《荒海有龙女》 1.第一片龙鳞(一) 第一片龙鳞(一) 数九寒冬,水面都已结冰,鹅毛大雪铺了厚厚一层,寻常人家早已准备过冬,永安侯府的院子里却是温暖如春。侯夫人懒洋洋地倚在软榻之上,妖妖娆娆的提溜着一颗圆溜溜的剥了皮的葡萄往嘴里放。她生得美,更是有一双招人的眸子,便是姿势慵懒,远远谈不上高贵典雅,也叫人觉得赏心悦目。 不久,婢女进来了:“夫人,侯爷回来了。” 侯夫人摆了摆手表示知道,并未多在意。又过了片刻,永安侯走了进来,他身形高大容貌俊美,是上京人人垂涎的佳婿,只可惜他自幼便同丞相家的小姐定了亲,两人一年前成婚,迄今为止,永安侯不纳一妾,独钟爱妻,夫妻情深,实在叫人艳羡。 只是这内里究竟如何,就只有当事人自个儿知晓了。 侯爷身上满是落雪,若是往常,夫人早担忧地起来为他褪下大氅,可今日夫人却仍旧懒洋洋地斜倚在美人榻上,眸色清淡,侯爷进来了,她竟是动也不动,与素日里的贤妻模样判若两人。 “初芷是犯了什么错,这样的天气,夫人竟叫她跪在外头?”永安侯轻笑,来到妻子身边坐下,就着她的手想吃她的葡萄,夫人却笑吟吟地收回手,饱满的果肉在侯爷薄唇上轻轻一擦,便掠过放入自己口中。 朱唇玉齿,汁水四溢,只这份倾城色,就叫侯爷喉头微动。夫人将他神情纳入眼中,不免有几分轻视,答道:“她自是犯了错,惹了妾身不快。侯爷可不许心疼她,要心疼,也得心疼妾身才是。” “这是自然。”侯爷轻笑,黑眸深沉。“只她跟你多年,你们二人又情同姐妹,我才过问一声。” 多会说话的男人呀,竟然以这种方式来委婉提醒她与初芷姐妹情深,若真是那位天真心软的侯夫人,倒真会悔恨惩罚初芷了。玲珑又懒懒地剥了颗葡萄,杏眼睨向侯爷:“侯爷这说的什么话,跟妾身多年的婢子多了去了,焉能都与妾身称姐道妹?侯爷且问问这在场的婢子,她们敢是不敢?” “奴婢不敢!” 有眼色的婢子们跪了一地,心中都暗自惊疑。虽说她们都是陪嫁来的大丫鬟,可夫人在闺中时便与初芷要好,初芷名义上是婢女,实则与小姐也差不离,只近日侯爷外出办差,夫人突然对初芷挑剔起来,今日一早还特意把人罚出去跪着。 玲珑笑起来:“侯爷日后可莫要将妾身和卑贱的婢子拿到一起比了。怎么说,妾身也是丞相之女,比不上金枝玉叶,亦是娇生惯养,跟婢子相提并论,侯爷不是糟践妾身么。” 说着,她将剥好的葡萄送入侯爷口中,摸了摸他英俊的面容,颇为欣赏。她来到这个世界时,永安侯正好被天家派去办差,今儿个还是头一回见,只瞧这脸,玲珑是喜爱的。她是耿直的颜控,长得好看的人,她总会对他仁慈一些,毕竟美貌的食物能够掩盖一些味道上的瑕疵。 她太饿了。 于荒海归墟沉睡数百年,玲珑现在饥饿的程度,已经接近到想吞噬所有遇见的灵魂。 腹中那个懦弱的女人灵魂,实在是充不了饥,只是叫她维持着清醒的姿态。幸而原主的身份还算可以,让她吃了些人间食物,只可惜满足了口福,却仍无饱腹之感。 永安侯听玲珑说初芷身份卑贱,眉头微微皱了一皱,只是妻子娇媚异常,丝毫不见平日的贤惠温婉,叫他奇怪之余,又有一种莫名的新鲜感。“是为夫的错,我的爱妻,自然是千娇百贵。” 玲珑笑起来,挥手道:“既然侯爷为初芷求情,妾身自然要给侯爷面子,初霜,去叫初芷进来。” “是。” 片刻后,在冰天雪地跪了快两个时辰,一张清丽小脸已经惨白的初芷进来了,她的双膝因为跪的时间太久,走路颤抖,一进来便扑通一下跪在了地上。配合着孱弱的身躯,楚楚可怜的神情,真是我见犹怜,叫人心都化了。玲珑看向永安侯,男人眼中闪现过一抹怜惜,她心中冷笑,却不想叫他们好过,伸手揽住永安侯的颈项,居高临下地看向初芷:“今儿个我罚你,你可有不服?” 初芷美目含泪,卑微地匍匐在地:“奴婢不敢,夫人心情不愉,是奴婢伺候不周,还请夫人重罚。” 她轻巧一句话,便告诉了永安侯,自己受罚纯粹是侯夫人无理取闹,又表现了自己的委曲求全,永安侯怎能不更怜惜她。若非顾忌妻子,怕是已经上去将佳人拥在怀中安抚怜爱了。 玲珑却不给她这机会,这么点小手段,大概也只有原主才瞧不出,傻乎乎的给他人做嫁衣裳,最终连灵魂都被她吞噬。不过玲珑从来不吃免费的午餐,她吃了侯夫人的灵魂,就会消除她记忆中的遗憾——否则吃下去不能消化,真是难受极了,她又不用排泄。 “瞧你这话说的,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在侯爷面前给我上眼药呢。”玲珑取过一颗葡萄,她有一双美手,自幼娇生惯养,肤质细腻滑嫩宛若凝脂,剥开葡萄果皮的动作当真是美丽之极。“否则你倒是给我说说,你那块暖玉佩从何而来?我可没赏过你,难道不是你偷的?你无父无母,自幼跟随于我,你若是说出那块玉佩的来历,我便不罚你了,可你又不肯说,我那嫁妆单子素来叫你掌管,却不曾想你监守自盗。侯爷,你说妾身罚的对不对?似这等手脚不干净的婢子,在其他人家,怕是要打杀的。” 永安侯神色如常,虽心中怜惜初芷,却不能告诉妻子那块玉佩是他千方百计寻来送与初芷的,只因为她天生体寒,他担忧她平素手脚冰冷,才费尽心机寻来一块暖玉赠予,不曾想却被妻子发现。“你说的都对,只是念在她初犯,便饶了她这回吧。” 他言语温存,可话里话外都在维护初芷,也只有原主才听不出来,明明这两人的苗头已经如此清晰了。 玲珑微笑:“妾身都听侯爷的。”她将那块暖玉拿起来,“只是这东西,既然叫她带了,妾身也瞧不上了,还是毁了的好。”说着随手一抛,丢入火盆之中,那价值千金的暖玉,瞬间就碎裂开来。 永安侯只觉她看似娇纵,神色间却稚纯的可爱,他的这位夫人,容貌过人,向来人尽皆知。“日后我再为你寻一块更好的……” 话未说完就叫玲珑打断了:“侯爷不必挂心,妾身的东西,别人戴过了,妾身就不喜欢了。”她说完,突然又嫣然一笑。“不过侯爷挂怀于妾身,妾身心中着实欢喜。” 初芷跪在地上,只觉得齿冷。 与她海誓山盟的男人,她仰望的神,如今在她面前,和另外一个女子情深意浓。即使知道那是假的,是逢场作戏,她心中也仍然难受的要崩溃。 上天何其不公。明明她与侯爷相识在先,相爱在先,却要眼睁睁看着他娶妻,卑微地等待他短暂的怜惜,迄今都不能光明正大的站在他身边。如今他们夫妻二人高高在上,却叫她跪在地上,膝盖冷的透骨,心却更冷。 玲珑瞧见初芷哀戚的眼神,似笑非笑,这两人,一个都别想逃过,毕竟她可是收了原主的献祭,若是不能满足原主心愿,她要饿的更久了。“行了,瞧你那丧门星的模样,我看着便不舒服,下去吧,外头伺候着。” 初芷吃力地从地上爬起来,似是不经意看了永安侯一眼,一瘸一拐的走了。永安侯薄唇微动,正准备再求求情,玲珑便先开了口:“当初母亲让她陪嫁,就是看她老实本分,不曾想是个手脚长的。” 没偷别的,倒是偷了原主的丈夫。 这两人,一个比一个叫人作呕。初芷幼年孤苦,是原主将她留在身边做了大丫鬟,吃穿用度,寻常人家的小姐都比不得,岂知这初芷不思回报,竟与小姐的未婚夫看对了眼。两人一来二去,郎情妾意,若是真爱,永安侯去相府退婚求娶初芷,倒也能叫人高看一眼,偏他忌惮丞相,娶其爱女,却要瞒着原主,又与初芷暗中来往。待到时机成熟,便理所当然的叫原主暴毙,原主死后,又作出一副深情的模样不肯续娶,过了几年,便以怀念亡妻的名义娶了妻子的陪嫁丫鬟,与初芷双栖□□。 赚了美名,也赚了丞相的看重,还让丞相将初芷当作了逝去女儿的化身。 真是好一出大戏。 瞧初芷那表情,似乎还在心底怨恨原主后来居上呢,她倒是不想想,永安侯跟原主的婚约可是打娘胎里来的!似这等毫无感恩之心,恩将仇报之人,给她一点甜头,就忘了自己什么身份了。 啧,真是感人。 2.第一片龙鳞(二) 第一片龙鳞(二) 玲珑挺喜欢下雪的,因为荒海从来不下雪。但比起下雪,她更喜欢让人到雪地里跪着。 初芷颤巍巍的将茶盏递过来,玲珑一个没接住,琉璃茶盏便落地摔了个粉碎。她微微拧起眉头,初芷连忙跪下:“夫人恕罪,奴婢不是有心的……” “不是有心,便是故意,这茶水滚烫得很,你不拿稳了,是心中还在记恨我,想毁了我的手不成?” “奴婢不敢、奴婢不敢——” “出去跪着,没经过我的允许不许起来。” 又要跪?! 还以为躲过一劫的初芷整个人都愣住了。昨天她已经跪了很久,回去后膝盖都紫了到现在都没缓过来,也正是因为如此刚才才会站不稳摔了茶盏。“夫人……” “怎么,觉着委屈啊?”玲珑柔声问。“外头是挺冷的,若不想出去跪,便在这屋子里跪也不是不可以。” 初芷过往与她那当真是如姐妹一般,她完全不明白为何才几日夫人就完全变了态度,难道说夫人知道了?她心中又惊又慌,自己什么出身心里清楚,真摆到台面上,她会是被第一个牺牲的那个。 玲珑看她一眼都知道她心里想什么,既觉得自己跟永安候是两情相悦,又心知肚明不敢叫侯夫人知道,好事儿初芷倒是都想占尽,却一点风险都不想担,哪里有那么好的事哦。 看初芷的样子,应该是想要在屋子里跪了,可玲珑下巴一抬:“就在这儿跪,不必走远。” 初芷脚下是那摊碎琉璃片,这要是真的跪下去……“夫人饶命,夫人看在奴婢从小陪您长大伺候您的份上,饶了奴婢吧!奴婢昨儿个跪了好些时辰,到现在还没——” “初芷啊。”玲珑叹息,“你是在质疑我的决定吗?也罢,大概是你心太大了,我这小庙容不下你这尊大菩萨。既然不乐意跪,那你就别在我身边伺候了。” 初芷一听,这如何可以!她就是靠着在夫人身边才逐渐和侯爷相爱,若是离开夫人,她岂不是十天半个月也见不着侯爷一面?她咬咬牙,一声不响,只在跪到碎片上时闷哼了一声。虽然是数九寒天,但屋子里暖和,婢子们穿的也少,这跪下去可是真疼,不一会儿初芷的膝盖就被血染红了,可她柔弱的身躯颤巍巍的却不肯倒下。 为爱执着,多感人啊。 玲珑还嫌羞辱的不够,她一边吃着糕点一边道:“也就是我心肠软些,若是放在旁人家,你这样的奴婢,不被打杀也得发卖出去。手脚不干净,做事又不周到,过往是我太迁就了你,日后你可得好好反省,切莫再让我不高兴。” “……是。”初芷满头大汗,她实在是不知为何夫人突然性情大变,尤其是在对她的态度上。往日自己何曾受过这样的屈辱,其它婢子见了她都得恭恭敬敬喊一声初芷姑娘,她在相府过得跟小姐一般,夫人有的都会分给她,就是嫁到了侯府,她也是被人伺候着的,何曾真的去伺候过夫人。 难道说夫人知道了?! 一想到这个可能性,初芷心头一咯噔。她低着头神色仓皇,如果夫人知道的话,那就可以解释她为何这样对自己了。可按照夫人那般泥抹的性格,便是知道了,也该忍气吞声,再不然就是和侯爷闹,万万没有这样不跟侯爷撕破脸,却暗地里整治自己的做法呀! 初芷太了解侯夫人了,她们自小一起长大,她出身不好,被重男轻女的爹娘卖给了人牙子,成功留在相府后,她就想方设法的让小姐对自己言听计从,可以说,侯夫人就是她手中的傀儡,对她全身心的信任。老爷夫人就是因为自己懂事贴心,才放心把小姐交给自己照料,并且对自己也颇为看重。初芷名为婢女,在相府却也算是不大不小的主子了。 等小姐成了侯夫人,她也跟着陪嫁到了侯府,没了老爷夫人,小姐更加依赖她,什么都听她的,这也为初芷跟永安侯私会创造了条件。每每侯夫人入睡,她便轻悄悄的进入他们夫妻的房间,邀请侯爷到自己身边来。侯夫人吸了加过料的安神香,一夜都会睡得沉。 可这一切就在数日前发生了变化,先是夫人不让她点那安神香,其后趁着侯爷不在府中,对自己横挑鼻子竖挑眼,侯府的下人捧高踩低,她被狠狠罚过之后,再见了她,他们连姑娘都不叫,竟直呼起她的名字来! 玲珑任由初芷胡思乱想,她就喜欢这样玩弄人的情感,看着对方担心受怕又不得答案,那种感觉真是好极了!尤其是初芷这样恩将仇报自私自利之人,灵魂的味道是一点都不甜美的。 人类啊,是一种卑微的没什么存在价值的生物。 可是很美味,这也是他们唯一的优点所在了。 谁叫他们是她唯一的食物呢,否则玲珑怎么会为了口吃的这样委屈自己跟人类虚以委蛇。她对人类的感觉跟对其它生物都是一样的,人类吃其它生物,她吃人类的灵魂,这不就是所谓的食物链?只不过她站在食物链的最顶端而已。 初芷养尊处优,哪里受过这样的惩罚,昨日跪了两个时辰已经受了大罪,结果今日又要跪,还跪在尖锐的琉璃片上。她的膝盖已经疼得受不了了,若是腿废了,她、她还拿什么脸面去见侯爷? 昨日叫侯爷瞧见自己那般屈辱的模样,初芷心中便怨上了玲珑。她对自己婢女的身份一直自卑,在永安侯面前,总是要展现自己知书达理温婉柔弱的一面,侯爷就曾说过她气质出众,比之侯夫人也不差,可昨日那般丑态却叫他看见了,甚至自己为了脱身,还要将身段放的那么低! 周围的婢子们都在,未免人设崩坏,玲珑吃了半盘糕点后收手了。这些东西只能给她带来味道,压根不能果腹。她拍拍手上碎屑,很随性的用帕子拭干净,随口问道:“侯爷早上出门,可说今日当差到什么时候?” “回夫人,侯爷吩咐过,让夫人不必等他用午膳,他可能赶不回来。” “哦。”她也懒得跟他一起吃饭,非要讲究什么仪态规矩,一顿饭吃下去弄得她都消化不良了。“那就传午膳吧。” 婢子们连忙应了一声去了,心中都颇为奇怪,这几日夫人的胃口着实太好了些,难道说……是身子有什么变化不成,要不要禀报侯爷,叫大夫来瞧瞧? 说起来夫人跟侯爷也成婚一年了,若是有消息,其实也差不多正是时候。 要是玲珑知道她们在想什么一定笑出声,她哪里是怀孕了,根本就是饿的。只不过有的吃总算是聊胜于无,所以嘴巴一时停不下来。她真怕自己一个克制不住,把所有人都给吃了。说到夫妻敦伦,这事儿倒是也有做,龙性本淫,她又不似人类有什么三从四德贞洁操守,永安侯虽然不干人事儿,可着实是长得好,身材又高大强壮,床笫间也很是有情趣,玲珑要他的爱,当然不会让他轻易死了。 只不过这样的人的爱并不是多么好吃,仍然不能让她有饱足感。 上一次吃饱是什么时候呢,嗯……玲珑喝了口熬的香醇的鸡汤,大概已经是好几百年前的事了,荒海一直不见人来,她便陷入沉睡,在那之前,她可是好好吃了一顿呢。 那个人的爱啊……纯洁、饱满、丰富而甜美,抵得上几百个灵魂。 只可惜宝贵的爱可遇不可求,她只好也退而求其次,否则永安侯也不过是她放纵欲望的工具,哪里配得上她在他身上浪费时间。 玲珑非常多情,她常常为英俊的男人或美丽的女人所着迷,当她得到他们的爱时,她会是天底下最完美的情人,可当她离开这个世界,她就会再去寻找下一个爱人。 和永恒的存在比起来,要她去爱一个人长长久久,实在是太为难她了。 也因此,她并不是那么尊重短暂弱小的生命,就比如说此时此刻的初芷,明明跪在琉璃片上已经那么可怜而凄惨,对玲珑来说却仍觉不够。她撑着下巴,一边进食一边欣赏初芷摇摇欲坠的美丽姿态。罚跪都要跪的这么妖娆妩媚,原主看不出来便罢了,原主的母亲竟然也看不出,还让这么个浑身透着媚态活脱脱一匹瘦马的婢女做陪嫁。 怪不得养出侯夫人这样天真的女儿。 初芷强撑着这样的姿态,就是希望能等到侯爷回来,哪里知道她一直跪到了晕倒,永安侯也不曾回府。等到她晕了,玲珑就叫家丁把她抬回下人房去,也没叫大夫——开什么玩笑,一个贪心的婢女,也配叫大夫来看么? 老天要叫她活着,那她当然不会死,否则就是被折腾死了,也算不得什么。人类就很喜欢凌虐比他们弱小的生命啊,前些日子玲珑还瞧见府里厨娘的孙子蹲在墙角用热水烫蚂蚁窝,那一群群蚂蚁好不容易攒足了过冬的食粮,便都被烫熟了。偏偏冬日它们一动不动,热水浇进洞里,漂浮出来的蚁尸,也不过微微颤了一下,便再没了声息。 昨儿个厨房做烧鹅,这鹅养起来可不容易,要趁着还活着的时候往嘴里塞食物,一直塞一直塞,又将其关起来不见天日不让走动,这样的鹅肉才鲜嫩美味。 人类吃动物,她吃人类,这有什么不对? 3.第一片龙鳞(三) 第一片龙鳞(三) 侯府的其它婢子都是两三人一间房共住,初芷却有属于自己的房间。不仅如此,她房间的装饰与摆设,也就比玲珑差了那么点儿,这要是不知道的人来了,还以为这是哪家小姐住的。 但自打她得罪玲珑,让玲珑不开心了之后,初芷就失去了那个精美的房间,被放到下人房去了。大丫鬟们各自要好住在一起,根本没有她的位置,她只好跟些普通丫鬟挤在一起,这会儿双膝鲜血淋漓青紫肿胀,她平躺在床上疼得面色发白,房里住的人多,来来去去,却没人敢问她一句。 如今府里的人都知道,初芷姑娘让夫人厌恶了,再也不是那个地位仅次主子之下的大丫鬟了,她们若还想在侯府过下去,就得明哲保身。夫人都不喜欢的下人,她们怎么能上杆子去讨好,那岂不是做了傻事,惹人笑话。更何况这位初芷姑娘,平日里架子摆的忒大,见了她们这些小婢子,那是鼻孔长在脑门上,压根儿不拿正眼看她们。 所以初芷疼得在床上哼哼唧唧满头大汗,竟然没有一个人来问一声。 说起来也是她自己造的孽。仗着得侯爷的宠爱,早就将自己视为这侯府的主人了,虽然暂时还要在夫人手下忍气吞声,可早晚有一日,她会光明正大的站在侯爷身边。本来一切都按照她预期的发展,可谁想到,夫人突然性情大变,对自己不再信任,初芷又不敢去试探——万一夫人真的知道了,她将一切捅出来,那不是自个儿送死么! 现在夫人愿意阴阳怪气的惩罚她,她咬咬牙也就忍了,待到侯爷回府,她定会求侯爷做主。横竖只是忍一时之辱,她能撑住。 初芷在房里思绪万千,玲珑可完全不在意,她忙着吃,怎么会把宝贵的时间浪费在初芷这样的人身上。腿都成那副模样了竟然还想着翻身,想得倒是好。 “初霜啊。” “奴婢在。” 初芷在的时候是不怎么做事的,等着被伺候,活似自己真是什么千金小姐。真正照料侯夫人衣食起居的,从来都是初霜等几个大丫鬟,眼下初芷被夫人厌恶,她们才算是真的出头。其实过去初霜等人也觉得不妥,她们这些婢子是从小被相府买下进行专门的调|教与训练,确认她们能够伺候贵人了,才让她们正式出师。 可你看初芷,她哪里有婢子的模样?那仪态那身段,活脱脱就是匹妖妖娆娆的瘦马,跟大户人家专门媚主的小妾无异。小姐嫁入侯府成了夫人后,初霜就觉得初芷瞧侯爷的眼神不大对,可她又不敢同夫人讲,夫人把初芷视为姐妹,不许人说一句坏话。好在如今夫人醒悟,将初芷赶出了房。现在初芷住在下人房,想和侯爷幽会那就是难上加难了。 “初芷如今怎样了?” “回夫人,下人房阴冷难耐,奴婢问了与初芷同房的小丫头,她们说初芷的腿快要冻坏了。”本就伤痕累累,又被寒气侵蚀,再加上得不到及时的处理和治疗,怕是要落下病根了。 “是吗,那可真是惹人怜惜啊。”玲珑心软的叹了口气,“我想起过往一起长大,见她这样,总是有些于心不忍。” 初霜一听,“夫人……” “罢了罢了,还是叫大夫去给看看吧,好好个美人儿,若是这样叫我折腾死了,我还不得内疚一辈子?”玲珑唱作俱佳的表演着。“去,请城东的文大夫来。” 初霜不敢反驳,立刻差人去请文大夫。 这位文大夫医术卓绝,唯独有个缺钱,没什么医德。只要给了足够的银子,什么手脚都敢做。他跪在地上给夫人见礼,战战兢兢的起身后,却发觉这位貌美的夫人格外温和好说话。“文大夫不必惊慌,想必今日请你来的目的,下人应该同你说了吧?” “回夫人,说了说了。” “来啊。” 初雪立刻捧上一个被锦布盖起来的托盘,玲珑慢条斯理地将锦布掀开,满满一托盘的金子明晃晃金灿灿,闪瞎了文大夫的眼。他贪婪又饥渴的盯着那些金子,咽了口唾沫:“夫、夫人有什么吩咐,小的,小的一定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文大夫这就言重了,我不过是个深闺妇人,哪有什么事儿能叫您赴汤蹈火呀。”玲珑掩嘴娇笑。“不过我还真有件小事儿,得请文大夫帮个忙。” “夫人请讲,请讲。”只要给钱,他什么都敢干。 “我呢,身边有个自小一起长大的婢子,这婢子呀,最近手脚不大干净,我一时来气,便罚她在雪地里跪了会儿,这寒气侵蚀,一连好几天没能下得来床。我这人呢,又最是心软,念着过往的情分,才请医术出众的文大夫来帮忙看看。”说着,玲珑又发出一声忧伤的叹息。“文大夫最是聪明,想必能明白我的意思,对吧?” 文大夫连连点头,“小的明白,小的明白,夫人放心,小的办事最为利落,定能叫夫人满意。” “那就好,去吧。” 心思最为细腻的初霜已经懂了夫人的意思,再看玲珑的眼神就不由得带了些敬畏。从前的夫人为人和善,简直可以说是没有原则的烂好人,如今却大不相同,难道是初芷的心思暴露了,叫夫人不悦了?这些初霜不得而知,她只知道,日后要更加小心谨慎忠诚地伺候,否则一旦有二心,夫人再不会像过去那样好说话了。 文大夫给初芷看完诊,留下方子跟药膏,喜滋滋的领了金子走了。初芷见夫人尚肯为自己找大夫,心里也不由得松了口气,觉得夫人应该还不知道自己同侯爷的事,眼下最重要的是先将腿养好,否则没了这一身细如白瓷的肌肤,拿什么留住侯爷的心呢? 可她万万没想到,这文大夫的药膏抹了,药也喝了,腿的确是很快就不疼了,可膝盖那两处地方简直变成了两坨烂肉,不仅如此,一走起路便不由自主的一瘸一拐,稍微走快点便要踉跄,这是寒气入骨,治不好了! 不行,这怎么可以!绝不能这样!初芷急的快疯了,她拿出私房钱,悄悄请大夫看了一回,大夫却说她用了虎狼之药,如今尚能行走已是万幸,治不好了! 虎狼之药……什么虎狼之药?! 初芷几乎是立刻就想起了文大夫。文大夫是夫人叫来的,也就是说,是夫人要害她! 不管再怎么自欺欺人,现在初芷也必须承认,夫人什么都知道了,夫人这是要教训她,她在这侯府待不下去了!侯爷……她得去找侯爷,一定得去找侯爷,只有侯爷能救她! 可自打她搬进下人房,夫人又不要她在身边伺候,见到侯爷的次数就屈指可数,如今府里人人都恨不得过来踩她一脚,又哪里会有人帮她! 那边初芷火急火燎,玲珑仍旧悠闲自在的过着她奢华舒服的日子。晚上没人没她点加料的安神香,睡觉都比过往更熟了,而且因为浅眠,非常容易惊醒。永安侯数次想要半夜去见初芷,结果都“不小心”吵醒了妻子,白日他又要去当差,其实也抽不出多少时间来,久而久之,他竟是快一个月不曾见过初芷了。 这日他心中着实是惦念,便装作不经意的模样问道:“许久不见初芷,她的伤可好了?” 玲珑正在让初霜为自己更衣,听闻,似笑非笑道:“侯爷怎地突然问起一个下人来了,我都没想着,侯爷倒是想着呢。” 永安侯笑道:“只是随口问问,往日你们二人总是形影不离,近些日子没见着初芷,夫人竟然也适应了?” “有什么不适应的,不过一个婢子而已,离了她难不成我还不活了?”玲珑语带嘲讽,只是这嘲讽很快便消散了,化作娇态。“侯爷可不要在我面前提其它女子,就算是初芷,我也会吃醋的,难道她比我还好么?” 最近这段时间,永安侯几乎连命都要扑到她身上,本有些刻板呆滞的木头美人妻子突然变得热情娇媚,他自然也是喜欢的,更何况玲珑的确生了一副绝美的容貌。眼下见娇妻嗔怪,立刻道:“自然比不上你,这世上谁也比不上我的爱妻。” “侯爷嘴儿真甜。”玲珑笑弯了一双美目,“好啦,侯爷快些出门去吧,可别迟到了。” 永安侯一走,玲珑面上的笑容就消失了,目睹这一切的初霜只觉得打心底发毛,脊背上油然而生一股寒气。她赶紧低下头,老老实实地伺候夫人梳洗,较之往日更加小心谨慎。 夫人……似乎真的和从前不一样了,看着跟侯爷鹣鲽情深夫妻和鸣,却对侯爷并无几分真心。那双眼睛里的凉薄冷淡,令人见之胆寒。 4.第一片龙鳞(四) 第一片龙鳞(四) 世界出现的最初,天与地是一体,它们与荒海密不可分。 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在很久很久以前,日月星辰,都在荒海里。当天地分离,荒海出现归墟,汇集天下海水,归墟龙女也从沉睡中醒来。 她极多情,亦极无情。她无拘无束放浪形骸的天性使得她必须以人类的爱为食物,可是爱这种东西太珍贵了,因此她总是吃不饱。后来有一日,海面上无端飘来一个居无定所的无主孤魂,龙女浑浑噩噩间将其吞噬,尝到了与“饥饿”截然相反的滋味。再后来,她发现“人类”的灵魂可以做自己的食物,于是她幻化出白龙真身去往人间,一时间,哀鸿遍野,尸身满地。 可她吃的越多,就越饿,那种火烧火燎的饥饿感让她无法自控,让她在荒海之中翻腾起汹涌波涛,痛苦不已。 她在这样的折磨中放弃了对人类灵魂的屠杀与掠夺,安静地回到归墟龙宫,为了避免饥饿,龙女再次选择沉睡。 然后她在梦中,去到了一个世界,像普通人那样长大,还得到了一个人类毫无保留的爱。 等龙女从梦中醒来,才明白,人类的灵魂仅能短暂的充饥,如果真的要体会“满足”,那么只有“爱”才是她的食物。当她懂得了这个道理,荒海之上,便会有孤魂飘渺而来,她吞噬他们,去往他们所在的人间,就可以将灵魂消化,据为己有。如果能在人间找到纯洁的饱满的爱,那么她可以在回到荒海后保持很长一段时间的清醒不必再沉睡。 来到荒海的人类灵魂,都与水有关,龙女甚至还留下了一个被淹死的灵魂作为自己的仆人,在她离开荒海之时,为她看守归墟龙宫。 事到如今,她已经不记得吃掉多少人的爱了。 但这个世界……嗯……龙女也很是苦恼。永安侯的爱散发着腥气,可以料想并非多么美味,可是如果不吃,下个世界她说不定连自己是谁都要忘了! 算了,她从来都不是宁缺毋滥的人,对于食物,龙女向来来者不拒。 龙女是亘古洪荒中,唯一一条盘踞于虚无,享受永久存在的龙。她没有亲人没有同伴,于是她在人间学到了“玲珑”这个词,并将其作为自己的名字。她很快学会了在人间生活的法则,并且认真为口粮而努力。 没有人教授,也没有人引导,玲珑就这样孤独而快乐的生活了下来。她不拘泥于天道,做事随心所欲,除却自己不将任何生命放在眼中,幸而有饥饿为禁制,才让她做事有了些许分寸,不再像刚出荒海时那样吞噬灵魂,肆无忌惮。 现在她偶尔偷偷额外吃几个灵魂,天与地都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 美丽的容貌来自于天赐或遗传,可美人是需要娇养的,那种生活在粗糙环境中还能保持柔嫩肌肤妩媚情态的女子,便是玲珑都不曾见过几个。她的美丽来自于本身,因为她本身就是最美的龙,她不需要保养也不需要维护就能永久保持青春美丽,人类如何能跟她比? 所以,被冷落了一个多月的初芷,再见到她的时候,玲珑几乎都要认不出来了。 吹弹可破的肌肤和无忧无虑的姿态,是要在奢华的生活中才能得到的。初芷不过是个被夫人厌弃的下人,侯府人人得了夫人的意思,知晓她不得夫人喜爱,谁还会拿正眼瞧她,平日里排挤欺负是小事,初芷那些昂贵的衣裳首饰都被抢走了才是大事。没有了夫人送她的胭脂水粉,失去了佩玉鸣鸾,再加上几十天不得见侯爷,七上八下的一颗心胡思乱想,整个人变得憔悴又苍老,和一个多月前媚态横生的婢子简直判若两人。 原主是真的拿这个自小一起长大的婢子当姐妹看的,但凡原主所有的华服美衣,总是记得给初芷也准备一份,就是原主的父母对初芷也是青眼有加,叫初芷陪嫁,谁知道却把女儿的性命连带灵魂都给赔了,不知道那对夫妻若是知晓真相,会作何反应。 “夫人!夫人奴婢知道错了,求夫人让奴婢回来伺候吧!夫人!”初芷一进来就匍匐在地上,姿态放的极低,她现在别无他法,同房的下人看得她极紧,想三更半夜溜出去找侯爷?没门儿,就连她的一日三餐都有人来捣乱,不是不小心撞到她弄洒了,就是往里面抓把泥土树叶,这段日子初芷过得可不怎么舒服。 她也着实是走投无路,虽然留在夫人身边也会受折磨,但至少还有机会见侯爷,此时此刻能救她的除了侯爷还有谁呢?眼下只盼着夫人还能顾念几分往日情意,瞧在自己卑微的态度上心软饶她这一回。 “知道错啦。”玲珑惊喜地微微睁大杏眼。“那你说说,你错哪儿啦?” 初芷低着头不敢抬:“奴婢错在不该手脚不干净偷拿夫人的玉佩,也不该伺候不周,险些叫热茶烫了夫人,更不该狡辩自己无罪——” “很好很好。”玲珑感动地放下手里的糕点,亲自起身,弯腰将初芷扶了起来,美丽的眼眸里满是温柔欣慰。“你我自小一起长大,我心中视你为姐妹,若非你死不悔改,我又如何舍得你离开身边?眼下便好啦,你与我认错,我便不气了,日后我们还是照往常一样做姐妹,什么都共享,你说好不好?” 初芷陷入玲珑描述的一片美好未来中,正要点头答应,却突然发现夫人不笑了。她顿时出了一身冷汗,连忙又跪下去,“奴婢不敢!奴婢不敢!奴婢出身卑贱,不过是个奴才,怎么能同夫人做姐妹!还求夫人恩典,让奴婢在身边伺候着,做点活计,奴婢便心满意足了。” 玲珑便又笑起来:“你呀你,真是的,可既然你这样要求,我若是不答应,也显得太不近人情了些。” 她伸出双手,对初霜道:“让你准备的凤仙花汁可好了?” “回夫人,好了,奴婢这就去取。” 初芷起身站在一边,为表卑微,还微微伛偻着身子。她的目光不由得被玲珑伸出来的那一双青葱般的柔荑所吸引,那是怎样的一双手啊,洁白纤细,娇嫩的仿佛刚刚剥出的嫩笋,不见一丝瑕疵,又有平时的养尊处优,使得她手上连个薄薄的茧子都无。指甲修的圆润整齐,不像初芷,因为总是要做活,指甲一留长,便积满了灰。 她曾经也十指纤纤,染着蔻丹,可现在她的手陈旧而发皱,生了厚厚的茧,又因为总是做重活,甚至还有些许变形。 初霜取了凤仙花汁来,细心地为玲珑涂染指甲,刚涂了一只手,初雪便进来禀报说侯爷回来了。 玲珑察觉到初芷一霎那间掩饰不住的喜色,内心暗自发笑,她以为这是她的机会?不,这是她的地狱。 永安侯近日被摇身一变的爱妻迷的神魂颠倒,每日当差一结束,也不与同僚饮酒作赋便急着回家,人人笑他,他也不以为意。那些单身狗如何知晓柔媚娇妻在怀的感觉,这大冷天的引流水作殇咏,未免也太蠢了。 回来抱着妻子颠鸾倒凤尽享鱼水之欢,难道不比在外头吹冷风强? 他一进门,高大的身躯似是带起一片寒风。玲珑头也没抬,她在永安侯面前就没做过什么贤惠的事儿,原主倒是够贤惠,可惜永安侯不喜欢,他被初芷勾走,不就是因为初芷那一身的瘦马气质。 可瘦马就是瘦马,摆不上台面,如何能与倾国倾城的艳丽相比。 在玲珑这儿,男人跟女人没什么分别,不过是永安侯成了她的备选食物,因此被她允许多多苟延残喘一段时间。她喜欢他英俊的外表和强壮的身体,所以就要维持到她吃掉他为止。至于初芷,她又不吃,便像是捉了耗子的猫,在耗子死之前尽情的戏弄玩耍,将其折磨致死。 眼看永安侯挥开初霜,自个儿在玲珑面前坐下,还接手了初霜手中沾了凤仙花汁的小刷子,玲珑嗤笑:“侯爷真是好兴致,怎么,这些女人家的玩意儿,您也喜欢?” “闺房之乐,甘之如饴。”永安侯对她的讽刺不以为意,反倒觉得这样的妻子有种别样的可爱。他这双手拿过刀剑,上过战场,杀过敌人,可做这种精细之事却是头一回。玲珑眼一眯,“丑死了,走开,让初霜来。” 初霜正要过来,却被永安侯一眼瞪了回去。这对婢子的凶狠,到了玲珑面前就变成了小意讨好,“莫气莫气,让为夫再涂一回。” 这双娇嫩的小小的手,捧在掌心如嫩豆腐一般,他常在床笫间捏着这双小手舔吻啃咬,如今能好好把玩,哪里舍得放过。 “好啊。”玲珑也是很好说话的。“那待会儿我也要给侯爷涂。” 永安侯:“……” 5.第一片龙鳞(五) 第一片龙鳞(五) 好好一双素手,最后就涂成这么个狗啃般的玩意儿。玲珑冷着脸,把手上还未干透的凤仙花汁全朝永安侯身上抹了,一边抹还一边甩脸子:“侯爷瞎闹腾什么,说了不要你涂,非要涂,你瞧瞧,这可还能看?” 她即便是生气也带着娇嗲的媚态,不像是在发火,倒像在撒娇,永安侯怎么可能生气,他捧着夫人小手连连安慰自责,最后不得不忍辱答应她给自己也染指甲的要求。 堂堂永安侯,身高八尺面如冠玉,多少大姑娘小媳妇惦记着,爱慕着他威风凛凛的姿态,可现在他坐在自己妻子面前,乖巧的如同一只小绵羊,伸出手任由她在自己手上瞎捣鼓。玲珑创意十足,只给永安侯涂了指甲不够,还自个儿在上头画了一只只圆润的猪头。她画的得意洋洋,永安侯哭笑不得。 初芷在一旁,从侯爷进来开始她就满怀期待,可直到现在他也没有注意到她。初芷有些慌了,她不得不抬起头,希望永安侯能看见自己。许久不见了,侯爷定然是没想到自己会回来,只要她抬起头,他就一定看得见她。 玲珑看到了她的小动作,只是不以为意,她喜欢简单粗暴的干脆,也喜欢曲折迂回的委婉,初芷这样的人,就如同死而不僵的百足虫,见了棺材不落泪,撞了南墙不回头,不一点点玩死,永远都不会咽气。永安侯对她能有怎样的深情厚爱呀,她怎么就被爱情冲昏了头脑,觉得永安侯非她不可? 门当户对这四个字可不是随口说说,也就是摊上了原主这么个温柔到愚蠢的女人,才成就了初芷跟永安侯这段孽缘,换作任何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初芷早在养出这番瘦马情态时便被处理了。原主的父母鹣鲽情深,连带着她也不谙世事,还以为嫁到了如父亲般的良人,哪里知道这根本就是她的催命符。 永安侯喜欢初芷什么,玲珑不用想都知道。原主娇怯天真近乎懦弱,什么都听初芷这个大丫鬟的,对其十分信任,这样的女人就如同菟丝花一般没有主见又死板无趣,在马背上打天下的永安侯怎么可能看得上。兴许原主的柔弱会勾起他短暂的怜惜,可这种怜惜很快就会消散,气质独特娇弱又不失坚强的初芷便入了他的眼。 初芷自然是美的,她在相府的日子过得可比寻常人家的女儿都滋润,养出了一身细腻雪白的肌肤和知书达礼的气质,再加上不俗的容貌,有了原主的衬托,更显得明珠蒙尘。 可现在玲珑不惯着她了,人要衣装佛要金装这话可不假,除却极品的美人不需要外物点缀清水出芙蓉,大部分的美人都要依赖锦衣华服胭脂首饰,这些东西可以让本来就美丽的人变得更美。然而当这一切被剥夺,美丽就要大打折扣。经过这一个多月,初芷没了上好的牛乳洗面,没了特制的胭脂妆点,失去了精致的首饰和柔软的衣裳,还落了个行走不便的毛病——美人啊最容易迟暮,她拿什么让永安侯对她念念不忘呢? 所以永安侯不是没看见她,而是一时半会竟然没有意识到这就是他心爱的初芷。 他背着妻子与初芷偷情,享受的就是这种刺激而背德的快感。在妻子熟睡的隔间,和她的好姐妹颠鸾倒凤,这样的感觉,对他这样的男人来讲,刺激感兴奋感远远大于幸福感。初芷能让他上心,也是因为这一点。她大胆的勾引与如火的爱慕让永安侯喜爱,对比木头般的妻子,自然是娇俏的美人更让人喜爱。 而现在,他的妻子比初芷更加鲜活——一个在家中被教导三从四德拘谨到在床榻都固执维持一个姿势的女子,突然间变得热情火辣,将这样的一个女人按照自己所希望的那样对待,这种刺激感就又超出了当初跟初芷偷情。 他的妻子是丞相之女,千金之躯,贵女之首,行路走动规矩俨然,教科书般的完美。但这样一个完美的虚假的妻子,有朝一日突然变了样,妖精般的吸人精气,永安侯能不喜欢?他本来就好这一口啊! 玲珑就是清楚地看清了这两人,才勉为其难陪他们玩一回。下个世界她想更加张扬放肆一点,那这个世界就得吃饱一些。永安侯虽然浪荡拙劣,可架不住生的好啊,在玲珑这儿,长得好就能让她原谅。 更何况现在永安侯对她言听计从,她干嘛要这么快吃了他,爱是可以培养的,现在有些腥气,也可以好好提炼嘛,等他爱她爱的死去活来不能自已,她再吃掉他……等待食物入口之前,玲珑总是充满耐心的。 初芷痴痴地抬起脸抬了好一会儿,明明侯爷都朝自己这边看了一眼,为何却不作反应——是了,侯爷肯定是担心夫人察觉,所以才故意对自己视而不见的,待会儿……只要一点点时间,侯爷不会不管她的! 正在初芷绞尽脑汁想办法找机会和永安侯独处的时候,玲珑突然站起来伸了个懒腰:“妾身累了,要去小憩片刻,侯爷这蔻丹妾身看着喜欢,可侯爷方才把妾身的指甲涂成那样,就罚侯爷自个儿洗掉好了,初霜,你们进来伺候着,谁都不许帮忙。” “是。”初霜初雪抿嘴一笑,跟着进里屋去了,留下永安侯原地苦笑。他坐到之前的位子上,取了玲珑用来洗他涂的凤仙花汁的水,沾了些许白醋慢慢地擦,正在这时,一个人影试探性地接近他,永安侯十分警觉,一抬头,一张放大的女子面容将他吓了一跳! 这人不是初芷又是谁! 她哀哀戚戚地凝视着他,梨花带雨,这本是永安侯最喜爱的姿态,可现在的初芷做来,着实称不上美了。她脸色蜡黄,眉毛因为许久未修变得粗糙而不整齐,嘴唇也有小幅度的干裂,最重要的是整个人的气色非常差,差的让永安侯乍一看没有认出来。 靠近的面容上,不平整的皮肤表面和微微凸起的小疙瘩都是那么显眼,让永安侯不觉想起妻子那张新剥鸡蛋般娇嫩的面容来,那水一般的肌肤,他曾用心膜拜亲吻过,靠得极近时,也瞧不见一丝毛孔,满身的冰肌玉骨,哪里是语言能够形容的。 乍不见初芷那几日,他心中着实惦念,只是妻子看得紧,他又自恃身份,不好纡尊降贵去下人房见她。这时日一长,爱妻美丽更胜以往,他尝了鲜,就更是将初芷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见过龙女之人,是再看不上世间其它女子了。 玲珑便是因为饥饿法力尽失与人类无异,也能凭借己身的手段活得如鱼得水,更何况只要她稍稍得到一些食物,便可呼风唤雨。 “侯爷……” “你、你是初芷?!”饶是经过大风大浪的永安侯,仅一个月余,一个美娇娘便成了这般模样,也叫他吃惊不已。“你怎地——” 初芷哪里能不懂他语中未竟之意,当下心中一酸,她自然也晓得没了夫人的庇佑信任,自己在这府中过得是什么日子。可叹她并不为此对原主感恩戴德,而是怨恨玲珑这般对她,仿佛原主对她掏心挖肺是理所应当一般。 初芷知晓自己如今美貌怕是大不如前了,恶劣的环境是次要的,她自己的状态就很不对,自打从夫人身边被赶走,她成日忧思过重,怎么都高兴不起来,又怕夫人折磨自己,又怕侯爷忘了自己,想方设法去见侯爷,却又被那群下人挡住去路,这日子她可真是过够了! 扑通一声跪下,本就留下隐疾的双膝更是疼痛不已,可初芷顾不得那么多了,她现在只想求侯爷给个恩典,哪怕是将自己送出府养成外室呢,假以时日自己肚皮争气有了孩子,还不是享福的份,笑到最后的才是赢家,她不会输的!“侯爷,求侯爷救命!” “怎么了?”毕竟是真心喜爱过的女子,永安侯还是弯腰将初芷扶起,初芷顺势抓住他的手,他才察觉她的双手也苍老了许多,手背上甚至还有一层薄薄的皮屑,应是太过干燥所致。 联想起方才捧起素手涂染蔻丹,真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求侯爷放奴婢出府吧!奴婢着实是在这府中待不下去了!侯爷许奴婢个恩典,奴婢感激侯爷一辈子!”初芷哭起来,只是这番就不再有那我见犹怜的美了。“再在侯府待下去,夫人会弄死奴婢的!” “你说什么?”永安侯一愣。“此事与夫人有什么关系?” “夫人知晓了奴婢与侯爷的事儿,这才百般折辱凌□□婢,奴婢这一个多月来日日夜夜睡不着觉,总怕下一刻就会死在这儿。侯爷、侯爷您救救奴婢吧!看在奴婢对您一片痴心的份儿上——” 永安侯乍闻妻子得知了自己与初芷通奸一事,面色一变:“她是如何知道的?!” 此时此刻,永安侯心情无比复杂,他怕妻子难过,竟远远大于怕她告知丞相两家翻脸。 初芷摇头哭泣:“奴婢不知——” 永安侯莫名松了口气:“不妨事。此番定是你思虑过多,夫人并不知此事,此事你日后也莫要再提了。” 初芷一愣,莫要再提,是什么意思? 6.第一片龙鳞(六) (六) 还能是什么意思? 世间的人变心,从来都不讲道理。 初芷似是受了什么重大打击,悲伤地凝望着永安侯,似乎都不认得眼前这人是谁了。他们也曾花前月下你侬我侬,可这爱情来得快,去的也快,如今她就什么都不剩了。可笑在永安侯心中,变心似是理所当然,哪里有她置喙的余地。 “你——” 永安侯正要再说些什么,玲珑的声音已经传来:“侯爷还在磨蹭什么,还要妾身等多久?” 他听到她声音就觉得欢喜,初芷如何,已不再重要,快步便朝内室走去,徒留初芷一人跪在地上,室内温暖如春,她却如坠冰窖,寒冷刺骨。过了片刻,初霜初雪自里头走出,停在她面前,看着初芷满脸泪花,却不怜悯,而是冷淡道:“夫人让你外头伺候着,没经过允许,不许再近身。” 是的,玲珑要留她下来伺候,只是贴身的大丫头她是别想了,顶多留在走廊里当个粗使。初芷怨吗?恨吗?不乐意吗?统统没有用,因为她的卖身契还攥在玲珑手中,玲珑活着一日,初芷就要给她做一辈子的奴才。神曰众生平等,玲珑可不这么认为,她肆意妄为,她喜欢的就是高贵的好的,她厌恶的就是卑微的坏的,前者可以小心呵护,后者大可尽情屠杀毁灭。 谁让她不高兴了,她一定要千百倍的还回去。 这样的睚眦必报,薄情残酷,不具备人类所认为的任何美好品质——她不在乎是非对错,任何法则道德都束缚不了她,所以啊,不要试图去改变她,感化她,因为她是一条龙。 她和“人”,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永安侯为她着迷,就源自于她身上这种独一无二的气质,这样的女人他之前没有见过,之后也不会再见到。他对玲珑而言不过是取乐的工具,就如同人类喜爱逗弄猫狗,偶尔被抓一把挠两下也无伤大雅,可玲珑是会把猫狗的牙齿与利爪拔下来,她不容许任何人忤逆她。 这样霸道而无情的人,倘若没有饥饿束缚,会毁灭一切。 玲珑拈起永安侯的手掌打量一番,笑出声:“侯爷的手还没弄干净,难道是想带着去当差?也叫其它同僚看看,侯爷染的这指甲可美呢。” 永安侯啼笑皆非,在她如玉般的脸蛋上吻了一下:“只要吾妻开心,为夫便是顶着这样的指甲当差,心里也愿意。” “好哇。”玲珑挑眉。“那就不要洗掉好了。”她放开永安侯的手,躲进了锦被之中,对着永安侯勾了勾手指头,“天寒地冻的,侯爷还要在外头多久?妾身可要歇着了。” 她无时无刻不在勾引永安侯白日宣淫,可她就是喜欢这样。永安侯哪里禁得起她撩拨,当下褪去外袍衣衫,将她紧拥,动情之时,竟在她耳边说了爱她。 不够啊。 这样的爱,不能让她满足啊。 爱没有高贵与廉价,只有好不好吃。纯洁专一的爱可遇不可求,玲珑在饿了很多次后终于学会慢慢改变,将本来不是很美味的爱,变得容易入口一点。只可惜这就像是自然生长与人工培育的差别,那种美好的、能够让玲珑吃饱的爱,她遇到的次数实在是太少了。在她漫长无际的生命中,爱比死更难。 初芷现在只能在外头伺候,说让她伺候,其实也不做什么活,顶多就是叫个水跑个腿,平日里玲珑在屋里过着奢靡的日子,基本上见不到几次面,倒是永安侯每日回来都能打个照面,只可惜永安侯自打说出莫要再提的话之后,再见初芷,也与初遇她时无异了,就好像她真的就只是个普通的婢子。 夫人一日更胜一日的美貌,与之相比,初芷苍老憔悴的速度简直惊人。她每每瞧见被滋润的容色清透的夫人,便觉得自己心坎上像是被戳了无数刀子,又疼,又扎心。 她原以为这样,夫人就肯放过她了,可没有想到,这一切不过只是个开始。 过完年后,春意渐浓,侯府又新买了一批新的下人调|教,初霜初雪年纪都不小了,玲珑问过她们的打算,初雪想嫁人,初霜不想,如果初雪嫁了个人,玲珑身边衬手的丫头便少了,于是才有了买下人的打算。而且在这之前,玲珑一直没说,原主还在的时候,侯府唯初芷是从的下人还不少,趁这个机会她也要大大清洗一波,只留下安分守己的,还有长得好看的。 当然后者完全是她自己的喜好了。 原主怎么就没看出来,初芷不是作为大丫头做事面面俱到,人家是以未来新的女主人的身份在管教下人啊。如今失了势,才有那爱捧高踩低的,这些人玲珑不想留的太多,偶尔有那么几个倒是有些用途,可多了,她的日子就不那么逍遥自在了。 接替初雪的婢子有了新名字,叫初夏,今年才十五岁,机灵勤快又懂得察言观色,用了几日,较之初霜都差不到哪儿去,再加上长了张稚嫩的娃娃脸,玲珑很喜欢掐她肥嘟嘟的腮帮子,每每掐的初夏含着两泡眼泪委屈巴巴不敢说话。有一回还叫永安侯瞧见了,倒是叫他也有了想法,只是他瞧不上初夏,反倒是想掐玲珑。 她娇靥氤氲,桃腮粉嫩,指头轻轻按一下都会留个印子,皮肤又嫩又滑,永安侯曾经咬过玲珑粉腮一口,留下个牙印好几日才消去。这般放肆的后果是背部被她挠成了棋盘子,火辣辣的疼了数日还不许他抹药,在那之后永安侯做什么都要思考一下爱妻是否会生气了。他瞧着掐脸眼馋,也不敢当着玲珑的面这样做,只有在意乱情迷时才敢偷偷掐上两下,用力甚微,怕留痕迹。 关于初雪嫁人的事儿,玲珑也同永安侯说了。初雪嫁的是相府管家的儿子,两人好了许久,初雪却因为要照顾夫人硬生生留到了二十岁,那管家之子也痴痴地等了。玲珑闻到那青年的爱干净又散发着香气,只可惜已经有主,初雪又比较讨她喜欢,自己还有个备选食物在,否则玲珑饿急了可不管什么顺眼不顺眼,早抢去了。 她又不是没抢过别人的爱,从未失手。只是这爱抢来,总是要比本来的味道差一些。 永安侯哪里会在乎一个婢子嫁人与否,他唯一关心初雪嫁了人,是要跟相公家住的,爱妻身边伺候的人手还够吗? 玲珑捂嘴娇笑:“侯爷不必担心妾身,啊对了,还有件事儿。” “嗯?”他把玩她削葱般的小手,实在是很想放入口中啃一啃咬一咬,只是怕她翻脸才作罢。 “初霜跟初芷年纪都大了,妾身想着也给她们寻个好人家,侯爷以为呢?” 永安侯这才想起初芷,那本是自己喜爱过的女人,将她许人……实在是有些不舒服。他的东西哪怕不要丢掉了,也不能转二手不是。可妻子正期待的望着他,眸子水润清澈,诱人极了,永安侯一时为美色所惑,糊里糊涂便点了头。 其实玲珑哪里需要他点头,初芷是她的陪嫁婢子,卖身契也在她手里,别说是给初芷许人,就是直接发卖了,永安侯也不能说什么。她之所以问,纯粹是恶趣味罢了。 玲珑微笑着朝边上站着的初芷说:“瞧侯爷多么大度呀,只是你不必担忧,便是嫁了人,你也还在侯府伺候着,我不会叫人欺了你。” 因为我想亲自欺负你呀。 初芷已经悲痛欲绝至麻木崩溃,这段时间她也算是明白了自己的处境,只是原以为自己已经认命,却在夫人要将自己许人时,万般怨恨都化作了委屈,扑通一声跪下,重重磕头:“奴婢不想嫁人,求夫人留奴婢在身边伺候,奴婢做牛做马绝不敢有任何怨言!求夫人恩典……” “好可怜啊。”玲珑轻轻一叹。“也好真诚啊。” 她的语气实在是太让人相信她会心软了,就连永安侯也以为她会动恻隐之心,毕竟颤抖着跪在地上的初芷实在太过可怜,姿态又放的那样低,往日的情分难道一点都不在了? 可他不知道,在玲珑心中,这世间万物,在她面前都应该卑微匍匐,她如何会对个人类动什么恻隐之心,她只嫌玩的不够,欺的不凶。 “可是我不想让你在我身边伺候啊。”玲珑眨了眨眼,轻轻叹息。“只有主子挑下人的份儿,你怎么想左右主子的想法呢,侯爷,你说是不是?” 永安侯一时语塞,幸而玲珑也不是一定要他回答,她就是随口一问,瞧瞧这两人的丑态罢了。“我也是好心问你意见,你不会真的觉得我需要你点头答应吧?话就放这儿了,你还需要我说的多明白?我不喜欢你了,不想要你了,于是要处理掉你。比起被发卖,被打死,还是嫁了人离了我眼前,也算是全了你我这一场主仆情分。” 她特意强调是“主仆”情分,就等于彻底否定了曾经的“姐妹”情意。 7.第一片龙鳞(七) 第一片龙鳞(七) 初芷又能说什么?倘若永安侯一心爱她,倒是能有几分勇气,可眼下他分明已经变心,又如何会再怜惜她。怕是夫人要天上的星星侯爷都要想方设法为她摘来,初芷又算什么。 她跪在地上,也不知是膝盖剧痛,还是心底剧痛,整个人竟如同死了一般,毫无生息。 玲珑就这样把初芷许配给了府里一名年轻的管事,这位管事过去在原主还存在的时候,可没少帮初芷的忙,玲珑清人的时候特意将其留了下来,为的就是给初芷配对。 只是下人之间的成亲,都是签了卖身契的,搞不出什么名堂,嫁衣一换,红烛一燃,贴几个喜字拜了天地,这亲就算是结成了。玲珑可不会去观礼,只是送了些东西以示恩典,初芷也从下人房搬到了管事住的院子,当天晚上,这对新婚夫妻如何相处玲珑不知道,她只是看着永安侯,似笑非笑地问:“侯爷可觉得有些凄清?” 永安侯正在更衣,听她这样问不由得微微一愣:“夫人这是何意?” “还能是何意,侯爷心里清楚着呢,何必来问我。”玲珑走上前接过男人手中的外衫,一双杏眼似水含情,一时半会还真叫人摸不透她的想法。“初芷嫁了人,侯爷就一点都不难过?” “她嫁人与否同我何干。”永安侯将拿着自己外衫的妻子拥入怀中,“只要吾妻快活,怎样都好。” “侯爷嘴可真甜。”玲珑眯起眼。“可初芷嫁人前却同我说侯爷对她有意,这是真的还是假的?” “你怎能听信她的说辞。”永安侯心中一慌,面上却是不变颜色,冷声道,“我对她能有什么意思,难不成我还会动你的婢子不成?” 玲珑但笑不语,永安侯被她看得心慌,不由将她搂紧,吻了下她朱唇,讨好道:“我的心中只有你,旁人如何,与我半分关系都没有,夫人切不可听信小人言辞误会为夫。” 玲珑不说信也不说不信,她早看清这个男人的本质,虽说时代发展会限制人的思想,但忠贞正直之人,什么时候都不会改变意志。只可惜啊,那样的人,实在是太难遇到了。她活了这么久,也不曾见过多少。来来回回,都是如永安侯这般的人,男人也好,女人也罢,就是有这般的人存在,玲珑对人类的观感才那么差。 她踮起脚尖勾住永安侯的脖子,此事便当揭过了,唯独永安侯心中对初芷又计较了几分。其实初芷怎么可能跟玲珑说这些,她现在恨死也怕死了玲珑,不说出来,兴许日后还能得侯爷援手,直接说,怕是如今性情大变的夫人要直接打死自己。 可永安侯不知道啊,比起初芷,他当然更相信自己的妻子。初芷不过是被厌弃的玩物,妻子却是要共白首之人。永安侯这人,爱之欲其生,恨之欲其死,他信了玲珑的话,得知初芷竟敢违背自己的命令泄漏曾经的苟且,心中便有了计较。 男人做事就是要大刀阔斧一些,不似后宅女子步步为营。没几日,刚成亲不久的管事就在一起做活中从马车上摔了下去,大夫看过后说伤得很重,日后就是四肢渐好,怕也是留不下什么根了。 管事签了卖身契,本就孑然一身,唯独盼着能留个香火。眼下竟成了废人,主人家自然是不要了的,直接将他送出了府。为了彰显仁义,还给了一百两银子并承担了汤药费同看诊的钱,如此也算是仁至义尽。 作为管事的妻子,初芷自然也是要跟着一起走的,可玲珑却不提卖身契的事儿,待到初芷跟管事出了府,她才笑起来。 呀,真是低估了永安侯的狠心呢。 果然呐,大部分的人类,都是宽于律己,严以待人。和背主忘恩的初芷比起来,永安侯的所作所为也没好到哪里去,只可惜他似乎认为这事儿就可以揭过了,没有丝毫愧疚之心,还想着百般隐瞒。果然是自私自立薄情寡义之徒,幸而原主早早死了,魂魄也被吃了,否则看到也不知要多么伤心。 玲珑自然是不会伤心,她全然将永安侯当成了戏子,偶尔看他绞尽脑汁的遮掩表演也颇有趣味,只可惜她越来越饿了,怕是没有太多时间去培育他。 永安侯的日子过得很是不错,娇妻陪伴,软玉温香,真是让他溺死在这美人窝中都甘之如饴。尤其是最近这段时日,他觉着妻子似乎更是黏人起来,叫他片刻都不舍与她分开,恨不得日日夜夜缠在一起才好,恩爱不移。 这日是永安侯生辰,他恰好休沐,便难得带着玲珑出门玩耍。可这一出门,才叫他意识到自己的妻子究竟是如何美丽。一路上玲珑倒是兴致勃勃,永安侯却脸色难看,他恨不得将每一个眼珠子黏在玲珑身上的人都给打死,只顾着瞪人去了,哪里还有功夫欣赏美景品味美食。 因为夫妻二人出行简单,除了一个小厮一个婢子外再没带其它下人,永安侯武艺高强,保护玲珑这样的小女子自然不在话下。只可惜他现在只想把她包起来不让人瞧见,免得遭人觊觎,让他恨不得去挖了那些人的眼珠子!他的妻子,也是这些市井小民能看的! 人间的食物虽然吃不饱,却能感觉到味道,所以玲珑一路上都在不停地吃。她对食物没有什么太大的喜好,也不挑食——能吃饱已经是天大的好事,哪里还能去挑剔好不好吃哦。 一行人逛到一家医馆,只见一名青年男子从里头气冲冲地走了出来,不是之前被赶出侯府的管事又是哪个。他也瞧见了永安侯跟夫人,登时跪了下来:“见过侯爷,见过夫人!” “你身体恢复的不错呀。”玲珑率先开口。“怎么了,可是还有哪里不适?若有,可千万要说出来,切莫隐瞒。” 她又左右看了看:“初芷呢,怎么没陪着你?” 管事羞赧难言,他怎么好意思说自己是来求医想要重振雄风的,妻子娶回去不让他碰,他一开始还想着日久生情,早晚能好好过日子,谁知道就出了这么桩事,现在可好,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他也是知道初芷跟侯爷的事儿的,自个儿捡了侯爷的漏,本来心里头就七上八下,听到夫人问就更加忐忑,一时间唯唯诺诺说不出话。 玲珑纯粹是逗他玩,这些人都以为她一无所知,其实她什么都知道。可看着他们表演真的很有意思,所以她也愿意短暂地做一个愚蠢的人。 管事走之前,玲珑又让初霜给了他一些银子,管事千恩万谢的走了,玲珑吞噬掉的记忆却告诉她,正是这位管事,爱慕初芷而不得,对其言听计从。最后永安侯跟初芷终成眷属,两人手上可是谁都没沾血,原主之所以会死,那可是这位管事为爱动的手。只可惜他动了手就留下了把柄,最后又为初芷设计而死。 现在叫他们两个纠缠一生,也算是成全了这一份情。 玲珑看着管事的背影若有所思,永安侯轻声询问:“夫人怎么了?” “无事。”她只是在想,管事什么时候会忍耐到极限。 贫贱夫妻百事哀,没有什么比贫穷更能考验人的意志了。贫穷会带来饥饿、恐慌、嫉妒以及绝望,尤其是对曾经衣食无忧的人而言。管事也许能忍受,可初芷是绝对忍受不了的。之前初芷不被允许在她身边伺候,虽说较之过去条件是差了些,可比起寻常人家,仍旧是吃得饱穿得暖,若非她自己贪心,绝不会落得这般田地。 现在应该过得很苦吧?毕竟一百两银子对寻常人家来说兴许是个大数目,可对初芷而言又算得什么?她在相府时便吃得好穿得好,到了侯府与永安侯勾搭更是享受,现在虽然不至于吃糠咽菜,却也绝不会再有山珍海味了。 玲珑就是笑这个。 永安侯牵起她的手,他对她也是呵护备至,想方设法的讨她欢心,要不怎么说永安侯魅力十足呢,他若是想对一个女子好,真是能剖心挖肺,只是这份好总有个期限,这个男人天性喜新厌旧。 从来只有玲珑厌倦旁人的份,还没有谁能对她无动于衷。“横竖是来了,侯爷,要不咱们上门去探望探望初芷?” 永安侯真是怕了她有意无意的提初芷,也不知她知不知道自己同初芷那段荒唐事,总之现在他真是悔不当初,恨不得初芷再不出现,又怎么可能带她去看?当下劝道:“咱们虽说过去是主子,可如今初芷已经嫁人,是自由身,咱们上门是以什么身份呢?若说是朋友,难免自跌身份,可若说是主子,又太过霸道了。” “侯爷说的有理。”玲珑点头。“那就依侯爷所说,不去便是,咱们继续往前走走,说不定还能遇到什么好吃的东西呢。” 8.第一片龙鳞(八) 第一片龙鳞(八) 至近至远东西,至深至浅清溪。 至高至明日月,至亲至疏夫妻。 本应同甘共苦,同生共死,然夫妻二人,却又同床异梦,三心二意。“时间”对玲珑来说是没有意义的东西,她活了很久,也饥饿了很久,同时还见过许许多多鲜活的有灵智的生命,可她活得越久,见识的越多,就越发觉生命短暂,情义无价。在这浩瀚存在着的无数个世界之中,爱实在是太珍贵了。 她也不是一开始就这样饥不择食的,只是随着活着的时间长久,饿的着实受不了了,玲珑才不得已退而求其次。当然了,如果她善良宽容温柔正直,自然就不会受到这样的限制,不用为饥饿所苦,可她不是啊,她越是自在随性薄情寡义,就越是饥肠辘辘。 曾于天地一同沉睡的龙,也并不是无所不能的。 如果饿的太久,她的力量会变弱,甚至会丧失身为龙女的记忆,直到有足够果腹的爱才能从沉睡中清醒。失去记忆的感觉玲珑不喜欢,她厌恶自己忘记本体去做一个“纯粹”的人类。 她是瞧不起人类的。 可越是瞧不起,就越是分不开,当真也是一种讽刺。人类尚且有选择食物的权利,她却没有,难道是说她比人类还不如吗? 就是把这京城四处走遍了,吃完了,玲珑仍然是饿的,那种饥饿的感觉,好像腹部有火焰在燃烧,让她想把看到的所有人类都吞掉——曾经她这样做过,就算天地奈何不了她,她也仍然感觉到了痛苦。她越是暴虐,越是饥饿,这让当时的玲珑极度愤怒。可愤怒并不能改变什么问题,她仍然要去寻觅食物,按照法则生存,不去破坏任何一个世界,才能让自己吃饱。 也因此,随着时间过去,她越来越饿,心情就越来越不好,自然也就越来越难伺候了。别说是初霜初夏这些跟在她身边的婢子,就是每日都要去当差的永安侯,也发觉妻子的心情变得很差,瞧了自己也没什么好脸色,有些时候甚至会拒绝他的求欢。玲珑越是喜怒无常,永安侯越是担忧,他甚至以为玲珑是不是有了身孕,还请了大夫来看,可大夫诊断的结果是夫人一切安好,什么毛病都没有。他们夫妻二人成婚快两年无子,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还能是什么原因,问题当然是出在永安侯自个儿身上,他少年时曾经坠过马,虽然伤势好了,却落下了病根。只不过当时年纪小没往这方面想,再加上那玩意儿站得起来,自然就以为无事发生。可成婚这么久妻子没有消息,他却不曾想是不是自己出了问题。可笑初芷竟然还想着要怀孕生子——能生得出才怪呢。 时代限制,永安侯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把自己不能生的消息散步出去的,同时这也遏制了他纳妾的想法——这就是为什么成婚这么久他始终没有再纳其它人,外人以为是永安侯夫妻俩鹣鲽情深,实际完全不是那样。 玲珑懒洋洋地躺在床上,出去玩了一圈回来,消耗了些许体力,她一点都不觉得好玩,反而疲乏难当,饥肠辘辘。刚才大夫给她看过了,就和永安侯去隔间说话,想来永安侯也要知道他这辈子都不能有孩子的事了吧? 真想看看他当时的脸色,一定分外精彩。 玲珑微微一笑,想到永安侯,突然就有了点食欲,让初霜送吃食进来。初霜担忧地望着她:“夫人,您今儿个已经用了好些点心,再吃下去会不舒服的。” “无妨,你只管拿来便是。” 初霜壮着胆子提醒了一句也就不敢再言语,玲珑坐在床上啃糕点,味道是不错,就是不能充饥。她吃了没两块永安侯就进来了,脸上表情晦涩难辨,玲珑装作看不出来的样子笑了一笑:“侯爷回来了?要不要吃?” 她细白的指尖拈着一块梅花糕,言笑晏晏的模样十分美丽,永安侯本来沉下去的心也不由地有些缓和。他坐上床,将妻子揽进怀中,在她唇瓣上轻轻一吻,她嘴角有些糕点碎屑,他也一并吻走,低声问她:“夫人可想要孩子?” 玲珑心中暗笑,却回答:“我若说了实话,夫君可莫要生气。” “这是自然,我怎会生你的气。”他哪里舍得。 “我可不喜欢孩子。”玲珑这倒是实话,她确实不大喜欢人类的幼崽,又不可爱,又不乖。“侯爷是想要孩子了?听说我娘生我的时候九死一生,险些就跟着去了,爹爹才不肯再要第二个孩子,我怕疼,一点都不想生。”她是很不乐意给人类生崽儿的,哪怕用的不是自己的身体。 “那咱们就不生。” 玲珑心想,不生跟生不出来可不一样。“那怎么行,我嫁给了你,就要为你传递香火,我不喜欢孩子是我的事,可我说不准,会喜欢咱们的孩子呢,倘若孩子同侯爷长得像,我也是愿意去喜欢他的。” 她的甜言蜜语叫永安侯听着舒服极了,心中有些愧疚,又有些难过。他捧住玲珑的脸,看着她干净清澈的眼眸,确信她没有说谎,每一字每一句都是出自真心,便轻轻吻了她,舌尖描绘着她的柔软的唇型,低声道,“怕是我不能给夫人一个孩子了。” 玲珑一愣,本以为他要瞒着,如今……这竟是要告诉她的意思? “你我成婚已一年有余,可始终却没叫你怀上孩子,并非为夫不想,实在是……心有余而力不足。”说完看到妻子朝自己那处看,永安侯不禁失笑,“雄风还是有的,只是这精水,怕是无能叫你受孕。夫人,是你委屈了。” 玲珑笑起来:“这有什么委屈的,我本就不喜欢孩子,侯爷对我开诚布公,不隐瞒于我,我心中比什么都高兴。”为了证明自己话里的真诚,她露出笑容,主动亲了永安侯一下。 永安侯顿时眸色深沉,喉头微动,将她压在了身下,低声道:“我也很高兴,夫人,日后便只有你我,你说好不好?” “当然好。”玲珑用更柔和的声音回答他,这份来自最亲近之人的包容与接受让永安侯沉迷,他低下头去亲吻妻子,却没看到她眼睛里深邃的黑暗。 “我爱你。”情深之时,他在她耳边这样说。 “爱我的话,让我……吃掉你,好不好?”玲珑微微喘息着问。 “好……你说什么都好,什么都答应你。”永安侯被迷的神魂颠倒,在他看来这不过是意乱情迷时的情话,却不知道,自己答应了,就真的要被吃掉灵魂与爱。 玲珑露出快活的笑容来,这一次她终于是真的有点开心了。小手捏了捏永安侯的耳垂,她伸出舌头舔了舔自己的食物,恨不得现在就将他吃下。 可是不行。 她还可以再等一点时间,等到这果子长得更加成熟,吃下去的时候,也一定会美味许多。 云雨初歇,玲珑趴在永安侯胸口,他身材很好,高大修长且结实,浑身上下没有一丝多余的赘肉,每一块肌肉都蕴含着男子气的力量。玲珑就是喜欢长得好看的,她还喜欢亮晶晶的东西,喜欢把它们收藏起来,归墟龙宫之中有无数她从各个世界搜刮而去的珍宝,每一样都是世间罕见的宝物。 可惜玲珑最喜欢的“爱”却没有保质期,也不能保存太久,所以每当它成熟,她就会将其吃掉,这样的话,就能永久的保存在她的身体里了呢。 永远、永远。 “过几日便是岳父寿辰了,夫人可想好准备什么寿礼?” 永安侯突然问话倒叫玲珑想起来这事儿,她早忘了个一干二净,毕竟她又不是原主,对丞相夫妻没有丝毫孺慕之情,又怎么可能会去记谁过寿辰。永安侯这一提醒,她才发觉自己有印象。“唔……侯爷觉得呢?妾身只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妇道人家,恨不得做个撒手掌柜什么都不管,哪里知道要送什么礼物,难不成侯爷要妾身从嫁妆里拿么?” 永安侯无奈道:“为夫不是这个意思。”他只是随口一问,没想到被赌了这么多话回来。 玲珑在他看不见的地方撇了下嘴,她最近确实是有些喜怒无常了,还不是被饿的,要是每天都能随心所欲的想吃多少就吃多少,她也能每天笑眯眯的呀。 这不是不能么。 她打了个呵欠,重新趴回永安侯胸口:“算了吧……以后的事儿,以后再说,就是什么都不送也没关系,爹爹又不缺我这份寿礼。我好困,要睡了,侯爷不要吵我。” 他应了一声,心想妻子真是越发的孩子气,既然她觉得麻烦,那就他来想办法好了。岳父是文人,最好风雅,送金银之物未免显得俗气,辱没了身份,古董字画,相府也不缺,当时妻子嫁来,光是前朝大家的字画就装了好几个箱子。那还能送些什么呢?永安侯陷入深深的苦恼之中,他向来不操心这些事,可眼下对妻子上了心,便也把丞相夫妇真正当作了长辈敬重,看着睡在自己胸口的爱妻,他目光深沉柔和,带着自己也不易察觉的柔情。 9.第一片龙鳞(九) 第一片龙鳞(九) 在玲珑吃掉的灵魂里,关于父母的记忆,一直是美好的。原主临死之前尚且怀念待字闺中时的时光,对父母更是充满孺慕,丞相夫妇也很是疼爱这个女儿,这一点从女儿死后,女婿为了怀念女儿娶了初芷为妻,他们便将初芷当成女儿一样对待就可以看出来。 只是这个逻辑嘛……玲珑是有点不明白。怀念妻子就要娶跟妻子情同姐妹的婢女?丞相夫妻不觉得隔应反而认为是美事一桩?看,这就是她觉得人类很奇怪的一个方面了,尤其是生活在比较久远年代的人类,脑子里在想的东西有时候龙女根本理解不了。 丞相寿辰,她与永安侯一同前来道贺,见女儿女婿一同来,还情深意笃,丞相夫妻十分欣慰,丞相夫人拉着女儿左右看了看,确实是微微圆润了些,不似从前那样瘦,气色也很好,一瞧就知道过得是好日子。这样她也就放心了,就这么一个宝贝女儿,嫁给永安侯也是千挑细选的,无论如何也不能叫女儿受什么委屈。如今见女婿待她好,丞相夫人便十分安心。 只是她看了好一会儿,才发觉出不对来。趁着丈夫跟女婿在书房谈话,丞相夫人拉着玲珑的手,瞧她身边的初霜以及眼生的初夏:“我儿,初芷何在?她怎么没陪着你?可是哪里不舒服生了病?要不要请大夫看一看?” 由此可见丞相夫妻也都是厚道人,面对一个婢女,不过是女儿喜欢了些,他们便也善待于她。只可惜初芷不是那等知恩图报之人,她不害人就已经不错了。以婢子之身为原主庇佑,却想方设法去夺原主的东西——贪心不足蛇吞象。玲珑看着丞相夫人,轻轻一笑,挥手让初霜初夏外头候着,淡淡道:“被我打发了。” 女儿什么脾性,做娘的最清楚,她的女儿连只蚂蚁都舍不得踩,更何况是跟她朝夕相处一起长大的初芷?定然是初芷做了什么让她无法原谅的事。丞相夫人眉头一皱:“我儿,发生了何事?” 玲珑问:“娘,当初向爹爹求娶我之人不少,为何爹娘最后选择了侯爷?” 丞相夫人虽然不知她为何这样问,却还是回答了:“青年才俊中,唯独侯爷,不仅出身高贵,亦有本事,他的爵位可不是如其它世袭的那般花架子,而是他自己在战场上挣回来的。他与你爹爹又素来交好,为人有情有义,容貌生的也好,足以与我儿相配。” “是啊,是很好,万中选一的乘龙快婿。”玲珑嘲讽的笑笑。“既然这么好,自然喜欢他的也不止我一个。” 丞相夫人一愣:“这话是什么意思……” “娘不知道吧,在我还未嫁入侯府之前,初芷就与侯爷两情相悦了。”玲珑讥讽地笑。“那婢子假借我的名义同侯爷接触,一来二去,两人便勾搭成奸,此还不算,若是侯爷来退婚求娶初芷,堂堂正正地说了,我倒也高看他一眼。他却不愿,又要娶我,不想跟爹爹交恶,又要初芷,想左拥右抱,没少恶心着我。” “什么?!”丞相夫人气坏了。“初芷、初芷她竟敢!我相府中人谁亏待她了?!我儿视她如姐妹,我与你爹爹几乎将她当作义女来看,她竟做出这等不知羞耻之事来!” 随着初芷年岁增长,丞相夫人也有点忧虑,这孩子越长越是妖娆,活脱脱一副瘦马模样,只是平时做事一丝不苟滴水不漏,女儿又十分信任初芷,她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想着等女儿有了身子稳定了,就给初芷寻一门好亲事嫁出去,也好叫她一生衣食无忧。只是万万没想到,哪里需要她给物色人家,初芷早盯上她的女婿了! 想到这里,丞相夫人几欲作呕! “娘。”玲珑冷淡地看了她一眼,不理解她为何那般激动。“你为何只骂初芷?” “我如何能不骂她?这等背信弃义令人唾骂之事,她也做的出来!”丞相夫人怒不可遏,若非初芷不在,她定要叫人将其打杀了!这等背主之奴留着有何用!谁能保证日后她不会再捅一刀? “侯爷也不是什么好东西。”玲珑哼了一声。“这两人不过是臭味相投,才一拍即合。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他与初芷两情相悦在前,却还要来骗我成婚,可见其性格卑劣自私,薄情寡义。我处置了初芷,他一言不发,活似曾经什么事都没有过。若非我亲眼所见他们二人在床上颠鸾倒凤,真要信了他的鬼话!娘你可知道,夜晚我睡了,初芷便在我的安神香里添加催眠之物,而后便引着侯爷去她床上,与我不过一墙之隔!” 丞相夫人听了,几乎要晕过去,她捧在掌心的女儿,就是这样叫人糟蹋的!“我儿!我苦命的儿!”她忍不住哭出来。“我要告诉你爹爹,叫他为你做主!” 早知如此,还不如不把女儿嫁出去!如今嫁了这么个中山狼,哪里是她当初想象的那样,给女儿寻个依靠! 玲珑微微一笑:“只怕不用娘告诉,爹爹已经知道了。” 丞相夫人抬头朝门口看去,赫然看见丞相大怒推开门走进来,身后跟着的正是脸色惨白的永安侯。在这之前,他们耳鬓厮磨,夫妻情深,可方才他与岳父说完话来寻各自妻子,却在门口听到这么一番话,他才知道,原来妻子真的什么都知道,可笑他还以为她一无所知,想着此后将那件事埋在心底,再也不做对不住她之事,同她好好过日子,疼她爱她,却不曾想,她早将一切看在眼里,甚至觉得他卑劣寡情,自私无义。 怎么、怎么会是这样呢? 这是丞相这么多年来过得最糟糕的一个生辰。前一秒他还极为欣赏的女婿,这一刻就已然让他恨到了骨子里。他甚至话都不想再同永安侯说,大步跨进房门命令妻子:“将女儿带进去!此后再也不与这等无情无义满口谎言之人见面!我的女儿不是生来叫人糟践的!”他已经怒极,转身去推想进来寻玲珑的永安侯,“给我滚出去!稍后我便写了和离书,我这女儿配不上你这前程似锦的永安侯!快走快走!这里不欢迎你,日后你也不必再来!” 谁家的女儿不是如珠如宝养大的,他的小女儿自幼便是掌上明珠,生怕摔了磕了,待她成人,他千挑万选才将她许给永安侯,本以为女儿后半生有了依靠,哪里知道这女婿却是个中山狼!还有那初芷!真真是狼心狗肺之徒!世上怎会有这般人,做出这等事? “岳父——” “你别叫我岳父,我受不起你这一声岳父。”只要想到女儿曾经亲眼看见这个乘龙快婿和贴身婢子做那等苟且之事,丞相心中怒火便无法用言语来形容。“你既然喜爱那初芷,便娶她为好,最好再为她去寻当年将她卖掉的生父,那才是你岳父!” 永安侯此刻已经语无伦次,他生平从来不曾如此慌张不安过,妻子刚才被岳母带走时连回头看他一眼都没有,事到如今他只想先见她一面,他有好多好多的话想问她! 可丞相的情绪实在是太激动,他老人家上了年纪,身子骨一直不大好,永安侯也不敢气他,丞相不知道从哪里顺了根扫把便来撵他,堂堂永安侯,竟就这样被活生生打出了相府,狼狈不堪。 今日本是来贺寿的,结果却闹成了这副模样,相府宾客尚未散尽,许多人已经瞧见了这一幕,向来让丞相满意的女婿永安侯竟被打了出去,不知道是发生了何事?他们满心想知道,却又不敢去问,丞相脸色难看,派人来说今日寿宴到此为止,客人们再好奇,也不得不离开,走的时候看到永安侯竟跪在相府门口,没有人敢去询问发生了何事,只能暗自猜测,很快地,丞相将永安侯赶出门一事便传遍了京城,闹的满城风雨。 初芷自然也知道了,她乍一听到这个消息还有些神情恍惚,这时候灶膛里的稻草掉了几根出来,燃烧着的稻草烫在她手上,疼的她心惊肉跳。 没一会儿听到了推门声,初芷狠狠一哆嗦,丈夫就走了进来,一把抓起她,也不管灶膛里还没熄灭的火,像是拎小鸡一样拎着她到了屋子里,扔到床上,便扑了过来。 这管事自打没了雄风,便四处求医问药,可这病如何是能随随便便治好的?他一开始对初芷尚且百般爱护,可初芷哪里瞧得上他,对他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这一来二去,管事的在外头喝了二两酒,上了头,回来就想跟初芷亲热,却被她狠狠打了一巴掌,这下可打起了管事的火,当下不管不顾的,竟将初芷折腾了个死去活来,嘴里还不干不净的骂,不过是个二手货,一个破鞋,他娶了她本身就委屈了自己,否则怎么会遭来这份罪受?在侯府舒舒服服的当个管事不好吗? 每日吃香的喝辣的,也比在外头四处奔波赚不到几个子儿来的强。 他恨极了初芷,觉得这都是她带来的霉运,敢弄第一次,自然就有第二次第三次,事到如今,初芷再也不敢在他面前拿什么派头了,成日老老实实的,看到他大气都不敢出,大大的满足了管事的虚荣心。他又有些恨永安侯,便在凌虐初芷时幸灾乐祸,任你如何厉害,你的女人如今还不是任我摆布? 这样一想,初芷受的罪就更大了。 “怎么,还以为侯爷能看上你?!”看到初芷咬牙带泪的脸,管事的忍不住刺激她。“也不瞧瞧你自己是个什么德性,现在侯爷正在相府门口跪着呢,你拿什么跟夫人比?也不照照镜子看看你的脸,就是那下贱命!还敢痴心妄想,不老实,要是叫我知道你不守妇道,你看我如何收拾你!” 初芷被他折磨的嚎啕大哭,只是哭又能如何,她恍恍惚惚间想起很久以前在相府的日子,那时候夫人还不是夫人,是小姐,是跟她关系很好,视她为姐妹的小姐,那时候过得多幸福啊,比现在可幸福多了。现在自己过得,这叫什么日子呢?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啊。 她怎么就那样对小姐了呢,很小很小的时候,她明明发过誓会永远保护小姐的,可她对小姐做了什么?初芷迷迷糊糊的想着,最终眼前一黑,晕了过去。 相府这边,丞相夫妇担心死了女儿会寻短见,可玲珑一点都不伤心,她忙着品尝相府厨子做的拿手菜。可她吃东西的行为在父母看来就是伤心过度,都快要把丞相疼死了。他抹了抹眼角不敢叫女儿看见自己的眼泪,吸了吸鼻子说:“我儿不必难过,以我儿的样貌才情,爹爹还能给你找个更好的丈夫!叫那狼心狗肺的小儿看看,我的女儿不是什么人都能配得上的!”他的宝贝,怎么能叫其它人这样糟蹋! 丞相夫人在一边猛点头:“没错没错,你爹爹门下有不少俊俏后生,到时候让他们站成一排,我儿随便挑选!” 玲珑咽下一口甜汤,眨了眨眼:“谁说我要嫁人?” “不嫁人怎么行?”丞相第一个不同意。“和离书我都写好了!” “谁说我要和离?” ??? “你不和离?你不和离,你还要跟那小畜生过不成!”丞相大人快被这个女儿气死了,他气得浑身颤抖,这破孩子竟然还在那老神在在的吃东西!“我决不允许你再回去!那小畜生配不上你,难道要爹送你回去给他糟蹋?!” “他糟蹋我?”玲珑嗤笑。“爹说反了吧,是我糟蹋他才对。”她的食物很快就要成熟了,她要吃下去,她要吃饱,她才不管永安侯是不是忘恩负义是不是狼子野心是不是小畜生,反正那个人现在是爱她的,那是属于她的爱,可以变成她身体里的养分,她才不要轻易放弃。 “你——”丞相险些被这个女儿气晕过去。“你不和离?他这样对你,你还对他有情意?!” “那是过去的事儿了。”玲珑笑了笑。“反正我也没让他好过。与他和离怎么能行,我还要他一辈子伺候我讨好我任我驱使为我做牛做马,这世上去哪儿再找一个像他那样的人啊。” 单论条件,就是丞相也不得不承认永安侯出类拔萃,可要论人品,永安侯给他提鞋的资格都没有!“你这孩子——” “爹娘放心,我不会白白叫人欺负的,初芷背叛我,您二老看她现在是什么下场?”玲珑咬了一口酥饼,笑的没什么温度。“我最清楚怎么样叫一个人不舒服了,谁叫我不好过,我一定想尽办法,还他千倍百倍。” 丞相夫妇看着女儿诡异的笑容,突然有些不大认识了,丞相夫人犹豫了片刻,试探着问道:“我儿……可还好?爹娘在这儿,若是有什么不舒坦,一定要说出来,切莫藏在心里。” 闻言,玲珑轻轻一笑,对这夫妻二人的爱女之心,她没有丝毫动容。反正他们也不知道女儿早就死了,不仅死了,连灵魂都被吃了,早就不存在于这个世界上,他们的关心也好愤怒也罢,原主都不知道了。真是媚眼抛给瞎子看,她又不会感动。“我知道,多谢爹娘关怀,时候不早了,二老回去休息吧,我也累了,准备睡会儿。” 她要休息,夫妻俩怎么可能不答应,睡一觉好啊,睡一觉醒来说不定就什么烦恼都没了。 等到这对聒噪的夫妻离开,初霜初夏伺候着玲珑褪下衣裙换上寝衣,便到外间去守夜了。玲珑在床上躺了会儿,便听到有什么东西撬开窗户的声音,她佯作不知,很快就传来“啪嗒”的落地声,紧接着一个身影凑近床边,来人对她没有丝毫恶意,只是盯着她看了许久,才颤抖着伸出手,轻轻抚摸她的脸颊。 与此同时,玲珑睁开了眼睛,恰好与来人四目相对。她挑起眉头微笑:“这么晚了,侯爷不在门口跪着,闯进来是想做什么?我叫一声,立刻就有人进来,到时候你可就——” 她话没说完,就被狂风暴雨般的吻笼盖。 平心而论,玲珑很喜欢永安侯亲他,尤其是在他只为她使用的时候。她并没有抗拒这个吻,而是依照本能的回应了他,永安侯狠狠吻过她,才低声乞求:“夫人,我不想和离。” “是吗。”玲珑摸了摸他俊美的脸,他身上冷的吓人,可见是在外头跪久了,人都僵硬了,才趁着夜色混进来。“你不想和离,难道是想休妻?” 10.第一片龙鳞(十) 第一片龙鳞(十) “自然不是!” “既然不是,你来做什么?” “我——”永安侯一时间竟无话可说。玲珑瞧他这副呆相,突然捂嘴一笑,推了推他的肩,“侯爷可知错了?” 永安侯立刻点头:“知道了知道了——” “那你说说,错在哪儿?” 永安侯想了几秒钟,却着实没有底气在妻子面前提起曾经与初芷的苟且之事,面上顿时显现出一种似愧非愧,似悔非悔的意味来。玲珑将他的表情尽收眼底,却没有要与他解围的意思,骂他的话今日在丞相夫人面前都说过了,如今她也懒得再说一遍,就是今天晚上,她该让这份爱到达目前最成熟的顶点,然后吃掉。 其实再等等也是很好的,有些人的爱很神奇,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削减,反而会随着时光沉淀变得格外醇香浓厚,这也是为何有时候玲珑会选择留在某个世界几十年的原因——可是这次不行,因为她实在是,太,饿,了。 吃掉原主灵魂的时候,她在归墟龙宫饿的头都要抬不起来,整个人懒洋洋地趴在珊瑚榻上,周身鱼儿游来游去她也懒得搭理,眼珠子都不想动一下。要不是原主的灵魂飘到她嘴边,恰好叫她张嘴吃下,玲珑怕是饿的连去寻灵魂的力气都没有。现在随着时间过去,原主的灵魂带来的力量逐渐减少,已经开始被消化,可玲珑却越来越饿。 和“爱”比起来,灵魂不过是用来解渴的水,暂时的满足很快就会消退,只有“爱”才能让她吃饱。 吃掉永安侯后,她就要离开这个世界,去寻个好人的爱来吃掉,恢复一下|体力,才好继续作威作福。否则这样虚弱的态度实在是太不方便,很多事情都不能做。 “夫人,我不该——” “你当然不该。”玲珑打断他的话,“你我自幼便有婚约,可我父亲爱我如掌上明珠,我及笄前他便差人询问你可否有心上人,若是有,你我两家解除婚约,各自嫁娶,各自欢喜。父亲甚至为我挑了许多个人选,想要寻个能对我好又有出息肯上进的人,最后你不肯解除婚约,父亲才将我许配给你,可你做了什么?”玲珑掐上永安侯腰间的肉,左右旋转狠狠地拧了一把。他倒是不痛不痒,她却觉得手都酸了。“嗯?你跟谁搞在一起不好,跟初芷?你知道她跟我是什么关系吗?做这种事,侯爷是不是觉着十分的刺激呀?怎样,如今可舒服?” 谈何舒服,简直悔不当初。那时候的他确实没有为夫人想过丝毫,如今再想来,更是觉得自己行为卑劣,令人发指。 因此腰间被掐的生疼,永安侯也一声不吭,他用结实的臂膀牢牢地搂着玲珑,似是要将她融入自己怀中,片刻不肯松开,又似是怕松开了手,她便再也不是他的了。“夫人,我知晓错了,求夫人给我一次机会,我再也不会……” “嘘。”玲珑点住他薄唇,漂亮的眼睛在黑暗中散发着诡谲的光。“没可能的哦。” “犯了错的人,在我这里,是得不到第二次机会的哦。” 温柔的声音甜蜜如蜜糖,又无情如砒|霜。永安侯深陷在这温柔冢之中,被玲珑拥入怀中。他什么都听不清,也什么都记不得了,唯独她的请求在耳边回荡:“既然知晓错了,那侯爷一定想要补偿妾身,对不对?” 对啊……如果能够挽回她的话,让他做什么都可以的啊……永安侯迷迷糊糊的想着,又听见她的声音在耳边回响:“侯爷是想跟妾身永永远远在一起不分开吗?” 是的,是这样的,不想跟她分开,想要永远和她在一起。 “那么,让我吃掉你吧?那样就能永远变成我身体的一部分呢,为我提供养分,让我活下去。”玲珑摸了摸永安侯的脸,他仍然眉目俊朗,英俊的令她喜欢。“这才是爱对不对?侯爷一定不会拒绝的吧?” 当然不会,他怎么会拒绝,他是那么的想要补偿她……永安侯点了头。 接下来他什么都不记得了,在这黑暗的房间内,玲珑温柔地捧着他的脸,她稍微高一些,低头与他相贴额头,尽情缠绕彼此的呼吸,那是象征爱与灵魂的光芒,如今一点一点被剥离,尽数被玲珑吞噬,彻底化作她的食物,让她空荡已久的胃部,终于有了淡淡的饱足感。 只是,不够啊,远远的……还不够。 简直想要化出龙身,盘亘在他身上将他彻底消化呢。 是他自己答应要把灵魂都给她吃掉的哦,不是她抢的也不是偷的,是光明正大的接受的。失去了灵魂与爱的永安侯,从此将彻底成为一具行尸走肉,供玲珑驱使,按照她的一切想法行动。 女婿在相府门口整整跪了七天七夜,不吃不喝,面色惨白的已经接近死人,若是还将其拒之门外,未免太过不近人情。丞相无奈,只得请永安侯进来。 他似乎一夕之间变得沉默寡言,坐在那不说话,可是一提到和离的事情,他就会立刻跪下请求他们收回成命。 玲珑的傀儡继承原主的记忆与感情,除却不会思考需要指令以外,和真人毫无差别。谁会知道真正的永安侯早已消失在这世间呢?留下的不过一个空壳儿,连做食物都没资格。 玲珑只吃人类的灵魂与爱,她有意识的在克制自己不要因为饥饿大开杀戒,毕竟所有人类都变成傀儡的话那一点都不好玩。她是那么强大而无情,可以凭空造出许多稀奇古怪的东西,可唯有灵魂与爱,不可复制,无法重塑。这也是人类和其它生物区别最大的地方,人类懂得爱,去爱,懂得思考,去思考,也因此他们才能生生世世,繁衍不息。 女儿最终还是跟女婿回去了,丞相夫人想到就要抹眼泪,虽说女儿气色看起来好,可却跟她不亲了,到底是在侯府受了委屈,否则原本依赖她的女儿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如今又强硬的要跟那永安侯回去,图的又是什么呢?难不成永安侯还能老老实实守着她再也没有别的念头? 一次不忠,百次不容。 可出乎丞相夫妇的意料,此后永安侯当真成了爱妻典范。他对妻子几乎是言听计从,两人就这样和美对过了一辈子,再也没有红过脸,吵过嘴,甚至永安侯爱妻爱到不要孩子,两人百年后双双离世,由永安侯同宗子弟下葬,从此成就一方夫妻恩爱的传说。 对此,龙女表示:啊,那不过是一对听话的傀儡而已。 11.第二片龙鳞(一) 第二片龙鳞(一) 从太子东宫查出巫蛊之书及龙袍后,皇帝龙颜大怒,废掉修文太子。成王奉命前去捉拿之时,修文太子拒不肯归案,反抗中眇了一目,断了右手,此后被圈禁于皇宫外的西祠巷子,再也没了声息。 巫蛊之术,对如今身体已逐渐衰败的帝王来说,实在是太可怕了。他已经不记得这是他引以为傲的嫡长子,只知道修文太子素有仁义之名,又得民心,怕是早有篡位之心,还是早些处理了,才能保住自己这座下江山。 修文太子被圈禁后,往日的风光便如昨日黄花,尽皆散去,再无人来西祠巷子看望他,世人很快就忘记了曾经的修文太子,转而去巴结如今如日中天的成王。在他人看来,修文太子已废,成王是剩下的皇子里出身最好也最优秀的,下一任太子人选估摸着就是他了,不过是时间问题而已。 废太子还能东山再起么?怎么可能,一个瞎了一只眼断了一只手还是右手的人怎么做太子?更何况皇帝现在恨极了他,更是不肯再见他,怕是废太子要一辈子被圈禁,终身无法重见天日了。 就连他那位准未婚妻,都被皇帝改了圣旨赐婚给了成王。废太子如今已是孤家寡人,孑然一身,只能呆在那空荡荡且又破旧不堪的西祠巷子里了此残生了。 倒是成王有情有义,觉着自己娶了废太子的未婚妻太过对他不起,便说服岳父,将成王妃的一名庶妹许给了废太子。这名庶女据说是容貌出众又有才华,只可惜嫁了废太子,连个婚礼都没有,穿了嫁衣便被小轿子抬进了西祠巷子,此后就没了声息,更别提是嫁妆了。西祠巷子如今只住着些犯了错的宫人同废太子,可没人伺候也没人照料,连一日三餐都不能正常吃。成王能心系废太子,许废太子这么位美娇娘,可真是令人感动于这份情谊呢,毕竟在废太子还没被废之前,他与成王就手足情深啊。 可他们手足情深,跟她又有什么关系呢??? 玲珑被抬进散发着霉味的房间里时,整个人都处于生无可恋的状态。她毫不掩饰自己喜好享受奢靡的性格,可住在这种鬼地方,谁来伺候她,她吃什么?! 哇原主的记忆里可没提这个,全在回忆过去啊! 把她抬进来的人才不管她的死活,将人绑住手脚扔进屋子,院子一锁,这里头就只剩下玲珑和废太子两个人了,除此之外什么连个鸟都没有。玲珑的内心是崩溃的,她挣扎了一下,那群人生怕她反抗,捆的她非常之紧,手腕都勒的疼,真是白瞎了这么一副曼妙身躯。 看起来好像也不会有人来给她松绑,原主的记忆中,她是自个儿摔到地上用桌腿磨断的,桌腿是木头的,想也知道磨断得多少时间,也怪不得之后匆匆数年,原主就憔悴成那般模样——便是天仙美人,在这种环境里也别想保持美貌。 玲珑随意翻了下手,绳结应声而开,她揉了揉酸疼的手腕,又拿出塞在嘴里的红布。这身嫁衣也是粗制滥造难看的一匹,原主的父亲可真是大方,对待这个庶女没有丝毫怜惜,虎毒尚且不食子,何况是人,由此可见,那样的人真的很适合当作食物被她吃掉。 不过算了,她现在还不是很饿,甚至有多余的力量存在,否则饿的没力气,还得委屈自己过这样的日子才叫憋屈呢。 这张床……别说是和归墟龙宫的珊瑚床比,就是和之前在永安侯府的比,也只有被吊打的份。天哪,这被子床单是有多久不曾洗过,又是用了多久的,真是布衾多年冷似铁,布料更是劣质,玲珑抓起来随手一撕——没用多少力气就刺啦一声,碎成了数片。 再看看整个屋子,就更凄惨了。墙面龟裂长出青苔,桌子四个腿参差不齐,床帐子是粗布缝制,上头还沾染了奇怪的颜色,不知道是些什么东西,被褥上甚至有已经积淀成暗色的血迹。房内的所有东西都七倒八歪,没有章法,乱的不成样子,玲珑简直想要昏过去,她最讨厌这种邋遢的地方了! 只吃掉原主的灵魂果然还是太亏了! 可是——她很想要废太子的爱啊,非常非常的想,如果能吃掉废太子的爱,下一个世界,她也许能够恢复一半的力量呢。 正在玲珑犹豫要不要做点什么的时候,油纸上满是破洞的房门被推开,其实玲珑不觉得这房门有什么存在的必要,风一吹就四处乱响乱动,挡不住什么风,何必多此一举开关门,直接卸了扔掉拉倒。 废太子走了进来。 他神情麻木而冰冷,自顾自坐在了三角椅上,吃起了手里的食物。那也能算是食物吗?玲珑被饿的快死的时候也不会吃的。碗里的汤水没有一点油花,只飘着几根干巴巴的可怜菜叶,至于菜——还有菜?有什么菜?根本就只有一个已经变得冷硬的粗糙馒头。可废太子却浑然不觉,在被废之前,他也是锦衣玉食山珍海味,可现在他却在吃乞丐都看不上的食物。 ……玲珑完全没有上去抢来自己吃的欲望。她嫌弃的眼神太过明显,可废太子却浑然不觉,似是完全不在意屋子里多一个人还是少一个人,对于这个被硬塞来连天地都没拜过的“妻子”,他完全当作她不存在。 更别提是跟她说话或是照顾她了。 玲珑心都要碎了,她看着废太子吃的东西,背着手走过去跟他搭话:“你就吃这个呀?狗都不吃哎。” 废太子不理她。 玲珑伸手在他面前晃晃,又弯腰仔细打量他无神而黯淡的右眼,啧啧称奇:“居然真的瞎了啊,看起来跟左眼很不一样呢。”边说还边伸出手指想戳一戳,被废太子躲开了。他端起缺了一口的碗,喝掉最后一口汤,就着最后一口馒头,然后就步履蹒跚地朝床走,一头栽上去直接睡了,破破烂烂的褥子就这样盖在身上。这寒冬腊月的,冷风呼啸,破门夹杂着刺骨寒气,他却像是感觉不到,麻木的与外界彻底剥离。 玲珑打了个哆嗦,她被扔进来的时候,那群人什么都没给她,现在想想,这身嫁衣虽然垃圾了点,但至少能挡点风。可是她怎么能让自己不舒服,她要是不舒服了,所有人都得一起倒霉受罪。 所以她干脆利落地跳上床,直接给废太子来了个泰山压顶,饶是废太子再如何面无表情情绪全无,也被这一重压弄得险些吐血。他睁开眼,冰冷地看着压在他身上的玲珑。 如利刃般的眼神大概能杀人,可吓不到玲珑。她眉头一皱,拽住废太子衣襟:“我这么冷,你怎么不同我说话?你怎么能自个儿睡了?” 他的回答是再次闭上眼。 玲珑咦了一声,掀开那床姑且称得上是被子的破布,又把床上的被单草甸子什么的一股脑儿都拽了出去丢掉。废太子被她推到一边,睡在了空荡荡的床架上。这回他终于不能再不理她了,已经瘦的骨瘦如柴的脸上浮现出厌烦来:“你若怕冷,就不要总是动。”不过是徒然浪费体力。 “我就要动。”说着,她干脆将帐子也拆了下来,心里无限难过,想她之前被人伺候的,除了吃东西要自己咀嚼外什么都不用做,现在竟然要拿自己的一双玉手来处理这些脏了吧唧的破布。眼下她为废太子做了什么,待到他日,定要叫他千百倍的偿还。 因为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并不太饿,玲珑完全顶替了原主的身份,用的是自己的面容自己的名字,反正原主已经被她吃掉了,不存在了,有没有人记得不重要。玲珑幻化出的身体是她人形的模样,真可惜她的本体是龙,就算化作人形,每个世界也都是崭新的。 新的身体当然要好好爱护啦。 “我这么美,你忍心让我做这么多活吗?”玲珑甩开脏的都粘手的帐子,认真地询问废太子。“你难道没有一点怜香惜玉的心吗?” 她人形的模样,可谓是绝世美女,成王连见她都没有就送了她,到时候必然要悔青了肠子。 废太子从得知自己即将有个“妻子”开始,除却屈辱与愤怒之外没有任何情绪。玲珑“嫁”进来之后,他更是看都没有看她一眼,他的心,他的整个人都已经死了,可当她强迫捧住他的脸与他对视时,映入眼帘的这张如花娇靥,还是叫博学多闻的废太子感到了震惊。 成王的原意莫非不是羞辱他?否则为何选择那人的庶妹? 终于看见废太子的眼睛里有了些正常人的神采,玲珑满意地点了下头,威胁道:“快起来,把这些东西好好洗一洗,我可不睡这么脏的床。” 她使唤起人来,有种自然的傲慢与理所当然,仿佛这世间所有人,在她面前,都应俯首称臣。 12.第二片龙鳞(二) 第一片龙鳞(二) 要是正下雪就好了,这样玲珑就可以对着废太子唱一句北风那个吹雪花那个飘。 他实在是太过瘦弱,被她烦的不得了,可井水早已结冰,怎么洗床褥被单?玲珑就看着废太子一瘸一拐的出去,他穿的也很是单薄,感觉一阵风都能将他吹走,整个人似是魂儿都没了,浑浑噩噩的过着这贫苦的日子。风霜侵蚀也好,他人欺压也好,他似乎再也感觉不到痛苦。 玲珑撑着下巴有点犯愁,她倒不关心废太子如何,她比较在意的是今天晚上自己怎么睡啊,难道要她再把地上那堆破布捡起来铺好躺在里头?才不要,绝对不要。 这个破屋子基本上是四壁漏风,冻的人起鸡皮疙瘩,玲珑不怕冷都抖了一下,看着废太子又要摸上床去睡觉,她伸手拽他:“不许睡。” 废太子甩开她的手,冷淡地看她。他的皮包着骨头,整个人脱了形,因而显得眼睛格外的黑且大,定央央盯着一个人的时候说不出的诡异吓人。这若真是寻常人家的姑娘,怕是早被吓晕过去,可玲珑却不为所动,又继续去拽废太子的衣袖:“我好饿啊,想吃东西,我来的时候什么都没有,早上他们就没给我吃的。” 废太子冷冰冰地盯着她,好半晌,讥讽一笑:“你觉得这西祠巷子能有什么吃的?” 看他刚才吃的乞丐都嫌弃的汤水就知道,肯定没什么好东西,可是玲珑的重点不是这个。“那我问你啊,西祠巷子住的宫人在哪儿?离你这远不远?” 她一双美目闪着亮晶晶的光,满是期待,废太子几乎要为她这份天真打败了:“你的脑子里在想些什么,莫不成你以为到了这里,还有人能伺候你?往日的养尊处优,在这里还能继续?” 他以为她是要找人伺候,因此更加嘲讽。 玲珑却说:“当然不是,他们把我送进来我就知道是个什么处境。就算不知道,看你一眼也晓得了呀,可我过不惯这样的日子,趁着我现在还有点力量,先让自己过得好些再说呗。”她摇了摇废太子的衣袖,其实没用多大力气,可他的袍子已经穿了许久,玲珑就这么一摇——立刻就被撕裂了,露出他细的不像样的手腕来。 场面一度变得很是尴尬。玲珑当机立断的站起来:“我出去会儿,很快就回来。” 谁管她回不回来。废太子如是想着。床是不能睡了,他干脆席地而坐,倚着摇摇欲坠的危床闭目入睡。可没等他睡着,就听见一声巨响,那姑娘开门用脚,直接把破烂不堪的门板给踢碎了。废太子对此无言以对,他真是不知从哪里招来了这么个煞星,成王将她送进来难道是来折磨他的不成? 玲珑是嫌弃门脏才用脚,没想到这个门这么不经踹,她也没用多大力气,本来就吱呀作响的门,这会儿是彻底的死不瞑目了。寒风从门里灌进来,再穿墙溜出去,玲珑身后跟着几个畏畏缩缩的宫人,他们怀里抱着干净的草席被褥还有帐子,一进来就主动靠近床去收拾了。 虽然是在西祠巷子里的奴才,可到底都是在宫中受过训练的,做事很是麻利,和往日里欺压废太子不将废太子看在眼里的模样判若两人。 “动作快点儿,我刚才说什么来着。”玲珑冷着脸,“给我弄干净些,改明儿天好些了,把四壁都给我补好,听到没有?” “是、是,谨遵姑娘吩咐、谨遵姑娘吩咐。” 素日里见着废太子眼珠子都在头顶的奴才,如今对着玲珑点头哈腰,脸色泛青。他们这些都是在宫里犯了事的奴才,被打发到西祠巷子,也就是一辈子都别想再出去了。这西祠巷子偏僻荒凉什么都没有,他们就在这儿生活,里头的人出不去,外头的人进不来,自成一片天地。三年前修文太子被废,西祠巷子里才算是迎来了这么位“贵人”。可这“贵人”是什么处境大家心知肚明,再加上成王特意打过招呼,要他们好好“照顾”废太子,宫人们更是极尽苛待。 原以为废太子娶了妻也不妨事,哪里知道这位新妻竟如此手段狠辣,二话不说就将他们狠揍一顿,踢着赶来废太子的院子,还抢了他们刚浆洗晾干舍不得盖的被褥,甚至逼着他们来干活! 心中怕是将玲珑恨到了极点,可形势不及人,还是要忍气吞声,迅速将床榻擦过铺好,又换下帐子,搬走破旧的桌椅换上比较好的,再把破裂的窗纸补好,这才勉强让玲珑满意。 今天晚上就先凑合一下,其它的留到明日再说。这四处透风的烂墙必须处理一下,不过现在她又饿又困。 西祠巷子里没什么好吃的,被贬到这里来的宫人自个儿种菜喂鸡,再加上内务府三五不时想起分的米面,一年到头倒也衣食不缺,勉强过活。要跟外头的人比,那肯定是拍马也赶不上,可在这西祠巷子里,有吃有喝有的住,就已经是造化了。 这里最可怕的,是没有希望。 他们是注定要一辈子老死在这里的,这才是让宫人们最绝望的事情。也因此他们变得极为凶狠刻薄,废太子算什么,曾经高高在上的东宫储君,如今还不是成了个废人?早晚都是要死的,成王还特意叮嘱他们了呢。 再过些时日,叫废太子悄无声息的死了也不是什么难事,已经过去三年了,废太子早就该死了不是吗?他自己受不了这样的苦日子,这不是理所当然的么?到时候成王开恩放他们出去,那才真是大造化啊。 玲珑觉得他们就太傻了,成王怎么可能留下他们这些祸患,等到废太子一死,皇帝就会想起他的好来,成王只消让皇帝知道废太子在西祠巷子过得是什么样的日子,这群宫人就一个都别想活命。废太子哪怕是废了,那也是皇帝的儿子,曾经让他引以为傲的嫡长子,他能废掉这个儿子,可不代表别人也能欺辱他。 玲珑的晚饭并不豪华,也不怎么美味,可是和之前废太子吃的比起来,那就是玉盘珍馐。几个刚出锅的白面馒头,一碟腌菜一碟炒鸡蛋还有一盘炝炒青菜,杂粮粥煮的烂烂的,散发出诱人的香味。杯盘碗筷虽然不怎么珍贵,但却洗的干干净净。玲珑挥手让宫人下去,还不忘威胁他们:“明儿一早,我要见到热气腾腾的早饭还有洗漱用的热水,听到没有?” 她眯着眼,气势凌人,宫人们见到她这样的人,自然而然就弯了腰杆,喏喏的应了,才退出去。 玲珑拿起筷子,先是喝了一口杂粮粥,发出满足的喟叹,然后扭头看向废太子,邀请他:“你要吃吗?” 她甚少愿意将食物分给他人,哪怕这食物不能叫她果腹。可眼下废太子对她而言很重要,不能这样叫他死了,最重要的是他现在瘦的这个样子着实难看极了,玲珑吃不下去。养猪不也得将小猪崽子养的膘肥体壮再宰杀吃肉?这一样的道理啊。 废太子没理她,玲珑便拿过一个白面馒头掰开,往里面夹了炒蛋酱菜,走到废太子面前,送到自个儿嘴边咬了一口,弯腰一使劲儿,就将废太子拽了起来,拖到桌边,简单粗暴地把筷子塞给他:“吃。” 见他还不动,玲珑突然间恍然大悟:“你是右手废了不会用左手?我喂你啊。” 她说话真是一点都不顾及他人,直接戳中废太子的伤疤,只是这三年下来,右手废了早已习惯,左手也早练就了,他只是不想搭理她罢了。然玲珑是那种能被拒绝的人么?她要给,废太子就必须接受。眼看废太子不肯张嘴,她的粥已经送到他嘴边,玲珑冷了眼,而后突然嫣然一笑:“我懂了,相公是牙口不好咀嚼不动是吧?没关系,我吩咐了宫人在院子外头伺候着,我叫他一声,进来嚼碎了哺给夫君,这样夫君就可以方便的吃东西还能保存体力了。” 这种恶心的事她也干得出来!废太子气恼不已,他左手成拳,在玲珑准备叫人之前拿走了面前的筷子,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我自己来。” “早点这样不就好了。”一起能用暴力解决的问题,在玲珑这里都算不上问题。一共五个馒头,她吃了四个。废太子严重怀疑她是猪,只见吃却不见胖,而且还颇有几分意犹未尽的感觉。 废太子还是东宫储君的时候,不知见识过多少高门贵女,那些闺阁千金们都非常注意仪态,进食时都是浅尝辄止,更不会吃味道过重的菜色以免口腔异味。眼前这位可真是不折不扣的另类,叫人完全搞不懂她在想些什么。 四个拳头大小的馒头,她全吃了,且吃的极为享受,把菜汤都吃了个一干二净,盘子都不必去洗。 玲珑咽下最后一口馒头,颇为遗憾:“可惜了,味道实在一般。” 想念山珍海味,想念锦衣玉食绫罗绸缎,想吃香的喝辣的。 13.第二片龙鳞(三) 第二片龙鳞(三) 这吃也吃了,被褥也换了干净的,墙上的破洞也都暂时堵死了,总应该消停了吧? 可废太子想的太简单了,如果这么随意就消停,那还是玲珑吗? “你怎么可以就这样直接睡了?”玲珑几乎为废太子的个人卫生操碎了心。“洗脸刷牙梳头啊,你现在这么丑,还这么邋遢。这被褥虽然不怎么好,却都是干干净净的,你可别想弄脏它们。” 废太子本不想理会她,可不知何时,已经有宫人送来了热水,随之而来的还有一个浴桶。玲珑自个儿是干干净净的,她爱干净,本身生活在荒海之中,所以特别不喜欢自己身边的人脏兮兮,看着都碍眼。 “你是自己进去呢,还是我帮你呢?”玲珑露出分外天真的笑容,有礼貌的询问废太子。 她能将宫人们使唤的这样服服帖帖,很显然不是靠她的大脑。废太子只犹豫了几秒钟,就做了选择。他脱衣服的时候发现玲珑非但没有像寻常姑娘家那样非礼勿视,甚至还饶有兴味的盯着他。废太子再怎么心如死灰,也没开放到在一个姑娘家面前赤|身|裸|体。他解衣服的手停了下来,转身去看玲珑。 玲珑也睁着清泠泠的眼睛看他,还奇怪:“你看着我做什么,看着我能把自己弄干净吗?” 废太子忍了又忍,他一点都不想开口说话,奈何在这少女面前却被逼得无路可走。“你不要看。” “……我就是想看看你身上有多脏。”玲珑真诚地说。“我问过下人了,他们说你三年没洗澡了,我以前听过一个故事你要不要听?我给你讲一下吧?”当然她这话也没有要问废太子的意思,就是知会他一声,便自顾自讲了起来。“就是说啊,从前有一对懒人夫妻,他们非常非常非常非常的懒,懒到什么程度呢?从来不洗澡,也不换衣服,不叠被子,不洗锅子,他们觉得被子叠了晚上也要铺开,洗了澡也会弄脏,衣服换了还需要清洗,锅子干净了还要做下一顿饭……就什么都不做。后来有一天,家里突然进了贼,贼看了看他们的家,发觉没什么好偷的,唯一值钱的就只有那口锅,于是就将锅卸了下来背走了,后来这个贼就变成了一个正义之士,人称背锅侠。” 她讲到这里,停了一下,看了废太子一眼又继续:“后来妻子突然惊醒,发觉有贼,就将丈夫推起来。丈夫与贼搏斗的时候,贼掏出随身携带的刀,砍在了丈夫脖子上,丈夫应声而倒,贼就背着锅跑了。妻子吓得大哭,却突然看见丈夫从地上爬了起来,摸着脖子说,‘幸好我从来不洗澡,否则今日这小命就要交代了!’,妻子一听也十分高兴,两人点了灯,发觉家里那口锅竟然没有丢,原来那贼背走的,是锅上长年累月积攒下来的那层垢。” “综上所述,我想看看你身上的灰有多厚。” 废太子嘴角抽搐,他真是气都气不起来。他怎么可能三年不洗澡,便是心死成灰,也没得叫自己脏成那样的道理。宫人又不同他住得近,如何知道他洗澡不洗澡? 玲珑讲完故事满脸期待:“你脱啊。” 废太子:“……你一个女儿家——” “我现在不是啦,嫁给你,就不是女儿家,是妇道人家了,你们都这样称呼的不是吗?”她仍然眨着漂亮的眼睛催促,“你到底脱不脱,难不成还要我伺候你?” 她很少伺候人的,就是伺候了,日后也肯定要千百倍的要回来。 废太子被她气的,竟真的解开了破旧的外袍,玲珑看了两眼叹了口气,“一点肉都没有,这样的身材真不好看。” 废太子如今权当她说的话是耳旁风,天这么冷,他迅速跨入浴桶,暖意顿时席卷全身,他舒了一口气,然后就看见玲珑自顾自洗了手和脸又漱了口,竟自个儿上床睡觉了。 两床被子都很厚实,可玲珑不喜欢,这种普通的棉花被,里头的棉花不知道弹没弹,重的要死,压的她险些喘不过气来,这加重了她要过好日子享受的心,吃不饱已经很难过了,如果再睡不好,做龙有什么意思? 两床棉被压的她窒息,底下的床虽然铺了两床褥子,仍然觉得硬邦邦的,这更让玲珑怀念起荒海归墟的龙宫,她好爱享受,性格奢靡,从来不加掩饰。 谁会不喜欢过好日子? 废太子洗完澡穿了衣裳,站在地上冷的发抖,却不知自己要睡到哪里去。玲珑单手撑着脑袋对他打招呼:“上来啊。”态度自然毫无羞赧,模样似是在叫一条狗……废太子咬咬牙,这寒冬腊月的,外头冷风呼啸,没有棉被御寒想过冬十分艰难。他想了又想,才在玲珑的邀请下掀开被子上了床,只是离她极远,两人之间隔了好大的距离。 这本是一张双人床,这会儿废太子身上盖了被子,人却退到了床边,玲珑靠近一点,他就往边上挪一点,最后玲珑突然蹭的非常近,废太子一个惊喘,往后一躲——整个人摔到床下。 玲珑抱着被子笑起来。她容色极美,笑起来也格外动人,废太子从未见过她这般姝色,还是东宫储君之时,他最是仁义宽容,与女子连手都未拉过,所见的也都是笑不露齿的大家闺秀,哪有玲珑这般不拘小节几近猖狂放肆的。 最后她一边笑一边伸手给地下的废太子,“还不上来?” 那一只纤纤玉手,美极了,仿佛最优秀的工匠雕刻出的白玉艺术品,废太子抿了抿嘴,没有接受,自己从地上爬起来,拍了拍身上的灰,又掀开被子上床,结果刚上去就被玲珑推了下来,又是狠狠地摔在地上。他抬起头,怒目而视。 玲珑噘着嘴,伸出小手:“快上来。” 和着是因为他刚才拒绝了她,她不高兴,才推他下去,却又非要他握住她的手才能上来。 废太子忍了又忍,还是屈服在了玲珑的暴力之下。掌心的小手柔若无骨,他甚至不敢用太大力气……就被拽上了床。玲珑翻了个身压在他身上,和他四目相对,气氛暧昧之时,她叹了一声:“你的骨头好硬,硌的我好不舒服。” “……那你下去。” “我不。”玲珑干脆利落地拒绝了。“我就要这样。” “……” “瞧你闷闷不乐的,难道娶了我不比当皇帝快活?”她的价值可远超什么狗屁皇帝。“总是一张苦瓜脸,害得我吃饭都吃不香。” 你吃不香,五个馒头你吃四个。废太子如是想着。 “夫君啊。”她叫他。 声音柔嫩娇嗲,她本是绝顶美丽的女子,倘若有心诱惑,谁能逃过这温柔乡呢?这一声夫君叫的废太子心底狠狠一动。自他被圈禁在这西祠巷子,便似是死了般毫无声息,往日的友人也好,亲朋也好,都再无消息,亦不曾有人递过丝毫消息。他自己心死了,也什么都不想做了。既然已成废人,此生无望,又何必再过多强求。不过是得过且过,这样等死。 在西祠巷子缺衣少食,清苦孤寂,他都忍了下来,因为他早已丧失活下去的意志。他这样的人,就算有朝一日出了西祠巷子,又能如何?眇一目,断一手,不过是个废人。更何况父皇绝不可能放他出去,便是新皇登基,大赦天下,他也不会重获自由。 既然这样的话,在里头还是在外头,不都是一样的么。 对废太子来说也许都一样,可对玲珑而言,非!常!不!一!样! “夫君啊。”她又叫了一声,趴在他胸口对着这张憔悴消瘦却仍旧依稀可见往日俊秀风采的脸卖萌撒娇,完全不顾之前自己展现出了何等惊人的武力值,“你看我如花美貌,怎能在这样的地方了此残生?这儿没有好吃的,盖的被子也这么硬,还这么冷,甚至都没有人给我欺负,你忍心叫我在这里蹉跎吗?” 是……吗,废太子对于她最后那两句话很怀疑,她不是正在欺负他吗?“你如何会嫁进来,倘若这也称得上是‘嫁’的话。” 他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譬如玲珑说她是被骗的、被强迫的,亦或是其它种种理由,却不曾想她的回答出乎他的意料:“我嫁进来,自然是因为我喜欢你呀。” 什么?! 若非她就趴在他胸口,废太子怕是要跳起来。他不敢置信地盯着玲珑,似是在问:你喜欢我什么? 倘若是三年前的东宫储君,学富五车,风流俊秀,待人宽厚,你会喜欢,自然无可厚非。可现在他不过是个阶下囚,是个满身狼藉永远不再拥有自由的罪人,没了身份不说,容貌也不复当初,这种情况下,竟还有人说喜欢他? 可玲珑的眼神真诚,又完全不似说谎,更何况,骗他,她又能得到什么?她这般美丽,世间任何男子见到,都会为之倾心,又何必将心思浪费在他身上。 14.第二片龙鳞(四) 第二片龙鳞(四) 玲珑这么说也并非全是谎言,于她而言,迷恋的是废太子的爱,于原主而言,废太子是她一生遥不可及的梦。 “夫君必然是不记得我的,那个时候,你尚且是高高在上万人追捧的东宫储君,而我一介小小庶女,如何入得了您的眼呢。”玲珑摸了摸废太子的脸,原主记忆中,这张容颜俊秀非常,眼下看起来虽然难看些,可玲珑想,多喂点吃的也就养肥了,养肥了,她才好动口嘛。不然食物太丑,会让进食的她没有心情的。 就当作是对已经吃掉的原主的成全,也让废太子知晓,这个世上曾经有一个人,爱他如天边明月,可望不可及,不敢触碰,亦没有勇气靠近。她漂亮的指头磨娑着废太子瘦骨嶙峋的面庞,轻轻一叹,竟也透出几分忧伤轻愁来:“七年前,太子殿下于皇后娘娘寿贺寿,身着祥云锦衣,远远地走来,所有的女子都不由自主地看过去,惊叹这世间,竟有这般俊秀出尘之人。端的是温和清雅,高不可攀,衬的大殿的翠竹都失了几分颜色。” “那么多人爱慕殿下,却唯独一人走上前去,而殿下眼中也只看得见她。”玲珑沉浸在原主的记忆里,她很喜欢这些美好的记忆,会让她觉得人类其实也并不是真的一无是处。“那位小姐自然是荆国公府的嫡出女儿,与殿下有婚约的那一位。殿下与她有了婚约,便再看不得其他女子了。因为这世上,唯独她一人,能与您相配。” 所以那个时候的原主,就安安静静又小心翼翼地看过去,她本也是生的颜色美丽,只是和嫡姐比起来又难免逊色几分,事实上当初大殿上美人无数,又有谁能与嫡姐争锋呢?嫡姐走过去,太子迎过来,真真是一对举世无双的璧人,令人艳羡。 而她卑微地掩饰着爱慕之意,将所有情绪藏在重重心思之下,她爱极了那风华无限的太子殿下,却又弱小微贱的不够格同他相提并论。 可是,后来啊。 皇后娘娘病逝,太子被诬陷圈禁,眇了一目,断了一手,就此身陷西祠巷子。曾经仰望的明月坠落人间,所以当嫡姐转而嫁给如日中天的成王,而要将自己送进去给废太子的时候,原主的心中充满了喜悦。 她在荆国公府过得不算好,也不算不好,没有人重视她,没有人在意她,她的生父荆国公妻妾成群,见到她连她的名字都不晓得,只是随意挑了一名不受宠的庶女送进西祠巷子,此后再也不管她的死活。 原主珍而重之的进了西祠巷子,可此后又能如何?太子殿下早已今非昔比,他再不是当年意气风发光风霁月的太子殿下,而是变得如同行尸走肉一般,心内成灰,麻木悲观。 可就算是这样,原主也想要留下来。 她从不奢望太子殿下能够看见自己,她只是安静地活在角落里,想方设法给废太子送点吃的,为他浆洗一下衣物,再绞尽脑汁弄块布料给他做新衣。原主的美丽在这样的风吹日晒中,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逐渐褪去,可废太子却没有撑多久。成王登基,大赦天下,他不会让废太子活着出去,这位皇兄哪怕是成了废人依旧叫他忌惮,因此他登基之日,便是废太子被毒死之时。 毒死废太子的,正是原主想方设法从外头买来的几块劣质的绿豆糕。她满心愧疚,投井而死,死后魂魄飘荡,浮至荒海,为玲珑所吞噬,变作她的养分,也让玲珑对废太子充满了觊觎。 这个人的爱,是很干净很纯洁的。 “只是殿下。”玲珑对他微微一笑。“您还是太子的时候,自然与她相配,现在您不是太子了,与她就不配了。” 这话既诚实,又残酷。 废太子当初是储君之尊,配得上他的自然是最优秀最美丽的女子,在他心中也自然而然地将自己与未婚妻并列,不再去瞧其它人,可后来他成了废太子,未婚妻却还是那个未婚妻,于是即将替代他成为太子的成王,最终也将替代他娶本应与他相配之人。 “怎么,你以为我要说,你不是太子了,就刚好与我相配了?”玲珑挑眉嘲笑他,“便是世间的九五至尊,所谓的真龙天子,也配不上我。所以想要与我相配,你要变得更加俊俏厉害才行。” 她又拍了拍废太子的脸,长长一叹:“你知道,现在的你有多难看吗?有个词叫辣眼睛,我觉得你可以感受一下。” 废太子从未见过如此古怪之女子,被她噎的是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玲珑从他身上翻下去,转身裹住沉重的被子绕了几圈,又是一声长叹,“我这副皮囊,便是走遍万千世界也难寻,多少人为求我回眸贡献灵魂我都不屑一顾,如今却要在这鬼地方陪你过这等日子。”倒也不是没吃过苦,可大部分的苦楚都不与人的快活成正比,在玲珑的记忆中,大部分的人经历的苦难都毫无意义,不过是逼得他们变得更坚强,然后继续受苦。 所以如果能不受苦,自然是不受苦的好。 她说完便睡了,徒留废太子一人睁着眼睛望着破破烂烂的屋顶出神。他也并非全然死了心,只是玲珑说的在理,人皆有爱美之心,遇到格外美好的东西便要忍不住去怜惜,她那样容貌的女子,就如同无价之宝,应该小心收藏束之高阁,断然没有叫美玉蒙尘的道理。 只是他如今,不过是个废人,连日常照料自己都难,又如何来照料这绝世的美人呢。 当然玲珑也就是说说,没觉得废太子一夜之间就能想通。反正她已经揍服了那几个宫人,日后虽然吃的差住的差穿的差什么都差,但总比自己动手舒服多了。曾经有一次,她饿的前胸贴后背,好不容易吞了个灵魂,也只能保存自己的记忆去到一个鬼知道怎么回事的原始丛林。 锦衣玉食?绫罗绸缎?山珍海味玉盘珍馐?不不不不,不存在的。 她凭借自己细弱的小身板,还得自己盖房子抓鱼打猎才能吃上饭,这样苦哈哈的日子过了好几个月,才终于解脱。总之那样的日子对于懒癌晚期患者玲珑来说,是绝不想尝试第二次了!又不是头一回到人类世界,她才不想累着自己呢。 她就想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夜间尚有美男可抱,若是能吃饱就更幸福。可就这么点小小的心愿都要再三努力,活着可真难啊。 真羡慕人类,他们渺小又短暂,区区几十年就眼睛一闭两腿一伸,人世间种种快乐悲伤都忘得一干二净,普通人去投胎转世,不普通的人去往奈何桥,还有一些与水有关的人会来到荒海,总之短暂有短暂的好,永恒有永恒的妙。玲珑是很享受自己的永恒的,除了吃不饱这一点,她觉得自己的龙生没有任何遗憾跟缺陷。 这么一觉睡到第二天中午,总算是不刮风下雪出了太阳,宫人屈服于玲珑淫威,早早准备了热水跟补墙用的器具,只是西祠巷子虽然是叫巷子,其实是个巨大荒废的宅子,青草长得有一人高,活死人墓似的。生活在这里的人基本上都已经彻底绝望了,玲珑的出现简直就是一池死水里激起的巨大水花,闹的所有人不得安宁,却又不得不动起来。 没有上好的米面做饭?没关系,她可以弄来; 没有精致的布料做衣裳?没关系,她也可以弄来。 玲珑进出戒备森严被死守的西祠巷子跟去茅房一般随意,每次回来都带了一大堆东西,食物自然不必说,衣服她只弄了自己的,穿的舒适豪华躺在破床硬被子上晒太阳,顺便叹了口气,这种顺手牵羊的感觉很不好了,虽然东西都是她在成王府顺的。身上这件珍贵的织锦云绡是嫡姐私藏舍不得用的,听说是成王搜罗天下至宝送去讨嫡姐欢心,结果因为太过珍贵,嫡姐舍不得用,玲珑就拿来随意缝了缝当衫子穿。 她又不惧冷热,外头下着大雪她也能露胳膊腿儿,只要她乐意。 千金难买玲珑高兴。 废太子日渐被喂的丰腴起来,他太过瘦削,简直只剩下皮包着骨头,如今胖了些却仍旧不够,玲珑恨不得给他弄些增肥丸来吃,那张脸跟原主记忆中的所差甚远,还她绝世美郎君来! 而废太子,也终于在日复一日的被玲珑折磨摧残中成长了。他本是性格温柔宽厚之人,经历了此番磨难,变得沉默寡言许多,也心狠许多,玲珑觉得他现在这样挺好的,过去未免太好,才叫人骑在头上撒野。 废太子如今穿的是干干净净的衣裳,房内多了张粗糙却能用的书桌,桌上的文房四宝是玲珑给的,架子上的书是玲珑弄来的,他每日的吃食也都是她的功劳……即使她总抱怨说西祠巷子的日子不是人过的,废太子也感觉得到她对他的好。 那颗已经被彻底伤透,原以为不会复原的七零八落的心,终于开始渐渐愈合。 从此之后,龙女就是他毕生的信仰。 她救他于危难水火之中,他便许她一直念念不忘的锦衣玉食,珍馐华服。 15.第二片龙鳞(五) 第二片龙鳞(五) 玲珑的日子终于舒坦了点儿,这种舒坦不仅仅来自她的日常生活,也来自她的眼睛。 废太子有吃有穿之后,逐渐恢复了人样,玲珑撑着下巴看他,内心一片快活:长成这个样子,就是性格再差一点她也喜欢,更何况废太子不知为何突然良心发现,对她十分的温柔体贴,虽然跟个闷葫芦似的不爱说话,但被她调戏捉弄时红着俊脸的模样也十分可爱。 长得好看,有什么不能被原谅呢? 冬日逐渐过去,西祠巷子也逐渐有了改变,曾经长满杂草荒芜一片的院子已经被清理的干干净净,虽然没有什么名贵花草可以栽种,但却开辟出了大块菜园子。破旧的屋子也修葺起来,春日一来,顿时生机勃勃,秋日初至,已是硕果累累。 屋子里就更不必说了,虽然桌椅板凳床板仍然老旧,但用的碗筷,铺的床褥,都干干净净整整齐齐,虽然被套都洗的发白了,可里头的被子却是上好的——玲珑缺了什么就去成王府顺一波,至于她那条缠枝云锦的名贵寝衣,早已被她穿坏,又被废太子改成了抹布。 他身上,是再没有一丝太子的架子了。他甚至亲自挑水浇菜洗衣煮饭照顾玲珑,对她更是言听计从百依百顺,完全活成了一个普普通通的民间男子。 这世上唯有玲珑一人愿意在他满身污秽不堪时留在他身边,所以为了留住这个人,他势必要谋划一些什么。 在西祠巷子的日子安宁而祥和,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若真是寻常人家,这样活下去倒也没什么不好。可废太子每每看见玲珑,都觉得她应该过上更好的日子。她的美貌不该在这样的地方默默无闻,她应该配上锦衣绸缎玉盘珍馐,住进金屋受世人膜拜。就像是玲珑所说,这个世间,唯独那个真龙天子才能坐的皇位,尚且有资格让她注目一二。 废太子长得可真好看。 “修文!修文!” 废太子听见玲珑在屋子里叫他,忙将湿漉漉的双手在简易的围裙上擦干走进房,她刚刚睡醒,尚且美目朦胧,正娇嗔地望着他:“我的肚兜找不着了!” 听闻她要找肚兜,废太子面不改色,“我给你做了新的,旧的我拿去洗了。”说着转身去将红漆斑驳的衣柜打开,从里面取出一件粉白绣花的肚兜来。经过这几个月的磨练,天资聪颖被众大臣夸赞睿智卓绝的修文太子,连绣花裁衣都摸索着学会了。前几日玲珑不知从哪儿弄来精致的料子,她肌肤娇嫩,他便将布料做成了贴身衣物,还绣上了几只展翅欲飞的蝴蝶。 玲珑歪着头看他从柜子里取出新肚兜,接过来:“可是那件我只穿了一天啊,又不脏。” “嗯……”废太子语焉不详,“你先换衣服,我出去了。” 活似身后有什么鬼怪在追一样,玲珑看着他的背影,扑哧一声笑出来:“呆头鹅。”他们日日夜夜睡在同一张床上,她毫不设防,他却谨遵礼数不敢碰她,可能是觉得自己如今待罪之身埋没了她,平时玲珑滚进了废太子怀里,他都浑身僵硬,又想抱又不敢抱,生怕唐突。可最近一段时间,呆头鹅似乎也开窍了,虽然仍然没对玲珑做些什么,却敢大着胆子亲亲她,虽然最亲密也不过如此,可玲珑怎么会不知他拿她的贴身衣物做了什么事。 废太子出去后,瞧见已经洗干净挂在绳子上半干的牡丹肚兜,俊脸一红,旋即镇定下来,她什么都不知道,他也绝不会告诉她自己做了什么…… 玲珑的早饭很简单,一碗熬的稀烂的米粥,两碟废太子亲自做的酱菜还有一小碗蛋羹。废太子早早起了,她起不早,向来是他吃过了,再做一份她喜欢的。不过最近他又开始折腾自己,又瘦的不成人形,可丑了,玲珑也不问他这是要干什么。 粗茶淡饭清粥小菜虽然也别有一番滋味,却到底比不上山珍海味鱼翅熊掌,尤其玲珑本就深受饥饿之苦,口腹之欲若还要如此煎熬,真和杀了她没什么分别。 龙女的一天除却吃之外,大部分都在睡,她在归墟龙宫的时候,如果没有飘来灵魂,甚至可以睡上很久很久以阻止消化太快。人间虽然烟火旺盛,但玲珑活了这么久,再好玩的东西也比不上美味的爱来得诱人。 她坐在屋子外走廊上的长椅上,这是废太子给她做的,他饱读诗书,涉猎颇广,因而那会儿摸索着做木工,还险些将手指头锯断,最后做出的长木椅虽说粗糙了些,可放上软绵绵的棉花垫子,倒也舒服。玲珑坐在上面看废太子舀水种菜,又掀开咸菜缸子上的石头查看里头的腌菜情况,眼神放空。 废太子一回头看见的就是玲珑这副神游天外心不在焉的模样,心下顿时一慌。他自己都没有察觉到,经过这半年多的相处,他的一颗心已经完全扑在了玲珑身上。她高兴了,他就跟着开心,做事也更有干劲,她皱一皱眉头,他就心慌不已,想方设法要她高兴起来。可不管过去多久,废太子仍然担心有朝一日她觉得不耐烦要离开,自己又如何去留住她。 西祠巷子这种地方,太过简陋清苦,她生活在这里,着实是十足委屈。 “玲珑。”他洗了手,擦干净,来到她身边,没有坐下,而是在她身前单膝跪地,双手小心翼翼地捧住她放在膝上的青葱玉手。这双柔荑白嫩纤细,没有一点点茧子,那是他拼尽力气娇养的,可仍旧不够。她住在这里,没有漂亮的衣裳,没有华丽的首饰,更没有妆点容颜的胭脂水粉。 她本可以活得更美丽、更动人。 “你不要生气,我会带你离开这儿的。”他亲了亲她的小手,认真地说。 玲珑懒洋洋地看他,她想要的是废太子的爱,并不会帮他做什么,更不会为他去夺皇位,他自己的事,当然要他自己去做。“什么时候,何时何分何秒?” “很快的。”废太子见她表情微变,立刻露出笑容,他向来知道她喜爱自己的容貌,也不吝于用这张俊秀的面孔来讨好她。“你暂且忍耐最后一点时间,我一定会让你过上比所有人都好的日子。” 此时此刻,皇位也好,报仇也好,竟然都不再重要。废太子只想留住眼前这个少女,用他的全部。 玲珑看了他几秒,本来面无表情的脸突然露出了灿烂的笑容:“我当然相信你啦,我很想出去的。”她抱抱废太子。“凭什么我们要被这样欺负啊,随遇而安也不是这样的对不对?我还等着你带我出去,让我风光,我好去把嫡姐也欺负回来呢!” 废太子这才放下心来,任他如何谋算,也算不出究竟要如何讨好疼爱,才能叫她对自己的情意更多几分。 此后第三天,宫里便来了人。 这可是西祠巷子里头一回来了宫里的人,还是皇帝的贴身大太监总管江公公! 这位江公公是看着废太子长大的,皇后还在的时候,他受过皇后恩惠,所以皇后不在了,他也一直很照顾修文太子。后来修文太子被废,他想方设法找人多多照拂一下西祠巷子里的修文太子,只可惜西祠巷子这个地方,即便是江公公也不能任意来往。此番收到修文太子给自己递的密信,他自然唯命是从,皇帝果真心软,叫他来西祠巷子,召太子入宫。 “殿下——” “江公公。”废太子先一步扶住江公公,“我已不是东宫,担不起这殿下二字了。” “殿下这说的什么话,在奴才心里,您永远都是太子殿下。”江公公抹了抹眼角的泪,“一切都按照殿下的吩咐做了,皇上心里还是惦记您的,否则不会叫奴才深夜来请您入宫——” “我不去。” “届时与皇上见了面,殿下您服个软也就——什么?” “我不进宫。” 江公公惊呆了:“殿下糊涂!此番正是与皇上和解的机会,您怎能——” “公公不信我吗?”废太子轻轻一笑,眼中却丝毫没有被皇帝想起的激动,他瞎掉的那只眼睛此刻漆黑如深夜,再也没有比这只眼睛更冷的了。“你回去就如实告诉皇上,说罪人修文欲求在此了却残生,没有福分再做帝王之子。” 江公公瞪大眼:“殿下——” “照我说的做,如果你心中还认我这个主子的话。” 江公公欲言又止,却终究是退了出去。 他回宫后,皇帝正在寝宫等着,见江公公回来身后却没有其它人,顿时变了脸色,再听江公公说废太子根本不愿回来,甚至不愿再承认彼此之间的父子亲情,皇帝勃然大怒,拂袖摔了桌上的茶具,气恼的胸口不住起伏:“反了他!反了他!他竟敢这样说!他竟敢——” “皇上!”江公公跪了下来,抹了一把眼泪。“老奴还记得,殿下出生时那小小一团,后来长得多好呀,皇上疼他,皇后娘娘更是把殿下当成眼珠子,可后来皇后娘娘走了,殿下就没人疼了。皇上若是见到如今的殿下,定然是认不出来了。殿下的一只眼睛瞧不见了,右手也废了,写不了字,拿不起笔,老奴见了,这心底,就如刀割一般的难受啊,皇后娘娘在天之灵,不知要多么伤心。” 16.第二片龙鳞(六) 第二片龙鳞(六) 虽然身边有许许多多的女人,环肥燕瘦各有千秋,可在皇帝心里,真要说谁占据的份量最重,还是要数先皇后。 她是他的发妻,在他还是个默默无闻的皇子时便陪伴在身边,同甘共苦,他们一起度过了很长一段光阴。美好的、痛苦的、悲伤的、喜悦的,他们共同经历。皇后临死前最放心不下的就是修文太子,皇帝身边有无数的美人,等她死了,就会有其它女人代替她的位子,皇帝也会有许许多多儿女,可她却只有一个修文。她死了,修文要怎么办? 因此她临终前还不忘抓着皇帝的手,要他好好照看修文,千万不要忘记他们是一家人。 这也是为何废太子将手头最后一件母亲的遗物想方设法送到江公公手里的原因。那是一串时年已久的佛珠,是很久很久以前,皇后刚刚有孕时,皇帝微服私访为她带回来的,同时带回来的,还有成王的生母,一个才色双绝的江南美人。 这串佛珠并不珍贵,所以废太子被关进西祠巷子时才得以保存。皇帝看到这串佛珠,便想起了先皇后,想起自己待她有愧,又罔顾她临终托孤,将他们的独子关入西祠巷子。 江公公又适时感慨了一句今晚是十五,很快便中秋佳节了。 这是废太子叮嘱他说的话,皇帝听了后果真面露动人,中秋节也是废太子的生辰,他还记得这个孩子刚出生时,自己有多么欢喜。修文太子一直都是皇帝的骄傲,他自幼便为人宽厚天资聪颖,皇帝用尽了心血来教导他,可这份父子之情在废太子成年后就发生了改变,逐渐苍老的皇帝开始忌惮正年轻的太子,怕他会效法先人逼宫夺位,因而对太子百般提防。 这也是为何东宫查出巫蛊之术跟龙袍,皇帝想都没想就命人前去捉拿废太子的原因。他心中的恐惧被勾了出来,于是就忘记了修文太子是他的儿子,完全将其当成了要抢夺自己皇位的敌人。 眼下已过去四年,看到先皇后的遗物,想起自己对先皇后的亏欠,在她临盆之际,带回来一个美人,又有负她临终所托,将修文太子打入西祠巷。种种心绪上来,便命江公公去西祠巷子,将废太子带来。 可废太子却不愿再见他! 他是皇帝,亦是父亲,为人臣,为人子,修文怎敢不来?! 江公公见皇帝气恼,连忙道:“皇上息怒,殿下他如今……老奴见了,都忍不住落泪。” “修文他……他怎样了?”皇帝忍不住问。 “唉。”江公公一声叹息。“皇上,殿下的心死了,他再不是过去的修文太子了,他的意气风发、挥斥方遒,都在四年前化为灰烬了。如今的殿下,不过是个废人。眼不能视物,手不能执笔。殿下说,皇上再也不必怕他有异心,因为他已是个废人,此生便老死于西祠巷,再也不会出来。” 修文太子,那是个什么样的人物? 天下人都知晓他少年出众,惊艳绝伦,是无数高门贵女梦寐以求的如意郎君。他身份尊贵,高高在上,他本是天上的明月供人仰望,可如今却坠落尘世,再没了那份光芒。明珠蒙尘,白璧有瑕,覆水难收。 皇帝满腔愤怒,就像是泄了气的皮球,再也没了声息。那是他最引以为傲的儿子,是他的第一个孩子,日后再有更多儿女,也没有一个如修文一般叫他费尽心血。 可这个孩子,废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皇帝闭上眼,轻轻叹息:“你……明日安排一下,朕要出宫。” “皇上?” “朕老了。”即便是帝王也不得不承认,他越来越老了,他的儿子们都长大了,可他再也不复当年的年轻力壮。如今后宫已经有数年不曾有新生儿诞生,他自己的身体,他比谁都清楚,早已是有心无力。“有些人的心就开始活络了。” “皇上——” “什么都不必说。”皇帝摆摆手。“既然修文不肯来见朕,朕便亲自去见他。当年……也是朕不察,竟连辩解的机会都不给他,如今他对朕心灰意冷,也是理所当然。是朕寒了他的心,这人心一冷啊,就再也暖不了了。” 江公公看着皇帝仍旧高大的背影,帝王鬓边已经生出华发,可身边却没个能说心里话的人,皇后娘娘去后,皇上就更寂寞了。修文太子被废,他便真正成了孤家寡人。如今除了自己这个阉人,竟再没有谁能叫皇上信任了。 这就是帝王吗。 坐拥江山,却又形只影单。 第二日,皇帝脱下龙袍,没有惊动任何人,只带了两个侍卫同江公公出了宫,直奔西祠巷子。 西祠巷子这个地方,向来是圈禁皇室中人的,皇帝从未来过,所以也不知道这里原来如此荒凉残破。里头的人怎么活,外人不晓得,但禁军死死守着这里,不会给任何人出来的机会。进去的人,都死在了里头,连迁入皇陵的资格都没有,就地掩埋,一抔黃土,一具白骨,此生便销声匿迹,再无人记起。 这里的宫人也不多,大多身形消瘦面色青白麻木不仁,便是见了皇帝也没有多少畏惧之色——在这里生活的人,都是行尸走肉,还怕什么死不成?在这活着,比死都难呢。 皇帝在江公公的引路下到了废太子居住的破院前。近乡情怯,他竟不敢跨进去。 在门口站了许久,皇帝才迈开脚步,进了院子。入眼是一片青翠菜地,一个穿着洗得发白到处是补丁的粗布衣裳的男子正背对着人在浇菜。他从水井里自己打水上来,提到菜地里,弯着腰,双手满是泥土也不甚在意,安静地做着自己的活。 哪里有一丝贵气,又哪里还有一丝人气。 听闻脚步声,浇菜的人回头了。从他的背影可以看出这人十分瘦弱,粗布麻衣套在身上竟只剩个架子,可再怎么有心理准备,当看到废太子瘦骨嶙峋的脸时,皇帝还是经不住这打击,噔噔噔后退了数步,眼眶一热。 四年了,再多的愤怒都已经过去,废太子“谋反”的罪责在皇帝心中逐渐被洗刷,这四年里,他每每梦中惊醒都会想,自己当初是不是太过武断了呢?若是给修文机会解释,是不是自己误会了他?万一是有人陷害他呢?他又总是记起废太子的好,修文自幼聪明,读书习字都比寻常人家的孩子快,他又孝顺懂事,无论对自己还是对皇后,都恭敬孺慕。皇帝有颈椎疼的毛病,修文便想方设法找来调理的方子,逢年过节及皇帝生辰,总是修文的礼物最用心最珍贵。 修文被废的时候,会不会怨恨他这个父亲,连一点机会都不给就定了他的罪? 来西祠巷子之前,皇帝最怕的就是修文会怨恨自己。可现在他才知道,可怕的不是被孩子怨恨,而是孩子看见他,如同看见一草一木。“皇上。” 他的儿子,不叫他父亲,叫他皇上。 “修文——” “我不过是个罪人,四年前,皇上便剥夺了我的名字及封号。”废太子淡淡地站直。“如今我是个没有名字的人,这里也没有叫修文的人。” “你在恨父皇——” “这里简陋,皇上真龙天子,还是莫要踏足的好。”废太子完全不在意皇帝说了什么,他继续去浇自己的菜,吃力地提着大水桶到井边,皇帝对着身边的侍卫呵斥:“还愣着做什么!难道要叫太子做这等粗活!” 侍卫被他口中的“太子”惊呆了,连忙去抢废太子的水桶,这时候屋子门帘被掀开,走出一个身形纤细的女子,她见到有人抢废太子的水桶,顿时如同护崽子的母老虎一般,抓起门口的苕帚就冲了过来,对准这群人一通胖揍,就连皇帝也不小心挨了好几下,疼的他龇牙咧嘴。“你们做什么!放开我相公!否则别怪我打死你们!” 相公???? 江公公悄悄附到皇帝耳边:“皇上,老奴忘记说了,这位女子便是成王殿下做主,给修文殿下娶的妻子,是荆国公府的庶出小姐。” 什么? 他的修文,就娶了个庶出的姑娘?! 成王哪里来的这个胆子?! 这天底下的女子,本应任由修文挑选,可眼下他竟和这样一个抓着苕帚无比粗鄙的女子结为夫妻?!皇帝仔细看了看,发现那女子虽然身段曼妙,可面部跟身上却不知做了什么粗活蹭了许多的灰,十足的邋遢粗陋,叫他更是心如刀绞。他为修文选中了荆国公的女儿,素有才女之称的第一美人,可如今修文身边伴着的却是这般女子,真是成何体统,成何体统! 他恼怒的手都在颤抖。玲珑揍完他们后迅速把扫把丢到一边,对着废太子嘘寒问暖:“相公没事吧?有没有受伤?” 虽然脸上脏兮兮看不出仔细容貌,可她声音清甜,又唤他作相公,这段时间刻意瘦脱型的废太子脸颊悄悄飞红,虽然是演戏,可她这样叫他,真是让他心中无比欢喜。 17.第二片龙鳞(七) 第二片龙鳞(七) “我没事。”废太子轻声回答,玲珑点点头,挥舞着扫把对准皇帝,“你什么人啊,到这里来撒野?敢欺负我的人,信不信我吃了你?!” 皇帝活了几十岁了,头一次有人敢这样跟他说话,气得他险些一口气没喘上来:“放肆!你知道朕——我是谁吗?” “我管你谁,欺负我的人就是不行,你就是皇帝我也不怕你!”玲珑冷笑一声,作势拿扫把要上去揍人,江公公吓坏了,生怕皇帝万金之躯有什么损伤,连忙上前挡住:“夫人且慢!这位是当今圣上!” 皇帝听他叫玲珑夫人,忍不住瞪了他一眼,修文怎么能娶这样的女子做妻子! 原以为表明身份,这粗鲁的妇人总能安分,谁知道玲珑却又是一声冷笑,压根儿就没把皇帝放在眼里。“哦,我说是谁呢,合着就是那位目不能视耳不能闻的昏君啊。” “大胆!来人,给朕将此人拿下!” 废太子挡在了玲珑身前,没有说话,可眼神冰冷,分明是“你们谁敢动她先杀了我”的表情。他回头看了玲珑一眼,面露不赞同,之前说好的剧本里可没有这句话,她这么说,皇帝会记恨她的。 玲珑要是怕才奇了怪,她不仅不怕,反而还要继续说:“怎么,被我说中了就恼羞成怒想杀人灭口?四年前你也是这样对修文的吧?不然他怎么瞎了一只眼又断了一只手呢?我说你有眼看不见事实,有耳朵听不到别人的冤屈还委屈你了?” 老气横秋的语气,皇帝简直像是看到了先帝,他指着玲珑,手都在颤抖,“你、你……修文!你便如此让她跟我讲话?” “我娘子说的没有错。”废太子冷淡地说,“请回吧,日后也不要再来了。” 他牵着玲珑要往屋里走,皇帝叫住他:“修文!你、你不想跟父皇出去么?” “出去?”废太子自嘲道。“一个废人,在西祠巷子里头,还是在外头,都没什么两样。” “皇上想接我们出去?”玲珑站住脚步问。 本来皇帝不想理她的,可废太子不听他说话,眼下只有玲珑是他们父子间唯一的联系,于是他点头:“不错。” 原以为玲珑应该大喜过望,没想到她讥嘲般撇了下嘴角:“那还是请皇上先查明四年前的真相再说,到时候若皇上还想接我们出去,我们也会从命,不过。”她又笑了笑,这回的嘲讽是针对皇帝了。“四年前皇上脑子都不动一下就废了太子,四年后自己打脸推翻过去的金口玉言,怕是要被天下人耻笑哦,冤枉了太子,毁了太子,皇上又要如何自处呢?不怕天下人戳着皇上的脊梁骨,史官如实记载,千百年后,也有人指着史书,就是这位帝王,黑白不分,贤愚不辨,错待太子昏庸无能?” 闻言,江公公冷汗都出来了!他真是怕了这位小夫人,说话如此不留情面,殿下平日里是怎么与她过日子的!幸好自个儿是个阉人不必娶媳妇,否则还不被拿捏的头都抬不起来。 皇帝被说的又是羞恼又是愤怒,可废太子在这里,他无论如何都不敢再对玲珑做什么,而且不知为何,他对着这粗鲁的小妇人,竟然莫名有一种畏惧感,那种感觉简直像是幼年时对着严厉的先帝,可区区庶女如何能与先帝比? 玲珑说的这话真可以说是大逆不道了,但皇帝居然没有要砍她的头,可见对废太子还是有几分真心,倒是废太子恼她说话不客气,这些话就算要说,也该他来说。 皇帝对废太子有愧,必然想放他出去,可玲珑表达的很清楚,出去可以,必须查明四年前真相为废太子正名,不能叫他一辈子都顶着一身污水过日子。 始料未及的是皇帝的速度贼鸡儿快,也就过了三五天,江公公就带着圣旨来了,说是查明四年前太子谋反乃是遭歹人陷害,如今皇帝用四年时间查明真相,总算还太子一个清白公道。 玲珑听这圣旨都服了,那歹人是个异姓王,皇帝早就想废除,正好借了这次东风。还说什么查了四年,四天还差不多,火速找了个替罪羊弄死,真是一举两得,真正的罪魁祸首成王还活得好好的呢。 不过他们还是出去了,住的地方正是那位异姓王的府邸,东宫暂时是回不去了,王府牌匾被摘下,废太子重出西祠巷子的事情也火速传遍了大街小巷,人人都记得那位丰神俊朗光风霁月的修文太子,可如今的修文太子什么样,真没人知道,想一下也能明白,在西祠巷子过了四年,能落得什么好? “太丑了太丑了,多吃一些才能长胖。”玲珑一边劝废太子吃,一边自己吃,吃相优雅而迅速,很快一盘糕点就见了底。废太子见了内心十分复杂,他真的不懂,她吃的那么多,为何一直不见胖。 可是她说要多吃些胖一点才好看,他就要满足她的心愿。 在一起过了半年日子,废太子比谁都清楚玲珑颜控的属性,对她来说,只要好看,做什么错事都可以被原谅,反之就是好上天也不值钱。她喜欢他就是喜欢这张脸,为了出西祠巷子,他糟践过一次了,可不能再来第三次。 因此他吃的也很认真,玲珑看到他乖乖吃东西就高兴,他们刚出西祠巷子搬到王府那天皇帝也来了,看到洗干净的玲珑惊呆了,可惜玲珑仍旧不给他好脸色看,他大概是心底有愧,对废太子也好,玲珑也好,都纵容得很,但玲珑瞧得出来,那老家伙对她有点意思,可惜他太老了,又丑,又没有气质,而且对废太子不好,她很不喜欢。 那种人的灵魂可以吃下当作零嘴,可爱绝对不好吃。 灵魂没有味道,爱却是甜美的,对玲珑而言,皇帝的爱大概和屎差不多,她怎么可能去吃那种东西? 所以现在的要事就是把废太子喂胖,让他变得跟以前一样好看! 正在两个人埋头苦吃的时候,下人进来禀报说成王及成王妃来了。异姓王全家因为“陷害太子”被砍了头,玲珑跟废太子接收了王府的全部,当然也包括下人,尤其是厨子玲珑觉得皇帝没有砍他真是太棒了!那位肚子圆圆脑袋圆圆哪里都圆圆的厨子做得一手好菜,非常对玲珑的胃口。 如果不是长得太富态,在玲珑心里,厨子会超越废太子占据排行榜第一名。 “黄鼠狼给鸡拜年。”玲珑说。 废太子也有四年不曾见过这两人了,他慢条斯理地放下筷子说:“让他们进来吧。”毕竟他跟成王兄弟情深可是人尽皆知呢,若是将人拒之门外,保不准成王要派人怎么败坏他。 “进什么来啊,你是不是想看你的旧情人啊?” 这阴阳怪气的问话让废太子笑出声:“不会的,玲珑,你知道的,除了你我不会再看其他人了。”说完又补充了一句,“她们都没有你好看。”再不会有人比你好看了。 这话玲珑爱听,她露出笑容:“那好吧,可待会儿见到她,你可不许看她超过五秒。” “好。” 成王是个身长玉立容貌出奇俊美的男子,只是一双眼睛有些阴沉,不讨玲珑喜欢。成王妃则不愧第一美人之称,不仅样貌端丽,且书卷气十足。夫妻两个并肩而站,倒也是郎才女貌,天作之合。 只不过此时,他们夫妻俩的目光都先在瘦弱的不成样子的废太子那停留了片刻,就不约而同的都集中到了玲珑身上。玲珑对他们的目光视而不见,吃完最后一口绿豆糕,露出灿烂的笑容,可说出口的话就不那么动听了:“看什么看,丑八怪,再看我小心你们的眼珠子!” 可她哪怕是说这样不客气的话,也仍然是美极了。即便她做了天大的错事,闯了天大的祸,说出再冷酷无情的话,只要看到这张脸,一切就都可以被原谅。 上天给予她这般容貌,就是为了让她上天入地无所不能,随心所欲玩弄凡人。 废太子闻言,唇角含笑,他们在一起过了半年,玲珑不止一次说他瘦的时候丑,可从没叫过他丑八怪,他那会儿是真的丑,但成王夫妇绝对与这个字不沾边,她瞧见了却没有丝毫动心,总算是让一直担心玲珑移情别恋喜欢上其他好看的人的废太子放下了心。 这样看来,她选择他,一定是因为真的喜欢他,否则谁会愿意跟随一个眇一目断一手的男子呢? 光是这样想着,废太子便觉得内心暖洋洋的,再看成王也不是那么不堪入目了。他问玲珑:“要不要先去休息会儿?这里我来处理。” “你怎么处理?”玲珑刻薄地说。“对待披着人皮的畜生,还是我比较拿手。” 18.第二片龙鳞(八) 第二片龙鳞(八) 饶是玲珑讲话如何刻薄难听,成王仍旧被她的美貌惊呆,原以为自己的王妃号称第一美人,便已艳冠群芳,可见了玲珑方才知晓,这世上竟还有这般绝色。如此一想,王妃要他送庶妹进西祠巷子,怕也是嫉妒这位庶妹的容貌,才想让她老死其中,再不见天日吧? 如今成王可真是悔恨极了,当时他与王妃正是浓情蜜意的时候,她说什么他都答应,不问缘由不问来头,否则如何会把这么个举世罕见的美人儿送去西祠巷子,跟他这废人太子哥哥做了夫妻? 这般美人,合该在他身下,叫他把玩才是啊。 废太子不希望玲珑在这里的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成王,此时此刻,成王看玲珑的眼神已叫他十分愤怒,直接起身挡在了玲珑身前,随即看到成王皮笑肉不笑地道:“兄长这是做什么,叫本王看一眼小嫂子,难不成还能掉块肉?” “肉倒是不至于掉。”玲珑从背后扯废太子的衣服,把脑袋搭到他手臂上,不耐烦地看了成王一眼,“只是会让我恶心想吐。”长的好看又不代表好吃,至少眼前这两个人散发出的气味让玲珑非常不喜欢,她讲话可不顾及什么身份,也不在意其中利害,现在又不是在荆国公府,哪怕当初还在荆国公府的时候,她表面上可怜巴巴,背地里也没少作威作福。 成王妃回想一下就知道,从前她何曾见过玲珑跪一下受一点伤?甚至连哭都没几次,也就是她觉得玲珑畏惧自己,当下柳眉倒竖呵斥道:“大胆!谁教导你的规矩,让你这样放肆不懂礼数,敢这样跟王爷说话?信不信我罚你?来人——” “来什么人啊。”玲珑抓起桌上一把瓜子皮丢过去,恰好丢了成王妃一头一脸一嘴,“你以为我是能让你欺负的?信不信我让废太子打死你!” 人前她都毫不客气地叫“废太子”,人后才会亲昵地叫他修文。废太子知道她是狐假虎威,轻轻一叹,“玲珑,你不要闹。” “我哪儿闹啦?”玲珑睁大眼。“你怎可如此诬陷于我,瓜子皮先动的手,我作证。” 成王妃又要保持优雅气度,又要维护皇家尊严,她不觉看向废太子,眼中露出一丝嫌弃来。如今的废太子哪里还有当年修文太子的半分风采,瘦骨嶙峋暂且不说,光是他黯淡的一只瞎眼还有无力的右手,就足以让成王妃庆幸自己最终嫁的是成王而非废太子。日后成王登基,自己便是母仪天下的皇后娘娘,总比在西祠巷子老死好过。 虽说现在废太子出来了,可那又有何用?与如日中天的成王相比,废太子实在是太可怜,也太落魄了。这份优越感让成王妃忽视了玲珑先前的嚣张举动,她语重心长地跟废太子说:“兄长,虽说你我如今身份各异,可毕竟也有几分情意。我这位庶妹,在家中时便顽劣不堪,不听管教,原以为送进西祠巷子能好些,却不曾想兄长得以脱身,带的她也骄纵任性起来。这桩婚事,我看便就此作罢,庶妹由我带走管教,也不算侮辱兄长。” “一口一个兄长叫的,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他亲妹妹呢,就是不知这亲妹妹,曾经还是他的情妹妹。”玲珑嘲讽地说。 成王妃的表情就不那么好看了,她跟废太子的那段过去,对她来说是一种耻辱,如今她贵为成王妃,还是隐形的太子妃,没有人敢在她面前提起过去。玲珑却像是生怕她不生气一样,继续开口道,“说起来我也是没见过王妃这种人呢,你们都说什么一女不侍二夫,王妃可真厉害啊。” “不是。” 这不是成王妃反驳的,而是皱着眉头的废太子。他本来正跟成王对视,听玲珑说什么一女不侍二夫,立刻转移视线到她身上,珍而重之的解释:“我是你的夫。” 玲珑觉得他很乖,就捏了捏他的鼻子,废太子被她捏习惯了也不曾躲开,眼露宠色,看得一旁的成王妃心惊不已。 她与太子是未婚夫妻,自然知道修文太子这样神仙般的人物,是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的,她与修文太子在一起时,要时时刻刻注意自己的仪态与谈吐,一点点小失误都不敢犯,累的要命。修文太子还不是废太子时,为人温文儒雅彬彬有礼,十分的恪守礼数,像是这样的话,怎么会从他的口中说出来? 他难道不应该做个永远的冰块儿么? 美人对自己不假辞色,对着形容丑陋的废太子却那般温柔体贴,这让成王不悦极了。他觉得是不是光线不够好,让美人瞧不见自己长什么样子才会扒上废太子,便刻意弯腰,放柔了声音:“这位妹妹——” “谁是你妹妹,可不要好哥哥好妹妹的胡乱叫一通。”玲珑毫不客气地赏了成王一个白眼。“我才没有你这种丑八怪的哥哥,我呀,我只有一位情哥哥,废太子哥哥,你说是不是?” 废太子又是欢喜她叫自己情哥哥,又好笑她非要加上废太子三个字,无奈地道:“玲珑乖,你去后面歇着可好?” “不好不好。你看王妃的眼神都要吃了我了,我要是跑去后面,你不在,没有人保护我,她的人把我抓走可怎么办?”玲珑鼓起嘴巴撒娇,“难道你不喜欢我了,想把我送人了?可是你那没良心的异母弟弟又臭又难吃,我可不喜欢他。” “又臭又难吃”的“异母弟弟”成王殿下,一而再再而三的被一个小女子侮辱,终于叫他起了火气:“放肆!来人啊——” 然而就在这时,江公公的声音突然传了过来:“成王殿下怎么会在这儿?” 江公公是皇帝身边最信任的大内总管,成王可不想得罪他,到时候这老狐狸在父皇面前说几句挑拨离间的话,那他可就没好果子吃了。当下堆起笑脸,“江公公。” 看到成王这副德性,江公公心中不由轻叹,这份讨好的姿态,与太子殿下比起来可真是差远了,自己就是再得皇上信任,那也是个阉人,是个奴才,哪有主子讨好奴才的道理。今日成王在自己面前卑躬屈膝,来日成王登上大宝,曾经让他低头的自己怕是老命难保。 江公公阅人无数,看人的眼光极准,他从一开始就不看好成王,因此无论是什么原因,他都希望太子殿下能从西祠巷子出来,不说重获新生,只要得到自由,就总归有希望。 就如玲珑之前跟废太子说的,瞎了一只眼,另一只眼还能视物,右手虽然废了,可左手能写字的人也不在少数,他还活着,还有时间,还有翻盘的机会,这比什么都重要。 现如今,不过是他们共同演的一出戏。让皇帝内疚后悔,让成王寝食难安,然后取回本应该属于废太子的东西。 “王爷,王妃。” “公公来这里所谓何事?可是父皇挂怀兄长,派遣公公来看他?” 假惺惺故作关心的话江公公听得多了,他露出官方的微笑:“并非如此,奴才是奉皇上的命令,为小夫人送免死金牌来的。” 那日皇帝与废太子说话,问废太子想要什么,废太子就为玲珑求了这么个恩典,他在心中已经视她为妻子,因此更要保障她的安全,只要有这块金牌在,就谁都不能动她一根汗毛。 成王妃要教训她?可以啊,看她有没有这个胆子。 “好重啊……”纯金打造的吗?玲珑上下抛了抛抱怨道,“好丑。” 她完全不在意这面金牌的价值及其含义,但是她明白,这是皇帝示弱及示好的象征。 成王嫉妒的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可惜玲珑玩了会儿就收了起来,像是想起什么般突然哎呀一声,“王妃不是说要带我回去管教?那我们什么时候走?我都有点迫不及待了呢。” 怕是她仗着有免死金牌,能玩死一整个成王府的人。废太子颇有些好笑,握住她柔软无骨的小手,“乖,谁都不能把你带走。” 这是他唯一的珍宝,任何试图与他抢夺的人,都要遭受他最无情的复仇。 真以为他离开西祠巷子,是为了苟延残喘过上好一点的生活吗?他是要拿回本该属于自己的东西,然后为玲珑奉上金银珠宝绫罗绸缎,让她吃饱,让她开心。 这就是废太子如今活着的全部意义。 成王妃面色难看至极,半晌,拂袖而去。她一走成王就也呆不住了,说了两句客套话表明自己还有要事,就跟着一起离开了。这两人来时气势汹汹,走的倒是颇为爽快,只可惜什么都没捞着,后来听下人说成王夫妇可不是空手来的,带了数名美貌婢女来,打的什么主意,自然也就人人尽知。 19.第二片龙鳞(九) 第二片龙鳞(九) 废太子重出西祠巷子一事,世人皆知,只是这废太子出来后却并不曾当众露过面,也不知他如今究竟是何等模样。就这样大约过了有两三个月,眼看就要十二月份了,皇帝终于向众臣及其家眷下发宫宴帖子,言明是要为太子接风洗尘。 “太子”。 他竟然还称呼废太子为“太子”,这是什么意思?后知后觉的众臣这才意识到,四年前皇帝龙颜大怒扬言要废掉太子,并派遣成王前去捉拿修文太子归案,可废太子的名字并不曾从皇家玉碟上下来,修文太子他确确实实……还是太子啊! 那成王又算什么? 这未免也太尴尬了,要知道无论是臣子还是百姓,又或是成王自己,都觉得太子这个位子是板上钉钉没得跑了,现在却告诉他们说废太子不是废太子?皇上这又是什么意思?人人都知道废太子眇了一目断了一手,这样的他凭什么做这一国储君?由古至今,便不曾见过哪个朝代的君主身有残疾。 只是众人仅敢在心中腹诽,并不敢说出来。明眼人一瞧就知道皇上这是后悔了,觉得四年前做的太过了,想给修文太子补偿,然而如今这般状况,补偿又有何用,那神仙般的修文太子,到底是回不来了,也趁着这次机会,再瞧瞧修文太子是如何的模样吧。 异姓王府中,玲珑今日盛装打扮。 她本是十分的颜色,经由点缀,更是美的惊心动魄,便是为她上妆的婢女都不觉看痴了,更何况是旁边坐着的修文太子。如今他已不是数月前刚出西祠巷子那会儿皮包骨的形象,这几个月养了些肉出来,虽然还是稍微有些文弱,但也恢复了几分往日风采。若论起风华正茂,自然是不如四年前,可要说深沉冷静,却又是如今的修文太子更胜一筹。 总之玲珑比较喜欢现在的,四年前的修文太子太奶油了,还有些许天真,四年后这样会护食的修文太子更可爱些。她从坐下来让婢女梳妆开始,修文太子就坐在一边凝视,坐了好一会儿了也不觉得累,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认真而专注地看着玲珑,当她发髻梳好之后,修文太子起身示意婢女退下,自己拿起头面为她戴上,又为她取过耳坠,轻轻穿过她的小耳洞。 白玉般的耳朵贝壳般形状,甚是可爱,修文太子温柔地摸了摸,扶着玲珑起身,发自肺腑地赞美道:“你可真美。” 玲珑毫不谦虚地受了这夸奖,她也不嫌这满头金钗过重,还穿了一身艳丽的红色宫装,这一套细金打造的头面价值连城,一般女子哪里撑的起来,偏偏戴在她头上,不仅不叫人觉得她稚嫩,反倒气场十足,贵气天成。 “你今日也很好看。”玲珑拍了拍这张总算被她投喂的有些肉了的俊脸,微微一笑,她此刻心情的确是愉悦极了,什么不需要她做,修文太子自己拿回了皇帝的信任,并且勾起了皇帝对成王的猜疑,今天这场宫宴,表面上是君臣同乐为修文太子接风洗尘,实际上却是御林军对成王府的搜查。 四年前成王诬陷修文太子意图起兵谋反,四年后也该回馈一二了,更何况这次可不是假的,自打修文太子回来,皇帝对他越发信任,成王可着急了,看样子若是皇帝不准备立他为太子,他就准备逼宫了。 皇帝对修文太子那可怜的薄弱的慈父之心,总算是有了点用处,也不是那么一无是处。 修文太子听玲珑夸赞自己,不由得露出一丝苦笑,他如今的容貌自然是好看的,只是比起四年前,实在是沧桑许多,再不是当年那样清冷如仙,沾染了人间烟火气,哪里配得上她的天人之姿。 “怎么穿的这么朴素啊。”玲珑看他身上的月牙白袍子都难受,“今儿个去又不是跟他们称兄道弟搞好关系的,是去示威的,你不穿的漂亮些怎么能成?去,把我之前叫人做的那套袍子给太子拿来。” “是。” “你给我做衣服了?”修文太子的重点是这个。 “不是我做的,是我吩咐下人做的。” 无所谓,哪怕是她的吩咐修文太子也高兴,这份高兴一直持续了很久。 玲珑让人做的是一件茜色衣袍,很是扎眼惹人注目,修文太子活了二十几岁,从没穿过这样的颜色,因此拿在手里颇有些不知所措。玲珑见他傻傻地站着不动,不由得问:“你是想让我伺候你换衣服么?” 他们虽然名义上是夫妻,但直到现在也没有圆房,修文太子简直把玲珑当成了神女般小心翼翼的对待,丝毫不舍得唐突,平日里偶尔亲亲她抱抱她,他都满足的不得了,哪里还敢想让她伺候自己更衣的美事。见玲珑面露不愉,他连忙哄道:“你不要生气,我去换就是了。” 他拿着衣袍转到屏风后,悉悉索索的更衣声传来,不一会儿他便穿了新衣走出来,玲珑见了不由得眼前一亮。 长得好看的人穿什么都好看,这话可不是随便说说的,废太子穿着月牙白袍子时显得很是温和,若非面部表情不同,又瘦了些,和四年前其实也没多大区别,然而当他换上茜色袍子,整个人便多了一分锋冷之气,显得格外深沉难测,再加上他如今不苟言笑,再不像过去那般温文尔雅,便更是让人仰慕。 “我就说嘛,这个颜色很适合你的,你看,咱们像不像是情侣服?” 听到情侣二字,修文太子眉头瞬间展开,十分愉悦,他喜欢听玲珑说“我们”,也喜欢她说他们是一对爱侣。他大步走过来牵起玲珑小手,“其实今日你不去反倒安全,到时候若是见到皇帝脸色变了,你可要小心,在我身边不要到处乱走,千万不可离去,听到了吗?” 这几个月他可不是白白过来的,皇帝对他的愧疚到达了顶点,其实皇帝只要愿意去查,早就能给修文太子一个清白,只可惜九五至尊的面子非常重要,于是修文太子便在西祠巷子里活活待了数年。现在修文太子告诉皇帝说,真正谋反的另有其人,皇帝立刻紧张了起来。 正因为修文太子眇了一目断了一手,才更容易得皇帝信任。因为在皇帝心中,这个儿子已经废了,不能再担起一国太子的位子,因此他更能放心地去任用修文太子。 当年修文太子之所以被诬赖谋反,正是因为他无意中撞破了成王的一件事。说起来那也不算什么大事,不过是他在成王府发现假山处有个密室,如今各个府上谁家没个密室通道什么的,修文太子当初也没放在心上,可成王显然不这么想,于是他先发制人,并且在皇帝下令之前,就命令手下“不小心”伤了修文太子的眼睛跟右手。 修文太子没有谋反,可成王确确实实是准备了,否则怎么解释东宫突然多出来的大量铁器还有龙袍?也就是皇帝当时心慌难耐,连查都不愿意查,否则哪里会有今天这场鸿门宴。 只要御林军在成王府搜出东西来,成王就自身难保了。 不管怎么说,他也得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啊。成王还以为他这几个月安安静静待在府里不出去,就还是过去那个好说话的修文太子吗? 他就是要打成王个措手不及,然后也“不小心”弄瞎他的眼睛,顺便废掉他的手筋脚筋。 “不要。”玲珑干脆利落地拒绝。“我就是要去,我还要去威风一番显摆一番呢,你这么傻,去了怕是要被人欺负,难道不需要我保护你?”她可不在意自己是什么形象,人类所喜爱的那种温柔体贴三从四德的女性,她可做不来,她就是要嚣张放肆,皇帝才会对修文越发的没有戒心——有这么一个跋扈的妻子,皇帝的心能咽回肚子里。 听玲珑说要威风要显摆,修文太子顿时失笑,他也知道她的确是憋坏了,既然她想去,那么他就都听她的。可是临出门的时候玲珑突然嫌走路好累,硬是要他背,边上的下人大气都不敢喘一下的,修文太子却无奈地弯下腰,从善如流的背起她。 她是那么小那么香,又那么软,他那么喜欢她。 所以不仅不觉得累,反而非常开心,开心的觉得活着的每一天都充满了希望。 玲珑在修文太子背上揪他耳朵玩,他好脾气地任由她折腾,嘴角噙着一抹淡淡的笑,玲珑在他耳根呵气,他就敏感地哆嗦一下,但还是温顺地放松,任由她一而再再而三的调戏折腾。 从没有哪一刻,修文太子对那个位子如此渴望过。 他一定要当皇帝,一定要。 然后为她献上无限荣光。 20.第二片龙鳞(十) 第二片龙鳞(十) 这宫宴之上,来的人可不少,然而叫人背着进来的,可只有玲珑一人。就算是皇帝看着都差点儿气歪了嘴,奈何儿子太痴迷,他这做老子的也没办法,父子情刚刚修复了一丁点儿,他要是这会儿叫人把玲珑从修文太子身边弄走,修文太子非跟他急眼不可。不过话又说回来,皇帝扪心自问了一下,假如他的后宫也有这么美的妃子,他怕是也要从此不早朝,愿意她作愿意她闹了。 光是背着进来,不算什么大事儿。 等到玲珑甜甜地叫他一声父皇,那张赏心悦目的绝世美颜让皇帝最后的一丝火气都消去了。 修文太子毫不在意他人的眼光,也不顾及他人的想法,他在西祠巷子待了四年,也不曾见有谁关怀过他。玲珑是世上唯一待他好之人,他便为她付出一切,只要玲珑开心,怎么样都可以。他去在意其他人怎么看自己又有何用?其他人不能让他觉得快乐,也不能让他喜欢。 “小嫂子真是有趣,这般举动,怕也只有兄长做的出来。”成王笑呵呵地端起一杯酒要敬修文太子,可他的酒杯端的老高,半天下来手都酸了,修文太子也没有接他话茬儿的意思,只是冷淡的看着他,那表情就像是在说你继续,我看着呢。 成王脸上的笑容终究是挂不住了,这时候却见玲珑拿起酒杯,他心下一喜,还以为美人是要给自己解围,结果却看见玲珑把酒杯举起来,将里头的酒泼到了地上,对他笑,甜蜜蜜地说:“真是叫成王操心了,我不让他喝酒,你若是想喝就自个儿一人喝吧。” 她其实很不喜欢人类勾心斗角的模样。明明心里头想的是一回事,可嘴上说的,行为上做的却和内心所想完全相反,一句话也要拐个十七八个弯,玲珑不是不能应对,她只是懒,如果简单粗暴的可以达到目的,干嘛非要委屈自己虚以委蛇呀。 又不是受虐成瘾。 这番话着实不客气,成王被当众下了面子,这若换做平时,脾气早上来了,非叫得罪他的人吃苦头不可。然而今日是皇帝的宫宴,对方又是废太子的女人,手上还有皇帝赏赐的免死金牌,无论如何成王也什么都不敢做。身旁的成王妃一脸雍容华贵,解围道:“夫人真是一片赤诚之心,是我家王爷失礼了。他素来与兄长交好,如今兄长平安归来,心中难免高兴几分,还请二位见谅。” “你叫我夫人啊?”玲珑撑着下巴。“我可是跟太子拜过天地的,既然太子还没有被废,无论如何,怕是成王妃都得称呼我一声太子妃吧,来,叫来听听。” 太子妃?她也配?! 成王妃险些将手中酒樽砸到玲珑脸面上去,那是她的位子! “唉,看样子成王妃不乐意敬我这杯酒呢,在座的各位不会也这般无情,不肯敬我这太子妃一杯酒吧?” 这位太子妃是哪里来的,谁不清楚,荆国公府的庶女,被送进西祠巷子,原以为没法活着出来了,谁能知道她还有这么一番造化。众臣及家眷不敢造次,有些眼尖的瞧见皇帝脸色如常,并未拒绝,立刻主动起身恭贺。这一有人带头,其他人也就跟着动了起来,最后大殿上响起一片恭贺之声,玲珑满意极了,只是成王夫妇的脸色可就难看起来。 本来探囊取物般的事儿,如今竟变得如此复杂!皇帝一旦承认了废太子的东宫身份,那么自己的一切努力就都白做了!这怎么可以?还有这些大臣是怎么回事,竟然口称什么太子、太子妃?一个废人怎么做太子?! 说到废人,众人在太子刚进来时基本没觉得太子有什么太大的变化。他较之四年前清瘦了许多,但也成熟了许多,据说瞎掉的那只眼睛……是哪一只来着?看起来都差不多啊,太子殿下真的是眇了一目吗? 还有据说断了的右手,方才背人进来的时候不是也如常?这样看来,太子殿下似乎也并不是个真的废人……难道这就是皇上重新将人从西祠巷子放出来的理由?比较修文太子是真的优秀出众,这一点是其他皇子拍马都追不上的,其中当然也包括成王。成王之所以能够得到众臣拥护,就是因为在皇帝剩下的儿子里,无论是年龄还是能力,都属他最为合适,最为优秀。 可眼下修文太子东山再起,也让朝中本来已经站队成王的人心中的天平再一次倾斜——二选一,选谁? 这个问题在宫宴进行半个时辰后得到了完美的解答。 只见御林军统领匆匆上殿说是有要事禀报,身强体壮的矫健军士们突然将整个大殿围的水泄不通,统领走到皇帝面前,先是下跪行礼,然后俯身在皇帝耳边说了几句,随即就见皇帝勃然大怒,指着成王怒喝:“给朕拿下!” 铁通般的包围中,成王就是想逃都没机会。他还要喊冤,却见修文太子微笑的看着自己,他心一沉,难道是那些东西被发现了?可是在修文太子出西祠巷子的时候他就已经尽数转移了啊! 该死的,早知道今□□宫,也好过这样坐以待毙! 成王妃已经傻眼了,她完全不知道皇帝为何突然勃然大怒要抓成王,她只知道自己的富贵,荆国公府的富贵都系在成王身上,成王若是失势,那么她要怎么办,荆国公府又要如何自处?! 成王私造兵器意图谋反一事,在皇帝查清后立刻昭告天下,不过修文太子宅心仁厚,特地为成王求情,但死罪可免,活罪难逃,皇帝做主,将成王及其家眷尽数圈禁于西祠巷子。数月后,皇帝大病,这场病来势汹汹,终于叫他倒下了。如今他唯一信任的人就只剩下修文太子,便令修文太子监管朝政。 可最终,他却死在了修文太子手中。 宫女喂的药,修文太子平静地看着皇帝一口一口喝了下去,皇帝喝完药,很快察觉到不对,他的喉咙发出拉风箱一样的声音,用尽最后的力气指着修文太子:“你、你……” “皇上还欠我一句对不起,不过我不需要了。”修文太子走近,将皇帝的手放了下去,语气平淡。“皇上再在这个位子上坐下去,我要什么时候才能让我的玲珑真正成为我的妻子呢?” 皇帝瞪着眼睛断了气。 一个月后,新帝登基,并大婚,娶了那位荆国公府的庶女为妻,并封其为后,终身不纳后宫,唯她一人,自成佳话,流芳百世。 玲珑的新婚生活过得无比舒服,新帝待她温柔体贴,又逐渐长出了肉,还很注意锻炼身体,简直完美,她就是喜欢这样的日子! 不过虽然已经大婚了,新帝却仍然将她视为神女,不敢多有唐突,从前睡在一张床上偶尔还能亲亲抱抱,现在他连碰她一下都跟烫着了似的,玲珑实在是不懂。 直到成婚半年,她已经完全习惯了这种没有性生活的日子,可到了晚上,新帝却翻身压住了她。玲珑正准备闭眼睡觉,突然被人压住,有点吃惊:“你这是做什么?” 新帝不说话,就是干! 玲珑好不容易推开他,眯着眼睛,她一这样看他,新帝就发怵。“修文,还不说实话?” 实话就是……他觉得之前的自己不够好看,身体不够结实,着实配不上她,所以努力地锻炼了许久,又天天吃药膳,如今风采更盛当年,宫里不少小宫女看见他都心肝儿乱颤,直道皇上生的如此好看,真真叫人移不开视线。 “哦……”玲珑毫不客气地上手摸了摸试了两把。“所以最近这几个月你说有政务要忙,只陪我用一日三餐晚上回来睡觉,其他时间都去锻炼了?” 他老老实实地点头。 玲珑瞬间高兴起来,她笑的甜美,新帝便看痴了,红烛燃起,凤帐落下,帝后终于合二为一。 很久很久以后,过去了几十年,新帝已然老去,他垂垂老矣之时,她尚且如年轻时貌美。因而在很久很久以前,皇后便“病逝”了,没有人知道她一直陪伴着他。 能够一直维持年轻美貌,她定然不是凡人,可皇帝不怕,他爱她至深,这份爱临到死亡之际,更是浓厚纯净,如海水汹涌。他用苍老的声音问她:“下辈子……还能……与你相遇吗?” 玲珑仁慈又残忍地回答:“不能哦。” 虽然不能,但是你可以得到一段崭新的人生,你的灵魂完美无缺,自然会活得很好。不像是西祠巷子里那些个短命鬼,竟是活生生给饿死的。 没有爱的时候,她才吞噬灵魂。 可这一份爱,足够她受用许久。 “去吧,修文。” 21.第三片龙鳞(一) 第三片龙鳞(一) 国破那一日,哀帝在饮鸩自杀之前,命令宫人将所有公主及后妃以白绫绞死。 宁可自戕,也不能对胡狗俯首称臣。 有些骨气的,主动捧起了毒酒,哭哭啼啼不想死的,都被太监从背后死死勒住了脖子,两条腿儿在地上用力蹬一蹬,也就断了气。哀帝看着眼前这惨绝人寰的一幕,他的几十个女儿都死在了面前,还有他那些死在战场上的,死在各自王府中的儿子,还有如今的他。 他带着痴迷的笑容,看向躺在他怀里,玉指纤纤正剥着一颗水晶葡萄的绝色佳人。她柔若无骨的身体栖息在他怀中,她天仙般的容颜让他回想起初见她时,她赤着一双小脚丫坐在树上笑嘻嘻地看着他的情形。已是不惑之年的哀帝立刻就坠入了爱河,他疯狂的迷恋上这个绝代佳人,并且不顾任何人阻拦将她带回皇宫,封为贵妃。 她任性又骄纵,不知道惹了多少麻烦,哀帝不止一次想杀了她,免去这红颜祸水,可不知为何总是下不了手。如今国破城亡,胡狗马上就要打进皇宫,身边的儿女后妃尽皆以死报国,哀帝落下泪来。“爱妃,如今只剩你我二人,朕先送你上路,随后便来陪你——” 玲珑坐在他大腿上,悠哉悠哉地放入那颗剥完的葡萄,汁水四溢,无比甜美。两国交战,你死我亡的关头,皇室还在纵情享受,这样的国家不亡,那什么样的国家才亡?这会儿倒是想起来死了。“抱歉啊陛下,我可不想死。” 她从哀帝怀里站起来,居高临下地俯视这个苍老的无能的懦弱的男人:“我生的这样美貌,难道那胡人的大王看见我,不心生欢喜?陛下若想去死,尽管去便是,可陛下怜惜我,怎舍得叫我一同去死?” 就是因为她有绝世的美貌,哀帝才不能留她在世上。自打她入宫以来,山珍海味倾世珠宝,他悉数奉到她面前,可她宝贝照收,却一根手指头都不给碰。哀帝也想过霸王硬上弓,可每每瞧见玲珑的脸,便无论如何也做不出这样的事来,只想百般讨好,哪里还能伤她一分。 这样的美貌,本该送入帝王家,可那胡狗算什么帝王?他们是下贱的贫民,有什么资格欣赏这样的美人?哀帝面露狠色,抓起手边白绫:“爱妃,让朕送你一程!” 神经病啊都说不用送了她不想死。玲珑刚拈起一颗葡萄,就见哀帝气势汹汹地朝自己大步走过来,她无奈地说:“陛下,既然都要死,那您先死好不好?臣妾舍不得留您一个人,您先死,臣妾马上就跟上。” 这古往今来,亡国皇帝不少,可不管哪一个怕都是没见过玲珑这样的女人。哀帝就愣住了,没等他回过神,一支利箭破空而来,穿透他的小腿,那箭力道十足,穿透哀帝小腿还不算,势头极猛,竟将哀帝钉在了地上! 哀帝虽然年纪不小又养尊处优,可却养的白白胖胖吨位十足,少说也得有二百来斤,可这一箭竟然直接穿透了他的象腿,不得不让玲珑惊奇。 随后她拿着刚剥掉一半皮的水晶葡萄,微微睁大妩媚的眼眸,看向满身血腥戾气十足的高大异族男人走了进来。 他大概有两米高,极其的魁梧强壮,眼睛是少见的绿瞳,胡子拉碴,面上满是伤痕,可那股从死人堆里走出来的气势却十分可怕,哀帝本来疼的想要大叫,都由于这个男人的出现忍了回去。 玲珑好奇地看向哀帝,发现他手边就有一杯鸩酒,她眼巴巴地看着,似乎在问:陛下,您不死了么?若是要死就趁现在啊! 那个高大可怕的异族男人大步走进来,从哀帝那只被钉在地上的小腿踩了过去,玲珑都听到了咔嚓作响的骨头碎裂声。随后高大的男人就到了她身边,用饿狼一样的绿瞳盯着她,低头吃掉了她手上没有剥完皮的葡萄。 他可能是没吃过这种金贵的水果,所以不知道皮不能吃,连带着皮和果肉都吞了下去,还顺势咬住了玲珑白嫩嫩的指尖,像是狗一样用犬齿啃啮。 他们草原上的男人,有看中的女人就抢回家,更何况如今他是胜利者,这个女人就是他的战利品。 她坐在一圈死人中竟然完全不害怕,光是这份胆色就比其他的中原女人强上千百倍。男人弯腰把轻盈的玲珑抱起来举过头顶,他身后跟着的一群强壮异族男人因此发出欢呼声,似乎是在庆祝他们的王拿到了最美丽的战利品。 玲珑被举的有点头晕,尤其是在这个人不停地抖动她的情况下。她可不是个好脾气的,当下一巴掌照着男人的脸呼了过去,结果男人不觉得如何,她在哀帝皇宫养的娇嫩的小手反倒红了! 玲珑捧着手心小口小口的吹气,这个臭男人的胡子好硬,打在上面真是疼死她了! 龙女娇气得很,她立刻就记恨上了男人,哪怕他一身的血腥气,浑身阴郁十足。 “你是我的,战利品。” 男人这么说,然后捉住她一只小手放入口中啃,玲珑惊喘了一声,感觉自己的小手被男人的口舌一一舔吮过,抽出来的时候湿答答的恶心死了!她更生气了,在哀帝后宫三年了,那老家伙都没能碰她一下,占她一点便宜,这个大胡子是想怎么样?他的胡子这么多,这么难看,她一点都不喜欢! 她是来度假来享受的,不是来当什么战利品的! 然而男人舔过她的小手后,又要来舔她的脸,真跟狗差不多。玲珑推他他不动,眼看他就要把她剥光就地上了,玲珑终于真的恼了,她一脚踹在男人身上,神经病,这么臭这么脏也敢朝她身上蹭,怕是活得不耐烦了! 就在这个时候,男人突然也停下了动作。他回头看了手下们一眼,似乎在意识到有别人在,不适合做这种事,而且地面冰冷坚硬,她这样柔弱的中原女子怕是承受不了。 玲珑被他扛在肩膀上带了起来,哀帝倒在地上也不敢叫唤,玲珑奇怪他为什么还不死,其他人都死了,因为太监人手不够,哀帝还亲手勒死了他的好几个女儿,刚才还要杀了她呢,怎么这会儿轮到他自己了,他反倒犹豫不决起来? 该不会是只想杀了别人,自己苟活吧?按照人类社会的法则,已经引颈就戮的亡国皇帝,一般都会封个侯之类的继续过安乐享受的日子,至于那些殉国的人——反正已经死了嘛,现在玲珑严重怀疑哀帝是在打这个主意。 不过她没有机会去证实了,因为扛着她的这个男人终于出声了。和他高大的吓人的外表相比,男人的声音低沉好听,只是十足的阴冷:“把他带下去,看紧了别让他死。” “是!” “王!还有许多事情等着您决策——” “以后再说。”被称作王的男人拍了拍玲珑柔软挺翘的粉臀,阴森森的脸上总算露出了一点笑意,看得出来他此刻心情很不错,毕竟打下了中原,以后他就是天下唯一的王。“我要先享用这个女人。” 跟着他打天下的手下们吹起口哨来,他们草原上的猛士都是这样,看上了一个女人直接抢走,就地干了,之后就结为夫妻。这个中原女人太美了,他们刚才看到她的时候都惊呆了,她简直就像是传说中保佑大草原的神女,有着至高无上的美貌。 这样的美人,当然要属于王,也只能属于王。 玲珑被他拍了一下屁股,整个人都惊呆了。要知道她在哀帝后宫这几年可从没人敢对她不敬,了不起也就是坐一下哀帝的大腿哄哄他,让他继续心甘情愿的给她卖命,搜罗至宝来讨她欢心。毕竟他本来就荒淫无度,是个昏君,这种事儿也没少干,之前为了讨好他上一位爱妃,听说他还叫年轻的宫女太监脱去衣服互相博弈取乐。 当然这种下流的游戏玲珑不爱玩,又不好看,太监少了根东西,可一点意思都没有。 男人把她扛起来,跟个没头苍蝇一样到处找床,最后拐进了皇后的宫殿。皇后早叫哀帝那个傻逼给气死了,这座宫殿空了很久,但一直有人打扫保持整洁,床铺柔软,玲珑被甩在上面也没觉得疼。 她从床上爬起来盘腿做坐好,兴致勃勃的看着男人脱衣服,露出一身腱子肉。 这样的身高,身上的肌肉纹理却非常漂亮,蕴含着力量美与野性,就像是他的绿瞳,狼一样带着侵略性。玲珑眼睁睁看他脱了个干净朝自己走近,在他靠近之前伸手挡住:“不要碰我。” “你是想为那个废物守身吗?”男人问。“这未免也太愚蠢了。” “守不守身另说,你知道你有多脏吗?”玲珑真诚地问。 22.第三片龙鳞(二) 第三片龙鳞(二) 男人脸上终于出现了玲珑能看清楚的表情,主要是他那一脸的大胡子实在是有碍雅观,让喜欢美人的玲珑着实是下不去口。她本身没有穿鞋子,脚上只套着一双雪白的罗袜,那罗袜使用上好的丝绸制成,十分的柔软轻滑,她坐在床上稍微动弹了两下,罗袜便往下滑去,露出她比男人的手腕都要细的脚腕子来。 就连凸出的骨头都充满了美感,男人盯着看了两秒,野兽般的绿瞳闪着饥饿的光,他大步上前握住玲珑的脚,在她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将她的罗袜扯掉,然后目光如炬的盯着那一双娇嫩莲足。 他们草原上的女人,大多能够骑马打猎,有些凶悍的比起男人也不多让,何曾见过如玲珑这般如美玉雕琢而成的佳人?她浑身上下无一不精致无一不美丽,叫男人心跳如雷,这是他近三十年的人生中从来都没有见过的女人。曾经哀帝战败,也示好的给他送过一批中原美人,弱不禁风,看到草原上的勇士就吓得哭哭啼啼。 虽然手下的猛士们很喜欢,可男人见了就倒胃口,最后都赏赐给了最勇敢的猛士做妻子。而草原上那些强悍的女子,他也不喜欢。 他喜欢什么样的呢? 在今天以前他不知道,可现在他知道了。 玲珑好奇地任由他抓着自己的脚,实在是搞不懂这个人怎么跟几百年没吃过好的一样盯着她,这眼神好熟悉哦,可不是跟她饿的眼睛发绿的时候一样么。她难得同情了对方几分,因为她很明白饥饿有多么可怕。不过就算再饿,想吃她也是没门的。 龙肉是你想吃就能吃的吗? 她用白嫩嫩的小脚去踢男人,却被他用大掌包裹在手心,那火热的温度让玲珑觉得不舒服,尤其是他还用指尖勾她的脚心。 呼延哲第一次见到这样妖精般的女人,他不受控制地想要享用她,可她嫌弃的态度让他的自尊心受到了侮辱,他是勇士中的勇士,她既然是中原最美丽的女人,理所应当成为他的俘虏。 在攻打中原的时候他就听说过,哀帝后宫三千,美丽的女人加起来比草原上的总数还要多,可只有一个美的如同扶桑树顶端的皎洁明月。他在那个时候就暗自发誓,一定要占有这轮明月,这是他彻底成为天下霸主的象征。 等到见了她,他才知道那些中原人的形容并不夸张,她不仅仅是扶桑树顶端的皎洁明月,也是离草原万丈高的天空上最耀眼的太阳。 ……眼神越来越吓人了,好像几百年没吃饭的人看见了美味的大餐,恨不得连骨头都嚼碎了咽下去。玲珑想把脚抽回来,其实她觉得这人挺有意思的,虽然脸上胡子多身上又脏又臭血腥味浓的跟喷了农药似的,但灵魂却散发着与他外表截然不同的甜美的气息。 如果吃下去的话,应该会很舒服呢。 他灵魂中的“爱”,是完美无缺的,还没有人触碰过,深藏在层层叠叠的中心,诱惑着她去采撷。否则她怎么可能跟他耗上这么久,寻常人敢这样对她,别说是什么大王国君,就是神仙她也照杀不误。 古铜色的大手捏着她细细的脚腕,将她的小脚完全包容在掌心,玲珑被迫双手向后支撑在床上才没有倒下去,一条腿被抬在半空,裙子因而花落,将小腿羊脂白的肌肤全部露了出来。 “你会被我占有。”呼延哲低下头在玲珑耳朵边这样说。 玲珑努努嘴,“不如你先洗个澡刮个胡子,咱们再来讨论谁占有谁的问题。” 她真的是一点都不怕他,要知道哪怕是再强悍的女人见到了他都要颤抖的匍匐在地上跪拜,可这么一个小小的,脆弱的他仿佛一用力就能扭断那可爱的小脖子的女人,竟然敢这样直视他,毫不客气地和他说话。 她是哪里来的勇气?她就是凭借如此胆色赢得了哀帝的喜爱吗?想到她已经被哀帝碰过,这曼妙的身子已经便宜了别的男人,呼延哲的绿瞳竟隐隐泛出血色,他一把松开掌心小手,将玲珑按倒,声音狠戾:“不管你之前跟过多少男人,现在我才是你的男人,你必须记住这一点,否则我会杀死你。” 他声色俱厉的样子吓死人了,玲珑装模作样的喘了两声:“啊……你、你怎么这样子,你吓到我了……”说着晶莹的泪水就从眼角流了下来,此刻的她完全不复之前胆大包天的模样,柔弱可怜的一如其他中原女子。 撂狠话的呼延王却突然手足无措起来,他先是想擦她的眼泪,结果他手上脏兮兮的,摸了下她的小脸就给她多了几道痕迹,于是他干脆低下头去舔她的眼泪,就像是骏马亲近自己的主人一样。玲珑觉得自己的眼珠子都要被他舔出来,她就是随便哭一哭,这个神经病脑子是不是有问题。 她用小粉拳连打带捶,总算是让呼延哲放开了她,她这会儿不哭了,气呼呼地瞪他,“你把我给弄脏了!”她看向自己精细的白裙子,这可是哀帝那个老混蛋绞尽脑汁为她寻来的稀有布料,现在可好,被他弄的这儿一道灰那儿一道灰,还有她超可爱的小脚丫! 呼延哲觉得对她真打也不是骂也不是,她骄纵的不假辞色,又不怕他,他也不想说些将她赏赐给猛士的话来威胁恐吓她,再瞧她嫣红的小脸,当真是可爱至极,叫他这手刃父兄才登上王位的冷血之人也忍不住想再迁就一些。 这样美的人,就是犯了天大的错也该被宽恕。 玲珑得到自由后立刻扯过床上的被单使劲的擦自己被弄脏的小脚,然后欲哭无泪地看着擦不干净的裙子。这裙子她很喜欢的,怎么可以这样啦! 呼延哲其实想直接扑上去将她吃了,但只相处了这片刻,已叫他大致摸清楚了她的喜好,他若真敢用这副尊容强迫她亲热,怕她要记恨他一辈子。 最终他妥协了,去外头命了些还没死的夏朝宫人进来伺候,又叫人准备浴水,他要洗去这一身风尘。 玲珑伸着手脚让哭哭啼啼的宫女给自己擦干净,胡人的军队来的十分之快,哀帝只赶得上杀了自己的后妃们跟女儿,还没来得及放把火烧了这富丽堂皇的夏宫。因此有些死里逃生的宫女太监都被俘虏了,眼下正服侍玲珑的,正是这些没有死掉的宫人。 身边这宫女虽说已在极力克制,可仍然止不住抽噎,玲珑听得不耐烦极了,简直想给她一脚:“哭什么哭,你竟然敢在我面前哭,要哭不会出去哭啊?”外头都是人高马大的胡人,谅这宫女也不敢。 可很快地玲珑就察觉到不对劲了,她平时都是被伺候惯的,何曾见过哪个宫女如此笨手笨脚,给主子擦个手都做不到?还有边上那个一直站着不动的,这俩是哪里来的宫女?她表情不变,去捉住了正给自己擦手的宫女的手腕,冷冰冰地问:“你是何人?把头抬起来擦干净!” 因为她们身上穿着宫女服,又是女子,所以虽然身上都脏乎乎的,呼延王仍然让她们进来伺候了。可玲珑却觉得这两个宫女很奇怪,一个笨手笨脚一个清高桀骜,夏宫里真要有这样的宫女,怕是早就叫人弄死了。 她仔细端详了一下这二人,越看越眼熟、越看越似成相识——“你们是昌平跟元瑾?” 哀帝足足有几十个女儿,玲珑虽然都见过,但因为太多了,有些就只觉得面善。好在她记忆力超强,再加上元瑾公主那招牌式的清高傲慢,总算是让玲珑想了起来。 之所以记得这位元瑾公主,是因为玲珑在夏宫的三年里,背地里虽然被人指指点点,说她贪慕荣华依附哀帝,又来历不明怕是居心叵测,可表面上却没人敢说她什么,谁叫哀帝捧着她呢。唯独这位元瑾公主,平日里见了,总是对她翻个白眼或是冷哼一声,玲珑曾经养了一只爱掉毛的长毛小猫,有一次出去玩就再也没回来,后来玲珑亲自出去找,却看见元瑾的贴身宫女扔出了一具猫尸,让玲珑十分恼怒,为此元瑾受了哀帝重罚,打那以后她便记恨上了玲珑。 她瞧不惯玲珑,玲珑也不见得就喜欢她。没想到哀帝杀了几十个女儿,却叫元瑾成了这漏网之鱼。 至于昌平……玲珑最大的印象就是她总是跟在元瑾左右,唯唯诺诺的,可若说她不坏,那只猫却又是昌平送给元瑾以讨好,所以这两个公主玲珑都不喜欢。 不过眼下可不是她喜不喜欢的事儿了,一对二能打赢吗,毕竟她可是一条柔弱的龙啊。 “既然贵妃娘娘认出了我们,就和我们一起上路吧!”一直站在旁边没动静的元瑾咬牙说,突然朝玲珑扑过来。她们进来的时候是确保身上没有利器的,因此元瑾想要掐死玲珑。“国破家亡,娘娘怎能苟且偷生?还是一起走的好!” 玲珑现在是真的服了,也真的相信元瑾公主确确实实是夏哀帝的种,父女俩的话说的都差不多的,什么叫国破家亡不能苟且偷生,可先死的偏偏都是别人。她们要死完全可以自己去死嘛,非要让别人先死也真的是够了! 国破家亡,不能苟且,我辈先就戮——这是真,殉国烈士。 国破家亡,不能苟且,你先就戮——这是神经病。 好在元瑾平日养尊处优,玲珑躲一下也就躲过去了,她一脚踹开元瑾,踹的她趴在地上爬不起来,这一脚可不比先前踹那头粗鲁的熊。“你要殉国,干什么还穿宫女服?你父皇之前勒死了那么多公主,你们怎么不在?”明明就比谁都想苟且,还嚷嚷着不让别人苟且,这不是脑子有病是什么。 难道她们是所谓的金枝玉叶,就天生比别人高贵? 23.第三片龙鳞(三) 第三片龙鳞(三) 这世上哪有谁比谁高贵,都是人类, 能高贵到哪儿去。她是龙女她嘚瑟了吗?还不是照样乖乖融入人类社会生活? 讲道理这群公主玲珑早就看不顺眼了。她刚入夏宫那会儿, 哀帝对她言听计从百依百顺, 可看的后妃们同公主们心里难受, 平日见了她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可一到哀帝面前,个个都变得乖巧可人又温柔体贴,其变脸神功堪比某项人类绝技。玲珑就很搞不懂,是哀帝求她入的夏宫,也是哀帝每天想法讨好她, 她又没去做对这些人不好的事, 凭什么对她就横眉冷对,见了哀帝就跟见了亲人似的? 现在竟然都想一起送她上路,不让她苟且偷生, 拜托她就是想苟且偷生又怎么啦?她又不是夏朝人,干什么要为夏朝守节? 元瑾听玲珑这样说, 竟然露出破釜沉舟的表情来,顺带还有对玲珑的鄙夷:“我们与贪生怕死只求荣华富贵的娘娘不同, 我们要活下来,是为了报仇,为了复国!” 玲珑:“……请问您打算怎么报仇,怎么复国?那头熊至少有两米高, 一拳就能掏死你好不好?” 一直哭哭啼啼的昌平吸了吸鼻子, 抹了把眼泪。“我们、我们也考虑到了这一点, 所以我们,我们会委身于他,寻找杀他的机会……” 哇真的是好棒棒的计划呢,玲珑都忍不住想鼓掌表达一下自己的钦佩,这种方法真机智,她都没想到。“那我就只好祝你们成功了。” 说着她拍了拍衣袖,这时候元瑾艰难地捂着肚子从地上爬起来,堵在玲珑身前,用一种理所当然的语气要求:“你得帮我们!” 本来不打算理会她们看她们耍神经的玲珑笑起来:“你想要我怎么帮?” “那个男人似乎很喜欢你,如果你不肯杀他,那么你就要帮我们接近他,让我和昌平来动手!”元瑾想起胡人破宫后自己所遭受的巨变,父皇虽然性好美色又无道昏庸,却算得上是一位大方的父亲,公主的身份是多么尊贵,对于把她变成俘虏的胡人,她恨之入骨,当然不会放过他们!只不过身上这件宫女服也不是白穿的,等到她跟昌平杀了呼延王,就可以顺理成章的将罪责推到玲珑身上,身为大夏的后妃,就应当在亡国时自戕以保贞节! 玲珑把玩着自己的长头发,在手指头上绕着圈圈:“哦……可我为什么要帮你们呢,我又不是夏人。” “你说什么?你竟连自己身为夏人都要否认?”就连性格温吞的昌平公主都受不了玲珑这样无君无国的叛徒说法。“你嫁给了父皇,不管你曾经是哪里人,现在你都是夏人!” “我不是。”玲珑故意气她。“而且我也不想杀你们口中说的那个胡狗。他虽然满脸胡子又脏又臭,可是正值壮年身强体健,怎么说都比满身赘肉肥滋滋的哀帝好。我不是夏人,当然不用帮你们,这天下换谁做我都不在乎,只要我自个儿舒服了,比什么都重要。” 说完她还吐舌头拉眼皮做鬼脸,一点都不客气,直把元瑾昌平两姐妹气得火冒三丈。 正要再说话,却听见一阵强健的脚步声传来,火速把自己洗干净等着来享用战利品的呼延王出现在寝宫门口,他一步一步走近,元瑾突然跪了下来,“参见大王!” 说完还楚楚可怜的抬起头,露出她虽然有些灰尘却仍旧娇媚的脸庞。 哀帝年轻时长得不错,又喜欢四处搜罗美人,生出来的女儿容貌都十分美丽,元瑾与昌平是公主,又和寻常的美人不一样,她们身上有一种高贵优雅的气质,对见惯了强悍的草原女人与柔弱的中原女人的胡人勇士来说,非常有吸引力。 只可惜这其中不包括呼延王,因为他已经得到了扶桑树顶端的明月,就看不上黯淡的烛光了。他看都没看元瑾一眼,也丝毫没有因为元瑾那声甜美的大王而自得。在他看来,中原皇帝昏庸无能,早晚是要被他攻下的,凭什么中原人就能统治草原,草原上的人就不能反抗?在他之前,草原深受中原军队压榨祸害,各个部落四分五裂,是他一统草原,又带领猛士们攻打中原。 这皇帝的位子,也该换换人来坐了。 他早晚都是这天下霸主,也应该占有最美丽的女人。 元瑾美貌出众,她对自己的容貌非常有信心,哪怕是在美女如云的夏朝,她也是被众人追捧的存在。所以当国亡城破,哀帝要杀后妃及子女,她便抢先一步拉着平日里交好的昌平公主换上宫女服逃了出来,谁知道刚逃到宫门口就被胡人拦下,只能惴惴不安地停留在这里,原本想找个机会再逃,却没想到会被命令过来伺候贵妃。 她之所以拉着昌平,是有目的的,并非出自什么姐妹情意。皇家哪有什么情意可言,元瑾打的主意是,昌平容貌不及自己,可性格胆小怯懦,关键时刻可以成为自己的挡箭牌,而且有了容貌普通的昌平的衬托,自己被呼延王看上的可能性更大。她一点都不想过东奔西窜的逃亡生活!她宁可在呼延王的后宫做一个清高傲慢不为权势所屈的亡国公主! 日后若是还有复国的希望,她也不至于被屠杀,若是没有,便这样过下去也不是不好,说不准她肚子争气能生下未来的继承人,那便更好了。 元瑾今年十七,早就到了招驸马的年纪,可是她挑了许久也没有看得上眼的,这才留到现在,呼延王哪怕长得不好看,光是这份手段就足以与她相配。 她是中原皇室高贵的公主,难道还配不上来自草原出身微贱的呼延王? 但是如果有贵妃在的话,这就非常难说了。贵妃的美貌对于任何女子都是碾压式的存在,原以为父皇那么喜爱这个小贵妃,临死前无论如何也会带她一起上路,却不曾想叫她躲了下来,还入了呼延王的眼! 林林总总的原因加起来,元瑾怎么能不怨恨玲珑? 然而她已经梨花带泪的扬起了头,呼延王却只是瞥了她一眼,就朝床上的玲珑走去,还将她抱了起来,命令她们道:“出去。” “大王……” “我说出去,你听不懂吗!”呼延王突然一声暴呵,声如洪雷,十分可怕,他眼睛是诡异的绿色,元瑾从未见过这样可怕的人,只是被那双妖瞳看了一眼,她就已经双腿发软,瘫倒在地动弹不得了。 昌平早就吓得瘫软在地,竟失了禁。 娇生惯养在皇宫内院的公主,平日里见的最凶的也就是那批不成气候的御林军,哪里见过呼延王这般真正在死人堆里过活的煞星?昌平素来胆子小,一只虫子都能将她吓哭,呼延王冷着脸,绿瞳泛着杀气,他手上不知道有多少条人命,这样的凶杀之气,一声怒吼,没见过风浪的小公主自然被吓得抖如筛糠,竟然直接晕了过去。 玲珑用力拍了一下呼延王的胸膛:“喊这么大声,我耳朵都要被你震聋了!”不过这胸肌手感着实是好。 刚沐浴完随意系着浴袍的呼延王急急忙忙赶回来见他的月亮,胸膛露出一大半在外头,他的胡子还没刮,周身的气势却浑然不减,不知道吓坏了多少夏宫人,唯独这轮独特的明月,不仅不怕他,还敢对着他大呼小叫。 他握住非礼自己胸膛的小手,捉到唇边啃了啃,玲珑差点儿以为自己的玉手变成了龙爪,否则他为何啃个没完?她都觉得疼了,“你让她们出去干什么,没看到这是两个美人吗?” 边说边捂鼻子,毕竟昌平身上传出来的气味不怎么好闻。 呼延王顺势看了瑟瑟发抖的元瑾与晕过去的昌平一眼,神色嘲弄:“像是这样尿裤子的美人,我还是头一回见。” 玲珑扑哧一声笑出来,“哎呀你这个人可真刻薄。”没等呼延王回应,她随手指了指元瑾,“这两个可不是什么普通宫女,是哀帝那老色鬼的女儿,你想办法处理了吧,别让她们在我面前碍眼。” 一听说是哀帝的女儿,呼延王立刻冷了脸。元瑾这才反应过来这个女人说了什么!贵妃怎么敢! 玲珑在夏宫的三年,只爱享受,不爱与人起争端,当然也不会有什么人敢胆大包天的当着哀帝的面给她难堪,可诸如元瑾这样瞧不起她的人却十分的多,平日里的排挤嘲讽可不少,只是玲珑懒得理她们,是以元瑾一直认为玲珑是个胆小窝囊的女子,也就仗着那一份绝世的美貌才敢如此嚣张,可眼下她竟敢直接捅露她的身份! 元瑾几乎想要杀了玲珑,让她那张嘴,再也不能说出一句威胁到自己的话。 24.第三片龙鳞(四) 第三片龙鳞(四) 不过是个来历不明骄奢淫逸的女子,她怎么敢这样对待她这个公主! “胡狗焉敢如此!我便是死了, 也绝不叫你们称心如意!”元瑾带着破釜沉舟的决心表达出自己的坚贞与意志, 她蓦地朝呼延王冲过来, 如同一只小炮仗, 看起来是想跟他同归于尽。 可是与其说是同归于尽,倒不如说是投怀送抱来的准确一点,至少在玲珑看来是这样子没错。 什么武器都没有的弱女子扑上来要跟一个身长两米的强壮成年男人同归于尽……算了,元瑾开心就好。 呼延王喜欢有胆色的女子,比如玲珑,可他不喜欢盲目自信找死的女子。他抱着玲珑躲过元瑾这一扑, 扬声叫了人进来, 命令道:“这两个女人是哀帝的女儿,带下去分给将士们。”草原上女人不多,许多将士已经年近三十仍旧没有成婚。 元瑾不敢置信地被拖走了, 从头到尾她也没关心过昏迷的昌平的死活,玲珑冷眼看着, 突然嗤笑一声:“这就是你们人类。” 什么叫他们人类?呼延王没明白这话是什么意思,他将玲珑抱的高高的, 宛如捧着自己的战利品,走出了这间寝殿。里头被昌平弄脏,搞得他无论如何也没了兴致,还是要另寻他处。 他虽然洗了澡, 可脸上的胡子还在, 那胡子多的让玲珑都看不清他究竟长的是什么德性, 所以当呼延王终于找到一张干净的床准备按倒她时,她拽住了他的胡子,“你看看你,胡子这么多,这么扎人,怎么敢碰我?”她又伸出白嫩的小手,上头还留着呼延王的齿痕,除却齿痕外,还有一些细细密密的小红点,正是他的胡子造成的。“快去剃胡子,现在就剃。” 呼延王终于对她生气了,他年过而立,早就养成了阴郁暴躁的脾气,之前对玲珑已经百般忍让,如今他已蓄势待发,她却仍旧对他百般嫌弃,叫呼延王怒不可遏,再也不想掩饰自己的坏脾气:“老子今日就是干了你,你又能如何!你嫌弃来嫌弃去,不不过是瞧不起我们这些异族人!” 玲珑觉得他好容易炸哦,她不是嫌弃异族人,她是嫌弃所有“人”。“你想多了,我也不止是瞧不起你,哀帝我也不喜欢。” 她轻飘飘的一句话叫呼延王满腔愤怒不知从何而出,按理说他现在应该直接享用她,不过是个战利品,哪怕是他喜欢的女人类型,也不能爬到她的头上去。可任他如何愤怒,玲珑仍然眼皮子都不掀一下,“剃胡子,否则免谈。” “算了。”她突然又从床上跳起来,“拿剃刀来,我给你剃。” 呼延王一愣,就看见她赤着脚跳下床,在梳妆台前左翻右找,总算是翻出一把锋利的崭新的剃刀。这剃刀是她让人拿来的,主要是为了她之前好玩养的一只猫,那猫总是掉毛,她就不喜欢了,干脆把它的毛剃光,但是长得又很快,后来玲珑也懒得管它的毛,这剃刀就没了用处,没想到今天还能用在一头熊身上。 她顺势还拿了一盒香膏,呼延王倒是会选地方,竟然挑的是她的宫殿,所以这里玲珑熟悉极了。 她像只小兔子一样东边蹦两下西边跳两步,轻松愉悦的让呼延王都气恼不起来,哪怕是他的部下都畏惧他可怕的愤怒,到了她面前却跟闹脾气的小孩子一样,激不起半分波澜,实在是让呼延王有气没处撒。 等到她拿着香膏跟剃刀过来,把他按倒,呼延王看着那把锋利的剃刀,微微眯起眼睛:“如果打着趁机杀了我的心思,我劝你最好死心。”他若一死,草原部落势必涣散,又要惹来祸端。 玲珑拧开香膏盖子,掏了一坨玫瑰味膏体出来,双手揉搓,然后细细地涂到呼延王脸上,他惊的差点跳起来,闻到味儿的一瞬间就窒息了:“这他娘的是什么鬼东西!” “是你娘我用的香膏呀。”玲珑一边嘀咕一边按住他的脸,此时此刻躺在美人的大腿上,让呼延王心驰神荡,竟也忘了要躲避,只好任由她一双小手在自己脸上瞎鼓捣。“没有刮胡膏,你就忍耐一下咯,这个可比刮胡膏香,一个香喷喷娇滴滴的暴君,多可爱呀。” 为了证明他涂香膏很可爱,她还对他甜蜜蜜的笑了一下,彻底为美色所迷的呼延王,如今更是被她牵着鼻子走。 谁见了龙女,不会为她痴迷呢? 她又美又坏,还很任性,脾气糟糕透顶,却叫人爱慕不已。 毕竟先前呼延王对着自己大呼小叫过,玲珑心眼小,于是她故意装作手拿不稳,在呼延王粗犷的脸上留下了不少血痕。看得呼延王心惊,生怕她真的一个不小心割断了他的喉咙。因此他提起了十二分的警戒,丝毫不敢懈怠,毕竟这条命重要得很,也不知是如何鬼迷心窍,叫她任意玩弄。 抱歉,长得美真的可以为所欲为的。 玲珑慢吞吞地给呼延王剃了胡子,惊讶的发现此人长得居然十分好看,她的心情立刻就好起来,之前说过,她对好看的人没有抵抗力,如果这个好看的人还散发着甜蜜的食物香味,她会更加喜欢。 剃完胡子的呼延王敏锐地发现他的月亮对他突然和颜悦色起来,连说话的语气都好了数分,他大概也明白是什么原因,心里顿时极度无语。早知道她喜欢长相俊美的男子,他就早点让所有手下都留胡子。将士们虽然粗犷高大,却也不乏容貌出色之人,若是被她见了,是不是也要喜欢几分? 怪不得她说不喜欢那哀帝,哀帝年轻时尚且有几分风采,如今这把年岁,肥不可堪,再好看的脸也被肥肉毁了,她会喜欢才是奇怪。 “你长得挺好看的。”玲珑真诚地说,捏了把呼延王的脸。“不要总是对我大吼大叫,我不喜欢别人对我没礼貌。” ? 所以她对他,又有几分礼貌? 大概是呼延王的眼神太明显,玲珑理所当然地说:“我对别人不需要有礼貌。”她就是再任性再骄纵再无理取闹,只要看到她这张脸,就能够被所有人原谅。 她就应该这样恣意妄为。 这样的女人,别说是呼延王,怕是全天下的男人都不曾见过。 她不属于人世间。 于是到最后呼延王也没能真的上了她,毕竟玲珑提出感情需要培养,其实不是的,主要是她现在折腾了快一天,比较想进食而不是跟男人交缠。她真的很累了,早上起来就看着哀帝杀后妃杀女儿,然后又轮到自己被杀,接下来是呼延王把她举起来扛走要享用,遇到元瑾昌平两个傻子,接下来又到这里——真的很累了,很想吃饭睡觉。 可是当玲珑看到饭桌上的食物时,她整个人都惊呆了。这都是些啥……炒的黑乎乎的一团菜,大块大块的肉,粗犷的令人匪夷所思。她几乎要喘不过气来,她的御厨呢?她留在夏宫最大的原因呢?她在这蹉跎三年的理由呢?她最爱的御厨们呢???? 哀帝那个老混蛋! “我要杀了他!”玲珑一摔筷子,拔腿就要跑,被呼延王拉住拽到大腿上坐下,因为她情绪激动,所以他抱得很用力,“做什么?” “哀帝人呢!他在哪儿?!”玲珑恶狠狠地说,“我要把他的肉一片一片活剐了做成烤肉喂狗吃!他竟然杀了我的御厨,让我吃这些狗都不吃的东西!” 正吃着“狗都不吃的东西”的呼延王默默地放下了手里的肉,他抱着这个脾气极差的美人,安抚道:“不妨事,我们军中也有厨子。” “那怎么能比?”玲珑毫不客气地白了他一眼。“我要□□致的美味的食物,不要吃这样粗糙的!你们对食物的要求就是能入口吗?我不要!” 想想就又恨的牙痒痒,早知道哀帝连御膳房的厨子都杀了,玲珑会在那之前弄死他。现在可好,她可爱的御厨们全死了,伺候的宫人们也全死了,反倒是哀帝那老家伙没死! 该死的不死,不该死的全死了! 呼延王真是搞不懂她的脑回路,他觉得这桌饭菜虽然不算是山珍海味,却也是能入口,行军打仗能吃饱就行,她怎么这么挑剔。可是美人有特权,他最终还是派人去夏宫外寻找手艺好的夏人入宫烹饪佳肴,只希望她不要再对着满桌菜色生闷气。 哀帝被他命人吊在城楼上示众呢,晒个十天半个月的还不脱水成人干?只是呼延王觉得自己还是年轻了,比如他怎么都想不到把哀帝一片一片活剐了做成烤肉再喂给狗吃,这美人啊……还真是,与众不同呢。 但怎么办呢,他很喜欢啊。 25.第三片龙鳞(五) 第三片龙鳞(五) 没有了心爱的御厨,玲珑弱小可怜无助地坐在呼延王大腿上看着他大口吃肉大口喝酒, 在她看来这样的食物都不配称之为食物, 可呼延王却吃的津津有味, 他一手抓着一根羊腿在啃, 锋利的牙齿上下切合,竟然能将骨头咬碎,吸出里头的骨髓。玲珑心想,他刚才那样啃她的手,估计已经是口下留情,她不觉得自己这具身体能比羊骨头坚硬多少。 眼看美人用茫然的眼神看着自己, 呼延王放下啃完的羊腿, 捏起一块羊肉送到她嘴边,可她却捂住小嘴嫌弃不已,“膻味儿那么重, 我才不吃。”感觉一点都不好吃,真不知道他是怎么吃下去的, 难道说人活着可以对人生这么没有追求吗?好歹也是个王。 呼延王自然不以为意,他在马背上长大, 吃惯了这样的食物,行军打仗时难免条件艰苦些,并非要事。“今日煮饭的是军中厨子,手艺差点, 能吃就成。改明儿安定了, 我亲自给你烤肉, 必然让你喜欢。” 玲珑捂着饿的咕噜咕噜的肚子,差点想张嘴把他给吃了。她挥开他拿肉逗弄她的手,神色不太好看。“以后的事情放到以后再说,我现在怎么办?我可不想吃这些。” 换作其他娇气的女人,呼延王大概只会说一句爱吃吃不吃滚,再不济就是饿狠了自然就吃了,可面对玲珑他却无法这样做,幸而派去找厨子的军士已经回来,几个胖乎乎的中年男人哆哆嗦嗦地跟在后头。他们都以为自己要死定了,国亡城破,整个京城都被异族的兵马包围起来,他们这些小老百姓能怎样?逃是没地方逃,死又不敢死。 可这些军队并没有进行惨无人道的屠杀,只是勒令百姓闭门不出,正在大家松了口气以为能够逃过一劫的时候,突然被抓过来了!人高马大的异族男性,十分的魁梧雄壮,也不说为何抓他们,只问谁是厨子,然后提溜成一串,都拉到了夏宫。 做厨子的大多心宽体胖,体型较之常人更加圆润些,于是害怕的时候一颤抖就变成了一颗球,这数十颗球不停地抖啊抖,也别有一番趣味。 厨子们以为是异族王厌恶他们,意图将他们尽数屠杀,腿肚子都怕的抽筋了,却听为首的将士赶他们进一个大房子——进去干什么,是不是想烧死他们?是不是?太可怕了!可厨子们不敢反抗,他们一边哭哭啼啼的抹眼泪,一边进了那间大房子。进去一看傻眼了,这、这不是御膳房吗?案上还摆着新鲜蔬果,缸里的鱼儿活蹦乱跳,这、这是要把他们蒸了吃吗?! “哭什么!都给我做菜!做拿手菜!做好了,王有赏,做不好,哼!” 那一个哼字,吓得在场厨子都狠狠地哆嗦起来。他们赶紧各自去找位置,按照自己的拿手菜去找食材,只求能让可怕的异族王满足口腹之欲,之后饶他们一条小命。 都是普通人啊,谁不怕死啊! 玲珑眼睁睁看着呼延王吃掉了整整一桌的肉,还有意味不明的炒蔬菜,看的她胃里直冒酸水,真不知道这种东西这家伙是怎么做到吃的如此津津有味的。 她坐在呼延王的大腿上晃着小脚丫等吃的,期间知道了他的名字叫做呼延哲,因为他率领了呼延部落,于是被称为呼延王,不过如今又要改称呼了,他已经拿下中原,是名副其实的霸主,可以称帝了。不过呼延王似乎并不是很喜欢皇帝这个称呼,所以仍旧称其为王。 但是话又说回来,她的饭为何还没上? 玲珑拿着筷子敲碗,这在人类世界是很失礼的行为,可她就是要敲,敲啊敲的,这饭菜也就上来了。 因为太多,所以一张桌子放不下,呼延王命人扛来了其他桌子拼在一起,玲珑从他大腿上跳下去,半分留恋都没有,注意力都放在那一堆精细的菜色上。 这些东西……看起来倒是花里胡哨的,可即便再好吃,这么小小一盘的分量,又够一个成年的勇士几口?呼延王分外看不上中原人的饮食,骄奢淫逸,怪不得要亡国。听说那哀帝每次用膳,一餐就要近百道菜,还不算饭后的糕点以及水果,不算汤品主食。现在想来,怕也是这个作天作地的小妖精搞得。 这儿玲珑就委屈了,她之所以留在夏宫,就有哀帝奢侈的原因。她没来的时候哀帝也一顿一百道菜啊,有了她之后就有人吃了,要知道哀帝自己是随意动几筷子就放下了,她可不是,她是认认真真去吃的,是她让哀帝的铺张浪费显得不是那么令人发指,她认为自己是个大功臣。 “这个水晶虾饺很好吃的,你尝尝看。”玲珑吃了两个虾饺,沾了些醋送到呼延王面看,意图在于讨好她,让她以后每餐都这样吃。 美人喂食,焉有不吃之理。很多食物呼延王别说见,就是听都没听说过,就看到美人欢乐的如同一只小鸟,拿着筷子四处转悠,也不需要人伺候,走到哪儿吃到哪儿。脸上的笑容是打见过以来最真诚最灿烂的。难道这些食物就真的如此有吸引力?先前死了些御厨她便大发雷霆要去活剐了哀帝,现在有了吃的,她便迅速忘了愤怒,薄情的令人心惊。 这就是扶桑树上的明月吗,可以被采撷,却永不会被占有。 玲珑吃了水晶虾饺,又夹起一只皮薄馅儿大汤汁鲜美的灌汤包递给呼延王。呼延王没吃过灌汤包,但他吃过中原人卖的普通肉包,就以为灌汤包也是如此。这灌汤包小小一只,一口便可吃下,于是他大嘴一张,包子皮温度适中,他便不做他想,谁知道一口咬下去,险些被滚烫的汤汁烫坏了嘴! 可眼下美人在前,身边又有许多军士,呼延王只得咬牙吞下,他微微张开薄唇吐气,深深觉得这个磨人精是故意的。 玲珑提着一只灌汤包正看着他,她的吃相优雅可爱,先是轻轻咬开一个口子,吸取里头的汤汁,然后才连包子皮一起咬下。呼延王的窘迫她尽收眼底,她可不是什么会给人面子,照顾别人自尊心的家伙,当下放声大笑起来。 古有昏君为博美人一笑,烽火戏诸侯,呼延王对此向来嗤之以鼻,可眼下他看着玲珑,却觉得,若是那美人生得她这副模样,他怕是也能做出烽火戏诸侯的荒唐事来。 “烫坏了吧?”打一巴掌要给个甜枣儿,未来的饭票可不能让他寒了心。玲珑殷勤地取过一颗她很喜欢的紫葡萄,剥开葡萄皮送到呼延王嘴边。晶莹剔透的果肉与美人的纤纤玉指相得益彰,呼延王见了她剥葡萄的动作,恍然想起初见时他张嘴咬住她指尖,那颗水果,似乎和这个相同,只是没有剥皮便被他吃了。 怪不得有些涩嘴,他还在心里想着这玩意儿并不好吃,为何中原人却这样追捧。 原来是要剥皮的。 玲珑笑意盈盈,她性格里的恶劣与凉薄是那样不去掩饰,偏偏她越是如此,便越是讨人喜欢。 去了皮的葡萄酸甜多汁,一点都不涩嘴,呼延王轻轻一叹,总算是明白哀帝为何如此享受,有美人陪伴,又有富贵荣华,这样穷奢极欲,谁会不喜欢这样的生活呢?做皇帝就是好啊。 玲珑吃了个饱,剩下的都被呼延王吃了,一些没怎么动过的菜色就赏给了军士们。玲珑心情极好,尤其是在呼延王主动留下那几十个厨子后,她更是觉得这张饭票可爱极了! 于是异族之王攻下中原,夏朝覆灭,他取而代之成为天下唯一的王,并占有了夏朝最后一个皇帝哀帝的那位绝世美人的贵妃。呼延王性格暴躁阴郁,无人敢言。他并不屠杀中原百姓,而是一切照常,很快地百姓们就投入到了新的生活中去——谁当皇帝对他们来说真的不重要,只要能让他们安居乐业过上好日子,谁都可以。 不过哀帝必然是不行了,行苛政增徭役,看到美貌女子无论是否嫁人都要掳掠至夏宫,如今哀帝被吊在城楼,不知多少百姓去砸他烂白菜叶子跟臭鸡蛋,恨不得他死了才好。 这样比起来,还是王上更加好一些。 不过随着时间过去,民间异军突起,据说是哀帝的长子从乱军中死里逃生,纠结了一帮想要复国之人,于山西那边揭竿而起,要推翻□□。 嗯……哀帝在位时期更接近□□来着,怎么不见这位皇子号召推翻?如今异族人与中原人逐渐融合,甚至出现了通婚的现象,他这会儿起什么义复什么国啊,天下已定,人皆自宁,不要作了好不好? 对于某些高高在上的中原贵族而言,和异族人平起平坐实在是让他们备受羞耻,王上不曾贬低中原人抬高异族人,他们却不由自主地回想曾经拿异族人当作牛羊猪狗的情形,于是自立为义帝的大皇子在山西喊了一嗓子,各处的苍蝇老鼠蟑螂就都起了心思。 好日子过久了,他们已经忘了,如今的这位王上当初率军攻入皇城时,是如何的狠绝残暴。 26.第三片龙鳞(六) 第三片龙鳞(六) 呼延王如今已经霸主,人人见了都要称一声王上, 他却还是从前那副做派, , 只是有玲珑在一旁作, 叫他也跟着见识了这世间居然还能这般享受。养了这么个小妖精,真是叫呼延哲大开了眼界。 本来他是要选后妃的,然而这符合条件的秀女一上来,怎么瞧都不如玲珑,他已经得到了最美丽的明月,萤萤微光如何能比。 玲珑的作是没有底线的, 只要她开心, 怎么都可以。王被虐出习惯了,她要是一天不作他都难受。 哪怕她到现在都不给碰,王也甘之如饴。她喜欢吃, 他就绞尽脑汁地给她寻最出色的厨子;她喜欢享受,他便让最优秀的绣娘为她做出最精致的衣服;她喜欢亮晶晶的东西, 他就把所有的金银珠宝都送给她。随着时间流逝,她越来越让他着迷, 龙女现于人世,便注定了人人要为她疯狂。 “啧啧。”就好比现在。 她穿着细绡缝制的薄如蝉翼的红裙走进来,这里本是哀帝的御书房,现在成了他处理政事的地方。玲珑的脸上带着笑, 宛若冬日朝阳, 她心情好的时候可谓是百般妩媚娇俏, 能让王心甘情愿溺死在这温柔乡中。此刻她心情就很不错,一进来就无视了其他宫人直接坐到王的大腿上,搂住他脖子,顺势朝他手里的奏章看了一眼,露出幸灾乐祸的笑:“噫,你这王位要坐不稳咯,这位义帝可是个厉害角色。” 她语带赞叹,听的王皱起眉头,玲珑还以为他是忧愁山西那边的义军,却不曾想他来了句:“听起来,美人对他印象很深?” “深啊。”玲珑理所当然地回答。“他长得好看,听哀帝说他年轻时候也长的那样俊俏风流,不过后来哀帝什么德性你也看见了,肥的流油,不过肉多,当成椅子坐还不错。”说完她拍了拍他坚硬的大腿,抱怨道,“你就不行了,你这么硬,坐的好不舒服。” 王:“……” 可他最终还是哄她:“委屈你了,可我比哀帝好看。” “对。”玲珑点头,亲了下他的脸,就让他原本阴沉的脸色逐渐变得明朗。“长得好看,做什么都能被原谅。” 王却暗忖,你说的是你自己吧。 她可不是恃美行凶么,偏他又吃这一套,被她套的死死的,其他女人全都瞧不上,更别提是动什么心思了。想到这里,他勒紧了她的腰:“要记住,我才是你的男人,除了我不许再看别人一眼。” “那可不一定。”玲珑摸摸他的脸,又温柔又无情。“你是王的时候,才是我的男人。” 她是很容易翻脸不认人的,更不会念及什么旧情,对她来说,没有什么是必须铭记的。她在一个世界的时候,也许会投注对等的爱,可等到她离开,爱就会立刻消失。 王被她堵的无话可说,只掐紧了她纤细的腰肢,狠狠地吻她。火热的舌缠着她不肯离去,每次都让玲珑觉得自己是放在野兽嘴边的美味的肉。早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就想享用她,可到了现在都没对她做什么,其中固然有玲珑拒绝的原因在里面,可是以她现在的人设,他根本不必管她是否出自自愿不是么。 所以啊,这头长得很好看的熊还是挺可爱的,玲珑愿意跟他一起玩呢。 话又说回来,天下已经安定,没事在山西那边搞义军,当初两国交战的时候怎么不见如此的能耐呢。玲珑忍不住把人往最坏的地方想,越发觉得义帝是在跟自己作对。她的日子好不容易过得舒服些了,比跟哀帝的时候更加快活自在,他就在山西那边搞事,打着什么复国的旗号,当初哀帝荒淫无度也没见身为长子的他劝过几句。 因此玲珑对义帝的印象可以说是差极了,等到对方不知道通过什么方式与宫中的旧仆接了头想走她这条路线的时候,玲珑其实很想告诉他:谁做皇帝,跟我都没关系,我为什么要帮你复国? 瞧那递信之人的语气,仿佛玲珑这么做是理所应当一样,然而世上哪有那么多的理所应当?元瑾同昌平之前也是想用同样的理由说服她,他们不愧都是哀帝的子女,想法都是如出一辙。可是复国对他们确实好处大大的,然而对玲珑来说就是卵用没有。 谁能保证义帝成功复国后,她还能过现在这样的日子?而且异族人有个特别大的优点,那就是不矫情,玲珑喜欢吃喝玩乐享受,只要王愿意惯着,完全没有人以死觐见来说这样不可以,这样是昏君所为这样会亡国。朝廷里倒是还有不少曾经夏朝的股肱之臣,看起来倒是挺想觐见的样子,然而王是不听的,他是个暴君,只听他爱听的,谁要是敢在他面前说三到底指指点点,他非砍了那人不可。 他喜欢的女人,热爱的明月,谁给其他人的勇气来指责她? 玲珑在他心里头就是最好的,任何人都比不上。大臣嘛,杀了一个还有一个,这天底下最不缺的就是人才,可玲珑举世无双,独一无二,再找不到如她这般的女子。 因此当那名女官义正词严地向玲珑表达义帝希望她能够里应外合,接近王透露朝政机密的意思时,玲珑正趴在床榻上玩九连环,这东西简单得很,可这里也没什么好玩的了,她也是无聊,才随手找了出来。来来回回玩着听女官说完了废话,然后抬起眼皮子瞟了对方一眼:“说完了?” 女官一愣。 “既然说完了,来人!” 玲珑身边除却伺候的宫人外,还有王派来的专门保护她安全的异族成年男子——虽然玲珑很怀疑他的本意不是保护她,而是看住她不让她逃走。其实她怎么会逃走啊,在皇宫里的日子可比在外头餐风宿露舒服多了。 “这人是义帝安插于宫中的眼线,把她处理了。”玲珑无情地丢掉先前还玩的有意思的九连环。“顺便告诉王上,让他记得清理一下夏宫旧人,什么乱七八糟的都留着,也不怕人家有异心。”真不知道是心大还是傻。 或者是懒? 自打夏朝灭亡之后,王上没有将夏宫人尽数屠杀,而是令他们各司其职,仍旧按照过去那样做事。玲珑娇气,需要人伺候,能坐着绝不站着,这位女官勤练又沉静,看着很是靠谱,于是就被选到了玲珑身边。如果不是这次她跟玲珑说义帝要求怎么样怎么样,玲珑觉得她真的蛮好用的。 只是,一个宫人而已,又不是不能替代。难道都伺候她这么久了还搞不懂她是个什么性子吗?她怎么可能去帮那个劳什子义帝啦。要是她知道义帝此刻身在何处,肯定早让王上一箭射过去弄死那厮。 最近山西那边闹的厉害,王上都没时间陪她玩看她作了,义帝已经将玲珑惹恼,还以为她是他的小伙伴不成。 王上纳了夏朝哀帝的贵妃,这事儿也就在夏人眼里比较无法接受,对女性稀少的异族来讲,兄弟共妻,子承父妻都十分常见,更何况那贵妃还是绝色的佳人。 女官眼见要被拖下去,也知道自己今日是死到临头,一改之前老实本分的形象,对着玲珑破口大骂起来,说她是白眼狼,卖国贼,是水性杨花的贱人——骂得那叫一个酣畅淋漓畅快不已。 玲珑可就不高兴了,她眯起眼,“等一下。” “似你这等无情无义背主叛国之徒,你就不怕死后无法面对死去的大夏百姓吗!” 女官骂得唾沫星子都喷出来了,很是不雅。玲珑先是在榻上坐好,然后疑惑地问:“我若是没记错,你们夏国开国皇帝,似乎曾经是前朝臣子,一朝异心突起,斩杀幼帝取而代之,改国号为‘夏’,怎么,这皇帝只许你们做得,别人做不得?真要说起来,你们夏朝的皇帝可都是背主之奴的后代啊。” “你倒是忠心耿耿,我挺感动的,可你方才骂我,我十分的不欢喜。将她的舌头割了,快马加鞭送往山西,请那位义帝欣赏一下。”后面一句是对她的侍卫说的,顺便叮嘱道,“可别弄死了,骂我的人不能这么轻易就死了。” “是。” 美人看着娇滴滴的,是那种典型的柔弱的中原女子,却不曾想有一颗如此冰冷残酷的心,说出割人舌头的话时,眼睛都不眨一下。 然而在玲珑心里头,割一个对自己出言不逊人的舌头,就跟人类割一头畜生的舌头一样。 她本来好端端的享受日子对不对?偏偏对方要撞上来,还要口出恶言,不给点深刻入骨的教训怎么能成,也叫其他想再来跟她废话浪费她时间的人知道,她站在呼延哲这边,才不想做什么夏人。 27.第三片龙鳞(七) 第三片龙鳞(七) 王今日回到寝宫就发觉美人的心情似乎不是很好,她虽然平日里十分任性, 可大部分时候都是快快乐乐的, 像是这样趴在床上听到宫女迎他却头都不回的模样还真是少见。 他在旁人面前暴躁易怒, 到了她跟前却轻声细语, 大抵是被她闹惯了,她哪一日不闹还觉得不习惯:“怎么了,坐在这儿也不吃东西?” 玲珑懒洋洋地翻了个身,“要你管。” “我不管谁管?”王大概也知道她是觉得无聊了,她自己也说,从前在夏宫, 哀帝虽然对她百依百顺, 可找她麻烦的人不少,她每日捉弄旁人也尽得几分乐趣,然而现在后宫空无一人, 她每日除却变着法儿的吃以外,基本上精力全用来折腾他了。眼下大概是折腾他一个人折腾的厌倦了, 就低下头问她:“带你出去走走?” “好啊。”玲珑眼睛一亮。“哀帝还挂在城楼上吗?” 王沉默了两秒说:“还挂着。” “那好,走走走, 记得去御膳房叫新的御厨给我准备些烂白菜臭鸡蛋什么的,我要去砸那个老混蛋。” 这一听就知道她还在记恨哀帝杀御厨的事,用玲珑自己的话说,如今的御厨虽然也很好, 可曾经沧海难为水, 被哀帝杀死的御厨里, 有一个做菜特别和她胃口的,最主要是脑子灵活,经常给玲珑献上原创菜品,玲珑舍不得夏宫,这位御厨可是大功臣。然而异族进军,哀帝将宫人全部杀死,美曰其名殉国,可他自己却没死,这会儿还挂在城楼上呢。 他们换了身衣服直奔城门口,哀帝果然还挂着,只是神情憔悴,形容枯槁,玲珑看得清楚,他的嘴唇都干破皮了,也不知道是怎么撑住这么多天的。“你们给他吃的么?” “给。”王用一本正经的语气告诉她,“不要把我们想得那么没有人性。”真要说起来,哀帝更没有这种东西。 玲珑敷衍的点了点头,然后还真看见有士兵给哀帝喂了点水,动作粗鲁,喂进去的还没有洒出来的多。不过哀帝完全不在意这个,他像是一只笨拙的鸭子一样伸长了嘴巴去接去舔,神情哀求,似乎是渴的不行了。 玲珑见过他施|虐犯人的情形,哀帝命侍卫扒开犯人的嘴,将整只整只的干辣椒往里头塞,咽不下去的就用棍子捅,那人被塞的几近窒息,而后再灌入大量的盐,接下来将人关进笼子,用不了多久就能欣赏到犯人疯狂崩溃的情形。玲珑冷冷地看着,她觉得人类真是一种残酷的动物,他们对待自己同类的手段真是层出不穷。 其他妃子都吓得瑟瑟发抖,她仍然面不改色。不去加害,也不求情,反而觉得无聊。 当初哀帝给这个刑罚还取了个雅致的名字,叫“朝霞如火”,现如今看他的处境,倒是和当初折磨犯人时有几分相似,一样的滑稽可笑,可乐可怜。 王招招手,侍卫就将御膳房给准备的菜篮子提了过来,结果布一掀开——玲珑目瞪口呆:“这怎么回事?!”她要的是烂白菜叶子跟臭鸡蛋,可这一颗颗白菜水灵灵的,鸡蛋又大又饱满,她是疯了才这样糟蹋食物去砸哀帝!“我要的不是这种啊,你没跟御膳房说清楚?” 王举手表示投降:“我是让他们准备点白菜和鸡蛋来着,我跟美人要用。” 好了,也许御膳房以为他们是要做白菜炒鸡蛋,所以才精心挑选了这么好的食材,砸哀帝实在是太浪费了。玲珑掂起一颗白菜,舔了舔唇瓣:“一会儿想吃白菜饺子。” “好。” 玲珑又把篮子拖到街上,大声吆喝起来:“宫廷玉白菜换烂白菜叶子啦!又大又圆的好蛋换坏蛋啦!先到先得!机不可失!失不再来!” 他们今天轻装简从,完全看不出身份,玲珑又戴着面纱,可她声音清甜,很快就聚集了一堆百姓。 “换什么?好白菜换烂白菜?好蛋换坏蛋?” “真的假的?” “还有这等好事儿!” …… “真的哦。”玲珑掀开菜篮子的布,双手叉腰。“快点快点,我赶时间呢!有没有换的,快点来换。” 这些玉白菜可都是珍贵之物,现在她拿一个换几片烂菜叶,王在一边边看边摇头,真是被她打败,最后还真叫玲珑成功了!满满一菜篮子的白菜鸡蛋,如今里面装满了各种烂菜叶子跟臭鸡蛋,还有一个好心人奉送的长瓢子。玲珑深吸一口气,酝酿了一下,拿瓢子舀起一勺,可哀帝挂的高,她担心自己扔不中,万一被看出她异于常人的地方该怎么办? 人类可不一定都是追捧和敬畏龙的。 曾经玲珑进入过一个世界,在那个世界里无意中现出原形,结果那个世界的人都跟疯了一样想跟她结契约做她的主人,差点没把玲珑烦死。 “你来。” 王错愕地看着自己手中舀满了烂菜叶臭鸡蛋的瓢子:“……我来?” “对呀,我怕砸不到,所以你来,不要浪费嘛。”玲珑戳戳他的胸,“快快快。” 他是草原上最威猛的勇士,他这一下砸下去,怕不要砸死哀帝。可美人期待地看着自己,王终究是拒绝不下去,他调整了一下自己的力气,一瓢甩出去——哀帝连哼都没来得及哼一声,晕了。 离开的路上玲珑一直生闷气,王解释了好几遍她都不肯原谅,一筐子素材,结果就扔了一瓢,剩下的全被处理掉了。人都砸晕了还扔什么扔,一点感觉都没有。她忍不住瞪了王好几眼,颇有点想要现在就把他吃了的想法。因为她走得快,王伸手拉她,结果一个不小心扯掉了她的面纱,周遭看见她容颜的人都窒息了。玲珑看看左右,不高兴道:“你干什么,不知道我有多美,想让别人也欣赏一下吗?” 那么多人都在看她!男女老少都有! 王觉得自己头上以光速在变绿。他一把将玲珑拉进怀里挡住她的脸,连连哄她:“是我的不好,走走走,带你去吃白菜饺子。” 有吃的做赔罪,玲珑很容易原谅一个人的。王早就习惯了她的饭量,她一个人能比两个他吃的都多,可有时候也能什么都不吃,真是完全搞不懂她的肠胃是怎么长的。 虽说今日带她出来是玩,可事实并非如此,王还有其他事情要做。玲珑正吃饺子的时候看见侍卫进来附耳说了两句,她直勾勾地盯着,对方全然当作不知,愣是什么都没说。 玲珑眯起眼睛,软硬皆施,才让王说出了实情——义帝似乎带了几个亲信潜入了京城,因为在山西那边的探子汇报说已经有数日不曾见过叛军的几个领头了,不敢断言他们去了哪里,只好先把消息传回来。王是猜的,除了这个地方还有哪儿能让对方冒着生命垂危的危险前来? 不过这里确实很危险,而且非常容易有来无回。 毕竟有他这头猛兽在,对方想轻轻松松安安全全的来回,不如做梦比较快。 “咦,那家伙回来,不会是为了哀帝吧?” “为哀帝?这是为何?” “一看你不是中原人就很不懂这些君臣礼法。”玲珑一口咬掉半个饺子。“哀帝是正统,义帝是自立,他的父亲现在被挂在城楼上奄奄一息,小命还在,他却不来营救,反而自顾自搞什么复国,你觉得天下人会不会戳他的脊梁骨?” 这还真让玲珑说对了,义帝之所以亲自前来,就是因为他的军中有人议论纷纷,一个对亲生父亲都能见死不救之人,日后又会怎样对待他们这些将士?流言越演越烈,才让义帝坐不住了,带了几个心腹赶来京城,一是想昭告军士自己亲自前来是个孝子,二是为了勘查京城状况并且试图跟里头的人联系。 他心里巴不得哀帝早死了!你说早死了不就完了吗,哪里还会这样折磨人,谁能想到哀帝挂了好几个月也不死,这生命力顽强的,而且还帮他减肥了。瘦下来的哀帝,容貌还真的依稀能看出和义帝生的十分相似。 王无法理解中原人的什么道德礼法,他的王位就是杀死父亲和几个兄弟得来的,有能者居之难道不是人之常情?为了哀帝这个毫无价值的废物,竟然不远千里只身涉险,王突然就放心了,美人不会喜欢这么愚蠢的人,这么愚蠢的人和他交战也没有胜算。 他看着继续吃饺子的玲珑,突然心情大好,也坐下来,又命人多上几盘饺子,今日要吃到饱,也看看美人到底是不是真的能在食量上战胜他。明明那么瘦,吃下去的东西都到哪里去了?一点肉都没长。 玲珑喜欢吃,不是因为饿,纯粹是喜欢,想要感受舌尖上的心跳,她吃人类的食物是完全不能充饥的,不过是找个感觉罢了。 28.第三片龙鳞(八) 第三片龙鳞(八) ……王, 认输了。 他摸着自己鼓起来的肚皮, 再一次充满敬畏和感叹地看向了美人, 玲珑还在吃,面不改色,不停,也不说饱没饱, 王隐隐有种感觉,自己要是什么都不说任由她吃,也许她能把整座酒楼都吞了。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 这个想法是非常正确的。 玲珑吃啊吃的又吃不饱,慢慢地也腻了,筷子放下, “我不想吃了。” 她说不想吃,不是吃不下。王再一次敬畏地看向她, 将她抱到自己大腿上,然后发现她的体重竟然完全没有什么变化,“你吃了这么多,都吃到哪里去了?” 玲珑撇撇嘴:“这也叫多吗?”她刚出荒海还懵懂的那会儿去吞噬人类的灵魂,吃了无数个都没有觉得饱足。 王伸手摸了摸她的小肚皮,仍然柔软白嫩,不像他的已经戳都戳不动。最后他服气了,“走, 出去走会儿消消食。” 玲珑平日里喜欢躺着, 总之不大喜欢动, 因为她又吃不饱,活动量太大的话会让她饥肠辘辘,万一一个控制不住吞了王可怎么办?他的爱虽然很甜美,可还不够成熟,这次她要多养一段时间。现在还不是很饿呢,经过漫长等待的果实才会更加美味不是吗? 说什么消食,玲珑觉得完全没有必要,不过她看了一眼王的肚子,觉得他可能真的需要多走一会儿,平时那么好的身材这会儿肚子凸起来一块看着简直像是发福。玲珑好奇地按了一下,听到男人的闷哼,她快活的笑起来:“你说你为什么要跟我比,吃几个解解馋还不算,一定要往自己肚子里塞,怎么样,结果你满意吗?” 王早知道她坏,没想到能这么坏,他叹了口气:“你真的……就不能对我体贴一些么,早知道我是想看你的食量,你还吃那么多。” “这都是你自找的。”玲珑挑眉,顺手丢出几枚铜板买了一根糖葫芦,王没想到她还能吃,彻底为她的胃容量折服。他觉得也许她真的能让他亡国——吃亡国的。 最后直到回宫,王也没能消食,因为他吃的实在是太多了,到了晚上躺在床上都还有点没消化,翻来覆去的,玲珑被他吵得睡不着,很想给他喂点泻药。“你到底怎么了,这么久了也该差不多了吧。” 王将她翻了个身和自己面对面,仔仔细细地端详她:“为什么我会这么难受?我以前从没这样过。”在草原上,每到冬日难免缺衣少食,他饿过肚子,原以为饿肚子就很难受了,没想到吃撑了仍然不舒服。 “我倒是挺羡慕你的。”玲珑嘀咕了一声,她比谁都想感受一下吃撑到吐的滋味呢。 她干脆爬到王的身上,居高临下地看着他,然后突然去亲他,言语间细细柔软:“这样就不难受了吧,你既然吃撑了,还吃得下我么。” 突如其来的幸福让王惊讶不已,他突然觉得自己神清气爽健康的不能再健康了! 玲珑被他压倒,看到男人受宠若惊后动作凌厉的样子,不由得发出银铃般的笑声。她笑得恣意张扬,毫不客气,伸出胳膊勾住王的脖子,又和他交换了一个吻。 人类有一句话:饱暖思淫|欲。 玲珑深以为然。 终于如愿以偿的王更加迷恋玲珑,他在她面前彻底失去了底线,他明明是个无情残酷喜欢血腥镇压的暴君,可在她面前却乖顺的如同一只小绵羊,玲珑对他勾勾手,他就不受控制地去到她面前,亲吻她白嫩的手指头。 简直像是着了魔,谁遇到这样的美人不会失去自我?如果能博她一笑,就是死也甘愿。 义帝最终也没能救走哀帝,因为王直接把哀帝从城楼上放了下来,装囚车里带回皇宫,玲珑还好奇地去看了,顺便又准备了一些烂白菜臭鸡蛋之类的好东西,哀帝看见她还痛哭流涕,丝毫不见当初城破时那份要杀玲珑殉国以免她被人玷污的魄力。“爱妃!爱妃救命!爱妃救命啊!” 玲珑坐在王的大腿上晃荡着自己的小脚丫,扭头告状:“他叫我爱妃耶,谁是他爱妃?我才不是杀了我最喜欢厨子的昏君的爱妃。”想到这里就忍不住又来气,于是抓起一颗蛋,正中哀帝脑门。 哀帝是真怕了,他让别人死的时候理直气壮,觉得死亡嘛,不就是那么回事,还能多么可怕?待到城坡,他见不得自己搜刮来的金银珠宝便宜了异族人,也不能允许自己还没碰过的美人要被他人玷污——爱妃那般美貌,自然活得下去,可他若是死了,还想着要她陪葬,不能叫自己一个人孤零零的。 可现在哀帝被挂了好几个月了,过着生不如死的日子,每天吃不饱,连口水都喝不上,可越是这样,他越是领会了死亡的可怕。之前敢死,是因为他没死过,如今在饿死渴死的边缘来来回回徘徊无数次了,他开始怕死了。 虽然活着也再不是皇帝,可怎么也好过两眼一闭生死不知。 哀帝看见玲珑习惯性地就叫爱妃,听到玲珑告状,正想求饶解释,一颗鸡蛋破空而来砸中他的脑门。这会儿但凡是个有血性的男儿,都会宁死不屈,可哀帝却爬起来跪下去求饶:“王上饶命、娘娘饶命,王上饶命、娘娘饶命——” 王又把哀帝上上下下看了一遍,对玲珑说:“他配不上你。” 这是自然,光是长相身材就让玲珑倒足了胃口,夏宫三年,哀帝碰她手的次数都屈指可数,偶尔玲珑把他当椅子坐,他耶颤颤巍巍不敢造次,生怕美人气恼。如今想起来真是后悔不迭,早知如此,当初就该先将她幸了,这样自己也不算亏本。现在自己成了阶下囚,玲珑却凭借着美貌成了异族人首领的女人,怎能不叫哀帝悲怒交加。 可他说话都不敢太大声,自然更不敢去骂了。“臣愿意投降,臣服了!求王上开恩饶臣一命,臣愿为王上效犬马之劳!” 那么一副摇尾乞怜的模样,看得周围宫人纷纷露出鄙夷的表情——这就是大夏国曾经的皇帝,竟是如此的令人作呕,毫无骨气。 王笑起来:“既然你愿意臣服,我自然也不会亏待你,你看这样如何,我封你为公,日后你便入我帐下为我效劳,你可愿意?” 能不死都是福分,还能捞个公爷当当,可是天上掉的馅饼!哀帝激动的差点晕过去,他感恩涕零的磕头:“臣愿意!臣愿意!” “唉。”玲珑觉得辣眼睛,不想看了,要知道哀帝当初折磨他人的时候可得意洋洋得很,深深为自己充满创意的刑法感到自得,现如今却对着他人谄媚讨好,真是叫玲珑觉得,长得丑又胖的人,就不要哭的一把鼻涕一把泪的了,又脏又难看。“王上,我有个封号,不知王上愿不愿意听?” “美人只管说来。” “贪生畏死,又好爱享乐,不如封号就叫作‘享乐’,也别做什么公爷了,做侯爷岂不美哉?享乐猴儿。”说完玲珑自己先笑起来,她一高兴,王就高兴,更何况只是个毫无实权的享乐侯,于是就此拍案定论,前朝末帝夏哀帝,就成了这享乐侯,消息迅速传遍天下,前夏朝百姓对此无甚感觉,可义帝那边却气个半死,羞愧难当。 哀帝——不,现在应叫他做享乐侯了。享乐侯完全不引以为耻,他有了自己的侯府,王上还赐了许多美人,给了不少金银。虽然比不上曾经当皇帝时奢华享受,可也比挂在城楼上舒服快活。他是个没脸没皮的,平日里见了曾经的臣子,半点都不尴尬,酒宴上被人取笑也就呵呵一乐,对目前的生活状况很是满意。 这样的人曾经竟然是一国之君,这夏朝是如何灭亡的,享乐侯说是第二,没人敢排第一。 玲珑又见过他几次,享乐侯对她尚且念念不忘,只是如今玲珑是王的女人,享乐侯也不敢多加造次,毕竟他还想继续过这样的舒服日子呢,万一把王上惹毛了,再把他挂到城楼上去可如何是好? 他不来招惹玲珑,不代表玲珑也要放过他,两人之间有着血海深仇,怎么能相安无事?享乐侯这个老混蛋杀了她最喜欢的御厨,如今即便寻遍天下,也再找不着那样一个又聪明又有创新意识的厨子了! 所以是的,光是砸几个鸡蛋烂白菜,远远无法让记仇的玲珑消气。 她特意在享乐侯入宫的路上堵他,面带笑容:“这位不是享乐侯嘛,今儿个怎么入宫来了,王上召见?” 享乐侯赶紧低下头:“是、是的。”可是他又忍不住飞快抬起头来看玲珑一眼,那张美颜他看了三年都未看厌,虽然侯府有美妾相伴,可比起玲珑,何止是千差万别。 29.第三片龙鳞(九) 第三片龙鳞(九) “怎么享乐候瞧不上我, 不想理我?”玲珑都要觉得自己可怜了,她辛辛苦苦专程到这里来迎他, 这老混蛋居然看她一眼都不敢。 享乐候心里想什么呢, 他想的可多了,他又不是真的没脾气,从他之前折磨人的手段就看得出来,他不仅是个老混蛋,还是个老变态。玲珑曾经是他的贵妃, 眼下却跟了新主, 还给自己起了个什么享乐候的封号, 他面上不显, 心里却恨的不行。当然这恨不是针对玲珑的,美人只能用来疼, 怎么能用来恨? 他心中是有些计较, 但这些话绝不能跟玲珑说,她现在向着谁不言而喻,说白了这是个势力的女人, 谁是这天下霸主,谁就能占有她,把她当作战利品。 他这辈子是没什么希望了,可他无时无刻不在诅咒王上短折而死。他都还没碰过的美人, 就这么便宜了那卑贱的蛮子。 玲珑本来还想教训他一顿, 但享乐候深知她的脾性, 又记仇又小心眼, 不去招惹她自然能相安无事,可谁要惹了她,她是决计不会叫那人好过的。可想来想去,他也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无非是当初想杀她,可不是没杀成么?“……娘娘,我有一人想献给娘娘。” “嗯?”玲珑兴致缺缺。“什么人?” “一个厨子。” “哦。”她也没多么激动,反正皇宫里现在的厨子也不少,可厨子再多,没一个合她心意的。这时候享乐候悄声道:“是之前御膳房掌厨的妹妹,在我府上做了个烧火丫头,她说她师从兄长,我试着叫她做了几顿饭,滋味着实不错,比起她兄长来都绰绰有余,娘娘可愿赏脸把她留下?” 听了他的话,玲珑眯着眼睛看了他身后的女子好一会儿,“你光是用嘴巴说的我怎么会信,你得让她做几道菜我尝尝看,才知道是真是假。” 享乐候连忙推了女子一把:“还不快些去为娘娘做菜!” 那女子看着沉默寡言,应了一声是。玲珑这会儿对享乐候的识相感到非常欣慰,就暂时放下了教训他的打算,先尝尝这女子手艺,若是不好,就不仅仅是拿烂白菜臭鸡蛋砸老混蛋的脑壳那么简单了。 享乐候这回还真是歪打正着了,他自个儿都不知道能这么管用,先前还对自己横眉怒目的美人一瞬间变得如春天般温暖,直叫他心痒难耐,要不是王上过来了,他简直想要握住玲珑的手共同追忆三年来的似水年华。他是真心喜欢她,才那么尊重她,换做其他女子,享乐候看上就直接抢来了,哪里还有功夫去给她三年时间逍遥自在。 王上的脸色可不怎么好,哪怕他知道玲珑决计瞧不上享乐候,也不喜欢他们俩站在一块儿。“在做什么?” “享乐候给我送来了个新厨子,据说是我初恋情厨的亲妹妹,得了他的真传,做得一手好菜。” 神他妈初恋情厨。王上的表情更难看了,他一把将玲珑捞到怀里,“不过一个厨子,也值得你如此念念不忘。”若长得周正也就算了,王上特意问过见过那厨子的宫人,都说掌勺大厨天生一张笑眯眯圆润润的脸,年过四十,胖的宛若临盆孕妇,笑起来眼睛都找不着。他都成了她的男人,也没从她口中听过一句情话。 当什么勇士,当初就该去学做菜。 “你怎么会懂,男人到处都是,可好厨子千金难求。” 如果按照人类的标准来看,玲珑实在是个很奇怪的人,可转念一想她是条龙,这些想法也就不足为奇了。在她漫长的、无穷无尽的生命里,最大的问题就是肚子吃不饱。她渴望人类的爱作为食物,可大多数时候她只能吞噬灵魂勉强饱腹,因此她总是停不下去追求食物的脚步,哪怕人类的食物吃得再多也填不了她胃部的无底洞,尝到了滋味儿,总比饿着舒服多了。 所以一个优秀的中年胖大厨和一个美男子放面前叫玲珑选,除非后者有着干净的灵魂和饱满的爱,否则她想都不会想就会选前面那个,这也是为什么得知享乐候杀了御厨后她恨不得把他剥皮抽筋的原因。 她记仇,能从一个世界的开头记到结尾。 王上哑口无言,他在她面前再多的脾气都发不起来,真跟面团似的任由她捏扁搓圆,好似从一匹孤狼变成了一条对着主人摇尾巴的忠犬。 世界上怎么能有这样的女人,明知道是噬人的火,也还是让人止不住地想要去扑。 她超出了世人对“女人”的定义,又不温柔,又不体贴,什么三从四德拿来要求她简直是笑话,她又很大胆,天不怕地不怕,叫人不知道她究竟是天真还是世故。除了外表与身体构造,玲珑浑身上下没有哪里像女人。 可她又不像男人,那种恣意妄为唯我独尊的傲慢跟薄情,简直像是冰冷的石像成了人。 但是石像又不似她这般灵气十足,活生生拽着人的心,叫人不自觉地想要去讨好她,哪怕她对自己多看一眼,也是天大的福分。 呼延哲是王,哪怕是这身份,也留不住玲珑。 那女厨子的手艺自然是比不上已经咽气的掌勺大厨,可也学了个七八成,玲珑勉强表示了满意,将人留了下来。好在女厨的手艺虽然不及大厨,创新上却更胜一筹,而且琢磨出的新菜品也有几道玲珑喜欢的,所以她愿意养着。 但也只是养着而已,想靠做菜上的天赋到她身边成为她亲近的人——那还是想的有点多。 不知为何,王上突然生了一场病,这场病来势汹汹,几乎是瞬间就掏空了他的身体。他本是最为康健的身子,正值壮年,勇猛无敌,何曾像这样躺在床上动弹不得,抬根手指头都费事,每日汤药需要人扶需要人喂。很快的,大家意识到。这位曾经上阵杀敌无比骁勇善战的王,即将死了。 太医诊不出究竟是什么病,只能将病因归咎于王上多年征战,外伤都是皮肉伤,养养就好,可内里却不容易诊断,经年累月,就拖垮了身子。他如今是连动都动不得,一头威风凛凛的狼,竟被折磨的只剩下骨瘦如柴的皮子。 王上膝下无子,亦无兄弟,能继承王位和他的女人的,只有曾经并肩作战的旧部勇士。 那个肆意张扬的美人,谁不想得到? 如今王上躺在床上,言语间喉咙像是拉风箱般艰难干涩,他骨节突出的瘦弱大手扣住了玲珑,他快要死了,她却仍旧一如既往的美丽出众,没有丝毫憔悴。他生病期间,她也没有贴身照顾他,她就是这么个薄情寡义的人,哪怕他是她的男人。 “我,若死了……你,可会……” “不会。”玲珑摸了摸他的手。“你若死了,我也不会再留下来,你知道的,我想去哪里就去哪里。” 短短三个月,王上已经瘦的不成人形,他身体的内部在迅速的崩坏和瓦解,每日一碗又一碗的汤药完全没起到什么作用。老天爷要带走的人,仅凭人力是留不住的。 又过了数日,王上病逝。 这个一生叱咤风云的,以雷霆之势占据天下成为霸主的男人,就这么死于多年征战所遗留下的伤病之中,留下这万里江山,无边权力,还有最娇艳的美人。 玲珑仍旧在皇宫过她舒舒服服的日子,横竖走了哀帝来了王上,走了王上,下一个王来的时候,她仍然能够活着。 不过她的食量还是一如既往的大,甚至隐隐有超过之前的势头,有时候一餐甚至交易从前翻了个倍,久而久之,宫里人人都知道,美人看着瘦弱纤细,其实食量大的惊人,寻常男子两三个都比不过她。 王上死后,山西那边义帝迅速率军开始进攻,群龙无首的异族颇有慌乱,好在王上的左膀右臂呼延成临危起事,自荐带兵,一路势如破竹,与义军相抗。 战事又起,刚安生了不久的百姓们又一次陷入战乱之中,只不过京城这边没什么变化,玲珑对这些毫不关心,她自有她自己的活法。 女厨如今的厨艺是越发精湛了,王上死后,她也终于入了玲珑的眼,能够在一旁伺候了。今日份的午膳放在桌上,玲珑拿着筷子有些心不在焉,女厨见她迟迟不肯动筷,与往日大快朵颐的模样截然不同,心中有几分胆寒,不知为何,这位美人总给她一种令人恐惧的感觉。 “美人怎地不动筷?今日的菜色不符美人的喜好吗?” 玲珑突然笑了一笑:“我是想起,曾经享乐候还是皇帝的时候,因其荒|淫无道,对他的小命顾惜得很,生怕有人害他,餐餐都要有专人试毒。王上是个粗人,我与他一起就免了这道程序,不如今日,你给我试个毒,如何?” 女厨脸色瞬白。 30.第三片龙鳞(十) 第三片龙鳞(十) “我不明白呀,你要杀王上, 那还可以理解, 可你要杀我又是为何呢?我长得这样美,便是王上死了, 也能再委身下一位王, 你的主子应该不会舍得杀死我吧?”玲珑长吁短叹。“那就是你想杀我了。这世间讨厌我的女子有不少,多你一个不多, 少你一个也不少。” 可是在她的饭菜里下毒就过分了啊, 她吃下去又没有用, 分量加倍也不会起到什么效果, 反而会让她敏锐的尝出不正常的味道来。要不是女厨并非每一道菜都加了料,玲珑早就弄死她了。 “在每周的新菜色里下毒,对女子无碍, 却能借由男女交合将毒素传导至男性身上, 你们人类真的挺聪明, 像是这样害人的法子, 我可从来没见过。”因为她不高兴直接就动手, 完全不需要费这么多事。 “你、你怎么会知道?!”女厨大惊,简直不敢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 玲珑眨眨眼:“我怎么不知道, 我什么都知道。”只不过懒得说罢了。 她站起来伸了个懒腰, 女厨已经被拿下, 玲珑露出傲慢的笑容来:“很遗憾, 你可真的要失望了。” 杀王上也就算了, 竟然还想杀她, 若是她此刻饥饿无力,说不准就真的挂了,那绝对不能原谅。任何想要伤害她的人,都不得好死。“把她拉下去吧,她的手做出来的菜我很喜欢,今天这菜就赏给她吃了,然后将她关起来,让我看看这下的是什么毒。” 女厨听了面露恐惧:“妖女!你不能这么做!你会遭报应的!你这祸水!害得我们大夏亡国!让义帝为你神魂颠倒,你这样的妖女就该去死!被烧死!” 玲珑眯起眼:“还愣着做什么,没看到这位姑娘已经饿得口不择言了?今儿桌上这一些饭菜,可一粒米渣子都不能给我剩下,我最讨厌浪费食物的人了。” 她声音娇嗲甜美,哪怕是早已见惯她的侍卫们也不由得心弛神荡,哪里还记得其他,只想听从她的命令做事。他们捏开女厨的下巴,将那一桌的汤汤水水都朝她嘴里灌去,滚烫的汤水烫坏了女厨的喉咙,她疯狂的挣扎,可在身强力壮的勇士们面前又有何用?不过是徒增几分痛苦。 这场面极其惨烈,伺候玲珑的宫女们都瑟瑟发抖起来,玲珑却撑着下巴懒洋洋的看,一边看还一边给自己解释:“你们大夏亡国,是因为你们的国君昏庸无道,臣子结党营私,富人为富不仁;你们义帝暗恋我,是他眼光好,夏宫暗恋我的人多了去了,不缺这么一个,你自个儿没本事叫他喜欢你,就来杀我,那就过分了啊。今日你也别觉得我心狠,我要是吃了这盘菜,怕不是要肠穿肚烂。” 玲珑食量惊人,就连王上都要甘拜下风,更何况是寻常食量的女厨?她想方设法混入京城,与享乐候搭上线,让他送自己给妖妃,好趁机毒死呼延哲,呼延哲一死,异族必定人心打乱,这时候里外联合,定能重新复国! 可她怨恨玲珑这个妖女勾走了义帝的心,便想一不做二不休,无视义帝留玲珑命的叮嘱,想要将她一并毒死了事,哪里想到却被识破,自己今日怕是活不成了! 玲珑就这么笑着看着这些时日颇讨她欢心的女厨在吃下那整整一桌菜后被腹中毒物折磨而死,没有半分怜悯。她这个人,对她好的,她不一定会领情,可对她不好的,是必然要吃亏的。女厨原本在她身上下的那种毒,传给男人而不伤女人,玲珑觉得没什么,就不甚在意。可后来却又想换药将她毒死,这就过分了。 尸体很快被清理干净,玲珑伸了个懒腰让所有人退出去,走到床前踢了踢那隔板:“还不快点出来。” 悉悉索索的声音传来,片刻后,床板打开,从里头钻出一个人来,细看之下,不是王上又是谁!再看那床,原来掀开床板后是个很大的空间,被褥枕头食物一应俱全,玲珑伸手捏了捏王上又长出肉来的胳膊,叹了口气:“到底是不锻炼,没有以前强壮了。” 王上一把将她抱到大腿上,一番亲吻揉搓,问她:“消气了?” “没有。”玲珑眯眼。“谁害我受这样委屈被人下毒的?你得给我找回面子才成。” “放心。”温顺的忠犬眼睛里又露出野兽一样的光来。“呼延成,义帝,享乐候,一个都逃不过。” 玲珑不想刺激他自己的同族亲信都背叛他跟义帝来往的事儿了,就去拍他还略微有些瘦削的脸——毕竟为了将濒临死亡的人演的更淋漓尽致,王上真的饿了很久肚子,玲珑觉得现在他们感同身受了,对他就更加的和颜悦色。 她又不是人,虽然这具身体是人类的模样,却是她创造出来的,根本不会受到人类毒药的侵蚀,所以女厨的饭菜一入口玲珑就尝出来了。她性格恶劣,反正不会出事,就没告诉王上。直到女厨露出异色,可能是觉得为何王上这么久了还没出事,玲珑不想让王上死,她还没有吃掉他,而且像他这样长得不错体格不错对她也不错的霸主难寻——看她之前跟的哀帝就知道了,长得那叫一个磕碜。 王上得知后,就与玲珑约定,将饭菜拿去让太医研究,然后佯作中毒,“死”掉后其实是藏在床下,为了演出濒临死亡的模样,他将自己饿的不成人形,为的就是知道究竟谁是内鬼。 其实他自己心里也有数,这几年呼延成心越发的大了,尤其是王上不许士兵屠城不许烧杀抢掠奸|淫妇女,对性格残暴不仁的呼延成而言,简直就是在打压他。于是他顺势与义帝联手,暗中来往,否则义帝怎么能顺利抵达京城,又怎么能将手下巾帼不让须眉的奇女子神医进入享乐候府? 哦,不过这个神医,现在死了。 离王上挂掉也过了近两个月,每日只能躲在玲珑床下防止宫内呼延成的暗桩发觉的王上,基本上时时刻刻都在吃,玲珑的食量增加,其实就是把多出来的给他了。然后没人之时他才会出来,一来活动手脚,二来也是为了伺候的她舒舒服服,不过他身材变差了,她就很现实的不给碰了。 要不然最近宫女们怎么老是错觉,殿内有老鼠在咔嚓咔嚓的啃东西呢? “哼。”玲珑冷哼了一声。“比起这个,你还是赶紧锻炼一下吧。”身上的肉松垮垮的,虽然坐起来软了,可到底不够赏心悦目,她不喜欢。 要是世上能有那种长得好看身材不错又软绵绵的人就好了,不过男人这样就显得垮,女人又显得柴——挑食物可是很讲究的。 就跟人类大厨挑选食材一样,都是相同的道理。 所以呀,她会好好保护自己的食物,绝不会给人弄坏他的机会。 一切坏她好事,不想让她进食的,都要毁灭掉。 王上浑身一僵,美人嫌弃的表情真的是非常没良心了,他叹了口气,将她放下,老老实实走到一边去做她教的什么仰卧起坐了——据说能把她最喜欢的腹肌练出来。既然她喜欢,还是练出来的好,省得她瞧见其他身材高大的勇士动了心,到时候岂不是悔之晚矣。 他自个儿也不喜欢现在这状态,一拳怕是都砸不碎一堵墙,没有半分男子气概。 这些时日他可不是真的就躺在玲珑床下吃东西就算玩了。呼延成……王上的眼睛里是玲珑没有看见的戾气与杀意,背叛他的人,以及觊觎美人的人,都得死。 可笑享乐候被砍了头还在大叫冤枉,他说自己一心投降忠心耿耿,缘何王上一死自己也要遭殃,砍头的勇士告诉他:王上很喜欢你,想你去陪他。 活生生将享乐候吓得尿了裤子。从前他折磨别人的时候,瞧见那些人失|禁都觉得很有趣,哈哈大笑,如今轮到他了,原来他也没有想象中那样有勇气。 这就是玲珑讨厌人类的原因。 她刚到人类世界的时候,还什么都不懂,以为人类像是之前见过的任何一种动物一样。兔子乖巧,老虎凶恶,猫咪可爱,豺狗野蛮——可哪怕是狡诈的狐狸和无情的野狼,也不会像人类这样可怕。 他们没有利齿,没有尖爪,按理说应该生存在食物链中下层对不对?可他们能够杀死老虎和棕熊,以及海中的鲸鱼,然后去吃掉它们。 人类是这样聪明,又这样残酷。他们吃东西的方法玲珑从来都没有想过,新鲜的猴脑,打开颅骨的时候猴子还没有死透,据说这样吃起来才新鲜;刚出生的小老鼠,筷子夹起来的时候还能吱吱的叫,蘸一点点佐料,一口就能咬掉。 如果他们知道她是龙。 一定也会吃掉她。 31.第三片龙鳞(十一) 第三片龙鳞(十一) 王上在一边辛勤的做着仰卧起坐, 玲珑撑着下巴看他,问:“你说,为什么皇帝都要自称是真龙天子, 你是吗?” 正做仰卧起坐的男人没有停, 而是回答她:“我是狼。” 在草原上, 狼才是最值得敬佩的动物,呼延一族的族徽就是狼。“我和中原人不同, 我见过狼,知道狼是什么样子,可我没见过龙,不知道龙有什么好。” “皇帝想当龙, 是不是就证明人类本身比龙低贱?” 哇,这个想法玲珑还是第一次听说, 可她很喜欢, 于是过去在他脚边坐下, 每当他起身时就轻轻在他嘴上亲一口, 这下可大大激励了男人,连动作幅度都增大了,每做好一个就要等玲珑来亲,她要是慢了点他还催。虽然不懂她为何如此喜欢他方才说的话, 但既然她喜欢, 那他就再多说几句也无所谓。“狼忠诚而又有野心, 比什么龙好多了。” 原以为还能得到一个香吻, 谁知道却一巴掌被推开, 还挨了一脚,虽然不疼不痒,却让王上心酸难耐,“美人?” “狼怎么能跟龙比。”玲珑不高兴地站起来瞪他。“你的身材太差了,继续做,我没说停就不许停。” 最后他足足做了两个时辰,她终于善心大发叫他停的时候,王上整个人都要虚脱来。女厨已死,宫内属于义帝和呼延成的人就都要拔出来,呼延成以为王上已死,毫无戒心地带兵出战,他怕是想不到,有人会在夏宫坐收渔翁之利。 一向废话不多操起家伙就是干的王上突然开始动脑子,呼延哲怕是做梦都梦不出来这个走向。他还做着君临天下屠杀中原人的美梦在前线与义帝的军队交战呢,与义帝的交易不过是想借着中原人的手弄死王上,到时候他振臂一呼,草原上的勇士们定然会恨极了害死王上的中原人,一想到即将到来的血腥屠杀,呼延成就兴奋红了眼! 他怎么可能真的去帮助什么义帝!他厌恶极了这些中原人,恨不得将他们全部碎尸万段,王上却偏偏要和中原人和平相处,这怎么可能?狼和兔子怎么能亲密无间?没看到这次作战勇士们的士气吗?王上的死让他们对中原人已经恨之入骨,什么狗屁义帝,不过是个丧家之犬,废物一个,在草原上的狼群面前,脆弱的不堪一击。 一切都如同呼延成的计划,他临时反水,义帝的军队如何能与异族人相比,光是从体型上来讲就不是他们的对手,所以义军一路节节败退,等到呼延成活捉了义帝及他的几个手下回到京城,正准备当着全京城中原狗的面将义帝和享乐候活剐了给他们看,谁知道刚一进城,军队被拦在城门外,而毫无防备的自己则瞬间被擒住! 这是怎么回事!? “大胆!你们是想死了吗?!看不清楚我是谁吗?我是呼延成大将军!未来的王上!” “都说是未来的王上了,那现在还不是啰。” 这个声音,呼延成在梦中听过许多次了。之所以想杀王上,这个女人也是其中一个原因。 呼延成第一眼看见玲珑的时候,她正坐在王上大腿上发脾气,似乎是新做的饭菜不合她口味,一向冷血肃杀的王上竟然也好声好气低哄着她,看得呼延成目瞪口呆。 草原上的勇士们都知道这个女人。 传说中原人的皇帝有一个美丽的仙女般的妃子,谁能占有中原,谁就能占有她。可呼延成只喜欢虐杀,对女人不感兴趣,他到现在甚至都还是个童子鸡——这一切都在他见到玲珑之后变成了虚幻。 世界上居然真的有如同扶桑树上明月一般的美人,怪不得王上对她百依百顺,换做是他的话,一定也会这样疼爱她。 可惜她从不看他一眼,哪怕发觉了他偷偷瞧他,也是冷冷淡淡不屑一顾的。呼延成就想啊,她这样的女人,是只有强者才能拥有的。比如中原人的皇帝,比如异族人的王上。那么如果他成为了王的话,是不是说,她就也会变成他的? 如果是这样的话…… 那没有什么比杀死王上更令人兴奋的事儿了。 王上也是杀死自己的父亲兄弟才得到的今天的位子,那么作为王上的亲信,因此杀掉王上又有什么不对?可呼延成跟卑鄙的中原人学了一招,叫祸水东引,借刀杀人。从头到尾他只是和义帝达成了一个无伤大雅的协议,将一个女人送入城中并且交给享乐候。然后呼延成就立刻翻脸不认人,将变脸这一招使的炉火纯青。 跟中原狗还需要讲什么道德仁义?这些中原人将仁义礼法挂在嘴边,也不曾见他们做到。 他想要杀死这些中原人,然后得到那个女人,来证明自己的强大。 如今乍一听到娇软的嗓音,被压制住的呼延成竟有一丝恍惚。他听到过她同王上说话,因为嗓音娇滴滴软绵绵,连发脾气听起来都像是在撒娇,当时呼延成就想,如果她是他的,他一定会好好的享用她,然后满足她所有的要求!她跟其他中原女人不一样,尤其是那个义帝送进来的什么女神医,对方看到呼延成的时候总是难掩鄙夷,似乎这样高大强壮的彪悍男人有多么不堪——明明她自己容貌生的也很是一般,却又瞧不起异族人。 就算她不死,呼延成也会在成事后弄死她。 但是眼下—— 美人还是那个艳光四射的美人,可抱着美人的却是——王上! 这怎么可能! 没有理会震惊的呼延成,王上骑在骏马之上,玲珑披着厚厚的斗篷坐在他身前,脸上蒙着面纱,虽然那面纱薄的几乎遮掩不住什么,不过是使她的容颜若隐若现,变得更加动人。呼延成看着她,就想起自己从不曾被满足过的欲望,如果成为王就能占有她,那么为了自己的私欲,他背叛王上又有什么不对? 王上对义帝早就耿耿于怀,尤其是在得知义帝暗恋玲珑之后,更是恨不得杀之而后快,然而女厨对义帝的一往情深又让他有些好奇这所谓的义帝究竟生的是什么模样,瞧享乐候那不着调的模样,应该也不会好看到哪里去吧? 他自动忽略了玲珑曾经夸赞过义帝容貌的事情。 结果这一看之下,心简直都要碎了! 王上生的也好看,但他的好看是属于男人味十足的那种,彪悍野性,像是不容抗拒的狂风席卷一切。 义帝却不然,义帝是正统的翩翩风度美男子,俊秀斯文,真要比起来,王上在容貌上怕是远远不及。他这一看之下,本来还想问几句话羞辱一下对方,这会儿什么都不想说了,直接一只手捂住玲珑的眼:“杀。” 可怜义帝还没从见到心上人的喜悦中清醒,人头就已落地。 呼延成自然也不会有什么好下场,王上不允许背叛他的人还肖想他的美人。 经历了这一番波折,异族人与中原人终于彻底的平息下来,天下安定,四海升平,王上每日都要花上大把的时间来陪伴美人,她似乎是个很讨厌无聊的人,然而他真的有事要忙的时候她自个儿一个人也可以玩很久。 玲珑在荒海的时候就是这样的。她习惯了一个人,于是很擅长给自己找乐子,每日过得比谁都快活,你似乎永远都瞧不见她会伤心会难过会落泪——倒是生气的次数不少,都是针对御膳房如今的厨子们的。 很久很久以后,她伏在王上身边,吃掉了他的爱。 对玲珑来讲,人世间这几十年实在算不上长,几乎是可以忽略不计了,所以她很快就会忘记这些曾经喜欢过的人,她向来多情,又更是无情。她从王上身上得到了食物,对他就没有留恋了。 …… 传说天地之初,世间混沌一片,天与地是一体,水与火不分离。后来天升高,地降低,曾经在荒海里的日月星辰随着天去往高空,陆地山川随着地去往岸上,荒海被遗留下来,龙女自沉睡中醒来。 她很早很早以前就存在,可她睁开眼睛的时候,天与地就已经分开了。 曾经与她血脉相连,呼吸交融的天地,如今一个高高在上,一个安然于下,唯独荒海,成为了这天与地之间最特殊的存在。 这是一片一望无际的碧蓝的海。 海水中央的地方,叫做归墟,传说这里是天下水源汇聚之地,在这归墟之上,建有一座水晶龙宫,龙宫之中住着一位龙女,从天地出现之初,她便生活在这里,看着那碧蓝的海水中,除却自己,再无其他。 荒海之所以叫做荒海,就是因为这里从来都没有除却龙女之外的第二个生物。 如今的鱼儿、水母、珊瑚、玄龟……都是在这无数的时间中,被龙女填充进来的。 但荒海永远不会有新生,也不会有死亡。 就像是龙女,永远存在。 32.第四片龙鳞(一) 第四片龙鳞(一) 玲珑觉得头有点疼。 还有点委屈。 虽然她更喜欢荒海归墟, 可为了不要饿肚子,她清醒时候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人类世界度过的, 当然了, 倘若她腹中饱足, 也会寻个山清水秀的地方逍遥,点两只精怪伺候。 在人类世界里,她学会了一个新词, 叫“日了狗”。 那么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才适合使用呢? 玲珑心想, 大概就是现在了。 她真的,好不容易,花了一年多功夫,成功嫁给了这个叫梁昭的呆头鹅, 做了状元夫人,蜜里调油的日子没过上几天,爱还没怎么养成,结果不过一夜之间!梁昭外出访友共饮, 派小厮回来说要晚些回, 结果竟是一夜未归!第二日早上玲珑都醒了这家伙都没回来,她正想着呢,过不了多久, 人倒是回来了, 可货不对版了啊! 这是怎么回事?!呆头鹅对她的爱呢?怎么没了?!她可以好不容易才挑中的这么个人, 看他孑然一身无父无母, 又天性淳朴可爱, 这才将他当作下一顿食物,可没想到就一夜的功夫,这家伙对她的爱全都没了!不仅如此,整个人的气质都变了,就跟被穿了一样。 ……不会吧? 如果早知道是这样,她早就下嘴了!要不是贪心想多养一会儿,玲珑现在后悔的想要哭泣。 她至情至性,说哭就哭,看着梁昭,眼眶里就扑簌簌落下泪来,虽然不知梁昭为何对自己一夕之间恩爱全无,但玲珑万万不肯吃亏。她扑进梁昭的怀里,哭得无比可怜,梨花带雨地抬头看他:“夫君怎地一夜未归?妾当真是要担心死了,你是想急死妾吗?” 梁昭全身僵硬,拥着这么个软玉温香,他却整个人都不得劲起来。不会哄女人的他原本想等玲珑哭够自己停下,可这女子简直如同水做的一般,眼泪簌簌流个不停。他想起脑海里往日“梁昭”哄她的方式,便笨拙地学着,伸手在她背上轻轻拍:“夫人莫哭。” 哇这么敷衍的安慰,只要一想到这个陌生的灵魂挤走了本该属于自己的爱,玲珑就悲从中来。她辛辛苦苦做一名贤妻,不是为了吃这个大亏的! 谁造的孽,谁赔她! “夫君怎么了,往日里都唤妾玲珑,今日怎如此生疏。”玲珑捂住嘴,眼泪像是断了线的珠子一样,想起自己早夭的爱,就难过的想死。“莫不是昨夜与那帮友人胡闹,夫君你、你不会去了那种地方——” 梁昭又是一僵,说实在的他还没有搞清楚现在究竟是什么状况,醒来的时候他就到了梁府门口,随后便见到这么一位妩媚绝美的小妇人,心中又浮现起一个画面来。 说什么友人相邀饮酒,这倒是事实,只可惜原本的“梁昭”太过实诚,竟没有意识到那只是所谓的友人的借口,他们的目的是灌醉他,借机送他回府,沾染他这位绝色的夫人。 倒……真是绝色。 哪怕是梁昭,也不曾见过这样的绝色。 只是他心如磐石,一时之间,只是为这美色吃惊,去并不为其所迷。然又怕被瞧出自己非本人,只得干涩道:“不曾去,只是酒吃多了,便在外头睡了一晚,有劳夫……玲珑担忧,我心甚愧。” 玲珑不会掐指算卦,也不会去看一个人的将来——这些都是需要消耗力气的,她会饿的更快。可小呆子十分可爱,对她又好,若是魂魄无依岂不可怜,她就勉为其难掐了一把,愕然发现真正的梁昭居然只有二十二的寿命,恰好应该在昨晚饮酒过量暴毙! 她立刻不高兴了,那几个请梁昭去吃酒吟诗的所谓友人,居然还打着这般主意!有了她,便是为她,若没有她,便是为了梁昭的状元之位。那几位都是梁昭的同乡,此番科考唯独梁昭金榜题名,其余人等尽皆名落孙山,这群比不上梁昭的废物,进学的心思没几分,倒是嫉妒心一点都不少! “梁昭”明显察觉到这位夫人生气了,可又不知她为何生气,一时间说话也不是,不说也不是,整个人都陷入一种极其尴尬的境地。玲珑深吸一口气,对“梁昭”露出笑容:“如此这般,是妾误会了夫君,夫君快进屋梳洗吧,过几日便要去当差,可不能仪容不整。” 真正的梁昭魂魄已归,他今生短命,来世自然会富贵一生。只来世是来世,今生的仇还是要报的,玲珑还记得他昨日出门时喜笑颜开的模样,说什么友人欲归家,他前去践行,众人饮酒赋诗怀想曾经的意气风发,日后便要老老实实去大理寺当差,光耀门楣。 玲珑与真正的梁昭关系极好,梁昭孑然一身,他简直就是将玲珑当作亲妹来看待,两人成亲至今也不曾圆房,玲珑并不是一定要吃掉“爱情”,只要是“爱”,对她来说都可以。可是朋友的爱和亲人的爱,远远不及男女之爱来得澎湃汹涌,再加上她并不能太过放肆,所以为了克制自己不起贪念,大部分时候,她只会吃掉一个人的爱。 梁昭本是她选好的,无父无母,救了他的她就是他唯一的亲人,也许日后还能发展成爱人,可现在什么都没了。那些红眼病固然有错可现在的“梁昭”也逃不了干系——她就是迁怒了又如何? 玲珑喜欢至纯至善的人,大概是污浊的人瞧多了,她总是更喜欢好人,也愿意对他们好一些。她又护短,真正的梁昭没了,她一点都不开心,甚至隐隐无法压制住愤怒。 “梁昭”瞧不清楚她脸上神色,只知道她再度抬头时,脸上是带着笑的。一路推他进屋梳洗换衣,玲珑一整天的好心情都没了。 她对屋里的新梁昭此刻也没什么好感,在这个世界快五年了,都是梁昭陪着她,这个人乍一下就没了,身子还被其他人给占了,玲珑怎么想都不舒服。 她不舒服,里头那个人也别想好过。 趁着泡在热水中,“梁昭”快速闭上眼,过了一些得到的信息,为原本的梁昭感到吃惊,面对那样一个美丽的妻子,他竟然还能坐怀不乱,当真是柳下惠在世了。 他所得到的记忆断断续续并不完全,只大致上弄明白了身份,“梁昭”面上便透出阴狠之色,使得这张斯文俊秀的书生面庞,竟似是被厉鬼所附,透出森森的鬼气及残酷来。 他又活过来了,那他就要开始报仇了。 就在这时,房门突然被推开,“梁昭”一惊,面上的表情还未收起,眼神就变得惊疑不定,瞧在玲珑眼中很像是面部抽筋。她温柔地笑着,手里举着布巾:“妾来伺候夫君沐浴。” 本身的记忆得到的并不完整,所以“梁昭”也不能确定还没有圆房的这二人究竟有没有如此亲密的时刻,只夫人如此,应当平日也是这般吧?所以他浑身僵硬地应了一句:“……有劳夫人。” 他又叫夫人了,但玲珑没拆穿。 其实她压根儿就没伺候过真正的梁昭沐浴,梁昭害羞得很,呆头鹅的外号可不是白叫的,平日里瞧着玲珑出神,一转身又不肯承认自个儿待她有男女之情,亲都成了一年余,还是不敢迈出那一步。 现在他再也迈不出了。 想到这里玲珑便满心火气,手里持着刷子也不觉加大力道,叫“梁昭”都隐隐作痛,却不敢出声,怕惊扰了她,兴许人家平时就是这个力气呢?怕是这具书生身体太斯文瘦弱,所以禁不住吧。若是自己以前的身体……想到这里,梁昭神色晦暗不明,他握紧了拳头,心中不由得涌起巨大的愤怒与不甘,这种情绪太过强烈,玲珑只好借由更用力的刷背来提醒他冷静。 从“梁昭”的抽气声听来,方法可行。 他好不容易刷干净,又当着玲珑的面穿上衣服,用了些早膳,仍觉头痛欲裂,便被玲珑推到床上休息去了。 只是梦里,是一片鲜血弥漫,残肢之痛可入骨,叫梁昭满头大汗。一时是笑,一时是哭,玲珑蹲在一边看他的表情,觉得生动极了,比那副扑克脸好看。 她懒得去管这个人打哪儿来,又要到哪儿去,她只要他的爱。 梁昭正在床上躺着,他的那几位同乡考生就上门求见了。 梁昭当初金銮殿上一鸣惊人,被点为状元,圣上特赐府邸一座,叫那些落榜的考生嫉妒红了眼,待见到梁昭家中的美娇娘,更是嫉恨梁昭至极,本想欺辱他妻,女子脸皮薄想来不敢轻言,瞒着梁昭便好,谁知昨日灌了酒没多久,梁昭趴在那儿,一动不动,连鼻息都没了!书生们被吓得四处逃散,原本的心思也都打消,可一直没听到梁府有动静,这才壮着胆子主动上门,想看看梁昭究竟如何了。 昨日探过鼻息,确实是死了,可今早去瞧,尸体都没了,梁府又不发丧,所以这人究竟死没死? 33.第四片龙鳞(二) 第四片龙鳞(二) “夫君正在休息, 不要惊扰他, 让那些人到偏厅去,我一会便到。” 下人领命而去, 玲珑对着铜镜照了照自己的模样,真是美极。她摸了摸头上的金簪,呆子刚中状元,就带她去首饰铺打了这么一支金簪, 虽然俗气了些,但玲珑很喜欢。 “别担心,我会给你报仇的。”玲珑笑笑, 镜子里的美人也露出同样的笑来。 呆子命该如此是一方面,占据他身体的新梁昭又是一方面,可这些都及不上那几位所谓“老乡”的所作所为让玲珑来得火大。她喜欢的人就要捧得高高的,其他人都比不上, 所以哪怕她不喜欢那几个穷酸书生,呆子挂念那几分情谊, 她就没说过什么,穷酸们上门来打秋风,她也不曾指责过呆子傻。可这几个人已经超出了玲珑的忍让度——她忍着是因为呆子很可爱, 穷酸们虽然讨人嫌, 却也不是不能容忍,而且每次她都偷偷下了点泻药, 倒也算是出了口气。 她是何等的姿容, 似这等狼心狗肺之人也敢起心思意图染指。 她不饿的时候非常挑剔, 这等人的灵魂她连吃都不乐意吃。玲珑自己不遵守天道,却知道今生造的孽,来生要千百倍偿还。只是下辈子偿还之前,这辈子也不能叫他们过得舒服。 她本就美绝天下,盛装之下更显惊艳,几个书生跟梁昭是同乡,都是从偏僻的地方来京城赶考,结果只有这傻里傻气的梁昭,不仅中了状元,还得了个美丽的妻子,怎能不叫他们嫉妒。也是梁昭呆,酒后被套话,将妻子的来历说得一清二楚,言明自己五年前寡母去世,孤身进京,途中饥渴交加险些饿死,为妻子所救,她不嫌他木讷家贫,始终陪在左右,二人相依为命,不久便结为夫妻,如今自己高中状元,定要让妻子过上好日子。 这样说着,心里头还带着喜悦,却不见这几位同乡算计的眼神。 梁昭为人醇厚宽和,待人妥帖,从不吝于伸出援手。这四个书生其实他压根儿就不认识,不过是听说他们同样来自青南,便将他们当作友人,与其推心置腹。玲珑见他开心,也没有阻拦,只是并不喜欢这几人上门,偶尔梁昭求着出门,她也会拦着,不大愿意叫他跟那样的人来往,平白的把好好的呆子教坏。 结果人倒是没教坏,却被害死了,玲珑如何能不气? 自己名落孙山,那是自己没用,嫉妒梁昭又觊觎梁昭之妻,全然不记得梁昭待他们的恩情,野狗尚知报恩,这四人连畜牲都不如。玲珑就不喜欢什么狼心狗肺之类的词,狼和狗可都忠诚得很。 她到了偏厅,露出笑来,当着梁昭的面,她对这四人是如沐春风的,然而一旦梁昭不在,玲珑丝毫不掩饰自己对他们的反感:“四位今日光临寒舍,有何贵干?夫君昨日吃多了酒,还昏睡着,四位此番是缺米了还是没面了,亦或是读书遇到了瓶颈需要我家夫君指点了?” 四人见着玲珑,纷纷低下头,又忍不住将视线在她脸上流连,只觉得世间怎能有如此姝色,哪怕是讲话这般不客气,也叫人觉得她合该如此。“嫂夫人言重——” “言重?”玲珑冷笑,“四位倒是回去睡的舒舒服服,我夫君却在凉亭吹了一夜的冷风!若非早晨小厮去寻,怕是人都要没了!怎么,这曲水流觞,是他一个人的兴致?四位对此全然无知?” “嫂夫人慎言!”其中一个鹰钩鼻子书生厉声道。“我等与梁兄肝胆相照,岂会如此!” 玲珑就看不惯他们这副死样子,每次来打秋风的时候也是如此,不说自己缺吃还是少穿,就说近几日天气寒冷砚台结冰,又说孑然一身思乡情切,等到呆子主动提出赠米赠面赠银子衣衫,这几个穷酸又要端着一副派头不受,表明我等人穷志不穷,非要梁昭一而再再而三的硬塞才“勉为其难”的收下,回头还要做出一副是你逼着我们我们才收的,你可不要携恩求抱。 如此不要脸,偏偏呆子心软,总是劝玲珑不要生气。玲珑心想,权当施舍给乞丐了,可施舍乞丐尚且能得到一句感恩,这四人却还在心中妒恨梁昭,背地里嚼舌头。 “夫君不在,诸位不必在我面前摆什么清高的架子。”玲珑坐下来,接过婢女呈上来的茶水抿了一口。“真要清高,日后别来梁府。” “我等与梁兄是知己,夫人此番言语当真是羞辱人至极!梁兄何在?我要与他说道说道,焉有夫人这般言辞刻薄不重儒子的女子!真真是没有妇德,如何配得上梁兄!”另一个招风耳书生如是说。 讲道理,到现在玲珑都没记住他们各自叫什么字什么又号什么,还没登榜,就给自己取了一大堆象征品行高洁的名字,真不知道他年蟾宫折桂,得是怎样一番做派。 她正准备再嘲讽几句,就听一记低沉的声音:“吾妻甚好,有劳诸位操心。” 玲珑从椅子上站起来,迅速走向出现在厅门口的梁昭,扶住他一只手臂:“夫君怎地起来了,可休息好些了?” 梁昭自梦魇中惊醒,听下人禀报,说夫人去见状元爷的几位同乡了,吓得梁昭立刻清醒。他知道那几人对她的非分之心,又想起她生得无双美貌,登时顾不得其他,匆匆穿了衣裳赶来,恰巧听见招风耳说的话。 在新梁昭看来,这位夫人温柔可爱,又不失俏皮灵动,倒是这四个恩将仇报的东西,竟还有脸在此大放厥词,说什么与梁昭是知己——哪有这样送人上黄泉的知己? 想起自己的事,梁昭眼露阴鸷,他此刻情绪不佳,除却玲珑外不想对任何人客气。他占了梁昭的身体,以后便是梁昭,他会保护他的妻子,自然也要为他报仇。只不过个中腌臢之事,这位小夫人不需要得知。 倘若她知晓夫君已死,不知要有多么难过。 “夫人放心,我自安好。”梁昭有些僵硬地叫玲珑扶着,像是对待什么易碎品一样坐了下来,叫那四个穷酸心头一震,明明还是往日那瘦弱斯文的梁昭,却不知为何有一股深沉的气势所在,竟有些不敢直视他的眼睛。 梁昭他……应该不会知道吧? “四位,今日我身体不舒服,夫人为了照料我百般辛劳,烦请四位见谅。”说着,梁昭语气一变。“昨日之事,你我尽皆心知肚明,不需要我拿出来再讲。” 他阴森森地看向这四人,眼中似是有血光闪过,直把四人吓得体似筛糠,以为他是鬼魂显了灵。再一看梁昭,面无表情眼神阴冷,形容之间颇为憔悴,脸色苍白真像是个死人,难道说—— 看着那四人连句再会都不敢说的背影,梁昭撇了下嘴,就这还敢说是什么儒子,子不语怪力乱神难道都不晓得? 不过说他是鬼……倒也没差。 玲珑眨眨眼,不知道那四人是脑补了什么就突然被吓跑了,她还特地凑过去仔细看了看梁昭的脸,依旧斯文好看,不吓人啊。那四个歪瓜裂枣难道是意识到了自己跟梁昭在外貌上的差距?哪哪儿都比不上梁昭所以羞愤欲死只好逃走? 她觉得有必要提醒一下这位新梁昭:“我与夫君说过,这四人不可深交,夫君日后可莫要再去赴什么酒会了。你藏拙,他们觉得你无能,状元是浪得虚名,你全力以赴,他们又觉得你傲慢跋扈,不将他们放在眼里,怎么伺候都不行。” 梁昭被她活灵活现的说法逗笑,笑完才发觉自己已经许久不曾这样开心过。他清了清嗓子掩饰这股笑意,对玲珑道:“有劳夫人操心,日后我会注意的。” “他们说要返乡,什么时候走啊?”她好在路上弄死他们。 谁知梁昭却露出意味深长的笑:“明年即有秋闱,昨日我建议他们留在京城,待到明年秋闱过后再看。” 玲珑:??? “他们也觉得如此甚好,只是希望我能帮忙寻一户能住的人家,再帮衬一二。” 玲珑:…… “我再三思量,莫非是还想要我包他们的衣食住行,一日三餐的提点讲解,送他们上金銮殿?”梁昭面色平和。“仔细想来,还是放任他们自生自灭来得好。” 可能是看到了玲珑吃惊的表情,他意识到自己这样与往日的梁昭大为不同,自己又不能总是遮掩,实在不是块演戏的料,便半真半假的跟玲珑说了理由,言明昨夜那四人一番冷言冷语伤透了他的心,便决定此后与他们断了往来,不再管他们的闲事了。 像是这么烂的借口,玲珑还是第一次听。不过她表现的就像是个可人单纯的小夫人,点头,露出纯良的笑,表示我相信你的鬼话。 梁昭瞧着她灿若春华的笑脸,有了一瞬间的心虚。 34.第四片龙鳞(三) 第四片龙鳞(三) 玲珑发现, 这只新的梁昭,也很好玩。看着沉郁阴冷,可对她真是百般纵容,只是脸上总挂着一副面具, 学那个呆子也学不像——让一头野兽去学一只呆鹅, 实在是太为难她了。 玲珑觉得好笑, 可玲珑不说。 “夫君怎地还不回房歇息, 都这么晚了还在这看卷宗,妾会担心的。” 半月前梁昭已经进入大理寺任职,任大理寺断丞,官不算大, 但做的都是实事, 圣上是有意历练他, 当今太子年岁还小, 圣上这是要为太子培养孤臣了。 梁昭手头的卷宗一抖,在玲珑看不见的角落里, 他面露苦色。说实在的,他不敢回房早就是因为如此,大概是伪装的太好了, 这位小夫人完全没察觉芯子换了个人。梁昭又不似前一个呆子那般柳下惠转世, 这么一位绝色佳人百般温柔体贴,又小心翼翼, 他怎么能对她狠得下心。只是他要借梁昭的身体报仇, 一旦不成, 便是事败,而且……她喜欢的也不是他。 “夜深了,夫人怎么来了。”心中百转千回,梁昭仍然带着笑意起身,将玲珑扶了过来。她手中端着暖意融融的鸡汤,上头的油花已经撇掉,“你先歇着,我看完这些就回房。” “可是夫君不在身边,妾睡不着。”玲珑顺势依偎进他怀里,美眸温润,心里却险些笑岔气,这个聪明的呆子也很好玩,而且又纯洁又干净,怨气如此深重竟然还带着正气,她喜欢。“夫君往日都早早结束一日差事回家陪妾,近日却……” “夫人莫要误会,实在是大理寺事务繁重,我初入官场,还有些不得要领。”看她泫然欲泣,梁昭心慌不已,他继承的不只是前梁昭的记忆,还有对玲珑的情意。他见她似是要落泪,一时情急,竟将她手中汤碗放下,将她整个人抱高。“如此这般,是不是就不哭了?” 玲珑就是逗他一逗,没想到他竟然抱她,这大半个月梁昭结实了很多,现在虽然也斯斯文文的,可都有肌肉了,穿衣服特别好看,英挺十足,玉树临风的十分诱人。 梁昭一时冲动将玲珑抱起,才发觉抱了个烫手山芋,一时间放也不是不放也不是,竟木讷的不知说什么好了。 他是心狠之人,可从来不曾有过这般时候,也就是在这位如珠似玉的小夫人面前,才有几分忐忑。许是占了人家夫君的身子,又不能如其夫君那样同她亲密。 “夫君肯抱我,我好欢喜。”她都不自称妾了,眼睛亮晶晶的,闪烁着光芒。“近些日子夫君待我冷淡,我还以为是哪里做得不好,叫夫君恼了我……” “不曾。”梁昭摇头,事已至此,他也松不开她,便抱着她坐下,将她放到腿上。她又娇又软,轻的如棉絮一般,坐在他腿上似是没什么重量。“是我的错,叫夫人费心了。” “那以后夫君会多多陪我么?” 充满期待的眼神让梁昭无法将拒绝的话说出口,他僵硬地点了下头,就见她欢喜地来伸出藕臂圈住他的脖子,在他唇瓣上轻轻吻了一口。 前世今生,梁昭第一次被女子如此亲近!条件反射叫他差点儿要将膝上的美人丢出去,可她水润温情的眼眸让他心下一动,竟鬼使神差地去衔她要离开的唇,笨拙地将舌尖探入,品味着这绝顶的女儿香,一时间竟连魂儿都丢了。 他想远离她,也是因此,怕她动摇他报仇的决心,让他有了软肋。可这个吻让梁昭溃不成军,他吻过她之后,看着她迷离的水眸和微微红肿的粉唇,又情不自禁地啄了一下。“夫人……你真美。”又那样温柔善良,叫他自惭形秽。 她美她当然知晓,但是梁昭的眼神很明显还在赞叹她的贤惠体贴大方解语,玲珑沉默了两秒钟,还是没有打破他美好的妄想。从某种角度上来讲,维持个几十年的温柔体贴,对她而言也不是难事。 “夫君也很有男子气概。”玲珑面带羞涩的夸赞了一句。“若是没有瞒着妾同那几人来往,妾就更高兴了。”以往也不是没有过,当着她的面,呆子答应的好好的,可人一上门,他就又心软了,银子米面跟不要钱似的往外掏,当初皇帝赏赐的那些,要不是玲珑开了铺子,早被他给败光了。 梁昭失笑,因着一时冲动吻了她,心头有些酸涩,又有些甜蜜,再看她也不似之前那般拘谨,甚至隐隐生出一种异样的渴望来。他从来孤孑,便是富贵傍身也无人陪伴,可如今他有一个温暖的小家,还有一个知冷知热的妻子,简直就像是他幼年时期,尚未家破人亡时的童言童语,想要娶个像娘那么好的媳妇,做爹那样的顶天立地的大丈夫。 “我什么都听夫人的。”梁昭见她言笑晏晏,就忍不住低下头来亲她的眼皮,她的眼睛很美,如水般的柔情,让他心都要化了。“再不跟那些人来往了,夫人也要多加小心,那几人心术不正。” 向来都是玲珑叮嘱呆子,如今竟是新的呆子来叮嘱她,他一定不怎么会演戏。真·影后·玲珑露出笑容,仰起蜜桃般的脸蛋让他亲吻,乖乖道:“妾知道了,夜深了,夫君同妾回房歇息吧。” 梁昭声音低哑,应了声好。 因着时令逐渐转暖,他睡前玲珑还给他备了浴水,梁昭褪去衣袍,正闭目养神,却突然察觉有轻盈的脚步声接近,一睁眼便看见玲珑含笑站在面前,粉面微红,盯着他胸肌看,然后迅速别开视线——不知为何,梁昭心头闪过一抹喜悦,甚至有点想逗她玩:“可好看?” 她性子羞赧,梁昭也没以为能得到她的回答,却听玲珑羞答答小小声回了一句:“……好看的。”她喜欢身材好的人呀! 反倒是梁昭耳根子又红了。他见妻子忍着羞意过来给自己擦背,又拿起那个让他肝胆俱裂的刷子,便清了清嗓子:“夫人,我昨日也沐浴了,不需刷子了。”再来一轮,他真怕自己的皮肉都要掉了一半,好不容易得来的身体,必须要好好爱惜,否则如何对得起原主。 玲珑知晓他是上次被她刷怕了,就柔柔应了一声:“好。” 纤纤濯素手,拎起柔软的湿帕子沾了水给他擦身,伺候的详尽又周到,险些让满心仇恨的梁昭溺死在这温柔乡中。他感觉到她嫩呼呼的手指有时候会不经意触碰到自己的皮肤,每每如此,梁昭就觉得寒毛战栗,似是有雷电滚过。他看着那一双雪白娇软的小手在他身前忙碌,梁昭斯文,毛发并不深长,皮肤也白皙,有了胸肌后越发的赏心悦目了,玲珑一时没忍住摸了两把,就被梁昭捉住了小爪子。 “夫人……” “嗯、嗯?” 梁昭目光灼灼地盯着她,有心待与她说几句话,又不知该如何说。她又美又好,他想要,可是又觉得对不住原主,然他亲也亲了,抱也抱了,不要她,难道让她一生被自己冷落郁郁寡欢?他们本就是恩爱夫妻,他现在就是梁昭,就能够光明正大的占有她。 “我想要你。” 玲珑瞪大眼,哇,新呆子这么劲爆的? “我日后定然好好待你,为你挣来富贵荣华,也请你视我为夫君,此生此世,必不相负。”梁昭从水里站起来,他比她要高半个头还多,此刻身上湿淋淋的,水珠都把玲珑的衣服给弄湿了。“我想当你的男人,想要这个家。” 哪怕他是鸠占鹊巢,哪怕她根本不知道这身体里早换了个芯子,梁昭轻轻吸了口气,心下竟有些忐忑:“可好?” 玲珑对他都要有些刮目相看了,她就喜欢这种简单粗暴的!所以她软软地靠过去,声音也满是柔情蜜意:“好的呀~” 梁昭大喜,竟直接从浴桶中站起将她抱了起来,玲珑差点儿踢他:“夫君我洗过了——” “一起。”梁昭一本正经地说。“不浪费。” 神他妈不浪费。 要真是不浪费,最后浴桶里水都没了,玲珑被摁在床上,藕臂香肩,自背后一览无遗。梁昭初通□□,有些拿不准度,弄得她哭了才堪堪停住,心里头又是甜又是酸,她与原主竟还未圆房……莫不是上天注定的姻缘?对妻子更是爱怜交加,想起前世,更是想将一切珠玉琳琅都捧到她面前讨她欢心。 此番便是为了她,也要挣揣个名头回来,叫她风光。 梁昭拥着玲珑,她粉面微红睡在他怀中,他却心潮澎湃思绪万千,怀中这女子是他妻,他如今也有妻了。 “玲珑……玲珑……夫人……娘子……媳妇……珑……珑儿……”他呢喃着她的名字,遍寻了亲昵的叫法,最终亲了亲她沉睡的眼,掩住了眼角的湿润。 他漂泊多年,终于也有家了。 35.第四片龙鳞(四) 第四片龙鳞(四) 旧呆子还在的时候, 虽然对玲珑也好, 可是其人性格呆板, 虽有才华, 做事却丢三落四,耳根子又软, 要不是玲珑看顾着, 早被那些同乡啃的骨头渣都不剩。他那个人,太刚正不阿, 却又心肠太软, 没有人护着, 哪里挡得住豺狼虎豹。平日里待她虽然好, 却粗心大意, 怎么也称不上温柔体贴。所以两人关系虽好,玲珑对他却无甚男女之情, 反倒更接近朋友。 可这只新呆子就不一样了。不但性格深沉稳重,而且锱铢必较,又聪明又有手段, 最重要的是狠得下心, 更兼体贴细腻, 自打与玲珑好了之后, 对她简直像是照顾幼童般仔细谨慎, 玲珑非但不用操心, 还奢侈地过上了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日子! 比起养个儿子, 玲珑还是更喜欢被人当宝贝。 也真是难为这只新呆子, 整个人性情大变到这种程度还自以为伪装的天衣无缝,她哪里是瞧不出来,就是觉着这么个深沉的男子在她面前装单纯腼腆挺好玩的,而且他似乎也颇有几分乐在其中,生活嘛,无非就是吃饭睡觉找乐子,大家一起快乐才是真的快乐啊。 梁昭近日当值回家,路上经过一个首饰铺,不知为何就拐了进去,摸了身上全部银两给玲珑买了一对鲜红的珊瑚耳环,她生了一对又白又小的耳朵,十分可爱,梁昭还未到家,便已经开始幻想她戴上是何等的美丽了。 想到他的妻,梁昭心中便涌出一阵甜蜜,他将掌柜包好的耳坠子放到怀里,正往前走,迎面来了一辆马车,上头先下来两个丫鬟,放了小马扎,引了个貌美的小姐下来。 梁昭瞬间攥紧了拳头,眼神阴鸷,那小姐似乎也察觉到有人瞧自己,顺着朝梁昭这边看来,结果却只看见一名斯文书生。这书生好生俊秀! 早在她看过来的时候,梁昭就已经收敛起了所有情绪,冷冷淡淡从她身边走过了。 这位小姐倒是痴痴缠缠看了他许久,尚且有些意乱情迷。暗忖片刻,侧首跟身边丫头说了两句,其中一个点点头,拎着裙摆跑开了。 梁昭回到家中,玲珑笑意满满的迎上,他满心恨意稍稍缓解,将买来的珊瑚耳坠子拿出来,颇有几分忐忑地送她,问她可否喜欢。玲珑直接用动作回答,将耳坠子戴上,鲜红的珊瑚,白嫩的耳垂,红白相间,美不胜收。梁昭温柔地牵起他妻的手,他身负血海深仇,可是有了这么个牵挂,就不能过。他想报完仇后,还能同她厮守至白头。 夫妻两个恩爱自是不提。 倒是第二日,大理寺来了个稀客,点名要见梁断丞。 梁昭一见那风华无限的大长公主,脸色极冷,半点账都不买,更何况是去看大长公主身边含羞带怯的年轻小姐。他面无表情,眼神冷极,丝毫不因这位是大长公主就有丝毫畏惧,更不曾有丝毫讨好。 “这位想必就是梁断丞了。”大长公主微微一笑,对梁昭颇为欣赏,其实她早将梁昭的底摸了一清二楚,也对这位青年才俊颇为欣赏。状元才宋玉貌,手段凌厉头脑清晰,前途无量。她那位皇侄儿是存了培养他的心思,越是如此,大长公主越是看重,她的魏平合该嫁给这世上最优秀的男子。 待到她百年之后,魏平也有个依附。高门世家那些世荫的子弟,大长公主是看不上的。她久居高位,不怒自威,可这梁昭见了她就如见到一块石头一株花草,不卑不亢,不疾不徐。 大长公主就更欣赏他了。只可惜啊,这孩子好,唯独有个缺点——已娶妻。 不过无妨,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女,发生点意外什么的太有可能了,只是委屈了她的魏平不能做发妻。不过魏平郡主之尊,梁昭日后是郡马,也不在意娶妻与否。 她向来是开门见山之人,直截了当说出了自己的要求——让梁昭娶她的独生女魏平郡主。 “魏平向来眼光高,求娶她的人踏破了我公主府的门槛,我一直想为她挑选一名良婿,这孩子却说要自己挑个喜欢的,那么多青年才俊,不曾想却对你一见倾心。”大长公主笑着调侃魏平郡主。“真是个任性的丫头,状元爷倒是出众,足以匹配我儿。” 魏平郡主在一旁面露羞赧之色,她早听说了状元爷的赫赫美名,可昨日才是第一次见。先前母亲也曾提过让她相看新科状元,魏平嫌弃他只是个大理寺断丞,便不肯嫁。 其实最好的选择是嫁给皇帝表哥,恰逢皇后逝去多年,后宫无主,她若嫁了,也是母仪天下。可皇帝表哥不喜欢她,也不会娶她。母亲之所以要为她择良婿,就是因为皇帝表哥不喜自家,假以时日,母亲仙逝,没人护着自己,日子怕是不好过。若再嫁入簪缨世家,没了母亲撑腰,皇帝表哥又不喜她,后半生得怎样难过啊。 所以梁昭真是再好不过的选择了。更何况他俊美出众,又有能力,还深受皇帝表哥器重,不管从哪个方面来说,都是佳婿。而且出身低,她是下嫁,也好拿捏。上无公婆下无兄弟,小日子过得岂不美哉,至于他的那个发妻,据说是个孤女,无依无靠,弄死了也不算大事。 这些母亲都会给她解决的,她只要美滋滋的等着嫁状元爷便好。 这些高高在上的尊贵的皇室中人,向来不将其他人当人看,想要的就去拿,拿不到就抢,一切挡在他们面前的人,无论是谁都要铲除——真是令人作呕。 梁昭冷冷地说:“我已有爱妻,焉能做停妻再娶的负心之人。”更何况这魏平连给他妻提鞋的资格都没有,真是万万没想到,只昨日偶遇,这魏平便这样不知廉耻,真是跟她那母亲如出一辙。 什么金枝玉叶,公主之尊,比起勾栏院的妓子也好不到哪里去。上赶着攀附男人,也不看看自己是什么德性。扒下这层皇室的外衣,她们还剩什么? “这个状元爷不必担心。”大长公主轻笑。“我儿魏平身份尊贵,娇生惯养,却愿意委身与状元爷做个平妻。她是独女,向来想要个姐姐妹妹的,如此也算是圆了她的念想。” 多诱人的话啊,换作寻常男子早就动心了,可梁昭早知这人美貌皮相下是蛇蝎心肠,更何况他早效忠皇帝,皇帝对跋扈的大长公主厌恶已久,梁昭要真娶了魏平,怕不是立刻要被皇帝放弃。 “哦。”他听见自己应了这么一声。“郡主肯纡尊降贵,我却不愿背信弃义,此生我只求吾妻,其他女子入不得眼。郡主美意,无福消受。” 闻言,大长公主如遭雷击! 这句话是多么熟悉!二十年前,她也曾听过! 公主肯纡尊降贵,我却不愿背信弃义,此生我只心悦吾妻,再不会看其他女子一眼,公主美意,我只心领,不能接受。 她似乎又一次见到了那俊美博学的男子,对待其妻温柔体贴,见了她却冷漠以对,多年来连个眼神都不愿给她。人是她的了,心却一天也不在她身上。难道她的魏平,要走跟她一样的老路? 她们母女怎地就如此命苦! 看到大长公主眼底一抹悲色与怨怼,梁昭知道她悲什么,也知道她怨什么,可他只想冷笑,礼数做足了,却无论如何不肯答应大长公主的提议,最终闹了个不欢而散,大长公主脸都冷了,她霸道惯,唯我独尊,不容人抗拒反驳,如今梁昭这样不识抬举,大长公主恨不得直接弄死他,却又知道自己不能这样做。 皇帝已经很是厌弃她,若再这样……她只怕要惹来祸事。 别了梁昭,她回了公主府,直奔愿兰园。只见一身着青袍的男子正在案前自己同自己下棋,身边有个娇美年轻的丫头,虽然是斟茶倒水,脸上的春意却十分明显。大长公主能看不出来那是什么意思?当下命人将丫头拿下,拖出去杖毙。那丫头哭喊求饶,梨花带泪,她也不曾心软,良久,男子当她空气,她才低低地说:“仲元,你若求情,我什么都听你的。” 驸马置若罔闻,大长公主痴迷地瞧他,她能理解女儿的心情,大概这就是她们母女的劫数,要喜欢一个有妇之夫,不择手段。 她将此事跟驸马说了,却不曾见他脸上有丝毫波澜,更没有对女儿的担心,只冷冷一笑:“倒是你养的好女儿。”真真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下作。 “那也是你的女儿!”大长公主咬牙。“你怎能这样无情?!” “魏平怎么来的,你心知肚明。”驸马说完这句,就继续摆棋盘,大长公主是发疯也好,砸东西也好,都干扰不到他。 在他被困于这公主府的时候开始,他就已经死了。大长公主想要他,今生今世,他也不叫她如愿。 36.第四片龙鳞(五) 第四片龙鳞(五) 今日的呆子有些奇怪耶。 回家后就有些魂不守舍的, 吃饭的时候玲珑把他最不爱吃的苦瓜放在他面前,他居然就着馒头将一整盘凉拌苦瓜吃了个一干二净,玲珑震惊不已, 越发确定是出了什么事。 到了就寝,梁昭一反往日温柔小心翼翼, 将玲珑弄得身上全是青紫印记, 整个人眼里布满血丝,看起来凶狠异常。玲珑被他压在身下没有反抗,而是抚摸着他汗湿的背安抚, 不停地叫他夫君。 梁昭如梦初醒,才发觉自己做了什么蠢事。他发誓要好好待她, 结果却—— 其实他欲望尚未消褪,但却没有再做下去,而是抱了玲珑, 将脑袋埋进她馥郁的颈窝, 玲珑本来打算安慰他一下, 却感觉脖子有些湿润润的。 梁昭在哭。 他是谁,从何而来,背负着什么,玲珑从未问过,也没什么兴趣。她跟梁昭无非就是几十年的露水夫妻, 说不得她连几十年都不想呆, 哪天厌倦了就离开他了。 可现在他的悲伤跟绝望是那么明显, 还有刻骨铭心的血海深仇, 玲珑怎么也做不到熟视无睹。她对于自己看得顺眼的人,向来是护短的。 “夫人……你相信人有前世吗?”梁昭有几分茫然地问玲珑。在大长公主面前他可以面不改色,但到了温柔的妻子身边,背负了太多仇恨的他,竟然抑制不住想要倾诉的冲动——这么多年了,他始终孑然一身,没有人知道他是谁,也没有人记得他的家人。生离死别,人生最痛苦的事情,叫梁昭给占全了。“没有喝孟婆汤,再投胎的时候就会记得前世对不对?” 玲珑有几分怜悯地看着他,没忍心告诉他不是随随便便什么人都有资格去奈何桥喝一碗孟婆汤的,大部分的人都是怀揣着各种各样的念头死去,然后又稀里糊涂的投胎。可梁昭的表情就跟个被抛弃的小狗似的,她心软了,就嗯了一声。 “我总觉得,自己是有个前世。”梁昭喃喃地说,其实跟玲珑在一起生活久了,日子过得太幸福,他都要忘记自己从前的模样了。“我耶不晓得我是前世的我,还是现在的我。”否则他怎么会在得到这具身体后大致上也得到了一些记忆呢?那他到底是谁? “前世是什么样子的?”白嫩的指尖摸索着梁昭的俊脸,意外地给他带来了温和柔美的气息,让他浮躁不安的心有了些许平静。“夫君可以把它当成一个故事讲给妾听。” “我梦到……” 梦到什么呢? 梦到他有一位博学多才容貌俊美的商人父亲,还有一位贤惠温婉疼爱孩子的母亲,以及一个大他三岁很疼他的姐姐。 父母是对神仙眷侣,结为夫妇后,父亲外出做生意总是带着母亲一起,游历名山大川,访遍风景崇阿,见识无数人间烟火。 后来他们来到了京城。这可真是个纸醉金迷的好地方,父亲做生意归来,途中想去为母亲买一包她跟孩子都爱吃的糖炒栗子,谁知道却被穿着男装出来玩耍的大长公主看上了。 那可是个俊美出众又为人正直的男子,深受皇帝宠爱的大长公主对他一见钟情,暗自发誓要不择手段得到他。百般纠缠无济于事,好听的说了,难听的也说了,男子都不为所动,仍然拒绝她,甚至准备赶紧带着妻儿离开京城,大长公主怎么可能答应! 她派人去将这一家子捉拿归案,结果男子才智过人,竟然以身为饵,成功让妻儿逃离。大长公主愤怒极了!只有她看上别人的份儿,怎么还有人敢看不上她?她堂堂金枝玉叶的嫡出大公主,难道还配不上他这么个满身铜臭有妻有子的商人不成! 他越是不给,大长公主就越是想要。 她跟男人说,做驸马,她就放了他的妻儿回家乡。只要他留在她身边一日,他的妻儿就能保全一日性命。 在他亲自为妻子戴上的珠钗面前,男人答应了。 可是他不知道,大长公主并没有真正的善罢甘休。她心胸狭隘,怎么能让男人的骨血和发妻活在世上?她要得到,就一定要最好的,别人抢不走的,只属于她的! “我还记得……那漫天的血色……”梁昭的身体微微颤抖,他茫然地诉说着自己记忆里的事,那都是很久很久以前了,如今想起来恍如隔世,莫非他真的已经死了,是带着记忆投胎转世的不成。“母亲在我面前被他们开膛破肚,凌辱致死,还有姐姐……”七岁,仅仅七岁的姐姐,牵着他的手教他背三字经,偷偷给爱吃糖的他塞一块母亲不给多吃的桂花糖糕,歪歪扭扭的带他荡秋千……梁昭两辈子了,他还记得那么清楚。 因为被追上的太快,母亲刚来得及将他藏好就被抓住了。 梁昭就被按在那个偏僻村落草垛子里,身上全是稻草,从缝隙中他看到娘亲死不瞑目的样子。他想哭,想叫,可是又知道不能这么做,他死死地看着那些人,试图记住他们的脸,有朝一日,要将他们碎尸万段,挫骨扬灰! 然后,七岁的姐姐就被摁在草垛子上。 那些人怎么说的来着。 小女孩儿,就是嫩啊。 肉香,咬一口尝尝。 他们一边凌|辱她,一边撕咬她身上的嫩肉,就像是野兽、畜生!鲜血顺着草垛子淌下来,滴滴啦啦沾了梁昭一身。姐姐就在他身上,隔着一堆稻草。 他咬烂了嘴唇,十个指甲抠在地上血肉模糊。这个残忍的游戏一直持续到天亮,已经被啃去身上皮肉的姐姐被丢弃,和母亲一起,连同草垛子被点燃。梁昭就躺在里面,任由烈火焚身,一声不吭。 那群人很快就走了,因为梁昭被母亲和姐姐保护着他们没有想到他就近在咫尺,所以还要到处搜寻,一个四岁的小孩儿,还用得着多大力气? 梁昭爬出来的时候已经没了人形。他用被烧焦的手刨出母亲姐姐的骨灰,全部吃了下去。 他一滴眼泪也没掉。 后来他当了乞丐,一路讨饭,摸摸索索回到家乡,才知道外祖家跟自家,竟一夕之间被尽数灭门!梁昭容貌已毁,不能参与科考,就只能做点小买卖。好在他遗传了父亲的聪明头脑,甚至青出于蓝,直到他三十七岁那年,终于成为正儿八经的大皇商。疼爱大长公主的先帝已驾崩,新帝与大长公主这个亲姑姑关系并不好。 梁昭不求别的,他愿意奉上万贯家财,换大长公主一人的命。 可惜他还没来得及进京,路上竟被传染上了瘟疫,死在途中! 这是何等残酷! 好在他又活了,活在一个叫梁昭的书生身上,还得了一个像母亲那样温柔善良的妻子。他迷恋这种温暖的感觉,所以他舍不得离开。可前些日子遇见了大长公主的女儿魏平郡主,才叫梁昭心中被压抑许久的痛苦跟仇恨,再一次被爆发。真是一对令人作呕的母女,连做出来的事都一模一样。 如果不是母亲临死前的眼神,梁昭早就彻底扭曲了,他的骨子里还保留着父亲教导的正直与原则,这份正直与他心中的仇恨互相矛盾,否则他能够更早成功。 玲珑拍着他的背,在梁昭看不到的地方,眼神冰冷。光是听就让她很恶心了,人类真是神奇,她永远都想不出他们能有多么残酷和无情。 远胜于龙。 玲珑视人类如蝼蚁,可也没做过这等事。 “他们不是畜生。”玲珑轻声说。“他们就是人。”畜生是做不出这样事的。 梁昭握紧了拳头:“我要报仇,夫人,我一定要报仇。” “当然要报仇。”玲珑微微一笑,亲了他的脸颊一下。“我这么喜欢你,对你不好的人,都要不得好死。” 从这只呆子身上,可以看出他生在一个父母慈爱手足情深的家庭,他自己尚且保留了善良与正直,经历过那样的深仇大恨,这是非常难得可贵的。玲珑甚至看得见他千疮百孔的灵魂散发出的动人白光,非常美丽。经过磨难的人类灵魂,如果还能保留光华,那真的是上等的食物了。 梁昭这才意识到自己失态,他本来想从玲珑怀中起来,却被她抱得很紧。不仅如此,她还问他:“需要我帮忙吗?” 梁昭想都没想就摇头,她能帮什么忙呀……结果玲珑坚持:“你我夫妻一体,怎么能让你一人承担这样深的仇恨?”她叹了口气,“我有件事,其实也一直瞒着你,夫君,你若是知道了,可不能生我的气。” 梁昭点头:“绝不会。” “其实我是个侠女。”开始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武功很高,所以你让我帮忙,绝对可以事半功倍。” 梁昭没带信的。他虽然到了梁昭身体里,可曾经他的势力仍然在,他的财富也没有丢失。印章他知道在哪里,他不会就这样坐以待毙,他要让那个女人感受一下他的母亲和姐姐受过的苦。 还有父亲,父亲还活着吗?还是说……已经变心? 若是后者,梁昭会杀了他。 37.第四片龙鳞(六) 第四片龙鳞(六) 一看梁昭的表情, 玲珑就知道他肯定不相信, 讲道理她自己也不相信这一番鬼话,于是玲珑准备用实力证明自己。“你是不是想见驸马?” 梁昭点点头。 “那简单。” 玲珑所谓的简单,就是带着梁昭出去, 然后拎起他飞檐走壁——梁昭整个人都惊呆了, 长公主府固若金汤, 他本来还在谋算着用什么方法能进去见驸马一面,结果在玲珑的带领之下简直如入无人之境,那些来来回回巡逻的侍卫们压根儿就没发现。 大长公主的驸马,梁昭早就打探清楚了。世人皆知大长公主的驸马有天人之姿, 满腹琳琅曾受先帝夸奖,可惜身体不好, 多年来深居简出, 甚少有人见过他。 那是当然了, 驸马可不会在外人面前顾及什么皇家的颜面,大长公主想拿他出风头, 得到的只有他的鄙夷与厌恶,怎么可能给她撑场面。他认命地留在公主府给她当驸马, 那是建立在他妻儿安全的前提上, 否则他就是死也不受这等屈辱。 二十年了啊……他在这个地方, 待了足足二十余年, 他都老了。 也不知哥儿跟姐儿长得如何了, 姐儿可嫁人了?哥儿还好么?还有他的妻子。他日日夜夜思念着他们, 却又不能得到任何消息, 只每年大长公主会给他一样妻儿的旧物,以此证明他们确实还安好。 深夜了,驸马书房的灯还没有熄。他睡眠不好,多年来容貌一如当年俊秀,只是眼角多了些皱纹,更显俊朗出众,大长公主如此痴缠迷恋于他,并不是没有原因的。 驸马放下笔,准备去歇了,结果一转身却看见两个陌生人站在身前,他心中一惊,却也并不害怕——他连死都不怕,还能怕什么?真要是就这么死了,倒也不失为一种福气。 梁昭真没想到能进来,他看到驸马转身,就说不出话了。 记忆中的父亲已经是多年前,可自己却不再是撒娇耍赖的孩子,而是背负了血海深仇的人。 “你们……是谁?深更半夜擅闯公主府,很危险的。”驸马轻声说,“快些走吧,别叫人发现了。” 他越过这二人,毫不在意的将自己的脊背袒露在他们面前,也不在意这如果是想杀他的人,这个姿势刚刚好。 梁昭的唇抖了抖,玲珑踮起脚尖亲了他的薄唇一下,“我出去看着,免得有人靠近,你们俩好好说说话,不要吵起来,心平气和,知道吗?” 等到玲珑出去,梁昭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父亲!” 驸马正端起茶杯,听到梁昭这一声父亲,他的茶杯当啷一声摔在了地上,因为铺着地毯,所以茶杯完好,可里头的茶水却洒了一地,迅速将地毯沁湿。驸马声音颤抖,不敢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这世上他就两个孩子,能叫他父亲的只有……“你、你是谁?!” “我是承简,父亲,我是承简。”梁昭重重磕了两个头,双手握成拳,眼泪流了下来。 承简……承简! 驸马像是发了疯一样扑过来,跪倒在地去扶梁昭,捧着他的脸左看右看的端详,泪水不停。“承简我儿……你、你怎地长成这副模样!你娘,你姐姐可好?这些年你们可好?有没有被欺负?吃的好不好,穿的好不好?你姐姐可许了人家?你娘,你娘她可还好?” 梁昭听他啼血声声,哪里还说得出半个字,他闭上眼,反手抓住父亲的双手,“我们都死了,父亲,我们都死了!” 驸马如遭雷击,再说不出话来。 玲珑坐在屋顶上眺望远方,在心里感慨公主府就是气派,真是梁府没法儿比的,以后她也想住进来,感觉又威风又舒服,还有很多人伺候。不过屋里动静是不是太大了,要不是她在这儿早被人发现了,那两人抱头痛哭就算了,能不能哭的小点声,吵死了。 不过……看在他们那么惨的份儿上,她就勉强包容一下吧。玲珑百无聊赖的掀瓦片玩,这个大长公主对驸马还真是一往情深,将先帝留给她的暗卫都派来看守——啊呸,保护驸马,足以见她对驸马执念之深,只可惜她骗了驸马这么多年,得知真相的这个男人是绝对不会放过她的,再加上梁昭,这父子俩强强联手,哪里还有大长公主的活路。 她当初也没有给驸马妻儿一条活路,说白了都是天理循环,报应不爽。 待到梁昭发出信号表示已经谈完,玲珑这才跳下屋顶进屋去,驸马跟梁昭的眼睛都又红又肿,看起来是哭过了,这会儿两人眼里都闪现着阴冷的光,虽然容貌不同,各有俊秀,可只看眼神,就让人觉得这绝对是父子。 “我儿多亏你照料。”驸马感激地对玲珑说,他从听到妻儿的死讯后就很冷静,冷静地让梁昭感觉到不安。“日后也要麻烦你了,若是他不疼你敬你,你只管揍他,我与他母亲都向着你。” “父亲是准备做什么啊。”玲珑淡淡地问。“难道是要跟大长公主同归于尽吗?那太愚蠢了吧,而且也太便宜她了。” “父亲!”梁昭震怒。“你答应我,要与我联手的!我决不许她就这样死了!” 死的干脆利落也是一种幸福。 驸马摇摇头:“你们误会了,我不会轻易寻死,我还没看到仇人被碎尸万段,自己怎么能死呢?”大长公主手上还有一支军队,那是先帝留给她的,正是因为那支军队,她才能在京城横着走,驸马若杀了她,军队就会属于魏平,他不会这样便宜他们。“我只是觉得儿媳辛苦,所以说一声。” 玲珑似笑非笑:“若是这样当然是最好了。” 梁昭多年后再见父亲,走的时候依依不舍,一步三回头。驸马笑着送他们离开,转过身关了门,面露阴狠之色,只是他知道有人看管着他,所以这份伤心并不能表露出来,方才有儿媳在,隔绝了那些人,可现在没了。 他像往常一样吹了灯上床,被子往上一拉遮住头,驸马死死咬着被子,这会儿才是真的彻底绝望,心如死灰。多年来支撑他活下去的动力就是妻儿,只要一想到女儿会长得跟妻子一般美丽,儿子长大成人成家立业,他心中就满是幸福,觉得这样的日子再过个几十年也能熬得住,只要他们过得好,怎样都行,自己自由与否并不重要。 每年到了大长公主拿信物来的那天,就是驸马一年之中最开心的一日。 可承简却说:大长公主杀害母亲跟姐姐后,派人去了老家,将两家人尽数灭门,搜刮走了一切金银珠宝以及手书信札。驸马每年见到的旧物,不过是当年被拿走的那些。 每年送一样,至少能送到驸马老死。 世上怎有这等心如蛇蝎之人!驸马恨毒了大长公主,他本不是什么逆来顺受之人,这么多年对大长公主更是厌恶到了骨子里,他无时无刻不在做梦能够回到妻儿身边,也无时无刻不在后悔当年为何要远上京城,遇到大长公主这么个害他家破人亡的仇人。 他不会善罢甘休的,他绝不会轻易放过她! 他的妻子,他的女儿,他的儿子,都永远留在了二十年前。承简那孩子,吃了多少苦!亲眼见着母亲与姐姐的悲剧,大火烧伤他的身体与脸,做了乞儿才回到老家,却发现自己一家及外祖一家死了个干干净净,什么都没留下!好不容易熬到成人,又得了大病,借尸还魂这种事,驸马在一些志怪小说里读到过,所以并不觉得吃惊。 因为除了恨,他什么都不在乎了。 …… 回到家,梳洗上床,梁昭还有些心不在焉。玲珑被他搂在怀里,问:“夫君怎么了?” 梁昭神色灰暗:“也许我不该去见父亲。”就让父亲活在他们还活着的美好记忆里过完这一生也没什么不好,何必非要他知道呢?平白让他添了这么多苦痛。 二十年啊,二十年忍辱负重,到头来却是一场骗局,自己被耍的团团转,父亲那样心性,怎么能容忍大长公主这样愚弄他? “你不去见他,让他继续过这样的日子,也很痛苦。”玲珑不客气地说。“你告诉了他,父子齐心,定然能事半功倍。你可别忘了,大长公主对父亲的迷恋,这就是最好的武器,美人计听说过没有?”饶是大长公主再如何小心谨慎,面对驸马的时候,她也只是个春心萌动的女子。 梁昭面色古怪:“意思是要父亲献身吗?” “献身可就不值钱了。”玲珑竖起一根手指摇了摇。“就是要给她一点点希望,吊着她又不给她,在她烦躁时候稍微给点甜头,很快就能将她控制在手里。”到时候想怎么做还不是一句话的事儿。 38.第四片龙鳞(七) 第四片龙鳞(七) 说完这话,玲珑突然瞧见了梁昭的表情, 心里顿时一咯噔。 哎呀……好像说了什么不该说的话呢…… 她反应快, 立刻露出甜美的笑容:“话本子里那些亡国公主都爱用这套把戏, 夫君以为如何?” 梁昭这才放下心来, 就是说嘛, 他的妻子温柔尔雅,怎么会说出那般话来。他将玲珑揽到怀里, 轻轻一笑:“夫人说得极是, 我想父亲他自有打算,夫人暂时不必担心。” 玲珑没想担心, 她在意的是梁昭会不会不高兴, 如果他不会,那自然再好不过了。 两人你侬我侬, 正要趁着意乱情迷滚一发床单,突然下人来禀报, 说是爷的旧友来了, 正在外头求见。 梁昭能有什么旧友, 无非是那四个穷酸, 鹰钩鼻招风耳死鱼眼还有国字脸——原谅玲珑到现在都还不记得他们的名字, 实在是长了四张大众脸对玲珑来说没什么意义,她向来只记得长得好看的人, 普通的皮相太多了, 不值得她在意。 一听说旧友上门, 梁昭瞬间从他妻的身上得知了什么叫做变脸。前一秒还柔情蜜意满是乖顺任由他疼爱, 下一秒就冷了脸色只差没翻白眼了。他心里有些好笑,却没有从她身上起来,而是隔着房门对下人道:“本官有要事,叫他们等。” “是。” “夫君有要事啊~”玲珑轻笑,手指头在梁昭胸口画圈圈,“不知是何等要事,让夫君忙得都没功夫去见旧友呢?” 他抓住这不安分的手指,放到嘴边轻轻咬了一口,“夫人不妨猜猜看。” “我可不猜。”玲珑无情地拒绝他,“人家来见夫君,夫君却在这里同我白日宣淫,这可不大好。”说完感觉语气有点不客气,就笑着又改口,“夫君还是快些去见一下他们吧,万一是有什么要事,耽搁了就不好了。” 梁昭闷笑,本来颇为沉重的心情也因为她感到丝丝愉悦。别看她嘴上这样大方,让他去见那四个穷酸旧友。梁昭敢发誓,他要是真的敢把她丢下转身就走,未来一个月都别想碰她的身。怎么办,他的妻似乎并不像他想象中那样如母亲一般温柔贤惠识得大体,反而身上充满了谜团。 可他甚是喜欢,不管她是什么样子的。 “管他们做甚。”梁昭去亲她柔软的红唇,“既然是要求见我,不多等上一时半会儿,怎么能显出我的架子来?横竖我现在也是个断丞,正儿八经的京官,跟他们那群布衣可大不相同。” 玲珑喜欢他这个回答,对他也和颜悦色了一些:“既是如此,夫君还愣着做什么,须知春|宵一刻值千金,怎能浪费在那样的人身上。”不用问玲珑都知道那几个人来做什么,算起来也有数月不曾见了,估摸着是银子花光或是揭不开锅,那四人向来是无事不登三宝殿,平时呆子心善,不等他们登门就主动嘘寒问暖,看在同乡的份儿上对他们多有照顾,可那四人是怎么对呆子的?活生生害掉他一条性命,玲珑怎么肯轻易饶了他们? 她这样简单直白又热情,梁昭喜欢极了!他低声道:“谨遵夫人之命。”便俯下来,与她一起共奔极乐。 待到梁昭吃饱喝足,已是一个时辰后。他怀中的妻子如同小猫般惹人怜爱,他就越发想要多陪陪她。玲珑扯着他的袖子懒洋洋的要求:“我也要跟夫君同去。” 梁昭有些无奈:“夫人走得动路吗?”他言辞轻柔,眼神含笑,分明是在取笑她身娇体柔。此刻她在他怀中仍然柔若无骨,这样的美丽,怎么能让那等下作之人瞧见。 玲珑瞪他,然后改为娇嗔:“夫君这说的什么话,真是有辱斯文,妾是走不动,可不是还有夫君这一双臂膀,难道连妾都抱不起?” 梁昭放声大笑,果真将她抱起来,穿好衣裳护在怀里,去见他那几位“旧友”了。 数月不见,旧友们长得更难看了。都说佛要金装人要衣装,这话可一点都不假,除却天生丽质的人,普通人是需要外物点缀的,可眼前这几位,衣着寒酸,腰间连块玉佩都不曾挂,还一天到晚的之乎者也风花雪月——饭都吃不上了还有闲工夫想别的。玲珑一直不喜欢他们,虽然说长得丑是其中一个原因,但更重要的是她觉得这四人像是吸血虫一样,叮住了人就不撒嘴,非要把人家的血吸干不行。 呆子对他们够好了吧,也不曾见他们有什么感恩之心,甚至还灌醉呆子想来凌|辱呆子的妻子,简直就是恩将仇报,毫无廉耻之心,圣贤书大概都读到祖坟去了。 “四位兄台,许久不见,真是稀客。”梁昭抱着玲珑在椅子上坐下,好整以暇地看着这四人,“不知今日登门有何赐教?” “是这样的,梁兄,我等——” 嘴上说着话,眼珠子却不由自主地朝□□过后粉面娇嫩被滋润的容光焕发的玲珑看,他们就是嫉妒啊,凭什么都是寒门学子,梁昭运气就这么好?不仅高中状元入了大理寺,还有这么一位绝世美人做妻子!大家都是一样的,凭什么梁昭就要比他们高出一截?不过是个无父无母的孤身人,运气却好的叫人愤怒。 “说吧。”玲珑不爱听他们废话,直截了当的打断。“是缺米缺面,还是要钱要饭?” 真的,老套路了,隔三岔五上门打秋风,这些书生真是厚脸皮的令人惊叹,一点脸面都不要了。就这还读什么圣贤书,还要考什么科举,哇,布衣之身尚且如此爱贪小便宜,真要有了权势,那还不祸害一方乡里?这种人真是活该考不上,明年也考不上,永远也别想考上。 死鱼眼有点愤怒,可现在情势没人强,又是真的有求于人,也只好忍气吞声。玲珑讲话不客气,他就转而跟梁昭攀谈,给了一个令梁昭无法拒绝的理由:“……前些日子家中传信说是老母亲病危,要我回去,只是为了买文房四宝,身上银两已经花光,所以只得厚着脸皮来寻梁兄,想借点银子做盘缠,来年再入京赶考,定然双倍奉还。” 谁信谁傻逼。 这一番冠冕堂皇的废话里,怕也只有“厚着脸皮”四字是真的。玲珑笑了笑说:“这位兄台真是有意思,同样的理由去年你们用过一次了,借了我家夫君五十两银子当盘缠,其实我当时也说了,从京城回老家,满打满算也就不用十两,可四位却硬是要狡辩说五十两都少了。后来夫君这个烂好人瞒着我偷偷借银子,你们却又不返乡了,那五十两银子也尚未归还。”这是骗钱骗上瘾了啊,感觉梁昭脸上就写着那么几个大字——人傻钱多速来。 梁昭前身是个商人,当然知道五十两银子是笔什么样的树木,省吃俭用的话足够一户普通人家生活好几年,可这四人借了钱却压根儿美回老家探望病母,而是一同拿着银子逍遥喝花酒去了! 就这副德性还想参加科考,不如自杀。 半点苦功夫都不肯下,就知道埋怨别人运气比自个儿好,心比天高,尚未金榜题名就开始幻想要娶几房妻妾,见不得旁人比自己好,梁昭凭借真才实学考的状元,娶的妻子,他们也要嫉妒,还一起谋算要给梁昭戴绿帽子——一桩桩一件件,真是罄竹难书。 没回家也不还梁昭的五十两银子,真真是没脸没皮到家了,其实大长公主应该找这样的人当驸马啊,夫妻两个互相埋怨互相厮杀一辈子,那才叫真的精彩,何苦连累无辜的人。 梁昭心里头也有那段记忆,家里银子是玲珑在管,但她会定期给他一些零用钱,这借出去的五十两银子就是梁昭自个攒的,没想到借给这几人就全打了水漂。借钱那会说好是晚一些还上,可这“晚一些”持续的时间未免也太长了! 梁昭没了银子又不敢跟玲珑说,玲珑是怎么知道的?梁昭狐疑地看了玲珑一眼,她粉面含春,对待除了他以外的旁人却是不假辞色,似乎在她心底,他才是最独特也最重要的那个。 如果此时此刻玲珑读了梁昭的心,就会告诉他:是的呀,你对我而言,当然是最独特也最重要的,因为其他人都没有你美味呀!你是最好吃的那一个,我当然向着你! 梁昭对着四人拱手:“各位也知道,我刚入大理寺,处处需要打点,夫人为了我的仕途殚精竭虑,家中实在是没有余粮,否则无论如何也要借给几位的。” 听梁昭说没钱,四人面上都露出失望之色,竟然丝毫不加掩饰,那份流露在骨子外头的贪婪太过显而易见,也就从前那一叶障目的呆子瞧不出来,还傻乎乎的以为人家是真的想跟他交好。 39.第四片龙鳞(八) 第四片龙鳞(八) “说到这银子,家中下人颇多, 中馈缺乏, 若是四位手头有余钱, 还是早些将欠我夫君的五十两银子还了吧。”玲珑柔声道, “诸位都是读圣贤书的, 懂得自然比我这个妇道人家多,诸位说, 是也不是?” 这四人身上哪里还有什么银子, 当初来赶考就已经带走了家中所有银两,到了京城迅速被这一片繁华所迷, 还说什么银子呢, 看什么都新鲜,什么都没见过, 天子脚下,物价都比乡下贵个数倍, 他们带来的那点钱, 在乡下老家兴许能够吃穿几个月, 可在京城也不过数日就挥霍一空, 若非认识了梁昭这个大饭票, 这四人现在怕不是在街上要饭。 看看他们身上穿的用的,哪一样不是梁昭给的。 一听玲珑说要还钱, 四人哪里还呆得下去, 赶紧寻了个回去读书的理由, 忙不迭走了, 活似屁股后头有狗在追。 玲珑瞧着他们的背影,很不雅地翻了个白眼:“这算什么,不还钱就跑,真是一点道义都不讲。” 梁昭虽然没看见她翻白眼,可只听她的口气就知道她的心情怕是不怎么好,他怎么会觉得这是个温柔可亲的小夫人?真要以夫为天,又哪儿能一眼瞧出那四人白眼狼的真面目。 他将妻子抱起来颠了颠,眸中含笑:“无妨,夫人不要生气,为夫自有主张。” 他能有什么主张啊,玲珑很怀疑,人家都欺负到头上来了,这家伙还是满口的无妨无妨。“早就教你同他们保持距离不要来往,你看看这一个个的,厚着脸皮上门打秋风,真当你是冤大头啦?你那断丞,一年俸禄才多少,是要拿来养着我的,可不是浪费在那种人身上的。” “夫人教训的极是。”梁昭竖起大拇指,“但我身为朝廷命官,如何能跟这样的人一般见识,夫人莫要懊恼,为夫保证会给夫人一个满意的答案。” 玲珑沉默地看着他数秒:“……算了,你开心就好。”反正你有钱,有钱就拿去砸好了。她一不打算管就彻底放手,绝不会再纠缠,两手勾住梁昭的脖子:“好了好了,我要回房睡觉去了,你同我一起回去。” “谨遵夫人旨意。”梁昭笑着将妻子抱起,她轻的不行,他抱的时候都不敢太过用力,生怕将那不盈一握的腰肢给折断了。 且说这头,大长公主又来见驸马,驸马今日却一反常态,没有坐在书桌前读书作画,而是坐在床上等着她。大长公主已经多年不曾近驸马的身了,刚嫁给他那会儿,他只肯留下,却死活不肯碰她,若非她命人在他的茶水里下了药,怕是魏平都没有机会出生。但是他们之间也只有一个魏平了,也因此,大长公主才视魏平如掌上珍宝,只要魏平喜欢的、想要的,她这个当娘的都会不择手段的为她寻来,不在乎谁的性命,也不在乎对错。 父皇驾崩前给她留下的那支军队就是她的底气,只要她不死,她就永远都是呼风唤雨的大长公主,永远都比别人高一等。 “驸马怎了,可是身子不适?”二十年了,大长公主再见到驸马,仍然心跳加速。她当年便是这样对他一见钟情,此后便无法自拔,再见过的任何男子都不能与他相提并论。 大长公主有着可怕的嫉妒心,她在得知驸马有妻有子后,第一时间想的不是遗憾或是放弃,而是如何不着痕迹地弄死他的妻儿,然后得到他。她从她的父皇那里学到了斩草除根的道理,因此在杀死驸马妻儿后,她又命手下人将这两个家族血洗灭门,这样的话,就永远关上了驸马的耳朵跟眼睛。 世上所有跟驸马有关系的人都不在了,就算她骗他一辈子,他也不会知道,他只能留在公主府陪她度过一生,死后要与她同葬,来世还要再做夫妻。 他被关在驸马府,谁能知道呢?他的所有亲朋好友都不在了,迄今为止那两桩灭门惨案仍然是未决的悬案,谁也别想找到凶手——因为谁会相信堂堂公主会派人前往那江南之地做下两门案子?怕不是被定性为强盗抢劫杀人,因为她命手下拿走了全部旧物。 大长公主无数次看着那些驸马及其妻子尚未成亲时写的书函,里头透着的浓情蜜意让她无数次后悔太便宜了那个女人,应该留个活口,关进地窖里,但凡驸马待自己冷淡些,也还有个出气的,现在可好,驸马瞧见她是半分温情也无。 他与那发妻也不过相识十载,自己却与他做了二十年夫妻,却不曾见他对自己露过温色!她生魏平的时候难产,生怕自己死了,就要见他,可他却不肯来,甚至在她九死一生后,说了一句可惜了。 可惜什么? 可惜她没有死。 他对她的恨,已经累积到了这样的程度。她又爱他,又恨他如此痴情,于是骗他说他的发妻早已改嫁,儿女都跟了继父姓,他们过得无比幸福,早将他这个生父抛到了脑后,可驸马听了却一点也不恼,甚至露出笑容!他对待那母子三人真是百般温柔情深,可对她与魏平是何等残忍! 从魏平出生到如今十七岁,驸马不曾抱过她一下,更不曾应过她的一声“爹爹”,他恨她,连带着也不承认魏平这个女儿。 她是尊贵的公主,她喜欢一个人,就要得到,得到公主的垂青,他怎能如此高傲轻慢! 大长公主也恨过恼过怒过,可不管她怎么做,驸马永远都是这么一副油盐不进的模样。后来她终于软了身段,乞求他一丝怜爱,可他却连这一点点的爱都不肯给她。 他甚至盼着她厌倦他赶走他,哪怕砍了他一条胳膊废了他也没关系,只要能回到他的妻儿身边,他连命都可以不要。 二十年了,她不曾见他这样和颜悦色过。 大长公主几乎看痴了,这个男人仍然一如当年俊秀出众,岁月不过是让他更舔风韵深沉,并没有剥夺他的魅力。他甚至朝她招手,示意她坐到他身边。 “公主。”他叫她。“二十年了,我也累了,日后我们好好过日子吧。” 就连驸马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说出这么一番话的,他是个宁折不屈的性子,可他现在跟大长公主虚以委蛇竟然毫不犹豫。每看到她,他就想起自己可怜的妻儿,他恨不得杀了她,食其肉寝其皮的恨,可他不能这么便宜了她。 他还得为他的承简做些事。 大长公主简直不敢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她几乎是立刻就激动的落下泪来,伸出手,颤抖地抓住驸马的袖子:“云郎,我、我可是听错了?你、你肯原谅我了?你肯疼我了?” 驸马对她微微一笑,柔情似水——大长公主看着心头疯狂上涌起波涛,二十年前,她就这样看着他凝视另外一个女人,如今终于!她终于也得到了!她得到了!“云郎、云郎……”她喃喃地叫着他,当年那个女人也这样叫他,每次他都会露出温柔的笑容,温柔地让人落泪。 驸马只是笑,他曾是翩翩君子,终于也被逼迫成了无耻小人,要靠欺骗女人来复仇。“不提那些旧事了,你我应该往前看,魏平都这么大了,我也不曾尽过一日为父的责任。” “好,好好好,我们向前看,不提旧事、不提旧事。”大长公主激动不已,她完全失去了思考能力,只要驸马对她勾勾手指头,她就会疯狂地扑向他,对他臣服,哪里会在意其他。 她再了解不过这个人的心性,他若是厌恶一个人,是决计不会折了自己的腰卑躬屈膝的,所以他一定是原谅她了,一定是愿意跟她度过余生了!他是把她当妻子了! 大长公主想起魏平,魏平小时候很喜欢父亲,她也曾想过利用魏平来勾起他的怜惜,结果只是让他更厌恶她。如今驸马愿意与自己和好,大长公主突然就不想让魏平知道了——她还记得二十年前他是如何对待他的儿女的,像对待妻子那样温柔,可大长公主不愿意!她只要独占!不要和任何人分享,哪怕是她的女儿! 是的,大长公主就是这么一个扭曲而自大,有着疯狂的占有欲和掌控欲的女人。她痴痴地看着驸马,他只是说了两句好话,她就愿意把自己的一切奉献给他,因为从一开始,她就想要他这个人啊! 二十年了,她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要苦尽甘来了吗? 驸马并不搭话,他仍然像往日一样少言寡语,但他脸上分明又充斥着笑意,让他看起来玉树临风,俊秀一如当年年少时,风流倜傥,令人一见倾心,见之一面,贻误终生。 40.第四片龙鳞(九) 第四片龙鳞(九) 梁昭再见到父亲, 是在皇帝的宫宴之上。 身体不好, 二十年来从未出现在世人面前的驸马竟然露面了!这实在是让许多人感到震惊, 更令人震惊的是这位驸马惊人的风姿。他应该已过不惑之年, 可身上却仍旧有一种少年意气, 剑眉星目, 俊朗出众,单是那一身气度, 也足以让人明白为何多年来大长公主也要守着这一人。 一身白袍穿在他身上,真跟那冬日里的皑皑白雪一般高洁风雅。 他身边坐着大长公主与魏平郡主母女二人, 乍一看这三人仿佛真是一派和谐的三口之家,驸马虽然容色冷淡,可比起他对旁人的冷若冰霜, 对待妻女简直称得上是和蔼温柔了。 但梁昭知道不是的,他的父亲本是极其爱笑的男子, 常常背着母亲偷偷将他抛的高高的再接住, 父子俩瞒着母亲姐姐溜出去玩耍更是常有的事。那样的父亲才是鲜活、生动的,如今这个, 不过是一具行尸走肉。倘若不是梁昭还活着,驸马早就不愿意继续这样的人生了。 足足被骗了二十年啊,他的妻儿化作烟灰随风而逝, 他却在那华丽的公主府锦衣玉食。大长公主每年给他信物的时候,是不是会在心底嘲笑他? 笑他自以为深情, 却连妻儿死讯都不自知。这样扭曲而诡异的爱, 恐怕就是对他最大的报复了。 梁昭神色不动, 像是不认识一样。驸马从他面前走过的时候也不曾看他一眼,可梁昭远远地看见魏平郡主对驸马神色亲昵,大长公主看着这一对父女,眼中却没有丝毫暖意,反倒带了丝丝妒嫉。 不过才过去一个多月,父亲这是要做什么? 梁昭有些心惊,他如今有了玲珑,再不像过去那般冷淡,一心一意只想报仇了。除却报仇,他还想要跟他的妻长厢厮守,所以玉石俱焚的法子不能再用,可父亲的做派却让梁昭感到了不安,他有多么怨恨大长公主没人比梁昭更清楚,可如今他对着那母女和颜悦色,又是打着什么主意? 晚上他回到家中,与妻子说了此事,他向来不瞒着她。玲珑正坐在镜子前梳头,听梁昭这样说,顿时露齿一笑:“好歹父亲比你虚长了些岁数,难道你还信不过他?” 这又哪里是信得过信不过的问题,梁昭怕的是…… “就怕父亲一心想要复仇,反倒赔了自己的性命进去,是也不是?” 梁昭接住朝着自己扑来的娇躯,让她坐到自己大腿上,轻轻点了下头。 玲珑没有他高,坐在他腿上自个儿的腿就悬空了,她好玩般来回晃着,笑嘻嘻道:“我觉得夫君不必担心,父亲是多大岁数的人了,心里自然有计较,如今他只剩下你这么一个亲人,又缺席了你生命中大半时间的光阴,应是不会寻死的。你呀,可知道大长公主曾经有多么受宠么?” 这个梁昭自然知晓,事实上为了报仇他了解大长公主的一切。先帝在位时,大长公主是他的掌上明珠,哪怕是当时的太子也要往后退一步,这也造成了大长公主唯我独尊的性子,因为她知道,无论她闯了什么祸,先帝都会为她解决。她甚至不将太子放在眼里,更别提是那些弟弟妹妹了。 当今圣上是宫女所出,在皇子中地位最低,任谁也不曾想到最后会是他继承了皇位——先帝也是没有办法了,其他皇子为了这个位子争得你死我活,他晚年接连废了好几任太子,甚至亲自诛杀了意图逼宫谋反的几个儿子,最终居然只剩下那么一个宫女出身的不起眼的皇子可以继任。 他怕新帝会不给大长公主活路,就将自己手上那支神秘的只听从于自己的军队留给了大长公主,也就是大长公主是个女儿身,否则先帝怕是不会再立太子,皇位是谁的明眼人一看便知。后来他所选择的几个太子,也都是经过深思熟虑,确认他们对待大长公主恭敬有加才册封的。 大长公主是他最爱的女人给他生的孩子,他就是要给她最好的。 同时也养成了她这无法无天的性子。驸马一家被灭门先帝能不知道?这么大的案子,两家又都是有名望的大户,州衙怎会不彻查?不过是先帝为了保全女儿的名誉,为她抹去而已。即便如此,大长公主要嫁给驸马,他也没有说过一句重话。 这样可怕的溺爱,对先帝来说,是他能给大长公主最好的东西。 可他死了,就没人护得住她了。大长公主自己也知道这点,先帝死后她收敛了许多,皇帝是不喜欢她的,皇帝少年时没少被大长公主带着人侮辱虐待过,他心里存着怨气,大长公主如何不知?只是先帝驾崩前逼着皇帝发誓要善待于她,皇帝碍着这句承诺,多年来才对她眼不见为净。 先帝驾崩的那晚,大长公主淋了雨失魂落魄的回府,她觉得世上无人爱她疼她,便想着去见驸马。可他却不肯见她,仍旧拒人于千里之外。如今驸马稍微对她好了点脸色,她便立刻找不着北了。 大长公主这个人,极其自私自利,残酷无情,视旁人为蝼蚁。她喜欢的东西就一定要得到,她不喜欢的就一定要毁掉,也不许别人喜欢。 驸马不理会她的时候,魏平是她的至宝,是她的爱女,她将所有心血都寄托在这个她与驸马血脉相连的女儿身上。可当驸马愿意跟她试着过日子了,魏平就成了多余的那一个。魏平比她更年轻,更美丽,当然也更娇俏可爱,看着魏平缠着驸马问东问西,驸马也好脾气的回答,大长公主心中就像是有沸水在蒸腾,一点一点将她燃烧成了灰烬。 她似乎回到了二十年前,看着那个温婉可人的女子站在驸马身边,驸马握着她的手,与她轻声说话,柔情蜜意羡煞旁人。 魏平当然不是那个女子,可这副场景却让大长公主看着心火交加。她不能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不想让任何人事物转移驸马的注意力,她想要这个人的身心都在自己身上! 哪怕是魏平也被母亲可怕的脸色吓到了。母亲不让她总来找父亲,可她很喜欢父亲,从小到大父亲就没陪她玩过,一直都是可望不可及的存在,如今能给与父亲谈天说话,她哪里舍不得不来。 父亲满腹经纶,为人温和,与脾气暴躁的母亲比起来真不知道好了多少倍。 这对母女之间的羁绊,在驸马的影响下逐渐一点点的开始断开,最终将会走向一个可怕的结局。 大长公主这样的人,一旦拥有权力,是非常可怕的。她天生没有感情,疼她的先帝驾崩,她第一时间想的不是父亲死了,而是没了父亲的庇佑,新帝会如何对待她,以后的日子又该如何过。 玲珑见梁昭露出若有所思的表情,笑起来:“你就是关心则乱,我倒是觉得父亲聪明得很,不至于到了这种关头还拎不清是非,你且等着看好了,他应该能送你一份大礼。” 闻言,梁昭苦笑,他哪里需要什么大礼,他只想要父亲回来,一家人幸福度过余生。往后他会有跟妻子的孩子,父亲一定会喜欢的。所以他就更害怕父亲存了必死之心,那样的话,他就又要孤身一人了。 就这样,梁昭在大理寺当差的更加努力,只一年,便从断丞升为大理寺少卿,深受皇帝信赖,成为了天子近臣。不仅如此,这一年他也没有再见过魏平,似乎那位任性的郡主懂了事,不再过多纠缠。可这一年他也不曾再见过父亲,父亲仍然不出门,只待在府里,反倒是大长公主行踪诡谲,里里外外加强了公主府的戒备,似是在防范什么。 这一年春闱,梁昭心情极好。春闱的日子他休沐在家,陪着妻子玩耍,玲珑见他成日面色愉悦,好奇不已。梁昭小声说:“你亲为夫一下,为夫便告诉你原因。” 亲一下而已,小事。 梁昭捂着被她亲过的脸颊,将玲珑搂到了怀里,薄唇带笑:“夫人一直气我烂好人,如今便是叫夫人消气,也顺势洗清我冤屈。” 玲珑歪着脑袋看他,形容可爱,他就忍不住又来亲她。 待到了放榜日,一看前三甲,玲珑差点儿没抄起板凳砸梁昭个生活不能自理。这厮怕是脑子坏掉了,排名前三的那三个,还有那个第四名,不是那打秋风四人组又是谁?招风耳居然还是第一?这等上了殿试,皇帝一个龙心大悦钦点为状元,他还玩球呀? 梁昭却抓住她的小爪子,笑得意味深长:“夫人且等着看。” 等着看?等着看什么? 没多久那四人就上门了,这一年怕是知道梁昭与往日不同,他们也甚少再来纠缠,如今说是报喜,其实是炫耀,还没上殿试,就活似成了一品大员,还瞧不起梁昭这个大理寺少卿,顺带对玲珑这个出身普通的妻子一番品头论足,说什么娶妻娶贤,要门当户对。 几个在老家靠母亲妹妹纳鞋垫子种地卖菜养活的蛀虫,也敢说什么门当户对? 玲珑灿烂一笑,美若春华,那死鱼眼面露惊艳,随后竟然道:“……如嫂夫人这般,美貌有余端庄不足,做个妾侍可以,正妻却是差了几分。” 梁昭不怒反笑。“兄台说的是。” 玲珑:??? 41.第四片龙鳞(十) 第四片龙鳞(十) 玲珑一直忍着那四人品头论足,才眯着眼睛去看梁昭, 可见她心情有多么不爽。向来只有她嫌弃别人如何如何不好, 谁若是在她面前对她指手画脚, 怕是早就凉了。梁昭可好, 竟然还说什么兄台说的是??? “吾妻之貌世间难寻, 几位兄台虽是考取了功名, 怕是也入不得她的眼。”梁昭面上仍然带笑,这一年多来他逐渐不像是往日那样不苟言笑, 似是这般浅笑经常挂在脸上, 越发深沉难懂, 常常叫人觉得他是位温和书生, 然后不觉就被套去了话, 待到成为阶下囚,才反应过来这位要真是什么好说话的书生, 怎么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爬上大理寺少卿的位子。 他哪怕是虚以委蛇, 也不容旁人说玲珑一句不好。 玲珑心头那丝火气就消去了。她摆起莲花指, 露出浑然天成的招展风情:“几位这是还没过殿试,保不准因为几位模样生的丑, 皇上看了不喜欢, 直接圈了出去呢?” 这倒是, 这四位的长相无论如何也称不上俊秀, 别说是跟梁昭比, 就是宫里随便拉个小太监也比他们生的眉清目秀。 被玲珑毫不客气地损了几句容貌, 招风耳连声说着有辱斯文, 梁昭不跟他们废话,扬声道:“来人!” “是!” 门口齐刷刷出现数名身强体壮手持扫把棍棒的家丁,梁昭手一挥:“将这几人给我打出府去,打的越狠,越有赏赐!” 招风耳等四人本来还准备再逼逼一会,没想到就这么被打了满头包赶了出去,梁府门口人来人往十分热闹,他们这般狼狈的模样自然也入了众人的眼,因为被打得难看,还有人笑出声,这愈发惹出了四人心头恼火,若非顾及着举子形象,怕是要破口大骂了,最后也只能喊一声此后双方势不两立,再狠狠地啐了一口唾沫,掉头离去。 府内,梁昭转身将妻子抱在腿上,微微一笑:“夫人不必着恼,不出三日,便叫夫人出了这口恶气。” 他言辞凿凿,分明是一副胜券在握的样子,玲珑不由得好奇起来。 果然,第三日便传来了令人震惊的消息,据说那之前的春闱试题竟是泄漏的!有人暗中泄题,大发横财!皇帝查知此事龙颜大怒,将涉事的官员尽数问斩,就连买了试题的考生也依法论处。考的越高的越惨,前三甲直接被打入天牢等待与泄题官吏一同问斩! 凭什么其他人寒窗苦读多年,你们买了题就想金榜题名? 玲珑本来还觉得奇怪,这四人在经常日夜吃喝玩乐打秋风,再不然就是去寻欢作乐,没见过读几本书,更别提是做什么文章,结果这次春闱竟然拿了前四的名次,玲珑差点儿要以为他们被圣人附体了。 合着竟搞些邪门歪道。 梁昭什么时候成了好拿捏的猫了,他分明是阴险的猛虎。 从他前世能隐忍多年秘而不宣的暗中壮大自己的势力就可以看出来,此人极其记仇,他得了梁昭的身体,又占据了梁昭的妻子,本就对真正的梁昭有愧,梁昭死于这四人之手,这四人又对玲珑有那样令人作呕的心思,他怎么可能放过他们?不过是吊着他们,给他们穿针引线,引得他们倾家荡产买了试题——然后送上性命。 这是他们欠梁昭的,应该早日还清。 这四人里,三人被砍头,一人被流放,终身极其亲眷永不录用,也算是还了梁昭这条命。斩首当日,有个小乞丐挡在梁夫人出门的路上,梁夫人见他可怜,施舍了点银子,小乞儿就反手塞给她一样东西,然后抓着银子一溜烟的跑了。 玲珑将东西交给了梁昭,梁昭一眼就认出这是什么东西——大长公主那支神秘军队的兵符!当今圣上之所以对大长公主百般忍让,迄今都不曾找她麻烦,就是因为有这支军队。梁昭一直想要找到的就是这玩意儿,听说是一个乞儿送来的,他顿时有片刻失神。 其实无论是他还是玲珑,都知道是谁送来的。 公主府内,驸马望着倒在地上的魏平,眼中闪过一抹哀色,但很快就恢复了淡漠。他望着几乎濒临疯狂的大长公主,微微露出笑容来:“如此,你我也不算两清。” 两家上上下下加起来近百口人,都是平民百姓,命便是卑贱不值钱的?比不上这金枝玉叶高贵?“我真是小看了你的疯狂。” “你这段时日都是在骗我?”大长公主泪流满面,她手上还抓着一把锋利的剪刀。就是这把剪刀,她拿着它刺入了女儿的身体,如今魏平倒在地上生死不知,眼看没了呼吸胸膛不再起伏,大长公主也想不起叫人来救治,而是先去质问驸马,到底对她可有一丝真心。 驸马嘲讽地看她:“是虚情还是假意,你应当心里清楚。” 他说完,眼神更冷:“你觉得你能瞒我多久?”他之所以愿意虚以委蛇,一部分原因是承简想要的兵符,另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他知道怎样去伤害大长公主才能让她最痛苦难过。这个生活在锦衣玉食里的天之娇女,先帝死后也不改飞扬跋扈的女人,是时候该陨落了。 她欠下的血债该偿还了。只是可惜了魏平,他并不喜爱这个女儿,毕竟她的出生对他而言就等于是羞辱,可魏平并非无药可救,只不过大长公主疯了,连魏平也容不下,只是看到他教导魏平下棋,便像是受了什么刺激一般扑过来,还抓着剪刀。 驸马想要的东西已经拿到手,就不想再骗下去了。什么好好过日子,以后在一起——这些都是虚伪的谎言,他从来没有对大长公主动过心,对这个女人,除了恨,他再找不出其他感情了。 大长公主满腔怨恨愤怒,听到驸马这一句话瞬间僵硬,手里的剪刀当啷一声掉在了地上,她结结巴巴地说:“你、你你、你知道了?” “我知道什么?”驸马淡淡地问。“知道我的妻子是怎么死的,女儿是怎么死的?还是知道我全家上下数十口人是如何一夕之间销声匿迹的?如果你问的是这些的话,那么是的,我都知道了。” “我那么做都是为了你!”大长公主尖叫。“如果我不那样做,你永远都不会属于我!” “那我现在属于你了吗?”驸马轻笑。“你觉得现在的我如何呢?如果我是你,就没有心思儿女情长,而是要担心那支只认兵符不认主人的军队了。皇帝对你可一直怀恨在心,如今后患已除,你觉得自己能有多大的胜算,可以从这固若金汤的京城离开?” 他早存了必死之心,活着有什么意义,他苟且偷生二十年,最终也不过想为承简做最后一件事。拿到兵符,承简在皇帝那里就立了大功。他的儿子长大了,有了妻子,有了一个完整美满的家庭,他也不必再担心了,九泉之下见到亡妻,也不算羞耻无能。 大长公主这才意识到他说的是兵符。她立刻冲去了书房,到自己藏兵符的密室,然而兵符已经不翼而飞。驸马跟在她身后进来,面上仍然带着笑,他不过是对她稍微露出一点暖意,她便沾沾自喜以为他回心转意了,什么地方都敢让他进,也不想想他是谁。 找到她藏兵符的地方实在是太简单了,随后他又借着出门的空档接济了一个小乞儿,甚至施恩于那乞儿断腿的妹妹,借由这一次又一次的接触,使得那孩子逐渐信任了他,甘愿为他跑一次腿,将东西送到梁府。 大长公主面色惨白,她这会儿也顾不上什么爱情了,她只知道一件事,这富贵荣华,锦衣玉食,都要彻底离她而去了!皇帝一定会杀了她,一定会杀了她的!她曾经——对皇帝做过那么多可怕又残酷的事情啊!失去了这支军队,那么她将再也没有与皇帝相抗衡甚至可以用来威胁他的筹码,皇帝只需要随随便便找出几个罪名就能处置了她! 驸马甚至可以到皇帝面前作证,引出当年的两家灭门惨案。天子犯法尚且与庶民同罪,更何况是她这么个公主! 数日后,京城郊区的一个破庙里,一群老大不小的乞丐在一起讨论女人的好,有人异想天开说了一句:“要是天上能掉下个女人,该多好啊!” 话音未落,一个东西从庙顶砸下,重重落到地上,那竟是一个女人!虽然容貌被毁了,可到底身子还在,细皮嫩肉的,他们这群人说不准一辈子都尝不到女人的味儿,又怎么能放弃这么一个大好机会? 更何况这女人脸色潮红身子在地上不停地扭动,一看便不是什么良家子,虽然不知道来历,可看着就是个不安分的,他们对她做点什么,也是理所当然的吧? 42.第四片龙鳞(十一) 第四片龙鳞(十一) 御书房内, 梁昭跪在地上,高高在上的帝王俯视着他,“梁爱卿。” “臣在。” “大长公主可已伏法?” “回皇上,大长公主已伏法,尸身已由大理寺依法处理, 决计不会辱没皇室尊严。” 皇帝看着这个年轻的臣子不说话。他微微眯着眼睛, 梁昭亦不卑不亢地与他对视, 君臣二人其实都清楚一个想问什么一个做了什么,但早已被投入狱中的大长公主突然“暴毙”, 即便是皇帝亲自赐下的一杯鸩酒,他也并不喜欢自己的臣子有事情瞒着自己,乃至于忤逆自己。 梁昭跟大长公主之间应该是没什么仇怨的,与那女人有仇怨的, 早就先一步被她给弄死了。“驸马作何反应?” “回皇上,驸马对大长公主恨之入骨,为今只求皇上允他出家,此后长伴青灯,为皇家祈福。” 皇帝对这个结果很是满意,他严肃的脸上这才露出笑容,又状似不经意地提了句:“先前那几个春闱舞弊之人, 朕听说同你有几分交情。” 这话是其他臣子弹劾梁昭用的。梁昭此人极为聪明, 打一开始就对自己表明了忠心, 不结党营私, 不同流合污, 一心一意要做忠君的孤臣。皇帝心中自然是愿意的,只不过仍然要再三的考验,才能确定这个人是不是真的能为自己所用,日后自己百年,又是不是真的能放心将太子交给他来辅佐。 所以这问话也有几分意思在里头。 梁昭也知道皇帝为何要问,他跪在地上不曾起来,深深叩头:“请皇上恕罪。” “你做错了何事,要朕恕罪?” “臣与那几人,本是同乡,因着去年春闱那四人名落孙山,臣便看在同乡的份上多有接济帮助,却不曾想那四人……”他想起那些污秽肮脏的念头便觉作呕。“竟欲灌醉臣,对臣之爱妻行不轨之事。臣饮酒多了些,假死过去,这四人见事情闹大慌忙逃窜,臣妻也方逃过一劫。” 梁昭深深拜下去:“臣恨此四人入骨,望皇上明鉴。” 皇帝听了也觉得可恨,他仔细想了想,倘若有人觊觎他后宫那群千娇百媚的妃子,还想灌醉他去行事,怕是抄家灭族都不解恨。不过虽然如此,他还是道:“既然是这般,朕也就放心了。”其实他也就是顺口一问,在舞弊一事尚未事发前,他就得知了这位向来沉稳冷肃的臣子派人将那四人打出府的行为,说什么有勾结,纯属是子虚乌有了。 梁昭是孤臣,并非佞臣。 想了想,皇帝又叮嘱了两句:“好男儿志在四方,男人三妻四妾也是常态,朕这边有小国进献来的几个美人,你可要去瞧上一瞧,若是有中意的,就带回去家去。” 这可是个好事儿,可梁昭却连连摆手:“臣受用不起、受用不起。” 皇帝还是第一次看到他这么一副鲜活的模样,顿时来了兴致:“怎么,家里夫人不许?” 梁昭正色道:“臣已经许过夫人,此生仅她一人,皇上的美人,臣无福消受。” 皇帝笑道:“看不出梁爱卿倒是个痴情之人。” 梁昭脸不红心不跳的一拱手:“谢皇上赞誉。” 是不是赞誉,他心底没点数吗? 和他说了两句话,皇帝心情大好,挥手让他退下,并未再有赐美人给梁昭的意思。倒不是说被梁昭的痴情感动,而是觉得此人既然重诺重情,那必然是可用之人,比起冷酷无情的臣子要好得多。 更何况梁昭拎得清,知道什么事可以做什么事不能做,铁血男儿亦有似水柔情,这样的臣子,皇帝觉得自己无需担忧太多。 倒是长公主,他为了面子不能将之公布于众,只好选择赐毒酒一途,不过那女人多少年了也是一样疯狂跋扈,连自己的亲生女儿也能杀,就为了跟驸马吃醋。 本来皇帝是打算弄死大长公主后,连带驸马也一同赐死,谁让他是大长公主的丈夫呢?然而梁昭带来的消息却让皇帝改变了主意,驸马也不过是个可怜人。比起幼年遭遇虐待最终却君临天下的自己,驸马怕是余生都不好过了,活生生被瞒在鼓里二十载,换做是皇帝,怕是早就疯了。 也难怪驸马要出家。 梁昭出宫后没有回家,而是去了郊外的寺庙。他的父亲,如今已经不能称为驸马了,方丈给他取了新法号,叫做无怖。 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若离于爱者,无忧亦无怖。 无怖和尚见了他也很高兴,梁昭到现在都不知道父亲为何改变主意,没有寻死而是选择了出家,他自然不知道玲珑背着他去见过父亲,也不知道玲珑对其说了什么——只是无怖和尚见了梁昭,并没有不认他这个儿子,而是非常欣喜慈祥,恍惚间梁昭以为看见了年轻时的父亲。 没有戾气没有仇恨,腹有诗书,为人温和宽厚。 他走的时候无怖和尚叮嘱他:“好好过日子,好好待你的妻子。” “是。” 无怖和尚又忍不住添了一句:“无事不要来看我,免得叫皇帝起疑。若真的想念为父,就让你妻子来庙里上柱香。” 梁昭笑起来:“儿子谨遵父亲教诲。” 他容貌俊秀,其实和无怖和尚完全不一样,无怖和尚看着他,也想不起自己的儿子幼时是什么模样了。可是真好啊,他的儿子这么幸福,这么快乐,没有被仇恨毁灭,仍然有着赤子之心。 他挥挥手赶梁昭走,又跪到蒲团上继续念经。 人若真有来世,他还想要回到二十年前,去见一见妻儿。 梁昭回到家中,玲珑正在嗑瓜子看话本,他这夫人最近也逐渐露出了本性,可在梁昭看来却也娇憨可爱,就是任性些也不妨事。她就该这样任性。 玲珑见他来了,也露出笑容:“你回来啦?” 梁昭心内欢喜柔软,朗声应道:“夫人!” 天气正好,阳光明媚,恰好是有情人。 ———————————— 你见过最美的海吗? 无边无际,海水碧蓝,海风轻柔,美丽的令人叹息。 这里是荒海。 龙女所居之地。 只见风平浪静的海面突然波涛汹涌,竟掀起数丈波涛!水中的鱼儿跳跃不休,海豚翻出雪白的肚皮,同它们一起嬉戏的,是一条无比美丽耀眼的龙。 世人皆知“龙”,可不曾有人见过它的存在,若是此时有人有幸站在岸边,怕是也会为龙而惊叹。 世上竟会有如此高贵而完美的生物,远远超出其他有智慧的物体。 玲珑玩够了,就化成人类的模样坐在一只可爱的白海豚身上。她周身全是海中的动物,它们仰慕她、尊重她、热爱她。每次玲珑回来,它们都会无比兴奋。 玲珑坐在白海豚身上,在水里滑动自己的双脚,她挺喜欢人类形态的,又轻又小又方便,还很可爱——虽然她觉得龙形态的自己最好看。 白色的长发在她身后被海风吹起,于风中猎猎作响,宛如一面旗帜。白海豚游的飞快,背上有龙女丝毫不能减缓它的速度,因为龙女根本就没有重量。 哪怕她任性妄为,恣意薄情,也是它们最好的主人。 “游的那么快做什么。”玲珑拍了拍白海豚的脑袋,她喜欢这片海,比人类世界更喜欢。如果不是需要觅食,她真愿意永远待在荒海,不去任何世界。 偶尔玩一玩倒是没什么的。 白海豚叫了两声,声音稚嫩。这里的所有动物都不能以常规来判断——你见过长着翅膀的珊瑚吗?还有海底你见过老虎狮子吗?这些,荒海里都有。人类世界不能在水中生存的,在荒海都能得以存在,曾经玲珑还很想弄一只海绵宝宝来住,后来才被范无救打消这个念头——根本不存在的,创造出来的话,她可能要睡上很久很久,或是失去记忆辗转几个世界作为代价。 那还是算了吧,利己主义的龙女如是想着。 她很快发现白海豚游得快的原因了,海面上飘来了一个微弱的灵魂。 有多么微弱呢,大概……就只能让龙女塞塞牙缝。她有点无聊地盯着这个灵魂,没打算吃她,这么点的能量,吃下去还要偿还因果,去现世完成她的遗愿——算了吧,龙女看起来像是做慈善的吗? 可是已经来到荒海的灵魂,就会永远属于这里,再也不会回去。所以玲珑考虑了几秒钟,觉得不吃白不吃,反正她现在精力充沛,上个世界梁昭的爱让她很满意,至少还能维持好几个世界的嚣张自由。 她向来不去考虑以后,今朝有酒今朝醉,管他明年谁是谁。 不过……真的如同隔靴搔痒,一点分量都没有。 回顾了一下这个灵魂的一声,玲珑叹了口气,摸了摸小海豚:“你们就好啦,永远不会饿肚子。” 白海豚发出一声娇嫩的鸣叫,速度缓缓放慢,驮着玲珑在海面上四处溜达,不时顽皮地潜入海水之下,玲珑也任由它玩闹,对于这些可爱纯真的小东西,她向来宽容大方得很。 43.第五片龙鳞(一) 第五片龙鳞(一) “哭!哭什么哭!就知道哭!” 伴随着压低的嫌恶之声的, 是掐在玲珑身上的成年女性手指。 卧槽!!!!贼鸡儿痛啊!!!!!!! “女儿,怎么就是个女儿呢?!”雍容华贵的女子死死盯着襁褓中的小小女婴,露出了仇恨的眼神,“就是因为你!本宫什么都没了!你怎么不去死!” 玲珑有一万句日你妈要讲,她是很少说脏话的, 可是这个女人!到底知不知道她还是刚出生不到一个月的小婴儿???这一把拧下来玲珑痛的都哭了!然而这个女人居然还骂她要她不要哭!不给我哭你倒是别掐我啊!你是变态吗! “娘娘!娘娘息怒!娘娘息怒啊!”一旁的嬷嬷扑过来拦住女子。“无论如何这也是陛下的公主,是咱们大周朝的皇女, 您怎么能——哎呀瞧这身上,婴儿肉嫩, 娘娘可不能再这样任性了!” “嬷嬷!”女子气得抹眼泪。“本宫辛辛苦苦怀胎十月将她生下, 十月不曾有恩宠, 身形走样,如今恶露不止还要坐月子,原以为能生下个皇子,可现在倒好, 一个没把儿的女儿,能有什么用?!” 嬷嬷也懂她的苦处, 如今四妃除了她之外尽皆有子,好不容易怀了孕,结果却生下个女儿,明明在那之前太医几次三番诊脉都说她怀的是男胎,怎么生出来就成女儿了呢?淑妃娘娘强撑着诞下麟儿, 吊着那口气不肯昏过去就想知道是男是女, 结果竟然是个女儿, 她当时就尖叫起来,说定然是有人害她换走了她的儿子,陛下恰好在屋外,听到之后立刻冷了脸色,转身就走竟到现在都不曾再踏进卫禧宫一步! “娘娘,怎么没有用?不管怎么说,这都是陛下的女儿,难道陛下就不疼爱自己的女儿吗?您现在要做的不是生气,而是赶紧调养起自己的身子,恢复容颜青春,将陛下的心绑在自己身上才是硬道理啊!”嬷嬷苦口婆心的劝。她是看着淑妃长大的,后来淑妃入宫,她也跟在身边伺候,自然心疼。看着襁褓里的小公主,刘嬷嬷也叹了口气,怎么、怎么就是个女儿呢? 如今四妃地位相当,人人都觊觎着那皇后的宝座,淑妃娘娘若是能生个儿子出来,那岂不是离皇后的位子又近了一步?只可惜…… 玲珑终于得到了自由,她疼得忍不住想哭,其实她已经来了两天了,但这两天内,天天都要挨掐挨拧,再不然就是挨骂,这个淑妃一天到晚的看她不顺眼,完全没把她当成自己的女儿看待,反倒像是对仇人一般,恨玲珑的存在害得她没了宝贝皇子。 这生男生女不该是皇帝的问题吗?有本事找皇帝撒泼,到她这小婴儿面前耍什么威风啊? 就一时贪心吃了个灵魂,结果就要挨上这么一遭罪,玲珑悔恨极了,同时也记仇极了! 她乖巧的在摇篮里躺着,因为她这会儿要是再哭,保不准淑妃那个变态又要来掐她。昨儿这个女人竟然还瞒着刘嬷嬷用针扎她!简直有病! 再在淑妃身边生活,玲珑真怕直接被她弄死,这货想靠弄死她来博取皇帝怜爱从而晋升也不是没可能的事儿,原主不就是活到十四岁就死了么! “嬷嬷说的是。这孩子……倒也有点用处。”淑妃慢慢平复了心情,“中午就不要让乳母喂她了,饿她几顿吧,隔间的炭盆也撤了,晚上看陛下翻了哪一宫的牌子,叫如翠去求皇上过来,就说小公主病重。” 她又慢慢将视线放到玲珑身上,这个连名字都还没起的孩子,对她而言,也只剩下这么一个作用了。 她要一个身体差的随时都可能会死的女儿。这也不能怪她,谁让这孩子是个女娃娃呢?若是个男娃,她一定会用尽心思去教导和抚养。 陛下不重欲,对自己的儿女却很是关怀,这是她的机会。就算没了这个女儿,她以后也一定会生出儿子来。 我操! 玲珑险些跳起来弄死这女人,虎毒不食子,人类真是她见过最无情最卑劣最残酷最不讲理的东西!一个才出生一个月左右的孩子,不让喂奶也就算了,这大冬天的炭盆也不让点??? 可惜她现在形势没人强,只能忍着。不得不说淑妃的方法是很有用的,到了晚上,玲珑就开始浑身发热,小小一只可怜巴巴地窝在襁褓中,比起刚出生的奶猫也好不到哪里去,似乎随时都会死去。淑妃却毫不在意,她恨死了这个本该是儿子的女儿,恨玲珑毁了她的富贵荣华,大好前程,又怎么可能有几分怜惜。 永文帝今日翻了贤妃的牌子,板凳都还没坐热,就听淑妃刚诞下的小公主垂危,他对待嫔妃没有什么偏好,对自己的女儿却很是看重,当下便起身匆匆走了,恨得贤妃牙痒痒的,连连诅咒不停。 又是淑妃那个贱人!生了个没用的女儿,月子都还没出就想着争宠! 永文帝到卫禧宫的时候,就看见淑妃袅袅娜娜地在廊下与他请安,他淡淡地瞟了一眼,“爱妃身子不适,回去歇着,朕去看看公主。” 皇帝在,淑妃对玲珑那叫一个温柔,可这一个月她都没抱过玲珑,哪里知道要如何抱孩子,姿势别扭,还不如永文帝利落。就这样永文帝也瞧得出问题来,他不耐烦地朝淑妃伸出手:“把公主给朕。” 玲珑被淑妃抱的难受死了!这女人坐月子也不忘熏香,皇帝来了就装什么慈母,真的是恶心死她了!早晚有一天她会报复的!不过眼前,她需要离开淑妃,再被这女人养下去,她怕自己早夭。 原主自幼体弱,可不都是这位淑妃娘娘的手笔,是个人都能被她磋磨死,更何况是打碎了她皇后梦的女儿。 永文帝从淑妃手里将公主接过来,小小软软的一团,那日她出生时淑妃的一番胡言乱语令永文帝上火,转身就走,之后也一直懊恼,直至现在才是第一次见这个小公主。 他年过三十,已经有了五个儿子三个女儿,每个孩子出生的时候他都见过,无论生母是何等美貌,他们一出生也都红通通皱巴巴跟个小猴子似的,实在是称不上多么好看。 可这个小女儿却不一样。大概是出生了半个多月,长得也比寻常小孩好些。白白嫩嫩,娇软纯稚,也没有寻常新生儿会起的黄疸,一双眼睛乌溜溜的,黑葡萄般可爱。只看眉眼,竟是不像他也不像淑妃,好看的过分了。 人在面对美丽的事物时,总是会忍不住变得温柔,尤其这还是自己的女儿。永文帝被小婴儿一双雾蒙蒙的眼睛看得软了心肠,连带着对其生母也不再那么厌恶了。他一手抱着玲珑,一手逗弄她小樱桃般微微嘟起的小嘴儿。 玲珑本来被包的好好的,她一个小婴儿自然也没什么力气,永文帝是皇帝,怎么也不会将她襁褓剥了去看她身上有没有伤。可是,她是普通的小婴儿吗? 就连身经百战的刘嬷嬷都惊呆了!小公主竟然从襁褓里挣脱出了两条白嫩嫩的小胳膊,去摸陛下的胡子! 这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小公主的手臂,那、那还有娘娘发火时拧的淤青跟冒血的针眼啊! 淑妃根本就不是让永文帝来看小公主的,而是要留下他,让后宫那些女人知道,她仍然最受帝王的宠爱。可自打进了这卫禧宫,陛下就直接去看小公主,她装作一副慈母心肠去抱小公主给他,可动作生疏却被陛下一眼看穿! 那凉凉的眼神让淑妃毛骨悚然。 陛下他……是没有人能糊弄得了的。所以她不时的找话说,请永文帝进内殿去用膳和说话,偏偏这没用的孩子竟然把手给伸出来了!淑妃怒瞪刘嬷嬷,叫她把孩子包紧点儿,她怎么办事的! 刘嬷嬷也冤枉得很,她确定自己包严实了呀,而且还重新点了炭盆,保证室温,还让乳母喂了奶,为了让小公主一直哭,乳母只敢喂她喝到半饱,小孩子懂什么,永文帝来之前,因为小公主没哭,淑妃娘娘还狠掐了她好几把呢! 然而这会儿,刘嬷嬷跟乳母就要来顶罪了,一个是不细心没照看好小公主,另一个是虐待小公主——那淤青跟针眼当然不是淑妃娘娘做的了,可这能糊弄过七岁登基十五岁就彻底掌权的永文帝吗? 他冷淡地看了淑妃一眼,轻柔地握住了小公主一只软软的胳膊,没什么力道,跟没骨头似的。皇家新生儿,不曾见过这样瘦小可怜的,淑妃什么德性他还不清楚,想要儿子想疯魔了,小公主让她来养,怕不是三天两头就要病危。“将这二人拉出去杖毙,朕的公主也敢苛待,怕是不要命了。” “陛下……陛下!”淑妃本想给刘嬷嬷求情,可永文帝冷冷地看了她一眼,她就匍匐在地不敢说话了。随后刘嬷嬷跟乳母就被拉了出去,板子声此起彼伏,永文帝还让她亲自去看着,淑妃腿都软了!她平时来气也爱杖毙几个小宫女,可刘嬷嬷是自小看着她长大的啊!“陛下!求您饶了刘嬷嬷罢!她是臣妾的乳母,自幼看着臣妾长大,求陛下开恩啊!” 刘嬷嬷俨然已经被打的昏死过去。 永文帝没说饶,也没说不饶,淑妃跪在地上瑟瑟发抖,他竟看都不看她一眼,抱着怀中的小公主道:“回蟠龙殿。” 那是他的寝宫。 他将小公主带走了! 淑妃浑身冷汗,心想陛下对我果真尚有几分情谊,连忙叫人停手,乳母已经断了气,刘嬷嬷也不过是苟延残喘了。淑妃抹了把眼泪,倒也有几分真心。 44.第五片龙鳞(二) 第五片龙鳞(二) 这可真是个柔软可人的小东西。 太医来看过后, 说是受了寒气,又腹中饥饿,怕是许久不曾吃饱才会如此瘦小,只要好生调养是不会有事的。这是专门为永文帝请平安脉的太医,自然不会像在淑妃宫中的那个睁眼说瞎话,说什么小公主生来体弱,并无他病, 又开了一大堆要喝的药——这么点大的孩子, 能不喝药, 自然是不喝药的好。 受了寒气?淑妃宫中烧了地龙温暖如春, 怎么会受寒气?将小公主包的如此严实, 在那个气温下要也是受热,怎么会受寒?还有腹中饥饿……永文帝自个儿也摸了摸小公主的肚子,软绵绵的, 浑然不似其他皇儿喝饱奶时的圆滚滚, 淑妃当真是糊涂了! 他冷声道:“传令到卫禧宫, 淑妃既然身子不适,还在月子中,就好好给朕闭门休息半年。” “是。”太监总管观英公公连忙应声,暗忖淑妃娘娘这可是触了陛下的龙鳞。后宫之中,哪个生女儿的不嫌运气差,可只有这淑妃娘娘会表现出来, 这女儿再比不上儿子, 那也是陛下的龙种, 真真正正的公主,身份高贵,金枝玉叶。这说的是休息,其实就是禁足。半年啊,足够这后宫的格局再换上一换了。 淑妃得知后,竟然哭死了过去。她完全不思己过,反而更加怨恨小公主这个女儿,觉着生下她果真是来克自己的,先是毁了自己皇后的希望,随后又害得自己失去圣宠禁足半年,这是她的女儿么?这是来讨债的! 刘嬷嬷总算是被救下来了,只是吊着口气,怕是要将养大半年,即便痊愈怕也是不能像从前那样伺候人了。往日有她这个乳母在,还有人劝淑妃两句,让她那目中无人的性子稍微收敛点儿,眼下刘嬷嬷养病,淑妃被禁足,在卫禧宫彻底放飞,诅咒小公主的话不知说了几轮,全传到永文帝耳朵里了! 这孩子还能给她养吗?怕是给了她,用不着几日就夭折了。但是纵观后宫其他嫔妃,也没有几个适合带孩子的,太后那儿倒是可以,但近些年太后潜心礼佛,深居简出的,皇帝又担心母亲把自己的女儿养成个清心寡欲的性子——这可是他大周朝的公主,不说飞扬跋扈,也个个应该健康茁壮。 得了,留下来,自个儿养段时间吧。 因此即便淑妃被命闭门休养,可陛下却将她生的女儿带在身边,这就证明淑妃圣宠未消,其他人该忌惮还是忌惮,没有几个敢苛待的。淑妃虽然说被禁足,可这待遇却没一点儿下降,亏她自个心里还琢磨着是陛下给自己的恩宠,哪里想到一切都来自于她那个恨不得去死的赔钱货女儿。 这是个美丽的误会,其实永文帝原意是要惩罚她的。 玲珑作为一个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小婴儿,唯一能做的就是靠她这天然的美貌来卖萌。她的容貌本就举世难寻,变作了小孩子,那份倾城艳色自然不会显现,可越发的显得玉雪可爱。怎么说呢,永文帝子女那么多,没一个说刚出生这么短就长得这么好的。尤其是一双水汪汪的大眼,又干净又纯稚,让永文帝那一颗前朝被老臣折磨吵架后宫看妃子花式争宠的疲惫又沧桑的心,一瞬间充满了父爱! 而且她还乖! 不哭不闹不吵不叫,只会眨着黑白分明的眼看人。虽然随侍的嬷嬷说小公主日子小,根本看不清也不认得人,可永文帝有一种迷之自信,他觉得这个女儿每次看自己的时候都让他心都化了!怎么可能会不认得他! 谁会不喜欢长得特别可爱又超级乖招人疼的小孩呢?长得丑的熊孩子才不讨人喜欢呢。 玲珑只需要眨着眼睛卖萌,就能够让所有伺候她的人尽心尽力了。永文帝把她放上龙床,小心翼翼地碰了碰她软嘟嘟的小脸蛋,又软又嫩,自古有抱孙不抱子的说法,所以永文帝确实关怀自己的儿女,但却不曾抱过他们,对待儿女更是表情严肃,一见面就问功课。他为帝多年,气势惊人,别说是小孩子,就是前朝那些一天到晚瞎逼逼的老臣,见他拉下脸来也大气不敢喘一下,所以永文帝这满腔的父爱根本没地儿使。 然而小玲珑不怕他! 废话嘛那不是,她怕过谁?皇帝说是什么真龙天子,在她眼里也不过是条自以为高贵的蚯蚓,人类拼了命要把自己比喻为龙,可她是真正的龙,会怕永文帝才会有鬼呢! 所以永文帝戳戳她的小脸蛋,她就啪嗒吐了个口水泡泡,分外乖巧软萌地看着他。永文帝被她可爱的模样萌到少女心——不是,慈父心泛滥,心想他人都说小婴儿未满百日不认人,可他偏偏不信这个邪! 干脆脱了龙袍,让观英叫乳母宫女并太监进来,然后观英也站进去,永文帝自个儿也进去,数人围着小公主成一圈儿,同时朝她伸出手。 玲珑又寂寞的吐了个泡泡,她卖萌全无压力,反正她长得好看,怎么都成。而且越长大她会越像自己,绝不会有淑妃的影子——她怕自己看了恶心。 怎么就……只吐泡泡不让人抱呢?而且吐泡泡也很可爱,为了验证小公主究竟认不认人,永文帝还特意将她的袄子脱了,让她穿着轻薄的小棉衣,横竖蟠龙殿烧着地龙,就是打赤膊也无妨。不过太医说还是要注意保暖,所以她这会儿身上才穿了小衣服。难道说是衣服太重,她没什么力气?不然为何那两只藕节般的嫩胳膊就软哒哒的垂在身侧,一动不动? 其实除了永文帝,其他人哪里敢抱小公主?天子的脸,你敢打吗? 不管别人敢不敢,反正他们是不敢。 在这万众瞩目之中,玲珑又啪嗒吐了个泡泡,活似一只灵动的小鱼。她在荒海嬉戏的时候也常常潜入水下吐泡泡玩,不过每次吐出来的都没有鲸鱼大,毕竟她的本体纤巧修长,一点都不笨重。 “乖孩子,快,到父皇这里来。” 玲珑懒洋洋地看了永文帝一眼,万般费力的抬起她软嫩可人叫人看着想咬一口的胳膊,朝……观英伸了过去。观英吓得差点儿尿裤子!他想躲,可又不敢躲,陛下看着呢! 很快的,那两只小胳膊就转了半圈儿,到了乳母身前。刚才喂过奶,乳母身上的味道是会让婴儿安心的,可、可乳母她也怕啊!听说小公主的上个乳母直接被杖毙了,那她要是打了陛下的脸,岂不是要诛九族?! 永文帝的一颗心在激动——期待——失望——恼火——愤恨——之中,终于变成了喜悦!因为那两只小胳膊,最终是对着他张开的! 太可人了! 被陛下用恼火愤恨的眼光盯了好几秒的观英同乳母一起松了口气——小命保住了。 永文帝怕再不去抱,过会儿小公主又转移对象,连忙将她从柔软的毯子上抱起。他蓄了一把美髯,玲珑瞧着好玩,就伸手去摸。永文帝心道怕是这胡子吸引了女儿,就点了点她的鼻尖:“是不是故意作弄父皇?” 他也就是随口一说,却见小公主在他怀中露出无齿的笑容。这笑的实在是太、太犯规了! 这么可爱,淑妃竟然还敢那样对她!瞧小公主在他身边不就很健康活泼?定是淑妃心狠,因着生了女儿便虐待,永文帝心中再度对淑妃生出不满,觉得自己还是罚轻了。但说到底淑妃产女有功,小公主又还小,若是处置太过,难免叫人看轻小公主。 他逗了逗她,握住她一只小的可怜的手,“你还没有名字,朕还没有给你取过名字。” 玲珑眼巴巴地看着他,希望他能给自己取个可爱一点的。 永文帝想了半天,观英在一旁也忐忑了半天,他们家陛下的取名能力实在是让人不敢恭维,小公主生的比任何一个皇子公主都可爱,可不能取些春花翠玉之类的名儿。 取名废永文帝想了半天,不知为何,在跟小公主对视时突然一笑:“那就暂定叫做龙儿吧,待到你稍长些,朕再赐你封号。”他感受着掌心微微的力道,轻笑,不知为何与这孩子格外投缘,真后悔没早些去看她。低头蹭了蹭小公主嫩呼呼的脸蛋,“朕会让你成为最高贵的公主。” 他亲自养在身边的,自然比谁都高贵。 淑妃那性子,偶尔为之算是情趣,可骄宠太过,未免叫人不喜。 玲珑觉得卖萌是非常有用的! 天家的情感向来珍贵,因为他们是天命所归,所以玲珑很喜欢靠近帝王将相,他们较之普通人更美味。而如果是皇帝,无论是爱情亦或是亲情,都足以让她大快朵颐。灵魂她可以自由吞噬,可爱不能。必须是对她的爱才能给被她吃下,否则她就是眼红也没有用,抢也抢不来。 这位可是她未来的大饭票,一定要好生养着,绝不能出一点纰漏。 于是她笑呵呵地再次咧开小嘴,赠送一个无齿的超萌笑容,永文帝差点一口气没喘上来,这才叫孩子呢,他那几个看着他比老鼠见了猫都要怕的,真该跟小公主学学! 把孩子交给他们各自的生母养,确实是精心许多,也都个个白白胖胖早慧聪明,然而正是因为早慧,在母亲的教育下,他们看到永文帝,都不仅仅是将他当作父亲,还将他当作必须去讨好的帝王。一个个说话小心翼翼,老气横秋,真是半点都不可爱,谁能知道永文帝其实很喜欢软萌的小孩子?当然这个弱点他是不会表现出来了。 堂堂天子,一国之君,威武尊贵,却喜欢奶里奶气的小娃娃,说出去平白的惹人笑话。 也因此得知淑妃对小公主不好,永文帝才会雷霆震怒。他想要小孩子没有,淑妃有还不珍惜,这不是在挖他的心?现在好了,淑妃禁足,太后静养,他亲自抚养小公主,一定要养出个又可爱又漂亮的女儿来! 所以这大概也能称之为“奶爸成长之路”。 —————————————— 养孩子也没什么难的嘛! ——以上,来自养了玲珑三个月的永文帝的心声。 小公主不吵不闹不哭不叫,除了饿了渴了要拉了尿了会哭,其他时候都是安安静静的,给她一个布老虎,她就能抱着一个人玩很久。晚上睡觉也乖巧,作息跟永文帝基本一样,所以哪怕带了个孩子在身边,永文帝也压根儿没觉得养孩子是件多难的事儿。 不过尽管如此,他仍然做到了一个父亲能做的全部。除却喂奶不能亲自来之外,洗澡换尿片剪头发,他都亲力亲为,玲珑觉得这位父皇少女心很强,如果放到现代社会,大概是那种很喜欢玩养娃娃游戏类型的大直男。 不仅如此,为了让女儿能够随时随地得到最好的照料,永文帝亲自为玲珑挑选了十位老实本分干净温柔的美貌乳母,每人每日吃的食物不同,再加上太医开的方子,出的奶水味道各异,势要让他的女儿得到极致的享受! 玲珑:……爹的智障。 她满百天的时候,长得更好了,白白嫩嫩,胳膊胖出了肉圈圈,一看就健康活泼。养猪小能手永文帝十分满意,他抱着沉了很多的小公主,给她的小肉手腕套上一个金钏子,撸到臂膀处,这会儿春日正好,她穿的也少。负责照顾她的宫女同样具备不输永文帝的少女心,给玲珑的小帽子上缝了不同的兔耳朵猫耳朵熊耳朵,永文帝看了虽然没说什么,可照他闪闪发亮的眼睛来看,很明显是极其满意的——后来那个叫碧螺的宫女顺势晋升为一等宫女,并且成为了玲珑的贴身侍婢。 一步登天啊! 不过在人前,永文帝还保持着自己的威严,绝不让任何人轻易看出他喜欢小孩子的弱点,所以一旦出去,他是很少抱玲珑的。 百天的玲珑头发长的又黑又浓,专攻儿科的太医都感慨说从没见过长得这样好的孩子,还是陛下有能耐,将小公主养的这样好。永文帝嘴上没说什么,事后赏了那太医百两黄金——可不是他养得好么,一开始从卫禧宫抱来的时候瘦弱的跟个刚出生的猫崽子样,吃奶都没什么力气,眼看就要死了。 呸呸呸,说什么死,小公主自然要长命百岁的,日后给她寻个才貌双全的驸马,让她快活一辈子。 永文帝心情低落,小公主还不会说话走路,他已经在忧伤未来要将她嫁出去了。 能被帝王亲自带在身边抚养的,玲珑是头一份。这要是皇子,怕是要人心忐忑猜测陛下的意图,然而这是个皇女——那也就无所谓了。 毕竟一个小姑娘,能掀起什么风浪来?到了该嫁人的岁数还是要嫁人。所以即便皇帝亲自养孩子于理不合,也没人置喙。陛下嘛,有的时候想法就是跟常人不大一样的。 可直到了小公主一周岁,众大臣众后妃才知道陛下为何如此父爱泛滥! 日尼玛!这么可爱的小公主!给谁谁不养???? 也太可爱了吧! 玲珑已经满一岁了,此时穿着大红色的小裙子坐在桌子上,周围摆着各式各样的物件等着她去抓。永文帝是真的爱她,连玉玺都放上去了,要知道那可是只有皇子抓周的时候才会拿上来的,而且历来也没有让皇女抓周的说法,她可以说是历来头一份。 那又如何呢?谁让她这么可爱啊? 历经一年时光,永文帝早就彻底拜服在玲珑的胖腿之下,他本来就特别喜欢小孩子,其他儿女见了他大气不敢喘一下,岁数最小的玲珑又漂亮又乖巧,又陪伴了他整整一年,其他儿女如何能比。更何况不管是什么感情,离得远了都会淡去,更何况是天家。 后妃们教导皇子公主,大都是要懂事要用功要知礼要上进,若是皇子也还罢了,软软嫩嫩的小姑娘也成日一副老成的模样,你说说到底有哪里可爱?永文帝年幼时他的兄弟姐妹也是如此,也因此他更想要一个简简单单的可爱孩子。 得到了皇位,得到了天下,得到了盛世,自然也会开始渴望亲情。 爱情这种玩意儿永文帝是没有的,友情就更别提了,谁敢跟一国之君做朋友?他也不奢望太后能对自己这个儿子如何亲昵——毕竟自小教他稳重妥帖的也是她。可他想要一个普通的孩子,会哭会闹会撒娇,见了他甜甜的笑,还会伸手要他抱那种。 就像是现在,被放在桌子中间的小公主一脸呆萌,对周身的物件丝毫不感兴趣,而是朝着龙椅之上的永文帝张手,一边张手一边咿咿呀呀。她说话晚,永文帝也不让其他人教,自个儿亲自教,不过迄今没什么成效。他深深地怀疑这只小宝贝不是不会说也不是笨,而是懒,因为很多次他教他喊父皇,她都拿一种看傻子的眼神看他……应该不可能吧??? 对,肯定是他看错了。 小公主一岁了还不会喊人,甚至一句话都不会说,早就人尽皆知。半年前终于解除禁足的淑妃看着这个长得一点都不像自己的女儿,心里愈发相信了自己的判断。这孩子不像陛下也不像她,出落的越发粉嫩可爱,当初肯定是有人狸猫换太子了!她又是气又是恨,这一年宫里又晋升了几个,个个年轻貌美,她因为生产,身子再不似之前那样美丽,就连解除禁足后,陛下也仅仅来卫禧宫一次,还没有幸她,扭头就去了如贵嫔那儿! 永文帝眼角余光看见淑妃的表情了,他心里微哂,这个女子,当真是不知所云。他知晓她迄今还在念叨着龙儿非她亲生——然不是她亲生,又有谁敢做狸猫换太子的事儿?且不说这其中操作有多复杂,就是他还有五个儿子,也不可能教她生了皇子就为后。 幸而龙儿随他,冰雪聪明,若是随了淑妃……永文帝心一突:“龙儿!” 他大步上前,接住了朝桌子边上爬的小公主。其实观英早在边上看着了,见陛下来才不敢伸手。 别看他是个没把儿的,他也喜欢粉嫩嫩软嘟嘟的小奶娃啊!而且小公主认人,平时除了陛下,也就肯让他还有几个亲近的抱呢! 他这个阉人这辈子是别指望留后了,可大逆不道的说一句,他心里,也把小公主当自己的女儿看。数月前他做事不利,惹了陛下恼恨,被罚了三十个板子,小公主恰好看见他被拖出去,又哭又闹的在陛下怀里挣扎,非要他抱,最后那顿板子也就不了了之了,不过之后观英被陛下小心眼的记恨了许久——那可是第一次小公主在陛下怀里不让抱。 说是胖了些,其实也仍然是个奶娃娃。永文帝捧着他的掌上明珠,看着她歪着脑袋咯咯笑,小家伙牙齿长得挺快,小糯米牙十分可人。这回算是打破他不在人前抱孩子的形象了,无奈之下,他捏了下玲珑的鼻子,“叫你抓周,你往边儿上爬,是想吓死父皇不成?” 虽然知道陛下亲自教养小公主,可谁也不曾想,私下竟是这般的亲昵。高高在上的帝王看起来就像是普通人家的父亲,哪里有半分的稳重严肃。 他看小公主的时候,眼角眉梢都是暖意。这样的眼神,也只有在太后那儿曾见到过。 玲珑笑,去拽他的胡子,她的手没力气,可永文帝却做出了疼的龇牙咧嘴的表情,逗得她更开心了。等到他再把她放到桌子上,她就哒哒哒爬到了玉玺边上,双手抱——好重,抱不动,就拖、拽、拉,用头顶,顶到了永文帝身前,然后用亮晶晶的大眼睛看着他。 这孩子……怕不是要成精啊! 以上,来自本次宝华公主抓周时的围观群众。 45.第五片龙鳞(三) 第五片龙鳞(三) 相比起大臣宫妃们的神态各异, 永文帝的心情就是单纯的感动了。他怜爱地看着小小一只还努力朝他这里顶玉玺的乖宝贝,实在是没忍住,弯腰将她抱了起来,一手托住她的两只小嫩脚,让她在自己的龙爪上踩来踩去。玲珑啊啊地指着玉玺,意思是要永文帝拿起来,他将玉玺和女儿一同抱在怀中, 只觉得这一生是没有任何遗憾了。 到底是没白在她心上费心思用感情啊, 到哪儿去寻这样乖的孩子呢? 可玲珑想的是:嘿嘿, 这个未来也是我的。 不过她面上当然不会表现出来, 仍然一副乖巧可人的模样。这时候不知道是谁出来说了句吉祥话, 说公主仰慕天颜,实在是上苍的眷顾,黎民百姓的福分, 于是永文帝顺势命观英宣旨, 昭告天下他的小公主封号定为“宝华”。 足见他对这个女儿的珍爱。 生了公主的几个妃子都要悔恨死了!早知道陛下这样喜欢女儿, 她们也早教女儿去讨好几分啊!唯一想法不同的是淑妃,她坚定地认为小公主不是自己的亲生子,又见陛下这样疼爱,竟然生出“陛下定然是将哪个狐媚子生的女儿带进来跟她的儿子调换了,否则皇宫内院,谁还有本事这样做?”只是不知道那个勾引陛下的狐媚子是谁, 想来是不方便入宫的。 永文帝要是知道淑妃脑子里在想什么, 怕不是要赏她一顿板子——他这人并不重欲, 对美色也并无执着,怎么可能去做偷人|妻或是逆人伦的事!淑妃脑子跳脱也不是一日两日,若非还有那么张美貌的脸,永文帝真是连看她一眼都懒。 玲珑乖乖坐在永文帝大腿上,他还细心地垫了个软垫,让她坐的舒适极了。听大臣宫妃们说贺喜话的同时,永文帝还捏着玲珑的小脚丫,小孩子浑身上下都是软绵绵肉嘟嘟,真跟个小仙女一样,黑葡萄般的大眼睛滴溜溜的转,灵动又可爱,任谁见了都要喜欢的不行——淑妃可能是唯一的例外。 大人好像都特别喜欢玩自己的小孩,啃她脸蛋捏她脚丫吃她手戳她肚皮之类的,有时候玲珑睡得正香都能被戳肚皮戳醒,她可不惯着永文帝,张嘴就哭,哭的他手足无措的来哄,下回见她睡的憨态可掬,又忍不住那欠的不行的手。 要不是他实在是个好父亲,又是坐拥天下的皇帝,玲珑是一定要教训他的。 周岁宴圆满结束,永文帝心中高兴,一路抱着玲珑走回蟠龙殿,看得在座妃子们咬着手帕愤恨不已。不过很快这愤恨就被一名刚入宫不久的美人给替代了,因为陛下竟然传召她去蟠龙殿侍寝! 永文帝从不在后妃宫中过夜,自己龙床上也不留人,帝王疑心重,卧榻之边哪容得别人安睡,这也是为了安全起见,前朝皇帝在妃子寝宫被宫女活活勒死,更是敲响了其后皇帝们的警钟。所以除了皇后,没人有那个福气跟永文帝共眠,然而皇后已经故去多年,永文帝一直没有再立后,后宫四妃表面上不声不响,背地里争的你死我活。其实她们都不知道,永文帝再不会立后了。 他对发妻敬爱有加,虽然没什么男女情爱,可有深厚的情分,断然不会让人顶了她的位子。 不过这不贪归不贪,身为帝王总不能压抑自己的欲望吧。帝王房中事都有专人进行记录,皇帝一晚上做了几次,观英都得候着,永文帝稍一放纵他还得提醒,免得陛下伤了身子,本朝将帝王跟后妃分的极清,就是为了杜绝前朝后宫干政的反面例子。 美人躺在永文帝身下任由帝王驰骋,身子瘫软,还没琢磨出味儿来,就见帝王面色一凛,竟起身走了!这下可吓坏了美人!她前几次承宠都是在自己的殿内,陛下爽完就走拔X无情,是以她也不觉得可怕。眼下陛下突然抽身,定然是她伺候的不好,会、会不会砍头?好不容易升的位份,会不会被贬成庶人? 她吓得不敢穿衣服,连忙下床跪在龙榻边上,一会儿观英就带着人进来了,先是给她着衣,然后手脚麻利的换了床褥,开窗通气点熏香。美人站在边上一动不敢动,却见帝王高大的身影进来,连忙又跪了下去:“陛下——” 一句陛下叫的百转千回,永文帝却不耐烦地看了她一眼:“你怎么还在此处?” 美人一愣,大逆不道的抬头,才看见永文帝手中捧着个娇软可爱的娃娃。她位份不算高,还没有资格参加宫宴,小孩子身体弱永文帝也很少让玲珑出宫门,但只看陛下这如珠如宝的姿态,也知道这肯定就是那位深得陛下欢心,还被陛下带在身边抚养的宝华公主了。 小公主……真可爱啊。美人盯着玲珑瞧,玲珑也好奇地看着她——嘿,长得真好看,想摸摸。 她对漂亮的人完全没有敌意,不分男女,除却主动找事的之外,玲珑是不介意多看美人的。永文帝看着她那副小色鬼的样子,好气又好笑,捏她的嫩脸蛋:“看什么呢,那可是父皇的女人。” 呵,你的女人,等你死了我就能把她变成我的女人。 玲珑露齿一笑,永文帝把她放到干净的龙床上,方才他尚未尽兴,可恍惚中似是听到女儿哭声,小家伙乖得很,甚少哭,一旦哭定然是哪里不舒服,所以才不顾美人儿下床去偏殿看看。哪里知道是自个儿听错了。 可是这帝王的面子还是要的,看着乳母跟宫女懵逼的样子,永文帝不肯承认自己耳朵出问题,而是威严地表达了想念小公主的情感,然后把她抱走。 他看着美人,难得有了几分怜惜:“你先回吧,朕改日再去瞧你。” 满心忐忑的美人连忙跪下谢恩,暗自舒了口气,她怕得很,就忧愁自个儿是不是哪儿没伺候好,眼下陛下这样说了,想来是没什么问题,那也就成了。 这后宫如履薄冰,可不能惹怒陛下呢。 想到这里,她又忍不住瞧了小公主一眼,如今宫中五个皇子俱以成人,她就是肚皮争气再生个皇子出来,怕是也成不了什么气候,倒不如生个像小公主这样的女儿,讨陛下欢心。 玲珑在龙床上躺倒打了个滚,这床真的是又大又舒服,下头是暖玉,冬暖夏凉,哪一样物件都是绝顶的好品质,这就是有钱有势跟平民百姓的区别啊,所以她特别不喜欢那种平平常常的生活——不能享受让人伺候的感觉多痛苦啊。 她滚来滚去的样子十分可爱,永文帝疼的不行,弯腰用胡子逗她,玲珑毫不客气地伸手去抓,却被他躲开,然后就引诱她:“来,乖龙儿,叫父皇,父皇的胡子就给你玩。” 玲珑的反应是翻过身去拿小屁股对着他。永文帝失笑,强硬地把女儿翻过来,看着她水润的大眼——他刚才以为她哭了,结果过去一看,小没良心的被碧螺抱在怀里一个劲儿的咯咯笑,笑的那叫一个可爱乖萌。“叫父皇,来,跟父皇说,父——皇——” 为了让小公主学会说话,他还可以夸张了口型,玲珑冷漠脸,不理他。 这时候观英在边儿上忍着笑道:“陛下,公主还小呢,陛下勿急。” “朕怎么能不急!”对着观英永文帝可没什么好脸色。“其他几个皇子公主,哪个不是一岁的时候都会说吉祥话了,就她,到现在还闷着个小嘴不吭声,朕看她是存心逗朕玩儿!” 观英差点笑出声,他清清嗓子,“陛下不如试着教公主叫叫别的,奴婢觉得公主冰雪聪明,要不怎么能知道顶玉玺给您呢?” 这倒是。永文帝自个儿能说自个儿女儿呆呼呼,可别人要说他就要翻脸了。他觉得观英的话很有道理,就脱了靴袜上床,正襟危坐,把玲珑放到自己对面,也摆出个坐的姿势,低头教她:“来,叫阿耶,阿——耶——” 这是民间对父亲的叫法,十分亲昵,大多是未成家的儿女才会这样叫,成家后就要叫父亲了。 玲珑露出超可爱的笑容,就是不叫。永文帝跟她大眼瞪小眼好一会儿,泄了气,又不舍得责罚她,只好去捏她软乎乎的小脸蛋,“你这小魔星,仗着父皇疼你是不是?”这要是换做其他儿女,哪个敢? 观英在一旁笑道:“小公主聪明着呢,陛下莫恼,瞧小公主这伶俐劲儿,可不是跟陛下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永文帝还真点头赞同了,顺便叹了口气:“幸而是朕将她带在身边,若是交给淑妃那个眼皮子浅的,指不定将朕的龙儿养的小家子气十足。”幸好幸好,女儿不像娘。 若是皇后还在,定然也会喜欢的。 先皇后身子骨弱,仅有一子,刚生下便是个死胎,后来便坏了身子,她缠绵病榻那些年,永文帝屡屡去陪她,却不曾再碰过她。可惜,再怎样小心翼翼,也留不住那注定要香消玉殒的命。 想起一直想要个孩子的发妻,永文帝又是轻轻一叹,无限伤感。都说少时夫妻老来伴,这偌大的后宫他也仅有一个发妻,若是她还活着,将龙儿交由她抚养该多好啊,她一直一直想要个孩子啊。想到这里,他吩咐观英:“给朕拟旨,将宝华公主记到已亡故的孝仁皇后名下。”淑妃那样的,真不配教养这样的女儿。 观英一惊,那可占了嫡出的名义,真真儿成了最高贵的公主了。他心里也高兴,连忙躬身应了一声诺。 旨意一颁发,后宫人人皆惊,有公主的妃子恨的咬牙切齿,有皇子的更是眼红——这尼玛,宝华公主要是个皇子,还有她们的份儿吗?幸好、幸好是个公主,幸好啊! 事后旁人怎么想,永文帝不在意,他这辈子生命中只有两个重要的女人,一个是太后,一个是先皇后,如今又多了个小公主,算是三个了。 低下头,蹭了蹭小公主嫩嘟嘟的脸蛋,喃喃道:“若是你母后还活着,那该多好。” 他心情烦乱时有人倾诉,头疼发热时有人陪伴,老了也能同她一起看龙儿出嫁。只可惜缘分太短,到底是令人唏嘘。 玲珑眨巴着大眼看着他,永文帝笑自己突然多愁善感,正准备给小女儿洗洗爪子脸蛋哄她睡觉,突然听她断断续续的叫了一句:“阿……阿……耶……” !!! 连带着观英都惊呆了!反应过来立刻下跪:“恭贺陛下,恭贺陛下!小公主会叫人了!” 永文帝的感伤、忧郁、难过、失落——全他妈的不见了!他眼巴巴看着这个自己一手养大的奶娃娃,惊喜又颤抖着要求:“龙儿,你方才可是叫了父——叫了阿耶?” 玲珑眨眨眼,这回总算纡尊降贵、勉为其难的叫的流利些:“阿耶!” 叫完朝着永文帝伸出嫩胳膊,扑到他怀里。 怎么说呢,永文帝从没有过这种满足感,大概是因为他从来没带过孩子的原因,小公主这一叫,他险些老泪纵横,“观英!观英!你这老家伙!听到没有!龙儿叫朕了!龙儿会叫阿耶了!” 观英公公……没了下面那玩意儿,感情充沛的已经哭了。“奴婢听到了,奴婢听到了!小公主果真冰雪聪明!陛下福气!陛下福气啊!” 玲珑:……神经病吧这俩人。 她叫完两声就趴在永文帝肩头玩他的胡子,任由永文帝再怎么哄也不肯再开金口了——开什么玩笑,叫多了就不值钱了。 第二日永文帝欣喜若狂地带着小公主朝太后的永宁宫去,对着太后炫耀了一通。太后也喜欢这只软糯可人的奶团子,抱在膝上,已经生出皱纹的手暖洋洋的,摸的玲珑舒服极了。没等永文帝嘚瑟完自己的养育成果,就听见小公主对着太后脆生生叫了一声阿嬷! ……要不是这是自己的老娘,永文帝可能会砍了她。 太后喜不自胜,抱着小公主亲了又亲,顺道给永文帝一个得意的眼神,这一年她也带过小公主一段时日,礼佛归礼佛,但小孙女如此可爱,佛祖都受不了,更何况是她呢? 永文帝僵硬当场,看着太后逗一句小公主叫一句,跟个刚出生的画眉鸟似的,脆生生奶呼呼,回想一下昨天晚上那吝啬之极的两声阿耶——这小混蛋! 玲珑被太后顺毛顺的无比舒畅,她伸展了下四肢,整个都努力抻开。碧螺给她扎了可爱的双鬟,刘海剪的齐齐的,显得一双眼睛格外的清澈分明,小斗篷上还有两只粉白的兔子耳朵,着实是萌极了。太后越看越欢喜,就跟永文帝商量:“今儿就让龙儿留在永宁宫,陛下也好轻快些。” 永文帝想都没想就拒绝:“龙儿乖得很,不打扰朕。” “哀家上年纪了,想身边留个小火炉都不成?”太后扬起眉,明里暗里的指责永文帝不孝。“陛下这阵多辛苦啊,龙儿叫哀家来带,等陛下那轻快了,再来把她抱走。” 永文帝半点不信他老娘的话,当母子都当了四十年,他还不知道太后想什么?一开始让她养孩子她不想养,看着孩子可爱又想跟他抢,世上哪有那么好的事哦。“朕不累,倒是母后上了年纪就该好好歇着,龙儿要起夜,母后睡眠浅,留她在身边未免惊扰。” 玲珑抱着太后给的一颗布球玩,装作听不懂的样子,反正对她来说跟谁都一样。短不着吃也短不着穿,她操这心干嘛呀。 最后这两大巨头决定让小公主自己选。 玲珑被放在床上,床头床尾分别站着永文帝跟太后,两人一个拿着布娃娃一个拿着布老虎,都是她喜欢的玩偶,对着她连连招手,意图动摇她坚定不移的意志。 “来来来,到阿耶这里来,看这个布娃娃龙儿喜不喜欢?” “阿嬷这儿有布老虎,龙儿不是最喜欢抱着它了吗?快过来快过来~” 玲珑淡定地左看看右看看,本来坐在床上的,这会儿一个仰倒抱着布球用小脚去蹬,我的天哪,玉雪可爱的小团子做这种动作简直萌炸了好吗?永文帝跟太后血槽瞬间被清空,太后说:“陛下还有好几个儿女,何必跟哀家这把老骨头抢?” “朕的儿女也是母后的孙子孙女,要不这样,母后说想养哪个,朕立刻派人送来永宁宫。” 空气中火药味有点重,观英跟伺候太后的容姑姑两个是想笑又不敢笑,似是这样的场面,这一年他们这些奴婢都已经瞧见好几次了。 布球蹬了会儿就累了,玲珑撒开手,最终朝永文帝的方向爬过去。她现在手脚软,还不能走,当然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到哪儿都有人抱着,她懒得走,基本上不动,偶尔动一下能用爬的也不走。 永文帝大喜,谁知道小公主拿走了布娃娃,就拖着布娃娃朝太后那儿爬。 太后大喜,谁知道小公主拿走了布老虎,拖着布娃娃跟布老虎回到床榻中央,一手一个,左拥右抱,好不快活。 合着是谁也没选啊! “这性子……”太后瞠目结舌,叹气。“真跟陛下小时候一模一样。” 永文帝否认:“怎么可能,先帝素来夸朕自幼稳重。” 太后睨了他一眼,自己生的儿子,她心里当然有数。不过太后不肯死心,又去哄玲珑:“龙儿,到阿嬷这儿来好不好?晚上阿嬷陪龙儿睡,给龙儿做香香软软的蛋羹吃。” 小公主虽然不怎么说话,但那股子机灵劲儿实在是掩饰不住,他们说什么她似乎都能听懂,对于吃奶吃了一年的玲珑,蛋羹的诱惑是巨大的。但是她爬起来刚朝太后那边前进了两步就停了下来,扭头去看永文帝。 没良心的小混蛋还认得他这个阿耶呢! 永文帝朝她伸出双手:“阿耶给吃牛乳糕,外加一碗蛋羹!” 玲珑现实地转身火速朝他这儿爬,深怕太后再加筹码的永文帝两手一捞,把软绵绵的小公主抱起来,对太后微微一笑,十分歉意:“还是朕略胜一筹。” 太后哼了一声,孩子气地转过身。玲珑见了又拽永文帝的胡子,等永文帝会意抱她走到太后身边,她在他怀里伸出大半个身子,抱住太后的头大大亲了一口,甜甜地叫道:“阿嬷,好。” 太后本来就是逗她,哪里会真的生气,被这糖|衣|炮|弹一攻击,瞬间笑出花来:“哎,哀家的宝贝孙孙!” 她捏着玲珑软乎乎的小手,真小真嫩,好像稍一用力就会化掉一样,喜欢的不行。 仔细想想,她身边也是几十年没个活蹦乱跳的小东西了。 永文帝好不容易得了小公主青睐,哪里还敢在永宁宫多待,赶紧跟太后道了一声,转身就打道回宫了。太后叹了口气:“人老了,就想含饴弄孙了。” 容姑姑笑道:“太后娘娘可不老呢。” 太后摆摆手:“咱俩做了一辈子伴儿了,你也甭想诓哀家,哀家就是老了,也不知还剩几年好活了。” 其实她也就五十出头,保养得宜,虽然有些皱纹,放到现代至少还能活个几十年呢。不过古代人平均寿命短,这一点倒是真的。 出了永宁宫,永文帝单手抱玲珑,另一手去捏她的小鼻尖:“亏你还有几分良心,阿耶没白疼你。”要是最后她还是选太后,永文帝能气得几天吃不下饭。 玲珑的回应是歪头甜笑,这是她的招牌卖萌动作,永文帝非常吃这一套。“阿耶,好。” “阿耶哪里好?”他闲闲地问,托住她穿了粉绸缎小鞋的脚掌,让她在自己手心踩来踩去。 玲珑只是甜笑,意思是我听不懂呢。 永文帝正准备再刮她鼻子一下,怀里的小公主却突然指着一个方向咿咿呀呀起来。他心下一动,抬眼望去,顿时冷了脸色。 46.第五片龙鳞(四) 第五片龙鳞(四) 皇宫里的妃子是不敢跟皇帝来场浪漫的“偶遇”的, 毕竟窥伺帝踪可是要杀头的大事。帝王愿意宠着你,你来偶遇, 那是情趣,可帝王一旦对你有不满,你再来偶遇,那纯属茅房里打灯笼——找死了。 因着小公主的缘故,永文帝对淑妃虽然说不再喜爱, 却也颇为抬举,毕竟她是小公主的生母, 可这生母对小公主究竟有多少情分, 永文帝其实一清二楚。 淑妃生的是貌若幽兰,十分清雅,远远看不出她这个人自私自利贪慕虚荣,外表看起来她简直就跟天仙下凡一样清贵高洁,就是这样一副姑射仙子的模样哄了永文帝。她在永文帝面前也惯会隐藏, 要不是生产时满打满算的儿子变成了女儿,导致刚艰难生产完的淑妃情绪上一时接受不了脱口而出了不该说的话,也许到这会儿她还恩宠不衰。 刘嬷嬷养了快一年的伤, 总算是大好了, 只是身子骨大不如前,再不能像是过去那样时时刻刻伺候着淑妃, 只能尽可能的提点她几句。今日淑妃前来, 就是刘嬷嬷出的主意。自打淑妃说了那般话, 永文帝心中对她不喜, 他待她又没有多少男女之爱,有的那么点情分也被她挥霍空了。淑妃最大的问题就是认不清自己的身份,她再如何,也不过是这泱泱后妃中的一员,对帝王来讲,实在是没有什么特别。 玲珑用小脚在永文帝手掌心踩呀踩,因为她还不会走路,所以鞋子都是软哒哒的,小肉脚握在手上着实好玩,肉乎乎软绵绵,永文帝冷眼看着一身白衣飘然走近的仙子,手上没忍住一直在捏玲珑的小脚丫。 太后抱着玲珑的时候也喜欢捏她,逮哪儿捏哪儿,玲珑一直觉得,要是换个孩子让他们养,早被捏的长残了,小孩子骨头嫩,天天捏鼻子,万一塌了可怎么办? 淑妃听从了刘嬷嬷的建议,准备来展现一下自己的慈母心肠。小公主虽然不是她想要的儿子,可架不住陛下喜欢,陛下喜欢了,如果她能把小公主带回卫禧宫养育,陛下岂不是就会经常来看她? 眼下淑妃完全忘记了刘嬷嬷的叮嘱,刘嬷嬷叫她要第一时间跪下认错求陛下谅解,表达自己已经知错的决心和对小公主的思念,恳请陛下怜惜。然而淑妃一眼看见永文帝,又看见他抱着的玲珑,只记得玲珑毁了自己的富贵,却忘了自己曾经是如何用针扎、用手掐、拧这个孩子的。 永文帝也喜欢掐掐玲珑的脸,可他的掐是带着慈爱与温柔的,不会用力,当初淑妃可没有这样温柔,她恨不得直接把这个不值钱的女儿给掐死。 她怎么会以为陛下如今的和颜悦色,就是已经忘了当初她对小公主做的事? “陛下。”袅袅娜娜的行礼,嘴上说是关切小公主,可眼神却牢牢盯着永文帝。 永文帝今年已经是快要满四十岁,但因为保养得宜,再加上平日锻炼,身材不走形,容貌也俊朗出众。他又是真龙天子,便是七分的相貌也能被美化成十分。淑妃年纪却还轻,二十六岁,入宫十年方怀了这一胎,可想而知她有多看重,就连太医也再三保证说是皇子,结果生出的却是个公主,也难怪她接受不了。 听完淑妃一番话,玲珑总结了一下这位便宜母亲的意思:想念她这个女儿,希望能将她带回身边抚养,一定不辜负陛下的期待与喜爱,求陛下给予这个机会。 开什么玩笑,会去让针扎吗? 永文帝也觉得淑妃是异想天开,他正要说话,就见小公主呜咽一声,小脚丫在他掌心踩着,小脸蛋一转埋进他颈窝,拿屁股对着淑妃,很明显是在拒绝对方伸出的双手。永文帝心中又怜又爱,拍了拍女儿的背,淡淡地说:“朕已将龙儿记到了先皇后名下,日后她便是皇后所出的嫡公主,与你再无干系。” 淑妃美目含泪:“陛下,血浓于水,臣妾当真是知道错了。这一年来,臣妾每日每夜都被噩梦缠身,想着龙儿念着龙儿,还求陛下开恩吧!” 说着,竟然跪了下来。 永文帝的脸色已经很不好看了。她这是什么意思,跪着是想要挟他? 观英在边儿上看着都着急,这淑妃娘娘脑子怕不是有毛病吧,陛下都说的这样清楚,她非要把小公主带回去是想做什么?说是突然良心发现母爱泛滥,连他这个阉人都不信。眼看着陛下要恼了,这位还是不察觉,这样不会察言观色,怨不得生的一副天仙姿容,也仍旧不讨陛下欢心。 玲珑搂着永文帝的脖子,在他耳边奶声奶气地说:“阿耶,打!” 小家伙真是霸道极了,直接指着淑妃喊打,能不打么,她可记仇得很,也就是现在她还行动不便,每天都在卖萌,等她长大些,可是要连本带利讨回来的! 永文帝被她的声音萌的肝儿一颤,单手往上撸了撸玲珑的小脑袋,对淑妃道:“窥伺帝踪,你可知是什么罪过?”他朝太后这边来,又没跟后宫说,淑妃是怎么知道的? 其实除了淑妃,哪个有点位份的妃子都培养了几个专属自己的心腹,机灵的就用来打听帝王的行踪,好来一场若有似无的浪漫偶遇。先帝还在世的时候,因着性子比较风流,倒是颇为享受妃子们的百般讨好。什么散步的时候遇到亭台跳舞的呀,逛御花园的时候遇到扑蝶的呀,宫宴后有在自己面前醉倒的呀——先帝喜欢这个调调,可永文帝不喜欢。 他非但不喜欢,还严禁后宫嫔妃争风吃醋勾心斗角,他不知道还好,一旦知道,是绝不会容情的。永文帝要去什么地方,会先使人探路,保证路上不会遇到后妃。 所以淑妃是怎么知道他朝太后这儿来的? “你的胆子是越来越大了。”永文帝说。 淑妃有点慌张,陛下从前对她还是温柔以待的,说话虽然称不上柔情蜜意,却也十分平和,缘何这一年过去,就冷淡成了这样?她如今虽然不复生产前美貌,可也是出众的美人,陛下为何连到卫禧宫看她一眼都不肯呢? 难道真的就是为了这个丫头? 没等她这榆木疙瘩般的脑袋想明白,就听见永文帝轻飘飘地说:“既然如此,看着是心还不够静,回去闭门好好反省三个月。” 三个月?! 什么反省,就是禁足! 淑妃还想求情呢,观英就拦在她面前了,皮笑肉不笑的:“求娘娘莫要为难奴婢们,陛下的决定,谁也不能更改。娘娘还是快些回去歇着吧。” 淑妃再自负也知道谁能惹谁不能惹,这位观英公公可是个出了名的笑面虎,谁也不曾见他恼过怒过大声说话过,偏偏手段厉害,落到他手里的人,那是宁可自杀而死,也不想再活着了。最重要的是,陛下非常信任他,所以得罪观英是非常不明智的。 这一点淑妃也知道,所以她只好咬牙起身,直到这一刻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是哪句话说错了,又是在什么时候触怒的陛下,让他不顾昔日宠爱,直接又将自己禁足了三个月。 观英看着淑妃一脸茫然都想叹气,没救了,这是彻底没救了。幸而小公主不是给淑妃教养,否则—— 永文帝抱着女儿走,却发现小家伙懒得理他,他逗了好久都一副生无可恋的样子,不说话也懒得动,看着似乎还有种泫然欲泣的感觉在。 这,他是哪儿做的不对? “龙儿,为何用这种眼神看阿耶?阿耶哪里叫你不开心了?” 玲珑让他抱,但其实很想挣扎,她气呼呼地拿小手揪永文帝的胡子:“阿耶,坏!” 永文帝差点心碎:“阿耶哪里坏了?你方才还说阿耶好呢!”永文帝觉得自己很委屈。 “打打打!”玲珑眼圈儿一红,“坏!” 永文帝这才明白,小家伙是气他没有“打”淑妃,而是直接抱着她走了。想明白这一点,他顿时轻笑起来:“龙儿不喜欢她?” 玲珑又是一声“坏!” 永文帝眼看她要不给抱了,赶紧好声好气哄了许久,才让她鼓着的腮帮子放下,然后心不甘情不愿地过来亲了他一下,摸摸玲珑的头:“那是龙儿的生母,饶是龙儿不喜欢她,又被记在你母后名下,阿耶也不能因为你一句话就去打她,龙儿的名声还要不要了?”他的小公主是最好的,谁也不能说她一句不是。 淑妃犯错,有的是办法治她,这个交给观英就成,保管能有一百种方法让淑妃有苦难言。 玲珑想说自己一点都不在乎什么名声,困扰世人的东西从来困扰不到她。可永文帝神情认真,是真心为她着想,她又不想表现的太直接,以免伤了他的心。 心被伤到的话,口感会变差的。 47.第五片龙鳞(五) 第五片龙鳞(五) 淑妃发觉自己的日子突然不好过起来, 如今虽然说要初春了,可春寒料峭,她又惯是个怕冷的,所以屋子里仍然烧着地龙,炭也用的是上好的银丝炭。这炭烧起来没有一丝异味, 更不会有烟, 内务府拨给各宫的惯例都一样,可淑妃每每都会多要一些。 但这几日银丝炭烧完了, 她再叫宫女去要,送来的却是普通的炭!烧起来烟雾缭绕不说,还有一股闻起来叫人窒息的怪味儿!淑妃哪里受过这个委屈, 头先她被禁足的那一年, 也过得好好的, 当下就要去找人理论,却被刘嬷嬷拦住了。 刘嬷嬷叹口气:“娘娘糊涂啊,您还瞧不出,这若是没有陛下的默许, 他们敢这样待您吗?” 淑妃气得眼泪都掉出来:“当年本宫盛宠之时, 他们一个个如同见了蜜糖的苍蝇般靠过来要为本宫效犬马之劳, 如今本宫不过是被陛下禁足, 便统统变了个脸色,待到本宫自由, 绝不放过他们!” “娘娘!”刘嬷嬷一用力说话身子骨就疼, 这是那顿杖责留下的后遗症, 她毕竟年纪大了,底子又不好,将养一年也没什么好转,不过是撑着一口气放心不下淑妃。“您怎么还是这样孩子气呢?奴婢让您去跟陛下认错,好好对待宝华公主,您可照做了?” 她可没叫淑妃去要公主回来养,因为有眼睛的人都看得出来陛下对宝华公主多么喜爱和看重,更别提宝华公主如今是记在孝仁皇后名下,按理说是跟淑妃没有任何关系了。没有一个女儿其实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失去帝王的宠爱,日后没有机会再生个皇子出来! 可刘嬷嬷哪里知道,淑妃见了陛下的面,张嘴就想把女儿要回来养——因为她觉得这样更能打动陛下,让陛下感受到她一腔拳拳母爱。 若是刘嬷嬷知道,怕是又要一口老血。 炭只是第一步。接下来卫禧宫是要啥啥没有,找谁谁推脱,堂堂淑妃娘娘,日子过得苦不堪言,偏偏还无处诉说——她连卫禧宫的门都走不出去! 其实她的日子比起普通人已经算得上是享受了,只是对淑妃而言这是不够的。她性好奢靡贪图享受,这点倒是跟玲珑有点儿像。 观英公公听着小太监的回禀,心想,就是换了个炭你就嚷嚷着冷,活不成了,那小公主刚出生没几个月你给断了炭盆穿的那么少又是什么意思?小公主金枝玉叶福大命大能撑下来,你个贫贱出身的妃子怎么就撑不住? 大周朝为了防止外戚兴起,后宫采选大多针对民间女子,也就是先皇后是永文帝太傅之女,其他的出身最高不过四品官。这淑妃娘娘是个私塾先生的女儿,因为自幼生的貌美,刚及笈便遇上大选,入宫后凭借这天仙般的样貌赢得了永文帝的喜爱,只不过她是个绣花枕头,为人又颇为贪婪,永文帝宠爱了几年,也就食之无味了。 刘嬷嬷倒是个聪明的,据说曾是大户人家的奶娘,后来因为犯错被发卖,恰好叫淑妃的父亲买回去照料妻儿。淑妃是她看着长大的,因此很是关怀。也幸好有她出谋划策,淑妃才能得到那几年的宠爱成功晋升为四妃之一,否则怕不是没几天就让陛下看出了真面目厌弃了。 永文帝是真被蒙蔽了吗? 怎么可能。 他是比较喜欢草包美人,肚子里没什么墨水,更没那么多弯弯绕绕,淑妃恰好就是这样。再加上她的容貌实在是他的菜,这才愿意给予恩宠,只可惜淑妃生产时说的大逆不道的话让永文帝十分震怒,这才让他反省自己给的是不是太多,让她开始贪心了。 所以即便是淑妃再度解除禁足重获自由,也仍然没有复宠。宫里每隔两年就要进新人,这比她美貌的比她有气质的比她有才华的比比皆是,她真的算不得个中翘楚。 近两年来永文帝比较宠爱一个来自江南水乡的妃子,生的是柔柔弱弱袅娜可人,一双眼睛似泪非泪带着雾气,刚入宫两年就被封为嫔,永文帝还赐了个“惜”字,这惜嫔倒也争气,早早肚子就传出了消息,倒是让永文帝高兴起来,没有哪个男人不喜欢自己儿女多的,尤其是帝王。 玲珑已经三岁了,会走会说话,但还是由永文帝带着,这两年宫里又有几个弟弟妹妹出生,然而对玲珑而言完全威胁不到她的地位。又不是随随便便哪个就能有这运气让永文帝亲自抚养的,不过这位惜嫔倒是有几分意思,她对着永文帝跟玲珑的时候总是毕恭毕敬,永文帝自己疼玲珑,也喜欢别人疼玲珑,对玲珑好的妃子总是能得到他几句赞赏,一时间,玲珑竟成了这后宫风头无两的人物。 玲珑三岁生辰当天,惜嫔就发动了。永文帝对于妃子产子已经习惯,叮嘱了两句,就继续与臣子后妃们说话,由此也让人瞧得出来,陛下对惜嫔其实也不过如此,否则为何连去看一眼都不呢? 其实宫中接生嬷嬷经验丰富,又有太医在,无论惜嫔生子或是生女,对永文帝而言,也就是多了个孩子。他的皇子们大多出宫开府,公主也嫁了几个,几个小的又太小,更何况今晚还是他龙儿的生辰,惜嫔产子,实在不是什么重要的事儿。 等到观英来报说惜嫔娘娘顺利产下皇女,母女均安的时候,永文帝点了点头,举起酒杯,也未曾提起——在龙儿的生辰为一个嫔产女庆贺,怕是要叫人看轻龙儿。 玲珑还是坐在永文帝大腿上,她可能是除了永文帝之外,唯一一个敢拿他龙椅当摇摇的家伙。永文帝发觉女儿有些闷闷不乐,就低下头柔声询问:“我们龙儿是怎么了?今日阿耶还让人给龙儿准备了焰火,龙儿要不要看?” 玲珑多愁善感地抬起水润润的眼睛,呜咽一声,拽着永文帝的龙袍把脑袋埋进他怀里,小身子一抖一抖的。永文帝连忙捧着她哄,好一会儿,才听见她忐忑的声音:“阿7776……有了妹妹后还疼龙儿吗?” 永文帝立刻冷了脸,看向观英,观英吓得跪倒在地:“奴婢失职!奴婢失职!让人在小公主面前嚼舌头,求陛下责罚!” 玲珑揉着眼睛:“阿耶又要对观英爷爷发火。” 永文帝差点儿一口气没上来,这小混蛋就知道气他,管他叫阿耶,却管观英叫爷爷,那他跟观英成什么关系了?简直滑稽!纠正过好几次了,还是改不过来! 虽然说小公主叫自己爷爷美滋滋,但观英可不敢应啊!他连忙把头磕的更低,眼神却是阴冷无比,是谁在小公主面前说了这样的话?否则从前宫中也有公主诞生,怎没听过小公主这样问?陛下十分注重保持小公主的天真纯洁,这样的话若是没有人教唆,是决计不可能自己想到的。 可小混蛋虽然气人,到底可怜巴巴的,永文帝哪里舍得朝她发火,哄着说:“阿耶最疼龙儿,不疼其他的姐姐妹妹。” 玲珑这才高兴起来,永文帝看她小脸带笑,取笑她:“又哭又笑,羞羞脸。”感慨他的龙儿可真是好哄啊! 直到宴会结束,他把玲珑哄睡了,才去惜嫔的成婴宫瞧瞧情况。惜嫔已经醒了,清理了身子,屋里通了风,倒是没有了产子时的血腥气。见永文帝来,还挣扎要行礼,被永文帝扶住:“爱妃不必多礼,身子可好些了?” “回陛下,臣妾能为陛下诞下皇女,是前世修来的福分,怎么能说身子好不好。” 永文帝笑了笑。 得知自己生的是女儿,惜嫔其实也有几分失望,在这宫里,想要有所依靠,还是得有个儿子最好。公主日后总是要嫁人的,能有什么用呢?只是是女儿,惜嫔也算是全了几分念想,平日里见陛下那样疼爱宝华公主,还亲昵地叫着乳名,她心底也有几分计较,倘若说陛下也能如此喜爱自己生的女儿,抱到他身边抚养…… 这纯属惜嫔自己意|淫。永文帝日理万机,每日忙得要死,养玲珑已经费了大半心血精力,哪还能再养一个。更何况玲珑聪慧可爱,是其他小孩子能比的么?惜嫔自个儿容貌中上,生出的女儿除非基因突变,否则顶多也算是个中人之姿。 她着急让乳母抱公主过来给陛下看,想赢得陛下的怜惜,毕竟多接触才能培养感情。然而刚出生的小孩儿有多丑……大家都心知肚明。永文帝看着那个皱皱巴巴红通通的小婴儿,虽然心里也是喜爱的,但和对其他儿女的感情也没什么不同。 惜嫔仔细观察着永文帝的神情,见他只是抱了两下就交给了乳母,心头有点难受,同是女儿,为何陛下却如此偏心呢?宝华公主是那般的宠爱一身,可她的女儿,却似乎连宝华公主的一半都比不上。 可这世界上,谁的心不是偏的? 更何况是坐拥天下的帝王。 向他要求公平,未免太过可笑了些。 48.第五片龙鳞(六) 第五片龙鳞(六) 永文帝倒是没想那么多, 自然也不知道惜嫔肚子里有多少的弯弯绕绕。他看过惜嫔母女,就看见观英抱着小公主走进来:“陛下,小公主一直吵着要您,奴婢实在是劝不住——” 听到女儿要自己, 永文帝心中十分得意, 总算这小混蛋还有几分良心。他将玲珑从观英怀里接过来,笑着点她玉雪可爱的小鼻子:“做什么呢, 龙儿要自己多走走,不要总是叫人抱着。” 玲珑鼓起腮帮子:“不要。” 她细声细气的,奶味儿十足, 其实永文帝也就那么随口一说, 他纯粹是嫉妒观英抱了他的宝贝女儿这么久。听玲珑反驳, 他立刻好脾气地说:“好好好, 那阿耶抱, 阿耶抱好不好?” 玲珑把脸跟他蹭了一蹭, 她现在在永文帝怀里,高度正好, 就好奇地看向正抱着惜嫔刚出生的女儿,这位应该是八公主了。人类的幼崽……真的好难看哦,怎么皱巴巴的跟个剥了皮的小猴子一样, 老气横秋的。 可能是她的眼神完美的表达出了她的意思, 永文帝捏她白嫩的小耳朵:“产房秽气, 龙儿还是不要久待。”说着对惜嫔道, “好好将养, 朕明日再来看你跟孩子。” 说着也不等惜嫔送驾,便抱着玲珑出去了,剩下惜嫔对着乳母怀里的女儿垂泪,心里对玲珑又有了几分怨气——都是陛下的女儿,凭什么她就能让陛下百般喜爱温存? 后宫的妃子们,怨恨帝王的不多,但这不妨碍她们去怨恨那些阻碍了帝王宠爱的人——在惜嫔这里,这个人就变成了玲珑。 永文帝平日里为人温文可亲,对待后妃虽然疏远却并不苛刻,惜嫔又生得一副婉约柔弱的模样,他更是不会对她说什么重话。惜嫔自个儿也陷入这温柔乡中,陛下正值壮年,身材高大修长,容貌俊朗出众,坐拥天下,是天下之主不说,这后宫又只有他这么一个男子,谁能不深深地爱上他呢? 至少惜嫔就爱上了。而一旦爱上一个人,就会想要占据他全部的注意力,对于任何让他上心的人,都是提不起任何好感的。 玲珑没注意惜嫔的动静,因为她对那个刚出生的妹妹比较有兴趣,在对方身上,她闻到了异世之魂的味道。 这就证明,那个灵魂不属于这个世界,是发生了什么“意外”才在这里出现,还附身在一个小婴儿身上。重点是,无主孤魂,可以吃。 她忍不住舔了舔嘴巴,恰好被永文帝看见,取笑她道:“咱们龙儿真是个小吃货,阿耶刚吩咐下去做碟牛肉饼,龙儿便咂嘴了。” 牛肉饼啊……也很好吃,虽然只能尝尝味儿不能充饥。玲珑最近都不是太饿,所以她也能忍,一口就把食物吃掉,无异于饮牛饮马,真是太没水准了,她要好好的把它们培养长大,等到散发出最馥郁的方向,结出最成熟的果实,再慢慢地、充满享受的一点一点吃掉,那才叫幸福呢! 如今后宫最为受宠的惜嫔产女,许多人都观望着,曾经受宠的淑妃产下宝华公主,陛下十分喜爱,甚至亲自带在身边抚养,那么惜嫔生的呢? 不过很快的,各宫都收到了消息,陛下对着新出生的公主并无特别之处,这也就让众妃放了心,再来个宝华公主她们可承受不住了啊,而且惜嫔可不像淑妃那个没脑子的。 新生的八公主长了一个月后,也渐渐变得白嫩起来,她的相貌遗传了她的生母惜嫔娘娘,也许成年后会风情无限,可在小婴儿身上谈什么风情啊,总的来说,长得还可以,但并不出众,至少在永文帝的公主里头排不上号。别说是跟玲珑比,就是同前不久出生的七公主比,也要逊色几分。 惜嫔并不以美貌得永文帝欢心,她靠的是那如水的温婉气质以及体贴入微的心思。红颜终将成为枯骨,后宫的美人永远不会少,可想得陛下的心,光靠美貌是不够的。 不过话又说回来,她的八公主,真是少见的聪明伶俐,年纪小小就知道认人了,整个人都透着一股机灵劲儿,让惜嫔又燃起希望来。 永文帝又来看过几次八公主,对这孩子也颇为赞赏,原以为龙儿那般便是聪慧的孩子,八公主却还要再甚,才这么点大,居然就能磕磕巴巴学人说话,还会叫父皇! 他觉得新奇,到成婴宫的次数也就多了,惜嫔得意之余,又惹来其他人的嫉妒,她爱着永文帝,自然想要独占他,能让他多来几次,那才叫好事呢。 八公主是看着小,可里头却是个成人的灵魂,她从睁眼后就慢慢想起了前世的自己,然后就确定自个儿是穿越了!还是来到一个历史上没有记载的朝代,成为了一名公主! 金枝玉叶啊! 她兴奋的不能自已。前世她生在现代,过得是普通人的日子,哪里知道古代的皇族生活竟如此奢靡!刚出生没多久的她立刻就爱上了这种生活。 她的这个生母,她听人唤她惜嫔娘娘,对自己倒也不错,温柔得很,只是老是早抱着她说话的时候提到一个“宝华”的名字。八公主听惜嫔带着厌恶的语气,心想,那肯定不是个好人,否则怎么会让温柔如水的母妃那么厌恶?早晚有一日,她会给母妃出这口气,也算是全了她的生养之恩。 八公主是非常喜欢她的生身之父的,讲真,如果不是这身体上的血缘关系,她简直想要去把永文帝拿下!原来真的有长得这么帅的皇帝!又有气质又慈爱!每次永文帝来,八公主都无比兴奋,她总是伸出小手对着永文帝要抱,而且只要被抱起来就不肯下去,永文帝要是想放手,她就哇哇大哭——反正她的母妃是宠妃,她要营造出一种一家人的感觉,才能让父皇觉得成婴宫是他的家,让他流连,不舍得离去。 只可惜这位父皇是个殚精竭虑的皇帝,并不会真的在成婴宫停留太久。八公主非常为惜嫔娘娘抱不平,在她看来,这个母亲真的是满足了男人所有的美好幻想!长得美,性格好,温柔体贴又善解人意,父皇来了她露出的笑容真的很幸福,可父皇总是还要去别的妃子那里。 男人怎么就不能从一而终呢? 八公主就在这样的日子里渐渐长到了一周岁。 和宝华公主比起来,八公主的生辰比照其他公主规制办理,并无宫宴,惜嫔心中有怨,她不怨永文帝,怨玲珑,觉得就是有玲珑在,她的宝贝女儿才总是被压了一头——不然人人都看得出来,陛下是最喜欢她的八公主的! 八公主从出生就一直没有乳名,惜嫔拖着不给取,就是希望永文帝能亲自为八公主取名,可惜当她试探着提出来的时候,永文帝只是笑,道:“乳名爱妃来取便可以,大名朕会交由礼部来,爱妃不必操心。” 皇子公主们的名字都是要交由礼部及钦天监来取,算好良辰吉日,避开凶煞,选出最适合的名字来让帝王选择。惜嫔当然知道本朝公主取名的流程,可她不甘心啊!凭什么淑妃生的女儿就能让陛下亲自取乳名,太后取大名,她的女儿就要跟别人一样? 那在陛下心中,她是不是也和其他嫔妃没有区别? 可她惯常维持着解语花的形象,因此尽管心底不乐意,可她仍然柔声应了,给八公主取了个慕冉的乳名。 八公主却很是惊喜,因为她在现代的时候也叫这个名字!由此可见这就是她的前世或是转世,是她本来应该享受的地位和荣耀!她才不是什么鸠占鹊巢的人呢! 玲珑对八公主也一直默默关注,毕竟这算是她的潜在食物了,可惜小孩子长得慢,她又不会随随便便就去到成婴宫,直到八公主满一周岁的生辰,她才有机会被永文帝带到成婴宫见八公主一面。 这一见之下,两人都很震惊。 玲珑震惊在于:八公主也太胖了吧!!! 八公主震惊在于:原来真的有四岁就是绝色的小孩! 她是知道宝华公主的,父皇最疼爱的公主,据说是唯一有幸被父皇带在身边抚养长大的,之前没见过,眼下见了,才深深地觉着那些“九岁小王妃”、“四岁皇后倾世恋”里小小年纪就长得多么多么美的女主角真的存在。 对比一下,自己每天照镜子时觉得美滋滋的脸,也就不那么令人激动了。 她现在才一岁,惜嫔照顾她照顾的很细心,反正小孩子嘛,就是要白白胖胖才可爱,但八公主实在是胖的有些过了,至少在永文帝看来,龙儿胖起来像颗糯米丸子,慕冉胖起来……像是山东大馒头。 实心的那种。 49.第五片龙鳞(七) 第五片龙鳞(七) 对于食物, 玲珑是很温柔很体贴很包容的。所以即使八公主看起来像是一颗实心的大馒头, 她仍然向她表达了善意——伸出粉嫩嫩的小手, 试图友好地分享一颗甜滋滋的荷叶糖给对方。 然而八公主却并不愿意接受,反正她现在还小嘛,只有一岁, 小孩子不知好赖,就算做错事也能得到原谅。于是八公主手一挥, 就重重地打在玲珑手背上, 她这手可比玲珑有力气多了, 只听得“啪”的一声,玲珑的嫩手背立刻红了一道, 那颗她舍不得吃的只剩下没多少的荷叶糖也掉到了地上。 玲珑, 很记仇。 她瞥了八公主一眼, 别人兴许会认为这是小孩子不懂事,可她清楚得很里头是个什么样的灵魂,登时瘪起小嘴,眼圈儿一红,转身就朝永文帝怀里扑去,一边哭一边扑簌簌的掉眼泪, 委屈巴巴的小模样实在是可爱的过分。 永文帝本来就最疼她,看到她哭,那心跟放在火上烤一样难受, 连忙放柔声音哄:“龙儿乖乖, 阿耶在这儿呢, 龙儿不哭不哭哦。”边说边将她抱起来轻轻摇晃,还不时拍她的背。玲珑委屈的抽抽噎噎,举起自己嫩生生的小手给他看。 她才四岁,本身天生丽质,后天又娇养的过分,那一身嫩皮子说起来跟水豆腐也没什么区别,永文帝现在都不敢随意掐她小脸蛋了,因为稍稍碰一下就要红一道,也因此她的痛觉比一般人更敏感。八公主却生的敦实强壮,跟刚抱到他身边时小奶猫一样的玲珑可完全不一样。人心本来就是偏的,更何况是帝王。 没等惜嫔主动请罪,永文帝就冷了脸:“真是一点规矩都没有!” 惜嫔愣了一下,八公主也愣了,她还是个一岁的孩子啊,父皇说她没有规矩??那给她荷叶糖的宝华公主就有规矩了??这一岁的小孩子怎么能吃糖呢?万一卡到喉咙岂不是要死翘翘?她哪里做错了?父皇居然直接骂她?! 荷叶糖,顾名思义,薄薄的一片,入口即化,糖分并不多,是玲珑小的时候,永文帝心疼她每天只能吃奶水特地让御厨研究出来的适合小婴儿的食物。因为玲珑喜欢,所以到现在也没断掉,刚才那一颗确实是她随身携带的小荷包里为数不多的了,愿意给八公主是因为她想跟她示好,哪里知道八公主傲气得很,根本瞧不上玲珑。 对于玲珑来说,骂她打她,都不敌毁了她的食物让她生气。她是长年累月吃不饱的,所以哪怕是最普通的食物也会很爱惜,八公主这下可真是捅了马蜂窝,要知道玲珑记仇,非常记仇。 “阿耶……痛痛,呼呼,飞走。”不给惜嫔说好话的机会,玲珑缠着永文帝给她吹吹小手,这是太后抱她玩时说的,永文帝也知道。他摸了摸女儿肉嫩的小脸蛋,低头在她小手上轻轻吹了吹。这是他的心肝宝贝,真真正正一手养大的孩子,肯定要比其他孩子来得重要。更何况历来帝王家难有亲情,玲珑对永文帝是非常重要的。 她并不是只会任性撒娇,她实在是是他的甜宝贝,开心果,也是让他觉得自己像个父亲的人。不是孤家寡人,不是后妃子女无数却仍然孤独的人,有这么个温暖的小生命陪伴,让永文帝明白了什么叫父亲,什么叫亲情,也明白了什么是责任和爱。 “不疼不疼,阿耶给呼呼。”他温柔地抱着女儿站起身,“今儿是龙儿的生辰,可不许哭鼻子,要开开心心的。” 说着,惜嫔见高大的帝王似是要走,她心下一慌——“陛下!” 玲珑趴在永文帝肩头,她虽然四岁了,但长得慢,还是小小软软一只,这会儿看着惜嫔贪得无厌的表情,眼底闪过一抹厌烦。其实一开始惜嫔对她真的不错,可自打生了自己的女儿,对玲珑就多有怨言。本来两人也不是什么合作伙伴,一个是帝王的爱女,一个是帝王的妾,玲珑觉得惜嫔是真拿自己当盘菜了,这后宫美人无数,永文帝喜欢哪个,不喜欢哪个,实在像是明日的天气般阴晴不定。 又想要靠着帝王的权势封荫家族,想要成为宠妃权势一身,又想要成为帝王的唯一——有野心不是错事,可那跟玲珑有什么关系? 她喜欢谁,就恨不得将人捧到天上,不喜欢了,就要踩在脚下,不过一念之间。 天凉啦,是时候叫惜嫔知道知道失宠的滋味儿了。 “陛下!今日也是八公主的生辰啊!”眼见永文帝越走越远,惜嫔总觉得恐慌,似乎无形之中失去了什么东西。她颤抖着呼唤着永文帝,然后呜咽出声。“您、您怎能如此待臣妾?那是臣妾为您生的女儿啊……都是女儿,您为何这样不公平?” 她的苒苒有什么不好,哪里比不上淑妃的女儿?陛下心中是不是还有着那位国色天香的淑妃?所以才这样珍爱宝华公主? 永文帝站住脚步,回头,惜嫔被他冷淡的视线看得浑身僵硬,整个人都感到了刺骨的凉意。没有哪一刻如同现在这样清晰,让她意识到面前这位平日里与她琴棋书画诗词歌赋皆涉猎的风雅男子,是霸有天下的九五至尊。 她在他面前,卑微到尘埃里。 “不然你以为朕为何会来成婴宫?”永文帝似笑非笑。“朕御前的小太监不知为何当着龙儿的面提及八公主,龙儿好奇不已,央求朕带她来看望妹妹,祝福妹妹生辰快乐。那小太监哪里来的胆子,敢在御前嚼舌头?” 惜嫔的手伸得有点长了。这就是永文帝对后宫大部分的女人宠爱不长的原因,她们总是很快就会忘记本分,奢望一些不该属于她们的东西。好比淑妃,好比惜嫔,好比这后宫之中许多曾经盛宠后来又莫名其妙失宠的妃嫔。她们总是忘记一点,在当他是丈夫之前,他还是个皇帝。 向他要求公平与爱意,是很可笑的事情。 太医说过,惜嫔的生产日应该比龙儿的出生日晚上半个月左右,可在龙儿生辰那天,早不发动晚不发动,偏偏挑在宫宴开始之时——永文帝只是不说破,不代表他不知道这是惜嫔试探的手段。她想知道她在他心底的地位,可是,能有什么地位呢? 不过平白扫兴。今日龙儿生辰,他也不会为了让八公主开心就让龙儿委屈。其他公主生辰都是自个儿母妃摆宴,有空的话永文帝也会去坐坐为女儿庆生,但惜嫔自己为八公主选择了这个生辰,就注定八公主要永远生存在龙儿的阴影之下。有这么一个母亲,也不知将来会教出怎样一个口蜜腹剑的女儿。 他的这些女人们,没几个省油的灯啊。这会儿就显示出淑妃没脑子的好来了,可惜淑妃对龙儿敌意太强,否则永文帝是不介意继续宠着她的。 他只想要一个老老实实本本分分的女人,怎么就那么难呢? 惜嫔颓然跌坐在地上,陛下知道……陛下什么都知道!她故意选在宝华公主生辰宴会开始时发动,是因为她掐准了时辰服用了催产之物。本来是想倘若生个皇子出来,借着跟宝华公主同天生日,能得陛下青睐几分,谁曾想是个女儿!女儿便女儿吧,偏偏陛下又不像喜欢宝华一样喜欢八公主! 而躺在乳母怀中的八公主听着帝妃二人对话,整个人都惊呆了,她的这位母妃……好像很厉害的样子啊!手都伸到皇帝那里去了!不过话又说回来,父皇到底生的什么气动的什么怒?随随便便给一个一岁的小婴儿喂糖,不管是什么糖,婴儿能不能吃,都应该先教育小孩子不能这么做吧?怎么到了父皇这里,就成了她跟母妃的错? 这皇帝真是纯种渣男,太恶心了。 母妃有多么喜欢他,没人比八公主更清楚了。他不能回馈这一片真心也就算了,竟然还要拿到地上踩,这一点真的不能忍!这要是在现代是要口诛笔伐的好吧! 因为存了这种心思,所以当惜嫔再在八公主面前说永文帝的好时,八公主都很不以为然。在她看来,那位父皇也好,皇姐也罢,不过是封建社会的糟粕,早就该剔除掉。反正她是绝对不会上杆子去讨好的,她有她自己的尊严。 这边在想什么,永文帝跟玲珑并不知道,不过就算知道了应该也不会在意。 玲珑每年的生辰都办的很隆重,天下没人不知道陛下有个心肝宝贝的女儿叫做宝华公主,今年的生辰比较好玩,永文帝在宫宴结束后,竟然换了一身常服——不是绣着龙的帝王常服,而是真真正正的普通人穿的衣服,连料子也很是一般。 不过他倒是没舍得让玲珑穿这样料子做的衣服,毕竟小孩子皮肤嫩。 将女儿抱起来,永文帝轻笑:“走,阿耶带你出去玩去!” 他甚少像这样微服出宫,上一次偷溜出去,都是皇后生前的事儿了。 50.第五片龙鳞(八) 第五片龙鳞(八) 这是玲珑来到这个世界后第一次出宫游玩。她以为永文帝是要带她走街串巷去吃点小吃零嘴什么的, 万万没想到这位看起来严肃正经沉稳深沉的皇帝, 骨子里居然还有这样不着调的一面! 他!是!带!她!出!去!蹭!饭!的! 看着眼前偌大的“大学士府”门匾, 玲珑一头黑线。永文帝蹭着她水嫩的小脸跟懵懂的她解释:“这宫宴之上,人人为了体面,不好意思放开吃喝, 怕要去如厕,也怕腹痛, 像是后宫那群女人, 还要怕会不会吃进什么不干净的东西。臣子们更好体面, 若是对着一盘菜吃着不停,太不风雅, 其他人都不吃, 偏你吃, 又不好看。” 所以呢?这跟你带我出来蹭饭有什么关系吗? “所以啊,朕就想体恤民意,看看这些重臣回来后摆什么排场,吃的什么饭。” 说的冠冕堂皇,还不是恶趣味犯了想拿人寻开心。玲珑小嘴一撇,将脑袋搭在永文帝的颈窝。她早就看出来这位阿耶怕是越老越孩子气, 她刚开始学坐那会儿,一起身他就拿一根手指头戳她,一戳一个准, 戳的她再倒下去。玲珑可不惯着他这臭毛病, 对方戳她, 她躺下去就不肯起来,非要他赔罪保证再也不这么做,才施施然按着床褥坐起来。 所以永文帝不敢再惹她,其他的儿女看到他又吓得跟什么似的,只好把主意打在饱经风霜的老臣们身上——跟他们玩比较开心呢。 仗着有如朕亲临的金牌,穿着打扮很普通的永文帝抱着女儿身后跟着观英和大内侍卫统领就黄进了龙图阁大学士苏茂然的府邸。一路用金牌威胁人家府中下人不得出声不得行礼不得通风报信,晃到了正厅,恰好苏茂然还正在用饭,桌上热热闹闹坐了一家人,苏茂然正拿着筷子夹一筷子红烧肉,结果一抬头瞧见门口有个抱娃娃的高大男子,以为是没规矩的下人,正想呵斥,一不留神瞧见对方的脸——吓得筷子掉了,红烧肉砸在面前的汤碗里,惊起一片水花。 玲珑是个乖宝宝,她常被永文帝抱着看奏折见重臣,旁人进一步都难似登天的御书房,对她而言跟后花园似的,自然也认得这位三朝老臣。于是从永文帝颈窝抬起头,软绵绵的打招呼:“苏大人好,我与阿耶叨扰了。” 苏茂然的妻子早已去世,留下三子一女,此时都在桌上坐着,三个儿子同朝为官,但因为官小,上朝时站在队伍的末尾,又不敢抬头见天颜,根本不知道皇帝的模样,更何况今日永文帝特意换了便装。只是看老父亲的表情,觉得有些不得了,一个个放下筷子也不知如何是好,连带他们三人的夫人以及子女,都面面相觑。 “不不不不不不不不!”苏茂然连忙起身,要跪下的时候,观英先一步扶住他,小声道,“陛下带着公主出来玩儿,苏大人不必多礼。” 这是要免跪的意思了,可苏茂然哪里敢啊!他招呼其他人:“快起来见过主子和小主子!” 能让老父口称主子,也就只有那位了。不曾见过天颜的苏家人战战兢兢地行礼问候,永文帝叹了口气,抱着女儿走近,苏茂然连忙让出主位,他却不甚在意,随意从边上拉了个凳子坐下。 这时候,苏茂然的一个小孙子突然指着皇帝说:“叔叔的胡子好漂亮!” 玲珑应声看过去,小孩儿长得白白嫩嫩,比她大不了几岁。苏茂然吓得魂不附体,这大不敬!大不敬啊!可永文帝却哈哈一笑,问那小不点:“可想摸摸看?” 在爹娘的强力压制下,小孩儿违背自己心意的摇了摇头。 玲珑伸手抓住永文帝的胡子扯了扯,指着桌上一碟八宝饭:“阿耶、阿耶。” 八宝饭糯米做的,不易克化,永文帝就拿新勺子小小挖了一口喂给她,看着女儿的小嘴蠕动咀嚼,赶紧起身,怕她还要吃,一会儿还要再走几家呢,怎么能现在就吃饱?“好了好了,正值龙儿生辰,才带着她来瞧瞧,倒是扰了爱卿用晚膳,是朕的罪过。” 苏茂然差点哭出来,他在宴上没吃饱回家开小灶,结果全家人都等着他一同用膳……陛下会不会觉得他是故意的啊? 然后陛下就挖了一勺八宝饭喂给小公主就拔腿走了,是不是对他不满意?明儿上朝该不会挨批吧?一大把年纪了,真的伤不起。 苏大学士一晚上没睡着,翻来覆去的,第二天早晨起来两眼一黑。 被抱走的玲珑觉得永文帝真的是太坏了,苏茂然是个老人家,平日里就谨慎细微,他还特意去吓人,这把年纪晚上要失眠了吧?正想着呢,永文帝叹了口气:“是朕太苛责了,观英,跑一趟,告诉苏学士明日免了他的早朝让他好好休息,毕竟上了年纪,也累了。” 观英领命而去,玲珑搂着永文帝的脖子哈哈笑,他刮她的嫩鼻头:“笑什么笑,龙儿知道阿耶做了什么吗?” “阿耶,坏。”玲珑嘻嘻一笑,揪着他的耳朵。永文帝也不生气,跟着笑起来:“今日是龙儿的生辰,阿耶带你出来玩,不坏怎么能行。” 外头没什么好玩的,欺负人比较好玩。 他成年已久,都是不惑之年的人了,却又想起年少轻狂时的潇洒恣意来。大概是怀里的小生命太过柔软鲜活,让他觉得活着实在应该是一件快乐的事。 自打养孩子开始,永文帝觉得自己越来越年轻了。 下一站直奔已经年迈不再早朝的太傅府。老太傅是永文帝的启蒙先生,年岁比太后都要大,如今只有一名老妻,唯一的独子二十年前因病去世,连个孙儿都没留下,儿媳早早改嫁,老夫妻俩便这样相依为命。 跟大学士府的丰盛截然相反,太傅府下人没几个,永文帝走到正堂的时候,桌上也就摆着几盘老夫人做的腌菜,老太傅面前有个汤碗,里头是一碗白水面,放着几根青菜。 玲珑看着觉得胃一酸——不想吃这个。 从太傅府出来,永文帝简直是落荒而逃,因为老太傅抓着他就开始教导,听得他头都大了,连忙安抚了两句敷衍了两句,推说还有公务赶紧走人。 玲珑在他怀里咯咯笑,似乎看到他吃瘪非常高兴。永文帝早就发现了这一点,小东西特别喜欢看到他出糗,前些日子跟碧螺学会编辫子,居然偷偷把他的胡子编成细细的麻花辫,因为她平时就爱玩他的胡子,又只编了细细的两条,所以直到下朝永文帝也没注意。要不是去到永宁宫太后冲着自己直乐,他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观英那老东西竟然也不说! 第三站去到魏王府,魏王与永文帝年纪相仿,死了四个老婆后再也不娶妻了,克妻的名头传遍天下,谁还敢把女儿嫁给他?倒是侧妃跟通房有几个。永文帝带着玲珑到的时候,这厮正在啃鹅腿,啃的满手油,看到永文帝眼睛一亮还直招呼:“来来来龙儿,到皇叔这里来,给你鹅腿吃!” 他是个无肉不欢的,宫宴上吃的那么点只够他塞牙缝,回来当然要开小灶。玲珑一个激动就想朝他奔过去,挣扎着要下来却被永文帝箍紧:“老实点儿。”甚至还轻拍她小屁股一下。 玲珑一僵,永文帝抱着她坐下,看着弟弟吃的狼吞虎咽,女儿盯着直流口水,叹了口气,亲自动手帮玲珑拆肉,骨架肉片全部分开:“龙儿可别学你皇叔这样子,粗鲁不文,难看死了。” 玲珑乖巧地坐在他大腿上,眼睛盯着肉,根本没听永文帝说什么。等他拿了一片鹅腿肉来,就两只小手抱住他的大手,生怕他再抽走,很秀气的啃着。 其实她吃人类世界的食物根本吃不饱,也就是过个嘴,不管玲珑变成怎样的人类——哪怕是进入人类的身体,当她进去的一瞬间也就失去了“饱足”感。 可她还是想要多吃一点,好像只要到了肚子里,就能饱了。 也因此她吃的再多也不会变胖。 永文帝给她啃了一小会儿,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儿响叮当仁不让之势,把还沾着玲珑口水的鹅肉塞进了自己嘴里——他图什么呢,他皮这一下,就是想逗她玩。 等小祖宗真的被弄哭了,他再丧权辱国的去讨好。魏王看了不止一次这种戏码,所以淡定以对,啃着鹅腿喝烧酒——过瘾啊,比那甜滋滋的桂花酿桃花酿什么的好喝多了!真男人,就要喝烧刀子! 玲珑眼睁睁看着那块鹅肉进了永文帝的嘴,她的反应是伸出小脚踢他一下,然后迅速自己伸手抓起面前盘子里拆好的鹅肉,自给自足,靠天靠地靠父母,不算是好汉。 51.第五片龙鳞(九) 第五片龙鳞(八) 如果时间放到几千年后八公主所生活的现代, 那么当网上出现“养一个女儿是种什么样的感受”的问题时,永文帝能洋洋洒洒写出几千个字来。 永文帝:谢邀。我有一个四岁的女儿, 因为没有母亲在身边, 所以是我亲手抚养长大的, 绝对有回答权。世界上再也不会有比她更可爱更乖巧更漂亮的小生命了!从她还是个婴儿时要喝奶换尿片需要人陪着玩, 到她一点点学着说话走路长大,作为父亲, 简直比拥有无边江山还让人来得有成就感!她让我的生命重新焕发出光辉, 整个人都活得有了神采, 她是这天底下最可爱的四岁小孩!我现在唯一害怕的就是她太快长大,还来不及品味够为人父的幸福与满足, 就要把她嫁给别人。一想到以后她会从吐泡泡的奶娃娃长成亭亭玉立的小姑娘,会有无数小子挤破头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求她青睐, 身为老子, 腹内这一把火就烧的贼几把旺! 以下省略小公主各个月份成长照片及解说。 魏王:楼上那是我的傻哥哥, 自打有了女儿就彻底变成了个昏君,怎么说呢,有女儿真好啊, 我也想要个女儿,可惜家里女人肚皮不争气,一个个朝外蹦儿子, 求女儿!求问哪所观音庙求子最不灵验? —————————— 话又说回来, 玲珑捧着鹅肉, 分外嚣张得意, 对着永文帝挑眉。她生的比小仙童还要好看,无论多么粗鲁的表情出现在她脸上,都让人萌的肝儿颤。永文帝笑吟吟地看着她,叮嘱道:“龙儿莫要贪嘴,阿耶还要带你去别家的。” 玲珑把手头那口鹅肉咬了一下,然后递给永文帝,上面全是她的口水,她故意的。永文帝疼她,但皇宫之中有宫人伺候,她的剩饭是不会给帝王吃的。然而他方才非要抢她的肉,让她不高兴。很多没长大的孩子为表孝心都会把自己的食物分给父母,很久以前她还见过小孩儿从自己嘴里抠出嚼的稀巴烂口水粘糊糊的糖给自己亲娘呢,可不都是亲生的么! 她当然是个孝顺的好孩子啦!玲珑表面上维持着天真纯洁,反手就朝永文帝的嘴边送去,还甜乎乎的说:“阿耶吃!阿耶吃!” 永文帝沉默了几秒钟,他刚才吃是好玩,想欺负女儿,可现在……嘴角一抽,魏王唯恐天下不乱,哈哈大笑道:“皇兄,这可是我小侄女一片孝心,你要是不应了,可会伤了孩子的心啊!” 永文帝一句那啥险些脱口而出。这时候玲珑露出泫然欲泣的表情,可怜巴巴地看着他,眼看泪珠就要掉下来,永文帝心一横眼一闭嘴一张,叼住她的小手,将鹅肉卷入口中,胡乱嚼了两下就咽下肚——也没尝出是个什么滋味,而后对着玲珑和颜悦色,对魏王却黑的要命。 他以后,再也不抢孩子吃的了! 可玲珑还嫌不够,她又伸手去拿鹅肉,必定要自己啃两口糊的满是口水再“孝敬”她的老父亲,永文帝实在是承受不住这样的热情,赶紧抱起女儿就走,颇有种落荒而逃的感觉。魏王见这位素来冷静自持的皇兄在个小奶娃身上吃瘪,别提有多开心了,恨不得请文武百官都来欣赏一下永文帝的窘状。 真不愧是小公主,有一套。 他们又去了尚书府、将军府、总督府,最后一站选择了阁老府。凌阁老与老太傅一样,都是永文帝的启蒙恩师,只不过凌阁老身子骨还康健,迄今还在为国效力。他与发妻育有一独子,凌家一脉单传,如今的孙儿都比玲珑大上几岁。 “这个妹妹好看!”凌小公子完全不怕永文帝,指着他怀里的小公主。“祖父,让她留下来给我当妹妹行吗?” 永文帝吹胡子瞪眼,凌阁老哈哈一笑,拍了小孙子的脑壳一巴掌:“竖子无状,陛下包含。” 永文帝又横了那年纪小小就生的眉眼俊秀的小男孩,心想朕的掌上明珠给你当妹妹?你多大脸?小屁孩毛都没长齐就这么好色,长大了必然是个纨绔。 小男孩叫凌和歌,生的比他父母都要好看,颜值逼人,这倒是让永文帝想起自己的宝贝女儿来,他容貌自然是不错,淑妃更是姿容出众,可龙儿却不像是他们任何一人,倒真如同天赐,年纪小小,就美的令人惊叹,可以想见,日后若是长成,得让多少少年郎拜倒,又该是何等的国色天资, 啊,只是想想,他就管不住这双想打人的手了。 凌和歌可不怕这个看起来很严肃的叔叔,他天生胆子大,能跟人玩到一块,这会儿绕到玲珑跟前,眨巴着大眼跟她搭话,才八岁的小子,居然也伸出手试图去抱:“妹妹可以让我抱一下吗?” 当然不行!可永文帝还没来得及制止,怀里的小棉袄就主动伸出了双手——真是恍若晴天霹雳,一道天雷砸在老父心头,砸的他头晕眼花耳不清目不明,甚至忘记抓住小棉袄,眼睁睁看着小棉袄被凌和歌抱走了。 凌和歌得了这么个软绵绵又可爱的妹妹非常喜欢,让出了自己的椅子给她坐,还学下人照顾自己时的样子给她喂饭。小公主今天晚上尝了百家饭,对凌家的饭菜别有一番偏爱。虽然美大叔有美大叔的好,可到底是年纪相仿的好看小哥哥更让她喜欢。永文帝再好看,她天天看,也有点腻了。 “妹妹真可爱,我可以把她留在我们家吗?” 永文帝:???想得美! 凌阁老摸摸孙子的头,忍不住看了小公主一眼,要是可以他也想啊……但面上还是要和颜悦色的:“不可胡闹,公主是千金之躯,焉能在我们家屈就?” 说的算是句人话,永文帝暗忖。 “不过若是你有本事好好读书习字,日后挣揣个驸马回来,小公主就是咱们家的人了。” 刚夸完凌阁老也就三秒钟吧,永文帝就想起身把他给砍了。这死老头年纪越大越口没遮拦,他的小龙儿才四岁,凌和歌就想当驸马?开什么玩笑,他以后是要给龙儿选上十个八个驸马,各个都得是顶好的才学容貌,让女儿得到极致的享受! 也幸好凌阁老不知道永文帝在想什么,否则非晕过去不可。 这君臣俩各自心怀鬼胎,凌和歌却单纯得很:“没问题!” 没问题……你个倒霉孩子。永文帝拿刀子般的眼神去瞪凌和歌,凌和歌却哒哒哒跑到他面前,深深一鞠躬:“陛下,我以后能当妹妹的驸马么?” 你叫她妹妹,本身就在占朕的便宜,还想当驸马……永文帝眼睛一眯,转而笑眯眯地去看玲珑,小东西正在吃一碟杏仁豆腐,吃的秀气又干净,他先是在心里感慨了一下女儿天生乖巧伶俐可爱,然后也不回答凌和歌,而是向玲珑提出了一个发自灵魂深处令人深思的问题:“龙儿,你说是将军府的哥哥好看,还是总督府的哥哥好看?” 巧不巧,将军府跟总督府都有嫡长子,还都小小年纪就很出众,凌和歌跟他们比起来,毛都没长齐呢。 玲珑想起那一位十四岁的翩翩少年郎,以及十一岁就喜怒不形于色的小哥哥,顿时眼睛一亮:“都好看!” 永文帝早就发觉了她这么个小癖好,喜欢好看的人,那两个少年也确实出色,凌和歌才多大,就想着当驸马?今日虽说是出来玩,其实也是想带着玲珑四处看看,去的大多是有年轻男孩的家庭。天底下要到哪里去找他这样的父亲,女儿才四岁就担心地给她物色驸马人选,早点调|教好才是上策啊! 凌和歌不满意地问:“难道我不好看吗?” 玲珑瞥他一眼,好看是好看,但太小了,还是等再大点再说吧,小孩子长得再如何好看,也就只剩下可爱了。比不上那两个小哥哥,已经初具少年风貌。不过凌和歌睁着大眼的模样玲珑很喜欢,就点头说:“也好看。” 然后伸手朝永文帝张开:“阿耶最好看。” 永文帝那颗在酸水里咕噜噜冒泡的心,瞬间被治愈了!果然,就算有再多的美貌小哥哥,在小闺女心里,老父亲也是占第一位的!他感动地握住女儿两只小手将她抱到自己大腿上,然后非常理所当然地喂她吃饭。说起来他们走了这么多家,吃的饭也不少啊,就连他这么个成年男人都吃饱了,为何小公主还吃得下去,而且吃的津津有味? 大手朝她小肚子上一摸——软乎乎的,看起来是没饱。 既然没饱,那就接着喂呗!不过这次永文帝是没打算在阁老府待太久,毕竟凌和歌跟之前那两个懂礼数的小少年不一样,这小孩对妹妹的渴求已经病入膏肓,再不走,永文帝真怕他会异想天开将玲珑给藏起来。 52.第五片龙鳞(十) 第五片龙鳞(十) 冬去春来,时间如同白驹过隙, 不过眨眼间, 永文帝就觉得他的小棉袄长大了。十三岁的小公主已经尽显绝代风华, 他每天每夜都在发愁怎么样才能更好的保护好自己的小宝贝,而且玲珑现在大了,不能再跟永文帝同住蟠龙殿, 于是他为小公主精挑细选了位于蟠龙殿和永宁宫之间的千禧宫,这样住得近,也能更好的照顾她。 眼看着她从喝奶都困难的小婴儿一点点长大,永文帝的心都要碎了, 他每天都过得幸福又忧愁,幸福是女儿一如既往的可爱乖巧, 忧愁的是她越长越大,就离嫁人的年纪越来越近,到时候他可怎么办呢? 眼见女儿小脸红彤彤的朝自己跑来, 永文帝任劳任怨的掏出帕子,捏着她的小下巴给她擦了擦满头满脸的汗, 又看向她身后如影随形跟着的两个儿子,问道:“又去哪儿玩了?瞧你, 弄得满身是汗。” “大哥跟三哥带我骑马去了!”玲珑笑嘻嘻地在碧螺端来的水盆里净了手,然后坐到永文帝身边,拿了桌上果盘内的一颗桃子咬了一口。 大皇子与三皇子纷纷向永文帝行礼。他们对宝华都很好, 一是因为在父皇面前宝华份量重, 二则是因为她真的很可爱。 玲珑有心叫别人喜欢她的时候, 是没有人能拒绝的。永文帝如今有十一个儿子,前面五个皆已成家立业,剩下的都是比玲珑小的,这几年宫里新人进的多,正值壮年的永文帝当然不会逼着自己清心寡欲。食色性也,人之常情,更何况他是帝王。只不过曾经像是淑妃以及惜嫔那样专宠很久的情况就没再出现过,看起来永文帝是死了那份找个合乎心意的女人的心。 他现在有心里话,不是找老娘就是找宝贝闺女,晚上睡觉有美人可抱,人生还有什么不完整? 就是女儿若是长得再慢些就好了。 十三岁的玲珑长得不像他也不像淑妃,真真是天仙般的美貌,这也导致许多小少年见了她就移不开眼睛,近几年随着玲珑长大,永文帝对她看管的不是那么严,可这不代表他不知道多少人偷偷喜欢他的小公主,想起来就让人生气!尤其是那已经十七的凌和歌,仗着年少博学,都中了状元还成日跟在龙儿身后,真是叫永文帝见了就火大。 天底下怕是没有哪个爱女如命的父亲会希望看到宝贝女儿后头有一大群狂蜂浪蝶的。可哪怕永文帝是皇帝,也不能杜绝这种情况,他辛辛苦苦养大的水灵灵的小白菜,难道是养来让一些乳臭未干的猪拱的吗? “骑马好玩么?” 玲珑用力点头:“好玩。”其实还好,主要是为了跟这几位已经成年的兄长打好关系,不然她才不会浪费吃东西的时间跑去猎场骑马。“阿耶,今年的狩猎我能一个人去打猎么?” 每年秋季围猎,永文帝都会把她一同带去,只不过往年他总是把她看得很紧,玲珑基本上没可能自己纵马。 永文帝想都没想就说:“不能。” 闻言,玲珑噘起小嘴:“阿耶又拿我当小孩子看。” 你不是小孩子是什么?永文帝暗忖,然后和颜悦色道:“猎场之中,刀剑无眼,你一人出去,就是有侍卫跟着阿耶也不放心。更何况今年围猎,犬戎国国君为表与我大周交好,亲自携带儿女前来,猎场到时候定然人多,你乖乖跟在阿耶身边,哪儿都不要想去。” 大皇子道:“父皇说的是,龙儿还是要听话,到时候大哥给你打头白狐做围脖。” 三皇子也笑着说:“龙儿是玩心重,父皇不必担心,到时候还有我们几个兄长看着呢,总不会让她吃亏的。” 玲珑对他们兄弟二人做了个鬼脸,吃完最后一口桃子,走到永文帝身后很乖巧地给他捶肩,一边捶一边说,“那到时候阿耶可不能厚此薄彼,前天七妹妹说也想跟着一起去涨涨见识,阿耶今年要是又只带我一人去,说不定多少妹妹都要哭了鼻子。” 围猎是一般不带女眷的,但永文帝疼爱她,别说是围猎,就是在御书房议事也不落下她,宫里不止玲珑一个公主,她实在是讨人喜欢,哪怕是比她晚生的几个弟弟妹妹也很喜欢跟她一起玩。听说秋日围猎,知道自个儿去求永文帝没用,就把主意打到了玲珑身上。 永文帝终究是没能磨得过玲珑,点头道:“也好,就让他们去见识一番,不过老大,你到时候要多费点心。” 大皇子连忙应声,他是永文帝最大的孩子,如今儿女都有了,个性沉稳,交代他来办的差事一般都很让人放心。不过即便如此,大皇子在永文帝面前答应的好好的,可转身一走,就露出愁容来。二皇子在边上看了,不由得笑起来:“大哥这是怎么了,父皇叫你费心照看着点弟弟妹妹,不算什么难事,前两年江南那边闹涝灾也不见你这样发愁。” 他们兄弟俩虽然不是同胞兄弟,但感情向来不错。永文帝尚且身体康健,少说还能再活个几十年,所以众兄弟之间都保持着最起码的情义。日后如何不好说,但至少现在还是有几分真情的。是自幼一起长大的弟弟,大皇子也就不瞒着了,他叹了口气:“我担心的不是别的,是八妹妹。” 二皇子立刻了然。“那位确实是个不安分的主儿,大哥到时候多安排人手看着她,可不能让她耽误大事。两国交好,若是她又折腾出什么幺蛾子,那可真是丢脸丢到犬戎去了。” 大皇子也愁这个。按理说他有十几个妹妹,他年纪又比她们大出一截,好几个公主出生前他就已经出宫开府了,说得直白一点,好些个妹妹他都对不上号,唯一最熟悉的、永远不会弄错的,就只有俩,一个是排行第四的宝华公主,另一个就是八公主。前者是因为甜蜜可爱,他真心喜欢,后者是因为太能作妖,异想天开,经常做些惊世骇俗的事。 八公主那些大胆的想法就不说了,主要是她不仅是说,她还做啊!想逃出宫去外面玩的事儿不知道办过多少回,还不成体统的打扮成小太监想蒙混出宫,真不知道惜嫔是怎么教导出这么个离经叛道的女儿的。而且不知为何,八公主对他们这几个成家立业的皇兄都很看不上眼,原因是因为他们有了正妃还要纳侧妃!常常在他们面前说些什么真爱至上、一生一世一双人之类的话。 秉持着身为大哥的身份,大皇子好言劝过几句,只可惜八公主不买账,甚至还反过来指责他想把她洗脑——姑且不论这个词是什么意思,他难道不是好心提点? 也难怪父皇最不喜欢这个女儿。不过人家八公主倒是也不在意,横竖短不了她的吃喝,她那些愤世嫉俗的话,这也就是生在皇家,换做任何人家,怕都要拉去浸猪笼了。 享受着皇家带来的荣耀与富贵,又看不起皇家,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心比天高。 这回围猎,大皇子别无所求,只求八公主安分点不要搞事情。 永文帝享受着女儿的服侍,然后懒洋洋地问:“阿耶怎么不知,龙儿突然变得如此通情达理了?” 玲珑停下给他按摩的手,从背后搂住永文帝的脖子嘿嘿一笑:“阿耶英明神武,龙儿想什么都瞒不过去。” “别给朕灌迷魂汤了,还不说实话?” “真的是七妹妹想去。”玲珑去撸他的胡子,普天之下恐怕也只有她才敢这么做。“可是我要是求阿耶只带七妹妹去,难保其他姐妹不会乱想,干脆就让大家一起去好了。听说犬戎国王也带了他的女儿来呢,想给阿耶做妃子吗?” 永文帝满头黑线,那犬戎国的公主今年也不过十四五岁,他的后宫都好两年没进新人了,要送也是送给他的儿子们。他都年过半百的人了,还收人家十几岁的公主当妃子,说出去好听是怎么的?“净胡扯,阿耶是那样的人吗?” 玲珑继续撸他胡子,笑着说:“是是是,阿耶光风亮节,是龙儿小人之心。不过借此机会,也正好让三姐姐死了那条心。” 宫里的几个公主,如今只有大公主二公主嫁了人,三公主正是相看的年纪,结果十六岁的姑娘喜欢谁不好,偏偏看上个有妇之夫。永文帝知道的时候差点被气死,他的儿子个个都成熟稳重,不靠谱的都是女儿!三公主生母是德妃,与二皇子同母所出,脾气向来骄纵,唯一治得住她的人也就只有玲珑一个,因为三公主再横,也横不过玲珑去。 谁叫给玲珑撑腰的是太后跟皇帝呢? 要不是玲珑横插一手,三公主这会儿怕是早败坏人家姻缘了。 也因此,这三公主跟八公主姐妹俩玩得贼好。 53.第五片龙鳞(十一) 第五片龙鳞(十一) 严格说起来, 玲珑的脾气其实也好不到哪里去。她娇蛮任性,唯我独尊,似乎总是不把别人放在眼里,可她就是骄纵的可爱, 谁让她长得那么好看呢?而且她也不是不分对象和场合的任性,她的任性更多的是对她信赖的人, 比如说疼爱她的太后与永文帝,再比如说几个兄长姐姐, 很多时候被她气得心肝都疼, 下一秒她就变得又乖又贴心,让人心里头又暖洋洋的,怎么也记不起来先前气她什么。 三公主可就不一样了,三公主那是纯骄纵,没脑子没底线的骄纵。也就只有八公主和她玩得来,毕竟这宫里她们俩算是被孤立的, 当然只能相依为命互相取暖。 要问八公主活了两辈子最讨厌谁, 那么玲珑说第二, 没人敢称第一。 她真的不知道世界上居然会有一个人那么令人讨厌!!! 好在她讨厌玲珑,玲珑也不见得多么喜欢她,如果不是八公主是她的备选食物, 玲珑早就对她不客气了。她真是搞不懂八公主的脑子里在想些什么, 既然瞧不起古人封建制度, 那就想法子去改变呀?不去改变不去反抗, 享受着皇家身份所带来的好处, 又瞧不起皇室中人,觉得宫女太监可怜没人权又照样奴役他们——这算哪门子的现代人啊? 最让玲珑觉得神奇的是八公主的脑回路,永文帝嫔妃众多就是渣男,三公主看上有妇之夫就不算小三?难不成爱能感化一切?这两人凑在一起就能作妖,但她们对玲珑来说实在是不重要,她更想要的,是永文帝全部的爱——没有爱情与友情的爱,全部都是给她的,无条件的包容她信任她支持她,能跟证明这一点的,就是让思想传统的永文帝支持她来做这个皇帝。 如今被记在孝仁皇后名下嫡出的只有她一个,她哪里比不上皇子们?她又聪明眼光又长远,而且也不是第一次当皇帝,把国家交给她有什么不好?更何况她这具身体还是永文帝的血脉,也不算给了外人。 永文帝对玲珑好吗?那可真是好啊,好的不能再好了,她是他的小公主,是他所有情感的寄托,是他的掌上明珠。 可这样的爱,玲珑能满足吗? 不能。 太后对玲珑好吗?当然也好啊,玲珑生辰,高龄的太后还亲手为她缝了一双软鞋子,只因为她说过想穿阿嬷亲自做的鞋。 可玲珑还是不能满足。 永文帝跟太后给她的爱很多,但比不过玲珑的贪心。她总是想要更多,总是不能知足。永文帝跟太后的确爱她,大概是比爱任何人都爱她,可那种爱是有条件的,她得是乖巧可爱的小公主才行,她其实一点都不喜欢讨好人,但是在这两人面前,她表现的那么乖那么可人。 如果这样一个小公主,有一天突然流露出了野心,他们的爱还会存在吗?对帝王而言最重要的位子被人觊觎了,他还能一如既往的爱着这个女儿吗? 兄长们能够毫无顾忌的疼爱她,是因为她是永文帝最爱的女儿,同时也是毫无威胁的公主,根本没有继承皇位的可能——等到他们任何一人登基为帝,仍然可以继续疼她,因为她什么都不能跟他们抢啊。如果有朝一日,玲珑成了皇帝,那么皇兄们还能像现在这样喜欢她吗? 到那个时候,会不会想要杀之而后快呢? 喜欢她的那些少年们,包括凌和歌在内,自幼受到忠君爱国教育的他们,如果得知她一个女子想要为帝,得知她根本不像是他们想象中那样温柔可爱——所谓的喜欢又能保持多久呢? 可是,没有办法啊,如果想要吃到最好的食物,就是要去提炼,让它们变得更加纯净。 所以玲珑毫不顾忌地在永文帝与重臣议事的时候发表自己的看法,每每都是随口一说,可永文帝和大臣们的反应却都十分惊奇。永文帝甚至曾经叹息过,“朕的龙儿若是男儿身,那该多好。” 但是,女儿身又有什么不好? 她能做到的,明明比男子多得多。 —————— 玲珑在想什么其他人不得而知,但八公主在想什么,玲珑却是一清二楚。她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是哪里得罪了这家伙,明明她也没去找过对方麻烦——这是多么了不得的事情啊,她这性格,居然没找过八公主麻烦! 不过玲珑虽然不找人麻烦,人家却对她不是那么看得顺眼。玲珑活了很久很久了,也在人类世界待了很长时间,长的她自己都要忘记从什么时候开始,可直到现在她也搞不懂一些人的想法,比如说八公主。 八公主明明跟三公主是好姐妹,可她平时又不是那么看得起三公主,似乎跟三公主玩得好是因为别无选择,但这并不能阻止她去鄙视她——一天到晚瞧不起这个瞧不起那个的,她自己又有什么建树? 大周的公主都是娇养的,八公主生在现代,很多东西都要从头学起。她觉得女红这玩意儿学来没用,就不肯学,在诗词歌赋上又没什么天赋,虽然偶尔会蹦出几句让太傅惊为天人的诗句,可让她自己解释她也解释不出什么来。不仅如此,她的字写到现在还跟狗爬的一样,毛笔字就那么难写么? 她琴棋书画就更不擅长了,玲珑很中肯的想了想,八公主还真没什么拿得出手的才艺——除了她那满脑子的前卫想法,然而会想有什么用?那些想法要是说出来,怕不是比玲珑当皇帝都来得离经叛道。 可要说八公主思想先进吧,她似乎又不是那么先进。因为她受的是现代化人类社会教育,可是在古代这么多年,很多东西都被磨灭了,唯一坚持下来的,大概是她八百年不动摇的NP思想。 是的,八公主喜欢美男子。 哇这只小菜鸡,玲珑都懒得理会,她想当皇帝呢都没想过要开后宫,八公主可真敢想。 围猎场上,玲珑看见八公主闪闪发亮的眼睛直盯着凌和歌看,这位新科状元俊秀挺拔,又气质出众,八公主会喜欢实属正常。其实出了玲珑这个不正常的以外,喜欢他的人多了去了。有的时候玲珑真想掐着手指头看看八公主前世到底是个什么德性,可是一想到为了这么点好奇心要付出好多代价,她就懒了。 吃饱了是要留到下一个世界继续吃的,不是为了不重要的人浪费的。 犬戎国的公主虽然年纪不大,但生的格外张扬明媚,他们国家的人都高鼻深目,别有一番美感,就连犬戎国国王,虽然年过不惑,也仍然很好看。此番他亲自带着公主和王子前来,就是为了表明自己臣服的诚意,甚至还要献上他最珍贵的公主给大周的皇帝当妃子——永文帝看着犬戎公主,嘴角一抽,这个年纪跟他的龙儿也差不多大,他还真有点吃不下。 主要是上年纪了,他开始修身养性,后宫都去的少了,偶尔去的几次也都是去看看陪他多年的老人,说说话,盖着棉被纯聊天。可犬戎国王好像很不放心,他要是不收下这个公主,对方就要以为他会出尔反尔立刻出兵攻打犬戎了。 永文帝的视线在自己的一排溜儿子那绕了一圈,想找个最合适的把犬戎公主塞给他,结果那一排儿子立刻齐刷刷低下头装作无事发生,实在是让他气得够呛,帮父亲娶个女人怎么了!不孝子! 倒是龙儿盯着人家公主看的津津有味,只可惜她又不能娶。就算能娶,永文帝也不答应,他的掌上明珠要配最好的。 凌和歌那小子虽然说聒噪了些,但人品才学都是上等,年纪也正正好。就是太烦人了点,跟凌阁老一个模子刻出来的,老狐狸教导出的小狐狸,永文帝怕自己的小公主会吃亏。 他哪里知道,每次玲珑跟凌和歌一起玩,被欺负的都是凌和歌,偏偏他还甘之如饴,摇着折扇一副风度翩翩的样子,活生生骗过了所有人。 其实被欺压的一点脾气都没有的。 “皇帝陛下!”犬戎公主抬起头,拿着马鞭的手直指玲珑。“那位是皇帝陛下最心爱的女儿吗?我想跟她比试比试,如果我输了,我就认命给皇帝陛下当妃子。如果我赢了,就请皇帝陛下遵守承诺,放我跟父王归国,并且不再来犯。” 这话可谓是大逆不道,犬戎国王脸都白了,永文帝也沉下脸色,这乳臭未干的小丫头,还以为他是色中饿鬼,看上她的美色不成?开什么玩笑,他的后宫环肥燕瘦美人无数,他要是喜欢年轻小姑娘,前几年干什么不去选秀? 对方是在侮辱他身为大周天子的尊严。 永文帝冷脸的时候非常吓人,哪怕是凌阁老这样的老臣都噤若寒蝉,犬戎公主当然也怕,她看了看四周,不知道为什么所有人都一副恐惧的模样,但她咬牙坚持住了,而且无视了拽她袖子的哥哥以及拼命以眼神示意的父亲,直接问玲珑:“你敢吗?” 54.第五片龙鳞(十二) 第五片龙鳞(十二) 观英公公一句大胆还没来得及出口, 小公主就很自然地回复道:“我敢啊!” 永文帝跟几位皇兄都用不可思议的眼神去看她, 她平时的确是会骑马,可那都是哥哥们带着她玩儿的,说骑术有多么精湛根本不可能, 怎么去跟马背上长大的犬戎国人比?小公主这也太逞能了!虽说面子是重要, 两国相交也不能丢人, 但她也不用这样呀! 永文帝二话没说就要开口否决, 可玲珑已经站起来了:“我今天穿的衣服不太合适, 你等我去换套骑装再来比,不过我丑话可说在前头,你要是输了, 就得任我处置才行。” 她看起来还没有及笄, 面上甚至还有着软软的婴儿肥,可她这口气却实在是狂妄, 听得犬戎公主心里不爽极了。她既然敢提出要比赛, 自然是因为胸有成竹, 在来之前她就打听好了, 得知永文帝有个十分珍爱的女儿, 凭什么都是父亲疼爱的女儿, 她就要给年纪比自己父皇还大的男人做妃子, 对方却能集万千宠爱于一身?她们都是公主,她不觉得自己哪里输给对方了! 玲珑去换了一身骑装出来, 她虽然年纪小, 可骑装穿到身上, 却别有一股蓬勃的英气,乌黑的长发高高束起,露出她精致的面部轮廓,没有簪钗的点缀,反而更加凸显出她惊人的美丽。哪怕是看她看了十几年的父兄,也忍不住生出一种吾家有女初长成的自豪感。跟玲珑一比,犬戎公主就显得平庸许多。 八公主坐在席间,悄悄攥紧了手里的帕子。她不喜欢四公主是人尽皆知的事,别人都以为是因为她们两人的生母是死对头的关系,可八公主自己知道不是这样,她不喜欢玲珑,就是不喜欢对方那种被所有人捧着疼着的得意样子。明明她的母亲那么好,明明她也不差,可两人的日子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当然,八公主不至于被亏待,她仍然享受着公主的待遇,可人就是这样不能知足,她觉得自己独一无二,就想要得到更多。 有一段时间八公主猜测玲珑会不会跟自己一样也是从现代社会来的,可是拐弯抹角的试探了几次后就否认了这个想法,也因此她就更加瞧不起脑子里只有吃的玲珑了。犬戎公主擅长骑射,玲珑拿什么跟人家比啊?头再铁,也不能这样丢人吧? 她本来想做个贴心的妹妹站出来打圆场,可玲珑的速度太快根本没给八公主这个机会。等到玲珑换了骑装出来,本来还想说两句话的八公主彻底熄火了。 惜嫔的确是个美人,可她的美貌放到永文帝的后宫也就了了,惜嫔胜在那份我见犹怜的气质。八公主遗传了她的容貌,生的自然是不差,放在普通人里也是出众的美人,然而这份美貌和其他公主比起来就要差一些,更何况是玲珑。而且她的体质是那种喝凉水都会长膘的——这一点跟惜嫔不像,反倒像是前世的她。 也因此八公主非常注重饮食,为了保证纤细的身段,她可谓是绞尽了脑汁。正因为这样,每次看到玲珑不停地吃吃喝喝她心里就来气。 大家都是一样的身份,淑妃在她还没出生的时候就失宠了,凭什么玲珑能过这样的日子啊?这种堪称玛丽苏本苏的日子应该属于她这样的人好吗? 也是随着年纪逐渐增长,八公主才懂得永文帝的喜爱有多么重要。只可惜她再去讨好已经晚了,而且太后也不喜欢见人,本来在古代生活就够无聊的,让她为了讨好太后在佛像前一念经念几个时辰,再抄经书——这样的苦她吃不来,还是算了吧。 玲珑跟皇子们关系都很好,八公主觉得她这么能讨好男人,肯定骨子里不是什么好人,对玲珑的反感就更重了。今天玲珑自己不自量力,她等着看一场好戏呢。 “陛下。”臣子中有人出列,他身长玉立,正是梅大将军的嫡长子梅峻宁,如今已是从三品的文官,很得永文帝的赏识。“臣以为宝华公主乃是千金之躯,焉能为了这点小事亲身上阵,倒不如让犬戎国的勇士与我大周的战士比试一番,也能全了犬戎公主的念想。” “臣附议。”这回是顾总督的独子顾熠,他随父从军,虽然年纪颇轻却屡建奇功,犬戎国听见顾家君的名字,都能吓得从马上摔下来。 新科状元刚入翰林院不久的编修凌和歌也出列道:“臣亦附议,还望陛下三思,公主三思。” 这三位青年,尽皆是人中龙凤出类拔萃,即便是在人才济济的大周朝,那也是数一数二的人物,这就是八公主讨厌玲珑的第三点了,谁能告诉她,四公主跟自己一样都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为何每年生辰还能收到这三位美男子精心准备的礼物?为什么每次这三个人看到四公主都跟猛兽看到肉一样?她到底要抢走她多少东西啊? 永文帝赞赏地看着这三位驸马人选,觉得他们都很上道,正准备找个台阶下来,哪里知道他那不省心的小公主却大言不惭道:“多谢三位大人关怀,这不过是件微不足道的小事,既然犬戎公主想要比试,那便奉陪到底好了。” 永文帝差点没上去揍这不知天高地厚的小混蛋。那犬戎公主虽然年仅十五,却生的修长健美,一根手指头都能摁倒玲珑那小身板儿,就这还要跟人比试?几个哥哥平时宠着她,夸她骑术好,那是给她面子哄着她玩儿的,她还真当真了啊?哪里来的自信? 犬戎公主笑着说:“宝华公主果然是爽快的脾气!来人,将我们犬戎的汗血宝马牵来!” 这次犬戎国王带着儿女前来大周,除了表示真心以外,也上贡了许多珍奇异宝,犬戎产良驹,其中有一匹珍贵的汗血宝马,脾气高傲,不容人骑,迄今为止身上连副马鞍都没有,被牵过来的时候还在尥蹶子喷气,很不爽的样子,人性化极了。 可这马,长得也实在是好看。用好看这个词来形容马似乎有些奇怪,可这匹马却配得上,它肌肉健美身形高大,鬃毛柔顺闪亮,四肢蕴藏着巨大的力量,一双黑漆漆的眼睛充满灵性。因为野性难驯,它被带过来的时候,周围跟了七八个犬戎国人高马大的勇士,都紧张地看着它。 “此马名为连钱,是极为珍贵的宝马,我父王愿以它献给大周的陛下,以证交好之意。”犬戎公主微微一笑,看向玲珑。“既然是大周陛下的女儿,想必能够驯服这匹连我犬戎男儿都束手无策的宝马吧?” 哦……玲珑明白了,合着人家根本没打算真正跟她比骑术啊,就是想给她个下马威,让大周知道犬戎不是好惹的。可是这犬戎公主这样做,她爹知道吗?她哥知道吗?那俩脸都要被吓白了好不好?小姑娘就是天真可爱。 “既然是神驹宝马,有何凭证?”大皇子沉声问。 “诸位请看。”犬戎公主示意一名勇士上马。 接下来所有人就欣赏了一番花式翻车现场,这些勇士个个身强体壮,少说都有一米九,可这铁塔一般的身躯,却没一个能翻身上马的,更别提是驯服了。连钱驹甚至用不了多少功夫就将他们一个个掀翻在地,此马极通人性,还得意地仰天喷响鼻,似是在嘲笑他们。 “如此,诸位可信了?” 看着一脸得意的犬戎公主,永文帝面上仍然带着淡淡的笑,眼底却冷到极点,竖子无状且狂妄,不管犬戎国王知不知情,都无法掩饰今日这骑虎难下的局面!他正要说什么宝马名驹不过都是畜牲,叫人把连钱驹拉下去煮了,他的小混蛋女儿却笑嘻嘻地从他身边站起来:“好啊,那我就试试。” 八公主差点想要仰天大笑两声,哈!哈!哈!这老四是疯了吧?就算她是玛丽苏之光,难不成还能让这难驯的野马对她俯首称臣?她以为自己是伯乐吗?!简直就是不知死活,父皇跟皇祖母那样的溺爱,终究就是养了这么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天真少女,待会儿最好叫连钱驹一蹶子踢断几根骨头,多吃点苦头才好呢! 那几个犬戎勇士被抬下去的时候,有几个都昏死过去了。连成年男人都不能驯服的野马,就算是什么宝马良驹,不能使用,也不过是个废物,还不如煮个马肉火锅。 永文帝阻止不及,那不怕死的小东西就直接过去了。观英公公赶紧去拦——连钱驹凶悍,野性难驯,公主会受伤的!顾熠甚至捏紧了腰间佩剑,只要连钱驹稍有异动就结果了它。 连钱驹本来悠然自得的低头啃了几口草,然后就发现有人朝自己走来。它按照往常的模样喷了口气,正要彪悍的给来人一点颜色看看,可一抬头,却看见个娇小可爱的少女,她一步步朝它走来,身上那股气势,让它从骨子里感到畏惧与恐慌。没等玲珑走到它身前,连钱驹的前肢一软,就跪了下去,呈现出无比臣服的姿态来。 在龙的面前,世间万物都要俯首称臣。 55.第五片龙鳞(十三) 第五片龙鳞(十三) 玲珑走近连钱驹, 看着它在自己面前瑟瑟发抖的模样,还好心伸出手摸了摸它的头, “乖马儿。” 犬戎公主已经惊呆了!这连钱驹世间罕见,称一句天下无双也不为过, 他们犬戎的猛士有多少人想要驯服它而不得!如今竟然叫大周一个小姑娘给驯服了?简直是可笑至极!她甚至怀疑玲珑是不是暗地里做了什么手脚!“你、你怎么做到的?它怎么会在你面前跪下来?!” 后一句话声音都变得尖锐许多, 宛如用手指甲划拉黑板的声音, 刺耳又难听,并且十分失礼。 八公主本来正取了一枚荔枝,刚刚剥掉外壳露出里头白嫩甜美的果肉,她抱着看笑话的心思等玲珑踢铁板出事, 结果却等到这么一幕,恨的她活活将这上好的荔枝捏成了汁,汁水沾染到了衣裳, 她不动声色地接过贴身宫女的帕子自己擦拭, 心里却是波涛汹涌, 久久不能平静。不可能的吧?一定是做什么手脚了, 肯定是的。 “很奇怪吗?”玲珑把手从连钱驹的脑袋上收回来, 旁若无人的嫣然一笑:“因为我是龙女啊。” 她这话发自肺腑十分真诚, 然而在场众人却都意会错了,以为她说的是身为大周天子的女儿, 永文帝是真龙天子,那么她自然是龙女, 连钱驹再如何珍贵, 见到龙也是要畏惧的。犬戎国的人驯服不了它很正常, 因为大周天子才是天命所归。 她说这句话的时候,似乎万丈阳光都照耀在她身后,将她托在中间,给人一种十分尊贵无匹的感觉。尤其是当她露出笑容的时候,那样自信又张扬,令人不觉生出畏惧之心。 永文帝那颗心总算是放回了嗓子眼儿。女儿给自己争脸了,他比谁都高兴,对玲珑招手:“好了龙儿,快回阿耶身边来。” 玲珑应了一声,可走没两步,不甘心的犬戎公主就喊住她:“宝华公主难道不敢跟我比试了?”她先前说要比试是想打大周皇帝的脸,借着连钱驹彰显一下气势,根本不是真心要跟玲珑比骑术。可是没想到连钱驹在玲珑面前畏惧不安,犬戎公主心高气傲,丢掉的面子自然要找回来才行。 这要求就过分了,还不知道见好就收,永文帝的表情实在是称不上多么好看,就连皇子们和大臣都有些不善地盯着犬戎国王。他抹了把汗,真不知道自己带这个女儿来是对是错,将她献给大周的皇帝真的能保犬戎安宁吗?这性子怕是要招来灾祸啊! 对于一个父亲而言,拥有这样的女儿是件好事,可对一个国家来说,太过感情用事的公主是不称职的。 “好啊,比就比。”玲珑扬声道,“去把我的马儿牵来!” 平时骑马都是哥哥们带着玲珑玩儿,知道她是父皇的眼珠子,个个小心谨慎得很,就怕弄伤了,所以给她选的马也都是温顺娇小的小母马,比起一般马来说个头小了一圈不说,脚程也差上许多,根本不能拿来比赛。 而犬戎公主虽然是女子,却自由在马背上长大,她的坐骑是一匹上好的五花马,玲珑的马儿刚牵来,犬戎公主就利落的上了马,居高临下的看着她。 玲珑却对着顾熠招手。他正看着她,见她叫他,恭敬地拱手:“公主殿下。” “劳烦顾将军为我上马鞍了。” 顾熠算是看着她长大的,也知道自己未来有可能成为这个小姑娘的夫君,所以对她一直很是照顾,有什么好东西都会想着她。两人相处时间虽然不多,但感情却很好。可即便是顾熠也不免有些担心:“公主是要骑这连钱驹?” 玲珑理所当然地点头:“不然我要骑小母马跟她比吗?那不是输定了。”就算她骑术再好,小母马也只是很普通的马,没有斗志是一说,从体格跟能力上,天生就逊色于普通马,更何况是犬戎公主的五花马。 顾熠取下小母马身上的马鞍,调整了大小,正要靠近连钱驹,已经站起来的骏马却突然对着他喷气,似乎是不肯让他靠近。犬戎国王在一边看着冷汗都要下来了,他知道自己要是再不说话,待会儿出了什么事想活着离开大周都难如登天。“公主殿下,连钱驹性格高傲,是断然不肯让人放马鞍在身上的。我这里还有一匹不亚于小女五花马的良驹,性情温顺,公主可愿一试?” 他的态度好,玲珑当然也不会骄纵。这会儿人多的是,她得给永文帝装脸,当然要表现出一国公主的高贵端庄。“多谢国王,不过没关系。” 她就看了连钱驹一眼,这面对顾熠这般在战场上立功无数斩杀无数的猛将都毫无惧色还喷人的连钱驹,瞬间就老老实实,好方便顾熠上马鞍。 这一幕再度惊呆了犬戎国人。大周人也许不觉得什么,可对见识过连钱驹性子的他们而言,玲珑简直就像是神话里的仙女了,否则怎么解释她能让连钱驹对她言听计从? 安好马鞍,顾熠单膝跪地,双手一搭给玲珑垫脚,毕竟连钱驹十分高大。玲珑接受了他的好意,穿着马靴的小脚在他掌心轻踩,顾熠一用力,便托着她上了马。这一幕实在是充满美感,永文帝在上头看的很是满意,觉得顾熠这孩子确实是不错,可以在他的未来女婿观察小本本上加一分。 八公主看得眼睛都要喷火了,光天化日朗朗乾坤真是不知羞耻! 玲珑骑上连钱驹,顿觉视野开阔。她现在虽然十三岁了,但为了保持形象,身形还十分娇小,比同龄人矮上不少,为此永文帝跟太后没少发愁,净想着怎么样让她长个子,可玲珑现在就是不想长啊,她这么可爱,难道不应该多维持一段时间再进入含苞待放的少女期吗? 当萝莉有什么不好,就这踩人手的动作,换做其他公主来做就是伤风败俗,可她看起来又小又可爱就完全不会有这方面的问题。 犬戎公主冷冷地看了她一眼,玲珑毫不吝啬地对她微微一笑,气度雍容,看得不少臣子都暗中点头,认为公主极具大国之风,又有胆色,若是男儿身该多好啊。 “公主,我性子直爽,有什么便是什么,绝不会手下留情的!” 玲珑哦了一声:“我性子也挺直爽,你赢不了。” 犬戎公主一窒,没想到她会这样回答,中原不是什么礼仪之邦,讲话都文诌诌的一个意思能拐十七八个弯儿?怎么到这宝华公主就完全不好使? 永文帝虽然答应了她们比赛,但还是担心女儿的安慰,就以监赛的名义,让顾熠以及犬戎国的王子共同跟跑,一来监督二人有没有作弊,二来也能看顾着龙儿,这就是武将的好处啊,这会儿换做凌和歌或是梅峻宁那都是不行的,俩书生弱不禁风,怎么能跟英武的顾熠相比呢。 由永文帝约定二人以围场入口为中点,至入口再返回,谁先回来,就算谁赢。 玲珑出发之前还弯腰拍了拍连钱驹的脑袋:“马儿啊马儿,你可不能让我失望,否则我晚上要吃马肉火锅的。” 众人离她远,听不清她在说什么,只觉得她神情纯真动作娇憨,十分可爱,顾熠跟犬戎王子却听得一清二楚,这连钱驹举世罕见,乃是无价之宝,也只有这小公主敢说出把它煮成马肉火锅的话。 神奇的是连钱驹似乎听懂了,抖了抖耳朵,尥了下蹶子,讨好的喷气。 可能是这话确实起到了作用,观英公公一声开始,连钱驹就像是离弦的箭,瞬间跑成一个小点。从永文帝这里直到围场入口,一路上都有仪仗队及御林军,也就是说这场比赛是绝对公平的,因为全程都有人看着,更何况还有顾熠监赛。但是顾熠这会儿有点尴尬,因为他的马……追不上小公主的连钱驹。 他都追不上,犬戎公主怎么追得上?这种碾压性的比试根本就没什么意义,等到犬戎公主跑回来,玲珑骑装都换下去,正窝在永文帝身边喝茶了。她见犬戎公主到达终点,似笑非笑地问:“犬戎公主回来啦?我可等你许久了。犬戎不过弹丸之地,我大周却坐拥四海,两项衡量,公主须知天外有天,人外有人。” 犬戎公主一张俏脸显得通红,不知道是羞的还是气的,玲珑觉得她有点像恼羞成怒,年轻的小姑娘就是这样,提出比试的时候不为人家着想,就想着把别人踩在脚下,一旦输了,那脆弱的小心灵就完全承受不住了。 真是可怜又可笑呢。 永文帝轻笑,“好了好了,不过是小孩子家家玩笑般的比试,诸位不必在意。今日乃是围猎,各位各展身手,拔得头筹者,朕重重有赏!” 八公主暗自啐了一声,呸!不知道使了什么手段呢! 56.第五片龙鳞(十四) 第五片龙鳞(十四) 她虽然讨厌玲珑, 却也不傻, 知道不能在人前流露出来, 招惹了玲珑这个小魔星已经够麻烦了, 倘若让父皇也对自己起了厌恶之心, 那日子才是真的不好过。严格说起来, 八公主讨厌玲珑, 讨厌的是她想象中的那个玲珑, 毕竟她们俩虽然名义上是姐妹,但其实并不相熟,和陌生人也没好到哪里去。 讨厌玲珑的人多了去了, 可喜欢她的人更多,玲珑从来不在意这些。 她已经赢了犬戎公主, 于情于理都要给人家一个台阶下, 没看到犬戎国王已经紧张的话都说不清楚了吗?玲珑微微一笑,抱住永文帝的一只胳膊:“阿耶要给我猎一只漂亮的小兔子回来。” 永文帝笑着摸摸她的头,“好,都听龙儿的。” 玲珑欢快地松开他跑下去,把连钱驹牵了过来, 眼睛闪闪发光:“阿耶骑它!它快!” 永文帝更是笑意不止,他的宝贝女儿对待他可跟对待别人不一样,她自幼护食, 可却愿意把最喜欢吃的分给他还有太后, 虽然偶然也会有偏心的情况出现, 但永文帝确定, 自己在龙儿心里的地位绝对是第一,没有人超得过!再看到顾熠很妥帖地跟在连钱驹身侧,就又在未来驸马观察小本本上记了一笔。 这孩子是真不错,成熟稳重又体贴入微,来照顾孩子气的龙儿再好不过,只是性子过于内敛,喜怒不形于色,龙儿单纯,怕是掌控不了。梅峻宁那孩子也很好,温润如玉性格柔和,只是对龙儿太纵容了一些,怕是舍不得管她。这俩都是永文帝心中的未来女婿TOP3,说好呢,是各有各的好,可要说不足,有一点是相同的,比龙儿大了太多,龙儿如今才十三岁,他还想多留她几年,最早也只能是在十六岁嫁人,说不定还要更晚,可到那个时候,梅峻宁都要年近而立了,顾熠也得有个二十五六。 龙儿是他的宝贝疙瘩,这驸马自然是要千挑万选,永文帝会有意的给这三人与玲珑相处的机会,同时也会派人仔细观察,当然不至于每一句话都监控,却也知道他们对玲珑什么态度。 梅峻宁与顾熠如兄如父,凌和歌却能跟她玩到一起去,这三人各有千秋,倘若能合三为一岂不妙哉?若是三个都能做驸马——永文帝赶紧把自己的想法打住,他在想什么呢,难不成还要给龙儿开个后宫不成?这天底下只有帝王才能名正言顺的拥有后宫佳丽三千…… 等一下,倘若龙儿来做皇帝? 永文帝也不知道自己为何会这么想,其实他这样的想法并不是第一次出现。他的几个成年的儿子,大多才华有余魄力不足,做个一方官员兴许能够做出一番政绩,却并不具备帝王应该有的心胸以及手段。老大性格太过温吞,老二脾气急,老三耳根子软,老四眼皮子浅,老五阴沉不定戾气十足,这也是为何多年来他不曾立储君的原因。其他皇子比玲珑年纪还小,可没一个能让永文帝满意的。 说起来,最让他觉得有帝王之风的,竟然是这个女儿。 在御书房或是其他地方与大臣们议事时,永文帝并不避讳玲珑,很多时候君臣之间吵的快要打起来或是争论的热火朝天,能够安抚他们并且提出妙计的都是玲珑,虽然她总是看似不经意间脱口而出,似乎根本不知道自己说了什么了不得的话,但永文帝是什么人?他疼爱玲珑,又不代表他成了个傻子。 他这个女儿,跟普通女孩子是大不一样的。永文帝也没精力再去养一个孩子在身边看和她是否相同,但玲珑之于他十分重要,远非其他人能够比拟。 她聪明伶俐,又心胸宽广,能够体察人心,且天资出众。真的,倘若玲珑是男儿身,永文帝想都不会想便立她为太子,但是——为何女子就不能为帝呢?难道前人没有,今人就也不能有? 抛开一切因素以及偏心,永文帝必须承认,在他的所有子女中,若说真要挑一个来当太子,那当然也有,然而已经有了最好的一个,为何要将就,又为何要退而求其次? 一旦有了这个想法,永文帝心中顿时百感交集,他也不知自己为何会这样想,却也不觉得自己这样想有错。若是他的龙儿为帝,他自然是不用担心大周的未来,有此女在,能保大周百年盛世。他也不用再操心怎么样才能选到一个最好的驸马,她是皇帝的话,大可以将天下美男子尽收帐下,理直气壮。最重要的是,龙儿是他大周皇室的血脉,她生出的儿女,也仍然与她同姓,承载的是大周的将来。 既然如此,为何不可以?难道就因为她是女儿身? 这个念头就像是破土的嫩芽,一旦见光得风,立刻开始疯长。 玲珑倒是不知道永文帝此时此刻在想什么,但她知道他早晚有一天会这么想。永文帝是位优秀的帝王,他的高瞻远瞩、他的眼界和心胸都是普通人所不能及的,因此她从来没想过要去逼迫他。玲珑从不在永文帝面前藏拙,她能够与老臣们谈笑风生,能够不动声色的提出他们所想不到的策略及方法,绝不是为了单纯的讨好永文帝,而是为了让他知道,她没有任何地方比他的儿子们差。 能不能抛开性别观念选择她作为皇位继承人,关乎到她这个世界所付出的时间与精力能不能得到一个圆满的回报,更关乎着她下一个世界是不是仍然能够过这样随心所欲的生活,去寻找下一份美味的食物。 玲珑希望食物能够自己变得美味,而不是靠她来揠苗助长。 永文帝去打猎了,武官们、年轻的文官以及皇子们都一同去,其他人则可以在围猎场外四处悠闲的走走,围猎要整整进行三天,所以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营帐。整个猎场有着严格的划分区,猎区与安全区的界线处有专人看守,所以根本不必担心会有猛兽出栏对他们造成威胁。 观英公公年纪大了,又不善骑马,永文帝不在,那他当然是要跟着玲珑的。顾熠先前表现了,就没去凑热闹,而梅峻宁与凌和歌都要在永文帝面前表现一番,否则岂不是被顾熠压一头? 顾熠陪着玲珑也很守礼数,他倒是想跟小公主走近一些,可惜一旦想要靠近,观英公公就瞪他,不着痕迹地暗示他要知礼守礼,顾熠能有什么办法?顾熠也很绝望啊! 他陪着玲珑四处闲逛,猎场玲珑不是第一次来,只不过之前她年纪小,永文帝严令禁止她四处跑,把她看得很紧。 加上贴身宫女碧螺,一行四人脚步轻盈,还撞见了一场好戏。 安全区虽然大,但也是有限度的,陡然撞见三公主朝一个男子扑去,玲珑啧了一声,观英公公紧张得很,挡到她面前:“公主莫要去看,污眼睛,污眼睛!” 其实就是个抱抱,在现代社会的时候玲珑连爱情动作片都欣赏过,但是观英公公很明显把她当成了不谙世事的小女孩,一脸担忧,生怕她学坏。 唉,他们都不知道其实她最坏了。 玲珑弯腰,抓住观英公公的手臂,从他伸展开的双臂下冒出一颗头好奇地看过去,惊见三公主的扑拥没有见效,那男子身形敏捷的躲开,三公主就狼狈地扑倒在地。她到这里来应该是秘密的,因为周遭除了他们俩没有旁人,向来好的穿一条裤子的八公主也不在。 三公主摔的不怎么好看,事实证明就算是美人,摔跤的时候也一样丢脸。玲珑没忍住扑哧一声笑出来,她就是觉得三公主的姿势很好笑,完全没有别的意思,但三公主一抬头看见她,顿时恼羞成怒,玲珑亲眼看见她的表情从羞愧到愤怒,然后瞬间变为喜悦! 这位三姐姐见到她虽然说不敢不敬,但那厌恶劲儿却瞒不了人,今儿居然露出喜悦的眼神,是怎么个意思? 而且周围怎么一个伺候的宫人都没有? 玲珑觉得奇怪,观英公公在前朝后宫打滚这么多年当然更觉得奇怪!他立刻觉着这是有问题,说不准小公主还是着了谁的道儿了,这会儿什么都别做,转身就走才是正经事! 可三公主已经喊了玲珑:“四妹妹!” 玲珑仍旧在观英公公的手臂下露出一颗脑袋,听三公主柔情似水的跟自己打招呼,也露出一个笑来:“三姐。” “你快过来!此人、此人与我有了肌肤之亲!” 那男子一听,顿时露出不可置信的表情,玲珑很能理解他此时此刻的心情,如果他去过现代社会,那么他应该知道有一个词语可以用来形容他的现状——碰瓷。 是啊,这不是明晃晃的碰瓷嘛! 57.第五片龙鳞(十五) 第五片龙鳞(十五) 别说是玲珑了, 就是观英公公都觉得丢脸。这未来驸马人选还在这儿呢, 三公主这样大呼小叫,叫人看了去,岂不是连带着败坏了小公主的名声?什么肌肤之亲, 他是老了,可还不到老眼昏花的地步, 三公主朝人家身上扑,人家不是躲开了吗?她自个儿摔得难看, 站起来第一时间竟然想的不是掩饰, 而是要小公主去给她作证?! 顾熠向来喜怒不形于色,他面无表情, 看不出心底在想什么,只低头朝娇小的小公主看去。小公主杏眼微睁, 眼珠子圆溜溜的又黑又亮,可爱极了。黑眸跟着变得柔和,在玲珑面前顾熠是完全没有原则的,小公主说什么就是什么。 玲珑朝三公主那走,看到被碰瓷的男子脸都白了, 她可不跟三公主狼狈为奸,这种下作的手段连玲珑都不稀得用。她微微一笑,对男子道:“大家都去参加围猎, 韩大人为何不去?” 韩玉泽先是恭恭敬敬对着玲珑行礼, 而后道:“臣本是要去的。” 话不用说完, 聪明人一听就知道。韩玉泽本应在围猎大军中, 可现在他却出现在这儿,那必然是有人使了什么手段把他哄骗过来,至于那人是谁——相信不用说大家也知道。玲珑又看向三公主:“三姐,阿耶今日心情很好,我可不许你闹出什么乱七八糟的事儿来败坏。” 三公主脸色一变:“你难道没有看见——” “看见什么啊?”玲珑双手往身后一背。“我一个人闲着无聊四处逛逛,顾将军与韩大人担心我的安慰随身保护我,又有观英公公照顾我,难道不是这样吗?” 顾熠对着三公主拱手行礼:“是臣与韩大人同行。” 韩玉泽反应极快,他知道这是宝华公主要为自己解围,连忙同样行礼:“见过三公主殿下。”心中顺便对玲珑表达了歉疚之情——刚看到宝华公主带着人过来的时候,韩玉泽整颗心都凉了,还以为是来帮三公主的。 其实他自己都不知道三公主看上他什么,他不过是三品的文官,虽然出身书香世家,可比起高门贵族自然逊色几分,更何况他已娶了启蒙恩师的女儿为妻,夫妻二人相敬如宾,过着举案齐眉的日子,到底是哪里招惹到这位公主殿下了啊? 三公主不敢置信地瞪着玲珑:“你、你竟然向着他不向着我?!你这个吃里扒外的——” 不知为何,被玲珑那双眼睛一看,她突然不敢再骂下去了,只委屈的眼泪都掉出来,真真是心里难过的不行。自幼她就知道这位四妹妹跟其他公主不一样,母妃也再三叮咛,一定要与四妹妹交好,千万不能惹四妹妹生气,因为四妹妹是父皇的心头肉,是大周最尊贵的宝华公主。 宝华才十三岁呢,父皇就开始给她相看驸马了,谁不知道如今青年臣子中最优秀的三人都是宝华的?其他人连分一杯羹都不行。现在自己喜欢上韩玉泽,宝华不帮他也就算了,还要来捣乱! 如果不是观英公公在边上,三公主一定还要自恃姐姐的身份再教训玲珑两句。 “好奇怪啊,三姐姐怎么一个人在这里?你的宫女呢?跟你如影随形的八妹妹呢?”玲珑真是看不下去三公主这么一副做派,想要的东西就去争取当然没什么不对,但是男人就算了吧?人家日子过得好好的,抢来做什么?不是给自己的爱又不能吃,难道拿回来当个摆设?“你今天既然敢做这样的事,肯定是有后手吧,怎么,人都不见了的?” 之所以朝玲珑求助,也是三公主走投无路,谁叫答应她会在她跟韩玉泽独处时出来“捉奸”证明他们二人关系的八公主没有出现?否则三公主也不会找素来陌生的玲珑。 这还用说吗?她真以为八公主看得起她啊?两人交好,那是因为其他公主皇子都不乐意跟她们一起玩,两人抱团取暖罢了,八公主心里怎么可能瞧得起三公主这样想当小三的人啦,人家是生长在红旗下深受现代文明熏陶的卫道士好不啦? 不趁着这个机会教训一下心术不正的三公主,算什么现代人士嘛!所以三公主能等来八公主给她作证才有鬼呢,塑料姐妹花的情谊,如同泡沫不戳都破。 这会儿三公主也回过味儿来了,她那被爱情冲昏的头脑终于冷静下来,小脸刷的一下雪白:“四妹妹——你、你不会告诉父皇的吧?!” 见玲珑只是冲着她笑却不说话,三公主腿都要软了,她当然知道父皇是什么性子!对待他们这些儿女,宽容又威严,可从不姑息,一旦让父皇得知自己做了这样的事情……三公主上前两步就想抓住玲珑的手,顾熠却挡在她的面前。最后她只好隔着顾熠跟玲珑说话:“四妹妹,你我是血脉相连的姐妹,今日这几人……”她当着顾熠韩玉泽的面恳求玲珑,实在是羞耻又丢脸,可是也别无他法,观英公公也在,除非玲珑答应保密,否则父皇肯定会知道的! “你我的确是姐妹,可是没有我跟阿耶亲啊。”她干嘛要为了三公主去瞒永文帝?有这么本末倒置的事吗?而且她看起来很容易心软? 开什么玩笑,她的心比磐石都要坚硬。 一听这话,三公主就知道玲珑是绝不会帮自己隐瞒的了,她这会儿是真的没了力气,整个人瘫软在地,眼睁睁看着玲珑带着人走远了。又过了不知多久,三公主身上的冷汗都干透了,八公主才姗姗来迟。刚才骗韩玉泽过来的时候,八公主为了让他们独处还带走了三公主的贴身宫女,结果闹出这么一桩事来。 偏偏八公主还一脸的担忧愧疚,说是什么遇到了巡逻的将士被盘查一时之间过不来,又说那将士是负责保卫宝华公主安危,周围不许人进的,三公主怎么会信这一番鬼话! 她咬着牙抬手就给了八公主一巴掌,八公主一愣,随即也火气上来,她本来就不怎么瞧得起三公主,无缘无故挨这一巴掌,父皇都没打过她好不好?! 两人在后头闹了一通,脸上都带了点儿伤,等到围猎结束再出现在永文帝跟前的时候,不免都有些心虚。又看到玲珑坐在永文帝身边一副好整以暇的看戏表情,顿时又恼火起来。 永文帝到现在为止,心情都是不错的,玲珑还没打算在这会儿告诉他呢。美大叔上了年纪,操心的事儿就变得多起来,一旦他知道了,保不准又要大怒一场,虽然平时忙得很,可永文帝确实是个很好的父亲,只不过在父亲这个身份之前,他还是一名帝王。他为数不多的像是寻常人家一样的父爱,都给予了玲珑。 别人对自己好的时候,玲珑怎么也不会让他难过。 三日围猎时日一瞬即过,三公主惶惶不可终日,不知道脖子上悬着的那把大刀究竟要什么时候才掉下来。就这样直到回宫数日,父皇突然下了圣旨,特将三公主嫁予犬戎王子,以表两国永修秦晋之好! 她见过那犬戎王子,长相奇异完全不和她的审美观!而且如果嫁给他,她是要远离中原,说不定一生都不会再回来!日后若是两国开战,那么第一个死的就是她! 三公主崩溃了,德妃娘娘却知道,陛下一旦决定的事情不容更改,结亲以表交好的做法古来有之,三公主若是能大大方方高高兴兴的应承了,德妃在后宫的地位就能水涨船高,二皇子在陛下的心中也会被高看一眼! 可是三公主完全不能理解母妃劝自己接受的说法,她甚至大胆地去闯御书房!永文帝正在里头跟重臣议事,玲珑在边上画画,就听得外头一阵吵闹,侍卫们哪里敢拦公主,他们的手都不敢碰到公主的身子,倒真叫三公主闯到了御书房门口。好在永文帝的口谕及时到了,他们这才松了口气——就算是陛下的吩咐,可他们碰了公主身子的话,也是要受罚的。 这位三公主总是如此泼辣,真叫人头疼。 三公主进去也不管永文帝在干什么,被赐婚给犬戎王子的事实彻底打击到了她,她抹着眼泪倔强地质问永文帝:“父皇是不喜欢我这个女儿,那当初生我出来做什么!” 在雪白宣纸上画了一只又一只绿毛龟的玲珑心想:那你该去问德妃啊。 永文帝把她叫进来是想给她几分体面,可眼下重臣都在,她张嘴就是这样的口气,可还有几分规矩?再不懂事也该知道轻重缓急。 臣子们都是有眼力见的,这就要请辞了,然而三公主不给他们这个机会:“诸位大人在,恰好也为我评评理,父皇怎能这样偏心?!都是赐婚,为何不把宝华嫁出去,偏偏嫁我?!” 重臣们的内心是崩溃的,他们不想知道陛下的家事啊!知道之后又不会多块肉,知道的太多会要人命的! 玲珑给每只绿毛龟脑袋顶都加了三根黑毛。 58.第五片龙鳞(十六) 第五片龙鳞(十六) 永文帝素来是个喜怒不形于色的人, 多年的帝王生涯让他十分威仪, 他将所有的柔软与宠爱都给了玲珑, 他将她从一点点的小团子养成这样聪明伶俐的小姑娘,就再也没有多余的爱给别人了。民间的普通爹娘尚且偏心, 何况帝王? 可即便他最爱的是龙儿, 对其他子女也依旧疼爱有加, 不曾短缺他们, 亦很注重他们的课业。然而有些时候, 孩子本身的品质以及母亲的教导,是永文帝也控制不了的。他必须承认, 他的所有孩子里,唯独龙儿最得他心,他亲手抚养她长大,感情深厚是一方面, 她为他带来的快乐与满足,她的懂事体贴,俏皮伶俐,才是真正让永文帝把心搁在她身上的最大原因。 如今三公主当众问他为何,永文帝面无表情,只冷淡地看着这个女儿,告诉她:“你前头两位皇姐都嫁了人, 唯独你比龙儿年岁大, 正当好, 龙儿不过十三, 难不成叫她去和亲?” 重臣们暗自点头,这派去和亲的,也是有讲究的,宝华公主自幼聪慧过人,较之皇子们更胜一筹,把她送出去和亲,那不是亲自送刀给犬戎?当然要挑一个心眼不坏脑子也不是很灵光,能保护自己又不能兴风作浪的啊!其实按照大周与犬戎如今的关系,就是不赐婚不和亲犬戎也不能说什么,陛下倘若爱护他的女儿,不愿意答应也未尝不可。可向来公正的陛下答应了,还对三公主这样冷淡……实在是不得不让人怀疑三公主做了什么让陛下不高兴的事。 三公主更委屈了,她正要再据理力争,却突然被玲珑扣住一只手腕。随后玲珑朝永文帝跟重臣们嫣然一笑:“阿耶,各位大人,你们继续议事,我来跟三姐姐说。” 说着,便拉着三公主进了御书房后头的房间,那里是永文帝留宿御书房时所居住的地方,玲珑自小就在这儿长大,对御书房比对御花园都熟。 旁人看着是她拉进去的,只有三公主知道对方的力气有多大,她根本是被活生生拖进去的! 一进去玲珑就松开了手,三公主此时此刻恨她入骨,哪里会给她什么好脸色,横竖是要被送去和亲了,那些憋屈在心底这么久的话她全都要一口气说出来!嘴巴一张,“不要以为花言巧语就能骗——” “你以为我带你进来是跟你讲道理的?!”玲珑转过身面对她,眼神冰冷又厌恶,充满了不屑与鄙夷,她是那样的高高在上。三公主话没说完就被她掐住了脖子,毫不客气地抵在了墙上。望着那双无情的眼睛,恍惚中三公主觉得,宝华会杀了她。 “我真是受不了你这样愚蠢又自私的人类。”玲珑盯着她,瞳孔在一瞬间变成了竖瞳——三公主觉得是自己眼花出现了错觉,人的眼睛怎么会是金色的呢?“除了我之外,不能有任何人让阿耶感到难过或是失望,你明白吗?我不想从你嘴里听到一个不字。” 她冷酷地收紧了手,三公主双手去抓她的手臂想撕开她,却无济于事,最终只能感受到空气逐渐被剥夺的可怕窒息感,什么和亲什么偏心,这些都不重要了!能活下去就好了! 玲珑直把三公主掐到翻白眼濒临死亡,才像丢垃圾一样将她甩在地上,居高临下地看着她:“乖乖当你的三公主,就能活。日后你的荣耀,都与我息息相关,所以你最好管住你这张嘴。” 三公主听不明白玲珑所说自己的荣耀与她息息相关是什么意思,但她怕了那种死亡的可怕感觉,再看玲珑,丝毫不觉得她甜蜜可爱,反倒畏惧到了骨子里——哪怕是震怒的父皇都不曾让三公主这样恐惧过!她甚至怀疑刚才自己看到的那双金色竖瞳是不是错觉!宝华才十三岁,还是个女孩子,她哪里来那样大的力气,可以掐着自己的脖子把自己抵在墙上?! 没有哪一刻让三公主如此清晰的明白:宝华对她的忍耐到达极限了。 自幼她跟宝华说话便阴阳怪气的,大手段不敢有,小动作不断,跟八公主没少干些给宝华添堵的事儿,可她从来不生气也不报复,更不会告诉父皇,久而久之,三公主就觉得她是个很好欺负的妹妹,只要稍微注意点儿不让人看出来就行了,哪里知道这个人原来这样可怕。 玲珑不理她真不是心胸宽广,她是不想让永文帝知道,更不想让三公主八公主缺个胳膊少个腿什么的叫永文帝发愁。永文帝给予了她全部的父爱,她自然也要回报一二——玲珑喜欢的人,哪哪儿都是好的,她不会允许任何人去伤害或是侵|犯。 但三公主最近是有些过了,她先是看上有妇之夫的韩玉泽,光是看上也就算了,堂堂公主竟然做出那样下作的事来,永文帝知道了能不生气?没有打死她都是好的。 一个会为皇室抹黑的公主,没有存在的必要。 也因此他才会答应犬戎国王的请求,将自己的一个女儿嫁给犬戎王子。把三公主嫁到千里之外,跟韩玉泽远远隔开,对他们两人都好。 玲珑发完了脾气,就立刻变回了小甜饼。她将三公主从地上拉起来,摸了摸她的脸,又整理了下她凌乱的鬓发,甜蜜地对她说:“三姐姐要乖,不可以惹阿耶生气哦。” 除了疯狂点头三公主还能做什么? 她被玲珑带出去见永文帝,还乖乖行礼道歉,永文帝心头舒坦许多,看见这个做出丑事的女儿也不再那么恼火了,天知道当观英跟他说三公主拦韩玉泽投怀送抱时,他眼前一黑险些晕死过去!重臣们已经告退,他安抚了三公主几句,等到三公主回宫,他才亲昵地刮了刮玲珑的鼻子:“龙儿怎么做到的?” “秘密。”她娇俏一笑,抱住他的胳膊,“阿嬷要龙儿晚膳去永宁宫用呢,阿耶去不去?” “去,自然是要去。” 父女俩谈笑风生,观英公公在边上笑吟吟看着,多少人羡慕小公主独得圣宠,由陛下抚养长大,却不曾有人看见她的纯真可爱体贴善良。 公公您好像对我有很多误解呢——来自微笑不语玲珑。 回到自己宫中的三公主还在回味永文帝的那些话,父皇其实……是很关心自己的,只是自己嫉妒宝华,总觉得得不到跟宝华一样的待遇,连带着竟怨恨起父皇来。犬戎王子相貌堂堂性格宽厚,嫁过去后自己便是王妃,日后也是犬戎王后,只要两国一日交好,她的地位便一日不可动摇,比起随便许个不喜欢的男人,嫁到犬戎又有什么不好呢? 离韩玉泽远了,她那些恶毒的心思,应该也会淡了吧? 再不敢做恶了。 宝华那双冷酷的眼睛似乎还近在咫尺,三公主不敢再去回想,她越想越怕,告退的时候她看见宝华又甜蜜蜜的挽住了父皇的手臂撒娇,就像是往常的宝华一样,可那个掐她脖子的宝华……三公主对镜自照,却无论如何也找不到任何被掐过的痕迹。如果不是那种恐惧仍存,她真的要以为这一切都是自己的错觉。 得知三公主回来,八公主也上门了,两人那天打了一架,之后虽然和好,关系却淡了不少,被玲珑差点掐死在鬼门关前走了一遭的三公主跟开了窍似的,居然也看出了八公主眼底的鄙夷——明知道她喜欢一个有妇之夫是不好的,去陷害人家也是错的,可是八妹妹,从来不曾提点过她一句,一次也没有。 三公主突然对这个好妹妹感到背脊一阵冰凉,她听着八公主话里话外撺掇着她再去找宝华麻烦的话,记忆突然回到很久很久以前,宝华刚刚会走路的时候。 宝华真的太可爱了,小小的年纪,父皇疼她如宝,每日抱来抱去,第一次见面,自己在母妃怀里,宝华颠簸着还不太稳妥的脚步,从皇祖母怀中朝自己走来,翻开小荷包,递给自己一颗糖。 一开始,她们姐妹俩还是很友好的。 是什么时候开始改变的呢,大概是……自己稍微长大了一点,得知那位从来不会抱自己,也不会陪自己玩的父皇对宝华是如何珍爱之后吧?母妃总是在耳边抱怨自己不如宝华可爱会撒娇会黏着父皇,诸位皇子皇女都在的时候,皇祖母也只会把宝华一个人抱在怀里,宝华都十三了,皇祖母还像对待小孩子一样让她依偎在怀抱。哪怕自己也是公主,人人尊敬,山珍海味绫罗绸缎,也仍然忍不住要妒忌。 等到八妹妹稍微长大一点,不知怎的,自己就跟她走到一起去,然后从八妹妹口中听到了许许多多关于宝华不好的话——三公主这才惊觉,自己做了许多惹怒宝华的事,说过许多不知死活的话,可八公主却一次也没有。 一次也没有。 59.第五片龙鳞(十七) 第五片龙鳞(十七) 八公主从刚出生的时候穿越而来, 迄今也有十年了, 严格算起来的话, 这具十岁的小女孩身体里,住着的是一个三十二岁的成年女人。也正是靠着这副天真可人的外表, 再加上遗传自惜嫔的楚楚可怜的相貌, 八公主做起坏事撺掇起人来, 从来没被怀疑过——一个十岁的小孩儿, 就算皇家早熟, 又能真的坏到哪里去? 她也许心地确实不坏,她也许还有一些别人比不上的优点, 可那跟玲珑有什么关系啊!给玲珑添堵了,就都得吃点苦头。 八公主自己可能也不知道为什么她已经那么注重饮食跟运动还在发胖,现在她胖的像颗球,还是那种没有弹性的球, 小孩子稍微胖一点儿那是可爱,可十岁了还胖成这样,就不是可爱,是惊悚了。上回太后寿辰,永文帝看见她都错愕了两秒说不出话来,八公主奉上寿礼后,太后犹豫了半天, 夸她长得很健康。 其他公主都是什么蕙质兰心体贴入微知书达理之类的词儿, 到了八公主这儿, 就得了一个“健康”。 是挺健康的, 不然能那么胖吗?都有三个玲珑宽了! 三公主对她这样不设防,能大胆分享自己的少女心事,也是因为胖子没有竞争力,更不会让人感到威胁。而且跟八公主站在一起,她本来只有七分的美貌也被衬托成了十分。 这是怎么回事儿呢!八公主都快一年没吃晚膳了,平日里运动量也大,自己一人时仰卧起坐瑜伽跳绳样样来,可就是瘦不下来,喝口水也胖! 永文帝觉得这个女儿不再是白嫩喜人的山东大馒头,而是发面大饼了。 无论男女,胖起来……都不是那么好看的。 玲珑每次觉得八公主给自己添堵的时候,都会让她更胖一点,她摸着自己的心口,真诚地感叹:这里,舒服。 跟三公主逐渐冷淡的八公主一直致力于减肥大业,虽然在旁人面前她总是表现的满不在乎,说什么胖就胖,开心就好,人前也会顾熠大口吃喝表达自己的爽朗,但是人后背着人偷偷抠着喉咙吐的胆汁都出来的痛苦只有她自己知道,也因此,虽然八公主“吃得多”,但气色却并不好,一点都不白嫩,反而蜡黄蜡黄的,可不跟发面大饼一个样么。 让八公主彻底炸毛的源头,来自于永文帝要立玲珑为皇太女的消息。 在五个成年皇子以及那么多未成年皇子中,他居然选择了一个女儿,要将皇位传给她?!永文帝是疯了吗?!这哪有女人当皇帝的道理?得知消息的八公主立刻去到几位兄长的府上,然而他们都神色平静没有丝毫异议,甚至表达了对这件事的支持与喜悦——这尼玛开什么玩笑,这群古人是不是脑子有问题?这反应跟剧本上写的不一样啊! 这些年来玲珑的各种兄长攻略难道是玩假的不成,她跟八公主可不一样,她又用不着减肥,大部分时间都花在展现自己的实力以及收服人心上了,连阁老跟太傅总督这样的重臣都没有意义,其他人还能说什么?更何况她又不是史上第一位皇太女,开国皇帝一生无子仅得一女,最终便将皇位传给其女,那是大周第一位女皇帝。 玲珑也不算开了先河,重点是她的实力得到了所有人的认可,无论是永文帝还是经常参加议事的重臣们,都认为玲珑比皇子们更加适合做储君。她心胸开阔眼光独到,更难得的是有着极佳的天赋,横竖女帝生出的孩子仍然流淌着皇室血脉,他们为何不答应? 而且不答应,他们也怕陛下敲断他们的老腿。 早就知道陛下疼爱宝华公主入骨,却不知道世间真能有这样一位帝王,愿意让女儿成为储君——便是寻常人家疼爱女儿的父亲,也没有说将家产全部给女儿的。 立皇太女那天,八公主一个人在寝宫里咬着被子哭了许久许久。她觉得特别委屈,明明独一无二的是自己,可什么风头都被宝华那个小贱人给抢走了。她会背好多好多名篇,还会弹钢琴跟做菜,可是后两样才华在公主这个身份下根本显现不出来,至于前者……她胖成这样,美人是当不成了,哪有成球的才女?哪个才女不是弱不禁风惹人怜爱? 所以八公主那一肚子的锦绣文章,竟然一首都没来得及剽窃——真惨啊。 等到再见玲珑,八公主是按捺不住内心的恶意了,她面上一派恭敬天真,却状似不经意道:“恭喜四姐姐成为皇太女,我一直以为会是大皇兄或是二皇兄呢……哎呀我不是有意的,对不起对不起——”看起来眼睛含泪,是真的不小心。 要是三个皇兄不在身边就好了,玲珑会相信她是无辜的。 小孩子的天真挑拨,远比别有用心的算计来得更令人忌惮。然而这些年玲珑在这几个皇兄身上花的心思不少,她并不是多么有手足之爱,只是因为永文帝爱她,她不想让他承受子女相残的痛苦,她说过,她想要的人,一切的痛苦灾难,只能由她来施加。永文帝越是幸福满足,这份爱就越是美味香甜。 没等三个皇兄说话,就听得一道阴测测的声音:“自己没脑子,别以为旁人跟自己一样。” 听到这个声音,玲珑眼睛一亮:“五哥!你回来了!” 要说八公主在这大周朝最怕谁,除了永文帝之外就是五皇子了。她觉得这个性格阴沉难测的五皇子就像是电视剧里那种阴森森的大反派大变态,因为生母只是贵人,又早逝,在宫中向来独来独往,不与任何人交好,也不与任何人靠近。八公主当然不会拿自己的热脸去贴人家,所以向来对五皇子敬而远之,而且每次一看到五皇子的眼睛她都瑟瑟发抖,真的,太像反社会人格的变态杀人狂了。 长得帅也没用! 可惜了,她真不知道,五皇子不仅不是变态杀人狂,脾气也不暴戾难测,他根本就是个傲娇嘴硬的妹控,只不过长相太冷,总是让人误会他很可怕。再加上他懒得说话懒得解释,也就任由人误解。 玲珑刚学会走的时候,摇摇晃晃地扑到他怀里,他激动的眼泪快掉出来。好在这副模样没被人瞧见,人前他仍然是阴沉的五皇子。常年的不近人情让他的性格变得冷硬难以接近,这也是为何永文帝断定这个儿子“阴沉”的原因。在亲生父亲面前都做不到承欢膝下,更何况非一母所出的八公主?直到现在五皇子也就跟玲珑好,对着其他兄弟姐妹,遇到的时候眼皮子掀一掀,那是给你面儿。 五皇子接住朝自己扑来的妹妹,将她抱了个满怀,上下掂了掂,“胖了。”说完求生欲很强的又补充一句,“高了,更漂亮了。” 前段日子他被派出去办差,这会儿才回来呢。 其他三个哥哥用力咳嗽以彰显自己的存在感,颇有些嫉妒五皇子跟玲珑的亲昵,对此五皇子的反应是掀一掀眼皮子,那副欠扁的模样真跟小时候没差。 其实皇家一母所出的兄弟都有可能翻脸,更何况是他们呢?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这十几年来,兄弟几个莫名其妙感情就好了,不争不抢,有什么差事还彼此推,谁都不想在父皇跟前露脸,这种视皇权如粪土的情况,大概也只有他们这一代兄弟才会如此。 知道未来妹妹登基,自己都是要给她卖命的,现在还不抓紧时间逍遥自在,还等什么? 玲珑勾着他的脖子用脑袋撞他:“快闭嘴吧你!” 八公主看着他们兄妹几个打闹嬉笑成一团,明明自个也在,明明自己这么不容“小”觑,怎么他们却都无视她?!仿佛她是个外人一般,他们是被宝华灌了什么迷魂汤不成! 等到闹够了,五皇子才看向八公主,他跟其他兄弟姐妹不同,自幼没有母亲,虽然吃穿不短缺,却见识过太多捧高踩低,父皇再公正,也架不住有人恶意使坏。“哥哥们不好意思说,我却不在乎这些。你最好不要起什么怀心思,否则不必龙儿出手,我也会教训你。三妹已经教你带坏,你日后少再跑到她那儿去。” 二皇子与三公主一母所出,感情深厚,他劝过数次,三公主却一意孤行不肯听,如今总算是跟八公主冷了,他也怕八公主再花言巧语把她哄回去。“五弟的意思是,三妹正在待嫁,怕是忙得很,没有什么功夫陪着八妹玩闹,八妹也不小了,该长进了。” 比起毫不掩饰厌恶的五皇子,二皇子就温和多了。他脾气向来不是很好,但对待自己的手足也十分注意,主要是八公主年纪小,他并不想说的太过分。 此事牵扯到了三妹,一向在两个妹妹间被夹击的二皇子有时候真的很恼八公主,她小小年纪,到底为何如此善于挑拨? 也是三妹蠢笨,人家只是嘴上说说,唯独她会去做,可不被人抓着把柄不放么! 八公主咬着下嘴唇,站起来就跑,玲珑觉得她跑太慢了,就故作不经意绊了她一下,于是八公主久咕噜噜滚了好几圈——比用跑的可快多了。 60.第五片龙鳞(十八) 第五片龙鳞(十八) 玲珑毫不掩饰的大笑出声, 在人前出糗的八公主简直恨她入骨, 爬起来狠狠地瞪了玲珑一眼, 那眼神活似要将她吃了,让几个兄长看得都神情一凝。 五皇子捏了捏玲珑的脸蛋,他这个妹妹, 生的极为美丽, 脸蛋细腻柔滑, 实乃父兄至爱。简单点来说, 看着就手痒痒。“你小心着些八妹, 她心术不正, 日后不知道会做出什么事来。” 玲珑满不在乎:“有本事就来啊。”然后笑得很乖,任由五皇子扯自己的嫩脸。“反正五哥会帮我的对不对?” “对。”他看她的眼神都变得无比柔和。“毕竟公主殿下您未来是咱们大周的女帝, 五哥还需要您多多照料赏识。” “好说好说。”玲珑拍拍他的肩,她个儿娇小,长得又慢,拍五皇子肩膀都很吃力, 其他几个兄长看了都笑起来,大皇子打趣道, “龙儿可不能厚此薄彼,你五哥对你好, 大哥难道就差了?” “放心吧大锅锅。”被扯着脸导致她讲话有点怪腔怪调, “窝一定费对你好的。” 当然了, 到时候她躺在龙椅上嗑瓜子, 他们东奔西走给她卖命去。 不知道为什么, 兄长们突然觉得脊背发毛,还不由自主地打了个机灵,好像被什么危险的猛兽给盯上一样。定睛一看,妹妹还是那么乖巧可爱,五弟捏的他们看着也一起手痒,忍不住凑上前,捏耳朵的捏耳朵,捏小手的捏小手,揉脑袋的揉脑袋。玲珑都微笑着忍了,并且非常自愿的鼓起脸蛋——捏吧捏吧揉吧揉吧,现在你们占的便宜,以后都要千百倍偿还的。 很多年后,被奴役的十天半个月回不到王府抱老婆孩子的兄长们对着金灿灿龙椅上的女帝痛哭流涕:哥哥们知道错了,求陛下大发慈悲批个假条吧! 女帝一派淡然,丢开手里的瓜子皮,轻飘飘吐出一个字:不。 —————————— 三公主最终还是嫁去了犬戎。她离开之前特意来找玲珑说了一番恳切的话,先是对自己从前的任性骄纵表示歉意,结果话没说完就被玲珑打断:“任性骄纵有什么不好,有人惯着,那是福气,三姐不用跟我道歉。”其实三公主什么样她根本不在乎,一开始三公主拒绝了她的示好,玲珑就不会再接近她。 说起来大公主跟二公主就温柔可人多了,也不知道三公主是怎么被德妃养成这样的,德妃看起来很是端庄大方识大体啊。 三公主吸了吸鼻子,“我就要走了,你以后,记得提防着八妹。” 怎么所有人都要来叮嘱她几句?她看起来像是只小菜鸡?她哪里像是会怕八公主的样子?不管从哪个方面来讲都应该是八公主怕她吧?但这毕竟是三公主的好意,所以玲珑还是点头了:“日后山高水长,三姐在犬戎也要好好照顾自己,若是有人给你气受,也不必客气。” 她是未来的女帝,有她这句许诺,三公主在犬戎也更有底气。玲珑是抱着关怀一下永文帝儿女的心态随口一说,没想到三公主却感动的差点痛哭流涕,还用一种极为温柔的眼神看她:“四妹妹,以往都是我不好,要是、要是还有时间的话,我真想好好补偿你。” 从小她就不知道为什么父皇更疼宝华就算了,连自己一母同出的皇兄也总是疼宝华胜过自己,每每见了面,皇兄还总要劝慰自己多跟宝华来往,现在三公主总算明白了,她临走前不容玲珑拒绝的给了一个拥抱,一步三回头的走了。 对此玲珑觉得很头疼,好好的没事儿不要乱抱啊! 她比较喜欢美男子的好不好。 三公主去了犬戎后,永文帝把玲珑看得更严实了,以前还会给凌和歌梅峻宁顾熠三个人机会见见她培养一下感情,顺便更新一下自己的未来驸马观察小本本,但自打玲珑封了皇太女,除却朝堂之上,玲珑再也没见过这三人。 永文帝是个很优秀的帝王,同时对玲珑来说,他也是个格外开明的父亲,简直开明的不像是封建社会的人。一般皇帝,哪怕是对太子也十分忌惮,生怕他们在自己还在的时候掌权太高,可永文帝却不这样,他甚至带着玲珑去上朝,让皇太女听政。不仅如此,当大臣们争论的你死我活的时候,他还非常注重询问玲珑的意见和看法——这使得一些本身对玲珑不信服的臣子也逐渐没了声息,这样的父亲,哪怕是现代社会也很难遇到的。 但永文帝终究是老了,他有玲珑的时候便已近不惑之年,如今玲珑越发长大,他已经年过半百。一生操劳积虑,身体早早的就不好了,头疼发热什么的是常事,有时候染个风寒就要在床上歇好久。 玲珑舍不得他死。 便是草木也有情意,更何况是龙。 所以在永文帝又一次因为政事在御书房晕倒后,她态度无比强硬地把他关在了蟠龙殿不让出去,永文帝气得想骂她又舍不得,他现在这么拼命是为了谁?虽说她已为储君,大周也不是没有出现过女帝,可女子为帝,要面对的比男子要多得多。他想趁着自己还能动的时候为她把路铺好,可你们看看现在这小混蛋在做什么! 等到玲珑替他代政回来,永文帝难得的看见宝贝女儿不理她反而哼了一声,翻身朝里头睡了。 玲珑踢掉鞋子朝龙床上爬,伸手晃了晃永文帝,他不理她,她也不着急,而是幽幽地告诉他:“阿耶,我今天把那群老不死的拖出去打板子了。” 朝中有些老臣,顽固的如同茅坑里的臭石头,永文帝老是动怒没少是被他们气的,总之从他们嘴里听不到一句好话,见天的督促。玲珑作为储君当然也要接受同等待遇,有时候永文帝想起上朝都头痛,每天看到一群臣子唇枪舌剑指桑骂槐,他的心真的很累。 玲珑觉得他就是被折磨的。当皇帝是好,可也有很多不好。而她早就决定当一个奇葩的女帝了。 永文帝本来还不打算理她,几秒钟后反应过来她说了什么顿时瞪大眼:“你说什么?!” “我说我把那些老顽固拖出去打了一顿。”玲珑畅快地舒了口气。“爽啊。” 谁让他们一天到晚逼逼个没完。 看着永文帝不敢置信的表情,玲珑嘿嘿一笑:“阿耶不用担心,今日您抱恙,我年纪小不懂事行为冲动,而且爱记仇心眼小又任性,他们要是还想以后在我手下讨生活,就得给我老实点儿。我可不是阿耶这样的好脾气,对待那群倚老卖老的还能以礼相待。”她要所有人都怕她敬畏她,不喜欢听到任何反对或是不同的声音。 老臣们总是逼逼个没完怎么办?多半是皇帝脾气太好给惯的,打一顿就好了。 效果立竿见影,永文帝再上朝的时候,发现那群跟他吵了一辈子的老家伙们都乖了不少,他耳边也再没有叽叽喳喳没完的吵闹声了。倒是让他发现玲珑私下见了梅峻宁,让他又担心起来,连着问她到底喜欢哪一个。 玲珑说:“都还可以。” “你可不要糊涂。”永文帝皱眉。“日后你大可广开后宫,也无人能说你什么,可这三人虽说才华横溢,却都心高气傲,怕是不能委身入宫。”一旦入宫,就不能再入朝为官,女帝的后宫是那么好进的吗? “我知道啊。”玲珑早就想过这个问题,她认真地反问永文帝,“在阿耶心里,龙儿是那种色令智昏的人吗?” 永文帝笑而不语,她是不是,她自个儿心里头清楚。 这点他还真误会玲珑了,玲珑就没打算要后宫,她虽然好男色,却也不是饥不择食只要长得美就行。到时候想解决生理需求办法多的是,干嘛要学其他皇帝开后宫?反正她是女帝,不开后宫,那群老家伙还会称赞她品性高洁呢。 永文帝后宫人数也不多,历来臣子们都是很在意皇帝的家事的,宫妃太多,难免落个不好听的名头。若是帝后和谐,那更是美谈。只可惜孝仁皇后去得早,留下永文帝孤家寡人,也实在是寂寞。幸而有了玲珑陪伴,才让他的日子充实起来。其实他现在已经很少再宠幸宫妃了,这个年纪,老命比较重要。 “阿耶得身子好好的才行。”玲珑摸了摸永文帝的脸,美大叔脸上多了皱纹,鬓边也逐渐有了些白发。她的眼神很温柔,让永文帝一时间恍惚觉得,龙儿是真的长大了。 “阿耶长命百岁,多陪陪龙儿,别让龙儿一个人孤零零的。” 自她封皇太女后,就没怎么被父亲抱过,女儿长大了,便要避嫌,可她现在也不过才十六岁,还小得很呢。 永文帝轻轻叹息,将女儿拥入怀中,与对待儿子不同,女儿娇软柔弱,总是能让他心中怜惜不已。“阿耶不会去的太早,可龙儿要知道,古来帝王求长生者,尽皆化为尘土,龙儿依赖阿耶,阿耶心中快活,可不宜有执念,阿耶这一生,过得比许多人都好。” 等到他闭了眼,谁来继续照顾她呢? 这就是他怕死的原因啊。 61.第五片龙鳞(十九) 第五片龙鳞(十九) 玲珑依偎在永文帝怀中, 听着他轻柔的话语,心中也有几分感叹。她面对每个深爱她的人都能献上同样的感情, 然而一旦离开这个世界,她就立刻会忘记。因为从本质上来讲她并非人类,亦没有人类那些多愁善感,她爱的时候倾尽全力,忘记的时候也云淡风轻。 她是最没有执念,也没有不甘心的。 唯一能让她一直喜欢的, 恐怕也只有那些俗气的黄白之物。 “阿耶宽心,龙儿对长生没什么兴趣。”她倒是想死, 可惜死不了, 天与地尚且存在, 她怎么可能会死?“龙儿只是希望在有生之年,都有阿耶陪着。” 永文帝摸了摸她的头, 虽然是大姑娘了,可在他心中,她永远是刚被抱来时那小奶猫般的模样,需要照顾需要操心需要细心呵护,才能健康平安的长大。“阿耶还能活个二三十年呢,还等着抱个外孙子。” 玲珑叹了口气:“这您恐怕要失望了,除非男子能怀孕, 否则您怕是抱不到外孙子了。”她可是龙, 与人交是为快乐, 怎么可能去给人类生孩子?任由他是帝王将相亦或是神仙下凡, 玲珑都不可能生子。她跟人类社会传说中的龙还是不一样的,那些龙与任意物种杂交,才产九子各个不同,可她才不会。 永文帝向来知道这丫头心思大,想的东西也和常人不一样,可任由他再开明也没想到她竟不愿生孩子,顿时愣了一下,那继承人去哪里找? “哥哥弟弟们都会成家立业,到时候我挑个长得好看又可爱的过继来不就行了?”玲珑算盘打的叮当响。“阿耶,生孩子很痛的,你舍得吗?” 这倒是。后妃们临盆之际,但凡永文帝有时间都会去看,每每在屋外听着她们嚎叫哭喊,心中都会升起一股怜惜,这也是为何他对有子女的嫔妃多加宽容的缘故。那些平日里在他面前连打喷嚏都要注意仪态的女子,生产之时,犹如死生之际。一想到他的龙儿未来也会因为一个男子经历这般痛楚,永文帝突然觉得不生孩子也没什么大不了了。他本来就不是迂腐之人,皇太女都封得,不生孩子又有什么了不起? “这样也好。”他又摸摸玲珑的头,像是小时候那样抱着她晃了晃,“龙儿只要做个好皇帝,不负这大好河山与黎民苍生,有子无子,也并没什么差别。” “阿耶真好。”玲珑真心实意的感叹。“龙儿以后也要找像阿耶这样的男人。”永文帝实在是个不可多得的明君,宽容大度又不失威严,后妃们爱上他实在是太正常了。幸好她的身份是女儿,才能得到他真正的毫无保留的爱,否则身为帝王,他是决计不会如同爱女儿一般去爱一个女子。 正因为是明君,所以过分冷心冷情,不会感情用事,亦不会儿女情长。永文帝最欣赏玲珑的,可能就是她性格中与自己相似的这一点,这样的帝王没有依赖之物,心系天下,做任何事都公正坦诚,哪怕她是女帝,也担得起这个位置。 “是要当阿耶这样的皇帝,不是要找阿耶这样的男人。”永文帝清楚得很,他能做个好父亲好儿子,却绝不会是一个好夫君。龙儿要是喜欢上一个跟他这样的男人,他怕是第一个要砍人。 玲珑但笑不语,她不想说什么惊世骇俗的话让永文帝震惊,毕竟他的身体状况并不是很好。 但是话又说回来:“阿耶,几个妹妹都要及笈了,也该为她们谋划一二了。” 永文帝一眼看穿她的小伎俩,“在阿耶面前还耍心眼,是不是小八又做了什么惹你生气了?” 他这两个女儿自小不和,人心都是偏的,永文帝也好太后也好,心都在玲珑这边。 他跟太后对皇子公主们的称呼都一样,不叫名字叫排行,皇子叫老大老二老三以此类推,公主则是小一小二小三——玲珑不止一次庆幸自己不是排行第三,而且公主里除了远嫁犬戎的三公主之外,唯独她有封号,大家都是叫她宝华的。“阿耶就不问问她干了什么?” “嗯?”如果说对待儿女十分公正的永文帝最不喜欢哪一个孩子,那么必须是八公主无疑了。那孩子小的时候胖乎乎的还有几分可爱,可越长越大越长越宽,俗话说父不嫌女丑,可胖跟丑都不是问题,心术不正问题就大了。他知道因为自己偏爱龙儿,八公主心中或多或少都有些不舒服,可她又凭什么不舒服呢? 难道她想要求一个皇帝不要偏心? 小打小闹也就算了,可她小小年纪就知道拿别人当枪使,这份心机又是跟谁学来的?永文帝要求每个孩子都要进学,太傅教的道理难道都学到狗肚子里去了?为何其他儿女都能知道本分,偏这个小八总是语出惊人? 说些荒谬可笑的话来,他还亲耳听见她与宫女称姐道妹——宁可与宫女姐妹情深,也不肯承认龙儿,真是不知惜嫔怎么生出的这个女儿。 “您可知道,她现在跟淑妃关系好的不得了,就差改口叫娘了,两人成天腻在一起想着算计我。”玲珑厌恶至极,这些年淑妃失宠,她也懒得理她,谁知道这俩还能搭上线。“前日淑妃助她偷溜出宫,阿耶知道她做什么去了?她去外头茶楼贿赂了数个说书先生,让他说个新故事。说前朝有位极受皇帝喜爱的帝姬,私下不检点同时还与多名男子有染,甚至勾引亲兄长与之淫|乱!阿耶说说,她这说的是谁呢?她想暗示什么呢?” 她说完先按住永文帝胸口,“不要生气不要生气,咱们理性讨论,理性讨论。” 永文帝怎么可能不生气?他大概是要气死了!柔软的小手在他胸口一遍又一遍的轻拂,又让观英公公倒了杯凉茶来,他一口气灌了两杯才总算舒坦了些。“荒唐!简直是荒唐!她这是哪里来的恶毒想法!” 玲珑耸了下肩:“阿耶不用担心,此事恰巧被梅峻宁撞见,他立刻控制了那些说书先生,然后我给换了个剧本。” “嗯?” 她狡黠一笑,眼睛明亮。“从来没有人能让我吃亏,这都是阿耶教的好。” 然后她凑到永文帝耳边,顺便看了耳朵竖得老高的观英公公一眼:“公公一起来嘛,反正你也想听。” 观英公公一甩拂尘,正儿八经道:“那如何使得。”嘴上这么说,却已经凑过来了。永文帝瞪了他一眼,这老东西。 接下来玲珑就给他们讲了自己的新剧本,还是个志怪故事,说的是这天下万物,草木精怪不可胜数,但凡得了造化的,都能开了灵智,只要潜心向善一意修行,便有机会成正果。可也有那心术不正的,这距离京城五十里的落雁山里,就有这样一只野猪精。它吸天地日月之精华灵气开了灵智,一心想要修作人身。大周国运昌隆,正气浩然,它想躲避雷劫,便下山想寻个人吃吃。谁知道恰逢正午,阳气浓烈,那户人家还供奉了神像,这野猪精一个不察,被门神打碎元神,匆忙间只得附身入那户夫人的体内,与胎儿融为一体。 只可惜生下来后,野猪精却失去了自己的妖力,它想吃掉其他兄弟的血肉来增长,可却不得其道,想抢夺别人的气运又不谙其法,倒是因为这样坏到骨子里的心思,长得越来越胖、越来越胖,胖的面如脸盆,不仔细看都瞧不见它那双眯眯眼。 …… 一个故事荡气回肠,最后野猪精被那家英明神武的老爷给发觉了不对,烧香请天降神兵将其收服,重新投为家豚,生生世世有灵智而不得言,只能为人盘中餐。 永文帝与观英公公愣了好一会儿,还是观英公公深谙溜须拍马之道,鼓掌叫好:“公主才思敏捷!这个故事高|潮迭起十分精彩,最终邪不压正传递着我大周的浩浩正气!好啊!棒啊!妙啊!” 其实玲珑觉得这个故事烂透了,可传的广就可以啦,那些说书人的脑袋都在裤腰带上挂着,哪里敢不听她的话?等到他们那张利索的嘴皮子再添油加醋一番,应该比她这个梗概更清晰——那野猪精还诱惑了英明神武的老爷的一个小妾,两人联手陷害老爷的儿女,这说谁呢? 尤其是那个出了名的胖子?全大周最出名的胖子MVP,非八公主莫属。民间教育自家儿女少吃些的时候都拿八公主当例子,“再吃下去你就变八公主啦”,据说对微胖身材的女子非常有效,许多人因此管住了嘴,每年帝王祭天,公主皇子们同行,百姓是可以在路上围观的,人群中最重量级的人物,可不就是那位传说中喝口水都长胖的八公主么? 以前不知道是为什么人能胖成这个样子,现在他们知道了,原来是野猪精搞的鬼啊! 62.第五片龙鳞(二十) 第五片龙鳞(二十) 八公主又不是个傻子, 她当然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本来应该属于玲珑的流言如今全到了她身上, 不仅如此, 还比她想象中的更加恶毒可怕!她想去找玲珑算账, 可这么做岂不是对号入座了?人家又没指名道姓说是她, 如今外界说她是妖物所化的传言越发兴盛, 她真的得想个办法才行了! 古人真的不像是她以为的那么傻, 这回是栽到人家手里了! 永文帝一生积虑成疾,近来是越发不能操劳, 他与太后及重臣们商议过后,便举行了传位大典,自己退居太上皇, 玲珑登基为帝,这便是大周史上第二位女帝——史称宝华帝。 新帝登基, 便要接受众臣朝拜,其中当然也包括已经封王的皇子们以及公主们。哥哥姐姐们早就知道所以并不惊讶,弟弟妹妹们年纪又还小,就连远在千里之外的三公主都特意命人献礼庆贺, 唯独八公主还心有不甘。 她就是不相信所有成年的皇子都对女帝没有丝毫嫉妒怨恨!这可是男权社会, 本来只有男人能当的皇帝却被一个女人抢了先, 换作谁心里头能舒服?她那么多年的宫斗剧不是白看的好吗?! 满腹心思都没地儿腾放,朝拜后众人皆去参加宫宴, 观英公公却拦住了她:“八公主, 陛下请您留步。” 方才朝拜时八公主站在中间往后的位置, 这会儿真正见了女帝,才恍然发觉对方身着龙袍,竟无比威严,都说皇帝是真龙天子,八公主看到女帝的那一瞬间,才茫茫然理解这个词是什么意思。 因着玲珑是女子,八公主向来瞧她不起,此前见玲珑,她心中也不曾惧怕过,如今看到她一身龙袍,竟不知为何心头有些发慌。 “八妹。” 她咽了口唾沫,因着对方脸上似笑非笑的表情,整个人顿时更紧张了:“四、四姐。” 如今殿内只有她们姐妹二人和碧螺以及观英公公,永文帝自退位后便搬到了离永宁宫最近的万安宫,蟠龙殿如今已经是玲珑的寝宫,但观英公公在大内数十年,通晓万物,永文帝就把他给了玲珑。跟勤勤恳恳的永文帝可不一样,玲珑是懒到了骨子里,她要当女帝是因为要永文帝毫无保留的爱,怎么可能真的认认真真去当皇帝? 皇帝就是要享受啊,不然呢?做牛做马累死自己吗?如果奔着这个目标,那她费尽心思跟兄长们搞好关系是为了什么?有事兄长服其劳,有事重臣服其劳。除非是生死存亡的大事,否则不要来烦她,就连奏折她也是推给五皇子批——对此妹控表示没关系,为妹妹服务一切都是值得的。 前朝有年轻的近臣与兄长,后宫更是轻松,玲珑的日子比起以前来也没多大差别,她擅长使唤人,能让人死心塌地的给她卖命,本身就是一种本事,这别人可学不来。古往今来,帝王尽皆看重皇权,恨不得将权力死死握在手里,哪个能像玲珑这样毫不顾忌的放手?所以说她大胆,也建立在她有能力有底气的基础上。 谁敢背叛她,她就吃掉谁。虽然吃不饱,但塞牙缝还是可以的。 “外头那个精怪化而为人的故事,八妹听说了吗?”玲珑挥挥手,碧螺同观英便明白了她的意思,躬身退了出去,这样大殿上就只剩下姐妹二人,玲珑说话也就不客气起来。“吸口气都能变胖的感觉,如何啊?” 八公主先是一愣,随即明白了什么:“是你害我!” “我才懒得害你。”玲珑也不自称朕,她轻笑,把玩着手里的两颗夜明珠。那手纤细如玉,竟比夜明珠还要光滑细腻,足见其养尊处优,丽质天生。“是你非要撞到我的枪口上来。” 这句话???“你跟我一样?你也不是这个世界的人?!”否则怎么会有“枪口”这个词! “谁跟你说我是人了?”玲珑走下龙椅,千娇百媚的朝八公主靠近,微微一笑,“事到如今也不怕你知道,我不是人类,跟你可不一样。” 八公主转身想跑,可两只脚像是被钉在了地上动弹不得,她眼睁睁看着玲珑走近,喃喃道:“怪不得……怪不得你明明是个女人却能做到这样……原来你不是人!你根本就不是人!” “瞧你这话说的,你可是从现代社会来的,怎么思想比古人都迂腐?”玲珑一本正经的纠正她。“而且你自己就是女人,女人怎么得罪你了?你不是女人生的?”口口声声说什么自由公正民主,搞了半天自个儿比谁都轻视同性。 “你怎么知道我——” “哦,你刚出生的时候我就闻到你身上异世之魂的味道了。”玲珑动了动鼻子,“稀奇古怪的小说电视剧看多了吧,以为穿越就能当主角?不属于这个世界的灵魂,最终都是要毁灭的。”每个世界都有自我保护的机制,不属于这里的灵魂大多活不长。“而你,就是我的食物,不然你以为我容忍你这么久是为了什么?” 越是愤怒越是怨恨,灵魂就越是饱满,负面情绪同样能撑起一个灵魂,那样的话,吃下去也勉强能嚼两口,毕竟聊胜于无。 玲珑单手抚摸八公主的脸,“好了,时间到了。” 她需要先吃点垫垫肚子,才能再等上二三十年,等到永文帝彻底老去。 观英与碧螺看见八公主老老实实的出去了,心里头还奇怪着呢,这八公主向来爱与陛下作对,怎地今日如此懂事乖巧?看起来都不像她了,难道是在殿内被陛下好生教育了? 玲珑却笑而不语,那是她的傀儡,是她擅长做的东西——就如同荒海中的那些珊瑚礁石,漩涡岛屿,都是她创造出来的。 她摸了摸肚子,叹了口气:“饿了。” 可是她有预感,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她一定不会再像这样饥饿了。 宫宴十分热闹,永文帝跟太后也在,他们都很开心,淑妃却没来,她倒是想来,她的女儿当了皇帝,她的地位自然也跟着水涨船高,只可惜永文帝得知她与八公主的密谋后,未曾处置八公主,却将她打入了冷宫,如今她虽为女帝生母,却也不过是个废妃。成日只能在冷宫中叫嚣新帝并非她亲生,是来路不明的野种——这话叫送饭的小太监听了,战战兢兢地上报,传入观英公公耳朵里,最终淑妃莫名哑了,送饭的越发轻慢,最终竟活活饿死在冷宫之中。 永文帝跟太后年纪大了,热闹了会儿就要回去休息,玲珑要送却被他们阻止,但她其实也待烦了,便让众臣好生畅饮,自己带着碧螺跟观英公公出去吹吹夜风。不知何时顾熠跟了出来,沉默的跟在她身后。 那三人都很喜欢她,玲珑敢毫不犹豫地说,喜欢她的人绝对比不喜欢她的人多,因为她就是人见人爱啊! “顾爱卿有话同朕说?” 顾熠是武将,不如梅峻宁与凌和歌那般擅言辞,但他想说什么玲珑大致上猜得出来。讲道理,她也不会把这三人中的任何一个收入后宫,原因很简单,谁来给她卖命让她当个甩手皇帝呢? 但她也不拒绝,万一未来的某一天她突然改变主意,难道要自己打脸吗?不过话又说回来,这三人除了凌和歌以外,顾熠与梅峻宁都是嫡长子,年纪又不小了,她是肯定不会给他们任何一个生孩子的,她不是良配啊。 拒绝的话说出口就没意思了,意会一下就好。 玲珑是极多情,也极无情的。在这个世界里,她唯一真心去喜爱的就只有永文帝,因为他是帝王,是给予她爱的人,至于其他人,她偶有好感,却也止步至此。她喜欢享受,好爱奢华,可也不是非这样不可。 没有执念没有不甘也没有怨恨,这才是她永恒的原因。 永文帝直活到了九十七岁,竟是有史以来最为长寿的帝王。他垂垂老矣时,玲珑竟还一如当年模样,她似乎不见老,其他人竟也不觉得奇怪。 是玲珑自己讨厌人类老去的样子,半分美感都没有,反而充满了沉沉的死气。所以她总是保持着少女模样,她是龙,就算有朝一日她也会老,鳞片也一定一如刚出生时闪亮光滑。 可人类,就是这么脆弱啊。 因为脆弱,因为智慧,因为他们的劣根性,所以爱才显得格外珍贵。 玲珑不喜欢,也不讨厌人类,但她很喜欢永文帝。 她握着永文帝的手,在他布满皱纹的脸颊轻轻吻了一下,“再见了,阿耶。” 这份爱是如此醇厚甜美,洋溢着浓浓的暖意,让玲珑的四肢百骸都感觉十分舒坦。她又蹭了蹭永文帝枯枝般的手,这是龙的本能,当她睡在归墟龙宫的珊瑚床上时,也总是习惯蹭蹭床上堆着的金银珠宝。 但是等到她离开,这些就不再让她感动了。 63.第六片龙鳞(一) 第六片龙鳞(一) 元止神君是这仙界名声最盛, 也最得人尊敬的一位神君。 他生的便是一副谪仙模样, 一些刚飞升的小仙听说, 一万年前元止神君飞升的时候, 可是连天帝都亲自去天宫处接引呢!听说他前身便是神君, 为感受凡人的七情六欲才下凡历劫, 历经十世才得以重返天宫。许许多多的仙子神君们都以他为榜样, 只可惜元止神君一人独居在天外天, 甚少与其他神仙来往, 就连天帝也很难见他一面。 他自然是清心寡欲的,冷淡不容接近, 似乎没有什么能引起他的兴趣,也没有什么能让他动容。 他自然也不需入眠,他已经几千年没有睡过觉了。 可这天晚上,元止神君却靠在万年树下睡着了。 这是一个梦。 他很清楚。 但他无法抗拒这种吸引。 眼前是一片一望无际的海, 碧蓝碧蓝,哪怕天色将黑,将海面染成墨蓝色,这片海也仍然美的令人心动。 这里……是什么地方?元止神君竟不知世上还有这样美妙之处,更胜天宫。 此时, 原本平静的海面突然开始波涛汹涌, 一条白龙跃出水面, 竟能与日月争辉, 令天地失色。元止神君不觉看痴了, 他自是见过龙, 实际上他的坐骑也是一条金龙,更别提是四海龙王及其家眷,可这条白龙之美,远超他所见过的龙,甚至连模样也有些不同。他目不转睛地看着,那条白龙似是完全没有察觉到他的出现,而是欢快地与海中鱼儿嬉戏,最后跃至半空,吐出一颗晶莹光洁的珠子来。 元止神君竟有种与它同戏的冲动,但这个梦就到这里结束了,他睁开眼睛,自己仍然在天外天,万年树仍然枝繁叶茂,与千万年前没有丝毫差别。 梦里的那片海,那条白龙,竟是无处可寻。 元止神君往后倚去,将身体的大部分重量都交给了树干,他俊秀出尘的眉眼总是淡漠的,但这会眼尾竟淡淡晕染出一抹浅浅的红色。他有心再入睡,却无论如何也睡不着了,掐指一算,竟完全算不出那片海来自何处。他曾去过四海,可那分明不是他梦中所见,难道说还有什么地方是他所不曾见过的不成? 是了,既然有天外天,自然也能有海上海。 只是要如何去寻呢? 仙人一梦,执念便生。 至此又过了百年,他终于再一次入睡,仍旧是做了一个梦,只是不再是那片令他心心念念的海,而是一个陌生又熟悉的城镇。这里……是人间?他为何会梦到人间?距离他历劫重归天宫已过去万年,人间早已面目全非,为何还是这么一副模样?竟是和万年前没什么差别。 元止神君几乎已经忘记了千万年前自己历劫时的情景,当他重归天宫那一刻,人世间种种就如同流水落花,不是那么重要了。他甚至已经不再记得自己曾经在人间生存过。 只是他这样的神君,站在大街之上,那便恍若神仙下凡,叫一众凡夫俗子都看痴了眼。元止神君也很惊讶他们能看见他,后来转念一想,这不过是场梦,梦里出现什么都是理所当然的。他甚少入睡,更少做梦,一旦梦见,便很难出去。百年前元止神君刚梦到那片神秘无比的海时,曾经去找过以博学多闻出名的老仙君,然而老仙君也不曾听过世上有片墨蓝色的海,更遑论是比天地日月更美的龙。 后来元止神君亲临四海,四海龙王慌忙出迎,他将龙宫中的所有龙子龙女都看了一遍,也没有找到他想见的。那不过是元止神君在万年树下偶然间入睡做的一个轻巧的梦,但就是这个梦,竟然成为了他元神归位后的唯一执念。他想再看一下那片海,再看一下那条龙。 此时此刻,元止神君敛去周身仙气又掐了个法诀,周围的人们便开始自顾自的继续做自己的事,看见他也不再那样目瞪口呆。 元止神君已万年不曾再入尘世,如今知道这是自己的梦,便悠然自在的于梦中漫步,人间纷纷扰扰对他来说实在陌生,现在看来,倒也别有一番趣味。 “夫君!” 人群中突然传出这么一声呼唤,元止神君自然没有放在心上,因为必然不会是在叫他。他伸手拨弄了一下路边一个摊位上挂着的红灯笼,又看了看摊位上摆放的小首饰,化出几文钱,买了个成色不大好看起来却很可爱的白色镯子。 可随后就被人扯住了衣角,元止神君愣了一下,面前便多了个荆钗布裙的女子。他还没有开口,女子便喘了两口气,看样子是一路跑过来的:“夫君身子不好,该回家了,岩儿在家中哭呢。” 元止神君的第一反应就是她认错人了,可这茫茫人海之中,她为何只认了他?低头又见此女生的一副花容月貌,竟比之天宫最美丽的仙娥也不遑多让。那双眼眸温柔而多情,让元止神君一时间恍了神,竟不知说些什么。只是看到她纤细如柳的身子晃了两晃,便不由自主伸手将她扶住,却是什么都说不出来,最终叫她牵着回了“家”。 这是个很简单的小木屋,但是井井有条十分整洁,院子里有一个小小的摇篮,摇篮中躺着个白嫩嫩的娃娃,摇篮边上一只大狗正趴在边上,看到他们俩回来,就摇了摇尾巴,又蹭了蹭女子的腿。 女子弯腰将已经醒过来的白嫩嫩胖娃娃抱起塞到元止神君怀中,轻柔道:“我知晓夫君记忆全无,想要得知自己的过去,可眼下咱们一家子和和美美才是最要紧的。” 胖娃娃啪嗒吐了个泡泡,两只小爪子伸展着咯咯笑,元止神君轻轻一哂,还是抱着孩子跟在了女子身后。他不知自己为何会做这个梦,可是想来……这也不过是个梦而已。 女子进了屋子,让他在梳妆台前坐下,屋子里干净清香,井然有序,看的出来她是个会持家的,元止神君坐到凳子上,她就伸手拿起梳子给他梳发,轻笑道:“我不在,夫君是不是就不会束发了?” 元止神君的头发黑亮如墨,女子却取来一个发冠为他竖起,俊秀淡漠的五官更显出众,女子看着镜中的他,粉面微红:“夫君生的真好看。” 元止神君同样注视着镜中的女子,半晌,轻轻道:“……你也很是好看。” 只论容貌的话,他不曾见过比她更美的了。 女子轻笑,搂住他的脖子:“夫君又来取笑玲珑。” 所以她的名字是玲珑么?为何会出现在他梦中?他们曾经,可是有过什么纠葛姻缘?可元止神君已经回归天宫,他完全不记得自己曾经与这么一位女子有过恩爱情|事。莫非……是她认错了人?“我,真的是你夫君?” “夫君说什么呢?”玲珑轻轻拍了他一下,“那是自然,你我已经成婚两年,孩子都生了,如今却来问我是不是我夫君?” 元止神君怀里的胖娃娃恰好到处的蹬蹬腿,他低头看向这出落的藕一般的胖娃娃,惊觉对方的眉眼竟与自己有□□成相似,这若说是他的儿子,怕也是不会有人怀疑。 他向来是个淡漠的性子,不耽于男欢女爱,可眼下却不知为何有些沉溺于这温馨美好的气氛,无法自拔。 玲珑又亲了亲他的脸,一双星子般的美目中满是浓浓爱意,看的元止神君心下一动。她自然是……极爱他的,否则焉会露出那般眼神?只是话又说回来,这个梦为何如此真实?她的双唇有多么柔软,多么芳香,他都一清二楚。 他怎会做这样的梦? 中午吃的饭很简单,家常菜三菜一汤,元止神君早已多年不沾尘世间烟火,可这是个梦,他在玲珑期待的目光下说不出拒绝的话来,便拿起了筷子,说来也是神奇,直到他从梦中醒来,仍旧唇齿留香。 清风吹拂,万年树的枝叶轻轻摇晃,沙沙作响,在树下小憩的元止神君缓缓睁开眼睛,那果真是个梦。 她已上了床榻,要他将孩子抱去,元止神君刚抱起孩子便突然惊醒,心中松了口气,却又有种意外的失落。 那个女子,让他不由自主地想要去靠近。哪怕两人曾经没有过因缘,她也是极美极动人的,神仙尚且抗拒不了的吸引力,更何况是凡人呢? 只是这个梦,他还能再做吗?还是说像是梦到的那片大海,一梦百年,再无机缘? 元止神君又闭上了眼,天外天安静的只有风声,他在这样的地方,住了万年,谁曾想心如止水,却叫一个梦破了。正在他试图沉静下来的时候,突然听到一声熟悉的“噗噗”以及奶声奶气的咿咿呀呀。 元止神君那张万年来淡漠寡情的俊脸上,终于久违的出现了“震惊”的表情。 64.第六片龙鳞(二) 第六片龙鳞(二) 这在元止神君身边的,自然是那只软趴趴吐泡泡的奶娃娃。他对他是有几分熟悉的,毕竟在梦中他抱了许久,还试图去哄他入睡。可那是梦不是吗? 眼前吮着大拇指笑嘻嘻看着他的,却是活生生的。 元止神君伸出手,在奶娃娃娇嫩的脸蛋上戳了一下,奶娃娃顿时啊噗啊噗的喷泡泡,小嘴儿咧的开开的,看起来很开心的样子。元止神君愣了半晌,那没有得到回应与关怀的奶娃娃终于受不了了开始哇哇大哭,元止神君没有办法,只好将他从身边抱了起来。他在梦中抱过他,所以姿势还是有的,可让他如梦中妻子那样去哄孩子,元止神君还十分陌生。 好在奶娃娃很乖巧,被抱起来之后就安分的继续吮吸自己的大拇指,那津津有味的模样,活似是在吃什么美味佳肴。弄得已经万年不曾进食的元止神君也不由自主地觉得腹中有些饥饿。 他实在是不知道拿这奶娃娃如何是好,他又不曾养过孩子,亦不知这孩子究竟是人是鬼,是仙是妖。思来想去,还是去寻之前活了许久许久的老仙君。 饶是老仙君从宇宙洪荒时便活着了,也是头一回看见元止神君带孩子。他几乎是目瞪口呆了,漂亮的白胡子都要炸起来,更别提是一路上看见元止神君怀抱奶娃的仙子仙童们。 天宫消息灵通,活了无数年的神仙们非常热衷于倾听八卦,于是很快的,天兵天将,神君神女,都得知元止神君突然抱了个奶娃娃去找老仙君,就连天帝都得知了。不过身为天帝,自然是不能与他人一般浮躁,那种主动去窥伺询问什么的,他才不做呢,有失帝王风范。 然而元止神君却没有解释的意思,他告诉了老仙君自己的梦,老仙君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这天宫之中,活的最久的就是他,人间亦供奉他来祈求长寿,可以说是无所不知无所不晓,可元止神君所说的第一个梦,他不得而知,这第二个梦就更离奇了,梦中的孩子,醒来竟在自己身边——哪有这样的道理? 这若是放在凡间,倒是有可能是精怪所为,但是天外天的元止神君,什么精怪能近他的身,什么神仙能让他做这种奇怪的梦? “这人世间倒是有美梦成真一说。”老仙君捋了捋胡子,摇摇头道,“只是无论如何,也不该出现在神君身上,更何况,老朽以为,以神君的法力,美梦成真,不过是虚妄。” 然而这奶娃娃的确是真实的,老仙君为了查验一下孩子的真实度,还从元止神君怀里接了过来,事实证明,这个正在欢天喜地拽他胡子玩的孩子,并非幻影。 梦中之人,也能成真?仙人之梦,所梦化形,真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元止神君听了老仙君的话微微失神,若是他所梦即成真,那玲珑……会不会也有朝一日出现在他身边?还有那片他始终无法忘怀的海,以及白龙。 他将奶娃从老仙君怀里抱回来,点头表示感谢,放下几壶仙酒,转身离去。老仙君抓起一壶酒往嘴里倒,一边畅饮一边唱着曲调悠远难懂的仙调。神仙和人差在哪里呢?为何人人都想成仙,仙子们却都想下凡? 照顾孩子是很辛苦的,因为元止神君发觉这个奶娃娃似乎就是个普通人家的孩子。他要吃喝拉撒,还需要哄需要抱需要陪伴,一旦看不见他就要哇哇大哭。元止神君只好变出摇篮与拨浪鼓逗他玩,然而仙界的食物这孩子都不能吃,饿了就哭个不停,两只小手张着,极为可怜。 带孩子竟是这般困难之事,远比修行飞升要难得多,令人心力交瘁。元止神君又变不出奶,万般无奈之下,只得从凡间弄了头产乳的母牛上来,这才勉强养活。 他在天外天住久了,除了自己没有任何人,有了这个孩子,整个人都过上了另一种生活。可是之后他再也没做过那个梦,也没有再见到玲珑,孩子却一日一日的存在于他身边,不曾消失。 元止神君还记得奶娃娃的名字,他叫岩儿,玲珑曾经很温柔的这样叫他。岩儿跟元止神君长得极为相似,也不能怪老仙君乍一看下大惊失色,还以为他同哪个仙子有了首尾,连孩子都生出来了。可要元止神君告诉他这孩子是自己在梦中与一凡间女子所生——这也着实太过荒谬。 也幸好他一人在天外天住,不曾有其他人再见过这孩子。可是让元止神君感到奇怪的是,按理说,天上一天,凡间一年,这孩子既是肉身凡胎,就应该长得飞快,可如今他养了他足足一个月,人间已是三十年,孩子却一如那日他在万年树下惊醒般没有丝毫变化。每日除了眨巴着大眼睛吮吸手指头,就是抱着拨浪鼓摇摇晃晃咯咯笑。 又傻又可爱。 是的,元止神君第一次觉得“孩子”这种生物的可爱。他不曾与孩子有接触,这一个月自然是焦头烂额手忙脚乱,可是又没有办法,除了他之外,岩儿不喜欢任何人碰。他试着找来仙娥照顾他,可孩子不停地哇哇大哭,直到他去抱才停下,因为哭的太久不停地抽噎,可怜兮兮委屈巴巴,元止神君铁打的心肠,对着他也忍不住软下来。 很多时候他坐在摇篮边轻轻摇晃,孩子就睁着黑葡萄般的大眼睛冲他笑,可爱极了。但元止神君却总是忍不住想起他的母亲,大概是那个女子太过美丽温柔,眼眸又对他充满爱意,孩子长得像他,却也有她的神采。倘若他们两个抱着孩子出现在天宫,没有人会怀疑岩儿是他们共同的儿子。 她还在梦中么?倘若是美梦成真,那么梦中的她还找得到孩子吗?没有孩子的话,她可否会哭会难过? 元止神君竟不知要如何再做梦,又如何告诉梦里的妻子,说孩子在自己身边,过得很好,请她不要挂怀。 这样想着,他就又一次在万年树下,一边晃着摇篮,一边睡了。 一个梦,能重复的做吗? 元止神君发觉自己仍然身处大街之上,一切都跟上一个梦一样一成不变,就连周围人们看他的眼神都没有丝毫变化。元止神君愣了好一会儿,转过身,果不其然看到了一个青衣女子朝自己这边跑,她提着裙摆很是急切的样子,还在叫他夫君。 他不由自主地上前一步扶住她没让她摔倒,女子抬起头,仍然是那样一双极美的充满爱意的眼眸:“夫君身子不好,该回家了,岩儿在家中哭呢。” 就连说的话都与上一场梦境一字不差。 元止神君被女子带回家,木屋,整洁的房间,大狗,摇篮——没有任何变化。 玲珑弯腰将摇篮里的孩子抱起,放入元止神君怀中,轻声道:“我知晓夫君记忆全无,想要得知自己的过去,可眼下咱们一家子和和美美才是最要紧的。” 仍旧是一字不差。 接下来,她又带他进屋,取过发冠为他束发,不知为何,元止神君突然握住了她的手。玲珑有些羞赧,轻轻一笑:“夫君这是怎么了?难道我不在,夫君自己就不会束发了?” 还是上一场梦境那样的话。 接下来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动作,她做的每一件事,都与上一场梦境,分毫不差。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等到元止神君再次醒来,他的面前就只剩下摇篮与那头母牛,还有摇篮里散落的布老虎拨浪鼓——岩儿不见了。 但他身边却多出来一只大狗,正摇着尾巴向他示好,还过来蹭了蹭他。元止神君越发不明白这些梦究竟是什么意思,他顺手摸了摸大狗的头,梦里他记得玲珑叫这只狗……“骨头?” 骨头的尾巴摇的更欢了,它不停地蹭着元止神君,很是乖巧的模样。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若非摇篮还在,玩具还在,元止神君都要觉得那一个月与岩儿的朝夕相伴是个梦。他摸了摸早已冰冷没有余温的摇篮,心头涌出一股异样的感觉。 比起照顾奶娃娃,骨头就好养多了,它聪明懂事还很通人性,总是时时刻刻守在元止神君身边。元止神君的日子一如既往的简单与孤寂,可不知为何,他却一点不觉得疲惫,冥冥之中,他似乎知道自己还会再做那个梦,再见到那个女人。 这一次,他想问她很多事情,她不应该只存在于他的梦境中,他要问清楚她的所在,然后去找她,真真正正与她见面。 玲珑。 她说她叫玲珑。 元止神君摸着骨头的狗头出神,以前坐在树下是为了冥想苦修,如今坐在树下,他是在等睡意,等梦境,等那个他情不自禁想要见到的女人。 65.第六片龙鳞(三) 第六片龙鳞(三) 他又一次做梦了。 因为有前两次的经验,这一次元止神君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他刚置身于大街上就转身朝“家”的方向走,走了没多远,就看见了提着裙摆朝自己飞扑来的玲珑。 他仍然一如既往的扶住她,却没有让她说出之前的话——那样重复的话,他实在是不想再听了。“慢些走,小心摔着。” 玲珑仰起小脸对他笑:“夫君对我真好。” 好吗? 元止神君完全不觉得。他只是扶了她一把,其余的什么都没为她做,甚至他都不知道身在何处。“玲珑,我们住的这个镇子叫什么名字?” 玲珑扑哧一下笑出声:“夫君说什么呢,怎么连四方镇都不记得啦?啊,我知道了,你一定是在逗我对不对?”她笑靥如花,搂着他的胳膊笑得一脸幸福,看得元止神君心头狠狠一动——千万年以来,他第一次知道自己的心脏还能这样跳动。她真的是他的妻子吗?还是说,这真的就只是个梦?如果只是梦的话,出现在天外天的岩儿跟骨头又为何如此真实?这一场梦醒,她会出现在他身边吗? 如果她成真的话,元止神君突然心跳漏了几拍,他转而握住玲珑的小手,不知为何对她充满了奇异的喜爱感。活了这么久了,他都不知道自己也会对某个人产生异样的情感,原以为六道众生在他眼中都是尔尔,却不曾想一个梦让他变得自己都不再识得自己。看着她巧笑倩兮取笑自己的模样,元止神君也微微一笑,温声道:“是我记性不好。” “也不能怪夫君。”玲珑歪着脑袋蹭了蹭他的肩膀,他比她高上许多,因此更是显得她纤细娇弱。“夫君身体不好,甚少出门,这怎么能怪夫君呢?怪我没有跟夫君说这些才是。” 两人一路回了家,岩儿仍在摇篮里,骨头也仍旧趴在地上,见到他们回来,站起身过来蹭蹭,摇了摇尾巴,热情如火——若非元止神君记得清清楚楚,他真要以为这才是现实,天外天才是他做的一个无关紧要的梦。 岩儿也好,骨头也好,他们都不记得曾经在梦外与他相见,也许对他们而言,这里才是真实。只有元止神君明白这是梦,才这样困惑难解。 这回他坐在院子里摇着摇篮,玲珑去屋子里取了把梳子出来,面容含笑:“夫君这是怎么了,难道我不在,夫君自己就不会束发了?” 仍旧是相同的话,如同元止神君经历的这场梦境,连吹拂在面上的风都没有变化。她鬓角微微飞扬的发丝,岩儿塞进嘴巴里吮吸的手指头,微风中骨头细密的茸毛,透过大树的缝隙倾洒下来的轻柔舒服的阳光——一切都没有变化。 他在这里总是待不到第二天,哪怕他努力的让自己不要去睡觉,夜晚来临,当他拥她入怀,睡意便如潮水般涌来,无法拒绝。就仿佛他不是人人敬仰的神君,而是这茫茫尘世间,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男子。 也有喜怒哀乐,也会生老病死。 元止神君第三次在万年树下醒来,他几乎是迫不及待的去看自己的周围,但这一次让他失望了,玲珑并没有出现,岩儿与骨头也是。他一个人坐在树下,凄清的自己都要觉得失落。 她是他的梦中人,只存在于梦中。 任由梦中万物成真,她也仍是虚幻。 不动凡心的元止神君,竟然爱慕上了一个梦中人。 他想起她说的四方镇,想起她被他问出的其他信息,便撩起袍子,幻化出一副普通的面容离开了天外天。 渡劫回天宫,已经是万年前的事了,这万年内,元止神君再也没有去过凡间。他站在熙熙攘攘的街道上,却不知要去往何处,掐指一算,又不得而知。无论他如何掐算,都寻不到任何四方镇的信息,倒是问路有些人知道,然而他去了,却都和自己之前见过的那个小镇不一样。 明明是她所说的朝代,在位的是她所说的皇帝——可是没有四方镇,自然也没有玲珑,没有岩儿,没有骨头。元止神君甚至要觉得自己是疯魔了,否则怎会把梦境里的人当真,梦境里的话当真? 她明明就是不存在于这个世界的。 那个小镇也好,玲珑也好,他们只存在于他的梦中,岩儿与骨头的成真,说不准是他做的梦中梦——甚至他现在都有可能还没有醒来,否则如何会遍寻不着?天下之大,他又非凡人,怎会寻不到这一名小小的女子? 元止神君带着这样的想法回到了天外天,他开始不想入睡,他觉得玲珑扰乱了他的心绪,既然如此的话,就不要去梦好了,他也不是非要知道答案。那种旺盛的好奇心,是他从来都不具备的。 可最后隔了些日子,他还是睡着了。他又一次来到那个梦中,仍然是那个镇子,仍然是那个名叫玲珑的女子。只是这一次他没有去扶她,反而在她靠近的时候避开了——元止神君厌恶这种不受自己控制的情感,他淡淡地凝视着这个美丽出尘的妻子,眼神陌生。从一开始他就不该被蛊惑,这说不得只是某个妖物塑造的梦境,只不过他不知道罢了。 “夫君?” “我真的是你夫君吗?” 玲珑明显愣了一下:“夫君身子不好……” “这样的话,我不想再听了。”元止神君冷淡地说,他转身朝与“家”完全相反的地方走去,他想要去别的地方看一看,看看这个地方到底是不是梦,是不是虚妄。 因为他走得快,玲珑为了追上他几乎是有些踉跄。她似乎不明白他为何一夕之间性情大变,委屈的眼泪凝结在睫毛上,却不敢掉下来,怕惹得他不快,他就更不想回家了。 后来元止神君发现了不对劲,因为他不管怎么走,往哪个方向走,最终都会来到那间盖在溪边的木屋。 就仿佛无论他去到哪里,最终都要回到“家”。 “夫君真是的……”玲珑破涕为笑。“原是要走这条路回家的吗?咦,怎么还会有这条路的吗?我从前都不知道呢。” 元止神君看了她一眼,推门进去——仍然是摇篮、孩子、大狗,以及树杈间洒落的点点斑驳阳光。 玲珑就跟在他身后,小脸上是习惯温柔的笑——甚至有些讨好,有些卑微。不知为何,元止神君只觉得这样的表情出现在她脸上的时候实在是太不搭调,他几乎是想要过去用手遮住她的脸,这样就不会再看到了。 “夫君……”玲珑将摇篮里的岩儿抱起来,但元止神君没有接,反而后退了一步,他这样的反应让她感到很受伤,但还是咬紧了下唇,浑似什么都没发觉。“夫君一定是累了,可是头疼?要不要进屋休息会儿?我会把晚饭做好的,夫君不要生我的气呀。” 元止神君深吸一口气,他迈开步子进了屋,熟悉的摆设熟悉的房间,只是这一次他没有让她束发,而是问她:“你到底是何妖物?为何制造出这般梦境欺骗于我?我与你又有何仇怨?” 等了许久没有回答,他转过身,才发现抱着岩儿的玲珑一脸呆滞:“夫、夫君?”她眼里迅速有了泪,那泪水让元止神君看了觉得剧痛。“夫君是不是糊涂了?我、我去请大夫!” 说着转身就要跑,却被元止神君抓住,她哭得更厉害,“夫君傻了夫君傻了,比被我捡到的时候还傻!” 元止神君一愣:“你,捡到我?” “你、你怎么什么都忘啦!”玲珑差点儿又哭出来,她的声音还带着哭腔,很可怜的样子,但是怕他不高兴又努力忍着,于是纤细的肩头一抽一抽,实在是令人怜惜。“不是说只忘了自己的事情么?” “你再给我说一遍,兴许我能记起来。”他不由自主地去摸她被泪水浸润后更加明亮鲜活的眼睛,原以为她是妖物,可现在看来,似乎并非如此。“我这些时日记性不大好,总是忘东忘西。” 玲珑乖巧点头,“我是五年前捡到夫君的,当时夫君倒在木屋后的小溪边,我不知道夫君从哪里来,就和骨头把你拖回了家。你醒来后说自己什么都不记得,我便照顾夫君,一直到现在。” “那,孩子?” 她的脸慢慢红了:“是镇子上有人想纳我做妾,派人来下聘的时候,夫君主动说是我的丈夫的呀。”她低着头,飞快地抬起头看了他一眼,“那天晚上,我就进夫君的被窝睡觉了……你、你怎么连这个都不记得啦!” 元止神君说不出心头是种什么感觉,梦中之事,他如何得知?只是看着她面若桃花的模样,又心知她长成这般绝色,实在是太容易令人觊觎。 只是她口口声声叫的“夫君”,分明和他又不是同一人,叫元止神君心头又涌上烦躁不安。 66.第六片龙鳞(四) 第六片龙鳞(四) 玲珑说完,小心翼翼地看向元止神君,见他面上已经没了愠怒之色,这才轻轻松了口气,像个小猫儿样过去蹭了蹭他:“夫君怎么了嘛,你刚才都把我吓到了。” 她仰着小脸,明明已经是生养过一个孩子的母亲,可仍然如同鲜花般的少女,显得天真又纯洁。元止神君安静地看着她,最终却一句话也没说。 他心头涌起一阵自厌的情绪——他这是在做什么?对一个无辜的女子发火?这梦是由他所来,她又能做什么?“抱歉,玲珑,我方才对你不好。” “没关系的。”玲珑笑着看他,“我知道夫君心中不好受,而且除了我,夫君还能跟谁说说心里话呢?” 她这样温柔,元止神君就什么也说不出了。他轻轻一叹,还是揽住了她纤细的腰肢,将她往自己怀里带。“我以往对你好吗?” “嗯?”玲珑似乎不懂他为何这样问,但还是回答了。“夫君性格是冷淡了些,可对谁都一样呀。” 对谁……都一样吗?可他觉得,他对她不应该是这样的。如果他对她也能像对他人一般冷淡,又为何只在梦中见了她几次,就觉得心动难耐?他简直要无法克制心头的渴望了。他一点都不想像这样纠结于梦境还是真实——有她在的地方就是真实。哪怕这是梦,她给他带来的情感也是真的。 “玲珑。” “夫君?” 她的眼睛干净纯稚,宛如新生的婴儿,显着不解世事的天真。看着他的时候,爱慕与崇拜是那样毫不掩饰。他还在想些什么呢,假如她只能存在于梦中,那他就顺应本心好了。也许有朝一日,他美梦成真,就可以在天外天看见她。“我很抱歉。” 突然道歉是为什么?玲珑不明白,她歪了歪脑袋,小兽一样可爱。元止神君从来波澜不惊的那颗仙心,终于重新开始跳动。他本以为自己会这样一直存在到地老天荒,可现在看来,他仍然有着像凡人的一面,至少在面对这样一个女子时,他是无法说出违心之语,也不能再对她冷面以对的。 “从前不够温柔体贴,日后我会改进。”元止神君伸开双臂将玲珑抱入怀中,这是他第一次毫无顾忌地去拥抱她,感觉空落落的胸膛被暖意填满,整个人都不再空虚,满足的令人喟叹。似乎她的灵魂里有着什么与他互相吸引的东西,否则他为何会爱慕一个梦中人?无论这梦是真是假,对元止神君来说,他遇到了玲珑,这就非常足够。 玲珑在他怀中笑出来:“夫君说什么呢,夫君若是突然温柔体贴起来,我反倒是觉得奇怪呢。就像往常一样就好啦,我已经很开心了。” 元止神君没有回话,而是更紧地将她抱在怀中。这时候被忽略的岩儿以及骨头都不甘示弱,一个大哭一个狼叫,活生生叫的元止神君脑仁疼,只得松开手,夫妻二人一个抱孩子一个给摸狗头,这才让俩小祖宗安静下来。 夜晚她做了晚饭,又与先前的一模一样,似乎这是个怪圈,除了他之外,没有人能跳脱得出去,也没有人觉得哪里不对。 元止神君仍旧是吃了一碗饭,玲珑担忧地看着他,似乎是在担心他吃的这么少会不会变得更加瘦弱。其实元止神君并不瘦,但他在玲珑关怀的眼神中,没忍住又自己去盛了一碗饭回来——回归天宫多年,他早已不知饥饱是何滋味。神仙便是如此,得到了长生,得到了不朽,就要失去做凡人的乐趣。 可做凡人又有什么好呢,无知而短暂。 玲珑会先哄睡岩儿再上榻,她已经换下了白日里穿的荆钗布裙,只着雪白寝衣,看得出她实在是个爱干净又勤劳的女子,不仅家中一尘不染,就连岩儿这样的小不点身上也总是干干净净的,更别提是她自己了,哪怕衣着简朴,仍旧是美的令人心惊。元止神君坐在床上,有些着迷地看着她来回走动忙碌,若是她穿上仙娥们无缝的□□,又该是怎样一番惊人的美丽呢?只是这样,她就已经比仙娥们更加绝美了。 那双纤纤素手,着实是不该浪费在柴米油盐中。任何有能力的男子,都不会舍得自己的妻子如此辛劳的。 她过来了。 元止神君握住玲珑的手,她怕是天生丽质,才能在每日的家事中仍然保持这样的嫩滑。他微微用力,将玲珑带上床榻,掀起被子盖住她,见她白玉似的小脸儿酡红,不由的打趣:“当初钻我被窝的时候,也这样害羞。” 玲珑一听,顾不得羞赧反驳道:“那晚吹了灯,伸手不见五指,夫君怎么可能看得到我脸红……”剩下的字眼儿宛如蚊蚋,再听不仔细了。 元止神君轻笑,将她抱的紧了些,低声道:“睡吧。” 她就伸着小手拽住他的衣襟,像是怕他离去一样不肯松开,很快轻浅规律的呼吸声传来,元止神君睁着眼睛不肯睡着,他望着黑漆漆的房顶,木屋环境很好,她又心灵手巧,屋外围绕着花草,幽香丛生,又静谧安然,真如世外桃源一般。可这样的日子却十分清苦,元止神君总觉得,玲珑应该过更好的日子才是。 饶是他努力不让自己入睡,可最后还是稀里糊涂的睡着了。待到他清醒,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伸手去抓身侧的人——扑了个空。 什么都没有。 元止神君慢慢睁开眼睛,他仍然在这万年树下,这棵树的叶子沙沙作响,天外天竟让他觉得空旷的可怕。为何会有这种感觉?以前……从来没有过的,他本不是这样生愁绪之人。 “玲珑……”元止神君呢喃着这个名字,他起身,头也不回的离开天外天,这里已经不能让他感到平静,他有些事,想要去问一个人。 仙人梦生执念,他并非第一个,可一而再再而三的梦到同一个场景,甚至心绪不受自己控制,那是绝不可能的。一定有些什么事是他不知道的,或是他忘记的。他归天宫的那一万年前,是否发生过什么? 老仙君不知道也是正常,毕竟当年接引他回归之人,只有天帝,从前发生过什么,如果说有人记得,那只会是天帝。 他们已经万年不曾再见。回归天宫之后,元止神君便回到了天外天,他是掌管秩序与法则的神君,他的存在即是大道,因而他一人独居,不与任何神仙往来,也清心寡欲,没有任何喜爱之物。 天帝对他的到访十分讶异,可对于元止神君的问题却并没有直接回答,而是问他:“你遇到了什么事?” “一定要遇到,才能问么?” 天帝笑起来,“你没有七情六欲,自然也没有求知欲,对问题也不会追根究底。必然是遇到了什么人,或是什么事,才会生出好奇。” 元止神君微微一怔。 “你是掌管秩序与法则的神君。”天帝的笑渐渐淡去。“不该有任何人类才会有的情感。天地洪荒,世间动荡,你应运而生,人间迎来秩序与法则,这就注定了你与常人不同。天宫向来杜绝神仙下凡,对动凡心者重罚,你应该知道这是为何。” 神与人,是不一样的。 “我做了一个梦。”元止神君轻声说。“梦里我遇到一个女子,我很喜欢她。” “梦?”天帝这回又笑了,在他看来,堂堂法则之神为梦所困,简直太过可笑。“我怎地不知你还会做梦。” 如今天宫内大部分神仙都是由人修行飞升而来,他与元止神君却是从天地开辟时而生的神,从本质上来讲与其他神仙都是不同的,自然也不会有口腹之欲,更不会入睡做梦,更遑论是在梦中对个女子动心——若非眼前站的是元止神君,天帝都想要嘲笑他了。 “一万年前,我在凡间渡劫时,可曾有过家眷牵绊?” 在元止神君询问的眼神中,天帝冥思苦想许久,才告诉他:“我不记得了。” 那实在是太久太久之前的事情了,对天帝而言根本没有意义。凡人的生老病死,对神来说太不值一提,就好像一只蚊子或是蚂蚁的死,对人类而言也没有意义。 他是真的不记得了。 一个凡人的爱恨情仇,天帝连眼皮子都懒得抬一下。受到影响的元止神君这样子是错误的,他应该更加清醒更加无情,才能更好的成为一位神。 闻言,元止神君有些出神,是啊,凡人的死生,爱恨,对神仙来说,太渺小,太不重要了。即使让凡人为神仙而死,也是他们的荣幸。 “元止,你不必挂怀。”天帝轻声说。“与你渡劫时有过纠葛的人,早已入了轮回,你放在心上,不过徒生心魔。” 67.第六片龙鳞(五) 第六片龙鳞(五) 入轮回? 不,不是这样的。 “她没有入轮回。” 天帝一愣:“你说谁?” “我的梦中人。”元止神君轻声说。“倘若已入轮回,我不会生执念。” 天帝叹了口气:“无论她是否入轮回,这都是你一个人的梦。梦中人不知自己身在梦中,清醒的人却想睡去,元止神君,你要时刻谨记自己的身份,你与凡人是不同的。”萤火如何能与日月争辉呢,无论是神仙还是凡人,都应该认清楚自己的身份才是。 是的,正如天帝所说,这仅仅是一个梦,一个只有他自己知晓身在其中的梦。对元止神君来说兴许很重要,可天帝早已忘记一万年前发生了什么——和一位渡劫的上古神君相比,凡人的死活实在是太不重要、太不重要了。 所以他也没有办法为元止神君解惑。 元止神君从天帝那里离开回到天外天,他在这里生活了很久很久,久的自己都要忘记时间是什么东西了,可他还是第一次觉得寂寞难熬。他总觉得,身边应该多出一个摇篮,摇篮里该有个孩子,摇篮边上趴着一只大狗,一个巧笑倩兮的女子凝视着他,在这里等他回来,翘首以盼。 就如同那种连他的心都被一起灼烧的爱慕,让元止神君心跳加速,也让他患得患失。 他居然渴望入睡了,因为只有在梦里才能见到他想见的人。玲珑啊玲珑,你我曾经有过什么纠葛,才让我因为一个梦便对你念念不忘?若是我为人时曾爱过你这样的女子,我又怎会轻易遗忘? 这一次,当元止神君再次进入梦中的世界时,他几乎是想都没有想就朝木屋的方向跑去,他不想浪费一分一秒的时间。当路上遇到来寻他的玲珑时,他终于顺从了自己的本心,将她紧紧拥入怀中。玲珑很是惊讶,她的两只小手在他背后无力地张着,抓了两把空气,感受到元止神君的颤抖后才轻轻抚摸他的背,拍了两下。“夫君这是怎么了?你身子不好,可不要在外头待太久,咱们还是回家吧。” “好。”元止神君的声音有几分沙哑,和他在天外天生活的时长相比,每次做梦都是如此短暂,短暂的他什么都不想。然而即便身为神君,他也无法控制自己要不要做梦,更无法控制自己梦中的事物——仙人的梦,与凡人的是不同的。古来有仙人梦遇桃源,为桃源所迷,执念太深,竟使得桃源成真。会不会有朝一日,玲珑也能成真?“我太想你了。” 玲珑轻笑起来,脸颊微微泛红。“夫君说什么呢,咱们分开才一个时辰,哪儿来这些想不想的呀。” 不,你不知道我们其实已经分开很久很久,久的我已经不想再等待了。在天外天的每一刻,他都在怀念梦里的一切。“我们回家吧。” 他们一起回到家,一切都像是元止神君第一次做的那个梦一样,没有丝毫变化,就连阳光透过斑驳树影洒下的碎金色,都一如既往。可他已经不在乎这些了,他觉得如果玲珑陪伴在他身边的话,梦中的世界就是一成不变,他也不舍得离开。 玲珑弯腰抱起摇篮里的岩儿,母子俩在树下玩乐,元止神君坐在一旁安静地看着,他们可真可爱,他的视线一秒钟都不想从他们身上移开。 后来玲珑从屋子里拿出木梳为他束发,她纤细的手指温柔地穿梭在他发间,元止神君突然觉得昏昏欲睡起来,他不受控制的露出了淡淡的笑容。 玲珑面上的温柔随着他的入睡逐渐淡去,最终消失无踪。她冷淡地看了一眼树下沉睡的神君,嘴角勾起了一抹轻蔑的笑。 神? 那是什么东西。 只要她想,她连这个世界都能吞噬。 —————————— 元止神君似是又做了场梦。 他开始分不清自己是在现实还是梦境之中,这是梦中梦,还是他又重新做了一个梦? 是玲珑啊。 还有岩儿。 除此之外,他还看到了另外一个人,那个人生的与他一模一样,身形修长,神情冷淡。这个梦里的天空漆黑一片,老树的枝桠也因为无风而显得格外安静沉默。黑漆漆的夜像是一张巨大的口,能够将人心底最深处的恐惧与不安放大。夜黑风高,老树终于开始枝叶摇摆,发出簌簌的响声,木屋后的小溪,木屋旁的花丛,还有推开门走进来的另一个自己。 手里提着剑。 似是傀儡一般,径直进了屋。元止神君头疼欲裂,他真不知道这个梦为何如此真实,鼻尖似乎闻到了血腥味,手中剑似乎千斤重,令他彻夜难熬。 老树抖的更厉害了,天空电闪雷鸣,这雷可真吓人啊,一道劈下来,地面便裂开一道深深的口子——露出深不可测的沟壑,那里仿佛有无数张血盆大口等着吞噬人的血肉。小溪暴涨,闪电将漆黑的院落打的雪亮雪亮。元止神君看到那个自己走了出来,剑尖滴滴拉拉的全是粘稠的血液。 “元止神君,大道已证,得归天宫。” 这个声音实在是太熟悉了,他不久前才见过的——天帝。 天帝亲自接引,迎法则之神重回天外天,此后神君斩断一切情缘杂念,无根无欲,断情绝爱,以示公正。 “夫君,夫君?” 元止神君惊醒,看到的是玲珑温存的面容,她很担心地拍着他的脸:“你怎么了?怎么叫你也不醒,这都晚上啦,快进屋来吧,外面冷着呢。” 他有些失神地站起来,越发觉得这个没有月亮的夜晚十分熟悉,就和那个他杀人的梦境一模一样。那么,被杀死的,是谁?元止神君几乎要疯了,他抓的玲珑的手腕都生疼生疼,这是个什么梦?他为何会做这样的梦? 饶是元止神君再不想睡,到了深夜,他仍然无法控制自己的睡意。 醒来后他止不住的颤抖,万年树抖着叶子安静不语,元止神君喘息着站起来远离了这棵树,他想他知道他为何一直做梦了。 万年树。 这棵树,是一万年前长出来的,仔细去看的话,它的枝桠上还有雷电劈过的痕迹。 这是那个“家”里的树。 怪不得他在树下才会入睡。元止神君如遭雷击,他觉得似乎有什么东西已经呼之欲出了,最后他慢慢靠近这棵树——这并非天宫唯一一棵万年树,可却是唯一一棵没有树灵,灵智未开的,元止神君一直这么认为。可眼下看来似乎并非如此,他的唇瓣动了动,问道:“那个梦,是怎么回事?” 天外天有风吹来,万年树的枝叶在风中沙沙作响,过了很久,它才回答道:“神君应比我更清楚,我只是一棵树啊。” 元止神君却什么都想不起来。 “万年前,我还只是一株普通的小树,生长在一条小溪边,后来被移植到了一个女子家中。”万年树的声音十分苍老,如同耄耋之年濒临死亡的老人。“那女子对我十分好,为我捉虫浇水,修剪施肥,因为那块风水宝地,我很快修了灵智。后来。” 元止神君气息紊乱。 “女子突然成了亲,有了丈夫,有了孩子,她过得那么幸福,幸福的我都觉得很快乐。” “可惜她的丈夫是神君下凡,总归是要回去天宫的,大道何以证啊,唯有断念绝情。” “可怜那女子一夜等未归的丈夫,竟等来一剑穿心的结局。” “那孩子刚出生数月,健康可爱,最终也一同死了。” “世上怎会有这等残忍的证道之法?要靠杀妻戮子来成全自己。” “只可惜后来的事情我都不记得了,因为我被那一道神雷,劈碎了元神。” “可我又多么幸运,那位神君忘却尘缘之前,衣衫中竟勾了我的一粒种子。” “真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啊。” “只可惜升天了鸡犬,却杀死了妻儿。神君早已忘却旧事,我这棵老树却还记得。” 所以当那个少女出现,让它做事的时候,万年树几乎是毫不犹豫的就答应了。凭什么无辜的人惨死,神君忘却尘缘,这些神仙们还觉得理所当然?凭什么凡人之命便如蝼蚁?杀妻戮子以证大道,世间有这样的说法没有?这又是谁规定的? 说完这最后一句话,万年树就枯死了。 它的灵魂作为让神君入梦的代价,将成为少女的食物。天外天啊,永生啊,可万年树枯死之前,最想念的,竟然是那年自己还是棵小树苗,女子温柔地抚摸自己的枝叶,为自己捉虫的模样。 草木尚有情义,神君如何能杀妻? 难道断情绝爱就是正义,就是大道?那如何对得起枉死的人,如何对得起那个雷电交加的阴森黑暗的夜晚,它拼命借助风的力量抖动枝叶,想让她逃走的心。 草木尚有心啊。 神却没有? 68.第六片龙鳞(六) 第六片龙鳞(六) 万年树枯死后,元止神君就再也没去到树下,自然也没有再做那个梦。他也不知自己为何不将枯死的万年树处理掉,而是任由它存在着,散发着颓废又荒芜的死亡气息。 他杀妻戮子以证大道? 这实在是太荒谬了,因为他根本什么都不记得了。可是只要一闭上眼,仿佛就能听见万年树的话,仿佛就能看见那个剑尖淌血的梦中梦。 在过了数日之后,元止神君再一次来到已经枯死的万年树下,坐了下来。他闭上眼,想要再一次进入梦乡,他还是想要见玲珑。 又是这个梦境。 没有任何变化。 元止神君被玲珑牵着手带回家,她又一次从摇篮中抱起岩儿陪他玩,还是稚嫩树灵的万年树下,元止神君盘腿坐着。他伸出手,感受着树身——一切果真如他想的那样,这树徒有其表,其实根本没有灵智,更没有树灵。 这个梦不是假的。 是真的。 因为有一个人她是真的。 玲珑拿着木梳走过来的时候,被元止神君拉住手扯到腿上,她羞红了脸,“夫君……” “你是谁?” “嗯?” “你是谁?”元止神君问她,“这里的一切都是一成不变的,为什么只有你在变?” “夫君说什么呢?什么叫我在变?我听不懂啊夫君——” “这里,连风和光都不会变,岩儿与骨头的行为也和我第一次入梦时相同,他们甚至能离开梦境到达天外天,为何只有你在梦中可以根据我的言行说不同的话,做不同的事?”元止神君心头极冷,这种冷也呈现在他的面部表情上,他几乎不敢去想眼前在他怀里的这是个什么东西,是人是妖,是鬼是魔。从第一次见到她,得知她是他的妻子,他就不由自主地想要靠近她,甚至无法自拔的爱慕她。然而这个人是真实的,却也是虚假的。 玲珑终于不再做出一副温柔贤惠的模样了,她面上的哀戚慌乱以及眼底的泪花都逐渐散去,最终呈现出了高傲又尊贵的姿态。她也没有从元止神君怀里挣扎出去,而是带着一丝轻蔑的笑。仅仅是勾起一边的嘴角,那种鄙夷就已经让元止神君感到刺骨的寒冷。 这当然是不可能的,神是不会觉得冷的。 “不愧是能狠下心杀妻证道的神君,这么快就察觉了梦境的漏洞。”她创造出这么个梦境来也是很累的,还要维持自己本身的容貌跟名字,让所有人都信以为真——这实在是很浪费力气,玲珑总是愿意把好不容易积蓄的力量用在这些无伤大雅的地方。她不喜欢顶着别人的身体别人的名字,这是她古怪的坚持。“不过没有关系,反正已经这样了。” “你是我万年前的妻子吗?”元止神君轻声问她,“我真的,曾经杀了你?” 他早已忘却尘世中事,可他觉得,若是她,他是无论如何都舍不得伤害的,他怎么会做杀妻戮子这等丧尽天良之事? “你杀死的,不止我一个啊。”玲珑轻笑,从他怀中想要挣脱,却被元止神君紧紧抱住。他的神情显得慌乱而无措,充斥着浓浓的自厌与怀疑,心如刀绞。眼前这个他爱慕的人,他们曾经结为夫妻,育有一子,后来他杀了他们,重回天宫,得到永生。 “你为何没有去轮回……” “世上不轮回的只有两种,一种是魂魄不存在了,另一种是还存在,却不肯不想不愿不能去轮回,夫君觉得我是哪一种呢?” 她面上是带笑的,似乎谈及万年前的事情对她而言就像是一个不痛不痒的故事,这对玲珑来说确实是不痛不痒,她对死掉的那对母子也没什么怜惜之情,只是看不顺眼元止神君这种做法便是了。“我想问问夫君,求仙问道,为的都是什么呢?这世间那么多人想要成仙,他们都在追求的东西是什么?” 元止神君微微一怔,答道:“求的是大道。” 玲珑放声大笑:“笑煞我也,笑煞我也!竟说求仙是为求道,我倒觉得心中有道,无谓成仙!求仙求的是长生,是名,是利。若是大大方方的认了,倒也能让我高看两眼,说什么求仙是为大道,这等冠冕堂皇的话,听了便叫人发笑!” “你为何要杀妻戮子以证道心?小爱尚不能怜,又何求大道?”她笑的停不下来。“不如自宫证道,不如自宫证道啊!如此尘缘才算断了个干净,只是可惜自宫后飞升,那也只是个太监神仙,徒惹人笑话。横竖成仙后要清心寡欲,这玩意儿也用不着,为何不以此证道呢?” 干脆利落一刀切,只伤自己不伤人,如佛祖割肉喂鹰,岂不快哉美哉? 也能显得道心坚定。 元止神君竟答不出话来。玲珑将他推开些距离,这样元止神君是坐着的,玲珑却是站着的,她用高高在上的表情俯视他,带着蔑视——就如同神仙蔑视凡人一般,她竟也在蔑视他。“像你这样的人,没有爱慕我的资格。” 她又弯下腰,“怎么样,如今你得知了万年前还为人的事情,是不是该想想要如何补偿于我?岩儿与你血脉相连,你竟也舍得杀死他。这一万年来,你竟是忘得干干净净,做你的神君,徒留我们娘俩在这泥淖中挣扎不休。夫君,你这样对待你的妻儿,就没有丝毫愧疚吗?” 没有的。 因为他是神。 凡人为神付出自己短暂的生命,是凡人的福气。 那么神为龙女付出自己的灵魂,也是神的福气。 元止神君闭上了眼睛,深深地吸了口气,问玲珑:“你杀了我吧。” “杀你?”玲珑摇摇头。“虽然说杀人抵命,可我杀了你又有何用,死去的人仍然是死去的,再也回不来了。夫君啊,你难道就没有别的方法了吗?” “你想我怎么做?”他几乎是有些乞求了。“玲珑,前尘往事我早已不记得,你与我说这些,我心中竟没有了丝毫波动,远不及那天晚上我做的那个杀死你们母子的梦。” 他在梦中梦是愤恨另一个无情残酷的自己的,可是当这些故事从玲珑口中讲出,他却丝毫没有触动。然而当他再见到她的时候,却又心跳加速。“你真的是一万年前,我在人间的妻子吗?” 当然不是。 “你不相信我吗?那你可以带我出去,带我去见天帝,他会认得我的。” 元止神君摇摇头:“我想过带你出去,可是没有办法。” “那么你可以带天帝进来呀!”玲珑轻声说。“这里是梦中世界,你与天帝两人,难道还怕我一个孤魂野鬼?” 元止神君没有说话,她便敛去所有轻视,温柔地上前一步,抚摸他的脸,甚至踮起脚尖亲吻了下元止神君的脸颊。“不好吗?当初参与的人重新回到这个地方,将一万年前的事情说清楚,难道不是很好吗?也许之后,我们还能重新开始呢。” 她无疑是在蛊惑元止神君,她怎又不是一万年前他的妻,两人之间从未有过曾经,又谈何“重新开始”?可这个诱惑对元止神君而言是巨大的,他听了玲珑的话,定央央地看了她许久许久,才沙哑着声音问道:“弄清楚了一万年前的事,就可以重新开始?” “当然。”玲珑为他织出一幅完美的图画。“不好吗?你跟我,我们两个,也许我们还能再生一个岩儿,我们一家三口,还是可以过幸福快乐的生活,就像是过去在凡间那样。” “元止。”没给他反应的时间,玲珑又放柔了声音。“我真的好累,我在这个梦中,被困了一万年了,浑浑噩噩,飘飘荡荡,如果你不帮我的话,那么还有谁能让我解脱呢?” 是的,除了元止神君,没有谁能让无辜的灵魂解脱。 这就是神与人的差别啊,神高高在上,俯瞰世间,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凡人要生老病死,有情仇爱恨,为了活下去已经很是艰难,短短的数十载人生,对神来说,不过是眨眼的一瞬间。 卑微渺小,如蝼蚁,如尘埃。 所以神不爱世人。 世人敬仰神,也都有所求。 玲珑面上的笑容和元止神君初见她时一模一样,恍惚中他以为一切又都回到了这个梦的最开始,哪怕每日都重复着同样的梦境,他也觉得很满足。就算其他的人事物一成不变,玲珑却是鲜活的、美丽的,同时也是危险的。 正因为危险,所以更加令人难耐。她是鸩毒,饮下去可解一时之渴,却要付出致命的代价。 然而饮下的人,都心甘情愿,并乐在其中。 为了她,做什么都可以,怎样都行啊。 因为她是这样的美丽,神秘,令人心动。 69.第六片龙鳞(七) 第六片龙鳞(七) 天帝见到玲珑的时候微微眯起了眼睛,似乎是在打量她。他看了好一会儿,才对元止神君说:“我不认识她。” “您当然不认识我。”玲珑掩嘴笑起来。“我不过是个凡间女子,哪怕是长寿也不过□□十岁,更何况还死的那样早,这一万年过去,天帝早就把我忘记,也是理所当然。” 她说的非常有道理,天帝也这么认为。可他总觉得有哪里不对劲的样子——倘若她真的是元止神君所说那样,只是一只死后不甘心的孤魂野鬼,这倒也算是说得过去,可让天帝奇怪的是,她长得这样一张姿容,比天宫的仙娥们还要美丽,倘若有人见过她,怎么可能会忘记? 但他实在是想不起来一万年前那个女子的容貌了,事实上当初他也仅仅是透过水镜看了那么两眼,就毫无感情地移开了视线。那不过是个普普通通的凡间女子,和其他任何人都没有区别,无非是她运气好一些,遇到了渡劫失去记忆的元止神君,还能有幸与元止神君结为夫妻,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值得天帝费心的地方。 只不过,既然与元止神君有了纠葛,就注定要做他仙途中的一块绊脚石,而对于绊脚石要如何做呢?必然要毁灭,才是正道。 天帝从来都不是要元止神君不要去爱上凡人,他要的是元止神君突破自己心中的坎,只要元止神君提起剑刺下去,就证明了他对大道的执着与道心。元止神君又不是那些成日想着下凡的小仙小神,他掌管着秩序与法则,这样的神君怎么能像凡人那样优柔寡断? 为了大道,必要的牺牲是无法避免的。为此死去的凡人应该感到荣幸,而不是怨恨。 天帝对玲珑说:“无论我记不记得你,你都不该试图左右元止神君的心智,你可知道,他是秩序与法则之神,你扰乱他一池春水,要他如何公正地去追求大道?” 玲珑没有回答他,反而是看向元止神君:“你觉得呢?天帝的话,你也赞同吗?” 元止神君竟然有几分浑浑噩噩,他带天帝进入梦境之后,整个人就像是喝醉了酒般轻飘飘的,也不知是为何。眼前玲珑语笑嫣然的面容出现在眼前,靠的是那样近,他几乎想要去将她狠狠地拥入怀中,来感受她的温度,可他不能。 他做不到的事情太多了,他变得这样畏缩不前,一切的爱与怖,都来自这个叫玲珑的女子。只要一想到她曾经是他的妻子,他就满心欢喜,可随后他就会想起那个梦中梦,在那个电闪雷鸣的黑漆漆的夜晚,他提着剑从屋子里走出来,剑尖滴滴拉拉的全是血。 是她的血。 一个人要如何狠心,才能下得去手,杀死自己的妻子,与还在襁褓中的幼儿? 元止神君不曾想过,这样的事情,竟是他做出来的。若是他知晓有个凡人,为求仙道。杀妻戮子,他定然觉得此人无情无义狼心狗肺,可如今他自己就是这个无情无义狼心狗肺的人。 人的生命有多么珍贵呢?只有一次,即便再入轮回,重新出现的,也不会再是这个人了。 因此,谁都没有资格与权力剥夺。 元止神君一直都是这样认为的,可现在,他突然知道,他曾经做过他最不齿的事,杀死过无辜的人,对他而言,这可能比死亡还要更加可怕。他陷入深深的自我厌弃之中无法自拔,每看到玲珑一眼,他就觉得自己心如刀绞,似是有锋利的刃在心口处不住地搅动戳弄,直把那颗心弄的破破烂烂,千疮百孔,还要羞耻的遮掩住。 玲珑没有等到元止神君的回答,叹了口气,她站累了,干脆盘腿坐了下去,姿势随性,竟十分潇洒不羁。只是这样的话,她就得仰着头看这两人了。“你到底是个什么样的神仙啊,活了这么久,竟然还没有练就一副铁石心肠吗?你看看,这就是为什么你能当神,人家却能成为天帝的原因。” “你这妖物!”天帝冷喝一声。“还不快快表明你的目的!否则休怪法网无情!” 玲珑伸出一只手捶了捶自己的腿,想起自己吞噬掉的那个灵魂,就问道:“万年前元止神君渡劫,你亲自接引,除了你们二人之外没有人记得当初发生了什么,那么现在我想问你,你可曾觉得自己做错了,可曾有一丝后悔,可曾爱过世人?” 天帝冷冷地看着她,吐出两个毫无感情的字来:“不曾。” 和元止神君比起来,天帝才是最完美的神。因为他没有感情,自然也没有怜悯心与同情心,他所做的一切都是因为身为天帝,并非出自本心,他永远都会为了大部分人牺牲小部分人,理所当然,毫不愧疚。而和他比起来,元止神君更加接近于人类,一万年前元止神君渡劫,天帝想要一个完美的神,一个能够辅佐他帮助他成就大道的神,如果是那样,元止神君就不该对凡人有任何怜悯。 这个可怜的家伙,身为掌管秩序与法则的神,他必须活着,才能维持这个世界的正常运作,否则天帝怎么会在他身上下那么多功夫?只可惜啊,元止神君哪里都好,只有一点,太过心软。 他看到路边被风吹折的话都觉得怜惜,更别提是有思想的凡人了。元止神君甚至认为凡人是非常美妙和神奇的生物,他曾经当着天帝的面说,他觉得凡人比神仙更温柔。 温柔? 这个词简直和可笑没什么分别。于是借着元止神君下凡渡劫,天帝将自己的元神分出一半依附到了元止神君身上。 就算是天帝,也要按照法则去渡劫啊。 每隔万年,神仙们都要下凡投胎渡劫,天帝也不例外。 只是他太担心没有自己的天宫会大乱了,因此他将自己的神智一分为二,一半留下,一半跟随元止神君而去。 所以啊,杀的妻,是天帝的妻,戮的子,是天帝的子,他只不过是用了元止神君的身体,天帝也不是为了接引元止神君渡劫回天宫,他是为了他自己。 可他说的那些话也是真的,他不曾对元止神君跟玲珑撒过谎,他是真的忘记了,他不记得一万年前的那个妻子的容貌,自然也不记得自己的孩子是什么样子。他的身体留在天宫,透过水镜冷漠地看了两眼,没有情感的人就按部就班的娶妻生子,然后为证大道,为了表明自己确实无意于人间情爱,那把剑就刺入了妻儿胸口。 而被他占用的本该属于元止神君的肉身凡胎,也因此影响到了元止神君,让元止神君误以为梦中之事,一切都跟他有关系。 如果不这样做的话,天帝怎么会愿意进入这个梦呢?他可是个非常谨慎小心的神啊。可时间久了,他自己也认为当初那是元止神君渡劫时做的事,与他无关了。然而他到底还记得,所以才能说出那样斩钉截铁的话——对方已入轮回。 魂魄不在世上,不是入了轮回是什么? 那当然是成为龙女的食物啊。 “我不认为自己有错。”天帝如是对玲珑说。“神与凡人是不一样的。” “我对你说的这些破烂大道理没有兴趣。”玲珑无所谓的摆摆手。“你蔑视凡人也好,高高在上也好,我都不关心,我只是想省点力气,你还不抬头看看四周?” 原来不知何时,梦境已经变成了那个夜晚的模样。院子里的树已经被劈死,所以它没有看到之后的一切,自然也不知道玲珑根本就不是为了它和它的主人。 天帝引神雷为自己和元止神君渡劫,九九八十一道神雷,劈开了大地,劈裂了河川,劈碎了无数人家。 “就算你回到万年前,也找不到四方镇的原因,现在你知道了?”玲珑问。 元止神君怔怔地看向她,神情大变。“你的意思是——” “不存在的东西,怎么去找呢?”玲珑叹了口气。“你看,这就是我瞧不起你的理由啊。你既然坚持自己做的是对的,坚持认为神比人高贵,那么你为什么要恐惧失去这人间香火呢?” “被供奉跪拜的天帝根本就不保佑人们,甚至摧毁他们的家园与土地,你怎么在怕呢?如果这是理所当然的,你不该怕啊。” 哪有人这样的,坏也不敢坏的光明正大,这就是神吗?为了一己私欲,为了所谓的大道,就能随便磨灭凡人的存在? 那个四方镇,可足足有几十万的人口,然而所有人,都随着那天夜晚轰隆的仿佛能将夜空劈碎的神雷,被彻底埋葬,再也没有人知道。天帝逐渐忘记了这件事,再想起的时候,他把一切都推到元止神君身上,毕竟他只是寄托了自己的一半神魄,杀妻戮子,毁灭城镇的,都是元止神君。 谎话说得多了,就变成真话了。 70.第六片龙鳞(八) 第六片龙鳞(八) 玲珑百无聊赖地看向四周,这里本是平和快乐的四方镇,但是现在,这里是一片废墟。一万年前,神们渡劫的那个晚上,这里就从世外桃源化作了地狱,不甘消失的人们死在倾盆大雨中,他们强烈的执念使得他们离开这个世界,恍恍惚惚中来到了荒海。 荒海里的生物没有灵魂,玲珑能够创造出生命,可无法创造出灵魂,她将人们的灵魂收下,注入到她创造出的活物中,果然,荒海顿时就有了许多生气。 作为补偿,她会创造出一个梦,圆了人们所有的不甘与恨意。 天帝见事已至此,也就不再与玲珑废话了,他冷冷地笑道:“那又如何?知道的人都死了,不知道的人永远都不会知道,你以为你是谁?一个孤魂野鬼,难道还想跟我讨公道?”他只需要跺跺脚,动动手指头,这个梦就会碎成渣子,什么都不留下。 这就是强者对弱者的优越。一万年前的一个早已消失的小镇——这世上没有人记得,连毁灭了它的神都遗忘了,就算那些死去的凡人再恨再怨又能如何?他们已经死了,再也回不来了,四方镇也彻底不存在于这个世间。 至于眼前这只女鬼——她是不是自己曾经的妻子,天帝并不在意,他是高高在上的神,神怎么会怕一个人,或是一只鬼?无论她是什么来历,在他面前都脆弱的不值一提。 “讨公道?”玲珑重复了一遍这三个字,摆摆手。“不不不,你把我说的太好了,我又不是什么正义使者。我跟他们,各取所需罢了。” 她仍旧盘着腿坐在地上,脸上也没有丝毫面对天帝的畏惧之色,甚至还带着好整以暇的笑意。“不过你得明白一件事,我才是最棒的。” 说完她还对他眨了下眼,十分的娇俏。 天帝晃了下神,毕竟她的容貌实在惊人,可很快地他就清醒过来,不愿意再和玲珑说下去。其实今日无论玲珑知错与否,悔改与否,轮回与否,天帝都不会容许她继续存活了。一个知道他所作所为的人,不应该存在于这世上。还是消失的干干净净比较好,那样的话,他会觉得更舒服一点。 没有人能撼动他至高无上的地位。 元止神君立刻意识到他要做什么:“天帝——” 然而为时已晚,天帝已经召唤出神雷意图将玲珑劈个魂飞魄散。对于妖魔鬼物,神雷是最严苛也最公正的,没有任何恶鬼能逃过制裁。只见空中闪电翻滚,黑漆漆的墨云背后,金色的闪电迅速出现,又消失不见,雷声轰隆,由远及近,一路劈开大地与山川河流,这一切像极了元止神君梦中梦的那个夜晚,他就是在那个夜里,看到了另一个自己提着剑从屋子里走出来,剑尖滴着血。 可是他没有看见那九九八十一道神雷降下后,还毁灭了许多无辜的生命。最后神重回天宫,死去的凡人和这个城镇却被硬生生从所有人的记忆中抹去,再也没有留下一点痕迹。 所以啊,枉死的人怎么能没有怨气呢?他们之中有刚刚出生的孩子,新婚的夫妻,过完六十大寿的老人,奔波叫卖的小贩,蹲在街边玩耍的孩童,还有路边茂密的灌木,勃勃生机的鲜花,林间的露水,捧着松果的松鼠——这些,都在那个晚上彻底化作了虚无。 死去的人甚至都不知道这是为什么。他们前一秒还在家中,有的在灯下缝补衣裳,有的刚刚铺好床,有的已经进入梦乡,有的还在挑灯夜读。 可后来,他们全部死去了。 九九八十一道神雷劈开了大地,劈裂了山峰,劈断了水流,天上下起瓢泼的大雨,这些无主的孤魂便借着这场雨,来到了无边无际的荒海之上。 在那里,他们浑浑噩噩,没有意识,可是在海中嬉戏的龙女看到了他们,然后将他们的灵魂收为己用。 来到荒海的灵魂,是再也回不去的,即使回去,有朝一日也要重归荒海。他们到了这里,就属于龙女。 龙女把这些灵魂注入到她创造的生物当中,于是水母有了灵智,珊瑚学会跳舞,鲜嫩的贝壳一张一合,漂亮的白海豚凌空飞跃——是的,荒海里所有有灵智的生物,都由灵魂幻化而来。 它们得到了新生,并且永生。只要龙女存在一日,它们就陪伴她一日。 可是这些灵魂毕竟是太多了,它们心中还有无数的怨恨与悲哀,龙女不喜欢这些负面情绪,所以她才会到这里来。创造出这样一个梦境,困住两位神,那可是非常耗力量的,所以她势在必得。 没有人能阻止她吞噬天帝。 神雷转瞬即在眼前,元止神君上前一步,正要抓起玲珑带她离开,却被天帝挡住。他们二人亲如兄弟,因为只有他们与天地同生。但元止神君从来都不知道,自己居然会有不想要再效忠天帝的一天:“你不能伤害她!” 天帝冷眼看他:“元止,不要太将自己当回事。” 雷声太大,可天帝的声音仍然无比清晰。可能是看元止神君接受不了这个现实,玲珑好心地给他解释:“人家的意思是根本没拿你当兄弟啦,你要是再挡路就连你一起收拾哦,不过我觉得他确实是不大可能放过你,你知道了他这么大的秘密,他杀了我,下一个就要想办法除掉你了吧?” 元止神君看向天帝,对方却仍旧不肯让步。神雷已至,元止神君与天帝势均力敌,他们谁都不能在短时间内杀死对方。 就在元止神君肝胆俱裂之时,神雷却完全没有对玲珑造成一丁点儿的伤害。她甚至脸上的笑容都没什么改变,问天帝:“还有其他招数吗?可以一起使出来,我要是掉一片鳞,就算我输。” 她不想再玩下去了,她觉得自己在迅速变得虚弱和饥饿,上个世界得到的食物让她维持了很长一段时间的强大,但是很快的这份强大会褪去,到时候她有可能再变成一只菜鸡,所以在那之前,迅速解决掉天帝是最好的做法。 “这个世界还是一片混沌的时候,天与地像是一颗大鸡蛋,后来世界诞生,天与地分离,你与元止便应运而生。”玲珑挥挥手拍开了劈过来的一道雷。“听说你的原形是涅槃之凤?” 而元止神君是清幽之鹤。 “我还缺个能飞的坐骑。”玲珑真诚地说。“所以等我吃掉你之后,你的原身就跟了我吧。” 她这是通知,不是请求也不是询问,因为下一秒她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抓住了天帝的肩膀,天帝震惊地看向肩上的双手——那本是人类女子纤纤如玉的素手,如今竟是龙爪的模样! 元止神君想要阻止,可他的眼睛却被什么东西蒙住了,等到他抓下蒙住眼睛的东西定睛一看,那竟是一片树叶——枯死的树叶。 “绅士可不会盯着可爱的女孩子用餐啊。”玲珑不知从哪儿掏出一张餐巾纸,擦了擦嘴巴,摸摸肚子打了个饱嗝儿,很是满足。她吃掉了天帝大部分的灵魂,却留下了他的原形,并且将剩下的那一点点灵魂注入他体内,这样的话,它就也算是她创造出来的生物了。以后离开荒海不用自己化出原形了呢。 “你、你——”元止神君左右看去,都不见天帝,他还想要问,玲珑却竖起一根手指头在唇上轻轻嘘他。 不知为何,元止神君不再问了。 她露出很可爱的笑容,凑过来,捧住他的脸,柔声说道:“给我的爱,也让我一起吃掉吧?” ———————————— 新任天帝为人温和,虽然看起来是冷漠了些,但确实是公正又好说话,至少比起寿终的前任天帝,好了无数倍。不过这件事也让神仙们意识到一个可怕的事实,那就是他们并不是永生的,他们只是长寿、非常长寿,可最终仍然要走向死亡。 新任天帝仍旧一个人居住在天外天,听说他没有七情六欲,不贪不念,没有喜怒哀乐,也没有爱恨嗔痴。 后来,很久很久以后,有飞升的新神仙进入天宫位列仙班,他们偶尔也会好奇天帝的过去,这个时候,不知道活了多久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死去的老仙君就会捋着胡子神秘一笑,先卖个关子,然后声情并茂的跟他们讲述天帝的过去。 听说天帝曾经做过一个梦,梦中有一片海,一条龙,一个女子,一场过去。 那个时候,天帝还不是天帝,他被称为元止神君。 老仙君曾听还是元止神君的天帝描述过那片海,那真真是极美的,倘若自己也能有这福气做上这么一场美梦,该有多好啊! 天外天的天帝坐在枯死的树下闭目养神,只是,他再也不会做梦。 自然也不会再见到那片海。 那条龙。 71.第七片龙鳞(一) 第七片龙鳞(一) 季总觉得新任秘书让他相当满意,这种满意程度远超之前的每一任,包括新秘书之前最让他满意的工作能力强不废话但是因为生孩子要休一年产假的前任秘书在内。 她当然是名牌大学毕业,能力超强,水平一流,虽然迄今为止对方才上第三天班,但季总已经非常满意。他甚至觉得前任秘书修个两三年产假,他也不会再忙得焦头烂额了。 季总今年三十二岁,未婚,处男,养了一只猫,住在高级公寓,身价百亿,杰克苏本苏,喜欢他的女人能围绕全球一圈。 所以当然要精挑细选,避免出现“同公司谈恋爱”的现象出现。季总之所以强制规定公司员工不可以谈恋爱,就是因为他总是被秘书和女同事爱慕,有一些胆大的甚至直接诱惑,季总对此非常反感,他是典型的教徒,坚持婚前无性行为的教条。 甚至还有一些古板专|制,可惜这小小的缺点出现在他这样又英俊又有钱还洁身自好的男人身上,非但不让人觉得反感,反而叫人心动,觉得他更有味道。这年头还能找到三十二岁生理功能正常且如此优质的男人,这个概率不下于花两块钱买彩票结果中了五十万。 季总最满意新任秘书的,除却她超强的工作能力以外,对方话不多又很安静,而且泡的咖啡超级好喝,这就足够让他决定这个月给她的高薪里再加一笔奖金了,毕竟季总什么都缺,就是不缺钱——抱歉,有钱真的可以为所欲为。 “白小姐,麻烦你送一杯咖啡进来。”对于有咖啡瘾的季总来说,能泡一手好咖啡,就基本上抓住了他的心。前任秘书可不是一开始就这么优秀的,季总也有过抓狂到想把对方赶走的时候,只可惜对方那一手咖啡简直泡的出神入化,而且人还不花痴,虽然总会哭鼻子,但季总还是看在咖啡的面子上忍了下来。不过现在,季总简直想打电话告诉前任秘书:休产假吧,不用来了。 “好的,请稍等。” 对,还有一点让季总满意的是,新任秘书的声音非常好听,带着微微的沙哑低沉,像是醇厚的提琴音色。 真的到处都是优点呢。 过了几分钟,办公室门被敲响,新任秘书白玲珑走了进来。季总第一眼看到简历上的名字时简直以为自己是在看几十年前的偶像剧——什么样的爹妈会给孩子起这样如梦似幻的名字啊?不过等他见了真人就了然了,算了,名字再怎么神奇,也比不上她本人来得如梦似幻。 这就是季总另一个感到欣慰的点,白秘书实在是长得赏心悦目,季总虽然不喜欢女人对自己表达疯狂的爱慕,但也不代表他希望周围的同事都是丑八怪,长得好看总是有好处的,至少季总感到非常OK。 而且白秘书心灵手巧。季总的办公室总是显得很冷硬很没有人气,这倒不是他喜欢这样的风格,而是因为他不擅长,前任秘书可能是看他的扑克脸看久了,就认为他是个不近人情的人,于是季总的办公室就一直保持着这种性冷淡风。白秘书就职之后,他的桌子上多了绿植,沙发上多了样式简单大方的抱枕,总之也没多什么东西,可给人的感觉就是舒服多了。 至少季总中午在休息室午睡,下午起来上班的时候完全不觉得丧气。 一个很漂亮很复古的搪瓷咖啡杯轻轻放到了季总手边的杯垫上,他不觉瞄了一眼那只雪白纤细的手,“谢谢。” “不必客气。” 等到白秘书转身走了,季总才抬起头,她今天没有像前两天一样穿套装,而是穿了一条黑色的职业连衣裙,越发显得身材凹|凸|有|致。这是个成熟妩媚并且懂得享受生活的女人,拥有很高的生活质量,品味不俗,并且有着很少见的温柔。 玲珑要是知道季总心里给她打上了温柔的标签,她一定会仰天大笑三声,然后好好让他体会体会她究竟有多“温柔”。 直到玲珑带上了办公室的门,季总才低下头继续看自己的文件,心想:白秘书的屁股真翘。 他当然不是色狼,事实上这是男人都会有的本能反映,看女人先看身材,就如同女人看男人先看脸。季总不是没谈过恋爱,可惜每次结果都不尽如人意,他多喜欢他的猫啊,简直要当成小祖宗般伺候,可前一任女友居然对猫过敏,甚至还趁着他不注意的时候虐猫,让本来对她印象不错的季总瞬间拉下脸来——猫不懂事,人也不懂事?猫脖子能掐? 玲珑回到秘书办公室就很没形象的打了个呵欠,她昨天晚上打游戏打到凌晨三点多,许久不来现代世界,真的是有太多想念的东西,跟电子竞技比起来,男人算个球。 不过她还是要吃东西的,所以虽然游戏很好玩很诱人,她还是爬起来上班了,好在她是龙不是人,就是再久不睡也不会像人类那样萎靡不振。 今天晚上回去,还想吃凉皮配烧烤喝啤酒打游戏虐菜鸡。 她看了一眼总裁办公室的门,嘴角撇了一撇,她是要看情况选择主动与否的,跟季总的话,玲珑觉得应该要让对方主动才好。主要是她现在还不想登堂入室,季总不喜欢办公室恋情,她又怎么能违反规定呢?毕竟她是个很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的人啊。 反正今天才上班第三天呢,她目前还不饿,主要是放不下游戏,晚上只想早点完成工作下班回住处去。这里就要夸一下季总的大方了,员工宿舍都是单人公寓而且互不打扰,环境好房子好设备好哪里都好,连水电物业都不用自己交,待遇这样好的公司,谁来了想走啊? 买游戏买凉皮买烧烤啤酒,都需要钱呢。 钱从哪里来? 按照惯例是五点钟下班,但是季总这个人很认真,所以总会自觉加会儿班——老板都主动加班,哪个员工敢走?当然是都留下来陪着一起啊,能在季总面前刷个脸熟也是好事儿不是?要是能趁机发展一下男女之爱,那就再好不过了。虽然说公司不允许内部谈恋爱,可这规则什么的不都是季总定的么。 能定就能破。 野心勃勃虎视眈眈的女人男人们可不在少数,公司里还有很多gay,早就眼馋季总这样的极品老攻,不是弯的没关系,他们浪起来万年直男都要硬。 玲珑就在这样的环境里,五点钟一到,收拾了下东西就走人,等到加班到五点四十五的季总需要咖啡按内线的时候,不管怎么按都没回应。他瞪着眼前的企划案许久,把手里的金笔扔上去,起身准备去看看那位让他相当满意的新任秘书到哪里去了。 老板要喝咖啡都不知道,居然还敢擅离职守,季总觉得他打的满分应该再衡量一下。 他先是很有教养的敲了敲秘书办公室的门——顶楼就只有他们俩,所以平时是不锁门的,能进来的也没别人,手稍稍一用力就推开了。 虽然新秘书已经上任三天,但季总已经很久没踏进这个办公室了,主要是他的前任秘书虽然是个二十八岁的成熟女人,可骨子里却是一颗少女心,特别喜欢粉红色,让季总非常受不了。他之前来过一次,当场被满屋子的粉色蕾丝洋娃娃雷的七窍生烟,从那以后他就勒令前任秘书平时一定要关门——不然吓到人可怎么办?任谁来顶楼经过秘书办公室朝里头一看,会不会对他的用人眼光产生怀疑? 真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还是猫好。 等到进了办公室,季总心里那打分的小本本就又加了十分,非常好,品味很高雅,布置的很不错,至少比起之前的粉红世界,那上的不是一两个档次。 不过话又说回来,他的新任秘书去哪里了? 秘书办公室也配了一个小休息室,茶水间在两个办公室中间,季总心想也许白秘书是睡着了呢?可等他进到休息室,才发现里头也没人,更别提是茶水间跟门开着的洗手间了,所以他的新任秘书到底去了哪里,难道是翘班了? 这是绝对不能容忍的!无视规则的人怎么能成大事! 季总立刻掏出电话拨通了白秘书的,那边响了十几声才被接起来,声音跟平时听到的一样,很平静很温和,就是有咔嚓咔嚓的声音,不知道是什么东西,还靠的挺近的。 玲珑嚼着薯片,把手机夹在耳朵上,歪着脑袋操纵鼠标和键盘,她边上的垃圾桶里全是吃完的凉皮盒子跟烧烤袋,还有两听空啤酒罐,已经被她踩扁了扔在里头。 传说季总发怒能止小儿夜啼,然而玲珑对于他的质问只轻描淡写的回了一句:“哦,下班了,我就回家了。” 季总一愣。 72.第七片龙鳞(二) 第七片龙鳞(二) 玲珑很利落地完成了五杀后,才心情颇好地问:“季总有什么事儿吗?” 季总已经习惯了加班到六七点然后再回家,他一直以为他的秘书都有一颗为公司牺牲奉献的心,被玲珑一说才意识到下班时间是五点,他有点困惑:“你为什么不加班?” “我为什么要加班?”玲珑笑起来,又啪的打开一罐啤酒,很酷的灌了一口,“你又不付我加班费。”事实上前任秘书在交接的时候特意跟玲珑说过季总习惯性加班,公司里也经常会有人刻意留下来一起,还让玲珑做好心理准备。但玲珑听她说了一大堆,最后只抓到一个重点,这个加班不是公司规定的,是自愿自发,而且季总根本没有意识到几点了,所以当然也不会想起来加钱。 那她是傻子吗? 电话这头,季总目瞪口呆说不出话来,他挂了电话后,在小本本上给玲珑扣了五分——顶撞上司,其实一点也不像她外表看起来那样体贴。 第四天她又换了一条红色的裙子,这条裙子比之前那件黑色的更显身材,而且还是宽肩设计,漂亮的锁骨露在外头,季总比玲珑高,一低头就能看见深深的沟壑,说真的,他觉得自己非常想看,赏心悦目。 这个女人是人间尤物啊。 接下来的一个月,白秘书在工作上的完成程度十分完美,就算是挑剔成性的处女座季总也不得不承认对方真是他遇到过的最优秀的秘书,他已经决定在前任秘书休完产假回来后把白秘书继续留在身边,至于前任秘书,调岗好了。 不过白秘书哪里都好,就是有一点让季总有点接受不了,她穿的太花哨了。真的,他以前的秘书没有一百也有几十,就没遇到过玲珑这样的,好些任秘书对季总有企图,使用了各种各样的方式进行勾引。什么妖娆魅惑小野猫,倔强固执小雏菊,单纯无辜白莲花,贤惠体贴大姐姐——各种类型应有尽有,但她们都知道他不喜欢办公室恋情,所以上班的时候都穿着非常一致,黑色套装加盘头。 偏偏玲珑不这样。她前几天倒是穿过一身裤装,但是简直了,哪有女人能把职业裤装也穿的那么好看的?大长腿又细又直,上衣经过精心设计,一伸手就会若隐若现的露出一截小蛮腰,头发就算扎低成一束,光洁的脸蛋反而更加精致立体。尤其是她居然还戴了副金边眼镜! 真的,看到的男人大概只想把她那一身黑的套装撕开,去欣赏里面的风景吧?开会的时候季总注意到了,全体男同事的眼珠子都黏在白秘书身上,不仅是如此,还有女同事也有意无意地去看她,打那天之后,公司里到处是穿裤装带眼镜的女员工——可惜了,都没有白秘书好看。 季总当然不是个色狼,但他觉得白秘书整天这样花枝招展的很成问题,难不成是蓄意要勾引他?不过工作已经一个月了,她却没做过什么别有所图的事儿,就是每□□九晚五,一秒都不差。早上九点整她绝对准时刷卡,不会提前来,下午五点钟一到立刻走人。当然,人家的工作是完成的非常好的,这一点季总也不得不承认。 今天的裙子也很漂亮,季总的印象中白秘书似乎没有穿过重复的衣服,她是哪里来的那么多的裙子?真的是什么样式的都有。今天是一条水蓝色的连衣裙,衬的她的皮肤雪白雪白,简直像是牛奶一样。她把文件在他面前放下的时候,季总清楚地看到她白嫩肌肤下青色蔓延的血管,居然连毛孔都看不到。他不由得想起自己小时候喜欢吃的奶油布丁,大概就是这个样子的。 裙子其实很正式,并没有露什么不该露的地方,可这个女人身上有股魔力,再老气再难看的衣服穿到她身上似乎都是时尚。 “咳咳……那个,白秘书,请稍等一下。” 玲珑微微转身,这个姿势使得她的身体曲线更加动人,至少从季总这个角度看过去,没有流鼻血都是因为他信奉上帝。那纤纤细腰,宛宛香臀,就算是穷尽男人的想象,也就是这副模样了。不过季总认为自己应该提醒一下:“白秘书,我觉得你应该注意一下自己的着装打扮。” 啥? 玲珑差点儿以为自己听错了,她最近每天回家打游戏是因为她加入了一个职业战队,光是靠游戏赚的钱就已经够她挥霍了。她每天打扮自己打扮的开开心心,结果这个季总居然建议她注意自己的着装?玲珑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裙子,裙长过膝,还是个长袖,她怎么就要注意自己的着装了? “季总,您这话是什么意思啊,我没听明白。”她可不惯着他。“我穿成这样违反公司规定了吗?” 这倒没有,季氏对员工的着装只有一条要求“禁止奇装异服”,她穿个裙子怎么了?信不信她明天穿比基尼来? “我的意思是,白秘书不需要穿成这个样子。” 不需要这三个字就有意思了,玲珑本来脸上没什么表情,听完这句话后突然笑起来,她转身朝季总走过来,双手撑在他的办公桌上,对他露出格外妩媚艳丽的笑。玲珑的美不是那种小家碧玉也不是楚楚可怜,她的美像是烈焰,能够将见过她的人燃烧成灰烬。饶是你再怎么梨花带雨,仙气飘飘,在这绝顶的美丽面前,都苍白的像是掉在地上的白饭粒,黏在墙上的蚊子血。 “季总,我觉得你似乎对我有些误解。”玲珑凝视着这个英俊的男人,他看起来很年轻很新潮,骨子里却又古板又专|制,怪不得三十二了还是老处男。“打扮成这个样子是因为好看,是因为我喜欢自己变得美丽优秀,男人可没有这个荣幸让我去取悦他们,包括季总你。” 她靠近他耳边轻轻吹了口气,感觉到他抖了一下,心里暗笑他的纯情,嘴上却说:“你看,如果我想泡你,还是很容易的,只可惜……” 只可惜?只可惜什么? 把话说完啊喂!别走!你别走! 季总瞪着眼看着白秘书走人,临走前她看也没再看他一眼,徒留他抓耳挠腮的想她没说完的话是什么。她的意思是不想泡他?开什么玩笑,他可是钻石级的黄金单身汉,极品里的极品,她居然不想泡?还说什么只可惜?到底可惜什么啊! 然后玲珑仍然按照往常一样穿衣打扮,她穿什么都好看,公司里很多年轻小姑娘都偷偷模仿她的穿衣风格,有些胆大的还直接过来问玲珑她们应该怎么穿才好看。玲珑毫不藏私,叽叽喳喳的年轻小女生给她的感觉就像是动物幼崽,还是挺可爱的。 九月份的时候公司提供员工集体去海边玩几天,分部门去,季总当然也要过去。这是工作,玲珑也不能例外。 季总穿着泳裤从男更衣室走出来的时候,无数女人,不管认识的不认识的,是公司的还不是公司的,都口水直流地盯着他看。季总身高一米八八,有胸肌腹肌人鱼线,腿长腰细屁股翘,最主要长得还帅,被他一衬托,旁边公司里二三十岁的年轻男人简直不能看,更别提啤酒肚秃顶的领导们了。 季总懒洋洋地在海边的伞下晒太阳,直到他听到人群中传来一阵倒抽气声。单手推开墨镜抬头一看,整个人就傻眼了,眼珠子都直了。 玲珑穿着极为性感的三点式泳衣,这大太阳的,她一点也不怕晒黑,红色的比基尼展现出完美身材,她一出现,男同胞们根本没法子再去看别人,就连许多女人都忍不住盯着她,暗中羡慕那毫无瑕疵的皮肤以及漂亮的马甲线蝴蝶骨。 人事部经理是个四十出头的离过两次婚的秃头中年男人,季总听说过小道消息,据说秃头经理很喜欢白秘书,还放话要追她当自己的第三任老婆。季氏是大公司,秃头经理年薪百万,还是有底气说要给女人过好日子的。 此时此刻,秃头经理主动朝玲珑示好,“白秘书,我来给你涂防晒霜吧,太阳太毒了,很容易晒伤的。” 海是她的地盘,太阳怎么敢晒伤她?要是经理长得好看点儿也就算了,可惜玲珑吃不下这种肚子像孕妇头上没有毛还不用霸王育发液的,她微微一笑:“不好意思,我刚才换泳衣的时候涂过了。” 其实泳衣比她性感的大有人在,可惜在她的衬托下,都暗淡无光,宛如炎炎烈日旁边被遗忘的黯淡星子。 秃头经理很遗憾地看着她走到季总身边,先是递过去一个手机:“大洋企业的董事长电话。” 季总懒洋洋地望着她,眼神是纯然男人对女人的欣赏,一边接电话,一边将她从头到脚看了一遍。 73.第七片龙鳞(三) 第七片龙鳞(三) 对于他人的目光,玲珑早已习惯,想从她面上看出什么羞涩忐忑之类的表情来,那除非是剧情需要。因此哪怕被季总这样英俊出色的男人打量,她也仍然自在得很,直接在他身边的躺椅上躺下,仿佛身边不是人人都想得到的万人迷美男子,而是这漫无边际的沙滩上一颗普普通通的沙子。 等到季总接完电话,玲珑把手机拿回来,站起身。她高挑修长,瘦而不柴,简直是沙滩上的身材扛把子,从她走出来到现在,就没有人能把目光从她身上移开。只是这艳色太过耀眼,当她走近的时候根本不敢与她对视,只好拿眼角余光悄悄地去看。 玲珑此时此刻的注意力都放在这片海上,她生于海中,自然对海有着深刻的感情,对她来说,这里温暖的就像是她的荒海。每一个世界的海水,最终都要汇聚到荒海归墟,只要她想,她甚至可以从海里直接回去。 对比起一些需要救生圈才敢在浅海中玩耍嬉戏的女性游客,玲珑就豪爽多了,她坐上了沙滩上游客观光用的小汽艇,当小汽艇开到浅海边缘,跟船上的人说了一声,便跃了下去。 ——那是多么美丽的一幅景象,简直像是美人鱼回到了大海,和人类对于海的恐惧不同,玲珑在海水之中只感到喜悦与温柔。这一片水下有潜水旅客,他们每个人都穿着专业的潜水衣背着氧气罐,毕竟这里的深度和浅海不一样。玲珑放松身体任由自己坠落海底,身边有顽皮的小鱼游来游去,她露出笑容,捏住一条又放开,仰头从这个角度看的话,可以清晰地看到海面上的阳光。 但是她毕竟还记得自己“人类”的身份,玩了没一会儿就打算要上去了,小小的过了把瘾。虽然陆地上有很多好玩的东西,但她仍然更喜欢海。 这里就是她的天下,是她掌控的地方。她可以掀起海浪,涌起波涛,坐在海豚的身上自由自在。 海是温柔,也是自由。 不过等她浮上海面后才发现事情好像有点不对劲,她觉得自己在海底只待了一小会儿,其实已经过去了两个小时。之前开船载她的船主知道她是跟季总一起的,结果等了一个小时没看到她出来,自己驾着小汽艇又过来看了一圈也没人,大着胆子问了一下,结果糟糕了,来玩的所有员工,没有人在一个小时内见到过她! 玲珑双手扒在一块暗礁上好奇地看着不远处的救生船,还有穿上潜水服准备亲自下水的季总。她想了想,当季总搭的船开近的时候,打了声招呼:“嗨。” 嗨?嗨什么嗨?都什么时候了还嗨?他就这么一个优秀的秘书,万一淹死了怎么办!季总一低头,就看见趴在暗礁上长发柔顺正对自己露出笑容的大美人。 玲珑身手灵活,攀着救生船上来了,她到现在还没想到这是在捞自己,跟着朝海里看:“怎么了,有人失踪了?” 季总:“……” 她整理了下头发,其实本来可以不湿的,但那样会很奇怪。“谁掉下去了?” “你。” “我?”玲珑一扭头看见季总身后眼熟的船主,顿时放声大笑,“放心放心,我没事。” 船主都惊呆了:“你、你在海里待了两个小时???”其实她刚跳下去的时候他就有点担心,毕竟这是个大美人,又是大城市来的精英,万一出事了可不好,所以他说是要走其实没走,但看了很久,一开始还能看到她在海水中起伏,过了会儿就彻底没影儿了。船主等了一会,实在是担心,自己跳到海里去找了找。他是在海边长大的,可也不能在海里待两个小时啊! 玲珑摆了摆手:“放心吧,大海对我来说就跟我家后院一样。” 季总看她这副没心没肺的样子都觉得心肝疼,他得到消息后吓了一大跳,赶紧叫人找救援队过来,结果人家慢悠悠的爬上来屁事没有。“你就不觉得愧疚吗,让这么多人为你劳心劳力?” “嗯?”玲珑茫然地看了他一眼。“我为什么要?” 她还不知道什么叫愧疚。 季总再也不想理她了,直接叫收队然后回去。 因为有了这个插曲,剩下几天季总对玲珑一直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他本身就是一副冷淡傲娇的样子,玲珑才不在乎。她现在每天都过得很开心,谁她都不惯着。 等到回到公司,她就立刻又变回了负责专业的秘书,除却工作上的事以外不跟季总有任何交流,唯一不变的是她每天变着花样的穿衣打扮,又美又御,居然成了唯一一个跟季总近距离接触而不让女员工们敌视的人——明明她比季总更漂亮更讨人喜欢不是? 一个周五的晚上,本来应该已经放假了,结果工作狂季总要去出席一个酒会,作为他秘书的玲珑自然是当仁不让的女伴。季总为她准备好了美容院礼服还有珠宝,并且提前半个小时收拾好自己出门去接她,这是合格的绅士应该做的,也是对女士最起码的尊重。 离家之前,他的猫喵喵叫着缠着他蹭他,送他到了家门口。季总越看越喜欢,差点儿心软的不想走了。好在他意志力坚强,最终还是在猫水汪汪的大眼睛里关上了门。 他早就知道他的秘书是难得一见的美人,可不管见了多少次,他都忍不住要为她的美丽感叹。如果世上有人能够恃美行凶,那么玲珑是最有说服力的那一个。红色丝绸长裙和她雪白的肌肤相映衬,简直美的令人叹息。哪怕是季总这样清心寡欲的教徒都差点儿把持不住,更何况是普通人? 这还叫什么酒会啊,根本就是美人欣赏会,因为所有的人都在看她,都来主动搭讪。季总冷眼看着,平时都是女人源源不断地过来找他,这还是第一次身边有女伴的情况下,没有任何狂蜂浪蝶想接近。 大概都是被她的美貌镇压的窒息,所以为了不自取其辱,一个个都老实得很。 不过后果也是有的,比如说他的秘书喝醉了。其实来敬酒搭讪的那些就算是合作对象,她也没必要喝,季总在她喝了三两杯之后就制止了,然而他万万没想到这位是个一杯倒,看着眼睛晶亮,其实早就醉醺醺,居然还能一直保持仪态,直到酒会结束才软绵绵的倒向他怀里。 季总软玉温香抱了个满怀,天气热,她就穿了一条丝绸红裙,那布料又轻又薄还贴身,里面能穿点什么?一时间他简直像是抱了个烫手山芋,扔也不是留也不是。 因为她直接睡着了,去接她也是在美容院,所以季总都不知道怎么把她送回家,最后只好选择把她带到自己住的公寓里去。 谁知道一路上都好好的,一进家门她就软软的扑向他,还非要他抱。 小猫听到主人回来的声音也跑了出来,喵喵叫个不停。季总被他的秘书缠的焦头烂额,最后没办法,实在是推不开她,只好勉强抱着她去了卧室,两人就这么将就的睡了一晚上。 第二天早上他先醒,白秘书还在睡,季总看了她好一会儿,感叹自己一世英明,居然他也成了潜规则秘书的那种烂老板。但是话又说回来,两人昨天晚上抱也抱了亲也亲了,虽然他算是被强迫的吧,但也真的是乐在其中。哪个心无所属的男人被这样的大美人又亲又抱的会没意思? 他是教徒,不是太监。 季总还是很居家的,虽然有点不舍得,他还是起了床,临起之前凑近玲珑嘴边闻了闻,喝醉酒睡了一夜,这女人不脏也不臭,反而浑身散发着蜜桃般的香气与旖旎,季总要是意志力薄弱点,早就背叛上帝了。 他打开卧室门,发现小猫正趴在那儿,看到他后抬起头喵喵叫。季总恍惚中想起昨天晚上小猫似乎一直在叫,还挠门来着,只可惜他被怀里的美人缠的失去理智,一直没注意。 弯腰把小猫捞起来,抱到它的小碗边,倒了新鲜的猫粮,开了猫罐头,这只小猫喜欢吃人类的食物,可惜季总这个人,刻板得很,他宁愿买几百种口味的猫罐头跟猫粮来让它选喜欢的,也绝不会让它偷吃到一块红烧排骨。小猫试图反抗,最后被无情镇压,只好乖乖吃猫粮。 要不说季总宜室宜家呢,他准备了早餐才去洗脸刷牙刮胡子,然后小猫吃完了饭来找他,他弯下腰去撸猫,柔软的白毛软绵绵的,可爱极了。 猫真可爱。 “你的猫挺可爱的。” 季总头也没抬就道:“是啊——你、你醒了?” 玲珑微笑着看着小猫,笑容有点意味深长。“没想到季总这么受欢迎。” 连一只小母猫都对他青睐有加。 如果,里头没有一个人类的灵魂的话。 74.第七片龙鳞(四) 第七片龙鳞(四) 季总显然没有get到玲珑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不过他对于自己有多受欢迎这件事还是很清楚的,当下点点头很不害臊的说:“还行吧。” 小猫在他手心不停地蹭,只可惜季总现在全部注意力都放在玲珑身上,虽然手上撸毛的动作没停,但眼睛却是看着玲珑的。她也正看着他……的猫,于是季总想了想,觉得女人大部分都比较喜欢小猫小狗这样可爱的小动物,就捧起小猫:“它叫奶油,你要不要抱抱看?” “不了。”玲珑越过他走进厨房,半点不自在没有,活似在自己家一样。她倒了杯季总刚煮好的咖啡喝了一口,然后说:“我不喜欢猫。” 其实是不喜欢货不对版的猫。 怪不得呢,玲珑想,要不说这只猫很奇怪呢,昨天晚上她装醉被季总带进来的时候这只猫就走近了,可是对她却没有丝毫害怕的意思,这基本上是不可能的,所有的动物看到她都会感到恐惧,凭什么这只猫不一样?而且,她还在它身上闻到了人类灵魂的气息。恐怕是不知道什么人的灵魂钻了进来,鸠占鹊巢了。 季总:“……不喜欢你刚才还夸它可爱?” “不喜欢跟夸她可爱很冲突吗?”玲珑耸了下肩膀,嘴角的笑容很是意味深长。“倒是我没看出来,季总居然这么喜欢猫。”看这只猫膘肥体壮的,一看就知道主人照顾的很好,也难怪那么黏主人。就是不知道季总这样信教的男人一旦得知他的猫其实是个人,跟他日夜相伴的并不是真正的小动物而是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孤魂野鬼,他还会这么喜欢吗? 可不是什么人都会想要遇到精怪化成的人形的。那种故事在聊斋志异里可能比较受欢迎,大部分正常人并不想卷进这种看似浪漫实则诡异的故事里。 玲珑从卧室出来的时候就将地形摸的差不多了,自然也看到了小猫吃的是猫粮猫罐头而不是桌子上的人类食物。她一开始还看见小猫意图跳上桌偷煎蛋被季总抓到教育了两句放下去,由此可以看出来,季总虽然有缺点,可对于猫能不能变成人这一块,恐怕是持否定态度。 “奶油很可爱。”季总说着,又撸了一把奶油的毛,玲珑朝他走近的时候,奶油却突然朝他怀里钻,还呜呜的叫,小脑袋死命挤进他的臂弯,拿屁股对着玲珑,一副很怕她的模样。这让季总有点不好意思,“抱歉,它平时很活泼可爱的,可能是看着生人觉得害怕了。” “哦,这样啊。”玲珑似笑非笑地说。“要不是第一回见面,我还以为我虐待过它呢。” 就算是只猫,又能怎么样?就算和主人再亲密又能怎样?它口不能言,爪不能写,还要小心的掩饰自己人类的灵魂,拿什么跟她斗?她可不会因为喜欢季总就去拼命讨好一只猫,从来都只有人类跟动物讨好她的份儿。 季总摸了摸奶油的头安抚她,然后对玲珑说:“不好意思,等到以后习惯了就好了。” “说的也是。”玲珑抬起一只手捂着嘴笑,真的,猫再可爱,又怎么能比有她好看?季总也不过是个普通人,被她这艳光四射的笑容一电,差点儿把猫给扔了。“毕竟我跟季总现在也是很亲密的关系了。” 然后万年处男季总脸一红:“不要胡说八道,什么叫很亲密的关系!” “都睡了一张床了,还不亲密吗?”玲珑凑近他,她早晨起来洗了脸,不像是昨天晚上那样红唇娇艳,素面朝天也仍旧美丽。这样靠近了,季总就能更清楚地看见她长而卷曲的睫毛,黑白分明的眼睛,以及吹弹可破的肌肤。越是靠近,就越是惊艳。“难道季总想要翻脸不认账?” 季总想解释一下,但昨天晚上确实是很暧昧很过火,要是他对她没意思也不可能就把她带回家来,直接去酒店开个房间把她扔那儿不就好了?想明白这一点的季总脸红的更厉害,纯情的叫玲珑难以置信。 奶油亲耳听着这个狐狸精把她的主人撩的神魂颠倒,不堪忍受,正好玲珑凑近,便扭着屁股转过身,对准了她的手就是狠狠一口。 她咬的非常用力,是因为她知道玲珑肯定能躲开,可让奶油惊讶的是,对方非但没躲,反而让她咬了!等到尖锐的犬齿一刺入皮肤,奶油心里就咯噔一下,知道事情不好了。 季总吓了一大跳,连忙丢下猫抓住玲珑的手就带她到水龙头边,用冷水冲洗,狰狞的伤口在娇嫩的小手上显得格外可怕,这还是季总第一次握他秘书的手,但此刻他一点旖旎的想法都没有,简易处理完伤口之后他就拉着她去医院打针。虽然奶油有打疫苗又是宠物猫,但还是预防一下比较好。 他这回是真的着急,只顾着玲珑了,奶油缩在角落,看着平时宠爱自己的主人眼里只有那个妖艳狐狸精,心里头又委屈又生气,还试探着叫了几声,结果却被季总拎起来关进了笼子——这可是只有她小时候调皮不乖才有的经历! 然后她就只能眼睁睁看着主人带着那个女人离开。 狂犬疫苗打起来超级疼的,玲珑当然不会忍着,不然她让猫咬一口是为了什么?只是她倒没想到这猫那么沉不住气,张嘴就是一口,还敢那么委屈。真要是不懂事的猫也就算了,偏偏里头是个人。今儿个别说是她,就算换成个普通人,到老板家里头被猫无缘无故咬的满手是血,老板也不能去安抚猫啊。 委屈个什么劲儿,又没受伤没饿肚子。 季总看着玲珑疼,立刻决定给她带薪放假,并且踊跃的承担起了照顾她的责任。 等到他把玲珑送回家,进去她的房子后,对装修什么的没太在意,反正都是公司统一安排的单身公寓,季总的重点全在垃圾桶里各式各样的外卖盒子跟啤酒罐上了。他用一种一言难尽的眼神看着玲珑,要不是她刚打完针很虚弱的样子,小脸苍白,他真的是有很多刻薄的话要讲的。 然后趁着玲珑休息,他任劳任怨地把她的房子打扫了一遍,又给她煮饭洗衣——顺便打电话给家里打扫的阿姨,让她帮忙照顾一下小猫,并且不要把猫放出来。 奶油真的是越来越顽皮了,季总想了想,又叮嘱阿姨喂猫的时候要小心,千万别被咬了。 虽然说平时奶油是不听话,但还是很可爱的,从来也没有过咬人的行为,怎么突然变成这样子了呢? 百思不得其解的季总很快就没功夫思考这么多了,因为玲珑开始发烧,还头晕恶心,他在之前已经咨询过医生,知道这是打过针以后会出现的副作用,也做好了准备,这样足足三十个小时,她的状况才好转一点,季总总算是松了口气,才发觉自己几乎没怎么合过眼,就趴在玲珑床边睡着了。 两人的关系随着这场被咬突飞猛进,基本上季总已经默认了彼此的恋爱关系,所以当他看到玲珑手机亮了,有人给她发消息叫她小宝贝儿的时候,眉头拧的很紧:“这是谁?” 充满质问的语气还挺像那么回事儿的。 玲珑瞄了一眼,是战队里的人,知道她是妹子之后就一直献殷勤,管谁都叫宝贝儿,不过她没跟季总解释,而是懒洋洋地问他:“关你什么事?” “当然关我的事。”季总眉头皱的更厉害。“我是你男朋友,你不是说我们的关系已经很亲密了吗?都睡过一张床了,我觉得我应该负责。” 玲珑啧了一声感叹道:“真该让女同事们知道,跟季总睡一晚就能当他的女朋友了。” 季总颇有些恼羞成怒:“你怎么这么多废话!总之这件事先这么说定了,你告诉我他是谁。” “一个网友。”她把手机拿过来,躺在床上回复了消息,季总不时朝她这边看,那架势,颇有一副想看内容的模样。不过玲珑一看他他就扭头好像并不关心,这副口是心非的样子让玲珑更想逗他玩,还抱着手机发出清脆的笑声,让季总更加坐立不安。 而奶油足足一个星期没见到主人,虽然第三天她就被打扫的阿姨放了出来重获自由,可她一点儿都没感觉到高兴,反而非常难过。难道就因为她咬了人,主人就不喜欢她了吗?她也不是故意的呀!当时她并没有要咬人的意思,可那个女人却故意不躲开,心机也太深沉了,对一只猫尚且这样,对主人岂不是企图更深? 她才不答应那样的女人做主人的女朋友! 可现在主人都不回家,让阿姨照顾她,奶油就更不高兴了。如果她知道怎么找他的话,一定会夺门而出,去到他所在的地方。 75.第七片龙鳞(五) 第七片龙鳞(五) 白秘书请了一个星期假回来过后,同事们发觉公司风向好像有了什么变化。 说起白秘书,那可真是全公司男性员工包括部分女性员工的梦中情人,就算是女人都忍不住要喜欢她,所以白秘书的办公室永远少不了鲜花早餐巧克力,逢年过节的时候简直都能开店了。虽然说公司禁止办公室恋情,但是美人嘛,是大家的,纯欣赏一下总可以吧?因为美人好看所以送个花送个巧克力殷勤的帮她买个早餐算什么?白秘书中午去员工食堂吃饭,大厨打给她的肉都是最大块的! 抱歉,长得美真的可以为所欲为的。 听说白秘书生病了,请了一个星期假,大家抓耳挠腮的班都上不好,真是吃啥啥不香睡觉睡不着,赏心悦目的大美人不在,谁不惦记?要不是白秘书在公司群里说自己没事不需要担心,他们都想去看她!等到白秘书一重回工作岗位,大家一股脑儿的买了花跟蛋糕啊巧克力啊趁着午休时间跑去顶楼送给她。 这一幕场景,看在眯着眼睛的季总眼里,就跟上学那会儿一到教师节,学校里最受欢迎的老师办公桌上就会堆满个各种各样的礼物一样。不知道为什么,他觉得相当不爽,转念一想,谁看到那么男男女女对着自己女朋友献殷勤还能坦然一笑,那肯定是个绿帽侠。 “咳咳。” 季总的暗示没有效果,因为大家伙儿都在慰问白秘书的身体状况,现场一度变得十分吵闹,叽叽喳喳的像是有几百只鸭子一样。等到白秘书站起来打招呼,一扭头员工们才看见季总黑着脸站在不远处,吓得一个个溜的比兔子还快。玲珑看着他们四处逃窜的身影笑出声:“季总这么不亲民的吗?看把大家吓的。” 季总走过来盯着她桌子上那堆满的鲜花巧克力还有蛋糕以及一些手工饼干小玩偶之类的东西,语气很冲地说:“你看看你,办公室弄成这样成何体统!拿来我帮你处理。” “诶——”玲珑先一步挡住他伸过来的手。“您芳心,这儿我来处理,保管叫您挑不出毛病来。这可都是大家的心意,你要是把花给我扔了,我不就变成恶人了?” 你现在八面玲珑的真不愧你这名字。季总心里如是想。“叫什么您您您的,有人这么称呼自己男朋友的么?” “好的季总。” “……也不要叫季总。” “上班时间要守纪律,这不是季总挂在嘴边的话么?”玲珑挑眉一笑,拆开了一盒巧克力,拿出一块,撕开包装纸咬了一口,在季总越来越不爽的视线中微微一笑,单手撑在办公桌上,倾身向前,另一只手拽住他的领带,将他整个人往自己的方向拉近,吻了上去。 甜蜜的红唇,醇香的巧克力,季总呼吸都困难了,他被放开的时候俊脸泛红,耳根子都软了,瞪着玲珑的眼睛哪里有一丝怒火,分明都是春|情。 “接吻的话应该不算背叛你的主吧,季总?” 这个女人真的是……一点女人的样子都没有!明明他的年纪大一些,阅历多一些,身份高一些,可总是她在游刃有的调戏他!季总一时不堪受辱,双手掐住玲珑的腰,把她按在了办公桌上,狠狠地亲了下去。 “啊——对不起对不起我什么都没看到!” 正亲的意乱情迷,女人的尖叫声传来,季总不舍地离开柔软红唇扭头去看,发现是人事部的小助理,气她坏了自己的好事。小助理被季总一瞪,腿都软了:“我瞎了我瞎了我上来送文件的!”说完小心翼翼蹭了进来,不小心瞥到粉面羞红唇瓣肿胀的白秘书,差点幻肢一硬,讲道理,她是个女人都觉得受不了,更何况是跟白秘书朝夕相对的季总?不过季总也太粗鲁了吧,对美人怎么能这个样子? 放下文件后,小助理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儿响叮当仁不让之势,窜进了电梯,跟屁股后头有狗在追一样,头都没敢回。 还在电梯里她就兴奋激动的朝人事部群里发了条消息:我操我看见季总在强吻白秘书!手都伸到人家裙子里去了!禽兽啊! 喜欢季总的人虽然多,但大家都知道那是高岭之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白秘书那么美,把季总许给她,总觉得是季总占便宜了。 禽兽+1 禽兽+2 禽兽+3 …… 以此类推,同事们队形整齐,这下总算是知道为什么大家给白秘书送礼物季总的表情那么臭了,敢情是吃醋了啊! 人事部这边都知道了,很快的,其他部门也都得到了消息,口耳相传,三人成虎,最后流言传到玲珑耳朵里的时候就变成了“季总依职业之便将白秘书关在办公室里上下其手”,还有刚入职的小姑娘一脸担心地问她要不要报警,说什么拒绝潜规则从我做起。 她看着手机笑得快捶桌子,正好季总结束了今天的工作出来,看她还没走,第一反应是看时间——都五点零一了,她居然还老老实实在办公室坐着,简直是奇迹啊! 不过等他看到玲珑展示的消息后,英俊的面孔立马就黑了。女朋友刚交几天,他至于是那种色|欲|熏|心的人吗? 把玲珑送回家,她这几天精神不错,医生说情况良好的话后面几针就不用打了,奶油是打疫苗的宠物猫,本身携带狂犬病毒的可能性就很小,打针是为了求个安心,而且玲珑打针后出现发烧恶心的情况,其实还是停针比较好。她一个人住,季总相当担心,很怕她再发烧呕吐什么的没人在身边,于是这几十平方的单身公寓内,就硬生生挤了个成年男人进来。 玲珑对他放心极了,人家信教,不赞成婚前性|行|为,简直是行走的柳下惠。她撑着下巴看季总在厨房忙活,很是感动,要知道玲珑讨厌做一切家务,所以这个公寓的小厨房根本没用过,锅碗瓢盆都是季总现买的,真是居家旅行必备妇男,可爱极了。 好甜好香,好想吃掉他。 说起来她已经一个多星期没吃烧烤凉皮配啤酒了,居然很想念,特别想叫个外卖。 季总的人生是按部就班的,他从没见过玲珑这么随性的女人,跟她在工作上的一丝不苟截然不同,她居然还打游戏!而且打的还很不错! 男人不喜欢游戏的很少,季总当然也不例外,于是玲珑在他的打分小本本上,从满分又加了十分附加分,理由是:她游戏打得好。 以后住在一起的话,她能带他上分! 能带自己男人上分的,才是好女友。 季总是不愿意承认自己是个菜鸡的。 吃完晚饭玲珑洗完澡出来,穿着轻便的短裤小背心,好身材显露无遗,季总看得眼热,把头扭开,装作很认真的样子在看电视广告里五百块钱就能买到的纯金打造的999克金砖。主持人报热线电话的时候,玲珑从身后搂住了他的脖子。季总一个激灵,被她捏住耳垂,“阿勋。” 大名季勋的季总从来不知道自己的名字居然能这么好听,他瓮声瓮气地嗯了一声,就听到女朋友说:“今天晚上别打地铺了吧?” 他先是耳根一热,眼前像是炸开无数烟花,然后义正词严道:“不可以,我在教堂发过誓,一辈子追随主的步伐,严格贯彻主的方针,坚持民主和谐自由平等——” “我说的是睡一张床,谁说要做别的了?”玲珑听他满口胡言乱语笑出声。“你别想太多。” 季总顿时恼羞成怒起来:“让开,我要去洗澡了!” 她大笑松手,被嘲笑的季总更加羞恼,狠狠地咬了她脸蛋一口,玲珑吃痛,这狗东西,太用力了吧,怪不得养出那样的猫! 手上的伤口其实早就能好了,不过为了让季勋心里头愧疚多一些,玲珑刻意延缓了伤口愈合的速度。她从冰箱里拿了罐啤酒出来,很熟练的弹开拉罐,仰头灌了一口,等洗完澡的季总一看顿时又炸毛:“说了不能喝酒你把我的话当耳旁风是不是?!” 玲珑的反应是伸出手臂勾住他的脖子,将他往下拉,把最后一口啤酒跟他分享,然后挑眉轻笑:“味道如何?” 看着她的笑容,季总的心都要跳出胸腔来了,他抿着嘴:“最后一次。” 真是个好哄的人,可爱极了。玲珑想,人类要都是这个样子的话,她一定会很喜欢他们的,可惜啊,这么可爱的人,万里挑一,所以遇到的话,一定要珍惜哦。 晚上季总睡得四肢僵硬不知道该往哪儿放,玲珑就自在多了,她这个人就是喜欢享受,怎么委屈也不能委屈自己,因此床都是两米二乘两米的,一个人睡时她会幻化出原形缩小一些盘着,所以说她最喜欢归墟龙宫那张巨大的珊瑚床,完全不用缩小,任意翻滚,真是莫大的享受。 76.第七片龙鳞(六) 第七片龙鳞(六) 睡了一夜玲珑得出的结论是:还是自己睡比较舒服。 她真的是服了这位教徒季总了,玲珑睡觉比较随性,任意翻滚,这是她早就养成的习惯,跟她一起睡过的人类比荒海里的鱼还要多,可没一个跟季勋这样的! “跟我睡觉是你的荣幸懂吗?”她扯着季总的领带,颇有几分咬牙切齿。“你搞什么呢?信不信我收拾你?” 此时此刻,凌晨三点四十二分,玲珑终于忍不住了,从十一点上床到现在才过去几个小时,她的耳朵都要长茧子了!她一翻身或是动弹碰到他,他就立刻要把她推醒,很义正词严的对她说教,先是教育她睡姿这么狂放不羁不好,然后又说什么女孩子要自爱,他是绝不会背叛他的主发生什么婚前性行为的——真的,如果不是季总的表情格外严肃,玲珑睁着朦胧的睡眼,会以为他在开玩笑。 ……他居然不是在开玩笑。 最后由玲珑把他从床上踹下去作为这场悲剧的结局,季总这会儿不觉得自己有错,等到以后他就明白了——为爱鼓掌后他想要抱着自己心爱的老婆温存一下说点情话却被一脚踢开让他去隔壁客房或是打地铺,他就会明白什么叫做拔X无情,大概跟按摩棒比起来,他也就多了点温度吧。 随着季总跟玲珑的感情持续升温,整个公司都知道白秘书被高岭之花给拱了,大部分同事都抱着祝福的心态,反正不是季总的不是白秘书的也轮不到他们,而且这两人站在一起真的是光从颜值上就很配,赏心悦目,谁会不喜欢看到长得好看的人呢?周围有个漂亮的同事,上班都充满干劲。 因为季总觉得玲珑的单身公寓太小了,每次他留宿都觉得没地方伸开腿,于是就提出了让玲珑搬到他住处的意见。对此玲珑的反应是上下打量他,然后轻笑:“对于前女友,季总也是这么快就要同居的吗?未免太随便了吧,跟你对我说教的那些完全不一样啊。” 季总虽然像块木头情商不高,但求生欲格外强烈,有时候他一听玲珑的语气一看她的表情就知道自己肯定是哪里做的不够让她满意,虽然很多时候他自己也不知道到底错哪里了,哪里不够体贴哪里不够好,但先低头认错总是没毛病的,态度好一点软一点温柔一点,女朋友的气就消的早一点。“当然不是,你是第一个,其他人只是上门做过客而已。” “哦……”玲珑了然。“那话先说在前头,我是不做家务的,不拖地不做饭不洗衣服也不刷碗,什么都不做,你最好先做好心理准备,否则到时候抱怨可不行。” 季总点头:“我知道。”他去她公寓露宿的那些日子里,洗衣煮饭拖地刷碗哪一样都是他在做。照顾自己的女人有什么不可以,季总不觉得这是问题,他要是不想做,还有家政阿姨,他也不缺钱啊,难道交女朋友娶老婆是为了找个女佣回家吗? “勋勋真的是很乖了。”玲珑赞赏地亲了他一下。“那周六记得来帮我收拾行李,对了,我的单身公寓记得保存,不要分配给别的员工。” 季总一听,眉毛一拧:“什么意思,你还要回来住吗?” “那保不准以后分手或者吵架,你骂我让我滚呢?电视剧里经常这么演,到时候没个安身之所怎么能行。”狡龙三窟这个故事勋勋肯定是没听过。 季总还没从被她亲昵的叫勋勋中回过味儿,就被她未雨绸缪的想法气得想打她。最后他克制住了,悠悠的看了玲珑一眼转身就走,到底分不分手,走着瞧呗。 对于玲珑搬来一起住,季总是兴奋的愉悦的期待的幸福的,他一个人住久了,家人都不在身边,要不怎么会养猫呢?就是养猫也不能时时刻刻陪着,所以才请的家政阿姨随时照看,毕竟他的工作很忙,每天都有无数的会议要开,偶尔休息两天还要去参加个宴会打个高尔夫什么的,也不能天天呆在家里陪着猫。眼下心爱的女朋友搬来住,季总兴奋不已,他早早地将家里又重新布置了一遍,弄成了玲珑喜欢的风格,还配上了她特别爱的一些玩偶。 而对奶油来说,这恐怕就是晴天霹雳了!这几个月主人越来越少回家,每天照顾自己的都是家政阿姨,虽然吃穿玩乐都没有什么变化,可奶油更想要主人的陪伴啊!她甚至不知道主人不回家是因为工作还是别的什么,如果是前者,那以前也有过这种情况,只是时间没有这么长,如果是后者……不知道为什么她心里就想起那个狐狸精来。 奶油后悔死了,早知道就不咬人了,当时实在是被狐狸精的眼神气得够呛,对着一只猫那么挑衅,她还算是个人吗?还有主人也是笨,看着精明能干不近女色,也被那女人耍的团团转,难道男人都喜欢那种婊里婊气的女人? 要是玲珑知道这只死猫说她婊里婊气,一定会扒了她的皮串到树枝上烤。 张嘴就说婊的人才婊呢,她活了这么久都没这么骂过人。 玲珑搬进来后,先是在季总的带领下参观了整层公寓,然后当着他的面路过奶油,看都没看一眼。季总撸了一把奶油的毛,想起玲珑被咬的事,将她搂到怀里亲了一口,这也不算什么亲密的动作,主要季总他就是脑洞大过天,也想不到自己的猫居然是个人。“我会把奶油放到它的房间,不会让你跟它接触的。” 玲珑嗯了一声,淡淡地看向正对着自己炸毛的猫,懒洋洋地说:“你的猫好像不怎么喜欢我。” 季总也觉得奇怪:“它平时不这样啊,看着谁都翻肚皮卖萌。” 玲珑笑,她可不是普通人类,她是危险的,动物有着最敏锐的直觉。哪怕奶油是个人,它的这具身体也会警告它。 听了季总的话,奶油才想起自己不能把敌意表现的太明显,于是她奶声奶气的喵喵叫,走近季总蹭了蹭他的西裤,又顺势想去蹭玲珑以示友好。结果玲珑避让的速度更快,直接跳到了季总身上,愣是没让奶油碰着。她皱起眉头,不是很高兴:“我不喜欢猫,它们太容易掉毛了,我那些裙子都很贵的,一沾上毛就毁了,你管好你的猫啊。” “好好好。”公主抱的季总什么都听她的,早被迷的五迷三道,魂儿都没了。“我来照顾,你不用操心。” 奶油心里难受,她当然没有漂亮又昂贵的裙子,也不能这样被主人抱在怀里,不管她对主人抱有什么样的心思,她都只是一只普通的小猫——甚至连品种都没有,就算长得再可爱,也就只是只猫罢了。 接下来的生活对季总来说是幸福,可对奶油来说,那就是对灵魂的剥削与折磨。她每天都要看着自己的主人跟另外一个女人秀恩爱,他给那个女人做饭洗衣服,任劳任怨的被那个女人奴役,有时候奶油都听不下去,简直想扑上去挠烂那个女人的脸!不就是靠着自己长得美才这样作么?她根本就配不上主人! 主人应该要美好温柔可爱会照顾他的女朋友才对! 奶油蹲在角落,充满敌意,玲珑正躺在季总怀里看电视,客厅的沙发又大又软,她很喜欢这里。季总刚刚洗了草莓,就在她看电视的时候一颗一颗喂过来,基本上只让玲珑咬一小口,然后自己把剩下的吃掉,还觉得十分甜蜜,空气中满是恋爱的酸臭味。玲珑有意无意地看了墙角的猫一眼,心想,甭管你主人被我欺负的多厉害,没看到他乐在其中吗?这是情趣,你这猫当然不懂。 正好电视里在播一部家庭伦理婆媳剧,里头烫着佛祖卷的婆婆指着儿媳的鼻子口沫横飞的教育:“你瞧瞧你,整日不归家!连你男人都照顾不好,你还能怪他出轨?是!你是学历高、能力强,可你不会拖地打扫洗衣煮饭,连孩子都不想生,你这还算是个合格的老婆吗?像你这样的,离了就别想再嫁出去!” 奶油猛点头,顺便盯着玲珑,俨然将她视为那个令人不满意的儿媳妇,觉得电视里的婆婆说的可太对了,主人啊,你可长点心吧,你看看人家! 谁知玲珑没说话,季总却嗤之以鼻:“什么狗屁不通的想法。” “季总有何高见啊?”玲珑轻笑。 “娶老婆要是为了拖地打扫洗衣煮饭生孩子,那这个女人还是别嫁人比较好。”跟着看了三十几集的季总如是说。“这女主角的工作能力不错,我们公司就缺乏这样的人才。男人成年后不想着孝顺父母照顾老婆,只想娶个老婆回来照顾自己帮自己孝顺爹妈还不用花钱,这无本万利的买卖,拿来做生意多好。” 77.第七片龙鳞(七) 第七片龙鳞(七) “季总可以啊。”玲珑用力拍了男人的胸膛一下,赞赏道,“觉悟很高嘛。” “是啊。”季总淡定地点头。“真是居家旅行必备,结婚领证了解一下?” 玲珑笑出声,搂住他的脖子,她笑得很娇俏,又那样美丽,饶是季总也有点承受不住了,虽然婚前性|行|为明令禁止,但婚前接吻主是不会责怪他的,情到浓处亲个嘴,不算什么大事。 结果他这刚靠近美人红唇,还美来得及去亲,就听到一声诡异的猫叫,声音极大而且极其尖锐,吓得季总一哆嗦,瞬间没了兴致。他啧了一声,扭头去看蹲在角落里的奶油。小猫很无辜地回望他,一副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我很无辜的样子,水汪汪的眼睛眨呀眨的在卖萌。这要是平时也就算了,可是跟女朋友亲热的时候突然来这么一嗓子,他很有可能被吓成阳|痿的。 奶油假装左右看风景,好像刚才那声凄厉的猫叫不是她一样。玲珑倒是不甚在意,反正意乱情迷的又不是她,季总虽然秀色可餐,但这猫也太烦人了,平时闹腾一点无所谓,坏她好事可不成。 电视剧还在演什么是没人在意了,季总怀里抱着玲珑继续给她喂草莓,盯着奶油看的眼神有点探究的意味。他的猫很有灵性,这一点季总知道,这也是他一直觉得很骄傲的,但就是这么一只有灵性的猫,先是无缘无故咬了人,又总是在他跟女朋友亲热的时候捣乱——这可不是第一次了,如果说开始是巧合,之后的几次也是巧合,但每次都是也太奇怪了吧? 他的猫不喜欢他的女朋友,他的女朋友也不喜欢他的猫,对此季总有点困扰,到底该怎么做才能不打破这种平衡又能让两人和睦相处呢?女朋友肯定是没问题的,她是个成熟女人,但猫就不一样了,猫比较任性。人家跟了他,总不能叫她平白受一只猫的委屈吧?可猫又能懂什么呢?还是说奶油身体出什么问题了? “这个周六我带猫去做个检查吧。”季总如是说。“我总担心它是不是生病了,要不怎么脾气变得这么差呢?” 玲珑作为一个完美的女朋友当然不会对此说什么。“好啊,那到时候你自己带它去,我可不想去什么宠物医院。” 说这话的时候她对着奶油露出了很美的笑容,可惜这种美丽能迷倒所有人,却无法让奶油对她生出一丝好感。 等到了周六,季总果然带猫去医院了,玲珑则跟公司的几个年轻小姑娘约好一起去爬山,她今天穿的非常青春,马尾一扎T恤牛仔裤球鞋一套,看起来撑死了也不到二十岁,其实玲珑喜欢维持十五六岁的少女模样,只可惜当人秘书不能自控,穿上那种黑不溜秋的套装,十五岁也能变成二十五。 小姑娘们看到她都惊呆了,大家打扮的一样,白秘书看起来跟高中生似的……原本她们跟白秘书比起来就只有年轻这一个优点,现在好了,这仅有的优点也没了。 等到爬完山结束完一天的活动回家,玲珑发现季总正坐在沙发上出神。她先是把背包放下,然后走到他面前,蹲下去:“怎么了?”伸出手晃晃,“傻了呀?” 季总抬头,本来想跟她说话来着,谁知一看到她的打扮,整个人都被煞到,想说什么都忘了,大脑里只有一个想法:妈的好可爱! 玲珑并不是人类,她专注地看一样东西的时候总是会不自觉地略略歪一下头,这是她的习惯性动作。可是今天她打扮的青春靓丽,说句不好听的,三十二岁的季总在她面前,看起来像是她叔叔或者是爸爸。成熟男人自然有成熟男人的好,严格算起来,玲珑才是老牛吃嫩草的那一个。 她还没来得及问完就被季总抱住一顿亲,亲的他满意了,才用痴迷的目光凝视她,一边凝视一边汇报了今天看医生事宜。玲珑边听边点头,然后放声大笑起来:“就为这个?” “是。”季总皱眉。“奶油看起来相当低落,它不会连这个也懂吧?~” 玲珑是真没想到还有这一出,本来季总带猫去看医生,她也没放在心上,哪里想到这位十分称职的主人居然遇到了一位十分称职的医生。听季总说猫最近情绪不大对劲,总敌视人类之后,医生建议给猫做绝育,一方面是为了猫好,另一方面也能改善一些身体上的小毛病,总之绝育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恰好这位医生今天没有预约,季总一听,那还等什么? 所以被拎回来的奶油身上穿着绝育服,背上打了好几个蝴蝶结,头上还戴着耻辱罩,整个猫趴在自己的猫窝里怀疑猫生,半天了动都不动一下。 玲珑笑着捏季总耳朵:“你啊你真是不解风情,看过那些香艳的志怪故事没有?动物是会变出人形来报恩的,你说你把猫给绝育了,吃亏的是不是你?万一人家以后能变成个大美人呢?” 季总:“……” 他才不信这些呢,而且就算猫能变成大美人,也肯定不会比他的女朋友更漂亮,那他有什么好后悔的?“可是奶油现在情绪很差,它都不理我。” “别担心,让它自己调节一下。”玲珑严肃地说,“跟你谈恋爱的是我,难道你不应该把注意力放在我身上吗?快看我今天打扮的美吗?路上好多人跟我搭讪,我带了一口袋名片回来。” 她打开运动小包,里头满满的名片跟小纸条,季总本来还为猫担心的俊脸瞬间黑了,他一把拿过来,把那些名片啊小纸条啊什么的全倒进垃圾桶了,什么玩意儿啊,看着美女就走不动路,还写什么手机号码微信号,有病吧! 奶油这回彻底绝望了,要说她从前还抱着能成人的想法的话,这会儿已经完全失去了念想。就算变成人,也是个绝育的人……拿什么跟主人谈恋爱啊?!都怪当时她在猫包里,跑都没法儿跑,麻醉针一打,只能任人宰割。 季总跟玲珑讲:“……奶油当时还哭了,医生都啧啧称奇,我也觉得奇怪,它是不是真的能听懂我们在说什么啊?还在猫包里的时候,医生跟我说最好给猫绝育它就开始挣扎狂叫,后来做完手术整个猫就变成这样了。” 末了他还感叹一句:“猫跟女人,真是世界上最难懂的生物。” 从头到尾他都不知道他的猫对他的爱慕之心,还感慨他真是应该早点想到猫需要绝育,捡到奶油的时候它就是流浪猫,当时带去洗澡驱虫的时候医生提醒过猫长大点就要及时绝育,结果季总给忘了,正好这回检查的时候想起来,恰好医生有空闲,恰好他有钱,于是就造就了这么个结局。 知道内情的玲珑快要笑翻了,人类世界真的好玩,她越看季总越觉得可爱越觉得顺眼,简直想把他带回荒海做条小鱼。“你真的可爱。” 突然被亲了一口的季总完全不知道自己是哪里可爱,又是哪里打动了她,不过男人嘛,心爱的女朋友主动献吻哪有不接受的,立刻反客为主。 几天后的早上,季总正对着镜子打领带,突然想起什么似的跟还在床上的玲珑顺嘴一提:“奶油好像真的性格好了很多。”没以前那么皮那么凶了,要知道他一开始养的时候都被抓的到处是血痕。 玲珑懒洋洋地对他伸出手,季总打完领带靠近她给她穿衣服,听她用慵懒妩媚的声音回答:“我看它是还没有从绝育的打击里清醒过来,说不定一清醒你就遭殃了。建议你保护好你的书房跟你的文件,猫的报恩很感人,猫的报复很可怕。” 季总不相信,他笑女友的杞人忧天,过去亲她,然后很快的,他就尝到了恶果。 奶油绝育后非但没有变得温顺,反而报复社会了。跟玲珑因为出席宴会在酒店睡了一晚的季总回家后看着一片狼藉,以及被推到地上摔成两半的笔记本还有客厅的猫屎,整个人都不好了。 他们家有扫地机器人,猫屎是热的,机器人不知道被谁打开了,还有地暖呢,屋子里充满了动人的香气。 他扭头看了一眼出了电梯就站在那不肯过来比狗鼻子还敏锐的女友,嘴角抽搐,一夜,就一夜……昨天晚上临走前他还给奶油加了猫粮开了罐头,结果它就这样回报他。 玲珑站得远都似乎闻到了那股销魂的味道,她幸灾乐祸地看着季总,取笑他:“单身男人养什么猫!” 单身男人怎么就不能养猫了,猫那么可爱!季总如是想,然后他看着浑身脏兮兮的奶油,彻底陷入了绝望之中。 不,猫一点都不可爱。 78.第七片龙鳞(八) 第七片龙鳞(八) 玲珑机智的站在电梯口不肯靠近,其实她心里也觉得奶油的想法很神奇,大概是猫当久了,就真的以为自己是猫?做这种事她自己难道就不觉得恶心吗?反正只要想象一下那种感觉,玲珑就没什么食欲了。她悄悄往后退了一步,你看,她留单身公寓的钥匙还是有用的吧?东西没全部搬过来也是有用的吧?至少今天晚上她不用在这里睡了。 几乎是女朋友一动季总就察觉到了,他快速一把甩上门朝女朋友狂奔而来,在她关上电梯之前狠狠地把她抱进怀里威胁:“还有人性吗?你就是这样对待你的男人的吗?” 玲珑很没诚意地说:“哎呀对不起,我刚才把你给忘了。”她不是很想给他抱诶,就伸出手指头想把他戳的离自己远一点儿,虽然刚才他没进去,但到底是被味道熏着了,玲珑有点恶心。 她嫌弃的太明显,季总就是想装不知道都难,他气呼呼地把她抱的更紧,逼到电梯角落里,很霸道总裁的说:“是不是嫌我臭?不许嫌我臭!” 玲珑拉长语调噫了一声,好想踹开,“你臭死了不许靠近我!再过来我报警了啊!” “就臭你,臭死你算了!”季总故意朝她身上贴。 本来两人闹着玩儿,谁知道电梯突然停了,进来几个年轻男孩似乎是想一起下去,结果恰好撞见季总把玲珑堵在角落耍流氓,几个男孩都不大,看起来像是大学生,看到这么亲密的一幕,身为单身狗的几位顿时很不好意思。玲珑赶紧推开季总,站离他几步远,还对他做了个鬼脸。 季总不由分说地握住她的手,顺便很得意的看向几个因为女朋友太漂亮傻眼的男孩儿,炫耀之意溢于言表,再漂亮你们也只能看看,她是我的! 等到了一楼,其中一个男孩儿红着脸追上来问玲珑要微信号,季总的脸立刻臭起来,没等玲珑回答就帮她拒绝了:“抱歉,不方便。” 等到男孩儿失望地离开,他才掐了玲珑水嫩嫩的脸蛋一把:“一天到晚招蜂引蝶,长得这么漂亮做什么!”长得普通点多好啊,这样回头率不高,也不会那么多人一看见她眼珠子都直了。别以为他没发现,刚才那几个小兔子崽子在电梯里还偷拍她,虽然被他若有似无的挡住了,可季总真没想到他们居然还敢上来主动要联系方式! 现在的小孩怎么那么没眼力劲儿? “那没办法呀。”玲珑摸了摸自己完美的脸蛋儿。“我就是喜欢自己漂漂亮亮的,别人非要喜欢我,我有什么办法?” 她说的理所当然的,季总压根儿无法反驳。他把她搂住,恨恨地咬了一口软嫩的腮帮子:“是是是,你最漂亮,所有人都喜欢你,可你是我的。” “你是我的才对。”玲珑戳他脑门儿。“房子怎么处理啊?我会有心理阴影的。” 季总当然不会自己处理,用钱能解决的事儿都不叫事儿,他握住玲珑的手,带着她走向车库。“没事,你要是不喜欢,我们就换个地方住。”他就是有钱,又有什么办法?钱多了不知道要买什么就只好买房子置办产业,房子多了还不是想住哪儿就住哪儿? “那猫呢?”玲珑问。“你不会还想让我跟猫和平共处吧?我看自打我跟你同居,这猫就跟吃错了药一样。” 季总很想解释一下奶油大部分时间还是很可爱很软萌的,可是他又无法反驳玲珑的话,毕竟奶油在玲珑面前对她总是很有敌意。其实季总也不明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按理说奶油性格很温和,医生也说绝育后大部分猫都会变得更加黏人温顺,难道奶油就是那个例外?要不怎么解释他刚才开门看到的一幕? “不过女朋友分手可以再找,猫没了可不行,因为天底下没有一模一样的一只啊。” 季总拉开车门,玲珑就坐了进去,她一边扣安全带一边道:“反正你自己决定吧,我实在是不想看到它了。” 女朋友跟猫到底哪一个重要?如果是以前,季总毫不犹豫地就会选择猫,可现在他毫不犹豫地就选择了女朋友。奶油他养了快一年,真的是好吃好喝的供着,他工作那么忙,只要有时间就陪它玩,忙于工作的时候也会让家政阿姨好好照顾。可女朋友不一样啊,女朋友不能随便放在家里请别人照顾吧?季总很诚实的表示,猫虽然很重要,但跟女朋友比起来,必然是天秤上轻的那个。 本来玲珑也说可以跟猫和平共处,可是奶油似乎不这么觉得。对它而言玲珑像是入侵了它领地的敌人,一定要将她赶出去。已经不知多少次了,玲珑的高级套装、羊毛裙、晚礼服上沾满猫毛或是被猫爪子勾破,次数多的让季总都没法说出“一定是巧合”之类的话。 猫什么都不懂,可这并不是要女朋友去迁就猫的理由。必要的时候,季总会选择他想要共度一生的人。 反正他有钱,完全可以把猫养在一个房子里,请专人照顾,这样不就完美了? 季总怎么打算玲珑不是很关心,那只猫想跟她逗早着呢。奶油其实是只非常聪明的猫,正因为猫的芯子是个人,才容易让人放下防备。比如说它总是仗着主人宠爱跑到主人床上一起睡觉,或是在主人上厕所洗澡的时候跟进去——明明就是个女色狼,偏偏因为外表是一只猫欺骗了所有人,就连季总也是因为觉得猫的眼神很奇怪,怎么也没办法当着它的面脱衣服。 玲珑搬去跟季总同住后,一开始奶油是想跟玲珑打好关系的,当然只是在季总在场的时候。它就是靠着这一招KO了季总的前女友,当着季总的面,奶油跟前女友无比亲热,不仅蹭她对她撒娇还喵喵叫的舔她手背,可一旦季总不在,那就是一只疯猫,不仅爱答不理,还总爱伸爪子挠人。 妈耶,谁能相信一只猫会挑拨离间啊?人家还会用苦肉计呢,要不季总怎么会跟玲珑交代自己的前女友有“虐猫”的习惯? 然而玲珑知道猫咪可爱的外表下,里头是个人类的灵魂。这样的话就一点都不可爱了。玲珑每次看着奶油,都觉得格外的违和。 猫是非常可爱的,人类就不一定了。 所以她从一开始就跟季总表明自己不喜欢猫,跟猫井水不犯河水,再加上奶油可能当猫当久了连同大脑都变得幼稚起来,居然都不需要玲珑做什么,只要她跟季总亲亲抱抱,奶油就嫉妒的眼放绿光,哪里还能挑拨离间啊,都恨不得扑上来挠花玲珑的脸了。 有几次就是这样,奶油以为季总不在,装作想亲近玲珑,其实目标是她的脸,然而几次都被季总抓了个现行,次数一多,还说是巧合就有点过分了,奶油对玲珑很凶很有敌意,季总比谁都清楚,所以他也觉得不能再让奶油跟他们一起住,除非他这辈子都只想跟猫过不要女朋友。 玲珑的单身公寓没什么变化,她当初搬去跟季总一起住,很多东西都没全部带走,被子仍然可以继续盖,小空间反而觉得很温馨。 奶油在家里故意闯祸就是想报复季总,谁让他把她绝育了啊!如果说之前她还有一丝变成人的希望,那么现在是什么都没了,一个绝育的猫就算变成人又能怎么样?更何况变成人什么的,也不过是她自己的幻想。 她真的很喜欢很喜欢主人,喜欢的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了,好不容易拆散了他跟前女友,结果才过去多久呀,他就又交了一个女朋友——一个美的令猫都窒息的女人。 奶油才知道自己的脾气真的不好,根本无法忍受其他女人接近他。主人的前女友虽然来做过几次客,但两人并没有很亲密,最多也就是分别的时候亲了彼此的脸颊,然而这一次主人居然要跟女人同居? 他不是教徒吗?不是不提倡婚前性行为吗?那两人怎么可以睡一张床? 还有那个女人也很惹人厌恶,居然不让她进卧室跟主人睡觉,也不让她在主人洗澡的时候进浴室。凭什么啊,对一只猫都嫉妒心这么重,以后如果真让这个狐狸精跟主人结婚,还有自己的一席之地吗?怎么男人都喜欢这样的女人啊?! 奶油虽然干了用扫地机器人摊开猫屎的事儿,自己却很注意干净,她可不想弄脏自己,纯粹是报复主人,希望他能更在意自己。猫是人类的主人不是吗? 可她万万没想到,主人直接就走了,根本连进都没进来。 这就为难季总了不是,那个味道那么销魂,谁进得去啊?他为什么要虐待自己?有钱让别人来收拾打扫为什么一定要自己来?再说了,他真要进去沾了一身味儿,玲珑绝对不让他近身。 79.第七片龙鳞(九) 第七片龙鳞(九) 季总果然是个真汉子,他做决定的样子,玲珑觉得是最帅的。 之前住的公寓被奶油祸害之后,季总决定搬家,搬到跟公司更近一些的一个高级公寓,那里是他有时候来不及回家休息的地方。至于奶油,就放在被祸害的公寓里养,每天都有家政阿姨去照顾,如果有空闲,季总也会去看它。因为他不知道自己能把猫送给谁,而且不管送给谁他都觉得不放心,还是留下来自己养比较好。可他的女朋友不喜欢猫,只能把彼此隔离开。 搬家那天玲珑也跟着一起去了,她看着季总在卧室里收拾——这个人真是龟毛,其实很多东西重新买就可以了,可他偏偏喜欢用顺手的,一定要带到新的公寓才可以。 奶油坐在沙发扶手上一脸惬意地舔着毛,看起来还真像是一只货真价实的猫。玲珑双手环胸倚在厨房门口,从这个角度可以看见在卧室里忙得不可开交的季总,也能顺势看一眼猫。 这个傻逼猫还不知道她的主人不打算带她去新家呢。 等到季总收拾好,东西都被搬家公司弄走了,奶油才发现自己的猫碗猫粮猫罐头还有饮水器猫爬架什么的完全没被动过,甚至被清空的客厅里,主人给她买的所有爬架都被搬了出来重新安装,猫窝也一个个排放整齐,简直豪华的不行,至少玲珑觉得如果她是猫,一定很想这样过一辈子。 极致的享受啊,当宠物猫再奢侈也就这样了。 但奶油不行啊!哪怕季总担心她没人陪会抑郁聘请了阿姨全天照顾,她也不想离开他。 所以当季总摸着她的头跟她告别的时候,奶油像是疯了一样死死用爪子勾住他的毛衣不肯放开,大有一副不管你去哪儿都得带上我否则我绝不原谅你的意思。季总被她缠的头都大了,小猫死活不肯放开,不管他说什么都不行,他该怎么办啊?总不能把小猫抓下来扔掉吧?那也太残忍了! 最后季总病急乱投医,居然扭头去看女朋友:“宝贝……” 救命啊!他的眼神如是说。 玲珑已经围观很久了,这个家伙真的很可爱,要是个人类这样缠着他,怕是早被他报警告性骚扰,结果换成猫他就没办法了,也可以看得出来他是真的很喜欢猫,奶油陪伴他近一年,如果季总不交女朋友,他们大概可以这样和谐的过一辈子。可谁叫季总是个正常男人,不能跟猫结婚,必然会交女友甚至结婚生子呢? 这只猫就秉持着这个女人不温柔是个工作狂,那个女人不贤惠不会做饭,第三个女友又是个狐狸精天天勾引人我身为主人的猫一定要为他把好关,这些不适合他配不上他的女人都要滚蛋的心思,破坏了季总的前两次恋爱。 可怜的季总,前两次恋爱短暂的都没有超过三个月,连手都没来得及牵,第一个女友因为怕猫主动提出分手,第二个女友居然虐猫被他亲眼看见,最终也以分手告终,幸好他遇到了完美的白秘书,他的小宝贝,这一次绝对不会再分手了! 虽然生活中都是季总给玲珑当牛做马,可不知道为什么,一遇到难题,季总下意识就会找女朋友求救,大概是两个人在一起工作的时候,无论他有什么麻烦她都能一次性解决,并且了解他的全部需求吧?工作时间的玲珑绝对是称职敬业的,这跟她私底下的懒散骄纵完全成反比。 见季总实在可怜,玲珑终于纡尊降贵抬起自己的脚。结果她越是走近,奶油就越用力地抓季总,被剪过的指甲仍旧锐利,掐的季总生疼。看着狐狸精朝自己走来,奶油充满了敌意,这一次她再也不想在主人面前掩饰了,背毛炸起,弓着腰哈玲珑,一副受惊过度的模样。 奶油讨厌死主人的狐狸精女朋友了!所以这段时间阿姨要给她剪指甲的时候她各种抗拒,就是想留几根尖锐的指甲,到时候让狐狸精尝尝她的厉害,看狐狸精还敢不敢纠缠主人! 玲珑仍旧双手环胸,只是淡淡地瞥了奶油一眼:“喂,你抓疼他了知不知道?” 奶油跟季总都一愣。 季总惊愕地看着他的猫像是听得懂人话一样松开,连忙站起身,玲珑伸出一只脚将他隔开:“你出去。” “啊?” “出去。”看他一脸呆滞,玲珑又补充了一句。“到门口去。” 季总就这样被赶出去了,看着在自己面前关上的门,反应不过来。几秒钟后门打开,他以为是心爱的女朋友舍不得他站在外头要他进去,结果她只是把他的手机丢出来:“自己蹲着玩儿,别吵。” 然后家门再度无情的关上。 季总站在原地思考了五秒钟,老老实实拿着手机蹲下去玩起来,身边是两个盆景,别提多和谐了。 客厅里,玲珑毫不客气地用脚尖踢猫:“在我面前还装什么装?” 奶油听她说话这么不客气,又想起刚才自己想追主人出去却被她恶劣地踩住尾巴,正想回头咬她一口又被一脚踢开——虽然不疼,只是轻轻的一下,可奶油已经气炸了!就是主人也没有这样粗鲁的对待过她!虐猫的前女友也不过是掐她!这个狐狸精怎么敢!主人最好赶紧看清楚她的真面目,再也不要被她蛊惑了! 可惜她凄厉的猫叫声被隔音效果极好的门墙堵住,传不出去。奶油看了看自己锃光瓦亮的爪子,顿时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心想干脆挠花狐狸精的脸好了,反正她是猫也不是故意的!就算报警警察也不会抓她,不会坐牢更不会判刑! 想到这里,她微微伏下前身,后肢蓄力,准备一跃而起挠烂狐狸精的脸! 结果还没跳起来,就听到狐狸精带着笑意威胁她:“你要是想死,就伸爪子。” 奶油吓了一跳,玲珑侧身来看她,感叹道:“这猫是真挺可爱的,可惜它身体里的你,一点儿都不可爱。”幸而还有这个外表,让玲珑很多次想收拾她的时候都仁慈地放过了。 她、她什么意思?! 奶油这会儿想装真猫了,她喵喵叫了两声,似乎很无辜的样子,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玲珑轻笑,对她眨眨眼,“从一个人变成一只猫,应该很不好过吧,怎么样,还是更想变回人吗?如果是的话,就能跟勋勋谈恋爱了哦。毕竟如果身为一只猫,人类是永远都不会爱上你的。” 听了这番话,奶油先是在“跟主人恋爱”的美好幻想里沉浸了一会儿,然后毛骨悚然,这个狐狸精怎么知道她是人,不是猫?!“喵!!!” “别这么叫。”玲珑不高兴地皱眉,奶油突然害怕了。“一点都不可爱,我不喜欢。” 你不喜欢?你不喜欢我就不这么叫?你以为你是谁?我为什么要听你的?!奶油正想知法犯法再狠狠地这样难听的叫两声,可不知道为什么,嘴巴一张开,看着玲珑带着笑的脸,却硬是叫不出口。 她不肯承认是自己怂,就凶悍地露出锋利的犬齿威胁玲珑。结果对方别说怕了,反而笑得更开心,奶油实在不懂到底有什么好笑的,是个人看到一只疯猫都会怕吧?! “你啊,在勋勋身边过得很好呢。昂贵的猫罐头,美味的猫粮,每周三天吃生骨肉,定期洗澡检查美容,不用风吹日晒,东躲西藏,也不用饿肚子,可真好啊。”玲珑感叹,她是真心的羡慕,她也想有人能圈养自己让她永远都不用担心饿肚子,可惜理想丰满现实骨感,现实就是她必须一个世界一个世界的去找吃的——有时候花费了很多力量还吃不饱是最气的! “应该忘了你这具身体本来的主人了吧?”玲珑轻笑,只是这个笑就不是那么真心,而是带着嘲讽了。“小姑娘小小年纪不学好,手脚那么欠,把只刚出生的奶猫踢进河里淹死,怎么,自己变成猫的感觉如何啊?如果不是遇到季勋,你恐怕活不过三个小时。” 奶油极度恐惧,这件事狐狸精怎么会知道!她不由自主地后退,充满不安地盯着玲珑。 “淹死的小猫说它很不甘心,你说你也是,一脚把猫踢河里,又被母猫追的自己掉下去,该说你运气好还是不好呢?”好,是做猫被路过的季勋救了,然后养成猫中小公举,不好,是淹死的小猫来到了荒海。猫未开灵智,灵魂的味道……基本上就像是一口白开水,别说充饥,连味儿都没有。 可玲珑还是为这只猫来了。 “唉……”她长长的叹了口气。“人类是宇宙之精华,万物之灵长,是有思想的芦苇,天道眷顾的宠儿。” 然后玲珑啧了一声,“你这样的,应该不算吧?” 80.第七片龙鳞(十) 第七片龙鳞(十) 说真的,如果奶油现在拥有将一个人杀死的能力,她会毫不犹豫地把玲珑灭口,借以隐藏自己的秘密,因为此时此刻,她已经恐惧不能自已。她喵喵的叫着,叫声尖锐刺耳,十分难听,难听到什么程度呢,大概是那种你听过,这辈子都不想当猫奴那种。 “啊?你说你不是故意的呀?”玲珑掏了掏耳朵。“那就是有心的咯?” 喵喵喵! 玲珑叹了口气:“你们人类啊,真是我见过最温柔,也最残酷的一种生物了。尤其是小孩子,因为天真无邪,所以可以特别善良,也可以特别冷酷。我曾经见过一个小孩子用开水去烫蚂蚁窝,开水倒进去,那些蚂蚁就动也不动了。我也曾见过小孩子捉住青蛙将它的肚皮剖开,捉住蝴蝶就扯断它的翅膀……说来也奇怪,很多事情我已经忘记了,这些场景却始终记忆犹新。” 除此之外呢,她还记得忘恩负义的小人,记得恩将仇报的伪君子,记得抛夫弃子的女人,记得杀人不眨眼的罪犯。 这是她不喜欢人类的地方。 可世界上还有坚贞强韧的妻子,正直公正的警察,牺牲奉献的英雄,奋不顾身的士兵。 这是她喜欢人类的地方。 不过眼前的这只猫,肯定是属于玲珑不喜欢的那种了。她笑笑,很自然地告诉它:“这些话我可很少跟人说,你应该觉得骄傲才是,因为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听到的。” 奶油早被她的话吓的半死,尤其是那句“你们人类”。什么叫“你们人类”?难道这个狐狸精不是人类?!是了,如果自己都能从人变成猫,那么为什么狐狸精不能是怪物?一瞬间,奶油心底涌上狂喜,狐狸精不是人,主人肯定不知道,如果让主人得知真相,他肯定不会跟这个狐狸精在一起了,最好是把她抓起来送去解剖做实验!看她还敢不敢这样猖狂! 玲珑觉得这只猫真是不怕死,都什么时候了还想着算计别人。她撇了撇嘴:“你这样的灵魂,食之无味,弃之可惜,带回荒海也派不上什么用场,我的鱼儿珊瑚海豚,可都是纯洁干净的人类灵魂。” 说完玲珑一拍掌:“不过你提醒我了,你还可以实现你仅剩的价值。” 奶油惊恐地看着这个女人的笑容,突然觉得毛骨悚然。下一秒,她觉得整个人被一股强大的力量扯出了猫的身体,眼前一黑,就晕过去什么都不知道了。 也不知过去多久,奶油才慢慢醒来。她习惯性地想舔舔爪子——这是做猫的时候留下的后遗症,可是舌头伸出去才发现爪子特别短,根本不是猫爪了! 这个时候有人打开了笼子把她拿了出去,奶油被固定在一个小台子上,她什么都看不清楚,只知道对方是个人类,手上拿着锐利的、闪着光芒的解剖刀。 “老师,我是要从这个地方剖下去吗?” “看好位置不要剖错了啊,小白鼠刚刚被打过疫苗,我们这一次是要观察疫苗在它体内对于内脏的侵蚀程度,以此来确定这种疫苗是否会对人类的身体造成伤害,可千万别弄死啊。” “知道了知道了。” 奶油的心都凉了。 是的,她变成了专门用来做实验的小白鼠——哪怕她还记得自己是个人类也没有用,她每天都被关在小小的笼子里,吃一些简单的普通的食物,有时候为了实验甚至好几天什么都吃不到。各种各样的药物进入身体对她造成了不同的伤害,可她就是再痛也无法表达出来。她的爪子也不能拿来写字,嘴巴张开说不出人类的语言,甚至她连逃走都做不到,因为每次被取出笼子,她很快就会被固定在台子上——这样的日子还要过多久,谁也不知道。 大概……是要到她生命的尽头吧,就像是玲珑说的那样,让她在余生,实现她仅剩的价值。 玲珑连吃都不屑吃。 她不饿的时候,还是很挑嘴的。 且说蹲在门口乖巧玩手机的季总经历了半个小时的等待,终于被女朋友放了进去。但是奇怪的是,女朋友居然提出要把猫带走。拥有旺盛求生欲的季总第一时间想到的是:哈,宝贝一定是在考验我。于是他清清嗓子,严肃认真地表达自己的忠心与认真:“不,你不喜欢猫,奶油又对你有敌意,我怎么也不会让你不开心,就让奶油在这个房子里过,我都请好人来照顾她了。保证每天有足够的时间陪她玩,一定不让她寂寞。” 说完又接了一句:“也不让你寂寞。” 玲珑轻笑,对着奶油勾了勾手指头,正抱着猫窝在那里踹的奶油一看到玲珑的动作,撒丫子一溜烟跑了过来,灵巧地蹦上玲珑的膝盖,乖巧卧下,任由大美人爱抚自己油光水滑的皮毛。 季总:??? 他不信这个邪,就对着奶油招呼:“奶油,奶油?” 这要是平时的奶油,一看到他就跟蜜蜂见了蜜一样黏上来,还会吃醋不让女朋友靠近自己,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别说是回应季总,甚至连个眼皮都不抬,就当自己没听到。季总满头雾水,他不过在门口蹲了半个小时,里头是发生什么事儿了?势如水火的一人一猫突然如此和谐,搞得他像那个多余的…… 季总相当受伤。 玲珑都忍不住心疼他一秒:“勋勋啊,蚂蚁竞走十年了,你清醒一点,你根本没有动物缘。” 这就要说起季总为什么会养奶油了。他从河边经过,把猫救了,送到医院,没想到这猫认人,对他特别亲——当然奶油其实就是看他比其他人帅,但季总十分感动,因为他从小到大,真的,没有动物缘到什么程度呢?就是大夏天他一人钻草丛里喂蚊子,蚊子都一口不叮他。 好不容易有只猫肯亲近自己,季总只差没把它当祖宗给予爱的供养。 然而现在,噩梦回来了。 奶油不理他了。 季总心碎不已,一头扎进女朋友温暖的酥胸内寻求安慰,被奶油一爪子挠在手背上。看着满眼陌生充满敌意哈自己的奶油,季总碎了的心随风化成了灰被吹的到处都是。他不甘心!这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他不信! 接下来的日子里,残酷的现实击倒了季总。 如果说一开始奶油不认他了,季总觉得是个偶然,肯定是自己要搬家不带奶油走让猫生气了,他讨好一下就好了嘛!宝贝愿意带猫一起走,季总就在新房子里给猫准备了一个大大的房间,买了全新的爬架玩具猫粮猫罐头饮水器,总之全部翻新,还都是选择了奶油喜欢的。结果呢?奶油看都不看一眼,撅着屁股跳到他女朋友大腿上,睡觉的时候还蹭他都没舍得蹭的欧派! 夺妻之仇,此生难忘。 要不是猫长得一模一样,季总真的觉得自己是换了只猫。奶油别说是亲他了,看到他连眼睛都懒得睁,季总拿着逗猫棒,奶油直接转过身用屁股对着他。季总给它开名牌猫罐头,奶油看都不看,转身去饮水器那边舔两口,就喵喵叫着去找他女朋友撒娇——好了,现在这个家,他季勋是多余的,他可以离家出走了。 玲珑真的心疼他,真是个傻子啊,没看到奶油不爱吃猫粮猫罐头吗?人家身体里是只小白鼠,拼命喂罐头猫粮能行吗? 她顺了顺奶油的头毛,把它放下去让它自个儿玩。季勋看见奶油走了,赶紧正逢多秒的蹭过来,语气悲愤:“它凭什么这样对我!是不是不知道我才是他的主人!” “你的就是我的呀。”玲珑像是揉狗一样揉了揉季总的头,“我难道不是它的主人吗?” 当然是,可是……“它突然不喜欢我了,也不聪明了。”季总心里苦,又委屈。“奶油以前不是这样的,感觉自己养了一只假猫。” 从前那里头是个人,当然比普通猫聪明。玲珑轻笑:“它不喜欢你有什么要紧,我喜欢你就行了呀。” 这是她第一次对季勋说喜欢,弄得他一下俊脸涨红,瞬间没了失落哀怨,兴奋不已的要求玲珑再说一遍,他想拿手机录下来当闹钟跟来电铃声。 玲珑对季总的白日梦表示了嘲讽。她戳了戳季总的脑门,站起身:“想得美。” “再说一遍嘛!你喜欢我的话!” “你喜欢我。” “不是,是我喜欢你!” “我知道啊,你喜欢我嘛。” 季总被她气得直跳脚,眼看她又去找猫玩,赶紧拔腿追过去,“玲珑!宝贝!你不要走啊!之前的话再说一次啊求你了!就一次!” 玲珑当着他的面露出灿烂又美丽的笑,正当季总被迷得神魂颠倒时,脚下一个踉跄,原来是奶油跑来恶毒的用肥胖的身体绊他。季总摔的很难看,幸好地上有地毯不疼,就是丢人。 玲珑放声大笑起来。 遇到可爱的人类的话,一定要珍惜哦。 81.第八片龙鳞(一) 第八片龙鳞(一) 偏远的大湖村位于H国西北方的大山沟里,与世隔绝,离最近的城镇都需要跋涉十几个小时的山路,一旦遇到大雪封山,那这里简直就是地狱一样寸步难行,所以当然的,生活在这里的人们条件艰苦、简陋,冬天一结冰,家家户户连吃口水都难,日子过得无比艰辛。 这里的女人,大多灰头土脸,常年不是在下地干活就是大着肚子生孩子,被溺死在粪桶里的女婴不知道有多少。她们大多皮肤粗糙脸色蜡黄双眼无神,背上背着一个,怀里吃奶的一个,身边还牵着两个。 也有人家养大女儿,养到了十四五岁,甚至更小的时候就把她们嫁出去,就比如说这会儿正在井边打水的那个,从她的肚子看,大概已经怀孕七八个月了,可看她的脸稚气未脱,顶多只有十二三岁。 愚昧与落后,使得恶毒变得理所当然。 因此,当一个和这个地方格格不入的女人搬来时,村民们都惊呆了。他们不受控制地看向她。因为和村里的女人们比起来,她才是真真正正的“女人”。 她的皮肤像是冬天的白雪,她的嘴唇娇艳欲滴,她的头发乌黑有光泽,她的眼睛像是会勾人。她穿的衣服也很精致,漂亮的令人不敢相信,和灰蒙蒙的村民们比起来,她简直像是下凡的仙女。 当然,这已经是半年前的事情了。 那个女人来了之后,就住在村头最小的一间房里,那间房是废弃的,她说她是投奔亲人来的,可惜她来的时候,她仅存的那个亲戚已经死了。所以她就在亲戚留下的小破房子里留宿——大部分村民都认为她是在说谎,因为那间破烂土房子里住的是个疯女人,一年前一头栽进大冬天的冰面上爬不起来,等村民们发现的时候,都被活生生冻死了。 那疯女人也不知道哪里来的,来路不明,这个女人说是投奔这个疯女人,开什么玩笑,谁信啊!村里女人暗地里嚼舌根子,都说她是个鸡,估计是做不下生意跑了,跑到他们这儿来就想住下来,真是恶心,脏死了。 因此,当那个叫玲珑的女人从破旧的小卖店买了一盒火柴出来的时候,正在树下聊天的男人们都盯住了她。天气有些热,她穿着一条他们从未见过的漂亮裙子,村里水电都不通,女人们打扮的都差不多,从不曾见过这样的。那裙子可真好看啊,露出来的一双腿,又细又白,嫩的跟水一样,和村子里大部分皮肤粗糙泛黄的村妇比起来截然不同。 她走路的时候姿势也很妖娆妩媚,腰肢细细的像是一掐就会断掉。 哪怕她不跟旁人说话,不与旁人来往,就住在那个破旧的土房子里,也无法抵挡村民指指点点的目光。 玲珑买火柴是为了抽烟,这个破地方一点消遣都没有,无聊极了。不过嘛,今天晚上……玲珑笑起来,点燃了手头一根细细的女性烟。她很少抽烟,不过当这玩意儿是个消遣,在这破地方住了半年了,她的忍耐也到达了极点,对于喜好享受的玲珑而言,真的,忍受这样一个毫无乐趣反而一堆蠢货的地方半年,已经是她的极限。 王二民挑开烂门板进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么一幕。他没读过书,大字不识几个,脑子里也想不出什么美好的词儿,可当他看见玲珑的时候,口水都要流出来,眼珠子发直。都说外面有些女人当什么明星,是非常漂亮的女人,可王二民觉得她们绝对没有眼前这个女人漂亮,绝对没有! 他抹了把嘴角,眼睛盯着玲珑露在外头的雪白大腿看。她穿着一件白色的睡裙,布料轻柔,并不暴露,但是因为她翘着二郎腿,显得格外诱人。这种动作王二民没见过,因为他的老婆体态臃肿变形,生了七个孩子的结果就是让王二民倒足了胃口。 “你摸过来的动作,挺熟练啊。”玲珑轻笑,掐灭了手里的烟,吐出一口眼圈儿。“怎么,想在我这里过夜?” “想、想!”王二民像条狗一样拼命点头。 玲珑笑意更深,对他勾勾手指头:“过来。” 王二民立刻窜了过去,可根本没来得及到她面前,就浑身一软,跪在了地上。那个美丽的女人走过来重重地踹了他一脚,神色鄙夷:“什么脏东西,也想睡我?” 这种垃圾,她连吃都不屑吃。既提供不了力量,又腥臭无比,脏的发黑。 玲珑随手变出一把菜刀扔到地上,看着王二民的眼睛:“你知道该怎么做。” 王二民像是木偶一样爬起来,抓起菜刀走了出去。玲珑也随之走出去,看着他提着菜刀一家又一家的进门——这个村庄没有夜晚锁门的习惯。 “就这样吧,他们忍耐了半年。”玲珑对着屋子说,“和你的半个月比起来,确实是好了不少,可惜如果我是个普通人,跟你的结局也没什么区别。” 不过你放心,你变成了我的养分,我也会给予你想要的结果。 两天后,全国第十二次人口普查,民警千辛万苦翻越大山到达了这个与世隔绝的小山村,才发现整个村子的人都死了,一个男人手拿着菜刀——只有他是自杀的。随之活下来的只有一些年纪不大的孩子,他们被关在一户空荡荡的人家,甚至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而H国首都A城的一家重点高中,来了一名新老师。 这位老师姓龙,听说是国外留洋回来的,这是她的第一份工作。 学校有给教师分配公寓,基本上是两人一间,和玲珑一起住的老师姓苏,不过苏老师虽然东西都还在,但玲珑搬进来三天了还没看见过她。她签约完后正好是两天的周休,明天才正式上班。 然而直到第二天到了学校,玲珑才第一次见到她的舍友苏婉婉。 长得那是相当一般,五官只能说是不丑,说好听点儿叫清秀,实际上是个大众脸,一眼看过去就不记得那种。站在玲珑身边的话就更令人心疼了,简直像是牡丹边上的一株发育不良的杂草。 可她却是全校最受欢迎的老师,而且还是高二Z班的语文老师,Z班是全校最难搞的班级,所有有钱人家的孩子都聚集在里头,他们无法无天,却不知道为什么都很听苏婉婉的话。他们把班主任都给气走了,却唯独留下了性格胆小害羞的苏婉婉。 那么新班主任肯定就是玲珑咯,说真的,她看起来,完全不像是一名老师。说不像都是委婉了,她比苏婉婉更不像。 学校学生被规定要穿校服,但是老师并没有规定,可大部分老师都穿着职业套装,玲珑不想穿,她上个世界穿腻了,所以当她出现在教室门口的时候,Z班的男生们集体吹出响亮的口哨,眼神露骨。 这实在是太不值得尊敬师长了。玲珑走到门口停下,没有踩进去,她今天穿的是红色的连衣裙,长卷发很随意的拢在身前。她来这个学校当然不是来做慈善的,不然干嘛自讨苦吃要带Z班,没见校长听到的时候震惊的下巴都掉了吗?高中班主任大部分都是男老师,女班主任本来就少,还带的最差最难管理的Z班…… 可不知道为什么,校长最终毫无异议的同意了。 讲道理,像是这种在教室半开的门框上放面粉盆的操作,玲珑不知多——少年前就在老电影里看过了,她站在门口,看着学生对自己吹口哨,用脚踢了下门,等到面粉盆掉落才走进来,面带微笑,但这个微笑,就是荒海的小鱼看到都要吓得掉鳞片。 愚蠢的人类少年们只觉得美到炸裂,原本准备好的下马威,不知道为什么突然不想继续了。 玲珑把课本放到讲台上,说真的,她懒得讲课,更懒得教书育人,反正这个班里的学生学不学都是一个鸟样,还是不要浪费大家的时间了。她扭头看了一眼那个可怜的盆,用最温柔的声音告诫她这群可爱的学生们:“这样的事情,我不希望看到第二次,否则,我一定会好好教育你们的。” 说完她的笑容就消失了:“我不喜欢上课的时候有人睡觉讲话吃东西玩手机谈恋爱,如果你们想挑战我,可以试试这么做的后果。” 清脆的高跟鞋声终止于一个男生桌前,玲珑弯腰摸到了他的手机,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扔到了地上,用高跟鞋碾的粉碎。她拎起男生的衣领,微微眯起眼:“你听不到我说的话吗?” 她的做法简单粗暴,懒得用什么怀柔政策,这群垃圾不值得她这么做。她来也不是为了感化他们教导他们成人的,而是来讨债的。一群未成年的中二病傻逼,不能因为年纪小,就把一切罪过揭过去。 否则她不消化,可是会很难受的。 82.第八片龙鳞(二) 第八片龙鳞(二) 被拎起来的男生本来张嘴就是想骂街的, 然而靠近了的这张女人的面孔美丽的惊人,他张了张嘴, 到底是一句话也没说出来, 反倒是坐在他身后浓妆艳抹穿超短裙的女生对玲珑呵呵一笑:“老师, 你不知道现在手机还可以录像吗?发到网上分分钟让你失业哦!” 说着还摇了摇自己手里的白色手机, 很是得意的样子:“老师说的那些话还有踩烂学生手机的行为,我全部录下来了哦!” 大部分学生都等着看笑话,有些人甚至已经发出了冷笑。然而他们预料中的情况并没有发生,新来的班主任非但没有害怕,反而笑得更开心了——她是个绝顶美丽的女人,这种美是小女生如何化浓妆都比不上的,当她出现在人群中,就像是照亮夜空的太阳,什么星星月亮, 都无法与之争辉。 “是嘛。”玲珑笑着,重击女生手腕,夺过手机后像之前对待男生一样毁灭处理。“好了,现在你没有了。” 女生瞪大了眼:“我操|你妈——我的手机八千块钱!你赔!” “佩?”玲珑冷笑,“那也得你有福气消受。” “另外,我非常不喜欢有人骂我。” 女生本来想杠一下继续骂,可不知为什么她突然觉得呼吸急促,喘不过气来, 双手颤抖着摸上脖子, 看起来就像是哮喘发作了, 其他学生都吓了一大跳,玲珑却丝毫不惧,双手环胸冷眼看着,直到女生已经开始翻白眼似乎下一秒就要死了,她才打了个响指。 死里逃生是种什么样的感觉,女生知道了。她恐惧的看向玲珑:“你、你是妖怪吗!” “真是没礼貌啊。”玲珑失望地说。“难道我刚才的教育不够深刻吗?” 她又打了个响指,于是女生再度掐住脖子,喉咙里发出了像是拉风箱一样的声音,十分可怕,班上的同学还有想跑的,可是不知道怎么回事,整个人坐在凳子上,愣是半天动弹不得,只能眼睁睁瞧着这可怕的一幕。 太邪门儿了……太邪门儿了! “怎么样,现在知道该叫我什么了吗?”玲珑微笑着问。 “老、老师……”女生被吓哭了,只是她的妆太浓,而且防水效果一般,再加上恐惧使得眼泪鼻涕一起流,这么一副尊容实在称不上好看。 “好孩子。”玲珑本来想摸摸她的头,结果感觉她头上喷了不少发胶,还是不想弄脏自己的手,最后转而拿起桌上的一本书拍了拍女生的脸,让她坐下了。至于地上那俩破手机——完全不care。她一边往讲台上走,一边说:“我这个人很暴力的,希望你们体谅一下,动不动就会揍人而且不分男女。不喜欢别人对我不礼貌,所以以后见到我最好九十度鞠躬问候一声,听到了吗?” 最后四个字说的又轻又柔,却把学生们差点儿吓尿,这么整齐的“听到了”,可能是Z班建班以来的第一次。玲珑对此非常满意,她不甚在意地看了看那个唯一空着的座位,突然不笑了。 这一不笑,教室里顿时鸦雀无声,掉针可闻。“我说什么就是什么,明白吗?否则……”她勾起一边嘴角,教室里的所有人都突然感觉呼吸困难,就是这样,玲珑双手撑在讲台上言笑晏晏,“这就是你们的下场了。” 她是没有那种柔情似水的奉献精神的,也懒得跟这群小孩讲什么大道理,总之不听话就要收拾,违背了她的要求就得付出代价,简单粗暴,但是有效。 至少当下一节化学课的时候,任课教师走进来之后,震惊地又退回到教室门口,想看看自个儿是不是走错了——这是Z班吗?这安静的氛围还有早准备好的课本跟笔,他以为自己是误入了A班。 玲珑上节课临走前交代他们要提前准备好下节课的课本跟笔记,化学老师进来之后,她悄无声息地出现在了后门口,直把这群小孩吓得毛骨悚然。 人类也是动物,骨子里天生就有对龙的臣服与畏惧,只不过很多时候玲珑会收起威压不让他们察觉罢了。 她下课后回到办公室,坐在她对面的苏婉婉还很关心地来问她:“还好吗?其实Z班的孩子都挺听话的,虽然有时候会顽皮一些,但是我们老师就应该要——” 话没说完被玲珑打断,她笑的毫无破绽:“很好啊,是挺听话的,顽皮我倒是没看出来,挺好玩儿的。苏老师跟他们关系不错吧,以后还得请苏老师多多帮忙啊,对了,有个学生没来,苏老师清楚是什么情况吗?我给他们家打过电话了,接电话的说是什么管家。” 苏婉婉心里暗笑,觉得玲珑肯定是在打肿脸充胖子,Z班什么情况是个人都清楚,还能说出“挺好玩”这种话来,她简直要笑掉大牙。“你说的是唐同甫吗?他的话,我家跟他比较近,我下班的时候帮你去看看怎么回事吧。” “这样啊。”玲珑很感激地望着她,“那真是谢谢你了,对了,晚上你回来吃饭吗?我做菜手艺很好的。” 苏婉婉笑起来:“不了不了,其实我不怎么住教师公寓的,我家就是这儿的。” “哦……”玲珑露出很羡慕的表情:“本地人就是好啊,不像我是外地人,做什么都不方便,逢年过节要是想回家就更难了。” 两人又聊了一会儿,直到上课铃响起,玲珑才说自己要去班级后面逛逛,起身走了。 她这样的美人,哪怕是走路都摇曳生姿,带着万般风情。她一走,办公室里其他关系好的老师就偷偷讨论开了,男的也有女的也有,其中一个感慨说:“龙老师好漂亮啊!她应该去当明星啊!” “明星也找不着这么好看的!”另外一个男老师说,表情梦幻。“我的女神要换人了!” “早上看到她进来的时候我都惊呆了,校长聘用她该不会是被美貌迷惑了吧哈哈哈哈哈。” “我觉得应该不是,龙老师那样的美女怎么能分配去带Z班的,听说她留洋回来的,水平带A班也绰绰有余啊。” “话说上节课我从操场那边回来,听到Z班声音很大很整齐喊什么听到了,就没听过他们班这么大声音,还挺响亮的,看到美女老师学生也顶不住。” “我上学那会儿要是有这样的美女老师,讲道理,我肯定能考更好的大学。” “是啊,太有动力了!就想在美女面前表现一下也得好好学习!” …… 同事们的讨论让苏婉婉觉得心烦意乱,她干脆掏出耳机戴上,一边听歌一边写备课。她觉得自己就输在长得普通这一点上,可容貌是天生的,她又能怎么办?如果去整容又需要一大笔钱,她很担心会毁了自己的脸。 长得好看又不能当饭吃! 如果这句话被玲珑听到的话,她会很温柔地告诉苏婉婉老师:长得好看,真的可以当饭吃。 来自从学校超市溜达一圈就被老板送了十几根棒棒糖还有一个三明治的玲珑。 她就是想熟悉一下学校地形,勘测一下哪里比较好翻墙出去,到时候值班可以来逮人教训。 棒棒糖有点多,她出去了看到个学生就随手送了,三明治则咬了一口——相当不好吃,但玲珑从来不会浪费食物,她虽然挑嘴,但是已经吃了的就一定会吃完,因为饿肚子的感觉实在是太可怕了,没有被饿过的人不知道那种火烧火燎的感觉,比凌迟也差不了多少。好在这段时间她很勤快,一直保持着八分饱状态,今天为了装逼浪费了力量,这个世界得找个人来爱她才成。 要是对别人的爱也能吃掉该多好啊,偏偏她只能吃给自己的,真是太令人伤感了,这是玲珑唯一的,也是最致命的束缚。 高二是要上晚自习的,其他班级都很正常,只有Z班,晚自习基本上见不着几个人,只有小猫三两只。因此平时其他老师过来也就是看看班,讲课什么的是不可能的,这学期都不可能的。 第一节晚自习是物理,物理老师是个很和蔼的秃顶小老头儿,他习惯性地进入Z班,然后做了跟今天所有任课老师一样的行为——退出去看一下自己有没有走错。 没有???? 就缺了一个人的Z班????? 天下红雨了,明天太阳要从西边升起了,今天是世界末日吗?他是不是要长出头发来了? 不仅如此,当他站到讲台上,学生齐刷刷站起来鞠躬九十度问老师好的时候,小老头吓得一蹦三尺高,觉得他们肯定是有阴谋,肯定是想什么法子要来整他了!别以为他不知道!之前的班主任就是活生生被他们整走的!不仅教师资格证被吊销,还被挂到网上身败名裂,现在只能回老家卖菜! 难道下一个悲剧就是他吗?! 83.第八片龙鳞(三) 第八片龙鳞(三) 小老头一节课被吓得不轻, 晚自习后回到办公室腿都是打颤的, 他战战兢兢地问:“这Z班的孩子……是不是中邪了啊?要不要跟校长说说,请个大师看看风水来?虽然说宣扬封建迷信不可取,但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嘛……” 同事们发出善意的笑声,同样带Z班的地理老师告诉他:“您可真别说,今儿个我进去也吓了一大跳,虽然说上课的时候什么都不懂什么也不会吧,可个顶个把书本拿出来摊开了手里还攥着笔, 就是看着都舒服,这可都是龙老师的功劳!” 玲珑恰巧从门外进来,“又夸我呢?” “你这到底用的什么招儿啊龙老师?”另外一个班的班主任羡慕地说。“我们班小孩也难管,你给我传递点经验呗。” 虽然是第一天上班, 但是玲珑很显然受到了空前的欢迎, 面对这么一个女人, 就算同为女性也很少会去妒忌——差距太大的话, 妒忌就完全没有必要了。再加上玲珑很外向善谈, 很快便跟办公室的老师们谈笑风生,人缘好极了, 下课上厕所都有女老师邀请她一起去——对不起,龙女不需要上厕所。 一切人类需要的,除了进食保证生命以外,她都不需要。 玲珑说:“用拳头。”她握紧了拳头很真诚。“你揍得过他们就成, 当然要注意不能揍出事儿也不能被拍到, 而且需要看人使用, 你们班学生应该还不到这个地步。” 男老师一听,顿时怀疑起人生来,他看看自己这一米八五一百七十斤的大高个儿,对比一下纤细苗条的玲珑,实在是很难相信她的拳头论。 Z班今天的集体表现都乖巧极了,从前哪个任课老师进班,那真是步步惊心,每走一步都要害怕会不会被整,会不会突然有人泼水啊会不会被绊倒啊讲台会不会偷偷藏个老鼠啊蛇啊什么的——只有老师想不到的,没有Z班学生做不出来的。 这样的情况只维持了一天,到了第二天,学生们似乎忘记了昨天的恐惧,睡了一觉清醒了,觉得那种窒息感只是自己的错觉,可是又有点害怕,于是就想着再试探两下,反正大家一起算计的,要是出事也是大家一起担待。 没想到用来吓唬班主任的蛇却吓到了临时有事跟班主任调课的生物老师,刚毕业没多久的女孩儿,岁数比他们也大不了多少,当场就被吓哭了! 玲珑正在办公室看学生家长通讯录,顺便勾了几个存在手机里,就看见生物老师哭着走进来,她眼圈儿泛红,看到玲珑就跟看到亲人一样,不知道怎么回事,明明玲珑就是个年轻又第一年工作的女孩,可大家都觉得她特别能给人安全感,不管出什么问题,只要找她,指定都能给你解决了。 安抚了生物老师,玲珑撩了撩长发,起身了。她本来就不想把时间浪费在这群小孩身上,没想到昨天的教训还不够,他们嫌日子过得好了,想找死。 还没到班级门口就听见一阵嘈杂,相邻的几个班老师都得勒着嗓子讲课。玲珑经过的时候跟各班任课老师点了下头表示抱歉,然后一脚踢开了教室门。真的是一脚饿,而且毫不客气,那扇门脆弱的一下就碎了。 学生们顿时鸦雀无声。 玲珑爱美,很少会重复穿同一件衣服,她的白衬衫掖在黑色高腰裤里,显得腿长两米八,黑发红唇,气场十足。眼看着一个班六十几双眼睛都盯着她,她也不慌,脸上一点笑都没有,“蛇呢?” 没人回答。 这种时候学生是格外“团结”的,甭管他们平时怎么闹怎么看彼此不顺眼,在面对老师的时候,学生都站在统一战线上,玲珑也知道这一点,所以她只是随口一问,没有人回答,她眯了眯眼睛走到讲台前,那条无毒无牙的小蛇就乖巧地爬了过来。玲珑看了两眼,夸了一句:“还挺可爱的。” 小蛇吐了吐信子,似乎被龙女夸赞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玲珑动作很轻柔地把小蛇拿起来缠绕在了手腕上,用一种恨铁不成钢的眼神看着下面的学生:“想吓我,就拿条宠物蛇可没什么用。”她还真不怕这些小东西,反而觉得可爱得很。 真要说怕,也是蛇怕她。 “不过你们既然那么团结,没有人肯告诉我这蛇是谁的,那就大家一起受罚吧。”玲珑打了个响指,学生们突然觉得脚下一凉,似乎有什么东西沿着脚脖子爬上来了,他们一低头,妈呀,蛇!教室里哪里来的蛇啊!救命啊!!! 是足足有成人手腕子粗的蛇,獠牙锐利一看就有毒,每个人身上的还都不一样,又长又滑,可怕极了!这会儿天气都慢慢变热了,穿的也少,那种被滑溜溜的爬行动物缠绕的感觉令人恐惧!这群学生拿蛇啊老鼠啊吓老师不是一次两次,还是头一回自个儿被吓到。有人想拿手机拨电话报警,可是蛇像是有灵性一样将他死死缠住,信子嘶嘶的吐出来舔着他们的脸,这种感觉,尝过一次,这辈子都不想再来第二次! “现在你们谁能告诉我,这条蛇,是谁的呀?”玲珑柔声问。 这简直是恐怖片里才有的情节,什么团结什么交情什么友谊在此刻都是屁,所有人有志一同地喊出了一个男生的名字:“薛满!” 玲珑坐到讲台上,“我不是跟你们说过,要听话吗?这还没过去二十四小时,你们就都忘了?” “没有忘!” “那很好。”玲珑很满意,“那就起来,去操场上给我跑个……五十圈吧,男生五十圈,女生四十圈,有问题没有?” 只要能把蛇拿下去,别说是跑步,就是吃|屎他们都愿意! 于是接下来就发生了一道奇景,正在上体育课的班级目瞪口呆地看着高二Z班全体学生围着操场一边哭一边跑,搞不懂他们到底在哭什么。对此以薛满为首的学生们在心底哭号:我们身上有蛇你们看不见吗?看不见吗?报警啊!快帮我们报警啊! 然而不好意思的是,除了他们,其他人真的看不见。 玲珑一点都不觉得这样浪费力量,因为她乐意。用爱去感化这种事她做不到,只好换个方法了,简单粗暴有效不是么? 不管累到想吐血呼吸急促喘不过气腿像灌了铅走不动路,都没人敢停下来,班主任说了,就是爬也得爬完今天这圈数! 这一回,他们是真的老实了。 期间苏婉婉听说Z班被罚跑步,也赶了过来,她看到学生们跑得喘如老牛,心疼的眼圈都红了,直接找上玲珑求情:“龙老师,这可以了吧?这是跑了多久啊?” “才二十圈,早着呢,不用担心。”玲珑回给她一个安抚的笑。 苏婉婉目瞪口呆:“二十圈?咱们学校的跑道可是八百米的啊!” “对啊,那不是很好吗?平时做操他们集体缺席,体育课老师让跑两圈一个个跟死人似的,正好补回来嘛。” 这想当然的说法让苏婉婉生气了:“龙老师,你这是变相体罚!教育局明文规定不可以的!你这么做,万一被学生拍下来揭发——” “不——会——的。”玲珑拉长了嗓音,“他们不敢。” 跟学生做朋友?没必要,尤其是这样的学生。玲珑笑得意味深长,她也没看身边的苏婉婉,而是很随性地倚在篮球架上,恰好学生的篮球打过来,她头都没回伸手接住往后跑,正巧进篮。 这一番神操作看得打篮球的男生们呆若木鸡,“我可不像苏老师这样有爱心,我向来信奉棍棒教育。要是我不强硬点儿,下一个回家卖菜或者是音讯全无的就是我啊。说起来,苏老师知道之前Z班辞职的几个老师都怎么样了吗?” 她这么一问,苏婉婉顿时面露慌乱,只是很快掩饰过来:“这个我怎么知道,我跟他们又不熟悉。” “这样啊,那昨天麻烦苏老师帮我去唐同甫同学家走一趟,结果怎么样了呢?那孩子今天也没来学校啊。” 苏婉婉淡淡地说:“我跟他说过了,他这几天身体不舒服,所以才没来学校。” 玲珑挑了下眉:“原来如此,真是辛苦苏老师了。” “应该的,龙老师,真的够了吧,学生们跑不了那么多圈的,要是传到校长耳朵里也不好听啊。”苏婉婉又劝了一次,见玲珑充耳不闻,干脆上去抓住一个正好跑过的学生,“好了停下来!不准跑了!再跑下去命都要没了!”学生才多大啊,哪里负荷得了?这个龙玲珑该不会是脑子有问题吧,还是想显摆自己班主任的威风? 校长居然会招这么一个老师进校,还让她成为Z班的班主任,这些孩子怎么回事,之前的班主任人高马大也没见他们屈服过,这会儿居然知道乖乖听话了! 84.第八片龙鳞(四) 第八片龙鳞(四) 让苏婉婉没想到的是,平时跟她关系相当不错的学生, 被她拉住后非但没有感激或是欣喜, 反而充满不安地朝玲珑望了一眼。玲珑表情不变, 学生就立刻推开了苏婉婉,连句话也没敢说就继续跑去了。苏婉婉震惊不已,她转身走到玲珑面前,厉色道:“龙老师!你慎重!这些孩子哪里能承受这么多圈?你不怕跑出事儿来吗!” 玲珑看向她,脾气很好的冲苏婉婉笑了笑:“放心吧苏老师, 没事儿的, 如果有事儿我担着成吗?” 身体虽然会感觉到极度的疲惫和酸痛, 但绝不会晕倒或是被检查出来,不然她来干嘛的呢?如果要做一个普通人类被欺负,玲珑宁可缩在归墟龙宫睡大觉,大不了饿死算了! ……不,饿死是不行的。 苏婉婉对玲珑无计可施, 只好转身离开, 看她去的方向, 玲珑认为她很有可能会去找校长。 她猜的不错, 苏婉婉的确去找校长跟教导主任了, 不过这二位都让她不必管, 说龙老师一定能处理好,苏婉婉气得差点儿没晕过去, 这叫什么老师什么领导啊, 变相体罚学生可还行?被人拍视频传到网上或者举报怎么办?最重要的是, 她凭什么这么罚学生啊?! 看着苏婉婉又来了,玲珑微微一笑:“校长主任怎么说啊?” 苏婉婉冷着脸,半点儿都不想对着玲珑笑:“龙老师,你这么做真的很不好,他们还是孩子,未成年——” “是啊,正因为他们是孩子。”玲珑舔了舔嘴唇,“我才更好送他们回母胎重新出生啊。” 这话说得苏婉婉眼镜差点儿吓掉。当然她其实不近视,戴眼镜只是为了安全感。“你、你身为老师,怎么能说出这样的话来?” 看她一身正气,玲珑当真要以为她是个地地道道的好老师,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辛勤的园丁了。“我说错了吗?他们欺压老师的时候,苏老师有没有这样教训过他们,觉得他们做得过分啊?还是说,苏老师对学生就是轻拿轻放,对同事却要求严格呢?这个班现在是我来带,我说什么就是什么,还请苏老师不要多管闲事。” 之前玲珑一直笑脸以对,苏婉婉不知道当她不笑的时候,那张美艳绝伦的面容居然显得无比威严,就算是她也不由自主地后退了一步。退完了才觉得自己失了气势,又说:“我不明白龙老师在说什么,但是既然身为老师,就应该包容和教导学生,我们比他们虚长了那么多岁,是要去引导他们的,而不是——” “得了吧。”玲珑不耐烦地打断她。“说这些对我没有用。他们上学到现在也有个十几年了,该教的都教了,还能变成这样,要么是家教不好,要么是天生渣滓,还是早点投胎做人比较好。” 苏婉婉觉得她不可理喻,丢下一句你早晚会后悔,眼不见为净,在操场是呆不下去了。 玲珑毫不客气地对着她的背影做了个大大的鬼脸,顺便走到跑道边一脚踹上薛满的屁股:“你跑六十圈。” 薛满眼泪都要下来了:“老师!我现在才跑了不到二十圈……” “哦。”他的老师相当冷漠。“那你还不抓紧,我怕你今天得跑到十二点。” 就这样,在玲珑的铁血威胁吓,Z班学生带着蛇跑完了要求的圈数,最后全都瘫倒在草坪上,再也动不了了。得,今天下午跟晚自习的课全都没上,这会儿天都黑了,操场的路灯亮着光,除了“我还活着”、“活着真好”这样的念头,他们心里什么都不想。 玲珑坐在单杠上笑出声:“怎么样,舒服吗?” “舒服!” 屈服于她淫威的学生们鼓足了最后的劲儿喊出响亮的口号,玲珑笑容顿失:“舒服?那就再跑二十圈——” “不舒服!”这回的喊声也很整齐响亮,结果玲珑又笑了:“不舒服?那就跑到舒服为止。” 已经有女生哭了出来,几个心理素质比较差的男生也顶不住了:“老师……” 玲珑的笑容再次消失,学生们实在是怕极了她的喜怒无常,明明身上都没力气了,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动力,艰难地爬起来乖巧排队站好,跑了最多圈的薛满有气无力的哀求:“老师你饶了我们吧……我以后再也不敢带蛇到学校来了,我发誓!” “为什么不带?挺可爱的啊。”玲珑踢了他腿弯一脚,薛满扑通一声跪倒在地,也不知自己该怎么说才能让这位班主任消气,只好什么都不说了。 “今天呢,就先到这里好了。”玲珑很遗憾地叹了口气。“你们的体质实在是太差了,本来我还想让你们再做点别的,结果你们可好,跑个几十圈就动不了了,真是没用,让老师很失望。对了,高二早上六点钟上早自习,明天早上,我能看到你们吗?” “能!” 回答的整齐响亮,玲珑相当满意:“那么今天就到此为止,不过我还有个问题,你们谁跟唐同甫同学家住得近?” 很久很久才有人小声回答:“老师……我们跟唐少都不熟的,唐少基本上不来上课,我们也没有办法。要不老师去找语文老师吧,苏老师跟唐少关系不错,也许苏老师能帮您。” 玲珑双手环胸:“你们很喜欢苏老师?” 学生们面面相觑,不知道回答喜欢还是不喜欢班主任才高兴,毕竟所有的任课老师里,他们的确是最喜欢苏老师的,能玩到一起去,又愿意护着他们,还会倾听他们的心声,比起其他那些只会让他们好好学习的老师不知道强多少倍。不过眼下在新老师面前,这话万万不敢说了,也没有人敢回答。 “跟群哑巴似的,上课的时候不是挺能嚎的吗?”玲珑不耐烦地说。“旁边班级老师课都讲不下去。” “老师我们以后再也不会这么做了!我们认识到错误了!”一个识时务的男生喊了一句。 玲珑露出惊喜的表情:“真的吗?” “真的!!” 她这回才算是真的满意,“好了,都回去吧,什么时候打了铃,老师从教室走了你们才可以回家听到没有?否则我多的是手段教训你们,记住了吗?” “记住了!” 大概是被驯服了,学生们回教室都是整整齐齐排着队,上楼的时候一点声音都没弄出来,训练有素的士兵大概也就是他们这样了。 接下来的几天,一切都很正常,第二天上午玲珑甚至没有来学校,但Z班的学生简直比A班都乖,任课老师啧啧称奇,都觉得龙老师是化腐朽为神奇了——学生不学习整天想着什么啊,谈恋爱打架化妆玩手机,这些行为在老师们看来实在是痛心疾首,偏偏Z班学生还不服管教,龙老师来了没两天就整顿的这么好,真是厉害。 可苏婉婉就非常不喜欢了!她觉得这样的学生没有灵魂!没有自由!哪怕是她的课学生也乖巧地坐着,不管她讲什么内容都认真地听,还像模像样的做笔记。苏婉婉问的时候,一个女生回答说:“龙老师说会检查我们的上课笔记的,老师您能不能让开点儿啊?您的板书我们坐在这的被挡着了。” “我的课不需要记笔记,不是跟你们说过吗?”她忍着气。 结果学生仍然都在奋笔疾书,他们虽然听不懂文言文也不会背古诗词,但抄板书是做得到的,就怕班主任不满意再罚他们。 “你们怎么回事儿啊,遇到那样的老师完全可以去告去揭发,她把你们的天性都扼杀掉了!”苏婉婉想起玲珑那一堆长篇大论就止不住生气,觉得对方根本不配当老师。“你们是学生不是士兵!” 学生心里也苦。他们是想拍视频发检举信之类的,可是他们不敢啊,手机什么都拍不到,发出的检举信石沉大海,而且不知道为什么,只要这么干了,龙老师立刻就会知道还会挨个教训,吃了苦头的他们哪里还敢这么做! 就在苏婉婉慷慨激昂做演讲的时候,请假的玲珑站在了市政府大楼的前面。她看了看手机里的地址确定是这里无疑,嘴角撇了撇,什么嘛,一点都不亲民,当官不为龙做主,不如回家卖屁股。 以她的身份,没有预约的情况下根本没有资格进去,所以玲珑就没打算从正门进,她想去什么地方还不是轻而易举,等到她成功抵达了市长办公室,对方还以为她是秘书,要她去泡杯咖啡。 玲珑掏出路上买的一杯喝了一半的奶茶朝男人面前用力一放:“咖啡没有,奶茶倒是有半杯,你要吗?收你二十元,童叟无欺。” 正埋头看文件的男人一抬头,顿时愣住,先是惊讶于她绝美的外表,然后神色冷凝:“你是谁?怎么进来的?” 居然冷酷无情的要打电话叫保安! 85.第八片龙鳞(五) 第八片龙鳞(五) 玲珑眼疾手快按下了挂机, 她用一种你简直冷酷无情无理取闹的眼神看着市长:“你都不问我一下就要叫保安?” 她简直要怀疑自己的美貌了! 不过玲珑的注意力很快就被转移了,她眯起眼睛, “你……”身上怎么带着水汽? 这种水汽太熟悉了,只有会去到荒海的灵魂才会有。 可是玲珑环视四周,却并没有看到任何灵魂,也没有感知到任何气息。她往后退了两步,突然开始不喜欢这种气氛。就算是水汽, 也是要分情绪的,就好像食物会散发出不同的味道,然而这个男人身上的水汽很淡,很明显不是他自己的,倒像是其他人留下的。 市长皱起眉头:“你是谁, 怎么会在这里?如果有什么事的话,可以拨打市长热线或是寄邮件到市长信箱。” “不不不, 那太浪费时间了。”既然想不通那就不想了, 玲珑拿出自己的工作牌,“你好唐市长, 我是你侄子唐同甫同学的班主任,关于他的事情我想跟你谈谈。” 唐市长微微愣了一下,“他怎么了?” “他已经一个多星期没来上课了,这个你应该不知道吧?”玲珑看过了唐同甫的资料, 资料上说他父母双亡, 由大伯父抚养。唐同甫的大伯父就很出名了, 本市市长, 公正清廉,年年当选最受人民欢迎的公仆top1,虽然年过半百,但保养得宜,仍然可以看出英俊的轮廓,瞧着顶多也就四十岁左右,很受小姑娘欢迎,还是不少人的心中男神。 当然,他有一个很幸福的家。玲珑基本上不看人类的命运,但是唐市长给她的感觉在很舒服的同时又有点奇怪,那是他身上的水汽带来的。 “一个星期没有上课?”唐市长眉头皱的更深,他的眉宇间有个淡淡的川字,应该是长时间的皱眉所导致的,使得他看起来非常的严肃和不苟言笑。但是在来这里之前玲珑查阅过很久以前的新闻,那个时候的唐市长不是这样子的,据说他待人温和非常绅士,修养极高,可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就很少有人看过他笑。 “不仅如此,他还和本校一名女老师关系暧昧。”玲珑也放正了态度,“我觉得这一点的话,还是需要监护人来处理。当然,如果不方便的话,全部交给我也可以。” “我知道了,这件事我会处理的,麻烦您了,龙老师。”唐市长很客气,他伸出手来,玲珑礼貌性地回握,果然,水汽更加明显,可唐市长周围分明没有灵魂存在。对此玲珑好奇极了,她又跟唐市长商量了两句,转身离开走到办公室门口的时候突然转身,“唐市长,我还有个唐突的问题,您能回答我吗?” “请问。” “您身边,有谁的去世和水有关系么?” 接下来,玲珑就看见唐市长眼神有了变化,不是心虚和恐慌,而是浓重的悲伤,她就更奇怪了,这个人身居高位,家庭和睦,政绩卓著,有什么好悲伤的?如果是父母长辈去世,也完全没有必要这个样子。“不方便回答的话也没关系。” “抱歉。” 这是不准备回答了,玲珑没有强求,她出去的时候顺手把门带上,留下唐市长一人失神许久,才重新投入到工作中。被玲珑一问,他甚至忘记询问她是怎么绕过秘书处直接进来的了。 不过这个问题完全不重要。 市长一出手就知有没有,第二天玲珑就看见了千呼万唤始出来的唐同甫。他是个很漂亮很纤细的少年,脸上常年带着阴郁的苍白的色彩,眼睫毛长的过分,整个人就像是没有灵魂一样,坐在教室里不跟其他人交流也不说话,玲珑来上课的时候就发现他已经不在教室里了,学生告诉她说是被苏老师叫走了。 来之前苏婉婉就不在办公室,带着个学生跑哪儿去了?当学校是自个儿家小树林不成来去自如?玲珑书一摔:“把卷子给我做了,下课后课代表收上来,谁要是敢不写,看我怎么收拾你。” 在她的淫威下,学生们连哀嚎都不敢。 玲珑一路晃到了学校图书馆后面,这是一条很隐蔽的小路,平时只有放学后学生打水才会走,其他时间格外安静,如果想做点什么事的话,在这里想当然是非常合适的了。还没靠近,灵敏的耳朵就听到了苏婉婉略带哽咽的声音:“……你到底是怎么了,我跟你说过很多次了,你不能这样子放弃自己,你看看你,你这样对待自己,那我的一番苦心算得了什么?同甫,你要相信我是真心爱你,真心为你好——” 她话没说完就咽了回去,因为看到玲珑挥手打招呼了,这个一身红裙的女人款款走来,风情万种,脸上却是很轻蔑的笑:“苏老师,学校严禁学生之间谈恋爱,可没说师生之间可以啊。” 唐同甫听到这个声音,却连眼睛都没有抬,他似乎完全失去了生命力,只剩下了微弱的呼吸。 “我录下来了哦。”玲珑拿出手机晃一晃,“你猜如果我把录像交给校长,你还能继续教书吗?不过不教书也好,毕竟恋爱就光明正大谁也管不着了。” 苏婉婉长年在河边走,没想到这回不仅是湿了鞋,连裤衩子都丢了。有那么一瞬间,玲珑发誓对方的脸上出现了狰狞的色彩,幸好她动作灵活躲过去,不然这个手机怕是要报废,挺贵的呢,当老师没什么时间打游戏,她现在花的钱都是消耗的力量呀! “你想怎样?” “我不想怎么样,但是现在我想让你马上离开我的视线,并且让我的学生回到教室去。”玲珑又晃晃手机,“你先走吧?” 苏婉婉咬着牙走了,临走前还看了唐同甫好几眼,玲珑觉得她真的很奇怪,看唐同甫的眼神说是爱,倒不如说是狂热,就是那种粉丝看见偶像的狂热,而且是变态粉丝。她走过去,半点儿温柔都没有,扯着唐同甫的衣领就往外拖,高跟鞋走得虎虎生风,边走还边自我介绍。“你好,我是你的新班主任龙老师,你的伯父应该已经跟你说过我了吧?那你就得给我老实点儿了,不能迟到早退上课要听讲,否则我会收拾你。” 拖到一半回头一瞧,男生仍然是懒洋洋的,似乎整个灵魂都散了。玲珑凑近他抽了抽鼻子闻了一下,“你身上有股奇怪的味道。” 不是狐臭。 唐同甫也没说话,实际上苏婉婉拽着他表白的时候,他也没有说话,整个人都是这副模样,似乎不管别人怎么着,他都是冷漠而不在意的。被玲珑一路扯进教室,他也老老实实坐着。 这种活死人的状况一直持续到放学后,玲珑悄悄地跟在唐同甫身后,这少年一放学就跟变了个人似的,不仅没有回家,反而去了个龙蛇混杂的地下场所,玲珑还以为他要嫖或者吸,没想到他只是去打架的,一人单挑十几个,在暗巷子里,唐同甫就像是一匹恶狼,凶残又狠毒,他看起来纤弱又漂亮,打起架来却一点都不怕死,其他人根本揍不过他。可惜后来人家援兵来了,几十个一起揍他,直把他揍的亲妈都认不出来。 算了,反正也不知道谁是他亲妈。 玲珑最后像是拖死狗一样把人拖走了,她懒得带他回自己住的地方,万一弄脏了还要洗,也懒得把他送回家上药照顾什么的,所以她就把唐同甫拖到路灯下,这样有人经过的话,看到一个鼻青脸肿伤痕累累的美少年,说不定恻隐之心一动,立刻就送他回家了。 结果命运的齿轮一转动,苏婉婉就恰好来找唐同甫,把人送回家,玲珑一路跟了过去,却在唐同甫家附近停住了。 不远处是一片江水,夜色中显得凄冷而孤寂,大桥上连个鬼影都没有,已经十二点多了,不是每个人都是唐同甫这样的受虐狂。 玲珑现在知道唐同甫为什么一个多星期没来上学,合着是跟人打架受了伤。照他今天这伤势看,明天他恐怕也没法来学校。 想到这里,玲珑很镇定地把自己刚才拖人时三百六十度拍的照片都给唐市长发了一份,然后拍了拍胸口,这里,开心。 唐同甫同学一小孩居然自己住这么高档的公寓,怪不得苏婉婉压根儿不想回教师公寓,在这儿住多舒坦啊。 唐市长显然是个非常负责的监护人,玲珑没等多久就在小区门口看见了他。可能是刚起床赶过来,他没有穿西装,而是简单的衬衫和长裤,就显出极度的风雅与气质,小姑娘什么的,如果遇见这样的男人,根本把持不住。 可惜玲珑不是小姑娘,她就看了一眼,沾染了别的灵魂气息的男人她才没有兴趣,一点都不好吃。 86.第八片龙鳞(六) 第八片龙鳞(六) 说真的,玲珑真的很想跟进去看一看。但她想了想还是算了, 毕竟暂时她还不想跟苏婉婉撕破脸。 玲珑知道苏婉婉想要什么, 然而她就是不想让她如愿, 其实这无关乎正义或是善良, 她吃了人家的灵魂,当然要给人办事, 拿人手短嘛, 她向来是很有操守的,就是有的时候浪得太过火,偶尔有翻车的危险, 可是就目前这个世界来看还是安全的, 因此玲珑就忍不住更任性一些, 她向来是这样的, 脾气改不掉。 算了, 这么晚了,有点饿了,还是去找个夜市吃一顿然后回去睡个觉吧。 唐市长有唐同甫公寓的钥匙, 他从一个没有存的手机号码那里收到照片的时候心里一咯噔,起床的时候还惊醒了妻子, 跟她说了,又安抚着她继续睡,这才自己驾车出门。不过他这么晚出来, 妻子怕是担心的睡不着了。自打儿女都上了大学之后, 他们夫妻俩也年过半百, 睡眠质量是一天不如一天。 唐市长想了很多种可能性,但就是没想到那个被说跟唐同甫有暧昧关系的女老师也在。他严肃惯了,脸上也没很少有表情,唐同甫算是他跟妻子一手养大的了,但是这孩子心思重,稍微懂点事就不肯住在他们家,自己要出来,唐市长就把自己结婚前住的房子给了他,他跟妻子都工作忙,自己孩子又都上大学,根本没时间来看唐同甫,这孩子不爱跟他们亲近,彼此之间向来相敬如冰。 那天见到孩子的班主任后,唐市长找唐同甫谈过一次,他是个很开明很有风度的家长,凡事跟孩子讲道理。唐同甫答应他会好好上学,可没说过他居然会去打架! 所以这孩子之所以总是旷课,就是因为受伤了?如果不是今天收到照片,唐市长怕是一辈子也想不到原因。 苏婉婉很明显也没想到会遇见唐市长,这是只能在电视报纸上才能见到的人物,饶是她心里也有些紧张,手里拿的卫生棉签掉了下来,“您、您好。” 唐市长对她点了下头,没有说什么,直接下了逐客令:“辛苦你了,接下来的交给我吧。” 苏婉婉是想留下来的,其实她有很多话想跟唐同甫说,今天晚上是个好机会,人在受伤的时候总是格外脆弱。但是唐市长在这里,她也不能说什么,只好客套地说了几句希望唐同甫好好养伤的话,自己会帮他跟学校请假云云才一步三回头不放心的走了。 唐市长不能理解,唐同甫伤成这样,这个女老师不送他去医院却要把他送回家是什么道理?他拿起碘酒给伤口消毒,躺在床上任由他处理伤口的少年一动不动,因为被揍成了猪头,所以着实不怎么好看。唐市长想起自己进来的时候看见女老师脸上那副怜惜的表情就觉得牙齿泛酸,他是没法理解小年轻的。 一看到伯父来了,唐同甫就知道自己的所作所为大概是都暴露了。大伯父是个很好的长辈,一双儿女都教育的很好,但他是不行的,唐同甫想,因为他从很久以前就已经坏掉了,他无法忘掉自己曾经目睹的那一幕,心理压力过重,可他不肯告诉任何人,也不肯去看心理医生。很多时候他坐在教室里想要学习,躺在床上想要睡觉,总是能感觉到那天细密的毛毛雨打在脸上,他眨着眼睛,似乎看得清,也似乎看不清。 “可以告诉我理由吗?”唐市长轻声问,“同甫,我觉得你是个有独立思想的大孩子了,但是如果你还是这么个状态的话,我只好让你搬回家里住。” “我不去。”听了这话,唐同甫有些急了。“我只想一个人。” “那刚才的女老师是怎么回事?你不是说过跟她并非那种关系吗?” “她很关心我。”唐同甫拿手捂住眼睛,这样就不会让唐市长看见他的表情了。“但对我来说,她就只是老师而已。” “去医院吧,你伤的严重。” “不去。”唐同甫抓住唐市长的手,语气里难得带了点哀求,“伯父,别让我去,我不想去医院,我觉得这样很好。” 唐市长实在是不明白这孩子究竟在想什么,唐同甫到他们身边的时候年纪并不大,可跟他们一点也不亲。他的妻子是个很喜欢小孩子的人,但不管她怎么做,唐同甫都拒人于千里之外,甚至早早就要求搬出去不和他们一起住。唐同甫的心就像是一颗坚硬的石头,没有任何人打得开。因为他的这种性格,唐市长一直以为他有很好的自制力,也能很好的照顾自己,可他完全不懂这孩子脑子里在想什么。“你是觉得我跟你伯母不够疼你,所以想变坏吗?这是所谓的少年的叛逆期?” 唐同甫吸了吸鼻子:“您别问了,我会自我调节的。” 唐市长怎么也问不出原因来,最后甚至被唐同甫以明天他还要工作为由伯母一人在家会担心为由送了出去,唐同甫不需要任何人的关心,他不是坏孩子,他自己身陷黑暗之中,想要挣脱却无能为力。 他只是需要别人拉他一把,但那个人很明显不是唐市长,也不是苏婉婉。 唐市长开车回去的时候经过那座大桥,夜深人静,只有风声跟清澈的水流声。他把车子停在一边,走到了桥上往下看。坐在不远处电线杆子上的玲珑随手逮了一只小麻雀玩,没想到唐市长还抽烟,他看起来根本不像会任由烦恼侵袭的人。 他在看的是这江水,还是别的什么呢? 玲珑也顺着唐市长的视线看过去,但是她目光所及之处,没有任何不一样的地方。这片江水很平静,也很温柔,就如同热爱玲珑守护玲珑的荒海。 她晃着腿摸着小麻雀的头,小麻雀在她掌心瑟瑟发抖,玲珑松手它都不敢飞走,在她身边的电线上乖乖待着。玲珑就欣赏着唐市长抽完了整整半包烟,又一个人待了许久才驱车回家——她的烧烤吃完了啤酒喝完了,她也该回去睡觉了。 第二天瞧见苏婉婉,是她主动找玲珑说话的,为了给唐同甫请假。似乎昨天玲珑威胁她的话完全没有起到效果,办公室里还有许多其他同事,听到苏婉婉代请假,生物老师就开玩笑道:“苏老师跟唐同甫关系好好啊,那孩子平时谁都不理,找他谈话也没用,没想到苏老师有办法,到底怎么搞定这么难缠的学生的啊?” 苏婉婉轻笑:“其实没有啦,语文课多一点,我上课时间长,所以他才会比较能听得进去我的话。” 提到唐同甫的时候,苏婉婉就完全不是那副胆怯害羞的模样了,反而带着一股隐隐的狂热,其他老师兴许不觉得,但玲珑看着可明显了。她撇撇嘴:“苏老师不是学生本人也不是家长,代请假总归是不好,万一出事谁担待得起啊,学校有规定,必须学生家长亲自请假才可以,所以今天要是唐同甫家里人没打电话来,我就当他是旷课。” 苏婉婉没想到当着这么多人玲珑都不给自己面子,她在心里早就认定玲珑不是个好老师了——哪个好老师动不动就变相体罚学生?就算Z班学生整体是差了一些,也不用这样吧? 玲珑没再跟苏婉婉说话,起身走人,剩下一个不是很熟的女老师小声感叹:“觉得龙老师好女王啊……每次听她说话都忍不住想跪下来叫女王大人。” “对啊对啊。”一群男老师附和不停,看着美人远去的背影都觉得赏心悦目,每天看到龙老师各种换衣服打扮,上班体验极好。 苏婉婉没搭腔,因为她一点都不觉得长得美就值得称颂。 上午的课结束后,玲珑在食堂吃完饭就去了办公室,Z班小孩儿现在精明得很,每到她值班的日子那是乖巧无比,平时上课也很听话,但这不代表玲珑什么都不知道。 今天不是她值班,但她留在学校,午休时候晃到了女厕所。学校每个楼层都有厕所,但还有公共厕所,离教学楼稍微远一些,靠近操场,平时学生大多在各个楼层解决生理需求,午休时间的厕所是很安静的,基本不会有人过来。 学校规定午休时间不得擅自外出,每个班级都有班委轮流看管,值班老师不定时查看,玲珑从带Z班之后,在学校威信极高,哪怕其他班学生看到她也都一个个站的笔直不敢大声喧哗,个个都臣服在她的淫威之下。 但俗话说的好,强权之下,必有反抗。 刚进厕所就听到压抑的女孩子哭声,玲珑实在是对Z班的小孩深恶痛绝,看样子是没收拾够,要不怎么敢大中午的来欺负其他女孩子? “哟,干什么呢,在厕所聚餐啊,怎么不叫我一声啊。” 高跟鞋哒哒哒,像是踩在人的心上。 87.第八片龙鳞(七) 第八片龙鳞(七) 玲珑是真的嫌弃。 她搞不懂欺负人的办法有那么多种, 为什么Z班的这几个女生非要选择马桶。 “老、老师!!” “叫谁老老师?”玲珑就倚在洗手台上, 原谅她不是很想靠近那个地方, 毕竟太脏太臭, 她还是很爱干净的。“大中午的在食堂没吃饱,来这儿加餐啊?” Z班的学生都被她弄怕了,觉得这个新班主任又邪门又不好接近, 倒也不是没想过跟玲珑打好关系, 只可惜发红包不收送礼物不要, 他们只要违反校规, 她就有的是手段来治他们。时间一长,见了玲珑就跟老鼠见了猫似的,吓得一动不敢动。可玲珑不可能全天二十四小时都在学校, 所以一旦玲珑不在, 他们就开始作妖。今天这个头被摁在马桶里的女生跟她们也没什么过节,就是大课间做操的时候跟一个男生说了两句话, 偏偏那个男生是Z班为首的女生暗恋的, 这就惹上祸了。 “老师,我们不是的……” “不是什么?”玲珑脸上仍然带着笑,但不管她笑得怎样如沐春风, 对Z班的学生而言都跟魔鬼没什么区别。因为她上一秒还笑嘻嘻的跟他们说话, 下一秒就很有可能把他们掐死,不是开玩笑, 是真的掐, 而且事后找不到任何痕迹, 告不得打不得骂不得,有个男生因为那跑的五十圈怀恨在心,花钱找了校外的流氓来打班主任,结果可好,流氓全被送进局子了不说,那个男同学在一次放学后不知道出了什么事住院了,到现在也还没回来。 被摁在马桶里的女生哭着跑过来想躲到玲珑身后,直把玲珑吓得花容失色:“别别别别过来啊!别过来!” 她尖叫出声,快速躲了过去,对着女生连连摆手:“快走快走快走,别在我面前待着,脏死了臭死了!” 本以为遇见天使的女生心都要碎了,她哭着飞奔离开了厕所,玲珑嫌弃地避开女生奔跑过时滴滴拉拉掉地上的不明物,然后很温柔地对几个战战兢兢地女生说:“怎么了,刚才欺负人的本事去哪儿了?大道理我也不废话,你们既然请人家吃了,自己怎么着也得用点儿吧?不然多不好啊。” 说完这句话,玲珑脸上的笑就没了,看得出来她是认真的。可是这种事哪个正常人会去做?尤其是打扮入时紧跟潮流的年轻女孩子?只可惜她们想跑也跑不掉,玲珑并不想靠近她们,事实上她不喜欢厕所这种充满乌烟瘴气的地方,反正她又用不着排泄。曾经有个被淹死在马桶里的灵魂来到荒海,那是玲珑活了这么久被吓得最想哭的一回——打那以后她觉得荒海都充满了异味,严令禁止再有这样的灵魂进入。 太恶心了吧?人类好恶心啊,居然还要拉屎。 “老师!老师,我们知道错了,您别让我们……我们真的知道错了,以后再也不敢了!”脑子转得快的已经开始认错求饶了。 玲珑面色不变,“在我这里,知道错误是没有用的,人总得为自己犯下的过错付出点代价。你们得知道,平时说的每一句脏话,伤害到的每一个人,最终都会换一种形式双倍报应在你们自己身上。你们的报应就是我了,真不好意思。” 想说服玲珑改变决定是没可能的,于是她们决定逃走,可明明路就在眼前,腿却怎么也迈不出去,甚至双手不听自己使唤! 玲珑笑笑,不去看,毕竟她爱干净:“你们也不必觉得委屈,真要说委屈,该委屈的人也不是你们。王重飞老师被你们诬赖性|侵导致教师资格证被吊销妻离子散的时候,也没见你们这么快就认错啊。” 玲珑翻了个很不雅的白眼,她不是想当正义使者,纯属看不顺眼,又酷又拽又任性的只有她一个就好了,人类的话还是温柔和善一点比较讨人喜欢。 但是那个王老师,迄今为止,也不过是偶尔被其他同事拿出来用作茶余饭后的闲谈。说他老婆跟他离婚,带了孩子改嫁,说他的父母因此抬不起头匆匆搬家,说他找不到工作到哪儿都被人指指点点只能卖菜——不,那些都是道听途说,王重飞已经不卖菜了,他从受人尊敬的老师变成了人人喊打的老鼠,没有人相信他是无辜的,所以他在某个清早去批发市场的时候不小心滑倒,脑袋磕在卖猪肉的石桌上,被发现的时候头浸在洗菜盆子里,鲜血染红了那一整盆的清水。 边上是他还没来得及清洗的菜。 当然,对于这些“孩子”来讲,那真是无关紧要的事。她们以后成年,仍然可以去找份工作过自己的人生,大概午夜梦回的时候,良心发现会愧疚个两三秒,然后就全部忘记了。 伤害别人的人,记性总是很差的。可被伤害的人,一辈子都不会忘记,那就是心里头的伤口,永远不会愈合,也许看似痊愈,但只要稍微触碰,就会掀开薄薄的痂,鲜血直流。 玲珑不喜欢自己的食物如此悲伤,因为那样的话,吃起来会很苦,连带着她都感觉不舒服了。 其中的过程不再赘述,总之那天学校超市里大中午突然卖出好几管牙膏,然后Z班同学发现,本班最杠的几个女生再见到班主任的时候真的是瑟瑟发抖,连头也不敢抬,见着心仪的男生居然也没有再上去搭讪了,乖巧的不可思议。 而唐同甫同学只在家休息了几天就来上课了,花美男一样的脸是消肿了,但还是带着青青紫紫的药水痕迹,人没什么变化,还是活死人状态,玲珑到后门溜达了两圈,发现不管是谁的课,唐同甫都是一个模样,他提不起劲儿,也没什么精神,就那么坐着,下课了也不出去,课桌上光秃秃的什么也没有,包括苏婉婉的课也是如此。 大课间的时候玲珑让班长把唐同甫叫到办公室来,办公室没有其他老师,玲珑坐在办公桌上,示意唐同甫坐自己的椅子,开门见山地问:“你觉得你这样下去成吗?” 唐同甫抬起眼睛看她,没有回答,似乎在问,什么成不成? “我可以帮你。”玲珑微微一笑。“咱们做个买卖,你觉得怎么样?” 少年的眼睛清亮平静,如同死水波澜不惊,玲珑没兴趣成为他人生的灯塔,也对他不感兴趣,只是有点可怜他直到现在都不知道自己失去了什么。“既然记忆这么痛苦,不如把你灵魂的一半给我,你觉得怎么样?” 唐同甫虽然没说话,但他的眼神,意思大概就是:你别是个傻子吧。 玲珑摆正态度跟他讲道理:“你在痛苦的,是纠结于你灵魂深处的东西,反正你已经失去一些了,补不齐了,倒不如快刀斩乱麻,这样的话你就能变成一个正常人,过正常的生活。” 她的话充满诱惑,可唐同甫根本不信,他看着玲珑说:“老师,我不是小孩子了,你那套走进心灵的方法对我来说是不管用的。” “别闹,我可没有兴趣走进你的心灵。”玲珑撇撇嘴。“如果可以,你答不答应?你总不能这辈子都这么半死不活的吧?你的伯父早晚会死,他死了,谁照顾你呢?以你现在的状态,很明显是无法自救的。” “你说的是真的话,那你就拿走啊。”唐同甫站起来,“我回教室了。” 正好苏婉婉出现在办公室门口,玲珑坐在桌子上摇摆着自己的两条小腿,笑不可抑:“那咱们就说定了,我会拿走的~” 就喜欢这种干脆利落的家伙。 “你没事吧?” 苏婉婉拉住唐同甫上下打量,又看向玲珑,活似她是什么会吃人的妖怪一样,玲珑觉得很委屈,她明明什么都没做好不好?而且她又不是专门做慈善的,要点代价不为过吧? 对唐同甫来说痛苦的灵魂,可以让她吃掉一半啊,这样的话唐同甫仍然有自主的思想可以活,只不过缺失了一些记忆跟感情而已。反正他失去了最重要的,再也找不回来,那一半灵魂留在自己身上也是浪费。 唐同甫摇摇头,走了。当着玲珑的面苏婉婉没有怎么样,但是她走过来跟玲珑说:“龙老师,有些事,我想跟你谈谈。” “好啊。”玲珑微笑。“你现在就可以说。” 苏婉婉先是环顾了一圈办公室,确认没有人,才咬咬牙道:“我不是想要引诱唐同甫,我是真的爱他,想要帮助他,成为他人生中的光。” 玲珑哦了一声,“所以呢?” “所以你能帮我隐瞒这件事吗?爱是没有错的,你也看到他的情况了,他不能再这样下去,他会毁了自己的,他需要有人拉他一把!” 情真意切的话语并没有让玲珑感动,玲珑仍然坐在桌子上翘起二郎腿,“是,但那个人不一定是你吧?我也可以啊。” 88.第八片龙鳞(八) 第八片龙鳞(八) 苏婉婉自重生以来, 事事顺风顺水, 虽然偶有小瑕疵, 但都无伤大雅, 她觉得自己只要努力, 最终一定能达到想要的结果。然而玲珑是铁石心肠的人, 她根本不会被这样执着的“爱”打动。 “难道不是吗?”玲珑撩了撩长发,一颦一笑尽是风情万种。她向来知道自己这副皮囊有多么美丽,人类是忠实于第一眼印象的动物, 即便是玲珑自己也更喜欢长得好看的人, 这是人之常情。“我比你更年轻更漂亮学历更高身材更好,不管从哪个方面来说,去打动一个人的心, 成为他漆黑生活中的光,怎么看都是我更合适吧?” 说完她神情严肃的想了想:“说起来唐同甫同学长得很好看呐, 很符合我的审美,我看他现在对你也没有那方面的意思,不如这样, 咱们公平竞争啊?” 玲珑神情戏谑, 一时间叫苏婉婉分辨不出她到底是说真的还是开玩笑。“你……你是不是成心跟我做对?从你到学校工作以来,我就没过过一天舒坦日子!” “这能怪我吗?”太冤枉她了吧?“我身为Z班的班主任,背负着校长的期望,难不成你还要我使用怀柔政策?之前的王老师倒是用了, 可最后结果呢?你别对我指手画脚的, 我最讨厌别人对我不礼貌。” “那你就能对别人不礼貌了吗?!”苏婉婉被这流氓逻辑气笑了。“我也没看你对我还有其他学生有多么礼貌!” “那又怎样。”玲珑任性至极的斜了苏婉婉一眼。“就算我再没礼貌再高傲, 也照样有的是人喜欢我,你就不行了。” “你!”苏婉婉肺都要被气炸了,她跟玲珑说不下去,也完全不想成为玲珑的敌人,不管怎么说,玲珑是唐同甫的班主任,本来就比自己更有理由去接近他。 正好大课间结束,学生老师们都回来了,苏婉婉深吸一口气转过身想走,玲珑在她身后慢悠悠地说:“不是你的,你就算是费尽心机也抢不走。” “你什么意思!” 苏婉婉的眼神像是能吃人,玲珑对着她嫣然一笑。“我的意思很简单啊,你听不懂吗?你想取而代之,也得看看你配不配。就算那个人不存在了,你也不可能替代她,得到她的一切。” 苏婉婉眼珠子来回转动,像是见鬼一样盯着玲珑看。对于这种吃人般的目光玲珑丝毫不惧,甚至笑出声:“慢慢害怕吧,这是你欠人家的。” “你、你是谁?你怎么会知道——” “从某种角度来说,我是个开要债公司的。”玲珑很正经地说。“不过我要债的方式跟普通人不大一样就是了。” 苏婉婉已经夺门而出了! 玲珑在她身后笑得腰都直不起来,她摸了摸肚子,声音是少见的温柔:“好啦好啦,很快就可以消化你们啦,这些人一个都逃不过。”她从办公桌上下来,舔了舔嘴角,一个人类一半的灵魂,聊胜于无,没什么滋味儿,因为记载了太多不美好的东西,甚至微微发苦——玲珑想,我该不会是个垃圾桶吧? 苏婉婉再去教室上课的时候,突然发现唐同甫逐渐有了变化。一开始他是掏出了课本,后来他买了新的笔记本开始做课堂笔记,再后来他每一节课都认认真真听讲,跟其他同学打成一片,他甚至开始笑了!笑的那样阳光、自然、耀眼!就像曾经在她梦中无数次出现的那样!那是镌刻在苏婉婉心上的笑容,是她不择手段也想要得到的! 不仅如此,唐同甫还和其他班的男生组成了一支篮球队,他瘦弱的身形逐渐有了变化,变得健康而结实,每天看到他,他都笑着跟老师同学打招呼。苏婉婉担心他还会在放学后去找人打架来宣泄内心的痛苦,可她跟了他好些天,他都是放学后就回家了!不仅如此,很快的,唐同甫竟然还办理了住校手续! 他的成绩突飞猛进,每节下课他都会跑到办公室来问题目,一个乐观开朗的男孩子,总是比阴郁深沉的讨人喜欢。 苏婉婉似乎不认识唐同甫了,他不该是这样子的,至少不该现在是这副模样!那个人已经被她除掉了,那么是谁成为了唐同甫生命中的光?是谁将与他共享他的荣耀和辉煌?应该是她才对呀! 可她几乎找不到跟唐同甫独处的时间,这个曾经孤僻的似乎全世界有一人的少年,如今就像是一个小太阳一样散发着活力,对生活充满了热情,简直要烧伤苏婉婉。 怎么会这样呢? 事情怎么会发展成这样?! 几乎是立刻的,苏婉婉就想到了玲珑,除了玲珑不会再有人知道唐同甫对她有多么重要!一定是她抢走了唐同甫,一定是! 俩人是住在一起的,但苏婉婉格外讨厌玲珑,所以早早自己搬了出去,但原来公寓的钥匙她还留着,因此当她气势汹汹来找玲珑算账的时候,钥匙往锁眼里一插——居然打不开! “不然呢?你对我来说可是很危险的,让你有钥匙,万一你找人提前埋伏把我弄去卖了怎么办?”——来自开门让她进去回答她质问的玲珑。 因为是在自己住的地方,玲珑穿的就很随意。平时她虽然也常常换衣服,但都是很体面很正经的,一个人在公寓就穿着细细的吊带背心跟短裤,露出白的耀眼的大长腿,她现在的身体状态调整在人类世界二十几岁的成熟女人,就像是一颗鲜嫩的水蜜桃,散发着诱人的甜香。 苏婉婉不跟她多说话,直接开门见山:“你对唐同甫做了什么?!” “什么也没做。”除了吃掉他半个灵魂。 “不可能!” “怎么不可能啊。”玲珑打开冰箱拿出一罐啤酒,苏婉婉像跟屁虫一样跟着她进了厨房,大有你不说实话我就缠着你到死的尽头。玲珑都被她缠烦了,“我确实是什么也没做,唐同甫不是本来就是那样光芒万丈的人吗?现在才这么点人喜欢他你就受不了了,以后他当明星万众瞩目,你是不是要搞颗核弹把人粉丝都给弄死啊?” 听了这话,苏婉婉蹬蹬蹬向后狂退,一直退到背抵住墙壁。此时此刻,玲珑在她眼里跟魔鬼也没什么区别。“你、你到底是谁!你为什么会知道——” “我什么都知道哦。”玲珑灌了一口冰啤酒,浑身舒爽,虽然喝不饱也不能充饥,可是能够感受到味道,真的是太幸福了。“包括你是谁,你怎么到的这儿,你做了些什么。只可惜啊,你上辈子没待到这个时候,否则你马上就会知道,我根本就是不存在的人。” 苏婉婉之前就隐隐怀疑玲珑知道自己重生的事,可那也不及此刻玲珑干脆利落的承认来的惊人!她一直以为世界上如此幸运的只有她一个!“你到底是个什么东西!我的事情跟你有什么关系!你这样多管闲事,又能捞着什么好?!” “好处确实不算多。”玲珑轻叹,她认为自己骨子里是没有什么善良正义的,可是她的脾气不好,看到一些不顺眼的事就是饿死也一定要插手,就是这么任性。“两个人的请求罢了。” 见苏婉婉一脸茫然,玲珑好心提醒了她一句:“不是吧,你自个儿的闺蜜都能忘记啊?”她啧了一声,“不过也是,就别祸害闺蜜这词儿了,我反正是没见过经历了人贩子的人重生后不想着报警而是把自己最好的朋友坑进去的人。你可别忘了,上辈子你能逃出来,得杜奎了谢薰跟唐同甫啊。你可倒好,不知回报也就算了,居然还打起人家男朋友的主意。怎么,以为重生了就可以取代女主角?你是配角,自然有你是配角的理由。像你这样的人,就算重生个十次百次,也抢不走属于谢薰的唐同甫。” “你看,现在谢薰死了,唐同甫没有遇见她,失去了自己的光,你想要取代,结果却是徒劳。你对唐同甫病态的迷恋已经无药可救,但不管你再怎么伪装,你仍然是那个其貌不扬心地恶毒的苏婉婉。谢薰再圣母再天真,她也是个好人。你用自己卑劣的心去揣度人家,不过是想给自己找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想说服自己做的没有错而已。” “嘻嘻。”玲珑笑出声,精准地把啤酒罐丢到垃圾桶。“像你这样的人呀,我可见多了,我对于人性可是相当了解的。” “谢薰不在了,唐同甫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失去了什么,我也很佩服你啊,在自己重生的瞬间都不需要考虑,就把谢薰引到你被拐卖的小巷子里,眼睁睁看着她被打晕带走。苏婉婉啊苏婉婉,你这个人的灵魂散发着恶臭,如果我很饿很饿,也许会想吃掉,可惜我现在并不饿,所以你连让我吃掉的资格都没有。” 只有最纯净的灵魂与爱,才是龙女所求。 89.第八片龙鳞(九) 第八片龙鳞(九) 这个时候的苏婉婉, 再看玲珑的时候,已经不是单纯的耗子见到猫了。那是卑微的生物见到强大的存在时,自然而然流露出的恐惧与不安。她甚至想不起来去反抗或是逃跑, 因为她的脑子里一片空白。 那种隐藏的最深的秘密被人得知, 拿出来讲, 就好像是因为毁容而偷偷用面具遮住的容貌,突然!光天化日!被这样赤|裸、无情地撕开, 一瞬间的羞愤与耻辱, 是极为可怕的。 “你知道我见到谢薰的时候, 她是什么样子的吗?”玲珑回想起那个很美味的灵魂,不由自主地舔了下唇瓣,“香喷喷的,干净又可爱。哪怕被你背叛, 被卖给一户人家做生育机器, 每天遭受无数次毒打, 精神失常, 她还是很勇敢地逃了出来。哪怕逃错了地方,去到了一个愚昧的小山村, 成为了公用的村妓, 她的灵魂仍然是纯白无暇的。” 玲珑不知道如何去分辨一个人的好坏, 她只认灵魂。即便身体遭受可怕的创伤与折磨,有些人的灵魂仍然不朽不灭, 这就是人类令人感慨的地方, 树木花草, 鸟兽虫鱼,它们很少具备这样的品质。 “所以啊,我吃掉了谢薰,你猜猜她最大的遗憾是什么?”玲珑似乎还沉浸在那惊人的美味中,然后她看了看苏婉婉——好了,突然不想回味了呢。“她临死前都不知道自己怎么会沦落到这样的境地,她最大的遗憾,居然是和她约好在那里见面的你。她觉得自己被拐卖了,那么婉婉会不会出事?” “婉婉,你敢不敢告诉谢薰,你有没有出事,嗯?” 苏婉婉像是见了鬼一样,她跪倒在地,眼前浮现出的都是谢薰的音容笑貌。谢薰漂亮、活泼、可爱,所有人都喜欢她,不像自己,容貌普通,性子阴沉,连朋友都没有。谢薰是第一个主动跟她一起玩耍的人,她带着她去参加各种各样的活动,教她穿衣打扮,给她加油鼓气,她们曾经约好,要一起当一名光荣的老师。 后来怎么样了呢? 自己不小心被拐卖,经历了悲惨的八年,是谁在父母亲人都放弃希望的情况下,费尽心思千辛万苦找到了她? 是谢薰。 上辈子,只有谢薰从来不曾放弃过她。 谢薰救了她,和她的爱人唐同甫一起。 他们之间相差了七岁,谢薰就像是她们约定好的那样成功成为了一名老师,遇到了深受过去所苦活得昏暗无光的唐同甫。唐同甫说谢薰是他的光,让他重获新生,让他可以去追求梦想,站在舞台上,令所有人痴狂,光芒万丈。 苏婉婉好羡慕啊,真的真的,好羡慕好羡慕啊! 然后她睡了一觉,睁开眼睛就回到了很久很久以前,她失踪的那一天。几乎是立刻的,苏婉婉想都没有想,就把谢薰骗了过来——事后她也是有过后悔的,可那就像是鳄鱼的眼泪,充满了虚假的慈悲。慢慢的啊,愧疚就消散了,苏婉婉想要代替谢薰得到唐同甫,唐同甫在舞台上耀眼的样子,是苏婉婉上辈子最大的执念。 没有人知道她迷恋唐同甫已经到了病态的地步,她看着自己最好的朋友跟自己最喜欢的男人在一起,嫉妒就像是毒虫啃啮她的心脏,把她的灵魂染成了丑陋的令人作呕的黑色。 可她越想替代谢薰,就越是做不到。明明她记得谢薰告诉过她的跟唐同甫相遇的点点滴滴,可她来到了这所学校,成为了唐同甫的老师,救下斗殴的他,却不能跟谢薰一样走入他的心房。 苏婉婉觉得诸事不顺,即便她躲避了被拐卖的命运,让谢薰履行了她的悲剧,自己却也无法完美替代谢薰,夺走谢薰的爱人。 喜欢谢薰的人不一定喜欢她,谢薰交到的朋友不一定会跟她推心置腹,这个道理苏婉婉不明白,她觉得一切都是因为自己不像谢薰那样漂亮。如果她也长得很漂亮的话,一定会有很多人喜欢她的! 就像是玲珑那样,该多好啊…… 可眼下,苏婉婉已经没有了对美貌的渴求,只剩下了铺天盖地的恐惧。 好害怕啊,眼前的这个女人。 “我没有……我没有……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你都是在胡说八道!你是胡说的!我不信你!没有人会信你!”苏婉婉神情激动,像个精神失常的疯子。 玲珑从来都不怕疯子,她觉得像苏婉婉这样的人变成疯子的话也太幸运了,疯子什么都不懂,不知道疼痛不知道痛苦也不明白什么叫做悲伤,可是正常人懂,正因为懂,才会恐惧。她找了根皮筋把长发扎成马尾,对苏婉婉笑眯眯的,充满恶意:“咱们之间没完。我会代替谢薰好好跟你玩玩的。你以为那样的地方就是地狱?那是因为你不曾去过真正的地狱。” 谢薰最大的遗憾并不是报仇,她也不想报仇,实在是善良的过头。可人类的善良跟温柔怎么可以被轻易消费?如果人人都这样,那她吃什么?所以苏婉婉一定要受到惩罚! 这一刻玲珑觉得自己化身为正义女神,充满了正能量。“我想过了,谢薰经历的,你其实也经历了。可你知道你为什么比不上谢薰吗?因为谢薰就是身处地狱,也仍然心向光明。她咬着牙,不屈服,疯了也仍然记得要逃走。你可不一样,你为了活下去,是可以跪下来舔村长屁股的。” 苏婉婉被揭开了最后一层遮羞布,她尖叫着转身想要逃走,然而这所公寓的门不知道怎么回事突然打不开。没有办法,一时间,内心的恐惧让她只有一个念头:弄死这个女人!这个女人死了,就不会有人知道她的事了!那会成为一个被她埋在心底腐烂的秘密! 玲珑之前用来切菠萝的水果刀随意地丢在桌上,苏婉婉看见了,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抓起来,对着玲珑的心口刺了过去!刀刃毫无意外地刺入了玲珑心口,一击即中。可苏婉婉的脸上来不及出现笑容就只剩下畏惧,因为玲珑的心口甚至没有流一滴血! 玲珑用两根手指头夹起刀子,慢条斯理地拔|出|来,冲苏婉婉阴森森一笑:“很好,你成功让我又记了你一笔。” 她可是有超长的记仇小本本,谁惹了她都得遭殃。 第二天苏婉婉就离奇地消失了,倒是某个偏远的小山村多了个被剪了舌头的女人,虽然她长得很一般,可比起村子里那些皮肤蜡黄粗糙的女人,简直就是仙女了!而且这个仙女身上还写着几个大字,学问最好的村长看了之后一字一句的念出来:“公、公用……” 玲珑赐予了苏婉婉坚韧的体质和可怕的生育能力。 虽然这浪费了她很多力量,但她高兴,谁都不能把她怎么着。苏婉婉不是很爱那些学生,认为他们是孩子要包容要用爱的教育吗?别人家的孩子她尚且如此,更何况是自己的?肯定会是个非常好的妈妈吧? 只不过这一次,再也不会有一个寻找朋友八年不放弃的谢薰去拯救她了。在那个更遥远、更闭塞、更愚昧和落后的小山村,有超越谢薰百倍的恶毒与煎熬在等着苏婉婉。但苏婉婉永远都不会疯掉,因为玲珑不允许,她要苏婉婉每一分每一秒,连觉都不用睡,永永远远地看着在自己身上发生的一切。 苏婉婉欠谢薰的,得她自己来还,别人帮不了她。 “公平交易哦。”玲珑嘟哝了一声,她本来还打算继续吓唬苏婉婉一段时间,谁让苏婉婉非要插她胸口一刀,虽然不会死,可还是会痛的,玲珑最讨厌痛了,她的手指甲断了都要心疼好久好久,更何况是心口?而且修复身体又要浪费力量,怎么她看起来很像是专业做慈善的吗?! 玲珑又摸了摸肚子,打了个舒服的嗝儿,满足了。 不过还有一个呢,这个也相当的麻烦。 其实玲珑铁石心肠不管这些灵魂也是可以的,反正她这样强大,她想怎么做就怎么做。可是如果不去做,食物的味道会变得很难吃,那是玲珑所不喜欢的,因此为了保证食物的鲜美自然,她往往要本博很久。辛辛苦苦两三年,就为了那热气腾腾的一口,她容易吗? 相当不容易。 校园霸凌的三个女生以为厕所聚餐事件过后就天下太平了,她们在学校不敢浪,但一放假,那就跟脱缰的野马一样一去不复返,压根儿就不控制,为所欲为。 玲珑就是要让她们为所欲为,不然的话,怎么对得起那个把整个大盆洗菜的水都染成了血红色的王老师? 有人魂断,飘飘荡荡,死不瞑目。有人快活,轻而易举,将该记住的忘了个一干二净。 没有心肝的人,也能称之为人? 90.第八片龙鳞(十) 第八片龙鳞(十) 玲珑真的在人间生活了好久好久,如果严格算起来, 刨去她在荒海沉睡的日子, 只算清醒的时候,远远不及在人间待的长久。可无论何时, 无论玲珑遇到了怎样好的人,她都无法对人间生出归属感。她无法像神一样去爱世人, 然而对世人而言, 爱他们的才是神, 害他们的都是邪魔外道。 人类是那样残忍,让玲珑对他们生不出一丝好感, 人类又是那样温柔,让玲珑忍不住想要去靠近——但是更多的时候, 纯洁正直的灵魂可遇不可求, 也因此她总是不明白,为何有些人做错了一些事, 却能很快将愧疚心放下,然后心安理得呢?当然她从不正诩为正义使者,说良心话死在她手上的生命也很多。高等智慧带来的不仅仅是成长与发展, 还有数不清的眼泪跟后悔。 王重飞死了,那天很冷, 他的头扎在洗菜的大盆里,被发现的时候, 血水都变成了冰。那真是十分惨烈的景象, 人们都别过脸去不忍细看。可还有人说:这人当老师的时候强|奸了好几个女学生, 这是报应啊! 不是的,这不是报应。 报应不会来得这么快,很多时候人一生受的苦是没来由的,也无法让你的下辈子过得多么好。这一生这样千疮百孔,才会去寄托来生。过得好的人都是舍不得死的,他们为了活下去,能做出很多事。 不过这些人里很明显不包括王重飞了。他也不过是个严厉却又温柔的老师,在学校将Z班交给他之后,想尽了一切办法去要这些病入膏肓的学生痊愈。这无妄之灾,让他变成了人人喊打的人渣老师,让他的妻子带着儿子离开,家破人亡,让他无论走到什么地方都被人指指点点。正因为没有证据最终他被释放,但那个受人尊敬的王老师再也不会回来了,没有证据也没关系。 还有流言。 还有那从一张张无辜的人嘴巴里说出来的诛心的话,每一字每一句,都是压垮王老师脊梁的重担。他们有些人跟他素昧平生,但这并不妨碍他们闲谈阔论,也不妨碍流言杀人。 所有人都是凶手,是把他的头摁在那个冰冷的大盆里,让鲜血染红透明的水,让他最终以那样一个荒谬又滑稽的方式死去的凶手。 但是啊,法律不会还他公正,人们围观过他的死亡之后,就不会再记得他了。也许有些人会生出一些小小的、小小的愧疚,可是那愧疚就像是某天早晨起床时不小心打的喷嚏,打完的瞬间担心自己会不会感冒,踩上拖鞋就抛到九霄云外。至于那三个女学生,也许日后她们长大成人,会想起曾经的这段往事,但她们很快就会一笑而过,年少轻狂嘛,那会儿我们还没长大,我们不懂事呢! 不会被人记住了。 他的妻子永远不会原谅他,他的孩子耻于有他这样的父亲,他还让父母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样的不甘心,这样的痛苦,就算灵魂是纯净的,玲珑吃起来也是苦的。 但是没有关系,她为了自己的食材,是可以做很多事的。 学校放了七天假,有三个女生在开学后却没有回来,玲珑站在讲台上,高高在上地俯视着这群面上还带着稚嫩之色的孩子,他们不是凶手,他们是口耳相传、知情不报、包庇凶手的帮凶。 “明天我就不再继续教你们了。”玲珑这样告诉他们。“但是我要你们记住的是,你们曾经做过的每一件让你们后悔、不安、愧疚、恐惧的事,将来都会变为十倍加诸在你们身上。用自行车撞野猫的,脱掉女孩子裙子的,甩了人几十个耳光的,推倒老人的……这些是我代王老师送给你们的礼物,想必你们这或长或短的一生,都会多姿多彩。” 这是Z班学生最后一次见到那个美丽的邪门的班主任,她在的时候,他们畏惧她才乖乖听话,可她一走,还有谁管得了他们?那学校不还是他们的天下?身上没有蛇了,不会被人掐着脖子威胁了,他们还有什么好怕的?他们还年轻着呢,有无数的事情等着去做,谁会记得一个老师曾经说过的那样可笑的话? 吓唬人呢? 可是他们慢慢会明白,那并不是危言耸听。世界有因果循环,玲珑不管这些,她施加在这些学生身上的也不是不能化解。当她离开这个世界,他们诚心悔过一生去做好事来化解,大灾大难也就不会出现。可是别闹啦,哪里会有人去后悔呢?就算是玲珑临走前提到了王老师,他们也都忘记啦。 王老师就是前班主任嘛,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他们又什么都没做,跟他们没关系。 忘记了。 随口说过的话,精心造过的谣。因为话语一旦出口,就像是风沙杳杳。 王老师遇到了玲珑,有很多人一生也遇不到她。 —————————— 离开学校的玲珑什么都不收拾,她离开一个地方向来不会带走金银财宝之外的东西。可唐同甫却追了出来,他跑的太急,气喘吁吁:“老、老师!” “老字只说一遍就可以了。”她明明还是一条年轻貌美的龙。 “谢谢您!” 玲珑笑起来:“不用谢,你也付出了代价,咱们是货银两讫的关系。”虽然她觉得自己像是做慈善的。 “老师!” 已经转身走了的玲珑再度被叫住,她有些不耐烦了:“找揍是不是?” “不是不是。”唐同甫挠挠头。“我想说啊,我有时候总觉得心里空落落的,是怎么回事啊?是不是后遗症?感觉像是少了什么东西,可我不知道。” 玲珑回过头对他笑了:“问那么多做什么?你只要变成天上的太阳一样光芒万丈,就能填补那块空虚了。”一辈子不谈恋爱不结婚的爱豆多好啊,她要是粉丝她都高兴。 唐同甫在原地傻乎乎地站着,现在他已经离开了Z班调到其他班级去了,其实他还有很多事想问老师,但总觉得自己得寸进尺了一点。就像是花了三毛钱,却想要三十万的售后服务一样。 而且老师看起来也不像是知心大姐姐,又美又酷。 玲珑经过了那座大桥,现在她知道里面有一个怎样的故事了。她不在荒海的期间,想必又来了新的食物。 啊……好想快点回去,再吃一点呀,这个世界还是亏大了。 以后她要在归墟龙宫挂个锦旗,上书五个大字,“慈善美食家”。 走过大桥又过了会,玲珑才找到医院。同一间病房的三张病床上躺着三个很熟悉的女孩儿。不过没有了超短裙烟熏妆假睫毛以及跋扈中二的表情,玲珑都要认不出来她们了。 事实上直到现在玲珑也没记住这三个女孩叫什么,她在心里称呼她们为厕所聚餐组合。病床上贴着姓名,她懒得看,嘴角一勾,在看护用的椅子上坐下来:“感觉如何呀?” 诬陷老师说自己被老师强|奸,利用舆论成功逼走老师间接害死对方的人,真正遭受到可怕的事,经历了非人的折磨之后,报警却不被受理,完全讨不到公平的感觉如何呢? 这可不是她做的哦,也许这就是人类总是挂在嘴边的“报应”吧?她只是做了一点小事,清除掉这三个女生的外伤,让现代医学无法验证,自然也没有证据。当然了,作为回报,无论是人贩子还是她们遇到的那群人,她都会吃掉他们的灵魂换作不再作恶的傀儡。 躺在病床上的几个女生虽然没有外伤,可痛楚却不会消失,玲珑决定要拿掉自己慈善的称号,她翘起二郎腿老神在在,“你看,我就说过,人类不会感同身受,人类只有在经历了同样的事之后,才知道什么叫疼。” 她欣赏完这一幕就站起身,挥挥手告别:“一语成谶了,开心吗?” 女生们崩溃地哭起来,玲珑笑笑,没有半分怜惜,她才不会喜欢经历了这样的事之后仍然散发着黑色的灵魂,就像她之前吃的那几个人贩子一样,酸甜苦辣咸什么味儿都有,着实称不上好吃。可是不直接吞噬还能怎样?藏上一年半载也不能让黑变成白,丑变成美啊? 算了,反正都能吃,管他那么多。 真羡慕不用饿肚子的人啊,或者是饿肚子的时候立刻就有东西吃的人,人家衣食无忧,不像她这样可怜,自己到处找吃的,还很难找得到好吃的,什么破烂玩意儿都朝肚子里塞,感觉自己好像个傻子哦。更可气的是有时候付出跟收获不成正比,她到底是为了什么变成了一位慈善家? 玲珑在大桥上一个生气,跳进了江水里,只要有水,她就能不浪费任何力气回到荒海。 那里才是她的家。 91.第九片龙鳞(一) 第九片龙鳞(一) “范无救你是想死吗?!” 愤怒的龙女让整个荒海都感到了恐惧, 被她一脚踢了个趔趄在地上滚了好几圈的范无救爬起来跪在地上, 戴着面具的脸看不清他的表情,但可以感觉到他对龙女的狂热与卑微。 “谁让你准许食物进来我的龙宫的!弄脏了我的地方看我怎么收拾你!”玲珑是真的生气,因为小海豚过来想亲她的时候被她一巴掌推开, 娇颜因为怒火泛红, 却也因此更加震慑人心的美丽。她新收的坐骑凤,曾经见过她的愤怒, 因而更加恐惧,缩成一团瑟瑟发抖不敢出声。 范无救不能言语, 他只是跪在地上不住地磕头, 玲珑看着烦,这家伙一点都不可爱, 要不是他忠心又勤奋, 她真的一早吃了他。“滚出去, 没有我的召唤不许进来。” 她从来不关心范无救住在哪里,反正她给予了他特权,荒海他可以任意来去,可这家伙也不知怎地, 偏偏喜欢睡在龙宫门口的一只空的大贝壳里,活似她是个爱虐待仆人的主人。这个飘荡而来的灵魂, 是唯一能够保住记忆留在玲珑身边照顾她的,玲珑又踹了范无救一脚, 把他踢出龙宫, 才不甚高兴地看向拘谨地站在一边的女人, “你算什么东西,也敢进我的龙宫?” 玲珑对自己的龙宫有迷之追求,不喜欢任何灵魂进入,所以这无数年来,只有堆积成山的金银珠宝。玲珑喜欢的是被范无救获取团成团送到嘴边的灵魂,不喜欢这种清醒的。她喜欢柔和的光圈,不喜欢人模人样的。想进来这里,只有变成可食用的光团才可以。 “对不起,我……” “你给了那个蠢蛋什么样的好处,他会让你以这副姿态进我的龙宫?” 灵魂连忙摇头:“没有没有,我什么都没有给他,他也没有让我进来,是我来的时候就在门口,那个人刚看见我,我就自己走进来了。他试着处理掉我,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做不到。” “废话。”玲珑斥责,“这是我的龙宫,谁敢在我的龙宫滋事?就是大罗神仙来了,在龙宫也什么都做不成。”倒是冤枉那家伙了,玲珑撇撇嘴,“很久没有食物来到荒海的时候会出现在归墟,更别提是龙宫。也是你该有这番造化。罢了,这回我就给你个机会,自己过来让我吃掉。” “你、你要吃我?!” “不然呢?你来归墟参加豪华七日游吗?”她都说了不做慈善家! “可是我已经死了……” “你以为我会吃人肉吗?又不好吃!”玲珑很想踹她。“是你自己过来还是我过去?” “灵魂被吃掉的话,就什么都没有了吗?” “不然呢?你以为是可回收循环持续发展的吗?” “我……” 玲珑懒得再跟她废话,直接捏成团,然后哇的一声吐出来:“难吃死了!” 怎么这么苦!苦的她都想报警了! 靠! 看着又纯洁又香甜,吃起来图文不符,仿佛是卖家秀与买家秀的区别。这破烂玩意儿苦成这样子怎么吃?玲珑看的烦,随手把光团拍扁:“自己的事情自己滚回去处理吧,等到你心愿一了,就给我回来让我吃掉,如果还苦,我就把你压碎成粉末洒在海底当肥料!” 讨厌,这么苦的灵魂就算吃下去也好难消化,她累了,想休息休息,一点都不想立刻去人间。 光团丢出去之后,玲珑就舒坦了。她化出原形在铺的软绵绵的珊瑚床上翻滚,时而着迷地欣赏自己美丽的鳞片。嗯,她真的是全荒海第一美龙。 凤一边发抖一边想:然而整个荒海只有您一条龙。 —————————————— 您好,我想同您讲个故事。 当然啦,这个故事其实很无聊很苍白,没什么好听的,没有高|潮也没有感动人心的情节,因为严格说起来,它是我一个人的故事。您各位要是愿意听,就劳烦各位受累,听我絮絮叨叨的讲吧。 我啊,已经死了。 但我活着的时候有个名字,叫戚盼,我的母亲二婚嫁给了我的继父,这并不是什么浪漫美好的恋情,因为他们两个相爱的时候,彼此都有一个完整的家庭。这场结合不被任何人祝福,继父姓唐,家世显赫,他们相爱的无比热烈,甚至因此私奔,却在车祸中双双死亡。 他们没有带我离开。 我在唐家过得并不好,唐家人不喜欢我,忽视我,但我知道,那是我应得的,继父的儿女恨我,我也知道。可是我除了这里,再没有别的地方可以去了,那个时候,我才九岁。 只有一个人不一样。 我的小叔叔——只有他愿意让我这样叫他,发生了这样的大事,他从国外赶回来,不被唐家人接受的我即将被赶出去,是他收留了我,带我去了国外,将我抚养长大。 他很温柔,是我见过最温柔最正直的人。他说大人的过错不能责怪孩子,他说我是无辜的,他说我可以光明正大的站在阳光下去微笑和生活。 我好喜欢他呀。 可是他不接受我的告白,他比我大了二十岁,我十四岁的时候,他已经三十四岁,担任市级干部。我对他的告白被很温和的拒绝了,他告诉我,他把我当女儿一样养大,正常人是不会像电视剧或是漫画里那样,对一手带大的孩子产生错误的情感的。他说我还小,说我有一天会明白他说的话。 那个时候我就知道他不会接受我了,我并不是天真浪漫的十四岁女孩子,但我知道,他说的都是对的。 然后啊,然后我就看着他新婚燕尔,夫妻恩爱,生儿育女。他有一对子女,好幸福啊,我也好开心,虽然我已经独自居住了,可每次看到他笑,我就觉得活着无比美好。 但是好景不长,有坏人冲进学校无差别杀人,他的儿女被教导的勇敢又善良,他们才十一岁,就在老师逃走的情况下拉着手死死挡住了教室的门。 然后他的妻子,一个温柔美丽的女人受不住这样的打击,浑浑噩噩中车祸离世。 一瞬间啊,他老了好多好多,我曾想过无数次他与他的妻子白头到老的模样,但我没有想到,那是他一个人的白头。我不敢靠近他,我不想利用这样的机会让他来爱我,我不想让他瞧不起我。我想让他知道,我被他教导的很好,知道是非对错,知道尊重,知道不可强求。可除了我,没有其他人能走进他的心了。唐家人找到我,我就答应去照顾他。我照顾他的衣食起居,为他梳理花白的头发,其实他还年轻着呢,他还不到五十岁,就苍老的不像样子了。 我许愿,如果可以,就让我代替他这样痛苦吧,把他的妻儿还给他,让他快乐一点。 他不快乐的时候,我的心都要碎了。 后来他死了,我也不想活了。我从高高的大桥上一跃而下,死在冰冷的江水中。 我睁开眼睛,正是在他家里的餐桌上,他的妻子邀请我来吃饭,她真是个很好的女人,她对我很好,很愿意我能跟他们一起住,但我知道那是不行的,小叔叔已经忘记了那场告白吧,但我知道,我心中对他的爱从来没有衰减过。 他刚结婚不久呢。 还很年轻,很英俊,仍然温和正直,真是世界上最好的人。 我爱他。 我还未成年,小叔叔不放心我搬出去,但我一定要走,我用嘲讽的、冷酷的语气告诉他:他的妻子和儿女会怎样死去,我是个怎样恶毒的女人,我会伤害他们,我会嫉妒,我是很多年后的戚盼,我是个坏人。 我如愿一个人生活,与唐家彻底没了关系,我住进了他年轻时的那个公寓,那里不远处有一座大桥,是我曾经跳下去的地方。 后来我出国留学,成为了一名服装设计师,每天画衣服,可夜深人静的时候,公寓的画室里,都是他的画像。我曾见过他苍老的模样,悲伤的模样,我不想再看到那样的他了。 一切都和我想的一样,我出席一场盛大的服装秀的时候看到关于校园犯人的报道。那场悲剧被制止了! 真好,他可以继续幸福啦。 可是我不知道他会患上绝症,他、他不是很幸福的吗?他没有在妻儿出事后死去,他不应该这样啊,他应该一生顺风顺水平安快乐! 我没有办法不担心他,这些年他一直惦记着我,可我再也没有见他,也没有回过他的信。我就像是一个不孝的孩子,挥霍着、浪费着、糟践着小叔叔的爱。 他躺在病床上的样子那样虚弱,他的妻子告诉我没有合适的骨髓,我想,试试我的吧。 真是上天眷顾,居然完全匹配。 我离开的时候他还没有从手术室出来,唐家人巴不得我不要见他,对他们来说,我是污点。 我回到了我住过的那个公寓。 我好难过,我想去抢,想不顾一切不择手段,否则我重新活一次的意义又是什么呢?可我终究没有那样做,我怕他恨我,瞧不起我,后悔曾经抚养我。 他是世界上最好的人,是我最渴望,也最不能拥有的人。 后来我冲动之下给他打过一次电话,没有出声,他也许知道是我,不停地叫我盼盼,对一个爱你的人而言,没有什么是不能原谅的。他想我,他那样爱我,只是不是我想要的那种爱。 听起来他似乎不知道我给了他骨髓的事情,真好,他不必觉得亏欠,仍能继续幸福。他的妻子应该是听到了那年我重生后说的话,她的隐瞒是非常正确的决定。 小叔叔,你很幸福,那样很好。 我挂掉了电话。 您各位说。 怎么就那么巧,我的骨髓与他匹配,我觉得我们是天生的一对,只是我出现的时机不对。但是从此以后,他与我血脉相连。 我太痛苦了,我迷迷糊糊走到那座大桥上,有个小乞丐在一边跪着,我把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都给了他,然后摸了摸他的头,用很轻的语气告诉他:乖孩子,捂住眼睛,不要看哦。 活着太痛苦了,我心里只有两辈子对他的爱,活没有办法好好活下去。 我用一瞬间记住他,然后我的余生都用来忘记他。 他是我这辈子做过的最好的一个梦,我不想醒过来,可是我很开心他是清醒的,不醒过来的只有我一个人就好了。多好啊,他这么幸福,这么快乐,会跟另外一个人白头到老,儿女双全。我看着他新婚燕尔,相濡以沫,生儿育女,满头霜雪,这对我来说,就很好了。真好,真好啊。 您诸位可别笑我,我就是个死了的啰嗦的鬼魂,心里苦,无亲无朋,才这样说了这么多。 好啦,这片海的主人要回来了,您各位快快走,别因着我让那位大人不高兴。 ———————————— 鬼魂不知道吧,她以为她的户口只有自己,身份证也带在身边,就会很快被处理掉遗体,不会通知任何人,可他最终还是知道了。 还有那个目睹了一切的小乞丐,这变成了他前半生最大的噩梦,直到他遇见一个叫谢薰的女人才好转。他被她的小叔叔收养,却永远无法忘记这个只见过一面的很温柔的女人。 江水都变苦了。 鬼魂没有执念没有遗憾没有心愿,可她的悲苦却化作水汽,沾染在了这两个男人身上。 温柔的小叔叔变得不苟言笑,小乞丐变得阴郁深沉。 但这些她都不知道了。 唉,在下虽然只是归墟龙宫的一株普通珊瑚,但能作为龙女大人的床,心中也是荣幸,鬼魂不知道在下听到了这些,也不知道龙女达人给了我们特权,让我们偶尔能得知她的消息。 但作为一只活了很久很久很久很久的老珊瑚,在下还是想说啊,这是在下听过的,最难过的故事。 她从高高的大桥上一跃而下,所有人的结局都改变了,除了她的。 每个人都幸福,除了她。 92.第九片龙鳞(二) 第九片龙鳞(二) “死了吗?” “应该死了, 否则不会被小丑丢在这里。” “唐队?” 在戚盼听起来, 每个人的声音都非常轻柔,他们似乎是怕惊动了什么人。接着有人开始给她做心肺复苏,戚盼胸腔那股一直梗着的气突然通畅了, 她发出剧烈的咳嗽声, 然后慢慢睁开了眼睛,然而映入眼睑的那双熟悉的面容,却让她张口结舌的说不出话来。 即便涂满了油彩,戚盼也认得出来。 “狂风, 拿水来。” 戚盼就着男人的手喝了几口水, 火辣辣的嗓子顿时舒服了许多, 她的视线一直无法从男人面孔上挪开, 男人身上穿着与丛林一色的迷彩服,浑身上下包裹的密不透风,但天气是很热的,戚盼甚至看到了从他头盔里往下滑落滴下来的汗水。 “你是Z国人吗?” 戚盼看着他,没有说话。也许她不是不想说,而是不知道该怎么说。 “唐队,不一定吧?她看起来挺像国人, 但她好像听不懂我们在说什么。”另外一个士兵这样说。 唐队站起身,戚盼不由自主地捉住了他戴着半指手套的手,颤抖着眼睫看着他。 “她好像很信任你啊唐队。”又一个士兵走过来。“怎么办?咱们还要执行任务, 带着她恐怕不方便, 可不带着她, 她根本没法活着出去,这里太危险了。” 唐队毫不犹豫:“不能把她丢下。”他们是军人。 然后他问戚盼,“你能听懂我说的话吗?”这一次他换了国际通用语言来问,可戚盼仍然没有回答,她只是点了点头。 一些人在受过重创后会发生记忆紊乱或是语言能力缺失的现象,这并不少见,尤其是生活在安逸环境里的年轻女孩,遭受到这样非人的折磨,被救出的很多都已经精神失常了,所以唐队也没有太在意,他检查过了戚盼,身上只有一条破破烂烂的裙子,被发现的时候呼吸都没了,他试着做了急救,也没想到她还能活过来,因为小丑比他们快,她被丢在这里至少一天。 这支特种兵小队一共有五个人,除却被称之为唐队的男人外,其他四个人都互相称呼代号,不过戚盼没有注意,因为她总是跟着唐队,他到哪儿她就跟到哪儿,其他士兵开玩笑说她这是雏鸟心理,把唐队当妈妈了。 今年刚刚三十岁的唐队因为工作关系连女朋友都没交过就直接升级当妈,内心相当复杂。他们这次是奉命抓捕Z国最大的拐卖组织头领,被称为“小丑”的男人,结果对方一路逃亡,如今所处的这片危险神秘的森林,已经是Z国和A国的交界线处,他们必须在走出森林前将小丑抓住,绝不能让小丑进入A国国境。 追踪器的信号时有时无,这片森林无比宽广,小队已经进来了快一个星期,尚且不到这个森林的一半。 今天是他们停下整修,结果负责警戒周围的闪电却发现了一个躺在灌木丛中受伤的女孩。他试过了鼻息,已经没了,小丑逃亡的时候身边还带着几个被拐卖的女孩,但是条件艰苦,野兽毒蛇丛生,一旦受伤小丑是绝对不会在乎他们的死活的。之所以在这逃亡的关头还要带年轻的女孩子,是因为小丑准备去投靠的那位大毒枭最爱年纪小的处女。 这是见面礼。 没想到人没死啊。 戚盼的身体上没有太多伤痕,那些小小的血痕都是因为被扔在灌木丛中划伤的,唐队给她包扎了伤口,又给了她一块压缩饼干。戚盼捧着饼干费力的咬着,跟磨牙似的,她居然真的感觉到了饥饿——可即便如此,她的视线也一直没有离开过唐队。 她最后的记忆,停留在那个极美丽的少女说她吃起来很苦的时候。然后她就什么都不记得了,再醒过来之前就是听到了之前的几个士兵在讨论她死没死,等她睁开眼睛,她就再次见到了她的小叔叔。 是的,戚盼可以一眼认出来,那就是她两辈子都求而不得的人。现在的话,算是第三辈吗? 她一直没有说话,整个特种兵小队都没有强求,他们进食的速度非常快,戚盼还在磨牙呢,士兵们就全部吃完并且整装待发了。唐队在戚盼面前蹲下,跟她说:“来,我背你。” 戚盼的第一想法是摇头,她只会拖累他们。她是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也不知道小叔叔怎么会在这种地方,他的人生有太多太多的时候是她不曾参与的了,而且,她不认为这具身体是自己的。 太过娇嫩细腻,戚盼虽然也长得很漂亮,可她从来没有过这样好的皮肤,而且闪电还问她有没有十八岁,她现在是在别人的身体里,还是怎么样? 没有镜子,附近的湖泊很危险,他们也不会让她去。 “没事的,上来吧,我们会把你平安送回家的。”唐队以为她是害怕自己,就笑了笑,其他士兵也跟着一起笑起来,涂满油彩的面孔上都露出一嘴白牙,之前戚盼在吃东西的时候已经知道了他们的身份跟任务,她更清楚自己是怎么回事,根本帮不上忙不说,还会拖后腿。 她又摇了摇头:“别管我了。” 这是她第一次开口,声音还有点沙哑,但是很好听,让人觉得这个姑娘很乖。 “你是Z国人,我们不可能丢下你。”唐队用眼神示意了一下,最靠近戚盼的士兵直接把她放到了唐队背上,他背着她在丛林里穿行,似乎一点都不吃力,速度毫不输给其他人。怕她被划伤,他连迷彩外套都给她穿了,戚盼个子娇小,迷彩外套穿在身上到膝盖,为了照顾她,唐队行走的时候会刻意走比较平坦宽阔的地方,但戚盼就是个傻子也知道,这样的地方更危险。 这片森林充满了未知,一路上戚盼还看到了好几具尸体,有男有女,都是刚死不久。士兵们说那都是小丑带的人,根据调查他一共带走了十一名少女,加上戚盼的话已经死了四个,所以为了保证少女的命,小丑一定会放慢脚程,但也会更加凶残。他身边的亲信都带着武器,如果追上了免不了一场恶战。 戚盼趴在唐队肩头,恍惚中她想起很久很久以前,她在唐家被欺负,被继父的儿女打骂的时候。其他长辈看见她都视而不见,只有刚回国的小叔叔会呵斥他们,牵着她的手,告诉她,她是无辜的,她没有做错什么,然后给她处理伤口——就像是刚才,唐队那样对她一样。 他的速度非常快,左右的树木简直是以肉眼难见的速度在倒退,戚盼不由自主地抓紧了唐队的衣服,脱掉外套的他里头只有一件防弹背心,古铜色的臂膀强壮而有力,充满了力量感。 这里很危险,很可怕,有能吓哭戚盼的巨蛇跟猛兽,还有数不清的蛇蝎毒虫,戚盼最怕这些了,可在没有他的日子里,她学会了一边哭一边拿起拖鞋打蟑螂,也学会了抹掉眼泪继续吃饭。 但是现在,她觉得这样也很好。就算是跟他一起亡命天涯,就算是一辈子都生活在这样的森林里,只要他在她身边,她就觉得很好很好。 到了晚上,森林更加变幻莫测。猫头鹰的低叫,无故吹起的夜风,还有黑暗中不停闪烁的眼睛。为了确保安全,晚上是不会生火的,也没有熟食,他们每个人身上都带着行军所用的背包,里面有食物和清水,但随着时间过去,背包逐渐减轻,留给他们的时间并不多。 戚盼那块压缩饼干还没有吃完,她的牙齿又白又细,根本咬不动,唐队想办法给她把饼干弄碎了泡在水里,味道真的不怎么样,但戚盼很安静地吃掉了,而且吃的不多。她觉得很奇怪,自己真的是鲜活的。 她会饿,会累,会困,甚至因为被唐队背了一天,两条腿都酸痛无比。 但她分明已经死了很久呀! 她从桥上一跃而下,那个时候的她可不是现在这样的少女,所以这究竟是怎么回事?那位被称为龙女大人的少女,究竟对她做了什么? 戚盼从唐队的眼睛里看到了现在自己的模样——一如她的两辈子,只不过是十六七岁的容貌,更加精致娇嫩。如果真的是小叔叔,他不会认不出来她。 夜晚的森林和白天不一样,气温变化大,很冷。戚盼只穿着一条白裙子,甚至还没有鞋。她裹着唐队的迷彩外套瑟瑟发抖,是的,她也能感觉到冷,这真的是太奇怪了,她觉得自己就像是一个活人。 如果真的……活着了呢? 士兵们轮流守夜,戚盼蜷缩成一团,她的体质自然不能跟训练有素的士兵相比,唐队犹豫了许久,才提出一个建议:“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到我这里来,半夜的时候会更冷。” 戚盼毫不犹豫,蹭到了他怀里。 93.第九片龙鳞(三) 第九片龙鳞(三) 上一次被这样拥入怀中, 已经是很多年前的记忆了。戚盼重生的第二世,害怕自己生出贪念,早早地就离开了他一个人生活。她也不去打扰他,甚至电话都不会打回来一个, 因为她知道,有些事情自己做不得。 世界上有那么多人,骨髓库都找不到匹配, 偏偏她的可以,戚盼觉得这也许是上天注定的缘分,可是她出现的时机不对,她的身份也不对。即便没有血缘关系,小叔叔也绝不会对她生出男女之间的喜欢。 第一世的戚盼少女时期沉溺于那些美好的养成的爱情故事, 她只是在做一个只有自己知道的梦,被小叔叔拒绝后她就再也不看了,漫画也好,小说也好, 其实没有正常人会对自己一手养大的孩子生出那种心思, 那样太奇怪了。 所以从一开始,她就不可能如愿以偿。戚盼自己明白这一点,所以她从不强求, 这份痛苦埋藏在她心底,只有她自己知道。她在国外生活的时候, 也不是没有遇到优秀出色的男人, 可她很清楚自己没办法去爱除了小叔叔之外的人, 她活得很清醒,所以也很痛苦。 痛苦哪有分大小的,就好像健康的人无法理解抑郁症患者,你看啊,世界那么大,天那么蓝,风那么舒服,花儿那么香景色那么美,有什么想不开的呢? 可是世界再大,天空再蓝,风儿再舒服,花儿再香景色再美,又怎样? 戚盼感觉不到了。 她无法感知别人的快乐,别人也无法感知她的难过。她越是清醒越是理智,就越是觉得这一生充满孤独。她如果去争,未必不能赢,可她不愿意去做那样的人。 唐队的怀抱很温暖,夜晚凉意重,戚盼蜷缩在他怀里,他的手却放得规规矩矩,没有朝任何不该碰的地方蔓延。能在这样危机丛生的地方遇到这样的人,是戚盼的福气。没有法律和道德约束的地方,靠的每个人心中的底线和原则。戚盼不知道自己身处何地,也不知道他们都从哪儿来,更不知道未来会变成什么样子。 可她知道,这就是她的小叔叔。 人的灵魂是不会改变的。 “我叫戚盼。”她声音很小的说,虽然被利刃小队救下,但戚盼没怎么开口说过话,士兵们很沉默也很温柔,他们知道她经历了那样的事很容易出现创伤后遗症,因此从不强求,他们唯一的目标就是抓获小丑,带着戚盼走出这片森林,将她送回家,希望她能够正常的生活——平平安安健健康康,无病无灾到老,居然是件这么困难的事。 唐队没想到她会告诉他名字,他想了想说:“我叫唐深白。” “我知道。” “嗯?” 戚盼却没有解答他的疑问,而是问他:“你结婚了吗?” 虽然她的声音小,但是躲不过其他士兵的耳朵,正守夜的暴雨跟他们靠的近,怕吵醒其他队员,他悄悄地转身小小声告诉戚盼:“嘿,我们唐队别看三十了,还是个大龄处男,连初恋都没送出去过。” 说完他立刻转回去,耳观鼻鼻观心,好像刚才那料不是他爆的一样。 也就是现在执行任务,不然一百公里负重跑是没得商量的。唐队清清嗓子道:“你别听他胡说。” “你没有女朋友吗?”戚盼在他怀里仰起小脸,虽然她现在是十六七岁的模样,可长相却没有太大的变化,也许是因为两辈子都冷心冷情克制自己的缘故,戚盼看起来始终比同龄人年轻,她不曾结婚生子也不曾恋爱,跟谁都保持距离。小叔叔没有女朋友,也没有认出来她,那么是不是可以,她也许可以…… 唐队被人戳中痛点,狠狠地瞪了暴雨的背影一眼,对待怀里的少女则温和多了:“工作太忙了,又危险,不想祸害人。” 连累别人担惊受怕也就算了,一旦身份曝光,很有可能招来打击报复,唐队英俊高大,喜欢他的人当然不少,可他从来没想过在退伍前接受任何人,这是对他人的尊重,也是对自己的尊重。 “我只有自己一个,我不怕。” 唐队嘴张了张半天不知道说什么,在他看来这不过是小姑娘对英雄救美的美好幻想,现实生活远比她想象中的残酷。他曾经的一个战友退伍结婚,被曾经抓捕却被逃走的犯人认出来,全家都被杀死,他军校的第一位教官的妻子,因为无法忍受这样的日子选择了离婚,带着孩子离开,还有许多战友在执行任务的时候牺牲——英雄是美好的,爱情是浪漫的,可是和英雄恋爱不是美好的。 他摇摇头:“你还小。” “我不小了。”三辈子加起来,她都是个老太婆了吧。“我不怕死。” 后面四个字有些孩子气,简直像是小孩想要在大人面前证明自己,于是故意说一些很酷的话,唐队自然是不信的。他拉起自己的迷彩外套把戚盼盖好,语气温和,跟对待队员完全是两个极端,简直如同春天般温暖。“小小年纪说什么死不死的,我会把你平安送回家的。等到出了这片森林,你就会知道今天你说的这些话有多么轻率了。” “不要随意给别人承诺啊,小姑娘。” 戚盼被他的语气惹恼了,低头一口咬在他肩头,结果他浑身都是硬邦邦的肌肉,反倒是戚盼咬疼了牙。怨不得他们认为她是被拐走的少女,这身娇嫩的皮肉连戚盼自己都觉得吃惊。 “别闹了,快睡,时间不多。” 戚盼被强硬的大手按下脑袋,她呼吸着熟悉又温暖的气息,无论如何都舍不得入睡,就算附近传来野兽的叫声,她也丝毫不觉得害怕。 这可千万不要是梦啊,如果是梦的话,她想永远留在这里。 再危险也没有关系。 后来戚盼还是睡着了,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的,等她醒来,已经趴在唐队的背上了,他背着她在丛林中奔跑,速度极快,戚盼搂着他的脖子,还没出声就看见他示意其他队员停下,问她:“醒了?咱们休息会儿。” 戚盼两条腿有点酸痛,她接过唐队递过来的泡成糊糊的压缩饼干,咬着唇:“你不要迁就我,把我放在这里,你们抓到人之后回来接我也可以。”或者就是丢下我也完全没有关系。 她真的不怕死。 “那怎么行。”代号雷霆的队员说,“我们可是军人啊,怎么能把你丢下不管?你放心啦,唐队是最强的,他就是背着你跑三天三夜不停不喘气不喝水也没关系。” 不停不喝水勉强可以,三天三夜不喘气就过分了啊喂。 “吃的都堵不上你的嘴。”狂风朝雷霆嘴里塞了块饼干。“森林太大了,就是一直跑一直跑,想出去也得六七天,更何况小丑还带着那么多人。咱们有追踪器,不怕丢。” 是啊,今天是戚盼,可换作任何一个人,他们都不会把她丢下,因为他们是军人。 快速地休息了一会,戚盼就又被唐队背了起来。他的背宽广温暖,戚盼闭上眼睛,听着耳畔呼啸而过的风声,如果这不是梦,她居然希望这片森林无边无际,永远不会到头。 她一个人辗转反侧的时候,每每想到此时此刻他很幸福很快乐,休息的很好,吃的也很好,工作上十分顺利,家庭又和睦,戚盼就觉得心里头舒坦很多。他过得好,她就好。 她现在甚至不想去探究这是怎么回事了,这个世界是什么样的,她怎么会在这儿,这具身体又是怎么回事,她都不想去探究,也不想知道答案了。她只想跟他在一起的时间再长一点,一点点就好,她不贪心的,不会去抢夺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也不会做任何他觉得不对的事。 他教过她的,她都记得。 “等一下,等一下!” “怎么了?” 听到戚盼叫停,其他队员也随之停了下来,大大小小五双眼睛都看着她,唐队说过利刃小队其实不止五个人,只不过追踪到了这里,去掉受伤的牺牲的战友,只剩下他们五个。 “那个紫色的果子可以吃。”戚盼指向不远处树杈上一串串的小果子。“会很有饱腹感,你们的食物不多了,不能再浪费给我。” 因为不能生火,所以他们甚少去抓捕动物,这片森林神秘诡异,很多东西都不是常识能理解的。 唐队背着戚盼靠近,戚盼伸手抓下一颗在自己的破裙子上擦了擦,送进嘴边咬了一口,唐队阻止不及,就看见她已经两口吃掉了。“真的可以吃,我不骗你。” 第二辈子的戚盼除却工作外,最喜欢的就是跟着考察队四处行走,她经历过名山大川,见识过大海高原,可她最想停靠的,永远是他身边。既然不能靠近,她就想去做更多的事,来让自己快乐一点。 戚盼的野外生存能力很强,为了有自保能力,她甚至还去学习了武术,只不过这具身体弱不禁风,她到现在都还不能适应。 94.第九片龙鳞(四) 第九片龙鳞(四) 戚盼说得确实没有错, 于是在接下来的行程中, 她帮了很大的忙。她能够判断天气的变化,能够辨别方向, 也能清楚的分辨什么样的果子可以吃,什么样的花草又有剧毒。说真的, 如果不是她看起来那样的弱不禁风, 皮肤细嫩的像是掐一把都能出水,整个小队的士兵们都要以为她是个经验老道的探险家。 可戚盼却丝毫不觉得高兴。她一开始以为这不是自己曾经待过的世界, 也许是个平行时空?可是她发现这里的很多花草树木的种类都是她认识的,那也就是说,她也有可能仍然出现在生前的世界。 但小叔叔要怎么解释? 他说他们都是Z国人,戚盼很确信自己并没有听过这个国家,她为了忘记他几乎走遍了整个世界, 却对此一无所知。不仅如此, 唐队所说的这个世界的格局,戚盼也觉得陌生。而且她很确定自己的记忆没有出问题,小叔叔不曾当过兵, 他是从政的,三十岁的时候已经是高级干部了。 她到底身处一个什么样的世界呢? 戚盼趴在唐队肩头,从昨天晚上开始就淅淅沥沥的下起了小雨, 她虽然一直被他背着护着,但这具身体实在是太过脆弱, 这会儿已经有些呼吸困难了。戚盼知道自己可能要发烧, 她淋了雨, 头晕眼花,脆弱的根本无法独自在这片巨大的森林生活下去。可如果让他们知道她的状况,他们肯定会停下来。 因为一直下着雨,冰凉的雨水滴落在皮肤上,又隔着厚厚的迷彩服外套,直到他们开始休整,唐队才察觉到戚盼的情况很不好。他们随身携带的药包里都有紧急需要的药物,就着水喂给了戚盼,但她没有办法像是他们那样好的那么快。最终唐队决定暂时分开,由其他四人先行追赶小丑,等到戚盼稍微好一些,他立刻就会背着她追上去。 队友们出发前,唐队把自己的食物淡水还有药物分给了他们一大半,性格相对来说比较稳重的闪电暂时担任队长的职责,等到戚盼从昏睡中醒来,身边就只剩下唐队一人了。 他带她找到了一个灌木丛密集的地方,用登山刀处理了一下,搭了一个简陋但是不漏雨的顶棚出来,又找了些干净的野草铺在下面,戚盼就缩在他怀中瑟瑟发抖。她打了个寒颤,其实这种天气不应该感冒,而且傍晚的话温度还没有降下来,但戚盼就是觉得冷,她根本无法控制身体的反应。就像是看起来那样,这具身体太脆弱了,脆弱的只会成为别人的累赘。 戚盼最不想的就是拖累他。 她拽着他的手指,他胸膛的温度那样滚烫,几乎要让戚盼落下眼泪。她颤抖着抓着他:“你、你先走吧,别管我了,我一个人也能生存的,等到你们完成了任务再来接我好不好?” 唐队摇摇头:“我绝不会丢下你。” “你是喜欢我,才不会丢下我吗?” 唐队始终认为戚盼说的话是小孩子心性,因为她看起来太稚嫩幼小,顶多十六七岁,他已经三十了,怎么会把未成年小姑娘的喜欢放在心上?当下揉了揉戚盼的脑袋:“你说是就是,但我不会丢下你,我会把你安全送回家的,到时候,咱们一起,光明正大的回去。” 戚盼烧糊涂了,她呢喃着说:“我可不是什么小姑娘……我、我今年都……我今年多大了?” 她自己也记不得了。 大概是活了很久很久,似乎每一天都很难熬过去,她把很多时间用在帮助别人上,她去过战区做志愿者,也去过难民营做救助,她也曾站在世界性的大舞台上,向所有人展示自己的作品,她活得比很多人都好,她吃得饱穿得暖,她赚了很多很多钱,她不应该总是执迷于一份不可能的爱情。 所以当她义无反顾地投入江水中时,她只希望不要让他得知自己的死讯,她没有遗憾,没有不甘,也没有怨恨,她只有一个小小的、即便不能实现也没关系的愿望——如果可以,如果有来生,不要再是这样的身份与他相遇。她的骨髓在他的身体里,戚盼只想他过得好。 他不爱她也可以,他过得好就行。 “十六岁,还是十七?”唐队跟她说话,不停地给她进行物理降温,然而起效太慢,到了夜里,戚盼几乎彻底糊涂了,她不记得他是谁,只一个劲儿地叫他小叔叔,一会儿在他怀里像个小孩子一样委屈的哭,哭着哭着像是怕被他知道,立刻抹着眼睛擦去泪水露出笑容,表示她很好。一会儿又说一些他根本听不明白的话,絮絮叨叨的,说着说着就哭了,哭着哭着就不肯再哭,唐队甚至不知道一个小姑娘心里蕴藏了那么多事。 她喜欢她没有血缘关系的小叔叔,但是对方拒绝了她。这一夜唐队就从戚盼糊里糊涂的话里摸索到了全部,他把这个让人怜惜的女孩子搂在怀里,不停地试她额头的温度,心头略微有些疼痛。 她的小叔叔做的是对的,没有人会对自己一手养大的孩子生出那种心思,那太奇怪了。 她做的也是对的,她被教导的很好,有担当,有责任心,善良又真诚,不伤害任何人。她喜欢上他也没有错,对感情的尊重与克制,更是很多人一辈子都无法做到的。 “如果你们遇到的时候晚一些,如果他没有亲手抚养你长大,他一定会爱上你。”唐队摸了摸戚盼的头,叹了口气,他设身处地的想了一下,如果他是她口中的小叔叔,对自己养大的如同女儿一般的孩子,无论她长得多么美丽多么出色,他都不会对她生出男女之爱,因为他知道那是错误的、不应该发生的,他会很快选择一个合适的女性结婚,然后引导她走出这样不正确的爱恋。 可如果,只是如果,他遇到的是已经成年的戚盼,没有任何关系的戚盼,这样好的女孩,没有人会不喜欢的。 不过是在错误的时间遇到了对的人,双方紧守底线,就是对彼此之间情感的尊重。 戚盼隔天早晨醒来还有些烧,但好多了,她只记得自己昨天晚上似乎嘴巴一直没停过,也不知道有没有说什么不该说的,可不管她怎么问,唐队都不肯透露。可看他的带笑的眼神,戚盼总觉得他像是在笑她。 她到底有没有说什么不该说的? “你喜欢海?” “嗯?”他奔跑的速度不快,因为怕她受不了,所以戚盼听得很清楚。“什么海?” “你昨天晚上一直在说海,但是说得不大清楚,我没听仔细。”唐队仍然在奔跑,“我也很喜欢海,不过因为职业,已经很久没有见过了。” “海……”戚盼茫茫然想起自己记忆里那片荒海,她到现在都不明白,那明明是片生机勃勃美不胜收的海,为什么要叫做“荒海”呢?它并不荒凉,反而十分美丽。“如果可以从这里出去,我很想去看看海。” “这片森林的尽头就是海。”唐队说。“因此我们才要在小丑出森林之前抓住他,一旦遇到接应他的人,一切就都晚了。” 戚盼在他耳畔的呼吸很轻很香,按理说大家一起生活了好几天,她也没能梳妆打扮,怎么还能这么香?唐队有点不适应地抖了抖耳朵,戚盼注意到了,就把头稍微侧了一点,但是这样的姿势很不舒服。 “老实点儿不要乱动。”背着她居然还有闲工夫伸出一只手摆正她脑袋的唐队如是说。“如果哪里不舒服一定要立刻告诉我。” 戚盼穿在身上的那条白裙子早就惨不忍睹了,勉强还能遮住穿在身上,挡住她身体的是唐队的迷彩服,她趴在他背上,安安静静的一动也不动,连呼吸都几乎听不大仔细。 戚盼还有点头晕,不过没所谓了,她可以忍受,而且这么点小病真的不算什么,如果是她本来的身体,绝不会因为淋了点小雨就发烧,更别提淋雨的时候还有人背着她,身上又披着迷彩服。 迷彩服是有帽子的,唐队背着戚盼的时候就让她把帽子戴上,跑得快了雨水就打在她露在外头藕节般白嫩的小腿跟胳膊上,就是这样细细密密两天的雨,让戚盼发起了烧。 她绝对是没有吃过苦的,才这样娇,一点点罪都受不得。 不过也是啊,谁家有这样漂亮又可爱的女孩子,又怎么舍得让吃苦受罪呢?她就应该被人疼爱呵护,快快乐乐长命百岁。 “我好了,你真的不用迁就我。” 说完她就打了个喷嚏。 虽然唐队没说话也没看她,但戚盼就是觉得他笑了。 于是她也笑了。 95.第九片龙鳞(五) 第九片龙鳞(五) 戚盼的烧刚刚退下没多久, 又开始下雨了, 这回不再是前几天那样的毛毛细雨, 而是雷雨, 不仅如此还伴有闪电,雨势太大,再加上森林讯号差,唐队已经无法通过无线电与四名队员联络, 他心急如焚, 可是又不能对戚盼置之不顾。因为雨下的越来越大,她刚退下不久的烧再一次来袭,这次来势汹汹, 浑身发烫,嘴唇干裂脱皮,唐队背着她在雨中奔跑, 他用外套和巨大的芭蕉叶将她裹的严严实实, 气温骤降,可她在他颈项边的呼吸滚烫的可怕。 有时候急促, 有时候缓慢,很多时候唐队都以为她要死掉了。 没有药物也没有点滴,他用光了仅剩的酒精, 但这没有一点用,这片森林充满了未知和危险, 戚盼是不属于这里的, 她在这里根本活不下去。光是这几天, 唐队就不知道处理了多少危险的虫蛇毒蝎,还有有毒的藤蔓巨树,森林无比危险,他们必须赶快离开这里,才能让她得到最好的治疗。 感冒发烧这样的病症,也许在文明社会可以很快得到解决,然而在原始森林中,只能靠自己扛过去。特种兵们训练有素体质强大,可戚盼不是,她被发现的时候身上只穿了一条破烂的白裙子,皮肤嫩的像花瓣一样,只凭借自己的能力,她根本没有办法在这里存活。 如果没有利刃小队的保护,如果不是唐队自始至终都背着她前进,她早就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死掉了。 雨很大,可唐队不能停。他身上的装备大多不导电,即便如此他仍然避开了相对而言比较安全的丛林灌木,选择了比较平坦的路,因为戚盼的情况可能无法承受剧烈颠簸。雨中行军过去也不是没有过,可没有哪一次他身上背负了一个宝贵的生命。 身为军人的职责,他想把她平平安安送回家,不想让这花朵一般年纪的女孩子死在这样一片丛林。如果她就这样死了,他连为她的家人送信也许都做不到。 戚盼咳嗽着,她不止一次希望他把她放下,不是丢下,是放下,等到他们完成任务再回来找她,可唐队不答应,他认为她一个人活不了,不管戚盼怎么说他都不信她能照顾自己,一定要带着她。 可她从始至终都是个累赘,这样的身体虽然美丽娇嫩,在森林中却毫无用处,甚至还会引来危险。雨水打在戚盼头上,虽然戴着迷彩服的帽子,但雨滴砸在脑袋上还是让她头晕眼花,明明应该冷,她却觉得发热,甚至想要掀开身上的外套跟树叶,痛痛快快地淋雨。 然而唐队知道,除却她的脸,她的身体是冰凉的——就像死人一样。 “……我不想让你总是照顾我……”戚盼喃喃地说,很多时候她烧糊涂,就不记得眼前这个人到底是谁。“那样太不公平了……没有人应该承受另外一个人的一生……小叔叔……我要是死了,你最好不要知道……也不要难过……” 雷声轰隆,唐队听得不大清楚,他知道她有时候会说些奇怪的话,但这都不算什么,如果能让她有活下去的希望跟信心,他什么都愿意去做。“戚盼,你不是说很喜欢我吗?我跟你约定,如果我们能活着一起离开这片森林,我就等你成年,只要你不反悔,我就一直等你,好不好?” 雷声渐小,唐队又是勒着嗓子在喊,戚盼听得清楚,她虽然有些糊涂,但不是真的傻,话还是听得明白,也笑起来,笑着笑着就哭了。她搂着唐队的脖子,声音细细软软:“好。” 她这样真的很乖,她向来是懂事温顺的,宁可自己吃苦,也绝不叫别人为难。戚盼活了三辈子,没有对不起任何一个人,她帮助过的人数不胜数,但她自己一直不快乐,这样糟糕的精神状态她自己也明白,并且非常积极地去应对和治疗,但是有的时候你要知道,人的感情不会被理智束缚。 有多少人能够在重生之后放下唾手可得的爱情?又有多少人能够保持本心? 戚盼能。 所以她的灵魂散发着动人的甜香。 可是她心里不快活,因此只是闻着香,吃起来却苦不堪言。 “我先告诉你,你成年了我都三十多了,要后悔可得提早。” 戚盼一张嘴,就吃到了雨水,她低下头软软地说:“不会的。” 这一次没有任何关系,你未婚我未嫁,没有对不起任何人,只有我自己的记忆,就算要背负什么,那也是我的事,这样可真好。如果能一起活着出去,那当然最好了,但如果不能,也没有关系,你愿意来喜欢我,我就心满意足地愿意在这片森林里长眠。化作草木的养分,永远存在于这世间。 因为雨势过大,唐队开始担心,按照脚程来说,士兵们应该差不多追上了小丑,但是天气恶劣,来接应小丑的船只不一定能出航,所以他更要加快速度! 雨一直不停,通讯信号时有时无,非常微弱,有时候那边传来了说话声也听不清楚在说些什么,唐队只能靠队员们留下的痕迹一路追踪。 他背着戚盼一直奔跑到了森林的尽头,那里有一片汹涌的海,暴雨倾盆,海面上波涛汹涌十分危险。唐队在森林边缘找到了一块被掏空的石头,他把因为高烧小脸潮红的戚盼放进去,然后留下了全部的食物跟淡水,摸了摸她的脸,用军刀割了草木对石头进行掩盖,留一些缝隙让她呼吸,叮嘱道:“在这里不要乱走,等我来接你。” 戚盼恍惚地点点头,她难受极了,胸口沉闷痛楚,一咳嗽就疼的要命。这绝不是简单的感冒,可惜这里没有医生也没有救治的药物,她只能在这里等,如果能够离开,也许还能活下去。 唐队起身把石头掩盖好,起身,又忍不住低头往里面看,戚盼不知什么时候睁开了眼睛,正温顺的凝望着他。一时情动,他又拨开草木,捧住她的小脸,在她额头快速亲了一下。 不远处传来枪声,唐队脸色一变,迅速掩好石头快速离开。 直到看不见他,戚盼仍然感觉得到他粗糙的半指手套和手指停留在她脸颊的感觉,还有炽热又温柔的亲吻。 她靠着石头哭了。 戚盼的意识都已经模糊了,她逐渐陷入沉睡,等到她醒来,天色已经变得乌黑,但她眼花耳鸣,头重脚轻,想出去看看什么情况,又想起唐队临走前再三叮嘱的不要乱走。 她没有任何自保能力,如果出去了只能给他添麻烦,坏人的枪可不会因为这个就对她手下留情——就算她是礼物,也不过是个奄奄一息没有价值的礼物。美丽一旦打了折扣,就不值钱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有人将迷迷糊糊的她抱了出去,随后戚盼觉得非常温暖,那个人紧紧地抱着她,给她喂了一些淡水和食物,还有一点点苦苦的不知道什么东西。因为太苦了,戚盼被苦醒了。 “唐队!唐队她醒了!醒了!” 戚盼躺在这个人怀里,她睁开眼,看见的就是唐队的脸。他脸上仍然是那些油彩,有些疲惫,但眼睛又黑又亮。戚盼傻傻地看着他,被他放正:“没有药了,这是闪电找来的草药,苦是苦了点,但是能退烧。” 整个小队的士兵一笑起来就都露出一口雪白的牙,戚盼就一点都不觉得苦了。 不知道是心理作用还是药草真的有用,总之没一会儿戚盼就觉得舒服了很多,整个小队都在,虽然雷霆跟狂风一个胳膊中枪一个大腿中枪,但都不致命,而且成功抓住了小丑。除此之外,他们在海边燃起了火堆,火堆边上还有几个战战兢兢的年轻小姑娘,此外一个中年男人被捆成了粽子丢在一边。 “她们都是小丑带去的礼物,只活下来四个,我们会把你们一起安全送回家的。”唐队摸了摸戚盼的头。 她眼睛亮晶晶地看着他,凑过去,大胆又忐忑地亲了他的脸颊一下,没等唐队反应过来,就听见队员们的口哨跟哄笑。 每个人身上都带着伤,戚盼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笑的像个傻子。眼角余光看到火堆边的一个女孩站起来,当时戚盼没什么想法,只是下意识觉得这个女孩年纪有点大啊,剩下那三个女孩也就十六七岁的样子,但这个与其说是女孩,倒不如说是“女人”。虽然都穿着相似的衣服,可是…… 没等戚盼想明白哪里不对劲,正倒了一罐子热水准备喝的唐队突然将她扑倒,同时,戚盼听到了他声嘶力竭的吼声:“趴下!趴下——” 轰———————————— 96.第九片龙鳞(六) 第九片龙鳞(六) 戚盼的耳朵几乎要被剧烈的爆炸声炸聋了。 有那么一会儿, 她什么都忘记了,大脑一片空白。 发生了……什么事? 她被埋在了好多好多沙子里,费了好多功夫才爬出去, 呸呸呸吐了好几口,眼前仍然是烟雾弥漫的,戚盼挥了挥手, 慢慢地才看清楚眼前是怎样一幅情景。 残肢断臂, 鲜血淋漓, 沙子都被浸湿成了血红色。戚盼踉跄地站了起来,她茫然地左看看右看看,突然看见一只熟悉的手。那只手上还带着军用的半指手套, 戚盼只看一眼就认了出来,那只手牵过小小的她的手, 将她带出唐家, 也曾牵着她送她去小学, 给她开过家长会,海曾经在她的监护人一栏签过字。 但是现在,就只剩下一只手了。 戚盼像是疯了一样连滚带破地跑过去, 跪在沙地上,粗糙的沙子让娇嫩的膝盖疼痛不已,不过她再也感觉不到了。戚盼伸出双手想要去碰一下,可是又不敢碰, 手在这里, 人呢? 人去哪里了?! “小叔叔……”她喃喃地念叨着, 发神经一样四处去找,左边是闪电残缺不全的尸体,右边是一个白裙子的女孩——她不漂亮了,也不年轻了,因为她的脸都被炸烂了。可戚盼一点也不怕,她在这一地血肉模糊中找她的小叔叔。 后来,她找到了。 戚盼一点点把他拼凑完整,他脸上的油彩已经看不见了,因为只剩下大块大块外翻的皮肉,可想而知当时他受到了怎样的创伤。那个女人从火堆边朝这儿走来时,除了戚盼在看她,只有他注意到了。他将戚盼护在身下的同时,扭断了那个女人的手腕,然而一切都晚了。他们两个距离女人最近,因此他最支离破碎。 “小叔叔……”戚盼疯狂地掉眼泪,她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她好像回到了小时候,一个人站在偌大的唐家,唐家里里外外几十口人从她身前走过,没有一个人理会她,继父的儿女用石子砸她,当时她也这样害怕,手脚都不懂要往哪里放。“我该怎么救你啊……” “我该怎么救你啊……” 如果你受伤,我可以照顾你,如果你痛苦,我可以陪伴你,如果你需要骨髓,我也可以移植给你,可是如果你死了,我要怎么救你? 我还能怎么救你? 戚盼不停地哭,她哭的眼睛都要瞎了,时间在此刻已经全无意义。她哭着哭着,突然想起了什么,开始发疯般摸索自己的身体——这里没有伤,这里也没有,这里还没有,不会的,就算小叔叔护着她,他们两个距离那个女人太近了,戚盼不可能毫发无伤。 还有她也不发烧了,身体上所有的不适都消失了! 怎么会这样?! 为什么她没有死?! 为什么只有她活着?! 耳边传来海浪拍打礁石的声音,戚盼像是明白了什么,她慢慢地看向那片一望无际的海,站起来朝海边奔跑,重重地跪了下去!“龙!为什么?为什么我还活着?为什么我的身体是这个样子的?你到底对我做了什么?!” 海浪变得温和而平缓,寂静无声。 “求求你救救他们,求求你……龙……”戚盼拼命地磕头,不知磕了多少个,她才慢慢停下来。“……我明白了。” 她又站起来,踉跄地朝她的小叔叔走过去。就算他不再英俊鲜活,她也仍然爱他如初。为什么他会觉得,她的爱是小孩子的玩笑呢?她那么爱他,不是他的外表与地位,也不在乎他是否富有,她爱的是他的灵魂,是他的正直与温柔。 “小叔叔……”戚盼叫了他一声,又看向周围其他的人,她记得利刃小队的其他几个队员,他们性格不一,但都很爱笑,一起追踪小丑的时候,他们总是会聊天,畅想着未来,想着平安回家后要吃上一大碗红烧肉,还想娶个媳妇,生个大胖小子。他们约好了要一起拼酒,还说要比赛看谁的射击水平高,看谁在下一次演习能榜上有名。 戚盼明白了,从一开始她就不是个活人。 她不过是龙女做出来的傀儡。 因为注入了灵魂,才有喜怒哀乐,才有感情。普通的傀儡只会按部就班的继续普通的人生,支撑它们的,除却灵魂之外,是一片龙鳞。 就在她心口的地方。 龙鳞赐予了傀儡神秘的力量,让它们可以像正常人一样生老病死,不会被任何科学发觉。这是龙女创造的存在,只不过参考了戚盼的容貌,所以才会这样年轻娇嫩。所以一开始,她就不是小丑的礼物,小丑也根本不认识她,否则真正的小丑也不会等到队员们坐到一起了再动手。 戚盼跪在了唐队的尸体前。她弯下腰,虔诚地亲了一下他的臂章,然后笑了。 真好,她知道要怎样救他们了。 你知道活生生挖开自己的胸膛是怎样一种痛苦吗?只要龙鳞还在体内,灵魂就能感受到来自外界的伤害。也正因为这具身体里有着灵魂,才在炸弹爆炸后保证了身体的完整,否则身为傀儡只会一并血肉横飞。 戚盼用断裂的军刀剖开了自己的胸膛,从心脏里挖出了耀眼的散发着光芒的龙鳞。 龙鳞一离体,她就失去了全部的感官。 —————————————— “唐队,唐队!” 唐队头痛欲裂,他揉着太阳穴,发觉自己快被晒化了,叫醒他的是闪电,他左右看了看,所有人都在地上趴着没醒来。之前……发生什么事了? 一时之间疼的他什么都想不起来,不仅仅是他,就算是被叫醒的其他人也是,所有人只记得昨天下午他们找到了小丑,经过激烈的战斗成功抓住对方并且解救了幸存的四个女孩,然后……然后怎么样来着? 忘了。 不仅仅是唐队一个人忘记,其他人也都不记得了。 被绳子捆住的小丑被拽起来时瑟瑟发抖,昨天唐队太急着回来——等一下,他为什么急着到海边来?根据情报,小丑是个心狠手辣的人,就算被捕也绝不会害怕成这个样子。随后唐队又发现,那四个被解救的女孩似乎并没有多么开心,当雷霆跟一个女孩说话的时候,对方战战兢兢的,总是忍不住拿眼睛去瞟另一个年纪稍长的女孩。 小丑带走的都是未成年少女,可那个女孩……虽然脸上没有丝毫皱纹和老态,但皮肤光滑紧致的过分,唐队心里突然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他背对着年纪稍长的女人,向另外一个发抖的少女做了个手势,先是指向女人,又指向小丑,双手交换。 女孩一边看着女人,一边几不可见的点了一下头。 唐队立刻明白了,他用眼神示意狂风,狂风假装靠近,瞬间扭住女人手腕将她拷了起来,并且从她身上找到了杀伤力极大的新型手雷,这玩意儿如果爆炸了,他们这群人都得粉身碎骨! 大家都一身冷汗,三个女孩这会才敢真正哭出来,而被绑住的男人也松了口气,他虽然是小丑的手下,可并不愿意当这个替罪羊啊!小丑为人冷酷阴险,嘴上说逃走后会营救他,可他也知道自己怕是凶多吉少了。 这会儿被特种兵识破,男人心里的石头也落了地。 “唐队?”士兵们押着俩罪犯走了好远,一回头发现队长没了,狂风一路小跑回来,“唐队!咱们该走了!小丑的通讯器被我们破坏,接应她的人来不了了,组织上派直升机来接我们了,你怎么还站在这不动啊?” 唐队回头凝视着那片森林:“总觉得……有什么人在看着我们。” 狂风乐了:“哪还有人?可能是什么动物吧,走走走,咱们回家喽!” 唐队被他连扯带拽的拖走了,一边走他一边问:“你有没有觉得咱们忘了什么?” “啊?” “我总觉得像少了什么一样。” “能少什么啊,小丑也抓了人也救了,咱们小队都还活着,还能少啥?”狂风笑他们队长杞人忧天。“昨天晚上肯定是太累了都睡着了呗,要不还能是个啥?哎唐队你没发现咱们的伤都好了很多吗?一点都不疼了!走走走,大伙儿等着咱们呢!” “小丑身上有手雷,她为什么不昨晚就拉爆,要等今天?” 狂风被问的一挠头:“这个我就不晓得了……哎呀唐队你哪来这么多问题嘛,咱们的任务完成了,别的就别想啦!” 他使劲推,正好直升机来了,几个士兵站稳敬礼,等到小丑及其下属被押走,女孩子们上了直升机,利刃小队也一个接着一个爬了上去。 唐队最后一个上,直到离开这里,他都忍不住要去回望那片森林。 看不见直升机了,森林里才走出来一个披着迷彩外套的女孩子。 她安静地看着天空,然后转身走了进去。 再也没有出来。 97.第九片龙鳞(七) 第九片龙鳞(七) 今天……是她在森林里生活的第几天呢? 时间对戚盼而言已经没有任何意义。 她忘记了语言, 也没有了五感。她闻不到草木的清香,尝不出嘴里食物的味道, 她不需要进食, 不需要饮水, 也不需要睡觉, 她的眼中只剩下这寂静又孤寂的景象。因为很久很久没有开口说话,她几乎也忘记了语言。 这里的野兽不会对她垂涎欲滴,因为她根本就不算是鲜活的人类,她的肉对它们没有任何吸引力, 哪怕是在炎热的夜晚,蚊子也不会盘踞在她身上。戚盼从捕食的野狼身边经过,它连看都懒得看她一眼, 就好像她是从树上飘落的叶, 身后枯死的花。 她就这样生活了很久,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会死去, 也不知道自己的存在还有什么意义。 直到很久很久以后, 这片遥远且人迹罕至的森林里终于出现了一个人。 戚盼发现人类踪迹的时候有点担心, 这么久以来也不是没有人类误入,但森林危险,她总是尽可能的在别人不会发现她的情况下引导对方出去。 可今天的这个人的足迹, 已经到达了森林的中央。 戚盼的身体里缺失了龙鳞,就变成了一只彻彻底底的傀儡。她拥有异于常人的弹跳能力, 行动速度也十分之快, 循着那个人的足迹, 她见到了他。 —————————— 今天,是唐深白来到这片森林的第十七天。他从森林的入口开始,一点一点,单独一人进行地毯式搜索,他穿着登山服,背着行军包,带了足够的干粮与淡水,阔别了五年,重新回到这里。 森林里没有人类生活过的痕迹,没有火,也没有其他的什么。唐深白不知道自己做的梦究竟是真是假,五年前他率领利刃小队执行一个任务,在那之后他就遗失了很重要的东西。 那是什么呢? 他不知道。 可是他总是隐隐约约的做着梦,这片森林在呼唤他。所以他攒了五年的假期一次性请完,想要来寻找答案。森林很危险,五年前他来到这里的时候就有这个认知。他们在森林里小心翼翼地摸索前进,无数的毒虫蛇蝎,豺狼虎豹,看似艳丽的植物却有着剧毒,也许在树下多坐了一会儿,身后就会出现吃人的巨蟒。 就算带了驱虫的药物也是徒劳。越靠近森林深处,瘴气越发弥漫,很容易让人生病,不会有人能在这样的地方生活很久的。 可直到他来到森林的尽头,再次见到那片海滩,他仍然没有发现任何人类的痕迹。 —————————— 戚盼一直跟着唐深白,即便他是优秀的特种兵队长,他也不可能发现她。她跟着他,是怕他会有危险,如今对这片森林了如指掌的人只有她,这里是几个国家的交界处,向来人烟稀少,他来这里做什么? 似乎是在找什么,可是戚盼很确定他什么都没有留下,除了那件一直被她穿在身上的迷彩外套。 哦,后来戚盼就舍不得穿了,她虽然不会受伤不会流血,可外套质量再好也会损坏。于是她将外套叠好,妥善地保存起来,自己则会偷偷去到离这里最近的村庄,偷几件衣服来穿。 其实不穿也没什么,反正这里也没有其他人,反正她也感知不到冷还是热。可戚盼到底做过很久的人,她还做不到那样大胆。 —————————— 唐深白发现了一块巨大的被掏空的石头,其实不能说是他发现的,因为石头藏的很隐蔽,虽然在森林边缘,但是被草木覆盖,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往这里走,更不知道这里为什么会有一块巨石。 拨开草丛,他看见了里面的东西,有折叠的很整齐的用干草编织的草垫子,一层一层,似乎是为了防潮,上面放着一件很眼熟的迷彩外套,正是五年前他的那件。 登上直升机后唐深白才发觉自己的外套不见了,他也想不起弄丢在哪里。 这绝不是他放的。 森林里果然还有另外一个人! “你在这里吗!” ————————— 戚盼听到了,她吓得以为是自己被发现,连忙屏住呼吸——随后笑自己是个傻子。她快速跃上树梢,躲在枝叶最茂密的地方。戚盼抱不起自己,所以不知道自己有多重,但是她跳进海里时能够轻飘飘地浮在水面上,想来体重是极轻的。跳下去之后戚盼后怕了很久,她怕这具傀儡会不会因为进了水坏掉,于是就一个人躺在海边晒了很久的大太阳,直到身体里的水分消失——如果有水分的话。 可是小叔叔在问谁?还有谁在这里? “我想见见你!” 戚盼抿了抿嘴唇,仍然没有出声,但悄悄拨开枝叶去看他。他站在那块巨石前,戚盼平时就睡在里面,说是睡觉其实也就是找个地方呆着,她不觉得困也不觉得累,窝在里面的时候她习惯抱着那件外套,就算很孤独也很幸福。 还能再看见他,戚盼觉得自己就是死了也值得了。 她没有再动,却很紧张,怕他把外套拿走,那样的话她就什么都没了。 会拿走吗? 不会的吧? 唐深白没有动那件外套,以他的能力,将近一个月却在森林中一无所获,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他就在石头边上埋伏起来,想等住在这里的人回来。 戚盼会回去才怪呢,她就待在树上看着他。 唐深白等了将近半个月,也没有任何人靠近。最终他放弃了这个想法,坐到石头前呆呆的发愣,戚盼不希望他走,又希望他走,留在这里做什么呢?他的干粮都要吃完了,这几天他几乎什么都没吃,戚盼找了些野果想送给他,可是又怕被发现,他完全可以自己去找吃的,可却不肯离开那块石头。 唐深白在森林里待了整整三个月,第四个月到来的时候,他的假期即将结束,他将要回到部队继续履行他作为军人的职责。 “……我要走了。” 戚盼咬紧了下唇,轻轻嗯了一声。 “也许我以后都不能再来这里,找我想要的答案了。” 不来也没关系的呀,你应该好好活下去,再回到这么危险的地方做什么? “你真的存在吗?在我仅剩的生命里,还能知道我失去了什么吗?” 戚盼吃了一惊,她抓紧了树枝,什么叫仅剩的生命?他今年才多大?虽然戚盼不知道自己在这里待了多久,可也估摸的出来有好几年了,一开始她孤独到快要发疯,后来她就每天在沙滩上写数字,写完了就让潮水带走,不留下任何痕迹。她不清楚究竟过去多久,但至少已经有五年。 时间对戚盼来说是没有意义的,她对着海水看过自己的面孔,没有丝毫变化,她根本就不是个正常人类,也无法在人类社会中生存。 “我走了。” 等一下,不要走!你的话还没有说清楚! 戚盼差点从大树上跳下去追问他究竟怎么了,可是唐深白再也没有说什么。 她看着他离开森林,心里对那句话在意极了,她一个人又过了十几天,终于无法忍受内心的担忧与煎熬,再一次去到最近的那个村庄,偷了一件连衣裙套在自己身上,当然,作为代价,戚盼留下了在森林里抓到的小动物跟可食用的野果蘑菇。 几年前她遇到利刃小队的时候,他们曾经说过,自己是Z国人,戚盼出了森林就看到了国境线,夜色中她溜了进去,一路无人发觉,她白天藏起来,晚上赶路,小叔叔离开的时候留下了全部的东西,食物、水、火柴还有一些生活必需品,除此之外,戚盼还在他的背包里发现了地址。 她又不是傻,并不敢随意出现在人们面前,但是她把从森林里带出来的东西拿去夜市上卖,也得到了一些钱,然后她在一个偏僻的小镇子上找到了一家网吧,进去查到了自己所需要的全部信息,又快速离开。 等到她费尽千辛万苦找到唐深白的家,却没有看见他,反而是住在那个地址里的两位老人,也就是唐深白的父母,每天早早起床,到了晚上才会回来,两人按照三餐交替回家做饭,再拎着饭盒开车出门,有一次唐母可能是忘记锁后备箱,戚盼就趁机藏了进去。等到车子一停,她就跑了出来,藏在地下停车场的角落。 到了晚上,唐父开车来送晚饭,戚盼就悄悄跟在了他的身后。 一路上没碰到什么人,戚盼不敢坐电梯,她躲着看见了唐父按了十六楼的按钮,就从基本上没人走的楼梯跑了上去。 走廊空无一人,每间病房外都有病人的名字,戚盼找到了唐深白。 唐父送完饭就走了,趁着服务台的护士不注意,戚盼推开没有关好的病房门,悄无声息地走了进去。 98.第九片龙鳞(八) 第九片龙鳞(八) 戚盼是确定床上的人在睡觉后才敢摸进来的, 这是单人病房,她一时心急, 也忘记了去看他生的是什么病, 她的小叔叔正躺在床上, 神色安静,呼吸平稳, 戚盼伸出手想碰碰他,过了会儿又触电般收回来,她有些着急,因为她不知道自己的身体里有没有新鲜的骨髓, 或者说,她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救他。 戚盼又傻乎乎地站在病床边上看了唐深白一会,直到外面传来脚步声,她才受惊,左右看了看竟无处可躲, 幸而外面的人并不是到这里来的, 说来很奇怪, 小叔叔的爸爸坐电梯, 怎么到现在都还没有到吗? 她真的该走了,不能停留太久, 她得去找个地方检查一下身体, 看看有没有什么能够帮助到他的。 可就是戚盼转身间, 身后突然圈来一双有力的臂膀将她紧紧搂住, 让她无法挣脱, 随后有人将脸埋入了她的颈窝,温热的液体一点点浸润戚盼的皮肤,烫的没有感官的她几乎要落泪。 下意识就想挣扎逃跑,可唐深白的力气哪里是戚盼能抗拒的,失去龙鳞的她无非是行动能力迅速一些,弹跳能力强一些,力气没有丝毫变化。这样被他抱着,戚盼已经等了三辈子了。 她跑不了,只好狼狈地去捂自己的脸,颇有种掩耳盗铃之感。身后的男人渐渐停止了眼泪,见她小鸵鸟一般想藏起脸,啼笑皆非。 然后,“盼盼。” 他叫她盼盼。 戚盼一瞬间就落下了眼泪,唐深白将她抱的极紧,戚盼明明失去了感官,却觉得被他勒的胸腔生疼。 “我知道是你,你终于回到我身边了。”唐深白箍着戚盼,将她换了个方向,这下戚盼就不得不面对他。 她现在的样子肯定难看极了,穿着廉价的路边摊衣服,头发没有修剪,用一根皮筋扎起来,不施脂粉,毫不体面。过去的戚盼可不是这个样子,每次见到唐深白的时候,戚盼都会打扮的光鲜亮丽,让他知道自己过得很好,不需要担心。 “不要再离开我了。” 戚盼活了三辈子了,都不曾在她的小叔叔口中听到这句话。她无比清楚,在他心里她就像是女儿一样,他亲手抚养她成人,什么不要离开我我不放你走这样的台词只存在于电视剧跟漫画里,正常人不会对自己一手养大的孩子产生绮念,正常的长辈自然也不会希望晚辈永远生活在自己的羽翼下。 “小、小叔叔……” “真的,不要再离开我了。”唐深白眼眶发红,声音颤抖,但是他仍然无比坚定地说出了这句话。“你一不在,我都不知道要去哪里找你。” 戚盼却没有感动,主要是她在感动这种情绪出现之前,就已经彻底傻了。“小叔叔?你、你没事吧?”她甚至开始怀疑他生的是什么病了,该不会是精神方面的…… “我没有生病。”唐深白一手揽着她,揭开了另一只手上的药布,里面居然连针头都没有!再一看他的脸色,虽然是瘦了很多,又有些苍白,但精神奕奕,怎么也不像生了重病的人。戚盼一脸茫然,唐深白低头,跟她额头相抵:“怎么,不认识我了?” 她张着嘴,半天没说出一句话,完全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 唐深白搂着她的腰,几乎没怎么用力就把戚盼抱到了病床上,长腿一伸一圈,就把戚盼困住。这时病房门被打开,唐父露出一颗脑袋,见这场景嘿嘿一笑:“逮住了?” 唐深白莞尔:“逮住了,谢谢您。” “不谢不谢,平时唐队那么照顾我们家熊孩子,应该的应该的,那我不打扰了!” 唐深白看着老人家关上门,轻声为怀里的戚盼解惑。“那是闪电的父母,我请他们来帮我演场戏。”见戚盼眼神惊恐,他才又笑起来,这回是全身心的愉悦。“不然我怎么抓住你呢?” 五年前他的确是忘了很多东西,但这五年的时间里,唐深白不止一次做过一些似是而非的梦。渐渐地他就想了起来,虽然花了很久,这才有了他回去森林找戚盼的行为,只不过他说的话真假掺半,他全都想起来了,并且没有生什么病。唐深白知道,如果他有危险,她一定会回到他身边,所以他才请闪电的父母帮忙演了这场戏,两个老人家特地搬到他的公寓,跟左邻右舍宣扬自己的儿子得了重病马上就要死了云云,戚盼窝在小区埋伏的时候全听见了,更是深信不疑。 她像个小傻子,钻进人家的圈套,一举一动都逃不脱老狐狸的手掌心。 不知道为什么,戚盼总觉得这样的小叔叔,特别像政客时期那个老谋深算的唐市长。她的嘴角动了动,被骗的羞愧满面,白活了……她真的再活个几辈子也逃不脱这如来佛的五指山。 “你、你都想起来了?” “想起什么?” 戚盼咬着唇不回答,唐深白轻笑,“是想起你说要当我的女朋友,还是想起你说你特别爱我?盼盼,我们说好的,如果一起活着离开森林,我就会等你长大。”他摸了摸她的耳朵,为她把凌乱的发捋顺。“说话不算话可不行。” 戚盼一时间欲言又止,她贪恋这温暖的怀抱,这一次没有对不起任何人,也不亏欠任何人,她大可扑进他怀里跟他度过余生,可是……“我……” “嗯?” 戚盼又哭了,实际上这五年来在森林里她都没有流过眼泪,大抵是认了命,她也觉得自己怕是不会再哭,可事到如今戚盼才明白,她不是不能哭,只是没有见到他,没有这么清楚地意识到自己与正常人的不同。 “对不起……” “为什么要说对不起?” “我什么都给不了你。”她连哭泣都很安静,咬着嘴唇,大颗大颗的泪珠从她黑白分明的眼睛里往下掉,砸在唐深白的手臂上,滚烫无比。“我、我已经……” 她抓起唐深白的一只手放到自己的胸口,没等他感受那是怎样柔软的触感,就怔了一下,手指往上,一路来到戚盼鼻息。 她没有心跳,没有脉搏,也没有呼吸。 她只是看起来像是人类,其实根本不是。 她不会受伤,不会生老病死,尝不出味道,没有一丝生息。 她是不正常的、不健康的、不被允许存在的。 她没有办法在人类社会生存,因为她是异类。 “你没事,真好。”戚盼颤抖着声音说,她练习人类呼吸的方式,可那不过是拙劣的模仿,失去了龙鳞,她就是一副生硬的傀儡。“可是我不能留在你身边,我什么都不能为你做,还会给你带来麻烦。” 他有战友,有亲人,如果她留下来,他总要带她去见他们,但那是不行的,戚盼不是他们想象中的好女孩,她是不能出现在世人面前的,她会引起恐慌。她永远都会维持着十六七岁的外表,因为她永远都不会长大,等到所有人都老了,她也仍然如此。等到唐深白霜雪满头,戚盼仍然是这样的戚盼。 她也不能为他生儿育女,她的身体连最基本的反应都没有,她根本就不算是女性,跟她这样的人在一起,他永远都不会得到幸福。 戚盼见过他儿女双全的模样,知道他是好丈夫、好父亲,更是值得信赖的朋友,可以依赖的儿子,但唯独不是她的,他的一切都跟她没有关系。 “我们一起离开这里吧。” 戚盼一愣。 唐深白笑容温柔,向来不苟言笑的他笑起来十分好看,像是太阳一样照耀着戚盼的内心。“我已经退伍了,我存了一笔钱,可以带你走遍这个世界的每一个角落。我的父母还有两个儿子,我想,即使我不陪伴在身边也没有关系。我错过了你太多的时光,孩子并不是必需品。” “除了你自己,你什么都不需要给我。” 唐深白看着戚盼的泪水滑落,他的心又烫又痛,他只想为她遮风挡雨,呵护她怜惜她,余生与她一同度过,别的都不重要。 “盼盼,以后只有我们,好吗?” 眼泪凝聚在眼眶导致戚盼看不清他的脸了,她想说好,又不能这样自私,她想理智地解释然后理智的分开理智的看他继续他的人生,可她又不舍得就这样放手。 最后。 她的小叔叔吻了她。 很尊重,很克制,像是蜻蜓点水,戚盼只觉得那双唇瓣无比柔软,亲她的时候,她干涸的灵魂就像瞬间被雨水浸润,变得绵长而充满诗意。像一朵花,像一首歌,像跋涉了万水千山,翻越了穷山峻岭,终于到达了终点。 她累了。 她不想再走了。 戚盼紧紧地抱住他。 她想,就算最后要被吃掉,她也心满意足了。 99.第九片龙鳞(九) 第九片龙鳞(九) 这个世界充满美丽, 戚盼向来清楚这一点,曾经她去过很多地方,可心像是死了一样没有任何感觉,她以为自己是死了, 现在她才知道,活着是这样美好。 唐深白退伍了,虽然戚盼的身体有问题,不能接受体检和其他的程序, 但他还是动用了全部的人脉为她弄到了一张身|份|证, 给了她一个光明正大的身份。 唐深白户口本上的配偶栏,写着“戚盼”两个字。 他手头有一笔数目不小的钱, 是这些年积攒下来的, 后来戚盼才知道他也很擅长投资,他们总是不缺钱花。虽然戚盼吃什么都没有味道,可是和唐深白在一起, 她觉得生活充满了甜蜜。假设明天醒来她就要死去,她也一点都不觉得苦了。 他那么好。 今天是他们在一起的第三十二天,戚盼还是不能习惯早晨醒来睡在他的怀里, 他有力的臂膀圈着她。其实她不喜欢睡眠,但她不想他知道,所以隐瞒着,每天保持着跟他一样的作息。唐深白沉睡的时候她就看他, 不管看多久都不会觉得腻。他的生物钟很准时, 等到他快要醒来, 戚盼就闭上眼睛。 她坐在游轮的甲板上,他们现在在一个以海和旅游出名的国家,办过签证后,他们搭游轮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这个国家被称为“海上之国”,他们的房屋和街道都建立在水上。戚盼特别喜欢这里,虽然她曾经死在那片冰冷的江水中,可她一点都不讨厌水,还很喜欢。 也许是因为水很温柔,包裹着她的灵魂。 她弯着腰朝海里看,远处的水面上不时会有几条鱼儿高高地跃出水面,唐深白说那是飞鱼,他曾经去过很多地方,懂很多东西,他说飞鱼最厉害的时候可以在海面上飞行近五百米,跃起的时候能达到近二十米的高度。戚盼很好奇,经常没事儿就坐着看,也是跟她在一起后,唐深白才知道这是个无比安静的小姑娘,给她一个角落,她就能安安静静地待上一天。 很多时候他都要到处找她,怕她丢了。 早晨的海风有些冷,游轮上的客人们大都还在睡觉,戚盼很少出现在人多的地方,即使他说能保护她,她也想尽量避免给他制造麻烦。 她喜欢海。 如果最终要长眠于大海,她很乐意。 就在戚盼出神地凝视海面时,有人从背后将她搂住,伴随而来的是熟悉的唠叨:“又一大早的跑出来,不是跟你说过,要多穿件衣服,你看看你,又不穿鞋子。” 她的小脚丫绷直了,脚背又细又白,青筋清晰可见,十足娇嫩。听到唐深白的唠叨,戚盼嘻嘻笑着倚进他怀里,她是故意的,虽然她感觉不到冷热,但她喜欢听他唠叨,喜欢他照顾她,他跟她说每一句话,每一个字都让戚盼感觉到幸福。但她还是很乖的,从来不会给他惹麻烦。“小叔叔,你喜欢大海吗?” “喜欢。”唐深白亲了亲她冰凉的额头,她身上总是凉丝丝的,空调开得再高也没用。晚上他抱着她睡,可早晨醒来,她身体的温度也仍然没有变化。“但这不是你跑出来受凉的理由。” “我不会生病的。”戚盼喃喃着说。“如果能生病就好了。”能生病就是正常人,但她不会,她就是在海水里泡个三天三夜也一点毛病都没有,否则她怎么能在国界森林生活足足五年? “说什么傻话。”唐深白捏了捏她的鼻子,在她身后盘腿坐下,两条大长腿一伸直,就把戚盼包围在里头。他打开自己的外套将她裹进来,看她眺望大海的眼神,“怎么了?这几天一大早就起来看鱼。”就连当了这么多年兵的唐深白都没有察觉到戚盼是什么时候起来的,明明他睡眠浅警觉性高,可当她从他怀里离开,他一点感觉也没有。 他不喜欢这样。 他总觉得抓不住她,似乎下一秒她就会乘风远去,再也不回来了。 所以他得好好看着。 “我在看鱼,它们在水里流眼泪,好可怜啊,都没有人知道。” 唐深白轻笑,“小傻子,鱼哪里来的眼泪?” “我看见了。”戚盼很坚持,说着可笑又幼稚的话。“真的,它们也会哭的。” 如果太难过了,就会流眼泪,她也是,但她现在很幸福,她跟难过的鱼不一样,现在她一点也不难过,所以就不会流眼泪。 以后她也不想哭了。 “好好好,你说它们会哭就会哭好不好?”唐深白拿她当小孩子哄,他的嘴角噙着浅浅的笑,跟戚盼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他都觉得无比快乐愉悦。 谁会不喜欢这样一个姑娘呢? 她漂亮,温柔,善良,正直。 而且,她深深地爱着你。 唐深白能够感觉到戚盼对于自己那种汹涌澎湃的爱意,他就像是她的信仰她的生命她的灵魂,唐深白不敢想象如果没有自己她要怎样度过,人会因为感动而衍生出爱,也会因为长久的相处衍生出爱。唐深白亲了亲戚盼的发,“我只爱你。” 所以,不要害怕,不要不安,有我在你身边,我不会离开你。 戚盼轻轻笑,她跟他说过她只是外表看起来像是少女,其实内在是个老太婆,可他不信,很多时候他亲她都觉得很罪恶,因为她看起来实在是太幼齿了,嫩的不行。就算偶尔她的眼神沧桑疲惫,他也仍然觉得她娇美如初。 一会儿人都起来了,戚盼就不会在甲板上待了,唐深白说没关系,但她觉得最好还是不要,她的这张脸很惹人注目,一旦被人盯着看久了,不会呼吸就很容易被戳穿,所以白天她大多会待在房间里。唐深白也不去别的地方,他总是陪着她。 他把戚盼抱回房间,虽然她不会冷,但唐深白仍然坚持把她抱进浴室,用热水泡脚擦手。戚盼看着他细心的样子,没有说你不要费心了没有用之类的话。 他坐在床上陪她玩游戏。这款竞技游戏很难,戚盼这种手残刚进去就被人一枪爆头,唐深白见了一次就申请了个号陪她一起玩,从此戚盼就过上了躺赢的生活。她可以开着车在荒野里四处晃,因为只要他在,就没人能伤害她。 一开始他们也跟别人组过队,因为戚盼太菜了一开始就被杀,队友还喷她是个菜逼能不能不要害人,然后唐深白没吭声,一枪打爆了队友的脑瓜。 最后他们小队赢了,此后他再也没带第三个人组队。 每次剩下他们俩活着的时候,他都会弄死他自己,让0杀的戚盼赢。 就是这样子,戚盼才爱他不能自拔。 就算没有记忆,他也是她的小叔叔。 日子啊,真是过一天,就少一天,戚盼太舍不得了。 他们靠岸到达目的地后,住在一家很出名的水上酒店,唐深白出去给戚盼买她在来时路上就看见的一家蛋糕店的甜甜圈,戚盼在酒店房间里等,可是等了很久他也没有回来,她有些担心,就出去找。 但是那家蛋糕店也没有看见他,戚盼忘记带手机了,只好进去蛋糕店询问店员,可曾见过一个东方男人。店员告诉她说的确有个很英俊的东方男人进来买过甜甜圈,但是刚付完款,他就把甜甜圈寄存在这里跑了出去,说等会儿来拿,但是直到现在都没有来。 “……你一定就是那位先生的女朋友吧?”年轻的店员小姐笑的很甜美。“那位先生说他是给女朋友买的,还说他的女朋友很可爱。” 戚盼接过装着甜甜圈的盒子,说了声谢谢。 “不过你不用担心,他没事的,那位先生可真是厉害,他一脚,真的就是一脚,就把劫匪踢飞了呢!” “劫匪?什么劫匪?”戚盼吓了一跳。 “就是外头抢劫的呀!” 在店员的解释下,戚盼才知道发生了什么。原来唐深白买完甜甜圈付账的时候发现外头有人抢劫,他当兵习惯了,立刻把甜甜圈留下跑了出去,制服歹徒后警察就把他请去警局做笔录,他出来的时候没有带手机,借了店里的电话想打给戚盼,结果戚盼正好把房门关上。 这会戚盼才放下心,她带着甜甜圈回到酒店安心的等,等待期间她吃了两个,小叔叔到现在都不知道她其实尝不出任何味道,总变着法的给她弄吃的,戚盼不想伤他的心。她啃了两个没有滋味的甜甜圈,终于等到他回来了! 一有人敲门,戚盼就跑了过去,门一开,她扑进唐深白怀里,纤细的身子瑟瑟发抖。 “吓到你了是不是?乖,对不起,别怕别怕。”唐深白摸摸她的头,进门来反手将门关上,跟她解释了来龙去脉,最后说:“没事的,不要担心,我这不是好好的吗?乖,抬起头来我看看。” 等她抬起头,唐深白才发现她的嘴唇都咬破了。 100.第九片龙鳞(十) 第九片龙鳞(十) 戚盼从一种无法抑制的颤抖中慢慢平复,她的嘴唇虽然破了, 但是并没流血, 她身体里的血都是不会流动的,别人伤害不到她, 只有她自己可以。但即便如此,伤口愈合的也比普通人快很多。 可这不妨碍唐深白怜惜她。他反手把门关上,捧着她的小脸亲了一下, 低声道:“你出去找我了?” 他是知道她有多么怕生的。“我没事,抱歉, 让你担心了。” 戚盼摇摇头, 搂着他的腰没有说话。唐深白把她抱起来, 放到自己大腿上, 与她额头相贴, 姿态亲昵。“晚上有人要请咱们吃饭, 你想不想去?” “谁呀?” “我救下来的那个女孩, 她也是Z国人, 如果你不想去,咱们就不去。” 戚盼又摇摇头, “去吧。” 跟她在一起, 真的不是什么幸福的事情。他要远离亲人与朋友, 跟她远走高飞, 甚至要远离一切友好的陌生人, 只因为怕别人发现她身上的秘密, 这实在是太不公平了, 戚盼想。 因为是久违的与人交往,戚盼出门前还仔细打扮了一番,她本来就长得格外漂亮,这具身体更是将她的美丽散发的淋漓尽致,娇嫩而年轻的皮肤不需要任何保养品就显得吹弹可破,使得她整个人如同一尊瓷娃娃般可爱。正是因为这副过于美丽的外表,每当她出现在人前的时候,总是很惹人注目,这也是为什么戚盼越来越不爱出门的原因。光是之前在游轮上那两天,就有好几个高鼻深目的外国男人跟她搭讪,如果不是唐深白及时感到,她都不知道要如何应对。 多说几句话她都不敢,怕被人瞧出自己根本没有呼吸。 “我好看吗?” 唐深白眼带欣赏,他拉住她的小手,摸了摸她微凉的耳朵,“好看。” 说完又补充了一句:“我很喜欢。” 戚盼听了,脸红起来,她抱住他舍不得松开,“那待会儿,你可以请我跳支舞吗?” 她的眼睛亮晶晶的,因为这一直都是她的梦想,只不过之前的两辈子都没有这样的机会,更没有这样的资格。 “当然。”唐深白想了想说,“可是我跳的不够好,你可不能有意见。” 她笑眯眯的点头,他怎么会跳不好呢?他明明什么都会,学什么都快,又正直又温柔,又有绅士风度。她活了这么久,再也没见过比他更好的人了。 可是这支舞最终也没有跳成。 他们约在一家很出名的餐厅共进晚餐,这家餐厅的牛小排特别出名,环境清幽气氛高雅,餐厅里弥漫着悠扬动人的钢琴声。唐深白带着戚盼在侍者的引领下来到了他们的桌子,戚盼终于见到了那个在唐深白口中所说的“很有礼貌的同胞”。 那张脸,实在是太熟悉了。 戚盼在看到的一瞬间就刷白了脸,铺天盖地的惭愧与羞耻如同潮水将她淹没,她觉得自己像是一个被剥光了衣服敞开在太阳底下供人参观的小偷,所有的卑劣与不堪都被毫不留情地揭开,徒留一身疮痍。 她像是提线木偶一样坐了下来,僵硬地听唐深白跟对方交谈,实际上她也没有仔细去听,因为她剩下的力气都在颤抖,冷得她牙齿打颤,可笑之极。 “不好意思,我去下洗手间。”最后戚盼无法忍受了,她用尽最后的勇气跟镇定离开了餐桌,唐深白要送她被她拒绝了,她一个人躲在厕所的隔间里,狠狠地咬住手腕,牙齿穿过皮肉,几乎碰触到森森白骨。如果能感受到痛楚就好了,那样的话,她就不会这样难过了。 她为了出门化的妆已经彻底花了,可她也不能在这里待太久,免得唐深白担心。幸好戚盼带了手机,她匆匆用冷水洗了把脸后悄悄离开,路上给唐深白发了条消息说她有点不舒服先回酒店。 人来人往的异国街头,她哭得像个愚蠢的傻子。 很久很久以前,她第一次离开他的时候,在没有人认识自己的地方,也像这样大哭了一场,然后去到街角的面包店买了一个甜甜圈,就着眼泪吃了下去。 戚盼常常会想,为什么这世界上就没有人来爱她呢?妈妈心里头是没有自己的,爸爸重新建立了家庭,妈妈死的时候和继父的手死死攥在一起,跟她血脉相连的人,每一个都不要她,每一个心里都没有她,她在哪儿似乎都是多余的。她很努力地让自己变得开朗,可不管去过多少地方,帮助过多少人,她都没有感觉。 战地战乱频繁,跟她一起的志愿者们都有家人关心,每一次战乱发生,他们都会立刻打电话回家报平安,被劫持的时候其他人都吓得哭了出来,只有戚盼很平静。 因为她就算死在这里,也不会伤害到任何人的心。 她一无所有。 也许就算是现在,她仍然是这样。 唐深白收到戚盼的短信就跟对方说了抱歉赶了回来,他看到她乖乖待在房间的时候松了口气,只是忍不住要唠叨两句,戚盼听着他唠叨自己,睁着无神的眼睛:“对不起。” 真的对不起。 她也不知道自己这句对不起是跟谁说的,是跟唐深白,还是跟那个和他的妻子长得一模一样的女人? 如果她没有从那片森林出来,这一世他们仍然会相遇,然后会相爱吧?会结婚生子,白头到老。现在这一切都被她给毁了,戚盼成了这样一个卑劣的罪人。她凭什么去抢?她凭什么要留在唐深白身边?如果前两辈子他都不是她的,那么第三辈子也不该有任何意外。 “为什么要道歉?”唐深白被她看得心软了,他只是担心她一声不吭自己离开,总是让他想到那被梦境缠身的五年,他不想再失去她了。“你心里在想什么,都跟我说,好不好?” 戚盼坐在他大腿上,“对不起。” “是我对不起你。”唐深白轻叹,“盼盼,你为什么不开心?” “你会喜欢她吗?” “嗯?” “那个人,你会喜欢她吗?” 唐深白用了十几秒才意会到她是在说晚上一起吃饭的那个Z国女人,他眯起眼睛,难得对着她也有了些许不悦:“我在你心里是这样见异思迁的人吗?” 戚盼咬着下嘴唇,却被唐深白掰着下巴,然后他的手指伸进来:“就算不会疼,也不许咬。” 他似乎明白她在不安什么了。“盼盼,我要你看着我的眼睛,仔细听我说。” 在他的要求下,戚盼不得不抬起头与他对视,他的眼神很温柔,还夹杂了一些其他的东西,那是什么呢?戚盼看不懂,她从没有见过小叔叔露出这样的眼神,他总是温和的、宽容的,对谁都是和颜悦色。 其实戚盼不知道,在她死后,他就很少笑了。 他总是驾车来到那座大桥,眺望曾经将她吞噬的江水,她的爱留在人间化作蒸腾的水汽,即使失去意识,仍然为他所吸引,淡淡地聚集在他周围。 “我是个可以独立思考,能够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的成年人。” 戚盼不明所以地看着他。 “我对谁动心,我喜欢谁,我愿意为谁付出,我做的每一个决定,我自己都清楚。” 他的吻落在她颤抖的眼睛上,轻柔温存。“不是说过了吗?我只爱你,至少在我的这一生里,我只爱过你,不会再对任何人动心。我想要携手共度余生的也只有你,为你做任何事我都心甘情愿。我觉得我们在一起很快乐,与你走过的每一条路,我都感觉到了满足与幸福,这种感觉只有你能带给我,其他人都不可以。” 是的,除了戚盼,其他人都不行。 再后来,戚盼真的与他共度了余生。就算她连妻子的义务都不能尽,当唐深白垂垂老矣,戚盼仍旧娇美如初,很多时候陌生人看到他们依偎在一起都觉得不可思议,可在戚盼眼里,他仍然是她深爱的小叔叔。 “盼盼,你说,人会有下辈子吗?” 戚盼轻声回答:“会有的。” “那我,下辈子还想跟你在一起。”他握住她的手,与娇嫩滑腻的小手比起来,他的手宛如枯木,尽是虬枝。 “……好,如果有下辈子,我一定会找到你,再跟你在一起,你要等我。” 他依偎在她怀里,慢慢闭上了眼睛,戚盼遥望着面前一望无际的海,泪水一点点滑落。 戚盼抱起唐深白,这艘船没有方向四处漂流,她看着深不可测的大海,微微一笑,带着他一起跳了下去。 对不起啦小叔叔,我没有下辈子了,偷来的这一生,我已经很幸福啦。以后永远都不会再有戚盼,也不会有人,害你一世,让你这样牵肠挂肚,让你这样背井离乡,让你同我长眠大海。 我花了三辈子的时间,终于可以从这世上消散,再不纠缠于你,还你自由。 可她没有听见唐深白闭上眼睛前喃喃的话。 他说。 盼盼,我不想忘记你。 101.第十片龙鳞(一) 第十片龙鳞(一) “喝了吧。” 戚盼坐在龙宫的水晶凳子上, 她面前的水母桌子上头摆着一个青花小碗, 碗里是冒着热气的滚烫的褐色液体,像是熬好的药。 龙女大人将这碗放在她面前后,就说了这么一句话。 戚盼不知该如何应对, 龙女见她不言不语,就又不耐烦起来, 催促道:“呐,喝了吧, 这可是我去忘川奈何为你求来的一碗孟婆汤。你喝了, 就不会再喜欢任何人了。” 戚盼没有说话,而是摇摇头。 玲珑立刻柳眉倒竖:“你这是什么意思,我辛辛苦苦难得好心,你却不领情?你别忘了, 你还毁了我一片龙鳞!” “对不起,龙女大人。”戚盼紧张地站起来,壮士断腕般闭上眼,“您、您吃了我吧!” 颇有几分引颈就戮的意思了,玲珑本来就是吓唬她玩儿的, 这会也失了兴致。“算了,没意思。” “啊?”戚盼一愣,“您、您不吃我了吗?” “你的灵魂很美,我舍不得吃, 你就留下来, 成为荒海的一员吧。” 戚盼看着玲珑逗着白色的小海豚转圈儿玩, 有些头昏脑涨:“留下来?” “对呀。”玲珑对她笑了一下,“我就是通知你一声,不是征求你的意见。” “就像是那位先生一样?” 玲珑用了几秒钟才反应过来戚盼说的是住在龙宫门前的范无救,她撇撇嘴,“当然不是,我不喜欢荒海出现其他人,这是我的家,我不喜欢别人来我的地盘。你要是留下来,就跟它一样。” 她随手一指龙宫内游走的小鱼,戚盼傻眼了:“我会变成鱼吗?这里的鱼,难道都是……” “也不全是,毕竟我可遇不到那么多好的灵魂。”玲珑遗憾地叹了口气,她随意捞了条小鱼过来,小鱼便亲昵地蹭着她的指尖,她只是不喜欢灵魂进入龙宫,但是很喜欢荒海的动物们进来,人类的灵魂注入到她创造出来的傀儡中,就有了灵性,比如说小海豚,比如说荒海中的每一株珊瑚,每一只水母。“别以为自己过得多么惨,这里哪个不比你惨。” “这只,曾经是个小仙女,后来爱上妖魔,为他堕落,结果妖魔超脱成佛,她却再也回不去天宫。” “这只也傻得很,她与另有所爱的丈夫双双重生,人家想要摆脱她,她居然就那样成全了,最终落得个心碎而死的下场。后来那个男人后悔,只可惜她已经变成鱼,再也不会出现在人间。” “这只就不用说啦,有读心术,明知道人家只是想挖他的心,也不知道防范,真是一个比一个笨。” “不过没关系,谁叫我是个慈善家呢。”玲珑拍拍手掌,“至于你嘛……” 戚盼最后的记忆,便是龙女灿烂的笑容。 此后,再也不存在一个叫戚盼的人,只是荒海尽头的归墟龙宫内,多了一株莲花。 玲珑对着桌子上那碗孟婆汤出神,想了想,她拍开小海豚的脑袋,拿起汤碗,毫不犹豫的,全部浇在了莲花的根部。 反正已经不再是人,忘得干干净净,也没什么不好。 她又舒了口气,“总算是少了片龙鳞……”讲道理,她活了不知多久了,漫长的时间里难免脱麟,珍贵是对其他人而言,玲珑自己可是一点都不在意。“不过只有一株莲花,好像有点单调不好看。” 她的目标是荒海内每一条鱼,每一个生命,甚至每一株植物,都能有灵魂注入变得鲜活,不过等到完成那天,不知道要多久以后了。按照她一个世界一个灵魂的进度,嗯……也许要到荒海枯涸吧。 虽然这些灵魂在她看来都笨的无可救药,但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香甜美好,很讨玲珑欢喜。她摸了摸自己的肚子,戚盼回来前刚吃了一点,虽然不能吃饱,但也聊胜于无。 “乖哦。”她点了点一条黑色小鱼的脑袋,“等我回来。” —————————— “仔细看看有没有漏网之鱼!一旦有,格杀勿论!” “是!” “报!报!将军!在钱胡子房间里发现一个密室!” “带老子去看看!” “是!” 萧琰跟着手下一路去到了钱胡子的房间,他是回京途中顺道剿匪,没想到这叫钱胡子的土匪看着不起眼,胆子却不小,光是这后山就搜刮到了一批惊人的财宝,更别提山上被他掳掠来的良家子,萧琰把土匪杀了个一干二净,又派遣手下将良民派下山,原本准备一把火烧了这乌烟瘴气的土匪寨,结果搜查的士兵却说发现了匪首钱胡子的房间有个地下密室! “将军小心,这里乌漆抹黑,也不知道有没有机关。” “老子要是怕那个,早在战场上死了几个来回了!滚一边儿去,老子自个儿进去!” 大将军萧琰,操不离口,刀不离手,是本朝响当当的一名煞星,他英俊的外表跟他糙的不行的内在完全成了反比。就因为这,年纪一大把还没娶着媳妇,这回回京,老夫人怕是饶不了他,要知道本朝男子十四岁便可娶妻,萧琰大将军他今年芳龄二十八,说得不好听,要是成亲的早,这孙子都有了。 人家老婆孩子热炕头,他就一把大刀不离手,张嘴老子闭嘴骂娘,总之是谁也管不了。问他要娶个什么样的媳妇,人也不多话,头都不抬:“老子要娶个仙女一样漂亮的女人!” 可这世上谁见过仙女?你知道仙女长啥样?还不是不想成亲故意刁难人。 亲兵们在密室外头等了没多会萧琰就出来了,几人正想问问将军可有受伤,结果一不小心瞧见将军怀里掉出来一片水蓝色的布料,看起来特别像是姑娘家的罗裙。大伙儿朝上再一瞧,这会儿是句异口同声的我操。 娘嘞!这世间还真有仙女一样漂亮的女人! 萧琰自己也很是满意,他觉得此番剿匪,就数这个战利品最让他快活。他心中高兴,看几个平时嫌弃的不行的大头兵也和颜悦色起来:“去找辆马车,再抓个大夫来给夫人看一看。” ??? 等了半天没动作,萧琰恼了:“娘的你们听不懂老子的话是不是?再磨蹭老子一刀砍了你们!” 吓得亲兵们四处逃窜,唯一一个壮着胆子问:“将军,您、您该不会是——” “咋?”萧琰完全不觉得自己这样又野蛮又不讲理,“老子想讨媳妇不行吗?” 不是啊,这仙女被关在钱胡子的密室里,您都不考虑一下她,她是不是完璧吗?亲兵想问,但是强烈的求生欲让他闭上了嘴。 等到马车跟大夫都来了,萧琰抱着仙女般的姑娘噌的一下就窜上了车,盯着大夫,大有一副你敢多碰不该碰的地方老子就一刀砍了你的架势。须发皆白的老大夫战战兢兢地给美人把了脉,讲道理,被这样的恶霸盯着,他不尿裤子就是好事,哪里还敢去打量躺着的姑娘长什么样子啊! 得知媳妇只是昏迷,并无大碍,萧琰满意了,亲和地拍了拍老大夫的手,给了他一锭金子,着人将他送了回去。 然后他也不骑马了,整个人坐在马车里盯着他的媳妇嘿嘿的笑,别人都以为他是说着玩的,其实他是认真的,他从小就这么一个心愿:娶个仙女当老婆。 萧琰自幼便是个恶霸,他爹为了治他不知揍断了多少根棍子,然而他积极认错死不悔改,后来他爹战死沙场,他娘伤心过度撒手而去,萧琰这才一夜长大,然而虽然已经贵为大将军,骨子里却还是蛮横又不讲理,他认定的谁也不能说三道四,他说黑就是黑白就是白,不容任何人反驳。哪怕是一手抚养他长大的老夫人,也不能左右他分毫。 就这八字还没一撇,他就把仙女媳妇抱到怀里这里亲亲那里摸摸,完全看不出此前他半点女色不沾。 等到被一只冰凉的小手推开,萧琰还有些意犹未尽,一低头,顿时咧嘴露出一口白牙:“媳妇,你醒了?” 玲珑怕自己再装下去会被剥个精光,这人什么毛病啊?“谁是你媳妇,少乱叫。” “你呀,我救了你,你可不就是我媳妇了?大恩大德无以为报只得以身相许戏本子里都这么唱。”虽然仙女媳妇态度一点也不柔顺,但没有关系,长得好看的人,总是有特权的。“你真好看,睁开眼睛就更好看了。” “钱胡子人呢?” “你找他干嘛?”萧琰脸立即黑了,平时他这样的表情能把身边的将士吓到尿裤子,然而玲珑一点都不怕他。 她扒开车窗往后看,早不知道离土匪窝多远了,玲珑丧气地坐回来,发现自己居然坐在萧琰大腿上。她也没有害羞,本来就打算弄死那个钱胡子的,谁晓得居然遇到这么个家伙,到底是哪里来的?“我找不找他,跟你有什么关系?” 她长得那样美,萧琰突然发现自己的脾气其实还是挺好的,至少在她面前,他发不出火来。 102.第十片龙鳞(二) 第十片龙鳞(二) “跟我当然有关系。”萧琰大言不惭地说。“我是你男人。” 如果不是玲珑见识过太多奇葩, 她会在第一时间把这人踹出去。事已至此她算是看明白了,钱胡子不死也得残,白白浪费她一番功夫, 本来还想搜搜看土匪窝藏宝贝的地方,如果有亮晶晶的一并带走,没想到中途杀出个程咬金来。“钱胡子才是我男人。” 萧琰顿时瞪大了眼:“你说什么?那个满脸胡子的丑八怪是你男人?!” “嫁鸡随鸡嫁狗随狗, 他虽然长得很丑,可是他很温柔。”玲珑双手环胸。“跟你可完全不一样。” 萧琰遭受到了一万点暴击,“他要是你男人,怎么把你关在密室里?” “当然是为了我的安全啊,不然呢?你还没回答我, 钱胡子人呢?” “死了!”萧琰愤愤地说。“老子一刀把他脑袋砍下来了!你想要吗?想要老子也不给你。” “你把他杀了?!”玲珑差点儿跳起来, 然而她生气的模样也是那样好看, 让萧琰怎么也看不够。他不是没见过美人,可那些美人跟眼前的少女比起来, 黯然失色,索然无味。“真的杀了?”这人身着甲胄, 看起来像是个将军, 钱胡子可是这一代赫赫有名的土匪头子,抓住了不能这么快杀了吧?更别提还有个小金库不知道藏哪儿了呀! “真的杀了。”萧琰点头。“我还找到了他的金库,把他近些年搜刮来的金银财宝都还之于民, 叫人把他的脑袋悬在城楼示众。” 玲珑一口气险些没上来! 怪不得, 她就说呢, 钱胡子舔着脸说要来享用她, 结果她装晕在密室里等了那么久就没个信儿了,合着人脑袋被砍了,能来睡她才怪!那家伙不来找她,她怎么从他口中问到要找的人下落啊?还有那些金银财宝,是她先盯上的! 萧琰只觉得美人明眸喷火,真是说不出的娇媚明艳。他也不在乎那些有的没的,直截了当跟玲珑说:“你跟我,肯定比跟着钱胡子好,你说成不成?我娶你当媳妇,我可比那钱胡子长得好看多了,你是不知道,他那一嘴的胡子都生虱子了。” 玲珑觉得他好恶心,本来她还在生气,可不知道想到什么突然变了脸色,娇滴滴地朝萧琰大腿上一坐,毫不客气地抱住他,眼眸水汪汪的,声音也一改先前的骄纵任性,变得柔情似水:“那妾可就信了爷,日后妾的一生就寄托于爷,还请爷多多怜惜呀。” 萧琰并非没脑子,他行军多年,敌人没少给他用过美人计,然而不好意思,他的审美观远超常人,常人眼中的美女,在他看来不过路人,旁人眼中的绝色,于他而言也不过尔尔,所以美人计不是没有用,而是不够美。尤其是三个月前的敌国,居然派个女杀手来砍他,还想魅惑他!开什么玩笑,他萧琰眼光高得很,不是小仙女不娶,而且对方是觉得他当兵当久了母猪赛貂蝉吗?塞来个长得还不及他身边副将的女人来,也敢说是美人? 还想诱惑他? 他萧琰节操不高,但也不至于随随便便就碎了啊。 这会儿小仙女一撒娇,对不起,他连自己姓什么都忘了。 玲珑活了这么久,什么样的人都见过,可人类就是这么有趣,总是能让她碰见一些好玩的。她凑近萧琰身上嗅了嗅,他的灵魂很香,好好培养的话……算了,反正她也不吃亏,能吃掉爱自然最好,不能吃掉,不是还有灵魂嘛,怎么算都是稳赚不亏。 想要她?那可是要付出代价的。 萧琰笑得嘴一咧看不见眼,玲珑也很快把钱胡子给忘到了九霄云外,本来她就没打算在钱胡子身上多浪费时间,毕竟她得到的信息太少了,要找到人,恐怕还是避免不了盘算一番。话又说回来,她吃掉的那个灵魂,其实并不是多么有价值,不过没有办法,这次回去,就要搞个慈善大家感天动地的锦旗挂墙上,不然都对不起她这一番功夫。 从土匪窝到京城,本来快马加鞭只需要三天,但因为有了玲珑,导致行程足足被拖了两倍有余。萧琰本来喜欢的就是玲珑的脸,明明一开始她那样傲慢娇蛮,但是经过这近十日的相处,玲珑在他心中已经成功塑造出了“温柔羞怯善良单纯”的正面形象。 恋爱中的男人,智商也是负数。 “媳妇,到了,来,我抱你下来。” 谁说糙汉子就不懂柔情,至少萧琰在面对他的小仙女的时候特别细心,细心的让追随他多年的副将亲兵都暗自咋舌,险些以为自家将军是被什么孤魂野鬼上了身。 将军府早早就得了信,原本数日前就该到的,结果拖了五六天,老夫人怎能不担心?此刻一听说孙儿回来了,就立即带着人到门口等。结果这不孝孙一下马车先不跟祖母打招呼,而是转身跟马车里的人说话。 又见马车里伸出一双雪白皓腕,那双腕子可真是漂亮,老夫人是大户人家出身,自幼也是锦衣玉食,来往的更是非富即贵。可即便如此,她也不曾见过有人的双腕能与冬雪争辉。没等老人家反应过来,就瞧见萧琰抱了个姑娘下来,待到姑娘一抬头,饶是老夫人见多识广,吃过的盐比他人吃过的米都多,也不由得惊叹。 好个天仙般的美姑娘! 那美是极具冲击力的,在她面前,所有人都要失色,更别提容貌本就不够出众的贾芯卉。 “祖母,孙子回来了,还给你带了个孙媳妇回来。”萧琰嘿嘿一笑,摩挲着掌心的小手吃豆腐,顺便拉玲珑到老夫人面前让她瞧个仔细。“您开心吗?” 孙子几年才回来一次,老夫人自然不舍得同他吵嘴——每次都是这样,不过也顶多就维持个三两日,萧琰总是有办法熊的让老夫人一大把年纪还抓着拐杖追着他满府揍。老夫人是极有涵养的,她看了看玲珑,为这姑娘的美貌惊叹,面上的功夫却做齐了。“胡说什么,人家姑娘分明还做女儿家打扮,休得满口胡言乱语,坏了人家名节。来,咱们进去说说话。” “祖母好。”玲珑福身行礼,老夫人看在眼里,这礼数是十分的周全,看起来像是好人家养出来的姑娘。天知道这些年老夫人最担心的就是她这离经叛道我行我素的孙子带回个不三不四的女人来,旁人看重的贞洁名声,在萧琰这里统统不管用。他最是厌恶这些迂腐古板的东西,导致老夫人在他离京的时候,常常梦到萧琰带回个高鼻深目的外族女人。 这噩梦一醒就睡不着了,若非数年来有馨卉陪伴说话,老夫人怕是早就熬不下去了。芯卉是她看重的孙媳妇人选,为人知书达礼又善解人意,最重要的是她还是萧琰的救命恩人,这些年来萧琰四处征战,陪伴她的只有芯卉,老人家是想把芯卉留在身边当孙媳妇的。 因此对玲珑,就不是那么的喜欢。 这样的容貌,怕不是个祸水,会坏了萧家门楣。 老夫人对玲珑笑了笑,倒是没如何刁难,她了解她这个孙子,越是反对,他就越是坚持,自小就听他嚷嚷着要娶个仙女做媳妇,却不曾想还真叫他找着了。 待到入了府,老夫人着人收拾客院,萧琰一杯茶刚灌一口,听到这里眉头一蹙:“府中有客人?” 老夫人瞪了他一眼:“难不成你要让人家未出阁的姑娘同你住?” 萧琰脸色一变:“她是老——我媳妇,当然要跟我住。” 幸而转口的快,否则叫老夫人听他张嘴老子闭嘴老子,怕不是要晕过去。时至今日老夫人都认为萧琰是在军中被带坏的,其实他小时候就这样,只不过那时有兄长跟父亲做好榜样,他熊是熊了点,胜在年纪小,倒也不曾受过多少苛责。 老夫人正要说话,她身边一直安静站立的贾芯卉却轻笑,谁知解围的话未曾出口,玲珑便先说话了。“祖母说得是,将军,就依了祖母吧。”说完她又对老夫人嫣然一笑,“玲珑自幼孤苦,见了祖母,心中亲切,若是祖母不嫌弃,便叫玲珑在祖母院子里住吧,家父是杏林圣手,我瞧老夫人似是有头疼之疾,倒不如让玲珑稍作诊治。” 她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萧琰瞪大眼:“媳妇你还会医术?!”那我肚子上被捅了个洞你都不帮我看?? 玲珑娇羞一笑:“将军真是的,玲珑不是同您说过了么,您总是不将玲珑的话放在心上。” 看着那双嗔怪的美目,萧琰满心愧疚,觉得自己真不是个东西,道歉的话张嘴就来:“是我的不是,改明儿给媳妇赔罪,就罚我带你出去玩。” 见状,玲珑掩嘴一笑。她所在的地方,她就是焦点,让人觉得听她说话看着她就是理所当然,至于被忽略的人……那是真没人注意。 103.第十片龙鳞(三) 第十片龙鳞(三) 大多数时候玲珑懒得装的很温柔可人,但如果她想讨好一个人, 那是十分轻而易举的, 就好比早已被她迷得五迷三道的萧琰, 再好比对她已经拉不下脸来的老夫人。 好在老夫人心里头尚且装着贾芯卉,不管怎么说, 玲珑今日也是第一次同她见面,贾芯卉却已经是陪了她数年了,萧琰不在身边,贾芯卉就是老夫人的支撑。她回过神, 拉过贾芯卉的手对萧琰说:“你这孩子,这么久了也没有点音讯,可知我与芯卉有多么惦念你?” 玲珑看向萧琰,向来对谁都不买账的萧琰,这会儿对着贾芯卉,居然眼神有点闪躲:“我、我不是忙吗?而且我现在不是回来了,您还说那些干什么。” 贾芯卉轻轻一笑, 她的容貌只算得上是端庄清秀, 看久了倒也颇为耐看,是个佳人。然而同玲珑这样的绝色比起来, 那简直就是欺负人了。但她身上有种温文尔雅知书达礼的气质, 又因着玲珑外表看起来不过二八, 贾芯卉今年却二十又三, 又较之少女多了几分女性的贤惠温婉。 后面那俩形容词, 除非玲珑装一下, 否则你绝不会从她身上看到这样的品质。她待谁都是一副态度,喜欢的捧到天上不问是非,讨厌的就要立刻碾死免得碍眼。萧琰这会儿在她面前可还要再考核考核呢,她遇到过许多灵魂香甜但是爱却不够美好纯洁的人,上过这样的当,人类世界有句老话叫吃一堑长一智,玲珑向来是极为小心的。 不过眼下她也不走了,因为她不费吹灰之力就找到了要找的人,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贾芯卉只觉得这玲珑看自己的眼神有些奇怪,也不知怎地,好似心里的那些小秘密都被看穿了一般。但眼下要着急的不是这个,她维持着得体的笑容对老夫人道:“老夫人就不要为难将军了,将军刚刚回府,我已经准备了酒宴为将军接风洗尘,老夫人啊,将军平平安安的,不就是您最大的心愿么?怎地将军回家了,您却不将自己的心意告知他呢?” 说着又转向萧琰:“将军不在京中的日子,老夫人可是时常惦念着,还叫我呀,给将军做了许多新衫子,待会儿我叫荷花给将军送过去,将军试试看,我的手艺不好,将军可莫要见怪。一家人说什么客气话呢?玲珑姑娘,老夫人岁数大了,夜里浅眠,怕是不合适同玲珑姑娘一起睡,若是玲珑姑娘不介意,我的院子里还有客房,还请玲珑姑娘稍作屈就,或者玲珑姑娘不嫌弃,同我住也是极好的。” 一番话说得是滴水不漏谁都不得罪,面上笑意盈盈也叫人极有好感,不管是老夫人还是萧琰,都挑不出这话里的毛病来。玲珑听了,顿时影后上身,一双娇弱美目瞬间噙满了泪水:“多谢这位姐姐的好意,只是、只是玲珑胆子小,又遭逢巨变,家中只余我一人,若非将军怜惜,早已送了性命,是以夜晚若是无人陪伴,常常辗转,老夫人我瞧了第一面便觉得欢喜,将军护我至今。啊……我这么说,并不是不想同姐姐一起住,而是、而是……” 她含着眼泪看向萧琰,萧琰早被美色冲昏了头:“不麻烦了,玲珑就跟我住,我那地方也大。” 老夫人一听,这哪儿能啊?不管怎么说,婚姻大事,要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萧琰父母早亡,如今她这个祖母便是他唯一的亲人,她有心让芯卉与萧琰成就好事,可萧琰这死孩子,自小到大一个德性,这芯卉也是慢条斯理,两人一个比一个不急,倒是急坏了她这把老骨头。好不容易等到萧琰回京,谁知道他却带了个漂亮姑娘回来! 玲珑再漂亮再讨人喜欢,又如何能比得过贾芯卉在身边陪伴的数年?人心都是偏的,老夫人自然还是向着贾芯卉。因此她一听萧琰要带玲珑去他的院子住,连忙道:“还是在我这儿住吧,你一个大男人,如何照顾娇滴滴的姑娘?我这儿下人也多,够伺候的。” “我怎么不能照顾了?”萧琰不服气的反驳。“回京路上可一直都是我亲力亲为的照料她,媳妇你说是也不是?” 玲珑笑中带泪,含羞带怯:“将军说的是。” 至于是怎么照料如何照料,那就只有当事人清楚了。可只看着两人的黏糊劲儿,老夫人心里头直打鼓,这该不会是已经成就了好事儿了吧?若是那样可就麻烦了,她不想委屈芯卉,又不能让萧琰糟蹋人家的好姑娘。一时间,老夫人心内百感交集,最终狠狠地瞪了萧琰一眼。 萧琰被瞪的莫名其妙,他都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祖母干嘛一副要吃人的眼神? 于是晚上玲珑就留宿在了老夫人的院子。萧琰被撵走的时候一步三回头,舍不得的样子看得老夫人牙都酸了,她没忍住,问玲珑:“你瞧上他什么了?” 不是她拆自己孙儿的台,也不是说她孙儿不好,只是这位玲珑姑娘生得这样容貌,什么样的良人不得由她挑选?怎地就看中了萧琰? 玲珑自告奋勇从嬷嬷手中接过了给老夫人梳头的任务,她看着铜镜中老夫人的面容,轻轻一笑:“老夫人怎地对将军如此没有信心,听将军自个儿讲,他可是相当受女子欢迎呢,就连邻国派来刺杀的女刺客都对他一见倾心,非君不嫁。” 老夫人嘴角一抽,她越发觉得玲珑是涉世未深被她那不着调的孙儿给骗了,“玲珑啊……” “玲珑做您的孙媳妇不好吗?” 老夫人一愣。 “还是说,您觉得玲珑出身低微,配不上将军呢?” 小姑娘眼睛里有些迷茫,老夫人连忙拍拍她的手:“不是不是,其实……” “将军喜欢我,我也喜欢将军,一路上将军都说老夫人一定也会喜欢我的,可是……您难道不喜欢我妈?还是说玲珑有哪里做得不够好?”她吸了吸鼻子,小心翼翼地说。“那您告诉我,我去改好不好?玲珑想跟将军在一起。” 老夫人又不是铁石心肠,更何况玲珑确实讨人喜欢,倘若没有芯卉,她绝对很高兴萧琰能骗——不,是能找到这样的姑娘当媳妇,可是如果萧琰娶了玲珑,那芯卉要如何是好呢?芯卉等了这么些年,都等成了个老姑娘了啊。 玲珑的眼睛生得极美,似是会说话一般,她这样柔情似水的看着你,没有人会忍心拒绝她的要求。老夫人也是菩萨心肠,一辈子没做过一件坏事,如今就萧琰的婚事叫她放心不下,原以为芯卉终于等到了,谁知萧琰自个儿找了个媳妇回来。 那要不,两个都收了? 这话说出来,老夫人自个儿脸都烧得慌。他们萧家历来是不纳妾,这两个姑娘一个赛一个的好,都叫萧琰娶了可真是糟蹋了,而且,叫哪个做妾呀? 玲珑抹了泪珠给老夫人轻轻按揉太阳穴,老人家上了年纪,不知怎的患上了头痛病,隔三差五要疼上这么一回。大夫看了药也开了,就是不见好转,这会儿被萧琰给愁的又开始疼,谁知玲珑那双小手一覆上来,顿时就舒服了许多。老夫人被揉的不觉生了倦意,不知不觉便睡着了。 第二日一早,天刚露鱼肚白,萧琰就跑来老夫人这了,早起的嬷嬷被吓了一大跳,萧琰朝里头看,问:“夫人起来了吗?” 这亲都没成呢,夫人就先叫上了。嬷嬷也是看着萧琰长大的,顿时笑起来:“将军一大早跑过来,是怕老夫人吃了心上人不成?” 萧琰具有城墙厚的一张脸,对嬷嬷的调侃不痛不痒:“那难说,祖母那人嬷嬷是知道的,我都这岁数了,她老人家火一大照样抓着拐杖追着我打,我能不怕吗?玲珑胆小娇弱,万一被吓着怎么办?”今晚还是把她带到自己那儿住得了。 等到老夫人起了,玲珑又主动承担了给她梳头的任务。小姑娘有一双巧手,细细妆点下,老夫人看起来至少年轻了十岁。嬷嬷在一边瞧着都惊讶不已:“姑娘的手可真巧。” “这可不是我手巧,是老夫人底子好,本就年轻着呢,若是出去了,不告诉他人,谁能瞧得出老夫人的孙子都近而立了?” “你这丫头嘴巴可真甜。” 老夫人来来回回照着镜子,今日她换了个发型,连首饰都换成了颜色鲜亮的,衣裳也摒弃了平日里的深沉色调,整个人都清爽许多,自己看着也十分满意。 谁会不喜欢长得漂亮嘴巴甜的姑娘呢? 萧琰一进来就瞧见他最喜欢的两个女人谈笑风生和乐融融,他也跟着笑起来,到底是坏心眼,示意他人不要出声,趁着玲珑专心给老夫人选钗子的时候,蹑手蹑脚到她背后猛拍她的肩,同时在她耳边大吼一声:“媳妇!” 三秒后,萧琰后悔了。 104.第十片龙鳞(四) 第十片龙鳞(四) 一个人的眼睛里, 怎么能涌出那么多令人怜惜的泪水呢? 萧琰从来没见过有人能哭得那样娇弱无助,他活到现在,什么鸡飞狗跳的事儿没干过,就是不知道愧疚两个字怎么写, 眼下站在玲珑面前,他却觉得自己还是死了的好。也不顾在场的还有其他人,上去握住玲珑的手便讨好道:“是我错了是我错了,你、你别哭, 你想怎么罚我都成, 别哭别哭,是我浑,我不是个东西,要不你打我吧!不, 打我手疼,我自己来。” 说完啪啪啪对着自己就是三个响亮的耳光,没能成功哄好玲珑,反而又将她吓哭了。老夫人在边上被那三个大嘴巴子吓了一跳, 赶紧站起来打圆场, 一瞧萧琰那脸都被打红了,“行了行了, 你能不能收收你那听风就是雨的性子, 你吓着人家小姑娘了。自己一大把年纪, 还跟个没长大的孩子似的, 人姑娘才多大?” 老夫人这就忧愁起来, 除了芯卉,还有谁能承受得住萧琰这样的性子啊?这就是她所觉得萧琰跟玲珑一点都不配的原因了,岁数差距另提,就萧琰这性格,谁想跟他一起过都难。 萧琰看着玲珑被老夫人挡到身后,还吸了吸鼻子,梨花带雨的模样看得萧琰心都要碎了。他本来就喜欢她,这段时日被玲珑勾的更是分不清东南西北。眼见她不肯看自己一眼,心里一急,跑过去把她拉到自己身边来,用一种你不要跟我抢的眼神盯着老夫人看:“管他年纪差了多少,总归我是要娶她当媳妇的,祖母你不要在里头搅和。我早同你说了,我是决计不会娶芯卉的!” 声音太大,所有人都听见了,自然也包括刚好到门口的贾芯卉。她手中捧着的托盘掉在地上,瓷碗摔了一地碎片,清秀的面容上一片惨白无血色,这会儿也顾不得说什么,只觉得满心难堪,尤其是在所有人都朝自己看的时候,居然就这么转身跑走了。 老夫人气的拿龙头拐杖敲萧琰的脑袋:“你这憨货!什么话都乱讲,也不怕舌头闪了风!还不快去把人给我追回来!难不成要我这老胳膊老腿的去?!” 萧琰觉得她说的有道理,正要拔腿去追,却忘了玲珑在自己身后,长腿一抬,就听见美人惊呼一声,狼狈地摔在了地上。这回可叫萧琰心脏都从胸膛跳出来了,连忙去扶玲珑,见她两只小手在地上呛了一下破了皮流血,心里头哪里还想着老夫人的叮嘱? 这一番手忙脚乱,还是嬷嬷追贾芯卉去了,老夫人看着萧琰那一副奴才样摇头叹息,她可是这家伙的亲祖母,也不曾听过一句嘘寒问暖,到底是有了媳妇忘了娘,老话一点都没错。 萧琰一边给玲珑处理伤口一边止不住地赔不是,觉得自己可真不厚道,刚才怎么能忘记了她直接往外走呢?可话又说回来,他记得自己明明松开她了呀! 玲珑是很心疼自己的皮囊的,她做出吃痛的样子,因为萧琰给自己的伤口吹气感到刺痛微微颤抖,萧琰的动作就更加小心翼翼了。想去追贾芯卉?门儿都没有。她摔这一下其实并不疼,反正早晚要连本带利的讨回来。 玲珑她什么都吃,就是不吃亏。 贾芯卉那边什么情况,玲珑就不知道了,因为嬷嬷将人追回来,她再待在老夫人院子里就有些不像话,萧琰便主动带她出门,玲珑的手刚上了药,他便去翻出了从前皇帝赏赐下来的珍贵的冰绡手套给她戴上。 走路的时候他牵的是玲珑的手腕,很注意不碰到她的手,其实那伤跟开玩笑似的不痛不痒,可就萧琰这态度让玲珑很受用。她的步子小,萧琰就自觉放慢了速度跟在她身边,玲珑轻笑着问他:“将军,那位芯卉姑娘,您会娶她吗?” “当然不会!”萧琰就差没对天发誓了,苦着一张脸道:“这些年我不想回京就是想躲开她,媳妇啊你知道吗,我有点怕她。” “人家姑娘娇滴滴的,你怕人家做什么,可别是做了什么对不起人家的事,想始乱终弃吧?” 萧琰冤枉死了:“怎么可能,我这辈子就对你动过心!哎带你进去吃好吃的,一边吃一边跟你说。” 也不知怎地,说完这句话,萧琰觉得一直有些不高兴的玲珑突然就愉悦起来,连看他的眼神都温和了许多。 玲珑心想,早点边吃边说不就行了吗,她又不喜欢逛街,人类的世界逛来逛去基本上都是一样的,还是吃东西比较让她开心。 于是萧琰带她去了京城最著名的酒楼,奢侈浪费的叫了一大桌子菜,小二听他点菜都有点不相信:“这位爷,您二位,点这几十道……吃的完吃不完呀?” “废话那么多呢,银子又不会少你的。” 等到上了菜,玲珑就对萧琰的故事不是那么感兴趣了,但他答应要讲给她听,自己就先拽了根鸡腿给玲珑,然后闷了口酒,滋儿的灌了一口。他喝酒都跟旁人不一样,让小二上一坛子再给个碗,一口下去,半碗酒就没了。玲珑觉得自己还是要尽量少说话,因为萧琰看起来像是个大饭桶。她还要保持一下形象,万一吃的没他快怎么办? “这世界上呢,女人比打仗难多了。”萧琰又倒了一碗,顺便给玲珑敲螃蟹。他虽然看着粗糙,满嘴的荤话粗话,但在玲珑面前还是很注意斯文的,大抵是她太美丽动人,在她面前过于放肆,连自己都觉得不好意思,配不上她。怎么说他都是高门世家的公子,再如何不拘小节,骨子里的东西也放在那儿,光是这蟹八件,他用起来就是得心应手。“世上最难的女人就是芯卉。” “叫得这么亲热啊。”玲珑不咸不淡的来了一句。 萧琰一口酒差点儿从鼻子里喷出来,他猛咳两声,“贾姑娘。” 玲珑掩嘴而笑:“将军果真是个知礼数的,怎么说人家芯卉姑娘都是未出阁的黄花大闺女,将军怎好直呼其名?若是叫有心人听去,那可真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是是是,媳妇说得是。”萧琰连连点头。“贾姑娘是我的救命恩人,可以说,如果没有她,那我早就死了。” “哦?”其中还有这么一段渊源呢? “那是十年前的事儿了。” 十年前萧琰还是个成日招猫逗狗正事儿不干的混球,那会儿他的祖父、父亲、兄长俱在,萧家无需他光耀门楣,是以他的日子过得极为自由。谁知好景不长,先皇驾崩,皇子夺嫡,太子登基不稳,又有敌国虎视眈眈,萧家父兄便是在这种情况下上了战场,马革裹尸,无一生还。 萧琰便在一夜之间长大。 新帝信任的人不多,萧琰是其中一个。他临危受命,发誓不辱没萧家先祖,于危难关头接手大军,谁知却遭逢同僚暗害,眼看要临了杀头之祸,当时敌国已经占据了本朝一半国土,大厦将颓,岌岌可危。便是在这时候,年仅十三的贾芯卉救了他。 便是这救命之恩,使得萧琰对她比对旁人多了几分容忍。 贾芯卉为了救他,全家人都死了,萧琰命人将她一路护送至京城,并且捎了口信让老夫人看顾一二。 老夫人仅剩萧琰这一个亲人,对救了萧琰却惹来灭门之灾的贾芯卉自然感恩涕零,便将贾芯卉留在身边细心照料抚养长大。这一来一去的,就是十年光景。 “原来如此。”玲珑恍然大悟。“那这么多年,你就没想着解决一下人家姑娘的婚姻大事?毕竟在你们这个朝代,二十三岁不嫁人,那可是老姑娘了,很难嫁得出去的。” “问题不就出在这里吗?”说起贾芯卉,萧琰也觉得头疼。“早在她到了嫁人的年纪,祖母便开始为她打算了,本来我是想认她做义妹,她又是那般好性情,觅得如意郎君不是难事,可她却不愿。早年我以为是她心里惦念着家里人,不肯改姓,后来才知道——” “才知道是为了你?” 萧琰苦恼地问玲珑:“媳妇你说,老子这样讨人喜欢,该怎么办?” 个臭不要脸的,玲珑呵呵一笑:“我倒是有个法子,可以皆大欢喜,就是不知将军可否愿意?” “愿意愿意!” “昨儿晚上老夫人同我透了意,想叫将军同时娶我与芯卉姑娘入门,效法娥皇女英共侍一夫,如此可谓双喜临门,不知将军意下如何?” 虽然她是笑嘻嘻问的,看起来还很温柔的样子,但萧琰求生欲极强,他觉得似乎有哪里不对头,连忙摇头道:“不可不可,万万不可。” 说完补充了一句:“我就想娶你一个。” 不用问为什么玲珑都知道答案,无非是她长得比仙女还漂亮,圆了萧大将军自小以来要娶仙女当媳妇的梦。 105.第十片龙鳞(五) 第十片龙鳞(五) “将军同我说的, 可都是真心话?” 萧琰一个劲儿点头:“真真真比真金白银还真!” 玲珑露出微微的笑, “既然如此, 将军必然是不忍见我伤心的, 是不是?” 萧琰早叫她迷得神魂颠倒,这会儿玲珑就是叫他去死他眼睛都不眨一下的,“当然当然, 只要能让你高兴,我做什么都成。” “我又岂是那等得寸进尺之人, 只是同为女子, 心中对芯卉姑娘也十分怜惜。将军是男子, 自然不懂我们女儿家的心事。这一日复一日的拖下去, 何时是个头?”玲珑轻叹,顺势喝了一口甜滋滋的莲子汤,她很不愿意人类灭绝的原因就是活了这么久了, 人类是唯一一个能制作出美味食物的生物, 其他的, 哪怕是一些先进星球的智能机器人也做不到。 “啊?” 萧琰一脸茫然,很明显是压根儿没听懂玲珑什么意思。他这人带兵打仗的时候心眼比谁都多, 可日常琐事上就大条了些,尤其是对满肚子弯弯绕绕的女人,基本是两腿一蹬两眼一瞪什么都不懂。玲珑摆足了善解人意的架势,道:“无论如何, 芯卉姑娘的岁数都大了些, 总不好将她留在老夫人身边一辈子, 将军,人家可是你的救命恩人,你总拖着人家不叫嫁人,那不是害了人家吗?还是说,将军心中对芯卉姑娘,终究是有些暧昧心思的?” 虽然萧琰还没想明白,但是这并没有阻止他对玲珑表忠心:“没有没有,绝对没有!我真的对她没有男女之情!主要是那什么,她长得没有媳妇你好看。”说着还有几分羞涩,飞快瞟了玲珑一眼,被她的美色迷的说不出话来。 玲珑一向觉得自己长得好,无论是龙的形态还是为人的形态,能让人因为外貌一秒钟就喜欢上她,这也是她的优点呀。被取悦的她当下就笑了:“将军谬赞了,我也不与将军说那些绕弯子的话,我只想告诉将军,倘若将军要娶我,那身边再留个未出阁的大姑娘又算什么?岂不是对我存了轻视之心?日后你我成婚,老夫人身边自有我陪伴,总不好叫人家芯卉姑娘一辈子住在将军府,非亲非故,说出去也不好听。” 她说什么萧琰都觉得有道理:“我回去就跟祖母提,决不委屈了媳妇你。” 乖巧的人是应该得到一点奖赏的,玲珑随手夹了一块鱼肉放到萧琰碗中。“那玲珑就静候佳音了。” 萧琰把她的话记挂在心上,回了府就去寻了老夫人,将这事儿给说了,老夫人也瞧得出来,她这孙子是真的对芯卉无意,她也不是不讲理的人,这两人既然撮合不到一起去,那也是没有办法,总不能真叫孙媳妇嫁进来了,她却在身边养了个大姑娘吧?这传到外人耳朵里,她这是给自己养孙女,还是给孙子养通房呢?更何况,老夫人摸着良心说,玲珑那姑娘,许了她孙子着实是委屈了,芯卉也是个好姑娘,这俩姑娘萧琰娶到哪一个都得磕头烧香拜谢祖宗,既然如此,萧琰执意要娶玲珑,那也只好将芯卉的终身大事提上来办了。 萧家百年清誉名望,总不能毁在她的手上。 等到她与芯卉说了,看着那丫头红着眼眶一声不响的跑走,老夫人自个儿心里也不好受。这事儿也怪她,倘若当初芯卉说不想嫁人,喜欢将军的时候她就告诉她莫要强求,倘若她在萧琰第一次拒绝的时候就明白强扭的瓜儿不甜的道理,也不会闹成如今这副模样。因此老夫人找了萧琰同清欢,告诉他们,是自个错了,为了弥补芯卉,也为了叫芯卉名声好听,待到芯卉许了人家,再为他们二人办喜事。 玲珑自然无所谓,萧琰就不乐意了,他杠起来那是谁的面子也不给,“祖母的错,凭什么叫我跟媳妇来承担?要我说,别弄些有的没的,我也在朝中给她物色个合适的青年才俊,祖母到时候多准备些嫁妆,再认芯卉——贾姑娘做个干孙女,日后只要我萧琰不死,就一日无人敢欺辱她!” 这番话说得玲珑就很满意了,老夫人叹了口气,也算是认了萧琰的做法。过了会儿,她看着萧琰,啧啧称奇:“想不到我孙儿有朝一日也能说几句人话。” 萧琰:??? 将军府立时开始准备办喜事了,成婚前二人是不得见的,萧琰每日就装模作样的在府里到处晃荡,期望能瞧玲珑一眼——哪怕是一眼呢! 谁知玲珑没瞧见,反倒是瞧见了贾芯卉。 他对贾芯卉问心无愧,见了面也很是坦荡,只是铭记玲珑的教诲,恪守礼数离了有数步远,却见贾芯卉淡淡一笑,神色平静,似乎并没有因为他要成亲一事感到失望:“自打将军回府,芯卉都没有机会向将军说一声恭喜。” 萧琰不好意思地摸摸头:“这不是说了嘛,主要我也挺忙的。” 贾芯卉笑容渐渐淡去:“将军很喜欢玲珑姑娘吧?”她慢慢地摸了摸自己的脸,“芯卉也觉得玲珑姑娘生得好,这世上,总是有些人,天生便拥有旁人无法比拟的美貌,旁人渴求的幸福快乐,她很轻松就能得到。” 她见过数次玲珑跟萧琰的相处,向来不可一世不讲理的萧琰在玲珑面前乖的像小狗一样,叫跑不敢走,叫跳不敢蹦,真真是百般迁就顺从,和在她面前时完全不同。 她已经很努力了,为何还是不能得到想要的?这么多年……她痴心无悔的等了这么多年,最后就输给一个长得貌美的女子,居然就是输给了外貌! 萧琰觉得贾芯卉这话怪怪的,但他还是附和了一下:“是啊,媳妇她漂亮的跟仙女一样。” “将军。”贾芯卉眼中含了泪水,萧琰还是头一回瞧见她哭,顿时被吓了一跳,也不知该如何安慰,瞬间手忙脚乱起来,换做任何一个女子在他面前哭哭啼啼他都觉得烦,可贾芯卉不是旁人,她是他的救命恩人,更何况为了救他,她牺牲了太多太多,这辈子他都欠她的,那是再多的金银财宝锦衣华服都无法弥补的悲痛。 “将军……”泪水一滴滴滑落,贾芯卉虽然容貌远不及玲珑,可她温婉可人知书达礼气质出众,这么些年在高门出身的老夫人身边养着,要是不说,谁也看不出她本是一名普普通通的村姑,而是会以为她是大户人家养出来的千金小姐。“我自知此生与将军无缘,为今只想圆了自己一场梦,将军……将军可愿抱我一下?” 她眼眸含泪,诉说着当年。“那年大雪封山,我背着将军,深一脚浅一脚,那是我人生中最快乐的时候。倘若知道此后我与将军会走到这一步,芯卉宁愿当年同家人一起死在那个冬天,这样,一生悲苦难过,就都不会有了。” 萧琰面露愧疚,这是他一生中唯一对不起的人,即便给予再多,也无法挽回贾芯卉死去的亲人。他站在原地,只觉得心头上似是有块巨石。 他不喜欢回京,一是不愿总被祖母催着成家,二是不敢面对贾芯卉。战场上他杀敌无数,可那又如何? 他张了张嘴,见贾芯卉闭上眼睛,仰起头颅等他拥抱,似乎只是想要最后的一点念想。与此同时,一滴泪水从她眼角滑落,凄美无比。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却听见有娇媚的声音唤他:“将军!” 萧琰从愧疚中清醒,见穿了一身粉裙宛若花苞的玲珑提着裙摆朝他这里小跑而来,就好像春日驱散寒冬,暖意融融。他已经数日不曾见过她了,心中也想得很,老夫人怕他不守规矩,晚上叫玲珑睡在她房间,看守的极为严谨。 “咦,芯卉姑娘也在。”玲珑有些不好意思,“我悄悄从老夫人那跑出来的,将军是来看我的么?” 萧琰看着她就觉得欢喜,多一日,就多一些欢喜,“我想你了。” 玲珑语笑嫣然道:“你们俩怎么傻站在这儿呀,我听老夫人同嬷嬷说,有画像要芯卉姑娘看,正要派人出来寻芯卉姑娘呢。芯卉姑娘还是快些去吧,莫叫老人家等急了。” 她笑得软萌可爱,天真纯洁,可出现的时机怎么就那么巧?贾芯卉狼狈地抹去泪水,营造出再美的意境这会儿都玩完了,草草应了声便转身而去。萧琰还做着跟媳妇说悄悄话的美梦呢,谁知贾芯卉一走,玲珑对着他笑容瞬间消失,也走了。 一头雾水的萧琰赶紧追上去,好话说了一箩筐也没能叫美人停下脚步,最后他一细瞧,嘿,四下无人,无需节操,扑通一声就给玲珑跪下了:“媳妇你别走!” 玲珑这回才停下,抱臂问:“知错了吗?” 106.第十片龙鳞(六) 第十片龙鳞(六) 虽然萧琰满嘴知错,可玲珑清楚他压根儿就不知道哪里错了, 不信你听:“那将军说说, 错哪儿了?” 萧琰顿时语塞,玲珑似笑非笑地看着他, 弄得萧琰鸡皮疙瘩都起来了,他自幼便同旁人不一样,祖父也好,父亲也罢,包括兄长, 都是极为坦荡磊落之人, 萧琰却不是,他似乎天生有一根反骨,别人说男子应该读书科考,他偏不, 祖父教育他说要熟读兵书,他也不, 父亲拿鞭子抽了他多少回要他收心, 他照样游手好闲, 兄长苦口婆心, 萧琰仍旧不痛不痒。 他偏不喜欢老老实实读书, 偏不喜欢娶妻成家,偏不喜欢违背自己的心意去做不乐意的事, 可人的一生如何能由自己掌控, 他活到如今, 只遇到过三次意外。每一次都改变了他的人生。 很久很久以前,萧琰以为自己会这样自由过一生,他在学武上颇有天分,便想着做个仗剑饮酒的凡人,腰间别个酒葫芦,身上一个子儿没有,走到哪算哪,走遍这万里河山,走遍高山大川,可一场夺嫡,他的父兄身死,他只能背负起他们的责任;再后来,萧琰想着,等天下安定,他便卸印辞官,谁知却又在这时,欠了贾芯卉一笔还不了的债——这债要如何还?荣华富贵如何能弥补失去亲人的伤痛?正是因为同样失去过亲人,萧琰对贾芯卉,总比对旁人多了一些容忍与理解。 最后的意外便是玲珑。 她的出现就像是一阵风,让他做起了年少时的江湖梦。一把剑,一壶酒,一匹老马一棵垂柳,还有一只纤纤素手。萧琰自幼爱听那些说书的,他便幻想着有朝一日天上掉下来个仙女,或是什么精怪成人前来与他共度一生,他不想长大,却又被迫长大,他努力不被变成框架里的人物,可所有人都在告诉他:你这样做是错的,你不可以这样,你应该怎样怎样。 他的人生为何不能自己决定?他是欠了贾芯卉,可他并不愿以娶她作为补偿。他又不喜欢她,嫁给一个不喜欢自己的人,真的会幸福吗? 她已经成为了笑不露齿高贵典雅的大家闺秀,偏生萧琰最不爱这样的女子,他更愿意去欣赏快意恩仇的侠女、爽朗自由的名妓、勃勃生机的村姑,也不想娶一个像祖母那样的女人。 就是不喜欢嘛,有什么办法? 萧琰脑子里转了一大圈,到底也不明白自己错哪儿了,好一会才试探着问:“……我太晚来找你?那我带你出去护城河边玩一玩?” 玲珑摸了摸他的头,像摸小狗一样,她算是明白了,这家伙是个缺心眼。“起来吧,地上跪着凉。” 自觉被心疼的萧琰傻笑摇头:“没事,我这样你方便说话,不然还得仰头,脖子累。” 玲珑一时间居然无言以对,“你还不起来,一会叫人瞧见了,可没什么男子气概呀。” 在讨好媳妇跟男子气概之间,萧琰认认真真地思索了一会,道:“那我再跪会儿吧,挺舒服的其实,我这两天膝盖正好有些硬。” 玲珑没忍住笑出来,她笑容极美,美的萧琰彻底看呆了,直到被她亲昵地捏了捏鼻子才反应过来。玲珑用美色迷惑了他把他拉起来,和他双双坐在走廊的栏杆上,萧琰觉得栏杆太窄了硌的屁股生疼,就很自然地把玲珑抱起来放到大腿上,顺便笑咧了嘴巴:“这里比较宽阔。” 他向来是个有问题就问,秉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好学生,“媳妇,你说我错在哪里了?我是真的想不明白。” 玲珑就问他:“倘若你发现我背着你在婚前同一陌生男子见面,那男子还要我抱他一下……”话没说完就发现萧琰炸了,他怒发冲冠眼睛瞪的宛如铜铃,真是白白浪费了一副英俊好相貌,拳头一挥:“是哪个龟儿子敢——”话一出口发觉十分不雅,赶紧圆回来,“谁敢!” “那将军怎地不知避嫌呢?”玲珑早看透了,“倘若刚才不是被我打断,这会儿将军怕是已将贾姑娘拥入怀中细细安慰了吧?”当然这其中贾芯卉手段高会说话也是一出,但萧琰缺心眼这个事实是没有疑问的。 萧琰仔细想了想,他一脸茫然:“啊,我不知道自己会不会抱她一下。她的意思是抱一下前尘往事都散了?那、那我是不是应该抱一下?” 居然会有人相信什么抱一下便消了最后的念想的话,反正玲珑是不信的。她所见过的人,若是要放弃感情,大多冷静自持,绝不会在爱恋之人成亲前,在明知对方有喜欢的人的情况下还去索抱。嘴上说什么想满足遗憾并非插足,心里头怎么想那可就不一定了。反正这样的招数玲珑自己用过,门儿清得很。 而且,玲珑感觉不到贾芯卉对萧琰的爱意。 她以爱为食,对“爱”的情绪特别敏感,就如同老饕闻到了美味,然而不是对她的爱根本不能吃,可这并不影响玲珑对事物的敏感度。方才贾芯卉对着萧琰说那一番如泣如诉的话,换个石头都要感动了,亏得萧琰缺心眼,否则是个男人稍微意志力薄弱一些就要被彻底拿下。哪怕日后成亲生子,怕是也忘不了这位白月光。 贾芯卉身上,一点爱都没有啊。 “爱”分很多种,对亲人的、友人的、爱人的、甚至是对一草一木,对国家的对世界的,这些都是爱,按理说贾芯卉在老夫人身边养了这么多年,老夫人对她比对亲孙子都要好,将军府谁人敢低看?无不是捧着哄着,可贾芯卉在老夫人身边,玲珑也感觉不到她的爱。 可贾芯卉分明又表现出了浓厚的情意。 外冷内热的人哪怕表现冷淡,燃烧在灵魂里的爱意是无法掩饰的,贾芯卉身上,玲珑感觉不到一点东西,甚至她的灵魂的味道,也不是那么好闻。 其中是不是有什么她也不知道的事? 要是萧琰这个傻子最后能为她提供许多养分的话,玲珑倒是不介意提前看一看贾芯卉的过去。 许久不闻玲珑说话,萧琰有点慌张:“媳妇,我是不是说错话了?你生气吧,你打我吧要不然,算了,你手嫩,我自己来。”说着又要给自己嘴巴子,玲珑一把抓住他的爪子,“我又没说怪你,你打自己做什么?不是说你是我的,打坏了你赔得起么?我若是不高兴了,你就是拿命来也哄不好。” 谁知萧琰听她这样说话可喜欢了,他做梦的时候老梦到两人刚见面那会儿,她在马车上醒来,龇着雪白整齐的小白牙威胁他,半点都不客气,虽然又娇蛮又任性还不讲理,但萧琰很不好意思的承认他更喜欢那样的玲珑。不过那是梦嘛,他自己都忘了玲珑到底是什么样的性格,认为她温柔羞怯了。如今玲珑这般说话,萧琰就觉得好似梦境成真了一样。 在萧琰面前玲珑的确是更放飞一些,比不得在老夫人跟贾芯卉面前那副完美的闺秀表现,她素来脾气不好,也不需要他人包含容忍,反正敢对她不敬的,最后都成了她的养分。 “老夫人那边我不好问,你可给芯卉姑娘物色了人家?” 说到这个萧琰就头大:“物色是物色了,可她总是看不上,话且说回来,虽然我不觉得二十三岁不嫁人有什么问题,可许多人家根本不愿意娶二十三的女子入门,觉得年岁太大了些,出身又一般,我总不能架着大刀逼别人娶吧?我都跟皇上求助了,皇上也说帮我看看。可朝中适龄的青年才俊,不是已成家就是已有婚约,年岁稍大的大多是个鳏夫,着实难寻。” 玲珑觉得他能找到才有鬼呢,他就是把皇帝拿来送给贾芯卉,贾芯卉都能挑出毛病来。“既然如此,不如下嫁,有将军府作为靠山,谅男方也不敢对她不好。” 贾芯卉的婚事可真是个烫手山芋,怎么都不能叫彼此满意,老夫人这几日愁的都睡不好觉,拖的越久,就越叫人忧心,眼瞅着就过年了,到时候芯卉可就二十四了,那就更难找了。 不是每个人都跟萧琰一样,对女子的年纪出身满不在乎的。 再说了,贾芯卉又非绝世美人,容貌清秀的她倒是内涵丰富,可看萧琰就知道,大部分男子才不管你内涵如何,只想你容貌生得美丽。 “可是,没有什么合适的人选。”萧琰也愁,他巴不得贾芯卉赶紧嫁人,不管怎样,他定会护她一生周全报答她的恩情,嫁给谁不重要,重要的是贾芯卉她能看上谁。说真的,萧琰有时候觉得贾芯卉在耍他跟祖母,不管什么样的人选,她都有理由拒绝,这就让萧琰很不懂了,里头比他俊俏的比他斯文的比他性格好的比比皆是,怎么就没一个能入眼的呢? 107.第十片龙鳞(七) 第十片龙鳞(七) “既然如此, 也实在是没有旁的办法,事到如今,只剩下一个方法,能叫大家皆大欢喜。” 闻言, 萧琰眼睛一亮:“什么方法!”在他看来,倘若有能够解决这窘境的方法, 那可真是再好不过了。 “芯卉姑娘不肯嫁给其他人, 自然是因为她已经有了心上人,再瞧不上其他的了。即便她的心上人不够好,可情人眼里出绝色,倒不如成全了她。”萧琰比玲珑高,她坐在他大腿上慢悠悠地晃着两条小腿,自在不已。“将军便允了芯卉姑娘,随了她的心意,自然就不算辜负这份恩情。” “我不要。”萧琰拧起眉头, “我对她毫无男女之情,娶了她也不会与她相亲相爱, 反倒是害了她。” “世间夫妻, 有男女之情的本就少, 无非是到了年纪了, 合适了,家人相看中意了, 便凑合着生儿育女过一辈子, 跟谁都一样, 没什么区别。”玲珑轻飘飘地叹了口气。“所以我才会越来越吃不饱呀。”无论现代社会还是古代社会,反正都是一样的,爱比死可难多了。 “我不管。”萧琰的倔牛脾气一上来,说什么都不顶用。“要娶,祖母娶,我不娶。” “既然不娶,就记得要保持距离。”白嫩的手指头戳他脑门,“有恩是不假,报恩也是真,可你们毕竟不是亲生兄妹,没得什么亲戚关系,女儿家相看夫家,需要你来插手?此事只管交给老夫人,横竖她嫁不嫁得出去,你我二人都是要成婚的。话又说回来,倘若当初她家人不死,如今她也不过在乡下种地放牧打草砍柴,不停地生孩子,日子紧巴巴的连吃块肉都要逢年过节,哪能养出这般闺秀模样?” 玲珑的笑容充满嘲讽:“要么施恩不图报,要么明码标价,这既享受又不肯吭声的,无非是贪心过甚,想要更多。” 萧琰从没以这样角度去想贾芯卉,毕竟他印象中的贾芯卉大多是祖母赞不绝口的,但真要按照玲珑这流氓逻辑去看,好像也没什么不对。正在他思考的时候,玲珑又说了:“你是将军之尊,她能救你,是她的造化。你的亲兵暗卫也曾舍命救你,怎不见你如此为他们担忧,为他们寻个媳妇?” “退一万步说,可没人逼着她救你,这一切都是她自愿的。人不是应该为自己的选择负责任么?”玲珑笑起来,“她为了救你害死了自己全家人,我若是她家人,不仅要恨你,也要恨她,还要恨的深一些,什么样的人会选择救陌生人而无视自己的家人呢?将军啊,我出来很久了,要先回去了,免得老夫人惦念。” 她灵巧地从他大腿上跳下去,水袖一摆,便在他面前拂过,萧琰觉得自己似乎想到了什么,可又抓不着头绪,一时间大脑空白,眼睁睁瞧见玲珑如蝴蝶翩跹消失在面前。 不管贾芯卉有没有找到合适的夫家,萧琰跟玲珑的婚事都如期而行,老夫人连日来忙着办喜事又忙着给贾芯卉相看人,憔悴了好几份,她既开心没人要的孙子终于找着了媳妇,又担心贾芯卉的终身大事,许是愧疚之心在作怪,老夫人一直想着能赶紧把贾芯卉的事情给办成了,可还不能随便就决定,搞的老人家连续好些天晚上都睡不好,直到大婚之日面上才真正有了喜悦之色。 别人家都是对着新娘子说道说道,叮嘱新娘子要好好伺候丈夫以夫为天,老夫人是全程都在对着萧琰千叮咛万嘱咐,告诉他一定要对他媳妇好,若是再像以往没个正行成日嘴上说些离经叛道的胡话,那她是决计不会饶了她的。 老夫人对玲珑唯一的期待,就是她能早日生出萧家的继承人来,盯着玲珑的肚子眼睛放光,她总觉得自己这辈子不够圆满,日后九泉之下见了老爷子,也至少能告诉他,萧家有后了。 只可惜玲珑是不会生孩子的,她才不要用自己创造出来的身体去给人类生孩子,痛且不说,她会觉得怪怪的,更何况孩子一旦生下来,体内便有龙的血脉,她可不想以后去到一些世界里,稀里糊涂的看见了所谓的“龙”。 龙,有,且只有一条,那就是她。其他的小蚯蚓算得上哪门子的龙? 成亲之前萧琰又半夜偷偷跑来瞧她,玲珑问:“将军,倘若我不想生子,你意欲如何?” 萧琰第一反应是傻笑:“还没成亲呢。”就开始考虑升不生娃的问题了,嘻嘻,媳妇虽然嘴上不说,可心底绝对是喜欢死了他。 “跟你说正事儿呢。”玲珑捏他鼻子,此时她站在屋内,脚底下踩着个小兀子,双手搭在窗台上,房里也没点灯,但今儿个恰好是十五,十五的月亮圆又圆,照的可清楚了,玲珑都能清晰地看见萧琰脸上的表情。 而萧琰站在窗户外头的花丛中,好在已经是冬日,否则非叫蚊虫吃了不可。他回答说:“可有可不有。” “嗯?” “你想生就生,不想生就不生。”萧琰老老实实地说。“我也不是很喜欢小孩,而且听说生小孩要十个月,生下来还要坐月子喂奶,媳妇这样的美人,不该遭这样的罪。倘若是我来生,你要是想要,倒是可以生个玩玩。” 玲珑眼睛一亮,突然觉得这流氓顺眼极了:“你说的是真心话么?可不能叫我失望,待到我人老珠黄,你又嫌我无所出,再抬个十房八房妻妾回来气我。” 萧琰嘴一撇:“老子——我才不做那样没品的事。” “你真好。”玲珑忍不住侧过脸亲了他一口,“我会永远保持年轻貌美的,叫你看一辈子。到时候你骑着马带我游遍天下,可不比住在这种地方舒服快活?” 萧琰也极为喜欢她,这世上难得遇到与他想法相似的女子,还长得比仙女都漂亮,可不是他命中注定的爱妻么?当下伸手来把玲珑从窗口抱了出来,那纤纤细腰一掐就断,习惯了简单粗暴的萧琰在玲珑面前是极为细心的。世上再如何蠢笨愚鲁之人,倘若真将另一人放在心上,也会变得心生九窍通透灵巧。 他就是不喜欢尘世间的女子,他就喜欢玲珑这样的。 “那,老夫人若是不同意,又待如何?” 萧琰叹了口气:“媳妇啊……你说是咱们活得久还是祖母活得久?” 这个答案毫无疑问嘛!祖母在世,他便做个孝顺子孙,事事周到,可他不愿做的事,自小有谁能逼迫他?上战场是为国为家,留贾芯卉是为恩为惠,可他喜欢上了一个女子,便要尽自己所能待她好。她不想生孩子,他却逼她生,世上哪有这样的喜欢?再说了,祖母舒舒服服过完下半辈子不好么?眼睛一闭腿一蹬,管他后人怎么样,儿孙自有儿孙福,活得下去也好活不下去也好,还是看自己。 一日三餐加宵夜的拜祖先,也不曾见几个祖坟上冒了青烟。 这话叫萧琰说来颇有些大逆不道,依他看,先帝在世时沉迷僧道,见天的想长命百岁,结果如何?还不是好端端的吃了颗丹药死在了宫妃床上。一年到头祭天祈求风调雨顺,旱灾涝灾照样来,皇位照旧坐不稳,烧香拜佛为的是个念想是个安慰,倘若将自己的一生寄托于神仙佛祖,那不是虔诚,是脑子有坑。 他咕哝着表达了自己的看法,还有些忐忑,叫他这样说,以前都是被祖父兄长追着打的,老夫人也时常被他这样惊世骇俗的话吓得掉了拐杖,而后要揍他,可萧琰觉得自己句句都是大实话。他因为孝道与恩情,不得不对老夫人与贾芯卉礼遇有加,可她们似乎完全不懂得尊重他的想法,反倒觉得他这样想是个异类。 倘若父兄未死,萧琰想,祖母绝不会如此器重他。 “可这也难免。”他叹了口气,把媳妇的小手揣进怀里免得她冷。“我觉得这个世道不好,我行军时,见过许多女子,她们大多丧夫,却活得更加坚毅独立,我时常想,大抵天下的女子,都不嫁人才是最好的,去做自己愿意做的事才是快活。我小时候也问祖父,为何我要读书,族里的姐姐妹妹们却不用?他总说男儿要顶天立地,我却觉得,这天与地,恐怕并不乐意只叫男儿来顶。” 萧琰话匣子一打开便滔滔不绝:“这般言论,不仅男子以为,女子也同认为。倘若有人跟我说我便一生要相夫教子,我便心生不快,缘何如此?我要娶个妻子,定然一生只要她一人,哪里能把心分成两半?你说世间夫妻大多没有情意,我想着,正是因此,情意才更珍贵。” 说完,他只觉得怀里的媳妇那一双水汪汪的漂亮眼睛,闪闪发光,可人极了。 108.第十片龙鳞(八) 第十片龙鳞(八) 萧琰说完这番话, 心中颇为忐忑,他生怕玲珑也觉得自己愤世嫉俗,从而断了与自己要好的心思,连忙又补救道:“你、你若是不爱听, 我以后不说便是。”可心里却还是隐隐有着期待,期待玲珑能不像是其他人一般, 听到他这样说话, 便觉得他不是个好的。 玲珑喜欢这番话倒不是因为他对女子的看重,横竖严格说起来,她并非人类世界中所定义的“女人”,她是龙,龙本身是没有性别的,只不过她喜欢这样漂亮的自己,久而久之,便以女子自居。人类世界女子的地位高也好, 低也罢,玲珑都不大在意, 她的眼睛亮晶晶, 纯粹是因为惊世骇俗的萧琰很讨她的胃口。 在这样遍地三从四德的世界, 遇到这样一个想法与常人不同的, 多可爱呀!玲珑本对萧琰抱了玩弄之心,可有可无, 与他过这一生也可, 不过也可, 倘若他的爱不够她食用,便吃掉他的灵魂,可现在她不这么觉得了。 “我喜欢你这样说。”玲珑露出甜甜的笑。“你若是那种老古板,反而不讨喜了。”当然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萧琰虽然流氓,但他长得帅,玲珑对长得好看的东西没有抵抗力,虽然她是龙,但审美和人类是比较接近的,尤其是在喜欢金银财宝这一项——说到这里,玲珑终于后知后觉的想起自己为何要跟着萧琰来京城,还不是因为他弄走了钱胡子的宝库,惹她生气,才想着教训他? 本来还想欺骗感情在成亲当晚溜之大吉呢,不过她改变主意了,萧琰实在是可爱。 她果然是真龙女,总是遇到这样可爱的人类,连带着对其他人都看顺眼了几分。 萧琰虽然看似流氓,骨子里却很是纯情,别瞧他一天到晚干他娘操他妈挂嘴上,其实在玲珑之前连女人手都没摸过,用他自己的话讲,那叫仙女媳妇还没出现,怎么能够停滞不前胡乱将就?这会儿被玲珑一亲,简直僵成了块木头,手都不知要往哪儿放了。 那好吧。 玲珑想,走的时候带走萧琰全部的宝贝,就当他对她的补偿了,作为回馈,她会好好陪他一起玩的。 良心这种东西,很多人类都没有,凭什么要求一条龙有? 既然决定与萧琰一起玩,玲珑就不打算继续耍他了,虽然看着他团团转也挺有趣,可对比起来,她还是更想去耍贾芯卉。“将军啊。” 这娇滴滴的一声叫出来,萧琰骨头都酥了。“哎,媳妇。” “芯卉姑娘的事,以后都交给我来办吧。”玲珑笑的像个贤妻良母,“我嫁给将军,便是将军的妻子,自然跟将军是一家人,芯卉姑娘对将军有恩,就是对玲珑有恩。日后见到芯卉姑娘,将军只管跑便是,余下的都交由我来。” 闻言,萧琰看她的眼神,就是在看仙女! 他真的怕了贾芯卉,虽然说萧琰这个人也不算传统上的正人君子,可他绝不伪善,虽然人是流氓点不讲理点蛮横点我行我素点,但是对待他人还是很厚道的,唯一让他怕了的就是贾芯卉。倒不是畏惧这份换不清的恩情,萧琰他最怕的,是贾芯卉总是欲言又止,一句话就说三个字,余了的意思全叫他来猜! 要不就是泪眼盈盈,再不就是说些大方的话——可萧琰不明白啊,你想问我要啥,咱明说好不好?不是每个糙汉子,都想娶个大家闺秀,他萧琰,就想娶个漂亮的仙女。 跟贾芯卉说话就是累,比打仗都累,尤其是在贾芯卉被养在将军府后,话说起来老夫人也不是那种一句话分十次说的性子,怎么贾芯卉却是如此?想来人的本性除却后天的影响外,先天也是不可忽视的。 在这之前,玲珑可没想过要帮萧琰处理贾芯卉,她对老夫人好,那是想要让贾芯卉难受,现在萧琰讨她欢心了,贾芯卉又正是她要找的人,这可不是一举两得么。等收拾完了贾芯卉,她再慢慢陪萧琰大将军“玩一玩”。 不管贾芯卉心里在想什么,萧琰与玲珑的婚事如约而行,大婚之日老夫人对着萧琰叮嘱了一堆,又告诉玲珑,倘若萧琰不听她的话,她不用客气,直接来告诉祖母,祖母教训他!玲珑听得笑容不止,连连应是。 贾芯卉不愿意被老夫人认为干孙女,婚礼她便不好露面,老夫人趁着这个机会,乘机观察萧琰的那些同僚,想寻个好的问问有没有婚配,倘若没有,便给他做媒。 这婚礼流程没出现任何问题,萧琰那帮牲口同僚还想趁着这个大好机会闹洞房,被萧琰一个一个踹飞了,开什么玩笑,今天他大龄老流氓要破处,这些牲口想听墙角?等三天后他从媳妇床上下来,一定好好教训这帮龟儿子! 好险好险,差点在媳妇面前失了斯文,什么荤话都骂出来了,还好还好,形象尚存。 然而就在他们饮了合衾酒,吹了红烛准备安歇的时候,整座将军府突然一片兵荒马乱。彼时萧琰正拥着玲珑,他警觉性高,立刻就要翻身下去,结果却被一双柔软的藕臂勾住颈项,美人微启朱唇,懒洋洋地问:“将军做什么去?” “外面不知道闹腾什么,我去看看。”萧琰亲了下她的小嘴,“你等我回来。” “不好,我不许你去。”玲珑软绵绵地缠住他,“能有什么大事儿啊,今天可是咱们的好日子,你要抛下我独守空闺么?” 说完她露出沉思的表情,“我方才见到将军的几个下属,生得都是人高马大仪表堂堂——” 行了,后边的话她夸不出来了,萧琰一冷哼:“不去了!天大的事儿也不去!” 两人正闹着,却突然听得有人敲门,“将军!将军!” 听声音像是贾芯卉的贴身婢女,玲珑见过好几次,但到现在都没记住人家的名字,她懒起来的时候简直令人发指。萧琰不耐烦:“什么几把破事!老子忙着呢!” 吼完了发觉斯文形象全无,顿时后悔不迭,却见玲珑似笑非笑:“还能是什么事,必然是芯卉姑娘出了问题。”他们今晚新婚,老夫人特意叮嘱下人不得在院子里伺候,萧琰体力好着呢,水都是备好的,不需要人。没想到趁着这个机会,倒是被人钻了空子,只可惜,她可不像外表那样好说话,她想留住人,谁都带不走。 “将、将军!”婢女被吓得瑟瑟发抖,哭着说,“我家小姐她、她吐血了!求将军去看一眼吧!” “什么?!”萧琰吓了一跳,玲珑捏住他的耳朵,正要教训他,却听见萧琰说:“那还不去请大夫?!” “可是、可是小姐一直叫着您的名字啊!”婢女继续哭,“奴婢实在是没有办法,才偷偷瞒着老夫人跑过来请将军过去看一眼,我家小姐,我家小姐怕是不好了!” 招数其实挺有效的,但前提是彼此有感情基础,而且被算计的一方身边还不能有玲珑这样唯恐天下不乱的家伙。 美人在怀,软玉温香,萧琰哪里舍得走?他又不是傻子,他去了能有什么作用?他新婚之夜,寄住在府里的救命恩人吐血了还叫他的名字,那他要是过去了,他的媳妇怎么办?旁人知道了又要如何说?怨不得祖母不叫人过来通知,就是怕了这一茬。可这小婢女倒好,还颇知她家小姐的心事。 萧琰这个人,废话不多就是干,玲珑就看到他伸手取了床上一颗没清理出去的花生,嗖的一声弹了出去,只听门口一声尖叫,世界安静了。 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的萧琰对她露出一嘴白牙:“媳妇,咱们继续。” 他并非无情无义,只是贾芯卉在这个时候闹这么一出,未免难看。有祖母有大夫,总不能叫他夜以继日的蹲在床边喂药擦身的伺候吧?那要下人来做什么呢?他只会抡大刀砍人抬脚踹人挥拳头揍人,去了也帮不上什么忙。 被救了那么一回,这是要把一辈子都赔进去啊! 这会儿萧琰脑子里突然亮过玲珑那天似是而非说的话,他生平头一回把贾芯卉往坏了想——也许,她就是用家人的命,来换她自己的荣华呢? 萧琰说不去就不去,说三天就三天,三天后出了院子,整个人神清气爽简直脱胎换骨判若两人,对待玲珑简直如同对待祖宗,根本不让她下地,反正他早跟祖母说了,奉茶什么的都免了吧,没意义。第四天老夫人看到的时候直骂他不着调不懂怜香惜玉,萧琰差点没怼回去:您老人家又不在现场,您怎么知道老子不怜香惜玉? 他又爱又怜,没看到媳妇幸福的不行吗? 109.第十片龙鳞(九) 第十片龙鳞(九) 虽然萧琰不靠谱, 但玲珑还是给足了老夫人面子, “祖母,听说芯卉姑娘不大好, 不知如今怎样了?” 老夫人神情有点憔悴:“大夫给看过了,说是没什么大毛病,就是多年悲苦, 郁结于心,是心病,需要好好休养,如今连风都吹不得。”那么嫁人的事儿自然也要另当别论, 不能提上日程了。 玲珑差点儿没笑出来, 就连萧琰都嘴角抽搐了两下:“多年悲苦, 郁结于心?” 虽然他不在京中, 却也知道祖母对贾芯卉是什么态度,比对他这个孙子可不知道要温柔到哪里去, 不仅亲自教导读书习字,衣裳首饰更是从不吝啬, 老夫人身边没了亲人, 唯一的孙子又在军中,便将贾芯卉当做了亲孙女, 谁都越不过她去。没瞧着他刚带媳妇回家,祖母虽然喜欢媳妇, 可仍旧对贾芯卉关怀有加么? 迄今为止已然过去十年, 结果贾芯卉却什么“多年悲苦, 郁结于心?” 玲珑掩嘴而笑,松开萧琰的手走到老夫人身后,挽住苍老却温暖的手道:“祖母不必担忧,将军府也不是养不起芯卉姑娘,便叫她暂住好了,更何况她身体不好,也不适宜嫁人,此事还要从长计议。”说完她声音软软,“只是……玲珑颇觉得有些寒心了。由此可见,芯卉姑娘心中不快活,却是从来不同祖母或是将军讲,心里头,还是将二位当成外人的,既是如此,祖母也不必太过难过,横竖现在有了玲珑,玲珑难道不必这世上其他姑娘家好么?” 这要换作其他姑娘家家的说这么一番自信爆棚的话,老夫人也好,萧琰也好,乃至于这屋子里的任何一个下人,定然都要觉得她膨胀的没了边儿,可这话从玲珑口中说出来,就是叫人觉得非常对,这世上再找不到她这样好的姑娘了,何必又为了别人伤怀?再说了,老夫人想,这才是她正儿八经的孙媳妇,上了族谱的,日后她便多了个亲人。 大夫诊完脉,她当时急得快哭了,怎么都算是自己亲手养大的姑娘,焉能不担心?原本三日前的晚上,老夫人应该美滋滋的休息等孙媳妇第二天来给见面礼,谁知被贾芯卉这一弄,基本上什么都没了。她听说贾芯卉吐血,心里头真是不亚于当年得知老爷子出事那样恐惧不安,可大夫却说姑娘是什么……多年悲苦,郁结于心。 她悲苦的是什么,郁结的又是什么?便是因为救了萧琰失了家人痛苦难过,十年了,却不曾向自己说过一句,对她十年好,也不敌这一朝不如愿。老夫人知道贾芯卉想做萧琰的妻子,这也是为何她一直坚持撮合二人的原因,可萧琰看上了玲珑,老夫人找贾芯卉说了心里话,当时贾芯卉也不说不乐意,也不说难受,表现的十分大度坦诚,一转身,萧琰的新婚之夜,她吐血昏倒了! 老夫人嫁到萧家,便是上下和鸣,并无勾心斗角,可她到底出身高门,知道些女子爱用的手段,听到大夫的话,心里头顿时就凉了一半。 她觉得自己知道贾芯卉的心愿却没有完成,本就对这孩子不住,便想着千挑万选给她挑个好夫婿,却万万不曾想到,贾芯卉心里头却对她有着怨气,否则何来的郁结啊! “祖母,我同你说说话,你也别跟我生气。”萧琰先把老夫人的拐杖给拿开,避免待会挨揍,然后坐到老夫人身边的椅子上,顺便把玲珑拽回来放腿上抱着,向来没心没肺的脸上难得出现几分认真,格外英俊,叫玲珑看得很欢喜,她对萧琰要说什么没兴趣,但这张脸还有他强壮的身体,是相当讨她喜欢的。 老夫人闻言,便抬头看过来。萧琰这人有话说话,从没有说什么犹豫不决害怕伤了谁的心,老夫人是他祖母,他也照样说实话。“我现在回想起来,她当初救我,怕也是有所图谋。这十年下来,若非贪心不足,便是人心难测,萧家何等富贵,祖母不必对此耿耿于怀,她救我是恩,这恩要报,十年养育金银,绫罗绸缎锦衣玉食。” 说着,萧琰抿了下嘴,这样的他看起来居然十分冷酷,玲珑想他在战场上应该就是这个样子,面无表情,眼睛被鲜血染红,可是酷极了。“老子贵为大将,十年在她身上花的银子,足够买她家人几千几万倍人命。” 他并非真的不将人命当命,只是贾芯卉一而再再而三让他心中不快,他日后也许还要出征,总不能带着媳妇,难道叫她在府里,因为贾芯卉对他的恩情而委屈求全?“祖母,日后玲珑还少不得您照顾一二,欠她的是我,这恩该我来报,您跟玲珑可不欠她,无需这般委屈。” “皇上看重我,予以大权,我在外头征战,是为了给你们争得荣耀,不是叫你们受个村姑的气的,更何况。”萧琰冷笑。“当年倘若不是我,她一家照样要死,叛贼勾结敌国大军压境,她藏了我,给了我一碗饭,才使我活了下来,将敌军赶出国线。难不成,还是做亡国奴的好?” “她身上所穿,发上所簪,哪一样不是最好的,较之金枝玉叶也差不了多少,否则她只是个背着孩子种地大字不识一个连块肉都吃不上的村姑。” “若还是不够,我做主,还她一千碗饭,一千户地,一千个下人。” 看到老夫人难受,萧琰心中没有对贾芯卉的愧疚,只有怒气,祖母年纪越发大了,父兄逝世对她的打击便非常大,历年来又有头疼之疾,对贾芯卉却上心得很,老人家不晓得还有几年好活,萧琰不希望除了自己还能有人气她。他宁可祖母操起拐杖来揍他,也不愿意看她为了贾芯卉偷偷抹眼泪。 “萧琰!”老夫人先是生气地叫了一声,“你不可这样说!” 呵斥完,她自己也不知说什么好,只觉得全家都欠了芯卉那孩子,可这要如何还,才能还得清啊! “祖母,这些年来,为我而死的亲兵不知凡几,不如这样,改日我做主,叫他们的遗孀带着老人孩子都住进将军府,到时候少不得祖母操心,那些个孩子,女孩儿祖母也要将他们养成贾姑娘那般的闺秀,男孩儿可个个都得像兄长与我一般有出息。” 老夫人被这流氓逻辑震惊了,半晌说不出话来,玲珑终于忍不住笑出声,她可丝毫不顾及旁人的面子,清脆的笑声如银铃般可人。“照我说呀,这恩早就还完了,倘若芯卉姑娘觉得不够,大可提出个条件,咱们斟酌着看看。若她执意不要,那大恩不言谢,也未尝不可。” 你看,给钱,不要,给身份地位,不要,给找个好婆家,也不要,就要强人所难嫁萧琰,那叫人家怎么报恩? “救命之恩以身相许,这可是话本子里才有的佳话呢。”玲珑笑得更开心了。“人生在世,偶尔做个坏人,也没什么不好。” 老夫人更加震惊了,她看看玲珑又看看萧琰,半晌抓起被萧琰放到边上的拐杖就去捶他:“你这混货!跟你说了叫你好好对你媳妇,你就是这样教她的!” 玲珑,多好、多温柔、多可爱多善良多胆小多贴心一姑娘啊!萧琰这个货,这才新婚三日,就给教成这样了! 老夫人追着萧琰打,将军府里总算多出快活的意味,下人们偷偷忍笑,玲珑就大方多了,她笑出声,看着萧琰抱头鼠窜。 而躺在床上虚弱不堪面色苍白的贾芯卉咳嗽了两声,低低地道:“外面发生了何时,怎地这样吵闹……” “小姐,小姐你别动,奴婢去看看。” 片刻后婢女回来,不大敢说,在贾芯卉的眼神鼓励下才讷讷道:“是、是老夫人追着将军打呢,说是将军把将军夫人给教坏了……” 贾芯卉听了,噗的又吐了口血出来,婢女吓坏了,连忙跑出去叫人,“来人呐!来人呐!我们小姐吐血了!我们小姐吐血了!” 虽然隔着很远的距离,但龙女是什么耳朵,只要她想,她能听到天上地下所有的声音。没等老夫人跟萧琰停下来,她就悄悄起身同嬷嬷说道:“嬷嬷在这守着,我去瞧瞧芯卉姑娘。” 嬷嬷点头:“夫人慢些着,我叫小绵陪你同去。” 小绵是嬷嬷的孙女,自幼也在老夫人身边伺候,很机灵,玲珑到了将军府后,小绵便成了她的贴身婢女,小丫头古灵精怪的很是可爱,玲珑好几次都好想吃掉她。 她不止喜欢英俊的男人,也喜欢可爱的女人。 小绵跟到玲珑身后还有点忧心:“不跟老夫人和将军说一声吗?小绵力气小,待会儿她们要是打夫人怎么办?芯卉姑娘身边的下人都很厉害的。” 110.第十片龙鳞(十) 第十片龙鳞(十) “很厉害啊。”玲珑充满赞叹。“有多厉害?” “怎么说呢……小绵也不懂,但小绵知道自己的主子是老夫人、将军还有夫人您, 可芯卉小姐身边的下人, 眼里好像就只有芯卉小姐。” 小绵到底年纪还不大, 远不及嬷嬷是个老人精,但懵懵懂懂间也似乎明白些什么,玲珑听她这样说, 不由得笑起来, “你说得这样有趣, 我就更想见见了。” “夫人……就咱们两个啊?” “你怕啦?”玲珑想了想。“你要是怕了,你就别去了, 我自个儿去。” 闻言, 小绵立刻摇头:“不行不行不行, 我阿嬷说将军不在的时候我必须全天跟着夫人您, 决不能到处乱跑, 更不能让夫人落单!”所以, 怕……是有那么一丢丢啦, 可还不到要转身就跑的地步,毕竟这是将军府,将军还在府里呢, 有什么好怕的? 玲珑却想,怨不得那天新婚之夜,本来是她享受的时候, 半道却险些叫贾芯卉的婢女给坏了好事, 贾芯卉收买人心可真有一套, 这一点是玲珑做不来的,因为她懒。好好享受就完了,要跟下人一个个交心让他们听从自己——那她直接用强迫的不是更方便吗?比起跟别人交朋友,玲珑更喜欢他们尊重她、敬畏她一点。 正呼喊的婢女声音尖锐,似乎非要叫老夫人跟萧琰听见才罢休,见了玲珑也没停下,而是扑了过来跪在玲珑身前:“玲珑姑娘!玲珑姑娘救救我们家小姐吧!她又吐血了,她不好了,大不好了!” 玲珑轻一抬脚就躲开了,微微皱眉:“喂,你手那么脏,不要碰我的裙子好么?” 婢女正真情实感的流眼泪,却不曾想听到这样一句冷酷无情的话,玲珑又说:“我这不就来看望你家小姐了么,你再这样喊叫,休怪我把你发卖出府,我可不像你家小姐那样爱说话。”成亲前老夫人便找过玲珑,说是等到她与萧琰大婚,府里的事宜便要转交给她——开什么玩笑,她只喜欢被人伺候,才不想管别人的吃喝拉撒衣食住行,但也从老夫人口中,玲珑得知,贾芯卉素来宅心仁厚且守本分,老夫人给她派遣下人的时候曾经要将下人的卖身契一并给她,贾芯卉却说她不能要。 玲珑摸了摸心口,这里,舒服。 婢女登时被吓住了,在将军府当差多好啊,她这样的婢女,年纪也不小了,被发卖掉可过不上什么好日子啊!当下也不敢再嚎叫了,老老实实跟在玲珑身后,欲言又止,看起来像是想跑去通知贾芯卉,又害怕玲珑记恨。说起来是啊,这位已经不是玲珑姑娘,而是将军夫人了,方才自己声声喊着玲珑姑娘,心里头就是想给芯卉小姐出气,府里大家伙儿都看好芯卉姑娘做将军夫人,可谁知半道上杀出这么个人来截胡,她与芯卉小姐自幼算是一起长大,自然气不过。 可这叫的爽了,才想起来,自个儿卖身契还在人家手上攥着呢! “咳、咳咳,可是小莲回来了?我没得甚事,哪个叫你去叨扰老夫人同将军了?将军新婚燕尔,你……怎地是你?” “怎地不能是我?”玲珑挑眉一笑,她因着是新嫁娘,犹穿着一袭红色罗裳,这鲜艳的红大概是世上最配得上玲珑的颜色,越发趁得她肤白貌美艳冠群芳,尤其是眼尾处淡淡的红,朱唇桃腮,那一股艳色扑面而来,真真是美得叫人睁不开眼,怕是明月见了也要自惭形秽,更何况躺在床上一脸苍白容貌清秀的贾芯卉? 两相对比之下,竟似是牡丹对着小草,毫无美感。 “美人生病尚且不敢让皇帝得见,怕坏了在帝王心中的好颜色,芯卉姑娘容貌普通,还将自己弄成这么一副虚弱的德性,我见了心中实在怜惜,不过芯卉姑娘不必担忧,吐血不是病,吐多了要人命,我已着人去京中最好的寿材铺去物色了,那可是百年的老字号,绝对叫芯卉姑娘风风光光的走。” 玲珑入府迄今已有数月,贾芯卉印象中,玲珑素来是温婉羞怯逆来顺受,少言寡语也不大会讨好人,怕是将军心仪她,只是为了她的绝世容貌,也因此,贾芯卉才并不是很在意萧琰娶妻,因为她有信心成为他们夫妻间的一根刺,一个时时刻刻如鲠在喉,咽不下去又吐不出来的刺。 她要的又不多,只是要成为—— “想做萧琰的白月光啊?”玲珑笑声如银铃,“你长得这样普通,还妄想着做什么白月光朱砂痣,我倒觉得,你撑死了,只能当个白饭粒蚊子血,嘻嘻。” 她将小手握成拳头放在嘴边轻笑,真是一颦一笑尽态极妍,叫日月失色。饶是贾芯卉早已看了数月,也仍止不住惊叹。 “你是哪里来的自信,能从我手里抢东西?” 玲珑是真心好奇贾芯卉为何如此有底气,明明不喜欢萧琰,甚至对老夫人也没什么感情,却偏偏要留在这里,偏偏要强求。 “你想知道啊?” 贾芯卉笑起来,神情有几分……玲珑要是没看错,那应该是嘲弄,就好像是高高在上的神对于人的鄙夷与不屑。她撇撇嘴:“并不,知道不知道,又不影响我的日子。不过我看你不顺眼,想跟我抢东西,就要承受代价。” “你要做什么?!不要过来!不要碰我!”贾芯卉惊慌不已,她不知为何突然浑身动弹不得,玲珑冲她一笑,“你说不说无所谓,反正等我吃了你,我就什么都知道了。” 说着,她伸出粉红的舌尖,轻轻舔了舔唇瓣,正餐之前吃点小零嘴垫垫肚子有没有错,萧琰真该庆幸他毫无保留地跟她说的那番话讨了她的欢心,否则玲珑可不会做这么多余的事。进来的时候两个婢女就都被挡在外头,都在担心自家夫人\\小姐被对方欺负,就在她们竖起耳朵听了许久也不曾听见动静,怕是出事准备冲进去的时候,将军夫人突然出来了。 小绵松了口气,小莲则迅速冲了进去,“小姐!小姐!小姐你还好吧?” “我很好,不必担心。” “小、小姐你好了?你、你不吐血了?!”小莲惊呆了,“你没事吧?你、你怎么下地了?” “我觉得身子好多了。”贾芯卉柔声说,“前些时日给老夫人添了许多麻烦,还是快些去见她,同老人家赔个不是。话说回来,小莲,你岁数也不小了,该嫁人了,也得请老夫人为你做主。” 小莲一脸懵逼,小姐……突然正常了! 而小绵则紧张地拉着玲珑:“没事吧没事吧没事吧夫人!” 玲珑优雅地用食指抹了抹嘴角,灿烂一笑:“好着呢。 还以为是个什么厉害的东西,原来不过是个想要投胎的孤魂野鬼,生前因为丈夫平步青云容不下自己被土匪杀死,谁知借尸还魂,附身至名叫贾芯卉的小女孩身上,救萧琰可不是她善心发作,是她认得这位将军,不想过辛劳贫穷的生活,反正那又不是她的家人,便自然拿来做了谋取荣华富贵的手段,一定要嫁给萧琰原因也简单,因为她的丈夫恰巧是萧琰的同僚,二人都深受皇帝信任,她便想利用萧琰。 谁知道培养了这么多年感情也不过尔尔,贾芯卉早就发过誓不再喜欢任何人,对萧琰也好老夫人也好,都是她用来复仇的踏板,只可惜…… 她遇到了个煞星。 怪不得呢,玲珑心想,那个飘来荒海被她吃掉的已经变成光团的灵魂一直在说“找到我”。玲珑当时还想着灵魂已来,便说明肉身已死,还要去找做什么?又不能当饭吃,原来是这么回事。那女孩儿被附身时灵魂残缺,亲眼见到贾芯卉将她的家人当做挡箭牌救了萧琰,然而女孩不认识萧琰是谁,也不知莫名其妙进入她身体的人为何要救他,记忆缺失的七七八八,居然只记得一个钱胡子。 那该死的钱胡子,居然是女孩与贾芯卉双魂同体时,从贾芯卉的记忆中得到的,钱胡子不是别人,正是她丈夫买的凶。贾芯卉死后对这个名字念念不忘,连带着女孩也记住了。 二魂相争,到底是贾芯卉的复仇之心占了上风。 玲珑撇撇嘴,吐了吐舌头,“一点都不好吃。”她咕哝着。 “夫人说什么?” “我说将军不知道有没有被老夫人打爆头。” 小绵也跟着嘿嘿一笑,玲珑心想,老夫人不知道能活多久啊,要不等老夫人死了,萧琰解甲归田时,她便吃了他好了,反正贾芯卉现在是只傀儡,她还是想早些回龙宫睡觉。至于其他人的恩恩怨怨,跟她又有什么关系呀! 正巧萧琰被追的朝她这儿跑,阳光下他的脸显得格外英俊,玲珑想,要不……就还是……再等等? 111.第十一片龙鳞(一) 第十一片龙鳞(一) 熙熙攘攘的街上行人川流不息,各色叫卖声不绝于耳, 街角处几个穿着开裆裤的小孩儿正踢着石子儿玩, 一个个兴高采烈满头大汗, 其中一个小孩儿手上攥着一根巨大的棉花糖, 方才跑出巷子口跟小伙伴们汇合的时候他就嘚瑟过了,是他娘斥巨资给他买的, 到现在没舍得吃, 准备踢石子决出胜负后跟小伙伴们一起分享。 一个身形瘦弱的小乞儿悄咪咪挨着墙角溜过去, 慢慢贴近这群还不知道危险将至的小屁孩。 姨妈大! 小孩刚踢中了目标, 就觉得手中顿时一轻,似乎少了什么比小命还重要的东西,一低头, 哇的一声哭出来:“我的糖!我的糖!有人偷我的糖!” 小伙伴们也急了,其中一个眼力好的直指不远处溜着墙角根儿走的小乞儿:“小偷在那儿!小偷在那儿!” 于是接下来就上演了一场小屁孩狂追小乞儿的动人情景, 偏偏那小乞儿虽然身形小却格外灵活狡猾, 穿过人群那是片叶不沾身, 蛇形走位骚的不行,若非那根巨大的棉花糖迎风招展, 还真看不见他在哪儿。小屁孩儿们年纪最大的也不过十岁, 说来也奇怪, 他们还真就跟上小乞儿的脚步了,怎么看……都觉得那小乞儿是在耍他们玩, 明明可以溜走却偏要在他们追不上的时候放慢速度, 等他们快要追上了, 就又跟抹了泥的泥鳅一样钻进人群。 只见他从人群中钻出来,身上就挂满了钱袋子,还有男人家的花裤衩,这使得更多人加入追赶大队,顿时形成一幅奇景。 可惜再狡猾的小狐狸也逃不过猎人的手掌,小乞儿边跑边回头对着一大群狂追的人做鬼脸,其嚣张跋扈的态度!死不悔改的嘴脸!简直令人发指! 一扭头,面前不知何时多了一堵冰冷的墙,玲珑躲闪不及,直直撞了上去,她那可爱又迷人的小鼻子顿觉一阵酸痛,眼泪都跟着下来了。就此她还恶人先告状:“喂喂喂你会不会走路的?撞到我要怎么赔?!” 正要去捶对方胸口顺便顺走他的钱袋子,手腕却被一把扣住,此人的手粗糙而冰冷,力气大的让玲珑不禁喊疼,心里顿时就记恨上了,她可不管自己做的是对是错,总之不顺她意的人都要教训。“放开我!放开我听到没有?啊啊啊他们追上来啦!” “把偷来的东西还给人家。” 墙也会说话。 玲珑这才仰起头,顺着这身黑色的蟒衣慢吞吞往上看,只见此人身着黑蟒衣头戴无情帽腰间别了一刀一剑,面容似是雕刻而成,一双狭长凤眼布满寒冰,正盯着她瞧。没等玲珑反应过来,对方便掳走了她身上全部的钱袋子,一个也没给她剩。紧接着,他身后另外两名着同色蟒衣的人便将追赶玲珑的人群拦住,分别发放被偷走的钱袋。 “诸位,我等是三法司捕快,还请诸位不要慌乱,仔细盘点自己的银钱及贵重物品可有缺少,如有,请速速告知我等。” 那二人做事极有效率,很快便将玲珑顺来的钱袋子一一归还失主,无一错漏,只剩下几个畏惧他们的小孩子站在原地迟迟不动。其中那看起来面善的问了一句,小屁孩手一指,直对着玲珑:“我的棉花糖!” 这时候挡在玲珑面前一声不吭的男人才伸出手,玲珑整个人都惊呆了!抢她的钱倒是无所谓,反正那些穷鬼钱袋子里都是些光芒暗淡的铜板,可抢吃的就不行了!她三下五除二抓住好大的一坨棉花糖拍扁,眨眼的功夫就全吃掉了。小孩子们看着,愣了会儿,不知道是谁带头哭的,最后全都跟着哭起来,魔音穿脑。 玲珑吃完咂咂嘴觉得不过瘾,正准备溜,那人却将她挡住,神色仍旧冷淡,不发一语,却将她铐了起来。玲珑举起双手,“不是吧?我只是抢了根棉花糖,你至于吗?再说我要是有钱,我有钱还抢人家东西吃吗?你这人——咦?”闻起来很香很香啊,灵魂居然是极其罕见的纯白色,干净的毫无一点杂质。 “大人!” 那两人为了哄小孩,亲自掏腰包给一人买了一串大大的糖葫芦才回来,玲珑垂涎渴望的眼神一直盯着他们看,她的小脸蛋弄得脏兮兮的,左边一块灰右边一坨黑,除却亮晶晶的眼睛之外根本看不清长得什么模样。 男人松开手,玲珑就被那其中一人抓住,然后,她因为抢了一根棉花糖被关进三法司大牢了。 好在她罪行不重,又因为被抓了个现行,钱袋物归原主,再加上小乞儿的身份,就只判了十日□□,十日后就又是一条生龙活虎的好汉! 然而玲珑当天晚上就开锁溜了出去,她才不要跟一群长得丑的臭男人住在一起,还是睡稻草上!最重要的是牢饭不好吃,她去坑蒙拐骗偷也不至于就吃这样啊!菜里没有一滴油手里半个窝窝头,她看起来是会委屈自己的人吗? 她要去找那个闻起来很香,灵魂又很干净的人。 其实她现在应该在归墟龙宫入眠的,不过过去了这么久,肚子饿了……虽然不是刚醒来时饿得那样可怕看到什么都想吞,可也睡不着了,便随意把自己送到了一个鬼知道是什么样的世界来,因为饿肚子更要爱惜力量,她怕自己到时候饿的连支撑自己记忆的能力都没有,那可就不好玩了,要在这种世界过一辈子的,玲珑的耐性不好。 你说巧不巧,她找到那男人住的院子时,恰好看到桌子上摆了晚饭,很简单的三菜一汤,但米饭干净饱满,虽然是素菜却有油水,比牢饭好吃——本来玲珑试着吃了牢饭,不好吃,才跑了出来。 什么地方能拦住她?混迹于人类世界多年,她早已学会各种绝技,开锁什么的不过是小菜一碟。内室传来水声,像是在洗澡,玲珑挑开门栓,吃饭最重要,虽然吃不饱,但是能让她感到食物的美好,能有味觉可真是太幸福了,人类就是好啊,吃什么都能吃饱,不像她再食材上就被限制了。 结果饭刚吃了没几口,就被人拎着衣领提了起来,玲珑抬起头,正巧与男人四目相对。 滴水的黑发,深邃的轮廓与波澜不惊的冷淡眼眸,身上还只披了一件湿淋淋的外衣,这个警觉性可以说是相当厉害了,玲珑把嘴里的素狮子头咽下去,对他露出灿烂的笑容:“哈罗。” 他听不懂哈罗是什么意思,就要把她丢出去,叫人再把她关牢里,结果玲珑看出来了,大叫道:“你摸了我!难道想一走了之?!我可还是个云英未嫁的黄花大闺女,别以为我平胸就可以当做什么都没发生!”他拿她偷的东西时,手确实伸进了怀里,但玲珑现在的体态也就十五六岁,萝莉得很。 男人这会儿才低下头,先是看了眼她的胸,又看了看自己的手,大概考虑了有五六秒,转而拎着她转入内室,把玲珑放在了浴桶旁。 里头的水还很热,看得出来他刚洗不久,玲珑只是露在外面的脸蛋跟双手比较脏,身上还是干干净净的,她装成小乞丐是为了耍一个采花大盗,抢棉花糖实属偶然,谁知道就遇到了这么个散发着动人香味的食物。 好了,现在她不想走了。 请神容易送神难,想关她总得付出点代价才是。 玲珑才不会用别人的洗澡水,所以她装作洗了澡的样子,其实一个小法术便干干净净了,不过没法变出件衣服,就拽了床上的被单裹在身上,这间屋子只有黑白灰三种颜色,看得她脑壳疼,还是金光闪闪的龙宫更有品味。 男人在外面椅子上坐着,一只手放在桌子上,被玲珑吃了一点的饭菜他没有动,而是示意她来吃。 玲珑裹着被单就坐了下来,在男人平淡冰冷的视线中,把最后一粒米都咽了下去。她回味无穷的舔了舔唇瓣:“人一旦饿了,吃再普通的食物都觉得无比美味。” 锐利的视线从她洗干净的白嫩小脸一路往下,确认了她果真是个姑娘,倘若当时知道她是姑娘,男人是绝不会直接伸入她怀中摸索的,虽然他完全没感觉的出来。 “我可不回去坐牢啊。”玲珑一看他开始沉思,就赶紧威胁。“那些穷鬼身上全部的钱加在一起都不知道有没有个十两,又不是什么大事。” “于你可能并非大事,于他们却很重要。” 玲珑震惊道:“你原来不是哑巴!” 这还是她第一次听见男人讲话,声音如冰缀玉,清凌磁性,只是惜字如金,说完了那句话,就没再开口了。 玲珑早见过许多怪人,也不觉得他有哪里不对,但她肯定是不会走的了,这么晚,她困了。 112.第十一片龙鳞(二) 第十一片龙鳞(二) 她动作熟练地踢掉脚上的鞋子上了他的床, 小小的身子一滚就把被子在身上围了一圈儿,整个人睡在被子里, 忍不住还噘起嘴。这人是不是喜欢自虐呀, 哪有人睡这种沉甸甸的棉花被子的,盖在身上简直有千斤重,还有身下这床,硬邦邦的, 也不铺厚一些, 唯一的优点是干净整洁,还带着很好闻的味道。 于是玲珑又翻了个身, 很大方地说:“反正你都摸过我了,我日后是要你养的, 你上来睡也可以。” 男人的反应是坐在原地闭上了眼,玲珑心想这样也能睡着?居然还不跟她讲话, 甚至视她的美貌如无物。要知道现在她可是浑身上下都弄得干干净净的,一张小脸蛋虽然是萝莉了些,可美色却丝毫不减。并不是没有遇到过对她的美貌无动于衷的人类, 只是……太少了,真的太少了, 至少最近有个几千年没遇到了。 那纯白的灵魂让玲珑垂涎欲滴。她吃掉过很多人的灵魂, 大部分普通人的灵魂是淡淡的白,也有人是黑色, 可这样的纯白比不为她美色所惑的人还要少, 属于可遇而不可求的那种, 因此玲珑压根儿舍不得离开,遇到这样的人,是一定要吃掉的。就算不能吞噬掉他的灵魂,也一定要得到他的爱——那足够她饱腹很久呢。 不过此人寡言少语又面无表情,不到逼不得已似乎连话都不乐意说,但玲珑不在意,她想翻个身,结果被子压得她喘不过气,于是她干脆一脚把被子踢开,抱住一只被角,蜷缩成小虾米的样子呼呼大睡。 殷无垢是三法司总捕头,恶人闻之色变,多年来抓过的坏人数不清,自然明察秋毫,对旁人的微表情和反应十分敏锐。这种睡姿的人一般很没有安全感,牢里的罪犯大多会这样睡,可殷无垢从来不会如此。 一个小乞儿,餐风宿露,难免会徘徊不安。 这要是叫玲珑知道了肯定要笑出来,她哪里是没什么安全感,纯粹是龙身时习惯盘起来睡,可人类形态很明显不够长盘不起来,只好退而求其次蜷缩着睡,不过也有例外的时候,如果有人陪着她一起睡,她就不会这样了。 一觉睡到天明,等她醒来时,殷无垢早就不在房内了,桌子上放着一些银两和干粮,可能是考虑到玲珑不认字,并没有留纸条,当然也有可能是他根本没有想到写。 给钱是什么意思?希望她走?玲珑目测了一下至少有一百两,这可真是大手笔,要知道她在这个世界混了好些时日,四处坑蒙拐骗,知道这里的物价,哪怕这里是京城,丞相一个月都才一百二十两的俸禄,更何况是个捕头? 不拿白不拿,她将银子包一包弄了个小包裹背身上,左右一瞧,乞儿服却找不着了,这下玲珑盯着桌子上的一套干净衣服出神,她可不想穿这种灰扑扑的颜色,一点都不好看。她左右瞧了瞧,找到了衣柜,打开一看——天哪,除却几套官服外,常服都是黑色黑色黑色黑色,除却叠的整整齐齐的亵裤与中衣外,居然毫无例外全是黑色! 想到昨天见到那人,身上穿着也是黑蟒衣,玲珑顿时嘴角一抽,对不起她爱漂亮,她不要这么穿。可是不穿总不能出去裸奔,玲珑想了想,又跑回桌前,桌上的衣服应该是给她的,尺寸要稍微小一点,可能是男人很久以前的旧衣没舍得扔。玲珑试着套到身上,反正平胸也不需要浪费内衣,穿上去后还是大了很多,毕竟她现在个头娇小。 她使用暴力把衣服搞的破破烂烂,本来想在床底下随意摸把灰的,结果干净的一匹,她只好揣着银子先溜走,半途拐去了三法司的厨房偷吃,又摸了锅底灰,重新变成小乞儿后才大摇大摆的出现在街头。 殷无垢天未亮便率领属下前去离京城不远的潍城,潍城近日出现了一个行事猖獗的采花大盗,被他糟蹋的良家姑娘不知凡几,潍城县令怕政绩受影响,本想将此事隐瞒,结果连他的亲生女儿都失了身,这才老泪纵横的向三法司发出求助,殷无垢一得到消息便迅速赶来。那采花大盗有个习惯,他要侮辱谁家的女儿,便要先在那家门上别一朵花。 他带来人后,迅速封锁了现场,而后经过一番盘查,那采花贼胆大包天,居然又一次在县衙门口镶嵌了一朵月季! 之前县令千金遭逢玷污,便是在县衙门口有一朵月季,贼人又簪了一朵,分明是在对三法司挑衅,对殷无垢挑衅! 要知道这世上所有恶人都怕殷无垢。他铁面无私,正直冷淡,从不买他人的面子,哪怕是横着走的皇亲国戚在他面前也要乖乖夹起尾巴做人。皇帝就是欣赏这样的他,才如此信任他,只可惜他为人太过刚正不阿,怕他的人多,恨他的人更多,他让很多人沉冤昭雪,也让很多人对他恨之入骨,因此这么多年,始终是个每个月五十两俸禄的总捕头。 看到那朵月季后,殷无垢眼神冰冷。他从不动怒,因为他知道,愤怒会影响人的判断和理智。对于挑衅,他也完全不回应,因为有他在,就决不会给犯人机会。 县令千金的闺房外,殷无垢坐在那里,除此之外,每扇窗户及屋顶,都有一名三法司捕快把守,除非那采花大盗能穿墙遁地,否则决不会得逞。 采花大盗会在每晚的子时动手,殷无垢坐在庭院之中,宛如一座雕塑纹风不动,只是看着他,便叫人很有安全感,至少县令就把全部的希望都寄托在了他身上。他就这么一个闺女,还想着给她找个好夫家得有一生依靠,如今可好! 谁知子时将过,也不听里头有动静。殷无垢突然从长凳上站起,一脚踹开了房门! 果然,已是人去楼空。 贼人是如何进来的,又是如何将县令千金杜小姐带走的,这么多的捕快,竟无一人察觉。 县令见状,已是整个人都软倒在地。殷无垢摸了摸还带着余温的茶碗,吐出淡淡的一个字:“追。” 他的属下个顶个都是武功高强的好手,飞檐走壁不在话下,殷无垢刚出县衙大门,便听到一个脆生生的声音:“相公!” 饶是殷无垢,也被这一声震惊到。只是他严肃惯了,面上并无表情,黑蟒衣在夜色中更是显得他身姿挺拔,气质出众。定睛往下一瞧,才发现县衙门口的大树下蹲着矮呼呼的一小坨,见他回眸突然开始兴奋的招手:“我我我!我在这里!” 竟是他给了银子的小乞儿!小乞儿身上的衣服好不眼熟!不正是他放在桌上希望她板板正正穿的那套!脸上又不知去哪里抹了好些个黑灰,夜里只有一双明亮的大眼睛显得格外有生气。这热乎劲儿,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真是那种关系。 殷无垢公事在身,没打算理她,谁知道小乞儿大声喊:“我知道那个淫贼去哪里了!你不要丢下我!”为了节省力量,她是藏在人家镖局的车里窝过来的,腰酸背痛很辛苦的好不好! 殷无垢示意了一名属下,那人便从墙上飞身下来要提她,玲珑不高兴地喊:“我要你背着你,我不要他!否则我可不告诉你淫贼去哪里了!” 虽然情况很危急,虽然时间很紧迫,但下属们都不约而同地朝他们的殷大人看过去,想看殷大人到底会怎样做。 “你不说,我也抓得住他。”今晚的事本来就在他预料之内。 玲珑鼓起一边腮帮子:“你不要想始乱终弃!而且我可告诉你,他的老巢在京城!” 剑眉一蹙,飞身下来,拎起玲珑的衣领,她很是不满:“我是要背!或者公主抱!” 他听不懂什么是公主抱,但不会陪着她疯。“你太脏了。” 玲珑一口气哽在喉咙哪里差点儿被气哭,从来只有她嫌弃旁人,此人居然敢嫌弃她?!顿时就戏精附体,嘤嘤嘤起来:“我就知道你是个无情无义的男子,我好好的清白身子叫你摸了,你却只想拿着银子将我打发了,要不是我从二狗哥嘴里知道你要来潍城,还不知道你要跑哪里去呢……” 一张小嘴嘚啵嘚啵说个没完,殷无垢眉头就没伸展过,二狗是三法司衙门里的小厮,她是怎么做到那么快就跟人打成一片的?要知道三法司里的下人是经过严格排查与训练的,怎么也不会泄露这样的大事。他临走前交代过二狗,她怎么就那么巧找到的是二狗? 旁边的下属们听到玲珑爆料,眼神惊叹,殷无垢任由她朝自己身上泼脏水污蔑他,不为所动,直到她指挥他们停下。为了她的安全,殷无垢将她放在了一棵最高的树的最顶端。 玲珑趴在树杈上整个人都惊呆了,她为了填饱肚子,真的可以说是牺牲太大。 113.第十一片龙鳞(三) 第十一片龙鳞(三) 玲珑很不高兴地待在高高的树杈上, 她在树上蠕动了两下,换了个稍微比较舒服的姿势, 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从镖车里溜走时顺来的一块干粮。这个干粮是杂粮做的, 但这个杂粮可不比现代人类社会的那种杂粮馒头点心什么的, 又干又硬, 咬一口下去,先不说牙口不好的能不能咬动, 还疯狂掉渣, 吃的没有洒的多。 可是除了这块干粮,玲珑没有别的吃的了呀。她真饿起来时就不作也不挑食了,看着殷无垢带着下属冲进去, 她就又啃了一口饼子,饼渣往下掉,谁知树下不知什么时候出来了个人! 月光下, 二人面面相觑,场面一度陷入尴尬之中。下一秒玲珑再度腾空而起,此蒙面人像先前殷无垢那样轻轻松松把她拎了起来, 她捏紧了手里头的干饼子, 气运丹田,口腔鼻腔胸腔盆腔都做到了共鸣,其声雄浑可传千里:“救——命——啊——!!!!” 本来这人拎起她是想试试她是否是三法司的人, 谁想到这一嗓子倒把他吓了一跳, 这回是想把人扔了也不行了, 幸而他轻功好, 趁着里头三法司的人还没出来,脚尖轻点,拎着玲珑在房顶跳跃树下便远去了身影。待到殷无垢出来,只余下绕梁的救命声,还有地上散落的干饼屑。 然而对于潍城,很明显是那采花贼要更熟悉,殷无垢手里还拎着县令千金,他吸取了先前的教训,用绳子扣住对方腰提着,县令千金已经晕了过去,按理说,救人是在意料之中,但让犯人跑了却是失职。殷无垢将绳子递给一名下属:“你带两人送她回去,其余人同我再去追犯人。” “是!” 玲珑耳边尽是风声,她忍了又忍,没忍住,扯着嗓子喊:“你——能——不——能——飞——慢——点——啊!!”她的衣服破破烂烂,大晚上的很灌风的好不好,而且她肚子还好饿好饿! 拎着她的人不知过了多久,才终于停了下来,等到有了亮光,玲珑才发现这里是一户普通的农家院子,只是没什么人,破烂程度堪比她的衣服。她被放下来,直接一屁股坐地上了,半点也不怕,颐指气使:“我饿了,你给我弄点吃的吧。” 那贼人蒙面布都没拿下就气乐了:“你当我是什么人,随随便便教你使唤?” “你知不知道我是什么人?”玲珑坐在地上叉腰,“我可是三法司总捕头殷无垢大人的小娘子!你把我抓来,等他来了,看他怎么收拾你!” 殷无垢大名响亮谁人不知,这采花贼却冷冷一笑:“是吗,那我倒要看看这殷无垢有什么本事,能抓着我。既然你说你是他的小娘子,那拿出证据来。” “我没有证据,你放我走吧。” “休想!” “你看,你其实潜意识里已经信了。” “殷无垢再两袖清风,也不至于叫他的女人穿成这个样子!” “你懂个屁。”玲珑冲她很凶的龇牙,一双眼睛闪闪发光,格外可爱。“这是我们之间的情趣,要不然以他的性子会带女人出来办公事吗?拜托你做个人,长点脑子好不好,你信不信马上他就来了?” 这回采花贼更要笑了:“不可——”话没说完,屋顶塌了,有身穿黑蟒衣的五个男子齐齐而落,中间的不是别人,正是殷无垢。这采花贼被吓了一大跳,赶紧把玲珑从身前拽起来,抄起匕首抵住她纤细的小脖子:“不要过来!你要是过来,我就让你的女人血溅当场!” 殷无垢眼神无波,淡淡地看向被提起来瑟瑟发抖的小乞儿,她的眼睛哪怕是在这样昏暗的地方,也一如夜明珠般闪亮。他又看向采花贼,拔出了自己的长刀,冷冷地说:“在你杀死她之前,我会先杀了你。” 他的语气也很是平静,就是陈述一个简单的事实。那把长刀锋芒毕露,曾经沾染过无数鲜血,却仍然正气凛然。 采花贼害怕了,殷无垢这个人,是怎么威逼利诱都没有用的,他不爱名利不爱美色,天底下没有什么东西能打动他,他孑然一身,无牵无挂,也毫无弱点。对于犯下罪行的人来说,殷无垢比神鬼都要可怕。 最终采花贼突然向殷无垢等人洒出一把迷烟,丢掉玲珑转身就跑,捕快们反应极快,捂住口鼻待迷烟散去,采花贼早没了踪影,只剩下玲珑两只手捂着小脸眼巴巴地看着。殷无垢冷淡地望着她,就听见她哇的一声哭出来,跟个小孩儿似的一屁股坐在地上蹬腿耍赖:“我不管我不管,我快饿死了!我快饿死了!我最后的干粮都没了!” 她像是童话故事里那样,采花贼一路提她,她就一路捏碎干饼,把饼屑撒在地上,殷无垢也是因此追寻而来。 他走到她面前,长刀已然入鞘,似乎对她这种撒泼耍赖的行为很没辙。她是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敢在他面前如此放肆之人,哪怕是被宠坏了的小太子,见了殷无垢也会老老实实。 去追采花贼的捕快回来了,并没有结果,那厮对潍城相当熟悉,流窜作案,跑的极快,这回可没有玲珑一路留下记号。殷无垢对着玲珑说:“起来。” “我不。”她吸吸鼻子。“我要你背我。” 殷无垢用沉默拒绝她。 玲珑大怒:“你都摸了我的胸,又害我差点儿被采,连背我都不乐意!你、你算什么正人君子?!” 一边的下属们不着痕迹地看向殷无垢,想不到大人竟然是这样的人…… 殷无垢本就不会丢下她不管,玲珑又是个得理不饶人没理也不饶人的,最终他还是蹲了下来,依她所说背起了她。回去的路上玲珑在他耳边吹气,甜滋滋地问:“那个辣鸡拿我当人质的时候,你拔刀的样子真帅。” 殷无垢淡淡地说:“换作是谁,我都会如此。” 他效忠的是皇帝,保护的是百姓,谁都一样,谁在他面前都没有特权。 玲珑觉得很满意,至少这家伙今天跟她说了好几句话,之前沉默的都要让她以为他是个哑巴了。她当然信殷无垢所说的,他纯白无瑕的灵魂就证明了这一点。“你的名字真好。” 无垢。 殷无垢没回答,很多时候他是能不说话就不说话,可玲珑对他耍耍赖他就应了,足见即便外表冷淡疏远,也是个碧血丹心之人。“抓不到那采花贼,你要如何是好?” 意料之中的没得到回应。 玲珑也不是一定要他回答,她一个人也可以自娱自乐的很开心。“我说我知道他的老巢在哪里可不是骗你的哦,虽然你很无情,早上起来就想把我甩了,但是没关系,谁让我是一个热心肠的好人,那个淫贼之前就想采我,被我戏弄了许久,我现在打扮成这个样子,他居然没有认出我来,真是个傻子。” 殷无垢倒是觉得,那采花贼真要认不出她,不一定是因为傻,可能是因为她太脏,脸上除了眼睛跟笑起来时候的牙齿,基本看不见别的了。 他把她带回县衙,先找了些东西给她吃,就看见她直接捧住一块糕点开始进食。殷无垢没有在玲珑身上浪费太多时间,因为县令来了,杜县令一来就急切地问:“殷大人!殷大人可抓到了那贼人?!” “不曾。” 玲珑的手之前是脏的,吃东西前衙役端来水盆,她洗了个干净,因此现在露在外头的一双小手白嫩嫩,连个茧子都没有,与她脏兮兮的小脸还有黑乎乎的衣服对比明显。 杜县令正要说话,突然瞧见堂上坐了个小乞儿,一愣,就听见殷无垢问他:“杜大人放心,不抓住此人我不回京,府上可有年轻女子衣衫,劳烦杜大人借一套。” 有玲珑在,杜县令不知道她的身份,也不好说出自己女儿被采花贼盯上的事,便先吩咐下人去小姐那里拿一套新衣,又让下人准备好浴水,总不能直接这样套新衣吧。 玲珑被个婢女引走时还不忘叮嘱殷无垢:“那些,我回来还要吃的。” 殷无垢没说好也没说不好,玲珑就当他是默认了。结果等她洗好澡换了县令千金的新衣出来,远远地就听见杜县令在大叫:“不行!不行!我绝不答应,我绝不答应!” “答应什么啊?” 杜县令听到这清甜还带着奶味儿的声音,扭头一瞧,就见门槛上跨进来一只穿着绣鞋的小脚,再往上瞧,顿时惊的目瞪口呆。 不仅是他,就连其他三法司的捕快,连同县衙衙役,都看傻了眼,惟独殷无垢面色平静,只是见周围之人都呆若木鸡,视线就又在玲珑那张洗干净了的小脸上看了两下,心道:她脸上又不是长了花,有什么稀奇? 114.第十一片龙鳞(四) 第十一片龙鳞(四) “看到没有看到没有!” 玲珑快步走到殷无垢面前, 伸出右手点点点:“这才是正常人见到我的反应, 明白吗?你反省一下。” 殷无垢沉默地看着她。 玲珑哼哼两声, 突然一击掌, 人类总是这样,看到她就目不转睛, 眼前这人的无动于衷才是真的少见。清脆的击掌声让在场众人回过神,尤其是训练有素的三法司捕快们,简直羞愧的头都要低下去,只是又总是忍不住朝玲珑脸上瞧, 就连活了大半辈子的杜县令,一时间都忘了自己要说什么。 就见那漂亮的没法用言语来形容的姑娘朝自己走近, 饶是杜县令一把年纪也有点把持不住,也不知道她跟自己说了什么就浑浑噩噩的全答应了,下一秒看到那姑娘小兔子般跳回殷无垢身边喜笑颜开, 杜县令才回过神。 “明白了吗?这才是正常人对我的态度,你反省一下。”谁对她不是百依百顺顶礼膜拜,惟独这个殷无垢,居然想拿一百两银子就把她给打发了,开什么玩笑,她一定要吃了他。 殷无垢颇为不可思议,在他看来, 玲珑确实五官端正, 可那又如何, 世上谁不是两只眼睛一个鼻子一张嘴巴, 为何他的属下磨破了嘴皮子杜县令也不答应的,玲珑上去只说了一遍,对方就忙不迭地点了头? 又去看玲珑得意的小表情,她歪着脑袋对他挑眉,灵动可爱,殷无垢身边从未出现过这样的小姑娘,一般女子见到他,不是被吓得瑟瑟发抖就是嚎啕大哭,再说了,能见到他的女子,多数都是犯人。严格说起来,这小乞儿也算是个犯人,虽说不是劣迹斑斑,可看她那坑蒙拐骗偷的熟练程度,想来被哄了的人不少。 杜县令反应过来自己答应了什么后,心中后悔,可君子一言快马一鞭,说出去的话哪里还有再吞回来的道理,只好唉声叹气,吃了这个哑巴亏,这边都定下来了,谁知道杜小姐得知后却无论如何都不肯答应。 她被那采花大盗吓坏了,是再也不想经历一遍那样的事,因而无论杜县令如何苦口婆心,她也只摇头不肯。再让她被那人抓走一次?不要,绝对不要! 玲珑坐在一边的椅子上欣赏杜小姐尖叫捂耳闭眼狂甩头等一系列行云流水的动作,突然叹了口气,她挪着椅子一点点蹭到殷无垢身边,很是语重心长的跟他讲:“在有对比的情况下,你有没有发觉我的可爱?” 殷无垢看了她一眼,心道,倘若与杜家小姐比,确实是她更为可爱一些,虽然他也不甚明白什么样子叫做可爱。只这两人相比,他确实是觉得小乞儿干脆利落多了。 杜小姐还在那里疯狂拒绝,殷无垢站了起来。他冷淡的气势让杜小姐突然安静,如果不是逼不得已,殷无垢其实不想说出来:“要你去做这件事的原因,你应该很清楚。” 杜小姐愣了一下,眼底突然闪过一抹心虚:“你在说什么!我根本听不懂,爹,这些人到底都是什么来历啊,是不是坏人?赶紧叫他们离开吧!” “还不住口!”之前杜县令担心女儿害怕,特意向她隐瞒了三法司派人来的消息,只说殷无垢等人是他请来的帮手,可眼下情况危急,若是再不能将犯人捉拿归案,只怕不仅是他的女儿有危险,他的顶上乌纱也保不住了!“这位是三法司的殷大人,是来捉拿采花贼的!” 玲珑好整以暇地看戏,就听见殷无垢对杜小姐说:“方秀才已被我的下属抓到,你既然敢谎称被采花贼看上,自然应该承担后果,那人一次不中,必来第二次。” 杜县令听了,愣住,回头看向女儿,只见她神情忐忑,分明是被说中了,顿时勃然大怒:“你竟还在跟那姓方的来往!殷大人所说的谎称是何意?!” “很简单嘛。”玲珑用优秀的推理能力做出解释。“你的女儿喜欢上了个穷酸秀才,可是你这当爹的不同意,那怎么办才能让她如愿以偿嫁给他呢?自然是名节毁了,恰好有个采花贼在潍城犯事,她便灵机一动想了这个点子,本来以为你会点头答应婚事,谁知你却不答应,偏偏在这时候,采花贼知道她谎称被采,便真的上门了,杜小姐被抓走,受了惊吓吃了苦头,殷大人要她再来一次,她当然不乐意。” 说完她还摊摊手,问殷无垢:“无垢哥哥,我说的对不对?” 何止是对,简直像是亲眼所见。早知这是个小滑头,没想到脑子这样好使。 杜县令不敢置信地看向杜小姐,杜小姐却不敢与他对视,显然证明了玲珑所言非虚。杜县令只觉得眼前一黑,差点昏迷过去,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女儿被那秀才鬼迷了心窍,居然撒出这般弥天大谎,置自己的名节于不顾,招来这般祸事! 偏偏玲珑还嫌他被刺激的不够,软绵绵地对杜小姐说:“叫我看,你一个闺阁女子,父母疼爱如此,也不是能想出这样点子的人,想来是那秀才鼓吹的你,由此可见,他要你毁了名节去嫁他,对你也未必有几分真心。否则,这是人能想出来的办法么?”完了叹口气,对殷无垢寻求共鸣,“慈父多败儿啊。” “慈母。”殷无垢纠正她。 玲珑摆摆手:“都一样都一样。反正现在你惹了那采花贼,你说他采了你,结果人家没采,现在人家真的要采了,你看着办呗。” 杜小姐这回真被吓出了眼泪,弱不禁风的身子往后一仰,居然就这么晕过去了! 玲珑慢吞吞地看向殷无垢,露出甜美的笑:“无垢哥哥,你觉得我怎么样?” 殷无垢沉默了两秒钟说:“……不要那样叫我。” “哪样?无垢哥哥不说清楚我不懂诶。”玲珑站起身,右手食指卷着头发玩儿,“那家伙看了我,就跟苍蝇见了蜜一样,无垢哥哥,我胆子很小的,你可要保护好我。” 殷无垢淡淡地看着她,突然觉得,她着实生得是漂亮又可爱。 ———— 玲珑虽然是十几岁的少女模样,身高却与杜小姐差不多,换上杜小姐的衣服,从背影来看的话,几乎可以以假乱真,除了她腰肢更细体态更好头发更黑更亮……不过这些都是小瑕疵,不要紧。 她施施然从马车上下去,今儿个她扮演偷偷溜出府去会情郎方秀才的杜小姐,而方秀才已经被抓起来,谁叫他鬼鬼祟祟的在府衙外头张望,还给杜县令的宝贝女儿出那么个馊主意,杜县令正准备弄他呢。 因此,扮演方秀才的不是别人,正是殷无垢,当然,这是在玲珑的强力要求下。 殷无垢身形高大,穿黑蟒衣的时候玲珑觉得他很强壮,可穿上书生袍子拿本书坐在窗前,居然就显得很是斯文,真想把他扒光了看看。 反正她现在是跟方秀才有私情的杜小姐,矜持是什么她才不懂呢,对龙女来说,喜欢的东西就一定要得到。 她把婢女留在外头,进去后就从背后扑向了殷无垢,甜蜜的气息在他耳畔鼻息炸开,出声调戏:“早知道无垢哥哥穿书生袍这样好看,我就早些跟无垢哥哥一起玩了。” 殷无垢特别想把她不安分的手拿开,她这个时候把两只小手伸前,恰好与他过来拿开的手靠在一起,颜色一深一浅,形状一大一小,一刚一柔,煞是好看。与他满是老茧的手相比,她娇嫩又脆弱,像是必须细心呵护的琉璃珠翠,和他是两个世界的人。 “你怎么不理我啊?”玲珑嘟哝。“人家方秀才可是满嘴酸溜溜的情话,你不同我说情话,好歹回应我一下嘛。” “乞丐不会有一双这样的手。” 不解风情,木头,呆子,傻子,大笨蛋,有便宜都不知道占。玲珑把自己的两只小爪子一伸,“谁说我是乞丐了,我是龙女。” 殷无垢用沉默来讽刺她的扯淡。 她说真话的时候,总是无人相信。玲珑深受打击,叹气道:“你看你,又不信我,又要问我,反正我是不会去蹲牢的,那里的食物可难吃死了,又脏又臭,还有人打呼噜抠脚丫,好恶心。” 完了把头埋进殷无垢脖子里狠狠一嗅:“无垢哥哥真香。” 他哪里能有她香。 “我跟你说,你是一定要对我负责的,我无父无母,你就得养我陪我照顾我。”玲珑扯他耳朵,感觉他的身躯紧绷,似乎已经极力容忍,但她压根儿不怕,这人自制力超群,决不会伤害她,再说了,她就是胆子大想撩。“你不用娶我,我也不喜欢那些繁文缛节,你让我时时刻刻跟着你就好了。” 嫣然一笑:“我是不是很贴心?” 殷无垢被她缠的心力交瘁,正要说话,忽将玲珑从背后拽至怀中,低声道:“掩住口鼻。” 115.第十一片龙鳞(五) 第十一片龙鳞(五) 迷烟之中, 二人装作已经昏迷的模样, 这时候一只手伸过来,似是想要握住玲珑的手腕将她带走, 不知为何,殷无垢瞧见那手便觉得分外碍眼, 他将这归咎于看到犯人的厌恶,没等那人的手碰到玲珑,他便已经将人扣住,反手一剪, 已是捆了个结结实实。 采花贼轻功再好, 又怎么是他的对手,再狡猾的狐狸都要被猎人拿下, 更何况是个败类。 玲珑推开窗子在鼻间扇啊扇,抱怨道:“诶,你这人, 下次迷烟能不能换个味儿啊?这茉莉味儿的闻着我脑壳疼。” 采花贼这会儿见不是自己要抓走的杜小姐,反而是自己一见钟情求之不得的那位美姑娘, 顿时骨子都酥了,他这人谨小慎微,惟独有两个缺点,一是心高气傲, 二是好美色, 有美如此, 他怕连自己姓什么叫什么都忘了, 当下也不顾自己被捕,连声应道:“是是是,姑娘说的是,下回在下必定换个味儿,不知道姑娘喜欢什么味儿?” “我喜欢红烧肉味儿的,你有吗?”玲珑眼睛一亮,还真就跟人聊起来。“倘若你有,不如给我一点让我防身啊。” 殷无垢冷眼看他们相谈甚欢,一只手把玲珑挡在了身后,不再叫犯人再去盯着他瞧,采花贼终于反应过来屋子里还有一人,对殷无垢的态度就不那么友好了。“干嘛,被挡着我跟美人说话。” “他是我相公。”玲珑从殷无垢背后露出一颗头如是说。 对采花贼而言,这无疑是比杀了他还让他难受,那表情,仿佛遭雷劈了一般:“这、这这这!这岂不是焚琴煮鹤,对牛弹琴!姑娘你这样美,怎生做这木头桩子的娘子?!”暴殄天物,暴殄天物啊! “你不懂,我就喜欢无垢哥哥这样不解风情的。”玲珑挑起一边眉毛,灵动至极,叫那采花贼心心念念,被捕快押走的时候,口中还不住地念叨着倘若能一亲芳泽,别说是被抓,就是立刻砍头死了,他也不枉此生。直听得殷无垢隐忍到极限,将他封口,这才得了片刻安宁。 杜县令经此一事,对杜小姐更是严加看管,至于杜小姐跟方秀才最后能不能在一起,那可不归殷无垢管。玲珑就更不会管了,陌生人的死活与她何干,她还要跟无垢哥哥培养一下感情呢。 押解犯人回了京城,玲珑终于如愿以偿住进了三法司,就连殷无垢的下属们都默认了她是未来的殷夫人,殷无垢就是不想承认也没办法,尤其玲珑还威胁他倘若不收留她,她就立刻扮成小乞儿再出去坑蒙拐骗偷吃喝嫖赌抽。殷无垢本不应该在意这种可笑的威胁,可他也说不出自己究竟为何心软,默认她留了下来,任她作天作地,昨儿是嫌弃床不够软被子不够轻暖,今儿是嫌没有漂亮衣服穿,明儿又是吃不惯三法司的粗茶淡饭……总之殷无垢那点家底,没几日就被她花了个底朝天。 他的钱是真不多,除却给她的那一百两希望她能做个人之外,剩下的多余的银子大多被他赠予了贫穷人家,可以说是真正的两袖清风,反正他孤家寡人一个,无牵无挂,留着钱也没有用。然而直到养了玲珑,殷无垢才知道银子有多么重要。 说出去旁人可能都不信,这小姑娘非说一个人睡会害怕,霸占了他的房间又不许他离开,殷无垢就一直坐着睡觉,若非他早已习惯这般艰苦,怕是精气神儿都没了。然而属下们每每看到他都是一副又羡慕又畏惧的模样,殷无垢又不擅长解释,所以根本无人知晓,虽然两人共处一室这数日,他却连她的头发丝儿都没碰过。 就是平日里玲珑朝他身上蹭,殷无垢也会立刻躲开,决不占她便宜。 后来为了避嫌,他干脆晚上都不回去了,原本想着这么个小姑娘家家的,虽说脾气古怪些,却到底是柔弱女子,然而万万没想到…… “无垢哥哥!” 一听到这娇滴滴的声音,殷无垢就头大,只他也不想想,这若是旁的女子缠着他,早教他绑起来扔牢里饿个几天了,偏他却躲着玲珑走,若不是她特别,又怎会如此? “我给你送午饭来啦,马大哥告诉我说你在这里。咦,这位是谁呀?”玲珑提着饭盒好奇地看向坐在殷无垢对面的锦衣男子,他年约而立,眉目英俊气质尊贵,身后还立着两名侍卫,一看便是非富即贵。可殷无垢坐在他面前却没有丝毫卑微,二人同样出色俊秀,不过玲珑还是喜欢殷无垢,因为他干净美味。 那男子见了玲珑,先是目露惊艳,随后便被遮掩下去,笑起来,他一笑,眼角便有数道皱纹,由此可见,虽然保养得宜,可岁数确实也是不小了。 “这位是当今圣上亲叔叔,平阳王。”殷无垢站起身,不着痕迹地挡在了玲珑身前。“王爷见谅,这位姑娘是我的——” 话没说完被玲珑打断了,“我是无垢哥哥的玲珑小娘子,王爷好。” 平阳王还是第一次见这样活泼可爱又美得出奇的小姑娘,知道他是王爷也没有丝毫畏惧,不卑不亢,倒是与殷无垢如出一辙。他轻笑:“玲珑姑娘。”转而对殷无垢道,“想不到素来铁面无私孑然一身的殷大人,也有这样一位佳人陪伴在侧,真是叫本王欣羡不已。” “王爷谬赞。”殷无垢面无表情的应了一句,对玲珑道,“回去等我。” “不要。”她立刻拒绝了。“我给你做的午饭,一定要立刻吃,否则就不好吃了。” 殷无垢便对平阳王拱手:“王爷所言,属下心中记住了,属下告退。” “殷大人慢走,玲珑姑娘,慢走。” 玲珑对平阳王灿烂一笑,不顾殷无垢的僵硬,挽着他走了,头都没回,似乎那俊美的如同天人一般又高不可攀的王爷,在她眼里连殷无垢手心的老茧都比不上。“他缠你许久了吧?马大哥说你都去了一个时辰了,诶,你手受伤了?” 殷无垢没注意那点小伤口,但玲珑却不许,她用手帕给他包起来,殷无垢很想拒绝,毕竟他身着黑蟒衣,手上却是块粉红色绣着小鱼的手帕,怎么看怎么不搭调。只是瞧她打扮的漂亮极了,果然是锦衣玉食才能养得起,顿时便觉得自己攒了许久的钱,就是都给她花了也无妨。 只是这些话,他是说不出口的。 等到玲珑把饭盒打开,殷大人的表情瞬间就变得难以捉摸起来。他沉默了两秒钟,看向玲珑:“……这些,你做的?” “对呀对呀。”完全不在意那一坨坨黑糊糊的玲珑笑得天真又可爱。“你快尝尝嘛。” 殷大人觉得,这姑娘完全不是想做他的小娘子,而是想谋杀亲夫了,这东西……这都是些啥? 说来惭愧,龙女好逸恶劳贪图享受,穷奢极欲没有良心,她老人家活了这么久,就不会做饭。反正她总是能找到长期饭票,这就是为什么每到一个新世界,她都特别喜欢去找权力顶峰的人当保姆的缘故。而且食爱又无需烹饪,那她学这个干什么? 而且她就是故意的,谁叫殷无垢这几日连房间都不回的躲着她?要不是她找过来,对方说不定还能坚持不回去。 她双眼晶亮,显得赤诚又纯真,殷无垢犹豫了半晌,最后都吃了。酸甜苦辣咸百味陈杂,幸而他幼年过惯了苦日子,从前大雪天,想吃这样的食物都没可能。 玲珑见他面不改色的吃完了,没忍住问了一句:“好吃吗?” 这人也不骗人:“不好吃。” “那你还吃?” “你亲手做的。”殷无垢把饭盒盖上,找了有水的地方洗干净。 他没有家,义父死后更是孤家寡人,哪怕义父还在,两个男人也是凑活着过,这还是头一回有人专门给他做吃的。便是这份心意,他就不能辜负。 玲珑蹲在地上,撑着下巴打量他,越看越喜欢,等他要走的时候就不肯动,伸出双手。“背我。” 殷无垢沉默。 “背我嘛!” 他就屈服了,在她面前蹲下,横竖已经到了吃饭时间,一天之中也就这会儿难免清闲。玲珑在他背上,殷无垢沉声道,“日后在家里老老实实待着,不可外出。” 他很自然地将他们住的地方称为家了。玲珑在他背上,两条小细腿晃呀晃,“为什么呀,我喜欢出去玩。” 是出去玩还是出去欺负人,彼此心里都有数,虽然她机灵,但是……“最近这段时日危险,你乖。” “那我要是听话了,无垢哥哥给什么奖励?”她往前蹭蹭,跟他贴的极近。 无利不起早啊这姑娘。 殷无垢想了想:“我的钱都给你了。” “才那么一点。”玲珑毫不客气地说。“都不够我塞牙缝的呢!那你先告诉我,为何不让我出门?” 116.第十一片龙鳞(六) 第十一片龙鳞(六) 殷无垢这个人,口风是极紧的, 应该保密的事情谁问他都没有用, 所以哪怕玲珑问了, 他也始终保持沉默, 把她送回了三法司。玲珑从他背上下去的时候故意气哼哼的踩了他一脚,殷无垢也面不改色, 好像压根儿没觉着疼, 仍是镇定的走了。 只是靴子里的脚趾头动了动。 他下午有差事要办,要不怎么说三法司的那些捕快们看到殷无垢对玲珑那样和颜悦色觉得稀奇呢,他们殷大人向来不近女色, 惟独每个月月底会去天香楼待上个半天,这天香楼可是京城最大的妓院, 里头的妓子大多是出身良好,却因家道中落突逢巨变被划入贱籍,所以大部分知书达礼温婉可人,身价也不便宜。 殷大人一个月只去一次妓院, 又是孤家寡人, 这算不得什么,是吧?只是话又说回来, 这大人都有了玲珑小娘子了,还雷打不动的朝妓院跑…… 因此当玲珑在屋子里想了会儿又打算找殷无垢的时候, 他的属下们个个支支吾吾难以启齿, 尤其是看着她, 脸一红, 低下头去,也不知道是害羞个什么劲儿。 玲珑本来想严刑逼供,后来改变主意了,这些捕快哪怕纪律严明,经过苛刻的训练,也难以抵挡她这样的美色,她只是稍微吸吸鼻子再梨花带雨的流个眼泪,就自然有人告诉他殷无垢去哪儿了。 结果得知殷无垢去向的玲珑却并没有像捕快大哥们想象中的那样生气,反而露出了好奇的表情,别人兴许不知道,她却看得清楚,殷无垢的灵魂太干净了,干净的没有丝毫瑕疵,这样的人极其正直自律,自制力比一般人不知道强出多少倍,怎么可能是那些捕快口中说的“男人单身太久会憋坏所以找个地方发泄一下”? 好歹跟了殷无垢这么多年,殷无垢是会去逛青楼喝花酒的人?他若是对那位什么什么姑娘有了心思,早攒钱把人赎出来明媒正娶了,怎么会让心上人继续住在那种地方。人类不是都非常反感从事那种行业的人么?殷无垢可不是那种迂腐之人,他迂腐的地方在于愚忠,对女子却不曾有过半分轻视。 综上所述,殷无垢去天香楼肯定不是嫖|娼,那他去那里做什么?听三法司的捕快们说,他每个月月底都去一趟,迄今为止,都已经维持三年有余。 玲珑生出了好奇之心,想要一探究竟,但是以她现在这样子进去,岂不是羊入虎口?再说了,她只想被别人保护。 于是玲珑翻出之前殷无垢给她那一百两银子,揣在身上大摇大摆出了门,找了一家很高档的成衣铺走了进去,这里的衣服可真贵,一套上好的丝绸男装,居然要一百五十两银子!掌柜的说他们这成衣铺是专门给达官显贵开的,若非玲珑貌美,穿的这样寒酸,连进去的资格都不一定有! 玲珑眼一眯,正要开始忽悠,却突然看见一张一万两的银票越过她被放在柜台上,“我们家爷说了,你这里的衣裳,这位姑娘看上哪件,便拿哪件,拿多少都可以。” 如果说要撩妹,也许温柔体贴英俊潇洒更合人意,可如果要撩龙,没有什么比随便花尽管花我伺候你照顾你更让她高兴的了。玲珑一转身,给钱的是个侍卫打扮的男子,这人她见过,就是几个时辰前,这不是那个什么……什么来着? “玲珑姑娘怎地在此?” 看着男人英俊成熟的面孔,玲珑脸上完全没有小姑娘的痴迷或是普通人见着王公贵族的讨好,“你叫什么来着,我给忘了,这衣服,你真的要给我买?” “先帝给本王的封号叫做平阳,不过本王的名字是——” “不用告诉我,我又不想知道。”玲珑毫不客气地拿走了之前自己就看好的男装,“掌柜的,借个地方换衣服,你不会不允许吧?” “当然、当然!姑娘请、请。”掌柜的快要被吓死了,怎么会是王爷!玲珑一进去换衣服,他就准备跪下请罪,谁知却被阻止了,平阳王素来名声极好,仁义宽厚,谁得罪了他他也不生气,一副好脾气的模样,谁能瞧出来他曾经是权倾朝野的摄政王?可掌柜的是个老人精,他记得。 当年的摄政王,是如何的手段狠辣,与他斯文俊秀的外表截然不同。 “不必多礼。”平阳王并没有多在意的摆摆手,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玲珑进去换衣服的门帘子,过了片刻,门帘子终于被掀开,从后头走出来一个眉目如画的小公子来! 这小公子可真是俊俏的雌雄莫辩,皮肤吹弹可破宛若白雪,偏偏眉宇间又无女子的孱弱反而透出勃勃英气,任谁见了也不会将她当做个姑娘家。 玲珑顺手又拿了一把折扇,“这把扇子,就一并记在王爷账上吧?” 掌柜的诚惶诚恐:“姑娘看上什么尽管拿,免费、免费!” “免费?”玲珑唰的打开折扇,端的是一派俊秀风流,折扇挡住口鼻,只露出一双精灵般的大眼,她用两根手指夹起那张一万两的银票,“既是如此,少不得再麻烦掌柜的一次,烦劳掌柜的,把这一万两银票,给我换成一百张一百两。” 掌柜的哪敢不答应,虽说这不是钱庄,可有王爷在,也是不好拒绝的。他战战兢兢地接过银票去换钱,平阳王却对玲珑道:“玲珑姑娘何必见外,你若需要银子,本王这儿多得是。流风。” “是。” 侍卫递过来一沓厚厚的银票,玲珑却推拒道:“不必,这就够了。”想拿下她,只花这么点银子可怎么够,一点诚意都没有。 她真是没良心的代名词,拿了人家的衣服折扇跟一万两银子,拍拍屁股就走半点留恋都没有,还理直气壮的。谁知平阳王却跟着她出了铺子,笑意吟吟地问:“玲珑姑娘这是要去哪儿?若是不嫌弃,本王送你一程。” 玲珑拿着折扇敲左手掌心,“王爷,本公子可不是什么姑娘。” 平阳王一愣,随即莞尔:“是,玲珑小公子。” 她顿时就很满意,笑容璀璨,看得平阳王一愣,心道这样的人间绝色,便是当年宠冠后宫的莲妃在她面前都要被比成尘土,殷无垢倒是好艳福。 “我要去的地方,王爷怕是不方便。”玲珑走着路,顺便对迎面而来的小媳妇眨了下眼,直把那小媳妇看得面红耳热,都过了许久还止不住回头瞧她。平阳王也是生得极为好看,走在她身边,风头却被抢的半点不剩。他听了玲珑的话也好奇,有什么地方是他去不得的?“不知小公子说的是什么地方?” “天香楼。”她一本正经地回答。“我要去喝花酒。” 听到她的回答,平阳王笑意不变:“既是如此,本王就不奉陪了,日后小公子若还是囊中羞涩,随时可以来我平阳王府,本王的大门,永远向小公子敞开。” 玲珑摆摆手,没说去也没说不去,自个儿就走了。看着她的背影,那侍卫才试探着问:“王爷……” “派个人盯着,她做了什么,见了什么人说了什么话,都要一一禀报我知晓。” “是!” 平阳王神色如常,内心却在不停地思索,难道真的是去捉|奸不成?这殷无垢去了天香楼三年,到底有什么东西吸引着他?莫非真的只是去找个女人泄欲?倘若是真的,那自然还好,倘若不是……平阳王眼神逐渐变得冷酷起来,不能为他所用,就没有必要继续活在这世上,只是皇上对殷无垢十分重用,又十分信任,一时间不好下手,否则…… 这个叫玲珑的女子,倒是可以利用一下。 平阳王素来清楚自己对女子的吸引力,尤其是玲珑这般看起来年幼又涉世未深,殷无垢同他比起来,简直卑微到了尘埃里,小姑娘没过过什么好日子,待到日后荣华富贵锦衣玉食,她自然明白要选怎样的男人才能过上富足无忧的生活。那般的美貌,留给殷无垢,那可真是糟蹋了。 天一黑,这秦楼楚馆可就热闹了起来,人声鼎沸香风阵阵,只听得女子娇笑嗔怪,男人畅饮海吹,男男女女你迎我往,也说不出有几颗真心在里头。 玲珑一出现就受到了极热烈的欢迎,这样俊秀的小公子可不多见,看着还是个雏儿呢,谁不想跟小公子春风一度?登时就被姑娘们围住了,鸨母也满面春风的迎过来,俏皮话说了一箩筐,玲珑出手阔绰,一张一百两,便顺势塞进了鸨母鲜艳的肚兜里。 这就叫鸨母觉得自己看走眼了,瞧这小公子熟练的程度,风月老手啊,怎么也不像是大户人家的小少爷偷偷跑出来尝鲜的。 她正寻思着呢,那小公子左拥右抱还不算,眉头一挑,问道:“就没有更漂亮的姑娘了?” 117.第十一片龙鳞(七) 第十一片龙鳞(七) 鸨母瞄了玲珑一眼, 心想,这更漂亮的姑娘自然是有, 可跟小公子你比起来……那真的是差远了。不过这有钱不赚是傻子, 当下就连连招手:“来来来,去把莺歌燕舞四位姑娘叫出来!” “诶——”玲珑折扇一开,挡住了鸨母的书,她眼尾微红, 真是俊秀风流的叫人窒息, 嘴巴又甜,“妈妈,我听说这天香楼有八位花魁,莺歌燕舞梅兰竹菊,其中这梅香姑娘最是知书达礼,我这人就好这烟花之地的大家小姐, 不如叫梅香姑娘出来与我一见,如何?” 虽说被那一声妈妈叫的骨子都酥了差点儿想倒贴,但鸨母还是把持住了最后的一点理智:“哎哟小公子,这恐怕是不太方便呢,梅香今儿个陪着客人呢, 她陪的那位客人, 咱们可不好招惹, 殷无垢殷大人, 小公子可曾听说过?那可是能止小儿夜啼的厉害人物啊!” “殷大人啊……”玲珑意味深长地重复了一遍, 掏出一张银票两根指头夹着左右摇晃, 鸨母的眼珠子也就黏了上去。“那不知殷大人,可能比我银子多?” “不能,不能。”鸨母嘿嘿一笑,“估摸着时辰也差不多了,我呀,这就去给您把梅香姑娘叫下来!” “劳烦妈妈了。” 鸨母一走,被玲珑揽在怀里的两个花娘就不依了:“瞧公子您,有咱们姐妹陪着还不够,还非要梅香,难道咱们姐妹就不美么?”这说着,纤纤玉指还从玲珑的脸蛋儿跟胸口抚过,内心咋舌,这位小公子可生得真好,就连这皮肤都细嫩光滑,宛若那新剥鸡头,吹弹可破。虽说身形小了些,但毕竟年幼,别以为只有男子好美色,女子也是如此,能伺候这样的小公子,谁乐意去陪那群大老粗? “美,否则你们也没这荣幸坐爷的腿。”玲珑轻笑,握住一只美人手放在唇边轻轻一吻,眼波流转间,真如同那仙人下凡,大厅里客人不少,可唯独这一桌,叫人看了,不觉得是男子占便宜,反倒是花娘们有福气,其他桌子的花娘一瞧人家桌上的小公子,再看看自己的客人,顿时生出一种辣眼睛的感觉。 殷无垢从楼梯上下来时,恰巧见到玲珑伸头进一名花娘半露的胸口轻轻一嗅动人女子香,偏生她眉目如画气质出尘,半点不猥琐,反倒风流至极。不过殷大人那张面无表情惯了的脸瞬间就黑了,黑的如同玲珑做饭时二狗哥帮忙烧的锅底,那叫一个黑啊。 他大步走过来,不习惯说话,却沉默地、冷冷地盯着玲珑。玲珑眉头一挑,对他视若无睹,而是看向他身后,鸨母带来的红衣美人:“这位便是梅香姑娘吧,果真是美若天仙,来来来,到小爷这儿来。” 梅香可是花魁,一般人能见着已是福气,若非玲珑相貌出众气质高贵又出手阔绰,鸨母在风尘中打滚数十年,一眼就瞧出她身份不凡,便存了讨好之意,否则她哪能在这大厅里看到梅香? 殷无垢看到别的女人坐在玲珑腿上,眼神极冷,他握住玲珑的手腕,可她却拿起扇子抽他,轻笑:“殷大人这是做什么,美人面前,可不得给我留些面子?我这小身板儿可禁不起殷大人这一下。” 殷无垢知道她怕是生气了,想来自己有了她又跑来这种地方,确实是理亏,有心解释却又不能说出口,只得低声道:“跟我回去。” 玲珑又是一扇子抽在他手背上,很用力,但殷无垢像是感觉不到疼一样,玲珑眯起眼,“殷大人,我只是要梅香姑娘来陪陪我,喝个小酒唱个小曲儿,你不至于这样小气吧?倘若对人家梅香姑娘有意,倒不如赎身娶她为妻,否则便不要这样小心眼。” 饶是殷无垢再不解风情,也知道她是为何生气了,“我会解释。” “哦。”玲珑抽出一张银票,笑盈盈地塞进腿上美人的肚兜里,还在人家的酥胸上揩了一把油,美人娇嗔,“公子你好坏呀~”面上却没有丝毫恼怒,在这行做的,谁不是阅人无数,能与这样的小公子共赴巫山,可比伺候旁人好多了。要知道这张桌子本来花娘并不多,可小公子他不仅容貌俊俏气质高贵,嘴巴还特甜,看着他,花娘们都小鹿乱撞,只想朝这张桌子来,哪怕跟他说说话也好的。 小公子可不比其他的臭男人,来嫖她们,还要觉得她们下贱肮脏,小公子看着她们的眼神可宠爱极了,又尊重人又会调情,再过个几年长开了,不知道要伤了多少姑娘家的心哟!她们这些风尘里打滚的都把持不住,更何况是良家子? 更别说,人还出手阔绰呢!若是能在小公子腿上坐个片刻,别说他还给钱,就是她们倒贴也乐意! “你要解释,我却不想听。”玲珑轻轻一笑,懒得看殷无垢一眼,他站在那儿,浑身冷极,连带着之前人声鼎沸的大厅都安静了许多,没人敢大声说话调笑,唯独玲珑视若无睹。“我觉着这天香楼啊,是人美酒香,不玩个够,我是不会走的。听说一会儿还有美人宴,殷大人可以先走,我却是要玩个痛快。” 殷无垢:…… 他也不知该如何劝说,只是看她与女子亲近都觉得难受,便想使用武力把她带走,谁知玲珑一眼瞧出他的意向,水灵灵的眼睛一眯,殷无垢也不知怎地,在权势滔天为人狭隘的平阳王面前都不曾有丝毫畏惧不安的他,居然什么都不敢做,只能老老实实看着。 玲珑对他伸出手,他还以为她愿意跟他一起走了,正高兴呢,她却努努嘴,殷无垢秒懂,他傍晚刚领了这月的俸禄,但是为了要见梅香已花了一些,这会儿也不能说什么,尽数掏了出来。 最后,他眼睁睁看她嫖了一晚上。 真的是足足一晚上。 如鱼得水啊,老神在在啊,驾轻就熟啊,那些花娘拼了命地朝她身上蹭啊!就连那莺歌燕舞梅兰竹菊八位姑娘,都对她一脸向往!殷无垢跟梅香认识了三年,还是第一次看见她这样娇羞的一面,平时冷若冰霜的冰美人,居然也满面飞霞的坐玲珑腿上喂酒! 殷无垢抱着他的刀剑,站在角落里,死盯着玲珑。她却浑然未觉,直把一众美人哄得是眉开眼笑含羞带怯,连那徐娘半老的鸨母都围绕在她身边不舍离去。 他……亲自掏钱让她嫖了,还给她站岗守卫。 殷无垢活了这么久,第一次知道什么叫做赔了夫人又折兵。他一点都不觉得玲珑是占了便宜,反倒觉得是那些花娘在揩她的油!摸脸拉手蹭胸的什么都有,这群女人都成精了,难道看不出她是个姑娘家? 让殷大人失望了,她们还真没看出来,龙本身就没有性别,玲珑做男子打扮便毫无女子气,她又容貌出众又体贴风流,嘴巴甜气质好还格外温柔,换作哪个女子不喜欢?尤其是在这地方生存的女人,那是什么样的男人都见过了。在这男尊女卑的世界里,没人把她们这些妓子当人看,无非是个玩物,可这位小公子却不然。 怎能不喜欢? 还想叫她再来呢!不要钱! 她愿意来就行! 至于其他花了钱有美人陪伴的男人们,可把玲珑恨到了骨子里,这小白脸,一晚上他们身边的美人个个心不在焉朝那贵宾桌子上看,恨不得扑上去一般,陪他们就是百般不情愿! 那小白脸,最好再也别来了! 最可气的是,玲珑居然还想留宿!这时候殷无垢的脸彻底黑了,他浑身像是结了冰,大步过来,这回玲珑瞪他也不怕,因为他从头到尾就没去看她,不看她就不怕,这是殷大人在角落里站了很久后想到的唯一一个主意。 他扛起玲珑迅速就走,连声招呼都没打,活似身后有人在追一般。 玲珑在他身上踢他踹他掐他拧他累得气喘吁吁,殷无垢闷不吭声的都受了,离天香楼远了,才将她换了个姿势抱在手中。这会儿路上无人,可恰好遇到个打更的更夫,一瞧俩男人抱一起,下巴险些掉下来,殷无垢从他身边走过,还听到他捂着眼睛念叨着世风日下不成体统。 “……我可以解释。” 这是他们回到三法司后,殷无垢说的第一句话,玲珑坐着他站着,站得极为老实,活似军训小学生。玲珑二郎腿一翘,“哦,那你解释啊。” 她不吵不闹听解释,殷无垢反倒不知道该从何说起了。 玲珑觉得自己很讲理,她说玩够了再听他解释,这不是说话很算话吗?“快说呀,再不说我要睡了,难道你想我陪你站到天亮呀?”虽然现在的床已经很软,可还是跟玲珑想象中的没法比,谁叫殷无垢俸禄少没有钱呢? 唉,没钱,是他最大的缺点了。 118.第十一片龙鳞(八) 第十一片龙鳞(八) 说真的, 殷无垢当捕头这么多年,什么奇葩都见过,跟他耍赖撒泼,那他真是一点都不带怕的,甚至都做好心理准备了, 可玲珑认认真真跟他讲道理,他就蔫儿的不知该从何说起。 “算了。”玲珑也不想为难他,想必有些东西他也不会告诉她, 说真的,她好奇心虽然重,但也没有硬逼人家告诉自己的爱好。“我来问,你回答我就好了。” 殷无垢点头。 “你喜欢梅香姑娘?” 摇头。 “那你讨厌梅香姑娘?” 摇头。 “你这个人心里头只有案子, 上头吩咐你做什么你就做什么,也没别的心思,但是既然能跟梅香来往三年,想必是牵扯到一件大案子里了,是不是?” 殷无垢犹豫了一下,还是点了头。 “你自幼父母双亡,被当时身为三法司捕快的义父收养,义父与你父母是朋友, 所以你身上, 自然没有背负什么大案子, 对吧?” 点头。 “那就是梅香了。我听说天香楼里的姑娘大多出身高门, 只是家族倾覆, 才沦落风尘成为贱籍,梅香是吗?” 殷无垢先点头,后摇头,这玲珑就有些看不明白了,“什么意思?” 他露出带着恳求的眼神:“我不能告诉你,玲珑,并非我有意瞒你,只是——” “你以往都是一个月去见梅香姑娘一次,想必是有消息互通,可我们从潍城回来后,你隔三差五就去一次,我都问过了,所以……如果梅香身上有大案,以你的人格,必然会捉拿她归案,可你没有,就说明她身上的是冤案。” 殷无垢一直以为这小姑娘虽然狡猾,可也天真单纯,然而直到现在他才明白,她哪里是傻,她分明是懒,你看她只要愿意去想,只凭借他摇头点头,就要把事情抽丝剥茧的清清楚楚了。一时间,殷无垢也不知要如何再与她说,他是捕头,破案并不归他管,但梅香事出有因,他又无法弃之不顾。 忠君爱国,匡扶正义,这是义父自小教导他的,殷无垢誓死捍卫这八个字。 玲珑舔了下唇瓣,“你真的不跟我说吗?你知不知道,我今天遇到了平阳王,他给我买了这身衣服,又给了我一万两的银票,所以我才去天香楼玩去了。” 一听到平阳王三个字,殷无垢浑身一僵,玲珑用折扇敲着自己的下巴,喃喃自语道:“他对我有些过分关注呢,虽然说我是聪明可爱又漂亮,但他分明别有所图。我去给你送饭,你们之间的氛围就怪怪的,所以我跟美人们玩的时候顺便打听了一下,原来这位平阳王曾经还是摄政王啊。虽然这几年皇帝看似有了言语权,可跟平阳王比起来,还是弱势许多。你既然忠于皇帝,就必然与平阳王不合。若是普通冤案,你早上奏上司或是皇帝了,然而你没有,还藏着,这就说明对方是个大人物,你没办法,梅香也没办法,那肯定不会是皇帝咯。我问过了,梅香姑娘十年前进的天香楼,皇帝可是五年前才揽政。” “如果是跟平阳王有关,那就解释的清楚了。他为何对你一个小小捕头如此在意,又为何看似对我有所图。于是我就又打听了一下,你还真别说,妓院这地方三教九流什么人都有,尤其是那鸨母,可谓是个万事通,她跟我说,十五年前先帝驾崩,摄政王大权独揽,朝中许多不愿效忠的大臣死的死亡的亡,最终肃清一空,只留下了愿意为他效劳之人。死了满门的也就三户人家,梅香姑娘……是哪一家呢?” 玲珑问完这最后一句,瞬间嫣然一笑,“无垢哥哥,你愣着干什么,还不快些回答我?我也想知道自己猜的对不对。” 殷无垢无言以对,他觉得自己瞒着一点意义都没有。 这小姑娘,大概是成了精了。 玲珑笑出声:“我告诉你呀,那个采花贼,你有没有好好审?” 殷无垢一愣。 “我之前刚来的时候就是从潍城过来的,在那遇到那色中饿鬼,他想采我却被我玩了一通,后来我被他缠烦了,就装成小乞儿跑到京城来,你没发现我跟他是老熟人么?要知道男人,尤其是好色的男人,从来不懂得色字头上一把刀的道理,只要你哄好了,他什么都乐意说。”她努努嘴,“你不如去问问他,可认识平阳王?再不去,一旦被平阳王得知色鬼被抓,说不定会派人来灭口呢!” 说起来那个色鬼也是聪明,十五年前作为走狗,知道平阳王怕是容不下自己,一旦大局已定,得知太多秘密的自己便要被灭口,于是先一步逃走,隐姓埋名,只可惜好色的天性改不掉,还成了个出名的淫贼。平阳王可能也想不到,当初那个心思缜密的属下,有朝一日居然因为采花误打误撞被殷无垢给抓了。 但他肯定是知道了,否则不会来见殷无垢,还试图收买他。 能从采花贼嘴里撬出什么东西,就看殷无垢的本事了,跟玲珑可没关系。 殷无垢浑身一震,立刻明白了什么,转身就要走,却被玲珑叫住:“无垢哥哥!” 她噘起粉嘟嘟红艳艳的小嘴儿,“我要亲亲作为奖励。” 殷无垢那张英俊又冷淡的面容,突然爆红。他轻咳了一声,走过来,有点迟疑,然后快速在玲珑的小嘴儿上亲了一口,像是后背有人在追赶一样立刻走了。 这家伙就不能等到天亮么?有他的手下看守,那淫贼又聪明得很,平阳王想下手可不容易。 要不下次再去见见平阳王好了,玲珑扇着扇子心里这样想,反正无垢哥哥穷得很,她需要银子来过奢侈的生活。天香楼多好啊,还有许多美人儿,可以玩亲亲抱抱举高高,女人可比男人软多了香多了。 她在想什么,殷无垢是完全不知道的,如果知道……大概脸又要黑了。 玲珑一觉睡到第二天中午,但一整天没见着殷无垢人,直到晚上他才回来,风尘仆仆,他一向是个面无表情的,所以也没法从他脸上看出事情怎么样,但就玲珑对他的了解,看他那乌黑的眼睛,大概就知道,“……没结果啊?” 殷无垢点了下头。“口风很紧。” “那当然,随便说出什么来,可是要掉脑袋的,他还想继续当个淫贼呢。”玲珑掩嘴而笑,“你没试过用刑?” “我从不用私刑。” 玲珑从床上跳起来,本来她已经打算继续睡了,烛光下她猛地凑近,雪白娇嫩的小脸蛋毫无瑕疵,吹弹可破,但笑容却又坏又可爱。“要不要我帮忙?只要答应我一个条件就成。” “你有办法?” 玲珑神秘一笑。 半柱香后,殷无垢臭着脸背着她出门了,看守牢房的捕快一看到他俩顿时惊呆,还以为殷大人又要把小娘子给关进牢里,这两口子吵架有什么不能好好说?但万万没想到,他们居然进了那采花贼的牢房。 这…… 采花贼一见玲珑,激动的不能自已,本来还瘫在稻草上翘起二郎腿,一闻到香气,瞬间人模人样的蹦起来立正站好,结结巴巴道:“美、美人!” 玲珑转身拍了殷无垢一下,“你出去吧?让我跟这位公子单独聊聊。” 其实论起年纪,这采花贼都能给她当爹了。殷无垢摇头,“不可能。” 他肯让她来已是毫无底线,放她一个小姑娘跟这牲口独处?绝无可能,除非他死了。就是不要这口供,他也绝不会答应。 最后没办法,殷无垢从外面搬了个凳子坐下,拉着玲珑坐他腿上,看得采花贼一阵阵摸胸感叹:“美人啊美人!你怎地!怎地看上这么个家伙!他有什么好!不解风情的木头一根!连女子的妙处都不晓得!” “像你这样太晓得的,也没好到哪里去。”殷无垢冷冷地怼回去。“你倒是知晓女子的好,偏偏用的是些下三滥的手段。” 采花贼被这么一堵,顿时哑口无言,他又看向玲珑。“美人……” “咱们做个约定,殷大人想知道什么,你全都告诉他,一字不漏,今天晚上我就在这里陪你一晚。”玲珑微微一笑,风情万种,明明是张小少女的脸,偏偏妩媚入骨,艳色销魂。“随便你玩什么,我都陪你。” 下一秒,她就被殷无垢扛了起来,玲珑气得直打他:“放我下来放我下来!” 殷无垢会放她下来才有鬼!可她突然威胁他如果不让她下来,她立刻就去喝花酒,殷无垢先是浑身僵硬,然后居然真的放玲珑下来了! 采花贼能得这样的绝色青睐,用他自己的话说,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登时竹筒倒豆子一般,什么都给撂了。 结果正期待美人陪睡呢,殷无垢一脚踹翻他,扛起美人跑了! 119.第十一片龙鳞(九) 第十一片龙鳞(九) 玲珑本来剧本都写好了, 殷无垢这人重情义讲信用, 但凡说出去的话就如同泼出去的水, 他答应的就一定会做到, 所以她压根儿就是抱着玩的心理来的,把话给套出来之后, 她就打算留在牢房好好地“伺候”一下这只淫贼。 当然她自己其实也不是什么好人,人类世界对于“好”和“坏”的定义在她身上都不适用, 可她自打到了这个世界来,这淫贼就缠着她, 长得帅点也就算了,春风一度也不是不可以,可惜长相一般还自以为风流倜傥, 这就让玲珑很不顺眼, 她都准备好了,等把殷无垢赶出去, 她就变出男人的身体来跟淫贼好好“玩一玩”。 但是万万没想, 殷无垢居然也会出尔反尔! 因为太过震惊, 玲珑直到被他扛回房间放到床上坐好后才哇了一声, 而他本人全程面无表情的黑着脸, 只有眼神跟紧抿的嘴角在在表明他究竟有多么不爽。 “……你说话不算话, 不怕被雷劈么?” 殷无垢冷冷地看她:“跟那种小人,不需要说话算话。” 怪不得呢, 她还在想需要多久说服他, 结果人突然答应了, 还以为是转性了,没想到方法如此简单粗暴。玲珑吃吃笑起来:“你猜那厮会怎么骂你。” “随便他怎么骂。”殷无垢仍旧语气冷淡。“反正我听不见。” 若是听见了,为了一出心头这口恶气,怎么也要去揍上一顿好好教训,对方做了平阳王那么多年的走狗,又坏了那么多姑娘家的清白,根本死不足惜。 玲珑笑出声,她朝着殷无垢伸出手,声音软软的:“无垢哥哥,你抱抱我。” 他站那儿不动。 “抱抱我嘛!” 每次玲珑一撒娇,殷无垢就顶不住了,他走近她,将她抱进怀里,就感觉到软嫩的樱桃小嘴在自己唇边轻轻亲了一下,香香的。没有玲珑以前,殷无垢从来不知道女子是这样柔软可爱的,当然现在他再去看其他女子,跟玲珑是没法比的,大概世上只有她一人在他心里才天真可爱。 虽然他其实也知道,她骨子里是个小恶魔,坏得很,但是那又有什么办法,他乐意这样纵容她。 “关于十五年前方刺史叛国一案,我们手头已经罪证确凿,只待过几日皇上游街,梅香会告御状,到时候,叫平阳王伏法受诛。”殷无垢低声说,他用了整整三年的时间帮助梅香寻找当年案子的真相,这本不是他职责所在,然而心中的正义感却又不能让他袖手旁观。如今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平阳王嚣张跋扈了半辈子,也该到头了。 当年先帝驾崩,平阳王暂代摄政,排除异己大肆杀戮,朝中文武百官无不胆寒,尽皆归顺。其中誓死不肯低头的,共有三家,三家尽数被灭门,惟独方家有一幸存者,便是方刺史当年才七岁的女儿,也就是如今天香楼梅兰竹菊四大花魁之首的梅香姑娘。她顶替已死的梅香沦落风尘,卖笑侍人,许多朝中大员都是她的入幕之宾。便是靠着这种方式暗中收集平阳王的罪证。 殷无垢捉拿钦犯时与正在大员家中做客弹琴的梅香相遇,梅香便暗中与他有了联系,希望他能够帮助她。她仔细观察了许多人,却没有人有殷无垢这样的勇气,敢不买平阳王的面子,与平阳王作对。 平阳王捏造假证诬陷方刺史,使得方刺史一家被满门抄斩,这等血海深仇,梅香不但要报,还要为父平冤,她虽然沦落于风尘之中,其品性之高洁,实非常人所能及。玲珑那天抱她的时候,就看到了,一群乌烟瘴气的人里头,梅香的灵魂干净而耀眼。 这两人是想干票大的啊! 其实梅香这些年来艳名远播,平阳王也曾赏过几回脸,可她却要光明正大堂堂正正的去告御状,证明父亲的冤屈,证明方家的冤屈,想要在皇帝面前给含冤而死的家人平反。殷无垢每个月都去天香楼,就是为了与梅香商议案件进展,他们两人一人在明一人在暗,历时数年,如今总算见到了曙光。 那采花贼就可以做证人,有玲珑在,他知道自己必定要死,可为了讨美人欢心,死前也想搞个大事情,真不知好色对他是好是坏。 “如今人证物证都有了,只待三日后。”殷无垢握紧了拳头,冰冷的外表下,一颗心如同被火烧一般。玲珑却打了个呵欠,对这些完全没有兴趣,她趴在他怀里,亲他唇角,“这些东西我才懒得听,也不喜欢听,你要去做便去做好了,我好困,想睡了,你陪我。” 她的手伸入殷无垢的黑蟒衣中,心想,平阳王是生得俊秀好看,可到底上了年纪,身材也因为养尊处优松垮垮的,穿衣服可远不及殷无垢好看,她这人又不缺钱,人世间的荣华富贵也看不上,到底还是美色更胜一筹。 殷无垢不曾近过女色,被玲珑撩拨的火气旺盛,他捉住她的手,却并不肯要她。“待方家平反,我便娶你为妻,到时候……再给你。” 玲珑撇撇嘴,“我才不在乎什么名分。”只有人类才会被那些东西束缚,她只注重感官,只要她吃得饱心情好,做什么都可以。 三日后,玲珑在三法司玩膳房的一只兔子,听其他人聊天,说是天香楼的梅香姑娘居然拦住了皇上的御辇,状告平阳王诬陷忠良!他们讨论的热火朝天,玲珑站起身,拍了拍手,小兔子在她面前也不敢跑,瑟瑟发抖。她捏着兔子的长耳朵把它扔回笼子里,转身走出了三法司。 这样的大事,自然要三堂会审,皇帝亲临。负责主审案件的是大理寺卿卢大人,平阳王作为被告也来到了现场,除此之外,还有许多朝中大员,并且不许百姓围观,京兆府的府衙大门紧闭,原告梅香,原名方如枝则跪在大堂之上。 人证物证俱全,站在皇帝身边的殷无垢今日作为皇帝亲卫,并不参与到案件之中,但从他的眼神来看,很明显心情极好,因为平阳王做得实在是太过分了!令人发指,归顺他的还都活着,反抗他的便满门抄斩,污水泼到身上便是一辈子也洗不清。 可眼下形势这样不利,平阳王却仍然稳坐于檀木椅上,微微一笑,并无丝毫慌张。 他当然不慌张。 因为,这满朝文武,都是他的人啊。 “皇上,微臣以为,平阳王多年来劳苦功高,实在是国之栋梁,若是为了当年的一点小事便将平阳王诛杀,岂不是寒了朝中百官的心?还望皇上从轻发落!” “皇上,平阳王爱民如子,为人宽厚,绝不是会做出此等大逆不道之事的人!请皇上明察秋毫,还平阳王一个公道!” “皇上……” “皇上……” 证据就在眼前,然而这些人就像是瞎了聋了,齐刷刷的否认,为平阳王求情,其中居然还包括手握百万兵权的大将军!众人尽数跪下,求皇帝判平阳王无罪。 而平阳王,自始至终,连从椅子上起身都没有,他轻笑,对皇帝说:“皇上,本王年纪大了,许多事都不过问了,皇上想怎样便怎样,无论皇上的决策是什么,本王都毫无怨言。” 这是赤|裸|裸的威胁,皇帝面色沉静,看了跪在地上的梅香一眼,最终开口道:“多年来,皇叔为了江山社稷和朕不眠不休,朕自然不会因这样的小事便对皇叔不信任,赦平阳王无罪。” “皇上。”平阳王又笑笑。“本王虽然无罪了,可这方家卖国求荣却是事实,这女子既然是方家余孽,自然也是钦犯,殷大人最是公正无私,依皇上看……” 他是想逼着皇帝帮他灭口! 采花贼早就被拉了下去,这会儿人头已经落地,唯一的人证也没了,殷无垢闻言,不敢置信地看向皇帝,他曾经跪在皇帝面前,发誓要永远效忠于他,做他手中最锋利的一把刀,为他守护这大好河山,而皇帝有感于他的忠心,也曾动容,立誓说自己会成为一代明君。 可是现在。 “……方氏女污蔑平阳王,又是叛党余孽,判处斩首,便由殷无垢监刑,立刻处置。” 方如枝突然大笑起来,她笑得狼狈又疯狂,坚持了这么多年,原以为十五年含冤终得雪,却不曾想,从头到尾都是个笑话。她从地上站起来,看了皇帝和平阳王一眼,“不劳二位,我方家人,行得正做得直,当着这明镜高悬,当着这公正廉明,我便一头撞死在这公堂之上,祝陛下万里江山绵延不绝,永世安好!” 说着,她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撞在了柱子上,那柱子极为坚硬,她又拼了命,只一下便满头血,抽搐着死去。 “皇上!” 皇帝面色惨白,平阳王却面不改色,轻笑瞥了他一眼:“陛下的胆子未免也太小了,似这等诬陷皇族之人,就是凌迟处死,死后鞭尸也不为过。” “王爷说得是,王爷说得是啊!” 殷无垢被侍卫拦住,他不敢置信地看向皇帝,简直要以为这一切都是个梦了。 “皇上,皇上您还记得曾与臣说过什么吗?”男儿有泪不轻弹,殷无垢眼睛通红,握住刀柄的手都在颤抖。“皇上说要做一代明君,难道皇上都忘了吗?!” “住口!”皇帝大声呵斥,迅速看了平阳王一眼。“还不退下!” “皇上,这是为何?皇上你告诉臣,这是为何?” 对殷无垢而言,他自幼被捕快收养,自幼心中便有着忠君爱国四字,他正直而忠诚,愿意为了皇帝而死,这几乎成为了他的信仰,然而这一刻,他的信仰不复存在。 对于殷无垢一声声的质疑,皇帝无话可说,也不准备解释,他站起身就要摆驾回宫,这时候却听见一个清脆娇嫩的声音带着漫不经心的嘲弄,说道:“因为这就是人类啊。” 是的,这就是人类。 120.第十一片龙鳞(十) 第十一片龙鳞(十) 殷无垢一向是坚不可摧的,可他看向玲珑的时候, 玲珑却瞧见了他眼底的泪光。他看起来像是个无所适从的孩子, 茫然又无助。不知何时就坐在公堂房梁上的玲珑跳下来, 走到殷无垢身边。 “大胆民女!见到皇上与王爷为何不跪!”一名侍卫怒喝。 玲珑嫣然一笑,“想让我跪,也要看看他们有没有这个资格,田地里打滚的泥鳅也想当真龙,简直笑掉人的大牙。”她伸手将殷无垢拉到自己身后, 又看了一眼地上梅香的尸体,很是不耐烦。“我们走吧,留在这里做什么, 让人看笑话么?” 殷无垢被她这样一扯, 却站立原地不动, 玲珑就看着他, 他则看着皇帝,看了许久许久,他才取下头上的官帽, 连带当年效忠皇帝时, 皇帝亲自赐给他的令牌,弯腰将梅香的尸体抱起来,跟在玲珑身后离开了。自始至终, 再也没有看皇帝一眼, 似是已经心灰意冷。 “殷大人。”平阳王淡淡地叫他。“方如枝乃叛贼余孽, 是要死后鞭尸的, 殷大人既然不愿再为官,又以什么身份带走一名钦犯的尸身?怕不是与钦犯勾结,想要与钦犯同罪吧?” “喂。”玲珑转过身,“你最好闭嘴。” 平阳王对美人是极有耐心的,他对玲珑微微一笑,就要开口说话,可不知怎地,这嘴巴一张开,却一点声音也发不出来,只能眼睁睁看着玲珑与殷无垢离去,甚至那么多的侍卫与官差,居然没有一个去拦他们,都像是中了邪一般。 方如枝清清白白,然她的那些入幕之宾,得知她竟是当年方家后人时,竟无一人敢站出来为她说一句话,倒是天香楼的鸨母与花娘们凑钱为她买了一副好棺木,葬在了郊外一处山清水秀的好地方。 “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这话倒也不假。”玲珑坐在树上晃着腿,鸨母带着花娘们祭拜过后就回去了,只剩下殷无垢与她。她自然是不会去烧香祭拜,便坐在树上看他们做。“她活着的时候入幕之宾不知凡几,什么才子高官贵族皇室应有尽有,他们将她捧上了天,写词作曲来赞美她,如今她一死,得知她得罪了平阳王,哪还有人愿意来呀。” 殷无垢沉默不语,“你是谁?” “我是玲珑呀。” “我是问,你的身份。” 玲珑轻笑,折了一根树枝玩儿,“那有什么紧要,你只要知道,我喜欢你,乐意跟你在一起就成了,其他人的死活,我可不管。” “你能帮她吗?” “抱歉,不能哦。”她的声音一如既往的甜,却透出了天真的残酷。这一,她不想吃掉这么干净的灵魂,二,方如枝死于撞柱,与水无关,更不曾去到荒海,这事儿便跟玲珑没什么关系。虽然总是说黑色的灵魂味道不好,但却能够为她提供大量的能量,只是吃起来味道差了许多,玲珑挑嘴的时候不乐意去吃。方如枝灵魂干净,她没必要给自己惹麻烦,要知道如果不是为了消化的快些,玲珑甚至是想只吃东西不做事的。 她活得太久了,人世间的是非黑白,因果循环,对玲珑而言,还不如荒海的一滴水来得有价值。她愿意拉殷无垢一把,是看上了他的爱,可不要把她当成什么有求必应的神灵。 玲珑不觉得方如枝可怜,也不觉得她死得令人惋惜,人类寿命短暂,总是要死的,这些爱恨情仇实在是不值一提。 “天理昭彰,报应不爽。”殷无垢喃喃地说。 玲珑残忍地打破他的希望:“其实也并非如此,人类世界总是这样,报应这种东西,来的晚,就跟没来没什么区别。平阳王也好,皇帝也好,那些人的世界里,你跟方如枝就像是小小的蝼蚁,连棋子都称不上,他们为了权势名利争夺不休,牺牲掉一些人,实在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只有人类会在遭受不公后期盼报应,可很多时候,世上是没有报应的。 殷无垢眼眶通红,他已经褪下了黑蟒衣,再不是三法司的捕头,他也无法再为皇帝效忠,只要看到皇帝,他就会想起方家一案。人证物证俱全,可在场的国之栋梁,文武百官,个个却都指鹿为马颠倒黑白,皇帝甚至将错就错,方家一案,永远也得不到沉冤昭雪。那数十个冤魂,将永远死不瞑目。 玲珑捂着嘴巴打了个呵欠,很贴心地给了殷无垢悲春伤秋的时间,她才不管谁含冤莫白谁是非不分,她只想要殷无垢好好的。“好啦,别想那么多啦,我们离开这里四处走走,不也很好?整天跟那些人打交道有什么好玩的,我会一直陪着你的。” 殷无垢紧紧地抱住她的腰,将脸埋在她的胸口,玲珑分明感觉到有滚烫的液体浸湿了衣衫。她摸了摸殷无垢的头,他是个宁折不弯的人,而过刚则易断,要他留下来与旁人同流合污,怕是比要了他的命还让他痛苦。 他们在一个天蒙蒙亮的清晨离开了京城,去了很多地方,最终在遥远的北方,一个小小的镇子上定居,殷无垢改行做了屠户,他的一刀一剑从此被封存于方如枝的坟前,以示他永不回朝的决心。 小镇上的人哪里见过玲珑这样美丽的少女,只要她在肉摊子前站上一小会儿,当天的肉就会迅速卖个精光,就连下水都被人抢了个干净。每当这个时候,附近的摊贩们就会看见,那位沉默寡言不爱说话的殷屠户脸色就会特别难看,他身上有种很特别的气质,叫人敬畏,旁人来买肉,都是不敢大声说话的,更不敢讨价还价,好在殷屠户为人实诚,从不缺斤少两,也不漫天要价,所以哪怕是卖肉,也是附近肉摊子上卖的最快的。 倒是他那小娘子,成日里什么事都不做,只知道梳妆打扮,穿的衣服戴的首饰跟旁人家都不一样,殷屠户也不让她干活,到哪里不是背着就是抱着,真让人看不出,他那样的大男人,居然对个小女子如此温顺。 也有许多人背地里酸,娶个漂亮婆娘又有什么用?好吃懒做,从不知道帮衬家里。听人说,在家都是殷屠户洗衣煮饭打扫卫生,他那小娘子是什么手都不伸就等着人伺候呢! 娶妻娶贤啊! 许多男人被自家婆娘教训,心里却想,倘若我家婆娘也长得跟那殷屠户家小娘子一样俊俏,别说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就是要命也给啊! 男人们羡慕殷屠户,他们的媳妇也在羡慕殷屠户的娘子。唉,男人会过日子,又勤快又疼媳妇,谁不想要啊?这到他们镇子上时,两人还租房子住,这五年下来,不仅在镇上买了好房子,还开了肉铺,到晚上直接关门,都不像他们一样,卖点小东西还得扛着摊子。而且那殷屠户可真是舍得,前几日赵五媳妇亲眼瞧见他进了首饰铺子买了好多的金子,回头没几日就瞧见他婆娘头上戴了根精致的金钗,一问金铺掌柜,才知道人家是特地去定制的软金,亲自给婆娘打的。 怪不得上头的花纹那么漂亮呢! 真不知殷屠户喜欢他那小娘子什么!长得是比旁人家好些,可手不能提肩不能扛,就知道花银子就知道打扮,怎么能过日子啊! 嘴上这样说,等下回玲珑穿了什么样式的衣裙戴了什么样的首饰梳了什么样的发型,她们又都一窝蜂的去模仿,偏偏质量跟不上,就显得颇为不伦不类,尤其是那小娘子,若是在街上走一圈,谁家的汉子都跟丢了魂儿一样的口水不停。 简直是个祸害! 除了那张脸,不能做活又不能生娃,就知道勾引男人!殷屠户就该狠狠打她一顿,打的她老老实实,才不敢这样不安于室呢! 不过不知怎地,但凡说过殷屠户家娘子坏话的,都口舌生疮许久不好,每日疼得哎哟叫唤。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某一天,听说京城那边出事了,皇帝驾崩,因为太子尚幼,平阳王便又成了摄政王。不过这些都是道听途说,反正离他们这偏僻的小镇十万八千里,大家伙儿也就是拿来当做茶余饭后的闲谈。 倒是又过了些年,殷屠户突然带着小娘子变卖了家产离开此地,不知去向。 再后来,摄政王“病逝”,小皇帝亲政,有一大群官兵前来这个小镇,向他们询问“殷大人”的去向。殷大人?什么殷大人,这小镇上最大的官儿也不过是个县令,哪里还有什么大人? 后来听人说,小皇帝还是太子的时候,就多番承蒙三法司总捕头殷大人的照料与教导,后来殷大人心灰意冷辞官失踪,小皇帝心里头一直记着呢,这不,刚斗倒了摄政王,立刻就来寻人了。 想来想去,似乎……也只有数年前那搬来此处的殷屠户比较符合,可那、那不过是个杀猪的屠夫呀! 而与此方向完全相反的南方小镇上,有一天,搬来了一对老夫少妻。那男子已有不惑,小娘子看起来却像个十六七的少女。说来也奇怪,这二人恩爱无比,尤其是那丈夫,对小娘子疼爱非常,百依百顺。 真是令人啧啧称奇。 121.第十二片龙鳞(一) 第十二片龙鳞(一) “什么?突然加了亲热戏?我们楚略不演这种戏码你们又不是不知道!当初合约上也写了——” “好了杜文。”打断他的是已经换好戏服的楚略, 他淡淡地看了经纪人杜文一眼。“合约上同样也写了,张导有权更改情节,演员要无条件服从。” “可是!”杜文被气得心火直冒, “楚略!” 楚略的神情仍然是淡淡的, 他对什么好像都是这样, 不过分关注,又不至于忽略的过分,哪怕杜文已经跟在他身边十几年了, 他仍然对他不冷不热,其实这已经算是好的了,杜文是他自小一起长大的朋友, 因为他选择做演员而坚持担任他的经纪人, 这份情谊楚略虽然不说, 但心里都记着, 逢年过节杜文生日, 他都会尽一份心。惟独一点不好,杜文总是太小心翼翼。 张导可是国宝级导演,又是楚略的伯乐, 为了张导破例, 楚略不觉得有什么不可以, 更何况他知道张导心里有数。 这是一部武侠片电影, 根据同名武侠小说《病魂》改编, 楚略饰演的便是主角无空和尚, 为此他还剃了个光头, 本身就是那种平淡如水的性子,僧衣一穿香疤一点,光是在那坐着就叫人觉得可远观不可靠近,仙气飘飘,令人心生敬仰却又自惭形秽。 楚略绝对可以说是娱乐圈最神奇的一个演员了,早年出道,第一部电影便成功折桂,成为本国最年轻的影帝,其后两年,成功拿了大满贯,彻底奠定了他超一线影帝的地位。近几年很少有曝光率,就维持着一年一部片子的频率。其实他出身非常好,如今三十五了,父母的年龄也大了,他早已收心接受了家族产业,只是不为人所知。 人人都知道东煌集团董事长姓楚,可谁也没把这个人朝楚略身上想。 只有杜文知道,因此对楚略的交际就特别紧张,生怕他被人骗了。其实楚略是太过世故太过洞察人心,才总是这样一副模样。 虽然如此,他的人气却不输当红的顶级流量小生,原因无他,楚略长得实在是太俊美,他三十五岁连女朋友都没有交过,粉丝对于任何与他有合作的女星都抱着敌视的态度。五年前楚略还不是现在这样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模样,他从前很温和很好说话,但之前有个女孩儿因为跟他合影,还参加了共同一场宴会,被所谓的粉丝人肉辱骂,弄得不得安宁。 经历了网络暴力的女孩儿很快就在这种情况下得了抑郁症,最终自杀。 这也是为什么楚略的粉丝都不敢再那样张扬的原因。楚略不喜欢她们接机,也不喜欢她们应援,他只拍戏,之后的一切宣传路演都不参加,完全断绝和粉丝之间的联系,如果不是有杜文在其中做纽带,怕是他连粉丝这两个字都不想听到。 这也是为什么楚略尽量避免亲热戏的原因之一,无他,那群所谓的“粉丝”,对于任何靠近他的女人都充满敌意,无论是合作对象还是亲朋好友,有一回楚略的表妹来找他,不小心被狗仔拍到,结果又是闹的天翻地覆,这让楚略对粉丝充满反感。他不喜欢任何社交软件,也不爱拍什么杂志大片,如果不是真心喜欢演戏,他早就退圈了。 张导笑眯眯地走过来,杜文压抑不住内心的愤怒,但到底是经纪人,还顾及着眼前这位是圈内大佬,因此忍着气:“张导,这是怎么回事,我们之前不是都说好了,楚略他不拍这种戏码,您怎么——” “放心放心。”张导摆摆手,问楚略,“待会儿直接就拍了,能行吗?” 不是对楚略的演技没信心,而是怀疑楚略能不能拍亲热戏,会不会卡。楚略轻轻嗯了一声,张导就满意了,“行行行,演员也马上化妆好了,咱们这就开始!” 杜文气得双手环胸,瞪着已经盘腿坐在地上,一身白色僧衣,眉间一点朱砂更显得俊秀世无双的楚略,他在静心打坐,这个情节本来是被删掉的,真不知道张导怎么想的,又弄出个女演员来拍,有什么意思? 楚略心平气和闭目念经,为了将无空和尚演好,他做了很多准备,小说里提到无空和尚经常念经,他便背了许多经文,就是后期对嘴型也绝不会穿帮,之前的情节是与魔教中人交手吸入饶人心智的迷香,因此他口中念的便是静心咒。 这时候突然有一双裹在鲜艳红纱中的雪白藕臂从背后伸来,妖妖娆娆的搂住他的脖子,少女动人的幽香在鼻息缠绕,背上也覆来一具柔软娇躯,软绵绵的,似是没骨头般缠绕在他身上。 “大师,如此良辰美景,念的什么咒呀,倒不如……与我共赴巫山?” 就连声音也甜的像是蜜糖,红裙子与白僧衣纠缠在一起,山间清风起,卷起少女满头青丝,她甚至连发髻都不曾绾,就那样简简单单,又勾魂摄魄。 镜头出现了少女的面孔,哪怕是杜文都忍不住倒抽了口气,更别提除了张导外都第一次见这个女演员的人了。 世界上哪里来这样的美女啊! 看年纪也就十六七,可真是美得言语无法形容,娱乐圈那些所谓的绝色在她面前简直都要弱爆了!张导去哪里找的这么个绝世美人! 张导满意地点点头,虽然他早就看过这张脸,可直到现在也无法适应,这哪里是人类能长出来的容貌啊!他连忙摇摇头甩去出神,一开始还是为少女的美貌震惊,后来就是真心的惊叹赞美了。她说是第一次拍戏,以前没当过演员,可看看这感觉,这走位,这角度,简直是天生为镜头生的! 玲珑搂着楚略的脖子,她的手又细又白,连茧子都不曾长,漂亮极了,先前造型师给她弄指甲的时候都小心翼翼的不敢碰,生怕碰坏,这会儿这双染了鲜红蔻丹的手已经没入了和尚的僧衣中,论诱惑人,玲珑说第二,没人敢说第一。她最清楚人类灵魂里的劣根性,这一双龙目,能够看穿所有人的内心,他们渴求什么、讨厌什么、恐惧什么,她都一清二楚。 她就像是潘多拉的魔盒,总是能干脆利落地揭开人类虚伪的面具,迫使他们正视或不堪或肮脏的心。 当然了,她搂着的这个除外。 长得好看,灵魂又干净的人总是很难得的。 楚略浑身一僵,这场戏因为没找到合适的演员所以被张导删掉,他看过剧本,这里怎么也没有对方伸手到他胸口的动作,那双小手凉丝丝的,软嫩可人,没近过女人身的楚略简直像个毛头小子。 人世间的庸脂俗粉如何能与龙女相比,她想要诱惑人,实在是再简单不过的事。 她比所有女人更美,更香,更柔软,也更天真更残酷。 她说要,就一定要。 “楚先生,交过女朋友么?”玲珑轻轻咬楚略的耳朵,雪白的贝齿啃啮白净的耳垂,这里是楚略很敏感的地方,他下意识轻颤了下,其实到现在他都没看到玲珑的脸,却并不影响他觉得她与众不同。 这样的勾引,没有丝毫自降身价或是利欲熏心,反而满是香甜。 楚略仍旧念着静心咒。 由于这个镜头拍的实在是太过唯美,明明都过了,按照剧情无空和尚应该抓住妖女的手将她推开了,可是无空没有,张导也忘记喊停了。在场所有人都目不转睛地盯着这两人调情,男人也好,女人也好,都不自觉代入了无空和尚,妈呀,这样的妖女,根本把持不住! 张导是从哪里找来的这么个妖孽?! 龙女朝楚略耳朵里轻吹一口气,还俏皮地摸了摸他光滑的头皮,“你光头也很好看,我很喜欢。” 楚略额头开始出现豆大的汗珠,不知道为什么,明明她只是在跟他说话,他却觉得自己像是被剥光了显露在她面前,任由她欣赏把玩。 闭着眼睛,不过是让感官更加强烈。楚略猛地睁眼,尚未扭头,就看见一张娇嫩精致的小脸出现在他面前。 人类总是更趋向于美丽的生物,如果不够喜爱,那不过是因为不够美丽。如龙女这般容颜,顽石见了尚要点头,何况是人。 她美,她强,她坏,这就是她为人所爱的理由。 她无法无天,又肆无忌惮,楚略的人生中从未见过这样的少女,他面前出现的女人,都是走害羞温柔贤惠知性那一挂的,似乎对于女性来说,玲珑这样的性格就是一种罪。 清楚地看见楚略黑眸里的惊艳与一瞬间的呆滞,玲珑赏了他一个wink,“还不继续往下演?晚上记得带我回家。” 说完,她已经借力后退,做出被无空和尚推开的架势。也是直到此刻,剧组的工作人员才回过神来。 这是在拍戏,不是在看戏啊! 122.第十二片龙鳞(二) 第十二片龙鳞(二) 可能刚才那一场演的实在是太好了, 因此就连楚略都有些失神,他连着NG了好几次, 最后今天的戏份拍完时,他左右看了看,实在是那个少女太过蛊惑人心,然而不管他怎么看,却什么都看不到。 她像是出现时那样神秘,消失的无声无息。 杜文见他四处看,还以为是在找什么东西:“怎么了,有东西掉了?” 楚略摇摇头, 他向来不是特别爱说话的人, 对什么都淡淡的,这一点杜文也知道,楚略没回答,他也就没有再追问, 反正问了楚略也不会说。他这个人心防太重,没有任何人能突破进去。 张导过来了, 先是夸赞楚略的表现,然后感慨说:“现在的年轻人真是了不得啊,刚才那女孩儿你看了吧, 是不是很有天赋?” 向来对其他人的事情不感兴趣的楚略却破天荒点了点头:“嗯。” 张导叹口气, “可惜就这么一场, 行了行了, 今天你看起来好像不是很舒服, 要不要早点回家去休息?可以先拍别人的。” “不用了,只是昨天没睡好。” 于是楚略又坚持将今天自己的戏份拍完,直到晚上十点钟才算结束,这会儿楚略已经相当疲惫,他一上车就开始闭目养神,因为他不大喜欢跟人亲近,所以能自己做的都自己来,也是娱乐圈非常少见的不用助理的人,倒是杜文这个经纪人做得相当称职。看着楚略沉静的面容,杜文笑着问:“怎么,累了?好久没拍戏了吧。” “嗯。” “对了,今天那个跟你拍对手戏的女演员,张导跟你说过她是谁么?”太漂亮了,漂亮的让杜文心头敲响警钟,别看楚略一副不食人间烟火的模样,可骨子里到底还是个男人,这些年对异性同性都不假辞色的,但谁能保证铁树不会开花呢?“我觉得她条件不错,要是可以签下来就好了,肯定能捧出下一个你来。” 张导倒是无意中跟楚略透露了几句,但他从来不是那种爱八卦嚼舌根的人,“不清楚。” 当了楚略这么多年的经纪人,杜文很了解他的性子,对他的冷淡也不放在心上,“明天早上我来接你,记得不要迟到,要不我干脆今天晚上住下来,防止你明天起不来?” 楚略微微拧眉,还没来得及开口杜文就开玩笑般举起一只手作投降状:“知道啦知道啦,你不喜欢别人入侵你的私人领地嘛!行行行,明天早上我会提前给你打电话的。” 到了楚略住的小区,杜文看着楚略进了电梯才驱车离开,楚略对个人领地的占有欲很强,哪怕是他这个多年朋友,也没有特权,更别提是旁人了。楚略一个人住,基本上什么事都自己亲自做,这种孤僻的性格不知道是怎样形成的,楚略的父母反倒不是这样。但也正因如此,楚略活得像是个隐世的神仙,他的粉丝就看不惯任何人靠他太近,觉得是一种亵渎。 而楚略自己也不知怎么想的,都三十五了还单着。 杜文走后,楚略刚走进电梯,衣服下摆就被人扯住。他很不喜欢跟人靠近,下意识地想甩开,结果却在看到对方是谁的时候突然卡壳了。“你……” 楚略是演过科幻商业片还担当男主的人,也曾经拍过灵异神怪的电影,可那不代表他在现实生活中见到一些超出了常识的东西也能够冷静对待! 眼下站在他面前的不是别人,正是那个跟他拍了一场对手戏就消失的红衣少女!她还穿着戏服,乌黑的长发如瀑般披散在身后,可这都不重要,最惹人注目的是她的额头之上,赫然有两只珊瑚状的小小的角! 这绝不可能是发箍,因为那角跟她白净的额头浑然一体,楚略一时惊到,居然忘记按电梯按钮。 玲珑眼里含着泪,她看起来年纪很小,又天真可爱,眼里蓄满泪水时非常惹人怜爱,就是铁石心肠的人看到了都要动容,更何况还不是铁石心肠的楚略。他一出声,发现自己声音太过冷淡,就清了清嗓子,黑眸盯着她的角,然后一点点往下看到她泪光莹莹的美目,问道:“你怎么了?” “我、我不敢见人了!”玲珑说着,哇的一声嚎啕大哭。她的哭又不是那种泼妇骂街似的哭法,细细弱弱甜滋滋,活脱脱一个手足无措的小可怜。“你帮帮我嘛!” 楚略没有办法,先按了电梯,带她去到自己的公寓里。一开始他没跟她有任何肢体上的接触,结果出电梯的时候她被绊了一下,踉跄着差点扑倒在地,楚略眼疾手快扶了她一把,她却只顾着哭和揉眼睛,也不看路,他只好伸出手牵住她,这下她就只剩下一只手可以揉眼睛了。 楚略在拍戏的时候虽然基本不拍亲热戏,但是跟女演员拉拉小手拥抱一下这样的戏份还是有的,然而那些保养得宜的手,没有一只比得上他掌心柔若无骨的这一只。小小的软软的,好像水做的一样,楚略都不敢太用力,怕稍微一使劲儿就要捏坏了。 因为不喜欢别人打扰,当初在这里买房子,楚略很土豪的买了整整一层,并且将大部分打通,健身室、游泳池、视听室应有尽有。如果不是养猫太麻烦,他其实还是想养一只猫的,但是他工作繁忙,没法保证陪猫玩耍的时间,所以最终这个想法还是被他自己否决掉。 玲珑坐在沙发里还继续哭,黑白的沙发里,她就显得更加小小一只,楚略没有过跟这样的少女的相处经历,一般靠近他的女人都不会这样哭,她们都怕弄花自己的妆。 他想了想,去冲了杯热牛奶过来,放在了玲珑面前的茶几上,在她对面的单人沙发上坐下,轻声问:“你……这个,是怎么回事?” 他实在是好奇,那角越看越像是真的,触感很好的样子,又精致,雪白雪白还散发着淡淡的莹光,非常漂亮,简直如同艺术品。 玲珑委屈地扁着嘴,将一个小可怜形象表达的淋漓尽致,张导说的不错,她当然是个有天赋的演员,而且相当厉害。“我不知道要去哪里……他们知道了,会抓我去切片研究的!”说完她睁大一双雾蒙蒙的眼睛,“我能不能留下来?我很乖很听话的!” 边说边用力点头,想要说服楚略。怕他不答应自己,还站起来朝他身边去,不由分说地抓住对方的手,“你摸摸,你摸摸看嘛,我真的不是人!” 楚略被迫将手覆到她漂亮的精致的角上,那种无法言喻的触感令他浑身一暖,手指不由自主地摩挲了两下,玲珑打了个哆嗦,小脸一红躲开了:“摸一下,只给摸一下。” 她的角可是很敏感的! 玲珑就坐在沙发上,她换了个比较舒服的坐姿,双腿盘起,两只手放在腿弯,颇像是一只猫,还歪着脑袋看楚略。楚略第一次跟女孩子这样亲近的相处,视线还是不离她手感极好的角,清了清嗓子:“那你……” “我没有地方可以去了,也没有人照顾我。”玲珑眼巴巴地望着他,“你不会不管我的对不对?你都摸过我的角了。” 楚略对收留她倒是没什么异议,他的确是对她很有好感,再加上她身上一点令他不舒服的气息都没有,很是安全无害,大概就跟他曾经想养的小动物一样吧。不过话又说回来,她……是个什么生物?“你是鹿么?还是别的什么?” 玲珑嘟起嘴,“我是龙。” 楚略:“……建国后不准成精。” 玲珑努努嘴,“我真的是龙。” “你有家人吗?或者是朋友什么的?” 她立刻就转换了小可怜模式:“你啊,除了你没有旁人了。” 简单粗暴点来说,就是她赖上他了。楚略苦笑:“……龙要怎么照顾?” 玲珑一听这话就明白对方是愿意留下她了,她很高兴地摇头晃脑:“就像你们人类一样,你吃什么,我就吃什么。”说完她想了想,“作为回报,我可以陪你睡觉。” 直把楚略吓了一跳!他一言难尽地看着她,半晌,说:“好女孩是不会对一个男人说这样的话的,以后不要再说了。” “我是说真的。”玲珑从自己的沙发上下来,像白天拍戏那样缠绕到楚略身上,不容他拒绝。“是真的嘛!两个人睡更舒服哦。” 楚略轻轻戳了下她软嫩的脸蛋,皮肤之细滑,如同剥壳的白煮蛋。“小孩子不要这样说话,是谁带坏了你?” “小孩子?”玲珑咯咯娇笑,“我早就成年了。” “不过我有一个要求。”她亲昵地蹭了蹭楚略的脸,不知道为什么,她对自己做出这样的动作,楚略一点都不觉得被冒犯,可能是因为她又好看又可爱,完全超出了他对女性的反感,最主要的是,她也不是女人。 “我不喜欢你的经纪人。”玲珑不高兴地说。“他如果知道我在你这里的话,一定会赶我走的,他好坏。” 楚略微微一愣。 123.第十二片龙鳞(三) 第十二片龙鳞(三) “你要相信我。”玲珑真诚地看着楚略,小脸满是严肃, “他、他很坏的!” 楚略只当她是在开玩笑, 在他看来杜文虽然有点啰嗦又管得宽, 但并不是什么坏人。谁知玲珑抿了抿嘴,却突然往前攀附到他的肩膀,小嘴儿在他耳边吐着热乎乎甜蜜蜜的气息,说出来的话却仍楚略这样镇定的人都头皮发麻。他几乎要以为玲珑是在开玩笑了! 黑眸一眨不眨地盯着玲珑,像是还在消化这令人震惊的事实,玲珑继续眼巴巴地看着他, 用力点头:“真的真的真的!我没有骗你!” 楚略对灵异神怪的东西并没有太大的执念,按理说玲珑与他才相识一天,杜文却是几十年的朋友和经纪人, 可他却不由得凝视着玲珑的眼睛, 并没有大声去反驳她。 也许是因为……他自己也隐隐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所以近些年来对杜文越发冷淡疏远, 只是这不过是楚略自己心里的猜测, 很多东西, 作为朋友实在是不好拿到明面上来说。楚略旁敲侧击过几回, 很委婉地问,杜文一概否认, 而且杜文还交过好几任女友……“我没有说你骗我。我……信你, 不过, 还是要查一下才可以。” 玲珑知道楚略有这个能力, 反正她这个人懒, 能不用自己去做的当然都要推给别人。当下就很自来熟地在楚略脸上亲了一下:“你真好。” 楚略很无奈地想,他哪里好了?难道收留她就是好?她长得这样美,换做谁都愿意收留她的。 还是说,相信她就是好?其中固然有她天真可爱的原因,更大一部分还在于楚略自己,他也不是没有感觉,只是杜文掩饰的太好,可如果杜文真的做了那样的事…… 没等楚略想清楚,玲珑就摇晃他说:“在这段时间内,你可一定要保护好我啊,我很柔弱的,胆子又小长得又可爱,人类会把我抓走的,你是好人,你要对我好哦。” 她似乎天生会撒娇,甜而不腻,反倒让人美到心底。楚略看着她,眼光却被她头上那一对小小的精致的角给吸引了,忍不住说:“给我摸摸角,就对你好。” 玲珑嘻嘻一笑,迅速放开手坐回楚略对面,三下五除二脱掉鞋子露出白嫩嫩的小脚丫,伸直到楚略面前,很大方地说:“摸吧!” 楚略:…… 她的脚也特别好看,白嫩嫩软绵绵,脚趾甲是健康的粉色,修剪的整整齐齐,跟五个大小不一的糯米团子似的,这会还在楚略面前动了动,楚略就不客气了,摸了一把,小脚丫也格外可爱,感觉她浑身上下哪里都可爱,哪怕是颐指气使也可爱。 玲珑被摸了脚,连忙收回来,对楚略做了个鬼脸,“饿了。” 楚略到现在才想起来问她:“你是怎么知道我住在这儿的?”他很确信自己开车的时候,车上只有自己一个人。 玲珑很坦诚地告诉他:“我就在你身上,因为变回原形再变回人,一时间有点没掌握好。”说完很难过地问,“我是条笨龙对不对?” 这会儿若是有荒海的活物在这里,一定要对龙女大人信手拈来的演技跟编故事能力膜拜到底。 楚略连忙说:“我觉得你聪明又机灵,你先看会电视,会放电视吗?我去做点吃的。”因为性格孤僻的缘故,楚略从来都是自己一个人生活,能不麻烦别人的决不麻烦,就连买菜都是打电话去订,让送货员放在电梯口他自己去取。总之除非必要,谁都别想踏入他的私人领地,除了父母之外,楚略是真的对任何人都冷冷淡淡的。要不是杜文做他经纪人的这些年兢兢业业勤勤恳恳,楚略心里也不会拿他当朋友,但是听说了玲珑的话,又想起自己模模糊糊的感觉,楚略心里顿时就出现了个疙瘩。 玲珑欢快的拍拍手:“好!” 她就是喜欢这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啊~ 楚略第二天还是要继续去拍戏,但好在他的戏份已经拍的差不多了,因为家里多了一只龙女,他每天晚上不管夜戏到几点,都会回家,因为同居几天后楚略终于意识到一个事实:玲珑是懒癌晚期患者。 能坐着就不站着,能站着就不走,能走那决不跑,宁可饿着也不会自己去做饭,甚至连出门去拿外卖都懒,只想等人做好了端到身边,最好一口一口喂着她吃,又任性又娇气,真不知道是哪里养出来的坏脾气。 可那又怎么办,就像是养了猫主子的铲屎官,猫淘气一点抓坏了沙发地板,难道就不伺候了? 楚略当然不是把玲珑当宠物来看,毕竟古往今来也没有人养过龙不是?虽然他觉得她更像是鹿,眼睛总是湿漉漉水灵灵的,住在一起的这几天,玲珑头上的角一直没能消失,楚略只在第一天的时候有幸摸过一次,之后少女就藏的相当严实,决不准他越雷池一步。 那种手感,摸过一次,就在梦里想念到死。 玲珑顶着两只很可爱的小龙角,盘腿坐在沙发上吃薯片。她虽然任性不讲理,但吃东西的时候很优雅,楚略杀青后回家看到的就是这么一幕,他觉得她是真的很讨人喜欢,没法用科学来解释,大概就是合眼缘,当然最大的原因应该是她长得是可爱那一挂里最漂亮,漂亮那一挂里最可爱的。 楚略又不是审美畸形,他也更喜欢好看的。以前对其他人没感觉,可能是因为她们好看的还不够。 玲珑努努嘴,示意楚略看茶几:“今天帮你收了个快递。” 是楚略要人去查杜文的结果,他在玲珑身边坐下,张嘴吃掉了她递来的一片虾片,然后抽出来,接着玲珑就见证了楚略的表情从安闲惬意转变为严肃反感的过程。 她咔嚓咔嚓嚼虾片,完全不为自己的身材担心,“我没有撒谎吧?” 楚略大致上看了一下就不想再看了,他一想到自己跟杜文这样的人共事,还把这样的人当做朋友留在身边合作这么多年,就隐隐作呕。玲珑连忙递上自己喝了一半的饮料,楚略也没多想,喝了一口,发觉味道不对,低头一看,乖乖,他都震惊了,所有的负面情绪不敌他看到饮料名字时的无奈:“你怎么喝这个?哪里来的?” 她的零食是他买的,可这啤酒绝对不是,楚略酒量非常非常非常差,这么的说吧,他吃一口醉鱼,五分钟内就能失去全部意识,因此向来滴酒不沾。 可现在他喝了一口啤酒,还咽下去了。玲珑期待地看着他,过了有十几秒,楚略开始觉得天旋地转,他想站起来回卧室,却分不清东南西北,一头撞到墙上,疼的他倒抽了口气。 “哇。”玲珑感叹了一声,“酒量这么差的吗?” 她从沙发上起身,擦了擦手,挽住楚略的手臂,半扶半拽的把人弄回了卧室,虽然她住了下来,但是楚略坚持不肯跟她睡在一张床上,在他心中坚定地认为玲珑未成年,他三十五了,干不出那么禽兽的事。 然后。 酒醒。 楚略对着墙壁忏悔,他看起来斯文,其实身材一级棒,保养的非常好,此刻这白净的胸膛跟后背到处是猫咪挠过的痕迹,当他扭头瞧见玉体横陈的玲珑时,立刻转回来,再度对着墙壁默念静心咒。 玲珑拿脚撩他,他顿时念不下去了,捉住那只很恼人的脚丫子一口咬了下去。玲珑一点都没觉得疼,反而痒痒的,一边笑一边挣扎,楚略真没见过这样坏的女孩子,从来只有男人酒后占女人便宜,她可倒好,把他吃干抹净一点不剩。 楚略眼一眯,趁他病要他命,将玲珑摁在身下,一手摸上她精致的小龙角,玲珑顿时就不挣扎了,软软地躺着,没什么力气的拿小粉拳捶一捶楚略胸口,“不要摸我的角。” 之前她那个他的时候,他不是也一直在说不要? 她听进去了吗? 楚略决定不听玲珑的,继续摸角,玲珑被弄得浑身酥软,她的角跟逆鳞,是不能碰的存在,后者碰了要死人,前者碰了是她自己爽。人类形态的时候她很少化出一部分原形,这次是个例外。本来是想找个理由缠上楚略,结果成功了之后玲珑觉得把角放出来也很舒服,反正也没有第三个人看到,就一直没收回去,维持着她“小笨龙”的形象。 看来楚略虽然嘴上不说,心里倒是很喜欢。 她舒展了身体,抖了抖耳朵,虽然被摸角很舒服,但她报复心挺强的。慢吞吞地把手伸到楚略的腰上,人类也是动物的一种,就像猫狗喜欢被挠下巴搓脑袋揉耳朵撸尾巴一样,人类也是如此。 楚略倒抽一口凉气,手一抖,小龙角就从他手中溜走了。 124.第十二片龙鳞(四) 第十二片龙鳞(四) 玲珑分外珍惜地摸了摸自己的角, 冲楚略龇了下雪白的小牙, 这世界上不仅是男人得到了就会不珍惜,龙女也一样,她想了想,又蹬了楚略一脚,“再摸我角,揍你。” 那一脚蹬的软绵绵的, 一点都不疼,楚略觉得她就是在撒娇,他觉得她真是可爱, 活了三十五年了, 除了演戏以外对什么都平平淡淡的楚略头一次品尝到心花怒放的感觉,他一把将玲珑抱到怀里, 亲昵地在她白嫩的脸蛋上蹭一蹭,说:“你好可爱。” 玲珑的反应是再蹬他一脚,没好气道:“还用你说。” 楚略像个傻子一样笑起来,“对了, 等你的角消失掉, 带你去见我爸妈好不好?” 玲珑眨眨眼, “好呀。” 她歪了歪脑袋, 楚略就见证了奇迹般的一幕,那两只触感很好很精致的雪白的小角, 瞬间就消失不见了。他有些惊奇, 忍不住去摸摸她之前长角的地方, 脑门白白净净,一点痕迹都没有。要不是楚略对玲珑知之甚深,真的要以为她是个厉害的魔术师。“择日不如撞日撞日不如今日,就现在吧?” 不知道为什么,楚略觉得自己一提到去见父母,小龙女突然就很高兴的样子。他揉了揉玲珑的头,先前长角的时候她不乐意被摸,现在就无所谓了,像只餍足的猫般趴着,顺便对楚略颐指气使。 住在一起这些天,楚略也算是摸清楚了玲珑的性子,说她是个大人吧,很多时候她明明又娇气又任性,比小孩子脾气还坏,可如果说她是个小孩子,她却又透着一种老练的、不谙世事的冷淡。她喜怒无常,性格反复,楚略却仍然觉得她讨人喜欢。一定要让他形容玲珑是个什么样子,他形容不上来,但他很开心她能够出现在他身边。 随后他觉得自己当演员可真是太好了,否则只做生意怕是无法维持龙女庞大的开销。这当然是个玩笑话,但也看得出来玲珑是有多么热爱享受。 她是少女的模样,跟楚略站在一起,虽然他仍然英俊不凡气质出众,但说真的,就年龄来看,说玲珑是楚略的私生女都有人信。楚略也是因为外表上的差异挣扎了好久,被玲珑吃干抹净后还试图把她扳回正道,他甚至还委婉地问玲珑是不是有恋父情结——呸,龙女与天地共生,无父无母,那他喜欢这么老的她,是不是也有恋母情节? 为了保持娇憨无辜的少女形象,玲珑拒绝告诉楚略自己究竟活了多久,人类还没有创造出数字的时候她就已经存在,她活着的年头,也是数字无法计算的。 龙女不会死去。 哪怕饿极了,饿得失去理智与记忆,她也不会死去,玲珑的生命太长,人类的寿命太短,因此在她这里,一切爱恨情仇七情六欲都是短暂而没有意义的,大概对她来说,人类唯一的优点就是能够为她提供食物。但准确点来说,是一切开启了灵智的生物都可以,只不过她更喜欢人类。 人类聪明,也愚蠢。 楚略被支使着找来玲珑刚买来的小裙子给她穿上,她长得这样漂亮娇嫩,穿公主裙一点都不违和,楚略一边给她找配饰一边心想,原来她喜欢这种粉嫩嫩公主风的衣服,好的他记住了,以后会专门针对这一种多买一些的,其他风格她想穿就穿,不想穿买了放那儿也很好。 玲珑穿上小裙子还梳了双马尾扎大红色蝴蝶结,白丝小皮鞋,简直像是漫画里走出来的美少女。楚略看着看着,顿时神情严肃,他觉得自己真是太禽兽了。 她这样打扮,看起来连十六岁都没有啊!虽然玲珑保证她早已成年,可是这么一张幼齿的娃娃脸,楚略再一次唾弃起自己来。 他太出名了,小区虽然安保工作做得好,但也不是百分百安全,为了向玲珑靠拢,楚略也穿上T恤跟牛仔裤戴鸭舌帽,努力让三十五岁的老男人看起来更年轻一点。口罩一戴,和往日穿衣风格完全相反的他出门就没被任何人认出来! 但回头率还是相当的高,但大部分人都是在看玲珑。也许普通女孩子走在路上这么穿会让人觉得很奇怪,但她的颜就完全撑得起来,而且可爱过分,楚略要不是自制力高,鼻血都流下来了。 男人再怎么否认,还是喜欢小公主的。 楚爸楚妈住在离楚略公寓大概两个小时车程的别墅区,楚略家里相当有钱,刚出道那会儿他隐瞒了家世,还有不长眼的秃头投资商想潜规则他,新闻闹的挺大,楚爸公开在记者发布会上怼人,从那之后,别说是潜他,就是对他有好感的都要自己掂量下斤两了。 楚爸楚妈接到了电话,儿子很神秘地说要带个人给他们瞧瞧,他们夫妻俩都不是食古不化的人,思想开明得很,完全能接受儿子丁克或是性取向跟常人不太一样,只要真心相爱不违反法律,楚略开心就好嘛!可是这孩子从小就心思淡,对谁都是。 楚略小时候长得可好看了,不知道多少小姑娘喜欢,到了初高中,那情书是一箩筐一箩筐的,他很有教养,并不会对女孩子的爱慕表示鄙夷不屑,但情书也不拿回家,而是原路奉还,当时楚略前后左右的几个男生每天都给他跑腿还情书,一学期瘦了二十斤。 这都三十五了还没谈过恋爱,更别提是女朋友了,男朋友都没见着一个!这么些年,楚略身边出镜率最高的就一个杜文,楚爸楚妈背地里没少合计,该不会是有什么他们不知道的吧?今天听楚略卖关子说带个人回来给他们瞧瞧,还是他们不认识的,两口子顿时就高兴起来。 “老头子,你看我穿戴这个行不行?”已经换好了旗袍的楚妈认真地比对着两条翡翠项链。 楚爸对着穿衣镜打领带,回头看了妻子一眼,“我觉得还是刚才那条红宝石的好看。” “是吗?”楚妈琢磨起来。 两人打扮好了,就开始紧张地在客厅里等,楚妈当年嫁给楚爸,一辈子没吃过苦,当然也不知道要怎么样面对儿子带回来的女朋友或者男朋友,两口子对着演练了一番,他们家家大业大,但不盛气凌人,就怕彼此不够和蔼可亲,万一吓到人家,让人家觉得他们不喜欢他或她该怎么办? 正想着呢,楚略回来了,楚爸楚妈一抬头,本来商量好的欢迎词儿现在全卡了,什么都说不出来了。 楚略搂着玲珑的肩膀冲爹妈笑,他向来性格冷淡,上一次看到他这样笑,楚妈想了想,还是他掉了的乳牙重新长起来那年。楚爸小心地戳了戳她,楚妈回望,到底是在商场打滚多年的老江湖,楚妈呢也是上流社会的贵夫人典范,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 越看玲珑,越觉得这小姑娘可爱又干净,楚爸到底是男人,楚妈就没那么多顾虑了,伸手就把玲珑拉到了身边,“好孩子,长得可真好,来来来,没吃午饭吧?喜欢吃什么?有什么忌口的?” 玲珑也笑,笑得格外灿烂明艳。“没有的,我不挑食。” 楚妈越看越喜欢,“那先吃点水果吧,我刚才叫人洗了,来来来到这儿来坐。”说完回头剜了楚略一眼。“你看看你,我还以为你是个懂事的,怎么委屈孩子这么久。” 楚略挠挠头:“其实也没多久……”他们认识的时间还不长嘛,但是一确定关系,他立刻就把人带回家了不是? “好孩子,你放心,以后就在这住,你呀,喜欢什么样子的房间?三楼是空着的,到时候叫人重新装成你喜欢的风格。”楚妈絮絮叨叨地说,然后又白了楚略一眼,“别跟你爸学。” 楚略:??? 玲珑终于忍不住了,她扑哧一声笑出来,亲昵地挽住楚妈的胳膊:“阿姨您弄错啦,我不是楚略的女儿,我是他女朋友。” 楚爸楚妈:??? 楚爸回过神的第一件事,是抄起手边的一把扫帚要去抽楚略,一边抽还一边骂他禽兽,楚略长这么大第一次挨打,当时都懵逼了,不是,他做错什么了他爸要揍他?从进门到现在都是他们老两口在说话,给过他开口的机会没?“爸,爸,爸,你误会了,你真的误会了——” 楚妈唉声叹气,原本以为他们家楚略喜欢男的或者是想单身一辈子,没想到他居然喜欢的是小姑娘,可、可这也太小了啊!看看玲珑的打扮,精致的跟个洋娃娃似的,怎么看怎么跟楚略有年龄差,也不怪她第一时间以为是楚略在外头偷偷生了个闺女啊!谁家有闺女不这样打扮? 125.第十二片龙鳞(五) 第十二片龙鳞(五) 玲珑很自然地挽住了楚妈的胳膊, 楚妈一瞧见那双水汪汪湿漉漉的大眼睛,忍不住心软几分, 问:“你叫什么名字?你、你今年多大了?别怕, 要是楚略骗你了,我一定会大义灭亲的。” 楚略被他亲爸追着打, 期间听见他亲妈这样说, 真是六月飞雪冬雷震震,他因为拍戏的缘故剃了光头,现在头发刚刚冒出一点,头皮青青的, 不知道为什么,楚爸越看他越像个淫僧。手下挥舞扫把的动作也越发眼花缭乱,楚爸年轻的时候中二过一段时间,一定要去唱大戏投身于京剧事业后来被他爹也就是说楚略的爷爷一顿大棍, 如今年纪虽然大了点, 但手上功夫还没忘,一边哇呀呀呀的追一边把扫把舞出花来。 玲珑用蜜糖般的声音回答楚妈:“我叫玲珑, 今年二十岁了,早就成年啦,楚略他没有骗我,我很喜欢他的。” 听玲珑自己说二十岁了, 楚爸楚妈心里那块大石头才落下, 他们真的担心小姑娘一张嘴说才十五六岁未成年, 那楚略成什么了?不过虽然误会解除, 但楚爸一时没收住,一扫把打在楚略后背,幸好他躲得快,不然可能要废了。 “爸,你不是吧?下手这么重?!”他还是亲生的么! 扭头准备找他妈给评评理,结果发现楚妈听玲珑说成年了之后,已经迅速喜出望外地拉着小姑娘的手走了,楚略站在客厅,他跟他爸之间有一个沙发障碍物,但是心里说不出的难受,他觉得他有可能不是亲生的,三十五岁了,他应该去寻找自己的亲生父母了。 楚爸丢掉扫把凑过来很敷衍地说了声失手,然后就小声问楚略:“那真不是我孙女?” 楚略嘴角一抽。“我女朋友,货真价实的。” 楚爸了然,“看起来也太小了,你之前电话里怎么不早说?白白挨这一下舒服吗?” 真是没见过这样恶人先告状的,“我不是想给你们一个惊喜么?刚进门你们给我说的机会了吗?给我反应的机会了吗?上来就要揍我还要大义灭亲,我是你们亲生的吗?” 楚爸很嫌弃地说:“男子汉大丈夫,被自己亲爹亲妈误会一下怎么了,打一下怎么了,小家子气的样儿,人家姑娘怎么看上你的。”完了白楚略一眼,不理他走人。 楚略站在原地,看着玲珑跟他爸妈相谈甚欢,那小混蛋有多机灵他可算是清楚了,就这么会儿功夫,把他妈哄得眉开眼笑,连脖子上那条红宝石项链都取下来送给了玲珑,玲珑喜欢这种亮晶晶的东西,当然毫不客气地收下,这样落落大方,又让楚爸楚妈对她好感度直线up。 楚爸楚妈可以说是相当高兴了,他们没有门第之见,但三十五岁的大龄光棍儿子带姑娘回家了确实是件值得高兴的事儿,为此已经很多年不下厨的楚妈特地要做两个拿手菜,还不让玲珑进去帮忙,顺便看了楚爸跟楚略一眼,告诫玲珑:“我跟你说啊小宝贝,这女人啊,做饭洗碗可伤手了,你以后要是不甩了楚略,这些活儿都让他干去。”说完对楚家父子一昂下巴,“还愣着干什么,进来帮忙啊,想吃白食不成?” 被老婆教育了这么多年的楚爸早就系好了围裙,楚略经过玲珑身边时在她脸蛋上香了一下,“去吃水果看电视吧,以后家务活肯定不让你干。” 玲珑抱着果盘扒在厨房门口,楚爸给了她一个小马扎,她就老老实实坐着,给楚略解释:“叔叔阿姨,楚略做饭很好吃的,平时我都是他照顾。” “应该的应该的。”楚爸赞赏地点点头。“男人嘛,就是要有这种气魄,不能被老婆牵着鼻子走,儿子啊,以后你想做饭就做饭,想洗碗就洗碗,跟你爸我学习。” 楚妈哼哼了两声:“说的你好像做过多几回饭似的。” 家里有佣人的情况下,做饭洗碗是夫妻之间的情趣,不足为外人道。 午饭后玲珑要睡午觉,楚略把她哄睡,一出房门就看见他爸他妈在客厅对他招手,他轻手轻脚的下楼坐到二老对面,楚妈先问:“你们什么时候在一起的,在一起的时候小宝贝成年了没有?” 鉴于玲珑娇小可爱跟个移动的洋娃娃一样,楚妈叫她小宝贝,她一直想要个女儿,谁知道当初生出来的是个儿子,要知道生产前她一直坚定地认为是个女儿,买了好多公主裙囤着,婴儿房也装成了粉色,结果孩子一落地,带把儿,楚妈当时就哭了。还是楚爸主动劝她,虽然咱生了儿子,但孩子小的时候可以当女儿养嘛! 楚略在五岁之前,都以为自己是女孩儿,他出去跟人家玩都被叫小公主,玩过家家永远是深受男孩子追捧的那个,后来真实性别被揭穿,他不知伤了多少少男心。那段不堪回首的往事对楚略来说就是黑历史,但楚妈珍藏了他五岁前的照片,已经迫不及待要跟玲珑小宝贝分享了。 “成年了。”楚略不忍心告诉二老,那只小混蛋的岁数可能比他们全家加起来都大。“妈,你难道对我没信心吗?” 楚爸叹了口气:“这么多年,我们都习惯了,你突然脱单,我跟你妈真的有点不敢相信,我们还以为你喜欢男的,想着怎么暗示你才让你大胆的迈开这一步呢。” 楚略满脸黑线:“我不喜欢男人。” “那没办法啊,这么些年就一个杜文在你身边,你说说,我们能不乱想吗?”楚妈振振有词地反驳,“不过我觉得你年纪真的有点大,人家小姑娘二十,你比人家足足大了十五岁,楚略你禽兽啊。” 楚略觉得这辈子他禽兽萝莉控的脏水是别想洗干净了。“我跟玲珑是认真的,她无父无母,爸妈,你们以后注意点儿。” “真是个小可怜。”楚妈心疼地感慨,“那为了让小宝贝感受一下家庭的温暖,就让她住家里吧?你的话随意好了。” “先谈两年。”楚爸是这样觉得的。“小姑娘岁数小,考虑还不成熟,等过几年要是她还愿意跟你,不嫌弃你,那再结婚,可以先订婚嘛,这样住家里就名正言顺,也免得被人嚼舌根子。”多好的小姑娘啊,年轻漂亮,还瞎,不然怎么看得上他们家儿子呢? 楚略真的不知道在他亲爸亲妈眼里,他是个滞销货,现在他知道了,他也不反驳了,反正反驳也没有用。 于是订婚立刻被提上行程,楚略到年底都不会再拍戏,干脆就跟玲珑住在了家里,但住家里之后他才算明白到底亲生的跟捡来的区别,玲珑是亲生的,他是捡来的,他爹妈眼里根本没有他了,楚略觉得他不像是要娶老婆的儿子,倒像是入赘的女婿。 玲珑也是厉害,楚爸楚妈喜欢她喜欢的不得了,在长辈面前,她完全不是楚略跟前那混世小魔王的样子。不知道她是怎么给楚爸楚妈洗的脑,反正二老现在就觉得楚略能交到这样的女朋友那真是八辈子修来的福气,顺便不停地教训楚略一定要对女朋友好,一定不可以欺负人家,苍天见证,被欺负的人究竟是谁? 没有天理啊! 订婚宴只请了亲朋好友,这事儿由楚妈全权负责,她热情高涨,就连当天要穿的礼服都陪着玲珑选了好几件,玲珑在楚家别墅住的这些天,除去第一次见到楚爸楚妈收到的见面礼之外,已经有了一个百宝箱,等到楚略死了她就要一起带回荒海,她喜欢这些亮晶晶的漂亮的玩意儿,只有有钱的人类才会有。 归墟龙宫堆满了奇珍异宝,可玲珑的收集癖却没有丝毫好转。 订订婚宴已经准备好之后楚妈才按照通讯录开始通知来宾,杜文作为楚略十几年的经纪人当然也不例外,他得知楚略要订婚,当时手机就砸在了地面,楚妈还以为是他信号不好。 然后楚略正在房间里陪玲珑玩,突然就接到了杜文的电话。他不是很清楚玲珑为什么不许他动杜文,但女朋友的要求不管合不合理都是要做到的。 “……嗯,订婚日期就是三天后,你有空的话可以过来。” 楚略漫不经心地讲着电话,整副心神还是放在跟玲珑一起玩的大富翁上,他发觉自己运气差到了极点,这会儿已经是负债累累穷的胖次都没了。俗话说得好,越赌越输越输越想赌,楚略现在就是这么个心态。 杜文没有再说话,突然,玲珑捏起骰子,甜甜地说:“一个亲亲换一块地,干不干?” 手头仅剩两块地的楚略二话没说:“干!” 玲珑凑过来亲他的嘴角,他还没来得及感受有多甜她就回去了,顺便收了他一块地,现在楚略只剩下最后一块了。 玲珑又凑过来,“不要讲电话了嘛,快来陪我玩陪我玩,专心陪我玩。” 在她面前,谁能一心二用?楚略立刻就挂掉了电话,决心要把那块送出去的地再要回来,这一次他要翻盘! 126.第十二片龙鳞(六) 第十二片龙鳞(六) 杜文挂掉电话, 表面上也没看出什么来,他很平静地将手机放回口袋,却在口袋里暗暗攥紧了拳头。不可能的, 楚略身边有什么人, 谁能比他更清楚?电影才杀青多少天,他就要订婚?他哪里来的女朋友?难道说是被父母逼迫的? 虽然杜文见过楚爸楚妈, 虽然他也曾经听楚爸楚妈说过对于楚略的婚姻大事采取纵容自由的态度, 可杜文一点都不相信。世界上哪有真正开明的父母, 就算是有,也是极少数, 更别提是楚家这样家大业大的了。 肯定是发生了什么他不知道的事。 不过杜文是个小心谨慎的人,他做任何事都要经过深思熟虑,因此他还是决定先去看一看,毕竟订婚并不能代表什么, 如果楚略迫于无奈才答应的话,他一定会竭尽全力帮助他。 订婚宴请的人并不多, 虽然玲珑化了妆,可是看起来她还是显得很小很萝莉,几个亲近的亲戚看楚略的眼神都变了。对此,满心喜悦的楚略表示无所谓,时间会证明一切,公道自在人心。 杜文穿了一身藏蓝色的西装, 他是个长得很好看的人, 鼻梁上架着一副平光眼镜, 文质彬彬,楚略的粉丝都很喜欢这个经纪人,觉得他颜值高,背地里不知道把杜文跟楚略YY了多少次,尤其是楚略一直单身,杜文也没交过女朋友,在她们看来,这两个人之间是容不下任何第三者插足的,谁要是靠近楚略一点,她们都能把对方给撕了。 光是网上关于杜文跟楚略的同人文就很多,许多还是20禁,楚略无意中看过一次,觉得十分恶心,他厌恶极了有人这样意|淫自己,如果换作是女星被人拿去写20禁的文章怕是要被说成变态性骚扰,可怎么到男星身上就变成好萌好萌的脆皮鸭文学了? 且不说他不是gay,就算是,也不是被人这样意|淫的理由。他在公开场合不止一次表达过与杜文只是朋友关系,可所谓的粉丝也好,网友也好,似乎根本不把他的话放在心上,他们萌的是他们想象中的CP,现实中楚略是个什么样的人对他们而言并不重要。难道在那些人心里,世界上没有亲情友情没有风雨同舟患难与共,两个男人只要稍微关系好点就都可以朝某些方向幻想。 无论是女性还是男性,这样毫无根据自以为是的东西,都非常的不礼貌。 尤其是楚略的粉丝,更是热衷于将楚略跟杜文配对,前些年楚略跟杜文关系还可以,两个人有说有笑,但现在,他为了避嫌,别说是留杜文在他家里住上一晚,就是工作的时候也会下意识与杜文保持距离。楚略是真的不明白,他在走路的时候轻声询问杜文接下来的行程,怎么被粉丝一截图都能变成彼此两情相悦。 现在他真的有了喜欢的小姑娘,是一定会保护好她的。 “这就是杜文啊。”玲珑已经换上了红色的小裙子,楚妈为了让她漂漂亮亮的,光是裙子就准备了十几条,因为刚才已经交换过订婚戒指,所以在敬酒时她就先去换下了白色礼服,她的美充满了攻击性,那是人类无法抵挡的火焰。“听略略提起过你。” 玲珑的眼神满是打量和好奇,就像是个普通的小姑娘,但是杜文看着她小鸟依人般依偎在楚略身边,楚略还揽着她的肩膀,面色不变,却不理会玲珑,而是对楚略说:“怎么突然订婚了?难道是故意的?这事儿怎么还瞒着我?” 他认出来玲珑是那天突兀的女演员了,仔细想想楚略跟她才认识多久,这场订婚宴未免也太儿戏。楚略却说:“我很喜欢她,想早点把她定下来,你也看到她这么可爱,以后被人抢走怎么办。” “略略对我是一见钟情哦,是不是?” 楚略轻笑:“对。” 宠爱纵容的口气让杜文脸色微微一变,他又看向玲珑,“那你真的是很有福气,多少人喜欢楚略,最后却被你得到了。” 玲珑掩嘴笑,“这不见得吧。”还有她需要福气才能得到的东西么?这个人类未免也太过自负,他在她眼底,不过是一粒毫无价值的沙砾。看样子他这阵子过得还很好,完全没有一点点的良心不安。 人类真的是很奇怪的一种生物,他们创造出良心这种东西,却又能根本不曾拥有。玲珑不是很想知道这其中的理由,她只知道,她来了,杜文等死就可以了, 而在死之前,要受尽折磨。 “这话你可别让我爸妈听见。”楚略捏着玲珑的小手玩,“在他们心里,玲珑才是小宝贝,我是充话费送的。” 玲珑噘嘴:“那在你心里呢?” “当然也是小宝贝。”楚略讨好的亲了亲她的小脸蛋,“走,我们该去敬酒了。” 杜文看到他亲玲珑了,眼神一动,如果不是自制力强,也许早已露陷。他辛辛苦苦掩盖了这么多年的感情……他从来没有见过楚略这样亲昵地对待别人!他花了那么多时间,谨慎小心地靠近他,成为他的朋友,最终难道是要等他功成名就,去跟一个女人在一起? 不管杜文在想什么,楚略都没有停留太久。只是当杜文站在原地不由自主地看着楚略的背影时,那个让杜文非常厌恶的女孩突然回头了,这使得杜文没能来得及掩饰自己的表情,然而让他惊讶的是,女孩没有奇怪或是害怕,而是冲他露出一个笑容。笑容有点奇怪,但很快杜文就知道那个笑容中蕴含了什么。 楚略弯下腰把她抱了起来,公主抱,充满爱怜与珍惜。 那是挑衅的笑。 楚略一边抱着他的小宝贝一边问:“你到底是想做什么?” 玲珑就不告诉他:“你不要管嘛。” “我不管谁管。”楚略觉得自己已经很辛苦才能没在杜文面前露陷了,当他看到调查文件里的内容时,整个人都是懵的。虽然这些年他逐渐疏远杜文,但仍然将对方当做朋友。“我不会是你接近杜文的跳板吧?所以你得到了才这么不珍惜???” 玲珑捶了下他坚硬的胸膛,“想得美,那种货色我才看不上,又老又丑还心术不正,我很挑嘴的。” 楚略知道他的小姑娘有秘密,从她出现在他身边的那一刻,他就入戏了,原著中的无空和尚能够免疫妖女的诱惑,不过是因为他没有遇到玲珑。如果是她的话,他是飞蛾也甘愿扑火。“不管你要做什么,需要我的地方,一定要立刻开口,最重要的是,不可以把自己弄伤。” 她的身子白嫩的像玉一样没有瑕疵,出现任何伤痕楚略都心疼的要命,事关自己的福利,一定要捍卫。 玲珑去扯他耳朵,“放心啦,老司机不会翻车。” 两人在这边甜甜蜜蜜,订婚宴非常成功,可当天晚上却突然爆出“影帝闪电订婚,女方平平无奇或是母凭子贵!”的新闻,消息泄露的这么快,是楚略万万没想到的。报道中的图片有些模糊,但仍然看得清楚他的脸,倒是玲珑只有背影,画质不够清晰,一看就是偷拍。 但订婚宴是保密的,除了亲近的朋友亲戚没人知道。 玲珑用脚后跟想都知道是谁干的,不过她完全不害怕,网上就是铺天盖地的骂她,她照样过自己的。而且,她这个龙小心眼,骂她的人都是要倒霉的,嘻嘻嘻。 楚略用尽了全部的修养才没有飙脏话,他垂着眼看着手机,他的微博从来没有更新过,当初杜文帮他申请的,说是好跟粉丝互动,但这些年来但凡更新的全都是我今天升级为VIP123456,密码都要忘了。 楚爸楚妈也气得不行,发请帖的时候就已经叮嘱过要保密,这说不是有宾客泄密的他们都不信!唯一淡定的就是玲珑,她从沙发后面往前搂住楚略的脖子吹枕头风:“是不是很生气呀,那让别人更生气好不好?我都是这样的,我要是不高兴了,就要别人更不高兴,然后我就高兴了。” 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是玲珑很喜欢做的事。 于是楚略那些肝肠寸断的粉丝们在时隔N年后第一次收到最关心的人的更新提示,还以为是要辟谣或者安抚他们,结果…… “我非常爱她,请尊重她。” 没有多余的话也没有配图,却能够让人想象出楚略有多么坚定,他一向是这样的。 “不要啊不要啊楚总你怎么可以结婚啊!杜杜怎么办啊!” “我不信!一定是假的!是家里人逼着的对不对!” “没有女人配得上你!同性才是真爱!” “烧死异性恋!烧死异性恋!” “我永远都不会承认那个女人【再见】【再见】【再见】” 然而楚略再也没有发过微博,也没有再上过线,他丢开手机,把玲珑抱到腿上,先是亲亲她,她却笑眯眯的,然后楚略听到她那甜蜜却又充满引诱的声音:“爱我的话,退圈好不好?” 这样的话,那些人就更不高兴了,那她就高兴了呢。 127.第十二片龙鳞(七) 第十二片龙鳞(七) 其实楚略现在的状态基本就等同于退圈了,不接任何代言不参加任何活动, 每年就一部戏, 他还不去发布会不跑路演, 可玲珑却是要他为了她彻底放弃演员这个职业,再也不出现在公众面前。 楚略答应了。 他答应的比自己想象中都轻松,他早就拿到了大满贯影帝,这几年也致力于工作,戏拍的本来就少,也没什么喜欢的本子。如果是她要求的话, 那没什么不可以的。 真的。 她比他以为的更加重要。 他在圈里没签过公司,毕竟楚家有钱的程度早已超乎想象。谁都知道楚略出身好, 于是在有人透露出楚略的未婚妻是个默默无闻的女孩后, 很多人更加疯魔。在他们看来,楚略最后哪怕娶个大家闺秀那也算得上门当户对,可他这未婚妻算什么呀?现实版灰姑娘跟王子的故事么?要是这样,凭什么她是被选中的灰姑娘?明明有比她更好的! 但楚略不签公司,就不需要跟公司解约, 更不需要给别人什么交代。他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除了家人跟玲珑谁都不放在心上。他演戏的时候很认真很敬业, 但演完就完了, 之后的事情楚略一概不问。 因此只是放出消息,表明自己从此退圈, 再也不拍戏, 娱乐圈瞬间掀起轩然大波!如果说在这之前粉丝只是骂骂玲珑就算了的话, 那么当媒体新闻确认了消息的准确度进行报道后,玲珑就是她们这辈子最恨的人!如果不是人肉不出玲珑的家庭住址跟人际关系,她们估计能找上门泼硫酸! 即便如此,楚略最后更新的那条微博下评论也充满哭泣哀求,但更多的都是在辱骂,甚至还有人给玲珑烧花圈跟纸钱,希望她这个恶毒的贱人早点死不要插足楚略跟杜文。 粉丝们越是伤心越是难过越是恨,玲珑就越是不痛不痒越是开心。她们再骂再给她烧纸又能怎样,楚略还是爱她爱得要死,每天晚上,她们求之不得连见一面都难的楚略都跟她激烈的做|爱,那些人要是知道,会不会自杀啊? 说到自杀,还真有人用这个来威胁的,说不忍心看到楚略跟这样平凡的女人在一起,觉得他应该属于大家,属于杜杜,怎么也不该被一个女人玷污。然而楚略根本不再看网上的消息,她们就是闹翻了天也没个回应。 这俨然成了今年娱乐圈一大奇观,很多人都费解,按理说楚略从来不作妖,形象好气质佳演技棒纯粹的实力派,又出身好不缺资源,他的粉丝怎么都跟神经病一样?人家三十五了不让人家结婚?觉得女人配不上?跟经纪人才是真爱?这要是真爱早在一起了好不好,要路人觉得,楚略退圈不一定是真的不想再继续演戏,而是被一些人恶心的。 这些人口口声声说喜欢楚略,却对楚略爱的人恶言相向,楚略已经很有修养了,换作这些人自己家里人被diss,他们能第一时间跳出来操刀砍人。 原以为闹腾几天就能消停,让人万万没想到的是,这群粉丝居然闹到人家楚氏集团的大楼前面了!还拉横幅!威胁楚略如果不跟未婚妻分开她们就集体割腕!这到底是粉丝还是邪教啊?楚略真是倒了八辈子的霉,才有这么一群“粉丝”。到现在人家未婚妻叫什么名字长什么样子都没有公布,粉丝到底是怎么开了天眼知道人家恶毒又刻薄的。 这一批粉丝大概有一百多人,都是商量好的,服装统一,头上还绑着写着红字的布条,“求分手”。就挡在楚氏大楼前面,楚略现在不拍戏,但还要上班,这一奇葩举动引来了不少媒体记者,都在边儿上拍,等着看楚略怎么处理。保全也不能强硬地把人赶走,不能动粗不能骂人,可好好说人话,这些人根本不听啊! 仔细一看,全是女孩儿,岁数都不大,也不知道在折腾什么。 远远地一辆黑色轿车驶来,懂车的人都目不转睛地看着,全球限量款,本国只有十辆,低调奢华有内涵,一般人一辈子都买不起个车轱辘。 楚略肯定在里面呗! 这是粉丝来闹的第三天,对楚氏集团的员工及合作伙伴都造成了极为不好的影响,不过她们自己好像不这么觉得,因为由始至终,这一百多个人都认为她们是来拯救楚略,让楚略清醒,顺便揭穿心机婊面具的。她们的出发点是好的,她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楚略,就算楚略暂时不明白,等以后他想通了也一定会感谢他们。 车子在大楼前面停下,先是司机下车拉开后面的门,出来的是一身黑色西装的楚略,阳光下他显得英俊而耀眼,这样的男人就应该属于大家啊! 没等粉丝们欣喜若狂的奔跑过去,就看见楚略绕到车子另一边,打开车门后握住一只小手牵出来一个女人。 说是女人的话,倒不如说是少女更加合适。她穿着贴身的红色及膝蓬蓬裙,露在外头的双腿又细又长又白,黑色的卷发慵懒蓬松地披散在身后,优雅至极,楚略还给她打了把小粉伞来遮阳。和坐在地上等了大半天被太阳晒得油光满面疲惫不堪的粉丝们比起来,她简直就是仙女,不,就算是仙女也没有她美丽。 玲珑一看见那群粉丝就笑出声,不能怪她,真的太惨了。这天儿多热啊,地面都烫屁股,能等到现在的绝对都是真爱。有些人还化了妆,但不知道是化妆品不够好还是天气太炎热,眼线花了假睫毛歪了浑身湿哒哒汗淋淋,真的难看死了。 玲珑讨厌一切丑的东西。 楚略将她搂在怀里,“慢点儿,不许离开我半步。”他是真的不懂她为什么一定要跟来,这群人危险得很,保不准哪个身上就带了会伤害到她的东西。 记者们冲过来一阵猛拍,玲珑对着镜头毫无怯意,她笑眯眯地问:“能让开点儿么,我想欣赏一下这些横幅。” 不知道为什么,她看起来那样小,却没有人能拒绝她的请求。于是玲珑被楚略牵着小手朝粉丝那边走,记者们随后跟上,还不忘把录音声音调到最大,免得错过这精彩一幕。 “心机婊配不上你!楚略你清醒一点!” 玲珑看着这张横幅,拉着这个横幅是个有着烟灰色短发的女孩,她满脸汗满脸油,玲珑微微弯下腰,女孩在心里幻想了无数次的上去给这心机婊一耳光的情景居然完全做不出来,被那双小鹿一般湿润的眼睛盯着,她莫名地有些害怕。 当然了,人类也是动物的一种,她们在面对龙女的时候,骨子里有着天生的对强者的畏惧,只不过平时玲珑很善良地遮掩起自己罢了。 她伸出手摸了摸横幅的布料,然后直起身,笑得花枝乱颤,手指头对着一个扛着摄像机的记者勾一勾,对方连忙跑过来,楚略不高兴地瞪着这个人,把玲珑搂的更紧些。 “看清楚。”玲珑说,她傲慢而自负,毫不掩饰对这群愚蠢的人类的鄙夷与厌恶,“看清楚我,也看清楚你们自己,我配不上,你们难道配得上?” 真是可笑。 说完她对着镜头嫣然一笑,“比我美的人才有资格说我不好,很可惜我们之前隔着你们一辈子狂奔都赶不上的距离。” 然后她对楚略撒娇:“我说的对不对?” “对。”楚略毫不犹豫地点头。“谁都比不上你。” 玲珑这才满意,她走到了大厅前,站在台阶上,与楚略两人高高在上的俯瞰这群狼狈的女孩子,没有丝毫怜悯,也不介意再在她们疼痛的伤口上狠狠踩一脚,毕竟,“婊”,“贱”这样的字眼,玲珑非常不喜欢有人拿来形容她。“你们真像是一群没有脑子的害虫,怨不得楚略不喜欢你们,没有人会喜欢你们。” 她是很记仇的,让她不高兴的,都会比她更不高兴。 楚略转身捏她小脸,“说这些做什么。”难免又要有人拿来大做文章。 “我又没有说错。”玲珑撇撇嘴,“她们本来就渺小又可笑。再说了,我就是这么说了,难道你不给我撑腰?难道我这么说了,就能少一片鳞?” 她不仅要说,还要报复呢! 这群人回去之后会大病不断倒霉到死,人类积不积口德玲珑不在意,但骂她就是不行,除非她不知道,否则一定报复到底。被她欺负压榨的楚略都没说什么,那些人算什么东西也敢对她指手画脚。这世上只有配不上她的人,没有需要将就委屈的她。 “你高兴就好。”楚略轻笑,纵容得很,他的助理会处理这次的事件,如果不是玲珑不肯他插手,早就风平浪静了,他也不明白她究竟要做什么。 但是没关系。 她高兴,他就高兴。 128.第十二片龙鳞(八) 第十二片龙鳞(八) 从楚略跟玲珑在一起以来, 或者说, 从她留在他身边以来, 基本上不管去哪里, 两个人都形影不离, 一开始是楚略觉得玲珑黏人,直到她突然消失, 他才知道是他离不开她。 楚爸楚妈也不知道玲珑去哪里了, 问遍了家里上上下下, 没人知道。 就像是来时一样,她消失的也悄无声息。最可气的是楚略给她准备了新手机结果她却没带!楚略都要急疯了, 他对玲珑一无所知,他只知道她跟普通人不一样,所以也不能用普通人的准则来要求她, 但她再怎么任性撒娇都可以,像是这样一声不响的失踪,绝对不行! 可她就是突然没影儿了,连张字条都没留下。为了确认她不是偷跑出去,楚略上上下下里里外外找遍了, 也什么都没找着。好在她早上吵着要吃的抹茶冰淇淋还完好无缺地呆在冰箱里, 根据楚略对她的了解, 嗜吃如命的玲珑一定会回来。 所以她是偷溜出去玩了?可这会儿都晚七点了, 新闻联播都开始了怎么还不回家! 玲珑确实是出去了, 勉强也算是出去玩, 她戴着口罩, 鸭舌帽扣在头上挡住了她的脸,但即便如此,人群中她也很是显眼。此刻她正站在夜市街口,这会儿才七点,不够热闹,还要再等会儿。 于是她就先逛了一圈,吃了臭豆腐麻辣烫荷叶饼烤鱿鱼红枣年糕等等等等,口袋里塞了几张从楚略皮夹顺出来的钞票,夜市的店家还准备了露天的桌椅,她就很高兴地坐了上去,一边吃一边眨着眼睛四处看。吃完了她又买了一杯奶茶继续逛,在一个套圈摊子前花了十块钱买了十根圈套走了全部奖品,老板脸都绿了。 结果玲珑只要了一等奖的那只一人高的超大玩偶,背在背上到了射击摊子前,又拿走了人家的一等奖——一个知名品牌的运动手表,眼看她接下来要来自己摊子,捞金鱼的老板连忙摆手,“收摊了收摊了。” 玲珑把奶茶吸的稀里哗啦响,“这么早就收摊啊?” “收了收了,我手指甲劈叉了。” 她皱皱鼻子,转身走了,老板松了口气。人群中背着个一人高大玩偶的玲珑实在是超级显眼,她溜达到了九点钟,终于在川流不息的人群中找到角落的一个小摊子。这摊子上卖的都是些女孩子的首饰,灯光一打亮晶晶的还挺好看,除此之外还有手机壳跟袜子安全裤之类的,生意还不错,但是摊主显然很忙。 玲珑在对面一家卖酸辣粉的露天摊子上坐了下来,顺便要了一碗粉。一边嘬粉一边打量对面的小摊子。摊主看起来有三十岁,但玲珑知道她今年才二十五,和做什么都要保持光鲜亮丽的玲珑比起来,摊主就显得邋遢多了。她穿的衣服很普通,头发用一根橡皮筋绑了起来,因为过度的忙碌乱糟糟的,汗水浸透了她脸颊,因此她时不时会拿起脖子上的毛巾擦把脸。她背上背着一个怀里抱着一个,两个孩子看起来是双胞胎,但都太小了,说不定还在吃奶。 她一个人来摆摊,又卖东西又收钱,还要照顾不时哭闹的小孩,天气又热,玲珑注意到女人手边放了个撕掉包装纸的矿泉水瓶,只有热急了她才会喝一口。 玲珑吸完最后一根粉,又在旁边摊子上买了一碗炒冰,鸭舌帽往下拉,就蹲在路边开吃。可能她吃得太香了像是活广告,连带着炒冰摊子的生意都好了很多。 夜市收摊晚,但基本在十二点的时候人就少了,首饰摊子也好几分钟无人光顾,玲珑这才走过去。女人正拿着奶瓶给孩子喂奶,听到脚步声连忙招呼:“来来来,美女要看点什么?” 玲珑这会儿口罩已经摘了,摊主们喊美女那是习惯了,但眼前这个很明显是货真价实的大美女,尤其是对方那双星星般的眼睛,总觉得这些廉价的地摊货配不上人家。 “这个给你。” 放在摊主面前的是一叠百元大钞,玲珑很不客气地扒光了楚略皮夹里的现金,她对钱没什么概念,又不金光闪闪,所以花起来也格外大手大脚。 女人愣住。 “可以买你半个小时的时间么?” 这一叠至少有三四千,别说是买半小时,就是把摊子拎走都绰绰有余。女人愣了一下,还是说:“不用这么费事的,你有什么事吗?可以直接说的,反正现在生意也很一般,这钱我不能收。” “收下吧。”玲珑笑了笑,“以后还会给你更多。” “啊?” “带孩子很辛苦吧,尤其还是两个。”玲珑怜悯地看了女人一眼,她就不是很喜欢小幼崽,又不懂事又麻烦还需要照顾,不过身为龙,玲珑也没有传宗接代延续香火的念头,这种执念只根深蒂固于人类的脑海中,动物就不说了,它们是天生的。“家里老人怎么样,这个月住院费交了么,待会儿还要赶去医院照顾老人,累不累?” 女人立刻变得警觉起来,“你什么意思?!你是谁?你怎么知道——” “我什么都知道。”玲珑竖起一根手指抵在唇上示意女人不要太大声。“我是来帮你的。” “帮我?” “对呀,其实我应该早点出现。”玲珑笑眯眯。“不过我这个人比较懒,反正你也撑得住,我就先过几天舒服日子再来。” 女人更听不懂玲珑的话了,直到玲珑问她叫什么名字,她才如梦初醒,结结巴巴地回答:“我、我叫郝心怡。” 玲珑做事比较简单干脆,女人心里有什么创伤她不在意,女人怎样去过以后的日子她也懒得管,“你老公跳楼之前有没有跟你说过什么?” 郝心怡一愣:“什么?” 然后她很快就变了脸色:“你什么意思……你、你到底是谁?” “嘘——” 郝心怡咬唇压低了声音,“你到底想做什么?我什么都不会告诉你的,请你不要来试探我!” “我没有要试探你啊。”玲珑很委屈,“我看起来像是那种人么?”她努努嘴又说,“我真的是来帮你的,不然你以为待会儿你能好端端的回去?” 随着玲珑的示意,郝心怡看见了几个一直坐在她周围摊子上状似吃饭却根本没有离开的男人。他们都若有似无地往这边看,郝心怡立刻慌乱起来,她太紧张了,怀里的那个被母亲弄痛了,顿时放声哭起来,随后带动了背上那个,也跟着一起嚎啕大哭,哭得玲珑差点儿炸毛。 啊啊啊啊啊就是这样!小崽子真的好烦!简直想吃了他们! 郝心怡心慌意乱,哄孩子也哄的魂不守舍,她在这里谁都不认识,到时候一收摊被拦住该怎么办?她咬紧了嘴唇,却听玲珑说:“你老公之所以跳楼就是承受不住,不希望有人知道,你又何必一定要揭穿呢。” 她居然什么都知道!郝心怡更加惊慌,“你是那个人派来的?!” “不要再查下去了,会没命的。”玲珑难得善心大发地给予了对方一句承诺,“放心吧,那个人的话,我会解决的,你只要带好孩子照顾好老人就行,这些钱你先拿去交住院费,好好洗个澡换身衣服打扮打扮,你这样可真丑。” 她站起身,伸了个懒腰,留在那叠现金上的还有一张卡,这张卡是刚见楚爸楚妈那天,楚妈给的见面礼,但玲珑不是很在意钱,她更喜欢金子。 随后她甩了甩手,走到其中一个男人面前,男人桌上还放着一碗根本没动过的汤面,玲珑微微一笑,一句废话没有,她其实有暴力倾向的,拳头砸在肉上的声音很好听,她很喜欢。 一拳下去,男人连人带着塑料椅子飞出去好几米,玲珑吹了吹手,灿烂一笑,宛如一朵危险的食人花。她回头看向郝心怡,“还不快点儿走?” 郝心怡连忙点头,匆匆收好了摊子,骑上三轮电动车,其中两个男人想去拦,都被玲珑拽了回来,一脚一个全踹墙上抠都抠不下来。 她冷笑一声,拿脚下的一个男人当垫子,踩着对方的脸,鄙夷道:“帮我转达杜文一声,任文耀让我来向他讨债。” 说完用力一踹,周围店家都被吓跑了,玲珑摸摸口袋,突然慌张,现金全给郝心怡了,没钱赔! 这时候警笛声由远及近,很快到了玲珑面前。她伸手挡住眼睛,叹了口气。 早知道出来的时候拿手机就好了。 半个小时后,楚略踏着愤怒的步伐进入警察局,一眼就看见正百无聊赖有一搭没一搭跟帅哥警察说话的玲珑,他在家担心的要死,她可倒好,因为打架斗殴被警察带走了?! 可把她能死了! 129.第十二片龙鳞(九) 第十二片龙鳞(九) 因为有好心摊主及时报警, 玲珑和被她揍得半死的几个流氓都被带回了警察局。不过相比较起流氓们被铐上关审讯室的遭遇, 玲珑的待遇就好多了。她非但没有被铐起来关进去, 还得到了一杯热腾腾的奶茶跟一个英俊的警察小哥哥。 这会儿楚略一进警察局就引起了轰动, 谁不认识他啊!玲珑见了眼睛一亮,立刻从椅子上跳起来, 宛如一只小炮弹冲进了楚略怀里, 仰起小脸笑的甜蜜蜜:“略略你来啦!” 楚略先掐她软嫩的脸蛋, 想教训她几句,可很快就又泄了气,“你知不知道现在几点了?出门为什么不跟我说一声?知不知道我有多担心?”这么晚,她一个小姑娘出来到处跑很容易遇到危险的! “先不要说这个嘛。”玲珑拉着他往里面走, “你带钱了吗?我砸了几个摊子没钱赔, 老板们都在里头等着呢。” 楚略:…… 她真的是一点都不悔改,甚至连认错都没有, 那他还能说什么? 警察小哥哥用一副失恋的表情看着玲珑,虽然楚略很出名, 但他又不是粉丝, 这么漂亮的女孩子, 居然是楚略的未婚妻啊……也是警察小哥哥不看娱乐新闻,对娱乐圈的事情漠不关心, 否则他肯定一眼就认出来拿下口罩跟鸭舌帽的玲珑,就是那个新闻报道里嚣张地冲楚略粉丝说我配不上难道你们配得上的小公举。 因为警察小哥哥视线太过灼热, 楚略想装作什么都没感觉到都不行。他嘴角一抽, 又是这小混蛋惹来的桃花债, 真不应该放她出门,简直闹得天翻地覆。 赔了钱道了歉又走了程序,终于能把人带回家了,楚略叹了口气,“你到底想做什么?为什么不告诉我?我可以帮你的。” 玲珑眨巴眨巴眼睛,一副我完全不知道你在说什么的样子。“你说什么呢?” 他看了她一眼,“不肯跟我说实话,是不相信我吗?” “我当然相信你呀!”玲珑软绵绵地靠着他,司机在前面开车,中间挡板升了上来,隔音效果一流,就是他们现在玩妖精打架也不会被听墙角。“可是这件事我觉得我自己做比较好玩嘛!” 楚略无奈地叹了口气,“过几天《病魂》要上映,你可不可以老老实实的不要到处乱跑,我真的很担心。”他的眉头到现在都没舒展开,天知道警察局打电话到他家的时候楚略心脏差点儿从嗓子眼跳出来,这是出什么事了闹到警察局去了!他心里也没觉得她会闯祸,就担心她吃亏受伤,因此在得知是她揍人的时候,还有那么点儿诡异的轻松,玲珑好好的,那就再好不过了。 “不会的啦。”玲珑蹭蹭他,“就是这几天的事嘛,你别管我了。” 杜文那边没有得手,那几个流氓虽然经常不干人事儿,但这回他们什么坏事都没来得及干就被玲珑揍的亲妈不认,也不能关起来,他们一自由就通知了杜文,杜文神色也就变了。 他再一次开始怀疑起玲珑的身份,她出现的实在是太突然,他花了大价钱让私家侦探去调查都没有得到任何结果,就好像这个人本来是不存在这个世界一样。流氓们一说楚略的未婚妻杜文就知道了,那小姑娘看起来年纪不大,怎么能把几个大男人揍得毫无反抗之力?她还去找了郝心怡……到底怎么回事,为什么她会知道任文耀的事情? 杜文腾的一下站起来,在房间来回走动,不管怎么样,他都不能坐以待毙。 玲珑早就知道杜文很讨人厌,按理说楚略退圈了,杜文也就不是他经纪人了,看楚略对他的疏远,对方心里怎么着也得有点数吧?现在看来,完全没有,因为杜文居然光明正大的上门拜访来了! 一听说杜文来了,本来还赖在床上不肯起的玲珑瞪大眼,楚略好笑地看着她:“怎么了?这是什么表情?” “我不喜欢他。”玲珑眯眼,“他很讨厌。” 楚略伸手将裙子递给她,玲珑揉了揉头发穿好衣服起床,洗漱完刻意打扮了一下,她本来就够美了,稍微一打扮,就让见惯各色美女的楚略有些把持不住,直接捧住她小脸亲了下来,结果刚亲了没几秒就被玲珑嫌弃的一巴掌推开:“不要弄花我的口红。” 最后楚略像个怨妇一样跟在玲珑身后,玲珑一出房门就看见了坐在一楼客厅里的杜文,人模人样的还穿着西装打领带,怎么看都是一副都市精英的样子,因为他长得好看,给人的第一印象总是不差。和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楚略比起来,杜文就温和多了,这也是为什么他在圈内风评很好的原因。很多人都说楚略能这么自由,很大一部分功劳都要归于他的经纪人杜文,粉丝们也正是这样才觉得这两人是真爱,不然呢? 俩大男人,都要四十了还不结婚,身边连个母的都没有,这难道是个巧合?再看看公共场合里杜文看楚略的眼神,那不是真爱是什么?所以娱乐圈很少有女星敢跟楚略传绯闻,先不说能不能红,光是那群神经病一样的粉丝就能把她们骂成水性杨花的荡妇,潘金莲在世,一个个嘴巴脏的不行。 因此,当楚略的未婚妻怼人的视频被发出来,很多被骂过的女星心里只有一个感觉:爽! 真的,攻击人家配不上楚略之前,能不能先照照镜子看看自己的尊荣,再掏出存折查查自己的存款?自己都烂的跟团浆子似的了还觉得别人差,其实最差的是他们自己。 楚略真的是个很奇怪的人,他喜欢演戏,在这一行格外的有天赋,轻轻松松就站在了这个行业的顶端,除此之外他对任何人都没有兴趣,也不在意。他不接代言不拍杂志更不和粉丝互动,对于别人喜不喜欢他,他也不是很上心,唯一能在他身边留了十几年的就一个杜文,而现在他突然退圈,却是为了一个年轻的女孩子! 很多粉丝脑海里已经开始了一场大戏,杜文楚略相知相爱多年谁知狐狸精横空插足的新闻标题都想好了! 玲珑本来是想直接下去的,楚爸楚妈背对着她没看到,可杜文却与她四目相对,于是玲珑往后退了一步跟楚略撒娇,“好累哦,你背我下去好不好。” 能有什么不好的?楚略早知道她是个鬼点子层出不穷的磨人精。 楚爸楚妈听到声音回头发笑:“楚略你没吃饭吗?怎么走的那么慢?人家小姑娘多轻一点儿啊,你的表情不够愉悦!” 楚略:…… 玲珑趴在他背上扯扯他的耳朵,“你听见没有,你的表情不够愉悦哦。” 于是楚略深吸一口气露出慈祥的笑容,先把玲珑放下,自己坐到沙发上,再拉着小姑娘往自个儿腿上放。玲珑此刻的身高大概一米六出头,楚略却足足有一百八十七公分,坐在他腿上的玲珑晃悠着小腿,饶有兴味地打量着杜文,露出彼此都懂的笑容:“杜先生怎么来了?” 杜文当然也是有理由的,即将上映的《病魂》就是最好的借口,“我是想来劝劝楚略,退圈的事情最好还是考虑一下,大家都很舍不得你,而且《病魂》要上映了,你真的不去参加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的发布会么?张导再三叮嘱我一定要问问你,你是电影的核心,没你真的不行。” 楚略摇摇头:“我已经退圈了,不会去的,帮我谢谢张导的好意。” 因为杜文很久没来,对他所做的事一无所知的楚爸楚妈很热情地留他下来吃饭,杜文没有拒绝,期间杜文说要跟楚略谈谈工作上的事,就先上了二楼的书房,楚略也要上去的时候被玲珑拽住,不知道为什么,他突然觉得小姑娘平日里甜滋滋的笑容让人莫名有些胆寒。 然后楚略就被哄的神魂颠倒,等玲珑先进去,自己就站在书房门口。 杜文正在沉思,他知道怕是无法挽回了,说什么劝楚略最后一次参加发布会的话也都是借口,他想要的是圆自己一个梦,一个他想了很多年,却总是不敢去做的梦。 听到开门声,杜文迅速调整状态,满脸的诚恳还没来得及表演,就愣了一下:“是你?” “是我啊。”玲珑反手关门,留了一条细细的缝,此刻她看起来完全不是那么天真可爱的样子了,连笑容都是恶意的。“怎么,很失望啊,不是楚略你是不是很难过?” 杜文又不是傻子,这是在楚略家,他才不会自曝其短,于是仍然露出笑容:“你在说什么,我完全听不懂,我今天来是想劝楚略去参加《病魂》的发布会——” “哎呀我懂的啦。”玲珑摆摆手,“你们这些人嘛都是这样,用真爱给自己洗白想打个分手炮——啊对不起我忘记了你们并没有交往过,而且很遗憾地告诉你,楚略被我睡过了。” 太直白了,直白的让门口的楚略嘴角一抽。 130.第十二片龙鳞(十) 第十二片龙鳞(十) 明明玲珑已经让那几个流氓警告过杜文了, 可这人似乎毫不在意, 玲珑对他是好人还是坏人并不在意,反正是好是坏都跟她无关, 可首先,楚略现在是她的了, 其次,任文耀不肯放过杜文, 那么杜文就是打个喷嚏玲珑都嫌他不文雅辣眼睛想弄死他。 “在我面前装好人是没有用的哦。”玲珑坐到书桌上晃着腿, 就算杜文极力掩饰,表情没有变化, 她还是注意到他的手握成了拳, 虽然只是几秒钟。“你想要的, 都得不到。” 杜文的眼神逐渐冷起来。 “说起来你还应该感谢我呢, 略略虽然去查了你,可任文耀的事还真没摸着边儿, 更不知道自己曾经有这么个替身演员。” 替身演员四个字一出来, 杜文瞳孔一缩, 却还是死不承认, “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请你自重。” “任文耀跟略略长得其实不像,但是身材太像了, 只看背影什么的简直一模一样, 恰逢他父亲得重症住院需要一大笔钱, 无意中遇见他的杜经纪人就好心地给他找了个兼职, 当《病魂》里楚略的替身,任文耀急需用钱,你又是著名影帝的经纪人,当然相信了你,可惜啊,他不知道,这么一相信,反倒是把自己推上了死路。” 杜文喉结上下滑动,却不吭声,只看着玲珑,那表情俨然有一种你尽管说我承认了算我输的意思,玲珑也不管他认不认,反正让楚略听到了就行呗,接下来的事她还少不了要楚略来帮忙。“这些年你过得很不错吧,人人追捧,不知道睡了多少跟楚略有几分相似的人,任文耀可真是个例外,因为他真的太像了,如果不看脸他简直就是楚略本人。你迷|奸了人家还不算,还想把人关起来继续玩,任文耀可是有老婆孩子的,他的双胞胎儿子刚出生不久,人家一家子虽然过得辛苦,被医药费压的喘不过气,可堂堂正正清清白白,你可倒好,逼着任文耀跳楼。原本人死就死了,可惜啊可惜,你没想到两点。” “一,郝心怡了解她老公,知道他绝不是因为一点小事就跳楼的人,虽然遗书写了不要她继续追究什么都不要问也不要查,可她还是想给任文耀讨个公道,所以,杜先生,你急了吧?” “二,也是你最倒霉的,就是遇见了我。”玲珑叹了口气,怜悯地看着他,“你真的倒霉诶,原本任文耀死就死了,你有钱有势郝心怡不能把你怎么着,坏就坏在任文耀不是在他家那个四层楼的破小区跳的楼,而是在你家小区,我记得不太清楚,好像是五十层?摔下来的时候,砰——” 玲珑摇摇头,表情很是夸张,“你最想得到的慰藉就这样变成了一摊烂肉,血流成河,这样的出血量,足够召唤出我来了。” 唉,血泊算是不错的了,曾经有过被摁头溺死在便桶里的,对方出现在荒海的时候玲珑眼泪差点儿下来,连那之后许久她觉得荒海都充满了迷人的香味。血腥味虽然也不怎么好闻,但比人工肥料好多了。 “喜欢楚略吧?特别想得到他吧?”玲珑恶意挑眉,“可惜他是我的咯,而且以后他都不拍戏咯,会被我独占哦,会被你最厌恶、最仇视的女人独占,你连他一根头发都摸不着哦。好可怜哪!” 后面这句她跳下桌子走到杜文身边压低了嗓音,外面的楚略听得并不清楚,他之前叫人去调查杜文,查到的也只有杜文这些年滥|交的对象个个都跟他有几分详细的讯息,除此之外就是杜文刻意散布他们两个是一对爱人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不能光明正大的言论,尤其是那个得了抑郁症的女孩子的自杀,其中也少不了杜文的手笔。 就因为女孩喜欢楚略,想要追求楚略,连开始都没开始,危机感与占有欲一样强的杜文就暗中煽动粉丝,他手头有几个激进粉丝的联系方式,不得不说杜文是个极其聪明的人,他从不直截了当地说他跟楚略相爱,而是用暗示的方法让激进粉丝相信他们是真爱却不能公布,这一切都要怪女人!甚至是怪楚略的父母阻挡! 总之,在核心粉丝那里,杜文跟楚略是对苦命鸳鸯,当楚略订婚的消息一传来,杜文什么也没说,只是默默地发张对戒的图片说了句现在不再需要了,粉丝立刻脑补成楚略被逼无奈只好跟女人订婚,开始了对玲珑的无情攻击。杜文一开始觉得玲珑再怎么早熟也不过是个十几岁的少女,这个年纪的女孩子心理素质极其脆弱,一点点打击都能让她们怀疑自己甚至生出自杀的心思。 然而他万万没想到,玲珑一点都不在乎,还迅速展开反击,反击很简单,他和粉丝都想得到楚略,如果得不到,就希望他一个人孤独终老,而玲珑不仅独占楚略,还让楚略发声明表示退圈,也就是说,别想着得到楚略了,就是想再见楚略一面都难! 其实这些年楚略对自己越发冷淡疏远,杜文不是没有察觉,只是他控制不住自己的渴望。就算有再多跟楚略相似的人,他们也都是劣质的替代品。任文耀的出现让杜文的疯狂暂时得到了压抑,可他没想到任文耀会跳楼,还是在他的公寓跳楼,如果不是他有人脉,现在说不定他都在监狱里了。 玲珑给杜文带来了很强的危机感,他总觉得自己最终会栽在她手上,要是这样,那就是死他也要如愿以偿! “你现在是不是在想,都这样了,破罐子破摔弄个鱼死网破,好歹把楚略干了死也瞑目了对不对?” 门外的楚略从惊奇到不敢置信再到愤怒,直到听到玲珑这句粗鲁的话,嘴角一抽,突然听见玲珑叫了一声,他心里一怕,连忙推门,玲珑恰好扑到他怀里,抬起小脸已是泪眼汪汪:“略略救命,那个变态要打我!” 杜文没想到楚略会在外面,他是有多傻在楚家打玲珑?他只是想让她闭嘴。在楚略面前装了这么多年,乍一被揭开所有画皮,杜文这老不要脸的居然也觉着脸皮火辣辣。 玲珑惊奇道:“我的天哪他还会脸红!” 楚略:“……你不哭了吗?” “啊对不起,忘了,嘤嘤嘤……” 楚略叹为观止,这说哭就哭的本事,不去当演员真的太可惜了。 “楚略,我不是——” “你什么都不用说。”楚略冷淡道,“去跟警察说吧。” “等一等!” 他低头,玲珑抹了下眼泪推开他,叉腰瞪他,“谁叫你报警了?不许叫警察!” 楚略:??? “我会处理的,你要做的是另外一件事。”玲珑满是恶意地看向杜文,“接下来我们一起去出席《病魂》发布会,放心好了,你的那些不长眼的粉丝,我来替你调|教,保管叫她们彻底忘了什么大明星跟经纪人之间相爱不能言说的狗屁故事,爬墙成咱俩的西皮粉,官方发糖最甜嘛!至于这个人……嘻嘻。” 她一这样笑,楚略就觉得浑身发毛。 接下来几天,楚略终于彻底见证了他的小混蛋手段究竟有多么厉害,当然其中少不了他的添砖加瓦随叫随到,可玲珑的所作所为还是超出了楚略的想象,他一直觉得她是个任性的可爱的小姑娘,然而事实证明,如果与她为敌,连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可是楚略,甘之如饴啊! 虽然没有报警,但是玲珑发挥了戏精本能,也不知道她是怎么弄的,网上一个粉丝千万的博主突然开始发布“你以为他斯文温柔深情无匹?其实不过是一张画皮”的长微博,里面提供了各种各样的证据,杜文约|炮照片,甚至还有床照,当然为了保护他人隐私,别人的脸打码了。 这名博主是以科普分析出名的,从来不打广告,用事实说话,因此粉丝很多,影响力也很大,长微博一发出去是一石激起千层浪,除却艳照以外,还有杜文在群里跟一些激进粉丝的对话,暗示非常明显,可以看得出,楚略粉之所以变成今天这样人人谈之色变,其中少不了这个经纪人的掌控。 他真的太可怕了!完全没有把粉丝当人,就是他用来占有楚略的工具!最令人愤怒的是几年前那个自杀的女孩事件,也正是因为那个女孩,楚略粉丝才臭名远扬,可现在大家才知道,原来不仅是粉丝对女孩的谩骂诅咒,女孩的家庭状况、地址电话,居然都是杜文泄露出来的! 长微博火了之后,粉丝众多的其他账号也开始发布相关信息,这场大戏看得人啧啧称奇,杜文这所作所为,简直称得上是罄竹难书! 131.第十二片龙鳞(十一) 第十二片龙鳞(十一) 都说喜欢一个人要喜欢他的全部, 杜文可不是这样, 如今同性恋者的处境并不好,国家不承认他们的恋情, 他们也不能正大光明的给予相爱的人一个婚姻,可就在这种时候, 杜文的所作所为简直是让他们雪上加霜! 没有人会用“我爱他但是世俗不肯承认我们”的理由去做出这样下作的, 令人发指的事!爱情不过是杜文拿来伪装自己的借口! 他除却诱导粉丝攻击每一位跟楚略有过对手戏的女演员, 还在那个可怜的女孩自杀后批评对方“心理素质差”!好像一个人死了对他来说不痛不痒! 可你要说杜文他有罪,却也没有证据,因为从头到尾,他都没有跟任何人说他喜欢的是楚略啊! 他在粉丝群里讲述的他和他爱人的事, 完美的像是爱情小说的情节,什么相拥而眠,清晨后给对方一个吻, 自己下厨时被爱人从背后抱住亲吻,工作时难以言喻的默契……虽然说了很多,可没有一句是在说楚略,甚至连名字都没有提。至于“他要结婚了因为家里人逼迫”, “他根本不爱他的未婚妻他爱的是我”,“我已经准备好了戒指向他求婚现在不用了”……每一句都感情深刻,让人发自肺腑的想要同情他,可每一句都没有提到过他爱人的名字。就算他所说的跟楚略完全对得上, 可他就是一次!也!没!提!过! 有人开始扒这些年来楚略的行程, 发现楚略跟杜文之间是渐行渐远, 从前还能在照片里YY出两人相爱的眼神,可近几年的采访视频可以发现,截图不太明显,视频里看得很清楚,楚略会跟杜文保持距离,就算两个都是男人,他也很少有和杜文走得太近的时候。 网上闹的沸沸扬扬,《病魂》却预告了发布会上楚略会作为主演出席,这可是他第一次出席电影发布会! 结果到了发布会那天,人们才发现楚略不是一个人来的,他还带了一个很美很美的少女,那张脸,只要见过一次就永远不会忘记。之前楚略粉丝堵在楚氏大楼前的视频他们也看到了,一群被晒的油光满面的女孩堆里,玲珑简直是仙女下凡! 楚略爱没爱过杜文? 楚略是不是杜文口中的爱人? 楚略是不是gay? 那么在《病魂》发布会现场的人会立刻告诉你,没爱过,不是,不是。 楚略肯定是喜欢极了他的未婚妻,才会对她那样好,大家印象中的楚略是很冷淡的人,除却在电影里,他很少有表情,很少说话,总是沉默寡言,跟整个世界格格不入,然而电影发布会现场,他简直像个老妈子一样。真的,半点儿不夸张,就跟个老妈子没什么区别。他自己上台的时候,说的话是三句不离未婚妻,导演跟其他主演上台的时候,就看到他跟未婚妻坐在边上,抓着人家的小手舍不得放开,还不时低语,神色温柔极了,那样的眼神,比他演的任何一个男主角都要动人。 他不曾喜欢过杜文,他只把他当做朋友,但是现在,连朋友都不是了。 楚略对玲珑的喜爱和纵容到达了一种他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的地步。那天在书房里,玲珑拉着他的手,甜甜地问他:“略略,你是不是只喜欢我一个?” 他点头,“是。” “没有喜欢过任何人,其他人无论做了什么,除了会伤害到我的,你根本都不在意,对不对?” “对。” 就是这样的。 除了她跟父母,楚略不在乎任何人。对于杜文的所作所为,他除却厌恶与反感之外,也完全没有惋惜与失望,因为从一开始他就对杜文这个人没有什么多余的感情。能够做朋友固然很好,可不能也没什么。 但如果失去玲珑,楚略是不愿意,也不能接受的。 当时玲珑看杜文的眼睛,那活脱脱就是个超级大反派,又得意又张扬还很幸灾乐祸,她向来知道人类的弱点,眼睛一看,就明白要怎么做才能最让他们痛不欲生。不就是玩舆论,嘻嘻,杜文玩的都是玲珑剩下来的,论经验,杜文跟玲珑之间还差了无数个脑残粉。 杜文当了楚略那么久的经纪人,那么多粉丝在他的煽动和有意引导下都变得戾气十足唯他独尊,玲珑想都不用想都知道这个人在想什么,利用着女人,又瞧不起女人,觉得追星的女孩子智商低又好摆弄,简直低级又可笑。女孩们喜欢的是楚略,杜文消费着楚略又自以为对他好,真当不会反弹啊? 喜欢你的人,一旦不喜欢你了,就会把你踩到尘埃里去,尤其是被蒙蔽的人。 楚略在《病魂》发布会的结尾处上台说话,他向来冷淡,但这次的他因为有玲珑陪伴显得无比温和,这也是第一次,他主动和喜欢他的人交流。“我不是个好的偶像。” 他这样说。 “这是最后一次同大家见面,以后我会和我的家人,以及我爱的女孩共同开启人生的下一段,很感谢大家对我的喜欢,也很抱歉没有能够在大家做错事的时候及时予以保护与改正,我需要更好的鞭策自己成为更好的人,与大家共勉。” 他并不觉得后悔,只是遗憾,可是如果重来一次,楚略也无法保证自己会成为一个多么积极向上充满正能量的偶像。他喜欢演戏,仅此而已,并不需要别人的喜欢,也不想和陌生人交流。 于是这次就是人们最后一次在公共场合见到楚略,从那以后,他再也没有出现过在大众面前。可说来也奇怪,楚略还拍戏的时候,他的粉丝们翻了天,楚略退圈了,他的粉丝反而慢慢成了娱乐圈首屈一指的有素质。可能不在这个圈子混的,才算是真正的封神。 至于杜文…… 玲珑是这样想的,杜文讨厌女人不是吗?她知道有个地方,成年女人寻欢作乐,有些人就好杜文这宁死不屈的一口,就算对着女人没感觉,也多的是法子让他硬起来,直到死。 他以为自己能够被人记住,其实在他失踪后不久,就没有人再记得他了,就连退圈的楚略都越来越少有人提及,何况是杜文这么个经纪人? 人们非常善忘。 而杜文全部的财产都被玲珑拿走交给了郝心怡,任文耀如果不是逼不得已也不会选择死亡,他临死前的遗愿就是保留自己最后一点颜面,郝心怡得知真相后哭着答应了,杜文的财富足够她带着孩子一辈子吃穿不愁,而杜文的命则被玲珑续给了患重症祝愿的任文耀的父母。 人类总想着活久一点,玲珑很少干涉他们活多久,因为再久,在这个世界再让她喜欢的人,也只能怪陪伴她几十年。而等到他们垂垂老矣,她仍然是年轻鲜活的少女。 龙跟人是不一样的,所以玲珑从没有遗憾,也不知何为执念。 不过,那天晚上从警察局出来后楚略为她背回来的熊,真的是很可爱呢。 她坐在秋千上晃悠,不知道什么时候有人在背后轻轻推她,秋千越荡越高,临风的感觉太美好了,要不是楚略就在身后,玲珑简直想化身为龙翱翔于天际。很久很久以前,天与地与她是一体,后来天升高,地下沉,荒海现于世间,也是这样,她才从沉睡中醒来。 人类虽然善忘,贪婪,残忍又愚蠢,可人类也温柔,坦诚,正直又善良,玲珑有时候会讨厌他们,有时候也会喜欢他们。就好比楚略在她身边的时候,她就觉得人类十分可亲,然而想到杜文,她又觉得人类面目可憎。 “不冷么,外套怎么不穿。”楚略非常不赞同她在这样的天气里还露出一双美腿,他脱下外套盖在玲珑腿上,其实他隐隐知道她跟普通人不一样,过了这么久,楚略渐渐被洗脑了,也相信玲珑不是鹿而是龙,可他很少提及。 没有人见过龙,龙不过是人们的想象。 可玲珑的出现让他觉得,如果世界上真的有龙,那就应该是玲珑这个样子,又美又可爱,又坏又神秘,把心送给她,她踩在地上撕得粉碎,也理所当然。 “不冷嘛。”玲珑蹭蹭他,“我喜欢这样的天气。” 楚略很纵容地抱起她回房,“不是吵着要吃草莓,给你洗好了,人却偷偷跑出来。” 玲珑嘟嘴说:“又不会跑出去打架。” 楚略亲了亲她,什么都没说,有时候他无比庆幸玲珑是这样一个女孩,他总是担心她会觉得跟他在一起无趣从而想要离开,毕竟他实在不是多么有趣的人,可幸好她不曾走,也始终留在他身边。 就算只有这辈子,也是他的幸运。世间多少人,究其一生,乃至生生世世,都不曾亲眼目睹过龙女。 她曾来过他身边,便是上天的眷顾。 132.第十三片龙鳞(一) 第十三片龙鳞(一) “怎么回事?” 一进来就瞧见一堆宫女太监趴在地上, 似乎床底有什么宝贝似的, 玲珑挣脱皇帝的手,好奇地问。“里面有什么金银珠宝么?亮晶晶的么?” “娘娘, 皇上!” 宫人们呼啦啦跪了一地, 玲珑不耐烦地皱眉, “问你们话呢, 里头有什么呀!” “回娘娘, 是、是七皇子殿下,他醒来后就突然钻到床底去了, 奴婢们怎么哄也不肯出来。”一个宫女最是了解娘娘阴晴不定的性子,慌忙回话,与此同时还抬起头看了皇帝一眼,她也生得很是秀美,原本这位娘娘没横空出现之前,皇上、皇上似是对自己也有意的…… 只可惜见识过玲珑这样的人间绝色, 皇帝哪里还啃得动清粥小菜,他搂着玲珑的细腰, 温声安慰:“爱妃不必着急, 叫人将他弄出来便是。” “皇上这说的什么话。”玲珑一个眼神看过去, 皇帝骨子都要酥了,自打这位美人出现,他就跟着了魔一样, 是哪个妃子都不宠幸, 哪个宫女都不多看一眼, 无他,在玲珑面前,其他人都成了庸脂俗粉。因此,当玲珑提出要将七皇子记在自己名下的时候,皇帝想都没想就答应了,事后才有些后悔,这七皇子……是不是他的种都难说呢,也不知道爱妃是如何想的。 玲珑没拿开皇帝的手,毕竟这厮今年才二十七岁,生得俊美无俦气质尊贵,龙女大人喜欢长得好看的,对皇帝就多了几分容忍。她又横了皇帝一眼,“我是个不能生的,难道要个孩子养着玩儿都不成,听宫人说,七皇子的生母给皇上戴绿帽子了?” 皇帝一窒,半晌苦笑:“这天底下,也唯有你敢这样同朕说话。” “哼。”玲珑嗤笑,催促宫人,“赶紧把他弄出来呀,放床底像什么话?前几日不还好好的么,今儿个跑到床底做什么?快弄出来,我给你们一眨眼的时间。” 宫人们吓坏了,众所周知,这位贵妃娘娘最是不讲理最是娇蛮任性,偏偏生得极美,皇上就是乐意纵容,半个月前皇上微服出宫,回来就带了这么个天仙似的美人儿,可把后宫一众妃子给恨的咬牙切齿,而且这少女一入宫便是贵妃,皇上怕她被人说闲话,还做主让她认了周阁老做义父,捧的高高的,就连贵妃要养七皇子当儿子,皇上也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要知道七皇子的生母刘婕妤,曾经也是艳冠后宫的美人儿,皇上对其也十分喜爱,七皇子出生后,皇上更是疼的如眼珠子般,谁知好景不长,七皇子三岁那年,刘婕妤被揭发与外男私会被皇上当场撞破,龙颜大怒,杖毙了刘婕妤将那男子活剐了,之后便将七皇子丢入冷宫,任由他自生自灭,如今七皇子五岁,瘦的跟猴儿似的,身上半点肉没有,甚至四肢着地走路,连话都不会说,宛如野兽,也不知是怎样在冷宫活下来的。 贵妃娘娘突然要养这孩子,人人都以为皇上会大怒并处罚她,谁知皇上二话没说就答应了! 玲珑宫里的人好些都是别的后妃的眼线,她对此毫不在意,反正她们再怎么学她再怎么模仿都是东施效颦,她这儿也没什么好隐藏的,就算所有人都奇怪她认了个儿子却又并不上心是为了什么,玲珑也懒得解释。 她要怎么办? 难道找个大喇叭对着全后宫的女人们喊:喂喂喂!你们冷静一点清醒一点!现在跟小疯狗一样的小东西,以后会一路绝杀当上皇帝把你们都剁碎了喂狗? 这群女人们脑子里只有皇帝,会相信才有鬼,而且玲珑也不是什么好人,她在这宫里被针对了N次,怎么可能好心提醒别人。 但让她养孩子……不了不了,还是不了。 反正手下有宫女太监,难不成还要她喂奶? 因为贵妃跟皇上都在,宫人们不敢用强,偏偏七皇子虽然疯癫,却力大无穷,死抓着地面谁都拽不动,无奈之下,几个太监一二三嘿咻把床给搬了起来。 这招釜底抽薪相当地六,玲珑一下就笑了。她笑起来那么好看,皇帝顿时心情跟着好起来,“狗东西,还愣着干什么,还不出去!” 他这话也不知道是在说宫人还是七皇子,但玲珑笑着摆手阻止了他们,“把那小孩儿留下来。” 七皇子年纪虽然小,但非常危险,见人就咬,听说他在冷宫时就学会了捉老鼠,生吃鼠肉,如今虽然被玲珑接了出来,但直到现在,都没人能给他洗澡换衣,因此他身上散发出一种相当酸爽的馊味,也是玲珑能忍。她没让宫人们强迫这小孩儿,但觉得他这么点大就露出这样的表情真的很好笑,纯粹拿着当个逗趣的玩意儿养,但这都第五天了,再这样下去好像不行。 诶,主要是她吃喝玩乐够了,才终于想起来自己的目的,这也不是第一次,玲珑从来没把食物的遗愿放在心上过,经常过了很久才想起来再去做。 “好了好了,你们下去吧,这孩子留给我玩。” 宫人们一松手,七皇子就迅速又想找个地方钻起来,然而这一次床没了,他也实在是找不到地方,像个没头苍蝇般四处乱窜,玲珑越看越好笑,拍着桌子狂笑。 她就是这样肆无忌惮的笑也十分美,皇帝都瞧痴了,直到玲珑笑够了,才想去拎那小孩,皇帝出声阻止:“爱妃要做什么,叫宫人来做便可。” “皇上不要管我。”玲珑扭头看他一眼,“我要跟儿子培养一下感情。” 说着已将七皇子拎了起来,七皇子来回蹬腿她都不痛不痒,因为他虽然五岁,但真的太轻了,身上好像除了骨头就一层皮,玲珑一手拎着七皇子一手捏着自己鼻子,“好臭好臭,他们从粪坑里把你捡起来的么?” 小孩张牙舞爪,看架势像是想咬死玲珑,凶的一匹,可惜他皮包骨瘦脱形了,实在是不怎么好看,玲珑嫌弃不已,她叫人背水,摩拳擦掌撸袖子准备收拾一下这个不听话的小孩。 她对小孩可没有什么怜悯心,该怎么教训就怎么教训,绝对不留情。 皇帝在边上看得都心惊:“爱妃……可要朕帮忙?” 他现在是除了玲珑谁都不想要,基本上只要政务不繁忙就天天跟她在一块儿,玲珑都觉得他烦,她是喜欢他的脸他的权势还有他的钱,但她不喜欢他这么黏啊!睡过了就不珍惜了,玲珑向来如此。 “不用,皇上自己找事儿做吧。”她不耐烦地回了一句,拎着挣扎不休的七皇子进了内室,浴桶里热气蒸腾,她露出坏笑,快很准地把七皇子丢了进去。 这小孩从三岁后再没沾过水,早已忘了洗澡时什么,顿时吓得拼命扑腾挣扎,玲珑摁住他的脑袋把他压在水里,他就跟个小鸭子一样动作笨拙又可笑,成功取悦到了玲珑。 但她想了想,还是不能忍受自己给个这么脏的小孩搓灰,就叫了两个力气大的太监进来,摁住小孩,结结实实搓了一顿又换上干净的新衣裳,小孩到底是小孩,再闹腾再凶狠也体力有限,洗澡已经挣扎掉了全部力气,这会儿软绵绵的再没丝毫攻击性。 玲珑这才满意,用柔软的毯子包住七皇子朝外走,却发现皇帝不在,“皇上呢?” “回娘娘,皇上在内殿等您呢。” 玲珑哦了一声,正要走,却看见了跪在宫门外的宫女,诶……这个宫女叫什么来着,腊梅还是蜡烛还是辣条?她没在意,不过挺心高气傲的,每次皇帝来都要用那种柔肠百转的眼神凝视,就差没脱光了扑皇帝怀里。“她怎么跪着呀?” “回娘娘,方才腊月给皇上斟茶,却不小心弄脏了皇上的龙袍,皇上大怒,才让她出去跪着。” 玲珑又哦了一声,用力抱紧怀里的小孩子,看也没看腊月一眼走了,嘀咕道,“原来是叫腊月啊……”她就说名字里有个辣字,还不如叫辣辣呢。 皇帝已经换了干净衣服,看到玲珑进来本来很开心,然而一看到她怀里的小孩,顿时想起了自己曾经被绿的经历,脸色就不怎么好看了,当然对着玲珑还是百依百顺。 玲珑觉得皇帝脑子有坑,且不说刘婕妤到底是不是跟人通奸,就算是吧,那七皇子长得跟皇帝一个模子刻出来的,怎么可能不是亲生的? 不过皇帝这种生物嘛,玲珑很了解,他们的自尊心远超普通人,已经到达了一种草木皆兵风声鹤唳的程度,反正不管刘婕妤是不是给他戴绿帽子了,他面子上都挂不住。可是呢,他又不肯让其他人知道这种宫廷秘事,因此对怀疑不是自己亲生的七皇子不能直接杀了,而是任由他自生自灭,死了最好,不死的话就眼不见为净。 不怪这小疯狗黑化啊! 133.第十三片龙鳞(二) 第十三片龙鳞(二) 夜黑风高, 本该是搂着爱妃共赴温柔乡的时候,结果却多出一个疑似不是自己亲生的孩子, 皇帝心里能好过才有鬼呢。他看小疯狗的眼神都不大对劲儿了,尤其玲珑拿着跟个宝贝似的抱怀里搓揉的时候。皇帝瞄了一眼小疯狗,道:“爱妃, 将他交给宫人照料, 你过来陪朕。” 玲珑却反问:“皇上亲自说把他记在我名下,这会儿却恨不得眼不见为净,不是说我的一切都喜欢么?皇上难道是在说假话哄我?” “自然不是,只是……” “只是什么?”玲珑随手解开裙子腰带, 把已经闹得精疲力尽却还在她怀里挣扎的小疯狗捆了个结结实实, 在皇帝惊诧的目光中露出笑容,“他太不老实了, 我怕自己会受伤。” 皇帝嘴角一抽,就发现玲珑把七皇子给丢到了地上,地上铺着毯子倒也不痛,但小孩儿目光喷火, 凶神恶煞到了极点,那眼神看起来不像是人, 倒像是野兽。 七皇子被带出冷宫时皇帝听贴身的大太监禀报了是个什么情况, 但他不以为意, 毕竟他早就不认为七皇子是他的龙种, 甚至希望七皇子早日死掉, 那么这个“污点”就不存在了。直到现在, 想起刘婕妤,皇帝心头都还有火,连带着对当初跟刘婕妤关系好的几个妃子都不想看一眼。 玲珑的腰带很长,她把七皇子手脚都捆起来丢在地上,两只脚踩在小孩儿身上滚着玩,一边玩一边乐,其恶劣程度令人发指,七皇子也虽然小,却也不愿意受辱,奋力挣扎,顺着玲珑的动作往前一滚——结果一脑袋扎在桌角上,吭哧就晕了过去。他本来就瘦的皮包骨,这撞的一下可不轻,说不准小命都要玩完。玲珑大概心虚了两秒钟,皇帝却开口叫人进来把七皇子带出去。 绝口不提叫太医,看样子是要他自生自灭了。好在玩心大发的龙女大人还记得自己到这儿来干嘛的,赶紧叫停,白了皇帝一眼命令宫人传唤太医,然后拎着七皇子放到自己床上,吐了吐舌头:“玩过头了。” 她对幼崽的耐心匮乏得很,尤其七皇子又不能沟通,跟他说什么他都哇哇呀呀的张牙舞爪,稍微靠近就要咬她,而且又脏又瘦又小,最可气的是还丑,玲珑一点都不喜欢他。就算知道小疯狗以后会变成大老虎,她也没在怕的,反正也伤不到她一根汗毛,还是趁着好欺负的时候多玩会儿比较好。 皇帝自然不会苛责她,却并不想让太医来,在他心里,七皇子就这样死了好过继续活下去。只要想到这个“儿子”的存在,皇帝就忘不了刘婕妤跟人滚作一团做那苟且之事时被自己发现的愤怒与羞耻。 玲珑不在意皇帝心里想什么,可她要是知道了一定会笑,人类社会的道德礼法,他们自己尚且不能遵守,却又非常喜欢用这些条框去要求旁人。 宽以律己,严以待人,很有意思呢。皇帝自个儿都睡了不知多少女人了,他的女人没被睡过都要为他守身,意义何在?当然他可以说这是祖宗礼数,是古代社会的特点——然而这礼数不也是人定下来的?总得有人先来打破不是。玲珑用一种冷眼旁观的态度看人类,她不进入他们的世界,也不被他们打动,就是觉得他们都挺有趣的。 太医来了,战战兢兢地把脉,说了一大堆云里雾里的话,边说还边拿眼珠子瞄皇帝的脸色,就怕自己说出什么皇帝不想听的来。玲珑支着下巴盯着他看,把个五十多岁的老太医看得浑身冒冷汗,退到宫门外时冷风一吹才发觉衣服都被冷汗浸透了。他着实是琢磨不出皇上跟娘娘的意思,那二位说是想让七皇子就这么稀里糊涂的死了吧,娘娘却问了好几遍什么时候能醒,要说那二位很关系七皇子吧,皇上的脸色却又不是那么好看,这究竟是想怎样啊? 这……开药的时候,是要开好一点的叫七皇子早些好起来,还是就加点料让这“病”恶化呢?老太医是真想不透,他拿余光瞄了皇帝好几回,皇上都没那个意思。 玲珑的床让给了七皇子,她素来不讲理,皇帝在她这儿可真是受了这辈子最大也最多的委屈,按理说他是皇帝,他想翻谁的牌子不行?他想睡谁就睡谁,一次想睡几个就睡几个,本来是这样的,可自打玲珑出现,情况完全反了过来。她想要他才能碰,她不想要,他不能去找别人,也不能强迫她,偏偏皇帝还犯贱似的心甘情愿。 玲珑心里就拿他当个逗趣的玩意儿,她对皇帝,还不如皇帝过去对他的那些宠妃,至少他还有些怜香惜玉的心思,玲珑就是纯粹拿着他玩儿了。 是以今天晚上,皇帝不被留宿也不肯走,非要跟玲珑一起睡偏殿的软榻,两人在软塌上闹个不停,玲珑喜怒无常,常常上一秒还笑嘻嘻的下一秒就恼怒起来,有时候正生着气也会突然笑,总之皇帝是搞不懂她,但他习惯讨好她奉承她,两人就这么个关系,他要不是个皇帝,不是这个世界最有钱最有势力的那个人,玲珑怕是看都不看他一眼。 就好比她本来不留他,可他非要留下来,她也没有很坚持,然后一开始皇帝亲她,玲珑是拒绝的,被亲了后又有了感觉,于是便胡闹一番,她向来如此。许是今日换了个地方,情趣更胜,玲珑兴致也颇高,33333 这边闹得欢快,那边正殿,玲珑的床上,被太医诊断说至少要明天才能醒来的七皇子突然睁开了眼。 他眼神冰冷,仔细看眼珠微微泛红,不像是人,倒像发狂的野兽,除此之外,还能看到他内心深处的愤怒、不甘、怨怼、以及凶狠。 任谁当了几十年皇帝,正值壮年却突然回到五岁任人鱼肉的时候,都会不开心的。童年是他心中最厌恶最不想提及的一段日子,也因此,当他登上帝位,对当年的事知情之人,就都砍了脑袋,甚至为了平息心头暴怒伏尸百万。他已经习惯过那样的生活,习惯所有人畏惧他听到他的声音都瑟瑟发抖,习惯了那样的自己! 元奕患有头痛之疾,痛起来的时候宛如疯子六亲不认见谁砍谁,他喜欢鲜血淋漓四溅的快慰,在这之前,也是一阵莫名的头疾,元奕难以忍受,刚刚抽出刀来,便难以支撑,眼前如走马观花闪现一幕幕早已被遗忘的景象,再清醒的时候,就听到有人说话。元奕性格暴戾不爱人接近,警觉性十足,便先装作昏迷的样子。 只是那几个说话的人,其中一人的声音可太熟悉了,不是早就死去的先帝又是谁! 这会儿人静了,元奕才睁开眼睛,他听到偏殿那传来的阵阵笑闹,握紧了拳,用尽了自制力才压抑住疯狂澎湃的杀意。伸出手,鸡爪子一般又瘦又干又小,别说杀人,刀怕是都拿不动! 元奕的头疾让他的性情变得极为暴躁难平,他听不进任何人的劝,也对谁都没感情,他不喜欢的不高兴的不顺眼的都要杀,除了血没有任何东西能够让他得到慰藉。可现在他居然回到了五岁那年! 不仅没有至高无上的权力,没有力能拔山的体魄,甚至还要受制于人! 他只觉得恼怒极了,恨不得立刻就有个人出现叫他砍上几刀,心里头才能舒服几分。 怎么会这样,为何会这样?!他对自己的幼年一点遗憾都没有,也半分不想回来!他不想再把这人生从头走一遍! 玲珑正被皇帝压在身下亲,她耳朵动了动,似乎听到了什么,但很快的就抛之脑后,皇帝虽然平常都被人伺候,但伺候起龙女来也是不差,她懒得花心思去想别的了。 直到第二日,玲珑自榻上醒来,皇帝早已晨起去上朝,她慢吞吞就着宫女的手梳妆完毕去看七皇子,那小孩儿已醒了,比起昨日疯癫的模样安分了不少,却还是丑,丑的玲珑不忍直视,她小巧的鼻子动了动,嗅了嗅,心想,难道是昨日那一撞,把脑袋给撞坏了?“喂,那个……小疯狗,你醒了?今日还咬我么?再咬我的话,就把你的牙一颗一颗拔下来,让你变成瘪嘴老太太。” 撩完这一句威胁,玲珑坐到椅子上,见七皇子还是不说话,就问身边的宫女,这个也不知道叫什么名字。“他叫什么呀?” “回娘娘,过去……还是有名讳的,只是奴婢称呼不得皇子的大名。” “哦……”虽说要认在自己名下当儿子,但现在还没正式记名,玲珑怎么可能知道七皇子叫什么,反正她都称呼他为小疯狗,很贴切不是么。“你是不是听不懂我的话?三岁被丢进去,三岁小孩会说话么?” 她自言自语,宫女也不知娘娘问的是不是自己,想回又不敢回,无意中瞥见床上七皇子的眼神,对方恰好也与她相对,竟叫她浑身一颤,汗毛直竖。 134.第十三片龙鳞(三) 第十三片龙鳞(三) 寒毛直竖的宫女下意识又朝七皇子看了一眼, 松了口气,果然是她看错了,就是说嘛,七皇子再凶再疯也不过是个五岁的小孩子, 怎么会有那么可怕的眼神呢? 玲珑越看这小孩越丑,她觉得自己的眼睛遭受了极大的伤害,赶紧挥挥手,“快快快把他拎走,喂他点吃的, 顺便把我的被褥换一换。” 宫人应声,玲珑就随手拿起一块桂花糕咬了一口, 她现在吃的穿的用的什么都是最好的,用度甚至超过了皇帝,但玲珑仍然觉得不满足,要不是过得太无聊,她又要像上次那样把这次吃掉的灵魂给忘记了。 与此同时,抱着双膝的元奕也警惕地打量着她, 他十二岁才从冷宫出去, 但他出去后,却不曾见过这个女人。先帝驾崩, 他的儿子争权夺利,为了那个位子厮杀的不可开交, 最终他被选择做了傀儡皇帝, 从当上傀儡皇帝到真正掌权, 元奕花了近十年时间,而他掌权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将那些乌泱泱的女人们全杀了,尤其是太后。 但在他大开杀戒之前,元奕不曾见过或是听过这个女人。宫女们叫她贵妃娘娘,元奕记得很清楚,先帝虽然有皇后四妃,却并不曾立过什么贵妃,那么这个女人又是从哪里冒出来的?还是说这里根本不是他所熟悉的那个世界?然而这个身体,这个声音,以及他人对他的态度,都如曾经一般熟悉,又或者说,这不过是他做的一个梦?可这梦为何迟迟不醒? “喂喂喂,你到底听不听得懂啊?”玲珑面露苦恼之色,“我该不会还要当你的老妈子教你说话吧?那很麻烦的,我可不想。” 说着她又拿手来捂住眼睛,真的好丑哦,她都有点受不了了。“快低头快低头!不要让我看到你的脸!好丑好丑!” 这个不知死活的女人!元奕低下头,眼底阴沉一闪而过,等到他找到时机,一定会要了她的狗命!正在他心里模拟一千次虐杀玲珑的方式时,宫女进来禀报说皇后娘娘听说七皇子身子不适前来探望。 一听到皇后二字,元奕的眼神更加阴鸷,他永远也忘不了那个在他身上加诸了无数痛苦的女人!最后他命人将她剁成了肉泥喂给了狗,不可一世的女人死到临头的时候,原来也会尿裤子。元奕不想让她死得太轻易,就先从手指头脚趾头开始剁,慢慢地,直到咽下最后一口气。当时他大开盛宴,百官瑟瑟发抖,有些人当场吓哭了,元奕却面不改色,没人知道他的心情有多好。 那大概是他二十几年的人生中难得高兴的时候,就算被称为暴君,被史官记入也没关系,因为元奕根本不在乎后人如何看他。只可惜还没来得及继续活下去,因为头痛犯了,一睁眼便又回到了现在。 真可惜,他还没杀净想杀的人,不过也有好处,至少这一回他提前出了冷宫,可以提前防范,至少不会再让皇后对他下药,引起他的头疾从而控制他。 一想起前世皇后——那个时候已经是太后了,被人捆起来时还趾高气昂,以为元奕会为了点解药百般讨好,结果却被他亲自剁掉手指时大哭求饶的样子,元奕便是身心舒畅,如今心头因玲珑而起的怒火也好了些。只是那头疾到底对他造成了麻烦,叫他在日后的时日里总免不了因为头痛而发疯杀人。 玲珑淡淡瞥了一眼:“人都进来了,你还来禀报什么?”她不是不知道自己宫里全是别人的眼线,只是懒得搭理。 “许久不见妹妹,听说妹妹要将七皇子记在名下,又听说七皇子刚出了冷宫便病了,本宫好歹是一宫之主,怎地也来看一眼。” 皇后打扮的雍容华贵,能当皇帝的正妻,她不仅生得美,家世好,手段也是家里头母亲跟老太君亲自调|教的,自打进了宫,与皇帝虽然说不上如胶似漆,却也是相敬如宾举案齐眉,宫里头美人是一个一个的进,皇上的喜好也是一天一个样儿,然只有她的地位从不曾被动摇,可贵妃一出现,什么手段都不好使了,就是再温柔再体贴再得人意,也比不上那胜过天仙的美人勾勾手指头。 因此玲珑可是皇后的眼中钉,她暗地里也使了手段,却不知为何从不曾有效果,而她越是暗中对付玲珑,皇上就越是宠爱她,真是叫皇后恨到了骨子里。 她可以亲自提拔能利用的宫妃笼络圣心,可若是这宫妃自己不能控制住,那便要毁了,这后宫她最大,决不能叫人越了自己去。 就好比从前的刘婕妤,心大了,想从她这条船上下去了,只可惜腿还没来得及伸,小命就没了,连带着龙种都成了野种。 一听说贵妃要把七皇子记自己名下养,皇后当时就有了心眼,贵妃如今正年轻,十六七岁,鲜花儿一样的年纪,正好生养,怎地要抱个野种来当儿子?怕不是有什么目的,想为刘婕妤翻案吧!不过这几日皇后寻不到由头,恰好听说七皇子病了,她就连忙赶了过来。 “哦,那照皇后话里的意思,怪我咯?”玲珑抓了把瓜子开始剥,她习惯剥好一小把一起吃,平日皇帝在她就支使皇帝,她也不是头一个对着皇帝撒娇任性的妃子,但有一点不一样,其他妃子再如何撒娇任性,都把持着一个度,因为她们都知道自己的命运掌控在谁的手中,玲珑却不是,她从不给皇帝面子,可皇帝大概命里犯贱,还偏就吃她这样的,许多时候被惹得火气大发,拔腿走了,第二天还是乖乖地过来。 也因此,其他妃子都要给皇后娘娘面子,玲珑不给。“这七皇子在冷宫待了两年,听说生吃老鼠血肉,病了不知多少回,也不曾见皇后娘娘关心过,怎么,我一把他带出来,皇后娘娘着急了?真着急,拿回去养着啊。” 皇后娘娘活到现在,所有的气都是玲珑给她带来的,在这之前她可从没受过一丁点儿委屈,谁见了她都得跪得讨好,独这个来历不明的贵妃,身份低贱,靠着一张脸蛊惑圣心,也不知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 她深吸一口气:“妹妹——” “我可没有你这样的姐姐。”玲珑唇角一掀,尽是蔑视,“你有什么资格跟我相提并论。” “大胆!” 斥责的不是皇后,而是她身边的大宫女,“贵妃娘娘慎言!可知——” “犯了宫规又如何?有本事弄死我呀。”玲珑笑着用小勺子舀了一勺子瓜子仁放到嘴里,顺便示意自己的宫女过来剥瓜子,“不能的话就只好干着急气死自己咯。” 元奕坐在床上,本一直低着头,听这不知哪里冒出来的贵妃一字一句把皇后噎的一个字儿都说不出来,心里舒服许多,心想,看在她这样会说话的份上,到时候他给她留个全尸。 虽然不曾见过先帝还活着时的太后,但跟太后相处了数年的元奕很清楚这个女人的特点,虽然出身高门又是一国之母,可心胸却无比狭隘,且虚荣。她的地位不容任何可能威胁到的人产生,于是一旦她觉得某个人很危险,就要想方设法地除去。说是多么爱先帝不见得,可对皇后这个身份,却绝对是爱的要死。 他是第一次见有人敢这样怼太后,也不怕招来报复。 皇后气得手指都在发颤,“你不必得意!皇上终有厌弃你的一天!这宫里多得是绝色美人,哪个落得了好!早晚有一天,你亦会人老珠黄,到时候本宫等着看你的笑话!我们走!” 玲珑对着她的背影做鬼脸,呸咯呸咯,她才不会跟人类一样变老呢,别说她永生,就是她死了,也一定是以这副美丽的躯壳死去。 人类才怕老才怕死。 “啊……”说着她想起来,“走之前至少告诉我这小疯狗叫什么名字吧???”皇后来干嘛的,每隔一段时间不挨她怼就不舒服是不是?“小疯狗,你知道自己叫什么吗?” 小、疯、狗?! 先前沉浸在重回童年的震惊中,元奕这会才注意到她对自己的称呼,他忍着怒火,对自己的处境也有了了解。和前世一直在冷宫待到十二岁的自己不一样,这个陌生贵妃的出现让他突然提前七年出来,那他需要好好谋算一番。只是贵妃却要记他在名下做儿子,不知又有何居心。 不管怎样,比起口蜜腹剑的太后,这个嚣张跋扈没脑子的贵妃,很明显是个更好的选择。 趁着她容颜尚在,又得先帝宠爱,他得想个法子洗清自己身上杂种的骂名,决不能白白浪费这大好机会! 135.第十三片龙鳞(四) 第十三片龙鳞(四) 可叫他小疯狗是不行的!做了多年皇帝的元奕, 因为头疾发作疼痛难忍, 性格极其孤僻怪异, 暴躁易怒,这会儿他早已忘记先前想着给玲珑留个全尸的“仁慈”,而是在心里模拟了无数次将她折磨的鲜血淋漓痛不欲生哭喊求饶的场景,这才堪堪忍住怒火,仍旧一语不发, 呆滞地坐在床上。 刘婕妤曾是艳冠群芳的美人, 皇帝也是高大英俊,作为他们两人的结晶, 前世的元奕在离开冷宫养好身子后, 那容貌真是惊人的好看, 哪怕他性情残虐冷酷,也仍有美人飞蛾扑火的朝这坑里跳。然而元奕对女人没有丝毫兴趣,他倒是挺喜欢让女人那雪白的身子上沾染残酷的血红,红白相映衬,怎一个美字了得。 但现在, 五岁的他,因为三岁就被丢入冷宫自生自灭,没有食物没有水, 一切凭靠着本能存活, 也是命硬才熬了下来, 可外表, 那真不能怪玲珑不忍直视他。瘦瘦小小的一团, 光瘦就算了,脑袋却长得很大,整个人皮包骨头没有一点肉,黑的像块炭,再加上两年没洗澡,身上那污垢啊……宫人刷了好几桶水都没刷干净。 皮肤也不像寻常小孩儿那样嫩,而是如同风干的橘子皮,实在是丑,丑的玲珑心都要碎了,她连看都不想看一眼,荒海里要是有这么个丑东西,她分分钟秒秒钟把他丢掉。就连奴才相的范无救,好端端站直了也是个不可多得的美男子,丑成这样可怎么活啊! 玲珑叫人上了吃食,宫女要喂,元奕却开始疯狂挣扎,把好好一碗粥打翻在地,然后他迅速地顺应本能,殿内没有床,他就一溜烟钻到了桌子下头。 玲珑用脚踢他,他躲不开,就死死抱住玲珑的小腿,把玲珑给吓得,她丢开手里没咬完的酥饼不停尖叫想把元奕甩开,结果他不知哪里来那么大的力气就是不松手,玲珑气急了,瞪向一边的宫人:“还愣着做什么,还不快把他给我拉开!” 一番手忙脚乱,元奕总算是被扯开了,与此同时玲珑的裙子也被他撕掉好长一块布料,被拉开后元奕嘴里还咬着布,双眼如兽,充满凶狠的盯着玲珑,似乎她再敢欺负他,他就把她的肉也一并咬下来。 宫人们正暗自庆幸娘娘没受伤,否则他们的脑袋可就保不住了,跪了一地等候发落,原以为要受罚,谁知道刚才还气不打一处来的娘娘突然发出清脆的笑声——虽然贵妃娘娘喜怒无常,可每次这样的时候都很恐怖啊!上一次娘娘这样笑是,皇上脸上顶了老大一个巴掌印呢! “你们,都给我下去。” “娘娘……”大宫女觉得不妥,“七皇子很危险,娘娘一个人——” “我说下去。” “……是。” 等到殿内只剩下这两人了,玲珑突然对着元奕冷笑,元奕正戒备十足地准备攻击,却突然觉得四肢一疼,竟是那帘幔无端飞了过来将他捆成个大字型凌空而起!他奋力挣扎却无结果,就恨意十足地瞪玲珑,玲珑也不跟他废话,呵呵一笑,打了个响指,帘幔就绑着人靠近了。 桌子上满满当当摆了六六三十六道菜,蒸炒炸炖煮样样齐全,香味扑鼻,玲珑伸手摸了一下元奕空荡荡的胃,这小疯狗打从冷宫出来到现在连个屁都没得吃,谁给东西吃都不要,想来也是饿习惯了,但过了这好几天,铁打的人也受不了,更何况他只是个小孩。玲珑不想跟他一般见识,不过是咬她一口,她会把他教好的。 接下来元奕就被迫闻着这令人食指大动的香味,欣赏着玲珑优雅又食欲十足的吃相,顺便被帘幔抓着两根羽毛挠脚心,这种酸爽,他两辈子也没感受过!还不如打他骂他,这算什么手段?! 三十六道菜,玲珑每一道都尝了,她夹起一块冻肉片,轻叹,“本来呢,我是想说如果你乖乖当我儿子的话,我就跟你一起共享这些美食,可是你既然想咬我,那我就不客气了。以后你没资格上桌,只能吃我的剩饭,小,疯,狗。” 又叫他小疯狗!元奕想发怒,脚底却奇痒无比,其痛苦程度居然不下于前世的头疾,他已经来不及去想为什么帘幔像是有了生命,也来不及去捉摸那羽毛是如何自己到了帘幔布中,这女人是精怪还是神仙,他都没去想,因为他已经被折磨的要疯了! 他会报复的!他一定会报复的!把她加诸在他身上的,千百倍的奉还给她! 玲珑大概吃了将近一个时辰,元奕浑身精力都用光了,眼角甚至溢出了生理性泪水,小小的身子时不时在半空中抽搐一下,玲珑终于大发慈悲,帘幔顿时将他松开,元奕咚的一声砸到地上,爬都爬不起来。 熊孩子嘛,就是要比他更熊更横,用爱去感化这种事玲珑很少做,她现在不是很想展现自己的演技。 她捏着一块咬了一半的绿豆糕走到元奕身前蹲下,又咬了一口,只余下三分之一,这绿豆糕做的仅有她掌心一半,剩下这一小口就放在元奕嘴边,柔声问:“吃是不吃?” 另一手却不知何时多出了一根羽毛,大有你再跟我横我就继续搞你的意思,元奕躺在地上大口喘气,玲珑感叹道:“叫你小疯狗你还不乐意了是吧?你看你现在喘的,像条老黄狗。”说着,将绿豆糕塞进元奕嘴里,非常的不温柔。 接着她把元奕提起来,他虽然五岁了,却轻的不行,仿佛没什么重量,玲珑把他放到自己对面的椅子上,仁慈道:“吃。” 看似仁慈,威胁意味十分浓厚。 元奕咬牙,却是再不想尝那被疯狂挠脚心的苦楚,便随便吃了起来,食物一落肚,恐怖的饥饿感袭来,前世出了冷宫,有很长一段时间元奕都怕自己没有吃的,每一顿都要吃到吐,后来才慢慢好了。但这副身体是五岁时的他,对于食物的渴望无法掩饰,顿时桌面有如风卷残云,最后是玲珑发现他的肚子越来越鼓越来越鼓怕他爆炸,才拎着他的领子带离了餐桌,顺便叫人进来撤盘。 “我跟你说啊。” 她认认真真地把小疯狗放到床上,自己在他对面坐下来,两人面对面,然后玲珑捂了下脸,真的好丑哦,像条营养不良的小黑狗。 元奕盘腿坐在她对面,老老实实不乱动,被收拾完了又给了颗甜枣,这会儿也终于是认清了现实,不管以后他要怎样弄死这个女人,现在他只能听她的。 “从今天起呢,你就要听我的话,我叫你做什么你就要做什么,不许不听,不听话,我就揍你。”玲珑晃了晃拳头,宫人们听到这些都表情诡异,想笑不敢笑,娘娘同七皇子说什么呢?七皇子哪里听得懂呀!“可是听话,我什么都给你,还会保护你,你能明白吗?” “你也不想回冷宫继续生吃老鼠肉舔青苔解渴吧?”玲珑戳了下小疯狗的脑门,满意地看着他因为头重脚轻摔倒,一根指头按住鼓胀胀的肚皮,于是小疯狗顺利地翻不起来,四肢胡乱扑腾,居然也有几分可爱。 可能这就是传说中的丑萌吧。 “还敢吃这么多。”玲珑嫌弃不已,用手在那小肚皮上揉了揉,“人类这样吃会死的。”又不是她,吃再多也感觉不到饱腹。 听到玲珑说人类,本来还在挣扎的小乌龟突然僵硬,似是想起了先前被挠脚心时有生命的帘幔,他四肢朝天,颤巍巍地抽搐了下。玲珑一边揉肚子一边问,“你能不能听懂我的话?” 五岁的元奕肯定不能,但他身体里当了多年帝王的成年元奕可以。他迟疑了许久,才慢慢点了下头。 “那就好。”玲珑松了口气,“我可不会教人说话,你能听懂就好,爱不爱说话随你的便。” 元奕睁着又黑又亮的眼睛看着她,本是极为漂亮的眼睛,但是吧……玲珑突然正襟危坐,“因为你还小,所以我觉得树立起正确的审美观是非常必要的,如果你长得很可爱,就算闯祸了我也替你兜着,以后在这世界上你可以横着走,知道么?去把我的雪肌露拿来。” 后一句是对宫女说的,这雪肌露是宫廷秘方,一小瓶就价值连城,哪怕是皇后都要省着用,玲珑就不一样了,她的字典里没有“节俭”这两个字,自然也不觉得把这珍贵的雪肌露用在元奕这么个干巴巴的小猴子身上是“浪费”。 可元奕那破身子,哪里是能立即养回来的?于是玲珑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开始了相当艰辛的养狗之路。 136.第十三片龙鳞(五) 第十三片龙鳞(五) 玲珑基本上没养过幼崽, 就算因为一些原因不得不养,也都是放任他们自生自灭, 顶多给个吃的其他就不管了, 对元奕当然也是这样。碍于元奕之前试图攻击她, 在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元奕真的就只能吃她的剩饭。 她当着皇帝的面对他的儿子不好,他也没说什么, 可能在皇帝心里, 玲珑玩心重, 顶多玩个几个月就没兴趣,要他把七皇子处理掉了。就这,每每看见七皇子, 皇帝心头都会生出一种异样的屈辱感, 他永远也无法忘记当年那令他暴怒的一幕,七皇子的存在就是一道疮疤, 不看的话还好,一旦看到,就怎么也无法忘怀。 而经过将近一个月的调整, 元奕跟那个黑黑瘦瘦的小猴子简直判若两人,虽然还是很瘦没多少肉, 但白了好几层,一白遮三丑。在这一个月里, 他彻底学乖, 任由玲珑捏圆搓扁, 自然在心里记仇记了厚厚一本子,就等着日后报复了,玲珑却丝毫不怕,仍旧玩他,与其说她是在养孩子,倒不如说是在养宠物。 高兴的时候逗着玩,不高兴的时候一脚就踢开。 “小疯狗呢?”玲珑午睡刚醒,结果趴在她床下垫子上的元奕却不见了,这是很少见的事。 “回娘娘,七殿下出去玩去了。” “玩?!”玲珑差点儿以为自己听错了,“你说他出去玩?怎么可能!”小疯狗自打被她教训过一次之后就很乖,决不会一人出去玩,这宫里看不顺眼他的可不少,一个人跑出去干什么?“他要出去玩你们就让他出去?那我要你们做什么?” 大宫女连忙过来给玲珑披上外衫,“娘娘恕罪,是大殿下二殿下还有三位公主殿下不许奴婢们跟着,将奴婢们赶了回来,只是奴婢们见娘娘午睡不敢惊扰,是以便没有叫醒娘娘——啊!” 她捂住脸,慌忙跪下,玲珑这一巴掌可不轻,疼的她半张脸迅速肿起。玲珑惯常粉面含春笑语盈盈,这会儿却无丝毫笑意。“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是谁的走狗,我说过,除了我之外,要好好对待那只小疯狗,他乖得很,那些皇子公主的也不敢进我的地盘,若不是有人里应外合,怎地将他带了出去?” 头发也不梳了,直接一脚将宫女踹倒,一双美目冷的像冰:“既然你觉得我这小庙容不下你这大菩萨,那就选个坟头墓碑,该死哪儿死哪儿去。” 说完袖子一甩便要出门,大宫女连忙跪爬过来挡住去路乞求:“娘娘饶命!娘娘饶命!奴婢再也不敢了,求娘娘开——” “嘘……”玲珑弯下腰,竖起一根手指抵在唇瓣上,她的眼睛闪烁着妖异的光芒,平时她懒散又异想天开,对遍布上下的眼线视而不见,并不是真的仁慈,只是懒得去管,可现在她改变主意了。“我不爱听人跟我求饶,一般求饶的,只会死得更快。” 随后她便转身走了出去,到了门口,对一个太监说:“把她给我送到皇后那儿去,之后你也不用回来了,你的主子是谁,就滚到哪里去。” 她提起裙摆跨过门槛,不用看都知道小疯狗在哪里,一路飙到冷宫,还没进门就听见一阵嬉笑声,今儿天气很好,惠风和畅,玲珑的午觉睡得也挺舒服,但睡醒后就不是那么高兴了。 冷宫很大,但已多年不曾有人居住,早已青苔遍布杂草疯涨,阴天下雨时想找个不漏的地儿都难,也不知小疯狗三岁被丢进来是怎么一人活到了五岁,真是除了命硬其他的形容词都不合适。冷宫前面有一汪湖,只是常年不疏引,早已成了死水,脏的要命,但现在被玲珑养了一个月的小疯狗正被人踩着脑袋按在湖水里,踩他的不是别人,正是德妃所出的大皇子。她生了皇帝第一个儿子,因此虽然早已失宠,地位却稳固不变,皇后又是个不能生的,而大皇子因着是皇帝第一个儿子的缘故,也比其他儿子更得皇帝喜欢。 如果不出意外,未来数年内皇后若是仍然不能诞下嫡子,那么储君之位则非大皇子莫属。这也造就了德妃在皇后面前的底气,同时,在一众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中。人人都以大皇子马首是瞻。 可就是这么位大皇子,被人一脚踢飞,身边的太监连救都没来得及,就扎进了死水里,扑腾不停。玲珑腿也没停,其他人甚至都没看清是谁,就全被踹了进去。 紧接着她把来的时候顺手拿的鞭子塞给元奕,冷声说:“给我打,谁敢去救就打谁,谁敢朝岸边来就打谁。你若不打,我就打你。” 元奕鼻口耳尽是绿水及腥臭的水草,他就像头狼崽子,接过鞭子,按照玲珑所说,拼命的打起来。他本来就力气大,这一个月吃得好睡得好,打起人就更疼了。几个皇子公主狼狈哭喊挣扎,谁知越是这样越是喝了一肚子水,这湖却也不深,不过一个成年人的身高,跟着这几位小祖宗的宫人都要吓死了! 贵妃娘娘要打死他们,可若是几位小主子出了事,他们全家都要死啊!因此尽管玲珑不许救,他们也还是跳了下去,只是不敢上岸来,抱住自己的小主子尽力护着,让鞭子抽到自己身上。 玲珑冷笑一声:“你们倒是忠心,我的小疯狗挨打时却不见你们这样舍身护主,既然如此,你们就跟它们好好玩玩。” 说完她打了个响指,随即有一名太监痛的尖叫,绿色的湖面居然逐渐晕出血色,这回他们是真的怕了,“有东西!有东西咬人!啊!” 但凡有水的地方,就是玲珑的天下,弄点食人鱼来可是再简单不过的事儿了。她弯下腰把仍然拿着鞭子使劲抽的元奕提起来,“这红掌拨青波你看好不好看?” 元奕早就知道她不是凡人,并没有多么惊讶,只觉得还不够,却眨着眼,乖巧地被提在空中看着玲珑,那眼神跟看着亲妈似的。 玲珑哼了一声把他丢到地上,屁股都要摔肿了可元奕一点都不觉得疼,他的心里有一种诡异的快意,那种快意从她递鞭子给他开始,逐渐蔓延到四肢百骸,让他兴奋。 元奕素来知道自己是个怪物,谁也不能要求一个三岁被丢在荒芜的冷宫活到十二岁的少年怎样积极向上善良仁慈,他于是当他大权在握后,他随心所欲的杀人,没有迟疑没有后悔也没有感情。曾经有臣子指着他破口大骂暴君一头撞死在金銮殿上,元奕也只是掀了掀眼皮子,让人拖出去,顺便砍了那人全家。 烦。 活着没意思。 头疼的时候就更没意思了。 可现在,当他遇到玲珑,当她递给他这根鞭子,当她一脚一个把这些欺辱他的人踹下水,元奕突然有种找到同类的兴奋。他挥舞着手中的鞭子,狠狠地打下去,水里的人个个哭爹喊娘,鲜血逐渐铺满整个水面,简直要把绿色的脏水染红。就像是曾经无数个他懵懵懂懂在冷宫度过的白天夜晚,因为极度的饥饿捕捉到的老鼠,一口咬下去,腥臭的血液便溢满喉管。 很难吃,可是不吃的话,就不知道要如何活下去。 他一直打一直打,回到了五岁的身体里,好像当年的屈辱与愤恨也一并回来了,元奕眼睛通红,最后是被玲珑抱起来的。他还在不满的挣扎,玲珑难得温柔地摸了摸他的头:“好了,够了。” 随后她轻笑了一下,很小声地跟他说,“现在就叫他们死了,多便宜啊,等到你坐上那个位子,九五至尊,每天让他们活在恐惧中,岂不妙哉?” 元奕一愣,不敢置信地看向玲珑,她说完那句话便笑眯眯地了,元奕这辈子头一回别人抱,比起正常的五岁幼童,他更加瘦小,虽然养了一个月,但体重仍然轻的吓人,玲珑抱在手中很轻巧。 她的逻辑很简单,她养的小疯狗,她是打是骂是逼他吃剩饭都可以,别人碰一根毛都不成。 她大可作践小疯狗,别人不成。 “听话的孩子才有糖吃。”玲珑神秘一笑。 只是这回事情可闹大了,皇帝膝下一共就这么几个子女,还全叫揍成了猪头,身上没一块好皮肉,尤其是德妃,直奔玲珑宫中,俨然要将她给活剥了皮。 玲珑正在吃核桃,元奕盘腿坐在桌子上,用细细的小手指捏着核桃,然后举起小锤子一砸——有专业敲核桃的夹子,玲珑却偏要让他用小锤子,而且还不给他吃,真的很过分。 在玲珑的训练下,元奕敲核桃的技术呈直线上升,德妃到的时候他已经可以敲出完整的核桃仁了。 最后那群在死水里爬不出来的金枝玉叶们玲珑也没管,她提着小疯狗回来才开始后悔,他被摁在水里,那水脏的要死,她为什么要抱他啊???? 小疯狗得给她敲足一百只核桃才算完。 137.第十三片龙鳞(六) 第十三片龙鳞(六) 元奕并不怎么相信玲珑会保护他, 毕竟她不过是个贵妃,成日里横冲直撞恃宠而骄, 皇后等人早就将她视为眼中钉, 如今她犯下大罪, 她们怎么可能会这样轻易放过她?只怕是她要元气大伤。 可想起那种凌驾于人上尽情鞭笞别人的快感,元奕又觉得玲珑这样过日子很畅快,世上决不会再有人同她这般嚣张, 也决不会有人同她一般自由。 “愣着干什么。” 就在元奕思索的时候, 脑袋被敲了一下, 玲珑不高兴的脸呈现在他面前,“才敲了几只就懒惰了,狗子你变了。” 于是元奕继续卖力气敲核桃, 对风风火火闯进来的德妃一行人视而不见。来的可不只是德妃一人, 这段日子玲珑独宠,她们恨不得将她除之而后快, 心疼自个儿孩子是真的,想借机除去玲珑更是真的,倘若孩子受点伤就能让这来路不明的小贱人失宠, 那可真是再值当不过的了。 这里头本来没皇后什么事,但她想看热闹, 就以一国之母的身份来了,施施然坐到主位上, 状似公正的要调解, 德妃等人的眼神几乎要把玲珑身上灼出一个洞, 她却不痛不痒,继续捏元奕敲好的核桃放进嘴里,哪怕人家要把她给吃了,她照样过自己的。 光是这份气度,就很让元奕感到不可思议,也许这就是临危不乱,但他觉得倒更有种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意味。当然这话他可不敢说出来,到现在他在玲珑面前还是个小哑巴般的存在,不到逼不得已决不开口说话,她也不急,其他皇子早已启蒙四书都读过了,玲珑照样带着元奕玩。 “皇上驾到——” 于是后妃们跪了一地,抬头再看皇帝的时候眼里都有了泪花,俨然有种您可算来了赶紧处置了这个妖妃为臣妾们做主的求助意味。自打这贵妃出现,她们多久没见到皇上了啊!说好的雨露均沾,可谁得了一滴?全叫贵妃那小贱人得去了!一开始也不是没人试着去讨好拉拢,然而人谁的面子都不给,谁来都要赶出去,连面子上的好听话都不乐意说。 这一来二去,皇后都屡屡碰壁,其他人又怎地敢惹?尤其皇上这会儿对她正是新鲜的时候,眼里除了她看不见别人,可再高的热情也终究会过去,当年的刘婕妤,也深得圣宠,可最后结果如何?还不是落了个凄惨身死,连孩子都被厌弃的下场。如今贵妃连个孩子都没有,皇上对她的忍耐是有底线的,她越是跋扈骄纵,皇上便越是会感到厌烦。 靠着那样一张脸让皇上喜爱,性子却全然不体贴温柔,又能独宠多久?便是性情高傲的皇后娘娘,见了皇上也要轻声细语,贵妃以色侍人,早晚要栽跟头。 因此当皇帝一出现,德妃等人就跪了下去,大有一副皇上不为我们做主我们便在这里跪到死的意味。 皇帝是一得知玲珑闯祸了就立马赶了回来,生怕她吃亏,是来撑腰来的,他一进来就先看玲珑,见她好端端地坐在桌前,元奕则盘腿坐在桌上给她敲核桃,敲到后来她连自己伸手去拿都懒,直接张嘴让元奕喂她——本来以为能看见美人含泪扑向自己怀抱请求他主持公道的皇帝,瞬间失望透顶。 她跟他见过的任何女人都不一样,可能也没人见过玲珑这样的,她自由大胆,无法无天,也许正是因为这样,明明她的性格是皇帝最不喜欢的那一种,却还是忍不住为她着迷。 玲珑把小疯狗捞到怀里慢悠悠地晃了两下,在他耳边轻声问他:“你说做皇帝哪里好?” 若是个荒淫无道的昏君还则罢了,就怕想当个明君,没日没夜的为政事所累,为了万古流芳,要时时刻刻注重自己的言行,要虚心纳谏,在朝堂上被铁骨铮铮的忠臣骂个狗血淋头,也要显出容人的雅量——这就是皇帝。他坐在那个位子上,心里头却并不怎么快活,其实他心底藏着一头野兽,玲珑就像是他梦里的自己,想做什么就去做,不看任何人的脸色,不在意任何评价。 他纵容玲珑,一方面是因为她独一无二,另一方面是因为他觉得自己应该活成这个样子。 元奕就不一样了,元奕不是个昏君,是个暴君。他不爱听任何反驳自己的话,那些曾经直言明谏的言官在他面前大气都不敢喘一下,许多人不怕死,却怕自己的家人死。 元奕没有回答玲珑,他对当不当皇帝没有什么执念,但当皇帝挺好的,他想砍谁就砍谁,再也没有人能欺辱他。 少女的怀抱温软幽香,元奕不安地动了两下,一只爪子被玲珑抓住举起来对着皇帝摇了摇:“皇上,你可要给我做主,你看我这宫里,人人要来便来,想走就走,我面子往哪儿搁呀!” 她居然恶人先告状! 地下跪着的妃子们还没起来呢,面上个个梨花带雨甭提多惹人怜惜,每个长相各有不同,却都是出挑的美人儿,贤惠的高冷的俏皮的温婉的秀丽的应有尽有,简直挑花眼。 可皇帝眼里只看得到玲珑,他对她的溺爱已经到了一种匪夷所思的地步,点了下她小巧的鼻头:“只你受委屈了,朕给你撑腰。” “皇上真好。”玲珑怀里抱着小疯狗还在他颊边亲了一下,笑意盈盈半点没在怕的。 皇帝还真就好她这一口,换做任何人都不敢大庭广众地与他这样亲昵,玲珑却毫无顾忌,她拉着皇帝坐下来,自己坐到他大腿上,一副祸国妖姬的模样,偏偏自己怀里还搂着个脑袋大大身子小小的丑孩子,看起来还有种微妙的温馨感,宛如一家三口。 “朕知道发生了何事,不必多言。” 德妃不敢置信,皇上居然连她说话的机会都不给?“皇上!求皇上给大皇子做主!大皇子还是个孩子,贵妃如此狠毒要置他于死地,这可是谋害皇嗣的罪过!” “是啊大皇子还是个孩子千万不要放过他。”玲珑撇撇嘴,“我的小疯——诶,你叫什么来着?” 元奕面色平静在她掌心写了自己的名字,这一个月他就被教着写了这俩字,已经烂熟于心。 “哦对,我的元奕险些被大皇子溺死,怎么,你们的孩子是孩子,我的孩子就不是孩子?” 德妃简直被被玲珑这副无赖的理直气壮的嘴脸气笑了,一个小杂种,她说是她的孩子?自己不能生,就随便拉个小杂种来想跟大皇子争地位?真是好大的野心!也不看看自己是个什么货色!“贵妃这说的什么话,大皇子年幼,不过是想同七皇子玩乐,贵妃何必将这种小事当真?还对我皇儿动粗?” “我也只是想跟大皇子玩啊。”玲珑露出委屈的表情,“我虽然是个贵妃,可我今年也不过十五,大皇子比我也小不了多少,大皇子是皇上的孩子,我心里喜欢皇上,自然也把大皇子当成我的孩子,那我跟自己的孩子一起玩有什么问题?要我说呀,德妃还是别来找我的茬儿,我可是一人过去的,几位皇子公主身边都有人看着呢,他们都说是我害的,便是我害的?我哪有那么大的本事呀!” 说完仰头看皇帝:“皇上最知道了,玲珑身娇体弱,才不会做那种把人踹到湖水里的粗鲁事呢。” 皇帝还不知道她,这会儿也忍着笑,面色凝重:“不错,她只一人,如何欺负得了那么多人?倒是这些宫人,信口开河诬陷贵妃,皇后,德妃,你们须得好好整治。” 皇后跟德妃脸都要绿了,皇上这偏颇不要太明显,贵妃一人欺负不了那么多人?还有她欺负不了的?自打她凭空出现,后宫里谁没被她欺负过? 这一点玲珑就觉得冤枉了,她们不来招惹她,她吃饱了撑着的去欺负人?大家相安无事不好么? “说起这个,皇上,你看元奕是不是白嫩了一点?脑袋变小了点?” 元奕被迫仰头看向皇帝,玲珑两只手掐着他的脸蛋,他睁着乌溜溜的眼睛跟皇帝对视,没等皇帝回应,玲珑就又说:“我听说两年前刘婕妤与人私通是皇上亲眼所见,可这眼见也未必为实,毕竟比起其他几个皇子,元奕跟皇上长得可谓是一模一样呢。” 说着她亲昵地蹭了蹭元奕的脸蛋,“我喜欢极了。” 喜欢元奕就是喜欢他,皇帝所理解的逻辑是这样的,也连带着看元奕也有了几分顺眼。再定睛一看这个他从未关心在意过的儿子,发觉玲珑说的居然很对,元奕长得确实十分像他。 皇后心里一咯噔,正要说话,那挨千刀的贵妃唯恐天下不乱,又继续火上浇油:“仔细看看,还是元奕最像皇上,否则我也不想养着他,别说我没欺负大皇子他们了,就是欺负一下又怎样嘛,他们跟皇上一点都不像,我跟他们玩的时候失手一下下也是理所当然呀。再说了,他们身上的伤大多是食人鱼所咬,我总不能未卜先知,知晓他们要去冷宫害死元奕,早早在那养食人鱼吧?皇上,我可冤枉死了,你得给我做主才行!” 这一番流氓逻辑,别说是皇后德妃等人,就是元奕,也叹为观止。 138.第十三片龙鳞(七) 第十三片龙鳞(七) 要么怎么说会哭的孩子有糖吃, 玲珑她闹习惯了,满足她的需求、完成她的意愿已经成为如同吃饭喝水一样的日常。皇帝将她环在怀中,淡淡道:“好了, 贵妃年幼,你们不必如此咄咄逼人。倒是那湖里哪来的食人鱼,身边的宫人又是怎么伺候的, 才是你们该关心的。” 他听说了这件事,完全不以为意,觉得不过是件小的不能再小的事儿了, 何必这样喋喋不休不依不饶?几个孩子受了伤, 她们可倒好,像是抓住了什么把柄似的,没等得及他回来,就拉着皇后来“公平审理”。 皇后能够有多公平谁心里都清楚。 德妃眼泪都下来了, 其他有子女的嫔妃还要看皇后跟她脸色,见德妃跪了,便也跟着一起跪下,大有一种今天皇上不给我们个说法, 那我们就要闹到底的意思。皇帝一见,本来就偏的心这会儿更偏,他冷冷地看着地上这跪着的数名嫔妃, 又看向皇后:“皇后以为此事朕该如何处理?” 皇后雍容华贵地把玩着自己的金丝甲套, 轻笑:“臣妾以为, 此事双方具有错处, 可这皇子们毕竟是皇上的孩子,若是随随便便谁都能对他们动手,岂不是坏了规矩?” “食人鱼叫人去捞了么?”玲珑插嘴,“我看那鱼咬人的时候嘴里两排齐齐整整的牙,若是剥了,不知道肉是个什么滋味。” 皇帝溺爱一笑:“朕叫人去捞了,你想尝,待会儿叫御厨做了来,没有问题了,再给你吃。” “那不就行了,这对皇子公主们动手的罪魁祸首已经抓着了,你们来我这里闹,难不成食人鱼是我养在里头的?我又不能未卜先知,知道他们今儿要在冷宫欺负我的元奕,若我能未卜先知,我还在这里听你们一派胡言?” 她扬扬眉,一点面子都不给,“都说孩子是娘身上掉下来的肉,这诸位孩子受了伤,不让他们各自歇着,倒是第一时间气势汹汹的朝我这儿来了,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孙子孝敬奶奶来呢。” 说完她自己捂嘴先笑,把几位妃子气得面色铁青,皇后面上也渐渐冷了:“贵妃慎言,这是皇宫内院,可不是市井乡间,不是什么腌臜话都能随便说的。” “皇上,我突然有个想法。”玲珑看了眼已经处理好伤口被各自母亲带在身边的小孩子们,心里是半点好感都没有。她捏起元奕的下巴给皇帝看,“你看元奕长得多像你呀,正巧皇后等人都在呢,今儿个不如顺势来个滴血认亲,就知道元奕是否是皇上亲生了。若是,那就说明两年前刘婕妤一事另有隐情,若不是,皇上便把他拎出去砍了。” 元奕闻言瞪大眼,皇帝低头看了看他,沉吟许久,这确实是个缠绕他心头的问题,两年前暴怒,滴血认亲后便将直接把元奕丢进了冷宫,事后也不是不觉得自己有失冷静,只是已经做了,不好再出尔反尔,毕竟天子一言重如九鼎。玲珑提出这个建议,恰好叫皇帝顺势下台,也能一清心病。 刘婕妤是否与人通奸,他绿了两年的头发,也许能变回来。 说白了,就是面子问题。男人总觉得自己魅力十足,他的女人不可能变心,都对他爱得要死,皇帝尤然。想想他们是天底下最尊贵最有权势的人,他的女人们怎么能背叛他呢?那岂止是面子过不去,简直是对这身龙袍的侮辱! “皇上!这简直太荒谬了!”皇后不敢置信,“皇子们是什么身份,怎能贵妃随便说一句,就要按照她的话来滴血认亲?这若是传出去,岂不是贻笑大方?!” “怎么会呢。”玲珑微笑以对,“皇后不必担心,今日在场的又没外人,至于这些宫人都是你们各自的心腹,若是传出去了,杀了他们便是。” 话音一落,宫人们就都恐慌的跪了下来,皇后则斥责:“贵妃休得任性!皇上自有决断!众位妹妹多年来为陛下生儿育女,若是只因贵妃一句戏言便行此荒谬之事,岂不是寒了妹妹们的心?” 玲珑道:“你的妹妹们寒心,关皇上什么事?还是说没了皇后的这些妹妹,皇上就不是皇上了?” 她不给皇后反驳自己的机会,兀自把玩元奕的小狗爪,漫不经心道:“只要皇上想,天底下什么样的美人儿都能得,什么样的儿女都能生,只怕有些人是忘了本分,恃宠而骄了。” ??? 贵妃在说谁恃宠而骄??? 这后宫佳丽三千,加在一起也不敌她一人吧??? 皇帝却很满意玲珑说的话,他在前朝要受大臣们的监督进谏,难不成回了后宫还要做个脾气好的明君?本来就偏心在玲珑这边,又有皇后做对比,他更加觉得玲珑说得对了。 这时候玲珑又道:“也不必太过麻烦,就当玩儿也可以,横竖几位金枝玉叶都受了伤流了血,都不用弄出伤口来呢。为了表示公平,皇上可以亲自派人去端水来,最好水碗一条龙,这样也就不存在谁陷害谁的问题。” 皇帝愈发觉得这个计策可行,也不等皇后再说,就让贴身太监总管亲自盯着呈了数碗水上来。 皇后就不说话了,她现在是摆明了看戏,反正她不能生,这里没有她的孩子,无论最后结果如何,都与她毫无干系,最好全不是皇帝亲生的呢,她不能生,只能眼睁睁看着旁人生,现在她特别想让这些能生孩子的倒大霉。这样一想,方才阻止贵妃的自己简直是个傻子。 既然这最大头的三位都没有异议,其他人还能说什么? 其实这滴血验亲根本就没有科学性,但架不住本朝人都信这个,为此没少惹出麻烦来。又没有什么理论能推翻,不少人家闹了个天翻地覆,没想到这回轮到皇家了。 孩子们一人一滴,皇帝就要多一点,结果那一只只水碗最后的结果却都是相同的——全部都不相融! 这回可不仅是宫人们跪着,连着嫔妃们与龙种们都跪了下来,皇帝浑身上下散发出惊人的冷气压,看得出来此刻他的心情相当糟糕,但却仍然保持着理智。这回皇后作壁上观再也不说话了,反倒是玲珑,没等德妃等人开始解释求情,她就笑眯眯道:“这水定然是没问题的,血是当着皇上的面取的,自然也没问题。” 皇后心内冷笑,就差没指名道姓说这些孩子全不是皇上的种了! “那么,兴许是这滴血认亲的方法本就毫无根据呢?”玲珑轻笑,示意太监总管端来一碗干净的水,拿起一旁的刀子,先捏住太监的指头割了一刀,血滴进去后,她又捏了元奕的指头,两滴血居然融合在了一起! 太监总管真是人在宫里坐锅从天上来,他慌忙跪下,玲珑笑道:“元奕今年才五岁,五年前,这位公公身上早干净了吧?” 这倒是,太监总管是自幼入的宫,认了干爹一步步爬到现在这地位的,要是还能叫女人生孩子,哪里还想继续当个太监呀!顶个一身骂名,地位再高,在人眼里也不过是条阉狗。 玲珑又叫人牵来一条狗,随手把太监的手又挤出一滴来,“皇上,这人与动物鲜血都能相融,可见这滴血验亲之法本是空穴来风,不值得相信。” 这几年皇帝也见过了几件怪事,明明是父子长相一个模子刻出来的,滴血一验,却不是亲生,那父亲便怀疑到了自己的兄弟,一怒之下,闹出桩灭门惨案,轰动一时。打那之后,皇帝便想起元奕来,当年元奕出生后不久,他便觉得这孩子长得像自己,只是话都说出去了,人也扔进了冷宫,怎么也不好打脸。 今日其他儿女血与自己不相融,本就在皇帝预料之内,是以他也并没有太过愤怒,只是心头难免憋气,气的不是旁的,正是两年前刘婕妤一事。当时他火气太大,根本不想去查,事后才觉此中蹊跷,只可惜为时已晚。 剩下就没有玲珑跟元奕的事了,她搂着元奕,元奕被顺毛顺的正舒服,小手里就又被塞进一把小锤子,然后听到熟悉的命令:“继续敲。” 元奕:…… 这场闹剧很快就画下了句号,因为突然弄出了滴血验亲这一出,德妃等人也不敢再纠缠了,好在皇子们都是些皮外伤,养养就好了。不过说来也奇怪,皇帝派人去捞食人鱼,却突然发现食人鱼全都没了,后宫渐渐传言冷宫闹鬼,说是那些死在冷宫的失宠嫔妃们的冤魂化作了食人鱼,靠近的人都要被拖下去啃掉最后一丝皮肉,久而久之,竟闹的人心惶惶。又有人说,那食人鱼是刘婕妤冤魂所化,谁欺负了七皇子,那冤魂就会顺着水道将人啃咬殆尽。 无论什么地方,人们都无法抑制八卦之心啊。 139.第十三片龙鳞(八) 第十三片龙鳞(八) 刘婕妤一事, 迄今已过去两年,什么人证物证都没了,就是皇帝再想去查, 也什么都查不到。当初与刘婕妤通奸的侍卫无亲无故孑然一身, 事发当日就丢了命, 刘婕妤身边伺候的宫人们也都一一处罚, 到了现在早已在宫中销声匿迹,被处理了个干干净净。 也正因如此, 才有人暗中说那是宗冤案,刘婕妤死不瞑目,这才找人算账呢!一时之间, 后宫人心惶惶,玲珑却仍旧大吃大喝, 似乎不管发生什么都干扰不到她。后来她又见过皇后几次, 隐隐觉得皇后的脸色不大好, 人也消瘦了些, 玲珑就很想笑,诬陷人的事都敢干,刘婕妤活着的时候,皇后一心想弄死她, 刘婕妤死了,皇后反倒怕起她来了。 其实真要有冤魂, 早两年干什么呢, 何必等到现在? 元奕越发长好了, 身体逐渐跟上了大脑袋,再加上细致调养,不出半年,就长得白嫩可爱,跟皇帝那简直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任谁见了都不会不知道他们是父子。也因此皇帝对元奕的态度好转不少,虽说刘婕妤是与人通奸,但此事本就有疑点,不管怎么说,元奕都是他的亲生子,而且在这些儿女里,元奕最聪明。 可皇上又有些担心元奕长这么大了会记得从前的事,心里对自己有所不满,玲珑每次看他跟元奕说话小心翼翼的样子都想笑,再怎样元奕也不过是个五岁的小孩,至少外表是,可见皇帝的疑心有多重。 元奕自己也逐渐接受了这个事实,无论如何他都回不到过去了,再去想着从前,对现在的他没有任何益处。他慢慢地发现,所有的事情都与他记忆中的前世一模一样,只有一个人是个例外——玲珑。 她就像是凭空冒出来的,明明前世根本就没有这么个人。在玲珑不知道的时候,元奕借着五岁小孩的外表旁敲侧击得到了不少讯息。比如说贵妃是皇上从宫外带回来的,说是阁老义女,身份匹配,很快就封了贵妃,宠冠后宫。至于她的过去,也不少人好奇,但谁也摸不着头脑,贵妃自己也讳莫如深。至于贵妃的性格……元奕不需要问别人,他已经有了相当准确的了解。 恶劣、任性、不讲理、喜怒无常。 她才不跟你说什么道德礼法,也不讲究什么三从四德,她不是精怪就是神仙,元奕觉得是后种的可能性很小。他不着痕迹地去更了解玲珑一些,一开始他以为她是对他别有所图,不然怎么解释她要养他?但一起过了几年后,元奕就放弃了这个想法,他日日夜夜紧绷着一根弦等玲珑暴露真面目,真的累了。 如果对他有所图,不敢这样对他吧?现在的他有什么为她所图?难道真的就是因为皇子身份? 死了娘的皇子也不是只他一个。 再不然,是她早就知道他以后会当皇帝? 那更不可能了,如果连他会当皇帝也知道,没理由不知道他是什么性子。照她现在一日三餐带宵夜使唤他捉弄他欺负他的行为来看,肯定是不知道的。 敢在他面前抬头对抗的人,无一例外都丢了脑袋,玲珑对他越坏,到时候他的报复就越狠。 这个女人是决称不上温柔可亲的。 已经十二岁的元奕,身条抽长,早已不见五岁时的黑猴子样儿,面容俊秀皮肤白嫩,不仅如此,上书房里他最聪明最出众,最得太傅3赞赏,在众多皇子里,也最得皇帝器重。如今皇帝仍然风华正茂,但元奕知道他快要死了,前世他一出冷宫皇帝已死,他又对他的死因没什么兴趣,太后只说是病死,可皇帝不惑之年,能得什么大病?明明前不久听说还亲自围猎风采不减少年时。 这一回,元奕早早做了准备。皇帝如果死了,最有可能死在玲珑身边,倘若她前世还有可能存在,也就只有这一种可能。皇帝之死,与她脱不了干系。或者说,有人要让皇帝的死跟玲珑扯上关系。 那么除了皇后与德妃,基本不做他想,前者出自嫉妒,后者出自危机,至于其他有子女的嫔妃都不至于。 虽然看起来是十二岁,可这具身体里住的却是个早已成年的灵魂,没有头痛之症,元奕考虑事情清楚了许多,再加上这几年被玲珑养育折磨大,性情较之前世暴躁易怒也有了很大改善,至少现在他心里生气,决不会拔刀砍人,当然,得罪他的人也不会有什么好下场就是了。 他更快的学会了隐忍,学会了掩藏,也……学会了记仇。 可能因为他年幼的关系,玲珑在他面前并不遮掩自己异于常人的一面,也不知为何,元奕也从未将她的事情告知他人。 这日从上书房回去,结果刚到宫门口就被大宫女拦住,曾经那个引他去冷宫的大宫女早凉了,元奕被大皇子等人踩着头摁倒在湖水里之后,玲珑宫中的人就换了一拨,自此再也不曾有他人眼线混进来。这个大宫女机灵沉稳,话又少,唯玲珑之命是从,因此很受玲珑喜欢。 “殿下不能进去,皇上正在里头呢。” 宫女说得很隐晦,但元奕立刻就懂了,他虽然不曾碰过女人,却也不是什么都不懂。前世太后为了更好的控制他,还从自己娘家挑了个女儿要嫁给他当皇后,只可惜还没来得及实施,整个家族就被元奕抄了。 他沉默了两秒,“我在这里等。” 其实他早就该自己住了,其他成年皇子大多出宫开府,剩下的也都有自己的寝宫,惟独他还住在玲珑宫中,若说不合规矩,在玲珑这规矩两个字简直就是玩笑,皇帝宠着她,她要如何便如何,何况只是把元奕留下来。 恰巧里头有了动静,元奕也不回自己住的偏殿,就在宫门口等着,大约过了有半个时辰,皇帝才衣衫齐整地从里头出来,面上还带着餍足,见到元奕和颜悦色:“今天下学的这么早?功课如何了?” “回父皇,今日考背书,儿臣第一个背完,这才下学早。” 皇帝很满意,点点头:“前朝有政事急需朕去处理,你不要吵贵妃。” “是。” 等到皇帝一走,元奕便迫不及待的走了进去,他在这宫里拥有极大的地位,这些都是玲珑赋予他的。元奕没有母亲,但看到过德妃等人对待自己子女时的模样,因此他从不认为玲珑是自己的养母。她对他不像是长辈,反倒像是玩伴。在这宫里,元奕总觉得她才是需要照顾的那一个。 他甚至觉得玲珑不应该在这样的地方蹉跎时光,她应该属于更遥远、更广阔、更深邃的天地,那里才真正能让她快乐。如果说几年前刚重生回来的时候元奕还想着以后要把玲珑怎样的弄死,怎样的折磨让她跪地求饶,现在他已经不了。 他迷恋上了她潇洒自由的灵魂。那是元奕不曾拥有,甚至他见过的无数的人都不曾拥有的。 他兴冲冲的走进去,却看见玲珑还躺在床上,她应该是刚刚沐浴过,身上穿着白色的寝衣,只她不好好穿,露出了锁骨香肩,头发绞了个半干,腿也露在外头,白的耀眼。元奕心下一动,朝玲珑看去,这数年来,皇后德妃等人都老了,岁月的变迁对美人格外残酷,曾经国色天香,也抵不过时间的冲刷。 可玲珑却没有丝毫变化,甚至于她的眼神都一如元奕初见时无法无天张扬肆意,好像所有人都被时间带走,惟独她牵制时间。 “你回来啦?遇到皇帝了么?” 元奕点头:“遇到了。” 玲珑打了个呵欠,“前朝又闹事了,想必是吵着叫皇帝立太子呢。” 大皇子今年都十九了,儿女双全,皇帝却还没立太子,他有他自己的考量,其他人各自为营,为的都是自己的利益,皇帝偏就不喜欢,于是臣子们越催,皇帝就越是不应。 元奕没说话,玲珑招手叫他过去,捏住他两边脸颊使劲一扯——元奕面无表情,反正被扯惯了,从不反抗。然后就听到她凑近他的耳朵,“放心,那个位子是你的,谁也抢不走。” 然后她慢吞吞地对着他耳朵吹了口气,看着元奕浑身一抖,耳根子逐渐蔓延出红色,放声大笑继续揉他的脸:“狗子你真可爱!”才多大点儿就开始思春了。 元奕冷漠地看着她,她若是知道身体里是个三十几岁的男人,还敢这样捉弄他?早晚有一日…… 玲珑松开手,元奕的两边脸上全是她的指印,半大的少年却是什么表情都没有,莫名可爱。她拍拍他的狗头:“好了,我累了,想睡会儿,你自个玩儿去吧。” 元奕嗯了一声,看着玲珑躺到床上,帮她把被角掖好,这才起身走了出去。 如果想得到些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就要付出点什么,不是吗? 140.第十三片龙鳞(九) 第十三片龙鳞(九) 德妃与皇后已是势如水火, 玲珑的出现让她们短暂的有了和平, 甚至还曾经联手,但很快的,随着时间过去, 她们发现玲珑实在是个没法拿常理去琢磨的人。要说她有野心吧, 一个贵妃当好些年,要说她记仇吧, 她们不去招惹她, 她就也不管她们, 要说她图谋不轨, 七皇子都养在身边了却不记名下,实在是让人匪夷所思。 不过这已经不让人那么好奇了, 因为两人的争斗已经到达了白热化的阶段。要说这两人的恩怨情仇也挺久远的了,反正不是你死就是我活,德妃比皇后先入宫,皇后入宫时, 德妃恰巧怀孕, 皇后能让她先诞下龙种?自然是不许的。德妃无故小产,自然不会放过这幕后之人, 她跟皇后那会还是塑料姐妹花,背地里如何不说,表面见了至少都是亲亲热热的, 得知是皇后害了自己, 德妃差点儿没操刀跟她拼命! 但她到底是忍住了, 直到两年后,皇后一直没有受孕,而德妃终于再度有孕,这回她不敢叫皇后知道,假托重病,平日里甚至不敢多吃,六个月了肚子也不怎么显,终于将大皇子生了下来。 幸亏有玲珑及时出现,不然两人早掐起来了,一个不能生,一个生了皇子的长子。皇后这些年都不能生育,便知道绝不是皇帝的问题,能害她的,敢害她的,除了出身与她相当又有孩子傍身的德妃还能有谁?太医口中得知自己不能生之后,皇后恨毒了德妃,只可惜德妃也很小心,两人斗了这么多年,皇子们逐渐长大,她们也该做个了断了。 绝不能让大皇子成为太子! 元奕早已考虑过其中种种,这些年他也不是白过的,和旁人比起来他优势太大,看着还是个十二岁的少年,可这皇宫中每一处发生的事情他都一清二楚。尤其是周阁老给予了他极大的支持,而元奕知道,是因为玲珑。当初皇帝做主让玲珑认了周阁老做义父,使得她在身份上不落人话柄,却没想到也为元奕大开方便之门。 周阁老孑然一身无儿无女德高望重,他站在元奕这边,就让人人高看元奕一眼,更何况这少年并非表面上那般温和斯文。被玲珑折磨了这么多年,又得周阁老亲自教导,元奕外表特沉稳特早慧,人也很好说话,尤其是在玲珑任性的时候,他都在其中调和,而现在,除却大皇子,他是最被看好的储君人选。 当今皇帝爱面子,他的女人给他戴了绿帽子试图让他变个发色,不管是不是真的,他都严令禁止消息泄露,刘婕妤一事,死的可不仅仅是她跟那个一文不名的侍卫。因此当七皇子再出现在众人面前,大家也没有多么惊讶。 有些事情还是不知道的好,刨根究底只会给自己惹来杀身之祸。 前世皇后会选择让自己出冷宫,元奕可不觉得是她恻隐之心发作。其他皇子都有生母,都不好拿捏,惟独元奕这个在冷宫待了快十年的皇子才最适合做她手上的傀儡。而前世自己没有出冷宫,便只有大皇子入了皇帝与众朝臣的眼。皇后对德妃恨到了骨子里,怎能心甘情愿看着大皇子为储君? 那她可就要一辈子在德妃面前抬不起头了。 然而那时皇帝对她早无情意,又怎会因为她改变储君人选?那就只有一个方法——让皇帝在德妃身边出事。皇后先是联合了自己的家族制定了计划,而后付诸行动。 她赢了。德妃被处死,大皇子自然也没了登基为帝的资格,而皇帝暴毙,又不曾有遗诏,背后还有家族的皇后还不是随意做主? 前世一切都按照皇后的计划没有改变,这一世元奕也在密切关注着皇后,她是必然不会让大皇子做太子的,那么就只有从剩下的皇子中挑选。但可惜的是,皇帝迷恋上了玲珑,多年来不再驻足他人,而皇后自己不能生,也见不得旁人生,前世没有玲珑,皇帝还宠幸了不少美人,却没一个能怀上的。 这一次皇后也面临了相同的处境,她只能找元奕。而为了获取元奕信任,她利用当年刘婕妤一事,将幕后黑手安在了德妃头上,想要元奕跟她合作。 所以是的,有些东西变了,有些却没变,比如说……皇帝仍然死在了德妃身边,只不过不是在德妃宫中,而是在御书房。大皇子在外强娶民女,那女子的老父亲一头撞死,事情闹大激起民愤,百官纷纷进谏要求皇帝严惩。德妃把大皇子看得跟眼珠子一样,自然要来求情。谁知话说着说着,皇帝突然不动了,她靠近一摸,竟是没了气息! 自打贵妃进宫,皇帝已是多年不踏足她宫中,德妃也是走投无路才来御书房求见,宫人侍卫都在外头,一时间竟是百口莫辩! 周阁老又恰巧与其他几位重臣来与皇帝议事,撞破这一幕,经太医检验,德妃端来说是亲手给皇帝熬的参汤里有剧毒! 等到玲珑得知消息,这一切都已尘埃落定了,她嘴一撇,一边吃松子一边听宫女绘声绘色地跟自己讲,现在民间都传遍了,皇帝准备立七皇子为太子,诏书都写好了,德妃心下不甘,恰逢大皇子闹出事,便想谋害皇帝为大皇子搏一搏,谁知却被撞破!可见德妃德性有缺,完全配不上这个“德”字! 元奕再来,身上衣服都换了,他像前世一样跳过了太子这个步骤直接登基为新帝,有周阁老为他振臂一呼,无人置喙。德妃谋害先帝罪无可赦,皇后便做主处置了她,大皇子一案则交由刑部查办,刑部还不知道这什么意思?那当然是皇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解决了心头大患,太后的椅子还没坐热乎,就又迎来了噩梦。 大多数百姓都喜欢茶余饭后聊点八卦,皇家的八卦虽然不许多谈,可谁不好奇啊!于是这德妃谋害先帝,太后则是主使的消息迅速传遍天下,新帝有感于先帝贵妃养育之恩,尊其为太后,择吉日登基,桃李满天下的周阁老都没异议,其他人能说什么? 可玲珑是那么好骗的?她看着穿上龙袍的元奕轻笑,谁能相信这只是个十二岁少年黑吃黑的诡计?从头到尾他都没有出手,却完全达到了自己的目的,甚至还收拾掉了他一直恨着的太后——说出去谁敢信? 年纪小总是有好处的,显得格外无害而真诚。 “不要难过。” 这是新帝跟玲珑说的第一句话,从先帝暴毙到太后落网,这还是玲珑第一次见到他。她对他还是以往那样,双手托腮笑:“这衣服穿起来威风许多,倒也有个皇帝样儿。” 元奕仔细观察着玲珑的表情,眉头微微皱,“你没有在难过吗?”这些年见惯了她与皇帝恩爱,就是怕她恨他,元奕才全程没有动手。 玲珑仍旧捧腮看他,“我为何要难过,人总是要死的,皇帝会死,皇后会死,所有人都会死。” 皇帝活着固然是很好,可死了对玲珑而言也没什么坏处,反正她的日子照旧。不仅是她,后宫那些还活着的女人,说不准都挺开心的。元奕不希望没有子女的后妃留在宫中,于是愿归家的归家,不愿归家的全被撵到行宫住去了,怎么也都算是太妃,待遇比从前还好呢。 元奕十二岁,身体里住着快四十岁的男人,他觉得对她的渴望几乎要抑制不住了,站在原地定央央地看了玲珑片刻,转身走了。 宫女在他走后讨好道:“娘娘真是好福气,皇上十分孝顺您呢。” 说完却不解地看着玲珑,不懂她为什么一直在笑,还越笑越激烈,肩头抖动不止——她说了什么好笑的事么? 玲珑摆摆手:“你不懂。那是孝顺么?” 她也没把元奕当儿子养啊,她的脑子里就没有儿女晚辈的概念。一开始不知道他不对劲,可后来也就察觉的差不多了,哪有十二岁的少年有这种手段?里头灵魂的味道也逐渐有了改变,天底下奇怪的事情多了去了,少年身体里别说是几十年后的他,就是个人妖又有什么可奇怪的? 新帝登基,虽然年幼,风范却不输先帝,便是一手教导他的周阁老都暗暗心惊,尤其是在处理政事上,很快的,就再也没有臣子敢小看这位新帝了。他看似性情温和,实则手段雷霆,决不姑息,没过多久,众臣心悦诚服。 新帝仁义,德妃与皇后虽犯下大错,但念在各自家族多年来劳苦功高,祸不及家人,又叫民间好好夸赞了一番,俨然成了百姓心里的明君。 玲珑听着小太监给自己讲外面的传言,终于满意的笑起来。 头疾没了,形象好了,总不至于再闹事儿了吧? 141.第十三片龙鳞(十) 第十三片龙鳞(十) 时间过去的很快, 不过对玲珑来说基本没差, 反正每天的日子都照样过, 现在后宫她最大,再也没有那些说话阴阳怪气的嫔妃, 也不会有谁敢来找她的麻烦。 除了元奕。 已经二十岁的元奕连养了只鹦鹉都是公的, 先帝像他这么大的时候早儿女成群, 他却仍然不肯选秀, 直把前朝重臣们给急的上火, 玲珑无意中见了周阁老一次,老头差不多已经秃了, 头上没跟剩下几根毛,正在那苦口婆心地劝元奕, 就差没求着他赶紧找个女人配种,最好立刻生个继承人出来才好呢! 元奕要不是当了这么多年的“明君”, 早动手弄死周阁老了。老头刚教导他的时候那叫一个仙风道骨高贵冷艳, 可随着元奕逐渐长大, 老头就把他当成了亲孙子, 真是越来越唠叨越来越鸡婆,那叫一个碎嘴,元奕都受不了他。偏偏朝中重臣里惟独一个周阁老是他必须敬重的, 不为别的,就为当年玲珑亲自为他请师。 周阁老忧心忡忡啊, 没有办法, 只好去找玲珑, 在他看来,皇帝最听玲珑的话。本来作为外臣不得轻易入宫,但他是三朝老臣,又是太后义父,皇帝恩师,自然有这个特权。见了玲珑后就说了自己的担忧,眼巴巴看着,希望玲珑能给他应承下,毕竟他说一百句也比不得玲珑对皇帝说一句。 玲珑先让人给老头上了茶,然后又分出一半的牛乳酥给他,这才真诚地询问:“您觉得我看起来特别像那种会管别人事儿的人么?”别说元奕不想找女人,他就是想找男人玲珑也懒得管,反正这江山社稷又不是她的,等她拍拍屁股走人,谁管他们啊。 说实话,不像,可老头也没办法啊,在那唉声叹气个没完,听得玲珑都烦了,特别想把他拎出去丢掉,才七十来岁干嘛这么操心,过几年睁着眼说不定都要死,管那么多身后事做什么。 老头也明白这个道理,但他怎能眼睁睁看着皇帝绝后啊!自打皇帝满了十四,朝中就有人试着提出充盈后宫的问题,却都被驳了回来,一开始大家心想,皇帝毕竟年幼,等再过个一两年,知道女人的好了,不用他们说也能成事儿。谁知这都弱冠之年,身边仍然连个教导此事的宫女都无,倒是那眉清目秀的小太监有些许个。 “娘娘,你跟老臣说实话,皇上他是不是……” “是不是什么?”玲珑咬着牛乳酥好奇地问。“喜欢男人?” “荒谬荒谬荒谬!娘娘怎可大声说出来!” 玲珑扭头看看四周,都是她的人,不过她也清楚,与其说是她的人,倒不如说是元奕的人,她每天的一举一动,做了什么事吃了什么东西,都有人记录在起居注上呈给元奕。玲珑就不懂这有什么好关心的,他这几年也很少来看她,却又非要把她的行为知道的一清二楚,意义何在?“我很大声么?这不是您心里在想的?” 老头面色一黑,哪里是他在想,简直是满朝文武都在琢磨!今年科考,前三甲那可都是风华正茂的翩翩少年郎,皇上他、他该不会……一时间,老头被自己脑补的东西吓坏了,顿觉人生一片黑暗,他可是三朝老臣,若当今皇上真的是喜欢那个,那他死后到了地下如何去面见二位先帝啊! “阁老心里在想什么?” 老头被这突如其来的声音吓了一跳,连忙起身,被元奕扶住:“阁老不必多礼,除却政事,朕不过是阁老的弟子。” 他故意说是弟子,辈分就跟玲珑一样了,但老头没注意,一心想着自己方才的话有没有被元奕听到,就朝玲珑看了一眼,求助意思浓厚。玲珑也不想气坏年纪大的老头,就笑着对元奕说:“今儿个太阳是从西边出来了,许久不出现的皇帝居然也来看我了,上回还是元宵佳节,这回八月十五都要到了。” 元奕面色如常,在玲珑左侧坐下,“朕忙于政事,娘娘见谅。” 他到现在都不叫玲珑太后,宫人也不敢叫,因此虽然玲珑名义上是太后,但里里外外都叫她做娘娘,就不知元奕到底是想她做哪个“娘娘”。 “阁老今日来看娘娘,所为何事?” 虽然元奕语气平和,但老头心里一咯噔,皇帝不爱听这些话,他也是没辙了才来找玲珑商量,谁知话还没说完呢,皇帝就来了!顺风狗鼻子啊!“这、这……” “阁老是想说你年纪也不小了,先帝在你这么大的时候儿女绕膝,你身边却连个知冷热的人都没有,因此——” 元奕打断玲珑的话:“难不成朕身边那些内侍都不及女子知冷热?”贴身伺候的太监,跟用来生孩子的嫔妃,到底哪个会伺候人? 老头脸白了,这话什么意思?内侍们比女子好,皇上果然是喜欢男人啊!他心里一凉,“皇上,老臣也不与你兜圈子了,自古以来弱冠之年却不立后封妃的帝王少有,咱们朝历代君主,均是十四岁充盈后宫,可皇上您今年都二十了,不小了,老臣真是心里担忧,若皇上无后,老臣日后到了地下,有何颜面去见二位先帝啊!” 元奕淡淡地听着,暗忖,你若是知晓朕想要谁,怕是连死都不敢死了。但面上仍是一派云淡风轻,他也很惊奇自己居然能跟前世判若两人,别说是暴躁砍人,这一世他连发脾气都少,但该畏惧他的人也仍然怕他怕的要死。“阁老不必担心,朕有分寸。” 玲珑听他们你一言我一语觉得好笑,“你就满足了阁老的心愿吧,他都这把年纪了,你再气他,万一气死了,我看你怎么跟天下人交代。”周阁老不仅桃李满门,还品行高洁,简直是本朝吉祥物,元奕要真把他气出个好歹来,明天就能被弹劾到死。 元奕静静地看着她,玲珑浑然不觉,仍旧笑,他便收回视线,恰好看到玲珑又要吃牛乳酥,就握住了她的手,眉头微微一蹙:“怎么又吃这个,朕不是吩咐过,不许娘娘一次吃这么多?” “你别怪他们,我要想吃,你叫他们管我?” “朕不是要他们管你,是要他们伺候好你,这些糕点吃多了十分腻人,且你不好动,对身体并无益处。”他真是服了她的暴饮暴食,这些年来居然也没有任何不适,简直是铁打的身子。 玲珑对他做了个鬼脸,“我就是喜欢,略略略。” 被冷落一旁的老头看看这个又瞧瞧那个,男俊女美,英俊的青年帝王高大挺拔,娇媚的太后风情万种,看起来竟是玲珑年纪要更小一些,十五年了,她居然没有丝毫变化,周阁老第一次见她的时候还是满头乌发,而后纷纷变白脱落,同朝老臣们死的死病的病还乡的还乡,先帝暴毙,德妃皇后大皇子等人一一得到制裁,岁月的流逝是如此残酷而不近人情,可玲珑却一如以往。 如今她与皇帝坐在一起,竟似是一对璧人,般配得很,反倒像是皇帝的妹妹,满身天真少女气。 不、不会吧? 老头往下一瞅,看见皇帝握住玲珑的手没放开,两人你一言我一语,素来脾气冷沉的皇帝居然非常好说话的任由玲珑扯他的脸拽他的耳朵戳他脸颊,甚至把他鼻子推高变成小猪也没有丝毫怒意。老头越看越觉得心脏不好,这、这简直太荒谬了,这么多年,他为何完全没有朝这件事上想?! 关键是皇帝也从未表现出来过啊!谁知道他这么多年不沾女子身,居然是为了太后??? 不不不不不,他怎能如此诽谤皇帝,皇帝可是他看着长大的,日后会是流芳千古的明君,决不会做出这样有悖人伦令人耻笑之事!不可能不可能不可能,肯定是他想岔了。对对对没错就是这样!老头闭上眼睛深呼吸吐出一口气,再睁眼,就看见皇帝笑了。 这差点儿把他从椅子上吓掉,他活过了古稀之年,世间居然还有能把他吓死的事!皇帝居然会笑?老头都没见过! 玲珑正揪元奕脸,就听见老头一声倒抽气,她松开手问:“您身子不舒服?要不要叫太医?” “不不不,老臣很好、老臣很好。”话是这么说,可眼睛还黏在玲珑跟元奕交握的手上,玲珑觉得自己有必要让老头感受一下真诚,就用另一只手拍了拍元奕包着自己的大手,说,“狗啊,你要听阁老的话,难道他还会害你吗?说真的,你二十了,在这个年代,是条狗都拉出去配种了,你反省一下。” 元奕淡定地哦了一声,也去看周阁老,“朕知道了,朕会想办法的。” 老头懵了,想办法?想什么办法?为什么他突然觉得背后一凉? 142.第十三片龙鳞(十一) 第十三片龙鳞(十一) 元奕逐渐减少跟玲珑见面的次数是有预谋的, 他不想在她心底永远是那个又黑又瘦的小疯狗,更不想让她见到他, 就忘不掉他曾经被人践踏的一幕。见的少了, 才有新鲜感,所以玲珑在跟周阁老说完话后看着元奕很惊奇:“你好像又高了一点!” 她伸出手上下比了个高度, 元宵节见的时候还没这么高呢, 也更强壮了, 脸上已是彻底褪去了稚气, 变得坚毅而深邃。玲珑觉得人类长得真的好快啊,从婴儿到孩童, 从少年到青年, 中年到老年,他们成长与老化的速度都是她无法理解的,仿佛弹指一挥间就过去了,之后就什么都不会留下。 元奕很温和地凝望着她, “不仅是高了。”只要想到未来会有一日与她坦诚相见,他便十分注重自己的外表, 总想让自己再体面一些。元奕对自己的容貌没有太大的了解,主要是前世他对女人没有兴趣, 太后虽然想控制他,给他找了些女人,但他不想做的事, 谁都勉强不了。 现在他喜欢玲珑, 也很自然。 一开始是恨不得弄死她, 用无数种折磨人的方法叫她生不如死,可渐渐地感觉也就变了。元奕跟玲珑最大的不同,就是他过得太压抑太隐忍,因此大权在握的后期才会那样疯狂需要鲜血使自己平静,而玲珑,她永远自由。 她不受环境拘束,不被感情影响,灿烂又色彩十足。 那是曾经在冷宫挣扎,缩在漏雨的角落里狠狠撕咬一只老鼠拼了命想活下去的元奕潜意识中最向往也最渴望的。但他知道,世上不可能有人能活成这样。 他一开始甚至觉得玲珑不过是个恃宠而骄的没有脑子的女人,在脑海里模拟过无数次快乐地杀死她的场景,那样的话,她体内温热的血液一定能让他感到愉悦、快慰。 是从什么时候慢慢改变的,元奕不记得了。平心而论,玲珑对他可真算不得温柔,或者说她对任何人都不温柔,但遇到她的人就都跟着了魔一样任她驱使听她命令,简直想把心都挖出来送给她,她要是觉得不好看,就自己也不想要了。 别人元奕不知道,但他对于异性的渴望,是玲珑引起的,并且只对她有效。后来他想过,只不过是她恰好成为了女人,如果能够遇到她的话,无论她是什么模样,他都会视她如光去追逐。 元奕永远也忘不掉他重生回来的第四年,那个时候先帝还活着,他作为不挂名的皇子住在玲珑的偏殿实在不成体统,但玲珑说可以,就没有人敢说不行。玲珑养他不像是养孩子,也不像是养宠物,因为很多时候她甚至会忘记元奕的存在,时间长不见,他长得又快,她几乎都要问他是谁了。 那次他进入正殿,宫人们不知为何都被屏退,周围无人,自然也无人拦他。元奕走进去,床上帘幔放下,轻揉慢捻抹复挑,然后从里头伸出一只雪白的小脚。 就是那只香汗淋漓的脚,让已经活了三十多年的元奕突然有了一种冲动。从那以后他总是做梦。有时候梦到前世,有时候梦到现在,还有的时候会梦到未来。 未来他是皇帝,他随心所欲地将玲珑拥在怀中,不容抗拒的将她占有。醒来后元奕发笑,他看看自己这具身体,没用到了极点,什么都做不了,像个傀儡一样任人摆弄。 大概就是在那时心底被栽下一粒种子,逐渐发芽长大参天无匹。元奕不再需要鲜血与杀戮,是因为他找到了新的目标。玲珑,就是能安抚他的药。 哪怕是□□呢。 登基为帝后他刻意很少看她,反正他知道没有他玲珑也不觉得寂寞,说不定没人烦她她更开心。元奕迫切地希望自己变得更加英俊和高大,因为这么多年下来,他大概也能了解她一二。她喜欢长得好看的人,所以刚把他从冷宫拎出去的时候对他嫌弃不已,毕竟那会儿他可丑极了,脾气又坏,实在不讨人喜欢。 不管她为何出现,又是何身份,元奕都不怕。她若是精怪那才好呢,精怪不是人类,就不会被束缚。 不被束缚,接受他的可能性就越大。 元奕心里盘算着,他想着时间也差不多了,但他需要一个契机,好跟玲珑再亲近些。 周阁老怀揣忐忑不安的心情回府,一夜翻来覆去的没睡好,早晨一起来,本来就没剩多少的头发,这会儿更是锃光瓦亮,不用梳子都朝下滑。老头怕自己猜的是真的,又觉得这荒谬,可转念一下,那两人是何等般配,一个身边无妃,一个深宫寂寞,简直就是寡妇对鳏夫,干柴烈火一烧,还有理智可言?! 他现在年纪大了,元奕免了他的早朝,但老头哪里睡得着啊。坐椅子上左想右想,觉得这样下去不行,可他跟玲珑元奕打了这么多年交道,对这俩的性格也颇为了解,老头就是在金銮殿上撞破头,人也不一定能如他的意。 那,那咋办? 老头这边百思不得其解,苦恼的眼看秃没了,那边皇宫里,元奕已经要带玲珑出去狩猎了。她一人在皇宫里能待这么多年还不腻,元奕真的不明白是为了什么。说是对先帝的爱让她难以离开,还不如说是太阳从西边出来的更可信。玲珑对出去狩猎兴致缺缺,她不走的原因简单着呢,御厨的手艺相当对她的胃口,只要没有突发事件,御厨什么时候死,她什么时候走。 狩猎前,各国使臣纷纷进京为元奕献寿。当然,说是献寿,其实就是被打怕了,趁着中原皇帝过寿,赶紧把金银珠宝送来讨讨欢心,可不能再打了,他们的一半国土都被吞并,再打下去怕不是国王都要变县官。 元奕就不爱过生日,他跟先皇后“合作”那段时间恰好也过过生日,先皇后不知从哪里听来玲珑对他不好的消息,特地在元奕寿辰当日,亲自下厨做了碗长寿面送给他,当时的场景一度十分感人,只可惜元奕不喜欢过生日,更不喜欢先皇后。 说起来,玲珑也没过过生日。 元奕登基后想讨她欢心,问过她,她却眼皮子一抬呵呵一笑什么都不说,直到现在元奕都没弄明白玲珑呵呵到底是什么意思。 这回元奕生辰,作为太后的玲珑当然也要出席。她已经很久没出现在众人面前,大家都觉得奇怪,当初那个把先帝迷的神魂颠倒的贵妃,怎么突然安分不作不闹了?算起来,似乎从新帝登基到现在,太后就再没在人前露面了。 等到了元奕生辰这一日,太监叫了皇上太后驾到,臣子们抬头一瞧——我的个乖乖,这么多年了,居然一点都没有变! 要知道从玲珑入宫到如今马上就要满十六年了啊!可她看起来俨然一副十五六岁的少女模样,被皇帝扶着进来,跟爸爸带女儿似的!皇帝少年老成,又面无表情,看起来比实际年龄大多了,但这太后也太驻颜有术了吧! 在座的除却百官外还有家眷,女子们纷纷盯着太后看,只是不敢看太久,行礼的时候心里都在想,是否有什么宫廷秘方?否则为何太后能永葆青春?她们若是跟太后求个恩典,能维持自己的美貌吗? 本来以为太后已经安分守己的臣子们立刻就觉得自己想多了,她安分守己?皮呢! 这些年不出来兴风作浪真的是祖上烧香坟头冒青烟,因为再见她还是明艳照人,并且骄纵任性。 先帝封玲珑做贵妃可不是一帆风顺的,但那些反对的臣子当时没怎么着,后来都或多或少的倒霉出事,为这没少有人在背地里叫玲珑妖女,说她是狐狸精变的,来毁他们江山社稷的,就应该一把火烧死! 说了这话的人第二天家里就起了大火,烧光了府邸,百姓们围观的时候发现,府邸虽然烧光了,却奇怪地把地窖给露了出来,那地窖里啊,白花花的全是银子! 全是银子!!!! 数量之多令人咋舌,这得贪多少才攒下这么多年的家底儿啊!现在好了,全天下都知道了,一场无情的大火烧毁了该贪官的家园,并且将他送上了断头台。 后来,就再没人敢说烧死妖妃的话了,毕竟人们比较迷信,谁也不想自家倒霉。而且那些腌臜事,谁家里或多或少的都有那么一两件,万一曝光,吃亏的还是他们自己。 结果多年过去,再见玲珑,于是臣子们再次回想了曾经被妖妃支配的恐惧,本来还想借这次生辰给皇帝施压请皇帝选秀呢,但是既然这煞星在,那就……下次上朝的时候群臣请命也不迟嘛! 143.第十三片龙鳞(十二) 第十三片龙鳞(十二) 玲珑左右瞥了一圈, 曾经的旧识都低下了头,她随手摸过一只橙子开始剥,被元奕从手中夺走,云淡风轻的, 就跟吃饭喝水一样自然:“会沾手。” 然后就任劳任怨地将橙子破开, 新鲜的果肉递到玲珑面前。 其他人看着都觉得皇上真是有情有义, 当年贵妃把他从冷宫里带出来,又找来周阁老做恩师悉心教导,原以为没有被记在贵妃名下的皇上对贵妃并无感情, 却没想到他甫登基就尊贵妃为太后, 可见是个知恩图报的明君,有这样的帝王,何愁天下不安定?今日是皇上生辰, 他都能亲手为太后剥新橙,可见他还有孝心。对周阁老礼遇有加, 是仁义。除了不肯选妃生下继承人,简直完美到没缺点。 元奕前世砍了很多人, 有些认不大清楚谁是谁, 反正都挺烦人的, 他心里自然有打算,他都没去管这些臣子,他们反倒想插手他的私事, 还是活得太舒服了, 打一顿才能好。 但这一世没有头疾阻碍他的思考和判断, 很多时候元奕冲动想做些什么时总会再三考虑,目前对他而言,最重要的不是继承人,而是玲珑。别人他懒得管,他自己并不觉得有传递香火的必要,前世他也没有孩子,照样活着。 就跟玲珑劝周阁老那样,活着的时候舒舒服服到死就成了,管别人干嘛呢,反正等你两腿一蹬,身后事就一无所知了。 “皇上。” 出列的是邻国使臣,叫什么国玲珑没在意,穿着打扮跟本朝人有很大不同,站出来这位便是使臣,这是要开始献礼了。按照惯例,由各国使臣先献礼,百官随后。 “我国君有感于皇上英明圣德,除却良驹金银外,还特地为皇上准备了一位天仙佳人!” 哇,送美人!还是天仙! 众臣们虽然知道这位美人是送给皇帝的,但仍然是很好奇,但同时也很感动,万一皇上就看上眼了呢,说不定明年这个时候小皇子都出生了!众人尽皆对这位美人寄予厚望,眼神期盼且热切地盯着那位使臣,反而把那位使臣盯的浑身发毛。 他们也是没办法了,这位美人本来是要给国君享用的,可中原皇帝咄咄逼人,城池都割让没了,只希望这次的礼物能让中原皇帝满意,不说放过他们,至少给口喘气的时间将养生息,再这样下去,他们可能真的要变成一个县了啊! 美人面罩薄纱,轻移莲步,身姿摇曳婀娜,虽然看不见脸,就已经让人觉得这肯定是为绝世佳人。等到美人伸出玉手,兰花指将面纱摘下,使臣满意地听到周遭中原使臣倒抽一口气的惊艳声,心里顿时得意起来,要知道这位美人,国君可舍不得了呢!送走的时候就差没掉眼泪了!可大敌当前还是要以国事为重,他启程前往中原的时候,国君一直叮嘱他,倘若中原皇帝不喜欢,一定要带回国。 中原皇帝也是男人,还是个血气方刚的青年,男人哪有不好美色的?这会儿一定已经看得目不转睛了吧?使臣心里喜悦,抬起头看过,顿时如坠冰窖,浑身没了热气。 那位青年帝王眼中并无他想象中的痴迷或是惊艳,反倒充满厌恶,甚至隐隐有着愠怒之色。使臣大惊,连忙开始思索自己是哪里言行有缺使得皇帝震怒,可想了半天也想不出,只能扑通一声跪下来等候发落。 美色在元奕这里是行不通的,真要喜欢美人他随便勾勾手指就有数不清。 皇帝没动静,其他人谁还敢动?突然间,整个大殿鸦雀无声,世界瞬间静了下来,连根针掉地上都清晰可闻。 只有一个人大胆到完全不畏惧这龙威,“干什么呀,皇帝过寿,你们一个个哭丧着脸算什么,连舞乐都停了?” 元奕立刻收起浑身戾气:“继续。” 完了问那使臣,“你说这是你准备的天仙佳人?” “是、是!” “比太后如何?” 啊? 这回不仅是使臣愣,文武百官也都愣了,个个朝玲珑脸上看去,那美人的确称得上是绝色天仙,可如何能与太后姿容相比?当真是萤火比明月,野草对牡丹,差的不是一个档次。可就算如此,这也是世间难寻的美人,再说了,今儿什么场合,陛下这么说话……是不是……在调戏太后啊?! 玲珑却不生气,她觉得元奕眼光极好,忍不住给他点了个赞:“你真有品味。” 元奕轻笑,“娘娘教得好。” 就在这时,突然有人惊呼:“不好了不好了!阁老晕过去了!阁老晕过去了!” 于是这一场寿辰,便匆匆结束,皇帝心系阁老身体,很快便退了下去,让臣子们自娱。而太后是阁老义女,自然也不多留。两座大山都不在,气氛才逐渐热烈起来。 周阁老受刺激受大发了,别人不知道他还不知道么!悠悠醒来的时候满心酸楚,却见皇帝正坐在自己前方的椅子上,他拖着老身子骨要行礼却被制止。青年帝王一言不发地看着他,周阁老想起第一次见到皇帝,那会儿他还瘦瘦小小,可又聪明又沉默,虽然心性歪了点,但思及他受到的折磨,又觉得这一切有情可原。 好在多年下来,他的确成为了一名挑不出问题的明君。然而再圣明的人也有犯糊涂的时候,周阁老颤巍巍地坐起身,让其他人都下去,问:“皇上决定了?” 没头没脑的一句话,元奕却听懂了,他淡淡地点了下头,嗯了一声。 虽然已经有了心理准备,但周阁老嗷的一声就又晕了。 元奕觉得自己还是走吧,他在这儿老头受刺激更大。出去的时候恰巧碰见玲珑,她问阁老可醒了,元奕摇头,两人就并肩往回走,宫人们不敢来打扰,都隔的远远的。如今元奕可比玲珑高出许多,月色下他的身影显得修长高大,她却纤细娇弱,元奕不敢冒犯,只在影子中悄悄用手指去碰她小手的影子,如此也算是与她十指相扣了。 一路无话。 玲珑被送回寝宫,她看了元奕一眼,却见这已经长得俊美成熟的青年一眨不眨地看着她,她笑了笑说:“天色不早。” “嗯。” “你还不走?”玲珑挑了下眉,“我这儿可没你能睡的窝了。” 那是从前他不听话,她专门教训他叫宫人缝制的窝,就丢在玲珑睡床边上,可她虽然这样对他,却又诸多维护。被贵妃养在身边的元奕对其他人而言是莫大的威胁,但玲珑都为他挡住了,乃至于后来大皇子他们再也不敢欺负他,见了他甚至跟见了鬼似的退着跑。 元奕睡狗窝也就睡了几天,这会听玲珑说出来,也勾起嘴角笑,沉声道,“可以再做个大点儿的。” 她要是肯收留他在这过夜,狗窝他也睡。 玲珑摇摇头,小疯狗长大了就不可爱了,小时候被养得白胖娇嫩,就算身体里是个老男人的灵魂,也会显得少年老成而可爱。但现在就不一样了,喜怒不形于色不说,面容有了棱角,身上的肉都硬邦邦的,她掐都懒得掐。 元奕叫人上了几盘点心,刚才宴会中玲珑并没有吃多少周阁老就晕了,他猜想她可能没有饱。但话又说回来,玲珑有觉得饱的时候么? 点心元奕吃了没几块就都被玲珑消灭一空,他心里有许多话想对她说,却又不知道该如何说出口。元奕猜想玲珑早就知道自己对她的念想,可她却什么也不表示,既不亲近,也不疏离——一直以来她都是这样的态度,他觉得自己对她来说可能没有什么意义,却又不知她为何总是一路帮他。 原因何在?元奕不想去深究,答案也许并不是他喜欢的。 其实他要问,玲珑就会告诉他了,反正也不怎么重要。前世的元奕是个杀人成魔的暴君,他听不进任何建议,眼里也看不见任何人,抄了不少人的家,砍了许多人的头,可除此之外,他在治理国家上是真的有很高的天赋,可是一旦头疾发作,他就六亲不认谁都杀,因此也误杀过许多好人。 希望她出现的那个,不过是被杀死的其中一个微不足道的灵魂,完全不重要。 玲珑向来不自诩正义使者,现在元奕不胡乱杀人了,问题不就都解决了?只不过那个被她吞噬的灵魂再也不复存在,消失于世间。 她吃掉最后一块糕点后,宫人端来清水,元奕便将她小手握住浸入水中清洗,用布巾抹干,又涂上香膏。玲珑收回手,当着元奕的面脱掉外衣上了绣榻,见他还傻坐在原地直勾勾地看,便对他弯弯手指头:“还愣着做什么?” 144.第十三片龙鳞(十三) 第十三片龙鳞(十三) 皇上今日心情极好。 为何如此说呢? 众所周知, 当今圣上是位喜怒不形于色的主,他高兴还是生气,愠怒还是欣慰,从表情跟眼神,哪怕是在朝廷摸爬滚打了多年,最最善于察言观色的臣子也琢磨不透。皇上总是没有表情,看谁都一个眼神, 冰冰凉凉。 可今日, 无论是近身侍奉的宫人, 亦或是提心吊胆的朝臣, 都不约而同地感觉到了这个信息: 皇上今日心情极好。 真真是极好的, 礼部侍郎捅了个大篓子, 大理寺卿判了桩冤假错案,镇远将军打输了场仗, 御花园浇花的小太监还不小心把水洒皇上靴面上——他都没有生气, 没有着恼, 态度让人如沐春风,连黑色的眼珠都蕴含着喜悦。 昨儿晚上还因着使臣献美人周阁老晕倒浑身低气压像是要吃人呢, 怎么这么快火气就降下去了? 退朝的时候还破天荒的朝文武百官露出了一个笑容, 吓得大臣们腿都软了,皇帝一离开, 他们站都站不稳, 几个胆子小的瞬间瘫软在地, 互相抓着询问:“怎么了怎么了?是不是我看错了?皇上笑了?” “你最近做什么了?可不要牵扯我啊!” “皇上一定是要整治我们!糟糕!快想想自家有没有不长进的在外头惹事儿了!” 一群人议论纷纷, 忐忑不安,不知道自己是哪里没做好,而此时的皇帝早已归心似箭,倘若叫他自己做主,他连今天的早朝都不想上,只可惜被一脚从床上踹了下来,然而元奕心情超好,半点儿不气,面对那群平日里见了都糟心的家伙们也仍然保持了轻松愉快。不过好像没人买账,早晨他经过宫门时对一个侍卫笑了下,那侍卫当时吓得手里的武器都掉了也不敢捡,跪在地上直呼皇上饶命。 然而元奕又对他笑了一下,飘飘然走了,剩侍卫跪地上半天腿都软的,要不是旁人大着胆子扶了一把,怕是爬都爬不起来。 足见元奕积威之深。 而现在退朝后,他宛如一只被放出笼子重获自由的小鸟,一路飞奔,后头的宫人鞋子都掉了也没追上。皇帝旁若无人地闯入太后宫中,挥手让人下去,就见她还沉睡未醒,露在外头的肌肤星星点点染着红,这才叫他信了昨天晚上不是梦。 玲珑本来睡得正好,结果被人又亲又抱,便毫不客气地一巴掌甩了过去,恰好打在元奕脑袋上,他倒是不痛不痒,玲珑身娇体柔,立刻痛到飙泪。她坐起身,怒目而视:“干什么!” “玲珑,玲珑。”他不住地念她名字,就算她四肢并用的推他也不放开,脸上全是笑,跟个傻子似的。“这是真的对吧?不是我在做梦吧?” 玲珑憋足了劲儿一脚把他蹬下床,鼻子哼了一声双手环胸,眯起眼睛:“现在知道不是梦了吧?” 摔得痛的元奕仍然满面笑容地蹭过来,玲珑觉得他现在更像狗了,烦的不行,她低头一口咬在元奕脖颈上,他乖顺地任由她咬,似乎被她将鲜血吸干也心甘情愿。她要是妖怪,他心甘情愿做她的食粮,“玲珑,玲珑,玲珑——” 他叫个不停,玲珑被他烦的只好堵住他的嘴,结果元奕立刻反客为主将她压在了身下,玲珑想踹他也被他轻巧握住了脚踝,结果她太灵活了,不知怎地伸出一只小脚抵在他胸口用力将他往外推,元奕偏要低头来亲,两人一番拉锯战,尽皆气喘吁吁,最后元奕只好在她的怒视下松开,讨好道:“带你出去玩好不好?你想出宫吗?你想去哪里,我都带你去玩好不好?” 玲珑用看智障的眼神看他,“我想去哪里,你拦得住我?” 元奕并不生气,仍然抱着她,“不管你去哪里,只要带着我,都行。” 玲珑眨眨眼:“皇帝不做了吗?” “不做了。”做了两辈子了,没意思了,他也没觉得多么快乐,惟独看到她的时候才得到信仰。 昨天晚上胡闹太过,很多话玲珑都没跟他说,本来她只是觉得送上门的肉不吃白不吃,更何况元奕高大英俊实在难寻,却也只打算与他做个露水夫妻,要说长久的缘分那是没有的,不曾想元奕却似乎别有所图。玲珑歪着脑袋看他,“你知道我是什么人吗?” 他诚实地摇头:“不重要。” 玲珑有些惊奇了。“为何?” “我就是喜欢你。”元奕自己也不明白,他觉得玲珑就像是他生命中的光,是他向往和渴望的样子,有着最自由的灵魂,而那是元奕不曾具备的。“我如果知道怎样断绝这样的情感,玲珑,我不会留你到现在的。” 他本来是个暴君,只有鲜血与杀戮才能让他觉得自己活着,他的心跳与呼吸都像是苟延残喘在这世间的尸体,活着是那样一件艰难的事。他总是在无数个午夜梦回,因为头疾醒来,脑海里都是一只又一只的肥硕的老鼠,还有蔓延在唇齿间腥臭的血液。 刚重生回来,他发疯的想着要用怎样残酷的手段折磨她,可现实桎梏了他,慢慢地,当他逐渐握紧了权力,对她的恼怒与怨恨却彻底消退,取而代之的是无法抑制的渴望。 渴望的手都要发抖。 所以他留不下先帝了啊,先帝活着,他嫉妒的发狂。凭什么先帝能拥有她,他就不能?如果是因为皇帝这个位子,那么现在,他是皇帝了。 “你喜欢我啊?”玲珑睁大眼,她闭上眼睛轻轻嗅了嗅,空气中蔓延着甜蜜的味道,是他对她的爱意。 下一秒,元奕就看见玲珑笑了,她甚至主动过来搂住他的脖子,“如果喜欢我的话,是要付出代价的哦,你不怕啊?我会吃人哦。” 元奕的眼神甚至有些病态的兴奋:“那样再好不过了。” “嗯?” “你吃掉我,我就能永远跟你在一起,无论是以什么样的方式。”只要是想想,就觉得无比快活,总比他一人活在这世上舒服得多。 玲珑反倒笑的肩头耸动,她本来睡觉穿的就少在,这样一笑,寝衣滑落,露出圆润的香肩,“如果这样说了,我可是会当真的,不许你后悔的。” 她的眼睛凝视着他,像是蛊惑又像是确认,元奕再一次坚定道:“不管你去哪里,都带上我,怎样都可以。” 玲珑拍了拍他的背,叹了口气。 你知道吗。 荒海本是亡者之海,这里没有生命。玲珑可以创造出生命却无法创造灵魂,她需要为她创造出的生命注入灵魂,如果元奕想要永久陪伴她,那么可以的,她的龙宫之中,尚且有一株新生的血色珊瑚,懵懵懂懂,无有灵魂。当她沉睡之际,便可与她相伴。 最终元奕还真带玲珑出宫玩儿去了,这是多年来他第一次微服离宫,说是玩,倒不如说是带着玲珑四处搜罗好吃的,她对食物的兴趣远远大于其他,如今元奕也摸出了规则,想取悦她,什么都是虚的,除了金银财宝,就只有食物能打动她。 所以他纯粹带她出来吃东西了,果然,她相当高兴,甚至还主动拉他的手到处跑。 还遇到卖身葬父的了呢,围了一圈又一圈的人,玲珑咬着一根糖葫芦跟着凑热闹,被元奕半拖半抱拉开了,她还挺不高兴,他在街边一家馄饨摊买了碗小馄饨,她立刻就转怒为喜,元奕此刻肠子都悔青了,早知如此,他何必隐忍这么些年?早些带她出来玩,说不准早就得偿所愿了。 ……元奕突然觉得自己脑子有问题。 玲珑还在看卖身葬父的姑娘,感叹道:“这个买她的人不够好看,换我我也不想跟他走。” 元奕:“……卖身葬父还要分好不好看么?” “当然!”玲珑舀起一颗小馄饨送到他嘴边,看着他吃下才煞有介事地跟他解释,“戏本跟志怪小说里都这样的,长得帅就要说小女子愿做牛做马结草衔环为奴为婢报答公子恩情,长得不帅,那就只能得到一句公子大恩大德小女子今生无以为报惟盼来世了。” 元奕轻笑,本想体贴地为她擦去鼻头汗珠,结果抹了一下才发觉那是馄饨汤的水汽,玲珑冲他哼了一声,不懂了吧,她冰肌玉骨才不会出臭汗,就是出了那也是为了让自己更像个“人”。 但是在元奕面前就不必伪装了,因为他说过,要将他自己送给她呢。等到她离开这个世界,除却吞噬掉他的爱以外,还会把他的灵魂带回荒海。玲珑想到这里,抬起头,恰好与元奕相视一笑。 倘若他心愿为她长眠,那便就此归寂荒海。 那是灵魂栖息之地,在那里,可以得到龙女的庇护。 并且永生。 与龙女共存。 145.第十四片龙鳞(一) 第十四片龙鳞(一) 聚光灯下, 所有的镜头与话筒, 都对准了台上穿着精致容貌美丽的女人, 她脸上还有清晰可见的泪痕,很明显, 这是一场记者会。 “关太太,请问您今天召开记者会是为了什么呢?当初嫁给关先生的时候您说过自己是嫁给了爱情, 那么请问现在您还这么觉得吗?” “关先生夜会知名女星被拍到, 两人在酒店共处三天两夜, 请问关太太您对这件事知情吗?” “请问你们的婚姻是否出现了问题?二位被称为本世纪最让人艳羡的恩爱夫妻,此事是否是一个误会呢?” …… 除却现场的记者跟媒体外, 网上也有很多人在观看这场由关家少奶奶亲自召开的记者会。关家, 那是跺跺脚整个商业圈都要抖三抖的大家族,当年关太太还是个默默无闻的灰姑娘, 一朝嫁入豪门飞上枝头变凤凰, 不知成了多少天真少女艳羡的对象。听说她以前是关氏集团传媒旗下的一名练习生,还没有出道就被关先生给看上了, 两人瞬间坠入爱河,后来更是共同孕育了一儿一女,谁知道却在结婚的第七年突然被爆出关先生夜会神秘女郎共处三天两夜! 眼看新闻闹大了,关太太就出来召开记者会了。 其实今天在现场的记者都知道这是什么套路,关家家大业大,肯定不能允许出现这样的丑闻。哪怕是好奇八卦的路人们, 也能用脚趾头就想明白, 今天这记者会, 开来,就是为了给关先生撑场面的,不管关先生跟那神秘女郎到底是逢场作戏还是真情流露,孤男寡女在酒店里共处三天两夜不出来,你说说还能干嘛?斗地主还缺俩呢! 但关太太她不一样啊,她出身平凡,家里人都靠关家照拂着,她还生了两个孩子,不管怎么样,她肯定都会维护自己的丈夫。真叫人唏嘘,表面上看着过得好好的,谁知道背地里变成什么样了呢?想当初关太太嫁入豪门,多少人羡慕嫉妒恨啊!现在却要打落了牙齿和血吞,未免也太可怜了。 然而他们都不知道,此时此刻站在台上的关太太,早就心如死灰割腕自杀了,如今在她身体里的,是吞噬掉她灵魂的龙女。 玲珑可不管什么能说什么不能说,她脸上带着泪痕,塑造出了一个坚强的女性形象,心里还记得公公婆婆叮嘱她的话呢! “咱们是一家人,关朔这回确实做的有点不对,但你们是夫妻,要共进退才行,千万别因为这么点小事弄僵了,平白便宜了外面的那些女人。” 有点不对,这么点小事。 玲珑懒得搭理他们,她抬起眼,其实关太太本身长得就很漂亮,否则也不至于让关朔喜欢上她,但和那个跟关朔同行的女人比起来,关太太就差了远了,再加上她做了七年的贵夫人,再美也保持着姿态,关朔对她早没了兴趣,或者说,从一开始,关朔喜欢的就不是她。 什么和神秘女郎共处三天两夜啊,人家本来就是关朔的女神,两人纠缠了好些年结果闹崩了,女神远走他乡,关朔结婚生子,这七年关朔表现的确实也好,只可惜女神一出现,他的心立刻就偏了。那三天两夜还不知道干了什么呢。 关太太自己照镜子的时候就没点数吗?她长得跟女神有几分相似,只不过更加清秀恬淡。 女神当年高傲转身就走,结果发现外面的世界虽然很精彩但也很无奈,时隔七年,心里压抑不住对关朔的思念与爱意,就回来主动求和——以上是玲珑从记忆里得知的全部,就她所知那两人好像还挺相爱的,否则关太太不会绝望到选择自杀。 她不能跟关朔离婚,因为她的父母她的亲人都不同意,甚至以死相逼,她还有一双儿女,最可怕的是关朔从来没有表现过他拿妻子当替身,他并不是天生冷漠疏离,只是对她才那样,这才是关太太崩溃的原因。事情一经爆出,她遭受了极大的精神压力。公婆不仅不觉得她委屈,甚至嫌弃她不够有魅力,要她当众开记者会给关朔澄清。 真的太可怕了,无数双眼睛都盯着她,都在问她要一个交代,孩子问她爸爸去哪里了,她能怎么回答?在这样的情况下,她就在记者会召开的前三天割腕自杀了。 玲珑并不觉得这个女人懦弱无能,每个人对于痛苦的定义不一样,就好像抑郁症对快乐的人来讲像是天方夜谭,但关太太早就有了这方面的倾向。她嫁给关朔也许很幸福,但关朔的父母,关朔的朋友圈,他们始终认为她是个外来者。哪怕是她的两个孩子,公婆都不愿意让她亲自抚养,她只能当个无所事事的太太,工作?太丢人了,他们关家的少奶奶怎么能抛头露面? 玲珑吃掉她的时候,确确实实尝到了灵魂中的苦涩。 感同身受,不存在的,她只能从灵魂的苦涩中得知这个女人有多难过。 “相信大家都知道今天召开记者会,是为了我丈夫关朔先生最近的一件绯闻。” 镜头咔嚓咔嚓,玲珑脸上一点笑容都没有,当然也没有再哭,她懒得演戏,调整了下话筒的位置,用一种冷若冰霜的语气开口:“我不是来为关朔粉饰太平的,也不是来告诉你们我相信他,会为了这个家庭跟他共进退的,如果关朔,你现在在看这个记者会——” 她冷冷地盯着镜头,“结婚的时候你曾经发过誓言对我忠诚,现在是你背信弃义,婚内出轨,而那位做了小三还沾沾自喜的女士,你觉得抢走一个连誓言都做不到的男人很值得喜悦和骄傲?那我祝你们这对奸夫□□天长地久。” 关朔的父母脸都黑了,立刻有发言人上来将话语权抢走,最后玲珑的言语被称为关太太身体不适所以一时言语过激,他们还是很幸福的一家云云,然而记者会还直播的啊!这年头人们对忍气吞声的女人并没有什么好感,想让别人同情你又不肯离开渣男的多得是,再多的同情心也消耗光了,可关太太话虽然没说完,但就是很解气! 谁能想到关家的少奶奶在记者会上居然如此大胆不给关朔面子呢?那可是大佬! 玲珑一下去,关朔的母亲就甩了一巴掌过来,她怎么可能给人机会打她?当下躲了过去,甚至拽住对方手腕还了一耳光!关夫人被打愣了,“你、你居然敢打我!” “早就想打你了。”玲珑悄悄甩甩手,用力太大有点疼,忘了这是别人的身体,痛痛快飞走~“谁叫你反应慢躲不开,像我一样躲开不就行了?” 关父脸色铁青,玲珑没给他废话的机会,冷笑:“咱们以后有得玩呢。” 她从这两人身后走过,恰好遇到迎面过来的两个孩子,一个七岁一个六岁,但都跟她不亲。关太太不敢离婚是顾忌孩子,玲珑顾忌个屁,这孩子亲不亲她她都不在乎,没孩子才好呢,等她分走了巨额赔偿就去包一百二十个小鲜肉,一天睡一个都不带换的,要什么孩子跟男人。 有个屁用。 平时关太太见了孩子都很耐心温柔,可惜两个孩子被祖父母教的并不喜欢这个母亲,对她的刻意讨好更是视而不见,结果今天母亲看都没看他们一眼,反而让他们觉得惊讶。 关家的小孩,年纪不大却很早熟,尤其他们遗传了关朔的智商,甚至都没有去学校上学而是接受关父安排的精英教育。关太太在家没有什么话语权,她太弱了,根本没人把她当回事。 而酒店里,一个美丽的女人洗完澡出来,只穿着轻薄的睡袍,看向坐在床尾正在看电视的高大英俊的男人。他浑身都散发着冰冷的气息,女人有些心慌,莫名觉得这个背影像是一面永远也翻越不过去的墙。她缠绵地依偎上去:“老公~” 曾经他们感情至深的时候,他总是笑着逼她这样叫她,否则就会把她欺负的泪眼汪汪,每次她这么叫,他都会很开心。 但时隔多年,她有些拿不准了。 关朔没有回应她,目光在她妖娆的曲线上扫过一圈,淡淡地说:“我先回去一趟。” “你要去哪里?现在外面很多记者的。”女人慌了,“而且、而且我好害怕,你别走好不好?” 她抱住关朔的胳膊轻轻蹭着,就像多年前他们还相爱时那样。关朔却推开了她,“他们不会进来,我已经叫司机在等我,你先好好休息,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 女人咬着唇瓣心有不甘,她不想做他的地下情人!她想做他名正言顺的老婆!那个位置明明就是她的,她现在只是回来拿走而已,有什么不对?真正的第三者难道不是那个女人吗! 146.第十四片龙鳞(二) 第十四片龙鳞(二) 此时此刻的玲珑, 正坐在卧室的梳妆台前唉声叹气, 原因无他,关太太长得不够漂亮, 可谁叫她来晚了,本来可以在割腕前出现的,结果人都断气了, 玲珑只好暂时使用这具身体,等到分到了钱跟股份, 她绝对会把它丢掉。 玲珑觉得自己越发像是一名慈善家, 付出跟收货完全不成正比。 她对着镜子摸摸脸,保养的倒是不错, 关太太最大的问题是她越来越逆来顺受的性子,要不人类怎么总说什么门当户对,齐大非偶,她跟关朔从一开始就是不平等的,那就注定了嫁给他,她要受很多委屈, 苦水只能朝自己肚子里咽。关太太顾及太多,她那双根本不把她放在眼里的儿女,她那重男轻女的父母, 其实从某种角度来讲玲珑觉得关太太自己已经被同化了,但其实一开始她不是这样的。 可嫁给关朔, 关父关母不同意她继续做明星, 很快就生了儿女, 又不被允许亲自抚养,说话稍微大点声就被讽刺没家教——妈耶,你家高贵,干嘛要娶这么个没家教又low的女人当儿媳妇啊?要玲珑说,就冲关家对关太太这态度,就足以说明他们家人才是真正的没家教且low到地心。 但这一切都是次要的,目前玲珑最伤感的是她用的别人的身体。关家别墅很大,关太太居然迄今为止还在跟公婆一起住,本来人家就瞧不上她觉得她配不上关朔,在一起住久了那就更瞧不上了,连带两个小孩儿都惹人生厌,刚才玲珑从他们身边走过,差点儿没忍住一脚踹飞一个。 关太太心理素质比较薄弱,常年遭受冷暴力也不知反抗,只会反省是不是自己的过错,如果不是关朔跟前女友的复合让她认清楚自己的懦弱可笑,她怕是连割腕自杀都不敢,因为她还晕血。玲珑到的时候就看到满浴缸的血,人都凉了,可也不能就这么叫关太太死了啊,她要是死了,那不是便宜了关家人跟关朔前女友? 开什么玩笑,这种时候还不赶紧找婚前协议分财产狠狠扒关朔一层皮然后想怎么浪怎么浪?于是玲珑就暂时借用了关太太的身体,一切等分到钱再说。 当初关朔跟她结婚,人人都说这是灰姑娘跟王子的真人版爱情故事,为了表示自己对妻子的爱意,关朔还签了一份婚前协议,将关氏集团的百分之十股份转移到关太太名下,现在是关朔自己婚内出轨,图片拍的到处都是,既然是真爱,玲珑当然要成全他们。 她认认真真做了保养,觉得有点困了,结果半睡半醒间隐约看到床头坐了个人,吓得玲珑瞬间清醒,为了保证睡眠质量她还特意拉起了窗帘,这会儿眼睛瞪得圆圆的,伸手打开了床头灯。 坐着的那人不是关朔又是谁? 虽然这个人让关太太心碎了,但玲珑不得不承认他长得还是很英俊的,不然也不至于那么多女人成天做白日梦想取代关太太的位置。她从床上坐起来,捂住嘴巴打了个呵欠,一点伪装的意思都没有——反正她遭受了这么大的打击全国人民都知道,那性情大变也很正常,换你发现结婚七年的丈夫拿你当替身还出轨了,你气不气? “唷,我以为是呢,原来是乐不思蜀,跟人鬼混三天两夜的关先生啊。”她上下打量他,嗤笑,“没看出来啊,能干这么久,我还以为你早就虚了呢,原来是把公粮都留着了。” 她从没说过这样的话,关朔颇有些不可思议地望着她,玲珑越看越气,要不是这个混球,她现在大可到处玩,一脚把坐在边缘的关朔踹了下去,紧接着一个泰山压顶,关朔虽然身材高大,却也猝不及防,玲珑对准他的脸就甩耳光,这一切都是在关朔没有防备的时候发生的,等他恼怒地抓住玲珑的手质问她是不是疯了时,玲珑已经先一步把手收了回来吹一吹:“妈的好痛。” 她又跳回床上,用看垃圾的眼神看关朔:“你真贱。” 虽然玲珑也秉持享乐至上的道理并且完全没有人类社会的道德感,但如果她遇到关太太这样漂亮温柔又一颗真心全部掏出来的人,是绝对不会伤害她的。她所玩弄与践踏的都是不够美好的灵魂,可关朔凭什么啊!玲珑吞噬掉这个女人的灵魂时,尝到了甜美,却更多的都是苦涩。 而这糟糕的口感来自于谁? 玲珑再放浪形骸,骄纵任性,也绝不会毁灭为自己献上灵魂的人,所以你看,有时候,一些人类比龙女残酷的多。他们可以任意践踏真心,将真心当做一文不名的垃圾随手丢开。 “早跟我说你外头有女人了大家好聚好散不行?非要瞒我这么久?”玲珑觉得好烦哦,这些话关太太永远都不敢说出口,她实在是个温柔到无能的女人,就连怨恨都清淡的像是云烟,不敢执着。 忍气吞声受委屈,人家踩你踩得更狠,奋起反抗,就算是鸡蛋碰石头,也要拼个鱼死网破。 人类不是都说宁为玉碎不为瓦全么?换到这里也适用。赶紧争取自己应得的利益不好么?非要为了一个爱字犹犹豫豫,还枉自送命,就算死了,谁会掉一滴眼泪? “芝芝——” “别叫得那么恶心。”玲珑想想就来气,她的味蕾上似乎还停留着关太太灵魂的苦涩,视线往下,用冷硬的语气问关朔,“我们离婚。” “不行。”关朔想都没想。 “你不是想把初恋女友扶正么?刚好我可以让位,我也不瞒你,这婚我离定了,婚前协议我还妥善保管着,你当时许下的誓言都要依从,孩子可以全给你,我只要钱和公司的股份。”玲珑嘻嘻一笑,想起日后的快活日子突然开心,“我已经找好了律师团队,该给我的钱,你一个子都别想赖。” 她都跃跃欲试了!虽然来这里的时间才几天,但玲珑已经去过了最高级的会所,说真的,关朔长得很帅,可会所里比他帅比他年轻还比他嘴甜的大有人在,玲珑觉得关太太就这么死了实在可惜,与其用这种损敌0伤己一千的自杀办法,当富婆不好吗!坐游轮左拥右抱小鲜肉不好吗!玲珑都看好娱乐圈一个新出道的流量小生了,长得特别和她胃口。 不瞒大家,她已经准备好分到钱立刻丢掉这具躯壳去泡帅哥了,为什么要留在关家让自己不开心? 但反过来想想,玲珑要是留下来,就能让关家人不开系心,这样一想,她就开心了,觉得再多待几天也可以。 关朔没有回答她的话,而是神情冷肃,他脸上还顶着玲珑的巴掌印,她用足了力气,关朔嘴角都裂了,脸颊红肿,看得出来他已经到了愤怒的边缘,但自小养成的不打女人的习惯让他极力隐忍,还对着玲珑兴师问罪:“你打妈了?” “你妈?”玲珑双手环胸,“打了,怎么,你觉得不够重?” “你疯了?” “是啊,我疯了。”她冷笑一声,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弯腰捡起地上自己穿的防滑拖鞋,照着关朔甩了一个响亮的嘴巴子然后舒服的吐了口气,手不疼了。“你们全家都欠打,所以我替你祖宗教训教训你们。” 她特别喜欢用暴力解决问题,养尊处优的关家人生怕头一次挨打,除却愤怒外更大的是惊讶,尤其是关朔,他用一种不敢置信的眼神看着玲珑,仿佛眼前这个人不是他结婚七年的妻子,而是一个陌生人。 玲珑打完了又把拖鞋丢地上,神情自然而平静仿佛一切都没发生过,她吞噬掉关太太之后感受到的情绪很茫然,明明就有强烈的心愿想要完成,却根本不知道那心愿是什么。 活着的时候任人捏圆搓扁,死了也浑浑噩噩。 那玲珑就当她是想要钱好了,反正不能这么稀里糊涂的死了还让她尝到苦味。 “芝芝。”关朔在极力隐忍,他的眼睛透着一种深沉,仿佛玲珑再继续攻击他的话他就要还手了。“我们好好谈谈,关于记者会的事情。” “有什么好谈的,除了分割财产我什么都不跟你谈。”玲珑嫌弃地别过眼,“你知不知道你现在肿的像个猪头。” 一点都不好看。 关朔看了她一眼,转身朝洗手间去了,等他回来就发现他的枕头被玲珑丢在了地上当脚垫子踩,甚至她还挑衅地看他:“你不会以为还能跟我睡一张床吧?怎么,想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 美得他。 七年了,如果说关朔对她一点感情都没有那是不可能的,但是不是爱情……就有待商榷了,玲珑懒得去分析,反正她要钱,要股份,要小鲜肉。 就是不要关朔。 147.第十四片龙鳞(三) 第十四片龙鳞(三) 再在关家住下去, 玲珑有点担心自己的人身安全, 万一关家人想弄死她怎么办!于是她用脚蹬了蹬关朔的枕头,“我知道你心里喜欢别人,不管怎么说你骗了我这么多年, 也该给我点补偿吧,婚前协议是你自己要展现自己的深情签的,不是我逼你的,你该不会为了百分之十的股份,就不想离婚?还是说你想拖着我开口不要钱净身出户?” 她很恳切地说:“别做梦了,我要很多很多的钱。” 关朔本来就没想过跟她离婚, 因为他要面子, 关家要面子,上流社会夫妻之间貌合神离是常有的事儿,又不是只有他们家这样。可玲珑这样干脆利落的要离婚,却是他没想到的, 本来剧本都写好了,只要玲珑在记者会上坚持相信他,力挺他, 虽然他跟另外一个女人在酒店里三天两夜,可谁也没拍到什么暧昧图片,完全可以洗白, 但她非但没有, 甚至说了些过分的话, 现在舆论闹得沸沸扬扬, 连带着公司股票都受到了不小损失。 “芝芝,我们好好谈一谈……” “我不跟你谈,要谈你跟我的律师谈。”玲珑站起身开始找能穿的衣服,她拉开衣柜一看,顿时心都要碎了,关太太就这么致力于当一名称职的贤妻良母?裙子的颜色款式,都辣到了玲珑的眼睛。不管男人女人都要把自己打扮的漂漂亮亮好吧,她胡乱翻了翻,总算是找到比较粉嫩的连衣裙,压箱底的,估计还是刚结婚时买的。 她也不避让,当着关朔的面就开始换衣服,换完了拎起桌边的小包就走,她早收拾好了,包里是关朔给的卡,但关太太实在是个缺心眼,又不是她的名字开户,还不赶紧去取出来转移到自己户头?没钱什么都不是啊!玲珑现在只想盘腿坐地毯上喝啤酒吃烧烤打游戏,在关家一点都不好玩。 没给关朔说话的时间她就关上了房门,除却重要证件外,关太太居然没有任何独属于她的东西,哪家豪门少奶奶过成她这个样子啊,小三都上门挑衅了她还期望男人能回心转意。 因为来了已经三天,玲珑什么都准备好了,就是关朔跟人在外面胡搞没回来,她就忍耐着在关家住了三天,记者会一结束关朔一回来,她狠狠地揍了他一顿,心头那口子怨气就出了,舒坦得很。 先把钱转出来,然后购物。玲珑就很搞不懂关太太在想什么,她自愿退让又能怎样?关朔也好孩子也好甚至那个女人,谁会感谢她?不过觉得她软弱可欺稚嫩可笑。居然还不想要钱,甚至一点好处都不拿,这样清高又能怎样?还不如狠狠扒他一层皮过自己的快活日子,怎么也比割腕自杀强啊! 到了已经准备好的房子里,玲珑终于可以丢掉关太太的皮囊了。她想了想,还是重新制作了一只傀儡,毕竟她不想用关太太的身体去寻欢作乐,即使对方早已烟消云散。这么干净可爱的灵魂,就算已经被吞噬,残留在世上的皮囊也值得好好对待。 可为什么,得到她全部的爱的关朔却不懂得珍惜呢?那样的爱,如果可以被她吃掉,该多好啊。 玲珑最讨厌的一点就是她只能吃掉对自己的爱。 她摸了摸制好的傀儡,对方看起来和真人无异,只是没有灵魂。然后玲珑打了个电话给律师,告诉他们可以在网上发表声明,表示关太太林芝已经决定和关朔离婚。 关家爱面子,但既然这种事都做得出来,还要什么面子啊,里子都烂了。网上闹的越大,玲珑能拿到的赔偿就越多。 现在玲珑在商场里一掷千金,她基本上把钱都转出来了,但是这张是关朔的副卡,没有卡主的签字不能转走,可刷无上限,所以她就来买东西了,什么贵买什么。但是刷到了一定额数会通知卡主,因此玲珑刚逛完珠宝层,就在女装层遇到了关朔。 经理一看到她就朝她走过来:“您好,这位小姐,关先生要找您,请问您——” 这位小姐一出现在商场,那真是花钱不眨眼,这个月的营业额都被她一个人刷爆了!商场内部群甚至互相发了消息:来了个美女土豪员工们一定要好好服务!结果没想到没多久,关先生就也到了。经理虽然极力保持专业,但仍然看得出来他对这两人的好奇,难道说这位大美女就是和关先生共度三天两夜的神秘女郎? 饶是关朔再爱他的初恋女友,再对她念念不忘,见到玲珑也免不了惊艳。他本来以为是离开关家后杳无音讯的林芝,于是匆匆赶来,却不曾想是个压根不认识的女人。说是女人,倒不如说是少女,她太年轻了,和她比起来,再有真爱光环的初恋女友都不好使。 关朔本来就不是什么长情的人,他的凉薄之处在于他不尊重结婚七年的妻子,也并没有那么深爱离开的初恋女友,也许正是因为初恋女友离开了他,才在他心底占据了这么大的位置。可玲珑觉得,早晚,只是早晚,他会感到厌倦。因为七年的时间可以改变很多,足以让一个不染尘埃的女神变得世俗。 玲珑完全没有被人发现偷刷人家卡的心虚,反而很是理所当然:“你是谁啊,找我做什么?” 关朔虽然不混娱乐圈,但因为其英俊的外表显赫的家世,一直都是全国人民心中典型高富帅的形象,网上还拥有一批脑残粉天天叫老公,当初林芝嫁给他,可不知多少人羡慕嫉妒恨。现在两人要离婚,除却真心觉得林芝果决的人之外,许多人都觉得林芝傻。白白把关太太的位子让出去,可不是傻子才做的事么。 关朔要是秃头啤酒肚身高一米五,肯定没人觉得林芝要离婚是傻了,所以说长得好看就是有天然优势,但现在,这份天然优势体现在玲珑身上。 “你好,你是……” 虽然是很有礼貌的问话,但玲珑看出了关朔眼底对自己的兴趣,她毫不吝啬地展现出灿烂明媚的笑容:“我是谁,跟你有关系么?” 说完转身就走。 关朔制止了想要跟上来的经理,态度闲散,尾随在玲珑身后,“本来是没有关系的,可是你刷的,是我的卡。” 玲珑扬了扬手上的黑卡,“不好意思,我不管它本身的主人是谁的,这是我女朋友给我的。” 关朔一愣。 玲珑嘲笑他:“真是个傻子,你不会以为芝芝真的喜欢你吧,跟我比起来,你有什么地方值得她喜欢么?” 关朔:??? 玲珑又用怜悯的眼神看了他一眼,“我先怜爱你一秒,别以为自己是个金饽饽谁都喜欢你,要不是因为我,芝芝才不会嫁给你这种人。” “等一下!”关朔皱眉,大步上前挡住玲珑的去路,“把话说清楚,什么意思?” 玲珑看了下腕表,“都晚饭时间了,你该不会要我站在这里给你说吧?总得拿出点儿诚意来。” 她语气虽然咄咄逼人,可实在貌美,哪怕是关朔也无法对她生出恶感,两人最后就近选择了一家高级餐厅,玲珑若有似无地朝窗外看了一眼,她来这家商场逛可不是无意,而是因为它靠近关朔初恋情人所在的酒店。更巧的是,这会儿是晚饭时间,酒店提供三餐,而一楼餐厅正好与他们所坐的位置相对,只要眼睛不瞎就都能看到。 当女神看到关朔跟一个比她年轻比她更漂亮的女孩子共进晚餐,还是毫无忌惮的就在离她这么近的地方……会是什么样的心情呢?应该比她发送床照给关太太林芝的时候难受多了吧? 可这只是一起吃个饭,又没上床,更没拍照录像,就算难受,应该也没有关太太难受吧? 最好也承受不住跳楼才好呢,玲珑想,那样就一了百了了。 不过女神肯定不会这样做,人家跟关太太不一样,女神目标明确,就是要抢回关朔,成为关家少奶奶,至于是不是二婚是不是小三……等过几年人们都忘了就行了,再不然还能洗白,只要关朔愿意,他随时可以把脏水朝关太太身上泼然后彰显自己跟女神是破镜重圆有情人终成眷属。 不管怎么看吃亏的都是关太太一个,所以玲珑才觉得她不要钱傻透了。要是留在关家,以后只能看着老公跟外面的女人恩恩爱爱,自己还要配合他在外面上演夫妻情深携手共度风雨,想想就觉得讽刺又好笑。 玲珑突然发笑,让关朔再度惊艳,他见她笑,就忍不住想问她在笑什么,是想到了什么,才让她露出那样明媚张扬的笑脸呢?毫不做作,清新明艳,令人心仪。 148.第十四片龙鳞(四) 第十四片龙鳞(四) 玲珑笑, 一是因为她点的菜送了上来,二是因为她看见女神了。对了, 女神叫什么来着? 算了反正也不重要,要不是玲珑找到关太太的证件, 她连关太太叫什么名字都不大记得。这不能怪她, 关太太自己都要忘了自己是谁了, 她的人生似乎只剩下“关太太”这个头衔, 而如果失去这个头衔,她就什么也不是。 玲珑刻意往前倾,让女神可以清楚地看见她是怎样靠近关朔的, 从女神的角度来看,她应该正好是在亲吻关朔的右脸,当然玲珑并没有亲, 她懒得去评论关太太到死还深爱关朔对他没有一点怨恨是什么想法,但是既然关太太喜欢,玲珑就不会去碰。 在关家过得那么压抑, 公婆的冷暴力与儿女的疏离让关太太患上了自己也不清楚的抑郁症,但她并没有选择去看心理医生, 倒不是她自己不想去,而是时时刻刻被这个身份桎梏。 关家要面子啊,万一被拍到要怎么办? 只去过一次的关太太就被拍到了, 关朔的母亲非常生气, 认为她是在故意给家里找麻烦, 对着她劈头盖脸一顿训, 然后为了压下这个消息又费了一番力气,关太太顿觉自己给人添了麻烦,再也不提自己不舒服的事。 忍久了,整个人都死气沉沉没了活气,玲珑觉得关家大宅就像是个巨大的豪华的坟墓,在里头固然能享受到最好的生活,但精神上对于关太太来讲,却是个无法挣脱的枷锁。 其实说白了,就是因为她出身普通,娘家人又都要靠着关家活,自己性情又绵软,才被人拿捏的一点话语权都没有。 关朔被玲珑的突然靠近惊了一下,谁知玲珑却像是没事儿人一样停留了几秒钟就坐了回去,右手拇指在鲜艳的唇瓣上抹了一下,隔着两层玻璃看到的女神自然而然就认为她刚刚是亲了关朔,握着刀叉的手都攥紧了,低头摸出手机给关朔打电话。 到底是不一样了啊,玲珑想。 要是当年青春正茂的女神,才不会这样忍着猜忌与怀疑装作若无其事给关朔打电话,那个时候的她年轻美丽而张扬,最重要的是,那个时候的关朔非常爱她,她大可转身就走,因为她知道他总会追上来。 但现在不一样了,现在她只能掏出手机,问一句关朔在哪里,能不能陪她一起吃个晚饭。 言下之意就是,今天晚上我们要一起度过吗? 玲珑听到关朔的手机响了,她单手撑着下巴,好整以暇地问:“不接吗?万一是你的情人打过来查岗的呢?” 正牌老婆都没有查过岗,一个第三者好意思哦。 关朔想了一下,却还是没有接。他觉得这会儿不适合在玲珑面前接电话,而且他想知道这个女孩跟他的妻子究竟是什么关系。可这对女神来讲就不一样了,她只认为关朔是移情别恋了!或者说,关朔不像她想象中那样爱她了! “你和林芝,究竟是怎么回事?你刚才说的话——” 要不是玲珑用过林芝的身体,真分辨不出关朔话里的区别,他在林芝面前声声叫的都是“芝芝”,可到了玲珑这里却连名带姓了,好像他跟那位爱他的妻子完全没有了感情,明明去年还有大批的新闻诉说着他们夫妻之间的情比金坚,这才过去多久啊,脸都打肿了。玲珑没回答他的问题,而是提醒:“关先生你的嘴角还有点泛青,挨揍之后没有煮个蛋滚一滚吗?” 关朔的神情逐渐变了:“请你回答我的问题。” “那你得付出点代价才行,天底下没有白吃的午餐啊。” “你想要什么?” 玲珑微微一笑,“我想要你今夜和我一起度过,我会有很长时间跟你说,我和林芝的事。” 关朔愣了,在任何一个男人面前,玲珑这样的美人主动发出邀请,都没有人能拒绝。不过玲珑很快提出了条件:“酒店房间地点都要我选,你能接受么?” 桌子下,她踢掉了一只高跟鞋,小小的脚丫子已经攀到了关朔大腿上,挑逗意味十足:“当然了,我们纯交流,我只是想跟你讲讲我跟林芝的故事,我想你会愿意听的,对吧?” 最后,关朔答应了。 两人一顿晚饭吃了快两个小时,女神在对面也看了两个小时,桌上的食物早就冷了,根本无心下咽,只有心口一阵一阵的难堪跟痛楚。她这会儿倒是觉得疼了,却没想想自己给关太太发床照的时候,关太太又是什么心情呢? 玲珑就选在女神下榻的同一家酒店,甚至同一层楼。关朔没有丝毫忐忑,看得出来他对初恋女友已经是很有把握,知道她这次回来时再也离不开他了。 这样的话,就不需要像当年一样去细心呵护爱惜了。 结果进了酒店房间,关朔才发现事情跟他想象中的完全不一样,因为,玲珑根本就没打算跟他一夜情。当他搂住她的腰想亲吻的时候被她挡住,她也不怕,面上带笑:“关先生这么熟练的操作,跟芝芝结婚的这七年没少在外头乱搞吧?” 兴许是对着她,关朔没有掩饰的必要:“只是逢场作戏。” 逢场作戏。 玲珑撇了下嘴,人类社会中很多男人都喜欢用这个词来给自己洗白,玲珑就不用,她如果得到了一个人类的爱,就会在这个世界里不抛弃不背叛,喜欢美色就是喜欢美色,感到厌倦就是感到厌倦,明明放浪形骸还要伪装的道貌岸然,才真正叫人倒足胃口。 不过,这样的灵魂,很适合被吃掉。 她低着头舔了舔唇瓣,努力让自己显得不那么可怕,“那不知关先生对我,是不是逢场作戏呢?” 说话的同时手指头在关朔的胸口戳呀戳,被他一把握住纤纤玉指,玲珑一点都不怕,关朔眼里倒是要喷火:“不要勾引我。” “要是能被我勾引到,只能说明你定性不够,还需要多多联系。”玲珑用空着的另一只手拍了拍他的脸,“你知不知道我等这一天多久了?” “什么?” “芝芝啊,我当年伤了她的心离开了她,现在我回来了,你们俩正好好聚好散,孩子我们不要,你只需要付钱就好,你说好不好?”玲珑期待地问,“我们想要很多很多的钱。” 关朔明白了,玲珑这意思是说他被两个同性恋的女人给耍了?可他不信!林芝嫁给他七年,对他什么样他心里有数,林芝怎么可能会喜欢女人! 他把这个怀疑说了出来,玲珑叹了口气,唱作俱佳道:“说起来这都是我的错,她的家人就像狗皮膏药一样,芝芝性格又好,被逼着嫁给你,她本来心里就有愧疚,难道还能对你挑剔不好?不过现在总算是苦尽甘来,你的真爱回来了,她的真爱也回来了,你们干脆点儿离婚,皆大欢喜。” 然后她突然妖妖娆娆的笑,靠近关朔的耳朵,“还是说,让她们俩一边闹去,咱们俩凑一对?” 四个人能任意交叉组CP,也是相当精彩。 而房间外,女神失魂落魄地站着,她亲眼看见关朔带着那个女孩走了进来,甚至到现在关朔还没有回她的信息,她一直打电话一直打电话,但关朔一直没有接。她不知道是他没看见还是不想回。 玲珑朝房门的地方看了一眼,笑起来,她推开关朔盘腿坐到床上踢掉鞋袜,露出白的发着莹光的腿,关朔的眼睛一下就转不开了,玲珑嘴角轻轻一勾,“我想去洗澡,你要一起么?” 关朔又愣住,他不懂玲珑究竟想做什么,既然跟林芝是爱人关系,又为什么要来勾引他?他到现在也不太相信玲珑的说辞,觉得漏洞百出,可这不妨碍他觉得她是个漂亮诱人的姑娘,能激发他最原始的欲望。 “当然。” 玲珑勾着他去了浴室,这房间要是隔音效果差就好了,也不需要牺牲她的色相,等一等不用急,等她偷拍好了视频就能一脚蹬开关朔,她的便宜是那么好占的吗? 玲珑没想弄死他们,就是要让他们不好过,她觉得自己已经很仁慈了,关太太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那她只好随便做点。 让玲珑没想到的是,女神居然就在门外站了一夜,她在洗澡的时候把关朔给打晕了,如法炮制地拍了床照跟亲密小视频发过去,当然记得给自己打码,不知道女神在门口看到了是何感想。 然后她就让关朔晕倒在浴室里,弄了个小号,在各大网络论坛公众平台发布了当初女神发给林芝的视频给床照——她既然喜欢给林芝看,那就应该也喜欢让大家一起看咯,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嘛,而且这样的话关朔婚内出轨坐实,林芝能拿到的钱更多。 这样的话,她就可以继续下一步了。 149.第十四片龙鳞(五) 第十四片龙鳞(五) 可能是玲珑下手比较重, 等关朔从昏迷中醒来,天都大亮了, 脖子后面剧痛,他爬起来手一划拉听到水声,才发现自己还在浴室,居然就倒在浴缸里, 身上不着寸缕。 艰难对着镜子看了看,后颈青紫一片,衣服丢的满地都是, 地上也都是水, 幸好浴缸有个突起,不然他觉得自己很有可能溺水而死, 因为水龙头都没关,冷水泡了一夜, 皮子都泡的发白发皱, 这会儿是饥寒交迫, 可能关朔活了这么些年,除却被玲珑揍的那一顿外,就没受过这样的罪。 那个女孩想当然已经不在房间, 关朔揉着太阳穴, 衣服都湿了也没得穿, 他试图去找手机叫人送衣服来, 结果手机关机, 他想起来, 是自己关的,昨天总是有电话不停地打进来,他觉得烦就关了。赶紧开机,结果未接来电和信息一大堆,关朔看了一下,脸色立刻变了。 他居然晕倒了这么久!现在已经下午三点钟了! 这么久的时间,足够他跟初恋女友的激情视频以及床照漫天都是,就算立刻和谐也和谐不来,谁手里还没几个硬盘啊,而且男的帅女的美,讲真比成人动作片还好看。 最重要的是,双方的脸都足够清晰,一眼就看出是关朔跟个陌生女人,至于这个女人是谁还用说?好了,现在是彻底坐实了关朔婚内出轨的罪名了,他要么离婚,赔偿关太太足够多的钱跟股份,要么就不离婚,但就关太太那天在记者会上的表现,关朔想挽回她可能不那么简单。 网上讨论的热火朝天,关家一向爱面子,现在别说面子,里子都没了! 关朔心情烦躁,那边女神的心也彻底凉了。她昨天晚上收到了那个女孩发来的鸳鸯浴的床照,可人家女孩比她多了个心眼,人给自己打了码!现在全国人民都看到了她的裸|体,她还想嫁入关家?绝无可能。 不说关朔愿不愿意,就是关朔的父母也绝不会答应的!女神躲在酒店的房间瑟瑟发抖,她不是傻子,她知道现在怎么做对关朔最有利。 立刻开记者会表示自己知道错了,并且恳求妻子原谅,带上两个孩子的话会更容易得到大众同情心,更何况,关朔长得那么好。浪子回头的戏码人人爱看,总是能轻易得到谅解,可对于女人,加诸在她身上的就要残酷许多。 简单点来说,她完了。 女神后悔极了自己为什么要发视频跟照片给林芝示威,那不是个懦弱又无能的女人吗?!她爱关朔爱到极点,怎么可能会做出把视频照片公开于众的事来?女神都算计好了,可怎么也算计不到林芝会性情大变。 不可能的,一定是有人在背后帮助林芝,否则林芝那个蠢女人不可能做出这样的事,她为了她的爱情能奉献一切,绝不会伤害到关朔的名誉,那是谁?难道是昨天晚上跟关朔一起的那个女孩?! 不管是不是,关朔都选择了及时止损。他果然召开了记者会表明了婚内出轨是自己的过错,并且表示了对妻子的歉疚,为了以示真诚,关父关母也一同出席,除此之外还有两个长得玉雪可爱的孩子,一家人非常有礼貌也非常坦诚,简直叫人觉得不原谅他们就太咄咄逼人了。 而且从视频跟照片都能发现关朔是不知情的,是偷拍的,也就是说关朔犯错了,可视频女主角却想借此上位? 这时候又有人出来爆料,说当天晚上关朔是参加一个宴会喝醉了,大家没发现视频女主角跟真正的关太太长得有点像吗?视频里关朔全程没看过镜头,床照也都闭着眼睛,再结合那天晚上关朔参加的宴会,很明显是被这个女人钻了空子吧! 记者会上关朔却只字未提,只说是自己犯了糊涂毁掉了原本美满的家庭,孩子们安静地流眼泪揉眼睛,他们那样爱自己的父亲,可见关朔绝不是渣男。 所以,一切的错都在于视频女主角! 很快,女主角的资料就被扒了出来,说是国外留洋回来的,曾经跟关朔是大学同学,还是关朔的初恋女友!这就很明显了吧,初恋女友在国外混得不好想回国,发现自己曾经甩掉的前男友如今已经是商圈大佬,立刻想要上位,这也能解释为什么以她的层次能见到关朔了。 初恋女友想旧情复燃,完全不在意关朔已经娶妻生子,于是借机跟关朔发生关系想破坏人家家庭——天哪,这也太恶毒了吧,电视剧里的女配角都不敢这么干! 当然也有人提出异议,关朔的妻子跟初恋女友有几分相似,难道关朔本身就没有错? 被反驳:关朔结婚的七年洁身自好吧,没有花边新闻吧,两人生儿育女了吧,人家夫妻两个每次露面都是恩恩爱爱的,再说了,当年前女友要分手,以关朔的家世不能拒绝?既然放手了就是看不上了呗,而且关太太气质温婉宜室宜家,谁不喜欢啊!现在人家关朔都知道错了,浪子回头金不换,到底是谁这么恶毒带节奏看不得人家好? 玲珑坐在床上,对关家引导舆论的手段佩服的五体投地,这关朔从婚内出轨直接变成被污蔑的受害者了,不得不说关家父母跟两个孩子起到了极大的作用,现在网上甚至开始有人针对关太太,认为她不够包容。 还不够包容呢,命都包容没了。 关朔在记者会上对关太太的真情告白让人潸然泪下,一个英俊出众且富有的男人一字一句诉说着自己对妻子的爱意与歉疚,为了孩子,为了老人,关太太也该原谅他啊! 就这还不够呢,第二天连关太太的家人都出来接受采访了,说关朔是个多么好的丈夫,多么好的女婿,多么好的姐夫云云,总之是把关朔夸到了天上去,两家亲如一家,就不能让那种坏女人来破坏家庭!如果让她得逞了,才是真正的毁掉了大家的感情! 有理有据,玲珑差点就信了,她现在特别想采访一下前女友,被逼到这个份上感觉如何啊?当然了,前女友是有错,可关朔也没好到哪里去,既然不想旧情复燃,干嘛脱裤子上人家,上完了又想瞒着妻子一切照旧,天底下哪有这等好事? 如果不是玲珑把视频发出去了,现在这两人说不定还如胶似漆准备弄掉关太太上位呢,只是处境不同就选择了不同的做法,看起来关朔是真的并不怎么深爱前女友。 他是个感情淡薄的人,对谁都一样,为他生儿育女,得不到他的忠诚,为他洗手羹汤,也得不到他的感激,他给予了你优渥的生活,养着你的家人,与其说是夫妻,倒不如说是雇主与佣人。 从一开始就是不平等的,别人怎么会尊重你。 林芝果然接到了来自关家以及林家的电话,虽然话说的不一样,但透露出的中心思想没区别——要她回去继续过日子,别因为小人就毁了原本美满的家庭。 尤其是关母,她最清楚林芝有多么爱两个孩子,于是不停地强调:别忘了还有两个孩子呢。 没了母亲的孩子,多可怜啊。 虽然对儿媳妇林芝不满意,但关母更爱面子,就是为了面子也不能就这么让林芝跟关朔离婚。就连两个孩子都被说动了,打电话来给林芝,一口一个妈妈快回家。 要是换成真正的林芝,怕是死了也要爬回去,可惜了,林芝的灵魂与皮囊都不存在于这个世间,如今的林芝不过是玲珑用一片龙鳞做出来的傀儡,没有灵魂注入,就只是傀儡,一切按照玲珑规定的命运轨迹走,不能思考也没有人格。 所以电话里林芝的回答简直是冷若冰霜,关家一开始还不着急,直到后来林家人也派不上用场了,他们才真正开始考虑起要如何挽回林芝。 林芝是个孝顺、温柔、安静、心软的女人,正因为如此,关家才不慌不忙的等林家人去劝她。可这回林家父母压根没派上用场,林芝后来连他们的电话都不接了,而他们又不知道林芝现在住哪里。 关朔心里猜测她跟那天自己遇到的少女在一起,可他派出去的人也找不到她,就好像她突然人间蒸发了一样。林芝是个什么样的人,结婚七年的他最清楚不过,如今她突然变得铁石心肠,只有两个可能,一是她被逼无奈,二……是她本来就是这样的人,只不过从前是在骗他! 难道那个少女说的是真的? 不可能! 这就等于否定了关朔身上的全部优点及魅力,光是关朔自己就绝不认可这个回答! 就在所有人都在找林芝的时候,林芝回来了。 只不过,她不是一个人回来的,她身边,还带了一个少女。 别人兴许不认识,关朔却熟悉得很,熟悉到后颈迄今依然隐隐作疼。 150.第十四片龙鳞(六) 第十四片龙鳞(六) 且不说关朔瞧见玲珑是什么想法, 他的母亲对玲珑就不是很顺眼, 或者说关母对任何出身普通却长得过于美丽的女孩子都不顺眼,觉得她们都卯足了劲儿想朝他们上流社会蹭,玲珑就很奇怪, 抱有这样想法的人本身能上流到哪里去。都嘲笑暴发户,可这些所谓底蕴深厚的上流家族,给人的感觉也没多么高素质啊。 “芝芝。”关母叫林芝的名字,意有所指地看向玲珑。“咱们家现在就在风口浪尖上, 我知道你心里不好受, 可你也不能带些随随便便的人回来啊。” 林芝没有说话,玲珑却笑了, 她好整以暇地看了关朔一眼, “我怎么是随随便便的人呢, 关先生和我可熟悉着呢, 是吧?” 关朔没说是也没说不是,他总不能告诉母亲说自己被这古怪的女孩骗了, 差点儿被淹死在浴缸里。他只是盯着林芝看了几眼,又去盯玲珑,仿佛能看出她们俩之间到底有多少百合情一样。 这时候两个孩子跑了出来, 他们一人一边抱住了林芝的腿,用软绵绵的童音请求她原谅爸爸, 关父看火候差不多了, 就说:“芝芝啊, 不管怎么说, 咱们都是一家人,打断骨头还连着筋呢,总不能叫外人看笑话。关朔犯了男人都会犯的错,你是他的妻子,总得包容他一下,夫妻之间还能有隔夜仇吗?” 玲珑惊奇地呀了一声:“是男人都会犯的错?那关先生您犯过吗?关夫人知道吗?” 关父没好气地看了她一眼,但玲珑实在是太漂亮了,哪怕看起来还很小,也很少有人能对她口出恶言。关父当然也不是什么爱家忠诚的好男人,年轻时候比关朔玩的凶,这些年是上年纪了,但外头还包着几个十八九岁的小情儿,关母能不知道? 她当然知道啊,可就像是她跟林芝说的,女人要包容,男人在外头应酬工作很辛苦,难免逢场作戏,作为贤内助,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又能如何? 她全然忘了自己对丈夫外面养的情人多么恨之入骨,到了自己儿子身上,反倒觉得没所谓能理解了。当然主要还是因为林芝不讨她喜欢,关母总觉得关朔当年跟林芝结婚是错误的选择,要知道关朔这条件,当初多少名门闺秀暗恋他,结果他却选了个灰姑娘,可把关母气坏了。 人类真的很有意思诶,玲珑想。她去过很多世界,发现过一条奇怪的规律,母系社会的话,看不起男性的多半都是男性本身,反过来,父系社会里,看不起女性的也多半都是女性。两性关系中处于上风的那一种,很多时候根本不需要去压迫,处于下风的就会压迫自身。 真的很有意思,荒海里的生物就从不这样,小白鲨不会瞧不起一粒砂砾,海豚也不会觉得暗礁死气沉沉,水母能够容忍虾米在身上嬉戏,珊瑚自在于海底生长。 也许正是因为智慧比较高,才会衍生出这些复杂的情景。玲珑很多东西都是在人类社会学会的,她初入人类社会的时候宛如一张白纸,一开始她甚至想要在荒海养人,可慢慢地就打消了这种想法。因此荒海有鱼有龙,有兔有狗,却永远都不会有“人”。 “这位小姐,这是我们家的私事,请你不要多管闲事好吗?”关朔冷声说。 “谁跟你们是一家人,难道你以为我回来是跟你重修于好的?”林芝的声音比关朔还冷。“我已经找了离婚律师,之所以回来,是想跟你谈条件。” 息事宁人?没可能的。 玲珑笑眯眯地坐到沙发上,顺手把林芝也拉下来坐着,傀儡的好处就在于他们跟真人是一模一样的,有呼吸有心跳能思考能表达,甚至七情六欲嬉笑怒骂都可以,可没有灵魂,就缺少真正的生气,命运对傀儡而言就是真理。现在玲珑告诉她要离婚,那么林芝就会不惜一切代价。 孩子不好使,家里人也不好使。 “芝芝,有什么话不能好好说,为什么一定要离婚?”关母皱眉,再度话里有话,“是不是有人骗你了?你要记得,咱们才是一家人,这世上坏人很多,他们会撒谎,你要分辨是非,家人难道还会骗你吗?” “怎么不会,关朔不就骗了?枕边人都能骗,更何况是没有血缘关系的公婆。”玲珑一点都不客气,权当是在自己家,拿起茶几上的橘子开始剥,自己吃掉一半,又把另一半塞进林芝嘴里。 林芝仍然坚持:“必须离婚,能够和平离婚最好,否则我不介意法庭上见,别忘了你那满天飞的视频跟床照。” “比起干脆利落的离婚,上法院打官司更丢人吧?”玲珑叹口气,“赶紧离了分财产不好么。” 要是当初关朔没签婚前协议,没有展现自己的深情,那当然离婚是没什么问题的。可现在问题大了啊!当初他签订的婚前协议可是要给林芝百分之十的股份的!更别提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那是一笔天文数字啊!要是离了婚,关家肯定元气大伤,万一竞争对手趁虚而入,就算不死也得脱层皮! 还有一点就是,关母虽然一直想自己儿子重新找个有帮助的老婆,但不代表要以这种名义!假使今天是林芝出轨被抓,那她肯定立刻逼着他们离婚顺便把林芝踩到脚底,然而如今形势相反! 说白了关家人的重点除了名字外就是:你凭什么先提出离婚?你有什么资格想离婚?当初娶你都是你八辈子修来的福气,结果你说离婚就离婚?你以为你是谁?你把我们关家当成什么了? 从头到尾也没人关怀林芝一句,甚至关母还认为她把手头的视频发到网上是想搞臭关朔! “得了吧。”玲珑翻了个白眼。“自己一身骚还嫌别人捂鼻子。” 至于那俩巴在林芝腿上的孩子,早教玲珑一脚一个踢远了。到底还是幼崽,玲珑虽然不怜惜,却也没有用力,俩孩子在地上咕噜噜滚了两圈就爬了起来,她这样对待孩子林芝却漠不关心,终于让关朔发火了:“林芝!这是我们的孩子!你怎么能眼睁睁看着别人虐待他们!” 林芝:“哦。” 她看两个孩子的时候没有丝毫感情,傀儡就是这样的,他们能模拟人类的七情六欲,但本质上却没有感情,也不会真正体会到喜怒哀乐,玲珑不让她对孩子有反应,那么就算孩子在她面前死了,林芝也不会有丝毫触动。 “孩子林芝不要,我跟你们说,现在再纠缠也没什么用,干脆利落离婚分财产,你再开个记者会表示一下自己对不起妻子知道错了以后会改云云,带俩孩子再去流几滴眼泪,打扮的不修边幅一点,分分钟就有无数少女来怜惜你。但如果再闹下去,就不一定了。”玲珑诚恳地告诉他,“你只是骗了林芝,虽然很恶心,但罪不至死,我们也不想闹个鱼死网破。” “对。”林芝附和。“我们只想要钱,去过我们的生活。” 这话一出口,所有人都沉默了。 玲珑跟林芝说的都是大实话。林芝不愿意原谅一定要离婚甚至已经请好了律师,那再闹下去,对关家真的没什么好处,就怕林芝一个发狠,到时候可就覆水难收了。 现在离婚,只要做好公关,关朔就还能落得个好名声——一切罪名都将落在女神头上,自己摘的干干净净。 于是经过协商,三天后关氏发布公告,严明关总已经与妻子林女士和平离婚,为了表示补偿,夫妻财产分割中,关先生做了极大的退让,除此之外,婚前协议关先生尽数履行,并且为了弥补前妻,关先生在原有的百分之十的股份上又增加了百分之二,也就是说,现在林芝手上,有关氏集团百分之十二的股份,除却手握百分之四十九的关家以外,她在股东里算是很有发言权的。 玲珑不得不佩服关朔这一波操作,真的,壮士断腕,打了个漂亮的仗。不否认自己的错,勇于承担又大方,并且一再表明对不起前妻,会和孩子永远等待她回心转意——危机公关堪称完美。 “我代表自己原谅关先生了,感觉他真的很爱前妻啊。” “对不起容我阴谋论一下,前妻该不会本身就是冲着钱来的吧……” “楼上卧槽,如果这样一想,细思恐极。” “希望其他出轨男都学习一下关先生,又帅又大方还不找理由,错了就是错了。” “换做我早就原谅和好了,决不能便宜外面那些小婊砸!” “羡慕前妻,离个婚直接跨入超级富豪行列,而我现在一个月三千块钱苦哈哈。” …… 玲珑翻了翻网上的评论,心想,学习了。 151.第十四片龙鳞(七) 第十四片龙鳞(七) “你看没权没势活着多难啊。”玲珑感慨。 林芝坐在床上冲她笑, 一点也不担心或是慌乱。她们现在已经彻底搬出了关家,有钱有势的好处再一次体现出来了,连离婚的速度都比普通人快,这会儿可没人敢说什么劝和不劝分。 不过这才离婚第三天, 关家的口碑几乎就扭转了过来,可以说是非常厉害的手段了, 换做任何一个普通人都做不到这样, 只能任人鱼肉。如果玲珑此刻饿得一点力气也没有, 她也不会选择这种硬碰硬的方式,毕竟从一开始林芝就处于下风。她是能自保并且能保护别人才这么做的,小朋友千万不要学哦。 “那接下来要怎么办呢龙女大人。”林芝苦恼地问,“我不知道要怎样做。” “就这么放过他们,你觉得合适么?” 林芝仰起脸,“只要龙女大人高兴, 怎么样都合适。” 唉, 玲珑觉得就是自己太甜太可爱了, 才连带着她脱落的鳞片化为傀儡时都特别会说情话。她想了想,“这个你就不用管了,我看这几天风头也差不多了,关朔那边肯定该吃吃该喝喝, 装个几天深情样子也就完了, 重点在于你的——哦不, 是林芝的家人。” 那群吸血鬼怕不会这么轻易放过林芝, 毕竟林芝离开关家, 就代表着林家人很难得到关家的庇佑。玲珑猜测关朔一定是想到了这一点才痛痛快快离婚,林家人什么德性大家都清楚,他们吸血吸惯了,仗着跟关家的姻亲关系没少在外头招摇,结果林芝突然离婚,他们就算不把林芝打死,也得逼着林芝去赔礼道歉。 还有林芝手上百分之十二的股份。 这可是笔天文数字,关朔决不会轻易放手,多余的百分之二是给别人看的,证明他是个多么好的前夫。那么怎么拿回来呢?除了林家人,就再没有更好的方法了。林芝对他能绝情,对生养自己的父母兄弟,难道也能如此? 不好意思啊,玲珑心想,要是关朔是这个打算,那他真的要竹篮子打水一场空了,因为真正的林芝早就不存在于这个世界上,还谈什么情意啊。 林家人这么些年靠林芝的,也没见他们对林芝多好。 玲珑正坐在地毯上盘算接下来的行程,去了厨房给她洗水果的林芝就回来了,手机递到玲珑面前:“您说对了。” 是林芝母亲打来的电话。 林芝是个称职的妻子,更是个孝顺的女儿,可以说她的每一个身份都做到了无可挑剔的地步,但即便如此,她仍然得不到善待。玲珑认真搜寻过林芝的记忆,林芝的付出对其他人而言已经成为了常态,上学的时候就是这样,她是班里的老好人,谁叫她帮忙她都不会拒绝,久而久之,当林芝真的分|身乏术的时候,被她拒绝的人永远想不起这个女孩曾经帮助过自己多少次,却永远都能记住这拒绝的一次。 在家里当然也是这样。 林芝的父母想要儿子想疯了,听说林母在怀林芝前还怀过三胎,偷偷做了检查发现是女孩,就都给流掉了。到了林芝,检查说是男孩,谁知生出来却没把儿,林母差点哭瞎了,林父也铁青着脸,但林芝命硬,还真就熬了下来。后来林父林母超生,为了生二胎东躲西藏,终于生了个儿子。 你以为这就皆大欢喜了? 并没有。 他们对林芝的弟弟林耀祖有多溺爱,对林芝就有多苛刻,在这样的人生中,林芝很诡异的被养出了事事以弟弟为先的潜意识,她周围没有人来告诉她她值得更好的,她在那样的环境里长大,自己又能怎么样?她照顾弟弟为弟弟打算已经成了家常便饭,嫁给关朔后也没有改变。林家人靠着关家才过上了好日子,哪里能容许林芝真的离婚啊。 玲珑把手机拿过来,很干脆地挂掉电话拉黑号码,整个动作如行云流水一气呵成,“别理他们,反正他们也找不到我们在哪儿。” 林芝有点担心:“那……会不会招来麻烦啊。” “已经很麻烦了好吗。”玲珑撇撇嘴,“晚上我要出去一趟。” 林芝对她的畏惧深埋在骨子里,不敢说什么,玲珑有点微微苦恼,因为她虽然要出门,可是要去的地方并不是那么容易进去的,要不她也学别人来个碰瓷吧? 不知道有没有用。 等到了下午五点钟,她就开始梳妆打扮了。新买的当季名牌礼服裙,高跟鞋首饰一应俱全,打扮的像个名门淑女,酒红色的长裙布料柔软贴身,将她美好的曲线尽数模拟。卷发风情十足,唇瓣也是极为诱人的红。玲珑临走前还跟林芝打招呼:“我晚上肯定不回来了,你要是呆着无聊就拿钱去找乐子。” 林芝摇摇头:“我在家里等您回来。” 其实她自己也无意识自己是一片龙鳞,还以为自己是真正的林芝,行为举止跟性格都与真正的林芝没有区别。玲珑走后,林芝就坐到了沙发上,她愣愣地看着洗好的干净的苹果,不知道为什么,却一点食欲都没有。 玲珑不是出去玩了,她是跑去参加一场商业酒会,当然了她没有邀请函,但这不妨碍她混进去,路上随便拦了个男人,对方就晕头转向地把她带了进去,一切都很顺利。 今天她来这儿可不是玩的。关家出了那样的大事,颜面无存,上流社会的男人们在外头养情人很正常,跟妻子大多心照不宣,甚至一些贵妇人也会养几个英俊的小狼狗,这是默认的规则。但同时夫妻双方还有一点是必须遵守的,那就是脸面。不管彼此私生活混乱与否,一旦涉及到荣誉问题,那么他们必然站在统一战线。 而关太太却打破了这个规则。 关朔因为离婚“情伤”在家闭门不出,关父便代替他出席一些重要场合,今天的酒会也是,玲珑隔得老远就看见关父了。能生出关朔那样帅的儿子,关父自然也不丑。只可惜保养的再好,微微凸出的肚子也比不上年轻男人的八块腹肌,略微单薄的头毛更比不上年轻男人的乌黑浓密,玲珑就看了一眼就嫌辣眼睛别开了视线。 她今天来是有目的的。 酒会开场后,不少人在舞池中翩翩起舞,玲珑趁机摸过去,一路经过走廊,最后停留在一间休息室门口,像是这样的高级会所,能用来举办酒会,当然也会给身份高贵的来宾分别准备休息室。 玲珑抬手敲了敲门,里头没人理她,但她敲门也就是意思意思,径直推开走了进去。 里头有几个身着西装的男人,有的比较年轻,有的比较成熟,但玲珑的目的不是站着的这几个,而是坐在桌子后面,脸色一直很淡然的中年男人。 他长得很好看,年轻的时候应该颜值更高,不过岁月虽然为他带来了鱼尾纹,却也增添了几分历经沧桑的男人才能有的阅历与沉淀,要不怎么说大叔迷人呢?他的头发跟胡子都夹杂了花白的颜色,但整个人状态却极好,看得出来心态很不错。面对玲珑的突然闯入,其他人都是瞬间傻眼,只有他面不改色。 似乎这么漂亮的一名少女是完全无害的。 “你好,穆先生,我叫玲珑,今天来这里是想跟你做个生意。” 其他人还在为玲珑的美貌惊奇的时候,穆先生却微微一笑:“说来听听看。” 他没有瞧不起玲珑,反而对她说的“生意”有几分好奇,不像是旁人,玲珑觉得如果换作其他人,肯定觉得她是个神经病的。虽然之前只在电视新闻上见过这个人,但因为他对玲珑的包容,使得玲珑对他印象很不错,尤其他很好看,这就加分了。 关朔也很好看,可就很讨人厌。 “我想跟你一个人说。” 穆先生挑了下眉,富有魅力的人哪怕做这种表情也显得很有味道,玲珑脸上的笑更加灿烂,等只剩下他们俩,她毫不客气地坐在了桌子上,贴身的裙子使得她的身体曲线纤毫毕露,水蛇腰蜜桃臀,就离穆先生咫尺之距。 他先是用欣赏的目光打量了玲珑,毫无色|情之意,完全是对美丽的喜爱与赞叹。而等到玲珑说出她的来意之后,穆先生就逐渐笑了,很明显,玲珑提出来的这个生意,他很乐意与她做。 对彼此都有百利无一害,何乐而不为? 玲珑没想到会这么顺利,她本来还有几个候选人呢,这位穆先生因为势力最大财力最强,才成为了她候选名单上的第一个。看着穆先生,玲珑突然觉得花钱买的小鲜肉睡起来毫无内涵——要睡,难道不该睡这样万里挑一的男人么? 他连胡子都很有魅力。 152.第十四片龙鳞(八) 第十四片龙鳞(八) 玲珑跟穆先生很愉悦的达成了协议并且干了个爽, 虽然穆先生上了年纪, 但体力还是不逊于年轻人, 尤其是活好, 这倒不是说他的技巧有多么惊人, 而是他的态度很温柔,非常照顾玲珑的感受,甚至细腻粗暴切换自如, 玲珑心想, 这可比睡小鲜肉舒服多了。 聪明人的好处就体现在这里, 可以根据她的身体反应判断接下来是需要温存还是继续, 玲珑感到了十足的快意,连带着心情都好了起来。她拍拍穆先生光裸的胸膛,他保养的非常好, 比关朔都不差, 甚至从身材上来讲要更加标准一些,肌肉曲线很是流畅, 却又不会过度夸张, 因为鲜少出门, 皮肤是白净的颜色,显得干净通透。 “要走?” 玲珑坐在床脚悉悉索索的穿衣服, 她本来就那么条红裙子, 结果突然看对眼, 裙子布料柔软轻薄, 哪里经得起蹂|躏, 早坏的不成样子,她就摸过了穆先生的衬衫穿在身上,露出一双又白又长的嫩腿,转身就要走,连个招呼都不打,却被人从背后揽住腰拖了回去压在身下。 “喂。”玲珑戳戳他胸口,“不要忘了我们的约定,我很相信你的。” 结果他还是不松开。玲珑就一口咬在他脖颈上,威胁:“我很凶的。” 穆先生轻笑:“看得出来。”能把关朔耍的团团转的,怎么可能只是个单纯的小姑娘,不过,“我也很凶的。” 玲珑纯粹是想解决一下生理需求,完全没有跟他过多纠缠的意思,但穆先生似乎并不赞同玲珑的想法,他在她耳边轻声诱惑:“难道你不想亲眼看见这件事最后的结局么?从别人口中听说,跟自己目睹,快感是不一样的。” 他觉得如果讨厌一个人,就一定要看着对方坠入深渊才可以,要是能亲自踹一脚推一手,那就更愉悦了。那种快感,不亚于做|爱。 过于聪明的人能够嗅到同类的气息,见到玲珑第一眼,穆先生就知道她跟其他人不一样,因此无论是她热情的邀请还是无情的拒绝,都让他感到舒畅。 玲珑歪着脑袋问:“你是在邀请我?” “不,我是在请求你。” 他的手指骨节分明,抚摸在玲珑身上的时候却很轻柔,一寸寸掠过,她的皮肤那么柔嫩,很容易在彼此之间产生生理反应。于是玲珑刚穿上没几分钟的衬衫就又脱了下来,反正她现在也无事可做,本来是打算包养小鲜肉的,可风干的老腊肉味道也不坏,甚至更有嚼劲。 关家一开始还想利用林家人逼得林芝就范,哪里知道林家人连林芝在哪里都找不着?自打离婚后,这个女人就跟失踪了一样,打电话不接,派人去找也音讯全无,好像全然不存在于这个世界了。 直到关氏集团被强势入股,他们才发现不知什么时候,小股东们手里的股票都卖了出去,本来关朔手头百分之四十九的股份还能强硬说话,然而婚前协议使得这百分之四十九只剩下三十九,为了表示自己的愧疚,关朔又主动赠与前妻百分之二。 你看,爱面子是要遭报应的。 谁能想到林芝会二话不说就把手头的股份全给卖了?还卖给了关家最大的竞争对手?!现在对方一跃成为关氏集团的大股东,在任何决策上都拥有极大的发言权,关家没落也不过是迟早的事。 关朔这会儿都焦头烂额了,穆先生作为背后的大BOSS,完全不觉得自己这样趁人之危有什么不妥,换个角度,要是关朔手上有他那么多股份,也早来把他啃得骨头都不剩。自古商场如战场,讲道义归讲道义,却不是妇人之仁的时候。更何况他手头的这些股份又不是大风刮来的,光是买到手就花了他数年时间。 可以说玲珑最后送来的百分之十二,加快了穆先生吞并关家的进程。他很是好奇玲珑跟关家有什么过节,又跟那位离婚的关太太是什么关系。 “过节?我跟关朔?”玲珑正盘腿吃东西,闻言笑,“我若是跟他们家有过节,那可不是这样小打小闹就完了的。” “至于我跟关太太嘛……”她吞掉最后一口冰淇淋,搂住穆先生脖子,满打满算这是他们认识的第二天,但很奇妙,就跟熟悉了很久一般,他不觉得她年纪小稚气未脱,她也不觉得他年纪大老气横秋,相处的极为融洽。“我是她的女朋友。” 穆先生笑出声:“我不信。”这话拿去骗骗关朔那样的毛头小子还差不多,他都这把年纪了,哪里分辨不出来了说的是真是假。他知道那位关太太的长相,怕是容貌就通不过,更别提那性格。 “你不信也没办法,反正我告诉你了。”玲珑又反手将他推开,她很喜欢穆先生的胡子,生得太好了,让他看起来优雅又成熟,虽然年近半百,但真的是好看,那是年轻男人无法匹敌的魅力。 而其他像他这个岁数的人,比如说关朔的父亲,早就啤酒肚微凸地中海凹陷皮肉松弛,年轻时再英俊,也只剩下个空壳,毫无美味可言。 “小姑娘古灵精怪,你不想说,我不问就是。” 他又把玲珑圈回来,觉得跟她在一起心情总是十分好,忍不住就想把她留下来,她挥金如土好逸恶劳都没关系。其实穆先生接手了林芝手头的股份,也付了一笔天文数字,决不叫林芝吃亏,当然,最后这些钱都属于玲珑。 穆先生没拿玲珑当个玩意儿看,他可不觉得这娇滴滴的小姑娘是随随便便就能把玩的,活了这些年头,这点数他还有,从不小看女人,甚至欣赏优秀的女人,这一点,关朔跟穆先生比起来可差远了。 关朔手头死攥着仅有的股份,虽然关氏被穆先生强势入股侵占,但他到底还稍微说得上话,也仍然过着富贵的日子,只不过比起曾经的风光,如今是落魄且丢脸。不过是婚内出轨就闹出这么个下场来,倒使得很多男人引以为戒,据穆先生给玲珑统计,上流社会已婚男子中出轨率下降了百分之五十,估摸着都是怕遇到林芝这样厉害的老婆。 平时看着闷声不吭逆来顺受,你一旦对不起她,能整死你。 不要你命也不让你病,就是狠狠挖你一块好肉,爱面子的没面子,爱钱的人财两空。 玲珑觉得应该差不多了,反正林芝本来也没什么想法,她从关家弄到的这些钱应该足够了吧?至于女神……女神的视频基本人手一部,国内混不下去,国外本来就混不好,关朔早跟她撇清关系,她才是人没捞着钱也没有还把自己搭了进去,男人有钱有势有颜值很快就能洗白,女人可就不一样了。 这个世道终究是不公平的。同样是出轨,男人就是犯了天底下男人都会犯的错,女人就是水性杨花还要接受荡|妇羞辱,玲珑都在网上看到有人跪舔关朔,觉得他其实是个痴情的好男人只是被骗了,男人嘛,都有那么点初恋情结,谁能想到初恋会面目全非呢?反倒是林芝,离婚简直是不知好歹。 没办法啊,玲珑也不能转变这个世界的想法——吃饱了撑着的话她难道不会去睡觉么?人类发展与否思想变化与否,从来都不在玲珑的关心范围内。 关家吃了个大亏,他们现在的生活较之普通人已经算是奢侈了,可对比曾经的他们,那真不能看,有钱是还有钱,但吃过了龙肝凤髓,又怎么能忍受每天只吃牛羊鱼肉呢?所以关朔做梦都想着东山再起,这会儿他总算焦头烂额的没有功夫再来找林芝,更没有多余的心思去扮演一个浪子回头的丈夫。 他只想知道,穆勉之手头为什么突然会有那么多的股份!这在之前从没听说过! 小股东们经常转换是很正常的,但关朔很清楚,绝不可能所有人都在一夕之间就将手头的股份全部出手,不管怎么说关氏集团每年给的分红都不是笔小数目,除非有人早就盯上了他们! 答案如何,只有找到林芝才能知道,穆勉之如果手头早就有了足够的股份不会等到今天,这件事跟林芝估计脱不了干系。 可惜不管关朔怎么找也找不到——这不是废话么,林芝早就不需要存在了,她签了字,股份变成了穆勉之的,钱则给了玲珑,她就可以“消失”了,林家人想找麻烦?关朔想要答案?还是做梦比较快,毕竟梦里什么都有。 而玲珑则暂时留在穆勉之身边,等着看他收购关氏。她可没做被人类世界认为违法的事情哦,婚内出轨拿到的补偿她转手卖出去没毛病吧,谁让关朔一定要装浪子回头?要是一开始就说愿意出十倍价钱来买不就成了么?想装大方又想要回股份,哪有那么好的事啊。 现在竹篮打水,怕是连篮子都要赔进去。 153.第十四片龙鳞(九) 第十四片龙鳞(九) 玲珑吞噬掉了林芝的灵魂, 自然就拥有了她全部的记忆,在玲珑无限的生命当中, 遇到过很多种开启灵智的生物,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为记忆所苦。似乎懂得越多,经历的越多,放不下的就越多。 林芝的记忆里, 居然没有一次去过关氏大楼,哪怕是关朔跟她做夫妻, 那相敬如宾的七年里, 她都没有去过。林芝倒是想过给关朔送爱心便当, 不过这个想法很快就被关母否决, 没有那个必要, 关朔想吃什么没有, 还需要他的老婆亲手做?普通人归普通人,他们自有他们的活法。 玲珑觉得他们家架子跟封建社会的皇帝一样大,就她还见过死皮赖脸想吃她亲手喂的皇帝呢,关家人真是应该穿越过去感受一下当太监的生活,保准回来过后, 别说是老婆亲自下厨做的饭,就是泔水,饿极了也肯吃。 哪儿来的那些臭毛病啊, 玲珑最讨厌有好吃的还挑三拣四嫌弃没档次的人了。 不过这也是她第一次来关氏集团大楼, 今天是签字交接, 穆先生亲自出面, 当然本来他是可以不来的,只是收购一个公司,这种事以前他也不是没做过,之所以来,纯粹是为了履行让玲珑亲眼看看的诺言。 这小姑娘不知为何十分讨厌关朔的样子,穆先生觉得既然讨厌,那不妨讨厌的再深一点,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人多了去了,就怕她年纪小,改明儿就觉得年轻男人比较好,又觉得他没有活力不够张扬。 有钱也留不住人啊。 玲珑小手被他攥在手里,她是一点儿都没意识到穆先生在担心什么,毕竟此人虽然城府深沉心机难测,可从她身上也得不到什么好处,玲珑除了美色也不贪图他什么,最重要的是,她是真的不觉得穆先生老啊!毕竟真要说岁数,那不知道活了多久的她,时间对她而言都失去意义的,又算什么? 人类太聪明了,因此寿命上便受到了极大的限制,但人类有一点最不好,就是他们不仅会变老,还会因为年纪的上升,变丑。风干的橘子皮一样的皮肤,浑浊不清的眼神……所以很多时候玲珑很难忍受她很喜欢的人变老,因为变丑了之后,她……总想转身就走。 她一边甩了甩被握紧的小手,一边在心底唉声叹气,顺便看了穆先生一眼,他已经快五十岁了,但仍然很好看,岁月虽然带走了他的年轻飞扬,却赋予了年轻男人所不可能呈现出的成熟魅力,玲珑看过穆先生年轻时的照片,也很英俊,可比现在就少了些味道,总之如果玲珑遇到的是年轻的穆勉之,肯定不会第一眼就想上他。 “我手都疼了,你可不可以轻一点呀。”玲珑抱怨。 穆先生微怔,连忙查看,果然,被他握在掌心的小手泛起一层淡淡的红,他有些愧疚,捧起来吹了吹:“抱歉,我不是故意的。” “你很紧张吗?”玲珑不高兴地问,“见个关朔你紧张什么呀,该不会你暗恋他?啊——”她像是想通什么般倒抽了口气,“你到现在没结婚,无儿无女孑身一人,该不会是因为关朔他爹吧!你们年纪好像差不多,难道他是你的白月光?那你把我当什么了!我才不要做一个男人的替身!” 就是握手稍微用点力气了些,瞧她都脑补出了什么东西来。饶是穆先生风度翩翩,也被玲珑雷到。他嘴角微微一抽,“你不是替身。” “你没有否认你暗恋关朔他爹。”玲珑说。 穆先生:…… 他不跟她斗嘴,反正他比她大了这么多年,逞口舌之快也毫无意义。直接把人搂到怀里,揉她粉嫩嫩的青葱小脸蛋,“就是很担心你见到关朔就忘了我,毕竟他比我年轻。” 玲珑嘁了一声。“我又不是受虐狂喜欢他那样的,我这么有钱,喜欢小鲜肉随便包养几个不就行了,哪个不比关朔温柔乖巧嘴甜听话?而且,我告诉你一个没人知道的小秘密……” 穆先生显然很有兴趣,他对玲珑的一切都充满好奇心,一旦她想说,是瞬间能勾走他全部注意力的。结果等到他凑近,她在他耳边说了那么几个字,就让他脸都黑了。 半晌,反问玲珑:“那你该不会暗恋关朔父亲吧?” 玲珑颇为受辱:“他太丑了!我不喜欢啤酒肚跟秃头的男人!” 就算关父拿出去还是勉强可以看,玲珑那么挑剔,怎么可能看得上。 “我想也是。”穆先生将玲珑揽紧,凑到她耳边似是说着悄悄话,两人姿态亲密,若不是年纪上一眼看来差距比较大,还真是十分般配。 关朔看到的就是这一幕,要不说男人有时候特别自恋呢,有些长得丑没钱性格差觉得自己长了一根黄瓜就是万人迷的尚且自我感觉良好,更何况是关朔这种长得好有钱自幼受人追捧的天之骄子。 就玲珑诱惑他那时候,他就认为她满口谎言,说不定都是为了接近他故意说的,至于跟林芝的女朋友关系,关朔也没怎么相信过,因为实在是太离谱了! 之前他还想着怎么去找到玲珑,结果公司出了问题,好长一段时间焦头烂额,如今更是被穆勉之趁虚而入,关朔心里不可谓不难受。因此当他看见穆勉之怀里搂着的少女如此眼熟,立刻站了起来,椅子因此往后推了好远,与地板摩擦发出刺耳的声音。 “是你?!” 玲珑大大方方的认了:“是我啊。” “你、你跟林芝到底是什么关系?又为什么会在这里?!” 今天关父也在,很明显他也认出了玲珑。父子俩相视一眼,看看穆勉之又看看玲珑,顿时达成共识:这肯定是一个阴谋! “我跟林芝到底是什么关系,又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玲珑一边重复他们的问题一边露出甜甜的笑容,“你们猜啊!”反派死于话多,她才不要跟他们解惑。 “这件事与她无关。”穆先生坐下,将玲珑拉在腿上,他这样像极了古代那些色令智昏的君王,反正关父在商场上打滚这么多年,就没见过谁谈生意签文件的时候还带女人的,又不是酒桌。他对玲珑特别看不顺眼,觉得就是她害了他们家,因此死瞪玲珑,仿佛要是打得过,就要冲上去把她给活活打死一样。 穆先生很不喜欢这种眼神,他对着玲珑都跟疼女儿一样,姓关的凭什么这样咄咄逼人?他一边示意下属拿出收购文件,淡淡道:“收购关氏,是我一直以来都在谋划的事,贵公司的股票都是我凭借合法手段购买所来。与其在这里怀疑是不是个小姑娘害了你们,倒不如反省一下自己的经营策略以及近几年所做的决策有没有问题,只有蠢人才会把罪责归咎于别人身上。” 说的好像没有玲珑跟林芝,关氏集团就能屹立不倒一样,被他收购不过是早晚的事儿,现在只是稍微提前了一点。 偏偏玲珑不是那种……你不惹我我就不惹你的性子,面对不喜欢的人,她是很乐意让对方再难受一点的。“那百分之十二的股票林芝给了我,我又给了穆勉之,这不算报复吧,人家出了比市价高好几倍的价钱来买,我攥着股票又没什么用,卖掉也是无可厚非的吧。” 穆勉之帮腔道:“要是记得不错,离婚后关先生开的记者发布会上,说这些是赠与前妻的赔偿,她可以任意处置。” “林芝在哪里?” 关朔一字一句的问。 玲珑扶着下巴想了半天,然后充满歉意的说:“对不起,我不想告诉你。” 她在气人这一方面绝对是个好手,穆先生想。 没等关朔发火,玲珑就不耐烦了,她拿小手握成拳拳捶穆先生胸口,恶意卖萌:“快点快点快点,我不想待在这里了,他们好烦啊。” 穆先生立刻安抚道:“很快就好,等我几分钟。” 这要是用关父的话来说,那就是女人怎么能这么惯着!尤其是这种妖里妖气坐没坐相的女人!只可惜穆勉之不是他儿子,玲珑也不是林芝,他说了也没用。 签完字穆先生就半点没停留,玲珑看着关朔那一脸吃了屎的表情,心里畅快,笑容毫不掩饰,所以说当伪君子不如当真小人,非要演自己是个迷途知返的好男人,现在遭报应了吧,不知道心里怎么后悔呢。 虽然玲珑跟关家人不熟,但这双龙的眼睛,早已看穿他们的本性。 穆勉之很强大,已经逐渐没落的关家人是不敢找他麻烦的,但是满腔的怒火跟怨恨需要找个出口,那么当然要去欺负女人啊!能被他们欺负的也就那么几个,所谓的罪魁祸首,无非是初恋女神、林芝还有玲珑。玲珑现在有人罩,本身也邪性,他们不敢怎么着,林芝早已失踪,找不着也没办法,那就只剩下一个了。 柿子挑软的捏,人也一样。 154.第十四片龙鳞(十) 第十四片龙鳞(十) 知道美梦破裂, 现实残酷是种什么样的感觉吗? 反正玲珑不知道。 不过她想, 关朔肯定知道, 因为他一直是个有野心的人, 想要把关家发扬光大, 在原有的基础上更加富足。可是现在, 梦想就只是梦想,是遥不可及的,他不仅没能做到发扬光大, 甚至还在自己手中把它给搞丢了。 捡走的不是其他人, 正是跟他们家多年来势如水火竞争激烈的穆家。 啊……好惨啊,玲珑都想为他掬一把同情泪了, 要是关朔知道他之所以这么倒霉就是因为婚内出轨, 他会不会后悔啊?于是在签完字的时候玲珑问关朔:“你后悔吗?” 三秒钟后玲珑了然, “好了我知道了。” 会后悔才怪呢,直到现在关朔也觉得婚内出轨是男人都会犯的错, 这话是关父最爱挂在嘴边的,他是他的儿子,自然也学会了。林芝受到的伤害, 对关朔而言无法理解,他觉得林芝太小题大做,本来不过是件小事,公关掉了就完了, 可林芝非要闹大, 才落得今天这个地步。 可这满腔的怨气, 找不到源头发泄啊。 俗话说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关家就是没落了,也仍然是有钱人,比林家可有钱得多,找不到林芝就拿林家人出气,穆先生接手关氏后想都没想就将在关氏任职的全部林家人开除出去,他们尸位素餐,仗着跟关家的亲家关系作威作福,工作能力不怎么样,圈钱的本事倒是一流,光是排查就少了几千万的账,余下没有关朔跟林芝,这笔钱足够他们砸锅卖铁卖房卖车来赔偿了。 林家人都要急死了!他们一家子个个好吃懒做,就靠着嫁入豪门的林芝养活,也正因如此,林芝在关家屡屡抬不起头。可她又能怎样?跟家人断绝关系?不可能的,父母虽然非常偏心,却生她养她,如果委屈自己就能皆大欢喜,林芝毫不犹豫。 找不到林芝的林家人变卖掉了车子跟房子,可对比亏空还是有很大的漏洞,唯一能帮忙填补的林芝又销声匿迹,气得林母大骂林芝不孝,几次三番还想来闹事,想按闹赖掉欠款。 而关朔从云端跌落凡尘,一夕之间旧日亲朋态度忽变,曾经对他多么亲近自然,现在就多避之不及。虽然他们得到了一大笔钱,可对比过去那算什么啊,简直就是杯水车薪,是从统治者变成了平民,谁能受得了?向来瞧不起普通人,以上等人身份自居的关母,终于也感受了一把“下等人”的生活。 他们一家搬出了豪华别墅,住进一个普通小区的三室一厅,按理说这也很不错了,可是没有佣人没有司机,干什么都不方便,她甚至还要学做饭! 不然呢?是关父做还是关朔做? “你真的是撞大运。”玲珑坐在穆先生大腿上感叹,“不然你至少得再过个几年才能对他们家下手。” 穆先生微微笑,亲吻她粉嫩的脸蛋,“是,多谢玲珑小姐。” 玲珑本来就是打算把股票转手的,反正那是关朔自己说给林芝的东西,怎么处置自然由她说了算,结果关朔如意算盘落空,他还想着挽回林芝呢,那多出来的百分之二是投资,但他赔了,林芝非但没有把原本的还给他,甚至立刻就卖掉了。 关朔要后悔,也肯定后悔自己当初为何要假装大方,现在可成了笑柄,网上那些天天叫他老公的男男女女瞬间缩水一大半,不见往日风光。 那么女神还肯陪在他身边吗? 玲珑代表自己不愿意。 可惜没办法啊,不愿意也得愿意了,谁叫女神想要上位偷偷扎破了安|全|套,算算时间也差不多了,正好可以祝贺他们喜结连理,不管怎么说,关朔又要当爸爸了,也算是件喜事,冲冲喜,万一以后就时来运转了呢。 玲珑这么说了,穆先生用一种一言难尽又很纵容的眼神看她,似乎对她小脑袋瓜里时常冒出的天马行空的想法感到惊奇,又感到理所当然,“那你要不要去看看?” “我?我去看干嘛,我又没兴趣他们日子过得怎么样,用屁股想都知道啦。” ……然后她屁股就被捏了。 玲珑怒视:“我警告你龙的屁股捏不得!” “不是老虎的屁股摸不得么?”穆先生浅笑,还是给她拱手道歉,指头还搓了搓,似乎还在感受那美妙的触感,玲珑眯着眼睛看了他片刻,心想你要是长得不好看我早就对你失去兴趣了,哪里还容得你在这里跟我扯皮。 她托着下巴考虑了几秒钟,问:“你觉得关朔的新孩子出生之后,旧孩子会怎么样?” 穆先生活了快五十年了,头一回听到有人说“新孩子”、“旧孩子”这样的词,跟玲珑在一起的这段时间,她总是无时无刻不给他带来惊喜。于是他试着从玲珑的思维角度想了想,回答道:“我不知道旧孩子会怎么样,但他们一定不会吃亏。你不是跟我说过林芝在家是什么样子的吗?那两个孩子的性格已经养成,后天改不回来了。” 玲珑又问:“那你觉得等他们吃到苦头,再让林芝去把他们带走,这个方法可不可行?”感觉在林芝心里,两个孩子还是比较重要的,否则也不会一直没离婚还自杀。 虽然玲珑不大明白为了孩子不离婚,甚至选择自杀是个什么套路,不过人类嘛,很多时候她搞不懂他们的。 穆先生更惊奇了,他吻了吻她粉润的桃腮:“玲珑真可爱。” “我当然可爱。”她的回应是嫌弃地推开他的脸。“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我觉得……旧孩子只会怨恨抛弃他们,害得他们从天之骄子沦落成普通人的母亲,不会有想念或是感激。” “哦……其实我觉得也是这样,吃力不讨好的事,我不干。” 结果还真叫穆先生给说对了,后来玲珑悄悄去看过那两个孩子,他们没学到林芝的温柔宽容,倒是把关家的盛气凌人学了个十成十。母亲消失,想恨也无从恨起,那同父异母的弟弟就成了眼中钉,至于关母……怎么说呢,儿子匆匆再婚,她也轻松了不少,女神终于如愿上位,可惜的是没有豪华的婚礼也没有富有的丈夫,她每天要负责一日三餐打扫煮饭,很快就老了。 至于离婚? 别想了,她家里人不同意,而且孩子都生了,她又能怎么办?关朔是她拼了命抢回来的,哭着也得过下去。 爱情沾染了柴米油盐,就需要真心与宽容才过得下去,否则的话,就会像关朔这样,他太高估他自己的魅力,觉得女人永远都要为他神魂颠倒——说来可笑,他跟林芝结婚七年,孩子都生了两个,晚上睡在一张床上,玲珑使用林芝的皮囊时,他却完全没有察觉到里头换了个芯子。 要知道玲珑可是丝毫没有掩饰啊,无论是甩了关母耳光还是狠狠揍了关朔,从头到尾她都没有在关家人面前装成林芝的样子,却没有任何人发觉。 这样一想玲珑突然有点理解林芝自杀的原因了,又不能离婚,又不想跟这样的男人过一辈子,杀了自己一了百了,真是个“好”方法。 她来到这个世界要做的事情都做完了,也该回去了。 于是在某天清晨,穆先生醒来,触手所及处一片冰冷,他便知道是她走了。一时间睡意全无,怅然若失。 就是留不住啊,有再多的钱也留不住。 可能以后也再遇不到这样的小姑娘了,来去自由,行踪神秘,简直像是不属于这个世界一样。穆先生慢慢下床拉开窗帘,一尘不染的玻璃上映照出他仍然英俊的面孔,他摸了摸,未免有些遗憾——也许长得再出色一点,兴许能让她青睐的久一点? 那谁知道呢。 玲珑伸了个大大的懒腰,在珊瑚床上翻来翻去,她之前创造出的新的珊瑚有了灵魂注入已经逐渐开始生长,颜色鲜嫩,质地很是柔软,随着水波轻轻晃荡,她伸出手碰了碰,珊瑚轻轻抖了抖,边上的莲花心情似乎也很好。如果它还有人类的情感,玲珑想,那现在应该是在笑。 但很可惜,再也不会有了。 小海豚在珊瑚床边上绕着玲珑游来游去,它是难得的被允许进入龙宫的生物,玲珑对它有着异常的偏爱,谁也不知道为什么。范无救缩在龙宫门口,近些日没有漂泊而来荒海的孤魂,他便无需四处奔走,只需在此等待龙女大人归来。 只要她在,这片海就永远不会干涸枯竭,海里的生物们也会永远存在。 但是现在,龙女疲倦了,她准备沉沉睡去,需要好久好久才会再次醒来。 155.第十五片龙鳞(一) 第十五片龙鳞(一) 这是龙女的一个梦。 是的, 龙女也会做梦。 此时此刻, 她安静地盘在巨大的珊瑚床上,荒海的一切都随着龙女的入睡而逐渐变得平静, 就连鱼儿游动时都在小心着不让自己的尾巴摆动频率太大, 万一吵醒龙女大人就不好了呢。 龙女也不是时常做梦的,梦这种东西,对龙女而言就像是看了一场戏。只不过戏里戏外都是她自己,再无旁人。 而梦里的她, 就和普通人一样。 严格说起来, 这是她已经忘却的世界中的一个,毕竟龙女活了太久太久, 久到时间早已对她失去意义, 从天地尚且一体时她便存在,如今沧海桑田, 谁能数得清她活了多久呢? 可是, 她也不是一开始就很了解人类的,就像是她活了这么久,也不明白一条小鱼摇摆鱼尾时为何要先左后右。 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了。 要从龙女第一次进入人类世界讲起。 她天生任性骄纵, 唯我独尊,刚刚出现的人类对她而言, 跟其他生物没有什么分别,可是当她好奇地出现在人间的时候, 他们却都对着她头顶的龙角指指点点。 那个时候, 龙女化作人类的模样, 可她实在是很喜欢自己的两只小小的精致的角,然而人类似乎很怕,他们追着她,非说她是妖怪,还有人拿起火把追逐,想要将她烧死。 好奇怪啊,龙女想。 他们明明那么喜欢龙,为什么真正的龙出现在他们面前,他们却不认识,还要杀掉她呢? 不过那个时候的龙女也不懂,世上的生物种类繁多,她不懂的可太多了,一味的去追求了解也没什么意义。于是她甩掉那群人,找到了一片大海,化出原形跃了进去。 好饿啊…… 好饿。 真的好饿好饿啊。 可是龙女去过很多地方,也吃了很多东西,然而不管她怎么吃,吃多少,就是感觉不到满足。人类的食物很好吃,酸甜苦辣咸五味俱全,然而龙女只能尝到味道,并不能真正的以此充饥。她觉得,是不是自己有哪里不对劲呢,还是说,她应该再去吃点别的?也许别的食物可以让她吃饱呢? 是的,一开始,龙女并不知道人类的灵魂能够作为自己的食物。这使得刚出荒海的她越来越虚弱,越来越虚弱,她又不肯回去,她觉得人类世界挺好玩的,就继续待着,当然,她也没有收起自己的龙角——很漂亮很可爱不是吗,她自己对着水面看的时候都觉得非常讨人喜欢呀! 就这样,她在人间不知流连了多久,直到她再也找不到能吃的东西,而陷入了恐怖的饥饿之中。饥饿让龙女失去了力量,她每天都懒得动,反正她也不会被饿死,只是一直饿着受折磨,于是她找到了一方天地,在那片山里的一个湖泊住了下来。这里当然是没有归墟龙宫舒服,但龙女暂时还不想回去,归墟是天下水源汇聚之地,只要有水的地方就是她的天下,但是现在的她……太虚弱了,就算有水,也不想浪费力量。 龙女时常趴在岸边,她乌黑的长发在水中飘散,美丽惊人。 就是这一日…… “姑娘、姑娘?姑娘你没事儿吧?!” 龙女被这焦急的声音唤醒,她有些困倦地揉揉眼睛,却被眼前的光头吓了一跳。连忙整个人后仰,那人眼疾手快扶住她,龙女才发现自己身上披了一件非常粗糙的让她娇嫩的肌肤感到刺痛的僧衣,她好奇地看着面前的光头,上头还有几个红红的疤,挺好玩的。 她伸出手指去碰,那光头双手合十:“罪过罪过,姑娘自重。” “我哪里不自重了?”龙女打了个呵欠,“我在睡觉,为何将我唤醒?” 睡觉? 年轻的僧人不由地往后看去,那里是一片明如镜的湖水,此处山水极美,他在苦行中路过此地,谁知却见水边有人倒下,脱下僧衣将人裹起,才发现是个美丽的少女。 僧人想,谁会在这样危险的地方睡觉呢?这里虽然景色极美,却也极危险,蛇鼠虫蚁层出不穷。 但他还是双手合十:“贫僧不知道姑娘是在睡觉……” “可是你把我吵醒了。”龙女不高兴地说。“在我这里没有不知者无罪的说法。” 僧人顿时苦恼不已,他一心只有佛法,却不知要如何讨一个姑娘的欢心,“那、那贫僧……” “那你要补偿我。” 僧人愣了:“贫僧一无所有……”除却这身旧僧衣与行囊里的经书,他什么都没有带。“姑娘想要什么?” “嗯……我想要点亮晶晶的东西,就是你们人类都会有的,那种可以戴着的,亮晶晶的,很漂亮。” 但是僧人想,什么东西能明亮过她的眼睛呢? 他笑了笑:“贫僧没有的。” 龙女顿时失望起来:“啊,你没有。” 她的情绪似乎来去极快,因为她马上就又笑了:“没关系没关系,你还可以给我点吃的。” “啊,这个贫僧有。” 年轻的僧人连忙把行囊拿来,左三层右三层新三层旧三层的翻开,总算露出一块硬邦邦的饼子,他还拿着跟什么宝贝一样,龙女看了顿时噘嘴,她完全不会觉得跟僧人生疏,因为她觉得人类也是生物的一种,大家都是相同的。可这块饼子……“你都吃这个的吗?” “是的。”僧人点点头。“贫僧一路化缘而来,这是一位好心的女施主赠与贫僧的,贫僧一直没有舍得吃。” 龙女看不下去了,她把他递来的饼子推开:“我不要吃。” 她就是饿死!也绝不吃这块硬邦邦的饼子! 可是…… 她在这片湖水里不知趴了多少年,连个鬼影子都没见过,除却动物们送来的野果基本上没吃过什么,近些年就更加懒得张嘴了,反正吃了也不饱,还不如不吃呢。 僧人有点苦恼,他实在是没有别的可以给玲珑了,于是他站起来:“姑娘在这里等候贫僧片刻,贫僧去去就来。” 龙女一把拽住他的僧袍,“你要去哪里?不要以为得罪了我可以跑哦。” “贫僧是想去找点食物。”僧人很严肃地告诉她,“贫僧不会跑的,贫僧就把行囊放在这里,很快就回来。” 龙女慢慢松开手,他对着玲珑念了声阿弥陀佛,就去找吃的了。看着他的背影,玲珑捂嘴娇笑,“真是个傻子。”这里方圆不知多少里都没有烟火气,她在这住了许久许久,人世间沧海桑田改朝换代,都没人朝这儿来过,那傻僧人该不会以为能在这附近化缘吧?跟谁化去?怕不是刚伸出手就被老虎咬断哦。 她随手翻了翻僧人的行囊,一穷二白,龙女猜测僧人身上最亮晶晶的东西应该是他头顶的香疤,除此之外没有任何特点。她突然起了坏心思,就卷起僧衣跟行囊,又回到了湖中。 半个时辰后,僧人回来了,手中捧着一大堆能吃的野果,然而他到树下一看,那位被他“救”下的姑娘居然失去了踪迹! 这下就糟了!她去了什么地方会不会有危险?周围该不会有什么猛兽吧?可是就算有猛兽,应该也不至于将他的僧衣及行囊全部卷走,所以……是那位姑娘……拿走了他的东西? 仅剩那么点家当,不值几个钱的僧人顿时呆滞了,他不知道自己该哭还是该笑好,他听师父的话出门苦行,原意便是想做个苦行僧,可现在……没有了换洗的一套僧衣,丢了几本经书,就连化缘用的碗都没了,那……应该算是个合格的苦行僧了吧? 想到这里,僧人就又笑了,他干脆盘腿在树下打坐念经,湖水里观察他许久的龙女目瞪口呆,这怕不是个傻子哦,在她印象里见过的人类都很精明的啊,一个个都想烧死她这个妖怪呢,什么法子都想得出来,这个人…… 她突然从水中出现,又把念经的僧人吓了一跳。年轻的僧人面上温和,脾气十分之好,龙女怕是没见过比他更好欺负的人类。僧人看着龙女从水中现身,顿觉惊讶,说起来,他把这位姑娘从湖水中抱出来的时候,她身上……似乎也没有丝毫水气,只是方才他满心想着救人,倒是把这一茬给忘了。 难道、难道她是山间的经过? 万物皆有灵,也不是不可能。 僧人的眼神没有丝毫惧怕与不安,龙女就很好奇,问:“你为何不怕我?” “有佛祖割肉喂鹰。”僧人认真答道,“贫僧也愿如此。” 哇,龙女再度目瞪口呆,她大概是见多了坏的人类,于是突然见了个好的就感到相当新奇,不管怎么样就想逼着他变坏,露出他的真面目。想到这里,龙女突然跪坐到他身边,声音软软地问:“那你看我好不好看?你觉得我是什么人?” 156.第十五片龙鳞(二) 第十五片龙鳞(二) 僧人有点苦恼, 他觉得龙女像是人,又不像是人,她从水中现身却不沾染一滴水珠, 又说在这里活了许久, 谁家若是有这样的姑娘会舍得如此呢?当下便傻傻道:“贫僧想, 姑娘应该是个仙女。” 就像是传说里那样穿着无缝□□, 翩然下凡, 来到宝地洗澡的仙女。不过……僧人慢吞吞且认真地说:“姑娘要小心那些拿走你衣服的人, 可不要嫁给那样的男子。” 龙女双手托腮看他:“这是为何?” “传说里都是这样讲的。仙女下凡沐浴,被穷苦人家的儿郎偷走衣服,仙女就回不去天宫, 只能留在人间嫁他为妻。”年轻的僧人眉目慈悲,“为他洗手作羹汤,为他生儿育女,贫僧觉得这样不好。” 好人才不会偷仙女的衣服,只有娶不到媳妇的人才会这样贪婪。 龙女对这些神话故事也略有耳闻,可听到个出家人这样说还是觉得很有趣, 她问:“那你想娶媳妇么?” 僧人吓了一跳,双手合十口称罪过:“贫僧一心向佛, 不曾有半点凡尘俗念。” “那你为何不在庙里念经, 要背着个破行囊到处走, 还走到这里来?你知不知道这里都有多久没人来过?” 僧人自然不知道, 他面上露出几分赧然, 其实……他不是自己走到这里的, 他本来走在官道上,谁知走着走着,竟迷失了方向,又找不着回去的路,稀里糊涂就闯了进来。 随后龙女便知道了这僧人的来历,他天资聪颖,于佛法十分通透,无父无母,人人都说他命硬,是扫把星,村里人避之唯恐不及,是路过的老僧人收养了他,师徒二人守着一家破庙度日。随着年纪渐长,师父说他凡心未断,便要他出门游历做个苦心僧。 年轻的僧人这样告诉龙女:“可贫僧出来时日已久,已是八年有余,师父也不知身体可还安好。” 龙女说:“你回去看看不就好了。” “贫僧正是要回去的。”僧人的声音越来越小,“可贫僧……找不到回去的路,有时候有好心的施主给贫僧指路,可贫僧自己一人走,走着走着便会走丢,离庙里越来越远……” 龙女:…… 搞了半天是个路痴,老僧人是怎么放心这么个傻子单独出远门的?他就没想过徒弟有可能凡心已断却因为路痴回不去?也许出家人都是这样清新脱俗,龙女想。 她捡了一颗野果咬了口,“那我与你同行吧?” “啊?” “啊什么啊,你不是找不到路么。”龙女又拿了一颗果子给僧人,“正好我也想出去找点东西吃,每天都吃这些,早就吃腻了。”就算填不饱肚子,她也要找点味道好的,野果虽然酸甜可口,但吃了这么多年也会感到厌烦。说起来龙女还有些舍不得这块地方呢,山清水秀物华天宝,等到吃饱喝足她可以再回来。 僧人愣愣地说:“那、那也可以,只是……” “只是一个出家人,身边带着个漂亮姑娘不合适,是不是?”龙女猛地靠近把僧人吓了一跳,他甚至很可爱地往后仰倒了一下,傻乎乎的,龙女真的很难想象他一个人是怎么活到现在的,靠化缘?“心底无私天地宽,你若是对我没有非分之想,我便与你睡一张床又如何?” 这下可把僧人给吓到了,他连连摆手,“不妥不妥,不妥不妥……” 龙女大笑出声,总算是好心发作暂时放他一马,站起身来,她现在力量全无,和普通人无异,也懒得再去化身衣服出来,干脆就把僧人的那件干净的换洗用僧衣披在了身上,随意系一系,再回头就看到那年轻的僧人有点傻眼。龙女问:“怎么?” 僧人的脸因为常年的风霜而显得有些黑,但这并不能掩饰他清秀的外貌,也无法藏起他微微泛红的脸颊。他在心底念了几句清心咒,才说:“走、走吧。” 年轻的僧人不曾见过这样好看的少女,哪怕身着粗布僧衣也难掩花容月貌,雪色肌肤摄人心魂,他不曾见过妖精,也不曾目睹菩萨,可他想,世上一切神话里的美人,最美也不过这样了。 吹皱一池春水。 两人结伴而行,但是以两人的脚程想在短时间内走出这座大山,简直就是天方夜谭,更别提龙女总是觉得又累又饿,她时常会闹脾气,一屁股坐在地上就不肯动了,于是为了休息就要花费更久的时间,这样经过了快半年,两人才终于走到这片无边无际的山水边缘。 从山顶往下看,人群小的像是一只一只的小蚂蚁,龙女伸出一根手指头比了下,她觉得自己都不用什么力气就能碾死他们了。一扭头看见僧人正面色温和地将落在他身上的一只毛毛虫送回树上。 这一路走来,僧人简直是个动物磁铁,老虎看了想吃他,孤狼闻到他的味道就流口水,就连晚上在森林中睡觉,他都特别招蚊子的喜欢,偏偏这傻子还不以为意,他就是宁可被叮咬也不会轻易杀生,龙女觉得他真的是傻的不行了。 然而他又并不迂腐,有的时候龙女想吃肉,他虽然自己决不会吃,却并不拦着逼迫她也不吃。龙女吃过后他还会念个经超度超度,龙女不忍心告诉他没有开启灵智的动物的灵魂是浑浑噩噩的一片灰白,它们又听不懂,念一百遍经也没有用。 人类的经书跟佛法,从来都只拯救人类,超度不了其他亡灵。 半年了,龙女就只穿这一身破僧衣,如今到了人间,终于可以脱下来了!但僧人没有钱,于是龙女就顺手拽了两根人参,到了山下,她觉得这个破地方可能没有什么能买得起她这两根人参的店,就采了点别的草药,稍微换了点银子,住进了一家客栈。 但是这么点小地方,女子衣裙好买,僧衣就难了,根本没有卖的,僧人却抱着他那两件破僧衣跟宝贝似的,龙女逼着他穿上新衣,他才总算洗了干净,龙女顿时眼睛一亮。 早就知道僧人长得好看,却不曾想是这样干净。 没错,他的气质已经掩盖住了他的相貌,整个人就是透着干净两个字,怪不得他师父说他通透呢。有这么一颗赤子之心,苦行近十年居然还能初心不改,龙女都在想老僧人是不是在随意说话骗他的了,怎么看,怎么不像是凡心未断之人。 不过管他的呢,她要先去找点东西吃。 财不露白,这个时候的龙女还不大懂得这些道理。 因此,在僧人拒绝与她同去酒楼大吃大喝后,龙女在小巷子里被人堵了。这对龙女而言绝对是段新奇的经历,要知道其他生物见到她都会产生骨子里的恐惧,正因为未开灵智,因此对危险的意识就越发强烈,人类却不这样,龙女听过一句话,叫富贵险中求。 别说她现在的外表是人类少女的模样,哪怕她现在是龙,他们也仍然敢来招惹。 该说他们是勇敢还是愚昧好呢,龙女陷入了深深的苦恼之中。 盯上她的是三个地痞,他们成日在小镇上最好的酒楼外蹲着守外来客,附近经过的富商没少被他们打劫,更别提龙女这样一个出手阔绰又弱不禁风的小娘子了,这回他们不仅要钱,还要……嘿嘿嘿。 龙女嫌弃极了,她胆子是真的大,这会儿自己就是个菜鸡,居然还敢对三个成年男人露出这样鄙夷的表情。 对此龙女的解释是:没办法呀,他们太丑了嘛! 她从来不隐瞒自己的真诚。 单论五官,肯定是丑不到哪里去,甚至称得上是端正,然而丑就丑在那猥琐的姿态和笑容,还有一嘴黄板牙。啊……龙女捂住了自己的眼睛,她觉得再看下去,先前吃的饭可能要吐出来了。 虽然不能填饱肚子,但她尝到了味儿。 “小娘子别怕,我们兄弟几个就是手头有点紧,想跟你借点钱花花,你可以跟着我们一起去,保管很快就把钱还上。” 说话的同时伴随着猥琐的苍蝇搓手,龙女心想她看起来像傻子吗? 傻子也不会信吧? “几位施主,既然如此,何必借钱呢?” 突然插进来的一嘴吓了四个人一跳,扭头才看见一个穿着浅色粗衣的年轻僧人正双手合十地看着他们,黄板牙色厉内荏地呵斥:“臭秃驴不要多管闲事!” 僧人愣了。 他颇有几分委屈地看向龙女:“……我不臭啊,至于秃……这也不是我能拒绝的,师父给我剃的度。” “而且,我长得也不像驴。” 龙女仔细打量他几眼,然后看向黄板牙左边的长脸男,认认真真思量片刻,给予了中肯评价:“你长得才像驴,笑声也像。” 刚才调戏她时笑了几声,居然是昂昂昂的笑,龙女觉得神奇极了。 157.第十五片龙鳞(三) 第十五片龙鳞(三) 龙女本意并非嘲笑, 她是真的觉得有趣,可这副笑容落在旁人眼里, 一个美人儿笑得花枝乱颤,就因为他的脸长如驴,笑声如驴, 这还不是嘲笑?本来就想弄点钱然后调戏调戏美人就算完的, 现在不能善了了, 他不仅要钱,还要玩完了把她卖了!这么个美人肯定很值钱! 一看这三人面色不对似是想动手,龙女反应极快,她虽然没有什么力量, 也不代表连点自保的能力都没有, 而且—— “姑娘, 请你不要推搡贫僧可以吗?” 龙女摇头:“不行,他们要打我,你帮我挡一挡, 我先溜了。” 年轻的僧人眉目慈悲, 语气却很是无奈,“姑娘,贫僧只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和尚……出家人不杀生不好斗, 贫僧……” “走了!” 僧人:…… 他话还没有说完,龙女提起裙摆已经跑的飞快, 僧人挡在小巷子口, 对着那三个越逼越近的混混, 内心情绪十分复杂。半晌,他双手合十,微微弯腰,十分有礼貌地说:“贫僧失礼了。” 三人面面相觑,没等反应过来,僧人已经转身跑了,比龙女跑的还快,因为他穿的是草鞋更方便,甚至超过了龙女。龙女震惊,也加速前进,两人快速冲进人群,左拐右拐上拐下拐,总算是甩掉了那三人,龙女伸手进怀里摸了摸,松了口气:“好险,差点儿银子就没了。” 僧人说:“他们应该不是坏人,他们只是手头有点紧……”也许借钱的话他们很快就会还上的,救人救急啊。 龙女跟人类相处不多都知道他们狡诈而无赖,这傻子僧人是如何做到苦行多年还能这样傻白甜的?她哼了一声:“裤头紧也没用,我要回客栈了,你来不来?” “来。”他现在靠着好心的女施主才有吃有喝有住,怎么能不来? 两人回到客栈,这里是不能多待了,那三人都是地痞,一次不行指不定还要再来第二次,于是两人收拾了下,又买了辆普普通通的马车,总算是成功出城。龙女趴在车窗往外看,她问僧人:“你还记得自己打哪儿来吗?” 僧人满面茫然:“啊……贫僧忘了。” 你怎么能指望一个路痴记路呢。当时师父把他赶出来,他也无处可去,就随意走,不分西东,走得久了,连自己打哪儿来都忘了,只记得破庙在一座山腰,没什么香火,山下有几个稀稀拉拉的小村落,师父常常去给人做法事换些米粮,破庙外的空地上他跟师父挑水种菜,其余时候便修行念经,日子过得其实也舒坦。 可师父说他凡心未断,要他出门苦修,领略万水千山再回庙里去,僧人自己也不曾想出来了这么久,其实他早就想回去看看了,然而总是迷路。偶有好心人指点方向,他一个人走着走着就分不清东南西北,所以走了好几年了也没走回去,甚至有可能南辕北辙…… 这就比较丢人了,僧人不愿提起。 他们一路向东而行,在一个小镇停留的时候龙女突然想到一件惊天地泣鬼神的事,她为什么要让僧人赶车????这货根本分不清东南西北,他们现在是到了什么地方??? 僧人很愧疚:“贫僧也不大清楚……” 龙女差点儿就窒息了。 她去掐僧人的脖子,他也好脾气的让她掐,就是脸红了,不停地说不妥不妥,龙女才不想听什么妥不妥,她都闻到了海的味道,这肯定不是他们要走的方向,因为僧人说过他在庙里生活的十几年都不知道什么叫海!还是苦行五年后第一次见到海,那这说明什么?说明就是现在立刻越过大海,也不一定能找到那座破庙。 龙女掐的气喘吁吁,她最近是越来越娇弱了,一点力气都没有,掐他真的费劲,偏偏僧人饱经风霜皮糙肉厚不痛不痒。最后没有办法,他们只好先进小镇修整一下。 僧人十分歉疚,可是那也没办法,这一路上他们这对奇异的组合还是蛮吸睛的,但凡是看到他们的人,哪怕龙女蒙了面纱,也仍然对他们感到惊奇——没办法,你见过一个僧人跟年轻姑娘的组合吗?不管是什么原因在一起的,都让人觉得奇怪。 该不会是个花和尚吧! 他们又住进了一家客栈,这个小镇比他们上次待的那个地方要好得多,治安也挺不错,龙女终于把手头那两棵人参出手了,拿到了一个让她非常满意的价码,至少够她挥霍好几年。 但她不知道的是,当她从药材铺离开后,那两株人参很快就被掌柜的转了手,而得到人参的那位,对她非常感兴趣。 小镇靠近海边,龙女就想先去看看,僧人待在客栈里不敢乱走,原因无他,他怕自己出去了,就找不到回来的路了。到时候龙女还要再去找他,又是一番功夫。 龙女在海边看到了许多巨大的豪华的船,按理说这样的小镇怎么会有这样大的船呢?一看就造价不菲。她很好奇,很想偷偷溜进去看一看,但她现在这么虚弱……还是算了吧,不如回去叫僧人来看,那样的话她就安全了。 想什么就去做,于是半个时辰后僧人就被迫坐在大石头上吹海风,远处的大船灯火通明,海边还有背着篓子的小孩在捡贝壳,龙女用一块糖骗了五六个小孩争相表现,总算是明白这些是什么人了。 听说是朝廷的人,小镇两个月前有人在海上目睹了白色的散发着光芒的神奇生物,于是当地最大的官儿听说之后,就派了官兵来捕捞,不过两个月过去了,还是没有消息,但许多人都信誓旦旦的说真的看过,船上的官兵也曾目睹,只是可惜,抓不到。 什么白色的散发着光芒的神奇生物……龙女撇撇嘴,她对这个没兴趣,原来是捞东西的,那就没有什么意思了。 僧人还傻呆呆的问:“我们……这就回去了吗?” “不然呢?留下来喂鱼?” 僧人满头雾水又跟着龙女回去客栈,一路上紧紧盯着她的背影不敢分心,就怕一个走丢就找不到人了,结果穿过街道的时候他被一个小乞丐撞了一下,刚把小乞丐扶起来,龙女就不见了身影。 僧人没敢乱走,在原地等了许久却不见人来,他顿时感到了悲伤,难道是姑娘嫌弃他,所以丢下他不管他了?这阵子他对她的脾性也略有了解,可是…… 没有办法,僧人只好一路问回了客栈,然而龙女却没有回来,这就很奇怪了,她除了睡觉与食物,对其他没有什么偏好,怎么会不在呢?那是去有名的酒楼吃东西了? 这倒是有可能,僧人出去找了一圈,却仍然没有找到,他隔一会儿就问回客栈看一看,却始终没有见到龙女。 因为…… 龙女被人打闷棍了。 她是在麻袋里醒的,整个人处于一种愤怒的状态,活了这么久,就没被这么粗鲁的对待过,居然用麻袋装她,难道没有好一点的丝绸做的那种柔软的袋子吗! 她乖巧地待在袋子里不动,装作还没有醒来,毕竟形式没有人强只要装孙子。 龙女听到有人在讨论价钱,顿时了然,她是遇到拍花子了,也就是俗称的人贩子,没想到啊,这种鬼地方居然也有人贩子。随后麻袋被人解开,那人见了龙女的脸倒抽了口冷气,“这……” “大人满意了吧?我盯了这么久,可就这妞最漂亮!那位大人一定会满意的!您看着……酬劳是不是……嘿嘿嘿。” “当然,会给你的。” 龙女在心里学着僧人念了句阿弥陀佛,下一秒鲜血四溅,人贩子死了。 与虎谋皮能有什么好下场? 接着龙女被抱到床上,有臭烘烘的东西送到她鼻下,她被熏“醒”了,惊慌又无助:“这、这里是什么地方?你、你们是谁?!” 她面前是个中年山羊胡子男人,他身后则站着几个彪形大汉,龙女想了想,她打不过,还是装蘑菇比较安全,毕竟谁也不会怀疑一个弱女子的不是么? 只要他们放下戒心,她就可以逃了。 山羊胡子努力笑得和蔼可亲,只可惜龙女听到他杀人,知道他绝不是什么好人,只与他虚以委蛇,并不会真的信任他。哇,这个人好不要脸,居然说他救了被人装在麻袋里的她,不知道她姓甚名谁可有家人,还假惺惺地要送她回家。 呸,都盯了她这么久,还不知道她是外地人,在小镇上只是投宿?但山羊胡子要装,龙女就跟他装,她抿着粉色的唇瓣,很无助地说:“我、我是外地来的,无父无母,无家可归……” 山羊胡子顿时笑得更加热切。 158.第十五片龙鳞(四) 第十五片龙鳞(四) “既然姑娘无处可去, 那就暂且留在老夫家中如何?”山羊胡子笑眯眯, 表情逐渐变得伤感。他太了解这些看起来弱不禁风的小姑娘了,一个个心软的要死, 听到悲惨的故事就恨不得化身菩萨拯救世界。“说起来老夫也有个女儿,同姑娘差不多的年纪,患了重病, 去了, 姑娘若是不嫌弃,那便先留下来, 权当老夫对亡女的一点念想吧。” 龙女配合地露出怜悯的表情,于是这顺水推舟,她就在山羊胡子家住了下来,慢慢地才知道山羊胡子居然是个大官, 还特别巧,就是那个动用了许多船只前来打捞祥瑞的大官! 龙女明白这山羊胡子在想什么了, 祥瑞什么的根本不存在, 为了此举劳民伤财, 要是传出去可不大好听。他不过是想找个能代替祥瑞的物品,当做给皇帝的寿礼——那么纵观天下, 皇帝不缺金银权势, 只是美人不嫌少。 而又有谁能美得过龙女呢。 反正山羊胡子不说, 龙女就当不知道, 她心安理得地在山羊胡子的船队住了下来, 完全把僧人抛到了脑后。但她并没有住太久时间, 也就是第五天,大半夜的龙女正在睡觉,听到外面一片嘈杂吵闹,隐约还有兵器交接的声音。她胆子大,仍然趴在床上睡,期间只懒洋洋地掀起一只眼皮。 然后……她被人给叫醒了。 龙女大人不管自己是不是脆皮,脾气都是毫不收敛的,一开始在山羊胡子面前她还勉为其难演一演,没两天就原形毕露,骄纵又任性,一点都不听山羊胡子的。山羊胡子几次被她气得肝火上升,却又不能伤她,只能继续好吃好喝养着。 也是龙女知道他需要自己做礼物,不能出现任何伤痕,否则也不会这样嚣张。 结果她睡眼惺忪的被人带到大厅,这深更半夜的却到处灯火通明,仔细一看,山羊胡子的手下好像都被绑了。龙女捂住嘴巴打了个呵欠,看向坐在上位的男人。而立之年,容貌英俊,面无表情,眉宇间有淡淡的痕迹,说明经常皱眉,此时此刻他正看着龙女。龙女也不怕,倒是周围有人喝斥:“大胆!见到陛下还不跪下!” 龙女的反应是撇撇嘴,她才不跪呢,有本事弄死她。 可谁舍得弄死她呢? 对待美人,就算是皇帝也耐心十足。他问龙女姓甚名谁,打哪里来,与薛青山是什么关系——龙女恍然大悟,原来山羊胡子有名字啊,叫薛青山,她一直没怎么在意。 左右看了一圈却没看到人,龙女问:“山羊胡子人呢?” 皇帝愣了片刻就反应过来龙女口中的山羊胡子是谁,他和颜悦色道:“他逃掉了,你可知他去了哪里?” “我怎么知道,我跟他又不熟。” 不熟你住在人家船上? “我是真的不认识他,是他说我让他想起他早逝的女儿,就邀请我住下来了,有人管吃住,我为什么不答应啊?” ……倒也有理。 “那你可知,薛青山并无女儿,只有儿子?” 龙女仍然困,她捂着嘴巴又打了个呵欠,眼里甚至微微泛出泪光,“啊……那又跟我有什么关系?反正我不是他女儿,他也不是我爹,他死不死,去了什么地方,我都不在意。对了,既然现在他跑了,不管他犯了什么罪我都不知情,我能离开么?” 皇帝身边有个穿着铠甲的男人想说话,却被皇帝制止了。他对龙女露出淡淡的笑:“当然,你可以离开。” 龙女哦了一声,又提出一个要求:“那你能找个人送我么?我不想自己走,太累了。” “……当然。” 脾气这么好的皇帝很少见吧?可不管是谁,对着龙女都是好脾气的,她得到了满意的答案,就半点不留恋了。皇帝看着她的身影,吩咐旁边的人:“盯着她,一旦发现她有什么不对,立刻告知于朕。” “是!” 龙女被送回客栈,她还困着,就半眯着眼睛爬上了床,立刻睡了过去,睡之前觉得这床似乎有些硬了,不过她更想睡觉,就没在意那么多细节。但龙女更加怀念住在山羊胡子地盘的时候,那床软的,被子舒服的,比客栈可强多了,而且还干净,有人伺候。 早知道不回来了。 抱着这样的念头她睡着了,也不知睡了多久,最后被满耳朵苍蝇式念经给吵醒。啊好烦!龙女猛地睁开眼:“快闭嘴!” 突然被她吼了一声,年轻的僧人非常伤心,他可怜兮兮地看着龙女,“姑娘……你,你可以从贫僧身上下去么?” 龙女看了他一会儿,了然,“我说床怎么这么硬,你怎么在这儿,你怎么还没走?” 如此冷酷无情的说法让僧人目瞪口呆:“姑娘不是说跟贫僧同行……贫僧见姑娘突然杳无音信,怕姑娘受伤或是出什么意外,是以不敢离去……” 他找了她好些天,一个路痴,四处跌跌撞撞,也不觉辛苦。龙女这样说,僧人也不觉残酷,找人是他自己要找的,关人家姑娘什么事。他现在比较在意她为什么还不从他身上下去呢……空即是色色即是空…… “这样啊。”龙女仍然没起来,“我的钱都留在客栈,你没用吗?” “那是姑娘的钱,贫僧怎可不问而取。”这也是僧人不肯离开的原因之一,那么大一笔钱,他一定要等她回来才成。 龙女好奇地问:“那倘若我就不回来了呢?” “贫僧会在这里等姑娘,十年二十年都等。”年轻的僧人语气诚恳,“也会去寻找姑娘的下落,姑娘,你若是要离开,请务必与贫僧说一声,贫僧决不拖累姑娘,姑娘告知贫僧,贫僧便可放心了。” 龙女知道这是个榆木脑袋,没半点私心的,就不逗他了,而是说:“其实我这几天被人请去做客了,我这么娇弱无力,又跑不掉,而且他们要是知道还有你认识我,怕是你小命这会儿都玩完了。” 僧人吓了一跳:“这么可怕的吗!那贫僧现在就先走了!” 片刻后,忸怩道:“姑娘啊,你……到底什么时候才肯从贫僧身上下去啊!”他都忘了刚醒来看见她回来有多么惊喜了,反正惊喜过后就是惊吓,僧人没想到龙女就睡在自己身上,两只手还拽着他的僧衣不肯松开。他稍微想挪动她就哼唧,搞得他一动不敢动,连呼吸都不敢太大。 龙女拍了拍僧人的胸口,有些惊讶:“没想到你没有瘦的跟竹竿一样,平时见你穿个衣服一阵风就能吹跑,还挺结实的。”说完又敲了敲。 僧人满面涨红:“姑娘你……你放开贫僧吧……” 他窘迫的让龙女感到好笑,于是她更加不肯放,还故意凑近在他耳边吹了一口气,僧人狠狠一抖,龙女柔声道:“为何要我放开呢?你不觉得我特别香特别软么?喂喂,你考没考虑过还俗啊?” !!! 僧人瞪大眼:“贫僧决不会!贫僧的一生都要奉献给佛祖!” “你愿意献身,也要看人家佛祖要不要吧。”龙女伸手去摸他头顶圆溜溜的红色戒疤,“还俗不好么,还能娶媳妇生孩子,最重要的是还有头发,以后不会有人骂你是臭秃驴。” 僧人很委屈地说:“贫僧本来就不是什么臭秃驴。” 说完他肚子咕噜噜叫起来,龙女这才发觉他脸色有点白:“你怎么了?” 说出来可能有点难以启齿,但是不说的话……也许就要死了。“贫僧……已经数日没吃过东西了……” 龙女:“……我不是留下很多钱……” “那是姑娘的钱……贫僧靠化缘也能活下来……” 龙女翻了个白眼,终于大发慈悲从他身上起来,顺手拉了僧人一把,“走,带你吃素斋去,听说两条街外的一家酒楼素斋做的特别好。”其实她之所以愿意老老实实住在山羊胡子身边,就是因为船上有个特别会做海鲜的大厨,那滋味儿,只可惜山羊胡子跑了,大厨也不见踪影,不知道命还在不在。 听到素斋,僧人终于眼睛一亮,两人收拾了下,他为了找龙女衣裳都忘了换,龙女在他身上趴了一夜觉得自己也臭烘烘的,两人分别洗了澡换了干净衣裳,这才出发准备去吃素斋。 从某种角度来讲,这两人还是蛮像的,都特别的随遇而安,什么环境都能自得其乐,不觉得苦,也不觉得悲惨。 看僧人的进食速度,龙女相信他这几天是真的没怎么吃东西了,都饿成这样了也不动她一文钱,苦行多年仍然保持赤子之心,还是个路痴,真是神奇啊。 殊不知在僧人心里,不嫌弃他还愿意分给他食物的龙女,也十分善良,善良的就跟、就跟女菩萨一样! 159.第十五片龙鳞(五) 第十五片龙鳞(五) 结果龙女没想到他们遇到熟人了, 吃完素斋从酒楼里出来, 她就欣赏到了一次英雄救美。一个卖花姑娘,因为长得十分漂亮,被个地头蛇看中了,要拉她去当小妾, 姑娘跟她的老父亲都不愿意,结果地头蛇直接叫人来抢,老父亲要拽女儿, 却被狠狠地按在地上毒打一顿,卖花的姑娘一边哭喊一边挣扎, 见自己老爹快被打死, 终于松了口。 “这样就对了嘛!”油光满面的地头蛇满意地说, “早点说就不必吃这苦头了不是?怎么说你爹也算是我的老丈人,这女婿算个半子, 哪里有不孝顺的道理呢?” 说着就把卖花姑娘一把拉到身边, 还轻佻的摸人家的小脸。姑娘满面泪痕, 清丽的面容上充满绝望, 老父亲在地上都被打吐血了, 这对父女的惨状引得周围百姓一阵唏嘘, 可谁也不敢管, 毕竟这人可是县太爷的侄子, 家里那是大大的有钱, 跟他杠上, 那他们就别在这生活了多年的家乡待了。 结果僧人冲出去了, 他挡到老父亲身前,义正词严的说:“这位施主,你这是强抢民女——” 话没说完就被打断:“老子就是抢了又怎么样?死秃驴滚开!这里哪有你说话的份儿!” 一时之间,僧人竟然不知道是被打断比较伤心,还是再一次被骂了秃驴更加难过。龙女站在人群外清楚地听见了,不由得笑起来。她捂住嘴巴,并不想当出头鸟,毕竟她现在弱小可怜又无助,要是那恶霸长得英俊潇洒也还罢了,被抢去也能勉强算是解决一下她的生理需求,但这么丑就算了吧,油腻腻的看着就倒胃口。 “施主,须知祸从口出,若造口业则会——” “妈的哪里来的秃驴!跑到老子面前大放厥词,来人,给我打!只要打不死!就往死里打!” 恶霸一点都不想听僧人继续逼逼,又臭又长跟老太婆的裹脚布似的,揍一顿就好了!而且看着秃驴身上穿的粗布僧衣,一看就是个穷鬼,怕是打死了都没人给收尸! “施主冷静!贫僧只是想好心相劝,为何如此?须知国有国法——” “放你娘个屁的国法!在这元沧县老子就是土皇帝,老子就是国法!”恶霸更嚣张了,他一边看着僧人被追的到处乱窜一边得意的哈哈笑,顺便继续摸卖花姑娘细滑的脸蛋,感慨道,“虽然是个穷酸养出来的,但这皮子倒是嫩,爷喜欢,哈哈哈哈,只要你把爷伺候好了,什么荣华富贵没有,还至于在这里卖花?” 卖花姑娘娥眉紧蹙,满面泪痕,眸中似有万语千言,她用哀戚的目光看过周围的人们,然而没有人敢回应,更没有人敢来帮忙。姑娘绝望极了,闭上眼睛,两行清泪缓缓落下,知道是无人来救自己了。只是上天何其不公,她只是想和爹爹好好活下去,却偏要他们来受这样的罪,难道坏人就能一辈子逍遥法外吗,难道这世上就没有天理了吗! 僧人抱头鼠窜,就在他马上要被揍得师父都认不出来的时候,突然天降英雄挡在了他面前,僧人顿时感激涕零:“这位大侠——” “好大的口气,照你这说法,皇上你也不放在眼里了?” 挡在他面前的英雄口气冷淡,凶神恶煞,手头刀已出鞘,盯着恶霸及其手下。那恶霸一听,笑的更加张狂:“天高皇帝远!我在这里做了什么,皇上能知道吗?就算知道了,那也是鞭长莫及!诸位刚才可都听到了,这小娘子说了,她自愿跟我走,当我的第四十二房小妾!” 别人不认识这位英雄,龙女熟悉得很,昨天晚上见过面,是皇帝的亲信。 恶霸的手下哪里是人家久经训练的大内侍卫的对手,眨眼间便个个倒在地上哭爹喊娘,恶霸这会儿有些怕了,他嚣张那是因为他是县太爷的侄子,是因为手下有一泼皮无赖,现在手下都倒了,他能有多大本事?万一这人要揍他该怎么办? 正想着法子呢,又听到一人轻笑:“你倒是敢说,吴庆来也不敢这样讲。” 人群中又走出一名气宇非凡的男子,他身后还有数名面色冷峻衣着相同手持武器的侍卫,一看便来头不凡,绝不是这无名小镇上能有的人物。恶霸瞬间腿软,知道自己怕是惹了不该惹的人。有心想跑,可现在这状况他能跑到哪里去?求饶?周遭围观百姓不乏被他欺凌过的,若是真跑了,日后还如何见人? 卖花姑娘见了那气质出众的男子,像是有了主心骨,哭哭啼啼道:“公子救命……小女子、小女子……” 皇帝淡淡地瞥了她一眼,这么点姿色他还不放在眼里,眼角余光瞧见人群外坐在大石头上老神在在还嗑瓜子的龙女,眉眼瞬间有了些许柔软,也不想再浪费时间。“将他压下,送往县衙,带着我的令牌去,问问吴庆来,他这侄儿是哪里来的底气,敢口称自己是土皇帝。” 龙女心想,诶,刚才恶霸有说他是土皇帝吗? 她对僧人招招手,他连忙跑过来,龙女分了他一小把瓜子,很怜悯地看他:“你这傻子,做什么冲上去强出头,你又打不过人家,要不是有人帮忙,你现在坟头草都有一米高了。” 僧人很委屈,却也很坚持:“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贫僧虽然不是绿林好汉,却也有几分血性,若是见死不救,佛祖会带走贫僧的。” 龙女扑哧一声笑出来,她拍拍手,又在僧人身上擦了个干净,“咱们走吧。” 正要走呢,却听卖花姑娘充满感激和期盼的声音:“公子!多谢公子救命之恩,大恩大德无以为报,小女子愿结草衔环,为公子效犬马之劳,还请公子不要嫌弃……” 皇帝可能也是第一次遇到要给自己以身相许的姑娘,他讶异地看过去,卖花姑娘楚楚可怜地凝视他,她是镇子上最漂亮的姑娘了,不然也不会被恶霸缠上,只是她看不上那样脑满肠肥的家伙,总想着能有一个身份气度容貌都很出众的意中人,这位公子卓尔不凡,绝非普通人能比,这才是她的意中人。 如若对她无意,也不会救她不是么? 龙女跟僧人不约而同地又蹲了下来,龙女又掏出一把瓜子,两人平分了一边嗑瓜子一边看戏一边点评。僧人很好奇:“为何被救了就要结草衔环?而且救人的不是前面那位拿刀的好汉吗?照这个说法,贫僧岂不是也要……姑娘我们赶紧走吧,贫僧不想给那位大侠做牛做马!” “放心,人家看不上你。” 僧人:??? 龙女从上而下打量了僧人一番,叹了口气,“谁想要你这种弱不禁风的和尚,哪有香喷喷软绵绵的姑娘来得可爱。” 香喷喷软绵绵……僧人莫名想起两人相拥而眠那一夜,顿时轻咳,好像……姑娘家确实是香喷喷软绵绵的,跟他就很不一样。他一边剥瓜子,一边把瓜子仁都塞到了龙女手中。龙女也不与他客气,两人吃完了手头一把瓜子,卖花姑娘就又哭了。 “公子是嫌弃小女子身份低微,不配常伴公子左右么?” 龙女咂咂嘴,僧人开口了:“姑娘,你看下你爹啊……”老父亲在地上血都不吐了还不反应了,就先别提什么以身相许啦! 卖花姑娘被这么一提醒才想起自己的老父亲,连忙去查看,老父亲已经失去了知觉跟意识,她更没了主心骨,一个劲儿的哭,边哭边看皇帝,似乎在期盼他能为自己解决这些麻烦事儿。 可皇帝又不是专业慈善家,他微微皱起眉,丢下一句给她点钱送人到医馆,转身就走。 龙女跟僧人在数一把松子,严格按照三比一分配,结果一片黑影笼罩,两人双双抬头,皇帝看着龙女,问:“不知姑娘可否赏脸,一起用午膳?” 哎,其实他们刚吃完一顿素斋,但有人请客为什么不去?龙女想了想:“好吃吗?” “好吃的。”皇帝如是说,态度好极了。 卖花姑娘呆呆地看着皇帝身影走远,才发觉他是去找另一个姑娘了,说也奇怪,她不怨恨皇帝,却怪龙女心机深沉,只是眼下爹爹重伤,她就是再想跟那公子一起走也是不成。好在公子留下了人,只要她坚持,就一定会得到回报的。 皇帝就是有钱,他专门给僧人置办了一桌素斋,龙女则与他一起吃荤,用的全是上好的材料,味道也比酒楼更好。龙女暗自羡慕这种生活,果然有权有势就是好,以后她再也不跟僧人一起玩了。 因此,当皇帝向她提出愿意照顾她,并且询问她是否肯入宫为妃的时候,龙女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反正她到哪里都能过得好,听说宫里有天底下最好的厨子。 160.第十五片龙鳞(六) 第十五片龙鳞(六) “姑、姑娘, 你、你真的要走吗?” 僧人宛如雏鸟,可怜巴巴地从客栈跟到了马车前。 龙女已经换上了料子上乘的罗裙, 现在有人保护她,她不需要再戴着面纱,也因此那美更加惊心动魄。她很自然地道:“我要进宫去玩儿, 钱不是都给你了么, 难道不够?那你再给他点儿吧。” 后一句是对皇帝说的。皇帝一个眼神,立刻有人开始掏钱,僧人连忙摆手:“不是不是,贫僧不是缺钱,贫僧是……” “这位师父,多谢你一路对龙儿多有照顾, 日后自有朕来照顾他, 师父自便。” 皇帝淡然的语气似乎让僧人意识到了自己内心深处被隐藏的东西, 他讷讷地张了张嘴,到底一个字也没说出来。是啊,他们不过是萍水相逢,说什么他照料她,其实恰恰相反, 是她照拂他才是。 可他……不想跟她分开。 “这个人会一路送你回庙里的,你不用担心没了我就会迷路。好啦, 我先走啦, 以后有缘再见吧~”龙女没有半分留恋, 对僧人挥挥手就上了马车。她觉得自己已然仁至义尽, 本就是陌生人,两人结伴前行,现在她有更好的选择,当然不愿意继续餐风露宿的辛苦,有人伺候难道不好么,她可没有僧人这样苦行的意志。 送僧人回去的,赫然是那日挡在卖花女面前的侍卫。僧人总是欲言又止,他觉得自己想说些什么,可又不知从何说起。龙女这样的选择毫无疑问是没有错的,可他心里,总是有些不舍,有些……难放下。 从前他不会这样,他被师父赶出来的时候,虽然也舍不得,却不会这样牵肠挂肚,想到日后不能与她同行,一起被坏人追着跑,僧人便有万语千言,然话到了嘴边,看着她欢天喜地的小脸,又看向那衣着不凡英俊高大的皇帝,终于还是咽了下去。 他不过是个一无所有的出家人,如何能与天底下最尊贵的男子相比,那是九五至尊,与他是不同的。他没有的,皇帝都有,姑娘想要什么,皇帝都可以送给她。 龙女就这样上了马车,再没看僧人一眼。于她而言僧人不过是她在百无聊赖的沉睡时遇到的一个比较有趣的人类,却并没有多么独特,也没有多么重要,今天她觉得他好玩,愿意让他留在身边,明儿她觉得没意思了,就看都不看一眼转身就走。不过…… “你身上怎么那么香啊?”龙女问。 僧人愣了一下,众人面面相觑,不约而同地嗅了嗅,却什么都没闻到。 侍卫们更是奇怪,这位年轻僧人虽然说干干净净,但身上怎么也没什么香气啊。 皇帝轻笑:“龙儿,可是你闻错了?” 龙女微微噘嘴,“不可能,他真的很香,我再——” 正在她想继续闻的时候,突然被人打断了,打横里冒出来个一身缟素头戴小白花的柔弱姑娘,扑通一声就跪在了他们面前:“公子!小女子总算是寻到你了!” 居然是那位卖花的姑娘。 看她一身缟素头戴白花,估计老父亲是不行了,俗话说要想俏一身孝,这话可真是不假,卖花姑娘那我见犹怜的模样,就算是铁石心肠的人都要动容。 “那日,多谢公子相助,只是我爹爹他……终究是没有熬下去,小女子已是无家可归,求公子莫要嫌弃,小女子自知出身低微,愿意为奴为婢,只求报答公子恩情!”说着重重磕了几个头。 龙女看她那死命磕头的劲儿都觉得疼,忍不住出声提醒:“流血了会留疤,会丑哦。” 这话从她嘴里说出来,那说服力十足,卖花姑娘突然犹豫起来,因为按照惯例来讲,她要磕头,一般会怜香惜玉的男子都会阻止。可她都要磕下去了,对方却还是无动于衷,那这磕是不磕?姑娘咬咬牙,舍不得孩子套不得狼,她爹已经死了,只剩下她孤零零一人,以后日子会更难过,要是就这样了,那她以后岂不是无依无靠? “哇……”龙女咋舌,“好痛啊,人家都这样了,你怎么一点都不温柔。” 被龙女指责一点都不温柔的皇帝,什么手段没见识过?后妃们为了争宠花样百出,只这么点苦肉计是无法打动他的,更何况卖花姑娘的容貌别说是与龙女相比,便是和后妃也差了一大截,虽说出行身边不曾有女人,但皇帝还不至于这般饥不择食。 总而言之,他是看不上的。 “对你温柔不就好了。” 龙女点点头:“说的也是,那我先上去了。” 说着竟是没再看僧人一眼,可见在龙女心中,他着实是太过微不足道。 只龙女也忘记了僧人身上所传出的香味,她再没有去追究。 僧人在原地看了许久,直到马车消失在他的视线,而后他慢慢低下头,那卖花的姑娘还跪在地上,因为磕头没人阻拦,额头的伤口渗出了鲜红的血丝,一张娇容显得尤为可怖。僧人把身上所有的银钱都掏了出来,给了她,双手合十念了一句佛号,亦转身。 卖花姑娘幽幽地问:“师父难道不恨那女子么。” 僧人站定,眉目仍旧慈悲:“为何要恨?” “她喜新厌旧,嫌贫爱富,难道不该恨?” 僧人却看都不再看她,已是离去,卖花的姑娘看见面前的银子,一时之间,心中更是酸涩难熬,竟是恨不得就这样晕死过去。原以为自己时来运转,日后不必再过清贫日子,到头来还是竹篮打水,毫无作为。 僧人慢慢地向前走,他穿着自己的旧僧衣,踩着磨的发毛的草鞋,心无旁骛,哪怕身边跟着个威武的侍卫,僧人也提不起劲儿来与他说话了。 他觉得有些空落落的。 却不及龙女逍遥快活,她哪怕弱到没有力量,与寻常人类无异,也不会改变她的性格。面对人人畏惧的皇帝,她也不放在眼里,兴许就是这种与旁人截然不同的态度,让皇帝对她十分容忍,甚至是纵容的。 “舍不得那个和尚?” 龙女拿起一块甜糕正要吃,被皇帝这么一问,也不惧怕,笑嘻嘻地回答:“若是舍不得,你把他给我一起带走?” “也不是不可以。”皇帝微微一笑,“但入宫的男子只有两种,他那样弱,做侍卫是不成的,就只剩下一个选择了。” 龙女心想,反正和尚那东西也不用,有跟没有,也没什么差别吧? “不许你想着他。”皇帝捏起龙女的下巴,审视她绝美的小脸,只觉得这眉眼无论是看多少遍,仍旧美得令人心惊,这也是他能容忍龙女跟个和尚厮混那么久的原因。但以后不行了,她必须只有他一个,对其他人熟视无睹。 龙女一巴掌将他的手拍开,“我想着谁,不要你管,也别想管我。” 她骨子里流露出的傲慢,比皇帝更甚,仿佛她根本不是个无父无母无背景的民女。皇帝眸色渐深,龙女便正儿八经地告诉他:“我不喜欢别人对我指手画脚,你要记住这一点。” 皇帝九五至尊,哪里被人这样下过面子,当时脸色就不大好看,可龙女仍旧该吃吃该喝喝,没心没肺,皇帝浑身低气压,其他人都不敢靠近,她也不会去哄一句。 两人还没睡呢,就这样想管着她,等进了宫,怕不是要造个大金笼子将她给关进去不放出来。可龙女心心念念宫中的御厨,因此暂时忍耐,只希望皇帝能放聪明些。 反正,她是杀不死的,就是饿的没有一丁点力气,也仍然不会死。只要不死,她总能卷土重来,因此龙女不愿有一秒向人低头,她的脾气就是这样坏,是皇帝主动邀请她的,又不是她缠上去,凭什么还要求她听话? “朕是皇帝,你要乖乖听朕的话。” “我为什么要听你的话?这是谁规定的?”龙女不服气,“那你为何不听我的话?” “你跟朕要求的,朕不是都听了么?” 龙女仔细想了想,好像的确是这样,她这才勉为其难道:“那好吧,可是你不能让我听你的,规矩是你们定的,可跟我没关系。” 她的想法异于常人,皇帝也不与她继续争辩,横竖人已经是他的了,至于想法,可以以后慢慢改。等入了宫,她就知道这世上谁才是她唯一能依靠的人,再不会想着其他。 现在的锋芒毕露,不过是因为没有吃太多苦头,她这样美丽,定然是万众宠爱。只有吃了亏,才知道谁是她应该臣服的人。 龙女对皇帝而言,不仅是美丽的猎物,还是桀骜不驯的猎物。骨子里身为帝王与男人的尊严,让他无比迫切地想要将她驯服。 让她成为他身下,最可爱,也最乖巧的娃娃。 161.第十五片龙鳞(七) 第十五片龙鳞(七) 龙女再也没有想起过僧人身上奇异的香味, 因为她忙着在皇宫里享清福。与其说是皇帝睡她,倒不如说是她睡皇帝,因为只要龙女想要, 皇帝就必须配合,可皇帝如果想要, 得看龙女有没有心情。 从被伺候的人变成了伺候人的人,皇帝的心里路程如何, 就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他已经三十余岁,都是当爷爷的人了,诸多皇子皆已成家, 龙女入宫后发现还有好几个身怀有孕的妃子,个个视她如眼中钉肉中刺, 光是她吃的东西里就不知被做过多少手脚。然而龙女只是失去力量并不是连脑子也一起丢了, 但凡欺负她的人, 都被她狠狠地报复了回去。 皇帝三五天不来看她她也不在意,可御膳房要是因为她疑似失宠减去她的份例,那龙女肯定不依,直到皇帝彻底放弃驯服她。 驯服龙女? 不存在的。 她跟他身边的其他女人都不一样, 她们渴求的她都没有兴趣,地位、孩子、富贵, 龙女都不要,皇帝的宠爱?这种东西对龙女而言可能还不如外头几文钱一支的糖葫芦, 她要皇帝的爱做什么? 又不能吃。 更何况, 他也不见得有多么爱她, 就像是看到一个美好的花瓶,因为年代久远做工精致,即使对花瓶本身没什么兴趣,也会想要得到并且收藏。龙女在人世间待了许多年,虽然鲜少与人接触,却对他们的行为习惯很是了解。她自有她自己的一套法则,人类强迫不了她,她也不去强迫人类。 她之所以徘徊不肯离去,是因为天底下最好的厨子就在这里。已经要饿肚子了,龙女只想让自己的舌头感受到美味,不能吃饱也无所谓,反正她都习惯了,看她现在饿的,再夸张一点荒海都回不去了。 而且龙女觉得人类很是虚伪,皇帝是因为这个身份才没有敢这么说罢了。他有那么多的女人,却还觉得不够,而他的女人们就更神奇了,不去怨恨见异思迁的皇帝,却来怨恨抢走了皇帝宠爱的龙女——这是什么道理?若是皇帝不主动邀请,若是皇帝不给,她还能去抢不成? 怎么想该怨该恨的也都是皇帝吧? 但很明显,只有龙女一人这样以为。不过那么多人里,皇后的态度和别人截然不同,所有人都羡慕嫉妒龙女的时候,只有皇后见了龙女和颜悦色。当然龙女也不会因为别人给了自己好脸色就感激涕零,她懒得跟旁人打交道,就算是皇后也不能让她破例。 这位皇后为皇帝生了四个儿子,个个都很有出息,一表人才,听说帝后多年来相敬如宾,皇后地位稳固,也就对皇帝的妃子们眼不见心不烦了。反正她们再如何受宠,也越不过自己的地位,更何况…… “龙妹妹近来可好?” 龙女懒洋洋的应了一声,没说好也没说不好,皇后亦不觉被龙女下了面子,更何况生气也没有什么用,然而她的手还是微微攥紧了,龙女看到了,心想原来这位皇后也不如表面上的淡定。 她在这种宫宴待不久就觉得烦,一堆人罗里吧嗦说一大堆,跳舞唱歌也不见得多么好看,最讨人厌的是一群女人说话绵里藏针,若是龙女心情好,唇枪舌剑一番似乎也比较好玩,可她最近实在是太饿了,饿的只想发脾气,一句废话都不想说。因此当有人阴阳怪气地要她表演个才艺的时候,龙女相当不客气地呛了回去:“你是谁我要跳舞给你看?你怎么不找你娘呢?” 那名妃子顿时委屈落泪,找坐在主位上的帝后评理,“皇上,皇后娘娘,臣妾只是觉得龙妹妹天人之姿,定然才艺绝伦,这才斗胆请求她表演,谁知……” 龙女提醒她:“你今天用的胭脂不防水,妆花了。” 妃子抽了口气连忙用手去遮挡,龙女觉得无聊死了,站起身就走人——按照封建社会的规矩来讲,就是打入冷宫也不为过,可她不守这个规矩,皇帝又十分纵容她:“龙儿过来。” 皇帝的面子龙女也不给,她连理都没理他,径直走了,走的时候还顺走了桌子上她很喜欢的一碟花糕,皇帝看着她的背影不怒反笑,笑了好久才对其他人道:“她便是如此与众不同,旁人都比不得。” 当然比不得,其他人谁敢这么干,谁有勇气这么干?就算有底气了,还得顾虑是不是在皇帝面前形象不够好,平时打呵欠放屁扣鼻屎都得偷偷摸摸的,哪有敢大庭广众之下落皇帝面子的? 皇后看了皇帝一眼,淡淡笑:“皇上喜欢的就是好的,勿再多言,更何况,众人前献舞,那是伶人做的事,毕竟是皇上的女人,妹妹这个当众提议,也实在算不得好。” 那妃子整个人都惊呆了,明明不是她的错,为何帝后二人话里话外都向着那祸水?难不成那祸水,男女通吃? 宴会上各人各有心思,这跟龙女没有关系,皇帝这几日都没来见她,不知道是做什么去了,她也不觉得想念,人类所拥有的情感是龙女很难理解的,就像是她一点都不觉得身子有什么贞洁好守,什么又叫做从一而终。 她回到自己的宫中沐浴上床,已经睡得朦朦胧胧,却觉一双手伸入被褥中握住了她的细腰,懒洋洋撑开一只眼,龙女翻了个身避开皇帝意图剥光她的动作,问:“你怎么来了,不忙了?” 她最近实在是过于嚣张,皇帝才寻思着冷落她几天,说不得她就懂事乖巧了,可人家倒好,他这几天不知多少宫妃送汤送糕点,龙女连派个人问一句都没有,回报的太监说娘娘每日除了吃就是睡,只因为一次没吃到想吃的水果大发脾气外,其他时间都舒服又畅意。 皇帝想了想,觉得还是不要继续晾着了,再晾着他怕这没良心的把他给忘了个精光,你还真别说,这事儿若是她做出来的,皇帝一点都不觉得奇怪。 她简直像是个没有心的女人。 “是有些忙,但以后不忙了。” 很委婉的说法,两人都懂什么意思,龙女却仍然拒绝了皇帝:“我困,不要吵我。” “你可以睡,朕保证动作很轻。” 龙女冷笑,放屁,这厮每次沾了她的身子都跟看了肉的狗一样,想连皮带肉啃进肚子里去,还不吵醒她让她继续睡?根本没有这回事! 在她的拒绝下,皇帝再想要也得忍着,抱着她蹭了许久,直蹭到龙女要发火了才算完,这一夜过去,其他人便知道,那人人恨到骨子里的祸水,再度复宠了。 对龙女来说,什么宠不宠意义都不大,她在宫中待了快半年,渐渐也有些腻味,御厨的手艺也感受的差不多,还没有什么创新,御膳房也不吸收一些新鲜血液,她觉得没意思,有些想离开了。 这时候那位送僧人回庙宇的侍卫回宫,皇帝特意让龙女去到御书房,侍卫见了龙女便跪下,表明自己已经将僧人平安送回。 半年……还骑马……这到底是绕了有多远,记忆得多模糊才会花这么久时间啊?龙女问:“他还好么?” “那位小师父很好,请娘娘放心,他还让属下给娘娘带话,祝娘娘一生平安,请娘娘不必挂怀。” “哦……”龙女态度模糊的应着,眼神却有些奇怪,皇帝可能是看了出来,对侍卫使了个眼色,对方行礼后便毕恭毕敬的退下了。他伸手将龙女柔软的身子捞到怀里,眼神满是宠爱,“怎么,在朕身边,还要去想个和尚?难道朕不及他?” 不可能嘛,皇帝觉得不管比哪个方面,僧人都是比他卑微了千百倍的存在。他微微扯起唇角,看着龙女的瞳孔中倒映的是自己的影子才满意:“在朕身边,心里只许有朕。” “谁说我心里有你?”龙女反问,不知道皇帝的自信是打哪儿来的。 她的问话在皇帝听来是欲拒还迎的调情,手已经没入龙女衣衫,轻笑:“这里不是有朕么。” 龙女也被挑起了兴致,至少皇帝的外表很符合她的审美,双手勾住皇帝脖子,她凑上去,在他喉结轻轻咬了一口,“那恐怕不够深,我想要你在我心底再深些。” 皇帝露出笑容,两人四目相对,暧昧横生。 外头伺候的宫人死死低头,封闭五感,不听不看不想不说,只等里头那两位祖宗折腾完了,他们好进去伺候收拾,在那之前可不敢动弹一下,皇上最讨厌有人扫兴,他们虽然是阉人,却还是想留着这条贱命的。 不像是那位美人,恃美行凶,皇上那样杀伐决断之人,在她面前也如绕指柔,毫无坚持。 上天真是不公啊。 162.第十五片龙鳞(八) 第十五片龙鳞(八) 龙女太出名了, 毕竟出了这样一个祸水, 使得皇帝纵情声色贪图享乐事小,祸国殃民动摇民心断送大好河山事大, 因此随着龙女在宫中待的时间越来越长, 大臣们终于集体坐不住了开始联名上书请求皇帝诛杀妖妃——每天都沉迷于美食的龙女觉得很是委屈, 她什么都没做好不好,她真想祸国殃民, 这群人类还能安稳到现在? 御书房内皇帝被吵的脑仁儿都疼,龙女就在御书房的内室睡觉,这会儿也被吵醒了, 她侧耳听了片刻, 觉得无聊, 这些臣子不知为何铁了心非要皇帝将她处置了, 说她骄奢淫逸不守宫规三从四德沾不上边不够贤惠体贴根本不配伺候皇帝, 又说她容色过盛定是山间精怪所化下来危害人间——龙女觉得他们的脑洞好棒棒,差点没忍住为他们鼓了个掌。 “皇上!此女不除, 必成大患!” “请皇上三思!” “请皇上处置妖妃, 臣等死谏!” 皇帝气得面色通红, 他不过是宠爱个女人, 这群人就当他是老眼昏花什么都不知道了?居然齐齐来逼他? “那就死啊。” 没等皇帝说话, 龙女就从内室走了出来, 一个后妃, 居然出现在御书房这样的重地, 大臣们瞪大了眼睛, 正要指责,却见那妖妃冲他们粲然一笑,真是如风如花如雪如月,璀璨至极,看得他们心神一荡,连话都说不出。 龙女又道:“不是要死谏么,还不快死,更待何时?” 皇帝微微皱眉,“龙儿你先回去。” “我不。”龙女冷哼,“你们这些人倒也有意思,个个口称国家栋梁,又说皇帝是明君,不管是从能力还是人数上都远远超过我,却要将一个国家的兴衰存亡归咎于我,这国家若是真亡了,也怪不得我一个小女子,要怪,也是你们这群尸位素餐的大臣和昏庸无道的君主。男人们都这么好玩的么,生死存亡怪女人,等到了破国关头,又要靠送女人和亲给别人来讨好,自己占了上风杀入敌国,第一时间也是去蹂|躏无辜妇女,女人就这么可怜,好坏都让你们男人一口说尽了?” 她这话可真是辛辣且刻薄,虽然都是歪理,却又叫人不知如何辩驳。龙女见众臣一个个面面相觑,不禁更加瞧不起他们:“觉得女人罪大恶极,诸位可能都是从狗肚子里出生的吧,嘻嘻嘻。” 语毕捂嘴娇笑,明明就是一副祸水的样子,偏偏笑得花枝乱颤,让人看迷了眼,别说是去反驳,只去看她的美貌都已移不开视线。 “百姓家家安居乐业了么?贪官污吏都处置了么?边疆军事都备妥了么?诸位都对得起自己的俸禄了么?要是没有,能不能去做点正事儿,别将心思放在我身上呀。”龙女诚恳地素质数连,“皇亲国戚犯法你们敢办了么?自己家中妻妾成群尚且色令智昏,皇上就不能欣赏一下我的美貌?” 真是一群不要脸的双标人类。 皇帝被她的战斗力折服了,这些话大抵也只有她一人敢说,不给人留一点情面,先帝时期曾送出数位公主去和亲,一直是许多人不耻提起的事。 “荒、荒谬!为国献身,我相信那是每一位公主心甘情愿的!公主们之大义,你一浅显妇人如何能懂!”一个留了八字胡的中年大臣这样指责。 龙女顿时笑出声:“可别闹了吧,我读过史官记载,先帝时期你们这些人也都是老臣,能战偏不战要和,鼓吹先帝送公主去和亲,那娇滴滴的小公主甚至都没能活过十六岁,时隔数年再度和亲,先帝膝下只剩三位公主,最大的不过十四,你们都把人送去了呢,我要是记得没错……嗯,那位和亲的可汗好像都六十三了,诸位可真是国之栋梁啊。既然这是大义,那下回有外邦要求和亲,却说喜欢这位大人的□□花,大人可愿意抛弃荣华富贵娇妻爱妾为国献身呢?真是不要脸,半个身子躺棺材里的人叫个十几岁的小姑娘去和亲,还如此大言不惭,果真是书都读到了狗肚子里。” 要是她现在还有力量,非弄死这些老家伙不可,看了就叫人恶心,一根根烂到骨子里的臭木头,拿去给她荒海的生物做肥料龙女都嫌脏。 她在他们身上闻到了恶臭,可见这些人曾做过多少令人发指之事。 她说完也不等这些人再来反驳,就哼了一声转身走了,至于接下来会怎样,龙女一点都不在意,横竖跟她也没关系。她连他们是谁都不认识呢,他们可倒好,都已经管到她身上来,甚至要求她三从四德好好伺候皇帝不然就砍头了。 是有多怕皇帝在她的被窝出不去,又是多想让皇帝去他们的女儿孙女侄女的宫里啊。 龙女觉得人类可真是讨厌极了,这些人加一起也不敌一个小和尚天真可爱,她觉得皇宫越待越不好玩,可要她就这样走,岂不是便宜了那些想逼走她的人?她不好过,怎么能让他们舒舒服服? 可龙女再聪明,也比不过人类,她能看穿他们内心所想,能闻到他们灵魂的气息,却不知道他们究竟心机有多么深沉,又有多么翻脸无情。 大臣们哪里会这样善罢甘休,前朝后宫这回是有志一同的请求皇帝处置她,民间甚至充斥着妖妃祸国的传说,仿佛妖妃不死,他们就见不到明日的太阳,他们饭也吃不香,觉也睡不好,咳嗽喷嚏感冒头疼发热,都是妖妃惹来的祸端! 烧死她啊! 妖怪就是要烧死! 让她坠入十八层地狱,永远不得翻身!这样他们就有救了,这个国家、这个天下就有救了!他们就能迎来一位英明的君主,迎来一个崭新的太|平|盛|世! 啊,那样的话,会有多么美好啊! 只要妖妃一死,一切都会恢复正常! 没有她就好了! 于是在这样巨大的压力下,皇帝终究是没有顶住。可要他这样按照他人意思办事,却又心不甘情不愿,民意大过天,他纵使是皇帝也不能违背。因此他准备先将龙女投入大牢,待到烧死那日,找个女囚替换也就是了。 “龙儿,你且委屈些。” 他是这样说的,带着情意。 然而龙女却丝毫不屑这样的感情,她一巴掌拍开他伸过来的手,冷笑:“委屈,我为何要委屈?”她是高傲的龙女,从不委屈,也从不逆来顺受,这人间的帝王又算什么,这人间的活人又算什么?他们觉得她是个异类,难道在她心中,他们就是好的不成? 她的态度太过桀骜不驯,勾起了皇帝心中怒火,他在想,为何到了这种关头,她还能保持她的傲慢与高高在上?她难道不知道她的处境有多危险,她难道不知道谁才是唯一能保护她的人?她为何就不能像其他女人一般温柔多情,体贴入微? 她就是被他宠的太好,才这样不知好歹,就要让她入了狱吃个大苦头,才会变乖。 皇帝心中那想要驯服龙女的野心再度出现,他清楚这是个绝佳的机会,他准备借由这个机会,让这个美人彻底成为自己的禁|脔。 可直到龙女被下了大狱,三天后烧死,她也没有一句服软或是求饶,甚至在牢狱中还能抱怨稻草不够香软牢饭不够美味。 皇后来看龙女,终于露出了得意的笑容,龙女懒得搭理她,皇后像是个迫不及待想要享受自己胜利果实的得意洋洋的将军,她问龙女:“你知道你错在什么地方么?你知道你为何会输么?” 龙女在稻草上翻了个身,打了个呵欠,继续睡了。 被她这态度惹恼,皇后叫人打开牢笼用刑,可皇帝早有命令,任何人不得进入龙女所在牢房,哪怕是皇后也只能隔着栏杆对望。 炫耀的心思在龙女这里完全没有用,因为她不羡慕也不嫉妒,她也不怕死,活了太久太久的龙女,生与死对她而言都毫无意义,不像是只能活数十年的人类,为了生存能够不择手段。 就这样,她在牢房里待了三天,明天她就要被送到菜市口上刑架烧死,这是她生前的最后一夜,可是你看龙女那游刃有余的态度,哪里像是将死之人? 人类定义中的生死,跟她的不一样啊! 龙女把牢房踹到一边,难吃死了,反正也不能填饱肚子,她一口不想吃,而且不知多少人想先毒死她呢,都知道皇帝不会让她死,所以想先一步下手,龙女又不是傻子,到目前为止她接触过的人类还不够多,但早晚有一天她会明白,为什么人类是所有生物中最危险的一个。 但是就在她陷入梦乡时,牢房的门被打开,她被一个人背在了背上,龙女揉了揉眼睛,耳边是呼呼的风声,身后有人追赶呼喊,火把腾空,脚步慌乱。 有人劫狱。 163.第十五片龙鳞(九) 第十五片龙鳞(九) 这个人的背趴起来怎么说呢……就瘦骨嶙峋的, 感觉浑身上下没二两肉, 还没有牢房里的稻草堆躺着舒服。不过龙女现在弱小可怜又无助,她还困着呢, 就继续让这人背着她。 此人背着她四处乱窜, 龙女心想可能是还有什么大招没放出来,看这位大侠的蛇皮走位, 肯定能把她救出去,到时候她卷土重来,非弄死这些个混球不可。 结果四周杀声震天,他们却还在皇宫里头绕啊绕,龙女都忍不住了:“诶我说,咱们还不出去吗?难道是要等皇帝派人来抓吗?还是说你就是皇帝派来的?” 那人没有说话,面前一堵高墙耸立, 半晌才听到他略显丧气的声音:“贫僧……又分不清方向了。” ??? 所以之所以绕了这么久根本不是因为什么蛇皮走位,而是因为他分不清方向?在龙女已经逐渐淡去的记忆中逐渐浮现一个路痴僧人的身影, 她试探着叫了一句:“和尚?” 黑色夜行衣下的僧人本来不想承认,但都被认出来了也不好不说话,就含含糊糊地嗯了一声, 龙女觉得奇怪, 伸手摸到了僧人的脸,才发觉他的罩面布下, 皮肤并不是十分平整。“你的脸怎么了?” 僧人心想, 此刻可不是说这些的时候:“姑娘, 你知不知道要怎么出皇宫?” 这种时候了龙女仍然有开玩笑的心思:“你怎么进来的就怎么出啊。” 僧人头都大了, 他怎么进来的,他当然是混进来的,还抓了个侍卫带路,可这会儿要出去,那个侍卫已经被他打晕了啊!“不要闹了姑娘,贫僧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出去,贫僧一路找到京城都花了半年时间呢……” “嗯?”龙女立刻意识到不对劲,“你不是回庙里了么?” 僧人说:“这次救了姑娘就回去,那个送贫僧上路的不是好人,他想杀了贫僧。”只是他命硬,居然躲过了这一劫。 原来皇帝当初表面上说是让侍卫护送僧人回庙宇,其实是下了命令要将他杀死,僧人如何能想到一位帝王的心思?他看上的女人,不容得任何人染指,哪怕是个出家人,曾与龙女日夜同行,皇帝也容不下他。因此当侍卫动手时僧人没有反应过来,被对方用药毁了容貌,又被丢下山谷,那人怕是以为他死了便回京复命,哪里知道僧人命大,居然没有死。 他心想,既然如此,那皇帝定然不是好人,比起回去见师父,还是先救急,他准备去找姑娘,告诉姑娘皇帝不是好人,可是他实在高估了自己,就算死过一回,路痴也仍然是路痴。好在这一路他目标明确,又存了个心眼,总是找人问了路才走,跌跌撞撞近一年,总算是找到了。 然而刚到就听说姑娘要被烧死,僧人的想法和普通人不大一样,他觉得佛祖度化世人,其实是要世人度化自己,将自己的不幸和难过都归咎于无辜的姑娘身上又是何意?他觉得姑娘是个好人,就不能让她被烧死。 她那样好看,是僧人念了多年经书,留在心口的惟独一抹嫣红,他不舍得她死。 龙女听了,才知道那日侍卫回禀果然是在演戏骗她,还故意隔了半年时间以取信于她,皇帝真是将她当成那些爱他爱得死去活来的女人了,怪不得呢,她觉得侍卫转达的话就奇奇怪怪,怎么也不像僧人会说的,原来是瞎编的。 啊好气啊,她不仅被人类骗了,还要被他们烧死! “走走走先出去,等我改日回来弄死他们!” 这会儿了僧人还要说教:“姑娘不可,不可枉造杀孽。” “他们还要把我烧死呢!那他们罪孽岂不是更大!” 跟龙女同行的那段时间,僧人就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不要试图跟这位姑娘讲道理,因为她总是能把歪的说成正的还让你无法反驳。所以他干脆利落地闭了嘴,在龙女的指示下跃上墙头。 背着个姑娘动作还这么迅速……“你会武功啊?那你一路上还被人欺负不还手?” “师父说过,武功是用来自保的,不是用来欺辱旁人恃强凌弱的。”所以每次遇到危险僧人拔腿就跑,一般情况下也没人跑得过他。那个侍卫是个例外,谁知道对方想把他杀死呢,他就是个一文不名的僧人,身上那点银子都给了那位卖花的姑娘,结果自己遭罪了。 吃苦受累他不怕,容貌被毁也无所谓,这种奇异的乐天的态度跟龙女简直异曲同工,此时生死关头,两人居然都不着急,慢悠悠地找出口,有人来了就装蘑菇躲一躲。 最后还真叫他们给跑出去了,全城戒严在搜捕他们,老百姓们对龙女这个妖妃恨之入骨,自告奋勇的进行地毯式搜索,其中不乏早想要了龙女命的人浑水摸鱼,因此即使僧人带着龙女逃出了皇宫,藏身于破庙之中,,也仍然没能出得了城。 僧人无法理解这种铺天盖地的恶意,姑娘做了什么坏事不成?她明明很好。 龙女对此很是淡定:“很正常,你们人类都这样,当然,你是个例外。”说完她突然靠近僧人,精致的小脸吹弹可破,离他可近可近了,声音也变得柔软,“你这样舍身来救我,是不是喜欢我?” 僧人脸色一红,但他现在形容可怖宛如厉鬼也看不出来,那侍卫下手极为阴毒,僧人面上已经全无一丝完好的皮肤,因此赶来京城的路上他从来不以真面目示人,倒不是自卑,而是怕吓着普通人。 可龙女觉得,他害羞笑起来的时候,眼睛还是一样的明亮干净,让她欢喜极了。 “贫僧出门云游苦行前,师父曾说贫僧凡心未断。”僧人认真地说,补充道,“姑娘便是贫僧的凡心。” 他不觉得自己有什么不好,出家人便是如此,心无尘埃六根清净,一味的否认躲避才会产生心魔,她却让僧人的修行之路更为坦荡。 龙女笑了,正要说话,突然捂住肚子:“啊……我好饿……你为什么这么香?你好香好香啊,又不是你身上的香,这到底什么味儿?为何我从来都没有闻过?” 僧人也谨慎地闻了闻自己夜行衣的袖子,苦恼道:“贫僧闻不出来。” 正在两人说话间,外头逐渐传来人声,僧人立刻将龙女背起来,可却逃不掉了,带着人包围了破庙的不是旁人,正是皇帝。他已为龙女准备好了替代的死囚,谁知却有人大胆劫狱!皇帝早忘记了曾经他随口命令杀了的僧人,见此人面容丑陋,立刻对龙女道:“龙儿到朕这里来。” 她最讨厌丑陋的东西,皇帝对此再清楚不过。 可龙女却懒得给他一个眼神,还趴在僧人背上纹丝不动,她感觉得到皇帝对僧人的蔑视与不屑,她也的确是喜欢好看的人事物,可现在她觉得,面貌丑陋吓人的僧人,比高大英俊的帝王更加让她喜欢。 人类在龙女的印象中一向是冷酷、阴险、自私、贪婪的,僧人是她记忆中第一个真正美好的人,然后她才知道,就好像荒海的水流湍急平缓,人类也分好与不好。 为了好的,她愿意去忍受不好的。 见龙女不搭理自己,皇帝对属下使了个眼色。 他本来是想要人将僧人杀了,再将龙女带回来,可他带来的人里早已渗入了皇后的人,皇后娘娘的命令是:不惜一切代价斩杀妖妃。 僧人不肯将龙女放下,他对皇帝说:“贫僧不信你,你不是好人。” 他不管别人的世界如何,他的世界里永远是干净的白色,不容许任何灰色地带的出现。龙女趴在他背上吃吃的笑,半点儿都没有害怕的模样,僧人听到她银铃般的笑声,也跟着一起笑起来,眼角余光却瞧见一抹刀光。他甚至都不知道自己为何会那么愉悦,就背着她转过了身,让那一刀直直没入自己胸腹。 即使如此,倒下的时候他也坚持不让龙女从自己背上摔下,但他又很愧疚,没办法再继续保护她了,甚至不能把她从这样的地方带走。 龙女不知道什么叫作心痛,她对僧人也没什么感情,可他突然倒下,却让她觉得不高兴,想发火,胸腔之中充满怒气。 僧人的声音断断续续:“姑娘,你、你还饿么?” 龙女木然道:“好饿啊。” “那贫僧要是能成为你的食物就好了,姑娘……总是吃不饱,贫僧……” 他不再说话了,那把刀在黑夜的火光映照下显得无比雪亮,连着上头滴滴拉拉的鲜血都触目惊心。 龙女努力托着僧人的尸身,他身上的香味从没有哪一刻像是此刻,她似乎张开嘴巴就能品尝。 “好的。” 龙女说,“你的爱,我吃掉了。” 164.第十五片龙鳞(十) 第十五片龙鳞(十) 那是龙女第一次知道, 原来人类的爱与灵魂,是可以被她吞噬掉的。 那是一种绝佳的美味, 瞬间就让她活了过来, 有了满足感,僧人甜蜜的爱与灵魂的味道, 一点点充实进龙女的四肢百骸,他是自愿献祭的食物,龙女对他没有任何愧疚感。 可是,既然是她的食物,就不能被任何人欺辱,无论是生前毁了他容貌的人, 还是杀了他的人,亦或是背后主使。 龙女将僧人的尸身轻轻放下,抬起头问皇帝, 眉眼含笑, 此刻吃饱了的她心情极好, 甚至还有多余的时间提醒一下他:“好了,现在你们准备好接受我的报复了么?” “人类,真是一种虚伪又胆小的生物。” 可是,总有例外。 龙女看着僧人尸身的眼神很柔和, 可再看向其他人就不是那样友好了,皇帝还想跟她说什么废话她统统不想听, 她现在很不高兴, 所以需要很多人来为她的不高兴付出代价。 可是其他人的灵魂并不能像是僧人的一样给龙女带来满足与饱腹感, 甚至吞噬了全部,也不过让龙女感到聊胜于无。她掐着皇帝的脖子,像是丢垃圾一样将他丢到一边,被她吃掉灵魂的人就只是行尸走肉,他们已经不存在于这世间,但龙女觉得远远不够。 其实她是真的懒得跟人类打交道,只要他们不要太过分地来招惹她,一般情况下龙女都是会无视掉他们的,然而皇后,一而再再而三地触碰她的底线,这就让龙女相当不愉快。 她大摇大摆的又回到了皇宫,皇后还在睡梦中就被龙女揪了起来甩到地上摔了个七荤八素,好不容易回过神,龙女已经一只脚踩在了她引以为傲的脸上。 这真是一张美丽的脸,比僧人那张毁了彻底的脸可赏心悦目多了,但龙女却看见了她腐朽的灵魂散发出的恶臭的气息。皇后这些年在后宫为了稳固地位,手头沾染的人命可不少,龙女觉得就这样弄死她似乎有些可惜,直接吃掉也不过拿来塞塞牙缝,于是她弯下腰,对皇后露出笑容:“为了答谢你,我准备送你点小礼物,希望你不要推辞。” 所谓的礼物,就是那些还在皇宫徘徊不去的亡灵,她们做梦都想找皇后报仇,龙女不过是给了她们在皇后面前现行的能力,她要它们永远陪着皇后,等到皇后发疯吓死,再将她的灵魂撕成碎片。 “你猜我接下来要做什么?”龙女问已经失去灵魂的皇帝,当然他不会回答了,龙女也不需要他回答,她告诉他,“我要毁了这个世界。” 或者说,是摧毁这个世界全部活着的人类,他们要将她烧死,那么就应该承受龙的怒火。龙女拍了拍皇帝仍然英俊的面容,“你们皇帝,总说自己是真龙天子,区区人类,有什么资格同龙相提并论?你们连地上的蝼蚁都不如。” 说完她又有些迟疑,“啊,这么说也不对,有一些人,是很珍贵很美好的,你们是你们,他们是他们。” 她动怒的时候没有理智可言,随心所欲的发泄,可真到了天明,当她出现在要烧死她的菜市口时,看到那些围观的百姓,突然又没有吃掉他们。 姑娘不可,不可枉造杀孽。 龙女的脑海里浮现过这么一句话,那个年轻的她记得长得很好看的有点呆的僧人,他一路上不知被多少人欺负都不还手,总是笑眯眯,又很喜欢乐于助人,似乎天底下没有坏人不能度化,没有错误不能原谅,能够包容一切。 ……算了。 就当做是你让我吃饱的谢礼吧,这些人的灵魂我留下了。 龙女就这样消失在高台之上,至于这个世界以后会怎样,与她一概没有关系。 她将僧人的尸身送回了他一直想要回去的破庙,可到达庙宇的龙女才发现,这里年久失修,根本不像是有人住过的样子。她走进去,里头佛像已经东倒西歪,还有些鸟兽做的窝,散发出一股浓浓的霉味,大堂之上满是蜘蛛网,看起来荒废了许久许久。 龙女又在庙宇里转了一圈,在后院发现了一座小土丘,上面还竖着个已经褪色的牌子,多年来雨打风吹,连字迹都难以辨认,龙女看了许久,才勉勉强强认出上头的几个字,……海……墓。 龙女记得,僧人好像说过他的师父法号叫做观海,然而看这痕迹,分明已是死去多年。 怕是当初老僧人赶年轻僧人离开去做个苦行僧,便是预知自己大限将至,怕年轻僧人难过,才推说他凡心未断,要他去修行,而后一人孤零零的死了。路痴的年轻僧人离开庙宇与师父,多年找不回来,自然也不知师父早已圆寂。 是何等的温柔与慈悲。 龙女本想将僧人葬在老僧人的坟边,可又觉得让他埋没在这一抔黄土中未免太过可惜,人类的肉身终会腐烂,并不适合去到荒海,除非……有龙鳞。 荒海是非常寒冷非常安静的,这里没有任何生命,除了龙女,就连一条小鱼都没有。 现在它迎来了第一只白色的小海豚,很可爱很活泼,很喜欢黏着龙女大人。 以后荒海不会再这样了,龙女第一次接触到真正的人类,对他们的残酷虚伪,温柔善良,都有了了解,她喜欢后者,厌恶前者。 “人类真是奇妙的生物。”她抚摸着小海豚的脑袋,轻声说。 它没有灵魂,它是荒海无数拥有灵魂的生物中,唯一一个没有灵魂,而龙女也不曾为它注入的。 就这样就很好,龙女想。 她吃饱了,就想睡了,等她睡醒,再去考虑填饱肚子的问题吧。现在龙女已经知道要如何让自己感到满足,普通的食物已经无法做到,她需要人类的爱,如果没有爱的话,那么灵魂也可以。 姑娘不可,不可枉造杀孽——这句话成为了龙女往后的生命中无形中约束了她的一句话,她再也不曾因为烦躁与愤怒大肆吞噬人类的灵魂。 再也不曾。 但是渐渐地,龙女就把年轻的僧人忘记了。忘记了他的灵魂,忘记了他的爱,也忘记了荒海中的小海豚没有灵魂。 很久很久以后,龙女从沉睡中醒来,就发觉荒海出现了一个陌生的灵魂,她恰好饿了,便顺口吞噬掉,然而又不是很好消化,原以为能以后躺着睡觉等吃,却不曾想事情并不是她以为的那么美好。因为不消化,她总是能一次又一次地看见食物生前的记忆,这对龙女来说是相当烦的一件事。 因此她只好纡尊降贵离开荒海,去到食物本身所在的世界,看情况看心情在人类世界过个几十年再回来,长此以往,慢慢地也就形成了习惯。 这一次也是如此。 被她吃掉的灵魂非常乖巧,也非常悲伤,龙女对人类的爱恨情仇完全不感兴趣,也不会产生共鸣,她就纯粹当成话本子在看,期间还时不时打个呵欠证明这个话本子对她的吸引力并不够大,勉强了解了所有的记忆后,龙女有一个很大的问题。 食物的名字叫秦雪雁,龙女觉得不好听,她不想顶着这个名字,而且食物本身长得也比较一般,龙女又不想那么难看,她很爱惜自己的龙鳞呢,只要醒着,就会每隔一段时间认认真真的打理,虽然荒海只有她一条龙,那她也要做最美的那条! 那么问题就来了,她要叫什么名字呢?龙女还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曾经也有人问她叫什么,她说自己叫龙,当时对方看她的眼神就怪怪的,后来龙女学会了,说自己姓龙,却不曾为自己取过名字。 恰好小海豚游了进来,在她面前欢快地打了个滚,还张开嘴吐出一连串的泡泡。龙女捏住它的嘴,它的泡泡就停了下来还被迫吞了回去,看着它,一些早已忘却的记忆逐渐回来,已经不知沉睡多久的龙女终于再一次想起曾经认识的一个年轻僧人,也想起这只海豚是怎么来的。 她与小海豚面面相觑,而后突然高兴:“我想到了!” 她迅速化为人身,把手搭在小海豚身上,拍了拍它的脑袋:“我要离开荒海一趟,这段时间你来看家,龙宫里不许其他东西进来,明白么?” 小海豚叫了一声表示明白,龙女主要是怕她如果走了,会有免费食物主动上门却吃不到,因此让小海豚多加注意,至于为何会有免费食物上门,龙女并不是很在意。 不过眨眼间,她便出现在了一间粉色卧室中,柔软的被褥让龙女觉得十分舒服,她蹭了蹭,就翻了个身睡觉了,一觉睡了也不知道多久,有人来敲门,喊她:“二小姐,该吃晚饭了,老爷跟夫人都在等着您呢。” 龙女伸了个懒腰,“我知道了。” 虽然吃不饱,但是总比没有好。 啊对了,她现在叫玲珑。 她在年轻僧人的尸身上看到了一本老旧却保存的很好的经文,叫做,《玲珑心经》。 可是龙女忘记问了,僧人,又叫什么名字呢? 165.第十六片龙鳞(一) 第十六片龙鳞(一) 玲珑从衣柜里挑了件粉色的旗袍穿上, 她喜欢自己的这张脸, 也喜欢自己的身体,虽然这有可能会浪费掉她很多力量,但是没关系,她现在一点都不觉得饿,还能撑上一段时间呢。 一楼的餐厅内, 秦家其他人都已经到齐了,只剩下玲珑姗姗来迟,对于她的晚到, 秦家父母倒是没说什么, 反而她的姐姐秦雪璐带了点埋怨:“你下回能不能快一点啊,大家都到了就等你才能开饭, 我在外面跑了半天都快累死了。” 跟穿着传统服饰旗袍的玲珑比起来, 秦雪璐则穿着西方传进来的流行的小西装戴着小礼帽, 英姿勃发,她现在是在一家报社里做记者, 之前留洋过数年,回到家里后就总是说一口西洋话,很多观点也有了极大的改变,口音到现在也没改回来, 常常国语和西洋话掺杂着说,相当洋气。 作为新时代女性, 接受过新思想新教育, 秦雪璐是很看不起这个在家当乖乖女成天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妹妹的。她觉得不管是父母还是妹妹都太迂腐, 尤其是妹妹,这都什么年头了,居然还听爸妈的话同意什么包办婚姻! 当然了,玲珑知道秦雪璐为什么这么讨厌自己,按理说都是一母同胞的姐妹,观念再怎么天差地别,血缘关系也在,也不可能坏到哪里去。坏就坏在那位有婚约的未婚夫,跟秦雪璐在一家报社工作,两人日久生情,未婚夫变姐夫这个戏码棒不棒? 这可是亲姐妹呢,秦雪璐借着带妹妹出去喝咖啡吃蛋糕的借口,结果却是为了跟未婚夫一起来对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希望妹妹能够主动提出解除婚约,这样的话对三个人都不会有影响,而如果由男方提的话,秦家父母很有可能不会再答应男方跟秦雪璐的婚事——玲珑听到这里都惊呆了,这是什么狗屁理由? 两个人还言辞凿凿说他们是真爱,包办婚姻是错误的,既然是错误的,玲珑想,他们为什么不勇敢一点反抗这个错误,却来找她这个思想落后的乖乖女呢? 妹妹一直以来都受着传统教育,秦雪璐留洋的结果让秦家父母并不是很满意,因此他们拒绝再放出去一个女儿去接受什么新式教育,满心等待着跟未婚夫完婚的妹妹,在拒绝了这两人之后,秦雪璐一怒之下转身就走,未婚夫焦急忙慌追了上去,就把她一个人丢在咖啡馆里,导致妹妹受流弹波及重伤不治——这两人后来经过种种波折还真在一起了,大团圆结局相当感人,在这烽火连天的战争岁月,他们的爱情犹如磐石,坚韧执着,谱出一段佳话。 好感人啊,感人的玲珑都差点儿落下泪来。 她在佣人拉开的椅子上坐下,现在他们所在的秋城还比较安全,各地军阀割据,秦家作为南方最大的商行,一直以来都跟各界人士保持着良好的社会关系,要不然秦雪璐跑新闻哪有那么顺遂?要不是顶着秦家大小姐的名号,她真以为靠自己能闯出一片天啊。 “姐姐既然等急了,就可以先吃,不必等我。”玲珑施施然坐下来,对父母歉然一笑,“对不起爸爸妈妈,我来晚了。” “不晚不晚,离咱们家开饭时间还有一会儿。”秦夫人温柔地说,转而对秦雪璐道,“你也真是的,每天在外面东奔西跑的不回家,一回家就说妹妹,还有没有个做姐姐的样儿了?” 秦雪璐很不服气:“我在外面那是工作!工作!她怎么能跟我比,一天到晚就知道琴棋书画诗词歌赋,这年头早不时兴裹小脚了。” 玲珑权当没听见,这位亲姐姐对她有意见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儿,可是……她这个人报复心很重的哦,希望到时候姐姐能理解一下。 秦父皱眉:“你想做记者爸爸不拦着你,可是妹妹想做什么是妹妹的事,你自从留洋回来,说话做事就跟变了一个人似的,如果可以,我真的后悔当初让你留洋的决定,还不如让你在家里待着,能学到妹妹一半也好!” 留洋之前的女儿明明乖巧可爱,可不过三年光景,回来后就变了个人,总觉得自己高人一等,拿鼻孔跟白眼看旁人也就算了,玲珑是她亲妹妹,她也一点都不知道谦让! 听到那句学到妹妹一半也好,秦雪璐瞬间炸了,她把手里筷子一拍,噌的站起来,火大道:“我学她?我学她什么?学她成天关在家里什么事都不做,什么新闻都不关注,都要亡国了还一天到晚就知道打扮爱美?有了未婚夫就等着嫁人生孩子了是吧,她还能做点什么?爸爸,你不要总是这样纵容她,现在新时代女性要独立要坚强,你们的思想早就落伍了!学什么古筝刺绣,就不能学学钢琴吗?我怎么带她出去她,她连个交谊舞都不会跳!” 说完喘了口气,继续指责:“哦我忘了,甭说会不会跳交谊舞,怕是多见个男人她都觉得自己是被玷污了!” “秦雪璐!”秦父怒喝,“你在胡说什么!” 然而秦雪璐根本不怕父亲发怒,她直接站起身,筷子一甩,“不吃了!我走了!” “雪璐!” 秦夫人的呼唤也没能把她叫回来,夫妻俩都憋着一肚子气,再一扭头,瞧见贴心的小女儿在默默掉眼泪还不敢被他们看见,顿时又心软了,秦夫人摸了摸小女儿的头:“玲珑乖,姐姐她……她说了些不好的话,但是玲珑不要放在心上,因为爸爸妈妈永远都爱玲珑。” 玲珑把头埋进秦夫人怀里,带着鼻音问:“我、我这样真的很不好么?可是我就是不喜欢跳交谊舞,也不喜欢学钢琴……” “没关系的,咱们家小宝贝喜欢什么就做什么,不喜欢什么就不做什么。”对比起大女儿的冥顽不灵桀骜不驯,乖巧温顺又可爱的小女儿简直甜到心里,人心都是肉长的,谁更听话谁更孝顺,父母心里有数,谁的心不偏?从前他们还能做到不偏不倚,可是这回大女儿留洋回来,真跟变了个人一样,怎么说都没有用。 觉得他们家商行跟外国人合作是卖国,跟军阀打交道是想讨好,可那么多被他们商行庇佑的平民百姓,雪璐就看不见。就许她喜欢咖啡蛋挞钢琴交谊舞,却不许妹妹喜欢煮茶古筝诗词歌赋,口口声声说着要民主要自由,却总是要苛求妹妹。 秦夫人心里也堵得慌,大女儿这都二十五了,却拼命反对他们给她相看丈夫,小女儿虽然才十八,却已有了未婚夫,这姐姐不结婚,哪有妹妹先结的道理? “诶,我记得孙家的那孩子,是不是跟雪璐在一个报社上班啊?” 秦父回答道:“好像是的,我也记不大清楚了,要不待会儿打电话去孙公馆问一声。” “不必了,我也只是突然想到。” 话是这么说,敏锐的秦夫人却想到了别的,雪璐从前虽然也不喜欢总是安静的妹妹,觉得她木讷不好玩,可从不曾像这样针对过。难不成……不可能的吧?若是那样,可真的是闹了个大笑话! 她怜爱地摸了摸小女儿柔软的头发,两个女儿差了七岁,自小就玩不到一起去,大的好动,小的秀气,可这一对女儿都是他们夫妻的心头宝,跟眼珠子似的珍贵,若是她们姐妹闹翻,那绝不是秦父秦夫人想看到的。 只是两姐妹渐行渐远,即便身为父母,也是无能为力啊。 玲珑乖巧地任由秦夫人抱抱,心里在疯狂呼唤:不要抱了!可以吃饭了吧!我都闻到香味了!再不吃要冷掉了! 好在秦夫人很快放开了她,一家四口虽然缺了个秦雪璐,但之前的三年也是这样过来的,秦夫人还是惦记女儿,让佣人准备了饭盒,又让厨子炒了秦雪璐爱吃的菜,坐车送到报社去,那孩子一旦不着家,就肯定在报社。 玲珑闻到了秦夫人和秦父身上散发出来的爱的香味,那是父母的爱,虽然因为平分略有减少,却也香气扑鼻,这使得玲珑暗下决心要演一个乖女儿,等到他们死掉的时候再把这些爱全都吃掉。 秦雪璐闹了好几天脾气,等到再回家里的时候对玲珑格外和颜悦色,父母觉得很欣慰,还以为是她们姐妹终于和好了,哪里知道秦雪璐早就跟妹妹的未婚夫两情相悦,两人商量了许久,准备把他们伟大的爱情说给玲珑听,希望她能够理解他们、帮助他们。 毕竟如果她不同意解除婚约,没有丈夫的爱情,不也是会过得很痛苦么?那样的话,人生又还有什么意义呢? 所以,这次秦雪璐就是要带玲珑出去喝咖啡吃蛋糕,顺便摊牌的。 166.第十六片龙鳞(二) 第十六片龙鳞(二) 玲珑今日又换了一件青纱碧水锦绣枝的旗袍, 带着黑色蕾丝的小礼帽遮住了她大半张脸, 如今这世道可不安稳,秦家再有实力,到底也是个伤人, 长得太漂亮出门是会有危险的。说到这里玲珑就不得不羡慕一下秦雪璐, 对方虽然也称得上是个美人, 可同人类形态时的玲珑比起来, 那差了真不是一星半点儿。 秦雪璐越来越看不顺眼玲珑, 未尝也没有几分妒忌在里头。本是一母所生,为何容貌上却分了个高低?唯一能拿得出手的,也就只剩下自己这留过洋的履历,以及满腔爱国的碧血丹心了。 因此在打击玲珑这方面, 秦雪璐可谓是不遗余力, 她明知道自己妹妹胆怯内向, 保守听话, 早就已做好准备跟孙家的少爷结婚生子,以后做个贤妻良母, 秦雪璐却非逼着妹妹为他们的真爱让路, 讲道理这婚姻也不是妹妹强求的, 结果这对情侣把一切都怪罪到妹妹身上, 觉得是她纠缠不肯放手才使得他们有情人难成眷属,真不知道是什么奇葩逻辑。 真有本事, 让孙少爷跟自己爹妈翻脸, 秦雪璐跟自己爹妈翻脸啊, 两人欺负一个养在深闺的十八岁的少女,真的好意思哦。 对不起,他们还真的好意思。 “你还没吃过这个吧?这个叫蛋挞,国内从前是没有的,西洋那边传进来的,我之前留洋的时候经常吃,你尝尝,是不是比你那些什么核桃酥桃花饼之类的好吃多了?”秦雪璐殷勤地拿了个蛋挞给玲珑,顺便又给她介绍咖啡:“这个你应该喝不惯,但那么苦的茶你都喝,多喝几次就会喜欢了,要是嫌苦就多加点奶精跟方糖,你看,长年累月在家里不出来,跟社会都脱节了,以后你要经常出来玩。” 不过是点西洋食品,还真拿着当宝贝了,蛋挞就是没有核桃酥桃花饼好吃有问题?玲珑就是更喜欢后者。但她面上仍然微笑:“谢谢姐姐。” “啊对了,今天带你出来,除了玩之外,其实我还有一件事想跟你说……” 来了来了重头戏来了!玲珑淡定地咬了一口蛋挞,仪态端庄秀气十足,看起来就是名门闺秀,但秦雪璐看她这副做派就生气,旧朝都亡了,大家都在拼命学习西洋那边的知识文化跟技术,怎么还有人这样故步自封,要活在缠的死紧的茧子里? 随着秦雪璐的招手,一个身着银色西装打蓝色领带的青年走了过来,他书卷气十足,鼻梁上架着一副圆圆的金框眼镜,西装口袋上别着一支名牌钢笔,口袋里还有个笔记本,脖子上挂着相机,看起来就是新闻界人士的打扮。 “玲珑,这是孙钰,你应该知道他是谁。” 玲珑淡淡地应了一声:“爸爸妈妈给我定下的未婚夫。” “秦二小姐,你好。”孙钰在玲珑对面坐下,恰好跟秦雪璐并肩,他勇敢地握住了秦雪璐的手放到了桌面上,“今天是我请求雪璐将你约出来的,因为我实在是无法忍受包办婚姻将我们的人生给彻底摧毁掉!秦二小姐,今天还是我们第一次见面,你觉得你会愿意嫁给一个陌生男人吗?”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古来如此,我没有什么异议。” 孙钰皱眉,看样子对玲珑的思想十分唾弃,怪不得他跟秦雪璐合得来,两人都是一样的想法,可不是一拍即合。“但是我在这里郑重地告诉你,我不喜欢你,我喜欢的是你的姐姐,是我的同事,是有着独立思想,追求先进与自由、公正的女性!对不起,你并不在我的考虑范围内。我希望你能够主动提出解除婚约,我相信以秦家的地位,秦二小姐的条件,一定会有比孙某更好的男子与你匹配。” “哦。” 就一声哦??? “婚约是双方长辈定下来的,我只是个思想守旧冥顽不灵的封建糟粕,还活在裹小脚的年代里呢,孙少爷想解除婚约,请主动向令尊令堂提起,我对这桩婚事毫无怨言,男子汉顶天立地,没来由叫我背这个锅吧。”玲珑不喜欢这个咖啡的味道,就推到了一边,秦雪璐给她的那个蛋挞也没吃完,“新思想真是厉害,能让两个正常人失去尊严,变得厚颜无耻。未来妹夫和大姨子勾搭成|奸,居然堂而皇之地要求受害者站出来为他们洗白,去赞赏和追捧他们的爱情,我也是头一回见,毫无文人风骨,却自诩文人的家伙。” 说着玲珑笑起来,她将小礼帽取下,露出精致绝伦的小脸,含笑问孙钰:“你倒是有句话说对了,我的确配得上比你更好的男子,而你太丑了,不在我的择偶范围内,只不过我这人从小孝顺懂事,父母之命,难以违背,孙少爷如果有骨气,就回去来个誓死抗争,反正孙家秦家都是铜臭满满,比不得二位的清高孤傲,实在不行,绝食是个好方法。” 孙钰喜爱秦雪璐,除却她出色的才华以及学历外,她的外表也是其一,本来觉得这两姐妹同母所出,即便容貌上略有高低,思想上也是不能攀比的,如今见了玲珑,才知道什么叫惊为天人。 只他很快反应过来,对玲珑的话及其语气充满鄙夷:“雪璐总说你单纯,可我听了你今天这一番话,却不觉得你哪里单纯了!你简直是恶毒、冷酷!雪璐是你的亲姐姐,你一个人独占了父母三年的爱,难道你就不觉得愧疚吗?我们今天在这里如此诚恳地请求你,你却这样拒绝,我怀疑你根本就没有心!” 玲珑慢悠悠地往窗外看:“我建议你嘴巴放干净点,你我的婚约虽然存在,可我还不是你的所有物,对我这样说话,就不怕我告诉我爸爸?我这么乖,说什么他们都信的。” 在孙钰面前的秦雪璐是无比美好和脆弱的,她见妹妹如此无情拒绝自己,再也待不下去了,站起身拿起包包转身就跑,孙钰恶狠狠地瞪了玲珑一眼,玲珑却对他嫣然一笑,那美貌惊人至极,孙钰瞪了一半就瞪不下去了,只能转身去追秦雪璐,剩下玲珑一人吃吃发笑。 这就是不好啊,秦雪璐哭着跑了,孙少爷着急忙慌的去追了,说好的请她喝咖啡吃蛋糕,结果三个人的钱却要她来付,玲珑觉得这样有失公允。 幸好她早做准备,先将帽子戴好,然后招呼侍者前来收钱,待会儿这里要打起来的,她不希望自己的身体遭到损伤,还是快点出去叫个黄包车回家吧,秦公馆的厨子做糕点特别好吃。 至于是谁要杀谁,谁死谁没死,玲珑毫无兴趣,她上了黄包车,规规矩矩地坐好,可走着走着,却发觉街上的人越来越少、越来越少,四周景色逐渐变得荒芜,人烟稀缺,这可不是去往秦公馆的路。 “停车。” 结果拉黄包车的人压低了下草帽,跑得更快了,玲珑不慌不忙,有重复了一遍:“我让你停车,没听到么?” 听是听到了,就是不想照她说的办而已。玲珑也就不再说话,等着看这家伙要把自己拉到哪里去,反正他得做好承受她怒火的代价。可是你说巧不巧,眼看到平民区了,恰巧在一个弄堂口的转弯,黄包车跟一辆缓缓开出来的黑色汽车撞到了一起,车夫当场被撞趴,汽车紧急刹车,玲珑差点没稳住。 好在她反应极快,抓住了扶手,这才没摔的狼狈,黄包车夫一骨碌从地上爬起来,转身就跑,也不管玲珑了! 汽车上下来两个身着军装的人,玲珑毫不客气地命令他们:“去把那个人给我抓回来,不要让他跑了!” 说也奇怪,两人下来本来是为了查看环境是不是有人故意设套准备伏击少帅的,结果被个少女一命令,下意识就听从。黄包车夫怎么会是训练有素的警卫兵的对手,没多会儿就被抓了回来,玲珑先看了下车牌,然后对坐在后座一直没说话也看不清脸的人道:“你差点撞到我了,送我回家应该没问题吧?我要去秦公馆。” 她又开始指使人了,丝毫不惧里头到底是什么样的大人物,反正对方撞了她是事实。“还有那个车夫,捆起来一起送到秦公馆。” 后一句是对那两个抓人的警卫兵说的,完了玲珑就上了车,还很自觉地往后坐,这才看到后座有个身材高大穿着军装的男人,面容冷峻,对于玲珑的不请自来,对方选择了眼不见为净。 少帅没说话,那就应该是答应了,警卫兵对视一眼,也上了车,你说巧不巧,他们本来要去的地方也就是秦公馆,这位小姐说是要回家,那她是秦大小姐,还是秦二小姐? 167.第十六片龙鳞(三) 第十六片龙鳞(三) 玲珑坐到车里后, 见那两名警卫兵似乎要把黄包车夫也放进来,立刻阻止:“不要让他进来呀, 捆起来塞到后备箱去不好么?” 黄包车夫被堵了嘴, 目露求饶之意, 玲珑看都懒得看,只觉得这人要打她的主意, 那不管怎么说都得付出点代价才行。她扭头去看坐在自己左侧的男人, 眉眼冷淡, 玲珑也没兴趣跟他套近乎, 她在想今天这绑架到底是无意还是有心。秋城那么多黄包车夫,怎么偏偏就她这个有问题?平日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 怎么一出门就遇上了? 等到了秦公馆, 警卫兵先拉开车门,玲珑第一个下去, 结果却发现这些人不仅没有离开, 反而跟着下来了, 包括被称为少帅的那位。玲珑有点奇怪,“你们是谁啊?” 少帅这会儿才跟玲珑说了第一句话, “鄙姓贺, 贺修祯。” “秀珍?”玲珑眼神怪异, 很快释然,贱名好养活, 尤其是这种出身富贵的, 男用女名也很常见。 看她表情就知道她想歪了, 但贺少帅也没有解释,因为他觉得没有解释的必要——日后他总是被玲珑叫秀珍秀珍的时候才后悔,然而已是悔之晚矣。 秦家夫妇得知小女儿难得出门竟然险些被人掳走,吓出一身冷汗,当下也顾不得与贺少帅寒暄,立刻给报社打了电话,上午出门的时候大女儿口口声声保证一定会注意妹妹安全,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谁知报社那边却说秦雪璐跟同事一起去跑新闻了,就是关于这次秋城各大商行跟全国各地军阀之间的需求关系,尤其是势力最大财力最广的秦氏商行。 “我觉得他不是随意选中的我。”对于黄包车夫说的临时起意的话,玲珑是不信的。“我出咖啡厅的时候面前有许多黄包车,他们惯常会抢客人,可这个人朝我走来时却没人敢抢,而且一路上他目的性十足,决不是见色起意。” 贺修祯这次来秋城就是为了达成与秦家的合作,如今全国各地军阀崛起,北方贺家虽然实力雄踞,但对于南方这一块,尤其是在军需上问题很大,如果能够与秦家达成合作那真是再好不过的事,这也是为什么他听到玲珑说秦公馆的时候没有把她赶下去,放在平时,贺修祯怎么可能对女人这样客气。 贺秦两家私底下有联系,知情人极少,倘若有人不想看到他们合作,那么绑架秦家夫妻的掌上明珠,再诬赖到贺家身上,岂不是一箭双雕的妙计。 贺修祯心里隐隐有了数,但玲珑在这里他没有多说,这个戴着小礼帽只看得见下半张脸的少女,初见时显得任性跋扈我行我素,却不曾想在父母面前如此乖巧可爱,倒是有两副面孔。 玲珑却想到了别的:“爸爸妈妈,你们再打电话去报社吧,如果对方真的不怀好意,那么抓不到我,他们很有可能去打姐姐的主意。让报社快点联系姐姐和跟她一起跑新闻的同事,我觉得姐姐有可能有危险。” 玲珑是好心吗? 当然不是。 她就是想知道,秦雪璐跟孙钰一起走的,要是有人绑架秦雪璐,孙钰会怎么做? 正在她想的时候,突然佣人的声音传来:“孙少爷您不能往里面闯,孙少爷、孙少——” 孙钰面色惨白地冲了进来,这时候的他看起来已经完全没有玲珑刚见到他时的意气风发,他的圆眼镜掉了一边镜片,领带歪歪斜斜,西装扣子也少了几个,整个人呈现出一种极为恐慌的状态,一见到玲珑,那种恐慌就转换成了怨气,他甚至没有顾忌在现场的秦家夫妻,就朝着玲珑冲了过来,看起来像是要将她给吃了! 玲珑吓了一跳,柔弱可怜地往离她最近的人身后一躲,顺便拽住那人衣摆,军装不知道什么材质,硬邦邦的棱角十足,她整个人都藏到了贺修祯背后,“你、你干什么呀!” “为什么被绑架的不是你!为什么不是你!”孙钰声嘶力竭地指责,“都要怪你!如果不是你,雪璐不会被绑架!是你害了她!如果她有了任何危险,我一定会杀了你,我发誓一定会杀了你!” 玲珑:??? 这他妈什么逻辑? 又不是她绑架的! 她已经明白过来妹妹为什么会被流弹波及而死了,估计表面上是受波及,实际上却并非如此,对方是针对秦家姐妹设的一场局,为的就是破坏贺秦两家的合作,只是这一次玲珑提前把秦雪璐气走,自己也立刻走人,对方没来得及动手,只好试图将她绑架。结果没想到的是玲珑恰好遇到了贺修祯,而他们只能再次改变计划,从绑走她改为绑走秦雪璐。 秦雪璐运气差了点,但这跟她没关系吧?照孙钰的逻辑来看,本来要不是秦雪璐非带着妹妹出门,妹妹甚至不会死呢。 贺修祯冷冷地说:“你就只会对着女人耍威风吗?” 玲珑顿时眼睛亮晶晶地看着他,贺修祯顺势低头,才看见小礼帽下是怎样一张雪肤花貌,他被玲珑的视线看得微微一窒,察觉到对方的小手还攥着自己衣摆,而孙钰仍然一副要吃人的样子,他眉头微蹙,一脚将再度扑上来的孙钰踹开。 顾忌着他可能是跟秦家关系亲密,否则这一脚不踹个内伤都难。 秦父秦夫人甚至没有反应过来,秦父连忙问:“怎么回事?雪璐怎么会被绑架?你为什么说这是玲珑害的?她今天是这几个月第一次出门,到底发生了什么?雪璐人呢?是谁绑架了她?在什么地方?为什么你会知道?” 玲珑巴着贺修祯的胳膊,悄悄伸出一个头,这时候她觉得弱小可怜又无助的自己只有在贺修祯身后才比较安全,谁叫全场他最高。“上午姐姐带我出门,这位孙少爷说他跟姐姐两情相悦,要我自动退出成全他们,我拒绝了,姐姐就伤心地哭着跑走了,然后孙少爷追了上去,我准备回家,遇到了黄包车夫,就是这样的。” 这个信息量有点太大,秦家夫妻一时半会没有反应过来。贺修祯却明白这究竟是怎样一回事了,按理说人被绑了,孙钰却毫发无损,身上虽然狼狈了些却没什么皮外伤,他掀起眼皮子淡淡地问:“秦大小姐被绑架,为何你没事?难道你没有试图保护她?” “我当然保护了!”孙钰立刻反驳,随后气弱,“只是、只是他们人多……” 要不是得保持乖乖女的形象,玲珑差点笑出声,胆子小就是胆子小,说什么人多打不过啊。“那我姐姐呢?他们难道没有让你带话?” “啊!有!有的!”孙钰突然想起什么来,“他们说如果想赎人,就拿大洋去!”紧接着说了一个数。 这简直是个天文数字,能够将整个秦氏商行掏空,比起钱财,秦家父母更在乎女儿的安危,他们想都没想:“好!可以!我们等他们的电话!” 贺修祯却若有所思,他察觉到依偎在自己身边的少女似乎并没有多么担心,就看了她一眼,玲珑分外大方地让他瞧,还冲他甜甜一笑。 她当然不担心啦,不过不能让父母看出来,毕竟她还是一个乖巧可爱的小女儿。秦雪璐会遭遇什么会死会活,讲真玲珑完全不在意,妹妹已经死了,姐姐活着也没什么意义。 一家人不是应该整整齐齐么? 孙钰说完话就坐在了沙发上,盯着玲珑的眼神仍然带有敌意,秦家父母虽然很在意大女儿被绑架的事,可小女儿也是他们的心头肉。秦父说:“孙世侄,雪璐的事情多谢你告知,目前最重要的是我女儿的安全,可是等到雪璐平安回家,我想我们需要谈谈。” 秦父多年经商,德高望重,他的历练哪里是孙钰这种只知道大谈理想的毛头小子能比的,当下孙钰就觉得双腿发软,他下意识朝玲珑看去,玲珑却当做看不见他,根本没有为他说话的打算。 保守传统,就意味着善良到智障,为欺负自己瞧不起自己的人说话?玲珑可不是什么好人。 贺修祯道:“秦伯父,倘若您信得过我,营救秦大小姐的事情可以交给我来处理。” 秦父自然是信得过的,贺家虽然是军阀,手握重兵,却跟其他军阀完全不同,如今国难当头,贺家向来是主张矛头对外的那个。他点点头:“有劳少帅,若是我女儿能平安归来,秦氏定然会成为贺家最强劲的后盾。” 贺修祯微微一笑,又道:“承蒙伯父信任,修祯还有一个请求,秦大小姐平安后我们再谈,到时候秦伯父如若觉得不妥,自然可以拒绝我。” 秦父想了想,道:“可以。” 168.第十六片龙鳞(四) 第十六片龙鳞(四) 秦雪璐被绑架, 这事儿自然轮不到玲珑来操心,秦家父母让她安心在家里待着, 也不同玲珑说贺修祯那边的情况, 玲珑乐得落个清净。讲道理, 她本来就不关心秦雪璐的死活。 从客厅离开时, 她意味深长地看了孙钰一眼,对方双手抱头,整个人都陷入了浓浓的痛苦与愤懑之中, 先前看他那副要吃了玲珑的样子, 连玲珑自己都要以为是她害了秦雪璐了。人类果真是欺软怕硬的生物, 孙钰怎么不敢对着秦家夫妇或是贺修祯吼?他敢扑上去拽住贺修祯的衣袖说你一定要救出雪璐否则我跟你没完这样的话, 玲珑都敬他是条汉子。 她回房好好睡了一觉,觉还没醒呢,自小带她们姐妹俩的奶娘就来敲门了,说是大小姐已经平安救了回来,不过受了伤, 老爷夫人已经赶去了医院,让玲珑好好吃饭睡觉, 顺便安排一下贺少帅的住处。 看样子是贺修祯把人救了回来,有了这么一出, 秦贺二家的合作基本上是板上钉钉没得跑, 看秦家父母把人留在秦公馆住就知道, 他们对贺修祯充满感激。 玲珑这觉没怎么睡饱, 但还是听话地从床上爬了起来, 奶娘看她那副睡眼惺忪的样子都心疼:“小姐你继续睡吧,奶娘去招呼贺少帅,你瞧瞧,眼睛都睁不开了,厨房里炖着你爱喝的莲子汤呢,再睡会儿,等汤熬好了奶娘再来叫你。” 玲珑打了个泪眼朦胧的呵欠,“不用了奶娘,爸爸妈妈说的话要听的。”贺修祯那是什么身份,秦家夫妻心系女儿不在,她这个二小姐怎么说也是主人,要是真自己躲在屋里睡觉让下人去招呼贺少帅,传出去可真不好听。秦家夫妻对玲珑的疼爱是真的,这么点小事她完全不在意。 奶娘给她擦了脸梳了头,因为是在家里,就换了件颜色比较鲜嫩的云锦旗袍,少女美好的身段凸显无疑,从楼上走下的时候,坐在客厅里的贺修祯明显有了瞬间的惊艳。在家里的玲珑没有戴小礼帽,头发松松地编成一根辫子垂在胸前,明明就年纪来说还是个青涩少女,却不知怎地透出一股娇气的风情来。 秦公馆有专门的客房,玲珑领着贺修祯过去,那边奶娘已经先叫人打扫过了,贺修祯人高腿长,一步抵得上玲珑两步,她快速地跟了会儿觉得好累,伸手去拽他军装下摆:“你可不可以走慢点,我都跟不上。” 于是贺修祯放慢脚步,玲珑迈着优雅的小碎步,如果不是之前撞到她,贺修祯真的会以为她是那种传统意义上的女子,无论是说话风格还是穿衣打扮,都跟时下流行的新时代女性截然不同。 他想了想,觉得还是应该跟玲珑透个口风:“秦大小姐的事情结束后,我想向令尊令堂求娶二小姐为妻,不知二小姐可否愿意?” 玲珑懒洋洋地看他:“愿不愿意也不是我说了算,我还有个未婚夫你不知道?” “知道。”贺修祯淡道,“现在他在医院守着秦大小姐,怎么说也不肯离开。” 玲珑瞪大眼:“哇,暴露了?” 她杏眼圆睁,十分可爱,透着成年人决不会有的天真稚气,从某种角度来说,龙女确实如同孩童一般单纯,她虽然没打算嫁给孙钰,却还想拿这个婚约折磨那对真爱一段时间呢。 贺修祯轻笑:“令尊令堂十分生气,不过还是要等秦大小姐醒来后再处理,我觉得,二小姐适合更好的。” 就差没直接说更好的是他了。 玲珑很能理解贺修祯要娶她的要求,简单得很,秦贺两家要合作,那么没有什么比联姻更稳固的关系,尤其是秦家夫妻只有两个女儿,没有儿子,又对女儿爱若至宝。只要贺修祯对秦家女好,秦家夫妻就会一直支持他们,是稳赚不赔的生意。不过就贺修祯的样子来看,他本来应该是想娶秦雪璐的,只是阴差阳错,没想到秦雪璐早就跟孙钰两情相悦。而真正的妹妹遭受伏击死亡,两家肯定是闹崩了,就更别提联姻的可能。 “你要娶,也得看我想不想嫁呀。”玲珑歪着脑袋说,“总得拿出点诚意来吧?我想,就算我不想嫁人,爸爸妈妈也会养我一辈子的。” 贺修祯颔首:“这是自然。” 他从头到尾都没问玲珑为何不对姐姐表示关心担忧,玲珑在他面前也没有掩饰,正好走到客院,玲珑突然想起一件事:“对了秀珍。” “秀珍”眉头一蹙,对这个称呼不是很喜欢,“我有字,你可以叫我——” “秀珍。”玲珑又重复了一遍,对他的字是什么一点兴趣都没有,“我听说你爸爸贺大帅有七七四十九个姨太太,是真的么?你以后会有这么多么?如果有,那你还是不要娶我的好。” “为何?” “因为我占有欲很强,我的东西不许他人染指。更何况,我这样好看,你却还要娶别的姨太太,岂不是在否定我的魅力?” 小姑娘振振有词的模样逗笑了不苟言笑的贺少帅,他声音也变得温和了些许:“这一点二小姐大可放心,我一个姨太太都不会娶,而且我父亲也没有四十九个姨太太,只有三十六个。” ……一天睡一个一个月还得空几个,好浪费啊,玲珑想。 她嫌弃的小眼神让贺少帅再度觉得愉悦起来,他进入房间,对玲珑说:“我想先洗澡换个衣服,不知道待会儿有没有荣幸邀请二小姐上街走走?” 玲珑鼓起腮帮子考虑了两秒:“你先换衣服吧,换完了我看看英俊不英俊再做决定。” 看脸的本质暴露无遗。 贺修祯这回笑意更深,他今年都二十九岁了,国家一直不太平,多年来东征西战连家都没成,同父异母的弟弟已儿女成群,他却还是个孤家寡人,本来是想借着这次机会将侵略者打出去,却不曾想还遇到这么个宝贝。 他所见过的大部分女子,无论是温婉可人还是活泼灵动,都会努力表现的善良正直,玲珑是唯一的意外,她对自己不喜欢的人或物根本不掩饰恶感,除却在父母面前乖乖听话些外,他这常年冷脸也吓不着她,甚至还敢同他讨价还价,实在是贺修祯没见过的。 将身上军装换下,穿上时下比较流行的西装,本来半生戎马气质冷冽的男人也显得斯文了几分,玲珑坐在客厅沙发上喝莲子汤,看见换了便服的贺修祯很是满意。光是长得比孙钰好看就够了,那种干巴巴的瘦高记者,一股子酸气隔了十万八千里都闻得到,孙钰还会写诗呢,玲珑在报纸上看了几首,仗着现在推广白话文,写得狗屁不通,真不知道秦雪璐是看上他哪方面的才气。 相比较战火连天的北方,南方暂时还算安定,各国都在这里有租界,一时间相互制衡,人们也能活得太平些,而秋城因为有秦家跟各地军阀的关系,一直是南方城池中最安稳的一个。但是只要秦家选择站队,那么秋城也将不复安稳。 贺修祯要做那个平复战火的人,秦家就愿意帮他一把,无论最后结果如何,能为国捐躯,也是对这片土地的一份心意。 但现在,秋城还是非常祥和的,大街上有许多兴起的西式糕点房、摄像馆、音乐社……听说就连秋城最大的舞厅如今也都改成西洋乐伴奏了,那种地方三教九流,玲珑向来被严厉禁止靠近。 可现在有贺修祯在,她就放肆起来。 贺修祯带她进舞厅其实并不是很乐意,她长得出挑,就算黑纱遮住了半张脸,也仍然勾人,舞台上唱歌的歌女哪里比得上她,光是这么一小会儿,就不知多少人故意从他们的桌前走过,偏偏玲珑浑然未觉,四下张望,欢乐的像只刚出了牢笼的小鸟。 没办法,秦家夫妻对她的安全十分紧张,根本不敢让她随便出门,你看,出去那一次就差点被人绑架,以后还不知道要怎样看着她呢。 趁着贺修祯在到处玩玩可不亏,有人保护的时候玲珑向来是非常浪的。 她单手撑着下巴,一个女侍者走过来,舞厅是接收女子做工比较宽松的地方,女侍者们都穿着凹|凸|有|致的旗袍,行走人群中难免会被揩油,但是耳濡目染,拿到的小费也多,连带着思想都跟着开明了。 玲珑把咖啡推走:“我不想喝这个,我想喝茶。” 贺修祯宠着她,对女侍者道:“麻烦换一壶茶。” 女侍者微微皱眉,她容貌冶丽,在舞厅向来受人追捧,客人们也都特别喜欢跟她搭话,对西方文化也很是推崇。听玲珑说不想喝咖啡要喝茶,当下道:“这位小姐,现如今咖啡可流行着呢,在咱们这儿,喝茶是要被人笑话的。” 169.第十六片龙鳞(五) 第十六片龙鳞(五) “哦。”玲珑笑都不笑, 抬起的眉眼冷淡至极,“你笑话一个我听听?” 真是一点面子也不给的。 本来就是, 玲珑都不知道这女侍者的优越感从何而来。 女侍者也是第一次被人堵, 她在舞厅做了不短时间, 见过许多第一次来的出身好的千金小姐, 她们大多是初接触这样的地方,对交谊舞钢琴什么的更是一窍不通,这使得出身贫寒的女侍者有一种异样的清高, 她很喜欢看到那些大家小姐脸上出现羞赧尴尬的表情, 自己也因此更加推崇西洋文化。 一般跟异性一起来的女人, 都会感到抬不起头, 下不来台,而男人们则会将欣赏的目光停留在女侍者身上,一直是这样的,也因此,她是舞厅的女侍者中最受欢迎的一个, 小费向来拿到手软,还有许多富家公子哥儿向她示好, 只是她眼光高,向来看不上。你看, 就算她出身普通, 比不上这些娇宠长大的千金小姐, 还不是照样受男人欢迎? 只可惜, 玲珑只是看起来传统保守, 她可不会给别人面子,尤其还只是个微不足道的人类。 贺修祯面上对着玲珑的时候尚且有淡淡笑意,对着女侍者就是纯粹的冷酷了,他用眼神示意了下身边的警卫兵,对方立刻会意,他又对玲珑道:“不必为这等不相干的人置气,你喜欢喝茶就喝茶,咖啡我也不大喜欢,总觉得味道过于奇怪。” 他果真是将玲珑当做未来的妻子在追求与讨好,否则决不会说出这样的话来,玲珑心情这才好了些,“那我们就一起喝茶吧,对了,我也不想吃什么泡芙蛋挞,各种中式点心来一份。” 舞厅经理很快过来了,按着女侍者的头道了歉,又把人带走了,女侍者走的时候还可怜兮兮地看着气质人才都出众的贺修祯,似乎是希望对方能够英雄救美一拨,然而她不知道就是贺修祯派人叫的经理——侍者就是侍者,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就成,客人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跟他们有什么关系? 凭什么花了钱还要受你的气? 舞池内,许多青年男女翩翩起舞,贺修祯站起身,绅士地弯腰对玲珑伸出手:“可以邀请你跳支舞么?” 又补充道:“我也不大会跳,还请秦二小姐不要嫌弃。” 玲珑很大方地把小手搭上去,其实她对跳舞没什么兴趣,但贺修祯之前对她的维护让她感到愉悦。贺修祯的手很大,玲珑的手却很小,又白又嫩,指甲是淡淡的粉色,漂亮极了,他稍微一用力就能将她整只小手包住。 握在手心后,越发觉得柔若无骨,细腻如膏,甚至不敢太过大力,怕她疼,又怕她伤。 贺修祯另一只手搂住了玲珑的腰,发觉那纤纤细腰远比看上去的更加纤细,仿佛稍微重些就能折断似的。他很少同女人这样亲密接触,上次跳舞还是与母亲一起,玲珑在他怀里,两人一起滑入舞池,很快,贺修祯发现玲珑并非不会跳,甚至于她跳的还非常好,好到舞池里其他跳舞的女人都默默地让开,逐渐地只剩下他们这一对。 她身上传来的香味让贺修祯心猿意马,他比玲珑要高一些,这样靠近看她,越发显得肤如凝脂,娇嫩的脸蛋甚至看不见一点毛孔,贺修祯突然明白秦家夫妻这样保护着她紧张着她的原因了,倘若他也有这样一个宝贝女儿,是无论如何都不会让她有丝毫危险的。只要她想,海底捞月也可,上天摘星也可。 可惜啊,玲珑跳了会儿发觉这首曲子不停,好像没个完,就不乐意再跳了,“好累,我想休息了。” 真娇气。贺修祯想。 他身边也不乏一些优秀的女子,为国战斗不分男女,这早不是裹小脚和瞧不起女人的时代,但他身边的女人大都坚毅果决,受伤了比男人还能挨,是决不会有玲珑这样的娇气任性的。她脆弱的仿佛上好的琉璃珠,一定要小心呵护,在这烽火连绵的战争年代,她需要重重保护,才能散发光彩。 贺修祯牵着玲珑回到座位上,两人吃了些东西喝了茶,又听了几首歌,便离开了舞厅。玲珑不觉得这里有什么好玩,舞台上唱歌的舞女也不够漂亮,歌喉虽然甜美却并不能让她觉得愉悦,还不如回秦公馆去睡觉。 贺修祯第一次来秋城,他对玲珑的追求方式就是百依百顺,她想要做什么就陪她做什么,如果他看到什么好东西觉得适合玲珑,也一定会买下来送给她,因此这次逛街玲珑是满载而归,只是苦了警卫兵抱着大包小包路都看不清了。 等到回了秦公馆,秦家夫妻还没有回来,奶娘看见玲珑连忙迎上:“小姐回来了?饿不饿?要不要吃点东西?” 闻言,贺修祯面露笑意,他知道奶娘为何如此问,因为跟玲珑一起逛街的路上她几乎是小嘴儿没停下,这个想吃点儿那个想尝尝,总之什么都想吃什么都要吃,好吃的就都吃完,不好吃的就塞给他。总之贺修祯觉得,玲珑对食物的喜爱远超其他的一切。饶是他这样的条件,她也不是很看在眼里。 “奶娘煮了什么好吃的吗?”玲珑眼睛一亮,“我都闻到香味儿了!” “奶娘给小姐熬了干笋老鸡汤,去盛一碗?” 玲珑猛点头:“好好好,盛两碗吧,给秀珍一碗。” 等到奶娘去了,贺修祯才道:“二小姐,咱们能不能打个商量。” “不能。”玲珑一边回答一边期待地搓手手,坐在椅子上还直朝厨房的方向张望,“我就是要叫你秀珍,你不觉得这个名字很可爱吗?” 是么,很可爱么,贺少帅一点都不觉得。 奶娘煲的汤是一绝,玲珑喜欢极了,她一边小口喝汤一边用筷子捣鸡肉,鸡肉柔软,但却充满嚼劲,鸡汤鲜美至极,她一边喝一边吃鸡肉,不知道有多么快活。 喝完鸡汤,玲珑想了想:“奶娘,你把剩下的装好,再弄点吃的,我想给爸爸妈妈送去,顺便去看看姐姐。” 奶娘觉得小小姐好乖哦,立刻应声,还不忘叮嘱:“现在世道乱着呢,小姐可不能自己去,去之前记得打个电话给老爷夫人,让他们有个准备。” 贺修祯道:“奶娘放心,我会送二小姐到医院去。” 秦家商行虽然也有保镖,但到底比不上贺修祯的军队,听了贺修祯这话奶娘就放心了,实在也不能怪全家都这么紧张玲珑,她又乖又可爱,长得还特别招眼,说真的,平时她想出门,大家就都紧张的要命,更别提是去比较远的医院了。 食物装好后有点沉,玲珑吃力地提了一下,迅速甩手交给贺修祯,那动作行云流水特别自然。 两人坐车去的医院,玲珑这还是第一次来秋城的医院,她在贺修祯的搀扶下下车,贺修祯知道秦雪璐的病房,一路牵着玲珑的手过去没放开,玲珑居然也没感到别扭。 秦家夫妻看到小女儿来了都一愣,发现是贺修祯送来的才松了口气,本来还打算批评一下呢,她这么点大,来了能帮什么忙?路上还不安全,不如好好呆在家里。等知道小女儿是从吃的过来时,两口子都眼眶一热。 玲珑问:“姐姐醒了么?” “醒了。”秦夫人回答,“不过现在她不需要家人的陪伴。” 这话一说出来玲珑秒懂,她眨眨眼:“孙少爷陪着呢?” 要不是怜惜大女儿遭遇了绑架,说真的秦父根本无法忍受一个男人死死抱着他的女儿不放,更别提那男人的身份还是小女儿的未婚夫。他仔细看了看小女儿的脸色,发觉她确实是不在意,心底稍微松口气的同时又觉得愧对小女儿,道:“孙钰跟雪璐的事儿我跟你妈妈都知道了,孙家那边我们也联系了,玲珑,爸爸想让你跟孙钰解除婚约,你……有没有意见?” 这事儿本来就是大女儿跟孙钰做得不对,只要玲珑不想解除婚约,秦父肯定会支持她。 “没有意见。”玲珑倒了鸡汤捧到秦父面前,“爸爸妈妈做主就好了,而且我不喜欢孙少爷,孙少爷喜欢的是姐姐,让他们在一起不就行了吗?” 秦夫人欲言又止,这事儿岂是这么容易的,小女儿的未婚夫摇身一变成了大女儿的,传出去谁的面子上都不好看,可不答应能成么?雪璐一醒,爸爸妈妈都不要,要找孙钰,然后俩人就抱一起去了到现在都没撒开,怎么说也不能叫小女儿被祸害了。 孙钰跟秦雪璐之间,肯定是要两家家长都在场的时候给解决了,眼下还是大女儿的身体最重要,她受了些伤,虽然都是轻伤,但却受到很大惊吓,估计要调养好久才行。 170.第十六片龙鳞(六) 第十六片龙鳞(六) 贺修祯觉得玲珑说得相当有道理, 孙钰留给秦雪璐, 这样他求娶玲珑成功的可能性会更大些。不过眼下秦雪璐还在调养中,此时提出接亲事宜, 怕是并不妥帖,因此听着玲珑与秦家夫妻说话, 贺修祯一言不发, 只是沉默地看着身边的少女。 她如珠如雪, 莹白娇润,哪里是那些嘴上推崇着西洋文化,骨子里却看不起老祖宗的所谓“新时代女性”所能比拟。如果说之前贺修祯准备联姻, 对象是谁都无所谓只要姓秦就行, 那么现在除了玲珑之外, 谁都不行。 玲珑其实一点都不想进去看秦雪璐,因为她觉得看到那两人深情相拥情意绵绵互相表白的一幕的话,她有可能会反胃到吃不下东西。 好在秦雪璐目前除了孙钰不需要任何人陪伴,包括她亲爸亲妈,玲珑这个本身就不怎么重要的妹妹自然就更不被需要了。趁着秦家夫妻吃东西,玲珑悄悄摸到病房门口,踮起脚尖朝里看,这里的病房门上有个小小的长方形的窗户,不过有点高, 玲珑居然还看不大见——她怀疑这个窗户到底是干嘛来用的。 正难受着呢, 听到贺修祯的声音:“要不要帮忙?” 玲珑顿时眼睛一亮, “要!” 贺修祯双手握住她的细腰, 轻轻一提就把她提升到了可以从小窗口往里看的高度,玲珑好奇地看过去,只见里头孙钰正笨手笨脚地给秦雪璐削苹果,秦雪璐双眼充满柔情地凝视着孙钰,两人时不时深情对视,一个苹果不知道削了多久到现在没削好,半途中孙钰还握住了秦雪璐一只手,含情脉脉地说了些玲珑听清的话,但可以肯定很肉麻,因为秦雪璐历经绑架苍白不已的小脸上,居然浮现出了淡淡红晕。 爱情可真是有魔力啊,玲珑想。 她扒在窗户上的动作终于被爸爸妈妈看见了,秦夫人还勉强能维持住端庄,但把两个小棉袄当命一样的秦父立刻爆炸!当下鸡汤也不喝了,过来就是把贺修祯扯开,自己扶住女儿让她躲到自己背后,向来对贺少帅充满礼遇的脸上此刻满是愤怒,开什么玩笑,看里头那个孙钰对大女儿黏黏糊糊的样子就够让他不爽了,结果喝个汤的功夫,小女儿就也被下了毒手?! 贺修祯被大力甩开,半点不气,他很能理解未来老丈人的心情,毕竟他若是有这么个娇滴滴的可爱女儿,也会疼到骨子里。不过眼下也不必继续瞒着,便恭敬地对着秦父鞠了一躬,态度十足:“秦伯父,实不相瞒,我对二小姐一见倾心,想——” “想都别想!”秦父差点儿炸毛,“你图谋不轨!居心不良!” 现在秦父可后悔死自己跟妻子一起来医院,把涉世未深的小女儿放家里的行为了,肯定是被贺修祯给蛊惑了!早知道把小女儿带在身边,果然可爱的小白菜就得老农民夜以继日的看着! 哪怕秦父暴跳如雷,贺修祯仍然态度诚恳,姿态放得极低,秦夫人在边上扯了扯丈夫,虽然她也不是很高兴,但到底是在外头,有什么话都得等回家再说。只不过……夫妻俩再看贺修祯的眼神就都不对了,完全找不到任何友好的痕迹。 玲珑朝贺修祯看过去,意思是你自找的。 对方神情坦然,反正早晚都要走这一遭,不如早点开口,至少跟孙钰比起来他的优势不要太大,而且他能保护玲珑,嫁给他难道不比嫁给其他人好? 贺少帅不知道,当秦家夫妻听说他对玲珑一见倾心想要求娶的时候,夫妻俩心里第一时间冒出来的都是:听说贺大帅有七七四十九个姨太太,那么贺少帅又能好到哪里去? 孙家虽然显赫,可跟秦家还是要差不少,夫妻俩本来想着玲珑嫁给孙钰,那肯定是不会受欺负,毕竟小女儿更加娇弱需要疼爱,他们少不得要为她筹谋更多些。但贺少帅就不一样了,虽说秦家地位财富不缺,可人家手头有兵啊! 女儿若是真嫁进去,吃了亏他们又能如何?更何况,与贺家合作并非为名利,而是为国家为千千万万无辜的老百姓,可一旦双方联姻,那关系就又要重新估量,这其实并不是秦家夫妻想看到的。 贺少帅性格冷硬,一看就是不会甜言蜜语的,他们家小女儿娇滴滴又爱掉眼泪,两人是怎么看怎么不般配,根本没朝这地方想,要说大女儿跟贺少帅,倒还挺搭,偏偏大女儿又跟孙钰情投意合……你说这都叫什么事儿啊! 最近这样的事儿越来越多了,自打西洋文化传进来,越来越多的人倡导什么恋爱自由,倒也不是说包办婚姻好,只是许多年轻人是再听不进父母的话,比如说他们家的雪璐,被人绑架后获救,第一时间想的居然不是父母,养育她多年将她当做宝贝的父母,还不敌一个认识不久的年轻异性。 说真的,夫妻俩有些心寒。 秦雪璐刚被救出来的时候简直是“六亲不认”,父母在面前也十分抗拒,只有孙钰能让她平静下来安静接受治疗,沉睡的时候也一定要紧紧拉着孙钰的手,那可是她妹妹的未婚夫,就算两个人再如何情难自已,也实在不该这样毫不遮拦。 秦父已经联系了孙家,商量着借这个机会把孙钰跟玲珑的婚约给解除,至于秦雪璐跟孙钰……那还得等秦雪璐身体好了之后再说,总之,不能让孙钰跟雪璐两情相悦,还要占着玲珑未婚夫的名头。 夫妻俩心事重重,他们是有些偏疼小女儿,但向来注意,基本上是一碗水端平,自认为教育也尽了全力,为何大女儿出国留洋回来,就跟换了个人似的?又或许,她不是换了个人,也许她本就是这样的人,只不过西洋文化让她不必去做一个“传统女子”,而是要大方地展现自我。 别人在想什么,玲珑漠不关心,贺修祯能不能娶到她,她也不在意,她过去挽住秦夫人的胳膊:“妈妈,跟孙家解除婚约的时候,我就不用在场了吧,我觉得没面子。” 秦夫人点点头:“这事儿原本也不是我们理亏,孙钰都跟我们说了,是他先追求的雪璐,总之这件事交由爸爸妈妈处理,玲珑开开心心的就好了。医院味道大,回家去吧,爸爸妈妈在这儿就成。” 秦父道:“夫人你跟着玲珑一起回家,这里我在就可以了。” 他心疼妻子,也有要妻子陪着小女儿提防一下贺修祯的意思,大女儿已经被拐走,小女儿一定得好好守着才成。秦夫人聪慧,立刻明白了丈夫的意思,“你也是,不要太累了,我让司机留下来,我坐贺少帅的车回去,贺少帅不介意吧?” 贺修祯当然不介意,“伯母客气了,这是我应当做的。” 什么叫他应当做的,言下之意好像已经是他们秦家的女婿了一样……秦父如是想着,本来看贺修祯年轻有为爱国正直还对他满是好感,可一旦这人放到了女婿的位置上,真是哪哪儿都看着不顺眼,恨不得拖过来打一顿踢出去。 辛辛苦苦养大的水灵灵的小白菜,什么猪瞧见了都想来拱一拱。 秦夫人虽然心里也不舒服,但她到底比丈夫理智些,小女儿与孙家解除婚约,这消息是瞒不住的,若是大女儿铁了心要跟孙钰在一起,他们夫妻俩也无能为力,总不能打断女儿的腿不让她外出,大女儿如今已听不进父母的话。那既然如此,倒不如为小女儿再好好谋算一番。 无论人品家世,贺少帅都挑不出毛病,就是性格太沉冷,一看就不会疼人,她那小娇娇女儿,怎么受得了同这种不解风情的男人过一辈子?更何况秦夫人一想起贺大帅那七七四十九个姨太太,心里就堵得慌。 西洋文化也并不是全无坏处,至少这一夫一妻制,秦夫人觉得甚好,她与丈夫年少相遇,恩爱了一辈子,自然也希望女儿们能得良人,可是……有其父必有其子,玲珑模样是好,性格也乖,被人欺负了都不吭声的,贺家盘踞北方,万一到时候被欺负了,他们都鞭长莫及。 “贺少帅。” 吉普车里,秦夫人一开口,贺修祯就绷直了背,他本来就仪态极好,身姿挺拔,未来岳母叫了一声更是摆足了姿态,“伯母请讲。” “我听说……贺大帅有五十个姨太太,这是不是真的?” 贺大帅不像其他军阀草莽出身白手起家,而是实打实的世家,出身极好,但为人有个致命的弱点,就是好女色,光看他那姨太太数量就知道了,不知道他自个儿都认不认得清。 儿女也生了一大堆,惟独贺修祯最为优秀,其他子女在贺修祯的映衬下黯淡无光,秦夫人就怕,贺少帅,也想要那五十个姨太太。 171.第十六片龙鳞(七) 第十六片龙鳞(七) 贺修祯现在是相信这两人是亲母女了, 都对他父亲的姨太太数量那么在意。但未来岳母这样问,他当然不能装作没听到, “我父亲他没有五十个姨太太, 其实他有三十六个。” “三十六个啊……”秦夫人喃喃,居然不知道自己能说些什么了, 跟丈夫多年恩爱的她根本无法想象一个男人有三十六个姨太太是种什么体验, “那好像……是有点多了。” “伯母请放心,倘若我有幸娶秦二小姐为妻, 定然会同秦伯父对伯母一样细心呵护。” 玲珑觉得这家伙是看起来冷峻,其实相当会说话, 这一句不仅表明了自己的真心还不着痕迹地拍了她爸爸妈妈一个马屁,没瞧见秦夫人脸上都有笑了么? 就目前的情形来看, 也没法找到比贺修祯更好的女婿人选了, 让秦夫人忧心的是玲珑能不能过得好,在他们夫妻心里, 小女儿一向都很娇弱, 怕她吃亏, 也怕她离家远受委屈。以后贺修祯肯定是闲不下来, 嫁给他也避免不了担惊受怕, 小女儿被他们如珠如宝的养大,又怎么会舍得她嫁了人,却不比在家中过得更好? 定然是那男子能让她更快乐更幸福, 他们才会将她嫁出去, 要没有后顾之忧才可以。 秦夫人心里在想什么, 贺修祯大致上也猜得到,只是他无法给予誓言,毕竟战场上子弹不留情,说不准哪一天他便为国捐躯,到时候留玲珑一人在世上,也确实是叫她委屈,这是为人父母的考虑,贺修祯能够理解。 秦夫人又与贺修祯说了会儿话,之前她只是坐在丈夫身边听,觉得这贺少帅谈吐不凡又有抱负,现在将他作为未来女婿来看,越发觉得是个好人才,孙家那孩子根本没法比。而贺修祯以晚辈的身份同秦夫人讲话,态度谦恭有礼,文质彬彬,玲珑想到一开始撞到他时那副扑克脸,简直要以为这是两个人。 他们俩相谈甚欢,她就扒着车窗往外瞧,秦夫人看到她这样,心里有些难过,对贺修祯道:“我们家玲珑,自幼便是这样的性子,胆子小,又不爱说话,因此我跟她爸爸便更疼爱她些,总想着日后她嫁人,也不能离我们夫妻俩太远,是真的舍不得。” “应该的。”贺修祯道,“贺家家业在北方,但我并不与家人同住,只要家国安康,我愿与玲珑定居秋城。” 这可真是天大的让步了!秦夫人都觉得惊讶,“你、你说的都是真的?” “是的。” 秦夫人一下就动了心,若是这样,那是极好的!贺家家业大,人也多,贺修祯光是兄弟姐妹就有几十个,他自己估计都认不来,玲珑若是跟他住在贺家大宅,光是想想秦夫人都觉得心疼。他们秦家也不是小户人家,凭什么疼爱的女儿要去别人家受委屈?若要娶他们家的姑娘,自然要男方真诚才是。 玲珑就淡定地听他们俩谈,感叹秦夫人真的是好哄,秀珍真的是会说话,他要是存心讨好一个人很难不成功吧?这还没到秦公馆,秦夫人就已经站到贺修祯这边了。 她突然有点怜惜秦父,大女儿被孙钰拐走,小女儿也被一头狼给盯上,最可气的是他连夫人都改变了立场。玲珑听这二人谈话,就知道这婚事基本是定下了,秦父反对根本没有用,因为他是个妻管严,外人面前秦夫人给面子,但私下门一关,还不是什么都得听妻子的。 这时候贺修祯叫司机停车,他问玲珑:“要不要吃蛋糕?” 玲珑扭头,正巧看到外头是一家很出名的西点店,贺修祯这么问她的时候,人已经下去了,正在车窗前看着她。她拿两只小手扒住车窗,抬眼:“你要给我买吗?” 贺修祯轻笑:“是啊。” 玲珑点点头,有免费的好吃的为什么不要,她又不是傻子。 秦夫人盯着贺修祯的背影,道:“他能亲自去给你买蛋糕,你爸爸当年追求我的时候,给我送我喜欢的糕点,嘴上说是自己起早了去排队买的,后来我才知道他是使人去的。” 车上有司机有警卫兵,贺修祯根本不必自己过去,但他还是亲自去了,这是态度。表明他将玲珑放在心尖上,秦夫人觉得很好,然后想起丈夫无意中醉酒说出的事实,决定还是要再给他一点惩罚,比如说今天晚上派人去送饭的时候,多送点他不爱吃的白萝卜。 还在医院里的秦父压根儿不知道未来女婿所做的一件小事,就让妻子再度翻出了旧账。 秦雪璐虽然被绑架,但并没有受到太大伤害,不过她被吓坏了,必须要孙钰时时刻刻陪着医护人员才能接近,过了好几日才逐渐好转。而经此一事,她跟孙钰的事也瞒不住了,孙家那边面子上过不去,好在孙钰还挺有男子气概,挺身而出表明是自己追求的秦雪璐,又说自己想要的是自由恋爱,并且请求两家解除婚约。 秦父看他那一点都不觉得自己错的样子就来气,他绝对不允许自己的女儿跟这样的男人在一起!毫无担当!两家有婚约又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他大可去追求雪璐,但前提条件是身上没有婚约!为何要在与雪璐相爱后才来找玲珑,要玲珑主动成全他们?未免太过自私。如今更是连错都不认,秦父更加不看好。 孙家那边理亏,对这件事缄默,一切都由秦父做主,然而对于秦父的反对,秦雪璐非常愤怒。她刚出院,脸色还有些许苍白,但因为怒火染上了鲜艳的红:“我的事情不需要你们管!我是个有自主意识的人,不是你们的傀儡!爸爸妈妈,难道你们就不能尊重我一下吗?!” 秦父气得胸膛不住起伏,玲珑依偎到他身边伸出小手拍了拍给他顺气,小小声道:“爸爸不要生气,注意身体。” 秦雪璐冷冷地说:“你不用在这里献殷勤,我知道你心里此刻特得意,看到事情闹成现在这样,你很高兴吧?” 玲珑无辜地回望她,把单纯天真的少女演的淋漓尽致:“姐姐,不管你对我有多生气,都不要气爸爸呀,而且这件事确实是你做的不对——” “我哪里不对?!”秦雪璐拒绝听玲珑批评自己,她觉得自己就是再差,也轮不到一个连门都不出的人说三道四。“不懂你就不要说,包办婚姻是糟粕,我们自由恋爱,没有对不起任何人!” 秦夫人问:“你跟妹妹的未婚夫恋爱,叫没对不起别人?” 她明显也是气急了,否则平日里对女儿们是极其温柔,决不会说出这样的话。 秦雪璐不敢置信地看向她:“妈!你说什么呢?你怎么也这样说?你们太偏心了!” 贺修祯在旁边看着这一场闹剧,觉得眉心都隐隐作痛。孙钰也据理力争:“伯父伯母,请你们理解我跟雪璐,我们是两情相悦,从来没有过想要伤害别人的意思,而且我一点都不喜欢秦二小姐,我是绝不会娶她的!” 他表白秦雪璐也就算了,非要说一点都不喜欢玲珑,绝不会娶玲珑是什么意思?搞得好像玲珑拼了命也要嫁给他一样,听起来仿佛妹妹为了抢男人,就一定要拆散姐姐这对有情人——怎么怪怪的,孙钰一开始不就是玲珑的未婚夫吗? 秦家夫妻尚未开口,便传来冷冷的声音道:“你便是想娶,也得问过我的意思。” 为了爱情努力争斗反抗家庭的孙钰愣了一下看过去,贺修祯也抬眼,“你不配。” 孙钰的脸顿时涨得通红,秦雪璐冷笑道:“是,你们是大户人家,门当户对,孙钰不配,可你当谁看不出?你不过是想让我们两家绑在一条船上——” “合作是一部分的原因,我不否认。”贺修祯整理了下军装的衣领,颜色略浅的眸子从秦雪璐面容掠过,毫无波澜,“但我从未考虑过你。” 被一个男人当面说不被考虑过,对充满自信的秦雪璐而言绝对是一种侮辱!她猛地朝贺修祯走了两步:“你再说一遍?!” 贺修祯却不理会她,看向玲珑,孙秦两家的人都在场,秦雪璐再胡闹也是秦家的女儿,不好听的话说一次就够了,无需第二次。 玲珑觉得整个大厅都乌烟瘴气的,她搂住秦父的一只胳膊,对秦雪璐说:“姐姐,我没有要破坏你恋情的意思,你既然不觉得自己做错了,那你就去追求你这美好的恋爱吧,可是你要知道,没有爸爸妈妈,没有秦家,你就什么都不是。” 秦雪璐气笑了:“我什么都不是?你觉得我是靠家里生活的?”她读过书留过洋她有工作能力有独立思想,结果却被个什么都不懂的小丫头教训没有父母什么都不是? 172.第十六片龙鳞(八) 第十六片龙鳞(八) 玲珑的视线慢慢从秦雪璐的脸上逐渐往下, “我记得姐姐说过, 一个月只有二十大洋的工资, 可是你头上这只水晶发卡,就要一百二十大洋呢, 你去西餐厅吃一顿牛排喝一杯咖啡都要十个大洋, 如果没有家里, 你不就是什么也不是么。” 秦雪璐顿觉受辱, 而孙钰则更加瞧不起玲珑了, 他挡到了秦雪璐身前, 对玲珑指责道:“你这样对你的姐姐说话, 难道就没有一丝愧疚?她现在身体还没有完全好转, 我们在谈的是未来跟理想,你却跟我们说什么钱?难道钱能比一个人的感情更重要?” 贺修祯一直看着,他对秦家大小姐孙家少爷的爱情故事不感兴趣, 注意力一直都在玲珑身上, 这会儿玲珑听了孙钰的话,顿时露出一言难尽的表情来, 看得贺修祯险些没忍住笑。 玲珑浑身起鸡皮疙瘩,她打了个寒颤,搓搓自己的手臂,“是是是, 你们的感情比钱重要得多, 是我错了, 对不起打扰了。” 她那模样, 分明是再不想跟孙钰秦雪璐说话,双方想法根本不是一个世界的,她再多说也没什么用。贺修祯忍住笑意,起身道:“既是如此,我倒是有个法子,不知各位可愿一听。” 他是什么身份,谁敢不听?也正是因为这身份,使得他的话有了说服力和可信度。方才听玲珑那样讲,贺修祯就知道她想说什么了。“秦伯父秦伯母不肯同意秦大小姐跟孙少爷的婚事,秦大小姐跟孙少爷又觉得自己没有错,不如这样,二位既然要追求自由恋爱,那么再受家庭庇护就显得可笑了——” 话没说完就被秦雪璐尖锐地打断:“我绝不会再回这个家半步!如果你们不能接受我跟孙钰,那么我就再也不回来了!” 孙钰也硬着骨头:“我也是!雪璐,我们走!离开这个冷酷又残忍,没有人情味的地方,去追求我们的未来与自由!” 两人双手紧握,激动十足。玲珑看得嘴角抽搐,她搞不懂这两人脑子里在想什么,很多时候她觉得人类是最复杂的一种生物。 秦父愣了,就为了一个孙钰,要跟父母断绝关系?一瞬间他无法形容内心受到的创伤与强烈的失望,到底是在商场上打滚多年的人,当下便厉声道:“既然这样,你现在就走!家里的东西你一样也不准带!” “不带就不带!我不稀罕!”秦雪璐咬牙跺脚,“我有手有脚自己能过日子,你们等着瞧好吧!” 孙钰拉着她:“雪璐,我们不要再跟他们废话了,离开这个让人恶心的地方,再也不回来!” 说完对他的父母摇头:“我对你们很失望,我原本以为你们是不同的,原来你们也跟别人没什么区别。” 两人就这样手拉着手离开。背影挺直,相当酷。 秦孙两家不欢而散,以后恐怕是没法再回到曾经的亲密了,孙钰跟秦雪璐闹得太大,根本没给两家留面子,秦父一气之下还病倒了,卧床好几天没起来,秦夫人忙里忙外的照顾,玲珑派人去找秦雪璐,结果人家根本不来,说自己已经不是秦家的大小姐,秦家的所有事情都跟她毫无关系。 妙啊,玲珑想。 她没把这话告诉秦父,免得还没痊愈就又气出个好歹来,反正玲珑自己日子过得比谁都舒坦,有人伺候有吃有喝还有美男子赏心悦目,因为秦父的生病,秦家跟贺家的合作也暂时搁置,忙得脚都不沾地的贺少帅在秦家住了些日子,秦家夫妻将他的表现看在眼里,终于,在秦父病好的差不多的时候,双方不仅谈好了合作,秦父也终于点头答应将小女儿许给他。 毕竟和孙钰比起来,贺修祯好的太多太多,最重要的是贺修祯对着他们夫妻许下誓言,这辈子只有玲珑一个妻子,绝不会像他的父亲那样。 这个年轻人有抱负有担当还有责任心,上哪里去找比他更好的呢? 大女儿的婚事如今已经不由他们夫妻做主,至少小女儿的归宿一定要挑好。秦家夫妻嘴上虽然不说,但玲珑知道他们一直很惦念秦雪璐,怎么可能不惦念,那可是从他们身上掉下来的肉,自小到大吃一点苦都不舍得,现在一个人,什么也没带在外头,日子能好过么? 玲珑心想,是挺不好过的。 两人的薪水加在一起还不到五十大洋,以前秦雪璐可是随随便便请同事去西餐厅去喝咖啡去吃蛋糕,现在呢,这么点钱要抠出房租跟衣食住行,她从家里走的时候什么都没带,什么都得重新置办,这么点钱哪里够?当然这要是穷苦人家能用大半年,然而秦雪璐她不是穷苦人间出身,她是娇生惯养的千金小姐。 两个人住一起了,就出现了更多的问题,比如说菜谁买?买什么样的比较便宜?买回来又谁做?怎么做?衣服谁洗?怎么洗?他们现在租住在民房,挤得满满当当,到处都是人,洗手间都得共用一个,晚上睡觉隔着一堵薄薄的木板,咳嗽声都清晰可闻。 可要是不住这,其他地方房租也付不起。 生活上一团糟也就算了,工作上也遇到了很大的麻烦,以前秦雪璐要去采访,不管到哪儿,采访对象都恭恭敬敬,有时候甚至不需要她到处跑新闻就有人主动上来递话,然而现在不这样了,秦雪璐这才知道,没有爸爸的面子,她甚至连一些地方的大门都进不去。 跟不上好新闻就写不出好稿子,写不出好稿子就要挨报社主编的骂,从前对自己和颜悦色的主编现在是不假辞色,秦雪璐这辈子都没受过这么大的委屈! 可越委屈,她就越不肯屈服,她认为自己没有错!而且如果低头回家,玲珑不知道要怎样嘲笑自己,这是秦雪璐无法忍受的,她绝不能让自己沦为妹妹的笑柄! 但妹妹跟贺少帅的婚约都上了报秦雪璐才知道,家里根本没人联系她,好像爸爸妈妈真的不要她了一样。嘴上说着不在乎,心里却很恐慌的秦雪璐有几次不经意经过秦家商行,但秦家上上下下都知道大小姐离了家门,根本无人理会,只有自小疼她的奶娘偷偷来找她,给她带来了家里的几件衣服跟一些钱,秦雪璐本来不想要,可如果不接,她都不知道要怎么度过接下来的日子。 秦小姐跟贺少帅的订婚宴是在三天后,报纸上如火如荼的报道着,却根本没人通知秦雪璐,而且报纸上也都称呼“秦小姐”,似乎大家已经忘记秦家一共有两位小姐,大小姐留过洋受过新式教育,曾经无数人追捧。 秦家父母没有跟玲珑提让秦雪璐回来参加订婚宴的事,不管怎么说,就算是亲姐妹,到底孙钰那事儿都做得是不厚道,叫大女儿回来,未免就寒了小女儿的心。夫妻俩都希望借由这次机会,秦雪璐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可惜他们想多了,秦雪璐才不会觉得自己有错,勇敢地追求自己所爱有什么错?难道不是应该的? 而玲珑忙着挑漂亮裙子跟首饰,根本不想浪费时间在秦雪璐身上。反正妹妹本身也没什么心愿,秦雪璐的日子过成什么样那是她自己的事儿,玲珑懒得管。 贺大帅忙于前线战事无法亲自赶来,贺修祯便让人连夜去往北方自己的住宅,就玲珑来看,他可能是把老婆本都搬来了,锦衣华服金银珠宝,虽然是订婚,但是这礼丰厚的令人震惊,报纸上连着报道了好几天,人人都在羡慕玲珑能嫁给贺少帅,不少人还在背后说秦家小姐不过是个连交谊舞都不会跳,整个被束缚在框架里的传统女人,根本配不上有大志向大抱负的贺少帅。 然而订婚宴上,当她们见到这位连门都不出的秦家小姐时,都被她的美貌震惊了,玲珑身上没有丝毫自卑,来宾们身着西式礼服,她和贺修祯却都穿的传统服饰,从楼梯上被贺少帅牵着手引下来时,那一瞬间,再没有人敢直视她的眼睛。 龙女的傲慢在此刻显露无疑,只有她瞧不起人类,何曾准许人类瞧不起她? 简直可笑。 贺修祯觉得今日在场衣香鬓影,却唯独玲珑最好看,他牵着她的手不放开,玲珑用小手指头在他手心挠了挠,“你看她们的眼神,简直像是要把你吃了一样。” 秦家广结善缘,商界来往的朋友也多,秦小姐的订婚宴自然是汇聚了各界名流,他们对那位离开秦家的大小姐很熟悉,二小姐却是第一次见,都说二小姐是典型的传统女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时下女子大多崇拜西洋文化,因此对秦二小姐颇有议论,然而今日一见,却叫人觉得都矮了她一头。 173.第十六片龙鳞(九) 第十六片龙鳞(九) “可惜了。”贺少帅回答,“我就喜欢对我没胃口的那个。” 他自长成少年, 这样爱慕的眼光就不曾少过, 尤其是他的父亲贺大帅好美色,虽然贺大帅自己长得一般般, 但他的老婆姨太太们,那个顶个的都是绝色, 打着灯笼都找不着的那种漂亮。贺修祯就是遗传了生母的美貌, 不过他虽然容貌出色, 却毫无女气, 男子气概十足,是个一等一的美男子。 性格其实也不像表现出来的这样冷硬, 只是不这样,会有数不清的人朝他身上扑,要是冷淡一点能让人打退堂鼓,那岂不美哉。 玲珑与他站在一起, 被他牵着小手, 懒洋洋的目光所到之处, 每一个看着她的人都不由自主低下了头颅。虽然人类自称是高等动物, 但毕竟也是动物,是动物,骨子里天生就有对龙的畏惧。玲珑平时很少表现出来,但有些时候她也不喜欢被人看扁。合着她现在秦家小姐的身份在别人眼里毫无价值?就因为她是个“传统女子”, 她们就觉得她配不上贺少帅? 玩儿呢? 玲珑拉了拉贺修祯的手, “待会儿跳舞么?” 今天是他们的订婚宴, 当然要跳,而且还得第一对跳。 贺修祯揽住玲珑的腰肢,微微一笑,面无表情的俊脸顿时多了几分柔情,与玲珑在一起越久,看到她的次数越多,就越觉得她吸引人,不由自主地想要靠近,她身上简直是有魔力,让他无法抗拒,有了玲珑,其他人就都成了庸脂俗粉。此时此刻贺修祯不禁庆幸自己这么大岁数了因为战争一直没有结婚,要是跟那些弟弟一样早早结婚生子,哪里遇得到这么个宝贝呢? 听说他那群弟弟里,有人的大孩子都上学了。 两人滑入舞池,姿态优美,之前在长辈的见证后他们就换下了中式礼服改穿西式,此时在舞池中转动,玲珑的裙摆无比美丽,绽开宛如漫天星辰,耀眼至极。她完全没有那种深闺少女陡然见人后的慌乱失措,反而比谁都落落大方,看着她,你真的没有办法说出传统女子是糟粕,她们是没有自主思想的傀儡这样的话。 因为玲珑充满了自信。 不知道是音乐太浪漫,灯光太晦暗,还是心头太甜蜜,舞曲即将到达尾声时,贺修祯低头吻了玲珑,他的薄唇贴在她柔软的小嘴儿上,并没有太过孟浪,只是一时情难自已,意乱情迷,才吻了下去。只是这吻味道极好,贺修祯甚至舍不得放开,还想要更加深入! 当然,最后被怒气冲冲的秦父给扒拉开了,老父亲把小女儿拉到身后挡住,在场宾客众多,秦父隐忍至极:“干什么呢!”这只是订婚就敢当众拱他的小白菜,那要是没人看着是不是直接先上车后补票了啊!不行不行绝对不行!秦父开始担心三天后小女儿同贺修祯返回北方的行程了——没有他这个老父亲跟着,女儿被占了便宜怎么办? 贺少帅无法前来,但玲珑总要去认一认人,因此定在三天后,贺修祯带她回去贺家,当然还会回来,否则秦父才不会答应,他现在都开始害怕贺修祯说话不算话,万一到时候他不想把女儿送回来怎么办? 他脑子里各种稀奇古怪的想法,贺修祯却眉眼柔和,仍旧看着秦父背后的玲珑,她唇瓣上的胭脂被他吃了些,但唇却更加鲜艳嫣红,贺修祯特别想再去品尝一番。他对她一直发乎情止乎礼,这还是第一次这般逾越。 不过岳父面前孙子还是要装,于是放低了身段相当谦恭:“对不起爸,是小婿孟浪了。” “不用这么客气。”秦父满是防备,“你们毕竟只是未婚夫妻,还不到叫爸的时候,你还是继续叫伯父吧。” 秦夫人在边上看得好气又好笑,但她也能理解丈夫的做法,毕竟小女儿是他们的宝贝,眼珠子一样的疼,总不能随随便便什么人就许了,因此对于秦父的行为,秦夫人一言不发甚至表示赞同。至于玲珑就更不在意了,反正为难也是为难的贺修祯,跟她有关系? 那当然是没有啊~ 这次订婚宴让整个秋城的名流都见识到了秦贺两家的财力,同时也使得秦小姐声名远扬,参加过这场订婚宴的人都为她的美貌与气质津津乐道,说她无比出众,才使得贺少帅一见倾心,立刻便向她的父母求娶,至于秦小姐的前未婚夫,那位孙家的小少爷……不好意思,已经被忘记的一干二净了。 订婚宴结束后三天,玲珑就要收拾一下启程跟贺修祯返回远在北方的青城,她自己还好,没什么感觉,可爸爸妈妈却操碎了心,尤其是秦夫人,拉着贺修祯嘱咐了一大堆,小女儿从未出过远门,连秋城都没有出去过,这回一走就是去青城,这隔着千山万水,他们怎么放得下心啊! 有心想跟着去,秦家商行又不能丢下,虽然夫妻俩都相信贺修祯能保护玲珑,但秦父就是担心他可爱的小棉袄跟着出去一轮,回来万一再带个小小棉袄回来怎么办? 男人都是大猪蹄子,嘴上说不会逾矩,秦父一点都不带信的,男人最了解男人了!当初他追求妻子的时候也在岳父面前对天发誓,后来呢?还不是把持不住…… 贺修祯非常理解岳父大人的考量,毕竟大家都是男人,很多事情心照不宣,他就算再怎么保证岳父大人也不会信他。 只是……他觉得,无论岳父也好,岳母也好,都将重点放在了他身上,生怕他对玲珑心生不轨动手动脚,甚至于还没结婚就将人给吃了——二位长辈看起来还不是很了解他们的宝贝小女儿,不过玲珑在父母面前确实是另一番乖巧的模样,对着旁人就换了副面孔。 漂亮可爱讨人喜欢是真的,但是胆小害羞不懂得拒绝别人容易被欺负,就有待商榷了。 没瞧见她支使他的时候无比自然吗,谁能比得上啊。 玲珑甜甜地对父母笑然后上了车,摆手说再见,车子发动看不见秦家夫妻后,笑容瞬间从她脸上消失,那是一点也不客气地看向贺修祯:“我跟你说让你留些人在他们身边,你留了么?” “老婆大人命令,为夫岂敢不听?” 玲珑满意,虽然妹妹本身没什么心愿,又跟姐姐闹崩了,但是她一定不希望秦家夫妻出事,玲珑北上这段时间,秦氏商行会出现一点小麻烦,为了他们夫妻的安全,她才让贺修祯留了一部分人下来。 至于秦雪璐会不会也有危险,那不在玲珑的考虑范围内,她从头到尾就没想过她。“诶?” 前面堵车,车子慢速行进中,玲珑巴在窗户上往外看,贺修祯见她出神也跟过来,意外见到一对在街头拉拉扯扯似乎是在争吵的男女,仔细一看,不是孙钰秦雪璐又是谁? 玲珑单手托腮,“真是一场好戏啊。” 紧接着她看到秦雪璐啪的甩了孙钰一巴掌,泪流满面转身就走,孙钰被打懵了,停了好几秒才追上去,两个人看起来都有些憔悴,完全不复当初咖啡厅见玲珑时的意气风发,看起来美好自由的爱情并没有给他们带来幸福。 “贫贱夫妻百事哀,这话可真没说错。” 贺修祯问:“需要我派人跟去看看么?” “不用了,他们的事儿与我无关,当然你要是心里想着我姐姐的话,也可以去,这样可以卖个人情给她,她脾气倔强,说不准能当面搂住你的脖子给你一个热吻来气孙少爷。” 贺修祯:“……去看看前面怎么还堵着,能不能换条路走。” 直接转移话题了。 秦雪璐跟孙钰的爱情故事玲珑着实是不好奇,反正也不感人,她不喜欢坐这种车子,颠簸又不方便吃东西,坐久了下车走两步感觉腿都不是自己的了。于是在回青城的第二天,她主动坐到了贺少帅的大腿上,被他抱着就跟坐沙发差不多,她再也不想被颠的吐出来。 美人投怀送抱还有不接受的?贺修祯自然欣喜于这飞来艳福,不过若是被岳父岳母知道,肯定不会责怪玲珑,而是觉得他心术不正引诱了天真纯洁的小女儿。 说真的,贺少帅那么冷硬的性格居然一路上抱着未来少夫人,真是跌破了众人眼镜,等到了青城,贺家人都到了门口迎接,结果却看见贺少帅把人抱下来的时候,那真是什么表情什么眼神都有。 不敢置信。 在前线打仗的贺大帅百忙之中抽空回来,见了玲珑大喜,一巴掌拍在长子的肩膀:“好样的!你这小子,我还以为你喜欢丑的,这样看来你审美还是正常的嘛!” 说真的,他这么多年一直担心拒不成家的大儿子是因为身边的姑娘都太漂亮,再加上自己的熏陶,会想要找一个特别丑的。 174.第十六片龙鳞(十) 第十六片龙鳞(十) 贺少帅冷淡地将父亲猛拍自己的手给拉了下去, 顺便把玲珑牵到了离贺大帅稍远一些的地方,对她说:“这是我的父亲, 你记住他长什么样就行了,其他的不重要。” 贺大帅一听,顿时吹胡子瞪眼睛:“不肖子!你在胡说什么?!” “走, 家里有个厨子特别会做北方点心, 你一定会喜欢的,我已经提前派人回来让他准备了。” 玲珑一听有好吃的顿时美眸亮晶晶, “走走走。” 两人居然谁都不搭理贺大帅,徒留孤独的贺大帅一人站在原地无比凄凉,仿佛有一阵风从他屁股后刮过, 吹起两片黄色的树叶, 可怜至极。不过贺大帅这人有一点好,就是神经大条,自我调节能力超强, 反正这么些年, 也就一个长子敢这样不给他脸面, 他也……习惯了。在别的儿女面前能找到做爹的尊严就成了, 长子太厉害,老子能怂就怂一点也没啥。 但他是真的以为长子这些年对他不检点的私人作风看不惯, 尤其是不喜欢他身边那群妖妖娆娆的姨太太们, 贺大帅一度非常担心他的大儿子这么大了连个女人都没有过, 不是因为隐疾就是审美异常——他看得出来长子非常厌恶那种举手投足都像是勾引人的姨太太们, 就怕物极必反, 从讨厌姨太太变成讨厌美女,然后娶个丑女回来。 现在看到未来大儿媳妇,贺大帅终于松了口气,原来长子这么多年不结婚不是因为喜欢丑女,而是因为看多了美人胃口被养刁了,想要找个最美的。 老婆死得早,贺大帅虽然儿子闺女特别多,可最上心的也就贺修祯一个,他是真怕死了到地底下没法给老婆交代,现在好了,再也不用操心了。 这得亏贺修祯不知道他老子在想什么,否则非嗤笑一声,说得好像贺大帅当老子就很称职一样,其实还不就是那副色中饿鬼的德性。恐怕贺大帅都想不到儿子为啥那么不喜欢他跟儿媳妇说话,没办法,就贺大帅从前的所作所为,他是只要漂亮不管什么身份照单全收,贺修祯觉得扒灰这事儿,贺大帅也不是做不出来。 他的小媳妇,当然要好好守着,防狼先防自己人。 玲珑吃了一顿心满意足的饭,目前为止她只见过贺大帅,至于那传说中的六六三十六个姨太太,玲珑还没有荣幸见到,不过晚上一起吃晚饭的时候,玲珑才知道原来在贺修祯去秋城的这段时间里,贺大帅又收了两个姨太太,还是对双胞胎姐妹花,长得如花似玉,年纪比玲珑也大不了多少,依偎在贺大帅身边的时候简直充满了天伦之乐。 贺修祯在岳父岳母跟未来老婆面前各种保证自己对姨太太没有兴趣,以后一辈子就守着玲珑一个,这会儿也不禁黑了脸,他觉得他这老子是专程给他添堵来的,就是为了抹黑他而存在,过去收姨太太好歹还是家世清白,这对双胞胎可是舞女,还是那卖艺也卖身的舞女,贺修祯真是不懂,他老子怎么就那么大的瘾。 贺大帅自己不觉得,左拥右抱坐在太师椅上还喜滋滋地给长子介绍,不忘多一句嘴:“当然这还是没有你媳妇好看。” 贺修祯冷淡地瞥了他一眼,觉得跟这种人一桌子吃饭太丢人,牵着玲珑的手走了,临了还听那据说已经怀孕两个月的新姨太太姐妹花发嗲:“大帅好讨厌呀~难道我们就不好看了吗~~” 贺大帅骨头都酥了,左右各吧唧一口:“好看好看,你们不止好看,还——” 后面那句说出来之前,贺修祯非常有先见之明地捂住了玲珑的耳朵,她还仰着小脸茫然:“干什么?” “我们就在厨房吃好不好?你想吃什么我都叫人给你做。” 一听吃的玲珑就有了兴趣,对他捂住她耳朵的事儿也不计较了,其实她听得清清楚楚,不就一句荤话嘛,她又不是小孩子。 因为只是未婚夫妻,玲珑并没有跟贺修祯睡在一起,不过她的房间就在他隔壁,收拾的干干净净,布置的也是玲珑喜欢的风格,看得出来很用心,这让她对贺修祯的满意程度直线上升。到了睡觉前,她洗白白香喷喷的抱着自己的枕头敲响了贺修祯的房门,他可能是刚洗完澡,听到敲门声过来的,黑色的浴袍有些松垮地系着,露出古铜色的坚硬的结实的胸膛,像是好吃的巧克力,身上甚至还带着些水汽,头发也滴着水。 和他的高大硬朗比起来,玲珑显得娇小又白嫩,她这具身体个子并不高,小小巧巧才容易惹人怜爱。此刻踩着毛茸茸拖鞋穿着睡衣抱着枕头站在贺修祯卧室门口,简直像是一只娇软可爱的小白兔,非常讨人喜欢。 贺修祯沉着脸将玲珑拉进自己房间,砰的一声门带上:“怎么穿成这样子出来,万一被人看到怎么办?” 玲珑自然地朝他床的方向走,枕头先扔上去然后人也扑上去,抱着枕头翻滚几圈,睡裙根本遮掩不住美好风光,贺修祯甚至看到了她粉红色的小胖次。“玲珑……” “人生地不熟的,我不敢一个人睡。”她爬起来坐好,姿势乖巧,“我想你陪我。” 贺修祯当然愿意陪她,可是他想起自己在岳父母面前再三保证过的话……说真的他不觉得自己有足够的意志力能够忍住喜欢的女人在怀里,两人抱着睡一夜却什么也不做。 可要是做了,那也太罪恶了。 玲珑才不管贺修祯心里想什么,反正她想怎样就怎样,说真的在秋城装了那么久的乖乖女真的好累哦,贺修祯面前偶尔演一演无所谓,可要是在一起过个几十年都得忍着,玲珑觉得那太残忍了,就比吃不饱好那么一点点。而且她只是看起来年纪小,又不是真的无知少女。 最重要的是,素了很久,她也想沾沾荤。 这种时候,玲珑就有点羡慕贺大帅,人家有三十六——不,三十八个姨太太,可以每天睡一个,或者一次睡好几个,都不带重样的多幸福啊! 贺修祯最后被磨的没有办法,到底还是上床睡了,他一开始想得很好,觉得自己行军打仗这么多年,意志力极其坚定,怎么可能一个小姑娘就让他一败涂地?以前也不是没遇到过居心不良的女人,各种类型各种风格都有,也没见他就被迷惑,所以是的,贺少帅相信自己的节操跟意志,他一定能成为新的柳下惠! 第二天早上,贺大帅神清气爽的品尝美味的传统早餐,他就不喜欢西洋那一套,拿两片没滋味的面包片夹点肉抹点酱就吃了,哪里有热气腾腾的小米粥配油条烧饼美味! “少帅呢?” “回大帅,少帅还没起呢。” 警卫兵的回答让贺大帅咬着烧饼好奇不已,要知道他这长子自小跟其他小孩不一样,又自律又早熟,这么的说吧,当了快三十年父子了,贺大帅没见过贺修祯起晚,生活极其规律,这都十点了,居然还没起? “不会猝死了吧!”贺大帅大惊失色,“快快快,快去少帅房间!去把门给我撬开!” 丰富的想象能力让贺大帅已经在脑海里刻画出了贺修祯至少十种暴毙的方式,早饭也不吃了,率先跑上楼,一脚当先踹过去,门都没撬,宝刀未老的贺大帅已经破坏了可怜的门板。 他是不愿意承认自己有点怕长子的,当然,一点点,就只是一点点而已!因此当贺大帅看到一只露在被子外头雪白细腻明显属于女人的手臂时,他反应极快一把抓住背后的警卫兵往前推,嘴里斥责道:“干什么!少帅难得休息一下也不行!我还拦不住你了是不是!” 贺修祯将玲珑的胳膊放进被子里,似笑非笑地看过去,他裸着上身,却舍不得让玲珑露出一点,“那我还得多谢谢你了。” 贺大帅干笑两声:“不用客气,谁叫我是你爹呢。对了我楼下饭都盛了,我先去吃了,这个吵到你的家伙我来处理。” 说着拽住警卫兵的衣领就把人给拖了出去,贺修祯的笑突然消失:“我的门。” “马上修好、马上修好。”贺大帅跟孙子似的应承,赶紧脚底抹油。 贺修祯忍了半天,吐出一口气,用被子把光溜溜的小媳妇裹起来抱怀里,他房间是不能待了,门都没了,还是去隔壁房间好一些。低头瞧见她小脸白里透红吐出香甜的气息兀自熟睡,不知道为什么,贺少帅突然觉得自己像是志怪故事里被吸了精气的可怜书生。 这就是他不喜欢跟父亲靠太近的缘故,贺大帅一到了他面前就跟个智障没什么区别,全无一丝他在姨太太们面前的威武。 175.第十六片龙鳞(十一) 第十六片龙鳞(十一) 玲珑被裹在被子里也仍然睡的香甜,她才不管周围发生了什么事呢, 贺修祯都佩服她的睡眠质量, 跟一点风吹草动就能惊醒的他比起来, 她简直跟只小猪没差别, 不过从侧面一想,似乎也证实了他的男性雄风。 然而比起昨天晚上的柔情蜜意,醒过来的玲珑相当冷酷无情,她一巴掌拍在贺修祯脸上把他推开, 离自己远远的,拒绝被他亲吻:“没刷牙不要靠过来。” 贺修祯道:“你来闻闻,我一点都不臭。” 玲珑嫌弃地转而捂住他的嘴巴,后来觉得不够, 又抬起一只雪白的小脚,从两人中间蹬出来,恰好蹬在贺修祯胸口,凶的要命。贺修祯对她, 那真是一点脾气都没有,温热的大手往下握住玲珑的小脚丫,举起放到嘴边啃了一口, 她浑身上下都香香软软,跟他完全不一样。昨天晚上贺修祯深入了解过了,什么自制什么意志, 那是什么贺修祯不知道。 就算回去秋城要被岳父大人狠狠揍一顿他也认了, 毕竟那种情况下就是圣人都忍不住, 更何况是他? 看着玲珑睡颜惺忪还不愿意被他碰,贺修祯只觉得又恨又爱,恨的牙痒痒,爱的心痒痒,他觉得这真是个小恶魔,把他的心都勾走了,一点都不给他剩下。 玲珑动了动脚趾头,手撑在床上,此时此刻的贺修祯显得非常英俊,他平时穿军装总喜欢把扣子扣到最上面一颗,裤线永远是笔直整洁的,玲珑早就想亲手把他扒光试试看。昨天晚上她终于如愿,现在看他又觉得秀色可餐,脱下军装的身材手感那叫一个好,肌肉结实体魄修长,玲珑也被亲的动了情,还没吃饭,两人干脆又滚作一团。 等到终于吃饱喝足下楼,今天没事情做的贺大帅正在一楼客厅里,冲他们俩笑的是暧昧恒生,顺便对着长子竖起大拇指:“好小子,有我当年的风范!”想当年他夜御十女搞得她们嗷嗷叫不在话下!如今看来他的儿子也继承了他的天赋异禀,好,好啊!男人还是要有本钱才能让女人投怀送抱,贺大帅自信地想。 贺修祯向来觉得他老子粗俗,真不知道当年他母亲怎么看上的这家伙,也不知道祖父是怎么教育出来的这么个玩意儿。他嫌弃地看了贺大帅一眼,轻飘飘问:“现在不行了?” 不然说什么当年?好汉不提当年勇。 玲珑扑哧一声笑出来,半点面子都不给未来公公。贺大帅今年都五十了,当然不可能像年轻一样精力充沛,但他自尊心强,男人,怎么能在这种事上被人瞧不起?当下就想站起来跟贺修祯一决胜负,好在他还有脑子,看到儿子冷淡的脸跟儿媳妇止不住的笑后,咳了咳:“胡说八道什么,一点气质都没有,退下退下。” 玲珑笑得更大声,贺修祯牵着她的手朝厨房走,懒得搭理贺大帅,这厮也好意思说旁人没气质,叫他看全世界最没气质的人就是贺大帅自个儿。 目送儿子儿媳,贺大帅忧郁地摸了摸姐妹花姨太太旗袍下白生生的大腿,问:“宝贝儿们啊,你们说,我是不是宝刀未老?” 姐妹花娇笑安抚,贺大帅一寻思,也是,他要是真中看不中用,能让俩花朵似的姨太太都怀了孩子?说起来这是他第多少个小孩来着……算了记不清了,随他去吧反正也不是养不起。 这趟带玲珑回青城主要也就是见见贺大帅,再给贺修祯的亡母上柱香,其他的就没了,走个程序,就说明玲珑日后是贺家的少奶奶了,同时也让贺大帅的那些儿女跟姨太太们知道,谁才是贺家以后的女主人,免得有些人心思太活络。说起来贺大帅这么些年女人不少,但能留在身边做个姨太太的,那绝对都是知情识趣的,决不会有非分之想。 虽然说西洋文化逐渐入侵,可大部分人的思想还是比较传统,尤其是跟了贺大帅这样的男人,他喜欢美女,又没心没肺,对谁都叫宝贝,可真要说最喜欢哪一个那还真没有,估计贺大帅自己都不是很能分清这三十八个姨太太都叫什么名字喜欢什么讨厌什么。但他这人又颇重情义,他的大姨太太岁数也不小了,他也没丢弃过,好吃好喝的供着,儿女们也都是有求必应。 他是个糟糕的丈夫,却绝对是个称职的父亲。 贺修祯是早熟,得亏他是由祖父一手带大,否则保不准也是贺大帅如今这德性。玲珑幻想了一下贺大帅版本的贺少帅,顿时肉都不想啃,差点喷出来。 贺修祯无奈地拿手帕擦擦她粉红的小嘴:“吃东西的时候不要胡思乱想,我决不会那样。” “没关系。”玲珑张嘴吃下他喂的一片牛肉,“反正你找多少女人我就找多少男人,大家互相找才叫公平。” 贺修祯脸一沉:“你想都别想。” 玲珑瞪大眼:“你这是什么语气什么态度?我想一下你都要指责我?昨天晚上我们才刚做过,现在你就对我翻脸?”说完筷子一放,气呼呼的转身就走,“不吃了。” 贺修祯赶紧追上去,又是亲又是哄又是答应了一大堆不平等条约,总算是让小祖宗满意重新回来吃饭了,他再一次认识到一个事实——他栽了。 不仅拉回来吃饭,还得小心翼翼地伺候着,边上的佣人看着大气都不敢喘。说真的,少帅在家里那是什么地方,大帅都得看他脸色行事,谁见了不敬畏?现在他们居然能有幸目睹少帅低声下气卑躬屈膝讨好少奶奶的一幕……待会儿会不会被恼羞成怒的少帅给灭口啊? 越想越有可能,男人的自尊心很可怕的。 于是大家伙儿集体把头低下不敢抬,可惜耳朵没有像眼睛那样比起来的功能,光是听到应该不会挨枪子儿吧! 两人正吃到一半,传来一阵香风,玲珑抬起头,瞧见那对姐妹花中的一个,两姐妹是孪生,长得基本上没区别,反正玲珑分不清。她是进来叫人倒茶的,说是大帅要喝,走的时候却对温声细语的贺修祯看了好几眼,那眼神虽然掩饰,却躲不过玲珑,她眯起眼睛,不是很喜欢别人觊觎自己的东西。 “看什么呢,快吃。” 玲珑伸手掐住贺修祯两边脸颊,英俊的少帅立刻变成猪头:“秀珍,你喜不喜欢刺激?” “嗯?” “我是说你爹的姨太太们,个个长得都不错,你这么大了,难道都没有过别的心思?” 贺修祯觉得自己被侮辱了,他微微皱眉:“不许胡说,我怎么会是那样的人。” “开玩笑的嘛,我吃饱了,你跟我来。” 玲珑拉起贺修祯就往楼上跑,他跟在后面还得嘱咐她跑慢点儿,盯着她一刻不肯放松,很多时候他觉得自己不是讨了个千娇百媚的小媳妇回来,而是抱了个娇生惯养必须惯着的小女儿,你看玲珑作的闹腾的,一秒都不带松懈,贺少帅简直操碎了心,他觉得自己要是不时时刻刻看着,不知道她能搞出些什么花样来,不懂她那小脑袋瓜里都装了些什么稀奇古怪的想法。 “干什么?” 玲珑摸了摸鼻子,翻箱倒柜找出一件颜色比较老气的旗袍来,这件她不大爱穿,但现在她很有兴致,所以当着贺修祯的面就开始换衣服,看得贺修祯目不转睛。深墨绿的旗袍一点点掩住娇嫩的肌肤,雪白被藏起来,他眼中流露出一丝遗憾,紧接着玲珑就扑了过来,“来,我们来玩游戏。” “嗯?” “现在我是你小妈了。” 贺修祯:“???” “刚才那三十七也不知道三十八姨太太看你的眼神很不对劲,我觉得为了防止你动不该动的心思,我们先来扮演玩一玩。” 说白了还不是她自己想玩。 贺修祯秒懂玲珑的意思,虽然他很喜欢跟她一起玩游戏,但是学那种女人……他把玲珑拉到怀里,让她坐到自己大腿上,“别拿自己跟她们比。” “我才没有,你要不要玩?来,叫声妈听听。” 贺修祯忍无可忍,他会陪她玩这种稀奇古怪的东西才有鬼,叫她妈?“先让我看看你是怎么把我生出来的再说。” 两人打闹成一团,玲珑的脚又蹬在了贺修祯胸口,气喘吁吁,小脸微微沁出汗,真是香汗淋漓,微微喘息:“你、你对我不规矩,看我不打电话告诉我爸爸,让他砍死你。” “砍死我是不可能的,顶多揍一顿。”贺修祯咬她手指头,“我要是死了,你就是寡妇了。” “小寡妇故事多,我乐意。” 贺修祯气得想打她,她真是不知打哪儿学来一嘴荤话,张嘴就敢说,万一哪天说漏了给人听见可怎么办?“你要是小寡妇,我就是老鳏夫,咱俩天生一对。” 般配极了。 176.第十六片龙鳞(十二) 第十六片龙鳞(十二) 玲珑觉得贺修祯没羞没臊的, 贺大帅说的没错他果然是很没有气质,她觉得自己都要被带坏了,遂用手指猛戳贺修祯胸膛:“喂喂喂别说你没感觉到啊, 你的三十七小妈也不知三十八小妈对你有意思。” 贺修祯握住她不安分的小手不让她乱动,因为戳的他蛮痛的,“她们不是对我有意思, 是对贺少帅有意思。” “你不就是贺少帅么?”玲珑歪歪脑袋。 他觉得她这样相当可爱, 天真的仿佛稚儿, 于是便同她解释:“那是她们一贯的做派, 那种地方出来的女子大多如此, 攀龙附凤已成了刻在骨子里的习惯, 我若是能勾搭上自然最好, 若是不能, 她们也聪明得很,不会再多纠缠。” 玲珑似懂非懂,不过这不重要, 她用牙齿啃了啃贺修祯的脖子,“我觉得青城不好玩, 我想回家了。” “不好玩吗?那以后你嫁给我, 是要跟我过日子的,没有爸爸妈妈在身边要怎么办呢?” 玲珑皱皱鼻子,“我才不管呢, 大不了我就不嫁了, 你怎么能跟爸爸妈妈比?” 贺修祯一口气差点没上来, 他就知道这小姑娘没心没肺,却也不曾想昨天晚上两人才颠鸾倒凤一番,什么都见了什么都做了,她还能轻飘飘说出什么大不了就不嫁了之类的话,简直是叫人想狠狠揍她一顿小屁股。 大手在被子里就摸了上去,手感极好,舍不得揍,就捏了捏,玲珑拱了拱:“好无聊啊,我想回家看虐心爱情故事。” 贺少帅大概用了十几秒的时间才反应过来她说的“虐心爱情故事”是什么东西,他脸都黑了,“那有什么好看的。” “我觉得好看。”玲珑认真点头,“我想看他们现在有多幸福这样以后我们可以学习一下。” 能幸福才有鬼了,秦雪璐也好孙钰也好,那都是家里头的大小姐小少爷,泡在蜜罐子里长大,一点苦都没吃过的,现在突然为了爱情与自由要去斗争——结果如何用屁股想想也知道,现在战火绵延,贺修祯也没多少时间陪玲珑,秋城那边是有秦家商行坐镇,其他城市物价都上涨飞快,那两人工资加在一起都不够日常开销,离了家族哪儿能活啊。 更别提两人还都挺乐于助人,大街上看到可怜人都忍不住施舍一点,过去家里头有钱,现在家里不管了,工资哪够挥霍? 玲珑离开秋城之前不是还在路边看到秦雪璐跟孙钰两人吵架么,也不知道是闹了什么矛盾。 “那有什么好学习的。”贺修祯对秦雪璐毫无感觉,讲道理他们那样的爱情他倒是见了不少,近两年西洋文化确实影响了许多人,若说全是坏处,那不可能,可要说哪哪儿都好,也太过片面。追求爱情与自由之前,至少要确保自己生在平安祥和的国家吧。国难当头,被爱情冲昏头脑的都是傻子。 幸好他遇到的小姑娘就乖乖做了他的未婚妻,否则三五不时也上演一出虐心爱情故事,贺修祯真的没那么多时间陪着玩。他摸了摸玲珑的脸,难得动情:“等我送你回秋城,就要上战场了,也不知道能不能活着回来……”说着,大掌抚上玲珑平坦柔软的小腹,“昨晚实在不该放纵,我要是死了,你留着清白的身子,也好再找个人照顾你。” 玲珑在被子里用脚猛踹他,“你放心,你不用死,我要是看到更好看的,也会让他照顾我,至于清白不清白的,你不必在意,我都不在意。” 满腔温情被她煞风景的当头一盆冷水浇了个透心凉,贺修祯还能说什么?他气恼地把她抓起来又摁在身下,“那就在我死之前,叫你怀个崽子,我死了你也得给我守寡!” “寡妇门前是非多,我就乐意当个小寡妇怎么着吧。” 贺修祯一口气差点儿没上来,想他自制力多强的一人啊,在玲珑面前就没个能舒服喘气的时候,看她一脸挑衅,眼神狡黠熠熠生辉,叫贺修祯是又恨又爱,低头咬她粉扑扑的脸蛋,“真是个磨人精,岳父岳母还担心我收姨太太,你一个就够我受的了。” 玲珑拿脚趾头蹭他小腿肚,“你要是敢收姨太太,我就敢养小白脸儿。” 这他还没死呢,就开始想着当了小寡妇以后该怎么过日子了,贺修祯一声长叹,觉得自己还是有必要证明一下自己的实力,让玲珑知道她就是找了七七四十九个小白脸,加在一起也没有他性价比高。 两人又在床上滚作一团,闹腾不已,等到结束,已是饥肠辘辘。 玲珑在青城玩了几天见了见贺家的长辈们还有贺修祯的弟弟妹妹——说真的,太多了,她光是记名字就头昏脑涨,玲珑严重怀疑贺大帅自己都分不清自己这几十个儿子都叫什么名字今年多大生日是哪一天,反正他养儿女就一个方式,宠着惯着舍得砸钱。 毕竟只是未婚夫妻,玲珑还不能就这样在青城住下,而且秦家夫妻也不放心自己的小娇娇女儿离他们太远,青城再好,没有父母在身边怎么能行?再说了只是订婚,以后还不一定能成呢,这贺修祯马上就要上战场了,万一有个什么不测,总不能坏了他们女儿的一辈子。 满腔热血只为报国的贺少帅根本不知道他岳父岳母是怎么想的,否则非气死不可,他这还没上战场,一个个都在想他要是阵亡了该怎么过日子了,他看起来就那么像短命鬼? 回秋城的路比来青城时要快,玲珑真是再也不想坐这种吉普车了,一点都不舒服,颠的她都没法吃东西甚至还想吐,就算有贺修祯这个人肉坐垫也不够,当她听到已经到了秋城时,从车上吵着要下去,死活不肯再继续坐了。 “好痛……”她揉了揉屁股,抱怨道,“下回我再也不想坐你的车了。” “乖,我看看。”贺修祯把她搂过来,被玲珑一巴掌拍开,“不要动手动脚,光天化日耍流氓会挨枪子儿的。” 贺修祯轻笑:“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我不怕。” 说着给她揉了揉,牵起她的小手在街上四处逛逛,两人晃了好一会儿才回去秦公馆,已经快一个月没见小女儿的秦家夫妻想念极了,秦夫人一把将玲珑从贺修祯身边搂到怀里,怜爱地摸着她细嫩的小脸,秦父很不高兴地说:“瘦了,气色也不是很好,你怎么照顾我们家玲珑的?” 岳父的指责贺修祯只能全盘接下:“是我没有照顾好——” 话没说完就被秦夫人打断:“玲珑!” 她叫了声女儿的名字,随即倒抽一口气,她看到了什么!小女儿的旗袍领口怎么那么多红痕???这该不会是蚊子咬的吧???秦夫人下意识撸起玲珑的袖子,果然,细皮嫩肉上全是密密麻麻的痕迹,她结婚生子这么多年,当然知道这是什么! 不仅秦夫人知道,秦父也看见了,他随着妻子倒抽一口气,随即用满是敌意的眼神瞪向贺修祯:“你怎么跟我保证的!” 他可爱的小白菜终于还是被拱了!秦父此刻的心情仿佛被雷劈中,又气又疼,秦夫人眼泪都要出来了,搂着女儿问:“是不是他骗你了?花言巧语哄你了?妈妈错了,妈妈就不该答应你跟他一起去青城……贺大帅有什么好见的,这婚事还不不一定能成呢,就是成了婚礼上不也能见到?呜……” 心疼死了,他们家小女儿皮肤嫩的跟什么似的,贺修祯这禽兽如何下得了手! 玲珑拍拍秦夫人的背:“妈妈不要哭,是我自愿的。” 秦父更生气更嫉妒了,小女儿还在给贺修祯那牲口开脱,他真是怒啊,恨不得现在就把贺修祯拽过来劈头盖脸的打一顿,最好打成残废! 这事儿说到底是贺修祯理亏,他答应过决不越雷池半步,结果受不住诱惑的也是他,所以甘心受罚,在客厅跪了好几个月小时老老实实一动不动,晚饭也没吃。 得亏贺大帅不在,否则非仰天大笑三天三夜才消停,平时长子凶巴巴的他看了都怕,万万想不到世界上居然还有能治他的人,真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报应、报应啊! 大半夜玲珑起床口渴想喝水,下楼的时候瞧见贺修祯还跪着呢,漆黑的双眸在黑夜中闪闪发光,她吓了一跳:“你怎么还在这儿啊。” 本来以为是小媳妇心疼自己偷偷跑下来的贺少帅觉得自己真是表错情了!拿款款深情的目光看她都是浪费!他别过头不理会,玲珑去厨房倒了杯水走过来,自己先灌掉一半,剩下的给贺修祯,怜悯道:“虽然没有饭给你吃,但有情饮水饱,你试试。” 他试试……他试个屁! 177.第十六片龙鳞(十三) 第十六片龙鳞(十三) “不喝啊?”玲珑摇了摇杯子, 看贺修祯那副赌气的样笑出声, “那你肯定也不想跟我去我的房间睡觉咯?算我表错情,打扰了, 告辞。” 结果没走两步睡裙就被人拽住, 人也被抱住,灼热的气息喷洒在她耳畔, 男人的声音还带着点不敢置信跟欣喜若狂:“可以吗?” “不然你想跪到天亮的话我也不拦着啊。”玲珑无所谓的耸耸肩,“所以你到底要不要跟我去睡觉?我一个人睡不着,想你陪着。” 贺修祯难得从这小妖精嘴里听到一两句甜言蜜语, 只是他跪的实在太久,起来时两个膝盖都疼,僵硬难以行走, 干脆顺势倒入美人香软的怀抱,再揩点油。 玲珑任由他在自己身上蹭来蹭去,牵着他去了自己房间, 她还找了药给他, 当然,贺修祯得自己抹,玲珑能给他找药已经是他的造化, 这换成其他人她眼皮子都不带掀一下的,死活都不关心。 重点是…… “宝贝儿,这不太好吧。”贺修祯喘息着问, 实际上他的自制力已经到达了崩溃的边缘, 可是一想到岳父岳母冷冰冰的脸, 他就又冷静了几分,觉得自己还是要拒绝的,否则跪着认错是小,在岳父岳母心中形象变差问题是大,他还想娶了小媳妇回家一起和和美美的过日子呢。“万一被发现……这可是在秦公馆……” 玲珑咬着他的耳朵,“你怕啦?我不喜欢胆小的男人。” 贺少帅的喘息声越发大了,他觉得自己被折磨的快要疯掉,这小恶魔,对他根本一点怜惜都没有,说什么一个人睡不着想要他陪,甜言蜜语果然都是骗人的,贺少帅越发觉得自己像是被嫖了。 还是白嫖。 最后他到底没能抵挡住诱惑,然而玲珑用过就扔,根本不留他在她柔软的床上过夜,而是用白嫩嫩的小脚踹他:“好了你继续去跪着吧别被我爸妈发现了。” 说好的想让他陪呢? “不去的话,万一他们起夜发现客厅里没有人,会生气的哦,你还想不想娶我了?你根本就不是真心喜欢我对不对?你想惹怒他们把我甩了对不对?” 玲珑素质三连问,贺修祯还能说什么?她又蹭过来亲了亲他的薄唇,“秀珍乖,快出去吧,真的被发现就不容易了,明天我会给你求情的,跪这一夜,总比以后都不招人待见好。” 那他还能说什么?当然是爬起来把衣服穿好继续去跪着啊! 好在他久经沙场,身体较之一般人强壮太多,跪了一夜也并没有太过虚弱,第二天早上秦家夫妻起床发现他还跪着,都很吃惊——他们都以为小女儿会把人拽上去,结果……真的就让人家贺少帅跪了一整夜??? 这可是南征北战的大军阀啊,秦家就是再厉害也比不过人家手上有军队的,这、这……夫妻俩难得有点心虚,恰好玲珑起床,当着他们的面将贺修祯扶起来:“好啦,你怎么还跪着呀,爸爸妈妈你们气该消了吧,都说要气就气我嘛,而且爸爸你比秀珍更不乖哦,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当初是怎么追求妈妈的。” 被小女儿提起年轻时的往事,夫妻俩都老脸一红,秦父咳了两声,“咳,那个……来人,去叫医生过来给贺少帅看看,这跪了一夜了……” 贺修祯悄悄捏了捏小媳妇的手,觉得又软又嫩,恰到好处的开始表忠心:“岳父大人不必担心,这是小婿该受的,明明答应了二位好好照顾玲珑却没有做到,该罚,岳父岳母生气也是理所当然。” 话说得让人舒服极了,完全不摆少帅架子,人家都低成这份儿了,秦家夫妻怎能继续为难?于是这事儿就轻飘飘地揭了过去,秦父也的确没立场指责贺修祯,毕竟他当年比贺修祯还严重,跟妻子结婚的时候,秦夫人肚子里都揣了一个了……想到这里他不由想,小女儿现在不会也…… 秦父的视线太明显,瞒不过谁去,贺修祯轻咳道:“岳父放心,我不会伤着玲珑的。” 玲珑左看看右看看,觉得好尴尬,她很想告诉他们担心这些完全没意义,因为她根本不会为人类生孩子,他们与其操心这个,还不如想想午饭吃什么。 叮铃铃! 刺耳的电话声响起,总算是打断了这令人尴尬的气氛,玲珑第一个站起身:“我来接!” 结果她捂住听筒露出匪夷所思的表情:“爸爸,妈妈,姐姐她又出事了。” 真是不可思议,居然再一次进了医院。 虽然说秦雪璐离家不肯回来,秦家夫妻也狠了心不管她,可那毕竟是他们的女儿,从小捧在手心养大的,怎么舍得她去吃苦?当下夫妻俩就都站了起来:“怎么了?” 玲珑记下了医院地址跟病房,本来父母是不打算带她去的,但玲珑一定要去,他们又着急,只好顺带着一起。而玲珑既然要去,贺修祯当然也不会留下,一行人到了医院,就看到孙钰坐在病房外,身上衣服乱糟糟的,双手抱头,情绪非常激动。 玲珑悄悄后退了一步站在了贺修祯身后,她不喜欢孙钰,觉得他长得一般哪里都一般,不知道秦雪璐到底喜欢他什么,跟下了降头似的。 之所以要藏起来,是因为孙钰特别讨厌她这种“传统女子”,万一扑上来要打她那可怎么办呀,她可是很柔弱的。 贺修祯握住她柔软的小手,秦家夫妻根本不搭理孙钰,直接推门进了病房,秦雪璐这回没条件住高级病房,同一个病房里还有两位病人,她躺在床上双目无神,直到听到父母的声音,再也无法倔强,嚎啕大哭,扑进了秦夫人怀里。 她一哭,秦夫人也跟着哭了,又是心疼又是恨,疼她受苦,恨她不听父母的话,秦父冷着脸,眼圈泛红,这还是他那意气风发的大女儿?瘦成什么样了,苍白成什么样了?这就是她所追求的美好爱情?她就是这样去过她那自由民主的日子的? 玲珑没进病房,在外头狐假虎威,躲在贺修祯身后,伸出一只穿着咖啡色小皮鞋的脚,踹了踹孙钰的小腿,凶巴巴地问:“你对我姐姐做什么了?快从实招来,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不然要挨枪子儿的!” 又奶又凶,总之贺修祯觉得这样的玲珑可爱极了,如果不是地点不对时间不对,真想抱过来狠狠亲一口。 玲珑对秦雪璐没什么感觉,不喜欢,也不是特别讨厌,其实秦雪璐就是没跟孙钰整那一出,秦家也会出事,妹妹本身就是个善良的女孩,秦雪璐现在这样惨,又是她的亲姐姐,玲珑一点都没感觉到恨意跟厌恶,反而满是担忧跟怜惜。 人家妹妹自己都不在乎了,她当然更不在乎,不过孙钰还是让玲珑讨厌的,所以她踹的时候没留情,疼的双手抱头的孙钰瞬间清醒,他茫然抬起头看向眼前的人,先是一身军装的贺修祯,然后才看到躲在他身后娇小的玲珑。 他居然哭了! 玲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她拽着贺修祯往后退了几步,小小声说:“好恶心啊,他鼻涕都流出来了也不知道擦一擦。” 贺修祯轻笑,摸了摸她的小脑袋,“那你离他远一点,别把你也弄脏了。” “好。”乖巧猛点头。 这时候秦父冲了出来,揪住孙钰报以一顿老拳,看得出来他极度的愤怒,下手毫不留情,贺修祯不能眼睁睁看着未来岳父闹出人命,上去制止,顺便给了倒在地上不反抗的孙钰的两脚,玲珑也趁机跑过来在孙钰脸上留下几个鞋印,然后进了病房。 秦雪璐还在哭,秦夫人跟着一起哭,母女俩抱在一起,看到了玲珑,秦雪璐才如梦初醒,她看着妹妹,嘴唇动了两下,最终只说出一句带着哭腔的对不起。 说对不起有什么用呢,妹妹已经死了。 玲珑没有感动,也不会原谅,她接电话的时候就知道秦雪璐流产了,人类的身体,尤其是女人的身体格外脆弱,失去一个孩子,还是以那种方式失去的,对秦雪璐而言是极致的痛苦,玲珑没想嘲讽她。 她更讨厌孙钰。 希望秀珍能趁机多踹两脚,反正他是鼎鼎大名的贺少帅,不把人弄死却让人生不如死的招式还不多?想到这里玲珑翘首朝门口看,贺修祯正好也心有灵犀地看过来,对她微微一笑,玲珑秒懂,再看看倒在地上还没爬起来的孙钰,哇,变得跟猪头一样,脸都看不清了。 她觉得自己还是不要加入母女大联欢比较好,因为她现在不想假哭。秦雪璐看到父母跟妹妹,情绪更加激动,再加上身体虚弱,哭着哭着就晕了过去。 178.第十六片龙鳞(十四) 第十六片龙鳞(十四) 秦雪璐晕了, 玲珑就不在病房里待了,接下来还要叫医生换病房什么的,这些都不用她操心, 于是她就溜出去找贺修祯。贺修祯正冷淡地一脚踩着孙钰让对方没法从地方爬起来,孙钰也不挣扎, 就顶着张猪头脸在那哭:“是我的错,是我对不起雪璐,是我害了她, 害了我们的孩子……” 哭的丑死了。 非但没能激起玲珑的怜悯与同情,反而让她露出了嫌弃的表情,她真的很想请孙少爷照照镜子,他现在真的超级难看的, 鼻涕眼泪糊在一起……“秀珍你能不能离他远点, 我感觉他的鼻涕都要甩到你嘴里了。” 贺少帅成功被他的小媳妇恶心到, 收回脚, 也不扶孙钰, 孙钰自己也就那么趴着, 一边趴着一边哭, 这时候贺修祯的警卫兵来了, 玲珑顿时巴住他的袖子,“我也要听我也要听。” 贺修祯拿她没办法, 只好自己坐下来然后把她抱大腿上, 医院人来人往的他也不觉得不好意思, 一脸的冷淡, 好像看他们的人才应该害羞。 之前玲珑在秦公馆接了电话贺修祯就派人去查了,这会儿就是来说事的。秦雪璐再怎么差,那也是秦家的小姐,是贺修祯未来妻子的姐姐,流产这种事对女人来说,无论身体还是精神都伤害极大,贺修祯不觉得应该随意揭过。 听了事情原委,玲珑露出鄙夷的表情:“我就说贫贱夫妻百事哀,孙钰好恶心啊。” 贺修祯点点她粉嫩的鼻尖,“现在你知道我有多好了吧?” 玲珑撇撇嘴:“哇他真的好恶心啊他的鼻涕掉地上了,能不能把他弄走啊,放这里影响我心情,待会儿换病房我姐姐出来看到他不是更糟心。” 无论如何,这回孙家跟秦家是要彻底闹崩了,也怪孙钰不像话,但玲珑并没有多么吃惊,这场虐心爱情故事从一开始她就不怎么看好,从前他们俩能一生一世,那是因为妹妹真的死了不存在了,秦家夫妻只剩这么一个女儿,自然不会不如她的意。与贺家合作,秦孙两家的姻亲关系使得他们彻底捆绑在了一起,等到贺修祯平复战乱夺回国土,整个国家进入崭新篇章,那么秦雪璐跟孙钰这对夫妻自成佳话。 问题就在于现在玲珑代替了已经死去的妹妹活着,这样秦雪璐跟孙钰的结合就受到了大部分人的反对,他们为了与老旧思想作斗争,去追求自由平等的爱情,扎扎实实是吃了不少苦头。没有了秦家一路开绿灯,他们再去跑新闻做采访,可就没那么多人给面子了。 薪水低不够花,还能怎办呢?这种时候,大多是女人更能吃苦耐劳,而男人更容易动摇,他们可怜的自尊心不能容忍他们过这样的日子,曾经手头宽裕的时候,孙钰可以尽情邀请秦雪璐去喝咖啡跳舞,可以带她游遍秋城,因为他口袋里有的是钱,当他带着秦雪璐出去的时候会收货一片艳羡的目光,他的女朋友留过洋,又是秦家大小姐,这实在是太能满足一个男人的虚荣心了。 然而一旦情势改变,秦雪璐的优点就会荡然无存。 她的理智变成了冷血,她的独立变成了自私,她的精打细算也变成了小家子气——要知道秦雪璐在家里的时候被父母疼成了什么样子,别说是洗衣做饭,她稍微拿个重一点的东西父母都不乐意! 可跟了孙钰,她要放下大小姐的架子,她要盘算着一个月四十大洋的收入要怎样支出,衣食住行都该怎么解决。除此之外她还要上班,她的工作量不比孙钰少,但是下了班,她要做饭洗衣打扫,孙钰只要坐着看报纸就好了。 美貌是需要维护的,柴米油盐与永不停歇的付出只会将美丽磨损的厉害。 自信、意气风发的秦雪璐逐渐变得庸俗,她没办法再跟孙钰一起风花雪月吟诗作对,也没有闲工夫去欣赏他写的小诗,因为她要考虑今天菜市场什么时候关门,哪家的肉会比较便宜,晒在公共地方的衣服没有收该怎么办……林林总总,她就变成了那种孙钰认为“落后、传统、没有思想”的女人。 那么这种时候,男人就需要一点宽慰。 还有什么比善解人意的舞女更能了解男人的呢? 为了做采访,孙钰混入大舞厅,结识了一名舞女,他很快就心动了,当然他知道这是错误的,不应该的,可回到家里看到操劳不已显得疲惫不堪的秦雪璐,他又觉得她不够精致和优雅——他已经忘记第一次看到穿着小洋装打着阳伞笑容明媚的秦雪璐是什么样子,人间烟火气彻底磨灭了这个女人身上曾经让他迷恋的光。 但他忘了,当初是谁追求的秦雪璐,是谁许下的誓言,又是谁说过的不离不弃永不变心。 女人傻乎乎的信了并且努力维持着,男人却已感到厌倦开始寻求下一段美好自由独立的爱情。 他们为了抗争家庭,当天就去领了结婚证,发生关系也是理所当然,之前玲珑看到的秦雪璐跟孙钰争执,就是秦雪璐发现了孙钰跟舞女之间的关系,当然孙钰最后解释了,秦雪璐也只能选择原谅。 男人是她从妹妹那抢的,家是她自己咬牙说不会再回去的,那就是死在外面,她也只能打落牙齿和血吞。 可孙钰说跟舞女断了就断了? 会断才怪呢。 他不仅没有断,甚至因为怜惜身世坎坷沦落风尘的舞女,拿走了秦雪璐一直没舍得穿的奶娘送来的新衣服,转手赠给对方表示爱怜,又把自己刚刚领到的热腾腾的工资送给对方,似乎很想做舞女的最后一任。 男人真有意思,他们喜欢让良家妇女放|荡,又喜欢让烟花女子从良,还自以为是救世主,一切都是出自爱与欣赏。 简直恶臭。 秦雪璐之所以会流产,就是因为孙钰跟那个舞女。本来四十大洋每个月都捉襟见肘,骤然缩减一半,日子更是难熬,秦雪璐都怀孕了还在工作,孙钰却去了舞厅,她去舞厅找他,果然看见孙钰跟舞女纠缠不清,态度暧昧,被她发现了又极力解释,说他只是欣赏对方的大胆、不屈还有自由的灵魂。 这话多么熟悉啊,秦雪璐对孙钰动心,就是因为他写给她的情诗,他称赞她大胆、独立、有一个自由的灵魂。 现在他把相同的话用在一名舞女身上,他的妻子怀孕了还要工作煮饭做家务,他下了班跑来舞厅见他灵魂上的伴侣!秦雪璐当场就崩溃了,她什么时候吃过这样的苦啊,什么时候受过这样的羞辱?争吵间惹来舞厅其他人的围观,一怒之下秦雪璐打了孙钰一个耳光,又推了舞女一把,结果众目睽睽之下,孙钰对她发怒,指责她脾气太差太没有同情心伤及无辜,并且挡了一下,秦雪璐躲闪不及,从台阶上摔了下去。 昔日秦家众人追捧的大小姐,如今在三教九流的舞厅当众流产,这简直比杀了秦雪璐还让她难受。 这是一种极致的羞辱,这个时候父母与妹妹又不计前嫌赶来医院,什么自尊什么坚持秦雪璐都不要了,她只想在家人身边好好哭一场。 玲珑的表情满是嫌弃,贺修祯觉得好笑,捏了捏她软嫩的粉脸蛋,“是不是觉得我更好了?” 这回她改成嫌弃他:“你好丢人啊,跟这种人比,你这么没自信吗?” 贺修祯失笑,叫人把孙钰弄下去,之后怎么处置还是要看岳父岳母的意思,他插不得手。 孙钰这样对秦雪璐,秦家夫妻对他简直恨之入骨,连带着对孙家也有了意见,如今秦贺两家已成姻亲,孙家为求自保,居然断臂求生,登报断绝与孙钰的关系,横竖没了孙钰,孙家也仍然有继承人,不仅如此,他们还亲自到秦公馆赔罪,祸不及家人,秦家夫妻亦不想被人说是欺人太甚,既然是孙钰欠的债,就叫孙钰来还。 玲珑后来某次上街,在街角看到个断了腿浑身脏兮兮的乞丐,脸都看不见长什么样了,看到她的时候不停地把脸朝后藏,生怕被认出来。 玲珑对下人说:“我看那个乞丐好不爽啊,你们去打他一顿,记得留口气。” 身后传来乞丐求饶的哭喊声,玲珑叹了口气,还是一样的没骨气啊。 倒是秦雪璐经此一事似乎长大了许多,就是不跟以前一样爱出门了,成天待在家里,老老实实,哪儿也不去,对玲珑也很好,似乎是心怀愧疚,不过玲珑跟她始终亲近不起来。 这个国家绵延的战火,流离失所的人们,还有浴血奋战的将士……玲珑通通不在意,她仍然过她的安心日子,反正她高枕无忧,等到贺修祯凯旋,她伴他到他生命终结,自然可以饱餐一顿。 他拯救了国家,便再也没有什么比玲珑更重要的了。 179.第十七片龙鳞(一) 第十七片龙鳞(一) 中宫皇后娘娘回宫后, 带回了一名少女, 据说是她闺中好友之女,只是那位好友诞下一女后难产而亡,夫君又早已另娶,皇后娘娘久居深宫, 若非这回故人之女相求,还不知她被生父与继母磋磨,皇后娘娘一怒之下将这位玲珑姑娘带回了宫中。 只是神奇的事情来了,玲珑姑娘入宫当晚,便承了皇帝的恩宠, 第二日便一举封妃,世人都说这位玲珑姑娘生得是天仙般的美貌, 就是神仙见了也要动心呢,否则陛下跟皇后娘娘少年夫妻,这姑娘又是皇后娘娘故人之女, 陛下焉能宠幸?只是这从一介白身晋升妃位, 可真算是由古至今头一人。 哪怕是陛下宠爱的惠妃娘娘,也是足足用了七年的时间才封妃,如今皇子都生了,也仍然未封贵妃,足见陛下心中还是对中宫皇后十分敬爱。只是不知这位新晋的容妃娘娘究竟是何等天仙绝色,才叫陛下用“容”字作为封号呀! 据说容妃娘娘在家中过得并不好, 生父与继母苛待, 使得她性格软弱可欺又逆来顺受, 若非走投无路,也不会主动求助于皇后娘娘。 就是这容妃娘娘承宠的时间……也太巧合了些。 事实上被磋磨是真的,生父无视继母厌恶是真的,同父异母的妹妹们嫉妒也是真的,但这位玲珑姑娘究竟是不是软弱可欺逆来顺受……那可就有待商榷了。 皇后宫中,一位神仙妃子正依偎在皇后娘娘身边,很是亲昵,皇后娘娘爱怜地抚摸她的头发:“若非情势危急,我实在不该如此待你,日后九泉之下,我见了你的母亲,却也无话可讲,是我害了你这一生。” 玲珑像是小猫样蹭了蹭她的手,皇后娘娘今年已是四十又三,她与皇帝同岁,当年也是青梅竹马并肩作战,只是时光流逝,男人的誓言终究做不得数。不是皇帝的时候,什么一生一世一双人的承诺都说得出口,做了皇帝,一切就都变了,爱情也逐渐被消磨,如今连半点夫妻情分都无。 皇后让玲珑入宫自然暗藏私心,她是要用玲珑固宠,为太子铺路,惠妃之子近些年来动作频频,她与皇帝相扶于危难之际,并无世家支持,太子如履薄冰,惠妃近年来越发得圣宠,连皇后娘娘的面子也不大给,觊觎中宫及太子之意溢于言表,皇后娘娘再不信皇帝曾说的她与太子的地位无人撼动的话。 曾经,他也许过她天长地久,两人相守决无插足,可最终还是告诉她,他喜欢上了旁人,又迅速将那人纳入宫中为妃。从那日起,皇后娘娘的心就死了,她明白帝王的心如明月遥远,亦如冷风不可捉摸,多年下来早没了爱意,只是太子她不得不为其考量,绝不能让惠妃得逞。 可她早已年老色衰,又不愿对帝王低头,帝后二人已是多年无话,上回皇帝宿在中宫,已是二十年前。 也正是在这时,她接到了玲珑的求助。 本不想将这孩子拖入这深宫之中,她却自愿成为她的棋子,玲珑承宠那晚,皇后娘娘从噩梦中惊醒,梦中是昔年好友泪水涟涟的面容,她深恨自己这自私自利的行为,可又不得不承认玲珑说得对——惠妃本是天姿国色,如今虽年已三十,仍是人比花娇妩媚风情,世间难寻这样绝色,帝王当年才轻易动心。 惟独玲珑。 皇后娘娘寻了许久,惟独一个玲珑,姿容更胜,宛若天人,能笼圣心。 那天晚上,她差了玲珑替自己去陛下寝宫送鸡汤,便知道自己走了一条不归路,她亲手将这稚嫩的少女推下了地狱,这深渊之中,让少女美好的年华自此葬送,承欢于不惑之年的帝王身下,此后宫中岁月漫漫,如何度过? 日日吃斋念佛,也抵不过一朝心魔。 如今少女依偎在她身前,仍旧对她满腹信赖,皇后娘娘越发悔恨难安,皇帝什么脾气她晓得,冷酷无情又疑心极重,根本不是良人,也就对一个惠妃有些情谊。她闭上眼,只觉眼眶酸涩,几乎要掉下泪来。 幼时与好友嬉戏约定历历在目,好友嫁人时她也曾许要给对方的孩子一个美好未来,若是女子,便为其寻个如意郎君,若是男子,便扶持其成为栋梁,如今她却让好友之女做了后妃,与自己共侍一夫,真是耻极,辱极,悔极。 少女请求入宫前便告诉了她,自己已服下绝子汤,决不会为帝王生下一儿半女影响太子的地位,皇后娘娘听到时手都在颤抖,她太清楚在这个世界,无法生育的女子意味着什么,会不被当人看,便是嫁了贩夫走卒,不能传递香火,丈夫也要纳妾。 既是如此,倒不如入宫享这荣华富贵——少女如是说,皇后娘娘却痛彻心扉。 她温柔地抚着少女柔软的发,凝视少女精致的五官,轻轻叹息,她可真好看,无论是素颜朝天,亦或盛装,哪怕当年艳绝天下的惠妃,也不敌她十分之一的光彩,不怪帝王当晚便将她临幸,这样美色,连女子瞧了都要心动。 如今木已成舟,皇后娘娘能做的,就是为玲珑争取最大的利益与地位,要让她将皇帝从惠妃那里抢过来。 陛下给惠妃的,她可怜的小玲珑就都要有,甚至要更好,待到日后太子登上大宝,她自会想方法叫玲珑出宫,是潇洒自在也好,豢养面首也好,皇后娘娘都会全力支持。 只是可惜她这一生,再无儿女。 玲珑不用看都知道皇后娘娘在难过什么,在她看来这真是一个温和到令人心碎的女人,按照她之前的处境,入宫绝对是比在家里好得多,而玲珑是真的一点都没有为人类生孩子的意思,她就是入宫享受顺便睡个皇帝再给她之前吞噬的灵魂考虑消化的,根本没有皇后娘娘想得多。 不过她喜欢灵魂纯净的人,闻起来香香的,对皇后娘娘的喜爱也是真的。 “是我自愿的,姑姑不要自责,您若是不带我入宫,我爹还要将我嫁给那六十四岁的老头做填房,比起来,陛下可正值壮年,我也不吃亏。” 她大胆的说辞让皇后娘娘失笑,“这话可不能乱说。” “在姑姑面前我才这样说。”玲珑撇了撇嘴,“这几日惠妃来给姑姑请安了么?” 皇后娘娘眉目淡淡:“来了,话里话外都有着要我约束你的意思。” 玲珑冷笑:“自己霸占了皇帝十几年,别人占了两天就难受了?独宠的时候怎么不想着雨露均沾呢?” 皇后娘娘简直要操碎心:“你这孩子口无遮拦……惠妃心胸狭隘,你若遇到她,不要硬碰硬。” “您放心吧。”玲珑拍了拍她的手,眼中带了冷意,“陛下遇到了我,就再也不会去她那儿了。” 皇后娘娘轻轻点头,玲珑自然要圣宠不衰,“我同你说过的陛下的喜好,你可都记住了?” 玲珑却一昂头:“记住了我也不打算那样做。” 皇后娘娘一愣。 玲珑道:“要讨好他的妃子,后宫一抓一大把,解语花有惠妃一朵便够,我要做可不做解语花,我要做霸王花,应是他来喜欢我讨好我,怎么也没有我去跪舔他的道理。” 皇后娘娘一时震惊地说不出话,玲珑见她终于失色,满意地笑起来:“姑姑也不要担忧愧疚,这是我自个儿选的路,就是为了日后前程,无论是您的我的太子的,我都不会冲动行事,您放心好了。” 这时有人进来传话,来的是皇帝身边的太监总管福公公,他先是对着皇后搭了一礼,而后道:“陛下议事完了回宫中不见容妃娘娘,命奴才来寻,娘娘快回宫吧,莫叫陛下等急了。” 玲珑站起身:“姑姑我先走了。” 皇后娘娘还拉着她的手,眸中有万千语言想要叮咛,最终却只化为寥寥几字:“照顾好自己。” “我会的。” 看着玲珑离开中宫,皇后娘娘越发觉得心头酸涩,她对帝王早已无爱,却无法原谅自己害了玲珑,事到如今,也不知这样选择是对是错。只盼着太子早日归来,也能给她出个主意。 皇帝是真的很急着见她,居然让自己的步辇来接,福公公跟着一路小跑,很快回了玲珑现在住的灼华宫,皇帝正坐在桌边看书,容色轻慢,只怕也没有几分专心。 玲珑习惯在脚踝上系一串铃铛,走路时常有清脆的叮叮声,十足悦耳轻灵,听到这声音皇帝便知道她回来了,夜间他曾无数次亲吻那雪白小脚,听到铃铛声,不觉心神一荡,万千旖旎尽显。 “陛下今晨说要议事,我还以为多么重要,竟这么快就回了,我还没同姑姑多说会儿话。” 即便是抱怨,也是娇俏可人,灵气十足,看在皇帝眼里,真是越看越爱,怎么也看不够。 180.第十七片龙鳞(二) 第十七片龙鳞(二) “朕为何这么早回, 爱妃难道不知?”皇帝刚端起茶盏抿了一口, 他已然上了年纪,但男人与女人本质上就是不同的,女人过了十五岁尚未嫁人便是老姑娘了,男人再老, 只要有权有势,仍旧有数不清的美人可以选择,尤其是皇帝。 他实在是个相貌很出众的男子,阅历的沉淀让他连眼角淡淡的纹路都很有味道,只从外表上来看, 皇帝相当讨玲珑的喜欢。她明媚张扬,又比他小那样多, 跟他的外孙女比也大不了多少,在玲珑面前,皇帝除了是她的夫君外, 还似是她的长辈。 那天晚上, 穿着粉色罗裙的玲珑来送鸡汤,行了礼后便大胆抬头,无拘无束的模样令皇帝十分新奇,随即便为她美色所迷,床笫间听闻她用娇软勾人的嗓音叫他姑父,火气烧得更旺, 似是又回到了龙精虎猛的年纪, 能将这娇滴滴的小姑娘弄的哭叫求饶颤抖不止, 在她身上,皇帝再一次找回了年轻的感觉。 这是惠妃再也无法带给他的。年轻的感觉令人沉迷,这些年下来多少真爱还不消磨光啊,玲珑知道,人类之中,有一些人的爱纯洁勇敢,坚贞不渝,但也有一些人的爱,如同水中浮萍,风往哪儿吹,便往哪儿爱。 皇帝对皇后,曾经也是爱之敬之,许过一生一世只有她一人的誓言,后来登上大宝,这誓言便如云烟于风中消散。后来他又爱上惠妃,可这爱维持了这么些年,也该到头了。 会把爱寄托给那么多人的人,本身就极其凉薄,无需去责问他们为何变心。 玲珑娇笑,她笑起来与旁人都不同,不仅仅是艳色绝伦,更胜在那份气势。这世间谁敢随意地去坐皇帝的大腿?她敢。质地柔软的裙摆在他腿上散下,皇帝身材高大,玲珑坐在他腿上,两条小腿还可以晃来晃去。她咬了下皇帝的耳朵,宛如狐狸精一般要吸走男人精气:“我怎么知道,我想听陛下亲口说想我。” 她水汪汪的杏眼就这样盯着他,皇帝顿觉心神一荡,这吹弹可破的脸蛋,不施粉黛也精致完美的面容,以及她身上散发出的香甜气息,都让他浮想联翩。 懂眼色的宫人们早退了出去,皇帝便将玲珑摁在了桌子上,她身娇体软,吃吃的笑,那笑容看得皇帝心痒难耐,谁能拒绝这样一个充满诱惑的少女呢?他亲了亲玲珑的眉眼,越发觉得她娇嫩可爱,“朕是想你了,只你没良心,从前还晓得给朕送碗鸡汤,如今却是连看都不看朕,直接去皇后宫里,难道在你心里,朕比不上皇后?” 这换做任何一个妃子,这会儿都得指天对地的发誓陛下在臣妾心中最重要没有人能超过陛下,玲珑却不愿说谎,她理直气壮道:“姑父哪有姑姑亲近,自然比不上。” 其实她跟皇后之间半点血缘都没有,叫的哪门子姑姑,玲珑却偏偏挑了这么个称呼,平日里不是叫陛下就是叫姑父,每次叫后面那个称呼,皇帝都浑身紧绷——兴奋的。 那种刺激的、有犯罪感的快乐,惠妃也无法带给他。甚至惠妃已经不复当年倾城倾国的美貌,她也会老,美人迟暮,最是残酷,岁月不会给任何人优待,曾经将皇帝从皇后那儿夺走的美貌,如今便输给了更年轻也更美丽的少女。 “小混蛋。”皇帝好气又好笑,看玲珑那副得意的宛如偷了腥的猫儿般的表情,是怎么也恼恨不起来,只能用自己的法子折腾她,他自会叫她软绵绵地求饶说好话,难不成还会被个小姑娘困住不成。 两人厮磨许久,箭在弦上,却忽然听外头福公公来禀报,说是惠妃娘娘的贴身宫女候在外头,惠妃娘娘偶感风寒身体不适,已卧床数日不起。 皇帝心中对这位真爱还有情意,听到这话自然要起身去看看,结果要动的时候却被玲珑抱住。她抱人也不是那种死命的紧,仍是软绵绵的,两只小手就搭在皇帝肩头,眼中却有了赌气跟不满意:“陛下要去哪里,惠妃生病了不传御医,陛下难道还会治病?倘若会,那可正好,我这儿难受,要陛下好好疼疼。” 真是千娇百媚,风情万种,又因着年纪小,眼睛格外透彻天真,皇帝眸色转深,女人之间争宠的小手段他清楚得很,他对玲珑正新鲜着,她又是皇后带入宫的,这几日恩宠正盛,若是他当真从她宫中走了,明儿个她就要成为笑柄,依这小野猫的脾气,倒是很有可能跟他杠上,再想享受软玉温香可难。 福公公还在等着回话,其实他也想知道陛下究竟会选哪一位,惠妃娘娘盛宠多年,容妃娘娘年轻貌美正得陛下喜爱,这两位第一次交锋,着实是热闹着。 他心底是站在玲珑这边的,因着皇后娘娘待人和气,他也受过不少恩惠,惠妃娘娘虽然也擅收买人心,可福公公这样的老人精,什么没见过,是真心亦或假意,他比谁都清楚。 “朕知道了,叫她好生歇着吧。” 这就是不过去的意思了,福公公不敢再搭腔,恭恭敬敬退了出去,将话传了,至于惠妃娘娘什么反应,那可与他无关。 皇帝说完,就瞧见身下小美人露出甜蜜满足的笑意,也被她逗乐,“这么点小事,竟值得你如此开心,朕赏你那么多宝贝,也不见你露出笑颜。” “那怎么能一样,姑父在我这儿不走,跟姑父送我东西是两码事。”玲珑拉下他的脖子,声音甜美,“姑父这样知情识趣,我也不好委屈您呀。” 皇帝笑意更深,就此坠入这温柔乡,再不想起来。 皇后娘娘听说惠妃那儿物件坏了些许个,着内务府换了新的,先是为玲珑得了圣宠喜悦,又对惠妃感到讥讽,这么多年了,宫里进了那么多新人,可是头一回见惠妃出师不利。惠妃那般聪慧,竟也信了皇帝的海誓山盟,实在是叫皇后娘娘惊叹。 就是委屈了她可怜的小玲珑,大好的年华,豆蔻梢头,花骨朵般的少女,就要在这深宫之中葬送美好前程,多么的可悲,多么的难过啊。 她轻声道:“派人给太子送封信,告诉他如今宫中形势,嘱咐他切记万事小心,不要打草惊蛇。” “是。” 一夜难眠,从将玲珑送往皇帝寝宫那夜起,皇后娘娘就睡不好了,她彻夜失眠,总觉得自己对不住好友,没能保护好友一生喜乐,又将好友的孤女带入宫中送给自己的丈夫做小妾,浓浓的愧疚与痛苦折磨着皇后,让她在给太子的信中对玲珑百般美言自责,只盼着事情快些结束。 玲珑那边完全不这么想! 她本来到了人间,就会去找有权有势的人当食物,而且拿贞操这种东西来衡量她快乐与否实在是太可笑了,她又不是人类,有贞节牌坊就能永远不饿肚子吗?不存在的好吧。 成功将皇帝留下,玲珑扒着手指头数了数,今天是独占皇帝的第四天,不过没关系,他再也别想去其他人那里了。 皇帝从背后将她拥住,捏了捏她软软的脸蛋,“在想什么,笑的贼兮兮的。” 说着还低头来啃她早已痕迹斑斑的香肩,玲珑觉得痒怂了怂,身后宽厚的胸膛内边发出低沉的笑声,皇帝虽然年近半百,身材却保养极好,胡子要是也能刮干净,说不准能年轻个十岁。 玲珑伸手扯他下巴上的美髯,“陛下这胡子一点都不好看。” 皇帝道:“先前还叫朕姑父,怎么就改口了?” 玲珑轻笑,一点都不怕他调戏,“因为呀……”她压低了声音,温热的气息吐在他耳边,暧昧横生,“要分时候叫呀,陛下昨晚教训我的时候,可像是我的姑父呢。” 她这样撩拨,皇帝骨头都酥了,甚至延误了今日的早朝,最后推说身体不适,玲珑还嘲笑他,他又拉过她折腾:“胆子不小,敢笑话朕。” 玲珑嚣张不已:“我就笑话了,你奈我何?” 皇帝正要让她见识一下他能奈她何,结果玲珑突然将他推开开始穿衣服:“该去给姑姑请安了,我可不能误了时辰。” 皇帝倒也不恼,道:“皇后性情温厚,不会为难你。” “她当然不会为难我,又不是陛下。”玲珑理所当然地横了他一眼,媚眼如丝,又看得皇帝心神一荡,“可我是要守规矩的,陛下再恩宠,该去请安也要请安,我才不像惠妃那样呢。” “嗯?” “姑父不会不知道吧?”玲珑不敢置信。“听说惠妃已经好几年不曾给姑姑请安了,这也太没规矩了吧,还是说……是陛下默许的?” 皇帝微微皱眉,他向来重规矩。 181.第十七片龙鳞(三) 第十七片龙鳞(三) “原来民间传说的宫廷秘闻也有真的呀!”玲珑惊叹地打量皇帝, 她说人坏话从不藏着掖着, 越是这般坦荡的态度, 越是容易取信于人。“我还没入宫前, 就听人说陛下独宠惠妃娘娘, 所做的浪漫事儿不知凡几,原来果真如此, 倒是跟我父亲差不多。” 皇帝先是因她前面那句话皱眉, 又听到她后面那句, 还以为玲珑说他与她父亲差不多是在夸他,面上便多了几分笑意:“哦?是哪里差不多?” “在宠妾灭妻这一点上,都差不多。” 她仍旧笑盈盈的, 话里却带了皇帝无法忽视的讥讽, 登上大宝几十年, 就是皇后也不曾以这种口吻同他说话, 一时间竟不知面子要往哪儿挂, 玲珑在皇帝生气前又软绵绵地依偎进他怀里,“陛下可莫要生我的气,小孩儿无理, 您是大人,可得包容我。” 皇帝竟被气笑了:“这会儿你是小孩儿了?” “人家今年也不过十六, 怎么不是小孩儿了?”玲珑耍起赖来那是理直气壮谁都不能说一句不好,“哪里像是陛下, 都老的一条腿要迈进棺材里去了。” 嫌弃的溢于言表, 皇帝都忍不住开始怀疑起自己是不是真的老了, 他鲜少这样觉得,然而面前这少女青葱鲜嫩,被他拥在怀中的小身子散发着青春的气息,确实是他已不再拥有的年华。只是被这样大剌剌的说出来,未免有些不美。可罚她?又是舍不得的,这样的少女,怎么也不想让她身上出现丁点儿的伤痕,更不愿见她娇美的面容上失去笑容。 “朕老是不老,你再体验一下便知晓。”用说的小姑娘家家怕也不懂,倒不如身体力行让她知道点厉害。皇帝眯了眯眼,玲珑着迷地用手指勾勒他眼角淡淡的鱼尾纹,真的好看,有味道,特别想一口全部吞掉。 于是今日的请安,不仅惠妃娘娘没来,新宠的容妃娘娘也没来。嫔妃们小心打量着皇后娘娘的脸色,却见她面色如常,没有丝毫怒意。可总有人看新来的不顺眼,多少人在宫里勤勤恳恳几十年也不过是从秀女升为嫔,凭什么那毫无世家傍身的容妃甫进宫便封妃?陛下当年宠爱惠妃,怎么宠爱也都有个限度,到了容妃这儿简直是胡闹了! 更别提今日据说是前朝都没去,算上这一日,可足足在容妃那四日整!当年惠妃盛宠之时也不见这般过分! 可陛下性情专|制霸道,深不可测,并不喜欢他人进谏,前朝那些股肱之臣见了陛下都要畏惧,更何况她们这些不受宠爱的嫔妃?因此众妃只能希望皇后娘娘去提这意见,虽说容妃是皇后娘娘带入宫的,但怎么说,这后宫之主,一国之母是皇后娘娘,也没有叫容妃越过自己不是? 因此便有大胆地主动道:“皇后娘娘,这容妃妹妹……今儿个是起晚了不成,要不要派人去催一催?” 有□□脸的自然就有唱黑脸的,另一名绿色宫装的妃子道:“什么起晚了,臣妾看就是恃宠而骄没个规矩了,这才刚入宫多久便如此跋扈,假以时日可不是要踩到咱们所有人头上了?” 话里话外挑拨不断,皇后娘娘却淡淡道:“只今日没来罢了,也遣人与本宫说过是身子不适,前几日她倒来得早,却不见诸位也学着点儿。” 这倒是,前几日玲珑来的比谁都早,结果这群人却只抓着她今日没来说事儿。 玲珑没有遣人来说,皇后却不肯让人觉得她不好。 那是世上最好的孩子了,是被她拖累,才到了这深宫之中,无论多少人艳羡皇帝女人身份高贵荣华享用不尽,皇后也不觉得玲珑需要这些。 她是为了帮她才入宫的,皇后知道自己早已人老珠黄,她本身就不是多么美貌的女子,上了年纪更是苍老许多,女人与男人到底是不同的,如今的皇帝仍然令无数人趋之若鹜,皇后却是无人问津。 皇帝太宠爱惠妃与惠妃所生的三皇子,皇后与太子的地位岌岌可危,更别提惠妃出身高门,与皇后不同,只要陛下有了换储君的意思,那么皇后也好,太子也好,都没有还手的余地。 所以,在惠妃猖獗露出狼子野心之前,必须要斩断她一条臂膀。 可事到如今,陛下已不是当年那如履薄冰的不起眼的皇子,他已大权在握坐拥江山,没有什么是皇后能给别人不能给的,除了美色。 这个时候出现的玲珑简直就是皇后跟太子的救命稻草,分走惠妃的宠爱,他们母子俩就会轻松许多。可好处是他们占了,玲珑大好的年华,二八的岁数,却要葬送在一个年近半百的男人身上,便是玲珑不说,皇后娘娘也觉得她是委屈的,她应该委屈。 已是如此,皇后又怎能容忍其他人对玲珑说三道四呢? 众妃见皇后娘娘冷了脸,个个噤若寒蝉,皇后又冷淡道:“容妃一日不来,你们便诸多惦记,本宫已数年不见惠妃,何曾听你们提过一言?” 还不是柿子挑软的捏。 不就是因为玲珑没有世家,又是她带入宫的?人善被人欺,古来如此。 众妃鸦雀无声之际,却听一银铃般的笑声传来:“今日是怎地回事,我不过是来得晚了些,姑姑便不开心,可见是想要我陪着说说话的。” 众人望去,只见容妃明艳动人地走来,这一殿的嫔妃,便是有些不再青春,当初也都是出了名的美人,更别提这几年宫中一直有进新人,真可谓是环肥燕瘦各有千秋。然这千百种美丽,到了容妃面前,都如白水一般寡淡无味。众美人头一回是真真儿明白了什么叫绝色,如此却也怨不得陛下沉溺温柔乡,试问谁能抵挡? 而玲珑并非自己独身而来,她身边还有一个身着明黄色龙袍的高大身影,来请安的妃子中有些数年不曾见过皇帝,如今激动莫名,连忙整理宫装抚摸鬓角,悔恨今日穿的不是最衬自己的颜色,又忧心口脂是否涂的不够匀称——然而这一切担忧都没有意义,因为陛下根本看都没看她们一眼,他的视线一直追随在容妃身上。 一片莺声燕语,所有人的目光都火热又含蓄地黏着皇帝,玲珑拉着他在主位坐下,皇后神情平静,她与皇帝之间连夫妻情分都消磨的一干二净,比陌生人都不如。 看得出帝后不和,其他人也不敢多言语,惟独玲珑好奇地问:“原以为我来的就晚了,不曾想还有人比我更晚,姑父,惠妃还没来呢。” 听容妃叫陛下姑父已经令人吃惊,她又直呼惠妃不曾来,这新欢旧爱聚齐,陛下会作何选择? 皇后娘娘微微拧眉,不赞同地看向玲珑,在她看来,玲珑年幼天真,虽说陛下对她迷恋,可终究短暂,惠妃却有着多年情分,小姑娘想为她跟太子出气也不必急于一时,若是自己也赔了进来,才叫血本无归。 正在心里想如何缓解局势,却听皇帝声音温和道:“朕不是已经让福公公去催了么,乖,不要闹。” 玲珑顿时就满意了,皇帝声音小,是以除了坐的比较近的几位高阶嫔妃外无人听到,几人面面相觑,皇后跟惠妃之间,她们自然是支持皇后的,惠妃心胸狭隘,虽然看似知书达礼,实则最是阴险,得罪了她的人表面上无事,可过不了多久,重则丢命少则退层皮,是以人人畏惧,皇后娘娘却公正严明,虽说不与她们亲近,却决不会苛责,即便是无宠的妃子也能衣食无忧。 惠妃若是成了皇后,那她们的日子可难过了。 其实想想也是啊,都这么多年了,她们都是第一批入宫的老人了,早已过了年轻貌美的岁月,何必再去争宠?就算去争,也争不来,看容妃不顺眼,嫉妒又能如何?倒不如助皇后跟容妃一把,联手先将惠妃拉下马,此后大可从长计议。 惠妃可能也没想到福公公会过来,她还以为是皇帝关怀自己来了,谁知却是叫她去皇后宫中请安。当着福公公的面,惠妃自然不会流露不满,只是转身换衣时,将伺候的小宫女身上都掐肿了! 忍气吞声埋头做小这么多年,总该叫她扬眉吐气了吧!可说过爱她的陛下又喜欢上了新的妃子,若只是临幸便还罢了,她自会让对方无法怀上龙种,可陛下却那容妃宫中待了数日,连自己称病都不曾来探望,那容妃又是皇后弄进宫的,说不是针对她谁信! 惠妃特意让宫女为自己扑了稍微浓重的粉,使得面色苍白,口脂也不点,再配上憔悴的眼神,倒真像是大病不起却被不体谅的皇后娘娘强迫来请安的小可怜。 182.第十七片龙鳞(四) 第十七片龙鳞(四) 养个猫猫狗狗, 年岁上来了都有感情,更何况是人,还是曾经秉烛夜话红袖添香无比缠绵的女人,这个女人还为他生了一儿一女, 再加上柔情似水善解人意, 怎么都比冷淡如冰的皇后来得叫皇帝喜爱。 对皇后,爱是真的爱过, 不爱了也是真的, 只是顾念着旧日的情谊, 她又不曾犯下什么大错,可真要说起在皇帝心里,皇后跟惠妃孰轻孰重, 那天平绝对是朝惠妃那儿倒的。 只他宠爱后妃,不代表他糊涂, 如今见惠妃款款而来, 容色苍白,眼波含情,完全没有因为他不曾去看她而有丝毫怨怼。在皇帝面前惠妃向来如此体贴懂事, 这也是她跟皇后彻底区分开来的原因。 当年皇帝许下誓言,后来无法遵守,皇后便与他彻底决裂, 再无二话, 眼见每年选秀宫中进了无数新人, 一颗心早冷了死了, 再不在乎。惠妃却不同,她依恋皇帝的誓言,却从不会流露出丝毫嫉妒,这就是皇帝最想要的,他的女人们都爱他,互相友好,从不争风吃醋——惠妃这一点做的太好了。 因此当皇帝看见惠妃的脸色,还没来得及叫人赐座,就听见他手边那花骨朵儿般的小妃子发出银铃般的笑声:“惠妃娘娘今日是怎么了,我曾听宫人说,惠妃娘娘巧手匠心,总是能研究出许多新奇的发型与妆容来,民间迄今还流行着娘娘的桃花妆,怎地今日惠妃娘娘连胭脂都没有涂好?” 她语气天真又可爱,真诚极了,仿佛就是单纯地询问,可在场的都是女人,谁不知道谁啊,这容妃是在跟惠妃宣战呢! 没等皇帝先说话,皇后便笑了,她在这一屋子的莺莺燕燕中,着实称不上美丽,可那份雍容宽厚的气度,却是惠妃等人远远不及。“你这孩子,你又知道人家的胭脂涂没涂好?” “我自然知晓。”玲珑理直气壮,“要不姑姑跟我打个赌?惠妃娘娘今日的胭脂确实是没涂好,才显得脸色不够红润,若是洗掉了,定然看起来如二八少女。” 说完又握住皇帝的手轻轻摇晃撒娇:“姑父也想看吧?若我赢了,便要姑姑答应我一个条件,不许反悔,我可想让姑姑吃亏呢,姑父千万要做这个见证人。” 她撒娇又软又甜,皇帝对她正是恩宠深厚,哪里有不同意的,便对惠妃轻笑:“爱妃便允了这孩子吧,朕听着也觉着有趣,可玲珑,倘若你说的不准,又待如何?” “不准就不准呗,还能如何?” 亮晶晶的水眸里闪烁着狡黠,皇帝登时放声大笑,“好好好,朕允了,便是惠妃不同意,朕也想看看!” 皇后娘娘早已叫人送了水与干净的布巾上来,众妃心中一顿感慨,逼着人当面卸妆,这也太可怕了。上妆点出憔悴之色,争宠的后妃基本上都用过,可这要当面洗掉的……惠妃恐怕是古往今来第一人。 由此可见,容妃并非年少轻狂,而是心机深沉,又有皇后为她撑腰,她们暂时还是不要去打其他的主意为好。 惠妃这会儿脸色是真难看了,可她惯常体贴顺从,皇帝提出的要求若是拒绝,那人设可就崩了。于是忍着一时之气,在宫女的伺候下洗掉胭脂,露出一张素净面容。 美是美的,宛如雨后新荷,楚楚动人,惹人怜惜,如果说皇后娘娘是宁折不弯的青松,那么惠妃就是百依百顺的菟丝花,男人在苦难之中,总是希望自己的女人能够坚强勇敢与自己并肩共同奋斗,然而江山一定天下太平,他们便会觉得糟糠之妻太过陈旧,他们开始渴望温暖与柔软,渴望美好与单纯——这就是光明正大的变心的理由。 然而这一次,还没等皇帝再次体会到与惠妃四目相对怦然心动重燃爱火是种什么感觉,就被玲珑打断了注意力,不觉将视线停驻在她身上。“我说的没错吧,惠妃娘娘这气色看起来好多了,昨日还说着身体不适,今儿个就好了呢,这御医还是一日既往的厉害。啊,姑姑,你看惠妃娘娘是不是比昨日前日看起来都康健?” 皇后淡淡地道:“本宫没那个福气能日日见到惠妃,今日还是托了容妃的福,惠妃一如既往没什么变化。” 惠妃最擅妆点自己,怎么可能会发生胭脂没涂好的失误?皇帝能从一个不起眼的皇子到坐拥江山的帝王,他的心机不可小觑,女人之间争风吃醋在他看来是小情趣不足为奇,可若是因此坏了规矩,那就不是他能容忍的了。 连带着看惠妃的眼神都少了些温度,惠妃心里有些急切,她擅长的那些个手段,总不好在这众目睽睽之下使用,外人面前她总是华贵端庄的,因此便主动跪了下来:“陛下,臣妾最近几年总是身子不适,早晨昏沉沉的起不来,实在是不该耽误请安,还请陛下责罚。” 玲珑哇了一声,水润的大眼看向皇帝,充满感叹,分外真诚:“惠妃娘娘好可怜啊,身子不适好几年了,姑父都不知道关心一二,刚才夸过御医医术高超,没想到现在就要收回,病了这么久,肯定很难过吧?” 她怜惜地看向惠妃,眸子里满是同情,皇后凉凉道:“既是身子不适数年,为何从来不提?病体侍奉陛下,若是将病气传染了该如何是好?这病了好些年,怕是一朝一夕也难以痊愈,本宫便做主,暂且撤了惠妃的绿头牌,等到惠妃身子康复了再侍奉陛下,这段时日,容妃就多担待着些。” 惠妃脸色一变,尚未来得及求情,玲珑就掩口而笑,大胆地挽住了皇帝的胳膊:“只要姑父不嫌弃我就成。” 皇帝见她小脸懵懂犹带几分稚气,对这放肆的举动也就默认了,她那样开心,想必对他是喜欢的,这把岁数了还能有小姑娘死心塌地,哪个男人不骄傲自得?皇帝本质上也不过是个男人。 如果说惠妃是娇柔的菟丝花,那么容妃就像是一团柔软的烈焰,张扬肆意,毫不客气,她的到来就像是在一湖平静的水面砸入一颗巨石,令所有人猝不及防。 而受到最大冲击的,除了惠妃没有旁人。她怎么也想不到就因为自己早上多扑了点粉,皇后就把自己的绿头牌给撤下了!没有恩宠,那岂不是—— 正要据理力争,却又隐忍下来,面上也带了笑,还是惹人怜惜,“是臣妾不好,皇后娘娘如何安排,臣妾都接受,还请陛下……” 欲语还休,诉说着无限情意,若不是真心爱他,又怎会如此? 可惜媚眼抛给了瞎子,皇帝的注意力全在玲珑身上,是半点儿没见着。惠妃悄咪咪握紧了拳,她清楚容妃进宫是皇后的主意,说什么帝王见之心喜促成了好事,她半个字都不信,必然是皇后让容妃这小贱人蓄意勾引,为的便是分宠! 眼下不宜轻举妄动,三皇子外出办事未回,定要小心谨慎提防。皇后与容妃目的性太强,保不准还有后手,她必须得格外警惕。 这就是惠妃想多了,她习惯连环算计旁人,就觉得旁人也跟自己一样。帝后之间如今连陌生人都不如的关系,少不了她的推波助澜。 玲珑在思考自己要跟皇后娘娘提个什么要求,小脸微皱,十分苦恼。皇后见她这样,忍不住笑起来:“你这孩子,想要什么便说,难道本宫还会不准许?” 她却很坚持地看过来:“那怎么能一样!” 皇后便又笑了,自打玲珑入宫,只要见着她,她总是笑容不减。皇帝冷淡地看了皇后一眼,将玲珑的小手反握,“安请了,你该跟朕回去了。” 玲珑不是很想走,可皇后却挥手赶她:“快走快走,本宫也落得个清净。” 于是众妃只能眼睁睁看着皇帝牵着玲珑离开,临走前给惠妃留了句好好将养的话,至于其他人……一个也没搭理。 所以说这争宠,争来争去也就是那么几个人之间的事儿,她们这些小透明最好不要胡乱掺和,万一把自己给搭进去,那可什么都没了。 惠妃回宫后怎么想怎么不妥,立刻叫人给已经出嫁的五公主递信,让她入宫共同商议。她的一对儿女都聪明伶俐,决不会输给皇后与太子。便是多了个容妃又能如何,她的女儿是陛下最宠爱的掌上明珠,她的儿子文武双全腹有雄韬大略,她还没当上皇后,她的儿子还没有扳倒太子——她怎么能输,怎么能低头? 这一辈子,惠妃也就这么点想头,她深深爱着陛下,可陛下还会喜欢旁人,否则他为何不废掉皇后太子,改立她为后,立他们的儿子为太子? 既然陛下不肯,那就要她自己来谋算。 183.第十七片龙鳞(五) 第十七片龙鳞(五) 皇帝跟玲珑回了她住的灼华宫, 玲珑吵着要皇帝给她写副字, 皇帝拗不过她, 百依百顺地进了小书房, 就见文房四宝已经备好, 墨却没磨。 玲珑笑嘻嘻地对他伸出双手,宽大的水袖垂下, 美感十足,但其实做什么都不方便,“陛下给我卷袖子, 我给陛下磨墨。” 皇帝睨了她一眼, 果然来为她卷起水袖,露出两节白玉般的细腕子,那肌肤真是吹弹可破半点不夸张, 皇帝眼热, 粗糙的指腹在玲珑腕上轻轻抚过,如丝水滑,嫩的令人叹息。他几乎不敢太用力, 因为总觉得稍一使力便要断掉,要小心呵护才行。 “红袖添香可是美事一桩,陛下给我重新写个宫名,我叫人拆了换新的上去。” 皇帝恼她小姑娘家家不知轻重, 他的字可是千金难觅, 她居然要来拓到宫匾上, 真是焚琴煮鹤大煞风景。可看她兴致勃勃, 又不忍拒绝,“本来的字不好看?” “自然没有陛下写的好看。”马屁拍个几句差不多就行了,再多玲珑就没了耐心,她双手叉腰气哼哼地瞪着皇帝,“陛下写不写?不写我就走了。” 这个威胁很明显是没有用的,因为皇帝知道她根本哪走不了,一个用力,勾住她的腰将人搂进怀里,亲昵地咬了下她粉嫩的脸蛋,“走?你想走去哪儿?朕在哪儿你就要在哪儿,除了朕的身边,哪里都不许你去。” 玲珑在他怀里哆嗦了一下,皇帝还以为她冷,结果她很一言难尽地看着他,真诚地请求:“陛下不要说这些肉麻的话,我快要被恶心到了。” 谁敢说帝王的情话恶心?这简直是冒犯!皇帝有心佯作生气吓吓她,又在她抱怨且理直气壮的眼神里失去了底气,“你不爱听,朕就不说了。” “其实还是爱听的。”玲珑软绵绵道,前一秒还跋扈娇纵,下一秒立刻柔弱可爱,将变脸表现的淋漓尽致,她凑过来蹭了蹭皇帝,“可是我不喜欢陛下老是挂在嘴边说,总是说就不感动了,而且谁知道陛下如今跟我说,改明儿一扭头又跟谁说呢?想到这个,我心中便难过得很。” 真是嬉笑怒骂,万种情绪来去自如,也能随心所欲地掌控他人喜怒哀乐,皇帝隐隐觉得自己似是被这小姑娘牵着鼻子走了,只他十足自负,不以为意,而是轻笑:“记下了,日后朕只同你说,你爱听,朕就只在龙床上同你说,这就是咱们的悄悄话。” 后面两句语气又轻又柔,两人额头抵着额头,笑得分外开怀,还是玲珑先将皇帝推开:“快写快写。” 皇帝反手又将她拢入怀中,“朕教你写,小姑娘家也得将字写好看些。” 他的手又大又暖,包裹着玲珑小小的手,一笔一划带着她写字,还要注意不让她的袖子滑落沾染到墨汁,两人不时相视而笑,福公公站在小书房门口伺候着,什么都听耳朵里去了,暗暗心惊这位容妃娘娘的本事,然话又说回来,莫说陛下是个健全的男人,便是他这没了根的阉人,都觉着容妃娘娘秀色可餐,何况陛下呢。 不过这甜蜜的时光并没有维持多久,很快就有宫人来传禀,福公公两相为难,他这是禀报还是不禀报?不禀报,陛下也许会发火,禀报打断这份柔情蜜意,陛下也可能会发火,人人都羡慕他是陛下身边的红人,是大内总管,又有谁知伴君如伴虎,稍一不如意就要人头落地啊! “陛下,陛下……” 皇帝正得趣,恨不得与玲珑不分开,哪里容得下有人废话,“滚!” “是!”福公公理直气壮地滚了,这是陛下不叫他说话,可不是他不禀。 然而五公主一听说皇帝不肯见自己,立刻恼了,“放肆!父皇怎会因为一个妃子便不见本宫?让开!” 金枝玉叶又不能动粗,五公主一马当先地闯进了灼华宫,她冲在前面,谁敢拦?这可是陛下最疼爱的公主,曾经让她骑在脖子上的!万一哪儿冲撞了,人家是亲父女不碍事,他们这些伺候的奴才都得掉脑袋! 一到小书房门口,五公主就瞧见她的父皇正拥着一妙龄少女手把手教写字,一瞬间气血上涌眼前发黑,她自然不会去恨皇帝,父皇跟母后本来那么恩爱,这是哪里来的小贱人!她听说了,是皇后带进宫的,果然是居心不良,这才入宫几日便如此迷惑君心,时日长了可还了得?! “父皇!” 五公主冲了进来,吓到了玲珑,她宛如初生的小羊羔般嫩嫩地惊叫了一声,钻进皇帝怀里躲,还轻轻攥紧他的衣襟,明显是被这风雨欲来的气势吓了一跳。 美人受惊,皇帝自然要发怒,抬头一看是自己的掌上明珠,怒火不得泄,旁边的福公公就成了出气筒:“让你守个门,连这点小事都做不好!” 福公公连忙跪下请罪,玲珑扯了扯皇帝龙袍,小小声道:“不怪福公公,是他人无礼。” “你说谁无礼?!”五公主怒目而视。 怀里的小美人立刻缩了缩,又被吓到了,皇帝一时想发怒,又颇为好笑,想起他初见她时,怯生生娇滴滴的模样,捧着鸡汤站在那儿不知所措,也是这么怕羞胆小,后来才知晓,那都是给外人看的,实则娇气又任性,小脾气十足,倒也十分可爱,尤其是在他面前和在旁人面前的不同,更是满足了皇帝的虚荣心。 正要开口呢,怀里的小羊羔鼓足勇气冒出一颗小脑袋冲五公主怼了一句:“谁答应我说谁。” “你!” “好了小五。”女儿跟女人孰轻孰重,那就只能问皇帝自己了,他淡淡地看过去,“你已是有驸马的人,公主府住的不舒坦,要入宫来折腾朕?” “还不是父皇伤了母妃的心!”因为是女儿,惠妃对她十分纵容溺爱,完全不似对儿子的严厉,也因此养成了五公主的脾气,她受宠爱,母妃又得宠,公主中数她风头最盛,在皇帝面前也最说得上话。“不然我才不管这劳什子的事!” 玲珑顿时睁大眼看向皇帝,不说话,但他很明白她的意思了,那眼神真真儿就在说:陛下跟我爹真像。 皇后娘娘那边几十年不过去一步,却如此珍爱惠妃,连惠妃生的女儿都能理直气壮地指责他。 在女人面前丢脸那可不行,“你先回去,朕在忙——”到底是心爱的女儿,还是给足了面子。 五公主却不领情,“父皇忙什么?”犀利的眼神瞪向玲珑,“跟这个女人鬼混?” 这话可就说的太难听了!玲珑第一个不高兴,她从皇帝怀里探出一颗小脑袋,不爽地回瞪五公主:“你是个已经嫁人的公主,我却是陛下名正言顺的妃子,按理说你还该叫我一声母妃,什么叫与我鬼混?陛下在惠妃宫中的时候,也不曾听你劝一句不要鬼混雨露均沾。” 说完了立刻缩回来,小小声道:“女儿管了父亲的房中事,真是有意思,我可从来不管我爹,他喜欢睡哪个小妾就睡哪个小妾,可他也着实过分了些,小妾生的孩子怎么能当回事儿呢,还叫他们在眼前作妖。” 福公公听得五体投地,谁说容妃娘娘是小羊羔,这分明是头小老虎,能把人脖子一口咬断的那种,没见公主殿下此刻表情多么难看?像是要吃人了。 皇帝觉得玲珑把自己也骂进去了,可又觉得说得颇有道理,他与儿女们的亲情是建立在皇权之上的,皇权,意味着不容置疑、不容反抗、不容挑战。五公主是他疼爱的女儿,却也是他的臣民,这世上唯一敢用这种态度跟他讲话的是皇后,如今他们之间冷淡如冰,皇后敢讲,是因为他们曾经并肩作战共同经历过艰难的日子,五公主却一出生就是金枝玉叶,哪里能一概而论? 当下眼神都冷了,“退下。” 五公主害怕了,她见过父皇这样的眼神,那是她很小的时候了,也不记得发生了什么,只记得鲜血的味道很久很久才散去,以及宫人们压抑的哭喊恐惧。 那是五公主第一次意识到,疼爱她的父皇不仅是父亲,亦是皇帝。 也因此,从那以后她虽然还会耍脾气,却都有意克制自己,不会去碰父皇的底线,这回是确实被气到了,母妃泪眼涟涟的样子让她心疼不已,父皇母妃明明那么恩爱,这么多年都如当初一般,为何就因为皇后送的一个女人就变了呢? 她咬紧了唇,又难堪又害怕,眼泪在眼眶打转,半晌转身跑了,头也不回。 皇帝正在想自己是不是太严厉了,这孩子自小就比其他儿女更讨他喜欢,谁知还没想明白了,就被玲珑冒着酸气的话给逗笑了,“我爹爹要是也有陛下这样好就行了。” 没笑完,下一句就让皇帝皱眉,“我都没说过他,他就要把我嫁给老头子当填房,我不愿意还打我,公主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184.第十七片龙鳞(六) 第十七片龙鳞(六) “要你做个老头子的填房?”皇帝轻柔地重复了一遍这几个字, 似乎不敢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 玲珑倒是很淡定, 反正要被嫁给个老头子的人已经死了跟她没什么关系,但话又说回来,是她机智才没嫁过去, 虽然皇帝也算是个半个老头子了,到底相貌英俊身材高大保养的好,那个老头子可真是个老头子。“这不是很正常?为人父母的,也并不都会心疼自己的儿女。” 皇帝眯起眼睛, “朕知道了。” “知道什么呀?”玲珑凉飕飕地看他, “知道了又能如何?人家又没犯错, 女儿长大了自然要嫁人,要嫁给谁,那还不是父母说了算, 他是我父亲,就是让我跟只公鸡拜堂成亲我也不能拒绝。” 言语中对自己的婚姻并无期盼,皇帝原本正因为她的父亲而愤怒, 听到她这语气突然意识到了什么:“因此你才会入宫?朕是你的第二选择?” 玲珑觉得他真的是对自己太有信心了, 好像全天下的女人知道他是皇帝都要贴上来一样,小嘴儿一撇, “陛下说什么呢,那天晚上留住我不让我走的可是陛下您, 不是我勾引的。” 说完她又搂住皇帝的腰, “不过陛下慧眼识人, 我自是宁愿做陛下的妃子, 也不愿做父亲手上的棋子,去为他换取利益。” 皇帝还没来得及发怒就被她哄了回来,但他思及玲珑的父亲,内心便忍不住有些恼火,心底暗自决定,一定要好好给对方个教训,让他知道什么人是不该动的。 他虽然陪着玲珑胡闹,但到底还是国事为重,并不能时时刻刻留在玲珑身边,而皇帝不在的时候,玲珑当然也不会想着他,她有的是心思自己玩儿。 宫里待腻了,就想溜出去,皇后娘娘因为对她愧疚,给予了她十分大的自由,但玲珑这人吧,就不喜欢被人跟着,皇帝对她很上心,似乎生怕她跑了,总是叫人寸步不离的跟着,玲珑觉得很烦人,就偷偷换了宫女的衣裳准备出宫。 当然不会被皇帝发现,她还特地留了张字条在桌子上,宫人们看到了定然会给她掩护,否则他们的脑袋也不保。宫里的日子有些无聊,她想出去找点好吃的。 她混在了一群宫女里,结果刚走到小宫门,就看到前头有人走来,玲珑低下头,从对方身边经过的时候却被一把攥住了手腕,抬头看见一张年轻而俊美的面容,眼中还带着对她的好奇:“你是哪个宫里的?” 玲珑没见过他,眨眨眼并不打算回答,好在对方没有用力,她轻轻转了下手腕就挣脱开了,快速跑掉,拐弯前对青年扮了个鬼脸:“不告诉你!” 那青年站在原地愣了一下随即失笑,叮嘱身边的宫人:“去查查那个小宫女是哪个宫里的,回来禀报。” “是。” 虽然混迹在一群宫女之中,然而实在出众,身上的衣裳明显不合身,简直像是随便穿的,宫里每一名宫女,虽然宫装相同,但都要贴身合适讲究美感,可刚才那小宫女,行走间还叫他看见了一尾红穗,若是他没记错,那红穗隐隐露出的是皇后手中的出宫令牌,怎么会在一个小宫女手中? 不过他现在办事刚回,还是先回去禀报父皇为好,此次贪污大案牵涉众多,他实在无法做主。无论如何,他都只是个皇子,即便手头有权,那也是皇帝的恩赐,随时都有可能收回。 皇后派个容貌出众的小宫女出宫,并不算大事,让他好奇的是为何对方却要偷偷摸摸的呢? 见了皇帝,皇帝对他呈上的证据雷霆大怒,雷厉风行地查办了一众涉案的贪官污吏,又嘉奖了他,等到公事结束,彼此之间才由君臣变为父子,“你一去多日,既然回来了,就多去看看你母妃,别让她总是惦记。” “是,儿子记下了,父皇放心。”三皇子轻笑。 皇帝满意地看着这个让他骄傲的儿子,“好,你退下吧。” “儿臣告退。” 三皇子转而又去了惠妃那里,他已是成年皇子,在外面开府,早就不住在宫中,而且成年后皇帝为了锻炼他,经常交给他一些差事去做,母子俩相处的时间就更少了,每次见面惠妃都要耳提面命,叮嘱他千万不能输给太子,不能让父皇对他失望,听得久了,耳朵都要长茧子。 这一回自然也是如此,三皇子看着惠妃,轻叹:“母妃,您的脸色不太好,这些时日可是没有好好休息?” “本宫如何休息的好!”惠妃咬牙切齿道,“自打那小贱人入了宫,陛下都不再来本宫这里了,皇后给本宫添堵,那小贱人也狗仗人势,本宫如何能过得舒心!” 三皇子缄默不语,啜了一口醇香茶水,他的母妃在人前雍容华贵,在父皇面前温柔解语,对着皇妹也是慈爱有加,惟独在他面前,似乎无需顾忌,什么都能说什么都能做,自小到大,这样的话他不知听了多少次,然他觉得奇怪,母妃自己便是当初入宫抢走了皇后的宠爱,就应该知道帝王无情,这么些年,父皇每宠幸个妃子,她便要怨恨一回,又有什么意义呢? 叫他看,帝王是帝王,皇妃是皇妃,各司其职,不要投入太多情感才是上策。 “母妃,您如今已是位份极高,后宫除了皇后无人能与您匹敌,您又有我和小五这对儿女,为何还想要更多呢?皇后与父皇是少年夫妻,倘若他真的为了您废了皇后,儿臣才觉得令人寒心。” 惠妃恼怒:“你这孩子,来给本宫添堵的不成!总之你好好争气!在你父皇跟前把太子给比下来,长此以往,陛下自然知道谁才是最适合——” “母妃!”三皇子皱眉,“慎言!” “本宫哪里说错了?你生得这样好,太傅都夸你天资聪颖,哪里比太子差了,凭什么就要屈居他人之下?” 三皇子却很淡然:“长幼有序,嫡庶有别,母妃瞧不起其他妃子跟皇弟皇妹,又为何不能认识的自己的身份呢?” “本宫的身份哪里不好?本宫出身高门,难道不比平民的皇后强上百倍?”惠妃最气的就是儿子根本不理解自己,这么多年母子俩渐行渐远,越发的不能交心,她一心为他打算,他却压根不领情,“倘若当年是本宫先遇到陛下,定然比皇后更能助到陛下,她不过是比本宫来得早而已!你难道就想一辈子屈人之下不成?!” 三皇子越发觉得与惠妃话不投机,他摇摇头,终究是没有说出口,在他看来,母妃出身世家,心高气傲,即便早遇当年的父皇,也不可能瞧得上那位韬光养晦在外表现的十分中庸的不受宠的皇子,更无法像皇后一样牺牲。 简单些来说,母妃能与父皇共享乐而不能共患难,皇后与父皇却是能共患难而无法共享乐,说到底,问题都出在父皇身上。 他是帝王,可以称得上雄才大略深谋远虑,可叫三皇子来看,他作为一个丈夫却并不如何。然而用寻常夫妻的标准来要求皇帝,实在是可笑了些,父皇跟皇后之间的故事他不大清楚,但这些年下来,皇后的为人三皇子却看在眼里,他实在是不明白母妃究竟要争个什么劲儿。 他与太子虽然称不上手足情深,却也惺惺相惜,决不会做伤害兄弟之事,母妃的算盘怕是要落空了。 怕只怕母妃为了他,会不择手段,即便他不想要。 三皇子思量再三,还是没有将话说出来,他轻轻拍着惠妃的背:“母妃别气,您身子不适,动气不好。” 惠妃白了他一眼,“知道不好,你还不听母妃的话。” 她对这个儿子真的又爱又气,孩子长大了有自己的主意了,根本不听她的话,可她是一个母亲,自然要为自己的儿子考量,他到底年轻气盛,不知道什么对他才是最好的。如今陛下还健朗,能护着他,太子与三皇子平分秋色谁人不知?待到陛下百年,太子登基,皇后成为太后,哪里还有他们母子的活路! 自古以来,哪个帝王能容忍自己出色的兄弟? 在惠妃看来,三皇子就是年幼,才被皇后跟太子的伪善骗了,世上绝不可能有真正光明磊落的人!连自己的父母姐妹都会勾心斗角,更何况是皇家? 母子俩都无法说服对方,惠妃只好换个角度唠叨:“母妃说这些你不爱听,那母妃就问问你,你打算什么时候成家?母妃给你看了好几家的姑娘,你看看画像,若是喜欢,便求你父皇赐婚——” 她口中的好姑娘三皇子很清楚,不论相貌只论出身,母妃就是想让他娶个高门贵女,拉拢朝臣势力,这也是为何他到现在都不肯成婚的原因,年纪越来越大,母妃也越来越急,可她什么时候才能明白,他其实根本不想当一个皇帝? 185.第十七片龙鳞(七) 第十七片龙鳞(七) 这话说出来也没用, 三皇子也不是没试过与惠妃沟通, 然而她十分偏执,并不肯听他说。 自小便是如此,要求他事事比人优秀, 压过太子的风头,可木秀于林风必摧之,他小小年纪太过出类拔萃又能有什么好?更何况太子爷并非母妃想象中那般无能,百姓们需要一个宅心仁厚的好皇帝, 而不是他这样心向自由的人。 说出来怕是没有人会信, 在外办差事的时间, 才是三皇子最觉得快活的日子,他纵览无数美好河山,秀丽湖泊, 人文风景,远比困在这锦绣皇宫之中快乐。 惠妃正在说着,却见三皇子走神, 一时间气不打一出来:“你这孩子就知道给本宫添堵!都回宫了, 也不知道去你父皇面前走一遭,就直接到本宫这里来!” 三皇子无奈地道:“母妃, 此番出去是办差事,回京后第一时间我已经去拜见过父皇了。” 惠妃不耐烦地挥手:“那你快走快走, 别留在这儿叫本宫生气, 你什么时候想通了什么时候再来见本宫。” 三皇子淡然起身, 早已习惯了惠妃对自己的严厉, 她惯常如此,自小便是这样耳提面命,作为一名皇子,他的目标就是扳倒皇后与太子,取代太子,他听得耳朵都要长茧子了。 他也不想惹怒母妃,只是让他按照她的安排去生活,他也不愿意。只盼有朝一日,母妃能明白他真正想要的是什么。 离了惠妃宫中,三皇子没有回自己的皇子府,而是转道去了皇后那里,虽说母妃怨恨厌恶皇后,可三皇子并非人云亦云的傻子,即便是他的亲生母亲,有时候说的话也不一定全部正确,至少在三皇子的认知里,皇后是个宽宏大度的人。母亲什么性格,做儿子的最清楚,三皇子只盼着皇后娘娘与太子能看在他的份上,日后若是母妃做得太过分,能够网开一面。 不过此番出京办事,他与太子联手,如今他先回,还是要跟皇后娘娘说一声,以免她担心。 皇后娘娘打从对皇帝死心那时候起,就对他的一切漠不关心,他是纳了惠妃,真爱惠妃也好,跟别人生儿育女也好,她都不在乎了,因此对于皇帝的其他儿女,皇后虽然说不上温柔慈爱,却也绝对是一视同仁。惠妃对她的敌视她不放在心上,这并不妨碍三皇子是个好孩子。 “本宫知道了,辛苦你了,此番你也是劳苦功高,早些回去歇着吧,别累着了。” 三皇子恭敬地对着皇后行了一礼,心中有些百感交集,他一路风尘仆仆,亲生母亲只顾着叮嘱他要把太子比下去,所谓的“敌人”却记得关怀他一路辛苦让他早些休息。只他面上不表现出来,生母便是千种万种不好,也是他的母亲。 只是走了两步又突然想起一件事:“对了,娘娘,我回宫时曾见一貌美出众的小宫女,身着不贴身的宫装,还藏着您的出宫令牌,不知……” “有多貌美?” 三皇子微怔,怎么也想不到皇后会问这么一句话,迟疑片刻道:“……极美。” 宫中佳丽三千,哪个不是万里挑一,自小在宫中长大的皇子公主们早见惯了美人,自身的相貌也都十足出色,能得三皇子赞一声极美,那定然是美人中的美人,担得起这个称号,还能被叫“小”宫女的,除了那一位,怕是想不到旁人了。皇后微微一笑,出乎三皇子意料,没有心虚也没有恼怒,反而带了些微纵容的意味在里面:“随她去吧,会有人保护她的。” 一时间三皇子不明白那小宫女到底是什么人,能让皇后娘娘露出这般溺爱的眼神,她对太子虽然不如母妃对她那般苛刻严厉,却也绝不是纵容,三皇子顿时好奇起来:“娘娘,那小宫女……” “不必管她,机灵得很,想必是觉得日子过得闷了,快回去歇着吧。” 皇后娘娘都这样说了,再问下去也没有必要,三皇子不觉得皇后娘娘会如实告诉自己,既然皇后娘娘不说,那自然有她的道理,他也不必纠结,做自己的事便好。 不过让他没想到的是,出宫回皇子府的路上,他又遇到那小宫女了。 她已经换下不合身的宫装,打扮的跟普通人家的姑娘一样,然而姿容着实出众,光是这般,三皇子已瞧见不少人对她虎视眈眈。虽然皇后娘娘说有人保护她,可三皇子左看右看,也没发现有人贴身跟着保护,反倒是她手头抱着一堆零零散散的吃食,却忽略了身后不怀好意的人。 他本不想管闲事,又觉得她的处境不好,便先一步让自己的侍卫过去拦住了玲珑的路,说是自家主子请姑娘过去一见。那跟在玲珑身后的人一看是大内侍卫,吓得立刻掉头就跑,玲珑歪着脑袋朝马车里看,三皇子也没有与她打招呼,让那侍卫一路护送,谁知过了没一会儿侍卫却回来请罪,说是被那姑娘给甩掉了。 三皇子这会儿有些相信皇后娘娘所说的机灵得很那四个字了,否则也决不能轻易将训练有素的大内侍卫给甩掉。他想了想,终究是派人去宫中同皇后娘娘再说一声,无论那小宫女是什么身份,都不宜在外停留过久,那般容貌,实在危险。 皇后那边也很快给了回信,说是不必担心,跟自己没关系,三皇子觉得已是仁至义尽,便不再过多关注。 直到太子归来,皇帝设宴,他前去参加,才再次见到那小宫女。 只不过和上回混迹在宫女中偷溜出宫玩耍不同,这一回她坐在皇帝身边,衣衫华贵高不可攀,惟独那娇滴滴的模样没有改变。三皇子暗自心惊,怨不得自己不曾见过,原来这位就是母妃口中的容妃,如今见了,倒也真的是担得起这容字,只是年纪未免也太小了些。 虽然不准备和太子争夺皇位,但宫中的一些消息惠妃总是会随时传递给他,三皇子自然知道皇后娘娘带了一名少女入宫,那少女便是父皇宠爱的容妃,据说有着天人之姿,跟愤愤不平的五公主比起来,三皇子就淡然多了,他不觉得这有什么难以接受的,当初母妃也是将父皇从皇后那里抢了来,更何况,去要求帝王一心一意,未免太过奢求,也太过可笑。 明眼人都看得出来的事,母妃却偏偏参不透。 所以说嫁入帝王家有什么好?除却荣华富贵锦衣玉食,只剩勾心斗角你死我活,反倒不如寻常百姓快活圆满。不过这话同母妃说是没用的,思及此,三皇子轻轻叹息,与坐在上位的太子对视一眼,双方端起酒樽互相示意,这番动作很自然,完全无视了不满看过来的惠妃。 玲珑不喜欢这样的宫宴,老是看到些不喜欢的人,她那天出宫去玩,回来后被皇帝给发现了,雷霆震怒,对着她当然是不舍得发火,却把伺候她的宫人给狠狠收拾了一通,之后管她就管的越发严,还把皇后给她的出宫令牌没收,真是天真,难道她想出宫就非得用那块破牌子? 只要喘着气,办法总比困难多。 因为皇帝对她禁足,这几日玲珑心情不愉,皇后身体不适早早退了,她就坐在皇帝身边,看得出来今日皇帝兴致不错,面上一直有笑,他的儿女中,属太子与三皇子最为优秀,光芒大大掩盖住了其他皇子,而他生玲珑的气,太子回宫数日,玲珑还被他禁足,到现在皇后宫中都没去过,成日待在灼华宫自己跟自己玩儿。 她若是恼了,那是软硬都不吃,一定要等她气消了才成,皇帝轻叹,这几日软玉温香全无,是连个好脸色都见不着,偏偏他不知为何就是放不下她,无论如何都得看着才放心,她究竟知不知道宫妃私自出宫是怎样的大事? 就目前的情形来看,玲珑是根本不认错,更别提悔改了。 皇帝问:“还生朕的气?” 玲珑瞥他一眼:“臣妾哪敢啊,陛下多厉害,臣妾都吓死了。” 一口一个臣妾,这是还气着呢,平时可不这样,在皇帝面前自称我的也就她一个。将剥好的栗子递过去,温声道:“别生气了,朕是为你好。” 玲珑撇撇嘴,接过栗子吃了却不肯服软,“是为了臣妾好,就放臣妾出去玩。” 皇帝不懂她为什么总想着出去,外头有什么好?难道在皇宫中她有什么想要的得不到?“除了这个,其他都行。” 玲珑磨牙,睨他,颐指气使:“我要吃那个。” 指的是皇帝面前的一叠小核桃,皇帝接过来,摆手制止了上前伺候的宫人,亲自给玲珑剥,小核桃开了口,但一国之君给个女人剥核桃也足够骇人听闻了,直叫一边的惠妃扯坏了质地柔软的帕子。 186.第十七片龙鳞(八) 第十七片龙鳞(八) 玲珑的注意力就没放在惠妃身上, 或者说从一开始她就没怎么把惠妃当做对手, 她太了解人类喜新厌旧的天性,在她和惠妃之间,皇帝毫无疑问地会选择她, 至于什么旧日情分……真爱至上,随着时间流逝,这些都是无关紧要的东西。 坚定不移的人也有,然而太少, 皇帝明显不是。可当他遇到了玲珑, 他就是了, 因为这世上他再找不到一个能比她还要美丽和充满诱惑的女子。 她现在用的身份是真的,只不过人换了一个,真正的灵魂抗拒不了生父与继母, 老老实实嫁给了老头子做填房,可那老头却不是什么善茬儿,说是娶来做填房, 实则不过是花钱买来的玩物, 年纪越大,就越是喜爱鲜嫩的少女, 可是自己又力不从心,于是便喜欢看着别人玩弄, 活生生将个好好的少女糟蹋的不成人形。 恰巧三皇子遇到, 拯救她于水火之中, 他对她并无男女之意, 只可惜……惠妃不喜欢。 虽然她嘴上总是催着儿子早日找个出身高贵的世家千金做妻子,但实际上她相当不喜欢自己的地位被其他女人替代,当惠妃发现儿子身边多出了一个出身卑微还曾经被嫁给老头子的女人,可以想象她的愤怒有多么不能抑制。她要的是娶贵女的三皇子!更别提那卑微的女人和皇后还有点关系! 因此趁着三皇子安置好了人,皇帝又派他出去办差事,惠妃便命人将已经重新安定下来准备好好生活的女人捂死,尸体毁了面容扔到了乱葬岗,等到三皇子回来,得到的就是他救下来的女人卷走了银钱私自逃走的消息——他又不是傻子,自然不会相信,可再如何查,人却似乎消失一般销声匿迹,宛如不存在这世上。 能不恨吗? 不仅恨无情的父亲与恶毒的继母,也恨极了惠妃。 玲珑偶尔会朝三皇子看过去一眼,他形容俊秀,身姿挺拔,气质很是出众,怪不得皇帝总说他的儿子里只有太子跟三皇子最让他骄傲,难得的是这两人之间感情也挺好,并没有像惠妃希望的那样水火不容,太子性情宽厚,三皇子向往自由,碍于惠妃,明面上互不来往,私底下却惺惺相惜。 玲珑觉得惠妃要是知道的话能恨的吐血。 她一边吃着皇帝喂到嘴边的小核桃,一边想着事儿,吃着吃着觉得腻了:“不吃了不吃了,要吃石榴。” 皇帝便从善如流地取过一颗石榴剥开,露出里头玛瑙般鲜红透亮的籽,玲珑接过来用小勺子舀着吃,吃完了呸呸呸的吐,不知道在想什么。 她在这宴会上也没待多久就觉得无聊,吃了些东西就闹着要回去,皇帝对她正是热乎的时候,哪里会拒绝她的要求?只是他是不能离席的,又不想让玲珑离开他的视线——说真的,他一个不注意,她都有本事自己偷溜出宫了,这要真让她自己去玩,指不定弄出什么幺蛾子呢。 所以皇帝不答应。 可他不答应又能如何?玲珑就是要走,趁着皇帝没注意站起身就溜,走前还要趁着他没来得及拉住对他做个鬼脸,皇帝好气又好笑,就知道她任性难哄,真没想到自己这个皇帝在她面前却一点尊严都没了,也不见她有半分敬畏听话。 偏偏被冒犯的感觉又酸又甜,总之是气恼不起来,也只好随她去,但不忘叮嘱伺候的宫人一定要仔细看着,若是再让她给溜出去一次,他就真的要发火了。 皇帝真的高估了自己,也低估了玲珑。 宫宴要举办很久,皇后又身体不适,短时间内他根本不能离席,他越是不让玲珑做什么,她就偏要做什么,一定要挑战皇帝的权威,让他知道管她?不可能的,只能接受她的胡闹。 三皇子能怎么办,三皇子也很绝望啊,谁知道会有人偷偷藏在他的马车里混出了宫?看着一脸得意叉腰站在他面前的玲珑,他一时之间居然不知道要说什么好,“容妃娘娘,你——” “放心,我不会告诉陛下是你带我出来的。”玲珑安抚地拍了拍他的肩,三皇子比她高许多,而她目前的身量还没长成,稍有娇小,踮起脚尖后就面带笑容,“你就当没有见过我,怎么样?” “父皇一会回宫,必然会发现娘娘不在,娘娘还是尽早回去,外头到底不安全。”他好声好气地说着。 玲珑会听就有鬼了,她今天没打扮成小宫女,而是装成了小太监的模样,至于会不会有人因为她偷溜出宫挨罚——那跟她有什么关系?上次她出来的时候就听说有几家特别好吃的小摊子只有晚上才会出,她想很久了,今天晚上这个大好机会怎么能错过?宫宴会到很晚,到时候她自然会回去的。 “我不怕,你要是担心我就找个人跟着我啊。”玲珑得意洋洋地挑眉,转身就走。 三皇子在后头犹豫半天,到底还是跟了上去,但保持着距离,毕竟那是皇帝的妃子。可他跟了会儿就明白玲珑出来干嘛来的了,就是为了口吃的,因为她吃得太不亦乐乎,好像世界上最快乐的事情就是她手头捧着的那堆几文钱的食物,看得在宫宴上没怎么吃的三皇子都饿了。 玲珑特别喜欢一个老阿婆卖的鲜肉馄饨,吃到嘴里简直味蕾爆炸,那叫一个鲜美,她不挑食,什么口味都能吃,刚吃了一半,就看见站在自己不远处的三皇子似乎有点垂涎欲滴。 她用筷子插起一只馄饨晃了晃,他就很乖巧地走了过来,在她对面坐下,问,“好吃吗?” 玲珑把馄饨塞进了他嘴里,俊雅的面容有片刻愣住,而后细细咀嚼,黑眸发亮:“好吃!” 随即对老阿婆招手:“麻烦再来一碗。” 馄饨摊生意很好,老阿婆笑眯眯地应了,她的小重孙子在边上哒哒哒的跑,玲珑一边吃自己的馄饨一边告诉三皇子,“这馄饨只有阿婆做得好吃,听说她就是靠这馄饨摊子养活了她的儿女,不过她的儿子孙子都有出息,手艺就没人继承了,等到阿婆百年,这馄饨可就再也吃不到啰。” 话是这么说,玲珑却没有什么遗憾,看她那么爱吃,三皇子还以为她会不舍,甚至会想方法让人拿到秘方,“姑娘不觉得遗憾吗?” 怕被人识破身份,他便叫她姑娘,玲珑出来后就把太监服给换了,这会儿看起来宛如花骨朵般鲜嫩,怎么也看不出已经嫁人。听了三皇子的话,玲珑咬着馄饨奇怪地反问:“为什么要觉得遗憾?生老病死人之常情,要是天天都能吃到,我才觉着不快乐呢,再好吃的东西天天吃也会腻吧?” 这解释好像有点怪怪的,但好像也挺有道理,没等三皇子想个明白,他的那碗馄饨就来了,老阿婆亲自端过来,还笑眯眯地看着他们俩:“郎才女貌,真是般配啊。” 玲珑还没怎么,三皇子就剧烈咳嗽起来:“不是不是,您误会了……” 玲珑懒洋洋地看他,被误会的她都没说什么,他倒是第一时间否认了。 老阿婆上了年纪,耳背,也没听清楚三皇子在说什么就笑着继续去煮馄饨了,玲珑的一碗鲜肉馄饨吃完,看着三皇子优雅的吃相,单手托腮凝视他,视线毫不掩饰,把人家脸都看红了,良久才做出评判:“你跟惠妃不像。” “若说长相的话,我更像父皇。” “我不是说长相,我是说性格。”在人家儿子面前玲珑也毫不客气地说坏话,“惠妃没有你讨人喜欢。” 三皇子脸更红了,他觉得这像是夸奖,可又像嘲讽,但抬眼看玲珑,她的表情跟眼神又很认真,似乎不回应她就很没礼貌。“……谢谢姑娘夸奖。” 玲珑站起身:“我要走啦,你慢慢吃。” 三皇子担心她孤身一人不安全,又舍不得放下这馄饨,不得已下伸手拉住玲珑衣袖:“稍等。” 他快速将剩下的几只馄饨吃掉,再次跟在了玲珑身后,玲珑也不赶他走,两人一前一后在街上穿行,然而她模样太过显眼,就是不去招惹麻烦,麻烦也会主动上来招惹她。 正打算买一串臭豆腐吃的玲珑还没靠过去摊子就被几个人高马大的男人挡住了,为首的那个虽然一身的绫罗绸缎,却流里流气,眼下发青一看就是纵欲过度不知什么时候猝死的那种人。寻常人家姑娘被拦着都要害怕恐慌,这些人也很喜欢自己被人害怕,然而玲珑非但不怕,还笑了。 她一笑,就更加绝美,看得人哈喇子都要流出来,可从那张粉润的小嘴里说出来的话就不那么中听了:“是哪里来的野狗在挡路?” 187.第十七片龙鳞(九) 第十七片龙鳞(九) 世上有一种人,她美到了极致, 就算把你骂个狗血喷头, 你也会觉得,啊, 她的声音好甜仿佛天籁, 她的眼睛好亮宛若星辰, 真想再从那张甜蜜的小嘴里, 听到几句骂人的话。 因此被骂的人根本气不起来, 反而觉得玲珑的声音娇软妩媚,忍不住要去想,换个地方,这声音得多勾人啊~见美人似乎转身想走, 这怎么能行,赶紧问出来姓甚名谁,看她身上的衣着只是普通,就不知是谁家生出了这么个美姑娘, 他们直到现在才有幸得见。 玲珑懒得跟这些人啰嗦,她扭头就喊三皇子:“喂喂喂, 你娘被人欺负你都无动于衷的吗?” 三皇子并没有无动于衷,他一直在暗中保护着她, 可这一声娘就有点过分了,他哪里来岁数比自己都小的娘?“娘——” 一时间娘娘没叫出口就被玲珑打断:“好了好了乖儿子, 不用叫了娘都知道, 快点把这些个人给打发了, 长得歪瓜裂枣,看着都揪心,啊我的眼睛。”说着戏很足的捂住自己的眼。 三皇子打了个手势,立刻就有人上前来将冒犯的人拖走,这也就是他在这儿,倘若是皇帝,那几个人小命都要没。 他再度沉默地跟到玲珑身后,只觉得她着实是人间绝色,就连背影都婀娜多姿,因为想得太入神,竟险些将人跟丢,回神后就看见玲珑站在自己面前,嘴里咬着一根糖葫芦,手上又递了一根给他。鲜红的山楂裹着甜蜜的糖浆,饱满又个大,令人垂涎欲滴,还没有去咬就自动分泌出了口水。 皇子当街吃糖葫芦……这未免不雅,可玲珑递来的三皇子又不敢不收,他犹豫了下还是接了过来,觉得她实在是太幼小了,虽说早已及笄,像她这么大的姑娘许多人都已经做了娘,但三皇子就是觉得玲珑太小太嫩。 相比起来,父皇的年纪大了太多,总给人一种老牛吃嫩草的感觉,她好好的青春年华,为何要入宫为妃呢?心里这么想,嘴上就这么问了,玲珑听他问,并未隐瞒,很自然地回答:“因为宫里有好东西吃,有好日子过呀!” 这还不简单? 她拿看傻子的目光看三皇子:“你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多少普通人家做了梦都想过你这样的日子,你是荣华富贵享受多了才向往恬淡山水,让你十天半个月只能吃干馒头就咸菜试试看?再说了,我爹本来要把我嫁给一个老头子,既然如此,我还不如当皇帝的女人,至少说出去好听,走出门也威风。” “那你对父皇……” 玲珑更可怜他了:“你被惠妃影响了,这世上许多人有爱没爱都能活,有爱固然好,可没有也能照样喘气过日子,惠妃是个恋爱脑,你可别学她。” 惠妃到底在渴求什么啊?她出身好,到了出嫁的年纪就被皇帝迎入宫中封妃,得了二十年的宠爱,为皇帝生儿育女,什么都有还不满足,还要去觊觎皇后的位子——皇后曾经与皇帝度过那么多艰难的时光,惠妃都没有参与过,却觉得皇后人老珠黄,就应该把那个位子给让出来。 玲珑就觉得奇怪了,惠妃要求皇帝对她一心一意的爱,皇帝宠爱玲珑之后,她就觉得是玲珑的错,难道这一切的过错不在皇帝身上吗?他既然能违背年轻时对发妻的海誓山盟,那么再一次违背对所谓“真爱”的誓言又有什么不可能? 惠妃既希望皇帝是九五至尊,又希望他在她面前是个普通男人,贪心太过,不够清醒。 三皇子被玲珑这么一说,薄唇微动,想说什么又没说,惠妃是他的生母,儿不言母过,可他心里却认同了玲珑的评价。 只要一沾上跟父皇有关的事,母妃便失去了理智。 玲珑心想,不仅仅是跟皇帝有关,跟你也有关。惠妃真的奇怪,她希望自己儿子娶个高门贵女,还希望他能多娶几个,多多开枝散叶延续香火——她自己却又希望皇帝只有她一人,连带着对儿子身边的女人也充满敌意,哪怕对方只是个无足轻重的人。 控制欲太强,独占欲太重,什么都想要,什么都舍不得放下,脑子可能有病。 玲珑咔哧咔哧的啃着糖葫芦,吃得优雅且快,不过她吃到一半就不想吃了,注意力又放在距离最近的一家烧饼上,随手就把吃剩下的塞给了三皇子,“我去买个烧饼,这个给你吃,不要跟我客气。” ……谁跟她客气了? 堂堂三皇子,站在大街上一手一根吃了一半的糖葫芦,看着玲珑在烧饼摊前兴奋的搓手手,三皇子不得不走过去,她边上还有些男人,这会儿都盯着她看呢,也不怕被占了便宜。 他英挺的身影将玲珑挡住,玲珑接了刚出炉的烧饼,卖烧饼的大叔人很好,帮她撕成了两半,她就分给了三皇子一半小的。 三皇子:“……” 最后他明白了,她为什么不赶他走,乖乖让他跟着,根本不是担心她自己的安危,而是因为她缺了个食物处理者。玲珑想吃的东西太多太多,她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好奇,看到这个想吃,看到那个也想吃,好吃的她会多吃几口,不好吃的已经买了怎么办?龙女大人不喜欢浪费,就都给了三皇子。 然而她还很嫌弃地看他:“你好没用,这就吃不下了吗?你就不能向我学习一下吗?我还能再吃这么多。” 三皇子脾气好,不跟她计较的,“是我不好,我会增加一下自己的饭量。” 玲珑觉得他好乖,比皇帝听话多了,就赞赏地点点头:“那我下次检查。” 随口一说,三皇子却是一怔,就是这怔愣间,他瞧见个眼熟的人走来,是父皇的侍卫,而在侍卫身后,有福公公伺候着的,虽然穿着常服也掩盖不住身上气势的,不是皇帝又是谁?! 他上前一步要行礼,皇帝摆了下手制止:“无需多礼。” 他又不是为了三皇子来的,黑眸一眯,盯向贴着墙根儿打算脚底抹油溜走的小美人:“玲珑。” 玲珑本来想装作没听到没看到,被叫了一声也不好意思了:“……好巧啊。” 巧?皇帝冷笑,“过来。” 她却拒绝:“不要,你会打我。” “朕……我什么时候打过你?”皇帝气乐了,他担心她身子不适提前去看她,谁知却四下找不着人,问了一圈才知道又偷溜了,还摸走了一套小太监的衣服,当时皇帝就想把她抓过来狠狠揍一顿,可眼下真见着了人,又觉得比起可恨,还是可爱居多。“你快过来,我有话同你说。” “你想说什么,你当着小三的面说。” 被叫小三的三皇子不知为何觉得这个称呼怪怪的。 皇帝忍了又忍,闭上眼,睁开,再闭上,再睁开,半晌,和颜悦色对玲珑道:“你听话,过来。” 玲珑呵呵一笑:“虽然你的表情很温和,但是你的肢体语言跟眼神告诉我你想打我。” 皇帝不跟她废话了,直接过去逮人,结果她相当机灵,反应速度也特别快,撒腿就跑!多少年了皇帝没再像少年时期那般,今晚也算是重新体验了一回。 被逮到后玲珑闭上眼一副慷慨就义的模样:“要杀要剐随便你,总之我没错。” “你还没错?”皇帝被她的冥顽不灵再度气笑,“身为宫妃私自出宫是什么大罪你知道吗?” “那你砍我啊。”玲珑梗着脖子对抗,“谁叫你老是想管着我,怎么你的惠妃还不够你管的吗?” 皇帝被她闹的没有办法,虽说两人现在是在人比较少的地方吵架,但怎么也是大街上,叫人看了,真是脸面都别要了,只好先哄她:“先跟朕走,朕跟你慢慢说。” 谁先示弱,另一个人就占了上风,玲珑很不相信,“那好吧,我就给你一次机会。” 她似乎完全把三皇子给忘了,皇帝出现后,她眼里就只看到皇帝一人。三皇子悄悄对皇帝施礼,转身离去,手中却仍捧着玲珑塞的一大堆小吃,都是她有兴趣吃但还没来得及,或是吃剩下不想吃的。不过,三皇子想,她应该不会再碰这些了。 她是那样的恣意,哪怕生活在宫中。 玲珑被皇帝连搂带抱的带进了马车,她一进去就噘嘴,表明自己的立场:“我没有错。” 这会儿没外人了,也没人瞧见,皇帝的脸色就不怎么好了,彻底拉下来:“那你说说,你怎么没错。” “宫里不好玩,我无聊,有出宫令牌,姑姑也答应了。”她还真有板有眼的跟他犟嘴,皇帝简直想把她翻过来狠揍一顿屁股。 “那你知不知道朕发现你不在了有多担心?” “陛下那么多女人,真要一个一个担心,得有多少颗心才担得过来呀。” 188.第十七片龙鳞(十) 第十七片龙鳞(十) 这辈子, 哪怕自己还是个不受宠、不起眼的皇子的时候, 也没人敢用这样阴阳怪气的语气跟皇帝说过话。偏偏玲珑跟一般人损人还不一样,看起来有几分嘲讽又有几分娇嗔,眼波流转端的是精灵俏皮,叫人怎么也没法真正的对她生气。 他一叹, 又软了声音来哄她:“世上人人只有一颗心,朕自然也是。” “人人只有一颗心, 陛下的心却能分成很多份儿, 送给很多人呢。”玲珑不依不饶。 “打你入宫以来, 朕可曾去过旁人身边?玲珑, 你要讲道理。” “我从来不讲道理,陛下要是不喜欢,大可去找那喜欢讲道理的人去。” 皇帝真是被她磨的没了脾气, 他到现在都不知自己究竟什么地方惹了她, 难道就因为他不允许她私自出宫?身为宫妃私自出宫这是何等大罪, 换做其他人早已命都没了, 也就是他心里怜爱才不予计较,她可倒好,非但不知错, 反而变本加厉。“玲珑。” 他沉了声音, 熟悉的人都知道皇帝这是要生气了,玲珑却不怵, 她高高昂起下巴, 理直气壮地瞪回去:“干什么, 叫我的名字干什么,我知道我的名字好听。” 事到如今,除非是对她立刻失去喜爱之心了,否则怎么惩罚皇帝都舍不得,他对玲珑正热乎着呢,而且是一天比一天上瘾。她身上的朝气年轻、古怪精灵,乃至于这让人无力招架的任性跟脾气,都让他觉得讨人喜欢。 因此他瞪了玲珑也就……五秒钟左右,便率先败下阵来:“玲珑,那你想朕怎么样?” “我想陛下陪我玩。”她很好说话的,两只胳膊抱住了皇帝的腰,仰起小脸看他,这会儿是什么骄纵之色都没了,只剩下眼巴巴的水眸以及铺天盖地的期待。“要是陛下没有时间陪我,那就让我一个人玩,不要总想管着我。” 皇帝从没遇到过玲珑这样的女人,一时间百感交集,酸甜皆有,自己的一颗心仿佛都被她攥在手心,捏圆搓扁,还不是她一个眼神说了算。半晌,将人搂进怀里,柔声道:“乖玲珑,朕并非不让你玩,只是你独身出宫太过危险,日后你若是觉得无趣了,朕抽时间带你出来可好?” 原以为这样的让步已经足够,谁知玲珑却仍不满足:“不好,我想什么时候玩就什么时候玩,不想迁就你。” 她一口一个我一口一个你,完全没把皇帝当成皇帝来看,似乎在她面前他就是个普通人,皇帝哄不好她,又觉得她的身子娇软可人,怎么也舍不得放开。“那你若是一定要出去玩,再不许自己偷偷出来,朕允你出来,可你一定要带护卫,这样可好?” 玲珑想了想,勉为其难道:“那好吧,不然遇到一些色狼也是很烦的。” 皇帝瞬间冷了脸:“遇到色狼了?” 她顺势告状:“对啊!他们拦住我的去路不让我走,还是小三及时出现呢,不过你放心,我看不上他们的,他们比你丑。” 皇帝一时间不知自己是该先生气还是该先高兴在她心里自己还是好看的,只无奈地捏了捏她水嫩的小脸,“你真是朕的克星。” 玲珑哼哼了两声,在他脸颊上亲了一下,叛逆过了也该给点甜头吃,“那陛下还不好好疼疼你的小克星,这样她以后才会疼你呀。” 皇帝终于笑了,只是很快又恢复之前的严肃:“只这样是不够的。” 玲珑吃吃的笑,藕臂缠上皇帝的脖子,软绵绵的,却又挣脱不开——当然,皇帝也许根本就不想挣脱,“那陛下想要怎样?” 皇帝在她耳边悄悄说了几句话,玲珑眨眨眼,嫣然一笑:“好啊~” 于是皇帝怒气全消,不仅没有责怪她,还给她点了这家酒楼最出名的菜,吃完后也没急着回宫,反而带着她四处逛,夜晚的京城,热闹程度完全不亚于白天,人声鼎沸,甚至因为天色已暗,河堤上有不少青年男女大着胆子握住了手。 河面上飘着一盏又一盏花灯,不少未出阁的姑娘就在岸边潜心许愿,玲珑跟皇帝站在桥上,侍卫们乔妆了跟在人群里,谁也不敢上去打扰两位主子。玲珑低下头朝河面上看,也不知看的是哪家姑娘的心事。 “想放河灯?” 她看向皇帝,指了指自己:“我看起来像是那种天真的小女孩么?” 歪着脑袋看人的时候,眼睛亮晶晶的,年岁又确实是小,活脱脱便是她自己口中那“天真的小女孩”,只是皇帝并没有说出口,免得伤到小女孩的心。“自然不像。” 结果他低估了玲珑,也高估了自己,因为她居然瞪大眼睛反问:“陛下的意思是说我已经不是小女孩了,我老了?陛下喜欢年纪更小的那种?真的是太过分了!” 皇帝张了张嘴,居然无力反驳,因为他觉得自己恐怕不管说什么,她都能给他反驳回来,既然多说多错,那便不如不说。 却不曾想,不说话也是不行的。 “陛下为何不说话,是不是觉得我残酷无情无理取闹了?是不是是不是是不是?” 皇帝深吸一口气,“你若是再戏弄朕,咱们就马上回宫,日后你也别出来了。” 玲珑完全不受威胁:“反正你本身也不让我出来,我可以自己想办法。” 皇帝:“……” 明白了,事事顺着她就行,其他的什么都别管,因为根本管不了。可他又能有什么办法呢,他喜欢她,也就只能惯着她。也就是上了年纪了,对鲜嫩的小姑娘多了容忍之心,若是换做年轻气盛时的皇帝,决不会这样好说话。可惜就可惜在,无论是皇后还是惠妃,他“真爱”过的两个女人,都是在他人生的前半段与他相遇,等到他真正沉淀下来之后,他就很自然地再次遇到了“真爱”。 他对比他小太多的爱妃有着年轻时没有的耐心与纵容,那是皇后跟惠妃都无法得到的。 最终还是陪着玲珑亲自去买了一盏河灯,福公公跟在身后亦步亦趋心里直打鼓,这、这河灯才几文钱呀,他们这做奴才的去买不就好了,陛下非要跟娘娘去,这、这不是叫他们没有用武之地了么! 玲珑手中捧着一盏龙形河灯,嫌弃的眼神挡都挡不住,“这个也太丑了吧,龙哪里有这样丑。” 结果那卖河灯的小贩不乐意了,他看着眼前这遮着脸的美娇娘,语气还是好的,“夫人这样说就不对了,我们家那可是祖上传下来的手艺,这河灯就是我们吃饭的家伙事儿,您看咱们这龙灯,哪里做得不好?驼头鹿角兔眼牛耳蜃腹鹰爪虎掌,那真真是一点错处都没有的!您仔细看、您仔细看!” “丑就是丑,仔细看也丑。”玲珑一点面子都不给,“不过算了,我将就一下吧。” 皇帝在边上连连摇头,准备掏钱却发现身上一文钱都没有,于是场面一时变得非常尴尬,玲珑都准备捧着灯走人了,结果却看见皇帝一脸懵逼,她不敢置信:“你、你没有钱?” 好在福公公跟着呢,这会儿连忙凑了上来给了小贩钱,顺便多赏了些,拿了赏银,那小贩的态度就跟之前不一样了,玲珑的嫌弃顿时转移到了皇帝身上,捧着灯走,看都不看他一眼。 皇帝瞪福公公,觉得这奴才八成是故意的,不然早不出现晚不出现,为何要等到他发觉自己身上没钱的时候出现?忠心耿耿的福公公要冤枉死了,他老老实实跟在皇帝跟玲珑身后,恨不得这就跪下去跟皇帝表达一番自己的忠心,可给他一百个胆子,也不敢在这时候上去打扰帝妃二人。 别的姑娘家都要在河灯上写点心愿,玲珑不,她非但不写,连放河灯的态度也相当敷衍,反正本来也不是她想玩的,是皇帝要她玩的。面对皇帝非要她写个心愿的要求,她拿着笔想了想,刷刷写了几个大字,随手就放入河中。 当时皇帝没说什么,暗地里却给侍卫使了个眼色,意思是叫人记得再把那盏河灯给捞回来,他要亲自看一下。 满怀期待打开字条,原以为玲珑会写点什么愿得一心人白头不相离,君住长江头我住长江尾之类的情诗,结果她的心愿……未免也太接地气太朴实无华太让他无言以对了:我想吃饱。 听听听听,这话说的,活似他这个当皇帝的苛待了她连饭都不给吃饱,她就不能有点寻常女子有的心愿?比如说跟他白头到老,或者是为他生儿育女? 我想吃饱。 皇帝差点气晕过去,连带着晚上歇息的时候也看玲珑不顺眼极了,特别想知道她那小脑袋瓜里都装了些什么东西。 我想吃饱,是认真的吗? 189.第十七片龙鳞(十一) 第十七片龙鳞(十一) 比真金还真——玲珑。 她闹够了就不闹了, 横竖这会时间皇帝跟她签订的不平等合约已经让她暂时满意, 而能把变乖的她带回宫,皇帝也松了口气,至于答应她的那些个零零碎碎的小条件,只要不威胁到国家根基, 也就都无所谓了。 不过是个小姑娘的要求,难道他还做不到不成。 于是宫里就传言说陛下带着容妃娘娘微服私访出去玩了, 皇后对此毫无意见, 皇帝越疼玲珑她心里才越高兴, 最好再惯着些, 后宫有她坐镇,绝没有人敢说玲珑一个不好。 太子就更懂了,玲珑入宫不是为了自己, 是为了他跟母后, 说起来这是他们母子欠她的, 既然她喜欢玩乐, 那便玩,父皇陪着玲珑总比陪着惠妃强。因此前朝有人拿玲珑说事儿,他也给压下了。 总之有皇后跟太子在, 玲珑这个本该被称为祸水的妖妃, 日子过得无比滋润,可以想见按照这样的情况继续下去, 哪怕皇帝驾崩了, 她也照样有好日子过。 惠妃就不同了, 她快要被嫉妒的火焰燃烧殆尽,之前她有圣宠时,成天想的就是如何把皇后太子拉下马,现在皇帝移情别恋,她就再也顾不得追着三皇子要他上进要他去算计太子了,而是绞尽脑汁想要跟皇帝亲近。她独占了二十年的宠爱,为何要分给他人?皇后已经人老珠黄,她还没有啊! 清晨起了,惠妃对着梳妆镜痴痴出神,她年纪比皇帝要小一轮还多,他是九五至尊时,她不过是个待字闺中的少女,他见了她就喜欢,其实她也一样的。当她入宫后,看到那已经逐渐苍老憔悴的皇后,心里充满了得意与瞧不起。 平民出身,说难听点就是个泥腿子,如何跟她这种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的大家闺秀比呢?更何况,皇后已经老了,而她风华正茂,正是一个女子最美好最耀眼的时光。 宠冠后宫啊,那是怎样一种骄傲与得意,惠妃直到现在都忘不掉。 可现在,那份宠冠后宫,已经属于另外一个年轻又美丽的少女了。 她对着镜子自己看自己的脸,容颜精致眉目秀丽,只是没有了少女的娇俏天真,也失去了蓬勃的朝气,甚至于她的眼角在笑的时候会出现淡淡的皱纹。所以惠妃除了在皇帝面前很少笑,就算笑也会注意自己的表情,时间将美人变成枯骨。 “本宫……是不是不如当年好看了?” 身边伺候的宫女是她家中带来的,自幼一起长大,主仆情深,听了惠妃这话连忙道:“娘娘尽胡说,奴婢看娘娘仍旧美若天仙,可比当年差不了些许,跟公主们走在一起,若不是看衣裳首饰,都分不清谁是公主呢。” 惠妃自嘲道:“本宫再美,也不敌容妃。” 宫女一时语塞,任她心里觉得自家娘娘如何如何好,也没有办法昧着良心说出惠妃比容妃更貌美的话来,只好安慰道:“陛下贪图新鲜,过个几日便会腻了,这么些年下来,也只有娘娘您圣宠不衰啊。娘娘可不能这样说话,若是叫陛下听了可不好,娘娘只要每天打扮的漂漂亮亮的,等陛下过来看您就成了。” “陛下根本不会来看本宫!”惠妃突然咬牙切齿起来,将梳妆台上的胭脂水粉一扫而空,噼里啪啦的声音过后,她看向跌落地面已经摔得粉碎的镜子,映衬出来的扭曲容颜是她的,字字句句都诉说着泣血的怨恨与妒忌。“陛下被容妃那贱人迷了心,哪里还想着本宫!本宫不能让她这样嚣张下去,本宫要想办法,本宫一定要想个办法!” 她郁结难消,很快就卧病在场,这回是真的气病了,然而给皇帝送了几回口信,都不见他来探望,惠妃知道,定然是容妃在其中作梗,她心中愈发地恨毒了玲珑,却不曾想,皇帝没来,玲珑却来探病了。 嗯……说是探病好呢,还是示威好呢? 打扮的花枝招展,还涂脂抹粉,脸上一点担忧的表情都没有,装都不装一下,惠妃会相信她是来探病的就有鬼了! 玲珑当然是来探病的,她轻轻掩嘴娇笑:“许久不见,惠妃身子还没好呢,这绿头牌什么时候才能重新放上来呀,我一人伺候陛下,实在是太累了。” 惠妃恶狠狠地盯着她,跟皇后一个鼻孔出气的贱人!她们姑侄俩根本就是刻意给她下绊子! “不过陛下到底宅心仁厚,我想着陛下每日政事繁忙,定然没有功夫来探望惠妃,所以就自请过来了,还请惠妃不要见怪。” 惠妃根本就不想看见她! 玲珑却压根看不懂她的表情,坐到了惠妃床边,温柔地摸了摸惠妃的头发——那真是宛如毒蛇的信子舔舐而过,让惠妃不寒而栗,她哆嗦了下,玲珑却笑了,浑身充满母性光辉:“惠妃还是早日好起来吧,我会和肚子里的孩子一起期待的。” 闻言,惠妃猛地盯向她的肚子!仿佛只要手头有刀,她会毫不犹豫地一刀刺入玲珑胸腹。 “陛下如今正值壮年,皇子们年纪却都大了,我估摸着陛下至少还能有个三五十年好活,到时候我的孩子生下来,长大成人,恰好陛下老了,民家都说老来子最惹人疼,我也这么觉得呢,惠妃以为如何?” 玲珑这话说得就很明目张胆,到那个时候,皇帝定然会更喜欢初初成年的儿子,就算三皇子扳倒了太子,也不一定能上位!看陛下如今对容妃的宠爱,谁能保证她不会是最后的赢家?! 原以为只有皇后太子两个对手,结果却没想到还有个更强劲的!惠妃面色刷白,她这会儿才意识到,玲珑也有野心! 她这样的少女,正值豆蔻好年华,却入宫陪了个老皇帝睡觉,诚然陛下尚且力壮,容貌俊美,然而却比容妃大了那么多,容妃这样年轻,陛下肯定是要先她而死,那还有什么比一个皇子更能让她稳固?! 谁愿意一辈子做人家的棋子,谁不想翻身?! 玲珑一看惠妃的表情就知道她明白了,当下也不多说,拍了拍惠妃冰冷的手,“我先走了,陛下还等着我呢,惠妃好好歇息,可别再着人传消息给陛下了,你这一宫殿的病气,若是传染了陛下,你担待得起么?” 说完便转身离去。 惠妃在她离开后,气得面色潮红,又一会儿咳的说不出话来,半晌,居然哇的吐了一口血!宫女见状大惊,连忙呼人传唤太医,惠妃吐了口血,面色却冷沉了下来,似乎在谋算着什么。 玲珑离了惠妃就去了皇后那,正巧太子也在,三个人凑一起把话一说,皇后就很不赞同:“你这样挑衅她,她必定不会放过你。” “我就是要她不放过我呢,难道我还想跟她和睦共处?她若是出手,才正中我的下怀。” “这些年也不是没有其他宫妃怀过龙种,只是大多夭折,少数存活的,生母也都位份极低,威胁不到她。”皇后轻声说,“我早怀疑是惠妃所为,只不过她有世家做后盾,手段又高,我与陛下多年无来往,怕是我说了,陛下也只会包庇。” “姑姑不用担心,一切交给我就成。” 皇后爱怜地看向她:“你想做什么都可以,只要你高兴,可你腹中这孩子,我是决不允许你拿他来当筹码的,此事还需从长计议,你只消快快活活过日子,剩下的事交由我与太子来办。” “母后说得不错。”太子点头,“我与三弟向来无纠葛,惠妃再如何有野心,只要三弟的心意不变,就没有关系,目前你与孩子最重要。” 玲珑傻了三秒钟:“……我没有怀孕啊。” “???”母子俩二脸懵逼。 玲珑扑哧笑出声:“我怎么可能怀孕呢,我不是跟姑姑说过,决不会生下龙子成为太子的阻碍。” 皇后都愣了:“我一点都不在意啊,一个女人,不生孩子怎么能算圆满呢?咱们宫中多少后妃想要儿女都不得,你怎么能说这样的话?” 玲珑摆摆手:“总而言之我不生,我也生不出来,早就做了准备了。” 其实就是她不愿意为人类生孩子,她也不需要有羁绊这种东西,人类的七情六欲对玲珑而言毫无意义,但她随口说的这话却让皇后与太子误会成她为了帮助他们早已服下绝子药,二人再看玲珑的目光,既愧且怜,反倒让玲珑摸不着头脑。 她跟皇后说假怀孕的事,自然是要皇后母子帮忙的。玲珑对最后谁当皇帝没兴趣,她入宫来纯粹是为了给惠妃添堵,否则直接弄死惠妃不是一了百了? 惠妃最想要的,皇帝的宠爱,三皇子登基。 那当然要她竹篮打水一场空,什么都得不到啊,否则拿什么祭奠被龙女大人吞噬掉的食物呢? 190.第十七片龙鳞(十二) 第十七片龙鳞(十二) 得知容妃有孕, 皇帝大喜, 他这把岁数了, 还能叫这么青葱鲜嫩的小姑娘怀孕,说明什么?说明他还龙精虎猛, 说明他还没有老!玲珑是他偏爱之人, 他的儿子们又大多成年,因此这个未出世的孩子变成了皇帝目前心目中除了玲珑之外最重要的存在。 他每天晚上都陪着玲珑,却什么都不做, 看着她肚子的眼神都满是爱怜。老来子最得疼,这话并不是说假的, 尤其为他生孩子的还是他喜欢的女人,这就更让皇帝幸福了, 他甚至觉得自己活了这大半辈子, 都没有哪一刻像是现在这样快乐过。 皇后为玲珑找来了秘药,也安排好了御医,但那药玲珑没吃——开玩笑呢, 做个怀孕的样子有什么难的, 保管没有人类能发现不对劲, 假的就是真的。 女人在怀孕的时候或多或少会有些变化, 皇后便是当年生产时遭了罪, 此后身子一直没有好转过来, 这么些年, 变个天就容易染疾。而哪怕是出身好的惠妃, 诞下皇子时也不过才十七岁, 身子都没长好,调养的再好也无济于事。对女人来说,生子就是生死大关,活了才有富贵,死了就什么都没了。 可玲珑不一样,她生而为龙,对于要不要传承自己的血脉这件事看得非常无所谓。 皇帝越是喜爱这个“不存在”的孩子,等到失去的时候就会越发震怒。 这个“孩子”当然是不可能生下来的,却也不能太快就没了,一定要挑个好时机,玲珑觉得七个月左右就差不多,在这之前恰好能让皇帝感受一下胎动,他虽然儿女多,却不曾像陪伴玲珑那样,从头到尾都感受着一个小小胚胎,逐渐长大的过程,也正因如此,感情越发深厚。 他最喜欢的就是夜晚拥着玲珑,一边给她讲故事,一边抚摸她的肚子,孩子有时候会动一动,故事说到高|潮的时候,孩子似是能听懂一般,会踹一踹他的手心。 皇帝满心期待着这个孩子的出生,他会把他教导成最好的皇子,给他世上最好的一切。玲珑“怀孕”期间,他其他女人看都不看一眼,每天除却政事之外,所有时间都花在了玲珑身上,看着皇帝对这个根本不存在的“孩子”的喜欢,玲珑满意极了,也觉得是时候给惠妃一点机会了。 否则只怕惠妃日子都要过不下去了呢。 皇帝正在前朝议事,却忽然听闻容妃提前发动,怕是要早产,当下惊的手中奏章都握不住,踉踉跄跄地奔回去,皇后正在屋外等着,来来回回地走,他似是没见着皇后,没头苍蝇般往里面冲,却被刚赶过来的太子拦下:“父皇不可,产房污秽,父皇千金之躯,不可进去。” 皇帝被摁住,里头爱妃声音皆无,他逼着自己冷静下来厉声询问:“你们怎么伺候的!为何容妃会突然早产?!” 伺候的宫人们都跪了一地瑟瑟发抖,容妃一出事,他们就知道自个儿肯定是活不成了,可他们怎么敢做对娘娘有危险的事啊!陛下对娘娘爱若至宝,他们是不要命了吗? “陛下不必着急,臣妾已经让人做好了准备,还请陛下冷静。” 皇帝眼都红了,瞪着皇后:“你又是如何照顾她的!” 不必他说,皇后已经满心自责,她的确错了,错在一开始就让玲珑入宫,那么好个花朵般的小姑娘,却为了她跟太子,要做这等腌臜之事。可此番是将惠妃拉下马并且铲除世家羽翼的大好机会,一旦心软,从前做的一切都要付诸东流。因而皇后咬紧牙关,道:“容妃早产,事出有因,当下还是盼她平安诞下皇子,之后臣妾自会请罪。” 两人之间的情分早已消磨光,皇帝拂袖走到一边,听着里头终于传来的一声声痛呼,心脏像是柔软的豆腐被细细的丝线割开,破碎无比。他闭上眼睛,轻轻做了个深呼吸,复又睁眼,这时候皇后又走了过来,眼圈也是红的:“御医说……要陛下做个决定,是要容妃,还是要皇子。” 皇帝如遭雷击,站在原地半天说不出话来,他是那样期待着这个孩子,因为是他跟玲珑的结晶,他甚至都想好了孩子要叫什么名字读什么书,他要带他去骑马射猎,可现在皇后却问他是保大还是保小。 他又想起玲珑娇俏的笑容,神采飞扬,娇纵任性,明明出身普通,家人苛刻,脾气却还是那样糟糕,可他哄的心甘情愿。她要是死了……“朕要容妃活着。” 闻言,皇后深深地看了他一眼,“臣妾知晓了。” 只是里头的哭声越发令人心痛,慢慢微弱下去,皇帝彻底失了分寸,再不顾拦住自己的宫人与太子,闯了进去。 皇后与太子相视一眼,交换了个眼神,太子微微点头,皇后也点了下头。 皇帝冲进去时,玲珑已经昏睡不醒,她看起来十分苍白憔悴,可仍是透出了惊人的美,我见犹怜,额头的发汗湿,沾在还带着疲倦的脸上,原本高高隆起的肚子已经消失不见。皇帝心如刀绞,转而又瞧见了被御医捧在手中,浑身乌青泛紫的死婴。 娇娇小小的一团,依稀可见眉目口鼻,却是死的,不会动的。 屋子里跪了一地的人,皇帝却觉眼前一黑,他不由自主走到床边,鼻息间是难闻的血腥味,他好似感觉不到,只看着昏迷中的玲珑,庆幸她还活着。 她还活着就好。 皇帝声音沙哑:“将小皇子带出去,朕自有安排。” 天子一怒,伏尸百万,玲珑刚清醒,就已经得知皇帝严查她早产一事,而皇子夭折,自此她再也无法受孕的消息也已经人尽皆知。正因如此,皇帝更要查个水落石出,不仅如此,他还给早夭的小皇子起了名字,上了皇室玉碟。 玲珑轻笑,皇后见她这没心没肺的样子,心有余悸:“我快叫你吓死了,你、你——” 那死婴自然不是玲珑生出来的,可皇后跟太子都信了,没有办法,玲珑演的太像,若她没有怀孕,皇帝同她同床共寝半年余,难道发现不了?所以她必然是怀孕了。 玲珑也没解释,就让皇后以为她是拿自己当武器好了,反正那死婴是她幻化出来的,跟真人无物,却不过是片从她身上脱落的龙鳞。话却又说回来,皇后太子越是愧疚,她的日子就更好过。 皇后在认为玲珑是真怀孕后就不止一次劝她要好好将孩子生下,也加大了对她的保护,只是总能叫人钻了空子,尤其是惠妃。 她将惠妃这些年来残害宫妃与龙种的证据都呈了上去,因着小皇子没了,皇帝十分震怒,亲自彻查此事,惠妃就是再有手段,又如何能躲得过帝王之眼? 直到被打入冷宫,世家被废此后三朝不得为官,惠妃才明白一个道理:陛下曾经爱皇后,后来爱她,她以为自己得到了这位帝王,却不曾想,他能移情别恋一次,自然也能移情别恋第二次。 她连死都不能死,因为容妃恨她,便要人时时刻刻看着她,要她看着皇帝与容妃是如何恩爱百年,太子是如何登基,皇后又是如何成了太后,而她的三皇子,自请离宫,再也不曾回来过。 这就是她的结局吗?住在发霉的冷宫,阴雨天漏水,墙壁上长满青苔,老鼠蟑螂无数,啃啮着她的皮肉,让她彻夜难安。她在这里,能听到丝竹弦乐,歌舞升平,能从看守的人口中不停地听到皇帝如何宠爱容妃,如何对她百依百顺。 这些奴才啊……她曾经看都不看一眼就能随意处死,如今却要受他们的磋磨,可容妃不觉得自己错了,她觉得自己只是没有做得更隐蔽些,也没有防范皇后,原以为这些年皇后一言不发是怕了自己,却不知皇后背地收集了那样多的证据,就为了给她致命一击。 惠妃死的时候眼睛都没闭上,这年冬天太冷,她熬不下去了。 皇帝也会怕死,他看着仍然年轻貌美没有丝毫变化的玲珑,恨不得再活个几十年,再多看看她,可她不喜欢他了,因为他已经垂垂老矣,她甚至在他缠绵病榻时便如他曾经那般移情别恋,而皇帝没有任何办法。 痴迷的目光还停留在玲珑身上,从皇帝病了那日起,玲珑就没掩饰过对他的嫌弃,她喜新厌旧,薄情冷淡,可已经是太后的皇后跟新帝都包庇着她。 她来看他了。 玲珑的手摸了摸皇帝的脸,微微一笑,这个笑充斥着皇帝看不懂的傲慢。 “没事的。”她说,皇帝已经很久没见到她这样温柔的笑了。 “还是勉强可以入口的。” 无论是爱,还是灵魂。 191.第十八片龙鳞(一) 第十八片龙鳞(一) “国民女神安西西背景大起底!竟是顶级白富美!” “安西西凭什么这么火?人美心善出身好!” “谣言不攻自破, 安西西才是小说女主顶配!” “人人羡慕安西西,安西西称我只是想过平常人的生活” …… 玲珑靠在街角一根电线杆子上玩手机, 随意在搜索栏输入安西西三个字,跳出来的就是诸多新闻,出身豪门, 父母娇宠哥哥偏爱, 还有一个清贵绝伦的未婚夫,结果安西西自己喜欢演戏,一部电视剧就一炮而红成为国民心中的女神, 眼下名利双收, 许多看不顺眼的人背地里开始泼脏水黑她,说她被包养有后台, 结果人家安西西直接把家世亮了出来——安家的千金小姐还需要人包养? 怕不是要笑掉人的大牙。 看了会儿觉得没意思, 玲珑把手机收回口袋, 眼睛看向对面街角的小学。现在正好是放学时间, 小学生们排成队走出校门, 家长们在警戒线外焦急等待,像她这样站的这么远的绝无仅有。 她看起来也就是十六七岁的少女模样, 美得出奇, 哪怕有根电线杆子挡着也遮掩不住人们朝她看去的视线, 玲珑对此毫不在意, 她的注意力放在一个小学生身上。 那个小学生穿着整齐划一的制服, 但太瘦了, 瘦的仿佛一阵风就能吹走, 而且他脸上的神情跟其他小孩子一比极其迥异,其他孩子欢天喜地的朝父母那里扑,他却连步伐都没有变,安静地等待其他人走过。 玲珑吐了口气,她觉得头疼,因为她一点都不喜欢人类幼崽,可现在她必须负责养一只。 因为人太多,小朋友根本挤不过来,没有父母接的就更惨了,她快速穿越马路,当着其他人的面露出雀跃的笑颜,将那只瘦巴巴干瘪瘪的小朋友一把抱起来,还故意亲他略显粗糙的脸蛋:“嗨小宝贝,想姐姐了么?” 被她紧箍在怀里的小男孩像只被捕兽夹夹住的小兽,嘴巴动了动,还是屈服在了玲珑的淫威之下,“……想。” 玲珑感动:“你终于会说话了,我还以为你哑巴了呢,走,带你回家。” 小男孩安静地不说话,其实他在学校跟其他小朋友是格格不入的,这家小学非常好,学费也特别贵,能进去读书的家里条件都不错,小孩子们从小就学习绘画书法钢琴等等才艺,可他什么也不会。他也不爱说话,坐在教室的角落安静地就像是不存在。 他看起来跟其他小朋友也不一样,他太瘦了,原本应该圆润的小脸甚至是凹下去的,皮肤也因为风吹日晒变得特别粗糙和干燥,玲珑刚见到他的时候,觉得他匍匐在垃圾堆里,跟那个黑色的大垃圾袋没什么区别。 为了把他带回去,玲珑费了好大一番功夫,本来她想难得走一次温柔路线,可后来她发现不行,直接武力镇压,小朋友怕她是人贩子要把他抓走砍手砍脚拔舌头去要饭拼了命的挣扎,被玲珑一顿揍——她可一点情面都不留,哪怕是对着一只幼崽。 被揍到害怕的小朋友只好被乖乖带走,原以为会被逼着去当乞丐,可她却给他吃饭洗澡换衣服,还带他住进了又大又舒适的房子里。 小朋友对陌生人的警惕性很高,他特别聪明,所以一个人生活了两年也没有遇到太大的危险,顶多就是跟野猫野狗争抢一下食物。 他六岁了还没上过学,拼音都不会,可他学的非常快,他捡到过一本小学教科书,自己连蒙带猜,居然也能看懂一些最基本的文字,但是在学校他是不受欢迎的,因为他看起来太瘦太弱小,所以才上学半个多月,就被欺负了好几次,但他一次也没有跟玲珑说起来过。 直到现在小朋友还在提防着玲珑,怕她会对自己做什么。 玲珑虽然嘴巴上很不客气,抱着小朋友的动作却很轻柔,一边走还一边问他:“今天在学校过得怎么样?” 这话她几乎每天都要问,小朋友很乖巧地回答:“还好。” “是吗?” 他垂下小脸,双手下意识地搂住了玲珑的脖子,她的怀抱又香又软,他其实是很喜欢的,妈妈死了之后他就再也没有这样被人拥抱过了。虽然他总是防着她,可他是真的喜欢她。 但是她又能陪他多久呢?过不了多少时间她就会厌烦的,因为他实在是太麻烦了。 在学校被欺负的时候,他总是不反抗也不告状,就是怕玲珑知道了觉得他麻烦,他不想再一次被抛弃被丢下。 “我是不会丢下你的哦。” 小朋友猛地瞪大眼,似乎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在想什么她都知道。抬头看见的是玲珑微笑的脸,她难得如此温柔可亲,平时她总是喜欢逗他。 因为过于瘦小,所以眼睛就越发的大,玲珑很喜欢小朋友的眼睛,又黑又亮又圆,干净无比。她亲昵地蹭了蹭小朋友的鼻子,“只要你愿意,可以一直留在我身边,我也会一直照顾你,为你拿回一切本该属于你的东西。” 小朋友听不懂后面那句,他虽然早熟聪慧,但到底还是个六岁小孩。 玲珑也不在意他听不听得懂,反正当下最重要的是把他养的好一点,现在又黑又瘦太丑了,除了一双眼睛能看其他的简直令人震惊,很多时候玲珑都不忍直视他,她真的很不喜欢丑东西。 玲珑这个人啊,喜欢吃饭不喜欢做饭,也懒得去学,无论在什么世界她都能过得很好,所以除却送小朋友上下学之外她几乎全天闷在家里打游戏,她带孩子也跟人类不一样,怎么高兴怎么来怎么轻松怎么来,对总是紧绷着讨生活的小朋友来说,可真是没有比玲珑更适合的家长了。 为了维持生计,玲珑在做直播,直播时间不固定,想播就播不想播就不播,然而人气就是超高,她走技术流主播路线,玩的基本上全是高难度游戏,要求操作要求反应要求智商,看她打游戏自己都能学到很多东西,虽然不露脸,但声甜技术高,妥妥的平台一姐,月入百万。 照顾个小孩还不是轻而易举。 为了让小朋友快点变好看,玲珑要求他每天一杯牛奶,专门请了个育儿专家为小朋友定制食谱,没道理他妈妈长得那么好看他就丑了对不对?所以,小朋友在以光速变得白嫩。 风吹日晒显得粗糙的皮肤,终于慢慢细滑,瘦骨嶙峋的身体,终于慢慢长肉,凹陷下去的小脸,也慢慢鼓起来,虽然还不能说胖,但总算是变白了,剪了适合他的蘑菇头配上那双又黑又亮的大眼睛,玲珑终于敢直视他了。 而至此,他们已经在一起生活了快一年。 虽然小朋友仍然不是很爱说话,总是一脸严肃少年老成,但就是这样才反差萌啊!玲珑特别喜欢搓他白嫩的小脸蛋,看他无奈又认命的样子就特别想笑。就连看直播的观众们都知道主播有个超级可爱的弟弟,虽然看不见脸,但每次听到小朋友的声音都让人开心! 很多女粉丝还问玲珑缺不缺弟媳,上过大学会做饭那种。 这天小朋友放学,一年级已经快要上完了,他也习惯了每天放学都能在熟悉的对面街角看见玲珑,她仍然像过去那样把他抱起来,前几天学校刚给他们做了体检,小朋友发现自己胖了好多,他现在浑身都有肉,软绵绵的,可他不敢再吃了。 再胖下去,她可能就要抱不动了。 所以吃午饭的时候玲珑就发现小朋友只吃了小半碗就放下了筷子,她很不高兴,就拿筷子的另一头敲他脑袋:“东东小朋友,希望你不要浪费粮食。” 龙东东小朋友双手放在膝盖上,迟疑地说:“我吃饱了。” 话是这么说没错,眼睛却盯着饭菜看。 玲珑谁啊,资深吃货,小朋友对食物的渴望就差没大声喊出来,她撑着下巴审视面前长个子也长肉变得格外可爱的小朋友,有点不明白小孩子的脑壳里在想什么鬼东西,“那你以后每餐都要吃这么少吗?我告诉你,吃得少就会变丑,我不喜欢丑小孩。” 龙东东小朋友不说话,安静低头。 半晌,在一片寂静中,他才嗫嚅着说:“我……我怕你不抱我了。” 玲珑愣了一下,随即笑出声,又敲他脑袋,“来来来你过来。” 小朋友乖巧过去,被她一把搂住抱到腿上,紧接着一筷子牛肉就喂了过来,小朋友张嘴啊呜一口,玲珑才捏捏他的脸,“别担心,你忘了上次我单手举床的壮举了?你就是再胖一百斤,我也抱得动。” 真可爱。 她收回人类幼崽一点都不可爱的话。 至少她养的这一只,又甜又软又白又嫩又乖又可爱。 192.第十八片龙鳞(二) 第十八片龙鳞(二) 龙东东小朋友本来不姓龙,玲珑是为了给他上户口才让他跟自己姓的, 姓氏本来就不是什么重要的东西, 但他的确是叫东东,玲珑觉得龙东东不太好听, 给起了个大名叫龙泽,但她还是习惯喊东东, 因为比较可爱。 小孩子就是要白白嫩嫩胖乎乎才讨人喜欢嘛!而且小朋友以前吃了很多苦, 特别懂事, 一点都不闹腾,更不会任性, 玲珑都没见过他发脾气, 甚至有的时候她直播久了, 他还会主动送饮料跟零食进来, 特别乖巧。 可爱的跟她养的小海豚一样。 “……嗯?今天直播到什么时候啊, 不一定, 播到困吧,小朋友这两天放假,我时间比较充裕就多播一会儿。”嘴上这么说, 键盘鼠标敲的噼里啪啦响,声音甜美动听,可游戏里杀人的操作却半点不含糊,那真是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 打野她敢说第二就没人敢说第一。“怎么, 想我啦?” 弹幕刷过一大片礼物跟抱怨: “你还好意思说!你上次直播都是三天前了!第一鸽王!不鸽后!” “看南北直播本来是想学技术的, 后来发现操作太高端我根本学不了,于是我变成了一个声控。” “求你了别鸽了,每天看你直播才活下去的我简直没有了动力!” “小朋友呢!今天也是想念小朋友的一天!” “看看时间,小朋友该来送牛奶送薯片了。” “南北啊,你这样吃会变成肥宅的~~” “声音这么好听操作这么牛批还这么能吃,长得好不好看我们大家心里都有a跟c之间的数的~~” “订阅破五千万的时候!宝贝露脸吗!我爱你的技术!就算你长得丑我也爱你如初!” 玲珑看着弹幕差点儿笑死,从她打游戏以来,因为技术高声音甜吸粉无数,她玩的游戏一般都以男性主播为多,少数的女主播技术都跟不上只能露脸,但她不,到现在直播一年左右,粉丝坚定地认为她要么是无盐丑女,要么是开了变声器的死肥宅。 “我太好看了,露脸的话怕你们爱上我知道吗?”一边插科打诨一边追着砍人,玲珑喜欢用的游戏角色只有一个要求——美。强不强是一个版本的事,丑却要一辈子,所以她只用好看的角色,偏偏好看的角色大多华而不实,然而到了她手里,就是能把这些空有颜值的角色技能发挥到极致。 这也是她吸粉的一个原因,不用版本角色,只用自己喜欢的,冷门角色也有亲妈啊,而且玲珑全能,无论中单打野都所向披靡,玩个奶妈都能玩出大魔王的气势来,之前直播平台联合游戏官方举行了一场主播比赛,玲珑当之无愧地拿下了第一并且抱走了十万元奖金。 从哪之后更是声名鹊起,哪怕她随缘直播,照样大把大把的人看,大把大把的人给她刷礼物。 “???大家好,我是南北的脸,她不要我了。” “南北长得好看的时候我给大家直播吃|屎!” “宝贝啊我们也不是以貌取人的人,你露脸直播的时候记得买好美颜摄像头啊。” “一般说自己丑的人长得都好看,但一般说自己好看的人,那是真丑。” 玲珑不大懂他们为什么一定坚持认为她是个三百斤的肥宅,但她真不是啊!“不好意思,本人今年十六,身高一六七体重四十二细腰长腿还有胸,主要长得还漂亮不接受任何反驳。不信你们问我家小朋友,东东!” 小朋友正趴在她床上也玩游戏,这会儿听到姐姐召唤,立刻扭着小屁股从床上滑下来,哒哒哒跑到玲珑面前,被她一把抱到腿上对着麦克风:“来,告诉这群不长眼的观众,姐姐好不好看?” “好看!”非常用力非常大声非常真诚,“姐姐最好看!” “听到了吗?”一局结束,玲珑满意地看着自己的mvp,“小孩子是最真诚的,他们从来不撒谎。” “你有本事说好看,你有本事爆照啊!” “我不信!小朋友是祖国的花朵,你不要逼着他们说假话!” “东东一定是被威胁了!我不信!南北在我心里就是个三百斤开变声器的肥宅我不管!” “你爆照我们就信你!哪怕美颜了我们也信!” “电竞圈大神还有美女?打死我也不信。” ID南南北北,被粉丝们亲昵地称为南北的玲珑看着弹幕笑个不停,她一点都不介意粉丝说她丑,反正她丑不丑公道自在人心,没想到小学一年级还没毕业,认了没几个字,坐在她腿上的小朋友磕磕绊绊的看了弹幕后生气了,奶声奶气地发起火来:“你们这些坏蛋!姐姐是是仙女!” 玲珑爆笑,狠狠地亲了一下小朋友的脸蛋:“说得好。” 弹幕飞过去一片问号,都在问玲珑是怎么把小朋友给洗脑了的,正好她现在也不想再开下一局,是时候也该下播了,就抱着小朋友晃了晃问:“叔叔阿姨们问你,为什么说姐姐是仙女呀?” 东东小朋友很认真地回答:“仙女下凡后会照顾人对一个人很好很好,姐姐就是仙女,而且姐姐漂亮。” 嘴巴是真的甜,玲珑越发觉得小朋友可爱了,反而弹幕开始谴责,喂喂喂他们才不是什么叔叔阿姨,他们是哥哥姐姐好不好! “小朋友才六岁,叫你们叔叔阿姨有什么问题?我不一样,我七岁,叫姐姐正好。” 弹幕都被她的无耻惊呆了。 “???南北你做个人吧!” “我今年五岁!” “我三岁!” “今天羊水有点咸,不说了我先吃点甜的。” “东东啊东东,我觉得祖国未来的花朵都被教坏了,他们迫切需要我这样的人民教师来为他们矫正一下畸形的审美观。” “心疼东东,有个肥宅姐姐还要夸仙女,小朋友真的善良。” 玲珑看弹幕笑成一个小傻子,她说了声下了就关掉了直播,粉丝们对她“光速下播”的行为已经习以为常,但还是忍不住要吐槽,这个人哦,随缘直播也就算了,每个月就播到平台要求的小时数,下播的时候真的是秒没,有时候话音都没听完人家就已经下了。 可他们又有什么办法?幸好从不迟到也不放鸽子,说什么时候播就什么时候播。 玲珑在电竞圈可是超级大神,许多人都视她为心中女神,无论男女,当然,是不计较长相的那种女神,南北大神从来不靠脸吃饭,人靠的是技术!组队打游戏还认识了一些电竞圈的高手,甚至还衍生出了一群奇奇怪怪的cp粉。 #南北仙女#这个热搜点进去,十条有九条都是赌咒的,说南北要不是肥宅而是个美女自己就吃|屎立帖为证,不知道为什么,玲珑的粉丝对她是个丑女的想法异常坚定,可同时又非常维护她,之前有一回她被竞争对手买水军刷屏黑,还没来得及反击粉丝就上了,除了将对方喷了个狗血淋头之外,最经典的一句话甚至出了圈子:除了丑我们北神没有任何原罪! 是的,水军骂了无数脏话跟莫须有的罪名,唯一被承认的只有丑。 玲珑觉得,他们一定会后悔的,要知道她现在正在玩的这款超级火爆的手游《逐鹿》出品公司邀请她去参加游戏展呢,还给了邀请函,说是有新游戏发布,还要聘请她率先直播试玩。 呵呵,说她丑是吧。 小朋友软绵绵地依偎在玲珑怀里,他很依赖她,也特别喜欢被抱,这会儿两只肉嘟嘟的小爪子揪着玲珑的睡衣领口,很认真地又重复了一遍:“姐姐是仙女。” 玲珑把他抱起来,纠正道:“不是仙女,是龙女。” 小朋友歪着脑袋,不明白仙女跟龙女有什么区别,玲珑也没跟他继续解释,看了下时间:“好了你该去睡觉了,小孩子熬夜可是会长不高的。” “姐姐也睡。” 玲珑根本不需要睡觉,她平时睡觉就是因为懒,而现在她还想再玩会儿,“姐姐是大人,想什么时候睡就什么时候睡。” 小朋友被她的强盗逻辑赌的说不出话,只好乖乖上了床,他现在都是跟玲珑一起睡的,她的床特别特别大,专门定制,占据了房间的二分之一。 等小朋友睡着了,玲珑摸了摸他的脑袋瓜,戴了耳机坐在床上刷新了下新闻,还专门把安西西的最新美照拉出来一张一张欣赏,看了半天觉得索然无味,并没有察觉到底美在什么地方。 果然人生赢家啊,千金小姐,极品未婚夫,自己还拥有千万粉丝被称为国民女神,一路顺风顺水有人保驾护航,简直爽死了。 抢了人家的东西就是好啊~坐享其成就可以,玲珑也想抢。 193.第十八片龙鳞(三) 第十八片龙鳞(三) 对于电竞圈来说, 游戏展可是盛事, 而举办方是如今国内首屈一指的游戏公司“不忘”,可以说是非常引人注目了。前来参展的不仅有电竞圈的大神, 还有各行各业热爱游戏的人, 说是万众瞩目也不为过。 对于南南北北也将参展的消息, 大家除了好奇之外更多的是坦然:无所谓,我们北神虽然丑, 也不温柔,但技术好, 这年头当粉丝的还看脸么, 以貌取人可不好。 不过话又说回来, 在线直播都这么长时间了,走了好几个流程, 各个游戏的大神们也都纷纷上台,怎么没看到北神啊? 弹幕里有人在感慨是不是北神怕粉丝被自己肥宅的真相吓跑所以怂了, 毕竟直播一年连个照片都不爆的女主播……你摸着良心说吧, 能好看到哪里去?哪个长得好看的女主播能忍一年不露脸也不晒自拍甚至连个微博都没有? 大家都做好心理准备了,再丑也是他们的北神, 不就是三百斤肥宅吗,这有什么不能接受的, 大不了以后他们只听声音忘了她的脸! “……相信大家已经知道, 今天我们现场来了许多大神, 前面呢也和大家互动过了, 那么接下来请上场试玩新游戏的这一位, 人送外号三百斤肥宅,想必我这么说,大家就知道是谁了吧?” 虽然嘴上都说北神丑,叫她三百斤肥宅,可玲珑人气超级高,现场气氛顿时热烈到极点,弹幕也开始疯狂刷过大片大片的北神再丑我们不离不弃。然而接下来让所有人都惊呆了,惟独已经见过玲珑的主持人终于忍不住了笑容,刚才他在说介绍词,尤其是那句三百斤肥宅的时候就是拼了命的在忍,这会儿总算可以笑了。 玲珑今天穿着细肩带黑色鱼尾裙,非常贴身,惟独从膝盖往下是鱼尾状,头发扎在脑后,露出精致的五官,妆很淡,惟独唇瓣是娇嫩鲜艳的红,黑色的裙子衬得她的皮肤宛如雪堆纤尘不染,可最惹人注目的还是她的脸,这是言语无法形容的美!要知道今天可是也有明星来的,可那些女明星跟她一比,顿时就成了庸脂俗粉,成了牡丹脚下的杂草,不堪一击。 真真是雪肤花貌,艳冠群芳。 “嗨,大家好。”玲珑手上拿着话筒,很自然地跟观众们打了个招呼,满意地看着他们的嘴巴都张成了一个大大的O字型,指着最前排拉着的一张横幅上的字说:“你们看,我没撒谎吧,我真不是三百斤肥宅,下次给我应援麻烦换一下谢谢。” 语气毫不客气,偏偏叫人生不起气——你能对着这样的美女生气?你来试试啊!她这会儿就是说太阳从西边出来,这一群没节操的粉丝也会点头说是的! 美颜即正义! 而弹幕已经刷的彻底看不见玲珑的脸了,人们从震惊中清醒过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怀疑这是个假的北神,说好的三百斤肥宅,怎么变成大美女了? 玲珑说:“是你们说我三百斤肥宅,我没承认啊,而且我否认过很多次,你们不信。” 当然不信!你那种随随便便的语气一点都不真诚好吗!而且哪有人夸自己超美的! “对不起我宣布从今天起我不再是北神技术粉,我是颜粉。” “????我操???美女你谁????” “我恋爱了!北神你家还缺小朋友吗!我特别能干!” “长这个样子你直播一年居然不开摄像头,北神你这是暴殄天物你懂不懂?!!” “求以后开摄像头!” “不用买美颜相机了!你就是最美的!” “讲道理今天来了这么多网红,照片上P的都挺美的,动起来完全不能看简直辣眼睛,北神的颜我服……” “北神好白!身材好好!腰好细腿好长!想求北神蹂|躏我!” 玲珑完全没有一些网红上台的那种小家子气,她看起来年纪轻轻,却十足有气场,她上场是为了给大家试玩不忘还没发行就受尽期待,过几天才会内测的竞技手游《猜猜我是谁》,顾名思义,是个以小孩子“捉迷藏”游戏为原型设计出来的手游,玩家可以根据手里随机分配到的道具进行伪装和作战,可玩性很强。 玲珑最喜欢现代人类社会的就是游戏!还有啤酒!烧烤!如果说出场还有人怀疑她是不是北神找来假装自己的话,那么游戏一开始,怀疑的人就立刻闭上了嘴巴,看这技术!看这气势!看这蛇皮走位!不是北神是谁! 说好的三百斤肥宅突然变成了大美女,粉丝们对玲珑的态度也随之一百八十度大转弯,他们以前捍卫她的一切除了丑,现在是再也不许任何人说北神一句不好了!北神世界第一美不接受任何反驳!电竞圈第一美女有疑问? 看她玩游戏,觉得《猜猜我是谁》趣味性强,玲珑玩了两局,跟她对战的是主持人跟其他被邀请前来参加的电竞圈主播,但是在强大的实力面前简直是压倒性的,玲珑从来不懂什么叫给人面子,她打游戏不管敌方是谁,从不放水从不手软。而经过她的试玩,前来参展的观众们也对这个游戏产生了兴趣。 而比游戏展跟新作品发布会更快上热搜的,就是#南北肥宅#,然而点进去一看全是各种各样的美照,害得大量不明真相的群众相当受伤:说好的肥宅呢???这身材这颜值,你跟我说她是三百斤肥宅??? 打扰了,告辞。 玲珑可不在乎别人怎么评价她,讲道理这一年邀请她的游戏跟公司数不胜数,她今天之所以会答应,当然也不会一个人来。所以自己的环节一结束,下了台,她就弯下腰,把小炮仗一样冲入自己怀抱的小朋友抱起来,“有没有很乖?” 小朋友点了两下头:“很乖。” 旁边是不忘公司的小姐姐,玲珑上台前拜托她帮忙照顾一下小朋友,这会儿也笑着说:“他好乖好可爱。”就是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小朋友的脸看起来特别眼熟,可真要说在哪里见过,一时间又说不出。 玲珑笑,这条裙子穿在身上不太好抱人,所以她很快又把小朋友放下,牵着他的小手,毕竟待会儿要带他见个很重要的人呢,今天小朋友打扮的也很隆重,小西装配领结,加上他的小脸总是很严肃,因此看起来格外的萌。 这也导致当玲珑见到不忘公司的老总时,对方看着她腿上坐着正玩手机的小朋友,英俊的脸上没什么表情,其他人就不一样了,看看老总再看看小朋友,这一大一小两张脸,说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都不为过,可他们要是没记错,他们老总……单身三十年啊! 难道是私生子??? 小朋友察觉到这尴尬的氛围,才把注意力从手机上转移开,盯着老总看了半天,很惊奇地跟玲珑说:“他好像我。” “不不不。”玲珑对他摇了摇食指,“准确点来说,是你像他。” 老总虽然被叫老总,但并不老,三十岁黄金单身汉,出了名的工作狂,不忘就是他一手创立的,他本身出自安家,安家做的房地产生意,但老总从上学起就对游戏很有兴趣,不需要父母支持,完全是白手起家创办了如今国内首屈一指的不忘,据说身价惊人。 安晏也相当震惊,他看过自己小时候的照片,这孩子……本来是想跟玲珑谈合作的,现在他的注意力完全转移了。玲珑便对他露出甜蜜的笑:“安先生,方便借一步说话么?” 等到只剩下两个大人一个娃,安晏震惊的目光还没有消去,“你……他……” “他是你的儿子呀,你可不能不认。”玲珑眼巴巴地看着他,“我给你生的。” 安晏张了张嘴,半天一句话没说出来,他根本不记得这回事,他甚至都没见过这个女孩,更别提是跟她生孩子了!可要说这孩子是他的儿子,那真没人怀疑,因为长得实在是太像太像了! 小朋友虽然被玲珑养胖了,但还是一样的早熟,只是在玲珑面前比较呆萌,来之前玲珑跟他说过,他就也跟着玲珑一起看向安晏,“爸爸。” 三十年处男只跟自己的右手发生过关系的安晏无言以对,不忘刚刚发行新的直播平台,他本来是想亲自跟南南北北谈一下关于跳槽的事情的,结果合作没来得及谈,就遭受到了如此巨大的冲击,一时间,他居然无言以对。 偏偏玲珑还戳戳小朋友的胖脸蛋:“你看,你爸爸多高兴啊!” 那是高兴么? 小朋友很淡定地看了一眼安晏,搂住了玲珑的脖子,嘟哝着问:“那我们以后就有人照顾了吗?” 玲珑很高兴地说:“对啊,你爸爸会照顾我们母子俩的。”完了转头问安晏,“对吧东东爸爸?” 194.第十八片龙鳞(四) 第十八片龙鳞(四) 安晏就这样莫名其妙被塞了一个儿子跟……儿子他妈。 于是接下来的游戏展, 根本没有人再见过美的冒泡的北神, 而不忘的员工们也再也没见过他们家老总。原因无他,在玲珑跟小朋友的要求下, 安晏已经开车带他们回家了。 他自己肯定也没法再继续工作, 任何一个工作狂都无法做到孩子连带孩子他妈找上门, 自己还无动于衷。他现在带着玲珑跟小朋友回家,这件事……很棘手, 比他刚开始创业的时候都难办。 安家父母电话里听到儿子声音很严肃, 虽然这个孩子从小到大就比其他孩子早熟,但这种语气还是没听过,夫妻俩早早就在家里沙发上坐着等, 结果看到安晏回来, 还没来得及开口, 就瞧见安晏身后走来一个女孩, 手里牵着个小孩子,再仔细一看, 那小朋友跟自家儿子站在一起的时候…… 简直一模一样! 安家父母惊呆了,“这、这怎么回事?” 电话里说不出清楚, 事实上安晏不觉得当着父母的面自己就能说清楚了。他很认真地问:“爸, 妈,我之前有没有出过什么车祸之类的会导致失忆的事?” 安家父母不约而同地摇摇头。 “那我为什么不记得我……跟这位小姐生过一个孩子呢?”安晏自己也完全没有印象,他没生过什么重病, 也确信自己没有见过玲珑, 而且……“你今年多大?” 玲珑对他嫣然一笑:“虽然我看起来很少女, 但其实我成年了你放心不然我怎么带孩子呢?” 安晏想问的根本不是这个,而是她就算成年了,撑死也不过二十岁,可孩子却已经六岁了,他就是再怎么禽兽,再怎么饥渴,也不至于强迫一个十三四岁的小女孩吧?做出这种事他还是人吗?而且六年前他二十四,正是刚开始创业忙得焦头烂额的时候,别说交女朋友上床做|爱,就是闭上眼睛睡觉都是浪费时间。 “啊?” 安家父母这会儿才反应过来,意思是这是他们家安晏的儿子?他们的孙子?这肯定没得跑啊,绝对不是假的,光看这小脸就跟安晏长得一模一样,还能有假?早就盼着儿子结婚生子的安妈妈立刻激动起来,“你、你叫什么名字?我是奶奶,我是奶奶啊!”这样说完觉得自己似乎有些没礼貌,就又跟玲珑说,“委屈你了,孩子叫什么名字?” 玲珑轻笑:“东东,跟我姓,龙东东。” 东东小朋友却不肯到安妈妈那里去,他只肯依偎在玲珑身边,对她依赖到了极点。东东是个戒心非常重的小孩,陌生人是绝对没法在他这里讨到好处的,哪怕可能是他亲奶奶的安妈妈。 玲珑抱着东东,楚楚可怜地跟安妈妈说:“很抱歉,我一个人带孩子其实很不方便,没有父亲疼爱的孩子实在是太可怜了,所以……我才自己做主,带着他来找安总了,对不起……” “叫什么安总,直接叫名字就行了,自家人自家人。”安妈妈越看玲珑越喜欢,多漂亮的女孩子啊,配他们家安晏,那还是安晏占便宜了呢!当下觉得平日里哪哪儿都好的儿子,这下是哪哪儿都看不顺眼了,很嫌弃地挥手:“去去去,你们男人就是没担当,连是不是自己儿子都认不出来。” 安晏被母亲怼的无话可说,看向父亲,结果安爸爸清了清嗓子:“那个,老婆啊,我觉得还是要先去验一下DNA才能决定,天下之大无奇不有,难保就有那长得很像的人也不是不可能——” 话音未落就被老婆打断:“你当着人家姑娘面怎么说话呢,你们男人怎么都这样?合着人家辛辛苦苦给你生孩子还要被你怀疑?来来来你看看东东的脸,再看看你儿子的,你说他们不是父子有人信吗?” 安爸爸看看东东,又看看安晏,半晌无奈:“……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不信。” 没办法,这两人长得实在是太像太像了!这有可能不是亲生父子吗?!说真的,别说是他亲爸亲妈,就是安晏自己都觉得这是他儿子,虽然他也不知道自己到底什么时候跟人生了儿子。 比起激动有了孙子的老婆,安爸爸凭借多年在商场上打滚的经验,还是保持了一些理智,他悄悄问安晏:“你以前做没做过捐精?或者是没做好措施,被人偷了种子?” 安晏满脸黑线,他实在是不明白,父亲为什么上了年纪后脑回路越发清奇,他去捐精?他那会儿忙的要死,能有那闲工夫吗?那阵子一天睡四个小时都是奢望,一日三餐跟不上点,还去撸?开什么玩笑呢? “对不起,我打扰到你们了。”玲珑失落地低下头,吸了吸鼻子,“我这就带着东东离开……” “等一下!”安妈妈立刻阻止,“他们父子不承认,我承认!你就安心在家里住下来,我看看谁敢不同意!” 父子俩哪有敢不同意的,于是玲珑就带着东东在安家暂时住了下来,得知她现在做主播,而且赚钱养活自己跟东东,有房有车后,安妈妈非常佩服,同时更加唾弃始乱终弃睡了人家就跑的男人,哪怕对方是自己的亲生儿子。 说真的,以前她特别为自己这儿子骄傲,觉得优秀、出类拔萃,谁都比不上,可这事儿做得那真叫一个差劲,安妈妈都不想认安晏了! 反正她现在有了乖孙孙,儿子什么的不重要。 而且就算长得像是个巧合,性格怎么也这么像?这副小大人的模样,跟他们家安晏小时候根本没区别!安妈妈特别喜欢东东,可惜小朋友除了玲珑谁都不亲近,看谁都一个样子,粉嘟嘟胖乎乎,那么讨人喜欢,尤其是一双圆圆亮亮黑白分明的眼睛,干净无比,安妈妈特别希望能抱抱他,但小朋友不肯被抱。 安晏现在是不在家里住的,安妈妈觉得不管怎么样得先让他们培养一下感情,玲珑说得没错,孩子生活在健全的家庭中是非常重要的事,所以虽然她很希望小孙子能在家里住,但仍然让安晏把玲珑跟东东带到他的房子去,每周回来一次。 太后下旨,安晏不得不从。 可玲珑在自己房子里住得多舒服啊,才不想搬去安晏那儿呢,再说了,她那么多好东西,还有小朋友的玩具啊书本啊什么的,都要一起搬过去麻烦死了,所以她趁势跟安妈妈提议说要不然叫安晏住到她家里去,房子很大还有空房间,交通便利外卖还多。安妈妈觉得可行,直接拍板定案,不给安晏反抗的机会。 所以……虽然来的时候是小蝌蚪找爸爸,但回去的时候已经带了一只大尾巴了。 安晏知道玲珑很红,但没想到她能在这样的地段买到房子,还一买就是一层,这绝对是土豪的水准了。 他被分配到次卧,今天一天过得太混乱,当着父母的面不好说,安晏还有很多问题要问玲珑,一直没找到机会,等到估摸着小朋友快睡着了,他才敲了敲玲珑卧室的门。 门一拉开,安晏就瞧进了酥软的沟壑之中,他立刻别过头,心想她说自己成年还是可信的,未成年应该……没有这样傲人的尺寸。说起来她今天穿的那件黑色的裙子特别衬她雪白的皮肤,好看极了。 玲珑也打算睡会儿,她刚泡过澡,头发还没有干,只穿着简单的睡袍,腰带松松地系着,明明看起来是个小姑娘,却不知为何显出万种风情,勾人魂魄。“什么事?” “方便谈谈吗?” 安晏面无表情,宛如柳下惠,玲珑撩了撩湿漉漉的头发,突然笑起来,她这一笑可美,安晏几乎被这艳色逼得不能呼吸,好在及时反应,玲珑又摸了摸他坚实的胸膛,刻意放柔了声音,甜的像蜜糖:“谈什么呀,不如你上了我的床后,咱们再谈?” 这话是明晃晃的挑逗,或者说……是勾引。安晏后退了一步,微微蹙眉:“女孩子不要对成年男人说这样的话。”这世界上没那么多好人。 “那你来不来?” 结果她还得寸进尺了,安晏后退也没有用,玲珑步步紧逼,直接将他逼到客厅的沙发上,安晏坐下后,玲珑腿一伸跨到他身上,故意暧昧道:“咱们孩子都生了,东东马上都要七岁了,你还害羞呢?难不成在我之后,你没交过女朋友?” 安晏拿开她摸自己脸的手,只觉得这只小手柔若无骨,说出的话却很是一板一眼:“这是我的私事。” “没关系,你的私事我也很有兴趣知道。”玲珑眨眨眼,“我这是在自荐枕席啊,难道你没听出来?未免也太不解风情了吧!” 最后一句又甜又软,明明是抱怨,却宛如撒娇。 195.第十八片龙鳞(五) 第十八片龙鳞(五) 安晏有点招架不住, 他平常习惯板着脸, 对他有好感的姑娘不少, 可没几个敢顶着他这么一张冷脸上来的,而且在他面前,那个顶个淑女的不行,玲珑这样是真没见过。而且安晏不觉得玲珑真的是在勾引, 她的眼神没有丝毫欲色,倒像是在逗他玩儿。 他便很冷淡地后退了一步,“这些事不重要, 我想知道的是——” “你想问东东?”玲珑坐在了沙发上, 翘起二郎腿单手托腮,“可我为什么要告诉你呢,看你们两个人的脸就知道肯定关系匪浅吧?” “他不可能是我的儿子。”安晏很肯定地说,“在我父母面前我不好开口, 可是你一清清白白的姑娘家, 怎么能随便跟人说那种话?” 那种话是什么话两人心里都清楚,玲珑上下打量了下这个男人, 突然笑了, 不回答他的问题反而说:“我饿了,想吃除了外卖以外的食物。” 这是要差使安晏去给她做饭,可她怎么知道他会做饭?安晏创业那会憋着一股劲儿, 不肯拿家里一毛钱, 也不让安爸爸资助, 完完全全就是自己一个人啃下来的市场, 很多时候难得空闲,就会用最少的钱买一些水果肉类自己做饭,锻炼出了一手好厨艺。不过他已经很久不做饭了,身为一个工作狂,根本连休息的时间都没有,哪来的闲工夫做饭呢? 玲珑却很坚持:“你不给我做饭吃吗?你居然都不愿意为你孩子的母亲做一顿饭……” 安晏觉得她的眼睛里波光盈盈,似乎下一秒就会哭出来。他有点头大,还是举手投降:“我知道了,你等一会。” 时间是不早了,做什么都觉得不方便,好在有速冻面条,解冻后开水煮过捞出来滤干做成炒面,方便实惠又美味。闻着香味安晏也饿了,就多做了一些,结果玲珑直接把锅给端走了:“我就这样吃。” 她看起来那么苗条纤细,浑身上下一点多余的脂肪都没有,却要在这样的晚上一个人吃一大锅炒面?安晏有足够的理由怀疑玲珑能不能吃完。 ……然后玲珑证明了自己。 “你做饭挺好吃的。”玲珑思考了下,“那就这样吧,我明天就把煮饭阿姨辞退了,以后都交给你。” 安晏差点儿以为自己听错了。玲珑看他那表情,立刻道:“你这是什么态度,难道不应该吗?我辛辛苦苦一把屎一把尿将东东拉拔大,这六年你尽过一点当爸爸的责任没有?你没有!这不是你应该做的吗?补偿我们母子!” 话都被她说了,他又能说什么?安晏叹了口气,“东东虽然跟我长得像,可我很确定我没有跟任何人生过孩子。” “也许你生了,但你不知道呢?” 安晏:“……”会有男人不知道这种事么? 玲珑还偏偏就不给他解答,而是问:“你妹妹什么时候回家啊,我想带着东东见见大明星。” 提起妹妹,安晏的眼神变得柔和了许多:“她最近工作有点忙,已经快两个月没回家了。” “这样啊。”玲珑漫不经心地应了一声,“你跟你妹妹感情很好?” 安晏其实不太想跟她聊这些比较私密的话题,因为他跟玲珑的关系相当尴尬,父母认定了东东是他的儿子,要他好好照顾他们娘俩,可安晏自己心里门儿清,东东怎么可能是他的孩子呢? “你是不是在想东东不可能是你的儿子,我是来讹你的?” “……我没有。” “没事,就算你这么想了也没关系,反正我不在乎。” “龙小姐——” “叫我的名字,否则我拒绝回答你任何问题。” “……玲珑,我们能开诚布公的谈谈么?” 玲珑眨眨眼:“要是你想问东东到底是什么来历的话,我什么都不会说。” “那——” “嘘。”她竖起一根纤细的手指头抵在唇瓣上,眉眼幽深,藏着安晏看不懂的光。但随即那光就化作了她面容上纯真又娇媚的笑,“别担心,你很快就会知道了。” 当天夜里,安晏做了个羞于启齿的……春天的梦,醒来的时候才发觉自己睡在玲珑家里的客房,然后大清早的玲珑就听见了洗衣机的声音,她随意翻了个身,把软绵绵胖乎乎的小朋友搂到怀里当抱枕,又舒服地睡了过去。 工作狂就是工作狂,没有一分钟停得下来,玲珑跟小朋友醒的时候安晏早就去上班了,不过给他们准备了早餐,玲珑一边打呵欠一边盛了两碗粥出来,小朋友乖巧地坐在餐椅上剥鸭蛋壳,玲珑端着粥过来,恰好鸭蛋剥好。 他很懂事地把流油的蛋黄给了玲珑,玲珑就喜欢这种在吃上特别照顾自己的人,哪怕对方只是个六岁小朋友。很大方地亲了小朋友一口,“东东真乖。” 失去了母亲,只能一人流浪的东东小朋友,在对玲珑彻底卸下防备后,对她的依赖甚至超过了对已经死去的生母。妈妈不是这样的,妈妈太柔弱,所以他逼着自己快点长大,逼着自己变得更聪明,因为那样才能保护妈妈。可姐姐不一样,姐姐强大、霸道、不讲理,虽然有些小小的缺点,却能够保护他。 他不再害怕,也不再难过了。 小朋友酡红着胖脸蛋乖乖喝粥,他跟其他吃饭会洒的小孩不一样,拿着勺子喝粥的动作无比标准,好在玲珑还有点良心,又把蛋黄分给小朋友一半。 小朋友还有两天假期,平时放假要么出去玩要么宅在家里打游戏,今天早餐过后玲珑带着小朋友去换衣服,他就问玲珑要去哪里玩。 玲珑蹲下来亲昵地碰了碰他的脑门,“带你去找爸爸玩。” 小朋友不是很高兴,他并不喜欢有第三个人进入他们的生活,姐姐还年轻,她早晚会结婚生小孩,到那个时候,她有了自己的小孩,就不会再喜欢他,也不会再抱他了。 看出小朋友的失落,玲珑戳戳他的苹果脸:“干什么板着一张脸,跟你爸爸一模一样。” “……他才不是我爸爸,我没有爸爸。” “好好好,你说不是就不是,但人前你得这么叫,知道吗?” 小朋友不是很懂为什么,大人的世界太复杂了,他才只有六岁,没必要懂那么多,但姐姐的话就是真理,所以他乖巧点头。 不忘公司的大楼离他们家不远,搭地铁直达,玲珑有车但懒得开——自己开车去了,那回来不也得自己开?那她去不忘干什么去的呢? “今天中午你想吃什么?” 小朋友认真想了想:“我想吃炸鸡。” “没问题。” 到底长得好看的人有优势,看到这么漂亮的姑娘带着孩子,大家纷纷争相让座,有人觉得这姑娘太美了,虽然戴着鸭舌帽,但看着有点眼熟啊…… 不知道是谁先认出了她,但玲珑不以为意,只是挡住了怀里小朋友的脸:“抱歉,请不要拍孩子。” 她的请求谁能狠心拒绝?当下拿着手机拍摄的人都不由自主放下了,小朋友也朝玲珑怀里钻了钻,把脸挡住。他不喜欢被那么多人看着,让他很没有安全感。 玲珑可能是唯一一个电竞圈却靠着美貌爆红刷屏的人了,很多人都说她肯定要进娱乐圈,结果人一点这方面的意思都没有,就连偶遇的人都少,肥宅这两个字,玲珑占后面那个,要是随便吃随便喝随便玩,让她在房子里待个几十年她也不觉得闷呐。 不忘公司大楼十分大气,玲珑站在大厅接待处,虽然她没有工作牌,但不忘是做游戏的,尤其是爆火的《逐鹿》,要问《逐鹿》主播中谁最厉害,谁知名度最高,除了玲珑还有谁?再加上不忘的游戏展,玲珑惊艳,可以说,不忘上上下下所有员工,就没有不认识她的。 而且公司最近刚刚发行了最新的直播平台,那肯定是要去各大直播平台挖人的,因此玲珑说来找老总,大家也不觉得惊奇。 可老总本人表示非常惊奇! 玲珑牵着小朋友的手站在办公室门口跟他打招呼:“嗨。” “你们怎么来了?” 他先起身迎接,将人带了进来,对外头员工们故作不经意实则充满好奇的眼神视而不见,反手就把门带上,看着这一大一小有点头疼,东东跟他长得这么像,要是他猜得没错,公司群里现在应该已经讨论的如火如荼了。 虽然他身为老总并没有加群。 “都中午了,来让你请我们吃饭啊,对不对?” 东东用力点头:“对。” 安晏看了下时间,都十二点了,他忙了一上午居然都没注意时间,本来打算随便对付一下的。也许是因为东东太可爱,也许是因为玲珑笑得太开心,安晏一点火气都没有,任劳任怨地问:“那你们想吃什么?” 一大一小异口同声:“炸鸡!” 196.第十八片龙鳞(六) 第十八片龙鳞(六) 虽然安晏也说不出生过孩子的女人是什么样子, 但他总觉得……不应该是玲珑这样。 她看起来简直比东东还要幼稚, 脾气也跟个小孩子似的, 喜怒无常, 翻脸还很快。但是东东那张脸……安晏跟东东没有太亲近, 这是个戒心很重的孩子,他觉得还是要找个机会验一下两人的DNA, 如果是他的孩子, 他会负责任;如果不是, 也得找出玲珑带着孩子找上他的理由。 安晏自己是不喜欢炸鸡汽水这些食物的,可还是陪着一大一小吃了, 玲珑还专门给东东买了儿童套餐,赠送的玩具是一个挺精致的机器人模型,就是要自己拼装, 东东一下就喜欢上了,抱在怀里不撒手。 “你们下午也要跟着我?” “当然。”玲珑理直气壮的。“你是东东爸爸,我们不跟着你跟着谁?” 安晏有些无奈,只好又让他们两个跟着,公司现在上上下下都知道老总带着北神, 还有一个跟他长得一毛一样的小男孩来上班, 秘密跟八卦, 都是阻挡不住的, 很快就流传出不忘公司老总跟北神的虐心爱情故事, 两个人颜值高, 看起来莫名般配, 虽然不知道发生过什么爱恨纠葛,但局外人嘛,能吃瓜就很开心。 玲珑刚靠着盛世美颜狠狠刷了一波存在感,热度还没下去就被爆出跟安晏的□□,不知道谁还偷拍了东东的照片传到网上,于是新闻闹得更大,就连远在外地拍戏的安西西都打电话回来关心。 对这个妹妹安晏十分疼爱,他是个非常好的哥哥,安西西在电话里说很快杀青回来,她是不容许任何人伤害到她的家人的! 玲珑听着安晏接电话,顺便抱着腿上的小朋友晃了晃,笑眯眯地问:“你的姑姑要回来了,开不开心呀?听说她可是天之骄女,明日之星呢。咱们小朋友要是能跟她学到点本事,那可真是再好不过了。” 小朋友正摆弄着机器人模型,听到玲珑这样说,抬起眼看看她,就又继续玩去了。 安西西说杀青,也不过是一个星期的事儿,等到她回来,安晏特地带着玲珑跟小朋友回去家里一起吃饭,同时在的还有安西西的未婚夫沈璞。 这下可以说是一家人聚齐了。 比起电视杂志中的安西西,真人更加出色美丽,也许是身为著名女星,安西西身上有种让人很敬畏的气场,通俗点来说就是自带王霸之气,这种气质安晏身上也有。 她穿着很简单的衬衫牛仔裤,坐在沙发里,看到安晏带着人进来时率先起身迎接:“哥。”然后看向玲珑跟小朋友,先是为玲珑的美貌震惊了一下,言语有些冷淡,“龙小姐。” “叫什么小姐,叫嫂子就行了,我这人不见外的。”玲珑举起被安晏握住的手晃了晃,“东东,叫姑姑啊。” 小朋友乖巧地叫了一声,安西西眼神淡漠,嗯了一下也不知算应还是不应,倒是安爸爸安妈妈看见东东喜欢的不得了,只可惜东东不让抱,不然真想抱着好好疼疼。他们对东东的喜爱程度超出了安西西的预期,要知道从前在家里最受宠的人可是她,现在可好,有了这个小孩的出现,爸爸妈妈都不跟以前那样爱她了。 就连哥哥也跟其他女人很亲密。安西西微微皱起眉,好在她还有沈璞。结果没想到沈璞也很喜欢东东,小家伙脸蛋肥嘟嘟偏偏表情严肃老成,让人忍不住想逗他玩。 眼看东东成为核心,安西西用力咳了两声,其实东东还好,真正让她有危机感的是玲珑,那个女人……不知道为什么,身上透露出一股自己不喜欢的气息,总觉得很危险,不能靠近。所以趁着玲珑跟东东一起玩的时候,安西西拉了安晏到阳台说话,“哥,那个女人什么来历?你确定她没有别的企图吗?” 安晏笑:“她能有什么企图,她自己一个月都能赚几百万,难道还是看上我的钱不成?” “话不是这么说,也许她还想要别的呢,我对她观感很不好。”安西西认真道,“哥,你要小心点别被人仙人跳啊。” 安晏笑着敲了她一个爆栗,“你把你哥当傻子呢?玲珑就是小孩子气了点,人还是很好相处的,你跟她多说几句话,就知道她很可爱。” 安西西还是第一次听到她哥夸女孩子可爱,上学那会儿多少女同学暗恋明恋他都不解风情啊。这会儿居然都知道夸人可爱了!玲珑带来的变数太大,让安西西察觉到了不安。她跟安晏说不通,转身回去就看见玲珑正跟沈璞有说有笑,性子比较刻板的沈璞平时身边女性下属都少,也很不擅长跟女人接触,但跟玲珑说话的时候他们靠的也太近了! “沈璞!” 正跟玲珑讨论如何让东东给他抱的沈璞听见未婚妻的声音,扭头看去,安西西对他招手:“你过来一下。” 他歉意地看了玲珑一眼走过去,“怎么了?” “我不喜欢你跟别的女人靠太近。”安西西扁着嘴,“你还记得你是我的未婚夫吧?” 沈璞愣了一下,“当然,可是我们不是说好的,只是暂时订婚?” “那也是未婚夫妻,你靠别的女人那么近被人看到怎么办?到时候媒体一报道,我的,面子往哪儿搁?” 沈璞摆摆手:“不至于,这是在安家,不会被人拍到,东东很可爱,你不是很喜欢小孩子吗?” 安西西没说话,她是很喜欢小孩子,可那是表现出来的,哪个公众人物能当众说自己其实一点都不喜欢小孩?而且不知道为什么,每当她看向东东的眼睛时,那个孩子总给她一种阴郁的、毛骨悚然的感觉。再加上他跟安晏长得特别像,安西西总觉得自己忽略了什么。她咽了口口水,“我有点不舒服,先回房休息了。” 她走在楼梯上不由自主地朝一楼看了一眼,玲珑跟小朋友恰好也抬起头看她,一大一小露出神似的笑容,那笑容看得安西西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她的第六感告诉她,这两个人很危险,绝对不能让他们留下来! 得想个方法才行。 那边安晏的DNA报告也拿到了。他跟东东绝对不是父子,但绝对有血缘关系。 他觉得这一切的谜团中间有什么是他没弄明白的,只要弄明白,一切就都好解决。 唯一知道真相的就只有玲珑,经过这些天的相处,他对玲珑很有好感,觉得她并不像是有恶意,可东东的存在要怎么说? 安晏没有跟父母妹妹讲,而是挑了个时间直接问玲珑,他不希望被她欺骗。 玲珑坐在地毯上,手里拿着安晏递过来的检查单,她看都没看就丢到一边,干脆地承认了:“东东的确不是你的儿子,是我让他叫你爸爸的,你不觉得你们长得很像么?” “是很像,跟我小时候简直一模一样。”安晏承认,“可他到底是谁?” “人类常说外甥似舅,侄女肖姑,你觉得这话有没有科学依据?” “你的意思是说……”安晏觉得不可能。“我看着西西长大,她不可能有孩子,她这么大了连男朋友都没交过!” “那她要不是你的亲妹妹呢?” “不可能!”安晏立刻否认了这个说法。 玲珑含笑看他,语气带了点嘲弄,“你就这么相信DNA检测报告啊,要知道世界上很多事情是没办法用常理解释的,比如说安家在找回失散数年的千金小姐时,DNA检测报告出了一点小小的问题,把其中两个人的名字交换了。” 这个暗示已经非常明显了,安晏一向严肃的脸上满是不敢置信,冲击力太大,他根本承受不来。疼了这么多年的妹妹不是亲的? “不过这也不能怪工作人员,安西西也没做错什么事,她就是跟人交换了个东西。” 玲珑伸了个懒腰,从地毯上爬起来,背对着安晏,“交换命格,本该陷入泥淖的人一飞冲天,本该万千宠爱的人跌落云端,这就是命啊。” 她又回头冲安晏笑了笑:“你既然能悄悄弄到东东的头发去做验证,当然也能再弄到安西西的,对吧?我想你肯定有这个本事。” 说完她就头都不回的走了,结果刚出房间,就看到了沈璞。 他脸上的表情是不可思议,还带了点尴尬:“……我不是故意偷听,你们房门没关好。”而他恰巧路过。 玲珑才不在乎这个呢,她伸手拽住沈璞的衣领,故意跟他靠得很近很近,“没关系,就算你听到了,你也会替她隐瞒的。” 她松开手,一楼正在玩拼图的小朋友看到她,丢下拼图就跑过来,玲珑将他搂进怀里,捏他肥肥的小脸,“你的东西很快都会属于你,开心吗?” 东东把脑袋钻进她怀里,不说话。 他还是更喜欢跟她在一起。 197.第十八片龙鳞(七) 第十八片龙鳞(七) 安西西想要玲珑离开她的生活。 她并不是一个心慈手软的人, 玲珑的存在严重干扰到了她,甚至让她有了一种巨大的危机感, 总觉得已经被掩藏好的一切, 会以一种无情又残酷的方式被揭开。 都要忘的一干二净了, 却被这个莫名其妙出现的女人搞得一团糟。 安西西自己心里头有主意, 看她哥那样, 对玲珑肯定是有意思, 不可能帮她,而且她也不希望自己在家人心里的形象有太大的转变。虽然自己在娱乐圈,但一直有家里人保驾护航,可以说是没吃过什么苦, 可耳濡目染久了,安西西也知道这个圈子里的一些心照不宣的潜规则。 玲珑到底是个什么来头, 她会查清楚再下手的。 同样安西西也很不喜欢东东,不知道为什么, 每当看到那个小孩的眼睛, 她总是感觉怪怪的, 可又说不出来哪里怪, 只知道现在自己的生活无比幸福美满,只要这两个人离开,一切就都万事大吉。 她可能是在娱乐圈混久了, 见惯了别人是怎么被欺压的, 于是理所当然就想用同样的招数来对付玲珑。但玲珑跟她从前认识的对自己有敌意的人不一样, 与其说玲珑对她有敌意, 倒不如说,玲珑像是来讨债的一样天经地义。 安西西又美又甜,暗恋她的人一抓一大把,不乏影帝天王圈内大佬,再加上有哥哥和未婚夫保护,她一点黑料都没有,资源顶级,人生赢家。这样顺风顺水当然也会遇小人,但安西西运势多好啊,根本不需要自己出手,只要有人对她存有坏心,她身边保护她的人就会先一步帮她处理好。 玲珑不就是对她存有坏心的人吗?可这一次为什么无论是爸爸妈妈,还是哥哥跟沈璞,都觉得玲珑好呢?那个女人明明虚伪又做作,不安好心!图谋不轨! 有人爆料说某颜值超高的电竞女神所谓的弟弟其实不是弟弟而是私生子的时候,玲珑对此不置可否,不承认也不否认,哪怕网上流言已经满天飞,把她从出生到做主播的所有黑点都挖了出来,她也岿然不动。 看过她直播的人都知道,她就是那种我行我素的性格,但人美技术好,条件过硬别人又能怎么办?你喜不喜欢她,她又不知道,知道了也不在乎。 但是说弟弟是儿子什么的……老粉都知道不可能,北神才多大年纪?能生出这么大的儿子来? 这一波黑料来势汹汹,不管是玲珑上学时多么放荡不自爱交遍男朋友堪称公交车,还是做了主播后暗地里买水军黑人刷人气脾气差……总之说得活灵活现跟现场目睹似的,其他黑料也就算了,玲珑就很想问问背后爆料的那人,她一夜睡好几个男人的时候,对方是躲在床底下亲眼看见了么?不然怎么那么信誓旦旦? 她也不在意,该直播的时候还是直播,她的房管们非常负责任,弹幕基本看不到辱骂或是开嘲讽的,然而玲珑这个人记仇,她虽然明面上什么都没回应,可那些对她口出恶言的人,都是要倒霉一年半载的,如果因为这些倒霉事缺个胳膊少个腿,也是很正常的事不是吗? 安西西没想到玲珑心态这么稳定,偏偏玲珑越是这样,她越是心慌意乱,越是想快点把这个人从自己的世界里赶出去,不应该存在的人为什么要出现?!本来一切都好好的,她是天之骄女,是所有人疼爱喜欢的对象,可玲珑一出现,每次被那双眼睛盯着看,安西西都觉得头皮发麻。 玲珑压根没跟安西西正面对上,因为完全没有必要,安西西抢走的命格会让她有如神助,总是会有各种各样的贵人和巧合来帮助她渡过难关,但这一切都是有前提的——安西西要做一个好人,一个纯洁又干净的人,内心深处大可有无数肮脏透顶的想法,但绝对不能施行,只要不做坏事,她就能享用这美好的命格。 玲珑没打算强硬毁灭,那样虽然也可以,却不免让安西西成为许多人心里无法磨灭的白月光。所以她只要让安西西有危机感就可以了,对于一路顺风顺水的安西西而言,一点小小的打击都会让她感到愤怒,因为她已经习惯过这样完美的生活了。 安晏太喜欢玲珑,安西西看到了会不高兴;安爸爸安妈妈太疼爱东东,安西西看到了会不高兴;就连契约未婚夫沈璞跟玲珑多说几句话,安西西也会不高兴。 她过惯了自己是女主角的生活,连一个小小的女配角都不能接受,哪天这个世界要是不围绕着她安西西转了,她觉得活着就没意思。 偏偏玲珑还刻意撩她,不是跟安晏形似亲密,就是让东东陪着安爸爸安妈妈玩,再不然就是让安西西“无意”看见她跟沈璞有说有笑的场景,一开始安西西还能忍,后来就忍不了了,因为她委婉地跟父母哥哥还有未婚夫暗示过玲珑的不好,可他们却都站在统一战线上,说玲珑是个好女孩! 她根本就是心机深沉! 安西西的好运在玲珑身上没有效果,因为玲珑并不属于这个世界,人类的命格好与坏,都对她没有任何影响。所以没有人帮助的安西西决定自己动手,毕竟她不想让玲珑这个危险的不|定|时|炸|弹留在自己身边,不知道什么时候引爆,将自己炸个粉身碎骨。 而就在安西西犹豫不决要不要对玲珑出手的时候,玲珑觉得应该再刺激她一下,这样安西西就不用迟疑了。 她用的方法很简单,对于玲珑跟安晏等人的亲近,安西西虽然觉得厌恶妒忌,却并不是不能忍受,沈璞对玲珑那样和颜悦色,她看了也的确来气,可她心里还牢记当初被叮嘱的话,死死克制着自己,这样的人生多好啊,跟她想象中的完全不一样,她感受过这样的美好,就再也不会想要回到地狱中去了。 她只是想过上好日子而已,又有什么错呢? 小朋友的成长惊人的快,东东放了暑假,光荣地成为一只小学二年级的小朋友,他一点都不喜欢安西西,而且丝毫不掩饰对安西西的不喜欢,安妈妈曾经悄悄问过为什么,东东低着头不说话。 等到被逼问急了,才小小声说觉得姑姑是坏人。 而按照玲珑给的信息,安晏弄到了安西西的头发,再一次与安爸爸的做了DNA比对,这一次出来的结果玲珑一点都不惊奇,当她看到安晏难看又震惊的脸色时就知道他肯定是按照自己说的去做了,不然不会是这个表情。 她很乐意瞧安西西倒霉,就笑眯眯地问:“怎么样,我没说错吧?” 安晏觉得手上薄薄的报告单犹如千斤重,他干涩地问玲珑:“你为什么会知道这件事?” “什么事啊?”玲珑笑着仰头问,好像完全不明白安晏在问什么。 相处了这么久,安晏还能不知道玲珑明知故问的意思?她根本就是在报复他之前的言辞凿凿,故意让他打脸。但这件事太荒谬了,即便是安晏也想要知道答案:“西西不是我妹妹的事,你怎么会知道?” 玲珑眨眨眼:“你想知道?我不告诉你。” 安晏早被她磨的没了脾气,但这件事对他真的很重要,如果安西西不是他的妹妹,那么他的亲妹妹在哪里?最重要的是,DNA报告这么重要的东西,怎么会把人名打错?“我派人去查过,可是当年医院起过一场大火,把过去的资料都烧没了,包括另外几个一起来验DNA的女孩信息。” “正常操作。”玲珑说,完了又补充一句,“我不是说火灾,是说过去的一切被掩埋这个必要条件。” 这样就不会有人怀疑,也不会有人质疑安西西是不是真的安家人,一切简直完美。 两人在书房说话,安晏沉浸在巨大的震惊与疑惑之中,根本没注意玲珑进来的时候没把门关好,而这一切恰好被经过书房的安西西给听到了! 她可以什么都不要,惟独不能失去这个身份! 安西西屏气静神,小心地探听里头的谈话,内心无疑滔天巨浪难以平静,玲珑到底是什么人,她怎么会知道世界上根本没有人知道的事?太邪门了! 她得想个办法,快点把这个女人赶走! 这才有了玲珑那一大堆莫须有的黑料,可惜玲珑心理素质过硬,骂她的人反正都要受到惩罚,你想想幕后主使得被她怎么教训? 而一个善良、纯洁、没有缺点的女主角,是不会做这种暗地里朝人身上泼脏水,污蔑别人名声的事的。 一旦做了,这完美的命格就出现了瑕疵。就像是出现龟裂纹路的玻璃,再也无法回到从前。 198.第十八片龙鳞(八) 第十八片龙鳞(八) 可安西西真的太低估玲珑了, 也许对于她来说,这美好的人生不能容许出现丁点瑕疵, 可对玲珑而言这些都不痛不痒, 她又不是神, 不需要人类顶礼膜拜, 别人喜欢她还是讨厌她, 她连知道都懒得知道。 安西西私下里做的事非常隐秘, 她在攻击玲珑和东东的同时,还希望父母哥哥跟未婚夫,乃至于她全部的粉丝都不知道,在他们心里, 她要永远是那个美丽骄傲的公主,而不是心思恶毒会因为嫉妒做出一些无法挽回的事情的人。 但是玲珑真的是太讨厌太讨厌太讨厌了!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讨人厌的人?!安西西简直不能理解, 她不懂玲珑怎么会知道世界上根本没有人会知道的真相,带着个跟哥哥长得一模一样的小男孩突然出现又是为了什么, 那天玲珑跟安晏的对话都被安西西听到了, 这成了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之前还能勉强忍受玲珑的安西西, 这下是完全无法忍受了。 黑料是一波接着一波爆,还真有人觉得玲珑做主播就是出来卖的,房管虽然封得住直播间的污言秽语, 却无法阻止其他地方出现的对玲珑种种不利的言论。 安西西想看玲珑焦躁烦闷, 她失望了。 玲珑该吃吃该喝喝半点不受打扰, 直播的时候她甚至对着镜头嗤笑:“我?出来卖?麻烦某些人回家拿着镜子照照自己的脸, 再看看自己的卡里余额,我是你们买得起的?” 她的眼神充满对造谣者的不屑,高傲之极,偏偏就让人觉得她应该这样骄傲,她就应该是这么骄傲的人。 “做人总得有点脑子别以讹传讹,既然有人拼了命想让我消失,那我还真不能如她的意,这样吧,以后周一到周六播,周日休息,每天十二点到五点,大家不见不散。” 粉丝们怎么也想不到这一波疯狂黑料能让鸽子天后南南北北确定了直播时间!要知道他们每天日盼夜盼只能等开播通知,有时候大小姐脾气上来了犯懒想不播就不播,现在居然每天都要播??? 一时间,粉丝们纷纷感谢起黑粉们,如果不是他们,北神说不准还要继续鸽。反正脑子正常的人应该都能看出来那些黑料漏洞百出,北神上学时什么样子他们没见过不评价,单说小朋友是北神私生子一事,讲道理小朋友还没过七岁生日,勉勉强强算虚岁算七岁,那北神今年才多大?你看她那小脸蛋,她能生出小朋友这么大的儿子? 怕不是失了智。 玲珑回应的落落大方,而因为她已经决定跟不忘签约,也就是即将跳槽到新平台,作为老板的安晏自然不能眼睁睁看着她被人欺负,有了光明正大的律师函,铺天盖地的辱骂顿时如潮水般褪去。其实真正厌恶玲珑来骂的人并不多,除却安西西买的水军以外,大部分都是对家主播的粉丝在里头浑水摸鱼。 安晏真的告了好些营销号,他们才知道怕,删博道歉都没用,安晏态度强硬,他认为这是一桩针对玲珑跟东东的有预谋的污蔑,所以命令查下去,可查出来的结果却并不是他想看到的。 说真的,他想过无数种可能性,也许是竞争对手,也许是敌对平台,但怎么也不该是西西! 西西怎么会做出这样的事? 手里的文件被人猛地抽走,安晏心一惊,抬头看见是玲珑才松了口气,随即见她开始翻阅,整个人都紧张起来:“你——” “果然是她啊。”玲珑一目十行看完了,文件丢回去,坐到安晏的办公桌上,双手撑着桌面,“怎么样,我骗了你没有?你的宝贝妹妹可不像看起来那么纯洁无瑕。” 安晏的脸色有点难看,两人之前打过赌,玲珑铁口直断说是安西西做的,安晏不相信,他知道自己的妹妹是什么性格,哪怕不是亲生的妹妹,这么多年生活下来也是有感情的,西西很善良,不可能会做这种事。 见安晏沉默不语,玲珑笑得更开心,那纯粹是想搞事的笑,“对了宝贝,你信不信,你要是不帮她搞我,她还会自己想办法?” 安晏想说不信,可想起之前被打脸,顿时说不出话来。玲珑可怜他,拍了拍他英俊的面孔:“真是个好哥哥,只可惜你亲妹妹看不到了。她要是知道自己亲哥哥对害死自己的人那么疼爱,得多难受啊!” 得知安西西并非亲妹妹之后的安晏一直在寻找亲生妹妹的下落,他暂时还没有把这件事告诉父母,可寻找了这么久仍然杳无音讯,因为当年医院那场大火烧毁了一切线索。真正的安西西幼年被人偷走,辗转数年,安家才找到几个被同时期拐走的女孩,但是因为安西西长得并不像父母,所以才借由亲子鉴定来确定谁才是真正的安西西。 戏剧性的一幕出现了,被拐走的孩子年纪都不大,记忆也不是很清楚,她们被卖给了不同的人家,得到了新的名字,而偏偏就是这陌生的名字出现了交叉失误。 但当年,现在的西西也不过十二三岁,怎么可能有那么大的本事?所以这件事里,安晏倾向于安西西是无辜的,只是巧合。 可听玲珑话里的意思,好像并不是这样。 他敏锐地听出了话外之音,“什么害死,你知道什么?玲珑,告诉我!” 他激动地握住了玲珑的双手,眼里满是迫切,他疼爱安西西,却更希望能将亲生妹妹带回家。“我找了好久都没有她的消息,你是不是知道什么?她在哪里?你的意思是她死了?为什么?发生了什么?!” 玲珑被他握得手都疼了,白了安晏一眼用力甩开他:“你好烦,这么用力我很疼诶。” “对不起。”安晏先是道歉,又追问,“你快告诉我!” “我说了你会信吗?” 安晏不知道。 理性上他知道玲珑不屑在这种事上撒谎,情感上他又很难接受亲生妹妹已经死去的事实。高大的男人眼眶一酸,立刻背对玲珑。 “你哭啦?”玲珑好奇地问。 安晏摇头:“我没有。” 他再扭头回来的时候只是眼眶发红,但并没有眼泪被玲珑看见。玲珑撇撇嘴,“我不想只告诉你一个人,安西西现在不是去拍杂志了么,把你爸妈一起叫来我才说。” 安晏愣了一下。 “不然你就永远都别想知道了。”玲珑耸肩,“反正这事儿跟我没什么关系,谁生谁死我不在乎的,对我没影响。但是你想知道真相,就必须让你爸妈一起听。” 说完,她看向安晏,微微勾起嘴角,“我想看看,血浓于水这个词语是不是真的。” 但凡是玲珑跟他说的,安晏派人去查后都跟她说的没有丝毫出入,所以玲珑的话,绝大可能是真的。但是让父母来听……安晏不知道自己应不应该答应。 这时候玲珑又说了:“机不可失失不再来,我先提醒你一句,你妹妹死不瞑目。” 安晏如遭雷击。 最终他还是答应了玲珑的要求,安爸爸安妈妈听说玲珑带着东东来了都很高兴,准备了一大堆好吃的还要留他们一起吃午饭,结果却看到一脸沉重眼神冰冷的安晏,安妈妈一巴掌拍过去:“在家里板着张脸给谁看呢?再大的脾气也不准带家里来。” 安晏深吸一口气,“爸妈,我有件事要跟你们说。” 他递上了手里的文件袋。 二十分钟后,安爸爸安妈妈都失去了言语,任谁也无法承受这样重大的打击,疼爱的女儿不是亲生的,他们居然把女儿给弄错了?! 偏偏这时候玲珑还忍不住插了一刀:“不仅弄错了,亲生的还死了。” 她拉过东东,“准确说起来,这是你们的外孙,外甥似舅,东东长得跟他爸妈不像,但很像安晏,你们应该看到DNA检测报告了吧。” 安妈妈捂着嘴哭起来。 “我跟真正的安西西有过一面之缘,她恳请我帮忙照顾她的孩子,她死后,我费了番工夫才找到东东,那会儿他就是个脏兮兮戒备心强的小乞丐,每天在垃圾堆里跟流浪狗抢吃的。” 人类的悲欢离合,喜怒哀乐,都无法打动玲珑,她看着安妈妈哭泣的样子,心中没有丝毫触动,只是很淡定地把自己所知道的说了出来。 其实这真的是个很简单很简单的故事啊,现在的安西西没有做任何坏事,真的没有,因为她只是给了一个瞎眼的老婆婆半个包子,对方就精准地说出了她的身世。 出身在重男轻女的偏僻山里,跟其他被拐走的女孩不一样,安西西是被卖掉的。她只是赶了巧,跟真正的安西西被一起带走,时隔数年,安家人找到她们时,她心里还记得真正的安西西跟自己说过的话。 那可是个娇生惯养的小女孩,皮肤白嫩,漂亮的跟个小公主一样,睡最柔软的床,吃最好的饭菜,有疼爱她的父母——这些都是假的安西西没有的。 老婆婆一边啃着包子一边漫不经心地说:“你的命不好,以后要死于非命。” 那个时候才十二岁的假的安西西吓坏了,她又没读过书,人贩子把她转手卖给乡下人家当童养媳,那户人家连学都不给上,怕涨了见识就跑了,所以她对老婆婆说的话深信不疑。 老婆婆又笑了,指了指真正的安西西说:“那个小姑娘命好。” 假的安西西好羡慕啊,“那我好想跟她换啊!” 老婆婆愣了一下,想了想,算是报这半个包子的恩。 离开前,她告诉假的安西西,交换了命格就不能做任何超出这个命格的事,一旦做了,就是崩溃的开端。为什么她这么清楚呢?因为她曾经也跟人交换过,只是自己心术不正,最终沦落个瞎眼残疾流落街头的下场。之所以帮假的安西西,除却报恩外,其实也是觉得这可怜的小女孩像曾经的自己。 而因为做了这样伤天害理的事,老婆婆很快便横死街头。 接下来做完DNA检测之后,假的安西西就发现自己变成了真的!她太开心了,开心的简直不知道要说什么好! 一开始也为这样的荣华富贵折服,后来就慢慢带入了角色,觉得自己就是真正的安西西,至于被她换了命格的人是什么下场——那跟她没关系,因为她现在已经开始新的人生了。 玲珑摊手:“就是这样。不过她的命是真的不好,养父母会把她转手卖给村里的老光棍,一天三餐照宵夜的挨打,怀了几次孩子都没生下来,鼓起勇气逃跑后又遇到歹毒被奸|杀——跟现在可没法比。” 眼看安妈妈倒抽一口气捂住了嘴,玲珑眨眨眼,晃了晃腿上的东东:“你们可不要哭啊,人都已经死了,哭没有意义。” 她说得活灵活现,仿佛亲眼目睹了一切,甚至没有人去问她一句,她是怎么知道的,因为安家人已经彻底陷入恐怖的悲伤之中,从今天起,他们再也不能像过去一样去爱假的安西西了。 就算那只是小女孩的一句戏言,“那我好想跟她换啊!”,也许那个时候小女孩自己也不懂真的能够交换,但是悲剧已经造成,无法更改。 看着东东白嫩嫩的小脸,安妈妈再也承受不住,晕了过去。 她这一晕,在外头工作的安西西也得了消息,立刻结束工作往家里赶。她是真的爱父母跟哥哥,因为他们给予了她一段崭新的,她从没有遇到过的人生。 可这本来不属于她。 安妈妈再醒过来就变得沉默寡言,惟独看见东东能露出几分笑容,得知亲生女儿的尸体被葬在公墓后,她与丈夫儿子亲自去把女儿接了回来。 她甚至都没来得及见见女儿长大了是什么模样,就只能看到这一抔骨灰,东东对着墓碑认认真真磕了三个头,就又回到了玲珑身边。他对妈妈的记忆已经没有多少了,可他还隐隐记得那是个多么温柔的人。 她死了之后,他才流离失所,无家可归。 安西西在看到安妈妈请了个牌位回家后很惊讶,她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妈妈——” 安妈妈慢慢抬头看她,那么爱的孩子,原来不是亲生的,甚至抢走了真正的西西应该拥有的人生。多年来的爱,与突如其来的恨交织在一起,根本不知该如何看待这个假女儿。 安晏神情冷淡,“以后你不要再回来了。” 安西西一愣:“哥——” “我是不是你哥,你是不是我妹妹,我以为你心里很清楚。”安晏语气很轻很淡,也很无情,他觉得自己如果再那么疼爱假的妹妹,对真正的西西太不公平太不公平。 倘若当初是医院弄错了,那么安西西是无辜的,他们会继续爱她保护她,可安西西却是有意的,甚至让真正的西西背负了她那可怕又可悲的命运——这种情况下,他又怎么还能去当一个好哥哥? 他没有保护好自己的亲生妹妹,难道还要将错就错,让这一切稀里糊涂的过下去? 真正的西西死了,可是她还留下了一个小宝贝,他们的爱应该倾注的人是东东,其他人都不配。 安西西脸色惨白,这时候她看到玲珑露出得意洋洋的笑容,立刻指着玲珑说:“是不是她说了我的坏话?哥你不要相信她啊!她是个怪人,是个骗子!她的话怎么能信呢?” “住口!”向来严肃却很疼女儿的安爸爸脸色铁青地冷喝。 这是多年来,享受了真正公主待遇的安西西第一次被这样对待。她整个人都愣了,安爸爸却没有给她反应的机会:“以后你就不是我们家的女儿了,你从哪里来,就回哪里去吧。” 安西西怎么也想不到自己就是出去拍个杂志,一瞬间就变了天!她惊恐地去抓安爸爸的衣袖:“爸爸!爸爸我做错了什么你跟我说好不好?我、我会改的!爸爸!妈妈!哥!你们帮我说句话啊!我做错了什么?你们告诉我,不要丢掉我!” 这出家庭伦理感情大戏玲珑不打算继续看下去了,她牵着小朋友,拍了拍他的小脑瓜:“带你去吃冰淇淋吧?” 小朋友虽然早熟,但对于这些食物,是个小朋友都无法抗拒诱惑,立刻点头。“好。” 玲珑走之前跟安西西说:“别哭了,真正该哭的人在地底下躺着呢,都什么时候了,你还一点愧疚都没有,只怕失去眼前的生活?” 安西西居然从头到尾都觉得理所当然,她一点都不认为自己哪里错了,她想要维持这样的人生,不希望被任何人毁灭,当然也包括玲珑、至于真正的安西西……是死是活,她没有想过,也不在乎。 如此凉薄。 玲珑想起那个被自己吃掉,带着甜蜜温柔香气的灵魂,舔了舔唇瓣似在回味。真是个善良的女孩子,唯一的牵绊只剩下被丢在世上的孩子,是玲珑想搅浑水,才不肯放过安西西。 拿了人家的,至少得还回去吧? #著名女星安西西被爆并非豪门亲生而是冒名顶替!# #史上第一大戏!安西西竟是假的白富美# #是灰姑娘还是公主?安西西神秘身世大起底# 你看,玲珑真的是记仇的,又不是只有安西西会买水军,她买水军黑玲珑的时候,想到会有这么一天自己的丑闻满天飞吗?拼了命想要隐藏的自己不是安家亲生的真相,就这么被大剌剌的爆出来,一点存留都没有。偏偏安家已经不再支持她,当然他们也没有陷害她,更没有落井下石,只是完全切断了跟安西西的联系,不再见她,也将她的户口迁了出去。 而那个躺在地下的真正的安西西,也终于拿回了自己的名字。 安家已经仁至义尽。安西西继续当她的明星也不是不可以,毕竟她还有许许多多的粉丝爱着她,失去安家作为后援,她现在正当红,只要安家不封杀她,她仍然能过好日子。 可人啊,总是贪心不足。安西西不满足于这种日子啊,她想要过被无数人羡慕,从出身到美貌,都是一等一的,没有人比得过那种!玲珑觉得这是一种源自骨子里的自卑,正因为她对过去的记忆太深刻,才会对安家念念不忘。 这可是个大新闻,失去安家庇佑,媒体们开始疯狂挖掘安西西的真正身世,安晏也没有想隐瞒当年的事,真正的西西需要一个真相,需要所有人都知道,她才是真正的安家千金,哪怕她已经不在人世。 但架不住还有个兴风作浪的玲珑!她看不得安西西好过,就透露给了媒体“一些”有关安西西身世的线索,很快就有人去采访到了安西西的亲生父母,他们还活着,生了七个女儿也仍然没能生出儿子,包括安西西在内他们一共卖掉了四个女儿,留在身边的三个也都嫁了人,他们凭借卖女儿的钱跟彩礼钱,虽然不能说过得多好,但吃穿不愁。 可山里能有什么好生活?媒体引诱他们去“寻亲”,去“过好日子”,他们就收拾行李去了。突然得知被卖掉的女儿成了大明星还有钱,那他们当然要去沾沾光!没儿子,女儿总得养他们吧! 媒体只想要曝光率跟新闻,才不管安西西怎么样呢,以前怕她是因为背后有安家护着,现在没了,假千金被打回原形,当然要趁机挖掘最大的利益啊! 更何况安西西在圈里这么多年,也不是所有人都看她顺眼的,好资源好背景,不知多少女星嫉妒羡慕的牙痒痒,这一波有把安西西踩到脚底的机会,换谁舍得放过? 当然是墙倒众人推,毫无疑问。 199.第十八片龙鳞(九 第十八片龙鳞(九) 坚硬无比的墙壁, 只要稍稍敲开一条裂缝,经受风吹雨淋, 很快就会坍塌, 不复往日辉煌。 安西西就是如此。 她就不该在一开始对玲珑心存恶意, 想要将玲珑赶出安家。她要是没有找人散布玲珑的黑料再让水军铺天盖地的扩散, 就能继续她美好的人生, 哪怕事实真相被揭开, 她离开安家,也照样能凭借这命格一飞冲天,永远呆在山尖上,其他人只能仰望。 偏偏她做了。 开了个不好的头, 后面的崩坏就显得理所当然了。一个人从大红大紫到糊穿地心需要多久时间?如果你不知道,大可搜索一下“安西西”, 当然她本来不叫这个名字,她那对重男轻女的父母懒得给家里的丫头们取名字, 就大丫二丫三丫的叫, 我们就姑且继续称呼她为安西西好了。 天之骄女一夕之间跌落凡尘, 人人都想来踩一脚, 曾经多么羡慕嫉妒,现在就有多么幸灾乐祸。安西西的亲生父母一出现,又是一片腥风血雨, 这对夫妻活生生把事业正好的安西西给作死了, 他们不停地接受采访, 上节目, 在媒体面前控诉安西西有多么不孝。他们辛辛苦苦不远万里赶来,她不仅不见他们,甚至还赶他们! 看着外貌淳朴老实的夫妻俩,因为常年做农活,比同龄人要苍老许多,手心都是厚厚的茧子,看了就叫人心疼。安西西哪怕离开了安家那也有钱啊,难道都容不下她的亲生爹妈?说到底还不是心高了,看不上亲生父母了。 这对夫妻对安西西没什么感情,或者说他们对每一个女儿都没什么感情,他们毕生的梦想就是生个儿子出来,可到底没能成,只好砸锅卖铁卖女儿,买了个儿子回来,这回来找安西西,也是为了多弄点钱回去给儿子盖房子娶媳妇,怎么说都是当姐姐的,大明星肯定有钱,怎么能不帮他们一把呢? 安西西焦头烂额,因为这两个人的出现,她黄了好几份工作,失去了安家的支持,很多曾经她唾手可得的资源,如今根本看都不看她一眼,丑闻缠身,太难翻盘。就连曾经暗恋明恋她的影帝天王运动员,也不知为什么纷纷移情别恋,有几个干脆直接公开了女朋友,好像曾经对安西西的喜欢都是假的一样。 美好的命运崩塌的太快,安西西无法接受。她现在总算明白了小人物的悲哀,求助无门,谁都不会帮她。 心情烦躁,她只想快点忘掉这一切糟心的现实,而这种心理防线极其脆弱的时候,非常容易受到引诱。一次应酬结束——过去安西西可不知道应酬是什么,她可以给任何人摆脸色,因为她身后永远都爱她的家人。 可那是她偷来的,多年情分,他们没有报复她,只是收回了给予她的一切,断绝了和她的关系。可就是这样已经让安西西难受的要死,如果她能振作起来,未来的路也许会很难走很坎坷,不是那么的一帆风顺,但也绝对不会像现在这样一团糟。 她借酒消愁,酒后乱性,被人拍下了照片及视频,一朝发布,名声全毁。本来还算可以的事业这下也被彻底断绝,安西西被封杀了。 从拥有一切到失去一切,安西西无法承受这样的现实,她选择了逃避。 再次成为头条,是她因为聚众吸|毒被警察逮捕。人人感慨曾经的玉女一步一步变成今天这样,她本可以有个很美好的前程,却自己糟蹋了。 安家没有出手,玲珑也没有出手,命运之所以会残酷,在某些人身上是有原因的。 安西西当然知道毒|品没什么好处,但她控制不住自己,之前的丑闻已经让她走投无路,就是在这时候,一个在酒吧认识的男人悄悄给了她一点东西。 真美妙啊! 失去的一切都回来了,厌恶的人彻底消失,她还是安家的小公主,是被爸爸妈妈哥哥疼爱的宝贝,是所有人羡慕的对象,坐拥无数粉丝,还有沈璞那样优秀的爱人,简直人生赢家。 可一旦梦醒了,就回到了凄凉的现实。也因此安西西无法控制自己对毒|品的渴望,是她自己一步一步毁了自己。 而从她不再是安家的千金之后,沈璞就和她解除了婚约。这是个现实又冷酷的男人,安西西曾经以为他会爱上自己,可事实证明当她失去抢来的命运,就会重新面临悲剧。 沈璞本来就对安西西没有男女之情,但两家毕竟关系好,为了杜绝家里人的逼婚,安西西主动提出订婚的事,沈璞考虑之下答应,并回报给了安西西巨大的资源,互帮互助,他不觉得自己欠了她什么。 哪怕安西西再不好,她出了这么大的事,沈璞也不能视而不见,但安家很明显是不会再插手了,他们说断绝关系就是断绝关系。结果沈璞准备去看监狱里的安西西时,玲珑却主动上门,要求和他一起去。 面对玲珑的请求,没有人能拒绝。 结果看到玲珑,本来还很高兴沈璞能来看自己的安西西整个人都炸了!她迄今都觉得是玲珑的错!眼下玲珑怎么还敢出现在她面前?! “别瞪我了,知道你眼睛大。”有特权就是好啊,还能面对面谈话不用隔开,玲珑单手撑着下巴,“恨我吗?” 好吧,看安西西的眼神就知道了,不恨才怪。 玲珑觉得自己有必要解释解释:“其实你不应该怪我,难道不是你自己的错吗?又不是我让你跟人酒后乱性的,也不是我让你吸毒的吧?放心,只是拘留几个月而已,到时候戒了你又是一条好汉,不过对吸|毒艺人好像管得很严,你要被彻底封杀了。” 说完还叹口气,“好可怜。” 沈璞在边上听着觉得她气人真有一套,结果玲珑很快笑起来,“不过和真正的安西西比起来,你幸福多了,至少你享受了人家的命运,还享受了这么多年。” 安西西被铐住的手猛地握成拳。 “虽然我也很喜欢抢别人东西,不过谁叫你倒霉没有我厉害呢。”玲珑怜爱了安西西大概有三秒钟,“所以你自认倒霉吧。” 走之前她让沈璞先出去,悄悄告诉安西西一个除了她谁都不知道的秘密:“你得相信,有的时候命运并不是一成不变,比如说你本来那凄惨的命运,到了真正的安西西身上,因为她的灵魂纯洁香甜,所以虽然日子过得清苦,却并不折磨,她认为东东是上天给予她的最好的礼物,即便最后意外死掉,东东也会继续她的人生活下去。你就不一样了,看这一手好牌让你打得稀烂,由此可见,不是你的抢来也没有用。” 说完玲珑摸了摸下巴,“我为什么不把这样的事情告诉安家人呢?因为我不想他们对你心软啊,只有让他们知道真正的安西西过得多么悲惨,他们才会更恨你,更不会管你。你看,都不用人家报复,你就把自己糟蹋成这样子了。” 安西西呆坐在椅子上,好一会儿,她突然毒|瘾发作,玲珑鄙夷地看了她一眼,再也没回头。 东东在外头乖巧地等着,他现在已经上二年级了,个子窜高了很多,玲珑摸了摸他的头,他露出可爱的笑容,他的妈妈是个很好的人,他曾经竖起了浑身的尖刺,但他也想做个像妈妈那样的好人。 玲珑试着把他抱起来,抱怨道:“小朋友,你知不知道你胖了好多。” 小朋友立刻神色紧张:“啊,那我晚上不吃饭了。” 他喜欢玲珑抱他,所以一直很担心自己的体重,之前玲珑说过自己力气大,小朋友当真了,再也没饿肚子,毕竟妈妈死后他流浪了很长一段时间,尝过饥饿滋味的人是很难抗拒食物的诱惑的。眼下突然听玲珑说胖了,小朋友挣扎着要下来,玲珑却把他抱紧,“再乱动吃了你。” 他马上被吓得老老实实,因为他觉得玲珑说的“吃”是真的吃,他不敢不乖。虽然她现在对他很好了,可小朋友还是无法忘记刚认识的时候自己被狠揍的场面,在玲珑面前,你越倔强就越要吃苦头,必须顺着她来才可以。 真正的安西西早已不存在于这个世界,她虽然忘记了曾经的自己是个名正言顺的小公主,但在逆境中仍然努力地活着,哪怕没有迎来一个完美的结局,她也没有任何怨恨,只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一生平安。 玲珑觉得她的灵魂足够甜美到让自己多做这些事。 到了车里,她捏了捏小朋友的肥脸,安慰道:“胖一点比较可爱。” 小朋友也学她的样子摸摸自己的脸,实在是觉得满手的肉,又看了看玲珑的手腕,她虽然是成年人,可手腕却比他还细……小朋友暗中握拳,他决定今天晚上只吃一个鸡腿! 200.第十八片龙鳞(十) 第十八片龙鳞(十) “你怎么又来了。” 躺在沙发上打游戏的少女听到开门声, 漫不经心地朝这边瞥了一眼,摆明了不大欢迎来人。 开门进来的是个英俊修长的青年, 他眉目如画, 看起来脾气非常好, 穿着得体的西装, 可能是因为没有在工作的缘故, 他的领带搭在手臂上, 衬衫扣子也解开了两颗。听到少女的嫌弃,他也不生气,而是很安静地将手里拎着的某家出名的小龙虾跟卤味放到了桌上,“要不要吃?” 少女顿时从沙发上起身, 对他也不那么嫌弃了,先是徒手拿了一个卤鸭脖, 满足地眯起眼睛,于是整个室内都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青年看到她开心, 自己也跟着开心, 嘴角微微带着笑。 “不是不让你总是来么, 万一被人发现你要怎么解释?”早该老去的人却还维持着十六七的少女模样,说出去怕不是要被当成怪物。 青年手一停,道:“不会的。” “怎么不会。”少女翘起二郎腿, “我又不需要你照顾。” 一边说话, 吃东西的速度却没有丝毫减慢, 实在是令人钦佩。这么多年下来青年早摸透了她的脾气, 跟她硬着来是没有用的,因为她根本不吃那一套,惟独放低了姿态,才能得她几分注意。“是我自己想照顾你,玲珑。” “没大没小。”她开始剥小龙虾的壳,青年很懂事,不用她开口就知道主动帮忙剥壳,这样的话玲珑的手就不会弄脏,她只要张着嘴等吃就可以。 “不然我们出去走一圈,谁都不会相信你的岁数比我大。” 这实在是很神奇的事,人类无论如何都会变老,没有人能避免,这些年青年也见过不少美女,她们为了美丽绞尽脑汁,整容打针无所不用其极,就是怕年华逝去。 可她却没有丝毫改变。 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他满是戒备地躲在垃圾桶后面,手里握了半块砖头,准备随时攻击这个突然靠近自己的女人。母亲死后他一人流浪了几年,知道像自己这么点大的小孩子是非常好利用的对象,因此做什么都很小心。他聪明,又凶狠,宛如一只野性难驯的狼崽子,很少有人敢靠近他。 而试图靠近他的,没有好人。 玲珑当然不会跟个小乞丐说我是好人你相信我吧,她的方法简单又粗暴,先用说的,要是不管用就动手,直接揍个半死拎回去就结了,反正她也不会真的把他打死,打到怕却不是不可以。 然后…… 他度过了人生中最美好的日子,妈妈还活着的时候他也觉得幸福,可是却要为衣食住行烦忧,在他的记忆里,爸爸模糊不清,只记得他腿脚不好,早早地死了,妈妈和他被他那些所谓的“亲人”赶出来,因为他们没有领结婚证,所以不能留在爸爸的房子里,哪怕那只是乡下最普通的房屋。 除此之外,他记住的只有爸爸的笑容跟温暖的手,后来他才知道,爸爸以前是可以上大学的,成绩特别好,可高中的时候就生了很难治好的病,爷爷奶奶早早为他买了童养媳,他本来是打算考上大学带着女孩离开,帮助她找回家人,谁知道世事难料。 后来爷爷奶奶死了,妈妈也不肯上学了,就在家里照顾爸爸。等到爸爸病死,她就带他离开,他们度过了一段很艰难很煎熬的日子,可谁都不觉得苦。 因为他们很幸福。 这些记忆对他来说已经逐渐淡去,后来他的人生里多出来的人,名字叫做玲珑。 是他的全部。 玲珑正吃小龙虾压根不知道对方脑子里在想什么,就觉得他挺烦的,她跟普通人不一样,普通人待在一个地方十几二十年不出门会发疯,她不会。 所以根本不用担心她,就是每到一个地方住个几年就得换这一点挺烦的,因为怕有人会认出来她,或者是发现她的容貌没有变化。 玲珑早就不直播了,反正现在有人养活,不过她还是一如既往地热爱人类世界中的啤酒烧烤,还有游戏。一个人呆着不知道多惬意,反倒是龙泽,总觉得她会抑郁会孤独会因为没人陪不高兴——不存在的。 他要是不来玲珑更开心,不过看在小龙虾跟卤味的份上,也不是那么难以忍受。 玲珑长叹一声:“东东啊……” 已经多年没被人叫过小名,却唯独在玲珑面前随便她差遣使唤的龙泽应了一声,“你不用赶我走,我知道你是不想拖累我。” “不是的。”玲珑说,“我是想说你能不能帮我拿一罐汽水来,我有点渴。” 龙泽沉默数秒,乖乖起身去冰箱拿汽水,玲珑拉开盖子灌了一口,浑身舒坦,“你没事儿少来找我,我又死不了,不需要你惦记。别以为我看起来年纪小就是小孩子,请记住你比我小很多很多。” 这就要涉及到一个玄学问题:玲珑到底多大岁数? ——以上,是龙泽心中的未解之谜top1。他刚遇见她的时候她就是这副少女模样,现在他都三十岁了,她还是这副少女模样没有丝毫改变,难道她是什么驻颜有术的妖精不成? 不过玲珑不说,龙泽也就不问,反正她不管是不是妖精,他都会照顾她一辈子。哪怕他死了,也会保证她一辈子衣食无忧。 玲珑觉得这小朋友的表情看起来很不以为然,她一边吃小龙虾一边拿眼瞪他,“干嘛?再看把你眼珠子挖出来。” 她总是威胁人,小时候龙泽还挺怕的,现在没什么感觉了,因为知道她肯定不会那么做,就是逞口舌之快。“舅舅还在到处找你。” 玲珑哦了一声:“然后呢?”有人找她就要出现?她什么时候那么善良了? “你真的不打算负责吗?” “成年男女之间讲什么负责不负责。”她伸了个懒腰,顺便赶他走,“你就跟他说我死了。” 龙泽:…… 玲珑是真这么觉得的,她是挺享受肉体上的欢愉,但享受过了也就过了,在她不是很饿的时候,其实并不喜欢有人总是围绕在自己身边,不然也不会这么多年不见安晏,对方找她找疯了,她照样拍拍屁股转身就走头也不回。 “而且,比起操心我,还是多操心一下你自己吧!”玲珑说,“我永远都能年轻貌美,你能吗?你看看你,你都不照镜子的吗?你看你现在跟小时候比差了多少,一点都不可爱了,看到就烦,快走快走。” 龙泽被嫌弃惯了,并不生气,跟小时候不一样,现在是他在用大人的目光温柔凝视玲珑,觉得她是一点都没变,不过小时候是觉得她喜怒无常,现在却是觉得她跟小孩子一般可爱。 “我走了,谁给你剥虾壳?” 玲珑懒洋洋地瞥了他一眼,不想告诉他他要是不在她能吃的更快,打个响指的事,根本不需要他来献殷勤。 她吃着小龙虾,随意道:“你最近老往我这儿跑,该不是有什么事吧。” 龙泽无奈:“我能有什么事,就是担心你。” “有什么好担心的?”玲珑就搞不懂,“我还需要你担心?” 她还不懂龙泽心里在想什么,就是不想回应,小孩子长大了真的非常不可爱,玲珑觉得他们要是可以永远都不要长大就好了,就像是荒海里的鱼,它们出现的时候是什么样子,就永远是什么样子。 不会变老,不会变丑,也不会死,更不会思想,多好啊。 龙泽没有说话,安静地给玲珑剥着小龙虾的壳,顺便跟她说说这段时间自己在做什么,又有些什么样的趣事,玲珑百无聊赖的听着,他总以为她一个人呆着会孤独寂寞冷,其实根本不会。 算算时间的话,她确实也在这里呆的够久,久到逐渐有些腻了,小朋友慢慢长大,她早就撒手不管了,不照样长得人模狗样走出去迷倒一大片少男少女。 龙泽走的时候玲珑对他笑了,他也报以微笑,并且告诉她过几天会再来看她。 但当他再次过来的时候,她已经消失了。 不是离开,就是消失。 她的衣服鞋子,首饰电脑都还在,却再也无法找到你这个人,负责照顾她一日三餐的阿姨说小姐给她放了假,她这几天就没来,也不知道人去了哪里。 就好像出现时一样突然,消失的时候也不说一声。消失彻底的程度,连龙泽都怀疑自己生命中是不是出现过一个叫玲珑的女人,还有人怀念着那昙花一现的美人,但他却已经苍老无比。 想来就来,想走就走,毫不留恋。 好像这么多年的情分,也不过是镜花水月,他心中留下的痕迹永远难以磨灭,于她却是云淡风轻,并不在意。 真是无情啊。 201.第十九片龙鳞(一) 第十九片龙鳞(一) 这可真是个漂亮的少女。 有多漂亮呢? 天上的星星不及她的眼眸闪亮, 冬日的白雪不如她的肌肤洁白, 就连那娇艳盛放的鲜花, 也不及她美好年华的一半动人。 哪怕穿着宽松的人人觉得不好看的蓝白色校服,也仍然透出清水芙蓉的妩媚与秀气,因此当她被班主任带进教室的时候, 所有人都惊呆了, 新同学在他们的注视下, 脸上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泛起红晕,老师对她说话也和声细语,新同学的自我介绍很简短, 但她的名字很好听, 写的字也很好看。 她似乎很腼腆, 面上的笑容带着羞怯,看得人心都化了,一堂课, 几乎没有人仔细听,注意力全放在新同学身上。也正是因为观察的太仔细, 大家才发现她的家境似乎不是很好,因为她的校服都洗的有点发白,文具书包也都相当普通, 甚至没有手机。 下了课迫不及待问新同学要联系方式的男生们失望极了。 等到了中午,新同学甚至没有在学校吃饭, 而是要回家, 看样子应该是走读生。好奇她的人很多, 但不管大家问什么,她说话的声音都很轻柔甜美,让人对她生不出恶意,就算她看起来很穷酸。 玲珑装乖装的非常自然,然而一背对着同学,脸上的笑容就瞬间消失不见。出了校门看见来接她的人,才一路小跑到他身边:“怎么这么早呀。” 仰起小脸说话,又甜又可爱。 来接她的人年纪也不大,十七八岁,但明显不是学生了,身材高大强壮,穿着黑色背心,鼓起的胸肌将背心撑起,露在外头的胳膊上还有恐怖且夸张的纹身,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凶神恶煞的。 “哪里早,不是正好放学?” 玲珑低头看向那一地烟头,皱眉:“怎么又抽这么多烟。” 男人没有说话,伸手揽住她的肩膀,“走吧,回家。” 他是骑摩托车来的,玲珑坐在他身后紧紧搂住他的腰,头盔被不是很温柔地扣上,她把小脸贴在男人的背上。其实按照年纪来讲他只能算是男孩,可无论是身材气质还是阅历,都是很成熟的男人了,没有学校里那些男生稚嫩的模样。 男人口中的“家”,其实是他们租的房子,是供电局的三层老宿舍,年久失修,但胜在房租便宜,三室一厅一个月只要八百块,而且附近就是菜市场,离玲珑的学校也近,很方便。 虽然宿舍楼外表老旧,但房子里的装修还可以,干干净净,男人很爱干净也很勤快,他基本不让玲珑做家务。对这个半路捡到的妹妹,他倾注了所有的爱与关怀。 遇到玲珑的时候,她就是这么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被人堵在小巷子里,刚好下工回家的闻奕救了她,他虽然年纪不大,但有的是打架斗狠的戾气,一人把五个混混揍的抱头鼠窜。 然后——就被赖上了。 她说自己无家可归了,抱着个小书包,可怜巴巴的,里头有证件跟书,还有一点点少得可怜的钱,哭唧唧的样子实在惹人怜爱,闻奕想起自己妹妹,就把她带回了家,当亲妹妹照顾。 他亏欠的,想方设法地在玲珑身上弥补。 闻奕绝对不是想当什么好人,只是玲珑和妹妹太像,太柔弱,太需要人照顾。 玲珑把书包放到床上,闻奕已经在炒菜了,她来之后,最大的这个房间就属于了她,闻奕还给她买了书桌跟新床。 “哇,今天中午吃的这么好吗!”玲珑惊喜地睁大眼,桌子上摆着四菜一汤,虽然对于普通人家来说不算什么,但有鱼有肉,闻奕平时上班忙,很少有时间花心思做这么多的菜,大部分他们都是简单弄一点吃。 “今天不是去新学校了吗。”闻奕难得面色柔和,他还给自己开了一瓶啤酒,“感觉怎么样?” “还可以吧。”玲珑说,“新同学有点太热情,尤其是男同学。” 闻奕的眼神立刻就冷了,“注意安全,保护好自己,有什么事立刻跟我说。对了,我给你买了个新手机。” 他做的是力气活,在工地上,虽然累,但工资高,只是一直想攒钱买房才省吃俭用,有了玲珑之后闻奕已经很大方了,没有玲珑前他连肉都很少吃,就是馒头咸菜辣椒酱,偶尔买牛肉回来自己卤,夹着馒头吃两个。 玲珑很给力地惊喜:“给我买的吗!” “嗯。”看到她高兴,闻奕眼神也柔和起来,他起身拿了个精致的小盒子,是价格昂贵的牌子,玲珑接过来,想到闻奕用了好几年还在用的只剩下打电话发短信功能的旧手机,“这个好贵的,可以买好几个新的国产手机了。” “没关系。”他摸了摸她的头,灌了口啤酒,“吃饭。” 等到下午玲珑要去上学,闻奕准备跟以前一样送她时却被拒绝,她站在他面前,娇小的只到他肩膀,却仰着脸蛋跟他讲理:“你喝酒了,不能骑车。” “没关系。” “不行。”玲珑叉腰坚持,“你快去睡会,等酒醒了再说。” 闻奕想跟她说一瓶啤酒屁事没有,他酒量大得很,可她不听他说,自己跑了,他只来得及喊一声路上小心,就再也见不着那身影了。 他真的不放心,必须要亲自接她上下学才行。 太漂亮的女孩子,没有人保护是很危险的。 玲珑不是很喜欢循规蹈矩的生活,比如说上学,到了什么点就要做什么,时间完全不能自己支配,对她来说其实是很难受的事。但是为了维持乖乖女形象,她必须老老实实在教室里坐着,能转学到这家高中闻奕可为她花了不少钱,不过他可不知道她为什么会来。 新同学很漂亮很乖巧,最重要的是成绩还好。他们这所高中是国立重点高中,能进来的都是学霸,每天都争分夺秒的做卷子学习,尤其是高二,刚刚分科,很快就要进入高三,大家都绷紧了做卷子刷题,惟独玲珑,她除了做老师交代的作业以外,什么辅导书都不看,什么题都不做。 但这周的摸底考试,人家门门满分,毫不客气地霸占了年级第一的宝座,而且从那之后再也没下来。 新同学长得好看成绩又好,好像没有缺点,唯一让同学们欣慰的就是她的家境很普通,跟遍地父母高管干部的同班同学比起来,玲珑绝对算是贫困大户。 学校里不乏家境贫寒的学生,但像玲珑这样毫无自卑不以为意的,那绝对是唯一一个。 不过人嘛,再怎么美丽出色也不可能让所有人都喜欢你,就算是钱还有人把它当粪土呢,不喜欢玲珑的人当然也不少。有人在校门口看到一个混社会的满身纹身的男人来接她,两人神态亲昵,玲珑还上了人家的摩托车,不知道两人是什么关系。 慢慢地就有人在学校贴吧里传最新来的校花跟校外社会人士谈恋爱,还附上了照片,照片上的校花真的笑靥如花,还亲昵地抱住了那位一看就不像好人的社会人士的胳膊。 闻奕不知道这回事,玲珑也没跟他说,他来接她的时候照常为她扣上安全帽,如果时间来得及就回家做饭,有时候他加班,那就直接出去吃。玲珑留在他身边后,他就没有那么抠门,一毛钱都要掰成两半花了。 “有人看你。” 闻奕视线锐利地扫过周围的学生,宛如一头狼。 “看我的人多着呢。”玲珑满不在乎地说,然后嫣然一笑,“可他们再看,也没有我好看。” 这倒是。闻奕之所以不放心玲珑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她长得实在是太招人,这世上多的是糟心烂肺的人,所以他把她保护的密不透风,上下学绝对不让玲珑自己走,再忙也会亲自来接她。 如果是普通的少女,面对流言蜚语说不定早就哭出来甚至造成了巨大的心理阴影,可玲珑她不是普通少女,全世界的人都孤立她她也不在意,反正得罪她的都会倒霉,她这人最记仇,就不喜欢别人不畏惧不尊敬她。 不怕灵魂成为她的零嘴,大可以来挑衅试试看呀。 闻奕说她:“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自信。” 这说的是她,玲珑对这位未来的大佬回以灿烂的笑容:“哥哥不要担心啦,我可不是好欺负的。” 闻奕也不拆穿她,就这小身板,不被人欺负才怪。他捏了捏玲珑的脸颊,软软嫩嫩,做惯了粗活的手劲意外地大,眼看松手时那粉颊都被捏红,闻奕有些后悔,“有任何麻烦都要跟哥哥说,知道吗?” “好。” 她向来是乖的,闻奕就是担心有人对她不怀好意,“今天中午想吃什么?” “吃面吧~” 刚好家附近有家很平价味道也很不错的面馆。 202.第十九片龙鳞(二) 第十九片龙鳞(二) 看到美好的事物, 有些人会欣赏和保护, 有些人会想要占有,还有一些人会嫉妒想要毁灭。 玲珑觉得自己是极美的, 她喜欢自己干干净净漂漂亮亮, 倒不是为了取悦谁,纯粹是赏心悦目, 旁人看不看得惯, 她还真不怎么在乎。要是以为她看起来像个柔柔弱弱好欺负的小姑娘,就对她生出什么不该有的心思来的话, 那可就大错特错了。 所以对其他同龄女孩子受不了的孤立、排挤、说闲话,在她这儿什么都不是, 她本身就看不上身边的蝼蚁,又怎么会因为蝼蚁今天伸了几只脚动了几下触须情绪有所波动? 她也不会故意去讨好别人, 去融入别人的小团体,她就是那么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 让不喜欢她的人看得更加不爽。 因为美貌出名,难免会沾惹到一些小麻烦,比如说试图跟她谈朋友的校外人士, 只可惜闻奕把她保护的太好,上下学肯定亲自接送,那些人靠近她的机会都没有, 更别提是动手动脚。学校里也有些男生, 表面很看不上她, 觉得玲珑假清高装模作样, 晚上躺宿舍床上不知道幻想着撸了多少把。 也不是没有明哲保身的正常人,但玲珑没在意。 她有些饿了,每当感受到对自己的恶意,心里想的都是要怎么吃掉这寡淡无味没什么营养但确实是可以塞塞牙缝的灵魂。 因为几次在考试上的优秀表现,玲珑成功进入老师们的视野,成为了他们的宠儿,比起心思各异的学生,老师们更喜欢长得漂亮成绩好还不作妖的玲珑,尤其是今年刚毕业的女班主任,也就二十七八岁,性情很温和,有什么都想着玲珑,还给半途转学来的她申请了贫困补助。 ……不要白不要,闻奕在工地上赚钱很辛苦,要维持两个人的开销,最主要的是玲珑嘴刁还爱漂亮,方方面面都要花钱,为了她,闻奕买房的计划不得不往后推迟。贫困补助一学期虽然只有两千块钱,但聊胜于无。 玲珑对钱没什么概念,在她心里,无论在什么地方赚钱都特别容易,她不喜欢朝九晚五被框架固定的工作,但是在人类世界就要养活自己,所以她一般都选择打游戏做直播,不过现在嘛……他们住的地方只有一台老旧的台式机,别说是打游戏,可能扫雷都卡。 不过闻奕给她买的新手机配置还不错,玩游戏还算流畅,赚钱还不是早晚的问题。 闻奕现在是在打工,但他心里有数自己将来要干什么,不过生活里多了个妹妹,很多事情就要从长计议,他的一些计划被打乱,导致他们在这破旧的老宿舍楼又多住了一段时间。 他是想跟熟识的工友一起开个物流公司,先起步,可眼下妹妹在上学,如果开公司他肯定要忙得团团转没法接她,那不行。 他决不会离开她一步的,更不会让她一个人上下学。 玲珑见过闻奕处的好的那些工友,个个人高马大凶神恶煞,小背心穿在身上,肌肉都是鼓囊囊的,年纪倒都不大,长相虽然一般但荷尔蒙十足,他们对玲珑的态度深受闻奕影响,那叫一个小心翼翼,生怕自己这些粗人把人家小姑娘吓个半死被奕哥捶爆狗头。 玲珑觉得被保护太好也不是什么好事,她在闻奕面前时时刻刻维持着乖巧小甜心的模样,其实很多时候她都想直接揍人的。 她跟闻奕说早就该开的公司一直拖到现在,连累着其他哥哥们一起留在工地,虽然说工资高,但风吹日晒又累人,不如早点把公司的手续办一办。 在玲珑的强烈要求下,闻奕最终还是决定把开公司的事情早日办完,但是玲珑上下学是一定要有人接送的,只不过从闻奕一个人接,变成各位哥哥轮班制。 一群大老爷们,就这么一个妹妹,谁对着都得轻声细语,声音都不敢稍微大点儿,被奕哥揍一顿事小,小可爱被吓到事大。 但是各位壮汉轮番护送玲珑上下学的结果,就是换来了疯狂的风言风语,那就是校花她私生活极度混乱,每天都能看到不同的社会人!不同的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三轮车来接送!慢慢地传言越来越疯狂,还有人说校花家里特别穷,两百块钱就能睡她一夜,学校贴吧早就扒开了,玲珑跟不同男人说话的照片,上他们车的抓拍,反正看起来是“罪证确凿”。 连带着在学校里也有人开始当面指指点点,还有人在玲珑的课桌里放辱骂的小纸条,但这些事,玲珑一次都没跟闻奕说过。 班主任老师也听到了一些流言,亲自在晚自习的时候把玲珑叫到办公室跟她促膝长谈,她很喜欢这个乖巧的少女,玲珑丝毫没有为流言所困扰,这让班主任稍微放了心,她觉得玲珑是个很自主的女孩,有些事不需要她来说,少女心里都明白。所以稍微问了几句有没有困难,又再三告诉玲珑,如果有什么事一定要跟老师讲,并且叮嘱她学业才是最重要的,这才放了玲珑回去。 她跟玲珑说大学的美好,给玲珑画了个憧憬的未来,希望她能够坚强勇敢。 玲珑还挺喜欢她的,连灵魂都散发着甜甜的味道,要是可以,真想一口吞下去。 但当然是不行的了。 流言传久了就变成了真实,还真有人相信两百块钱就能买玲珑一晚上了,体育课放风的时候玲珑一个人待在教室打游戏,几个上体育课的班级男生换了衣服打篮球,女孩子都疯狂围观,她对这种青春期毛都没长齐浑身汗臭味还自以为很帅的小男生毫无兴趣,就回了教室。 结果游戏还没打完面前就多了个黑影,抬头一看,是班里一个满脸青春痘的胖子,啪的一声两张一百元拍在玲珑桌子上,胖子脸涨得通红,青春痘似乎都要因为他的激动爆开,玲珑撇了下嘴,往后仰。 “两、两百给你!能买你吗!” 玲珑没有生气,而是哈哈大笑,她快笑出眼泪了,这些人类啊真是有意思,拿两百块钱出来,想让她帮忙破处?拜托照照镜子看看自己那副德性,长得跟未开化的野猪似的,要求倒还挺高,真是小黄|片看多了以为自己是里头的男优能上极品美女? 她懒洋洋地捏过两张钱,在胖子兴奋的眼神里慢条斯理地撕成了碎片随手一丢,胖子瞪大了眼!两百块对高中生来讲也不是小钱了! 没等他生气呢,玲珑就打电话了,那边闻奕正忙得昏天暗地,听到专属铃声,知道是玲珑,上学时间打电话来,该不会是遇到什么麻烦了吧?结果刚说了一声喂,其他跟着一起忙的弟兄都打了个冷颤,说真的他们岁数都比闻奕要大,可大家都怕他,恭恭敬敬叫奕哥,因为谁都没有闻奕狠。 玲珑说:“哥哥,学校有个很丑的胖子拿了两百块钱,说要睡我一晚。” 闻奕操他妈! 他二话没说,衣服都没换,就穿着蓝色的工作服上了摩托车,一路飙到学校,这时候刚好体育课下课,他直接翻墙进的学校,轻车熟路找到玲珑所在的班级,她正乖巧地坐在座位上。因为体育课的缘故换下了校服,穿着简单的白T跟短裤,头发扎成马尾,看到他来了也只是眨巴眨巴,仍旧柔顺的模样。 几乎是一眼,闻奕就看出了谁是玲珑口中“很丑的胖子”,还有地下那散落的钱的碎屑。 他捧在手心疼爱的妹妹,两百块钱想睡她一晚?! 闻奕不怕死不怕疼,逞凶斗狠他是一把好手,否则工地上那群人怎么服的他? 胖子被他一拳就打掉了两颗牙,鼻血狂流,同学们发出惊呼声,一片混乱,惟独玲珑吃吃的笑。她拉住了闻奕的手,阻止他去踹人,“哥哥,把人打残废了要赔钱,我可不想浪费钱。” 闻奕才不在乎,他就是蹲局子也肯定要教训下这个想吃天鹅肉的癞|蛤|蟆!他再也不会保护不了自己的妹妹,更不会让她受委屈,让她被欺负! 他站在那,岁数跟这些同学也差不多,但身材高大强壮,英俊的眉眼透露的都是阴狠跟冷酷,看得人腿脚发软。玲珑环顾了四周一圈,轻笑:“想睡我,两个亿拿来,我兴许会看你们一眼。” 她又弯下腰对着胖子晃了晃手机,“不好意思哦,你说的话我全录下来咯,还有视频呢,想不想被公开出去呀?” 胖子当然不想! 谁不爱面子呢? 他家里人管得严,要是知道他干了这种事非打断他的腿,都怪同宿舍的男生!要不是他们说两百能睡,他能这么干吗!被闻奕阴冷的目光盯着,宛如被饿狼锁定,胖子颤抖着腿发出畏惧哆嗦的声音:“不是我说的!是、是他们说的!大家都那么说!说两百块就能跟她睡一觉!还说她活好——” 又是一拳,两百斤的胖子直接飞了出去,玲珑不忍直视地捂住眼睛,很善良地在胸口画了个十字。 203.第十九片龙鳞(三) 第十九片龙鳞(三) 闻奕的拳头赚的噼里啪啦响, 他脸上的狠意是个人见了都怕,更别提校园里这些只会背地里嚼舌头的学生了。这么大个教室,他们畏惧成了一团,齐齐躲在边角,把空地让给了闻奕,胖子, 还有玲珑。 最终还是玲珑抱住了闻奕的胳膊, 他那样高大又强壮,一拳就能将她软软的小脑袋轰的稀巴烂, 可她就是那么柔地抱住, 他就放松了下来, 把她搂到了怀里。 玲珑很没所谓地看了胖子一眼:“哥哥不用生气, 不过是丑人多作怪。” 说完她还暗示性极强地扫了一圈周围的人, 别以为她不知道这些人在背地里怎么说她,男生对她的意|淫,女生对她的诽谤, 她用脚趾头想想都知道。 说白了丑是原罪。 她跟闻奕说:“长得好看就是遭人嫉妒, 没关系,再嫉妒他们也还是丑。” 闻奕头一回听到她这样冲的讲话, 一时间竟然无言以对, 因为他觉得妹妹说的非常有道理, 于是他也跟着环顾了一圈, 点了下头:“说得对。” 然后他又冷冰冰地说:“我这人不怕死, 你们以后谁敢再欺负我妹妹, 我就杀你们全家。” 看得出来他这句话是认真的,那股狠劲与冷酷,让人不寒而栗。玲珑却觉得这样的闻奕又帅又酷,她顺手拿起自己的书包,“哥哥我们回家吧!” 闻奕愣了一下,这还没到放学时间。 “无所谓。”玲珑说,“这些知识太简单了我不学都会,成天跟一群蠢货在一起会降低我的智商。” 闻奕就揽着她走向教室门口,居然也没有人敢拦。他先带玲珑去办公室请假,正好路上遇到了班主任,班主任也是头一回见闻奕,被他身上那股子匪气吓了一跳,眼看娇娇柔柔的小姑娘被搂着,说真的,不像是相亲相爱的兄妹,更像是被大恶霸打劫了的小少女。没等她开口,闻奕就跟她请假了。出乎意料,他看起来很不讲理,说话态度却很有礼貌。 等到班主任去上课,发现班级特别安静,安静的一根针掉地上都听得见,她还开了句玩笑:“平时刚走到楼梯口就听到你们讲话,今天怎么这么安静,良心发现要好好学习了?” 说完居然还没有人接话,班主任也没在意,就开始讲课了。 而胖子从头到尾拿着书挡住了自己的脸,他还沉浸在被闻奕狠揍的恐惧中,说实话他平时在家也会挨揍,但父母再怎么揍也是恨铁不成钢,闻奕不一样,那个瞬间,胖子真真切切感受到了,闻奕是真的要活活把他打死——如果最终不是玲珑阻止了他。 闻奕到学校揍了一次人,效果出乎意料的好,不管心里怎么想,至少表面上是没人再敢对玲珑指指点点了,学校贴吧那些脏帖子也都删了个一干二净,玲珑照样上她的学过她的日子考她的第一名,她平时上课也不怎么听,但一到出成绩,那绝对门门满分,稳坐第一,谁也越不过去。 人家长得漂亮成绩又好,确实是只能仰望的存在,再怎么意|淫也只能深夜在被窝里慰藉一下自己,到了天亮见了玲珑,她仍然是那副漫不经心又不把任何人看在眼里的模样。 一开始被同学们认为是羞怯胆小的性格,慢慢地才被意识到那是一种高高在上的傲慢,玲珑看他们的眼神真跟看蝼蚁没什么区别。 因为成绩过于突出,高二第一学期末,玲珑成功被评为三好学生并且拿到了学校提供的一等奖学金,钱不多,聊胜于无,至少够请闻奕那一群兄弟吃顿烧烤喝啤酒了。玲珑暗自期待搓手手,要知道她自打当了这个乖巧的妹妹,啤酒一口都没沾过,游戏都很少打,多可怜啊! 她需要补偿! 不仅如此,校领导还在学期末的全校大会上公开表扬她,玲珑上台领奖不慌不忙不怯场,本来就是她该得的,有什么问题? 闻奕自己不上学了,看玲珑学习好就高兴,主动要请弟兄们吃饭,一群牲口嘴上说着不要破费,拼了命地找贵的菜点,闻奕也不心疼钱,他很有商业头脑,物流公司就没有赔过钱,现在别说是首付,全款他也付得起,就这个架势,年后他们就能搬去新家。不过这件事他还没有跟妹妹说,是想给她一个惊喜。 车子他也买好了,其实房子买了之后他还有一笔钱是想要把公司往大了扩展,但仔细想想还是先咬牙买了一辆豪车,玲珑学校贴吧那些话他都看了,不就是因为他骑摩托车接妹妹让她没面子么,有时候摩托这半路坏了他来不及修好,满手油污骑个破电动车就来了,妹妹不嫌弃,别人看在眼里却会说三道四。 闻奕就是想让玲珑过上好日子,比任何瞧不起她的人都好。她那么漂亮可爱,就应该过最好的生活。 到时候再去接她开车去,其他人去就在车里等,这样就不会有人说闲话了。 还有已经寒假了,快过年了,他也得给她买新衣服新文具,这半年叫她委屈了,以后肯定不再这样。至于公司,他还年轻,早晚有扩大的一天。 结果一群男人划拳喝酒吃烧烤,闻奕勒令妹妹在场不许任何人抽烟,小姑娘在,一群大老爷们也不好开玩笑说荤段子,其实一年到头难得清闲,尤其是公司开起来忙得要死,有老婆的抱不到老婆,单身狗连跟左右手亲热的时间都不多,他们这群人都比闻奕大,虽然都叫一声奕哥,尊他为老大,其实闻奕过了年也才十九。 所以他们都很好奇,奕哥开荤了没有,要是没有……他们过去上工的那个工地附近有条红街,作为成熟男人,他们有必要带奕哥去体验一把。 玲珑悄悄去把账给结了,生蚝龙虾什么的点了一大堆全吃完了,幸好她的奖学金够付。闻奕去结账时才知道玲珑先给了钱,她大大方方地起身,端走了闻奕面前玻璃杯里的啤酒,“谢谢各位哥哥这段时间对我跟哥哥的照顾,提前祝大家新年快乐,明年一起发财!” 小姑娘就是会说话,笑得又甜蜜蜜的,谁看了都喜欢,男人们对着其他女人能吹口哨开黄腔,到了玲珑跟前,那被闻奕治的跟孙子没区别,特别听话特别乖,都端起酒杯一口闷了个干净。 闻奕看着玲珑仰着脖子把自己的啤酒喝掉,一时间心里有点甜,又有点痒,觉得她真是可爱。等玲珑放下杯子,他立刻拿了回来,不给她再喝了,结果玲珑很委屈地看他:“我还想敬哥哥一杯。” “是啊奕哥!妹妹这么懂事你不能不给面子!” “奕哥得喝!奕哥得对瓶吹!” “说得对!奕哥喝!” 在起哄声中,闻奕面无表情,看玲珑的目光却很温柔:“你想我对瓶吹吗?” 玲珑想了想说:“我可以吹吗?” 闻奕更温柔了:“想都别想。” 她顿时就丧气起来,给闻奕倒了杯啤酒,然后乖巧端起自己面前的果汁,“来来来。” 闻奕这回就跟她喝了一杯,接着又开始被别人灌酒,大家喝了个痛快,最后回去是没法开车了,干脆玲珑做主在就近的旅馆开了房,把除了闻奕之外的人全送进去。 闻奕之所以能成为大哥,他的酒量也是一个,十几个人凑一起灌他,最后不仅是喝啤的,白的也上了,愣是没把他喝倒,闻奕还能冷静地把他们分别丢进开好的房间,然后再打辆车带玲珑回家。 然而这份清醒只维持到进家门。 玲珑觉得他是醉了,因为他居然给了出租车司机一张一百块钱说不用找。 全世界人人都是土豪,闻奕也绝对是个一毛不拔的铁公鸡。别看他现在有钱,上菜市场买菜还得跟大妈大叔讲价顺便顺走人家几根葱两头蒜,从吃饭的地方回来打车也就十块钱,他居然给一百不用找,司机当时的眼神就在说这人有病。 玲珑当然要找钱了,她下了车握住闻奕的手把他拉出来,问他:“你是不是喝醉了?” 闻奕说:“我没有。” “好吧。” 玲珑懒得跟他争,掏出钥匙开门把他推进去再反锁,家里有她,一直都干干净净的,桌上还总是放着查了花的花瓶,但现在一身的烧烤跟酒味,玲珑迫切需要洗个澡。 她不喜欢照顾人,就没管闻奕,自己找了衣服先去洗澡,洗完澡出来发现闻奕趴在客厅瓷砖上睡着了——这个天能趴在瓷砖上睡的都是神仙,看着都觉得冷。 租的房子没有空调,为了洗澡方便闻奕自己买了浴霸回来装,玲珑的房间有取暖器,他自己房间却什么都没有。玲珑站在他面前考虑了几秒钟,还是决定不管他让他继续睡。 204.第十九片龙鳞(四) 第十九片龙鳞(四) 这种天气, 呼出的气都能结冰, 饶是闻奕这样火气重的大男人, 趴瓷砖上睡也在半夜给活生生冻醒了,只是人虽然醒了, 酒却没醒, 就是下意识地爬起来找个暖和的地儿睡觉。玲珑居然还有点良心, 她房间的取暖器开着, 未免真把闻奕冻死以后没人伺候,她没关房门。 结果闻奕就顺着那股暖意走了过去,黑灯瞎火摸不到灯,就摸索着床的位置直接扑了下去, 感觉特别特别软, 然后就睡死过去。 然而被他活生生压醒的玲珑快把晚上吃的烧烤吐出来! 去他喵的特别特别软,她当肉垫子能不软吗?! 她打开床头灯, 被压得差点儿喘不过气,本来一脚踹开也不是不行,但玲珑觉得这样放过闻奕太可惜了, 漂亮的眼珠狡黠地转了转, 非但没把闻奕踹下去, 还把被子朝闻奕身上拉了拉, 无所谓,不过是被压一夜, 她比较期待明天早上闻奕醒过来是什么表情。 还能不能保持他一贯又冷又酷的大佬形象? 于是她心安理得睡了一整晚, 闻奕这个人看着愤世嫉俗好像什么规则条框都不在乎, 其实为人相当自律,偶有放纵,生物钟让他在五点半左右就醒了。以前在工地干活还能多睡会,自打开了公司忙里忙外,睡眠时间更少,五点半醒就算不错了。 他觉着今日与平时很是有些不同,可能是因为身下的床铺又软又香的缘故,让从不赖床的闻奕都生出种想继续睡的心思来。他又动了动,盖在身上的被子也不是他惯常盖的实心棉被,而是很好的鸭绒被,又轻又暖,鼻息间围绕着甜美的香气,闻奕的理智慢慢回笼,想起昨晚,再定睛一看,什么香软床铺,那是他妹妹! 少女还在睡,眼角红通通的似乎被泪水浸润过,闻奕如坠冰窖,可比昨晚趴瓷砖上睡觉冷得多。他多重,她力气才多大点儿?居然醉酒糊涂到进了妹妹房间,两人若是亲生兄妹倒还好,可没有血缘,她会不会觉得他其实是别有所图?! 闻奕轻手轻脚从玲珑身上起来,却被紧紧抱住一只胳膊,她仍睡得香甜,闻奕又不忍打搅,也不知道打搅后该同她说些什么。他向来知道自己的目标,从不为其他人事所动,但玲珑是不一样的。 正在他苦恼之际,玲珑醒了。 她眨了眨眼,看到闻奕,也想起昨夜之事,顿时抱怨:“哥哥好重,快把我压死了。” 闻奕这才想起自己还压着她,一起身,那香嫩柔软便无处可寻,内心深处竟生出几分微妙的遗憾,好在他历来冷静自持,还是控制住了,正要道歉,却听玲珑软绵绵地说:“哥哥房间冷,以后就跟我睡吧,反正我的床很大。” 本来租的房子里只有房东不要的一张旧板床,摇摇欲坠,闻奕这样的个子躺上去晚上翻个身都吱呀吱呀响,但他图省钱就没换,等有了玲珑,他就给她买了一张一米八乘两米二的大床,弄得舒舒服服,再看闻奕自己的房间,那简直是公主跟灰姑娘的对比。 闻奕说:“不要这样跟男人说话。” “哥哥也算男人吗?”玲珑很无辜地问,“天这么冷,哥哥房间还背阴,连个太阳都晒不到,你都生冻疮了。” 她慢吞吞从床上爬起,先打了个呵欠,才继续道:“又不睡一个被窝。” 按常理说,闻奕决不会答应这么荒谬的事,可不知为何,也许是她语气太甜,笑容太美,也或许只是他被蛊惑了,当闻奕彻底冷静时他已经答应了,看着玲珑欢呼跳下床去他房间拿枕头被子,闻奕反悔的话说不出口,只得认命地跟过去,他那棉被弹了好几年,重得很,怕她抱不动。 兄妹之间无需顾忌那么多,他们现在住的房子也的确是不太好,夏热冬凉,等到过完年新家那边也可以搬去了,新家所在的小区物业保全都做得很好,到时候他也不用总是担心她一个人在家不安全。 玲珑的床就跟她的人一样,散发着草莓蛋糕一样甜蜜的气息,闻奕在上面躺着都觉得浑身不对劲,他睡惯了硬床盖惯了重被,到了晚上睡觉身体陷入柔软的床垫中,觉得整个人都不一样了。 从来不认床,在工地上找个角落铺个蛇皮袋都能窝一晚上的闻奕,难得失眠。窗帘微微透出细缝,笼入一圈皎洁月光,屋内虽然没开灯,也仍然清晰可见。他正盘算着明后两天带妹妹去采办年货,却听到少女平稳的呼吸跟娇嫩呓语,不觉莞尔,一颗心又软又暖。 这时玲珑翻了个身。 她可能是一个人睡习惯了,睡姿并不是那么好,一个翻身就贴近了闻奕这边,自己那边床却还有大半。闻奕倒抽了口气,只因玲珑贴的太近。 她像只小动物一样到处蹭,找了个特别舒服的位置窝着继续睡,而被她缠上的闻奕浑身僵硬动弹不得,本来就失眠,这下是彻底别想睡了。 年货要买,新衣服也要买,闻奕买了房子跟车,手头还有点钱,他不太懂女孩子喜欢什么牌子的衣服,但有时候经过商场跟专柜,一支口红都要几百块,以他现在的收入,想养好妹妹还是很有难度的。 玲珑从来不知道什么叫省钱,勤俭持家?不好意思,这四个字她不认识。她才不管闻奕有没有钱,反正她喜欢的都要买,闻奕对着她是一点脾气没有,要什么给买什么,而且跟着逛街非常敬业,安静付钱拎包玲珑穿什么都说好看买。 最后存款被掏空。 玲珑觉得他是真的好,所以看闻奕也越来越顺眼,临近年关这几天不知怎么突然开始下雪,两人就都不出门了,年货已经囤好,外面真的太冷了,白天没事做闻奕就跟玲珑窝在床上看电视,玲珑趁着暑假的功夫又开始打游戏,她觉得这个来钱快,因为迅速冲上大神排行榜,许多直播平台都来挖她做主播,玲珑都给拒绝了,就家里那台老电脑还直播,扫雷都卡。 闻奕觉得妹妹沉迷游戏该怎么办啊,他不是那种会苦口婆心劝人的兄长,一天二十四小时很大一部分时间一句话都不说,玲珑也习惯了他沉默寡言。 哥哥不喜欢我老是打游戏怎么办? ——拉着他一起打,很快他就喜欢了。 闻奕给玲珑买了个比较好的手机,自己还是用那个卡的要死连接电话都经常断线的智能机,玲珑觉得他那手机跟家里的老电脑没什么区别,斗地主都不流畅,所以当然不知道游戏的好。 她喜欢人类世界的一点就是他们总是有很多好吃的跟好玩的,电子游戏绝对能在龙女最爱top10里名列前茅。 闻奕被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他当然是不打游戏的,别看他一副问题儿童的模样,其实他连网吧都没去过,烟偶尔抽几根,酒偶尔跟弟兄们喝两杯,他太早熟,也太早背负起沉重的责任,活得紧绷,游戏是什么,不知道。 玲珑教他打游戏的时候闻奕是拒绝的,但是不想伤了妹妹的心,也就过了半个小时吧。 闻奕:游戏真好玩。 他觉得自己也该换个手机了。 玲珑差点被他笑死,闻奕做什么都有天赋,当初辍学也是形势所迫,他自己不打算继续读书想创业,结果人人都不看好的时候他又成功了,以后还会更成功,可见他这个人无论是毅力还是意志,都远超常人,在游戏这方面也是很快就上手而且技术高超,把手机还给玲珑的时候还有几分意犹未尽。 然后等雪停了他就带着妹妹去买手机了,还是被玲珑给说动的:过年,下雪,优惠,打折,送话费,送油,还能抽奖。 一等奖是辆小面包车,消费超过三千就能抽,闻奕对自己的运气不抱希望,他很自然地把收据递给玲珑,然后玲珑随手一抽—— 欧皇就这么诞生了。 这家手机卖场很大,离家也近,他们步行来,开车回。 闻奕觉得妹妹是个小福星,他学着刚才在手机店里其他人说的话凑近玲珑,在她身上嗅了嗅说:“吸欧气。” 玲珑撑着下巴问他:“哥哥要买彩票吗?我们定个小目标,先中他个一千万你看成不成?” 不知道为什么,闻奕一点都不认为妹妹是在开玩笑。他揉了揉玲珑的头,“一千万算什么,哥哥以后会赚大钱,一个月都给你一千万零花钱。” 玲珑眼睛亮晶晶地望着他:“好!” 这是闻奕过得最幸福最温暖的一个年,他做了好多菜,晚上还一起在院子里放烟花,附近邻居家有小孩子在大马路上扔炮仗,他圈着玲珑带她玩仙女棒,她笑得特别开心,闻奕就跟着开心。 他会永远保护她。 205.第十九片龙鳞(五) 第十九片龙鳞(五) 过了初五就能搬家了, 玲珑是初十开学, 闻奕盘算好了, 初五搬完家, 收拾收拾,再看看有没有什么需要买的。他们搬家搬的相当轻松, 因为之前住的房子是租来的,大部分家具房东自带, 别的不说,就闻奕睡得那张很聒噪的床都破成什么样子了。 新家按照玲珑喜欢的风格装修好了,所有家具全部换新,惟独玲珑那张床她很喜欢, 闻奕就又给她搬了过来,有了新家,闻奕的心情好了很多, 看他表情就知道, 简直如春天般温暖。 而新学期的到来对玲珑来说没有任何意义, 每天的早起让她烦不胜烦, 学校生活一如既往的枯燥无聊,她跟那些年轻的同学们玩不到一起去,更懒得去听他们是爱慕还是嫉妒,女生们有志一同地开始孤立她, 换做普通女孩早就受不了了, 她们用的手段其实不怎么高明, 但是在一个人的少女时期, 遇到这样的恶意,积少成多,很容易造成精神上的崩溃。 但是龙女大人吧……她就算外表装出一副懦弱胆小的样子,也是绝对不肯吃亏的,谁要是敢骂她一句叫她知道,当面也许忍气吞声,可事后绝对要千百倍的报复回去。 是的,就是心眼这么小,这么睚眦必报。 玲珑在学校里还是独来独往不跟其他人为伍,什么一起上厕所一起说悄悄话一起去小卖部之类的会在女生身上发生的事,在她身上通通没有过。她坐在教室里上课,照样是那副不动声色的模样,仿佛女孩子们对她的孤立跟排斥,她一点都不觉得难受。 真的假的啊! 最有意思的是,在玲珑转学来之前,班里有个乡下来的女生,可能是因为很少说普通话的缘故,平时讲话口音比较重,到了本校,才知道什么叫人外有人,她那点成绩拿来根本不够看,在全年级也只能考个前一百,再加上家庭贫困衣着土气,别的女生穿名牌涂口红化妆的时候,她身上的校服洗的都发白。 格格不入,当然融不进女生们的圈子,成日坐在教室的角落安静学习。偏偏跟其他尖子生比起来,学习能力也不够强,一直徘徊在中中等,被人瞧不起。 但最近她找到了融入其他女生的办法,那就是说玲珑的坏话。本来玲珑转来的时候,她还是很高兴的,因为班里难得来一个家境贫寒的同学,等见了玲珑的面,她又失望了,长得那么漂亮,跟自己完全不一样。考完试这种高兴就更是烟消云散,那吊打全年级的满分成绩,就算被同学孤立排斥,也是老师们的宠儿。 而且跟自己不一样,玲珑根本不在乎是不是被人孤立。老师们向着她,男生们爱慕她,这学期来更是有钱了,衣服穿得都是好牌子,本来就漂亮,好好打扮越发了不得。 跟自己是不一样的。 结果一次无意,她说了玲珑几句,听到的女同学如获至宝,也不觉得这乡下女生土了,仿佛找到了同好,拉了她过来一顿聊。聊来聊去,女生发现:玲珑代替自己被孤立了! 她特别开心,再诋毁玲珑传播玲珑的坏话时也特别卖力气,果然,跟其他人的“羁绊”也越来越深,现在下课了都有人主动邀她一起去厕所了,中午在食堂也不用再一个人孤零零地找位子坐。 然而这一切跟玲珑又有什么关系呢?她又不住校,她又不在乎,每天都有人开车来接她把她当成小公举,朋友什么的她根本不需要。 只有人类才害怕寂寞与孤独,渴望感情与陪伴。 倒是学校新来了一位英俊斯文的心理老师,听说出国深造才回来,自己开了私人诊所,学校这边花了大价钱才把人聘请过来。这么地说吧,这位心理老师来了以后,本校疑似抑郁症患者的女生足足增加了十几倍。因为学校又没有规定说一定要生病才能去看心理医生,所以心理咨询室的门槛几乎都要被踏破,其中甚至还包括部分已婚未婚的女老师,可见对方受欢迎程度。 对年轻的小女生来说,学校里那些青涩的胡子都没长出来的男生,哪里比得上倪老师成熟英俊风度翩翩! 新学期到现在才过了一个星期,倪老师收到的各种各样的情书跟小礼物加起来能绕全市一周。他因为还要忙诊所的事,在学校每天只待八个小时,上午下午分别三小时,晚自习两小时,其余时间都在做自己的事。 去过心理咨询室的女生们回来都要感慨心理咨询室的装修摆设,最让人津津乐道回味无穷的,就是温和又俊秀的倪老师了。他简直满足了女孩子们对王子的全部幻想!他太完美了! 不管你是真有病假有病,他都维持着绅士风度,从不当面拆穿,跟他说话就觉得每一句都在点子上,让人如沐春风,还会上瘾。 这一天,玲珑敲响了心理咨询室的门。 这间办公室是学校专门分配给倪朗的,趁着寒假按照倪朗的喜好重新装修过,风格简洁又优雅,没有丝毫压迫感,办公桌上还摆着鲜花。玲珑进来的时候,倪朗正在看书,听到敲门声抬起头,饶他见多识广,也为这样美丽的少女而惊艳。 那是宽大看不出曲线的蓝白校服都遮掩不住的美。 玲珑冲着倪朗怯生生地笑了笑:“老师……你好,我、我是高二的学生,我……” 看得出来她很紧张,倪朗微笑,他笑起来十分温柔,为了不给玲珑造成压迫感,他站起身,“没事,周四下午不是你们的课外活动时间么?怎么没有跟同学们一起玩?” 玲珑咬住了唇瓣没有回答,低着头,倪朗看见有泪珠跌落在地毯上,迅速湿了一小片。 小美人哭泣的时候梨花带雨,惹人怜惜,他不觉心神一荡,笑容越发温柔,“来,到这边说,在老师这里,你什么都可以告诉我。” 身为一个成年男人,又深谙心理学,倪朗太知道这个年纪的小女生都渴望什么了。他面上的笑容没有丝毫改变,让人看了就觉得,啊这是个多么好多么值得信任的人啊! ……玲珑直到打了放学铃才离开,走的时候眼圈儿红红的,还有几分依依不舍,对倪朗的态度也软绵绵的。“老师,那我先回家了。” 倪朗微笑,微微弯腰让自己保持跟玲珑相同的高度,凝视着她水润的美眸,“如果还遇到困难的话,一定记得来找我,我永远在这里等你过来。” 对情窦初开的小女生说这样成人间暧昧的话,就是因为她们容易被引诱,也容易动心。玲珑却像是听不出来一样,含羞带怯地看了倪朗一眼,依依不舍地走了。 转身的瞬间笑容消失不见,只剩下一个大大的白眼。 …… 闻奕觉得这段时间妹妹有点怪怪的,具体表现在她经常无意识的傻笑,还天天抱着手机不肯放下,只要一有消息提示立刻蹦起来看——对方对她来说好像是个很重要的人。 不得不说,倪朗是个道貌岸然手段高超的调情高手,只要他愿意,可能没有女人能逃过他的情网,更何况是玲珑这样十几岁的“小姑娘”。而有了玲珑,倪朗也看不上其他人了,去哪里找比她还要漂亮可爱的女孩子呢? 他期待着胜利的果实,胜利前的忍耐显得如此重要,这是黎明前的曙光。 如果玲珑真是年轻的女孩子,那么她绝对会深陷情网难以自拔,意乱情迷不知道自己是谁,可惜她不是。即便如此。玲珑不得不承认倪朗是个非常擅长控制别人的人,他用温柔的语言与深情的态度勾引你走入他的陷阱,然后彻底掌控你以此来满足自己卑劣的欲望——他就是喜欢娇嫩的花朵般的女孩子,大一点不行,小一点也不行,就这个年纪的女孩,最适合采摘,也最适合玩弄。 当然,对女孩子来说,一场紧张又叛逆的师生恋可真是太刺激了,更别提倪老师那样出色,谁不喜欢他?女孩子们背地里为了他一个笑容争风吃醋大打出手,多少一起去厕所的好朋友都反目成仇。 倪朗放古代应该就是那种会被烧死的祸水。他在毫不表现侵略性的同时,已经将猎物不动声色的占有,纳入自己的掌控中,让对方无法自拔。 玲珑学习了。 她跟倪朗之间谁玩谁还不一定呢,一个装得温柔宽容,一个装得胆小羞怯,影帝跟影后的对决,玲珑坚定认为自己是笑到最后的那个。 ……要是闻奕的警觉心能再低一点的话就好了。 对某些男人来说,追求女人的最终目的就是上床,倪朗当然也不例外,他太想品尝玲珑的味道,也只有少女愿意献身给他的时候,他才相信她们是真的爱上了他。 206.第十九片龙鳞(六) 第十九片龙鳞(六) 本来,玲珑在女同学里的人缘就不太好, 倪朗出现之后, 那就不是不太好, 而是引起公愤了。这一点玲珑从倪朗身上学习了, 在她面前各种温柔体贴善解人意, 在其他女同学面前则轻描淡写地透露出对玲珑的好感与欣赏,这样的话,不用倪朗自己动手,本来就被孤立的玲珑会更加被针对, 于是——她会全身心的无条件的信任和依赖他, 心甘情愿成为他的掌中物。 这天学校突然停电, 班主任通知走读生可以提前回家,玲珑先给闻奕发了个信息, 结果她刚出校门就被堵住了。 堵她的……不认识,但来势汹汹,很明显不是来找她玩的。 这大晚上的,几个人欺负她一个,正常少女早吓哭了,玲珑却很淡定, 她先看了下时间,很有礼貌地询问:“请问你们可以让一下路吗?我赶着回家。” “呵呵。”为首的女生冷笑, 学校对学生仪容管得很严, 但这并不能彻底阻止女生们化妆, 在校服里穿时髦的衣服。“你自己做过什么自己心里清楚吧, 成天装出一副冰清玉洁的样子,背地里还不是四处勾引男人?” 玲珑诚心诚意地问:“我勾引谁了?”她摸了摸自己的脸,感叹道,“我还需要去勾引别人么?我手指头都不用动一动,就有数不清的人喜欢我。” 这话说的是一点也不谦虚,听得女生们恼怒极了,反正她们今天就是要给玲珑一个教训,让她以后离倪老师远点儿,她根本什么都不算! 有人开始拿着手机对准玲珑在拍,两个人抓住玲珑的胳膊,另外几个就开始扒她的衣服。因为放学了,玲珑把校服脱了下来,这会儿天气还有点凉,刚入春,她穿着薄毛衣跟外套,也不是那么容易被扒光的。 玲珑没有反抗,她已经哭了,哭的太快,让人无所适从。而看到她哭,女生们得意极了,把这个美丽出众的少女欺凌在自己面前,看到她流眼泪,她们心中就生出一种快感。收手是不可能的,不仅不会收手,她们还会把她的裸|照发到学校贴吧,到时候看谁还把她当女神! 只可惜还没来得及扒光,拽着玲珑的几个女生就被踢飞。 是真的踢飞,一点情面都没讲,玲珑倒在地上,楚楚可怜的模样,闻奕肺都要气炸了!他捧在手心上疼,一句重话都舍不得说的妹妹,谁敢这么对她?他先脱掉了自己的外套把玲珑裹住,又是两脚把剩下几个女生给踹倒。闻奕字典里没有不打女人这四个字,他浑身都散发着阴郁冷酷的气息,拳头攥的咯吱咯吱响。 他是多大的力气,一脚踹出去能让人在床上躺个好几天,就这样还没完。闻奕先推了玲珑一把让她上车,然后弯腰扒开了几个女生的衣服——毫不留情全部扒光,像她们对待玲珑那样拍下了视频跟照片。春寒料峭,女孩子们在夜风中瑟瑟发抖,闻奕拍完后也没打算把衣服还给她们,而是从车上找了个大袋子团成一团塞了进去,直接扔后备箱了。 他做完这些事就上了车带玲珑回家,她还很害怕,一看到他就扑了过来,小小的身子在闻奕怀里颤抖。他心都要碎了,也不急着开车,先把玲珑抱到腿上坐着,然后放柔了声音安抚她,玲珑轻轻颤抖,不是吓得,是笑的。但这个笑容怎么能让闻奕看见,毕竟她是个柔弱的小姑娘。 她就很欣赏闻奕的做法,毫不拖泥带水,玲珑呜咽着说:“她们、她们说要把我的裸|照发出去……呜呜呜” 哭声细弱,可怜极了,闻奕搂紧她说:“别怕,哥哥在呢。” 他会永远保护她的。 至于那几个没衣服穿的女生要怎么办,闻奕根本不在乎。别把他想当然的以为是什么好人,要发玲珑的裸|照?可以啊,只要她们不怕他事后千百倍的报复,大可以再继续欺负她。 为着这事儿,玲珑得到了好大安慰,晚上闻奕担心她做噩梦还在她床边守了一夜,直到第二天早上看到她照常起床上学才放了点心,再三叮咛她一定要注意安全,有什么事都立即联系他。这次要不是他知道她提前放学,她会遇到什么可怕的事?闻奕想都不敢想。 欺负玲珑的几个女生跟她不同班,她也没注意,反正死不了,倒是同学们在一起交头接耳说悄悄话,玲珑竖起耳朵听了,也掏出手机刷了下学校贴吧,乖乖,有人发了好劲爆的视频跟照片,深夜大街上几个女生裸|奔,啧啧啧,脸拍的可清楚了,一眼就能认出来。 玲珑笑出声,闻奕的做法深得她心,她决定中午放学要好好表扬他。 而听说了这件事的倪朗,在见到玲珑的时候也很担心她的安危。他抬起头看见推门而入的玲珑,有那么一瞬间觉得捡到了美丽的天使,“最近感觉怎么样?” 他是知道的,这个敏感而柔弱的少女在学校里的日子不好过,惊人的美貌与优秀的成绩为她带来的不是荣光,而是同龄人的嫉妒与排斥,她很苦闷,很烦躁,找不到发泄的目标跟未来的方向,所以才会无比依赖他,看到他的时候眼睛都是亮晶晶的。少女的爱慕是那样简介明显,倪朗久经情场,如何引诱一个少女对自己动心,对他来说可真是再简单不过。 玲珑声音怯生生:“我……我有点害怕。” “怕什么呢?”倪朗蛊惑着说。 她飞快地抬头看了他一眼,又飞快低下去,两只雪白的小手在一起绞着,嫩呼呼的指头都绞红了。倪朗怜惜地看着那双小手,忍不住伸出手覆盖其上,少女轻轻抖了抖,却没有拒绝。 不拒绝=接受。 倪朗又大了胆子,更加温柔地说:“你知道的,不管什么事,你都可以跟老师说,老师会帮助你,也会保护你。” “真的吗?”玲珑抬起眼睛,黑白分明的眸子里闪烁着天真的期待与信赖,她放任倪朗有意无意地捏弄自己的小手,咬住了下唇,“最近……我、我有点怕我哥哥,我不想回家。” “不想回家的话,又想去哪里呢?” 玲珑又飞快看他一眼,没有说话。倪朗想了想又问,“那么你为什么会怕你的哥哥?是他做了什么事让你觉得不舒服吗?” 玲珑咬着唇不回答,倪朗的声音像是有魔力,一字一句都穿透她的心,“不管什么事,都可以告诉老师,老师会为你保密的。” “我觉得……我哥哥好像喜欢我。”她终于鼓足勇气说出口了,“是、是那种喜欢。” 倪朗微微一怔,他当然知道玲珑口中的哥哥是谁,事实上这个单纯天真的少女在见到他第一面的时候,就已将她的故事跟他说得明明白白。倪朗对她的一切了如指掌,自然晓得她口中的哥哥跟她没有血缘关系。 以己度人,倪朗自己见了玲珑生出龌龊之心,想想玲珑的“哥哥”,都是男人,还有什么不懂的?这么美丽的少女谁不喜欢,哪个男人不渴望着她在自己身下臣服?否则世上那么多流浪的人,她那“哥哥”怎么就只捡了她回去养,却不养别人? 倪朗握住了玲珑的手,“那他有没有对你做什么呢?比如说……一些让你觉得很不舒服的举动,或是言语?” 少女唇瓣咬的娇艳欲滴,倪朗看得意乱情迷,听到她细细的声音说:“哥哥喜欢……抱我坐在他腿上,昨天晚上在我房间,一晚上都没有离开……” 抱她到腿上是为了安慰她,守了她一夜是怕她做噩梦,明明都是很正常的事,玲珑却故意用暧昧的语气说出来,这样倪朗一听,就更认为闻奕是对玲珑别有所图了。 他想了想,用认真的态度跟玲珑说:“是这样子吗?” 他拉过玲珑,让她坐到了自己腿上,两只手臂将她环住,以一种极尽占有的姿态。玲珑有点怕,倪朗却若无其事道:“首先我们要情景再现,我这样对你的话,你会觉得不舒服,会害怕么?” 玲珑害羞地看了他一眼,耳朵都红了,摇摇头。 倪朗轻笑,他知道这个少女已经完全被自己迷住了,陷入了自己织的情网之中,但面上却仍是一副淡定冷静的样子,好像对这个少女没有丝毫欲望,只是单纯地想要帮助她。 “那现在,你有什么感觉?” 她结结巴巴地回答:“我、我心跳得好快……” 今天她穿了一件白色的圆领毛衣,领口有些大,心理咨询室开了空调,倪朗可以清楚地看见那白色毛衣下动人的起伏。少女是这样的含苞待放,他都有些忍不住想要采撷了。 207.第十九片龙鳞(七) 第十九片龙鳞(七) “为什么会心跳这么快呢?”倪朗用低沉好听的声音蛊惑着怀中少女, 手指轻轻捏着她软嫩的小手, 越发觉得这是个宝,“他抱你的时候, 你也会这样吗?” 少女犹豫着不知怎么回答, 半天了才摇了摇头。 倪朗发出磁性的笑声,结实的胸膛因此微微震动,十几岁的少女遇到这样的男人根本没有招架之力, 只要他想,他能让你意乱情迷不能自已。他能轻而易举夺取你的芳心, 等到把玩够了,再丢到地上踩个粉碎。 玲珑坐在倪朗腿上很局促的样子,总是不觉要动一动,她似乎没有注意到自己的衣服有点凌乱, 倪朗抱她坐在腿上,稍微一低头就能看到她纤细漂亮的锁骨, 还有少女胸前刚刚开始盛放的花骨朵儿。他的眼神充满占有欲,倪朗享受这种捕猎的快感, 在得手之前, 他一向是非常有耐心的。 尤其这个少女如此之美,让他觉得再多的等待也值得。 “那是不是证明, 我和你哥哥,是不一样的呢?” 这话说得就有些暧昧了, 怀春的少女对着这样一位英俊年轻又深受欢迎的成年男人, 是很难抗拒的, 对她们来说,萌芽中的爱情是那样美好,排除万难也想得到。 更何况他温柔贴心,安全感十足,仿佛不论发生什么事,他都能保护自己,永远都不会背叛。 玲珑的反应是羞红了脸不说话,她这样娇娇软软一团,刻意讨人怜爱,那简直能叫人心都挖出来送给她。倪朗看得有些痴迷,忍不住想凑过去一亲芳泽,谁知玲珑的手机突然响了,铃声刺耳,将他吓了一跳,回过神才发觉自己太过急切,实在是这少女过于诱人,他竟险些失了理智,还好被这铃声惊醒。 倪朗不喜欢强取豪夺,他喜欢的是你情我愿,喜欢青涩羞怯的少女主动为他献身,那会让他的男性自尊得到极大的满足。 手机铃声让怀里的少女瞬间清醒,不得不说,有那么一瞬间,倪朗觉得遗憾极了。他扶着玲珑,“小心点,别摔着。”她从他身上跳下去的动作太大了。 玲珑脸红的看着他,“我、我先走了!” 倪朗没有留她,只是含笑望着她,玲珑的脸便更红了,她有些不好意思继续在这里待着,就含羞带怯地看了倪朗一眼,转身跑了出去。看着她的背影,倪朗露出志得意满的笑容。 而一出心理咨询室,玲珑就撇了撇嘴,毫不掩饰自己鄙夷的情绪。她先是接电话:“哥哥。” 闻奕最近对她管的很严,应该是察觉到玲珑有些不对劲,上下学这会儿都不要其他人接送,必定是自己亲自来,给玲珑打电话是告诉她今天晚上有急事要迟到半个小时,让她先在学校里等他。闻奕现在工作忙,有时候不能及时来接玲珑,就跟学校的门卫大爷搞好了关系,要是他迟一点,玲珑就现在门卫室等他。 收了闻奕两条好烟的门卫大爷性格很好,对玲珑这样学习好又漂亮的小姑娘也很喜欢,所以从没有怨言。 玲珑在门卫室等了没半个小时后闻奕就来了,他开着车,今天破天荒没有穿平时的工作服,而是穿了西装。只不过他穿西装也跟别人不一样,倪朗就也穿西装,但倪朗是一丝不苟的,他的领带他的袖扣他的衬衫都不会有丝毫凌乱,闻奕却不是。 没打领带,衬衫领口还开了两个扣子,露出一片精壮的胸膛,头发略微有些凌乱,男人味十足,荷尔蒙气息强的玲珑都有点喘不过气。她眼睛亮晶晶的,先扑进了闻奕怀里,小狗一样蹭蹭闻闻,很不高兴地说:“有烟味。” 闻奕是去跟人谈合作的,他想壮大,就势必不能目光短浅,而谈合作,他当然不能穿着工作服去,身上这套西装是玲珑给他买的,她眼光很好,价钱也令人咋舌,她想花钱闻奕从来不拦着,事实证明这套西装买的非常值,人靠衣装啊。不过闻奕不喜欢被束缚,所以一结束,第一件事就是把领带给解开,扣到最上面的那颗扣子让他觉得自己快要窒息。 他摸了摸玲珑的头,跟门卫大爷打了个招呼,把她放进车里,“饿不饿?” 玲珑上了三节晚自习,确实有点饿,可惜人类的食物她是吃不饱的,顶多过个嘴瘾。“想吃麻辣烫。” “大晚上的吃什么麻辣烫?”闻奕皱眉,“去给你买份粥。” 玲珑也不跟他争辩,就是很失落地坐在那不说话,果然,没出三十秒闻奕就先投降了:“……不准吃太辣。” 她顿时就高兴起来,不管他还在开车,过来搂住他脖子就在脸上响亮的啵了一口。闻奕心跳顿时漏了一拍,没带多少怒气的斥责道:“干什么呢,老实坐好了。” 她笑眯眯地模样可爱极了,闻奕的心跳得很快,怦怦怦怦怦怦,他尽量不去看身边的玲珑,被她指挥着去了一家连锁的麻辣烫,小姑娘解开安全带就下去了,蹦蹦跳跳的,闻奕纵容地看着她跑进去开始挑食材,自己也锁了车跟上去。 结果却遇到了不该遇到的人。玲珑正跟闻奕兴高采烈地说着话,却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不是倪朗又是谁? 当然他这回不是一个人,他还牵着一个年轻女人的手。女人看起来二十五六,化着精致的妆容,长得很漂亮,两人亲昵的看起来就知道是情侣,没想到也会在大晚上来吃麻辣烫。玲珑叹了口气,她这一碗麻辣烫才吃了一小半,要是就这样不吃了好可惜啊!可她要是吃完再去闹,那不就不够真诚,错过了最佳时机? 想到这里,玲珑咬咬牙,装作不小心的样子把手边的醋瓶碰到了地上,玻璃瓶子摔出了清脆的声音,一时间,店里所有人都往这边看,当然也包括倪朗。 玲珑还拿着筷子呢,眼里却蓄满了泪水,闻奕没看懂怎么回事,只知道妹妹哭了,正要问为什么,却看到她突然站起身跑了出去。他也顾不上吃自己那份,立刻也追出去。 玲珑一边流着眼泪一边奔跑一边在心底生气,没吃完!浪费了!都怪倪朗!闻奕多么节俭多么爱惜粮食的一个人!他那碗也没怎么动啊! 倪朗看到玲珑的一瞬间愣了一下,怎么也没想到会在这种地方遇到她,但心底却没有多少慌乱,他知道玲珑是个多么害羞多么善良的小姑娘,她胆子那么小,是绝对没有勇气直接上来与他对峙的。 最重要的是,他从来没有跟她承诺过什么,他们是暧昧的,却也是没有任何关系的。 闻奕一路追上玲珑,她还哭呢,他只好把她圈进强劲的臂膀内,沉声问:“怎么了?” 玲珑只哭不说话,闻奕就陪着她,好一会儿终于哄到了车里,她也还是不肯开口。闻奕刚才没注意到倪朗,玲珑一哭他就慌了,追出来也没回头看,只知道她突然流眼泪让他心疼的要命,平时疼着哄着一点委屈都舍不得她受,看到玲珑的眼泪倪朗心都要碎了。 他把这娇滴滴的小人抱在腿上,就盼着她不要再哭了,要星星要月亮他都能想办法,可不能再看到她掉眼泪。 “玲珑乖,为什么哭?” 玲珑可怜巴巴地揪着闻奕昂贵的衬衫,换平时这么贵的衣服谁碰一下闻奕心疼的要命,这会儿就完全不在意了,一个劲儿地哄她,哄到玲珑高兴了,她才抬起泪盈盈的眼:“我看到、看到我喜欢的人跟别的人在一起了。” 闻奕浑身一冷,整个人都冷淡下来,散发出逼人的气势。 他从没想过会是这么个答案。 玲珑有了喜欢的人? 她才多大? “你还在上学,学习才是最重要的。”闻奕忍住内心戾气,努力使自己的声音显得不那么冷硬。“而且,会伤你心的人根本不配成为你喜欢的人。” 因为常年干活,闻奕的手不像倪朗那样精致无缺,他的手很大很粗糙,指腹在玲珑柔软的唇瓣上碾弄时,让她微微颤抖——不是因为怕,是兴奋。 比起倪朗,玲珑更喜欢闻奕这样的,外表看起来特别正经,内在却很闷骚,看着包裹的严严实实,衣服剥光后却性感极了。 充满力量。 她下意识伸出舌头舔了舔唇,粉色的舌头不经意间碰触到闻奕的手指,他的眸光因此变深,盯着玲珑的眼神满是侵略感。 他不想再压抑自己了,因为再这样下去,她很有可能就要跟别的人跑了。闻奕抚摸着玲珑的唇,柔软娇嫩,宛如花瓣,“除了哥哥,你谁都不能喜欢。” 玲珑瞪大眼,在闻奕看来这是害怕吃惊,可只有玲珑自己知道,她有多兴奋。 208.第十九片龙鳞(八) 第十九片龙鳞(八) 是什么时候开始改变的呢? 一开始, 真的是只把她当做妹妹来看的, 柔弱娇小,需要保护。 闻奕发过誓的,会永远保护她, 用尽自己的一切。 可是后来, 慢慢就变了味道。到底不是血脉相连的亲兄妹,哪怕一开始他把她当做妹妹,也在时间中逐渐变成了另外一种感情。谁能不喜欢玲珑呢?她那么可爱, 那么讨人喜欢, 闻奕除了想保护她一辈子外,还想要这一辈子都和她一起度过。 本来想着她年纪小可以慢慢来, 可她刚才说什么?她有了喜欢的人? 除了他,她谁都不许喜欢。 闻奕亲了下去。 玲珑被亲的舒服极了,她很喜欢闻奕的吻, 强势、霸道,却又带着珍视与温柔, 今天晚上他应该是抽了一点点烟,烟草味显得格外迷人。玲珑情不自禁地搂住了闻奕的脖子, 他亲她, 本来是想教训她的,结果她不仅没有反抗,还很乖巧地依偎在了他怀里, 乖巧地让他亲。 闻奕这就不知道她是什么想法了, 本来严肃冷淡的脸带了些许茫然跟疑惑, 大手揽着玲珑的腰,手指不觉摩挲,却见她刚才流过泪水的眼睛此刻明亮的仿佛天上星辰,眨巴眨巴的看着他,软绵绵地叫他哥哥。 “你终于亲我啦。”玲珑蹭了蹭他的下巴,“我还以为你永远都不会这么主动呢。” 毕竟两人睡在一张床上他都能严守三八线半点不越过,玲珑还以为他是对自己不感兴趣,总觉得闻奕这一款看起来凶神恶煞,其实骨子里应该特别闷骚,果然她的感觉没有出错。 这回换闻奕眨眨眼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玲珑趁势依偎进他怀里,“哥哥喜欢我吗?” 几秒钟后,闻奕嗯了一声。 “哥哥喜欢谁?” 闻奕想,要是不说清楚她是不会善罢甘休了,也是他太傻,看到她哭立刻就失了分寸,早知道她不是什么乖宝宝,看起来乖巧可爱,心眼儿却比谁都多。他又亲了亲玲珑说:“哥哥喜欢玲珑,哥哥不想只做玲珑的哥哥。” “那你还想做我的什么?” 闻奕说:“等你长大了就知道了。” 玲珑撇撇嘴,她眼里已经完全没有了泪,星星仿佛住进了她的眼睛里,闪闪发亮,可爱极了。“我觉得饿我已经长大了。” 对于她有没有长大,这个问题闻奕暂时不想跟她讨论,而是把她抱起来认认真真地问她刚才那是怎么回事。玲珑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她又蹭了蹭闻奕的脸:“这个哥哥不用担心,我不会吃亏的。” 闻奕倒也信了。 然后玲珑如梦初醒:“难道我在你心里不是一只可怜的小猫咪吗?” 很少笑的闻奕笑了,嘴角微微一勾,“你是不是小猫咪,玲珑心里没有数吗?” 哪有这样狡诈的小猫咪,倘若她真的是个柔弱的需要人照顾没有自保能力的小姑娘,闻奕绝对只把她当做妹妹看,可她是吗?她敢摸着自己的良心说是吗? 玲珑发现自己的生活里处处都是影帝,她扁扁嘴,“我没有数,我就是只可怜的被生活蹂|躏的小猫咪。” 闻奕揉了揉她的小脸,把她放到副驾驶上给她扣好安全带,说:“回家再细说。” 结果他们到家外卖也到了,正是玲珑之前遗憾没吃完的那家麻辣烫!她顿时就觉得闻奕怎么这么讨人喜欢啊,只会甜言蜜语迷惑女孩子的倪朗可真是差远了。于是玲珑又美美的吃了一顿外卖,开心的洗澡睡觉。 自打车子里被闻奕亲了,他对她的态度就跟以前不一样了。玲珑起床就看见桌上放着刚买回来的包子跟八宝粥,闻奕正坐在餐桌旁。他今天应该也是要出去应酬,穿的还是西装,但不是昨晚那套,听到玲珑的脚步声抬起眼睛看过来,英俊又迷人。两人中间隔了一层纸,互相演,这会儿就不藏着掖着了,玲珑小跑过去,闻奕很自然地伸手接住她让她坐腿上,低沉着声音问:“这么大的人了还要哥哥抱?” “要。”张嘴啊了一声,闻奕就拿着包子喂她吃了,玲珑很满意地点点头,伸手搂住闻奕的脖子问他,“哥哥喜欢我吗?” 闻奕反问:“你自己说。” “我怎么知道,哥哥昨天亲我好突然,我都被吓到了。” 闻奕失笑,这小姑娘又开始演了,她古灵精怪的,从养了她一段时间后闻奕就发现了,她跟他想象中的妹妹完全不一样,虽然看起来都是弱小可怜又无助,可她会让自己吃亏才怪呢。 他又吻了吻她红润的唇瓣,“习惯了就不会被吓到了。” 玲珑坐在他怀里晃着小腿,很享受美男子喂食的快乐,她软软地依偎到闻奕肩头,他虽然还不到二十岁,可却给人很强的安全感,仿佛只要他在,不管什么风雨,他都能扛住。“那哥哥多亲亲我。” 闻奕克制着自己浅尝辄止,他推了推玲珑:“要迟到了。” “才不会。”玲珑没所谓,“就算迟到了老师也不会对我生气。”虽然同学对她不怎么友好,可老师们喜欢她啊,谁叫她成绩好呢,别说是偶尔迟到一下,就是她旷几节课,班主任也不会觉得她是贪玩,第一时间肯定要考虑她是不是生病了不舒服。 也正是因为老师们的青眼,导致一些本来就不喜欢玲珑的人更加不喜欢她。 闻奕送她到学校,再三叮嘱:“如果学校里有人欺负你,一定要立刻告诉哥哥。” 玲珑点点头,这时候的她看起来就又跟平时一样乖巧了,闻奕心知她满肚子小心思,但仍然放不下心:“要听话。” “好。” 会听话才怪。 昨天晚上跟玲珑偶遇的倪朗当然不肯放弃这么美好的猎物,他从玲珑离去的泪水中看到了少女的悲伤,他有信心再次将她哄好。可玲珑却不肯去心理咨询室了,倪朗有点着急,他很少主动跟猎物们联系,因为主动就落了下乘,但玲珑不一样,她比其他猎物更美丽更出色,那么也值得他放下|身段。 中午放学玲珑看到静音的手机上那一堆消息,一条也没读,想想都知道倪朗的套路,想让她亲自过去找他?开玩笑,她是那么没有节操的龙吗?不去! 结果等到了晚自习,有同学来传话说班主任让玲珑去办公室一趟。班主任对玲珑很好,经常找玲珑谈话,学习上的生活上的面面俱到。 可玲珑到了办公室,见到的不是班主任,而是倪朗。 正是晚自习时间,小办公室内没有老师,倪朗就坐在班主任的位子上对她微笑。不得不说,人模狗样,长得好看就是加分,玲珑实在是没法对他生气。 “倪老师。” 只是态度冷淡了,眼睛不朝他身上看,好像第一次见面那样。 对倪朗来说,生气就是好事,生气代表在乎。 “玲珑,生我气了?” 不仅长得好看,声音也好听,虽然在人类的定义里这是个人渣,但玲珑喜欢倪朗的外貌。她说:“倪老师做错什么了要我生气呀,我跟倪老师又没有什么关系。” 倪朗露出忧郁的眼神:“玲珑,我希望你能给我一个解释的机会。” 玲珑心想那还有什么好解释的?成年男女手拉手还能有什么解释?倪朗真当她是十六七岁天真好骗的少女,看到两个人光着身子躺床上也相信他们是在做头发? 她拒绝的很彻底:“我还有卷子没做完,已经高二了,我想好好学习,不想浪费时间。” 说完,她抬头问倪朗:“倪老师,我能先走了吗?” 太过柔软好欺负,满足了男人的掌控欲,他们很快就会感到厌倦,得到了之后,白月光会变成饭粒,朱砂痣会变成蚊子血,倪朗在女人中所向披靡百战百胜,越是反抗,他越是痴迷。 想让玲珑为他神魂颠倒,倪朗还嫩了点,他长得虽然好看,可玲珑见过更好看的,这么点出色的外貌在玲珑看来其实可有可无。 问完玲珑也没想要倪朗回答,转身就走,倪朗却悠悠道:“难道你不想知道,昨天晚上那个女人跟我是什么关系?” “不管是什么关系,都跟我没关系。” 看着玲珑的背影,倪朗笑了。 接下来倪朗就开始不停地给玲珑发消息,说是不停,但还是有分寸的,不会让人觉得烦躁,也不会让人忘记他。每天提醒一下玲珑今天天气怎么样,记得带伞记得穿外套,问问她学习累不累,让她好好休息,节假日玩的开心——讲道理,如果真的换成人类小姑娘,早被哄的五迷三道连自己姓什么都不记得了,献身都是小事,魂儿被勾走才是最可怕的。 那么,等到倪朗厌倦,等到自己被抛弃,就会瞬间失去自己。 209.第十九片龙鳞(九) 第十九片龙鳞(九) 在倪朗的信息攻势下, 玲珑的态度终于开始软话,虽然她再也不往心理咨询室来了, 但至少会回复倪朗的信息,于是倪朗顺理成章的从发信息到偶尔打电话,大概打个五六次玲珑能接一次,这种欲拒还迎的感觉让倪朗很着迷, 他很明显是迷恋上了这个少女,骨子里却以为是自己让她痴狂。 谁能得到龙女大人的芳心呢?这恐怕是不存在的。 玲珑一边跟倪朗虚以委蛇,一边把他的短信跟消息都截图记录下来, 顺便每一次倪朗的电话她也都录音了, 等到她觉得差不多了, 就把这些都交给了闻奕。 闻奕当时脸就黑了。 他眼神极冷, 如果不是玲珑就在他面前, 他怕是要立刻去把倪朗给杀了!玲珑看着他的脸色,很担忧地说:“哥哥, 能不能不去找倪老师啊?” 闻奕还以为她是心软了, 没等他开口,她就又说了:“去找他他肯定也不会承认的,像他这样的人, 谁知道他除了骗我,还有没有骗过其他人?所以这种人的真面目还是揭开给大家都知道会比较好吧?而且他还有女朋友呢, 他女朋友知不知道他背地里这样撩我这个未成年少女啊!” 这会儿闻奕明白了, 小姑娘满肚子坏水, 想的可比他多。 “那玲珑想怎么样呢?” 玲珑无辜地眨着水汪汪的眼睛, “这我怎么知道呀,我只是一只天真单纯的小猫咪,整天被生活压迫的喘不过气来,欺负我的人难道不应该是哥哥来解决的吗?” 这话说的倒也不错,闻奕点点头:“那就交给我来处理。” 他来“处理”,那绝对不是字面上的处理,玲珑这段时间把证据都收集齐了,闻奕这人,看他做生意就知道,心黑手狠,什么都敢干,拦他路的都会被铲除,更何况是觊觎玲珑的倪朗。无论是从妹妹还是从喜欢的女孩子的角度,闻奕决不会放过他的。 而且……他觉得这个人的名字很耳熟,拿到玲珑给的录音跟截图后,闻奕一天好日子都没打算给倪朗留。 现在是信息时代,还有什么比网络爆料更快的能毁掉一个人的全部?很多事情现实生活中得不到解决,上网能。闻奕直接给了一个粉丝千万的大营销号爆料,连带倪朗的姓名照片,扒的干干净净一点不留,当然也包括了他各种撩骚的信息跟语音。 “我去长这么帅干什么不好,诱|奸未成年少女过分了吧!” “太恶心了太恶心了太恶心了!我们国家现在对这种垃圾的法律能不能再严一点再健全一点???” “想象了下这个场景,这老师666,小女生在学校因为他被孤立,他就能以英雄的姿态进入她的生活,到时候还不是手到擒来?” “难道只有我觉得他这么熟练肯定不是第一次干吗?网上现在很多他的扒皮帖子了,就这样的人开心理诊所,讲道理,谁敢去看病?” “怕不是要被哄着吃了亏还觉得是个好人。” …… 从外表上来看,倪朗无疑是非常出色的,但他外表再出色也无法掩盖他所做的恶心事,网友们猜的没错,玲珑的确不是他第一个引诱的少女,但之前的少女们……没有人会站出来谴责,因为每个人都还想要好好的活下去。如果闹大了,自己就要受到非议,她们不会承认的。 闻奕当然也不会让玲珑承认,他很庆幸玲珑机灵没有上当受骗,也很庆幸自己把她保护的这么严实,否则漏了一丝一毫他都不会原谅自己。 倪朗这人最好什么?除了少女之外,他最爱的就是面子,他那位交往了好几年的女朋友甚至不知道他这猥琐下流的一面,事情闹大后迅速跟他分手,诊所也开不下去了,闻奕觉得有时候网络暴力还是挺不错的,至少倪朗诊所关了门,同时被学校辞退,谁都害不了。 可他没打算这么轻易放过他。 闻奕想怎么对倪朗玲珑一点都不在乎,反正这个人是废了,不过倪朗的灵魂她要吃掉的,不说别的,垫垫肚子总应当吧? 闻奕决不放过倪朗,除却他对玲珑的企图以外,也是因为困扰在自己心头很久的事情终于有了答案。在查倪朗的过程中,闻奕得知他在出国深造前,曾经在某个初中当过心理老师。 那个初中,就在闻奕家附近,他曾经也读过,不过没读完家里就不让读了,他一个人出去打工赚钱,就是为了养活妹妹,但没几年就得到了妹妹死亡的消息——怎么死的?家里人说是失足摔下楼,闻奕不信,他想让警察解剖,却被父亲一巴掌打了出来,那时候闻奕还没有成年。 后来他负气离家再也没回去,妹妹的死一直是他心中的刺,他不相信什么失足摔下楼的说法,父亲似乎很怕他知道,在他提出交由警察检验后连夜把遗体火化,要说没有什么隐瞒,闻奕一点都不信。 直到遇到玲珑,知道倪朗这么个人的存在,又因为倪朗对玲珑的企图去查他,闻奕才逐渐明白几年前发生了什么事。 倪朗的确不是第一次引诱少女,他战无不胜,更何况只是个读初中的小女生? 虽然没有证据,但倪朗知道事实真相差不了多少,他负气离家后再也没回去过,可一追查下去,才知道他离开后家里有了一大笔进账。闻奕母亲早逝,父亲在他上小学的时候就娶了第二个老婆生了孩子,对他跟妹妹一直是可有可无的态度,如果妹妹的死能换来一笔钱……他不会不答应。 每个被倪朗玩弄过的少女都选择了忍气吞声,惟独闻奕的妹妹选择了自杀,她在临死前知道自己被骗了,写下一封遗书,却被贪财的继母发现,拿去勒索倪朗。倪朗答应付给他们一笔钱,但代价是把这件事埋在肚子里。 随后,倪朗出国深造,知道实情的人都瞒着闻奕,没有人告诉他他的妹妹本来不该死,又在死前经历了什么。 闻奕内心如同油煎,恨极了倪朗,玲珑权当自己什么都不知情,他回家的时候把她抱的紧紧的,整个人都在颤抖。玲珑拍了拍他的背,“哥哥怎么了?” 闻奕抱了她许久,才沙哑着声音说:“没事,就是突然很想你,也很庆幸你好好的。” “哥哥把我保护好就行了。”玲珑摸摸他浓密的黑发,“我相信哥哥。” 然后她感觉脖子被温热的液体浸湿,闻奕心中一直在后悔,父亲娶了继母,继母容不下他们兄妹两个,他想带着妹妹出去住可是不行,稍有不逊,父亲便拒绝给他们一毛钱,闻奕不想求他,就让妹妹继续上学,自己则辍学出去打工,寄回来的钱都给了父亲,就是希望他们能对妹妹好一点。 他不应该离开的,在那样的家里,面对无情的父亲与刻薄的继母,唯一的哥哥也不在身边,当时才上初一的妹妹能懂什么?她那么小,那么害羞,她需要人保护,可他却离开了她。 等到他回来,她就死了。 怎么死的他都不知道,父亲继母异口同声说是失足摔死,闻奕不信。 但现在又能怎么样呢?从玲珑身上,闻奕明白了倪朗是个什么套路,他最喜欢以救世主的身份出现在他的猎物的世界,那么当初是不是也是这样,借由自己的魅力,让女孩被孤立被排斥,然后他温柔地出现,轻而易举得到她的一切,等到厌倦了,就拍拍屁股离开,丝毫不管被留下的人会遭遇什么。 人渣! 畜生! 玲珑发觉闻奕变得很激动,她想了想,把下巴搁在闻奕肩头,软绵绵地说:“哥哥,你信不信一句老话?” 内心波涛汹涌,对着玲珑闻奕却不想表现出来让她知道,努力维持声音平和:“什么话?” “天理昭彰,报应不爽。” 天理? 报应? 如果说这话的不是玲珑,闻奕一定要狠狠嘲笑对方的天真。这世界上哪里有什么天理,有什么报应,曾经欺负过妹妹的人哪个得到了报应?他们在学生时代一句轻飘飘的话,一个鄙夷的眼神,一个从众的态度,给别人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后,用一句年少轻狂就能掩饰。而被欺负的人死了,他们早就忘得干干净净。 他不信。 “要信哦。”玲珑从他怀里抬起头,捏了捏他的耳垂,这个人浑身上下都无比坚硬,包括那颗心,惟独耳垂软乎乎的,听说耳垂软的人都疼老婆。“所以不要做冲动的事,我可不想以后当寡妇,就算让我当寡妇,你也得先赚大钱,等你进去了我才有钱包养小白脸。” 她插科打诨,闻奕被她闹的气不起来。 是的,无论世上有没有天理报应,遇到她,就都有了。 210.第十九片龙鳞(十) 第十九片龙鳞(十) 墙倒众人推, 倪朗要是犯个别的错,看在他相貌出众的份儿上大家忍也就忍了, 可惜恋|童+诱|奸,神仙都救不了他, 再加上玲珑的推波助澜, 倪朗现在是人人喊打。 可你要说他犯罪了,那也没多么严重,顶多拘留个十天半个月,这就是最恶心人的地方了,他引诱过不知多少无辜少女, 那些少女有的活着,有的死了, 不管她们心底的伤痕有多么深, 倪朗都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等报应? 怕不是等不到哦。 不久后一则社会新闻令人啧啧称奇,某男子酒吧被灌醉遭轮|奸,是的没有看错, 受害者确实是个男人, 媒体杂志最擅长的就是给犯罪者打码, 所以毫不客气地放出了受害者的照片,大家一看,嘿这受害者长得可真好看,再仔细一看有点眼熟, 这不是之前那个名声都臭了的诱 |奸未成年少女的心理老师吗?! 真是苍天饶过谁!这大概是喜欢吃人血馒头的媒体们做过的最好的一件事了。 因为受伤比较严重, 倪朗住了很久的院, 听说都脱肛了,惨不忍睹。玲珑终于可以如愿以偿吃掉他的灵魂,这个人无论他之前做过什么,以后都会永远化作她身体里的养分,归寂于无。 倪朗就这么在医院淹死在马桶里,因为他之前的所作所为,这个新闻又热闹了一阵子,人人拍手称快,说这真是报应。 报应么?玲珑露出了神秘的微笑。 人类喜欢相信这种东西也没什么不好,人过得痛苦,总得有点想头有点盼头,不然多难过啊。 倪朗一出事,学校里那些曾经因为他针对玲珑的女生们也都安分了下来,就因为玲珑无辜地反问了一句:“你们这样恨我,是不是跟倪老师有关系啊?” 曾经人人恨不得贴上去的倪老师,现在在学生里如同洪水猛兽,谁都不想沾到这个名字,谁都不想承认自己曾经暗恋过这个人,更不能被安上跟他来往过的烙印。 玲珑单手托着下巴笑吟吟地看着同学们:“听说倪老师的下场了么?医院里那么多人照顾着他都能把头浸在马桶里淹死自己,你们说这是巧合么?大家都说是报应,那你们呢?听说欺负过别人的人都会遭报应哦。” 她说这话的时候很笃定,不知为什么,听到的人都觉得不寒而栗。 随着闻奕生意越做越大,他那早对他不管不问的父亲终于找上了门,彼时闻奕已经是富甲一方的大老板,跺跺脚股市抖两抖那种,再也不是曾经为了十块钱都要跟父亲据理力争的少年了。 他气场越发强大,闻父在他面前反而伛偻着身子,他今年还不到五十岁,可鬓边早已生出了华发,脸上也提前长出了皱纹,双手上的茧子是生活不如意的证据,这次来找闻奕是要钱的,还扬言要把闻奕告上法庭,说他不赡养父母。 闻奕还怕他威胁?能告赢尽管告,告的赢算他输。他压根儿就不理闻父的无理要求,他只是问:“妹妹的买命钱不够你们花的?据我所知,倪朗还是挺大方的。” 一封遗书得到了二十万,还嫌不够? 玲珑正好回家,看到客厅里的陌生人,很嫌弃地看了两眼躲到了闻奕身后:“哥哥怎么什么人都朝家里放,好讨厌啊,这个人身上味道怪怪的,这么热的天酸唧唧的,多少天没洗澡没换衣服了呀。” 她看起来就是个娇贵的小公主,捏着鼻子嫌弃人的模样相当可爱,闻奕心都化了,他先拍了拍玲珑的屁股:“自己玩去。” 她瞪大了眼,偷偷踩了他一脚跑上楼了,闻奕看着她一扭一扭的小屁股,越发觉得心内火热,只是眼前有个急需他来解决的家伙。血缘这种东西他根本就不在乎,唯一在乎的妹妹已经死去,他现在只有玲珑,其他人在他眼里毫无价值。 要是可以顺利要到钱,闻父当然也不想威胁儿子,大儿子出息得很,现在什么报纸杂志电视上都能看到他,知道他特别特别有钱,家里就等着这钱救命呢。 直到现在,闻父也不觉得自己当初做错了,女儿本来就是赔钱货,上学能有什么用?死了他也不是不心疼,但比起二十万,当然是钱更重要。再说了,他不跟闻奕说也是有理由的,就闻奕那臭脾气,要是叫他知道家里人拿了二十万烧毁了妹妹的遗书,闻奕还不当场发疯? 所以,闻父觉得自己的选择很正常。 “行了。”闻奕想到玲珑刚才走的时候抛的那个媚眼,早想着回去跟她亲热,哪里还想再跟所谓的父亲浪费时间。他也不兜圈子,“我这儿你一毛钱都拿不到,想告就去告,打官司的钱我有。” 然后他嘲讽地挑起一边眉:“你有么?” ……还真没有。 哪怕闻父去告闻奕不赡养他,先不说他有没有尽到做父亲的责任,闻奕手下有最厉害的精英律师团队,闻父拿什么来告?退一万步说就算真的告赢了,也顶多一个月给个几百块钱,闻奕还真不把这么点钱放在眼里,但他一个子都不想给。 闻父气得说不出话来,来来回回就骂闻奕不孝,闻奕半点不生气,他顾忌着玲珑在家里,有些话没好跟闻父说,比如说他那宝贝小儿子是怎么染上的毒瘾跟赌瘾?他们当初就为了钱卖了女儿一条命,现在也该尝尝苦果了。要是闻奕估计的不错,他那同父异母的弟弟,这会儿第三根手指头已经被剁了下来。 真把他当成普度众生的好人了?他们的折磨还在后头呢,可不能就这么轻饶死了,跟倪朗那样,他想下手去报复都没机会。 闻父被架了出去,闻奕觉得整个客厅都留下了那人身上难闻的味道,先吩咐人准备消毒清洁,接着就上楼去找玲珑。她高考考了个非常惊人的成绩,一举成名,现在大学还没读完,闻奕也不指望她能帮他什么忙,就玲珑喜欢什么就学什么,根本不干预。不过随着年纪增长,她看起来却还是当年初见时的模样,没有变化也没有长大,明明都大四了,还被刚进校园的新生叫同学。 玲珑正坐在地毯上打游戏,操纵着手柄打得无比激烈,听到脚步声也头都没抬,闻奕在她边上坐下,这些年被玲珑传染了打游戏的毛病,不跟她一起打两把,一整天都浑身难受。 玲珑飞快结束了一把,拿脚蹬他:“谁让你进来的。” “我不进来,晚上你让我睡哪儿?” 早睡一个被窝了,现在才不让他进来? “你跟你爹睡啊,我看他挺想你的。” 敢这样跟闻奕说话还能全身而退的,玲珑是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对着她闻奕根本生不起气,他摸了摸她的屁股,“又生气了?” 玲珑啪的把他手给打开,龙屁股是随随便便什么人都能摸的?怕不是不想活了,她嫌弃得很,“他们俩兵分两路,你后妈还来学校找我呢,还挺为你着想的,说她娘家有个侄女跟你差不多大想叫你回家相相,怎么,你爹没跟你说?” 闻奕才知道他们打着这可笑的主意,闻父是被他气到了,话都没来得及说完就被架了出去,他还不知道有这么一回事。赶紧把人搂怀里哄:“我叫人把他赶出去了。” “哼哼。”玲珑还不住拿脚蹬人,“你后妈说了,你弟弟没出息,以后老闻家就要靠你传宗接代继承香火了,怎么,我不想要小孩,你有什么意见没有?要是有你趁早说我好找下家,学校里追我的人可多了去了。” 闻奕脸一沉,“找什么下家?你想都别想。” 她越长越大,他又不能把她关在家里,她长得什么模样,旁人看一眼都神魂颠倒,这么些年闻奕不知道赶走了多少狂蜂浪蝶,都宣誓主权了照样有人表示没结婚就有机会,有他妈个屁的机会! “那你想不想传宗接代继承香火啊?”玲珑问,“你可别想在我年轻貌美的时候跟我丁克,等到我年老色衰就把我一脚踢开,到时候我一定先阉了你。” “不想。”闻奕淡淡地说,要什么小孩,小孩有什么用?“你这坏丫头,你瞒了我那么多事,我问过你没有?” 比如她到底是谁,又从哪里来,为什么过去一无所寻,闻奕不是不知道她身上有很多奇怪的事,只是他觉得,如果她不想说那就不问,反正知不知道都一样。 “你问啊,谁让你不问的?” 闻奕被堵的说不出话,他的体贴合着在她这儿就是傻是吧?干脆问了:“那你——” 可惜没问完她就亲了上来,这回堵住他嘴的是她甜蜜的吻,还有狡黠又得意的笑。 “你问了,我也不一定告诉你。” 211.第二十片龙鳞(一) 第二十片龙鳞(一) 玲珑其实不大喜欢变成人类幼崽, 尤其是那种父母健全需要照顾的, 家里要稍微有点钱那更了不得,有人伺候就代表要吃喝拉撒, 可她又不是真正的人类, 根本不需要像人类一样五谷轮回, 但是……算了,反正有人伺候, 不亏, 而且她现在不是那种只能躺在摇篮里的奶娃娃, 马上就要满一周岁了。 今天还正巧是她的一周岁生辰。 娇娇软软的小奶娃被国公夫人纪氏抱在怀里, 育有两子一女的她今年二十八岁,但仍然年轻美丽一如少女,生女儿的时候岁数都大了, 九死一生得到的小女儿, 怎么能不捧在心尖尖上疼呢? 定国公府的荣耀来自于纪氏的夫君,也便是定国公齐钰, 齐家是百年世家,到了齐钰这一代,他不仅承袭了老国公的爵位, 还在战场上屡建奇功,皇帝有感这令外敌闻风丧胆的猛将,便亲自赐予一个“定”字, 于是“齐国公”便成了“定国公”, 如今天下安定, 一时荣宠无限。 是以今日小女儿的周岁生辰,来的人无比之多,多的玲珑眼花缭乱。要知道她现在只是一只弱小可怜又无助的小猫咪,怎么记得住那么多上来打招呼的?亏她这具身体的母亲不觉得厌烦,听那些人把她夸的天花乱坠还喜不自胜——不过刚满一周岁,这些人尬吹的那么真情实感,玲珑都替他们臊得慌。 她软绵绵地打了个呵欠,表示自己不想再听下去了,周围这么吵她连觉都不能好好睡。纪氏看到怀里的小女儿张着粉嫩嫩的小嘴打呵欠,爱得不行,便温言与各位夫人说了声,抱着女儿先行回房。横竖这生辰热闹的是大人,小小人儿是什么都不懂的。 出了大厅迎面遇上定国公,齐钰先对妻子微笑,而后爱怜地望向她怀中的小娇女儿,伸手将襁褓接过,“夫人闷在家中许久,今日这样的日子,穗穗便我来带吧。” 纪氏有点舍不得,齐钰已将女儿从她怀中抱走,她一时阻止不及,又见高大的丈夫已走远,今日女儿生辰,来的不只是女眷,想必又是抱着女儿去前面跟那一群同僚炫耀去了,他三十岁了生出个粉雕玉琢的小女儿,从严父瞬间变成了女儿奴。 玲珑乖巧被父亲抱着,水灵灵的眼睛好奇地看着这围了她一圈的男人们,嗯……都没有亲爹好看,所以她兴致缺缺,又打了个呵欠闭上眼睛。齐钰发觉她困了,小心翼翼地换了个姿势,几个没女儿的同僚凑过来近距离观察这可爱的小奶娃,忍不住摸了摸她露在外面虚虚握成拳头的小手手,软的要命,不敢用力。 太、太可爱了吧! 也就摸了两下,定国公就不给摸了,把女儿的小手手放进襁褓,很嫌弃地说:“去去去,没有女儿自己想办法去。” 这还能想什么办法? 玲珑一觉醒来,就看见面前两张生得与齐钰夫妻极为相似的脸,是齐钰跟纪氏的两个儿子,长子齐嘉言,次子齐懿行,齐嘉言今年十二岁,齐懿行稍小一些,十岁,但已入了国子监读书,所以在次子都这么大了意外又得了个女儿,定国公夫妇当真是欢喜到了骨子里。而因为与妹妹年龄差较大,两个儿子不但没有嫉妒妹妹得到了爹娘的爱,还一个比一个的护着。 老国公跟老太君岁数大了,正是含饴弄孙的时候,可以说,定国公府的小姑娘,刚出生便是万千宠爱于一身。 无比美好的人生,她自己却不愿意过下去,宁可从未出生在这世上。 玲珑伸出软绵绵的小手摸了摸齐嘉言的脸,这两个哥哥都遗传了父母外表上的优点,小小年纪就容貌惊人,以后不知道得让多少姑娘爱慕。 齐嘉言性格内敛,哪怕面对亲近之人也很是守礼冷淡,惟独对这个妹妹,大抵是因为她太小了,太娇嫩、太脆弱,所以只想保护她,若是做个鬼脸能够叫她开心露出笑颜,齐嘉言无比愿意。妹妹主动触碰自己,饶他已经十二岁,也不由自得地看了一眼弟弟,言下之意是妹妹果然更喜欢我。 齐懿行就努力捏自己的脸凑近玲珑,“二哥的脸也很好捏,穗穗,穗穗你捏捏、你捏捏!” 齐嘉言把他往后推:“穗穗能有什么力气,她哪里捏的了?快后退些,你靠的太近,吓到她了。” 齐懿行被亲哥推开很是委屈,他眼巴巴地看着玲珑,玲珑就勉为其难伸出手也摸了摸他的脸,一手一个小美男,简直不要太开心。 齐嘉言被教导过要如何抱妹妹才能让她舒服,小心地将她从床上抱起,看着她圆溜溜的黑眼睛,不哭不闹特别乖巧,喜欢的要命,妹妹就是比弟弟好,弟弟太皮了。 齐懿行也很渴望地看着亲哥,可是他亲哥总说他太小了不会抱妹妹,就小了两岁而已,也算小吗? 正常的小孩子一岁左右就差不多能学说话了,但不知为何他们家的小妹妹就是不肯出声,成天抱着个小布老虎也能蹬着玩的开心,可无论谁教她说话,她都不学。一开始纪氏还担心孩子是不是哪里病了,因着她平时不哭不闹,就睁着水汪汪的黑葡萄般的眼睛看人,眼神灵活又生动,任谁也不信这么个孩子是个不会说话的。 而且刚出生时哭声可响亮着呢。齐钰倒是看得开,觉得小女儿定然是早慧,别人家的小孩可不会像她这样爱干净,拉在尿布里的情况就没发生过,平时是不哭,有需求才哭。 小穗穗聪明着呢! 纪氏被丈夫一安慰,也逐渐宽了心,夫君说得对,他们的女儿值得拥有世上最好的一切,她不必这般忧心。 玲珑满一周岁生辰,皇帝虽然没能亲自到场,却命人传了圣旨,封定国公之女齐氏玲珑为长乐郡主,享汤沐邑。 还不会说话的奶娃娃自然也不会接旨,齐钰与纪氏千恩万谢,老国公跟老太君越发认定小孙女是个有福气的,本就喜欢她,如今更是不想把她还给她儿子跟媳妇,恨不得就留在自己身边养。 纪氏哪里舍得! 别说她舍不得,齐钰跟齐嘉言齐懿行两兄弟也不答应!他们每天学文习武,就盼着早些回家陪妹妹玩会儿,怎么能抱到祖父祖母那边? 好在老国公也不是不讲道理的人,并未强求,只是每次看到小孙女的眼睛都闪闪发亮,纪氏把女儿交给老国公抱的时候都担忧他老人家抱着小女儿撒腿就跑头都不回。 老国公上了年纪不如当年严肃,越发像个老顽童。若非纪氏亲眼所见,真不敢相信他带小孙女的时候能跪下来给小孙女骑大马,老太君就笑呵呵地扶着不让小奶娃掉下来——真真是没眼看啊没眼看。 话又说回来,她那跟老国公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严肃冷沉的夫君,面对女儿的时候也没好到哪里去。 纪氏就知道别人,她自己还不是更惯着?小女儿睡觉时皱皱眉头她都要担心好久,怕磕着碰着饿了渴了困了,恨不得一天十二个时辰都抱在怀里片刻不松开。 穗穗那样小,每天都在长大,纪氏又希望她长大,又想她慢些。 就在这样的日子里,玲珑三岁了,三岁还不肯开口说话的,她怕是第一个。这回就是淡定如定国公齐钰都忍不住有些担心,女儿该不会……真的是生了什么病吧?他请了御医来看,得到的都是小郡主身体十分健康的回答,可健康归健康,怎么就一句话也不说呢?随着长大,饿了困了也不用哭了,就磕磕绊绊的走到人身边扯人衣裳,伺候她的都是纪氏精心挑选的下人,小郡主有什么需求一个眼神就能看懂。 老国公跟老太君也犯愁,三岁的娃娃不说话,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齐嘉言齐懿行兄弟俩也愁得慌,总之整个定国公府,都因为不肯开口说话的小郡主陷入一片愁云惨雾,在这一片忧愁之中,玲珑该吃吃该喝喝半点不含糊,别人愁归别人愁,她一点都不急。 让他们急一下没什么不好。 不说话没别的原因,就是故意不想说逗别人玩,玲珑就是这么个恶劣的性子,想她改比登天还难。 她现在三岁了,脚上还穿着软底绸布小鞋,基本上到哪儿都有人抱,很少下地自己走,所以走起路来还有点蹒跚。比起溺爱的老国公老太君,还有心软的妻子以及两个妹控儿子,齐钰驰骋沙场多年,气势惊人,心肠也比较硬,今天他就打算治一治小女儿这不爱走路非要人抱的毛病! 要知道她两个哥哥一岁多就会走路了!而且学会走路后再也不要人抱! 穗穗就不一样,穗穗是非要人抱就是不肯走。 齐钰决定,今天就要当着全家人的面,告诫他们什么叫教育孩子。 212.第二十片龙鳞(二) 第二十片龙鳞(二) 玲珑盘腿坐在毛茸茸的厚地毯上, 周围是一圈围着坐的家人,齐钰则在她的正前方, 此刻她怀里抱着心爱的布老虎正在用糯米小牙啃,啃的不亦乐乎, 压根儿不把她爹浑身的王霸之气看在眼里。全天下所有人都害怕齐钰,她也不怕。 齐钰顶着莫大的压力对玲珑招手:“来穗穗,到爹爹这儿来。” 可是他有什么能吸引玲珑过去的呢?她仍然百无聊赖地拿着布老虎磨牙, 看都不看一眼。齐钰就敲了敲自己手边的白玉盘, 盘子里放着玲珑很爱吃的栗子糕,因为入口即化又容易克化,纪氏经常会喂她吃一些。她早就断奶了, 牙齿长得也好,尤其喜爱甜食, 但担心她小小年纪会坏了牙,纪氏给吃,却每次都给少少一块。 所以栗子糕对于玲珑的吸引力是很大的。 她果然有了兴趣, 松开了怀里搂着的布老虎, 对着齐钰伸出手。 齐钰下意识就要过去把栗子糕给她,幸而他及时清醒, 今日不是来陪她玩的,是要当着全家老小的面,告诫他们孩子不能太过溺爱, 哪有三岁了还不爱走路成天要人抱的!看那小鞋子, 底下是一点灰尘都没沾过, 这怎么能成? 无规矩不成方圆! 于是齐钰就说:“穗穗,你想吃吗?你想吃就自己到爹爹这儿来拿。”说着故意拿起一块在玲珑面前晃,看到她渴望的目光随着栗子糕左右移动,心都要化了,太可爱了,可爱的让他觉得自己正在犯一桩天怒人怨的大罪。 玲珑想了想,对着齐嘉言招了招手。齐嘉言立刻过来,她就很熟练地伸手要抱。要知道她跟齐钰之间也就两米多一点的距离,但就这么一点路她都不愿意走! 齐嘉言正要抱就被齐钰制止,他歉疚地看了玲珑一眼,不得已退下,然后又谴责地看向齐钰:“爹这是做什么,穗穗才多大?您这样做有意思么?” 玲珑被哥哥拒绝了,她可不受气,干脆也不去齐钰那边了,直接又抱起自己的布老虎继续啃着磨牙玩,反正就是不屈服于齐钰的淫|威。接下来无论齐钰说什么,如何威逼利诱,她都看也不看他一眼,弄得齐钰心慌慌,他本意是为了女儿好,可若是因此让女儿生气不理会自己了,那可亏大了! 便主动过去要抱她,结果却被拒绝,玲珑抱着布老虎飞快后退,瞪着一双水灵灵的眼戒备地看着他,得了,这下大家伙儿都看明白了,小奶娃记仇了。 齐钰手足无措,先前摆出来的严父形象瞬间破碎,只好求助地看向妻子。纪氏忍着笑靠近,谁知也被女儿拒绝,合着小奶娃不是普通的记仇,被父亲教育的时候祖父祖母娘亲哥哥都作壁上观,于是一齐恼上了! 而其中,又数齐钰跟齐嘉言最惨。前者是罪魁祸首,后者是拒绝了她的求抱抱,反正谁也讨不得好。宁可被婢女抱也不让家人抱,脾气可大着呢。 齐钰心都要碎了!他试图讨好女儿,什么好吃的都朝她那儿送,好听话说了一箩筐,威风凛凛的定国公上次这样低声下气,是求娶纪氏的时候,他一生宁折不弯,在而立之年有了个小女儿,那不只是弯,简直低到了尘埃里。 玲珑的气来的快去的也快,上午气的下午就好了,齐嘉言也是到了晚上就得到了原谅,惟独齐钰,第二天小女儿也没有理他。 正是冬季,十分寒冷,屋内烧着地龙,小孩子脆弱,纪氏怕女儿冻着,将她包裹的严严实实,绸缎小棉袄,领口还有一圈白茸茸的兔毛,衬得她越发玉雪可爱,玲珑坐在纪氏怀里捧着一块奶糕小口小口的啃,她虽然年纪小,却极爱干净,吃东西也很秀气斯文,粉嫩的腮帮子因为咀嚼鼓起来,萌的人心肝颤。 可就是不给齐钰抱,齐钰好听话说了一箩筐,昨儿他也就是做做样子,这不是最后也没让她走路么?小家伙脾气可大,到现在还记她的仇。好言好语半晌也没能得个眼神,齐钰只好求助爱妻:“夫人,你快帮我说两句好话,可不能叫穗穗再恼下去了,我都好久没抱她了。” 纪氏存心看他笑话,“夫君不是昨日才说不能惯着穗穗,要她自己走路?怎地这会儿又要抱了?” 齐钰苦不堪言,后悔不迭。 纪氏又道:“我可不敢给你说情,免得穗穗又恼了我,连娘都不要了。” 一夜夫妻百夜恩啊!齐钰的眼神如是说,纪氏权当没看到。 齐钰没办法,玲珑慢条斯理地啃完一块奶糕,打了个饱嗝,又就着纪氏的手喝了一小碗牛乳,终于纡尊降贵地施舍给了父亲一个眼神。齐钰感激涕零,接住她伸过来的小手,终于得以把娇滴滴的小女儿重新抱入怀中,这回是再也不敢提要她自己下来走路的话了,玲珑在他怀里蹬了蹬小脚,齐钰便一手抱她,一手托住她肉呼呼包裹在软鞋里的小脚丫,嘴里哄道:“不走路不走路,爹爹特别喜欢抱着穗穗,以后穗穗要去哪儿,都爹爹抱着去。” 鉴于犯人认罪态度良好,玲珑决定宽大处理,但还是要稍微谴责一下。她用两只小手分别贴上齐钰的脸,奶声奶气吐了两个字出来:“坏!爹!” 一时间齐钰竟然不知是先激动于女儿第一个开口叫了爹,还是先伤心于女儿给的一个字评价坏。 纪氏如遭雷击,“穗穗!”娘这么疼你爱你!你居然先叫爹不叫娘! 玲珑回以一个无比甜美的笑容:“娘,好。” 纪氏瞬间舒服了,她略带得意地看了丈夫一眼,觉得那张俊脸上呈现出的心如刀绞的表情可真是太棒了!忍不住凑过来在玲珑脸蛋上亲了一口:“娘的乖穗穗,再吃一块奶糕好不好。” 奶糕比较甜,平时纪氏很克制玲珑食用,今儿是太高兴了,就又给了一块,玲珑立刻放弃了她英俊威武的亲爹转投亲娘怀抱,齐钰叹了口气,羡慕嫉妒地看着她坐在妻子怀里乖巧吃奶糕,“爹爹错了,以后都不让穗穗生气了好不好?” 然而玲珑不肯再开口说话了,任他如何哄也没用。待到齐嘉言兄弟回家,听说妹妹说了话,一个个又高兴又失落,两兄弟凑在玲珑面前说了一大堆好话,然而小祖宗就是不肯开金口,等到两个小少年露出失望之色以为没希望的时候,她才慢悠悠地叫出一声哥哥。 纪氏把这一切都看在眼里,丈夫跟两个儿子围着小女儿团团转,她失笑,对身边的婢女说:“咱们家穗穗可聪明着呢。” 婢女也笑:“小郡主冰雪聪明,奴婢可从没见过这样漂亮又早慧的孩子。” 听到有人夸宝贝女儿,纪氏也高兴,她心里觉得那父子三人傻乎乎的,自己却也凑了过去,一家四口无比幸福。 春去秋来,玲珑便慢慢长大了,她小的时候便好看,稍微长大一些更了不得,要说纪氏未出阁时也是出了名的美人,齐钰更是剑眉星目俊美无比,两人的长子与次子亦是继承了双亲的优点,生得格外好看,然而小女儿虽不像他们任何一个,容貌却更胜,每每纪氏都忍不住担忧,小小年纪便如此,若是长大了又该怎样惊人! 转念又一想,她的女儿,便是再美丽,家里也护得住,美丽又不是罪过,觊觎美丽与毁灭美丽的人才是。 只是女儿越长越大,都七岁了,还是不喜欢走路,去哪儿都要人抱着,纪氏觉得应该好好跟女儿说说了。晚上她跟丈夫说起此事,齐钰也这样觉得,男女七岁不同席,结果穗穗这么大了还喜欢朝家人怀里扑,尤其是两个兄长,一个十八一个十六,都是该成家立业的了,还成天把妹妹抱来抱去。 不过…… “夫人,此事还是要交由你来说。”齐钰是怕了。“穗穗那脾气,我若是说了,怕是又要十天半个月不理我。” 纪氏气乐了:“就你怕女儿,我不怕?” 齐钰面露苦色:“穗穗更亲你,她生气起来,说真的夫人,我是真的怕。” 纪氏觉得这苦差事不能她一人来做,怎么也得拉人下水,“我明儿去父亲母亲那里,同他们说说。穗穗这般娇气,少不得他们惯出来的。” 齐钰在心底偷偷腹诽:若说惯着穗穗,夫人你也差不到哪里去,今早还瞧见你抱着穗穗亲。 当然这话是不敢说出来的,否则先得罪了夫人,他也没好日子过。 玲珑完全不知她这对爹娘在想着怎么教育她,说起来,比起其他高门世家的千金小姐,她可轻松多了,听说别人家的女儿,认了字就开始熟读女诫女训,反正要学的一大堆,玲珑听了都嫌烦。 让她学怎么伺候男人侍奉公婆? 呵,下辈子吧。 213.第二十片龙鳞(三) 第二十片龙鳞(三) “哥哥!” 齐嘉言甫回家, 就听到一声娇嫩嫩的呼唤, 紧接着一颗糯米团子便冲了过来,他不觉露出笑容, 弯下腰接住那小身子,熟练地抱起来晃了两下, “穗穗是不是背着哥哥吃了什么好吃的, 怎么比哥哥出门的时候重了?” 玲珑搂住齐嘉言的脖子皱起小脸, “才没有。” 齐嘉言轻笑, 他年已十八,十六岁时便高中状元,深受皇帝器重,如今已是大理寺少卿,每日公务繁忙, 但每次回家他都会在外头给玲珑带些零嘴或是玩具。齐懿行则选择了从军, 日日也忙的脚不沾地, 除了早晚能见着人,其他时候基本上全是神龙见首不见尾。 “没有啊。”齐嘉言抱着她朝里面走, “天冷着呢,下回在屋里等哥哥, 哥哥回家就会来看你的。” “不要。”听到这话的玲珑把他脖子搂的更紧,“我要等大哥,要大哥一回来就看到我。” 软绵绵的小玉人满嘴甜言蜜语, 饶是齐嘉言也受不住, 心底甜的跟吃了蜜一样, 正要回话,就听旁边传来略带哀怨的声音,原来是齐懿行也回来了:“穗穗,你上回让二哥抱的时候也是这样说的。” 玲珑回以你在说什么我完全听不懂的笑容,齐嘉言当然知道这小家伙一张嘴巴抹了蜜,全家上下都被哄的团团转,然而知道是一回事,他们就是吃这一套,又有什么办法嘛! “今日怎地回来这么早?” 齐懿行答道:“这几日无甚要紧事,又快到年关,军中也放松了些。” “我也是。”齐嘉言抱着玲珑往屋里走,“只盼着过年这段时间不要闹的太厉害,可别出什么大案。”他官升的高,遇到的案子也越来越棘手,年纪轻轻感觉都要秃了。 玲珑伸手在齐嘉言头顶摸来摸去,他轻轻拍了下她的小屁股示意她乖乖的,玲珑抱住他的脑袋,整个人把齐嘉言视线挡住,齐嘉言脸上贴了个小女娃,把齐懿行逗得在一边笑个不停,连忙将妹妹捞过来往天上抛,玲珑也不害怕,咯咯笑着被两个哥哥抛来抛去,差点儿没把纪氏吓死! 她把女儿捞走,在两个儿子脑袋上狠狠敲了个爆栗:“干什么呢!若是伤着穗穗我可不饶你们兄弟俩!” 真不知道怎么回事,长子素来稳重,也陪着次子玩这种危险的游戏,穗穗才多大! 两兄弟连连告饶,玲珑软绵绵道:“娘,我不怕,好玩。” 纪氏有些抱不动她了,毕竟已经七岁,齐嘉言见状还是将人接了过去,“娘,我肚子饿的不行,今天晚上吃什么?” 纪氏这才神色缓和些:“天冷,晚上咱们一家聚一起吃古董羹。” 这古董羹也就是火锅,玲珑抽了抽鼻子突然打了个呵欠,齐嘉言吓了一跳,纪氏也是:“该不会冻着了吧?快快快,快回屋去,我命人烧些姜汤来。” 玲珑不爱喝姜汤! 可惜她拒绝无效,还是被亲爱的娘强迫喝了小半碗,两个哥哥也没有救她。这下可糟糕了,记仇小能手哭哭啼啼地谁也不理,恰好齐钰回府,她就哒哒哒跑过去告状。齐钰看到爱女水汪汪含着泪的大眼睛,顿时气不打一处来:“是谁惹我的宝贝穗穗生气了!”看他不好好教训对方! 纪氏眼皮子一抬:“是我。” 齐钰浑身的气势顿时没了,他尴尬地咳了两声,“夫人这是做什么,穗穗还是个孩子,若是做错了事,夫人好言好语说道说道也便是了——” “你的宝贝女儿这么冷的天跑外面去接嘉言,回来路上打喷嚏了,我便逼着她喂了半碗姜汤。”说着纪氏都觉得委屈了,“小没良心的,娘还不是为了你好,居然去跟你爹爹告状,娘伤心了。” 齐钰顿时跟妻儿站在统一战线上:“穗穗不乖,穗穗都没有来迎过爹爹。” 纪氏差点晕过去,老爷这重点抓的神奇! 玲珑虽然有脾气又记仇,可是也很甜很可爱,她听了纪氏的话,蹭啊蹭从齐钰腿上滑下去又跑回纪氏身边,挤进纪氏怀里,眼巴巴道:“娘,穗穗错了,穗穗再喝一碗。” 所以啊,她耍脾气才不叫人觉得骄纵,反而让人怜惜。纪氏本就是故意说的,哪里真能跟个孩子生气,便轻笑,把女儿又搂进怀里,“穗穗真是娘的小棉袄,可比你两个哥哥贴心懂事。” 无辜被殃及的两个哥哥一脸淡定,反正在爹娘眼里,他们俩跟穗穗不能比。 看着娘俩脸贴脸的蹭,齐钰先是嫉妒了一下下,而后道:“我今日遇到了二弟。” 纪氏便停了与女儿亲热的动作,但还捏着她软绵绵的小肉手,只是面上神色不大友善,也失去了先前的开怀。齐钰口中的二弟便是老国公的第二个儿子,老国公有一妻两妾,除却嫡长子齐钰外,还有两个庶子,都是两个妾侍所生。纪氏还没嫁给齐钰前,没少见识齐家二老爷的德性,对其很不喜欢。 倒是三老爷,虽说现在也只是个八品京官,人却温厚老实,分家后也不曾来沾大房的光,纪氏反而对他们很是照拂。 二房就不想说什么了。 “他又说什么了。”纪氏面上丝毫不掩嫌恶之色,两个儿子都已长大,很多事情不必瞒着他们。“穗穗都七岁了,他该不会还想着把他那女儿过继给咱们吧。” 齐钰夫妻俩想要女儿,二房也知道,只是生了齐懿行后纪氏肚子便没了消息,齐钰又不纳妾,二房便想把自己的女儿塞到纪氏身边养,原因无他,分家后二房的日子过得虽然不算紧巴巴,可比起没分家的时候大手大脚,真是拮据了不少。谁知道纪氏很快又生了女儿,这才断了二房的梦。 不过也因为玲珑受尽宠爱,二房总觉得这份宠爱是属于他们女儿的,对玲珑挑剔得很。 “那倒不是。”齐钰淡道,“这不是要过年了,过几日二弟要带家里头来府里给爹娘请安,我今日遇着他,他与我说了几句穗穗。” “穗穗有什么需要他说的?”纪氏护短得很,她觉着她的穗穗哪里都好,二房家那几个丫头加在一起都比不上。“他还是先将自己女儿教好再说吧,好好的女孩儿被教养的鼠目寸光心胸狭隘,前几年来,哪次不欺负穗穗?看着穗穗这个东西好想要,那个东西好想拿。老爷我可跟你说,你在乎兄弟情义,我可不管,我不许穗穗受委屈。” 她这也说得是气话,齐钰为人正直,却并非愚鲁,二房近几年越发作,已在逐渐消磨齐钰的耐心。更何况那几个侄女想欺负穗穗,都是齐钰教训的,导致几个丫头见了齐钰跟耗子见了猫似的。 “夫人说得是。”齐钰看到女儿仰着嫩生生的小脸注视自己,就对她伸出手,“穗穗到爹爹这儿来。” 纪氏有点不想放开怀里暖呼呼的小身子,但还是松了手,玲珑跑到齐钰身边,被他一把抱起放在腿上坐着,就听齐钰慨叹:“咱们家穗穗过了年也就八岁了,是大姑娘了,不能再这样抱着了。” 听到这话玲珑吓了一跳,立刻搂住他的脖子,眼圈一红小奶音带着哭腔:“爹爹不喜欢穗穗了吗!” 齐钰万万没想到一句话把女儿弄哭了,立刻收到妻儿六道谴责的眼神,连忙哄道:“喜欢喜欢,爹爹最喜欢穗穗了。” “那为什么过了年就不抱穗穗了?”她可怜巴巴地抽着鼻子,豆大的泪珠一颗颗往下掉,无助地看向齐嘉言,“大哥说穗穗胖了,是因为穗穗吃太多了吗?那、那穗穗以后不吃饭了,爹爹抱。” 齐钰心都要化了哪里还记得什么男女七岁不同席?赶紧抱着哄啊:“爹爹跟穗穗说着玩的,爹爹当然要抱着穗穗,穗穗一点都不胖,大哥说穗穗胖,大哥真是坏蛋,爹爹待会儿罚他跪雪地里去。” 齐嘉言:??? “不要!”玲珑又被吓到,扯住齐钰的袖子,“不要大哥跪着。” 齐钰真是服了这小娇气包,“好好好,都听穗穗的,穗穗不哭了好不好?” 玲珑吸着鼻子很努力地不哭,偏偏眼泪忍不住她又拼命在忍,那个可怜那个可爱,齐钰恨死自己先前说的话了!纪氏一看到女儿哭就忍不住跟着想哭,齐懿行直接过来把妹妹抱走,胆大包天地瞪了父亲一样:“爹不会说话就别说话,别人家七岁了是大姑娘咱们家不是,咱们家穗穗永远是心肝宝贝,爹不抱没关系,穗穗还有哥哥们呢,是不是大哥?” 齐嘉言也不赞同地看了父亲一样,蹲下来哄:“对,大哥永远都抱着穗穗玩。” 齐钰突然觉得自己被整个世界抛弃了,合着就他里外不是人啊? 214.第二十片龙鳞(四) 第二十片龙鳞(四) 其实不只是齐钰, 纪氏也知道,如他们家穗穗这么大小的女郎,都早已跟个小大人似的, 惟独他们家的穗穗,还奶声奶气的长不大。身为家人, 他们自然乐意宠着疼着,只是又不免为她的以后考虑, 如今有父兄护着, 日后总要嫁人, 若是什么都不学, 婆家又如何能依? 齐钰将这话说出来也是为了让妻子赞同自己, 他也宠爱女儿心疼女儿,只是疼归疼,女儿家都是要嫁人的, 该学的东西还是要学。 纪氏又哪里不知道夫君说的是对的呢?大周民风保守, 对女子束缚极重,平日里抛头露面都要被人指点, 何况是不事舅姑不遵女训, 哪怕是纪氏,在未嫁入定国公府前, 也是读了好些年的女训, 学了好些年的规矩。尤其是嫁人前那段时日, 几乎是日日都要学习如何掌管中馈, 如何侍奉公婆, 嫁人后便要早日为夫君诞下长子,又要承担起教养孩子的责任…… 她的女儿深受宠爱,可世间女子皆要嫁人生子,身为爹娘自是想要娇惯,可女儿成了婚,变成了别人家的人,若是有哪里做得不好,苦的便是她自个儿。 并非每个人都有纪氏这样的好福气,能嫁与齐钰这样好的郎君。成婚多年齐钰不曾纳妾,始终对她爱重有加,可那民间的脚夫,有了几个钱都想再纳一房妾,更何况是高门之家? 穗穗还小,可总归要长大。 齐嘉言与齐懿行听了也都沉默起来,玲珑坐在二哥腿上听他们讲道理,她才不要做乖巧懂事的孩子,会哭的孩子才有糖吃,乖巧懂事的都是要受委屈的。所以她就是不讲理,眼睛一眨,泪珠便刷刷往下掉:“穗穗不爱学那些,穗穗只喜欢吃喝玩乐,穗穗没有梦想,穗穗想做条咸鱼。” 一时间,众人竟是哭笑不得,齐嘉言敲了弟弟一个爆栗:“跟你说了不要把军营里学的那些胡话带回家来,平白带坏了穗穗。” 齐懿行委屈死了,他在家里都是很注意的,哪里说过这样的话! “穗穗不想学,穗穗不喜欢学。”玲珑揉着眼睛哭泣,她哭也不是那种嚎啕大哭,而是细细嘤嘤,小嗓子奶声奶气可怜极了,让人觉得要是不答应她的任何要求都是极度无情的。“穗穗不喜欢拿针线,也不喜欢背三从四德,穗穗想快快乐乐的过日子。” 说完她抽噎着抬起哭得红肿的大眼睛,从齐钰夫妇到两个兄长都看了一圈,很无助地问:“穗穗不讨人喜欢了吗?为什么要学这些才能有好日子过?” 她这么可爱,学伺候男人跟公婆?学掌管中馈跟贤良淑德? 怕不是在做什么春秋大梦。 “学个屁!”齐懿行先爆了句粗,直接把妹妹抱紧,“我不管爹娘大哥怎么想,穗穗不喜欢那就不学,自己家的掌上明珠凭什么要去学那些伺候人的东西?难不成咱们家养不起,要她做针线活赚钱不成?爹嘴上说着姑娘家要娇惯,也不曾见娇惯到哪里去,还是说把穗穗弄哭就是娇惯?” 在场的家人中,就属齐懿行岁数最小,脾气也最冲,想事情最不全面,但他不觉得自己有什么错,外人指指点点如何,看不顺眼又如何,以后他自会挣揣个好前程,谁敢嚼他妹妹的舌头,他就教训谁。 年轻人便是与长辈们看法不同,齐嘉言也道:“世间女子皆要三从四德,什么女戒女训背的滚瓜烂熟才好嫁人,可我所见之女子,嫁了人要生儿育女,又要侍奉公婆,讨好丈夫,丈夫还要再纳几个妾侍收几个通房,别的且不说,单是二叔家,便弄得一团糟。我自己捧在掌心的妹妹,为何要去受这种苦?” 纪氏想起自己待字闺中时,读女训读的唇舌发苦,男人三妻四妾是美谈,只守着一个妻子反倒惹人笑话,她刚嫁与齐钰没几年,外头便传她是个好妒的悍妇,可她自己心里清楚,便是让天下人都骂她妒忌成性不够贤淑,她也不愿为了贤名叫自己的夫君纳妾。 想到这里,她便看向齐钰,齐钰被妻儿这般看着,也说不出话来,半晌叹道:“穗穗确实还小,那便等她长大些再说吧。” “不。” 拒绝的却是玲珑,她揉着眼睛,胡乱擦着眼泪:“穗穗不喜欢,穗穗不学。” 小小的女娃娃,讲话却如此坚定。 “穗穗不喜欢。” 她再次强调了自己不喜欢,“爹爹若是逼着穗穗学,穗穗就过得一点也不开心。” 她说话还奶声奶气的,可语气跟神情却严肃极了。 是的,每个女孩子都要学,可她不想学,她不喜欢,如果非要逼她,就会让她不快乐。 她只是想把这样的话说出口而已。 身为父母的掌上明珠,还有两个疼爱自己的兄长,为何真正的穗穗却不愿意出生在这世上?明明有个很幸福的家庭,可就是因为这人言可畏,她便必须做一个女子的表率,她要精通琴棋书画,她要贤惠温婉,她七岁了就不能再朝哥哥们的怀里扑,就要跟他们保持距离,见了面要学会行礼,她要把女戒女训翻来覆去的背诵学习,十五岁及笄便要嫁人。 不嫁? 那怎么行! 世间女子都要嫁人,你不嫁,便是异类。 异类是要被清除、被排挤的。 嫁了人,你就不是姑娘了,你就成了一个男人的附属。你要忍着难受与倦意伺候他,在他身下承欢,若是成婚几个月肚子还没消息,哪怕你出身高贵,也不能平白断了人家的香火。你要大度,你要贤惠,你要主动为夫君张罗妾侍,你还不能哭,你要带着笑意送他进别的女人的房间,谁叫你肚子不争气呢。 在家时被千娇万宠,到了别人家,什么委屈都要受。早起给婆母请安,婆母病了要侍疾,婆母心里不安还要听吩咐抄写佛经,抄的手腕都酸了也不能抱怨,夫君只会告诉你那是他的母亲,要你多多担待,不要同她见识——可你在家中时,也是被深深爱着的呀! 为何长大了就要嫁人,嫁了人就要受委屈,受了委屈就只能自己忍受呢? 在这样的时代,穗穗的想法是要不得的。她就是喜欢跟哥哥们撒娇,让爹爹抱着转圈圈,跟娘亲蹭脸,依偎在祖父母身边,她喜欢读书,想要骑马,更想去遥远的地方看看,好山好水,塞北风光,冰雪高原,她不想一辈子活在这样的高门大院,出个门还要遮着脸。 她不喜欢女红,不想去背什么女戒女训,她不想嫁人,她觉得疼,她讨厌死了总是阴阳怪气的婆母,她也不喜欢那个总是让她多多担待的丈夫。 可是有什么办法呢? 所有人都要她学,都要她嫁,她给丈夫张罗妾侍的时候心都要碎了,谁来怜惜过她呢?她生孩子的时候疼得快要死了,婆母却还责怪她肚子不争气生了个女儿。人人都说,你嫁了人,就跟在家里不一样了,你要学会牺牲学会奉献,要替丈夫养儿育女,替他孝顺父母,还要关怀他的衣食住行。 那她呢? 她为何要为这些人活着呢? 娘说,穗穗你要学啊。 爹说,穗穗别人家的姑娘都是这样的。 哥哥们说,穗穗长大了哥哥不能再抱了。 那行吧。 那就这样吧。 可她再也不想出生在这样的世界上了,哪怕活着一天,连呼吸都觉得煎熬。 她终于又怀上了第二胎,她没办法呀!生女儿的时候坏了身子,调养了几年仍然得生,不然娘担心她,没有儿子,怎么在婆家立足呢?庶子都冒出了好几个,她仍然只有一个女儿。 可她就喜欢女儿呀,那样小,那样娇嫩,那样惹人怜惜,可只要一想到女儿会再次重复自己的人生,穗穗就觉得特别没意思。 她到底没能撑下来,拼了命生了个儿子却血崩而死,也不知夫君会惦念她多久就再娶,也不知家人会难过多久,就继续过自己的日子。 所以玲珑帮她把一直没有说出口的话说了出来。 我就是不喜欢。 齐钰愣了,纪氏也愣了,连带着两个哥哥也愣了。 哥哥们会站在玲珑这一边,也少不得玲珑这几年来潜移默化的影响,否则以齐嘉言守礼的性格怎么可能她七岁了还抱着她举高高。她太可爱了,太讨人喜欢,她会撒娇,也会哭,她不是真正的穗穗,会因为父母的担忧就依从他们的话。 她是玲珑。 没有人能够强迫,没有人能够改变,永远不会委屈自己的玲珑。 她不喜欢,就是不喜欢,谁逼她都没用。 至于世人的眼光——如果家人能够站在你身边坚定地支持你,那么为何要去讨好世俗? 真正的穗穗想要的,只有这个。 215.第二十片龙鳞(五) 第二十片龙鳞(五) 想要改变一个人的观念尚且很难, 更何况是一家人?三从四德的观念已经根深蒂固, 女子就应该按部就班的来, 现在突然出现一个七岁的小女娃说她不喜欢,她不愿意,如果逼她去做不喜欢的事情就会不快乐,一时间,定国公府的主子们都不知如何是好了。 觉得她这想法危险,可细细一想, 又没什么不对。 而玲珑压根不在意他们能不能想通,反正想不想得通最后结果都不会有任何变化,那就是她不可能改。向来只有别人迁就她的份儿,她可不会去讨好别人。偶尔装乖卖巧也挺好玩的,可要她真的受委屈?龙女立刻翻脸给你看。 齐嘉言齐懿行一回家,她照样欢天喜地地扑过去, 赖在哥哥们身上不肯下来,要亲亲抱抱举高高。在家里就黏着纪氏,奶声奶气的撒娇,等齐钰回府, 还要爹爹背着,要爹爹给她晃秋千。陪祖父下棋还耍赖,输了就拽老人家的胡子要他让让她, 至于老太君……老太君对玲珑是溺爱的, 小姑娘就是她的眼珠子, 用老太君的话来说, 那就是: “穗穗小着呢!不想学就不学!穗穗是陛下钦封的长乐郡主,难不成不学你们说的那些,日后就不能嫁人了?” ……所以老太君的态度是不学,照样能嫁。 反正都逃不开嫁人就是了。 主要是玲珑现在太小,即便她说自己不嫁也没有用,谁会把一个七岁小孩子的话当真呢?都说童言无忌,长辈们要求她跟其他家的女孩子一样七岁就要开始长大,心里又觉得她还小,是个孩子,说出来的话当不得真。 行吧行吧,反正以后他们总会明白的。 玲珑就爱顶着小女孩的模样四处跑,因她生得好看又嘴巴甜,见过的没有不喜欢的,就连宫里的皇后娘娘见了一回都念着,皇后娘娘生了三个儿子,一直遗憾没能生个女儿出来,她又不想抱别的公主到自己膝下养,玲珑合了她的眼缘,宫里便不时有赏赐送来。有时纪氏闲暇无事,便带着玲珑入宫去见皇后娘娘,同她说说话。 但现在天冷了,玲珑已是很久不曾入宫了。用纪氏的话说,他们家小穗穗是个玉人儿,不能磕着碰着,也不能饿着困着,她每日忙着照顾女儿,再也不像从前无聊了。 等到了过年,已经分家的二房跟三房终于都聚集到了定国公府,全家人一起吃顿团圆饭,姨娘们是妾侍上不得台面,是来不了的,来的只有二房三房的老爷跟夫人,还有各自的儿女,因着是团圆饭,所以庶子庶女也都在。 玲珑懒得认人,三房还好些,只有一个妾生了一儿一女,加上三夫人的一儿一女,全家过来的也就六个人,二房就不一样了,因为玲珑小,家人都以为她什么都不懂,有时候说些悄悄话也不避讳她在场,所以玲珑知道二房的特别好美色,明明官儿不大,妾跟通房倒是不少,孩子更是生了一大堆,但令人稀奇的是二房有八个孩子,八个还都是女儿。 听说就是为了这个,二房夫妻俩没少吵架,二夫人也是哭着给丈夫张罗纳妾收通房的事儿,谁知道这些妾生下来的也全都是女儿,不管二房怎么拼,就是生不出儿子来,二老爷没少跟妻妾们吵。 可这地都是那么几块地,老生女儿不该找撒种子的人么?找女人撒什么气呢,女人要是能决定自己生儿还是生女就好了。 也因此这八个丫头一来,就叽叽喳喳的惹人烦。玲珑不爱跟她们玩,二房两口子不怎么样,连带着也不会养育孩子,一个个不是面甜心苦就是霸道蛮横,二夫人生了两个女儿,虽然有些埋怨不是儿子,但也是疼爱女儿的,这两姐妹就把其他六个姐妹往死了压制,就是不许她们出头。 最可气的是这两姐妹还特别喜欢找玲珑玩,她们的岁数不比齐嘉言齐懿行大,但都已及笄,只是还不曾许得人家,二夫人眼高手低,就没有看得上的。 至于她们找玲珑玩的原因很简单。虽然这个小表妹年纪还小,但那是真的受宠,尤其是大伯父跟大伯母,姐妹俩进过玲珑的院子一次就看花了眼!那么多漂亮衣服!那么多首饰!那么多好东西!衣服她们自然是穿不上的,但首饰她们想要啊!这个想要那个也想要,就是想占便宜。 没办法,家里女孩子多,爹爹官儿又不大,靠着娘手里的几家铺子,吃饱穿暖没问题,可想过得奢华些就难了。 哪能跟玲珑比呢,宫里的贵人喜欢她,赏赐了她那么多好东西,作为她的姐姐,随便拿几样也不为过吧?正巧是过年,不是正可以当新年礼物么? 然而玲珑不吃亏。 她第一次被拿走首饰的时候不哭也不闹,那两姐妹还以为把她哄好了,就当着玲珑的面试戴她的耳环发簪,要不是玲珑的衣服她们实在是穿不下,否则应该也要好好试一试。 玲珑不跟她们吵闹,身边的婢女气的要制止却被她拉住了,等到两姐妹欢天喜地抱着一大堆好东西走了,玲珑才哇的一声嚎啕大哭,踉踉跄跄地要婢女抱去找爹找娘找哥哥。 恰巧齐钰那天在家,看到哭得可怜巴巴的女儿心疼极了,一听两个侄女抢了女儿的东西,那还得了?齐钰一生正直,最看不惯这种宵小德性,到人家连吃带拿,还有没有规矩了?当年跟二房分家就是因为二房那边手脚不大干净,没想到孩子也教育不好。 齐钰那是什么人? 驰骋沙场的战神,血海里奋战拼命活下来的人,一身戾气血腥令人不敢直视,越是心虚的人越怕他,尤其是二房几个心术不正的丫头,看到齐钰那跟耗子见了猫一般瑟瑟发抖。打那以后,她们是再也不敢直接上来拿了,就变着法儿地哄玲珑,说来也好笑,玲珑五岁那年,二房两个女儿居然拿外头卖的粽子糖要跟玲珑换一副南海珍珠耳坠。 粽子糖一文钱两块,南海珍珠耳坠却价值连城,也亏得她们好意思。 玲珑也不当面拒绝,她直接叫人去找哥哥,齐嘉言来了,看到两个表妹心虚的表情,又见妹妹天真地举起粽子糖,当着妹妹的面不好说,怕把妹妹带坏,背地里才狠狠将两个表妹教训了一顿,只是两个女孩早已定性,是再难扭转过来了。 最后耳坠保住了,粽子糖玲珑也没丢,完全不吃亏。 说真的,在家里万千宠爱,偶尔玲珑也很期待有人朝枪口上撞,她今年就很期待两个表姐打算怎么哄她。 一年不见,姑娘们都能嫁人了,也开始为自己的未来盘算了。女儿家在意的无非就是那么些东西,未来夫君的家世容貌能力,还有自己的嫁妆。只是二房手头并不宽裕,能给出的嫁妆不能说难看,却也绝不算丰厚,最可怕的是她们家有八个姑娘!要是不出意外,新姨娘肚子里那个也是个妹妹没跑了。 狼多肉少,自然得自己替自己打算。 说她们坏吧,其实也没多么坏,就是目光短浅又贪心,跟二夫人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可要找点什么优点……那也挺难的,她们就没什么优点,玲珑每次看到两姐妹都觉得好笑,她们以为她不懂,绞尽脑汁地编谎话哄她,不得不说,玲珑听的还挺乐在其中。 鉴于二房的两个女儿过去的所作所为,今年过年,齐嘉言被赋予了一项光荣而甜蜜的任务:带着妹妹,无论到哪里。 主要还是防止被二房接近,那俩丫头有好东西不挑新旧,玲珑穿戴过的,只要值钱、好看,她们就想要。跟一开始的看上直接拿走不一样,现在她们都是很友好地询问玲珑能不能试戴一下,没等玲珑点头就先试戴,然后戴着戴着就“忘记”还了。 玲珑心想她们这一招得用过多少次才能这样炉火纯青啊。 极品到了一种境界,就是一种恶心萌。 一家人吃了顿饭,玲珑坐在齐嘉言腿上打呵欠,齐嘉言也不想跟二房凑一起,就先抱着妹妹起身,说送她回房睡觉,齐懿行也不想呆,立刻跳起来说要一起,兄弟俩就这样光明正大出了门,然后就听见齐嘉言怀里传来一声偷笑。 “好啊穗穗,你居然装睡!”齐懿行伸手去捏妹妹鼻子,被齐嘉言一巴掌拍开。 玲珑躲在齐嘉言怀里笑个不停,“穗穗想出门玩。” 今天外头肯定很好玩,积雪已化,会有很多卖好吃的小摊子,虽然锦衣玉食山珍海味也很好,可玲珑还是忘不了啤酒火锅跟烧烤。 兄弟俩对视一眼,觉得也不是不可以,小姑娘整天在家闷着多不舒服啊!趁着二房没走他们也出去转转,说不定回来了就清净了。 “走!” 216.第二十片龙鳞(六) 第二十片龙鳞(六) 在这之前, 玲珑锦衣玉食,吃的穿的用的都要是最好的,从未吃过外头小摊子上的食物。偏偏她被哥哥抱在怀里, 两只小手搂着齐嘉言脖子,却是这个要吃, 那个也要吃。齐懿行惯她,要什么给买什么, 齐嘉言却有几分犹豫,怕她肠胃精细, 外头的小吃难免比不上家中干净, 担心她吃了这不干不净的不舒服,所以虽然玲珑要, 他也很谨慎,给买,给吃,却不准吃多,就尝尝味儿, 剩下的全进齐懿行肚子里去了。 玲珑痛彻心扉。她很现实,立刻就不要齐嘉言抱了, 朝齐懿行伸出手, 还赌气扭过头不看齐嘉言。齐嘉言也很无奈, 好声好气哄了半天, 玲珑仍旧不为所动, 他只好妥协地去买了一份葱油饼来, 全给她吃。 玲珑这才高兴了,齐嘉言看她那笑眯眯的样子,忍不住屈起手指刮了刮她鼻头:“小贪吃鬼。” 她朝他皱皱鼻子,认真地吃起手里的饼,齐懿行好奇问道:“穗穗,哥哥重要还是好吃的重要?” …… “哥哥。” 不知道为什么,经过沉默后的回答,两兄弟并没有感到开心。很明显在妹妹心里头,好吃的比哥哥重要多了,哥哥?那是什么?没听说过。 齐嘉言屡次想伸手把她抱回来,都被玲珑无情拒绝,他暗暗叹了口气,不知道要哄多久才能哄好哦。兄妹三人逛了一圈,大街上人类人往热闹极了,前几日大雪纷飞,今日积雪初融,又因为是过年大好日子,街道两旁的商家都挂上了喜庆的红灯笼,叫卖声吆喝声也比平时更卖力气。 因为玲珑总要吃东西,齐嘉言又不放心外头的小吃,便带着她去了京城著名的一家酒楼,这家的全鱼宴乃是京城一绝,听说宫里的贵人微服私访的时候都来品过,赞不绝口之余,还亲自给题了一块匾:天下第一鱼。 嗯……挂在门口还挺好看的。 过了年虽然已八岁,但玲珑个子还是很小,齐懿行把她放到椅子上,她就拿起筷子当当当的敲碗,嘴里还哼着纪氏哄她睡觉时唱的小曲儿,齐嘉言笑看着她,讨好道:“待会儿大哥给穗穗挑鱼刺,穗穗不要生大哥的气了好不好?” 玲珑很有原则地说:“那得看大哥服务的周不周到。” 齐嘉言忙道:“周到周到,必然周到。” 只可惜来吃饭的人多,他们虽然有厢房,却还是要等上好一会儿。等待期间玲珑又把之前外头买的零嘴给吃光了,齐嘉言有点担忧地看着她,把她捞过来放腿上,手掌摸了摸她的肚子。软绵绵的全是嫩肉,从出了家门到现在,那小嘴儿就没停过,怎么吃了那样多,肚子却还是瘪瘪的呢? 玲珑被摸的有点痒,她自幼养得好,又天生丽质,身为龙女对外貌的追求相当严格,除非演戏需要,否则她决不会把肚子吃的鼓囊囊,那样就太难看了。 她幼时脚还软的时候,齐嘉言喜欢托着她的胳肢窝让她踩在他腿上,现在长大了些,自然不能再这样做,玲珑现在的兴趣在外头,他们所在的这个厢房正巧靠近街边,屋内烧着火盆暖烘烘的还有点热,窗户稍微打开一条缝就能俯瞰街上的场景。齐嘉言怕她掉下去,就一手勾住她的腰,给她把手套戴上,才许她扒在窗边看。 不过街上的行人大多容貌普通,气质也不出众,玲珑看了好几圈也没见着几个好看的,这就有些兴致缺缺了,好在及时上菜,让她倍觉无聊的心情好转了几分。 能让皇帝题字的天下第一鱼果然名不虚传,全鱼宴美味至极,进食期间齐嘉言任劳任怨地给玲珑挑鱼刺,认错态度相当良好,玲珑大发慈悲原谅了他,愿意跟他说话了。 这就是她可爱的地方,经常气鼓鼓的,可是也很好哄,一块奶糕就能让她喜笑颜开。 明明之前在家里是吃了饭出来的,结果兄妹三人又吃了一顿全鱼宴,最可怕的是,他们看着妹妹吃饭,不觉跟着胃口大开,吃了比平时还多的量,直到吃完了才发觉已经走不动路。 反观妹妹,仍然活蹦乱跳,似乎吃了这么多也一点都不难受。 玲珑不要他们抱了,于是兄弟俩一人牵着她一只小手出了厢房,正巧迎面亦有人来,来人他们都熟悉,正是当朝太傅薛夙。齐嘉言便是他的门生,齐懿行未从军前也是跟随的薛夙学习,两人见了老师,纷纷拱手行礼,谁知两人同时松手,玲珑正好奇地左顾右盼,这一看之下,便踩花了楼梯,整个人朝楼下栽去。 也是薛夙反应快,伸出手臂及时将人接住,否则那张粉嫩嫩的小脸蛋还不完?齐嘉言齐懿行被吓出一身冷汗,结果妹妹却不要他们关心了,很嫌弃地把脸扭到太傅怀中,“哥哥们坏死了,居然把我扔下来!” 饶是他们不该松手,也绝不是他们将她扔下来的呀! 奈何有师长在场,总不好不要脸面的求妹妹原谅。倒是薛夙,孑然一身,教导的又都是皇子与高门子弟,向来少与人亲近,他为人又清冷孤僻,无亲无朋,皇子们读书时年纪都小,他却是严格惯了,面上是常年的冷若冰霜,见不着什么表情,自然也不曾跟玲珑这样的小女孩接触过。 小小的女娃抱在怀里,软乎乎的,带着一股子奶香,薛夙只觉棘手,若非被齐嘉言兄弟二人盯着,他险些要将这小姑娘脱手而出。 等到被搂住脖子,薛夙越发浑身僵硬,他没抱过孩子,更别提对方还把脸藏到他怀中,一时间薛夙手足无措,只是外表上看不出什么来。 事实上哪怕是齐嘉言,也不觉得素来稳重冷淡的太傅会因为怀里抱了个孩子就不知手脚要往哪里放。他先是对玲珑说:“穗穗,快到哥哥这里来。” 玲珑实力拒绝。 齐嘉言又看向薛夙,薛夙遂低头看向怀里的小姑娘,小姑娘睁着两只又黑又亮的眼睛望着他,眨巴眨巴,似乎根本不知道什么叫害怕。他为人冷淡,饶是皇子,见了他都禁不住害怕,更别提是女娃娃了,曾有公主被他看了一眼就吓得哇哇大哭,打那时候起,薛夙就知道自己不适合同任何人亲近,他身上天生就缺乏那种亲和力。 但这样也好,无人靠近,就无人对他有所求。 他是个孤臣。 不拉帮结派,不结党营私,也不给任何人面子,是非黑白分的一清二楚,如今二十八岁的年纪尚未娶妻,人人都说他是个怪胎。 脾气古怪,不好亲近,也不懂人情世故,很难融入人群。所以过年也是一个人,心血来潮出来吃顿鱼,又遇到了学生,薛夙心里其实是有点烦躁的。 私人时间,他不想浪费在任何人身上。 心里是很想寒暄完立刻走人的,毕竟他还期待着自己的全鱼宴,只是这小女娃死活赖在他怀中不肯下去,薛夙是孤僻又不是有怪癖,总不好把这小女娃丢掉——再说了,她玉雪可爱,实在下不去这手。 齐嘉言好声好气哄着玲珑,她却耿直拒绝:“要他抱。” 薛夙道:“齐小姐。” “我叫穗穗。”玲珑扯着他衣领不松开,这人身上香喷喷的,遇到了顶级食材能有放过的道理?她又不是傻子。“你可以叫我穗穗。” 薛夙:“……” 他的全鱼宴。 总在这楼梯口僵持着也不是办法,于是薛夙只好带着他们进了自己早已定好的厢房,期间玲珑始终黏在他怀里不肯下来,齐嘉言有些不好意思道:“穗穗素来乖巧,从不要外人抱,今日许是老师看着和善……” ……这解释的话他自己都不好意思听。老师要是说看着和善,那太阳都能打西边出来了,齐懿行就爽快多了,他直接道:“老师不要介怀,穗穗喜欢长得好看的人,上回入宫,陛下要抱她都不行,嫌弃陛下那满脸的胡子。” 薛夙低头看向怀里一脸娇俏的小女娃,她软软绒绒,怎么也不像齐懿行口中所说的那样以貌取人。他轻咳一声道:“横竖我一人也吃不完,若是方便,你们便同我再吃上一顿吧。” “好啊好啊。”玲珑拍着小手叫好。 齐嘉言无奈道:“穗穗,你不能再吃了。” 她方才已经吃了很多,再吃下去,齐嘉言真的担心她肚子不舒服。要知道他们可不是空腹出的门,之前在家里也吃过饭啊!而且沿路她还要买各种小吃零嘴,才八岁大的女娃娃,到底哪里来的好食量? “我就吃一点点。”玲珑拿拇指跟食指捏了捏,表示真的只吃“一点点”。 齐嘉言齐懿行是不想吃了,全程伺候着妹妹吃,玲珑坐在薛夙腿上,张嘴就是美人哥哥喂食,闭嘴还有美人哥哥擦嘴,世间至乐,不过如此。 217.第二十片龙鳞(七) 第二十片龙鳞(七) 任由美男子们伺候自己又美美的吃了一顿全鱼宴后,玲珑吃饱喝足终于满足了。她拍了拍自己的肚皮, 对哥哥伸出手。 妹妹总算是让抱了, 齐嘉言也很感动,结果刚感动了大概也许似乎撑死三秒钟左右, 就听见妹妹对太傅说:“等我长大就嫁给你。” ??? 齐嘉言跟齐懿行都惊呆了,薛夙也惊呆了。 三个美男子面面相觑,一时间竟不知该说些什么。还是齐嘉言最先反应过来:“穗穗!不许胡说!” “我没有胡说啊。”玲珑理所当然道,顺便又指了指薛夙,“你不要变老, 老了我就不喜欢了。” 说真的,薛夙活了这么多年,也不是没遇到过对他求爱的女子,当年高中状元惊才绝艳,谁人不赞他是翩翩公子美如玉,只是时日久了大家才明白,这位美如玉的翩翩公子, 不仅惊才绝艳, 也心如磐石。 他是个怪胎。 之所以说他是怪胎, 就是因为他和所有人都不一样。哪个男子十六七岁不娶妻生子, 薛夙不, 哪个男子不好美色, 薛夙不, 哪个男子对权势没有渴望, 薛夙仍然不。 他是格格不入的, 就像是一圈白色里突然出现的黑色墨点,虽然无伤大雅,可是对整个圈子来说,他孤僻又怪异,久而久之,便不再有人试图接近,因为人人都知道,没有人能接近。 可他又并非真的冷酷,看他对待玲珑就知道,八岁的小女孩他尚且能温柔以待,就算他是个怪物,也肯定是讨人喜欢的温柔怪物。 齐懿行直接捂住了妹妹的嘴,“老师,我家穗穗年幼无知,还请您不要放在心上。” 玲珑用力扒拉齐懿行的手,他怕弄疼她也不敢使劲,就被她挣脱,神色认真叮嘱薛夙:“我是认真的哦。” 薛夙:“……” 他那张英俊冷淡的面容,此时此刻面无表情,但心里已经开始疯狂吐槽:我一个人过年,今天只是来吃顿全鱼宴!结果不仅全鱼宴分了三分之二出去!还要被一个八岁大的奶娃娃调戏!还有我那两个学生!他们那是什么眼神!难道我真的会对一个八岁的小女娃下手不成?一点尊重都没有!我还是不是他们的老师了! 莫名其妙变成学生的敌人,薛夙心里很苦,按理说他是要生气的,因为他很怕麻烦,也很讨厌麻烦,要是谁给他惹来这么大的麻烦,他早就报复回去了。可目光一瞥到那表情认真又可爱的小女娃,他又气不起来,只得挥挥手就当今日是自个儿倒霉。 赶紧回家洗个澡再用些糕点去去霉气。 这边齐嘉言兄弟俩拜别薛夙后,路上就忍不住开始教育起妹妹来:“穗穗,那种话,日后不可再说。” “为什么?” 小姑娘在齐嘉言怀里眨巴着水汪汪的大眼睛,无辜又不解地看着他,齐嘉言先是被萌的肝儿颤,而后才正经道:“好姑娘是不会这样说话的。” “那穗穗不是好姑娘了吗?” 看那表情,似乎齐嘉言只要说是,她立刻就能掉下眼泪来。 “穗穗当然是好姑娘——” “那我那么说就没错。” 泫然欲泣的表情瞬间消失,变得理直气壮,齐嘉言一时竟无言以对。齐懿行在边上也听呆了,大哥是什么样的人?除却当年惊才绝艳的薛太傅外,再叫人赞不绝口才华横溢的,那就是他大哥。他大哥不仅才学好,容貌更是俊朗,高中状元游街时,那接到的荷包跟手帕都能绕京城一圈!齐懿行就没见过他大哥露出这种吃了苍蝇般的表情! 他不跟大哥那般文绉绉,有什么就说什么相当耿直:“薛太傅年纪太大了,穗穗今年几岁?” 玲珑扒着手指头告诉他们:“八岁。” “薛太傅现在瞧着是好看。”齐懿行说,“可他今年已是二十有八,待到穗穗长成大姑娘,他就老了,那时候就不像现在这样好看了。” 他很了解自家娇滴滴的妹妹,以貌取人,长得好看的她都喜欢,稍微丑点不和她心意她就看都不看一眼,别的不说,就说上次入宫,九五至尊看她可爱想抱抱都被毫不客气地拒绝,就因为皇上突然留了络腮胡子。 所以不用跟穗穗说女儿家应该如何如何,直接告诉她太傅会变丑就行了。 “所以我让他不要变老啊。”结果玲珑更加理直气壮,“变老就会变丑,变丑我就不喜欢了,那我就不想嫁了。” 齐懿行:“……” 妹妹说的好有道理,逻辑严谨无可挑剔。 两人也没当回事,只以为是童言无忌,毕竟她年纪小,连出府的次数都屈指可数,过不了几天,有了好吃的,看到其他好看的人,薛太傅就不知要被忘到什么地方去了。 又带着玲珑在街上转了一圈,给她买了可爱的小猫咪面具,还带她去放了烟花,时辰就不早了,兄妹三人打道回府,却不曾想二房的人还没走,竟是死皮赖脸要留下来。纪氏是个好说话的,基本上只要不作死她都很宽容,既然留个二房,自然不好让三房回去,她便叫人收拾了院子让两家住下。 二房心里盘算什么他们都清楚,当年闹的面上也不大好看,分了家后二房的日子过得就不那么顺畅,因此总想着来捞点油水打打秋风。今儿个过年,是好日子,纪氏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玲珑其实也不是很讨厌二房的两个嫡女,因为她们蠢蠢的,贪婪都写在脸上,就是她曾经说过的恶心萌,被恶心习惯了就觉得有点可爱。所以当她们又来找她玩的时候,她也没拒绝,托着腮看两姐妹坐在她的梳妆台前左顾右盼,看了这个蝴蝶发簪喜欢,瞧着那个玛瑙坠子想要,可是又不敢明目张胆地找玲珑要,实在是被大伯父还有两个表哥教训怕了。 从前玲珑小的时候,姐妹俩能拿一块粽子糖跟玲珑换上好的翡翠镯子,现在那种小把戏自然是不敢再做了,这些好东西她们是没有的,就看看过个眼瘾。 她们清楚着呢,自家无权无势,还得靠着大伯父一家过日子,要是撕破了脸,日后嫁人难不说,嫁了人被欺负,那是连个能说理的都没有。所以随着岁数见长,姐妹俩对待玲珑的态度从一开始的坑蒙拐骗变成了现在小心翼翼的讨好,生怕惹了玲珑不高兴,自己一家都要倒霉。 只是心底又忍不住羡慕,人跟人真是命不同,为何玲珑就这样好命呢?那么严肃的大伯父都那么疼她,第一次瞧见齐钰抱玲珑举高高的时候,姐妹俩都愣了,她们的爹平日能耐着性子跟她们说几句贴心话就了不得,从有记忆起,爹都没抱过她们,穗穗八岁了还能在大伯父怀里闹腾呢。 玲珑一边百无聊赖地陪她们有一搭没一搭的说话,一边打呵欠,正巧纪氏来看她,姐妹俩就乖巧起身告退了。临走前又是羡慕不已,穗穗的闺房可真好,她们也好想睡一晚上试试看啊。 纪氏瞧见小女儿坐在床上软趴趴似乎想睡又强撑着的模样,坐到床边顺手摸了摸那柔软的小肚肚,柔声道,“哥哥们是不是又乱喂我们穗穗吃东西了?” 玲珑舔了舔嘴巴:“没有。” 没有才怪! 纪氏好气又好笑地看着她,女儿贪吃,好不容易被两个儿子带出去,那两个又是撑不住穗穗撒娇的,定然是有求必应,她有些担心,睡前就过来看看,本来齐钰也要来,但女儿到底大了,大晚上的进来不太好,便在外头等着。“下回可不许贪吃了,吃多了要难受的。” “哦。”玲珑乖乖点头。 但纪氏也清楚,她的小女儿才不是乖巧好宝宝,大多时候是阳奉阴违,嘴上答应了,等事后该怎么吃还是怎么吃。她招手让婢女过来,端过托盘上的青花瓷碗,“喝些消食汤,快些睡吧,明儿早上娘给穗穗包个大红包。” 玲珑乖乖就着母亲的手喝消食汤,喝完还满足地打了个饱嗝儿,把纪氏弄得哭笑不得,点了点她的小脑门,又哄她睡觉,等到她的呼吸渐渐平缓,才转身离开。 齐钰在外头就迎了上来:“夫人跟穗穗说了么?” “我见穗穗怕是已经忘了,不想再叫她记着,就没提。” 齐钰顿时不高兴了:“这怎么成。” 纪氏睨了他一眼:“我还不知道老爷在想什么?穗穗许是见薛太傅生得好看便说了那样的话,小孩子家家的,哪里知道什么嫁人不嫁人。” 齐钰也知道这个理,可知道是一回事,接受是另外一回事,他娇滴滴的小女儿出了趟门居然就对着个老她二十岁的男人说长大了嫁给他??? 都说女儿依恋父亲,他怎么就没听穗穗说长大了嫁给爹爹呢?难道他不比薛太傅好看? 纪氏听到丈夫嘟哝着抱怨,忍不住道:“老爷,您是哪里来的自信,您是生得不错,可薛太傅那是出了名的美男子,您——” 齐钰如遭雷击,合着不仅女儿嫌弃他,就连妻子也觉得他不如薛夙好看? 明日上朝他就要参薛夙一本! 他要弹劾薛夙! 218.第二十六片龙鳞(八) 第二十六片龙鳞(八) 薛太傅今日觉着定国公瞧自己的眼神有些不对劲儿。 他为人孤僻, 无甚亲朋好友,却也没什么仇家,定国公又是出了名的高风亮节,是以怎么也想不出是哪里得罪这个人了。不过薛夙性格如此,别人爱慕他也好,厌恶他也罢, 他都不放在心上。因此对于定国公仇视的目光, 薛夙纳闷的想了想也就算了,横竖不管发生什么事他都死不了。 结果退朝后皇帝特地把他叫到御书房,薛夙还以为是有什么要紧事吩咐自己,结果皇帝陛下也是一脸的一言难尽。 此时此刻, 皇帝正用有史以来最认真、最好奇的目光打量着薛夙, 在心里琢磨着自己跟薛夙到底差在哪里。穗穗那小丫头, 自己蓄了胡子便不给抱了,嫌丑,薛夙凭啥就能让她发出长大后嫁的豪言壮语呢? 薛夙淡定地任由皇帝打量, 正等着呢, 皇帝幽幽道:“薛爱卿,朕也不跟你说那些兜圈子的话,你可知道今日,定国公跟朕参了你一本?” 这薛夙还真不知道, 他疑惑地看向皇帝:“敢问皇上, 臣做错了什么?定国公参臣什么?” 皇帝怜悯地回望他:“定国公参你引诱幼|女。” 薛夙:“……” 皇帝见他还是没懂, 就好心解释:“穗穗, 你识得吧?听说过年休沐的时候,你见过她,小姑娘很喜欢你,还说长大了要嫁给你?” 不知道是不是薛夙的错觉,他总觉得皇帝陛下说出这句话的时候,语气也隐隐有点咬牙切齿。他想起那天见到的小姑娘,娇嫩柔软,玉雪可爱,只那句话,谁会把它当真?无非是孩童的戏言,他今年都二十八岁了,小女娃比他足足小了二十岁,老牛吃嫩草也不带这样的。 更何况那小姑娘出身高贵,他若是当年那翩翩无双惊才绝艳的状元郎,岁数相当,兴许能有求娶的希望,“这也太荒谬了。” 皇帝点点头:“齐钰爱女如命,朕也没想到他会真的参你,不过你放心,朕知道你没这方面的心思就成了。”毕竟那小姑娘他打算给自己的儿子们留着呢。 薛夙:“……” 他在皇帝心中,就是个会对八岁小孩起邪念的人? 当下对皇帝也不尊敬了,拱拱手:“臣家中有事,臣告退。” 留下皇帝吹胡子瞪眼的,干什么呢这是,他这个皇帝还有没有点尊严了?!这臣子们跟他说话就这么没大没小呢?他允许薛夙走了吗? 然而薛夙已经走远。 这件事不过是一个小小的插曲,谁也没放在心上,只不过打那以后,定国公再见到薛夙,总眼睛不是眼睛鼻子不是鼻子的,闹得薛夙每次看到这样的定国公就想起此事。 时光荏苒,玲珑也逐渐长大,从八岁到十五岁,整整七年时间,说慢也慢,说快也快,她及笄后,不知多少人盯上了。只可惜她并不是特别喜欢出门,偶尔参加下宴会,便令其他姑娘家失色,人人都传言说定国公府的长乐郡主容貌倾城是百年难得一见的绝色美人,传的有鼻子有眼的,真正见过的怕是五根手指头就数的清。 皇帝四十岁寿辰,玲珑随着爹娘入宫贺寿,她已经满了十五岁,正是少女最美丽的时期,宛如梢头含苞待放的花朵,只看谁是那个懂美之人,能有荣幸将她采摘。 有她的地方,永远是她最惹人注目。 皇帝盼着她长大,终于长大了,就特别希望她能嫁给自己的儿子,当年他还是太子的时候便对纪氏倾心已久,原想娶纪氏做太子妃,可纪氏却不愿嫁给他,反而看上了齐钰那老小子。君子有成人之美,如今皇帝虽然对纪氏已经放下,却仍然希望纪氏的女儿能嫁给自己的儿子,嫁哪一个都行。 这也是为什么他有那么多的女儿,却独独最喜欢玲珑的原因。 他招手让玲珑坐到他身边,摸了摸她的头,指着座下一众玉树临风的儿郎:“穗穗瞧瞧,可有喜欢的?” 那架势,跟让玲珑选妃似的,活似玲珑说喜欢哪个,他立刻就把人赏给她一般。 玲珑也不含糊,托着下巴认认真真看了一圈,少年们大多生得好,有些还颇有才华,可以说无论哪一个都相当出色。其中还包括了皇帝的儿子们,玲珑看了一圈,很诚实地回答:“没有喜欢的。” 皇帝就失望了:“一个也不喜欢?” 玲珑从不在皇帝面前惺惺作态,喜欢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她点点头:“一个也不喜欢。” 皇帝又问:“那穗穗喜欢什么样的?” 玲珑眨了眨眼,“这个很难回答啊,等我遇到了我就知道了。” 皇帝也觉得她回答了跟没回答没什么区别,就有点犯愁:“寻常人家像穗穗这么大早就定亲了,朕当年十四岁就有了儿子。” 玲珑心想这有什么好炫耀的,要是她想,她的儿女能遍布每个世界每个位面,可生得多有什么用,又不能拿来吃,人类真的很奇怪,他们特别喜欢生孩子,还觉得越多越好,多子多福,玲珑就不这么觉得,她觉得幼崽虽然有时候挺可爱,但大部分时候都是烦人的,像她就永远不会生孩子。 人类神话里将龙塑造成可以跟任何物种繁衍后代的形象,向来为玲珑所不喜。 她又把在场的人扫视一圈,突然指着一个说:“皇帝叔叔,我觉得那个不错。” 咦,有戏! 皇帝眼睛一亮就顺着玲珑手指的方向看过去,然后浑身僵硬,她指的那不是薛夙又是谁! 说到这里皇帝就忍不住有点妒忌,薛夙比他也小不了多少,可看起来简直跟两代人一样,他知道薛夙肯定不像女人那般注重保养,那凭啥自己老的这么快,薛夙就一点不见变化?皇帝问过薛夙,薛夙说,皇上要是能跟臣一样清心寡欲不近女色食素不食肉,皇上也能如此。 不能睡美人喝美酒吃好肉,那他当皇帝做什么的?没日没夜的披折子看奏章劳心劳力折磨自己?皇帝对此敬谢不敏,薛夙那种和上班的生活他才不干呢。 眼下看见玲珑又指了薛夙,他突然想起七年前齐钰参薛夙的那本,嘴角一抽,顿觉不妙:“穗穗啊,你可识得那人是谁?” “薛夙啊。”玲珑很自然地回答,“我见过他,还让他等我长大呢。” 皇帝又问:“那你知道薛夙多大了吗?” “嗯……三十五了吧?”她很期待的样子,“正是一个男人最成熟最有魅力的时候。” 说完怕皇帝膨胀,她又好心地给她皇帝叔叔解释,“当然我是指薛夙这样的美男子,长得丑留胡子啤酒肚的三十五岁男人就只剩下搓不干净的油腻了。” 皇帝突然觉得自己中枪了,他暗暗吸了吸肚子,他跟常年征战的齐钰不一样,皇帝每天大部分时间都坐着,当然坐出肚子来了,这时候又听玲珑说:“薛夙看起来没见老呢,说是二十五六也有人信。” 而且身材保持的好,这在其他人眼中可怕的年龄差,对玲珑而言根本不算什么——你真的要跟她比谁年纪大吗? 她自己都不记得自己活了多久了。 反正活多久饿多久,讨人厌极了,她一点都不想去计算时间。 对玲珑而言,时间不具备任何意义。 荒海里随便挑一株珊瑚都比薛夙年纪大得多。 最后玲珑总结道:“可见他的确是在等我长大。” 皇帝恨啊! 他的儿子们个顶个长得好,可要跟薛夙这样的美男子比,哪怕是皇帝,哪怕那是自己的亲生儿子,他也没法昧着良心说他们比薛夙强。 薛夙连参加皇帝寿辰都是孑然一人,他坐单桌,也不跟人敬酒,更别提什么寒暄,坐在那就很认真的吃吃喝喝,吃完这一顿出了宫步行回家刚好消食,然后洗洗就能睡,明儿一早还要给国子监的监生们上课,他的时间可是很宝贵的。 多年下来他的性格早已深入人心,因此也无人敢过来与他把酒,薛夙自斟自饮,喝的畅快。 御膳可不是随时随地都能吃的,薛夙虽然食素,却好口腹之欲,自己一人得了空,能把古本上的做菜方子翻来覆去的看,自个儿研究自个儿做自个儿尝味道,不知比那些家庭和美的人快活多少。 人人说他是怪胎,说他孤僻,他也不以为意。自己活好了,管旁人说什么呢,更何况他如今是当朝太傅,又有谁敢在背地里嚼舌根子?你不去招惹他,他便很好说话,可你要招惹了他,薛夙也不是好欺负的人。 酒饮着,歌舞看着,本来挺享受,却有灼热的视线盯着他瞧,薛夙感觉自己都要被盯出火来了,抬头顺着那视线处看去,就见大殿之上,皇帝身边有个极美的少女,正笑盈盈看着他。 219.第二十片龙鳞(九) 第二十片龙鳞(九) 薛夙当年号称惊才绝艳的第一才子, 自然有无数美人对他芳心暗许, 状元骑马游街那日,丢他的荷包跟手帕落了一地。但就跟人们口中说的那样,薛太傅是个怪胎, 超级大怪胎, 不肯尚公主也不肯娶妻, 就一个人过, 听说薛府连伺候的下人都没几个,也不知道他过这样的日子有什么意思。 饶是如今三十五高龄, 寻常人家都能当祖父了, 大街上一走, 照样有大姑娘小媳妇含羞带怯地看过来。无他,薛夙那就是神仙长相,偏还不显老,比实际年龄年轻个十岁绰绰有余。 可这样被人用充满兴趣的眼光盯着, 哪怕是薛夙也有点撑不住。他远远看去就知道是那小姑娘,虽然只见过一面, 可她小时候便生得可爱, 虽说长开了,却还有小时候的影子,薛夙没见过比她更可爱的小姑娘, 也没见过比她更美丽的少女。 眼下气氛有点尴尬, 许是因为见过玲珑的小时候, 薛夙待她便比对他人温和了几分, 自然他心中也清楚,另眼相待,不过是因为她特别美貌。 于是端起面前酒杯,遥遥举了一下示意,而后一饮而尽。 玲珑欢天喜地地托着腮对皇帝说:“他真帅。” 微微谢顶微微皱纹微微大肚的皇帝装作什么都没听到,而是继续给玲珑洗脑老男人不如小鲜肉,可惜无论他怎么苦口婆心的劝,玲珑都只有三个字:他真帅。 帅是侧要的,更重要的是他闻起来很香,玲珑几乎能够想象自己吃掉那份爱之后会获得怎样的饱足感。只是这样的事她自然不会跟皇帝讲,旁人问她为何喜欢薛夙这个老男人,那她就只有一个回答:他真帅。 要想她移情别恋也很简单,找个比薛夙更好看的来就成。玲珑就是这么个简单的龙,她就喜欢长得好看的,丑一点都不行。 皇帝很难受。 在场的年轻郎君们也很难受。 这殿中最美的自然是长乐郡主,没有哪个男人能轻易将目光从她身上移开,即便有些人假装不在意,也总是忍不住要朝她那儿看。只觉得她头上簪的那朵还带着水珠的牡丹,远远不及她容貌的艳色倾城。 男人好美色,素来如此。 可看得久了就也发现了,长乐郡主全程就盯着一个人看,那人还是德高望重的薛太傅。 薛夙本来参加这样的宴会大多不惹人注目,安安静静吃饱喝足走人,但今日因着玲珑,他受到的瞩目怕是比今年一年加起来都多。旁人看他尚且好,玲珑也盯着他看,反倒叫薛夙生出一丝不自在。 等到薛夙先行离席,玲珑跟皇帝抱怨:“皇帝叔叔好坏,明知道人家喜欢薛夙,还让他提前走。” 皇帝觉得很委屈:“你看薛夙那臭脾气,朕要能管住他早管了!” 那家伙就喜欢煮雪烹茶琴棋书画做学问,闲暇时捣鼓些吃食,对权势名利都不大上心,也没有娶妻成家的打算,皇帝又能怎么办?他管的再宽,也不能管臣子晚上跟谁睡觉吧?不过话说回来,倘若真是薛夙娶了玲珑,倒也不是不可以。 定国公府日益壮大,皇帝信任齐钰,却不代表等将来新帝登基,齐家能忠心不改,更不能保证新帝也如他这般信任齐家,因此皇帝菜想着把玲珑许给自己的儿子。可玲珑若是想嫁薛夙……倒真的合适。 唯一就是这小姑娘也是皇帝自个儿看着长大的,他抱玲珑的次数比抱公主们都多,小姑娘又漂亮可爱,皇帝是很疼她的。薛夙好是好,人品外貌能力都出挑,说真的,年青一代没一个比得过薛太傅当年的风华,可是,这年纪差的也太大了啊! 哪怕玲珑喜欢,皇帝也不敢就这么给她指婚,齐钰那老小子若是知道他给他的宝贝女儿许了个大二十岁的夫婿,怕不是能提着大刀从定国公府闯入宫中。 玲珑听皇帝不能指婚,很遗憾地看了皇帝一眼:“原来皇帝叔叔也不是什么都能做。” 说完就很无情地走了,再也不陪皇帝唠嗑了,她爹爹跟两个哥哥都在下面眼巴巴看着呢,在这跟皇帝废什么话呀! 她打小就各种嫌弃皇帝,皇帝……习惯了。 等宫宴结束,纪氏晚上就找来了,把女儿搂在怀里,跟她说了自己的想法。今日去宫宴,齐钰夫妻也存了为女儿相看人家的意思,看来看去,总觉得哪个都配不上,可女儿大了终究要嫁人,夫妻俩也总算是挑了几个合适的,就等着有空探探口风,给自家女儿再仔细相看一下。 她跟齐钰最看好的是大学士的嫡长子,今年十八岁尚未娶妻,书香门第,身份自然是比不上定国公,但女儿若是嫁了过去,便不会受欺负,那名叫魏坤的少年,年纪轻轻便素有才名,人品才气都不差,相貌也俊朗出众。宫宴中纪氏仔细观察过对方的举止行为,张弛有度温文有礼,女儿若是嫁了这样的人,倒也不亏。 玲珑听到这个名字,内心毫无波动,这就是穗穗上辈子的夫君。就跟纪氏说的那样,好是真的好,人品才气相貌都是一等一的挑不出个毛病,又是书香世家,墨香浓厚,他的父亲魏大学士一辈子不曾纳妾,门风高洁,若是嫁进去,自然不会有太多糟心的事儿。 可谁嫁进去谁才知道好不好。 魏大学士一辈子不纳妾,除却自身性格外,魏夫人才是主要。她占有欲极强,因着只生了魏坤一个儿子,对夫君跟儿子都有很强的控制欲。魏坤都十八了,魏夫人还不许他身边有婢女伺候。等到穗穗嫁过去生不出孩子,她便理直气壮地给儿子纳妾——浑然忘了自己夫君大半辈子都没有过第二个女人。 自己是妻子的时候恨不得丈夫洁身自爱连女人都不要见,等到了自己儿子,又巴不得儿子人见人爱三妻四妾左拥右抱,偏偏因为穗穗占了魏坤正妻的身份,便成了魏夫人的眼中钉。 穗穗出身高贵,那也成了魏家的媳妇,要孝顺懂事逆来顺受。穗穗容貌过艳,魏夫人觉得是狐媚之相。 魏坤也爱重自己的妻子,只是和母亲比起来,孝字压在头上,他便总要妻子忍让体谅。久而久之,穗穗便再不和他说自己与婆母之间的矛盾,可笑魏坤竟以为母亲和妻子之间就此无比和谐。 回到娘家,娘也不再像以前那样将穗穗搂在怀中疼爱,哥哥们也不能抱她了,爹爹更是要保持距离,娘教导穗穗,如何讨婆母欢心如何侍奉夫君……穗穗回来了一两次,便不再喜欢回到这个生她养她的地方。 等到她生不出孩子,魏夫人连给魏坤纳妾都是那般理所当然理直气壮,不容拒绝。穗穗原盼着父母能为自己说上几句,只他们也觉得,身为妻子,不能为丈夫传递香火是罪过,劝她忍耐。 她忍了太久了。 久到好不容易怀孕,也没了那种欣喜。魏坤已经有了庶子庶女,她生出个孩子又能如何?更何况,她生的还是个女儿。 女儿又有什么不好呢。 可她还得继续生,直到血崩而亡。 这样的人生,活着是一点意思都没有。 纪氏觉得魏坤很好,齐钰也勉强赞同魏坤不错,他们甚至已经跟魏大学士私下交换了名帖,过几日要邀对方来府中一聚。纪氏又不舍得,又知道自己不能不舍得,搂着玲珑做思想工作,平日里闹腾的小女儿这回却乖乖巧巧的:“我都听娘的,见了之后再说吧。” 三日后,魏大学士应邀而来。 玲珑见到魏坤的第一想法是有点失望,真的,她还以为这家伙是多么的玉树临风,好看是好看,可跟薛夙差的不是一星半点儿,闻起来挺香的可以吃,却也不及薛夙闻起来香甜,所以除了年纪魏坤到底有哪里比薛夙强? 她对魏坤无意,自然落落大方,魏坤却很心悦她,瞧她的时候俊容微红。因着都是自己人,又是在定国公府,玲珑便作为主人带着魏坤欣赏一下定国公府的花园。 她对他没什么话好说,因她知道她肯定不会嫁给这个人,没看到刚才魏夫人那眼神吗?掩饰的再好也逃不过玲珑的眼睛,她不喜欢别人用失礼的目光冒犯她,所以就悄悄做了点小手脚。 于是正在房内说话讨论两家结亲可能性的齐钰夫妻连带魏大学士都惊呆了,刚才那清脆的响声—— 还有这逐渐蔓延的味道—— 魏夫人满脸涨红,幸而她的贴身婢女机灵,连忙下跪请罪:“奴婢失礼、奴婢失——” 话没说完,又是一声响亮的噗—— 气氛顿时变得极其尴尬。 因为任谁都听得出来这声音是从谁身上发出的,毕竟这实在是太响亮太刺耳也……太有味儿了。 220.第二十片龙鳞(十) 第二十片龙鳞(十) 这俗话说, 屁乃人生之气, 焉有不放之理。说是这么说,只是高门世家,哪个不是要脸面的, 女子尤甚, 讲究的是行不回头语不掀唇, 那可真真是讲究到极致。尤其是魏大学士, 那可是先帝曾经都赞誉过的魏家风骨,书香世家, 博学门第, 怎么夫人就这么的……这么的…… 一时间, 齐钰夫妇都不知道要说什么好了,场面一度显得无比尴尬,婢女再机灵再快承认是自己放的,也没人能信啊!只是面子到底得过得去, 哪怕知道是谁放的,也不能直说, 便将这婢女斥责了下去, 谁知婢女走后就更尴尬了,因为有婢女在,尚且有人背锅, 婢女一退下, 在场两对夫妻, 四个有头有脸, 你就说是谁放的吧! 于是这场聚会便匆匆结束,魏坤尚且来得及跟玲珑逛完花园,就听父亲身边的小厮来禀报说要回府了,他问了缘由却又支支吾吾说不出个大概,魏坤心中着实不舍玲珑,却又不得不回去,玲珑善解人意道:“魏公子,我也觉得有些乏了,不如你我一同去大厅看看吧。” 两人并肩至了大厅,一进去玲珑就捂住了鼻子,魏坤忍耐力更高些,没有捂鼻,脸色却也绝称不上好看。 纪氏心疼女儿,赶紧走过来:“娘正准备送你魏伯父魏伯母出府,你——” 话没说完,又是一连串响屁,一声更似一声响,一声更比一声强。玲珑都惊呆了,她不可思议地看向魏夫人,似乎很不能理解这样一位贵妇人是如何做得出这般失礼的行径的。 魏夫人老脸都红了,尤其是当玲珑看她的时候,眼前这豆蔻年华的美好少女,那样的美丽、娇嫩、年轻,和青葱的少女比起来,自己越发自惭形秽,尤其是这根本无法控制的放屁—— 魏家人走后,纪氏忧心忡忡对丈夫道:“我觉着这魏家,似乎也不是那般好,老爷,你瞧见魏夫人走之前看咱们穗穗的眼神没?那眼神、那眼神不像是看未来儿媳妇的,倒像是……” 齐钰自然也瞧见了,帮妻子补足了下面的话:“像是看情敌的,我瞧得清楚着呢,夫人曾经看翠莲也是如此。” 翠莲是他们新婚时的一个婢女,心大得很,为了她夫妻俩闹了一场矛盾,最终以将翠莲发卖然后齐钰跪了一个时辰搓衣板告终。听到丈夫重提旧事,纪氏难免有些羞赧,捶了齐钰一下:“都是陈芝麻烂谷子的事儿了,老爷还提,咱们现在是在说女儿。” 一提到女儿齐钰就正经了,他话不多,也不跟妻子绕圈子:“魏家父子倒是不错,魏坤也是我看着长大的,是个年少有为的儿郎,家风又好,只是这个魏夫人……” 今日这一见,真是让他们夫妻大跌眼镜,甚至不知道该用什么言语来形容。纪氏道:“我觉着,魏夫人是有些刻薄了,今日她这般失礼,没来由地怪咱们家穗穗。这还没个谱儿呢便是如此,若是真将穗穗嫁了进去,还不知道要被怎样磋磨。没有个好婆婆,那可是受罪。” 齐钰道:“还是咱们夫人有福气,不仅公婆好,夫君更是好。” 纪氏被他这自吹自擂弄得哭笑不得,夫妻俩又商量了一番,决定开个家庭会议,等齐嘉言齐懿行兄弟返家,一家人围着桌子用晚膳,齐钰才试探着问玲珑对魏坤印象如何。 玲珑正忙着张嘴吃美大哥喂来的白嫩虾仁,抽空回了父亲一句:“马马虎虎。” 那你要看跟谁比了,跟同龄人比自然是出色,可跟美颜盛世的薛太傅比,充其量也就一根狗尾巴草。“还是大哥更好看。” 齐嘉言得了妹妹在容貌上的赞美相当受用,谦虚道:“咱们家穗穗才是最好看,什么人都配不上。” 齐懿行问:“二哥就不好看了吗?” “好看。”玲珑忙点头,眼睛盯着齐懿行筷子上来来回回勾引她的蟹肉,“我的哥哥们都好看,旁人谁都比不上。” 齐懿行满足了,把蟹肉喂给她,纪氏笑着骂:“你们这兄妹三个,成日没个样儿,穗穗都多大了,还这么爱撒娇呢。” “十五岁啊。”玲珑嘟哝着,“我觉得我还是个孩子呢。” “是是是,你是孩子,大家都让着你。”纪氏笑起来,“说着也是,咱们家穗穗确实年岁不大,若是这么早就定亲,我觉着也不好。” 玲珑顺势皱皱小脸,都是一家人不说客套话,她就直接了当地说:“我不喜欢魏夫人,她好失礼,而且她不喜欢我。” 齐钰与纪氏相视一眼,“为何如此说?” “爹爹,娘亲,你们一定要我说她为什么失礼吗?”玲珑不是很乐意,“正吃饭呢。” 只有齐嘉言齐懿行不知道发生了什么,面面相觑,等玲珑凑近他们耳边说了悄悄话,兄弟俩顿时一脸无语嘴角抽搐,简直不敢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齐懿行心想,哪怕是在军营里,都是些大老爷们,也没见着如此豪放的! “那穗穗为何说魏夫人不喜欢你?”齐钰问,在他面前,惟独最后离开时魏夫人那一眼,叫他觉得有些不妥,其他时候魏夫人可是一直在夸赞他们家穗穗,似是很期望穗穗嫁入魏家。 “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哪有那么多为什么。”玲珑嘟嘴,“我跟魏坤说话,问了几句他的母亲,才知道魏夫人管他管的非常严,不像是管儿子,倒像是管丈夫。” 这就有点微妙了。 无论之前齐钰夫妇如何打算,今日魏夫人那壮举,也让他们对魏家退避三舍,来往是还能来往,但做亲家……别了吧,他们不想女儿总是生活在气味那样浓厚的地方,而且魏夫人临去前看穗穗那一眼,也着实是让夫妻俩觉得不好。 他们自己家娇滴滴的小女儿,凭什么要去旁人家受委屈? 这是玲珑十几年来一直给他们灌输的观念,在家里父母哥哥祖父祖母疼的要命,结果一朝出嫁,不仅不能被人疼爱,还要学着侍奉他人,甚至于要委屈自己,怎么想都觉得不好。纪氏觉得,除非是找到像自家这般的婆家,否则她是断然不会将女儿嫁出去的。 这也是为何她不想女儿嫁给皇子们的原因,无论嫁了哪一个,都难以要求对方一生只有穗穗一人。父母眼里,儿女总是最好的,不为穗穗挑个满意的夫婿,纪氏决不轻易将就。 结果玲珑语出惊人:“娘,你不问问我有没有喜欢的人吗?” ??? !!! 一家五口,四双筷子掉了,砸在桌面上,齐懿行手里还握着调羹喝汤,这下调羹砸汤碗里,滚烫的汤水溅到他脸上,可他丝毫不觉着疼,只目瞪口呆:“穗、穗穗?你方才说什么?哥哥没听清,你、你再说一遍?” 玲珑秀气地啃完鸡腿的最后一口,把骨头放好,字正腔圆道:“我说,娘,你不问问我有没有喜欢的人吗?” 多年来纪氏与女儿感情向来极好,母女俩之间没有秘密,但眼下她也觉得这刺激有点大:“穗穗……你、你有喜欢的人了?” 玲珑眨眨眼,一点都不觉得自己这个深水鱼雷有多吓人,“是啊,有的。” “是……谁?”这句问话来自心如刀绞的老父亲齐钰。 至于齐嘉言,他早冷了一张如玉般的俊脸,似乎玲珑只要一说出那个人的名字,他就会提刀去把对方大卸八块。 他的妹妹才多大! 十五岁! 什么禽兽居然暗中引诱他年幼无知的妹妹! 别看齐钰跟纪氏开始为女儿的婚事做打算,可那跟女儿直接看上一个人完全不同,他们给女儿打算,是为了女儿的以后,是为了他们不在了之后有人能很好的照顾她,让她像是在闺中一样幸福快乐。可如果是有人主动来抢!那意义就完全不一样了!合不合适能不能成都得另说,揍一顿先! 玲珑又眨眨眼,在全家的注视下,她的笑容又甜又可爱,无比讨人喜欢:“这个人,爹爹你认识呢,哥哥们也很熟悉。” 谁!? 谁?! 父子三人在心中疯狂过滤可能的人选,可想了半天也找不出合适的,就又齐刷刷盯向玲珑。齐钰认识的人多了去了,可他认识的年轻人少,想来想去也不觉得哪个能比穗穗的爹爹哥哥们好,能让她看上,齐嘉言齐懿行认识的人也不会带到家里来,妹妹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她能见过什么人是他们都认识而且还很“熟悉”的? 想了半天想不出来,就等着玲珑揭露答案。她也不藏着,笑容加深,不知道是不是四个人错觉,总觉得娇滴滴的小可爱有那么一瞬间变成了小恶魔,紧接着就听到她说:“啊,就是薛夙,薛太傅。” 齐钰翻了个白眼,晕过去了。 221.第二十片龙鳞(十一) 第二十片龙鳞(十一) 最近朝堂出了两件大事。 一是素来遗世独立的薛夙薛太傅被弹劾了, 参他的人不多不少, 三个,分别是定国公齐钰,大理寺卿齐嘉言, 振威将军齐懿行。 二还是跟薛太傅有关, 某日薛太傅傍晚归府被人当头套了麻袋狠狠揍了一顿, 接下来告假五日。 这向来中立不站队的薛太傅是惹了定国公一家子啊!看样子惹的还不轻。 玲珑站在薛府门口, 身边跟着老老实实低着头手捧歉礼的齐家父子三人。她单手叉着小腰,在进去之前再次警告他们:“待会儿见了薛太傅, 你们都要乖乖的道歉听到了没有?” “听到了。”三个人闷声回答。 玲珑这才满意, 率先在管家的带领下走了进去。齐家父子心都要碎了, 软绵绵甜滋滋的小姑娘平时见到他们都什么态度啊,那是欢天喜地的扑上来一口一个爹爹一口一个哥哥叫得不知多欢快,现在可好,就因为一个长得好看些的薛夙, 全然把爹爹哥哥抛到脑后了! 可任心里如何腹诽不满不服不甘心,面上都得老老实实态度都得诚诚恳恳, 毕竟参了人家薛夙的是他们, 把薛夙套麻袋揍了一顿的也是他们。想到这里齐钰不由得埋怨地看向齐懿行,都是这傻小子在穗穗面前说漏了嘴,连带着他也挨罚! 还得低声下气来给薛夙那想啃嫩草的厚颜无耻的老牛赔礼道歉! 齐懿行很难受, 因为他也不知道怎么就被妹妹把话给套了出去的, 他想解释自己不是故意的, 奈何父亲跟兄长都不信。 一行人进了薛府, 见到了薛夙,玲珑更心疼,也更想对齐家父子三人生气了!知不知道她最喜欢薛夙什么?脸!这么好看的脸怎么能下手?!要揍的话不知道找些肉多的地方揍吗? 她眼里的心疼就差没直接写出来,看得齐家父子越发心如刀绞。在玲珑的视线下,齐钰率先开口:“薛……太傅,今日我特带着两个不成器的儿子来给你请罪。” 薛夙躺在床上,其实虽然打的比较重,但没有伤筋动骨,都是些皮外伤,将养一下也就好了,可问题在于他根本不知道自己为何挨打!更不知道定国公为何就看自己如此不顺眼!两人虽说不能算是朋友,却也惺惺相惜,怎么就闹到套麻袋揍自己的地步了呢? 齐嘉言跟齐懿行也乖乖道歉,他们身为薛夙的学生,自然不能做殴打老师这般伤天害理的事,因此兄弟俩主要负责套麻袋,下手最重的还是他们爹。 “他们太坏了,薛太傅可以不原谅他们。”玲珑把带来赔罪的礼物都让人放到桌子上,很是认真地问薛夙,“薛太傅觉得我来补偿你可不可以?” “不可以!”齐家父子异口同声。 玲珑瞪了他们一眼:“不许你们说话。” 薛夙活了这么多年,头一回看到敢正面刚皇帝的定国公这么怂的一面,还有那铁面无私公正廉洁的大理寺卿,威风凛凛少年英雄的振威将军,在一个娇小的姑娘面前,垂头丧气宛如霜打了的茄子,又怂又丧。 但他随后反应过来玲珑说了什么,顿时用一种不可思议的目光看着这个少女,眼神俨然是问:你脑子没问题吧?“小郡主,你可知道我今年多大了?” “年龄不是问题。”玲珑摆摆手,“你愿意做我的郡马爷么?皇帝叔叔说会赏赐给我一座郡主府,你要是肯嫁我,我们以后就可以住在一起。” 齐钰觉得自己马上就要心肌梗塞了,他特别想插嘴,可是他跟两个儿子一样,什么话都不敢说,生怕再惹了女儿生气,那可真就无法挽回了。 薛夙:“……” “算了,我也不是要征询你的意见,只是通知你。”玲珑瞥向身边那三位浑身低气压的煞星。“我爹爹跟哥哥们胡乱弹劾你,我已经同皇帝叔叔说了,这是个误会,他们就是嫉妒,你不用管他们。” 薛夙:“……” “礼物我先放在这儿啦,你赶紧把伤养好,特别是脸,一定要好好保养,千万不能变丑也不能跟皇帝叔叔那样变胖。” 她再三叮咛脸跟身材,薛夙就是个傻子也知道这小姑娘喜欢自己什么了,一把年纪了居然还有人看上他的美色……一时间薛太傅居然不知道是该感到羞耻还是骄傲。他一言难尽地看向玲珑:“你如何确定我一定会嫁你?” 玲珑理所当然道:“因为我会仗势欺人。” 薛夙:“……” 很好,说的非常有道理,他非常服气。 果然,第二日皇帝赐婚的圣旨就下来了,薛太傅顶着一张刚刚恢复了几分的俊脸接了旨,嘴角微抽。他一点都不怀疑,等他真的“嫁”给了小郡主,齐钰父子三人会如何恨他入骨。 出乎意料的是圣旨下来后,齐钰父子再见到薛夙,虽然仍旧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可至少没再弹劾他,也没再套麻袋揍他,薛夙对此很满意,不能要求更多。 不是不想揍他,实在是被玲珑威胁要是敢再伤到薛夙一根汗毛,她立刻就把婚期提前以后再也不理他们。这个威胁太有用了,齐家上上下下都老实起来。 而当朝太傅薛夙将“嫁”给长乐郡主做郡马爷的消息一传出去,顿时掀起渲染大波。薛夙那是什么人?大儒!桃李满门!德高望重!多年来醉心学术无妻无子,端的是高风亮节惹人敬重!怎么能嫁给一个女子?!这简直滑稽至极! 更别提这辈分都乱了!长乐郡主的两个兄长是薛太傅的学生,如今薛太傅却成了学生的妹夫?!这叫个什么事儿?两人之间年岁还差了那么多!皇帝到底是怎么想的?! 皇帝还能是怎么想的,他对上玲珑那小魔星就没赢过,小姑娘看着乖巧无比,实则比谁都精明,从来不做亏本买卖。但这事儿皇帝会说出去吗?叫人知道他被个小丫头拿捏了,他就不要面子吗? 随着婚期临近,定国公府一片愁云惨雾,包括老国公跟老太君在内,人人哭丧着一张脸,整个府邸上空都笼罩着一股浓烈的丧气,一点喜悦的感觉都没有。郡主府已经赐下,玲珑按照自己的喜好找人重新布置了,她是唯一一个高兴的人。 既然是男嫁女娶,这仪式上自然也有些许改变,比如玲珑只要在郡主府等新郎官过门就好——简直荒谬,冒天下之大不韪!不知多少人在背后口诛笔伐说她有辱斯文,把薛夙想象成了一个深受侵害无能为力的可怜文人,可玲珑觉得那家伙随波逐流,说不准心里美滋滋的呢。 谁能跟他薛夙一样,一把年纪了还有小姑娘喜欢?还是个出身高贵又美貌出众的小姑娘? 为这没少有门生到薛府求见薛夙,为的就是打消太傅“嫁”给长乐郡主的主意,希望太傅能有些文人风骨站起来奋起反抗,作为他的闷声,他们都会在背后支持他! 薛夙却摆弄着他新得的一套上好茶具,很没所谓道:“小郡主生得美,性子又可爱。” 所以他又为何要拒绝? 那可是圣旨,他看起来真的清高孤傲到连自己脑袋都不在乎吗?不不不,薛夙还惜命的,活着才能钻研琴棋书画诗酒茶,才能琢磨好吃的。虽然跟玲珑见面不多,两人爱好却很相近。尤其是赐婚的旨意下来后,彼此间为了联络感情常常有书信来往,一个娇俏机灵又有些任性的小姑娘形象跃然纸上,去薛夙书房看看就知道,他都给玲珑画了好几幅美人像了。 门生们都惊呆了,薛夙慢悠悠地斟茶品了一口:“教了这么多年门生,我也乏了,等嫁给小郡主,我便不是太傅,只是个挂闲职的郡马爷,诸位替我打算,我很感动,但十分抱歉,还是要拒绝诸位的好意。” 十动然拒的薛夙文质彬彬,完全不是门生们幻想中的愤怒、羞愧、耻辱,他好像还……挺乐在其中的??? 小郡主嫁老太傅,彻底成为本年度最大的爆炸性的新闻。可惜两个当事人无比坦荡,一个赛一个的淡定自如,就连定国公也从一开始的反对到大力支持——开玩笑,他们家小郡主选的郡马爷,就是再讨人厌再欠揍,那也得他们齐家人去套麻袋,外人凭什么指点碎嘴? 于是,薛太傅就变成了薛郡马。 成婚当日,薛太傅一身大红喜服,带着自己的家当,浩浩荡荡骑马到了郡主府,门一关,这里头发生什么事,外头的人就只能靠猜了。 反正玲珑很满意。 她趴在薛夙胸膛上摸着他英俊的脸,看不出这个人穿衣显瘦脱衣有肉,皇帝确实得学学人家薛夙,身上一点赘肉没有,相当完美。 她现在看薛夙,就好像是小朋友看到了超级无敌美味的草莓蛋糕。 222.第二十片龙鳞(十二) 第二十片龙鳞(十二) 薛夙被摸得有点情动, 捉住那只白嫩嫩的小手靠近嘴边轻咬一口, 感觉无比香甜,说:“你很好吃。” 玲珑差点儿没一脚把他踹到床下! 说谁好吃呢! 谁吃谁心里没点数吗?! 谁是食物谁知道! 薛夙就不知道自己是哪里惹了小娘子不高兴,她顿时就不搭理他了, 抱着被子爬起来拿脚丫子不住地踢他, 嘴巴里还念念有词的催催催:“饿了饿了饿了饿了我饿了——” 薛夙孑然一身, 自然没有什么公婆需要侍奉, 他也没有兄弟姐妹,同宗族之间八百年不来往, 玲珑娶了他那真是太舒服了, 而且薛夙还会做饭! 昨天晚上的新婚之夜太销魂, 饶是生了懒骨头的薛郡马也老老实实爬了起来准备去小厨房展现一下自己的好手艺。他几乎是无师自通地就学会了对玲珑好,大概是受齐家父子荼毒的多了,老是听他们在耳边炫耀女儿炫耀妹妹,动不动就说在家里自己是怎样疼她的, 薛夙觉着自己也不能做得太差。 他想做学问,就成了当年惊才绝艳的状元郎, 他想做太傅, 就教导出了无数社稷栋梁,他想当个好郡马,当然也不能比别人做得差。 玲珑在床上又翻滚了许久, 终于在婢女们的伺候下洗漱穿衣, 桌上已经摆了热腾腾的小米粥跟几样小菜, 时间有限, 薛夙并没有做多么精细的菜,但就是这几盘摆在桌上,无论是色泽香味都十分吸引人,他是个讲究的,就连碗筷杯盘都是闲暇时自个儿烧制,桌子上铺着餐布,相当有情调。 而今日新婚头一日,薛夙还在园中采了一把鲜花插在花瓶里放在桌子中央。玲珑心想这人要是对女人也有兴趣,怕不是个万人迷,谁能逃过他的手掌心? 她坐下来喝了一口加了甜红薯的小米粥,并不烫嘴,温度恰好,甜红薯被碾碎与白米煮的稀烂,小米又让它们保留了些许口感,配上炝炒青菜与酱肉,还有开胃的酸辣黄瓜条,玲珑吃得十分满意,看薛夙更顺眼了。“这个酱肉好吃。” 薛夙悠然为她夹菜,道:“那是自然,这酱肉天下独此一份,讲究得很。” 玲珑很好奇:“有多讲究?” “寻常人家做酱肉,用的是普通的猪肉,我却不然。”薛夙先是喝了口粥,又道,“我这猪,是我从几百头猪仔里挑的品相最好的一只。” ……玲珑第一次知道有人做酱肉是从一只猪的出生开始的,她忍不住嘲讽:“那你该不会还每日为它按摩搂着它睡觉吧?” 薛夙惊讶地看向她:“穗穗这是什么想法,我怎么会搂着猪睡觉?” ……等一下,玲珑觉得他人身攻击了。 薛夙很快又解释:“农户们养猪,把猪都关在一个圈子里,让它们彼此争食,整个圈子都污臭难闻。我则是让人在府里开辟了个小院子,让猪仔时刻保持干净,吃东西也要体面,不能哼哧哼哧弄得满地都是。不仅如此,即便是猪也要注意营养均衡,我给它制定了一份食谱,交由专业养猪的下人比照办理。除此之外,我还经常弹琴吟诗陶冶它的情操,这样的猪养出来,是比其他的猪高贵的。我还很注意它的运动,避免身上肥肉过多,穗穗你刚才吃了,是不是觉得肥瘦均匀有嚼劲?” 说完轻叹,“只可惜一年养这么一只便费了许多精力,最终做出的酱肉也有限,还是要省着吃。今年的小猪我已经挑好了,穗穗,我想在郡主府再开个小院子出来养它。” 玲珑已经听呆了,能让她傻眼的人可不多见,薛夙真乃神人也。 她点点头:“可以的,你做主便好。” 不知道为什么,听了薛夙的长篇大论,玲珑突然觉得这盘酱肉应该在点着烛光的餐桌使用刀叉周围传来悠扬的小提琴声自己穿着礼服优雅而不失礼貌的用餐,才对得起那只被养的跟大家闺秀一样的猪。 薛夙怪的可爱,他嫁给了玲珑立马就辞去了太傅一职,每天就跟玲珑一起吃喝玩乐好不快哉,有同僚来拜访他,薛夙还一本正经的点头:“我觉得做郡马爷比做太傅幸福得多。” 这还真是。 他当太傅,不仅要去国子监,还要专门去教导皇子们,负责他们的学业,帮助树立他们的责任心以及人生观,每天十二个时辰,至少要在这方面花一半。剩下一半的时间,他还得匀出来些给早朝,皇帝有什么事儿需要人商量,他还得随叫随到。好不容易闲下来,休沐日又少不得有同僚相约赏花饮酒,烹茶下棋。 当了郡马爷就不一样了! 他可以每天沉浸在琴棋书画里,累了就与小妻子一同钻研吃的,寻常人家都觉得男儿志在四方,喜欢钻厨房的男子小家子气,小郡主却不这么觉得,小郡主还说认真学做菜的男人最有魅力!两人能在书房里对着一本残缺的食谱研究一上午,也能花一整天的时间在郡主府开垦一片土地种爱吃的蔬菜水果——更别提晚上福利时间,薛夙是疯了才会想要再入朝为官。 什么都不管什么都不操心的感觉真好啊!小郡主会享受,跟着小郡主的他也得了许多好处,傻子才会觉得吃软饭不好呢。 他人生中最辉煌最受人敬仰的时候,也不如此刻快活。 于是时隔一个月再次见到曾经的爱卿如今的侄女婿的皇帝陛下惊呆了,薛夙怎么就越活越年轻?薛夙怎么就不秃头?薛夙怎么就不长皱纹?薛夙怎么就不大肚子???? 说好的同龄人,我老了你却跟个小伙子没区别? 凭什么! 难道就因为娶了个小娇妻? 那不对啊!那他后宫也有多少十五六岁的小姑娘,怎么他就没跟薛夙这样年轻呢? 正乐悠悠坐在院子里给小郡主烤鱼的薛郡马用你不懂的眼神瞥皇帝,“皇上国务繁忙,日理万机,跟臣不一样。” 就是说他事儿多活该呗! 玲珑巴在薛夙身边,整个人都黏在他身上,本来只想吃了他的,现在她觉得还是再等个几十年好了,薛夙实在是个宝贝,虽然他那套养猪理论有点扯淡,可做出来的酱肉就是比别的猪清新脱俗。她喜欢吃但除非心血来潮否则不喜欢自己弄,就眼巴巴地在薛夙身边看着。 按理说。 在场这么多人,皇帝、齐钰、纪氏……哪一个拿出来都是压在薛夙头上的大山,烤好的第一条鱼,从忠君爱国的角度来说,该献给皇帝陛下,从孝顺尊重的角度来说,该给岳父岳母,但薛夙这个人,他想法就跟普通人不一样,他辛辛苦苦用尽爱心烤好的第一条鱼,谁也没资格吃,除了他可爱的小郡主。 玲珑也不客气,接过来,薛夙还贴心地为她挑刺。 齐钰捂着心口,“穗穗,爹爹心绞痛的毛病又犯了……” 玲珑啃了一口烤鱼很敷衍地说:“娘你快看看爹爹,他又间歇性发病了。” 纪氏也心酸,她家小女儿现在看到她都不朝她怀里扑了,她也捂住心口:“穗穗,娘好像也有心绞痛的毛病……” 玲珑:“……哥哥们有吗?” “有啊!” 哥哥们不约而同地捂住心口,一副痛彻心扉的模样,皇帝看看这个再看看那个,也捂住心口:“朕好像也病了。” 玲珑有滋有味地啃烤鱼,顺便指挥薛夙多涂点辣椒油,说:“又烤好了,你们不吃吗?” 当然要吃! 心绞痛的人顿时恢复健康,今天大家相约郡主府垂钓,烤的这些鱼都是他们亲手钓上来的,味道也格外香甜!但定国公很失落,他们家穗穗成亲后,心里真是没爹爹了,薛夙个老男人,到底有什么好? 就凭借这张不老的小白脸? 他的穗穗不可能这么肤浅! 事实上玲珑就是个肤浅的人,长得好看的人只要不做得太过分,她觉得赏心悦目了,小错就都能原谅。“你也吃一口。” 接下来齐钰的心绞痛更严重了,他的宝贝女儿,吃着烤鱼,第一时间想到的不是他这个亲爹,而是薛夙那个老家伙,甚至把自己咬过的给薛夙吃,不卫生啊!不健康啊!不道德啊! 薛夙就咬了一口便立刻开始给玲珑烤第二条,他手艺好,可惜只有玲珑才能吃,皇帝都得靠边站。成婚一月,他对小郡主的食量相当了解了,必须一直烤才跟得上,不过能得小郡主喂了这么一口,比当神仙还快活。 他不由叹道:“当年那场全鱼宴,吃的甚好。”方得多年后夫妻情深男欢女爱两情相悦。 齐嘉言齐懿行两人俊脸扭曲。 玲珑说:“我突然想吃全鱼宴了。” 薛郡马潇洒地翻了下手上串着的鱼,说:“等送走了不相干的人就带你去吃。” 不相干的人??? 他是指谁???? 这个人没有求生欲的???? 老家伙想死???? 223.第二十片龙鳞(十三) 第二十片龙鳞(十三) 薛夙这人说到做到, 而且绝对不给其他人面子, 管他是皇帝还是岳父都没用。讲道理他被套麻袋揍了一顿都没有秋后算账,就已经很不错了,现在他们成婚一个月, 薛夙都不想说这些人天□□郡主府跑——跑跑跑跑个锤子, 知道的这是郡主府, 是给小郡主跟郡马爷住的, 不知道还是以为是客栈,不花钱就能住的那种。 定国公一家子那是三五不时地来, 一住就是三五日赶都赶不走, 皇帝没事儿了也来, 薛夙就奇了怪了,他们就没有点自己的事做吗? 所以薛夙决定了。 他要带可爱的小郡主逃离这里。 于是等定国公夫妻再登郡主府的时候就发现,薛郡马不见了,宝贝女儿也不见了! 只留下一封书信, 说两人去逍遥天下找寻美食,等玩够了就回来, 让他们不要担心。 废话!他们当然不担心薛夙!可穗穗那么小!从未单独出过家门, 这一去那么远,薛夙又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要是遇到什么危险谁来保护他们的小穗穗?! 齐钰几乎要在家里扎小人诅咒薛夙这个老王八蛋了!就是他的存在让乖巧可爱的穗穗变得叛逆了!先是要娶一个比自己大那么多的老男人, 然后居然还学会跟人私奔离家出走了!这不是薛夙带坏的才怪!早知如此就不该听穗穗的, 真让她这样胡闹! 薛夙跟玲珑溜出去玩, 定国公一家子个个都有官职在身, 公务繁忙不能跟着,只得叫自家护卫暗地里去寻找并保护,龙椅上的皇帝觉得这真是无妄之灾。他赐婚也不是他一意孤行,要不是穗穗要求他能这么干吗?这两人无事一身轻出去玩倒是潇洒快活了,他每天上朝顶着齐家那三双眼珠子,活似能吃了他。 皇帝陛下被迁怒了。 他觉得自己老委屈了,可又没办法,只好也派了一队人马去寻找小郡主与郡马爷的下落,心里把薛夙那个老家伙骂了一千一百一十遍。这老东西!还是太傅的时候,叫帮忙做点什么都用自己文弱无力来搪塞,懒得跟什么似的,曾经皇帝想叫他做钦差巡视天下,薛夙说自己身体不好走不动远路稍微走几步就喘。 皇帝还想过让薛夙作为使者出使邻国,薛夙说自己胆小怕生没去过远地儿,扎根在京城不敢走太远——皇帝现在才反应过来这人满嘴胡话,根本就是懒! 你看他现在娶了十五六岁的小娇妻,怎么就不文弱无力胆小怕生哪都不敢去了? 要是薛夙现在就在面前,皇帝二话不说就把官印塞给他,想辞官?想蜜里调油的过新婚?想得美! 然而为时已晚,薛夙早不知带着小郡主跑到哪里去了。已经过了大半年,愣是一点消息都没有,要不是还有报平安的书信传来,这两人简直就跟人间蒸发了似的。 此时此刻,文弱无力胆小怕生这辈子除了土生土长的京城哪里都没去过不适应陌生地方的前太傅今郡马爷,正慢条斯理地把自己踹出去的长腿收回来,面前躺着几个七零八落的地痞,全是看中小郡主的美色想上来揩油的。薛夙踹完人,拍了拍衣角又回到小摊子上坐下,对卖油炸串串的小贩说:“请再给我们来三十根肉串。” 玲珑热情洋溢地啃着肉串,根本没看地上的人一眼,食物跟美人大幅度提升了玲珑的容忍度。 薛夙又一派潇洒地回来坐好,用帕子给玲珑擦了擦嘴,顺便叹了口气:“回来过个年,怎么就遇到这种事了呢?这可是天子脚下,什么人都敢如此放肆。” 他们在外头浪了快一年,走遍了许多地方,也品尝了许多美食,乐不思蜀根本不想回来,因为京城太多人盯着了,玩点什么都要被叮嘱是否有失身份又是否有伤斯文,真是叫人头大。 “皇帝叔叔最近工作不到位,回头见了面我要数落数落他。” 薛夙轻笑,两人把肉串吃完,也不管那还在地上东倒西歪爬不起来的地痞,携手远去。 想了一年盼了一年终于是把女儿给等回来了,齐钰跟纪氏早已等不及,就站在门口。见了玲珑,齐钰一声心肝还没叫出口,就看见小女儿娇滴滴地扑进了妻子怀中,他面色僵硬,伸出的双臂都没能收回来,就听到薛夙友好地问:“要拥抱么?” 齐钰光速收回顺势白了他一眼,不欢迎的态度一点都不掩饰:“滚滚滚滚滚。” 虽然岳父大人态度很差劲,不过薛夙表示自己能理解,他摊摊手,跟在了小郡主身后。齐钰赏了薛夙一个白眼,迅速凑到女儿面前,张嘴正要说话,就看见女儿朝自己看,笑容刚露出来,就听到日思夜念一整年的小女儿问:“爹爹,我的小猪可以吃了么?” 是的,小郡主跟郡马爷浪迹天涯前,留书里还交代了亲爱的爹爹一件事:帮忙照顾她跟薛夙养的要用来做酱肉的小猪仔。 齐钰的心,啪的一下又碎了。 但他还是委屈且任劳任怨地回答::“爹爹给你照顾的好着呢,又白又胖又干净,你哥哥每三天都会给它弹一曲琴音,它每天都洗澡,香喷喷的,正适合过年宰来吃。” 玲珑高兴地点点头,从纪氏怀里离开去抱薛夙的胳膊:“夙夙咱们过完年走的时候要带好多好多酱肉!” 薛夙弹了下她白净的小脑门:“好。” 齐钰受到了巨大的刺激差点儿晕过去,合着一年未见他的宝贝穗穗就只记得托付给亲爹的那头臭猪!纪氏忍着笑对玲珑道:“你爹爹可想你了,出门在外有没有好好照顾自己?” 嘴上问女儿有没有好好照顾自己,眼睛却若有似无地朝薛夙看,言外之意就是问薛夙有没有把她的宝贝穗穗照顾好。 玲珑点点头:“有的,我在外头也很想念娘亲爹爹还有哥哥们,还有祖父祖母,我跟夙夙还带了很多特产回来呢!” 反正在这个家里,玲珑是被万千宠爱的,薛夙是被所有人嫌弃的。 齐嘉言齐懿行今日都当差,掐着时间赶回来,玲珑看到他们格外高兴,直接从椅子上跳下来朝哥哥怀里扑。那什么男女七岁不同席的规矩,早被抛到了脑后,她欢快地被哥哥抱起来转了几个圈,薛夙就倚在边上笑吟吟地看,完全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妥。 兄妹情深,凭什么哥哥就不能抱妹妹转几圈?高门之间最讲究规矩,却不知薛夙最厌烦那些繁文缛节。 一家人其乐融融吃了顿饭,玲珑把带回来的礼物送给各位,纪氏舍不得她,想留她在家中住段时日,薛夙自然不会推辞,他这人不挑剔,在哪都能睡,外头玩了一年,有时候来不及打尖,就在野外席地而眠,只要小郡主不觉得委屈,他就怎么都开心。 但是……在定国公府睡自然没问题,可不让他跟小郡主一起睡问题就大了。 纪氏许久没见女儿,晚上要跟女儿一起睡,于是定国公跟郡马爷就都被赶了出来大眼瞪小眼,相当尴尬。母女俩熄了灯在一起说悄悄话,纪氏怜爱地搂着玲珑,女儿再大,在她心里也是个小姑娘,还是那个奶声奶气懒洋洋不爱走路到哪儿都要人抱的小宝贝。她跟玲珑说:“……娘总觉得过去的想法不好,穗穗如今这般快活,娘心里特别高兴。” 这是肺腑之言。 穗穗没有嫁给一个他们认为的青年才俊,没有去相夫教子,没有学三从四德侍奉公婆,过得反而更快乐。 “娘现在想起都有些后怕,当初幸好没跟魏家订下亲事。”纪氏先是感叹了一句,只是想到那抢走了女儿的女婿,怎么也顺眼不起来,就顺便攻击了一下薛夙,“薛太傅虽说年纪大了些,脾气怪了些,但比起魏坤可真是好到不知哪里去。” 这也就是纪氏对薛夙有偏见,其实薛夙比起齐钰都要好,齐钰再好,还是有些大男子主义,霸道又专| 制,想法也跟世间男子差不多,认为女子就是要相夫教子温婉贤惠,也是得了这么个宝贝女儿,才叫他改了看法,只想疼着捧着哄着,连她皱个眉都觉心痛。 薛夙却不然。 薛夙的想法,跟世人大为不同,也就是这样的薛夙,才配得上她的女儿。 “魏坤怎么了吗?” 好奇八卦的眼睛亮晶晶,纪氏莞尔:“魏坤也成婚了,如今也是快一年了,就在你跟薛夙走后。不过……只一年,便纳了好几个妾侍。” 玲珑撇撇嘴:“不到一年就纳妾?” “是啊。”纪氏轻叹,“那魏夫人,看着是个好的,实则不然,新妇进门半年未有孕,她便做主给魏坤抬了几个妾,实在是……” 玲珑却一点都不意外。 224.第二十片龙鳞(十四) 第二十片龙鳞(十四)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嘛。 玲珑蹭了蹭纪氏, “那娘是不是觉得我眼光很好啊, 夙夙父母双亡无亲无朋,又心胸开朗豁达。” 纪氏这回没取笑她自吹自擂,而是轻轻叹息:“是啊, 我的好穗穗, 就该配这样的郎君。你爹爹得知魏家那事儿后止不住地后怕, 若是当初将你嫁了进去, 不知该多么难受。” 对此玲珑只是笑笑,这是她, 她选的是薛夙, 才有纪氏跟齐钰这样的想法, 跟她这些年的潜移默化分不开,换做另外一个人,就是另外一种情形了。 因着过年,玲珑跟薛夙就在定国公府住了几日便回了郡主府, 不过答应了等到年三十晚上还回来跟家人一起过,薛夙倒是无所谓, 他从来都一个人过年, 热不热闹的不重要,反正不管怎么过,他一心一意就只有小郡主。 为了讨小郡主欢心, 薛夙还特意提前让人订了一桌全鱼宴, 小郡主好像很爱吃鱼, 他们在外面虽然品尝了无数美味, 但论起做鱼,不仅要做得美味还要精致,那只有这天下第一鱼称得上十全十美。 年后高门之间互有往来,纷纷拿了名帖过府做客,定国公府一时间也是盛客如云,两个兄长尚未娶妻,纪氏就打算着趁今日相看一下,自然要玲珑也在场。许是因为被玲珑给调|教习惯了,这寻常人家的郎君,十五岁左右就娶妻生子,他们家这两个一个赛一个的能拖,眼看都要老了,这身边连个知冷热的人都没有。 玲珑坐在纪氏身边,今日来了不少未出阁的千金小姐,定国公府许久没这么热闹了,说起来二房的女儿们也都纷纷嫁了人,三房的孩子也都成家立业,惟独大房的两兄弟,到现在都还是光棍一条。 薛夙是男子,自然不能往后头来,但他是亲自将玲珑送来的,走之前还亲昵地捏了下她软乎乎的耳朵,丝毫不管还有他人在场。别人想看便叫她们看去,横竖也看不出什么花来。 哪怕是夫妻,在外若是稍稍亲密了些,也是要被人指指点点背地里说三道四的,更别提薛夙还根本不加掩饰,当下有些夫人瞧玲珑的眼神就变了。玲珑跟薛夙说完了话回来坐下,身边就走来一位雍容典雅的女子,她问:“可是长乐郡主?” 玲珑抬眼看她,嗯了一声。她是正儿八经的郡主,出身高贵又有皇帝做后盾,哪怕是诰命夫人见了她也要行礼。那女子便淡淡一笑,打量玲珑的目光让她十分不喜。玲珑可不是那种会给别人面子的人,她懒洋洋地从椅子上起来,“你是何人?” 女子没有回答,却道:“郡主是皇上钦封的郡主,不仅代表着定国公府的颜面,也代表着皇上的颜面,这般坐姿实在是不该。” 玲珑左右看了一圈,每个大家闺秀都老老实实坐着,双腿并拢双手放在膝盖上,背甚至都不敢去倚椅子。她觉得莫名其妙,“我就是这么坐了,你待如何?” 是啊,你又能把她怎么样呢?就算玲珑现在跳到桌子上劈叉三百六十度倒立打飞机,你又能怎样? 女子微微皱眉,似乎对玲珑很是看不上眼,她对这位小郡主闻名已久,第一位“娶”丈夫的女子不说,与薛太傅成亲一年不能有孕,居然还如此善妒地霸占着正妻之位,这不是要断了太傅的香火么! 又闻她性格骄纵任性不讲道理,三从四德更是一概不知,这样的女子怎配称得上女子?定国公与其夫人教出了两个优秀的儿子,只这个女儿,实在是不配为天下女子之表率。 为了让这人再生气一点,玲珑干脆翘起二郎腿了。她向后让自己倚的更舒服,上下打量了对方一遍:“你到底是谁?这么跟我说话,信不信我让我哥哥们打你。” 听听这威胁,更没个形象可言。 女子眉头拧得更深,实在是无法想象让自己夫君念念不忘的白月光竟是这般模样。“我是魏大学士的儿媳妇,亦是右佥都御史魏坤之妻。” ……玲珑花了几秒钟才想起来魏坤是谁,讲道理这一年她过得快乐赛神仙,早不记得自己来这儿干嘛来的了。 “然后呢?”是魏大学士儿媳妇,是魏坤妻子就很了不起?她觉得她也得自我介绍下,“我是长乐郡主,薛郡马的小娇妻。” 这话实在轻浮,魏坤的妻子越发不懂得丈夫的眼光,她问玲珑:“我可以坐下来吗?” 玲珑摊摊手,“随便你。” 魏坤的妻子坐下,仍旧用探究的目光看她,玲珑很大方,要看随便看,反正她好看。只听魏坤妻子问:“郡主以为,什么样的女子才适宜室宜家?” 玲珑搞不懂她想干嘛,但有一点是明白的,魏坤的妻子在拐着弯儿地说她不宜室宜家。玲珑看了纪氏一眼,她正跟人说话,没注意到这边,为了不让纪氏操心,玲珑就对魏坤的妻子笑了一下:“女子为何就要宜室宜家?难道要像你这样嫁进去不到一年就给夫君张罗妾侍侍奉婆婆换得的家庭和睦,就是宜室宜家?” 娇媚的面容上笑容加深:“你算什么东西,到我面前管我做什么,我是皇帝钦封的长乐郡主,你连个诰命都没有,却敢这样对我说话,可见礼义廉耻也没学好,又何谈什么有德行呢。” “原来魏坤就娶了个这么个妻子,看你这样,在魏家过得不大好吧?” 魏坤妻子本是想看一下叫自家夫君念念不忘的长乐郡主究竟有何与众不同之处,可如今京城谁人不知她离经叛道,先是要“娶”夫,而后居然越了辈分,与父辈年纪的薛太傅结为连理。按理说成婚后,薛太傅那般年纪要早日留下子嗣延续香火才是,可这长乐郡主,非但一年不曾有孕,甚至还不为丈夫纳妾! 她自己不能生,难道也不叫别人给薛太傅生? 自幼熟读女训三从四德倒背如流的魏坤妻子觉得这样的女子真是不配生为女子,全然丢了女子的脸面,若天底下女子都像她这般,那家家户户的日子还过不过了? 眼下又见玲珑根本不听劝,反而沾沾自喜,还以权压人,越发叫魏坤妻子不喜。强势又骄纵,难为薛太傅那样的君子能够忍受,只可惜皇上太过偏爱长乐郡主,活生生糟蹋了个栋梁之臣。 可见这长乐郡主如何嚣张跋扈,薛太傅何等倾世之才,“嫁”了之后居然连官位都要辞去,从前人人赞赏薛太傅桃李满门,如今却成了个劳什子薛郡马,真是可笑可悲! 玲珑哼了一声,大声唤道:“娘!” 纪氏正与人说话,“穗穗怎么了?” “我不喜欢这个人,让她走吧,日后也莫要来了,看着就惹人心烦。” 纪氏溺爱女儿,自然不会不答应,魏坤妻子不堪受辱,正要当着众人面揭穿长乐郡主真面目,就听到一道清朗好听的声音传来:“穗穗,来前院玩吗?” 正是薛夙。 旁人家有了妻子,是断不会叫她与男宾见面的,高门尤其如此,女子嫁了人,那便要彻底与外男断绝关系,便是家中有宴会也不能上同一桌,薛夙却不如此,他觉得好玩,就会带着玲珑一起玩,他的小郡主聪明又狡猾,在他看来,一千个男人加起来也不敌她一分。 “有什么好玩的?” “前院在行酒令,你两个哥哥也在,分了两队,咱们这边人数不够。” 薛夙说得自然,魏坤妻子却都听呆了,居然有人叫自己妻子混迹外男之中……怎会有这样的人!她嫁入魏家后,为了避嫌,连六岁的弟弟都不单独见!与亲爹说话都要隔着帘子,薛太傅怎能做出这般有违规矩之事! 她在闺中时也这般教育自己的妹妹们,可能是形成习惯了,觉得谁都得按照她认为的规矩礼法来,看到不顺眼的哪怕是郡主也要说两句捍卫女子的尊严。“薛太傅……” 薛夙听到有人叫自己,扬眉看去,手却在众目睽睽下握住了玲珑,将她拉到自己怀里揽住肩膀,“薛太傅是谁,我是薛郡马,这位夫人日后可别叫错了。” 魏坤妻子目瞪口呆,怎么也没想到薛太傅会说出这样的话,他、他就不觉得羞耻么! 玲珑扭头看了她一眼,许多话都懒得说,她只叮咛纪氏:“娘不要忘了,我不喜欢她。” 说完就被薛夙带走了,前面好玩着呢,他才不想让她跟一群后宅妇人混在一起讨论如何伺候夫君侍奉公婆打压妾侍,待会儿还要打马吊,怎么都比留在这好玩。 魏坤妻子呆呆地看着,风中隐约还听到薛太傅——哦不,薛郡马的声音:“那般蒙着眼睛活的人,跟她说那些话做什么。” 言语之间并无鄙夷,却也毫无赞赏。 225.第二十片龙鳞(十五) 第二十片龙鳞(十五) “尽说别人蒙着眼活, 也不瞧瞧是谁教她把眼睛蒙上的。”玲珑撇撇嘴, 她去过很多世界,有些世界男人弱一些,有些世界女人弱一些, 但归根究底, 一种性别或是一个种族的卑微, 除却他们本身的原因外, 外部因素也少不了。要是只去怪他们本身不争气,那就纯属流氓逻辑了。 薛夙道:“你说得对, 女戒女训虽然都是女子所著, 可说白了, 都是男权社会压迫所造成的。只是这样的日子,凭借一己之力很难改变,穗穗如今这般恣意,也愿天下女子多多学习几分。” 真正心胸开阔眼光长远的男子, 根本不会想方设法将女子踩在脚下,让女子生来便为男子服务, 这也是为何薛夙当了这么多年太傅还一直关照国子监的原因, 他希望除了男子以外,女子也可以堂堂正正光明正大的读书,未来有一日, 也希望能够出现女状元, 这世间夫妻, 都能一心一意永结同好。 想要达到这样的目标, 三五十年不够,但也许一百年、两百年就可以。人只要活着,就是在不断进步的。 玲珑深深吸了口气,薛夙见她这般,也跟着嗅了嗅:“有什么味儿么?” “有呀。”小郡主笑嘻嘻的蹭蹭他,“就是你身上很好吃的那种香味。” 薛夙淡然以对,将她搂入怀里,与此相对,男欢女爱也不该叫人不齿,“晚上回去了给你吃。” “为何要晚上,我现在就想吃。”玲珑拽住他的袖子,“我觉得跟前院那些人行酒令打马吊,远不及与我家夙夙颠鸾倒凤来得快活。” 她仰着小脸,容光焕发,薛夙心下一动,便将她小手拢入掌心,直接把人抱了起来朝他们住的院子去了,一路上遇到家仆也不以为意,反倒是叫些脸皮薄的下人羞红了脸。世人皆知郡主与郡马爷恩爱,却不曾想恩爱到了这般地步。 一番云雨,玲珑趴在薛夙胸膛上突然吃吃的笑,薛夙摸了摸她香汗淋漓的肩,“笑什么呢。” “笑魏坤的妻子。”玲珑挑眉,“高门之间最重所谓的规矩,听说决不能白日宣淫,若是夫妻敦伦的时间长了,合格的贤妻都要规劝一二,你说魏坤他们夫妻是不是也这样?那位小魏夫人满嘴的道德礼法,听得我的头都疼了,若非今日是给我两个哥哥相看嫂子,我一早叫人将她从门里丢了出去。” 夫妻两个闹作一团,愈发蜜里调油离不开,倒是魏坤妻子这一遭在定国公府受辱,对玲珑很是看不惯,更是无法理解她的夫君为何对这么个离经叛道的女子念念不忘。在她看来,玲珑身上是一点好的都没有,过盛的容貌必是祸水,性格顽劣骄纵叫人不喜,根本当不得贤妻二字,就连薛太傅都叫她给带坏了。 蒙着眼活?依她看,真正蒙着眼活的不是别人,正是定国公府的人跟薛太傅! 是他们将那女子养的无法无天,连带着这世间许多女子都不学好! 只魏坤妻子又不懂了,像自己这般真正好的大家闺秀,为何夫君就是不喜欢呢? 她与夫君相敬如宾,也不是不羡慕人家恩爱齐眉,只是无论自己如何做,似是都走不到夫君心里去,难道要她去学长乐郡主那般不知检点,才能让夫君另眼相待? 她做不到! 魏坤妻子也有自己的小圈子,跟她来往甚密的女子大多性情也如她,贤惠温顺宛如一个模板刻出来的,除此之外她们还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夫妻关系平淡,当然除却魏坤妻子之外的人并不觉得这有多么不好,在她们看来,她们是正儿八经的正室夫人,要端庄大气,可不能学妾侍们那般狐媚。 说出去平白惹人笑话。 她们怎么想玲珑自然不在意,可这些人在背地里悄悄嚼舌头就有些过分了,不知从何时起,京中逐渐多了有关玲珑的流言,说她善妒成性,不许薛太傅纳妾,眼看可怜的薛太傅一把年纪,如他这般岁数的男子早已做了祖父,他却连个儿子都没有,一切都是因为长乐郡主善妒,身为女子怎能善妒? 退一万步说,哪怕是善妒了,也不能毁了夫家的香火呀! 外头传的沸沸扬扬,一时间玲珑简直成了女子的公敌,若只是一个两个这样说也还罢了,偏偏许多人都说,法不责众,又能将这些人如何? 倒是过了年,薛夙又跟玲珑在京城待不住了,在他们俩看来这里好吃的好玩的都少,还是在外头逍遥。外头的流言所有人都有志一同地瞒着玲珑不叫她知道,但她怎么可能会不知道? 只不过大家想让她无忧无虑,她就满足他们而已。只可惜以她的小心眼,在背地里嚼她舌根子的人,至少得倒霉个几十年,讽刺她生不出孩子断了薛家香火的,干脆就跟她一样不要生了,龙女虽然很爱惜自己的力量,但在教训人这一方面向来不吝啬,缺胳膊少腿都是好的,严重些家破人亡也不是不可能。 就好比魏坤妻子,这辈子也一个孩子别想生出来,看她是不是会愧疚于自己不能为丈夫产下嫡子而自请下堂呢? 又是一年玲珑薛夙回京,听说魏坤妻子还是没有能生出孩子来,倒是魏坤的妾侍个个争气,成婚到现在不过两年多一点,魏坤已是儿女双全。 再见魏坤妻子,玲珑这回笑吟吟的,半年不气恼。她走的时候京中还有关于她的谣言,然而她的爹娘兄长不是吃素的,整顿了没多久,便再也无人敢说她一句不好。可惜魏坤妻子就没有这样的福气,明明大夫诊脉说夫妻二人身体都很健康,却唯独她生不出孩子来,婆母的不满已经浮现在脸上,偏她满腹委屈又不知从何说起。 不到二十岁,面上就隐隐有了老态,疲惫至极,再见玲珑,却见她容光焕发眉目如画,俨然还是那十五岁的少女模样,竟是不见丝毫老去,光是这动人颜色,便有许多人理解为何薛太傅对长乐郡主这般珍爱。 其实这世间男子也好,女子也罢,过得好不好,都与玲珑毫无关系,但她就是喜欢落井下石,尤其是对曾经得罪过自己的,那真是记仇记到了地老天荒。这会儿宫宴上见了魏坤妻子,她便娇笑打招呼:“一年未见,小魏夫人过得不快活么?怎地疲态尽显。” 魏坤妻子为了怀孕一事几乎焦头烂额,很多时候她想跟婆母吵起来打起来,却碍着那贤妻的名头拼命隐忍,偶与魏坤抱怨,魏坤便要她谦让母亲,时间久了,心都寒了。 被玲珑这么一挑衅,顿时怒气上升,幸而理智尚存,知晓眼前这位是现在的自己开罪不起的,便冷冷道:“我的家事,不牢郡主费心。” “啊呀你怎么这么说,我的家事你都那么上心,我关心一下你有什么错呢?”玲珑撑着下巴笑眯眯。 魏坤妻子闻言,顿时心下微慌,一年前京城流言四起,都是说长乐郡主善妒恶毒要断了薛家香火,究其源头,还是出在自己身上。 但这是万万不能承认的:“我不知郡主在说什么,请恕我不能与郡主长谈,还有婆母需要侍奉。” 这样大的宫宴,是每年过年前,皇帝为了犒劳文武百官及其家眷设的,魏夫人自然也在。玲珑可不跟她表面关系,之前宫门口见了那是眼神都懒得给一个,把魏夫人气得肝颤,再见了魏坤妻子,越发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 薛夙将她搂到怀里,“听说了个有趣的事儿。” 他是很乐意听八卦的,别以为男人聚在一起就不说三道四,薛夙就很喜欢听了八卦回来讲给小郡主听,每次小郡主眼睛亮晶晶的听,他就感到高兴。“魏大学士养了个外室,据说那外室为魏大学士生了三子两女。” “哇!”玲珑果然很感兴趣,“那不是要恭喜魏坤喜提弟弟妹妹?” “魏坤心中,男子三妻四妾本是常理,他是嫡长子,又是朝廷命官,魏大学士又无爵位,无甚好争的,难受的是魏夫人才对。” 魏夫人虽然拼了命的给儿子物色妾侍通房,对自己夫君却管得很严,如今魏大学士在外养了十几年外室她却不知,一朝闹起来不知得多好玩。魏坤肯定是无法理解魏夫人的,因为魏夫人平时就总跟他说男儿三妻四妾是寻常,小魏夫人自然也不会站在魏夫人这边,她那贤德的名声注定她会劝婆母将外室接入府中。 魏大学士就更不用说了,十几年养一个外室,没点感情肯定不成,为了给外室子女好点的身份,怕不是要抬个贵妾。 玲珑眼睛期待的搓手手:“妙啊!” 那想来真正的穗穗死后,也有一场大戏看呢,只可惜穗穗没那福气。 不过没关系,她会全程围观然后消化掉的。 嘻嘻。 226.第二十片龙鳞(十六) 第二十片龙鳞(十六) 在京中过了个年, 玲珑跟薛夙就又要走了, 如今齐钰跟纪氏算是看明白了,谁也管不了这俩,饶他们再如何不舍得, 玲珑当着面软话说了一大堆, 等过了元宵人就又走了。你说这明明是把薛夙给娶回来的, 怎么就闹成一年才能见女儿一面呢? 好在纪氏还有其他烦恼, 比如说两个儿子有样学样也不肯成亲,愣是说没找到心仪的姑娘, 还扬言若是找不到就打一辈子光棍, 薛太傅都能在一把年纪找到他们家穗穗这样的小娇妻, 凭什么他们就不能?真爱还分年龄的吗? 兄弟俩都不信自己的运气能比薛太傅还差。 久而久之,纪氏也不想说他们了,横竖说了也没用,反倒把自己气得心口疼, 儿孙自有儿孙福,她就要看看这俩倒霉儿子能寻到什么样的好姑娘当意中人! 一大早, 玲珑蜷缩在温暖的被窝不想爬起来, 跟往日不同,今日没有宽阔的怀抱贴着她。她躺着揉了揉眼睛,拿手四处胡乱摸索, 平时睡着薛夙的地方空荡荡一片, 玲珑勉强撑开一只眼皮去看, 薛夙果然没在床上。 别看这人做太傅时一丝不苟从不迟到, 其实生了一副懒骨头,能躺就不坐,能坐就不站,能站就不走,尤其是这种寒风飘雪的天气,虽然年已过了,可这几天外面还飘着雪,这家伙居然会这么早就从床上爬起来?按照他的性格应该恨不得贴在床上不动才是。 更何况她都没起。 玲珑在暖烘烘的被窝翻了个身,抱着被子的一角打算再眯一会儿,谁知却有一双手悄无声息地摸了进来,在她滑嫩的腰肢上揩油。那手很温暖,摸着有点痒,但更多的是舒服。“干什么呀。” “穗穗,起来吧?” 薛夙都已经穿戴妥当,玲珑眯起眼睛打量了他一下,问:“你要出门?” 薛夙纠正道:“不是我要出门,是我们要出门。” “不要。”干脆利落地拒绝了。“外面下雪好冷,我不想出去。” “真的不去吗?” “真的。” 闻言,薛夙遗憾地叹息:“今日有好戏可以看,我还以为穗穗会感兴趣。也罢,既然穗穗不想去,那我一个人去好了,到时候若是魏夫人做出什么出格的事儿,我也好及时出手免得闹出人命。不管怎么说,还是要维持魏大学士的脸面,毕竟我也与他同朝为官过,还算有几分交情。” 接下来他的小郡主就立刻从床上坐了起来,屋内很暖和,她昨晚在他怀里睡觉时没穿什么,这会儿露出痕迹斑斑的藕臂香肩,愣是叫薛夙觉得就留在家中你侬我侬也不错。他取过床头叠好的新衣,从肚兜到外衫一件一件服侍小妻子穿上,玲珑乖巧地伸手蹬腿,穿戴好后又梳妆洗漱,两人吃了些早膳,薛夙把玲珑从里到外包裹的严严实实,兜帽一戴上,连半张小脸都露不出来,这才抱她上了马。 他们两人在外游玩时大多时候是坐马车,身边总会带一个小厮一个婢女伺候,但也经常骑马,玲珑坐在薛夙身前,两只小手紧紧搂住他的腰,脸蛋也埋进他怀里,薛夙掀起自己的大氅将她裹到怀里,不让寒风吹到她娇嫩的小脸蛋。“穗穗,坐稳了。” 玲珑嗯了一声,薛夙策马扬鞭,大概半柱香左右,最后停在一户人家门前。 薛夙伸手再将小郡主抱下马,进了这户人家的二楼靠街边的厢房,桌上已经备好了零嘴跟热腾腾的茶水,玲珑好奇地往外看:“这里有什么特别吗?” 薛夙却卖关子,点了点她粉嫩的鼻尖:“你很快就知道了。” 他说的很快,还真的很快,玲珑也就吃了第二块豌豆酥,就瞧见不远处一辆马车驶来,马车四周还跟着气势汹汹手拿棍棒的家丁,到了他们对面的那户人家,二话不说就开始砸。 紧接着马车上下来一个中年美妇,仔细一瞧,不是魏夫人又是谁?只是此刻她面上再也没了平日里的笑容,冷硬至极,恶狠狠地盯着那扇朱红色的大门。家丁们很快将门破坏,里头的人也闻声而来,玲珑哇的惊叹:“这刚过年就到外室这儿来,可见魏大学士对外室才是真爱。” 下头魏夫人已经哭了,哭得无比伤心,魏大学士却将外貌柔弱美丽的外室护在身后,同样被他保护的还有三个少年两个少女,依稀可见少年眉眼间与魏大学士的相似,两个少女则像极了那位如夫人,他们站在一起俨然便是一家子,反倒让魏夫人像是外人了。 玲珑都想给魏夫人点根蜡。 她突然想起什么:“魏夫人怎么知道的?” 薛夙慢悠悠地看了她一眼,玲珑觉得这厮的笑容都是黑的,只见薛夙轻笑:“穗穗,你又同我演,她怎么知道的,你最清楚了。” 玲珑吐吐舌头表示自己挺无辜的,她就是叫人“无意中”说漏嘴给小魏夫人,不曾想小魏夫人虽然表面端庄贤惠,心里却怨怼婆母,否则也不会处心积虑再把这个消息告知魏夫人。当然,薛夙也插了一手,他自是知道谁在背后放出的流言,小郡主他喜欢得紧,他在小郡主面前都卑躬屈膝的伺候着,旁人凭什么说她不好? 哪怕一句也不成。 因此他就帮玲珑添了把火,还偏偏挑在这大过年的日子。魏大学士这事儿闹出去,皇帝必然会觉得他治家不严,罚了魏大学士,自然就教训魏家,小魏夫人怕是要有很长一段时间耽于家事,没工夫再去端着架子嚼舌头了。 要不是盯梢的下人来禀报说大学士府有了动静,薛夙也不会特地挑在这样的日子里起这么早,在被窝里跟小郡主抱抱睡不好么?谁乐意在这天气出门,那必须是得有好戏瞧才成。 外头吵闹不休,养尊处优夫妻和睦儿子孝顺的魏夫人何时受过这天大的委屈,对她来说最可怕的不是隐瞒,而是事发后丈夫对那外室下意识的维护,这些年的恩爱难不成都是假的?她抛去了贵妇人的面子,也失去了风度与端庄,面部扭曲用尖利的声音喊着:“我决不允许她进府!” 魏大学士在一开始的惊讶后很淡然,他养了外室这么多年,没感情是不可能的,干脆就趁东窗事发与妻子摊牌,外室跟子女他都是要接回去的,但是他会保证魏坤的地位绝不会有改变。 魏夫人不敢置信这是与自己恩爱多年的夫君。 魏大学士到底是爱面子的文人,大街上拉拉扯扯,在门口就闹的不可开交,他心中就觉得魏夫人不懂事。眼下见她面目狰狞声音可怖,更是觉得外室惹人怜爱,他不耐烦道:“单坤儿你便给他安排了数个通房妾侍,人人都要多子多福,这些年你未曾再有孕,我却想儿女绕膝。你对儿媳妇说的那些,怎么你自己做不到不成?” 魏夫人向来如此。她喜欢让自己儿子三妻四妾,在外头也爱宣扬男子多情,可一旦有人问她家老爷,她便假装为难实则炫耀,我家老爷不肯,我家老爷说有我便足够——这话不知多少夫君纳妾的夫人们听过,可见此后她会如何沦为京中笑柄。 玲珑一边笑一边吃,薛夙殷勤地为她倒茶顺便表忠心:“我可不会跟他们一样。” 玲珑就拿眼睛瞥他:“若是你跟他们一样了又如何?” 薛夙道:“那不用夫人说,我便自宫。” 能发出这样的毒誓,玲珑顿时就信了,感动:“你真香。” 虽然薛郡马没搞懂他表忠心跟他香不香有什么关系,但还是回了一句:“不,你更香。” 两人坐在二楼欣赏完整幕好戏,魏夫人听到丈夫那样说,宛如疯了就命人上去把外室打死,直把魏大学士恼的甩了她一耳光,怒喝:“你在发什么疯!成何体统!世间男子谁不想三妻四妾,这些年的风光你还不够!” 而她却无怨无悔无名无分跟了他十几年!他早欠她一个名分,欠他们的孩子一个光明正大了! 魏夫人被这一耳光打得浑浑噩噩,没有了主见,她眼睁睁看着魏大学士直接把外室及其子女带上了马车回府,临去前对她拂袖:“原本想过了年再与你说,如今见你这般,我也不与你废话,今日我便带他们回去入了族谱。” 说着,竟是再没看她一眼。 魏夫人六神无主,惟独期盼儿子儿媳给自己做主,儿媳却劝她贤惠大度,言辞恳切,让魏夫人无话可说。至于魏坤……那就更理所当然了,谁不想纳妾?娘你都给我纳了那么多妾,爹这么多年就喜欢这么一个女人,你就不能大度一些? 是啊,妒妇的嘴脸,可太难看了。 竟是惟独那离经叛道的小郡主,宠爱满身,独得有情郎。 227.第二十一片龙鳞(一) 第二十一片龙鳞(一) 烈日炎炎, 高温异常, 公路都被晒开了龟裂的层面,偶有热风吹起,更是让人燥热难安。 这个荒无人烟的小镇上, 弥漫着腐烂与鲜血的气息, 这里已没有活物, 曾经繁荣的街道上如今满是残肢断臂, 炎热的天气让内脏骨肉更容易腐坏,腥臭难闻。个头极大的绿豆蝇围绕着腐肉盘旋, 嗡嗡不停, 乌鸦抓着残破的电线杆对刚进入小镇的一行人虎视眈眈。 这支小队一共有三男两女五个人, 每个人都面色憔悴,看起来非常疲惫。如果不是逼不得已,他们不会选择进入这个死亡小镇寻找物资,再加上他们的面包车没了油, 错过这个小镇,下个城市不知道还要多远, 毕竟在丧失横行的这个世界, GPS早就已经不管用了。就连扯上的广播也时断时续,他们已经足足一个星期没有见到活人。 这个小镇死寂的可怕,除了苍蝇似乎没有其他的声音, 听得人头皮发麻。 车子没了油所以停在小镇外头, 三个男人小心地走在前面, 他们挑了一家看起来还比较完好的便利店, 只可惜这家店只是外表看起来还好,里头早已被清扫一空,只剩下些没办法带走的生鲜食品,电早就停了,冰箱里的酸奶已经发出绿霉。 三个人转了一圈,勉强找到些能吃的东西装进背包,然后又小心翼翼地在镇子上寻找加油站,他们的车子需要汽油,否则他们在这残酷的世界活不下去。没有车子,他们对可怕的丧尸来说简直是最美味的食物。 哪怕有异能,也无法抵御强大的丧尸潮。现在他们的目的地是新人类所建立起的L市,在那里有幸存者们,他们只有到了L市才有未来可言。 谁能想到一夕之间就会发生这样的事呢?有些人半夜还在打游戏,转眼天就亮了,而伴随着天亮到来的,是一些人类身体不可控制发生的改变。他们变得暴躁易怒,充满攻击性,直到失去理智不能自控,开始疯狂袭击人类,无论对方是自己的家人还是朋友。只要看到鲜活的人,就像是饿死鬼看到了美味的肉,只想扑上去啃咬,其他的什么都不在乎。 这是末世开始的第二年,人类逐渐开始觉醒异能,也逐渐开始学会反抗,与此同时,他们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幸存者们的数量在疯狂减少。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女性很难怀孕诞下新生儿,人类的未来岌岌可危,而丧尸却变得越来越强大。它们的移动速度越来越快,力气越来越大,最可怕的是,它们逐渐学会了思考。 但人类却还在原地踏步。 只要轻轻咬上人类一口就能增加同伴,人类却很难繁衍后代——这似乎已经预告了一个悲剧性的结局。 “咣当”一声,三个男人都被吓了一跳,立刻举起了手里的武器,紧张地盯着声音发源处。 那里走出来一个女孩。 在这人人灰头土脸蓬头垢面的世界里,她简直格格不入! 漂亮的粉白色蕾丝小裙子,乌黑的卷发柔顺的披在肩头,干干净净一尘不染,就连她的白色袜子跟咖啡色的小皮鞋都一点灰尘也没有。 她的表情自然而天真,没有丝毫幸存者们脸上常见的疲惫与憔悴,简直像是剥了壳的煮鸡蛋那样白嫩透亮! 连带着这阴暗发霉的便利店都清新了几分。 “我不是丧尸,不要怕。” 少女朝他们走过来,男人们吓得往后齐齐退,这下少女只好站在原地对他们歪了歪头,伸出一只手:“不信的话你们捏捏看,丧尸怎么能是我这样子呢?它们那么丑。” 丑的都没眼看了,血丝呼啦的,眼球舌头拖在外面一点样子都没有,玲珑看都懒得看一眼。 大概是那白嫩嫩的指尖太有吸引力,美丽的少女总是很容易让人放下防备,为首的男人悄悄靠近,触碰了一下玲珑的手,感觉到了温度,她身上又的确没有伤口,这才松了口气,对同伴说:“她是幸存者。” 另外两个男人也都吐了口气出来,纷纷凑上前询问少女是怎么回事。玲珑先跟他们自我介绍了一下,告诉了自己的名字,却并没有解释,毕竟撒谎还是很麻烦的,她懒得解释自己随机到的这个鬼地方。 又脏又臭根本不想待。 留守在车里的两个女人看到同伴又带回一个少女,神色各异。其中叫阿菊的女孩不是很乐意,他们现在五个人,食物跟水就不够分了,这个娇滴滴的少女一看就是个千金大小姐,而且来历不明在,这种时候她怎么还能过得这么滋润?该不会是有什么阴谋吧? 多一个人就多一分累赘,阿菊希望其他人能好好考虑,最好是不要带玲珑走。 另外一个叫冉冉的女孩就不赞同阿菊的想法,末世来临丧尸横行,人类幸存者举步维艰,所以他们怎么能放弃一个活生生的生命?人类如果还不团结起来,将更难生存。 阿菊反驳道:“她一看就得人照顾,你的食物分她一半吗?本来我们就够艰难的了,再带个她还要不要活了?” 冉冉说:“我们本来食物就不多,省一点也就行了,而且这里离L市不远了,再过个几天就能到。她看起来年纪很小,难道你忍心把她抛下?” 阿菊冷笑:“我就是看不惯你这么圣母,真善良你跑丧尸群去让丧尸啃一啃啊,毕竟它们饿了你不心疼?” 冉冉觉得她无理取闹,就去问其他三个男人:“你们觉得呢?” 三个男人毫无疑问都要留下玲珑,不能放弃同为人类的幸存者是一方面,还有一方面是这少女太漂亮了……末世已经开始了第二年,他们都要分不清什么是女人了。因为女人也要战斗,也要生活,也要拼命。物资紧缺,没有人会因为你是女人就格外照顾你。 ……玲珑是个意外。 阿菊因此更加讨厌玲珑,对她没好脸色。玲珑可不是逆来顺受的人,她毫不掩饰自己对阿菊的鄙夷与厌恶,跟穿着脏衣服几乎称得上蓬头垢面的阿菊比起来,她美丽又干净,这么热的天,他们连喝的水都紧缺,更别提是洗澡了,每个人身上什么味儿想想都让人捂鼻子,难怪玲珑嫌弃的不跟她们坐一块。 好在面包车够大,她一个人占据整个后排也能用,只不过其他人就要委屈了。 阿菊特别气愤,想去找玲珑理论,觉得这个少女除了好看一无是处,就知道使唤人,别人也不是她的佣人!哪里来的大小姐脾气,还当这是有钱就能过的世界呢? 冉冉拦住了她,阿菊本来就生气,因此又跟冉冉大吵一架。她知道同伴一路走到现在不容易,所以不想因为一个玲珑就拆伙,毕竟以她自己的能力想自保很困难,她是没有异能的,也正因为如此才需要同伴们的保护。可以说如果没有其他四个人,阿菊早就死了。 对于阿菊的种种抱怨,冉冉只说了一句:“别忘了你当初是怎么加入我们的。” 阿菊瞬间不说话了,只是眼神仍旧充满怨怼。 值得庆幸的是他们最终找到了汽油,这些汽油足够他们开几天的,但想要到达L市,中途可能还需要一次补给。 末世开始之后,天气变得很奇怪,白天黑夜也不再有太大分别,有时候白天很长,有时候黑夜很长,对于幸存者们来说,他们已经习惯这样的环境了。 白天热的要死,到了晚上气温骤降,冉冉找了件军大衣给玲珑,玲珑嫌弃极了随手推开:“你穿吧我不冷。” 冉冉欲言又止地看向她漂亮的小裙子跟小皮鞋,说:“晚上很冷很冷的,车里也没有空调,很冷很冷。” 连着说了两次很冷很冷,玲珑无所谓道:“不用管我。” 阿菊在一边冷嘲热讽:“冻死算了,好心当成驴肝肺。” 玲珑瞥了她一眼,微笑:“再对我不礼貌,我就揍你了。” 她是认真的。 阿菊本来想再嘲讽回去,可不知道为什么,她扭头看见玲珑的眼睛,虽然是笑眯眯的,却有一股寒意从脚底板往上窜,冻得她说不出话来。 男人们生起了火,用树杈吊起不锈钢锅煮挂面。挂面是在小镇便利店的货架底下找到的,已经过了保质期,但有的吃总比没有好,而且他们也很久没能吃顿热乎的,煮了面的汤一滴都舍不得浪费。 玲珑拒绝了冉冉端来的面,嫌弃两个大字就写在她脸上,这面清汤寡水连个油花儿都没有,更别提是青菜鸡蛋火腿之类的配料——全都没有,她才不想吃,一看就不好吃。龙女就是再饿也不可能逮着什么食物都朝嘴里塞,她是很挑剔的。 228.第二十一片龙鳞(二) 第二十一片龙鳞(二) 玲珑虽然不爱吃, 但对已经很久没吃上一口热乎的五个人来说, 清水煮挂面放点盐,已经是无敌的美味了。他们盯着锅的眼神充满渴望,眼看口水都要流下来, 好不容易面煮好了, 每个人端着饭盒就狼吞虎咽起来。玲珑坐在一边看, 单手托着腮, 实在是搞不懂他们为什么能咽下去这种食物。 她也有饿过更狠的时候,但也不像这样啊。 看玲珑一直盯着大家手里的饭盒看, 有人以为她其实是想吃但是不好意思说, 就把自己的饭盒忍痛递了过来:“……你要吃吗?晚上是很冷的, 你穿得又少,吃点热的会比较好。如果生病的话,我们是没有办法的,只能硬捱。” 阿菊看着心里特别不高兴。她也是女孩子, 但完全没有玲珑这样的待遇,凭什么啊?他们五个人结伴上路以来, 女人都当男人使, 要不是她有异能,她还得去跟丧尸战斗,现在大家怎么都这么照顾这个来历不明的玲珑?天知道她接近他们是不是包藏祸心! 玲珑在心里想了下这个男人叫什么来着……他们一开始自我介绍她就没仔细听, 几秒钟后她很大方地露出笑容:“没事, 我不饿的, 你吃就好。” 阿菊嗤之以鼻:“热脸贴人家的冷屁股。” 结果话音刚落手里的饭盒不知怎么回事突然破了, 而且还是整个盒底分家,连带着热腾腾的汤面全洒在了地上! 玲珑好整以暇地看笑话。阿菊面色青白交加,那掉在地上的都是珍贵的食物啊!可她到底不想在玲珑面前丢人,气得转身就进了面包车。等到她进去了,其他四人都有点尴尬,不知道手里的面是继续吃呢还是叫阿菊下来大家一起分一些给她? 冉冉心软,就想去车里把阿菊给叫出来,结果玲珑身边时却被她一把抓住。冉冉愣了一下,“怎么了?” “面煮好了不吃,会坨的。”玲珑讲话就很不客气。“本来就不怎么好吃,等坨了再吃就更难吃了。就算现在生活的很艰难,对食物至少也得有点要求吧。” “可是阿菊……” “一顿不吃饿不死。”玲珑很没所谓,“你还是吃自己的吧。” 不知道为什么,明明面前这少女看起来手无缚鸡之力,娇贵美丽毫无威胁,可冉冉却不由自主地服从了她的话,又坐回了自己的位置。玲珑满意地点点头,她对听自己话的人都是很友好的,干脆凌空点出一只热腾腾的烤鸡还有四碗煮的蓬松柔软的白米饭,很大方地说:“吃吧。” ??? 大家都傻了!然后第一反应是扑过去!先端起米饭到鼻子前面深深地嗅——这美妙的香气是真实存在的吗?他们都要忘记米饭是什么味道了!这、这该不会是他们在做梦吧! 玲珑觉得他们吃相太难看,很鄙夷地撇撇嘴,又不知从哪里变出一副一次性手套,慢条斯理地戴上,然后将烤鸡分尸,当然最好的两个鸡腿是要给女孩子吃的,但对于三个大男人来说,有烤鸡还在乎自己吃不吃得到鸡腿?说真的给他们闻闻味儿都心满意足!更别提他们还有翅膀跟骨头啃! 冉冉都惊呆了,她看着白米饭上的两只肥嫩大鸡腿,不敢置信地看向玲珑。少女拆完了鸡就把一次性手套丢到一边,言笑晏晏:“非常不巧,我有空间我骄傲。” 其实她有个屁,但无所谓,龙女现在不饿,她很骄傲,想怎么挥霍自己的力量就怎么挥霍。 四个人就差跪地大喊女神了,玲珑挥挥手:“请你们赶紧吃,吃饱了才能保护我,我可是很挑剔的,到L市之前,我可以酌情考虑负责一下你们的一日三餐外加宵夜。” “大佬!”为首的男人差点泪流满面,“大佬带我飞!” 末世之所以让人绝望,并不仅仅是因为凶残的丧尸以及日益减少的幸存者,清澈的河流、湛蓝的天空、满是欢声笑语的游乐园……漂亮的衣服首饰,电脑游戏,甚至是凉皮烧烤小龙虾……这些全部都消失了。幸存者们每天都要打起数十倍的精神生活,一分一秒都不能松懈,尽管如此,他们还是无法挽回幸存者的劣势,就好像世界末日即将到来,他们即将死去,却根本没有办法自救。 一切美好都消失了,丧到极点,甚至曾经爱撒娇的家猫,都变成了凶狠的丧尸兽。没有猫吸,幸存者们就更绝望了,甚至于土地里的植物都随着时间的流逝发生了变异,你永远都不知道花生叶拔起来一串,底下那还能不能叫花生,还能不能吃。 所以,一只香喷喷的刚出炉的还冒着热气的外皮烤的焦黄的烤鸡,最大化的抚慰了疲惫的心灵。人类满足了口腹之欲,就会对未来生出几分希望——反正龙女是这样的。她不饿的时候心情总是极好,否则就刚才阿菊那态度,坟头青草都得两米高。 冉冉看着碗里的鸡腿,她想到了负气走开的阿菊,抬头与玲珑四目相对,少女笑吟吟地看着她,不知为何,冉冉那句我能分一个给阿菊吗的问话就说不出口了。 她已无法控制自动分泌的口水,舔了舔唇瓣,轻轻地、虔诚地夹起鸡腿,正要咬——“等一下!” 又是玲珑叫停了。 四个人齐刷刷看过去,满面期待难忍,又拼了命让自己忍耐。本来以为玲珑是有什么大事,结果她却摸出四双干干净净还很漂亮的竹筷:“请你们注意一下用餐礼仪。” 他们的餐具用了很久了,褪色不说,筷子断过好几次,奇形怪状,但勉强能用还抱怨什么呢?这会儿接着新筷子都有点不敢碰。冉冉把手在不怎么干净的衣服上用力擦了擦,面前就出现一张散发着清香的湿巾,一抬头,少女越发的嫌弃他们:“我觉得你们都要馊了。” 白天高温,车里没空调,为了安全还不敢开窗,一个个热的跟末日前的狗一样,饮用水都不够了还洗澡?所以说馊了都是轻的。 几个人按照玲珑的要求乖乖擦了手跟脸,这才在一声令下开始吃饭,鸡肉软嫩有嚼劲,一口咬下去,眼泪都掉了下来。 真的一点不夸张,四个人被一只烤鸡感动的哭了。 而面包车里生闷气的阿菊这回好久没人来哄自己回去,就有点坐不住了。她悄悄顺着车窗往外看,就看到其他几个人在分享米饭跟烤鸡! 米饭!烤鸡! 怎么会有这样的好东西! 她几乎是立刻想要下去跟他们分享,却见那个讨人厌的少女朝车子的方向看过来,似笑非笑。阿菊突然就把手从车门上收了回来,裹着大衣闭上眼睛,不过是一顿饭,不吃就不吃! 等到了第二天,她才知道玲珑有空间异能的事,昨天晚上吃的饭就是她拿出来的。阿菊没说话,但吃饭的时候却主动坐了下来,结果玲珑却很抠门的只给了一小盆粥跟酱瓜咸菜。 阿菊觉得这人实在是太小气太抠门了!如果她也有空间异能,如果她的空间里也能保证食物的时间停止,她绝对不会像玲珑这样做贼! 她到底比冉冉多了个心眼,注意到玲珑经常摸着自己食指上的一枚小海豚银戒。阿菊突然就有了个猜测,末日开始前,空间小说就很流行,她很爱看,当然知道所谓的空间异能,其实都要依靠储物媒介。 ——玲珑手上的银戒很有可能就是。 那如果她想办法把这个戒指弄到手……她还需要跟这些人同行?他们根本就没有真心想保护她!身为没有异能的幸存者,他们各种使唤她,她要是有空间,根本不用搭理他们!到了L市她也能活下去! 不过从这里到L市的话还是挺远的,就算把那个戒指弄到手也得想办法过去才行。但大家的目的地都是L市,这就有点麻烦了。 阿菊不觉看向了那唯一一辆面包车。 她盘算着,无意间与玲珑四目相对,不知为何,那双笑盈盈的眼睛看得阿菊心下惊骇,连忙转移过视线。 玲珑很娇气。 相当娇气。 而且任性。 比如说哪怕是在末世,她也坚持要洗澡。她的空间里有浴桶有水有帘子,干脆就地用帘子围出一个圈进去泡澡,除了阿菊以外的四个人现在都有奶就是娘,一口一个大佬叫得无比亲热,早上的肉粥真是让人回味无穷!还有酸辣可口的酱瓜跟咸菜,他们都不知道多久没吃过这样的好东西了! 冉冉抱着玲珑换下的衣服,迎面碰上阿菊,就问:“你怎么过来了?不是让你四周警戒的吗?” 阿菊在心里冷笑,面上却很自然,“我觉得我之前对玲珑的态度很不好,就想跟她道个歉。” 冉冉立刻相信了,笑着说:“没关系的,玲珑年纪小有点任性,我们让着她点就行,而且她很可爱啊,你多跟她接触一下,一定会喜欢她的。她就在帘子那里泡澡,你可以过去跟她说说话。” 阿菊笑笑,“好。” 229.第二十一片龙鳞(三) 第二十一片龙鳞(三) 玲珑泡完澡浑身舒爽, 可当她拉开帘子, 却看见四张懵逼的脸,这四张脸上写满了无措、惊慌,还有绝望。此刻还眼巴巴地看着玲珑, 似乎是想从她这里得到一些安慰。 她用干净的毛巾擦了擦还湿漉漉的长发, 顺口一问:“怎么了?” 被玲珑这么一问, 末世两年都无比坚强的冉冉眼泪突然就掉了下来, 完全无法控制:“车子……食物……都没有了!阿菊她偷走了我们所有的东西!” 玲珑倒不是很惊讶,她很自然地道:“你们人类做出这种事不是很正常么?” 三个男人也很是呆滞, 许是没想到救了一只白眼狼, 当初四个人拼了命从丧尸群中把阿菊救下来, 五个人结伴同行一起去L市,以为到了L市大家就能一起重新开始,可现在呢?阿菊不告而别,临走前开走了他们的面包车, 带走了所有东西,连件大衣都没给他们留! 野外没有车子, 他们能活多久? 玲珑见他们的表情实在可怜, 才勉强道:“不是有我在么,哭什么,她走了也好, 免得留下来惹我生气, 到时候被我打死, 还是现在跑了划算。” “可是、可是……” “别可是了, 她还拿走了我的戒指呢,我说什么了?”玲珑觉得自己可宽容可伟大了,“用屁股想也知道她要干嘛去,无非是拿着我的戒指装作异能者,到时候L市就能有她的一席之地,反正最后大家都要去L市,到时候见了面再算账也不迟。” “还怎么去L市啊!我们没有车也没有衣服我们什么都没有了!” “不是说了有我么?”玲珑不耐烦地将同样的话说了第二遍,“只要你们好好服侍我,我还会让你们吃亏不成?没有车又怎么样,你们那辆破车都不知多少年了,里面又脏又破还有汗臭跟脚臭,说真的我坐了一天都觉得恶心。” 她毫不掩饰自己对这些人的嫌弃,忍到现在已经是她心情好了。 四人还有话要说,可玲珑已经露出了不耐烦的神色,他们低下头,纷纷闭上了嘴。玲珑指了指他们:“你们先去洗个澡,把自己弄干净点儿,我现在看到你们都有点过敏。” 洗澡?哪里来的水? 玲珑指了指自己背后的帘子:“我给你们一个小时时间,把自己搓的干干净净再来见我。” 能洗澡实在太有诱惑力了,要是可以谁不爱干净?谁愿意把自己弄的跟个难民似的?末世里物资短缺,也正因如此,阿菊卷走了他们的一切才让人感到绝望,虽然还活着,可是离死也不远了,他们甚至都不明白这半年来的生死相依,阿菊怎么能对他们这么残忍? 听玲珑让他们去洗澡,冉冉问:“可是你的储物戒指……” “哦你说那个啊。”玲珑没所谓地摆摆手,“就是个装饰品罢了,你们不觉得那上面的小海豚很可爱吗?我很喜欢,就戴着了,可我没说那是我的储物戒指吧?你们自己猜的我可不负责。” 你是没说,可是你表现的太明显了啊!不然阿菊也不会胆大包天去偷! “对了,我还想起一件事。”玲珑突然一击掌,露出一个无比纯良的笑容,“我觉得车子上杂七杂八的东西太多了,就把你们搜刮到的汽油全拿走放我空间了,你们不会介意吧?” 当然介意也是没用的。 这几人但凡有一个表示介意,玲珑转身就走潇洒不回头再也不理他们。 四个人用了大概足足半分钟才反应过来玲珑的话是什么意思……车子虽然被阿菊开走了,但他们准备的汽油其实也就只够两天左右,但如果那些汽油都被玲珑拿走的话,能撑半天都是造化! 男人跟女人不一样,比起善良温吞的冉冉,三个男人纷纷鼓掌叫好,露出一脸快意。末世里人情冷暖他们早已见过,活到现在还坚持原则,他们已经很不容易了,谁知还偏偏遇到阿菊这样的白眼狼。玲珑没出现之前,他们遇到城镇会进去寻找物资,每次阿菊都要躲在车里不出来,美曰其名自己没有异能很危险,留在车里看着。 冉冉也是女孩子,她的异能并不强,用来自保都很勉强,但从没有哪一次像阿菊那样做事推三阻四。阿菊又懒惰,冉冉便总会帮她,看在冉冉的份上,男人们才忍让许多,却不曾想最后落得这么个结局,说阿菊不知道开走他们的车会让他们身处险境,那是不可能的! 除非她就是想让他们死! 这样想也无可厚非,毕竟幸存者们最终都会前往L市,如果到时候再见面,他们一定会把阿菊的所作所为说出来,既然这样的话,他们死在去L市的路上,确实就是最好的结局。 而阿菊可以凭借着抢来的储物戒指在L市很好的活下去,看玲珑拿出的食物就知道。 但现在玲珑却告诉他们,那个戒指就是个没意义的装饰品,而她还拿走了车里的汽油? 阿菊逃走的时候太急了,看到他们人都在车外直接就走了,根本没有检查汽油够不够。虽然GPS已经不能用,但纸质地图还可以,从他们所在的这个地方去往L市还要很远,路上经过的城镇基本上没有人烟或是被丧尸占据,没有异能没有储物空间也没有汽油的阿菊,能活着到L市的几率有多大? 不管有多大,都跟他们没关系了。 玲珑拿出来的帘子挺大的,四个人走过去才发现帘子隔开了四个隔间,热水毛巾香皂搓澡巾一应俱全,他们多久没洗澡了啊! 一个小时怎么够! 两个小时后,四个人终于出来了,玲珑坐在不知哪里来的小凳子上吃薯片,一边吃一边上下打量,四人很紧张地站到她面前,居然有种小学生被老师检查的畏惧感。 之前灰头土脸的辣眼睛,洗干净了倒也能看,就是一个赛一个的黑,唯一的女孩子冉冉也黑的像块炭。但末日的生活锻炼的不只是他们的意志,还有身体,四个人身上都没有一块赘肉,很是精壮,这点玲珑很喜欢。她还记得那个阿菊一坐下去肚子上就有游泳圈,这种逃亡的日子还能养出一圈肥肉,足见同伴对她多么照顾。 可是人类啊,真是这世上最光明磊落,也最卑劣无耻的生物了。 玲珑打量了会,突然叹了口气:“对不起,我不该让你们穿白色衣服的,更黑了。” 冉冉多久没穿过新衣服了?其他三个男人穿的都是T恤牛仔裤,惟独她是白色的连衣裙,又干净又漂亮,她都要忘记末日前自己是个学钢琴的女生,以后的梦想是做个钢琴家。末日来临之后她失去了所有亲人,一个人拼了命活到现在,遇到了同伴,就总想多帮帮他们,让他们也能活下去。 也许会很艰难,但只要活着,一切都会变好的。 她是这么坚信的,所以哪怕阿菊总是有缺点,她也能包容。可这一次阿菊的不告而别伤透了冉冉的心,如果只是离开也就算了,开走他们的车,拿走车上所有的东西甚至还偷走了玲珑的戒指,这一切都告诉冉冉,阿菊根本就没有真心实意地把他们当成同伴。 “谢谢你,玲珑。” 她真诚地说。 玲珑竖起一根手指:“别谢我,你们是要付出代价的。我可跟你们说好,我什么活都不做,你们还都得听我的,我让你们干什么就干什么,不准你们干的就不许干。” 四人点头如捣蒜,眼下他们还有什么不明白的,这少女看似弱不禁风,可就她这空间异能,就足够他们死抱大腿了!根本没有疑问!他们照顾她保护她,她只要给他们一点点吃的就行!不要求烤鸡白米饭,哪怕是方便面火腿肠呢! 不过话又说回来。“没有车,我们还是很难去L市啊!离得太远了,路上又不安全。” 玲珑撑着下巴:“没事,会有人送的。” 这是什么意思? 没等四个人搞明白,玲珑就问:“对了我给忘了,除了冉冉你们三个叫什么来着?自我介绍的时候我没注意听。”结果刚问完人家叫什么,没等回答就又说,“算了不用告诉我了,无所谓你们叫什么,以后我就叫你们一号二号三号吧。” 她懒得记名字。 三个大男人本来满心雀跃准备在大佬面前表现一下自己,结果只能卡壳,看到他们的表情,冉冉忍不住笑出声,玲珑勾勾手指头让她靠近,然后弹了下她的脑门说:“这才对嘛,在我面前不要愁眉苦脸的,要彩衣娱亲。” 名牌大学的一号很想解释说彩衣娱亲不是这样用的,但仔细想想还是闭了嘴。 反倒冉冉脸有些红,玲珑摸了摸她的面皮很难受:“你的脸好粗糙,摸起来一点都不舒服,我喜欢软绵绵掐起来有印子的那种。” 她可真是不客气。冉冉也摸了摸自己的脸,跟着一起难受:“末世来临前我每天都敷面膜的,可是现在没有这个条件……”以前还自己DIY呢,现在哪里去找鸡蛋黄瓜?吃都吃不上,还做什么面膜? 活都能很难活下去了,美就更不追求了。 想到这里,冉冉充满羡慕地看着玲珑的脸,她的脸可真小,又白又嫩,连毛孔都看不见,白里透红的。没等她伤感完,就被一个东西砸了脸,拾起来一看,居然是一袋面膜!冉冉都惊了! 除了她之外,其他三个男人也都分到了一人一袋,玲珑翘着兰花指,“侍奉我的人必须好看一点,太丑不要,而且没饭吃。” 身材是过关的,五官看起来也都还可以,就是黑,黑的跟煤球一样,玲珑看了都觉得辣眼睛,天一黑只要不生火没有光,她简直都要看不清这几个人了。 前面的威胁其实还好,最后一句没饭吃可真是太难受了,几个人连忙表忠心,一定会变美变帅,绝对不辜负大佬的期望! 玲珑满意地点点头,“好了,我们可以上路了。” 她所谓的上路不是自己走,而是让三个男人做了个简易的轿子抬着自己……至于冉冉,冉冉负责给她打伞。玲珑坐在轿子上吃零食,一边吃一边跟他们说话,大致了解到一号二号三号是大学同学,还是住一个寝室的,末世突然开始,丧尸潮从学校开始爆发,他们各自回家寻找亲人,结果都晚了,最后三个人回到学校聚首,就准备一起活下去。 冉冉则是在家里出的事,她亲眼看着家人产生异变。一开始谁都没想到这会是末日的前兆,毕竟在这之前,大家虽然看过跟丧尸有关的影视剧或小说,可谁也不能把虚拟跟现实结合。 所以都觉得是种流行病,或是遇到了什么事导致性情大变,直到第一个异变的人类咬住了给他打点滴的小护士,丧尸潮开始爆发,幸存者们越来越少,就是在这个时候,孤身一人的冉冉跟他们相遇了。 四个人一起上路,再后来就遇到了阿菊,他们一路上帮助过很多人,但没有任何一个比阿菊还要忘恩负义。有些人不愿意跟他们同行,也只会要求一些食物跟水自己离开,阿菊不一样,阿菊还想要他们死。 直到现在都不明白为什么,是他们不够好吗?没有保护好她吗?还是说她早就厌倦了这样的生活呢?想要快点到L市重新开始? 答案不得而知。 但眼下抬着玲珑大佬没什么不好的,因为他们吃得饱饱的还有新鲜水果,天热,大佬还拿出了冰棍! 冉冉就轻松了,她一手举着伞一手拿棒棒糖,末世锻炼出的力气让她一点都不觉得累。 一号有点奇怪,他们三个男人来回换着抬轿子,但是他的错觉吗……为什么一点重量都感觉不到?轻得很……难道是大佬特别苗条? 又仔细看了看玲珑,细胳膊细腿娇娇小小的样子,相当可爱,但也不至于瘦的只剩下个位数吧? 230.第二十一片龙鳞(四) 第二十一片龙鳞(四) 这个问题他们没问, 反正也不重要, 大概这样走了几个小时,他们逐渐到了另外一个破败的小镇。根据地图上这里是去往L市的必经之路,也是捷径, 只不过车子的话很难走, 因为这个小镇后面是一片荒山, 穿过山的话是另外一片城镇, 之前没有这么走是因为他们有车,现在他们没有, 就可以走捷径了。 荒山老林的好处就是没有活物, 没有活物就代表丧尸比较少, 相对而言是比较安全的。一号问过玲珑的意思,玲珑觉得可以,他们就改变了路线,否则按照原本计划走大路的话, 没有车子太容易遭到攻击,并不安全。 让人没想到的是这个小镇居然还有活人。 远远地就看到枯树下坐着一圈人, 玲珑在轿子上指挥:“不理他们, 我们直接进去。” 然而走近了才发现那一圈都是男人,而且还传来了女人的叫声,听到有人来, 这群人都往玲珑这里看, 玲珑坐在轿子上比较高, 所以一眼就看到那围成一圈的人里头在干嘛了。 一个光头壮汉身前身后围绕着两个裸|女, 其他人围观叫好,污言秽语不绝。 这样的事在末世并不少见,缺少了法律与道德的束缚,每个人心底的阴暗面都被彻底放大,有些人受不了这样的压力,变得暴躁易怒甚至杀人取乐,没有异能的女人想活下来就更艰难了,不是每个幸存者都愿意互相团结共同发展创造未来,更多的有异能的强者想要占地为王,就比如说这一圈人。 他们在末世前就不是什么好人,末世后慌乱了一瞬,为首的老大就觉醒了异能,他们一路逃亡,路上又吸收了不少亡命徒,最后在这个小镇驻扎,因为这里相对比较安全,又是去往L市捷径的必经之路,他们靠着打劫就能衣食无忧。而且,就算没有了食物,不是还有过路的人嘛! 都末世了,草根树皮都没得吃,谁还管你吃不吃人呢? 有姿色的女人是可以活的,毕竟一大堆男人,总得需要点消遣。 什么羞耻心,什么道德,早就消磨光了,能活下去已是不容易,还要这些虚无缥缈的东西做什么? “老大!老大有人来了!” 光头兴致正浓,一挥手:“还用问教你们怎么做吗?男的杀了女的带过来!” 他们至少有十几个人,可玲珑这边却只有五个,还得把玲珑排除出去,因为她不想打架,她在吃东西。 顺手还把要上去的冉冉给拉住了:“给我剥壳。”说着塞过去一袋巴旦木,甚至多给了一个小袋子装果壳,然后感叹,“虽然是末世,但最基本的道德素养还是要有啊,不能随地乱丢垃圾。” 冉冉心不在焉地给她剥果壳,“可是……对面人很多啊……” “放心,大不了就被打死嘛。” 三个男人浑身一僵,如果可以他们是不希望和幸存者们打架的,毕竟活到现在大家都不容易,可听听玲珑的话,她分明就是想搞事情,不搞事情不舒服。对上迎面走来的人,一号拱了拱手:“抱歉,我们只是路过这里想去L市,不知道各位能行个方便吗?” 虽然没看到玲珑的脸,但只看那身段,看那漂亮的裙子跟小皮鞋,还有露在外面白嫩的肌肤,就足够让这群人起了色|欲。其中一个左臂满是纹身的男人嘿嘿淫|笑了两声:“行个方便啊,也不是不可以,那你们有什么东西吗?毕竟我们这将近二十口人,可是有二十张嘴要吃饭,要是谁从这儿过都让,那咱们哥几个喝西北风啊!” 如果他们手头还有食物跟水,分一些出来倒是可以,但他们所有的物资都已经被阿菊卷走了,大佬有,可那是大佬的东西!而且就算给了这群人,他们不怀好意,也不一定会放他们过去。 不该走捷径的。 “怎么不说话?那要是不想给,就把你后面那白丝美女给我们吧,哥哥们会好好疼疼她的!你看我们这边的几个女人,叫的多好听啊!” 其他人也跟着哈哈大笑起来,每个人脸上都弥漫着血腥味,看得出来他们干这种事不是第一回了。有人去叫光头壮汉:“老大!老大有个好货!” 光头壮汉不耐烦道:“好货个屁!这他妈糟心的世界,女人除了下面少二两肉,比男人还糙!” “真的!还是个白丝!” 白丝? 还有人穿白丝?!去哪里找白丝! 光头壮汉立刻打起精神,毫不犹豫地把身边两个女人推开,其他人见老大出场了,便让开一条路。光头壮汉走到最前头,虽然有三个男人在挡着,但这丝毫无碍他看到那雪白的肌肤跟一双又细又长裹在白丝里的嫩腿。他几乎是立刻就又有了欲望,可能是人肉吃多了的缘故,他的精力非常旺盛,每天晚上都需要女人。 可他的那几个女人是兄弟们共用的,早玩腻了,所以每次经过这个小镇的女人们都会先被扣押住作为玩物,等到来了新的,旧的就直接作为粮食,因此虽然是末世,但这十几个男人个个人高马大一点都不见憔悴,甚至因为吃人肉的关系格外凶狠强悍。 玲珑从冉冉手里接过剥好的巴旦木塞进嘴巴,嚼的咯吱咯吱响,一点害怕的迹象都没有。她慢吞吞拨开头顶的伞,露出一张美得惊人的小脸,明显听到对面那一群男人发出倒抽气的声音,她越发开心,露出笑容:“还愣着干什么,这些人不让我们过去,难道就不过去了?” “怎么会不让你过去呢?”光头壮汉笑起来,“只要你乖乖过来让哥哥疼疼,保管让你□□过去。” 其他人也因为这话笑得无比猥琐,冉冉已经准备好作战了,三个男人也一脸寒冰,他们对上这十几个人基本上没有胜算,但无论如何他们也不会屈服,反正这日子也就这样了,与其屈辱的活,倒不如堂堂正正的死了。二号后退了一步低声说:“冉冉,待会打起来你带玲珑跑。” 冉冉点了下头:“放心。” 玲珑心想,在四个跟班心里她好像很弱鸡呢,难道就因为她穿的漂亮就觉得她人畜无害?她对光头壮汉说:“你太丑了,我可没有你这样的哥哥。” 她是唯一的高贵的龙,怎么可能有这样恶心的哥哥。 光头壮汉并不生气,有什么好生气呢?小美人现在脾气越大,待会儿玩起来才越有意思。“没事,待会儿你一爽起来就会叫哥哥了,看到我身后那俩女人没有?她们一开始还吐我口水骂我,现在还不是乖乖舔我脚?” 玲珑笑的更甜,明明很美丽,明明对面的男人都流了口水,可靠她最近的冉冉却莫名在这高温的白天打了个寒颤,不知道为什么,她突然觉得有点冷,有点阴森,好像是以前第一次看超级恐怖的鬼片脚底板发凉的那种感觉……末世开始后她就再也没有这样过了。 她又抖了抖。 双方打在一起,然而三个男人哪里是这十几个异能者的对手?他们之所以敢在这里横行霸道,就是凭借着强大的异能跟体魄,因此没一会儿三人就落入下风,偏偏冉冉还没有带玲珑走。 三号回头喊:“冉冉!还愣着干什么!快走!” 冉冉都要急哭了:“玲珑我们走!我们走啊!” “想走?没门!”光头壮汉全程没亲自动手,得意的笑,“到了我这地儿还想全身而退?不存在的。” 玲珑也说:“走什么走,这路那么多土,会把我的裙子弄脏。” “没事,待会儿你躺在地上,裙子照样得脏。”光头笑着说。 玲珑轻轻捂嘴笑起来,“那你还不靠我近一点儿?赶紧把我弄脏?我可期待着呢。” 冉冉用你疯了的眼神看她。 光头也的确不怕她,毕竟这就是个看起来十五六岁的小姑娘,能有什么本事?她那细胳膊细腿加在一起都没有他的手臂粗,能掀起什么风浪?干脆地走了过去,伸手就要摸玲珑的脸,却被她躲了过去。 “脏死了。”玲珑嫌弃地说,“你这样恶心的垃圾,给我做肥料我都不要。” 她说完这句话,光头突然不动了,他身后的手下不明所以还在起哄:“老大你干什么呢!还不赶紧拿下这小婊|子大展雄风给她点厉害瞧瞧!” “就是就是!老大上啊,兄弟们还等着接盘呢!” “妈的这么久了总算来了个真正的女人了!这两个老子都草吐了!” …… 然而不管他们说什么,光头都没有回话,他僵硬地转过身朝来时的圈子走去,每走一步都会传来冰雪凝结的声音,首先是他的脸,然后一路往下,被冰雪包裹,最后变成了一根冰柱,只能隐约看到里头有个人形。 玲珑拍了拍小手,这根冰柱就立刻分类成了千万片,掉在地上后迅速被太阳晒化,渗入土地消失不见。 完了玲珑还很得意地问冉冉:“没弄脏地面吧?” 至于光头的手下都已经说不出话了,光头作为他们的老大,实力是最强悍的,可现在他居然一下就、就消失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这会儿再看那貌美如花的少女,除却惊艳外,更多的是一种寒意,尤其那少女还笑意盈盈,可就是她轻轻拍了下手,老大就炸了! 有人比较机灵,直接掐住了二号的脖子,结结巴巴地威胁,“你、你别过来!你过来我就宰了他们!” “那还是你先死吧。” 玲珑说完,那人比光头更快结为了冰柱,然后瞬间炸裂,二号重获自由,其他人都吓坏了,纷纷转身想跑,可惜来不及了。 然后玲珑问冉冉:“你觉得这炸冰花好不好看?又漂亮又卫生还不弄脏地面。” 冉冉已经说不出话,她僵硬地看向玲珑:“你、你……” “不是说了,只要你们侍奉好我,听我的话,就有好日子过?” 是的,她的确说了,可他们以为她说的是食物,没有人朝这方面想啊!谁都没想到这娇滴滴的小姑娘出手居然这么残暴!还有这个是什么异能?她是怎么做到的?三个男人都惊呆了,没等他们问,之前地上的两个女人连滚带爬跑了过去,充满哀求:“你们要去L市吗?我也想去!你们能带上我吗?求求你们了,我们什么都能做的!” 冉冉搞不懂,怎么看他们的大佬都是玲珑,这两个女人为什么就跟男人说话呢? 该求的是谁她们心里没点数吗! 231.第二十一片龙鳞(五) 第二十一片龙鳞(五) 玲珑也不说话, 就听两个女人求他们带着一起上路, 她们的衣服都没来得及穿好,这要是末世之前,男人对着兴许还能生出几分怜惜, 但是末世里人人灰头土脸, 光头他们只想发泄哪里会管她们干不干净好不好看?是个女人就成, 所以从外表来看, 真的又黑又干又瘦又脏,跟末世前街边的流浪汉没什么区别。 等到她们求完了, 玲珑才干脆利落地拒绝:“不带。” “求求你们了……” “求也没用, 我说不带就是不带。”玲珑不耐烦地说, “你们还愣着干什么,该进去了,里头肯定有车。” 冉冉看着这两个可怜的女人,心早就软了, 她想说服玲珑,可是又清楚地知道她并不能这么做。现在是玲珑在保护他们照顾他们, 她凭什么要求玲珑再多保护两个人, 再拿出两人份的食物呢?可是如果不带上,难道要她们自生自灭吗? 那个简易的轿子也不要了,玲珑先一步走进去小镇, 冉冉连忙跟上, 里头果然有车, 还不止一辆。玲珑挑了一辆最大的, 看起来也最干净,但是里头可能是臭男人多了,有股味儿,她就摸出清洁用具支使三个男人打扫,务必要弄的干干净净一尘不染。 末世前洗车都要很久,何况是末世后?整整一下午他们基本上什么事都没做,全用来洗车了,最后玲珑勉勉强强满意,里头的车套什么的早就不能看了,干脆全丢掉换上新的,反正玲珑有“空间”。 他们洗车的时候两个女人就在边上看,她们倒是也想伸手帮忙,但玲珑觉得她们太脏根本不接受。 等到车子洗好,玲珑就准备上车走了,末世的白天长的可怕,虽然现在看着是下午,可那轮夕阳说不准能挂七八个小时,所以还是先去L市。不过他们一准备走,两个女人就扑了过来,涕泪横流的求带着她们。 玲珑都懒得跟她们说不了,直接叫一号开车,她的声音那么甜,此刻却无比冰冷:“要是她们还挡着,直接压过去就是,反正现在杀人也不犯法。” 结果没压过去呢,两个女人就躲开了。玲珑从后视镜里看了一眼,嗤了一声:“果然很怕死。” 冉冉不住地回头去看,“她们会不会有危险?” “这个时候谁会没有危险?”玲珑觉得这姑娘好傻白甜,“还有车,那些人的物资我一点都没拿,车子食物淡水武器都有,非要跟我一起上路算什么事儿?看着就烦。” 谁活得下去谁活不下去,跟她又有什么关系啊,玲珑才不管这些呢。 她又说:“等到了L市你们就自己找地方去吧,我不跟你们一起,到时候你要是还惦记这两个人,就再开车来找她们。” 冉冉不敢说话了,不知为什么,她总是有些畏惧玲珑,这个少女美丽又神秘,如果她说了不,就不允许任何人质疑,他们对她而言也不算朋友,就跟玲珑说的那样,她只是缺侍奉她的跟班,等到了L市大家就分道扬镳。 接下来一路,玲珑果然如她所说的那样庇佑他们,这可能是末世开始后四个人最放松也最安全的一段时光,不用担心会遇到丧尸,也不用烦恼今天的食物吃完了明天还有没有。他们有美味的热腾腾的食物,有温暖的柔软的被子,还有干净时尚的衣服——玲珑似乎有个小宝库,她拿出什么东西来都不会让人觉得奇怪。 因为有了车子,那么路线就又要重新改动,三天后,他们顺利到达了L市。 玲珑说到做到,她说到L市大家分道扬镳,果然就头也没回,车子跟里面的东西她都不要了,在四个人排队等待检查的时候,她已经先行进去了——毕竟她的异能足够强大到让她理直气壮的插队。 幸存者们进入L市要经过严格的检查,确保他们身上没有携带丧尸病毒,否则一旦被一个人混入,其他人都要遭殃,会引起巨大的恐慌。而像玲珑这样强大的异能者,她会被直接请去L市高层中心。末世之中强者为敌,L市在目前是比较安全的地方,但这不能保证每个人都能过得很好,幸存者们要付出一定的劳力来换取自己的日常所需。 异能者需要外出寻找资源或是清理丧尸,非异能者则要负责开垦土地建设新家。L市曾经是丧尸大爆发的中心,如今好了很多,都是人类亲手重新建立起来的。 L市高层除却德高望重的市长以外,其他的都是异能者,这些强大的异能者由为首的人带领,男女都有,得知来了新的强者,大家都很高兴,但谁也没想到“强者”会是个看起来这么小这么嫩的小姑娘! 哪怕身为L市的高层,他们也没有好逸恶劳的享受,毕竟他们身上担负着保护所有幸存者的责任,所以虽然衣食无忧,却也没什么功夫来打点自己,整洁能看就行,美是什么,不知道。 可这小姑娘也太……就跟末世完全没爆发一样!她甚至穿着公主裙踩着小皮鞋,打扮的精致又甜蜜,外头太阳有些大,她手里还拿了一把蕾丝太阳伞,就这么优雅地走了进来。被她这么一对比,其他人简直灰头土脸的不能看。你说都是人,怎么差距就这么大呢? 见会议室坐了这么多人,玲珑也一点都不怕,毫不客气地就坐了下来,半分求人收留的卑微都没有,反正她到哪里都活得下去。 “是这样的,龙小姐,如果你愿意留在L市,那么和我们其他异能者一样,需要担负起责任与义务,我们也会为你提供住所与食物,根据个人能力进行任务分配,你觉得如何?” 说话的是市长,他看起来很和蔼,说话也很有分量,玲珑眨眨眼:“也不是不可以,不过食物什么的就不劳烦你们了。你们吃的我看着恶心,咽不下去。” 她说话毫不客气,骄纵又任性,可她实在是太好看了,娇滴滴甜蜜蜜,叫人觉得哪怕她这么挑剔也是理所当然,谁叫她这么漂亮呢?有什么不能原谅她的?再说了她也没说错,他们平时的食物也仅仅是能吃,不饿肚子,跟美味差了个十万八千里。 不过玲珑并没有满足,因为她还有一个要求。纤细的手指头直接指向一个面容冷峻的男人:“我要他陪着我四处走走。” 这话一说出来所有人都惊呆了,尤其是市长身边那个漂亮的年轻女人,一瞬间几乎要用眼神吃了玲珑!可玲珑没有丝毫胆怯,她挑眉:“怎么,不可以吗?他陪我的期间,我可以庇佑你们所有的幸存者。这个买卖划不划算,你们心里应该有数。” 小姑娘未免……口气太大了些,她知道自己是在跟谁说话吗?她随手一指的那个男人,可是最强的异能者萧厉!L市能有今天离不开他,可现在居然有个小姑娘张嘴让萧厉陪她四处走走??? 现在的小姑娘都这么早熟的吗!她看起来顶多也才十五六岁! 嫩的能掐出水了,萧厉今年可都二十八了,这这这这叫什么事啊! 可玲珑知道,萧厉一定会答应她。 年轻女人直接站了起来:“你不要胡言乱语,你庇护我们?你知道L市现在有多少幸存者吗?张嘴就说这样的大话,小姑娘家一点羞耻心都没有?” 玲珑身子前倾单手托腮:“羞耻心是什么,是好吃的吗?能不能让我尝尝?” 女人被气得一窒,没等她再抨击这个小姑娘,就听到沉默寡言的萧厉说:“可以。” “厉哥!” 萧厉站起身:“你的要求我都可以答应。” 玲珑很满意,可年轻女人对她的态度她是不喜欢的:“你算什么东西,我问的人都没回答我,你倒是先开口了,怎么,羞耻心这种东西,你有?” 身为人类都没有的东西凭什么要求龙女有,做了亏心事才会有羞耻心不是么。 女人更愤怒了,可玲珑已经站起身,“我在门外等你。” 萧厉没有说话,跟了出去。 临走前玲珑看了那个女人一眼,对她挑了下眉,毫不掩饰挑衅之意。如果不是周围还有其他人,女人怕是已经站起来要打她了。身为强者,她不容许任何人侮辱自己的尊严!可萧厉在,她又要维持形象,百般思索还是暂时忍耐,往后又坐了下来,只是拳头已经攥的很紧。 玲珑一出去就把伞交给了萧厉:“麻烦打一下。” 萧厉沉默地看着手里的蕾丝小伞,特别可爱特别软萌,但在他手里就不是那么回事儿了。最终他还是给玲珑打伞了,面色仍然沉静:“你为什么会有我妹妹的遗物。” 刚才在里面,她说出要他陪她的话时,轻轻挽了下袖子,萧厉就看到了她手腕上的玉镯。 232.第二十一片龙鳞(六) 第二十一片龙鳞(六) “啊, 你在说什么?遗物?”本来满面笑容的玲珑瞬间换成讶异的表情, 仿佛完全不知道萧厉在说什么。“我这镯子怎么可能是你妹妹的遗物?难道你肯跟我出来不是因为你喜欢我?” 萧厉:“……” 他沉静的目光又落到了玲珑的手腕,那个镯子他太熟悉了,因为是他亲手雕琢的, 世界上不可能有第二个相同的。妹妹死后, 他再也没有见到过这个镯子, 刚才在会议室的时候, 她一边说话一边有意无意露出手腕,他看到了这个镯子, 当时就决定开完会后要来找她问个清楚, 问问为什么妹妹的遗物会在她手上, 她又是谁,到L市是为了什么。 萧厉不爱说话,尤其是末世开始后,他有时候可以几个月不发一语, 可他永远都沉默地守护着幸存者们,从来不怕死。 他跟其他幸存者不一样, 其他人拼了命想要活下去, 萧厉却不。萧厉觉得自己活着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守护其他活着的人们。天真的孩子,慈爱的老人, 年轻的少年少女……看到他们活着, 他就觉得很满足。 就好像自己的妹妹还没有死掉一样。 玲珑把自己手腕上的镯子撸下来递到他面前:“仔细看看, 这是不是你妹妹的遗物, 如果是,你得答应我几个条件,我才会把她还给你。” 萧厉抬手接过,他粗糙的指尖一点点抚过镯子上的图案还有几不可见的裂缝,眼眶发热。末世的到来让人无法防范,他以前是个当兵的,父母早亡,唯一的亲人就是爷爷跟妹妹,可是爷爷身体不好,末世一开始便去世了,萧厉千辛万苦去到妹妹的学校找到她,想要带她离开,用自己的性命保护好她。 可最后他没有保护得了,他不仅没有保护好妹妹,还没有留下她的任何东西。末世之中度日如年,除了他,没人记得妹妹。 “我什么都可以答应你。”萧厉盯着镯子,这个镯子成色其实一般,是在部队时萧厉跟着一个老战友学的雕的,他那时候技术不怎么样,所以有些瑕疵,但妹妹却很珍惜,一直戴着。 玲珑笑的特别特别甜,她本来就长得好看,哪怕是萧厉这样不近女色又性情沉默的硬汉,也不由得为这笑容感到惊艳。他看着玲珑,等待她提出条件。 “我要你照顾我。”她毫不客气地对他伸出手,“还要你喜欢我。” 前一个条件对萧厉来说虽然有些为难,却也不是不能接受,可第二个……他露出匪夷所思的表情,这样的表情终于让他总是寡言的面容显得有了几分人气:“我二十八岁。” “那你比我小。” 萧厉沉默地望着她,玲珑拍拍手,“虽然我看起来是个少女,其实我已经很老很老了,你看,人都能变成丧尸了,我为什么就不能不显老呢?” 很有道理,但萧厉不信。玲珑干脆地把镯子塞给他:“你住在什么地方,我要跟你在一起,还有件事我也想告诉你……” 话音刚落,就看见之前那个对她很有敌意的年轻女人找了过来。对方先是瞪了玲珑一眼,似乎在警告些什么,然后用轻柔的声音跟萧厉说:“厉哥你怎么在这儿?话谈完了吗?快点进去吧,明天要出任务,我们还要布置一下呢。” 萧厉就看向玲珑,没有说话。玲珑对着女人嫣然一笑,很自来熟地上去挽住萧厉的胳膊:“厉哥,带我一起吧?” 萧厉没有拒绝,就这样让她抱着胳膊对女人点了下头,然后先走回了会议室。 女人在背后握紧了拳,玲珑不回头都感觉自己后背要被烧穿了,于是她更加用力地抱住萧厉,简直整个人都要挂在他身上,于是会议室等待讨论明天任务布置的异能者们都惊呆了,看到平日里不苟言笑话都不怎么说但是超级强的厉哥身上……多了个萝莉挂件走了进来,还很淡定地到自己平时坐的位置上坐好,好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 更让人大跌眼镜的是萝莉挂件爬到了他腿上,小姑娘就那么小小一只,坐在高大强壮的厉哥腿上,你还真别说,还……挺和谐的。 和谐的让人不知道说什么好,内心深处甚至还有点小嫉妒,末世来临之前男女比例就失调,多少光棍娶不到媳妇,末世开始后就更惨了,别说是娶媳妇,就是见到个女的都难,所以毕亦薇性格虽然高傲,却仍然大受追捧,谁叫她是市长的女儿,又是异能者,而且长得漂亮身材好呢! 不过女神的话眼光当然也高,普通的异能者肯定是看不上的,就看上了人帅话不多的厉哥。然而这都一年多了两人还是没什么进展,真是把人看得急死了! 你说你们要是不成,能不能说一声,这样大家还能公平竞争嘛!知不知道多少单身少男都在等女神垂青? 可惜女神就喜欢厉哥,跟厉哥说话的语气都跟其他人不一样。但现在这修罗场就刺激了,突然冒出一只超可爱的美萝莉,厉哥到底是会选择高冷女神还是娇俏少女,真是好让人期待啊! 期待的同时又有那么一点点嫉妒,为什么在这种时候还有那么多女人喜欢厉哥?是,厉哥的确是长得帅身材好异能强,但、但他们也不差啊!他们就是矮了点丑了点身上赘肉多了点外加异能弱了点嘛,为了L市的未来他们仍然是非常拼命的!为什么他们到现在仍然是单身! 玲珑才不管其他人怎么看,也不管他们的会议内容,她专心致志地坐在萧厉的大腿上吃薯片,吃的咔哧咔哧响,不时还掉点碎屑,一开始大家还没注意,后来突然有人抽了抽鼻子:“好香……是蜂蜜黄油薯片的味道!” 薯片这种东西,大家已经很久没有见到了。 ??? 玲珑坦荡地任人围观,捏起两片塞到了萧厉嘴里。萧厉咀嚼了两口吃掉,他对零食是没有兴趣的,但现在这个末世,能有点零食吃,那无异于是超级大餐。他吃完之后也愣了一下,小姑娘手上他记得清清楚楚就只有那把蕾丝太阳伞,什么时候多出这么大一包薯片?还吃的这么香? 不知道是心理作用还是别的什么原因,总之这薯片的香味越来越大越来越大……没人有心思去考虑明天的任务要怎么布置了,大家都觉得……好香! 在异能者们“能不能让我吃一口”的目光里,玲珑无情冷酷残忍无理取闹地将最后一片吃掉了,然后异能者们又一脸懵逼地看到她不知从哪里摸出来一罐橘子汽水,还娇滴滴地塞给萧厉:“厉哥,你帮人家打开。” 随着易拉罐被打开,异能者们都拼命朝这边瞧,玲珑摸出一根吸管,先塞进萧厉嘴里让他喝了几口,然后自己也灌起来,喝完了拍拍肚子:“啊真好吃。” 当然好吃! 看到被她无情丢弃的薯片包装跟易拉罐,已经有异能者想要扑过去捡起来闻一闻舔一舔感受一下味道了! 玲珑就笑起来:“你们想吃吗?” 想啊!!!! 当然想!!!! 要是能有薯片吃有汽水喝,给他们当皇帝都不干!这两年他们吃的都是些啥啊!虽然勉强能吃饱,但跟末世之前的食物怎么能比?谁能比得过凉皮烧烤小龙虾?谁能比得过火锅烤鱼臭豆腐?别的不说,他们就连新鲜蔬菜水果都很难吃得上! 玲珑发出清脆的笑声,她虽然任性不讲理,却很懂得收买人心,只是拍拍小手,每位异能者面前就自动出现了一包薯片跟一罐橘子汽水,然后她很大方地说:“吃吧不要客气。” 当然不客气!!!! 谁客气谁傻逼!!!! 异能者们已经快要高兴的疯掉了!而玲珑很讨厌毕亦薇,所以惟独毕亦薇面前的桌子上空空如也,除此之外还有萧厉面前也空无一物,玲珑仰起小脸问他:“你喜欢吃什么?” 萧厉对食物没有要求,以前在部队什么艰苦条件都尝过,但历经两年末世,也对食物有了渴望。可他没有第一时间回答玲珑的问题,而是告诉她:“财不露白,你懂吗?” 玲珑用你是傻子吗的眼神看回来:“不然我为什么要你照顾我呢?就是要你保护我啊。” 萧厉居然说不出话来,玲珑从他大腿上跳下去拉住他的手:“走走走我们去你住的地方看一下,反正刚才的任务已经讨论完了对吧?” 异能者们在啃薯片喝汽水一个比一个忙,只能疯狂点头无暇回答。 萧厉就这么被拽走了。 他是最强的异能者,L市离不开他,其他异能者大多两人住一间,惟独他是一个人住,虽然房子不大,但一卧一卫一厨一客厅,玲珑表示很满意。 233.第二十一片龙鳞(七) 第二十一片龙鳞(七) 末世物资奇缺, 一些异能者因为能力上的强大便理所当然的占据好的资源, 萧厉是个例外。他对身外之物没有追求,就他现在住的这个房子还是市长感念他为L市以及幸存者们做出的贡献非要给他的。 其实市长想多了,萧厉以前是当兵的, 住的都是一间十二个人的上下铺, 干什么都跟战友一起, 所以不爱说话归不爱说话, 他还是很能适应集体生活的。 反正比起玲珑来这里的路上坐过的那两辆破车,这个房子算是不错了, 就是太单调太空旷了些, 连个衣柜都没有, 萧厉的衣服就那么两三件,来来回回的穿,多年的军旅生涯让他养成了极好的习惯,衣服鞋子都摆放的整整齐齐, 床上的被子也都叠成了豆腐块儿。 跟性情散漫自由的玲珑简直是两个极端。玲珑把自己的蕾丝小阳伞放到桌子上,看了看那张干净整洁的单人床, 不免有了几分感动。你看看, 就算都是人类,人跟人之间的差距还是巨大的,怎么就不见萧厉灰头土脸把自己弄得脏兮兮的呢?人还是要爱干净比较好一点。 她跟萧厉说:“我要睡床。” 萧厉没有异议, 这是必然的, 但孤男寡女住在一起难免有些麻烦, 他想了想, 转身出去了。玲珑站在他身后不知道他这是什么意思,既然点头那就是答应了,可怎么转身就走了? 不过她没等多久萧厉就回来了,肩上扛着一大堆硬纸板。接下来玲珑就坐在床上一边吃零食喝汽水一边欣赏萧厉做活。他看着高大强壮,实则心灵手巧,很快就用硬纸板糊出一面墙,隔开了空间,因为他这房子说是一卧一厅,其实卧室跟客厅之间就没墙,玲珑要是睡床上,萧厉肯定得睡客厅,他无所谓,可人家小姑娘不行。 玲珑看着他糊出来的墙,一开始这些硬纸板都丑的不忍直视,但架不住萧厉手巧,最后糊的还像模像样的,他不知又从哪里弄来一些花花绿绿的壁纸粘贴上去,硬纸板墙勉强也能入眼了。玲珑撑着下巴看他:“你可真贤惠,现在我相信你能照顾好我了。” 她说的无比真诚,萧厉一时间不知道自己该点头还是该沉默。但这个少女她对什么都很有兴趣,脾气来得快去得也快,就跟那种被家里人宠坏了的小公主一样,天真任性,却无法让人对她说出一句恶言,因为她不管做了多么过分的事,似乎都能被原谅。 玲珑睡了萧厉的床,但两个人还需要一套铺盖,白天的话气温高还好,到了晚上空调都没有是非常难受的,会被冻死,萧厉就打算再去后勤那里领一套来,玲珑进L市的时候经过了检查与测验,她这样强大的异能者别说是一套铺盖,就是重新分配房子都不过分。 但却被玲珑拉住了,她摇头:“太丑了我不喜欢,你不觉得我这样的小可爱不应该睡这种劣质床单吗?” 她连挑剔都挑剔的理所当然。 萧厉想跟她说不是的,还是有一些好的生活用具的,只不过他选了最普通的那种,如果是她用的话,他会想办法拿好的来。玲珑不听他解释,她摆摆手:“你别看我,你眼睛没我大。” 她懒得从他的眼神里读取他是什么意思,“平时生活所需你不用操心,我什么都有。” 这话萧厉是相信的,她凭空变出一堆薯片跟汽水时大家都看呆了,他想了想,慢慢地说:“以后不要太冲动,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玲珑却不在乎道:“谁有本事谁就来抢,抢得走也算是他厉害。”可要是抢不走,就只能当她闲暇时塞牙的小零嘴了。 紧接着萧厉怀里就被塞入一捧粉嫩嫩的颜色,玲珑说:“你帮我铺床吧。” 他任劳任怨地就做了,对玲珑简直容忍到了极点,玲珑想他肯定很爱他的妹妹,否则不会违背自己的原则对她这样予取予求。萧厉性情正直,哪怕是末世也不会干出光头壮汉那种龌龊事,可玲珑一个小姑娘,虽然只是看起来的小姑娘,可他却二话没说就答应她留在他身边,还答应要照顾她,就因为玲珑拿出了他妹妹的遗物。 玲珑想,等到萧厉知道真相,会有多难过呢?是不是跟他的妹妹的灵魂味道一样,闻起来甜美,吃起来却有淡淡的苦味? 她撇了撇嘴,边看萧厉铺床边问:“你们晚饭怎么吃啊?有食堂吗?吃什么呢?你这样的强者也跟普通人一起吗?有没有开小灶的权利?” 问了一连串,萧厉扭头看她,就见她一脸认真跟好奇,他有些莞尔,“去食堂,跟大家吃一样的。” “吃一样的……”玲珑仔细品味了下这四个字,皱起精致的小脸蛋,“别了吧,你别去,你留下来陪着我,我害怕,一秒钟没人陪都不行。” “明天要出任务,我需要食物让自己保持精力。” 虽然小姑娘有些无理取闹,但萧厉还是很认真地跟她讲道理。“明天要去的地方有些危险,你就不要去了。” 说完补充了一句:“别把你的裙子弄脏。” 她的裙子真的很漂亮。 这样干净天真的小姑娘,就应该穿的漂漂亮亮过得开开心心,天底下任何一个人都应该这样过日子的。 玲珑眨了眨眼:“可是你们食堂吃的那些东西……”她用脚趾头想想都知道好不到哪里去,异能者们隔三岔五就要出去寻找物资,可见L市如今过得多艰难。她遇到一号那几个人时也亲眼见过了他们吃的都是些什么,一包过期的白水煮挂面都能让他们高兴很久,见到白米饭的时候甚至直接掉眼泪了。 “有的吃就很幸福了。”萧厉说。 玲珑倒是很赞成他的这个观点,没人比她更清楚饥饿是种什么感觉,她最初从荒海醒来时,饿的忍不住想发脾气,到了人类世界吃了再多人类的食物也没有用。跟人类不一样,人类还能饿死,死了一了百了,龙女却怎么饿也不会死——还不如死了呢,死了就不知道什么叫饿肚子了。 萧厉要走,还是被她抓住了:“你可是要照顾我保护我的人,不吃好不吃饱,哪里有力气保护我?喏,我们今天晚上吃这个。” 萧厉知道她的异能很神奇,但现在……饶是他经历过大风大浪,看到桌子上出现的电磁炉鸳鸯锅还有火锅食材也都惊呆了。玲珑还拽他直接盘腿坐地上,然后他才发现地上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两个卡通坐垫! L市有电,但是有限,因为L市外一直是丧尸围绕的中心,这个城市充满了新鲜的甜美的人的味道,哪个丧尸不想进来?它们在城外四处游荡,所以线路信号经常会被破坏,每当这个时候,就会有异能者前去修理——这也是任务的一种。 但现在是有电的,哪怕萧厉吃惯了苦,当他闻到煮熟的锅底发出的香味时,也忍不住狠狠地咽了口口水。这一刻,食堂那些所谓的食物根本不值一提,他想起会议室里玲珑塞给他吃的薯片,他还喝了几口汽水——那是久违的味道。 玲珑递给他一双筷子,“吃吧,我可不会跟你客气。” 她进食速度非常优雅,也非常快,最终萧厉还是没能忍住火锅的诱惑,跟玲珑一起吃了个饱。玲珑本来打个响指的功夫就能把这些东西处理掉,萧厉却阻止了她。不知道为什么,玲珑觉得萧厉看那剩下的火锅底料似乎都比看她来的痴迷。 难道她还比不上一堆吃剩下的火锅底料??? 萧厉抬头看她,认真地说:“留着下一顿,可以下挂面,晚上气温低也不会坏掉。” 玲珑才不要! 她才不要吃剩饭剩菜!于是她毫不犹豫地回绝:“不行。” 没等萧厉阻止,桌面已经光洁如新。玲珑又说:“你去洗个澡吧。” 萧厉是不想浪费水的,他爱干净,但L市能用的淡水并不多,实在是忍不住了他就自己出去洗,外面虽然危险,却不会浪费幸存者们的水。没等他拒绝的话说出来玲珑就说了:“你是不是忘了我是水系异能?要多少有多少,你要是不信,现在我就水淹L市给你看。” 不知道为什么,萧厉总觉得玲珑说水淹L市的时候不是在开玩笑,亮晶晶的眼神表明她是真的很想这么玩。 结果等到他洗完澡出来,又得到了玲珑给他的新衣服,萧厉心里突然有了疑问,这真的是他在照顾她么?不管怎么看,好像都是他承了小姑娘的情,说起照顾,他照顾她什么了? 这个想法让萧厉的面部表情一瞬间有点奇怪,他换上干净的衣服,整个人显得更加挺拔英俊,玲珑看着,满意极了。 234.第二十一片龙鳞(八) 第二十一片龙鳞(八) 玲珑喜欢好看的, 不管是什么。她毫不掩饰自己以貌取人的特性, 看到洗完澡走出来的萧厉,他浑身上下都充满了男人味,是那种荷尔蒙爆棚的感觉, 可偏偏他这个人性格又过分沉静稳重。 还挺有趣的, 怪不得毕亦薇那么喜欢他, 暗恋两个大字就差没写在脸上。玲珑不喜欢人类之间那种暧昧横生有话不说非要拐上十个八个弯儿的作风, 她有时候那么玩是觉得有趣,但更多时候她比较喜欢开门见山:“末世之前你有女朋友吗?” 没等萧厉回答她就了然了:“俗话说得好, 当兵三年母猪赛貂蝉, 我想你肯定没有女朋友。那你现在呢?末世里你有女朋友吗?我看那个叫毕亦薇的姑娘就很喜欢你。” 毕亦薇? 萧厉沉声道:“我们是战友。” 末世里所有的幸存者都是并肩作战的朋友, 说实话萧厉就没想过什么女朋友的事,他只想在自己还有能力的时候多为幸存者们做一些事,也许在他有生之年能看到幸存者们快乐地活下去,总有一天丧尸会退去, 新的未来会来临。 “那我做你女朋友吧?” 小姑娘眼睛特别漂亮,眼珠又黑又大, 闪烁着动人的光, 萧厉有时候觉得她像只狡猾的小狐狸,有时候又觉得像稚嫩的小兔子,对于玲珑的要求他并不惊讶, 只是很诚实地告诉她:“我二十八岁, 孑然一身, 什么都没有, 也许未来某一天就会战死,你不应该喜欢我。” 结果小姑娘用一言难尽的眼神看他:“你好不要脸啊,谁说我喜欢你了?” 向来沉稳的厉哥耳根子有点红,这倒是……人家只说当他的女朋友,又没说喜欢他!等一下!如果不喜欢他,又为什么要当他女朋友?萧厉就不明白了,难道是末世来了,他老了,落伍了,搞不懂现在小姑娘们都在想什么了?这个想法让他的脸有一瞬间的黑,其实以前妹妹还在的时候也这样,他忙,一年到头难得见几次面,每次见了面妹妹都要说些流行词汇,老干部厉哥压根儿就听不懂,但妹妹说的兴起,他就也跟着捧场。 其实根本一个词都没搞懂。 “有我在,你不会死的,我说过我会庇佑你,难道你不信?” 萧厉沉默地看着她,玲珑卷起自己的头发玩,“我想做你女朋友嘛,你答不答应?你要是不答应,我就揍你。” 真是清新脱俗的求爱呢! 末世里女性占比是幸存者的十分之一,本身就抢手,更何况是她这样长得漂亮又有能力的?萧厉实在是想不通,自己是有哪里好叫小姑娘给看上了,他有点一言难尽地问玲珑:“为什么?” “因为我中意你啊!” “可……”刚刚才说了不喜欢他。 “中意跟喜欢是两回事你明白吗?”玲珑走过来,她的个儿娇小,萧厉却足足有一百九十几公分,她也就到他胸口,那么小小软软的一只,像是刚刚断奶的小猫,需要人的呵护与爱惜。萧厉在玲珑面前说不出拒绝的话,他看着少女清澈的眼睛,半天轻轻叹息:“你高兴就好,但是,我事先说好,我一无所有。” “谁说的。”玲珑斥责,“你有我这个无敌外挂。” 饶是萧厉这会儿也忍不住笑了,他笑起来就很好看,冲淡了严肃,甚至玲珑发现他脸颊上还有个浅浅的酒窝。对嘛!这才对嘛!人类就是要可爱一点贴心一点才能讨得龙女大人的喜欢嘛! 等到第二天出任务,萧厉作为异能者中的强者,向来占据领导地位,他从不迟到,时间观念非常严格,因此当今天出任务的异能者全部到齐却发现厉哥还没有说走,大家就都觉得奇怪了。 毕亦薇问:“厉哥,怎么了?咱们该出发了,不然天黑之前赶不回来。” 如果天黑之前赶不回来,很容易遇到危险。尤其是现在天黑的时间似乎越来越长,对于异能者来说这并不算什么好事,因为黑夜对丧尸而言不具备意义,却能够很好的阻挡异能者的感官。 萧厉沉声说:“再等一下。” 结果他们又等了将近十分钟,毕亦薇都搞不懂萧厉在做什么了,就在她准备再问一次时,一个清脆甜美的声音传来:“厉哥我来啦!” 紧接着大家就看到一团粉粉白白的扑进了不苟言笑的厉哥怀里,最关键的是厉哥还接住了!这铁血硬汉!钢铁直男!什么时候居然也喜欢粉色了?!再定睛一看,这不是昨天刚来的超级漂亮还有给他们薯片吃的小姑娘嘛! 本来等的有些烦躁,可小姑娘太好看了,异能者们没几个忍心说话的。小姑娘今天穿了件粉□□白的蛋糕裙,层层叠叠的,裙子直到膝盖,露出两条仍然裹着白丝的腿,头发扎成了马尾,手上则拿着一把粉红色的小阳伞——她怎么这么会打扮自己?说真的,要不是清楚过了两年末世的日子,大家伙儿都要觉得他们今天是要去郊游的了。 不知道活了多久的玲珑理直气壮地扮嫩,反正她的外表永远如此年轻,看不顺眼的话也只能忍着没办法了。她眼里看不到其他人,先扑到萧厉身上腻歪了几十秒,萧厉无奈地任由她挂着,好脾气地说:“玲珑,你先下来。” “不要。”她拒绝,“我要你抱我上车。” 她是很任性的。 萧厉还没生气,毕亦薇却忍不住了,好在人前她向来形象极好,这会儿也只是微微皱眉:“厉哥,玲珑年纪这么小,适合跟我们一起出任务吗?而且昨天讨论的时候她也不在名单了……” “没关系,她说她能帮得上忙。” 她说她能帮得上他就信?毕亦薇都不知道什么时候萧厉成了这么个单纯的人了,叫她说玲珑就是来作妖的!他们是要去出任务不是去游乐场,穿成这个样子像话么! “啊对了。”玲珑突然想起什么,她伸手摸了摸自己的小包包,献宝般从里面拉出一串棒棒糖,给今天的同伴一人分了一支——当然,没有毕亦薇的,玲珑不喜欢谁就直接说,从不做表面功夫。“请大家吃糖吧~” 糖! 多么珍贵的东西! 哪怕身为异能者,也不过是比普通幸存者多了些食物能够保证温饱,糖果这种东西是想都不要想了,可怕的高温让许多能够保存的糖都开始变质根本不能入口,玲珑给的这一根棒棒糖,他们连包装都舍不得拆开,捧在手上看得几乎出神。 毕亦薇都要气死了,她真不知道该拿玲珑这种人怎么办!你说对方要是拐着弯儿来阴的,那她一点都还不怕。可这人也太不按常理出牌了!还有厉哥,厉哥怎么也被蛊惑了? 本来等了玲珑很久的异能者们,就这么没有出息的被一根棒棒糖收买了,他们小心翼翼地把糖放好,心痒难耐时就拿出来在手上看一看,似乎整个人心情都好了起来,觉得未来有盼头了。 早晚他们可以随心所欲的吃糖。 萧厉在玲珑的要求下抱她上了车,低声问她:“怎么这么久?” “人家是女孩子嘛,要打扮的。”玲珑理直气壮地回答,“而且我还要考虑今天出门穿什么衣服搭配什么鞋子,你觉得我过得很轻松吗?” 萧厉一时间无言以对。 他们今天要去离L市五个小时车程的地方营救幸存者,这里的幸存者给L市发来了求救信息,还说他们所在的地方有大量物资,无论真假,面对幸存者都不能放弃,所以萧厉带了十二个人,加上玲珑,总人数变成了十四个。 他还是有点担心,虽然玲珑总说她很厉害她能庇护他,但在萧厉心里她就是个娇滴滴软绵绵的小姑娘,怎么也看不出她说的“很厉害”,到底是厉害在什么地方。 毕亦薇跟玲珑不对付,倒不是毕亦薇不想做表面功夫,是玲珑根本不搭理她,对她的不喜欢就差没写在脸上了。巧的是,毕亦薇也是水系异能者,她知道玲珑检测的时候很强,却不知道能强到什么地步。瞧见玲珑黏在萧厉身上,简直恨不得把她扒下来从车窗扔出去! 到底是哪里来这么不要脸的女人! 竟然迷惑了厉哥! 玲珑就是不知道毕亦薇在想什么,看她的眼神就都知道了。她一点不怕,趴在萧厉肩头,也不在乎被其他幸存者看见,就直接翻了个白眼做了个鬼脸,还对毕亦薇比了个中指。 反正她年纪小,她年少轻狂不懂事,做出什么任性的事也情有可原。毕亦薇就不一样,那可是温柔大度的成年女人,还是诸多幸存者的女神,玲珑再冒犯她,她也不能跟她一般见识。 龙女大人装嫩装的开心极了。 235.第二十一片龙鳞(九) 第二十一片龙鳞(九) 毕亦薇看不爽玲珑, 她自己又是被千娇万宠的长大, 即便末世来临,她也仍然过着好日子,而且因为觉醒异能, 父亲又是最大的幸存者基地市长的缘故, 毕亦薇甚至比末世前还要受人追捧。她这辈子都没受过委屈, 有她在的地方那就是人群的焦点, 没人能跟她比,偏偏突然冒出来个玲珑, 用点小恩小惠就让幸存者们对她感恩涕零。 这要是末世前, 请大家去五星级饭点放开吃一顿毕亦薇都不放在眼里! 她喜欢萧厉, 这是毋庸置疑的,不仅仅是因为萧厉的强大,还因为他的人品与外表,如果能得到萧厉的回应, 那么无论末世将变得多么艰难,被他保护在羽翼下的人都会过得很好。 父亲也爱她, 可父亲终究是老了, 也有让萧厉接替自己成为L市下一任市长,带领幸存者们走向明天的意思。毕亦薇也觉得萧厉很适合,可都这么久了, 她还是没能跟萧厉两情相悦, 她自己又高傲, 不肯放下|身段来求爱。 放在末世前毕亦薇肯定看不上萧厉, 他就是个当兵的,风里来雨里去,每次出任务还那么危险,哪天缺胳膊少腿了国家也就只能给点抚恤金,家境也是普通,身为天之骄女的毕亦薇怎么可能对这样的男人另眼相待?她更喜欢门当户对的公子哥儿。 可她喜欢的公子哥儿,在末世来临后毫不犹豫地就推开了她转身自己跑了,而素昧平生的萧厉却愿意拼了命的保护她,人跟人之间的差距如此之大,家世金钱权势,在末世里显得毫无用处,萧厉却变得无比强大——除了他,毕亦薇想不到这世上还有什么样的男人能与自己相配。 她觉得萧厉跟自己在一起是有百利而无一害,她的父亲是幸存者的领袖,她也是异能者中的强者,她还生得美丽多情,多少人在背地里对她求而不得,怎么萧厉就这么不解风情呢? 一开始毕亦薇还觉得可能是萧厉自卑不敢靠近自己,时间一长她就觉得这可能是块顽石——她是怎么也不肯承认萧厉对自己没兴趣的,她这样的女人,萧厉凭什么对她没兴趣? 肯定是没开窍。 于是三五不时也会言语暗示一下,奈何每次萧厉都听不懂,或者说他听懂了却不想回应,反倒跟她保持了更远的距离。本来两人的关系也不怎么样,说是朋友都很勉强,萧厉察觉到毕亦薇的心思后就刻意疏远了些,这反倒让高傲的大小姐不乐意了。 而现在,毕亦薇就气为什么萧厉对自己不苟言笑,对着玲珑就能纵容到那个地步。听说他们俩还住在一起了?这丫头片子看着年纪不大,脸皮也太厚,太不知羞耻了!这样跟男人搞在一起,真是半点尊严都没有!还有萧厉也是,为什么要对其他女人这么亲近? 眼看玲珑后座不坐非要坐萧厉大腿萧厉还没有拒绝,毕亦薇实在忍不住,用尽量平和的语气说:“厉哥,咱们今天是去出任务,不是去玩儿的,你别跟着胡闹。” 其他异能者明哲保身,拒绝掺入这场大戏,但一个个耳朵竖的尖尖的生怕错过一点细节,这样的好戏不多见啊!说真的末世里连个电影电视都没得看,饭都吃不饱还想别的呢,眼前这出戏成功勾起了大家的好奇心理——八卦是人类的天性,八卦让人快乐。 萧厉还没表态,玲珑就从他肩头往后看,很不爽地瞪毕亦薇:“厉哥都没说话,你在这瞎叫唤什么?就你会多管闲事,我又没坐你腿上。” 曾几何时有人敢用这样的语气跟毕亦薇说话?如果不是萧厉在,如果不是在车里,她简直想要直接把这个讨人厌的小姑娘丢出去! 这种垃圾怎么也配活在世上! “我也没跟你说,你又回应什么?”最后毕亦薇还是忍着气这么说了一句,本来以为小女生脸皮薄,却没想到对方洋洋得意得很,还示威的捧住萧厉的脸,在他的唇瓣上啾的亲了一口,无比响亮! 毕亦薇噌的站起来,结果忘了是在车里,头直接撞到了车顶,发出一声闷响,那一瞬间的疼让她的表情都要崩了!“厉哥!” “没人告诉你不要对别人的男朋友叫的这么亲热吗?”玲珑哼了一声,“厉哥现在是我的男朋友,我想坐他大腿就坐他大腿,你管得着吗?” 当然管不着! 毕亦薇的声音都破碎了:“厉哥!她在胡说什么!你就这样让她胡说吗?!” “她没有胡说。”这会儿萧厉才从那个冰冰凉凉又甜蜜的吻里回神,他暗中握住玲珑的腰让她回来腿上坐好,别再跟个小螃蟹似的朝着后座的毕亦薇张牙舞爪。“我的确答应做她的男朋友。” “这太荒谬了!”毕亦薇气得胸脯剧烈起伏,玲珑看了看她的一马平川,在萧厉胸口蹭了蹭,感觉到自己饱满又有弹性,瞬间满意。 “有什么荒谬的,男未婚女未嫁很正常嘛!” 说话的是另外一位跟萧厉关系很好的异能者,他也是少数对毕亦薇没兴趣的几个,“咱们这群光棍末世前都没女朋友,末世后交个女朋友那真是老天爷保佑,小嫂子漂亮又可爱,厉哥喜欢就成呗。” 玲珑觉得这人嘴巴特别甜,就又摸索出一根棒棒糖递过去:“你真会说话。” 高个青年顿时笑嘻嘻的:“应该的应该的,厉哥不知道救了我多少次了,我才不会对他的私事指手画脚。” 言外之意就是有别人指手画脚了。 毕亦薇冷着脸:“高磊你什么意思!” 高磊耸耸肩摊摊手:“我没什么意思啊,自由恋爱有什么问题?你又不是厉哥亲妈,管那么宽干嘛。” 毕亦薇还想回嘴,萧厉沉声道:“够了。” 他甚少说话,可一旦开了口,就没人敢违背他的命令。也许是跟他是军人的身份有关系,萧厉气场特别强,他又习惯独来独往,幸存者们觉得他强大的同时又都觉得他很冷酷很神秘,只有靠近他的人才知道他是个多么善良温和的人。 玲珑就跟赢了似的对毕亦薇做鬼脸,她这态度实在是能气死人,偏偏毕亦薇还要顾忌自己的形象,高磊在边上不知有意还是无意地嘀咕了一句,恰好被毕亦薇听见:“都三十的人了,跟人家小姑娘置气。” 三十?? 他说谁三十?! 她今年才二十七! 可末世里的二十七,没有高级护肤品,也没有面膜,如果不是市长的女儿,毕亦薇每天洗两次脸都是奢侈,她虽然是水系异能,但每一次使用异能过后都会非常疲惫,因此并不会刻意地去浪费,而且她的水系异能是利用周围的水源,并不是能凭空产生,这也是捉襟见肘的地方。 再看看玲珑,真是花一样的年纪,剥了壳的白煮蛋般的肌肤,嫩的要掐出水来。 接下来的路程,玲珑安分地待在萧厉怀里打瞌睡,她依偎着他宽阔的胸膛,睡着的时候像个小天使,萧厉无意中低头看见她,觉得她应该是蜜罐子里长大的孩子,无忧无虑,天真无邪,哪怕是这样的世道也活得开开心心。 真好。 这次任务的目的地是一个早就没了人烟的小镇,就是这里发来了幸存者的求救信号。小镇外面的电线杆东倒西歪,路上满是腐烂的血肉,空气中充斥着难闻的腐臭味,唯一不变的是空中盘旋的苍蝇,它们饥渴难耐地啃食着腐肉,这里是它们的天堂,是它们的温巢,却是人类的噩梦。 玲珑是被萧厉抱下来的,他们到的时候太阳还高高悬挂在天空,酷热难当。玲珑下车后的第一件事是打开自己的小阳伞,又不知从哪里摸出一只口罩戴上,还很贴心地给萧厉一个。 这种臭味幸存者们早就习惯了,萧厉并不想做特殊的那个,所以他虽然接受了玲珑的好意却并没有戴,而是对玲珑说:“你先回去车里吧。” “我要跟着你。”大眼睛诚实又天真,“我说过会庇佑你的。” 庇佑这个词用的有些奇怪,但玲珑的的确确是唯一一个说会保护萧厉的——从来都是别人寻求他的帮助与保护。他的眼神变得温和,摸了摸玲珑的头,她不高兴地把他的手给拍开:“干嘛啦,别把人家的头发弄乱。”她为了梳这个漂亮了又蓬松的马尾知道她花了多少时间吗?还有她头上的小发卡,不许碰! 萧厉被她弄得没脾气,“那你记得跟在我身后,地面很脏,小心别踩到。” 玲珑乖乖点头。 一行人进入小镇,触目可及都是一片荒凉,玲珑小心地跟在萧厉身后,不让自己的小皮鞋踩到一点脏东西。 236.第二十一片龙鳞(十) 第二十一片龙鳞(十) “厉哥, 求救信号就是从这栋大楼里发出来的。” 萧厉点了下头表示知道, 他看着眼前的大楼默不出声,其他人就跟在他身后等待他的决策,这座大楼是这个小镇最大的标志性建筑物, 因为在末世前这里是小镇的广播电台, 一路走进小镇, 他们几乎什么都没有看到, 除了在小镇外面路上的苍蝇外,这个小镇给人一种说不出的奇怪感觉。 “太安静了。”甜美的声音这样说。 被玲珑一提醒, 异能者们顿时如梦初醒, 是啊!太安静了!安静的奇怪!就算没有幸存者跟丧尸, 也不可能没有苍蝇!小镇里的路上还四处散着一些比较新鲜还没有完全腐烂的血肉,说明这里确实是有过活人的,可那活人到现在是死是活……那就不得而知了。 他们现在应该进去这座大楼吗? “从地下停车场进去。”萧厉缓慢而淡然地给异能者们分配任务,一部分人去收集物资, 一部分人跟他进入大楼寻找求生者,他们身上还带着人类热量检测仪, 如果楼里有活人, 他们一定能够找到。 “是。” 异能者们四处散开,毕亦薇作为女性是被保护的,她被分配去收集物资, 可玲珑非要跟着萧厉, 她就也要跟着, 事态紧急萧厉不想跟她浪费太多时间就点了头。 停车场安静地只有异能者的脚步声, 这里还停着一些早就落了灰的车子,电梯早就不能用了,他们不能确定幸存者的位置,只能一层一层的检测,大楼外面留守的异能者已经蓄势待发,只要找到幸存者,就会第一时间帮助他们转移。 玲珑平时任性的要命,但关键时刻却一点都不娇气,她的小皮鞋踩在地上发出哒哒哒的声音,小阳伞已经收了起来,龙的感官超越所有物种,她已经闻到了淡淡的血腥气,这味道实在是不怎么好闻,因为龙女大人虽然爱吃,却并不喜爱生血肉,她扇了扇鼻子,把口罩往上拉了一下。 毕亦薇则走在她身后,看着玲珑的背影,她真是忍不住那种想让这个女孩子彻底消失在世界上的冲动,可萧厉还在,她不想自己在他心底的形象有丝毫损坏。 “吃糖。” 白嫩嫩的手心上躺着几块奶糖,异能者们在萧厉的示意下一人拿了一块,剥开糖纸塞到嘴里,久违的甜味让他们紧绷的神经稍稍放松,恐惧感也轻了几分。无论出过多少次任务,对于丧尸,异能者们都是畏惧的。尤其是这段时间与丧尸的交战,他们察觉到丧尸越来越强大越来越智慧,每一次异能者们都要付出惨痛的代价,也正因如此,幸存者的数量越来越少。 也许未来某一天,人类会彻底消失在这个世界也说不定。 玲珑自己也含了一块糖在嘴里,她跟在萧厉身后,一行人一层一层往上搜索,越是往上,就越是觉得不对劲。通讯器里完全收不到幸存者的回复,这栋大楼像是彻底丧失了生命力,根本没有活人。 毕亦薇是不害怕的,因为她知道萧厉会拼死保护她,再说她也不是吃素的,跟仓鼠成精的玲珑不一样,她可是有很强大的杀伤力,来这里之前她已经做好了准备,自保绰绰有余。 大楼一共十九层,如果最后一层还没有人,那么这个小镇必定发生了其他事。 萧厉做了个手势让其他人退后,而后自己轻轻把门打开,他在部队里时学到了很多东西,十九层的门一开,里面竟然乌漆墨黑,外面太阳那么大,里面却一点光也没有。萧厉当机立断:“撤退!” 就在尾音落下的瞬间,一阵腥风袭来,萧厉举起手挡住来势,“快走!” 晚了。 十九层可不是只有这么一只丧尸。 异能者们迅速加入战斗,玲珑早就跳到了扶手上坐好,两条小腿还晃来晃去,欣赏萧厉强健有力的动作,他真强。萧厉的异能是可以将身上的任一部位化为尖锐的武器,这也导致他几乎不惧怕丧尸的啃咬,异变的可能性也比普通异能者小得多。作战时的他宛如杀神,又帅又酷,玲珑特别欣赏。 不过……“我劝你别靠近我。” 准备趁乱解决掉玲珑的毕亦薇突然僵硬,伸出去的手就距离玲珑几公分。坐在扶手上干干净净的少女露出恶魔般的笑容:“我可不是萧甜。” 听到萧甜二字,毕亦薇再也不犹豫,直接要把玲珑推下去,她现在坐的这个扶手只要倒下就会摔下去,就算不摔死也得半残!只要流了血,丧尸跟丧尸兽就会像闻到蜜糖的苍蝇疯狂涌来,根本不需要毕亦薇费事。 可玲珑是那么容易被推倒的么?想推倒她至少得长得好看灵魂闻起来甜美爱还很好吃,毕亦薇这样的算什么哦。她轻飘飘地跳起来落到地上,毕亦薇还没来得及继续,就有一只丧尸扑了过来,丧尸的外表跟人类非常不同,浑身皮肉溃烂,没有五官也能感受到活人。毕亦薇本来想引着丧尸朝玲珑身上扑,毕竟玲珑年轻娇嫩,很明显更受丧尸喜欢。可不知道为什么,这丧尸却跟傻了一般对玲珑视而不见,却偏偏要扑毕亦薇! 她顿时就慌了,这只丧尸的力量跟她之前遇到的那些完全不同!只不过几十秒,毕亦薇就已经力不从心,她只能大叫萧厉:“厉哥救我!厉哥救我!” 萧厉刚砍断一只丧尸的头颅,听到毕亦薇的叫声就赶了过来,脏污的黑色血肉喷薄,弄了毕亦薇一头一脸。解决了毕亦薇的问题,萧厉立刻去支援其他人。 可实在是太多了!他们几乎要怀疑这里有几十只甚至百来只!而且这一次的丧尸战斗力极其强大!铜皮铁骨不知道痛,甚至还学会了思考! 这才是最让幸存者们害怕的——丧尸在快速进化,变得越来越聪明,幸存者却遇到了瓶颈,他们的异能觉醒似乎到了极限,丧尸却有着无限的可能。 它们凶狠、强大,现在它们居然还会思考。 就是傻子也知道L市得到的求救信号从何而来,这个小镇怕是真的有幸存者,可丧尸也是真实存在的,没有异能的幸存者遇到丧尸结果如何傻子都知道,丧尸们安静等在十九层,前来救援的异能者再厉害也很难直接逃掉,那么它们就可以再饱餐一顿了。 眼看异能者们越来越吃力,玲珑仍然面色不改,完全没有救人的想法,更别说是帮忙了,尤其是看毕亦薇被丧尸追的花容失色更是有趣,但萧厉却让玲珑感到了心疼——她未来的食粮不容有失! “厉哥到我这里来。” 轻飘飘地说了一句,嘴里不知什么时候又咬了一颗糖果,雪白的贝齿把糖果咬碎,咯吱咯吱响。萧厉头都没回:“藏好了别过来!” “我让你到我这里来啊。”玲珑不耐烦地走过去,简单粗暴地直接把萧厉拽了过来,而跟萧厉搏斗的丧尸就跟傻了一样立刻掉头寻找他人,就好像萧厉不存在。 哪怕是末世强者厉哥也惊呆了,他看看玲珑又看看自己的手,要不是身上还有战斗留下的痕迹,他都要以为是自己瞎了,这怎么回事? 毕亦薇聪明啊,马上也跟了过来,只有在萧厉身边她才有安全感,本来以为今天是个简单的任务,早知道这么凶险她才不来! 于是其他异能者也有样学样,大家很快发现只要靠近玲珑,丧尸就不敢过来,于是十九层形成了一个很奇怪的景象,异能者与丧尸分庭抗争,以玲珑为基准中间隔开一大块空地,丧尸们盯着这边,却无论如何都不敢过来。 “这是怎么回事?”高磊不敢置信,“它们、它们怎么不过来咬我们?” 玲珑淡定地好像跟自己没关系,“我要走了。” 她拉住萧厉的手就往下走,结果她一动丧尸也跟着动,平时英勇无敌的异能者们都吓死了,连忙乖乖跟上去,死贴玲珑周围保持安全距离。就这样有惊无险出了大楼,丧尸们也跟了出来,可从始至终它们都不敢靠近。 玲珑捂着鼻子嫌弃:“你们好臭好脏,能不能离我远一点。” 不不不不不,决不能离你远一点! 玲珑觉得他们好烦哦,她跳到车子顶上坐下,异能者们就紧紧依偎在她周围,拼命贴着车身,跟丧尸楚汉两开,双方都不敢越雷池一步。 “玲珑,你、你好强啊,为什么它们不敢过来?” 玲珑看了眼问话的人,叫什么名字不知道,但她看见萧厉也在看自己,就回答道:“因为它们怕我。” 就算是丧尸,也会对强者有着天然的恐惧,而且她又不是人类,它们也不会想要吃她。 没那个本事,更没那个胆子。 237.第二十一片龙鳞(十一) 第二十一片龙鳞(十一) “它们为什么会怕你?!”毕亦薇质问的声音有点尖锐。 玲珑托着下巴陷入严肃认真的思考中……众人等了半天, 她好像终于想明白了, “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你不敢说肯定是因为你心虚!”毕亦薇冷冷地说,“末世已经两年了,L市作为最大的幸存者基地, 几乎所有的强者都在我们这里, 平时我负责异能者检测的工作, 我见过很多种异能, 却唯独没有见过你这种。那你倒是说说,为什么你能让丧尸怕你?难道你不是人?” “你不知道就等于不存在, 好的我了解了。”玲珑很社会地朝毕亦薇抱了个拳, “逻辑鬼才。” 没等毕亦薇继续质问, 萧厉淡淡道:“够了。” 哪怕是毕亦薇,也是敬畏萧厉的,她暗中瞪了玲珑一眼,但一颗心终究是放了下来, 刚才在十九层的交战情况她心里有数,今天想全身而退恐怕困难, 可如果玲珑能够让丧尸怕她的话, 那么大家就有的救,自己也有的救。 可惜玲珑不愿意承受她这个白眼:“你对我翻什么白眼?你算个什么东西也敢对我翻白眼?” 语气里的蔑视与傲慢,让同样傲慢的毕亦薇愤怒不已!她几乎是立刻回嘴:“你又凭什么这么跟我说话?你爸妈怎么教你的?小小年纪一点家教都没有!” “你有家教, 你还害人。” 听了这话的毕亦薇就像是被踩了尾巴的野狗, 瞬间跳起来戒备地盯向玲珑:“你不要胡说八道!” “我胡说八道?”玲珑笑, “那你这么紧张干什么, 怕我说出来啊,怕大家知道啊?” 她拍拍小手:“我给大家一个选择吧,今天这情况大家心里肯定都有数,想活着回L市基本上是不存在的了,如果你们想活命,就让毕亦薇去死,如果你们准备同生共死,那就当我没说。” “你胡说什么!”毕亦薇心慌不已,她要是冷静点就知道玲珑说的那种情况肯定不存在,同伴们不会放弃她,可她太害怕了,害怕之余还不自觉看了萧厉一眼,这使得她看起来有些色厉内荏:“你凭什么决定我的生死!” “那你凭什么决定其他人的生死?” 玲珑的反问让毕亦薇更慌乱更害怕,她不确定对方到底是真的知道什么还是故意说这样的话来诈她,无论如何她都决不会承认!“你凭什么说让我去死,其他人就能活?!” “为同伴牺牲一下不好吗?牺牲你一个幸福其他人。只要你死了,我就能让他们安安全全回到L市,你觉得不行吗?还是说这么点牺牲奉献的精神你都没有?那也太自私了吧。” 可哪怕是高磊也觉得玲珑的提议太冷血:“玲珑,我们是一起来的,如果可以,我们也想要一起平安的回去,幸存者们都是同伴,我们不会放弃任何一个人。” “是啊,人类现在的处境已经很艰难了,我们想活下去就一定要团结!” “我觉得高磊说得没错,大家一路走过来不容易,再困难也不能放弃同伴。” 话都说得没错,在这种时刻也的确是很感人很真诚,是个人都会被感动,可惜玲珑没有。非但没有,她还悠哉悠哉地拆了一包橡皮糖,用一种无所谓的态度说:“最后是丧尸赢还是人类赢,我觉得都没差啊。” 怎么能没差呢! 有人要反驳,玲珑很随意道:“人体都能新陈代谢,世界为什么不可以?恐龙都能灭绝,人类为什么不能?每个世界都会有无数物种慢慢灭绝,人类也是动物的一种,当然不能例外。” 所以她压根儿就没想插手末世,因为无论最后是人赢了还是丧尸赢了,对玲珑而言都没有意义。她见过太多生老病死,太多喜怒哀乐,可她是不需要这些感情的。“这个世界会慢慢回到最初,什么都没有,等到很久很久以后,会有萌芽破土,那个时候,就会出现新的生命。你们口口声声说什么拯救世界,醒醒吧,世界才不需要你们拯救,你们拯救的是人类自己。” 这个世界上是丧尸多一点还是人类多一点,其实对世界本身根本没有意义。 玲珑的说法是幸存者们完全没有想过的,他们都愣住了,这时候没了主心骨,就只能看向萧厉。萧厉面色平静,仍然沉默寡言,玲珑提醒他们:“看四周。” 虽然从电视台大楼逃了出来,但并不代表安全,除却大楼里追出来的丧尸外,本来安静死寂的街上,不知道从哪里开始涌现大批大批的丧尸!它们如同潮水一般络绎不绝,异能者们脸色越来越惨白,哪怕有厉哥在,今天也别想活着走出去了!这也太多了!怎么会有这么多!甚至挡住了他们的去路!车子根本开不出去! 然而就以玲珑为中心的这一个圈是安全的,没有一只丧尸敢越雷池一步。于是玲珑再一次询问:“要么毕亦薇死,要么你们死,二选一。” 她可不是善良的小姑娘,会把所有人安全带出去,就算他们都死在这里也跟她没关系的,玲珑更想直接把萧厉打晕带走,呕心沥血有什么意义呢?又不会有人记得他的好。 他已经一无所有了。 毕亦薇脸都白了,她知道自己的生机就在萧厉身上,于是带着乞求:“厉哥!” 萧厉看向玲珑,他是不会放弃任何一个幸存者的,可没等他开口玲珑就打断了他,用一种异样怜悯的目光:“厉哥,你听我告诉你一件事,如果听完了你还想救她,我就不拦着你,但我也不会管你们了,你们就死在这里吧。” 她的声音那么好听,却又说出那样残酷绝情的话。异能者们本来都觉得这小姑娘甜美软萌,甚至因为她的大胆有些人在心里腹诽过几句,这会儿都有些怕了——一个人太好是不能让所有人喜欢的,与其让人类喜欢,玲珑更喜欢他们畏惧她、害怕她。 萧厉沉默地看向玲珑。毕亦薇心里却有不好的预感,她正想先说话,玲珑却已经言简意赅地告诉了萧厉:“毕亦薇杀了萧甜。” 萧甜是谁,异能者们都知道,那是厉哥的亲妹妹,听说末世刚开始不久就为了保护毕亦薇跟市长死了。 这件事说来简单,毕亦薇经常告诉他们萧甜有多么伟大多么善良,当初末世爆发,萧厉找到了妹妹,一路保护她寻找安全区,路上遇到了毕亦薇和她的家人,便结伴同行,人类慢慢开始觉醒异能,萧甜却没有丝毫改变,甚至她身体不好,天气奇诡,她发起高烧,一度拖了行程,于是萧厉跟毕亦薇的父亲请辞,准备自己带妹妹离开。 就在萧厉出去寻找物资想给毕亦薇他们准备路上用的时候,丧尸突然来袭,等到萧厉回来,萧甜已经消失无踪,只剩下地上的鲜血与丝丝皮肉。毕亦薇哭着说萧甜为了保护他们自己作饵引走了丧尸,哭着跟萧厉说对不起。萧厉眼睛发红,他几乎要疯了,可最终他仍然克制住了自己,从那天起,他就一路保护毕亦薇父女北上,直到L市,慢慢建立起幸存者基地。 可以说没有萧厉就没有L市,也没有如今团结的幸存者们。 但现在玲珑居然说是毕亦薇杀了萧甜?! “你说谎!厉哥你不要相信她!她是在挑拨离间!她是在骗你!我怎么会那么做呢!甜甜就跟我的妹妹一样啊!”毕亦薇知道自己这时候不能慌,她的形象不能毁,她还要活下去! “你怎么不会啊。”玲珑懒洋洋地说,“要不是你骗萧甜,告诉她萧厉有危险但你要保护父亲不能去帮他,萧甜会被骗出去吗?就这你还嫌不够,用你刚觉醒的水系异能把她困住,不让她有回来的机会,这些不是你干的吗?敢做不敢承认也太垃圾了吧,我就不一样,今天我要你死,我都不犹豫的。” 她说的像是在现场看到了一样,毕亦薇还要辩驳,玲珑又告诉她一个好消息:“对了我忘记跟你说,萧甜被你骗出去那天外头正好有她的校友,他们还跟萧甜说让她不要出去,你忘了吗?” 毕亦薇突然浑身发冷。 她当然记得那天遇到的萧甜的几个同学! “他们没死哦,我救了他们,估计要不了多久也会到L市了吧。”玲珑露出恶意的笑,“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毕!亦!薇!” 从来很少说话的萧厉眼睛发红,像是陷入狂怒的野兽:“你这个畜生!” “对,她是个畜生。”玲珑旁边摇旗呐喊,“不过她畜生不如。” 毕亦薇连连后退,她惧怕此时此刻狂怒中的萧厉,她知道萧厉对萧甜有多么看重,可这是什么时代啊,是末世!萧甜只会拖累他们! 238.第二十一片龙鳞(十二) 第二十一片龙鳞(十二) 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那可太简单了。 末世一开始, 你再有钱再有势力也都不好使了, 钱没有一瓶矿泉水有价值,也没有人再去遵守道德和法律,毕亦薇的父亲是高官, 又能如何?他年纪大了, 保镖们自顾自逃命去, 谁会理他们?一路上这么艰难逃亡, 惟独遇到萧厉萧甜这帮助他们的兄妹俩。 萧厉的异能非常强大,保护他们三个都绰绰有余, 毕亦薇终于松了口气, 很快她也觉醒了异能, 但她的异能跟萧厉比起来实在是太弱了。不过萧厉兄妹俩都很高兴,觉得她有了自保的能力很让人羡慕。 可萧甜总是生病。 不停地发高烧不停地咳嗽不停地晕倒,萧厉说她末世前身体就不好,末世变化无常的天气对萧甜来说非常难以承受, 可他是她的哥哥,就永远不会放弃她, 就会一直保护她。那次萧甜又发了高烧, 毕亦薇已经数不清这是第几次,他们在有车有食物的情况下,萧厉要冒着危险进入被丧尸占据的城镇找药了。 他那么疼爱他的妹妹, 拼了命地从一片废弃的菜地里找到一个小小的还没有变异的香瓜, 洗干净了拿回来喂给萧甜。好像他眼里除了他的妹妹, 其他的什么都不重要。甚至因为萧甜总是生病, 他决定暂时停下来不再北上赶路,等到萧甜病愈再作打算。 就这样,萧厉把车子跟食物都让给了毕亦薇父女,毕亦薇觉醒了异能,一路北上应该没有太大问题。 可毕亦薇不这么觉得。 她觉得萧甜实在是太麻烦、太让人讨厌了!这是末世!不是之前!还在这里兄妹情深有什么意义?再这样大家都活不下去了!萧厉这样的强者,离开他的保护她一点都不觉得安全! 果然,萧甜一死,萧厉发了疯,可他性格自持稳重,很快就平复下来,虽然更加不爱说话,却一路保护他们父女北上到了L市。毕亦薇果然没有看错萧厉,他很强大,很正直,也很善良。 而且末世里弱肉强食有什么错?萧甜那么弱,在这样的末世活下去根本就是痛苦!毕亦薇觉得自己非但没有做错,还算是帮助萧甜解脱了! 可现在面对萧厉发红的眼睛,她却心虚地连连后退不敢说话。 玲珑一开始找上冉冉他们就不是随机的,就算没有她,冉冉他们也会继续救人,阿菊会受不了卷走车子与食物一走了之,剩下的人自然很难活下去,这辈子也别想到达幸存者基地。萧厉出去寻找物资的时候,他们正巧也到达同样的地方,听到了毕亦薇跟萧甜的对话,他们劝萧甜不要去,可萧甜一定要去,他们没有办法,准备陪她一起去的时候,却有其他幸存者遭受丧尸袭击。于是萧甜让他们去帮助别人,自己去找哥哥。 “这样就能证明我不是胡说了吧?”玲珑笑眯眯的,“那么现在问题来了,你是想要厉哥掐死你呢,还是想要丧尸吃了你,二选一。” 毕亦薇闭上眼睛,她知道再怎么狡辩都没有用了,可她也不想死,“厉哥,对不起,我当时鬼迷心窍……我真的不是故意的,这一年多我一直活在愧疚里,如果杀了我能让你好过的话,你动手吧。” 说着抬起头,一副引颈就戮的英勇模样。 她知道萧厉是个什么样的人,末世前他是军人,末世后他也保持了军人的作风与原则,决不会伤害任何人,哪怕对方是罪犯。可这一次毕亦薇想错了,下一秒她的脖子就被萧厉狠狠掐住,他连眼珠都开始变红了,极度的愤怒让他不近人情,充满杀意。 怎么会! 毕亦薇抓住萧厉的手,可是他那样强大,她根本无能为力,她觉得呼吸困难,双脚离地,而就在这时,突然有人大喊:“厉哥你受伤了!厉哥你肩膀!你肩膀!” 刚才一片激战,可与丧尸对战人类是处于下风的,因为一旦被丧尸弄伤,就注定要被同化,受了伤的异能者也会异变成丧尸!萧厉的红眼珠就是最好的例子! 这一声一喊出来,所有异能者都不由自主地往后退,前有狼后有虎,他们已经无路可走!强大的厉哥如果被转化成丧尸……那么人类就没有活路了! “厉哥对不起了!”高磊冷静地喊了一声,不管毕亦薇做了什么,她是个活人,是幸存者,还是珍贵的女性,决不能这样死去,而厉哥已经开始异变,绝不能让他变成丧尸!如果厉哥变成丧尸,不如让他直接死去维持他军人的尊严! 他的刀直直地朝萧厉脖子砍去,结果却在碰到萧厉前就被一把蕾丝小阳伞挡住,玲珑冷冰冰地看他一眼:“谁准你对厉哥出手。” “他会变成丧尸!” “那又怎么样,我愿意留着他,别人就没资格决定他的生死。”小阳伞将刀挡开,顺便把萧厉拉回来,拍了拍他英俊却开始僵硬的脸,萧厉已经开始转变了,他的眼珠像血一样红,死死地盯着毕亦薇,如果不是玲珑困住了他,他会扑上去将这个女人碎尸万段。他甚至开始说不出话,喉咙里发出咔咔的声音,像是老旧的风箱,极其可怕。 看着眼前这一群异能者,玲珑都有点可怜萧厉了:“你看看你看看看,做人有什么好的?还不如做个快快乐乐的小丧尸呢,有脑子啃就啃啃脑子,没脑子啃就四处转悠逛大街,总比当人类整天担惊受怕强,丧尸可不会害自己的同类。” 她打了个响指,就有细细碎碎的冰雪将毕亦薇包裹,让她动弹不得,然后她对圆圈外不敢靠近的丧尸们笑了笑:“虽然你们挺可爱的,但是太丑了,我不喜欢。” 她牵起萧厉的手,很无所谓地对异能者们说:“我不杀你们,但也别想我庇佑你们,能不能活着回去就看你们的造化了。萧厉我带走了,要是你们还记得他的好,回去之后,应该知道该怎么做,否则就算隔了千山万水,我也能让你们死的很惨。” 但现在,她要萧厉亲眼看见毕亦薇被活活吃掉。 这是毕亦薇欠萧厉的。 萧厉血红的眼睛里慢慢流下两行泪来,他这时候大脑已经被麻痹的无法思考,甚至也对那新鲜血肉产生了兴趣,却被玲珑拉开。丧尸们的牙齿咀嚼着骨肉,发出清脆的咔嚓声,玲珑临走前好心提醒了一句:“不趁这个时候逃,可就逃不掉了。” 至于那几个去搜寻物资的人,不好意思,跟她有关系吗?到这里来也不是她决定的,丧尸也不是她叫来的,可不要怪她哦。 从此再也没有人见到过萧厉。 异能者们九死一生回到了L市,他们共同的说法是厉哥牺牲了,而毕亦薇,他们将毕亦薇的所作所为昭告了所有幸存者,在四个新到达L市的幸存者的作证下,毕亦薇罪无可恕,而她死于丧尸口中,却也讽刺和当初被她害死的萧甜一模一样。市长一夜老去,颓然地提出辞职,换成了比自己更年轻的人来领导幸存者们。 被玲珑拽走的萧厉,头发缓缓变成灰色,眼珠血红,眼看英俊的面孔就要开始龟裂腐烂,玲珑把一片龙鳞嵌入他体内,维持了他肉身不腐,却也让他从此灰发红眼。随着丧尸的快速进化,萧厉慢慢恢复神智,但却再也没有回到L市。 除了玲珑,他一无所有。 即便是在末世,和她在一起也宛如天堂,永远都有美食可以吃,永远都有热水可以洗澡,有软绵绵的床铺可以睡,无论到达什么地方,他都不再孤独。 人类的处境却越来越险恶,丧尸们在智力上的进化让人类不寒而栗,食物越来越短缺,淡水越来越少,已经变质的土地什么都种不出来,就连老鼠都充满了攻击性。 不过他们怎么活下去,跟萧厉一点关系都没有了。他现在只是一只灰发红眼的小丧尸,每天老老实实跟在龙女大人身后哄她开心,陪她走遍这世上每一寸土地,无论到哪里,他们都是安全的。 可是…… 玲珑就懒得管萧厉这个人,他现在人不人尸不尸,全仗着她的鳞片,身上有了她的气息,丧尸们才不敢接近他,现在的萧厉异能也变得更加强大,但本质上,他还是没什么改变。 比如说遇到了幸存者,他仍然会帮助他们,只不过做好事不留名,再也不会见幸存者,也不会同他们说话,直到又过了近十年,人类彻底灭绝。 可这并不代表丧尸得到了胜利。 就像玲珑说得那样,世界没有任何改变,世界不需要人类来拯救,只不过是,人类没能拯救得了他们自己。 而终有一天,会有新的生命破土萌芽。 239.第二十二片龙鳞(一) 第二十二片龙鳞(一) “……如婉那孩子, 一心想要进宫来侍奉你, 毕竟是自家姐妹,你不向着她还能向着谁呢?如今陆妃得宠,又怀有龙种, 你膝下无子, 怎么也得替自己打算一二, 茹婉是咱们余家的姑娘, 到时候她有了孩子,你抱到自己身边来养, 照样是你的风光。” 贵气的中年夫人几乎磨破了嘴皮子, 她话里话外都是为别人好, 仗着自己是皇后生母,说话也不是很客气。“娘还能害你不成?如枝,你……” “余夫人。” 听了生母唠叨了大半天,上头的皇后娘娘终于开口了, 她一抬眼,便不知为何有种雷霆万钧的气势, 饶是数落她数落惯了的余夫人, 也不由得有几分震惊。 皇后慢条斯理地抬起手,抚了抚自己镶着金玉的甲套,她的手生得极美, 纤细修长骨节分明, 这会儿正有一下没一下的敲着另外一只手背。“谁允许你直呼本宫闺名, 规矩都被狗吃了不成。” 眼神竟满是鄙夷, 没有丝毫母女情分,余夫人听了,第一反应是:“如枝!你是如何跟娘说话的!娘——” “在本宫面前你便是臣妇,怎么,你有异议?”皇后冷冰冰的眼神看了过来,饶是养她长大的余夫人也不由得心底咯噔一下,紧接着又听皇后道,“本宫要抱哪个皇子过来养,不过是一句话的事儿,你可倒好,叫个妹妹入宫侍奉陛下,姐妹共侍一夫,也不觉得恶心。” 主意打得挺好的,可惜她不是皇后本人,想让龙女大人吃亏那是门都没有。 余夫人还不知道自己这大女儿是什么性子!说好听点叫温柔贤惠,难听点就是怯懦胆小,叫做什么就做什么,一点主见都没有,若非当初家中只有她适龄,也不会给她占了这个便宜成为一国之母!余夫人心中还是看好如婉,两个都是她的亲生女儿,如婉却嘴甜贴心美丽会来事儿,如枝嘴笨不说,整个人都蔫呼呼的,入宫五年也不得圣心。 本来余家也没打算这么快就让如婉进宫,实在是前几日的元宵宫宴,那可是十五,每月的初一十五,根据祖训,陛下要到皇后宫中歇着的,如枝也仅有这少见的机会侍奉陛下,结果呢?众目睽睽之下,陆妃推说腹痛,便将陛下勾了去,再没到皇后宫中来! 再这样下去,等陆妃诞下龙种,皇后势必更加举步维艰。因此余家商量一番,决定按照原计划,提前让如婉入宫,当然了,嘴上说的让如婉生下皇子给如枝养,其实余家人更希望如婉能当皇后,免得让如枝这傻乎乎没心眼的,不给娘家找好处,连自己的日子都过不好! 虽然如枝也是自己生养的,但到底是个不讨喜的女儿,她幼年又是老太太带大,远不比自小长在身边的如婉来得让人心疼。 为了余家,如枝是必然要牺牲的,倘若日后陆家壮大,那余家便无路可走。 这一切都是来自于陛下,陛下喜欢了,便是天大的好事,陛下不喜欢,那皇后也如同虚设。 “如枝!” “叫本宫皇后娘娘!” 一声冷喝,余夫人迎面飞来一只杯盏,正中她的脑门,顿时砸的鲜血直流!她疼的入骨,没来得及看自己伤势如何,皇后就从上位下来了,凑到她面前,余夫人心下一惊,被那双眼睛中的冷意吓到,竟是一个字都不敢说出口。“你、你……” 过了半天才你个没完。 皇后已经捏起了她的下巴,她身量高挑,这般低头居高临下地俯视余夫人,倒真的让余夫人心慌不已。“叫。” 余夫人哆嗦着嘴唇,鲜血遮挡了她一只眼睛,让她看不清这个长女是什么表情,嘴上结结巴巴就叫道:“皇后、皇后娘娘。” “这便是了。”玲珑松开手,又回到自己位子上坐好,伸出手,宫女便殷勤地又端来一杯茶,她掀起啜了一口,用一种凉凉的语气说着关心的话:“余夫人怎地如此不小心,在本宫这儿都能把自己磕伤,回去后可要好好休养啊,身子若是没好,就别到宫中寻本宫的晦气了。” 这是在敲打余夫人,她的伤不是皇后砸的,是她自个儿磕的。 余夫人就顶着一脸血,她从一见到皇后便自顾自说个没完,这会儿才终于发现,今日的皇后与过往大有不同。 皇后十五入宫,今年将将双十年华,她是余家女,容貌自是不差,可她身为皇后,要端庄稳重,自然不能像那些邀宠的嫔妃穿得花枝招展,因此常年穿着深色力求自己看起来有威严,实则她性格懦弱,又不得宠,皇帝对她怕是连尊敬都无,不过是徒惹笑话,糟蹋了自己的好容貌。 她性格无趣,自然不如能言善道还跳得一手好舞的陆妃讨人喜欢,便是初一十五皇帝来了,也不一定会宠幸她。皇后无宠,自然怀不上龙种,惟独余夫人知道,她这长女,怕是天生难以生育,否则也不至于五年都怀不上,要知道陛下还是想要嫡出的皇子的,也是近两年才死心。 既然如此,倒不如让如婉早些入宫,以如婉的容貌身段,定能分宠,到时候如婉若是能夺得皇后宝座自然是好,夺不得,便让如枝暂时抱去养,带个嫡子名头,怎么都比其他皇子高出一截去。 余家的这些思量,玲珑不需要想都一清二楚,这家人自私自利,余如枝对他们来说不过是确保荣华富贵的工具,如今这工具锈了,不听使唤了,那自然是换个好一些的来。 余夫人一入宫就让余如枝“生病”,然后请娘家妹妹前来侍疾。陛下虽然不喜爱她,可她到底是陛下发妻,若是病了,陛下是必然要来看的。 那到时候,床上躺着个病里病气又不讨喜的二十岁的女人,身边却是二八年华娇嫩如花的少女——皇帝是个男人,他能不喜欢? 让余如枝给余如婉牵线搭桥,还得再踩上余如枝一脚。 偏偏这真正的皇后,向来逆来顺受,家里人说什么就是什么,从不违逆,一点威严都没有,慢慢将余家的胃口越养越大——如今已是脸大如盆! 想得美! 滚! “我、我……臣妇知道了,都怪臣妇自己不小心……” “何止是不小心呢。”玲珑把玩着一颗葡萄,漫不经心地看下来,“殿前失仪,让本宫受了惊吓,本宫怕是要卧病一段时日了,谁叫本宫生来胆小。” 听了这话余夫人又有些不懂,这是什么意思?难道说,还是要叫如婉入宫侍疾? 那…… “余夫人,我们娘娘受了惊要歇息,余夫人这边请。” 说话的是个圆脸笑嘻嘻的小宫女,没等余夫人缓过来就被强硬拉了出去,整个殿中鸦雀无声,玲珑终于将把玩的那颗葡萄皮剥掉放入口中,“余夫人方才是如何受的伤,本宫忽然不记得了。” 旁边的太监总管慌忙跪下:“回娘娘,余夫人性情莽撞,自己受了伤还冲撞了娘娘,实在是大不敬!” 会说话呀!玲珑满意地看过去,“那本宫要如何做呢?” 太监总管整个身子都匍匐在地上,姿态极低:“奴才斗胆,请娘娘降旨惩罚!” 玲珑却叹了口气:“你这般说,本宫很是为难,她好歹是本宫生母,百善孝为先,本宫若是因为她失仪便惩罚,岂不是落了天下人口舌,本宫还有个嫡妹待字闺中,总不好叫她嫁不出去。” 她身边伺候的能有傻的?太监总管立刻就明白了,他匍匐的更低了,“是奴才嘴笨,奴才掌嘴、奴才掌嘴!似余夫人这般在娘娘跟前失仪,想必也教导不出如何好的女儿,怎能跟皇后娘娘比呢?” 世人皆知,皇后娘娘是余府老太君养大的,琴棋书画精通,又温柔贤惠,只是性子软了些。 玲珑觉得这家伙是真的聪明,该赏,便摸了摸额头:“本宫方才被那余夫人冲撞,如今头竟有些晕眩。” “奴才立刻命人去请太医!” 跟聪明人说话就是好,玲珑到这儿已经有五六日,前几日全用来收拾皇后宫中这一群白吃饭不干事的东西,夸张一点说,皇后寝宫若是有一百个伺候的人,其中八十个都是来自各宫的眼线,剩下那二十去掉粗使杂扫,也就几个能用的,这太监总管便是其中一个。 此人偷奸耍滑,可脑子转的也是真快,虽然到处收钱,卖出去的皇后消息却没几个真的,被玲珑收拾了一顿也就老实了,这会儿见着玲珑跟耗子见了猫般,跪下去还打哆嗦。 此外此人还极其碎嘴,他那嘴出去一说,玲珑已经给余夫人想好了下场,至少一段时间内对方是不敢来打扰她了。 240.第二十二片龙鳞(二) 第二十二片龙鳞(二) 皇后病了, 这倒是少见。 因为她实在是敬业, 便是真的不舒服也勤勤恳恳,要做这后宫女子乃至天下女子之表率,如今听说皇后病了, 这有些人就开始起了心思。皇后突然卧病, 绝对是病得不轻, 那是不是代表说……有些人能攀的更高一步了呢? 其中想的最多的是陆妃。 她现在俨然是后宫一霸, 清丽脱俗又善解人意,虽然怀了龙种, 可一个月陛下总有七八日歇在她宫里, 后宫不知多少美人恨的咬碎了压根, 这狐狸精,不知道使了什么媚术,陛下竟是如此放不下她! 可如今皇后病了,皇帝总要来探望。世人都说皇后不得宠, 便以为皇帝厌恶皇后乃至于看余家都不顺眼,其实还真不是这样, 他虽然对皇后没什么喜爱, 却也不曾想过要废了她再立新后。同样的,皇帝的确宠爱陆妃,可他也宠幸其他美人, 然而包括陆妃在内可能都不知道, 在皇帝心底, 发妻与妾侍是有区别的。 陆妃她们再怎么闹腾争宠, 也不能越过了皇后,陆妃自己沾沾自喜,以为自己是古往今来第一宠妃,实则皇后在她手中没吃过什么亏。皇后那泥塑的性子,皇帝心里有数,叫人照拂着呢,只是立不起来,他也实在是没法子。 当初立余如枝为后,更多的是因为太后喜欢。余如枝不知为何,特别招长辈疼,余府老太君是,太后也是,二老还在世的时候,余如枝有人疼有人帮,二老一去,她便软了下去,把个“贤德”二字死死印在脑海,每次跟她说话都拘谨又迂腐,皇帝前朝尽是些硬骨头的官员,到了后宫自然想要享受软玉温香,妃嫔是妾,只是玩物,皇后是他的发妻,可他与皇后又说不到一起去。 实在是令人煎熬。 每每对着皇后,皇帝觉得比自己幼时见了古板严肃的太傅都头疼。 不过皇后既是病了,他自然要来看看的,今儿晚上虽然答应了陆妃陪她赏昙花,可妻妾之间孰轻孰重皇帝心里有数,差人去陆妃那说了一声,晚上便在皇后宫中留宿。 倒是今日一进皇后寝宫,就觉得与平日大有不同。若说哪里不同……皇帝一时间也说不出个一二三,可就是觉得很不一样。皇后性情绵软,虽然拼了命要当个贤后,但她实在不是这块料,皇帝觉得她很努力,可结果总是差强人意,若非他暗中让人照看,怕不是早被人剥了皮吃个干净。 还有一点,他不爱来皇后这儿,除却皇后本身性格外,就是她连自己的寝宫都管不好。皇帝粗略看了看,就不知道有多少各宫的眼线,她还浑然未觉,一进来便松松垮垮的,规矩也立不起来,她自己倒是着急,可着急又有什么用呢? 说起来,余如枝是不堪为后的,虽然她很努力很认真。只不过皇帝如今大权在握,并不需要一个贤后,便也随她去了,只要余如枝不作死,她就一辈子都是他的皇后。 皇帝今年也才二十三岁,他十八岁迎娶余氏,一开始也想要举案齐眉,可五年了,余氏还是立不起来,皇帝也没招,总不能把他幼时怕得要死的那位老太傅请回来教导皇后吧?未免不成体统。 宫人们见了皇帝纷纷跪下,皇帝随口问了一句:“皇后呢?” 一个圆脸小宫女恭恭敬敬地答道:“回陛下,娘娘受了惊,正睡着呢。” 这可有趣了,要知道按皇后的性格,别说是受惊,就是病重、病得要死了,她听到皇帝来,也一定要人叫起自己来行礼——谁让她要做个贤后呢! 皇帝摆摆手:“朕自个儿进去。” 结果居然没人拦他。 换做往日,皇后定不会让他自己进去,今日却畅通无阻,皇帝都惊呆了。 等他见到了躺在床上背对外头的皇后,她似乎还在睡,平日里见她个儿高挑,睡在床上才知不过小小一团,帝后平日哪怕同塌而眠,皇后也一定会睡在靠外的床,全程双腿伸直双手平放在小腹,一晚上都不见动弹一下。等到了时辰,她总比皇帝醒得早,穿戴整齐要伺候他梳洗更衣去上朝。 倒是难得见她这一面。 待靠近了,发觉她睡觉还虚虚在脑袋边上握着拳头,跟个孩子一般,皇帝心中便开始发笑,他今日心情挺好,在床边坐下,皇后恰好翻了个身,就依偎在他大腿旁,似是想找个什么东西抱一抱,一手勾住了他的腰——皇帝身材极好,却也不是她一只手能围绕的,皇帝越发想笑,低头瞧她,却觉得皇后今日格外貌美如花。 说真的,皇帝这辈子都没觉得他的发妻美过,到时候他那群嫔妃,环肥燕瘦倾城倾国,盖因皇后总穿着繁复深沉的宫装,别说是身段,她脖子不被坠断都是好的。 这会儿见她柳眉弯弯眉目如画,脸色是苍白了些,却娇嫩的宛如凝脂,樱唇微张,隐隐可见粉红小舌雪白贝齿,竟是说不出的诱人。 皇帝想了想,戳了戳皇后的脸,他从未做过这般动作,掌控不好力气,立刻就在白嫩的脸蛋上戳了个红印子,立时起了几分心虚,正要收手,却听皇后呢喃了一句:“干什么呀……” 尾音软绵甜美,娇滴滴的,是男人最喜欢的那种,也跟她平日刻意压低装作威严的声音大不相同。 便是承宠时,皇后也是浑身僵硬不知道手脚往哪儿放,十分的没有情趣,风情更是不知从何谈起,皇帝便越发不喜碰她,初一十五来她宫中给了面子便是,平时是甚少想到的,可这声音好听得很,皇帝眸色暗沉了几分。 玲珑揉了揉眼睛,慢慢睁开,看到皇帝,有一瞬间的呆滞——她在故意卖萌,没人比她更清楚怎么玩弄人心。更何况她刚才装睡的也很辛苦,皇帝戳了她的脸,倒也不枉费她这个病妆。 别人生病了怕皇帝看,玲珑生病了怕皇帝不看,她才不像真正的皇后那样拼了命的想当贤后,那种东西谁爱当谁当,责任什么的玲珑最讨厌了,她只想吃吃喝喝快快乐乐。 干脆扁嘴就哭了,孩子气十足,何况她本就是任性骄纵的人,哪里能受得一点委屈。 可她哭又不是嚎啕大哭,哭得很小心很可怜,很让人心疼。毕竟这是自己发妻,皇帝便将她揽入怀里,头一回见她哭呢,没想到搂她居然也没被拒绝,换做平时皇帝都知道皇后一张嘴要说什么:陛下这于理不合,臣妾没事的。 玲珑借机依偎在皇帝胸膛,哭的跟个小可怜一样,偏又不说自己为何哭。皇帝没哄过人,毕竟这天底下除了他那死去的老娘以外也没人有资格让他哄,玲珑哭了半天,他就笨拙地拍了半天的背,两人之间又没什么深仇大恨,美人垂泪,是个男人都不能铁石心肠。 “你哭什么?可是有什么伤心事?” 皇帝声音好听脸好看,以貌取人的龙女大人非常满意,她颤巍巍抬起头,来之后对着镜子照过了,皇后这个角度哭,那真是梨花带雨好看的要命,但哭也要讲究,像是那种涕泪纵横就别了,太丢份儿,叫人看了别说怜惜,说不得还得恶心好一会,哭要哭得好看,天上星子不如美人泪一颗,眼泪也是女人的武器。 她抽噎了半天,哭过的眼睛更是明亮水润,里头满是信赖,似是有无数委屈,可只能跟皇帝一个人讲。“我、我……我不开心!” 居然还自称我,怕是受刺激受大发了,皇帝搂着玲珑,“来人!” 圆脸小宫女跟太监总管最先进来,他们是玲珑现在最得力的两个,皇帝对着玲珑尚且好言好语,对两个奴才就不是那么客气了:“谁惹了娘娘不开心?” 两人惶恐地跪着却不敢答话,这反应在皇帝看来更是心虚,正要发火,一只软绵绵的小手摸到了他的龙脸:“陛下……嗝儿,陛下别生气……嗝儿……” 哭到打嗝,看起来是真受委屈了,皇帝皱眉,“跟你母亲今日入宫有关?” 身为一国之君,他当然知道今日皇后见了她的娘家人,余家人有贼心没贼胆,几个儿子都无甚出息,皇帝对余家也不是很在意,横竖皇后立不起来,余家根基不稳,作不出什么妖。 结果玲珑就又哭了,这回她秀眉微蹙,惟独两行泪水缓缓流下,她似是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连忙胡乱伸手去擦,却被皇帝握住,沉声问地上俩奴才:“给朕说。” “是、是余夫人跟娘娘说,要让余家小姐入宫……侍奉……”小宫女声音越来越小,可皇帝已经知道了。 他倒是没想到,余家还打着这一出主意呢。 想得可真美。 241.第二十二片龙鳞(三) 第二十二片龙鳞(三) 余家的胃口是越来越大了。 皇帝早有教训他们一番的打算, 他跟皇后透过底, 奈何余如枝性情虽然软和,可一听说威胁了娘家的事儿,那是二话不说就下跪求情, 也不问怎么回事, 反正就是要按照她亲娘亲爹交代的那样照顾余家保住余家, 其他的什么都不重要。 你要说她不懂事吧, 她拼了命想当个称职的合格的皇后,你要说她懂事吧, 又无条件纵容她那心思各异的娘家人。看在故去的与余家老太君的面子上, 皇帝屡次三番对余家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毕竟是皇后的外家,弄得太难看可不好。 然而这家人也实在是太贪心,皇帝近来对皇后越发冷淡,本来想着余家人能安分些, 也不至于伤了自己跟皇后之前的情分,却不曾想反倒让余家人生出了别的心思——再送一个女儿入宫侍奉他?! 皇帝纳了妻妹做妃子, 传出去就很好听?还是说余家人觉得皇帝是不要脸的?只看皇后就知道, 那被余家夫妻亲自带在身边教养的女儿,又能好到哪里去? 想当初太后看中皇后,便是因为她性情纯善简单, 可老太太着实是看走了眼, 虽然皇后很努力, 可实在不是当皇后的料, 又不能明辨是非,偏偏性子却有些逆来顺受,被娘家人攀附着吸血也不知道反抗,皇帝对此其实是颇有微词的。 只可惜他这个皇后早已定了型,皇帝也没那么多功夫花费时间在她身上,他每日忙于政务,后宫皇后既然管不好,他也没那个精力来一点点教她。 眼下还是皇帝头一回看见皇后哭,他挥挥手叫伺候的人下去,准备问问皇后心中如何想。他心底有几分叹息,还以为无论余家人说什么她都听,不曾想要送个女儿进来,她就学会哭了。若是这番能让她再立起来的话……算了,皇帝也只是随便想想,毕竟皇后能不能立起来他心里有数,这么多年了都立不起来,怕是余家人榨干她身上最后一点价值,她都要心甘情愿的。 若是这样,这个皇后她确实不适宜再做。 皇帝觉得像皇后这种女子,应该嫁个普通人家,门第不必太高,兴许日子能过得和美些,皇宫内院不适合她,她也的确不是皇后这块料。 等到只剩下他们俩了,皇帝声音低沉温和,但眼底并无多少怜惜,在他看来,皇后这一切都是自找的,她那爹娘待她如何她心中应有数,可每次见了人,她照样亲亲热热,但凡是她那爹娘吩咐的,她都奉为圣旨,说真的,皇帝觉得哪怕是自己,在皇后心中怕是也比不过她的娘家。 他实在是不喜皇后这性子,凑一起过日子太过折磨。皇帝本就有过盘算,若是皇后再继续偏向余家,他便下道旨降后为妃,下半辈子她照样锦衣玉食,只是不必再拼了命去做个什么贤后,余家想再通过她爬上来也得仔细掂量掂量。 这按照平常呢,皇后应该意识到自己的失态,赶紧收拾跪下请罪了,皇帝的手都准备好离开,她却突然把他搂紧,整张脸都埋进皇帝胸口。 她睡下时青丝披散,头上没有其他宫妃爱抹的头油,清爽又好闻,皇帝拍了拍她的背,沉声道:“此事你要如何?” 玲珑戏精附体,可怜巴巴抬头,因为哭过,一双眸子越发干净清澈:“我、我想如何都成吗?” 皇帝已经开始失望,他几乎知道她接下来要说什么,无非是让他纳了她的妹妹。“嗯。” “我、我不想让妹妹入宫来!” 一开始声音小小的,后来突然就跟鼓足了劲儿一样喊出来,把皇帝吓了一跳,甚至有种冲动想出去看看外面太阳是是不是打西边出来的。“你说什么?” “我不想听他们的!”玲珑抓着他的衣襟,这会儿她洗去铅华,皇帝头一回见她哭,才知道她哭过后眼尾会微微泛红,宛如春日桃花,千娇百媚,竟是美的出奇。 这一切都要归功于玲珑,用了别人的身体她是很嫌弃的,这几日就变着法的折腾,一定要让皇后这有限的美貌变得与众不同。比起美人,皇帝后宫佳丽三千,随便捞出来一个都貌美如花,尤其是那陆妃,足以称得上倾国倾城。用玲珑的眼光来看,皇后跟陆妃没得比,可她也不丑啊!最重要的是,美的风格不一样! 陆妃是清丽脱俗的九重天仙子,皇后容貌却偏于艳丽,这艳色使得她眼角眉梢瞧着总不够端庄,余夫人每次见了她都要数落,于是皇后拼了命的穿深色的宫装,戴厚重的头面,用暗红的胭脂——仿佛这样能让自己显得威严稳重,但是老天啊,玲珑刚来的时候对着镜子照了照,二十岁??? 如果是在人类的现代世界,那就是含苞待放的少女,星际时代,那根本就是个小北鼻,可皇后是怎么把自己糟蹋的跟三十来岁一样的?! 简直令人窒息。 所以玲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那些辣眼睛的衣服首饰全束之高阁,她死都不会穿!谁爱穿谁穿!二十岁活得跟行将就木一般,怪不得灵魂吃起来感觉有点涩,还有点干,平白浪费了那动人的香味。 没等皇帝反应,她就娇软地说:“陛下,陛下也不要听,好不好?” 皇后与他说话,素来不会说什么好不好,更遑论撒娇,皇帝眯着眼睛,眼前这人真是他的皇后?别说是言行举止神态,就是外貌,都叫他觉得判若两人。 玲珑软绵绵地依偎着他,知道皇帝心中必然是对她失望的,所以不管怎么样先认错,其他的以后再讨:“陛下,我知道错了,我过去……我过去太不好了,您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一定能改的!” 皇帝皱眉,第一件事是想拔腿出去看看太阳是不是打西边出来了,皇后居然意识到她这样不对,这样不好?她不是颇为自豪吗?越是难过越是隐忍越是左右为难,她就越是觉得自己是个贤后不是?今日竟然认错? 没等到皇帝回答,玲珑就把头抬起来,她算好了皇帝来的时间,在这之前给自己化了个病妆,越发的我见犹怜,谁要是能对个病美人不假辞色,那他肯定不是瞎子就是基佬!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皇帝不是瞎子也不是基佬,因为他的眼神明显放柔:“皇后虽然这样说,可朕觉得,只嘴巴上说没有用,得皇后做了,朕看在眼中,才能信。” 说白了他就是不信烂泥能扶得上墙。 玲珑举起右手对他握拳:“我一定会加油!” 这动作有些可爱,皇帝看得想发笑,就又听她小小声道:“那陛下可不可以帮帮我,我、我有些笨,许多事情都不懂,还想求陛下照拂呢。” 不仅想改,连嘴巴都变甜了。皇帝轻笑:“你要朕如何照拂?” “我会自己努力的,可我在这世上最亲近的唯有陛下,陛下是我的夫君,所以陛下可不可以每日见我一面,我会把自己每日的所作所为与陛下说,若是哪里做得不好,还求陛下指点。” 跟后宫那群妃子不一样,皇后从不争宠,因为她觉得一个合格的皇后就应该劝陛下雨露均沾,所以一时皇帝也没想过玲珑话里的深意——只要每天都能见到皇帝,玲珑绝对不会给他去睡别人的机会。 她肯定是要睡他的,玲珑是条双标的龙,她能一次性睡十个八个美男子,可她睡的人却决不许睡除了她以外的,皇帝在她眼中又算什么,自然不能例外。 帝后二人一番对话,玲珑终于得到了回应,开心地在皇帝的俊脸上吧唧一口。皇帝明显被她这大胆的动作吓到了,黑眸微微睁大,一低头却瞧见玲珑雪白的寝衣里若隐若现的粉色肚兜。 她素来追求稳重,哪怕亵衣也一定要穿暗沉之色,岂不知她双十年华,故意朝老气方向打扮,不仅不威严,反倒显得东施效颦,惹人发笑。 皇帝顾忌她的自尊心,委婉提点过几次,奈何皇后不听,自我感觉相当良好。 可今日她居然穿了粉色,从皇帝的角度望去,还能看见饱满香软的沟壑。他起了兴,却又想起她在病中,便只安歇,并不曾做其他。 玲珑现在没打算睡皇帝,没有办法,皇后实在是太糟蹋自己了!为了什么皇后的形象,她身上熏的香都是那种特别重特别沉的味道,玲珑来了之后每日在花瓣池子里泡两次,扔了之前所有的衣服,感觉那味儿还没散去,更别说皇后对自己的外表漠不关心了。 在皇后心里,为后当贤,若是去追求什么美丽,那便是不务正业,她是皇后,不是以色侍人的嫔妃。 242.第二十二片龙鳞(四) 第二十二片龙鳞(四) 可玲珑觉得!不美不能活! 她太讨厌丑唧唧的东西了! 皇后不是不好看, 她是根本不在乎自己好不好看, 她是一国之母,想折腾什么样子的美容方子没有?不!人家从不!人家就觉得美貌根本不重要! 玲珑完全不喜欢这个皇后的想法,也不认可她的行为, 现在这具身体是她的了, 她想怎么用就怎么用。不够细腻的皮肤必须每日保养, 难闻的熏香必须立刻换掉, 颜色老气的宫装全扔了,重的要死的头面也不戴, 怎么美怎么打扮, 怎么艳压群芳怎么来。她可是皇后耶, 什么陆妃都是妾好吗! 以前当贵妃玲珑就擅长兴风作浪,上头的皇后太后根本压不住她,现在她是皇后了,还有人想欺到她头上?想都别想, 不存在的。 皇帝每次与她同眠,作为合格的皇后, 一定要睡到外侧, 这样可以随时伺候皇帝,满足皇帝的需求,当然皇后不能比皇帝起得晚, 一定要在皇帝起身前梳洗妥当, 如此才算是贤惠得体。 玲珑:呵呵。 她抱着被子朝床里面滚了一圈, 眼巴巴看着皇帝:“陛下上来吧。” 皇帝讶异于她居然让自己睡外面, 倒是跟过去不同,可见认错悔改之心比较赤诚。他微微颔首,又叫了人进来伺候自己洗漱,=然后换了寝衣也上了床,一躺下就觉得大有不同——皇后标榜节俭,睡的都是硬床,可他身下这床却软的不行,舒服的要命,比他自己的龙床都舒服。 玲珑:不然呢? 这可是她花了两天时间让人仿照现代人类社会制造出来的仿版席梦思,能不舒服吗?硬床睡久了浑身骨头都疼,皇后真牛批,她才二十岁,阴天下雨浑身都疼,还不觉得什么,以为是自己每日太过操劳累的。除此之外,她还喜欢枕硬邦邦的圆木枕头,玲珑刚来的时候试用了一次,她稍微翻个身脑袋都有可能梆的一声砸到硬床上,所以说真正的皇后她活着到底有什么意思?! 而现在,她命太医院给她做了一个长长的双人决明子枕头,里面垫了软绵绵的棉花,枕套也要巧手的绣娘重新制作,如今这张床,玲珑不说话,看皇帝那躺下来就不想起的样子就知道有多成功。 问如何享受,如何骄奢淫逸,龙女大人说她是第二,就没人敢夸口自己是第一。 躺着舒服,枕着舒服,鼻息间闻到的是从皇后身上传来的甜甜的香味儿,本来不想做什么的皇帝兴致再起。结果没等他伸手,皇后就主动滚到了他怀里,小脸贴着他结实的胸口,有点可怜巴巴:“陛下,我有些害怕。” “你怕什么?朕不是在这里。” “我怕我明天起来就反悔不想改了。”玲珑小小声告诉他,“当皇后应该勤俭节约,我应该作六宫女子之表率,可是……可是软床睡起来真的好舒服啊!” 皇帝心里也加了个一,他揽着玲珑的腰,才发现平常总是分开睡两个被窝的皇后,今日床上居然只有一床被子,此时便与他贴的极紧,身段玲珑柔软。“朕也觉得舒服。” “那以后我就天天睡软床了。” 皇帝轻笑:“可以。” 他觉得脑袋下的枕头也很舒服,他自己寝宫的是玉枕,虽然不像圆木枕难受,却也硬邦邦的不舒服,这也是为何皇帝多年来无论在哪里睡觉,睡姿都一成不变的原因,有时候早起还会觉得后脑勺生生的疼,叫了太医把脉,身子却又是康健的。再加上素日劳累政务繁忙,皇帝头疼的次数越来越多。 他自己也没朝枕头这上想,谁会这样想呢?因为世世代代皇族都用这样的枕头,惟独民间贫苦,会用麦芒塞入棉布做个枕头,多少人有了钱第一件事就是找人做个硬枕。 陆妃那里有个翡翠枕,雕刻着园林十八景色,很是精致,她也爱不释手,总是枕着。可皇帝觉得,还是皇后这儿的枕头好,枕上去脑袋舒服极了,动都不想动。 怀里再拥着美人,更觉快意。 玲珑抱住皇帝的腰,打了个呵欠,“陛下,我先睡了。” 她说睡就睡,过去那个一定要伺候皇帝先睡的皇后是谁?她不认识。 等到第二天早晨,皇帝破天荒的不是被皇后叫醒,而是他身边的大太监,眼看着时辰到了,陛下却未起身,便壮着胆子在帘外喊了两声。皇帝这才发觉自己竟是一觉到点,甚至一夜无梦,而且也没有浑身酸痛的感觉,睡得舒服极了,可以说这是近些年来他睡的最好的一个觉! 然后才发觉胸膛传来微微的热气,低头一看,是皇后依偎着,小嘴儿微张,吐出的热气呵在他胸口。可能是睡得太好,皇帝都没注意自己是什么时候寝衣都开了,露出一片白净结实的胸膛。皇后小小一只趴在他胸口,眼睛紧闭呼吸平稳,竟也是说不出的可爱。 他轻轻将她抱起,自己起了身,胳膊却又被抱住,还被满怀依赖的蹭了蹭。皇帝要把手臂抽出来,皇后便在睡梦中也嘤嘤啜泣,不肯放开。他没了办法,眼看时辰到了,总不能陪着她胡闹,可她毕竟不是宫妃,而是他的正妻,便凑到她耳边,好声好气地说:“皇后先放开,朕待会儿再来看你。” 玲珑似乎听到了,扁了扁嘴,闭着眼睛把红润的小嘴儿嘟起来撒娇索吻。 这、这哪怕是陆妃也不曾这般放浪! 太没有规矩了! 可那清晨的红唇柔软粉嫩,可爱极了,皇帝突然心跳如雷,他左右看了看,四下无人,堂堂一国之君,居然如同做贼的宵小,低下头在美人红唇上轻轻一吻! 吻的极快,只觉甜滋滋的,带着丝丝凉意。 玲珑就很满意地放开了,翻了个身朝里继续睡。皇帝失笑,还是头一次看皇后这样的一面,他起身穿戴,在宫女伺候的时候还叮嘱了一句:“动作轻些,莫要吵醒皇后。” 听了这话的圆脸小宫女跟太监总管相视一眼,都忍不住心底雀跃,厉害呀娘娘!果然过去他们娘娘是深藏不露!现在被娘家寒了心就突然奋起准备翻身打脸了!舒服呀!当下人的他们脸上都有光! 谁说娘娘被陛下厌弃了来着! 至少他们就没听说过谁能有娘娘这般待遇! 等到玲珑打着呵欠醒了,就听到两人叽叽喳喳在耳边说个没完,她懒洋洋地看过去,两人立刻噤若寒蝉,一句话都不敢再说。玲珑说:“你们知道什么,还不快些叫人传膳,本宫要饿死了。” 她现在用的是皇后的身体,跟妃子在皇帝心中的位置不同,自然可以盖被子纯睡觉。如果玲珑用的是宫妃的身体,那肯定是要先睡了再说——而如果是她自己的,那就随意了,想怎么玩就怎么玩。 主要是皇帝并不是那种为了个宠妃无脑虐皇后的人,他喜欢美人,却不耽于美色,皇后只要不犯大错,就永远是他的发妻,爱情兴许没有,但总会给她留些体面。陆妃想当皇后,皇帝不可能让她如愿。 他未必也不知道陆妃的手段跟心思,只是懒得理会,因着她闹不出什么大风浪,便随她去了。陆妃得宠,帝后不和,余家兴许能收敛点儿,皇后也不必左右为难,叫皇帝看,皇后早晚要因余家出事。 现在好了,余家见皇后彻底失了圣心,居然想要再送个女儿入宫! 且不说这胆大包天的想法,就是叫百姓知道了皇帝纳了皇后的妹妹入宫,又该怎样看待一国之君?余家人眼里只看得到自己的利益,而皇后眼里只有余家人。 真正的皇后平日特别节省,本来按照她的份例,早膳一共有六十八道,她觉得太铺张浪费,就精简到了十二道——这缩水缩的,御膳房是轻松了,可她又无威严,只自己节俭,后妃们可没几个学她的,背地里笑话的反倒不少。 玲珑手一挥让人按照份例上,她能吃完。 不浪费不也是节俭的一种? 她觉得自己把这一点很好的发扬光大了,皇后不是一直想杜绝这种铺张浪费的习惯?没关系,她会帮忙的,她有办法。 “让外面的人进来吧。” 人类的食物无法让龙女感到饱足,再来六十八道玲珑也吃得下,可那些宫妃,一个个都是小鸟胃,吃了两口就不动了,那些饭菜便都要倒掉,民间还有许多人家一顿饭只有一道菜呢!真正的皇后虽然有点瓜皮,但这一点倒是好的,所以玲珑准备帮她完成这个小小愿望。 这会儿来请安的妃子都等了半柱香了,终于听到了传话,不少人颇有微词,每日被逼着来请安便罢,今日还晾了她们这么久,皇后到底知不知道她现在是个什么处境?! 243.第二十二片龙鳞(五) 第二十二片龙鳞(五) 众妃进入皇后寝宫, 便见皇后面前的桌子上摆着早膳, 琳琅满目,足足有六十八道,这就是皇后的待遇啊!你说为什么那么多妃子都想当皇后呢, 除却正妻的头衔外, 这用度都跟其他人不一样。陆妃地位高吧?可按照她的位份算, 她的早膳也只能摆六六三十六道, 跟皇后虽然不能比,可比起其他嫔妃却多了很多。 因此哪怕吃不完, 为了面子为了显摆, 也是要摆足的, 她们又不曾逾矩不是么? 不过今日皇后竟是跟平日里判若两人,若非她好端端坐着,又戴着皇后才能戴的九尾凤钗,还真叫人认不出来了。 说真的, 皇后今年二十岁,可那穿着打扮看起来跟三十了一般, 和陛下站在一起别说是登对, 说是姐弟怕不是都有人信。可今日……素来喜欢着暗色宫装的皇后竟破天荒穿了件鹅黄色,头上也没戴那些重的要死的华丽头面,清清爽爽, 露出光洁的额头与精致的五官, 她们竟不知皇后生得如此貌美!这样看的话, 便说是十七八岁, 也是有人信的。 皇后怎么了?突然转性了?听说昨晚陛下本要去陪陆妃赏昙花,可皇后身子不适,陛下便来了,原以为看望过就会回陆妃那儿,却不曾想皇后竟有这般本事,把陛下给留了下来! 玲珑不在意这些目光,她只是提起象牙筷,轻轻感叹:“本宫入宫多年,自陛下少年时便陪伴左右,如今陛下每日为国事辛劳,本宫在后宫却一筹莫展,仔细想想,也唯有不浪费粮食了。” 她又说:“往日本宫崇尚节俭,可仅本宫一人,省下的东西有限,本宫仔细想了想,陛下说得是,不浪费便是节俭,何必刻意去追求节俭呢?” 她这一番话说得没头没尾,但在后宫的女人们听来,可以提炼出一句话:“陛下说,不浪费便是节俭”。 玲珑长叹一声:“今儿个你们都在,本宫也不与你们兜圈子,这六十八道菜是本宫的用度,本宫若是不全部吃完,便是铺张浪费,传到陛下耳朵里,未免不好听。也叫诸位妹妹做个见证,本宫勤俭节约之决心。” 然后,她就在美人们惊恐的目光中,慢条斯理充满享受的把六十八道菜吃了个一干二净,连点残渣都没有剩下。众妃盯着皇后的肚子发愣,吃了这么多……不带作假的,她们亲眼所见!可、可为何没有丝毫变化?皇后不觉得难受吗? 先礼后兵,玲珑接过宫女的帕子擦嘴,淡淡一笑:“本宫身为六宫之主,一国之母,如今算是给各位做了表率。从今往后,诸位妹妹可要跟本宫学习,切不可浪费,免得伤了陛下的心。” 她话说得这么委婉,其实跟威胁没什么两样,告诉这些宫妃:不听老娘的可以,但你上了多少道菜都得给老娘吃的干干净净,否则就是不敬陛下!陛下都说了不浪费便是节俭,你们谁浪费,老娘就搞谁! “不过话又说回来,若是有那不听本宫劝慰之人,本宫也拿她毫无办法,只是浪费便是不敬陛下,不敬陛下一回,便撤半个月的牌子,这么点小权利,本宫还是有的。” 皇后虽然脑子不好使又总是作妖,但在给皇帝找女人这块是真的大方,从不搞怪,玲珑这个威胁可有用了,宫妃们二话不敢多说,纷纷跪下表示娘娘英明,臣妾等一定谨遵娘娘懿旨。 困扰了原皇后那么久的事儿,就这么解决了。 而后玲珑招招手:“去,再给本宫弄几道菜来,本宫说了那么多话都累饿了。” 太监总管七福就差没晕过去了,他亲眼见着娘娘吃了足足六十八道……这、这还要吃?各宫娘娘刚走,他们娘娘就又饿了?! 可现在他怕死了皇后娘娘,屁都不敢放一个,老老实实地下去了。 玲珑吃饱喝足啥事儿不干上床睡觉,她刚来那天睡的是硬床板硬枕头,不是那块料就别总是瞎搞,老老实实当个皇后不好吗?可是人类古代社会的女子是真的无聊,玲珑都想偷偷溜出宫玩去了。 她睡了个回笼觉,吃完了午膳才开始琢磨怎么让皇帝晚上也到她这儿来,陆妃那边太嚣张得给点颜色瞧瞧,可老装病不是玲珑的风格,她想了想,对七福勾了勾手指头。 七福哈巴狗般凑上来,结果玲珑上手就扒他衣服,把个七福吓得涕泪横流,直叫娘娘饶命奴才知道错了!他知道自己平时是苟了一点混了一点贪了一点,可他任何背叛娘娘的事儿都没做过啊!娘娘这样对他,到时候、到时候陛下还不要了他的小命!他七福已经是无根之人,足够可怜了,家里断了香火事小,小命没了事大! 玲珑死活扒不下来七福的衣服,看到他那一副视死如归默默流泪的样子才意识到这家伙在想什么,立刻就被恶心到了,一脚踹过去:“你当本宫眼光那么差,看得上你?”她身边那么多漂亮小宫女,随便来一个也比这阉人强,不瞧瞧自己长得什么德性,龙女大人再饥渴也不会对他有兴趣。 七福跪趴在地上拼命表忠心:“奴才知罪奴才知罪!” 玲珑白了他一眼:“去给本宫找套太监服来,要干净的,没人穿过的。” 早知道就不扒七福的衣服了,这厮穿过,闻着都恶心。 七福爬起来,麻溜地去办事儿了,很快就拿了套崭新的太监服过来,玲珑接过闻了闻没有异味,满意地点点头,自己换上后对着镜子照一照,你还真别说,特别娇俏可爱。 本来嘛,二十岁装什么少年老成? 山不就我我来就山,问题不大。 她换好了太监服在身上,又让小宫女给自己梳了头发,接着揣上皇后的令牌,大摇大摆地找皇帝去了。 这会儿皇帝应该午膳用完了,他用膳又不比玲珑吃得久,估计正在寝宫休息呢。玲珑拿着皇后令牌,端着一个长方形托盘,托盘上放着一个水晶小碗用盖子盖起来,刚到皇帝寝宫就被拦住,亮出了皇后的令牌才得以进去。 皇帝听说皇后派了人来还颇为讶异,从昨天到现在,皇后给他的惊喜比过去五年加在一起都多,难道说她真的突然开窍了?都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难道世界上还真有如此奇妙之事? 他批阅奏折忙于政务时,各宫为了表示自己的体贴,都会送些吃食来,美曰其名是自己做的,但那些美人怎么可能亲自下厨?怕不是要灼坏了娇嫩的肌肤。所以皇帝都是听听就算,根本不朝心里去,当然,妃子们送来的东西他基本上都赏给宫人了。 皇后派人送东西,还是破天荒头一回。因为按照宫规,严禁嫔妃们给皇帝送任何私人物品,尤其是极易被人做手脚的食物,而且宫妃们给皇帝送东西,必然是知道皇帝在哪儿,这事儿往大了说那就是窥伺帝踪,皇后倒是想整顿,可惜她有心无力,根本没那个本事。 眼下她自己居然明知故犯,这就很有意思了。 不过皇后派来的这小太监有点呆呆的,站在下头居然都不知道跪下请安,皇帝不禁叹了口气,自己的人规矩都没学好,就想着怎么去干一票大的,真是走都走不稳就琢磨着跑,眼高手低的。 他刚准备午休,龙袍脱掉,只着雪白的寝衣,身边伺候的是贴身的大太监,大太监看了眼皇帝的脸色,呵斥道:“还愣着做什么,还不快——”嘴上说,人已经走下去准备接过来,不过这话没说完就看到了小太监抬起来的脸,大太监倒抽一口气,要不是职业水平过硬,他真的真的真的就要尖叫出声了! 皇帝听到这声抽气,抬头莫名其妙看了大太监一眼,正要问,却见那规矩没学好的小太监端着托盘哒哒哒跑了过来,在他面前仰起一张桃花般的娇靥:“陛下不会怪我打扰吧?” 皇后??? 要不是皇帝心理素质过硬,也跟大太监一样抽气了。 本来皇后派人送吃的过来就让他觉得惊讶,眼下见她居然穿了一身小太监的衣服,这简直、简直是成何体统!玲珑自己做主对大太监说:“你先退下。” 大太监看了皇帝一眼,得到首肯才恭敬地说了声是,退了下去。 玲珑把托盘放到一边,“陛下猜猜我给你带了什么好吃的?” 皇帝看了眼那小小的水晶碗,看不大清楚,“是什么?” 玲珑把盖子揭开,原来里头是一小碗冻奶酪,上面点缀着干果与新鲜的水果,很是诱人。 不过这都比不上她诱人。 弯腰端起来的时候,皇帝才发现原来这小太监服穿在美人身上是这般诱惑,腰肢掐的细细的,屁股又圆润挺翘,其实昨天晚上他就有火没发出来,这会儿见了玲珑,又四下无人,便又起了一番心思,直接将人拉到了怀里。 244.第二十二片龙鳞(六) 第二十二片龙鳞(六) 玲珑还真没想过白日宣淫, 但她向来不会委屈自己, 想要就要,被皇帝拉到大腿上坐好,皇帝那双乌漆漆的眼睛满是欲望, 充满了霸道。想也是, 身为皇帝怎么可能真是个温和可亲的好人, 那还不被前朝那群老狐狸啃的骨头都不剩。玲珑眨了眨眼, 没说出任何泼皇帝冷水的话,而是问:“陛下我这个样子是不是特别可爱。” 这个词皇帝就没想过有朝一日能在皇后身上用到, 他听到玲珑这般自吹自擂, 本来觉得很是可爱, 被她这么一说,反倒不想承认了:“只是过了一夜,皇后怎地脸皮变得如此之厚。” 玲珑蹭了蹭他英俊的脸:“脸皮不厚怎么讨陛下喜欢呢?” 皇帝琢磨这话不对味儿啊,什么叫脸皮不厚怎么讨他喜欢, 难道他就喜欢脸皮厚的?再往细了想,皇后是不是又暗搓搓讽刺他呢?只是怀里抱的身躯柔软香馥, 腰肢细的他两只手就能掐住, 他倒不记得往日里皇后的身段有这样好。 他比皇后年长几岁,娶她之前自然是有过开脸的宫女的,只不过当时新帝初登基, 皇帝并没有多么重欲, 也没有那么多时间花费在女人身上。后来大权在握朝政稳定, 他也从未陷入过什么温柔乡。饶是陆妃那般的绝世美人, 皇帝也只是有几分喜爱,并不糊涂。只要陆家存在一日,陆妃诞下的孩子就没可能成为储君。 若是可以,他还是希望未来的太子能够由皇后来孕育,他如今膝下也有几个儿女,可见问题并不出在他身上。刚成婚那几年,为了让皇后有孕,皇帝是勒令其他宫妃每次承宠后要喝避子汤的,然而过了好几年皇后的肚皮仍是没反应,他才下令停了。 皇后生不出来,这是她最大的问题。可诊脉的太医却说皇后娘娘身子康健,并没有受寒也没有中毒,但两个健健康康的人在一起怎么就生不出孩子来呢?皇帝只幸过一次的宫妃都能争气的怀上,皇后的肚子怎么就这般不懂事? “你懂事了,朕很高兴。”皇帝掐着玲珑的腰,有些着迷,他的皇后今年已是双十年华,并不年轻,后宫多得是十四五岁花骨朵般的美人,其中十七岁的陆妃为最。可年长有年长的好,只是素日里皇后自己糊涂,眼下看来似乎乖巧了些,只不知过去几日便会故态复萌。“晚上朕叫太医来给你请个脉,开出的药还是要继续喝,朕等着你为朕诞下皇儿。” 玲珑看着他那充满希望的目光,都有点不忍心告诉他不要痴心妄想了,她永远都不会为人类生下幼崽。 不过现在还不宜把这件事说出来,于是玲珑含羞带怯地点点头:“都听陛下的,陛下说什么,我就怎么做。” 从成婚到现在,怕是她第一回在他面前这样乖,皇帝心头火热,拥着她上了床,玲珑就觉得这人骨子里有点小小的变态,因为别的不说,就说她身上穿的那件小太监服,什么都做了,可皇帝就是不肯让她把这衣服脱下来,俨然一副非常喜欢的样子。 于是等到完事了,玲珑轻声对皇帝说:“下次我穿宫女服给陛下看好不好?” 皇帝有点被戳穿的赧然,他轻咳一声,拍了拍她的背部:“快睡吧。” 他午休的时间几乎全花在了她身上,怎么过去就不觉得皇后这么勾人呢?今日他真是想死在她身上,皇帝觉得眼前的皇后跟过去的皇后简直不是同一个人。且不说她的言行举止,就说她的衣着打扮,还有她身上那换了的熏香,以及变得格外白皙娇嫩的肌肤——哪里像是二十岁! 玲珑要知道皇帝心里在想什么肯定要笑话他,那当然了,她来到这个世界都一个星期了,难道他以为她都在摸鱼吗?除却把皇后那些丑了吧唧辣眼睛的衣服扔掉外,玲珑几乎把皇后所有的东西都给重新换了,包括她用的那种味道很沉的熏香。你说她要是太后,点这种香吃斋念佛也就算了,二十岁的年轻女人成天把自己朝四十岁打扮到底有什么想不开啊! 打扮的老成真要有用,宫妃们能不把她放在眼里么?玲珑今天穿得粉嫩嫩,还不是照样让那些眼高于顶的美人一句话也说不出?由此可见,能美还是要美,丑对龙女来说是原罪。 除此之外,玲珑很辛苦的。原本的皇后根本不知道保养是什么,每天洗了脸能抹点香膏就算不错。她还很不喜欢自己过于艳丽的长相,觉得不够端庄,一国之母怎么能长成这个样子? 玲珑来了之后,不仅要换衣服换发型换首饰,还每天早晚泡澡两次,为的就是快速把这一身肌肤养好。本来用别人的身体就已经让龙女很不愿意了,这具身体还不够美丽,那真是更让她火大。 玲珑还把皇后的眉毛给重新修理过,都说女人是水做的,可跟天生为龙的龙女不一样,人类女人深受上天眷顾的太少了,她们平时能不长痘不冒油保持皮肤清爽身段苗条就已经很辛苦了,你没看那些后妃,虽然早膳都要上几十道,可谁真的吃完了?还不是这个尝尝那个抿抿,个个都是小鸟胃,吃到五六分饱就不敢再吃,生怕自己身段变差,身段一差,陛下还会喜欢么! 别的不说,就说那生了三皇子的禧嫔吧!天生容易发胖,选秀入宫好不容易维持在了一个比较好的数字,结果怀了龙种后一夜回到解放前,胖的跟颗球似的!等到生下三皇子,三皇子倒是健健康康白白胖胖,禧嫔却瘦不下去了,想尽了一切办法也没有用,人类现代医学都很难解决的妊娠纹一直困扰禧嫔到现在,她本是温软如玉的丰腴美人,可现在皇帝哪里还记得她是谁? 而玲珑想让自己使用的身体变美跟取悦皇帝没一毛钱关系,她纯粹就是不能容忍丑,而且这身体现在是属于她的!在她没说不要之前,都必须保持足够的美丽! 所以皇帝再把她拥到怀里,就觉得跟以往石头般的皇后大不相同。他并不是个在那种事上花样多的皇帝,很多时候跟皇后行房,就跟例行公事一样,为的就是要她怀孕诞下嫡子,然而皇后肚皮不争气。后宫的美人们虽然各有千秋,却都自持身份,像这样酣畅淋漓,皇帝还是生平头一回。 他总算是明白父皇为何独宠那位青楼出身的妃子了! 当然这并不是将皇后跟先帝的妃子相提并论,那妃子出身低贱,皇后却是高门贵女,但皇帝确实在玲珑身上得到了以前从未有过的快乐。过去都是妃子们伺候他,可这回,他觉得不是自己在玩弄美人,而是自己被美人给玩弄了…… 可玲珑一对他笑笑,他就晕晕乎乎不知道东南西北,还就把人留在自己的龙床上抱着睡了一中午,等到一觉醒来,天都黑了! 这得耽误多少政事啊! 大太监早就想喊了,可他不敢啊,他就在外头伺候着,听着里头传来帝后的声音,因为这激烈的战况龙床都微微颤动。可能是太过辛劳,之后他叫了好几声陛下都没应,他又没那个胆子进去——皇后娘娘还在里头呢,他也是惜命的。 这就让皇帝直接睡到了晚膳时间。不过他自诩励精图治,又好面子,是不会承认自己被迷得神魂颠倒睡过头的,还很正经地邀请玲珑留下来跟他一起用晚膳。 有人请吃饭为什么不?而且皇帝的份例比皇后还要多出几十道。 不过皇帝并不铺张,他的晚膳仅仅上了二十四道,大太监在边上布菜,玲珑才发现皇帝居然没有什么爱吃的,基本上是这一道吃两口,那一道吃两口,没什么特别喜欢的,也没什么特别讨厌的,仿佛完全没有喜好。 这就是规矩了,皇帝不能有爱吃的,也不能有讨厌吃的,免得有人从中作祟。可玲珑觉得皇帝好可怜哦,身为一国之君,要什么没有?居然不能随心所欲的吃东西。 她就没这个顾虑,真正的皇后所顾忌的东西玲珑全然不放在眼里。她觉得这道菜好吃,就都吃掉,觉得那道菜做的不尽如人意,就露出嫌弃的表情把它推开,皇帝看着她香喷喷的吃饭,不知道为什么又被勾起了食欲,平日里两碗饭就能饱,今日竟又添了两碗! 吃的有点多,八分饱是不成了,养生什么的不存在的,皇帝摸着自己的肚子看着他的皇后发呆,这人是怎么做到吃了这么多还能面不改色的? 他很确定,皇后比自己吃得多。 现在他已经不行了,可她的筷子却还没有停下。 245.第二十二片龙鳞(七) 第二十二片龙鳞(七) 玲珑吃得心满意足, 然后用很诚恳很真心的语气跟皇帝说:“铺张浪费是真的不好, 我早上才跟宫妃们说呢,自己也得做到。陛下要是觉得我做得好,不如下道旨意奖赏一下我?” 皇帝沉吟片刻:“也不是不可以。” 玲珑就笑嘻嘻地凑了过来, 在他俊脸上亲了一下:“陛下真好, 那我先回去了, 陛下记得再给我赏赐点东西。” 皇帝明白她是要他给装脸, 但不懂她为何要走:“你这就走了?” “不然呢?”玲珑一点都不留恋,相反还很嫌弃, “陛下的床好硬, 枕头也不舒服, 我不喜欢,我要回去睡了。” 说到这个……皇帝也深有同感,他皱眉,“那你就不能叫朕一起。” 玲珑遂过来抱住他的胳膊, 笑嘻嘻的问:“陛下要一起吗?” 皇帝再度沉吟:“……也不是不可以。” 玲珑便道:“那陛下记得明天早上下旨。” 皇帝也是人精,哪还有不懂的, 特地叮嘱他明天早上下旨赏赐, 还不是要他在宫妃面前帮忙撑腰。既然如此,皇帝觉得自己去睡皇后的床是理所当然的,他也出了力, 那她自然需要付出点代价, 那就是柔软的床铺分他一半。 其实这时候最容易讨好人的做法是玲珑立刻给皇帝也弄出一张一模一样甚至更舒服的床来, 但是——可能吗?辛辛苦苦给他弄张好床然后让他睡其他人?开什么玩笑, 她又不是做慈善的。而皇帝是肯定不会主动问玲珑,哎呀你这个床好舒服朕也想要,你给朕也弄一张……这样的话,皇帝是绝对不会说出口的。 天下人人都睡硬床,以枕硬枕为荣,皇帝若是主动要睡软床,觉得软床更舒服,那可就有点丢人了。 越是有权有势的男人就越爱面子,皇帝尤其如此。 于是皇帝被玲珑牵着离开了自己的寝宫,说起来这还是帝后自大婚后第一次共乘御辇,玲珑嫌上面有点挤,就很自觉地爬上了皇帝的大腿,顺便坐在他腿上吃糖。 皇帝就觉得她很有趣了。 甚至伸手摸摸她白净的脑门,有些忧心:“皇后是不是中邪了?” 不然怎么解释她的判若两人? “陛下怎么这么说话,我就不能是如梦初醒一朝悔改知道过去的自己特别烂所以决定成为一个更好的自己吗?”玲珑白了他一眼,“陛下真是的,我变好了,您却不喜欢了,难道我要跟过去一样您才高兴?” 不不不还是不了,就现在这样古灵精怪又胆大包天的就挺好。皇帝能容忍玲珑这样没大没小的跟自己说话,是因为她是自己的发妻,两人的地位是平等的,换作其他宫妃,这会儿坟头上草都得有两米高。 “朕觉得你现在这样就挺好,不必改了。”再改回过去那样,朕可吃不消。 皇帝还有一件事没说,那就是他之所以不喜欢朝皇后宫里去更不喜欢留宿,可真不是不想给皇后体面。而是皇后非常推崇硬床硬枕,这么滴说吧,要是皇帝这里的床板硬度为1,那么皇后那里就是10的顶配,其他人比不了。 玲珑摸了摸自己的脑袋,这也是她很不满意皇后的一点,打小就睡硬枕头,幼崽们圆嘟嘟的脑袋多可爱啊,活生生给睡平了,平了之后就一点都不可爱了。 不过她有在悄咪咪改变皇后的头型,再加上皇后的发型首饰平时都戴的很累赘,应该不会有人发现皇后从扁头变成圆头了吧? 帝后二人在御辇里说悄悄话,皇帝听到玲珑抱怨头型,突然想起来似乎后妃们大多都是扁头,但他也觉得扁头其实不太好看。连带着他的儿女们,小小年纪脑袋就不圆了。 他伸手摸了摸玲珑的脑袋,她今日穿了身小太监服,莫名可爱,尤其是拿掉太监帽之后,青丝柔顺,眼角眉梢都有几分稚气。“你这头型好看。” 玲珑果然如他想的那般胆大包天,也伸手去摸皇帝的脑袋,叹息:“可惜陛下是扁头,不过没关系,戴着帽子没人发现,我也不会说出去的。” 皇帝被她气乐了:“人人都是扁头,就你是圆头,难道不是你怕被人说出去?” “陛下说什么呢!”玲珑大惊小怪起来,“难道不是我这样比较好看吗?” 皇帝顿时化身稚童跟玲珑开始争辩到底是扁头好看还是圆头好看,没等争执出个结果,前头突然传出一声娇呼,打横里冲出一个身着白衣飘飘如仙的美人,就这样匍匐摔倒在地,恰好挡住了御辇的路。 用屁股想想都知道这是皇帝的艳遇,玲珑意味深长地看了皇帝一眼,他该庆幸御辇四周有帘幔,否则被人看到堂堂皇帝陛下腿上坐着个小太监,他的一世英名也别要了。 皇帝看她的眼神就知道她什么意思,脸都黑了,“下去站着去。” “越描越黑,我现在下去站着人家肯定也知道我是从御辇上下去的。”玲珑理直气壮,“陛下还不如把我抱的更紧些,这样兴许就看不着了呢?” 皇帝一窒,觉得她不仅是变好了,也变坏了,过去的皇后可从来不会说这样的话,但不可否认的是他很喜欢。大手掐住玲珑的腰,将她往怀里又提了提,“朕抱紧了,可你要好好呆着别出声。” “为什么嘛。” 皇帝觉得这声音又甜又软,娇滴滴的,听得他浑身紧绷,只可惜现在是在御辇上,若是还在寝宫,非叫她好看。 两人在御辇里说悄悄话,外头那美人还趴在地上没起来呐!就这么可怜兮兮地跪着,不停地叩头认罪,说是惊扰圣驾请陛下降罪。皇帝正跟玲珑黏糊着,听到这声音,竟不知为何觉得有些造作,其实这是什么把戏是个人都清楚,宫妃们绞尽脑汁都想来个偶遇,可也不能觉得皇帝是个傻子啊! 他是不想管后宫的事,不代表他不懂女人的心思。 玲珑戳戳他胸口:“陛下准备怎么办?” 皇帝挑眉反问:“皇后觉得朕该怎么办?” “对刺客还能怎么办?自然是带下去关押好好拷问。” 这是要把来艳遇的美人当成女刺客了,原本的皇后一直想整治这一点,可惜她说话没人听,也没什么威信,只用嘴巴说,谁会听?所以最简单的方式就是把一切都交给皇帝,只要皇帝承认了这是女刺客,以后再敢来堵他的人就不多。玲珑知道皇帝现在正是对自己有兴趣的时候,她提出的要求只要不过分他都会答应。 有简单快捷的法子为什么一定要自己吃苦呢?玲珑就搞不懂原本的皇后在想什么。 皇帝见她眼底充满狡黠,顿时莞尔,“这是要朕做坏人了。” “陛下虽然做了别人的坏人,却永远都是我的好人。” 龙女嘴巴甜起来,能让人发疯,命都可以给她,更何况只是个不成气候的宫妃。宫妃们都是要严格按照品级穿着打扮的,位份高的不能太寒酸太朴素,位份低的则不能太耀眼太突出,否则都是不合规矩。外头那宫妃一身白衣,连宫装都未穿,打扮的像个仙女下凡,说是无意中惊扰圣驾,鬼才信。 怕不是无宠,便想着豁出去赌一把。若是成功了,便是人间富贵,失败了也只能怪自己命不好。 而现在她撞到了玲珑的枪口上,就只能被杀鸡儆猴了。 于是后宫诸妃很快得到了消息,某无宠后妃在路上冲撞了陛下,竟是意图行刺,为了盘问背后主使被下了天牢严加拷问,望诸位宫妃引以为戒。 说什么女刺客……其实大家都懂得,就是邀宠去的。陛下吃这一套还好,不吃这一套就是这个下场了。倒是让很多有想法的宫妃改变了“偶遇”的主意,话说回来,当年的陆妃就是用这一招成功从秀女中脱颖而出夺得圣宠,所以哪怕皇后三令五申不许窥伺帝踪,也仍然有数不清的宫女嫔妃想要效法陆妃。 不过从今天过后,应该就不会有这样的事了。 不过女刺客事件很快就被另外一个惊人的消息冲散:继昨日陛下歇在皇后宫中后,今日陛下居然又留宿了! 上回可是元宵十五都被陆妃勾走了,这回是发生了什么?难道说皇后有本事留住陛下?怎么可能!就皇后那迂腐古板又造作的性子,能留住陛下才是奇怪呢! 可要如何解释陛下一连两日都宿在皇后宫中呢? 最为不高兴的便是陆妃了,她忍着气,派人去皇后宫中禀报皇帝说自己身子不适,求陛下来看看。当然,为了表演的更加逼真,陆妃躺到了床上,还抹了些胭脂让自己看起来更加柔弱无助。 接下来就等陛下来,她自有办法让陛下不回去。 246.第二十二片龙鳞(八) 第二十二片龙鳞(八) 陆妃都想好了, 惟独漏掉了一点, 那就是:如果陛下不来怎么办。 她等啊等,等到望穿秋水,等到望眼欲穿, 等到尿急憋不住——终于有人来了!灯火通明中, 陆妃激动地站起来准备迎接皇帝陛下, 可还没走两步路呢, 就听到宫人禀报说太医来了。 太医来了? 太医来干嘛! 太医又不能把她的病给治好! 没等陆妃想明白,就听到陪同太医一起的那个圆脸蛋的小宫女笑嘻嘻地说:“陆妃娘娘好福气, 皇后娘娘听说陆妃娘娘身子不适, 立刻就让奴婢传召太医, 皇后娘娘还说了,要奴婢把陆妃娘娘的身体状况一五一十地跟她禀报,若是有个好歹,还要打奴婢的板子呢!” 陆妃想起来, 这圆脸小宫女是皇后身边的,不过之前是个做洒扫的, 皇后这是在羞辱她吗!陛下不在, 陆妃也就不必维持甜美可人的模样,她冷冷地说:“本宫是命人去禀报陛下,你家娘娘倒是好心。” 圆脸小宫女似乎没听出来陆妃话里的讽刺, 喜滋滋地附和:“是呢是呢, 陆妃娘娘也这么觉得吗?奴婢也觉得我们家皇后娘娘是个特别好特别好的人, 不论身份贵贱, 娘娘都很关心。上回奴婢肚子疼,娘娘还让太医给奴婢把脉呢!” 陆妃被噎得说不出话,一时间有点没搞懂,这小宫女是真的天真无邪,还是在讽刺她?将自己这个宫妃跟她这出身微贱的宫女相提并论?可仔细一瞧,小宫女眼神澄澈干净,好像说的都是真心话。陆妃忍了忍,“本宫无事,不需要把脉。” 小宫女连忙摆手:“不行不行,皇后娘娘说了,陆妃娘娘最是乖巧懂事,若是身体有什么不舒服,为了不让皇后娘娘跟陛下担心,是绝对不会说出来的,既然派人去了,那肯定是真的不舒服,一定要太医好好诊治!” 陆妃忍不住怒道:“你算个什么东西,本宫这里也有你说话的余地!” 小宫女扑通一声跪了下来:“娘娘饶命!娘娘饶命!奴婢是皇后娘娘的人,求陆妃娘娘不看僧面看佛面,打狗也要看主人,饶了奴婢的小命吧!奴婢再也不敢了!奴婢再也不敢了!” 向来浑身都是戏的陆妃这会儿都惊呆了,她说什么了?她威胁什么了?这小宫女一把鄙夷一把泪的嚎这么大声,活似她要杀了她一样!这是干什么呢,故意败坏她的名声不成?! 她哪里知道,玲珑能在那么多伺候的人里一眼就挑中这本来做洒扫的小宫女到身边使唤,这能是个笨头笨脑的?人家非但不笨,还机灵得很,陆妃让人去请陛下,就是要陛下过来,说身子不适?那都是屁话,可皇后娘娘派了太医来,那就是关心后妃,是一国之母应有的典范,甭管陆妃手段有多高,她手段再高,寝宫上上下下百来个宫人也不可能全都忠心耿耿,肯定有别的宫妃的人。 要不了几天,陆妃蔑视皇后的消息就能传出去,有心人再火上浇油一番,陆妃还想要个好名声?不好意思,不存在的。 不能总让她设计皇后娘娘,皇后娘娘不能反击吧?肚子里的龙种是男是女都难说呢,这就开始摆上谱了,陛下膝下还有皇子公主,也没见哪个为陛下诞下龙种的宫妃像她这么骄傲。 小宫女志得意满喜气洋洋地回去了,对着玲珑很骄傲,“奴婢完成了娘娘布置的任务!” 玲珑摸了摸她的狗头:“很好,不枉费本宫疼你一场。” 小宫女顿时就跟吃了蜜的苍蝇一样,屁颠屁颠地又跑了,准备煽动自己当洒扫时认识的那一堆各宫的小姐妹,大家准备好,开始八卦散布谣言啦! 皇帝这边就没想那么多,他现在兴趣都在玲珑身上,而且今天晚上他不想去陆妃那留宿,原因很简单,比起硬邦邦的床板跟枕头,他当然更爱皇后这边的软床跟软枕!舒服的一匹!躺下去就不想起来!而且皇后也又香又软小小一只,抱在怀里别提多么快活,谁想去跟大着肚子的陆妃聊什么风花雪月诗词歌赋啊! 皇帝宠爱陆妃,是因为她美貌会来事儿,人也体贴解语,可自打有了身孕,这陆妃似是有些别的心思了。再加上陆家……皇帝淡淡地想,无论皇后的肚子能不能生出个孩子来,这未来储君的人选都不会从陆家出。 皇帝是这样打算的,皇后如今也二十岁了,太医给她诊过脉,身子康健,那就再试试,若过了两三年还怀不上,就挑个出身低微的嫔妃宠幸,待到嫔妃临产,便去母留子,将孩子抱到皇后这儿,记在她名下,当做嫡子来养。 这皇位是谁的,他说了算,谁算计都不成。 也是玲珑让他觉得这个皇后还有救,否则皇帝早已不想管她,只想给她个体面好好过日子,什么贤惠德行之类的她就别再捣鼓了,横竖也沾不到什么边儿。 但皇帝现在再次燃起了让皇后孕育嫡子的希望,以他的为人,短时间内就不会再去宠幸他人,即便宠幸了,也不会给她们怀孕的机会,避子汤是必然要喝的。龙精珍贵,自然要撒在皇后身上才不算浪费。 身下床铺绵软舒适,怀中美人娇俏动人,皇帝又不是和尚,他昨天才尝了味儿,又想起玲珑穿小太监服时的可爱,便掐着她的腰抱到身上,让她跨坐他腰间,玲珑眨眨眼,本来她都准备睡觉了,被皇帝这一番操作弄起来,就歪着脑袋问:“陛下你怎么了,你不舒服吗?” “是啊,朕不舒服。”皇帝声音暗哑,“需要皇后帮帮忙。” 玲珑笑起来,笑得可甜可天真,纯洁的要命,“那陛下尽管吩咐,只要我能帮忙,绝对在所不辞。” “放心。”皇帝抽开她寝衣的腰带,“你绝对帮得上忙。” 两人滚做一团,待到叫水,圆脸小宫女才脸蛋红通通的应声,顺便跟旁边的人咬耳朵:“陛下现在好喜欢咱们娘娘哦,咱们是不是要翻身了。” 旁边那伶俐的也颇得玲珑喜欢的宫女捶了她一下:“说得这叫什么话,咱们娘娘一直都是好日子呢,这是陛下发现咱娘娘的好了。” 里头皇帝躺在床上,他此刻身无寸缕,满身都是汗,男人的汗味自然好闻不到哪里去,至少玲珑就非常嫌弃他的躲开了。本来皇帝就没有事后抱人温存的习惯,可看她这嫌弃自己的样儿,不知为何想要恶作剧,过去就把人死死抱住,拖到怀里,故意让自己身上的汗蹭了她香软的小身子,玲珑气得想咬他,可嘴巴一张看到他汗津津的身躯,赶紧闭上嘴。 皇帝跟狗一样在她颈窝嗅来嗅去,百思不得其解:“为何你就这么香,朕就这么臭?” “臭男人臭男人,是胡乱叫的吗?陛下知道自己臭还抱我,快放下我,快放下我。”玲珑捂着鼻子催他。 可她那嫌弃人的小模样实在是太可爱,皇帝哪里舍得放开,还变本加厉地蹭,说真的,要不是玲珑觉得这人还需要继续用,早就一脚把他踹飞了。他又热,胸膛跟火炉一样,玲珑被死死箍住挣脱不得,两只手臂被困,活似一只玩偶被抱着。 等到宫人们抬了水,皇帝还直接把她给抱起来了,玲珑觉得这人真的是踩鼻子上脸,觉得自己活好厉害了是不是?她刚才哭着求饶那是给他看的,满足一下他的男性自尊心,真觉得自己是真龙天子一夜七次郎了? 龙女大人冷笑两声,轻而易举又勾着皇帝洗了个鸳鸯浴,她真的应该再凶残一点,何必去费尽心思留他在自己身边不走,直接把人榨干,叫他看到女人就发抖,那时候,狗东西就该知道什么叫见好就收。 一身汗臭味还敢靠她这么近,甚至故意把汗朝她身上蹭? 皇帝就是没死过,所以不知道活着有多么珍贵。 这天晚上后来又发生了什么事,宫人们都不清楚,他们守在皇后娘娘寝宫外头,就听见里头动静不绝,一夜叫了好几次水,几个没了根的守夜太监互相交换了羡慕的眼神——陛下果然是陛下,如此勇猛孔武,实在是人中之龙,实在是他人所不能及!他们这些没了根的人都觉得威武,更何况是皇后娘娘呢? 至于大臣们…… 他们起了个大早连饭都不敢多吃怕出恭的敢来上朝,在金銮殿上站了不知多久,可平日里勤勤恳恳的陛下却始终没有出现!大臣们开始小声议论,都在猜测发生了什么,也许陛下是在故意考验他们是否诚心,大家不要说话,老老实实站着,让陛下看看他们是怎样的国之栋梁! 又站了许久许久,肚子开始叫唤腿肚子开始发颤,甚至饿得头晕眼花面前都是金星险些把站在自己前头那掉了头发的老臣的脑袋看成一颗美味的卤蛋,这会儿该下朝了,他们该用早膳了…… 接着又站了许久许久,连说话的力气都没了,手里的象笏都没劲儿拿了,才终于得到了陛下的消息: 陛下今日身子不适,暂不早朝。 247.第二十二片龙鳞(九) 第二十二片龙鳞(九) ……白站了这么久的臣子们差点儿没晕过去, 说实在的, 他们现在腿都软了,陛下重规矩,平日里上朝, 臣子们站着那得是纹丝不动, 可今日足足站了平日里三倍的时间, 然后陛下说他身子不适不来了…… 没等臣子们心痛晕倒, 就又有个圆脸小宫女笑嘻嘻地走了来,还带来了皇后娘娘的懿旨, 说是陛下体恤各位大人辛劳, 特意请各位大人留下来用早膳。 臣子们顿时感动起来, 皇后娘娘可真是个大好人!不愧是一国之母!可见那些说皇后娘娘平庸无能的传言是空穴来风,今日娘娘竟是这般体贴! 待到见了皇后娘娘命人准备的早膳,臣子们就更加感动了,这么多年了, 勤勤恳恳给陛下当值做活,也没见陛下夸他们一句请他们喝过一碗茶, 还是皇后娘娘好! 而皇后娘娘宫中, 顶着两个巨大黑眼圈面色泛青的皇帝颓废地趴在床上,裸着上半身,脑袋歪着, 露出半张脸, 盯着已经穿戴整齐正在他面前走来走去的皇后。 为什么他被榨干了, 她却越发的精神奕奕好像没有丝毫损失?她是不是从哪儿学会了什么采阳补阴的功法?不然为什么……他堂堂一国之君, 真龙天子,从来在床榻上游刃有余的皇帝,会输的这样惨? 玲珑穿戴好了,就让来请安的妃子们在外头等,她到床边坐下,很是爱怜地摸了摸皇帝的脸,温柔地问:“陛下下回还把汗朝我身上蹭么?” 皇帝内心一阵涌动,嘴巴动了动,“……不了。” 玲珑顿时满意起来,在他唇角亲了一亲,“陛下可真乖,现在我有点事要去下外殿,陛下就先好好休息吧,我叫人给陛下熬了补汤,一会儿起来喝点儿。” 说完她就走了,华丽的宫装拖曳在地上,背影纤细,贵不可攀,皇帝只能这样趴在床上看着她远去…… 经过这一回,皇帝再也没敢把自己身上的汗朝玲珑身上蹭,他甚至开始怀疑起自己的能力,难道他根本就满足不了皇后?那、那后宫其他的女人,该不会也是装的吧?! 想到这个可能性,皇帝脸都黑了,他虽然不是很注重美色,却也绝不愿意自己是个雄风不振的帝王。眼下这个问题困扰住他,玲珑让他开始彻底怀疑人生,这回不用玲珑想法子留他,皇帝自己不朝后宫踏了,他觉得自己应该先满足了皇后再去考虑其他,只不过时日一久,他发觉,除了皇后,他又瞧不上别人了。 虽说皇后已非二八好年纪,肌肤却比少女更加柔嫩白皙,身段容貌更是不必多说,皇帝几乎被迷得神魂颠倒,心里眼里都只剩下皇后一人,又哪里还会去想别的?唯一就是一点不好,所有龙精都拼了命地朝皇后身上撒,可皇后这肚子就是没动静。皇帝着急啊,于是越发的努力。 可惜无论他再如何努力也没用,因为玲珑根本不可能生幼崽。她才不要做到处留种的风流龙,她可是有自己的节操的。 陆妃的肚子越来越大,眼看就要临产,可皇帝却好像把她给忘了一般,压根儿不到她这去了。陆妃想了许多办法,可惜全被皇后给压了下来,她心心念念皇帝欠她的共赏昙花之约,皇帝却早不记得了。 至于那劳什子昙花,上回开的时候错过了,下回还不知道要等到哪辈子。 陆妃如今的希望就只剩下肚子里这个孩子了。她每日都摸着肚子,一边期待孩子出生让自己风光无限,一边又咬牙切齿诅咒皇后这个妒妇。也不知皇后是怎么回事,明明是个草包,却突然开了窍,如今后宫被她整治的服服帖帖,再没人敢铺张浪费,也没人敢跟皇帝来个浪漫偶遇,至于穿上舞衣在陛下必经之路跳舞这样的事,更是再也没发生过。 嫔妃们被玲珑搞了几次也明白了,对于皇后娘娘,只要你满足一个条件就能把自己日子过好,那就是——听话。 听皇后娘娘的话。 也有人不服气想搞事,后来……她们哭着跪在皇后寝宫外认错,得了处罚后再提起皇后,那真跟见了天敌一样瑟瑟发抖。 皇后终于椒房独宠,举国上下都期盼着从她肚子里蹦出个小皇子,名正言顺的多好啊。可皇后娘娘的肚子就是没反应,皇帝也着急,太医诊了无数次脉,跟着一起犯愁,帝后身体都棒棒的,怎么凑伙就怀不上呢?想来想去,也只有缘分未到四个字能解释了。 皇帝每天晚上交完公粮就喜欢趴在玲珑胸口,然后摸着她软绵绵的白肚皮,顺势捏捏她身上香喷喷的软肉,那眼神,盯着玲珑的肚皮跟着了迷一样,玲珑觉得他是魔怔了。 也正因为皇帝现在被她迷得分不清方向,久未作妖的余家又开始兴风作浪,余夫人上回被教训了一顿,出去外头都传言说她教不好女儿,活生生把个余如婉给害的嫁不出去,当然余如婉本身也没想嫁人,自打她知道宫里的长姐生不出孩子后,她就满心欢喜准备进宫给皇帝姐夫当小老婆了。 陛下英俊高大,又是这世上最尊贵的男子,谁不想嫁呀!余如婉的算盘跟她亲爹娘打的一样好,等她入宫,有皇后姐姐照拂,恩宠必然是少不得的,待到她有了身孕,不说当不当得上皇后,日后只要她的孩子登上大宝,那她就是天底下最尊贵的女人!这是何等诱惑,余如婉这样的眼皮子浅的根本受不了。 她一心想要入宫,对来求娶的青年才俊看都不看,每日照着镜子对影自怜,心想自己这样好这样美,陛下只要见过她,必然会喜欢她。 她就是缺个机会。 可再等下去她也要成老姑娘了,因此这回余夫人入宫,余如婉也死活要跟着一起去。长姐打小就疼她,虽然祖母最疼长姐,可只要余如婉开口,不管什么好东西,长姐都会给她。反正长姐也不能一人独占陛下,与其让给那些嫔妃,还不如让给自己的妹妹,肥水不流外人田,将来自己生出的孩子也要唤长姐一声姨母呢! 不过这回再见长姐,余如婉都惊呆了,根本没认出来这眉目精致艳光四射又雍容华贵的女人是她那总是穿着老气打扮深沉的长姐!当下就有些慌,她自持美貌,可这美貌跟盛装的长姐比起来,那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长姐什么时候变得这样美了?! 她一声长姐刚刚叫出来,一太监就捏着嗓子教训:“余家小姐怎地这般不懂规矩,这是皇后娘娘,命妇小姐见了,都要行礼的。” 余夫人好了伤疤忘了疼,仗着自己是皇后生母,带着女儿风风火火入宫连个礼都不行。 余如婉瞬间委屈,眼泪汪汪,求助地看向皇后:“长姐……” “怎么,你听不懂,还是余夫人听不懂?”皇后娘娘把玩着自己新做的指甲,漫不经心地问。 余夫人带着余如婉心不甘情不愿地行了礼,余如婉心里就有了气,她本来还想着待自己生下皇子,便要皇子叫皇后一声姨母,可眼下她决不会再这样做了!皇后这般对她,她才不要管皇后死活! 八字没一撇的事,余如婉听了个声就能描绘出自己以后当太后的模样,她也不想想,凭啥皇帝就会比她先死?凭啥她就能入宫?凭啥她就能给皇帝生孩子?凭啥她生下了就是太子就是未来的皇帝? 余家自打老太太去了后是越发的糊涂,野心也是越发的大,若非余家不及陆家势力,怕不是皇帝第一个就要铲除他们。 玲珑对这母女俩爱答不理的,她是无聊了才让这两人进来,后宫的美人们现在看到她跟看到鬼似的,怕的要命,一点乐趣都没有。她想着让余夫人母女入宫来玩玩顺便教训一顿,要不是她们跟陆妃搭上线,真正的皇后也不至于就那么死了——这还是一家人呢,打断骨头连着筋那种,还不是为了入宫就不把自己姐姐当人看了。 皇后是又笨又蠢没脑子,一心想当贤后钻牛角尖,但她身上饶是有千万种缺点,对待娘家人那绝对是一点错处挑不出。结果就因为她生不出孩子,她的亲人就跟陆妃合起来谋算她。 余如婉一泡眼泪还没来得及流下,就听到有人喊皇帝驾到,她连忙挑选了个最美的角度,让晶莹的泪水缓缓落下洁白的面颊。她知道,这样的自己定然是美极了,长姐虽然美艳,却攻击性太强,自己却柔美娇弱,是陛下喜欢的类型,陆妃得宠,不也正是因为这样梨花带雨楚楚可怜么? 可惜余如婉不知道,现在皇帝喜欢娇艳如火的霸王花,清粥小菜不想吃了。 248.第二十二碗汤(十) 第二十二片龙鳞(十) 皇帝大步流星地踏进来径直奔着玲珑去了, 先弯腰就着她手上咬了一口的栗子酥吃了一口, 坐下后才注意到边上跪着的两个人。到底是皇后的生母与妹妹,君臣关系要守,可血缘亲情也要顾。若是叫人看见皇后娘娘让自己亲娘亲妹妹全程跪自己, 怕是名声也不好听。 玲珑是不在意名声的, 而且她治下甚严, 根本没人敢把她平日里都做了些什么朝外说, 因为皇后娘娘真的是太可怕了!不管谁跟外人说了什么,皇后娘娘似乎都能知道!而且她收拾起人从不给对方辩解的机会, 直接拖下去, 久而久之, 这宫中伺候玲珑的宫人们,一个个嘴巴比蚌壳还紧,那是威武不能移富贵不能屈,多少人想再在皇后身边安插眼线都没机会, 就不知道皇后到底是怎么开了窍,把身边的宫人都管的服服帖帖。 皇帝一开始进来是真没瞧见地上跪着的人, 他以为又是什么宫人惹了皇后不高兴挨罚呢, 随口说道:“什么奴才竟惹了皇后生气,拉出去按照宫规处置,跪在这儿平白又坏了皇后心情。” 余如婉惊呆了, 她抬起头, “陛下……” 皇帝定睛一看, 这才瞧清楚这两人身上穿的不是宫装, 他对余如婉没什么印象,但却记得余夫人的模样。看了会儿才纳闷:“你们入宫来有何事?” 没等余夫人开口说她们是想念皇后入宫探望,就听见皇后直截了当地说:“还能是做什么来的,自然是看本宫生不出孩子,想帮我生的。” 她讲话太不客气,余如婉怎么说都是云英未嫁的黄花闺女,脸皮再厚也不好在皇帝面前被这样讽刺,登时眼眶红了,刚停了不久的眼泪再度扑簌簌掉下来,委屈可怜又无助。可她却不为自己辩解,而是含情脉脉的将求助的眼神投给了皇帝,意思很清楚,我是个体恤姐姐的好妹妹,皇后娘娘虽然如此粗鲁无礼,我却仍然是个好妹妹。 谁是好女子,谁更有德行更贤惠温婉,陛下一瞧便知。 皇帝顿时皱眉,他本来就没打算让余家再送个女儿进来,更何况他现在跟皇后正是蜜里调油的时候,若是再临幸了她的妹妹,她又会如何看他?姐妹共侍一夫,余家人也真不觉得丢人。 便淡淡道:“那余夫人还真是为皇后着想。” 玲珑笑笑,“陛下不必着恼,既是如此,本宫也不是不讲情理的人,三个月后陛下便要选秀,到时候你们便按照规矩来吧,总不好叫你直接入了宫,没个名分,连住的地方都没有。” 当然余如婉跟余夫人是不这么想的了,她们想的是,余如婉入宫为皇后侍疾,皇后只要稍微推波助澜,让陛下在皇后宫中幸了余如婉就成,事后看在皇后的面子上,位份是肯定会给的,而且还不低。 她们觉得理所当然,皇后自己又生不出,她们也是为皇后着想不是么?姐妹俩同心同力,总好过被其他人占去便宜。 玲珑这话一说出来,余家母女就眼睛一亮,觉得稳了。先前皇后拒绝的冷酷,如今陛下在,她便张口答应,可见在陛下面前还是要面儿的。那既然如此,她们也要见好就收,只等三个月后选秀,堂堂正正的入宫伺候陛下,只要得了陛下欢心,还愁没有富贵吗? 余家母女一走,玲珑就端起茶盏喝了两口,方才吃多了栗子酥有点噎得慌。等到灌完了一碗茶,才看见皇帝不满意的眼神。玲珑顿时笑:“陛下这是怎么了,我可是好心给陛下张罗美人,陛下可不要不识好人心。” 皇帝冷笑:“素日里听你说如何喜欢朕,如今看来也不过如此。” 若真心喜欢他,会给他纳美人?还是她娘家的妹妹?在皇后心里他到底是有多饥渴,连妻妹都要拢入宫来?传出去他的龙脸还要不要了?! 谁知玲珑却诧异地看他:“陛下说什么呢,我自然是喜欢陛下的。” “那你给朕解释一下,你那妹妹是怎么回事。” 玲珑又拿起一块栗子酥,眨了眨眼:“陛下三个月后不是要选秀?” 皇帝听她这颇有些阴阳怪气的语气,突然有点明白了,原来皇后是在吃醋,醋的是他即将大选?顿时心里就没了气,过去把人搂过来,也不管周遭还站着宫人就哄道:“你看你这醋坛子又开始了,朕对你什么心意,这么久了你还不晓得?便是她们入了宫也不影响你的地位,朕仍旧只喜欢你。” 玲珑无所谓他后宫有多少人,反正他死之前是别想再睡别人了。她掰了掰手指头,“陛下身边那个叫楼三的小太监能不能给了我啊,我瞧他挺伶俐的。” 她跟他要个人,皇帝当然不会不给,但那什么楼三……是谁?他一点印象都没有的。看向旁边的大太监,大太监会意,答道:“楼三是给陛下点灯的小太监。” 皇帝点点头:“你喜欢便好,待会儿朕就叫人把他送来。” “不必了,人我已经弄来了,就是跟陛下说一声而已。”玲珑轻笑,她的心情明显很好,连带着皇帝也忍不住要同她一起笑,不过笑完了又奇怪,那楼三有何过人之处,能让皇后喜欢?真有什么本事,他也不至于没印象。 于是就把这话问了出来,皇后回答的很简单:“是没什么本事,人还呆头呆脑,手脚倒是麻利,主要长得不错。” 皇帝颔首,原来是长得不错……长得不错?! 等一下! 皇帝终于发觉自己一直以来在皇后身上感到的违和之处在哪里了!!!放眼各宫,哪个宫中不是有年纪稍大的宫女太监,还有年长的嬷嬷跟总管,可皇后这里就没有!完全没有!她身边每一个小宫女每一个小太监,那个顶个的水灵好看,就连她宫外的侍卫都比皇帝的侍卫高大英俊! 所以皇后选人伺候就是这么个标准?? 太肤浅了!!! 皇帝面无表情:“把楼三叫来,朕看看他到底能不能伺候好皇后。” 玲珑捂嘴娇笑:“陛下说什么呢,自然是能伺候好的,便是伺候不好,臣妾调|教一二也就是了。” 这宫中太监宫女对食,或是宫女之间磨镜,皇帝也略有耳闻,尤其是先帝后宫三千人数众多,许多嫔妃也与自己的宫女有染,后来好生整顿才消弭下去。可皇后这个语气……皇帝脸都黑了,看着被叫上来的楼三,恨不得把这唇红齿白的小太监脸蛋儿划花了! 玲珑站起身伸了个懒腰:“陛下我要去睡会儿,叫楼三过来伺候吧。” 一个太监,虽说是没了根,可那本质上也是半个男人,叫男人伺候她算什么事儿?!皇帝黑着脸跟过去,就看见那在玲珑口中“呆头呆脑”的楼三,手脚特别麻利地给玲珑更衣,还给她脱掉鞋袜,雪白可爱的小脚他居然也敢碰?!皇帝气得一脚蹬过去,就把楼三蹬了个大跟头,楼三跪在地上瑟瑟发抖求饶,玲珑却不知道他发什么狗脾气:“陛下做什么呢?你把他踹走了,谁给我脱鞋子?” 恰巧就脱了一只,皇帝恶狠狠瞪了楼三一眼,“滚出去!” 楼三连忙连滚带爬的跑了,生怕慢一秒自己的小命就没了! 玲珑气呼呼地盯着皇帝,皇帝干咳一声,凑近:“朕给你脱。” 换作其他人早惶恐地跪地请罪,玲珑却理所当然地抬起脚:“陛下快点。” 她真可爱。 连一双脚都生得比寻常女子又小又好看,脚趾头胖乎乎白嫩嫩,像五个粉粉的糯米团子,皇帝禁不住捧在手上把玩,后宫其他嫔妃全都是裹了小脚的,其实皇帝更偏好女子的一双天足,并不觉得那扭曲畸形的小脚有多么好看。眼下捧着玲珑的小脚,他越看越爱,摸了捏了还不算,甚至凑上前亲了亲。 玲珑懒懒地看着他,弯腰拽住皇帝的衣襟把他也弄上了床,皇帝顺势压在她身上,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对着她欲望便这般强烈,连带着去瞧其他宫妃的兴趣都没了,对这次选秀更是一点感觉都没有,哦不还是有的,皇帝觉得麻烦。 他吻了吻玲珑白嫩的小脸,柔声安抚:“便是秀女们入了宫,朕也不会幸她们,小醋坛子不要生气,只你身边漂亮的小太监小宫女太多了,年纪轻轻做事不牢靠,朕明日就拨几个老道的嬷嬷总管过来。” 他不放心啊! 他觉得身下这小妖孽很有可能男女通吃一个都不放过,皇帝怎么能容忍自己头上顶着一片青青大草原?那必须得从摇篮里扼杀掉这种可能。 玲珑才不答应,她就喜欢身边的人漂漂亮亮,风干橘子皮的老家伙送到她身边来做什么? 249.第二十二片龙鳞(十一) 第二十二片龙鳞(十一) 最后那经验老到好使唤的老嬷嬷老太监也没送到玲珑身边来, 因为皇帝根本拗不过她, 而且他还不得不把楼三真的送给玲珑,倒是这次刺激让皇帝对玲珑盯得更紧,他觉得自己只要没事儿就得看着她才行,不然谁知道她又异想天开出什么鬼点子折腾人? 话说回来了, 得了玲珑“三个月后来选秀”的承诺,余夫人带着女儿欢天喜地回到家中,八字还没一撇的事儿呢,她们都想到以后余如婉的儿子当皇帝, 余家得是怎样的风光了。余夫人对着女儿又是一通叮咛, 告诫她最重要的是讨得陛下欢心, 至于她那个姐姐……表面上溜好了就成,横竖是个不能生的,这就是她身为皇后最不能服众的地方。 换做真正的皇后其实未必不能生, 只不过缘分没到, 皇帝又不怎么想碰她, 两人之间可能就是气场不和才总是怀不上,换了玲珑之后, 那是本来能生也不可能生了。 陆妃之所以敢在皇后面前这样嚣张, 就是因为皇后无子, 一个没有儿子的皇后能算得上什么威胁呀!陆妃觉得自己比皇后更适合做皇后!无论是出身还是容貌才情,她哪里比皇后差了?更何况她能生孩子, 皇后能么!背地里不知道骂了皇后多少回不能下蛋的老母鸡, 这会儿皇帝迷上了玲珑, 终日在她那儿不瞧别人一眼,陆妃就更恨了。 生不出儿子,还敢霸占陛下!余如枝也忒不要脸了! 可陆妃也担心啊,她现在是孕妇,一开始孕相未显,还能维持动人的美貌,后来肚子慢慢大了,陛下却不肯朝她这儿来了,孕妇都要保持好心情,可陆妃一想到陛下现在跟皇后在一起就发火,背着人不知道摔了多少好东西发了多少次脾气。这样下来状态怎么能好呢?她雪白的肚皮上慢慢长出了难看的纹路,体型也开始改变,早上起来一照镜子脸上就冒出好多疙瘩,更是心情不好,动不动就大发脾气,杖毙了不少伺候的宫人。 要是她愿意诚心请教玲珑,玲珑会告诉陆妃她现在是个内分泌失调的状态。 而眼下陛下就要选秀,等到新人一进宫,陛下还能记得她是谁呀!陆妃越想越着急,可她也不敢想办法跟陛下见面,原因无他——她现在完全不是那个美丽多情的陆妃,她丑的自己都不想照镜子了!更何况是陛下? 可到了选秀这日,她为了彰显自己的地位,还是强硬着态度出席了。输人不输阵,那该死的皇后真是命大,当初怎么没淹死她!居然就是落了水染了场病,这场病还帮着她把陛下的心给抢了回来!陆妃怎么想怎么呕,看着玲珑的时候不敢怎么样,私下却翻了无数个白眼。 她心情愤懑烦躁,在自己寝宫推说身子不适,再加上月份也确实是大了,所以这几个月玲珑根本没让她来给自己请安,免得路上滑了一跤再赖到自己身上。而且,陆妃肚子里的孩子若是出了事,玲珑也会感到困扰的。 余如婉欢天喜地的来参加选秀,检查身体的时候她觉得好宽松啊,自己就这么通过了!心里不由得觉得皇后姐姐很上道,她可是皇后娘娘的亲妹妹,当然不用跟别人走同样的流程。 可这第二天宫装发放下来,人也开始分配了余如婉才意识到不对劲儿,她怎么没接到册封自己的圣旨,却被安排去一个不受宠的宫妃那当差了呢??? 余如婉在家里被娇惯,玲珑没来之前她甚至连这个皇后姐姐都不放在眼里,觉得全世界都得围着她转,听说自己成了宫女,余如婉第一时间就是要见皇后娘娘讨个说法! 结果管教嬷嬷一个嘴巴子下来把她打懵了:“皇后娘娘也是你这样的奴婢能见的!这般不知规矩,在这里大喊大叫,合该受罚!” 于是按照规矩,余如婉被打了二十个板子,本来去伺候宫妃的活计也没了,被分配到了官房……简单点来说,就是给贵人们洗马桶的。 余如婉在家里那过得是什么日子,现在过得又是什么日子!天气转寒,洗马桶又脏又臭且不说,上头的秽物一拿出来冻结了,她还得拿手去抠!!! 她也想不干,可管教嬷嬷一个比一个狠毒,不干活就没饭吃还得挨打,没几个月时间,原本花一样的小美人就迅速凋谢了,老老实实唯唯诺诺,再不见一丝趾高气昂,也不敢再叫嚣着要见皇后娘娘。余如婉现在才懂,什么叫深宫似海,她在这宫中,连一句话都递不出去,更别提是要见家人了。她终于明白皇后娘娘是何等的高贵,而自己又是何等低贱。 心里又恨又急,早知入宫是做宫女的,她不如死了算了!就这还要被管教嬷嬷骂,说她们这一批宫女成色都差了些,检查时勉勉强强,若非老一批满了岁数的宫女要放出宫,还轮不到她入宫当差呢! 余如婉恨死当初没能跟陆妃联手弄死皇后了! 她怕是不知道,皇后早教她们弄死了,死后付出了灵魂,才换来龙女降临。 陆妃肚子越来越大,眼看就要生了,她突然开始害怕,羊水一破,就慌张叫人去请陛下。可后宫多少宫妃怀孕生子,难道陛下要每个都守在外头? 最后来的不是别人,却是皇后。 陆妃躺在床上拼命喘气,瞪着玲珑的眼睛满是怨毒:“你!你来做什么!不需要你假好心!你一定是要、要害我!我要告诉陛下,我要告诉陛下!” 玲珑摸了摸下巴:“既然你都说我要害你了,我要是不害,岂不是不给你面子?”她怜悯地看着陆妃,“陛下不来你心里没点数么,你最好祈祷这一胎生得是个女儿。” 陆妃没弄懂玲珑这话是什么意思,她很快就感受到了活到现在人生最痛的感觉,她恨不得自己立刻死了!身边的人在说什么她已经听不清,她就听到孩子响亮的哭声,她想问问是男孩还是女孩,可是嘴巴张了半天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根本就没人理会倒在床上的她是什么情况。 玲珑对冒着血腥气的小幼崽没什么感觉,她嫌弃地看了一眼,丑的一匹,五官都皱巴巴的,像个黄色的小老头。她挥挥手让人把小皇子抱下去,微笑着问旁边的接生嬷嬷:“你知道该怎么做。” 去母留子。 玲珑做得理所当然,她容不得陆妃再活下去,更不能让她生了皇子继续蹦跶,所以从今以后,这世上再也没有陆妃这个人了,陆妃为诞下皇子难产而亡,非常令人感动,到时候让皇帝给她写篇祭文聊表一下心意。毕竟陆妃当初狠狠把皇后推下冬日的水池活活淹死,可没想过自己有朝一日会死得更痛苦。 拼了命生下的皇子,要叫她最讨厌的女人做母后,多好玩啊。 皇帝得知陆妃死了也没什么感触,他本身就不是什么多情之人,仅有的那么一点情意都用在了玲珑身上。陆妃一死,小皇子便理所当然地抱到玲珑身边养着,也记在了她名下,所有人的嘴巴都封紧了,即便孩子长大,也永远不会知道他并非皇后亲生。 玲珑对孩子没什么耐心,反正她不照顾,谁爱照顾谁照顾,皇帝倒像是真的把这孩子当成她生的,百般宠爱,不过自古皇帝多短命,他活到了五十岁身体就不行了,一次狩猎落马,回宫后没几个月就凉透了,临死前还握着玲珑的手流眼泪,说没办法陪她白头到老,要将她一人留在这世间。 玲珑一边嗯嗯啊啊的敷衍他一边想,你能不能快点死,我刚叫人蒸了糯米山楂丸子,估计快好了,你快死我好回去吃。 皇帝不知道玲珑在想什么,带着万分眷恋与不舍,两眼一闭两腿一蹬就凉了,玲珑站起身,雍容华贵地回到自己寝宫,后事会由太子处理,她再不回去糯米山楂丸子就不好吃了,得趁热啊! 于是玲珑喜提太后,新帝孝顺得很,主要是小时候被玲珑给揍怕了,他遗传了陆妃的性格,小时候特别熊特别皮特别作特别讨厌,可皇帝觉得太子来之不易,他与玲珑没有孩子,就把太子疼得跟眼珠子似的,搞的太子一点都不怕他,反倒是听见玲珑的声音就瑟瑟发抖下跪哭喊母后饶命。 等到大了,心理阴影已经造成,在臣子们面前风生水起,到了玲珑面前还是跟孙子一样低头听训,好在他也摸索了如何讨好玲珑,各种各样的好吃的拼命送,所以长大后挨得打就少了点。 新帝登基,体恤万民,大赦天下,便将宫中最下等的宫女们也都放了出去让她们成家,得知自己不用再刷马桶的时候,余如婉愣愣的,哇的一声哭出来。 可余家已经没了,她出去了也得靠自己过日子。 谁管她呢。 250.第二十三片龙鳞(一) 第二十三片龙鳞(一) 虽然早就做好了思想准备, 可是当玲珑真的使用这具身体的时候, 龙女大人还是呆呆地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流下了绝望的泪水。 众所周知, 龙女大人最爱好看的事物, 她对自己要求也很高, 在荒海中, 她无时无刻不要保证自己的鳞片光滑耀眼美得冒泡,因此当她幻化成人类的额,自然也对美貌有着极高的要求。 但是现在, 龙女大人对着镜子,委屈地扁起嘴,难受极了。 原因无他。 丑。 胖。 龙女大人很少有耐心去听荒海里的灵魂讲述自己生前的事,范无救总是会把灵魂处理好了带过来,龙女将它们吃掉, 自然就得知了他们的所有记忆。当然了,这一次龙女也知道这具身体原本的主人很胖,胖的夸张的那种胖。 但她也没想到会这么胖啊!这也太夸张了吧!一米六出头的个子,体重估计得有两百多斤。这不是最惨的,她身上的肥肉一圈一圈荡漾着,走起路来胯骨都疼, 大腿走几步路就摩擦的疼,至于脸……呵呵别闹了,都胖成这样了, 还有脸呢? 玲珑好想哭哦! 她嫌弃死了镜子里的丑八怪, 可她做了表情, 丑八怪也跟着做表情,让玲珑清楚地意识到,这个丑八怪此时此刻就是自己的样子……她哼了一声,又扭头看向周围。丑八怪人虽然丑,但却很爱干净,房子打扫的一尘不染,总算是让玲珑松了口气,她也不是非要消化不可,大不了回去荒海睡着,时间也许会久一些,可早晚能消化,也比对着个邋遢的丑八怪强。 桌子上还有刚吃完的外卖盒子,看起来她的人生也很简单,就是吃饭睡觉做直播。 是的,玲珑现在使用的这具身体的主人叫什么……算了无所谓了,反正玲珑来了都得叫玲珑,她才没兴趣管别人叫什么名字呢。 因为小时候大量注射的激素导致她身体走形,胖的又丑又不可爱,外貌上的缺陷也导致了性格上的畏缩懦弱,上学的时候是出了名的受气包,谁都能欺负她,而她从不敢反抗,谁叫她是个死胖子呢? 好不容易熬到大学毕业,也不想出去工作,考公务员更是不存在的,体重严重超标,没人救得了。好在有副好嗓子,就在网上唱歌做直播,不露脸,可歌声是真的好听,于是积累了一批粉丝,还挺火的。 可是人红是非就多,不知道是谁曝出了她的照片,粉丝们一看,哎呀,原来他们心目中的女神是这么个又丑又肥的大胖子!这么丑有什么资格被称为女神啊!他们平时叫她女神,她是不是特别高兴呢? 真是虚荣。 网络暴力是非常可怕的,照片的流出让本来就患有抑郁症的人彻底失去了活下去的信心,于是在浴缸里割腕自杀,鲜血流了一地,。活着的时候迷迷糊糊,死了也懵懵懂懂,甚至都不知道自己是为什么死的,又是谁放出了她的照片。 玲珑看了眼浴缸里的血水,开大水龙头冲了个干净,她犯愁啊!这家伙心愿很简单,就是瘦下去变漂亮。 她自己也不是没下过这种决心,可她根本坚持不住,因为她体型庞大,就太容易饿了,食量惊人,吃不饱胃部就火烧火燎根本睡不着,而且因为直播的关系还疯狂熬夜,再年轻的人天天熬夜也不可能拥有多好的皮肤,所以原主不仅是个胖子,还是个粗糙的胖子。 至于运动,那就更别提了,不存在的,这具身体本身的主人也想过通过运动来减肥,可全世界的人都给她泼凉水,她鼓足了勇气出去晨跑 ,路上的人就对她指指点点,就连她最好的朋友都劝她不要再跑下去了。 只要过得开心就好,谁说胖子就不幸福呢? 道理是这么个道理,可那么多漂亮的小裙子她穿不上,光是一条大腿就有人家姑娘两个腰粗,你说换你难不难受? 当然难受啊! 玲珑是不懂丑的感觉,因为她对自己要求极高,无论何时都一定要保持美丽。这跟别人没关系,是为了取悦自己,但现在,龙女大人看着镜子里的胖子,她撇嘴胖子也撇嘴,她挤眉弄眼胖子也挤眉弄眼,真的是……看着好生气啊! 丑的不忍直视。 而现在,因为被爆丑照,直播已经停了快半个月,这半个月里原主遭受了可怕的网络暴力,直到她选择了结自己的生命。 玲珑觉得她好傻哦。 话说回来,原主直播赚了不少钱,一个月跟平台分红后能拿到五六万,这是个很不错的数字了,好些个大学同学都没有她工资高呢!玲珑查看了下记忆里跟存款有关的消息,乖乖,这家伙还真能存得住,居然有一百多万的存款! 有钱万事好商量,玲珑满意极了,她先把家里镜子都盖住,因为她受不了自己现在这个鬼样子。原主的心愿是要变瘦变漂亮,玲珑觉得要是打个响指就能解决这一切该多好啊! 她准备把现在租的房子给退了,这里环境不行,她一胖子跑个步碍着谁了,遛狗不牵绳的,熊孩子嘴贱的比比皆是,原主跑步被小孩骂大肥猪,家长还觉得自家小孩那是机灵呢。 这一百多万足够她付一套好房子的首付,玲珑做事麻利,她很快就联系了房东,当初签约就很干脆,房东对这个手脚勤快的姑娘印象不错,听她说退租也很爽快。 至于旧东西,玲珑全都不要了,原主是真的抠,就算是唱歌主播,也不至于连台好电脑都舍不得买,玲珑算了一下,付完首付的钱勉强也操办些必需品。 等到她收拾好一切搬到新家,又是足足一个月。新家是精装,根本不需要她再插手,所以价格也死贵死贵,但好处就体现出来了,每一栋都会有专门的健身房,供大家在那里挥汗如雨。 玲珑给自己制定了一系列计划,包括运动时间运动周期还有食谱。她用了这具身体肯定不会糟蹋,其实原主病好了之后就应该维持体型,可家里人太疼她,拼了命给她做好吃的,久而久之胖成球,想减也减不下来了。 基数大的好处在这个时候就体现了出来,——体重掉的特别快,当然这跟玲珑本身也分不开,龙女大人想做的事,不需要费多大力气,一切就都会向她想要的方向发展。 算起来,也有两个月没直播了,但玲珑懒得唱歌,她直接用原主的ID选了新分区——对方是龙女大人的最爱,游戏。 她选择的这款是今年特别红的网游,非常吃操作,玩家要通过排位赛进行段为生计,段位分为七段,按照彩虹的赤橙黄绿青蓝紫排,其中赤是最高段位,据说在好几亿下载量里,赤段玩家只有几千人。而在到达最高段位后,会以每场比赛的得分比例进行统计,每一百分得到一枚金色勋章,从而进行玩家排名。 排行榜上有名的玩家都被各大直播平台高薪挖走,对于游戏主播来说,观众更看重他们的技术,而最最有趣的一点是,这个游戏因为特别吃操作,所以虽然玩家基数大,但高阶玩家中,女性玩家的比例只占百分之一,也就是说,一百个高段位玩家可能只有一名是女性。 玲珑本身就有五十多万的关注数,可以说是小红的唱歌主播,虽然她长得是抱歉了点,却还是有真爱粉的,等了两个月不见她直播,今天一看到直播通知就兴冲冲的点开app,结果一看,居然不唱歌,打游戏? 打的还是女生根本玩不好的《撕裂》。 但毕竟是自己关注的主播,真爱粉想继续支持,黑粉想浑水摸鱼带节奏,所以一时间人气倒是还可以,玲珑还以为会因为那几张丑照刷刷掉到几百人气呢。 看着四万观看数,玲珑险些流下感动的泪水。 她现在没有段位,需要从排位赛开始打,但低端排位的队友是什么样,相信玩过任何一款竞技游戏的人都知道,那绝对都是敌方派来的卧底,害人不带犹豫的! 但玲珑心态跟脾气都很好,而且好的不可思议。 遇到再傻逼的队友,她也只是一句“没事我原谅他”,然后继续打自己的,会玩这个游戏的觉得她厉害,不会玩这个游戏的就看到她一个人力挽狂澜疯狂收人头还有好多组队队友加她好友,就知道这个人肯定是超厉害了! 玲珑打游戏的时候,跟她唱歌的时候,完全就是两个人啊!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打游戏时的主播更酷呢……明明就长得那么抱歉来着……为什么会觉得她有气质??? 这个问题太深奥了,深奥到没人能回答。 251.第二十三片龙鳞(二) ,最快更新荒海有龙女最新章节! 第二十三片龙鳞(二) 第一次直播《撕裂》, 玲珑感觉很不错, 就把直播间标题改了,改的相当狂妄——“单排技术流冲国服第一,失败直播吃翔”。 不得不说这个标题太有说服力,短短两个小时,直播间人气从四万刷刷涨到了十二万, 而且还有继续往上冲的趋势。很多人都被标题吸引进来, 游戏区的观众们对唱见区的主播不是特别了解, 而且他们对主播长相怎么样也不是很关心,有技术就行, 长得丑没关系,他们瞎。 可这个标题也太狂了吧!现在的国服排行榜前一百,几乎有百分之八十都是职业玩家!每天排位赛时间那是一秒钟都不带浪费的,而且这些职业玩家里还有很大一部分都有自己的战队,其中好几支是出了名的明星战队,这个直播间的主播到底是哪里来的自信, 说自己要冲国服第一, 还发毒誓说失败直播吃翔? 所以虽然人气上去了,但弹幕大多是这样的: “坐等主播直播吃翔,我截图了。” “……主播你有什么想不开的, 第二赛季都过了三分之一了,人家最高段位都上了赤色, 你……拿头追啊?” “哗众取宠。” “主播要能上国服第一, 我tm直播吃翔!” “女主播emmm” “一女主播说要上撕裂国服第一, 我笑了,兄弟们你们呢?” 玲珑抽空看了眼弹幕,半点不气,她丝毫不掩饰自己的狂妄,当然在她自己看来这是十足的自信,打个游戏而已,一赛季一个月,还有二十天呢,她怎么就上不了国服第一了? 她一边啃着胡萝卜一边操作英雄再次拿下五杀,然后懒洋洋地回应了一句:“哦。觉得我不行的,加我好友PK来,能赢我我也直播吃翔。” 刚好排位结束,玲珑也正好播了两小时,啃完了两根胡萝卜——节食什么的她倒是无所谓,反正本来她吃人类的食物也不能吃饱,不过这具身体的话,除了运动,还是需要健康的减肥食谱做辅助才能有效果。之前玲珑捂着眼睛买了个体重秤称了一下——原主居然有两百三十四斤????这还是人????为什么不凑个二百五呢???? 基数大的好处就体现在这里了,玲珑搬到新家半个月,已经瘦了快十斤,有点慢,但她一点都不着急,因为除了减肥之外,她还得注意一下这具身体的皮肤状态,就算是胖子,也要当个白白嫩嫩的胖子!腿上的肥胖纹坚决不能要!粗糙暗沉的皮肤必须杜绝! 所以她现在十点钟必然要上床睡觉,然后早上七点起床出去晨跑,健身房虽然也很不错,可玲珑觉得户外的新鲜空气更棒。原主真的是熬夜狂魔,每天不到三点钟基本不睡觉,长期熬夜就算不猝死也会导致严重的皮肤暗沉,还容易长痘生斑,再加上她自暴自弃破罐子破摔,整体形象简直糟糕到极点。 不过玲珑说了这话后,还真有人加她好友来挑战了,她可没有宠粉的习惯,再说这些人也不算是她的粉丝,那当然是虐菜虐的开心,一挑五不在话下。 虐到了九点钟,她用一句“对不起我要睡觉了先下播明天排位见告辞”光速下播,正在观看的大家还没反应过来,直播间就显示“主播已下播”五个大字。 新来的大多都是游戏区的,对玲珑过去的事不了解,但看她打排位跟虐人的这几个小时,觉得主播是难得的技术不错的女主播,而且还很有趣,看她直播能学到很多骚操作,比如说用奶妈当输出,输出当辅助,以及各种神奇的蛇皮走位…… 啊,这样想一想,突然开始期待明天的排位了! 玲珑下播后迅速洗澡做保养敷面膜上床睡觉,她睡前点了助眠香薰,放了舒缓的轻音乐,一夜无梦到天亮。 原主攒下来的钱基本上被她花光了,接下来她得凭着自己的本事赚钱享受了!玲珑心态很稳,丝毫不慌。早上起来洗漱完毕换上运动服出门晨跑,说来惭愧,她这运动服都是网上找人定做的,因为这比较娇小的身高配上这恐怖的体重,一般还真没人卖她穿的尺寸。 她要变美! 七点半的小区人并不多,这个小区居住的大部分都是在都市生活的年轻精英们,他们才不会一大早起来跑步,玲珑一个人享受着美好的公园,高级小区的好处就体现在这里,没有那么多遛狗不牵绳的,也没有那么多熊孩子熊家长,大家都保持着彼此愉悦的距离,谁都不管谁,多好啊! 跑了一个小时,玲珑满头大汗在凉亭坐下,太阳这时候已经很亮堂,她伸手遮掩了下,出门前已经做好防晒工作,原主皮肤是很不健康的发黄的白,必须纠正过来! 这时候不知道哪里跑来一条大狗,玲珑顿时皱眉,这里居然也有不给狗上牵引绳……对不起她眼花了,此狗嘴里叼着自己的牵引绳,到底是高级小区呢,狗都自己遛自己了。 她对着狗做了个鬼脸,毫不掩饰自己的气势,大狗畏惧她,四肢颤抖跪了下来,匍匐在地上发出可怜的呜呜声。玲珑笑着收起威压,戳了戳它的脑门,大狗就傻兮兮地吐出长舌头对着她哈哈的喘气,玲珑站起身伸了个懒腰,她该回去了。 结果大狗却跟了上来! 玲珑原本以为它是有地方去,直到这家伙跟着她到了她家门口。 “喂,你跟着我干嘛?”她问,“想被做成狗肉火锅吗?” 大狗可怜兮兮地趴下来对着她哈哈喘气,在玲珑开门的瞬间还敢朝她家里挤。这臭狗,玲珑觉得不能对它太客气,然后大狗乖巧地叼着自己的牵引绳放到了玲珑脚下,很期待地看着她,似乎是想要她遛它。 动物们总是潜意识地对龙女臣服,并且不受控制地想要亲近她,虽然她很强大很可怕,但动物很敏感,龙女对它们有没有敌意有没有怒气,它们能够清楚地感受到。 玲珑弯腰捡起牵引绳,真皮的,感觉超级贵。不知道这家伙是谁家的狗居然跟着她上来了,她又不想养狗,这狗都能自己遛自己了,怎么就非要缠着她呢? 但不可否认的,龙女并不感到厌烦,事实上只要不惹到她,她对包括人类在内的任何生物都充满耐心。挠了挠狗下巴,大狗谄媚地舔了舔她的手,玲珑说:“那你就先留下来吧,看有没有人来找你。” 结果还真有人来,不过那是中午的事儿了。正好是排位时间,玲珑仍然在啃胡萝卜打游戏,大狗在她旁边趴着,时不时蹭蹭她的小腿。其实玲珑觉得这狗之所以缠着她,有可能是因为她看起来像是一只巨大的肉包子。 门铃响了,她不想去开,反正她没买东西,也没人会来看她,不开,等那人按够了自然就走了。 中午的排位赛打的相当顺利,一路稳健上分,这是打排位的第二天,她的段位已经变成了蓝段二星,估计晚上就能上绿段。 玲珑对游戏有着超乎寻常的热爱,她觉得游戏比男人好玩儿。 打完排位照旧是虐菜环节,觉得不服气的可以加她好友来单挑,打完就删不废话。正是因为这样的风格,玲珑的直播间人气上升特别快!本来《撕裂》的女主播就少,她声音又甜技术又好还很有趣,想红太容易了。 但午觉时间必须准时,于是她再度光速下播——虽然才看了她两天直播,但新粉们已经get到了主播的特点:上播准时,下播也准时。 就不请假不放鸽子这一点,主播相当敬业,时间观念强,给人好感也足。 于是在唱见区销声匿迹的玲珑,在游戏区迅速火了起来。 午觉睡醒,玲珑下午要去超市购买接下来需要的减肥食材,她一拉门,大狗就兴冲冲地跟了出来,玲珑拿脚踢它:“快走快走。” 大狗顿时就不走了,它下意识想要留在龙女身边,依依不舍。而就在这时传来一阵脚步声,玲珑一抬头,还没来得及看清楚来人什么样,大狗就兴高采烈扑了上去。她拿着钱包抬头,哇……好高。 以她现在一六零的身高,目测来人至少一米八五,而且身高腿长腰细,白衬衫加马甲打领带,黑色西裤整洁干净,长得也超级帅。换做平时玲珑就想睡了,但是考虑了下自己此刻的尊容,她决定算了。她喜欢在上面,她怕到时候不是榨干这人,而是把人压死。 那她要不要服刑啊? 男人弯腰摸了摸狗头,看向玲珑。他看她的时候并没有寻常人看到她的嫌弃与鄙夷,而是很平淡,就像是看到普通人一样。“你好,我姓符,是大宝的主人,早上我去上班,保洁阿姨来打扫的时候没看住被它跑出去了,我查了监控才知道它在这里。” 玲珑想起中午直播时的敲门声,回了一个哦。 252.第二十三片龙鳞(三) 第二十三片龙鳞(三) 玲珑懒得跟这个人继续废话, 因为此时此刻她站在门口,残酷的现实只会一次又一次提醒她,如今她的提醒是多么的恐怖——真的, 在她刚到来的时候,曾经被这个门口卡住过。 而眼前的男人长身玉立,一米八多的大高个,身材挺拔修长长得还帅,玲珑粗略地看了看, 估摸自己可能有人家两个半粗,要知道这还是她减肥后的成果,想象一下之前的她有多么恐怖吧! “抱歉,大宝给你添麻烦了,这里是我买的一些小甜点,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可以尝尝看,味道非常好。” 男人很有礼貌。 但玲珑用看傻逼一样的目光看他:“我这两百斤的体重, 你还让我吃甜点?你想让我变成三百斤的胖子吗?” 男人手上的小礼盒顿时就送不出去了,偏偏这时候大宝还拼命蹭玲珑的小腿, 她的腿又白又胖,白不是健康的白,胖是丑唧唧的胖, 虽然经过玲珑的细心呵护已经好了很多,但她根本不能满意, 她发过誓, 不变漂亮就不活了!玲珑还就不信了, 哪怕是块朽木她也要给雕好! “你在减肥吗?” 玲珑反问:“这不是显而易见的吗?” 她这个体型不减肥,说实在的,哪天晚上翻个身被自己压死都有可能,毕竟这个体重实在是太惊人了。 男人张了张嘴,有点迟疑,但还是道:“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那里有一本减肥食谱,你……如果不嫌弃的话……” 玲珑眨眨眼,态度突然就好了:“什么减肥食谱,有用吗?” “有的。”男人轻笑,对待玲珑丝毫没有寻常人看到超级无敌究极大胖子的厌恶与震惊,仿佛玲珑在他眼里跟街上那些腰细腿长的漂亮女人没什么区别。“别看我现在这样,我曾经也有过两百多斤的体重。” “哇!”玲珑瞬间感觉遇到知音了,半点嫌弃都没了。“那你减下来用了多长时间?你看我还有希望吗?” “没问题的。”男人笑,“不过还是要运动为主,食谱只能起到辅助的效果。” “好的好的,那你什么时候借给我看?要不就现在吧我跟你过去拿。”说着拽住大宝的后颈毛一扯,“正好顺便把你的狗给送回去。” 男人笑笑,接受了玲珑的提议,反正玲珑是不担心自己被劫色的,说真的,对现在她这副尊容都能起色心的话,那她也无话可说,只能说对方口味有点独特。她跟在男人身后,才知道原来他就住在对门……玲珑搬过来后出门的次数少,出门时间也跟正常上班时间不一样,所以都不知道对门住了什么样的人。 他家非常干净和整洁,是玲珑喜欢的风格,看得出来他是个单身汉,因为整个房子里一点女性化的东西都没有,就连门口的拖鞋也只有一双,难道平时他都没有朋友来的么? 闲聊中玲珑得知他叫符珩,今年二十八岁,是个小说家,平时独来独往,就养了一条狗作伴,玲珑心想怪不得这臭狗跟了她一路,原来家就在她对门。 拿到了食谱她就准备撤了,符珩又跟她说如果遇到什么减肥上的问题可以来找他,玲珑就忍不住问:“你瘦到现在这个体重花了多长时间?” 符珩答道:“一年多一点。” 时间不仅漫长,他所付出的也比旁人想象中多得多,因为自小便是容易发胖的体型,又因生了大病,整个人就跟吹了气的气球一样疯狂膨胀横向发展,后来虽然病好了,体重却回不去了。符珩小时候就长得好看,学校里女同学都特别喜欢跟他玩,老师们也喜欢他,后来一朝变胖,那些喜欢他的人就都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无尽的嘲笑。 你永远都不知道一个胖子会在学生时代遭遇什么样的事。符珩因此休学整整一年拼了命的减肥塑形,但性格再也不像没生病之前那样开朗,对谁都隔着一层,也就是玲珑让他想到了过去的自己才会多说两句话。 玲珑拍了拍他的肩:“感谢你,等我瘦下来了就让你当我男朋友。” 符珩:…… 她很自信,跟胖子时期的他完全不一样。玲珑丝毫不觉得自己说这样的话有什么不妥,她握了握拳头:“我已经瘦了二十多斤了,我相信我能很快瘦到一百斤!”她还很豪放地托了托自己的胸,胖是胖,可她有超级无敌究极大胸,一般人比不了,而且虽然人瘦了二十来斤,可胸却没有缩水,这就很棒棒了。 符珩:…… 大宝在一边汪汪叫了两声,冲着玲珑疯狂摇尾巴,玲珑拿着食谱对他们主仆俩挥挥手转身就走,背影特潇洒。 她回到家翻了翻符珩的食谱,比起她在网上抄来的减肥食谱感觉靠谱得多,要不是原主非要减肥,她早就改造了这具身体,哪里用像现在这样麻烦,又是运动又是食谱,烦的一匹。 她在游戏区逐渐有了名气,被狂妄标题吸引进来的游客都表示这个直播间有魔力,不知道为什么,进来了就不想走了……而且哪怕被主播捶了一万次,也还想加她好友继续挑战。 在这样的时光里,玲珑迅速且稳定地上了赤段,成了赤段里少见的女性玩家。《撕裂》这个游戏虽然很多人玩,下载量也出奇的高,还被评为本年度最受欢迎的游戏top1,但玩家的性别比例是段位越高越明显,低段位基本上是五五开,到了高段位尤其是赤段,女性玩家简直就是稀有动物。 玲珑每天快乐运动做直播,对其他人而言痛苦无比的减肥食谱,对她来说却没有丝毫压力,因为本身她吃不吃饭都意义不大,倒是对门那只臭狗见天的扒玲珑家的门,让她很有种吃狗肉火锅的冲动。那家伙似乎是知道只要自己不作死玲珑就对自己很有耐心,所以但凡符珩不在家阿姨来打扫,大宝就立刻窜出来挠门,一定要跟玲珑在一起。 说真的,像是这样不知死活的臭狗,玲珑也是第一次见。搞得现在符珩只要找不到狗,朝玲珑家敲敲门准一找一个准儿。 而随着时间过去,她的减肥计划也终于出现了效果。充足的睡眠、正常的作息、无间断的保养、大量的运动以及科学健康的食谱,让玲珑的体重跟坐了跳楼机一样噌噌往下掉,仅仅是三个月时间,她就从两百三十四斤变成了一百六十二斤!!! 基数大减起来特别快,原主就是没有那个决心也不能吃苦,长期累积下来的自卑让她只想躲在家里哪儿也不去,导致她的抑郁越发严重,连出门对她而言都是一种折磨,大街上谁要是看了她一眼她就浑身不自在,觉得所有人都在嘲笑自己。 符珩将玲珑的变化看在眼里,她确实是瘦的非常快,以前脸就是个圆圆的盆,五官挤在一起什么都看不清,如今也渐渐有了样子,虽然还是有着双下巴,但眼睛鼻子嘴巴都清晰了,而且还非常好看。 好看的让他惊讶。 反正也没人知道原主应该长什么样子,那当然要按照玲珑的心意来长,长得跟她人类形态时一模一样,怎么好看怎么长。 减肥这个共同话题让玲珑跟符珩的关系也变得越来越好,当然了,其中少不了大宝这条纽带,要是没有大宝的死乞白赖,玲珑也不会每天都跟符珩说话。 在减肥这件事上,符珩提供了很大的帮助,他还拿出他自己快三百斤时候的照片给玲珑看,上面那个胖球玲珑都没认出来是自己眼前英俊修长的男人,她忍不住感慨一白遮三丑一胖毁所有。 等她瘦到了一百四十斤,她的游戏排名也成功登顶国服第一,来看她直播的人更多了,好几个直播平台都来暗搓搓的挖人,给她开了非常好的条件,玲珑准备再晾他们几天,等到条件更好的时候再选择最好的一家跳槽。 她现在所在的直播网站本身是做视频起家的,唱见区总是一片乌烟瘴气,女主播之间的竞争非常大,原主的照片被散播出去,其中就少不了幕后推手,毕竟对于女主播而言,长得丑还胖得像猪,基本上就别想做主播了,粉丝不流光才怪。所以玲珑一来就没打算继续唱歌,她还是喜欢打游戏。 丑照满天飞,弹幕天天被刷肥猪辣眼睛的时候不见平台管管,现在她上了《撕裂》国服排行榜第一,平台就想留人了?开什么玩笑,她是那种念旧情的人么? 要是原主可能会被超管的话打动,可惜玲珑不会。她就嗯嗯啊啊的敷衍几句,然后继续跟其他几家平台接触,为了学技术看操作的观众不少,只要有本事,到新平台也照样有人气,更何况新平台还承诺给她超大横幅滚动宣传,那当然是立刻抛弃这一家选择更好的。 一点毛病都没有。 253.第二十三片龙鳞(四) 第二十三片龙鳞(四) 最终经过商谈, 玲珑选择了条件开得最好的一家, 这家直播平台还有《撕裂专区》,并且承诺在她跳过去的后的第一个月, 给足一整个月的首页推荐,对于直播时长的要求也很低,基本上一个月只要播六十个小时就可以,不过玲珑每天都要打排位赛, 这个时长是肯定能完成的。 她就挑在一天晚上跟粉丝们说了, 等到这个月底就会结束在本平台的直播,并且告知了自己选择了哪个新平台。 粉丝们倒是无所谓,本来玲珑所在的这个平台在各大直播平台里就属于二线,现在她要跳去国内最大的平台是好事, 更何况人家开出的条件还好。 于是一百四十斤的玲珑称了下自己的体重, 发出了悲伤的声音,基数大的时候特别好减, 可随着时间过去, 她现在已经好几天体重上下起伏没什么太大变化了。不过符珩说这是正常现象,还是要坚持运动注意饮食, 会慢慢瘦下来,只不过不会有之前瘦的那样快。 借由大宝,玲珑跟符珩的关系还不错,玲珑不爱做饭, 符珩还会主动帮她准备减肥餐——谁叫他家大宝每天都挠着门要来找玲珑呢?久而久之, 他也会把笔电抱过来到玲珑家里赶稿, 再不然就是玲珑去他家蹭饭,两人还一起遛狗,早上约好一起晨跑一起运动。 到了新平台玲珑的直播热情直线上涨,为了稳固人气又每天增加了两个小时的直播时间,第一天的时候还把午饭都给忘了,符珩只好亲自来叫她,她的麦没关,弹幕里一群听到男人声音的都在鬼吼鬼叫问是谁。 不知道为什么,符珩内心深处突然有点小小的紧张,还有点自己都不知道的期待。 “关你们什么事?我为什么要告诉你们?想知道加我好友单挑,赢了就说。” 弹幕顿时又飞过去一片“打扰了”,跟玲珑单挑?他们又不是没死过!曾经被人嘲笑做梦的标题现在都改成“等一个强者让我变成国服第二”,又狂妄又嚣张,可是有什么办法嘛!主播就是强! 强者为尊,游戏尤其,技术就是一切。 至于主播的黑料……撑死了也就几张丑照而已,而且也不能说多丑,就是胖嘛!胖子都是潜力股,万一人家瘦下来了呢!虽然粉丝很多,但也不乏浑水摸鱼想黑玲珑的人,拿着丑照说事儿,骂得特别难听,活似她犯了什么滔天大罪。 玲珑很淡定,她都瘦到一百四了,还怕什么?而且经过这几个月的精心保养,她的皮肤也逐渐变得白里透红,那种不健康的泛着黄的白是再也看不见了,每天都敷面膜每天洗完澡好几道保养工序那些人懂什么!她现在就算还是个胖子,也是个白嫩可爱的胖子! 直接下播揪住符珩的衣领质问:“你觉得现在的我可不可爱!” 符珩轻咳,她的脸蛋圆鼓鼓的,但是看起来触感很好的样子,和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有很大区别,这段时间因为大宝,符珩几乎见证了玲珑的整个减肥过程,她实在是太拼了,比起当初的自己更有毅力与恒心,而且特别管得住嘴。从二百三十四斤瘦到一百四十斤,几乎一百斤的重量,如果不是内心坚决的人根本坚持不下来。 很多人胖着胖着就绝望了,自己已经放弃,根本不会想要去减肥,但玲珑不是。 光是这一点,就让符珩对玲珑很有好感,觉得她跟自己是一样的,然后就忍不住更照顾她一些。毕竟胖子的话,女孩子比男孩子受到的鄙夷更大。 “挺可爱的。” 玲珑松开手,很不满:“就只是挺可爱?难道不是非常可爱?你有没有眼光啊!” 符珩便又改口:“非常可爱,但我怕你膨胀,所以委婉了点。” 玲珑拍拍他胸口:“不必了,我这个人就喜欢别人的赞美,赞美的越响亮就越有底气,反正不能打击我。” 符珩点头表示了解。 两人一起吃了午饭,玲珑下午不想播了,这几天直播间刷她丑刷她胖的弹幕特别多,要说没人在背后搞鬼,她一个字都不信。至于背后的人是谁……玲珑跟原主不一样,她不傻。 原主在原平台唱见区还真的挺火的,唱歌好听人又温柔,说话很有礼貌,粉丝有什么情感问题她也很关心,简直就是个知心大姐姐。主播们是抱团的,原主虽然现实生活中没什么朋友,但网上还真有几个玩得来的,各种合唱不说,私底下也曾经给彼此寄过礼物。 这样看来感情还挺好的是不是? 那也只是看起来,有个叫沙罗的女主播跟原主关系最亲近,因为这个沙罗不是别人,就是原主从小学开始一起长大的好朋友,沙罗大学毕业后找了份工作,一个月就四五千块钱,可最不受欢迎的大胖子却做了主播月入近十万,她当然不高兴,就仗着两人“关系好”,来找原主,要原主带她一起做主播。 原主是真的傻乎乎,不仅自己掏钱给沙罗买了直播设备,还亲自陪着沙罗去买高配置的电脑——当然也出了电脑的钱,她觉得为朋友付出没什么不好,沙罗也说等攒够钱了就还她。 那当然是没还了。 沙罗长得还可以,拉了双眼皮后眼线眼影睫毛膏一化,美颜镜头一开,古装一穿,也是个亭亭玉立的小美人,她的粉丝都很自豪自家主播又漂亮又有古典气质,沙罗从原主这边分走了不知多少粉丝后,还想要剩下的,同时也不想再跟原主继续捆绑——不然谁爆的料啊,那些丑照哪里来的? 玲珑可不信对方事后各种安慰和抱不平的电话跟短信,所以她到了之后就把沙罗的所有联系方式都删了,直播的时候有人刷她丑照说她又胖又丑,她也不按套路出牌,直接了当地说:“我是又胖又丑,但我也在努力减肥,现在还挺有成效,可把我照片放出去的那人想毁了我,简直是痴人说梦,我告诉你们啊,我之所以不想在原来的平台待,就是因为这些恶心事儿。表面一套背地一套的人最可怕,希望你们永远都遇不到这种人。” 这说的就很明显了,粉丝们分分钟解码,不就是那个沙罗嘛! 而沙罗也发了一条清者自清的微博,顺便配了一张自拍。长得好看的人跟丑人天生就有区别,人们总是更加喜欢长得好看的人,所以沙罗那边收获了一大堆安慰,不少男粉在微博下一边心疼女神一边来玲珑直播间刷屏。 玲珑就很淡定了:“你们尽管刷,看是我房管封的快还是你们刷的快。” 符珩在边上点鼠标点的手都要抽筋,实不相瞒,他就是玲珑在新平台的房管之一,而且他的房管并不是玲珑主动给的,是他刷礼物刷上去的。玲珑特别现实,想当房管?可以啊,粉丝牌子刷到十五级及以上再刷满礼物就行。 而符珩不差钱。 就这沙罗还在高中班级群里发消息说玲珑是误会她了,可怜兮兮的,不少同学都出面表示理解和心疼,还有人说玲珑太计较太小肚鸡肠,没有证据的事就朝沙罗身上泼脏水也太过分了吧! 玲珑笑了笑,把这群给退了。 什么垃圾堆也待,还嫌不够恶心?她也真是服了这具身体的主人,沙罗为什么跟她做朋友她心底没有点数吗?跟个又丑又肥的胖子走在一起,母猪都能赛貂蝉,更何况沙罗本身就长得还可以?鲜花就是要有绿叶衬托才显得美。 至于那群高中同学,玲珑在吃掉原主的灵魂时就得知了她的全部记忆,算了吧,被排挤被歧视,可以说高中三年就没什么快乐的时光让原主记得,唯一印象深刻的是每一周的体育课,原主都会紧张的浑身发抖,有时候老师要求双人仰卧起坐,从来没有人会跟她搭伴,除了沙罗。如果是跑步跟打篮球,那就更难受了,她跑起来,所有人都对着她指指点点,还有人因此发笑。 哪怕没有说过分的话,那样的目光也让原主彻底害怕接触人群,她越来越瑟缩越来越胆小,但她的那些同学们永远意识不到他们给她带来了怎样的伤害,因为他们也没说错啊,她确实是又胖又丑嘛,除了学习好之外没有任何优点,就这么一个又胖又丑的人,怎么能混的比他们还好呢? 长成那个死样子还当主播呢??? 真的是搞笑。 符珩在边上,大宝趴在地上哈哈的伸舌头,玲珑站起身握拳:“生气,去跑个十公里再说!” “我陪你一起。” 玲珑眼馋地瞄向他的肚子,符珩现在是看起来很斯文很瘦,但真的是脱衣有肉,人鱼线腹肌一个不少,她就不一样了,她现在……玲珑捏了把自己肚子上的软肉,减肥尚未成功,龙女仍需努力。 254.第二十三片龙鳞(五) 第二十三片龙鳞(五) 跑完十公里神清气爽, 洗个澡出来保养流程走一套, 为了坚定自己继续减肥的决心, 玲珑找到本来的旧衣服,拿出来穿上身试了试,对着镜子一照顿时就相当开心。 那牛仔裤的一条腿都能给她当裙子了, 裤腰更是肥的夸张,不过虽然比起过去瘦了很多, 但以玲珑现在一米六刚刚出头的身高,配上一百四十斤的体重还是显胖, 腿粗,她很注意按摩,就怕运动多了变成肌肉腿, 原主的身体到处都是缺点, 玲珑觉得自己真的很辛苦。 想到自己的存款, 玲珑握紧了拳,赶紧变瘦然后买漂亮的裙子跟短裤吧!她是真的不想再穿这些裹在身上跟棉被差不多的衣服了! 功夫不负有心人, 在第二赛季结束,第三赛季到来之前, 玲珑不仅保住了自己国服第一的排名,也顺利打破瓶颈, 从一百四十斤变成了一百一十二斤,不过她很显然是不满意的, 因为整体看起来还是胖乎乎的, 骨架小, 肉就多,幸好还有胸有屁股,否则瘦成干瘪豆芽菜玲珑能呕死。 现在她已经很乐意出门了,也不会再有人用异样的眼光看她,可运动量却一点都没少,玲珑不仅要减掉赘肉,还要练出马甲线!她的努力符珩都看在眼里,他非常相信玲珑,觉得她肯定能瘦到两位数,而且跟着玲珑一起运动这段时间,他的体重倒是没什么变化,但体脂率又降了百分之三! 第三赛季段位重置,玲珑现在的直播人气已经相当稳定,几乎只要开播就会有五十万左右的观看人气,不过直播平台的人气还是有水分的,她如果只靠播《撕裂》,那养活自己肯定没问题,可她野心大着呢,当初沙罗想方设法把她从唱见区赶出去,玲珑那会儿也的确又胖又丑又粗糙,但现在不一样了! 什么时候龙女也是那种被人排挤就会主动撤退的人了?她一旦退让,那肯定是在憋大招。《撕裂》官方很重视排行榜上靠前的玩家,玲珑作为当之无愧的国服第一,甚至拥有自己的专属游戏客服。她玩游戏从来不吝充钱,尤其是《撕裂》有许多漂亮的女性角色,一些高质量的皮肤价位也很高,可这种直接拿来卖的比不过卡池里靠运气抽的,因此玲珑还有一个《撕裂》玩家都知道的优点——欧皇! 具体欧到什么程度呢?老粉丝都怀疑她跟《撕裂》官方是不是有什么PY交易,不然为什么她每次十几抽甚至几抽就能抽到顶级皮肤?肯定是官方觊觎她的技术所以故意给她开后门了! 每次卡池更新,大家都期盼着抽奖环节,当然他们更期盼的是玲珑翻车! 第三赛季来临,卡池也经历了一次大更新,伴随着第三赛季的不仅仅是更加丰富多元化的玩法,还加入了一名新的女性英雄角色,定位是奶妈,原画就特别漂亮,建模更是一绝,但暂时只能通过卡池来抽取,如果想要购买,那得等到下一周的系统维护才会上架游戏商城。 因此第三赛季的第一天晚上,打完排位的玲珑就准备抽奖了。 她很自信地说:“就我这手气,两百块钱,我有信心荒原之雪会投入我的怀抱。” 新的女性角色名字叫做荒原之雪,因为是新出的英雄,游戏官方只公布了原画跟技能,现在大家就知道她是个奶妈,但强不强,能不能上排位还得另说。玲珑一边充钱一边恨铁不成钢:“这游戏都公测好几个月了,你们心里怎么就没点数啊!新出的英雄肯定是强的,先骗你们氪一波,钱捞够了再削的亲妈不认,官方套路我都明白,我先抽到雪女拿来打野。” 拿奶妈打野,你高兴就好。 别人说拿奶妈打野,那不是装逼就是没玩过《撕裂》,可要是玲珑说拿奶妈打野,没有人觉得她做不到,实在是她的技术太变态了!每个游戏的角色都有强有弱,有一些是高端局排位赛常客,有一些则常年坐冷板凳,尤其是一些技能花里胡哨其实却没多大用的辅助,在高端局排位赛基本上绝迹,但玲珑就喜欢玩这些冷门角色,她打游戏就一个原则:一定要玩好看的英雄。 而新出的荒原之雪,颜值足以称得上是迄今为止《撕裂》女性英雄的翘楚。 玲珑充完钱了,不多,就充两百块,她抽卡总让人有一种原来掉率这么高的错觉,然后引诱其他人充钱抽卡然后上头然后吃土! “你们猜这回几发能出?我猜第一发就能出。” 弹幕飞过去一片醒醒吧别做梦了,就连房管都痛心疾首的发了一句龙啊别膨胀小心这回翻车得充钱抽保底。 玲珑不跟他们废话,先一个单抽。 只见金光一闪,伴随着“我响应您的召唤而来,荒原之雪为主人效劳”的甜美女声,弹幕被无数的问号刷屏覆盖,这尼玛的开光嘴???说单抽就单抽,说出奇迹就出奇迹??? 玲珑淡定地把建模转了两圈,啧了一声:“还挺好看。” 不过没有她好看。 荒原之雪的原皮就很美,冰与雪组成美丽的淡蓝与洁白,覆盖在她雪白的肌肤上,裙摆摇曳拖地,白色的浪漫卷发仿佛有生命般随风轻轻飘动,虽然名字叫做荒原之雪,看起来也像个御姐,但其实声音甜美温柔,看官方给的介绍,荒原之雪是个有点天然呆的冷美人,她的冷淡来自她的不谙世事。 “感觉做成控更合适一点,不过奶妈也不错。”玲珑操控人物做了几个动作,意外发现雪女的裙子开了高叉直到大腿,动作幅度一大便若隐若现,非常性感。“待会儿带个朋友开黑,试试看雪女好不好玩。” 弹幕立刻警觉,带朋友??万年单排龙某人居然还有朋友带???榜上多少大佬加她好友想组队她都给拒绝了! 玲珑看到了弹幕的问题,回答的也很干脆:“榜上大佬我不是也通过好友了吗?等他们给我发了照片,我确定他们长得帅了再跟他们一起开黑。” 紧接着就有人问待会开黑的是男是女是美是丑。 “当然是男的,我带妹子有什么用?”玲珑回答的理直气壮,“当然长得帅,不然我为什么要带他?” 抱着电脑进来的符珩刚好听到她最后的两句话,嘴角一抽。他其实不怎么玩游戏,但玲珑播《撕裂》,他也就试着下了一个,赶稿累了就玩两把,水平一般,受玲珑的熏陶意识都有,就是操作跟不上。 玲珑的游戏ID叫玲珑某人,符珩的ID叫符珩某人,两人一组队弹幕就看出其中的不对劲,觉得对方肯定不是真爱,就是想骗玲珑带他上分然后一脚踹了她。毕竟自家主播长什么样,他们心里还是有点逼数的,照龙某人的说法,该小哥哥极帅身材极好,那能看上她吗?不是他们做粉丝的以貌取人,他们是看技术来的,不介意主播长得美还是丑,但现实生活中没有人不介意自己另一半长什么样啊! “你们真肤浅,我们家小哥哥可不以貌取人,他能看到我的内在美。” 弹幕问是哪种尺寸的内在美。 已经排到人了,因为带了段位低的队友,所以排到的人段位也参差不齐,但对于玲珑这位占据国服排行榜第一后就没下来的人,许多玩家都是认识的,这时候直播间突然被最贵的礼物刷屏——要知道最贵的礼物一个就是一千块钱!再一看刷屏人的名字,可不就是跟玲珑开黑的那个符珩某人么! “无所谓了。”玲珑说,“就算他只是想利用我上分我也认了,谁叫他有钱呢。” 符珩没有说话,他就坐在玲珑旁边,有玲珑在哪里需要他上啊,队友都能躺赢,敌队水平深浅不一,玲珑一个人就能KO全部,他只要当一个猥琐发育的打野就行了。 弹幕现在全是刷666的,再也没人讨论小哥哥对主播是不是真爱了,因为!奶妈打野!百年难得一见! 有人开始担心平衡性的问题,“雪女也太强了吧!一个奶妈打野还能1V5,新英雄光环太强了,感觉得削一波。” 玲珑说:“这个强度还可以,主要是她肉还能自奶,要是削的话可以削一下她的十五秒免控被动,其实这个技能设置的挺全面的,不削也没什么,她手短,不贴身杀不了人,被动免控一过,抓紧时机控就行,主要还是考验跟雪女对战的人的技术。再说了,我玩哪个角色你们不觉得强该削?好好练技术别整天想着削来削去,英雄又不是铅笔头。” 符珩操纵着一个打野英雄全程猥琐发育蹲草丛,猫在玲珑背后抢人头最后居然还拿了MVP!!!! 弹幕:“果然!我们就说!小哥哥就是想利用你上分啊!!!” 玲珑说:“我乐意你们管得着吗,你们要长得跟小哥哥一样帅我也让你们利用,肥宅闭嘴,肥宅没有发言权。” 255.第二十三片龙鳞(六) 第二十三片龙鳞(六) 弹幕疯狂建议主播看看自己的照片。玲珑淡定地又开了一局, 趾高气昂地告诉他们:“别想了我跟你们不一样, 我瘦身相当成功, 到时候线下赛亮瞎你们的狗眼,等着你们跪下来唱征服。” 她之前的照片流传甚广,面对一个丑女, 男性粉丝说话总是很不客气,现在听玲珑说瘦身相当成功, 就完全不当回事儿的问她瘦了几两。其实有些话说的已经很是难听,换做个胆子稍微小一点的女孩子恐怕都很受不了, 而玲珑面不改色,符珩在电脑上疯狂赠送一些嘴贱的弹幕禁言套餐。 他很厌恶那些弹幕,把玲珑当做货物一样在讨论她有多胖多丑, 在符珩看来, 那些人比玲珑可丑的太多了。他就坐在玲珑身边, 冷冷地说了一句:“说别人胖丑,不如先照照镜子再看看自己的存折。” 一个个拿什么跟玲珑比?能养活自己了吗?能一个人坚强乐观的活着吗?能在无数异样的目光下那样坚强吗?不能的话还是闭嘴吧。 玲珑拍了拍他的肩:“别生气, 我都没生气。” 符珩抿着薄唇,他比谁都知道那是怎样一段痛苦的时光, 尤其是他跟玲珑的环境还不大一样,玲珑虽然胖了, 可家里人仍然爱她。但符珩……符珩不一样,这世上最爱他的, 恐怕只有一条叫大宝的狗。 他厌恶跟任何人接触, 说话握手都不喜欢, 最好一直不要看到人,全世界就算只剩下自己,安静的像是死寂也无所谓。他在玲珑身上看到了曾经的自己,但玲珑跟他却也并不是完全一样,越是跟玲珑相处,符珩就越是确认这个事实。玲珑其实不怎么需要他,他觉得两人很像,能够依偎取暖,其实不是的——她根本不需要。 看到那些弹幕,符珩就更不喜欢。他甚至想冲进屏幕,去把那些站着说话不腰疼,隔着一根网线就能肆无忌惮出口伤人的人狠狠揍一顿。他们永远不知道自己随口的一句,能对一个人造成多大的伤害。 玲珑也发现符珩有社交恐惧症,说真的,她活了这么久了,也很少遇到这种用自己又胖又丑当敲门砖的事……符珩在正常人眼里绝对是个怪人。他不喜欢大好河山花好月圆,也对姹紫嫣红尽态极妍不感兴趣,他就喜欢一个人,孤独又寂寞,也好过被人伤害。而越是遇到惊艳他外貌与气质的人,他就越是厌恶人群。 他觉得自己跟玲珑是一类人,玲珑不忍心打破他的美好想法,他只是想找个人互相依偎,但玲珑哪里能是他那样的想法?她根本没有七情六欲,人类的喜怒哀乐她都不具备,别人对她是喜欢还是讨厌,并不能造成她情绪上的变化。 但是符珩这个人,很安静,很英俊,又很苍白很孤独,玲珑还是挺好这一口的。 比起那群沙雕粉丝,当然是美男子更加重要一些,于是排到人之后干脆不准备了,直接光速下播。符珩安静地坐着,他对游戏没有太大的兴趣,他也不爱出门,玲珑看过他写的小说,都很好奇他那些辉宏磅礴的格局是怎么想出来的,而且符珩的主人公大多积极向上,跟他本人完全不同。 之前问过一次,符珩很淡然地瞥了玲珑一眼说:“那是主流。” 你写个暗黑报社的主角,你看能卖出去不?你看能出版不? 他写小说不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幻想,只是为了糊口。 玲珑很羡慕,她直播一个月也就那么点钱,符珩这厮卖一部版权都是千万,还有什么动漫版权游戏版权有声小说版权……羡慕的她眼睛都要绿了! 大宝在边上趴着,不时张大嘴巴打呵欠,符珩摸了摸它的大头,“我先回去休息了,明天早上一起跑步。” 玲珑点点头,也不送他,但是大宝不愿意走,符珩拽了两下不动也就不管了,反正这臭狗不是第一次赖在玲珑家不走,痴汉的不行。 他就住在对门,回到家后也懒得开灯,一个人倒在沙发里,要不是呼吸时胸膛微微起伏,真跟死了没什么区别。 玲珑直播时的那些弹幕,身为房管的符珩自然全看到了,甚至还看到了一些不堪入目的。那些人,攻击玲珑的体重、长相,说一些令人作呕的话,恶意似乎都能从屏幕里冒出来,可玲珑从来不生气。 跟他不一样。 符珩写小说从来不看读者来信也不跟编辑沟通,他活得通透又孤独,从来不理会旁人。现在的他年轻英俊又多金,走在大街上都有漂亮姑娘过来搭讪,可他第一次停留,却是为了一个两百多斤的胖女孩。 现在那个胖女孩瘦了下来,五官美得惊人,越发让符珩察觉到两人的不同。玲珑是很外向很张扬的,符珩永远都做不到她那样子。 他闭上眼,拼命压制自己内心深处疯狂的厌世想法——原本以为是同类,结果却发现自己仍然孤独,这种感觉简直能把人逼疯。从来没有人理解过符珩,也从来没有人知道符珩有着相当严重的抑郁症,他的父母早已组建了新家庭,他是多余的、不被需要的,就连大宝现在都有了更喜欢的人类。 符珩尝试过跟人求助,比如说给他的父母打个电话,但他们的回答都很简单:出去多走走吧!去跟同学玩吧!是不是没有钱了?你自己看开点啊!不要作了!……类似这样的话,不知道听过多少次。 哪天他死在这个房子里,尸体臭了,也只有家政阿姨会发现吧。 符珩轻轻叹了口气,要是死了也没什么不好,大宝让玲珑来照顾的话,他也会放心。 结果他陷入自怨自艾的情绪没多久,就有人疯狂捶门——一般这种节奏跟力道只有对门的姑娘有。符珩强撑着从沙发起身,整理了下微皱的衣服,又显得体面好看,才去把门打开,结果玲珑臭着脸把一条狗踢进他家门:“把你的狗带回去,这家伙是不是该阉了???它刚才居然想日龙???” 此刻大宝畏惧地趴在地上,两只前爪捂着眼睛呜呜叫,它、它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鬼迷心窍了呀!直到龙女发火它才意识到自己是在找死,这会儿只能求着主人救命了! 大宝确实没做绝育……符珩脸都黑了,他低头看向大宝,“大宝发情了?” 玲珑反应快,臭狗一抱住她的腿就被她踹飞,冷笑:“明天我就陪你去把这畜生给阉了,连蛋都得割,一点不能给它剩下!” 态度相当坚决。 符珩感觉尴尬又丢人,他结结巴巴地问:“那你、你没事儿吧?” “你觉得我能有什么事儿?”玲珑反问,又恶狠狠地瞪了臭狗一眼,踹了一脚,大宝不敢动就呜呜的哭,眼泪都下来了,但玲珑丝毫不心软,“再饿个两三天,屎都不给它吃!” 符珩点头:“好。” 大宝哭泣的声音更大了。 玲珑眯起眼,拉住符珩的手把他从家里拽走,对大宝说:“今天你就给我好好反省,跟你的蛋做最后的告别。”又对符珩说,“晚上来我家睡吧,让这臭狗思过去。” 大宝很亲人也很黏人,没有人陪没有主人的爱抚跟注意比让揍它还让它难受,可它也是真的畏惧玲珑,只能呜呜看着主人被龙女拉走,原以为主人会为了自己留下来,结果主人居然一个字没说就跟着走了??? 符珩觉得自己今天晚上不能一个人待,他脑海里总是显现出那些弹幕,一条条带着恶意的语言像是有声音一样在他耳边循环不停,让他无能为力。 玲珑家很干净,客房也被她装修的阳光粉嫩又可爱,飘窗上堆满她买的各种各样的玩偶,虽然两人认识了很久,但留宿还是第一次。他躺在床上,感觉鼻息间都是玲珑身上的味道,她活得可真是太快乐了——也许第一眼被吸引的,不仅仅是她跟自己相同的遭遇,还有完全不同的生活态度。 好像不管遇到什么样的困难,玲珑都不会感到低迷与厌世,她总是很快乐的活着,真让人羡慕。 符珩辗转反侧,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了,梦里是无尽无边的黑色深渊,他站在深渊边缘,凝视着深不见底,脚步往前动了两下。 跳下去啊。 跳下去就能死了,让自己喘不过气,无法呼吸,一点点接近死亡,多美妙啊! 理智上意识到自己现在的情况不对劲,可符珩一点都不想去改变,他活着太难了,没人能理解对重度抑郁的人来说,去热爱生活沐浴阳光能有什么用,他们更需要的,也许还不如你去死吧这四个字。 他伸出手,无意识地掐住了自己的脖子。 256.第二十三片龙鳞(七) 第二十三片龙鳞(七) 隔壁房间一有异动玲珑就察觉到了, 她本来不想理会, 可是符珩的声音有点大,都吵到她打游戏了! 等把客房门一推开,那种诡异的躁动声越发变大, 玲珑看着床上微微颤动瞪着眼睛却拿手拼命掐自己的人,想了想,过去摸了摸符珩的脸。当她的手从他脸颊拂过,他终于从噩梦中清醒, 玲珑顺势按开了床头灯,昏黄微亮, 衬得她的容颜如玉, 美不可言。 她现在绝对不能再说胖了, 当然也不是那种骨瘦如柴的苗条, 而是很多直男心里认为的“肉肉女孩”, 也就是该有肉的地方有肉,不该有肉的地方平平坦坦,多一分则过于丰腴,少一分又太过纤瘦。晚上睡觉前她上了□□重秤, 从之前的一百一十二又掉了将近二十斤,现在的玲珑身高一米六体重九十二点三, 体脂率也低,哪怕是再苛刻的人也没法对着她挑毛病。 为了线下赛玲珑非常努力, 这份努力终于回报了她成果, 但她再也不希望这样的事情会有第二次, 本来人类的食物就不能给她饱腹感,现在更好,连味儿都不给尝了! 符珩清醒后看到玲珑的脸,竟然有着恍如隔世的感觉。他张了张嘴想说话,但嗓子不知道为什么特别疼,一张嘴就是咳嗽。玲珑拿过床头的水杯,“喝口水吧。” 然后符珩照着镜子看着自己脖子上清晰的手指印不吭声。他安静地从浴室出来,又坐回床上,整个人透出一股非常颓唐非常丧气的感觉,好像周身都冒着黑气,好像他已经死了。 玲珑也很苦恼,她不想当知心大姐姐的呀,她不想再做慈善了呀!为什么就没有个人来救救她呢?不过……她微微抽动鼻子,符珩灵魂的味道纯洁又甜美,如果能吃掉…… 一只白白软软的小手慢吞吞爬上符珩的手,他的手很漂亮,修长纤细,骨节明显,指甲修的很干净,不过和玲珑的手比起来就大的多了。符珩愣愣地抬头,就看见玲珑对他笑。 她也没问他为什么会这样,也不觉得这样的他会给她带来困扰甚至危险,而是发出了热情的邀请:“要不要跟我一起睡?” 玲珑说的一起睡,真的就是单纯的一起睡,完全没有别的意思。她的床又跟客房的床很不一样,之前玲珑直播的时候符珩进过几次她的卧室,不是那种板板正正的整齐,但也不是杂乱无章的凌乱,她的房间就跟她的人一样,给人一种说不出的潇洒感,仿佛不管什么东西放在什么位置都是理所当然的。 她的床又大又软,符珩躺上去,原本以为自己会四肢僵硬睡不着,却不知为何被一股温暖气息包裹,没一会儿就睡了过去,且再无噩梦。玲珑坐在床的另一边倚着靠枕玩手机游戏,不时瞥他一眼,符珩眼下青黑深重,估计是失眠有一阵子了,真是可怜。 不过玲珑觉得自己也挺可怜,饿的时候就只能睡觉,睡醒了更饿。 大宝被关在家里,它老老实实面壁思过不敢乱动,就盼着第二天两个主人能把过去的事都给忘了。 结果。 上午九点出头,门开了,符珩回家来换衣服,然后给大宝套了牵引绳,大宝心下一慌,四肢用力把住地面,符珩扯了一下差点儿把自己弄个趔趄,好家伙,这臭狗纹丝不动! 玲珑出现在门口敲敲门:“好了没有,我快饿死了。” 她一来大宝就老实了,不过一颗单纯狗心还抱着最后一点希望,说不定只是带它出去遛弯呢,平时不也这样嘛! 等他们出了小区,在一家干净的早餐店吃完饭,大宝顿觉事情不妙,为什么要上车???为什么不是去遛弯???为什么不是去散步???上车是要去哪里!!!! 可是有龙女在它不敢动,只能巴着车窗呜咽,喉咙里发出可怜巴巴的叫声,奈何龙女铁石心肠:“再叫唤舌头一起割了。” 符珩眼神古怪,大宝还真的就不叫了,他家这狗成精了…… 做个小手术,很快的,医生让他们下午来接狗,玲珑二话不说就拉着符珩出去,半个眼神没给大宝,残酷的一匹。大宝被固定在了手术台上,打了麻药后舌头不受控制地歪斜到一边,此时此刻它内心充满绝望与悲愤,从今日起,它再也不是那个雄赳赳气昂昂迷倒小区万千女狗的大宝了,它就要跟自己的蛋蛋说再见了。 这是何等残酷啊。 玲珑拉着符珩去逛街,这对符珩来说是破天荒的第一次,他还是第一次陪女孩子逛街买衣服,他又不懂,就觉得不管玲珑穿哪一件都好看,她一问意见他就点头,然后主动掏卡,看得旁边的店员又羡慕又嫉妒:“你男朋友可真疼你,长得帅又大方。” 玲珑啊了一声,扭头看见符珩面色淡然耳根却红透,也跟着笑了下:“他做饭也很好吃,衣服洗得也干净。” 店员瞪大眼,这年头还有这样的好男人?是不是长得越好看就越是好男人?你看那出轨的嫖|娼的劈腿的,一个赛一个的丑,讲道理找男朋友还是得找帅的。 从二百多斤的皮肤粗糙大胖子变成现在这样能穿进XS码裙子的小仙女,玲珑付出了多少啊!疯狂健身,各种保养,钻研食谱……N管齐下才有了今天这效果!所以她为什么要存钱?钱赚来不就是为了花吗! 花符珩的钱她也理所当然,谁的钱赚来不都是一样花。而且符珩那么有钱,为她买几条裙子几双高跟鞋怎么了,有什么问题! 符珩当然觉得没问题,他安静地跟在玲珑身后,外面太阳有点晒,玲珑兴高采烈地筛选今天中午要去哪里吃饭,吃完饭再去哪里逛逛然后去接狗回家。 他不说话,就这样听着她念叨,心里就跟喝了蜜一样的甜。 虽然……他们有些不一样,虽然她现在变得又自信又漂亮,但她完全没有抛弃他,觉得他性格阴郁不想跟他来往呢。 正在符珩出神的时候,玲珑握住了他的手。 他有点惊讶,想抽回来却又被她握住,她的手又小又软,说是握着他,倒不如说是抓住了他几根手指头。符珩低头,玲珑把手机拿起来举到他眼前:“我们去吃这家鸡煲吧!” 等到两人吃饱喝足又逛了一圈,终于想起了还躺在宠物医院的大宝。看到主人来接自己的大宝潸然泪下,明明已经能走路了,非要缠着符珩抱,举起的两只前肢还颤巍巍的,一副被蹂|躏坏了的小可怜样儿。 旁边的小护士笑着说:“你们家狗戏好多啊,刚才还生龙活虎的,这就变成小白花了。” 大宝凶狠又没什么力度的汪了两声,把头挤进符珩怀里蹭,符珩揉了揉它的狗头,“辛苦了。” 大宝出医院前又回眸看去,它想它这辈子都忘不了这家医院了,这是它梦碎的地方。 再见了,我的蛋蛋。 这一趟医院之行让不安于室的大宝从此老实下来,以前到处撒尿看到个人就抱着人家腿日的行为被杜绝,乖巧的令人心疼。符珩担心它会不会患上狗狗忧郁症,被玲珑冷笑着提醒:“别忘了小护士说它是个戏精。” 从医院回来后大宝的确会装弱小可怜无助,以此来获取主人的疼爱与抚摸,不过玲珑是很冷酷的,她才不理这只臭狗,并且也不许符珩理它。 符珩想跟她讲道理,直接被她往后推到墙上,霸道又傲慢:“你只能疼我,不准疼它。” 符珩有点没回过味来玲珑这话什么意思,因此没能及时给予回应,玲珑顿时眉头一蹙:“都在我床上睡了要一个月了,现在不承认了?你跟狗有什么区别?” 别看符珩平日里淡定稳重又成熟,那是因为他不在乎,一提到他招架不住的,他就不会说话了,跟没长嘴一样。 最后大宝被成功踢出卧室门外,它悲愤地挠了挠门,在卧室门口趴了下来,内心愤愤,它懂了,怪不得主人要把它的蛋蛋给切了,根本就是嫉妒它! 这个家里容不下第二个有蛋蛋的狗! 这天晚上符珩仍旧没有失眠,事实上这是在他出现各种疯狂的自杀想法之后,不失眠的一个月整。好像睡在玲珑身边,能够听到她说话或是呼吸,就能莫名让他感觉温暖。 只要这个世界上不是只剩下他一个人,只要他能一直看到她,符珩觉得活着也不是那么折磨人的事情了。虽然他总是感到绝望,总是想要去死,但想想世界上有玲珑这样的女孩子,灰色的世界仿佛都多出了绚烂的色彩。 他把玲珑抱在怀里,在她的肩头亲了一口,然后就挨了一记粉拳——因为他吵到她睡觉了。 这一拳一点都不疼,反而让符珩心痒痒的,他忍不住在她光滑的身子上摸来摸去,回味无穷,直到玲珑忍无可忍一脚把他踹下床,居高临下地说:“滚出去跟狗睡。” 257.第二十三片龙鳞(八) 第二十三片龙鳞(八) 呵呵, 你有蛋蛋又如何,你有铁棒又如何, 还不是被赶出来跟本狗一起睡。 趴在卧室门口的大宝抬头瞥了符珩一眼, 又低下头, 突然站起来朝卧室钻! 万一男主人被赶出来,女主人心软, 它就能进去陪睡了呢! 结果只钻进去半个身子就被符珩拽住尾巴暴力拖回来,大宝性情温顺, 索性趴在地上变成一只狗饼, 任由符珩把它拽到客厅的狗窝丢进去。大宝想了想, 勉为其难陪男主人睡一下也不是不可以, 结果它刚往狗窝里蹭蹭对符珩伸出舌头啊哈哈两下示意他进来挤一挤, 符珩却走了! 他走去哪儿! 哪里容得下他! 符珩回到卧室门口, 他习惯跟玲珑睡了,她要是赶他走, 那他哪里都不会去。但符珩不是狗,肯定不会像大宝那样五体投地地趴着, 而是盘腿坐在门口, 脑袋抵在门上, 用指节轻轻扣门,频率大概两秒钟一次, 他也不嫌烦, 耐心十足。 玲珑被一下又一下的扣门声搞得头皮发麻, 她跳下床刷的一声拉开门, 符珩顺势往前栽,两手一伸抱住她一双纤细小腿,提出自己的要求:“我想进去睡。” 玲珑回答的也很干脆:“行啊。” 这回换符珩瞪大眼了,要知道这么久了他也算了解了玲珑的性格,跟他那是天差地别,绝对的以自我为中心,不允许别人顶她一个字。现在她赶他出来睡他在这扣门,结果她居然不生气直接答应了他要回去睡的要求? 玲珑弯下腰,在他白净的额头上亲了一口,伸手拉他起来:“别人的话肯定是不行的,你例外。” 她微微一笑:“因为对我来说,你是这个世界上最重要,也最独一无二的宝物。” 她可没有撒谎,每个字都是真诚的,这个世界所有东西加起来也没有符珩对玲珑来得重要,那种全世界我都不要只要你,除了你眼里看不见别人,你永远是唯一的情节,在玲珑身上是完全有可能发生的,因为能够牵绊人类的家人、朋友、名利、梦想、权势,在玲珑眼里都比不上食物。 可对符珩来说,这简直是信徒的福音。 因为这是世上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将他视为珍宝的人。 玲珑很满意这个完美的误会,她牵着符珩的手让他躺到床上,还很贴心很温柔地给他把被子盖好,娇软的身体也依偎过去,先是蹭蹭符珩的脸,又亲了一口:“下个月我要去参加《撕裂》的线下赛,他们说可以带家属,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去?” “家属”这两个字实在是太甜蜜了,符珩晕乎乎地就答应了——要知道他上次出远门已经过了好几年,如今最远也不过是在市内。 《撕裂》的第四赛季,也是这个游戏最火爆最引人瞩目的时候,官方特地举办了线下赛,邀请游戏里各个战队前来参加,瓜分由游戏官方提供的五十万奖金。像玲珑这样的单排玩家,因为技术过硬,早就有老牌战队向她抛出橄榄枝。 她最近沉迷奶妈打野无法自拔,国服排行榜上每位大佬其实都有自己的游戏风格以及擅长的位置,玲珑不一样,她的风格就是千变万化,你永远猜不透她用什么角色走哪一路,基本上只要队友稍微有点意识就是无往不胜。 因为《撕裂》说到底还是个考验技术考验合作跟意识的团体游戏,一V五这种情况,在对面都是排行榜上大佬的情况下其实并不是那么好完成的。 别人面临比赛都会紧张,玲珑不。她非但不紧张,还用紧张当借口鸽了接下来的几天直播,直播间有粉丝把原话录下来了,是这样的:啊因为要参加比赛我心慌慌很紧张什么都做不成请几天假休息一下调整状态咱们线下赛见。 谁信谁是傻子! 官方邀请,包吃包住包往返机票,出发前一天,玲珑盘腿坐在床上单手撑在腿上看符珩收拾行李。他实在是个很稳妥的男人,简直居家旅行必备良品,答应了跟她一起去参加线下赛,就默默地开始准备。在外面很多东西都要买,符珩有点轻微的洁癖,玲珑就看他在那收拾啊整理啊,半晌给予了自己真心的赞美:“你真厉害,没你我怎么办啊。” 符珩也忍不住笑了,他的笑容很淡,略微减缓了他总是显得有些阴郁的俊美面容。“那你最好再依赖我一点。” 玲珑说:“我会的,到时候你可别抱怨。” 符珩怎么会抱怨?玲珑越是依赖他,他才越能感觉到自己是活着的、是被人需要的——而不是像没有玲珑的过去,做什么都是可有可无,又有什么好的呢。 要是玲珑没有留下他,符珩也不知道自己现在会是什么样子。玲珑从来不问他的过去,她一点也不好奇他的故事,也不插手他的一切,更不会说什么天气很好你出去走走心情就好了,不要想太多放轻松……之类的话。在玲珑身边,符珩想自杀的次数越来越少,有时候他觉得没意思,只要一想想玲珑,就又觉得活着还是可以接受的。 不然晚饭谁给她做呢? 衣服谁给她洗呢? 地他得拖呀,狗他得喂呀,他还得陪她一起运动,一起锻炼,总之还要做好多一起的事。 所以短时间内还是不能死的。 符珩目前是这样想的。 他微笑着把两个行李箱拉好立起来,比赛时间需要四天,但既然去了个新城市肯定还想要四处逛逛——符珩对逛逛没什么兴趣,可玲珑很喜欢买东西,《撕裂》线下赛举行的城市又很繁华,他觉得玲珑会想要多玩几天的。 《撕裂》作为本年度最火爆的国产游戏,第一次举办线下嘉年华比赛,自然也得到了许多瞩目。不过这款游戏上手难度实在是太高了,尤其是排位赛非常难打,所以职业主播少,即便有,也大都是选择做了娱乐主播。 而沙罗看《撕裂》很火之后,在每天的直播时间里抽出了两个小时试播,反响还挺不错。她直播是露脸的,房间又很粉嫩,打扮的光鲜亮丽,楚楚可怜,一声声哥哥叫的男人心都化了,嗲的不行,所以就有段位高的男粉主动带她,不过沙罗的技术实在是让人不忍直视,男粉气得要死,一声甜蜜的哥哥叫下来也心软了。 等到稍微熟悉了游戏,沙罗就开始了她的勾搭之旅,这一段要是原主围观了肯定会觉得似曾相识,因为沙罗的套路都是一样一样的!先是顶着自己的主播ID去榜上大佬的直播间刷礼物,沙罗虽然赚的不是特别多,但也不少,她相当舍得花钱,一砸就是几万几万的礼物,都是做主播的,对待慷慨的老板当然不能小气,加好友必须的,带飞也必须的。 一来二去,沙罗就跟榜上不少人混熟了,甚至还交了个人气很高的男朋友,这次线下赛游戏主办方允许他们带一名家属,主播们大多年纪不大又是单身狗,于是不单身的我不轻狂就带了自己的女朋友沙罗一起来。 玲珑出现之前,我不轻狂是国服榜一,他跟玲珑不一样,玲珑虽然说话不客气,但从不喷脏,我不轻狂的直播间就不一样了,不说粉丝,光是他自己,就不知对玲珑说过多少恶心人的话,对玲珑相当看不爽。沙罗就是看中了这一点,两个人一拍即合臭味相投,感情别提多好了! 这次听说玲珑也要参加线下赛,沙罗差点笑死,她真的担心到时候椅子能不能坐下那恐怖的吨位23333,自己什么体型心里没点数吗?长得丑就不要出来吓人嘛! 沙罗是真不明白玲珑是哪里来的底气,《撕裂》这么火,她一定要去丢人吗?官方每次直播任一平台都有个几百万人气,长成那个样子怎么好意思出现在大众面前,难道不怕吓到人? 对自己太过自信的沙罗都懒得去买新衣服新鞋子,她真心觉得不用打扮,自己往那一站就能让玲珑自惭形秽。 玲珑没带几件衣服,因为她的男朋友说等下了飞机他们去买新的。对于一年卖出好几本版权每一本千万起跳的男朋友,玲珑相信他有这个实力,是真的阔气,不是装的。 沙罗跟我不轻狂谈恋爱这事儿玲珑也知道,她的直播间还因为这个来了一拨人刷丑照跟人身攻击,我不轻狂非常瞧不起玲珑,自己被一个女人给压在头上,实在是叫他不爽。从前他是国服第一,没人超得过,后来突然出现玲珑这匹黑马,我不轻狂再怎么拼命打排位也永远屈居第二,更让人生气的是玲珑并不是每天排位时间都打满,她一懒就不打排位! 我不轻狂怎么可能不生气,他要是第三第四也就罢了,偏偏他是第二!永远的第二! 这次线下赛,他决定一定要让玲珑知道厉害,双方战队正好是对立的,他还就不信了,他真能输给一个丑女人! 258.第二十三片龙鳞(九) 第二十三片龙鳞(八) 《撕裂》这么大个游戏, 靠它火起来的主播没有一千也有几百, 作为国服第一且性别为女的玲珑受到的关注相比起其他主播来说要大得多, 身为女主播, 好奇她长相的人可不少。 虽然铁粉都说长相不重要他们粉的是玲珑的技术,可玲珑太清楚了, 长得好看跟不好看, 区别非常的大。 她辛辛苦苦把这具身体弄得这么漂亮,不仅仅是为了得到别人的艳羡与爱慕,更重要的是要取悦自己, 人类世界有太多好吃的好玩的,玲珑还没享受够呢。 她跟我不轻狂分别属于两个战队,所以虽然官方给安排在同一家酒店,但隔得很远根本见不着面。 《撕裂》的线下赛在T市举行, T市是个很繁华的沿海城市,海景堪称一绝,玲珑跟符珩到了酒店, 第一件事是先洗澡换衣服——没办法, 坐了将近七个小时的飞机实在是累了。 洗完澡又稍稍睡了会儿,玲珑所在战队的队长就打电话来给她, 说队员们都到齐了要不要一起去聚个餐。玲珑在的这个战队一共有七个人, 这次都来了,但带家属的只有她一个。接电话的时候玲珑正在换衣服, 她用耳朵夹住手机, 上身只剩下黑色蕾丝罩罩, 手别在背后扣的无比艰难。 符珩看不下去过来给她搭把手,玲珑就专心致志打电话,可他的手却有些不老实,沿着雪白的美背滑动,在腰窝处摩挲。玲珑捉住他一只手回眸嗔了一眼,符珩便轻咳两声,驱散心底旖旎,给她把裙子套上。 其实玲珑本来并不想加入什么战队,不过队长就跟个牛皮糖一样加了她好友后天天烦她,再后来有了线下赛玲珑才松口。为了培养默契,除却玲珑单排外,队员们经常会组队匹配练习,以期能够在比赛中打出很好的配合,不过线下见面都是破天荒的头一次。 身为战队唯一的妹子,其他队员实在是没法拿玲珑当软妹子来看,没办法,她的照片基本上看直播的人都见识过。但架不住人家技术好,所以不管其他人怎么说,自家战队队员是没说过她一句不好。 可这也有点过分了吧,说好的半小时后酒店大厅见,现在大家伙都到了,玲珑人呢?怎么还没下来? 六个人大眼瞪小眼,有人建议队长再打个电话催一催,他们有人刚到,已经好几个小时没吃东西,肚子都要饿扁了,实在是不想再浪费时间在玲珑身上。这姑娘怎么一点时间观念都没有啊,平时打练习的时候没见她这样啊! 就在几个人等的有点烦躁的时候,电梯门开了,队长还没来得及打电话就瞪大了眼,看那表情,哈喇子下一秒都要流下来了!队员们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也都没忍住哇了一声。 那是个穿着酒红色小裙子的女孩,看起来也就十七八岁吧,脸蛋儿嫩的能掐出水来,皮肤又白又细,酒红色她穿起来漂亮极了!而且她不仅长得好看,身材也好!虽然个子并不是很高,却有细腰长腿,头发是慵懒的长卷,垂到腰际,别提多扎眼了!她就站在那儿,没人能把视线从她身上移开! 只不过美人身边总有帅哥陪伴,女孩身边的青年穿着简单的白衬衫黑西裤,却英俊的令人窒息,真是让人新生不忿,你说都是爹生妈养的,怎么有人长得那么好看,有人就那么磕碜? 几个人也忘了要打电话催玲珑下来聚餐了,一个个悄咪咪盯着美女的腿,那双腿可真好看啊!又细又长又直又白,走起路来姿态优美,脚也长得特别好,脚趾甲染了鲜艳的红色,别提多么诱人了! 然后那双美腿越走越近、越走越近……咦?这个距离…… “你们好,我是玲珑,这是我男朋友符珩,不好意思迟到了几分钟,你们等急了吧,晚饭我来请吧。” 女孩巧笑倩兮,灿烂耀眼,看得几个单身狗话都不会说了,结结巴巴半天才意识到:“……你、你你你你是玲珑????” 玲珑微笑以对:“是我啊。” ??? 这跟说好的不一样啊!你怎么长成这个样子了???大家都看过你上学时候的照片,你别想骗人! 玲珑光看他们表情就知道这些蠢蛋在想什么,她捂嘴笑:“我之前直播的时候就说了,我在很努力很努力的减肥,非常努力,努力的你们无法想象的那种,胖子都是潜力股,我现在体重不过百你们敢信?” 说着她还牵着符珩的手在众人面前转了一圈,酒红色裙摆飞扬,好看的不行,迷花了队友们的眼。如果说之前他们还觉得玲珑没有时间观点,那么现在——什么时间观念,时间观念是什么?玲珑说什么就是什么,不过迟到几分钟而已,就算迟到几小时也没什么! 颜狗就是这么没有原则。 他们战队八百年没有女的了,如今终于有了妹子,还是个颜值这么高的妹子!这回比赛就是输了也不亏! 队长不愧是队长,第一时间反应过来:“那怎么行呢,说好的大家一起聚餐,咱们aa,aa就行!走走走,玲珑你想吃什么啊?你有没有什么忌口的?你先说,我都记下来。” 说着拿出手机开始疯狂地摁,就怕待会儿点了玲珑不爱吃的东西,至于队友……队友是什么,没听说过,不存在的。 玲珑笑,“没关系,我不怎么挑食,不过我男朋友忌口的东西比较多,待会儿点菜的时候我会注意的。” 哎呀! 虽然名花已有主,可美人这样轻声细语又温柔可爱,换谁谁不喜欢!登时整个战队都迷了,全程迷弟脸看玲珑,直到聚餐完毕一起唱完歌回到酒店房间还意犹未尽。 啊!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可爱又美丽的女孩子!而为什么这样可爱又美丽的女孩子都有了男朋友! 虽然玲珑的男朋友一晚上说过的话十根手指头都能数的清,但光是看人家照顾女朋友的细心温柔就知道他们肯定是没机会的。唉,说到底他们也不过是六只只会打游戏的肥宅,粉丝再多,到了人家男朋友面前都不够看的,说句最惨的,那就是他们六个人甚至没一个身高超过人家的…… 更别提是长相了,而且玲珑男朋友出手阔气,虽然说是要aa,但大家没注意的时候他就借着上洗手间把账给结了,又有钱又帅又会照顾人,不怪他们单身啊! 几个人辗转反侧睡不着,纷纷拿出手机发动态,先把食物照片放上去,然后神秘兮兮地说玲珑是他们的女神! 他们这些做主播的虽然名气比不上真正的明星,但粉丝也不少,人气最低的那个也有十几万的关注度,对于这次比赛粉丝们自然也很在意,可玲珑……女神??? 这几个货怕不是失了智,玲珑长什么样子大家心里都没有点数吗?虽然说他们是一个战队的,见了面也得给女孩子一点自信,可也不能这样胡说八道吧!明天可是要参加比赛的,到时候各个战队统一着装还有镜头,观众又不瞎! 然后队长苦口婆心地在评论里作证玲珑真的超级女神,不信大家明天见,可惜信他的人也就那么两三个,还有人在评论里贴玲珑的照片,都被队长删掉了。 《撕裂》这次比赛一共邀请了四十支排名靠前的战队,随机抽签进行比赛,最后角逐出前三名瓜分五十万的奖金。所以前几天的比赛会相对比较轻松,真正压力大的都在最后一天。 但是当sky战队出场,主持人一个一个报名字跟大家见面的时候,整个观众席,连带各大直播平台的官方直播间都惊呆了!玲珑!国服第一谁不知道??可她、她怎么长这个样子的??? 一定是假的!!! sky战队的七个人都服装统一,六个男生穿的是白色T恤跟蓝色牛仔裤,T恤上印着战队跟自己的游戏ID,玲珑则是白T恤和蓝色百褶裙,裙子在膝盖上方十厘米处,露出一双漂亮的腿。 但是腿再漂亮也没有她人漂亮啊!镜头打到她脸上,拉近了看连个毛孔都没有!开玩笑的吧!这是玲珑??那个丑照满天飞,人人都知道是个大胖子的国服第一女玩家?? 要知道她来参加线下赛之前还有不少我不轻狂的粉丝跑去她直播间开骂刷黑料呢,可这、这差别也太大了吧! 玲珑拿着话筒,落落大方:“……大家不用惊讶,我只是减肥了而已,现在体重九十二,可见胖子都是潜力股。” 明明是《撕裂》的第一次大型线下赛,结果玲珑却成了关注度最高的那个,甚至还上了热搜!有人拿她之前的照片和直播截图比,这真的是一个人??很多人在第一时间的不敢置信外都开始求玲珑公布减肥方法! 有人怀疑她不是本人很好解决,因为就算能找个人顶替,可打比赛的时候不能够吧,玲珑可是sky战队的主力! 259.第二十三片龙鳞(十) 第二十三片龙鳞(十) sky战队的第一场比赛一开始, 观众们就从半信半疑中清醒过来,看这蛇皮走位!看这神操作!看这喜欢拿奶妈打野的奇葩行为,这人是玲珑没跑了!她居然真的变瘦了!天哪!也就半年时间而已, 她到底是怎么做到瘦的这么快的! 玲珑找回原主已经长草的微博,惊喜的发现经由这次比赛她的微博长了几十万的粉丝,于是她征得了符珩的同意, 把手机里拍的符珩做的健康食谱发了上去, 符珩就坐在她身边,很安静地看着她。 “我为什么会瘦的这么快,除却运动之外,最要感谢我亲爱的男朋友~是他辛辛苦苦研究出来的减肥食谱~[配图]” 长长一张图片, 是一个星期的食谱, 玲珑还回复了热评第一那个非常想瘦下来的胖女孩:除却食谱外一定要运动, 管住嘴迈开腿比吃任何减肥药都有效。 但管住嘴迈开腿这六个字说来容易,真正能做到的又能有几个?大多数人都只想躺在床上就能疯狂变瘦,谁想大汗淋漓地去运动,那多累啊! 谁也没想到玲珑的食谱在几天后会再次上热搜,因为照着做的人都发现很有效果前来反馈了。不过此时此刻,符珩看着玲珑微博里亲爱的男朋友几个字, 嘴角的笑容就没淡化过。他很喜欢玲珑用充满占有欲的方式称呼他,那样让他觉得自己是被她需要的, 并不是一无是处。 玲珑这边高高兴兴, 沙罗那边就不一样了, 今天比赛的时候介绍完sky战队紧跟的就是我不轻狂的战队, 他身为战队队长,上了台根本一点热度都没有,因为所有人都在讨论玲珑!谁叫她之前给人的印象和今天站在台上的判若两人,谁还有心情去看接下来的直播啊!就连sky战队出场后,各大直播间的弹幕都还在嗷嗷叫让官方把玲珑放出来给他们养眼呢! 毕竟……平时他们粉主播们,是因为喜欢玩游戏,想要学技术,但是真正长得好看的主播真的没几个,游戏主播是靠技术吃饭的,他们心目中的男神女神一露脸基本上就幻灭了,尤其是这次直播的打光让人震惊,一个个油光满面,本来就不是什么帅哥美女,这光线这镜头一映,那更是没眼看。 可玲珑不一样啊!她是唯一一个这种环境还白的反光美得冒泡的人!虽然她这几天都不直播,但直播间的关注度一直在噌噌上涨没停过!而且只要是sky战队出战,那欢呼声跟掌声就是比其他战队多得多!我不轻狂的战队没有跟sky战队抽到,所以一直没有对战的机会,因为大部分稍微懂点游戏的人都知道,最后的冠军肯定会在这两个战队角逐,所以最精彩的肯定会在最后。 到了比赛最后一天,我不轻狂终于见到了玲珑。虽然他在网上已经看到了回放跟各种截图,可这些都没有真正面对玲珑时受到的冲击大! 因为靠近了她才能看到她的皮肤有多么吹弹可破,她长得有多漂亮!本来在自己战队我不轻狂是唯一一个有女朋友的,还是个漂亮的女主播,这次来T市沙罗也跟着来了,队员们羡慕的目光也让我不轻狂感觉非常有面子,虽然现实生活中的沙罗没有直播时那么完美,但也是个不容小觑的美女,毕竟谁能时时刻刻保证美颜镜头跟柔光呢? 然而见了玲珑,我不轻狂才知道,原来真的有人能美成这个样子。要说之前他对玲珑厌恶至极,那么现在这种厌恶轻而易举地就没了,被个大美女压在头上跟被丑女压,那是完全不同的感觉。甚至于我不轻狂对玲珑态度还非常好,决赛的时候甚至握住玲珑的手摇了摇顺便问她能不能给自己签个名。 sky战队其他几个次次都被我不轻狂翻白眼,事实上别说他们了,就连我不轻狂的队友都大跌眼镜,他们队长脾气火爆,张嘴骂娘闭嘴动手一天到晚就跟点燃了的炮仗一样容易爆炸,可是妈呀,听听他跟敌对战队说话的语气跟态度,感觉今天就是输了他也不会发火了,谁叫对面使出了美人计! 玲珑对我不轻狂没啥感觉,这家伙在直播间不知说过多少恶心人的话,她才懒得给他好脸色。因为她长得漂亮所以对她和颜悦色,她又丑又胖的时候却只有符珩愿意搭理她,虽然玲珑自己也更喜欢好看的人事物,可她才不会这样呢,所以面对我不轻狂的示好,她的态度非常高冷。 美人高冷,那理所当然,应该的,我不轻狂一点都不生气,反而觉得这样的玲珑越是高不可攀越是令人心动,完全忘了他这次来还带了个女朋友,就连比赛里被玲珑三盘五杀也不生气,拿了个亚军也笑嘻嘻,赛后还来问玲珑要不要两个战队一起吃个饭联络一下感情。 是认真的吗? 平时水火不容就差打起来的两个战队,现在要一起吃饭联络感情???联络下次游戏里遇见怎么砍死对方? 决赛打得相当激烈也相当精彩,对面都是职业玩家,实力一流,可玲珑这边也不是吃素的,再加上有她这个人形外挂,输赢基本上毫无悬念。我不轻狂以前总觉得玲珑能爬上国服第一是运气,可这回事彻底的服气了。 网上两个战队的合照,十几个人都笑容满面,友谊第一比赛第二,可实际上到底怎么样只有他们自己知道。 虽然比赛已经结束,但玲珑跟符珩并没有急着回家,其他队员也是,大家都想留在T市多玩几天,不过多玩几天的话是要自费的,玲珑一点都不想跟他们玩,符珩也是,所以战队其他人一起玩,玲珑则跟符珩在一起。符珩按照他说的给玲珑买了好多东西,他刷卡的时候眼睛都不眨一下的。 这一幕也被沙罗跟我不轻狂看在眼里。因为是情侣,跟其他队员一起活动总是不方便,所以他们俩也脱离了队伍,没想到在商场遇到了。 这就有点尴尬了。 我不轻狂之所以会跟沙罗谈恋爱,是建立在两人都讨厌同一个人的基础上,那时候特别有共同话题,但这次线下赛让我不轻狂对玲珑态度一百八十度大转弯,然而沙罗不是啊,沙罗还是很讨厌玲珑! 如果说之前讨厌是因为她胖她丑,那么现在讨厌就是因为她太美了! 一个丑女有什么资格变得这么漂亮?而且半年不出来见人,说什么是因为在拼命减肥,沙罗一个字都不带信的!现在想起减肥了?以前上学的时候怎么没听她说过啊,那么多同学都不喜欢她,被校园暴力的时候怎么没想过减肥?还不是赚了几个钱去做手术了! 是的,沙罗坚信玲珑是去抽脂并且整容了,至少也是微调,否则无法解释她为什么能在这么短的的时间内变了这么多! 我不轻狂对玲珑不一样了沙罗自然也感觉得到,于是讨厌的地方又多了一点,狐狸精,勾引别人男人,恶心死了! 当初玲珑从唱见区退了转去游戏区,两人表面上也没怎么撕破脸,但彼此都心知肚明怎么回事,所以私下里再也没联系过,后来玲珑在游戏区火了,沙罗也想来分一杯羹,她不觉得自己有哪里比不上玲珑的,可惜打游戏也需要天赋,沙罗拼死拼活也只能当个娱乐主播,谈技术?那是什么东西,沙罗没有。 她见了玲珑,嘴角扬起,露出一个假的不能再假的笑容,目光从玲珑的穿着打扮看到她身边的符珩,心里越发嫉妒。我不轻狂也是很红的主播,月入百万不在话下,但对女朋友沙罗却并不是太大方,虽然也给她买衣服买包,但价格都是有限度的,不像玲珑全身上下加起来估计得有几十万,还没算她的手表跟首饰。 凭什么啊! 就连玲珑的男朋友也比我不轻狂帅! 要知道在榜上的游戏主播里,我不轻狂脾气那么差还能这么火,就是因为他声音好听手好看,而且长得比较帅。跟符珩比当然是差远了,可比起普通人,那绝对算是个帅哥,因此沙罗靠着我不轻狂也吸了不少粉丝,她一直对这个男朋友很满意,直到见了符珩。 这两人压根就没法比。 不过在男人面前,沙罗习惯性保持微笑,柔弱文静是她的招牌,哪怕面对很讨厌的玲珑也能微笑以对:“好巧啊。” 我不轻狂也冲玲珑笑:“居然在这遇到你,待会儿一起吃个饭?” 玲珑眨眨眼,觉得这两个人从某种角度来说还真是挺般配的,脸皮都挺厚。沙罗跟她的恩怨先不提,我不轻狂煽动他的粉丝到她直播间来闹事,他这就失忆了?哦当然了,我不轻狂当然不会承认,他又没让粉丝去玲珑直播间捣乱,他只是抱怨几句而已,是粉丝主动过去的,跟他一点关系都没有。 而且在见过玲珑真面目之后,他就发了两个战队的合照微博,表示双方关系不错,希望粉丝也能和平共处。 260.第二十三片龙鳞(十一) 第二十三片龙鳞(十一) “不了, 我跟我男朋友都不想要电灯泡。” 玲珑拒绝的很干脆,一点面子也没给,我不轻狂脸色当时就变了,他觉得自己主动示好还不够么, 难道还要他再低声下气的说好话?没等他开口, 沙罗就抢先一步道:“这么久没见了连一起吃个饭都不愿意啊, 怎么说咱们曾经也算是朋友, 你不会这点面子都不给吧?” 玲珑微微笑,这要是原主,根本就不知道怎么拒绝人, 哪怕人家话说得再难听也能忍, 等事后到家了才开始后悔自己的态度不够坚决,可她是谁呀!“你算什么东西, 我要给你面子?” 就这么句话,一点不客气的说出来, 说话时下巴昂起,傲慢到了极点, 你就看她的神态与表情,仿佛她瞧不起任何人都是理所当然的。 沙罗了解原主吗? 了解呀! 但这句话也让她傻眼了,一时间不知该如何反应,接下来玲珑对她比了个中指,拉着符珩就走了, 剩下我不轻狂跟沙罗这对情侣面面相觑。他们会不会气疯玲珑不管, 这次线下赛玲珑吸了很多粉, 她憋着大招还没放呢。 这个中指比的相当精髓,那两人都惊呆了,反倒是符珩忍不住笑出声,学着玲珑的样子也对着比了一个,然后两人手拉手继续玩去了,就没给一个多余的眼神。 沙罗气得脸通红,她握紧了拳头恨不得冲上去教训玲珑一番,我不轻狂倒是冷静点,他就是个耿直的颜狗,虽然玲珑对他一点也不客气,但谁叫她长得好看呢,反而是这个女朋友,奔现了才觉得有点low,带在身边挺掉价的,一点都不像直播时那么漂亮。 两人谈恋爱的时候,沙罗来我不轻狂直播间刷了很多礼物,后来确定了关系,我不轻狂出手大方,也到沙罗直播间疯狂刷礼物,瞬间就占据了排行榜第一的宝座,现在想想,至少砸了快二十万,虽然我不轻狂直播也赚了很多,但钱花出去总是忍不住要心疼的,而且奔现了之后,美颜镜头下的沙罗跟现实生活中的沙罗差的不是一星半点,等见了玲珑,我不轻狂就隐隐有后悔的意思了。 这次《撕裂》线下赛,受益最多的非玲珑莫属!她不仅又多了几十万粉丝,还凭借减肥食谱上了次热搜,人们纷纷惊艳原来胖子减肥后能这么美,于是顺理成章的,之前玲珑被掐出唱见区的事儿就有人扒了出来——在玲珑的计划下,一步一步有条不紊。 先从玲珑跟沙罗的恩怨说起,玲珑是怎么带沙罗进唱见区的,又是怎么给她铺路结果最后被一脚踹开的,就连沙罗现在用的设备都是玲珑出钱给买的也被公布于众!但沙罗做了什么呢?她“不小心”发了几张玲珑上学时的丑照,微博还发了一张初中毕业照,说什么姐妹情深。 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粉丝都知道她跟玲珑是同学,那毕业照上玲珑什么鬼样子沙罗心里能没点数?有啊!但她就是故意的啊!不然呢? 果然,粉丝们看到了玲珑的照片后疯狂转黑,有人截图了当时唱见区玲珑直播间的弹幕,那真是没眼看,一口一个肥猪一口一个丑逼,还有骂的更脏的,让人不敢相信其中还有一些是女孩子。 时间线一捋,吃瓜群众就看明白了。这时候著名娱乐八卦论坛又出现了一个“靠游戏线下赛大火的女主播玲珑,你们知道她上学时候有多惨吗?”的帖子,瞬间盖起万丈高楼,这里就要感谢一下沙罗当初放出的毕业照,全班合影每个人的名字都在上头,爆料人发出了玲珑上学时的照片还有一些小视频,因为年代久远稍微有些模糊,但还是能够看清,其他学生们是如何欺负她的。 这一波操作顺势就从女主播被黑上升到了校园暴力的高度,然后玲珑又录了一个视频发出来,表明自己已经走出了阴影,希望更多像她这样的人都能够得到幸福,并且号召大家一起对校园暴力说不。 视频里的女孩年轻美丽落落大方,让人忍不住生出好感,那玲珑越是拉好感,沙罗那边当然就要被骂!连带着我不轻狂也被扒了出来,真是拔出萝卜带出泥,追根究底的网友挖出很久以前我不轻狂的直播录屏,从沙罗是怎么到他直播间狂刷礼物喊哥哥的,到我不轻狂开始回应沙罗两人勾搭在一起,接下来就是玲珑游戏区的直播间被黑粉占据刷屏……这要分开看还不觉得怎么,时间线一分析可就清楚太多了,这不就是这两人故意下黑手想搞臭玲珑么! 谁知道人家还真就技术过硬,占着国服第一就没下来过,不混唱见区照样粉丝一大堆! 我不轻狂碍于压力关闭直播好几天,顺便电话跟沙罗分手了,他不是个大方的男人,分手了还跟对方索要自己送的礼物,毕竟两人好的时候他在沙罗身上花了不少钱。沙罗不愿意还,两人就此撕破脸,微博上见天的互相艾特对骂,我不轻狂一气之下把两人的性|爱视频给发了出来,这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招式让很多人震惊,顺便对着视频里的男女品头论足。 玲珑早就知道我不轻狂没脑子,他这视频发出来,沙罗是臭了,可他又能好到哪里去?还想继续做直播?怕不是要被封杀哦! 正好过了没几天,国家就针对网络直播这一块进行整改,我不轻狂跟沙罗闹出这么大事儿,又跟校园暴力扯上关系,舆论重视,上头也不能忽略,然后各大直播平台纷纷发布了一张禁播名单,我不轻狂跟沙罗恰好榜上有名。 他们出名可不仅仅是在网上,现在别说年轻人,老年人都上网,那小视频虽然被禁了却还是传的满天飞,谁没看过啊!沙罗终于也感受了一回“社会暴力”,现在出门都得全副武装怕被人认出来,去个超市买东西都会被人骂心机X。 她做主播做习惯了,轻轻松松唱首歌就能来钱,再去找工作也不愿意,专业早不知道丢哪儿去了,可正式平台哪有愿意要她的,倒是有几个尺度比较大的联系了她,沙罗没了钱干啥都难受,居然还真就被说服了,反正全国人民都看过她的裸|体了,那凭这个赚钱又有什么不行? 居然去做了色|情直播,还就打着“玲珑美女同学”的名号!要知道现在玲珑凭借游戏技术跟美貌红的一匹,沙罗这热度一蹭,观众还真不少。 她又过了一段舒舒服服的日子,然后又遭遇了一轮清洗,这回可不是舆论问题而是法律问题了,传播XX想脱身可不容易,于是沙罗光荣地再次上了一次热搜,这次仍然捆绑了玲珑,但点进去……就没几个同情她的,全是骂她作死还要倒贴玲珑臭不要脸的。 符珩很担心一件事,那就是玲珑现在赚的比他多了,他非常担心自己会被甩掉。两人已经住在了一起,那么多人找玲珑拍戏拍广告什么的他都知道,虽然都被玲珑拒绝掉了,可符珩总是担心,担心的整晚睡不着觉。 玲珑知道他在怕什么,可她实在不想当知心大姐姐,很多事用嘴巴说没用,直接做就是了,让符珩见识见识她到底能有多宅多懒,也许他就会停止他的胡思乱想。 就这样,符珩满脑子乱七八糟的想法慢慢平复,不知道为什么,他留在玲珑身边,连自己的心情都有所改变。仔细想想他已经快要一年没想过要自杀了,之前看心理医生的时候,对方说他病症严重需要住院治疗,可现在他没住院,就只靠着抗抑郁的药物……然后就……神奇的……好了? 不,也不能说是好了,因为只要一想到玲珑符珩内心就无比平静,是玲珑的性格与生活态度影响到了他,而且越是靠近她,符珩越是明白什么叫洒脱。 但他对她是做不到洒脱的,他比大宝都黏人,大宝吃过玲珑的拳头,可从来不敢在她睡觉或是吃饭的时候打扰她,而能在这种时候打扰玲珑还不挨揍,符珩觉得这是真爱了。 以后会怎么样他不知道,可现在他会好好珍惜,活着的每一分每一秒,他都不会浪费。 大宝蹭着他的腿来回呜呜的叫,黑溜溜的眼睛盯着砧板上的上好雪花牛肉。可符珩无情得很,根本就没有撕一小块给它这只狗尝一下的冲动,它那天可是听说了,两个主人都是不要孩子的,那它不就应该是他们的小宝贝?可是为什么它这个小宝贝没有得到众星捧月的待遇? 妈妈还是无视它,爸爸眼里还是只有妈妈,以前明明不是这样的! 符珩无情地用腿把将近一百斤重的大宝给挪出厨房外,任由它扒着门在那挠的震天响,呜呜叫的那么可怜,也坚决无情假装自己没听到。 狗就要乖乖吃狗粮跟罐头,吃什么上好的雪花牛肉? 看给它惯的。 261.第二十四片龙鳞(一) 第二十四片龙鳞(一) 丽州盛产鲜橙, 这黄澄澄的橙子摆在白玉盘中, 煞是好看。一双雪白柔荑取过一只, 修剪得宜的粉色指甲轻巧将其破开, 露出里头黄灿灿的果肉, 连带着白嫩的指头也沾染上了汁液, 少女便将这手指头放入红唇中轻轻一吮,这可算是十分不得体了,可她做来非但不叫人觉得粗俗, 反而至纯可爱。 “郡主您能想通可实在是太好了,您说……您、您跟皇上置什么气呢, 苦的还不都是您自个儿。” 身着绿色宫装的宫女不停地念叨,玲珑吃了半个橙子就没了兴趣,把剩下那半个朝宫女脸上一砸:“滚出去,不需要你在这儿说好话, 给我滚,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是谁的人。” “龙儿又在发脾气了?” 被橙子砸了一脸的宫女连忙跪下请安:“奴婢见过皇上!” 皇帝挥了挥手让她出去, 等到殿内只剩下他们两人,他便不再那样道貌岸然,而是拉着玲珑起身,自己坐到她的位子上, 然后把她抱到腿上,捏着她方才破过新橙的小手握在掌心把玩, “怎么了, 可是今年的橙子不好吃?” 玲珑冷笑, 一巴掌将皇帝的手拍开:“橙子好吃,可送橙子给我的人让我心里不爽。” 她来的时候,这身子已经叫皇帝给糟蹋过了,皇帝眼下对她温柔备至呵护有加,可等到厌倦了,那也就是一弹指的事儿,随随便便将她指给某个人,新婚之夜再叫人发现了自己不是处子之身,活生生被磋磨死。 皇帝便温声道:“那龙儿想怎么着呢。” 玲珑从他腿上跳下去,自己坐到另外一边才抬眼看他:“我能怎么呀,皇伯父?这您要是不吭声,我连皇宫都出不去,您倒是说说我能怎么着?” 皇帝被那一声皇伯父叫得头皮发麻——兴奋的,他今年已过不惑,可眼前这娇滴滴叫他皇伯父的少女却将将十五,还是他弟弟的女儿,这怎么能让他不兴奋?虽说是义女,但也是上了玉碟的,正儿八经的皇室郡主,这还不刺激? 琢磨着过了几天她应该也缓过来了,该知道这宫中谁才是能做主的人,她要是聪明些,就该讨好他、顺从他,而不是反抗他。如今她父母双亡,惟独依附他,才能搏个光明未来。 “龙儿既然叫朕一声皇伯父,朕自然不会亏待你,你知道朕想要什么。” 玲珑当然清楚,这世上的人都有种劣根性,尤其是男人,特别喜欢刺激,皇帝后宫佳丽三千,环肥燕瘦千娇百媚,可这民间有句俗语叫妻不如妾,妾不如妓,妓不如偷,偷还不如偷不着。现在玲珑就处于这个“偷”,还是已经被偷着了的“偷”,她能不气么!她来的时候皇帝正在提裤子,她都没有爽到就先浑身酸痛!尤其这老男人根本不知温柔为何物,怕是面具带多了,便将戾气都发泄在这娇滴滴的小美人身上,真是个老狗贼。 她随手又取了一颗橙子丢给皇帝,懒洋洋地说:“那就劳烦皇伯父先给我剥个橙子了。” 皇帝乐于被她使唤,他现在对她正在兴头上,只要在容忍范围内,玲珑再怎么作他也能忍,并且将之视为一种情趣,毕竟后宫温顺的女人多了去了,偶尔有只妩媚多情的小野猫,多好玩呀。对皇帝来说,这就是他性格里的阴暗面,可以毫无顾忌地在玲珑身上施加。简而言之,玲珑就是他的解压神器。 他是皇帝,他想要哪个女人就要哪个女人,更何况这只是名义上的侄女,实际上两人根本就没有血缘关系,再说了,玲珑名义上的生父和亲王,当初都是皇子的时候,可没少给皇帝下绊子,和亲王死了正合皇帝的意,于是他迫不及待地就把早就看上眼的小郡主给弄到了宫里,明面上是说怜惜她失去养父母,实则不过是为了霸占她。 谁叫她长得这样美呢。 皇帝就好这一口,也不怪后宫那些美人留不住他的心,谁能想到他有这种特殊癖好?玲珑伸手要接皇帝剥好的橙子,皇帝却阻止了她:“朕给龙儿剥好了橙子,龙儿是不是该表示一下感谢?” 玲珑看着他,这人的年纪在人类世界中肯定不算年轻,可在她看来还青涩的有些过分。她哦了一声:“那陛下想让我怎么感谢呢?” 嘴上说着,手里取了剥下的橙子皮,用力一挤——力道刚好角度刚好距离也刚好,只听皇帝闷哼一声,捂住眼睛开始四下摸索,玲珑顺手把桌上的帕子收走丢到身后,就看着皇帝着急忙慌地叫人进来伺候。 等有了清水洗干净了,眼睛却还是有些红肿,玲珑撑着下巴很没有诚意地表示歉意:“对不起啊皇伯父,我不是故意的,我就是这样笨手笨脚,您不会责罚我吧?” 皇帝长了这么大的人头一回吃这样的亏,可他瞧着眼前这千娇百媚的小美人,一时间又气不起来。这可跟那天晚上哭喊求饶的少女不一样,跟个妖精似的,让皇帝心痒痒。他也不跟玲珑多说,就对她招手,让她坐到自己腿上来,可玲珑是那种你招招手我就过去的人么? 她反而对皇帝勾勾手指头:“来呀。” 皇帝坐在原地考虑了几秒,还真的过去了,结果刚靠近玲珑想抱住她,她就滑不溜秋地躲了过去,皇帝没来得及生气就看到她眼角眉梢甜蜜的笑,连带着他心情也好了许多,居然跟着玲珑玩起了捉迷藏。然而无论他怎么捉,玲珑都灵活的不行,偶尔让他抓一下衣袖摸一把小手,可真想把人抱怀里,那还真不容易。 皇帝微微气喘,也收起了玩闹之心,开始认真抓,这回叫他抓住了,整个把玲珑箍在怀中,还没来得及一亲芳泽,她就在他怀中一个下蹲又转了出去,重新回到她一开始坐的位置,把那没来得及吃的皇帝剥的橙子拿在手中咬了一口。 玲珑倒不介意被关在宫里出不去,反正只要她想出去总有办法,但她得先教训皇帝一顿才行,人家好端端的小姑娘,死了亲生父母就够可怜的了,养父母也死了,皇帝不仅不怜惜几分,还假惺惺的把人接进宫,和亲王头七都还没过呢,就把人家认的义女给睡了——也不看看他自己都多大了,真不要脸! 要是真爱也就算了,偏偏皇帝这人,什么都缺也不缺女人,他玩了没多久,就腻了小郡主,还给小郡主赐了婚。 害得人家十几岁小姑娘整天担惊受怕,还不敢说出去,因为她清楚,说出去了,皇帝第一个就会把她灭口,还会给她泼脏水,她怎么会以为这个皇帝是有良心的呢?说不定和亲王的死他都脱不了干系! 什么道德人伦玲珑是不在意的,皇帝要玩她就陪着他玩,反正这个郡主的名头也就是叫来听听,小郡主的父亲是和亲王的贴身侍卫长,为了保护和亲王而死,和亲王便将他的女儿养在膝下,为了表示真心,还特地上奏求了皇帝让她上玉碟正式变成皇室众人。结果让人万万没想到,皇帝还就看上这小姑娘了,结果和亲王刚死没多久,人还热乎着呢,他就把小郡主弄到宫里来睡了。 睡就睡吧,还要面子,不许人说出去,就喜欢这种偷偷摸摸的快感,刺激啊! 后宫的美人们哪能带来这种享受! 手里的一瓣橙子玲珑咬了一小口,剩下的她举起来对准皇帝,充满了邀请的意味。皇帝先是挑了下眉,不得不说他的长相很是俊美,皇家人就是有这点好,基本上没几个丑的,稍微注意下保养跟锻炼,就能甩同龄人一大截。听说当今太后年轻时曾经宠冠后宫,也难怪皇帝生得这样好。 人模狗样的,还挺符合玲珑审美的。 皇帝凑过来,可那剩下的橙子却并没有如他想象那般入了他的口,而是在他即将咬住的瞬间被玲珑收回,吃了个干净。 几次三番被她戏耍,皇帝的面子要兜不住了,这时候玲珑适当示弱:“橙子吃多了觉着好酸,陛下不如吃颗草莓吧?” 她又取过盘中一颗鲜艳欲滴的红色草莓递到皇帝嘴边,这回真心实意喂他吃了。 可皇帝想抱她?那是不可能的。 皇帝今天过来就是要睡她,这想都不用想,而且这厮睡完了还要回自己寝宫,后宫的妃子们送来汤汤水水,太监总管都回答说皇上政务繁忙忧心国事,装的一副勤勤恳恳的模样,哪知道背地里勾当干尽! 又要当X子又要立牌坊,说的就是皇帝。他睡了自己名义上的侄女,还要给自己留一个美名,贪心如玲珑都觉得这家伙实在是没吃过亏所以自大过了头。 她不像小郡主那样怕皇帝,所以皇帝假装板起面孔她也不以为然,装样子而已谁不会?他真要觉得不好意思,真要知道什么叫羞耻,就不会强行睡了小郡主了。 262.第二十四片龙鳞(二) 第二十四片龙鳞(二) 美人亲自喂的草莓, 自然比皇帝自己拿起来的好吃,他张口将草莓咬住, 本想调戏一下小美人舔舔她柔嫩的指尖,却不曾想她速度快得很, 喂食的动作也算不得温柔, 塞进他嘴里就抽回了手。 皇帝将草莓吃掉, 看着玲珑真是怎么看怎么喜欢,你要说这其中有几分真心,那就胡说八道了, 皇帝也就是想尝尝鲜, 恰逢这小郡主身份敏感,给了他别开生面的感觉, 于是他暂时上瘾了,更是不想放开她,就跟稚童得了一只可爱的小兔子那样, 初得时欢天喜地,可没过几天就失了兴趣,不管不顾。 这样说起来皇帝比起喜新厌旧的稚童要有点良心, 至少他还给小郡主找了归宿——虽说那归宿最终成了小郡主的催命符。 玲珑又吃了几颗草莓,若说皇宫好,极致的享受就在这里了, 民间吃不到的东西这里都有, 像是这草莓跟新橙, 哪里是平民百姓有福气吃的?她从早上醒来到现在也就吃了点水果, 还真觉得有点饿。 但现在早已过了午膳时间,皇帝挑这个时候过来不会是想打一炮吧?想都别想! 从来只有玲珑想睡别人的时候,没有别人想睡她的可能!睡不睡都得她来决定! 于是叫人传膳,可皇帝在场宫人怎会听她的?自然是要先看皇帝,皇帝点了头,才下去传膳。玲珑便支着下巴笑意盈盈:“皇伯父不愧是皇伯父,原来我叫人传膳都得看皇伯父的脸色,那今儿个皇伯父若是不来,我是不是要被饿死了呀?” 皇帝听她这语气带点酸味,带点嘲讽,偏偏表情娇俏没有丝毫怨气,可爱的不行,他又凝视玲珑,发觉她似是比昨天晚上更加美丽,许是知晓了人事,便透出一股子动人的妩媚风情,真真是让他看直了眼睛。“朕怎么舍得饿着你?你想吃什么,朕都叫人给你做。” 玲珑单手托腮,另一手在桌上画圈圈,满脸的天真无邪:“我想吃的皇伯父都给?” 皇帝颔首:“这是自然。” 玲珑便嫣然一笑,趁着皇帝不注意朝他扑了过去,软玉温香满怀,皇帝尚未来得及体会这温软甜美,便被扒开了衣襟,肩颈处被恶狠狠地咬了一口! 说是恶狠狠可半点不夸张,玲珑用足了力气,雪白的贝齿深陷皇帝的皮肉之中,尝到了血腥味也不撒嘴。皇帝隐忍力十足,双手握住她的腰肢似是想将她拉开,然玲珑非常使劲,他疼得面色发白,玲珑终于满足,才松开口。 尝起来这血似乎不够甜,玲珑用帕子擦拭掉唇边血迹,又舔了舔,微微笑:“我想吃皇伯父的肉,可是想想,还是尝尝滋味儿就算了吧,昨儿个夜里,皇伯父也咬了我来着。” 皇帝的咬在他看来是种情趣,微微疼,却不会出血,玲珑的咬可是货真价实的咬,就差没咬掉他的肉了。然而皇帝还不能传太医,否则如何解释肩颈上的伤?接下来一段日子,这伤口若是没有愈合他怕是也不能去临幸其他嫔妃,龙体上有了这么个牙印,实在是麻烦多了。 后宫的女人们承欢时可不敢在皇帝身上留下任何印记。 皇帝还没来得及发怒,就被玲珑舔着唇瓣的狡黠模样吸引,只觉得这样的小郡主是说不出的灵动好看,叫人怎么也没法对着她生气。半晌,道:“还不过来给朕止血。” “我不会。”玲珑理直气壮地说,把手里用过的帕子丢了过去,“皇伯父自己看着办吧,我饿了,我要去吃饭了。” 说完居然就真的走了! 皇帝被她堵的哑口无言,一个字也说不出来,虽说殿内都是他的人,可叫人知道他被小郡主狠狠咬了一口面子上也过不去,而且他又该以何名义叫人去取药呢? 也正因如此,这伤口好的极慢,估计接下来有好长一阵子皇帝都得夹着兄弟做人了。 玲珑用膳也完全没有等皇帝,她向来是不将任何人看得太重,皇帝又如何?哪怕是人间的皇帝,做梦也都想变成龙,口口声声说自己是什么真龙天子,真要说起来,也该是他们对她顶礼膜拜才是。 她吃了没一会儿皇帝就过来了,看起来脸色还是不大好,玲珑那一口咬的什么样自己心里有数,肯定是极疼的,还流了那么多血,但皇帝现在除了脸色有点难看之外就跟个没事人一般,玲珑忍着笑,把一碗四红补血粥推到皇帝面前:“陛下喝一碗吧,这可是我本来要喝的。” 昨天晚上玲珑来的时候皇帝已经完事儿了,她自然不会奢望这人对小郡主能有几分怜惜,总之小郡主血流了不少,下头估计也是这样,上来的食物大多有补血养颜的功效,看着是要她继续伺候皇帝呢。 皇帝坐到她对面,目光灼灼,平日里朝堂之上,他这样冷肃的目光连最资历最老的大臣都要两股颤栗,偏偏在这小郡主面前,只过了一夜,她就完全不怕他了,甚至自顾自吃着自己的东西,更是没有给皇帝布菜的意思。 两人沉默着用完了一顿膳,玲珑捂着嘴巴打了个呵欠,准备回去再睡个回笼觉,结果皇帝跟了进来,她刚踢掉鞋子躺上床,这个老男人就恬不知耻地跟着挤了上来,还将她朝里面推了推:“给朕让个位置。” 玲珑瞪大眼:“皇伯父你想做什么?” 皇帝拿眼睨她:“朕肩膀疼,想躺着歇息一下有何不对?你知不知道咬朕这一口,朕能治你个杀头大罪?” 玲珑哪里会怕他,挑衅道:“那你治呀,砍了我的头,你还到哪里去找我这样漂亮的小姑娘?” 皇帝这会儿对她兴趣正浓,包容心也很强,打量了她几眼,煞有介事颔首:“说的不错,可小姑娘再漂亮,若是不能陪朕睡觉,朕留她又有何用?” 玲珑觉得这人真是无耻极了,她伸手慢吞吞摸上皇帝的脸,老男人保养的很不错,脸皮子一点也不粗糙,也不厚。软绵绵的小手摸在脸上舒服极了,皇帝还没来得及享受,那小手就没入了他的衣襟。 他瞬间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被玲珑的大胆惊到。昨天晚上她又惊又怕哭泣求饶,虽说也挺有乐趣,可这样的做派皇帝见的多了,他本就只顾享受,要美人来伺候自己,何曾在乎美人如何?而今天的玲珑跟昨晚判若两人,反倒叫他起了征服之心。 年轻时也是鲜衣怒马豪气万丈,没有皇帝驯服不了的烈马,也没有他征服不了的女人。他的后宫美人无数,皇帝爱美色,并不拘泥于出身好的完璧,只要容色过人,得了他的趣,就都能被他留在身边,环肥燕瘦千娇百媚,冰山美人贞洁烈女尽皆有之,如今哪个不是日夜翘首期盼他的恩宠? 失了圣心,就没有好日子过,小郡主是占了这个身份的便宜,否则皇帝早就冷着她了。 他用过这一招,冷两天,无需他做什么,美人们就会心慌恐惧地来讨好,因为她们都知道,帝王无情,兴头上冷着两天,美人们若是还端着架子,皇帝却冷着冷着就将她们忘了,因为总有更美丽更年轻的女子出现,对皇帝而言,没有哪一个不能替代。 玲珑听了皇帝这话,却没有害怕,而是继续摸他的胸膛,纤细的手指又嫩又软,带着淡淡的凉意,皇帝被摸得心下滚烫,正意乱情迷,谁知道玲珑的手却突然来到了他肩头被咬的伤口处狠狠一摁! 饶皇帝忍耐力惊人,也不由得额冒青筋眼神冷厉,玲珑却根本不怕,收回手:“漂亮的小姑娘也是很挑剔的,陛下回去多练练再来找漂亮的小姑娘吧。” 偶尔玲珑也会觉得粗暴一点有意思,可像昨晚那样的,她不希望再发生。现在这具身体是她的,她想怎么使用就怎么使用,除却她自己,不能容忍任何人在她身上留下她不喜欢的伤痕。 皇帝肩头的伤口还没开始结痂就又裂开,雪白的中衣被染出鲜红。他来这里并没有带可以更换的衣服,此时此刻又不能叫人回去拿,外头的龙袍尚且完好,里头的几层衣裳基本上全染了血,玲珑下嘴是真的狠,一点犹豫都没有。 这若是想要皇帝的命,他早不知道死了几回了。 玲珑搞完皇帝的伤口,自己就翻了个身面朝床里,“我要睡了,皇伯父若是敢吵我,我就再咬一口。” 这威胁听起来很孩子气,皇帝却真的没有再吵她,因着他的伤口这会儿又开始火辣辣的疼,先前为了面子隐忍,现下却是不行了。他召了人进来,命人去取药膏,跟着他的太监都是机灵人,知道什么能说什么不能说,领了命下去。 然而直到药膏送来,皇帝的伤口再次处理好,来来往往的人不少,可玲珑却没有理他一下,就连睡姿都没有改变。 263.第二十四片龙鳞(三) 第二十四片龙鳞(三) 接下来几日皇帝都没来找玲珑的麻烦, 他可能是想把那些用在后宫女人的手段在她身上也试验一下,只可惜没有任何效果, 玲珑仍旧该吃吃该喝喝,皇帝不来才好呢,皇帝不来她就不用跟他周旋。 倒是伺候她的宫女着急了。 先前那个被玲珑拿橙子砸了一脸的绿衣服宫女,名字叫做红袖,等了四五日不见皇帝来, 就话里话外地暗示玲珑要主动示好,话说得也很直白:“郡主您如今已是皇上的人,皇上好您才会好, 又何必要跟皇上置气呢?皇上那么喜欢郡主,郡主要好生抓住皇上才是啊!” 这是皇帝的人,玲珑用脚趾头都能猜到。她才不关心皇帝喜不喜欢她,才睡了一次, 皇帝食髓知味, 怎么可能放过她, 她现在要是眼巴巴上去讨好才是真的掉价, 于是美目一横:“就你话多, 没被砸够是不是?” 说着试图举起盘子里的一整颗菠萝蜜,这玩意儿要是砸过来可有的受,红袖登时就不敢说话了。她哪里是自己想撺掇郡主,这可是皇上那边的意思, 否则她一个奴才, 哪有这样的胆子! 皇上要她把郡主每日都做了些什么一一禀报, 可红袖能怎么说呢?说小郡主完全没有为情所伤的样子,也没有忐忑不安,而是每日快快乐乐的吃饭睡觉?是的,除了吃饭睡觉,小郡主似乎对什么事都没兴趣。 正苦恼着要如何回禀皇上的时候,太后那边派人过来了,说是担忧郡主身子,特意差人过来看看。玲珑也知道自己这逍遥日子维持不了几天,她现在是说身子不适所以休息,可休息的差不多了,还是得老老实实去皇后太后那儿报道请安,谁叫她现在寄人篱下?这里又不是和亲王府,她这身份有点尴尬,只能算是半个主子。 打发走了太后的人,玲珑无奈地坐在床上叹了口气,明儿就不能睡懒觉了,太后那来人说是关心她,其实也就是委婉地表明她该去请安了。说起来,这小郡主在宫里可真是举步维艰,根本没有自己的人脉,一举一动都被皇帝的人盯着,还不如当初就留在和亲王府,哪怕一个人过日子,也比与虎谋皮强。 等到了第二日,玲珑便梳洗妥当前去给太后请安。太后对玲珑的态度很平淡,说不上喜欢也说不上不喜欢,这老太婆对她儿子的所作所为心里有数,她不会说皇帝什么,这自然不是皇帝的错,皇帝何错之有?要怪,也只能怪玲珑,小小年纪不学好,皇帝怜惜她才将她接进宫来,她却勾引皇帝做下这等违背人伦的事,若是传出去,皇帝颜面何存,皇家的面子往哪儿搁? 因此见了玲珑,太后就说了些敲打的话,希望这小姑娘能认清楚自己的身份,不要有非分之想。 玲珑低头听训,实则疯狂翻白眼,太后真以为她儿子是什么人人争抢的宝贝呢,全天下的女人都想得到他的宠幸?说太后不知道两人的关系是谁主动玲珑可不信,太后分明就是知道,只不过比起和皇帝的母子情,什么道德什么人伦都得往后站,偏偏她还要占据上风,仿佛这一切都是玲珑的错,是玲珑强硬地扒了皇帝的裤子让他睡自己一般。 她乖巧应着,态度诚恳,太后也颇为满意,深谙打一巴掌给个甜枣的道理,又把玲珑拉到身边让她坐下,握住她柔软如玉的小手,轻轻拍着:“哀家知道你心里委屈,你且放心,若是有人敢欺凌你,只管告诉哀家,哀家会为你做主。” 玲珑很配合的做出感动涕零的模样,“皇祖母待我可真好。” 太后轻叹:“怎么说你都是哀家的孙女,哀家怎么会待你不好?那么多公主啊,哀家觉着加起来也不如你懂事又贴心,不怪乎皇帝最疼你。” 是是是可疼了,在床上疼的尤其厉害。 玲珑低头微笑,做足了小女儿的派头,任谁也看不出来这温婉羞赧的小姑娘是否包藏祸心。 正在这时,太监拉着尖锐的嗓子喊皇上驾到,太后顿时松开了玲珑的手,玲珑规规矩矩地坐着,似是没听到,也没有丝毫激动的样子。太后暗地里观察她的神态,慢慢点了点头,一身明黄龙袍的皇帝走进来,他身材高大修长,一进来面上便带着笑,这把年纪了,也就是太后面前他还做个孝子模样,平时都恨不得鼻孔朝天一脸傲慢。 等跟太后见了礼,皇帝才漫不经心地看向太后身边隐形人一样的玲珑,道:“原来玲珑也在这里,怎么样,这几日过得可好,身子可有好些了?” 玲珑福身行礼:“多谢皇伯父关怀,好多了。” 说完却目光隐晦地朝皇帝肩头看了一眼,她站在太后身后,旁人看不到她的表情,所以她压根没有掩饰眼底的得意与挑衅,那小模样在皇帝看来就像一只自以为爪子尖锐的小奶猫,觉得自己很凶能伤人,其实不过是虚张声势。他嘴角也勾起笑容,原以为冷了几日能叫她乖巧过来,却不曾想她野性难驯,这样也好,他更有兴趣了。 太后哪能看不到皇帝那兴味盎然的眼神,她能从先帝的一众嫔妃中杀出一条血路当上太后,自然也不是吃素的,只是她当初拼命争宠希望先帝独宠自己一人,而到了她的儿子,她就希望皇帝能够佳丽三千,不在一个女人身上驻足太久了。 只是太后也明白过犹不及的道理,她若是拼命反对,皇帝定然会与她对着干,她这个儿子孝顺是孝顺,却并不是那么听话,有主意的很,少年登基,仅用了五年便将朝政牢牢把持在自己手中,哪里能是个被人糊弄的?因此太后不偏向后宫任何一个嫔妃,因为她清楚自己的荣耀是皇帝带来的,皇帝喜欢的,她就喜欢,皇帝讨厌的,她也不会去碰。 如今皇帝喜欢玲珑,太后虽然不喜欢,却不会跟皇帝对着干,她也不出手,皇帝早晚会厌倦,即便不厌倦,也轮不到太后来操心。 她还不吝于在皇帝面前做个人情,便虚虚扶了下自己的额:“老喽,上了年纪,什么毛病都来了,哀家觉得头有些晕,郑妈妈,你扶着哀家进去休息,玲珑代哀家送送皇上。” 玲珑差点忍不住为太后精湛的演技鼓掌,她道了一声是,太后便被郑妈妈扶着走了,只剩下她跟皇帝。可皇帝却没有要走的意思,而是在之前太后的位子坐了下来,好整以暇地看着她。 玲珑站在原处,小姑娘年轻美貌,宛如豆蔻梢头含苞待放的花骨朵儿,清纯又娇媚,皇帝看得眼热,好歹记得这是他老娘的地盘,便对玲珑道:“太后让你送送朕,还不前面带路?” 你是瞎了吗看不到路在哪里?心里骂了无数句,玲珑面上还是一派天真坦然:“皇伯父请。” 皇帝起身时状似不经意地摸了把她嫩滑的小手,吃豆腐吃的很开心,玲珑笑意更深,只可惜世上没有熟知她的人,否则一定会知道,龙女大人一旦这般笑,那必然是有人要倒霉了。 说是送皇帝,偏偏这狗皇帝走路故意放慢,一段小路玲珑觉得都要走一年了还没完,他也不上御辇,就一边走一边跟她说话。太后又不在,玲珑一点面子也不给,有一搭没一搭的回应,丝毫没有被冷落数日内心慌张的模样。 皇帝觉着这个招数在玲珑身上是不好使了。后宫的嫔妃害怕是因为她们没有别的去处,只能讨好于他,乞求他的恩宠,玲珑却不是。这小姑娘虽说失身于他,却是上了玉碟的郡主,正儿八经被皇家承认的,皇帝就是真的腻了她,也不可能对她置之不顾,更何况她的生父母养父母都已亡故,怎么着未来都是有保障的,拿这个来吓唬她不成。 可除此之外别的招数也不好使啊,这几日皇帝没去找玲珑,却也没去别的嫔妃那儿,就连每月十五去皇后宫中留宿也只是纯睡觉——没办法,他只脱了外衣,肩颈处那被玲珑咬出来的伤口怎么也不见好,抹了药也没用,现在见了玲珑,更是隐隐作痛。皇帝有些头疼,他这伤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好,难道要素到好的时候? 那必然是不成的。 走着走着,皇帝就拉住了玲珑的手,小姑娘的手细嫩柔滑,握在掌心舒服极了,柔若无骨。玲珑就问他:“您就不怕被人瞧见?到时候您怎么解释?杀人灭口吗?” 皇帝道:“龙儿大可放心,决不会有人瞧见。” 他出行是乘御辇的,还有太监开路,走到这儿自然是因为四周无人,否则皇帝怎么可能光天化日做出这样孟浪之举,他是要做明君的,明君怎么能在大白天牵自己侄女的小手呢? 但越是白天,越是刺激啊,皇帝头皮都在发麻,越发不想放开了。 264.第二十四片龙鳞(四) 第二十四片龙鳞(四) 仔细想想, 皇帝都有七八天没摸过美人小手了,这七八天他也没踏足后宫, 实在是肩上的伤口没有好转,龙体抱恙,怎能为人所知?偏偏冷着玲珑又没起到效果,于是皇帝便借着来见太后的名义拉了小郡主走这条小路,很自然地摸上小手把人搂怀里, 活似之前那几天故意不理她的不是他。 哎呀这点小手段都是玲珑用剩下的,欲擒故纵这一招她才不吃呢,皇帝要摸手手, 可以,但也仅限于此,想更进一步?不存在的,没可能的, 想都别想, 做梦。 皇帝还就吃她这一套, 越是不给他越是想要, 要不怎么说自己费尽心机得来的就是比送上门的香呢, 在女人这一方面,皇帝考虑的少,而玲珑占了这个特殊的身份,对他而言, 她就是不一样的。 只不过小郡主本身性格内向, 在皇帝看来就是无趣了, 他兴味的时候尚且觉得她可人,待到兴趣一过,就跟甜糕再好吃,吃多了也会腻一样,自然就不再觉得她讨人喜欢。所以跟皇帝完全没必要装的温婉贤淑,他后宫里多的是这样的女人,不缺玲珑一个。 玲珑推开皇帝总想亲过来的薄唇,觉得他有些黏人,活似八百年没见着女人一般。皇帝则是凝视她白嫩的小脸蛋出神,几日不见,他觉着小郡主的脸蛋儿变得更加水嫩,可见这几日只有他一人茶饭不思,她是完全不上心的。 也是,皇帝再如何冷着玲珑,也不能叫人克扣她的衣食住行吃穿用度,否则传出去岂不是为万人所指? 她就是知道这一点才有恃无恐的吧。 这还真叫皇帝给猜对了,玲珑知道自己只要不把皇帝睡了小郡主的事儿闹得人尽皆知,那么只要皇帝对她还有兴趣,就会无限度的容忍她,哪怕脾气坏又怎么了,十五岁水灵灵的小姑娘被你这么老的皇帝睡了我还不能脾气坏了?我不仅脾气坏,我还要打你呢! 心里这样想,玲珑抬起脚就朝皇帝小腿踹了一下,只不过她的绣鞋软软的,也没什么力气,皇帝被踹了这一脚,惊大于怒,“龙儿?” “叫得这么亲热做什么。”玲珑又踹了一脚,“谁是你的龙儿,你也不怕晚节不保。” 皇帝见她这样生机勃勃,心中很是喜欢,许是越上了年纪就越喜欢年轻人,皇帝也是如此,她比他小那么多,他又不占理,让一让也未尝不可。“朕疼你不好么?” 玲珑心想他跟太后还真不愧是亲生母子,两人说了差不多的话,都说皇帝疼她。顾盼神飞的美目白了皇帝一眼:“是,可疼死了,下回换我疼皇伯父可好?” 皇帝低笑:“只怕你没有那手段。” 玲珑呵呵一笑,笑完立刻挣脱皇帝自己能走到前面,皇帝也不恼,就跟在她身后,看她纤细娇小的身形,看她走路时微微摆动的裙裾,还看她的削肩细腰粉臀小脚,越看心下越是火热,毕竟是刚尝了甜头,还没吃够就不能碰了,哪有这样的道理?他是这天下的主人,想要什么女人就要什么女人。 玲珑又被他拽回怀里,皇帝看着不年轻了,力气却很大,玲珑被他抱的难受,光天化日的这人也真是不要脸,不怕被人看见难不成还要打野战?她抬起脚就踩他,皇帝无论如何也想不到玲珑竟这般大胆,嘶的倒抽了口气,她这一脚可是货真价实的踩,一点情面都不留,踩完了还对皇帝吐舌头扮鬼脸,一溜烟拎起裙子就跑了! 时下女子多缠小脚,但玲珑的生父母去的早,养父母也不曾强求她,是以她还留了一双天足。从前皇帝不觉得小脚有什么好,现在他想,至少小脚跑不快,而这生了一双天足的小姑娘,脚底生风,他没占得多少便宜,就已见不着她人影了。 玲珑对皇宫的地势很熟悉,她一跑,皇帝总不能派人来追,他还要面子,等到她回到自己宫中,第一时间就是叫人传膳,别的不管,先吃点再说,等皇帝来了再应付也不迟。 接着皇帝还真就来了,他的目的也很明确——要跟她睡觉,当然不是盖棉被纯睡觉,而是要做点不和谐的运动。玲珑奋力抗争,反正皇帝不会像第一次那样强迫于她,她就拿乔就矫情就不许他碰,他又能如何? 皇帝轻轻叹了口气:“龙儿,你莫要跟朕胡闹。” 听着是有几分火气了,玲珑也知道见好就收,她知道这具身体本身便是个难得一见的美人儿,待她来了之后更是精心呵护这份美貌,小郡主觉着自己若是长得平凡些便不会招来这祸端,玲珑却觉得美得还不够——喜欢自己漂漂亮亮的有什么错?欢天喜地的打扮自己又有什么错?真要说错,也该是那强迫她的人。 玲珑都能想到,若是皇帝跟她的事公之于众会引来什么后果,皇帝自然是不会有错的,错的都是她这个“红颜祸水”,说不定还要被愤怒的大臣们死谏要把她放火烧死,这样的事儿玲珑见的不少,反正都是女人的错嘛,亡国了是女人的错,皇帝昏庸是女人的错,河南发大水河北闹旱灾河东生瘟疫河西患飞蝗都是女人的错。 男人怎么会有错呢,都是女人引诱他们的。 皇帝都四十多岁了,平日里励精图治文韬武略,结果却跟自己的侄女搞在一起,那这个才十五岁的小郡主是多么可怕呀!她年纪这样小,心机就这样深沉! “我怎么敢跟皇伯父胡闹呀,皇伯父若是生气了,我可就没好日子过了。”玲珑拿手指头缠绕着自己的头发玩,语气俏皮,没有丝毫害怕的意味。“龙儿还要皇伯父多多怜惜呢。” 她居然主动坐到了皇帝怀里,这让皇帝十分讶异,但送上嘴边的嫩肉哪有不吃的道理,他掐着玲珑的腰若有似无的抚摸着,声音温和:“龙儿不闹是最好的,皇伯父总不会亏待你。” 玲珑暗地里撇撇嘴,话却说得很柔和:“龙儿都是皇伯父的人了,难道皇伯父还怕龙儿跑了不成?龙儿跟您闹脾气,您就让让龙儿嘛。” 她生了副好嗓子。 这是皇帝第一次意识到。 后宫美人无数,大多能歌善舞,声音宛如出谷黄鹂清脆动人,可任哪一个也不会玲珑这般撒娇,甜到人心坎儿里去,就跟小猫的尾巴毛茸茸摇来摇去,拂的人心痒痒。 玲珑搂住他的脖子,进一步道:“您就不能讨好讨好我么?” 叫皇帝去讨好一个女人,这实在是滑天下之大稽,哪怕是太后,皇帝的亲娘,他也没想绞尽脑汁的去讨好过,现在一个十五岁的小姑娘却坐在他怀里,理直气壮地要他讨好她。皇帝觉得新鲜,笑得胸膛微微震动:“龙儿要朕如何讨好你?朕那儿有南国进献的稀世明珠,待会儿叫人送与你好不好?” 好东西当然得要,但玲珑是贪婪的:“只有物质上的讨好是不成的,我年纪小小就没了爹娘,还需要皇伯父像长辈一样关爱我呵护我,为我遮风挡雨,不让我心碎难过。” 皇帝握着她的小手把玩,一时间只觉得她是情窦初开,看那小脸蛋红的,只她生得极美,皇帝也乐意与她相和。这心态其实很好理解,就跟皇帝对每个妃子都叫爱妃,可实际上他并没有分一丝丝的爱给她们。 像是皇帝这样的人,因为极难有爱,即便有,也远远小于权势地位,想得到他们纯质的爱是很艰难的,尝起来味道也只能说是不错,因为他们的灵魂闻起来并不够甜美,对玲珑而言也不算一等一的食物。如果说甜美纯洁的灵魂给予的爱像是新鲜出炉的诱人松露,那么皇帝这样的人就像是馒头,管饱,能吃,可并不是多么美味。 玲珑嘛,玲珑不挑食。 “这是自然。”皇帝声音低沉,“只要龙儿乖乖的,朕自然会关爱你呵护你,不叫你心碎难过。” “真的吗。” “当然。” 四目相对,皇帝半点都不心虚,想来这样的甜言蜜语他是张嘴就来,不知对多少人说过,真是生了张巧嘴。玲珑嫣然一笑,两手往上摸到皇帝的耳朵轻轻一掐,没用力,带了点挑逗的意味:“那皇伯父得证明给龙儿看。” 皇帝以眼神问她如何证明,玲珑却说自己没想好,等想到的时候就会告诉他。皇帝权当她是小孩子脾气,只是九五至尊,金口玉言,答应的事必然会做到。 这么一来,皇帝还真从玲珑身上咂住点意思来,她不想承欢,他也暂时不勉强,就等着看玲珑能折腾出什么新花样,他就这样看着,大有一副你随便作我就这样看的意味在里头,由着她玩,反正孙猴子再怎么翻云覆雨,也逃不出如来佛的掌心。 就是不知道,到底谁才是孙猴子,谁又是如来佛。 265.第二十四片龙鳞(五) 第二十四片龙鳞(五) 皇帝是个好皇帝, 但在女人这一块, 渣的程度他敢说第二,就没人敢说第一, 不过他对自己的子女是真的很不错,儿子相对要严厉一些, 几个公主那都是他的掌上明珠, 尤其是他最小的女儿, 排行第七的公主,今年也将将十五, 正是好年华,上头的六位公主都已出嫁,惟独这七公主还没有,听说皇帝允诺她可以自己挑选心仪的驸马。 谁都不知道七公主喜欢什么样的男儿,她是金枝玉叶,又生了一副倾国倾城的美貌,还得皇帝的宠爱,想做驸马的人能绕护城河十几圈,谁都知道尚了公主那就是一辈子的富贵荣华, 这一步登天的好事谁不想落到自己身上? 要不怎么说皇帝最喜欢这个小女儿呢, 父女俩的性格如出一辙, 皇帝看上了自己的小侄女还把人给睡了,七公主则是看上了人家的未婚夫想要横刀夺爱, 顺带一提, 七公主相当讨厌玲珑郡主, 原因无他,她觉得本来自己才是父皇最宠爱的女儿,可自打这和亲王的养女入了宫,父皇就在她身上驻足太久,自己的宠爱都被分走了! 因此每每见着玲珑,七公主都要含枪带棍的冷嘲热讽,要不是她还知道点分寸,小郡主不知得吃多少亏。 虽说玲珑现在是住在宫中,但还是会跟高门贵女打交道,皇帝“喜爱”她,太后也很“宠爱”她,这让玲珑在贵女圈很受欢迎,更何况和亲王死后,皇帝亲自赏了封地给她,她可不是空有头衔跟封号的郡主,她是有自己封地的!只凭这一点,七公主就又要讨厌玲珑了,因为她虽然是公主,首先没有出宫嫁人,因此没有封号,其次没有封号就没有封地,自然就看玲珑很不顺眼。 贵女们为了博得才名,每隔几个月都会由比较有名望的贵女举行一次宴会,名为花宴,能收到请帖前来参加的都是有家世有才华的千金小姐,七公主作为最尊贵的未出阁的金枝玉叶,自打她及笄后,基本上这花宴都是由她举办,也为她谋来了美名。 至于其他家的小姐们,再有才华也不敢跟公主硬刚,更不敢抢夺这花宴的举办人,于是这花宴,如今基本上已成了七公主的代名词。 不过上个月刚举行过,这个月为何又要再次举行?七公主想什么呢,玲珑觉得她不知道什么叫饥饿营销,花宴举办的这么频繁,谁还会觉得请帖难求?要她说半年一次甚至一年一次都可以,可惜七公主爱出风头,说不准过段时间就改成一天一次了。 玲珑身为和亲王的养女,如今又住在宫中,有什么事情自然都不能少了她的份,七公主在这一点也很像她亲爹,爱面子,不容许别人说自己一句不好,哪怕私底下藏污纳垢,表面也是光风霁月,她讨厌玲珑,却次次不落的给玲珑送请帖,从前的小郡主不敢拂公主的面子次次都来,换了玲珑后就不一样了,她有兴趣才来,没兴趣就说身体不舒适。 谁愿意被个小公主折磨一整天啊,又要琴棋书画又要诗词歌赋,还要曲水流觞投壶赛马——玲珑对这些一点兴趣都没有,她只有在想装逼的时候才会露一手,否则平时就跟个隐形人一样除了吃跟睡对什么都没兴趣。 上个月的花宴玲珑就没来,这个月她却来了,七公主见了她虽然心下不喜,面子功夫却还要做,打了招呼之后就跟其他人说笑,没管过玲珑,玲珑也不在意,她今天来这里是坏七公主好事的,又不是跟她联络感情的。 今日这花宴,其中有个姑娘是头一回来。 这姑娘是个六品小官之女,按理说并不够资格参加,可七公主却给她发了请帖,姑娘接了请帖自然不敢不来,总不能拂了公主的面子。她是第一次参加花宴,难免有些紧张,也没有熟识的人。贵女们的交际圈子很固定,都跟身份差不多的来往,六品小官的女儿,她们根本看不上。 因此这姑娘一个人坐着,实在是有些凄凉可怜,她周围又没有人同她说话,把她一个人晾在那儿。 这要说其中没有七公主的手笔玲珑可不信,把人邀请来了却不跟人说话,视而不见,就是要给人下马威嘛!偏偏还要保持自己的好名声,真是跟她那亲爹一个德性,都欠收拾。 玲珑就对那姑娘招了招手,姑娘愣了下,先看看自己左右,确定小郡主是在叫自己,才走上前去,对着玲珑福身:“小女子傅莹,见过郡主。” 她虽然出身小门小户,却很懂礼数,人也温婉可人,玲珑对这样讨人喜欢的姑娘很有好感,她指了指自己面前的椅子,“坐这儿吧。” 姑娘便坐了下来,她有点拘谨,毕竟今日是她第一次见公主跟郡主这样的金枝玉叶,难免紧张。公主高傲,不给她一个眼神,郡主却很是亲近,但傅莹心中还是很不安,局促不已。 玲珑取过一颗荔枝,“你不必害怕,我又不欺负你,这荔枝滋味不错,你尝尝。” 说着就塞了一颗过去,傅莹手中陡然被塞来一颗荔枝,愣了一愣,见那小郡主十指纤纤将荔枝剥开,露出里头白嫩果肉,饶她是个女儿家,也忍不住觉得赏心悦目,只觉这位小郡主是冰雪做的人儿,哪哪儿瞧着都好看都精致,挑不出一点毛病来。 玲珑吃了几颗荔枝,拍了拍手,又拿帕子擦了擦,漫不经心地说:“以后这花宴你就不要来了。” 傅莹一惊,还以为是自己哪里做得不好,没来得及说话,又听玲珑说:“顺便把你的未婚夫看好。” 傅莹更是不懂玲珑话中何意,玲珑叹了口气,小姑娘可爱是可爱,却也呆了点儿,她不介意再提点她一下,傅莹虽然笨呼呼,她那未婚夫却很有心计,只要傅莹回去跟他说了七公主的打算,他总能保护好自己的小未婚妻,玲珑想到这里,未免感动了一下,觉得自己又免费做了一次慈善。“你父亲只是六品官,可公主却突然给你发了请帖,你人来了又不让其他人理会你,你就不觉得奇怪?我听说你的未婚夫是今年的新科状元,生得是面如冠玉貌赛潘安,七公主也到了该嫁人的年纪了,皇上曾经许诺她可以挑选自己的驸马。” 话都说到这份儿上了,傅莹要还是不懂,玲珑就只能敲开她的大脑看一看里面都装了些什么东西。 她今日来就是为了这个,而且她还知道,傅莹的未婚夫非常喜爱她,两人明明门当户对两情相悦,七公主却偏要横插一脚,真是跟她那亲爹一个死样。 玲珑轻笑:“我若是你,现在就要回去了,在这里久待可不是什么好事儿。” 说完她啊了一声,将手中的茶盏掀翻,茶水都泼在了傅莹的衣裙上,这番动静有点大,招来了其他人注意,七公主眉头皱起,不知道玲珑在搞什么鬼,她若是坏了自己的事,就别想有好果子吃! 玲珑起身:“抱歉这位姑娘,弄脏了你的衣裳,我的马车中有可更换的新衣,你可去换一下。” 傅莹也不是傻到家,虽然她也不敢相信玲珑到底说的是真是假,但她还是赌了一把愿意相信这小郡主。七公主看着两人相携而去的身影,眉头紧蹙,愈发不愉,面上表情让其他贵女看了都有些心惊,说话越发小心翼翼,不敢惹了这金枝玉叶不快,否则遭罪的总是自己。 傅莹有惊无险的回到家,她换了衣服后也没回花宴,直接坐玲珑的马车回府了,至于她回去后会怎么说,那跟玲珑没关系,她卖了状元郎一个人情,日后可是要他千百倍还回来的。 倒是皇帝晚上又到了她这儿,脸上带着笑,似是轻松,玲珑斜眼看他:“皇伯父这春风满面的模样,难不成是有什么好事?” 皇帝笑:“龙儿聪慧,猜一猜,猜对了朕有赏。” 玲珑将他上下打量一番:“皇伯父脚上的靴子沾了红泥,想来是从皇后宫中过来的,这红泥是皇后宫中养的名贵兰花专用,从皇后宫中出来心情还能这样好,想必是跟公主有关,听说皇后最近正烦恼七公主的婚事,皇伯父一身轻松,应是七公主的婚事有了着落吧。” 皇帝还真就惊讶了,他知道小郡主聪明,察言观色的本事一流,这段时间将他撩的不行还能不踩他的底线,但也不曾想她能聪明到这般。“龙儿猜得不错。” “不是猜的,是我今日看到的。” 皇帝微微拧眉,没听懂她这句话的意思。玲珑手指头在桌子上转圈圈:“皇伯父,虽说状元郎年少有为又容貌出众,可毕竟也是有婚约的,招为驸马是不是不大好?” 皇帝道:“有何不好?难不成朕的女儿还配不上他?” 你听听你听听,这人,跟七公主不愧是亲父女。 266.第二十四片龙鳞(六) 第二十四片龙鳞(六) 玲珑是真心想问皇帝一句:你的女儿哪里就配得上人家了? 人家状元郎虽说出身贫寒, 却自幼苦读性格坚毅,靠自己的本事高中, 高中后也不嫌贫爱富,仍旧钟情于自己的未婚妻。至于那位傅莹姑娘, 性格温婉贤淑知书达礼,未婚夫妻之间两情相悦,不管是相貌还是人品都挑不出毛病来, 皇帝的女儿什么德性,也就是他自己带了滤镜,觉得自己的女儿哪哪儿都好,是金枝玉叶, 看上了人家是人家的荣幸。 可哪里就配得上了? 若不是有这么个出身,七公主这性格扔大街上都没人搭理, 也就是有了个好爹。 皇帝见玲珑神色淡淡似有不屑之意,顿时蹙眉:“龙儿, 你在想什么,难不成朕的女儿,你真觉得她配不上一个状元?” “配不配得上另说,可皇伯父, 您不会不知道人家状元郎已有婚约吧?” 皇帝理所当然道:“那又如何,只是两家人口头之约, 无父母之命亦无媒妁之言, 朕日后自然会为那傅家姑娘另指一门好姻缘, 左右不会亏待了她, 她应感到荣幸才是。” 玲珑忍不住啪啪给他鼓了鼓掌,很多时候她觉得自己足够骄纵任性不讲理了,但真的是神奇,有些人类骄纵任性不讲理的程度能把龙女完爆十条街。“皇上真是英明,我要是有皇上这么个好父亲,想来也是要嫁谁就能嫁谁。” 皇帝觉得她这话夹枪带棍的嘲讽意味十足,俊美的面容微微出现不愉,“龙儿觉得朕不能这样做?” “龙儿哪敢呀。”玲珑从他腿上跳下去,用一言难尽的目光看他,她这眼神就完全没有遮挡,明明白白告诉皇帝对我就是觉得你这么做不道德,“不过皇伯父都能无视人伦睡了自己的侄女了,给自己女儿抢个女婿又有何不可?别说只是毁人家一桩婚,就是皇伯父亲自看上了风度翩翩的状元郎,想将状元郎一起睡了,龙儿也什么都不能说呀。” 这话说的可真是胆大包天,边上的太监听得都瑟瑟发抖,皇帝更是怒意不止:“大胆!” 伺候的宫人们纷纷跪下,玲珑却笑的香肩微颤:“皇伯父恼羞成怒的样子可真可爱。” 她就是吃准了皇帝不会拿她怎么样,于是就毫不掩饰自己的鄙夷,皇帝心里也是又惭又羞,他觉得自己女儿抢人家的未婚夫没什么,谁叫他的女儿是金枝玉叶,看上了谁都是那人八辈子修来的福分,可真要换成他自己了,想想他睡了自己的侄女,哪怕没有血缘关系,皇帝这张老脸也没地儿搁。 可皇帝怎么会认错呢,他才不会犯错,错的都是别人。那一点点羞惭便顺理成章变成了恼怒,可他恼怒归恼怒,又不舍得处罚玲珑,小姑娘这段时日刚被焐热了些,他对她宠爱正浓,本就是理亏的那一方,皇帝最后站起身,重重拍了下桌子:“你给朕好好反省,从今日起禁足,哪里都不许你去,直到你知错了为止!” 说完竟是拂袖而去,玲珑在他背后吐舌头做鬼脸,一点怕的样子都没有。等皇帝带着人浩浩荡荡走了,红袖才小小声道:“郡主,您、您就不能好好跟皇上说吗,若是惹恼了皇上,吃亏的总是您啊……” 这红袖一张嘴,十句话里至少有八句是劝玲珑温顺听话的,要真听了她的才会出事,皇帝缺温顺听话的女人?他随手一抓一大把好不好! 玲珑左耳听右耳冒,根本没把红袖的话当回事,不过她也不想再听红袖唠叨废话,挥挥手让她出去,自己一个人也玩得很开心。 禁足什么的,只要她想出去,谁能拦得住?皇帝未免太把自己当回事了。 许是被十几岁的小姑娘冷嘲热讽,皇帝那点可怜的羞耻心也起来了,等到七公主又来磨他要他赶紧赐婚的时候,皇帝模棱两可,没说不赐婚却也没答应立刻赐婚,七公主早已把状元郎视为自己的囊中物,她的六个姐姐都可以自己挑选驸马,为何她不可以?青年才俊众多,她却偏偏看上了状元郎,难不成她贵为公主,还配不上一个穷小子? 想起那日惊鸿一赔,青年玉树临风温润如玉,尤其还生得一副俊秀面容,七公主想想便心下发烫,她一颗芳心早已暗许,从一开始就没想过对方会拒绝自己。 至于状元郎的未婚妻,那算是什么未婚妻?不过是幼时稚语,怎能当真? 七公主想得倒好,觉得大不了自己招了驸马后给傅莹些钱财,再给她寻个门当户对的夫君也就是了,不管怎么说,傅莹都不敢跟她作对的吧?惹一位公主发怒可不是什么明智的事。 可她也不想想,状元郎未中状元之前,家境贫寒,傅莹身为千金小姐不离不弃,傅家也愿意接纳他作为女婿,一心一意支持他读书,而状元郎高中之后,也不曾抛弃过往,仍旧对傅莹一往情深——人家两情相悦至死不渝,到底跟她这金枝玉叶有什么关系? 这岂止是强扭的瓜,这是种子还没撒,公主就要把它给挖到自己院子里种了。 其中几次三番皇帝都想答应了算了,免得皇后跟七公主总是来烦他,可每每想写赐婚圣旨,都忍不住想起小郡主那一双带着笑意的眸子。 她眼睛生得是真好,黑白分明干净透彻,尤其是鄙视人的时候,哪怕面对的是高高在上的一国之君,也毫不示弱。 皇帝唉声叹气,打他把玲珑禁足已经过了五日,那小没良心的自然是一句话也不朝他这儿递,他倒是有心去其他嫔妃宫中,只是肩上的伤口总不见好,现在虽不疼了,却留下了清晰的齿痕,皇帝怎么也不想丢人。 他想了想,示意太监自己要摆驾。 玲珑没想到这回皇帝就忍了五天,她还以为他能再忍几天才过来呢。 想要小郡主热情洋溢的拥抱与欢迎是不可能的,皇帝轻咳两声:“这几日龙儿在做什么?” 玲珑把玩着手里的两颗核桃,用小锤子一敲,懒洋洋地答:“有得吃有得玩有得睡,别的也没做什么。” 那当然,皇帝就是气死了,她照样该吃吃该喝喝,总不能委屈了自己。 皇帝便走近了想碰她,那双软绵绵白嫩嫩的小手让他看着眼热,总想捏在自己掌心疼爱一番。可玲珑却拒绝了他,还理直气壮地说:“没瞧见我在敲核桃么?” 皇帝道:“朕来。” 于是玲珑顺理成章将小锤子递给他,皇帝敲核桃,她吃核桃,两个人配合的无比默契,旁边伺候的太监看得额头冒汗,多少年来头一回看皇上伺候人……他们待会儿会不会被灭口啊? 皇帝自己都没意识到他在给玲珑当奴才,敲完了她盘子里的核桃,对她伸手:“过来让朕抱抱。” 玲珑啪的拍开他的大掌:“洗了手再来抱。” 宫人机灵地奉上水盆,皇帝净了手,终于将暌违数日的小郡主再度拥入怀中,他觉得自己真是着了魔,她脾气那样坏,又爱折腾人,他却仿佛上了瘾,被闹得再厉害也没办法对着她发脾气,最后还得自己巴巴的跑来,要知道这段时日他可没占到什么便宜,小姑娘严防死守,皇帝顶多也就是碰碰小手抱抱人,至于亲亲摸摸? 别想了,不存在的。 不过今日玲珑心情好,也比较有兴趣跟他睡觉,皇帝意识到玲珑的邀请后简直像是天上砸了大馅饼下来,不敢置信。玲珑纳闷地看了他一眼:“皇伯父做什么呢,不想要?” 看他每次瞧见她都跟苍蝇盯了蜜似的猴急,这回她愿意了,他反而站那不动? 皇帝自然想要! 他素了好久了!肩上那齿痕在别人面前不能露,在玲珑面前自然没有这个顾忌! 他抱着小郡主,剥开她的衣裳试图在她肩膀也留下这么个齿痕,可是临了又舍不得去咬,唇齿下的肌肤温暖柔软,散发着甜美的香气,若是真的留下伤痕该多不美。最后皇帝咬了玲珑的耳垂,声音低哑:“还记得你在朕身上咬的这一口么?跟小狗似的,朕疼了许久。” 玲珑莫名其妙地看他,她怎么会记得,她就是随口咬的让他疼一段时间的,根本不是什么大事,才不会放在心上。小手摸索到自己留下的齿痕,盯了半晌,皇帝还以为她会愧疚一下柔情一下,谁知道她却叹了口气:“不对称啊。” 皇帝:…… 他便发了狠的折腾她,不舍得打不舍得骂,床上还是舍得的,且酣畅淋漓过足了瘾,只是事后拥着她,又觉得还不够,又想要更多。他平日里宠幸嫔妃后大多会起身离开,因不喜女人痴缠,可玲珑却嫌弃地将他推开,先叫人备水,甚至把想搂着她温情的皇帝从床上赶走,让人把里里外外都换上了新的,自己也洗了干净才重新回床上来。 267.第二十四片龙鳞(七) 第二十四片龙鳞(七) 玲珑自己爽完了, 弄干净自己换上寝衣倒头就睡,说真的,皇帝觉得自己被嫖了, 还是白嫖。 想想他为了讨这小郡主欢心,这段日子朝这儿送了多少奇珍异宝,小郡主是照单全收啊, 可皇帝却没见过一次回礼。除此之外,她还对他一点都不上心, 身为皇帝的尊严在她面前简直荡然无存, 皇帝又不能对她做什么, 换做别人坟头上的青草都长了两人高了!到了玲珑这儿,他只能自己憋着。 是他自己以“照料和亲王遗孤”的名义把人接进宫的,一个小姑娘,无权无势,就是有个郡主的名头, 能翻出什么花儿来?皇帝总不能惩罚她, 这样传出去他又有何颜面?和亲王一生无子无女, 只这一个养女在膝下, 皇帝怎么也不能让和亲王断子绝孙啊。 玲珑就是看中这一点才肆无忌惮的折磨他,反正面子跟出气,皇帝只能选一样,而他还对她有兴趣, 那就只能爱面子忍着她闹了。 不过玲珑闹归闹, 她从不踩皇帝底线, 都是闹在皇帝的容忍范围之内,皇帝喜欢她,还想睡她,她不给睡却又不正儿八经的严词拒绝,而是若有似无的吊着他,就跟在拉磨的驴子面前吊了根胡萝卜那样,给希望给甜头,偶尔摸摸小手坐坐大腿,皇帝自己就能脑补得偿所愿的美景了,那么他对她的容忍度就会再提高一层。 而她比他小那么多,又占着敏感的身份,皇帝对她势必会跟对后宫嫔妃不一样,龙女大人对自己的魅力相当有信心,皇帝想征服她?天知道最后到底是谁被谁征服。 这回皇帝终于如愿以偿,就连上朝的臣子们都发觉皇上这几天心情极好,简直是如沐春风,他们有些人捅了篓子皇上都没有大发雷霆呢。 七公主也瞅准了时机要跟皇帝求个赐婚的旨意。她是皇后最小的女儿,自幼被溺爱着长大,养了一副无法无天的性子。皇帝对儿子们很是严厉,女儿们却十分纵容,他又政务繁忙,根本没有那么多时间去管教孩子,而公主皇子们在他面前自然是讨人喜欢的,他们那高高在上对他人不屑一顾的态度,只有身份低的人才能瞧见。 所以在皇帝心里,他的小女儿就是少不更事天真懵懂的小女孩,小女孩喜欢上什么人自然很轻易,状元郎确实是才貌双全,他也觉得能配上小七,本来那婚约在皇帝眼里就不值一提,可有了玲珑横插一脚,每当皇后跟七公主来求赐婚的时候,皇帝心里都会想起玲珑那张嘲讽的小脸蛋,手就缓了下来,赐婚的旨也迟迟不发。 傅莹虽然性格温婉,却也不是个傻子,她从玲珑口中得知七公主对自己的未婚夫有意,立刻回到家,先与父亲禀明此事,然后与状元郎相见,两人自小一起长大,青梅竹马的情谊自然不是个公主能比拟的,状元郎当场下跪求傅大人将女儿嫁给他,傅大人也当机立断,在七公主苦苦哀求赐婚的时候,人家的嫁妆聘礼都准备好了! 皇帝一直在犹豫,这就给了傅莹他们机会,趁着皇帝下旨之前赶紧成亲,就算公主不要脸,皇帝也要脸,他总不能逼迫自己的臣子停妻再娶吧?! 若说这个法子,也是傅莹回到家中,从自己衣服的口袋里发现的。那位玲珑郡主真是个妙人儿,她换了人家的衣服,在口袋里发现了这么张字条,当然为了保证小郡主不受连累,看过字条后傅莹就将其付之一炬。 所以七公主的赐婚圣旨还没下来,就听说状元郎成亲了!虽然有些匆忙,但确确实实是成亲了!就娶了那个六品小官的女儿! 她没有办法,跑去宫中对着皇后嚎啕大哭,她就是喜欢状元郎,为何父皇迟迟不肯赐婚?若是早些赐婚不就好了!都怪父皇! 这样的话居然就当着皇帝的面脱口而出,指责的毫不留情,公主太伤心了,泪水不停,皇后却听得面色大变,小七是被宠坏了,她正要圆,皇帝却已冷淡的拂袖而去。 皇后又是心疼女儿又是畏惧皇帝,七公主哭得泪眼迷蒙,却也无法挽回了。 且说皇帝心下烦闷,他一直在犹豫要不要给小七赐婚,如今可好,不用犹豫了,心里也是松了口气,便想着去玲珑那看看,玲珑都吹了灯准备睡觉,皇帝一来,她就又要跟他说话,顿觉烦躁,拿脚踹了皇帝好几下让他闭嘴,反正她不听,她困了她要睡了,就算皇帝马上要死了也得等到天明。 皇帝虽然经常在她这儿留宿,可天没亮就会提前起身赶回自己寝宫,就怕被人发现,玲珑笑他道貌岸然,真在乎名声就不该做出这种枉顾人伦之事,做了之后又怕人知,简直是掩耳盗铃。 这回皇帝心里有事,一夜难眠,天还没亮的时候他稍微眯了会儿就又醒了,感觉自己满肚子憋着话不知朝谁诉说,怀里的小郡主睡得脸蛋白里透红,小嘴儿微张吐露着甜蜜的气息,他看着看着就来了火,压着亲了下去,把她亲醒了翻来覆去的弄了几遍,抱着人不给去洗,找她说心里话:“龙儿,朕心里难受。” 玲珑恨不得他去吃|屎,瞪大了眼:“难受了找我有什么用?我今年才多大?您比我多活了那么些年,您要是都搞不懂,找我更没用。” 说完就要睡,被皇帝箍紧了。 她更生气了,小脸泛红,皇帝看着她这般,没来由的心头郁结缓缓散去,亲了亲她酡红的小脸:“这话朕只跟你说。” 玲珑说:“皇上真可怜,连个说贴心话的人都没有,对不起我不想听。” 每次她嘲讽或是生气的时候都喊皇上,甜蜜蜜的皇伯父是听不到的,可皇帝心里这会儿是真难受啊,他自问对儿女很是不错,七公主那理直气壮的怪罪让他憋屈了许久,可他是皇帝,总不能直接对女儿说你伤了朕的心,至于太后皇后还有那一堆妃子,哪个都不是能让他诉苦的主儿,最后还真就剩下怀里这么个宝贝疙瘩。 听他絮絮叨叨的说完,玲珑深感自己可能真的有当知心姐姐的潜质,让她开导人可能不在行,但误导人她敢说第二就没人敢说自己是第一,不过在那之前……“叫我声姐姐,我就听你说。” 皇帝震惊了,被冒犯的怒气根本不值一提,他瞪着怀里的小郡主,不知道她是哪里借来的胆子要他喊姐姐。 玲珑等了几秒钟,失望道:“不叫啊,那我睡了。” 皇帝会叫才有鬼呢! 可玲珑不是其他人,别人怕他生气怕他发怒,她是半点不在怕的,皇帝不叫她就睡了,才不想跟他浪费时间。皇帝等了片刻,见她安静不言,再低头,她便闭着眼睛呼吸平稳,恼的他咬牙切齿,从牙缝里迸出两个几不可闻的词,虽然是气声,但玲珑见好就收,她睁开眼睛面带微笑,“皇伯父到底在烦忧什么?不过是个女儿而已,您那么多儿女,何必在乎一个七公主?其他的皇子公主都说您的好,都向着您,惟独七公主怪您,您为何要从自己身上找毛病?难道错的不是七公主么?是她先看上了人家有婚约的状元郎,皇伯父不给她赐婚又有什么错?这事儿您做得对极了,倒是七公主,跋扈任性又对您不敬,您却朝自己身上找毛病,那下回我发脾气了,您也反省反省自己。” 她说得全是歪理,可眼眸晶亮态度认真,还真让皇帝觉得有几分道理,是啊,他那么多儿女,惟独七公主说他不好,可他偏偏是最疼爱她的,既然如此,就如玲珑所说,应是七公主不懂事,有违他的期盼,他何必朝自己身上找毛病,又何必跟自己过不去? 想着想着,越想越对。 其实换做平日,玲珑这点歪理起不到这么大的效果,只是夜深人静,她乖巧窝在他怀里,皇帝潜意识里又有意推脱自己没有满足女儿心愿的责任,便觉得玲珑说得很不错。 七公主本身就做错了,还来怪皇帝,这孩子什么时候变了这么个性子?从前明明很是天真可爱。 玲珑想,在你面前自然要天真可爱才讨喜欢,可到了旁人面前又何必保持呢?本就是高贵的公主,不拿着鼻孔看人都是恩赐了,哪里还讲究别的。 她说了一大段很长的话,打了个呵欠,朝皇帝胸口钻了钻,“睡了,下回再有心事,记得叫姐姐。” 多少人想做皇帝的解语花,惟独她,皇帝主动找她说心事还要被她冷嘲热讽,可不知为何,皇帝可能是被嘲讽惯了,哪天不被带刺的说两句心里都不舒服,他搂着怀里的小姑娘,越发觉得她珍贵可爱,若是可以,是真想永远不放手。 可她到底也到了说亲的年纪,他想把她一直留在身边,却不能给她任何名分,还是要再想别的法子。 268.第二十四片龙鳞(八) 第二十四片龙鳞(八) 皇帝所谓的想办法可不是给玲珑个名分, 而是不给她嫁人。十五岁的姑娘了, 眼看着过了年就十六了,寻常人家的姑娘这个年纪早当了娘, 她却还待字闺中,皇帝用的是照料和亲王遗孤的名义把人接进宫, 若是不为人考虑日后, 自然也说不过去。 接下来的时日就换成他愁了, 愁的都把七公主的事儿给忘了, 这一愁就愁到了年关。临了过年前七八天左右皇帝就封笔了,年三十前还会摆上一顿宫宴,正四品及以上的官员都可携带家眷参加,为的是犒劳这些国之栋梁,也是给予他们恩宠,希望他们能够继续为国效力。 状元郎范天纵如今已是正四品的吏部侍郎, 深受皇帝器重, 此番宫宴自然也要参加,不仅如此, 他还带来了自己的妻子。虽说成婚已有数月, 不过从玲珑坐的角度看过去,小夫妻还是恩恩爱爱, 令人欣羡。 别误会,欣羡的不是她, 是握着拳头若有似无总是朝范天纵那桌看的七公主。瞧她那样子玲珑就知道她在打什么主意, 说真的, 七公主的亲爹能把自己小侄女给睡了,那七公主想睡个有妇之夫又有什么不可能? 人家父女俩骨子里毕竟留着相同的血。 但玲珑今天还就要坏七公主的事,你要问她为什么,其实也没什么原因,就纯粹是看不顺眼,另外她看傅莹挺顺眼的,这几个月傅莹虽然没有资格入宫,却时不时便会给她送些东西,有时是自己做的小吃食,有时会是集市上买的小玩意儿,都是玲珑在宫里见不着的,她很喜欢。 那吃人嘴软,她稍微帮个小忙也没什么不可以嘛。七公主不是想嫁人吗?皇后为了她的婚事操碎了心,可她猪油蒙了心,除了范天纵什么青年才俊都看不上,玲珑觉得她对范天纵爱得死去活来的可能性不大,金贵的小公主从小到大没有人能拒绝,好不容易看上个俊秀的状元郎,状元郎却不为所动,以七公主的性格能放手才怪,怕不是要不择手段把人弄到手,才不管什么名声。 京城里比范天纵出身好的,比他生得更俊秀的,才华也比他出众的并非没有,皇后几乎要把各家适龄的公子挑尽了,可七公主就是不肯松口,这次宫宴还不知道要弄出什么幺蛾子来。 七公主的想法很粗暴,不愧跟皇帝一脉相传,她是公主,必然是不能下嫁给范天纵做妾的,七公主这么点心气还有。那就只有一个办法,让傅莹退位让贤。有什么方法能让傅莹滚蛋呢?要么是傅莹失了清白,要么是公主跟范天纵生母煮成熟饭,到时候父皇疼爱她,怎么都不可能让她为妾。 她盘算的很好,甚至都没跟疼爱她的皇后说,就怕皇后坏了她的好事,反正她得不到的别人也别想得到,范天纵必须是她的,谁都不能跟她抢! 玲珑淡定喝茶嗑瓜子欣赏歌舞,没有出手的意思,那范天纵也不是个好糊弄的,她就对傅莹招了招手,傅莹看看左右,意识到小郡主是在叫自己,就跟夫君说了一声,范天纵感恩上次玲珑出手相助,使得他们夫妻早日成亲,不然他还得被可怕的泰山大人再折磨一段时间才能抱得美人归,于是便起身随同傅莹过来向玲珑道谢。 玲珑让傅莹坐到自己身边,微笑着说:“我想吃瓜子,可是我自己不想嗑,借用下范大人的夫人,范大人不会介意吧?” 范天纵看了妻子一样,傅莹对他微微点头,虽然搞不懂小郡主要做什么,但她相信小郡主。 而范天纵相信自己的妻子,只是他走的时候却被人拉住了衣袖,一阵暗香袭来,范天纵浑身一僵,走了。傅莹看着夫君的背影有点纳闷,这是干什么呢,都同手同脚了。 她哪里知道玲珑拉了范天纵的衣袖一下,朝人手里塞了张字条,范天纵人生中第一次被除了妻子以外的女人拉手,同手同脚都是轻的,没摔个狗啃泥都是好事儿。 待到回到自己位子上,不为人知地将纸条摊开一看,若非在官场上历练数月,又有泰山大人指点,范天纵完全无法掩饰面上的厌恶之色。 他现在是明白小郡主为何要他的妻子给剥瓜子了,留在小郡主身边的话,无疑是安全的,若是有人将主意打到她身上,也得掂量一下,毕竟哪怕是七公主也颇为忌惮小郡主。 从前她才是父皇最疼爱的公主,可自打和亲王死后,这个玲珑入宫,父皇就拿她当亲女儿看了! 傅莹对这一切一无所知,七公主不能从她身上下手毁了她,自然要去琢磨范天纵,而范天纵早对这个高高在上的金枝玉叶感到厌烦,原以为自己成亲了就能让她死心,却不曾想她还有这般歹毒的心思,同样是女子,七公主难道不知名节对女子,尤其是出嫁的女子有多重要? 怕她就是知道,才想要以毁了傅莹清白的法子来糟践她! 范天纵无比同意字条上玲珑的话,对七公主这样的人,不必心软,因为你一旦心软让她缓过气,她就会立刻扭头咬你一口毫不留情! 玲珑愿意做的就只有这么多,至于范天纵能做到什么程度那就看这位曾经的状元郎如今的吏部侍郎有多大的手段了,若是他连自己的妻子都保不住,或是不敢教训七公主,那玲珑也没办法不是,老婆又不是她的。 傅莹嫁了人后自觉长大了,其实她也就比玲珑大了一岁,这会儿看着玲珑,她自是不敢高攀的,可心中却是真的将玲珑当作小妹妹,给她剥瓜子也不觉得被轻贱,面上一直带着笑。 七公主朝玲珑这边看了好几眼,玲珑突然捂着额头说头昏,顺势依靠在傅莹身上,她说不舒服,自然就不会再在宫宴上待,傅莹便承担起了照顾她的责任,一路将她送回宫中。 玲珑到了宫中,为了不让人看出端倪,她还真躺到了床上,不过眼下还是不能让傅莹走,就让傅莹也去外间歇息一会儿。傅莹也确实觉得有些乏了,便没有拒绝,也不知为何她总觉得有些疲倦,在外间屏风后的美人榻上稀里糊涂的就睡了过去。 这一觉也不晓得睡了多久,总之傅莹是被一阵异样的声音吵醒的,她揉了揉眼睛,一扭头就瞧见屏风上映出了里间的人影,原以为是小郡主醒了,可定睛一看,顿时把傅莹吓得睡意全消! 这、这是怎么回事! 小郡主的殿内怎么会有个男人!而且看两人的姿势,小郡主分别是被压着亲的,还低低地说着话。傅莹平日里就觉得小郡主声音娇嫩甜美,这会儿意乱情迷更是甜腻妩媚,傅莹嫁了人,知晓人事,自然明白里面那两人在做什么,可、可是小郡主根本没有嫁人,甚至议亲都没有,里头是什么人居然如此大胆,敢在皇宫内院轻薄郡主?! 傅莹噌的一下站起来,正准备进入打断,却突然听到小郡主娇软的声音喊了一声皇伯父! 吓得傅莹立刻捂住嘴巴大气不敢喘一下,谁不知道小郡主的养父是已经故去的和亲王,而和亲王上头只有一位兄长能被小郡主称呼一声伯父,那、那是当今皇上! 菩萨啊! 皇上……皇上居然对郡主有非分之想?! 傅莹先是脸色煞白,而后慢慢染上羞人的酡红,里头皇帝显然是不知道还有人在外间的,对着玲珑真是千依百顺,说了许多情话。傅莹只是四品官员的妻子,连个诰命都没有,平日里是没资格见到龙颜的,今日也是沾了夫君的光参加宫宴,宫宴上他们的位置还比较靠后,傅莹只能隐约看见皇上是个俊美有风度的美男子,除此之外,皇上给她的感觉就是性格冷厉严肃,不苟言笑,可、可这为了亲亲小郡主而说了一大堆情话的,真的是那个看起来严肃的不得了的皇上吗? 她吓坏了,毕竟谁想知道这种宫廷秘辛?一个不小心怕是连自己的脑袋都保不住。傅莹也不知自己该如何是好,揪着衣袖心急如焚,小郡主、小郡主才多大呀!皇上可真不要脸!看他对小郡主那态度,就知道小郡主肯定是宁死不屈的! 玲珑要是知道自己在傅莹心里是如此伟岸光辉的形象,一定忍不住摸摸傅莹狗头,语重心长地告诉她:亲你错了,我其实挺乐意的。 皇帝长得帅有钱又随便她折腾以后还会变成她的食物,她干嘛不乐意啊,还宁死不屈呢,她又没有人类的贞操观念。 觉得快乐就是快乐,玲珑才不委屈自己。 傅莹最后选择了轻手轻脚地重新回到美人榻上,拉过毯子盖住自己,两手掩住耳朵,只是虽然掩住了,里头悉悉索索的声音还是停不下来,她恨不得自己变成个聋子变成个瞎子,这样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269.第二十四片龙鳞(九) 第二十四片龙鳞(九) 皇帝也是半途中从宫宴上过来的, 有太后跟皇后在,他在那儿臣子们反而放不开。皇帝心中记挂着说不舒服提前离席的玲珑,一下来救直奔她这儿了, 结果进来一看,小美人懒洋洋病恹恹地躺在床上, 虽说无精打采,却别有一种风情。皇帝光是看着就来了火,上来摁着人狠狠亲了一通, 许是真的不舒服,小郡主一点没抵抗也没咬他踹他掐他,而是乖乖地任由他攻城略地,皇帝亲了会儿过了瘾, 到底还是顾忌她的身子, 就要人传太医。 被玲珑拒绝了, 她身体倍儿棒根本不需要看太医, 而且也不是看太医的时候。 皇帝就搂着她说了些情话, 又说会待她好, 玲珑依偎在他怀中软绵绵地问:“皇伯父, 过了年我就十六了, 皇伯父打算怎么安置我?” 皇帝明白她这是跟自己要名分呢,女人素来如此, 可她的身份不同, 他能给她一切, 惟独名分是给不了的。 玲珑依偎在他怀里等了片刻没等来回答就知道了, 她也不跟皇帝吵,免得被傅莹听到了,误以为她有多爱这个老男人,那多丢脸啊!龙女丢不起这个人! 于是她就拿手指头在皇帝胸口画圈圈,半晌也不开口说话,皇帝莫名有些心慌,“龙儿……” “皇伯父什么都不用说,我都懂。”她继续画圈圈,嘴里说的话可体贴可懂事了,表情却不是那么回事,也幸亏皇帝是看不到,否则非怀疑起人生不可。“那我也想跟皇伯父求个恩典。” 总之对皇帝来说只要玲珑不求名分,他什么都能给她,哪怕她要坐坐他的龙椅穿穿他的龙袍他也心甘情愿。“龙儿想要什么,朕都给。” 是吗,不尽然吧。 玲珑淡淡地开口:“过了年我都十六了,寻常人家这个年纪的女儿早就当了娘,父王故去,我守孝的时日也到了,少不得皇伯父受累为我寻个如意郎君,好让我安稳过完下半生。” “不可能!” 皇帝想都没想就拒绝了,玲珑顺势从他怀里坐起身用讥诮的眼神看他,皇帝自个儿也心虚不已,他不能给小郡主名分,又拘着小郡主不让她嫁人,自己都觉得有些过分了,可除此之外,他还没有想到别的方法能让她留在自己身边。 李代桃僵不是没想过,但可行性不大,前朝百官且不说,后宫哪个不认识小郡主?便是日后她真的做了他的妃子,也没法抬起头来。 玲珑开始拿脚踢皇帝了:“今天我可是高高兴兴的,皇伯父别留在这儿惹我生气了,赶紧走吧,趁我还没闹脾气。” 皇帝搂着她不舍得撒手,却也是真的不想惹她生气,便起了身,“朕今晚在寝宫。” 他已经很久没有去后宫了,哪怕皇后那里也没怎么去,玲珑百无聊赖地摆摆手示意他快走,从始至终皇帝都没发现外间的傅莹,他心中有事,沉重不已,这事儿玲珑今天不提以后也会提,他还是得早日做打算。 他是绝不会放她出去嫁人的,可也无法让玲珑做自己的妃子,两全其美的办法哪里是那么容易想的? 等皇帝一走,玲珑道:“还不出来,要装睡多久?” ……傅莹不知道自己该拿什么表情来看待这位玲珑郡主,初见她觉得小郡主美貌出众又得皇帝喜欢,心地善良单纯,一定能好端端过一辈子,可现在她才知道皇帝对小郡主“好”是“好”在什么地方,虽说皇帝是这天底下最有权势最尊贵的男人,可他毕竟比小郡主大了那么多,而且妻妾成群,更遑论两人之间的辈分,这若是传出去,小郡主怕是只能以死谢罪了。 她看了玲珑一眼,又立刻低下头,面带愁容。玲珑打了个呵欠:“你不必替我担忧,我好得很。” 傅莹张了张嘴,半晌,道:“伴君如伴虎,得了名分的人尚且能被一夕之间打入冷宫,更何况是郡主您?皇上绝非郡主良配。” 她想了又想,还是很委婉地劝慰玲珑不要泥足深陷。 玲珑懂傅莹的意思,皇帝这个年纪的人在现代人类社会的话那就是一枚美大叔,容貌英俊事业有成还高深莫测,唯一的缺点是有太多女人,但对年轻的小女生,尤其是小郡主这样缺少父爱的小女生,那实在是太有魅力了,这么的说吧,皇帝要是想骗个涉世未深的女孩子,基本上也就勾勾手指头的事儿。 “他哪里配得上我?”玲珑反问。 傅莹居然被问得哑口无言。 玲珑又拍拍手,这会儿也没那病恹恹的神色了,盖因她的不舒服本来就是装的,今天晚上她没什么心情伺候皇帝,她要好好休息睡一觉,明天早上起来再看一出好戏。“我可不是打肿脸充胖子,皇帝喜欢我,可我不喜欢他。” 傅莹根本没有办法帮助小郡主脱离苦海,她有些愧疚,毕竟小郡主拯救过她,如果没有小郡主,现在她还不知道在哪里哭呢!“郡主,要不、要不您到我家来暂住几日?这宫中您也待腻了吧?” “你信不信我前脚到你家,他后脚就把我接回来顺便迁怒到你家人身上?”这事儿皇帝绝对做得出来。 傅莹就又没话说了,在至高无上的皇权面前,她也好,范天纵也好,乃至于这天下的每一个人,都是无能为力的,皇帝看上了小郡主想要霸占她,那就没有人能帮她,除非哪一天皇帝自己厌倦了或是愿意放手了,否则小郡主就只能做皇帝一辈子的禁脔。 玲珑往床里蹭了蹭:“上来睡吧,明天你再回去,范家那边我会派人去说的,我不舒服,你要留下来照顾我,就当还我人情。” 傅莹又把手放到玲珑额头上试了试,似乎是真的有点热,她心肠软,很容易相信人,再加上玲珑帮助过她,怕是玲珑说什么傅莹就信什么。 两人在一张床上睡了一夜,皇帝那边自然也知道,自己没能占据美人床铺的一半,反倒是叫一个妇人给占走了,心里顿时不舒服起来,忍了又忍,才没从自己的龙床上下去找玲珑。 他习惯着抱她睡觉了,没了她还真是不习惯。 不过这个觉皇帝睡得不够踏实,难得过年休沐,这段时间皇帝不需要上早朝也不用批折子,可以好好的修生养息一番,夜里皇帝没抱着小郡主,本就失眠睡不着,好不容易入睡了,还没来得及睡多久,就被一阵吵闹声惊醒! 皇帝发怒,“来人!” 外头的太监连滚带爬的进来了,跪在地上叩头:“皇上!皇上!出大事了,七公主、七公主她出事了!” 不管怎么说那都是自己最疼爱的小女儿,一听这话皇帝睡意全消,立刻让人伺候更衣,等他听明白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却被恶心的说不出话来! 堂堂公主居然无媒苟合,还被人当场撞破! 皇帝气得胸膛不住起伏,皇后在边上哭着求他给七公主做主,可皇帝还能看不出是怎么回事?分明是七公主又有了不轨之心,只是这次没能算计到人反倒是把自己给搭了进去!“范天纵呢!” 太监上来回禀:“回皇上,范大人昨晚回府时不甚跌落水池,这会儿还在太医院躺着呢……” 皇帝更气了,他重用范天纵,还不知道这家伙肚子里有几根花花肠子?小七算计范天纵,范天纵必然察觉到了,只是碍于皇家颜面不敢多说,只能使苦肉计委屈自己,想来想去,皇帝脑海中只剩下玲珑化身知心大姐姐时的洗脑:都是七公主的错,其他公主怎么就不像七公主这样?皇上肯定是没错的! 从七公主出生到现在,一直都是皇帝的掌上明珠,他疼爱她胜过所有的子女,这也是皇帝一次打她,七公主被皇帝一脚踹在心口,往后翻了个跟头摔在地上,衣衫凌乱间越发哭泣不已,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为何最后占了她身子的不是范天纵!为何不是范天纵!她明明都算计好了,到底是哪一环出了问题! 玲珑带着傅莹在旁边观战,皇帝可真的双标啊,他自己睡了小侄女就理直气壮,他女儿想睡有妇之夫就是恬不知耻,其实他们父女俩真没差到哪里去,玲珑突然懂皇帝为何最疼爱七公主了,实在是她最像他。 想要什么就不择手段,如果自己得不到,那么也绝不会让别人得到,就是这么股狠劲儿,让人不寒而栗。 范天纵果然聪明,反过来算计了七公主还把自己摘的干干净净。想到这里,玲珑露出微笑,丝毫不掩饰自己的幸灾乐祸,看七公主跪在地上,还有她边上更加瑟瑟发抖的男人,玲珑满意极了,忍不住在心里给自己点了十七八个赞,你看,这不就成功撮合了一对? 皇帝曾经把自己睡腻了的小郡主赐婚给这人,现在,他又要把自己的小女儿赐婚给同一个人了,玲珑都开始期待这两人婚后得是怎样一番鸡飞狗跳,到时候她一定要围观! 270.第二十四片龙鳞(十) 第二十四片龙鳞(十) 饶是七公主又哭又闹不肯从,最终也还是被赐婚给了鲁国公的嫡次子, 她泪流满面来求皇后, 可皇后再疼她也无能为力, 谁叫七公主为了生米煮成熟饭让范天纵无可抵赖, 就把那剂量往多了放, 为了表现的真实能够取信于人, 她自己也服了,要人第二天来撞破。结果生米确实是煮成了熟饭, 安排的人也确实进来撞破,唯一不同的就是男主角换了一个。 为了遮掩这桩丑事,皇帝只给了他们半个月的准备时间, 半个月后就会大婚,七公主如何肯依?她第一次发现原来父皇并不是如她想象中那样疼爱她, 她明明就不喜欢鲁国公的嫡次子,她连他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 父皇为何一定要逼她下嫁? 当初她要招范天纵做驸马,父皇不许, 如今她不想嫁给一个陌生人, 父皇也不许,父皇是不是真的一点都不疼她了? 七公主并不是个傻子,她从震惊跟悲伤中清醒后, 第一时间就是去排查那天到底发生了什么, 明明她把一切都算好了, 为何最终会出纰漏?而范天纵居然落水了, 将他自己的嫌疑洗的一干二净! 宫中是七公主的天下,若是无人帮助,她相信范天纵绝不可能摆脱这场阴谋!究竟是谁帮了他? 范天纵也意识到七公主在查那天晚上的事,他为了撇清自己选择寒冬落水,但不可否认的是,鲁国公的嫡次子是他引过去的,七公主想算计他结果算计到了她自己头上,这不是很有趣?跟他又有什么关系呢,他落水了啊! 可他虽然摘开了,七公主却不见得会放过傅莹,她私底下动作频频,眼看都要大婚了还不知收敛,甚至范天纵察觉到有人在跟踪自己,必然是七公主派来的人,不做他想。 为了保全自家,范天纵便稍微松了口,给七公主透了点口风。当然他也没有直截了当的说,毕竟直接开始说就不是那么容易让人相信了。 派出去的人回来禀报后,七公主恨得把桌上的茶盏摔的一干二净,她气得浑身颤抖,玲珑!居然是玲珑在搞鬼!怪不得那天晚上她主动要傅莹那个贱人陪她,原来是早就算计好的! 顺理成章的,七公主便将仇恨转移到了玲珑身上,哪怕她注定要嫁人,她也一定要让玲珑跟傅莹这两个贱人好看!她决不会放过她们! 玲珑正在殿内吃龙眼,剥的兴致勃勃,七公主就风风火火地闯了进来,手上还拿着一条缀满了宝石的鞭子,那鞭子是皇帝送她的,七公主很喜欢,总是随身携带,看到谁不爽了就抽对方,但她还有分寸,然而今天是真的愤怒至极,拿着鞭子指着玲珑鼻子质问:“你为何要害我?!” 玲珑慢条斯理吃下一颗,淡定反问:“谁害你了?” “自然是你!”这种时候了她居然还在装!“我都查出来了!那天晚上你让傅莹跟着你,就是在背地里算计我了!” 这话说的倒也不错,可真要说起来,玲珑只是给范天纵提供了一个方法,她又没逼着范天纵去做不是?“公主,你指责我得有证据才行,不然是个人都上来问我的罪,我得做多少坏事呀。而且,你说那天晚上,请问,是哪天晚上?” “宫宴那天!” 玲珑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突然恶意一笑:“原来是公主跟鲁国公嫡次子定情那天呀。” 她声音又软又甜,宛如出谷黄鹂可好听了,但七公主却目眦欲裂,手上的鞭子就朝玲珑的脸甩了下来,嘴里尖锐地骂:“贱人!” 玲珑动都没动,边上的宫女红袖就上来挡了,这一鞭结结实实地抽在了红袖身上,但她面无表情,而是跪下:“公主,奴婢是皇上的人,皇上不会希望您在郡主宫中胡闹的,您若是不想婚期提前,就请对郡主客气些。” 七公主更是恨毒了玲珑,什么时候连一个下贱的宫女都能对她说三道四了!她瞪着玲珑,胸脯快速起伏,心里却清楚这宫女说的不错,父皇因为她闹出来的事儿正恼着,若是自己再继续找麻烦,怕是这桩婚事彻底没了缓和的余地! 玲珑还生怕她不够生气,托腮道:“鲁国公的嫡次子有什么不好,听说长得不错能力也不错,公主应该感到高兴才对,论起出身,他可比那什么范天纵好多了。” 她说完站起身伸了个懒腰:“我要去休息了,公主自便吧。” 七公主还想拦她:“你别走!你把话说清楚!你害我的事情我一定会跟父皇说的!” 玲珑背对着她耸耸肩摊摊手,意思是随便你。 结果也就过了一个时辰左右,皇帝也气冲冲地来了,玲珑正趴在床上玩一只小猪布偶,听到脚步声也只是动了动耳朵,头都没抬。皇帝这回来不是跟她谈情说爱的,而是来质问她是不是真的如七公主所说害了人。 “您想听我怎么回答呢?”这小猪布偶做得活灵活现,玲珑挺喜欢,一直丢在床上蹂|躏。“是我如何,不是我又如何?” 皇帝说不出话来,七公主把证据放到他面前的时候他是不敢相信的,玲珑在他心中一直是个有点小脾气小任性却很天真的小姑娘,她怎会做出这等事来?“你太让朕失望了!” “不然呢?您还想要一个心思剔透又干净的像张白纸的女人?”玲珑叹了口气,“皇伯父可真贪心啊,您不顾我的意愿临幸我那一晚,应该就知道,我是会变的。不过公主这事儿您也别怪我,我只是给范天纵递了个消息,其他的我可什么也没做。您与其来责怪我,还不如去查查范天纵那天晚上在落水之前,都做了什么。” 皇帝看着她,跟不认识她一样,玲珑觉得他实在矫情,怎么的,还想要个被他强|奸了却拜倒在他龙袍下对他忠贞不二爱他爱的死去活来的小仙女?别开玩笑了,有这样的小仙女玲珑也想要一打。她睡皇帝是自己的乐趣,可这不代表她不跟他算账啊! 至于范天纵,他给她踢了个球,玲珑自然也能把球再踢回去。范天纵如意算盘打得好,想让她背锅?门都没有! 这里玲珑就要赞赏一下傅莹那姑娘,虽然与夫君两情相悦,可她始终遵守诺言,不曾将皇帝跟玲珑的关系透露出去,否则范天纵若是知道,决不敢将底露给七公主。 他只算到皇帝厌恶和亲王,对和亲王的养女也不会多么待见,却不曾想皇帝在厌恶和亲王与和亲王的一切以外,还看上了小郡主。 来搞她? 想都别想。 皇帝果然是舍不得对她发脾气的,就算心里真的火气大,也只会冷个两三天,等气一消,玲珑手指头都不用勾一勾他就会屁颠屁颠的跑回来,比家养的狗都要听话。 范天纵算计七公主在先,推玲珑顶罪在后,一个疼爱的小女儿,一个是心仪的小情人,手心手背都是肉,你说皇帝最后会惩罚谁? 不管是谁,反正不会是玲珑。 皇帝被玲珑一气,果然拂袖而去,他被她惹怒的次数不少,玲珑根本不痛不痒。她开开心心的继续吃吃喝喝睡睡,外头就是闹翻了天跟她也没关系。 不过她想办法给了七公主一个暗示,七公主虽然骄纵蛮横了些,却是个聪明人,只要她还喜欢范天纵,还想要范天纵,那这事儿就能成。 大婚前一天,鲁国公嫡次子突然暴毙,死因不明。 玲珑得知的时候正在吃一块烙的又软又香的鸡蛋饼,沾了点小米醋辣椒油,味蕾爆炸。七公主果然没辜负她的期望,下手足够狠,直接让未婚夫死了,这样不就能不嫁了?而范天纵惹恼了皇帝,被皇帝寻了个由头罢官在家,皇帝是没打算放过他的,只是七公主要大婚,为了讨个彩头才留了范天纵,七公主舍不得范天纵死,那就只有一个办法。 未婚夫一死,她自然就不必嫁人,而范天纵若是想活命,就只能做她的驸马,而且范天纵尚了公主便不能入朝为官,惊才绝艳的状元郎就只能成为公主的附庸,彻底变成她的东西,多美妙啊! 玲珑给七公主描绘了这么美好的蓝图,七公主便火急火燎地去做了,而且做完后她才告诉皇后,皇后又惊又怕,若是皇上知道了,可不会轻易放过她们!为了女儿,她也只有咬牙帮忙善后,这才使得鲁国公嫡次子的死因查不出来,只能不了了之。 便是在这时候,七公主去求皇帝给她跟范天纵赐婚,皇帝怎么可能答应!范天纵是必须要死的! 一个有潜力的臣子,跟他的女儿与爱人相比,根本不值一提,范天纵把自己看得太重要了。 整个皇宫因为七公主乱成一团,太后甚至被气得卧病在床,玲珑就不用去请安了,每天过都不知道有多么快活!什么公主啊驸马啊皇帝的,跟她都没关系。 271.第二十四片龙鳞(十一) 第二十四片龙鳞(十一) 皇帝觉着最近前朝后宫都是一堆的烦心事, 偏偏他又无处可诉说内心郁结,于是本来打算再冷玲珑两天,免得她继续那么无法无天的皇帝,就又眼巴巴来寻她了。 他是吃不下也睡不香,可这小郡主心真是大得很,就光着两只白生生的小脚丫坐在殿内地毯上, 一边吃水果一边抬头打量了他一眼, “来了啊。” 语气平淡,没有一点兴奋跟快乐。 皇帝突然就转身想走了。 “别走啊,你不想我吗?” 好在她还有点良心,知道要挽留他。皇帝内心暗自窃喜, 转身摆出一副严肃的面孔:“知道自己错了吗?” 玲珑回答的也很干脆:“不知道。” 她怎么会有错?千错万错都是旁人的错, 怎么可能是她的?她说什么干什么都是对的! 皇帝被噎的说不出话, 恨不得把人抓过来狠狠地揍一顿屁股,可是看她光裸着小脚丫, 又忍不住数落:“天这么冷,为何不穿鞋袜?”宫内虽然烧着地龙,但还是有些冷意。 紧接着他就看到那十根雪白的脚趾头动了动, 可爱极了,皇帝犹豫了两秒, 还是走到玲珑身前,也盘腿坐下, 将她的两只小脚抓在手中, 掩入自己龙袍下, 给她取暖。 玲珑不安分地蹭了蹭,“怎么啦,又有什么烦心事想找姐姐?” 皇帝脸一黑,顿时就想起床上被她逼着叫姐姐的辛酸往事来,可她确实说的也没错,他是有烦心事,比如说小七的婚事。结果这回玲珑回答的很简单,让他顺着七公主的意! “……总不好坏了父女感情不是,公主刚死了未婚夫,心里难受着呢,皇伯父要是再不肯为她做主,那她这辈子得怎么过呀!事到如今,我觉着公主也是真心喜欢范天纵,若是成了驸马,倒也能饶范天纵一命。”玲珑笑,拿起一颗甜枣咬了一半,剩下一边递到皇帝嘴边,他吃她口水习惯了,张嘴咬住,仔细听玲珑讲话。“这可是比划算的买卖,皇上不用担心,范天纵的妻子会与他和离的。” 范家就剩范天纵这么一个独苗苗,怎么能让他去死?虽然范天纵父母早亡,老家却还有一对年迈的祖父母,只要跟老人家说一声,他们跪着求傅莹救命,傅莹又如何能置之不理?所以只要皇帝点头,一切就能迎刃而解。 皇帝也是真烦了这堆事,他根本就没发觉到,不知从何时起,他对玲珑已是言听计从,还觉得她说任何事都非常有道理,横亘在他心头好几日的麻烦,被她娇软语调一说便顺理成章,与其纠结,不如快刀斩乱麻,直接答应了此事。 七公主高兴坏了!虽然她不再是清白之身,可她却能如愿嫁给自己的如意郎君了! 皇后也松了口气,此事皇上轻拿轻放,心里到底还是疼小七的,便笑着开始张罗,无论如何,小七是她最小的女儿,都得风风光光的嫁人,至于流言,谁敢嚼皇家的舌头? 七公主大婚第二日要与驸马共同入宫敬茶,玲珑身为皇室一员自然也要围观,她特地起了个早,穿了身粉黄的宫装,出现在宫门那一刻,真是花朵儿般的娇嫩美丽,妩媚多情,皇帝当时眼睛就看直了,玲珑平日并不爱走动,很少这般盛装打扮,美得叫他心脏狂跳!太后心里则是叹了口气,如此美貌,皇上怕是很难厌倦了,可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玲珑已经十六,再不嫁人,早晚要传出不好听的话来,也不知皇帝是怎样打算的。 其实玲珑后来想了想,若是鲁国公嫡次子没死,她再嫁给他也不是不可以,毕竟他死的太便宜了,小郡主在他手上可没过过什么好日子,能把个健健康康的姑娘折磨的形销骨立投河自尽,可见其人有多么刻薄。现在想想,七公主下手那么快很准,真的是有点过分。 她坐到了自己的位子上,顺便瞄了皇帝一眼,就这么普普通通的一眼,皇帝就跟过了电一样浑身酥麻,恨不得现在就把人搂到怀里摸摸小手亲亲小嘴温存一番。 真是着了魔,越是靠的近,越是痴迷,他怎么就那么喜欢她呢。 终于嫁了自己的心上人,虽然一波三折,但越显得情比金坚,七公主是面带喜色的,看得出来她心情极好,玲珑忍不住揣度一下昨天晚上他们有没有真的圆房。估计是有,因为就算范天纵不乐意,七公主也要逼他。她总算是嫁给了自己喜欢的人,怎么能容许范天纵反抗她,不想圆房?不存在的,她有的是手段强迫他。 不得不说七公主跟皇帝的想法有点相似:先睡了他(她),他(她)自然就会对我死心塌地了。 范天纵面色淡漠,冷若冰霜,他生得是真的好看,又才华横溢,任谁都说他惊才绝艳,可就是这么一个惊才绝艳的状元郎,日后再也没了施展抱负的机会,谁叫他尚了公主呢,驸马是只能领个闲职的,什么都做不得。 他看向一直笑眯眯的小郡主,她对他冷酷的视线毫不在意,察觉到他在看她后反而笑得更甜,充满了挑衅与恶意。范天纵低下头,握紧拳才能掩住内心的愤恨! 请完安,七公主便搂住了范天纵的胳膊,此时此刻她一点都看不出平日骄纵的模样,反而像个陷入爱河的小女生,眼里只有自己喜欢的人,除此之外什么都看不见。可范天纵无比厌恶她,皇帝面前尚能隐忍,一出了宫便立刻甩开,思及昨夜自己饮的那杯茶,拳头攥的骨节都在响,他真该早些杀了这个公主! 她就是一切罪恶的源头! 七公主满心甜蜜,可她的驸马并不愿意配合她,甚至一句话都不跟她说。她在外人面前再凶,到了范天纵面前都是温柔如水的,可无论她说什么,他都不理会,完全将她当成了个隐形人,偶尔不得不看向她,眼神也充满冷淡与鄙夷。 可你要问她后不后悔,七公主只会说自己不后悔,她就是喜欢范天纵,就是要不择手段的得到他,她是公主,她想要什么不可以?凭什么范天纵就不行?哪怕她失了清白之身,哪怕父皇责骂母后怪罪,哪怕千夫所指,可是你看,最终她不还是成功了?假以时日,她总能让他喜欢上她。 她还会给他生个孩子,比傅莹那不会下蛋的贱人可强多了,七公主不信有了孩子范天纵还不心软! 元宵节到,宫宴再起,七公主的事落下帷幕,如今范驸马是个不得多言的存在,他曾经有多么叫人艳羡钦佩,如今就多么令人同情。尤其是宫宴上百官都在,人人都能看见他,里面有他曾经的吏部同僚,范天纵便一人坐在位子上饮酒,面色冷淡,一语不发。七公主在他身边小意讨好,他都视而不见。 玲珑觉得七公主真是贱的呀!范天纵越不理会她她还越来劲儿,就范天纵对她的羞辱,换到玲珑这儿早不知死了多少回了,七公主还能欢天喜地的黏上去,真是跟她那父皇一个样。 整场宫宴,范天纵唯一看的人只有玲珑。 他说不出自己对她有多么怨恨,可也许这怨恨里掺杂的更多的是后悔,他不肯正视如今的处境,不肯承认自己已经一败涂地,才想找个罪魁祸首,把一切负面情绪都加诸到对方身上,似乎这样,自己就清清白白没有任何问题,自己就是被陷害的了。 可到底是不是,范天纵自己心里有数。 他不喜宫宴闹腾,便要出去走走,七公主要跟,被他冷冷的眼神一看就委屈地站在原地不动了,范天纵走到御花园,冷风一吹,头脑似乎也清醒了些,他看着不远处的湖,那是他曾经为了洗清自己的嫌疑主动跳下去的地方,那天可真冷啊,湖水也冷,可他义无反顾,也别无选择。 玲珑就在这时候一边吃着甜杏仁一边走近,她也在宴会上待腻了,皇帝老拿眼神瞄她,那眼神她用脚趾头想想都知道是什么意思,实在是懒得回应,看到范天纵出来,她就跟着过来了——不要误会,她并不是看上了范天纵,她就是想来冷嘲热讽一番刺激他一下,让他更加清晰地体会到活着是有多么艰难,生活多么不容易还有,龙女大人是多么记仇。 傅莹挺可爱的,玲珑对她挺有好感,可她对傅莹的善意到了范天纵身上却成了理所当然,对方居然还想要她背黑锅?那不好意思,她翻脸更快。 “看到我如今这样,郡主可满意?” 玲珑讶然答道:“驸马说什么呢,驸马如今难道过得不快活?” 范天纵盯着她,眼神令人发毛。 玲珑就笑了,一贯的小恶魔笑容,横竖四下无人,她就告诉范天纵:“驸马可得谢谢我,是我撮合了驸马跟公主的婚事呢,本来皇上不想答应的。” “可是。” 她抬起小脸冲范天纵笑得天真又可爱:“我能让你登上云霄,自然也能把你打入地狱。” 272.第二十四片龙鳞(十二) 第二十四片龙鳞(十二) 看范天纵面无表情的模样, 玲珑眨了眨水灵灵的眸子,就范天纵这般气势, 平日里被惯坏的七公主见了也难免畏惧,只觉得这人似是周身围绕着一层寒冰, 令人不寒而栗。但玲珑却是不怕的, 非但不怕, 还要继续刺激他:“愤怒怨恨都是没用的哦,因为你永远都别想斗得过我。” 说完冲范天纵做了个鬼脸,顺便最后刺激一波:“不过我挺喜欢傅莹,会为她寻一门更好的亲事,到时候驸马爷可要记得来喝喜酒呀~” 后半辈子范天纵就这么过吧,谁叫他想要利用玲珑呢?这世上只有玲珑欺负别人利用别人的份儿,别人可不能从她身上占一点便宜。 宫宴一结束,皇帝就又到了玲珑宫中, 本来是想动手动脚的,结果玲珑问了一句话就让皇帝落荒而逃。她问:“皇伯父什么时候给我个名分?” 名分这东西,在世人看来是极重要的,尤其是对女子而言。两人本就差着辈分,她又那样小,再在宫中留下去,那可真成了世人眼里的老姑娘, 甚至会有人猜测皇帝是不是还在记恨和亲王, 因此连和亲王的养女都不想放过。 可皇帝又能跟谁说呢?他能给予玲珑荣华富贵锦衣玉食, 能给她铸造一个金碧辉煌的笼子, 却唯独不能给她一个光明正大的身份。 玲珑就是知道这一点才总是提起。她低下头,难得流露出几分脆弱:“皇伯父不给我名分,是想我一辈子这样跟着您么?眼下还好,可皇伯父早晚有殡天的一日,到时候我又要如何呢?谁能来护着我呢,还是说皇伯父想要我殉葬?” “朕如何舍得让你殉葬!”皇帝立刻否认,“龙儿……朕不是不想给你名分,只是……” “只是什么?”玲珑慢慢抬起头,戏精上身开始疯狂飙戏,美目含泪楚楚可怜,她在皇帝面前素来妩媚娇气,说话做事总要占上风,这还是皇帝头一回见她这般惹人怜惜的模样。他本就喜欢她喜欢到了痴迷的地步,可名分,为何唯独是名分? 皇帝想抱住她,却被玲珑推开,她吸了吸鼻子:“那皇上是要我一辈子都嫁不出去么?” 皇帝又哑口无言,这是个死胡同,他想留她在身边却又不能给她明飞,将她嫁给别人?他只是想都觉得心痛。 “我今年已经十六了,又不是清白之身,也无甚依靠,皇伯父若是心里有我,就告诉我,给不给我这个名分?我不要多高的位份,只要一个光明正大。” 她一字一句压着嗓子问,轻柔又坚定。皇帝没来由的心慌起来,可他的沉默已经让玲珑知道了他的答案,她突然就笑了,眼泪滴在皇帝伸过去的手上,滚烫的吓人,他几乎是颤抖着把手缩了回来不敢再碰,心痛至极。他要想一想,要想一想…… 于是皇帝落荒而逃,接下来小半个月都没过来,红袖还特别担心玲珑失宠,玲珑却知道皇帝在纠结,不过无所谓,他不来正好,不然她的戏都没法往下演。 下次到了人类世界,有机会的话,玲珑决定去当个演员试试看,来钱快还能考验自己的演技。 她见了皇帝就提名分,他只要喜欢她就会心中有愧,心中有愧便会无颜面对,无颜面对就会不到这儿来,不到这儿来,玲珑才能“小产”啊! 皇帝一开始宠幸小郡主的时候避子汤是一定要她喝的,后来情意渐浓,他又是个好胡闹的,指不定什么时候就发了情,避子汤落了好几次,但玲珑一直没消息,每月诊平安脉也没有大碍,皇帝便没有放在心上。 等到他终于想通了,决定无论如何都要给她个名分,甚至连玲珑的假身份都做好后,才重新回到她身边。只是这一进来,就只瞧见跪在地上的红袖,红袖是他的人,素来对他忠心耿耿,可不知为何皇帝却从其中看出几分怨怼。 红袖能不怨怼么!小郡主这个人,相处久了就知道她是极好的,只要不惹她不快,她绝对是天底下最好伺候的主子。红袖被玲珑揍过几次也骂过几次,但都不痛不痒,久而久之,她对玲珑也有了几分真心,想到小郡主所受之女,饶是红袖也忍不住真实情绪。好在她训练有素,及时掩饰,跪在地上:“……皇上进去就知道了。” 皇帝一头雾水的进去,玲珑正躺在床上似在熟睡,他先是轻笑,满心想把这个好消息跟她说,谁知靠近了才发现她的小脸白的吓人,身上甚至隐隐传来了血腥味。皇帝吓了一跳,正巧玲珑醒来,看到他,很冷淡的问候:“见过皇上。” “可是小日子来了身子不适?传太医看过了么?好些了没有?……” 皇帝问了一连串,玲珑却打断了他:“不能传太医。” “为何不能?你怎能这般不爱惜自己?朕——” “小产之事,知道的人越少越好。” 皇帝一瞬间瞪大了眼,不敢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他下意识地看向玲珑掩在被子下的小腹,薄唇微张,一个字也说不出来。“龙儿——” “皇上不能给我名分,我又珠胎暗结,这孩子自然是不能留的,打掉的话总得小心行事以免被人知晓,怎么能传太医呢。”玲珑语气讥讽,“久居深宫的小郡主怀孕了,肚子里的野种不知道是谁的,留下来也是个祸患,倒不如快刀斩乱麻。” 对一个皇帝来说,江山美人他都有了,那么再多的儿女,也不及他心爱之人为他孕育的。偏偏这个孩子他还不知道就已经消失在了这世间,皇帝如遭雷击,他紧紧将玲珑抱住不管她如何拼命挣扎,埋进她颈窝,玲珑察觉他好像哭了,翻了个白眼,她演技的真实之处就在于一切都有人亲眼所见,虽然那其实是假的。 但红袖信了,皇帝信了就成。 皇帝来的时候有多高兴,现在就有多绝望,尤其是在他看到玲珑淡淡地说日后也不能再怀了,甚至因为这次打胎迄今恶露未止——他捧着她的脸,胡乱地亲着,像个做错事的孩子乞求原谅,但玲珑却拒绝了他要给予的一切。 她之前一直要位份,是不是因为有了孩子?可他却推三阻四总是不肯给她个满意的答复,怨不得旁人,错的都是他!皇帝心中充满了自厌的情绪,他抱着怀里的玲珑,觉着她瘦了好多,鼻息间的血腥味让他心脏阵阵剧痛。 她病着,屋子里的气味也不怎么好闻,可皇帝却觉得她美极了。 他是那样自私又冷酷的帝王,嫔妃们在他面前要小心谨慎维持美好的形象,不得有丝毫纰漏,否则皇上便不会喜欢。可他现在抱着的这个少女决称不上体面,他却喜欢的要命,为她疯狂。 极度的爱意与愧疚交织,皇帝眼眶酸涩泪流不止,他失去的似乎不仅仅是个未成形的孩子,还有什么他自己也说不出,但他觉着日后自己再也不会快活了。 玲珑深深吸了一口气,露出满意的笑容,这份爱总算是到了能入口的时候,这个灵魂也终于是能吞噬掉了。 她摸着皇帝的耳朵,声音柔和充满蛊惑的意味:“那皇伯父是不是应该补偿我呢?” 她又叫皇伯父了,是不是说明她愿意留在他身边了?皇帝用力点了两下头。 “那我如果想吃了你,也一定可以的吧?”玲珑亲了亲他的脸颊,美目含情,宛若星辰。“毕竟你这样爱我。” 当然可以。 只要她想要,那么没什么不可以。 玲珑顿时笑靥如花,驱散一室阴暗。 ———————————— 在宫中住了好几年的玲珑郡主终于出宫了,她梦见亡故的养父母,彻夜难寐,便主动请求带发修行,皇帝念她一片孝心便点了头,册封她为护国公主,大肆赞美。 其后数十年,护国公主始终于山中寺庙修行为百姓祈福,直至皇帝八十岁驾崩,护国公主也因忧思慎重卧床不起,半年后病逝,葬入皇陵。 玲珑小心翼翼地捧着手里的两片龙鳞吹了吹,又擦了擦,虽然她脱掉的鳞片有许多,但毕竟是自己身体的一部分,她还是非常舍不得的,在皇帝体内待了数十年做了数十年的傀儡,肉体消散后,龙鳞便回到了她身边,回收再利用一点都不亏。 她早就回荒海了,留在人间的不过是两片龙鳞所化的傀儡,玲珑打了个呵欠,揉了揉肚子,有的吃总比没有好,她才不挑食呢,挑食长不大。 温柔的海水凝聚在龙女身边,珊瑚床上美丽的龙翻了个身,床头的一只小海螺奏着动人的乐曲,今日的龙宫也一如往日。 小海豚游了进来,在龙女身边蹭来蹭去,它心思单纯,但龙女不在的荒海,时间明明没有意义,它还是觉得许久没有见到她。 龙女幻化为人形,伸手摸了摸小海豚的身子,然后一脚踢开。 太黏人了,烦。 273.第二十五片龙鳞(一) 第二十五片龙鳞(一) 玲珑揉着太阳穴, 仰起小脸看向面前高耸入云的商业大厦——平心而论她是不怎么想进去的,但是没办法, 不进去又不行, 谁叫她今天只是一个可爱的刚毕业没多久的实习生呢?当然玲珑根本没有学历跟工作经验这种东西, 不过无所谓,龙女大人有金手指,随便捏造一个,她说是真的就是真的。 她推了推鼻梁上的黑框眼镜, 眼镜超级大,几乎遮住了她半张小脸, 实习生嘛, 当然是温和无害的小可爱。 今天是她到房氏集团上班的第一天, 说是上班其实就是个实习生, 就这机会还是她作弊搞到的, 今年房氏就招了五个实习生,几乎挤破头, 什么留洋的海归名牌大学的博士都来了, 谁叫房氏待遇好前景好,实习生都能拿到一个月八千块钱的工资, 而且包吃包住有五险一金甚至还有交通补贴!哪怕是在寸土寸金的首都, 只要肯攒,一年下来也能有笔不菲的存款。 实习生的目标之一:转正。 转正后工资翻倍还有加班费以及日常补贴, 房氏的福利一向好的吓人, 但同时对员工的要求也高, 玲珑所谓的实习生其实就是打杂的,她又推了推眼镜,不管怎么说,先混进入再讲以后的事。 很快她就被带到了自己的办公桌,玲珑是个懒虫,她才不做伺候人的事,这就是为什么她根本不想当什么实习生的原因,别人挤破头都想要的机会她其实一点都不想要。 坐在办公桌前百无聊赖的玩扫雷,玲珑一手撑着下巴一手操纵鼠标,其他几个实习生都被分配到了不同部门,他们可跟玲珑不一样,他们勤快极了,是自己的活要干,不是自己的活也抢着干,就是为了给前辈同事们留下一个好印象,因为实习生到最后考核会有一项同事调查,谁也不想掉链子不是,毕竟是这么好的机会。 玲珑一边扫雷一边琢磨,她要是现在直截了当的上去找小房总,是不是不太好? 周围有一阵阴风刮过,这阵阴风还比较乖巧,只刮过玲珑的手臂,不敢对她桌上的文件动一下,因为要是惹龙女大人不高兴了,她分分钟就能掐着鬼的脖子吃了它。 “……你很烦你知不知道。”玲珑瞥了眼身边除了自己谁也看不见的灵魂,因为这个灵魂太烦了,她就把它禁言了,让它只能看只能听却不能说。 玲珑实在不是个同情心泛滥的人,饶逝者生前的经历再悲惨再可怜,她也顶多哦一声然后就准备吃大餐,不过这回的灵魂情况稍微有些特殊。 她是在雨天过马路的时候出的车祸,死了之后没人收殓,灵魂飘荡到荒海,正巧玲珑睡饱了在海上玩,看到了她就抓到手中,本来想直接拍扁了吞噬掉,但是吧……这个灵魂有点特别。 每个逝者的灵魂来到荒海,都是机缘巧合,龙女可以选择听它们说话,自然也可以选择无视它们,这回玲珑心情不错,就没有直接吃掉,而是听她絮叨。 虽然是灵魂,但也会维持着生前的模样,玲珑看了一眼就不想再看第二眼,原因无他——太辣眼睛了,又老又丑绝对不是闹着玩的。 可有什么办法呢?这个逝者的灵魂生前的名字叫做韩芳,她出身于一个简单普通的小镇,老老实实上学读书,大学毕业后跟恋人结婚,婚后不久就有了孩子,但孩子四岁的时候却丢了。 韩芳跟丈夫疯狂地找了几年都没有结果,他们几乎走遍了祖国的每一个角落,无时无刻都在关注着失踪儿童信息,街上看到乞讨的孩子,韩芳也会忍不住上去仔细看看,但很可惜,他们找了几年,没了工作也花光了所有存款,卖掉了车子房子后,丈夫受不了了。这样压抑的生活他再也不想过了,他跟韩芳说他也很爱孩子,可他还是想要一个完好的家。 韩芳却不同意停止寻找,她态度激烈,夫妻俩爆发了巨大的争吵,最后以离婚为结尾。为了找孩子他们没有什么钱,离婚也离的干脆,什么都没有。最后丈夫选择了回家重新开始,韩芳则继续四处寻找,没钱了就打打零工,然后继续上路。因为要找孩子,她的工作时间无法得到保障,只能去做一些零活,餐风宿露,日子清苦,本来年轻漂亮的女人瞬间就被蹉跎的一干二净。 玲珑看到的就是死前的韩芳。一米六八的个子还不到八十斤,骨瘦如柴面目苍老,头发花白,其实她也就三十几岁,很多三十几岁的女人看起来跟二十出头的小姑娘都没有区别。 太丑了。 这是龙女第一时间的感想。 而韩芳只想知道她的儿子在哪里,只想带他回家,玲珑觉得她很烦,就直截了当地告诉她孩子死了,可韩芳不信,玲珑也是第一次遇到这种固执的灵魂,她跟韩芳说的话,韩芳觉得她没有证据就不肯相信,于是玲珑干脆把她带到她生前的世界,让韩芳亲自看看,她有哪句话是假的。 虽然玲珑脾气不好,但她是不屑对一个逝者说谎的。 那就让韩芳看清楚现实心甘情愿被她吃掉,反正她也不是很饿。 韩芳不懂玲珑为什么要带她来房氏集团,这个大公司她生前就有耳闻,但这跟她的孩子在哪里有什么关系?可惜她因为烦人被玲珑闭了嘴,别说说话了,就是一点动静也弄不出来。 虽然身边跟了个灵魂,但玲珑全程视它如无物,权当她不存在,眼看这一盘扫雷就要赢了,办公桌上突然出现一摞材料,把玲珑吓了一跳,鼠标点错,满盘皆崩。 韩芳小心地朝后面退了退,她已经死了,而且死的很惨,可她仍然惧怕玲珑。 玲珑慢吞吞地抬起头,映入眼帘的是一个女同事,早上来报道的时候主管简单地介绍过,叫什么名字她忘了,盘着头穿着职场套装,但一看就是生过孩子还没好好保养锻炼的体型,这会儿跟玲珑说话也很颐指气使:“这个文件你整理一下,一个小时候要。” 玲珑要是没记错她就是个实习生,虽然实习生应该勤快点什么都干帮助前辈同事,但她只是来玩票的又不是来谋取前程的,这明显不是属于她的工作,她为什么要做? 但玲珑这条龙,她自认为自己非常讲道理,也很善良温柔,就没冲女同事说什么,而是安静地重新开了一盘扫雷继续玩起来。女同事把小山高的文件撂到玲珑跟前就继续聊微信去了,把自己的工作推给新人,这事儿她也不是头一回干,老前辈就是有这个优势,新来的能者多劳嘛! 玲珑又玩了几盘扫雷,大概过了一个半小时左右,办公室的门被敲了敲,一个穿西装看起来像是主管的男人进来了,问女同事:“让你整理的文件弄好了吗?” 那一摞文件可不是小数,女同事站起来笑眯眯地说:“您放心,我这就拿给您。” 然后朝玲珑这边走,把文件抱走,从头到尾连句辛苦了谢谢都没说,玲珑懒洋洋地瞥了一眼,没说话,紧接着就听到主管压抑着怒气的声音:“韩玲你搞什么!我不是早就让你整理了吗?你这是什么工作态度?!” 他是真的生气,早上就送过来的文件,早该整理好了,结果他一翻,居然就没动过! 韩玲脸色青一阵白一阵,但对着主管怎么端架子,赶紧道歉认错,保证一个小时后就送过去,主管气得转身就走,幸好他提前来了,不然一个小时后后开会,他们部门连材料都没有,怕不是要被小房总骂死! 等到主管一走办公室就是韩玲的天下了,她踏着怒气冲冲的步伐走过来对着玲珑兴师问罪:“你这年轻人怎么回事,交代你做的第一份工作都做不好,你是不想留在房氏吗?!” 玲珑低头看了一眼韩玲的鞋子,叹了口气,好可怜的小细跟,感觉下一秒就要被韩玲的巨大体积压垮了。她半点不怕,回嘴:“又不是属于我的工作,我就不做,你能拿我怎么办?” 她说话很小声,但眼底挑衅意味浓厚,韩玲在本部门也是横着走的,因为她是某个股东的侄女,一直都挺瞧不起其他同事,工作也经常推给别人帮忙,偷奸耍滑是把好手。 可从来没人敢像玲珑这样不客气地怼她! 同事们看似辛勤工作,实则竖起了耳朵听八卦顺便在心中鼓掌叫好——谁的职业生涯没遇到过几个极品同事?但人一踏上社会很多事情都需要忍耐,就算遇到了不公平对待也要忍气吞声,谁叫人家有后台呢?他们这些普通的上班族有什么办法,为了工资养家糊口,什么也不能做。 不过这小姑娘刚啊!居然敢跟韩玲对上,韩玲可是出了名的泼妇,嗓门大脾气冲还不容人说一句不好,看着小姑娘柔柔弱弱的,没想到这么有胆子。 274.第二十五片龙鳞(二) 第二十五片龙鳞(二) 韩玲虽然是个泼妇, 她的同事们也都深知这一点,不过她自己还是要面子的, 玲珑说话这么不客气还充满挑衅的意味, 要不是周围还有旁人在, 韩玲肯定要好好教训教训她。 一个新来的实习生就敢这么横,以后要是转正了怕不是要上天! 玲珑冲韩玲做了个鬼脸,然后看向韩芳, 意思是让她跟韩玲多多“亲近”一下, 简而言之就是要她去吓人。韩芳屈服于玲珑的淫威之下, 老老实实地趴到了韩玲背上,还对着韩玲的耳朵吹了口气, 满肚子窝火的韩玲正想着要怎么整治玲珑,没来得及想明白就突然觉得有点冷, 整个人打了个寒颤, 真是奇怪…… 她向来以自我为中心, 过去就把空调给关了!这天气关了空调还怎么过, 他们这部门至少有十几个同事!于是就有人抗议了:“韩姐,你怎么把空调给关了啊, 我们这边要热死了。” 韩玲眼睛一瞪:“我正对着出风口快冻死了!年纪轻轻的就这么喜欢吹空调也不怕生病!” 说完就把遥控器放到了自己办公桌上, 准备赶紧整理主管要的文件。玲珑起身,过去, 拿遥控器, 开空调, 调低两度, 一系列动作行云流水无比流畅,看得同事们一愣一愣的,韩玲也惊呆了。 小姑娘是真的刚啊! 韩玲的位置本来不在出风口,但是出风口那这张办公桌斜对着门还靠窗,不仅光线好视野好,偷懒还不会被抓到,于是她一调来这个部门就强迫本来坐在那的女同事跟自己换,那女同事也是刚转正不久,不想跟集团老人闹别扭,更别说韩玲还有后台,就老老实实的换了。夏天的时候天气热,哪个部门不开空调?偏偏韩玲坐在出风口正前方,她不仅要管空调风向,还要控制空调的温度!就这个天气,外面都要四十度了,他们部门空调打的二十八度——因为韩玲说自己不能吹冷风。 “遥控器给我!”韩玲气得站起来,但玲珑更灵活地躲开了,反倒是她自己没站稳险些摔倒。 玲珑拿眼睨她:“臭女人有没有点数,没看到别人有多热吗?其他同事是你亲爹亲妈吗要惯着你?” 韩玲瞪大眼,众同事惊呆了! 玲珑学着韩玲那样子把遥控器拿走了,还故意改了风向就让空调对着韩玲吹,不仅如此,还要韩芳趴在她肩头给她地狱般的快|感。毕竟这么热的天,能免费凉快多少人求都求不来呢! 可韩玲是能吃亏的人吗?她活这么大,脾气暴又不讲理,从来都是别人让着她,是别人息事宁人,今天被个乳臭未干的小姑娘羞辱了不说,还被骂臭女人,她刷的一下把椅子踹开就要过来抓玲珑头发。 玲珑幻化人形的时候,即便是一根头发丝儿都美如画,乌黑浓密顺滑喷香,怎么可能让韩玲这种人碰一下?她也是个不讲理的,从来没有说忍气吞声委曲求全的时候,韩玲一朝她扑,她就瞅准时机一脚踹上了韩玲的大肚子——没有怀孕肚子这么大,踹一脚不痛不痒,全是肉。 韩玲被这一脚踹的往后退了好几步,身体抵到桌子边缘才停下,她几乎要气疯了!玲珑却冲她露出一个恶魔般的微笑:“你敢碰我一根汗毛,我就打断你一条腿你信不信?” 这话要换别人说,韩玲肯定不信,可看着玲珑的笑容,她却畏惧了。一种说不出的恐惧萦绕心头,让她不由自主地扶住了桌子菜没有倒下,然后众同事就见证了一个奇迹! 他们部门之霸韩玲!仗着有后台就偷懒把自己工作推给别人还一天到晚颐指气使的韩玲!被一个小姑娘踹了一脚过后!居然老老实实回到自己座位上工作了! 大佬啊! 众人忍不住用膜拜的目光看向玲珑。 玲珑继续扫雷。 接下来几天韩玲都很安分,不过她偶尔看向玲珑的怨恨眼神让玲珑知道这家伙绝对不会轻易算了,慢慢地,看玲珑没有再理会自己,韩玲的胆子就又回来了,那天从骨子里冒出的畏惧让她觉得是种错觉,她混了这么多年,被个丫头片子给欺负了还一声不吭?那怎么行! 不过韩玲是不敢当众欺负玲珑的,她怕玲珑再踹自己,那一脚虽然没留下什么伤,但却让她疼了好几天,本来韩玲还想去医院拍个片子验个伤好让玲珑知道厉害,结果屁事没有医生还以为她是去做健康检查的。 韩玲又把自己的工作推给一个女同事了,小山高的文件等着整理,这都是韩玲自己的工作,但她上班一贯浑水摸鱼,别人也是敢怒不敢言,谁不知道韩玲上头有人啊,房氏的待遇这么好,谁想不想丢工作,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 忍忍就过去了。 人家女同事自己的工作早就做完了正等着下班回家,桌子上突然就多了一堆,韩玲皮笑肉不笑地说:“年轻人多做点工作没什么坏处,涨涨工作经验嘛!这文件挺急的,明天早上开会要用,别忘了啊。” 众同事习以为常,韩玲这样做也不是一次两次了,但这一次,大家都不约而同地看向了玲珑,小姑娘来部门实习除却第一天展现了不能惹的彪悍以外,看起来柔弱安静又斯文,讨人喜欢得很。 被期盼着帮忙出头的玲珑从自己座位上站了起来,椅子滑开的声音很大,把韩玲都吓了一跳!正在她以为玲珑又要过来的时候,却看见小姑娘拿起背包头也不回地朝办公室门口走了,与此同时,五点钟敲响——下班了。 下班不回家,难道要在这地方替别人出头?她是龙,她又不姓雷单名一个锋。 不想帮韩玲干活就拒绝啊,不敢拒绝就忍着啊,关龙女什么事哦。 看玲珑走了,韩玲顿时得意起来,又开始颐指气使,女同事眼眶一酸,今天她跟男朋友约好一起看电影吃晚饭的……可她实在是不敢拒绝韩玲。 韩玲突然又打了个冷颤,不知道为什么,她这几天总觉得骨头都在发冷,这回是真的不能吹空调了,难受得很,她想了想,甩甩头没当回事,反正前几天去医院验伤医生说她健康无比。 韩芳安静地趴在她背上,龙女大人命令的,而且没让她下来,那就是说明韩芳要一直缠着韩玲,直到龙女大人说可以了为止。 玲珑背着自己的小书包,推了推巨大的黑框眼镜,推了两下还是往下滑,因为眼镜太大脸蛋儿太小,她有点不开心,对着大厦外头能反光的墙照了照,随手扯下眼镜,什么玩意儿,不戴了,不装了,装的一点意思都没有。 按照她这实习生的进度,什么时候能有荣幸一睹小房总的尊容?怕不是得等到地老天荒,于是玲珑学聪明了,直接坐到小房总的车子前,看了下时间,小房总估计还得一会儿才下班,她先去买个甜筒坐着等。 大概六点钟左右,停车场又传来了脚步声,不加班的员工都走的差不多了,玲珑从地上站起来,拍了拍裙子上不存在的灰尘,探出一颗头。 刚刚坐到车里的司机被突然冒出来的一颗头吓得险些心跳骤停!他倒抽了口气,后头的小房总微微蹙眉:“老陈,怎么了?” “有、有人!” 小房总顺着老陈的方向看去,就看到一个女孩子坐在车头,脸蛋儿白生生的,美丽极了,她手指弯曲敲了敲玻璃,用嘴型问:我能进去吗? 小房总面无表情,“很危险,让她离开。” 老陈领命下去,然后不到一分钟又回来了,很羞愧:“少爷,我说不出口……” 小姑娘太漂亮了,眨巴着眼睛看人的时候,谁也无法拒绝她的要求,她只是想进来坐坐,怎么好赶她走呢? 小房总:…… 他推开车门,玲珑盘腿坐在车头弯着身子朝他下车的这边看,感叹一句:“你腿挺长的。” 身材比例也很好,西装衬衫领带都一丝不苟,看起来是个严肃又有原则的人,玲珑觉得他们一定能合作愉快。 小房总走过来,刚才隔着玻璃跟车灯看得不够仔细,靠近了才发觉这姑娘是真的极美,美得令人心醉,饶是小房总也不禁被这目眩神迷的美惊住,好在他自制力强,还能问一句:“你找我有什么事?” 玲珑伸手扯住他的衣袖,十分自来熟:“我有个恋爱想跟你谈一下。” 从没有听过土味情话的小房总维持不住没有表情的面孔了!投怀送抱的女人多了,喜欢他的更不少,可没有哪一个跟玲珑这样跑到他面前这么简单粗暴的! 看似冷淡其实修养很好的小房总说不出刻薄拒绝的话,他看着眼前的少女,肌肤如玉天真可爱,不知道成没成年,小脸蛋嫩的跟什么似的。他薄唇动了动,半晌冒出一句:“……要不你再考虑考虑。” 275.第二十五片龙鳞(三) 第二十五片龙鳞(三) “不用考虑, 我来当实习生就是冲着你女朋友位置来的。”玲珑毫不掩饰自己的企图,然后很苦恼地说,“不过我发现从实习生到你的女朋友这个跨度有点大,我好像很难在短时间内完成, 所以我决定主动一点选择简单一点的方式,你觉得怎么样?你能接受吗?” “不过你不能接受也没用,因为我这个人不接受任何拒绝。” 小房总:…… 老陈虽然坐在驾驶位上, 但耳朵梳的很尖就为了听他们说话, 羡慕的不行,要是他年轻个二十岁,他肯定答应!少爷就是少爷,有这么漂亮的姑娘主动告白,想当年他老陈为了娶媳妇真是一波三折难得要命, 少爷倒好,漂亮姑娘送上门还要犹豫接不接受! 听玲珑说是实习生, 小房总的第一反应是:“你成年了?” “当然!”玲珑觉得自己受到了侮辱, “你要看一下我的身份证吗!” 她掏了掏, 身份证没掏出来倒是掏出来张工作证,展示给小房总看,小房总瞄了一眼, 看到上面写着她的姓名职位还有工作部门,点了下头:“我知道了。” 玲珑拽着他衣袖不撒手:“你知道了是什么意思啊, 你还没说你接不接受我。” 小房总觉得这姑娘挺有趣, 一定要问他接不接受, 可她自己刚才不也说了不接受任何拒绝?他虽然单身了三十年,但也是个普通男人,没有说见到这样的美女能不惊艳不心动的,但是谈恋爱……太快了。“我们对彼此很不熟悉,你这样对你自己也很不负责任,你甚至都不知道我是个什么样的人——” “我知道啊!你有钱长得又帅性格也不错,我觉得足够照顾我了。”玲珑也没说我对你一见钟情没有你不行的恶心话,就是很诚实地告诉他:“我想要个人照顾我,供我吃喝玩乐不用工作那种。” 她不想自己赚钱,好麻烦哦,还是找个饭票比较好,到时候离开这个世界还能吃掉一份爱,稳赚不赔。能在那么多候选人中挑了小房总,龙女大人觉得小房总应该为此感到荣幸,她可不是随随便便什么人都要的。 老陈恨不得冲出来替他们家少爷答应了! 小房总也没想到玲珑不跟自己谈真爱,他看着眼前的小姑娘,换做其他人他早转身离开,可玲珑……谁也不会忍心对她太苛刻的。“没有人照顾你?” 玲珑立刻开始卖惨:“是啊是啊我没有爹妈没有亲戚也没有朋友就只有我自己我好可怜啊,而且我还没有存款!我的日子过得好艰辛,我不想上班我只想有个人照顾我让我躺着让我玩!” 小房总从没见过把自己心愿说得这样清新脱俗的姑娘,别的女人就是功利心再重都知道在人前表现的不食人间烟火,这姑娘……小房总觉得自己有些理解为什么她总是自己一个人。 可是话说回来,他不也是孑然一身么,有的亲人,有还不如没有。 心底那点同病相怜终究占了上风,小房总转身拉开车门:“上来吧。” 如愿以偿的龙女大人立刻欢天喜地地跳下车头,她动作利落毫不拖泥带水,看得小房总还紧张了一下怕她摔着,结果人家稳稳当当的落地了,坐到车里还很熟练地打开车上的小冰箱然后——“没有饮料也没有零食啊!” 小房总说:“我不吃那些。” 玲珑嘟着嘴:“那你下次随身带一点嘛,我喜欢的。” 小房总不说话了。 老陈好奇的要命,一边开始一边忍不住从后视镜里偷窥,被小房总抓了个正着,老陈清了清嗓子:“呵、呵呵。” 小房总给了老陈一个略带警告的眼神,又朝左边去了去,这么大的后座,玲珑却非要往他身边挤,小房总让了又让,最后轻声问:“你不可以坐好吗?” 这是哪里来的柳下惠! 玲珑反问:“我想靠你近一点不行吗?如果可以的话我比较想坐你的大腿。” 她热情的让小房总这样的人都有点汗颜,面对着玲珑发不出脾气还忍不住顺着她的意思,小房总隐隐觉得未来会如脱缰野马一去不回头,包括他。 伸手将隔板放下,老陈露出失望的眼神,少爷好小气啊,都不让他这种中年男人听听年轻人是怎么谈恋爱的吗?好奇死了,他也想学习一下回家哄老婆。 看小房总那架势像是要跟自己说教,玲珑端正坐姿双手托腮:“你要对我说什么?” 本来的确有话说的小房总被这么一问反而说不出话来,只能问:“你不是住在公司安排的宿舍里吗?” 提到这个玲珑就有话说,“一套房子住四个人,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奇葩之处,我到的第一天就揍了一个把男朋友朝宿舍带还让他穿着三角裤到处走的室友。” 玲珑下手又快又狠还不讲理,一开始她还是愿意好声好气说的,可提醒了之后那女人居然怼她说嫌有男人就别住,那臭男人在边上还呵呵笑的一脸猥琐,三角裤穿在身上都松垮垮的可以想见兄弟有多小到底怎么好意思出来见人的? 然后玲珑不跟他们废话直接上手揍,揍得两人哭爹喊娘,男人被玲珑一脚踹出去,就穿着个三角裤引发一片尖叫与拍照,女室友的待遇稍微好一点,被玲珑关阳台上去了,第二天也没把她放出来。 剩下两个室友一个基本上不会来,一个喜欢带人回来蹦迪,被玲珑揍了一顿也都好了,玲珑神清气爽甩甩拳头,能用暴力解决就不用动嘴皮子,揍怕了自然就不会再犯了不是?舒服着呢。 她、就、是、这、么、不、讲、理! 小房总被她的一系列丰功伟绩震惊的说不出话,他看着这美丽的小姑娘得意洋洋地跟他讲述自己是如何揍人的,又看了看她的小身板儿,她是哪里来的力气揍的人毫无还手之力? 然后玲珑拍了拍他的肩:“放心,只要你照顾我,我就罩着你。” 小房总失笑,他有什么地方需要她来罩?怕不是反过来。 “你笑起来多好看啊,干嘛总是板着一张脸。” 听了这话小房总才意识到自己今天笑了多少次,明明跟她认识才半个小时,却已经笑了好几次了。 “不过要是笑的话就只对着我笑吧。”玲珑大胆地摸了下他英俊的脸,“我占有欲特别强,我需要你啊。” 小房总被她冰凉却柔软的小手摸了下脸,条件反射的要躲,克制住了。“……谈恋爱没有这么快的,我们还是先从朋友——” “谁想跟你做朋友?!”玲珑不敢置信地看着他,“要跟我做朋友的人多了去了,我才不要什么朋友!我就要个能照顾我陪我睡觉的男人!”或者女人也不是不可以。 小房总薄唇微动,说不出话。 “而且谁说谈恋爱没有这么快的,你要是活在几十年前都不敢相信有智能手机呢。”玲珑屈起右手食指敲了敲小房总的脑门,“现在开始我给你三秒钟时间考虑要不要答应我,我数到三,三!” 还没来得及考虑的小房总:…… “好了你答应了,那就这样了,我今天就住你那。” 小房总想了又想,最终叹了口气,“希望你不会后悔,我是个很无趣的人。” “没事。”玲珑冲他眨了一只眼睛,“我特别擅长找乐趣。” 不知道为什么,小房总老觉得她这句话说得怪怪的带着颜色,他又不好深究,只能继续沉默。玲珑笑得不行,真纯情啊真可爱,这样的人,旁人眼里或许是无趣木头不解风情,可玲珑喜欢着呢~闻起来香,吃掉也美味。 她顺利入侵小房总的家,他是一个人住一栋三层别墅,同个别墅区住的全是有钱人,家里还有佣人,玲珑就喜欢这种被人伺候的生活,不是必要的话她一点苦都不想吃,谁爱吃谁吃。 小房总回家第一件事是洗澡换衣服,然后下来吃晚饭,餐桌上向来只有他一人,这回却多了个女孩,让他有点新奇,也有点快乐。 他也不是一开始就这么孤独的,他也曾有过美满的家庭,只不过后来他失去了,宁可自己一个人,也不愿意再回到那个家。时间一长,他都忘了自己曾经也有过家。 这点小小的伤感很快消失不见,小房总又想笑了,他看着玲珑吃得香,她的家教很好,虽然吃得很快,却非常享受非常优雅,连带着小房总的胃口都被吊了上来,比平时多吃了两倍的饭菜,吃完了才觉得撑。 玲珑就拉着他出去散步,绕着小区公园走一遭,这会儿不少人都在外面,同住这里的许多都是商业上的合作伙伴,于是他们朝人少的地方走,别墅贵的吓人,物业跟绿化当然也都是一等一的好,玲珑蹦蹦跳跳地走在前面,小房总跟在后面,没见过这样鲜活快乐的人,可他并不讨厌,甚至被感染到。 这点愉悦很快就被玲珑打破,她突然停下来,转过身想起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来着?” 276.第二十五片龙鳞(四) ,最快更新荒海有龙女最新章节! 第二十五片龙鳞(四) ……小房总看得出来, 玲珑是认认真真问的,完全不是在跟自己开玩笑。饶是向来喜怒不形于色的他, 此时此刻也不由得嘴角抽搐了一下:“你不是实习生么, 怎么连我叫什么都不知道。” 就这还说有个恋爱要跟他谈一下, 小房总觉得自己肯定是被骗了。 玲珑就很理直气壮道:“我以为你姓房单名一个总字, 应该不是吧?” 小房总气乐了, “不是, 我姓房名大款。” “房大款。”玲珑嫌弃死了。“好俗气啊,你有没有想过改名字?” 她还真就信了?小房总抿着薄唇, 加快脚步超过玲珑, 淡淡地说:“我叫房英畴。” 玲珑的表情有点一言难尽:“也难怪。” “是英气的英, 田字旁的畴。”小房总都不用看就知道玲珑在想什么了,肯定是把他的名字听成应酬了。不过也很少有人这样叫他名字,为了把他跟他父亲区分开,员工们以及商业伙伴都是叫小房总,家里佣人是叫先生,大宅那边的叫少爷,房英畴自己都不记得有多久没人教他名字了。 虽然大家是小房总小房总的叫, 但公司现在却是房英畴掌控大权,老房总基本上是什么事儿都不管当了个甩手掌柜,当然他是想管的,可惜这个儿子太厉害根本不给他机会。能维持表面上的风光, 房英畴已经很给这个名义上的父亲面子了。 他之所以到了三十岁身边连个女人都没有, 很大一部分都是因为他这个父亲。 老房总当年是个一穷二白的穷小子, 初中毕业去大城市打拼,因为长得好又能说会道,被大老板的女儿看上了,两人谈了没多久大小姐就怀了孕,那个年代怀孕不结婚可是大事儿,要被人戳着脊梁骨骂的,大老板再不愿意再看不上老房总,也架不住女儿一哭二闹三上吊。 这一结婚,女婿就算半个儿,大老板的产业慢慢就被老房总接手了,他的确是有本事,很有商业头脑,没过几年就把事业发扬光大,在外头表现的也不错,人人都觉得他们是模范一家。 如果最后没闹出那么回事的话。 老房总虽然是个穷小子,但长得好看,上学的时候就有很多姑娘喜欢,跟大小姐谈恋爱之前,他在乡下老家就有个青梅竹马,两人黏糊得很,一直瞒着老丈人这边,直到老丈人死了,老婆不管事,他羽翼丰满了,才把人接回来,当着老婆的面说以后要住在一起。 这么不要脸的话也就老房总能说出口了,小房总的妈妈就这样被气得卧床不起,偏偏老房总有手段,他那小青梅也不是个省油的灯,两人早就盘算好了要谋这边的财产,现在经济大权都在老房总手上,他早就不乐意伺候比琉璃还娇贵的老婆了。 小房总的母亲郁郁成疾,没过几年就割腕自杀了,小房总在那个家过得也没多好,唯一能让他平平安安长大的,就是老房总跟他那小青梅可能造孽造多了,一直没能生下个一儿半女,老房总就小房总一个儿子,还指着他传宗接代呢。 就为这,两人没少看病喝药折腾,就是想再生个小孩,折腾了二十年还真叫他们成功了,就是小儿子太小,根本没法跟小房总抗衡,而小房总也不是个简单角色,老房总以为这是自己儿子就掉以轻心,被小房总反杀,攥在自己手里的股份全被弄走了。 要说小房总对老房总还有没有感情,那用脚趾头想想都知道没有,他外公跟妈妈死的时候他就记事了,他永远都记得外公是个多么慈祥的老人,母亲又是多么温柔多情,至于父亲?童年时期的慈爱温和,都比不过翻脸后的冷酷无情。 如果不是老房总的姘头生不出儿子,小房总怕是也活不到今天。 他心里能没有恨? 当然有啊。 可他就是什么也不干,钝刀子割肉,几年前他彻底在公司站稳脚跟,老房总就被踢了出去,现在虽然人人都叫一声老房总,但谁还拿他当回事儿?尊敬他是因为他的儿子房英畴,可是这里面的弯弯绕绕恩怨情仇,外人压根不清楚,还以为这对父子关系有多好呢。 “哦。”玲珑觉得自己有必要也报一下自己的名。“我是王字旁的玲王字旁的珑。” 房英畴对着她也生不起气,就觉得她挺可爱的,摇摇头朝前走,他人高腿长,一步顶玲珑两步,房英畴看着严肃,其实挺细心,没走几步就发现了,便刻意配合起玲珑的步伐,玲珑就顺理成章地拉住了他的手,很正经地说:“我有夜盲症,你要牵着我走路。” ……小房总就看了看小区路灯,亮的跟白昼似的。 掌心的小手柔若无骨,触感极佳,他鬼使神差的不想松开,就这样牵着玲珑逛了两圈,等消食的差不多了才回去。 晚上睡觉前玲珑问他:“你考虑好了吗?要不要跟我谈恋爱?” 房英畴说:“考虑好了。” 然后又说:“不过还是太快了,我们得处处看。” 玲珑觉得他好龟毛,她这样一个大美人,又天真活泼机灵可爱,他有什么好考虑的?换个正常人早嗷嗷叫扑上来说好了,不过她也没说什么,而是催促:“那你快点啊,等你确定了要谈恋爱就告诉我,然后我就不上班了。” 房英畴看了她一眼,玲珑一旦都不羞愧,理直气壮地说:“干嘛,谁想天天朝九晚五跟那些沙雕同事勾心斗角?这种职场生涯我才不喜欢,你要是跟我谈恋爱,难道不应该照顾我吗?” 如果他不照顾她,那她干嘛选他?随便找个有钱长得好看的人不就成了? 过了几秒,房英畴说:“有道理。” 那当然,玲珑觉得自己说什么都有道理。 第二天她就坐房英畴的车去上班了,完全没有一般女主角跟男主角主动划开距离以免有人看见了说闲话的意识,于是就有人亲眼目睹新来的超美实习生从小房总的豪车上下来,这两人该不会有什么关系吧! 大家明面上是不敢嚼舌头的,背地里却传的飞快,韩玲自然也听说了。 不过不管玲珑跟小房总有没有关系,韩玲都不敢再来找玲珑麻烦了,这是个刺头儿,虽然是个初出茅庐的小姑娘,但脾气大下手狠,韩玲不信邪了几次都被揍得哭爹喊娘,可一到医院那就是屁事没有什么都验不出来。 但她肯定是不会放过玲珑的,这个年纪长得漂亮的小姑娘心思都不纯正,就想巴上个有钱人捞点好处吃青春饭,韩玲才不会让玲珑这么得意呢! 结果下午房英畴就主动来找玲珑了,还让她提前下班,顺势若有似无地看了韩玲一眼。 玲珑才不管周围有多少人,欢天喜地地朝房英畴怀里扑,男人高大英俊体态修长,穿着西装的样子真是超级帅,他稳稳地接住玲珑,像是已经习惯了她听风就是雨的性子,“收拾下东西,先下班。” “扣工资吗?”龙女眨巴着明亮的眼眸,“我这个月可是要拿全勤的,决不迟到早退。” 原本心情不是很好的小房总顿时轻笑,他本就长得好看,只是平日里总是没什么表情,性格又严肃,才叫人觉得高不可攀,一笑起来就特别的温柔,非常对玲珑的胃口。 她说过他笑起来很好看,不过最好只对着她笑。 玲珑没什么东西收拾,她对工作不上心,但对下班特别积极,包包早就整理好了,拽起来就走,全程没搭理韩玲。 韩芳还在她身上趴着,她就又开始想跟玲珑作对,不死也得脱层皮。 到了车里小房总才跟她说了目的地,居然是要带她去房家大宅,说是房家大宅,准确点来说应该是赵家大宅,他的外公姓赵,现在的房氏也是在当初的赵氏基础上发展而来,只不过外公跟母亲死了之后,老房总迫不及待地就把情人接了进来。 车子里有点暗,遮住了房英畴眼底的暗色。 “你不用在乎他们,也不用怕。”他这样跟玲珑说,“你是什么样的,就是什么样的,我会给你撑腰。” 玲珑撇撇嘴:“我才不怕呢。” 她不知道遇到过多少自以为高贵看不起她的人类了,完全不懂他们的优越感是打哪里来的,龙女大人都没他们那么嚣张,这让玲珑觉得自己的脾气还是很好的。 房家大宅占地几千坪,光是后花园就一望无边,还有游泳池足球场花房等种种设备,本来这房子是记在房英畴母亲名下,只可惜他的母亲温柔单纯,外公死后就被老房总哄着过户到了老房总名下。 “总有一天,我会把它拿回来。” 房英畴这话说得很轻,但玲珑听懂了,她握紧拳头:“要的要的,我不喜欢那个游泳池的设计,到时候能填平了重建吗?” 房英畴顿时好笑地看了她一眼,这姑娘完全不拿自己当外人啊。 277.第二十五片龙鳞(五) ,最快更新荒海有龙女最新章节! 第二十五片龙鳞(五) 老房总不是个好糊弄的人, 相反地他非常精明,房英畴跟他过招不容易, 也就是近几年他才把权力抓稳,而到了他手里的,老房总就别想要回去了。老房总觉得房英畴毕竟是自己儿子,还能对他做什么不成?而且他也给妻子跟小儿子购了好几套房产, 甚至还给他们存了一笔数目惊人的钱, 要是哪一天他真死了,孤儿寡母的也不至于被大儿子磋磨。 至于他没死之前, 那肯定就是要在大宅住的, 该花钱就花钱该享受就享受,房英畴是他儿子不该孝顺他么? 他可能死都想不到房英畴一毛钱都没打算给他跟他的妻子儿子留,包括这栋已经记在老房总名下的大宅, 房英畴也是要收回来的, 这里应该姓赵, 不应该姓房。 一到大宅他就主动牵起了玲珑的手, 两人维持着亲密的模样走入客厅,客厅的沙发上正坐着老房总,老房总身边还有个正在削苹果的女人, 她打扮的珠光宝气雍容华贵,保养得宜,看起来也就四十出头, 是那种很有气质的贵妇人。 不过野鸡就是野鸡, 在房英畴眼里, 这女人永远都是当年那小人得志的模样,就算披了一层人皮也没法改变骨子里是个畜生的事实。他像是完全没看到这夫妻俩,带着玲珑在沙发上坐下,让管家送一杯果汁来。 老房总在外人面前被儿子下了面子,气得吹胡子瞪眼:“你的家教呢?就不知道打声招呼?!” 没等房英畴回话,贵妇人就打圆场了,“好了好了你别生气了,医生说你血压高情绪不能波动太大,英畴让着你爸点,他都五十多了,经不起气的。” 房英畴嘲讽的话还没说出口,玲珑就扑哧一声笑了。她生得极美,笑起来更是灿烂耀眼,这会儿瞧了贵妇人一眼,用嗔怪的语气跟房英畴说:“你这后妈真有趣,听这口气我还以为她是你亲妈呢。” “我没有这种不知廉耻的亲妈。”房英畴淡淡地说。 贵妇人没来得及说话老房总就生气了,他最看不得别人对他老婆不好,在他心里他老婆是最好最值得疼爱的女人,就觉得全世界的人都该跟他一样疼他老婆,觉得他老婆好,这会儿听玲珑跟房英畴你一言我一语,气得指着玲珑鼻子骂:“哪里来的没家教的东西!房英畴你别什么不三不四的人就朝家里带!你老子还没死!” 玲珑惊呼了一声,以小可怜的模样扑进房英畴怀里嘤嘤嘤:“好可怕哦,人家做错了什么吗?我们不是光明磊落的谈恋爱吗?我又不是小三,怎么会没家教?英畴你爸爸素质好差啊。” 房英畴摸了摸她柔软的黑发,眼底闪过笑意,这会他是真的相信玲珑不怕了,她非但不怕,而且战斗力惊人。“他素质要是高,也不至于看上那样的女人。” 玲珑点点头:“有眼光还是你有眼光,幸好你不像你爸。” 两人一唱一和,愣是一个脏字没有把老房总气得直喘气,贵妇人是真的担心他,因为老房总要是真有个什么三长两短,他们娘俩就没好日子过了,谁不知道这个继子恨毒了他们,现在看着风平浪静,指不定背地里憋什么坏招呢! 眼看那女人惺惺作态,给老房总又是拍背又是找药又是倒水,房英畴不为所动,老房总咳的再厉害脸涨得再红他也无动于衷,“叫我回来干什么?” “我不许你跟这种女人来往!”老房总好不容易咳嗽完了,通红着脸咆哮,“咱们家有头有脸,你看上这种女人,我的面子朝哪儿搁?” 玲珑嘀咕:“干嘛逼着人家去找乡下出身初中都没上完还当小三的文盲女人啊。” 房英畴嘲讽道:“你娶了那种女人,也好意思要求我?” 他是完全不掩饰对后母的鄙夷与恶意的。玲珑拉着他的手把玩他修长微微长了茧子的手指,看了眼老房总,“你这个人好不要脸啊,自己攀高枝骗了老婆家底然后把老丈夫跟老婆气死娶小三,就让你儿子也学你啊?那你还是教你小儿子吧,小孩子小点儿潜移默化能变坏,英畴这么大了性子定了,你教不坏了。” 这到底是从哪里找来的牙尖嘴利的小丫头!老房总又被气得咳嗽起来,女人真急了,指责房英畴:“千错万错他都是你亲生父亲,你难道要把他气死才甘心?!” 房英畴微笑:“当然不会。” 气死太便宜他了。 玲珑看着这两人都有点恶心,她问房英畴:“你后妈叫什么名字啊?” 房英畴回答说,“林翠花。” 玲珑爆笑。 林翠花脸色通红:“你不要胡说八道!我叫林碧华!” 房英畴瞥了她一眼,没说话,反倒玲珑感叹了一句:“怪不得总是说一些不要碧莲的话,人如其名。” 林碧华气得要死,她跟老房总一起长大,老房总叫房耀祖,家里人都没什么文化,林碧华上面还有两个姐姐,一个叫林荷花一个叫林杏花,后来这个名字一直用到她跟老房总结婚,出去了人家问她叫什么,说叫林翠花,人长得再好也显得土气,老房总就给她改了个名字叫林碧华,林翠花这个名字多少年没人叫了,偏偏每次房英畴都直呼其名。 林碧华后悔死了没趁房英畴小的时候弄死他以绝后患,现在她的儿子什么都得不到,好处都给房英畴占了!都是耀祖哥的儿子,凭什么房英畴占大头?那应该是属于她的儿子的! “行了。”房英畴站起身,对玲珑伸出手,握住她的小手把人拉起来,“知道你今天叫我回来干嘛,我也把人带回来给你看看,不管谁跟你告的状,最好别让我查出来,否则叫他吃不了兜着走。” 说白了他愿意回来这一趟就是要气老房总,否则平时一年他也不回来一次。 玲珑走之前对着老房总跟林碧华做了个鬼脸,说林碧华:“你脸上好多皱纹啊,你今年是六十了吗?” 当然这话完全是刺激林碧华的,林碧华保养的很好,看起来挺年轻的,可保养出来的年轻跟真正的年轻不一样,和满脸胶原蛋白的玲珑比,林碧华那绝对算是个老女人,还是个浓妆艳抹的老女人。 野鸡插了凤凰的毛,骨子里也仍然是野鸡。 房英畴每次回来大宅心情都会变得极差,这次却是个例外,他目光柔和的看着玲珑,玲珑就问:“怎么了,是因为我太英俊所以爱上我了吗?那你要趁早讨好我,因为爱上我的人实在是太多了。” 闻言,房英畴忍不住笑起来,驱散一室阴霾,他甚至抬手捏了捏玲珑软嫩的脸蛋儿:“你呀。” “我怎么了。”玲珑拿鼻孔看他,“我不是很完美吗?” “是是是。”房英畴连声应。“很完美。” 玲珑满意地把他的手从自己脸蛋上拿下去,趾高气昂道:“知道就好,那还不快点跪下来舔我的脚。” 房英畴顺势看向她的小脚,轻轻咳嗽了一声,她的小脚非常白嫩可爱,目测还没有他手掌大,脚趾甲染着漂亮的酒红色,越发衬托肌肤娇嫩如玉。 玲珑就是随口一说,没当回事儿,结果过没两天韩玲就从办公室消失了,听说是因为工作态度不好被开除了,连带被赶出去的还有一个小股东,说是小股东,真的很“小”,手上只有百分之一的股票……韩玲的亲戚就是他,现在亲戚一倒韩玲也凉透了。 韩玲来收拾东西的那天玲珑也在办公室,韩玲收拾东西的时候玲珑就站旁边,为的是监督她会不会拿走属于公司的一针一线。房英畴的就是她的,也就是说这些都是她的东西,绝对不能让韩玲占便宜。 玲珑盯着韩玲。 韩玲觉得丢脸极了,偏偏现在她不能继续在部门横行霸道,曾经被她欺压的同事都好整以暇的看热闹,个个脸上都写着四个大字:幸灾乐祸。 她快速收拾了东西抱起来就走,背影快的跟有人追似的,而在玲珑的示意下,韩芳继续贴着韩玲的身…… 下了班房英畴带玲珑去吃大餐,她就问他韩玲是怎么回事,房英畴便告诉她,他们的事情正是韩玲朝上头说的,韩玲那亲戚帮老房总干了不少事,老房总这才打电话让他回去。房英畴一查出来,二话没说就把人踢出了公司,包括那个韩玲。 玲珑听了却意味深长地往椅背上靠了靠,嘴角微微一抿,房英畴觉得她这个表情相当奇怪:“怎么了?” 玲珑问:“你就不好奇为什么一个只有百分之一股的小股东,能跟房耀祖关系那么密切吗?” “你想说什么?” “你那个同父异母的弟弟今年多大了?” 房英畴想了想:“十岁了吧,也可能更大点。” 玲珑哦了一声,“你掌权几年了?” “五年。” 其实房英畴大学刚毕业就进了公司,但真正把公司捏在手里也就是近几年的事。 278.第二十五片龙鳞(六) 第二十五片龙鳞(六) “那在你还没有掌权之前, 你都在做什么?” 房英畴看了玲珑一眼:“努力掌权。” 玲珑撇撇嘴, “行吧。” 她问这话绝不是无的放矢,房英畴觉得玲珑应该是有什么事情瞒着自己,他捧住她的小脸蛋,强迫她跟自己对视:“你是不是有什么事情没有告诉我。” 玲珑眼神飘移,上下左右看总之就是不看眼前的房英畴, 声音也干巴巴的:“没有啊,我怎么会有事情瞒着你,我这么单纯,什么都不懂的。” 房英畴会相信她才有鬼,他捏她软嫩的脸蛋:“说实话。” 玲珑就问他:“你相信世界上有鬼吗?” 房英畴:…… 他想过无数种可能, 也想不到玲珑会问自己这种问题。要不是平日里知道这是个怎样机灵的姑娘,他几乎要以为她是傻掉了,子不语怪力乱神,房英畴是生长在现代科学下的人类,怎么可能会相信世界上有鬼? 玲珑用脚趾头想想也知道房英畴肯定是不信的, 她很想跟他说看不到不代表不存在, 不过还是忍住了。“那你想不想见鬼?” 房英畴这辈子都没遇到过这种奇怪的问题,他薄唇微抿,说:“不了吧。” 玲珑顿时失望地叹了口气, 不过转念一想,道:“你想见短时间内也见不着, 它跟着韩玲走了。” 韩玲?就是那个被开除的小股东的亲戚?房英畴根本没把对方放在心上, 更想不出玲珑问的奇怪问题是怎么跟韩玲扯上关系的。玲珑先是把自己的小脸从房英畴手里拯救出来, 然后用老师的口吻循循善诱:“你仔细想想,你那个同父异母的弟弟,以前是不是身体不好?” 这个房英畴没打算瞒着玲珑,因为很多人都知道:“他有先天性心脏病,不过做了心脏移植手术,现在挺健康的。”只可惜是林翠花养出来的小孩,跟老房总那样的夫妻俩,能教出什么好小孩来? “他做心脏移植手术的时候多大了?” “……五六岁吧,我没注意过,不关心。” 对房英畴来说,那个同父异母的弟弟是死是活跟他都没关系,他虽然怨恨房耀祖跟林翠花,却对小孩没什么恶意,毕竟小孩不能选择自己的出身,可他以后会长成个什么样的人,不在房英畴的关注范围内。眼下听到玲珑的几个问题,房英畴立刻察觉到了不对劲:“你的意思是……” “我可什么都没说,我又没有证据。”玲珑狡黠地看着他,“你要是想知道,我只能给你个大概的方向,然后你自己去查。” 房英畴听明白了,合着这姑娘之前问他相不相信世界上有鬼啊想不想见鬼啊,最后是在这等着他呢?“这跟你又有什么关系?为什么你这么关心?你说想跟我谈恋爱,不会是骗我的吧?” 如果是在他已经很喜欢她的这时候说谈恋爱是开玩笑的,房英畴不保证自己会不会掐断她白净的小脖子。 玲珑有着旺盛的求生欲,她选择立刻投怀送抱,在房英畴怀里打了个滚:“我是那样的人吗?我当然是因为想跟你谈恋爱才跟你说事儿的嘛!你说你想不想知道?” 其实她去查也不是查不出来,但有房英畴这样的聪明人给她使唤,何乐而不为?现在韩芳被她扔去贴着韩玲,想来要不了多久也该回来了,很多时候龙女不喜欢面对人类的大悲大喜恩怨情仇,对她来说根本无法理解。 她也就是给房英畴一个方向,让他去查,以他现在的本事,可能查得出来,老房总虽然手段也厉害,但到底输房英畴一筹,不然也不可能被房英畴压制的这么惨,而在房英畴心里,老房总这个父亲有还不如没有,如果能有个正大光明的机会教训老房总,玲珑觉得房英畴绝对不会拒绝。 老房总一倒,林翠花的战斗力几乎等于零。她是靠什么那么嚣张的?还不是因为老房总在背后给她撑腰? 得了玲珑的话,房英畴还真去查了,他之前对同父异母的弟弟房幼文并不关心,知道对方有先天性心脏病,没想过弄死对方,却也没想过帮忙,权当没有这个人,所以房幼文做了心脏移植手术,房英畴也完全没在意。房幼文做手术的时候老房总忙得要死,正是那段时间给房英畴钻了空子,此后一举将老房总击溃,掌控公司大权。 可这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每年等待心脏移植的病人不少,报了名填了单子后都是要排队的,可能够配型的来源光明正大的心脏太少了!于是有些人就起了别样的心思。 房幼文血型相当特殊,本来就难找配型心脏,因为他的特殊血型更是难上加难。老房总是真心疼爱这个老来子,房英畴虽然是他的第一个儿子,可他并不喜欢他,而房幼文是他最爱的女人给他生的,无论如何他都要保住他的命。 房幼文的配型心脏来源不明!根本就不是像正规渠道出来的! 房英畴让人继续往下查,越查越让他心惊!房耀祖跟林翠花两个人为了房幼文做出来的事让他不敢相信世界上居然有这样自私自利贪婪无耻的人! 跟房幼文心脏配型的是个年岁差不多的小孩,经过调查房英畴拿到了那个孩子的照片,照片上的孩子被打理的很干净,看镜头的时候还带着笑,可他怕是永远都想不到,这是他在人世间留下的最后一点痕迹。 玲珑悄悄推开书房的门,扑到了房英畴背上。他习惯了背着她,下意识的一手拿资料一手扶住她的粉臀免得人掉下去,玲珑伸头看了看资料,就看到上面的照片了,叹了口气。 跟她在一起久了房英畴也知道她是个没心没肺无法无天的性子,成天快快乐乐无拘无束,还是头一回听她叹气。“怎么了?” 玲珑伸手摸了摸照片上白白胖胖的小孩:“这小孩儿挺好看的,他妈妈很爱他。” 房英畴注意到她说的是“他妈妈很爱他”,而不是“他爸爸妈妈应该很爱他”。他蹙起眉:“玲珑,你是不是知道什么?” 玲珑嘟着嘴:“我能知道什么,这些跟我又没有关系。” 房英畴捏了下她粉嫩的屁股,有点疼,睚眦必较的玲珑顿时报复地在他肩头上咬了一口:“这孩子是你那个爹买来的,养了一段时间,弄得健健康康白白胖胖才取心脏给你弟弟配型。”唯一让人欣慰的,就只剩下这孩子死的不痛苦了,他还做着回到爸爸妈妈怀里的美梦,然后被麻醉,躺到了手术台上,之后就再也没有醒来。 房英畴握紧了拳头,气得浑身都在颤抖,打死他也想不到房耀祖跟林翠花能做出这种猪狗不如的事!买个孩子回来,挖了人家的心,给他们家的孩子移植? 他们家的孩子是孩子,别人家的孩子就不是孩子?! 这是人能做出来的事么?他们还不如畜生! “不要生气啊。”玲珑亲了亲他的脸颊,“生气又有什么用。” 当然没有用。 可房英畴肯定不会视而不见。幸好他不是给房耀祖带大的,而是由他那位睿智的外公抚养长大,性格严肃又一丝不苟,哪怕做生意也讲究光明磊落,跟他那亲爹完全是两种人。 房英畴深吸一口气,“我得先找到这孩子的家人,之后的事我来处理。” 搜集证据,让那两个畜生不如的东西坐牢去。 玲珑就又叮嘱:“要是找到了孩子的家人,先告诉我。” 房英畴沉默地点了下头。 接下来一整天他心情都糟糕透了,那张照片上笑得很乖巧可爱的小男孩让房英畴心都在疼,他耻于承认他有个那样的父亲,这个事实让他心底充满了自厌的情绪。 而玲珑这边,韩芳终于也回来了。身为一个灵魂,她看起来很是失魂落魄,玲珑抬眼瞄了她一下,不是很想开口。这其中究竟发生了什么她最清楚,可她冷眼旁观淡漠以对,人世间的苦难于她而言没有丝毫意义,也无法打动龙女的心。她愿意为韩芳做这么多,不过是为了韩芳的灵魂。 那是她的食物,她想得到食物,就得付出点劳力,玲珑觉得这还是很公平的。 韩芳,韩玲,光从姓氏上就有些微妙,跟了韩玲这么多年,韩芳应该也摸清楚对方的身份了。 人类啊,真是一种有趣的动物。他们能重情重义至死不渝,也能背信弃义寡廉鲜耻。可对韩芳而言,最终的真相,一定不是她想要知道的。 所以说她为什么一定要亲自得知答案呢?直接被龙女吃掉,万事不知难道不好么? 玲珑一边吃着薯片一边想。 应该也用不了几天了,房英畴的人办事很麻利,而且玲珑给足了提示,老房总估计还以为这事儿没人知道呢,毕竟全国上下每年都有数不清的走失儿童,有些一辈子都找不到,谁能知道他在其中扮演了什么角色? 279.第二十五片龙鳞(七) 第二十五片龙鳞(七) 真相从来都是无情且残酷的。 追逐真相的人, 最终都会狠狠地伤害到自己。 房英畴知道他父亲不是个东西,也知道林翠花有多么的贪婪无知,但恶意永远不吝于想象。等到他看到了孩子的最终资料, 还是被上面所写的每一字每一句震惊的不复言语。 他把玲珑紧紧抱在怀里, 宛如溺水之人拥抱浮木, 一旦松手便是万劫不复, 惟独抱着玲珑,才让他冰冷的心有了些许温度。 “……他们还是人吗?” 安静的房间里,只听得到房英畴沙哑的声音,他看着桌上摊开的资料, 又重复问了一句, “他们还是人吗?” 问的是房耀祖跟林翠花, 也问的韩有民跟孙树。 韩有民是韩玲的亲叔叔, 也是房氏的一个小股东,而韩有民之所以能成为房氏股东,恰恰就是在房幼文的心脏移植手术成功后。至于孙树, 则是孩子的父亲。 韩芳很小的时候父母就离婚了, 各自组建了家庭, 她是个女孩子,也不讨爷爷奶奶喜欢, 很坚强的一个人长大,靠着奖学金跟打工费养活自己, 大学毕业后参加工作, 跟恋爱了数年的男朋友结婚, 婚后第二年就有了孩子,也就是那个被房耀祖花钱买下给房幼文提供心脏的“器皿”。 她给孩子取名叫孙靖,孙靖聪明活泼又懂事,韩芳非常非常爱他,教导孩子背下爸爸妈妈的名字、手机号码还有家庭住址,并且再三告诫他千万不可以和陌生人说话,更不可以接受陌生人的糖果,跟陌生人走。孙靖是个乖孩子,他警觉性很高,那么是什么样的人能把这样一个孩子无声无息的骗走呢? 那天韩芳本来是该去接孩子的,可她单位突然加班,她就迟到了半个小时,孩子就不见了!她发了疯一样的找啊找,报警,查监控录像,却找不到任何可疑的人。丈夫跟她大吵一架,她心底也充满了悔恨跟愧疚,从此就踏上了寻找孩子的路途,这一找就是很多年,直到她在雨夜出了车祸。 房英畴派去的人自然也查到了真相,以及韩芳的死亡——他不敢想象这个可怜的女人生前是活在怎样的悔恨与痛苦之中,她觉得是自己加了班没及时接孩子才弄丢了孩子,她怪了自己一辈子!她不能重新开始,不能遗忘,只能和丈夫离婚一个人踏上寻找的路途,一直找到死。 而这一切都是房耀祖跟林翠花害的! 他们为了成全自己的私心,害了一个无辜的孩子,还有一个无辜的母亲。 玲珑看到房英畴眼眶通红,但他性格坚毅不肯掉泪,她就慢吞吞摸上了房英畴的拳头,轻声说:“不能放过他们。” 当然不能放过! 哪怕是为了那个无辜死去的孩子,还有那位可怜的母亲,也绝对不能放过! 房英畴突然来亲玲珑,他一向严肃,偶尔亲吻拥抱也都很尊重,用房英畴自己的话来说没结婚不能毁了玲珑的清白,但此时此刻他迫切需要发泄,内心深处的震惊、愤怒,让他双眼泛红,宛如蛮牛一般索取。 事后他搂着怀里白嫩嫩却满是红痕的身子又后悔自己太冲动太粗暴,玲珑打了个呵欠,趴在他胸口问他:“冷静下来了吗?”要是没有她不介意再继续的,她体力相当好,可以再战三百回合无压力。 房英畴看她身上的痕迹,哪里还敢再来?搂着她亲了亲,低声说:“睡吧。” 玲珑嗯了一声,她是个不会替别人考虑的,她让韩芳跟着韩玲,就是想让韩芳发现韩玲是谁——她同父异母的亲妹妹。她们有个共同的父亲,叫韩卫国,而韩卫国正是韩有民的亲哥哥,他们都发了一笔财,从此过上了快乐幸福的日子,买车买房不再为钱所苦,日子过得不知道有多滋润。 玲珑并没有管韩芳去了哪里,韩芳死后,除却记挂没有找到的孩子,最放心不下的就是丈夫。她想了又想,还是没忍住回到了他们曾经的家,想要看看他过得好不好。 玲珑跟她说过最好不要乱跑,这会儿韩芳全给忘了。人死后还能有灵魂,灵魂还有记忆,谁在生前能够想到呢?她也没有要打扰丈夫的意思,其实韩芳早就想过,他们离婚了,他肯定已经有新的人生了。 果然。 他们曾经的家已经重新装修过,完全看不出韩芳和孙靖生活过的痕迹,孙树娶了一个新妻子,他们感情很好,还生了一个儿子,一家人其乐融融,韩芳就站在人行道上,看着前方走来的一家三口。爸爸妈妈牵着活泼可爱的孩子,讨论着今天晚上要吃什么,礼拜天要去哪里玩——多幸福呀! 这样的幸福,她也拥有过的。 一家三口从韩芳的灵魂上穿过,韩芳轻轻一笑,很欣慰,也祝福他们能够永远幸福。 她又乖乖回到了玲珑身边,安静地等待玲珑醒来,但是等待的时间实在是太漫长了,韩芳很无聊,就四下飘来飘去,结果就飘到了书房,看到了摊开在桌面上没有合起来的资料。本来她也就是好奇地看了一眼——可她看到了什么?! 一个母亲怎么可能认不出来自己的孩子?! 韩芳被玲珑赋予了一些能力,比如说能够自己翻书,她花了半个小时时间,来来回回反反复复把资料看了好几遍,仍然不敢相信自己所看到的事实。 靖靖不是被人拐走的,是她的丈夫带走的,然后交给了她父亲,她父亲又把靖靖给了二叔! 他们挖出了她孩子的心脏!!! 韩芳疯了! 玲珑本来在房英畴怀里睡得正香,猛地睁开眼,这是真正的鬼哭,玲珑曾经在奈何桥上见过忘川里的鬼,它们也是这个样子,发出绝望的嚎叫,可荒海里没有这样的鬼,因为他们的灵魂到来之后就会成为龙女的食物,而龙女并没有多么好的兴致听他们诉说生前,她只有在心情好的时候才会给予一些灵魂恩赐。 鬼哭声给人的感觉就像是尖锐的指甲划拉着黑板,毛骨悚然,能起一身的鸡皮疙瘩,尤其是在夜晚。 玲珑翻身从床上下去了,鞋子也没穿。 “你要去哪儿?” 韩芳此刻看起来不再是生前的模样,她眼珠通红,脸上冒出蛛网似的血管,还有血一点点浸润她的衣裳,最后滴到地面,十分可怖。玲珑看她的眼神像是在看个不听话的孩子,“闹什么?大半夜的不让我睡觉,想死?” 龙女是不知道什么叫怜惜的,她只知道,韩芳的灵魂来到荒海,那就是属于她的食物,而现在这份食物即将变质,变得腥臭难闻无法入口,那是绝对不被允许的。 她不跟韩芳废话,“你要是敢踏出这个书房一步,我就把孙靖的灵魂也吃掉。” 对一个母亲而言,没有比孩子更好的威胁。韩芳已经死了,她骨子里对龙女就有着天然的畏惧,可那份锥心刺骨、撕心裂肺的痛,让她发疯。 她想起丈夫手里牵着的孩子,那么可爱,那么小,她的靖靖也曾是那样,她本以为是自己的错,是自己弄丢了靖靖,她恨不得以死谢罪! 她被车撞死之前还在悔恨,还在怨恨自己! 这边动静闹得这么大,房英畴还有不醒的?他伸手一摸怀里没了人,反倒是外头有人说话,起身出门。玲珑没工夫搭理他,一巴掌就把韩芳拍回了书房,让她老实点儿。 房英畴什么也没看见,但他听得到鬼哭,也听得到里头有什么重物在撞击书房门,正要问玲珑,却见她很傲慢地说:“别问,你要是吓哭了我概不负责。” 房英畴:…… 他又看了书房的门一眼,伸手握住门把想打开,被玲珑拽回来:“干什么呀你!” “到底怎么回事?” 玲珑问:“你真想知道?” 房英畴点头。 然后玲珑伸出一只手在他眼前晃过,房英畴只觉得视线一阵清明,书房门大开,里头红眼流血的韩芳出现,把他吓了一跳! 玲珑幸灾乐祸地说:“我就说你会怕的吧。” 最初的惊吓过去,房英畴觉得那张脸有点眼熟,他先把玲珑往自己身后拉,然后大胆地朝前走了一步,试探着叫出了一个名字:“韩……芳?” 他怎么可能不记得这个可怜的女人! 可是韩芳不是已经死了吗?! “我问过你相不相信这个世界上有鬼的,现在你信了?” 房英畴不敢看韩芳的脸,不是因为害怕,而是因为极度的羞愧。因为他再怎么厌恶房耀祖,也无法否认那是他的父亲,他的身体里流着那样人的血脉,这让房英畴感到耻辱与恶心。 玲珑扯了扯他的睡袍:“韩芳疯了想去报仇,我不许她去。” “你是不能去。”房英畴听了,对韩芳这样说。 他对神神鬼鬼的不了解,但影视剧什么的还是看过的,人死后若是为鬼,犯下杀孽,必然要受到惩罚,韩芳无辜至极,她生前吃了许多苦,死后无论如何也不该再造罪孽。 280.第二十五片龙鳞(八) 第二十五片龙鳞(八) 玲珑拍了拍房英畴的手:“放心吧, 没有我的允许,她什么都干不成。” 她给了韩芳足够的自由跟时间, 已经是格外开恩, 如果韩芳想毁了她的食物,那是万万不可能的, 甚至会引起龙女的愤怒。玲珑对着韩芳说:“是你自己坚持要回到人间, 如今你看也看了,该知道的也都知道了,要是还敢提出什么要求, 我就没那么好的耐心了。” 她甚少有怜悯之心, 已是仁至义尽, 韩芳要求再多,龙女就要发火了。 韩芳那张丑陋的鬼脸让玲珑看着辣眼睛,就强制给她换了回来,然后摸到桌子上的一个花瓶, 将韩芳的灵魂塞了进去:“你先在里头好好呆着,让你出来了再出来。” 玲珑又问房英畴:“你打算怎么办?” 房英畴知道她在问房耀祖的事情,“这是警察应该考虑的问题。” “算了吧。”玲珑说,“这个也判不了几年,拐卖孩子的不是他们,挖心的也不是他们,他们就是出了钱而已。” “你有想法?” “有啊。”玲珑露出狡黠的笑容, “不过得你配合我, 你不心疼才行。” 人间的道德与法律, 从来都是用来约束好人的,于是好人痛苦,坏人畅快。韩芳自力更生长大,终于有了家庭,一辈子做的都是好事儿,连随地扔垃圾这样的坏事都没做过,可最后她落得个什么下场呢? “不用报警,交给我来就行了,只要你听我的。而且我还得为你考虑考虑,老房总的丑闻一旦曝光,对公司股票也有影响,你要努力赚钱,因为我很喜欢花钱。” 玲珑说话一套一套的,房英畴根本无法拒绝她。就看着她高高兴兴地想一出是一出,又把那个花瓶往桌子上磕,让韩芳出来,跟她说:“你不是刚见过你丈夫吗?给你个机会,在你消失之前,多去陪陪他,帮助他回想一下过去。” 韩芳看了资料恨极了孙树,她曾经因为孙树有了新家庭过得幸福而感到多么满足,现在就有多么怨恨。玲珑能给她这个机会,她是绝对要报仇的!房英畴听到玲珑的话,眉头微微一蹙,想提醒她韩芳很有可能会杀人,然后他就听到玲珑对韩芳说:“只要留口气别缺胳膊少腿儿的,你怎么折腾都行。” 韩芳立刻就消失了,她一消失,房子里的温度也在缓慢回升,今天晚上房英畴见识了他平时根本不敢相信的东西,可玲珑却丝毫不惊讶,他忍了又忍,问道:“你究竟……是做什么的?” “问那么多干嘛,我不想说实话,也不想对你撒谎,我现在跟你在一起,这才是最重要的,不要本末倒置好不好。”玲珑捶了捶房英畴的胸口,“还有,你确定你不会对你亲爹心软么?” 心软?不存在的,房英畴嗯了一声。“你还没告诉我,打算怎么做。” “以牙还牙以眼还眼呗。”玲珑做了个搓钞票的动作,“谁不喜欢钱啊,反正这两人已经没什么用了,就让他们创造出最后的价值吧,看看能卖多少钱。” 房英畴有点不敢相信,他觉得可能是自己想错了:“你——” “就是你想的那样。”玲珑认真思考,“他们俩虽然年纪上了点,但都很健康,保养的不错,身体器官也没问题,应该很赚钱,当然这钱你是别想拿了。” 房耀祖跟林翠花因为他们小儿子的命就不顾一切花钱去买人家小孩的命来换,就说明他们默认了一个规则:有钱有势的人说了算。 这世界上总有比他们更有钱更有势的人,也总有一些亡命之徒。而对玲珑来说,改变两个人的命格实在是太简单了,只不过改完之后她可能会变得有点饿,到时候她不会给韩芳任何时间,会直接将对方吞噬干净,当然,最后离开的时候,房英畴也无法幸免。 她轻笑,用指头在房英畴眉心轻轻一点,他便闭上眼睛往后倒去,玲珑又挥了挥手,房英畴便倒在了沙发上,等到明天醒来,他就不会记得今天晚上见过的人类灵魂,这个世界不存在的东西,那还是不要为人所知的好。 且说那边,孙树跟妻子接了孩子放学,一家三口在外面吃了饭,还给孩子买了玩具,牵着手回家,洗漱完毕后就要上床睡觉。这样的日子非常幸福,孙树早已习惯,妻子先洗完澡睡了,他上床,有点想干那事儿,就伸手把妻子的肩膀搂住,从后面开始亲她。 妻子很温顺,轻轻的哼哼,孙树亲到了妻子的耳垂,她突然抖了抖,孙树就笑:“你不是不怕痒么?” 妻子没有说话。 孙树酣畅淋漓,事后他想跟妻子说点贴心话,比如说周末带她跟孩子去海边啊,给孩子报了个兴趣班啊,还有家里存款挺多的他想换辆车啊……可妻子从始至终都没有回他的话。孙树就翻了个身,越过去看她,房间内的灯已经关掉,但透过窗户还有些许光线,孙树看到妻子的脸,顿时冒出一身冷汗! 这哪里是他妻子的脸,是韩芳的! 可再定睛一看,又变回了妻子。孙树想,自己刚才肯定是看花眼了,韩芳已经死了,是他去认的尸,他把她葬在郊外的公墓,怎么可能是她呢?一定是自己看错了。 但他也没有心情再跟妻子说话了,他翻了个身,背对着妻子睡了。 然后他做了很久没有再做的梦,梦里他有妻有儿,妻子温柔儿子活泼,母子俩坐在铺了餐布的草坪上对他招手,孩子笑眯眯地喊:“爸爸爸爸快来!妈妈不会串肉!爸爸给我烤!” 温柔的妻子也笑了:“老公你可算来了,我跟儿子等了好久啊!” 孙树满心喜悦地奔过去,下一秒画面骤变,妻儿的面容逐渐开始流血,他们僵硬的、冰冷的看着他,皮肤也从白里透红变得乌青泛着黑,然后是儿子哭喊的声音:爸爸!疼!爸爸!救我!爸爸! 妻子也在喊:孙树!对不起!都是我的错,是我弄丢了靖靖!孙树! 下一秒孙树从梦中惊醒,大汗淋漓,浑身颤抖,他抱住头想给自己一点温暖,可他已经很久没有做这样的梦了,梦里是他的第一个妻子和第一个孩子。 如果不是这个梦,孙树真的已经把自己催眠,将他们母子忘得一干二净。他不想沉溺在过去,他现在有了美好的家庭,他不想放弃。 他跟韩芳结婚的时候,韩芳已经不跟她那边的亲戚来往了,所以当自称韩芳叔叔的中年男人找上门,开出了一个天价,只要他的孩子去帮忙做个配型的时候,一辈子都没见过那么多钱,拿着一个月三千死工资的孙树心动了。 他未尝不知道那是个陷阱,否则为何对方不说做什么配型,还要他亲自把孩子带去? 但孙树最终选择了隐瞒,孩子再也没有回来,孙树拿着那笔钱手都在抖,他一开始也有过后悔,不然也不会跟韩芳一起找那么多年,手上这笔钱他不敢动,就怕被韩芳察觉知道自己做了什么,可找了几年后孙树不想继续了,他想重新开始。韩芳不想拖累他就跟他离了婚,他就顺理成章的重新组建了家庭,也又生了个活泼可爱的儿子。 孙树特别特别疼孩子,他的第二个妻子总是说他没有做爸爸的威严,孩子说什么就是什么,她哪里知道孙树是把对靖靖的愧疚投注到了这个孩子身上? 后来韩芳出了车祸,临死前还在后悔那天加班晚了半小时去接靖靖。孙树以为自己忘了,其实他都记得。 他开始睡不着觉了。 因为他在家里每个地方都能看见韩芳。 不是他记忆里年轻的韩芳,也不是去认尸时惨白没有人气的韩芳,而是浑身血污面无表情的韩芳——是她被轿车碾压过后腐烂的皮肉与绝望的表情。 不睡觉,就到处都是幻觉,睡了觉,梦里除了韩芳还有靖靖。靖靖哭着喊爸爸说疼,然后他一次又一次看着那小小的孩子被麻醉了放上手术台,剖出了心脏,移植到了另一个孩子的胸腔,紧接着梦境里就只剩下了钱,铺天盖地的钱。 孙树疯了。 韩芳只是去找孙树,除此之外什么也没做,是孙树自己把自己吓疯的,他抱着枕头一边哭一边喊靖靖,然后环着空气喊韩芳,好像他们一家三口还很幸福一样,然后他一次又一次地看着自己的孩子被剖心,与此同时,他还要承受比孩子更重千百倍的疼痛——玲珑说这个才叫感同身受。 发生到自己身上了,心也被挖出去了,才知道什么叫疼。 否则后悔两个字,也就是说说的,哪能当真呢?掉两滴眼泪说两句好话就能重新开始不被过去纠缠?哪有这样的好事。孙树疯了才好,房子车子存款都能被他的第二个妻子跟孩子继承,否则谁知道哪一天,孙树又要为了一笔巨款卖孩子呢? 这样的人,离得远远的才是最好的。 281.第二十五片龙鳞(九) 第二十五片龙鳞(九) 孙树突然疯了, 嘴里念念有词, 总喊着他被拐走的儿子跟死去的前妻, 但喊出来的话就很耐人寻味, 什么对不起爸爸不该贪财,什么靖靖你疼不疼爸爸对不起你, 芳芳你还好吗你受苦了之类的话,听了这的人还有什么不明白的?怕是他当年第一个孩子之所以没了,跟他逃不开关系。 第二任妻子不愿意跟这样的人生活,当机立断把人送去了精神病院, 然后独自带着孩子过日子, 卖掉这里的房子换了个城市重新开始,这辈子都不会告诉孩子他有个这样的父亲。 那得是多么的残忍, 才能做出那样无情的事? 韩芳心甘情愿地让玲珑吃掉了她, 没有要求等到最后。用她自己的话说, 这样就够了,她恨有钱人买她儿子的命, 可她更恨她的枕边人, 她孩子的父亲, 居然点头同意了。还有什么比你最亲近的人捅了你一刀更疼的呢? 玲珑摸了摸自己的肚子,舔了舔嘴巴, 其实这么点也就够她塞塞牙缝, 她无比怀念吃撑的快乐。 韩有民韩卫国以及房耀祖林翠花四个人突然失踪了, 报警也没找到, 这四个人似乎是在一夜之间人间蒸发, 再也寻不到任何痕迹,只知道前两个分别是在应酬和出门遛弯时失踪的,后两人则是搭私人飞机出去散心,结果出了意外,机上工作人员全部生还,偏偏房耀祖跟林翠花到现在都没找到。 一开始谁也没朝人口拐卖上想,毕竟这四个人家里都有钱,前两个应该是被绑架了,后面两个那就是单纯的飞机失事,一个人祸一个天灾,怎么能放在一起算呢? 对此房英畴完全不关心,他只有两个字送给房耀祖跟林翠花:活该。 要真是就这样死了,太便宜了他们,查到了房幼文移植心脏的来源后,房英畴就对自己外公和母亲当年的死亡产生了极大的怀疑,但是年代久远不太好查了,再加上那个时候他也还小,这个推测也只是推测,并没有强有力的证据能证明外公母亲的死是房耀祖林翠花两人一手策划。 明面上房英畴派出各种搜救队进行寻找,其实压根不关心,那两人是死是活跟他有什么关系?倒是他们留下来的那个儿子,公司本来是在赵家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真要说起来,公司应该姓赵而不是姓房,这是房英畴外公和母亲为他留下的东西,他拼了命抢了回来守住了,怎么也不可能分给房幼文一毛钱。 他直接把房幼文那对好父母的所作所为扔到了房幼文面前,房耀祖林翠花这样的父母能教出什么样的小孩儿?房幼文早就听他妈跟他说,以后公司是属于他的,他大哥什么都别想得到,眼下看房英畴要把他从大宅赶出去,就一哭二闹三上吊的耍泼撒赖,在地上打滚哭号不起来,颇有林翠花的风范。 房英畴哪里是跟他商量,就是通知他一声,当然了,也不能做得太难看,他肯定是会给生活费的,可这生活费给了,房幼文自己能不能守住就跟他没关系了,总不能叫外人说他苛待自己同父异母的弟弟。 房幼文拿什么跟房英畴斗?被赶出大宅屁都不敢放一个,他虽然有了一颗新的心脏,可排异情况还是难免,这几年都是靠钱吊着的,被赶出去,又没了父母在边上伺候着哄着,只能住回医院,房英畴愿意给他支付住院费,但也止步于此。 房幼文在这件事里勉强算是无辜的,可他胸腔里那颗心不属于他,现在那颗心想要去找它真正的主人,别人凭什么留? 房幼文在病床上又挺了两年,终究没挺过去,死了。 而房英畴花了一年多时间重新将大宅装修回原来的样子——他外公和母亲去世后,林翠花就仗着房耀祖的宠爱这里敲碎那里砸通,将赵家大宅变得面目全非,现在房英畴又把它变了回来,并且按照玲珑的喜好重新堆砌了游泳池,曾经是林翠花喜欢的通通推倒重建,主卧也改了,旧物全部丢掉,一件不留。 可见房英畴对他们的厌恶。 搜救队找了也有一年了,还是没消息,其实找了半个月没消息基本上就凉透了,外头都在说小房总有情有义,只有小房总跟小房总的女朋友知道,他哪里是有情义,他就是做做样子,房耀祖死了小房总比谁都高兴。 慢慢地又是一年夏天,没有了烦心事,小房总的生活充满诗情画意。一周前他亲自飞往国外谈一桩很大的合作案,现在是提前回来的,还给他心爱的小女友买了礼物,她一定会喜欢。 阳光正好,房英畴让司机自己回去,开车按照网上说的,去找一家隐藏在小巷子里比较偏远的美食店买玲珑爱吃的手工点心。他看了下地址,就是这里,不过车子开不进去。 这里是个闹市区,方便热闹也特别吵,房英畴特地把车子停的比较远,然后利用手机导航走进来。可能是因为人流量大,附近又有好几所学校幼儿园,所以乞丐也特别多。 房英畴是从不给乞丐钱的,有手有脚四肢健全不去找份活,在地上一躺就能拿钱——他们又不是他可爱的小女友! 不过房英畴刚拐过一个弯儿看导航,就有一阵风扑来,不知道什么东西突然抱住他的小腿,把成熟稳重的小房总吓了一跳!连忙低头,发现是个邋遢的脸都看不清的乞丐。还是个残疾人,少了一条腿跟一只胳膊,看着好像还有一只眼睛是坏的。 房英畴耐着性子:“抱歉,能不能请你放开我?我还有事要做。” 对方阿巴阿巴,指手画脚的做动作打手势,似乎还是个哑巴,可惜房英畴根本看不懂。他皱眉,想把自己的脚抽出来,可对方拼命的抱住,像是抱住了救命稻草,死活不肯松开。 房英畴正在想要怎么办,就有几个人从小巷子里走了出来,看到乞丐这样子,疯狂拳打脚踢,然后跟房英畴说:“这种贱皮子不用跟他们客气,打的怕了就不敢跟你要这要那了!” 房英畴把自己的脚抽回来,西裤已经脏了,他忍着想换衣服的烦躁,绕过了人朝里头走,等他买完东西回来,就看到先前那个乞丐已经不见了,隐隐瞧见了那几个人拖着个什么东西。 房英畴小心地提着盒子不让它磕着碰着,免得里头的点心碎掉,小女友特别讲究挑剔,卖相不好的食物她都不吃的。 眼睁睁看着房英畴消失,乞丐独眼里流下浑浊的泪。如果能把脏乱的头发剪掉洗净,再好好收拾一下面容,那么房英畴一定能认出来,这不是旁人,正是他那个飞机失事后就再也没消息的亲爹房耀祖。 飞机是真的出了问题,房耀祖跟林翠花分别飘向了两个地方,林翠花虽然不是什么年轻小姑娘了,但是保养得宜又白又美还有气质,娶不到媳妇的农村人说不出气质是什么,但就觉得这娘们好看,而且上了年纪生过孩子有经验,不跟他们村里那些花钱买来的小媳妇样娇贵,哪家女人怀着娃不干活? 捡到林翠花的那家有三个老光棍兄弟,老大都要五十了还打光棍呢!眼下海边飘来个女人,他怎么能便宜别人! 林翠花醒来后又哭又求,她这些年过得养尊处优,哪里吃的了这样的苦?可这三个老光棍是真的狠,就把她绑床上,不怀上娃不给她松开,而一怀上,她就要开始洗衣煮饭挨打了。就这样,林翠花几乎是一个接一个的怀一个接一个的生,女人的身体哪里承受得住这样高频率的生孩子,早就垮了,偏偏老光棍兄弟还不够,盯的她死死的,林翠花跑过几次,现在两条腿都被打断了,走起路来姿势扭曲。 房耀祖就更惨了点,他被砍了手脚拔了舌头挖了一只眼扔去当乞丐,这是个有目的性的团伙,上头有人看着他们这些要饭的,一句话不让他们多说,房耀祖的舌头就是因为求救被上头的人割了的,他好不容易看见自己的儿子,想求救,可对方根本就没认出他来! 然而,是没认出,还是不想认,那就只有房英畴自己知道了。 韩有民韩卫国身强力壮,器官新鲜健康,他们曾经因为钱卖了韩芳的孩子,现在他们的家人也因为钱卖了他们——否则家里人早着急的找了,怎么会这样不慌不忙?反正这两人活了好几十岁了,该享受的都享受了,为家里人做点贡献有什么不好? 韩芳心甘情愿被玲珑吞噬前问她:“我的孩子现在还好吗?” 玲珑说:“人一死,生前的人就跟你没了关系。” 她没回答韩芳,因为她不觉得韩芳有得知这个的资格——凭什么韩芳想知道她就要浪费力量去看?龙女懒着呢,才不想管别人死活。 啊,说起来房英畴也应该回来了,不知道这次他会给她什么样的礼物呢? 玲珑伸了个懒腰,窗外风光正好。 282.第二十六片龙鳞(一) 第二十六片龙鳞(一) 长得美有优势吗? 当然有。 除却取悦自己以外, 任何有灵智的生物都会不由自主地对外貌美观的事物感到愉悦与喜爱。玲珑生于荒海, 她有着无与伦比的美丽, 当她由龙化人,那真是人类的言语所无法形容的惊艳。 不过这一次,她的美貌不管用了。 因为她面前这人是个瞎子。 真瞎子。 瞎的不能再瞎的那种。 玲珑有点苦恼, 她蹲在地上撑着下巴思考人生,看不到她的脸,就意味着对方不可能对她惊为天人了, 真是的,玲珑宁愿他是阳痿也不希望他是个瞎子。 此时此刻, 这个瞎子倒在她面前的地上,一身衣袍被鲜血染红,破烂不堪,露出的肢体上全是各种各样的伤口,以及他的面容——反正满是血污看不出英俊不英俊了, 主要是脸上那两个血窟窿有点吓人, 玲珑刚才用手摸了摸,眼球还是完好的,不是不能治, 但想要她治, 恐怕得付出点代价。 她准备扮演一个妙手回春的医女, 但她确实是对方的救命恩人, 恩人如果提出点要求, 那应当不过分吧?玲珑握紧拳头给自己打了气, 她用鳞片制作了几句傀儡,就让傀儡把人搬到了床上,洗洗干净换个衣服,然后她自己就出去玩儿去了。 现在她是住在海边搭建的木屋里,离这里最近的小村庄都得二十里地,而且最近正是暴雨天气,普通村民哪怕是要出海也不会选择这时候,因此绝对的荒无人烟,非常安全。 当然这个安全是对床上躺着的那人来说的。 玲珑就按照人类世界的重伤程度来算那人开清醒的时间,五天后,那人终于醒了,玲珑就搬了个小板凳坐到床边认真地盯着他,观察着对方的表情。他很镇定,相当镇定,似乎遭遇了这样的背叛与磨难对他而言并不算什么,他先是用手摸了摸周围的东西,然后开口道:“请问,是恩人么?” “你怎么知道是恩人不是敌人?” “若是敌人,早把我杀了,何必留我到现在。” 此人言语温和,看得出来脾气很好,眼下虽然有那么点心如死灰的感觉,可对玲珑说话时仍然很有教养。 “也许我是想把你养肥一点再宰了吃肉呢?” 青年:…… 片刻后,他苦笑:“那也是我命该如此。” 玲珑伸出一根手指头,在青年额头上戳了一下,对方应声而倒——刚才坐起身已经花掉了他全部的力气,此时此刻他脆弱的宛如一张白纸,玲珑戳他都没怎么用力。“我是在外面捡到你的,既然捡到了,那你从此以后就是我的东西了,你有意见吗?有意见就快点说,反正我也不会听。” 然后她叉着腰,很有气势:“我可告诉你,赶紧养好身体服侍我,不然我就把你丢到海里喂鲨鱼。” 许是眼睛瞎了的缘故,青年发觉自己的听力变得很敏锐,他的鼻息仿佛闻到了海风,耳边也传来了海浪的声音,他轻声说:“多谢姑娘救命之恩,姑娘可否帮我联系我的家人,他们若是知道姑娘救了我,一定会给姑娘足够的报酬,让姑娘余生衣食无忧。” 玲珑摆摆手:“不需要,我又不缺钱,你是谁我根本不在意,那个家你也别想回去了,把过去都忘了吧。” 反正回去也是个死字,还不如留下来给她当储备粮呢,玲珑这样想。 青年却很坚持:“姑娘,我乃是家中长子,责任深重,我——” “说这么多话,你嗓子不难受么?” 没等青年回神,嘴里就被塞入一根细细软软的管子,他下意识地吸了一口,顿时便有清甜的液体进来,他是真的渴,方才也是再三坚持才说了那么多话,嘴唇惨白,这会儿有了水,就不怎么忍得住,大口大口喝起来。 玲珑把杯子交给傀儡,她用手指摸了摸青年被白布包裹起来的眼球,“疼吧?” 自然是疼的。 眼眶里像是有火在烧,疼的钻心,先前昏迷的时候万事不知,如今就没法儿了,实在是疼,青年疼的脸色泛白,可那又怎样呢?他终究是瞎了。 一个瞎子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即便他的责任再重,他也没办法去履行了,他没法看书没法写字,他什么都做不成了。 玲珑感觉他身上透露出灰败的气息,完全没有去开导的打算,人类心里总是会想些奇奇怪怪的问题,被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困扰,玲珑懒得去理解,更懒得去处理,反正她只要保住这个人的命就行了,至于其他的关她什么事哦,这个人的爱恨情仇,她可是完全没有兴趣知道。“现在呢,你就好好躺着休息,待会儿会有人给你喂药,你就像喝水一样喝就行了,我要出去玩儿了,你最好安静点不要吵闹,否则我会生气的。” 说完也不管青年答不答应,转身就走。 青年躺在床上,没有应,因为他满心都是绝望。 在回家途中遭遇劫匪,身边的人一个接一个的死了,惟独他活了下来,可这活下来跟死了又有什么区别呢?他瞎了一双眼睛,还有什么日后可言? 可他必然是要回家的,家里还有人等着他回去。所以无论如何,他的确应该赶紧养好身体,至于眼睛的事,回到家后,遍访名医,也不是没有治愈的可能。 青年在床上躺了有一炷香的功夫就传来了脚步声,他以为是那位姑娘,可脚步声稍微重了些,更像是个男人,他出声询问,对方也不吭声,更不回答,只一根吸管被塞入了口中,药苦的不行,青年却眉头都不皱一下的喝了下去。随后他被盖上被子,脚步声又逐渐远去,从始至终,那进来的人是一句话也没说。 玲珑才不管青年想什么呢,她在外头玩得很开心,有海的地方就是她的乐园她的天堂,她可以无拘无束我行我素,等到她玩够了,从海底出来,就又变成了平日里人类的模样。 她选的这个地方特别偏远,根本没有人烟,只有风和日丽的时候,一些渔民会往这里来。 等到玩够了回去,青年还躺着呢。 木屋里放置着夜明珠,从外表看只是普通的木屋,进去后却别有洞天,华贵的不比人类皇帝的宫殿差。玲珑刚进门没几步,青年就开口了:“是姑娘回来了么?” 玲珑脚步一顿,好奇:“你怎么知道?” “眼睛看不见,听觉就变得更加敏锐了,而且。”青年顿了一下,“姑娘身上有种香气,是其他人没有的。” 他躺床上也时长听见有人走动,粗略估计不止两三个,但他们的脚步声相同喘息声相同,所以很难分辨究竟谁是谁,眼睛看不见的弊端太多了。 玲珑点点头接受了这个解释:“怎么样,你觉得好些了吗?” 青年说:“好多了,多谢姑娘救命之恩。” 反正他看不见,玲珑就翻了个大大的白眼,还好多了……能好才怪呢,她又不是大夫,也懒得去给他抓药熬药喂药,反正是打个响指就能治好的眼睛,只是多浪费点力量罢了,可人前还是要装一下的,玲珑喂给青年的药就是把各种味道极苦但是对身体有益处的食物弄碎了煮开喂给对方,根本不是什么药,所以当然也不会好转。 “谢我什么呀,又不是我要救你的,我也是受人之托。” 青年一愣,他这次遇袭乃是意外,这位姑娘口中的受人之托是什么意思? “狗三,这个名字你有印象吗?” 完全没有。 玲珑就知道他没有,她坐到床边跟他细细解释:“说起来呢这也是你善有善报,狗三是你救过的小乞丐,那时候他害了癞病,身上生疮化脓,好不容易捡了个吃剩的肉包子又被人抢去殴打,是你经过,让人送他去医馆看病,后来他病好了,就成了街角一霸,整天跟一帮子小乞丐厮混。” 青年听得眉头微蹙,完全没搞懂她说这些是什么意思。 玲珑就又继续讲故事了:“再后来呢,他出了点意外,被人灌了毒酒毒死了。” 她拍了下青年的脑门:“他会死可都是因为你啊。” 青年皱眉:“什么意思?” “你觉得你这次遇袭是个意外?” 青年反问:“难道不是?” “当然不是!” 不是意外?那…… “一般劫匪抢了银钱就要立刻逃窜,他们抢劫会戴着面罩,你那天遇到的劫匪戴了么?” 没有。 “不戴面罩,就说明从一开始他们就是奔着杀人去的,只不过你命好被我救了而已。”要是没有她,他早死了,这会儿尸体估计都臭了。 “可是,是谁要杀我?我虽小有资产,却与人为善,并不结仇,是什么人要杀我呢?我实在想不出来。” 玲珑看着青年蒙着眼睛依然很好看的面部线条,“这个问题我现在不能回答你,你要是想知道,就赶紧养伤,等你身体好了自己去查就知道了,在那之前,你哪里都不能去。” 283.第二十六片龙鳞(二) 第二十六片龙鳞(二) 于是青年就被迫在木屋留了下来, 他倒是想走, 可他一个瞎子分不清东南西北往哪儿走?身上一文钱都没有出门怕不是都要磕到门槛上——这是玲珑的原话。 他生在一个斯文的环境, 身边的人说话都是彬彬有礼的,从不曾见过玲珑这般率性的姑娘,听她的声音年岁并不大, 可她对自己的来历讳莫如深,青年问了自己没有答案,就不曾再问了。 他们在一起住了一个月之后, 玲珑才想起来问这人叫什么名字,其实小乞丐说了, 但她当时没注意听,小乞丐狗三心里对青年充满感激,怎么可能直呼其名,都是叫他“姜大少爷”。所以玲珑也就只记得此人姓姜,但是叫姜什么就给忘了。 青年听到玲珑终于问自己名字之后, 向来温和的面容上首次出现了无奈的表情, 她早就告诉他她的名字了,可却没有功夫听他介绍自己就跑出去玩,结果过了一个月又给想起来了。 “我叫姜策, 策略的策。” “哦。”不懂他为什么把自己名字解释的这么清楚咬字这么隆重的玲珑莫名其妙回了一句, “要是茅厕的厕我会比较惊讶。” 姜策:…… 早该习惯了, 她跟他身边遇到的每一个女子都不一样, 世俗礼法在她面前荡然无存, 若是有人见了, 定要说这样的女子粗俗不堪,可姜策却觉得这样也很好,鲜活而美丽。对了,玲珑姑娘还说她长得非常貌美,顺便可惜了一下他因为眼瞎看不到她长什么样。姜策心情本来十分沉重难熬,可每每听到玲珑说话,就不知为何感到愉悦,连带着心头的阴霾都被驱散了几分。 她说她长得很美很美,那到底是有多美呢? 姜策见过许许多多美丽的女子,他是商贾出身,因为生意经常东奔西走,虽洁身自好,却仍难免见到些风月女子。比那些女子都美的话,应该是什么样子呢? 他觉得好奇,也很想要知道,就每天努力按照玲珑吩咐的给眼睛做按摩。 玲珑也没办法呀!她又不想当大夫,明明一眨眼就能治好的眼睛,现在她只能慢慢来,每天给姜策弄点眼膜贴一贴,至于她教姜策的眼睛按摩手法,还有个简单的小清新名字叫眼保健操,每次看到姜策认认真真地做眼保健操还坐姿笔直,玲珑都很努力地忍着不让自己笑出声。 姜策觉得这个按摩手法虽然简单却很有效果,玲珑给的草药敷到眼睛上也非常清凉,每次敷完药,眼球疼痛都会缓解许多,在玲珑身边,他慢慢地也平复了悲痛绝望的心情,兴许是被玲珑感染到,姜策还主动提出想去海边“看一看”。 玲珑就拉住了他的手,这个动作让姜策浑身僵硬,因为他这辈子从未和女子这般亲近过!上次这样的记忆都是儿时娘亲还在的时候了!他脸都红了,走路的时候甚至左脚绊右脚,纯情的令人震惊。 海有多么宽广多么壮丽呢?姜策看不见,却能从鼻息间的海风,耳边的海浪以及头顶盘旋的海鸥猜测出十之一二。他觉得这边海一定很美,否则玲珑为何如此喜欢? 玲珑牵着他走到海滩上,让他蹲下来用手触摸海浪,这时候正是涨潮,惊涛拍岸,礁石上的小坑里都蓄满了海水,还有些小鱼被抛到了岸边,潮水涨上来退下去,它们便也跟着一起,不受控制。 “过几天我送你回家吧?” 姜策蹲在海滩上,有一只小小的蟹子钳住了他的手指,因为蟹子太小,并不疼,只是钳的很紧,他轻轻甩了两下也没弄掉,就随它去了。 心里却风起云涌:“你要送我回家?” “对呀,你不是早就想回去了么?”玲珑不知从哪儿捡来根细细的树枝,在潮湿的海滩上胡画瞎画,一会儿画只大乌龟,一会儿画条大王八,乌龟王八的脑门上都写了明晃晃两个大字:姜策。 姜策还不知道自己头顶一片青青大草原,他自然是想要回家的,家里还有人在等他回去,只是不知为何,他却对这里的生活有了留恋。思及此,他突然抽回自己的手,俊秀的面容也因为羞愧而微微泛红:“抱歉,是我……唐突了。” 唐突不唐突什么的玲珑不在意,她顺势给大乌龟的脑门上加了顶帽子,然后对自己的画技啧啧称奇,就是惟独一点不好,这个帽子没有颜色,要是能弄个正宗的绿色就好了,特别适合姜策,等他走那天就给他穿一身绿衣服头上搞个绿帽子,画面肯定很美。 因为想得很爽,玲珑偷笑出声,姜策听着她笑,也忍不住跟着露出了笑容。 三天后,姜策就要回家了,临走前他对着玲珑拱手:“多谢姑娘救命之恩,在下定当涌泉相报。” “真的吗?我救了你,你就要报答我,还是涌泉相报?没骗我?” 姜策认真道:“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话本跟戏文里,英雄救美之后,美人总是会说大恩大德无以为报,只有以身相许,你看我也是孤零零一个人,不如你就效法美人,也也对我以身相许如何?” 闻言姜策心跳如雷!过了许久,他才轻声说:“可是,在下家中已有未婚妻,在下不能负她。” “那你就能负我么?”玲珑伤心地说,还抽了抽鼻子,声音全是戏,面上却是笑的,还笑得特别坏。“为了救你,我可是把你衣服脱光了看光了,怎么说我也是个姑娘家,你难道不要对我负责?” 她的性格完全不是那种要人负责的,但她说得又是实情,姜策实在是无言以对,便试探道:“此事是在下的过错,若是玲珑姑娘不嫌弃,那……那姑娘可愿与在下结拜为兄妹?日后在下作为兄长,定然会照顾你保护你,为你寻得一位如意郎君。” 说到如意郎君,姜策心跳漏了一拍,但他强自压下了。 谁会不喜欢玲珑这样的姑娘呢?她快乐、自由、总是有着无穷无尽的活力,似乎不管发生什么事她都能自得其乐,谁都不能让她感到难过。有她再身边,姜策觉得自己似乎拥有了一轮暖融融的小太阳。 若是可以,他愿意保护小太阳一生一世。 玲珑皱了皱鼻子,结拜兄妹,亏他想得出来。“既然你想让我当你的好妹妹,那也不是不可以,可是我做了你妹妹,你却要回家了,你又打算怎么照顾我保护我,给我寻一位如意郎君?” 姜策想了想,他其实很想带她走,只是她在这里过得如此快乐,他怕她并不想离开,他也不想让她不高兴。“若是你不嫌弃,便与我共同返家,你说可好?” “既然你诚心诚意的求我了,那我就勉为其难答应你一下吧。”玲珑摸着下巴趾高气昂的说,“我已经让人把我的行李准备好了,等到了你家,你可得给我买新的衣服跟首饰。” “这是自然。” 于是玲珑成功与姜策一同上了马车。姜策本次出来是为了谈生意,他家在京城,离这里有千里之遥,少说也得十天半个月,他又是个瞎子,总不能让玲珑伺候他,于是便有三名傀儡一起同行,玲珑继续过她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倒是姜策,他能下床,身体有了力气后就不要让伺候了,穿衣吃饭都自己做,只可惜他看不见,否则怕是衣服也能自己洗。 他很注意不去麻烦别人,因此每到达一个新环境,他都会立刻了解地形和摆设,从他能下床到在屋子里来去自如,也就花了一天功夫,玲珑曾经故意弄乱过屋子的摆设,果然,一乱姜策就分不清东南西北甚至还会摔倒,玲珑就给了他一根盲杖。 眼睛瞎了已成事实,虽然玲珑总是告诉他能好起来,但姜策自己已经不抱希望了,每次玲珑说让他等等,他都好脾气地点头,其实心中早已认为好不了了。 一个瞎子,要如何撑起姜家呢?此番回来,姜策不是要重掌大权,而是要将自己所会的教给弟弟,以后姜家就要由他来撑了。 他这个兄长做得不够好啊。 想到这个,姜策还是难免有些沮丧,人没有失明,就不知道能视物有多么幸福,果然啊,只有失去了才会懂得珍惜。姜策曾经为了看账本,能一夜熬到天亮,眼睛再酸疼,有事情做也不会拖延,更别提是去休息了,久而久之,眼睛便经常感到疲劳,这次眼球还能保住,都要多亏玲珑。 若她再晚出现一刻,姜策便早成了孤魂野鬼,无处可寻。 他坐在马车里,想了很多很多东西,那天遇到劫匪,情况危急,他身上所有能够证明身份的信物都没了,惟独代表着姜家家主的私章,他并没有随身携带,如果要将大权转交,必然要用到私章,因此,时间宝贵,他还是要快些回到家中才行。 否则,能在海边,有玲珑相伴,那样的神仙日子,他怎舍得不要呢。 284.第二十六片龙鳞(三) 第二十六片龙鳞(三) 这段时日跟姜策的相处让玲珑明白, 他并不是一个看所有人都是好人的傻子, 他刚醒过来的时候, 对玲珑也是有防范之心的,可一旦被他划到羽翼之下,那他给予的就是无条件的信任。就好比现在, 玲珑跟他说什么他都信,而且只要他能做到,那不管玲珑提出什么要求, 不管合理不合理,他都百依百顺。 真不知道他回去之后, 如果发现真相,又该是怎样一副表情。不过眼下他已经瞎了,很多事都做不成了,回去之后还不知道会什么样呢。 狗三是真的感激姜家大爷,否则也不会在姜家大爷出事后觉得有哪里不对从而发动自己那些小兄弟们开始查, 狗三若是没有暗中查询姜家大爷遇害真相, 他自己也不会死。他不死,灵魂就不会来到荒海,玲珑就不会将他吞噬。 说到底, 人类还是与人为善的好。 若是姜策是个冷血无情之人, 对狗三的困境视而不见, 任由狗三去死, 那么他在遇害后, 也不会有人千方百计想要查明真相, 玲珑就不会来,姜策便要枉死。 来到荒海的灵魂飘荡无依,他们没有选择,只能成为龙女的食物,也愿意为心底无法放下的愿望付出代价。 姜家是江南有名的富商大户,虽是商贾人家,却声名远扬,姜家大爷出事后,竟是毫无落井下石之人,甚至人人关心担忧,足见姜策平日为人有多好。 只可惜好人大多不长命,姜策便是做得再好,也有人觉得他挡了路。 当马车停在姜府门口时,看门的家丁看到从马车上下来的青年都惊呆了:“大、大爷!” 姜策目不能视,眼上蒙着黑布防止光线过强,可他耳力惊人,微微一笑:“钱叔,是我回来了。” 钱叔瞪大了眼,立刻喊道:“来人!快来人!快去禀报太太跟二爷!说大爷回来了!大爷回来了!” 听声音就知道他对姜策平安归来有多么开心,玲珑看向姜策,说:“你人缘挺好的呀,他们好像都很喜欢你。” 姜策绝对是宽厚的东家,无论是对下人还是对手下的管事,都是一视同仁,他为人宽容温和,却又不失气度,眼光长远,非常受人尊敬。因此以听到大爷平安归来,玲珑搀扶着姜策进门,一路上看到的下人都是热泪盈眶的,好些上了年纪的下人还在抹眼泪,他们都是姜家的老人了,几乎看着姜策长大,听说姜策出了事下落不明,他们担心死了,如今姜策平安归来,可不是逝去的老爷跟大太太在天上保佑着么! 没到大厅,还在走廊上呢,迎面就有一位中年美妇被簇拥而来,她容貌端丽身材丰腴,脚下步伐加快,看到姜策便失声哭了出来,“沪生!我可怜的儿!你回来了!你可算回来了!” 她几乎是扑过来的,姜策被她抓的生疼,玲珑看着美妇那尖锐的指甲抓着姜策,心想这天气抓的这么用力,姜策能不疼?“这位夫人,你能不能轻点儿,你抓疼姜策了。” 她这一出声,美妇才注意到她,先前满心慌乱,听到玲珑的声音,她才抬眼看去,这一看之下不得了,竟是倒抽了一口冷气,好标致的少女! 不仅是她,就连她身后的一堆丫鬟婆子,都惊艳的不能言语。姜策虽瞎,却听得到众人的抽气与惊叹,他轻笑着跟玲珑说:“你总说自己生得美,如今我是信了。” 玲珑笑,并没有跟美妇打招呼,姜策便给她介绍:“这位是府里的主母,也是我的亲姨母,姓李。姨母,这位姑娘姓龙,是我的救命恩人,若非有她,我早已在劫匪手中丧生。” 李氏便感激涕零想捉玲珑的手:“多谢龙姑娘!龙姑娘是咱们姜家的大恩人呐!还请龙姑娘在寒舍多住些时日,也好让我好好谢谢姑娘。” 换做任何人,听了这样的客套话都得谦虚一下,玲珑不,她理所当然道:“这是自然,姜策的眼睛还没好,我会等到他眼睛好之后再走的。” 李氏这才注意到姜策蒙着黑布的眼,她问:“沪生的眼睛怎么了?可还能好?” “姨母不必担心,只是暂时不能视物,玲珑医术高超,我的眼睛会好的。”姜策先安抚了李氏,而后道,“只是这段时间,怕是要劳烦二弟照料生意上的事了。” “这说的什么话,他应该做的。”李氏道,“今儿他出门谈生意去了,若是知道你无事平安归来,指不定多么开心呢!” 姜策轻笑,李氏扭头对身后的丫鬟们说:“还愣着做什么,还不过来伺候大爷!东芝,你去把青竹园好好打点一下,待会儿叫龙姑娘住那里。” 她身后的丫鬟个顶个的美貌,听了这话便上前来,玲珑正扶着姜策呢,听闻这话,便嫣然一笑:“太太不用麻烦,姜策我来照顾就好了,怎么说我也是他的大夫,他的身体还需要多加休养,我就不住什么青竹园了,姜策院子里分我一间房就可以。” 李氏惊了:“这、这太委屈姑娘了!” “我觉得不委屈就不委屈。”说完玲珑还问姜策,“你说呢?” 姜策好脾气的笑了:“都听你的。” 这语气……李氏的目光在两人之间来回游荡,只是不好问,这少女也不知什么来历,贵气逼人,一时间李氏还真不敢说什么,万一得罪了什么王亲贵胄可就完了,眼下也只有先将这二人安顿了,其他的可以之后再说。 姜策的院子几个月没住人,但李氏仍然给他打扫的干干净净,玲珑先巡视了下领地,问姜策:“我听李氏叫你沪生,这是你的字么?” “是我母亲还在世时为我取的字,只有亲近之人才会这样叫。” 玲珑哦了一声:“李氏是你姨母?那她为何住在你家?” 姜策答道:“姨母早年丧夫,便在我家暂住,后来我母亲病逝,父亲便娶了她为续弦。” 玲珑点了点头:“哦。那你二弟又是怎么回事?同父异母?” “正是。” 姜策摸索着坐到了床上,他轻轻一叹:“原来我还有活着回来的这天,那日遇到劫匪,我原以为要命丧黄泉,说起来,这一切都要谢谢你,玲珑,多谢你救了我。” 玲珑摆摆手:“你要是不以身相许,就别老是说谢不谢的,反正以后你得养着我,我很会花钱。” “你是我的义妹,我自然会养你。” 玲珑知道他很真诚,就是真诚她才越发想要吃掉他。 姜策又说:“我的院子很大,但是男女有别,主院便给你来住,我待会儿叫人把我搬到厢房去。你是个姑娘家,名声是很重要的,而且,我还有个未婚妻,于你于她,我都要给予尊重。” “无所谓啊,你想住哪儿就住哪儿。”横竖没人看见,玲珑跳上桌子坐,看了眼床上英俊的瞎子,心里怜惜了那么一丢丢,你未婚妻都给你头上染绿了,你还想着尊重……这么说的话瞎了也没什么不好,至少看不到令人作呕的场景。 这边话没说完,外头就有小厮来禀报说表姑娘来了,正在外头等着。姜策先是愣了一愣,起身道:“让表姑娘进来。” “大表哥!” 就听到一声娇柔呼唤,进来一道身着白衣的倩影,香风阵阵,直接朝姜策扑了过去,幸好姜策反应快,他虽看不见,耳力却惊人,赶在女子扑过来之前双手把住对方的手臂,让对方站稳后迅速松开:“表妹可好?” “我好着呢,只是大表哥吃苦了,你瘦了好多。” 含情脉脉带着心疼的目光全给了个瞎子,玲珑作壁上观,想看看要多久这位表姑娘才能注意到她。 表姑娘还想继续跟姜策说话,姜策却道:“容我为你介绍,这位是我的救命恩人玲珑姑娘。玲珑,这是我的表妹含露,也是我的……未婚妻。” 方含露便对着玲珑福身,满是感激道:“多谢玲珑姑娘救我表哥性命,大恩大德无以为报——” “有的报啊,只要你愿意,立刻就能回报,只是不知含露姑娘愿意与否。” 方含露温柔地看了姜策一眼,似乎只要他活着她就满足了:“但凡含露能做到,任凭玲珑姑娘差遣。” 会说话。 感人。 玲珑瞥了姜策一眼,很不客气:“我挺喜欢姜策,他重伤期间身子也都被我看过摸过,你若是真想报答我,就把姜策给我吧,你跟他解除婚约。” 方含露不敢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这话说的也太、太惊世骇俗了!哪有姑娘家明晃晃地要问人要未婚夫的!她嘴巴动了动:“玲珑姑娘……你……” 姜策道:“玲珑,不要胡闹。” 他的语气带着纵容与无可奈何,因着他早已习惯玲珑天马行空的思维跟我行我素的想法,她嘴上说的其实并不一定是心底所想,一开始姜策也会心跳如雷,现在面对玲珑的调戏,他已经成长的很淡定了。 285.第二十六片龙鳞(四) 第二十六片龙鳞(四) “行吧。”玲珑跳下桌子, “我先去休息了, 不打扰你们谈情说爱。” 说完便走, 毫无留恋。 方含露仔细观察着姜策的表情,见他面色如常,仍旧如玉般温和, 心里那颗大石头将将放了下来:“大表哥,你总算回来了,我快担心死了, 你的身子……现在可还好?听姨母说你眼睛坏了,但是还能医好, 可是真的?” 姜策温声道:“表妹不必担心,玲珑医术高明,她会为我医好眼睛的,只是可能需要一段时日,玲珑留在府中, 还请表妹多多照料她。她性子纯稚天真, 若是有些不到之处,还请表妹海涵。” 方含露忙道:“大表哥说得这是什么话,玲珑姑娘对大表哥有救命之恩, 那便也是含露的恩人, 含露自然会照料她的。倒是大表哥, 舟车劳顿, 还是好好休息会儿, 晚上等二表哥回来了, 咱们再一起叙旧,眼下还是身子要紧。” 闻言,姜策声音更加温和:“多谢表妹关心,那我便歇下了。” 方含露福身,又说了两句话,转身离去。她确认了姜策还是离家前的姜策,性子并无多大变化,这才稍微有些放心,转身的瞬间,嘴角也露出一抹笑容。这个笑容若是姜策没瞎,若是有熟悉的下人看到一定会惊讶不已:娇柔温婉的表小姐什么时候也会露出这样的笑容了?看起来……看起来就跟个坏人似的,感觉高傲极了。 但表小姐明明就是个体贴入微,对下人宽厚的好姑娘呀! 姜策躺到床上,平静地拉过被子盖住自己,闭上眼睛。其实睁开跟闭上对他而言已经没有什么区别,反正都看不见,反正都是一片黑暗。他的手指握着被角,用力到青筋绷起,血管清晰可见。这几个月他的身体基本上已经养的没什么问题,只剩下不能视物的眼睛。 待到了晚上,出去谈生意的姜略也回来了,他得知兄长安全归来非常高兴,直接扑了过来,可是又顾及兄长重伤初愈,想碰又不敢碰,简直像是一个得到了稀世珍宝的富翁,因为喜爱想要把玩,却又因为珍惜小心翼翼。 玲珑觉得全世界都欠姜略一座影帝奖杯。 对于玲珑这个救命恩人,姜略自然也大大感谢了一番,他为兄长平安而高兴,为玲珑救人而感激,顿时撩起袍子对玲珑下跪:“多谢玲珑姑娘救命之恩!多谢玲珑姑娘救命之恩!” 怎么看都是个爽朗的与兄长手足情深的青年,玲珑差点就信了,可她是谁,她是演过无数戏份被欠了无数个影后奖杯的龙女!人类的情意是真是假,玲珑看一眼就能知道。 客套完了开始用晚膳,桌上姜略非常善谈,李氏笑吟吟地看着,时不时劝着姜策多吃些对眼睛好的食物,看起来温柔又慈爱。方含露则很安静,只是视线一直关切地朝姜策这儿看,偶尔问一句大表哥有没有想吃的她可以帮忙布菜,单从旁观者的角度来说,这真是非常美满非常和谐的一家人,几乎挑不出毛病来。 姜策也很高兴,家人的关怀让他觉得自己十分幸福,一顿晚上,宾主尽欢,因为高兴姜略还饮了酒,带着几分醉意就趴在桌子上哭了,哭兄长出事他无能为力帮不到任何忙,哭没有兄长这段日子他忙得焦头烂额,还哭兄长终于回来了可是眼睛坏了。 真是个关怀兄长的好弟弟,唱作俱佳挑不出一点毛病来,优秀的表演系导师看到了都忍不住给打个十分。 玲珑跟姜策住一个院子,回去的路她就扶着姜策一只胳膊,他的另一只手拿着盲杖敲击地面,一步一步走得很稳当。 月色如水,清凉动人,玲珑打量着姜策的表情,他一如既往,看起来脾气又好又会包容人,玲珑也没说什么,送姜策到他房间后,两人说了会儿话,她也就回去睡了。 而在他们两人走了之后,姜略在李氏院子里待了许久才离开,方含露的院子里也点了很晚的灯。等到了第二日,就一切如常了。 对于玲珑这个“医术高超”的救命恩人,李氏也好姜略也好,都没有怀疑过,否则姜策受了那么重的伤肯定是要死的,大罗神仙都难救,可现在瞧姜策步伐平稳面色平和,怎么也不像是短命之相,等到姜策眼睛好了……那势必姜家大权是要交还回去的,毕竟姜策才是名正言顺的嫡长子,姜略却是续弦所生。 下头的管事也不服姜略,这段时间姜略是真的忙,几乎脚不沾地,更别提抽出时间跟表妹你侬我侬了。从前姜策在家,姜略什么都不用做,可以把大把大把的时间花在谈情说爱上,现在就不行了,没有了姜策的姜家,那些对姜策忠心耿耿的管事根本就不服从姜略的管束——他又没有家主的私章,而且,大爷是失踪并非死了,有朝一日大爷回来,这姜家还是大爷的! 姜策的眼睛若是彻底瞎了就好了,姜略想。 那样的话,留他一命也不是不可以。 他这位兄长啊,太优秀了,优秀的让别人在他的光环下喘不过气,好像不管你做什么都比不上他。姜略小时候磕磕绊绊的学会了背三字经,他欢天喜地地去找父亲,父亲听完了却神色淡淡,说:你大哥三岁的时候就能将四书五经倒背如流。 姜略自然是没这样的本事的,他的资质并不平庸,只是在姜策的光环下,显得毫不耀眼。后来姜策十几岁就跟着父亲出去做生意,好像不管姜策做什么都很完美,姜略却总是做不到。 越是做不到,就越想做到。 想证明自己不比兄长差,这已经成了姜略的心魔。 姜策眼睛未好,便让姜略继续掌管姜家事务,只是他也不提将私章交给姜略的事,每日便安安静静待在自己院子里,大部分时间他身边都有玲珑,虽然瞎了,姜略却在慢慢习惯。 比如他现在已经可以很流畅的抚琴,琴声叮咚,绕梁不绝耳,玲珑坐在边上玩游戏,她是很想掏出个手机来的,但是没有,只好玩民间做给小孩子的很简易的九连环,再不济就是摸出个魔方在那儿拧。 李氏得知为了感谢玲珑的救命之恩,姜策已经跟她结拜为异性兄妹后脸色有点奇怪,说实在的,就玲珑那个相貌,姜策就算是个瞎子也不能不动心啊!正值好年华的少女,又是自己的救命恩人,姜策怎么就能跟她结拜了呢?照李氏来看,那玲珑姑娘还挺喜欢姜策的,否则怎么解释她为姜策如此劳心劳力? 可姜策活了下来,而且没有提出解除婚约,那么按照从前定的日子,姜策快要跟含露成亲了啊! 虽说都是自己看着长大的,可姜策在李氏心中到底不如方含露重要,谁叫姜策不是从李氏肚子里出来的呢?她拼了命生下姜略,后来身子就坏了,没能给老爷再怀上个一儿半女,姜略就成了她全部的指望。 一开始,也是真的疼爱姜策的,毕竟她在走投无路时,是姐姐收留了自己,可后来,她嫁给了姐夫,生了自己的孩子,就开始痛苦。 看着姜略永远屈居姜策之下,看着姜略再优秀也仍然被姜策衬托的无比平庸,李氏仿佛看到了另外一个自己,她跟儿子一样,永远都隐藏在另一个人的阴影之下。就如同她年少之时,永远比不过姐姐的锋芒。 当初,她也喜欢姐夫呀,可是姐夫眼里只看得到姐姐,他们定亲后,李氏便随意选了个人嫁了,谁知那人短命,她本以为自己此生与姐夫无缘,不曾想姐姐重病而死,她终于有机会嫁给了姐夫。 为了讨他欢心,她努力照料姜策,对他视如己出,可一旦有了自己的亲生骨肉,哪里还能做到一视同仁呢?李氏自然是更疼爱自己的儿子的,她觉得自己的儿子千般万般好,却也不敌姜策的优秀。 就连姐夫,眼里也只能看得到姜策。 李氏这辈子都忘不掉小姜略哭着跑回来扑进她怀里,问是不是他做得不好,是不是他不聪明,否则为何爹爹不喜欢他。听到这句话,李氏的心都要碎了! 她想起那个被姐姐衬托的一无是处的自己。其实她也很美貌,性格很温婉很贤惠,她有一手好女红,她还会抚琴会跳舞,可她永远比不过姐姐,所有人眼里都只有姐姐,谈起她,也不过是:尚可。 现在她的儿子又重复了相同的命运,她比不上姐姐,她的儿子也比不上姐姐的儿子。甚至小姜略已经讨厌上了姜策,觉得如果没有他,那爹爹肯定就最疼自己了。 李氏花了很长时间教导小姜略,让他不能在人前,尤其是在爹爹面前表现出对兄长的不喜。他们母子在这姜家如履薄冰,能有今日的富贵,都是仗着已经死去的姜策之母。 李氏心有不甘。 286.第二十六片龙鳞(五) 第二十六片龙鳞(五) 李氏姐妹两个, 长姐貌美如花才名远播, 嫁了如意郎君为人称道, 自己却年纪轻轻死了丈夫只能靠长姐跟姐夫接济,好不容易如愿嫁给了心爱的姐夫,姐夫却也因为出行遇到劫匪受了重伤, 回到家后挨了没多久便撒手人寰,从那之后,才十几岁的姜策便扛起了姜家重担, 从一个文弱少年逐渐成长为坚毅温和的青年,让那些不服气他的管事如今个个以他马首是瞻。 如果没有姜策, 那么多人虎视眈眈,姜家早就散了,李氏也知道这个道理,可越是知道,她心里就越是难过。 而方含露是压死李氏的最后一根稻草。 姜父有个妹妹, 年少时远嫁, 后来夫家出了事,就只留下这么个女儿,姜氏临死前让人将女儿送到姜家交由哥哥抚养, 姜父为了让妹妹安心, 便为当时的姜策跟方含露定下婚约, 以保证他会永远庇护方含露。 但姜策为人虽然温和, 却很注重男女之防, 方含露七岁以前他是愿意带着她玩照顾她的, 可方含露渐渐长大,虽说两人有着婚约,却也不能不顾方含露的名节,因此姜策再出门做生意,回来总是记得给方含露带礼物,却再也不曾像小时候那样与她亲近。再加上他事务繁忙,也没有多少时间,久而久之,两人就生疏了。 也正是这个时候,姜略与方含露有了私情。 李氏得知后如遭雷击,她想起了那个羡慕姐姐的自己,曾几何时,她也像儿子那样喜欢着姐姐的未婚夫,可她什么都不能做,也什么都不能说,多少的情意都只能埋藏在自己心底,她看着神色天真的儿子,问他:你确定表妹喜欢的是你吗? 姜略点头,说是。 然后他又跟李氏求助:娘,可是有兄长在,我们就不能名正言顺。 是啊,李氏想,的确是不能名正言顺,哪怕跟姜策好好说了,姜策有成人之美,可整个江南谁不知道姜家的表小姐是姜家大爷的未婚妻?突然这个未婚妻成了二爷的,跟二爷成了亲,那别人岂不是在背后戳着他们的脊梁骨说风凉话?姜略的名声还要不要了?! 但也……不是没有办法的。 如果姜策不在了,那就好了。二弟为了照顾兄长的未婚妻,也为了守住父亲对姑姑的承诺,娶了方含露为妻,不仅不会被人取笑,反而是一场佳话,甚至……没有了姜策,整个姜家就都是属于姜略的了。 这样的念头一旦兴起,就宛如野草疯长,一发不可收拾。李氏翻来覆去地睡不着,姜策对他们有多好,她看在眼里,可那又如何呢,姐姐当年对她也很好,最终呢?最终还不是嫁给了姐夫,让她远嫁成了寡妇。 李氏决定为儿子争一争。她输给了姐姐,她的儿子不能输给姐姐的儿子。这个时候李氏已经完全忘记了当初她在姜策的父亲面前许下过怎样的誓言,她说会对姜策视如己出,她说会做一个好主母照顾姜策——但是现在,李氏把这些誓言全部忘记了。 姜略得知李氏的想法后,只沉默了片刻便同意了,嫉妒真是可怕的东西,它能让一个人变得面目全非。 姜策外出,最清楚行程的无非是家人,雇佣去杀人的扮成劫匪模样,原以为姜策的死是板上钉钉,谁知道他却下落不明疑似被人救走,为了名声,姜略还要派人去四处寻找,赚足了称赞。几个月过去,他们都以为姜策是死了,谁知就在这关头,他居然又回来了! 还不是一个人回来的! 幸好,幸好他眼睛瞎了,若是姜策从此成了废人,那么留他一命也不是不可以,然而从姜策与那位玲珑姑娘的话又让姜略跟李氏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儿——这眼睛是能治好的,只是需要时间! 怪不得! 怪不得姜策从始至终不提私章的事情,他根本就没有想把姜家的产业交给自己!什么手足情深,什么都是姜家人,都是姜策平时谁来哄人的!如果真的拿他当兄弟,自己眼睛瞎了,为何还要牢牢拽住私章不放? 姜略冷笑,他这位兄长,也不过是装出了一副宽容大度的模样,骨子里却无比自私。 既然如此,他也不必同他客气了,含露是他的,他决不会放手,姜家也是他的!既然兄长已经瞎了,那就不要好起来,至少这样,他会养着他,一直到死。 姜略心里有了打算,就跟李氏说了,李氏赞同他的想法,他们母子的未来得自己来博取。这事儿他们也没想瞒着方含露,方含露听姜略说完,微微发怔,姜略便问:“你不愿意吗?还是你觉得我太过狠毒?” 方含露失神片刻,摇摇头道:“表哥,我已是你的人,这辈子都要做你的妻子,无论你做什么,我都会支持你。只是……舅舅待我极好,若是可以,能留大表哥一条性命么?” 见她如此温顺,姜略便点头:“这是自然,他是我的兄长,我自是不会让他死的,日后咱们有了孩子,便让孩子给他养老送终。” 方含露便露出娇美的笑,柔柔地点了点头,觉得这样再好不过了。既没有伤到大表哥的性命,又能跟二表哥长相厮守,世上还有比这更好的事么? 当务之急,是让姜策的眼睛再好不起来。 但是这个手脚却不好做,因为就姜策院子里的下人说,那位玲珑姑娘根本就没开过什么药方,更是没见过她去煮药,给姜策敷眼的药膏也不知是怎么做的,总之完全做不成手脚。 眼看日子一天天过去,姜策的眼睛很有可能马上就会好,姜略这边是真的急了。 这时候,方含露提出了一个方法。 大表哥性情温和,又与她青梅竹马一起长大,因着两人有婚约,姜策这么些年身边连个通房丫鬟都没有,就等着迎娶方含露过门。本来他们也不想这么快动手的,但就在姜策出事前,他跟李氏说过要跟方含露成亲的事,因着他今年也二十有二,年纪是不小了,寻常人家早就当爹了。 若非这个刺激,姜略也不会那么狠。 姜策自打归家后,每日便在自己院子里安安静静待着,基本上不出门,李氏等人若是不来看他,他也不主动出去,只是偶尔会见见姜家的管事,询问一下最近家中产业情况如何,其他时间安静地就跟不存在一样。 从他回来到现在也有半个月了,这还是方含露第一次踏进姜策的院子。从她七岁时姜策便开始与她保持距离,他很避嫌,方含露不愿惹他不高兴,便也听他的。 很久以前,她是很愿意也很期待嫁给大表哥的,是什么时候,这份感情发生了变化呢?也许是她生病卧床,大表哥却在外奔波,陪伴身边的却是二表哥的时候,也许是她心情烦闷无人诉说,二表哥却懂得她每一分情绪上变化的时候……方含露自己也记不清了,如今她最清楚不过,她想嫁的人是二表哥,为了心爱之人,她愿意做下错事。 若是要报应,便报应到她身上,下辈子做猪做狗她也毫无怨言。 “表妹辛苦了。” 方含露低头浅笑,“大表哥这样说就好生见外,这鸡汤是我亲手熬的,大表哥一定要尝尝。” 姜策看不见,方含露便将鸡汤舀到白瓷小碗中,亲手捧起送到姜策手边,以防万一,她要亲自看他喝下去才成。她并不是想害他,只是希望他的眼睛不要好,她是会照顾他一生的。 不要他的命,又能跟二表哥长相厮守,虽然对不住自己的良心,可方含露已经做了选择,就不会后悔。 姜策正要接过碗,就听玲珑的声音传来:“好香的味道啊,姜策,你在背着我偷吃什么?” 听了这话,姜策顿时就笑起来,“你这鼻子还是尖,什么好吃的好喝的都逃不过。” 玲珑得意洋洋地挑眉:“那是自然。” 她的视线落到桌上的鸡汤,而后又看向方含露,笑:“含露姑娘可真是细心体贴,居然给姜策送鸡汤,这鸡汤闻起来不错,可是含露姑娘自己熬的?” 这位是医术高明的少女,方含露有点吃不准玲珑这样问的目的是什么,难不成还能一眼看出这鸡汤里被放了多余的东西?“玲珑姑娘说笑了,大表哥在外辛苦数月,我只是略尽绵薄之力,想给他补补身子。” “补身子就不必了,他现在不适合喝鸡汤,对他的身体没好处,我是大夫,含露姑娘应该不会不相信我的话吧?” 虽然是这么问,玲珑的语气却说明不信也得信。 方含露柔柔一笑:“既是如此,那我便不叨扰了,大表哥好好休息,含露改日再来看你。” 说着起身便要走,却被玲珑叫住,“含露姑娘,鸡汤熬了,放着也是浪费,就别端走了吧,放下吧,待会儿我来喝,也让我尝尝含露姑娘的手艺。” 287.第二十六片龙鳞(六) 第二十六片龙鳞(六) 方含露有点吃不准玲珑是单纯的嘴馋还是看出了什么,但这份鸡汤她心底是不想留的。“这鸡汤里放了人参, 本是想给大表哥补补身子的, 玲珑姑娘, 女儿家可不适合喝这样的鸡汤……你若是想尝尝我的手艺,待会儿我亲自下厨为你再熬一份红枣枸杞鸡汤, 喝着对女儿家身子也有好处。” 玲珑笑着说:“那就不必了,我瞧着这份就挺好,人参的味儿我挺喜欢, 含露姑娘就放着吧,也是我嘴馋, 还是说含露姑娘舍不得里头的人参啊?” 姜策闻言, 忍不住笑意:“表妹便留下吧, 玲珑是医者,她知道什么能喝什么不能喝的,表妹不必替她担心。” 这两人一唱一和, 方含露又怎能真的将鸡汤端走?只得心不甘情不愿地放下,又担心自己说得太多会惹来怀疑,只好如了玲珑的意, 放下鸡汤走了,走的时候步伐平稳, 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 心理素质强的一匹。 这鸡汤玲珑当然不会喝, 里头加了什么料方含露自己心里清楚, 正常人喝了都要瞎, 何况是本来就已经瞎了的姜策?她坐到桌边,拿起勺子搅拌鸡汤,不得不说这鸡汤熬的是真不错,上面没有一丝油花,闻起来还有一股清香,鸡汤清澈见底,可见是花了大火候大工夫的。 搅了搅,玲珑问:“你心爱的表妹亲手为你熬的鸡汤,怎么样,要不要尝尝?” 姜策坐在床上,两手平放搭着膝盖,坐姿非常端正,他的眼睛还蒙着黑布,这时候也不知道在看什么东西,反正都是一片黑暗,然后就听他说:“你不是说,喝了对我的身体不好?” “我那就是随口一说,你要是想喝也是可以的。”玲珑端过来送到他嘴边,蛊惑道,“来来来快张嘴,我喂你。” 少女香甜的气息在鼻间环绕,饶是沉稳如姜策也忍不住红了耳根:“玲珑,不要胡闹。” “怎么就是胡闹了,你表妹这么担心你,你还不喝一口尝尝感受一下表妹的情意?” 姜策伸出手,摸索着握住了玲珑的腕子。她的腕子又白又细宛如上好的羊脂玉,与他粗糙的指腹形成了鲜明对比。“我不喝。” 玲珑也不逗他了,把碗放到了桌子上,撑着下巴看他,觉得这人也不是看起来那样的好脾气,一旦心冷了,就是那种你哭死了也不会对你心软的人,就好比李氏跟姜略母子俩,就好比方含露。被姜策纳入羽翼下的人能得到他全部的信任与照顾,可一旦不被他信任,被他踢出了保护圈,那就再也不可能有第二次的机会。 这种性格玲珑还蛮喜欢的,谁叫她现在就属于姜策的保护圈呢?这半个月姜策做什么也没瞒她,每次秘密见管事,玲珑若是在边上他也不会赶她走,当着她的面也能诉说他的计划于决定——因为他信任玲珑,愿意给予玲珑这份尊重。 所以玲珑知道,这家伙的好脾气目前为止都是表面上的,能在丧父后以幼龄支撑起姜家,并在短短十年内让姜家蒸蒸日上,有这样本事的人,怎么可能有妇人之仁,又怎么可能看不出阴谋诡计,看不出旁人对他的杀心? 李氏跟姜略寒了他的心,他确定了他们对他的所作所为之后,就不会心软了。而今日这碗鸡汤,也磨灭了姜策对方含露的最后一点情谊。 他现在就是蛰伏不发的猛虎,一旦证据确凿,他不会给敌人任何反扑的机会,一击致命绝不手软。 李氏跟姜略的美梦怕是要醒了。 玲珑猜得不错,虽然她没有参与也不关心姜策如何处置他的继母与同父异母的弟弟还有包藏祸心的表妹未婚妻,但她好看热闹啊! 姜策选在了一个夜晚发动,他不仅仅是自己一人,还请来了知府大人作证。当着知府大人的面,他将人证物证一一摆上,说的李氏母子哑口无言,只是这毕竟是姜家家事,知府大人与姜策颇有交情,这事儿自然是站在姜策这边的,可如何处置李氏跟姜略,那还得姜策自己做决定。 “……李氏是我的亲姨母,姜略亦是我的亲弟,我答应过逝去的爹娘,会好好照料他们。”姜策轻声说,“家丑不可外扬,只是我也容不下他们,便将他们从姜家分出去,让他们自己过日子吧。也请知府大人为我作证,并非我背信弃义,而是方含露先毁约在先,这桩婚约便做不得数,我成全他们两人,但是还请方姑娘将我母亲的遗物还给我。” 当初这桩婚事是在姜父与大李氏的首肯下同意的,那时候大李氏身体已经很不好了,可是为了安丈夫与小姑子的心,便将自己戴在手上从不拿下的玉镯子给了方含露作为定亲的信物,以此交换,姜策手上也有方含露生母所赠的玉佩。 在知府大人的见证下,两人交还了彼此的信物,从此后便再无干系。 姜策选择在夜里处理此事,也是为了给彼此留点颜面。姜略与李氏都没想到会被当着知府大人的面拆穿,脸上火辣辣,却也无法求情,心知没有被收监已是姜策留了情面,如今最明智的做法便是离开姜家自己另过,只是他们要害姜策的性命,姜策不与他们计较,饶了他们这回,却是不可能给他们分走一文钱的。 他们只能带了自己的衣服首饰离开,此外属于姜家的一草一木都不能拿,他们院子里的下人姜策也没留,都让一并带走了。趁着深夜解决了此事,整个姜家瞬间安静了下来,姜策与知府大人告完礼,便坐在堂上一言不发,坐姿还是十分笔直端正,却没人知道他心中在想些什么。 玲珑在边上围观了整件事情的发展,越发觉得姜策有趣,这人虽然重情义,却并不优柔寡断,当断则断,毫不留情,事后也不后悔,果然是能做大事的人。她让人送了点心进来,坐在边上咔嚓咔嚓的吃。 姜策本来满心怅惘,被这吃东西的声音弄得只能苦笑:“玲珑,你可不可以不要在我身边吃东西。” “为什么。”继续咔嚓咔嚓啃脆饼。“我吃得挺香的,你要不要来一块?” “不……还是来一块吧。” 想拒绝的姜策最终没能拒绝,他听着玲珑吃,并不知道她吃的是什么,就是听她吃东西的声音觉得应该挺美味,眼下他其实没什么胃口,只是不吃东西也不知道自己能做些什么,便伸出手,待玲珑给了一块,也咬了一口。 这饼子甜滋滋的,很脆,所以咬着有咔嚓咔嚓的声音,其次碎屑很多,容易吃的到处都是,姜策不得不一手拿脆饼一手托着,免得碎屑弄满全身。 吃着吃着,就觉得也不是那么伤心了。从玲珑的只言片语里姜策估摸出这次出事并非意外,但他并不愿意相信是家人要害了自己,于是回来之后,他暗中差人调查,最终结果令他非常难过,即便早有心理准备,当姜策得知要自己命的是姨母跟弟弟时,还是十分悲伤。 他本不欲声张,谁知道表妹方含露又送来了加料的鸡汤,不是要他的命,却是要他当一辈子的瞎子。 姜略与方含露两情相悦,若是光明正大地与他说,焉知他不能成全?他们却连问都没问一句,可见骨子里并没有将他当做亲人,说的那些话,也不过是台面上的敷衍。 所幸从今往后,他们之间再也没了关系。只能愧对父亲,他怕是照顾不了表妹了,那是表妹自己的选择,姜策也是无能为力。 就这样,他跟玲珑两人啃完了一盘脆饼,在这咔嚓咔嚓的咀嚼声里,姜策的心情似乎也好转了许多,他安静地又坐了一会儿,问玲珑:“要不要吃点夜宵?” 玲珑说:“好啊。” 有的吃还能不吃么,她又不会因为吃得多变胖。 直到肚皮撑得滚圆,姜策才长长舒了口气:“我觉着舒服多了。” 玲珑拿手指头在他肚子上戳了一下,姜策顿时闷哼:“别戳。” 玲珑无情地嘲笑他:“食量小还敢跟我抢饭,怕不是失了智。” 姜策也摸摸自己的肚子:“吃撑了,仿佛心里真就没了气,其实我也不是那么能释怀,我现在还想着他们能回来跟我认错,我们能像过去那样过日子。” 姨母曾经也很关心他有没有吃饱有没有穿暖,在外面有没有遇到危险。出去做生意回来,弟弟总是会跟里跟外的黏着他,他们也曾经有过很美好的回忆,只是不知从什么时候起都变了,而他们变了,姜策却丝毫没有察觉。 这次死里逃生,他开始珍惜自己的性命,总不能因着过往的情意就将此事轻轻揭过,姜策可不想每天喝杯水都要小心翼翼,怕里头是不是被放了什么东西。 他只想珍惜这条性命,好好的度过这一生。 288.第二十六片龙鳞(七) 第二十六片龙鳞(七) 生活里没有了李氏等人, 姜策才发觉日子原来可以这样简单。他不必再去操心家人是否康健是否快乐,这次回来带的礼物是否能讨他们喜欢——他只要做好自己就行了。 啊, 忘记了, 还有一个玲珑。 严格说起来, 十个李氏十个姜略加在一起也不及一个玲珑让姜策操心。他是真的操碎了心,完全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对待这么个娇滴滴的少女,她脾气那样坏,却又那样可爱, 很多时候姜策觉得头疼, 但头疼过后,玲珑要求什么,他还是乖乖地满足了她。 不然还能怎么办呢,总不好见她面上露出不快活的神色, 那样的话, 哪怕是姜策见了也难过。 他的眼睛还需要一段时日才能好, 但他已经觉得没有玲珑的陪伴很难熬了。这几日她迷恋上了外头的一个小吃食,叫什么牛乳番薯羹, 做起来很费糖, 其实卖这个人的不少, 但最得玲珑喜欢的是一位老人家做的,那位老人家孤身一人,就靠这手艺养活自己, 不过身子不大好, 每日就早上跟晚上摆一会儿摊, 每逢这两个时间段,府里是见不着玲珑人影的。 偏偏他目不能视,根本无法陪同她前去,叫人跟着,她又不喜欢,嫌不自由,每每玲珑出门,姜策在家中总要担心,觉得她天真可爱,难免会遇到坏人。但派去保护的人都被她甩掉了,不到点儿人是不回来的,因此姜策又希望自己的眼睛能快些好,这样的话就可以跟着玲珑一起,免得她一个姑娘家孤身在外不方便。 结果这一日直到晚膳玲珑都没回来,平日她虽然也出去,但晚膳时间是必然回府的,姜家的厨子有一手好厨艺,玲珑非常喜欢,这还是第一次到了吃饭时间她不在。 她不在,姜策也没有心思吃饭,他坐在饭桌旁,桌上的菜早已冷了,玲珑却始终没有回来,派出去找的人也没有音讯,姜策坐不住了。 他要亲自出去找。 然而他现在身体状况不佳,尤其是眼睛看不见,就算出去了又能起到什么作用?管家好说歹说也没能把姜策劝住,他拿起玲珑给他做的盲杖,玲珑喜欢去哪些地方呢?无非是有好吃的或是好玩的,这姑娘……虽说聪明,却带着孩子气,根本不知道去哪里要跟家人说一声,也或者说,她根本不觉得需要交代清楚吧。 姜策心里胡乱想了许多,他叹了口气,朝城里人多的集市走去,但晚上这会儿人正多,几乎称得上人山人海,他心里又着急,玲珑是个姑娘家,这么晚了在外面没有回来,万一出了什么意外,那姜策真是恨不得自己死了算了。 找了一圈也没见着人,家丁都跑得气喘吁吁,姜策恨极了自己目不能视,让人继续找,转弯却听见前面闹得沸沸扬扬,他虽然看不见,耳力却很灵敏,似乎失去了视觉,听觉嗅觉都得到了很大的提升。 是个姑娘家。 但不是玲珑。 玲珑身上的香味不是这样的。 ……姜策突然意识到,原来他将玲珑身上的香味记得这样清楚。正在他微微出神之际,那女子已经跪在了他面前,哭着喊救命。 姜策虽然是商贾出身,做生意也好做人也好,向来讲究与人为善光明磊落,小厮凑到他耳边告诉他说:“大爷,是个年轻姑娘,瞧着似乎……是那种地方出来的。”寻常人家姑娘怎么会穿那种暴露的衣裳。 那姑娘便哭着喊:“公子救命!公子救命!我是被我那后母卖入青楼的!如今他们要逼良为娼,我宁可死了,也绝不做这等下贱之事!我愿为奴为婢,求公子救救我吧!” 她也是鼓足了勇气狠了心,若是这位公子能救自己,那自然是好,若是不能,也只当自己命苦。因着性子倔强,她被卖进去后不肯听话,挨了好些打,听鸨母说今晚就要找人给她开|苞,她也是实在是没招了,只得放下|身段忍着作呕勾引了看守的汉子,将对方打晕后逃了出来,却不曾想很快就被发现,这里人多,她也不知要往哪儿走,身上没什么银两,那个家自然是不能回的。 爹能看着她被卖一次,就能把她再卖第二次,那样的火坑,她是断然不会再跳的了! 之所以选中姜策,也是因为姜策气质出众姿容过人,虽然眼睛有疾,却丝毫不掩他雍容的气度。 姜策愣了一下,道:“你起来说话。” “公子若是不救我,我便不起来!” 姜策拧起眉头:“你在这里跪着如此惹人注目,追你的人岂不是很快就能找到?” 女子不知道他是如何得知自己是跪着的,小厮说:“我家大爷让你起来你就起来说话。” 姜策并不是铁石心肠之人,他本想让人去查实一下这女子所言是否真实,便听到一阵嘈杂声,俨然是追她的人已到。女子见了更是恐慌,这会儿也不用姜策说起来说话,她就主动爬起来躲到了姜策身边,若不是小厮挡着,她都要抓住姜策的袖子了! 来人正是青楼里的打手,见了女子大喜:“人在这儿!快抓住她带回去!” 姜策并不准备掺和进此事,便对身边的小厮说了几句,小厮点点头,看了那女子一眼说:“算你运气好,我家大爷心善,愿为你出了这赎身的银子,只望你日后好好过日子。” 女子愣住了,怎么也没想到真能遇到好人,她正要说话,一个家丁气喘吁吁的跑来:“大!大爷!找!找到了!姑娘找到了!” 女子还没反应过来,就见身边这位容色俊秀却眉目冷淡的公子突然间露出笑容,竟是再没看自己一眼,便随着家丁而去,只留下几个小厮来处理自己的事情。 姜策只是随手帮了个人,他之所以如此相信这女子,也是因为心中想到了玲珑。都是单身在外的姑娘,万一遇到了什么危险,总是希望好人多的。 他跟着家丁一路寻过去,七拐八拐到了一条小巷子,就闻到一股异样的臭味。姜策仔细闻了闻,是臭豆腐的味道,同时他还闻到了熟悉的香味,半晌,他叹了口气,扬声唤道:“玲珑!” 正蹲在摊子前面等臭豆腐的玲珑听到有人喊自己的名字,扭头:“你怎么来了?” “你这么晚都不回来,我怎么不能来?”姜策敲着盲杖朝她走来,越是走近臭豆腐的味道就越浓,他又叹了口气,“这么晚了不回家,知不知道我会担心?” 玲珑噘噘嘴:“我不会有事的,没人能欺负我。” 姜策说:“我是怕你欺负别人。” 玲珑哼哼,继续蹲着,专心致志等臭豆腐,她今天晚上吃了一路,听说这个巷子里有家臭豆腐特别美味,但老板前些日子生病了一直没开张,后来稍微好了点,却没有到街上去,就在自家巷子里卖,找到这儿还花了她好一番功夫,结果前面还排了长龙,她等了好久哦。 姜策陪着她等,大概又过了半柱香左右,玲珑的那份才好。她端过来吃了一块,满足地闭上眼,“好吃。” 然后问姜策:“你要不要吃?” 姜策轻笑:“你吃吧,我不吃。” 玲珑却不依:“不行,我给你吃的,你不吃就是看不起我,必须吃!” 姜策……从没吃过臭豆腐,他闻着这味儿就敬谢不敏了,哪里敢吃啊!可玲珑坚持,他又不想在她面前显得没面子,只好张开嘴,好在他看不见,因此不知道上头还洒了他一点都不爱的香菜跟葱花。 玲珑特别喜欢,姜策却吃不出哪里好,他忍着都没有呼吸,胡乱嚼了两下就咽了,看得玲珑不住摇头:“真是牛嚼牡丹,大煞风景。” 姜策就心想,这也算是牡丹?这是臭豆腐! 但总算是找着她了,赶紧带回家吧,这么晚了,该回家吃饭了。 玲珑吃完了一份臭豆腐还意犹未尽,但姜策实在是受不了这味儿了,好说歹说拉着人上了马车,又让人买了蜜饯来给她过过嘴里的味儿,玲珑说不出话,她笑眯眯地受用了蜜饯,心里却想着这家臭豆腐滋味真不坏,改明儿再来买。 两人相安无事回到家,又一起用了晚膳,日子便如流水般过去,姜策一日比一日离不开玲珑,初时还能让她自己出去玩玩,后来就不行了,一会儿没她的消息就觉得心里难受,非得听着玲珑玩听着玲珑吃才成。姜策也不知自己这是心理,他将这归功于兄长对妹妹的爱护。不过他也没有妹妹,不知道这样的爱护是不是正确的。 如此这般过了小半年,姜家的生意越发壮大。 姜家越是富有,便越是让人忌惮,士农工商,商人最为轻贱,但姜家这般家底,哪怕是坐在龙椅上那位也有耳闻,恰巧近几年国库空虚,便将主意打到了姜家身上,还给姜策下了诏书,让他前往京城受封。 289.第二十六片龙鳞(八) 第二十六片玲珑(八) 受封是真是假不重要, 反正就算是真的也肯定只是个噱头,想从姜策身上吸血才是真。但那是皇命, 姜策不能违背, 只能听从, 因此他已经开始命人收拾行李准备上京事宜,只是在犹豫要不要带着玲珑。 带着她去,怕生出事端,虽然姜策是个瞎子, 但他身边的人不是啊, 他曾问过小厮家丁,玲珑姑娘生得如何,那下人都是张着嘴流口水,一想起玲珑的美貌便说不出话来, 京城人多口杂, 姜策很担心。 可若是不带着她去, 姜策更不放心。他在家她都能折腾的不重复花样,他要是不在, 玲珑估计能上天。因此思量再三, 他还是决定带着玲珑一起上京, 了不起不让她抛头露面,若是一定要出去玩便戴着面纱。 玲珑听姜策说要带她一起去京城没什么感觉,反正去不去意义都不大, 但姜策既然要她去那就去好了, 顺便她也想看看什么时候这个家伙才能开窍, 姜策始终以兄长身份自居,玲珑准备在京城物色物色有没有长得英俊有钱有势还能吃的食物,若是有,那就不要姜策了,看他还兄长个什么劲儿。 真是的,她看起来是缺哥哥的人么?她要是想要哥哥,那还不是一张嘴到处都是。 去京城需要赶半个多月的路,皇帝的意思是让他们在月底到,因为月底正好是皇帝的寿辰。按理说姜策收到皇帝的圣旨,那是极为长脸的,可他心底清楚,伴君如伴虎,皇帝这张圣旨,有可能是一步登天的阶梯,也有可能是催命符,端看他到京后愿意被割下多少肉。而且皇帝寿辰,他总不能空手前去,身为首富,姜策还必须献上贵重又独一无二的礼物。 皇帝心里在想什么姜策猜得出来,但他并不愿意吃这个哑巴亏。姜家的产业是祖祖辈辈积攒起来的,是他花了无数时间与精力发展到如今这地步的,皇帝上下两个嘴皮子一碰就要拿走大半充盈国库——世上哪有这样的好事? 可软的不行势必要来硬的,一国之君要是想给他一个商人栽赃陷害个什么罪名,那还不是轻而易举的事? 因此姜策也在思考该如何应对。 玲珑就没这些烦恼了,她唯一烦恼的就是赶路途中有时候不能及时打尖入住,而且也不能在一个地方停留过久,因为他们是要早些到京城的,听说皇帝还给姜策赐了一座宅子,看起来像是有让姜策常住京城的打算。也是,毕竟人在眼皮子底下才看得住,若是放开了,指不定要出什么事儿。 满打满算过了半个月,总算是到了京城,但前来迎接姜策的人却出乎他的意料,虽说他得了皇帝的圣旨,可本质上只是个商人,本朝重农轻商,商人并不受尊重,然而今日来迎接姜策的不是别人,正是曾经的帝师如今的内阁首辅霍英! 这如何使得? 听闻来人身份,姜策先是在心中疑惑,而后与对方见礼,霍英见这青年虽有眼疾,却身姿挺拔俊秀出众,饶是京城一等一的好儿郎也比不上他,心中便有了赞许之意,又想到他为人宽厚古道热肠,越发的对姜策和颜悦色,反倒叫姜策摸不着头脑。 玲珑坐在马车里听外面的人寒暄,打了个呵欠。 霍英见了姜策一面,说了些话,送姜策到皇帝赐的宅子,又邀姜策去霍家一叙,这才离开。等霍英一走,伺候姜策的小厮就挠着头说:“这霍首辅看起来十分欣赏大爷您啊,咱要是留在京城感觉也有前途。” 姜策却没有他这样乐观,淡淡道:“京城虽好,却不是家。” 与其在这样的地方如履薄冰,他更愿意在江南逍遥自在。更何况……还有玲珑,他是想要永远同玲珑在一起的,或是守着她,看着她快快乐乐的过日子,怎么都比在京城有意义。只是这一番想离开也不容易,还需从长计议。 姜策是绝不信霍英口中的“欣赏”,他何德何能,让一国首辅欣赏自己这个满身铜臭的商人?姜策虽是做生意的,却很关注国家大事,几年前曾有个硬骨头的官员想要变法,都把皇帝说服了,就是要抬高商人的地位开拓商路,可坚持了不到三年,就被守旧派彻底摧毁,而这位霍首辅,就是守旧派的头领。 如今这人对自己态度温和,怎么想都觉得其中有内情。但姜策又搞不懂究竟是有什么内情,也只得忍耐,不能言语。 霍英请他去做客的话可不是假的,第二天帖子就上门了,邀请姜策过府一叙。姜策想不通他与霍英究竟有什么好说,常言道话不投机半句多,他与霍英,决计称不上投机。 但这是首辅大人的帖子,不去可不成。 姜策收拾了一番准备动身,玲珑却笑眯眯地出现在了马车前,他听到小厮叫玲珑姑娘,忍不住叹气:“玲珑,今日我不是去玩的。” 玲珑说:“哦。” 姜策想了想:“你想吃什么吗?等我回来的时候给你带。” 玲珑说:“我比较想自己亲自去买。” 姜策拿她没办法,只好道:“我今日是要去霍首辅府中,他邀我过府一叙,我不知道是什么事,玲珑,你乖,在家中等我不要乱走,兄长回来的时候给你买你爱吃的东西。” 玲珑不跟他废话,已经自己上了马车,姜策拿她实在没有办法,只好依从,跟她语重心长的讲到了霍首辅府中要如何如何,不能如何如何,听得玲珑耳朵都要长茧子了。她伸出小脚踹踹他衣摆,“道理我都懂,不要你说。我可告诉你,你若是不带我去,你可别后悔。” 姜策心想,带了你去我说不准才要后悔,便要她把面纱戴上,免得露出容颜被人觊觎。 等到了霍家,被人引进去,却不见霍首辅,而是被一路引到正厅,霍首辅也不曾出来见客,却见有一道身着白衣的纤细背影对着他们。姜策正要问,霍家的人却已经退下了,然后那女子便慢慢转过身来,面上带着柔和的笑。 姜策什么都看不见,只是鼻息间闻到了不同于玲珑身上的香味,约莫能猜出面前有个女子,而玲珑则想,出场方式不错,只可惜媚眼抛给瞎子看,她身边这位瞎子眼睛还没好,长得再美都是白搭。 “公子,您还记得我么?” 姜策愣了下,他记忆力超群,只觉得这声音似曾相识,想了片刻,却想不起来,实在是太久远,而当初说话的时候也确实仅是寥寥几句。 “当初承蒙公子救我于水火之间,如今我已认祖归宗,总想着要报答公子的救命之情,才求祖父帮我邀了公子才来,公子……不会怪罪吧?” 女子声音清甜,娇靥含羞,寻常男子见了早心软腿软,可惜她面前这姜策是个不解风情的瞎子,说实在的,他帮助过的人没有几千也有几百,男女老少都有,哪里知道这又是哪一个? 便道:“抱歉,在下记性素来不好,还请姑娘提点。” 这就是不记得的意思了。 女子并不生气,只轻笑:“公子果然与他人不同。” 玲珑撇嘴,当着女子的面戳了姜策的腰一下,姜策怕痒,便反握住她的小手,“不要闹。” 温柔又宠爱。 女子的面色顿时变了一变,当初姜策帮她的时候玲珑并不在,若是玲珑在,想必能认出面前这女子便是那日她蹲守臭豆腐被姜策帮忙赎身的人。 这时候,霍英爽朗的笑声传来:“我道姜公子怎地还没来,原是早与我的孙女见过面了!” “祖父!” 见着霍英来,女子露出欢喜的笑容迎了上去,挽住了霍英的胳膊,看得出来霍英对她十分疼爱,一见着孙女,首辅的严肃都不见了,俨然一位普通的疼爱孙辈的老者。再结合他对姜策的友好态度,可以想见这老家伙在打什么主意。 玲珑掐掐指头就知道他这孙女什么来头,从那种地方出来,哪怕还有清白之身,又被霍英认回来,可同等出身的男子必定看不上,而霍英老了,也不会一味将孙女嫁入高门,免得自己百年之后护不住她。 那么还有谁能比人品高洁性格沉稳又才貌双全的姜策来的合适呢?更遑论姜策还是小孙女的救命恩人,在霍英看来,姜策完全没有拒绝的道理,他堂堂帝师,内阁首辅,愿意亲自保媒,姜策应是欢天喜地的应了,此后待他孙女如珠如宝才是! 霍英瞧见姜策身边的少女,戴着面纱,露出的眉目已彰显是绝色,他微微皱眉,道:“姜公子,今日老夫是请你单独前来,你为何却带了旁人?” 言语间,玲珑就成了旁人,他们反倒成了一家人。 姜策再傻也听得出来霍英是要给他做媒,只是态度强硬,似是不给他拒绝的机会,他若是不肯,那就是不知好歹。这样的专|制,也难为霍英能对他这样商人礼遇有加。 290.第二十六片龙鳞(九) 第二十六片龙鳞(九) 霍英是三朝老臣, 如今已是耳顺之年。他也曾有过年少轻狂的时候,做过些无法挽回的错事。当年他年少, 家中为他娶了他不喜欢的妻子,霍英那个时候正是事事要跟家人对着来的性子, 他在家中有了妻子, 自己却逃了出去,在江南水乡遇到了一个如梦如幻的温柔女子。 陷入爱河简直是再简单不过的事了。 但俗话说得好, 贫贱夫妻百事哀, 他离家时身上带了不少银票,与那女子两情相悦,自然是过得无比幸福, 很快女子便怀有身孕。可怀孕为女人带来了可怕的巨大的改变,她不再那样娇美动人,甚至身体开始走形, 性情也因为怀孕变成了无法控制的暴躁。 银子花的太快了, 只想做学问的霍英那时候也不过是十几岁的少年,他很快就厌倦了这样的生活。他的银子用来买宅子买下人,好来伺候怀孕的女子,但这样的话, 钱是根本不够用的。 当京城家里来人带他回去,霍英的反应是松了口气。也许他心里早就想回去了, 只是无颜提起, 如今家里来人, 便顺水推舟, 可如何安置这个萍水相逢的女人,霍英陷入苦恼之中。 最终他选择了不告而别。 他在京中,有出身高贵的妻子,有根基深厚的家族,还有数不清的可以花的银子——哪一样不比在江南那小小的院落陪伴一个脾气无常的孕妇强呢?所以霍英让人留了五百两银子以及一封书信,信中叮嘱女子将胎儿打掉,又跟她说自己本是京城人士,日后不会再回来,让她趁早对自己死了心。 说白了,霍英心中,是轻视这般轻易委身于他甚至不求名分的女子的,因此他走也走的潇洒不回头,觉得女子自己轻贱自己,他又何必上心? 人年少时做的不讲良心的事儿,只有到了老年才会开始后悔。 霍英上了年纪了,身体不大好了,经常起夜,发妻早已故去,妾侍们也都过了争风吃醋的年纪,于是这个时候,他终于想起他一生中唯一对不起的那个江南水乡的女子,袅袅娜娜,如身在雾里梦里,他总是梦见她。自然,梦到的不是因为怀孕身上生斑脸色蜡黄身材走样的女子,而是当年江南惊鸿一瞥,撑着油纸伞宛如仙人的模样。 一夜一夜的梦,简直成了霍英的心魔。他派人去寻,却得知那女子早已离世,是难产而亡。霍英便明白她并未按照自己说的打掉胎儿,更是一心想要将孩子找回来,一来二去,花了好几年的功夫,才总算是得了消息。 那女子为他生了个女儿,只可惜难产而亡,银子都便宜了当时霍英买的下人,连女儿也被人抱走不知去向。霍英使人将当年的下人尽数找到,严刑拷打,总算是找到了女儿的下落——可等他的人欢天喜地的上门,却被告知他的女儿也死了,与女子同样,皆是难产而亡。而霍英女儿死后,那女婿不过头七就又娶了妻,他的外孙女便在这后母手中长大,被磋磨,自小做尽了粗活,连大字也不识得一个,却又因为容貌过盛,竟被后母跟亲爹卖入了勾栏院! 哪怕霍英心内毫无愧疚,也决不允许他的外孙女在那样的地方过活!他的人接着查下去,便查到外孙女得到了姜策的帮助,并未沦陷,仍旧保持着清白。当霍英见到心心念念的外孙女时,他惊呆了,因为他发现她与那女子,也就是她的外婆,生得几乎一模一样! 霍英似乎是想把自己亏欠女子的都还在外孙女身上,他有那么多儿女,孙子孙女都记不清了,却对这个外孙女疼爱到了极点,几乎是手把手教她重新认字写字,她也很乖巧很好学,霍英便为她改了名字,让她姓霍,给取了个单字,叫做珍。还让她唤自己做祖父,甚至早早给她准备好了嫁妆,要为她寻一位如意郎君,让她一辈子快活。 霍珍。 足见他有多么重视这个外孙女。 不过以防霍珍因为曾经的事对他这个祖父心有芥蒂,霍英并没有跟她说实话,只说当年霍珍的外祖母离他而去,他寻她多年,最终却只剩了个霍珍。 霍珍一开始也是不信的,可她孑然一身,又有什么是别人所图?久而久之,霍英成了这世上待她最好的人,她也打心眼将这位祖父当做了亲人,什么话都乐意跟他说了。 霍英稍微一问她可有心仪的儿郎,霍珍心中便涌出了姜策的模样。那位姜公子,真是温润如玉令人向往,她虽然在京城待了好些时日,却觉得那些被人追捧的儿郎,哪一个都不及他。 霍英是三朝老臣,哪里能看不懂孙女的异样,此番皇帝给姜策的招数,其中就有他的手笔。这回他是一定要做成这桩亲事的,霍英就没想过姜策会拒绝——他凭什么拒绝? 他堂堂帝师,内阁首辅,愿意将自己最心爱的孩子嫁给他,这难道不是姜策八辈子修来的福气? 因此当姜策坚定、淡然地拒绝的时候,霍英立刻就翻脸了。很难想象这位前一秒还和蔼可亲的首辅大人是怎么做到翻脸无情的,只知道他脸上的笑瞬间消失不见,只剩下严厉、冷酷、还有不近人情的固执。 他愿意跟姜策说,是希望姜策识相主动上门求娶,那便不失为一段佳话,可姜策竟然不愿?一介贱商,凭什么不娶他的孙女? “他当然不能娶,他要娶的人是我,你说是不是?” 后面那句话是问姜策的,姜策只犹豫了一秒钟便点头,先将玲珑护到身后,“看”向了霍英的方向,对这位首辅大人的愤怒并没有什么恐惧,而是心平气和道:“在下目不能视,早已决定与我身边这位姑娘结为夫妻,实在是无法高攀,还请霍大人见谅。” 霍英见谅个屁!他养尊处优这么多年,就不接受有人违抗自己的命令!“胡扯!你的未婚妻明明是那什么方含露,你的一举一动我都清清楚楚,别说这小女子不是你的未婚妻,便她是,也要为了我的珍儿退位让贤!” 在霍英心里,霍珍就是最好的,看上姜策那是姜策的造化,姜策要是不答应那就是不知好歹,他决不会轻饶!这回进京,姜策能好胳膊好腿的回去,想都别想!身陷囹圄都是轻的,他还能让他倾家荡产命也保不住! 玲珑听不下去了,她这就捡了个瞎子当储备粮而已,还没养好到能开吃的地步呢就有人来跟自己抢了,玲珑觉得非常不好。面前这个姓霍的老头也让她很不高兴,听那语气,拿她当什么了?知不知道上一个敢这样对她的人灵魂都被吃的渣也不剩? 她嗤笑:“你这老头子满嘴胡说八道,信不信我揍你?” 说着已经攥起了拳头,看起来还真有要揍霍英一顿的架势。 这么多年了,就是皇帝对霍英都礼遇有加,哪里有人敢这样跟他说话?!他气得身子骨剧烈哆嗦,到底是年纪大了,若是力壮,早一巴掌扇了过去,哪里会给玲珑继续说话的机会! 霍珍连忙扶住摇摇欲坠的祖父,对玲珑这样刺激一位老人家感到生气:“姑娘,你怎能这样对我祖父说话!” “我何止这样对他说话,他要是敢抢我的姜策,我还能杀了他你信不信?” 姜策一时间不知道是先为“我的姜策”感到高兴呢,还是为“我杀了他”感到焦急。他们如今是在别人的地盘上,霍英若是真出了什么事,他们今天连霍家大门都别想出。 霍珍被拒绝,心中十分失落,又听玲珑说话无法无天,商人本就处境艰难,她还这般为姜公子拉仇恨,她是真的喜欢姜公子么?若是自己,必然是不会这样做的,霍珍想。 她觉得玲珑根本配不上姜公子,想到这里,霍珍又有些遗憾自己没有早些回到霍家,早些回来的话,也就能学到更多东西,在姜公子面前也可以大大的露脸了。 她一直以为自己是个命苦的村姑,如今却得知自己的人生还有另一种可能,自然是希望能够争取到最好的,姜公子……就是她心中最好的那人,日后再出现多么优秀的男子,都不及那日夜晚,她满身污秽,却为他所拯救的光风霁月。 霍英傲慢至极,他是为了霍珍才稍稍放下|身段,谁知姜策这般不知好歹,他立刻指着门:“滚!给我滚!” 民不与官斗,姜策淡定起身:“在下告退,霍大人注意身体。” 玲珑被他牵着手带走,偏偏她欺负姜策是个瞎子,扭头冲刚缓过来的霍英做了个大大的鬼脸,其中那轻蔑鄙夷显露无疑!霍英瞧见了,瞪大了眼,指着玲珑手都在颤,嘴里一个字说不出来,霍珍在边上都要吓死了!就怕祖父出什么意外,结果她小心翼翼了半天,霍英还是翻了个白眼晕过去。 291.第二十六片龙鳞(十) 第二十六片龙鳞(十) 霍英一生气, 后果很严重,这京城里多的是人想捧他的臭脚讨好他, 得知一个小小的商人惹了首辅大人不快, 那姜策跟玲珑的生活质量是瞬间下降!而且是有钱也不好使了, 人人都知道他们得罪了霍英霍大人,谁敢靠近他们帮助他们? 对玲珑来说,霍英嚣张一点没关系,但降低她的生活质量,让她被酒楼拒绝进入, 买什么都买不到,那就不行了!而她一旦生气,就肯定要有人遭殃。 这事儿归根究底是霍英小心眼,就许他做错了事想弥补, 被他拿来当棋子的人就要感恩涕零?他真觉得愧疚, 直接去死到地底下去见他愧疚的人赔罪道歉不就成了?在这里欺负她跟姜策算什么本事呀!再说了,姜策是她的是她的是她的!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她的储备粮, 谁都不能动, 谁动跟谁急。 霍英甚至都不需要亲自下命令,只要传出去消息, 说那江南来的富商得罪了霍首辅, 那么多的是人想要帮他惩治。当然了, 霍英并不想太为难姜策, 要他命什么的太严重了, 没必要,霍英想的是姜策主动服软来霍家请罪并且求娶他的珍儿,若是这般,那么他不介意提携提携未来的孙女婿,想留在京城也不是不可以。 然而姜策看着脾气很好是个风度翩翩的公子,实则是块硬骨头,根本啃不下来。他不愿意做的事,你拿什么逼迫都没用,他不畏强权,也不惧打击报复,再说了,他敢往京城来,那必然是一早做好准备的。皇帝赐了这座宅子人人皆知,找事儿的人也会往这来,于是姜策当天就带着玲珑搬走了,搬到了他早就置办好的新宅里。 反正商人嘛,有的是钱,在寸土寸金的京城买个大宅子也不是不能够。姜策走南闯北这么多年,姜家产业遍布天下,人脉自然也不差,霍英再厉害,也有敢跟他正面刚的政敌。霍英为了个孙女晚节不保,做出强迫他人的事,不恰好是个弹劾的理由?多的是人看他不顺眼,想将他从这个位子拉下来呢。 也就是霍英老眼昏花,还以为自己像壮年时只手遮天,跺跺脚京城就要抖一抖,哪怕是在他看来对他尊重有加的皇帝,内心对他的不满也不是一天两天了,现在是霍英还活着,霍英一旦死了,皇帝怕是会立即发难,到时候霍家还能保持这样的荣光么? 怕是很难吧。 霍英从外头带了个孙女回来,也不交代霍珍的来历,直接告诉霍家人说这是我的遗珠,然后又给予了霍珍无尽的宠爱与纵容,甚至为她专门准备了一份嫁妆。霍家哪怕家大业大,枝繁叶茂,再多的银子都不够分,谁乐意突然来了这么一个姑娘,于是其他人的腰包都得缩水? 所以霍珍在霍家,其实并不是很讨人喜欢。只不过掌权的是霍英,其他人不敢说什么罢了。可只要霍英一倒,披上凤凰皮的麻雀就会被立刻打回原形。 姜策在外做生意,很注重朝廷的走向,也会刻意与一些官员交好。霍英年纪大了,脑子糊涂了,开始不清醒了,很多东西其实他只要想一想就能明白,偏偏他非要以为自己劳苦功高,皇帝就该让着自己捧着自己,三朝老臣、帝师太傅的身份,让霍英逐渐开始膨胀,可他忘了,他只是“君臣”里的那个“臣”。 他威胁姜策,姜策并不在意,他只是看起来有点艰难,其实背地里日子照样过得很滋润,否则怎么解释脾气差的玲珑根本就没有生气,而是继续呆在家里吃吃喝喝? 姜策暗地里与霍家其他人有了联系,也委婉地递去了关于皇帝想要对霍家开刀的消息。有霍英这个三朝老臣在,霍家的发展速度飞快,如今已是盘根错节,历来皇帝都忌惮重臣,尤其是畏惧外戚专权,霍英越是年老越是刚愎自用,皇帝忍他很久了。 霍家有的是聪明人,姜策稍微透露一点风声他们就明白了,是要全家一起上断头台,还是牺牲一个霍英保住全家? 这是个送分题啊! 没有了霍英,霍家必然势微走下坡路,可他们都能活着,日后霍家说不准还能出第二个霍英、第三个霍英、第四第五个霍英,只要活着,只要家世清白,就有重新振兴的希望。而如果他们什么也不做,任由霍英任意妄为,霍英自己年纪大了,两腿一蹬就能去死,可还活着的其他霍家人呢? 聪明人下手都悄无声息,没人知道怎么回事,只知道霍英霍大人突然就患了急病——到底是上了岁数啊,患病也不足为奇,大家都这么想着,就连皇帝都亲自上门探望了好几次,每次忧心忡忡地来愁容满面的走,结果一到夜晚蒙着被子,想到霍英如今形销骨立的模样就忍不住偷偷笑的浑身颤抖,连带着心情都如沐春风,只是外人面前总要装一装的。 帝师又如何,首辅又如何,三朝老臣又如何?说到底霍英都是个臣子,而臣子要无条件效忠与服从皇帝——霍英没有做到,所以留他不得。 倒是没想到霍家居然还有聪明人,皇帝想着,他们暗地里向皇帝投诚,检举揭发了霍英所做的一系列结党营私徇私枉法之事,皇帝早就知道了,大厦再坚实也难免不了蛀虫,水至清则无鱼,虽说霍英上年纪后有些糊涂,可他确确实实是个对江山社稷都有功劳的忠臣。 皇帝先是感叹了一下霍英的好,然后比了个手势,小太监心领神会,这是让霍家人加大剂量最好让霍英“安然离世”了。 当天夜里就传来了霍英病发不治的消息,皇帝先是笑了一会儿,才换上庄严肃穆的悲伤神情,亲自去往首辅府吊唁了。 等到他亲眼看到躺在棺材里都凉透了的霍英,内心深处充满喜悦,只是面上又要维持哀伤,于是面部表情便控制不住地有些扭曲,有人瞧见了,便悄悄说:你看皇上是多么看重霍大人啊!霍大人就算是故去,心里也一定喜悦无比! 没人觉得霍英的死有蹊跷,毕竟他年纪是真的很大了,许多人连六十岁都活不到呢,霍英这把岁数死了也很正常。 皇帝吊唁完要回宫,眼角余光却瞥见一个身形纤细窈窕的姑娘。 俗话说得好,要想俏一身孝,霍珍本就是好颜色,穿了一身孝衣更加显得粉面如玉,她在青楼虚以委蛇的时候受过如何勾引男人的教导,只是对着霍英跟瞎子姜策都用不到,却不曾想今日要用在皇帝身上。于是她使自己哭得更美,美得令人心醉心碎,祖父一走,霍珍知道,霍家必然是容不下她的,她的出身,霍家人虽然不说,心里却都有数,她如果想过好日子,就得自己为自己打算。 姜公子确实很好,可和九五至尊比,却要差得远。如果成了皇帝的女人,那她还有谁需要去怕呢?她只要过自己的日子就成了。 皇帝还真看上霍珍了。 本以为霍家没落的霍家人一合计,说不定能从霍珍身上得些好处,那样的话,霍家的荣耀就跟霍珍死死绑在了一起,互相扶持,谁都缺不了谁。 两边人一拍即合,霍珍也不在意皇帝比自己大了那么多岁,她只是想当人上人,再也不想尝到被踩入尘埃里的滋味。而她入宫承欢的第一晚,就给皇帝吹了枕头风,结果第二天除了霍珍自己升了位份,姜策还被允许离京了! 霍珍不想看到姜策,倒不是舍不得,而是她现在根基不稳,万一有人泄密说祖父曾有让她嫁给姜策的想法被皇帝知道,那她的好日子就到头了。等到日后,待到她坐稳了位子,兴许就能随心所欲的做自己想做的事。 最重要的还有一点,那就是姜策身边的姑娘太过美丽,自己便是以色侍人,皇帝若是遇到更美的少女,自然会移情别恋,所以决不能给皇帝看见玲珑的机会! 皇帝对她正热乎着,便大手一挥都答应了,可他是个喜新厌旧的人,他喜欢的是跪在灵柩边身着孝衣的清冷美人,不是娇柔温婉成天盼着自己的女人——这样的女人后宫一抓一大把,他总有更新鲜的。 一回到江南,玲珑就告诉姜策说他的眼睛基本上好了,问他想什么时候揭开黑布。姜策花了足足一天的时间来思考这个问题,最终选择了第二天的晚上。 玲珑身上的香味还是那么动人,他有些意乱情迷,脑子里不停地飞过各种各样的想法,玲珑曾经说过她长得极美,那应该是什么模样呢……姜策激动不已,眼前黑布一层一层揭开,终于,他重见天日。 面前便渐渐浮现出一个少女的容颜,先前刺眼的光线慢慢缓过去,少女的容颜便越发清晰。 没来得及为她惊艳,姜策就听到一句:“好了,现在你该履行你的承诺,为我寻些青年才俊做夫君了。” 姜策如遭雷击。 292.第二十七片龙鳞(一) 第二十七片龙鳞(一) “我们离婚吧, 我受够了。” 说出这句话的是躺在病床上神色苍白憔悴的女人,她的嘴唇干燥脱皮,满眼血丝, 头发凌乱地绑在身后,此时此刻,哪怕是说出这样决绝的话语, 她仍然是躺着的, 因为她刚刚流掉一个孩子,到现在还没有办法动。不仅如此, 医生说她的身体遭受到了很大的创伤,毕竟从楼梯上滚下来对一个怀孕五个月的孕妇来说,是件非常可怕的事,而她失去的不仅仅是肚子里的孩子, 还有成为母亲的资格。 女人说完,闭上眼睛, 两行眼泪顺着眼角滑落,哪怕心如刀绞, 她也决心不再继续这一段没有未来的婚姻。“咱们好聚好散吧, 你也别折磨我了。” 坐在病床边上的男人没有说话, 沉默地拿着手巾给她擦了擦手, 又将她露在外面的双手放入被子里, 看到他这样悉心照料自己, 女人眼眶越发酸涩, 她已经记不清自己哭了多久, 只觉得提出离婚,心如刀绞,什么都不能想了。 “我不会同意离婚。” 沉默的男人吐出这几个字,语气平淡而坚定。 女人瞬间就瞪大了眼:“那你是想逼死我吗?温榷!你摸着良心,我嫁给你五年,哪一点做得不好,哪一点没做到位?可你妈是怎么对我的?平时怎么挑三拣四尖酸刻薄我都忍了,可这回!她亲手把我从楼梯上推了下来!你知道我有多么期待这个孩子!”说着,她已泪流满面,内心深处的愤恨跟绝望让她发疯,可她什么都不能做,也什么都做不了。 没人比她更清楚温榷有多孝顺。温母作为一个单身母亲,辛辛苦苦把温榷拉拔大,这场婆媳关系里最痛苦的人从来都是她,因为她清楚,在母亲跟妻子之间,温榷进退两难,无法抉择,她爱温榷,所以愿意为他受委屈,无论温母再怎么挑剔她也能忍受,可她不想再忍下去了,温母做得太过分了。 从女人的角度而言,温母对温榷充满了变态的占有欲与控制欲,大到温榷的人生规划——他本来可以进入一家优秀的外企,结果却听从了温母的威胁回到老家所在的三线小城市考了个公务员,小到衣食住行——穿什么衣服吃什么东西甚至用什么沐浴露洗发水,温母都要管着。 甚至于他们结婚之后,温母毫不客气地就搬来跟他们一起住,还不许他们夫妻睡一间房,一个星期,他们只有两天能睡在一起! 可温榷很好。 他无疑是个“老实人”,就是所有家长都希望自家女儿嫁的那种,可同时他太听他母亲的话,每次妻子跟母亲起冲突,他都会跟妻子说体谅,那是他的母亲,他又能做什么呢? 哪怕温母剪坏了他妻子所有的漂亮裙子,毁了她所有的包包跟高跟鞋,哪怕温母要求他的妻子上班回来还要做饭打扫卫生做家务,哪怕温母提出再苛刻再不近人情的要求——温榷都只能接受。 老实人是很老实,可同时他脑子也不知变通。温母剪坏了妻子的裙子包包高跟鞋,他就用自己的工资给她买更好看的,温母让妻子干活做家务,他就抢着帮忙——可他从来不对温母说一个不字,他根本就不懂,他对他的妻子越好,他的母亲就越嫉妒越愤怒,越想要拆散他们。 温母根本就不看好冯雅白,她觉得这个女人一点都不温顺不听话,早在温榷跟冯雅白谈恋爱之前,她就给温榷看好了个农村姑娘,家里有哥哥弟弟,特别勤快特别朴实,而且还听话,温母觉得这样的儿媳才是她想要的。 温母身体不好,她有先天性心脏病,因此作为单身妈妈能把儿子拉拔大是真的不容易,这也是为什么冯雅白跟温榷都无条件妥协与迁就的原因。而温母就仗着这个病,越发的为所欲为。 冯雅白嫁给温榷,温母就没有一天给过她好脸色,冯雅白结婚前多漂亮多时尚一姑娘啊,结婚后跟个黄脸婆没区别,温榷再怎么疼爱她,温母给予的精神上的压迫与虐待,都让冯雅白感到身心交瘁。 直到她怀孕,冯雅白跟温榷都觉得是男是女都没关系,随缘,温母却觉得一定要生个男孩,可温榷夫妇不肯去医院提前查孩子的性别,她就去算命,算命的说冯雅白肚子里这一胎肯定是女孩,于是本来就对冯雅白没好脸色的温母,看着儿媳就更加不顺眼了,这儿找茬哪儿讽刺,还弄了张符水逼着冯雅白喝。 冯雅白不肯,她就跟温榷发脾气,把家里弄得乌烟瘴气。过没几天,仗着温榷不在家,她就直接伸手把下楼梯的儿媳推了下去还不叫救护车,转身就出去找邻居打牌了。要不是恰好温榷提前下班回家,冯雅白早就没命了。 人是抢救回来了,可孩子没了,这不到现在温母还没朝医院踏进来一步呢,她压根就不怕,哪怕冯雅白跟温榷说是她推的,可家里没有监控,谁能作证? 她死不承认,甚至不让温榷请假到医院来照顾冯雅白,说晾几天就好了,说冯雅白就是日子太好了作的。 温榷当然不会听她的,因为此温榷非彼温榷。 玲珑对于做男人接受度非常高,胯|下多了二两肉走起路来照样虎虎生风,他提前回去把冯雅白送到了医院,至于温母的要求,他权当耳旁风,真当人人都是她儿子呢?老妖婆,看着就讨人厌。 是个人都觉得冯雅白是遭了罪,就老妖婆觉得人家是在耍心机。 温榷自己不敢回到身体里。 他这辈子缺乏最大的勇气,就是跟温母说一个字:不。 他从来都不敢说,就连对妻子的愧疚,都深深埋藏在心底,愿意以灵魂为代价,请求荒海之主代为照料。 玲珑摸了摸冯雅白的脸,将她颊边凌乱的发以手指梳理整齐,容色淡淡:“你是最好的妻子,是我没有尽到做丈夫的责任。” 冯雅白听了,傻傻地看向他,似乎不敢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 “是我没有保护好你。”玲珑附身在冯雅白的额头轻轻一吻,“但我不会同意离婚。” “我不要再过这样的日子了!我快被折磨疯了!你知不知道——” “我知道。”玲珑打断她的话,手指在冯雅白脸颊游移。她无疑是个漂亮的女人,可再漂亮的女人也需要优渥的生活与年轻的心态才能维持好容貌,冯雅白无疑是没有的,她被偏执刻薄的婆婆折磨的面目全非,险些连命都丢了,再漂亮的脸蛋也要打些折扣。 玲珑多喜欢长得好看的人啊,男的女的老的少的都行,可你看冯雅白这样好的底子被摧残成什么样了? 温榷哪怕是流露出一点点对温母的不赞同,冯雅白都不至于如此绝望。他总是要她体谅母亲原谅母亲,这让冯雅白崩溃,可他对她又那么好,让她恋恋不舍,这次没了孩子,她终于鼓起勇气说要离婚,偏偏温榷又不同意了。 其实冯雅白知道,温母之所以这样磋磨她就是想她跟温榷离婚,然后温母就能把她自己看好的儿媳妇人选塞进来。照冯雅白对温榷的理解,他会很为难,会很难过,但他最终仍然会屈服,只要温母捂着心口说要死了要死了,他就会无条件答应她的所有要求——可这一次,温榷却没有。 她不想再抱无谓的希望,就轻声说:“你先回去,等过几天再来告诉我答案吧。” 等到他回了家,温母以死相逼,他就会答应了。 冯雅白似乎已经看到了绝望的结局。 玲珑却微微一笑,将被子给她往上拉了拉:“就算过几天,我的答案也是一样的,我不同意离婚。” “你就不能饶了我吗?”冯雅白闭着眼睛问,“我真的……真的撑不下去了,咱们离了婚,也能做朋友——” “离了婚还做什么朋友。”玲珑心里盘算着得给冯雅白买什么牌子的面膜,他到这个世界两天多一点,刚来就是冯雅白流产,等待冯雅白做手术的过程中,玲珑转走了温榷全部的存款开始玩股票。 他要想赚钱,那真是分分钟秒秒钟的事。这样看来温榷也不全然是个愚孝的傻子,温母强硬地把他的工资卡拿走,不给他留一分钱,就怕他把钱花在冯雅白身上,但温榷自己私底下有做投资,还有个小金库,虽然赚的不多,但也攒了一笔钱,玲珑就拿这笔钱做本,这过去了两天,翻个千八百倍不在话下。 一个月三千块钱的公务员有什么好做的,存了几年的工资也没玲珑这两天玩股票赚得多。 当然他玩股票肯定不让温母知道,那老妖婆说实话,要不是想钝刀子磨肉,玲珑早弄死她了。温榷以为是在做交易,别闹了,玲珑怎么可能跟人做交易? 他想要的东西直接就抢了过来,照顾冯雅白是想消除温榷灵魂中的悔恨与遗憾去除苦味,可赡养温母让她颐享天年? 快醒醒吧!你已经被龙吃掉啦! 293.第二十七片龙鳞(二) 第二十七片龙鳞(二) 冯雅白跟玲珑没话说了,她不想让自己再哭了, 跟温榷结婚后, 她的人生似乎只剩下悲伤与泪水,她不想再这样下去了, 哪怕离开这个男人, 失去他, 她也不想再过这样的人生。 她就在这样的想法中沉沉睡去。 玲珑见她睡了, 在边上又待了一会儿,顺便抛售几支股票,漫不经心的, 作为突然冒出的一匹黑马,这两天股市里不少人都跟着他买,玲珑就准备趁这个机会大赚一笔,毕竟这种小城市待着没什么意思,她准备去首都买套房, 到时候让冯雅白做她喜欢的工作,而不是为了温榷强迫自己也去考公务员。 那有什么意思啊,一点都不有趣。 美好的灵魂不应该在生前过得不快乐。 她的手机开始疯狂响, 这两天温母打了不知多少遍电话玲珑都没接,结果温母还真的就不到医院来。她亲手把怀孕的儿媳妇推下楼导致儿媳妇流产住院,别说是来医院看望了, 就是后悔愧疚也一点都没有。这样的女人, 没把温榷养成个变态真是不幸中的万幸。然而温母还是对温榷造成了巨大的影响, 让他变得无比心软、优柔寡断, 永远无法拒绝自己母亲提出来的任何要求。 每当温母哭着说自己是多么辛苦,患着心脏病还把他养大,温榷就无法提出和妻子搬出去住或是其他的什么要求了。冯雅白因为爱着温榷而想方设法讨好温母,其实她不知道,温母根本就不可能喜欢她,在温母看来,冯雅白是跟自己抢儿子的人,她一个单身母亲,所有的只有儿子,怎么能被别人抢走? 玲珑把电话摁了,准备回家一趟,顺便把两个人的证件什么的拿出来,免得被温母攥手里不放,毕竟玲珑是个能动手就不动口的人,他担心自己到时候把温母揍得爹妈不认,那多便宜对方。 他回家的时候温母不在,估计又去外面打牌了,说是攥着温榷的工资卡是怕他乱花钱,怕不是都在牌桌上输了个一干二净。附近的同龄妇女都很羡慕温母有个孝顺的儿子,她们也想跟儿子儿媳住,可惜不是儿子不同意,就是儿媳不乐意,像温母这样的可真是少有。 同时温母能把儿子儿媳管的死死的也真让人佩服,不少人跟温母来往就是讨教方法学经验的,就连这次冯雅白流产,温母在外面上下两片嘴皮子一碰,便说成是冯雅白怀了孕还穿高跟鞋不老实到处跑,自己糟蹋掉了小孩。 玲珑在家里收拾证件的时候温母正跟人打牌呢,打牌这家男的回来了,就顺口跟她提了一嘴说看着她儿子回家了,温母手上牌一推,也不打了,着急忙慌就往家赶,结果一看,家门还真是开的,有个陌生男人——不,不是陌生男人,看了脸就知道,是她儿子。 “怎么穿成这样子啊,一点都不好看,我给你买的衣服呢?快去换上,快去。” 冯雅白审美眼光很好,她给温榷买的衣服都挺好看,但温母不乐意啊!在她看来,这是她的儿子,穿什么都得她决定,所以冯雅白给温榷买什么样的衣服,温母就照反风格买。温榷好好一大男人,明明长得好,结果却穿的又老又土,衣服套身上了还不一定合身,温母觉得儿子这样灰头土脸就不会被外面的坏女人盯上——当初她就是没注意到,才让冯雅白那小蹄子钻了空子,这回她吸取教训,再也不给机会! 但玲珑现在穿的不是温母买的也不是冯雅白买的,他们家家庭条件一般,买不起什么奢侈品,冯雅白给买的衣服都物美价廉,但玲珑这个人好逸恶劳贪图享受,她赚了钱,必然是不管什么都要用最好的,不容人反驳那种。所以回来的路上就买了一套名牌西装,从里到外都换了一遍,顺便还剪了个头发,现在的玲珑,走出去活脱脱就是言情小说里英俊帅气的霸道总裁,回头率超级高的那种。 温母不喜欢! 她催着玲珑把衣服换掉,玲珑先是慢条斯理的把他的名牌公文包拉上,里头放着他跟冯雅白两个人的各种证件,问:“妈,我刚从医院回来,你就不问问小白现在情况怎么样了?” 温母一摆手:“哪有那么娇贵!谁没生过孩子是怎么的,我当初心脏病不也把你生下来健健康康养大了?快,听妈的话,去换衣服,这衣服穿起来丑死了。” 往常她一提起心脏病,一提起养育之恩,温榷就乖乖听话了,今天却不一样,温母哪里想得到她儿子换了个芯子呢?等了又等,没见玲珑去换衣服,温母皱眉:“你这孩子怎么回事,妈的话都不听了?” “医生说小白身子受损,以后恐怕都没法怀孕了。”玲珑轻飘飘地说。 温母一听说冯雅白不能怀孕,第一时间不是愧疚跟心虚,而是喜出望外:“那还愣着干什么!不能生孩子的女人跟不会下蛋的母鸡有什么区别!离婚啊!她一个不能生的女人,都这么大岁数了,总不好断了咱们老温家的香火吧!她不住院呢吗,待会儿就弄个离婚协议!她要是要脸就别死皮赖脸的不走!” 态度理所当然,玲珑差点以为这是哪位皇太后了。 她轻笑,“所以我打算丁克了。” 温母虽然快六十了,但儿子儿媳孝顺,她在家什么活都不用干还能管着儿子儿媳的钱任意挥霍,所以什么都懂一些,当下就红了眼:“你胡说什么呢!是她冯雅白不能生,又不是你不能生!凭什么迁就她啊,她多大脸啊?!” 玲珑越发笑起来,“小白是我老婆,她不能生,我也不想要小孩,这不是很好么?” “哪里好!你又糊涂了!”温母气得想打他,“她一个女人,不能生孩子还算是女人?我当初有心脏病不也拼命把你生下来?你现在是觉得她很好,等你老了连个养老的孩子都没有,到时候看你后悔都晚了!我有个牌友,家里闺女二十五了还没男朋友,一直想着跟我做亲戚,你看看,早点离婚早点相着处一处。” 她说这些都理直气壮,完全不觉得自己有哪里错了,又说:“是不是冯雅白不肯离婚?她住哪间病房?你把地址给我,我跟她说!算了,还是我打个电话吧。” 说着就拿起了茶几上的固定电话,结果刚摁了没两个数字就被玲珑给挂了。温母不高兴地抬头,却见儿子面无表情地看着自己。不,也不能说面无表情,至少他是微笑的,虽然那个笑容有点说不出来的奇怪,哪怕是温母这样不讲理的妇女也感到些许害怕。 “别呀妈,这事儿还是我自己跟她说吧,你都这岁数了,传出去惹人笑话。” 原来儿子还是向着自己的!温母顿时高兴起来,点头:“你说得对,我还是得听你的,那你快去医院快跟她说!” “好,那我走了。” 温母高兴地跟儿子摆手送他出门,然后立刻去找牌友的号码打电话开始约相亲时间,从始至终没想起那个被她一手退下楼梯流产的儿媳妇。 冯雅白在医院一觉醒来没看见丈夫,她在心底嘲讽自己,你在期待什么呢?他当然不会在这里,他妈一个电话,他不管在哪儿都要飞奔回家的。 冯雅白闭上眼,越发的想要流泪,她父母早就离婚了,各自组建家庭没人管她,这也是为什么她那么渴望一个家,吃了那么多苦也不舍得温榷的缘故,可现在她才明白,不舍得,就要自己受罪,而现在,她不想受罪,不想继续折磨自己了。 再跟温榷母亲住在一个屋檐下,她不死也得疯。 正在冯雅白思考怎么说服温榷离婚的时候,她听到了脚步声,睁开眼,先前心里想的什么都忘了,只剩下眼前修长英挺气质出众的男人。 玲珑回家的期间,病房里又住进两个病人,冯雅白都没注意到,其他两个也是女病人,一个看起来像是女学生,一个比冯雅白稍微大点,这会儿看着玲珑都呆了。 好帅的男人!好有气质啊! 玲珑把包放到冯雅白床头的柜子上,温声问她:“好些了吗?” 冯雅白呆呆地点了点头,她从来不知道温榷还能是……这个样子的!她都要认不出来了! “怎么,不认得自己老公了?” 旁边的小女生被这低音炮电的浑身酥麻,大帅哥声音也好好听嗷嗷嗷!好苏啊!好羡慕他老婆! 冯雅白不受控制地红了脸:“别靠那么近……” 玲珑见她这样不经逗,顿时对自己的魅力表示满意,他坐下来,取过头绳给冯雅白把头发编成了漂亮的辫子,“咱们回家。”说着,把公文包交给冯雅白,当她懵懵懂懂拿着的时候,他已经拦腰把她抱了起来,步履平稳朝外走。 冯雅白身高一米六七,虽然体重不过百,但也绝不是轻轻松松就能抱起来的,她自己都惊呆了!只能下意识抱紧公文包,然后一只手搂住玲珑的脖子,耳根通红。 294.第二十七片龙鳞(三) 第二十七片龙鳞(三) 哪个女孩子不希望被喜欢的人公主抱呢?他那样温柔地看着她, 让她觉得自己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可他说“回家”,冯雅白就又浑身僵硬起来, 说实话, 她在医院里闻着消毒水的味道都比在家里舒服得多。只要一想到回去后又要看见婆婆那张刻薄、专|制、不讲理的面容,冯雅白就心情沉重。 跟温母一起住的这几年, 她从来都没有感觉到快乐。 哪怕一开始有着和心爱之人长相厮守的浓情蜜意,也在温母的折磨下消失殆尽,冯雅白甚至觉得, 如果自己再继续过这样的生活的话,会死的。 真的。 她撑不下去了, 她受够了不管自己做什么都要被挑剔被讽刺, 受够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又会被人从高处推下来, 她想要的是一个温馨简单的家,可温母的存在显然是非常危险的。她跟温榷的夫妻关系很好,甚至到现在冯雅白都还爱着他, 可那又怎么样?只要温母活着一天,她就没法过上好日子。 所以在失去这个期待已久的孩子后,长痛不如短痛, 冯雅白才想要离婚,然而现在被丈夫抱在怀里, 好像自己是他的宝贝,她又觉得心软心酸。 其实护士站是提供轮椅给暂时不方便行动的病人的, 但玲珑愣是抱着冯雅白进了电梯, 电梯里人还不少, 男女老少都有,各种各样的目光驻足在他们身上,欣羡的好奇的祝福的满带笑意的……陌生人都能给予的善意,冯雅白从来没在温母身上感觉过。 她想,回去就回去吧,回去之后好好跟丈夫说清楚,她是不打算再继续这段没有希望的婚姻了,她不知道自己活成了个什么样子,根本没有未来可言。 她被玲珑放进了车子里,冯雅白有点吃惊:“这辆车……” 他们家是有车的,但也就是十几万的普通国产车,性能一般,可现在冯雅白坐的这辆车,哪怕她不懂行情也认得出那个标致,这种车少说百万起跳! “到家了再跟你说。” 冯雅白没有再问,她现在没什么精神,流产对于女人的伤害实在是太大了,但好车就是好车,坐在上面她就没觉得多么颠簸,伤口也没怎么疼,在这样安静的氛围里,冯雅白的眼皮越来越重、越来越重……最后陷入沉睡。 等她醒来,房间里只点着一盏柔和的灯,冯雅白揉了揉眼睛,确认这个陌生的环境她从来都没有来过,这是哪儿?她小心地从床上坐起来,打量了下这个房间。 房间很大,她身下是一张柔软的大床,灰色的纯棉四件套,房间布置的很简单,除了基本的家具之外几乎什么都没有,因此冯雅白一眼就看到了显眼的梳妆台——上面堆满了各式各样的瓶瓶罐罐,视力很好的冯雅白已经看到了好几个平常自己根本不舍得买的牌子。 他们夫妻俩都是普通公务员,一个月拿那么几千块的工资还得被温母管着,自己手头几乎没什么存款,冯雅白平时用的都是很便宜的国产货,但她上学的时候是个很爱美的姑娘,爱上了温榷才开始洗手作羹汤朝良家妇女的方向发展。 哪个女孩不希望自己过得跟公主一样? 只是她爱上了一个人,便心甘情愿梳起美丽的长发,脱下华丽的裙子,吃再多的苦也心甘情愿。 冯雅白有点懵逼,今天的温榷她都有点不认识了,不管是他的穿着打扮还是开的车,乃至于现在她躺着的床……都感觉好贵好奢侈呀! 正在她发呆的时候,卧室的门被打开,玲珑走了进来。 他又换了一身衣服。 去医院接她的时候穿的是名牌西装,扣子都扣的一丝不苟,现在却换成了简单的烟灰色套头毛衣加纯棉的黑色长裤,看起来非常居家,尤其是他的头发,因为不用上班就没用发胶,因此刘海有些乱,但正是这乱,让他看起来迷人又危险。 冯雅白都看呆了,在她印象中,温榷怕是最不注重形象的一个人了,根本对外在没有追求的,给他什么就穿什么,根本不懂打扮,没想到一打扮起来居然这么、这么的……她的脸噌的一下就红了,甚至不敢直视那双深邃乌黑的眼睛。 玲珑走到床边:“醒了?” 伴随着温和声音的,是他落在冯雅白脸颊的一个细细的吻,羽毛一般轻柔,却有着让人无法忽视的珍惜。冯雅白抿了抿唇:“这是哪儿?” “当然是我们的家。” “可是……” “你以为我会带你去老房子?”玲珑问,又打横把她抱起来,一路抱到卫生间,“先上厕所。” 冯雅白有点不好意思,他怎么知道她想上厕所的……不过下面伤口还有点疼,上厕所都折磨。玲珑把她放到马桶上,就倚在门边,没有要走的意思。冯雅白忍了忍,就问:“你不出去吗?” 他不出去的话她怎么好意思撩起裙子啊!话说回来,他带她回家的时候身上明明穿着条纹病服来着,现在却换成了质地柔软的睡裙。 玲珑反问:“不需要帮忙吗?” 这种事情哪里需要人帮忙!就算疼,忍一忍不就过去了!冯雅白苍白的小脸涌上几丝红晕:“你快出去!” 玲珑轻笑,潇洒转身,顺手带上门。冯雅白确信他是真的出去了,才慢吞吞地坐到马桶上,疼的直抽抽,好不容易解决了生理问题,小胖次刚提上,卫生间门就开了!她下意识地捂住胖次:“你干嘛!” “好了吧?”玲珑很自然地走进来,从背后揽住她走到盥洗台前,挤了草莓味儿的洗手液,握着她的小手打湿,又拿过崭新的洗过的毛巾给她擦脸,动作轻柔细心,但冯雅白知道的,自己现在这样子肯定不怎么好看,邋遢憔悴又苍白,也许刚睡醒还有眼屎,但他一点都没有嫌弃。 握在掌心的属于女人的小手并不怎么嫩滑,因为冯雅白每天除了上班回到家还要做家务,接受温母一个又一个无理取闹的刁难。虽然丈夫总是站在自己这边,但她并不想让丈夫烦心,很多时候能忍就忍了,很少向温榷说。 玲珑心想,他得好好给她保养保养才行,不管男人女人,都得爱美才可以呀。 他没打算让冯雅白自己走路,擦干了手就把人抱出去,放到梳妆台前,驾轻就熟地给冯雅白抹脸。他的动作非常温柔熟练,毕竟他幻化为人类女性的时候对这些东西可是烂熟于心的。 冯雅白彻底呆了。 说真的,如果不是她比较理智,她真的以为自己丈夫被人魂穿了。“老公……你、你怎么了?” “你不喜欢吗?” 冯雅白当然是喜欢的,没有女人不喜欢今天的温榷!可喜欢是一回事,他突然性格大变,她总是担心他是不是要做傻事。 她没说话玲珑也看得出来,便笑,“喜欢就好,走,带你吃饭。” 冯雅白觉得自己在他眼里大概就是缺胳膊少腿的小宝宝,到哪儿都得大人抱着才行。等到出了卧室,她就不受控制地张开小嘴瞪大眼,卧室已经让她觉得很惊人了,没想到其他地方更大!更豪华! 就是装修的太冷冰冰了,都是暗色系。 厨房是半开放式,连着长餐桌,此刻餐桌上已经摆好了热气腾腾的饭菜,三荤一素,都是冯雅白喜欢吃的,但她刚做过手术需要忌口,所以都很清淡。玲珑当女人的时候那是要多懒就多懒不爱做饭,可不爱做饭不代表他不会,退一万步说,就算真的不会,他这么聪明,想学什么都是手到擒来,而且做的比大厨都美味。 他还给冯雅白熬了益气补血的汤,因为流掉一个孩子的缘故,她的身体变得有些差,医生也说免疫力会大幅度下降,一定要好好休养才行。 但如果回到那个有着温母的家,别说休养了,怕不是刚回去就又要被温母使唤着干着干那。玲珑就很不理解,温母也是女人,怎么就那么苛刻同为女人的儿媳呢? 在玲珑的催促下冯雅白喝了一口汤,暖的不知道是胃还是心,她低下头,眼泪滴在了汤里,然后就被人捏着下巴将头抬起,玲珑问:“你哭什么?” 她吸了吸鼻子,“我是不是哭的很难看?” 玲珑诚实地说:“是相当难看。” 冯雅白绝望了。 “但挺可爱的。” 她又跟一只小鹿一样睁大了水汪汪的眼,玲珑这会儿总算是露出了个大大的笑容,看得冯雅白心脏怦怦跳。她嗫嚅着说:“你不要胡说啊……” “怎么就胡说了,确实挺可爱的。”玲珑拿起汤匙,“你是自己吃呢,还是老公喂?” 当然是自己吃!冯雅白不好意思地把汤匙抢回来,乖乖开始吃饭,正吃着,玲珑放在边上的手机就响了,冯雅白眼角余光瞥到来电是个陌生号码,但她跟温榷结婚这几年对家里号码记得滚瓜烂熟,一眼就看出来那是温母的。 295.第二十七片龙鳞(四) 第二十七片龙鳞(四) 老公好像换手机了。 他之前一直用的国产两千块钱的手机, 用了快三年,有时候接电话都卡卡的, 可现在摆在餐桌上的是大牌手机, 最便宜的都要七八千。正在冯雅白胡思乱想的时候,就看见她男人把电话给摁了, 挂电话拖入黑名单这一系列的操作一气呵成。冯雅白都傻了,眨巴眨巴眼,温榷最孝顺了, 怎么可能挂婆婆电话呢……一定是自己看错了吧。 玲珑敲了下她的小脑袋瓜:“吃饭。” 冯雅白就继续乖乖吃饭,她伤口还有点疼, 不能吃的太多, 可丈夫做的饭她舍不得浪费, 然而玲珑估计她有八分饱了,就利落地把剩菜收走倒进了垃圾桶,冯雅白啊了一声, 好浪费啊…… 玲珑知道她是被温母磋磨的吃剩饭吃习惯了,不过没关系,每个跟他生活在一起的人会慢慢变得爱享受。他伸手揉了下冯雅白的头, 不让她起身收拾碗筷,跟真正的温榷一样抢着洗碗——有洗碗机, 等过几天雇的阿姨就来了,要不是因为自己现在是个男人, 玲珑才不干家务活。 人类男性天生比人类女性具有更强大的肢体力量, 他们身材更加高大, 拳头更加有力,本来应该用来为女性遮风挡雨,但有些人却借此作为欺凌女性的本钱,实在是让玲珑很费解。在她看来,无论男人还是女人,灵魂香甜的都是小可爱,怎么能容忍他的储备粮被伤害呢? 一定要快快乐乐幸幸福福的过一辈子,最后被他吞噬的时候才甜蜜又满足。 冯雅白被放在客厅沙发上看电视,她有点心不在焉,不知道为什么视线就是没法从玲珑身上挪开,总是忍不住想去看他。怎么会有人连收拾碗筷都那么优雅有气质?这真的是她那个老实又笨拙的丈夫吗……他真的没有被魂穿吗? 等玲珑过来了,冯雅白忍不住问:“我们的结婚纪念日是什么时候?” “十月一号。”玲珑答得飞快。 “……我们确定关系的时候你送了我什么?” “打工半年买的名牌手链。”玲珑毫不犹豫。 …… 冯雅白又问了几个比较私密的问题,结果玲珑都答上来了,有几个问题是除了他们夫妻俩没人知道的,所以应该能证明眼前这个男人确实是她老公,不是别的什么人假扮的,也没有被魂穿吧?“那、那那个车子还有这房子是怎么回事啊……你刚才说这是我们的家,为什么?” 玲珑坐到她身边,他似乎很喜欢抱着她,刚坐下来就又把冯雅白搂到腿上了,修长的手指把玩着冯雅白的小手,她的手部皮肤虽然不够娇嫩,但手是真的小,捏起来软乎乎的挺好玩,不过回答的就有点漫不经心了:“我们的家只要我们两个就够了,其他人是多余的。” 他想了想,又斟酌了一下语言,停止玩她手的动作,很认真地告诉她:“以前是我没有保护好你,以后不会再让你受委屈了。” 就这么轻飘飘的两句话,冯雅白却觉得自己之前受的所有苦痛都得到了宣泄与安慰,她心想,冯雅白你可真没用,他就说两句话,你就溃不成军了。 但她的反应是搂住玲珑的脖子,把脸埋进他颈窝疯狂流泪,好像要把婚后这五年所受的委屈都发泄出来一样。他不知道她有多么难受,多么美不快乐,她有多少次想跟他说她受不了了,想跟他提离婚可是都舍不得,直到她失去了孩子,连自己也失去了做母亲的资格才有勇气提出分开,而现在他一句不再让你受委屈,冯雅白就好了伤疤忘了疼,不顾一切地想要答应他。 玲珑搂着她,轻轻拍她的背,声音柔和地哄着,跟她说他什么都知道了,以后这里才是他们的家,再也不会让她哭,不会让温母欺负她。 冯雅白不想去思考他有没有被魂穿,她喜欢现在这个丈夫!给多少钱都不换! 他说会保护她,她就相信! 玲珑被搂的喘不过气,就在冯雅白腰上轻轻捏了一把,怕痒的小女人立刻松开手,眼中带泪的嗔视。玲珑抱着她微微弯腰,从茶几下拿出一个精致的小盒子,里头是跟他同样牌子的情侣款手机,只不过他是黑色的,冯雅白的是粉红色的。 冯雅白很喜欢新手机,颇有点爱不释手的滋味,不过玩了没一会儿,她突然紧张:“你、你哪里来的钱啊!两个手机得一万多吧……你、你是不是抢劫了?” 她长得很漂亮,虽然略有憔悴浮肿,但本质上仍然是个讨人喜欢的小女人,对于玲珑来说可爱的过分,他就悠悠回答:“是啊,抢了几个银行。” 冯雅白真信了。她几乎是立刻就哭了,眼泪哗哗往下流,疯狂自责,觉得是自己没保住孩子才让他去做了傻事,哭的那叫一个昏天暗地,玲珑被她哭的脑仁疼,赶紧把桌子上的笔记本打开,示意她看。 刚做了手术就流眼泪多伤眼睛啊,冯雅白哭得眼睛疼,被又亲又抱的哄了好半天才算冷静了一丢丢,结果顺着玲珑的手指看过去,她认认真真把那界面看了个遍,然后凝视玲珑,玲珑也很期待,还以为冯雅白要夸他两句,结果冯雅白嘴巴动了动,说:“……看不懂。” 玲珑绝倒。 他把股票页面拉开,换成了账户,这下冯雅白看得懂了,她瞪着眼数了好几遍后头的零,不敢相信:“你、你这是欢乐豆吗?” 神他妈欢乐豆,玲珑想揍她。 但他现在是个男人,而冯雅白不是别人,是他老婆,总不好家暴吧。他叹了口气:“以前是有点傻,但现在总不好让你过拮据的日子,我就尝试着玩玩股票,还挺好赚钱的。” 冯雅白又不是傻子,股票哪有他说的这么轻松好赚钱,赔的倾家荡产跳楼自杀的大有人在,她又数了数那些零,慢慢地露出一个怯生生的笑:“那、那我们,我们现在岂不是很有钱?” “是啊。”玲珑柔声回答,蹭了蹭她的小脸,“所以买了新车子新房子,过去的一切都不要了,我们重新开始,好不好?” 冯雅白用力点头,搂住他脖子又不肯松开。玲珑把她抱起来,她身体还没好,精力也不大足,今天一天经历了太多的大悲大喜,依偎在玲珑怀里就睡了。 玲珑还得辛辛苦苦给她敷面膜做保养,冯雅白现在的皮肤状况有点糟糕,保养品这种东西,能回复青春那是骗人的,能维持现在的状态那就不错了,可玲珑是谁呀,荒海里有的是奇珍异宝,不过冯雅白到底是普通人类,不好效果太快,他有信心,不出三个月就能让她脱胎换骨。 他的女人当然要比所有人都漂亮。 熟睡的冯雅白做了一夜光怪陆离的梦,梦里她特别幸福,她的丈夫说要带她离开那个可怕的婆婆,他们重新开始,可是她还没有点头,婆婆就出现了,气势汹汹面色狰狞,抓着一根木棍要来打她——冯雅白就这样被吓醒,剧烈喘息的胸脯来回抖动。 可面前是一片白皙精壮的男人胸膛,睡袍的布料很柔很滑,跟她身上的睡裙是情侣款。冯雅白其实很喜欢这种甜蜜的形式的东西,但温榷是有些木讷的,从不会搞什么小浪漫。她慢慢抓住玲珑的睡袍口,小心翼翼地贴上去蹭了蹭,她害怕眼前这一切都是虚幻的不真实的,如果清醒后还要面对过去,那她宁可永远活在梦里。 “……怎么了?” 头顶传来略带沙哑的声音,冯雅白才意识到自己似乎把丈夫吵醒了,她有点不好意思,“我是不是把你吵醒了?” “没有。”玲珑摸了摸她的额头,温度正常,“还早着呢,要不要再睡会儿,还是去上厕所?” 冯雅白觉得不好意思:“你不要老是说这个……我自己可以的!” 玲珑笑:“药都帮你上了,说个上厕所怎么了?” 冯雅白觉得脸烧得慌:“那、那还不是因为你、你坏死了!” 她本来都说可以自己上药了,他非不同意,结果她拗不过他只好从了,那真是冯雅白人生中难忘的几次经历之一!她自己都不好意思……他怎么能那么云淡风轻理所当然呢? 玲珑觉得小白真可爱,就亲了亲她睡得酡红的脸蛋,“我可是老实人。” “老实人坏起来才是真的坏。”冯雅白小小声嘀咕。 这话叫玲珑听到了,他笑的胸膛都在震动,冯雅白更不好意思了,就挣扎要爬起来去厕所,玲珑跟着起身,哪怕冯雅白拒绝也坚持跟着,等她解决完生理需求,又把人抱回床上。 冯雅白本来就是噩梦惊醒,解决了生理需求后困意来袭,没一会儿就又睡了,这回睡得安稳,等她再睁眼,天已经大亮,透过窗帘细细的洒入金光,她揉了揉眼睛,坐起身,觉得伤口处又好了许多,而且有种清清凉凉的感觉——他、他不会又趁她睡觉的时候帮她上药了吧! 296.第二十七片龙鳞(五) 第二十七片龙鳞(五) 冯雅白大概发了十几秒的呆就被推门进来的玲珑惊到了, 出院到现在她看过他穿西装、穿毛衣、穿睡衣,但都没有看过他穿得这样的、这样的……该用什么语言来形容呢, 白衬衫加黑色马甲, 配上黑色西裤,头发全部梳向背面, 冯雅白都不知道原来她老公这么好看的!明明她身子还没好呢,这会儿居然都有闲工夫来欣赏老公的美貌了。 玲珑推门进来后顺手将卷起的衬衫袖子放下来,宽肩细腰窄臀长腿, 不用扒下衣服看就能知道这下面是具怎样完美的男性躯体。主要是冯雅白怀孕到现在他们之间一直都没有做过,她也不清楚他的变化, 玲珑就理所当然地把身体调整的更加好看了——这有什么问题吗?身为男性, 变得英俊强壮取悦女性, 难道不是理所当然的事吗? 设身处地的想一下,他现在是男人,肯定喜欢身材窈窕容貌出众的女人, 那么换个位置,女人也必然会喜欢身姿挺拔面貌英俊的男人,那种脱发秃头啤酒肚大夏天能直接穿个大裤衩到处走的油腻男, 会有女人喜欢? 袖子放下来,手就很自然地伸到冯雅白身前, 意思是要她帮忙扣袖扣。冯雅白眨眨眼,意识到了, 乖乖伸手给他扣上, 玲珑又整理了下自己的领带, 身上的衣服一条褶皱都没有,衬衫扣子扣到顶,让他看起来高贵优雅,又带着禁欲的性感。 冯雅白都看呆了。 “今天我要出门一趟,你乖乖在家休息,待会儿会有家政阿姨来打扫卫生,有需求就找她,如果有什么事,记得打我电话,嗯?” 声音低沉又温柔,冯雅白听得耳根子都红了,乖巧点头不敢多说话,生怕自己一开口就连骨头都酥了——其实她已经快要撑不住了。 外面天气已经开始冷了,玲珑又从衣帽间拿出一件灰色的呢子大衣搭在手臂上,再拿起车钥匙,回头对冯雅白说:“我很快就回来。” 小妻子没有问他要去哪里,就很乖的点头,她在床上坐了一阵,慢吞吞地下床,外头餐桌上有玲珑做的早饭,冯雅白坐下来慢慢吃,吃了没一会儿家政阿姨就来了,还特意告诉她说是先生嘱咐早点过来,免得让太太的手沾上水。 一边说还一边羡慕说自己活了这把岁数,头一回看到这样疼老婆的男人,说太太好福气啊。 冯雅白抿着嘴笑,嘴上没说话,心里却跟吃了蜜一样甜。 玲珑说很快回来,还真是很快回来,也就两个多小时,家政阿姨还没走呢,他就已经到家了。家政阿姨在擦地板,冯雅白就一步一步挪着去开门,她不想总在床上躺着,能走动还是想多走动,而且她的身体恢复的很快。 一开门,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束娇艳欲滴的玫瑰,玲珑含笑的脸让冯雅白心跳如雷,她都不好意思了,那些年婚后生活的不愉快与悲伤,他只要用一点点的温柔就能全部挥散,此刻冯雅白就像是刚刚恋爱那会儿,看到丈夫就脸红心跳。 玲珑先将玫瑰送给她:“回来的路上看到的,觉得很好看,很适合你,就买了。” 家政阿姨在后头羡慕死了:“先生可真浪漫啊!” 冯雅白伸出手把这一大捧玫瑰抱住,心里又高兴又感动还有点惶恐,她也不知道自己在慌什么,也许就是慌……这样美好的日子只是自己在做梦吧。 玲珑揽着她的肩膀带她走进客厅:“吴阿姨,我还买了些蛋糕,待会儿你回去的时候带几个给小孙子吃。” 吴阿姨早年丧夫,后来儿子也出了意外没了,儿媳妇很快改嫁,就剩下个嗷嗷待哺的小孙子。好在她还不算老,人长得体面,又干净勤快,在家政公司的这份薪水也足够她养活自己跟小孙子。 吴阿姨用围裙擦了擦手,有点腼腆的笑:“那怎么好意思呢。” “没关系,这是应当的。” 冯雅白就眨着水汪汪的眼睛,看看吴阿姨,看看老公,看看老公,再看看吴阿姨。她都认不出来眼前这情商超高的人是谁了……真是她那个老实的木讷的老公吗?!瞧吴阿姨那副春心萌动的样子,他这样的语气跟人说话,哪个女人不脸红心跳啊!哪怕是上了年纪的女人! 玲珑揽着冯雅白让她在沙发上坐下,自己脱掉大衣挂到衣架上,冯雅白这会儿才好奇地问:“你去哪里了呀?” 关于她去哪儿了,玲珑没打算瞒着妻子:“我去辞职了。” 辞职? 冯雅白睁大了眼:“你、你辞职了?!” 她是知道这份工作对于婆婆来说有多么重要的,身为一个单身母亲,把孩子养大肯定是很辛苦,但冯雅白总觉得婆婆性格太专|制偏执,不容许温榷拒绝她的任何要求,她为温榷定制的人生,就不许他说一个不字。也因此,当能够动摇温榷的冯雅白出现,温母自然而然地就恨上了她,觉得若不是这个小蹄子,儿子还是对自己百依百顺的。 公务员,铁饭碗,多少人挤破头想考进去啊!可真正考进去了,没有背景没有人脉,也就是个干基层的,活累钱少没前途,想升迁比登天还难。冯雅白大学毕业后被爱冲昏头,也跟着考,夫妻俩是都考上了,但日子也就是不拮据,要是想过得再好,那没了。 “以后就在家工作了,小白可不能嫌弃我。” 冯雅白想到他账户里那可怕的媲美欢乐豆的数字,孩子气的扁扁嘴,她哪里有胆子嫌弃他哦,她拼死拼活上一个月的班,不敌他动个几秒钟的手指头呢。 小脸就依偎到他肩头:“是你不要嫌弃我呀。” “当然不会。”玲珑捏了下她柔软的脸蛋,“但你要乖一点,好好养身体才行。” “嗯。” 小夫妻蜜里调油一般,看得吴阿姨忍俊不禁,也不好打扰人家,做完了家务又弄好了饭就离开了,一刻不多留,走的时候被玲珑强制带走了一些小蛋糕,一点小恩小惠,吴阿姨就满心欢喜。 选择她,自然是因为人品过得去,玲珑还是不大喜欢做饭,偶尔做做是情趣讨好一下小美人,但要他一日三餐的做?对不起,不伺候。 吃完了午饭玲珑准备认真跟冯雅白谈人生,就把她抱到书房。这还是冯雅白第一次来新家书房,装修的很大气,四面都是书架,上头摆满了各行各业的书,还有两张并排的书桌,一张上面是玲珑工作用的电脑跟资料,另一张只有电脑。 她有点呆呆的,玲珑就问她:“我辞职了,你呢?” “啊?” “你想做什么?” 冯雅白不懂,“什么我想做什么呀?” “等你身子养好了,你还打算继续回去上班吗?” 冯雅白反问:“不然呢?” 她在单位都习惯了呀,难道要她不工作吗? “我记得你大学时候是学画画的,怎么不继续了?” 冯雅白都要忘了自己曾经那么喜欢画画了,她大学学的就是美术,但因为跟温榷谈恋爱,一毕业也没走专业,拼死拼活去考公务员,然后工作家务还有婆媳关系占据了她全部的时间,什么画画,她早不知道那是什么了。 再听到丈夫提起这件事,冯雅白都有点恍惚。玲珑握住她略显冰凉的小手,流产给她的身体造成了无法磨灭的创伤,玲珑并不希望她继续做那份工作,家长里短的,跟办公室那些人混一起,半点好处都没有。“我给你买了些东西。” 冯雅白顺着他的指示看到空白书桌旁边地上未拆封的箱子,颜料画板数位板……都是画画用的,然后她被搂入一个温暖的怀抱,伴随而来的是丈夫温柔的声音:“家里还给你准备了一个画室,小白,我希望你能过得快乐一点。” 冯雅白捂住嘴,就哭了,她紧紧地搂住玲珑的脖子,“这一切是真的吗?我是不是在做梦?我、我真的能不工作吗?” 其实她一点都不喜欢单位的氛围,女同事们大多结婚了,年纪也比她大一些,但人一多就喜欢嚼舌头,还懒,冯雅白一直咬牙忍着。她都做好一辈子这样的心理准备了,可现在丈夫却说,他希望她过得快乐一点。 玲珑拍了拍她的背,有点无奈,女人可真好哄啊,就这么一点点丈夫应该做的小事就能让她哭成这样,可见平时是过得有多不快乐。 于是就这样定了下来,先把身子养好,到时候他陪着一起去辞职,毕竟现在还是在产假期间,她也不想自己流产的事被单位同事知道,那些人不知道背地里会怎么编排。 狠狠哭过一场后,冯雅白就跟放下了一些重担一样,变得乐观又健康起来,她每天认认真真养身体,喝丈夫熬的汤,运动,画画,很快气色就好起来,她自己是没怎么注意,但每天都来的吴阿姨却觉得,温太太是一天比一天漂亮了。 297.第二十七片龙鳞(六) 第二十七片龙鳞(六) 冯雅白在家里休养了足足一个月, 她流产后总是浑身发冷, 吃什么都没胃口,经过一个月的细心调养,渐渐养了出来,皮肤变得白里透红,曾经因为做家务变得粗糙的手也逐渐恢复细嫩无暇,晚上洗完澡照着镜子她都有点认不出来那是谁了! 优渥的生活与足够的温柔,才能将一个女人养的这样容光焕发, 现在冯雅白走出去, 没人会怀疑她其实都快三十岁了,看起来也就二十出头呀, 说是大学生都有人信。 过去跟温母住在一起的东西全都没要, 衣服鞋子包括所有日用品全部都是新的, 玲珑做到了他说的,给冯雅白一个全新的生活。她也渐渐地从失去孩子的痛楚中走了出来,可她没法再怀孕了,每每想起这点,冯雅白还是会很难过。 丈夫现在是什么都没有说, 可她总觉得自己不能给他生个孩子太对不起他。 至于温母, 她找儿子都快要找疯了! 自打那天儿子出了家门,就再也没回来过!温母在外面打牌回来,家里冷冷清清, 黑漆漆的, 她这才想起来那讨人嫌的赔钱货儿媳妇住院了, 没人打扫卫生也没人做饭,但她是肯定不会做饭的,更不可能去医院送饭,就出去吃了,吃完直接上床睡觉,心里又把冯雅白狠狠骂了一顿。 就是流了个孩子而已,至于在医院躺那么多天么,一天住院费都好几十,总之她是一毛钱都不会给掏的。 这样连续几天,温母才反应过来,儿子一直没回家啊!她是那种一定要知道温榷位置的人,最好是温榷在哪里,跟谁在一起,说了什么话做了什么事通通都告诉她,但她一打儿子电话就无人接听,温母渐渐地也开始着急了,再有牌友来找打牌也不去了。她知道儿媳在哪家医院,等她去找人,结果医院说人早出院了! 她没办法,就到儿子单位去找,完了儿子领导居然说温榷同志已经辞职了! 温母差点昏过去! 这可是公务员啊!铁饭碗!谁不是拼了命的想考进去,怎么到温榷这里就能给辞了?!当然温母绝对不认为这是儿子的错,反而又记恨上了冯雅白,觉得肯定是这小蹄子撺掇的,不然她家温榷能这么胆大妄为?当下撕了冯雅白的心都有! 她是不觉得自己做错的,她怎么可能会做错呢?她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儿子好! 温母找不到温榷,她实在是没有办法,只能一遍又一遍地给温榷打电话,偏偏温榷根本不接,也从来不回她的信息,温母这才开始害怕,儿子不会真跟自己结仇了吧,就因为那个没福气的孙子?她慌了,到处求人帮她找儿子,这下也知道自己做饭了,也能按时吃药了,就是心里把冯雅白恨得牙痒痒,当初就不该同意这门婚事,这小蹄子一进门,儿子就开始忤逆自己跟自己顶嘴,什么都不听她的了! 但到底是名义上的母亲,温母没办法,就又开始装病,这一招她用过很多次,每次儿子生气了她就装心脏病复发,每当这种时候,无论她提出什么要求,温榷都会无条件同意。这回温榷看起来是生气了,可温母知道儿子很孝顺,气也就气这么一阵子,她一住院,他就得回来。 她故意挑牌友找打牌的时候“病发”,反正她是真的有心脏病,救护车一来,人送到医院,牌友也慌啊,温母真要死牌桌上,出了什么事,那她们多倒霉!就问温母要温榷的电话挨个打过去,玲珑故意不接温母的电话,但不可能在人前给自己留个把柄,那群女人嘴上没个把门,见天的嚼舌头聊八卦,他可不想让她们败坏冯雅白的名声。 温母躺在病床上哎哟哎哟的叫唤,旁边病床也住了个女人,就问她:“大姐,你家里没人来伺候你啊?” 温母说:“我儿子工作忙啊!就是我那儿媳,心眼特别坏,巴着我儿子不给他来看我,自己也不来伺候我,唉,我真是后悔啊!” 玲珑就在这时候敲了敲病房门,似笑非笑:“妈,话可不能这么说,小白自己还得在床上养病呢,怎么伺候你?” 温母终于看见了儿子:“你可来了!这些天去哪儿了?妈给你打电话你怎么都不接?” “照顾小白。”玲珑淡淡地说,把手里提的果篮跟牛奶放到桌子上,“我给你请了个护工,到时候就让她照顾你,我工作忙,没时间,有什么事你就找她。” 温母立刻拒绝:“我不要什么护工,花那个钱干什么,冯雅白呢?她不来伺候我?” 玲珑就笑:“妈,你以为自己是太后,还伺候?小白坐月子,也没见你去照顾照顾她。” 温母眼看就要翻脸:“她那叫什么坐月子?!那么大个孩子就流掉了,还有脸叫我照顾她?我——” “嘘。” 不知为什么,温母瞧见一脸淡漠竖起一根指头嘘她的儿子,心里莫名发慌害怕,剩下的话也不敢说了,只能嘀咕几句:“我又没说错,她就是没福气,真不知道你看上她什么……” 旁边病床的女人竖起了耳朵听八卦,眼睛在玲珑身上流连不去。温母一住进来她就觉得这老太婆不好相处,看起来面相就很凶很刻薄,听她嘴里叭叭的数落儿媳妇,只听那语气,就跟八辈子仇人似的,女人就在心里同情她儿媳妇,有什么想不开的嫁给这种婆婆的儿子啊!这老太婆脾气这么差,能养出什么样的儿子? 现在一看玲珑,女人瞬间就明白了,要是能嫁给这么英俊又有气质的男人,就算婆婆刻薄了一点也是能忍受的!而且听这男人话里的意思,还很疼老婆,不是那种没脑子听妈的,唉,真羡慕啊,自己要是年轻个十几二十岁就好了。 “……对了,我去你单位,你单位领导说你辞职了?谁准你辞职的?这么大的事儿,你不跟我说一声?!” 刚安分了几秒钟的温母顿时想起这件大事,顿时开始兴师问罪。 玲珑仍然站着,连坐下来跟温母说几句话的意思都没有,面对温母疾言厉色的质问,他只是淡淡回了一句:“我今年三十岁,不是三岁。” 他想怎么左右他的人生是他的自由,这老太婆管得太宽了。 温母就瞪大了眼,捂着心口开始装病,一副喘不过气的样子,旁边病床的女人见了吓了一跳:“快快快!快叫医生!叫医生啊!” 玲珑看了她一眼,没说话,当然也不会叫医生,温母装的太假了,他又不是傻子。 “诶你这人怎么回事啊!为人子女,爹妈就是做了天大的错事你也不能见死不救啊!医生!医生!” 玲珑说:“我先走了。” 温母一看他真要转身走,立刻不装了,伸手就来拽:“你给我站住!” 边上女人正喊医生呢,一看这老太婆起来了,顿时满脸尴尬说不出话,这叫个什么事儿啊……得,这是别人的家事,她就不掺和了,拉起帘子装睡吧! 玲珑就笑:“原来心脏病发还能这么快就好,不吃药不打针不看医生,这样的话,妈你也别在医院住着浪费钱了,我可没钱给你交住院费。” 温母就急了:“你不给我请护工了吗?!” “说着玩的,我工资卡都在您那呢,我手头有多少钱您还不清楚?”玲珑嗤笑,“行了,我也该回去了,你要是想继续住院呢你就住,但我是不来伺候的,我那些存款你想怎么花就怎么花。” 说完真的就走了,任凭温母怎么喊也不回头。 温母气得摔了边上的水壶,开水流了一地,旁边病床的女人缩在被子里瑟瑟发抖,妈呀这位老姐姐也太吓人了,脾气怎么这么差!再继续住一起,她真怕那开水会泼到自己脸上来, 到底是玲珑的话起了效果,温母不住院了,就好了,也不想花钱了,回到家里,家里还是冷冰冰的。自打儿子娶了儿媳妇,家里就什么都是她说了算,儿子儿媳都听话,工资也都给她管,出去了谁不羡慕她厉害能管住人啊,把儿媳拿捏的死死的,现在可好,儿子居然跟自己离了心,温母就开始后悔,肯定是那没福气的小孙子惹的祸,早知道她就不推冯雅白了。 儿子对自己这么冷淡,该不会信了冯雅白的话了吧! 温母心里有点急,她就这么一个儿子,以后给自己养老的,要是不管自己了怎么行?当务之急还是跟儿子解释清楚,不能让儿子对自己寒心。 当下院也不住了,回家收拾了儿子的工资卡,里头的钱都被她存到了自己的卡上,几年累积下来,除却必要的花销也攒了一笔小钱,现在就是怎么用这笔钱的问题了,温母之所以死死把着儿子的钱,就是不想他把钱都花他媳妇身上,而且,她拿着儿子的钱,儿子就得跟她亲。 298.第二十七片龙鳞(七) 第二十七片龙鳞(七) 温母的想法很奇葩, 她觉得老婆没了可以再娶,可亲妈就一个,没了你能怎么办?就算冯雅白能勾着她儿子出去住, 但她儿子的工资卡可都在她手上攥着呢, 温母怕玲珑真去把钱转走, 就自己先一步把钱都存到了自己账上, 没有钱, 他们能在外面住多久? 温母不觉得自己错了, 她有什么错?反倒是那个冯雅白,现在还勾着她儿子把那么好的一份工作给辞掉了,简直就是个祸水!早知道当初就不该点头答应他们结婚! 她老神在在等在家里,认为没有钱, 过不了几天儿子就会回来。到时候她再好好跟儿子说道说道,最好是直接就跟冯雅白离了算了, 她可不接受一个不能生的儿媳妇。他们老温家可是要延续香火的, 冯雅白要是要脸, 就自己走人,别再留在家里叫人膈应, 一点数都没有的吗? 然而她等了一个多星期,儿子也没回来。别说回来了, 就是电话也没打一个。温母在家里出神, 这衣服行李什么的都在家, 他们不回来, 就算住酒店, 那衣服什么的都得重新买,他们有钱吗? 这就不用温母瞎操心了,玲珑现在什么都不多,就是钱多。他完全不打算回去,短时间内也不打算接温母的电话,等那老太婆真慌了,他还有别的手段治她。 也许真正的温榷会因为那是自己的母亲一而再再而三的退让,可在玲珑这里,那不过是个陌生的讨人厌的老太婆,冯雅白有多讨他喜欢,温母就有多让他厌恶。 冯雅白在新家养了几个月,简直是脱胎换骨,在丈夫的支持下,她慢慢也找回了手感,每天都泡在画室跟书房,闲暇时自己搜菜谱做做饭,最近一段时间甚至迷上了烘焙,玲珑每天都要接受来自妻子的投食。冯雅白心灵手巧,学什么都快,没几天蛋糕就做的像模像样,就连裱花都能无师自通。 没有了温母的压迫跟折磨,她像是一朵吸足了养分的鲜花,在属于她的舞台绽放出绝美的姿态,妩媚又娇艳,令人垂涎。女人本来就不该在柴米油盐里蹉跎自己的后半生,洗手作羹汤可以是她的爱好,但绝不应该是她的责任。 临近过年,她的高中同学打电话来问她去不去参加同学会,冯雅白正在厨房烤蛋糕,接到这个电话还有点懵。她父母在她很小的时候就离婚了,上学的时候不少人都知道她爸妈都不要她,那对冯雅白来说,不算是什么美好的记忆,所以她其实不大想去,可打这个电话的是班里一个跟她玩的比较好的女同学,说是这么多年没见了,基本上全班同学都回来,就连班主任跟几个任课老师都来,让冯雅白考虑一下。 冯雅白这人性子软,不好拒绝别人的要求,只好答应,然后就坐在椅子上发呆,不知过了多久,她面前出现一只修长的手:“小白,我闻到了很浓的糊味。” “啊!”冯雅白尖叫,“我的蛋糕!” 她放进去烤箱很久了!而且时间好像没注意!是不是设置错了! 果然,别说厨房了,就连客厅都弥漫起了浓重的糊味,玲珑开了门窗通风,又把她推入卧室:“换件衣服,咱们出去吃饭,等回来味道就散的差不多了。” 冯雅白很不好意思,她才知道老公喜欢吃甜食,她今天对着食谱研究了许久,想做给他吃来着,结果就一不小心走神……然后糊了。 她只好先去洗个澡换衣服,在厨房呆了这么久,身上沾了不少面粉。等她出来,厨房已经收拾的干干净净,她用过的锅碗瓢盆也都归纳好了。 冯雅白更不好意思了,脸也红得更厉害,觉得他好帅好温柔啊,这样的温榷是真实存在的吗?冯雅白总觉得自己是在做一场美梦,只是一直没有醒过来罢了。 “老公。”她踮起脚尖,对玲珑招招手,示意他弯腰,等到他弯到了她能说悄悄话的弧度,就凑近他耳边,小小声说,“我有没有告诉过你,我好喜欢现在的你啊。” “是吗?”玲珑轻笑,“比以前呢?” 冯雅白用力点头:“比以前还要喜欢!越来越喜欢!” 以前的老公也很好,所以她才愿意委曲求全逆来顺受,可有的时候也会感到难过,因为在婆媳关系里,丈夫永远是请求她迁就包容,冯雅白也能够理解,可理解归理解,她仍然会感到难过。 现在的老公完全不会那样!他直接就带着她搬了出来,两个人住在一起,而且他还变得特别特别温柔!不是那种木讷的老实温柔,而是情商特别高,不管她想什么,有什么需求,都能被他一眼看出来那种! 这么的说吧,从前的老公在结婚后再也没送过她花跟巧克力,可现在的老公只要出门,回来的时候一定会有各式各样的小礼物,有时候是一束花,有时候是一颗糖果,还有的时候是一条漂亮的裙子、一双好看的鞋……他变得很会为她着想,非常尊重她,天底下再也找不到比他更好的男人了! 听她这样说,玲珑颔首道:“眼光不错。” 他自然不是温榷那样的人能比的,倘若冯雅白敢说更喜欢以前的老公,玲珑立刻把她以前的老公还回来并且再把温母接来跟她一起住。 冯雅白不知道她老公此时此刻的想法有多么恶毒,挽住了他的胳膊:“那我们晚上吃什么?我不想吃大餐,我想吃火锅。” 大冬天的当然要吃火锅啊! 玲珑吃什么都无所谓,他做男人的时候特别能迁就女人,“把围巾围上,手套别忘记拿。” 冯雅白瞬间被包的密不透风,虽然她有点想抗议现在还在家里,温度适中,但心里却甜滋滋的,又看到玲珑也围了情侣款围巾,戴了情侣款手套,心里就更甜了,乖乖地被牵起小手带出了家门。 外面刚好雪停,但马路上积雪甚厚,他们家所在的是高档小区,交通方便,搭一站地铁就能到美食街。 雪地靴踩在厚厚的雪地里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路灯照的两个人的身影拉的很长,还有不到一个星期就过年了,冯雅白也在偷偷思考,要为老公准备个什么样的新年礼物他才会喜欢,虽然她觉得不管自己送上门,以他那超高的情商都不会说出不喜欢的。 虽然已经过了下班高峰期,但地铁里人还是很多,买了票上去根本没有座位,玲珑就找了个角落,把冯雅白拥在怀里,不让别人碰到她,旁边座位上有几个小女生,本来正谈笑,看到他们夫妻俩进来后就开始窃窃私语,而且止不住地朝玲珑脸上看,还有人拿出手机来偷拍。 冯雅白都看到了,她没吃醋反而觉得自豪,这么优秀的男人是我的! 然后就搂紧了玲珑的腰。 他的腰好细啊,过去冯雅白每天上班回家做家务累得要死要活,根本没时间健身,后来流产身子比较差,更不会锻炼了,但玲珑却每天都会运动,他们小区有个健身房,他几乎每天都去,冯雅白在家里休养的差不多了,一天看不见他就心慌,慢慢地就跟着养成了健身的好习惯,现在她都有马甲线了! 玲珑把大衣稍微拉开一点,将她整个人裹进来,大部分已婚男人都不喜欢在公共场合跟妻子太亲近,似乎这样很丢人,他完全不这么觉得,该怎么亲昵就怎么亲昵,却又张弛有度不让人觉得肉麻,反正他长得这样帅,小女生们都偷偷尖叫,止不住朝他看,对被他护在怀里的女人羡慕的够呛。 跟这位成熟英俊的先生一比,学校里的小男生简直是毛都没长齐。 就是可惜他们只坐了一站就下去了,不然她们还能再饱眼福呢! 火锅店人声鼎沸,但他们来的巧,前面正好有客人走了,引路的女服务员相当热情,还额外送了他们桌两包爆米花跟一份果盘,冯雅白带了点醋意说:“真是蓝颜祸水。” 玲珑一挑眉:“我说坐包厢你又不肯。” 冯雅白嘟嘴:“在里面吃还有什么氛围嘛,火锅就要这样吃呀。” 她软绵绵的说,玲珑便笑着往后仰,将手机放到了桌面上。 明明等着的还有好几桌,但他们这一桌就是先上了锅底,点的菜也很快上齐了,而且吃饭期间至少有七八个女服务员主动过来问要不要加汤。 冯雅白:…… 好气哦,早知道在家里让他吃糊掉的蛋糕好了,这样就不会在外面招蜂引蝶了! 玲珑一边给她涮肉一边瞄了她一眼,就她那小心思,他用脚趾头想想都知道,“放心,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 被看穿心思的冯雅白很害羞:“我、我可什么都没说啊。” “那我就不能对我心爱的小娇妻日常表白了么?” 龙说起情话那真是老母猪戴胸罩一套又一套,都好几个月了冯雅白也还是招架不住。 299.第二十七片龙鳞(八) 第二十七片龙鳞(八) 是冯雅白自己提出要吃火锅的, 于是最后她吃到撑的走不动, 瘫在椅子上摸肚子说:“啊……” 玲珑笑吟吟地看她:“让你不要吃那么多。” “可是点了好多菜,不都吃掉岂不是很浪费吗?” 玲珑慢条斯理地继续涮肉, 因为他还没吃完, 其实剩下再多对他来说也无所谓, 他总是能全部吃光的, 可冯雅白认为剩的太多了,怕他吃的撑, 明明自己吃饱了还继续吃, 玲珑也没戳穿她,现在她已经吃不下了, 但他却刚刚开始。 这么一对颜值超高的夫妻吃火锅,又不是包厢,周围的人不知道朝他们这一桌看了多少次, 冯雅白还不是很习惯这种目光, 玲珑却早就习惯了,根本不会不自在。他吃完了最后一块肉, 先把自己的大衣穿上,然后拉着已经动弹不得的冯雅白起身,跟给小朋友穿衣服一样, 大衣围巾手套,照顾的无微不至。 旁边也有小情侣一起吃火锅, 看到这一幕, 女孩子气愤地在桌底下狠狠踩了小伙子一脚, 正涮牛百叶的小伙子疼的龇牙咧嘴,结果一抬头只看见女朋友满脸怒气,然后他就一脸茫然,因为根本不知道是哪里没做好惹女朋友生气了。 女孩子一见,更气了,不仅不体贴不温柔,还这么没眼色! 然后就又忍不住看过来,别人家的男朋友啊,自己怎么就没这么好的运气呢,好男人都是别人家的! 想想,再看看眼前只知道吃的猪头,更气了,伸筷子把对方刚涮好的牛百叶抢走,一片也不给剩!吃什么吃!跟人家大帅比学学怎么照顾女朋友吧! 玲珑结账的时候,收银台的女服务生又送了他一瓶饮料,冯雅白带着点酸溜溜的味道说:“这是带我来了,你要是自己一人来吃火锅,她们怕是恨不得给你免单。” 玲珑诧异地看她一眼:“我怎么可能一个人来吃火锅,不管到哪里都是要带着你的。” 这简简单单一句话,一下就让冯雅白觉得自己在吃没来由的醋,好像有点无理取闹,就不好意思起来。不知道为什么,现在在老公面前她太容易害羞了,他稍微亲昵一点,她就觉得……嗯……浑身发麻,骨头好像都跟着酥起来。 现在大概十点钟,玲珑却没有带冯雅白回家的意思,她被牵着手走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咱们这是去哪儿呀?” 玲珑看她一眼,不回答。 冯雅白就乖乖跟着他走,最后他们停在一家五星级酒店门口,她就更不明白了:“我们不回家吗?到这里来做什么?” “家什么时候都能回,偶尔在外面住一晚也很不错吧?” 冯雅白还没住过这么贵的酒店!虽然老公现在是很会赚钱,但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这句话连小孩子都知道,冯雅白还是做不到大手大脚花钱,玲珑给她的零花钱她全都老老实实存起来了,准备等老公有需要就全给她,自己在家里也用不到什么钱啊,而且衣服鞋子首饰包包,能买的他全给买了,她还有什么地方需要花钱? 更别说他记在她名下的好几处房产,玲珑之前跟冯雅白透过口风,他们在这住不了多久,到底是个三线小城市,他工作其实不是很方便,大城市更繁华热闹,玲珑是想要搬去首都的,他现在不能说是全国首富,但也绝对排的上名号,赚钱的速度令人咋舌,冯雅白都不知道钱怎么是那么容易赚的……明明之前她为了一个月三千块钱工资的工作累得要死要活来着。 她也不是很想再留在这座城市,当初他们结婚,婆婆非要他们从首都回来才肯答应,本来那时候冯雅白跟温榷都已经找到了待遇很不错的工作,但是为了能在一起还是屈服了,现在想想可真是后悔。 如果可以,冯雅白也是想回首都的,她在这里没什么好的回忆,而且她本来就是首都人,是因为大学跟温榷谈恋爱才选择跟他回到他的老家。 原本以为一家人住在一起会很幸福,怎么也没想到婆婆是那么刻薄又心狠手辣的一个人,冯雅白觉得温母性格非常糟糕,但这种话她以前从来不跟老公说,温榷有多孝顺她是知道的,说出来没来由的破坏夫妻感情。 五星级酒店的套房就是不一样,在这之前冯雅白住过的最贵的是两百九十八一晚上的快捷酒店,贵的要死,心疼死她了。 等进了房间,她才意识到没有带睡衣,正想问,就看见她老公驾轻就熟地取出了酒店套房附带的一次性睡袍,质量还不错。冯雅白脑子里突然响起警报!在她印象中老公从来没有住过这么贵的酒店,他是怎么知道人家会给一次性睡袍,又是怎么这么轻车熟路的?感觉跟在家里一样熟悉! 该不会以前背着她做过什么坏事……或者是有钱后做了什么坏事吧! 她就用炯炯有神的大眼睛盯着玲珑,希望他能良心发现主动承认错误。玲珑被这两百瓦的大眼睛看得头疼:“又在胡思乱想什么?” 冯雅白不说话,盯着他。 感觉是心虚了呢! 玲珑干脆把她拦腰抱起来:“脑袋瓜里一天天装了些什么,要是把这想象力用到画画上,早成神了。” 冯雅白被刺激的好气哦,一口咬住男人的喉结。玲珑的眼神立刻变得深邃起来,男人这个地方可是很敏感的,这么久以来他很体贴地没有动她,这小女人该不会以为他真吃素了吧? 龙性本淫。 对待食物,他总是有足够的耐心和温柔,当然女人跟男人还是有点差别的,这要看玲珑本身幻化出了哪一种性别。 他把冯雅白抱进浴室让她泡澡,自己还坐在浴缸边上不肯走,冯雅白抓着衣襟无比纠结:“你,你先出去啊。” “天这么冷,你想让我去哪儿?” “不是那个出去,是让你在外面等着我嘛!”小女人脸都红透了,看玲珑还是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就来气,逗她很好玩吗! 是挺好玩的,玲珑想,她心里想什么全写脸上了,怪不得总是被温母欺负的嗷嗷叫还不知道还手,傻的不行。“都开房了还不一起洗个鸳鸯浴?” 冯雅白说不出话,也无法拒绝——因为他根本不容许拒绝。 她从来没有在他身上感受过这样压迫性的霸道与不讲理,跟这段时间对待自己的温柔体贴完全不同,冯雅白很慌很怕,可是又有着无法掩饰的兴奋,女人偶尔也会希望被粗暴一点的对待,但这样的粗暴必然是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上的,说白了,人类的本性里存在着寻求刺激,冯雅白也不例外。温柔的丈夫她很喜欢,霸道的她也非常心动。 平时她说什么就是什么的老公,此时此刻让她心跳如雷,慌的不行,别说是反抗,招架都难。 最后还是被他得了逞,闹得自己溃不成军。 昏过去的前一秒冯雅白在想,他是真的跟以前不一样了……就连那个方面都变得特别特别强……强的她哭着求饶都没用,脑子里昏昏沉沉的又疼又怕又舒服,最后只能放弃一切任由他带领迷失在情潮之中。 并且,冯雅白无比清晰地意识到,五星级酒店就是五星级酒店,道具齐全地点齐全……她都要有阴影了! 受到滋润的冯雅白第二天早上起来面色白里透红,活脱脱一朵被浇灌的娇花,妩媚不可方物。她本来就是长得很漂亮的姑娘,性格又好,要不是几年婚后时光太过蹉跎她,她仍然是当初大学校园里那个被人追捧的美人,玲珑的出现让她得以抛开一切烦恼忧愁,她什么都不需要担心,只要快快快乐乐的活着,选择自己想要的人生就可以。 而这样的女人必然是最美的,因为她是在金钱与温柔之中生活的,旁人永远也比不上。 耳边有电视机的声音,冯雅白昨天晚上睡得晚,醒的也晚,一睁眼就是第二天的十二点多,她自己都惊呆了,从没睡到这么晚过,但神奇的是昨天晚上那么剧烈的运动,现在她除了有点酸疼之外,居然精神奕奕浑身暖融融的! 玲珑早就醒了,这会儿看她跟只小猫样在他胸膛蹭来蹭去,就慢悠悠地问:“采阳补阴的感觉如何?” 冯雅白脸一红,把脸埋进他胸口,“不要胡说八道……我才没有……明明是你……” “我采阴补阳的感觉挺不错的,恳请今晚继续。” 冯雅白捶他,掀起被子自己藏进去,又被玲珑给捞了出来,她就在他怀里瞎扑腾:“我生气了我生气了,你不许再说了!” 不说就不说,玲珑无所谓。“饿不饿?” 消耗了那么多体力,冯雅白当然饿,被他这么一问才意识到自己肚子咕噜咕噜叫,就说:“我先去刷牙洗脸。” 她真是高估了自己,虽然没觉得身体多难受,但两只脚刚踩到地面就软了,整个人朝前扑,眼看就要五体投地,身后伸来一只手掌勾住她的腰,轻轻松松就把她拽回了床上。 300.第二十七片龙鳞(九) 第二十七片龙鳞(九) 玲珑挑起眉, 这动作一般男人做来都会显得油腻浮夸, 可他生得英俊, 气质又好,做起来只让人觉得又坏又帅, 饶是已经跟他同床共枕好几年的冯雅白也不禁怦然心动。她钻啊钻拱进了玲珑怀里, 嘟哝说:“还不都怪你。” 玲珑就笑着把她抱起来亲自送去了洗手间,既然是怪他。那就负责呗, 还能怎样? 两人洗漱完了,又吃了点东西差不多就该回家收拾收拾了, 冯雅白的同学会是在首都, 坐飞机的话也就三个多小时,这时候的机票很难买,而且价格贵的离谱,也不知道玲珑是怎么买到的, 本来冯雅白想着还是不去了, 结果玲珑却支持她去。 这会儿回家正好是下班放学的高峰期, 地铁里挤得要死, 冯雅白以前上学也经常挤公交挤地铁,这直接导致她宁愿早起一个小时也不愿意在高峰期跟那么多人挤在一起,实在是太难受了, 可跟玲珑一起挤地铁她就没有这种感觉, 反正就是……不管在哪里, 只要跟他一起的话, 怎么样都可以。 玲珑还是将冯雅白护在怀里, 不让别人碰着她,动作轻柔。冯雅白乖乖依附着他,小脸因为车内过高的温度微微泛红,煞是可爱。 “小白,抓稳扶手。” 冯雅白本来还乖巧依偎着丈夫宽阔的胸膛,突然就听到他说了这么一句话,愣了一下,他就握着她的小手,让她自己抓着扶手了。没等冯雅白反应过来,玲珑已经一脚踹了出去,他腿长,屈起一脚力气极大,那个被踢的中年男人哀嚎一声瞬间倒地! 地铁里顿时沸腾,本来就很挤的车厢迅速让出了一个小小的圈子,只留下踹人的跟被踹的。玲珑低头整理了下衬衫的袖子,淡淡地说:“手往哪儿放呢?” “你干什么!”地上的中年男人也爬了起来,形容狼狈,玲珑这一脚踹的正常人肯定承受不住,他跌在地上眼睛都摔断了一条腿,更别提他那可怜的地中海发型,中间秃掉的那部分毫不留情的被彰显,滑稽又可笑。“你有病吧!信不信我报警?!” “报警?”玲珑整理好了衬衫袖子,似笑非笑地看过来,“是要承认自己是地铁色狼么?” “你胡说什么?!”中年男人像是被踩中痛脚,“你不要血口喷人!” 这两个人,一个又矮又胖外表猥琐油腻不堪还秃头,另一个却修长英挺气质优雅长得还超级帅,虽然说人不可貌相,但相由心生也不是没道理,大家很自然地就站到了玲珑这边。中年男人有点慌,他就是传说中的“顶族”,专门在拥挤的地铁啊公交之类的地方做些令人恶心的事,一般女孩子都会害怕,根本不敢反抗,今天还是他第一次踢到铁板,手里的公文包都要拿不住了。 玲珑淡淡地说:“反驳我之前,至少先把裤子拉链拉上吧,周围这么多年轻姑娘,别辣着她们眼睛。” 声音轻柔又温和,看得边上的女孩子们禁不住星星眼,之前那个被中年男人猥亵的姑娘也走了出来,穿着高跟鞋的脚就狠狠地朝男人裆部一踹——男人一声哀嚎,连带着无辜的男乘客们都胯|下一凉,然后她走到玲珑面前,害羞:“这位先生谢谢你啊,我刚才报警了,真的很谢谢你,要不是你出手,我、我都不敢说什么。” “不客气。”玲珑对她点了下头,正好到站了,他对小妻子伸出手:“小白,走了。” 冯雅白哦了一声,乖乖被他牵住,热心乘客们帮着把猥琐男拖出地铁,很快警察就来了,那姑娘也很愿意指控,玲珑却没有久待,带着冯雅白回家去了。 剩下不少姑娘羡慕不已,啊,又帅又温柔的好男人果然都有主了! 冯雅白也觉得自己老公贼帅,她看他见义勇为的时候心都在怦怦跳,止不住的那种。她突然搂住玲珑的腰:“老公你好帅啊,你像个英雄。” 玲珑皱眉:“像这个字,我认为你用的不够准确。” 她就傻笑两声,“你就是个英雄!” 玲珑笑着揽她的腰肢,“嘴巴这么甜,我尝尝是不是偷吃糖果了。” 大庭广众!冯雅白想躲却没躲掉,被亲完后红着脸躲在他怀里被带着朝前走,都不敢朝周围看,哎呀,万一被人看见了要怎么办呀,她很害羞的~ 第二天冯雅白睡醒,行李玲珑都给她收拾好了,没带什么,就一个轻薄的小箱子,主要是证件跟一些随身用品,没带衣服,用玲珑的话说,有钱在哪里不能买新的? 他还亲自给冯雅白挑衣服呢! 橙红色的格子条纹半身裙,驼色V字领毛衣搭配墨绿色呢子大衣,这样打扮的冯雅白看起来特别显小,说她结婚了估计没人信,脚上蹬着复古风的小皮鞋,再背上俏皮的小包包,根本看不出她今年都二十八了。不仅如此,玲珑还亲自给她用卷发棒弄了刘海,吹的蓬松柔软,再戴上一串钻石耳坠,冯雅白自己照镜子都感觉好看的不行。 然后她就开始兴师问罪:“你为什么这么会给女人化妆?” 要知道她都二十八了还属于那种眼线画不好的女人! 玲珑瞥了她一眼:“这么简单的东西需要学?” 自大傲慢的让冯雅白有点手痒,可她潜意识又觉得老公说什么都是对的,谁叫他聪明的吓人,什么都一学就会。 同学会是定在一家比较出名的酒店,令人惊喜的还真是高中全班同学都到齐了,就连老师也只缺了两位,冯雅白上学时成绩很好,老师们对她印象很深,不过玲珑他们到的稍微有点晚,他们到的时候基本上人都齐了,当初通知说是能带家属,但其实带另一半来的人不多,倒是带孩子来的女同学不少。 见到冯雅白,所有人都惊了,这要是他们没记错,她早大学毕业工作结婚了吧?怎么看起来跟个学生一样啊! 立刻就有人拉着冯雅白问她都用什么护肤品什么面膜是怎么保养的!尤其是包厢里空调开得比较高冯雅白脱下外套后,里面的毛衣玲珑选的很有心机,相当贴身,完美勾勒出冯雅白的丰胸细腰,性感又不显暴露,和几个生了孩子开始发福肚子上好几层游泳圈的女同学那真是对比的相当惨烈。 她本来就长得漂亮,结婚也没有让她粗糙苍老,一看就是被细心呵护与照顾的,气色那么好,装都装不出来。 正在同学们惊讶的时候,包厢门被敲响,冯雅白立刻起身去开门,没等他们疑问,就看见冯雅白牵着个身材修长的英俊男人过来给大家介绍:“介绍一下,这是我老公温榷。” 玲珑含着微笑对众人示意:“诸位好,承蒙照料我家小白,今天我请客。” 这酒店可不便宜,本来说好的aa的,结果人家出手大方,看那游刃有余的态度就不是打肿脸充胖子,有钱啊!不少女同学羡慕的要死,冯雅白怎么就嫁的这么好!再想想自己家的老公,下班一回家就跟个大爷似的躺沙发上不动,再不然就是打游戏,孩子哭了也不知道带,真是人比人气死人。 等到上了菜那就更气人了,人家冯雅白的老公真的是事事亲力亲为,虾子剥的干净又漂亮,老婆爱吃什么都知道,冯雅白只要当个张嘴的乖宝宝就行了!而旁边带孩子来的女同学焦头烂额,孩子要吃这个要吃那个,一会儿又要上厕所,闹腾的不行。 有些条件比较好的,一眼就看出来冯雅白身上全是名牌,别的不说,就她无名指上那戒指,没有百来万拿不下来! 于是就有人存了跟玲珑交好的心,问他在哪儿高就,玲珑性格傲慢,但那是他不乐意跟人来往,只要他想,他能让每个人都如沐春风,有他在地方那就是人群中的焦点,核心中的核心,看着男人们在一起侃侃而谈,坐在一起的女同学都羡慕的要死:“你老公怎么这么优秀啊!我家那个真是拍马都追不上!” 一般人这时候应该谦虚一下数落数落老公的缺点,但冯雅白不。她认认真真地点头,附和说:“对呀,他超级优秀的。” 女同学差点背过气去,再一想,好歹自己跟老公都是首都本地人,有房子的,虽然生活压力大节奏快,但他们户口在首都啊!冯雅白现在不就在一三线小城市?能要什么发展?就问:“诶那你们有没有考虑来首都发展啊?你以前可是咱们班成绩最好的。” 冯雅白还没回答,那边聊天的男人里,玲珑就走了过来。 他很自然地搂住冯雅白的胳膊,身体陷入她旁边的沙发中,整个动作宛如行云流水,优雅又漂亮。因为比较热,他的大衣也脱掉了,白衬衫黑长裤也能看出好身材,别说是游泳圈,就是一点赘肉也看不着,微微弯腰的时候,胸肌便会隔着衬衫凸显出来。 301.第二十七片龙鳞(十) 第二十七片龙鳞(十) 身材真好啊。 不像自家老公, 也不像那些男同学, 事业没闯出来, 身上肥肉已经落了一圈一圈又一圈, 有些人还饱受脱发之苦, 可看人家冯雅白的老公……现在正红的小鲜肉也比不上,真是人比人气死人,气死人! 玲珑揽着小妻子的肩膀,用一种很淡然的语气说:“我们在与清华苑买了一栋别墅, 决定年后再搬过来,毕竟小白的同学朋友都在首都,老家那边虽然环境不错, 但对于她画画其实不是很方便。” 说完他在心里给自己这个无形中装的逼点了个赞。 与清华苑是首都最贵最豪华的别墅小区, 里面的别墅不仅得有钱还得有人脉,刚才还安慰自己至少是首都户口的女同学不说话了。 冯雅白看向她老公, 意思是问我怎么不知道你在首都买了房子?玲珑就亲了下她的脸颊, 低声说:“想给你惊喜。” 这狗粮喂得几个还没结婚单着的女同学心肝脾肺肾都疼。 然后有人不肯死心,再接再厉, 搂着自家小孩问:“你们也结婚好几年了吧,还没准备要小孩吗?现在国家开放生二胎了,趁着年轻赶紧啊, 恢复的也快,我家小孩都去上幼儿园了, 现在幼儿园收费是真的贵, 一学期就得一万多, 这还是普通幼儿园呢!诶对了,你们不是年后要搬来首都吗,正好可以备孕了。” 听了这话,冯雅白小脸一白,虽然她极力掩饰,但还是被玲珑看出来了。 冯雅白难道不想要孩子吗? 她当然想! 这段时间,越是跟玲珑一起度过了无数快乐的时光,她就越是想要个孩子,可她也很清楚,自己是再也没法怀孕了,那次流产伤到了她的身体,她这辈子都失去了做妈妈的资格。这样的她,本来是配不上这么好的温榷的,她一直在逃避,觉得只要不去想就可以了,现在被同学无意中一说,内心深处的伤疤被揭开,一时间眼眶发酸,险些落泪。 玲珑的手指在她肩头轻轻动了动,回答道:“我们打算丁克。” “啊?” 这话一出,所有人都惊呆了,搞不懂他们在想什么,“为什么要丁克啊?” 玲珑说:“要是肉麻一点回答的话,你们可以理解为我把所有的爱都给了小白,我们之间容不下第三个人。如果小白想当妈妈,我们可以去领养一个孩子。” 冯雅白也惊了,她眨巴着眼睛看向丈夫,原以为只是他随口一说,可他的表情跟眼神告诉她,他是认真的,没有一句假话,他是真的不打算要孩子的。 冯雅白咬着唇才忍住了泪。 “你怎么能这样想呢?一个女人不当妈妈那多不完整啊!”有个男同学皱着眉头不赞同,“你想丁克,你问过冯雅白了么,不生个儿子以后你们家香火不就断了?” 从一出现就给人一种非常温润脾气极好的玲珑诧异地看过去:“都什么年代了还继承香火,非要生个儿子你家里难不成有个皇位等着继承?有人喜欢孩子,想生孩子,自然就有人不喜欢孩子不想生孩子,大家互相尊重不好么?再说了,我当然是跟小白说好的。” “呵呵。” 一个女同学冷笑,“我前夫也是这么跟我说的,我们是初中同学,我一毕业就嫁给了他,他也说不想要小孩要丁克,然后去年他在外面找了个才二十的女孩,今年孩子都落地了。” 是啊,很多男人都说要丁克,哄着女人一起丁克,等女人年纪稍微大一些了,他们又突然想要孩子了,于是就很自然地去找更年期的女孩。 玲珑道:“错过你真是他的不幸,不过我跟小白不一样,小白身体不好,也不大适合怀孕,所以我早就做了结扎手术。” 那个嘲讽的女同学瞬间睁大了眼:“你、你说真的?!” 丁克中愿意去做结扎手术的男人数量远远小于去戴环的女人数量。 玲珑无所谓道:“一个小手术而已,对身体无害,总不能让小白去做。” 这下女同学再也嘲讽不起来,她用复杂的眼神看了玲珑很久,最终对冯雅白说:“我真羡慕你。” 如果她的前夫也能做到这地步,她怎么可能会离婚?毕竟是十几年的感情,而对方一离婚就立马把新人娶进门欢天喜地的昭告天下说自己要当爸爸,想起来都让她觉得恶心。 冯雅白全程说不出话,直到大家又续了一摊,唱完歌吃完烧烤各自准备回去休息,他们也回到了酒店,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扑进了玲珑怀里,忍了很久的眼泪终于掉了下来:“你说的都是真的吗?你、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玲珑把她抱起来朝里走,“不好吗?今天可是你同学跟老师都在场,那么多人帮你作证,以后不担心我会反悔了吧?” “可是……”她想起那个无缘的孩子,泪水像是断了线一样往下掉,根本无法停止,“如果我更小心一点的话,孩子也不会——” “嘘——”玲珑点住她红润的小嘴,“胡说八道什么呢?那不是你的错,是我妈的错。” 冯雅白咬着唇看他。 玲珑把她放到床上,对她说:“我没报警,不是因为她是我妈,是因为没有证据。家里没有摄像头,只凭你指控是没有用的,但是没关系,你不用担心,她会付出代价的。” 冯雅白吓了一跳:“你、你要做什么?她可是你妈!” “她的确是我妈,但我失去的还有我们血脉相连的孩子,她对我有再多恩情,我孩子的命还不够偿还么?” 冷静说话的玲珑很可怕,他显得平静且淡定,可他心里却早就有了如何处置温母的决定,冯雅白很担心,她是个心软的姑娘,虽然温母对她做过很多可怕的事,还想要她的命,可现在的生活她很喜欢,很满足,她一点都不想自己的丈夫去涉险。“老公……” “放心,我心里有数。”玲珑摸了摸她的头,“不想再要孩子是认真的,我不会再让你怀孕,最重要的是,咱们失去的那个孩子,他应该成为我们的唯一。如果你真的很想做母亲,我们可以去领养一个孩子,你说好不好?” 冯雅白呆呆地看着他,半晌,扑进他怀里嚎啕大哭。 她从流产后就没这么情绪外放的痛哭过,因为医生的话一直在她心底徘徊不去,她不能再怀孕了,也没有做妈妈的资格了,这样的话……让冯雅白感到痛苦。他们之前曾经那么期待过孩子的诞生,可就因为温母不喜欢她,就狠心想要她一尸两命,冯雅白能不恨吗? 恨的。 只是丈夫的温柔与体贴,与他采取的一系列补救的措施挽回了她的心,让她对他的爱占据了上风,愿意再给彼此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可午夜梦回,她经常会哭湿了枕头,她以为他不知道,却不曾想他一清二楚,甚至决定这辈子都不要孩子了。 玲珑在这一瞬间闻到了从冯雅白身上迸发出的浓烈的动人的香味,他忍住激动将她拥进怀里深吸一口气,这么的香甜这么的美好,他会保护到她生命终止的那一天。 冯雅白痛哭了一场,然后眼睛就肿的跟个桃子似的,玲珑还嘲笑她变丑了,逗得她又生气又害羞,藏在被子里要把自己憋死来报复他,玲珑只好服输。 首都的房子已经买了,但装修的很冷淡,本来家里的新房子也是,冯雅白学美术的很有眼光,就买来各种各样的小饰品来装扮,把家里弄得很温馨,玲珑在陪她再去挑东西的时候接到了医院的电话,说是温母心脏病发住院,到现在还昏迷不醒。 冯雅白也听到了,有点担心。 玲珑挂掉电话后对她笑,“别怕,我什么都不会答应她。” 他带着她回去,温母这回是真的发病,不是之前那样骗人。她当然会发病了,这么久了儿子对她不闻不问,不仅如此,她还要每天得知儿子的信息——玲珑每隔几天就给她发照片,全是他跟冯雅白夫妻恩爱的模样,温母能不生气?这气一多,不发病也会被刺激的发病。 而她一发病那就好办了。 治疗过程是无比痛苦的,偏偏这次比较危险,温母戴着氧气罩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瞪着眼前光鲜亮丽娇艳无比的冯雅白,想威胁玲珑跟这个女人离婚,可惜她一个字都不能讲,只是伸着手颤巍巍地指冯雅白,仅此而已。 玲珑当着温母的面亲了冯雅白一下,让她出去等,冯雅白很怕温母那种可怕的像是能吃人的目光,在丈夫的安抚中去了门口,病房里只剩下母子两人。 温母喉咙里发出拉风箱一样的声音,玲珑对着她轻轻叹息:“治疗过程一定很难受吧,别担心,你会更难受,我现在还挺有钱,又是个孝子,肯定要孝顺你,不会让你死的。” 不仅不会死,痛苦还被千倍百倍的被放大。 说完,他露出恶魔一般的微笑。 温母翻了个白眼,晕了过去。 302.第二十八片龙鳞(一) 第二十八片龙鳞(一) 盛夏河畔,一池新荷绽的正艳, 花骨朵儿吐露着点点粉红芳华, 只待树上的知了叫的再大声些,空气中凝结的热气再蒸腾些便要开放了。而苏府内, 苏家的老太太正跟来提亲的楚家老太太相谈甚欢。 苏家老太太有个养在膝下的外孙女,她的独女早逝,这唯一的一个外孙女就成了她的心头肉, 如今也十五了,该说亲了,只是这亲事, 苏老太太是怎么也不能下决定。总觉得这个不行,那个也不够好, 叫她看来,她的小玲珑足以般配世上最好的男子。不过她年纪大了, 比不得家里的长子利欲熏心,净想着将有倾世姿容的玲珑送给贵人来换自己的康庄大道。 苏老太太是继室, 她嫁进苏家就只生了个女儿,女儿又早死,只留给她这么个外孙女。苏老爷的原配倒是生了两个儿子, 苏老太太嫁进来之后不说多么亲近他们,却也不曾磋磨, 彼此关系都淡淡的。后来苏老太太的独女死了, 她便力排众议将外孙女带回来养, 可随着年纪增长, 这姑娘是越长越美得惊人,苏老太太心里有点慌,尤其是两个继子的儿子,玲珑要叫一声表哥的,几个小伙子看着她都眼热。 她可不想让玲珑嫁给苏家人,苏家人最是凉薄,她的小玲珑不该如她这般,嫁个不知心的人,过不知心的一辈子。 苏老太太这一生,没过过几天快活日子。她在十五六岁花朵一样年纪的时候,自然也同大部分闺中少女一般期盼着能嫁个良人——然而她最终嫁给了苏老太爷,一个娶过妻子,甚至对妻子至死不渝的男子。 其实苏老太太很想问问早就死去的苏老太爷,你既然爱她,又何必娶我?既然娶我,又为何不善待我?睡也睡了,孩子也生了,可最终呢?最终却因为相思之苦早早地就死了,留下个空壳子伯府,把担子全丢给苏老太太。 苏老太太的女儿嫁的倒是好,虽然只嫁了个书生,可夫妻恩爱琴瑟和鸣,只可惜女婿在一次出门会客中遇了意外英年早逝,女儿忧思成疾不久也撒手人寰,只留下个话都还说不大清楚的小丫头。 苏老太太便将她抱了回来,养到如今,自然是爱之如宝,这是她在世上仅剩的血脉,如今苏家已经败落,什么忠义伯的称号不过是明面上叫着看的,苏家大老爷虽然承袭了爵位,却毫无实权,他简直钻进了权势之中,想方设法要升迁,可他一没有本事二人品也不如何,别说升迁了,还能继续坐这个忠义伯的位子都已是他的造化。 于是他便将心思搁在了刚刚及笄美若天仙的外甥女身上,同父异母的妹妹生得女儿,吃了苏家这么多年饭,怎么都得回报一二吧?旁的不说,就玲珑这容貌,随便送给哪位贵人,他都能往上升好大一级。 就是看出了这个便宜长子的心思,苏老太太才急着给玲珑说亲,她相看了好多人家,最终才决定是楚家的楚旬。 楚旬今年正好十八,早就该成亲了,而且他天资聪颖,十二岁的时候就中了童生,十六中了举人,只是之后的春闱生了一场病没能赶上,如今正是要等秋闱,苏老太太见过这孩子,觉得温润如玉进退有礼,楚家又是普通富户,并无复杂的人际关系,玲珑若是嫁进去也好生活。 再加上楚老太太性格也好,给外孙女挑孙女婿,不仅要看男方的人品,还要看男方家里的情况,苏老太太觉得楚家是最适合的了,她跟楚老太太一商量,双方都有意,便约定今日交换庚帖,这婚事就算定下来了,只等秋闱过后,无论楚旬能否榜上有名,婚事都会如期进行。 其实苏老太太还想多留外孙女一段时间,可她实在是怕这个继子趁着她不注意就把玲珑送了出去,她年纪大了,管是管不住的,只能无时无刻不叮嘱玲珑跟在自己身边,不要去别的地方。 楚老太太也见过玲珑,觉得她知书达礼温婉贤惠,除了容貌过盛,实在是找不出别的缺点,能娶到这个的孙媳妇也是他们楚家的荣幸,于是双方都很愉快。 说是秋闱后成亲,但如今都盛夏了,婚事一定,玲珑就该给自己绣嫁衣了,今日是交换庚帖,无论如何都要让这未来的未婚夫妻见上一面,因此今日也是玲珑头一回见到楚旬。 他身材高大面目俊秀,身着蓝色衣袍,看起来温文尔雅,目光又很温和坚定,寻常人第一面见了定然对他极有好感。 两个未婚夫妻被赶去在府内四处逛逛,如今面前正是这一池新荷,迎风招展,美不胜收。 玲珑伸手想够一支荷花,可惜离了太远,楚旬便替她够了来,问:“小姐可是想要?” 玲珑对他笑了一笑,她生得是极美,楚旬被这艳光四射的容貌几乎看花眼,幸好他很快镇定下来,折了一支荷花给她。玲珑手里拿着荷花,低着头问:“楚公子对这桩婚事可还满意?” 楚旬道:“自是满意的。” 玲珑又问:“既然满意,楚公子日后自会待我好,是不是?” 楚旬颔首:“这是自然。” 玲珑便又笑了笑,没说话,她用纤细如玉的手指一层一层剥开尚未开放的花苞,楚旬的视线便凝结在她漂亮的手上,不知为何,看着她慢慢将花瓣剥开,露出里头稚嫩脆弱不敢见人的芯子,恍惚中,楚旬竟有种自己被剥光了看穿的感觉。 接下来玲珑再没问他一句话,两人回去,两家的老太太相谈甚欢,对这桩婚事都很满意。等送走了楚老太太,苏老太太就把作为信物的玉佩挂在了玲珑腰间,将小孙女揽入怀中,安抚她说:“龙儿是否觉得外祖母给你选的这门亲事不大好?” 玲珑摇摇头:“外祖母选的,我都听。” 苏老太太摸摸她的头,语重心长的说:“高门是有荣华富贵,可高嫁有高嫁的苦,龙儿若是受了委屈,外祖母是无法为你讨公道的。楚家虽然只是普通人家,楚老太爷当初却是弃文从商,他抬高了所有商人的地位,楚老太太亦是书香门第出身,这样人家教导出来的孩子,定然不会差。他们家又没甚亲族,人口简单,龙儿嫁了进去,不会有什么烦恼。” 玲珑说:“外祖母不会害我,我都听您的。” 苏老太太今日见了楚旬,对他的谈吐气质外貌都很满意,便是高门大户也不一定找得到这么好的儿郎,只是夜长梦多,她还是怕苏家大爷会打玲珑的主意,不过这个担心是不会跟玲珑说的,她怕玲珑知道了会慌会怕。 只能她再仔细些盯着了。 又陪苏老太太说了会儿话,玲珑回到自己院子,伺候的婢女水仙就说:“奴婢瞧未来姑爷好得很呢,说话也和气,小姐后半生有依靠了。” 婢女真情实感地为自己伺候的小姐感到开心,玲珑却笑而不语。 后半生有依靠? 怕不是催命符! 楚旬那个人,人品是不错,重誓言守承诺,认定了就不改变,只可惜对方不是玲珑,而是他那青梅竹马的邻居家姑娘。邻居家姑娘有个好赌的爹,为了银子把女儿给卖了,幸好那姑娘机灵,在窑子里想方法给楚旬递了消息,楚旬便将她藏了起来,就在两家定亲之前,他跟那姑娘肌肤之亲都有了! 楚家人能不知道? 自然是知道的! 可他们觉得楚旬只是一时误入歧途,等到成了家就好了!于是逼着楚旬成亲,恰好这时候苏老太太也要寻个靠谱的外孙女婿,两家那简直是一拍即合! 只是楚家上上下下都隐瞒了楚旬跟那邻居家姑娘的事儿,他们逼着楚旬跟人断了,楚旬表面上答应了,背地里却跟对方偷偷来往,要是玲珑没记错,那姑娘恰好是有孕了。 你能想象到当她嫁入楚家,为楚旬生下长子后,楚旬却告诉她他另有所爱的感觉吗?甚至外面那个女子生下的孩子比她的儿子要大整整一岁!那证明什么? 那证明,他们还没有成亲的时候,对方就已经怀孕了! 可她又能怎么办呢?嫁已经嫁了,外祖母身子不好,她总不能告诉老人家真相,老人家还以为她过着幸福美满的日子呢。儿子也生了,她若是转身走,楚家能让她把孩子带走么?自然是不能的。 所以除了忍,没有别的办法。 然而楚老太太在一日,楚旬还有顾忌,楚老太太一死,还有谁能管着他?楚家已经是他做主,后来他秋闱又高中榜眼,正是春风得意,再纳个女子又如何? 只要不说,谁知道那女子曾在青楼待过? 算盘打得是真好啊,玲珑想,这不就是明晃晃的骗婚么,只可惜被骗了之后也没办法,只能咬牙认了。但你认了,别人还不一定能放过你。 楚旬娶她只是为了掩人耳目,等到了时机,自然是要说开的。 303.第二十八片龙鳞(二) 第二十八片龙鳞(二) 原主唯一的靠山就是苏老太太, 但苏老太太身体越来越差,眼看就要不行了。她爱重外祖母,自然不会让她担忧,等到苏老太太一走,她就是孤家寡人, 谁能给她撑腰?于是之后自己“病重”撒手而去, 孩子也“夭折”的理所当然——别人听来只觉得惋惜,真是红颜薄命啊, 跟她亲娘一个样子。 倒是楚寻对发妻情深义重,还为了承诺娶了已故的友人之妻, 为友人照料他的妻儿, 此后一生不纳一妾, 亦将友人之子当做自己的亲生骨肉。 这一段佳话令人津津乐道,简直感人。 原主容貌只是清秀, 算得上是个小美人, 可玲珑不是啊!她不容许自己好看的太一般, 她若是美,必然要比任何人都美, 于是她来了之后, 容貌便一日胜过一日的娇艳出众, 用苏老太太的话来说,姑娘是长开了。可美有美的好处, 也有坏处, 比如说从来拿玲珑当空气的苏家大爷, 总是忍不住用算计的目光盯着她,那几个看到她吐口水翻白眼的表哥,也不由自主地总是把眼珠子黏在她身上。 就连第一次见面的楚寻,不都殷勤地为她折了一枝荷花? 玲珑一直坚信,闻起来不够香甜美味的灵魂,他们所谓的“爱”与“坚持”,都是可以不费吹灰之力撼动的,就好比楚寻。 所以她一点都不慌,而且她还真的要嫁给楚寻,不仅如此,她还要为楚寻带来一场无妄之灾。 如果楚寻坚持不肯说实话,仍然要娶她做幌子,仍然要骗婚,那玲珑就没招儿了,毕竟是他不仁不义在先,关旁人什么事呢? 苏家大爷听说苏老太太给玲珑订了婚,冷笑一声,压根不在意。老太太真以为自己能耐多大了,现在忠义伯府谁说话管事,老太太心里没点数?若不是看在她是老太爷的继室,又伺候了老太爷那么多年,他哪里容得下她带回来个外人抚养! 不过养大这小妮子倒也不全是坏处,苏家大爷为了升迁做了点腌臜事,如今火烧眉毛,眼看事发,他迫切需要一样贵重的物品进献给贵人好赦免自己的罪。贵人什么山珍海味没吃过,什么荣华富贵没享过,惟独这美人,苏家大爷觉得是个男人都拒绝不了。 皇上上了岁数,如今代理朝政的是已经弱冠之年的太子,太子眼里容不得沙子,在这个时候动手脚被发现,怕不是小命都保不住。苏家大爷现在是不敢奢求升迁有实权了,能保住爵位他就谢天谢地了! 但这关键还是在玲珑身上,他买通了太子的幕僚,准备借由对方之手将玲珑献上去,太子爷也是男人,男人哪有不好美人的!说实在的,若玲珑不是自己的外甥女,苏家大爷自己都想先享用一遍再送出去! 自古美人难寻。 苏家大爷才是这忠义伯府的主人,他将个中利害跟其他人说了,众人一致认为将玲珑献上去才是最安全的做法,他们忠义伯府只是看着风光,其实手头拮据,这些年苏家大爷为了升迁没少打点,银子都花的差不多了,也寻不出什么宝贝能是太子爷看得上的,除了这么个国色天香的侄女。 至于老太太?他把人都送上去了,老太太就是知道了又能怎么样?难不成还敢跟自己闹起来?她要是想玲珑过得好,那就得忍着! 若是玲珑讨了太子爷的欢心,那自然是好,他们忠义伯府就要水涨船高了,若是没有,那玲珑回来不还是要嫁人?此事便应秘而不宣,到时候想法子糊弄过楚家人也就是了,不过苏家大爷觉得后面那种可能性比较小,有男人能见了玲珑这样的美人不心动?哪怕不心动下面也肯定要硬! 他派人在玲珑房里吹了迷烟,弄晕了婢女后将人裹了出来,又让妻子给玲珑换了身欲遮还露的薄纱,再用毯子包的严严实实,藏进了马车驶入东宫。 苏家大夫人还有点失神,同为女人,她方才看着那一身冰肌玉骨都觉得销魂,更何况是男人?她对丈夫说:“可以放心了,太子爷就是再不近女色,再喜怒无常,也不能不心软。” 苏家大爷心里忐忑啊,谁不知道太子爷因为陈贵妃的事厌恶极了女人,身边伺候的都是男人与没根的,他贸然送了女人上去,一开始是喜悦期待的,现在就只剩下了恐慌与不安,万一太子爷……真跟传说中那样其实是有龙阳之好呢?不过应该不至于吧,听说皇上有意为太子与丞相之女赐婚,太子就算不喜欢女人应该也会装一下吧? 没错,从一开始苏家大爷就是把外甥女当玩物送去的,他就没想过太子能把玲珑收了,无非是见她颜色好留在身边把玩一段时日,但只要自己能全身而退,玲珑的死活跟他有什么关系呢?那的确是个美人,却是个自己不能碰的美人,自然是要榨干她身上的最后一点价值,毕竟苏家养了她十几年不是,她也理应为他们报恩。 其实他们还真误会太子爷了,太子爷是因为陈贵妃的事对女人有了阴影,但也不到谈女色变的地步,更不可能喜欢男人,他身边伺候的人都是手脚麻利的,东宫也有不少宫女,只可惜外人看不见,看见了也不信,觉得他是故意糊弄人的。 如今皇帝身子不好了,常日卧病在场,朝政大事几乎都由太子把持,他明面上还是太子爷,其实跟皇帝差不了多少,传国玉玺都已经到了他手中,传位的圣旨更是早早准备好,只不过太子觉得时候还不到,他还没打算让皇帝这么快就死了。 这日他处理完政事回到东宫,还没叫人伺候熟悉,他的得力幕僚就凑了上来:“爷,今儿个属下给您准备了一份大礼,您看了指定喜欢!” 太子伸手放入太监端来的水盆中,让人伺候着净手,轻哼:“你的大礼?算了吧,别又弄些稀奇古怪的女人给孤。” 幕僚更狗腿了:“爷您先看一眼,就看一眼,您要是不满意,属下这颗头就剁下来给您当球踢!” 这个毒誓发的太子瞬间满意,他戏谑地看了一眼幕僚的脑袋:“那成,孤就等着多一颗新球,来人,准备好刀。” 幕僚吓得缩脖子,但一想到今日寻来的那美人的风姿,顿时又理直气壮起来,结果跟在太子身后走了两步,太子突然停了,幕僚还没懂,有点纳闷,就听太子意味深长地说:“孤来看美人,你也跟着来,怎么,想跟孤一起享用?” 幕僚吓了一跳,赶紧转身跑,跪在外面不敢动。 太子边朝内殿走边想这人越来越不着调,若不是还有点小聪明有些用处,他早就不留他了,以往是把寻来的女人放偏殿,今日可好,竟敢直接送上他的床!待会叫人重新打扫,又要少了一会休息时间。 那颗脑袋有用处得先留着,手指头倒是可以剁下来几根长长记性。 床幔被放了下来,太子只隐约看到一个躺在床上的女人,身姿窈窕,除此之外看不大清楚。他心想,这会儿该起来伺候了,便咳嗽了两声,结果那美人却不动如山,太子皱眉,撩起床幔,又见那女子面上覆着一层红纱,将容颜遮掩的看不清楚。 哪里来的这么多花样。 修长的手指轻佻一挑,红纱离开露出真容,哪怕是见惯了绝色的太子爷也忍不住倒抽了口气。 这是哪里来的妖精! 他几乎是立刻就感觉到了愉悦,看样子,他幕僚的手指头是保住了,不用剁了。 只是这少女为何还闭着眼睛,难道不知道她即将要伺候的人是谁?送她来的人连这个也没教她? 不过算了,勉强也算是一种情趣。 少女大抵是被喂了点催情的东西,这会儿虽然闭着眼睛,身子却微微颤抖,雪白的肌肤也泛着动人的粉红。对太子来说,这是幕僚献上来的美人,他并非没有欲望,只是欲望很难被挑起,如今被挑起,那么不得到满足就不会结束。 太子扯开自己的衣衫,覆了上去,床幔迅速垂下,又掩盖了一室春光。 幕僚在外头跪的心惊肉跳,然而只一会儿他就咧嘴笑了,他就知道!失败了那么多次,这回肯定要成功了!看太子爷到现在都没出来就知道,这位美人太子爷定然是极满意的,看在美人取悦了太子爷的份上,苏家那破事儿他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好了,反正水至清则无鱼,苏大也就蹦跶蹦跶,掀不起什么风浪,留着倒也无妨。 幕僚在外面等,等了将近两个时辰,太子爷才命人叫水,他又等了半柱香,吃饱喝足的太子爷出来了,第一件事就是踹了他一脚,蹬的他在地上滚了个圈儿,说:“这回眼光倒是不错。” 幕僚谄媚地笑:“这不是为了爷嘛,属下也是很辛苦才找到的这么个美人儿,爷觉得如何?” 太子爷咂了咂嘴,回味无穷,只是这话他是不会跟这家伙讲的,遂瞪了一眼:“滚!” 得,幕僚麻溜的滚了。 304.第二十八片龙鳞(三) 第二十八片龙鳞(三) 玲珑“醒”过来的时候已经被宫女伺候着梳洗过, 衣裳换了干净的宫装,头发披散在身后,刚刚洗过,散发出动人的花香。她坐在床上没说话,等了大概半刻钟的样子, 太子回来了。 他先前出去处理了点加急的政务, 心里还惦念着东宫的美人,于是政务一处理完就立刻回来了,见美人坐在床畔宛若一幅意境悠远的画,不免感到赏心悦目。此前他已经从幕僚口中得知了美人的身份, 想来能被送来的都是家里有个狠心人,太子可没有强迫无辜民女的癖好。他这儿不少人都送过美人,只他眼光高, 总是看不上,而这头回看上的, 即便他不收,她被送回去也没什么好下场。 不过是从东宫的床, 换做另一张床罢了。 “孤听说你叫玲珑。” 玲珑抬起眼看他,眉目清冷, 完全没有丝毫女子失贞的恐慌、惊吓或是怨恨,她的眉眼生得极美, 冷冷淡淡地看着人, 仿佛天山上的皑皑冰雪, 遮掩着内里不屑众生的灵魂。“我何时可以归家?” 太子虽是第一次幸女子, 却也知道寻常女子失了身不该是这么个反应,不过她的确与寻常女子不同,倘若她渺然众人,他又怎会觉得她顺眼?便道:“还要归家,不怕再被卖了?” “那是我的事。” 仍旧是冷言冷语没什么好脸色,太子爷也不是个好脾气的,他见这美人冷若冰霜,反倒露出笑来:“你就不想知道孤是何人?” 玲珑用看傻子的目光看过来:“天底下能自称孤的有几个?” 太子了然,又道:“那你为何不怕?” “我又没做错事,为何要怕?”玲珑站起身,原本太子只见过她玉体横陈的模样,拥过她白雪般软嫩的身子,尝过那销魂的滋味儿,如今见她站起身,明明身量比不得他这个男子,却莫名给人一种强大的气势。“倒是太子爷,我外祖母曾与我说太子爷天资聪颖宅心仁厚是个君子,却不曾想君子也爱做这宵小偷香窃玉。” 太子生平头一回被人讽刺,顿时拧起眉头道:“你的家人将你献予孤,孤便幸了你,怎地到你口中便是偷香窃玉?” “我又不姓苏,户籍亦不在苏家,苏家人将我送来,便犯了律法,太子不分黑白,便是昏庸,我哪里说错了?” 说真的,太子爷只是看着好说话,其实心眼极小报复心极强,这点从他如何对皇帝就能看出来——那可是他的亲爹,可惹了他不照样得吃苦头?再退一步说,若非玲珑生得美若天仙,这会儿她早被太子叫人拖下去了。 也就是这般美人,又气势非凡,不同于那些庸脂俗粉,太子才有闲情逸致与她多说两句话:“你已是孤的女人,安心留下来便是,至于苏家人,你若是生气,孤便帮你出气。” “我留下来,是做正妻?” 太子几乎要以为这美人脑子不清楚了,她如何有资格做他的正妻!且不说她父母双亡寄人篱下,就是她婚前便已失贞,那便没了做太子妃的资格,丞相之女痴恋他多年他尚且冷眼以对,这少女是哪里来的野心? “既然不是,那便放我归家,我出来许久,外祖母要担心了。”玲珑淡淡地说,随手捡起发带将垂落的青丝绑起,这女性化柔美的动作与她面若寒冰的容颜既矛盾又和谐,给人一种致命的吸引力,尤其是太子这样的,他这般地位,高高在上,可以说已经是隐形的皇帝,天底下再没什么难题解决不了,因此玲珑这做派,对普通人而言可能过分傲慢,对太子而言却是恰恰好的挑起了兴趣。 原本只觉得是个合心意的美人,收在后院就是,横竖他也快要登基,到时候后宫广纳嫔妃,她虽然出身普通,却也不至于容不下,可现在太子才发觉,这哪里是什么柔弱的小白花,简直是有主意到了极点! “你真的知道孤是谁?你真的要回去?”因她着实是讨他喜欢,太子便准备再给她一个机会,顺便吓吓她。“你要知道,若是你不肯留在东宫,孤日后是不会管你的,你的身子给了孤,又还能嫁给谁?” 玲珑站起身,懒得理他,直接朝外走,这目中无人的态度实在是令人火大,太子伸手便拽住她纤细的皓腕拉到身边,沉声道:“孤在同你说话。” 他这时候语气透出了几分上位者才有的贵气与怒意,然而在玲珑这实在是不好使。她扭头看他,一头青丝只系了一条发带,却有种超脱世俗之美,与太子平日里见的珠光宝气恨不得满头堆满钗环珠翠的美人大相径庭。 “宁为穷人妻,不为富人妾,你可听过?”玲珑一根指头一根指头的把太子的手掰开,“更何况我已有婚约,不劳太子爷惦记。” 太子一而再再而三挽留没用,也来了脾气,直接拂袖而去,顺便命人将她安全送回,接下来的时间里是越想越气,直接叫人把幕僚叫了来,幕僚还以为是太子爷满意了要给自己赏赐,结果过来又是一脚,踹的他头晕眼花不知道怎么回事。 这不对啊,方才太子爷面上还是春天般柔和,怎地才过去这么久就变得如冬天般寒冷?难道是那美人伺候的不好,叫太子爷不舒服了? 他还没琢磨完,就被太子手上的书册砸到了脑袋,匍匐在地上不敢乱动,脑子飞快运转,就听上头的太子爷语气冷冰冰说:“查清楚,玲珑的婚事是怎么回事。” 不仅仅是女人对自己的第一个男人记忆深刻,男人也会对自己的第一个女人念念不忘,尤其是太子爷第一次开荤就遇到了这样的绝色,日后到哪里去找第二个能与她媲美的?怕不是吃了山珍海味,就再也不想吃糠咽菜了。 这会儿太子爷才开始后悔,他何必被美人激怒放她回去?他想要,硬留在身边也使得,这吃了一次没吃够,再也不让沾嘴了怎么行?但他后悔了能叫人看出来么?自然不能!那谁送来的人谁负责。 幕僚苦哈哈地退下了,还要被威胁一句办事不利就剁一根手指头,他心里又把苏家大爷给记恨上了,说好的送来的美人是心甘情愿的呢?太子爷倒是满意了,那美人怎么气性这么大!苏大也真是有种,居然把有婚约的女子送来! 玲珑又无声无息地回到了苏府,苏老太太甚至都不知道外孙女去了什么地方,又经历了什么,倒是玲珑回来时恰好遇到了大房的太太,苏大太太看着玲珑那张倾倒众生的脸就来气,可也值得眼下不是得罪对方的时候,偏偏平日里见着他们低眉顺眼的玲珑,今日竟敢冲着她冷笑了! 等苏大老爷一回来,苏大太太就跟他告状了:“老爷,那小蹄子能留么,便是讨了贵人喜欢,又焉知她心中不曾记恨咱们?倒不如……” 苏大老爷瞪了她一眼:“就你废话多!我可跟你说,玲珑可是入了贵人的眼了,你若是还想我能朝上走一走,就给我好生招呼着!” 苏大太太告状不成反被敲打,不敢再跟丈夫多言,心里却不以为意,一个无父无母寄人篱下的孤女,便是入了贵人的眼,了不起也就是个妾,说白了都是玩物,他们堂堂忠义伯府,怎能纡尊降贵去讨好这么个上不得台面的东西? 但嘴上是要答应的,心里不以为然。 苏老太太自打外孙女的亲事有了着落,心里那块大石就放了下来。寻常人家订婚,未婚男女怕是直到新婚之夜才能见到彼此,可苏老太太怕这对未婚夫妻婚后处的不好,便每隔一段时间与楚老太太见面,双方分别带着楚旬与玲珑,两个老太太话家常,两个未婚夫妻便四处走走。 这是玲珑第二次见楚旬,仍旧是人模人样,看着的确是芝兰玉树的好儿郎,挑不出任何毛病来,若非出身普通,怕是高门贵女也娶得。他说话很有学问,咬文嚼字,在这女儿家不必读书识字的年代,怕是听他拽几句诗文就要觉得他满腹经纶。 玲珑懒散地听着,其实根本没朝心里去,左耳听右耳冒,楚旬同她讲的趣事,还不如她低头看这池子里的锦鲤。如今荷花已是全开了,迎风招展,正是娇艳,楚旬见她盯着荷花出神,想起初见时她那样喜爱荷花苞,便问:“小姐可要我为你采一枝来?” 玲珑看了他一眼,婉拒道:“不必了,开得正好,还是在水里好看,怜花人应当好好珍惜,又不是尚未开放的花骨朵儿,折了回去也能放入花瓶细细欣赏。” 楚旬觉得她这话有些怪怪的,似是意有所指,但又见玲珑面色坦然,便疑是自己想太多。 连家人都不知道他将琼娘藏在何处,一个深闺女子又如何得知? 他娶了她,自会尽到丈夫的责任的,也不算哄她。 305.第二十八片龙鳞(四) 第二十八片龙鳞(四) 若说楚旬之前对这桩婚事可有可无并不上心, 娶妻只是为了能够更好的照顾琼娘, 那么在见了玲珑之后,他便有了别的念头。少年慕艾本是人之常情,更何况他从未见过如玲珑这般美得惊人的女子,便是不爱她,也愿意娶回家好好欣赏。 他自是会给她妻子的体面的,只是也希望她能够接受琼娘。琼娘温柔贤惠, 体贴胆小, 又吃了太多苦, 玲珑看起来心善,想必是能容得下的。到时候他们迁出去住, 便可瞒着家人将琼娘接进来。 楚旬做着左拥右抱的美梦,美妻他想要, 爱妾他也想拥有,却不觉得自己贪心。 玲珑有一搭没一搭的回话, 楚旬还以为是自己的才学让美人倾倒了, 言谈间也带了些许亲昵, 玲珑忍着打呵欠的冲动,告诉自己:忍住,忍住, 你可是要嫁给他的, 现在就把他推下池子淹死, 那可就什么都做不成了。 然后她悄无声息地做了个深呼吸, 又恢复了往日里的神情, 看得楚旬越发自得,也对她越发喜爱。 两位老太太见他们相谈甚欢都很高兴,楚老太太心里更是高兴,她本就不喜欢那个琼娘,孙子若是能迷途知返,那当然是好事,果然,玲珑虽然容貌过盛,可若是凭借这容貌将楚旬拉了回来,楚老太太觉得也不错。不过等他们婚后,这个孙媳妇还是要好生调|教一番,叫她说,苏老太太还是过分宠孩子了,谁家十五岁的姑娘不学着掌家伺候长辈?不过也罢了,待到玲珑嫁过来,她会多费心的。 楚老太太还真不是想磋磨玲珑,甚至她还很喜欢这个进退有度又懂事贴心的少女,可楚老太太觉得,做女人,就该会侍奉长辈伺候夫君,总是娇滴滴的养着怎么能成?若是金枝玉叶,那自然另当别论,可玲珑不过是个孤女! 这边两家人相谈甚欢,那边太子爷听着幕僚递来的消息呵呵一笑。 笑得幕僚是浑身发凉头皮发麻屁股长毛,他用绝望的眼神看了自己的手指头一样,没等太子爷发话,就开始考虑这十根手指头里可以舍弃哪一根了,长痛不如短痛,这回的确是他办事不利,哪里知道那个苏大胆大包天,居然敢骗他!什么美人自愿来伺候太子……根本就是假的! 那美人不仅是个良家子,还是个有婚约的! 从来没做过任何有损形象的太子爷睡了人家清清白白的未婚妻!这要是传出去,怕不是要被老百姓们的唾沫星子淹死哦! 可眼下还能怎么办?总不能派人去跟苏家老太太说,诶你外孙女给我们太子爷睡过了,别让她嫁给人当正妻了,送来东宫给太子爷当妾吧! ……查到苏家老太太多疼这个外孙女的幕僚觉得,老太太能把拐杖挥起来活活擂死他。 太子爷倒是若有所思,他又问:“那个姓楚的男子又如何?” 楚旬干的事儿能瞒得过自家人,可瞒不过太子的人,当下幕僚又都一五一十的说了,太子便露出讥讽的笑:“他倒是好算计,美人原来喜欢这个类型的?” 幕僚跪在地上没敢吭声,太子爷这是要冲冠一怒为红颜了呀!那这事儿他办的是好还是不好呢,若说好,太子爷又总是生气,若说不好,太子爷分明又十分中意那玲珑姑娘…… “成了,你先退下吧,今天晚上,把人带过来。” 幕僚一愣,又被太子瞪了一眼:“还不滚,想孤踹你?” 他麻溜的滚了。 出去一琢磨这话里头意思,啪叽给了自己脑袋一拳,他傻啊!简直就是傻!怎么直至今日才明白太子爷在生什么气!幕僚直跺脚,他号称最会察言观色,怎么能没猜出来太子爷的心思呢?太子爷是在气美人不在啊!若不是自己今天禀报的消息还有点用处,太子爷松了口让自己去带人,怕不是这样提心吊胆的日子还要过上几天! 但这回幕僚也学精了,苏大敢哄他,他就不走苏大那条路,美人被苏大献上,心里定然对苏大恨之入骨,看太子爷对美人的态度,说不定以后这就是位宠冠六宫的娘娘,他还要仰人鼻息过日子,何必得罪呢? 于是玲珑刚躺床上没多久,房里就无声无息多了几个包裹的严严实实的男人,一看打扮就知道是宫里的,为首的那个对她拱手告罪:“爷念着姑娘,要见姑娘,属下得罪了,还请姑娘莫要出声。” 玲珑撩开床幔,月色下她一张莹白小脸越发绝美,恍如天仙,就连经受过残酷训练的侍卫都不敢直视,他们在外头准备了一顶小轿子,谁也不敢跟美人有肢体接触——万一让太子爷知道了,砍他们的手可怎么办? 幕僚是看出来了,怪不得太子爷喜欢呢,就这胆色,便是那些一点小事就晕过去的贵女们比不上的,他曾亲眼看见一位重臣的女儿因为一只蝉落在了发上便翻白眼昏倒的场景,对这些柔弱的千金小姐素来敬而远之,但玲珑的确胆色非凡,其他人是远远不及。 玲珑就面无表情地问:“你们能让我出声?” 这是先礼后兵,她不出声乖乖上轿子还好,要是出了声怕不是要被打晕带走。 幕僚不好意思地笑了笑,玲珑便披上外衣,“走吧。” 接着太子爷就看到了穿着雪白寝衣只披了外衫的美人,他警告地瞪了幕僚一眼,意思是让他滚,等只剩下他们俩了,他才道:“更深露重,怎地不多穿点?” 玲珑很不给面子:“盛夏之夜,哪来的寒意?若是真不想我受寒,别找我最好。” 唉,人的骨子里可能真有犯贱的因子,那么多追着太子爷捧着太子爷的人他看不上,就好这冷言冷语不解风情的一口,太子说:“这段日子,孤一直在想你。” 玲珑抬眼看他,面无表情,让他酝酿好的诉衷肠环节根本无法上演,最后太子爷崩了,他直接坐到床上不顾拒绝强硬地把玲珑抱进怀里,自以为宽容地说:“孤可以许你侧妃之位。” 啊,开了荤的男人你不懂他经历了什么,从来对女人敬而远之的太子爷在失身之后,连续数个夜晚弄湿了亵裤,第二天还要强装没事人,可越是如此,晚上越是做梦,梦里的美人也是这般冷若冰霜,然而身子粉红泛着暖意,任由他摆布。 然后梦就醒了,就啥也没了。 玲珑毫不留情地打破他的妄想:“我不要。” 太子以为她还是要太子妃之位,正要晓以利害,却发觉美人一双小手主动勾住了他脖子,内心激动狂甩,面上却维持着高贵冷艳。 就听美人说:“我可以做你的情人。” 太子一愣。 “但作为条件,你不能干涉我的任何选择,当然,你传召,我也随叫随到,只要不麻烦。” 这可真是不赔本的买卖,可太子不知道玲珑图什么。 她自然也不会告诉他自己的打算,其实除了利用太子之外,就是拿他当泄|欲的工具了,横竖她也不会为人类孕育子嗣,可以尽情放纵,只怕最后悔恨的是太子自己。 可见跟玲珑比,太子还是有节操的,虽然是为妾为侧妃,但他第一时间是想给自己幸过的女子一个名分,玲珑就不一样了,她只想睡,不负责,也不管他死活。 两人达成了愉快的共识,太子觉得她现在嘴硬,等他登基为帝,直接下诏书将人接入宫中封妃便是。玲珑没说,他下意识就以为她愿意跟他,那就是不履行那个劳什子的婚约了——就这样,太子爷得了个很深很深的误会,等到他发现的时候木已成舟,无法挽回。 这是后话。 且说现在,玲珑榨干了太子回到苏家,天还没亮,老太太疼她,不需要她请安,她便可以睡到日上三竿,在太子面前她是一副无力抵抗的娇花模样,其实她屁事没有,倒是太子今早起来代皇帝上早朝腿都是软的,他觉得昨夜定是自己太过放纵,身为储君,本不该有这般沉迷的时候,可转念一想更加柔弱不堪被自己折腾的求饶的美人,太子爷心里就舒坦了。 他自律了这么多年,偶尔放纵一下怎么了,又没人知道。 就这样,两人开始私下来往,有时候是玲珑被接入东宫,第二天天亮前再回去,有时候是太子悄悄来找她,一来二去,隐瞒的极好,竟连玲珑的贴身婢女水仙都蒙在鼓中,更别提是苏老太太跟楚家人了。 而随着夏季离去,秋日来临,玲珑跟楚旬的婚事也逐渐放上了台面,两家都开始准备了,楚旬马上就要迎娶美娇娘,心情舒畅走路都带风,越发的读书刻苦起来,想在即将到来的科考中得个好名次。不知为何,一想到玲珑会用崇拜的目光看着他,他便觉得浑身有劲儿。 读过了书,就去琼娘那儿享受一番温香软玉,这日子过得,可真是给他当皇帝都不换。 306.第二十八片龙鳞(五) 第二十八片龙鳞(五) 楚旬也是有些实力的, 若不是因为意外没参加得了春闱,现下应也是有功名的人了,因此这一次秋闱, 他是势在必得。以他的水平,说是一举夺魁可能有些难度要靠运气, 但若说榜上有名, 那是不难的。 待到科考结束,便是他迎娶玲珑进门之时, 饶是心中挚爱是琼娘, 能得玲珑这般绝色为妻, 楚旬心中也难掩激动。 对他而言,玲珑就像是珍贵的宝物,也许这个宝物他不喜欢, 但是其稀有的程度却足以让他想要得到,哪怕束之高阁,那也是属于自己的东西。 然而, 这一次, 出了一点小小的意外。 本来按照他的卷子,考官批了之后觉着不错, 本是要点的,可按照规矩, 这点了的卷子都还要送与皇帝过目, 不过如今皇帝卧病在床, 太子大权在握, 卷子自然就换了个人看。太子爷一翻这卷子,一看这策论,再一瞧这答卷人的名字叫楚旬,隐约有些耳熟却想不起来,好在有幕僚在边上提醒,顿时了然,这不是玲珑那个没来由的未婚夫么! 他算什么东西,外头不清不楚不干不净的,也敢骗婚。 太子爷朱笔一抬,一道横杠就划了下去,意思是这人的功名就这么给捋下去了,其他人在边上看着也不敢多言,这是太子爷的决定,谁敢置喙?这位可不是耳根子软的皇帝,有主意得很,不过一个默默无闻的举子,捋下去也无伤大雅。 于是楚旬的命运就在这里有了转折,本来他可是高中探花郎,又生得俊秀风流,骑马游街时不知多少人艳羡爱慕,此后风风光光迎娶了玲珑,又顺利进入翰林院,一路官运亨通,最终虽然没能达到手握重权的地步,却也是叫得出名号的人了。谁知这一回却与这青云直上的日子擦肩而过,再也没了福分。 楚旬落榜的消息传来,苏老太太是唉声叹气,玲珑却淡定以对,别看太子爷在她面前人模人样,可那人最是小心眼,现在楚旬只是跟她有婚约,他就看不顺眼了,等她嫁了楚旬,楚旬怕不是喝口凉水都得塞牙。 楚老太太本来还指望着这个大孙子光耀门楣,谁知道却名落孙山,面子上也不好看,又想起自己此前信誓旦旦,待到孙子榜上有名,便来求娶玲珑,这下可好,她真是没脸上门了! 就连楚旬自己也深受打击,连心爱的琼娘那里都没去,一个人关在屋子里借酒浇愁,唉声叹气,睡了个囫囵觉,第二天脑子尚未清醒,就被楚老太太拎了起来,梳洗过后,又浩浩荡荡去了苏家。 两个老太太在一起说话,便将这对未婚夫妻打发出来走走,楚旬往日里是玉树临风文质彬彬,今日瞧着倒像只斗败了的公鸡,垂头丧气怂眉搭眼的,瞧着没自信极了。玲珑心知肚明这是怎么回事,却没有给楚旬解释的意思,他素日里来往的那些人里,的确是他最出彩,又身家丰厚,因此受了不少追捧,此外他自己也的确是有些墨水,可那又如何?在皇权至上的世界,太子轻飘飘划了一道杠,楚旬的一生就被彻底改变。 玲珑可不同情他,他纵容妾侍磋磨死发妻的时候,也不见他对那可怜的女人有几分同情。 甚至玲珑觉得还不够呢。 她微微一笑,出声安抚:“……楚公子不必难过,我相信楚公子总有一鸣惊人的时候。” 梦里吧。 楚旬就听不出她这敷衍的不能再敷衍的安慰,一位风姿翩翩的绝代佳人用温柔的声音与款款的态度安慰你,说她相信你,还有什么比这个更能激起男人的自信心呢?他飞快地看了玲珑一眼,觉得她虽然看似冷淡,内在却温柔体贴,若是能娶她为妻,他定会好好珍惜她的。便带着忐忑道:“我,我没考好,你还愿意嫁我么?” 玲珑没有立刻回答,而是吊足了楚旬的胃口,等到他已经神色带了惶然,才轻声道:“但凭外祖母做主。” 楚旬这才反应过来她是大家闺秀,是体面的,婚姻大事若是她自己做主,说愿意嫁他,未免太过孟浪,传出去也于她名声有损,立刻拱手致歉:“是我太过唐突,小姐恕罪。” 玲珑低头一笑,慢悠悠地看向那一池枯荷,她心想,楚旬的命运就跟这一池枯荷一样,最终的结果,要么是被拔掉扔的远远的,要么是化为腐烂的肥料,滋润花根,但那跟她都没什么关系,她也不打算提醒。 两家毕竟是定了婚期,很多事都是决定好的,楚旬名落孙山,苏老太太的确很失落,却也不能反口说不同意这门婚事,因此中秋一过,两家的婚事就开始办了。 玲珑并不姓苏,父母又早亡,并没有什么资本,苏老太太却倾尽所有为她准备了一份丰厚的嫁妆,楚家那边给的聘礼单子也是长长一张,尤其是在楚旬落榜后,自然是要花更多才能留住这个孙媳妇的。两家交换礼单,玲珑的嫁衣也绣的差不多了——当然这其实并不是她自己绣的,表面上她动了几针,背地里都是水仙的功劳。 就这水仙还害怕呢,要是叫老太太知道她给小姐绣嫁衣,怕不是要挨板子,这哪有新嫁娘不自己绣嫁衣的呢。 她家小姐太任性了。 太子爷教训了觊觎他小情人的楚旬,心情舒畅,接下来又忙得要死,等他闲下来,想玲珑,自己换了衣服像往常一日潜入她的闺房时,她已经睡下了,可太子爷一进去,就瞧见那件铺在桌面上鲜红鲜红带着金线的嫁衣,环顾左右,也贴着大红的喜字,桌上燃着的更是龙凤烛。 怒火顿起,没来得及出声,床上睡着的姑娘就醒了,掀开床幔,本有惊色,见是他,又无所谓地躺了回去,看起来倒像是要接着睡! 太子怒极!“玲珑!你给孤起来!” 明日玲珑就要出嫁,今夜水仙守夜,睡得迷迷糊糊的听到男子带着怒气的声音,把她吓了一跳,还以为是做梦,等一睁眼,却发觉小姐房里有悉悉索索声,隐约听到男人说话,水仙立刻爬起来朝里冲,只来得及看见一个背影,就被人捂住嘴拖了下去。 里头太子抓起那件嫁衣丢到玲珑面前,气得声音都在抖:“你给孤解释一下,这是什么?!” 玲珑淡淡地看着地上的嫁衣:“太子爷动作轻些,这可是我一针一线绣出来的,弄脏了明日可就不好穿了。” 太子听她这凉凉的语调,哪里有半分将他放在心上!亏他还以为两人一起处了这么段时日,她心里该有他了!他都已经想好,年前登基,年后就趁着好时候将她接入宫中,结果她竟敢背着他嫁人?! 他是信她才没派人盯着她,今晚他若是不来,日后再来,是不是就要面对一室的人走茶凉?“谁准你嫁人?” 玲珑又拿看傻逼的眼神看他:“太子爷又不能娶我做正妻,便是娶了,太子爷也还会有很多女人,我为何不能嫁人?咱们之间本就是各取所需,严格说起来,这算是太子爷占了便宜,我可没拿什么好处,你就不要得寸进尺了,好像我伤到你了一样。” 一字一句如针扎,听得太子越发怒不可遏,他是舍不得对玲珑动手的,抬脚就想去踩嫁衣,玲珑轻飘飘睨了一眼:“若是弄脏了,太子爷就给我洗干净再走。” 他还会怕她? 开玩笑! 可抬起来的脚还真就因为这一句没什么威慑力的威胁僵在空中,最后尴尬地收回来,太子决定晓之以理:“你要嫁谁?该不会是那个没用的楚旬吧?!” “是又如何?” “他有什么好嫁的?”太子觉得他的小情人脑子犯轴,给他做侧妃,日后他封她做贵妃,难道不比嫁给一个商户强?“一百五十名的举人名额他都没考上,你就看上这么个男人?” “笨点没什么不好,至少不会哄我。” 太子真是被气得肝疼,“你可知道他在外面养了个妓子?那妓子都怀孕数月了!” 玲珑继续气他:“我喜欢他,我乐意委曲求全。” “好好好。”太子被气得连说三个好。“那你倒是告诉孤,你的身子给了孤,新婚之夜又要如何交差?!” “这就是我的问题了,不劳太子爷惦念,更深露重,太子爷没事儿的话就请回吧,日后也别来了。” 她真是没有丝毫触动,面容仍旧是太子初见她那样冷若冰霜,明明这段时日相处,他觉得她有所软化,都会对他笑了,难不成那都是假的?“你跟了孤这么久,难道对孤没有丝毫……丝毫的……” “没有。” 回答的干脆利落。 太子便发狠,问:“孤幸了你这么多回,你腹中说不准早有了孤的骨肉,你胆敢怀着孤的孩子嫁给别的男人?” 他的眼神越发火热,盯着玲珑的肚子,仿佛她真怀了一般。 307.第二十八片龙鳞(六) 第二十八片龙鳞(六) 玲珑觉得他脑壳可能坏了, 就大发慈悲地告诉他:“我知道宫里的规矩,虽然太子爷没吩咐, 但我是低贱之身,没那个福分为太子爷孕育子嗣, 因而每次都想法子喝了汤药,太子爷不必担心。天真的晚了, 你也该走了,我想睡了, 否则明天早晨起来不够精神,妆也上的不好看。” 太子简直不敢相信这种时候她还敢说这种狗屁话来气她,他也是有骄傲的人, 不肯在她面前低头,尤其那地上鲜红的嫁衣刺的他眼睛疼,又恨又疼,便撂下狠话:“你若是执意嫁他, 孤日后便再也不见你!” 怕了吧! 慌了吧! 赶紧说两句好听的,说不嫁给楚旬那个废物,他立刻就带她进宫, 给她无穷无尽的荣华富贵! 结果玲珑却露出松了口气的表情:“那可真是太好了,太子爷请, 我就不送了。” 太子攥紧了拳头:“你是不是真的不喜欢孤?” 玲珑反问:“太子爷会喜欢一个强迫你屡次侵|犯奸|淫你的恶人?” “你心中竟是如此想孤的?!”太子不敢置信,他想方设法寻来宝贝送给她, 漂亮的衣服珍贵的熏香甚至女人家的胭脂水粉, 他都着人去搜罗, 送给她想讨她欢心,床笫间她也逐渐开始回应他,就在他以为两人两情相悦的时候,她不仅要嫁人,还说他是侵|犯她奸|淫她的恶人?! “不然呢?”玲珑露出不解的神情,她太清楚自己这个表情有多气人了,“难不成要誓死反抗?我今年也不过十五岁,好死不如赖活着,太子爷想要,我便演,这不是很正常么?倒是太子爷,若是当了真,那就可笑了。” 她这话说得实在是刻薄又无情,压根不给太子转圜的余地,直接将他气了个半死,是再也说不出半句话来,只狠狠地瞪了她几眼,转身就走。 太子一走,水仙也就安全了,她连滚带爬的冲进来,看到自家小姐完好无损才松了口气,又见那漂亮的嫁衣掉在地上,赶紧心疼地捡起来,这可是小姐明日要穿的,怎么能弄脏呢?完了后见小姐打了个呵欠,没事儿人一样又躺下去睡了,若非自己身上还疼,水仙当真要以为那一切都是自己做的梦,其实根本就什么都没发生。 她也不敢问,老老实实回到外间也躺了下去。 所有人都觉得小姐性子柔软温和,水仙一开始也是这么觉得的,可后来伺候的久了她才知道,自家小姐有主意着呢,寻常人根本左右不了,小姐聪明,应该知道她自己想要的是什么。 想到这里,水仙也就不多说话,安静地闭上眼睛试图睡觉。 第二日一早院子里就想起了鞭炮声,天还没亮呢,玲珑就要起来梳妆打扮了。她本就生得是绝色的美貌,给她上妆的丫鬟婆子手里拿着胭脂,却不知要怎样妆点才能让她看起来更美丽。苏老太太跟苏家的女眷们在边上看着抹眼泪,至于除了苏老太太之外有几个真心,那就见仁见智了。 苏老太太擦着眼泪,边上伺候的婆子说可不能哭,今儿个是小姐大喜的日子,老太太应该笑眯眯的才是。 可苏老太太如何能不哭呢? 她想起十几年前自己嫁女儿,也是这般,女儿出嫁没几年便红颜薄命,她便将小小一团的外孙女接回来自己抚养,好不容易养到这般亭亭玉立,又要将她嫁给旁人,只希望楚家真的能善待她的乖孙孙,这样日后她九泉之下也有颜面去见早逝的女儿了。 苏家大太太今日也是要跟着招呼的,她陪着苏老太太抹眼泪,心里却七上八下的打鼓,大爷说玲珑挺讨贵人喜欢的,可如今玲珑要嫁人,贵人……该不会生气吧? 而且玲珑必定不是处子身了,万一被楚家发现又要如何是好? 这就纯属苏大太太想多了,玲珑自己都不担心,哪里需要她操这份闲心? 苏大太太可不是关心玲珑,她只是怕到时候楚家忍不住这份窝囊气,把事情一闹开,大家面子上不好看。而且贵人那边不知道能不能说得过去,她才不管玲珑死活呢,这丫头生了张祸水脸,简直天生就是勾引男人的,能为他们苏家带来荣耀最好,就怕再招来灾祸,那就得不偿失了。 怎么说苏家也养了她这么多年,又给了这么一份丰厚的嫁妆,玲珑怎么也不能恩将仇报吧? 这会儿苏大太太完全不想想,人家玲珑的嫁妆都是苏老太太给的,半点没动他们苏家的中馈。 很快楚家人就来迎亲了,玲珑蒙着红盖头什么也看不见,表情终于也不用维持平日里的温婉,而是很不雅地翻了好些白眼。这么折腾了许久,终于到了楚家,跨了火盆拜了天地,她就正式成了楚家的媳妇了,以后楚旬就是她的夫君。 楚家是商户,来往的人不少,今日少东家成亲,自然热闹非凡,玲珑就在新房里等楚旬回来,楚旬在前面招呼客人,一颗心想到正等待自己的娇妻,顿时火热。 好不容易应酬完了,正要回新房,贴身的小厮就跑来了,在他耳边悄悄说了几句话,楚旬一听,顿时蹙眉,琼娘肚子不舒服,他很担心。 留恋地看了新房一眼,他就让人先去跟少夫人说一声,自己很快就回去。 玲珑一听就知道是骗人的,什么急事能让楚旬连新婚妻子都顾不上?还不是为了那个琼娘。不过她装作一副知道了的样子,然后就洗漱上床休息了。 水仙在一边着急,“小姐……不是,少夫人,您不能这样就睡啊!” 玲珑躺在床上,单手托腮:“我洗干净了也换了衣服妆容也卸了,你倒是说说看,我为什么不能这样就睡?” 水仙还是个没嫁人的姑娘家呢,也就比玲珑大上个两三岁,哪里好意思说为什么不能睡,直把一张脸憋的通红,是一个字也说不出来。玲珑一看自己赢了,轻哼一声,转身就睡,只留个背影给水仙。 水仙也没办法啊,只好自己睁大了眼守夜,等姑爷一回来就把小姐叫醒,结果她都等睡着了,姑爷也一直没回来。 后来还是姑爷身边的小厮把她推醒的,一睁眼水仙就要说话,被楚旬嘘了一声,安静不敢言语,再一看,我的个乖乖,天都蒙蒙亮了啊! 这、这还有什么新婚夜可言?! 楚旬也自知理亏,但他势必是要想个好理由的,在玲珑面前,他要求自己一定要事事完美。 进去也不吵醒玲珑,就坐在床边看她睡觉,她生得可真美,哪怕心中已有真爱,楚旬也无法否认自己的这个小妻子美得令人心动。他会好好待她的,也相信以玲珑的温柔婉约,定然能与琼娘友好相处。 玲珑一觉睡醒就瞧见楚旬满脸柔情地凝视着自己,说真的,她是及时反应过来才没一脚把这人给踹飞,面上习惯性带了面具开始装贤惠:“夫君什么时候回来的,我睡得太熟了都没有注意,还请夫君不要怪罪。” 楚旬道:“这怎么能怪你呢,实在是十万火急的大事,否则我也不会将你抛下,让你独守空闺。” 后面那句有点调戏的意思,玲珑配合地红了脸,讷讷道:“昨天晚上……” “玲珑。”楚旬真诚地握住玲珑的手,掌心的小手又嫩又滑柔若无骨,他从不知道原来女子的肌肤能好到这般程度,琼娘已是比常人白皙,却不曾想他的小妻子才是真正的天生丽质。 他稳了稳心神,把已经想好的说辞讲出来:“我知道,我们相处的时间还太短,我不想你对我没什么了解便委身于我,所以我们约定,等到你愿意把自己的一生交给我的时候,我们再圆房,你说可好?” 玲珑抬眼看他,心想他从前可不是这么跟他发妻说的啊,新婚之夜就直接掀被子躺下来睡了还秒|射,搞得发妻到死都以为男人一次不超过一分钟。 但面上还是做出感动的样子来:“谢谢夫君,我会努力快些喜欢上夫君的。” 楚旬轻笑,将床上雪白崭新的元帕取来,找了小刀割开自己的手指滴了血上去,玲珑看得很满意,反正疼的不是她。 接着她起身梳洗,又一起去见了楚家长辈,楚老太太对玲珑好一番叮咛,无非是要她做个贤内助扶持丈夫上进云云,玲珑都应了,心想,上进?等着吧,上吊还差不多。 楚旬如今新婚,春风得意,心爱之人又为自己怀了孩子,这样一想,似乎落榜的失落也能掩盖过去了。 唯一让他遗憾的就是,为了在玲珑面前的君子形象,他提出暂时不圆房的想法,其实琼娘怀孕这么久,他也素了很久,男人一尝过那味儿就忍不住要想,身边有着如花似玉的新婚妻子却又不能碰,楚旬对玲珑便越发体贴了,想着让她早些动心,自己也能早日得偿所愿。 308.第二十八片龙鳞(七) 第二十八片龙鳞(七) 太子爷最近是做什么都不对劲儿, 浑身上下都难受,尤其是大晚上一个人躺着, 就总觉得缺了点什么,但他出身高贵,又是未来的帝王, 从未受过什么打击, 也没遇过什么挫折, 玲珑是唯一的意外,现在这个意外跳脱在他的世界之外,让他生平头一次有了命运不受自己控制的感觉。 想到这里, 头就疼起来, 怎么也睡不着, 想着他曾拥过的身子要便宜那楚旬, 太子爷心里就更不爽了。 好在他早就安排好了人,玲珑想嫁人?他跟她生气,不管她,可她要是想夫妻和睦恩恩爱爱, 那真是不如做梦, 他绝不会给她这个机会的! 于是玲珑就发现,每当楚旬在她身边待的时间稍微久一些, 就会出现迫切需要他去解决的“急事”。说真的, 太子爷都没楚旬忙, 这不知道的还以为楚旬手上有多大的一份家业呢, 他倒是也好意思, 每次就当玲珑是个傻子,拿家业上的事儿来糊弄她。 当然玲珑每次也都当做自己是真的相信了——她温柔又贴心,从不怀疑他,他说的每一字每一句她都给予全部的支持与信任,又生得貌美如花,简直挑不出毛病来,对一个男人来说,这样的妻子可真是太完美了!楚旬越发想要跟她圆房,只可惜新婚之夜为了展现自己的君子风范说了大话,如今也不好直接说我想跟你圆房,只能对玲珑更加深情款款,等待她感动愿意将自己的身子交给他。 怕,不,是,在,做,梦。 楚旬生得是不错,高大俊秀,可跟太子爷比起来就差远了,无论是容貌还是手段出身,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用玲珑的话来讲就是,吃过饭了,没必要再逼着自己去吃|屎。 所以楚旬讨好她她全盘接收,可要是想再进一步,不好意思,那不可能。 好在琼娘如今虽然怀孕,却也过了危险期,可以相对的发泄一下无法纾解的欲望。但并不是每个女人怀孕都能维持美貌,怀孕会让女人的皮肤变得粗糙憔悴,甚至会生长出难看的纹路,琼娘衣服脱了,楚旬才瞧见,顿时十分的欲望就只剩下三分,差点就萎了,好不容易发泄了,也就不想再来第二次了。 琼娘看着楚旬这模样心里有点慌,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虽然他来自己这儿的次数很频繁,她只要一肚子疼他就会过来,可琼娘总觉得楚旬心不在焉,似乎在她身边的时候还总想着别的人。 他能想谁呢?还不是他那刚过门的妻子。 想到这里,琼娘心中颇为酸楚,他们有过花前月下海誓山盟,可这一切都在她被卖掉后戛然而止,哪怕她想方设法保留了清白之身,又把这清白之身给了楚旬,也是再没有光明正大嫁给他的机会了。 想到另外一个女人成了他名正言顺的妻子,琼娘便辗转反侧想要哭泣。但她很快就不哭了,因为她知道,想要的东西必须自己亲手拿到才行,否则都是要输给别人的。她现在肚子里有楚旬的孩子,以后的事谁能说准呢?未来是要靠自己去搏一搏的,她若是干坐着等,那只有人走茶凉。 她想进楚家的门,就势必得有个由头,肚子里的孩子的确是好,可楚家人都是识得她的,便是换个名姓也不成。琼娘可不甘心自己只能一辈子当个外室,楚老太太看着精神头还好,怕是还有好些年头可活,难不成她要一直熬到楚老太太咽气? 那自然是不成的。 所以就得从楚旬身上下手,楚家一脉单传,琼娘不信,如果楚旬以死相逼楚家人真能不拿她当回事,到时候只要大家都不说不就成了? 要是玲珑知道琼娘是怎么想的,也许会给她鼓鼓掌,因为她想的还真没什么错,曾经她就是这么对待楚旬的原配的,把楚旬牢牢抓在手上,断了原配生孩子的能力,那么为了不让楚旬的长子成为私生子,楚家人也只能咽下这个亏,谁叫楚旬喜欢呢,谁叫楚旬对琼娘爱的死去活来呢? 越是有阻力,就越是有动力,楚家人越是逼着楚旬,楚旬就越是要跟他们对着干。 再加上那个时候苏老太太病故,原配父母双亡只是寄人篱下的孤女,怀了几次孩子又都保不住,最后干脆不能生了,楚家人就松了口,让琼娘进了门。 这一进门可不得了,那真是分分钟发功,没用几年就让原配年纪轻轻的死了,她生的儿子又挺争气,顺理成章,日子一长,楚老太太一死,楚旬彻底掌管家业,再也没人能管得住他,这琼娘自然也就从妾扶正成了妻。楚旬再给她改了个新身份,过去谁还能认得出她? 但这一次,有几点不同。 首先玲珑不是原配,比起原配寡淡清秀的面容,她美若天仙,其次原配性格内向文静,她却高不可攀,最重要的是,有人让琼娘心里升起了危机感,因着玲珑的美貌,她甚至不敢让楚旬跟玲珑圆房,想方设法地将楚旬朝自己身边拉,这久而久之,楚旬求而不得,自然越发的想要得到。 而琼娘身边出主意的这个婆子,把她哄的是一愣一愣的,让她下定决心不给楚旬任何跟玲珑亲密接触的机会,楚旬一来,琼娘都恨不得拿绳子把楚旬给捆起来留在身边,再也不许他去见玲珑! 她是偷偷看过玲珑的,否则也不会有如此强烈的危机感,哪怕楚旬总是说心中挚爱是她,琼娘也觉得男人不可能不好色,那样的美人在眼前,又是名正言顺的妻子,楚旬真能忍住不碰?不见得吧? 之前有一次她借口肚子疼,楚旬果然很快就来了,但待了不到半个时辰,就有人来说家里的少夫人身体不适晕倒了,楚旬就跟她说了几句安抚的话便立刻走了!看着楚旬的背影,琼娘更是加强了不让他跟玲珑接触的决心! 他的心明显就不在自己这儿了,若是放手,怕不是人财两空! 琼娘很慌张,幸好她身边有个经验丰富有阅历的婆子,给她支了不少招。楚爷不是不让她抛头露面,就怕她跟玲珑对上么,那她总可以制造一些“巧合”吧?到时候碰了面,她惯常装个可怜,想要什么还不是手到擒来? 琼娘虽然保留了清白之身,可在窑子里,该学的不该学的都会了,她就是露出一副乖巧听话的模样才叫看守她的人掉以轻心,否则那种地方,寻常姑娘性情刚烈,哪里能有逃出来的机会! 听说楚家少夫人明日要去寺庙祈福,琼娘就也起了个大早,让婢女伺候着好好梳洗打扮,俗话说得好,输人不输阵,她自是不能在玲珑面前认输的。 只可惜到了怀孕后期,肚子圆滚滚仿佛装了一颗球,小腿和脸部都有些浮肿,哪怕用了上好的胭脂也遮掩不住,镜子里映照出一个略显憔悴的孕妇,琼娘这段时间休养的不太好,因为她把大部分心神都放在了楚旬身上,怕他厌了自己,怕他喜欢上他的妻子,心情不好,自然气色也不好。 到了寺庙,见了从马车上下来的玲珑,那更是说不出话,之前所有的打算到这里全都废了,人家那白里透红容光焕发的模样,她拿什么上去跟人比啊! 自古外室见原配,都是貌美如花对上黄脸婆,可今儿个要不是琼娘自己心里有数,她都要觉得自己才是那个黄脸婆了! 玲珑也没戴面纱,见了她容貌的人都止不住惊艳,有些男客走不动路,甚至庙里定力稍浅的小和尚都忘了眨眼。她安安静静地拜佛上香,今日出门用的是祈福,其实她心里啥也没想,别看她跪在蒲团上一脸虔诚,心里却在思考晚上要吃什么。 唉,有点难受,本来人类的食物就不能让她满足,现在为了维持温婉贤淑的形象,她都没法随便吃了。 哪有大美人是个大胃王的。 更何况那个楚旬最近不知道是不是脑子有问题,总是要回来陪她一起用晚膳,用完晚膳也不知道滚,就在她房间磨蹭,玲珑用脚趾头想都知道他是想留宿,想得美,才不给他这个机会。 她上完香,早对那双充满嫉妒的眼睛有所觉,旁人看她,无论男女,除了惊艳爱慕与艳羡,基本上不会有人初次见面就用这种恨之入骨的眼神看她,而且那边那个肚子大的跟揣了颗篮球一样的孕妇,除了琼娘又还有谁? 曾经琼娘也是这样找上了原配,原配身子骨不太好,被她气得动了胎气,第一个孩子便这样没了,此后的几个孩子都没能平安生下来,直到最后彻底坏了身子,连怀都怀不上。 可现在,琼娘又有什么资格来跟玲珑示威呢? 水仙跟在自家小姐身边,敏锐地感觉到小姐的气场变了,在府里小姐总是温温柔柔的,可现在的小姐……怎么说,水仙没说话都有点害怕,只能老老实实跟着,不时偷觑一眼,心想小姐这是怎么了? 309.第二十八片龙鳞(八) 第二十八片龙鳞(八) 这边琼娘还在想招呢, 那边玲珑就率着身边的丫鬟婆子走过来了,她今日出来带的都是从苏家就跟着伺候的下人, 自然不会有人敢泄密。 玲珑走着, 便蹭到了琼娘身上。没等琼娘说话, 她就先皱起眉, 用冷冰冰的声音说:“哪里来的无知村妇, 走路连眼睛都不长。” 语气高贵冷艳, 态度更是傲慢,只差没拿鼻孔看琼娘了。 琼娘瞪大眼。 这跟说好的不一样! 楚旬在她面前不知说了玲珑多少好话,琼娘就从中提取到了对自己最有用的信息:温柔、安静、贤惠、内向。这样的女人应该是很好拿捏的,事事以丈夫为尊, 就算受到了委屈,只要自己能忍住, 就决不会说出来让丈夫烦心,那这样的话, 琼娘就算找了她的麻烦, 她也不会跟楚旬诉苦, 这就达到了琼娘的目的。 她没想一口吃成个胖子, 就想着慢慢来,一点一点摧毁这个女人,从而上位成功, 可这一见之下, 她还没来得及说话, 对方倒是先找上茬了?! 没给琼娘反应过来的机会, 玲珑便撇了撇嘴,表情真是太瞧不起人了,可偏偏她又有这瞧不起人的资本:“这么丑就别出来吓人了,路也不好好走,朝我身上蹭,是想陷害我呀,还是想碰瓷?” 说完想了想,又道,“算了,见你可怜,便赏你点儿也无妨。水仙,给她点银子,打发她走,别在我附近招来晦气。” 水仙应了一声,掏出银子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朝琼娘怀里一扔,扔完就小跑着追上了自家小姐的步伐,还有点不懂小姐怎么突然脾气这么大了。“小姐……啊不,少夫人,您怎么了啊,方才那位夫人……” “夫人?”玲珑轻蔑一笑,“你见过哪家怀孕的夫人还梳着未出阁姑娘的发髻?那女子想来不是与人私相授受,便是外室,低贱得很,你虽是下人,却也比她高贵,可别为她说话,否则小心我罚你。” 水仙这才反应过来,那位大肚子的孕妇似乎真的还梳着姑娘家的发髻,顿时吐吐舌头:“小姐……少夫人放心,奴婢肯定不会的,奴婢听您的话。” 琼娘在身后已经彻底愣住了,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她衣服上还兜着水仙扔过来的一锭银子,气得浑身发抖,旁边的婆子立刻扶住她:“诶夫人,夫人你怎么了?” 那边玲珑早上了回去的马车,这可怨不得她,她什么都没做,是琼娘自己非要今日来找事的,还以为她是好欺负好拿捏的原配? 琼娘被玲珑气得肚肠子疼,她这段时日本来养的就不好,心力交瘁不说,孩子也吸取了大部分养分,再加上为了讨好楚旬玩了不少花样,已经见了好几次红,今天本是想来给玲珑个下马威,谁知道自己还没出手就被人损了一顿,再一想到自己心爱之人已经娶了他人为妻,自己无名无分还怀了孩子,甚至心爱之人又要变心的倾向,悲恸之下无法自控,走了没两步就吭哧摔到了地上,这一摔可不得了,地上立刻就见了血。 这天晚上楚旬破天荒的没来跟玲珑一起用晚膳,她为了维持好妻子形象还等了会儿,半柱香没见人来玲珑就不乐意继续等了,差使水仙去问问怎么回事,然后自己一个人先吃。 水仙很快就跑了回来,给的答案还是跟以往差不多,有急事要处理,今晚不陪少夫人用膳,让少夫人早些休息。 玲珑一边笑一边吃,这楚旬可真是比太子爷都忙,太子爷以往每隔一两日都要来见她,楚旬可好,就这么一点家业,愣是让他给忙出了富可敌国的感觉,不知道的还以为楚家多牛逼多有钱呢,其实就是稍微富裕一点人脉稍微好一点的商户罢了。就凭这个,楚旬没中榜真的不亏,连这么个小家都管不好,这样的人要是当了官那才叫真的可怕。 结果大半夜的楚旬回来了,还不顾玲珑已经睡着把她吵醒,直接抱住她,脑袋埋进她香软的怀抱。玲珑翻了个白眼,示意水仙下去,声音极力温柔:“夫君这是怎么了?” 楚旬哪里敢说自己是为那个无缘的孩子伤心,他是真心实意期待那个孩子的出生,从琼娘怀孕,肚子从平坦到一点点鼓起来变大,他贴在琼娘肚子上时都能感受到胎动,可就在这个时候,孩子没了,化为一滩血肉离开了琼娘的身子,也带走了楚旬的心。 他伤心欲绝,琼娘更是直接晕了过去,房内一片温热的血腥气,楚旬在那待不住,匆匆回来了,不知为何,他特别想念自己的妻子,不顾她还在睡觉就冲了进来,可当她询问自己发生了什么的时候,他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怎么能说出实话呢?便略带干涩道:“只是、只是遇到一件伤心事。” 玲珑轻笑,抚摸他狗头:“人生在世,难免伤心,看开就好了,这件伤心事过了……” 楚旬期待地看她,就见那漂亮柔软的红唇慢悠悠道:“说不准还有下一件呢。” 楚旬:…… 玲珑将他推开,整理了下自己的衣襟,被吃了豆腐,她可是要收钱的:“好了,都这么晚了,不管什么伤心事儿,饭总要吃,觉总要睡,夫君还是快些回去休息吧。” 楚旬便试探着问道:“玲珑,今晚……我,我可以留下来么?” 不知为何,他今天晚上特别需要她来温暖,不想离开她,尤其烛光下看美人,越发妩媚出尘,楚旬只觉得心脏怦怦直跳完全不受自己控制,当玲珑对他露出笑容,他甚至愿意把这颗心挖出来送给她。 玲珑朱唇轻启:“夫君难道是忘了先前同我说过什么?” 楚旬自然记得,可他今晚的确是想留下来,他迫切需要一个人的体温来温暖自己,让他忘记今夜发生的所有悲伤与不快乐。 对此玲珑表示:不伺候,告辞。 最后楚旬还是走了,他一步三回头,留恋不舍,玲珑始终维持着职业假笑,等他一走,白眼一翻被子一掀光速躺下继续睡觉,至于楚旬今晚能不能睡着,不好意思,跟她有什么关系?他直接咽气了才好呢。 楚旬的确是没睡着,直到天蒙蒙亮才有了些睡意,但也没睡多久,鼻息间总是围绕着那股子血腥气,他心里挂念琼娘,于是睁开眼,就说是要去外地谈生意,跟玲珑告了别,又去见了祖母,姿态做的足足的,绝不给人怀疑的可能,这才再次去了琼娘那儿。 琼娘也醒了,失魂落魄的,她万万不敢告诉楚旬这孩子是怎么没的,只说是自己今日不小心。本来她是想告状的,可身边的婆子对她晓以利害,她若是说叫玲珑害的,那楚旬势必要问她如何见到的玲珑,当时寺庙里那么多人,楚旬只要派人去查就能一清二楚,琼娘答应过他,不到时机成熟决不出现在玲珑及楚家人面前,他要是知道她阳奉阴违,一定会生气。 楚旬喜欢乖巧的女人,琼娘在他面前也一直都是这样的形象。 因此这个哑巴亏她只能自己吃了,可孩子没了,短时间内她没法伺候楚旬,若是这个时候让楚旬跟他的妻子圆房——谁能保证他的妻子不会怀上个儿子?那不行,楚旬的长子必须得由她来生! 可是要怎么样才能留住楚旬呢?如今孩子没了,肚子疼这一招不好使了,琼娘正是焦头烂额的时候。 她为那孩子伤心不假,可更难过的是自己失去了一个强而有力的靠山,没了孩子她就没了一切,只能依附楚旬,做个乖巧听话的外室,可琼娘怎么甘心当没名没分的外室?等到自己年老色衰,谁能保证楚旬口中的爱能维持多久?更何况照她来看,如今楚旬的爱就不再是那么坚定了! 昨天晚上她刚小产,他连夜里都没有陪伴在她身边,而是回去找他的妻子,那么谁能保证有朝一日她不会被抛弃? 她必须得想个办法。 楚旬去“做生意”,听说还要去好几天,玲珑一点都不关心,照样能吃能喝过自己的日子,可太子爷那边是真的过不下去了,他恼恨地摔开手里的朱笔,一个字都不想说,怎么就这么气人呢?对着奏折都能想起那张没表情的气人的脸? 但他其实更气自己,人家都把嫌弃的话说的那么清楚了,他还死皮赖脸的贴上去,还暗中观察人家的一举一动,阻挠人家的圆房,甚至在那外室身边安插了个厉害的婆子,蛊惑那外室勾住楚旬,太子爷真是不敢相信自己也会做出这样的事。 他这比皇帝后宫那些妃子使的心眼都多。 可这一切都比不上他生气啊! 他快气死了! 每天都有人给他回报玲珑的一举一动,好么,人家是该吃吃该喝喝日子过得别提多美了,完全不知道他一个人多么烧心! 他不好受,她也别想置身事外! 310.第二十八片龙鳞(九) 第二十八片龙鳞(九) 任谁正睡得香的时候, 被人惊醒还只看见一张戴着面具的大脸都会害怕的吧? 太子爷是这样想的。他决定给玲珑一点惩罚,但是不能太过分,比如说为了罚她故意去抬举那个外室让她吃苦什么的是肯定不能干的,那他又不能动手揍她, 想来想去还是决定吓她。 跟以前一样,他轻轻松松摸进了楚家, 玲珑住的院子这几日楚旬还不在,太子爷更是如鱼得水, 直接进了内室都没被下人发现。他还戴上了一个自己精挑细选后觉得还可以的面具, 当然也不能太吓人, 万一真的把人吓出什么毛病来,后悔的还是他自个儿。 但这一切都在玲珑睁眼的瞬间被毁掉了。 怕? 开玩笑。 她龙女大人怕过谁? 戴一张做工粗糙的破面具也想吓她?她见了恶鬼都揉吧揉吧吞噬掉连个渣都不剩,区区一个人类倒是胆子不小。于是在对方出神的一瞬间, 她摸出一张做工更精细、模样更吓人的面具戴在了脸上, 双手张开做爪状, 还从喉咙里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 脖子也左右扭动,太子爷哪里会想到有这么一出, 倒抽了口气往后蹬蹬蹬退了几大步撞在了桌子上, 疼得他龇牙咧嘴,脸上的面具也戴不住了。 玲珑淡定地取掉面具,随手抛到一边嘲笑说:“人不做做鬼。” 太子本来是想吓唬她的, 最好把她吓哭自己就能顺理成章的抱美人入怀, 再说点软话两人也就雨过天晴的和好了, 过去的口角都轻轻揭过,谁知道不仅没吓到玲珑,反而是把自己给吓了一跳。 当然他是爱面子的,不能承认,便板着脸说:“大晚上的不好好睡觉,从哪里弄来的稀奇古怪的面具吓唬人?” 玲珑笑而不语,眼神嘲讽,意思是说我之前先看看你自己吧! 场面一度变得十分尴尬,但太子都亲自来了,要是再灰溜溜的走那岂不是赔了夫人又折兵?他轻咳,道:“许久不见,孤有些挂念你,你近些时日过得可好?” 玲珑差点儿笑出来,夜深人静孤男寡女,他堂堂一国太子,从东宫摸到楚家她的卧室,进来就为问问她过得好不好?她知道这家伙是放不下架子,心里明明都跪地求饶了,面上也要保证他的“尊严”,但玲珑可不惯着他,惯着他一次就有第二次,她必须得让他知道,想和好,就必须低头。 而太子一旦在她面前低了头,就再也别想端架子了。在人前他想怎么装逼都无所谓,可到了玲珑这儿,他就是得乖乖听话。 于是玲珑反问:“好怎么,不好又怎么样。” 接着轻笑:“跟你有什么关系?” 太子无异于被万箭穿心,他顿时说不出话,按照他的脾性这会儿该是气得想走了,可这么走他又不甘心,想了半天,干脆破罐子破摔:“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孤想到哪儿你管得着么?!” 说着理直气壮走到床边把玲珑朝里面推,自己飞快褪掉鞋袜上床,洋洋得意:“孤想睡哪儿就睡哪儿,你能拿孤怎么办?” 没想到多日不见,他别的没什么长进,脸皮的厚度倒是一等一。玲珑便笑起来:“我自然是管不着的,您是太子爷,想睡哪儿就睡哪儿,想睡谁就睡谁,何况我只是个平民百姓的妻子,哪怕我是太子爷的亲娘,太子爷想睡也睡得呀,毕竟这天下是您的天下,您说一句话,我哪敢说一个不字呀。” ……太子懂了,耍无赖这招不好使。 可要他低头,他又非常犹豫,眼看玲珑真要起床离开,他赶紧伸手把人按住,嘀咕道:“不就是孤错了么,孤认,孤认成不成?” 玲珑掏掏耳朵:“太子爷说什么?这段时间我耳朵不大好,很多话都听不清楚,需要人大声多说几遍。” 太子脸都黑了:“孤错了,请你原谅孤。” 玲珑这才微微一笑:“真的知道错了?那你说说,错哪儿了?” “孤——” 太子仔细想了想,是啊,他错哪儿了?但错都认了,总不好说自己不知道错哪儿了,干脆一咬牙,“孤哪里都错了。” 看着玲珑面上带了笑,他才悄悄松了口气,趁着玲珑不注意勾住她纤细的腰肢朝自己怀里带,好久好久没抱她了,都不知道这段日子怎么过来的。都说他脾性大,叫太子说,那些人都是没见过玲珑,真要说起来,这小女子的脾性可比他大多了,而且还一点理都不讲的,偏偏他喜欢她,就只能受着。 想想又后悔,早晚都要认错和好,为何不早一些?如今白白叫那废物楚旬占了她丈夫的名分。 “知道错就好。”玲珑点点头,就着微弱的光线打量了他一番:“怎么看起来憔悴了许多,都不俊俏了。” 听了这个太子爷脸色更黑了,是啊,他想她想的茶饭不思,有时候办正事也会出神,她可倒好,看不出丝毫变化,容光焕发一如初见,可见在她心里,他要是不来找她,那可真是正中她的下怀。“你多多陪陪孤,孤就俊俏回来了。” 玲珑说:“那可不行,我现在是别人家的妻子,要伺候的也是我自己的夫君,跟你有什么关系。” 太子急了:“怎么没关系?孤马上就带你走!” 玲珑拍开他的手,冷淡地说:“我不走。” 太子瞪大眼:“你不走,你难道是看上了楚旬?他有什么好?你是不是脑子有问题?他哪里比得上孤?他养了外室,根本就配不上你!” “那又如何,至少我是正室,不必对人卑躬屈膝。”玲珑无所谓地说,“再说了,以我的手段,那外室进来了也没好果子吃,这一点就不需要太子爷为我操心了。说人家楚旬有外室,他也不过养了一个,太子爷可不一样,到时候三宫六院,怕是手指头脚趾头加在一起都数不清,你凭什么跟楚旬比?” 太子气急了:“难道你不知道孤到现在就只有你一个?!” “那日后呢?” 太子顿时语塞,他看着玲珑,总算是知道她在懊恼什么,一开始是有点气她贪心,哪个皇帝不是美人众多?他日后也是皇帝,这不是祖宗传下来的规矩吗?就算他会有其他女人,也是不会碰她们的,装个门面而已。“孤除了你不会再碰其他女人,你应该知道的,孤……孤对女人有点反感。” 他幼年丧母,皇帝一直未立新后,便将他交给当时宠冠后宫的陈贵妃抚养,一开始还好,后来太子越长越大,那陈贵妃却对他起了不轨之心,把太子恶心的几乎是见了女人都想吐,后来才慢慢好转。他一直想要克服自己这个弱点,这才有,幕僚四处为他寻找美人的事儿,只不过寻来的人都不和他心意,唯一一个玲珑,终于让他体验到了做男人的快乐,可转头再一看别的女人,他又想吐了。 把玲珑抱进怀里,认真地跟她说:“孤真的不知道怎么回事,但孤确实是只对你有感觉,其他女人在孤眼里跟野草没什么区别。” 玲珑撇撇嘴,当然只对她有感觉了,她又不是“女人”,根本不能用人类的性别来概括她,她只是呈现出一个女人的模样而已。“成啊,我理解你,那你又何必生气呢?我也只是嫁给了楚旬而已,只不过我不讨厌男人,楚旬长得也不错,等过段时间他对我言听计从了,我就跟他圆房,你可别想我为你守身如玉。” 太子成功再次被她气个半死,最后他瞪着玲珑看了半天,确认她是真的不会回心转意,只好认输:“孤都听你的,都听你的还不行吗!” 原以为玲珑这就满意了,结果远远不够,她拿脚踢他:“你听我的,我还得考虑考虑,快回去,别打扰我思考。” ……太子万万不敢相信,他都让步至此,她还不肯让他亲亲抱抱,可他又不敢发脾气,发脾气一时爽,玲珑翻脸不认人可就完了。最后他只得咬牙,捞过她恶狠狠地亲了一通,才跟来时一样又摸了出去。 堂堂一国太子,净干些宵小勾当。 玲珑没在他身上花太多时间,太子一滚她就继续睡觉了。 说好的让她多想想,结果第二天晚上,天刚黑没多久,玲珑才上床,他就又摸了来,气势汹汹地问:“思考完了吗!” 玲珑:“你怎么又来了?” 听听这个语气,看看这个表情,太子心里不舒服,阴阳怪气地说:“孤要是不来,指不定你就跟那楚旬圆房了,想给孤头上戴绿帽子,你想都别想。” 玲珑说:“我拜托你客观一点,现在的情况明明是你睡了人家的老婆,给楚旬戴了绿帽子。” “孤不管!”太子又开始撒泼,“你给孤说清楚,跟不跟孤走?” 他已经放下|身段至此,玲珑要是还拒绝他,他估计是能把她直接打晕扛走了,可玲珑怎么会走? 她还没玩够呢! 311.第二十八片龙鳞(十) 第二十八片龙鳞(十) “你先听我说。” 在太子的记忆里, 玲珑从没用过这样温柔可亲的语气跟谆谆善诱的态度和他讲话,他警觉道:“除了你愿意跟孤走, 孤什么都不想听。” 给脸还不要脸了。 玲珑脸一沉, 太子立刻怂了, 结结巴巴道:“你、你说吧,孤, 孤就听听看也没,没什么大不了。” 玲珑就又笑了,她一笑, 便没了那满满的威胁感,太子一边在心里哀叹夫纲不振, 一边又认真竖起耳朵听起来, 等玲珑说完了,他露出不敢置信的表情:“就为了这么点小事, 你、你就要孤继续等?孤在你心里难道还没有一个楚旬重要?你、你是不是要气死孤?!你想整他, 孤帮你就是了, 哪里需要你亲自动手!” 美人不耐烦地把他的脸推开:“你懂什么,有些事就得自己来才刺激, 若是事事都要你, 那我做什么来的?再说了, 本就是他骗婚在先, 我给他戴个绿帽怎么了?他不是也跟别人珠胎暗结?” 太子眼睛一亮, 很会抓重点:“你的意思是想给孤生个孩子?” 那也不是不可以。 她长得这样美, 性子又温柔可人……算了, 太子都没脸说出这个四个字,性子又聪明,若是她能给他生个孩子,一定比父皇生得那堆除了自己之外的歪瓜裂枣好得多,他也会得到一个优秀的继承人,想到这里太子都有点等不及了,简直立刻想要去做生继承人的事呢! 可他还没亲到她的唇就被玲珑啪在嘴上推开,美人态度冷冰冰:“忘了跟你说了,我是不能生孩子的。” 太子一愣。 “我喝的那些汤药你没忘吧?”玲珑抬眼看他,怕他老眼昏花就给忘得一干二净,“喝得多了就不能生了,你要是想跟我在一起,就只能从皇室过继一个孩子,否则一切免谈。” 太子顿时说不出话,他第一时间没有为她说的话愤怒,而是担心地看向她的肚子,温热的手掌覆了上去:“那些药还有别的副作用么?待会儿孤带你出去,让太医给你好好看看。” 这回反倒是换玲珑惊讶了:“你怎么回事,我说得明明白白,你想跟我在一起,可是不能有孩子的。” 太子不耐烦地瞪她:“孤又没聋,当然听到了。” 然后他就凶巴巴地说:“那又怎么样?孤死了,两脚一蹬眼睛一闭就进皇陵了,这龙椅谁来坐跟孤有什么关系?而且你不是说了孤可以过继一个,父皇生得皇子没有百来个也有几十个,其中傻的不少,过继个孩子又不是大事,倒是你,你怎么没早点跟孤说?孤去找太医给你看看,说不准就还能怀上呢……若是你能怀上,自然比过继要好……” 他在这儿碎碎念,玲珑反倒有点惊讶他这想法了,没想到听话之后整个人的思想境界都升华了。正想跟他说几句话,就突然听到外头传来脚步声,水仙在内室屏风外禀报说姑爷回来了,刚进了院子,听说玲珑睡了,却非要来看看,还说给她带了礼物。 太子的脸顿时就变了,玲珑当机立断把他一脚踢下床朝床底塞,“快进去快进去!” 太子不敢置信,他堂堂一国太子,未来的皇帝,她居然敢叫他钻床底?! 就带着一脸的震惊,太子被塞进了床底下,好在玲珑爱干净,打扫卫生的婢女也不敢偷懒,床底下也都扫的干干净净,就是难免有点浮灰,而且床比较矮,太子躺在那儿也就勉强能翻个身,再做点别的就难了。 他气得要死,用力捶了床板一下,坐在床上的玲珑就嘘了他一声:“乖一点不要吵,不然我就让楚旬留宿。” 成功威胁到了太子,楚旬也就进来了,见想了数日的妻子巧笑倩兮地坐在床畔,他一颗心都变得火热,在琼娘那里身心俱疲,回到了玲珑身边,他觉得自己就又活了过来,面上也露出由衷的笑容:“玲珑。” 为了维持自己的君子形象,楚旬坐在了桌边的椅子上,玲珑只穿着薄薄的寝衣,虽然一寸肌肤也没有露出来,可灯火下却勾勒出了窈窕的身段,她轻轻一笑:“夫君回来了,生意上的事儿处理的如何了?可还有麻烦,可有我帮得上忙的地方?” 楚旬听着都觉得欣慰和感动,便道:“这些都是小事,无需你操心的,倒是你,这几日我不在,可有照顾好自己?” 两人有来有往,倒真像是一对恩爱夫妻,听得床底下的太子爷酸倒了牙,恶心不恶心,还都是小事,都是小事你亲自出马干什么,担心她照顾不好自己,你倒是去照顾一个妓子出身的外室了。这里太子爷觉得楚旬比他父皇还要虚伪,他父皇好色那是光明正大的,喜新厌旧也从来不找理由,可没像这楚旬,明明做了恶心事,骗婚不说,外头的女人孩子都有了,他还能一脸深情地哄骗一无所知的无辜妻子。 等一下…… 说起来,玲珑能跟楚旬互飙演技,可见她也不是个简单角色。想到这里太子都有点想哭,那又怎么样,他这个太子爷不也是被吃的死死的,区区一个楚旬,还真跟玲珑说得那样,根本用不着太子爷出马,这样的战五渣,她一个能打十个还不费力。 楚旬取出自己准备好的礼物,“这是我在外头瞧见的,觉得一定很适合你。” 玲珑看了下桌上的锦盒,笑着接过,打开一看,里头是一根缀满了宝石的钗子,瞧着挺好看的,而且绝对不便宜,心想这楚旬做戏倒是知道做全套,自己“出门做生意”,回来便为妻子带个礼物,不仅能成功打消妻子心里的疑虑,还能让她感动,从而对自己更加死心塌地,真是厉害啊。 她笑纳了,不要白不要。 楚旬有点眼巴巴的,因为他在等玲珑开口邀请她住下来,可是那怎么可能!本来玲珑对于睡不睡是无所谓的,有需求的话楚旬也不是不可以,但楚旬既然自己为了当君子说要等她心甘情愿,那她怎么好不成全他?怎么好先开口留他?当然是要他等到地老天荒啊! 太子爷在床底下待的不耐烦了。尤其是在他听到楚旬假模假样实则却在暗示玲珑留他的时候,他气得又捶了一下床板,这一声还挺大的,楚旬顿时警觉:“什么声音?!” 玲珑面色不变,处之泰然:“应是老鼠,白日里屋子进了老鼠,叫婢女们捉了许久也没捉到,不知道又在哪儿闹腾呢,等到明日再叫人来捉。” 楚旬信了,实在是玲珑给他的印象太好,完全想不到她这样的女子也会说谎。而且家里的确是有老鼠,他的书房曾经也进去过一只,费了好一番力气才捉到。“那好,那明日我来帮你。” “好啊。” 两人约定好了,楚旬再三赖着,见玲珑仍然没有留自己的意思,只得起身离开。他们现在没有圆房,楚老太太是不知道的,因此楚旬还在院子里住着,只是住在玲珑隔壁的房间,再加上知道他们夫妻俩分开睡的也就水仙等几个心腹,所以也不怕被楚老太太知道。 就算知道了又能怎样呢。 楚旬一走,太子爷就利索地从床底爬了出来,恶狠狠地瞪着玲珑:“老鼠?捉不到?” 玲珑淡定地回复:“现在捉到了。” 这哪还有不懂的,是说他跟老鼠样呢,太子就很想揍她,最后只能亲她,却被玲珑果断拒绝:“你好脏,离我远点。” 太子爷长到二十岁,头一回有人嫌弃他脏,她怎么不想想他是怎么脏的?还不是她逼着他钻床底?!“你这个女子,还有没有良心?” “良心是什么,多少钱一斤?有没有点心好吃?” 望着那双无辜潋滟的美眸,太子顿时丧气,说不出话:“孤走了,孤回去洗个澡换个衣服再来。” “别来了。”玲珑对天翻白眼,“我夫君就在隔壁你还敢来?怕不是要被拖出去打再浸猪笼。” “他敢!”太子横眉怒目,压低了声音喝斥,“那孤就挖了他的眼睛割了他的舌头让他看不到也听不到!你在这儿等着,孤很快就回来!” 然后走之前威胁:“不许叫他夫君,叫他名字!” 玲珑才不理他呢,冲他做了个鬼脸:“快滚吧你。” 太子火急火燎地出去,真的洗了澡换了衣服回来,就发现玲珑房间的窗户从里头被别上了——她是故意的!他现在要是想弄开肯定会发出比较大的声音,那隔壁的楚旬不就听到了?!虽然这样做也不是不行,但太子可以保证,他要是真这么做了,玲珑第一时间跟他翻脸。 于是他气闷地瞪着窗户,一直挨,挨到了夜深,等其他人都睡得差不多了,才叫侍卫把窗户捣鼓开,自己又顺着窗户钻了进去,美人早睡熟了,太子爷就是有千般万般的旖旎想法也不能实现,只好气呼呼地跟着上床——他不管,他明天不走了! 312.第二十八片龙鳞(十一) 第二十八片龙鳞(十一) 玲珑一早起来, 人被抱得紧紧的, 太子爷跟没见过女人似的把她死死箍在怀里,她试探着动了动手脚, 他就还闭着眼睛轻声哼哼, 安抚了她两声, 其实自己根本没醒。玲珑盯着他端详了一会儿,觉得他比楚旬顺眼也不是没原因的,抛却一切外在条件不说, 光是太子爷这张脸, 楚旬拍马都赶不上。 皇室的皇帝们都喜欢美女, 后宫的妃子虽然因为家世问题多有容貌普通的,但生出来的皇子公主颜值普遍不低, 太子明显是达到了一个顶峰,楚旬也算是难得一见的美男子, 在太子爷面前也就配提个鞋。 玲珑还没打算起来呢,就听见水仙在外头说姑爷来了,说是要陪玲珑一起用早膳。 玲珑看了眼占据自己柔软床铺的太子爷,顿时感到几分苦恼——要怎么藏才能让这个人不被发现呢?好在她的床是当初楚家给他们两人准备的新床, 足够大, 被子也厚实, 要是太子爷愿意蜷缩成个虾米状蹲在里头,倒也不是瞒不过去。楚旬总不能上来揭她的被子, 看看里头有没有藏野男人吧? 太子就被这么无情地摇醒了, 他眨眨眼, 刚睡醒的时候完全不似平日里那样贵气逼人,眼神有几分茫然,看着还挺可爱的。玲珑竖起一根指头点住他的唇,说:“楚旬就在外面,你不想被他发现吧?” 太子立刻醒了,谁说他不想被发现?他简直是太想被发现了!而且就算楚旬发现又能如何?太子还在苦恼怎么样让玲珑跟他走呢,楚旬一发现这不就顺理成章把她带走了? 结果却被玲珑摁住,得到一个警告的眼神:“你给我安分点,要是坏了我的事,我要你好看。” 太子顿时委屈,他怎么就坏她的事了?“你真的是答应跟孤和好的么?为何不肯让孤跟那楚旬说清楚?若是担心名声,这点你大可放心,孤定然会保护好你的。” 玲珑才不关心名声不名声的,全天下都歌颂她的美德如何,全天下都批判她的叛逆又如何?她只是不想现在就跟楚旬撕破脸,因为当初楚旬也不是一开始就跟原配撕破脸的呀!他装作一副温柔体贴的模样,哄得原配对他情根深种,然后又无情地告诉她这一切都是假的,其实他另有所爱,并且希望原配能看在他的面子上善待他的琼娘——玲珑也不要他条胳膊砍他条腿儿,反正她就是想把这一切再演回去。 先让楚旬喜欢上她,等到他决定跟她好好过日子了,那会儿才是太子出场的时候。 不过现在楚旬就在外面,没有时间跟太子爷废话,玲珑二话不说,掀起被子把太子爷摁了进去,一路踹到床尾,这才让水仙放人进来。 楚旬何曾见过刚起床的玲珑?那真是美得令人窒息,宛如清晨林间的无辜小鹿,又仙又纯,胜过他见过的任何一个美人。 他几乎都要看痴了。 玲珑就坐在床上,寻常人要是藏着情夫,那是生怕被丈夫发现,必定战战兢兢,她可不一样,她态度无比坦然,就跟被子里完全没有另外一个男人一样。 “烦请夫君到外面等我会儿吧,我梳洗好了就出去,咱们再一同用早膳。” 楚旬轻笑:“我想留下来陪着你。” 玲珑明显感觉到被子里那个被她强迫摁住的人不高兴了,因为他捉住了她白嫩的小脚,还放在嘴边啃了一口。她面不改色:“好。” 她居然敢答应??? 太子爷更气了,顺着过去把每一颗白嫩可爱的脚趾头都咬了一遍,当然是不用力的那种,甚至还非常温柔,滚烫的舌尖一点点舔舐过去,玲珑身子都软了,如玉面庞露出几分娇媚嫣红,看得楚旬越发情生意动,只觉得她面对自己时这样的小女儿娇态,定然是对自己有了情意,说不定过不了多久两人都能圆房了呢。 他便到了梳妆台前坐好,玲珑在被子里踹了太子爷一脚,自己掀开被子下床,小心地没让太子爷露出来。她一下床,被子就铺到了床面,阻断了太子爷呼吸的通道。他在里面匍匐着也不敢动,倒不是怕楚旬,主要是怕玲珑,她要是再跟他耍脾气,他可不知道要如何去哄她了。 只能悄悄往前,一点一点的摸,挑开被子一角,就看见楚旬手上拿着螺子黛在给玲珑画眉,太子爷顿时咬牙切齿,这厮还真把自己当做玲珑的夫婿了!他有什么资格跟她共享这闺房之乐?太子爷都没这待遇! 要不是怕玲珑生气,他早冲出去把楚旬丢的远远的。 但残忍的事情接连发生,不止于此。太子爷就在被子里,看着那两人打情骂俏,又看着他们眉来眼去,最后还要看着他们一起用膳,期间楚旬深情款款地给玲珑夹菜,她也低头浅笑夹回去,太子爷的心肝脾肺肾都在疼,他觉得不能忍,绝对不能忍! 好在玲珑见好就收,知道是不能再继续刺激下去了,免得太子爷爆发。跟楚旬用完了早膳,她就委婉地下了逐客令。 楚旬依依不舍地走了,每次留在玲珑身边,他都觉得无比轻松,感觉生活都变得美好起来。可转念一想,又要去看望琼娘,这颗心就又如同在冰天雪地深埋,满满的都是不情愿。 若琼娘还是初见时那朵解语花,楚旬自然是喜欢的,若琼娘还能维持少女时的美貌,那楚旬自然也不会轻易放下,但这实在是太难了!玲珑跟原配不一样,她出色的容颜让琼娘感受到了危机,从而更想直接抓住楚旬,也正因为紧张与恐慌,使得楚旬每次面对她都觉得呼吸困难。 再加上这次小产,不仅孩子没保住,自己的身体也受到了巨大的创伤,下面恶露不止,好一阵子才调养的好了些,这段时日都是没法伺候楚旬的,楚旬能忍住?他在琼娘这里得不到满足,回到家再看到如花似玉的妻子,便不由自主地将两人放在一起比,然后便开始怀疑自己,当初是为何看上琼娘的呢? 琼娘如何能与玲珑相提并论呀! 他谎称出去做生意,结果却是陪着琼娘,这几日可真是压抑,琼娘因着没了孩子,身子又不舒服,非常没有安全感,拽着楚旬便不停地要他给自己保证,楚旬一开始还有几分真心,后来就不耐烦起来。他是楚家的少爷,虽然出身并不算达官显贵,但也是被家里人宠大的,到哪儿都有下人伺候,谁敢对他说一个不字? 结果遇着了琼娘,她出身卑微,却生得美丽,楚旬便存了怜惜之意,戏本子里不都是这样么?温润如玉的公子哥儿怜香惜玉,成就一段佳话,也正因如此,琼娘被家里人卖掉,一联系上楚旬,楚旬便马不停蹄地为她奔走,还将她秘密养在自己的一栋别院。 可现在不一样了呀。 现在的琼娘跟之前的琼娘简直判若两人!她知道自己在容貌上比不过楚旬的妻子,又绝望于失去了这个本该成为她最好武器的孩子,那么除了情分,她还能拿什么来抓住楚旬? 楚旬也正是因此,觉得跟琼娘在一起呼吸都困难。有时候他是真的忙,结果只要两天不去看她,琼娘便开始怀疑他是不是又去了妻子那里,要他保证决不会爱上那个女人。 跟琼娘在一起,楚旬体验到的是反抗楚老太太的快乐,尝到的是自己当家做主的喜悦,而现在,琼娘再也不能给他这样的感觉了。 他更喜欢跟自己的妻子在一起。玲珑安静温婉,从不对他索求什么,只是温温柔柔地看着他,楚旬就觉得满心欢喜,他甚至开始怀疑自己对琼娘的感情,也许现在他成家了,有了妻子有了责任,过去的所作所为其实并不正确。 怀着这样的想法,他越发的不想去琼娘那儿,也越来越频繁地朝玲珑这儿来。 玲珑越是不留他,他就越是喜欢她。 用太子爷的话说,那就是贱的!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玲珑没反驳,而是似笑非笑地看了他一眼,那意味可明显了,太子爷想装自己看不懂都不行。他摸摸鼻子:“孤跟他可不一样,孤说喜欢你,就不会在外面养别的女人伤你的心。” 自打两人和好,太子爷似乎点亮了说情话的天赋,干什么都能张嘴来一句,尤其喜欢疯狂遍地楚旬抬高自己,试图让玲珑擦亮眼睛早点决定跟他一起回宫。 他都想好了,年后登基,顺势就把她封为皇后,新的身份他都给她准备好了。 至于知道内情的人——谁敢多说一个字,怕是脑袋不想要了。 反正他是这天底下最有权势的人,他就是抢了别人的老婆又能如何?就楚旬那窝囊废的样子,敢跟他争吗? 要是敢,太子还能高看他一眼。 玲珑轻笑,手上把玩着太子送给她的九连环,一边玩一边慢悠悠地说:“听说过几日要下大雪,天冷得很,你就别来找我了。” 313.第二十八片龙鳞(十二) 第二十八片龙鳞(十二) “什么意思?!” 太子爷立刻警觉起来:“你想把孤怎么样?” 玲珑觉得他真是敏感,她说这话没别的意思啊, “下这么大雪, 你就不能老老实实在宫里待着么?大晚上地朝我这儿跑也不怕把小命给弄没了。” 太子爷一听, 顿时露出喜悦的表情,凑了上来抱住她猛亲:“玲珑, 你是在担心孤吗?是不是?是不是是不是?肯定是吧!” 玲珑说:“你觉得是就是吧。” 他太高兴了,玲珑都有点不忍心戳破他的幻想, 其实只是因为接下来几天都要下大雪, 再加上又要过年,楚旬肯定不会到处乱走,玲珑决定跟他一起把夫妻间的“感情”升华一下。 既然太子以为她是关心他,那就是好了,反正也说得通。 太子顿时美滋滋:“没事,孤安全得很,不要小看孤的侍卫。” 玲珑翻了个白眼,把解开的九连环丢到桌子上,“可是这么冷的天我不想跟你一起睡了,你不知道你每次从窗户进来身上都很冷吗?而且还抢我的被子。” 太子感到很委屈:“那孤下次在火盆前烤热了再上床。” 玲珑扶额,“随便你吧。” 虽然如此,太子爷仍然很高兴,因为玲珑关心他。他笑眯眯地把玲珑抱到大腿上,开始给她讲自己谋划好的以后的美好生活, 没有什么楚旬琼娘, 就只有他们两个, 他不会让她有任何烦心事的。 其实这段时间太子来找玲珑的频率明显变小,倒不是他厌烦了,事实上他恨不得每天十二个时辰都要跟玲珑在一起,而是他既然决定年后登基,让皇帝“禅位”,那就要做一些万无一失的准备工作。本来只有禅位的话问题不大,可他同时还想带走玲珑,那就需要一点时间来做铺垫了。 太子跟玲珑这边甜蜜蜜,楚旬则快被琼娘折磨的精神崩溃。他自诩是个情圣,对琼娘爱得深沉,可话说回来,爱的再深沉,也承受不住琼娘这样的折腾啊!他有时候留宿,琼娘大半夜的能把他推醒,披头散发地逼问他是不是最爱她,是不是一点都不喜欢他的妻子,又问他会不会娶她为妻——楚旬一开始还真情实感地安慰,后来就变得敷衍了,尤其是一个夜里琼娘能把他弄醒个七八次,她自己就不用睡觉吗? 这样第二天楚旬的精神也不大好,他是再也不想留下来了,恰好下了大雪,就有了不来看琼娘的理由,干脆窝在家里不出门了! 楚旬一不来,琼娘的状态就更差,她其实也不是疯了,就是没有安全感,现在唯一能得到她信任的就是身边的朱婆子,朱婆子说什么琼娘都听,而且她觉得朱婆子说的很对,楚旬明显就是想把她给抛弃了,根本没有带她回楚家的意思! “……夫人您现在还年轻貌美,可早晚有人老珠黄的时候,去了这段时日的浓情蜜意,您看楚爷对您还有几分真心?照老奴说,您就是要作要闹,看看他能不能包容,否则便是不够爱您,那咱们也不必跟他客气,直接上门去闹,毁了他的名声,看楚家接不接您过门!”朱婆子说得口沫横飞,琼娘听得认认真真,频频点头,她也觉得朱婆子说得是,楚旬若真不要她,那她肯定是不能让他好过的! “您看这正是过年,等下回楚爷来,您就问他,什么时候带您回去,他要是再这样支支吾吾,咱们何必容忍他!”朱婆子轻叹,“这女人啊,可真是难,若是自己都不为自己打算,那还有谁能怜惜几分呢?” 不得不说,朱婆子非常会说话,琼娘被她煽动的迫不及待,她再也不想一个人守着这么个院子等待楚旬来看她了!他如果不来,她就失去了主心骨,可他来了,却每次都很快要走,琼娘也觉得楚旬对自己不跟以前那么上心了,总是很敷衍,明明她身子都好了,可夜里想靠近他,他也总是将她推开。 而且别以为她不知道他腰间那个荷包是哪里来的!上面绣了一颗骰子,玲珑骰子,影射的是他妻子的闺名,说楚旬没有变心?谁信啊! 下大雪的这几天,楚旬总算是过得舒坦了! 白日里跟玲珑下棋对弈,琴棋书画诗酒茶她是样样精通,跟她说话都让他觉得身心舒畅,中午去陪着老太太用午膳,一家人和和美美,没有一点烦心事儿,他不用去想琼娘,心上的大石头就跟放下去了一样,接连几日的神仙日子让楚旬不由得生出一个想法:若是没有琼娘该多好啊! 他不想承认,其实他已经在后悔当初跟琼娘有了夫妻之实了。他大可救了她,但是与她保持距离的,可世上哪有后悔药卖呢? 如今他只希望玲珑永远不要知道这件事,他会好好安顿琼娘的。 太子爷那边得了朱婆子的消息很是满意,呵呵,楚旬那混蛋想过好这个年?不存在的,也不问问他容不容许?便传令给朱婆子继续蛊惑琼娘,最好让琼娘把楚家闹个天翻地覆人尽皆知,不过他得注意给他心爱的玲珑递个消息,让她记得离楚旬远一点,免得到时候闹开了殃及她,要是磕着碰着可不好。 玲珑听到侍卫转达的太子爷的话后一脸无语,她总算是明白那家伙到底有多着急了,有什么好急的啊,她不是都答应了? 但玲珑心里也有了数,不过得先跟苏老太太说一声,给她老人家打个预防针,免得到时候闹起来苏老太太一个气不过晕过去,老人家身子本来就不好,玲珑可不想让她就这么两腿一蹬没了——那不是比原主在的时候活得还短吗? 年前她作为外孙女,按照规矩是要去探望苏老太太的,楚旬是外孙女婿,自然也要跟着一起上门。玲珑到苏家的时候,正巧迎面遇上苏大太太,苏大太太对她还有点不满意,她家大爷到现在都没升过官,虽然很多事情大爷不跟她说,但苏大太太就觉得是不是玲珑伺候的不够好啊? 如今见了楚旬对玲珑百般体贴的模样,不由得从鼻孔里哼了一声,鄙夷地瞥了一眼。 倒是没看出这小蹄子手段颇高,伺候贵人之后,这残花败柳的身子,居然还能把楚旬给哄住,楚家那老太婆是个眼里容不得沙子的,新婚夜新娘子没有落红能不闹?既然没闹,必然是楚旬吃了这个哑巴亏。 苏大太太心情不爽,看到谁都想刺两句,就对着楚旬冷冷一笑,刻薄道:“看不出姑爷心胸这样宽广啊。” 楚旬莫名其妙地看着她,说谁呢?说什么呢? 玲珑微笑回道:“姑爷心胸宽不宽广难说,大舅母心胸必然是宽广的,听说大舅舅又纳了个十四岁的丫鬟,这岁数可是一个比一个小,大舅母也能忍住,实在是让玲珑佩服。” 苏大太太脸色一沉:“你怎么说话的?还有没有家教了?!老太太就是这么教你的?!” 玲珑害怕地朝楚旬身后躲,楚楚可怜的求助:“夫君——” “大舅母慎言!”楚旬拉下脸,沉声,“如今玲珑是楚家妇,大舅母说她家教不好,可是在嘲讽楚家没有家教?” 苏大太太是不想跟楚旬撕破脸的,苏家这个忠义伯就是个空壳子,又有一大家子要养,若论起家底,他们还真没有富裕的楚家厚实。她哼了一声,不跟玲珑废话,转身走了。 玲珑就用崇拜的星星眼看向楚旬:“夫君好厉害,一句话就让大舅母走了!” 楚旬顿时十分自得。 玲珑早就看出来他是什么样的人了,夸一句尾巴都能翘上天,而且你越夸他越崇拜他他就越喜欢你。玲珑平时很少夸,于是这偶尔一夸,就抵得上琼娘一天夸十次。 苏老太太精神头还好,看到他们夫妻俩来也很高兴,拉着玲珑的手说话。楚旬是个男子不好多待,礼数到了就到外面去了,留下玲珑陪伴苏老太太。 苏老太太问玲珑可还好,玲珑在思考怎么说才能不刺激到这位老人家呢?不过有她在,消息虽然刺激了点,但肯定不会有生命危险。 于是她就添油加醋地把楚旬骗婚的事儿说了。 可怜苏老太太以为给外孙女寻了个良人,却不知是个狼心狗肺的骗子,一口气堵在喉头还没来得起吐出来,就又听到外孙女爆了一个重磅消息:“……所以我也给他戴了顶绿帽。” 苏老太太白眼一翻,晕了。 玲珑伸手一掐老太太人中,老太太慢悠悠醒转,看到如花似玉的外孙女那一脸的认真,就知道这事儿多半是真的了,顿时就脸一垮,眼泪扑簌簌往下掉,到底怕吵到旁人被人听到,还不敢哭出声,可怜极了。 她自己嫁人之后过得不好,女儿又早逝,现在得了个外孙女,宝贝般养着,又遇到这样的事儿,难不成她们注定都是苦命的? 314.第二十八片龙鳞(十三) 第二十八片龙鳞(十三) 龙女大人看着老太太哭得跟个泪人样儿也觉得有点棘手, 这种情况下她要说什么才能让老太太不哭呢?想了想,她自认为很贴心地拍了拍老太太的背:“外祖母不要担心, 我这个姘头很厉害的。” 老太太顿时哭得更伤心了。 也是太子爷不在,否则听到她形容他就是个“姘头”, 怕不是能活活被气死过去。 又等了会儿, 老太太实在是不敢再哭了,过年的大好日子, 她再哭下去难免眼睛红肿, 叫人看了又要受编排,便握着玲珑的小手,哀叹苦命,又劝玲珑赶紧同那人断了往来,日后好生跟楚旬一起过日子。 玲珑认真地对她说:“我跟楚旬没法过日子了, 他骗婚在先,并非是我不讲情面。” “他养外室是过分了些, 可他毕竟是男子,男子三妻四妾本是寻常,你与他起了龃龉,日后在楚家又要如何自处?外祖母岁数大了,没多久好活了,到时候谁来照顾你呢?” 苏老太太越说越难过, 她是真心疼爱外孙女, 才想着给她寻个好归宿, 高嫁了怕她被磋磨, 低嫁了又怕她受委屈,好不容易寻了个外貌能力家世都好的楚旬,偏偏又是装出来的好,婚前便与人苟且珠胎暗结,楚家人都知道,却帮着一起瞒,骗走了她的外孙女。 苏老太太觉得自己这辈子过得够苦了,后娘难当,她嫁进来的时候原配的儿女都记事了,自然不会与她亲近。苏老爷子牵挂子女,对她这个继室也是不冷不热,好不容易生了个女儿,如珠如宝的养大,嫁了个好夫婿,却又出了意外,如今只剩下了这个外孙女,她仍然保不住。 怎么活着就这样难呢? 一瞬间,苏老太太死的心都有了。她怕外孙女性子拧,跟楚家对着干,外嫁女与夫家闹了矛盾,又没有强大的娘家支撑,夫家有无数能教训她让她吃苦的法子,苏老太太愁啊,这可怎么办呢? 玲珑回握住老人家的手,她不知道苏老太太年轻时长得什么模样,但人一老,皮肤就会严重老龄化,此时此刻被玲珑握住的这双手宛若风干的橘子皮。苏老太太在苏家的地位其实很尴尬,苏家人自然不会真心孝顺她,她唯一的女儿又早逝,她在苏家也没什么说话的余地,因此给外孙女寻个归宿都提心吊胆。 哪里能想到楚家竟然敢瞒着琼娘的事儿来骗婚呢。 可木已成舟,生米都煮了熟饭了,身为女子又还有什么办法?只能咬着牙认了,等再过几年,生了儿子好好教养,熬过去也就是了。 “照顾我的人可以有,但绝不是楚旬。”玲珑跟老太太讲道理,她歪着头想了想,“外祖母您且放心吧,我定然是能全身而退的。” 苏老太太眼巴巴看着她,玲珑就凑到她耳边说了一句话,这回苏老太太猛地睁大了眼,也不哭了,或者说她完全不知该作何反应,半晌,白眼一翻晕了过去。 玲珑苦恼地看着老太太,心想太子爷的名号就这么吓人吗? 此时此刻正在处理政务准备赶在年前封笔好好过年的太子爷狠狠打了个喷嚏,他暗忖,不知道他心爱的玲珑是在夸他还是在骂他呢? 嗯……应该是在骂他。 想起侍卫回报的今日玲珑跟楚旬去苏家了,太子爷顿时勾起一抹冷笑,这有什么了不起,年后他亲自带着皇后去苏家看望老太太! 这边苏老太太终于又悠悠醒转,她今日可是把大半辈子的头都给晕了,一睁眼,思及晕倒前听到的那些,又是潸然泪下,恨不得就这样死了算了,可她要是真死了,玲珑要怎么办呢? 她本是要劝玲珑跟那人断开,再跟楚旬好好过日子的,如今得知那所谓的“姘头”居然是当朝太子爷,给苏老太太一百个胆子,她也不敢说叫玲珑跟对方断了——这是玲珑想断就能断的么! 那可是天家啊,哪怕苏老太太是个卧病在场的老妇人,也知道当今圣上是不行了,太子爷登基不过是早晚的事儿,可既然是天家,又能对玲珑有几分真心呢? 老太太现在就怕玲珑自以为太子爷疼她,其实那不过是上位者对于美色的追求,难不成太子爷还能给她个名分不成? 可看着外孙女带着笑的小脸,老太太这样忧心的话又说不出口,只能一个人憋在心里,直到当天玲珑跟楚旬回去了都没能说出来。 她身边也没个人能让她说,伺候的婆子跟了她几十年了,可此事事关重大,苏老太太也不敢让人知道。给玲珑惹麻烦不说,万一贵人发怒了又要如何是好? 老太太这一担忧,病就更好不起来了,甚至有越发严重的趋势。玲珑在楚家一听,觉得不行,老太太再这样下去感觉是真的要咽气了,她可不是为了气死老太太来的啊! 就给太子爷递了信,刚结束政务才放假的太子爷顿时美滋滋,这几天忙得要死没工夫去看他心爱的小玲珑,原来她也是会想他的。让他猜猜这字条上会写些什么呢?日日思君不见君?我思君处君思我?宽衣解带为思君?行也思君坐也思君?哎呀,真是想想都让太子爷浑身舒畅。 等他正襟危坐,怀着虔诚的态度把字条一摊开,笑容瞬间从脸上消失,因为上头就只有一个冷冰冰的大字。 说是大字,是真的大,这么一张纸,就写了一个字,还特意写的那么大,生怕人看不着似的。 “来”。 太子爷气得想把纸团搓吧搓吧扔了,手都伸出去了又舍不得,毕竟这可是玲珑头一回给他写书信。想了想,先叫人备马,然后把这字条小心翼翼地给藏起来,就跟自己的私章一起放,免得被人偷了。 玲珑没想到太子来得这么快,她皱眉:“你怎么现在就来了?” 太子脸一沉,瞪她:“不是你让孤来的吗?” “我又没让你现在来。”玲珑颇有些不耐烦,“你也不看看现在是什么时辰了。” “什么时辰,孤不是正好留宿吗?” 太子理直气壮的,这会儿刚傍晚,他来的时间可巧了,不仅能陪她一起用晚膳,还能陪她一起洗香香睡觉觉。 玲珑说不出话,其实她是希望太子挑明天来的,跟她一起去苏家探望一下老太太,顺便让老太太见见。玲珑自己磨破了嘴皮子,老太太也不信太子对她很好,那就只能让老人家亲眼所见了。 但人来了也不好赶走,于是太子爷成功留宿,玲珑吃饭的时候咬着筷子思考,“你不说我还给忘了,好像有几日没见着楚旬了,那厮干什么去了?” 太子哼哼两声:“你求孤,孤就告诉你。” 玲珑立刻继续吃饭,太子就蔫儿了,“他那外室失踪了。” “失踪?你搞的鬼?” 太子就冲她笑:“你可真了解孤,这可不是孤搞的鬼,是他那外室自己琢磨出来的法子,这个年楚家是别想好过了。” 玲珑才不关心楚家人好不好过年,她只想让苏老太太再安安稳稳活几年。太子跟她说了,她也就不关心楚旬了,用完膳洗过澡上床,又被太子搂着占了番便宜,他现在把她当他的女人,就什么话都跟她说,玲珑也没想到这家伙被驯服之后这么乖,就强撑着眼皮忍着睡意听他碎碎念,说皇帝的身子是不怎么行了,他打算年后就登基,又说给她弄了个万无一失的新身份,让她乖乖等着当皇后云云……刚温存完,太子爷是越说越激动,仿佛面前一片美好前景,他连过继谁家的小孩都想好了! 三皇子家的正妃有点丑,怕生出来孩子不好看,不能要。 四皇子则是天生痴肥,万一孩子生出来随他怎么办?不能要。 五皇子倒是生得不错,正妃也不错,但脾气又不大好,也不能要。 六皇子还打光棍,不考虑。 七皇子跟七皇子妃都还可以,但是七皇子妃的家族心太大,到时候说不准会有旁的心思,还是不能要。 思来想去,只有九皇子家的能考虑,因为九皇子母胎受损,身子一直不大好,不一定还能活多久,就看他有没有本事在嗝屁之前让他的正妃怀孕了。 …… 正说得兴起,觉得自己方方面面都考虑到的太子爷一低头——美人早睡了,不知道从他说哪一句开始睡的,但太子爷猜测她从一开始就没怎么听。 恨得他牙痒痒,忍不住低头去啃了一口玲珑软嫩的粉腮,但啃完了又觉得下口重了些,赶紧揉一揉亲一亲安抚,好在她是继续睡了,并没有醒来。 英明神武杀伐决断的太子爷小心翼翼地吐出一口气,说真的他这辈子,最艰难的时候也没怕过谁,照样守住了自己的地位,可到了玲珑跟前,怎么就跟老鼠见了猫一样呢?难不成她真是他的天敌,是以他见了就忍不住低头听话? 315.第二十八片龙鳞(十四) 第二十八片龙鳞(十四) 无论太子爷心中有多少遐想, 到了第二日就都破碎成了泡沫。他无比清晰地认识到玲珑给他传信根本不是因为相思,纯粹是用到他了所以叫他来, 看她那小样,从楚家去苏家, 沿途叮嘱了他一路, 无非就是要他在苏老太太面前不要端架子,不要耍威风, 总而言之就是不要吓到老人家, 给老人家吃个定心丸,让老人家好好养病云云。 太子爷心有不忿,可是不敢表现出来,就学玲珑讲话。玲珑说一句他跟着超小声学一句,还说的摇头晃脑的, 玲珑见他态度不端正,顿时拉下脸:“你这是什么态度, 你不乐意是不是?” 太子爷赶紧表忠心:“怎么会呢,孤再乐意不过了!你放心,到时候见着外祖母,孤指定不让她害怕,让她把心咽回去,稳稳的!” 玲珑这才满意地点点头, 破天荒在他唇瓣上亲了一口:“这才乖。” 哎呀这个表里不一的凶婆娘! 太子爷被亲的美滋滋, 越发坚定了要好好表现的心, 结果还在马车里, 还没到苏家,还没等他把这份甜蜜给消化完,玲珑就不知从哪儿摸出一个布包,从里面拿出一件灰不拉几的衣服示意他穿上。 太子爷俊脸扭曲,别以为他看不出来,那是楚家家丁的衣服!他堂堂太子,未来的皇帝,为什么要穿楚家家丁的衣服?他今天穿的这件明明就很衬他的身材跟气质! 可他拗不过玲珑,最终还是被迫穿上了,穿上后还是一脸不爽,虽然知道她是怕他被发现,可他什么时候需要这样憋屈了?最终逼着玲珑给了好几个香吻并且答应他今天晚上也可以留下来才算完。 玲珑瞥了他一眼没理他,打一巴掌给个甜枣嘛,这个她最擅长了,看在最近太子爷都很乖的份上,也不是不能给他个好脸色。 苏老太太打上回玲珑来过之后就卧床不起了,她也知道自己不能生病,因为有的时候病的迷迷糊糊的,她怕自己一不小心说出什么不该说的话来,叫有心人听去就不好了。她年纪大了,死了也就死了,她的玲珑还年轻着呢,大好的人生才刚刚开始。因此老太太也很努力地在喝药养病,奈何她在府中地位不高,想要好的补品是没有的,再加上她虽然知道这个理,可忧思过重,难得睡着了,就会做玲珑被发现的梦,这一惊,病就好的更慢了。 她又不是苏家大爷二爷的亲生母亲,两个儿媳自然也不会过来侍疾,老太太就这样病的越发昏沉,今日好不容易有了点精神,就听说外孙女来了,立刻让婆子扶着自己坐起来,见玲珑挑开帘子进来,小脸仍旧是白里透红泛着光泽,看起来过得很好,老太太这才稍微宽心,可转念一想,又心情沉重。 玲珑挥手让下人出去,并让水仙守在外头不让任何人进来,自己坐到了床边,“外祖母这些天可好些了?” 苏老太太颤巍巍地点头:“好多啦,你呢?楚旬待你可好?” 玲珑声音更加柔和:“他哪里会待我不好,外祖母就不要为我操心了,还是养病要紧。” 身后穿着一身家丁衣服的太子爷浑身上下都不对劲儿,虽然楚家有钱,但是下人穿的衣服自然不会多么讲究,太子爷活了二十岁,还是头一回穿质地如此粗糙的衣服,感觉浑身都痒,忍不住想去挠。但他毕竟是一国储君,定力非凡,又是在玲珑的外祖母面前,便忍住了。 心里却止不住泛酸,还以为在马车上玲珑对他的态度就是温柔体贴了呢,原来对着苏老太太她是这个表情这个语气!也太差别对待了吧?这简直就是歧视! 苏老太太本要跟玲珑说点贴心话,谁知玲珑身后那下人忒地不懂事,站在那儿跟个木头一般一动不动,老太太咳嗽了好几声,对方都没有眼力见,“玲珑,你看这人……” 原意是要玲珑叫人退下的,结果玲珑如梦初醒:“哎呀我给忘了!” 太子爷一听差点没吐血,他这么大个人杵在这儿,她给来了句忘了?! “外祖母,给您介绍一下。”说完对太子招手。 唤狗呢? 太子一边在心底吐槽一边乖乖挪了过去,被玲珑拉着站在她身边。他不知该以何种面貌应对苏老太太,便维持了平日里的尊贵,淡淡点了下头。 老太太这一瞧,哪家下人能有这样出众的气质啊?旁的不说,就这脸,生得俊美无俦,怎么看也不像是个下人。没等老人家琢磨过来呢,玲珑就附在她耳边悄声说了几句,吓得老太太跟屁股底下安了弹簧一下,整个人弹起来就要跪下,玲珑眼疾手快一把按住:“外祖母躺着。” 老太太结结巴巴话都不会说了,这可是太子爷!她哪里敢躺下! 太子爷被玲珑踩了一脚,忍住才没有疼的龇牙咧嘴,斟酌了词句道:“外祖母不必起身,好好养病才是。” 除了对玲珑低头,太子爷真没法对着苏老太太也做到春天般温暖,他本身就不是个孝顺的人,没看到皇帝被他软禁的都要哭了吗? 算了,勉强满意,玲珑对苏老太太说:“您看,我说了您不必担心我,太子爷对我很好,也会给我个名分,您就好好养病,到时候享福就是。太子爷说了,给您的诰命圣旨都写好了呢。” 太子优雅沉着颔首:“玲珑说得是,孤会照顾她的,外祖母安心休养,其他的事交给孤就行。” 说完这句情真意切的话,就看到玲珑扭头赞赏地看了他一眼,太子顿时昂首挺胸,觉得自己不得了。此后玲珑跟苏老太太说话,他就边上安静听着,不觉得烦也不急着走,看玲珑的眼神始终充满爱恋。老太太活这么久了,自认也能分得清一个人是否真心,瞧太子爷这样子,似乎是对她的玲珑很喜爱的,若是能得到未来帝王的照拂,老太太心想,这是极好的。 到底上了年纪,精神头不比以往,说了没多久,老人家就开始昏昏欲睡。恰好婆子禀报说药煎好了,玲珑便服侍老太太喝了药,又给老太太把被角掖好,这才离开。 回去路上,太子跟玲珑说:“孤派了两个人守着,你不必担心老人家的身体。” 这就真的很合玲珑心意,她也不吝于用甜蜜的吻来奖励他,太子笑嘻嘻地揽住她的腰,将吻笑纳,早知道做这么点小事就能得到她主动投怀送抱,他早就做了。 两人回了楚家,楚家还是一片祥和,但这不过是暴风雨前的宁静,楚旬虽然找不到琼娘,但琼娘的下落太子却一清二楚,今天已经是二十八,大年初一那天,楚旬就该伤脑筋了。 新的一年,新的悲伤。 他因为封了笔,没有政务需要处理,便多出了时间陪着玲珑,楚旬正因为琼娘焦头烂额,也没工夫来烦她,但年二十九的宫宴太子是要主持的,皇帝现在形同废人,很多皇帝应该处理的事都成了他的责任。 早晨太子恋恋不舍地走了,在被窝里亲了玲珑许久,“晚上孤会来陪你,只是会晚一些,你不要等孤。” 玲珑看了他一眼,意思是我什么时候等过你? 坚强的太子爷佯装没看到,起身收拾又赶回宫去了,玲珑觉得他真是精力旺盛,从楚家到皇宫骑马也得半个时辰,他平时早朝就很早,因着她又要提前起身,尤其这冰天雪地的,策马真是寒风如刀,他也不嫌麻烦不嫌冷,看样子是真的很喜欢她。 没办法啊,玲珑想,顺便翻了个身。 谁会不喜欢龙女大人呢? 就这样到了年三十,二十九的宫宴一过,三十晚上按照规矩是要有家宴的,可皇帝被软禁,皇后形同虚设,皇子公主们都对太子这位皇兄充满畏惧,主要是被他的手段吓着了,谁也不敢争抢,太子爷一句轻飘飘的没必要,这家宴就不复存在。 他便顺理成章来陪玲珑了。 可惜的是来得太早,玲珑正跟楚家人一起吃饭呢,楚旬也在,他看起来消瘦许多,玲珑嫁给他也半年了,楚老太太对玲珑迄今没有怀孕表示很不满,一顿饭话里话外都在敲打玲珑,玲珑对此一语不发安静吃饭,楚旬听得越发愧疚,若非为了他,玲珑何必受这样的委屈? 可他也没想过跟楚老太太解释,毕竟解释了他们还没圆房,难免就要暴露他跟琼娘的事。不过他会好好补偿玲珑的,不会让她白白受委屈。 楚老太太的意思是趁着逢年过节,给楚旬抬几个妾,并问玲珑有没有意见。 听着是问话,其实老太太早做了决定,根本没给玲珑拒绝的余地。玲珑也不跟她一般见识,毕竟今天晚上就是楚老太太过的最后一个安稳的晚上了,明儿一早琼娘来闹事,楚老太太就等着伤脑筋吧。 楚旬听了,有点着急,他还没跟玲珑培养好感情,就抬几个妾叫什么事儿?可他也不敢反驳祖母,只想着抬便抬吧,总之他是不会碰的。 316.第二十八片龙鳞(十五) 第二十八片龙鳞(十五) 楚老太太暗示玲珑身子不好不能生要给楚旬抬妾的时候, 玲珑朝楚旬看了一眼, 他手里拿着筷子, 不知道心里在想什么,却是面色如常,也没有说转移话题给玲珑解围,只是安静不说话,玲珑便微微撇了下嘴角,也低下头自己继续吃饭了。 楚老太太说了个酣畅淋漓,总算是痛快了, 又开始叮嘱楚旬要如何如何。楚旬对这个祖母是非常敬重的, 甚至可以说有些怕, 他父亲为了生意常年在外地奔波, 母亲又是个懦弱的性子, 整个楚家那就是楚老太太的一言堂, 楚老太太说一不二, 哪怕是面对唯一的孙子楚旬,她也十分严厉苛刻。 大到读书继承家业, 小到言行举止, 总之就没有楚老太太不管的,楚旬其实很厌烦这种管教, 偏偏他又不敢反抗,一个孝字砸下来, 他就什么都不能做了。 楚老太太不许他跟琼娘来往, 他便越是要偷偷往来, 楚老太太要他娶玲珑,他娶了,可就是不善待她——他用这种无能又可笑的方式来宣告自己对祖母的反感与愤怒,但严格说起来,原配又做错了什么了呢?一心想要琼娘过好日子的苏老太太又做错了什么? 他纵容琼娘害死原配,气死苏老太太,自己则青云直上平步高升,娇妻在怀儿女双全,真是幸福又美满。楚旬的原配性格和苏老太太很像,温婉又内向,嫁给楚旬后一心想着相夫教子,接连几胎都没保住也一直认为是自己的错,满心愧疚之下,又哪里知道,根本是楚旬琼娘这两人不想让她生子。 她自己稀里糊涂的死了,说怨是有的,可最疼爱她的祖母也因为她撒手人寰,这怎么能行? 她宁愿抛弃了自己的灵魂不要,也希望祖母能够颐享天年。 来荒海的每一个灵魂都做好了这样的觉悟:到这里来的话,灵魂便不属于他们自己了。可那条即将吞噬他们的龙,却并不一定会为他们讨个公道,这是个赌注,可有希望总比一无所有强。 晚膳后楚旬跟玲珑并肩回院子,他带着几分愧疚试图牵起玲珑的手,“方才祖母……” “没事。”玲珑冲他柔柔一笑,真是做足了委曲求全的姿态。“祖母是长辈,说我什么都是应该的。说起来这也不全是夫君的错,夫君有君子之风,是我自己不愿意。” 她这么说就对了,恰好戳中楚旬心里的点。他也是这么认为的,祖母刚开口时他本来也想为玲珑说两句,可转念一想,这难道是他的错么?他都说了要等她的心甘情愿,如今成婚半年,她还不愿同他圆房,究竟是心里没他,还是吊他的胃口?是以楚旬便什么都没说,他希望借由这件事,玲珑能够主动示好,两人顺理成章的圆了房,她自然就能为他孕育子嗣了。 思及此,楚旬终于露出今天晚上第一个真心的笑容:“咱们以后好好过日子。” 玲珑只是低眉浅笑,并不应他,也没有如楚旬想的那样,水到渠成地邀请他今天晚上留宿。 他明显是有点不高兴,玲珑权当看不出来,还好好过日子呢,你把这个年好好过了再说吧。 她回到房里,太子爷都等得不耐烦了,如狼似虎的索取过后拥着她睡,跟她说:“明天你要出去,至少得演的憔悴一点伤心欲绝一点,那你今天晚上就不要睡了,这样看起来会比较真实。” 听着挺有道理,玲珑给了他一脚,太子爷就哼哼着不动了,被子扯过来给她盖上,还趁着玲珑不注意偷亲了一口。 他现在心情美着呢,过完这个年他就要登基,等过了元宵她就能进宫来陪他,太子爷当然美滋滋。 相比较太子爷的美滋滋,楚旬的好梦也就到此为止了。他还在梦里拥着玲珑戴上乌纱享受众人跪拜的快乐呢,就被一阵捶门声惊醒,还没做够就醒了,导致楚旬起床气极大,开了门就把小厮踹了个趔趄,“一大早的闹什么!” “少爷不好了!少爷不好了!” 楚旬只觉得不吉利极了,“什么少爷不好了,我好着呢!” “不是!不是!老太太让小的过来叫您,外头来了个女子带了一帮子人在闹呢,说是被您抛弃的外室,要您给个名分!” 楚旬瞬间清醒,脸也来不及洗,匆匆换了衣服就跑了出去。楚老太太在门口气得浑身颤抖,他们楚家只是有钱,又没什么背景,街坊邻居都来看热闹,对着指指点点,大门口一个女子坐在地上哭天抢地,不是琼娘又是谁? 楚老太太带大了楚旬,导致楚旬继承了她最大的特点:好面子。 就是那种里头哪怕烂了,也不能在外面给人知道。这下琼娘一闹,楚老太太就气得快要晕过去,好在她还理智,叫了楚旬出来让他处理。 这种时候当然是不能认的,楚旬看着琼娘,她坐在地上,身材走形面容苍老,哪里还是那朵娇柔可人的解语花?他也聪明,便好声要琼娘进去说。换做往日琼娘肯定听他的,可现在有朱婆子给她出谋划策,今日必须闹的人尽皆知,她才有进楚家门的可能,反正离了楚旬她也没盼头,倒不如破釜沉舟,闹个鱼死网破。 干脆把两人曾经来往的书信,定情的信物还有楚旬遗留在她那儿的东西都拿了出来,一桩桩一件件摆在面前,这围观的不少碎嘴的妇人,琼娘敢保证,用不了多久,楚家这桩丑事就能街头巷尾传的人尽皆知! 这边闹得是天崩地裂,玲珑还在被窝里被太子搂着。主要是他不让她起,现在没什么人见过她,她生得这般好看,一旦出去了,被外人见到怎么行? 而楚老太太跟楚旬也真的都没想到派人来叫玲珑,实在是太丢人也太气人了,就算玲珑去了又有什么用?怕不是琼娘还要胡搅蛮缠。 琼娘心里得意,朱婆子果然聪明!怕楚家人强硬抓她进去,还给她支招,让她雇佣一些无赖保护自己,楚家人要是不答应她的条件,她就一直在外面闹,然后再去楚家的那些铺子里闹,非要让所有人都知道不可! 最终,楚老太太妥协了,她风光了一辈子,实在是不想临老如此丢人。楚旬倒是不想妥协,可人前他从来都拗不过楚老太太。 这事儿势必是不能给玲珑参与权的,楚老太太就这么跟楚旬说了,玲珑是嫁入他们楚家的媳妇,按理说男人三妻四妾是理所当然,虽然琼娘的事儿闹得大,但一旦给了玲珑脸,说不准她就要拿乔,到时候制不住了可怎么办?楚旬犹豫了片刻,觉得祖母说得对,他现在面对玲珑总有种不受控制的感觉,他实在是不想再面对一个祖母这般的女子。 不过眼下他又开始想念玲珑的体贴温柔,对曾经是他心爱之人的琼娘厌恶到了极点! 琼娘才不管楚旬对她什么态度,朱婆子说了,只要她能进楚家门,就有数不尽的荣华富贵等着享用,她现在进了,也要到了名分,明天简直不要太美好! 于是等玲珑被叫来,得到的就是楚老太太说给楚旬添了个妾侍的消息。 原话倒是说的不错,说这叫琼娘的女子与楚旬曾是青梅竹马,两人本是有婚约的,只是琼娘命不好,如今既然找上了门,自然不能弃之不顾。 说的玲珑差点儿为老太太鼓掌叫好,就这一本正经说瞎话的功夫,太子爷真该过来看看再学学,让他知道这世界上厚脸皮的人老了也一样厚脸皮。这话一说,玲珑不知道内情,还以为楚旬有多么重情重义信守承诺。 她笑了笑:“这事儿怎么不在我们成亲前说清楚啊?若是知道夫君有个未婚妻,我是无论如何都不会破坏他的承诺的。” 楚老太太拿不准玲珑是真情实感的感叹还是在讽刺。 就见玲珑打量了番琼娘,轻笑:“祖母说的我是信的。” 琼娘又不是傻子,这女人分明是在讽刺她丑,因此楚旬纳她定然是为了承诺,登时就瞪向了玲珑,玲珑还真有点好笑,从太子嘴里知道朱婆子的本事,却不曾想朱婆子洗脑能力这样强,看眼前这琼娘,横冲直撞的跟没带脑子似的。 真以为进了楚家就有荣华富贵?楚家可是楚老太太跟楚旬说了算,他们到时候想折腾她,她能怎么躲?外面雇来的无赖总不能进来保护她吧? 这事儿就这样落下帷幕了,琼娘从此住进了楚家,但外头对于外室闹楚家这事儿也传的到处都是,个个说的有鼻子有眼,仿佛都亲眼所见。 楚老太太再怎么压也压不住,楚旬在外头做生意,来往的人虽然都不说什么,可那眼神就让人很气恼,搞得每次回家心底都窝着一团火,偏偏琼娘又不知足,吵着要这个要那个,楚老太太越发厌恶这个女人,出身卑微,还进过窑子,怎么就能进他们楚家的大门了! 317.第二十八片龙鳞(十六) 第二十八片龙鳞(十六) 连着数日被闹的头疼, 楚旬在外头就多饮了几杯酒,回家的时候脑子有些迷糊,脚步不由自主转了弯儿朝玲珑房间走。说真的, 他许久没碰过女人了, 又被琼娘闹得心力交瘁, 恰逢喝了酒,心头升上几分邪火, 就想趁着这花好月圆跟玲珑成了这桩好事。 已经登基为帝的太子爷正哄着玲珑再来一回, 她懒得要死,自己满足了从来不管他死活, 他现在可是皇帝、皇帝啊!怎么在她面前就一点龙威都莫得呢? 虽然心里感慨自己怂, 但嘴巴上甜言蜜语那是不要命的说, 反正就是要哄玲珑再来一回。 水仙已经知道了自家小姐跟太子爷那档子事,还知道自家小姐元宵节后就要做皇后了,皇上给她安排了新的身份,到时候她这个小婢女的身价也能水涨船高呢!想想真是令人开心,她就知道,不考虑那个姓王的花匠是对的!听说宫里有很多性情好人品好还有本事的侍卫,到时候……嘿嘿嘿。 没等她偷笑完, 就闻到了一阵酒气, 赶紧拦住要朝里面走的楚旬:“少爷怎么来了?小姐已经睡了,少爷有事的话还是明日再来吧!” 自打亲眼见过皇帝后, 水仙就聪明地改了口, 再也不叫什么少夫人了, 一口一个小姐,太子爷对这个机灵的小婢女非常满意,决定等玲珑入了宫,就给小婢女挑一排英俊威武的侍卫,随便她选,看她喜欢哪个就嫁哪个。 楚旬今天晚上心情不好,被水仙拉着,不知怎地就维持不住平日的君子风范,一耳光甩了过去:“我回卧房,还需要你许可不成!” 那是他的妻子!他进去有什么不对?! 水仙吓死了!皇上可在里头呢!楚旬闯进去是死是活另说,她这个励志要嫁给英俊威武的侍卫的小婢女还想活命啊!坏了皇上的好事,那不是连脑袋都保不住的吗?!因此虽然这耳光很重,她还是死死拉住了楚旬,奈何楚旬越是被阻止,心情就越差,狠狠一脚蹬在水仙心口,又一脚踹开了玲珑卧房的门! 一进去他就感觉不对劲! 空气里弥漫着一股异常的香味,其中夹杂了男女做那事才会有的味道,楚旬跟琼娘情意正浓的时候没少胡天胡地,他对这种气氛可太熟悉了! 脑子里第一时间出现的就是玲珑偷人! 怪不得她迟迟不肯跟他圆房! 大脑充血的楚旬只想打死这个贱人,打死那个奸夫!可没上去两步就被人摁住了,嘴巴也被捂住,他被迫咣唧一声跪在地面上,膝盖疼的不行。大概又过了一炷香左右,床幔才被拉开。走出一个只披了寝衣的青年男子。楚旬低着头看不清,只瞧见那的确是个男人,他恨极了,咬着牙辱骂诅咒,只是被堵住嘴说不出清楚的话,支吾不清。 皇帝皱着眉,回头说:“你外祖母的眼光可真差。” 这还是他第一回如此近距离的见到楚旬,只觉得苏老太太真是老了,脑子不好使了,这样的人怎么配得上玲珑? 玲珑也掀开床幔自己坐到床边,两条腿在床沿晃呀晃的:“不许你说老太太坏话。” “这怎么能是坏话呢?这是合理的批评。” 听着这对狗男女打情骂俏,楚旬拼了命的挣扎,总算是抬起了头——他何曾见过这样娇媚入骨宛如妖精的玲珑!她的表情跟眼神都与平时判若两人,这才是真正的她吗?一个淫|妇,一个欺骗了他们楚家的贱人! 玲珑看楚旬那眼神就知道他在骂人:“你看着我做什么,你娶我之前就跟别的女人有了孩子,我都没怪你,你反倒来怪我?凭什么?” 楚旬又开始说什么,玲珑一个字也没听懂,但他的眼神无非是在说:男人这样正常,女人怎么可以这样?! 玲珑摆摆手:“把他嘴巴放开。” 侍卫们立刻松手,楚旬嘴巴一自由,第一时间就是骂,结果一个贱字刚出口就被狠狠甩了一耳光,侍卫们久经训练,这一巴掌可比他打水仙重多了,登时就吐出了几颗牙,脸肿成了猪头,哪里还有平日的风度翩翩,哪里还是什么俊秀儿郎? “放肆!竟敢辱骂皇上!” 皇上? 楚旬傻眼了,什么皇上?谁是皇上?皇上怎么会在这儿?他这辈子都没受过这么大的冲击,一时间看起来人有点傻,玲珑摇摇头,可怜他道:“这还不清楚么?给你戴绿帽子的人是皇上呀,你要是生气,快快起来打他,再多骂几句奸夫,说不准还能讨个痛快。” 楚旬哪里敢! 人到了生死关头才会知道,什么大道理什么大志向都是虚的,平安活下来才最重要。他张了张嘴,得了自由也不敢骂了,甚至连抬头看皇帝一眼都不敢。只知道年后新帝登基,却不知道新帝生得什么模样,可楚旬在外头做生意,听过许多关于当今皇帝过去的太子爷的事迹,城府极深手段高超,谁都斗不过,楚旬哪里还敢多言! 太丢人了,丢的玲珑都不忍心看了。 皇帝就跟看蝼蚁般俯视楚旬:“今日之事,朕不想他人得知,你可做得到?” 楚旬疯狂点头。 皇帝便摆摆手,“把他扔出去,朕不想有任何潜在的风险。” 这是要废了楚旬的意思了。 玲珑全程倚着床头似笑非笑,反正给他求情是不存在的,原配活活疼死的时候,也没见楚旬给原配请个大夫说两句好话呀,这还只是割个舌头挑个手筋,又不是要他的命。 楚旬要别人命的时候,可比现在这模样潇洒多了。 等打发了楚旬,皇帝走过来,有几分委屈:“你到底还要多久才肯跟朕走?难不成真要误了吉时?” 玲珑摸摸他的脸,大发善心道:“现在就走吧。” 软磨硬泡了好些天都没得个回复的皇帝呆了,反应过来之后二话不说抱起玲珑就是一个百米冲刺,也不用侍卫护送,直接抱着就跑,一点不夸张!他是再也不想在这楚家跟她相会了!真不枉他命令侍卫不要拦楚旬! 就是玲珑挺喜欢的那个小婢女挨了耳光,为了补偿,皇帝决定给小婢女挑选的英俊威武侍卫再加一排,若是小婢女愿意,多挑几个也不是不可以。 此时此刻对着镜子哀叹自己变成猪头的水仙接连打了三个喷嚏。 玲珑就这样突然在楚家消失了。 第二天早上才有人发现被扔在凉亭里已经没了舌头断了双手的楚旬,他被冻的几乎去了半条命,楚老太太受惊之下晕了过去,醒来半边身子就不能动了,又听说玲珑失踪,越发受了刺激,一时间这府里能当家做主的居然就只剩下了个琼娘!楚旬的母亲性格懦弱,儿子出事她什么办法都没有只会一味的哭,被琼娘逼去了家里最小的院子也不敢反抗。 在外的楚父赶回来的时候,楚老太太已经只剩下一口气了,楚旬的身子也是彻底废了,养不好了,他没办法,只能及时止损,幸好他在外头这些年还有不少女人,儿子也有几个,没了楚旬也能再养别的。但是妻子毕竟是结发,不能丢弃,便带了妻子走,至于琼娘,被他好生收拾了一番丢了出去自生自灭。 京城是不能待了,太过丢人,楚父便想着举家迁走,可不知怎么回事,他们家的生意是越做越差越做越差,到了最后连养活自己都难,楚老太太没挨过这个冬天,楚旬则是彻底颓废,活着跟死了似的,楚老太太死了不久,他也脚下打滑摔进湖里,发不出求救声,竟这样活生生淹死了! 被发现的时候人都泡烂了。 至于那个失踪的儿媳,楚父一点也不在意,他现在养活自己都难,还管别人!最好别回来,回来也没饭给她吃! 他辛辛苦苦的养家糊口,很快就累的不成人形,老的不像话。一次给人家搬货,搬到一半街道被清干净,他便扛着重担小心翼翼躲在一边,听旁边的人说,是皇上带着皇后娘娘出来玩,不许人靠近。 楚父没心思去看,他也不敢看,万一惹了贵人那真是要倒大霉的,你看他们那亲家,现在都成破落户了,惟独一个苏老太太因为是继室躲过一劫,还因为曾经对皇后娘娘有恩,被皇帝封了诰命,楚父恨不得夹尾巴做人,就怕被人想起他们家跟苏家曾经有过姻亲——到时候有人想讨好皇后皇帝来搞他们怎么办? 赶紧离开,一点都不想多待。 往前走的时候又忍不住去想曾经的楚家多么富有,现在怎么就过成这个样子了呢?说起来还是楚旬的错,那赶紧离开,一点都不想多待。 往前走的时候又忍不住去想曾经的楚家多么富有,现在怎么就过成这个样子了呢?说起来还是楚旬的错,那赶紧离开,一点都不想多待。 往前走的时候又忍不住去想曾经的楚家多么富有,现在怎么就过成这个样子了呢?说起来还是楚旬的错,那孩子 318.第二十九片龙鳞(一) 第二十九片龙鳞(一) 真的是……家徒四壁啊。 玲珑坐在窄的不能再窄的小小单人床上, 头有点疼。对于好逸恶劳的她来说,这种情况真是倒霉的不能再倒霉, 让她生气的不能再生气。不怪这次的食物不想回来, 吞噬掉对方灵魂的龙女大人此时此刻觉得,换作她是本人,她也不会想要在这样的家庭里生活多久的。 她在床上坐了十五分钟左右,房门被一只瘦弱的手打开, 说这只手瘦弱真是抬举了, 叫玲珑说, 那就跟只干枯的鸡爪子差不多,手指头上是一点肉没有的, 骨节凸出,形似骷髅。 又不是饥荒年代, 好歹这个时候人人都能吃饱饭,什么样的人才会瘦成这个样子呢? “玲珑,出来吃饭。” 玲珑沉默地看向对方, 半晌, 点了下头。 桌子上只有一个菜, 还是白菜炒粉丝,粉丝还少得可怜, 至于肉?那是没有的, 然后就是两碗稀饭配两个硬邦邦的饼子, 玲珑看了一眼就不想吃了, 她虽然不怎么挑食, 但也不到这样随便的地步。 女人看着坐在桌前不动的女儿,青紫未消的眼睛里涌出丝丝愧疚,都是她没用,没本事,女儿都这么大了还是这样瘦弱,营养根本跟不上。她有点想哭,可是在女儿面前又不肯暴露,就强颜欢笑道:“快吃吧,吃完了好做作业。” 玲珑抬眼看她,淡淡地说:“卷子都被撕了,哪里有什么作业?” 女人听了,便流露出更浓烈的悲伤来,她不是个好妈妈,无能懦弱又没用。 看着女人低着头不再说话,玲珑叹了口气,严格说起来这也不能怪她,当周围的人都将家暴当做一种正常现象时,连带着被家暴的那个人都会被洗脑,觉得妻子挨丈夫的打是天经地义的,肯定是自己有哪里没做好。玲珑摸了摸肚子说:“我不饿,妈,你先吃吧。” 反正她不吃人类的食物也没关系。 女人着急了:“不吃怎么能行呢?你早上跟中午都没吃饭啊,你快吃,妈先去洗衣服。” 说着起身就要走,被玲珑一把抓住手腕,这一抓才感觉到女人的手腕真是细的要命,好像一点肉都没有只剩下骨头,稍微用点力就能将其折断。其实看女人的五官,如果稍微胖一些的话丑不到哪里去的,可惜母女俩的外形是如出一辙的瘦弱,恍如两个骷髅架子,不知道的人看了还以为是饥荒年代没过去呢,然而这会儿有钱人家都是彩电洗衣机什么都买了,甚至条件更好一些的人家都安装了电话,随身携带大哥大。 玲珑没再说话,看着女人一瘸一拐地走向院子,家徒四壁不是胡说的,洗衣服得到院子里洗,女人刚挨过打,腿都坏了好几天了也没说上医院去看看——根本没人管她。 还有她被揍的浮肿青紫的脸,玲珑之前看了眼镜子,镜子里映照出的自己也跟女人一样是个猪头,她在学校里,老师同学基本常年不知道她究竟长什么样子,因为实在是被揍的太严重了,有时候十天半个月没法去上学,又没钱去医院,只能在家躺着硬挨。她名义上的那个父亲是一毛钱不朝家里拿的,只靠母亲在外面打点零工过活,玲珑暑假后就高二了,因为常年挨打,导致她的学习成绩一直上不去,最严重的一次是眼睛被打的看不见了,那时候她真是觉得活着了无生趣。 于是,就在这个暑假,她真的被打死了。 但女人却以为女儿在床上硬挺挺的躺了几天挨了过来,她永远不知道,她真正的女儿已经死了。 玲珑撸起袖子,看到手臂上的褪不去的伤痕,总是旧的还没有消除新的就覆了上来,她的嘴角破了好几天,女人在外面买了碘酒给她涂,现在还是一张嘴就疼。 看着桌上的饭菜,玲珑实在没有食欲,她站起身,腿脚腰肢都跟着疼,没办法,谁让她那好爸爸打她们打的太狠了呢?说真的,玲珑在记忆里所看到的,真要以为那不是亲生父亲,是跟他们有什么深仇大恨的仇人,变着法的想她们母女去死了。 不过说起来,好爸爸可真是个人渣。 当初作为知青下乡,遇见了听话又肯干活的母亲,就当机立断在那结了婚,从此后是无事一身轻,什么都推给媳妇干,后来国家政策好了,他能回城里了,二话不说就又走了,女人在家带着个女儿,娘家自然是不要的,没办法,只好来城里找男人。结果男人见了她却神色大变,原来人家早在城里又有了老婆小孩,瞒着乡下结婚这档子事儿呢。 农村结婚不兴领结婚证,就是大家见证一下睡一个屋子就算完了,可对男人来说这是个污点,他隔三岔五就回来一趟,来一趟就把乡下的媳妇女儿往死里打,就想靠这个逼着这两人滚回乡下去,那下手是真的狠,跟对待杀父仇人一样。 偏偏女人又死心眼,她一开始也想回去,可回家了又被娘家赶出来,说谁家男人不打女人?就她矫情! 长此以往,女儿都长到了十六,她也被打习惯了,再也不想着走了,她就想女儿能认回爸爸,因为所有人都说父女血缘是切不断的,她要是带女儿走,女儿说不定还要怨恨她呢! 所以母女俩就一起忍着吧,忍着就好了,等熬过去就能一家团圆了。 玲珑对着老旧镜子里的猪头女孩露出一个笑容,这个笑容牵动了她嘴角的伤口,让她越发想骂人。那个可怜的女人没有错,她温柔内向体贴勤劳,是欺负她洗脑她的人错了,不过没关系,她的女儿也希望她能好好活着,这才是最重要的。 女人弯着腰蹲在地上搓衣服,说实在的玲珑都没见过性子好成这个样子被欺负成这个样子的人,她们母女俩就那么几件换洗衣服,你说为什么女人要洗这么久?还能为什么啊,当然是因为男人那一大家子的衣服都拿来给她洗了啊!就这还不算,什么床单被套沙发垫,拆开了都要女人洗,男人单位现在给派了辆面包车,他公车私用的很自然。 先把母女俩打一顿,看着娇弱的女人倒在地上哭泣求饶,他在单位和妻子面前所受到的憋屈和愤怒就好像得到了发泄,打完人再盛气凌人的发号施令,真是完全不拿这对母女当人看,好像这女孩也不是他的种,半点慈父心肠都没有。 玲珑过来把洗衣的大盆给拖走了,女人惊了,赶紧阻止:“玲珑,你做什么呢?饭吃完了吗?” “你去吃饭吧,我来洗。” “那怎么行呢,你快去吃,妈来洗就行,你爸说明天要来拿的,我得赶紧洗了,你看天都黑了,不然明天干不了,又要打我们了。” 玲珑却很坚持:“你去吃饭,不然我就把这衣服都丢地上。” 女人是个软和的性子,被她这么一说也不敢轻举妄动,就连连点头:“好好好我去吃饭,你别动、别动啊,一会儿妈来洗,知道吗?” 玲珑点头,女人这才一步三回头的走了。等她一进屋,玲珑就呵呵一笑,看着这满盆的衣服还有边上那一堆没来得及洗的,这家人真可以啊,这么冷的天,搞这么多棉袄棉裤过来,女人的手都生冻疮烂了,他们也真干得出来。 真是人以类聚。 女人到了屋里发现桌上的饭菜没动过,都凉了,又赶紧跑出来,看玲珑真蹲在地上洗衣服,急的不行:“你干什么呢,快回来吃饭,我去给你热热!” 玲珑拽住她的手,女人想挣脱却发现女儿力气很大,她就是个泥塑的性子,别人一强硬点儿就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只能听话,因此在家里被父母兄弟吃死,嫁了人后也没有主见。 不过没关系,玲珑想,她能保护她,这样的性格也没什么不好,只是遇到了错的人而已。 于是女人就被迫回去吃了饭,而玲珑亲手把那堆衣服给洗了,一边洗一边笑,她倒是不觉得冷,就是不知道她洗完,那家人有没有那个福气穿。 晚上女人翻来覆去的睡不着,屋子里点了炉子还是冷,这个小院子是她自己租的,一个月二十块钱,但她拼命打零工,一个月也撑死只能挣个五六十,其中还得包括她捡废品的收入,这哪里够啊,女儿开学还要交一百二十块钱的学费,到哪里攒呢? 玲珑也睡不着,她觉得这个破木板床真的好硬啊睡起来一点都不舒服!而且还这么窄! 说它是床都抬举它了,因为这根本就是一地砖头上面铺了两块长木板……然后是一层草席子一层褥子,都洗的发白了,盖的被子也是老式的棉被,重的要死还不保暖,简直就是受罪。 想到这里,龙女大人深深地叹了口气,好在这样的日子她只打算过一晚,明天就让亲爱的好爸爸知道她的厉害。 319.第二十九片龙鳞(二) 第二十九片龙鳞(二) 第二天早上的玲珑看着光可鉴人的稀饭又开始长吁短叹, 这吃的叫个啥啊, 得快点改变这种现状才可以。 早饭还没吃完呢门就被人擂的砰砰响,本来就是质量普通的木板门,都不知道多少年了,这么用力,万一坏了还得她们赔。玲珑按住想要起身去开门的女人,“你吃饭,我去看看。” 外面的人还在擂门,玲珑从里面一把拉开, 男人收势不住朝里扑来, 玲珑灵巧地避开再伸出一只脚, 对方就面朝下摔在了地上, 他们家没钱, 还是土地,东边洼了一块西边凸起一块, 男人这一下恰好磕在一块凸起上,瞬间鼻血狂飙, 嘴巴也磕破了,不仅如此,他爬起来后舔了舔嘴,发现嘴里也是一片血腥。 当下就来了火, 跟平时一样扭头就朝玲珑脸上扇, 男人大概有一米八左右, 手掌跟蒲扇一样, 这巴掌要是甩玲珑脸上,怕是她得失去好几颗洁白的小牙齿。 那她怎么会乖乖站着挨打呢?她又不是母女俩那样的傻子,不仅不能挨打,还得再回一脚。 从昨天她来的时候!看到身上那些伤!还有镜子里猪头一样的自己!这口气就在憋着了! 哪怕这不是她本来的模样,是她占用的人类身体,但是只要是她的东西,就不容旁人染指! 玲珑这一脚就踢在男人裤裆,她多大的力气?虽然这具身体看着柔柔弱弱,可这一脚下去,男人基本上是废了,以后硬都别想硬起来。玲珑觉得也别硬了,像是这样的垃圾生出来的小孩什么样儿,看他那个宝贝女儿就知道了,这么多年还想生儿子呢,别了吧,就是块叉烧他也不配生。 女人在边上倒抽了口气,下意识要过来搀扶,玲珑冷眼看过去:“妈,把门拴上。” 女人……乖乖听女儿话了。 门一拴,玲珑活动了下脖子,拳头攥的噼里啪啦响,男人倒在地上痛不欲生,还没缓过来就被玲珑揪着衣领拽了起来,然后就被扒的只剩下一条裤衩子,这冰天雪地的,院子里的水坑都结冰了,你说冷不冷?玲珑就把他摁倒在地上狠揍。 是真的狠揍,一点情面都不留。 她也不动手,嫌脏,就用脚,第一脚踹在脸上,男人脸都给蹬歪了,连续几脚过后他就吐出一嘴碎牙,口腔里也没剩几颗好的,接下来玲珑就死命朝他的要害处踹,每一脚都相当用力,男人别说还手,招架都难,在地上怎么躲也躲不过,就觉得五脏六腑都给捣碎了,疼的他直抽抽,眼前甚至出现了幻觉! 玲珑一句脏话都不想听,所以不给对方骂人的机会,牙踹碎了说话漏风,反正她是不会心软的,平时也没见男人打她们的时候心软过不是? 就跟见了杀父仇人一样往死里打,想到自己这具身体上的伤痕跟猪头一样的脸玲珑就生气!她最爱美了!谁把她弄丑,她就把谁弄残! 最后她一脚踩住男人去摸砖头的手,狠狠地原地转圈碾压,男人顿时发出杀猪般的叫声,玲珑无所畏惧,反正她饱着呢,一点都不饿,今天就是把他弄死也不会有人类能听见。 手指头被碾烂是种什么样的感觉?男人不知道,但他现在知道了。 以前他打乡下的老婆女儿觉得特别爽,真的,你打过就知道,什么气什么恼恨都能一股脑发泄出来,尤其是看一大一小两个女人完全没有反抗能力,只能哭着喊着求饶,怎么跑都得被他打个半死的时候。他还喜欢把这对母女衣服都剥光了用皮带抽,当然后来女儿年纪大了就不能这么打了,他就这样对女人,把人朝房间里一关衣服一扒死命抽,抽爽了再出来,逮着上高中的女儿疯狂甩耳光,你还真别说,等再一回单位,他还是那个怎么都不生气脾气显得特别好的人。 所以现在他也尝了一回被揍是种什么感觉,只不过和他比起来玲珑下手更狠,他的手指头被踩入碎裂的冰面,疼都感觉不到了,因为被冻的麻木。 玲珑揍爽了,甩了甩手吐出一口气,内心郁结总算有所好转。她对着男人露出一个笑——不过以这副猪头模样玲珑觉得可能不是很可爱。她说:“家暴真爽,我现在心情特别好,妈,把他衣服里的东西都摸出来。” 还真巧,今天男人正好是要顺道去取钱,带了家里的存折出来,玲珑接过来看了看,上面有一万多块钱,这在这个年代绝对称得上是大款了,她开心的拍拍小手:“我要是问你密码,你会告诉我的对不对?” 男人都疼晕了,玲珑还以为是他不想回答,生气气,就又朝他脸上踢了两脚,直到满脸是血见不着人了她才啊了一声捂住嘴:“好像晕了诶,妈,你快端盆冷水来。” 女人看着这一幕都傻了,根本不懂为什么柔柔弱弱的女儿突然如此彪悍,她性子绵软,最不敢反抗玲珑这种说一不二的人,男人在的时候她怕男人,玲珑比男人更强硬,她自然而然就怕玲珑,并且以女儿马首是瞻了。 零下十几度,赤|身|裸|体,还被一盆冷水泼醒是种什么感受?玲珑拿脚抵在男人脖子上,刚张嘴突然露出迟疑的神色,扭头问她妈:“诶……妈,他叫什么来着?” 女人颤抖着回答:“卢百强。” 此时此刻玲珑很庆幸他们没有领结婚证所以玲珑上户口的时候是跟女人姓的,她踢踢地上死狗一样的男人:“卢先生,请问你能告诉我你存折的密码么?” 卢百强怎么肯说? 没关系,他不说,玲珑揍到他说,反正这一万块钱她要定了,这么多年卢百强没在她们母女俩身上花过一分钱,要点补偿不过分吧?说真的,这些年挨的打上医院报销医药费的话估计都不止一万,毕竟有几次是真的差点被打死了,也是她们母女俩命硬熬了过来,不然早变成孤魂野鬼了。 她说揍,是真的揍,卢百强打人,还在人类所能有的力气之内,玲珑打人?那真是除了不让你咽气之外承受了人世间一切痛苦,甚至卢百强这样自私贪婪的人都觉得还不如死了算了。 玲珑无聊地把他朝墙角踢了踢:“早点说不就行了,非得我动手。” 她把存折递给女人:“妈,你去把钱都提出来,随便带个不漏的包装就行,快点儿。” 女人不敢违抗她,乖乖去了,玲珑满意地想,这种性格就很好嘛!听话,不多话,叫干什么就干什么,她愿意养一只这样的人类呀!可等女人一走她对卢百强就没什么好脸色了,找了根绳子把人捆在了水井上,这个天水井都结冰,卢百强一路哀嚎,玲珑就抽了他裤子上的皮带抽他玩儿。 他以前不也这样抽过乡下的老婆女儿么?女儿几乎是挨着打长大的,常年伤痕累累肿成猪头,连带着在学校里也被人觉得是可以随意欺负的,过得不要太凄惨,怎么现在抽他两下他哭成这样啊? 好恶心,鼻涕都掉下来了。 “哭什么哭什么,有什么好哭的,再哭把狼招来,看老子弄不死你。” 说完玲珑给自己点了个赞,原汁原味原版台词,不仅一个字不差,就连语气神态都模仿的惟妙惟肖。等待女人回来的时间里,玲珑就搬了个小椅子出来抽卢百强,抽的可爽了,简直是解压神器。 这年代人都爱面子,没有说报警啊告到派出所什么的,你要是告了,街坊邻居都能拿唾沫淹死你,所以玲珑决定继续做这个人的女儿,然后不舒服了就揍他发泄一下,跟他以前做的一样,两个字,舒服。 卢百强不止一次觉得自己死了算了,寒风刺骨,他的手脚还有那部位都麻木地没了知觉,可玲珑一抽他,已经冻僵的身体却能感受到数倍的疼痛,他不敢再嚎了,因为嘴里的牙齿似乎没剩下几颗,玲珑正拿着地上先前他想摸来反抗的砖头凑在他嘴边,威胁说要把他剩下几颗牙也给砸掉。 “……要不还是砸掉吧。”玲珑真情实感地说,“到时候你可以直接去买副假牙带,我跟你说假牙可方便了,不然你就剩下这……我数数,一二三四五六七……七颗牙,人家也不好卖给你不是?别动啊,我帮帮你。” 于是她真的用石头把他剩下的七颗牙全给敲掉了,那种痛,言语无法形容,锥心刺骨也不过如此,卢百强恨不得自己死了算了,他满嘴血的呜哇乱叫,玲珑丢开染血的石头,甩了甩手抱怨说:“好累,动手怎么这么累,早知道用脚了。” 也就两三脚的事儿,省时省力。 看着卢百强彻底瘪下去的嘴,宛如七老八十的老头子,玲珑觉得特别滑稽,忍不住就捂嘴笑了出来,指着卢百强笑个不停。 笑着笑着想到自己如今也是个猪头,好不到哪里去,就又生气了,再抽一顿。 320.第二十九片龙鳞(三) 第二十九片龙鳞(三) 女人这辈子手头都没拿过这么多钱。虽然女儿说让她随意找个不漏的包, 但她还是翻了个尼龙袋子出来, 怕被人发现套了好几层,里头装了取出来的钱之后, 女人走路都打飘。 她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到家里的, 一进门就瞧见卢百强被绑在院子里的水井上,满脸满身都是血, 已经是出气多进气少了。女人吓了一跳,但现在是女儿态度强硬, 女儿说了算, 她也不敢说什么,就是怕闹出人命, 到时候…… 玲珑看到她回来就对她招招手:“妈,你钱取出来了?” 女人点点头,小心地看了一眼卢百强,对方积威甚深, 女人心中有着巨大的阴影。她连靠近都不敢, 可对女儿的爱战胜了一切, 她握住玲珑的手, 天很冷,女儿的手也冻得很冷,握在掌心一点肉都没有, 都是她没用。 “玲珑, 你去屋子里吧, 这里我来、我来处理。” 玲珑眨眨眼:“妈妈要怎么处理?” 女人见卢百强被绑在那儿一动不动又是浑身的血, 还以为人是死了,死了肯定是要出事的,那她必然不能让女儿担着,如果没死……没死她们娘俩也讨不了好,只要卢百强得了自由,那就是她们娘俩受罪的时候了。 女人没有说话玲珑也猜得出来,觉得她实在是单纯又蠢的可爱,就反握住她的手说:“你别担心,死不了的,咱们挨了那么多打不是也没死么,他一个大男人难道还比不过我们?不用送医院,妈,把你之前给我买的碘酒拿来给他涂涂,能熬过去算他命好,熬不过去也没办法。” “万一被人发现——”女人慌得不行。 玲珑拍了拍她的手背,不知道为什么她说话就是给人一种能够信任的感觉,“不会被发现的,有我呢。” 女人就听话进屋拿了碘酒,玲珑不让她给卢百强涂,要自己来,并且让女人拿点钱出去买肉跟蔬菜水果,毕竟都快过年了,她们家里还啥都没有呢。这要放过去,一万多块钱对龙女而言根本算不上钱,她花个几十万几百万买包包买奢侈品那是眼睛都不眨一下,但一分钱憋死英雄汉,现在没钱,也只能拿一万块勉强用用了。 她要过奢华糜烂的日子! 女人有点犹豫,玲珑就带了点点委屈说:“你看我多瘦啊,身上一点肉都没有,我觉得我跟生物书上的骨头架子都没什么不一样了。你不是说他是我爸吗?那给我们钱买点肉怎么啦?记得多买点水果,要营养均衡。” 女人被说得头脑混沌,反正是听话去了,就剩下玲珑跟卢百强。玲珑呵呵一笑,她给涂药? 等着吧。 随便把碘酒朝卢百强伤口上洒了洒,玲珑拿脚踢了踢对方死狗一样的身子,看到脚上那黑色的手工破棉鞋,都不知道穿了多少年了,里头的棉花窝成了一团一团,冬天也不保暖,让玲珑想起很久很久以前不知道什么时候见过的一个老流浪汉。 他很穷,也没有家,大冬天的时候就把捡来的什么塑料袋啊破布啊之类的东西朝身上裹,把整个人裹成一个臃肿不堪的球,但即便这样,他还是被冻死了。 她想到自己的如花美貌,想到自己在荒海时的自由自在无拘无束,就越发为此刻的处境感到悲伤。 而这一切都来源于眼前这个人类。 玲珑很生气,就又朝卢百强的重点部位踹了一脚,那里本来就废的差不多了,这一脚下去,刚从昏迷中清醒,眼睫毛颤抖还没来得及睁眼的卢百强就又晕了过去。 他的牙齿全没了,剧烈的疼痛让他一点声音也发不出来,只能张大满是血污的嘴巴,诉说他的痛苦与恐惧。 很快女人就买了肉跟蔬菜水果回来,玲珑拦住她要进厨房收拾的动作,把卢百强身上的绳子给解开了:“愣着干嘛,干活去啊,还要我教你?” 女人站着不敢动,卢百强则被她强硬弄醒,这会儿是连一点表示不满的眼神都没有,他非常害怕玲珑,觉得这个女儿简直就是地狱里爬出来的索命鬼,打又打不过,除了乖乖听话还能怎样? 玲珑拉着女人到屋子里坐好,等着卢百强做饭,做好了还要嫌弃这个太咸那个太淡,生气了就再一顿拳脚相加,揍得卢百强一边求饶一边涕泗横流。 看他这副丑态,玲珑问女人:“现在你知道为什么我们哭得越大声,他就越用力打人了吧?说实在的,还真的挺爽的,妈妈,你要不要也尝试一下?” 要说女人多么深爱卢百强,那还真没有。这年代都是这样的,认准了就要在一起过一辈子,她妈是这样,她几个姐姐也是这样,她所认识的每个女人都是这样,没有人跟她说过身为女人也可以不被丈夫殴打不用忍气吞声——从来没有过。于是不管受到怎样的虐待,她都咬紧牙关忍着,谁让这个男人是她的丈夫,是她女儿的父亲呢? 而且哪怕是爱到了要死要活的地步,被打了这么多年折磨了这么多年,也该消磨的差不多了。女人忐忑地看向玲珑,得到了她鼓励的目光,她慢慢站起来,走近卢百强,伸出脚——轻轻踢了一下。 玲珑无语,这一脚怕不是挠痒痒,她翻了个白眼,也一脚踹了过去,卢百强被踹的在地上翻了好几个跟头,直到背部撞到墙面才停下,抽搐了两下就不动了。然后她语重心长地问女人:“看明白了吗?像这样,踹他。” 女人还犹豫不决,玲珑提醒她:“你忘了他是怎么扒光你的衣服用皮带抽你了吗?你忘了他是怎么把我的头摁进冬天的水缸里说要淹死我的吗?你忘了他还有一个老婆一个女儿吗?你忘了我们之所以要吃这么多苦都是因为他吗?” 伴随着玲珑的每一句话,女人总是沉默的脸上总算是出现了愤怒、怨恨、不甘等种种复杂的情绪,她生平头一次被人告诉,如果你生气,不需要压抑自己,你完全可以发泄,也完全可以去找那个罪魁祸首算账,何必要委屈自己呢? 接下来玲珑就双手环胸倚着门框,看女人对着卢百强一阵拳打脚踢——看着挺厉害的,其实女人这么瘦弱,估计都没有八十斤,能有什么力气? 等女人打完了,整个人就跌坐在了地上剧烈喘气,然后嚎啕大哭。 玲珑觉得很不错,至少知道还手了,知道别人打自己,自己也是能够反抗,而不是必须承受的,哪怕那个男人名义上是她的“丈夫”。可结婚证都没领算个哪门子的丈夫啊,玲珑当初上学,户口还跟女人在一起呢,她们家户口本上就俩人,哪里有卢百强什么事儿? 但他今天撞上门来,不扒他一层皮怎么能行? 所以玲珑又找了绳子把卢百强捆了个结结实实,对女人说:“不用管他,我们两个女人挨了打都能熬过来,他当然也能,死不了。” 然后就推着女人回房间睡觉。 玲珑不想再在这地方住了,现在手头有一万多块钱,在这猪肉也才几毛钱一斤的时代,一万块足够她们过很久快活日子了。至于做什么来钱快,这还用想?正是玩股票的时候啊!一本万利不在话下,为了自己未来的美好生活,冲啊! 以前这母女俩挨打,被打的浑身是血,胳膊腿儿都没处好的,男人一留宿,她们也得早早起来伺候他,去医院?买药?想都别想! 所以玲珑也这样对待卢百强,这才是第一次呢就怕成这样,那以后怎么办? 就这样,很快就过年了,像卢百强这种意志力薄弱的人,驯服他简直不要太容易,不听话?那就揍到听话,揍到他听到玲珑的声音就开始发抖,下意识双腿瘫软跪地爬不起来。 因此这些天,玲珑跟女人都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谢天谢地,她的脸蛋虽然还是又瘦又干,但总算不再像一颗猪头了!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玲珑感动的险些落泪。 女人也是,脸上褪去了青紫肿胀,她的五官很是清秀端庄,玲珑花钱如流水,什么都要吃最好的,新鲜水果时蔬不能断,而且她还准备物色新房子,因此她拿走了七千,用女人的身|份|证全投入了股市。 这会儿的股市刚刚兴起,很多人都还处于观望状态,等再过一段时日,看到赚钱了,就会迎来一群疯狂的股民,潮起潮落,有人赚的盆满钵满,自然也有人倾家荡产只能跳楼,玲珑当然不会是后者。 她还用女人的名义开了个户头,占据了先机那钱真是滚雪球一般,女人对这些完全不懂,她就是听话,以前是听爹妈话,后来是听卢百强话,现在则是听女儿的话。 只要给她个主心骨,她就是个认死理的人,死心眼的程度让玲珑叹为观止。 不过也幸好,玲珑还挺喜欢这种乖巧追随的性格的。 321.第二十九片龙鳞(四) 第二十九片龙鳞(四) 玲珑没把女人当母亲看, 毕竟她生而为龙,从来不知道父母是什么, 说起来玲珑曾经认真考虑过自己算是胎生还是卵生呢?后来因为这个问题太深奥,她就抛之脑后再也不想了。 卢百强这些天待在家里当一个安分守己的仆人,非常老实本分, 一开始他还想逃走, 可惜每一次都玲珑发现,而每一次被发现都会迎来一次狠揍——玲珑完全不担心他会不会被打死, 反正不管打不打死, 都要往死里打。 挨打多了, 卢百强就懂事了,哪怕大门打开不管他, 他也不会想要跑了。 玲珑对他这种被驯养出的奴性表示非常满意,不过她可不想把这么个脏东西留在身边, 怪恶心人的,就算需要仆人,她也要长相好看身材完美的人类,卢百强这种自以为潇洒的油腻中年男人,不好意思,她还真不看在眼里。 当卢百强被一脚踢出大门的时候,他都不敢相信自己真的自由了,有那么一瞬间他想跪在地上敲门表示自己不会再跑了, 求玲珑不要打他, 可很快的, 当邻居都出来对他指指点点的时候,他才露出似哭非哭的表情,玲珑把他赶走,难道还会给他准备衣服?当然是给个裤衩就不错了,至于他的瘪嘴,跟她又有什么关系? 反正卢百强肯定有私房钱嘛,怎么回去自己想办法吧,她给他留了条命已经是格外开恩了。 年一过,玲珑就做主搬去了新家,至于这个旧房子里的东西通通不要,全部换新的。女人跟在她身边买东西很担心,她们虽然有这么多钱,但她想存个死期,留着给女儿考大学用。可是女儿很少这么开心,女人又什么都不想说了,安安静静地跟在玲珑身后,不管玲珑想买什么都给她买,一点意见都没有。 玲珑没跟她说自己赚到了多少钱,她毫不掩饰自己投机取巧的性子,这会儿大哥大正是死板沉重的时候,智能手机还没有消息,她手头又有钱,那么为什么不做个垄断呢?而且她不会生孩子,自然也不会留下什么继承人,自己快快乐乐过这几十年,到头就全捐给国家——所以也不必担心有什么利益上的冲突。 再说了,即便是有,又能如何? 玲珑觉得明天可真美好。 一个寒假过去,她就把自己养的白白嫩嫩,过去的旧衣服什么的全丢了,换的都是新衣服,她爱美,眼光也高,打扮起来一出去,那街上回头率简直不要更高!她还把自己的头发给剪短了,就留到肩膀处,又剪了个齐刘海,又嫩又可爱。 女人当然也在她的巧手下变得判若两人,玲珑押着她去烫了头发还染了个栗色,旧衣服通通换掉,虽然女人已经快四十岁了,可只要养得好,看起来年轻得很,走在路上还有年轻小伙子回头看呢。 玲珑跟她说如果她喜欢,交男朋友也可以,夜不归宿也可以。听了这话的女人脸都红了,连连摆手,那太放荡了,她怎么能做呢?反过来又担心变得很有主意的女儿会做坏事,拉着玲珑又嘱咐了许久,玲珑耳朵都快被她念的长茧子了。 终于到了开学的这一天。 这年代的商场里卖的很多东西都不符合玲珑的心意,但架不住玲珑有钱,可以找有手艺的人给她定做,因此站在一堆同学跟前,她显得鹤立鸡群,谁都比不上她。 坐到自己位子上的时候还有男同学过来跟她说话,问她是谁是不是走错班级了。玲珑看着这个满脸青春痘长得看不出本来面貌的男生在自己跟前献殷勤,似笑非笑地往后倚着后桌,“我是谁你不知道啊?上学期你不是还跟人一起拉过我的裙子么?” 她可都记得清清楚楚呢。 女孩儿在学校里可没过过什么好日子,她总是带着严重的伤来上学,不管受到什么委屈都没有人给她讨个公道,久而久之,同学们就觉得她是低人一等,可以任意欺负的,而女孩儿又跟自己母亲的性格一模一样,受了委屈也只会自己忍着。时间一长,老师们也不管了——反正她自己都不说啊,那他们管这个闲事干什么呢,反倒因为女孩儿的成绩越来越差,他们也逐渐不喜欢这个总是闷头坐着一声不吭的女孩儿了。 至于一些男生,就更喜欢欺负这种女孩子了,好在她虽然性子软和,却知道自己的裙子不是随便就能被脱掉的,因此被摁住的时候她疯狂挣扎还咬了人,男生们也只是想捉弄她玩,并没有什么太大的恶意,虽然他们不知道,他们所谓的“好玩”,会对这个内向阴郁的女孩造成多大的伤害。 听了玲珑的话,青春痘都傻眼了,玲珑一脚踩到对方的脚背上,用力碾压旋转,她今天穿的是一双小牛皮靴子,里头是暖暖的毛,还有五厘米的尖尖的跟,踩着人的滋味可别提多么酸爽了。青春痘登时就张大了嘴,玲珑随手窝了团试卷塞到他嘴里,顺势收回脚,“一惊一乍大惊小怪的干什么呀,别吓着我。” 她说她是玲珑,根本没有人信,但很快及时他们不信也不行了,因为当全班都到齐的时候,他们班,一个人不多,也一个人不少,正正好。 就连老师也惊呆了。 玲珑对这些老师谈不上尊重,他们看到这个可怜女孩的时候没想过要帮助她,那就没资格得到她的尊重了。玲珑又不是那种以怨报德的人,对她不好的,她恨不得千倍百倍的报复回去。 她在学校过得如鱼得水,变漂亮可真是好,至少男生们是再也不会欺负她,甚至还会来讨好她了,可惜玲珑眼高于顶,对他们的不屑与傲慢毫不掩饰,女生们她也不乐意跟她们来往,反正每天就是上上课,上完课就走人,现在有地方可以买电脑了,当然价钱贵的令人咋舌,但玲珑是一定要买的。 她还要赚大钱呢! 如今过的日子还可以,但是还不够,她还想出国去疯狂购物买买买,才不想在这儿跟一群人类浪费时间。 不过她这样的态度,有人愿意讨好她,自然也有人看不惯她,比如说她那个同父异母的妹妹——卢曼曼。 今天是玲珑值日,所以留的时间晚了些,结果刚出校门就被人围堵了,站在她面前的不是别人,正是她亲爱的妹妹卢曼曼,发起“花样欺负玲珑”的第一人,带着她的小姐妹,煽动其他学生一起欺负这个女孩。 她家里都知道玲珑的存在,对此卢曼曼有很长一段时间生爸爸的气,她居然不是爸爸唯一的小公主了?爸爸怎么还能有别的女儿!等到她见到了这个姐姐,嫉妒就变成了嘲笑,天哪,世界上还有这么土的人,她的头发都多久没剪过了?她的衣服是哪个年代的啊,她的书包都洗褪色了居然还留着用? 太可怜了吧! 当然卢曼曼也知道姐姐身上的伤是哪里来的,但她觉得是这对不要脸的母女俩活该,日子过不下去了么非要黏着她爸,爸爸是她跟妈咪的,这两人别想抢走! 早点滚不就行了,大城市可不是他们能来的地方,农村来的就滚回农村去呗,在这儿丢人现眼。 但这学期一开始卢曼曼就发觉了不对,其实真正说起来,不对劲的第一天是从年后开始的。爸爸不知道去了什么地方,好长时间没回家,妈妈找了一阵子也生气了不找了,说爸爸是去外面的狐狸精家乐不思蜀了,卢曼曼也气得不行,可到年后爸爸回来,整个人都老了好多,而且不知道为什么,牙齿变得特别整齐特别白……妈妈不告诉她这些,也不让她打听,但她总是听到爸爸妈妈在吵架。 那他们为什么吵架,还不是因为这个小贱人跟她那个乡下妈! 偏偏这个学期玲珑还变得漂亮起来,不仅如此,在几次小测验中都拿了满分,把年级第一的校草风头都给盖住了!卢曼曼是校草的忠实拥护者,肯定不能容忍这种情况的发生,于是她主动要帮校草制裁玲珑! 中二得很。 玲珑背着书包,她今天穿了很漂亮的裙子,搭配白袜子和粉红色小皮鞋,活脱脱小公主模样,但卢曼曼知道她根本就不是什么公主,她就是个没人要的可怜虫! 爸爸妈妈经常吵架,肯定是因为爸爸偷偷贴补这娘俩了!不然玲珑哪里来的钱换新衣服跟新书包?这么漂亮的衣服她都没有!爸爸从没给她买过! 玲珑不说话,看看这个看看那个,最后视线定在卢曼曼身上。 这个时候的校服又肥又大,除非是像玲珑这样漂亮,否则谁穿都不好看,所以一放学大家都会把校服给脱了,可就算脱了,他们的衣服也没有玲珑的好看啊! 卢曼曼先发制人:“你这个害人精!狐狸精生得小狐狸精!” 322.第二十九片龙鳞(五) 第二十九片龙鳞(五) 面对卢曼曼的指责, 玲珑眨了眨眼睛,笑了。她在家养了一个寒假,那真是补品营养品跟着不停地吃,蔬菜水果肉不断, 不仅如此她还每天早上起来去晨跑, 没办法,这个年代还没有兴起健身会所,她只能用这种简单而有效的方法提升一下这具身体的体力, 不然真的很难解释她为什么越长越好。 于是这一笑,成功让卢曼曼身后跟着的男生脸红心跳,她完全没有害怕的意思, 而是摸了摸自己的脸:“我知道我比你漂亮, 不需要你多说。” 到底是小女生,这就被气得红了脸:“我才没有夸你!你真不要脸!平时就是这样在学校迷惑那些男生的吧, 真是跟你那个下贱妈一模——” 啪! 如此响亮的声音回荡在小巷子上空,玲珑甩了甩手, 吹了口气, 似乎在责怪卢曼曼的脸皮太厚弄疼了自己的手。“再让我听到你骂我妈一句,我就拔了你的舌头。” 卢曼曼还想再逞强, 可不知道怎么回事, 就那么一瞬间被玲珑的眼睛看着,心底非常慌乱害怕, 等到她回过神, 那种感觉又凭空消失了, 顿时恼羞成怒,“那我今天就好好教训教训你,也好让你把自己的态度摆正!” 玲珑歪头躲过她扇来的一巴掌,拽住卢曼曼的手腕往自己身边一带,在对方踉跄的瞬间又是一记响亮的耳光,听得其他跟着的学生都脸疼。 打完这一巴掌玲珑就踹着卢曼曼的肚子让她离自己远点,双手环胸居高临下道:“嘴巴这么脏,需要我帮你洗洗么?”说着从书包里掏出一瓶墨水。 这是妈妈给她买的好墨水,要一块五一瓶,都说喝点墨水有好处,玲珑觉得拿来漱口应该也可以。她慢条斯理地扭开瓶盖,踩住卢曼曼的手,强硬地灌入对方口中。蓝色的墨水散发着苦味,卢曼曼疯狂挣扎,只是玲珑的手像是钳子一样无法挣脱,她吓哭了,一哭就忍不住张嘴,一张嘴就灌了更多墨水。 玲珑给她灌完了整整一瓶,才慢吞吞地问其他人:“还不滚,是想跟她一样挨揍?” 顿时陪卢曼曼一起来欺负玲珑的人作鸟兽散,哪里还敢留下?虽然他们人多势众,如果一起动手抓住玲珑那肯定没什么怕的,但玲珑气势太强,把这群乳臭未干的男孩女孩们都吓到了,平时都是他们耀武扬威欺负别人的份儿,什么时候被人反抗过?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反正就是被玲珑的语气吓着了,也没管地上的卢曼曼,一溜烟的都跑了。 这个年代虽然没有游戏可以打也没有方便的外卖可以吃,但还是有个好处的,那就是监控录像几乎等于没有,除却重要的车站银行之类的地方,像这种小巷子,别说监控了,就是小猫也没几只。 玲珑可以尽情欺负卢曼曼,然后甩甩手当什么都没发生过。 “怎么啦,哭什么呀,你这就怕啦?”看到卢曼曼哭的那么丑还一嘴的蓝墨水,滑稽又可笑,玲珑失望极了。“你以前带人把我堵在厕所里,扒我的内衣内裤拿给男生们玩的时候,怎么不怕啊?” 这就是卢曼曼恶心人的地方,她不知道是怎么想出的办法,夏天的时候衣服穿得比较少,她就喜欢带着人来找同父异母的姐姐,把对方推进厕所,扇耳光都是轻的,卢曼曼却不然,她还能想出更能折磨这个女孩的方法,她扒掉她的衣服,拿走她的内衣跟内裤交给玩得好的男生,他们这个小团体不知道做了多少恶心事,现在就喝点墨水就哭成这样,不知道的还以为玲珑在逼良为娼呢。 卢曼曼真的怕了! 除了怕,还有深深的恨!此时此刻她满心都想着只要她能站起来,她一定要打死这个小贱人!她要让爸爸把她打死!狠狠地打!扒光衣服推到街上,在大庭广众之下打死! 玲珑看她眼神就知道她恨的不行,“上一个用这种眼神看我的人,每一颗牙齿都被我用石头敲掉了,一颗一颗的敲,最后吐出满嘴碎牙的样子可怜极了,然后他就再也没敢这样看过我。” 她说的不是别人,正是卢百强。 卢曼曼又吓了一跳,她被迫喝了不少墨水,原本以为玲珑顶多就这样了,她才想着报复,可看对方的动作好像远不止于此!卢曼曼慌起来,紧接着就被玲珑扒开了衣服。虽然天还比较冷,但是卢曼曼爱美,她们那个小团体的女生都穿大衣了里头穿个薄毛衣再加一件秋衣,为了显瘦就穿一条裤子,于是特别好扒。 就跟她曾经做的那样,玲珑也扒光了她的衣服,并且拿走了她的内衣裤。不过玲珑嫌脏,从书包里撕了一张作业纸包着,把这两件小衣服捏起来,卢曼曼被她一放开就手忙脚乱的开始穿衣服,看着玲珑拿着自己的内衣转身就走,她吓死了,赶紧上去追,玲珑也没走远,刚好出了这个巷子迎面就走来一精神有问题的老光棍,她直接把手里的东西塞给了他:“喏,这是我后面那姑娘的,你帮我还给她,我给你五毛钱。” 老光棍脑子不好使,家里人也不管他,他就四处乱晃,没少骚扰过学校的女同学,所以一放学大家都会绕过这里走,避免跟这家伙碰面。而老光棍今年也快四十了,最想要的就是媳妇,想媳妇都要想疯了,手上一被塞进柔软的布料,他就兴奋的睁大了眼,对于面前这个女孩儿,他不知为何连直视都不敢,可是看到她身后那个神色急慌慌的,顿时就哇哇叫起来扑了过去。 卢曼曼拔腿就往来路跑,可她忘了那是个死巷子,看着自己的内衣在老光棍手上晃来晃去,看着对方那嘴黄牙跟丑陋猥琐的神态,卢曼曼都要呕吐了!她一边跑一边尖叫咒骂玲珑:“你也是女的!你怎么能做这种事!你还是人吗!我要让爸爸打死你!我一定要让爸爸打死你!” 玲珑说:“那你快点叫,我等他过来,不来不是人。” 卢百强要是还敢朝她面前蹭,玲珑名字倒过来写。 卢曼曼咒骂不成,又被老光棍抱住胡乱摸,吓得涕泗横流,开始求饶:“我错了!我知道错了!救救我!求你救救我啊!呜呜呜——” 玲珑倚着电线杆子冷眼瞧,“我之前也求过你啊,你是怎么做的呢?” 当初卢曼曼可是嬉笑着抓住她的双手,让男生一个一个排队过来摸她呢。 她转过身:“你对我做过的,现在我都还给你,不过你能不能像我那样运气好,有老师经过救命,那就看你自己运气了。” 说完就再也没回头,把卢曼曼的哭喊求饶抛在了脑后。 玲珑觉得自己一点也不过分呐,怎么卢曼曼对她做的事儿,她如法炮制一遍就是残忍就是没人性?反正她也不是人类,人性这种东西,很多人类都没有,干嘛要求她一条弱小无助又容易饿的龙嘛。 回到家,妈妈已经做好了饭,自打有钱后,玲珑每天除了上学还要工作忙得要死,她怕女人没事儿做胡思乱想或是被人骗,就买了一大堆食谱回来让她研究做给自己吃,不用担心衣食住行的女人也很快喜欢上了做饭,玲珑才发现她在厨艺上天赋惊人,做出来的东西都好吃的一匹,于是更坚定了玲珑保护她的决心。 她的厨子决不让给任何人! 先把这次小测验的满分卷子交给女人,玲珑抽了抽鼻子:“好香,是牛肉。” “就你鼻子尖。”女人笑着点了点女儿的鼻尖,她现在又漂亮又年轻,心态一好整个人都不一样了,笑容也格外灿烂。“你早上不是说想吃牛肉吗?给你卤了一些,剩下的跟白菜一起烧了,你尝尝看味道够不够?” 玲珑点头,直接用手拈了一块吃,被烫的伸出舌头哈哈喘气,然后点头:“可以再辣一点吗?” 女人担忧地说:“我吃着已经很辣了,书上说小姑娘吃太多辣不好的,容易长痘。” 玲珑抱着她的胳膊一顿撒娇,女人顿时就没了立场,乖乖又去加辣了。 这样的生活玲珑比较满意,但还是不够,她还要坐私人飞机全球飞遍疯狂花钱!当然她随便找个有钱人吸血也不是不可以,但有女人在,她还是比较想把这份爱养得再浓厚一些,她亲自为女人带来的荣耀,比单纯的钱更有意义。 至于卢曼曼……玲珑就把她给忘得一干二净了,直到一个女人疯了一样闯进教室,手里还拿着剪刀攻击她。 玲珑反应快,躲过去不说还抄起凳子把对方砸了翻了几个跟头滚到角落,然后拍了拍手上并不存在的灰尘,皱眉:“你有病?” “我杀了你!我杀了你!”女人艰难地从地上爬起来,“你害了我女儿,我要杀了你!你这个贱人!害人精!跟你妈一样的下贱胚子!” 323.第二十九片龙鳞(六) 第二十九片龙鳞(六) 动静闹得有点大, 班主任很快就来了, 接着是教导主任, 最后直接捅到了校长那儿。 校长马上就要退休了, 对于学校闹出这档事感到很头疼, 这位自称是卢曼曼同学家长的女士,非要说是顾玲珑同学害了她的女儿,可到底是怎么害的又不肯说清楚, 就拿着把剪刀在那胡乱挥舞, 大有一副谁靠近老娘就宰了谁的架势。 领导们凑一起短暂开了个会商量了下,决定还是不能放弃玲珑。毕竟这学期玲珑的成绩突飞猛进, 独占鳌头, 根本没有人能跟她相较高下,而卢曼曼同学的成绩就有点差强人意了, 再看看卢曼曼同学母亲疯疯癫癫的样子,怎么说都是玲珑更值得保。 于是跟玲珑一说, 得到玲珑同意后干脆就报警了。 警察一来, 卢曼曼母亲都要疯了!她是一怒之下要来杀了玲珑这个小贱人,她就知道, 肯定是这小贱人的贱人妈指使的, 她的曼曼现在把自己关在家里不出门,她这个当妈的怎么能不心疼?! 可警察来了, 那就代表这事儿要弄得人尽皆知, 怎么能这样?要是这样的话, 那以后曼曼要怎么做人?! 可惜她后悔也晚了, 但她要求其他人都走开,她只跟警察说。 来的两个警察一个二十七八岁左右,另外一个年轻点,看着像是刚毕业的,两人听了卢曼曼母亲的话后,对视一眼,神情顿时严肃起来,要知道这正是抓社会风气的时候,要是里头那女孩真干出这样伤天害理的事,那他们可真不能坐视不管。这已经伤害到了一个无辜女孩的一生,什么样的女孩能做出这种事?而做出这种事的女孩又得有着怎样歹毒的心肠? 于是他们把玲珑跟卢曼曼母亲都带回了派出所,玲珑全程淡定,只是在警察看不到的角度各种对着卢曼曼母亲挑衅,让对方情绪更加失控,在派出所都坐不住要上来撕烂玲珑的脸。 年纪稍大的警察问玲珑:“你是不是做了伤害卢曼曼的事?” 玲珑眨眨眼,她长得这样漂亮,一双清澈的眼睛满是无辜与淡淡的不安:“警察叔叔,你在做什么啊,我怎么、我怎么敢做伤害别人的事呢?” 说着她的泪水已经流了下来,顺着白嫩的脸颊,晶莹剔透,让人看了忍不住想要拥她入怀安慰,她哪怕是要天上的月亮都得给她摘来。警察明显态度柔和了许多:“刚才外面那位情绪激动的女同志是卢曼曼同学的母亲,因为卢曼曼遭受到了很可怕的事,又指控是你伤害的她,所以——” “我没有!”玲珑倔强地瞪大了眼睛,似乎是在赌气,硬是不肯让眼泪掉下来,于是透明的泪珠在眼眶打转,让她看起来更楚楚可怜,更讨人喜欢了。 人都是同情弱者的,和外面那个咄咄逼人拿着剪刀一个不如意就要杀人的女人比起来,柔弱年幼又成绩好的少女自然更容易讨人怜惜。 “可是卢曼曼同学的几个好朋友都作证,说昨天他们看到你欺负卢曼曼了。”警察越发放柔了声音,怕吓到这个小鹿一般的小姑娘。“如果你有什么想说的,都可以跟警察叔叔说,警察叔叔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也不会放过一个坏人。” 接下来他就看到面前的小姑娘两只手绞在一起,十指狠狠地绞扭着,白嫩嫩的指头都泛着红,像是在极力忍耐什么。两个警察对视一眼,觉得其中还有东西可以挖,就给予了玲珑鼓励的眼神。 玲珑吸了吸鼻子,几乎带了哭腔:“我、我不敢欺负她的……她会让爸爸来打我跟妈妈,我不敢的,我真的不敢。” 这、这什么复杂的关系? 玲珑突然伏在桌子上小小声哭泣起来,细弱的肩膀微微颤抖,可怜极了,警察们看得都心疼,可谁也没有安慰小姑娘的经验,只能手足无措地看着。 就在这时,一个年轻的女警察敲了敲门,对两个警察说了些什么,年轻的警察立刻松了口气,对玲珑说:“你妈妈来了,你别怕——” 话没说完玲珑就抬起了头,被泪水洗涤过的眼睛更加干净,黑白分明,警察们从没见过这样纯洁的眼睛,说她做过什么坏事……他们真的不信,眼睛是心灵的窗户,这女孩儿太干净了。尤其是听到妈妈来了之后,那种迫切跟依赖,怎么都不像是卢曼曼母亲以及她那几个同学口中所说的凶残又暴力的女孩儿。 女人一看到玲珑就红了眼眶,她冲过来把自己的女儿抱到怀里,又看向门外的卢曼曼母亲,说出了这辈子最恶毒的话:“你女儿那是报应!是你们做了缺德事的报应!现在你还想害我的玲珑?姓王的,你别以为我真的不敢跟你闹,大不了咱们就撕个鱼死网破!” 她不能再忍了! 这段时间玲珑的改变她看在眼里,也惭愧在心头。如果不是自己太懦弱没用,女儿何必竖起满身尖刺宛如小刺猬一般保护自己?她是个母亲,她怎么能让孩子挡在自己前头?而她们母女俩相依为命的日子是多么快乐啊!女儿每天按时去上学,她就在家里研究食谱给宝贝做饭,节假日母女俩一起逛街买花草,女儿很喜欢小动物,女人都跟人说好了,等过两天就去抱一只刚满月的小奶猫回来,这样的生活,是曾经的女人从来不敢想象的,她过去活在恐惧与无知之中,而现在她知道了天空有多蓝,空气有多新鲜,她可以大胆地走在街上不必担心受怕——她决不会再回到过去,更不会毁了自己的女儿! 已经习惯事事听从女儿的女人,看到玲珑哭成了泪人,终于彻底爆发了! 她指着卢曼曼的母亲,对警察说:“警察同志,你们不要相信这个人的污蔑!那个卢曼曼跟我女儿是同父异母的姐妹,她们根本就是故意诬赖我家女儿的!” 虽然刚才已经觉得这些人关系复杂,但警察们还是没听懂,女人就忍着鼻间的酸涩,将来龙去脉讲了一遍。从卢百强下乡当知青是怎么跟她结的婚,婚后她是怎么替他上工赚工分的,到国家政策下来卢百强回城抛弃了她们母女,她带着女儿被娘家人赶出来,再到她终于千辛万苦找到卢百强,却被打得差点死掉——全部都说了出来。 听到眼前这水灵灵的少女曾经在幼年时就被生身父亲抓着头摁在水缸里扬言要溺死,腿和胳膊对此被打骨折,几个月前一米六几的个子还不到七十斤——警察们都愤怒了! 女人眼泪肆意流淌,又怨恨地看向卢曼曼的母亲,“这个女人就是故意要害我的女儿!” 她们曾经过的什么日子,这个女人肯定是知道的,否则她不会变成他们家的佣人,那些惨淡又难堪的过去,她甚至不愿意去回想,可现在她不觉得了:“警察同志,我要告卢百强!” 她抹了把眼泪,“我们之前没什么钱,但有几次是真的要被打死了,迫不得已去了医院,医生给我们的病历都还在,我要告卢百强骗婚!虐待!我要告他!” 玲珑依偎在女人怀里默默流泪,心里比了个大拇指。 其实她能理解女人为什么突然抓狂,这段时间被女儿照顾,已经让女人深深感到了自己的没用,所以她越发努力的做饭打扫布置家里,她并不是一味的无知懦弱任人欺凌,只是周围所有人,包括生养她的父母都说,被男人打怎么了?谁家媳妇没挨过打?她给男人生了个女儿,女儿赔钱货,嫁了人就是别人家的了,打一顿又不少块肉。 当所有人都告诉你你所想的是错误的、危险的,那么本来就没接受过什么教育的女人自然会犹豫。 可后来,她的女儿告诉她,你可以拥有更好的人生,你可以反抗可以拒绝可以说不,可以选择你自己的未来要往哪里走——同时玲珑还给予了女人物质上的享受,让她见识到原来女人也可以这样活!原来冬天还可以不穿厚实的老棉袄,可以穿漂亮的羽绒服,原来可以不自己下手洗衣服,有洗衣机,原来她能把自己打扮的漂漂亮亮,而不是灰头土脸。 那么为什么还要回到过去? 玲珑觉得,只有女人彻底跟过去了断,才能迎来新生。严格说起来她并不愚昧,特定的生存环境与条件限制了她的眼界与想法,她欠缺的只是一个机会,而当这个机会出现,女人第一时间选择了抓住,那就证明卢百强在她心里连垃圾都不如。 “要告。”玲珑小小声说,顺便给女人吃个定心丸,免得她觉得自己孤身一人不安。“我还要告卢曼曼。” 这话叫卢曼曼母亲听了,登时瞪大眼,手里剪刀舞的虎虎生风,可惜这是派出所不是她家,没人看她耍威风。 女人坚定了信念,对警察们说:“我们要告!” 324.第二十九片龙鳞(七) 第二十九片龙鳞(七) 人一旦走出了误区, 那聪明劲儿真是一阵一阵的。卢百强没有跟女人结婚,他们俩在法律上没什么关系,那也就是说卢百强打她们不属于家暴,而是故意伤害!本来女人是不想再跟卢百强一家人有什么牵扯了, 可现在卢曼曼母亲都欺负到玲珑身上了,她怎么也不能假装不知道。 这是她的女儿, 是比她生命还要重要的存在,不管发生什么, 她都会不顾一切地去保护她。 卢曼曼母亲一看女人这正儿八经的架势,还真的慌了。卢百强在乡下有个老婆的事儿她知道,一开始也的确是不高兴, 可闹完了, 日子还得照样过,怎么说他们都有了孩子,还能离怎么的?再说了, 乡下那个连证都没领, 算什么老婆啊。 后来卢百强以殴打这对可怜的母女为发泄, 卢曼曼母亲也逐渐从其中感觉到了趣味, 比如说家里的衣服被套什么的她都可以不用自己洗, 有什么跑腿的活要做,卢百强都能差使那个愚蠢的乡下女人。每次卢百强拿那对母女的可笑和愚笨当成笑话讲, 卢曼曼母亲比谁笑的都大声。 年前卢百强失踪了好一段时间, 卢曼曼母亲怎么也找不着人, 再加上之前两人吵了一架, 她赌气干脆不管了,等到年后卢百强一回家,她都认不出来了!且不说他外表变得憔悴苍老,就说他存折里的钱!居然一毛都没剩下! 卢曼曼母亲逼问卢百强钱的下落,可对方跟锯嘴葫芦似的一声不吭,她要是逼急了还发火,直到现在卢曼曼母亲还生着气呢! 卢曼曼在学校带头欺负玲珑她当然知道,她觉得这没什么不对,那就是乡下来的,本来不该出生的小丫头,怎么能跟她的曼曼比?也不看看自己是个什么德性! 可谁知这回就出了事,卢曼曼母亲一听说玲珑对卢曼曼做了什么就疯了,在她心里,玲珑母女是下贱的、土气的、可以任意欺凌的,突然有一天这两个人不肯被欺负了开始反抗了,那么欺压她们成习惯的人就会觉得:那怎么行?你们就该窝囊一辈子,这样浑浑噩噩到死才对! 女人可能是受了玲珑影响,做事特别干脆利落,警察一同意立案,她立刻就开始忙活,反倒是玲珑什么都不用做了。不过这年头,女人心里也有数,把卢百强关进去远不如放他在外面,闹出这么一档子丑事,看他的单位还能要他?他这铁饭碗还能保住? 他卢百强一辈子都好面子。 女人是不想闹大的,她表现的这么强硬只是做给卢曼曼母亲看,因为一旦真的闹大,玲珑是卢百强女儿的事儿就瞒不住了,她自己不觉得丢人,也要为女儿考虑。 这辈子都不想再让卢百强跟她们沾上一点关系。 因为女人很坚持,警察也就传唤了卢百强,卢百强根本就不想来,他再也不想重温那些天的噩梦了!哪怕回到了家,他也经常从梦里惊醒,他还不到四十岁,嘴里就一颗牙都没剩下,虽然戴上了假牙,不知道内情的人也看不出来,可他自己心里门儿清,想到就觉得耻辱跟怨恨! 警察这边对卢百强观感很差,没见过这样的人,说有人报案他故意伤害,居然还推三阻四不肯来,要不是他们说不肯来警察就亲自去单位请,怕是卢百强就要把电话给挂了! 到了派出所的卢百强根本不想浪费时间,很快就提出私了,家里还有存款应该足够了,他现在根本不想见到这对母女,尤其是那个坐在角落看起来人畜无害其实却是个恶魔的亲生女儿! 他根本没有这种女儿! 玲珑当然也不想要卢百强这样的爹,女人同意私了后狠狠敲了卢百强一笔,卢百强二话不说就签了和解协议书,从头到尾连给自己辩解,否认自己的所作所为都没有过——看得出来他是真的真的不想再跟玲珑有任何瓜葛了。 倒是卢曼曼母亲看到协议书上高达两万的赔偿款差点晕过去,他们家哪里有这么多钱?!撑死了也就掏得出五千块,可他们不生活不过日子了吗?曼曼不用去医院不用读书了吗?卢百强他怎么敢给那对贱人母女这么多钱? 当着警察的面就闹开了,女人搂着玲珑小声跟她解释自己的顾虑,希望女儿能够理解,她并不是害怕,也不是贪财,只是这是最好的处理方式。好事不出门坏事行千里,如今就是干脆地不认卢百强这个爹,就当这个人从来没出现过。 玲珑点点头表示自己明白,然后继续欣赏卢百强夫妻俩扭打在一起。卢百强是一秒钟都不想继续待下去,虽然存款不够,但家里还有房子,到时候卖了房子再卖掉彩电洗衣机也就差不多了,单位正要给职工分配房子,也不愁没地方住。 反正只要离这对丧门星母女远点就行了! 他想起自己挨过的打,整个人都哆嗦起来,眼看妻子还没完没了的继续纠缠,卢百强忍无可忍,一个巴掌甩了过去:“你他妈闹够没有?!” 卢曼曼母亲被打傻了,她从来都是听卢百强笑着讲他是怎么揍玲珑母女的,什么时候挨过打?这一巴掌让她彻底懵了,懵了之后就一屁股坐地上嚎啕大哭,“你这个没良心的,我怎么就看上你了?曼曼被害得这么惨,你个当爹的不说给她出气,还要包庇害她的小贱人,卢百强你良心叫狗给吃了!你不是人!” 玲珑跟女人说:“妈,你看,这就是卢百强拼死要娶的城里女人,优雅端庄又有气质,你永远都学不会。” 女人:…… 卢百强实在是觉得丢人,就硬拉着老婆起来,卢曼曼母亲却不愿意,她指着玲珑对警察说:“警察同志!我也要报案!我要告那个小贱人找人强|奸我女儿!” 啪的一声,卢百强脸色铁青,又是一记响亮的耳光,直接把卢曼曼母亲脸打肿了,他恶狠狠地说:“你在胡说八道什么!信不信我打死你!” “你打死我我也要报案!凭什么你打她们就要赔钱,她们害我的女儿就能逍遥法外?!”卢曼曼母亲声音尖锐,“警察同志!就是这个小贱人,找人强|奸我女儿,我要报案!我要报案!” 卢百强快气死了!这种家丑她也敢拿到台面上!生怕别人不知道他的女儿被人强|奸了?!当下眼神更加凶狠,如果不是有警察拦住,卢曼曼母亲怕是要被打个半死。 “这里是派出所不是你们家!要打回家打去!”一个女警冷冷地说,“像你这种只会打女人的男人也不嫌丢人!” 卢百强对玲珑是怵得慌,对别人他没在怕的,立刻就瞪了回来:“我管教我老婆关你什么事?” 场面一度显得非常混乱,这时玲珑在心底酝酿了下,发出轻轻的抽泣声,声音柔软的像是可爱的小动物,但又很勇敢很坚定:“警察叔叔……我,我是无辜的,我愿意配合你们调查。我才没有让人去、去做伤害卢曼曼的事。” 她当然没让人去做,是那人主动上去的关她什么事儿,再说了…… 卢曼曼母亲听她居然敢否认,立刻尖叫:“查!警察同志我们也配合调查!就是这个小贱人害人!她心肠歹毒!不是个好东西!” 不说到底谁无辜谁坏,就看言行举止,警察们都不由自主地站在了玲珑母女这边,卢曼曼母亲歇斯底里的,声音尖的他们脑袋都疼。 很快,卢曼曼就被带来了,她穿着白色的裙子,脸色有点苍白。卢曼曼母亲一看到她就把她抓过来,像是溺水之人抓住了浮木:“曼曼!曼曼你说!是不是这个小贱人害了你?你快说,快说啊!” 她的手指甲掐进了卢曼曼肩膀,疼得卢曼曼挣扎:“好疼啊妈,好疼!” “你快说啊!” 玲珑冷眼看着发疯的卢曼曼亲妈,觉得她给女儿讨公道假,想要扳回颜面是真。她已经恨死了玲珑母女,所以哪怕要把女儿受到伤害这样的事放到台面上来说也在做不惜。 “这位女同志,请你冷静点!”一名女警上去抓住卢曼曼母亲,好让卢曼曼挣脱喘口气,卢曼曼很快就后退了几步,不给母亲再抓住自己的机会。女警又看向卢曼曼,对这个受到了可怕伤害的女孩子,她是怜惜的,语气很温柔:“同学,你跟我去做个检查好吗?不会伤害到你的,我们知道了你受到过怎样的伤害,但是请你相信我们,我们一定会为你讨回公道的。而且你可以放心,我们会绝对保密,不会让别人知道。” 卢曼曼却表达出了抗拒的意思,她根本不愿意过去,看得她妈急死:“曼曼你愣着干什么!快去!快去啊!”小贱人手上有验伤单,她们也有! 卢曼曼却在女警试探着握住自己手的时候突然躲开。 325.第二十九片龙鳞(八) 第二十九片龙鳞(八) 玲珑全程没有说话, 虽然看起来怯生生的,可态度却无比坦然, 这让警察也无形中愿意相信她没有做那么可怕的事。 看着那一家三口唱大戏,母亲要女儿去做检查,女儿不说话却死命往后退, 被逼急了就喊我怕我不去,活似逼良为娼。玲珑依偎在妈妈怀里,感受到女人温暖的手掌抚摸着自己的长发,还安抚地拍着自己的背。 她就好整以暇的看好戏,卢曼曼要是能被查出来遭受过性|侵,她立刻学狗叫汪汪汪。 那老光棍虽然想要媳妇,可光棍了这么多年,是不是大家都忘了他脑子不好使?他顶多是见过草丛里有男女抱在一起,根本不知道那事儿到底是怎么干的,最重要的是, 他智商低于常人, 身体也是有缺陷的, 除非卢曼曼在之前就跟人尝了禁果,否则就是检查一百次她也仍然是处女。 看卢曼曼这表现, 应该是没跟人有过才是。 果然, 在女警又一次的说明利害, 而卢曼曼母亲开始强硬抓她的时候, 想到要被脱去衣服露出那种地方任人检查, 卢曼曼崩溃地哭喊:“没有没有!我是骗你的!我根本没有被人强|奸!” 晴天霹雳不过如此, 卢曼曼母亲整个人都呆滞起来,一个字也说不出。 嗯……玲珑觉得,有那么一瞬间,可能卢曼曼母亲心里还有点可惜。 说完卢曼曼就羞耻地蹲下去抱住自己哭起来,她哪里好意思在这么多人面前说自己昨天被个恶心的老男人摸了,内衣裤也被人拿走了,但确实是什么都没发生,因为那个老光棍只会到处乱摸,被她踹了一脚后就趁机逃走了。之所以回家把自己关进房间里,是因为她怕玲珑,不敢再去找玲珑麻烦怕被揍,所以只好把自己说得惨烈一点,让妈妈帮自己出头。 早上她还趁机逃学不去上课,反正去上学也听不懂,在家里多舒服啊!卢曼曼把房门一反锁就开始睡大头觉,昨天那事儿是惊吓大于恶心,毕竟她只是被一个人摸了,玲珑可是被很多人摸过,很多男生都拿过她的胸罩跟内裤,玲珑才是最恶心的那个! 只不过她这番反应让母亲以为她是受了重大刺激,卢曼曼在卧室门口看着母亲气冲冲地去了学校,心里高兴极了,她打不过玲珑,难道妈妈也打不过?到时候一闹,看玲珑还怎么勾引男生! 可卢曼曼没想到自己就是在家睡了一个上午,午饭还没来得及吃怎么就变成这样了? 玲珑挺能理解卢曼曼这种心理的,她也经常这样,比如说只是不小心磕到了脚趾头,但她一定要抱着脚流两滴眼泪让妈妈搂着哄着再答应自己要吃什么的条件,说白了就是爱哭的孩子才有糖吃,她纯粹是撒娇,卢曼曼跟她是差不多的,说得惨一点,才能让人同情。 搞了半天,还是一场闹剧,整个派出所在场的警察都满脸黑线,这都闹成这样了,该怎么收场啊?这时候女人说话了,她声音很柔和:“警察同志,我女儿睡着了,请问我们能不能先回家啊?如果有什么事儿,你们随时找我们。” 警察们对这对母女观感非常好,立刻点头。 倒是卢曼曼母亲还待在原地没动,至于卢百强,嫌丢人早就走了,卢曼曼在原地踟蹰了一会儿,也不想再继续待,就趁着母亲还在失魂落魄,拔腿溜了。 卢曼曼母亲浑浑噩噩的回到家,迎面而来的是丈夫一顿痛打,还有已经被打得蜷缩在墙角的卢曼曼。 家暴这种事,有一就有二,决不会停止,这次是烫个烟头在身上,下次是拳脚相加,再下次就是拿起刀砍你……而卢百强终于再一次找到了发泄的快|感。没有了乡下的老婆女儿,他不是还有城里的老婆女儿么!城里的又怎么样,他该打不还是打了?想怎么打就怎么打! “叫你出去丢人!”卢百强嘴里咒骂,操起皮带朝老婆身上没头没脸的抽,卢曼曼母亲没受过这样的罪,她听卢百强说怎么打玲珑母女的时候觉得很快意,如今这皮带抽到了自己身上,一下就让她疼得龇牙咧嘴。 她也是个好强的性子,当然不肯服输,可女人的力气天生就小于男人,反抗?不过是迎来更可怕的痛打,渐渐地卢曼曼母亲就屈服了,因为她越是反抗,卢百强就打得越厉害。而卢曼曼被抽的在地上哭喊打滚,母女俩的哭号声响彻云霄,楼上楼下都听到了,可谁也没想着来劝两句。 男人生气了打个老婆算什么嘛,哭成这样也太扰民了,再说这家人平日眼睛都长在头顶上,怎么今天还动上手了? 卢百强打了个痛快,内心这么多天的郁结总算是找到了发泄的出口,他老婆他女儿,他想怎么打就怎么打! 卢曼曼母亲一开始还想着回娘家,可她被打得太严重,走起路一瘸一拐疼得要命实在是不能动,结果她就这么躺在客厅地上,没一个人问她一声,就连卢曼曼也在卢百强开始打母亲后藏到了房间把门反锁了,到现在外面没声儿也不敢出来。 过了没两天,玲珑就拿到了卢百强给的钱,他现在在家脾气特别横,说一不二,不许老婆孩子说一个不字,到了外头,尤其是玲珑面前就怂的一匹,玲珑把玩着手里的存折,挥挥手让卢百强滚了。 卢百强计划的好好的,先给了和解的钱,再租个房子先住一阵子,等单位给他分了房再搬进去。在等待分配的这段时间,他心情特别浮躁,说不上来的生气,一生气就抓着老婆女儿一顿揍,揍得她们连门都出不了,更别提是报警了。 而且怎么能报警呢?卢曼曼母亲根本不同意!她也是好面子的,之前闹的那一场已经让她丢尽了颜面,闹到派出所以后还怎么见人? 卢百强这人就是你退一步他能前进一万步,既然老婆女儿都忍气吞声,他打得就更起劲了,基本是一日三餐加宵夜的动手。这么磨了一段时间,他没等来单位的分配消息,反而先收到了开除通知! 当初从乡下拼死拼活的赶回来,把乡下的老婆孩子抛弃了,为的是什么?就是为这么个铁饭碗,为的这么个单位!轻松又工资高,逢年过节还有福利,他在的位置油水又多,怎么就没有征兆的突然把他开除了?! 给他下开除通知的上司看着他摇摇头说:“你是得罪谁了?有人把你举报了。” 举报什么? 举报他在乡下有老婆孩子却不闻不问,举报他在任多次给人开后门受贿行贿,组织上一调查,样样属实,上头刚下了文件要严打不正风气,卢百强就刚好撞枪口上了,给拿来当个典型杀鸡儆猴。 他连哭都没处哭。 存款没了房子没了连工作也没了,卢百强彻底废了。他也不想找工作,就喝酒,喝多了就回家打老婆,女儿要是在就也一起打,岳父岳母来了几次,别说把他劝好了,他甚至连着老人家也打!可不管他怎么打,卢曼曼母亲也不肯离婚,觉得丢人,慢慢地被打习惯了,这日子也不是不能熬。 都要半辈子了,还能怎么办呢?离了又能怎么样?她还能再找一个不成? 卢曼曼受不了这样的父亲,被打得怕死了,就悄悄摸了家里的钱跟校外认识的“好朋友”一起厮混,打耳洞做纹身,以前虽然也不讨人喜欢,但到底是老老实实穿校服老老实实上学,现在就不一样了,一天到晚逃课,校服是再也没穿过,被通报批评都能厚脸皮的当做没事儿。 她在外面潇洒够了,回家又看到卢百强在打她妈。卢曼曼顿时就恼了,找了她在校外认识的哥,带着人进了自己家,把卢百强又是一顿胖揍,揍得卢百强嘴里的假牙都掉到了地上! 结果她找人揍了卢百强,她妈还怪她丢人,怪她把不三不四的人带到家里来! 卢曼曼气得推了母亲一把,转身就走,这一切都是谁造成的?明明不久之前她还过得那么幸福快乐,爸爸疼她妈妈也爱她,她是家里的小公主,怎么一瞬间就变了模样? 都是玲珑! 都是那个贱人害的! 卢曼曼心里充满了恨意,她疯狂地想要报复玲珑,尤其是在看到玲珑以年级第一的身份上台作为学生代表发言,而自己暗恋的校草则双目发光盯着台上看还热烈鼓掌的时候。 凭什么啊! 那个贱人凭什么过得这么好?凭什么爸爸不打她们了却要打她跟妈妈?肯定是这个贱人做了什么手脚,她不会放过她的,绝对不会! 迪厅里,卢曼曼搂着一个杀马特的胳膊,对方染着五颜六色的头发,鼻环脐环耳钉项链戒指一应俱全,手臂上还有渗人的青龙纹身,她笑眯眯地告诉他:“彪哥我跟你说,我们学校有个女生,可漂亮了!” 326.第二十九片龙鳞(九) 第二十九片龙鳞(九) 玲珑是在一天放学后被围堵的,按理说她在学校的地位, 根本就没什么人再敢来惹她, 唯一能对她下手的肯定就是校外的了。 不过…… 看着这五颜六色的杀马特发型还有自以为很酷的鼻环脐环以及靠着电线杆子掐根烟的造型,玲珑有点不知道说什么好。她不是瞧不起对方, 实在是这副打扮不符合她的审美, 她只是个单纯喜好漂亮食物的小可爱呀! 因为太丑了, 所以玲珑没忍住侧过头闭了下眼睛,给自己再三做了建设,终于呼出一口气,又扭头看回来, 一双眼睛清澈又灿烂,从中找不出一丝恐惧。 杀马特彪哥虽然听自己的马子说他们学校有个很漂亮的女生, 但彪哥什么人啊,彪哥见过大世面,对他来说, 头发少于七个颜色身上首饰不到两位数的都不算美女!现在正是流行他这发型的时候,大家都在努力扮酷, 彪哥觉得那种只会学习的书呆子一点都不可爱, 他见了都倒胃口, 根本不想跟对方谈恋爱。 然而现在他不这么想了。 原来书呆子也有这么漂亮的呀!怎么这简简单单的白毛衣黑裙子穿在她身上就这么好看呢?还有那双腿……真是又细又长, 叫人忍不住想去摸摸看是不是跟想象中一样滑溜。彪哥忍住差点滴下来的口水, 见对方朝自己看, 更加用力地拗出一个炫酷的造型, 整个人扭成一个掐着烟倚着电线杆单脚点地的S型。 玲珑眨了眨眼睛, 很有礼貌地跟彪哥打招呼:“你好,能麻烦你让一下吗?你挡到我了。” 说话声音也很甜!彪哥眼睛一亮,听话地让开:“哦哦不好意思,你走你走。” 神经病吧,玲珑想,背着书包从彪哥让出来的路朝前走,今天妈妈不在家,她准备去一家很喜欢的蛋糕店买点甜点,所以才走了这条路,路上人还不多。 彪哥突然反应过来,他是来拦着玲珑跟她当朋友的啊,怎么就那么听话的让开了?这么多小弟在,他也太丢人了吧?!立刻追了上去,又一次挡住了玲珑的路,一只手臂很酷地斜插过来抵在墙上,不由分说地给了玲珑一个她并不是很想要的壁咚。 要不是这条路比较窄,玲珑早就不客气了。她先是慢吞吞看了那只纹了青龙的胳膊一眼,然后再度很有礼貌地询问:“请问你为什么总是挡住我的路?” 彪哥酷酷地摸了下自己的鼻子,刻意压低声音,他觉得自己这样说话会显得很有磁性很悦耳:“我想跟你交个朋友。” 玲珑说:“考不到第一的人没资格跟我交朋友。” 她说话可真不客气,可谁不知道自打她变了之后每次都包揽各种第一?根本没人能在她的压制下去考第一好不好,那不就是说根本没人够资格当她的朋友? 彪哥沉默了,他也能每次都考第一,不过是倒数的,最重要的是他早就辍学了,现在外头混的如鱼得水,谁还想回学校受罪啊!如今谁看着他都得恭恭敬敬叫声彪哥,他觉得这样的自己可帅了,没看到多少女孩子都哭着喊着朝他身上扑么! 他就想抓住玲珑的手,两个人先贴近了相处一下,互相了解了解她就知道他这样的酷哥是多么难得可贵。可在其他女孩眼里也许称得上时尚酷炫的彪哥,在玲珑眼里真的跟尾巴五颜六色的斗鸡没什么区别。 啊,还是有的,斗鸡可以吃肉,这个人的肉闻起来就不好吃。 因此玲珑没有再废话,一脚踢了过去,彪哥人高马大都受不住这一脚,撞到墙壁后差点儿吐血,他的小弟赶紧过来扶他然后撂狠话:“你给我们等着!你知道这是谁吗?!这可是彪哥!你敢打彪哥?我看你是不想活了!” 玲珑抬起脚在地上踩了踩,试图踩掉根本不存在的灰尘,无所谓地说:“上次这么跟我说话的人被我揍得跪在地上叫爸爸。” 她说的是卢曼曼。 紧接着彪哥与他的小弟们迎来了人生最痛苦的一天,究竟有多么痛苦呢?对于厌学的他们而言,宁愿重新回到学校一天做三百六十五张卷子,也不想再经过这条小路了! 鼻青脸肿的彪哥配上他那头七彩绚烂的头发,越发显得辣眼睛,玲珑用脚尖踢踢躺在地上当死狗的他,“喂,你别不说话。” 彪哥被揍的服服帖帖,张嘴喊:“爸爸。” 其他小弟也很上道,顿时爸爸声此起彼伏,玲珑嫌弃地踹了彪哥一脚:“叫谁爸爸呢,我怎么生得出你们这么丑的儿子?快滚,别让我再看见你们。” 受伤不是很重的小弟连忙爬起来把彪哥架住,一行人狼狈无敌地逃窜,连头都不敢回,玲珑拍了拍裙子心想她真的就有这么凶么,她觉得自己挺温柔的呀! 彪哥回去后快气死了,他又不是傻子,卢曼曼肯定是知道玲珑的厉害才想让他出头,结果害自己白白挨了顿揍,她怎么能这样?他对她还不够好?她说她那老爸家暴,他立刻带人上她家给她出头,结果她就陷害他挨打! 彪哥是个真酷哥,立刻就要跟卢曼曼分手,这个马子他不要了!他还有好几个绯闻女友呢!都是有着七彩长发的少女,何必在卢曼曼一棵树上吊死? 卢曼曼就被彪哥甩了,没人给她做主,她只能回家,可回家就要挨打,而且因为她之前偷了家里的值钱东西离家出走,又带着人回来打卢百强,卢百强这心里正窝火呢,她还敢回来! 卢曼曼真的要恨死了,她不懂自己为什么那么努力还是过不上好日子,甚至每况愈下,这一切都是从玲珑改变了开始的,难道不是玲珑的错?要是她跟之前一样老老实实的,不就什么都不会发生?于是在卢百强狠揍她的时候,她咬着牙咒骂卢百强,说他有种去打他乡下的老婆女儿,别在家里逞威风。 结果卢百强一听这话被刺激的更甚。妈的他要是能打他还会在家里呆到现在?他根本就不敢再靠近那边一步了!卢曼曼的话掀起了他心底的暴戾,让他变得更加愤怒,下手也更重。 卢曼曼母亲刚手洗衣服进来,她脸上是习以为常的麻木,可看到卢百强没有理智地操起板凳朝卢曼曼身上砸,一颗慈母心究竟占了上风,虽然之前卢曼曼逃走让她很寒心,可这毕竟是她娇养长大的女儿,她哪里真舍得不管她? 一声闷响,卢曼曼母亲就没了声音,卢曼曼惊呆了,卢百强也惊呆了,他喝的那些酒总算是略微清醒,卢曼曼愣了半天,突然嚎叫了一声妈,就扑到了母亲身上,还没断气只是晕过去的卢曼曼母亲刚缓过一口气,没来得及说话,就被女儿压了回去,又晕了。 打电话报警叫救护车通知外公外婆,卢曼曼看着倒在血泊里的母亲,跟突然长大了一样冷静地可怕,她用怨恨的眼神盯着卢百强,这还是她爸?她爸不是很疼她跟妈妈的吗?他刚才那样分明是想杀了她的! 卢曼曼可没有什么好担心的,反正从她逃学交彪哥当男朋友的时候就不要脸了! 卢曼曼的外公外婆一到医院看到昏迷不醒的女儿,立刻就哭了,当时看上卢百强是觉得他上进,怎么知道这个人心这么狠!等卢曼曼母亲一醒,他们就开始批评卢百强,清醒时的卢百强很后悔,认错态度也很良好,于是二老一看,又开始劝卢曼曼母亲,觉得这日子怎么都是得继续过的,毕竟他们之间还有个女儿,难道还能不要了? 离婚,说出去多难听啊! 卢曼曼母亲也是这个想法,卢百强打她千百遍,她也恨,也恼,可卢百强一认错她就心软了,最重要的是,离婚的话,别人会怎么议论他们一家?这日子还要怎么过啊! 卢曼曼在边上看着这荒诞无比的一幕,浑身发冷,她没有说话,因为她知道自己就算说了也没什么用。谁会听她的呢?是酗酒家暴的父亲,还是愚顽不灵的母亲? 她无计可施。 所以当初玲珑面对的也是这样的处境吗?为什么……为什么玲珑的母亲没有委曲求全继续忍受?如果她们也能继续忍受,是不是今天又都会不一样了? 卢曼曼无力地想哭,她揉了揉眼睛,浑身疲惫,家里没什么钱,母亲的医药费还是外公外婆贴的。她本想劝母亲离婚,可转念一下,如果这样,自己岂不是就成了单亲家庭?学校里也不是没单亲家庭的同学,都是让人可怜的,甚至是有点瞧不起的。 想到自己会收货无数的同情目光,卢曼曼狠狠打了个哆嗦,哪怕她现在是个坏学生不肯好好学习,她也不希望自己在别人口中是那么不堪的形象! 满心烦躁,她不想再在病房里面呆着,就走了出去,结果下楼梯的时候没注意,一个跟头就摔了下去。 天昏地暗,意识尽失。 327.第二十九片龙鳞(十) 第二十九片龙鳞(十) 头疼欲裂, 这是卢曼曼第一时间的感受。她揉着隐隐作痛的太阳穴,整个大脑里塞入了无数混乱的信息,花了好久时间才重新整理清楚,然后她不得不意识到一个事实:她回到了十六岁的时候! 十六岁! 卢曼曼不敢相信,她怕这是自己在临死前的美好幻想,顿时连滚带爬的下了床,扯掉手背上的针头冲了出去,看到护士台有人, 就拉着人家急切地要镜子:“给我镜子!给我镜子!有没有镜子?给我镜子啊!” 被她抓住的小护士吓了一跳, 还以为是精神病院的病人钻了出来,赶紧依照对方心意摸了面平时用来化妆的小镜子, 卢曼曼一把抢过来左照右照, 突然间痛哭失声。“我回来了……我真的回来了!不是假的, 这不是假的!我回来了!” 小护士顿时更害怕了, 她戒备地往后退了两步, 准备一个不对就放声大叫找人来帮忙,话说医院的保安这会儿应该也在巡逻, 她应该能撑到保安到达住院区吧? 卢曼曼看到了镜子里自己年轻的脸庞,终于相信自己确实是回到了十六岁, 她的人生还没有彻底走向深渊,甚至妈妈也还活着! 对了, 妈妈! 她抹了把眼泪, 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哭得满面泪水。小镜子又塞回了小护士手里, 卢曼曼拔腿就跑, 方向正是卢曼曼母亲的病房。她站在门口,颇有些近乡情怯的感觉,手掌贴在门上,却不敢有丝毫动作,她不敢进去,真的不敢进去。 无论曾经的她做了什么蠢事,妈妈永远都站在她身后努力地保护着她,如果说卢曼曼有什么对不起的人,那必定是她的母亲,五十多啊,就才五十几岁啊,便因为过度劳累猝死,卢曼曼欠她的太多了,哪怕她的母亲在所有人看来都是刻薄又不可理喻的,可对卢曼曼,她没有丝毫亏欠,没有任何做不好的地方! 也许唯一不好的,就是她总是对着卢曼曼说玲珑母女的下贱和不好,对卢曼曼灌输那对母女就应该被打死的观念,直到她已经老去,已经只能靠着捡垃圾来维持生计,她也仍然喋喋不休地不曾停止辱骂那对母女,而那对母女根本不在意。 卢曼曼死死咬住嘴唇,她整理了下自己的面部表情,让自己看起来不那么狰狞憔悴,才推开门走进去。母亲正躺在床上出神,也不知道在想什么,看到卢曼曼进来,她就习惯性说出刻薄地话:“你还知道回来看我,我以为你早当我这个妈死了。” 听到这熟悉的声音,看到那还年轻的面容,卢曼曼一句话都没有争辩,哇的一声哭了,扑到了母亲病床上,眼泪鼻涕全抹在上头,哭得无法自已。 卢曼曼母亲本来还想说些难听话,毕竟女儿的所作所为是真的寒了她的心,可看到她哭得那么伤心,一边哭还一边喊着妈妈对不起妈妈我错了妈妈不要丢下我——饶是卢曼曼母亲铁石心肠,也不由得湿了眼眶。 她怎么能不爱她呢?这是她十月怀胎生下的孩子啊。 最终她还是把卢曼曼抱住了,卢曼曼也搂住了她的脖子,卢曼曼母亲忍了许久才说:“……别哭了,妈的衣服都让你哭湿了。” 听了这话,卢曼曼才不好意思地离开,她揉了揉眼睛,哭得红肿。卢曼曼母亲见了,又忍不住唠叨:“你看看你,哭什么,你看眼睛哭的,现在在医院,我也不能给你煮鸡蛋滚一滚,你真是的……” 听着唠叨,卢曼曼丝毫没有平日里的厌烦,反而一脸心满意足,看得卢曼曼母亲一阵恶寒,简直说不下去了,她这是在数落孩子,不知道的还以为她是在给零花钱呢! 接下来卢曼曼的一系列操作更是让她目瞪口呆,她生得女儿她能不了解?那真是懒到了骨子里,在家被想看她勤快干点活,自己就是累死了,曼曼也能照样藏房间里看小说,半点不管她的。 ……眼前这个给她削苹果擦脸擦手还不嫌脏臭服侍她拉撒的是谁?是她生的曼曼吗? 卢曼曼哪里想得到那么多,她只想把那个不懂事的自己打死,再好好孝顺妈妈。而且她想要妈妈跟卢百强离婚,他们之间最好一点关系都不要有。 前世的她跟妈妈真的是太蠢了,简直是被猪油蒙了心,怎么会忍着过了那么多年?玲珑说得对,家暴这种事,有一次就会有第二次,有第二次就会有第三次,接下来就是没完没了永远不会停止,如果一味地忍让,只会伤害到自己!妈妈就是不懂,就是太爱面子,怕被人说嫁错了人,才死撑着不肯离婚——可是这有什么意义呢?她在外面辛辛苦苦捡垃圾,回到家还要伺候卢百强生活,赚来的那么一点点钱,还要被卢百强抢去买酒喝。 至于自己……卢曼曼羞耻又惭愧,自己也不是个好的。她觉得有这样的父母很丢脸,成年后直接就走了,傍了一个又一个大款当他们的情人,去过她想过的奢华的日子,可最后呢?当她因为容貌衰退被金主抛弃,在奢华的宴会外面徘徊不去想要进去找对方的时候,她看到了一辆豪华的加长型轿车。 从上面下来的女人,年轻美丽,艳冠群芳,每一个见到她的人都露出了恭敬与讨好的神色,哪怕是自己的金主,在她面前也得不到一个施舍的眼神。 卢曼曼觉得丢人,她没脸再继续等下去,可要走的时候却跟对方打了个照面,电光火石的一瞬间卢曼曼想,她会怎么羞辱自己呢?还是要报复自己? 可最终,玲珑从她面前经过,看都没有看她一眼。 卢曼曼宁可被嘲讽鄙夷,也不想要这样的视而不见。 玲珑是天上的云,她就是地下的泥,任人踩踏作践,毫无价值,也无人怜惜。 可这是怪谁呢? 如果是十几岁的卢曼曼,她会毫不犹豫地说是玲珑的错,可换做了三十岁已经充分见识过人间冷暖的卢曼曼,她无比清晰地认识到,那其实并不是玲珑母女的错,错在她自己,她看不起自己的母亲,不想过那样丢人的生活,可她其实也遗传了母亲,犯了跟母亲一样的错。 她明明早就意识到这样的人生是不安而且令人羞耻的,可她还是继续做了下去,从一个人身边流连到另外一个人身边,忍受着无数瞧不起的目光——可她能怎么办呢?她已经不能回头了,人生不能重来了! 最终的卢曼曼年老色衰,再也找不到金主,她习惯了大手大脚的生活,没存到什么钱,又染了赌瘾,手头的钱没多久就花了个精光。最后她的去处,竟然只剩下那么多年没回去的家。 可等到她回去的时候已经晚了,妈妈已经死了,至于卢百强——卢曼曼不想叫他爸,因为他在外面喝酒打牌不回家,根本不知道家里的母亲已经死了,只是天冷,没有什么臭味,卢曼曼推开门看到的,已经是一具尸体。 她嚎啕大哭,悔不当初,卖掉了所有值钱的东西给母亲买了块墓地,却在收拾母亲遗物的时候发现了她的遗书,然后找到了母亲给她留下的钱——都是她这些年辛辛苦苦攒的,卢百强根本不知道。卢曼曼这辈子过过很久的奢华生活,几十万的包眼都不眨,可她捧着只有一万多块钱的存折,突然泪如雨下。 这时候卢百强回来,看到她手上的存折就要来抢,争夺中卢百强出手重,卢曼曼后脑勺磕到了墙,等她睁开眼,就已经是十六岁的自己了。 她知道现在的自己成绩已经跟不上了,在校内风评也不太好,甚至已经跟玲珑为敌,但卢曼曼不在意!她真的不在意!妈妈还活着,她也活着,一切就都有回转的余地! 是她自己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总觉得玲珑心肠恶毒会报复自己,可现在回想起来,哪次被教训,不是因为自己先挑衅?甚至对方每次报复都是光明正大,跟自己完全不同。 卢曼曼不想别的,她只想跟母亲一起过上新的生活。她不作践自己,母亲也不会被打了一辈子最后劳累猝死,她就是去干最累最苦的活儿,也一定不会让妈妈的悲剧重演! “……妈妈我好想你。”她抱住母亲,忍住不让眼泪掉下来。“我真的好想好想你。” 卢曼曼母亲本来心情烦躁,情绪不对,这会儿面对软绵绵撒娇的女儿都不知道该说啥了,只好摸摸她的头,嗯了一声。卢曼曼吸了吸鼻子,又说:“以前我做了好多蠢事,妈妈,你不要生我的气,我会改的,我会听话的,真的!” 她抬头,带着哭腔:“我会认真读书的,不会再做让你丢脸的事了!” 妈妈一辈子爱的就是面子,可自己偏偏最让她丢人。卢曼曼努力忍住眼泪,对母亲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所以妈,再给我一次机会吧!” 328.第二十九片龙鳞(十一) 第二十九片龙鳞(十一) 听说卢曼曼母亲跟卢百强离婚的时候玲珑还不相信,她觉得按照卢曼曼母亲那性格, 就是被打死了, 为了面子也不会轻易离婚。 结果她居然被打脸了…… 饭桌上她拿这个当谈资跟女人讲, 女人正给她拆螃蟹, 一边拆一边说:“那不是很好吗, 看他以后祸害谁去。” 女人恨卢百强,恨的谈都不想再谈到这个名字, 当然她也不喜欢卢曼曼母女俩, 可不喜欢归不喜欢,真要说起来, 一切的源头都在卢百强身上。他要是不那么贪婪自私,不会在乡下娶了女人。他要是不爱慕虚荣, 也不会不告而别再娶一个城里的妻子。女人以前脑子浑浑噩噩不好使, 可能是被打多了,自己也不怎么动脑子,去想那么多干什么呢,想的越多,明白的越多, 日子就越苦, 就这样稀里糊涂的过了又有什么不好呢。 可现在她不这么觉得了,回头一看才知道当初自己是多么愚昧可怜,明明是卢百强的错, 两个女人跟两个孩子都在彼此怨恨, 可女人怨恨仅仅是心里想, 对方却是真的伤害到了玲珑。因此对于卢百强夫妻离婚,女人觉得快意,却也略微有些可惜,觉得他们要是一辈子都在一起祸害对方也没什么不好。 玲珑有一阵子没见过卢曼曼了,还以为这人销声匿迹了,结果也就过了几个月,她就在学校见着人了。 讲真的,玲珑没认出来。 为了讨好杀马特彪哥染的五颜六色的卷发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只到肩膀的学生头,头顶还戴了个小夹子,把刘海梳上去露出脑门,至于那些花里胡哨的妆容也不见了,素面朝天,看起来还挺可爱的。在玲珑记忆里,卢曼曼很久没穿过校服了,因为她觉得校服不好看,所以总是变着法的逃避,偶有不得不穿,也一定要标新立异,比如把外套系在腰间呀,故意改低校服裤子的裤腰啊种种。 但她今天乖乖穿校服耶,是板板正正工工整整的校服,没有多一块也没有少一块,甚至拉链都拉到了脖子。玲珑因为成绩好被选为班里的学习委员跟团支书,每个星期都会有一天轮到她来校门口检查顺便抓迟到的,今天正巧,卢曼曼第一天返校,玲珑恰好就遇上了。 一开始真没认出来,要不是卢曼曼自己承认并且跟玲珑道歉的话。 “对不起,以前我对你做了很多过分的事,希望你能原谅我。”卢曼曼认真地鞠躬,很是诚恳。 跟玲珑一起的同学忍不住朝这边看,毕竟卢曼曼的态度很真诚,感觉要是不原谅她都不好意思了。玲珑眨了眨眼,问:“为什么你跟我道歉我就要接受?要不是我教训了你,你也不会这么快知错吧?少在我面前出现就行了,别跟我来虚情假意这一套。” 卢曼曼还真不是虚情假意,她意识到玲珑在说什么之后也颇觉羞耻。可能是前辈子总是被打压的抬不起头,承受了太多别人的鄙夷与不屑,她都忘记高中时的自己都做过怎样恶毒的事了。玲珑不是被她欺负的第一个人,也不是最后一个,要是一个一个道歉过去,恐怕卢曼曼今天什么事儿都不用干了,专门道歉去吧。 她凭什么鞠个躬道个歉,别人就要原谅她? 虽然玲珑报复了回来,可卢曼曼欺负玲珑可不止一次,而且那次玲珑的报复也源自于卢曼曼的挑衅。她站在校门口,感觉到四面八方看过来的目光,顿时非常难堪。但前辈子被正室夫人拽着头发拖到街上扒光衣服让无数人拍下视频都经历过了,这样的难堪对卢曼曼而言根本不算什么。 她扒了玲珑的内衣让男生们来摸,传的人尽皆知,可她被那老光棍摸了,学校里却根本没人知道,可见玲珑完全没有跟别人说。 卢曼曼咬着唇,又说了一声对不起,跑开了。 她不该来自取其辱的,玲珑根本不需要她的道歉,可能这道歉在玲珑看来还是虚伪跟令人作呕的。卢曼曼深深吸了口气,就这样吧,如果玲珑还要报复她,她接受,如果玲珑不报复,那么她也不会再去招惹她,老老实实过自己的日子吧。 前世的玲珑,可真是个厉害的人,几乎垄断了电子市场,甚至在后期还做起了大热的手机APP以及游戏,被称为是改变了国人生活的存在。智能手机、电子支付、资源共享……卢曼曼想,自己有什么资格去跟对方争呢?哪怕重生了一次,她也知道自己几斤几两,肯定是没有那个实力的,想抢也抢不来。 前世她无数次作死,每次苦的都是自己,可直到最后死了也是因为卢百强,这一场卢曼曼彻底切断了跟卢百强之间的关系,她肯定是不敢再去招惹玲珑了,那么应该也能过上好日子吧? 不被人瞧不起,堂堂正正光明正大的活着,衣食无缺。要是可以,卢曼曼还想找个适合的男人结婚生子,再好好孝顺妈妈。 玲珑完全不关心卢曼曼在想什么,只是卢曼曼转身走之后她抽了抽鼻子,总觉得卢曼曼灵魂的味道有了变化,是她的错觉么? 不过她没在卢曼曼身上花费太多时间,因为她自己忙着呢!哪怕是开了超级无敌金手指的龙女大人,在人类世界想要赚钱也得老老实实不能太逆天,毕竟她最主要的目的是保护女人过上快乐的一辈子,到时候就有香甜无比的母爱可以吞噬啦! 卢曼曼重生后非常努力地想要好好学习,但她高估了自己的智商,她在学习这方面还真没有什么天赋,累死累活每天做十几张卷子学到凌晨三点,期末考试也不过是从年级倒数变成了年级倒数后五十。看到光荣榜上写在最前头的玲珑的名字,卢曼曼叹了口气。 她居然觉得自己有重生的buff,能够打败玲珑呢,说起来,如果她能早点知道会有这样的机遇,不说是多记几张百万彩票的号码,也会把当年的高考试卷翻来覆去背个几百遍直到一字不忘——所以是的,她不仅没有记住高考试卷什么样,还因为前辈子高中没毕业就不上了混了那么多年,重生后把本来会的也给忘了。 否则就这刻苦劲儿,怎么也不该是倒数后五十,应该倒数后一百才是。 卢曼曼母亲发现女儿是真的变好了,懂事又努力,还孝顺,虽然成绩是差了点……但面子这种东西,她婚都离了还在乎什么面子不面子?随便女儿去吧,到时候考不上好大学,上个大专学个一技之长也可以。 那天病房里卢曼曼没有隐瞒母亲自己重生的事,她把上辈子的所有都说了出来,否则她不知道要如何让母亲对卢百强死心。一开始卢曼曼母亲是不信的,直到卢曼曼为了证明自己,预言了一些即将发生的大事,每一件都灵验过后,卢曼曼母亲相信了,也愿意跟卢百强离婚,虽然卢曼曼外公外婆极力反对,但终究拗不过母女俩。 卢百强现在没了工作,本来还能拿老婆孩子打一顿发泄下心头怒气,可谁知老婆要跟自己离婚。不仅如此,老婆还以自己家暴的理由把他告上法庭,本来不想离婚的卢百强被法院判决强制离婚,并且净身出户。 但夫妻财产什么的本来就没剩多少,卢百强酗酒不工作还能靠老婆养,现在老婆没了,他又自暴自弃,没多久就开始流浪街头,为了抢吃的跟人打架,眼睛被打瞎了一只,腿也瘸了,就更难找工作了。 他就这样活了十几年,直到一次窝在天桥上睡觉,结果一辆轿车出了事,恰好就栽了下来,将他压成了肉饼。 连个收尸的都没有,他父母还有好几个儿子,对他这个不成器的根本不在乎,否则当初也不会把下乡的名额硬安给他。 最终卢曼曼得到了消息,她考了个大专,学了会计,在一家小公司上班,工资不高,但是也够生活了。卢曼曼母亲则在家政公司打工,母女俩过得很平凡,虽然有点辛苦,但是平平安安。 得知卢百强死了,卢曼曼还是出了买墓地的钱,不过葬礼什么的是没有的,她根本不想同这个男人再牵扯上一点关系。 处理完了卢百强的后世,卢曼曼松了口气,洗完澡躺在床上玩手机,手机是今年的最新款,里头安装了购物APP游戏APP阅读APP……从手机到运营商到app,都来自于荒海公司。 卢曼曼有点不明白这个公司名字的来历,不过没关系,人家老总也从来没提过。再说了,就算知道又能怎么样? 她点进了一条最新消息,说的是荒海公司所提供的电子支付功能如今已与海外各大购物网站达成合作,卢曼曼自己也说不准,为什么她这么在乎玲珑的一举一动,明明互不干涉,可她总是忍不住要去关注对方的动态。 仍然年轻美丽,魅力十足,绯闻男友能绕世界一圈,偏偏单身主义不结婚,谁都管不着。 也许,还是意难平。 可也只能这样了。 329.第三十片龙鳞(一) 第三十片龙鳞(一) 玲珑蹲在地上,面前是一堆歪七扭八的花花草草, 她为什么蹲在这里呢, 实在是因为她很可怜。 准确点来说是这具身体的主人很可怜。 大概是老天爷对她开的玩笑,这么正值豆蔻年华的小姑娘现在还活蹦乱跳天真可爱, 可直到她死的二十二岁,都没能嫁出去。 为什么呢? 说起来,身为大长公主的女儿, 当今皇帝的亲表妹,青梅竹马一起长起来的, 怎么说都能找到个如意郎君吧?不说对她死心塌地,但老老实实当郡马爷总不难吧? 但对于这具身体的原主人来说, 那还真的是难,难得要死。 为什么玲珑要这么说呢? 因为原主活到二十二,遇到过不少“好男人”, 惟独一点,他们的“好”都是刻意展现给她看的。比如说对大长公主恨之入骨却又改名换姓考中状元的前逆臣之子,再比如说在家中受尽排挤想要出人头地于是不择手段的侯府庶子,再再比如说对京城第一美人一见钟情却因为美人被原主欺负而誓要给原主好看便乔装改扮混进公主府诱惑原主的世外高手,再再再比如说明明是青梅竹马一起长大原以为情深义重结果却忌惮大长公主权势要将她除去就利用原主的皇帝表哥…… 反正这么多英俊的小哥哥,每个都想攻略她然后利用她。 而他们每一个都成功了。 当然原主对他们不一定每个都是爱, 可对于对自己一往情深又才华横溢的状元郎,她满心欣赏;对于处境艰难却奋发向上的庶子, 她满心钦佩;对于忠心耿耿又带她见识无数新鲜事的侍卫, 她满心喜悦;对于总是能知道她在想什么的皇帝表哥, 她又满心期待。 她觉得每个人都很好,可每个人都在骗她,每个人都有要利用她的理由。 以上只是几个比较具有代表性的,还有各种各样因为某些目的意图接近她利用她的都没算上。 玲珑对着面前歪歪斜斜被自己蹂|躏的惨不可言的花花草草,轻轻一笑。 想攻略她? 门儿都没有! 要是相信那些人口中的“爱”,她龙女两个字倒过来写,以后每个世界都当大|屌萌妹或者女装大佬!大长公主自己一生风风火火雷厉风行的,得了个女儿却疼的跟眼珠子似的,养的那叫一个天真无邪,作为经历过无数风雨杀出一条血路为今上巩固了皇位的大长公主的女儿,原主的心理素质简直堪称脆弱,比一捅就破的窗户纸还要差一些。 被这个骗了,吐口血,对方卖卖可怜说两句虚话她立刻就能原谅,等被伤害的体无完肤,再遇到下一个,她就又很自然地去相信别人了。玲珑觉得这样非常好,因为原主的灵魂尝起来真是甜,不是那种回味无穷的甜,就是单纯的甜,不需要考虑别的,只需要享受这种甜就可以的甜。 因此龙女大人还在品味这种唇齿留香的甜味儿,所以面前这大长公主最爱的兰花就被她璀璨的不成样子。 旁人要是碰了这花圃,大长公主能砍了他的头,可若是心爱的女儿碰了这花圃,大长公主只会拍拍手说来来来再给本宫女儿搞几盆名贵兰花来让她玩儿! 玲珑现在觉得自己特别天真可爱,在裙子上擦擦手,就起身去往大长公主的院子了。 大长公主看到女儿来了,第一眼就看到她粉白色裙子上的花汁,立刻皱起眉头喝斥玲珑的婢女:“你们怎么伺候的,郡主的衣裳脏了,不知道带郡主去换?” 原主性格软和,被哄的一愣一愣,其实她院子里多得是不好好伺候的人,可她自己不觉得,也从来不跟她母亲说。这会儿看着那两个婢女跪下磕头,她们对玲珑跟对大长公主可真是两副面孔,前者在她们看来就是傻子,后者却是个女罗刹,万万不敢惹的。 换做平时玲珑该给她们求情了,但今天没有。她蹭了蹭大长公主的手,大长公主今年也四十多岁了,她年轻时叱咤风云,为了当今圣上百般奔走劳累,甚至还亲自上过战场,以至于身子受了损,快三十岁的时候才生出玲珑,还是难产,刚出生的小女儿脆弱又柔软,她立刻就爱上了,于是此后十几年,不舍得女儿受一点委屈,也不想她看到这世上任何黑暗,只想为她遮风挡雨,当她快乐一辈子。 慈母心令人动容。 可除了她,这世上,再没人真心爱着玲珑。 每个人都想要大长公主死去,她太专横,太野蛮,太不讲理,哪怕是对如今的圣上也不见丝毫惧色,对男人当权的世界来说,这样的女人简直就是个应该被烧死的异类。不知道有多少人口诛笔伐,说她牝鸡司晨,说她干涉政务,可大长公主毫不在意——当然,背地里说无所谓,可你要是敢当着她的面说,她能一鞭子抽死你。 就连她以为鹣鲽情深的驸马,都被人可怜着。觉得那样一位丰神俊朗的翩翩郎君,怎么就会娶这么个女子呢?更甚者大长公主连个儿子都没能生出来,还说什么只要一个玲珑郡主足矣,这还能算是个女人么? 自然是不算的吧?! 外面人都非常同情驸马爷,因此这一家三口,还就驸马爷的名声最好,就差没被人以为他是被逼良为娼的了。 玲珑觉得谁都能想大长公主死,皇帝也不该。当初依恃大长公主,让大长公主为自己披荆斩棘上战场的时候,这个女人的刚强与坚毅就是那么的被他需要,可等这皇位坐稳了,等他的皇权已经集中了,他就开始忌惮这种刚强与坚毅,甚至怀疑大长公主有不轨之心——白眼狼不过如此。 而大长公主对皇帝之所以那般苛刻,原因无他,只是希望能让他变成一个更好的皇帝,从而自己死后,玲珑才有所依靠。 她怕是到死都想不到,最终捅了她最重一刀的,是她的枕边人,和她寄予众望的侄子。 而她的女儿,因为她的缘故,也不得善终。 原主是自尽而死的。 她虽然天真又软和,性子甚至称得上是泥塑的,没有一点独立自主的心,很容易被骗,可她最终也选择了饮下毒酒陪母亲去死,也不愿留在世间苟且偷生,当皇帝的一个妃子?还是当什么男人的一个妾? 可她也清楚,自己哪怕再重来一次,也没有能力帮助母亲,因为哪怕付出灵魂,她也希望母亲能够好好活下去。 玲珑自己也比较想当女皇的女儿,不想当什么皇帝的皇后或者妃子——等女皇驾崩她可以轻轻松松继任,然后三宫六院何乐而不为?干嘛要去喜欢一只白眼狼表哥呢? 大长公主看着女儿今日眉眼间不似往日平和,反倒尽是古灵精怪,顿时失笑,先让人把那失职的婢女拖下去,然后拉着玲珑入怀,摸了摸她的小脸,感慨道:“我儿真是生得越发好看了,日后皇帝不定多喜欢呢。” 以往她开这种玩笑玲珑就脸红了,可这回她告诉大长公主:“娘,你别总是这么说,表哥也许根本不喜欢我呢?” “怎么会?”大长公主觉得她孩子气,“皇帝可是亲口跟我说的,要娶你当皇后的。” 玲珑就直接跟大长公主说:“娘,我觉得你不要太相信表哥,他那人看着老实,其实滑头得很。我听说他身边有个眉清目秀的小太监,上回我入宫找表哥玩,看到有人悄悄咪咪的烧东西,然后我假装有声音把那人吓走,凑近了看才发现那是月事带,从那走的正是表哥身边的小太监。” 大长公主是什么人?她这辈子玩的心机比女儿吃过的盐巴都多!月事带那是女人的东西,可皇帝说过,不娶玲珑之前决不会有女人,那他身边这月事带是谁的? 又听玲珑说拿小太监眉清目秀……大长公主顿时有了不好的预感。 不会吧? 可是女儿言辞凿凿一脸认真,又不容得她不信。 这事儿玲珑还真没说谎,她当然没看见什么月事带也没看见烧月事带的小太监,都是她胡扯的,可作为皇帝身边唯一的女人,还是夜夜笙歌的女人,既然做小太监打扮,就说明不能曝光。既然不能曝光,又要承宠,必然要避孕。避孕成功能不来姨妈么?来了姨妈能不用月事带么?用了的月事带不得处理么? 虽然怎么处理的玲珑不知道,但她随口一说,大长公主只要怀疑了,必定会派人去查——她以前不查,那是对侄子的信任,可这不代表她愿意被骗,尤其是这事儿还牵扯她的宝贝玲珑! 如果皇帝真的骗了她……大长公主沉着脸,气势十足,旁人见了她这样都不免惧怕,哪怕是她的亲生女儿都不能避免。但今日的玲珑非但不怕,还搂着她的胳膊撒起娇来:“娘不要生气,这有什么好气的,只要有娘在,我难道还嫁不到更好的人?” 330.第三十片龙鳞(二) 第三十片龙鳞(二) 不知怎么, 大长公主觉得女儿说的有道理极了, 可她身为母亲, 总要为女儿的以后考虑。如今她已是上了年纪,不知道什么时候, 这条命就会叫老天爷收回去, 玲珑是她唯一的孩子, 她是一定要保她荣耀一生快乐一生的。 于是大长公主摸了摸女儿柔嫩的脸蛋, 告诉她:“你喜欢谁, 娘就让谁娶你,只要我儿喜欢。” 大长公主这辈子都没能任性过, 她为了皇帝为了这个天下不知道付出了多少, 但是对于这仅有的女儿, 她是百依百顺事事纵容, 玲珑喜欢皇帝,大长公主便要皇帝娶她,而就目前的情形来看,皇帝也没有拒绝的意思,他每次见到玲珑都很亲昵, 难道不是对玲珑也有爱意么? 可那个小太监, 大长公主也上了心。 按照大长公主这性格,玲珑没必要跟她拐弯抹角,直接说就是了, 可原主的性子跟玲珑简直是天壤之别, 能委婉地说出小太监的事儿是玲珑心中疑窦, 可要是再把驸马爷的事儿直接说出来,怕不是大长公主相信她的同时,还会以为她是被鬼迷了。因此玲珑决定先等大长公主弄明白那小太监的事儿之后,“受到刺激”从此性情大变,这就很自然了吧? 哎呀,这样说的话,她还是应该表现的很喜欢皇帝的,毕竟喜欢才能被伤害,被伤害了才能无法无天胡作非为。 全天下最有权势也最厉害还最爱她的女人就站在她身后,玲珑当然怎么舒服怎么来,谁都别想她受委屈,谁都别想攻略她! 正巧驸马爷也进来了,看到母女俩抱在一起,面上带着笑,调侃道:“公主这是在做什么,可别把女儿给带坏了。” 这话不是驸马爷头一回说,大长公主都习惯了,玲珑觉得原主也受到了父亲的话的影响,母亲是什么样子,她就按照相反的方向去成长,其实大长公主敢爱敢恨当机立断,特别合玲珑的胃口。 于是自打女儿会说话来,驸马爷头一回听到那细声细气的嗓子反驳自己:“父亲这说的什么话,娘又美丽又勇敢,冰雪聪明又厉害,怎么会把女儿带坏,女儿倒是应该多跟娘学学。” 驸马爷眉头拧的更紧:“姑娘家学那么厉害做什么?你娘当初那样是情势所迫,如今你有爹娘照料,自然无需那般辛苦。” 玲珑心里冷笑,面上却不显风雨:“父亲的意思是,当初娘以一介女儿身上战场保家卫国,又为了皇帝表哥出生入死,不是出于对朝廷社稷的担忧,不是基于百姓的疾苦,而是情势所迫?那天底下那么多女子,为何只有我娘能做到?她身为公主,担当得起这个身份。” 话说得慢条斯理,非常讲道理,连驸马爷都微微怔住。他一直觉得妻子太过强势霸道,在她身上找不到柔情似水四个字,因此夫妻多年,最初的爱火燃烧的一干二净后,他便情不自禁地喜欢上了旁人。只是身为驸马,这事儿是不能为人所知的,唯一与心上人在一起的可能,那就是大长公主倒下。 他本就是为人同情娶了个这样女人的驸马爷,不是么? 玲珑吞噬掉了灵魂,自然也得到了对方全部的记忆,驸马爷在大长公主死后重回官场平步青云,又娶了年轻自己一轮的娇妻,不到一年就有了喜讯,来年便得了个宝贝儿子,至于他的发妻,他的女儿——那是谁啊,不认识。 也许午夜梦回偶尔会惆怅怀念,甚至每年清明中元会去给妻女上个坟烧点纸,可那之后呢?伤心不过泪两滴,毫无意义。 大长公主眼眶发热,她自然知道外头的人都是怎么评价自己的,他们不敢光明正大的说,背地里没少嚼舌根,就连她生的女儿都是那袅袅娜娜的模样,甚至与自己颇为疏远。大长公主又是个不会说软话的性子,虽然爱极了女儿,可母女之间到底生疏了不少,不敌驸马爷跟女儿亲。 可那又如何? 面对荣华富贵,她的女儿选择饮鸩自杀,也不肯给大长公主丢人。 玲珑看着驸马爷那痴痴出神的样子,很讨厌这样的人,喜欢你的时候,觉得你雷厉风行干脆利落,不喜欢你了,便觉得你不够柔情毫无女人味,喜恶都在一瞬间。 他要是真能为了那女子跟大长公主和离,玲珑倒也高看他一眼,偏偏他选择跟皇帝合作扳倒大长公主,从而换取自己的新生——那可是他的发妻,救过他性命,为他怀过骨肉,同床共枕数十年的发妻。 “父亲这是怎么了,总是让我不要学娘,害我以为娘坏得很,都不喜欢跟她亲近。”玲珑像只小羊羔扑在大长公主怀中,“娘又漂亮又厉害,这世上她最爱的人就是我,对不对?” 大长公主轻笑,点了下头,锐利的凤眼满是爱怜地凝视着小小的女儿。随后,她看了驸马一眼,这一眼很淡然,却让驸马心中一凛。 当年亲王叛乱,他一介书生险些葬身马蹄之下,正是大长公主救了他,此后两人便结为夫妻,这么多年驸马都忘了这个已经安心待在公主府的女人曾经是如何的杀伐决断令人畏惧。他心中不平,觉得自己满腔才华抱负却因为尚了公主不得施展,可玲珑却想,当初大长公主也没逼你呀,更没扒了你的裤子强迫你睡觉,怎么你心里头还自己演起来了? 戏再多也没影帝可以拿,何必呢。 玲珑撒完娇就走了,把场子留给大长公主跟驸马爷,她半点不担心大长公主会跟一些女人一样无条件原谅,只要让她查到驸马爷在外面有女人,哪怕只是精神出轨,她也绝对会及时止损。 驸马爷可能没弄明白一点,虽然很多人在背地里议论大长公主,可谁都不能否认,她是一个强大的女人,驸马爷的荣光来自于谁,他心里怎么没有一点数? 世人同情他,是因为他是驸马爷,如果他不是,那他又是谁?这么多年,谁知道他叫什么名字,谁见了他不是称呼一声驸马爷? 玲珑激动地搓手手,已经迫不及待给大长公主洗脑天下美人千千万不行咱就天天换的观念了,这种时代,大权在握你不纵情享受,难道还要等死了得个贞节牌坊?那有什么用呀!既然人人都觉得她身为女人离经叛道为人不喜,那就做得更过分一点呀!最好让更多的人都明白,人活了这么一遭,无需委曲求全,无需忍气吞声,更无需做谁的附属品,及时行乐。 她回到自己院子没多久,大长公主那边就来了人,把玲珑院子里所有的下人都换掉了。本来窝在郡主院子里享福的下人都吓坏了,尤其是几个贴身伺候的,跪在玲珑面前提泪横流求郡主开恩。 玲珑身边的人其实都是大长公主精挑细选的,可架不住这个女儿被驸马爷各种洗脑,变得懦弱软和又好欺负,可能是因为出身民间的缘故,驸马爷经常教育女儿不要瞧不起下人,人人都是爹生娘养,要学会换位思考体谅他人——去他的冬瓜皮! 她为什么要去体谅下人?! 既然驸马爷自己明白人人都是爹生娘养要学会换位思考体谅他人,那他凭什么还要教导他的女儿去做一个典型的封建社会女子,在家从父出嫁从夫熟读女戒不能有丝毫出格?看着对下人的思想倒是挺前卫,到了女儿这就成老学究了了。 他对大长公主不敢如此要求,便这样教育大长公主的女儿,是不是骨子里也会生出刺激和快|感?觉得你心爱的女儿,还不是最亲我最听我的话? 玲珑想想都觉得脑瓜子疼,她挥挥手,示意新来的下人:“太吵了,想个法子堵住他们的嘴。” 大长公主做事素来如此,女儿身边的人不行,就要彻查再一一处置,她不是心软之人,便绑了那几个做得过火的,让公主府的下人都跪在边上看着。大长公主并不草菅人命,对待这样偷奸耍滑甚至因为郡主性格好便拿捏的下人,每个人都赏了五十个板子施以黥刑发卖出府。 驸马爷也在观刑,看得出来他对妻子这样的做法非常不赞同,可他并没有阻止,而是在事后特地来找玲珑,怕女儿看了,会跟妻子学,从而长歪了。 玲珑听他说一堆大道理,基本上左耳听右耳冒,顺便单手托腮胳膊肘支在桌子上。 这姿势又让驸马爷不高兴了:“玲珑,你身为大家闺秀,如何能这般不讲姿态?” 玲珑打断他的话:“父亲,既然人人生而平等,我怎么就不能这般?我看许多人都这样,而且这个姿势很舒服。” 她没好意思说你自己就出身平凡,还不许她单手托腮,驸马爷自己不也要放屁吐痰拉粑粑,她可不用。 她优雅多了。 驸马爷神色不愉:“这是你对父亲说话的态度?” 那真是个美丽的东方姑娘。 有着小雏菊一般清新纯洁的美丽,头发黑的如乌墨,唇瓣嫣红柔软,还有一双星子般的眼睛,干净又明亮。当她用那双眼睛凝视他的时候,约瑟夫感觉如同看见了林间一只无辜懵懂的小鹿,睁着湿漉漉的眸子,无声地彰显自己的美丽与纯白。 但是美丽,会消退。 纯白,会被染黑。 惟独画笔能够记录她惊人的美,能让这天使的羽翼在划过夜空时留下飞翔的痕迹。 她刚出车站,周围都是金发碧眼的英格兰人,这使得她的黑头发黑眼睛还有娇小的个子显得那么格格不入。粉蓝色的小箱子拎在她手中,显得那双小手愈发脆弱纤细。如果稍微用力一点——他是说稍微,也许就能轻而易举地折断。 不过作为一名优雅的绅士,约瑟夫还拥有着属于贵族的骄傲。他自然不会对一位如此美丽的东方淑女做如此不礼貌不温柔的事,他只是站起身,推开面前喝了一半的红茶,走到那可怜可爱的迷途小鹿面前,温和询问:“你还好吗,女士?” 东方人保守而内敛,约瑟夫保持了很好的距离,没有去亲吻她白嫩的手背,也没有孟浪的让她受惊。 近看的话,小鹿的眼睛黑白分明,让他更想永久保存下来了。 少女看着眼前优雅英俊的绅士,他有一头颜色浅淡的卷发,衬的面容十分精致,她也是大户人家出身的贵女,为躲战乱不远千里来到英格兰,家里人送她搭了轮船出国,辗转反侧来到英格兰,是为投奔一位远亲,不过她是第一次搭火车,弄丢了地址,也不知要如何与远亲联系,站在出站口不知所措。 她的洋文说得还不错,可以与人交流,这位先生看起来又如此让人有好感,便将自己的窘状告知。 约瑟夫便低头一笑,“如果你不嫌弃,我愿意帮助你。” 少女没有拒绝——她本来也没有更好的选择。 约瑟夫一个人孤独地住在一栋郊外的房子里,他的家和他一样很体面,少女告诉他自己叫做琉璃,是一种美丽而易碎的珍贵物品,约瑟夫想,人如其名,她看起来的确美丽,且易碎。 琉璃自然找不到她的远亲,她只能在约瑟夫的宅邸住下来,她心灵手巧,越是与他接触,约瑟夫越想挽留这种终将消逝的美好。 这样鲜活、动人的生命,假设有一天,她将和他的双胞胎兄弟一般闭上眼睛停止呼吸不再言语——那将是一场什么样的人间惨剧啊!约瑟夫认为他不能任由这样的事情发生,琉璃的美让他更加迫切地想要留住她,不仅仅是孤独的空白的无谓的影像,他更想,更想储藏她的灵魂。 琉璃在国内也见过相机,甚至于她被送走前,家里还特地拍了一张全家福,因此对于约瑟夫的相机,她是很有兴趣的,当他提出请求她作为他的模特儿的时候,琉璃只有一些面对镜头的害羞,却并不曾拒绝。 约瑟夫擅长绘画,他先是在画布上描绘琉璃的神态动作,这个他第一眼看见就迫切想要留住的天使,他不能容许她终将消失于这个世界,他要像留住他的双胞胎兄弟一样,永远留下她的倩影。当她告别人世的那一刻,他希望她能永远活在他的照片之中。 可惜约瑟夫浪费了无数胶卷,也无法真实记录她的动人。照片上呈现的少女永远都是个死物,不能说话,不能动,随着时间的流逝,照片会泛黄,胶卷会曝光,而琉璃在日复一日的生活中,逐渐改变。 她在融入英格兰。 可同时她也失去了那种令约瑟夫心动的东方的婉约的美。 她脱下旗袍,穿上洋装。 她放下发髻,卷出波浪。 她不再沉溺于古筝围棋,开始好奇天文物理。 不行啊。 这样怎么可以呢? 他还没有留住她全部的生命,没有记录她的灵魂,她怎么就能将她自己改变? 在又一次的拍摄失败后,约瑟夫不再说话。 琉璃靠近他,看到他拍下的照片,却说他拍的很好。 很好? 根本就是死的,不会动的,是虚假的死板的令人作呕的,哪里称得上好? 面前少女的面容突然开始扭曲,约瑟夫再也想不到那只林间清晨奔跑的,有一双湿漉漉纯洁眼眸的小鹿,他觉得面前似乎出现了一只魔鬼,能够磨灭他的意识毁灭他的梦想,带走他全部美好的魔鬼! 当他清醒过来,琉璃已经永远闭上了眼睛。 而他的相机中,终于永远留下了她的灵魂。他洗出来的照片能看到她的畏惧、恐慌、不安还有疑惑,当然,也许还有爱。 约瑟夫想,他终于找到了挽留灵魂的最美好的方法。他逐渐开始振作起来,他将宅邸改成了拍照的工作室,越来越多的人慕名而来——他们都永远留在了他的照片之中。 他从优雅英俊的年轻绅士到垂垂老矣,约瑟夫终于发现了一件令他无法解决的事,他无法记录自己,他无法保留自己的灵魂。 一封神秘的邀请函寄到了他手中。 来自一个悠久的庄园主,听说在这个庄园,每个完成游戏,获得游戏胜利的人都能得偿所愿。 约瑟夫依依不舍地离开了他的工作室,他最后亲吻了那个东方少女的照片,那是他最爱的灵魂。 恐慌的人们举着火把冲入约瑟夫的工作室时,只剩下墙壁上活灵活现的肖像照,那上面有许许多多鲜活的生命,也许还有他们徘徊不去的灵魂。 庄园的铁门上映照出一张熟悉又陌生的脸。 啊。 他想。 原来他已经这么老了。 第二十片龙鳞(十一) 最近朝堂出了两件大事。 一是素来遗世独立的薛夙薛太傅被弹劾了,参他的人不多不少,三个,分别是定国公齐钰,大理寺卿齐嘉言,振威将军齐懿行。 二还是跟薛太傅有关,某日薛太傅傍晚归府被人当头套了麻袋狠狠揍了一顿,接下来告假五日。 这向来中立不站队的薛太傅是惹了定国公一家子啊!看样子惹的还不轻。 玲珑站在薛府门口,身边跟着老老实实低着头手捧歉礼的齐家父子三人。她单手叉着小腰,在进去之前再次警告他们:“待会儿见了薛太傅,你们都要乖乖的道歉听到了没有?” “听到了。”三个人闷声回答。 玲珑这才满意,率先在管家的带领下走了进去。齐家父子心都要碎了,软绵绵甜滋滋的小姑娘平时见到他们都什么态度啊,那是欢天喜地的扑上来一口一个爹爹一口一个哥哥叫得不知多欢快,现在可好,就因为一个长得好看些的薛夙,全然把爹爹哥哥抛到脑后了! 可任心里如何腹诽不满不服不甘心,面上都得老老实实态度都得诚诚恳恳,毕竟参了人家薛夙的是他们,把薛夙套麻袋揍了一顿的也是他们。想到这里齐钰不由得埋怨地看向齐懿行,都是这傻小子在穗穗面前说漏了嘴,连带着他也挨罚! 还得低声下气来给薛夙那想啃嫩草的厚颜无耻的老牛赔礼道歉! 齐懿行很难受,因为他也不知道怎么就被妹妹把话给套了出去的,他想解释自己不是故意的,奈何父亲跟兄长都不信。 一行人进了薛府,见到了薛夙,玲珑更心疼,也更想对齐家父子三人生气了!知不知道她最喜欢薛夙什么?脸!这么好看的脸怎么能下手?!要揍的话不知道找些肉多的地方揍吗? 她眼里的心疼就差没直接写出来,看得齐家父子越发心如刀绞。在玲珑的视线下,齐钰率先开口:“薛……太傅,今日我特带着两个不成器的儿子来给你请罪。” 薛夙躺在床上,其实虽然打的比较重,但没有伤筋动骨,都是些皮外伤,将养一下也就好了,可问题在于他根本不知道自己为何挨打!更不知道定国公为何就看自己如此不顺眼!两人虽说不能算是朋友,却也惺惺相惜,怎么就闹到套麻袋揍自己的地步了呢? 齐嘉言跟齐懿行也乖乖道歉,他们身为薛夙的学生,自然不能做殴打老师这般伤天害理的事,因此兄弟俩主要负责套麻袋,下手最重的还是他们爹。 “他们太坏了,薛太傅可以不原谅他们。”玲珑把带来赔罪的礼物都让人放到桌子上,很是认真地问薛夙,“薛太傅觉得我来补偿你可不可以?” “不可以!”齐家父子异口同声。 玲珑瞪了他们一眼:“不许你们说话。” 薛夙活了这么多年,头一回看到敢正面刚皇帝的定国公这么怂的一面,还有那铁面无私公正廉洁的大理寺卿,威风凛凛少年英雄的振威将军,在一个娇小的姑娘面前,垂头丧气宛如霜打了的茄子,又怂又丧。 但他随后反应过来玲珑说了什么,顿时用一种不可思议的目光看着这个少女,眼神俨然是问:你脑子没问题吧?“小郡主,你可知道我今年多大了?” “年龄不是问题。”玲珑摆摆手,“你愿意做我的郡马爷么?皇帝叔叔说会赏赐给我一座郡主府,你要是肯嫁我,我们以后就可以住在一起。” 齐钰觉得自己马上就要心肌梗塞了,他特别想插嘴,可是他跟两个儿子一样,什么话都不敢说,生怕再惹了女儿生气,那可真就无法挽回了。 薛夙:“……” “算了,我也不是要征询你的意见,只是通知你。”玲珑瞥向身边那三位浑身低气压的煞星。“我爹爹跟哥哥们胡乱弹劾你,我已经同皇帝叔叔说了,这是个误会,他们就是嫉妒,你不用管他们。” 薛夙:“……” “礼物我先放在这儿啦,你赶紧把伤养好,特别是脸,一定要好好保养,千万不能变丑也不能跟皇帝叔叔那样变胖。” 她再三叮咛脸跟身材,薛夙就是个傻子也知道这小姑娘喜欢自己什么了,一把年纪了居然还有人看上他的美色……一时间薛太傅居然不知道是该感到羞耻还是骄傲。他一言难尽地看向玲珑:“你如何确定我一定会嫁你?” 玲珑理所当然道:“因为我会仗势欺人。” 薛夙:“……” 很好,说的非常有道理,他非常服气。 果然,第二日皇帝赐婚的圣旨就下来了,薛太傅顶着一张刚刚恢复了几分的俊脸接了旨,嘴角微抽。他一点都不怀疑,等他真的“嫁”给了小郡主,齐钰父子三人会如何恨他入骨。 出乎意料的是圣旨下来后,齐钰父子再见到薛夙,虽然仍旧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可至少没再弹劾他,也没再套麻袋揍他,薛夙对此很满意,不能要求更多。 不是不想揍他,实在是被玲珑威胁要是敢再伤到薛夙一根汗毛,她立刻就把婚期提前以后再也不理他们。这个威胁太有用了,齐家上上下下都老实起来。 而当朝太傅薛夙将“嫁”给长乐郡主做郡马爷的消息一传出去,顿时掀起渲染大波。薛夙那是什么人?大儒!桃李满门!德高望重!多年来醉心学术无妻无子,端的是高风亮节惹人敬重!怎么能嫁给一个女子?!这简直滑稽至极! 更别提这辈分都乱了!长乐郡主的两个兄长是薛太傅的学生,如今薛太傅却成了学生的妹夫?!这叫个什么事儿?两人之间年岁还差了那么多!皇帝到底是怎么想的?! 皇帝还能是怎么想的,他对上玲珑那小魔星就没赢过,小姑娘看着乖巧无比,实则比谁都精明,从来不做亏本买卖。但这事儿皇帝会说出去吗?叫人知道他被个小丫头拿捏了,他就不要面子吗? 随着婚期临近,定国公府一片愁云惨雾,包括老国公跟老太君在内,人人哭丧着一张脸,整个府邸上空都笼罩着一股浓烈的丧气,一点喜悦的感觉都没有。郡主府已经赐下,玲珑按照自己的喜好找人重新布置了,她是唯一一个高兴的人。 既然是男嫁女娶,这仪式上自然也有些许改变,比如玲珑只要在郡主府等新郎官过门就好——简直荒谬,冒天下之大不韪!不知多少人在背后口诛笔伐说她有辱斯文,把薛夙想象成了一个深受侵害无能为力的可怜文人,可玲珑觉得那家伙随波逐流,说不准心里美滋滋的呢。 谁能跟他薛夙一样,一把年纪了还有小姑娘喜欢?还是个出身高贵又美貌出众的小姑娘? 为这没少有门生到薛府求见薛夙,为的就是打消太傅“嫁”给长乐郡主的主意,希望太傅能有些文人风骨站起来奋起反抗,作为他的闷声,他们都会在背后支持他! 薛夙却摆弄着他新得的一套上好茶具,很没所谓道:“小郡主生得美,性子又可爱。” 所以他又为何要拒绝? 那可是圣旨,他看起来真的清高孤傲到连自己脑袋都不在乎吗?不不不,薛夙还惜命的,活着才能钻研琴棋书画诗酒茶,才能琢磨好吃的。虽然跟玲珑见面不多,两人爱好却很相近。尤其是赐婚的旨意下来后,彼此间为了联络感情常常有书信来往,一个娇俏机灵又有些任性的小姑娘形象跃然纸上,去薛夙书房看看就知道,他都给玲珑画了好几幅美人像了。 门生们都惊呆了,薛夙慢悠悠地斟茶品了一口:“教了这么多年门生,我也乏了,等嫁给小郡主,我便不是太傅,只是个挂闲职的郡马爷,诸位替我打算,我很感动,但十分抱歉,还是要拒绝诸位的好意。” 十动然拒的薛夙文质彬彬,完全不是门生们幻想中的愤怒、羞愧、耻辱,他好像还……挺乐在其中的??? 小郡主嫁老太傅,彻底成为本年度最大的爆炸性的新闻。可惜两个当事人无比坦荡,一个赛一个的淡定自如,就连定国公也从一开始的反对到大力支持——开玩笑,他们家小郡主选的郡马爷,就是再讨人厌再欠揍,那也得他们齐家人去套麻袋,外人凭什么指点碎嘴? 于是,薛太傅就变成了薛郡马。 成婚当日,薛太傅一身大红喜服,带着自己的家当,浩浩荡荡骑马到了郡主府,门一关,这里头发生什么事,外头的人就只能靠猜了。 反正玲珑很满意。 她趴在薛夙胸膛上摸着他英俊的脸,看不出这个人穿衣显瘦脱衣有肉,皇帝确实得学学人家薛夙,身上一点赘肉没有,相当完美。 她现在看薛夙,就好像是小朋友看到了超级无敌美味的草莓蛋糕。 331.第三十片龙鳞(三) 第三十片龙鳞(三) “不然呢?”玲珑反问。 她不是原主, 对驸马爷没什么感情, 所以就很不客气地说实话了。“我觉得像娘那样没什么不好,至少我从没看到过有下人会偷吃娘的膳食,偷戴娘的首饰。父亲, 怎么我被下人苛待了, 你第一时间不是像娘那样为我出气, 反而是指责我太过冷血不够善良?难道在父亲心里,我还比不上几个下人?” 说完又是一笑, 意味深长, “知道的,娘只是打了几十个板子把人发卖了,不知道的还以为怎么着了呢。父亲应该知晓,虽然朝廷严令禁止私刑,可下人这种东西, 买来了就是主人家的,其他人家直接打死了的也有, 从不见官府追究, 娘可没要他们的命,叫我说,认不清楚自己的身份, 才是真的可笑。” 驸马爷不敢置信地望着冷言冷语似是意有所指的女儿,几乎不敢相信她变成了这个样子, 简直就是另外一个大长公主。不!比大长公主还要任性还要骄纵!这都是大长公主宠出来的! “玲珑!”他摆出严父的姿态, “谁教给你的这些观念, 我不是说了,不要跟你娘学!” “听父亲的意思好像很瞧不起母亲,那你为何不提出与母亲和离?”玲珑漫不经心地问。“母亲为人爽朗,从不强人所难,此后一别两宽互相嫁娶再不相干,岂不美哉?” 驸马爷愣住了:“我没有瞧不起——” “在女儿看来,这已经是瞧不起了。”玲珑呵呵地笑,“精神层次的瞧不起难道就不是瞧不起?过去我都听父亲的,觉得母亲霸道专横不讲理,旁人都不喜欢她,那必定是她的错。” “可现在我觉得,她能是这样的性格可真是太好了,旁人不喜欢,那是旁人固步自封没有眼光,至于父亲你……” 玲珑上下打量了驸马爷一番,摇摇头:“也不过尔尔。” 她竟是表达出了瞧不起驸马爷这个父亲的意思,沽名钓誉、自恃清高这八个大字,就差直接说出口了。 “你、你怎能这样与我说话?!” 玲珑不惊不躁:“难道女儿说错了?父亲难道不知道,你之所以才名远播,难道真的是因为你胸怀大才无人能及?不过是因为你有一个优秀的妻子。可你既然觉得是你的妻子耽误了你的抱负,为何不与她和离?我娘可不是那种会死缠烂打的人。你说要走,她绝不会留。” 她又小小叹了口气,“希望父亲能明白,我以身为大长公主的女儿为荣,为不是以之为耻,真要说让我觉得羞耻觉得丢脸的,是有您这样一位伪君子父亲。” 一字字一句句真是半点颜面都不给驸马爷留,刺的他面红耳赤再也待不下去,拂袖而走。 看着他的背影,玲珑仍旧单手托腮,心想驸马爷这个年纪了,虽然还能看出年轻时的俊美出众风度翩翩,可到底不及美少年鲜活水灵,大长公主可真是长情。若驸马爷是一位忠贞不渝的夫君,那么为他守着也不奇怪,可这人,明明也不是多么好,怎么大长公主就能忍得这么多年呢? 喜欢他什么呀! 肤浅的龙女大人除了看灵魂之外就只看脸,如果灵魂足够甜美,即便长得丑她也喜欢,可如果灵魂都不怎么样了,还没有一个漂亮的皮囊,那对龙女而言真是废物的不能再废物了。 ——不巧,驸马爷就是后者。 她伸了个懒腰,新上任的贴身婢女梅香就走了进来,“禀告郡主,大长公主派人送了新的兰花来,问郡主要放到哪里?” 玲珑想了几秒钟,才想明白可能是自己蹂|躏兰花的事儿叫大长公主知道了。看吧,她就说嘛,大长公主永远不会对她生气,她弄坏了她心爱的兰花,她也只会再让人送来更名贵更美丽的给玲珑,让她尽情地玩。 “我自己出去看看吧。” 梅香连忙跟上,玲珑身边这回有了四个贴身婢女,都带香字,前缀梅兰竹菊各一个,各有所长,梅香是四香之首,虽然是刚来玲珑身边,但规矩好得很。 外头搬来了好多盆兰花,玲珑有点苦恼,其实她并不是真的爱玩花,只是当时在思考人生手上空空如也没事情做,所以就不小心把大长公主的花圃给毁了。 她指挥着下人放哪里,期间有一个身形格外修长好看的青年冲她笑。玲珑大概花了五秒钟时间才想起这人是谁——那个为了给心上人出气所以乔装改扮混进公主府的世外高手。听说□□后的小脸蛋很英俊,但此时呈现在玲珑面前的只是一张普通的面容,就是笑起来很阳光很灿烂,让人忍不住生出好感。 玲珑觉得这年头,怎么是个人,甭管男女,只要陷入爱河脑子就不好使呢? 比如说看不出驸马爷有问题的大长公主,再比如说眼前这个二傻子。 他有点脑子,进公主府这么久了,小郡主什么性格,他也接触了几次,就算没有全明白也该有点数了吧?小郡主那性格,说不好听点就是个任人欺负的小傻子,要不是有个厉害的亲娘,早被人吃的骨头渣子都不剩了。就这,此人还觉得她是装的呢,什么世外高手,跟个屁一样。 对这个微笑,玲珑冷冷地看过去,对梅香说:“那是什么人,光天化日的,竟也敢在我面前眉来眼去,当我是外头那些不检点的女子不成!” 梅香一看,还真是,男子面上的笑都没消,她立刻弯腰:“郡主恕罪,此事请交给奴婢处理。” “去吧,别让他再出现在我面前,看了碍眼。” “是。” 于是卫霆还没弄懂怎么回事,就被一个看起来很厉害不苟言笑的婢女给派人绑了起来,二话没说就打了板子,还说什么公主府不需要这样心思浮躁的下人,卫霆气死了,真以为他真想来这公主府当下人?!求他来都不来的好吗?! 但他不能暴露身份,于是这二十个板子真的挨了,疼的他龇牙咧嘴,幸好当初进府没有签卖身契,不然他怕是要被发卖了。 气得要死的卫霆趁着深夜潜伏进了玲珑的卧房,心想我被打了,你也别想好过! 他偷笑,手里捏了一条无毒的菜花蛇,但小郡主养在深闺,肯定不知道什么蛇有毒什么蛇没有,他就是要来吓唬她的! 趁着玲珑在睡觉,他掀开床幔,正要将蛇放入她被窝,却见床上的少女嘤咛一声翻了个身,可能她的睡相不是很好,翻滚的时候寝衣微微有些凌乱,露出里头雪白如瓷的肌肤,看着跟刚出锅的水豆腐似的,又嫩又滑。 鼻息间萦绕的是少女身上的甜香,卫霆突然紧张起来,手里捏的蛇怎么也放不下去了,他怎么就没意识到……这个坏女孩居然长得这么美丽? 而且她睡觉的样子很乖,看起来一点都不坏,不像是那种会因为一言不合就把人推进湖里的骄纵贵女。 卫霆有点犹豫,一个犹豫,手里的蛇自己窜了出去,直接窜到了玲珑的脸上,直接把她吓醒了! 房内只有一颗罩着纱的夜明珠,光线很淡,是婢女怕吵到郡主睡觉,可眼下,卫霆把那双水汪汪的眼睛看得一清二楚,自然也包括那双眼睛里的害怕与惊慌。 太、太可爱了! 他听到自己的心在怦怦乱跳,下意识捂住玲珑的嘴,他的手很大,她的脸蛋儿又很小,捂上去几乎就盖住了大半张脸,长长的睫毛因为眨动还能触到卫霆的手掌,他忍下紧张,压低声音:“你不要叫,我帮你捉蛇。” 大大的眼睛里含着晶莹的泪,不停地打转,却很要强的点了点头。 卫霆趁势将蛇又捉了回来,在少女惊慌的目光中缠到了自己手上,开始睁眼说瞎话:“那个……不好意思啊,其实我只是路过,好久没吃饭了,就想捉条蛇补一补,结果这蛇太滑溜了没抓住,一路追它才跑进来的……吓到你了吧,对不起啊!” 老子信了你的邪! 獠牙都拔了你跟我说是没捉住让它跑了,但玲珑还是点头相信了,卫霆看着她纯真无邪的模样,一阵心虚,就挠了挠头说:“那、那我走了哈。” 脚步迈得贼慢,因为他居然很不想走,还想跟她再多说几句话。 可要是再留下来,怕不是要被当成采花贼,而且如果惊动了公主府的人也不好,之前挨板子的时候卫霆就看出来了,那几个观刑的婢女个个都是练家子,他可不想把动静闹大到时候给师父丢人。 可他刚走到窗边,身边那只小羊羔般的少女就怯生生地开口了:“等、等一下。” 卫霆惊喜回头,就看到她眨着水灵灵的眼:“你饿了吗……我这里有好多好吃的。” 说着她抿着小嘴儿露出一个笑,甜的要死,卫霆稀里糊涂地就转了回来,看到她打开床下的抽屉,从里面拿出来好多吃的堆在桌上,喜滋滋地跟他说:“这些你都拿走吧?” 太、太可爱了吧! 332.第三十片龙鳞(四) 第三十片龙鳞(四) 玲珑点到即止, 大长公主不去说,不代表她什么都没有察觉, 女人在这方面的洞察力绝对称得上惊人, 她是愿意给予驸马爷信任, 觉得两人多年夫妻,怎么也会携手到老, 万万不曾想过最终会走到那般田地。 玲珑没能在记忆里见到大长公主是如何死去的,但用脑子想想,她本身会武, 身边又有身手高超的护卫, 什么人能够将她一击毙命?那必然是她极其信任的人——而驸马爷也的确需要做出选择, 从而让皇帝相信自己的投诚。 大长公主摸了摸玲珑的头说:“不要这样说你父亲。” “娘,我可没骗你, 这样的话,我只同你说。”玲珑满心依赖地看着大长公主, 让她都到了嘴边的教导的话无论如何也说不出了。“我觉得父亲这段时间有些奇怪, 经常有事没事出神, 上回他跟我说话, 走的时候还不小心掉了这个。” 说着,她慢慢伸出手, 从自己怀里掏出一个月白色的荷包。荷包上绣着文人雅士最喜欢的梅花,看得出来那个绣荷包的人女红一定很好, 因为梅花的意境和傲骨都跃然其上, 布料对大长公主而言自然称不上名贵, 可摸起来却也十分顺滑,下面的绺子看得出来亦是精心制作,不用说话,女子的爱慕都表现的淋漓尽致。 可大长公主不是寻常女子,她对琴棋书画略通一二,却并无太大的兴趣,至于女红?根本是连针线都没怎么拿过,更不可能跟寻常人家的妇人一样为自己的夫君亲手缝制衣袍鞋袜。而这个荷包……能送出荷包的人,能收下荷包的人,必然都知道这是怎样暧昧的东西。 女儿说是从驸马身上掉下来的。 玲珑装作看不出大长公主沉下来的脸色,继续天真无邪:“这个荷包我捡起来的时候还很香呢,里面不知道是塞了什么香料,可我后来问父亲是否丢了荷包,他却矢口否认,可这明明是从他身上掉下来的呀!” 就差没直说驸马爷在外头有人了,但她毕竟是个小姑娘,还没嫁人呢,什么都不懂,更何况大长公主的颜面也不能不顾,玲珑便只能做出一副我觉得很奇怪可是我想不明白的样子。大长公主也不想在女儿面前发怒,她努力压制着心头怒气,哄着玲珑:“这事儿交给娘来处理吧,你累不累?皇帝给你气受了,你可不能自怨自艾,娘觉得,天底下没有本宫的女儿配不上的人,若有,也是他们配不上你。” 玲珑点头,跟大长公主愉快地达成了共识:“好巧哦娘,我也是这么认为的。” 母女俩相视一笑,这荷包的事儿玲珑就当做不知道了,她又跟大长公主说了会话,娘俩一起用了午膳,便回房休息去了。结果玲珑一走,大长公主就冷了脸,叫了自己的心腹来,将荷包交给对方,让他们去查,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上头的布料跟金线摸起来都很不错,想必是出自有名的铺子,查一查这些铺子里的收支明细,抽丝剥茧,自然能知道是谁买了东西。 大长公主心情格外平静,除了感觉到被背叛的耻辱以及怒火之外,她居然没有痛彻心扉的难过,也许多年平淡的夫妻生活早已冲淡了她对驸马的爱意,也许,这么多年来,驸马的改变让他们夫妻俩逐渐离心。 当年驸马爷是能说出天下女子若类卿这样赞美的人,那个时候他觉得她坚强果断又勇敢,而如今,那份美好的品质已经让驸马感到了厌倦。他看惯了大好河山,就开始渴望细水长流。 最终手下呈上来的结果让大长公主顿觉可笑,她还以为驸马有多么好的眼光,原来是看上了个穷酸秀才的女儿!他怕是贴补了人家不少,否则就以那家人的家境,如何买得起这荷包昂贵的布料及金线?人家姑娘真心实意地为他绣了个荷包以表情思,他不敢佩戴便罢了,被女儿捡了,居然连承认都不敢。 驸马怕是万万没想到,从来对他言听计从的女儿,这回直接把这事儿捅到大长公主面前了。 大长公主把自己关在屋里许久,直到天都黑了,婢女禀报说驸马爷回府了,她才嘲讽一笑。 说是出去会友,饮酒作诗,可谁知道他会的这个友,是至交好友,还是红粉知己? “把郡主和驸马爷都请到正堂去,本宫有话要说。” “是。” 玲珑睡了一下午美美的觉,刚醒过来没多久,她一听大长公主叫她,还叫了驸马爷,立刻就知道大长公主要做什么了。如果是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那大长公主大可不必叫上玲珑,直接私下跟驸马爷解决就是,可她既然叫了,就说明她决不会委曲求全。 她有她自己的骄傲,哪怕驸马爷并未和那女子发生实质上的关系,可精神上的移情别恋,难道就不是背叛?她堂堂长公主,曾经上阵杀敌视死如归,怎么能受这样的委屈?天底下没有人能让她这般作践自己低看自己! 驸马爷一进正堂,一个月白的东西迎面而来,他是个书生,不通武艺,大长公主又用了十成十的力道,登时砸在他的脑门上。待到驸马爷定睛一看,顿时脸色惨白:“公主……” “不必解释。”大长公主冷冷地看着他,“本宫既然敢跟你摊开了说,就代表本宫什么都知道,也下定了决心。” “当年本宫舍身救你,你说爱慕本宫,本宫亦对你有情意。你我二人结为夫妻数十载,也当好聚好散。本宫已派人送信给皇上,许你我和离,你的东西本宫已让人给你收拾好,你可以走了。” 她骄傲到一句狡辩都不听,也不给驸马爷否认的机会。甚至连和离也要自己先出口,无比决绝。有那么一瞬间,驸马爷甚至觉得变心的不是自己,而是大长公主,否则她为何能做到这样冷漠这样绝情?他明明什么都还没有做!他只是、只是怜惜了那柔弱又有才情的姑娘,仅此而已。 妻子是高高在上的公主,自然不会像平常人家的姑娘一般讨好伺候自己,他们之间是平等的,可这世间夫妻,哪有他们这般?家里大大小小的事情都是妻子说了算,他又有什么地位呢?更何况直到如今,大长公主都不肯再为他孕育子嗣,玲珑是女儿,难道还能继承香火? 林林总总的事情加在一起,便促成了驸马爷对小情儿的心动。 他将这样的话说出口,大长公主越发失望:“你说你醉心琴棋书画诗词歌赋,不稀得这些铜臭繁冗之物,因此本宫便亲自打理中馈,你喜欢的孤本,你爱的笔砚,高雅的花草,但凡是你喜欢的,本宫都为你一一寻来。如今本宫才知道,你心中竟是认为本宫说一不二,不听你的意见?那你倒是告诉告诉我,公主府一月需要多少米粮,多大开销,每季度裁衣服又要多少尺布?本宫同你说了,你就觉得麻烦、庸俗,扰了你的清雅人生,你竟还怪在本宫身上?” “本宫就在这里告诉你,本宫从不认为女子嫁人后便要对丈夫卑躬屈膝,本宫认为夫妻之间本是平等!亏你读了三千圣贤书,见天的体谅下人无视阶级,若是没有本宫,你哪来的本钱清高?” “你想要儿子继承香火,你外头那小姑娘正适合,本宫得知她今年也不小了,又才貌双全,本宫也不做这棒打鸳鸯的缺德事儿,且放你去,只愿你们得偿所愿后,也能日日举案齐眉共享红袖添香之乐。” 她连再看驸马爷一眼都不想,只觉得心寒的厉害。这么多年的夫妻情谊,在驸马心中竟是那样想她的,她是什么样的人,也许驸马从来都没有看清楚过。 玲珑安静地坐在一边示意梅香偷偷给自己剥松子,剥了一颗就接过来一颗塞进小嘴里,对大长公主这干脆利落毫不拖泥带水的处理方式非常满意。 对嘛,废话不用多说的嘛!驸马爷不过是个白身,大长公主却是金枝玉叶!更是当今皇帝的亲姑姑!她手上还有一支军队,何必跟这样的窝囊男人浪费口舌? 根本不值得。 “玲珑!”驸马爷见大长公主已经铁了心,便慌乱地看向女儿,他也不知自己这是怎么了,平日里觉得压抑窒息想要逃离,可当大长公主真的要放手了,他反而恐慌起来。“你就这样看着爹娘离心么?” “先离心的不是父亲么?”玲珑反问,“又不是娘先心灵出轨的,父亲怎么来问我啊,我只是个女儿家,不能继承香火,也没有儿子值钱,父亲可真是折煞我了。” 驸马爷顿时哑口无言,他看着站在统一战线上的妻女,天旋地转,竟有种众叛亲离之感。 大长公主挥了挥手,无力道:“你走吧。” 驸马爷还要说话,却有人强硬地将他带走了。玲珑嫣然一笑,正要开口,却见大长公主面上两行清泪缓缓落下。 333.第三十片龙鳞(五) 第三十片龙鳞(五) 玲珑心里一咯噔, 糟糕, 不会是后悔了吧? 可大长公主只是安静地落泪,察觉到女儿看着自己后慌乱抹去, 她不希望女儿觉得自己软弱可怜, 她永远都不是软弱可怜之人。没等她擦去泪水,玲珑就起身过来,细细的手臂张开, 将大长公主搂到怀里, 有点笨拙地学着大长公主安慰自己时的姿态:“乖乖不哭,娘又厉害又漂亮,我以身为娘的女儿为荣。” 然后玲珑就坏坏地笑了:“娘身边那么多英俊年轻的小哥哥, 哪个不比父亲好看?和离之后,娘想要多少就有多少呢。” 大长公主完全不伤心了!因为她被女儿这开放前卫可怕的说法给吓到了!她自认为已经比较离经叛道,外头的风言风语不绝于耳, 可她的女儿……这、这比她还夸张啊! “玲珑!”大长公主失声, “这些话是谁跟你说的?!” “是我自己想的呀!”玲珑理直气壮地回答, “怎么了嘛,我说错了吗?为什么皇帝表哥就能有那么多女人,我就不行?难道我没有皇帝表哥好?” 厉害了大半辈子的大长公主结结巴巴地说:“他、他是男人——” “方才娘可不是这样说的。”玲珑皱皱鼻子,“是男子又如何, 当初娘不也是以弱女子之身征战沙场?这些人就是太闲了,闲着挑刺, 才忘了当初亲王叛乱, 他们流离失所, 是谁给他们带来了安定。” 大长公主很感动在女儿心中自己地位如此重要,可对于玲珑“英俊年轻小哥哥要多少有多少”的说法,她还是感到惊世骇俗,老天,她的宝贝玲珑是怎么了?怎么一夕之间变化如此之大,难道是被皇帝和那女扮男装的小太监刺激的? 见大长公主说不出话,玲珑更加努力地给她洗脑:“娘啊,您瞧,外头的人把您说得已经很难听了,其中不乏一些有心人的推波助澜。既然如此,又何必客气?我相信百年之后,定然会有人佩服娘在这样苛刻女子的时代还能活得那般潇洒自由,要我说,娘就应该按照我说的活。” 完了她很大人地叹了口气,“不是我看不起自己父亲,可父亲这些年疏于锻炼,身上的肉都松垮垮了,哪有侍卫小哥哥结实好看啊?” 大长公主这回彻底惊呆了,她生平头一回完全不知道自己该说些什么,而且还很诡异的,她觉得女儿特别有道理! 当然有道理了! 就玲珑这小脸蛋,这语气这态度,她在人类的现代社会都能去做传|销!说服力十足,哪怕你心底清楚地告诉自己不要相信她,她是在胡扯是在说谎话,可不知不觉你就会陷入她的陷阱,觉得诶,还真是这么回事儿,她说得可真对啊!我就得按照她说的这么干! 大长公主差点儿被洗脑了,好在她自制力强,勉强还把持得住,赶紧把小祖宗送回自己院子里去,再让她在耳边嗡嗡嗡个没完,大长公主可能真的会听她的。 玲珑攥住小粉拳上下摇摆两下,觉得成功就在眼前,等她一见到大长公主就开始洗脑,让对方连伤心的功夫都没有!说起来,大长公主这正是如狼似虎的年纪,女人也是有生理需求的,可玲珑看驸马爷那身板,是清雅有余后力不足,肯定不能很好的满足大长公主。等到大长公主开始松动,玲珑准备一击即中,让她彻底体会到小鲜肉的美好,至于那块老腊肉,外面偷腥的猫既然喜欢,让它叼走便是,就怕啃坏了牙。 大长公主说要和离,那就没有转圜的余地,她跟皇帝说,皇帝自然也不可能不答应,再怎么跟驸马爷搭上线,他也不可能把全部的筹码都压在驸马爷身上,真正能打败大长公主拿到兵权的道具是玲珑。只是皇帝有点可惜,还以为驸马爷能有什么用呢。 姑姑要和离,皇帝二话不说就首肯了。而皇帝一首肯,谁还敢说三道四?于是这和离之事,便在皇帝的亲自见证下,只用了一日便完成了。 驸马爷——哦不,现在他不是驸马爷了,他名叫宋元,当初也是中了举人,只是后来叛乱,没能再继续考,而做了驸马后,就更没有参加科考的资格,因此卸下驸马爷后,他就不是宋驸马,而要称呼他一声宋举人了。这举人老爷若是在小地方,自然是人人追捧,可天子脚下,随便拉出个人都可能是个官儿,举人还真算不得什么。 他在公主府生活这么多年,大长公主对他仁至义尽,将他的所有东西都让他带走,其中不乏珍宝,想来便是不做驸马,宋举人的日子也能过得红红火火蒸蒸日上,前提是他的心上人一家子不要那么难缠。 贫贱夫妻百事哀,并非随口一说。他在公主府过惯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事事都有大长公主为他打点,他只要每日煮茶饮酒吟诗作对,真是风雅至极,那些阿堵物根本是碰都不碰。 可如今跟心上人在一起就不得这样了。 宋举人买了栋四进的宅子,又买了下人仆佣,宋府的牌子一挂,倒也像模像样。可他这小情人,也是满满的傲气,自诩腹有诗书,瞧不上那些庸庸碌碌之事,家里的事儿一概不管,直到宋举人发了怒,她才委屈的接手,然而她哪里能有大长公主的本事?自然是做什么砸什么,宋举人不得不跟在后面收拾烂摊子。 而若要娶心上人过门,聘礼总要给吧?那穷秀才虽然自命清高,家里却有只母老虎,小情人还有对贪婪刻薄的极品兄嫂,知道宋举人从公主府带了不少好东西,都誓要扒下他一层皮,狮子大开口漫天要价,把聘礼提的那叫一个高。 可宋举人又不能不从,因为他若是不从,那家人便威胁要卖了他的小情人。他怜香惜玉,自然不能让这女子陷入那般境地,只得妥协,他嘴巴又笨,不会跟人讲理——他还是驸马的时候,可没人敢在他面前偷奸耍滑,因为人人都知道大长公主是惹不起的。 好不容易成了婚,家里又是一堆琐事,还琴棋书画诗词歌赋呢,全是柴米油盐酱醋茶羹,没几日就让宋举人心力交瘁。 他这边过得什么日子玲珑压根不关心,她也不许大长公主关心,那不是对有情人么?这回她让大长公主彻底成全了他们,想必他们会很幸福吧? 随着时间过去,大长公主逐渐被玲珑同化,被洗脑的七七八八,甚至在街上看到品貌出众的年轻人都会品头论足——然后她的脸就黑了,她真的是被那小东西带坏了! 有了大长公主和离一事,玲珑顺理成章就有了不精心给皇帝准备生辰礼物的理由,她才不想用针把自己手指头扎出血呢,再说了,哪怕她认认真真绣了,皇帝收了也不过随手一扔毫不在意,那她干嘛费心思?还不如直接送个值钱的,他爱要不要不要拉倒。 皇帝寿辰,玲珑自然是要入宫的,哪怕大长公主被那么多人评判,可只要她们母女出现,那么她们就必定是人群的中心,没有人能越过去。 皇帝坐在主位,看着盛装打扮的表妹款款而来,一颗心居然跳得厉害。 他从未见过喜爱素淡的表妹点如此妆容,自然也不知她竟也能美的霸气妩媚,艳光四射。恍惚中,皇帝想起了幼年时不得先帝喜爱的自己被人欺凌,姑姑一身大红宫装风风火火走来的情景。只是时至今日,她的女儿比她更加美丽更加娇艳,有玲珑站在那儿,满堂花容月貌的秀女,就都成了牡丹身边不起眼的野花,也许别有一番滋味,可牡丹一现,它们便只能颓然低头。 这将是他的女人,他的妃子。 皇帝看得眼热,于是难得期待起玲珑今年的礼物。可当礼盒打开,只见一块雕琢精细温润的玉佩时,皇帝心中不免有些失望,只面上还是高兴的,对这块玉佩喜欢的不得了,甚至直接佩戴在了腰间,对玲珑的宠爱可见一斑。 大殿上不少羡慕嫉妒的目光,玲珑心想皇帝表哥还挺会给她拉仇恨,往日对待这些目光,她总是怯生生的,今日却昂起头,傲慢地一一看过去——每一道目光都瑟缩低头,俯首称臣,再不敢逾矩。 真是一群欺软怕硬的人,玲珑想。她态度稍微强硬一些,她们就不敢放肆了,真是让她觉得遗憾。 本来还想发挥一下她闹事的本领呢! 转眼凑到大长公主耳边:“娘,你快看皇帝表哥前面十步远的地方。” 大长公主顺着女儿的视线看过去,就听玲珑小小声说:“那个大内侍卫看起来好强壮啊。” 要不是人多,大长公主恨不得捂住女儿这张小嘴,免得她再说出些惊世骇俗的话。 不过……唔,是挺强壮的。 意识到自己在想什么的大长公主,脸色顿时难看至极,连带着皇帝都不时朝这里看,猜测是哪里让大长公主不满意,惟独玲珑拉着大长公主的手,大有不问清楚不罢休的架势:“您说是不是?是不是?是不是?” 334.第三十片龙鳞(六) 第三十片龙鳞(六) 大长公主知道, 自己今天要是不能给玲珑一个回答, 这小家伙是不会放过她的,便从鼻子里含糊地嗯了一声, 玲珑立时满意, 轻轻拍拍小手:“娘的眼光越来越好了, 要不待会儿我跟皇帝表哥把他要过来伺候娘吧?” “可别!”大长公主赶紧阻止, “虽然是生得不错, 可为娘并不喜欢这种类型。” 玲珑顿时皱眉:“那娘喜欢什么样的?我觉得只要好看,类型什么的倒是无所谓了。” 大长公主实在是不想在这样的场合跟自己的女儿讨论如此……如此令人难以启齿的问题, 若是夜深人静, 母女俩睡在一个被窝说悄悄话, 那么稍微出格些倒是无妨, 可眼下这大庭广众的, 还是皇帝的寿辰……大长公主头都大了, 只好软着声音哄玲珑, 天底下能得到她这样温柔语气的,怕也只有玲珑一人了。“这可不是说话的好场合。” 玲珑却精准地提取到了自己想要的信息:“那娘的意思是等有了好说话的场合就可以了?” ……大长公主搞不懂她是怎么能从自己一句话里找出另外一种意思了。母女两人窃窃私语,已有不少人, 包括皇帝都好奇地在往这儿看了,再说下去实在不妥, 大长公主就又嗯了一声。 这时皇帝用开玩笑的口吻道:“朕看姑姑与表妹说的这样热切,可是有什么有趣的事情, 不如说出来也让朕听一听。” 口气宛如闲话家常, 就跟普通人对待自己家人一般, 听得在座不少人都再一次确信了大长公主母女在皇帝心里的位置。可她们母女俩说了什么,大长公主怎么可能告诉皇帝?! “也不是什么有趣的事,就是在讨论表哥身后的那个小太监男生女相,看起来跟个姑娘家似的。” 这话一出,皇帝也没心思探究她们在说什么了,他素来稳重自持的脸上甚至露出片刻的惊色,至于他身后的小太监,因为玲珑这一句话,引来无数人翘首好奇,登时将头低下,再也不敢抬起。 今日以她的身份本是没有资格出现在皇帝寿辰的。虽然她夜夜在皇帝身下承欢,可皇帝身边伺候的却另有其人,说白了,她连端茶倒水都不够格,也仅能靠着这身体博得皇帝怜惜。可小太监心里明镜一般,她要过好日子,成人上人,就不能让皇帝对自己召之即来挥之即去,不能让他将自己当做发泄欲望的玩物。 然而她又能凭借什么让他看得起自己呢?出身贫寒,无权去世,也不曾在琴棋书画这样的方面有一技之长,除了这容貌与身子,她只有这么一具身体。 色衰而爱驰,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到了皇帝这里,他甚至连等到她色衰都不必——想要什么样的美人没有?皇上那位郡主表妹,生得便是一等一的美丽,虽然这不是小太监第一次见到玲珑,可方才玲珑走入大厅的那一瞬间,她却第一次感受到那种美丽的逼人与霸道,美得不讲道理,她又拿什么跟别人比? 更何况人家还出身高贵,是大长公主的女儿。若是那位郡主表妹入了宫,得知自己在她入宫前便在皇帝身下承宠,面子上能好过?到时候她必然是不会找皇帝麻烦的,却会轻而易举怨恨上自己。 因此小太监这段时日过得是宛如热锅上的蚂蚁,皇帝的恩宠在她看来太短暂了,她拼了命想抓住却无果,自己也无计可施。今日能来到这寿宴,还是因为她伺候得好,说想见见世面,皇帝才允许她来。 小太监有私心,她其实……想要皇帝跟那位郡主闹起来。只有让他们在婚前便各有芥蒂,日后郡主入了宫才有自己的盼头。 唯一能保护自己的只有皇上。 皇帝不愧是皇帝,也就慌了一秒钟,便笑着道:“表妹有所不知,可以叫姑姑解释给你听。每个数年宫中便会到民间采选,入选的太监不仅要年纪小,还要生得五官端正,毕竟入宫都是来伺候贵人的,总不好生得吓人。” 他边上的太监总管也讨好地冲玲珑笑:“郡主莫看奴才如今是满脸的褶子,奴才当年入宫的时候,可是水灵灵的跟小白菜一样呢!” 此话一出,便传来阵阵轻笑声,玲珑也笑:“那现在你是什么菜呀?” 太监总管叹了口气,很是哀怨:“如今奴才就是那冬天地里冻的叶子都蔫儿了的老白菜,可不敢跟这些年轻的小太监比了。” 玲珑似笑非笑地看着他:“公公嘴可真巧,怪不得皇帝表哥如此器重你。” “郡主折煞奴才了,这都是奴才该做的。” “好了退下吧,一把年纪了还油嘴滑舌。”皇帝斥道。 太监总管便朝自己脸上扇了一巴掌:“奴才愚鲁。” 小太监的事儿便就此轻轻揭过,皇帝被玲珑吓了一跳,也没心思去想旁的,只是也不能让小太监下去,否则岂不是给人做贼心虚之感?因此小太监只能老老实实站着到寿宴结束,这可足足有两个多时辰,她腿都要站断了。 在宫里做奴才就是这样,主子一个不高兴,你的小命就悬之又悬。 这也是为何她想做人上人的原因,因此无论如何,她都要得到皇上的宠爱,哪怕等郡主入了宫,也要有自己的一席之地。前朝那么多宠妃都出身民间,不照样享受荣华富贵?自己与皇上有这段不可言喻的情缘,只要抓住机会,她相信自己一定不会失败。 寿宴一结束,皇帝便留了大长公主跟玲珑一起吃顿小宴,这是往年就有的习惯,因此寿宴上他们都只会稍稍用一点垫垫肚子,不像玲珑……她是真的很认真在吃。 不过再吃一顿也吃得下就是了。 看着皇帝完美的无可挑剔的言行举止,大长公主说不出心头是个什么滋味儿。她发觉女儿有句话说错了,她的眼光何曾好过,若真的好,又怎么会一次两次都看错人? 原以为是要白头到老的夫君,其实早已心仪旁人,原以为是乘龙快婿,谁知道婚前便已阳奉阴违。这还是玲珑未曾入宫,皇帝连这么点时间都等不了。那么倘若玲珑入了宫呢?皇帝又能对她多好?还是说也会像前驸马那样,表面上对妻子十分尊重喜爱,背地里却左拥右抱没个完? 甚至于大长公主想到自己死后,皇帝又会如何待玲珑? 她还活着呢,手里还有兵权呢,皇帝就如此,那么她一旦死了,皇权彻底稳固,皇帝还能把玲珑放在眼里么?到那个时候,他会不会觉得这个妻子是被强迫娶的,如今能自己做主了,那便再换个符合自己心意的? 自己女儿是什么性子大长公主也清楚,没那么多弯弯绕绕也没什么心眼,绝对是玩不过皇帝的。 既然如此,还不如从一开始便不要嫁给皇帝,挑个身份低于他们,对皇帝没有威胁的人嫁了,只要那人人品相貌出众,家里人又好相处,能疼着宠着玲珑,岂不是比入了宫跟其他女人分享丈夫要好得多? 大长公主其实也知道,宋举人嘴上没有说,心里却不可能不想要儿子,这世间男子都是如此,当初先帝驾崩,众亲王叛乱,还不是因为先帝膝下没有年长的皇子?幼帝一登基,他们便可把持朝政,谁知中途冒出来了大长公主,他们心有不忿,便起兵造反。 于是大长公主在跟宋举人成亲前就跟他说过,两人这一生都只有彼此,当初宋举人也是答应的好好的,那个瞬间,也许他也是真诚的,没有想要背信弃义,可随着时间流逝,他终究还是变了。 想到这里,大长公主轻轻叹了口气。 皇帝便问:“姑姑怎么了,怎么好端端的叹起气来了?” 大长公主打定主意今天晚上跟皇帝说清楚,便先绕了圈,将话题带到自己身上:“本宫是想起少年时与前驸马相遇,花前月下,海誓山盟,说好的一生一世都守着对方,可谁曾想,人心总是打不过时间。” 皇帝知她是说前驸马在外头与人勾搭之事,一时有几分心虚,毕竟他也是跟驸马有一些交流的。“姑姑何必挂怀,人总要向前看才是。” 大长公主却不接他的话,而是问:“皇上,连本宫低嫁都是如此,倘若玲珑真的入宫,又能过什么样的日子呢?” 闻言,皇帝心底咯噔一下,顿觉不好。“姑姑——” “所以本宫想,咱们之间这场婚事便就此作罢,幸而除了你我之外也无他人知晓,皇上年纪也不小了,改明儿也可以相看人了,若是有看中的,皇上不嫌弃,便让本宫帮着看看。” 大长公主言语温和,一字一句都出自真心,皇帝却道:“姑姑,我们不是说好了,朕会对表妹好的!” “本宫相信皇上此时此刻的誓言,可谁能保证这份誓言又能保存多久?” 335.第三十片龙鳞(七) 第三十片龙鳞(七) 皇帝便急切道:“姑姑可是不信朕?朕愿意对天发誓, 若是对表妹不好——” 他话没说完就被大长公主厉声打断:“皇上!” 皇帝噤声, 大长公主面色难看:“皇上是真龙天子, 这样的誓言岂能随便发?” 两人之间, 一人是想将此事当做未发生过, 一人却不肯同意, 一时间陷入僵局。过了半晌,皇帝道:“姑姑只说要朕将此事当做不曾提起, 可姑姑是否问过表妹的意见?表妹是否也答应?” 语毕,两人齐刷刷看向玲珑,玲珑本来竖着耳朵听他们说话, 自己拿着筷子吃饭吃得不亦乐乎, 被四道目光猛地盯着时, 嘴里正好塞了半颗红烧狮子头,一边粉腮鼓鼓囊囊, 看起来十分可爱。本来这气氛都称得上剑拔弩张了,结果一看到她这小表情,皇帝也好,大长公主也好,都忍不住缓和了脸色。 玲珑嚼了几口把嘴里的食物咽下, 皇帝跟大长公主, 她会选谁还用说吗?“我都听娘的。皇帝表哥,我觉得, 咱们之间还是做兄妹就好了, 皇帝表哥不喜欢我, 我也不想勉强。” 皇帝急道:“你是听何人所说朕不喜欢你?朕——” 他到底是一国之君,什么喜欢你之类的话,实在是说不出口,一时间面色复杂,玲珑却认真地跟他说:“从前是我自己傻乎乎的,以为表哥也跟我喜欢表哥一样喜欢我,可后来我知道其实不是,表哥是一国之君,想要什么样的女子没有呢,何必迁就于我。我也不想因着自己的私心,便让表哥娶我,还是像娘说得那样,到此打住最好不过了。” 皇帝是真不知道玲珑到底是打哪儿感觉到的他不喜欢她,他明明已经做得非常好了,难道是哪里漏了馅儿?最重要的是,哪怕他心中并不是多么喜欢她,却也是必定要留她在身边当他的女人的。现下玲珑却说什么到底打住再好不过,怎么可能? “朕何曾说过不喜欢你?朕——” 又是话没说完被玲珑打断,她的表情有点苦恼,看起来并不是很想把一些事情说出来,当着大长公主的面,他们是一家人,无论内里多么波涛汹涌,表面的和平是必然要有的,如今还不是撕破脸的时候。“皇帝表哥,我亲手给你绣的荷包,我想法设法为你寻来的宝物,我看过古本做出来的小玩意儿,它们的去向,我都知道了。” 皇帝一窒。 “表哥是想说没有吗?其实是好好收起来了吗?那表哥既然如此珍视我送你的礼物,现在可否拿出来让我和娘一看?” 那些东西,大多是不值钱的,皇帝当时看了,表现的很感动,事后就不知道扔哪里去了,玲珑说要他拿出来一看,他怎么可能拿得出来? 每年生辰,玲珑是必定送他两件礼物的,一件会在寿宴上送出,必定是价值连城,另一件则会在家宴后,两人一起在宫中散散步说说话时给他,送的都是些不起眼但是很用心的小玩意儿,皇帝接到手上必然会很喜欢,可一扭头,不是随手赏了奴才,就是不知道丢到了哪里去。 玲珑拿着筷子戳着碗里的米饭,有点不是很想说出来,但是不说出来她觉得皇帝很有可能要继续狡辩。今天的目的她跟大长公主是一样的,就是要在不撕破脸的前提下跟皇帝达成共识,吹了这门本就不怎么合适的亲事。 “我曾在宫中一个洒扫小太监身上见到我绣了一个多月的荷包。”她低着头不看皇帝,语气也很平淡,“那小太监说是皇上赏赐的,我想,表哥也许并不是真的喜欢,只是不想伤害我,从那时候起我才知道自己有多任性,既然如此,我也不想再拖累表哥了。” 大长公主没说话,可她明显是不高兴了,她都没收到过女儿亲手缝制的荷包,皇帝收到了竟然赏赐了个奴才? 这简直是毫不掩饰的羞辱! “此事你怎么没有跟娘说过?”她问。 玲珑说:“我不想让表哥跟娘之间不愉快,也不想让表哥知道,可如今表哥既然问了,我也就不隐瞒了。曾经玲珑很喜欢表哥,可现在不喜欢了,就跟表哥不喜欢我一样,一点都不喜欢。” 这话简直就是大逆不道,可充满了孩子气,大有你不跟我玩我也不跟你玩的赌气感,然而皇帝却觉得玲珑并不是简单的赌气,她是真的决定了。 到底是大长公主的女儿,前驸马与大长公主那么多年的夫妻,一朝不忠,大长公主便立时决绝不给一点机会,难道玲珑也是如此? 皇帝心里莫名有些慌乱,他还想跟她再说说话,大长公主却站了起来,道:“皇上,本宫先带着玲珑回府了,今日这家宴,本宫吃不下。” 女儿一片真心被人践踏,她心中怎能不难受?可践踏女儿真心的不是旁人,是皇帝,是她一手扶持起来的皇帝,这就更让大长公主寒心了。 这世上的人,怎地一个个被荣华富贵权势地位迷了眼,连最基本的感恩都不复存在。 玲珑乖巧地站起了身,趁着没人注意顺了桌上她很喜欢的几块糕点进袖子里,跟在大长公主身后,头也没回的走了。 皇帝生母早逝,也无同母所出的兄弟姐妹,那些还活着的皇子如今都被封了王,皇帝自然是不会跟他们太亲近的,当初这个位子可是不少人虎视眈眈,所以说起来,大长公主跟玲珑,是唯一真心待他的亲人了。 虽然这所谓的家宴,皇帝觉得自己从来都没有过什么真情,只是走走形式,可不知道为什么,看着大长公主跟玲珑离开的背影,皇帝却说不出话来,甚至心头隐隐有着失落与后悔。 他看向玲珑坐过的位置,今年是这么多年来,他们唯一一次在他生辰后没有一起出去走走,说说话。 她也没有像往年那样送他生辰礼物。 皇帝觉得自己完全不会在意,事实上前些年他心中一直觉得好笑,玲珑这送的都是些什么呀,一个荷包,一本手抄的佛经,一个自己捣鼓出来的小玩具?她拿这样的东西送给一位帝王?因此皇帝从不珍惜,总是随手赏赐或是抛之脑后。 可现在他突然后悔起来。 玲珑跟大长公主一到马车上,大长公主就把她搂进怀里,浑然没了在皇帝面前的威武霸气,带着嗔怪也带着怜惜:“你这傻孩子,这些事儿怎么不早些跟娘说?早些说,娘也能为你做主。” 玲珑摇摇头:“我不想娘跟皇帝表哥起冲突。” “那有什么?娘不怕。” “娘,不管怎么说,哪怕他是您的侄子,是我的表哥,可他也是皇帝。”玲珑慢慢道,“也许一时他不会发怒,可长此以往,他总会对我们不耐烦的。” “他敢!” 玲珑用干净的眼睛看着大长公主,看得她垂下头,因为她们娘俩都清楚,皇帝真的敢。 在朝政上,他绝对称得上是一位英明的君主,这一点有目共睹,否则当初大长公主也不会在先帝那么多子嗣中挑选了皇帝。可同时,他也有着所有帝王的共同点——狠心,冷酷,无情。 他能舍弃的东西太多了,为了保住那个位置,如果皇帝觉得她们挡住了路,那么哪怕大长公主是他的亲姑姑,对他恩重如山,哪怕玲珑是他的妻子,对他一往情深,他也会眼都不眨的放弃她们。 大长公主不说话了,这次回去后,她翻来覆去的一夜没能睡着,到了第二天眼下一片青黑。 玲珑就睡得好多了,她本来睡得正香,谁知有人敲窗户,这是她跟卫霆的信号,这人还挺有趣的,总是深更半夜地找她玩,每次来还都要分享玲珑藏起来的食物。 护食的玲珑每次都会给他一大部分,把个卫霆感动的不行,觉得玲珑对自己特别好,其实是他想多了,主要玲珑藏起来的食物有时候不会及时吃,过了那个时辰,食物的味道就会大打折扣。她是高高在上的郡主,想吃什么没有?何必委屈自己吃不新鲜美味的?所以都到卫霆肚子里去了。 这次也是,玲珑不吃,看着卫霆吃,卫霆狼吞虎咽一番,见小郡主跟以往不同,一直盯着自己,就问:“怎么,是不是突然发现小爷生得英俊过人?” 英俊的确是很英俊,就是有点膨胀。玲珑懒洋洋地答道:“没有我表哥英俊。” 卫霆知道她表哥是谁,但没见过,就不服气地说:“你怎么知道那不是因为他是你的表哥,你才觉得他更好看?” 玲珑说:“因为我审美没问题啊。” 卫霆是长得很好看,可跟皇帝还是差了一点,毕竟皇帝那是多少代累积起来的优秀基因?不管别的怎么样,反正那张脸是相当赏心悦目的,不然他一个强迫了人家小太监还脾气差又霸道蛮横不讲理的皇帝,是怎么让小太监忍不住对他芳心暗许的? 336.第三十片龙鳞(八) 第三十片龙鳞(八) 卫霆便打定主意, 有机会一定要去皇宫看一看, 看看玲珑口中的皇帝是不是真的比自己还要英俊。他听了玲珑这话, 又颇有些委屈,心想皇帝再英俊, 难道能有他好么?他可是每隔几天就带着礼物来看她,或是些小吃食, 或是些有趣的小玩意儿,都是民间独有的, 她在公主府可看不到。 结果转念一想,自己送的这些玩意儿加在一起的价值怕是也抵不过皇帝的一次赏赐, 便叹了口气。 如今卫霆是彻底把玲珑让人打了他板子还把他赶出公主府的事情给忘得一干二净了, 越是跟玲珑相处, 他越是觉得这个姑娘有趣。虽然是金枝玉叶,可并没有自视甚高的臭毛病,这倒是让卫霆开始怀疑起来, 她真的会欺负人么? 心里这么想, 嘴上就这么问了。其实他心底已经很愿意相信玲珑是个善良的好姑娘, 只是想得到她一个答案而已,只要玲珑说不会,那他便能立刻摒弃之前的偏见,理直气壮地跟她做朋友。 玲珑眨着水汪汪的眼, 夜明珠散发出皎洁而柔和的光芒, 可这一瞬间, 卫霆甚至不知道天上星辰与她的眼睛比起来, 究竟哪一个更加耀眼夺目。 然后他就看到她笑了,回答说:“会啊。” 卫霆:??? 这跟他想象中的不一样。 “为什么不会?难道你觉得我是会忍气吞声的那种人么?”玲珑撑着下巴问他,顺便把没吃完的花生酥又朝他面前推去。卫霆还没从她的回答里走出来,就又被塞了一嘴花生酥。 虽然玲珑还没有开始解释,但他已经在心底给她找好理由了。他问她会不会欺负人,她直截了当就说会,毫不掩饰,这说明她性格果决毫不遮掩,从某种方便来看也是优点的一种呢。 “不像。” 确实是不像,岂止是不像?她身上有种说不出的尊贵,以她的出身,说什么欺负人,那可真是太正常了。 “你可知道外头那些人在背地里是如何编排我娘的?” 大长公主?卫霆摇摇头,民间对这位大长公主自然不敢说什么,但贵人圈子卫霆一介江湖中人也无法进去,自是不知。 “他们说我娘不配做女人,谁家的女人像她这样厉害?他们还觉得我父亲娶了我母亲是委屈了,可他们怎么不想想,我父亲当年不过是一个文弱书生,既无功名在身,亦无显赫家世,我娘于他有救命之恩,两人结为夫妻,又不是我娘强迫他的。为何外面风言风语,他却从不为我娘说一句?不仅如此,还有些权贵人家的小姐,自诩三从四德都学得好,瞧不起我娘这样上过战场舞刀弄枪的女子,连带着对我也多有不敬,你说,倘若我听到有人说我娘不好,我难道不去教训欺负她们,反而要拍掌叫好,说她们讲得对说得妙?” 若非是夜深人静怕被人发现,卫霆险些一巴掌拍桌子上:“这都是些什么人!我们江湖中人才不会这样!肚子里那么多弯弯绕绕,一句实话都没有!” 玲珑觉得原主是真的委屈,卫霆所谓的她欺负人,正是因为那家小姐在背地里与几个闺中密友在一次赏花宴上编排大长公主,虽然作为大长公主的女儿,没能继承到她的杀伐决断,甚至因为父亲对大长公主多有疏远,可那毕竟是自己的亲娘,自然是不能白白听着旁人数落。 就因为这事儿,到了卫霆耳朵里,就成了她欺负人了。 “欺负她们怎么了,我觉着上次我还手下留情了,再让我听到她们嚼舌根子。”玲珑冷笑。“我就当面甩她们几个嘴巴子,我倒是想看看,她们这些仰仗家族余荫的蛀虫,有什么资格对平定叛乱立下汗马功劳的大长公主品头论足!” 卫霆痴痴地盯着她瞧,觉得她这样嗔怒之色实在是妩媚又娇美,霸气四射。他年纪轻,并不曾亲眼见过当初的民不聊生,也不曾目睹过大长公主披上甲胄上战场的风姿,但是卫霆想,看到玲珑就知道了,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两人又聊了一会儿,玲珑打呵欠困了,卫霆便老老实实走人,走前按照习惯把玲珑那堆吃不完的零嘴都一并划拉走,他完全没意识到自己被玲珑当成了废品回收站,还以为玲珑是跟他交情好才给他留这么多好吃的。 要不怎么说单纯的人都比较幸福呢。 玲珑忽悠走了卫霆,自己快快乐乐的睡觉,徒留卫霆一个人瞪着眼睛想了许久。 第二天玲珑要出去玩,她跟原主不同,原主恨不得什么人都不要见,一年到头都闷在府里也不觉得无聊,玲珑却做不到,她总是没办法在一个地方停留太久,很容易就感到厌倦,磨了大长公主许久才得到她的首肯,允许自己出去逛逛,但有个前提条件——必须要带足人手! 除此之外,放心不下的大长公主还暗中安排了几个身手高超的护卫,她知道自己这个女儿古灵精怪,怕被发现,就让护卫们都乔装打扮,力求不要被郡主发现,被发现就扣半年俸禄。 玲珑不出门不行啊,她总得多多出门,多多参加宴会,才能给其他人制造接近她的机会不是?还有个仇人之子在虎视眈眈呢!这个玲珑是真不明白,你自己亲爹做了通敌卖国的事儿,你不觉得羞愧,不剖腹自尽也就算了,还要怪把你爹绳之以法的人,是不是脑子有问题啊? 大长公主做错了什么?当初局势变得那么艰难,他爹可没在其中掺和,最终被判处腰斩于菜市口曝尸十日,玲珑觉得不冤。 连带着抄家也没什么问题,惟独夷灭九族过分了些,毕竟有些亲戚真是一表三千里多少年不来往的也被砍了头,但亲近一些的,享了荣华富贵,按照律例应当处斩,这律例又不是大长公主定的,当时局势紧张,不杀一儆百,难保有他人起了心思。 在作为政客这一方面,大长公主相当优秀,玲珑觉得像大长公主这样的,也就是生在这样的世界,否则她何必去扶持侄儿做皇帝?她自己做皇帝岂不是更好? 这还是玲珑到来之后第一次自己出门,之前怕被大长公主发现性格有变装乖好些天,感谢皇帝让她有足够的理由性情大变,毕竟“受了情伤”,本来玲珑还想演的再伤心欲绝一点,但她担心传到皇帝耳朵里,会让那人觉得自己特别喜欢他没他不行,就收敛了一点。但话里话外也透露出对情爱死心的意思,否则大长公主也不会松口让她随意出门。 她现在是只要能让女儿心情好起来,怎么都行。 状元郎原尧深受皇帝器重,在翰林院做足了资历后就顺利进入了工部,如今已高居侍郎一职。刚得知这人名字的时候玲珑就有点无语,原尧,倒过来就是姚远,正是他的本名,这掩饰真是做得“天衣无缝”。 不过与其说是天衣无缝,倒不如说是皇帝有意磨砺这把利刃,将其作为对付大长公主的利器。原尧如今孤身一人,无所畏惧,可以成为皇帝最信任也最得力的孤臣,否则原尧的真实身份如何,只要皇帝想查能查不到?但皇帝愿意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原尧也就明白了皇帝的意思。 君臣两人的目的是相同的——扳倒大长公主, 只不过一人为权,一人为仇而已。 所以这个人从第一次跟玲珑的浪漫相遇,就是个假象。听说当初姚家被抄家的时候他也不过几岁大,是一位忠仆为了护住他让自己的亲孙子代替他死,而后拼命带原尧逃出,多年来像是魔障了,临死都抓着原尧的手念叨着要他复仇。不过玲珑觉得那位忠仆可能隐瞒了不少东西,毕竟“你爹虽然叛国通敌害死了无数无辜百姓惹得战火连绵最终被抄家灭族但你还是要为他报仇杀了大长公主”这样的话……应该不会直接说出口吧? 既然是忠仆,主人家在心里自然是没有错的,保不准还给原尧洗脑,当初是为了铲除姚家,大长公主制造了冤假错案陷害姚大人,多年来始终逍遥法外。原尧年纪小,自然不会怀疑这拼死保护自己的仆人,等到他寒窗苦读一朝高中,又得到了皇帝隐晦的赏识,再加上皇帝若有似无的暗示,他自然是要把大长公主恨到骨子里的。 大长公主可不是那种你冤枉了我我就跟你讲道理好还自己清白的人,她才不会跟原尧解释,一个叛臣之子,骨子里就留着罪恶的血液,有何资格来找她寻仇? 另外,玲珑非常同情忠仆的孙子——就算是你亲孙子,你也没权力决定我的生死吧? 这种自以为是的愚忠真是令人恶心,要说姚大人叛国,旁人兴许不知道,可这位忠仆,以他对主人家忠心耿耿几近走火入魔的程度,他非但知道,甚至有可能参与了,毕竟当初有一方私印,大长公主始终没有找到。 337.第三十片龙鳞(九) 第三十片龙鳞(九) 这吹糖人挺好玩儿的, 玲珑站边上看了会儿就手痒也想自己玩一玩。梅香给了吹糖人的老者一锭银子, 老者便喜滋滋地让开了, 还细心指导玲珑要怎么吹。等玲珑成功吹出一朵花之后,老者还相当捧场地鼓鼓掌:“小姐可真是聪明!老汉吹糖人这么多年了, 这门手艺一直都没人能学会,小姐可称得上是天资聪颖啊!” 玲珑心想, 虽然知道是在拍龙屁,但她的确很受用。就用眼神暗示了下梅香, 梅香觉得自家郡主高兴就行,要是花钱能让郡主高兴那真是再好不过了, 就又赏了老者一锭银子。 老者喜的眼睛弯弯, 整张脸上只看得到胡子跟牙齿。 但玲珑就是玩个新鲜, 玩完了就又都还给了老者,老者喜出望外,万万没想到白赚两锭银子不说, 还能把自己吃饭的家伙给拿回来!当下对这玲珑谢恩, 玲珑摆摆手要走, 边上就伸来一只修长的手:“这糖人怎么卖?” 老者连忙答:“两个铜板一根。” 那男子便选了玲珑吹出来的那朵花,在手中端详片刻,从怀里摸出了两个铜板递过来。老者就惊了,他不知道这能不能卖……这位姑娘的穿着打扮一看就是贵人, 还是个未出阁的贵人, 这……可他也不能说这是人家姑娘吹的呀! “你为何要选这朵花?边上那么多图案, 难道都没有这朵花强?”玲珑一边作出天真之态一边在心底给自己点了个赞, 觉得自己实在是太好太懂事太善良了,对方不是想跟她搭话么?她主动给对方机会啊,这样的好事可不是什么人都能挨得到的! 原尧自然知道身边这位姑娘是谁,他今日来也是有目的的。皇帝跟玲珑的婚事从来只有皇帝自己跟大长公主还有玲珑三个人有数,就连前驸马也不知道大长公主原本是想把玲珑许配给皇帝的。曾经玲珑是属于皇帝的,现在他们掰了,期间风雨波折,除了三个人之外就没第四个人知道,因此原尧虽然是天子近臣,却也并不知晓个中情况。 否则他是绝对不会来靠近玲珑的,万一被皇帝知道,他又要如何自处?皇帝的女人,哪怕是皇帝不要的女人,也是皇帝的女人,旁人不能染指。 “我只喜欢这朵花,不成么?” 哎呀,还跟她走冷若冰霜的路线。换作寻常人家的姑娘,说不准会觉得这样酷酷的不爱说话却又生得相貌出众的公子非常惹人爱慕,可玲珑从来都是被讨好的那个!原尧有意接近她,想利用她,居然还打着让她倒贴的主意? 本来他就是百般温柔体贴玲珑也不一定会看他一眼,现在他是这个态度,玲珑立刻决定不给他表演的机会了,便哼了一声转身就走,半个眼神都没给原尧留下。 其实原尧把握的尺度刚刚好,从他伸出来的手,拿着糖人的姿势,以及说话的语气还有面部表情,都是经过精心准备的,当初他高中状元骑马游街,险些被四面八方抛来的帕子跟鲜花掩埋,可见他的相貌有多么出众。 只是他有记忆的时候,姚大人已经是挺着微凸的肚子和微秃的头皮的中年男子了,因此也不知道自己生得和姚大人年轻时像不像,但是朝中不少老臣没有能认出他来的,原尧觉得,那应该是不大像。 不像比较好,也比较安全,这样他为了姚家翻案查看卷宗,也不会有人将他跟姚家联系到一起。 他说的这句话,距离刚刚好,淡薄又不至于太冷漠,相反地因为音色低沉悦耳,俗称让人怀孕的低音炮,一般涉世未深没见过多少男子的深闺千金,不说芳心暗许一见钟情,至少也会脸红耳热心跳加速。 然而玲珑就哼了一声,转身就走,压根没朝他脸上看,更是懒得欣赏他人淡如菊的出众气势——开玩笑,比装逼,谁能装得过龙女大人? 她一走,原尧都愣了,可人设已经凹了出来,总不好这会儿再追上去说诶小姐你等等其实我看上你这个糖人是因为巴拉巴拉……那样的话想再扭转印象才是不可能。 玲珑一不看原尧就神清气爽,想利用她忽悠大长公主?门儿都没有!她心情好,突然想起了许久不见的老父亲,就跟梅香说:“知道宋举人在哪里住吗?我记得娘说他好似是住在七柳胡同的一个四进宅子里?你带我去看看,许久不见,有些想念。” 梅兰竹菊四香跟在玲珑身边也有了一段时日,对小主子的性情虽说仍然捉摸不透,却也知道这位看起来天真无邪又烂漫可人,却是个白切黑,内里弯弯绕绕一堆,仿佛心坎上比旁人多生出了十七八个窍。这会儿说要去见宋举人,肯定不是父女情深,怕不是去落井下石的……因为据梅香了解,宋举人的日子可不像他跟大长公主和离时想的那样完美。 自然是不完美的! 岂止是不完美,简直糟糕到了极点! 当驸马爷这几十年,宋举人别提过得多快活了,家里大大小小的事儿都不用他操心,大长公主都会为他打点好。他喜好风月,每年收到的礼物也都是大长公主精心挑选,称心如意。他喜欢诗词歌赋,大长公主虽然不精通此道,却为他寻来不少深奥孤本。甚至于每每出门参加诗会,驸马爷都是被追捧的那个,人人都邀请他上座,让他来点评诗篇习作,而驸马爷随意作一首小诗便能引来无数赞扬,俨然成为文人雅士的标杆。 就连外头的平民老百姓都听闻了他的美名!不知多少人在风雅的聚会上点了舞娘作伴,可驸马爷从没碰过,他是不想碰么?自然不是!可他是驸马爷,那就是想也不能想! 多少人在背后惋惜他没有个继承香火的儿子啊,宋举人本来没这么想过,后来也架不住人人都说,自己的想法也就跟着有了变化。是啊,他这样有才华有能力,没有儿子多可惜啊! 然而大长公主说过,是不会再为他孕育子嗣,只要有个玲珑就够了。一方面是真心爱玲珑,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大长公主年少时劳累过度,身子并不适合再怀孕,更何况,皇帝一直忌惮她,但她只有一个女儿,总不好去抢皇位吧?等她再将女儿嫁给皇帝,皇帝是不是便能彻底放下戒心? 虽然最后的结果证明并不能,但大长公主确实是这么想的。 宋举人离开前,玲珑曾经不止一次跟他说,他受人追捧不是因为他自己的才华,天底下有才之人千千万万,为何大家都要追捧于他?他的荣耀他的光芒都来自于他的妻子,宋举人当时是不信的。 他觉得自己学富五车,可以称得上满腹经纶,便是孔孟再世也不过如此,怎么可能是靠一个女人扬名立万? 于是他憋着一口气,与大长公主和离,去过自己想象中红袖添香的日子。 想象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如果说宋举人想象中的和离生活是国色天香的大美人,那他的现实生活就如同一只无颜站在面前还对他搔首弄姿。 最惨的是他根本不能拒绝。 光是家长里短柴米油盐就足够他伤脑筋了。他的新妻子在家中是没什么地位的,为了娶她入门,宋举人被大大吸了一回血,可最终还是有情人终成眷属,宋举人虽然肉疼银子跟宝贝,却也想着以后不跟那家人来往,两个人关上门过自己的日子,夫唱妇随,岂不美哉?难道不比跟大长公主在一起时时刻刻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家族出身好得多? 世上男子,哪有在妻子面前小心翼翼,怕惹妻子生气的? 可宋举人万万没想到,那家人对娇妻已经这样恶劣了,娇妻还是背着他三五不时贴补娘家。说贴补,那是真的贴补,一开始宋举人把家中中馈交给娇妻,娇妻年纪轻不大懂,总是搞砸不说,等事情闹得无法收拾,宋举人只能从寄情山水中清醒,自己开始打点。结果这不打点不知道,一打点吓一跳,这账务上的漏洞也太大了! 逼问之下娇妻才说出实情,什么娘家要买宅子啊,买了宅子要买下人啊,买了下人得发月俸啊……林林总总一大堆,归纳起来就是得给钱。 但这给钱给的,几乎要把宋举人给掏空了! 得了,还讲究什么风花雪月,还是先搞定柴米油盐吧! 可柴是多少文一担?大米又要多少文一斤?过冬的衣裳要如何做预算?下人的衣裳又要怎么处理?家里这块坏了要修葺,那边不好了要处理……简直让宋举人头大到了极点! 可不管也不行啊,他不管谁管? 没办法,这下别说是吟诗作对,宋举人做梦都还念叨着一一得一一二得二呢! 等他好不容易把这烂摊子处理的差不多,准备看看书写写诗的时候,他突然发现,自己已经很久很久没有收到拜帖了! 338.第三十片龙鳞(十) 第三十片龙鳞(十) 一开始宋举人没朝自己的身份上想, 他想是不是自己这段时日太过忙碌, 因此忽视了友人们的拜帖还有那些邀请?等他得了个空闲, 就让门房把这段时日收到的帖子都拿来。 门房很为难地挠挠头说:“老爷,小的没收到过什么拜帖啊!” 他的神情看起来有几分茫然, 似乎连拜帖是什么东西都没听说过,宋举人说不出话, 他为了门面从人牙子手里买来的下人,自然是比不上公主府的训练有素, 但他耐着性子又说:“难道就从未有人给我送过帖子?” 门房很实诚地点头说:“回老爷,是的。” 不应该啊, 宋举人想。他都搬出公主府这么久了, 怎么到现在都没什么动静呢?难道是公主那边发了话, 不许平日里的友人来寻他?若是如此,虽然现在吃了不少苦头,但宋举人觉得和离的选择是正确的。 罢了, 那他就勉为其难主动去见他们吧, 告知友人们自己已经是自由身, 日后可以夜夜笙歌了。 可谁知他到了平日里一起品茶吟诗的地方,却根本没能进去!宋举人不敢置信地指着自己的鼻子问那看门的:“你难道不识得我?我是——” 一时间,竟说不出自己是谁。 驸马?那早就是过去的事了,举人?这在京城还真算不上什么功名, 宋举人嘴巴张了张, 没能想到措辞, 那看门的就上下打量他一番, 很是不屑地道:“我只认识驸马,你是个什么东西。” 人惯会捧高踩低,他是驸马的时候,人人畏惧大长公主,给他面子,他还以为这面子是他自己挣来的不成?眼下他早已不是驸马,大长公主就没对他说过什么,那旁人又何必继续讨好他呢?说不准大长公主心里对这个前驸马非常不满意呢,谁要是跟他走近了,万一大长公主再生气,他们可怎么办? 宋举人性子清高,养尊处优几十年,从未受过这般委屈,登时就气恼地红了脸:“大胆!” 看门的不耐烦地把他推到一边:“让让让让,别在这堵路啊,再捣乱一会儿我叫人弄你你信不信?诶——方大人!方大人来了!方大人里面请、里面请!诸位大人都在静候方大人呢——” 宋举人随着看过去,惊喜地认出那正是平日里对他最为追捧的方姓文官,顿时满怀喜悦的迎上去,还没来得及说话,对方就目不斜视地从他身边经过了,徒留他一人面带笑容僵硬在原地,场面一度变得非常尴尬。 那看门的神情,不就是从前看到他的样子么? 宋举人心里又酸又憋屈,还觉得屈辱,看门的把宋大人迎接进去,一回来瞧见宋举人还没走,见他那可怜兮兮的样子也有几分幸灾乐祸,这厮还真以为自己多么有才华呢,这些经常相聚在此的文官,那个顶个都是有功名在身的,之所以讨好宋举人,还不是因为他是驸马,他是大长公主的丈夫? 偏偏这宋举人还真以为是他自己的能耐了,唉,真是可怜又可笑。 宋举人在门口痴痴站了会儿,实在是无法忍受这般耻辱,终于转身离去。接下来他又亲自去几个平日里关系较好的友人家中登门拜访,结果别说是促膝谈心,就连人家的面都没能见着! 在吃了不知多少个闭门羹之后,宋举人终于死心了,老老实实回到家中哪儿也不去。还红袖添香呢,就连读书写诗的兴致都没了! 然后慢慢地,这生活上就又出了问题。从前他在公主府,吃的是山珍海味,穿的是绫罗绸缎,衣食住行都有人伺候,甚至尊贵的大长公主都会亲自为他更衣布膳,宋举人不需要操心任何事,他只要沉醉于自己的风花雪月就可以了。眼下他不再是驸马,自己搬出来跟小娇妻一起住,可就不那么美妙了。 山珍海味,不是没一顿都吃得起的,绫罗绸缎,外头布庄里买到的,如何能跟贡品相比?喝的茶是普通的,吃的糕点带着渣,就连打赏下人都不能像以往那样大方! 过久了才知道这是个什么滋味儿,尤其是宋举人还有个拼命贴补娘家的小娇妻。 玲珑来的路上听说了这一切,笑得花枝乱颤,梅香在边上看着都担心小郡主笑着笑着把自己给呛到,好在一路平安,等他们到了宋府,梅香便主动上去敲门。门房哪里见过这么漂亮的姑娘,一看穿着打扮就是大户人家的,赶紧笑着问:“姑娘到我们宋府来可是有事?” “我是郡主的贴身侍女,宋举人可在?我家郡主对他颇为思念,因此前来看望。” 乖乖,门房想,郡主的贴身侍女都长得这么漂亮了,那郡主得多好看才行啊!他就有点好奇,朝梅香身后看,这在公主府可是决不会出现的,下人们各司其职,谁也不会逾矩,看样子宋举人嘴里念叨着规矩,其实自家下人也没怎么教好嘛! 门房赶紧进去禀报,宋举人一听说玲珑来了,立刻站起身,那毕竟是自己的亲生女儿,虽然他很想要个儿子,可对于女儿他还算疼爱。 迎面一见,女儿是越发光彩照人尊贵无比,做父亲的却灰头土脸十分憔悴。 玲珑作出一副吃惊的样子:“父亲这是怎么了,可是生了病?怎地看着苍老了十岁不止?” 宋举人说不出话,勉强笑道:“玲珑,你来了,过来陪父亲说说话……” 玲珑就在他身边坐了下来,不由得感慨,谁说柴米油盐只能消磨女人的青春?男人若是沉浸其中,照样老的认不出来。之前的宋举人,虽然说有点小小的矫情,可也看得出来他年轻时的风采,然而现在的宋举人,是真真切切变成了个普通的中年男人,除却没有秃头没有大肚子之外,再跟大长公主站一起,怕不是要被当成两代人看。 “父亲,你是不是过得很不好,我瞧你憔悴许多,可吃好睡好休息好了?” 玲珑问得可细心可温柔了,她必须弄清楚,回去之后才好讲笑话给大长公主听,没有什么比自己的前驸马过得不好更让大长公主高兴了,那些分开了希望你幸福之类的都是屁话。反正知道宋举人过得不怎么好,玲珑能多吃一碗饭。 宋举人被女儿这样温柔的声音一问,恍惚中回到了公主府,他还是高高在上人人追捧的驸马爷,无忧无虑,只消风花雪月。一时间神情竟有些恍惚,直到一道娇柔的“夫君”传来,玲珑立刻扭头,就看到一个扶着腰摸着肚子的年轻小妇人站在圆形拱门处,正楚楚可怜地朝这边看。 那肚子里可是自己期待已久可以继承香火的儿子,宋举人立刻站起身走过去:“你怎么过来了?” 小娇妻怯生生的,看了玲珑一眼又飞快移开,似乎有些怕:“我听说郡主来了,按照规矩,总该来请个安……” “不只是请安。”侍女梅香沉声说,“郡主是当今圣上钦封,你乃一介白身,该行三跪九叩之礼才是。” 小娇妻立刻脸色苍白,宋举人怕她情绪激动伤了肚子里的孩子,登时对玲珑道:“她身子重,多有不适,玲珑不要为难。” 玲珑撇撇嘴,她哪里为难了,不就是她的侍女说了句话,瞧宋举人这样子,活似玲珑上去踹了她几脚似的。看到宋举人过得不大好,玲珑就开心了,也不准备继续浪费时间:“既是如此,父亲,我便不打扰您了,日后再来看您。” 她临走前慢悠悠地看了小娇妻的肚子一眼,有些遗憾,遗憾这个未出生的小女孩,承载了太重的期待,以至于出生后并不会得到爹娘全部的爱,甚至于因为是女孩,被一心渴盼儿子的爹娘埋怨。 但这又跟她有什么关系呢。 果不其然,大长公主一听说宋举人至少老了十岁,便豪爽地拍着桌子大笑,妩媚的面容上呈现出被滋润后的娇艳,她现在也是想开了,果然啊,年轻的小狼狗比老腊肉强多了!而且就大长公主这容貌这身段,被她宠幸了一次的男子都不由自主地迷恋上了她,不仅对她更加忠心耿耿,还纷纷争风吃醋起来。 现在的公主府洋溢着一股快乐的氛围。 大长公主悄悄收了几个面首,都是玲珑给她物色的,从长相到体力再到性格,绝对都讨大长公主的喜欢,也许会有些小脾气偶尔闹一闹,但个顶个都乖巧无比,被安置在公主府也不安分守己,因此被滋润的大长公主这几日心情格外之好。 她算是明白为何男子总是想要三妻四妾了。讲道理她身边的这几个,温润如玉有,沉默寡言有,舌灿莲花亦有,有精通琴棋书画诗词歌赋的,也有擅长舞刀弄枪身手高超的,甚至还有厨艺精湛擅长烹饪的,至于驸马……不好意思,什么是驸马? 这种东西她怎么都没听过? 339.第三十片龙鳞(十一) 第三十片龙鳞(十一) 大长公主高兴,玲珑就也高兴, 宋举人过得不好, 她们母女俩就更高兴了,连带着玲珑都得到了大长公主批准她过几日出去参加一场赏花宴。 这都入秋了, 赏的是菊花,是京中贵女们自发组建的,发展了数年, 年轻的公子们得了邀约也能出现, 但男宾一边女宾一边,会有比赛的环节,许多人都靠着这个赏花宴一鸣惊人, 那个让卫霆喜欢的千金小姐, 凭借一手好画技,得了个画中美人的美名,不知为多少附庸风雅的人追捧。 卫霆也是听闻此女美名, 好奇不已,聊了几句后发觉对方果然温柔体贴又贤惠婉约,实在是个好姑娘, 因此一听对方委婉地说被玲珑欺负过,立刻便要给她出气,想让玲珑出丑来灭灭她的气焰——就是这场赏花宴,身为武林高手的卫霆暗中算计了原主, 使得原主颜面尽失, 此后更加不爱出门。 虽然卫霆的出发点只是小小教训玲珑一下, 但他永远都不知道,对于一个贵女,一点点的丢人都是不被允许存在的,因为她代表的不仅是她自己,还有她的家族。玲珑出了丑,外人除却嘲笑她以外,又怎么会对大长公主口下留情? 只是后来,卫霆后悔也晚了。 不过这一次他是不会出手了,甚至因为担心玲珑,还乔装打扮混了进来,装成个端茶倒水的小厮在宴会里来回穿梭,时不时看向宴会开始的方向,怕玲珑一个人势单力薄,如果有什么意外,自己也好帮她一把。 但玲珑总是姗姗来迟的那个。赏花宴尚未开始,但人都已聚齐,青年才俊与貌美贵女,男才女貌,虽然中间隔着长长的花道,但隐隐都能看到彼此的模样,这可是十分难得的,赏花宴成就了不少美好姻缘,因此每位前来的青年男女,都不由得对自己未来的另一半有所幻想,见到合心意的也会偷偷记住,差人去打听对方的家世背景。 可这一回,眼看赏花宴都开始了,玲珑郡主也不曾到。所有人都到了,只她一人未到,难道要人专门等她不成?于是便有人开始小小声私语,只是碍于大长公主的面子不敢出声。又等了一会儿还是不到,男子那边有人为了在美人们面前表现,便扬声道:“诸位!咱们开宴吧!没有时间观念的人,等她作甚!” 这话可有不少人与他共鸣,实际上姑娘们这边都是跟玲珑合不来的,她们都出身严谨古板的高门,受到的教育和玲珑截然不同,在她们眼中,玲珑跟她的母亲大长公主一样都是另类,虽然大家畏惧于她们的权势地位,可在心底,总会有着微妙的优越感。 男子一声说完,便有附和的,这时候便听到一声清朗有力的通报:“玲珑郡主到——” 当今皇帝尚未立后,膝下无子女,同父异母的姐妹也不多,而玲珑是他亲姑姑的女儿,两人从小青梅竹马,感情深厚,真要说起来,便是先帝的几位公主遇到玲珑都要朝后站,她圣宠正浓,谁不知道她跟皇帝关系好? 只是以往很少见她出席宴会,总是待在家里,因此许多人甚至都没见过她,便人云亦云,传出来的可不是什么好话。 便瞧见远处八名婢女引路,每一名婢女走路时簪钗不摇裙裾不动,面上都带着微微的笑,手中执着香灯,真是讲究到了极点,在座的每一个人家中都见不得这样的侍女,可见其规矩,亦见其排场。 八名引路婢女后,才是一袭红衣款款而来的玲珑。满打满算她今年也就十四岁多一点点,尚未及笄,按理说本是稚气未脱,撑不住这大红色的衣裳,看今日在座的贵女们都知道,为了迎合菊花寡淡清高的美好,都选了颜色素淡的罗裙,一个个坐在那儿飘飘欲仙,好像下一秒就要飞升了。 然而玲珑的出现将她们重新拉回人间,并且残忍地将她们踩在脚下摩擦。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见惯了清汤寡水的美,这样热烈燃烧的娇艳,让所有人都迷花了眼。 她无疑是骄傲的,比在座每一个人都骄傲,那种傲慢从她的骨子里迸发出来,却丝毫不教放反感,甚至觉得她便应该如此,天底下除了她,再也不该有人如此傲慢。 当她从花道走过,更是无法将眼神从她身上挪开。 这份美丽除却燃烧与鲜艳之外,又不显得媚俗,她的眼睛生得可真好,黑白分明,清澈澄净,明明穿着艳丽的红,偏偏又因为极度的自信而素面朝天,在她面上找不出丝毫不安自卑之色,与那些端着架子的世家小姐比起来,她显得更加尊贵更加遥远,也更加难以接近。 可是她走到了一半却停住了,扭头看向男宾那边一名男子,朱唇微启,问:“方才是你,说我没有时间观念?” 那男子早已痴痴地望着她,忘了回话。 玲珑便道:“我若是没记错,帖子上写的时间,是半柱香之后。我还以为我来的够早了,不成想。” 她顿了一下,昂着下巴缓缓扫视四周,唇瓣微微上扬,似笑非笑:“各位比我还早,果然都是有时间观念的人。” 她这么一说,许多人都想起来了,请帖上的时间的确还没到,但为了保持自己的形象,稳固自己的名声,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大家都一窝蜂地来得特别特别早……就好比今天,两个时辰前听说就有人到了,结果准时准点来的人还成了众矢之的。 更何况玲珑真没迟到,她还来早了半个时辰呢! 结果除了她都到齐了。 这话是说给此人听的,更是说给在座他人听的,玲珑一出现,就毫不客气地成为了所有人目光的焦点,至于举办了本次宴会的贵女跟才俊……哎呀,是谁来着,突然想不起来了,反正现在大家都忍不住盯着玲珑郡主看,还不敢看得太明显,毕竟那样的话有些不尊敬。 玲珑毫不客气地坐到了主位上,因为在座的都没什么诰命跟功名,见了她这个圣上钦封的郡主都是要行礼的,玲珑一坐下,便有几个贵女面上露出了异样的神色,最终齐刷刷看向一个人——就是那个卫霆很欣赏,还为了她来教训玲珑让玲珑出丑的姜织萝。 她正是今天宴会的主办人,严格说起来,她已经主办了好几次了。昨天玲珑就被梅香科普了好久,总之就是每一届都会有个贵女受人追捧,因为才名在外人人赞美,赏花宴的主办权也会交由对方,等到出嫁之后,则会转交给下一任。 这个主位,从来都是主办的贵女坐的,可玲珑一来就毫不客气地坐了下去,众人便不由自主看向姜织萝,只见她面色如常,不卑不亢,上去对着玲珑微微福身:“启禀郡主,这是小女的座位,可否请郡主割爱?郡主的座位在那边。” 当着众人的面,她这样有礼数,怎么说玲珑都不能不给脸吧?可玲珑要是真站起来让了,那人家背地里又要编排她了,所以真是让也不是不让也不是。 玲珑面上的笑随着姜织萝的话语慢慢消失,气氛也随着她慢慢冷下来的面容变得格外肃杀,所有人大气都不敢喘一下,甚至觉得呼吸困难,不知道空气里那种可怕的压迫感是怎么来的。此时此刻,没有人敢直视那张美丽却又高傲的面容。 姜织萝是强撑着才没有腿软跪下去,玲珑懒得搭理她,就摆了摆手,素来戴着和蔼可亲微笑面具其实白切黑的梅香便上场了:“抱歉,这位姑娘,请问你尊姓大名?” 姜织萝顿觉羞辱!玲珑竟然不知道她的名字?!明明请帖上就有写!可她修养显然到家,仍旧噙着笑,只是有些颤抖,泄露了她的心慌意乱:“郡主可能不曾注意到,请帖上是有小女的名字的,小女名叫姜织萝,乃是青阳公之女。” 当着众人的面,她这样有礼数,怎么说玲珑都不能不给脸吧?可玲珑要是真站起来让了,那人家背地里又要编排她了,所以真是让也不是不让也不是。 玲珑面上的笑随着姜织萝的话语慢慢消失,气氛也随着她慢慢冷下来的面容变得格外肃杀,所有人大气都不敢喘一下,甚至觉得呼吸困难,不知道空气里那种可怕的压迫感是怎么来的。此时此刻,没有人敢直视那张美丽却又高傲的面容。 姜织萝是强撑着才没有腿软跪下去,玲珑懒得搭理她,就摆了摆手,素来戴着和蔼可亲微笑面具其实白切黑的梅香便上场了:“抱歉,这位姑娘,请问你尊姓大名?” 姜织萝顿觉羞辱!玲珑竟然不知道她的名字?!明明请帖上就有写!可她修养显然到家,仍旧噙着笑,只是有些颤抖,泄露了她的心慌意乱:“郡主可能不曾注意到,请帖上是有小女的名字的,小女名叫姜织萝,乃是青阳公之女。” 340.第三十片龙鳞(十二) 第三十片龙鳞(十二) 玲珑似是完全没看到姜织萝面上的难堪, 而是忽然带了笑, 这笑有些恶意,却也是说不出的好看:“如此说来,我也算是你救命恩人之女,怎么,这个位子, 难道我没资格坐?还是说我这个大长公主的女儿, 圣上钦封的君主,不如你一个青阳公之女来得尊贵?” 后面这话往大了说那就是不敬天家, 姜织萝就是胆子大如斗也不敢如此, 算她足够能忍, 才在极度愤怒的情况下还能保持面色平静:“郡主说得是,郡主自然是有资格坐的,可小女能坐在这里, 也是凭借自己的本事, 凭借自己在书画上的造诣,难不成郡主这轻飘飘几句话, 就能将小女的过去抹灭?” 玲珑是不大明白怎么就到了抹灭她过去的话题, 不过玲珑是不会跟她们比拼什么琴棋书画的——若是姜织萝直截了当地说我看你不爽我请求单挑, 那兴许玲珑还会有点兴趣。她也就问了一句话:“没有我母亲当年浴血奋战, 何来你青阳公府?又何来你,何来你修习琴棋书画并且精通的机会?合着你是只爱风花雪月, 心中却是无家无国。似你这样的人, 便是再有才华, 也令人不齿。” 边上的梅香一个字也说不出来,怎么说呢……公主选她在郡主身边伺候,就是因为她头脑灵活能言善辩,做事又有分寸,不会让郡主吃亏。跟了郡主这么久,梅香觉得郡主机灵漂亮,挑不出什么毛病来,在梅香心里,郡主就跟个玉雪可爱的瓷娃娃一样,需要她好好保护的。 直至今日才知道,这哪里是什么一碰即碎的瓷娃娃,分明是只狡诈厉害的小狐狸,瞧那自诩才名在外的姜小姐被说的颜面无存,你要是表面一听吧,感觉郡主这番话其实是歪理,可你要仔细一琢磨,诶,好像说得还挺对。 这位子郡主不坐谁有资格坐?在座的这么多人谁也没有她身份地位高,姜织萝就是再有才华,也不能跟郡主抢。 看起来很是稳重逢人就笑的梅香姐姐,其实超级忠心超级护短,不许别人说郡主一句不好的。 姜织萝说不出话,事实上她已经不知道自己还能说些什么了,玲珑这番话字字句句都是对她的侮辱,可人家的身份摆在那儿,她又能说什么?她倒是想说,然而转天那跋扈不讲理的大长公主找上门,家里人又要责怪她惹了麻烦。 竟是只能忍了,希望玲珑能就此将她放过,此事便不再提起。 谁知玲珑却不肯放过她,原主在姜织萝的授意下出了个大丑,沦为他人笑柄,她为自己的食物讨点公道总不过分吧? 只见玲珑轻轻一笑,带了点失望之色:“原来这就是青阳公奖氏一族的风骨,实在是软弱至极,令人发笑。我收到这什么赏花宴的请帖时,还颇有兴趣,如今一来,却发现无论是这景,这宴,这人,都是俗不可耐,着实浪费我的时间。” 她伸出手,梅香立刻识趣地搭上,托着掌心如玉的小手,迎接这尊贵的少女慢慢起身。 “诸位好好玩吧,我先告辞了。” 竟是全然不屑的态度。 这不仅仅是对姜织萝跟姜家的羞辱,更是对赏花宴的羞辱,对前来参加赏花宴的人的羞辱! 可又有谁能舍得责怪她呢? 她说得那样理所当然,理直气壮,只让人觉得从她口中说出的每一句话都是对的,都是真理,连带着怀疑起自己是不是真的很俗气。眼见玲珑已经转身离去,有一名贵女站起身,口称身子不适先行离席,顿时带动了其他人,最终竟只剩下姜织萝!还有她几个玩的好的女伴! 然而今日这赏花宴必然是被毁了,可怜那在土地中生长的无比风骨的菊花,被移植到花盆中,摆成了这么一条长长花道,却无人欣赏。 玲珑刚回府没多久大长公主就来了,带着哭笑不得的表情:“又出去调皮捣蛋了?” 玲珑顿觉受辱:“娘这说的是什么话,我何曾调皮捣蛋了?我都是在为世界和平做贡献!” 大长公主不放心她一人出门,暗地是一定要人看着的,因此很快就得到了郡主大闹赏花宴还成功把赏花宴给毁了的消息,她倒是不生气,女儿这样有本事,她为何要生气?说起来大长公主少女时期,也和那些贵女格格不入,本来大家各自安好岂不美哉?偏偏那些贵女,表面上一副温婉娴静的模样,背地里却没少凑在一起嘀咕大长公主的作风。 今日玲珑所说的话,其实她当初也很想嘲讽一番,只可惜那时候情势所迫,并不能随心所欲。 “是是是。”大长公主摸了摸女儿的头,笑得眉眼弯弯,“我儿好生厉害,听说那姜家的姑娘被你说得颜面无存。” “他们家都能做出恩将仇报的事儿,本身就是没什么颜面的。”玲珑撇了撇嘴,“娘,你可知道为何他们都那样说你?” 听了这话,大长公主还以为女儿是要责怪自己平日里不如其他夫人规矩,便答道:“因为娘对琴棋书画一窍不通,诗词歌赋更是不怎么懂,成日舞刀弄枪,上过战场,还与男人同吃同睡,她们瞧不起我,也是正常。” “听娘的话,好像娘自己也觉得被瞧不起很正常?”玲珑反问。 大长公主一愣。 玲珑刚来没多久,就把她的性子摸了个清楚。大长公主看起来凌厉不讲理,实则最是坦荡,她做人做事都是如此,旁人口头上议论,她会觉得厌烦,却并不会对他们做什么,不是不在意,只是性情本就宽容。可玲珑不这么认为啊,生存法则便是如此,弱肉强食,恃强凌弱的人比比皆是,既然你本身强大,那么为何不保护好自己? 退让百步,旁人也不会对你有片刻心软。 像那样编排大长公主的人,本身就犯了非议皇家的律法,但凡有心整顿,绝对是再也听不到一句不好。 “我认为娘没有任何让人瞧不起的地方。”玲珑勾住大长公主的手指头晃了晃,“倒是那些人,好端端的活着,锦衣玉食,还要败坏你的名声,才是真的坏到了极点,让人瞧不起。可是娘,若是你自己都觉得自己让人瞧不起是正常,那可不对。” 在大长公主的人生里,从来没有人对她说过这样的话。 她刚刚长大,便有母后再三叮咛,要听话,要懂事,不要惹你父皇生气。再大一点,父皇儿女众多,少不了唇枪舌剑勾心斗角,为了保证皇兄的地位,大长公主百般谋划,心力交瘁;待到她刚到可以成亲的年纪,父皇过世,皇兄当了几年皇帝,亲王纷纷叛乱,天下乱成一团,她以女子的身份披上甲胄,九死一生——却等来了皇兄驾崩的消息。 她又要扶持自己的侄儿,压制那些虎视眈眈的外臣。 所有人,所有人都说她不像个女人,说她牝鸡司晨,说她抢了男人的活儿,说她上战场,不好诗书,三从四德更是不懂,越发的瞧不起她。 哪怕她贵为公主。 就连共患难的夫君,都惋惜她不像其他女人那般柔情似水。 她身上似乎充满了让人们不喜欢的缺点,于是慢慢地,大长公主就习惯了,同样的声音多了,就连她也被同化,觉得自己不是个正常女人。 可现在,她的女儿,她在这个世上最想保护也最爱的人告诉她,她不该瞧不起自己,世上再也没有人能如她这般骄傲。 “我可是说认真的。”玲珑又重复了一遍,“我以身为娘的女儿为荣。” 这话本该由原主亲口告诉她,只可惜再没了机会。 大长公主突然把玲珑紧紧抱住,她被勒的有点疼,就小小反抗了一下,结果习过武的大长公主反而把她抱得更紧了,玲珑感觉自己被当成了一个软绵绵的可爱抱枕,她想反抗。 大长公主眼眶发红,却没有在女儿面前落泪,她不想让自己沉浸在这样的情绪中,就跟玲珑转移话题:“我今早看见一个小哥,身段很是不错。” 玲珑眼睛一亮:“在哪儿呢?娘,给我留着啊,等我及笄了自己用。” 大长公主发现自己已经很习惯女儿这样的画风了,她点点头:“娘会给你留意的。” 玲珑满意地嗯了一声,搂着大长公主的胳膊,跟她说今天赏花宴上的事情。其实大长公主都知道了,但是看到天真烂漫的女儿手舞足蹈的比划着,只觉得心头一片柔软,要是能这样看着她一辈子快快乐乐的,比什么都好。 不想嫁皇帝便不嫁吧,喜欢美男子便喜欢吧,她快乐就好,她幸福就好。 大长公主别无所求。 母女俩又聊了会儿天,玲珑说饿了,便又一次用了饭,赏花宴为了附庸风雅,都是搞什么菊花餐。即每一样食物都有菊花,什么菊花酥菊花茶菊花馅饼——反正都是些华而不实吃不饱也不好吃的东西,不能怪玲珑待不住。 341.第三十片龙鳞(十三) 第三十片龙鳞(十三) 但是有一天是大长公主跟玲珑都没有想到的, 那就是玲珑在赏花宴上嘲讽姜织萝的一番话, 真被当时在场的人学了去,迅速流传开来。俗话说得好,好事不出门坏事行千里,就没多少时间,当初老青阳公因为渎职使得万千百姓惨死只得死守城门, 大长公主带兵前去解围反被姜家憎恨的消息就传遍了京城。 甭管大家背地里说大长公主不像个女人, 跟个男人一样彪悍,可脑子正常的人还是占大多数, 那就是:姜家人是不是脑子有坑啊?要是大长公主没及时赶到, 会死更多百姓, 就连老青阳公怕是也别想留个全尸! 外头的风言风语传个不停,连带着大长公主在民间的声望都上了层楼,当初经历战乱的百姓最记得大长公主的好, 因此更是将恩将仇报的姜家人给骂了个狗血喷头, 连带着本来受人追捧的姜织萝这段时间在家里都不敢出门了,更别提什么宴会。 以她现在这个处境, 哪怕重开赏花宴, 也不一定会有人来了。 就在姜织萝对玲珑恨得牙痒痒的时候, 却听说玲珑郡主也要办一场宴会, 同样地,也给人递了帖子, 但是姜织萝没有。 这不就是瞧不起她么! 姜织萝在家里不掩饰自己的愤怒, 摔了好几个上好的茶碗, 气得浑身颤抖。她才不稀罕!她才不稀罕!那种女人养出来的女儿,什么都不懂,怕是连字都不认识几个,还办宴会?!谁会去?只有傻子才会去! 然而很快地姜织萝又得到了消息,当今圣上是收到请帖的第一人,还亲自许诺会准时到达,于是姜织萝更是气恼不已,她能不气么?你道她为何讨厌玲珑?除却世仇之外,皇帝才是最大的原因。 旁人也许不知道,可世家之间是能隐约猜到皇帝跟大长公主之间的打算的,比如说玲珑郡主很有可能被皇帝迎入宫中,还很有可能被封为皇后!同样,除了姜织萝也没有人知道,其实她心中早有了心上人,哪怕追求者众多,被文人雅士写诗赞美,姜织萝也看不上那些酸唧唧的文人,她早立下誓言,若是要嫁,当嫁给世上最出色的男子。 除了皇上,还能有谁?姜织萝曾有幸目睹天颜,便对皇帝的风姿念念不忘,此后见过的每一个人都觉得不如皇上,可若是玲珑跟皇上之间有婚约,那自己便只能为妃。 什么妃子,说难听点就是个妾,以姜织萝的骄傲怎么能为人做妾? 她不开心,自然要断绝这可能性。 若是玲珑郡主出了丑,名声坏了,皇上便不会娶她了吧?毕竟皇后总不能是这样一个恶名在外的女子。恰巧姜织萝的爱慕者中有个江湖中人,那人是个愣头青,瞧着也不怎么聪明,还不懂规矩,总是喜欢夜探香闺,还觉着自己讨人喜欢。姜织萝便话里话外暗示了自己受过玲珑欺负,玲珑讨人厌的消息,那人也确实是傻,便信了。 本来姜织萝对他还很有信心,觉得他每天都能夜探青阳公府却不被发现,定然是个厉害的!谁知却是个废物!根本什么都没做成!哪里是她让玲珑郡主出丑,分明是对方极度羞辱了她! 姜织萝冷笑,看吧,那人甚至都不再来过了!她气得坐到椅子上,重重地一巴掌拍了桌子,谁知先前有一个被打碎的茶盏碎屑没有清理干净,恰好扎入她娇嫩的手心冒出了血花,顿时婢女们慌作一团,赶紧给自家小姐处理。其中一个婢女找出了一瓶伤药,她是姜织萝的心腹,房里没有外人便直说了:“小姐!这是卫公子赠给您的伤药!听说是江湖上什么神医所制,价值千金呢!” 姜织萝心情不愉,说话也不客气:“什么神医!怕不是从犄角旮旯找的哄人的三脚猫郎中!拿了个几文钱的伤药来哄我!” 越看那普通的小瓷瓶越生气:“给我丢了!什么下贱人的送的下贱东西,也敢拿来给我用!上回宫中赏赐的白玉膏呢?拿来,我要用那个!” 说着竟是直接夺了小瓶子给扔了! 匍匐在屋顶上准备跟温婉可人的姜小姐说玲珑郡主是个很可爱的小姑娘的卫霆握紧了拳头。他悄悄掀开一片瓦往里面看,那婢女不敢顶嘴,听话地取了白玉膏来给姜织萝上药,“小姐,您怎么生气了?可是气卫公子许久没来?” 姜织萝不知卫霆就在屋顶,她又在气头上,在自己家不需要保持什么形象,再绝情的话都敢说,似乎这样的话便能从中寻到一丝快意:“我盼着他来不成?我巴不得他不要来!人又蠢,脑子不好使,每次都要浪费口舌与他说话,难道我跟他一样天生下贱命?” 卫霆:…… 接下来他听不下去了,因为姜织萝就没一句好话,卫霆这才知道在她心里,自己就是个死穷人,说什么江湖中人,世外高手,就是个偷鸡摸狗的上不得台面。她之所以愿意跟他说话,本来是看他有用,现在才知道他根本就是个废物,连个玲珑都处理不了。 “……还高手呢。”姜织萝以这四个字作为总结。 卫霆蔫头耷耳垂头丧气地又去找玲珑了,可他都到了人家窗外,突然想起姜织萝说的那些话,他是个男子,总这样大晚上敲人家姑娘的窗户,是不是不好?那他……要不先回去?结果窗户突然就被打开了,露出一张莹白如玉的小脸蛋,好奇地问:“我都看到你的人影在晃悠了,怎么不敲啊?” 然后停了几秒,更加好奇地观察他的脸色,突然笑出声:“看你这表情,不会是朦朦胧胧的初恋尚未发芽就夭折了吧?” 卫霆的面色顿时更加难看。 因为玲珑猜对了。 要不是怕人发现,玲珑恨不得捧腹大笑,卫霆脸黑如炭,觉得自己可真是倒霉到了极点,但看玲珑这态度,就知道她跟姜织萝是不一样,总算是松了口气,进来后一边啃被玲珑藏起来好几天已经风干的甜饼一边跟她抱怨:“……我也不是那种宵小呀!她但凡说一句不好,不可以,我就不会再打扰她的,可明明是她先邀请我再来与她见面,同她说说外面世界的样子,为何最终她却要怪我唐突呢?” 玲珑懒得跟他解释,因为这人看起来就不够聪明,仿佛一根肠子通到底,张张嘴就知道菊花长什么样儿了。她自己吃着新鲜的春饼,说:“你当然也有不对,人家好好的姑娘,你突然出现吓人,跑人家家里去,没打死你就算好的了,被人骗了也是自己不长心眼。” 说着玲珑也好奇起来:“你师父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啊?怎么会教出你这样的徒弟?感觉你好笨哦。” 被个小姑娘说笨,卫霆差点儿当场去世。他恨恨地啃着手上的饼子,一边啃一边生气:“她还扔了我送她的伤药!那可是我师父亲自调制的!江湖上多少人花千两黄金都买不到一点!” 说完又很委屈:“之前我跟人打架,受了重伤都舍不得用,都送给她了,结果她却丢了!” 卫霆诉苦是为了表示自己一颗真心被人践踏很可惜,但玲珑却问他:“那你捡回来了吗?” “啊?” 玲珑完全不在乎卫霆是不是很受伤,也不在乎他的真心值不值钱,“我说那伤药啊,你捡回来没?既然她丢了,那你当然要捡回来,不然不是亏大了吗?” 卫霆眨了眨眼睛,他还真没想到这个,所以当时他气得不行,转身就走了,还在心里发誓再也不会跟姜织萝说一句话,现在被玲珑一问,整个人都懵懵的:“不是……被丢了啊……” “就是被丢了才要捡起来啊!”玲珑更加理直气壮,“我们怎么说也是好朋友了吧?这样的好东西,你不送我,却送给旁人?真是重色轻友!你还吃了我这么东西!” 被她的语气一逼,卫霆就蔫儿了:“我也不是故意的……” 其实他都没敢说他被姜织萝骗得要欺负她的事儿。 玲珑哼了一声双手环胸不理会。卫霆有点慌,“诶,玲珑,你别生气啊,你别生气,我也给你,我给你更多!我给你十瓶!” 敲诈成功的玲珑顿时眼睛一亮:“什么时候给?” 脑子发昏一时脱口而出的卫霆差点儿就哭了,但他打肿脸充胖子,就干笑了两声:“那个……你等等,再等等。” “等多久啊?” “我得回去拿吧?”卫霆跟她讲道理,“你看啊,我家离这非常非常远,我一个来回就得半个月,而且这个药制作起来非常麻烦,十瓶,我师父得做好几年了。” 玲珑感慨道:“那你师父对你可真好,这么好的东西都给你带上。” “是啊,我师父可疼我了呢,呵呵。” 不知道为什么,玲珑觉得卫霆笑得有点咬牙切齿。殊不知卫霆自己也在头疼,十瓶!他为什么要胡说八道!那一瓶都是他偷出来的!还踏马十瓶!十瓶! 342.第三十片龙鳞(十四) 第三十片龙鳞(十四) 卫霆心塞地走了, 走的时候还揣走了玲珑那些硬邦邦的糕点, 一边啃一边心情沉重。 十瓶……他可能是失了智。 而在皇帝接受了玲珑的请帖并且允诺会来参加她的宴会之后, 京城的贵人们也纷纷开始期待,连皇上都会参加了, 那么他们呢?他们有没有机会受到请帖呢?一个个翘首期盼, 就等着玲珑郡主派人送帖子来。随着时间过去,许多人都收到了帖子,当然,其中是不包括姜织萝的。 玲珑又不是那种你打了我左边脸我再把右边脸伸过去让你打的人,她不把对方的手砍了都是好事,姜织萝不是很喜欢带着她的一帮小姐妹孤立玲珑么?现在玲珑也就孤立她一把。 她做得最机智的,就是给姜织萝的小姐妹们也送了请帖, 她们关系要好, 仿佛亲生姐妹, 玲珑想看一下是不是真的情深义重。 在皇帝收了请帖都点头前来的情况下,谁敢不来?难道你比皇上还要架子大?怕不是命都不想要了。 于是玲珑郡主摆宴那天,公主府宾客云集。 大长公主不喜欢举办什么宴会, 也不喜欢到旁人家的宴会上去, 是以除非必要,她是不参加宴会的。可今日是心爱的女儿亲自筹办,她怎么能不赏脸?不仅如此, 她还满足了玲珑的所有要求, 比如说园子要怎么布置, 桌椅要如何摆放, 敲定各个桌上的菜色等等。 之前姜织萝办的宴会叫赏花宴,玲珑的宴会名字就简单粗暴许多,叫“全猪宴”。 顾名思义,就是每一道菜都跟猪有关,都是用猪身上的东西做的,甚至还包括民间百姓才会吃的猪下水。吃猪肉,自然就算不上什么风雅高贵了,但馋的就是这么一嘴,赏菊花又能赏出什么来?公主府还给每位客人提供一份米饭呢! 别的不说,就说这做菜的大厨手艺,夹起一筷子红烧肉放嘴里轻轻一抿,那真是入口即化香气扑鼻特别下饭,男宾与女宾隔开,女宾这边还有些不好意思,可大长公主都带头了,大家也就放下了矜持,毕竟这一桌热气腾腾还美味的饭菜闻起来实在是太诱人了! 本朝以瘦为美,但并不是每个女子都是出生起便有好身段,尤其是及笄之后,家中更是注重她们的体态,不仅要减小饮食,就连糕点也要少用,为了维持弱柳扶风的美感,女子们可谓是吃尽苦头。因此虽然家中也有山珍海味,但她们还真不敢放开来吃,如今在公主府尝了这全猪宴,虽说名字听起来没有赏花宴风雅,然而吃起来那是真的好吃。 听说皇上对猪下水都赞赏有加呢! 玲珑拿着一个肉夹馍咬了一口,她觉得活着就应该享受食物,为了食物劳累点也没什么,就像她,哪怕心里不高兴,火气正大,可若是有美味的食物,也能很快开心起来。 皇帝是跟她还有大长公主一桌的,贵为皇帝,自然不会吃猪下水这种卑贱的食物,民间百姓吃,是因为肉贵买不起,公主府的厨子又怎会如民间那般草草料理?光是用绿豆粉搓洗就花了将近一个时辰,将难闻的气味尽数出去,更别提在其他方面下的功夫了。因此皇帝尝了一筷子,觉得很有嚼劲,很合自己的胃口,就夸了两句。 他这一夸,玲珑就让人把皇上的口信带下去,本来对卖相极好的猪下水拒之千里的贵人们都想讨好皇帝,便都伸了筷子,这一尝,还真就尝出味儿来了。 总体来说这场全猪宴是非常成功的,至少每个前来参加的宾客离开公主府的时候都是挺着肚子出去的——玲珑郡主说下次摆个全鱼宴,啊啊还没回府他们就开始期待了是怎么回事! 为何公主府的厨子手艺这般好? 就连皇帝也在考虑这点,这手艺已经完全超出了宫中御厨,便跟大长公主商量,能不能给他几个厨子带回公。大长公主多少年没见皇帝这般稚气了,轻笑:“这可不是本宫不同意,皇上得跟玲珑说才行,这都是她四处搜罗来的厨子,而且今日这菜色,玲珑也出了不少力,否则这些厨子可做不出这般美味。” 玲珑不仅能吃会吃,也能做会做,只是不喜欢做而已,稍加指点,本就经验丰富的厨子便瞬间融会贯通,做出让玲珑满意的食物来。这会儿见皇帝想要,便笑吟吟的:“表哥想要的话,待会儿我叫人把食谱写下来,改明儿派人送进宫去。” 皇帝不得不承认,从来看到自己便粉面娇羞的表妹,如今对自己真是跟过去不一样了。这段时日他在宫中等着,以为她会捎来只言片语,可什么也没有。他又不好意思主动低头,便趁着这次宴会想给玲珑长脸,顺便看看两人能不能和好——反正皇帝是不肯承认的,他只承认自己是为了扳倒大长公主才会有想跟玲珑和好的意思。 只是见她对自己说话与对旁人无异,这种巨大的落差让皇帝十分失落。尤其是今日摆宴,玲珑盛装出席,美得如同一团耀眼烈火,不知多少男宾都止不住爱慕。 只吃肉是必然会腻的,因此玲珑还给来宾准备了一些节目,都是她喜欢的,自然比吟诗作对有趣,众人看得津津有味,玲珑自己则待不下去了,让大长公主看着,自己则溜了。 因为待会儿观赏完节目后还有甜点可以吃,所以玲珑还是要回来的,她在梅香竹香的陪同下回去自己的院子换了身衣服,出来经过公主府的花圃,就见有人在那赏花。 今日宴会开始,大长公主便言明诸位可以在公主府前院观赏,后院是主人家居住之所不能接近。大长公主的花圃就在前院,继里面的兰花都被玲珑给祸害之后,大长公主现在都把心爱的兰花搬到自己院子里了,现在花圃里种的都是些普通花草,谈不上高雅珍贵,却生机勃勃。 这人就在花草面前站着看,从背影来瞧,是个身形修长的年轻男子,但这是玲珑的必经之路,她的脚步声惊醒了对方,对方一回头,玲珑就瞧见了一张格外俊秀几乎要美的如同女人的面容。 她定央央地看着,表面上瞧起来像是惊艳,其实是在脑子里思索这家伙是谁,把原主的记忆快速翻了一遍,知道了,这便是那位想借由玲珑郡主翻身把歌唱的庶子,今日与其几位兄长共同前来参宴,只是兄弟之间合不来,他们在看表演,他便一个人出来走走。 玲珑歪着脑袋,假装自己不认识:“你是谁啊?” “在下冯子安,乃是督察御史府的三子。” 对于冯子安的礼数,玲珑选择敷衍地点点头:“别人都在看节目,为何你不看,难道你不喜欢?” 她问问题的时候表情很认真也很好奇,眼睛亮晶晶的,看得冯子安心脏怦怦跳。他自然不是不喜欢,只是别有所图,在冯家他并不受重视,相反,嫡母与几位兄长对他厌恶至极,总想着毁了他,然而父亲性格严苛古板,决不会为他做主,冯子安便想借助外力,不说脱离冯家,也至少让自己的处境不再这样艰难。 短短时日他已经遇到了不下五起“意外”,说是巧合,冯子安不信。 还有谁能比深受宠爱的玲珑郡主更合适呢?她身份尊贵,又不为人所接受,冯子安觉得只要自己流露出愿意同她做朋友的意思,玲珑是不会拒绝的,到时候,他自有办法借她的力。 “郡主息怒,不是不喜欢,只是……” 冯子安露出为难的表情,一看就是有问题,配合他俊秀的容貌,简直是令人心软。换个姑娘可能就要不受控制地追问只是什么他有什么难言之隐了,玲珑就哦了一声:“那就别说了,你不喜欢也没关系。” 等一下,这跟他预料中的不一样。 没等冯子安再说话,就听到一道威严的声音传来:“玲珑。” 玲珑抬眼望去,皇帝站在不远处,身边跟着个白面的太监,正面色不悦地朝她这儿看,“你在做什么,快些到朕这儿来。” 玲珑就先看了冯子安一眼,然后淡定地朝皇帝走去。冯子安跟皇帝此刻各有心思,一个想,她看了我一眼,是否对我有了印象?另一个则想,朕唤她过来,她却先看旁人一眼,难道真的已经对朕死了心? 美人一瞥英雄折腰,皇帝与冯子安也不例外。尤其是他们的想法得不到验证,没有正确答案,就更是抓耳挠腮百般焦心。 皇帝瞧着已经换上一身粉白罗裙的玲珑朝自己款款走来,心跳的厉害,这使得他不由自主地轻咳一声,作出皇帝的架子:“怎么换个衣裳就换了这么久。” 玲珑毫不掩饰地回答:“因为待着很无聊啊,我本来就不是想宴客,只是想孤立一下姜织萝罢了。” 姜织萝? 那是谁? 343.第三十片龙鳞(十五) 第三十片龙鳞(十五) 不过这个疑问很快就被皇帝忽略了, 他先是把姜织萝这个名字放到一边,想:她说无聊,本就不想宴客,那包不包括朕? 可看着玲珑满面天真, 皇帝这话又问不出口, 他现在总算是明白什么叫自作自受了, 早知如此,当初便该对她再好一些,让她对自己死心塌地, 如今也就不必疑心她是否芳心令许。 然而世上又没有后悔药卖,皇帝几不可见的叹了口气, 暗自又将冯子安记了下来,以眼神示意边上的太监去查一下对方的身份。总之,不管他对玲珑抱着什么样子的感情,他都不容许旁人觊觎她,也不容许她喜欢旁人。 便说:“很快便是你的生辰了, 玲珑,你可有什么想要的东西?” 玲珑唔了一声, 边走边想, 她才十四岁, 个儿娇小, 皇帝却早已成年, 比她高出许多, 他迈出一步, 玲珑至少得走上三四步,皇帝也注意到了,刻意放慢了步伐迎合玲珑,看着她伸出一根手指头点着红唇,只觉得可爱异常,从来没觉得她这样可爱过。无论是小动作还是小表情,都是又娇俏又自然,毫不造作,讨人喜欢的要命。 皇帝都记不得过去她是什么样了,反正是没现在这样可爱的。真是糟糕,什么时候开始,玲珑变成这个样子了?如果再继续下去,皇帝不知道自己有没有负隅顽抗的意志。 玲珑知道自己生得什么模样,不趁着还有嘟嘟婴儿肥的少女时期恶意卖萌,难道要到长成女王之后么?她眨巴着杏眼,对皇帝说:“我想要什么,表哥都能给我么?” 皇帝便道:“这是自然。只要你想要,朕必定不会让你失望。” 这时候,哪怕玲珑说她想要皇后之位,皇帝想,自己也会答应的。 然而她的反应却并不是千恩万谢,而是撇了撇嘴,似乎有点不以为意,还有点不屑。皇帝瞧的清清楚楚,登时一颗心都凉了,怎么就是这个表情?难道她真的不信他? 接着就听到玲珑小小声嘀咕,自以为皇帝听不着,其实他耳力过人听得清清楚楚,“表哥让我失望过许多次了。” 皇帝顿时就想起她精心制作的小礼物被自己随意对待的样子,颇有几分心虚,尴尬地清了清嗓子:“朕是说真的,玲珑,你想要什么?你喜欢什么?” 玲珑想,我喜欢你的龙椅,想要你的皇位,你给么? 她自然不会这样直接说出口,而是扭过头对皇帝嫣然一笑:“那表哥就先答应我吧,等我想到了,再跟表哥提。天子一言九鼎,表哥可不能说话不算话。” “当然,朕等着你来问朕讨这个承诺。” 成功跟玲珑搭上话的皇帝心情格外舒畅,明明从这里到看表演的地方是一段好长的距离,可他就觉得一眨眼便到了,而且一到地方玲珑就再也没看他一眼,如同一只小蝴蝶翩然扑进了大长公主的怀抱尽情撒娇。看着玲珑拱在大长公主怀里仰着小脸眯着眼睛笑,大长公主的手从她的头发到她的脸蛋一路摸下去,皇帝忍不住也手痒,他也想摸摸她的头,亲亲她的小脸蛋,想问问她,到底是吃了什么突然变得这样可爱。 可爱的他心肝儿都跟着颤。 至于小太监,早被皇帝抛到了九霄云外,查无此人。 他本就是帝王,向他要求钟情未免太过可笑。 这场全猪宴因此出了名,甚至因为皇帝对猪下水的赏识,导致这玩意儿突然在高门世家之间流行起来,连带着涨了价,比猪肉都还要贵!可不是什么人都能做出公主府的味道的,对这些菜念念不忘的宾客们回到家中,家里的厨子想尽了法子都失败了,正在这时,玲珑郡主却将那做菜的方子送到了每个宾客府中! 原本以为自己是最独特的那个的皇帝重重心塞,接连几天对大臣们的脸色都不怎么好,尤其是当胡子花白的丞相一边捋胡子一边笑吟吟地询问皇上赞过的菜果然美味时,皇帝简直想不顾形象地把这老东西拎起来丢出去,别哪壶不开提哪壶,让他再一次想起自己在玲珑心中的地位! 你问什么地位? 那当然是没有地位。 就在这样的热潮中,姜织萝不知不觉地就被孤立起来,人人都以能参加公主府的宴会为荣,姜织萝试着再重新举办一次赏花宴,结果这回就连她亲爱的小姐妹们都百般推辞不肯来!姜织萝便将准备好的请帖一股脑儿地全撕了,然后委屈地伏在桌上痛哭失声! 她究竟是哪里做得不好了,大家都对玲珑追捧有加,反倒忘了自己才是那个人人称赞的才女!听说外头都有文人给玲珑写诗了,这在从前可是自己才有的待遇! 姜织萝心里难受,连带着脾气也坏起来,谁知道就在这时候,她父亲青阳公突然犯了事,被皇上好一顿斥责,因此往日门槛都要被踩断的青阳公府瞬间变得门可罗雀,皇上亲口说的不堪重任,谁还敢贸然接近?那不是跟皇上过不去么? 青阳公被斥责的当天,玲珑收到了一只草编的蝈蝈,宫里送来的,看着质量不太好,可以猜测那个制作者手艺很一般。这时候用脚趾头想想都知道是谁的杰作,但玲珑对这种草编的玩具是真没有兴趣,拿在手里端详了会儿,就当着宫里来人的面,把蝈蝈随手放到了桌上,没有半点喜悦。 在宫中等待的皇帝得知后,一颗心都凉了半截。他算是知道自己遭报应了,过去他也是这样对待玲珑送的礼物的。 为何世上就没有后悔药卖呢?若是有,皇帝必然第一个买。 随着玲珑生辰到来,已经消失了快一个月的卫霆也回来了。不过这次一见面,玲珑根本没认出来! 本来卫霆是个什么形象?虽然是江湖中人,但又白净又体面,说他是世家养出来的公子都没人觉得奇怪,可现在……玲珑用一言难尽的表情看着眼前这个黑炭头。 真的好黑啊,这么黑,她房间里的夜明珠都无法照亮他的美。 “你去挖煤了么?”玲珑忍不住问。 卫霆哀怨地看了她一眼,他当然知道自己现在是什么德性,他容易么?他无比艰难!“你知不知道,我这次是逃出来的,如果再不逃,下回晚上你就是点着夜明珠也看不到我了。” “所以你是怎么变得这样黑的?” 卫霆被这句话问的悲从中来:“我心里苦啊玲珑!你知不知道我过的不是人的日子!我起的比鸡早睡得比狗晚,一天十二个时辰连轴转不停,什么脏活累活都要干,时不时还要挨打,我怎么这么命苦啊!我到底做错了什么啊!” 玲珑轻飘飘地说:“你被女人骗了啊。” 一箭穿心,卫霆捂着心口说不出话,半晌,他缓过来,珍而重之地从怀中掏出一个小布包,小布包打开又是一个小布包,小布包打开还是一个小布包,就这么里里外外包了五六层,最后里头是七个一模一样的小瓶子。 他用一种视死如归的神态跟玲珑说:“我师父的存货都被我偷来了,下回,你可能要帮我收尸了。玲珑啊,你是郡主,一定很有钱,皇帝也很喜欢你,你到时候一定要记得把我葬在山清水秀的地方,我怕黑,最好给我陪葬放几颗夜明珠,我看像你房间里这种用来照明的就很不错。完了你记得要在我的墓碑上赞美我几句,我勇敢又善良,而且知错就改……你会永远记住我的对吧!” 玲珑快被他笑死了:“你师父是什么洪水猛兽么?你为何这样怕他?有我在,他难不成还能怎么着你不成?” 说完拍拍卫霆狗头:“莫慌,我来罩你,你那个不把你当人看的禽兽师父,我要是见了他,一定狠狠揍他。” “呵。” 夜深人静的,突然传来一句轻轻的呵笑,玲珑还好,卫霆几乎是原地蹦起三尺高,整个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钻进了玲珑裙底下,抱住她的小腿瑟瑟发抖。可惜她的裙底哪里藏得下他这么大个人,便露出大半身子在外头,又可怜又滑稽。 随着那声呵笑,便有一人凭空出现,一袭白衣出尘脱俗,就是面色冰冷,听到这熟悉的脚步声,卫霆颤抖的更厉害了。 “狠狠揍卫霆的师父?”来人又是一声轻呵,“你要如何揍我?” 完了,人家师父找上门了。 玲珑下意识看向桌上还没存起来的小瓷瓶,心想这不是人赃俱获么?她举起双手:“我开玩笑的,其实我根本不认识什么卫霆。” 藏在她裙底下的卫霆惊呆了,用遇到渣女的目光凝视玲珑:“你???” “我真不认识你啊,我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你一个男子,怎地深夜闯入我的房间?”玲珑质问完,又理直气壮地看向卫霆的师父,“ 怎么你们师徒俩都一个德性,这么喜欢闯少女的闺房吗?” 344.第三十片龙鳞(十六) 第三十片龙鳞(十六) 藏在玲珑裙底下的卫霆听到她居然敢这样跟他师父说话, 抖的更厉害了。玲珑低头瞧他,觉得他这样实在不雅, 就伸手拉起自己裙摆, 用脚尖踢了踢卫霆, 让他不得不和男子面对面。 于是卫霆浑身僵硬, 过了片刻,才再次视死如归的说:“师父, 给个全尸行不行?” 男子淡淡地看了他一眼,明明眼神并没有多么凶狠, 偏偏让卫霆更害怕了。讲真他从小到大都没见过他师父生气, 这人好像不食人间烟火, 没有喜怒哀乐, 可越是这样卫霆越害怕啊, 没有喜怒哀乐就证明对他这个徒弟也没啥感情, 卫霆可是亲眼见过师父拿人试药的,那会儿他才多大,被吓得高烧不退,醒来之后就再也不敢跟过去那样皮了。 玲珑看看这个再看看那个,觉得这师徒俩的相处就跟老鼠和猫一样, 卫霆当然就是那只猥琐的老鼠,她忍不住想笑, 面上没有丝毫惧怕之色, 她想笑, 也就真的笑了, 雪白的小脸蛋上绽放出的笑容是真的甜。 卫霆也是真的被吓得腿软。他觉得自己已经很对不起玲珑了,差点儿做了伤害她的事,不管怎么说也不能让她因为自己送了小命,就壮着胆子跟他师父谈条件:“那个……师父,这不关玲珑的事儿,东西是我偷的,您要怪就怪我,要揍就揍我吧……” 男子瞥了他一眼:“你自然是要受罚的。” 卫霆顿时松了口气,感动的提泪横流。 是受罚不是受死,这说明师父没打算宰了他啊啊啊啊!更没打算让他腐化了做肥料!真是太感动了,卫霆觉得自己错了,他师父也不是真的对他铁石心肠,就目前来看,至少是有那么一丢丢感情的。他感激地站起身,又怂包一样站在边上,两只手垂在身侧,站的活似被罚面壁的小学生。 男子道:“你倒是有本事,哄的我的徒弟为你偷东西。” “师父不是——” “问你了么?” 卫霆给了玲珑一个爱莫能助的眼神,表示他不敢说话了,因为他觉得他要是再敢插嘴,师父很有可能下一秒就把他毒哑了。他师父不喜欢会说话的人,山庄里伺候的全是哑巴,卫霆有个很恶毒的猜测,他觉得肯定是他师父把那些下人的舌头都给拔了,不然怎么就那么巧?反正他师父上看下看左看右看都不像是会关爱残疾人的那种好人。 在这样的师父身边长大还能长得这样单纯可爱善良,卫霆觉得自己的人生充满不易。他紧张地偷看一眼师父,再看一眼玲珑,对玲珑佩服的那是五体投地。从小卫霆看过不少来不死山庄求药的人,他们又畏惧师父,又对师父有所求,每个见到师父的人都惧怕的双腿哆嗦,话都说不完整,玲珑是他见过最勇敢的,也是最单蠢的。 只有不知道危险是什么的人才不懂害怕是什么,像卫霆这样求生欲极强的,根本不敢跟师父四目相对,更别提是跟他对话了。 玲珑打量着这个穿着一身白仿佛身在云里雾里仙气飘飘的人,这样出尘脱俗的打扮,偏偏配了一张冷若冰霜的面容。从进来到现在玲珑还没见过他脸上出现过表情,她自然是不怕的,对方再厉害也不过是人类,能拿她怎么着?“哄?我需要哄别人给我偷东西?你也太小看我了,只要我想要,自然有无数人争着抢着捧来送我。” 她小小年纪,说话却如此自大,男人也是头回见到这样不知羞又自信过了头的姑娘,仍旧面无表情,“他和你是什么关系?” 卫霆竖起耳朵,有点害羞也有点期待,他也想知道玲珑觉得他们是什么关系呢,肯定是超级好有机会深入发展的朋友吧?再不济也是萍水相逢的有缘人。 谁知道玲珑却说:“债主跟欠债人的关系。” 卫霆:??? 男子顿时看向卫霆,冷淡的目光看得卫霆双腿一软差点跪下来,哭丧着脸道::“师父……” “此话从何说起?” “他被美色所迷,听信他人谣言,觉得我是个坏女孩,所以想要教训我,让我出丑,可实际上骗他的人才是坏女孩,要不是我机灵,现在我的脸呐,都丢到十万八千里了!”玲珑戳戳自己水嫩嫩的桃腮,说得义正词严,“你说,我难道不该向他要点赔偿?是他欠了我的,当然要还,还是说你这个当师父的,不仅教他怎么闯女孩子的闺房,还教他怎么上当受骗说话不算话?我可没主动问他要东西,是他自己说要给我十瓶的,再说了,之前的那瓶他讨好旁人,人家弃如敝屣,怎么不见你出现,偏偏来找我的麻烦?” 小姑娘人不大,个儿也娇小,顶多到男人肩头,可气势却毫不输人,而且是真的不怕他,男子不曾料到其中还有这么多渊源,便看向卫霆:“你被人骗了?” 卫霆不想承认自己是个弱智的事实,就讷讷地辩解:“我那是马失前蹄……” 男子轻哼了一声,卫霆顿时跪下:“师父饶命啊!我错了!我真的知错了!” 玲珑接了一句:“错了,下次还敢。” 然后看到师徒俩齐刷刷朝自己看就摊摊手,无比自然地说:“看他跪地哭泣求饶三连这么习惯,一看就是惯犯嘛,积极认错死不悔改,这次错了下次还敢,我也这样。” 她说得理所当然的,一点也不叫人讨厌,反而觉得她格外率真可爱。卫霆正在为小命苦恼呢,见她神采飞扬,也不由得看痴了。 “他为人所骗是他的不是,这药膏你留下吧。” 男子说了这么一句,转身就要走,还看了卫霆一眼示意他跟上,谁知却被一只小手拽住了袖口。 男子慢慢低下头,从来没有人敢主动靠近他,因为每一个敢主动靠近他的人都死了,他身上简直处处是毒是药,这小女孩当真不怕死,天真的可爱。 “谁准你走了?”玲珑觉得自己不仅没有身为龙的尊严,就连郡主的尊严都被抛到九霄云外了。“我的闺房,是你们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你们把我这儿当客栈么?一毛钱不花,连吃带拿?天底下哪有这样的好事?” 许是多年不曾见过这般胡搅蛮缠的小女孩,男子的耐性出乎意料地好,连声音都称得上温和:“你意欲如何?” 卫霆闭上了眼,不忍看见他新上任的心上人还没跟自己两情相悦就要血溅当场,唉,她长得这样漂亮,要是师父给她下的毒会毁容该怎么办啊!“师父不要啊!” 他又哭天抢地地扑过来,“玲珑才十四岁啊!还是个孩子啊!就算做错事您也多担待一下啊!她还是郡主啊!要是您杀了她皇帝跟大长公主都不会放过您的啊!” 男子隐忍着动了动腿,奈何卫霆抱得死紧,甩不开,他便平静道:“你若是再敢碰我一下,我便先让你血溅当场。” 卫霆的哭声戛然而止,蔫搭搭地朝后去了,最后给了玲珑一个绝望哀怨的眼神,意思是我已经尽力了,咱们来世再见吧。 玲珑慢吞吞地去看自己拽着男子袖口的手,还是一副不怕死的样子,甚至骄傲地扬起下巴,大意是我就不放你怎么着吧!有本事弄我啊! 男子轻轻一甩,原以为她会站不住撒手往后退,结果她偏不,反而因为这股力道更加用力地拽他的袖口,整个人往前扑,直接扑到了他怀里! 几乎是下意识地便要将怀里的小女孩给甩开,可玲珑就跟牛皮糖一样死死黏住,还得意洋洋地说:“很不喜欢被人碰吧?我这人脾气特别差,还小肚鸡肠爱记仇,你不喜欢,我就偏要。” 男子的喉结动了动,声音略带沙哑:“松开。” “偏不,有本事搞我啊!”玲珑挑衅,“知道为什么不让你走吗?卫霆说十瓶,你就得给我十瓶,吃亏也得给,这还不够十瓶呢,你想跟他一样赖账?” 卫霆已经闭上眼不敢看了,他觉得这两位都是神仙,一个比一个吓人,现在他已经不知道最后到底是玲珑被扭断脖子还是他不食人间烟火的师父被气得跳脚——不知道为什么,卫霆对玲珑极度自信,他觉得有极大的可能会出现第二种情况。 认识玲珑也挺长时间了,说真的,卫霆就没看到过玲珑吃亏,但凡她想要的,最终都如愿以偿,甭管是皇帝还是大长公主还是别的什么人,反正在她面前都是服服帖帖的跟小绵羊一样,她就是再不讲理再任性,也照样有人觉得她超级无敌讨人喜欢。 真不巧,卫霆也是其中一个。 “你先松开。” “我就不。”玲珑跟他杠上了,“那你说吧,剩下三瓶什么时候给我?” 男子听了这话破觉得不可思议:“你可知这药膏制作起来有多费事,步骤有多繁复,所用药材有多珍贵,炼制时间有多久?” “我不知道啊。”回答的理直气壮。 345.第三十片龙鳞(十七) 第三十片龙鳞(十七) “我又不是制药的, 我怎么会知道?你问这种问题显得你跟卫霆一样傻。” 男子活了这么多年, 生平头一次有了被气得想深呼吸的冲动。小女孩柔软的身体就贴在他胸口, 她抓的非常紧,他试过了, 不管用怎样的方法都不能将她推开, 好像不答应她无理任性的要求, 今天是不能走了。 “你若要剩下三瓶, 至少要等两年。” 他一共制了十瓶, 其中两瓶已经被人拿命买走,剩下八瓶就不用说了——卫霆一人全给偷了。现在这小女孩还不知足,竟然还敢问他继续要三瓶! “两年?那怎么行!”玲珑当机立断地拒绝, “你说吧, 要什么药材什么道具,我都让人给你寻来,你就留下来, 给我做好了才能走,否则我不放心,万一你跑路了怎么办?你们江湖中人都是风里来雨里去神龙见首不见尾的,我可不会上当。” 卫霆现在的心态就是:哇,神仙打架。 男子淡漠道:“怕你寻不来。” 深觉被看轻的玲珑抓着他的衣襟蹦蹦跳, 她个儿娇小,想跟他平视有些困难, 便强硬地抓着男子的衣襟, 强迫他跟自己后退了几步, 踢掉了脚上的绣花鞋踩到床上,再拽着对方居高临下地看过去:“我、一、定、能!” 男子有心看她出丑,便应道:“好啊,那我答应你也无妨,只是,若你不能寻来,非但剩下的三瓶没有,卫霆偷来的你也要还我。” 玲珑把他拽的更紧:“一言为定!” 男子是真不信她能找到,倘若她能找到,那为何他找不到?之所以再也没有新的药膏出现,便是因为其中许多药材千金难寻几已销声匿迹,可不是花银子就能买到的。 他又淡淡地看向那两只抓着自己衣襟不放的小手,又白又嫩,跟他的很不一样,显得无比小巧可爱:“你可以先放开我了,我从不说谎,也从不骗人。” “我不信。”玲珑又否认他,“能教出卫霆这样的徒弟,你肯定也很会骗人。” 卫霆看得清清楚楚!天地可鉴!他师父嘴角真的微微扬起了!只不过这个笑不是给玲珑的,而是给卫霆的,让他感到毛骨悚然。吓得卫霆赶紧低头继续思过,一眼都不敢再看。 “那你要怎样才肯松手?” 玲珑思考了半天,“你身上有什么信物么?能证明你身份的那种,给我,等你还了我东西,我就还给你。” 男子爽快地取下腰间一块青翠玉佩,递到她面前。 玲珑眨了眨眼睛:“这是什么?” “这是不死山庄庄主的玉佩,见到此玉,如见庄主。”卫霆偷偷帮忙回答,“我师父就是不死山庄庄主,你拿着这个玉佩,到江湖上可以狐假虎威,没人敢惹你的。” 他为什么能到处惹事闯祸却总有人给他擦屁股?就是靠庄主徒弟的身份啊!不然卫霆这性格,早被打死多少回了。 “不死山庄?”小女孩沉吟了片刻,“好难听的名字啊。” 男子道:“你还不松开?” “松松松这不就松了嘛。”玲珑撒开手,跪到床上在自己的床头翻啊翻翻了半天,最后翻出一盒子枣花酥来,塞到男子手里,“喏,可别说我不近人情,这个就给你吧,大晚上的也饿了吧,不要跟我客气,以后就是自己人了。” 谁跟她自己人,自来熟的小女孩。 “等一下。”玲珑又叫住准备离开的师徒俩,“你们晚上住哪里啊?” 卫霆可怜巴巴地说:“我都随便睡,不过我师父讲究,他应该睡客栈吧,睡最好的房间那种,我就不一样了,我又没钱,人穷志也短,有个马厩睡就很心满意足……” “这个给你。” 男子接住玲珑手中的钥匙,看向她。 罩着轻纱的夜明珠朦胧光线下,小女孩显得又骄纵又美丽,眉目如画,光彩夺目:“我院子里还有几个房间,每天都打扫的,只有我住,你们就在那住下吧,明日我会跟我娘说的,你们在公主府留下来做客。你就等着瞧吧,看我会有多快找到药材,让你输的心服口服。” 说完一只手拉下右眼眼皮对着男子吐舌头做了个可爱大过可怕的鬼脸,转身躺下把被子盖上,“记得把窗户给我关好,我可不想生病啊。” 至于会不会被人发现玲珑根本不用考虑,之前卫霆哭爹喊娘的,梅香她们都没进来也没声音,整个院子安静的跟没人一样,肯定是那男子做了手脚。 公主府的房间自然比客栈要干净得多,玲珑本身也是极爱干净又讲究的人,对生活环境跟食物挑剔的令人发指,她的院子里有好几个卧室,都是她自己装扮的,因为只一间卧室的话,很多喜欢的东西都摆不了。男子一进去就发现了玲珑的个人爱好之一——这小女孩无疑是非常喜欢亮晶晶的东西的,她本人住的卧室便有夜明珠等种种夺目之物,其他的几间自也不必多说,夜明珠是绝对不缺的,男子躺下时,甚至在温软的被褥里发现了各种黄金做的小玩具。 他总是冷淡的面容出现了可以称之为无奈的表情,又起身将床被仔细搜索了一遍,最后对着两只手都捧住的金银玉器说不出话。 看着挺有气质的小女孩,怎地如此喜欢这些俗物。 第二天大长公主听女儿说要留个人在自己院子里的时候都惊呆了,想都没想就不同意:“不行!” 结果总是甜甜蜜蜜见娘就撒娇的小棉袄生气了:“为什么不行!” “你才多大!”大长公主也来气,“怎地能留个外男在你院子?要是被人得知,名声还要不要了?” “那种东西我才不要。”玲珑嘟哝,“而且那是位叔叔,年纪很大了,医术还挺好,我想留他嘛,娘~” 要是玲珑跟自己死磕,大长公主还能撑住,可她一撒娇大长公主就不行了,她忍不住将女儿搂到怀里,“不是娘不答应,待到你及笄,你大可去过你想要的生活,可如今你还小——” “不小啦。”玲珑继续磨人,“你就答应我嘛,娘~~叔叔很老实的,不会对我做什么的,而且弱不禁风,手无缚鸡之力,就是个大夫嘛!” “你想要大夫,宫里御医多得是——” “他们怎么能跟叔叔比呀!”玲珑理直气壮,“叔叔好像是什么……什么必死山庄——啊不是,是不死山庄的庄主么!” 她是不知道不死山庄是什么地方,可大长公主焉能不知?顿时吓得大长公主在玲珑身上摸来摸去,摸的玲珑咯咯直笑叫着痒痒。大长公主见女儿这活蹦乱跳的模样,可见是没有什么伤的,但还是止不住后怕:“你怎能和那样危险的人物来往!你这小傻子,到时候被人卖了还要与人数钱!” 玲珑很不服气:“我才不会!”只有她卖别人的份儿! “还说不会,不会能把那样的人放在身边?人人听了不死山庄的名头都退避三舍,你可倒好,主动往上面蹭。”大长公主恨铁不成钢,“平日里看着聪明伶俐的,怎地这样傻?那不死山庄可不是什么救死扶伤的地方,庄主医术再好又如何?” “他们只把人救死,不扶伤是吧?” 大长公主叹气,准备好好跟女儿说道说道,“玲珑,你确定你说的那位叔叔是不死山庄的庄主么?” 玲珑得意地把玉佩展示给大长公主看,“他给了我这个,应该不是假的吧?” 大长公主仔细端详,确认是真的,这样好的质地,便是她贵为公主也不曾见过,谁家假货能做得这样像?“是真的又如何,你还管他叫叔叔,本宫看,你叫爷爷都成。” 玲珑想起昨夜见到的面如冠玉恍如谪仙的美青年,怎么看怎么年轻,撑死了也就二十多岁,怎么就能叫爷爷了? “本宫还是你这般大年纪时,他便已有盛名,可随之出名的不仅仅是他医死人生白骨的医术,还有他出神入化的毒术以及不把人命当回事的无情,你可知道这些年来,多少人重金求医?可到了不死山庄的人,只能拿命买药!你想把自己医好,就要拿自己最亲近最重视的人的性命去换,若是生了异心,怕是连自己的命都要丢在那儿,听说不死山庄里全是累累白骨血肉,恍如人间地狱!” 玲珑看大长公主讲得这样认真,估计是她自己小时候都被吓过,可玲珑真不觉得有什么怕的呀。“可是,他也没有硬逼着别人拿命买药啊?难道错的不是那些为了自己苟活便出卖他人性命的人么?再说了,你都起了异心,也不怪别人要杀你吧?” 大长公主被堵的说不出话,“你这孩子……” 她有些不知该如何劝说,而不远处内力过人将这一切都听得清清楚楚的男子清长公主被堵的说不出话,“你这孩子……” 她有些不知该如何劝说,而不远处内力过人将这一切都听得清清楚楚的男子清奇 346.第三十片龙鳞(十八) 第三十片龙鳞(十八) 小怪物发现卫霆师父再见到自己的时候, 虽然称不上和颜悦色, 却也不是那么冷得让人起鸡皮疙瘩了,甚至她问他话, 他都会一一作答——虽然简短的可怕。 玲珑就问卫霆:“你师父是不是吃错什么药了?” 卫霆可不敢说他师父坏话, 唉,他多可怜啊,之前没地方住就算了, 现在能光明正大留在公主府了,还被师父罚的每天不能躺着睡, 卫霆已经不记得自己多久没合过眼了,他本来是这样想的, 心想这回师父的惩罚很轻啊, 就是罚他不准睡觉, 比起过去在庄子里的那简直是春天般的温暖。 可他忘了,那是他师父,不是做慈善的。 卫霆一开始还老老实实罚站,后来实在是困得不行了, 就偷偷打瞌睡, 虽说只能睡个片刻, 但也总比没得睡强。可谁能想到他师父火眼金睛,容不下沙子, 见他还敢偷懒耍滑, 就给他喂了药——至于那是什么药卫霆不知道, 反正他吃了之后困得要死精神也处于极度亢奋的状态, 眼睛瞪得像铜铃却就是睡不着。 再看看玲珑,那小脸蛋白里透红的,嫩生生的跟刚剥了壳的白煮蛋一样,一看就是吃好睡好无忧无虑的那种。卫霆羡慕死了,又不敢跟师父求饶,这会儿听玲珑问他师父是不是吃错药了,他嘴上不敢回答,心里却无时无刻不在中伤:师父吃错药是今天才发生的事吗?!他难道不是一直这样变态无情又无理取闹吗! 从心事重重回到不死山庄,再到慌慌张张带着偷来的药来京城,卫霆就没睡过几个好觉,本来精神就已经很不好了,偏偏这时候他师父还特意用这种看似温和实则残酷的方式惩罚他,卫霆心里苦极了,他叹了口气,跟玲珑说:“现在你知道我是多好的人了吧?跟我师父一比,我人情味儿足足的。” “你老是师父师父的叫,我总不能也这么叫吧,你师父叫什么名字啊?” 卫霆愣住了。 “我师父……就是我师父啊。” 玲珑不敢置信地看他:“你居然不知道你师父叫什么名字?” “我当然知道!”碍于面子,卫霆选择立刻反驳,然后小小声给自己辩解,“就是那个……时间长了,我记性又不大好,给忘了,不是很正常的事儿嘛!我又不能不顾尊卑直呼我师父的大名对不对?江湖上那些人就更不敢了,他们都叫我师父庄主,至于庄子里的下人……” 全是哑巴,连话都不会说,更不可能叫名字了。 所以卫霆也开始思考起这个问题来,他师父叫什么? “想知道我叫什么,不来问我,问他作甚?” 这声音清冷如玉,坠在地上般好听,卫霆立刻夹起尾巴做人,继续老老实实面壁,玲珑则丝毫没有八卦被人抓包的尴尬,而是回头看向对方,“我问了,你就会告诉我?” 瞥了一眼假装老实实则耳朵竖的老高的卫霆,男子淡淡道:“你随我来,我便告诉你。” 玲珑立刻就把卫霆抛到了九霄云外跟了上去,什么卫霆,没听过不认识,查无此人。 一进房间玲珑便眼睛一亮,只因为她看到了桌子上的白玉盘中堆积的亮晶晶的小玩意儿,不少都是她把玩过的,但很多东西她玩过后就随手一放,有时候自己都想不起来了。正是昨天晚上床上那些小玩意儿,被收拾了起来放在桌上。 玲珑便又重拾了对它们的热情,拿起一只金子做的小兔子,这金子是特地挑选的软金,小兔子做得栩栩如生,是大长公主派人给玲珑寻来的小玩意儿,因为亮晶晶的她很是喜欢,可总有更亮的玩具吸引她的注意力。 看着小女孩抓着个小兔子坐在桌前玩得不亦乐乎,是半点儿拘谨紧张都没有,完全不怕他,男子便想,这可真是个货真价实的小怪物,幸得她出身好,家人有足够保护她的能力,否则在这样的世界里,必定是极其脆弱容易消散的。 “啊对了,你叫什么名字?”玲珑捏着小兔子想起自己跟进来的原因,“我叫玲珑,这个你应该知道的吧?玲珑剔透的玲珑。” 男子道:“亓离。” 他用修长的指尖沾了茶水,在桌上写下自己的名字,玲珑探头过来看,称赞说:“挺好听的,可为什么卫霆不知道你的名字?” “世上可有师父给徒弟报家门的规矩?”亓离反问。 卫霆自己不问,难道要他这个当师父的抓住他主动告知? 玲珑噘噘嘴,把白玉盘搂住朝自己的怀里收:“这些都是我的玩具,我要全部拿走,你可别动什么坏心思啊。” 不死山庄有的是金银财宝,亓离压根看不上她这些小玩意儿,便是做得再精巧,也值不了多少钱。只是看小女孩那份提防的表情很新奇,便道:“我有比它们漂亮的多昂贵的多的东西,哪个想对你的玩具动什么心思?” 玲珑自动忽略了后面的昂贵,只注意到了“亮”这个关键字,便期待地问:“有多亮?” 亓离从袖口取出一个小小锦盒,从外表看,这个锦盒跟玲珑平时拿来装首饰的差不多大小,也看不出有什么稀奇,可是当亓离将其打开的时候,玲珑哇了一声。 那小小锦盒里面不是金银玉器,更不是什么财宝,而是一株娇小的雪白的散发着朦胧光芒的小花苞。 玲珑觉得有点像是台灯的微微的光,但那确实是花,而且锦盒打开后有一股动人的香味,让人闻起来觉得身心舒畅。锦盒底部还有一片颜色黑红却又透着点点荧光的土,小花苞便生长其上,显得十分可爱。 玲珑立刻就喜欢上了,便问亓离讨要:“我想要,我可以拿别的跟你换。” 她对喜欢的东西向来是看上了就必定要得到,但基本上不会蛮不讲理去抢,除非那本来就是属于她的。 亓离当着她的面,将小锦盒慢慢合上,眼看小女孩的表情从期待到失落,轻声道:“你答应我一件事,我可以考虑将它赠予你。” 原以为小女孩会立刻点头,谁知道她露出了鄙夷的表情:“你可别想哄我,我才不会被你卖了还帮你数钱,你想拿它抵消欠我的药膏?那可不成,我这人什么都吃,但不吃亏的。” 她这样的言语,叫不喜欢她的人见了,必定觉得她蛮横骄纵,自私自利,可叫对她有好感的人见了,也只是更觉她率真可爱,毫不矫情。 有一说一有二说二,是非黑白分的清清楚楚。 “放心,是别的要求。” “那好吧。”玲珑伸出手。 这小手亓离昨日夜里便见过,小小白白,嫩呼呼的,此时此刻摊开掌心向上,更是显得又小又可爱,怕是他的锦盒都比她的掌心要大一些。 他并不惋惜,将装着珍贵花苞的锦盒放入她小手,“好好养它。” “还要养?”小怪物立刻跟拿了烫手山芋一样退回来,“不要不要不要,我不想养,我嫌麻烦,除非你给我养,我每天来玩它。” 亓离略带不敢置信地望着她:“你可知这是何物?” “我不知道啊!”理直气壮的。 “此花名唤不死花,正是不死山庄徽章的由来,世间仅此一株,传言吃下此花果实,可以百毒不侵甚至长生不死,你确定你不想要?” 是个人知道这不死花的神奇,怕都是抢破了头也要得到,她却轻飘飘地一句嫌麻烦就不要了。 “那又怎么样?”玲珑反问,“百毒不侵长生不死,我又不珍惜,就算有又能如何?” 亓离一怔。 “我听我娘说,她很小的时候就听说不死山庄的故事,还有世间关于你的传闻,为何你直到现在还是如此年轻?看起来比卫霆也没有大上多少,但卫霆却说是你养大的,即便驻颜有术也不能做到这般吧?喂喂喂,你不会是什么妖怪吧?” 问到后面玲珑都开始兴奋了,这种世界也会有妖怪的吗?那才是真的有趣呢! 亓离搞不懂她的小脑袋瓜天马行空都在想些什么,只得伸出一根食指,戳住她软嫩的脸蛋,将越发靠近的她推得稍微远一些。“自然不是。” “那你为何能活到现在还这么年轻,难道你是吃了不死花?可是你不是说,世间仅此一株?” “这是个很长的故事,你想听么?” 亓离觉得玲珑是个很合自己胃口的小怪物,因此难得愿意同她多说说话,他觉得这世间没有能够理解自己的人,也觉得这时间污浊不堪毫无意义,可玲珑的出现让他觉得,也许,还是存在有趣的人的。 可玲珑却很为难:“不太好吧,既然很长,你肯定要讲很久,那我就在这儿干坐着喝茶水吗?我申请到我房里讲,可以让我盘腿坐床上嗑瓜子喝甜汤的那种。诶对了,你需要背景音乐么?我娘刚得了个俊秀的伶人,我可以让他跟你合作。” 找乐子,龙女大人是认真的。 347.第三十八片龙鳞(十九) 第三十片龙鳞(十九) 亓离是真拿这小怪物没办法了,他见过人间喜怒哀乐悲欢离合, 在绝望与死亡面前, 人总是能做出清醒时候自己无法想象的事, 亓离将这称之为“人性”。而越是见识人性, 他的性子便越是冷清,逐渐地再也没有了情绪上的浮动, 总觉得活着的人跟死了的人, 在他这里,分不出谁更好一些。 他说:“那还是不讲了。” “讲讲讲。”玲珑很自然地拉住他的衣袖,还轻轻摇晃, 把亓离当成大长公主一样撒娇撒的一气呵成。“我叫人把吃的送到你这里来嘛, 我可先说好, 嫌我吃东西有声音还会洒屑的, 都是会挨打的。” 真是不讲理。 可亓离还是点头了。 婢女们很快送来了各式糕点水果, 都是刚出锅的,又热又香,玲珑先拿过一块枣糕小心翼翼地吹了吹, 无比幸福地咬了一口,呀, 口感绵密柔软,带着红枣的香甜,十分好吃。这个做糕点的厨子是大长公主特地为女儿寻来的, 可玲珑是个很容易喜新厌旧的人, 今儿个她喜欢这个, 明儿个指不定就换成了旁的,因此在公主府虽然待遇特别好主子出手也大方,但大厨还是拼了命的学习创新,争取每次都能让郡主满意,并且把老样式的糕点都给做出新的花样儿来。 玲珑很喜欢他,经常到厨房找他玩,大厨见郡主如此漂亮可爱,更是拼了命的表现。可见玲珑的傲慢是分人的,她对大厨这样胖乎乎和蔼讨人喜欢的人类,太容易玩到一起去了。 她吃东西也是这样,每一口都很认真很享受,决不浪费也决不忽略,咬了一口枣糕后还舔了舔嘴巴,露出满足的神情,使得早已没有口腹之欲的亓离都忍不住觉得,她手中那块枣糕,必然是很好吃的。 讲故事之前,他便也伸手拿了一块,可咬了一口,也并没有觉得如何美味,不过是食物而已,保证自己不被饿死的道具。 嘴里索然无味,只被咬了一口的枣糕就又被放回了盘子。 玲珑眨着好奇的眼睛,歪着脑袋卖萌:“你为什么不吃呀?” 亓离道:“有这么好吃么?” 说得是她吃的津津有味的样子。 “好吃的呀。”小怪物声音软绵绵,亓离觉得比枣糕都要甜。玲珑手里这块刚好吃的差不多了,只剩下最后一小口,她便大胆地站起身,将剩下的这一口不由分说地塞进了亓离嘴里,然后眨巴着眼睛期待地问:“怎么样?你仔细品品?” 亓离被迫将被她咬过的枣糕咀嚼后吞下,不知为何,看着她满脸写着好吃的面容,他竟也真的从中尝出了丝丝甜味,似乎这枣糕的滋味真如她所说,挺不赖。可为何方才他自己吃却没有这样的感觉呢? “食物要分享着吃才好吃,你不知道,我经常跟半夜闯进我房间的卫霆一起吃东西,看着我吃,他每次都吃撑了走的。”玲珑一边说,一边又取过一块豆沙甜饼,自己先咬了一口尝尝味儿,惊喜道:“里头加了牛乳!好香!你快尝尝!” 说完就很大方地把自己的饼子举起来,送到亓离嘴边。 看着这块小小的缺了个月牙口子的豆沙甜饼,亓离犹豫了几秒,也慢慢咬了一口,玲珑就看着他吃,她觉得好吃的东西,绝不容许有任何人质疑,谁敢质疑她就打谁!“怎么样,好不好吃?” 亓离缓缓点了下头,玲珑便满意地将饼子收回来,因为做得很小,所以她再一口就全吃了下去。 还兴致勃勃地催:“来呀来呀讲故事呀!我还让她们准备了坚果,可是瓜子好难剥啊,不如你一边讲故事一边给我剥吧,啊这个这个,小核桃也要帮忙,不然我手会疼。” 她就是这样跟大长公主撒娇的,搞得如今都十四岁了,大长公主还把她当奶娃娃看,见了就忍不住想朝怀里带,吃饭都不用婢女伺候,堂堂公主亲自拿筷给女儿挑鱼刺剥虾壳捡葱花,讲究的不行。哪怕大长公主少女时期,在宫中也不曾这样过,谁知得了个女儿,跟眼珠子样疼着捧着,还得伺候着。 偏偏伺候的还心甘情愿,跟吃了蜜一样甜,被支使的团团转也不觉得她烦。 亓离眼见也有这种趋势了。 他跟玲珑讲了个很平淡的故事,至少从他自己的角度来看,自己实在是没什么讲故事的天赋,当年多么痛彻心扉,如今说出来也是波澜不惊,仿佛在诉说一个老掉牙的传闻,不说真也不说假,可任谁听了都知道他故事里说的主人翁就是他自己。 少年被当作药人养大,本以为有着养育之恩的老者逼迫他拜师,却不曾教他丝毫,幸而他天资聪颖,又加上体质特殊,终于成功活到了十六岁,然而老者贪婪不已,他养大少年并不是真心想要照顾这个徒弟,只是想要借由他的身躯,融入不死花与他毕生心血熬制的药方,送入丹炉炼制九九八十一天,得到他梦寐以求的不死药。 少年是怎样活着长大的,其中经历了多少凶险,亓离一言带过,他告诉玲珑,后来少年猜测自己命不久矣,便准备先下手为强,佯作温顺,反而将老者活活推入炼丹炉中,最后囫囵炼制出来的不死药,被少年服下,此后几十年,不老不死,不伤不痛,却也不似活人。 “……其实老者未必是要害他,是他自己觉得危险,宁可错杀也不肯放过,你觉得这样的人是不是个怪物?” 玲珑撑着下巴,慢悠悠把手伸过去,将亓离剥好的瓜子仁抓了一小把送入口中,顿时唇齿生香,“不然呢?” “嗯?” “我说不然呢?”玲珑搞不懂他在纠结什么。“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所以少年这么做就是欺师灭祖泯灭人性?” “不过是杀了个对自己包藏祸心的人罢了,有什么不对?又有什么好郁结?”玲珑打量亓离,觉得这人看起来冷心冷情,没想到这么多年都还被过去所困。“那我就告诉你好啦,老者确实是要将体质特殊的少年当做药材炼制不死药的,而且,即便不用这个少年,他也试过很多次,死在他丹炉里的少年可不是只有一人。你想呀,他连不死花都拿了出来,想必是之前做过了实验,也拿过人试药,觉得十拿九稳了才这么做的。再说了,他已经不顾结局孤注一掷,说明他本身命不久矣,才更渴望不死药。” “早死晚死不都是个死,他比旁人多活了那么久还不够?真要说讨债,被他当做药人养大的少年更可怜吧?我可不想天天泡在满是蛇虫毒物的汤浴里,什么蜈蚣脚知了蜕的活生生往嘴里塞。” “啊,不过这是我听了故事的猜测跟个人见解,你可不要介意呀,我没有要洗脑你的意思。” 要不怎么说玲珑说话特别有说服力呢,根本就在于她会明确地表示出来她没有要忽悠你的意思,只是从理智客观的角度为你分析问题,那你站在她的思考角度一想,是不是挺有道理?是不是就是这么回事儿?是不是她说得每一字每一句都对? 上一个被洗脑的大长公主现在面首都要凑齐七个了。 亓离沉默良久,“你可真是个小怪物。” “不。”玲珑狡黠一笑,“我只是与众不同,万里挑一。” 亓离便破天荒地露出一个淡淡的笑,这个笑使得他总是冰冷的面容多了几分柔软,显得更加好看。玲珑便端起面前的果盘,示意道:“要不要跟我一起吃?洒上特制牛乳,又香又甜。” 对亓离来说,这样的食物太过甜腻,可她好像很喜欢,他便觉得跟着尝试一番也未尝不可。 这么做的。再说了,他已经不顾结局孤注一掷,说明他本身命不久矣,才更渴望不死药。” “早死晚死不都是个死,他比旁人多活了那么久还不够?真要说讨债,被他当做药人养大的少年更可怜吧?我可不想天天泡在满是蛇虫毒物的汤浴里,什么蜈蚣脚知了蜕的活生生往嘴里塞。” “啊,不过这是我听了故事的猜测跟个人见解,你可不要介意呀,我没有要洗脑你的意思。” 要不怎么说玲珑说话特别有说服力呢,根本就在于她会明确地表示出来她没有要忽悠你的意思,只是从理智客观的角度为你分析问题,那你站在她的思考角度一想,是不是挺有道理?是不是就是这么回事儿?是不是她说得每一字每一句都对? 上一个被洗脑的大长公主现在面首都要凑齐七个了。 亓离沉默良久,“你可真是个小怪物。” “不。”玲珑狡黠一笑,“我只是与众不同,万里挑一。” 亓离便破天荒地露出一个淡淡的笑,这个笑使得他总是冰冷的面容多了几分柔软,显得更加好看。玲珑便端起面前的果盘,示意道:“要不要跟我一起吃?洒上特制牛乳,又香又甜。” 对亓离来说,这样的食物太过甜腻,可她好像很喜欢,他便觉得跟着尝试一番也未尝不可。 348.第三十片龙鳞(二十) 第三十片龙鳞(二十) “想吃么?” 听见他师父的声音, 卫霆感动地猛点头,他真没想到师父会突然对自己这么好!果然跟玲珑小可爱在一起久了,就连他师父这样铁石心肠的人都变得善良起来了! 亓离淡淡地说:“那就想吧。” 卫霆:??? 想又不犯法, 亓离觉得自己是个好师父,他只限制卫霆的身体, 不限制他自由的灵魂, 无论卫霆在心里是如何骂他如何诋毁他如何恶意揣测他,只要亓离没听着, 就都不算。 卫霆被迫站在桌子前看着他师父吃, 吃相优雅又缓慢,跟幅画似的,若是怀春少女见了, 定然要惊艳心动, 然而卫霆全程都看着那些被师父残忍吃下的糕点,啊,那得多么好吃啊, 光是从外表来看就很美味了!卫霆跟玲珑认识的时间也不算短,对玲珑还是比较了解的,知道她平时吃的都是好的, 而且绝对美味, 但玲珑喜欢甜的辣的这些口味比较重的, 他师父不是只喝水就能饱恨不得以丹药果腹的人吗?为什么这样的食物他也吃得下去? 其实亓离真没尝出玲珑在时的味道来, 但是就着卫霆那张欲哭无泪的面容, 叫他觉得这食物吃起来也勉强还算可以入口, 不再寡淡。 至于卫霆,他眼睁睁看着他师父用完剩下的糕点后,又被罚着出去继续站了。 而嘴上说着待会儿会来看花的玲珑,却直到天黑也没有来过。亓离坐在桌旁,看着打开的锦盒里那株散发着柔和光芒的不死花。一开始他服下不死丹后,并没有发现什么异样,可随着他逐渐成年,年纪增长,容貌却不见衰退,最终永久停留在了二十来岁的样貌上,再也不曾改变过。 好么? 也许很多人觉得长生不死是好的,但亓离却不觉得。他只觉得活着是什么意思的,秀丽河山于他而言是没有颜色的,色香俱全的食物于他而言是寡淡无味的,他习惯自己的世界里只剩下宁静,等到他收养了卫霆,将卫霆养大,原本乖巧的婴儿逐渐变成了个脑子不怎么好使的熊孩子,亓离就更烦他了。 卫霆逃出不死山庄这么久,也是亓离根本就没想找他回来。要是卫霆没回去偷药,在不死山庄早查无此人了。 长生不死又有什么意思呢?因为活得太久了,没有别的事情可以做,亓离便开始醉心于医与毒,很快便声名鹊起,无数人历经艰辛来到不死山庄,都只为向他求药。 亓离是不在意旁人死活的,在他看来,死亡真是一件充满美感的事,会拒绝死亡的人愚蠢的令人失望,他何必要救他们? 而他不缺金银也不缺名利,这些东西对他都毫无吸引力,他唯一感兴趣的,是那些求药的人面对死亡与失去的时候会如何选择。 近百年的时间里,每一次,求药的人都选择了自己,面对死亡,面对绝望,他们迸发出了强烈的求生意志,也流露出了惊人的绝情。亓离想,你看,他也不是唯一一个为了自己生存便杀了旁人的人,这些人比他还过分呢。他的师父没把他当人看,可求药的人却奉上了自己最珍视的人。 他轻轻叹了口气,将锦盒合上了。 玲珑这边跟宫里的人打了个照面,皇帝一如既往地送给她许多好东西,这段时间可能是感觉到玲珑的心真不在自己身上了,皇帝殷勤的过分,隔山岔五的就给玲珑送点小玩意儿,大多是他自己做的,什么草编的小兔子呀,亲手写的诗句呀,贴身携带的物品呀等等,每次送东西,必然要人带口信,问玲珑最近如何,可有时间入宫看他云云。 态度之诚恳把大长公主都打动了,还试探着问玲珑是否真的不喜欢皇帝——难道还是假的不成?玲珑岂止是不喜欢他了,还想欺负他呢。 皇帝送的东西玲珑都收了,比较贵重的就放进库房,亮晶晶的就留在手边,但是草编小兔子之类的就随手一丢,皇帝的墨宝不能等闲视之,那就叫人裱起来挂前院,公主府要是来人还能带人瞻仰一下跪拜一下,多好。 她才不进宫看皇帝呢,这人,明明很担心她移情别恋,偏偏还要端着皇帝的架子,要是想挽回,他就亲自来,否则大家就别见面,多简单的事儿,搞得那么复杂做什么呢。 “合则聚,不合则散,娘,这个道理很简单的,我觉得皇帝表哥应该明白。” 大长公主看着分外有气场的女儿,有点自愧不如地摸了摸鼻子。“好好好,你说什么都对,娘都听你的。” 就连玲珑也不得不感慨大长公主对她的纵容与溺爱,她在人类世界生活了不知多久,也有过很多对“父母”,其中疼她爱她的数不胜数,可做到大长公主这个地步的,几乎可以称得上是百依百顺毫无原则,却是并不多见。 她就跟大长公主撒娇:“我就知道娘最好了,娘可别看皇帝表哥这样就心软,他跟那小太监的事儿我可没冤枉他,这样的人我才不嫁呢。” 大长公主是个雷厉风行当机立断的人,可到了玲珑面前她就显得特别软耳根,玲珑说什么她都听,不管玲珑讲不讲理。 母女俩又笑作一团,正说着悄悄话呢,下人进来禀报说宋举人在门口求见。闹得大长公主半天没反应过来,什么宋举人?愣了几秒才想起来那是已经和离的前驸马。 到底还是做过夫妻,大长公主便让人叫他进来,却被玲珑拦住。玲珑叫了梅香来,跟她交代了几句话,梅香领命而去,大长公主便问:“怎么了?不想见你父亲?” 她给宋举人留脸面,也是因为他是玲珑的父亲,她若是对宋举人太过绝情,焉知女儿不会怪她? “见不见无所谓的,但他既然有求于我们,自然得知道,大长公主跟玲珑郡主,不是谁说一句求见就能见着的,若是见我们这样简单,那公主府的门槛岂不是被人踏破了?” 这倒是。玲珑自打办了全猪宴一举成名得了皇帝的赞赏后,许多人都想跟她来往,纷纷下帖邀请,可惜她是谁的宴会也不去,谁的邀请也不理,想见她一面简直难如登天。宋举人现在是个白身,想见大长公主?多少头顶乌纱帽的都求见不得呢。 他在公主府生活了几十年,曾经是这里的主子,应该不会想到有朝一日连个下人都能为难他吧? 总得等上一两个时辰才行。 “你怎么知道他有求于我们?” “猜得嘛,不然他怎么会上门?父亲虽然迂腐刻板,但文人的臭脾气是有的,除非是有求于人,否则决不会主动上门。”玲珑自信满满地回答,“再说了,是不是待会儿看他等不等就知道了。” 宋举人等了。 他能不等么?驸马时候的他到哪里都是旁人等他的份儿,可真正跟大长公主和离自建府邸才知道,生活里到处都是麻烦,他若是有事寻人,那等上十天半个月都是有的,这只是一两个时辰,宋举人还挺得住。 只是心中到底难掩酸楚,眼见曾经对自己毕恭毕敬的下人如今已是完全将自己当做陌生客人,宋举人便不由得想起自己还是驸马时的日子。 虽然大长公主性格强势,对他却很是体贴,也从不与他红脸,他什么都不必操心,大长公主便会将一切为他打点好,他只要当他的驸马就成了,每日沉浸琴棋书画,多么逍遥自在。 可眼下却不能如此了,他也不想来叨扰大长公主,可小妻子怀着身孕,眼看即将临盆还哭闹不休,宋举人哪能不管不顾呢? 等了一个半时辰,喝了好几壶茶水——就连公主府拿来待客的茶水糕点,也比宋举人现在吃的好。 终于,大长公主来了。 宋举人正等的心焦,一听闻公主驾到,便立刻起身。他今日特地穿了最体面的一身衣服,也收拾干净了脸面,出门时觉得颇为风度翩翩,可真见了大长公主,才觉自惭形秽。 宋举人是男子,脸色憔悴也不会用脂粉掩盖,穿得再好也无法掩饰他浓重的黑眼圈已经凸出的颧骨,整个人都瘦了许多。而大长公主却比跟他和离时更加美艳,宋举人还是驸马的时候觉得妻子太过强势没有自己的用武之地,让自己不像个男人,可娶了温柔胆小的娇妻,他反而又怀念起大长公主的果决利落了。 大长公主是和离,不是守寡,衣服自然怎么好看怎么穿,鲜亮的大红色她也完全撑得起来,岁月给予这个女人独特的魅力与妩媚,真是风情万种,美而不腻。 胸口处所露出的一片肌肤,看着比起少女也差不了多少,眼角一点纹路也没有,若非气场强大,说她二十岁也有人信。 从前宋举人在大长公主面前不卑不亢,如今他却自觉低人一等,连话都说不出了,只是呆呆看着,许久才反应过来。 349.第三十片龙鳞(二十一) 第三十片龙鳞(三十一) “……公主。” 见了大长公主, 宋举人连忙起身, 向她拱手施礼,看起来颇有些局促。 大长公主点了下头,走到主位坐好, 身边的婢女也各自伺候着,她语气淡漠:“今日宋举人求见本宫,可有要事?” “你、你还好么?”他鬼使神差问出这么一句。 大长公主莫名其妙地答:“本宫好得很, 这应该看得出来吧。” 能不好么, 长得美还有权有势,女儿机灵可爱讨人喜欢还黏她, 有年轻英俊体力好的小狼狗夜夜笙歌, 上头还没人约束着她, 大长公主活了这么久, 总是被责任跟义务压着,直到现在才觉着真正自由。再想想宋举人还是驸马的时候,自己还得为了他的衣食住行打点操劳, 贵为公主, 又是何必?没讨得什么感激不说,还要被埋怨强势。 现在好啦, 她撒手不管啦, 宋举人一定过得特别快乐吧。 宋举人这句话问的自己也有点尴尬,可他方才是真的情不自禁, 看到大长公主过得好, 宋举人的感觉却并不好。他面色沉重, 似乎在回想过去,正要说话,大长公主把他打断:“好了,说说你今日来所求为何,本宫想,你应该是无事不登三宝殿才是。” 宋举人羞赧至极,可思及今日所行的目的,还是强忍着羞耻开口了:“我来,是想求公主帮忙。” 大长公主问:“什么忙,你且说来听听。” 宋举人便说了。 原是他那位小娇妻的哥哥,在家里是众星捧月,可小娇妻嫁给宋举人后,没落的家里有了银子,不再束手束脚,他也就渐渐开始有了别的心思,居然跟人学起了狎妓。这一来二去的就出了事,仗着有银子,在妓院里同人争风吃醋,夺了一个花娘的服侍,结果第二天那跟他争吵的人便死了! 这可出了大事,看到他们起口角的足足有几十人之众,鸨母嫖客都能作证,而服侍过他的花娘昨夜睡得特别沉,不能证明他没有离开过,这时候又在他身上搜出了死者的随身物品,可算是罪证确凿,人便被下了大狱。 一番严刑拷打,竟是签字画押招供了!判处明年春日斩首,这下小娇妻的家人可闹起来了,他们不敢去衙门闹,就来跟宋举人闹,小娇妻也被唆使着一起闹,反正就是要宋举人来求公主救人。 大长公主:…… 她有点不知道说什么好,宋举人的变化实在是超出她的想象,但听起来此案确实是疑点重重,若是真的言行逼供,她知道了,自然不能不管。就是宋举人他自己心里没点数?他当初便是为了那小娇妻有了异心,两人因此和离,如今居然还能舔着脸上门求她帮忙救小娇妻的哥哥,该不会是缺心眼吧? “此事本宫知道了,本宫会让人去查清楚,若他真是无辜的,自会还他清白。” 宋举人顿时感激:“多谢公主。” “好了,时候也不早了,本宫不留你了,你回去吧。” 说完,她便先起身离开,心里到底对宋举人失望至极。他满心只有他即将临盆的小娇妻,有他期待已久的儿子,此番来是为了大舅子不说,竟是连女儿的近况问都没问。 这使得大长公主对宋举人更加没了感情,连仅剩的一点情谊也因为他这次的请求消磨了干净,可宋举人并非不关心女儿,他只是想啊,女儿是高贵的郡主,大长公主又疼爱她,怎么会舍得她吃苦呢? 他是有点怕女儿的,女儿言辞犀利,根本不给他面子,几次三番宋举人都被说得面上无光,甚至想起玲珑的表情,宋举人都觉得羞耻。 他还是赶紧回去,把这消息跟小娇妻交代了吧。 玲珑得知宋举人是求什么后就很不高兴地问:“娘为什么要帮他嘛,跟我们有什么关系。” 大长公主知道她不高兴了,连忙哄道:“你父亲再怎么做错事,没有伤害你,也是你的父亲,娘怎么能完全不管他?更何况他说的这事儿,娘听着就觉得其中有蹊跷,若那人真是无辜的,总不好害了人家一条性命。” 玲珑撇撇嘴,哼了一声:“娘可真是菩萨在世,心善的不行。” 大长公主听她这语气忍不住笑,手在女儿噘起的小嘴儿上刮了一下:“好了好了,不要生娘的气了,娘答应你,明日让你自己出去玩好么?” 玲珑顿时转怒为喜:“真的吗?” “真的。”说完立刻加了个条件,“但是身边必须带人。” “知道啦知道啦。” 其实玲珑要是想出去玩,大长公主根本拦不住,但她不想让大长公主伤心,对待温柔甜美的灵魂,玲珑向来是非常珍惜的。第二天她特地换了一身低调点的衣服,她平时挺少出门的,那几个对她有企图的家伙都很难见到她,玲珑想都不用想就知道,自己一旦出门必有艳遇——男人为了博得女人欢心,也是能勾心斗角绞尽脑汁的。 比如说有段时日没见的原尧,本来风度翩翩的状元郎,饵都下了,玲珑这条滑溜溜的小白鱼却偏偏不上钩,一开始原尧还觉得让一个涉世未深的少女对自己倾心如探囊取物,两人初遇过后,他凭借强大的自信认为玲珑肯定会记住自己——他对自己的容貌与气质很有信心。 但现在他看着眼前茫然满面陌生的少女,突然就不敢确定了。“……你不记得我了?” 玲珑当然记得啊,可她就是要演啊,就许原尧演她,不许她演原尧?比演技,龙女大人没输过,被她骗得团团转的人数都数不清。“你是谁啊?” 原尧便又把自己介绍了一遍,顺便提起了初见时的糖人,他吸取了上次的教训,不再拿高冷之花的态度面对玲珑了,想也是,天底下最尊贵的男人莫过于皇帝,可皇帝在玲珑面前都是笑意满满,原尧算什么身份?就跟一百八十线的小明星自以为是影帝一样,想太多。 玲珑拖长了音调哦了一声:“我想起来了,是那个买我画的糖人的。” “正是在下……” 可是话还没说完玲珑就奇怪地问:“你跟上次看起来很不一样啊,上次你很讨人厌,对人爱答不理的,这回却突然如此殷勤,难道你知道我是谁?有求于我?” 这是直接把原尧当成那种攀龙附凤的人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玲珑给他下的这个定义也没什么太大的问题甚至还挺贴切。可原尧怎么能容忍自己在她心中是这样的形象?他想成为的是玲珑的白月光朱砂痣,不是蚊子血也不是苍蝇腿! 可这又要如何解释他的态度转变呢?出口成章的状元郎果然是才思敏捷,瞬间就使自己俊脸通红。 玲珑开始给他的演技打分。 “在下……”原尧红着脸,完全从高冷之花变成了容易害羞给人好感的美青年,“在下上次失礼了,还请小姐见谅。” 妈耶,这个演技可以啊,玲珑想,要是以后失业了说不准能去唱戏,感觉唱作俱佳还能立刻脸红,皇帝就是养尊处优,没吃过原尧那样的苦头,不然肯定也能演的更好一点。 “没关系,我又不在意,可是你能不能不要挡我的路?我还想到别处去玩。” 说真的,演技稍微差一点,就是个两面三刀表里不一的人设,偏偏原尧容貌俊秀气质出众,书卷气极浓,他将一个外冷内热看起来冷漠高傲实则害羞内向的美男子表演的淋漓尽致,这次与玲珑“不小心”相遇,便因为上次的失礼感到愧疚,于是提出一个理所当然的请求:“京城我很熟悉,哪里有好吃的好玩的我都知道,小姐若是不介意,在下可以为小姐引路。” 态度十分诚恳。 玲珑歪着脑袋看他,她最近习惯用这种姿势恶意卖萌。十四岁的小少女正是含苞待放的时候,偏偏她养得娇气又不爱讲道理,看着就更显小了,今日出门还在两边的发髻上戴了毛绒绒的小毛球,显得她更加可爱,十分灵动。 哪怕是原尧也看得出神,被这出色的相貌所惊艳,甚至内心忐忑开始等待玲珑的回答,看她皱着眉头思索了半天最后舒展开来说了一个好字,原尧立时笑了,抛却高冷之花的人设走亲民路线,他的笑容就给人如沐春风之感。 态度十分诚恳。 玲珑歪着脑袋看他,她最近习惯用这种姿势恶意卖萌。十四岁的小少女正是含苞待放的时候,偏偏她养得娇气又不爱讲道理,看着就更显小了,今日出门还在两边的发髻上戴了毛绒绒的小毛球,显得她更加可爱,十分灵动。 哪怕是原尧也看得出神,被这出色的相貌所惊艳,甚至内心忐忑开始等待玲珑的回答,看她皱着眉头思索了半天最后舒展开来说了一个好字,原尧立时笑了,抛却高冷之花的人设走亲民路线,他的笑容就给人如沐春风之感。 350.第三十片龙鳞(二十二) 第三十片龙鳞(二十二) 在一起玩的时候有说有笑好像关系亲密的不行, 等玩够了就立刻查无此人——说的就是玲珑了。 在原尧的带领下她逛了许多有趣的地方也吃到了很多在公主府吃不到的美味, 但是眼看天色不早, 梅香都开始几次三番催促她回府, 玲珑顿时潇洒摆手,丝毫不留恋外面的世界。 这跟原尧想象中的不一样。 按理说, 像是玲珑这种金枝玉叶,泡在蜜罐子里长大的, 周围人也非常担心她的安全, 到哪儿都要小心地保护周到的照顾,一点委屈都不让她受, 活在这样顽固的框架里,其实是件很沉重的事。 照原尧的推断,故事的剧情应该是这样的:他博学多才又言谈风趣, 两人相谈甚欢,玲珑跟着他见识到了外面世界的美好, 她会更加厌恶皇家加诸在她身上的束缚,大长公主是个多么强势的人举世皆知, 有个那样的母亲, 她一定生活的难以喘息。 她肯定是渴望自由的, 哪怕对自由不理解, 她也才十四岁,会对外面的世界好奇、向往, 她身边没有同龄的年轻人, 在京中也没什么朋友, 这一点原尧是亲自查的清清楚楚。 这样的话,两人就顺理成章成了朋友,涉世未深的少女芳心最容易打动,那么接下来他的复仇大业就是水到渠成的事…… 可现在这走向不对劲儿啊! 因为梅香一说到时间了该回府了,玲珑就乖乖哦了一声,把今天觉得好玩买下来的东西都让几个婢女拿着,然后伸出小手,梅香就把她牵住了,玲珑对原尧摆摆手,转身就走,别说留恋了,就连句话都没有! 这不对啊! 原尧本来想扮演一朵高冷之花,最终却被迫走了接地气的路线,原以为今天一天的相伴能让玲珑对自己产生眷恋,至少跟他约好下次再一起玩什么的,谁知她说走就走,别说好感,就跟不认识他了一样!于是原尧只好主动开口叫住她:“玲珑!” “嗯?” “我还知道几家好吃的小店,你还想去尝尝么?” 虽然在一起只玩了一天,但原尧对玲珑的爱好已经颇有了解,她很爱美食,尤其是些公主府里见不到的,原尧觉得凭借这个自己一定能跟玲珑再约好见面的。 谁知玲珑却摇摇头:“不啦,外面的东西是挺有趣的,可还是家里的更好吃,我也就是图个新鲜,这些人的手艺如何能与家中的大厨相比呢?相逢即是有缘,告辞啦,我要回家啦。” 说完就真的走了,是一点儿眷恋不舍都没有!原尧怎么能就这样让她离开,大步追了上去,在梅香警惕的眼神道:“天色晚了,你们都是女子,要小心些,我送你们回去吧。” 玲珑捂嘴笑出声:“你说什么呢,我怎么可能会自己走回去?” 她天生高贵,便觉得他这样的想法小家子气,她又不是戏文里跟心仪的书生私奔的富家小姐,为了能有多一点的相处时间绞尽脑汁地留在外面,她才不会呢,有舒舒服服的马车坐,还有漂亮的婢女姐姐给她走了一天的双腿按摩,她为何要在外面,让原尧陪着自己走回去呀? 再说了,一起走回去,兴许原尧还觉得他考虑的很周到呢。 在梅香怜悯的眼神里,原尧袖子中的手悄悄握成拳,公主府的马车正好停在玲珑面前,放凳子的,扶着的伺候着的,众星捧月的上了马车,帘子都没再掀一下,更没有看原尧一眼。 难道不是吗?你在外面遇到一个很有趣的人,说说话一起玩也就是了,是有谁规定过必须要两个人记住彼此的姓名留下联系方式下次再约出来一起玩? 没有吧,那她不理会原尧岂不是很正常? 怎么说她都是十四岁的小少女,要是跟外男私相授受,说出去多难听呀,她可是很爱惜羽毛的,特别注重名声。 不过回公主府的路上玲珑掀开车帘又看到街边有家卖烧饼的,其实是她在马车里闻到了香味儿,就让车夫停下,自己亲自下去买。梅香小心翼翼地扶着她,生怕粉雕玉琢的小少女磕着碰着。 新鲜出炉的烧饼又香又脆,里头还有肉馅儿,咬一口满嘴流油,卖烧饼的老伯还讨好地给送了一小包蘸酱,说是自己家做的,给贵人尝尝。见自家郡主高兴,梅香便大方地赏了一锭银子,直把老伯兴奋的,就差没把烤烧饼的炉子都给她们搬上马车。 等到了公主府,玲珑先在门口下车,让梅香把烧饼拿开自己,正伸着手呢,不知道从哪里窜出来一团雪白的毛茸茸的东西,擦着玲珑的脚边撞到了公主府门口的石狮子上,玲珑凑过去看了看,是只小兔子,不过一只脚正流着血,好像是受伤了。 “抱歉!” 啊,又来艳遇了,玲珑想。 她要是当皇帝,肯定后宫也会有很多美人每天变着法儿地想跟她偶遇。 看她魅力多大。 穿着深色长衫的青年快速走过来,“郡主恕罪。” “是你啊。”玲珑露出笑容来,“你叫什么来着……” “在下冯子安。” 玲珑点点头:“你怎么会在这里,又为何与我道歉?” 冯子安怜惜的目光看到了地上抽搐的小兔子身上,弯下腰去将它轻轻捧起在掌心,目光温柔语气低沉,俊秀的面容上满是担忧:“实不相瞒,我是想带着这只小兔子去看大夫。” “看大夫?给人看病的大夫么?” 冯子安有点赧然:“正是。” 玲珑便看了看小兔子:“这小兔子怎么了?它看起来似乎不是很好。” “回郡主的话,它是我在路上捡到的,看着伤的挺重,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便想着找个大夫看一看。” 女孩子不都喜欢软绵绵的小动物么,尤其是对受伤的小动物,她们更容易生出同情心,而冯子安就跟这只小兔子一样,值得人怜惜。他生得好,有才华,偏偏在家中却受尽排挤折磨,太容易让女孩子心疼了。 冯子安打的什么主意玲珑能不清楚?这种入门级的小手段也就骗骗单纯天真的小姑娘,她现在都不玩这招了,拐弯抹角的有什么意思?“原来是这样,你可真是个好人。” 玲珑夸人的时候会很认真地盯着对方的眼睛,她自己的眼睛又长得好,干净清澈,黑白分明,十分真诚。这句你可真是个好人让冯子安这种心狠的家伙都略略有些心虚,只是他很快就答道:“郡主谬赞了。” “小兔子给我吧,我有厉害的大夫可以给它看看病,等过几天你来公主府好了,我再把小兔子还给你。” “可以吗?”冯子安露出期待又怕受伤害的表情,“这样……是不是不大好?” “怎么会呢,小兔子也是一条生命呀。”玲珑软软地说,美眸亮晶晶,“好啦,你先把它给我吧,我带进去,过几天你记得来哦,我会让人吩咐下去,不拦你的。” 冯子安本来并没有想到事情会如此顺利,他一开始只是想让玲珑记住自己,女孩子哪有不喜欢可爱的小动物的,而她贵为郡主,肯定不会有机会看到这样凄惨可怜的小动物,冯子安便可借着这个机会给她留个印象,不过冯子安已经很满意了,刚才见面的时候玲珑是记得他的,他动作轻柔地将小兔子放到玲珑怀里,她便进了公主府,身后的下人也随之进去。 只剩下冯子安一人站在公主府门口,仰望这偌大的府邸。多么气派,多么有排场,冯家如何能跟公主府比?只是他毕竟是冯家的子孙,若是父亲与嫡母不松口,他就是连参加科考的资格都没有。 在冯家活得无比艰难,他迫切需要一个人来帮助自己,没有谁比玲珑郡主更合适了。那日宴会,冯子安亲眼看到几位兄长面上对郡主的痴迷之色,除却要攀高枝外,冯子安内心深处还掩藏着自己都没注意到的阴暗——如果得到玲珑郡主,能看到兄长们跟嫡母敢怒不敢言又恨又妒的表情,一定很畅快吧? 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他为自己搏个美好前程,又有什么不对? 玲珑一回府就先朝自己院子去,往常她回来都是先找大长公主的。 大长公主估摸着时间也差不多了,便先出来,想迎人,结果走了一路也没见着人,倒是女儿身边伺候的婢女菊香过来传话,说郡主先回院子里去,待会儿再过来。 大长公主一想到女儿院子里那位“大夫”,顿时就有点失落。她是见过亓离的,看着年轻,模样又俊,皇帝算是难得一见的美男子了,可亓离比皇帝容貌更盛,女儿想把他留下来,脑子里在想什么,大长公主都不用猜测都能知道个七七八八。 但此时此刻又难免失落酸楚,还以为在女儿心中自己最重要,结果这次回家,第一件事居然是回自己院子去,不是先来看她这个娘。 菊香看着大长公主的表情,又赶紧按照郡主的吩咐道:“郡主在外面带回来一只受伤的小兔子,因为伤的挺严重,所以先送到亓离先生那里,让先生帮忙看看,很快就会过来陪公主一起用晚膳。这是郡主让奴婢给公主送来的烧饼,郡主亲自买的,说是味道不错,想让公主也尝尝。” 大长公主可真是好哄……菊香都不敢相信,那威严无比的大长公主,真的就被郡主交代的这几句话给哄好了! 还有那烧饼,都是民间百姓吃的,几文钱一个,吃惯了山珍海味的公主丝毫不嫌弃,还当众取出一个咬了一口,津津有味之余,又夸赞女儿懂事乖巧讨人喜欢。 于是周围伺候的下人跟着一起夸,硬生生把玲珑夸得是天上有地下无,就差直说她是仙女下凡了。 亓离正在磨药,至于卫霆……他还在罚站呢,唉,罚个几天站,不给吃饭算什么,过去师父还有更狠的,现在卫霆都习惯了,他听到身后传来女孩子轻巧的脚步声,蹦蹦跳跳的,不用想就知道是玲珑,顿时面露笑容扭头想打招呼,结果玲珑看都没看他一眼直接进了房间,嘴里还喊着叔叔…… 卫霆心都碎了,他还闻到了烧饼的香味,难道玲珑不是带吃的跟他分享的?! 亓离手一顿,将药杵放到一边,看着迎面奔来的少女,她鲜活的像是一幅浓墨重彩的画,不仅色泽艳丽,还活色生香,只是她的出现,就让亓离感觉整个房间充满了色彩,不再是黑白黯淡。 “你来做什么?” “这个,你快看看它。” 她小心翼翼地把手摊开,亓离才看到她怀里被掩住的小白兔,看着都要没气儿了,怪可怜的,时不时抽搐一两下。他便淡淡道:“我看起来像是给畜生诊病的人?” “哎呀。”她娇滴滴地嗔了一句,“你医术这么高明,就帮我看看嘛,这可是人家的小白兔,我答应别人会把它治好的,你可不能让我丢人呀。” “谁的?” “我说了你也不认识。” “不看。” “喂!”玲珑跺脚,“冯子安!你认识吗?” 亓离慢悠悠地答:“自然不认识。” “那你还要问。” 这回他没回答,修长的手指放在小兔子腿上,翻开血肉淋漓的皮毛看了一下,示意玲珑去取药箱。他住到公主府后,玲珑让人给他准备了许多药材,亓离每天就忙活这个。 玲珑把药箱拿过来,他给小兔子清洗伤口上药包扎,最后绑了一个很漂亮的结,又将小兔子放到了窝上。 玲珑想了想,把房间里的衣橱打开一顿乱翻。这房间本来她也住过,她衣服又多,每个房间都有衣橱,不过亓离住进来之后,她就让人腾出来一个,但还是留了一个自己的。这会儿翻出来质地柔软的衣裳,用剪刀剪开做了一个简易的窝,让小兔子躺上去,顺便吩咐下人去拿点食物跟水来。 亓离看她照顾小兔子,问:“这兔子如何受的伤?” “我不知道啊,应该是摔的吧。”冯子安又没告诉她。 亓离伸手捏了捏小兔子包扎好的后腿,指尖轻柔,小兔子哼唧了两声乖乖躺着,看起来确实是比之前好多了,不再是半死不活的样子了,玲珑觉得它很快就会恢复健康了。 而后便听亓离道:“它的腿是被掰断的。” “嗯?” 亓离看着她,这小女孩个儿娇小,坐在椅子上比他要矮好多,惟一双眼睛生得又圆又亮,清澈动人。“听不明白么?” “我的意思是,这只兔子的腿不是意外,而是人为,你应该怀疑一下将它送给你的人,不要傻乎乎的被人骗。” 他医术那么高,又心性孤傲,自然不屑说谎骗人,不过玲珑也不觉得意外,本来她就知道冯子安不是什么光明正大的好人,他一门心思往上爬,不择手段只为出人头地,能在那样的家庭脱颖而出最终掌握大权,能是个善茬儿?倒是没想到,他这时候就这么狠了,一只兔子也能掰断了腿送给她,就不怕被人发现? 不过想想,就算发现了也没什么,反正他说的是捡来的,谁也不能证明是他掰断的兔子腿呀! 玲珑单手托腮,戳了戳小兔子的屁股,“你喜欢吃麻辣兔头吗?” 亓离:…… 这个话题好像有哪里不对。 小兔子哆嗦了一下,也觉得好像有哪里不对。 幸好梅香提醒了玲珑:“郡主,您给亓离先生带的东西。” “啊对了,我差点儿忘了,叔叔这个你吃不吃呀?” 从梅香手里接过油纸包好的烧饼,送到亓离面前,“我在外面买的,觉得很不错,就带了个回来给你尝尝,你要吃吗?要是不吃就给卫霆。咦,卫霆呢?刚才我好像还看到他在外面站着?” 亓离把烧饼接过来,慢慢放在鼻尖闻了闻,道:“我不爱这些油腻的东西。” “不吃就算了,还我。” 结果她想抢回来亓离却又不给了,还咬了一口,又面色淡漠地问:“我咬了,怎么办?” 玲珑怕这个?她面无表情地看着他,突然绽放出一个无比灿烂甜美的笑容,凑过去抓住亓离的手,在他咬过的烧饼上也大大咬了一口——是真的一大口,直接咬出了个凹形,然后志得意满地对着亓离挑眉,挑衅不已。 亓离不觉莞尔,反正在玲珑面前什么套路都没用,他也三下五除二把剩下的烧饼吃了,玲珑就惊奇地问他:“你居然不嫌弃我的口水?”她刚才可是没咬在他咬过的地方。 亓离道:“送你兔子的人,尽量不要同他来往。” “为什么呀?我觉得他很有趣啊。” “人心难测。” 这话说得很平静,但他眼神沧桑冷淡,可见是曾经历过无数人情冷暖。 无数人前往不死山庄,乞求一个活下来的机会,当不死山庄的庄主对他们提出条件,是要命,还是献上他们最重要的人,他们都无一例外的选择了前者,在死亡面前,似乎没有什么是不能放弃的。亓离见多了人性,自然不对活人抱有希望,也不爱听到他们说话,因此不死山庄总是寂静的,也正因如此,生性爱热闹的卫霆才总是待不住。 “人心难测我当然知道,可那又如何?”玲珑眨眨眼。“那我就不能去喜欢人,帮助人了?” 亓离搞不懂她:“为何要喜欢,为何要帮?” 他是觉得玲珑似乎天真单纯过了头,跟他想象中的小怪物略有出入,他觉得他们是同类,觉得玲珑能理解他,可现在似乎并不是这样,因为她居然还觉得人性美好。 “嗯……怎么说呢。” “有什么好说的。”亓离淡淡道,“你家世好,不曾吃过苦,自然觉得世上都是好人,没有一个不好,就是犯了天大的错也能原谅,也能给予机会。” 玲珑觉得他是在跟自己抬杠,“你的语气我很不喜欢。” “难道我说错了?”亓离略带嘲讽,“你不是在蜜罐子里长大的,你懂人性?” 玲珑嘀咕:“我又不是人类,我不懂人性很奇怪吗。”但嘀咕完就又很大声,“我在蜜罐子里长大怎么样,我不懂人性又怎么样?难道要学你,跟个老头子似的每天唉声叹气感慨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就是现实就是冷静?” 亓离道:“我不想与你多费口舌。” 还转过身表示不再跟她说话。 玲珑瞪大眼,这是她的吵架方式! 梅香在一边不敢出声,虽然这两人之间说话听似客客气气,却有种暗流在其中汹涌,此时此刻梅香姐姐只想远离风暴圈,最好是躲在门外头,就跟卫霆的位置差不多,面壁也行。 “你知道什么呀。”玲珑对梅香摆了摆手,梅香顿时松了口气,行礼退下,这下屋里没别人了,玲珑就跳下椅子跑到亓离面前,强迫他跟自己面对面,“喂,你敢不敢跟我对视。” 这有什么不敢的,亓离想,他想听听她这张小嘴还能说出什么花来。 说白了,她太天真,天真到可笑的地步。 两人四目相对,谁也不肯退让,玲珑就问:“你跟我生什么气呢。” 还转过身表示不再跟她说话。 玲珑瞪大眼,这是她的吵架方式! 梅香在一边不敢出声,虽然这两人之间说话听似客客气气,却有种暗流在其中汹涌,此时此刻梅香姐姐只想远离风暴圈,最好是躲在门外头,就跟卫霆的位置差不多,面壁也行。 “你知道什么呀。”玲珑对梅香摆了摆手,梅香顿时松了口气,行礼退下,这下屋里没别人了,玲珑就跳下椅子跑到亓离面前,强迫他跟自己面对面,“喂,你敢不敢跟我对视。” 这有什么不敢的,亓离想,他想听听她这张小嘴还能说出什么花来。 说白了,她太天真,天真到可笑的地步。 两人四目相对,谁也不肯退让,玲珑就问:“你跟我生什么气呢。” 351.1 第三十片龙鳞(二十三) 玲珑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亓离, 亓离抿了抿唇:“为何这样看我?” “没。”她摇摇头, “就是觉得你比我还惨一点。” 亓离搞不懂她为什么这么说, 玲珑也没跟他解释。严格说起来亓离现在的状态并不算是长生, 他才活了多少年呀, 跟龙女比起来短得多, 但是世间诸人万物,亓离所感受到的痛苦, 玲珑虽然无法感同身受,却也并不会嘲笑他因此痛苦是件可笑的事。 他自有他的难过他的悲伤。 “不过呢,你的这个想法从现在开始就可以改变一下了。” 亓离的小怪物站起身, 很骄傲地双手叉腰,昂起的小下巴宛如一朵迎着日光绽放的鲜花:“因为你遇到了我, 全世界最美好最单纯最善良最爱做慈善的我。” 亓离:…… 说完玲珑歪了歪脑袋嫣然一笑, 那一瞬间,亓离心底就跟开了花一样, 他轻轻吸了口气, 微微后仰,不想被她无敌的可爱所折服。但玲珑却凑上前来,主动在他脸颊上亲了一下, 而后吧唧吧唧嘴说:“嗯……老怪物的脸也没有跟风干橘子皮一样, 你有什么保养的方法能不能给我写一份?我娘也到了该仔细保养的时候了,虽然有宫廷秘药, 身边也有厉害的嬷嬷, 可我觉得她们都比不上你有经验。” 亓离没明白她这究竟是在夸他呢还是在损他, 可这个蜻蜓点水的吻确确实实让他感觉到了春风拂面,干涸的心田都得到了清泉的滋润,他嗯了一声,说:“卫霆给你的药膏,你可以每日都用。” 那不仅是疗伤圣药,也是美容圣品,只是稀有而珍贵,没人舍得把它当成日常面霜来用。 玲珑站在亓离面前,对他伸出手:“跟我走吧?” “去何处?” “你不是觉得活着没意思,世界是黑白的没有颜色,就连情绪都无法起伏不懂酸甜苦辣么?那还不跟我一起走?” 小手白白嫩嫩,摊开在他面前。亓离考虑了几秒钟,就握住了,走的时候还没忘记拿上玲珑带给他的烧饼,不过这么会儿没吃,都已经凉了。 公主府有一池锦鲤,这锦鲤是外邦进贡而来,一条就值几千两银子,皇帝除了留几条自己观赏外,都送来了公主府。大长公主很喜欢这群锦鲤,但凡有空就要过来看看——而玲珑垂涎它们的肉很久了。 她让人准备了两根鱼竿,问亓离:“你会钓鱼吗?” 自然是会的。 亓离自认为无所不能,便在玲珑提出比赛的时候点头了,可谁知道他钓上来的还不到玲珑的一半!她的鱼饵丢进池子里,那些锦鲤就跟傻了一样朝鱼饵上咬,不一会儿就满了一小桶,而亓离这边的鱼饵非常不受欢迎,颗粒无收。 玲珑得意地冲亓离挑眉:“怎么样,服了吗?” 亓离:…… “沉鱼落雁这个词你肯定听过,可鱼儿主动咬钩子给我吃,你见过么?可见我是天底下最美好最善良之人,你要好好珍惜,并且听我的话,照顾我。” 说来说去重点还是后头那句。亓离失笑,被她反反复复的这么一说,简直要被洗脑了。然而纵观他的一生,她又确实是他所见过最美的人,至于善良单纯什么的……那就先另说吧。 卫霆那小子,根本就不了解她,这小怪物可称不上单纯天真,依亓离看,她是心肝上比旁人多生出不知多少个窍来。 原本以为钓完鱼就完了,结果不是的,玲珑根本就没打算带他在公主府吃鱼,甚至还逼着他带她出府! 等梅香发现的时候已经晚了,只剩下郡主留下的一张字条,明明刚才还看着郡主跟那位亓离先生在一起钓鱼来着,怎么自己回去给郡主拿个披风,郡主人就不见了?万般无奈之下,梅香只好老老实实去找大长公主,禀报说郡主又出府了……还让大长公主先自己吃饭,说等回来了会给公主赔罪。 大长公主怎么舍得女儿给自己赔罪,但她也不会随意迁怒,若是亓离要把人带走,梅香几个哪里拦得住?尤其女儿字条上还很严肃地在结尾说了不让她派人去找,大长公主只能乖乖听话,谁叫那个了了几笔勾勒出来的小人火冒三丈,看起来很有震慑力呢? ……等到大长公主发现她心爱的锦鲤少了好几条之后,顿时就更加心痛了。 在玲珑的指挥下,亓离带着她从钓鱼的池边溜走,一路到了马厩,原本以为她是要骑马,谁知道她却让他从里头牵出一头骡子来!这骡子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怎么会在公主府的马厩? 就一头骡子,亓离当然没有坐的资格,玲珑一个人坐在上面让他牵着。 说真的,如果不是她真的很可爱,上一个敢这样对亓离说话的老者骨头都化成灰了。 然后他们到了离公主府较远的一片农田,这里附近都是农家,属于京城的边缘地带,玲珑从骡子上下来,这会儿天都黑了,她就拉着亓离的手推他:“快快快,把那只母鸡抓来。” 亓离不敢置信地看向她,这是要他偷人家的母鸡?! 玲珑推他:“快一点嘛,快一点嘛!” ……亓离只坚持了几秒就屈服了,谁让她撒娇的声音又软又甜还乖,半点儿都看不出小恶魔的模样,等到堂堂不死山庄庄主,能医死人生白骨的亓离提着那只肥嫩的母鸡出来后,玲珑欢天喜地地迎上去,“走走走,我们去做叫花鸡。” 她之前几天出来玩的时候无意中经过这户农家,当时就看中了这只母鸡,觉得它羽毛鲜亮饱满爪子刨地的时候特别有力,吃起来也肯定又香又嫩有嚼劲,正好趁着这个机会把鸡给偷了。 怎么说呢,偷来的鸡比买来的鸡好吃。 亓离就看着她又从骡子身上的布兜里拿出一堆瓶瓶罐罐,都是调味料,准备的相当齐全,骡子另一边的水桶里的锦鲤也还活蹦乱跳,两人挑了个人烟稀少但是景色秀丽的地方,这里已是郊外了,有山有水有月光,玲珑就催他:“快快快,我来说,你给我做。” 合着让他偷鸡还不算,还得让他给她处理。 亓离站着一动不动。 玲珑就扯他的衣袖撒娇:“来嘛来嘛,好叔叔,我想吃呀,你先把鸡处理好然后我们烤鱼,等烤鱼好了鸡也好啦!” 亓离刚才偷完鸡,在那户人家的鸡笼上放了锭银子,可就目前来看,这小怪物是一点都没有愧疚之心,他忍不住问道:“你确定自己是全世界最美好最单纯最善良的人?” 想看玲珑脸红?除非她演,否则不存在。就见她理直气壮地说:“是的呀!难道不是吗?除非你找到一个比我更美好更单纯更善良的人给我瞧瞧,你若是找不着,那我就是最好的。你还不感恩还不谢谢我,看你对人世没什么留恋,我可是相当费心的。” 还挟恩相报起来了。亓离不跟她争论,横竖也争不过,就按照她的要求开始处理食材,清澈的泉水将石头打磨的非常光滑,他们又是在上游,玲珑就坐在岸边看着他,两只脚踩着水花,原来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把鞋袜都给脱了。月光照应在水面,显得她一双小脚越发雪白娇嫩,让人忍不住想捧在手心把玩。 像这样的事,亓离生平第一次做,他觉得自己肯定是吃错了药,再不就是着了魔,否则怎么会陪着她一起疯? 偏偏她很快乐。 是真的快乐。 哪怕条件恶劣,她也觉得快乐。 在公主府山珍海味锦衣玉食,她享受其中,野外寒风刺骨餐风宿露,她也能从中寻开心,是不是世上没有她不能解决的问题?她为什么能总是这样高高兴兴? 亓离把这话问了出来,玲珑看着他,问他:“就许你不开心,不许我开心?我不能理解你不开心,你自然也无法理解我为何开心,这很公平呀!你要是想知道,就要靠我近一点,因为……” 她对他勾勾手指头,等亓离一靠近,就飞速亲了他一下,月色下笑得宛如一只小狐狸:“谁跟我在一起都会觉得开心呐。” 这倒是,大长公主过去是什么样的人物,现在又是什么样子?每个在她身边的人,似乎都会不由自主地露出笑容。 亓离眉眼淡淡,“也许你说得对。” “我说得当然对啦。”玲珑用脚丫子拍打水面,很欢快地说,“我不知道你在想什么,也不想知道,要是每个人的想法我都试图去了解,那也太累了,而且对我来说也没有意义。我只知道,正是因为见识过卑劣的人性和无情的选择,我才更觉得天真跟善良的好。” 她自然也可以跟亓离这样,对人类极其失望——可那又有什么意义?玲珑总是愿意往好的地方想的,让她感到厌恶的的确是人类,可为她奉献了爱与灵魂的也是人类。 因为前者的存在,她才会更珍惜后者,否则她直接将灵魂吞噬掉就行了,有没有苦味只是稍微影响口感,又不会让她饿死。 “如果你觉得很烦人的话就不要想啦。” “跟我一起玩就好啦!” 亓离手上的动作停下来,许久,他才轻声说:“过来吃吧。” 两人一夜未归,但是外头是有点儿冷的,亓离就在枝叶繁茂的树上搂着玲珑睡了一夜,她倒是睡得香,他却未曾合眼,将她说的话想了许久,仍旧想不出个答案,玲珑不强迫他接受她的想法,也完全不会左右他的思想,她就只是说,如果为之苦恼,就跟她一起玩,因为跟她在一起的人总是很开心的。 是的。 是很开心。 昨天晚上的叫花鸡很好吃,鸡肉很嫩,却又有着嚼劲,玲珑对这只鸡惊鸿一瞥后念念不忘看来也是有道理的,光凭这个亓离就觉得银子给的不亏。烤鱼也很不错,不过锦鲤是观赏性远远大于实用性,吃几千两一条的烤鱼,吃的不仅仅是味儿,还是这个价。 怀里的小怪物温软又娇小,呼吸平稳,亓离抱着她看旭日东升,他解开外衫将她裹在怀里,又以内力为她取暖,她是决不会冷的。 他前几日听人说,似乎是要到她的生辰了。 玲珑郡主的生辰,什么礼物收不到呢? 亓离没过过生辰,也不知道自己生在何年何月何日,只从他有记忆以来,就是无数的蛇虫毒物还有各种难喝又药,每每让他五脏六腑宛如被利刃绞烂,痛不欲生。最终他永远保留了年轻的模样,一颗心却沧桑无比。 正想着呢,玲珑醒了。她先是捂着小嘴打了个呵欠,然后揉揉眼睛,跟个没长大的小孩子一样,伸手挡住眼前阳光:“好刺眼啊……好想把它射下去。” 太阳听了都瑟瑟发抖。 亓离安静地倚着树干,玲珑趴在他胸口,小狗一样在他身上嗅来嗅去,“你身上的味道好好闻啊,是药的味道么?” 亓离说:“你竟敢这样靠近我,你可知道我身上藏着多少种毒?倘若我想你死,你早就死了。” “你怎么会想我死呢?”玲珑巧笑倩兮,“你喜欢我呀。” 亓离抬眼看她,眸色淡漠而平静,却没有反驳她的话。 喜欢是什么? 你要问亓离,亓离自己也不知道。可你要问他什么是不喜欢,那他能说出很多很多。如果他对玲珑没有不喜欢,那就是喜欢了吧?他想。 他是因为她是个小怪物才喜欢她的,假使她跟世界上任何一个人相似,亓离都不会留下来,更不会任由她蜷缩在自己的胸怀里。 “不过我过了这个生辰也没有及笄,好叔叔,你要是想跟我在一起,恐怕还得等几年。” “为何是几年?” “因为我娘不让啊!她肯定不会让我一及笄就嫁人的,不过你要是愿意入赘,那自然另当别论。” 亓离不想跟她说话了,本来他是认真地在问,可玲珑嬉皮笑脸的,明摆着就是在调戏他,根本不是在用心讨论这个问题。他见不惯她这样嚣张,就因为他默认喜欢她,她便想欺负人?就说:“……我没说过想跟你在一起。” 玲珑立刻逼问:“那你说你不想跟我在一起,现在立刻马上就说。” 亓离抿着薄唇一言不发,玲珑就拿手指试图掰开他漂亮的唇瓣,“说嘛,你快说,你说了我立刻下去骑着骡子就走人。” 亓离就是不说。他心想,你让我说我便说,那我成什么了? “算了,你不说,那我走了。” 她本来还兴高采烈的,等亓离不肯满足她的要求了,就一副委屈巴巴的样子,这么高的树,她就在亓离怀里蹭啊蹭的挣扎要下去,也不怕摔着,真是虎的让人头疼。最后亓离被她弄怕了,只得勾住她的细腰把人拉回来,含糊道:“……没说不想。” “那就是想?” “……唔。” 玲珑又开始挣扎。 “想。” 这下她终于满意了,举起手握成拳头敲敲亓离胸口,“早点说不就好了嘛,为什么要嘴硬呢?你看我们浪费了多少在一起的时间?” 她这回很认真地说:“我们在一起的时间是有限的,所以你要珍惜,不可以总是这样口是心非。” 亓离恍惚中想起,自己不会变老,也不会死去,这样的日子不知什么时候是个头。现在他和她在一起,自然是快乐又满足,可总有一日,她会离他而去,他又将回到过去的生活中。 在公主府住的这些时日,亓离身边总是闹腾的,卫霆闹腾,玲珑也闹腾,他本来特别厌烦这种闹腾,可换成了玲珑,他却觉得很喜欢。现在再回想一下寂静无声的不死山庄,亓离竟有了不想回去的感觉。 两人又温存了一会儿,玲珑很擅长用这种亲密的动作来增加彼此的情感,至少当他们下了树之后,亓离已经很迷恋亲吻和拥抱的感觉了,看得出来,在这个可怜的叔叔的过去里,是从没有过这样的互动的,这使得他坚持要跟玲珑一起坐骡子,从背后搂着她。 可怜的骡子走起路都带点蹒跚,但是无情的亓离当做什么都没看到。 等回了公主府,迎接他们的是一夜未眠的大长公主,还有满面担忧的婢女们。大长公主就坐在玲珑院子里等,见着玲珑回来,差点被气哭了,还想揍她,结果人一到面前,哪里舍得?搂到怀里一顿嘘寒问暖。 女儿是不舍得责怪的,但拐带女儿出去的人就不一样了。小时候对不死山庄跟亓离的传说惧怕不已的大长公主,现在已经有足够的勇气指着亓离的鼻子教训了。 亓离全程沉默,也没发脾气,外头瑟瑟发抖的卫霆简直想给这对牛逼轰轰的母女跪下来! 到底是金枝玉叶!有皇室的大气!看他师父被训的跟孙子一样不敢吭声!大长公主牛逼,玲珑牛逼! 什么时候自己也有这样的胆识啊! 卫霆在心里幻想了一阵子自己打骂师父而师父对自己磕头求饶的画面,沉浸在美好幻想中的他呵呵呵傻笑不已,浑然忘了这是自己被罚站的第多少天,眼看就要嗝屁了师父也还没松口放过他。 等大长公主数落完了,玲珑握住她的手,关怀地说:“娘,喝杯茶润润嗓子,你接着说。” 一时上头的大长公主这会儿看到面无表情的亓离,才想起这位是什么人,顿时尴尬地咳嗽了两声,清清嗓子:“你这孩子,下回可不许再这样了,一夜不回来,知道娘多担心你么?” “没事儿的娘,有叔叔保护着我呢。” 亓离这样的人会保护玲珑?大长公主是不太相信的。 然后她就看到亓离点了下头说:“公主大可放心。” 大长公主顿觉不对。 亓离虽然没跟她说过话,但她对这位神医的性格有所耳闻,按理说自己说了这么多,哪怕亓离不生气也该觉得烦了,可瞧着这张面容,完全瞧不出烦躁的痕迹,反而……大长公主顺着亓离的视线看向自己怀里的女儿,就见玲珑双眼冒着粉红色爱心对着亓离抛过去一个飞吻。 而亓离的面色因为这个飞吻明显和缓,嘴角甚至还有疯狂上扬的迹象。 等等,事情好像有哪里不对!好像很不对! 大长公主立刻隔绝两人的对视,“你们……” 玲珑冲着亲爱的娘亲甜甜一笑:“我们昨夜在一起,突然觉得彼此很合适。” 大长公主差点没晕过去! 亓离仍旧面色如常,嗯了一声表示对玲珑说的话很赞同。 大长公主这段时间真的是受到了无数刺激,无论是变心的前驸马还是因为皇帝欺骗而性情大变的女儿,还有自己在女儿的影响下潜移默化的思想……林林总总加到一起,大长公主觉得自己承受力已经很强大了,估计是再找不到什么人能刺激到她了。 对不起,她低估了自己的女儿,也高估了自己。 泰山崩于前而不改色的大长公主,看着自己的女儿绕过自己继续冲亓离微笑,亓离也回以温和眼神后,不敢置信:“你们、你们这是什么情况?!” 亓离说:“就是要在一起的意思。” “我不同意!”大长公主都破音了,“你、你都多大了!我的女儿多大!你、你都能当他的祖父!不!曾祖父!曾曾祖父!” 年纪这个东西,亓离也不是很愿意回想,其实他自己也记不大清楚了,可就大长公主来说,她小时候就流传着亓离的故事,现在这个故事里的人跟她说要跟她的女儿在一起?这叫个什么事儿?哪怕他看起来年轻英俊气质佳也不行! “没事的娘,我不嫌弃他。”玲珑拍拍大长公主的手,没有告诉她自己其实更老,就亓离这样的,在她面前还不如刚出生的小婴儿。 你看,她都没刺激大长公主呢,可见她的确是世间最善良最单纯最美好的人。 352.第三十片龙鳞(二十四) 第三十片龙鳞(二十四) 大长公主想都没想就说:“你不嫌弃本宫嫌弃!” 亓离抿着唇, 看得出来他不是很高兴,可惜大长公主是玲珑的亲娘, 他就是再不高兴也只能忍着。但是他觉得自己再在这里待下去的话会忍不住做出什么出格的事, 就站起身, 径直走了。 大长公主气得手指头都哆嗦, 指着亓离的背影:“这这这、这是什么态度?!他也太不把本宫放在眼里了!” 浑然忘了之前不知道玲珑跟亓离关系的时候, 她有多忌惮对方了。反正不管是谁, 只要跟“女婿”这个词扯上关系, 大长公主就变得无比挑剔, 她拉过女儿,语重心长地说:“玲珑, 你跟娘所实话, 是不是他做了什么事威胁了你, 还是说你有什么把柄在他手中?” 玲珑无辜答道:“当然没有呀, 我就是喜欢他长得好看还会看病。诶对了娘, 你看我的皮肤是不是又好了。” 大长公主便捧着女儿的脸左右端详,又试探着捏了捏,十四岁的小姑娘,皮肤本来就跟剥了壳的鸡蛋一样光滑柔软, 但眼下大长公主摸着玲珑的脸蛋儿,越发觉得比之前还要好。 然后就听女儿说说这都是亓离的功劳。大长公主很无奈:“难道你喜欢他,就因为他长得好看会看病?” “这还不够吗?”玲珑歪歪头, “他比皇帝表哥可爱多了, 他从不说谎。” 听到这个, 大长公主微微一怔。“不说谎?” “对呀,喜欢就是喜欢,讨厌就是讨厌,黑与白分得清清楚楚,从不骗我。这一点,不管是父亲还是皇帝表哥,可都比不上。” 更准确一点来说,在原主生命里出现的男人,没有一个具有“诚实”的品质。亲生父亲也好,心爱的皇帝表哥也好,哪怕是乔庄打扮进入公主府当下人的卫霆、心怀不轨恶意利用的状元郎原尧还有一心想要出人头地不择手段的冯子安,他们每个人都是满口的谎言,将她骗的团团转之后,还要责怪她不够好。 在诚实这一方面,这几个男人加在一起也不如一个亓离。而且亓离比他们任何一个都好看啊,虽然在大长公主看来年纪大了点,可对玲珑来说还是有点嫩,她才不在意年纪上的差距呢。亓离又不撒谎又纵容她,看着不近人情,其实撒撒娇耍耍赖他根本招架不住,玲珑早就摸索清楚了。 面对女儿的坚持,大长公主是说不过的,她只好叹了口气:“只愿我儿开心。” “我会的。”玲珑习惯性蹭蹭大长公主的手心,“对了娘,过几天就是我生日了,娘有没有准备好给我的礼物啊?” 大长公主轻笑:“少不了你的。” 等哄好了大长公主,玲珑才回院子,还没进屋呢就瞧见梅香局促地站在外头,看到她来了登时松口气迎上来:“郡主,您回来了,亓离先生在里面等您,奴婢跟他说了,可是他不肯走……奴婢们也不敢……” 玲珑拍拍她的肩:“我来处理。” 亓离坐在桌边,听见脚步声,玲珑已经扑进了他怀里。他还有点不习惯这种亲密,可是想想两人在树上相拥而眠都做过了还怕什么呢?便轻咳一声,搂住玲珑的腰让她好坐自己大腿上,然后问:“你……跟你娘都说了些什么?” “还能说些什么呀,你一声不吭转头就走,我娘觉得你很没礼貌,不肯把我交给你……诶等等你做什么!” 本来是想逗他玩,谁知道话没说完呢就被亓离抱了起来大步朝外走,玲珑赶紧挣扎,就听亓离说:“带你回不死山庄。” “不要不要我不要!”她拒绝的可用力了,疯狂摇头,“不要不要!”她才不要去那种死气沉沉的地方呆着,听卫霆说,那里不仅没有声音,就连饭菜都寡淡无味,那她要是去的话岂不是受罪吗?她才不要! 许是她挣扎的太厉害了,亓离没办法,只好停下来,但态度很强硬:“不要也得要。” 然后他就看见怀里的小怪物哭了。 委屈巴巴的哭法,眼泪跟断了线的珠子一样扑簌簌朝下掉,哭得亓离心肝脾肺肾拧成一团。他所了解的玲珑,总是笑嘻嘻的狡黠又灵动,他不知道铁石心肠的自己看到她的眼泪竟然会如此慌张,什么原则都没了,她说不想去不死山庄,那就不去。 于是他沉默着把她又给放了回去,还给她擦眼泪,玲珑的眼泪说来就来,她拽着亓离的衣袖,还要他签订不平等条约:“你、你为什么要吓唬我?我好怕啊!” “我不是故意的。” “那你就是有心的。”玲珑揉着眼睛哭唧唧。“我就说我娘不肯把我给你,你就不讲理要把我带走,不听我说话还把我给弄哭了!你根本就不是真的喜欢我!你是个坏蛋!” 生气跟小孩子一样,亓离也没有哄人的经验,想了半天,说:“我把不死花给你,好不好?” “不好不好,不要不要。”玲珑吸着鼻子,仰起头看他,戳了戳自己的脸蛋,“你就不能亲亲我吗?” 亓离微愣,他哪里知道亲亲可以哄她。在玲珑期待的目光下,他附身亲她的脸颊,被她搂住了脖子,顿时就像是一头野兽被驯服,以心悦诚服的姿态匍匐在了少女面前。 玲珑的眼泪说来就来说走也就走,她这一连串真是行云流水,大长公主这样铁血手腕的女人都架不住,更何况是没什么经验的亓离?最终答应了不知多少个条件,才终于让她放过。 婢女们在外面守着,一开始听到郡主嘤嘤嘤的哭声还有点紧张,后来梅香过来了,一听她们转述立刻就笑了,“你们还不了解咱们郡主,嘤嘤嘤的哭那就不是难过,是撒娇呢。” 果然,等到亓离先生离开,她们进去伺候的时候,就只看到洋洋得意的郡主要求吃梅花糕,半点也不见受委屈的样子。 玲珑生辰的那一日起得很早,只不过她的生辰不请旁人,就是在公主府里热闹热闹,皇帝自然是要来的,至于宋举人——他早就被排除在外,玲珑的生辰连告知一声都没有。宋举人也没什么表示,根据梅香打听来的消息,玲珑估计宋举人也是没脸上门的,他的大舅哥虽然被无罪释放,可又沾上了毒瘾,眼看小娇妻要临盆,宋举人哪里敢让她不高兴,他指着她给自己生个儿子呢! 有求必应,自己手头越发的紧巴巴,当初他从公主府离开的时候带走了不少值钱东西,可照这样的日子过下去,怕不是要不了多久就山穷水尽了。 他自诩文人墨客,不肯买铺子做生意,嫌弃铜臭味,其次他觉得自己堂堂文人,怎能为了点钱就抛头露面?因此真是入不敷出。除了家里必要的开销,还要给下人发月钱,除此之外还有小妻子的娘家人,跟水蛭一样叮上了就不放开,宋举人的日子可不好过,听说他已经把家里的下人一减再减。 玲珑郡主过生辰,多好的机会啊,谁不想趁着这次宴会跟她多多来往?可惜人家根本不发请帖,连个生辰都是关起门来自家过的。 每年玲珑生辰皇帝都会来,曾经她很开心,也很期待,对于皇帝所赠的礼物,哪怕并不是她的喜好,她也全盘接受,然后珍而重之地保存起来。可是一个人给你送礼物,却根本不知道你喜欢什么,这个人对你又能有多少情意呢?皇帝对原主的淡漠,其实从很多方面都能体现出来,只是原主自己不肯深思,也不肯承认。 玲珑就很没所谓了,她早上起来打扮好,亓离就进来了。他似乎不懂进别人房间要敲门——从这一点看卫霆绝对是他的徒弟,师徒俩都有一个爱好,不打招呼就进门,而且还特别喜欢从窗户进来。 亓离知道小怪物生得好看,却不曾想盛装之下更是艳冠群芳。他站在边上看着,看她一点点变得雍容华贵,最后婢女为她抿上唇脂,她一站起身就朝他怀里扑,还很期待地叫他叔叔,问他自己好不好看。 亓离能说什么呢?“好看。” 边说还边点了下头,看样子是真心实意的。玲珑嘻嘻笑,朝他怀里钻,对婢女们说:“你们下去吧,没我的命令不许进来。” 等到只剩下他们俩了,她指指自己的唇瓣:“这个唇脂是可以吃的哦。” 亓离的注意力便到了她的唇上,红润柔软,口脂显得她越发肤白貌美,他的手指慢慢爬上玲珑的面容,摩挲着细嫩的肌肤。她被摸得很舒服,就发出小猫一样的声音,亓离将她软绵绵的身子搂在怀里,一时情生意动,便不觉吻了下去。 自打前几日被玲珑开发出来后,亓离就迷恋上了接吻的感觉,每日照三餐加宵夜的吻,玲珑的嘴巴都肿了好几天了。她赶紧推开他:“不许再亲了,我可不想变成香肠嘴。” 亓离听了,略微委屈:“那我轻一些。” “……那好吧,你记得轻一些哦。”她说着,闭上眼睛,微微嘟起水润红唇,亓离便柔和地吻了下去,他这人不知温柔为何物,很多时候手劲大,难免会把她弄疼,但是玲珑说了一次后他就知道了,而且再也没犯过。现在他已经知道要怎样的拥抱她最喜欢,怎样的姿势她最舒服。 两人正亲得意乱情迷,一声暴怒的呵斥将他们惊醒:“你们在做什么!” 玲珑本来正享受着,被吓得一哆嗦,心脏差点从嗓子眼跳出来,然后一个没注意,竟然把亓离的嘴唇给咬破了!亓离则是第一时间将她搂紧,面色冷淡地看向来人。 玲珑躲在他怀里,先没去看来人,而是带着担忧问他:“疼不疼啊?” 亓离微微摇头。 两人亲密的姿态刺痛了皇帝的眼睛,他特意先到她的院子来,便是想跟她一起去见姑姑,可他看到了什么?玲珑竟然背着自己和其他男子做出如此无耻之事! “大胆!竟敢玷污郡主,来人!把他给朕拉出去杖毙!” 皇帝疯了吧! “谁敢!”玲珑拨开亓离抱着自己的手,挡在他身前,瞪着上来的侍卫,又看向皇帝:“表哥这是做什么,今日来是给我添堵的吗?” 皇帝不可思议地看着她:“朕是为了你好,你却不领情?!” “为了我好?要把我喜欢的人杀了,是为我好?”玲珑不甘示弱地跟他对视,两个人谁都不服输,反倒是皇帝听她说什么喜欢的人,整个人都要崩溃了:“你喜欢的人?你喜欢谁?就是此人?朕同意了么?朕没点头,谁给的胆子喜欢别人?!” 玲珑觉得他好不讲理哦,原主一心一意地喜欢他,他觉得不值钱,对她百般敷衍忽视,最终还无视她的乞求没有放过大长公主。现在换作对他没有兴趣的玲珑,就是跟别的男人亲一亲抱一抱,他就跟被戴了绿帽子的可怜丈夫一样,天知道他自己都跟小太监翻云覆雨解锁了多少个姿势跟地点了! “我才不要你同意,我就是喜欢他,谁要是敢伤害他,我就不饶谁。” 皇帝快气疯了:“好,那就让朕看看,你要如何不饶朕!把这个登徒子给朕拖出去!” 侍卫们领命,这回玲珑拦不住了,或者说是不需要她拦了,因为他们还没有靠近亓离,就一个个翻着白眼倒在了地上一动不动。 亓离把挡在自己身前的玲珑重新拉回怀里,一反常态的带着挑衅意味对皇帝说:“我也想看看,皇上要如何不饶我。” 玲珑说:“好帅啊。” 真的帅,尤其是不动声色杀人于无形的时候,她太喜欢了~! 侍卫们尽数倒地,把大太监吓得尖叫:“来人!护驾!护驾!” 就连皇帝自己也开始防备亓离的“邪术”,往后退了好几步,面色仍然十分难看,并且坚持要玲珑到他身边来。玲珑当然是毫不客气地拒绝了他,不仅拒绝了,还要再三强调自己有了喜欢的人:“表哥,我们不是说好了么,男婚女嫁,各不相干。” “谁跟你说好了?朕没有同意!” 玲珑撇嘴:“我才不管你同不同意,反正我现在喜欢的人是他,表哥要是想让我不开心,那就先把我杀了好了。” 皇帝觉得难过极了:“玲珑,你我多年情分,难道不及与这人的萍水相逢?” 这个问题玲珑其实也挺想问他,大长公主对你不仅有扶持之恩,亦有养育之恩,你们之间这样深厚的情分,你又是如何一定要把她逼到绝路,还要用她最爱的女儿来要挟她呢? 若非为了原主,大长公主也不会自戕。她这样强大且优秀的女人,只要给她机会,她终有一日能东山再起。 可皇帝不愿意。 他多疑到必须大长公主消失在这个世界上,晚上才能睡得安稳。天知道大长公主根本没有争夺那个位子的意思——她要是想要,何不早些年先帝驾崩后直接登基呢,又没人拦得住她,何必辛辛苦苦将皇帝养大,又慢慢放权给他? 偏偏皇帝还觉得不够。 “正是多年情分,表哥才不应该强迫我,我跟他在一起觉得开心,表哥难道不祝福我么?我跟娘说了,还想跟表哥讨一份赐婚的圣旨呢。” 字字句句尽皆诛心,皇帝牙根子都咬得生疼。赐婚圣旨?!除非他死了,否则他决不可能给她写什么赐婚的升值! 皇帝是绝不容许玲珑嫁给旁人的,不管他对她存着怎样的念头,从很久以前,从大长公主开始暗示他的时候,皇帝就觉得玲珑终将是属于自己的。也许不是皇后,但绝对会是他的女人,旁人不能觊觎。他将玲珑视为自己的囊中物,因此一旦玲珑开始反抗和拒绝,皇帝就会愤怒不已。 之前玲珑疏远他,皇帝还觉得没什么,因为他知道她不可能嫁给别人,可他怎么也想不到女子变心的速度这样快,她怎么能喜欢上旁人?! 看皇帝表情都要吃人了,玲珑又道:“表哥你不要生气,我与你好好说,今儿个可是我的生辰,你不能惹我生气。” 她理直气壮地要求着,皇帝气得七窍生烟,却又被她理所当然的态度跟语气中的亲昵搞得心有点软,最终咬牙道:“不是朕惹你生气,明明是你惹朕生气。” “我才没有,明明是表哥你自己不讲理。”玲珑皱眉,“我娘应该跟表哥说过了,我不嫁表哥了。” 说完带着甜笑看向比自己高许多的亓离,“我要嫁他。” 亓离心下一动,他这一生都没想过自己会有娶妻成亲的一天,听玲珑软绵绵地说要嫁给他,亓离只觉得心软不已,简直要为此化成一滩水,为她变作绕指柔。 “我也想娶你为妻。” 两人相视一笑的和谐画面在皇帝看来简直刺眼,他恨不得上去把这两人拉开,可理智又告诉他,你是皇帝,你不能做这样有失身份的事。 玲珑唇上的口脂都被吃的差不多了,她敲了敲亓离的肩膀,指挥他给自己取唇脂来重新涂。两人亲昵的态度无比自然,看得皇帝眼睛都在冒火,尤其是亓离拿来唇脂后,还不让玲珑自己涂,他用指腹抹上鲜艳唇脂,将她花瓣般的唇瓣涂抹出动人的色彩来。 皇帝这回真的气疯了! 他咬牙切齿地说:“你与我朕一同去前院见姑姑,朕有话要说!” 玲珑哦了一声,拉着亓离的手就要走,皇帝道:“你带着他作甚!” “他是我要嫁的夫君,也是公主府的人,当然要一起听啦。” 玲珑越是理所当然,皇帝越是气得心肝疼,他深深吸了口气,不想再看到玲珑跟旁人亲近的一幕,他是说不得这丫头了,可他不信姑姑也会答应这门荒唐的亲事! 大长公主在前院等着呢,宴席都摆好了就等入座,结果就看见皇帝气冲冲地进来,也没跟她打招呼,直接指着身后:“姑姑,朕想知道表妹说得可是认真的?您答应了她跟这无名之人的荒谬婚事?!” 堂堂天子不嫁,嫁一个默默无闻的平头百姓?! 皇帝不相信大长公主会答应! 大长公主皱眉,在三个人之间看来看去,皇帝是一个人,玲珑跟亓离却手拉着手,再加上皇帝这么生气,大长公主基本上也猜得出皇帝瞧见了什么,就道:“皇上,本宫之前曾经说过……” “姑姑是说过,可朕不答应!从小姑姑就说以后玲珑是要嫁给朕做皇后的,朕也是一直这么以为的,为何如今却都变了?”皇帝掷地有声。 要不是知道他跟小太监的事儿,还有女儿所说的皇帝对她送的礼物不珍惜的一系列事情,大长公主肯定会心虚。对方毕竟是九五至尊,很多事情她知道,却不能当面说。想了想,大长公主委婉道:“皇上,过去本宫也是说,若皇上不嫌弃,若玲珑愿意,这桩婚事自然是好的。待到本宫百年之后,玲珑交由皇上照料,本宫也放心。可如今玲珑长大了,有自己的主意了,本宫身为一个母亲,无论如何也不舍得让她难过,只想让她得偿所愿。” 皇帝道:“表妹年纪轻,不懂事,姑姑这般纵容,难道不怕她所遇非人?” 亓离皱了下眉,有点想为自己辩解。 大长公主道:“本宫的女儿,本宫相信她。” 皇帝知道大长公主大概是不会站在自己这边了,此时此刻他无比后悔当初为何没有拒绝大长公主一别两款的提议,他本以为玲珑嫁给自己是板上钉钉的事儿,无论如何也没想到中间会又冒出个根本不认识的人!大长公主是长辈,玲珑是表妹,都是自家人皇帝不能说什么,于是他将矛头对准了亓离:“难道你就无话可说?” 亓离想了想,冷冷地道:“在下亓离,并非无名之人。” 他一直在琢磨皇帝那句无名之人荒谬婚事,如今终于能反驳了。 353.第三十片龙鳞(二十五) 第三十片龙鳞(二十五) 厉害了。 主要是平时都是玲珑气别人,所以她都不知道原来亓离气人的时候能这么气人, 看皇帝的表情, 就跟被塞进个鸡蛋堵住了嗓子眼儿一样。她忍着笑, 免得被指责大不敬,扯了扯亓离的衣袖:“皇帝表哥不是在问这个。” “他问他的,我答我的。” 简简单单八个字,玲珑仿佛看到了皇帝头顶冉冉升起的黑烟——被亓离气的。她赶在皇帝发火前道:“表哥你别生气,他性情耿直, 说话便是如此。” 皇帝这回却不买玲珑的账了,他阴沉沉地看了亓离一眼,对大长公主道:“姑姑,此事朕希望你还是能慎重考虑,毕竟这事关表妹一生的幸福,断然不能将她随意许人。便是许了,朕也希望那个人是朕, 而不是旁人。朕还有公务,今日便不陪表妹过生辰了。” 说完, 深深地看着玲珑, 示意贴身太监将他给玲珑准备的礼物放到桌子上, 然后起身离去。 只是临去前又看了玲珑一眼。 跟平日里好说话又温和的表哥不一样, 这一眼是“皇帝”看来的, 充斥着占有欲、掌控欲、霸道、还有愤怒。他是决不会容许玲珑嫁给旁人的, 哪怕他不喜欢她, 她身上有了他的标签, 就注定是属于他的,不容旁人染指。 简单一点来说,皇帝是不接受拒绝的。他习惯了所有人都要讨好他奉承他以他为中心,过去的表妹确实心悦于他,而现在的表妹对他毫无男女之情,很显然,这落差太大,皇帝不能接受。 皇帝走了,连大长公主的挽留都没有听。大长公主暗暗心惊,本以为这个皇帝侄儿是自己看着长大的,对他的性情也有几分了解,因此才想着将女儿许配给他,希望自己百年后能得他照料。可就眼下来看,皇帝真的能一心一意照料玲珑么?答案几乎是否定的,他临走那一眼大长公主也看见了,许是真的愤怒,皇帝并没有掩饰他身上的戾气。 大长公主还活着呢,他就对玲珑这样了,不容许她对他说一个不字,若是大长公主死了,玲珑能有什么好日子过? 皇帝怕是打死也想不到,他以为大长公主会因为自己的话重新考虑玲珑的婚事,结果却是坚定了大长公主不把玲珑嫁给他的心思。 皇帝送的礼物玲珑没打开就让人放一边去了,她很满意今天晚上皇帝的表现,顺便给了亓离一个充满赞赏的眼神。这家伙可真是神助攻,就几句话,便让皇帝原形毕露,连带着使大长公主对皇帝起了疑心,怕是不会再认为对方是她的好侄儿了。玲珑感慨的想,自己挑拨离间了这么久,心血总算是没白费。 其实皇帝不在,生辰宴才轻松,母女俩带个亓离,三人用膳,亓离吃得不多,他本就不重口腹之欲,是看玲珑吃得开开心心,被她给带动了才多动了几筷子。 生辰宴过后第二天,玲珑正在院子里玩,有下人来禀报说公主府门口来了个姓冯的公子,说是与郡主有约。玲珑想了几秒钟才想起冯子安这号人物,真不知道这人是哪里来的自信,还以为能利用她脱离冯家? 她才不会给他这个机会呢。 不过冯子安上门是有理由的,为的是那只小兔子。玲珑赶紧跑去亓离的房间,问他那只兔子在哪里。亓离淡淡地瞄她一眼:“怎么,有人来讨?” “是啊。”玲珑点头,“小兔子呢,快还给我。” 亓离弯腰,从桌子下面拎出来一个小笼子,小兔子正趴在里面嚼菜叶。玲珑围着它转了两圈,叹息:“我突然有点想吃麻辣兔肉了。” 小兔子一听,顿时体似筛糠抖个不停。 她把笼子提起来就要走,亓离道:“我陪你去。” 玲珑眨眨眼:“好啊。” 她之前让人把冯子安请到了公主府待客的正厅,这会儿正好和亓离一同过去,冯子安今日穿着一身青袍,越发显得玉树临风文质彬彬。才华是真的有,容貌也是真的俊秀,就是不该把主意打到玲珑身上,她是那种能被利用的人么?平时她不把旁人吃干抹净就是好的了,还有人想从她身上占便宜呢。 冯子安都在心中描好了剧本,见到玲珑该以什么样的姿态跟什么样的语气最适合,自己又要说些什么才能让她对自己刮目相看……然而这一切在看到亓离后戛然而止。 玲珑将装着小兔子的笼子放到他面前,道:“小兔子已经好啦,你不用担心,带回家好好照顾,没多久就能养肥了。” 亓离适时询问:“吩咐了厨房给你做麻辣兔肉,还想吃别的吗?” “烤兔腿也来一盘吧?” “好。” 听得冯子安满头雾水,不敢置信,这跟他想象中的不一样!兔子这么可爱,姑娘家不都是很喜欢这种毛茸茸的小动物的么?没等他想明白呢,玲珑就跟他说:“你这只兔子有点瘦了,不过多养几天就好了,对了,麻辣兔肉特别好吃,我看你挺善良的,不如我再赏你几只兔子吧,拎回去让府里厨子给你做。” 冯子安无言以对。 亓离见过的人多了,他们大多贪婪,欲壑难填,外表再怎么装出光风霁月的模样,也无法掩饰内心深处的自私自利。不巧,冯子安便是这样的人,他看起来淡泊名利,实则对名利最为看重,不择手段也要向上爬,为了出人头地什么事儿都做得出来。 那只兔子就是最好的证明。 对一个十四岁的小姑娘,还有什么比一个可爱的毛茸茸的受伤的小动物更能拉近和她的距离呢?只是…… 亓离嘴角微勾,他的小姑娘是个美丽的小怪物,不吃冯子安那一套。 不过冯子安的念头还是要打消的,“若是一只兔子腿不够你折断,公主府确实还有不少兔子,你若喜欢,多拿几只回去,可以一日照三彩在外面哄骗小姑娘。” 亓离这话说得可难听了,冯子安心惊,看着面前的少女与青年,见他们眼神了然,便知自己的计策被拆穿,可如今要他转身离去他又不甘心,好不容易有了这个机会,他怎能放过?登时便跪了下来:“求郡主救我!” 态度放的极低,玲珑不禁感叹他真是能屈能伸。“我可救不了你,我自己都没长大呢。” 话锋一转:“不过你要是想搏个前程,我倒是可以给你个机会。” 冯子安这人,还是有用的,心性坚忍城府深沉,没必要跟他作对,虽然他说不上是个好人,但他却也是唯一一个没有对大长公主跟原主落井下石的人——只是冷眼旁观,不曾施以援手,仿佛原主对他的恩情不值一提。那都是原主主动给予的,并不是他要求的,施恩不图报不是么? 玲珑可不跟他讲什么道德情谊,冯子安就不像是会注重这个的人,他们只讲交易。想要得到什么,就得拿她想要的东西来换。 让人将冯子安引荐给大长公主,玲珑相信以大长公主的眼色手腕,一定能物尽其用。 亓离道:“你早知道那兔子的腿不是自己摔断的?” 玲珑无辜地回应:“啊?你说什么,我不知道啊,我怎么会知道?” 亓离轻轻一哼,不跟她继续纠缠这个问题,反正她知不知道,他们两个心照不宣就是了。小怪物怎么可能是个单纯到傻的姑娘,想从她身上占便宜可真不容易。 “对了叔叔。”玲珑扯他袖子,“卫霆你还要罚多久呀?我看他再站下去,命都要没了。” 亓离淡淡地说:“他本就是个死人。”是他给了他活命的机会。 “行啦,差不多可以了,你就让他别站了,每天一出门就看到他站在走廊角落,怪吓人的。” 亓离却不肯:“我让他去外面站。” 玲珑顿时笑出声:“你到底为什么要罚他这么久呀?我问过,他说从前罚最长也就七八天,这回都站了好久了……两个月有没有?” 可亓离却并不回答为何要罚卫霆这么久,而是捏着玲珑的手,两人慢悠悠地在公主府转悠,玲珑突然灵光一闪:“你不会是生气他被人骗了想让我丢脸吧?!” 亓离没想到她能猜出来,不过他必然不会承认,就不点头也不摇头,只说:“你想多了。” 就他这面无表情的态度跟冷冰冰的语气,要不是玲珑知道他亲她时有多温柔热情,简直要以为怀里揣了个大冰块。她蹭蹭他:“说实话嘛,肯定是因为我,是不是?是不是?是不是?” 龙女三连,神仙都难挡,大长公主每每被逼问的节节败退,要啥给啥百依百顺。亓离自认比她多活了几十年,不说历经沧桑也是见惯了人生百态,结果被玲珑步步紧逼,最终不得不从鼻子里嗯了一声当作回应。 就这玲珑还不满足,戳他说:“我很喜欢听甜言蜜语的,你喜欢我,就要每天都说。” 完了还要威胁一句:“否则我这人最不讲道理,特别容易变心,我以前多喜欢皇帝表哥呀,现在我不是也不喜欢他,改喜欢你了?” 亓离听得眉头微蹙,“你大可变心。” 玲珑嗯的疑问一声,又听他说:“只要对方不怕死。” 他自然舍不得杀了她,可对于勾引了她的男人是决不会心慈手软的。因此对于玲珑的威胁,亓离相当淡定:“你变心多少次,我就杀人多少次,直到你不再变心为止。” 玲珑:…… 她这是遇到病娇了吗? 不过亓离很快就缓和了脸色,温声道:“可是你乖乖的喜欢我,就不会这样了,也不会有人因你而死。” 他能活多久她是知道的,她没可能甩了他跟旁人在一起。 玲珑:…… 可能是怕玲珑吓到,亓离想了想,又安慰道:“只要你不变心,就不会有这种事,别怕。” ……她这只无辜的小猫咪更怕了好么! 但是面对亓离这只老怪物,小怪物却开开心心地笑了,还在众目睽睽之下踮起脚尖跳高高,跟八爪章鱼一样黏在他身上要他抱回院子里去,没有丝毫害怕的劲儿。 他就知道,她不会怕。 卫霆还老老实实站着呢,他觉得自己的腿都不是自己的了,很陌生,像是两条筷子插在一个冬瓜身上。玲珑觉得他看起来气色好差哦,跟患了绝症一般,难看死了。 虽然嘴上说不饶卫霆,可玲珑都给他求饶了,亓离还是顺了她的意思。卫霆终于被允许进屋,感动的泪流满面,一进去什么不管先扑通一声跪下来熟练的求饶认错:“师父徒儿错了徒儿再也不敢了!求师父再给徒儿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吧!徒儿一定洗心革面!” 然后就听到银铃般的笑声。卫霆一愣,再一抬头,才瞧见他暗恋的少女坐在他师父大腿上,他师父两只手还搂着少女的腰肢,两人的姿势别提多暧昧多亲昵了,看得卫霆两眼昏花:“这、这……” 他用力揉揉眼,觉得可能是自己看错了,再定睛一看,还是抱一起的! 难道是被折磨了这么久他精神错乱了?! 亓离声音平淡,但给出的警告却让卫霆夹紧了尾巴:“日后若是再让我得知你对师母不敬,你便不用活了。” 一时间卫霆不知道自己该先求饶呢还是先问师母是谁,虽然答案已经显而易见。可卫霆不愿意接受啊!他颤抖着声音问:“师父,我、我哪里来的师母啊!” “我啊!”玲珑娇滴滴地回答,自己指自己,“我就是你新鲜出炉的还热乎着的师母啊!乖徒弟,还不跪下给师母磕几个头,以后你孝敬师母,师母也疼你。” 亓离毫无原则:“磕头。” 卫霆差点哇的一声哭出来!可是心中对师父的畏惧占了上风,他最终还是委委屈屈地跪了下来,磕了三个头,还有点晕乎乎的。怎么他暗恋的小郡主摇身一变就被他师父给拱了?还成了师母?想到自己拼了老命从不死山庄为她偷药,想到无数个相伴聊天的夜晚,卫霆更难受了! 他壮着胆子,声如纹蚋:“那个……师父,徒儿很好奇……玲……师母,师母今年才十四岁……可是师父……” 话未竟,但大家都知道他要说什么。 出乎意料的是亓离没有动怒,而是平静地反问他:“为师怎么了?为师看起来难道比你老?” 卫霆感觉被一箭穿心。 他是不知道他师父这个老怪物到底多大年纪了,但单从外表看,卫霆还真没自信说自己比师父更优秀。 玲珑也点头,跟卫霆说:“你看你师父,这么老了还很注意保养,你就不行了,餐风宿露的,吃什么也都随意,睡哪儿都无所谓,瞧着比你师父还沧桑呢。你看,活的不讲究不精致,连媳妇都找不着吧?” 卫霆感觉被万箭穿心。 他常年在外面溜达不爱回去,好不容易暗恋的第一个女孩子是个心机深沉会骗人的姑娘,暗恋的第二个女孩子就更不用说了,现在正坐他师父怀里呢。 讨媳妇不容易吧?可为什么他师父头一回出山庄,还是为了把偷药的自己抓回去揍,结果就出来这么一趟,轻轻松松就讨着了媳妇?还是个年轻貌美出身高贵的媳妇! 卫霆第一次觉得人生真不公平,你拼了命想得到的,人家不不费吹灰之力就到手了。 他一脸的生无可恋,整个人都没了力气,干脆破罐子破摔,直接倒在地上不动了。玲珑笑得不行,让人进来把他拖走,赶紧梳洗换衣服吃点东西休息一下,顺便看看他的腿,站了这么久该不会真废了吧? 不过废了也没关系,他师父在呢。 亓离看着玲珑搂着自己脖子吃吃的笑,虽然他不懂她到底在笑什么,但看她这么开心,他的心情也难得很愉悦。小怪物身子又软又香,坐在他怀里跟团棉花似的,亓离又想亲她了。 他迷恋这种唇齿相连的感觉,玲珑让他亲了个够,然后跟他说:“我明天要入宫一趟。” 亓离不开心:“不去。” “不能不去。” 怎么就不能不去了。亓离想。 他想起皇帝走时看着玲珑的眼神就有种先把对方阉了的意思,最后他说:“皇帝已经丢了初精,配不上你。” 玲珑:??? 看亓离的表情,他是认真的,玲珑就此想到一个问题:“难道你的初精还在?” 亓离低头瞧她,“不错。” 玲珑的眼神瞬间就变得耐人寻味起来,“你怎么知道皇帝丢了初精,你半夜偷跑到人家床上偷窥了?” “我自是知道。” 玲珑说:“那不行,你说你的还在,我不信。” 亓离以为她是真的不信:“那你要如何才肯信?” 许久没吃肉的龙女狡黠一笑:“你跟我来嘛!” 亓离对她是毫不怀疑的,言听计从,就跟着进去了,房里其他下人都被撵出去,青天白日的关门关窗,孤男寡女难道是盖着棉被背之乎者也么? 作为医者,亓离对人体构造了如指掌,但是在男欢女爱上,他就跟张白纸一般,那事儿他明白其中原理也知道过程,惟独不曾亲身体验,也不曾有过欲望。对上老司机玲珑,自然是毫无招架之力,被彻底打开新世界的大门。 等婢女们眼巴巴守着的房门打开后,她们只看见了神清气爽的郡主叉腰站在门口,叫完水又走了回去。婢女们好奇呀,又不敢朝里面看,就瞧见她们家郡主趾高气昂地抹了抹嘴,对里头说:“放心,我明天会早点回来的。” 与此同时屋里飞来一只枕头,郡主灵巧躲过,捡起来,叹口气:“我不是说信你了吗?你跟我发什么脾气?哎哎,要丢丢你枕头呀,丢我的做什么?我还要枕呢!” 亓离浑身泛红,包括俊脸,他倒不是气这闺房之乐,而是气玲珑这花样百出的手段——他是个大夫,看过的医术不知凡几,避火图自然也是研究过的,可他活了这么多年,也不及她经验丰富! 玲珑还以为他是被自己玩的恼羞成怒,反正她满意了,服个软也不是不可以。别小瞧亓离叔叔,虽然年纪大,但人家专业能力强,不管是体力容貌身材还是皮肤,那都是一等一的。卫霆还嫌弃人家讲究,这讲究出来的结果不都便宜玲珑了么? “你发什么脾气嘛。”她手脚并用的爬上床,以女王姿态压在亓离身上,跨坐,扯着他乌黑的长发在指头上绕圈圈,“你看看你看看,一发脾气就这样瞪我,我又不是你徒弟,我可不怕你。” 亓离继续瞪她:“下来。” “不要。”玲珑拒绝的也很干脆,“你不喜欢吗?我觉得你挺喜欢的呀?” 说着亲了亲亓离还微微泛红的眼眶,心里有点遗憾,大龄亓离叔叔脾气有点倔,就是不肯哭出声,玲珑觉得还是自己下手轻了,等到下一次,他适应了再说,那种让美人在自己身下哭出来的感觉有多美妙,只有切身实际的时候才能体会到。 看看这没脸没皮的样子,小怪物就是小怪物。亓离恨得牙痒痒:“你就不怕我也那般对你。” “不怕呀。”玲珑坐在他肚子上蹦一蹦,“只要不伤到我,怎么玩都行嘛,你看我对你也挺温柔的呀,别发脾气了,我下次会更小心的。” 亓离更是生气,他想把她从身上掀下去,又担心她不会武功受伤,最终只能忍气吞声:“让开,我要去沐浴。” 下人把水送进来了,玲珑这回乖巧爬开,却在亓离下床时跳到他背上,两只手紧紧搂住他的脖子,甜滋滋地说:“我给你擦背呀。”然后举手发誓,“这回我肯定不闹你了,我保证。” 但她的信用值在亓离这里很明显呈负数,一个字都不带信的,所以最后玲珑还是被拒绝了,不能看到美男出浴,玲珑觉得好遗憾哦。 354.第三十片龙鳞(二十六) 第三十片龙鳞(二十六) 亓离沐浴更衣完出来, 就瞧见玲珑单手托腮盯着自己看, 他眼下不是很想见到她,就撵她:“我要捣药, 你自己去玩吧。” 玲珑才不肯走呢, 她说:“我帮你啊。” 她帮忙?亓离一个字都不带信的,帮倒忙还差不多。 但是他新浴出来, 长发与脖颈间还有水珠缓缓滴落,使得平日里总是一丝不苟冷若冰霜的亓离瞧着多了几分人气,很是让人心动。玲珑就挺喜欢的, 她继续给他甜蜜的笑容,却是不肯走的:“我帮你嘛。” 这个语气又跟先前那句不一样了, 这句更软一些,软的亓离根本没法拒绝她。最终只好拿了捣药杵来,教她如何捣药。但玲珑是喜欢做这种枯燥无味又很容易疲惫的活的人么?她也就是觉得有趣,想调戏他才这样说的,真让她干活, 没多会儿就嚷嚷着累,偏偏又不听亓离的不肯自己走去玩,亓离让她在边上看着她也不答应, 最终亓离被磨的没脾气:“那你究竟想怎样?” 玲珑顿时朝他伸出两只嗷嗷待抱的小手:“我要你抱着我捣药。” 亓离叹了口气, 她一副小雏鸟的模样,讨人疼得很, 他是没法对她狠下心肠的, 只好从了她, 把人抱到腿上,从背后环住她。玲珑这回倒是难得乖了,坐在他怀里认认真真看他捣药,还抽了抽鼻子嗅一嗅:“这个药味道好重呀,没有你身上的味儿好闻。” 他身上也是草药味,但比这淡得多,且清新自然,不像这个,闻起来就觉得苦。 亓离抱着她其实挺麻烦,因为她身上是香喷喷的,平日里他制药都是撇清他物,如果味道太多,很容易失败。但她非要坐他怀里,他也没别的办法。 做事向来很讲究效率的亓离,今天花了一整天时间也没能做完他本来要做的事。 晚上玲珑就自动钻进了亓离被窝,他哪里想跟她一起睡,不懂得欲望的时候无所谓,可一旦懂了,难免渴求,但她岁数太小,尚未及笄,亓离要是做出点什么越轨的事,都不用玲珑生气,大长公主就能先反悔让他俩好。 所以他试图跟玲珑讲道理,让她回自己房间去睡,被玲珑抱着被子理直气壮地拒绝了:“这就是我的房间呀,你还不知道我么,我有好几间卧房的,我想睡哪一间就睡哪一间。” “你就不怕我……” “不怕你什么?” 面对目光灼灼的小怪物,老怪物一时语塞说不出话来,她还真不怕他对她做些什么,因为她对他做的就够可怕的了。那种滋味亓离可不想再尝一次,虽说蚀骨销魂,但实在是太令人羞耻。“……随你吧。” 玲珑便欢快地躺下,还对亓离招手:“来嘛来嘛你也来嘛。” 等他一上床,她就跟条滑溜溜的小白鱼一样贴了过来,香软嫩滑的身子紧紧依偎着,亓离叹了口气,他发觉自打跟她在一起,他叹气的次数比过去几十年加在一起都多。现在你再问他觉不觉得活着没意思人世间都是黑白无色,他绝对是没有精力再回答你了,因为就一个玲珑便够他受的了。 “你什么都不能对我做哦,我娘说过,我及笄之前,不许对我动手动脚。” 她还一脸的得意洋洋,仿佛撩拨了他却又看他笑话是件很有趣的事。 亓离认为不能再让她这样嚣张下去,便伸指在她鼻息轻轻一掠。玲珑只闻到一阵异香,稍纵即逝,随后便觉身子瘫软无力,只余下一双眸子微微瞠大:“你、你做什么呀!” “把你对我做的,如法炮制对你做一遍。” 这总该能吓到她了吧!亓离想,当然他不会像她那样过分,会手下留情的。 然后玲珑眨了眨眼睛,小脸一红:“这不太合适吧。” 亓离道:“有什么不合适的?” “那你能把衣服脱了再来么,我看着你会比较有感觉。” 亓离:……小怪物! 他还真不信这个邪,就跟她杠上了,非要让她哭唧唧求饶不可。玲珑会怕才有鬼呢,横竖她知道亓离下手有轻重,不像她不管不顾,他嘴上威胁的再厉害,玲珑也不当回事,哪怕浑身软绵绵的,她也没有要反抗的念头。 舞台她给了,能走多远得看亓离本身的实力。 梅香等婢女们在外头候着,她们都是得了大长公主的叮咛的,要看好了郡主,千万不能叫亓离占走便宜去。不过如今婢女们都有点苦恼,不让亓离先生占郡主的便宜简单,可若是郡主去占亓离先生的便宜,她们是要阻止呢还是要放任? 只听得屋子里时而传来郡主的撒娇,时而传来亓离先生的喘息,两人也不知道在做什么,梅香有些担心二人把持不住尝了禁果,估摸着时候差不多了,就敲了敲门:“郡主,天色不早了,您该歇着了,明儿一早还要进宫呢!” 这一声突如其来,把两人都吓了一跳,亓离的脸色顿时就不好看了,他咬着玲珑耳朵:“进宫去见皇帝?” “嗯。” “为何要见他?” “因为他要见我,不是我要见他。”玲珑抖了抖在他嘴里的耳朵,“放心,我不会让他占我便宜的。” 亓离哼了一声,“我陪你同去。” “嗯?” “卫霆的易容术是我所传,难道我还不如他?” 玲珑提要求:“那你得装扮成婢女才行,皇帝表哥不喜欢我身边有男子伺候,我待会儿让人给你准备一套新的衣裙,明儿早上我给你梳妆打扮,你说好不好?” 好个屁!亓离瞪她:“我不扮女人!” “那你就不要去了,让我自己进宫去跟皇帝表哥谈情说爱吧。”玲珑拿眼横他,“我就要看你女装,你不肯,那我就不带你去。”说完学着亓离的样子哼一声,半点儿也不怕他生气,怎么任性怎么来,怎么不讲理怎么来。 亓离忍着怒意,咬她耳朵已经不能制止,于是他准备换个地方咬。外头的婢女们就听见自家郡主发出一种奇怪又动人的声音,听得她们都莫名红了脸,也不知道里头那二位在闹腾什么,明明时辰不早了呀,再闹下去,明儿一早郡主又要赖床起不来了。 最终一语成谶,玲珑果然没能爬起来,她蜷缩在被窝里,梅香敲门之后都过了半个多时辰,她却还抱着被子不肯起,甚至在亓离想起的时候把他抱住,小脸蛋贴上他的胸膛,自己不起,也不许他起,非要他陪着。亓离被她黏的没有办法,只得任由她继续耍赖,又陪了半个时辰,她才终于愿意睁开眼睛。 看到婢女们捧来的加大码女装,亓离额头有青筋跳了两跳。他的字句几乎是从牙缝里迸出来的:“我不去了。” “啊?”玲珑很失望。“你不去了?难道让你穿女装还比不上你对我的担心?我在你心里没有穿女装重要?你爱你的面子胜过爱我?” 虽然每次跟她的战斗都以失败告终,但亓离已经知道,只要他开口跟玲珑辩解,那最后肯定是他吃亏。他就应该闭上嘴巴一言不发,这样的话不管她说什么他都能很淡定。 玲珑说了一大堆,亓离都以不变应万变,看样子是很难说服他穿女装了,玲珑哼了一声,“你说话不算话,你昨天答应我会女装的。” 亓离却觉得她不讲理:“我何时答应过你?是你硬逼着要我穿,既然如此,我不同你去便是。” 他是不想她吃皇帝的亏,可让他穿女装,亓离又实在过不去这个坎儿。玲珑本来也没打算带他去,免得自己不方便,她对着亓离做了个鬼脸,“那你不去就不去,我才不会求你。” 亓离看她做鬼脸,忍不住伸手掐她柔嫩的脸颊:“鬼东西,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本就不想让我去,怕我坏你的好事。” 玲珑冲他笑:“你这么了解我啊。” 她看着就不像是能被骗的傻白甜,尤其是那日她生辰,皇帝临走前的眼神,莫说是大长公主,就是活了这么久的亓离都忍不住警惕——不给九五至尊面子,他能忍受这样的屈辱么? 玲珑想做什么,亓离没兴趣知道,她身份高贵低贱他都不在意,只要她最终能和他在一起,她想怎样都可以。必要时候,他会助她一臂之力,只要她需要。 玲珑今日入宫还真不是单单为了皇帝,生辰那日,虽然皇帝嘴里还叫着姑姑表妹,却很明显真的发怒了,他甚至都不再掩饰自己的本性,可见即便没有前驸马,他针对大长公主的行为也没有停止,更没有受到干扰。大长公主活着一天,皇帝的龙椅就坐不安稳,他忌惮着她手里的兵权,除非大长公主主动归还,否则皇帝是决不会善罢甘休的。 偏偏大长公主为了女儿,将兵权当作了自己的筹码。 入宫见了皇帝,他看起来跟之前那个脾气好又温和的表哥很不一样,虽然面上也带着笑,却是冷的,他问玲珑是否真的不肯嫁他,不肯与他做夫妻。 玲珑看着他的眼睛,道:“表哥是真的想娶我为妻吗?” 皇帝答道:“这是自然。” 玲珑心想,都这个时候了,仍然对着她一句真话都没有,说是真心,又能有几分呢?不过是本来属于自己的东西得不到所引起的不甘心罢了。“那不如这样,表哥先立我为后,并写下圣旨,许诺立我的儿子为太子,若是表哥愿意,我就嫁,不知表哥意下如何?” 皇帝当然不可能答应!被一个女子要求这么多,他帝王的尊严往哪里搁?他说想娶她为妻,其实最完美的时候是在大长公主的兵权交出来之后,皇后之位皇帝是不愿意给的,哪怕他受了大长公主再多恩惠,与玲珑又是青梅竹马的情谊,他也觉得,大长公主那样的女子教导出来的女儿,别说什么三从四德琴棋书画,就是温婉贤惠都搭不上边,实在是不适合做一国之母。 他愿意给玲珑宠爱,却不愿意给她信任,更不愿意给她太高的荣耀。可能是这辈子生活在大长公主的阴影下太久,皇帝是不肯给大长公主的女儿至高无上的地位的。 “表哥不乐意吧?”玲珑轻笑,“我想也是,表哥的心可大着呢,区区一个玲珑,是无法装下的。怕是再来几个眉目清秀身娇体软的小太监,也不够表哥满足。” 闻言,皇帝猛地看向她,玲珑笑得更加甜美:“表哥怎么这么看着我,难道表哥真把我当傻子了,以为我什么都不懂,只能傻乎乎的任你骗?” 她慢条斯理地开始解自己身上的衣裙,层层罗裳宛如花瓣飘落,露出里头雪白如玉的胴体——当然玲珑完全不是为了勾引皇帝,只是想让皇帝看看她身上另外一个男子留下的痕迹。 衣裳脱的半露不露,凝脂般的胳膊与长腿上,每一处都有斑斑红痕,皇帝可太熟悉了,他也这样在其他女人身上烙印过,但眼下瞧见玲珑身上有,却使他格外震怒,她是他的女人,这是早就注定好的,她怎么敢背叛他?先说要另嫁他人,竟是连身子也叫别人尝过了!“玲珑!你真不怕死!” “我自然是不怕死的,若是活着要苟延残喘,那还不如死了。表哥想杀我娘,却还想留我一命,怎么,是想我当个可怜虫么?叫人人嘲笑讥讽?” 她慢悠悠地朝皇帝走近,真是美极艳极,皇帝从未见过这火焰般的女人,震怒之余又不免心跳加速,看着她一点点走近,竟是恨不得将她拥入怀中,尽情享受这曼妙的身子。 到底是理智占了上风,“你跟朕说的这些,姑姑可知?” 玲珑不答反问:“表哥以为呢?” 皇帝猜测应该是不知道的,除非他的姑姑能狠心到以女儿为诱饵,但以大长公主对玲珑的疼爱,决不会舍得她只身犯险。听玲珑的话,她对自己的心思早有察觉才刻意疏远,如今两人已经撕破脸皮,皇帝是断然不会放她回去的了,一旦她回去,姑姑势必会知道自己另有二心,这不是皇帝想要的结果。 他只想不费一兵一卒拿回兵权,不想让任何人牺牲。“你今天入宫来,到底是为了什么?” 玲珑上前勾住他的脖子,把他推倒在龙椅上,整个人毫不客气地坐了下来,软绵绵的身子依偎到他怀抱——这是他们第一次这样亲近。然后皇帝听到她甜如蜜糖的声音:“当然是想看看表哥喜欢的小太监有哪里胜过我的地方,我好多多学习。” 她几次三番提到小太监,言语中隐约有酸味儿,皇帝忍不住便想,她是否是在吃味?怀里拥着玲珑,他才知道她有多香多软多诱人,可这个角度他还能看见她肌肤上被啃咬留下来的痕迹,妒火又上心头:“她伺候男人的手段,怕是你学不会。” 玲珑啧了一声:“我才不伺候男人,都是男人伺候我。” 她说得理所当然,不知道的还以为她睡过多少个。皇帝脸色顿时更加难看,他想起已经逐渐放飞自我后院里养有不知多少个面首的大长公主,玲珑是她的女儿,难道是被她带坏了?! 正在两人说话之时,一道纤细的身影进入,蓦然撞见皇帝与玲珑这亲密的姿态,顿时吓了一跳,连忙跪地求饶。玲珑扭头一看,不正是皇帝宠爱的那个女扮男装的小太监嘛! 皇帝冷冷地看过去:“谁许你进来的?” “表哥怎么这么凶啊。”玲珑戳戳他的脸,先前的剑拔弩张好像都是皇帝的错觉,他们之间突然就变得如此亲昵而自然了。他想起公主府那个名唤亓离的男子,难道她平日里在公主府也是这般亲昵地对待亓离?自己并不是唯一的那个? “说朕凶,不如你先从朕的大腿上下去。” “那可不行。”玲珑摇头,“我是要用美人计的。” 皇帝不知是该气还是该笑,美人计?有人使美人计会先说出来?“你究竟想做什么?” 玲珑狡黠地笑,却不回答他,小太监在下面跪着,听着顶头两人你一言我一语,浑然视自己如无物,顿觉屈辱,袖子里的手握成拳,再次对自己的处境深恶痛绝。就在她思索要如何脱身的时候,却突然听那位玲珑郡主说要她伺候她。 皇帝觉着玲珑定然是吃醋了,否则怎么会提出这种要求?横竖只是个奴才,可有可无,他也无意让她着恼。玲珑这态度暧昧得很,皇帝一时拿不准她究竟有何目的,可不管大长公主知不知道他的心思,留玲珑在身边都是个极好的机会,至少能让大长公主投鼠忌器。 他没有要折磨她的想法,他还是喜欢她、想要她的。 小太监就这么被送给了玲珑,玲珑还跟皇帝打招呼:“表哥,她伺候我了,晚上谁伺候你呀?” 皇帝自己什么事儿都做了,却不喜欢玲珑提这种事,“表妹若是担心,便由表妹来伺候朕也不是不可以。” 玲珑冲他做了个鬼脸。 皇帝还有政务要忙,但他派了人时时刻刻盯着玲珑,不让她走出他的寝殿一步,玲珑也没有要出去的意思,要了糕点零嘴儿,就拉着小太监话家常。 小太监紧张兮兮瑟瑟发抖,就怕这郡主心肠歹毒要自己的命。她命贱,没人在乎,皇帝是不会保她的。想起自己对皇帝动的真心,小太近都觉着好笑。 结果玲珑拉她到身边就为了问她:“你是怎么装太监没被人发现的?” 小太监顿时说不出话,她警惕地看着玲珑,不知道对方问这个是要做什么,但还是老老实实地答了。玲珑哦了一声,恍然大悟:“来来来咱们换个衣服。” 换……衣服? 在小太监的傻愣愣中,就被玲珑剥了个一干二净,当然玲珑也脱的毫不含糊,就是小太监比玲珑高一些,太监服穿在身上,袖子长出一截。玲珑叹了口气,扶了扶自己的帽子,这身子哪哪儿都好,就是长得慢,太矮了。 小太监突然回过味儿来,郡主这是要跑路?那可不行!皇上要是知道了肯定要砍自己的头啊!她连忙抓住玲珑:“你不能走!你不能走!” “我为什么不能走?” “你走了,皇上会杀了我的!”小太监吓得眼泪狂飙,“他真的会杀了我的!你别走!求你了!” 玲珑怜惜地为她抹去泪水,动作轻柔,不含丝毫鄙夷,完完全全拿她当个人看。小太监愣住了,她战战兢兢活了这几年,从一开始为了掩饰身份做太监,什么脏活累活都做,到后来于龙榻上承欢,惶惶不可终日,从未有人对她这样温柔过。哪怕是皇帝,也是粗暴且蛮横的。 她就只是个发泄欲望的器具,她在一次又一次生出希冀后终于认识到了这个事实。没有好的出身,没有好的命,皇上是永远都不会拿她当人看的,连带着其他人都觉得她不过是个暖床的女人,毫无价值。 “那你想不想不被杀,想不想当人上人,让别人讨好你羡慕你啊?” 当然想!她做梦都想!一开始被皇帝临幸,小太监还做起了不切实际的梦,比如自己得到了皇帝的宠爱,从此后摇身一变,麻雀变凤凰,谁都不能再瞧不起她,她有荣华富贵可以享,再也不用跟之前那样夹着尾巴做人。 可残酷的现实告诉她,凭借她一个人的力量根本什么都做不到,她跟郡主这样高贵的女子比起来,连身体这唯一的本钱都是低贱的。她对皇上而言,就像是盛着饭菜的碗盘,倒着茶水的杯盏——不需要有自己的意志,更不需要有别的想法。 最初有多少期待,现在就多么绝望,甚至于她都开始害怕,自己见到了皇上这么多秘密,等大长公主倒台,皇上会如何处置自己? 她现在只想活命! 玲珑看着小太监的表情,嫣然一笑,熟悉她的人都知道。 她,又要开始给人洗脑了。 355.第三十片龙鳞(二十七) 第三十片龙鳞(二十七) 再见皇帝, 小安子的内心是有点紧张的。但这份紧张被她那种迫切想要活命的旺盛求生欲给压了下去, 因此当皇帝问她为何回来,没有在郡主身边伺候的时候, 小安子跪了下来,抬起梨花带雨的脸——能让皇帝发现她女扮男装的身份而没有要她的命,这张脸自然生得是貌美可人,尤其是泫然欲泣时, 十分惹人怜惜。 “郡主不喜欢我,不想我在她身边伺候。”小安子吸了吸鼻子,楚楚可怜地请求,“皇上,求您了, 留奴才在您身边吧,奴才……除了您的身边,哪里都不想去。” 她心想,按照郡主教的这样说真的有用吗? 皇帝眯着眼睛打量了她几眼,突然轻笑:“今儿个是怎么了,嘴巴这样甜。” “若非在郡主那儿待了,奴才不知道皇上对奴才有多好。”小安子咬咬唇,“郡主要奴才伺候, 皇上便把奴才赏给郡主,可是……可是皇上难道就不想想, 郡主是真的想要我伺候么!” “此话是何意?” “奴才是皇上幸过的人, 郡主却是对皇上有情意的人, 皇上偏偏却不懂郡主的心意,奴才、奴才自知是低贱之人,不配与郡主相提并论,可奴才只求日后能够服侍皇上左右,便是一辈子做个假太监,奴才也愿意。” 说着砰砰砰磕了三个响头,姿势语气神态都真诚卑微到了极点。她在皇帝面前一向都是个傻乎乎有点呆的形象,她可不能太聪明,像是皇帝这样的男人,最容不得女人有小聪明。 然而小安子确确实实是个聪明人,尤其是在活命这一块,她是决不会让自己成为皇帝与大长公主相争中的牺牲品的。如今玲珑向她抛来橄榄枝,她为何不接受?横竖皇上也不会喜欢她,即便喜欢了,日后他后宫佳丽三千,她又能落得个什么下场?倒不如按照郡主所说,搏一把,反正本来她的命也不是自己掌控的。 没长腿不会跑的荣华富贵跟薄情寡义的男人,二者选哪个还不是显而易见? 不过她虽然说了这些话,心里却还是没底的,皇帝到底是个什么反应她也不能确定,心里七上八下,直到她听见皇帝轻笑:“朕准了,起来吧。” 竟是真的成了! 她就这么轻易地回到了皇帝身边! 小安子立刻觉得郡主是个深藏不露的人物,她跟着皇帝可有一段时日了,然而直到如今她也摸不透皇帝究竟在想什么,又是个什么样的性子,除却每天悬在自己脖子上那把看不见的刀之外,小安子完全不知道皇帝什么时候开心什么时候愤怒,有时候他说着话,她都不知道他究竟想表达什么。 反正上头这些捉摸不透的人之间的斗争跟她没关系,郡主跟她保证了,殃及不到她这只无辜的小池鱼。 比起阴晴不定的皇帝,小安子还是更愿意相信同样身为女子的郡主。反正她就是觉得郡主说话真诚,半点儿都不像是骗人,再说了,她骗她又能有什么好处呢?最差也不过是个死了,而郡主若是想她死,现在就可以。 小安子可不相信皇帝会死保自己,郡主要是想要她的命来解气,皇上定然是不会犹豫的。 既然这样,她又为何还要对皇帝忠心?本来她就是个假太监。 玲珑又迎来了皇帝,他看起来心情颇好,看样子小安子说的话他都听进去了,觉得玲珑对自己也不是没有情意,说不准这次来还是为了哄玲珑,让她在宫里再待几日呢。 “姑姑差人来问,朕说想留你住几天,玲珑,你不会不愿意吧?朕也许久不曾与你说说话了,若是可以,朕想把你永远留在身边。” 这话听起来有点耳熟,不就是玲珑教小安子说的甜言蜜语嘛,就是换了个说法而已,看起来皇上的词汇量有点匮乏。“表哥,你说什么呢,咱们不是早就说好了,男婚女嫁,各不相干?再说了,我已经有了喜欢的人了。” 皇帝的脸色顿时就不好看了,他见了她身上被其他男人留下的痕迹,本已感到愤怒和别扭,谁知她还是不怕死的一而再再而三提起。“这样的话,朕不想再听。玲珑,你乖一点,朕会疼你的。你我青梅竹马,这多年情分,难道不及一个布衣?他能给你的,朕也能给你,甚至比他做得更好!” “可是他能答应这辈子只有我一个,还不要孩子,皇帝表哥也能么?” 那自然是不能的,前者暂且不提,光是后面的不要孩子,皇帝就是疯了也不会答应。他把皇位看得比什么都重,怎么可能选择拱手让人?要传,也当然是传给他自己的血脉。 “玲珑,你年纪还小,才这般天真,等你长大——” “我为何要长大?”玲珑打断他的话反问,“或者说,我为何要因你而长大?” 在家中被娘亲溺爱不好么?被亓离叔叔纵容不好么?无法无天不好还是胡作非为不好?为何要为了皇帝这么个男人,逼着自己长大,做不喜欢的事? 更何况。“表哥该知道,咱们之间永远都不可能好的。你想杀我娘,却要我忍辱吞声做你的女人,怎么,我在你心中,便是这样为了爱情冲昏头的傻子?” “更别说表哥你还没有好到让我为你不顾一切的程度。” 母亲跟爱人,该选哪一个,玲珑想都不用想的,再说皇帝也不算她的爱人啊,她要是敢这样说,被亓离叔叔听到,下一秒皇帝估计就凉透了。 皇帝早在心中猜测玲珑是否已经看穿了自己的心思,如今听她这么一说,不用再继续试探,她果然是什么都知道的。那么眼下最大的问题是,大长公主知不知道?如果知道,他有必要将自己的计划提前,必须趁着大长公主没有准备的时候一击致命,玲珑还在他手上,皇帝并不是很慌乱。 玲珑对大长公主的重要性远胜其他,虽然大长公主是个不像女人的女人,但绝对是个好母亲。 有了玲珑毫不掩饰的这番话,本来还有别的意图的皇帝站起身,深深地望了她一眼:“今晚你且好好休息,朕有些急事,待处理完了再来看你。玲珑,不管你信不信,无论朕跟姑姑最终是两败俱伤还是有胜有负,朕都是真心想要娶你的。” 玲珑没说话,看着他走了。等皇帝一走她就在床上来回打了两个滚,没办法,本来她也不想这样的,谁叫大长公主没有皇位换个人的坐的念头,玲珑只好上一记猛药逼她,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大长公主似乎察觉到了什么,也并不是坐以待毙,基本的自保能力肯定是有的。皇帝从她的话里会以为大长公主也有所察觉,定然会先发制人,到时候,容不得大长公主不动手。 至于谁会赢……玲珑就不是很在意了。她给了大长公主机会,能不能赢还得看她自己,顺便玲珑也想知道,当年个叱咤风云的大长公主,还保留了几分风范。 至于她,她当然要做两边争相想要得到的吉祥物,谁笑到最后,谁就能赢得她的青睐。 大长公主怎么也想不到,女儿早上出门还是笑眯眯的,说是很快回来,结果就一去不回,被皇帝扣在宫中了!此外她派去接女儿的人也都被打发了回来,皇帝说什么玲珑要在宫中多住几日,大长公主一个字都不带信的,上午出门前还说了回来要买糖炒栗子,玲珑绝不可能主动留在宫中! 可皇帝都这样说了,她不好再派人去接,只得亲自入宫,好将女儿接回来。谁知刚入宫门便被包围起来,眼看来者不善,大长公主除了心寒之外更多的是担忧——玲珑怎么样了?! 皇帝坐在御辇上姗姗来迟,大长公主及侍卫已被包围的水泄不通。他高高在上地看着她,此时此刻,他褪去了孝顺侄儿的面容,露出了帝王才有的薄情与冷漠。“姑姑,你曾亲手扶持朕登上大宝,今日朕想问你讨要两样东西,姑姑许是不许?” 大长公主问:“许如何,不许又如何?” 皇帝轻垂眼睑,“许,自是皆大欢喜,朕会履行诺言,照料玲珑一生一世。不许,玲珑仍旧此生不能出宫门一步,只是身份不会是朕的妻子。” 这是明晃晃的、毫不掩饰的威胁,大长公主只觉得心疼的厉害,她一字一句地问皇帝:“皇上就这么忌惮本宫,认为本宫有图谋不轨之心?”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姑姑应该懂得这个道理。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皇帝轻叹。“姑姑是很厉害,可就是太厉害了,朕才日日夜夜睡不安稳。” 大长公主道:“虎符本宫没有带在身上。” “姑姑只要说出东西在哪儿,朕自会派人去取。”皇帝顿了一下,露出些许带着不忍,却仍然无情的眼神。“姑姑享了大半辈子的富贵荣华,也该是到头了。” 听他这句话,大长公主发出讥讽的笑来:“想必皇上已经为本宫铺好了路,不知道皇上给本宫准备的埋骨之地,可是山清水秀鸟语花香?” 这会的皇帝特别好说话,他微微一笑:“这一点姑姑大可放心,朕必然不会让姑姑痛苦。” 上一次他说这些话的时候,大势已去从未想过皇帝会要杀了自己的大长公主选择了屈服。彼时夫君背叛,孤身一人,女儿又满心念着皇帝,为了女儿,她只能选择一死。可这一回,大长公主却不愿意了。 她虚虚的应了,皇帝却不信她所说,让人去公主府取虎符,还要等亲眼见了,确定是真的才肯让大长公主自戕。期间他便喝着茶悠然等待,而摆在大长公主面前的,是一条白绫、一杯毒酒和一把匕首。 她一阵阵的心寒。当初亲昵地叫着姑姑,说她就像母亲一样的侄儿,早已准备妥当,那么他是从什么时候想要杀了她的呢?大长公主不肯去深思,也不敢去深思。 玲珑正睡得香就被人戳醒了,她揉揉眼睛本来想发脾气,却被对方一把捂住小嘴。玲珑顿时睁大眼,待到那人放开手,她扑哧一声笑出来,怕对方再来捂嘴,她抱住被子咬住被角笑得浑身颤抖,对方木然地任由她笑,等玲珑终于笑够了,才阴恻恻地说:“还笑么?若是还笑,你继续。” 玲珑摆摆手,还在喷笑:“不笑了不笑了,叔叔你这样可真好看,就是个子太高了,不像女子身段袅娜。” 哈哈哈哈哈哈哈,说什么都不肯穿女装的亓离,最终还不是扮成了宫女的样子进宫来寻她?玲珑忍着笑被亓离抱起来,搂住他脖子问:“去哪儿呀?” “去个安全的地方,你娘让我转告你,一切都无需担心,她自会处理。” 玲珑非常相信公主娘的本事,就哦了一声,“对了,你让卫霆去做件事。” 那边皇帝等来了虎符,大长公主就先等来了玲珑安全无恙的消息,她心想,既然如此,自己也不必再与皇帝废话了。其实本来她没有想这样做的,可形势所逼,她也不想伤及无辜,只能请皇帝“病”上一段时间了。 虎符上被亓离做了手脚,真自然是真的,但虎符上所附着之物,与皇帝身上的香味融合,便是会让人浑身麻痹口舌木然说不出话的毒|药,不致命,却能让一个人彻底废了。玲珑入宫前留了一封书信,上头写的话是逼着大长公主听她的,因此,这一切都是她们母女俩共同打造的一出好戏,只有皇帝还以为是真的。 唯一跟计划不一样的就是小安子,本来玲珑在信里说的是她要献身于皇帝,使得皇帝沾染异香——被亓离看了后勃然大怒,哪怕大长公主不反击,亓离也不会让皇帝好过。万般无奈之下,只得让亓离也参与进来,只是大长公主还记得女儿在信上说要亓离女装陪她入宫被拒绝,身为合格的女儿奴,大长公主怎能不满足女儿的心愿? 于是母女俩又心照不宣地摆了亓离师徒一道。因为不知道玲珑想不想看卫霆女装,大长公主把卫霆也给哄了,卫霆倒还好,他经常乔装打扮坑蒙拐骗,可亓离那真是全程臭着一张脸。 皇帝刚拿到心心念念的虎符,还没有开口,便觉浑身瘫软,目光惊慌之余,发现自己一点声音也发布出来,瞬间倒在了地上,虎符也因此发出一声闷响。 大长公主看着那枚虎符,轻轻叹息,没有说话,只是示意左右将皇帝扶起来。 她说:“本宫一开始是没打算这样做的。” 皇帝目光慌乱,他发觉自己彻底没了力气,别说反抗,就连动一下都困难。 “可如果不这样做,皇上便要本宫的命,说什么会善待玲珑,若是本宫死了,皇上真会善待她么?” 不见得吧。 没有了她这个母亲,玲珑便人人可欺,那是她怀胎十月生下的珍宝,要她一生一世快快乐乐,怎么能允许旁人欺辱?哪怕是皇帝也不行。“皇上应该想不到,本宫早就开始着手防着皇上了,本来是想着防患于未然,皇上不对本宫下毒手,本宫便只当是自己多疑。可照今日这情形来看,却是救了自己一条性命。” 她站起身,看着瘫软无力的皇帝:“皇上与驸马之间的书信,与几位心腹大臣的商议,本宫都知道了,和本宫斗,皇上,你还是太年轻了。” 她是信任他,才会输给他。如果她不再信任他,那么皇帝拿什么跟她比?她可是十几岁就敢只身上战场撑起整个朝纲保家卫国的女人,她哪里比男人差了? 既然皇帝觉得她活着他的皇位就坐不安稳,终日惶惶不安,那便让这份不安成真好了。 大长公主长长叹了口气,她又看了皇帝一眼,这是她亲自看着长大的侄儿,是她在先帝的血脉中挑选出来的继承人,但终究是走到了今天这地步,两人之间闹了个不死不休,正如当年先帝驾崩,亲王各自叛乱。只是这一回,大长公主不愿意成为让百姓流离失所的罪人,若是能让皇帝安安静静的,那是再好不过了。 这样一想,女儿看上的这个亓离,虽说古怪了些,但也是有真本事的,至少这个药是真的好用,完全超出了大长公主的预料。 她虽然不跟皇帝争,不代表她没有自己的人脉跟心腹,皇帝中了毒,至少要在床上躺个几十年,这几十年,足够大长公主站稳脚跟,至于那包藏祸心的原尧,她不介意让他自己去查当年姚家一案,看他那好父亲到底是承受了什么“不白之冤”,真要深究,原尧作为罪臣之子,早该伏法受诛。 原尧本以为皇帝的默许就是真相,可大长公主却主动给了他当年姚家案的证据,甚至当初诛杀姚家九族的圣旨就是皇帝下的,但是在跟皇帝的惺惺相惜里,原尧所见到的,永远都是皇帝不得已而为之的一面。 他又羞又愧,哪里还有颜面继续在朝廷里待,便趁着大长公主摄政请辞,大长公主没有拦他,原尧回去家后,已经病入膏肓的忠仆将他劈头盖脸一顿痛骂,最终瞪着眼睛死不瞑目。 可原尧又能如何呢?他被骗了这么多年,险些酿成大错,难道要他顶着叛臣之子的名义去讨伐大长公主?不说天下百姓如何瞧不起自己,便是他自己都觉得无颜面对。 似乎一切都在朝好的发展,唯一成天不高兴的就是亓离,因为玲珑老是拿他穿女装的事笑话他,每每将他撩的发怒便见好就收,撒娇卖乖一气呵成,让亓离满肚子的气憋在心里不上不下,只能加倍发泄到可怜的徒弟还有冯子安身上——谁叫这两人都想着欺负玲珑,他教起他们的时候一点都不犹豫。 得知皇帝患了怪病卧床不起,小安子还不敢相信,出事的那天晚上她被一个穿裙子的男子带走,当然一起带走的还有皇帝那里的虎符跟玉玺——小安子别的不行,脑子也不够灵光,但是为了荣华富贵跟活命她迸发出了强烈的求生欲,皇帝瞧不起她,自然也不会提防她,她按照郡主所说完成了郡主交代的任务,本来心里怕得要死以为自己命不久矣,那天晚上,宫里可死了不少人呢。 结果她却被人救了!郡主还兑现了承诺,不仅给了她一大笔金银财宝良田豪宅,还赏了七七四十九名美男子给她! 小安子……小安子欢天喜地的接受了,并且打心眼儿里觉得郡主跟摄政长公主都是好人,可比皇上好多了! 至于重病的皇上,那关她什么事儿嘛,她又不会看病,有太医哪里需要她?她本身就是个假太监,就是无缘无故消失了也不会发现,宫里清点人数也不会朝她一个女人身上想。 本来她接收了那些美男子,心里还有点自卑,觉得自己曾经伺候过皇帝,不是完璧之身,会不会被美男子们瞧不起。结果! 美男子个个温柔体贴又善解人意,什么琴棋书画诗词歌赋柴米油盐都各有所长,小安子一天睡一个,一个月都不够分的,眼下她最苦恼的就是,这个她喜欢,那个她也喜欢,到底要怎么排序呢? 相比较小安子的春风得意,皇帝就难受多了。虽然他照样有吃有喝,也照样当着皇帝,谁见了他都要跪拜问候,可那又如何?他说不出话,手指头都动不了,除了两个眼珠子,身体再没有什么地方是听自己使唤的。 唯一能安慰他的,也许是他的龙椅坐得的确比任何时候都稳,因为如果没有人扶住他,乏力的身体会软的像是棉花一样从龙椅上滑下去。 大长公主没有当皇帝的想法,但是皇帝变成这样儿了,没个后也不行啊,瞧他如今这模样,很明显是不能让女人受孕的,一个这样的皇帝,还有当皇帝的必要么? 356.第三十片龙鳞(二十八) 第三十片龙鳞(二十八) 大长公主老蚌生珠了。 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 玲珑正躺在不死山庄混吃等死。庄门外是跪地为心爱之人求药的江湖侠女, 据说已经跪了快半个月了,奈何亓离叔叔铁石心肠,别说是赐药, 就是山庄的门都没打开一次。 期间也曾有过不怕死的来偷药, 只可惜……不死山庄是随随便便就能进来的么, 进来了就能轻轻松松找到药么?哪有那样的好事儿啊!而且进来了就别被抓住, 被抓住就别想全胳膊全腿儿的走出去了。 亓离欠玲珑的药也终于制好,他现在已经成了她的私人药剂师,玲珑爱美, 亓离便专攻养颜护肤, 大长公主也因此受益, 都五十了,脸上那是一点皱纹都没有, 反而比当初刚当上摄政长公主的模样都年轻!这不, 外表年轻了心灵身子都跟着年轻, 本来被诊断为几乎不能再受孕的身体, 居然就铁树开花怀了! 要说公主府里那些面首, 可真是个顶个的脾气好由各有所长,大长公主跟着日子掐了掐,也没大敢确定孩子到底是谁的,倒是因为有了孩子, 后院那些俊秀风流的公子们险些打起来, 都争着要当这个爹。也因为大长公主掌权, 女人们的日子好过了许多,因着丈夫纳妾或是夫妻不和而敢于和离的女子多了不少,大长公主不仅给予她们生活上的便利,甚至还提供了读书的机会——她的目的,是在自己还活着的时候,让女子也能同男子一般入朝为官。 叫大长公主来看,天底下再好的女子也没有她的宝贝女儿来得聪明伶俐,奈何就是性子懒散,大长公主都拿她没办法。本来大长公主还想着培养玲珑做自己的接班人,现在好了,她肚子里又揣了一个,大可从小开始教导。 玲珑是直到大长公主快要临盆才打算回京城,免得大长公主生孩子还得操心朝政,她虽然不爱麻烦,但不代表她对这些没辙。 亓离是不想回京城的,他以郡马爷的身份亮相时,没少参加过宴会见过些不知所谓的人,对他来说真是难以忍受,还不如安静无声的不死山庄来得舒服。可玲珑既然要回去,他是必然要跟着的。 在庄子外头跪了半个月的侠女已经面色惨白唇色浅淡,突然听到开门声,已经憔悴不堪的她似乎有了希望,猛地抬头,因为长时间未进水米而头晕眼花,可这不能阻碍她向庄主求药。 亓离把玲珑抱上马,自己也上马,从后面将她环在怀中,半个眼神也没给地上跪着的人。 旁人是死是活,与他何干? 倒是玲珑难得动了几乎不存在的恻隐之心,她拽了拽亓离的衣襟:“叔叔等等。” 亓离便收了策马的手,温声问:“可是还有东西忘了?” 他对着她脾气是一天比一天好,最开始那冷若冰霜的样子,玲珑都得偷偷看他对旁人才想的起来,因为她只要一出现在他面前,他的眼睛就是软软的水润的动人的。“没有,我就是想跟这位姑娘说句话。” 那女子抬起头,目光惨然:“庄主,求您赐药,我愿意以我自己的性命来交换……” 亓离冷冷地说:“想要我的药,就得亲自来求,然后拿最珍贵的东西来换。” 那女子还有话说,玲珑却打断了她:“给你个忠告,别那么容易相信人,对方中毒需要药引,你也得先搞清楚他是怎么中的毒。” 说完扯扯亓离的袖子,亓离便带着她策马离去,风有点大,他用宽厚的大氅将她紧紧箍在怀里,“你怎么知道?” 他问的没头没尾,玲珑却明白他想问的是什么,缩在他怀里,两只小手搂着他的腰,“我就是知道呀。” 亓离轻轻叹息,没有再问。 等他们抵达京城,恰好大长公主临盆,生下来个红通通皱巴巴的小猴子,听说又是一位小郡主。玲珑凑近了看了,忍不住叹口气,刚出生的人类幼崽真的是好难看哦。亓离也站在边上,他对小婴儿漠不关心,也不想拥有自己的骨肉——成天跟玲珑在一起他还觉得时间不够,哪里还想要再来一个人分割本就不多的时间? 大长公主见了许久未见的女儿,激动地都哭了,玲珑赶紧好言好语的哄,哄到她开心了,才把小妹妹抱过来,顺便对小妹妹寄予了无限同情,刚出生就注定了这一生的责任,大长公主对小妹妹很明显不会像对玲珑这样纵容溺爱了,玲珑在这里先给小妹妹点个蜡。 她又顺道去看望了皇帝,皇帝没瘦,还胖了,看着面色也挺红润,就是四肢软绵绵的,戳一下一个坑,软的要命。他见了玲珑,似是有话要说,只可惜以他的身体状态什么都说不出。当他看到与玲珑形影不离的亓离时,那愤怒的劲头从他无神的眼睛里迸发出来。玲珑怜悯地说了几句客套话就走人了,不然留下来跟皇帝眼神交流么? 她没什么跟他说的。 玲珑是真不爱管这些朝廷大事,因为很多时候她懒得听大臣们在那里争个不停,只想一巴掌扇过去解决一切问题,让她惊讶的是离开京城前还能看到的冯子安已经在金銮殿上消失了,找个人一问,原来是冯家出了事,冯子安被大长公主任用,他也的确是有本事,很快就脱离了冯家,只可惜此人心眼颇小,还记恨着父亲跟嫡母,于是没多久,冯家人就一个个出了意外,重则丢了性命,轻则缺胳膊少腿儿,大长公主愿意用他是因为情势所迫,可观此人品性,并不值得重用,便下令查办,现在冯子安已经被流放到千里之外,没个二三十年回不来。 至于卫霆,现在喜滋滋地担任了御林军统领,每天威风的不得了,那位姜姑娘因着丢了人难以寻到好婆家,百般琢磨外,竟又将主意打到了卫霆身上,眼看卫霆现在是大长公主面前的红人,还是郡马爷的徒弟,日后前途也是不可限量,最重要的是嫁过去还没有婆母磋磨,自己就能当家做主,因此眼下卫霆可是各家眼中的乘龙快婿,特别抢手。 但卫霆还敢喜欢姜姑娘么? 自然是不敢的,不仅如此,他还处于心上人变师母这样的冲击中没缓过来,用他自己的话来说,短时间内内难以走出情伤不考虑第三段恋爱。 唯一逍遥自在完全没有烦恼的就只剩下小安子了,听说郡主郡马爷回京,小安子欢天喜地地来找郡主叙旧,她现在总算是明白为何皇上当初有了自己还想要郡主了!换作是她,她也想啊!你说霸道狂野温润如玉俊秀飘逸你选哪一个吧?是不是每个都喜欢每个想要? 顺便小安子还采访了一下玲珑,问她这样的出身,这样的声望,这样的权势地位,为何就守着一个郡马爷过日子? “……郡马爷是生得好看。”小安子苦口婆心地劝说,“可性子实在是太冷了些,我瞧着都想多穿两件衣裳,郡主你难道不喜欢温温柔柔的美男子么?” 玲珑撑着下巴划拉奏折,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话,时不时在奏折上勾个圈儿:“喜欢啊。” “那为何不像公主那般多纳几个面首呢?” 玲珑问:“你现在跟我娘是不是很有共同话题?” 小安子不好意思地点点头:“是啊,我比较笨,公主就教我怎么让后院和谐不起火。” 她有四十九个夫君,摄政长公主也有不少面首,可为啥她家的就天天吵架,公主家的就相安无事还和和睦睦如兄弟?小安子对此非常苦恼,特地求见公主,得大长公主赐教后恍然大悟,妻纲大振,现在她家里的夫君们虽然不能说是亲如手足,但彼此之间也不再闹事了。 于是小安子就更没有烦恼了。谁敢说她一句不是?她可是被摄政长公主跟郡主罩着的人!而且她还抱过未来的女帝! 很久很久以后,当摄政长公主离世,而郡主与郡马爷浪迹天涯不知所踪,已经成为女帝长辈的安姑姑摆着手拒绝旁人献来的美男子,只能看不能吃内心哭唧唧:受不起受不起,老骨头了,家里那几十个就够她受的了。 这辈子活成这样也值了啊! 玲珑说:“你对着郡马爷,再把这话说一遍来。” 小安子顿时后背发毛,她一扭头,就瞧见冷冰冰的郡马爷不知什么时候站在了她身后,此刻竟然冲她笑了,小安子更怕了,便听郡马爷说:“有时间关心郡主为何对我不厌倦,不如先管好你自己。” 听过郡马爷医毒双绝的名头,小安子原地蹦起三尺高:“对不起打扰了我先告辞!” 等小安子头也不回的跑了,亓离淡淡地看着玲珑:“厌倦我了?” “怎么会呢?”她笑眯眯地伸出双手,让他把自己抱到怀里,咬他耳朵,给了他一个美好的承诺:“……你想要的,我都会给你。” 无论是陪伴,还是死亡。 357.第三十一片龙鳞(一) 第三十一片龙鳞(一) 看着自己的短胳膊短腿, 五岁形态的小娃娃玲珑坐在厨房的门槛上, 很大人的叹了口气。这口气叹的里头的出帮佣阿姨笑出声:“小孩子家家的叹什么气呢?快来,阿姨给你做了你想吃的双皮奶。” 玲珑就辛辛苦苦地站起来,迈开她的小短腿, 无比艰辛地从门槛上踏过去。大概是她小小年纪却玉雪可爱的样子萌到了阿姨, 阿姨弯腰把她抱起来, 放到儿童座椅上, 再把双皮奶端给她。玲珑拿起勺子,她虽然看起来小小一只,但吃东西可是不会洒的哦。 这具身体本来应该在车祸中随同母亲以及这个家的女主人一起死去的, 但玲珑暂时借用了一下, 所以当警察来到车祸现场, 就发现两个成年人已经死去,惟独车上的两个孩子还有气息, 赶紧送到医院抢救, 总算是保住了一条命, 但是代价就是她的大脑受到了一些损伤, 也就是俗称的傻了, 思考会比别人慢一点,逻辑也差一点,不过这都不是事儿。 玲珑把双皮奶吃的干干净净,举起碗给阿姨示意, 阿姨顿时笑起来:“玲珑真乖!” 她又被抱下儿童座椅, 跟只小鸭子一样摇摇晃晃迈开腿, 再次艰辛无比地跨过门槛,继续坐在门边等。 大概又等了一个多小时,才有一个穿着黑色小西装打着领结的小男孩从门口走进来。他长得特别好看,但表情格外严肃冷淡,眉眼仿佛由冰雪堆砌而成,惟独看到玲珑时才有了些许暖意。 玲珑伸出手,摇摇摆摆叫哥哥,成功扑入对方怀中。 “小少爷,我来把她抱过去吧——” “不用。” 小男孩也就七八岁,抱起玲珑也是挺吃力的,尤其是她虽然看着小但分量却不轻,谁叫在这个家里人人都喜欢她呢?想到这里玲珑就不由得掬一把辛酸泪,她也不容易呀!那天车祸,本来小少爷也是在上面的,准确点来说,在车上一共五个人,一个司机,一个女主人,一个女佣,还有女主人和女佣的孩子,车祸导致三个大人以及玲珑这具身体的主人全部死亡,唯一幸存的小少爷也不得不失去了两条腿。 因此性子变得极其古怪偏执,还变态不讲理。 这么点大就这样的性子,又生活在这样的家庭,能有多快乐?本来他的父母就是商业联姻,对他这个孩子没什么感情,那天出门也是巧合,谁知道就出了事,导致本来就缺爱的小少爷在目睹车祸后更加阴晴不定,成功成为无敌大反派最终在锒铛入狱钱吞枪自杀。 所以那天出车祸,玲珑就拉了小少爷一把,而车里的三个大人,除了这具身体的母亲将两个孩子死死护住以外,另外两个人是完全没管两个孩子的。 这也是为什么,在亲眼目睹车祸后,小少爷对任何人都是漠视的,惟独对玲珑还有几分温暖。那天在车上,玲珑母女对他的保护,大概是他从出生到现在,记忆里最被人重视的时候。 那天为什么会有五个人在车上,警察在调查的时候小少爷什么也没说,因为他年纪小,警察也没有多问,但其实他智商极高,很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他的父母在外各自有情人,那天那个司机就是他母亲的相好,两人在一起厮混被他撞见,怕他出去乱说,母亲才想好好“教育”一下他,结果被玲珑母女发现了,母亲自然不能让外人知道家丑,就逼着人一起上车,本来是想吓唬她们,谁知道刹车出了意外。生死关头,那个不起眼的女人把他们两个孩子护在身下,他的母亲哭嚎着失去了往日的雍容华贵。 但这种事必然是不能告诉警察的,谁叫豪门世家都爱面子呢,他父亲在外面养了那么多女人,不也没人知道? 玲珑搂住小少爷的脖子,搂的死紧,其实这孩子对她也不一定有感情,只是那天玲珑母亲的举动让他觉得自己应该报恩,恰好她的女儿还活着,他就把她留了下来,本来警察说可以安置她去福利院的,小少爷觉得家里不缺这口饭。 不过她有点呆呆的,每天他要上很多课,她就坐在门口等,饿了就跑去厨房要吃的,吃完了就继续坐着等,跟个小傻子——不,她就是个小傻子。 医生说她可能要傻一辈子的。 小少爷微微皱起眉,“你抱的太紧了,轻一点。” 然后她就更用力。 小少爷差点被勒死,她看着小,但圆滚滚的身上全是软肉,他抱了一路就很吃力,好不容易上了楼回到房间,玲珑就被放到床上,小少爷开始一板一眼地把身上的小西装跟领结都换成舒适的家居服。 他换好了衣服,洗好了手跟脸才过来,牵起她的手下楼,玲珑用心扮演一个萌萌哒的小傻子,被他牵着安静乖巧不说话,帮佣阿姨看到了就笑着问:“小少爷,要开饭吗?” 小少爷点了下头:“今天煮了冰糖雪梨吗?她有点咳嗽。” 阿姨笑着说:“煮了煮了,玲珑刚吃了一小碗双皮奶,我少盛一点给她。” 小少爷问:“你给她吃冰的了?” 阿姨赶紧解释:“不是冰的,没敢给她吃冰的。” 小少爷嗯了一声没再说话,儿童座椅有点高,他没法把她抱上去,边上的管家就伸手帮忙,等玲珑坐好,小少爷就开始给她系围兜,虽然知道她吃相乖巧,但还是系一下比较保险。 就两个小小的孩子,却做了十几道菜,吃是肯定吃不完的,玲珑每样都尝了点,她仗着自己小傻子的身份,才不学小少爷那样斯文又克制的进食。 饭吃完,小少爷就带着她回房间,小傻子胆子小,到现在还是跟他一起睡的,他都习惯在上课之余的时间里照顾她了。对他来说,这就像是一种责任——玲珑母亲临死前的眼神让他无法忘记,那个女人一定是在求他照顾她的女儿。 但其实,女人临死前,不仅仅是希望自己的女儿有人照顾,她同样希望自己看着长大的小少爷能快快乐乐的。 玲珑心想,真是个美好又美味的灵魂,她很喜欢。 洗澡小少爷是不会给她洗的,毕竟她是个女孩子,帮佣阿姨每天给玲珑洗完澡,今天一整天的工作就结束了,她挺喜欢带玲珑的,小丫头又漂亮又乖巧,不吵不闹,给她一个玩具她自己就能坐着玩一天,偶尔给点吃的就是笑呵呵的,娇憨可爱。 玲珑洗完澡,换上猫咪头睡衣,站在床边朝正在读外文书的小少爷张开双手。他就把书放到一边,再度吃力地把她抱上床,然后哄她睡觉,还用标准的口音给她读睡前故事——也不考虑这么大点的小丫头听不听得懂。 小少爷是被当做未来继承人在培养的,他实在是很少有空闲时间,玲珑觉得他日后会变成那种毁天灭地的变态性格,这个家庭跟长辈的教育都脱不了干系。他的父亲跟着祖父似乎都很怕他变成一个有人情味的人,恨不得他是个优秀且没有感情的工作机器,给他灌输的一些想法玲珑都觉得不可理喻。 她觉得自己任重而道远,就拉了拉小少爷的手指,扒拉着握紧,“睡觉觉。” 小少爷看着她,语气很平淡,“你先睡,我要再看会书。” 玲珑计算了一下,她早上七点钟睁眼的时候他已经不在了,中午回来吃饭,午休,下午又继续上课,现在晚上八点半,他还要看书,全天二十四小时都是紧绷状态,要知道小少爷今年也就七岁多一点没满八岁! 而从玲珑出院后到现在,她见过这家男主人的次数五根手指头都数的出来。当然她也是没资格见到的,因为这里只是小少爷住的地方,他的祖父则住在大宅,父亲也另有住所。 儿子出了车祸,妻子当场毙命,对于小少爷的父亲来说也就是哦了一声,不影响两个家族的合作就成,其他的不重要。等他忙完了,他还有其他年轻漂亮的情妇可以慰藉他的身心。 美丽的女人是绝佳的点缀,尤其是对于功成名就的男人而言。 小少爷长大后倒是没有继承他祖父跟父亲在女人这一方面的观点,相反他还挺专情的,喜欢一个女人就喜欢一辈子,喜欢的毫无理智不择手段,玲珑觉得他这种性格,说是真爱不恰当,倒不如说是执念——或者说小少爷潜意识中是拒绝祖父跟父亲的影响的,就如同他们对女人的毫不在意视如玩物,他为了证明自己跟他们不一样,最终却变成了比他们更可怕的人。 真是个小可怜。 看着小少爷可爱漂亮的脸蛋,玲珑忍住了伸手去搓一搓捏一捏的冲动,没关系,早晚有一天她会捏个痛快搓个痛快,而且要他主动送上门来。 但是现在,她坚持说:“睡觉觉。” 跟个小傻子不值当生气的,小少爷试图跟她讲道理:“哥哥还不困,你先睡,如果想尿尿哥哥带你去好不好?” 玲珑再次重复:“睡觉觉。” 358.第三十一片龙鳞(二) 第三十一片龙鳞(二) 如果是二十年后的小少爷, 肯定不会把一个软绵绵的小女娃的要求看在眼里, 但现在他只有七岁, 虽然智商比常人高出一大截还早熟,可还没有二十年后的阴郁偏执。反正比起不讲道理来, 没人比玲珑还能不讲理。 在玲珑一而再再而三的要求下, 小少爷只好将手头的原文书合上。等他一躺下来, 玲珑就蹭啊蹭的过来了,两只手抱住他一只胳膊。她身上是肉肉的软软的, 却也是暖暖的,像个小火炉。 从玲珑出院到现在过了半个月,每一天小少爷上完课回来她都觉得他身上的人味儿少了很多,虽然玲珑也说不大清楚人味儿是种什么味儿, 但是她能够嗅出来,小少爷灵魂的甜美气味在一天一天的变淡。如果那天他见过他的父亲或是祖父, 灵魂的气味就会更淡一点。玲珑想, 要是继续这样下去,早晚有一天,他的灵魂将会如同一块刺骨的寒冰,虽然强大, 却是她所不喜欢的口味。 她决定从明天开始, 不仅在家里黏着小少爷, 他出去上课也要跟。 两个孩子抱在一起睡了, 第二天早上小少爷先醒, 他的生物钟非常准时, 完全不需要闹钟,并且他相当自律,每天什么时间要做什么事都计划的明明白白,刻板的跟个机器人似的。等他洗漱好出来,就看见玲珑也从床上爬了起来,用胖乎乎的小手揉了揉眼睛,黑漆漆的头发因为睡眠翘起来几绺,她甚至不想睁开两只眼睛,就只撑开一条缝:“哥哥,抱抱我。” 小少爷走过来,有点吃力地抱起她,玲珑仗着年纪小胖一点也很可爱就拼命吃,跟个小肉墩一样,小少爷能抱得动真是不容易。 她被放到洗手间的马桶上,等她自己解决了生理需求,小少爷就又要把她抱回床上继续睡,但玲珑拒绝了,还指挥着他给自己挤牙膏刷牙洗脸换衣服。小少爷全程沉默地做了,然后牵着她的小手下楼吃早饭。 结果等到他要出门上课了,玲珑开始闹了。她抱着他的腰不肯撒手,帮佣阿姨跟管家好说歹说也不行,许了再多好吃的也不行,就是要跟着小少爷出门。小少爷有点头疼,面对很多问题他都能够冷静地处理,可对着这只肉呼呼的小包子,他是真的没办法,不能打不能骂,还不能让她不开心,他也不知道自己是哪里来这么好的耐性,明明对着别人的时候根本不会这样。 “哥哥是要去上课,不是出去玩,也不是偷吃好东西。” 他试图用这样的语言来让玲珑理解,但她能放手才怪呢,反正她是个萌萌哒的小傻子,一根筋,认定了就不撒手。今天除非小少爷叫人动粗把她从身上扒拉下去,否则玲珑必然要跟他一起出门! 她就赌他不会让人那么对她! 即便小少爷现在对她还处于一种“责任感”的状态,玲珑也觉得他们之间有着过命的交情,更别说还同床共枕一个月了,就算再难焐热的心也得有融化的迹象,他才七岁呢,又不是真的铁石心肠。不然的话,按照他祖父跟父亲的教导观念,他就不应该有弱点。 虽然这种狗屎一样的教育让玲珑觉得那父子俩才是真的脑子有问题。 对于小少爷的祖父来说,他的儿子没能达到他的预期,于是他就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孙子身上。而对于小少爷的父亲来说,这是个他跟不喜欢的女人生下的孩子,除了作为继承人没有其他意义,因此也不会怜惜或是疼爱他,父子俩见了面跟陌生人都没区别。这一点,小少爷的祖父与父亲倒是达成了共识——要把小少爷训练成优秀的、没有感情的继承人。 “不要不要。”玲珑闭上眼死命抱住小少爷的腰,差点儿把他熨烫的整整齐齐的小西装都被扒拉下来,小少爷也完全没有过这样的经历,他从小到大见过的人只有三种,如祖父这般对他耳提面命的,还有就是如管家佣人这种毕恭毕敬的,最后便是满面讨好谄媚的,像玲珑这样的小无赖,就她一个。 也不是没有其他家族的同龄人,但他们见了他也不敢巴在他身上,对于小少爷来说,他不需要朋友,也不渴望朋友。 玲珑是个例外。 他叹了口气,逐渐被她磨的没了脾气:“别闹了,哥哥带你去就是了。” 然后满脸泪痕的小泪包一秒收泪,喜滋滋地伸出胖手:“哥哥牵我。” 小少爷:…… 他觉得自己被演了。 但他已经答应了,就不会反悔。 司机给拉开车门,小少爷把玲珑抱起来塞进去,没办法,她虽然五岁了,但是个子特别小,连车子都爬不上去。等他坐好,她就跟没了骨头一样朝他身上爬,小少爷本来想趁着这个时间看看书,也被闹的没办法,只好把她圈在怀里教她认字。 玲珑一边装小傻子认一个字都费劲儿一边寻思要如何破坏那对父子俩对小少爷的摧残计划,她眨巴眨巴眼睛,慢吞吞地跟着念拼音,还时不时念错造成一种她真的傻乎乎的假象,出乎意料的是智商超群的小少爷丝毫没有因为她是个小傻子就觉得不耐烦,她学了几个就忘了,他就不厌其烦地一遍又一遍教。 那天车祸,玲珑被这具身体的母亲护在怀里,她闻到了从小少爷身上传来的灵魂的甜美,但奇怪的是,他每天出门回来,那种美妙的味道就会淡上几分,这让玲珑很不高兴,她认定了这个人当储备粮,谁敢对他下手? 小少爷每天上课的地方都不一样,玲珑看过他的课表,安排的满满当当,可怕极了,什么语数外物化政史,那是普通人学的,小少爷都学什么金融经济鉴赏马术等等等等一系列学校里完全不会教的东西,他每天还要练两个小时的钢琴跟小提琴! 就这晚上睡觉前还要再看些深奥的玲珑瞄一眼都嫌困的书,知道的他才七岁,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七十了。 今天上课的地方是大宅,跟家族里其他孩子不一样,小少爷从一出生就被寄托了重大的责任与期望,已经到了苛刻的地步。他本人是不大想带玲珑来的,因为他一直觉得很奇怪,祖父不喜欢他跟任何人亲近,可是当他提出要将玲珑养在身边的时候,祖父只是看了他一眼,却没有拒绝他。 这实在是太奇怪了。 玲珑第一次来晏家大宅,晏老爷子是个看起来严肃冷酷连脸上的皱纹都一丝不苟的人,他看到孙子带了个小尾巴来,眉头微微抖了一抖:“你是来学习的还是来玩的,不要忘了你的身份。” 玲珑偷偷在心底吐槽,心想皇帝也没像你这样。 小少爷说:“我没忘。她很小,很乖,不会捣乱。” 晏老爷子眼里露出一种诡异的光,他看向玲珑的眼神多了些兴趣,这还是他第一次听到长孙为旁人说话——还是个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旁人。去年他二叔家的弟弟的球踢到了他的书房,他可是直接让人把弟弟丢了出去。眼前这肉嘟嘟的小不点又有什么不同?难道就因为同是一场车祸的幸存者? “行了,上去吧,老师已经在等你了。” 小少爷嗯了一声,对玲珑说:“你乖乖的,不可以乱跑,哥哥上完课就来找你。” 玲珑乖乖点头,看着他上了楼,自己也被分到一个年轻的小姐姐照顾。 她长得可爱,又特别乖,不吵闹也不捣乱,特别好带,小姐姐也很喜欢她,还偷偷给她奶糖吃。玲珑接过糖,甜甜地说了声谢谢,顺便在小姐姐脸上亲了一口,直把小姐姐萌的头晕眼花,当场就把口袋里所有的糖都给了玲珑,叮嘱她不可以一次都吃完,一天吃一颗。 玲珑都乖乖的应了,小姐姐带她去晏家的花园玩,期间她觉得渴,小姐姐就回去给她拿牛奶,玲珑坐在花园的秋千上,趁着没人注意,又摸出一颗奶糖,剥了糖纸塞到嘴巴里,四处看,心想不知道小少爷在哪一层哪个房间上课呢? 他上课都是一对一甚至多对一的教授,因为他智商高脑子好,学东西也比普通人快得多,晏老爷子对他寄予厚望,远远超出对其他孙子。 玲珑把糖推在左边,脸颊因此鼓起一块,穿着粉红色的小裙子坐在秋千上,简直跟个洋娃娃一样可爱。但凡是看见她的人,都不会无视她的。 小姐姐还没回来,她就被人在背后一把从秋千上推了下来! 要不是她早有准备,怕不是要毁容。 这小脸蛋这么可爱,以后会长得跟她的人类形态一样美丽,谁敢对她下此毒手?还没爬起来,就听见一个男孩子气势汹汹的声音:“哪里来的小野种,不许你坐我的秋千!” 她一抬眼,因为刚才摔的不严重,只是脸蛋上跟手上沾了些泥土,眼睛仍旧水汪汪的又圆又亮,可能是因为有些疼带了点委屈,眼里有着晶莹的泪花,直把那趾高气昂的小男孩给看呆了,觉得她比妹妹收集的那些洋娃娃还要可爱! 玲珑一屁股摔在地上,干脆不起来了,正巧这时候小姐姐回来了,吓了一跳,赶紧过来把她抱起来,哄了又哄,问她疼不疼有没有摔到哪里。 对着漂亮小姐姐玲珑向来很体贴,她摇摇头,搂住小姐姐的脖子,看也不看穿着白色小西装昂着头像只小公鸡的小男孩一样,委屈巴巴地说:“哥哥。” 小姐姐轻轻拍着她的背,哦哦的哄着,“哥哥在上课呢,等哥哥上完课就好了。” 结果话音刚落,就听见小少爷的声音了! 玲珑眼睛一亮,开始挣扎从小姐姐怀里下来,乳燕归林般朝小少爷那儿跑,人小腿短,跑的踉跄,小少爷也难得露出几分急切,向前接住她,没让她再一次摔倒。 她委屈死了,刚才摔了不哭,被小姐姐抱着安慰也不哭,这会儿看到小少爷,眼泪立马下来了,抱住他的腰就不撒手。 小少爷略有些喘息,他的课还没上完,但正好在三楼靠窗的位置。老师还在讲课的时候他就看到了窗外熟悉的小身影,本来看到有个女仆陪着还稍微放心,结果女仆把她放秋千上人就没了,小少爷分心关注着窗外,直到他看到二叔家的弟弟把玲珑从秋千上推了下来,她那么小的一点,扑在地上老半天没能爬起来,就想也没想中断了课程跑来花园。 二叔家的这个弟弟,又熊又蠢还凶,小少爷向来不理他,这家伙见了他也是怕的——晏家小一辈就没人见了小少爷不害怕。 但现在这个让人害怕的哥哥却抱着个小不点。 小男孩对此不觉得什么,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的另一个小女孩反倒生气了:“大哥哥!不许你抱她!” 玲珑这才发现现场又多了个小女孩,跟那小男孩长得很像,估计是兄妹俩。反正她是个小傻子,就示威一般把小少爷抱得更紧。 四个小孩一台戏,小少爷对小男孩说:“道歉。” 小男孩估计是真的很怕他,但是又习惯了颐指气使,哪里肯跟一个不认识的小丫头道歉?但他又怕小少爷,于是脸上就出现一种要哭不哭的模样,最后在小少爷冷冰冰的视线中,带着哭腔说了声对不起。 小少爷还不答应,让他坐到秋千上去,等小男孩坐好了,他直接从背后把他掀了下去。 同样是摔在地上,跟闷声不坑吃亏的玲珑比起来,小男孩是哇的一声嚎啕大哭,哭声尖锐刺耳听得玲珑险些耳穿孔,这嗓音条件不去喊麦可惜了啊! 小女孩赶紧跑过去扶,然后对着小少爷又委屈又生气:“大哥哥你怎么欺负我哥哥!” 小少爷给玲珑报完仇,就吃力地抱着她朝里面走,一边走一边说:“你偷吃了两颗糖,中午回去不可以吃甜点了。” 晴天霹雳。 玲珑被个七岁的小少爷管的死死的,他怕她长蛀牙,就严格限制甜食摄入量,玲珑都不知道他眼睛怎么就那么尖,她就是坐在秋千上吃了两颗奶糖而已! 突然想起来塞在嘴巴里的奶糖还没吃完,她一边委屈巴巴地嗯了一声,一边把嘴里的嚼碎吃掉。 晏老爷子拄着拐杖在大厅里,对着进来的小少爷重重敲击地面:“晏熙!你长本事了!为了这么个小丫头,正上着课,把老师丢下自己一个人跑出去?!我就是这么教你的?!” 小少爷把玲珑放下:“是我的错,抱歉,爷爷。” 晏老爷子一拐杖敲过来,他面不改色的站在原地受了,玲珑看着都觉得疼,顿时哇的一声扑过去,眼泪狂飙:“不许打我哥哥!你这个坏老头!” 晏老爷子风光了大半辈子,生平头一回被人叫坏老头,顿时气得指着玲珑:“来路不明的小畜生!这里哪有你说话的余地,你叫的谁哥哥,这里哪有你的哥哥!” 玲珑顿时眼神一沉。 她最不喜欢旁人骂她,不被她听到还好,若是被她听到,一定是要千百倍还回去的。 小少爷冷着声音说:“爷爷慎言。” “一个孤女,让你养在身边是给你当个玩意儿的,你还真拿她当回事了?”晏老爷子冷声说,“你别忘了,晏熙,你姓晏!” 小少爷身上冷意浓厚,玲珑怕他被坏老头洗脑,赶紧从口袋里摸出一颗奶糖剥了塞到小少爷嘴里,“哥哥吃糖,哥哥吃糖……” 小少爷这才慢慢低下头,看着死死抱着他怕他再挨打,眼里满是泪花的小豆丁。他的眼睛慢慢地又有了温度,嘴里的奶糖味道实在是普通,但他却觉得很甜。然后他缓缓地说:“把糖都掏出来。” 玲珑顿时跟天塌了一样捂住口袋,小姐姐给了她满满一口袋,她舍不得啊! 可是小少爷嗯了一声,她就抽噎着乖乖都上交了。奶糖都到了小少爷口袋,他的心情也莫名变得好起来,“爷爷,我先去上课了,你跟我一起来。” 后面那句是对玲珑说的,他不放心她一个人呆着,再被人欺负他看着都来不及,还容易分心,不如就让她进去书房。 晏老爷子没有说话,他的视线来回在玲珑跟长孙身上穿梭,刚才他亲眼看到了没什么人气的长孙在瞬间就被哄好的场景,这可不是个好兆头,一个优秀的继承人不应该有如此明显的弱点,好在他年纪小,还能慢慢教。 至于那个小女娃……倒是可以再多留几年,等到长进了长孙的骨血里,再从根部拔的一干二净,到那个时候,长孙一定就会成为他所希望看到的样子了。 晏家大宅的书房很大很大,玲珑坐在边上,听老师们用外文授课,而小少爷全程对答如流,还能时不时分心看她一眼。她就盘腿坐在地板上玩拼图,几千块的破拼图也不知道哪里来的,玲珑觉得无聊死了,她好想打游戏! 虽然如此,她还要继续扮演一个根本不会玩拼图的小傻子,随便抓起一块就到处乱放,等到晏熙上完课过来,就看到乱七八糟的拼图。他看着玲珑,说:“小笨蛋。” 要不是他是她的储备粮,玲珑绝对跳起来捶爆他的狗头。 晏熙让人把拼图收起来带走,他觉得玲珑这样下去不是办法,虽然看起来傻乎乎的,可不能真的一辈子当个小傻子吧。 玲珑顿时眼神一沉。 她最不喜欢旁人骂她,不被她听到还好,若是被她听到,一定是要千百倍还回去的。 小少爷冷着声音说:“爷爷慎言。” “一个孤女,让你养在身边是给你当个玩意儿的,你还真拿她当回事了?”晏老爷子冷声说,“你别忘了,晏熙,你姓晏!” 小少爷身上冷意浓厚,玲珑怕他被坏老头洗脑,赶紧从口袋里摸出一颗奶糖剥了塞到小少爷嘴里,“哥哥吃糖,哥哥吃糖……” 小少爷这才慢慢低下头,看着死死抱着他怕他再挨打,眼里满是泪花的小豆丁。他的眼睛慢慢地又有了温度,嘴里的奶糖味道实在是普通,但他却觉得很甜。然后他缓缓地说:“把糖都掏出来。” 玲珑顿时跟天塌了一样捂住口袋,小姐姐给了她满满一口袋,她舍不得啊! 可是小少爷嗯了一声,她就抽噎着乖乖都上交了。奶糖都到了小少爷口袋,他的心情也莫名变得好起来,“爷爷,我先去上课了,你跟我一起来。” 后面那句是对玲珑说的,他不放心她一个人呆着,再被人欺负他看着都来不及,还容易分心,不如就让她进去书房。 晏老爷子没有说话,他的视线来回在玲珑跟长孙身上穿梭,刚才他亲眼看到了没什么人气的长孙在瞬间就被哄好的场景,这可不是个好兆头,一个优秀的继承人不应该有如此明显的弱点,好在他年纪小,还能慢慢教。 至于那个小女娃……倒是可以再多留几年,等到长进了长孙的骨血里,再从根部拔的一干二净,到那个时候,长孙一定就会成为他所希望看到的样子了。 晏家大宅的书房很大很大,玲珑坐在边上,听老师们用外文授课,而小少爷全程对答如流,还能时不时分心看她一眼。她就盘腿坐在地板上玩拼图,几千块的破拼图也不知道哪里来的,玲珑觉得无聊死了,她好想打游戏! 虽然如此,她还要继续扮演一个根本不会玩拼图的小傻子,随便抓起一块就到处乱放,等到晏熙上完课过来,就看到乱七八糟的拼图。他看着玲珑,说:“小笨蛋。” 要不是他是她的储备粮,玲珑绝对跳起来捶爆他的狗头。 晏熙让人把拼图收起来带走,他觉得玲珑这样下去不是办法,虽然看起来傻乎乎的,可不能真的就一辈子当个小傻子吧。 359.第三十一片龙鳞(三) 第三十一片龙鳞(三) 虽然小少爷教育的很认真,但玲珑的态度却相当不端正, 她坐在他怀里揪他的领结玩, 然后心不在焉地哦了一声。 晏熙就把她的两只小手拿下来,捧住她圆嘟嘟的小脸蛋, 迫使那双干净的令人感觉罪恶的大眼睛跟自己对视, 再一字一句地叮咛:“不许再吃别人给的东西, 记住了没有?” 玲珑眨眨眼:“那哥哥把奶糖还给我吧。” 晏熙差点被气乐了,“还给你做什么?” “我……我下次还给姐姐。” 晏熙能信了她才有鬼,平日里傻傻的呆呆的好骗又好欺负, 一提到吃的智商就噌噌往上窜谁也哄不了她。“可是你刚才才说要拿来换哥哥。” 玲珑开始犹豫开始迟疑开始拿不定主意:“那……那我记住了。” 今天一整天心情都不是很好的晏熙, 终于被她奶声奶气又不情愿的小嗓子给逗得露出了浅浅的笑,内心深处的郁结也似乎一扫而空。他捏了捏玲珑的脸蛋,让她可以用一个比较舒服的姿势倚在他怀里,剥了一颗奶糖送到她嘴边:“今天不可以再吃甜的了。” 她的眼睛就盯着奶糖看,忙不迭点点头, 但是自己咬了一半, 又想起跟他说过拿奶糖换他,就咬着一半朝晏熙嘴上蹭, 要他咬走另一半。小脸蛋仰的老高, 辛辛苦苦地送给他, 让晏熙觉得自己要是不跟她分享这颗糖简直天理难容。 其实他不大喜欢甜食, 而且之前在祖父面前被她硬塞了一颗, 但是想想, 她小小年纪知道要分享也是很好, 就按照她的心意把剩下半块咬走,接着小玲珑就跟遇到了什么开心事一样,坐在他怀里,两条肥嘟嘟小短腿还不停地晃,嘴里哼着荒腔走板的儿歌,好像共同分享了一块糖,对她来说就是很幸福的事情了。 如果她能永远这样可爱,那他……也不是不能一直疼她的。 晏熙这样想。 ——用不了几年,小少爷会狠狠地唾弃曾经那个单纯天真以为小玲珑是小天使的自己。 但眼下他就是觉得玲珑特别乖巧可爱,就是笨了点容易被人欺负。于是回家的一路他又不厌其烦地教导玲珑被人欺负了要懂得还手,不要让自己吃亏,立刻就来找他给她出头。 玲珑左耳听右耳冒,一边嗯嗯一边点头,实则心里想的全是别的事儿。 接下来几天玲珑都坚持跟晏熙一起去上课,虽然她听不懂,但是她会无比乖巧地坐在旁边,要么一个人玩要么趴着睡觉,反正不吵不闹不打扰,慢慢地,晏熙就习惯身边总是多出一条小尾巴了,小尾巴太黏人,哪怕他上洗手间她也会巴巴地等在外头,好像一秒钟都不能看不见他。 玲珑坚信,味道甜美的灵魂只要维护的好就不会变质。她不觉得晏熙就该是成年后那种毫无感情阴鸷偏执的模样,好像再温暖的阳光也无法照射到他内心最寒冷的地方,他闻起来很好吃,否则玲珑不会每天扮演一只小傻子还扮演的那么开心。 当然是因为晏熙本身也很可爱,她才愿意花费时间在他身上的,难道随随便便什么人都能得到龙女大人的青睐么?天底下哪有那样的好事。 但天天跟着他,不过是他渐渐习惯她的存在,这还不够,玲珑要的是他根本不能失去她,无论是什么样的感情,晏熙得认识到一点:她独一无二,且非她不可。 于是在两个月后的一天,晏熙正在上外文课,他的课程跟普通学校里的小孩子不一样,他的每一节课是两个小时,这还不包括作业时间。可玲珑是个五岁大的小豆丁,让她安静两个小时是不现实的,因此每隔半小时晏熙都会关注一下她。 今天她也乖乖趴在地毯上,上课前晏熙给了她一套洋娃娃人偶,他觉得女孩子应该会喜欢这种换裙子换发型的玩具,看玲珑玩得很开心,他就把注意力放在了学习上,期间看了她两次,她一次在打呵欠,一次趴在地毯上睡了。晏熙难得走神,觉得小玲珑实在是很可爱。她不是那种老实的睡姿,而是超级萌的板鸭趴,偏偏一只手上还捏着一个换了裙子却没换发型光秃秃的洋娃娃,因为睡得沉小身子一起一伏。 别说是晏熙,就是给他上课的两个老师也时不时地朝小玲珑所在的地方看,没办法,在严肃的课堂上,出现这么一只小可爱实在是太容易让人心情变好了。 等到课程结束,晏熙想把玲珑抱起来,但是一摸到她的小身子,才发觉她身上特别热,再一看脸,烧得通红,她发烧了! 怪不得趴在地毯上两个小时没怎么动! 晏熙生平头一回慌乱起来,他赶紧叫人拨了家庭医生的电话,然后分秒必争地赶回他们住的房子。玲珑很乖,但是她睡醒的时候不喜欢在陌生的地方,很容易受惊。 坐在车里晏熙尝试用各种方法给她降温,但是没有用,眼看着她都被烧的开始说胡话了,又是哼哼又是哭唧唧,可怜巴巴的,偏偏又不是那种吵闹的哭,而是软绵绵的,讨人怜惜。他心都要碎了,低下头贴上她软嫩的脸蛋,多么脆弱的小生命,区区一场感冒一次高烧就能要了她的命,可晏熙只要一想到以后要回复自己一个人的生活,就从骨子里开始感到寒冷。 他不能没有她了。 才七岁的天才晏熙,无比清晰地认识到这个事实。 他们是相依为命的,不能失去彼此的。从那场车祸,她满脸满身的血却拉着他的手的时候,他就应该知道的。 “囡囡……”晏熙喃喃地叫着玲珑,“你想不想吃糖?” 高烧中的玲珑坚强的因为糖睁开了眼睛,声音细细的但却很期待:“想……” 本来担忧无比的晏熙轻轻笑出声,这还是他头一回笑的这么明显这么开心,然后他说:“可是你今天的份已经吃过了,哥哥只是问问你,不是真的给你吃。” 玲珑闭上眼选择再次烧到睡着。 储备粮越来越贼了,一开始那个一板一眼要啥给啥从不限量的储备粮到哪里去了? 到了家,家庭医生已经等着了,给玲珑量了体温又检查了一番,才说是因为换季感冒,可能一开始没显现出来,但是屋子里温度有点低,小孩子免疫力又差,很容易生病。 因为智商极高,晏熙从不把自己当做小孩子看,直到玲珑发高烧,他才意识到她是个真正意义上的小孩子,很脆弱,需要别人的保护。 他守在玲珑身边,哄她喝水吃药,又给她擦酒精降温,折腾了好几个小时,她的烧终于退了下来,晏熙也疲惫到了极点。 他看着陷在被褥里小小一团的玲珑,一秒钟都不想离开她,生平第一次回到家,没有换下正装,就脱掉鞋子上了床,掀开被子,把她跟平时一样搂进怀里,用尚且稚嫩幼小的肩膀为她遮挡住所有风雨。 代价就是玲珑一觉睡醒好的差不多了,但是晏熙却被传染了。 他也没有他想象中那样刀枪不入百毒不侵,无论他的大脑有多发达,智商有多高,学习能力又有多强,都无法掩盖他本身是个七岁孩子的事实。 如果感冒发烧,他也一样会咳嗽打喷嚏擤鼻子呼吸不顺畅。 玲珑不被允许接近他,这是晏熙亲自下的命令,帮佣阿姨就把玲珑抱在怀里,不许她靠近小少爷了。玲珑在阿姨怀里挣扎扑腾,怎么哄也不行,直到晏熙沙哑着嗓子叫她乖,她立刻眼泪汪汪地坐在阿姨怀里不动弹,但坚持要看着他。 因为晏熙生病,两人还不能一起睡,可玲珑一直怕黑,她不肯跟阿姨一起睡,晏熙没办法,就让人买了一张小小床回来,给她铺的柔软舒适,他们的卧室很大,他睡在床上,她就在床脚的位置,两人隔了老远,玲珑眼巴巴地盘腿坐床上,小猫一样两只手撑着:“哥哥明天会好起来吗?” 晏熙咳嗽了两声,他虽然是被玲珑传染的,但他病的可比玲珑严重多了,今天一整天课都没有上,但他的祖父也好、父亲也罢,没有人问过他一声。 晏老爷子觉得他的长孙应该有过人的自制力,不需要他来过问这样的小事,至于晏熙的父亲晏先生,那就是纯粹的漠不关心了。 玲珑可能是世界上唯一一个真正把他放在心上的人。 为了这样的人活着,晏熙觉得并不痛苦。他甚至因此有了动力,变得更加强大,不受任何束缚,那才是他想要的。 “躺下,玲珑,把被子盖到脖子。” 根据小少爷的指令,玲珑乖乖照做,但是她躺下了不代表她要睡觉,大眼睛骨碌碌地砖,灵动又活泼。这段时间晏熙不仅自己上课,每天还抽出时间来教她,玲珑可不想一直当个小傻子,有一个小天才当老师,她慢慢变聪明也不是很奇怪吧?医生只是说她有可能学习能力差一点记忆力差一点比其他孩子做事慢一点,又没说她一定会傻乎乎。 晏熙看着玲珑躺好,自己才闭上眼睛。他活得跟机器人似的,每天什么时候做什么事,误差不超过一分钟,直到玲珑出现。 因为生病的关系,晏熙的精力不如平常好,吃了药睡沉了就很难醒过来。玲珑在小床上翻来覆去,等晏熙平稳的呼吸声传来,她才掀开被子,从小床爬到了大床上,轻车熟路掀开被子钻进去,亲了下晏熙的脸颊,嘟哝说:“你可赚了,小屁孩。” 龙女之吻,只有受到眷顾的人类才能得到。 第二天天蒙蒙亮晏熙就醒了,并且觉得精神充足,不咳嗽不发热也不流鼻涕了,天知道昨天他当着小玲珑的面擤鼻涕心里有多别扭,总觉得自己的形象受到了损坏。不过怀里热烘烘的跟搂着个小太阳一样……等一下,玲珑怎么会在大床上?! 晏熙立刻摸了摸玲珑的额头,确定她没有再次发烧才松了口气,本来想把她叫醒好生教育,结果她的睡相太过娇憨可爱愣是没能狠得下心。 七点钟,他该起床了,可被玲珑抱住的胳膊却怎么也抽不出来,反倒是睡得正香的玲珑被他弄醒,眼睛都没睁开就来蹭他:“哥哥,继续睡。” “要起床了。” “不起嘛。” 奶声奶气的撒娇让晏熙骨头都要酥了,他真不知道她怎么能这么可爱这么讨人喜欢,让人没法拒绝她的任何要求。“不行的,哥哥要去上课。” “不嘛。”她继续撒娇,软乎乎的依偎在他肩头,“哥哥生病了,要休息一天。” “昨天已经休息过了。” 玲珑却不肯让他起来,拉着他不松手,睁开的眼睛里慢慢开始蓄泪花。晏熙真是怕了她,她一哭鼻子就停不下来,有时候哭得一边打嗝还要继续,哭累了就睡,睡醒了再哭,尤其是最近这两个月,他被哭得头都疼,就没一次能成功拒绝她的要求的。 最终,晏熙做下了他有史以来最颓唐最不上进最堕落的一件事——在身体健康的情况下,一整天没有去上课,没有穿正装,而是穿卡通卫衣陪着玲珑在家里玩了一天。 他们一起看电视一起吃饭一起喝牛奶一起午睡,午睡醒来后还在阿姨的帮助下一起做了个很漂亮的奶油蛋糕!晏熙从来都不知道时间原来可以过得这样快,在他日复一日习以为常的学习中,从来不知道偷懒和玩乐是这么简单快乐的事。 他揉着小玲珑的脸,第一次在没有睡觉的时候亲了她。 玲珑捂着脸蛋,也不服气地回亲,晏熙就笑起来,夕阳余晖洒入落地窗,他背对着坐着,小小年纪就生得这样好看又聪明,但玲珑还是头一回见他这样孩子气。 看起来像是真正的七岁小朋友了。 不过这样的孩子气也就维持了片刻,等到了第三天,他就又早早地起床换上小西装,打好领结准备继续他的生活。 玩乐是可以的,但他仍然要学习,变强大。 玲珑也跟着一起,但她还是困,迷迷糊糊吃了早餐,迷迷糊糊上了车,到了上课的地方又迷迷糊糊趴在了地毯上。晏熙吸取了上次的教训,看到她要睡觉就给她把准备好的毯子盖上,无微不至的照顾看的几位老师都啧啧称奇,他们这算是给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小朋友洒了狗粮么? 当然,心底怎么样想,脸上是不能表现出来的,晏家这位小少爷可不是普通小孩,智商超绝到他们教授课程的时候都感到吃力,仿佛他是一块干瘪的海绵,能够无止境地吸取一切未知事物。这也是为何小少爷的老师总是换得快的原因,因为他们很快就不具备继续教导他的资格了。 晏老爷子对他寄予重望,是有理由的。 就是让人很惊奇,这样被当做未来继承人培养的小少爷,按理说从小就该锻炼他的心智,平常时候感觉小少爷也是冷静又理智,偏偏这样一个从小就不是池中物的孩子,自己都小小年纪,身边却总是带着另外一个孩子。 跟冷淡聪明的小少爷比起来,那个小小的走路都还一摇一摆的女孩子,真是娇憨又天真,和小少爷完全不是一个类型,可他面对小女孩的时候却又耐心十足,脾气也特别好,老师们从未见过小少爷对其他人也有和颜悦色的时候。 他们见过小少爷跟晏老爷子对峙,那位叱咤风云一辈子的老者,威严又古板,见了他的人没有不害怕畏惧的,小少爷却一点都不怕。很难想象这样早慧的孩子,内心深处还能保有一片赤子之心。 晏家的教育方式相当可怕,哪怕身为老师,他们都怜惜小少爷被安排的满满当当的课程,但怜惜归怜惜,拿了高额薪水的他们是不敢置喙的。 晏老爷子可不是个心胸宽广的人。 他上了年纪,越发的睚眦必报小心眼。 期间有位老师忘记关机,手机铃声乍一响起,直接把趴在地摊上睡觉的玲珑惊醒:“下课啦?” 白嫩嫩的小脸蛋上还压出了花纹,看起来茫然又好笑,哪怕是晏熙都没忍住微微勾起唇角:“没有,你睡醒了吗?还困吗?要不要喝水?” 玲珑又趴回去:“哥哥我睡了。” 晏熙的心情明显好转,甚至没有追究刚才的老师手机响的事儿,要知道之前有一位老师在给他上课时看了下信息,就被他以不尊重的理由辞退了。 小女娃简直是个吉祥物! 好不容易等晏熙下课,玲珑也睡饱了,她之所以今天这样睡是因为昨天玩得太晚,要不是晏熙生气了她可能还要继续熬夜,此时此刻玲珑无比期待早点长大可以啤酒烧烤打游戏的日子。 哎呀为了扮演一个小傻子,她玩的都是魔方积木拼图这样的益智游戏,晏熙甚至给她弄来了九连环教她解,天知道玲珑对这样的玩具一点兴趣都没有! 晏熙教她简单的加减法,她装作笨呼呼怎么也学不会,还跟晏熙说让他拿糖来教,一加一就给她两块糖,二加二就给她四块糖这样子。理想很美满,现实却骨感过了头,晏熙会满足她这种要求才怪,他直接给了她十颗味道不同的糖,没等玲珑攥在手上焐热乎了就给全拿走了,问玲珑十减十等于几。 打那以后玲珑就对学数学失去了兴趣。什么十以内的加减法,谁爱学谁学,反正她笨她学不会。 于是晏熙最近就感觉小玲珑产生了厌学心理,他觉得她不是学不会,反而是故意“学不会”生他的气,估计是因为糖的事儿,她那一嘴小奶牙天天变着法儿的骗糖吃,晏熙觉得她一点也不是什么小傻子,聪明着呢,小傻子哪里会迂回发展,家里的帮佣阿姨、管家、司机乃至于给他上课的老师,因为她爱吃糖都开始随身带糖带巧克力哄她了! 每天晚上刷牙前,晏熙都得把玲珑浑身上下搜一遍,没收全部糖果。 但她哄人撒娇是真有一套,第二天再一搜就又是一把。后来晏熙命令所有人不许给糖,迫于他的压制,玲珑的零嘴来源全部失灵,她只好想方设法从晏熙这儿抠糖吃,斗智斗勇相当辛苦。 下课了,玲珑让晏熙抱着,趴在他肩头无比失落,无精打采的。 别人家小孩是要断奶,她是要断糖,别的小孩是奶瘾犯了,她是糖瘾犯了,没有糖吃就没精神,蔫嗒嗒的跟霜打了的茄子似的,可怜极了。 晏熙能不心疼她么? 但不给吃太多糖是为她好,虽然她现在还没有牙疼,也没有生蛀牙,但小孩子每天吃那么多糖能好么? 他就从来不爱吃甜的。 可她趴在肩头的可怜模样又让他心软,只好答应:“待会儿可以吃一块巧克力。” 没等玲珑高兴就再三强调:“一块,就一块。” 玲珑以为他说的一块是一整块,结果晏熙说的一块就是单纯的“一块”,他把一整块巧克力掰成八分,给了她八分之一。 玲珑:…… 算了,有总比没有好。 吃了甜的她就高兴了,又开始围着晏熙打转,他看着她那小动物般欢腾的模样,忍不住说:“慢点儿,别摔着。” 玲珑心想我才不会摔呢,应了一声跑去厨房看阿姨今天做了什么饭了。 晏熙觉得在这里生活比在大宅里要好无数倍,祖父跟他说,希望他能搬回大宅学习如何做好一个继承人,但是晏熙私心不想回去,每次回大宅,玲珑都很拘谨,那里她不喜欢,而且二叔一家子也在,晏熙不觉得他们会跟这里的人一样善待玲珑,尤其是二叔家的那个表妹,虽然晏熙没有说过讨厌,但也绝称不上喜欢。 乱七八糟的,他实在是搞不懂祖父所期盼看到的是什么,难道像是二叔家那样就是好?或者说,要像他父亲那样? 360.第三十一片龙鳞(四) 第三十一片龙鳞(四) 但是在晏家,晏老爷子说了算。他跟晏熙说的搬回大宅去, 不是在询问晏熙的意见, 而是简单明了的通知他。 他觉得再放任这个孙子无拘无束地独自生活, 会有超出他掌控的事情发生。而这样的事情晏老爷子是不能允许的,他的孙子,不可以再走上和长子重复的老路。 晏熙带着玲珑搬回了老宅住,走的时候收拾了好多她的玩具和衣服,玲珑依依不舍的, 爬在他腿上,很忧郁的样子:“哥哥我喜欢住在这里。” 晏熙摸了摸她的头,“会回来的。” “真的吗?”她仰起小脸满是期待, “什么时候会回来呢?我喜欢跟哥哥两个人在一起。” 晏熙说:“不会很久的。” 她顿时就乖巧地依偎在他怀里不说话了。跟之前几次来大宅上课不同, 那时候玲珑知道他们很快就会离开,所以并不在意周遭环境, 可这一次,因为知道要留下来住,也许要住很久很久, 她有点萎靡, 还有点不安, 晏熙都看在眼里。因此他一路上没有松开过牵着她的手, 在大宅的话, 祖父是不会允许他带着她睡的, 她必须习惯一个人了。 可玲珑觉得, 一旦连一起睡这样的小事都要屈服于晏老爷子, 那以后还拿什么跟坏老头抗衡?因此听到晏熙告诉自己要分开睡,她也不说话,就眨巴着泪汪汪的眼睛,又害怕又可怜地看着他。晏熙被她看得心都要碎了,他再一次厌恶起自己的无能为力,只能眼睁睁看着她被抱走。 晏老爷子不知道打的什么主意,居然没有让人把玲珑送走,而是默许了她的存在,于是玲珑有专门的女仆照顾,根本用不到晏熙了。 这可不是件好事,再好的感情经过长期的疏离也会打折扣,更何况是忘性大的小孩子?玲珑知道晏熙是个天才儿童,他和寻常小孩不一样,但她要是不仅仅是他记住她喜欢她,还要他的灵魂保持甜美。 坏老头上回摔断了腿,看样子还是没受到教训,玲珑想。 晚上晏熙一个人躺在大宅的房间里出神,他看着黑漆漆的天花板,床头灯被他关掉了,此时此刻只有窗外的月光照射进来,但越发显得凄凉。身边没有了小火炉,他居然开始失眠了,平常这个时候他已经入睡了才对。 甚至今天晚上他都没有心情去看一会儿书再躺下来。 晏熙翻来覆去,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似乎有人轻轻敲门。他猛地从床上坐起来,怀疑是不是自己听错了,但是很快地,轻轻的敲门声再度传来,晏熙心底有个大胆的猜测,他下了床,鞋子都忘记穿跑过去拉开门,玲珑抱着洋娃娃站在门口,眼睛里像是有星星在闪烁:“哥哥,抱抱睡。” 晏熙一把将她抱住,嗅着她身上的奶香,他像是回到了安心的港湾之内。在旁人看来是玲珑这个小孤女走了天大的运气才能被他养在身边,可只有晏熙自己知道,他有多么开心她能陪着他,像是现在这样,眼里心里都有他。 祖父说得也不一定是对的,玲珑也不一定会忘记他或是离开他,至少现在,她最重要的人是他。 “囡囡怎么还没有睡?” 明明开心的快要飞起来还要一脸严肃冷淡地问她怎么没睡,玲珑简直想回晏熙一句你好骚啊。“没有哥哥抱抱,不睡。” 晏熙就把她抱到了床上,两个人很快跟平时一样依偎在一起,已经失眠好几个小时的晏熙瞬间感觉困意来临,他调整了下姿势,又给玲珑掖被角,确定她不会踢被子,才说:“睡吧。” 她嗯了一声,把洋娃娃丢掉了,整个人钻进晏熙臂弯,也闭上了眼睛。 虽然换了地方,但两个人还是跟以前一样黏在一起,第二天早上晏熙起床玲珑也揉着眼睛跟着醒了,晏熙像平时一样照顾她,给她洗脸刷牙穿衣服,牵着她下楼一起吃早餐。 上回那个对玲珑很有敌意的小女孩也在,同时在餐桌上的还有晏熙的二叔一家以及不苟言笑的晏老爷子。 看到引以为傲的长孙牵着小女娃,两人之间那黏糊劲儿让晏老爷子皱眉:“怎么这么晚了才下来?” “没有错过早餐时间。”晏熙看了下表,这样回答。 晏熙的二叔唯恐天下不乱的调笑:“我说小熙啊,你这是给自己养了个小媳妇啊?这一天天的到哪儿都带着,不嫌她烦呐?” 晏熙淡淡地看了他一眼:“她很乖,说起烦,还是你们一家子更烦。” 和完全不想住在大宅的晏熙父子相比,晏熙二叔一家那就是死皮赖脸地要住在大宅不搬走了,晏老爷子年轻时冷酷无情,老了似乎也有了点人情味,本来就不被他怎么看好的二儿子要赖在大宅,他说了两次也就默许了。但他是坚决不会让自己的长孙也长成这个德性的,晏老爷子一生就两个儿子,长子是他的骄傲,次子他毫不在乎,谁知到了后来,长子让他大失所望,次子也是烂泥糊不上墙,惟独一点,长子给他生了个好孙子,这是他全部的希望。 晏熙二叔是不敢跟晏熙对着干的,因为他知道这个家除了晏老爷子,他还得看这个侄儿的脸色,但他的女儿就没有那么聪明了,看到最喜欢的大哥哥为了一个来路不明的小野种跟自己爸爸顶嘴,穿着漂亮公主裙的小姑娘瞬间就站起来:“你真讨厌,你不姓晏,你根本没有资格跟我们一起吃饭。” 玲珑一开始没反应过来小姑娘是在指责她,不知道的还以为她是在人类的封建社会,这都什么年代了,这么点大的小女娃都瞧不起人? 对于二叔家的弟弟妹妹,晏熙只有厌恶,没有丝毫感情,或者说他对除了玲珑以外的人都没有什么感情。他牵着玲珑的手转身就走,晏老爷子大喝:“你干什么去!” “我和玲珑没有资格跟你们一起吃饭,那你们自己吃吧。” 晏老爷子怒:“你知道桐桐说的不是你!” “我的人,不许任何人瞧不起。”晏熙慢慢回头,“还是祖父嘴上说着我是未来的继承人,要晏家人人尊重我敬畏我,其实也就是嘴上说说,我养在身边的小姑娘就能随意糟践?” 晏老爷子很少听到寡言的长孙一次性说这么多话,他惊奇地打量着玲珑,实在是瞧不出这胖嘟嘟的小丫头除了可爱之外还有什么优点,能让他这个精英孙儿都当成小心肝。 晏熙作为晏家未来的继承人,他的一切,都不容许任何人置喙。 晏二叔还没反应过来,他身边凌厉美艳的女人就狠狠掐了一把小女孩:“快跟你大哥哥道歉!跟妹妹道歉!谁准你这么说话的?没大没小,我平时怎么教你的?” 小女孩被掐的飙出眼泪,但她向来怕爷爷,先前瞧不起玲珑的气势散去,嗫嚅着说了句对不起。 晏熙本来也不是要这句对不起,他要的是在场所有人都知道,任何人都不能瞧不起玲珑,更不能欺负她,见到她就要像对待他一样恭敬。 晏老爷子说:“行了,桐桐还小,也是无心的,道了歉就差不多了。” 晏熙却说:“不了,我没心情和你们一起吃饭,免得胃口不佳。” 晏家大宅有好几个餐厅,他本来就不想跟祖父一同进餐,严苛的餐桌礼仪是其一,他不想让小玲珑吃饭都不开心,对她来说,明明吃饭时最快乐的事情,如果出现不喜欢的人,那实在是太扫兴了。 玲珑觉得才七岁小哥哥就这么酷到没朋友,等他长大了得多棒啊!这样的灵魂怎么能任由他枯萎变味!她绝不容许这样的事情发生! 经过这件事,那个叫桐桐的小女孩是再也不敢找玲珑麻烦了,估计是她回去又被爹妈教训了一顿,在晏家谁都能得罪,惟独不能得罪的就是晏熙,那孩子小小年纪就是个人精,晏老爷子对他寄予厚望,他们在大宅就是蹭吃蹭喝的,何必跟未来的主人过不去呢? 虽然搬回了大宅,但日子跟过去也没什么不同,时间一晃而过,很快玲珑就要满七岁了,该上学了。 晏熙自己是没有去过学校的,但他并不愿意剥夺玲珑上学的自由,而且这近两年里他很注重对她的教育,在晏熙看来,玲珑一点也不傻,相反她是个聪明的小姑娘,如果她想要去上学,他是不会阻拦的,但他会根据她的上学时间调整自己的行程表,这样就可以每天接她上下学了。 比起每天无聊地跟着晏熙,玲珑当然愿意去学校里欺负小朋友。她完全没有自己是条不知活了多久的龙的认知,反正外表是小孩子的时候她心性也不怎么成熟,上学有什么不好的? 结果晏熙把她送去上学后不到一个星期,她就跟全班同学混熟了还变成了大姐大,人人以她马首是瞻,不知多少小孩为了跟她玩带糖果巧克力到学校讨好她。 晏熙意识到这个问题是在他惊觉已经一个星期小玲珑都没有磨着他要糖吃之后。她对糖果蛋糕巧克力的热爱深深印在晏熙的心底,怕她蛀牙,他严格限制她吃甜的,玲珑就变着法的从他这里讨,但从她上一年级到现在开学一个星期,她怎么一次也没闹过要吃糖?甚至晚上晏熙难得准许她吃冰淇淋的时候她还摆摆手说不吃? 被拎到墙角罚站的玲珑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她满头雾水扯着睡衣下摆,小脚丫才迈开就被晏熙冷淡的眼神盯了回去,然后她跺跺脚:“哥哥为什么要罚站玲珑!” 已经从老师口中得到真相的晏熙问她:“囡囡有没有错要认?” 他在人前喊她名字,一本正经的,人后就叫囡囡,宠溺又亲密,玲珑觉得他小小年纪就如此闷骚,长大了还能得了?“囡囡什么也没做错呀。” 还嘴硬呢。 晏熙慢慢从书桌下掏出一个东西,玲珑定睛一看,乖乖,是她的书包! 粉红色的书包被放到书桌上,晏熙伸出手开始掏,掏出来大把糖果巧克力,几乎堆满了桌子,对比起来那几本可怜的书还有作业本,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了。 玲珑眨眨眼:“哥哥我可以跟你分享。” 晏熙被她气乐了:“你觉得哥哥罚你面壁是因为你不跟哥哥分享?” 玲珑积极认错:“我错了,我真的知道错了。” 晏熙已经习惯她的套路:积极认错死不悔改,嘴上说着错了,但下次绝对还敢,甚至还能更过分。他从来都不知道教一个小孩子是如此费劲的事,明明他也不大,居然都有了一种沧桑的感觉。“过来。” 他拍拍大腿,玲珑犹豫了两秒钟靠近,被他一捏下巴张开小嘴,露出满嘴小乳牙。晏熙仔细观察了一番,没有蛀牙迹象,这跟他平日里的严格要求离不开。“哥哥不是跟你说过,不可以吃太多糖。” 玲珑玩着自己的手指头:“也没有吃很多呀,就吃了几块。” 晏熙半个字都不信,她看到糖,糖瘾一上来还就吃几块?一个星期没磨他,怕不是都要吃腻了!“那你说说,这一书包的糖是哪里来的?不许说谎,说谎的囡囡要被打屁股。” 玲珑对着手指:“同学们孝敬我的。” 她还真敢说!还孝敬!晏熙气得哭笑不得,“他们为什么要‘孝敬’你?” “因为他们都想跟我玩呀!”玲珑理直气壮地说,“可是不给我糖,我为什么要跟他们一起玩呢?” 玲珑所在的是一所收费非常昂贵的贵族小学,光是一年级每年学费都十几万起,能读得起的自然非富即贵,个个小孩子都有手机平板不说,还随身携带数额不小的卡。晏熙莫名就信了玲珑的话,为了跟她一起玩买糖买巧克力送她有什么不对?那可太真实了。“那哥哥有没有跟你说过,不可以吃陌生人给的糖?” “他们是同学,不是陌生人。”玲珑反过来教育他,“哥哥你不上学,你不知道同学吗?” 没上过学的可怜哥哥再次被气乐了:“不是陌生人的糖果就可以要了?” “他们非要给我呀。”玲珑嘟哝,“书包太小了装不下了,课桌里还有呢,他们说明天再给我带。” 晏熙算是明白了,这小混蛋无论放哪里都是不愁吃喝的,她又可爱又讨人喜欢,谁见了都忍不住对她掏心挖肺的,简直是人心纵火犯,就这他打电话问老师的时候,老师还先给她说了一大堆好话,夸的天上有地下无的,就怕晏熙生气责骂玲珑,他看起来是那种凶巴巴的兄长么? 他叹了口气,捏了捏玲珑的小手:“囡囡,你胖了好多。” 这话瞬间使得玲珑炸毛,她一巴掌把他的手拍开:“胡说八道!我才没有!” 晏熙又捏她肥嘟嘟的双下巴,“你看,肉好多。” 他真的完全不会说话啊!玲珑简直想跳起来捶爆晏熙的狗头!最终她气呼呼地瞪着他,哇的一声就哭了:“我不胖我不胖我一点都不胖!” 她哪里胖了! 就是肉多了点而已,软绵绵的捏起来那么舒服,怎么就胖了?胖就不是小仙女了吗?胖就不可爱了吗?她胖不也还是有一大堆小男生争着抢着挤破头也要跟她一起玩?还有一大堆小女生害羞红着脸蛋渴望跟她做朋友? 晏熙被她突如其来的哭声吓到,又后悔又心疼,赶紧哄她,好话说了一箩筐,还被玲珑以哭相逼,对着她说了一百遍囡囡太瘦了得多吃点,她才肯罢休。 等他割地赔款丧权辱国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后,突然想起来,不是在教育她不可以吃那么多糖么?怎么最后吃亏的变成他了? 再一想起来,玲珑都洗完澡换了睡衣在被子里睡得喷香。晏熙看着她红扑扑的小脸,心想,明天再说吧,今天先放过她。 接下来玲珑就发现没有人敢给她送糖果巧克力了,她觉得很落寞,小女生们拿来的洋娃娃跟漂亮发卡她都没兴趣,但还是耐着性子陪她们玩,顺便旁敲侧击一下为什么大家不给她送糖果巧克力。 一个软萌小女生凑在她身边跟她一起编绺子,不小心把家里爸爸妈妈叮嘱的话脱口而出:“因为爸爸妈妈不给呀!” 爸爸妈妈为什么不给?难道是心疼那一点钱?谁不知道她是晏熙在罩的?肯定是晏熙吩咐下去的! 玲珑咬着牙不开心,回到家也不肯给晏熙好脸色,她还以为自己能继续收糖果呢,那些被没收的糖她就没怎么心疼,现在想想,那居然是她吃糖人生的回光返照! 晏熙跟她讲道理:一天一颗糖,吃了之后必须刷牙,多了没有,休息日可以酌情增加。 玲珑还能说什么,她不同意有用吗? 蔫儿了好几天,看得晏熙都有点心软,差点儿就给她加量了。结果萎靡了几天后,她又一反常态继续蹦蹦跳跳,晏熙才反应过来,这小混蛋根本就是装的,想逼着他心软,结果看他坚持下来了就不装了!晏熙松了口气,幸好他比上次、上上次、上上上次跟上上上上次坚持的时间都长。 玲珑的小学生涯无比开心,唯一不开心的一点就是晏桐跟她也在同一个学校而且就比她高一级,虽然不敢来招惹她,但见了玲珑总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还号召其他人一起孤立她——开玩笑,怎么可能会有人孤立玲珑? 除非她懒得搭理,否则只要她愿意,不会有不喜欢她的人。 没看到晏桐哥哥都每天追在她屁股后头跑吗? 说起晏桐的哥哥晏昭,玲珑就觉得很奇怪,这兄妹俩看起来感情并不怎么好,怎么说呢,晏桐作为妹妹,按理说在哥哥面前怎么也不该是这么一副小心翼翼的模样——看玲珑在晏熙面前怎么耀武扬威的就知道,哪有妹妹卑微成这个样子的?而且晏桐还对晏熙有一种狂热的迷恋,她讨厌玲珑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玲珑能跟晏熙朝夕相对。 玲珑觉得奇怪,无意中提了一嘴,晏熙才告诉她那不是亲兄妹。 玲珑顿时惊奇:“可是他们俩长得很像啊!” “巧合而已。”晏熙淡淡地说,“二叔跟二婶都是二婚,晏桐是二婶带来的女儿,本来不姓晏。” 玲珑了然地点点头,然后生气:“那她还瞧不起我,我现在不也姓晏吗?” 晏熙看她这副气鼓鼓的样子,顿时莞尔,“她怎么能跟你相提并论,你是哥哥的宝贝。” “那……哥哥能给你的宝贝今天多一块糖吗?”玲珑伸出一根手指头。 刚才还说她是宝贝的人瞬间微微笑,拒绝的也很温柔:“不能。” 笑容瞬间从玲珑脸上消失,她白了晏熙一眼,撒腿跑了,自打上学后她就跟开了窍一样变得聪明伶俐,尤其是下午放学回来,还能抽出一个小时跟班里同学一起打游戏,玲珑那是什么水平?小男生小女生们都崇拜死她了,要不是爸爸妈妈不许,他们真想拿自己全部的零花钱来买糖送给她! 晏熙看她这样子,笑意越深,他自己都记不得是第几次因为她发笑了,反正玲珑只要在他身边,晏熙总觉得心情愉悦。等他看了会书,去游戏室找玲珑,就看到她已经把手柄丢到一边呼呼大睡。 真不知道一个小丫头怎么那么喜欢打游戏,要不是她成绩一直保持第一,晏熙真的要担心她会误入歧途。 他把玲珑抱起来,虽然嘴上说她胖,但和再小一点比起来她现在是瘦了不少,双下巴都快没了,晏熙则是力气越来越大,现在抱她已经不会像是过去那样吃力。 要是能一直这样下去也很好,晏熙想。他就这样慢慢看着她长大,看着她没心没肺快快乐乐,就好像自己也是自由的。 为了守护这样的快乐,他会变得更加强大。 玲珑在他怀里翻了个身,拱了拱,小脸依偎在他颈窝,吐出的气息热烘烘的,晏熙体温偏低,每每抱着她都觉得像是搂了只小火炉。 睡吧,睡吧。 361.1 第三十一片龙鳞(五) 时间如同白驹过隙, 往往在人还没有察觉的时候已经飞逝而去,不再回来。玲珑从一只小不点变成亭亭玉立的少女, 在晏熙看来,也就是他一眨眼的事。过去他们还能在一张床上相拥而眠, 等到她上了高中, 就主动自己去睡那个好些年没被她宠幸过的粉红公主风卧室了。 他觉得时间实在是过去的太快了,他觉得自己还没有反应过来, 她就长大了。唯一让晏熙感到安慰的是他们之间的感情没有丝毫变化, 玲珑还是非常的依赖他,只是随着她长大, 人是再也不像小傻子了, 反而聪明过了头。 晏熙常常为此感到头痛, 因为他完全搞不懂玲珑的小脑袋瓜里都在想些什么东西, 同时他也觉得自己不够坚持, 都让她说什么就是什么, 比如说她早晨经常起不来不愿意去上早自习,他就叫人知会学校一声,她不想上体育课不想上晚自习甚至不想写作业, 他这个做哥哥的也完全没有起到监督教育的指责, 因为晏熙对着玲珑是十足的溺爱和纵容。 当然玲珑的成绩始终保持着第一, 从未被超越,这也使得老师们在被其他学生质疑的时候很有底气:你要是能门门考满分次次拿第一, 早自习晚自习体育课你也不用上! 再说了玲珑只是不上体育课, 又不是身体素质差, 学校举办运动会的时候她可是一个人就给班级拿了五个第一! 反正玲珑在学校混的如鱼得水,她长得漂亮又娇气,但这种娇气只是让她更加讨人喜欢,让人觉得她是个要被温柔对待的女孩子,说起来学校里喜欢跟她一起玩的女生绝对比暗恋她的男生要多。尤其是节假日,玲珑收到的礼物,不夸张的来说,能绕全校一圈。她为人很是爽朗活泼,又不容易生气,成天笑盈盈的,看着她就觉得开心。 每个学期末拿回家的素质报告书上,无论是老师评语还是同学评语,那都是一水的五星好评,活似玲珑给了他们封口费让他们说她好。 晏熙不想承认的是,他答应玲珑在学校各种偷懒的行为,其实也是有自己的私心在里头的。她小学的时候还好,课少作业也少,后来上了初高中就开始夸张了,有一回放寒假光是背回来的寒假作业就满满一书包,玲珑写的手都疼了,差点儿没哭鼻子,她都会了为什么还要继续做啊? 晏熙就在百忙之中抽时间帮她一起做,打那之后他就让人跟学校领导打了个招呼,让玲珑可以不再写作业。 玲珑十六岁,晏熙也才十八,但和还在上高中的玲珑比起来,晏熙已经进入公司快两年了,并且游刃有余,每天忙得是脚不沾地,玲珑都很少能见到他了,基本上是她睡醒了他都不在家里,她要是还没睡,他就没回来,反正两个人的时间总是错开的。 晏昭跟晏桐从一起上完小学就不跟玲珑在一所学校了,像他们这样的都是坚持要上贵族学校的,玲珑不一样,玲珑上的公办学校,用她的话来说九年义务教育,给她哥哥省点学费,一年十几万,太可怕了。而且因为成绩好,她初中毕业是学杂费全免进的重点高中,不仅不用花钱,甚至还能每学期朝家里拿钱。 没有了晏桐在背地里鼓吹同学孤立瞧不起她,玲珑的日子过得更快活,没看全校女生十之八|九都迷恋她吗?她彻底跟小女生们玩到一起去了,直到现在大家都不知道她跟鼎鼎有名的晏家有关系,谁能想到晏家的小公主会跟她们这样的普通人一起逛步行街甚至为了几十块的零头跟导购员讲价讲的不亦乐乎? 今年晏熙的生日就收到了玲珑送的一条领带,她拿自己攒下来的钱买的,不是什么名牌,至少跟晏熙平日里打的领带差了好几个档次,她在百货大厦一楼男装部买的,会员卡打八折只要三百七十九还送一块手帕。 晏熙在遇到玲珑之前基本上不过生日,祖父跟父亲并不会陪他,他自己对这个也没兴趣,但后来每年玲珑都会送礼物给他,让他难得对自己的生日有了几分期待。 嗯,今年的话,囡囡会送他什么呢? 正在开会难得走神的少爷如此想着。 玲珑不止一次跟他抗议不要喊囡囡了,囡囡是喊没断奶的小宝宝的,她早就断奶了!但晏熙我行我素就是要喊,她抗议了几次没结果也就随他去,反正根据这人的闷骚程度,在外人面前绝对是一本正经地喊她名字,只有剩下他们俩了,他才会用跟平时完全不一样的温柔声音叫她囡囡。 真的骚啊。 今天生日,晏熙从早上出门就一直在想玲珑会给自己送什么生日礼物,因此才难得在会议中失神。他手中的金笔无意识地一下又一下敲击着办公桌面,把刚刚做过汇报却得不到回应的高层紧张的满头大汗,整个会议室鸦雀无声,大气都不敢喘一下。 虽然晏总还不到二十岁,但在座的几乎都领教过他的手段。两年前晏老爷子把晏熙送进来,就给了他一个总经理的职位,除此之外什么都没管,晏熙处境艰难可见一斑,但就是这样他也能让扭转局势,现在已经是人人以他马首是瞻,尤其是这些高层,吃了亏之后是再也不敢有什么小心思了。 晏熙回过神,发觉众人都在看自己,他面色如常,将方才汇报的问题都一一提出来,用冷淡又没有感情的语气做了要求,直把人说得面红耳赤,偏偏又无法反驳。 “……今天的会议就到这里,一个月一次的会议,不是让我在这里浪费时间听你们说一些废话的。” 晏熙站起身,他身高一米八三,眼看着还要继续长,长身玉立,三件套的西装穿在他身上显得高贵又优雅,这话说的没人敢反驳,在座的出去哪个不是大佬,偏偏在个十八岁的青年面前被训得跟孙子似的,可人家语气也不重,轻飘飘的就让你怀疑人生,觉得自己是不是特别糟糕百无一用。 到底是晏家人啊。 晏熙起身的时候看了下表,他今天要提前下班,两年前他进公司,跟祖父提出的交换条件就是从大宅搬出去,因为随着他的工作越来越忙,很多时候都回不去,他不放心玲珑在那儿,她小时候被晏昭从秋千上推下去摔了半天都不敢哭的样子始终记在晏熙心底,总觉得自己不在她身边她会被人欺负。 其实晏熙心里门儿清,谁能比她还坏呀! 不过今天他过生日确实是有惊喜,因为他还没有跟秘书交代完事,一推开自己办公室的门,就看见自己的椅子从背对的角度转过来,玲珑赫然坐在上面,还对他歪着头笑。 她一歪头,晏熙就受不了,向来清冷的面容也不由得柔和起来,“你怎么来了?” “给哥哥一个惊喜嘛。”玲珑从椅子上跳下来,跑到他身边挽住他胳膊,“哥哥今天什么时候下班呀?” “本来想现在就回家的。” “好啊。”玲珑点点头,“我给哥哥准备了礼物。” 晏熙故意作出一副无奈的样子:“今年又想怎么折腾?你送给我的礼物最贵的就是去年那条领带。”小学的时候更过分,送过他一张自己画的大别墅,美曰其名是给送了一套房。 玲珑说:“你不要这样小心眼,虽然那条领带才三百七十九,可是它很结实呀!你看你现在不还打着呢嘛,那些手工的名牌的,你哪次不是用几次就换了的?都压箱底了呢。” 她还很不服气,晏熙刮了下她的鼻子,“是你送的我才经常打。”他对这条领带的偏爱让公司不少高层都开始学起他来,还以为今年就流行这个花色,其实只是因为是玲珑送的他才舍不得丢而已。 配上这么一身昂贵的手工西装,神奇的是这领带还真不是那么差,用玲珑去年送礼物时候的话来说,那就是这颜色这款式百搭! “是是是,知道哥哥喜欢嘛。” 晏熙略微收拾了一下就带着她回家了,一路上她叽叽喳喳跟他讲今天在学校发生了些什么有趣的事儿,晏熙就很喜欢她这一点,再怎么枯燥乏味的日子,到了她这儿都能变得有滋有味,仿佛在她的世界里没有不快乐。看到她活蹦乱跳的,他就觉得很高兴,再辛苦也高兴。 玲珑跟他说学校里有同学偷偷谈恋爱在小树林里亲嘴结果被习惯穿布鞋走路没声音的教导主任当场活捉请家长的事儿,晏熙听着听着,慢慢皱起眉头,他忘记了,囡囡这么漂亮又可爱,跟小太阳似的,谁会不喜欢她?尤其是半大的小孩子,最是心性不定,他又不能每天二十四小时看着她。 “……你不知道,他们俩还挺顽强,请家长了还坚持说是真爱,把主任气得假发都要掉了,诶说起来我上次看到主任不戴假发的样子,都秃没了!听说他今年还不到四十诶,你们男人都很容易秃头的吗?” 说着还拿爪子在晏熙头上揉一揉,晏熙握住她的小细腕:“不许胡闹。” 他眉头还蹙着,又问玲珑:“学校里有男生想欺负你吗?” “我不欺负他们就好了,谁敢欺负我?他们都没有我聪明。” 很显然,晏熙的欺负跟玲珑的欺负不是同一个意思,于是他问的仔细了些:“我是说,有没有男生给你写情书表白,说想跟你谈恋爱之类的话?” 玲珑眨了眨眼睛:“应该有吧,我也不知道。” “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什么叫应该有?” “就是应该嘛,我从来不看什么情书的,每天收到的信太多了,拆不过来,干脆就一视同仁谁的都不看了。”玲珑摸了摸自己如花似玉的小脸,叹了口气,“长得美真的很困扰,如果人格魅力再强,真的很煎熬啊,为什么我这么优秀呢” 然后她笑得贼兮兮:“哥哥呢?有没有喜欢哥哥?我上来的时候看到秘书课好多小姐姐都是大胸长腿翘屁股。” 晏熙惊呆了:“这种话是谁教你的?!” “这还用教嘛。”玲珑觉得他好大惊小怪哦。“二叔身边的女人来来去去我都见了多少了,他对女人的审美我都知道的一清二楚。” 晏熙再次确定从大宅搬出来是个正确的决定!他那个不着调的二叔,娶了两任老婆,外面还是彩旗飘飘,女人是一个接一个的换,有时候还带回大宅,他不在家的时候玲珑就撞到过好几次,都把囡囡给带坏了!那种话是她一个小姑娘能说的么? 眼看晏熙脸色不太好,玲珑就安抚地拍了拍他的胸口:“别这样嘛,难道哥哥你跟二叔的审美不一样?你喜欢贫乳萝莉?” 完了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胸,态度非常之坦诚,看得晏熙差点要昏过去。“囡囡把你的手拿出来!” 玲珑很自然地把摸胸的手拿了出来,苦恼地说:“糟糕了,我不算巨|乳也不是贫乳,哥哥你喜欢吗?” 晏熙满肚子唠叨教育的话都噎了回来,他怔然:“我为什么要喜欢?这跟我有什么关系?” 玲珑瞪大眼:“跟你没有关系吗?” 晏熙一看她这受伤的表情,再听这受伤的语气,瞬间想起了晏桐,那个每次看到他都让他觉得厌恶的女孩。他又仔细看了看玲珑的脸,“囡囡,你为什么会觉得……这个跟哥哥有关系?” “因为我们要在一起一辈子啊!” 她理所当然的回答让晏熙微微放下了心,然后他牵着她的手,语重心长地跟她说:“是要一直在一起的,但是以哥哥跟妹妹的身份。” “哦。”玲珑点头,接受的很快,“那也行。” 晏熙准备好的教育台词没能用得上,他觉得她这接受的也太快了,让他莫名的有点受伤。 玲珑觉得他就是闷骚,于是她嫣然一笑,扑进晏熙怀里,小脸在他胸口揉了一圈,才信誓旦旦地握拳说:“放心吧哥哥,我们一定会当一辈子的好兄妹的,你永远都是我的哥哥!” 不知道为什么,晏熙突然间生出一股不祥的预感,但就眼下来看还真没什么不对劲,于是他压下心底的怪异,专心将话题又引回到不许她早恋不许被坏心眼的男孩子骗上面来。 两人一路说着话回到家,晏熙被推进卧室洗澡换衣服,等他出来,整个客厅都是黑漆漆的,灯全给关了。他还以为又是玲珑在恶作剧,无奈地笑:“囡囡,把灯打开。” 这些年慢慢也习惯了洗澡的时候满身泡沫突然没水,早晨起来洗脸发现手上被涂了色彩鲜艳的指甲油,像是这种出来发现家里灯被关了的都是小事,不过管家跟阿姨不应该纵容着她这样胡闹呀,上回她偷偷关灯装鬼吓人把自己脚趾头磕到了柜子,晏熙气坏了,打那以后她就没干过这种摸黑吓人的事儿了。 没等晏熙说完,眼前突然出现烛光,玲珑笑着对他说:“今天家里只有我们两个,我给其他人放假啦。” 晏熙看到她手上的蛋糕,轻笑:“今年怎么买蛋糕了?”往年都是她送他礼物,他带她出去吃饭。 “因为今年的蛋糕是我亲手做的呀!”玲珑献宝般将蛋糕托到晏熙面前,八寸大小的巧克力奶油蛋糕,上面的裱花做得非常漂亮,晏熙早知道她是个聪明的孩子,一点都不比别人差,学什么都快。“哥哥快看,喜不喜欢?” “喜欢。”不怎么爱吃甜食的晏熙轻轻一笑,揽着她到桌子前坐下,玲珑说:“你要许三个愿望。” 晏熙没有什么实现不了的愿望,他似乎也没有什么太高的追求,就目前的生活他就已经非常满意了,当他看着眼前玲珑嫣然的笑脸,内心深处只剩下满满的幸福与满足,他想,他什么都不要,只需要她永远这样快乐。 他一鼓作气地把蜡烛都吹灭了,玲珑拍着手给他唱生日快乐歌,两人分食了这个蛋糕,当然大部分的都进了玲珑的肚子,然后她还给他送了自己亲手做的一条手链。晏熙接过来就戴在了手上,虽然亮晶晶的一看就是女孩子才会喜欢的东西,但是玲珑亲手做的,他很珍惜。 然后他叹了口气,摸了摸玲珑的头:“今年做的蛋糕加上礼物,成本价多少?” 玲珑嘿嘿一笑,“情义值千金。” 晏熙又掐她水嫩嫩的小脸蛋,“就你会说。” 他甚少觉得人生如此温暖,这一切都是在玲珑出现于他的生命中之后发生的,这样的温暖,晏熙永远都不想要放手。他安静地看着玲珑,听着她吵吵闹闹的说话,一会儿说学校的事儿,一会儿话题又扯远了,她还跟他说漂亮衣服跟化妆品,晏熙有的听得懂有的听不懂,大多数时候他都不会给予回应,但他听得很认真,一字一句,都把她的神态铭记在心里。 玲珑最后抱了抱他,给了他一个晚安吻,希望他今天晚上能有个好梦。 但是她知道,他们即将要有很长一段时间不能见面了。 早点找到我啊,小哥哥。 晏熙度过了他的十八岁生日后的第二天,他赖以为生的温暖就从他生命里消失了。 无缘无故的。 他找不到,也没有任何线索,仿佛这个人从一开始莫名其妙的出现到最后莫名其妙的消失都是他的错觉,也许世界上根本就没有这么个人。 她所有的东西都还在原地,但人就是没了,早上去上学的时候还好好的,中午没回家,管家给晏熙打电话,还以为她去公司找他了。但晏熙一听就知道不可能,她虽然顽皮又有点娇气,但从来不是会让人担心的孩子,如果她要去什么地方,一定会跟管家说的。 可她确实就是不见了,找不着了。 晏熙无心工作,他第一时间驱车回到大宅,晏老爷子正在自己跟自己下棋,看到风风火火闯进来的长孙,哪里还有平日半分气度,满是人间烟火气。 “玲珑在哪里?” 黑子吃掉了一颗白子,面对晏熙的质问,晏老爷子没回答,反而问他:“知道为什么我对你的父亲很失望么?” 晏熙对父亲没有什么感情,多年来他们父子之间比陌生人都不如,他也不耐烦回答祖父这样的问题:“告诉我玲珑在哪里。” 黑子再度吃掉一颗白子,每一颗被吃掉的白子都被晏老爷子丢到一边,毫不犹豫,毫不手软。他叹了口气:“你父亲曾经是最让我骄傲的儿子,我以为他能继承我的意志,承担起晏家的责任。” “可是最后我很失望。” “晏熙,你还记得你母亲吗?” 晏熙根本没有心思跟晏老爷子说这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我不关心,我只想知道玲珑在哪里,你把她送到哪儿了?” “送到哪儿了呢?”晏老爷子悠悠地说,看着转身就要走的孙子,“如果你现在就走,你永远也别想找到那个小不点。” 晏熙的脚步顿时停住,他回过头,眼神冰冷:“祖父是要跟我作对?” “你对你的父母,对我这个祖父,都是这样冷冰冰的态度。”晏老爷子慢慢地说,“为什么对那个小孤女与众不同?你有没有想过,摒弃掉你最看重的,才能成功。” “我对你们这个态度,是因为我们彼此之间本身就没有感情。” 但玲珑是不同的。 她跟他们不一样。 晏熙心中似乎有什么一直没有搞明白的地方茅塞顿开。晏熙的脚步顿时停住,他回过头,眼神冰冷:“祖父是要跟我作对?” “你对你的父母,对我这个祖父,都是这样冷冰冰的态度。”晏老爷子慢慢地说,“为什么对那个小孤女与众不同?你有没有想过,摒弃掉你最看重的,才能成功。” “我对你们这个态度,是因为我们彼此之间本身就没有感情。” 但玲珑是不同的。 她跟他们不一样。 晏熙心中似乎有什么一直没有搞明白的地方茅塞顿开。 362.第三十一片龙鳞(六) 第三十一片龙鳞(六) 晏熙忍了又忍, 最终说:“我对他的故事没有兴趣。” 晏老爷子看他一眼:“对你那小女朋友的下落也没兴趣?” “她不是我的小女朋友。”晏熙纠正, “是我的妹妹。” 晏老爷子嗤笑一声, 还想着骗他这个老头子, 他吃过的盐比他吃的米都多, 两人在一起黏糊着多少年了,如果不是确定他们之间的情感深厚,他怎么可能贸然出手将玲珑送走。晏老爷子觉得玲珑就是晏熙的毒, 在这个时候让晏熙彻底死心,他就不会为情所困,不会优柔寡断, 不会走上他父亲的老路。 “你说是妹妹就是妹妹吧。”晏老爷子淡淡地说, “你父亲还是不如你,他对我这个父亲总是抱着一点期待的,所以最后希望破灭的时候也就更加无法接受, 你看看他现在是个什么样子,成天就是女人女人女人,半点晏家人的出息都没有。” 晏熙印象中的父亲跟晏老爷子说的完全不一样,他所见到的父亲和祖父一样的苛刻,吝于给予自己一点温情, 每每晏熙上课,偶尔见到父亲,都会看到他带着嘲弄的眼神, 满是讥讽。 这一盘棋下的无比缓慢, 晏老爷子的声音也很慢。 晏熙的父亲晏安, 就如晏老爷子说的那样,作为备受期待出生的长子,曾经是晏老爷子全部的希望。他绞尽脑汁费尽心思教育这个承载了他希望的长子,希望他能够变成优秀的继承人,所以从晏安出生到成人,他的每一步晏老爷子都为他规划好了,穿什么样的衣服,出席什么样的宴会,学习什么样的课程——晏安都无从拒绝。 一开始他是没有想过反抗强势的父亲的,因为他的人生按部就班,没有人跟他说过他可以反抗可以拒绝,晏老爷子也不会把他的反抗当回事。 直到家里来了个新的女佣。年纪比晏安大上快十岁,刚离婚不久。晏安是个没怎么接触过女人的男人,晏老爷子给他准备的课程中没有女人这一课。 他们瞒着晏老爷子在一起了,直到被晏老爷子发现。 他自然不会允许自己引以为傲的长子跟那么一个卑微不堪的女人在一起,但晏老爷子也不是会做那种棒打鸳鸯的人,他只是给了女人两个选择,要么拿钱离开,要么等他处理。 沉浸在爱河之中的晏安自然不知道女人有多大的压力,也许被生活压迫过的人更能懂得生活的不易,更容易放手,也更容易选择对自己好的那条路。在这辈子唯一一次叛逆的想要和喜欢的人私奔的晏安面前,女人选择了拿钱走人。 她本来也不是多么喜欢晏安,或者说这份喜欢比不上她对晏老爷子的畏惧,而且从一开始她就知道她进不了晏家的门,能拿钱最好,拿不到钱,她也不能把命搭上。到了晏老爷子这地位,想弄死个什么人而不留痕迹,真的是一点都不麻烦。 女人狠心起来可比男人厉害多了,拿钱,离开,二婚,生子——不到一年时间就全部完成了。 而那个被晏老爷子寄予厚望的晏安,从此就变了个人,他也娶了妻子生了儿子,但是在外面的女人却始终没有断过,对晏熙这个唯一的儿子也没什么感情,在他看来,晏老爷子给他安排的妻子,就跟晏老爷子一样站在他的敌对面,晏熙是晏安交给晏老爷子的一份答案,他用一个优秀的儿子来代替自己,从此之后,晏老爷子果然不再管他,视他如无物,认为他是自己最失败的作品。晏安对此漠不关心,他也觉得自己很失败。 如果是原来的晏熙,听到这样的过去可能会致郁,但已经和玲珑朝夕相处十几年的晏熙还真没什么触动。他这份坦然镇定让晏老爷子暗自称赞,觉得他心性坚忍,谁知道下一秒晏熙就说:“父亲不仅是在爱情上栽了跟头,亲情上我看栽的也不小。” 晏老爷子手里的黑子啪的一声掉下来:“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把你的儿子和孙子当做继承人来培养没有问题,把他们培养成完美的机器人就是你的问题了。”晏熙站起身,他掸了掸西装外套上不存在的灰尘,“祖父可能还没有意识到,我跟父亲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我去上课,去学习,是因为我对这些有兴趣,想要变得更强大,但变得强大的动力却不是金钱和地位,而是保护自己仅有的那点温暖。” “温暖?你是说那个丫头?”晏老爷子不屑,“你和你父亲有什么区别?你们都——” “玲珑可不是离过婚的女人,也不是看重金钱胜过我的人。”晏熙问道,“祖父既然不想做违法犯罪的事,那么肯定也用筹码吸引了玲珑吧?她肯定没有答应,否则她不会失踪。祖父最喜欢的不就是让对别人来说最重要的人将其抛弃么?” 玲珑不会的。 玲珑当然不会! 因为她现在正在饭店洗盘子,一边洗一边感叹人生真是艰难,尤其是对她这种美少女而言。想想之前她还在家里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没事作妖折腾晏熙,眼下就变成无家可归的小可怜,想吃饭都得自己想办法。 不过她这人有个优点叫随遇而安,不管什么样的环境都能接受,了不起会抱怨几句,就比如现在,她在打零工。 也不是找不到回去的路,她就是不想回,要等晏熙找过来,他不找来她才不会主动回去呢。仔细想想马上都要一个星期了,找一个美少女真的需要那么久的时间吗? 她一边洗碗一边哼哼两声,手刚碰到水,旁边就有人说:“你别动你别动,我来帮你吧,你到旁边坐一会儿。” 说话的是个十七八岁的男生,是在饭店勤工俭学的,玲珑也不跟他客气,直接甩了甩手上的水珠退到一边等着,整个后厨的员工们都笑呵呵的,谁叫她可爱呢?没人舍得让她干活。 晏老爷子叫人把她丢到了千里之外的这个十八线小城市,没给玲珑留一分钱,更别提是什么证件了,能找到这份工作还是因为小地方没那么讲究,不然像玲珑这样没健康证的人哪家饭店敢让她在后厨工作啊! 其实之前是让她去上菜的,可惜来吃饭的总有那么几个不着调的,看着水灵灵花骨朵一样的小姑娘眼都直了,差点儿发生血案。后来老板学聪明了,让玲珑当迎宾,那生意真是刷刷朝上涨,以肉眼可见的程度变好,他就更舍不得玲珑走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把她留了下来。 现在包吃包住还有工资拿,真的挺好的。 玲珑不出门,也没什么别人见过她,晏熙想找她那还真不容易,她被丢出来手机都没带,这个月才干了一个星期连工资都没得发,只能在后厨蹭吃蹭喝这样子。 主要是换班了,然后老板娘叫她来后厨洗盘子,玲珑的内心是拒绝的,不过老板娘不大喜欢她,总是明里暗里挤兑她,还老叫她干活,玲珑嘴上都应,其实活都叫别人主动帮她干了。 她都想好了,等晏熙找到她,第一时间就是把这破饭店给买了顺便告老板娘雇佣未成年人当童工! 真是搞不懂老板娘在想什么,老板头都秃了肚子跟孕妇都没区别油腻的不行,她能看上他?自己把狗屎当宝贝还以为别人都要来抢。 过了没一会儿老板年穿着高跟鞋就扭了进来,翘着兰花指先是扫视一圈,看到碗筷洗完了才满意地点点头,结果见玲珑坐在小马扎上不干活,又开始阴阳怪气:“怎么了,闲着没事儿啊?那去门口迎宾啊,我们家可是小本生意,养不起吃闲饭的人。现在的年轻女孩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浮躁得很,仗着自己年轻漂亮就想找干爹傍大款,我以后要是生了女儿,绝对要好好教育她。谁家好女孩会不上学天天在社会上混啊?真是的。” 这样的话玲珑每天能听个百八十遍,她权当没听到,老板娘却还不满足,继续讽刺:“诶说你呢,坐那干什么呢?没看到别人都忙得很啊?就不能帮忙上个菜?” 说着,眼神难掩嫉妒。年轻的女孩儿根本不需要化妆打扮就能让自己的美貌咄咄逼人,这是老板娘再怎么浓妆艳抹也比不上的。她当初看到玲珑就不想用她,这么点大的小姑娘,连个身份证都没有,一看就不是正经人家的小孩,她可不想给自己惹麻烦。 可惜她老公看上人家漂亮,硬是要留下来,这才几天啊,店里这些人就差把她当公主供起来了,她花钱请她来干活的,不是来逛街的! 玲珑哦了一声,“那我来吧。” 她是无所谓上菜不上菜的,反正到时候因为她闹起来打的砸的全是老板娘家的饭店跟她有什么关系。 端了菜到二楼包间,门一开里头就是刺鼻的烟味儿,玲珑皱了皱鼻子,里头的女服务员看到她连忙过来接:“好了好了我来,你快回去吧。” 自打因为玲珑上菜发生过几次小纠纷后,每个房间留着的服务员看到她来都怕,到时候闹起来她们也头大啊!没办法,饭桌上酒过三巡,是个人都能披上层狼皮,看到这么个水灵灵的小姑娘,不说多么过分,口头上调戏两句总是有的,更有甚者直接掏钱拍在桌上点她来倒酒,喝上头了还不给走人。 也就老板娘会想让玲珑出来上菜了,纯粹是看她闲着心里难受,想给玲珑找点事儿做。 玲珑扒拉着手指头数了数,很好,今天是晏熙没有找到她的第六天,到明天就满一个星期了。 她好生气啊! 上完菜出门,迎面就碰上几个叼着烟金项链套脖子上的大哥,看着就凶神恶煞的不好招待,老板正带着他们让他们选二楼空着的包间要哪一间,结果其中一个瞧着玲珑就走不动路了,擦肩而过的时候直接挡住她的去路:“诶,这小妹妹漂亮啊!跟哥说说,今年多大了?” 老板赶紧过来解围:“几位哥,这我亲戚家小妹,还上学呢,别跟她计较,走走走咱进包间喝去。” 结果被人一把推开:“那更好啊,那不是亲上加亲啊?来来来,跟哥哥们一起喝酒啊?” 声音有点大,便有人朝这里看。 “……前两天听说你家来了个漂亮的服务员,还以为吹牛逼的呢,没想到是真的,这小妹妹漂亮啊!” 说着居然还想拿手来挑玲珑的下巴。 她能给吃这豆腐就有鬼了! 寻常人家小姑娘遇到这架势早吓哭了,她倒好,穿着店里的统一制服还双手环胸:“我才没有你们这么丑的哥哥。” “哥哥丑没关系,能把你干|哭不就行了?” 这荤话一出来,一窝人就开始哄笑,眼神盯着玲珑上上下下的打量,活似已经将她剥光了。老板看着这一幕急得要死又不敢插嘴,这群人可不是好相与的,都是些吃霸王餐赊账不给钱的流氓,偏偏家里又有关系,他也没办法,只能好吃好喝供着,越是小地方,这些事儿就越是没人管。 玲珑撇了撇嘴,哪怕做这种不雅的表情她也好看的过分,反正就是让人觉得她怎么样任性都是理所当然的,就有人想来拉她的手:“走走走,进去跟哥哥们喝一个,认识认识交个朋友嘛!” “就是就是!小妹妹来啊!” 本来这看起来很野的小姑娘,下一秒突然就笑得格外甜,还娇滴滴地叫了声哥哥。这群人就再次淫|笑起来,一个人应了一声哎,话音未落呢,就被人踹了两三米远。 然后那个很好看的小姑娘就跟只小蝴蝶一样扑向他们身后,几人回头一瞅差点儿没被这阵仗吓尿,哪里来这么多戴墨镜的黑西装?简直跟电影里黑社会老大出巡一样,太吓人了。 玲珑越过重重保镖直接扑到晏熙怀里,被他搂了个满怀,然后她就不高兴地捶他:“你怎么现在才来找我呀,再晚一步我就要给人干|哭了。” 这混账话刚才晏熙也听到了,可他听不得玲珑说,眼神微沉,立刻就有人上去处理,捂着嘴跟拖死猪一样都拖了下去,全程没发出一点噪音,因为晏熙不喜欢听到。 他仍然搂着玲珑,看到她穿这么粗糙的衣服,扎着的丸子头还有点凌乱,小脸蛋也不知道在哪儿抹了道灰,心疼的厉害,她在家里可从没吃过这样的苦,晏熙都快要忍不住心底腾升而起的怒火了。 “先回家。” “哦。” 结果被搂着走了两步玲珑突然想起来:“等一下哥哥!记得找人告老板娘非法雇佣未成年人当童工!” 老板吓得腿都软了,看出这小祖宗十指不沾阳春水,他才供着呢,也不叫她干什么粗活,怎么老婆就把人给得罪了?赶紧求爷爷告奶奶:“哎哟玲珑你可别,我让我老婆出来给你道歉,你别生她气了啊!” 玲珑才不呢:“我不要,她老觉得我会看上你,还说我是那种拜金势利做梦都想找干爹的人,我干嘛要听她道歉啊,我要教训她。” 晏熙无条件纵容:“听你的。” 老板差点儿哭了,他赶紧求饶地看向晏熙,可晏熙怎么可能为了他不听玲珑的?他心里因为弄丢了她这么久已经觉得很抱歉了,恨不得把天上星星月亮都摘下来送给她,能讨她欢心最重要的,其他的都是虚的。 不过当务之急是先把她带回家。 玲珑跟晏熙说了就不关心了,反正她知道他都会给她做好的,她对这家饭店毫无留恋,走的时候头也没回,毕竟睡一米的单人床每天还要工作可不是件幸福的事儿。要不是为了在晏熙之前卖惨,她才不干活呢。 晏熙这回来还给她带了干净的衣服跟她平日里放在梳妆台上的护肤品,玲珑在车里,前面隔板一下她就开始换,把晏熙吓一跳,他都没来得及说话她就开始脱衣服了,还脱得毫不犹豫,纤细的腰身跟黑色的内衣都清晰可见,他赶紧伸手阻止:“你干什么呢?” “换衣服呀还能干什么?这衣服布料特别粗糙,穿在身上难受死了,可我也没办法啊,我就买得起这个。” 她嘟哝着抱怨,“早知道就拿了你爷爷给的钱好了,他给了好多好多,我都没注意数上面有几个零。那他要是说清楚,我保不准就答应了呢。” 晏熙听了这话微微皱眉,把她从背后搂住,顺便在她的命令下帮她把裙子拉链拉好,“不许说话气哥哥。” “可我扎扎实实吃了一星期苦啊。”玲珑振振有词的,“你知道这是什么滋味吗?那个老板娘还老是阴阳怪气的嘲讽我,话说得可难听了,老觉得我会看上她老公,哥哥你说,我真看得上?他头发也太少了!” 晏熙回想起中年秃顶发福的老板,顿时眉头蹙的更紧:“做梦呢她。” “就是说嘛,还不许我生气了。”她气哼哼的,“哥哥为什么现在才来找我?我身上一毛钱都没有,也没有证件,差点儿就要睡大街了。” 晏熙搂着她道歉:“对不起,哥哥来晚了。” “我可没有原谅你哦,你得补偿我。” “好。” 真是完全没脾气,玲珑说什么就是什么,她得了承诺就喜滋滋的,倒在他怀里,又是开始那股子黏糊劲儿:“哥哥,你爷爷的脑子是不是有病。” 晏熙很少去评价晏老爷子,这会儿也不得不嗯了一声,因为从他的角度来理解,也觉得祖父像是上了年纪,想法都开始异于常人了。 他就算变成没有感情的机器又有什么好处呢?就算把玲珑送到更远的地方,他也总会找到她的,无论她吃了多少苦,他都会补偿。他跟父亲是不同的,他永远不会放手。玲珑跟晏熙说了就不关心了,反正她知道他都会给她做好的,她对这家饭店毫无留恋,走的时候头也没回,毕竟睡一米的单人床每天还要工作可不是件幸福的事儿。要不是为了在晏熙之前卖惨,她才不干活呢。 晏熙这回来还给她带了干净的衣服跟她平日里放在梳妆台上的护肤品,玲珑在车里,前面隔板一下她就开始换,把晏熙吓一跳,他都没来得及说话她就开始脱衣服了,还脱得毫不犹豫,纤细的腰身跟黑色的内衣都清晰可见,他赶紧伸手阻止:“你干什么呢?” “换衣服呀还能干什么?这衣服布料特别粗糙,穿在身上难受死了,可我也没办法啊,我就买得起这个。” 她嘟哝着抱怨,“早知道就拿了你爷爷给的钱好了,他给了好多好多,我都没注意数上面有几个零。那他要是说清楚,我保不准就答应了呢。” 晏熙听了这话微微皱眉,把她从背后搂住,顺便在她的命令下帮她把裙子拉链拉好,“不许说话气哥哥。” “可我扎扎实实吃了一星期苦啊。”玲珑振振有词的,“你知道这是什么滋味吗?那个老板娘还老是阴阳怪气的嘲讽我,话说得可难听了,老觉得我会看上她老公,哥哥你说,我真看得上?他头发也太少了!” 晏熙回想起中年秃顶发福的老板,顿时眉头蹙的更紧:“做梦呢她。” “就是说嘛,还不许我生气了。”她气哼哼的,“哥哥为什么现在才来找我?我身上一毛钱都没有,也没有证件,差点儿就要睡大街了。” 晏熙搂着她道歉:“对不起,哥哥来晚了。” “我可没有原谅你哦,你得补偿我。” “好。” 真是完全没脾气,玲珑说什么就是什么,她得了承诺就喜滋滋的,倒在他怀里,又是开始那股子黏糊劲儿:“哥哥,你爷爷的脑子是不是有病。” 晏熙很少去评价晏老爷子,这会儿也不得不嗯了一声,因为从他的角度来理解,也觉得祖父像是上了年纪,想法都开始异于常人了。 363.第三十一片龙鳞(七) 第三十一片龙鳞(七) 玲珑看得出来, 晏熙说这话是真心的, 不是刻意的。她气人那都是专门朝人心窝子戳,可晏熙是气人于无形, 没看到晏老爷子一脸要吐血的神情? “把她送走。”晏老爷子深呼吸后整理好了语言, 这样对晏熙说,“她配不上你,你是晏家的继承人,你未来的妻子决不能是她这样出身的野丫头!” “就像是对父亲那样, 也给我安排一位门当户对的千金小姐?” 晏熙搞不懂祖父脑子里在想什么,也许真跟玲珑说的那样, 祖父年纪大了, 脑子开始不好使了。没有人比他这个当事者更清楚父母之间是怎样的相处了,他们别说相爱, 没有拿把刀将对方砍死晏熙就觉得很是不可思议了, 从晏熙有记忆开始, 他所看到的就是无止境的争吵,以及父亲跟母亲身边停不下来的女人跟男人。 “千金小姐有什么不好?”晏老爷子反问。“难道像这个野丫头就好?她是什么出身,以后能给你带来什么利益, 能帮到你什么?” 玲珑说:“爷爷说得对, 我根本就帮不到你什么还会闯祸给你惹麻烦, 我最不安分了。” 晏熙就说:“没关系。” 晏老爷子更是生气,他本来上了年纪身体就不大好, 被这两人你一言我一语气得话都说不全乎, 深深吸了两口气之后, 又问晏熙:“你到底听不听我的?听不听?!” 晏熙说:“不听。” 晏老爷子顿时一口气没上来,直挺挺地往后倒。晏熙站着没动,皱了下眉:“祖父,你应该知道,用这种招式对我是没有用的,我不会妥协。” 晏老爷子还是没动。 “我们先走了。” 玲珑被拉着手走到门口,她扭头看倒下去的晏老爷子,扯了扯晏熙的手:“哥哥,爷爷好像真的被气晕了。” 晏熙有点不愿意相信:“他心理素质怎么这么差。” 玲珑说:“可能是年纪大了吧,不比年轻时候了,随随便便一点小波折他就无法承受,真让人怀疑你爸爸是怎么被折腾成现在这个样子的,哥哥我觉得你爸爸心理素质也不太好。” 晏熙嗯了一声,赞同她的观点。 然后淡定无比地叫人进来照顾晏老爷子,结果发现人是真的给气晕了,还不停地抽搐,家庭医生诊断过后说是脑溢血,上了年纪的人最容易病发,家里还不太适合治疗,得快点送医院。 晏老爷子住院,身边围了一大圈人,但他的长子跟长孙都没有陪伴在身边,甚至连来看一眼都没有,倒是二儿子一家子都来了,躺在床上口不能言的晏老爷子睁着眼睛,他能感觉到药水注入身体的缓慢,可他对于这种失控极其陌生。活了大半辈子,眼看没几年活头了,他从来没有这样无助过。 从来他都是掌控别人人生的人,他的儿子也好孙子也好,人生的路他都为他们准备好了,只要他们按部就班就行,为什么他们都那么不听话呢?一个不听话,两个也不听话,唯一听话的儿子却又没有天赋,蠢得像头猪,脑子里除了女人就没别的念头。 他究竟是哪里做错了呢? 晏老爷子对晏熙的教育,由于玲珑横插一脚导致发生了一点小小的意外,他的确是对血脉相连的亲人没有什么感情,可玲珑穿插在他的生命里,让他因为她,在很多地方想法都变得不同起来。虽然不是什么阳光温柔大男孩,却也绝对没有原来那样阴郁病态不拿人命当回事儿。所以他很不能理解晏老爷子想要全方位控制他的行为,因为换做他自己,也从来没有想过要去掌控和命令别人。 晏老爷子住院的第九天,他的长子终于来看他了,漠不关心的,面无表情的,就站在病床前,彼时晏老爷子已经有所好转,虽然半边身子还不能动,可是能说话了,也能自己吃饭,甚至能拿一些较为轻的东西。 他在儿子面前习惯了严肃冷酷,即使自己病了也不例外。 晏安嗤笑了一声,老爷子还是这么不近人情。他得知老爷子住院时正在国外跟他十八岁的小情人在浪漫热情的海岛度假,家里的电话一遍又一遍打,晏安还以为嚣张了一辈子的老爷子咽气了,结果等他回来一瞧,不还是活蹦乱跳的么。 “下回没死,别叫人给我打电话。” 晏老爷子病还没好,就又给他的亲生儿子气晕了过去。这人要么不生病,要么一生病就好不起来,晏安年轻那会儿没少叛逆跟他对抗过,可没有哪次是成功的,晏老爷子就像是一块冰冷的顽石,他不跟你讲道理,因为他做了决定,你就只能听他的,不按照他的安排走,他就能让你一无所有。 晏安冷冷地看着床上的父亲,走了出去,甚至没有给他按铃叫医生,似乎晏老爷子是死是活都跟他毫无关系。他出病房门的时候正好迎面遇上也来看晏老爷子的晏熙跟玲珑,父子俩就像是陌生人擦肩而过,谁也没有理谁,谁也没有看谁一眼。 倒是玲珑扭头看了,晏安虽然也四十好几,但保养的很不错,看晏熙的模样就知道晏安长得不差。但她对晏安多看了几眼,叫晏熙给发现了,他心里不舒服,嘴上不会说,却伸手把她的小脸给扳回来:“不要乱看。” 玲珑鼓鼓腮帮子:“你爸爸挺好看的。” 晏熙说:“没有我好看。” 这倒是,不管是容貌身材还是气质,晏安没法跟风华正茂的晏熙相比,玲珑伸手推开病房门,看到床上瘫着不动的老爷子:“哥哥,爷爷好像晕了。” 晏熙的第一反应跟他亲爹差不多,“那咱们走吧,不用看了。” 不过他到底比晏安厚道一点,至少帮忙叫医生了,至于之后的事儿晏熙不管,晏家有的是钱是权是人脉,能给晏老爷子最好的治疗条件,保准让他短时间内不至于咽气儿。 但晏老爷子的病一直没好利索,就一直在医院住着,晏安也好晏熙也罢,父子俩都再也没有来过医院。晏安是根本就不想来看他,晏熙则是因为玲珑说医院的气味很难闻,他就不带她来了。 而且他也不觉得有什么好看的,现在公司完全是他在管理,每天忙得很,不想浪费时间在晏老爷子身上。反正他也不是医生,来了也对老爷子的病情束手无策。 玲珑既然回家了,那当然还得继续去上学,不过她用自己受惊的理由撒娇耍赖逼着晏熙跟学校帮她请假,在家里玩了快一个月才重返学校。晏熙没有把她失踪的消息公之于众,所以学校里的同学都知道她请假了,但是为什么请假就没人清楚了。 唯一让同学们感到愤怒的是,明明她少了一个月的课,凭啥回来一摸底就还是年级第一? 随着时间过去,晏老爷子的身体一直没好转,始终是只能在床上躺着,偶尔能下床,但自己走时不行的,得坐轮椅里让人推着,从他第一次病发到现在都一年多了,他的长子长孙就只来看过他一次,就那一次还把他又给气晕了。晏家现在他说话不算了,晏熙才是那个能让人看脸色的人,于是晏老爷子一直以为很孝顺的二儿子一家慢慢地也不来了,他彻底成了孤家寡人。 他脾气变得越来越暴躁,也越来越不讲道理,可晏熙只是一次又一次的给他换护工,到了后来,连护工都成了人高马大的壮汉,晏老爷子就是再有脾气也发不出来,因为他们都得到了晏熙先生的意思,要是老爷子太闹腾,可以“适当”阻止。 至于怎么阻止,只要不让老爷子缺胳膊少腿儿,都成。 玲珑要高考,管家跟阿姨都比晏熙紧张,她自己满不在乎,反正考得好考不好都不妨碍她在晏家作威作福。 等成绩一出来玲珑就更放飞自我了,她每次考试都考第一不是吹的,什么高考状元也不过是手到擒来的事儿,她高兴的不是分数很高,而是高兴能自己出门玩。 班里有几个玩得好的同学邀请她一起去邻省旅游,玲珑开开心心地回来就收拾行李,连跟晏熙说一声都没有。所以当晏熙回家,就看到她房间里行李箱摊开,到处都是她丢的衣服跟东西,管家跟阿姨在边上看得想插手都被玲珑拒绝了,她一边哼着歌一边收拾,都没注意到晏熙回家了。 以前哪次他回家她不是在门口等着的,晏熙突然心里不平衡。等他听管家说明原委后,想都没想就对玲珑说:“不许去。” “凭什么呀!”她很不服气了。“我又不是小孩子了,我想出门玩有什么不可以?你凭什么不给我去?” 晏熙沉着脸:“我说不许就不许。” 他也不跟她多说,怕被她撒娇磨着就松口了,于是转身就走。玲珑把手里的裙子一丢就追上去,奈何晏熙人高腿长,她得跑得快一点才能抓住他。偏偏听到玲珑跑晏熙也开始跑,她哪里跑得过他?三两下人就没影儿了,剩玲珑一个站在书房门口敲门:“哥哥你出来,你讲道理。” 晏熙说:“你都不讲道理,我为什么要跟你讲道理?” 从小她就不讲理,现在居然要跟他讲理了,简直可笑。 玲珑说:“我向来都是讲道理的,但是你现在把我关在门外,就是你不讲道理。” “我不跟你多说,总之不许你去。” “为什么不许我去啊?我又不是一个人!”玲珑脾气一上来,拿脚踢门,“臭哥哥,你不能限制我的人身自由,赶紧把我的证件给我!” 她的证件都是他保管的,要是不给还真寸步难行。晏熙才不会给呢,她这么点大,跟一群所谓的同学去那么远的地方他根本不放心。“你死了这个心吧。” 玲珑气得说:“好啊,那你就在书房里这辈子都不要出来好了!我就在这等着你!我饭也不吃觉也不睡我等你!” 晏熙:…… 那他是拗不过她的。 管家跟阿姨就目睹了他们家少爷秒妥协的这一幕,两人面面相觑,决定还是先下楼去吧,神仙打架让神仙打架,管他们啥事儿啊,他们是拿人家钱的,又没有发言权。 晏熙门一开,顿时跟玲珑贴的极近,因为她贴门站的,这会儿仰起头看他,两人大眼瞪小眼,晏熙就再次重复自己的立场:“不许你去。” “那你说为什么不许?” “你太小了。” “我哪里小!”玲珑恨不得撬开他的脑壳看看里头都装了些什么东西,拜托他看看她的胸围,再把小字重复一遍? “囡囡,我不放心。”晏熙平静地说,“太远了,而且你的那些同学,我不信任他们能照顾好你。你这么娇气又讲究,到外面跟人睡几百块一晚的快捷酒店拼房么?谁给你洗衣服整理东西?这些你都得自己做,你做得来吗?” 玲珑顿时泄了气,好吧她是做不来,于是就又可怜巴巴地说:“可是我想跟他们一起出去玩。” “没什么好玩的,外面有很多坏人,你这么漂亮,会被人欺负的。”晏熙搂过她的肩膀试图给她洗脑以此打消玲珑要出门玩的念头,“你很快就要上大学了,高中的同学不用多久,说不定这辈子都不会联系,跟他们出去玩有什么乐趣呢?等哥哥把手头的工作告一段落,带你出国玩好不好” 玲珑眼睛一亮:“我想去你爸爸跟小情人度假的那个浪漫热情岛!” 只要她肯听劝,晏熙是毫无原则的:“好。” 于是她就不去了,搞得一起去的男同学都很失落,还以为能在最后跟女神一起旅行呢,结果女神说不来就不来了。 晏熙是个言而有信的人,他说带玲珑出去玩就肯定会带她出去,但是难免会遇到一些意外——晏老爷子去了。 昨天夜里去的,早上护工才发现,因为睡前吃了药完全没什么问题,但到底是病了很长一段时间,身体是彻底不好了。 但晏老爷子的病一直没好利索,就一直在医院住着,晏安也好晏熙也罢,父子俩都再也没有来过医院。晏安是根本就不想来看他,晏熙则是因为玲珑说医院的气味很难闻,他就不带她来了。 而且他也不觉得有什么好看的,现在公司完全是他在管理,每天忙得很,不想浪费时间在晏老爷子身上。反正他也不是医生,来了也对老爷子的病情束手无策。 玲珑既然回家了,那当然还得继续去上学,不过她用自己受惊的理由撒娇耍赖逼着晏熙跟学校帮她请假,在家里玩了快一个月才重返学校。晏熙没有把她失踪的消息公之于众,所以学校里的同学都知道她请假了,但是为什么请假就没人清楚了。 唯一让同学们感到愤怒的是,明明她少了一个月的课,凭啥回来一摸底就还是年级第一? 随着时间过去,晏老爷子的身体一直没好转,始终是只能在床上躺着,偶尔能下床,但自己走时不行的,得坐轮椅里让人推着,从他第一次病发到现在都一年多了,他的长子长孙就只来看过他一次,就那一次还把他又给气晕了。晏家现在他说话不算了,晏熙才是那个能让人看脸色的人,于是晏老爷子一直以为很孝顺的二儿子一家慢慢地也不来了,他彻底成了孤家寡人。 他脾气变得越来越暴躁,也越来越不讲道理,可晏熙只是一次又一次的给他换护工,到了后来,连护工都成了人高马大的壮汉,晏老爷子就是再有脾气也发不出来,因为他们都得到了晏熙先生的意思,要是老爷子太闹腾,可以“适当”阻止。 至于怎么阻止,只要不让老爷子缺胳膊少腿儿,都成。 玲珑要高考,管家跟阿姨都比晏熙紧张,她自己满不在乎,反正考得好考不好都不妨碍她在晏家作威作福。 等成绩一出来玲珑就更放飞自我了,她每次考试都考第一不是吹的,什么高考状元也不过是手到擒来的事儿,她高兴的不是分数很高,而是高兴能自己出门玩。 班里有几个玩得好的同学邀请她一起去邻省旅游,玲珑开开心心地回来就收拾行李,连跟晏熙说一声都没有。所以当晏熙回家,就看到她房间里行李箱摊开,到处都是她丢的衣服跟东西,管家跟阿姨在边上看得想插手都被玲珑拒绝了,她一边哼着歌一边收拾,都没注意到晏熙回家了。 以前哪次他回家她不是在门口等着的,晏熙突然心里不平衡。等他听管家说明原委后,想都没想就对玲珑说:“不许去。” “凭什么呀!”她很不服气了。“我又不是小孩子了,我想出门玩有什么不可以?你凭什么不给我去?” 晏熙沉着脸:“我说不许就不许。” 他也不跟她多说,怕被她撒娇磨着就松口了,于是转身就走。玲珑把手里的裙子一丢就追上去,奈何晏熙人高腿长,她得跑得快一点才能抓住他。偏偏听到玲珑跑晏熙也开始跑,她哪里跑得过他?三两下人就没影儿了,剩玲珑一个站在书房门口敲门:“哥哥你出来,你讲道理。” 晏熙说:“你都不讲道理,我为什么要跟你讲道理?” 从小她就不讲理,现在居然要跟他讲理了,简直可笑。 玲珑说:“我向来都是讲道理的,但是你现在把我关在门外,就是你不讲道理。” “我不跟你多说,总之不许你去。” “为什么不许我去啊?我又不是一个人!”玲珑脾气一上来,拿脚踢门,“臭哥哥,你不能限制我的人身自由,赶紧把我的证件给我!” 她的证件都是他保管的,要是不给还真寸步难行。晏熙才不会给呢,她这么点大,跟一群所谓的同学去那么远的地方他根本不放心。“你死了这个心吧。” 玲珑气得说:“好啊,那你就在书房里这辈子都不要出来好了!我就在这等着你!我饭也不吃觉也不睡我等你!” 晏熙:…… 那他是拗不过她的。 管家跟阿姨就目睹了他们家少爷秒妥协的这一幕,两人面面相觑,决定还是先下楼去吧,神仙打架让神仙打架,管他们啥事儿啊,他们是拿人家钱的,又没有发言权。 晏熙门一开,顿时跟玲珑贴的极近,因为她贴门站的,这会儿仰起头看他,两人大眼瞪小眼,晏熙就再次重复自己的立场:“不许你去。” “那你说为什么不许?” “你太小了。” “我哪里小!”玲珑恨不得撬开他的脑壳看看里头都装了些什么东西,拜托他看看她的胸围,再把小字重复一遍? “囡囡,我不放心。”晏熙平静地说,“太远了,而且你的那些同学,我不信任他们能照顾好你。你这么娇气又讲究,到外面跟人睡几百块一晚的快捷酒店拼房么?谁给你洗衣服整理东西?这些你都得自己做,你做得来吗?” 玲珑顿时泄了气,好吧她是做不来,于是就又可怜巴巴地说:“可是我想跟他们一起出去玩。” “没什么好玩的,外面有很多坏人,你这么漂亮,会被人欺负的。”晏熙搂过她的肩膀试图给她洗脑以此打消玲珑要出门玩的念头,“你很快就要上大学了,高中的同学不用多久,说不定这辈子都不会联系,跟他们出去玩有什么乐趣呢?等哥哥把手头的工作告一段落,带你出国玩好不好” 玲珑眼睛一亮:“我想去你爸爸跟小情人度假的那个浪漫热情岛!” 只要她肯听劝,晏熙是毫无原则的:“好。” 于是她就不去了,搞得一起去的男同学都很失落,还以为能在最后跟女神一起旅行呢,结果女神说不来就不来了。 晏熙是个言而有信的人,他说带玲珑出去玩就肯定会带她出去,但是难免会遇到一些意外——晏老爷子去了。 昨天夜里去的,早上护工才发现,因为睡前吃了药完全没什么问题,但到底是病了很长一段时间,身体是彻底不好了。 364.第三十一片龙鳞(八) 第三十一片龙鳞(八) “哥哥, 你对晏桐做过什么坏事吗?” 面对玲珑的疑问, 晏熙回答道:“没有。” 他说的当然是真话, 可玲珑的表情一看就不相信。“那她为什么总是想跟你在一起?小时候是想弹琴给你听跟你一起玩,现在还想跟你一起回家,你们之间真的没有什么事瞒着我吗?” 能有什么事?晏熙摇头:“没有的。” “可是她很喜欢你啊。” 晏熙脱口而出:“我只要你喜欢就好了。” 玲珑眨眨眼, 有点不敢相信这样的话是从他口中说出来的,晏熙这人, 说他不解风情都是抬举他, 玲珑严重怀疑到现在这人连遗|精都没有过,纯情的令人震惊。“我才不喜欢你呢, 你一点都不会讨我欢心。” 对别人晏熙是不在乎,可对上他在乎的人,他就会很艰难地去揣测和研究她每一句话里的意思,就好比现在, 玲珑说他不会讨他欢心, 他第一时间不是生气,而是开始反省自己是哪里做得不够好。之前她被暗中送走, 晏熙尝过了失而复得的机会, 对玲珑更好了,哪怕她再胡闹再闯祸, 他也心甘情愿跟在后头给她收拾烂摊子。 玲珑之所以敢这样横行霸道不把别人放在眼里, 离不开晏熙的无条件纵容。晏桐讨厌就讨厌这一点, 从小到大, 不管哪次看到玲珑跟大哥哥在一起, 都是玲珑各种无理取闹,偏偏大哥哥从来不生气,晏桐不懂啊,玲珑到底有什么好?为什么能把大哥哥弄得这般鬼迷心窍?还有晏昭,晏昭见了玲珑也走不动路,难道她是狐狸精转世投胎的不成! 晏熙对玲珑越好,对晏桐就越冷淡,相比之下落差巨大,容不得晏桐不讨厌玲珑。 “那你说要哥哥怎么做,才算是讨你欢心?” 玲珑听他语气非常平和,本来还想顺势发一波脾气,结果一看晏熙脸上的表情,瞬间不解,这是什么眼神?这是哥哥看妹妹的眼神吗?“你干嘛这样看着我,就算你盯着我看,我也不会变乖的。” 晏熙:“你就这样,就很好。” 玲珑知道自己胡闹起来有多让人抓狂,圣人再世也不一定能撑得过去,所以晏熙这会儿的表现就很神奇了,以前她也闹,还都是无理取闹,他虽然不会生气,但会抓着她苦口婆心的讲道理,可眼下有点不太对劲儿啊,晏熙的这表情这眼神,完全没有要给玲珑讲道理的迹象,而且还非常溺爱,唇角含笑,似乎觉得她还不够作,可以再作一点。 要是这样那就没意思了,玲珑坐好,双手放到膝盖上。“不要以为这么说我就变成乖小孩哦?” 晏熙把她搂到怀里,摸了摸她毛茸茸的小脑袋:“不是说谎骗你,是真的这么以为。” 结果玲珑一把将他推开,很冰清玉洁地整理自己的衣襟然后摸了摸头发,严肃地说:“哥哥不要老是对我动手动脚,男女授受不亲,谁家哥哥会对妹妹这样呀?你不知道,我们班里有对龙凤胎兄妹,天天在一起不是吵架就是干架。” “那跟我们有什么关系?哥哥疼你不好么?” “总之我不要。”玲珑拒绝的干脆,“哥哥还是跟以前一样好了,咱们做一辈子的兄妹,到时候我男朋友惹我生气,哥哥你还可以揍他。诶对了,我能跟晏昭哥在一起么?他好像很喜欢我的样子。” 晏熙眸色深深,晏昭喜欢玲珑,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儿,从小学他们还在一个学校的时候,晏昭就成了玲珑的跟屁虫,每回见了玲珑都是两眼放光。但晏昭哪里配得上玲珑? “不可以。” 薄唇微动,吐出这么三个斩钉截铁的字。玲珑顿时瞪大眼:“为什么不可以?你太不讲理了!” 一个从来不讲理的少女,居然好意思指责别人不讲理。 “不是不讲理。”晏熙又把她拉回怀里,抱得紧紧的才觉得胸腔缺少的那部分心脏开始恢复跳动。一开始他的确是想着两人就当一辈子的兄妹,完全没有那方面的想法——直到她突然消失的那七天,晏熙的心情经历了大起大落,从焦急到绝望再到重燃希望,他觉得自己不会放她跟任何人走的。“是哥哥想跟你在一起。” “那怎么能行呢。”玲珑义正词严地拒绝,“我们是兄妹,早晚有一天都要各自成家的,哥哥怎么能这么自私要把我留在家里一辈子当老姑娘啊!到时候人家嫁不出去了!” 晏熙眯起眼睛,要是他没记错,就不久前他听到她在家里跟一个刚失恋的女同学打电话,说的什么来着?哦……三条腿的蛤|蟆不好找,两条腿的男人满大街都是,年纪轻轻跟个男人捆在一起累不累?可不可惜?分了正好,分了还有更好的小哥哥更漂亮的小姐姐等着你! ……现在她居然说什么留在家里一辈子当嫁不出去的老姑娘,晏熙信了她的邪。 他张开大手,把玲珑的小爪子包在手心,她的手又白又嫩,小小的一只,被他握着就逃不开了。 跟玲珑讲道理是没用的,面对她,错就得认错,而且必须得先低头,因为她是肯定不会服软的。晏熙亲了下她的额头:“哥哥知道错了,之前不该说的那么绝对,哥哥现在觉得脸有点疼。” 玲珑装作完全听不懂的样子:“哎呀你在说什么啦,你也知道人家小的时候出过车祸导致脑子一直不太好使,要是哥哥不说清楚我完全不知道呢。” 晏熙失笑,她高考考了全国卷第一,平时整人鬼点子那么多,现在跟他说她脑子不好使? 不过他还是屈服了,诚实承认自己的错误:“哥哥错了,哥哥不该拒绝你,哥哥喜欢你,想跟你在一起,囡囡原谅哥哥一回好不好?” “你说当兄妹就当兄妹,你说在一起就在一起,那我这么听话,我多没面子啊?” 晏熙问:“那你想怎么样呢?” 玲珑露出狡黠的笑容,小狐狸一般,灵动又可爱,看得晏熙目光柔软。“我不想怎么样嘛,我想哥哥对我更好一点,更听我的话。” 晏熙说:“如果我们在一起,我自然会听你的。” 玲珑说:“那不行,我还需要考察你一段时间,这段时间里我也要物色一下其他人,看有没有比你更好的选择。” 晏熙直接就回答:“不可能有。” 这自信的态度,跟玲珑有的一拼。 一回家,管家就觉得今天少爷跟小姐之间好像跟平时不太一样,更亲密了,更黏糊了。管家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露出了神秘且了然的微笑,聪明人都能看懂,也就少爷自己当局者迷,要不是老爷子想把小姐送走,怕是少爷也意识不过来。 晏熙就发现家里人没几个对他跟玲珑如此亲密感到奇怪的,他心想自己表现的就那么明显么?还是说之前的十几年就给人看出端倪来了?那他自己怎么就没察觉呢? 玲珑说要考察他,还真不是随口说的,用她的话来讲,那就是当哥哥跟当情人完全不一样,她还能更不讲理。 晏熙面色平静,全盘接收,他被磨了十几年了不也照样过来了?现在哪天玲珑要是乖乖巧巧不闹事不跟他顶嘴他都不习惯。而且他工作忙,也没有太多时间陪她,再说了,他喜欢的也不是委曲求全的玲珑啊。 两人之间是循序渐进,哪怕是晏昭晏桐看出他们俩有些地方不一样了也没办法,因为他们根本就没回大宅的机会,破坏这两人的感情?痴人说梦,不存在的。 于是春去秋来,时光荏苒,直到玲珑大学毕业,晏昭晏桐兄妹俩也没能撬墙角成功。大四下学期大家就开始找工作准备实习了,这年头工作不好找,哪怕他们都是名牌大学毕业,在首都这样的城市也很难找到一份满意的工作。大部分同学都选择了回家乡,身为考古系的成员,玲珑上完了最后一节课,班级合照一拍完,就慢悠悠地收拾包包准备回家。 每年毕业季都会有校园招聘,这会儿学校人多着呢,大家都在为以后的就业方向苦恼,玲珑大概是唯一一个例外。 因为她根本就没、打、算、工、作! 在有人赚钱照顾自己的情况下,玲珑才不会选择吃苦呢,她毕业后就打算跟着导师到处挖挖古墓掏掏洞,天南海北的跑着玩儿,至于经费什么的,哥哥会给的,他那么有钱,她要是不帮忙都没人花了。 晏熙的原话也是这么说的:谢谢囡囡帮忙花钱。 于是玲珑大手大脚的更加心安理得,她上大学的这四年,班里同学对她都很照顾,临别在即,有些人可能几十年都不会再见,大家就商量着一起吃顿散伙饭,连同导师一起请,玲珑虽然不爱参加集体活动,但这种时候再错过就很没人情味了,就跟晏熙报备了一声,中午放学后先回家收拾,晚上直接去约定好的饭店。 晏熙有点不开心。他这阵子特别特别忙,好不容易闲下来了想跟玲珑亲热一番,她总是不在家,搞得比他都忙。今天他提前下班,结果她又要出门,还理直气壮的。 晏熙能怎么办?当然是亲自送她去啊! 眼看玲珑为了去吃散伙饭还换了一条大红色的细肩带连衣裙,晏熙眉头都在隐忍的抖动。他沉声说:“就穿这个出门?” 玲珑在他面前转了一圈:“不好看?我觉得挺好看的啊。” 岂止是挺好看的,简直是不要太好看!她皮肤白,这鲜艳的红就衬托的她愈发肌白胜雪,两条细细的肩带搭在肩膀上,露出一大片令人目眩神迷的娇嫩肌肤,漂亮的锁骨叫人忍不住想咬一口。再往下看,胸口也开的有点低,隐隐可见深深的沟壑,腰肢的地方又收的紧,细细的嫩腰仿佛一掐就断,裙子长倒是挺长的,到膝盖的地方,可那两条小腿都露出来了! 晏熙浑身低气压,他知道玲珑爱美,平时他是不管她花钱的,甚至自己出门在外看到漂亮的首饰裙子都会给她买,可她穿的这么天真性感,跑出去跟一群人聚会?别以为他不知道她班里三十四个同学一共就四个女生! “好不好看嘛,你怎么不说话呀?”玲珑爬到他腿上又开始磨人,大有你不说好看我不罢休的架势。 晏熙说:“好看。” 他的手不觉抚上她细嫩的肩头,一点点下滑,虽然两人确定了关系,但说出来可能没人信,他连她的小嘴都没亲过,了不起就是抱一抱,然后亲亲脸蛋亲亲额头之类的,玲珑在他面前可没穿过这么性感的衣服。 玲珑抓住他的手:“不要乱摸哦。” 晏熙顺势捏了捏她软软的臀,没有掩饰自己的不高兴:“穿得这么漂亮,给别人看,我不愿意。” “没事。”玲珑很享受他为自己的美丽痴迷疯狂,就稍微抬高身子,捧住他的俊脸,笑得很促狭,“他们只能看到穿上衣服的我,不穿衣服的我只给你看。” 晏熙的耳根慢慢红了,但他是不甘示弱的,至少不能在玲珑面前流露出弱小的一面,而且根据他的经验,一旦让玲珑知道他会对这种话题害羞,她绝对会不停地拿同样的话题来堵他。于是晏熙清了清嗓子:“可是我并没有看到你不穿衣服的样子。” “那你想看么?” 两人谁也不肯让谁,非要逼得对方先后退,晏熙在坚挺了大概二十秒后认输了:“……想。” 玲珑吃吃的笑,捧着他的脸亲一口:“晚上给你看嘛。” 晏熙顿时从耳根红到了脸,他装作没听到的样子:“好了时间差不多了,我送你去聚会。” 玲珑笑着被他抱起来,管家跟阿姨目睹了全过程都忍不住偷笑,这两人从小到大都一个样子,别看少爷很酷,又不爱搭理人,但就没能在小姐出手后走过三招,次次都落荒而逃。 今天晚上的玲珑绝对是无比惊艳的,她平时就美得令人惊艳,今晚的红裙子让男生们根本无法将视线从她身上移开,真的,如果说之前大家还在为工作和未来犯愁,那么现在他们就觉得,虽然学这一行很难找到对口工作,就业率低,可是能遇到玲珑,不也是很值得么? 斯人若彩虹,遇到方知有。 而且,他们的班花可是一连四年都没被人追走的!虽然班里男女比例失调,但玲珑都单着,他们还怕什么!早晚有一天大家都能脱单不再做单身狗! 也许是因为这是最后一夜,许多人都喝高了,哭的有笑的有唱的跳的都有,玲珑是真喜欢这种热热闹闹的气氛,大家一起玩儿,其他的什么都不用操心。她也多喝了几杯,没到喝醉的程度,但也是微醺,走起路来略微有点踉跄,就倚着沙发笑,看那对耍宝的双胞胎兄妹拿着话筒合唱,一边唱一边给对方一爪子踢一脚。 她打了个呵欠,刚才跳舞跳的特别嗨,再加上现场音乐声很大,手机响了都听不到。直到有人打开了他们包厢的门,带来一阵冷风。 晏熙气势太强,有喝醉耍酒疯的男生都当场乖巧站着不敢动了。他大步走进来,一眼就看到倚在单人沙发里眉目如画艳丽入骨的玲珑。她娇软地依偎在那儿,眼睛里像是有星星在闪烁,看到他不害怕,也不吃惊,就是笑。 笑得既浪漫又天真。 晏熙一肚子的火就发不出来了。现在都十二点多了,他六点送她来的,估摸着时间差不多就开始打电话,但她一个也不接,后来他在外面实在是担心,不想再等了,这才进来。结果一看到她,所有生气都变成了怜惜,只想把她抱起来好好爱怜一番。 他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把玲珑公主抱,“我是她的……未婚夫,我先带她回家了,你们玩得高兴。” 晏熙在的时候没人敢说话,他一走现场才重新热闹起来。 “玲珑有未婚夫?不是说是哥哥吗?” “我也见过他来学校接玲珑,是叫的哥哥啊!难道是……骨科!” “说什么呢,晏桐不是说过他们没有血缘关系嘛!” “你们这些臭男人懂什么,叫哥哥是情趣好吧?我也想有个这么帅又这么宠我的哥哥……” 等嗨够了,班长出来买单,才告知已经有人帮他们买过了,还安排了人送他们回住的地方。 玲珑被晏熙抱着还不安分,不停地晃动两条腿,裙子略微上窜了一些,露出她圆润的膝盖。晏熙抱着这只小猴子,好不容易把她放到车里,她就勾着他脖子不撒手,略呆的笑个不停。晏熙本来是生气的,看她这娇憨的模样也气不起来,就刮了刮她的鼻子:“小傻子,就知道笑,被人卖了都不知道。” 玲珑依偎在他怀里,慢慢悠悠地说:“不要说我坏话哦,我可是听得懂的~我还能记住~~” 晏熙示意司机开车,把挡板放下来,下午出门的时候他给她找了个披肩,被她塞进包里,晏熙怀疑她根本就没拿出来过,皮肤摸起来凉凉的,可能是包厢空调开得有点低,万一感冒了可怎么办? 玲珑开始唱歌,她声音软嫩鲜甜,唱歌很好听,晏熙不觉得她烦,就抱着让她唱,偶尔听她唱了自己也会唱的歌就跟着一起哼两句,玲珑把高跟鞋踢掉,蜷缩成一团,无比开心。 她让他的心都跟着一起甜了。 把人带回家,晏熙陷入一个巨大的难题:卸妆换衣服洗澡,谁来帮她呢? 阿姨? 晏熙不大愿意让人看到玲珑的身体,哪怕是女人也不行。但是他自己也不想帮她做,因为他不大确定自己的自制力在面对玲珑的时候管不管用,毕竟她可是能把他气得火冒三丈还不能发脾气的人。 最终晏熙在两难之下选择了后者,他亲自来! 玲珑一开始回到家的时候在他怀里睡着了,后来在浴缸里醒了,两人四目相对,晏熙感到了一丝尴尬。他用正直严肃的表情跟她说:“不洗澡没法睡觉。” 玲珑眨了下眼睛:“哦。” 他就强忍着颤抖的手继续,她先前睡着还不觉得,这会儿被一双水汪汪的眼睛盯着监工,饶是晏熙也有点把持不出,他的脸已经不知道红成什么样子了,不用看镜子都知道,因为烫的厉害。 好在玲珑很配合,给她洗完晏熙已是浑身大汗,他吐了口气,用浴巾把玲珑包好抱出去,自己也迅速冲了个澡——从确定关系后他们又回到一张床上睡了,只不过是盖棉被纯睡觉,什么都不做的那种。 玲珑喝了酒,是真的醉醺醺,但是这种感觉刚刚好,她挺喜欢,晏熙一上床她就习惯性地贴过去,让他把自己抱住,欲望上来,她向来是不会控制自己的,喜欢就是喜欢,想要就是想要,压抑自己有什么意思? 晏熙做梦都没想到,他准备留到新婚之夜的第一次,就这么在玲珑的主动中交了出去,而且,心悦诚服,溃不成军。 他就强忍着颤抖的手继续,她先前睡着还不觉得,这会儿被一双水汪汪的眼睛盯着监工,饶是晏熙也有点把持不出,他的脸已经不知道红成什么样子了,不用看镜子都知道,因为烫的厉害。 好在玲珑很配合,给她洗完晏熙已是浑身大汗,他吐了口气,用浴巾把玲珑包好抱出去,自己也迅速冲了个澡——从确定关系后他们又回到一张床上睡了,只不过是盖棉被纯睡觉,什么都不做的那种。 玲珑喝了酒,是真的醉醺醺,但是这种感觉刚刚好,她挺喜欢,晏熙一上床她就习惯性地贴过去,让他把自己抱住,欲望上来,她向来是不会控制自己的,喜欢就是喜欢,想要就是想要,压抑自己有什么意思? 晏熙做梦都没想到,他准备留到新婚之夜的第一次,就这么在玲珑的主动中交了出去,而且,心悦诚服,溃不成军。 365.第三十一片龙鳞(九) 第三十一片龙鳞(九) 玲珑快要喘不过气来了。 她费劲儿地睁开眼睛, 本来想把身上的人给推开,结果对方太重, 搂她搂的太紧,她费了老半天功夫也没能成功把他推开,只好拿手指甲掐他。她的指甲都是晏熙给修的, 这会儿一掐, 总算是把他给掐醒了。 晏熙还做着荒诞的梦,但是耳朵所传来的尖锐刺痛让他不得不睁开酸涩的眼,一睁开, 没来得及搞清楚到底是怎么疼成这样的, 就看见玲珑在他身下气呼呼地瞪着自己。“干嘛, 快起来呀,你要把我压死了!” 她是真的委屈,眼圈儿都红了, 本来嘛, 两人滚了床单, 虽然说很满足,但她也是很辛苦的好不好, 完了刚睡没多会儿他就把她压到窒息——别人家都是男人搂着女人睡,胳膊给自己女人当枕头,晏熙可好, 他是把她当床单啊! 在玲珑的怒视中晏熙终于翻了个身把她放出来, 呼吸到新鲜空气的一瞬间玲珑感动的险些落泪。晏熙还沉浸在噩梦中没有完全清醒。他喃喃地问:“我是不是还在做梦?你是真实存在的吗?” 梦境里的一切有点过于真实, 仿佛他曾经过过那样一个人生, 六亲不认,孤孑终生,根本就没有玲珑的出现,从头到尾他都是孤零零的一个人。 按理说这时候温柔的小情人就该亲亲他哄哄他用甜蜜的声音安慰他,但玲珑不,玲珑抓起晏熙的手,恶狠狠地咬了一口。 是真咬! 饶是晏熙也倒抽了口气,可他没有把手抽走,只是皱着眉看向玲珑。 她松开嘴巴,晏熙手上就清晰地印了两排深深的齿痕,“疼吗?” 晏熙说:“疼。” “疼就说明是真的。”玲珑拉过他的手摸上自己的腰肢,“你要是闲着睡不着就给我揉揉,我腰疼着呢,看你睡觉怎么这么不老实,把我压得都喘不过气了,我还以为鬼压床呢。” 晏熙慢慢地给她揉着腰,因为力度刚刚好,玲珑舒服地叹息,直接又让晏熙心猿意马起来。他想了想,再次压到玲珑身上,把她气得:“干什么!都说了压得我喘不过气你还来!” “我刚才做了个噩梦。”晏熙低低地说,“梦里我什么都有,就是没有你,梦里我的腿还断了,总之过得一点也不开心,现在我很慌很不安。” 玲珑就说:“那你想我怎么样嘛!” “再做一次。”晏熙不由分说地吻了上来,“等我精疲力尽了应该就不会做梦了。” 玲珑看着他英俊的容貌,两人之前洗了澡就没穿衣服,这会儿她的手就抵在晏熙的胸肌上,他虽然常年坐办公室,但是从不缺乏锻炼,身材维持的相当好,比男模也不差。玲珑是个典型的感官动物,她就是喜欢在她审美看来好看的,就哼哼了两声,强迫晏熙翻身,自己坐到他身上,以女王气势说:“那这次得听我的。” 不过这么一闹,晏熙还真没再做那个荒诞的梦了,他渐渐地也将那个奇怪的梦抛之脑后,因为和现实的幸福比起来,梦里的恐慌与绝望不值一提。 别人都开始找工作,玲珑天天在家宅着,她跟导师的关系相当好,但导师本身还是带课的,所以一年之中也就那么几个月在外头跑,而且考古这一行,国家给的工资不能算低,却也不能算高,在首都应付衣食住行就差不多了,存款?想都别想。因此许多同学都没有选择找对口的专业,玲珑是个例外。 因为她完全不缺钱啊,要是经费不够还能要晏熙支援呢,不过晏熙不是很放心她跟导师出去天南海北的跑,可他自己也抽不出时间来。叫人跟着吧玲珑又会不高兴,只能逼着她把手机交上来,他派人在里面装了个小追踪器,这样可以随时得知她的位置。 玲珑在家一直玩了半年才出门,这一走就得一个多月,晏熙担心啊,可又不能说不让她去。玲珑是看着乖,其实有主意得很,晏熙很久以前就管不动她了。 小事儿上他说了她还能怕一怕听一听,可事儿稍微大一点,晏熙就没有发言权了。 这导致高层们提心吊胆过了快两个月的水深火热生活,谁也不知道晏总是怎么了,本来就深沉难测,如今周围空气都跟冰碴子似的,开会时站着汇报两句腿就开始发抖,明明前一阵子每天都神清气爽心情好得很啊! 可惜除了晏总自己,谁也不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 好在一个多月后晏总脾气就又好了。 再后来,公司的高层们渐渐习惯了……晏总这脾气吧,就跟女人的大姨妈似的,唯一不同的是女人大姨妈每个月都来,晏总是不定期的,一年总会有那么两三次,每次持续两三个月。 就这样过了五年,高层们发现晏总还是没变。 今天的会议上人事部主管发表了对于今年新进员工考核情况的调查方式,说的小心翼翼的,因为大家都知道晏总现在正心情不大好,是熟悉的大姨妈阶段,谁也不敢惹他,就连说句话都得再三斟酌,确定没什么纰漏才敢开口。 晏熙手里的金笔慢吞吞地敲击着桌面,会议室里安静一片,人事部主管说完后咽了口口水,紧张的差点同手同脚,可再一看晏总,还出神呢,也不知道对他的汇报满不满意。 头发都没了的人事部主管很紧张,比老晏总在的时候都紧张。老晏总虽然也很有威严,可压迫感没有晏总这么强,真的,每周的例行公会对高层们而言都是一种折磨,明明都是好几十岁的人了,还跟小学生看到班主任一样害怕紧张又心慌。 “那个,晏总……您觉得……” 话没说完,就看到一直敲着笔没说话的晏总手机亮了,紧接着晏总腾的一下站起来,丢下两个字:“散会。” 就匆匆离开了。 人事部经理很慌张:“不是,那……到底行是不行啊?” 不管行不行,晏总今天都要提前下班了。他拎起自己的西装外套就往外走,也没叫司机,经过一楼大厅的时候迎面撞上个抱着一堆文件的女人,晏熙正看着手机,没注意,对方的文件顿时天女散花般丢了一地,人也摔了。 晏熙被撞的后退了几步,他英俊的面容冷漠无比,但是赶时间也没有管,径直路过朝外走。结果那女人却喊了一声:“喂,撞到人你不知道道歉的吗?” 晏熙头也没回。 女人气坏了,正想追上去理论两句,旁边有认识她的赶紧说:“快别说了,那是咱们老板!” 女人吓了一跳:“老板?老板这么年轻啊?” “别看晏总年轻,人家可是智商高达一百八的天才。”同事蹲下来帮忙一起捡文件,“估计是有急事,不然平时直接搭电梯下地下停车场,咱们可没机会看到晏总这朵高岭之花。你是新入职的还不清楚,晏总的脾气一阵一阵的,这回出去,等回来估计又好了,也不知道怎么回事。” 女人对同事口中的晏总充满好奇:“那是怎么样啊?我刚才看,感觉他好高。” “岂止是高?晏总好像有一米八八。”同事笑,“而且长得超帅的啊,比现在正红的小鲜肉还帅,我们公司很少有追星的就是因为他们都没咱晏总帅。” 刚才摔倒没来得及看晏总究竟长什么样,女人快好奇死了:“有照片吗?” “晏总不喜欢拍照,公司也没人敢拍他。”同事把捡起来的文件递过来,“晏总不接受采访的,之前有狗仔想偷拍他,最终你猜怎么样?” 女人随意猜道:“天凉王破了?” 同事扑哧一下笑出声:“咱们公司有新闻部,你去看看就知道。不过你可别做什么白日梦了啊,就算晏总是小说男主角的人设,跟咱们普通人也是没关系的。而且晏总冰清玉洁,是大家共有的白月光,谁要是敢对他有念头,晏氏总公司上上下下几千名女员工能把对方喷死。” 她们暗地里还有几个个“晏总花痴小分队”的群,两千人大群都满了好几个了,就算有人连晏总长什么都不知道,也不妨碍大家一起守护白月光的心。 女人嘴上应了,心里却很是不以为然。在她看来,喜欢就要去争取,什么门当户对的都是几百年前的老观念了,这是什么时代? 晏熙可不知道自己是女员工们共同守护的白月光,他现在只想快点到机场,已经走了一个多月的小混蛋回来了,他一秒钟的时间都不想浪费,刚才会议一结束,他就打电话叫司机到门口等着,这会儿上了车就走,工作?那是什么,没有小混蛋重要。 玲珑走的时候穿的衬衫牛仔裤是为了工作方便,回来的时候就不需要了,直接一条鲜艳的民族风长裙,衬托的身段窈窕娇媚,大波浪卷发随性地披散在身后,头上还扣了一顶帽子,红唇娇艳,美得惊心动魄。 刚才飞机上一个油腻的中年男人始终不肯放弃跟她搭讪,直到现在还跟着玲珑试图搭话,在他看来,这女人风情万种,衣服包包都是名牌,打电话的时候声音嗲的不行,那娇撒的,男人听了都腿软。他别的没有,有钱啊!就算包不了多久,求个春风一度总是能行的吧? 玲珑烦不胜烦:“你要是再跟着我,别怪我对你不客气。” 美人就算是生气也仍然是美人,男人舔了下嘴唇,笑嘻嘻地:“美女,交个朋友嘛,我是XX房地产的老总,XX房地产你听过吧?” 然后他就看到美人笑了,笑得可真甜真好看,男人差点儿口水滴出来,心想还是这个身份给力,简直无往不胜,就没有他泡不到的女人。正要再套套近乎顺理成章地互留联系方式,美人就往前跑了,众目睽睽之下,直接扑到一个男人怀里,还叫了声哥哥~ 刚才美人打电话他就听到了,也是叫的哥哥,可那语气那表情,分明就不是跟亲哥打电话,怕不是情哥哥。男人都想好了,等把美人睡了,他就要她在床上叫爸爸,她声音那么嗲,叫起来肯定酥死了! 光是意|淫小老弟就开始不安分的油腻中年男人一抬头,瞧见那个把美人抱住的男人,顿觉眼熟,后知后觉发现那不是晏总吗?!几年前他有幸在一场宴会上见到过,只可惜没挤得进去,连话都没说上。 刚才还想着包玲珑,这会儿男人只想脚底抹油溜了。晏熙已经看了过来,他刚进机场就瞧见小混蛋身边有人拉拉扯扯,怕不是不想要命了。 玲珑勾着他的脖子,俊男美女的搭配本来就很吸睛,更何况这两人相貌极其出众,周围走过的乘客都忍不住朝这看,晏熙拿出一副女士黑超给玲珑戴上,牵着她的手朝外走,顺便吩咐人去查一下那个油腻男是谁。 玲珑蹦蹦跳跳地跟他说这一路上遇到的趣事,他们去的那个国家建立在巨大的沙漠之中,沙漠下埋葬着一座前年古城,这次去就是受邀考察的,玲珑跟晏熙讲那个国家女多男少,而且同性可以结婚,她遇到好多向她示爱的姑娘! 然后笑盈盈的:“……不过我告诉她们我有喜欢的人了哦,好多人被我拒绝都哭了呢。” 晏熙看着她雪白腕子上造型夸张且独特的镯子还有耳环项链等等首饰,每一个上面除了花纹以外还有外文名字,而且每个都不一样! 察觉到晏熙在看自己的首饰,玲珑就把胳膊抬起来转一转,手腕上镶着铃铛的桌子就发出清脆悦耳的声音:“是不是很好听?这是一个叫玛莎的姑娘送的,我们约好等她来找我玩。啊对了,我把我的手链也送给她了。” 晏熙又嫉妒又无奈,从她上小学,全班同学无论男女生为了跟她一起玩都能大打出手的时候他就知道,这小混蛋追求者众多,没有她泡不到的,只有她不想泡的,所以他才不放心让她自己出门那么久啊!一个不注意就可能出轨了! 他拿她没办法,只能低头吻她一下,轻轻咬她一口。 疼倒是不疼,可周围人那么多,挺难为情的。 “这次回家,什么时候再走?” 口气听似大方坦荡,实则充满不快。玲珑说:“短时间内不走了,等新学期一开学,导师要带研究生,估计没什么空,我就打算在家混吃等死,哥哥你觉得怎么样?” 明明心里高兴的要死,但晏熙嘴上说:“我觉得还行吧。” 玲珑就问:“我出去的这段时间你有没有很乖?有没有跟别的女人眉来眼去互送秋波?” 不说这个晏熙不生气,他呵的笑了声,看她,那意思是:刚才跟我吹好多女人给自己表白求爱的是不是你? 玲珑就打着哈哈敷衍过去,其实有好几次她差点儿就心动了,真的,姑娘们热情浪漫又性感,要不是她惦记着这位储备粮,险些把持不住。 性感龙女在线出轨。 一回家,她行李箱都没打开收拾,晏熙就把她抵在了墙上,家里安静的一点声音都没有,玲珑问:“人呢?” “知道你要回家,给他们放假了。” 玲珑瞪大眼:“谁做饭!谁打扫卫生!” “我。”晏熙憋得不行,扯她的裙子,他就是搞不懂这小混蛋脑子里在想什么,两年前他们就领证了,婚礼也办了,不过双方都没什么亲人,所以婚礼虽然盛大,却只有他们自己是主角。晏熙本来想昭告天下,玲珑却不许,说顺其自然,有什么好顺其自然的,她出门连婚戒都不带,要是带了哪里来那么多狂蜂浪蝶? 相反他自己戴了婚戒,却没有老婆能证明自己真的结了婚。 玲珑也素了很久,需求不比晏熙小,她向来是想要就要毫不矫情,两人搂着就滚到了一起,天雷勾动地火,玲珑这才觉得晏熙给管家他们放假是多么明智的选择,这样的话阳台厨房客厅视听室健身房……嘿嘿嘿。 家里安静无比,玲珑趴在晏熙胸口,他的手爱怜地抚着她的长发,“下回不可以再走这么久了,哥哥很想你。” “外面好玩嘛。”玲珑亲亲他,“不过玩久了还是会想你的。” 晏熙觉得自己特别没用,就这么句甜言蜜语,他就听得找不着北了。“你不在家,我都不想回来了,都住公寓。” 家里到处都是她的痕迹。她爱吃的零食,喜欢的玩具,视听室里放的是她要看的电影,衣柜里挂满的是她的裙子,空气中弥漫的也是她身上的味道,晏熙每次看到听到闻到都会想她。 根本就不是她依附他而生,是他离不开她。 “真的呀。”玲珑抱住他的头么么亲了好几口,“好可怜哦,那从现在开始我就是你的挂件了,你到哪儿我就跟你到哪儿。” 大部分男人会觉得另一半黏人会很烦,晏熙则截然相反,可能是因为他自己就恨不得每天黏着玲珑,所以也很希望玲珑天天黏着他,最好是二十四小时都不分开的那种。可她天性自由,不受拘束,她喜欢玩,就让她玩得开心吧。 只要记得回来他身边就好。 晏熙将她抱住,吻了吻她的发,“饿不饿?下面给你吃?” “刚才不是吃过了吗?” 智商高达一百八的天才大概用了十秒钟才反应过来玲珑在说什么,晏熙的脸又红了,他抿着薄唇,“煮面给你吃。” “好,我想吃辣一点的。” 晏熙又忍不住吻了她好久才下床,他起身的时候玲珑就托着腮看他的好身材,腰细腿长屁股翘,胸肌腹肌人鱼线一样不少,特别符合她的审美,喜欢的不行。 结果晏熙还给她多煎了两颗蛋,玲珑看了下时间,她大概上午十点左右下的飞机,然后回家折腾到现在,居然都快晚八点了!两人吃完面,隔了快两个月见面,谁也不困,玲珑坐在晏熙怀里,两人双排打游戏,简直是佛挡杀佛魔挡杀魔,晏熙意识好操作强,只要玲珑在家,他每天都会抽出两个小时左右的时间陪她一起打排位赛,双排的快乐是单排比不了的,但玲珑如果不在家,晏熙就对游戏一点兴趣都没有。 他们有多强呢?——已经到了敌方看到他们的ID跟限定头像框都不接单的程度。 不需要自己赚钱玲珑就纯粹是因为好玩才打游戏了,她盘在晏熙身上,他搂着她,跟她缠绵的说话,请求她明天陪他一起去上班。玲珑想了想,他每天九点上班,虽然身为老板可以迟到早退,但晏熙是个很自律的人,玲珑觉得自己不一定能在九点前起来。 但为了让他开心她还是答应了,让储备粮保持愉悦的心情能够增加美味口感,这是玲珑经过无数次实验后得到的真理。 结果第二天她还真没能起来,因为昨天晚上打完游戏没多会儿两人又情生意动滚到一起去了,这直接导致早上晏熙都收拾好了,玲珑还在趴在被窝里不肯起来,甚至还想拉着他再一起躺一会儿。 晏熙坐在床边把她抱出被窝,玲珑跟没骨头似的软在他身上:“不想起嘛。” “起吧,好不好?想你陪我一起去公司。”晏熙说着,把手头的白色锦盒放在床头,里头放的是玲珑的那枚婚戒,不过她不是很喜欢无时无刻戴首饰,再加上工作原因,婚戒基本上就在家里放着。“你不想去公司查岗么,嗯?看看我有没有对不起你。” 玲珑轻蔑一笑:“你不敢。” 晏熙:…… “因为你要是敢,我就让你彻底跟你的小老弟说再见。”玲珑很认真地说。她都为了他拒绝了男男女女那么多美人,她这样的都能把持住,他怎么就不能? 晏熙叹了口气:“我想你陪我。” 玲珑被他这悲伤的表情跟口气感染到了,总算愿意起床了,等她一梳洗完换了衣服,晏熙就跟有人要抢一样把婚戒套到了玲珑的无名指上。 366.第三十一片龙鳞(十) 第三十一片龙鳞(十) 玲珑跟抽筋一样抖了抖手指, 觉得那么大一颗钻石戴着出门怕不是要被抢,相反地晏熙的婚戒就不是那么耀眼了,他除了洗澡时间基本不拿下来, 公司里流传着高岭之花晏总其实已经结婚的消息, 但是高层不会跟普通员工讲, 普通员工也没那么大机会见着晏总, 所以大家一直在传,但谁也没有证据。 直到今天,有人亲眼看见晏总跟一个女人牵手进了公司! 而且从来雷打不动按时按点的晏总今天居然还迟到了!那会儿大家都在工作,没几个人看到, 也只偷偷用手机拍下了比较模糊的照片在“晏总花痴小分队”的几个分群里传播, 晏总是谁?那是大家求而不得的白月光, 不能被超越的生活在神坛上的美男子, 居然有女人敢越过她们跟晏总手牵手? “……看背影感觉挺一般的嘛。” “没看出哪里特别好啊, 晏总眼光这么低的话能不能考虑一下我啊?” “我实名反对这门亲事!放开晏总的手!” 她们群里在讨论什么晏熙跟玲珑都是不知道的, 但是玲珑知道公司很无聊, 这也是她为什么不爱来的原因。她跟着一起来了,晏熙又不会陪她玩, 他要批公文要开会要看文件,总之忙得团团转,她就只能自己一个人玩手机或者看电影——那她为什么不在家里看呢?家又舒服又有好吃的, 不像在公司, 她想喝杯奶茶都得叫人去跑腿。 多不好啊。 可晏熙觉得特别好。尤其是他忙于工作, 时不时抬头看一眼她, 知道她在哪儿,在做什么,心里就跟吃了蜜一样甜。玲珑刚毕业没多久他就跟她提过,让她到公司来上班,这样两个人每天就能都在一起了。结果玲珑想都没想就拒绝了他,她才不要呢,枯燥无味的生活很容易让她感到厌倦。 说起来这还是玲珑第一次来公司,她百无聊赖地翻着手上的杂志,打了两把游戏,看了一部电影,晏熙的办公室里常年备好各种零食,就是为了让玲珑不无聊。她盘腿坐在地毯上,一边咔嚓咔嚓的吃薯片一边盯着工作中的晏熙看。 认真的男人可以说是相当有魅力的,等晏熙抬头看过来,她就对他甜甜一笑。晏熙回以笑容,继续低头做自己的事,他想起多年前她还是个走路都摇摇晃晃的小朋友的时候,特别可爱特别黏人,好像一秒钟看不到他都要哭鼻子。他没办法,就把她带在身边,结果他在上课,她就一个人趴在地毯上玩玩具,有时候困了直接趴倒就睡。 时光荏苒,当初的小朋友变成了风情万种的大美人,而且一点也不黏人了。晏熙一直觉得长大成熟没什么不好,唯一就是玲珑独立过了头,她一跟导师出去就是天南海北的跑,几个月不见面都是常有的事儿,晏熙想她想的不行,电话打过去她每次都说不到几句话就要挂,要是她还跟小时候一样黏着他就好了。 他到哪儿她都缠着要跟的那种。 玲珑不知道晏熙在想什么,但是他工作的样子分外性感,衬衫扣子扣到最上面一个,领带还是她给打的,三件式西装因为室温正好脱去了外套,马甲裹住的身体显得修长又好看。 她慢慢起身,从后面趴到了晏熙背上,他手里的笔顿时在文件上划了一道,可他并没有生气,而是放下笔,伸手往后托住她的粉臀,让她可以更好的趴着。“是不是累了?” “累倒是不累,我又没做什么,就是有点无聊。”玲珑咬了下他的耳朵,手已经不安分地摸进晏熙的马甲里了,这马甲背心穿在他身上,特别显身材。冰冰凉凉的小手没入胸口,晏熙抖了一下,他对着她脾气向来好的不可思议。 就问:“想要了?” “嗯。”玲珑应了一声,扭过头跟他接吻,“想在办公室跟你做。” 晏熙自然是不会拒绝的,要不是昨天她不想要了他还没打算停呢,他随手将文件推到一边,把她抱起来,托着屁股放到了办公桌上,随即就是火热的吻。 她今天穿了黑色的裙子,衬的肌肤雪一般白嫩,晏熙在上面啃咬着,他们早就达成了共识:不要孩子。 是玲珑提出来的,她主动说不想要小孩,晏熙也没反对,他本来对传宗接代也没什么感觉,再说了,他不知道要如何做一个父亲,还是不要去祸害无辜的小生命比较好。本来两个人在一起的时间就不多,要是再来个孩子,那日子可怎么过啊! 他也快三十岁了,身边没有乱七八糟的人,外头的花花草草也诱惑不到他,晏熙的想法很简单,他希望无时无刻都跟玲珑在一起,其他的什么都不重要。 因为玲珑的主动,导致上午的会议计划直接搁浅,甚至下班时间都过了两个人也还没从办公室出去。外头倒是有人来找他,都被秘书给拦住了,神色暧昧地告知对方说晏总已经好几个小时没出来了,结果没等八卦完,就看到晏总办公室门被打开,两人穿戴整齐走出来,只是都带着餍足的神色,有另一半的人一看就知道他们在里面做了什么。 听说晏氏的员工餐厅福利很好,在晏熙的询问下,玲珑勉为其难地答应一起去吃——晏熙是故意的,他就是要带着她在大家面前走一圈,让人知道自己是结婚了的,有主了的,说白了,他就是有种微妙的炫耀心理,他的小娇妻这么漂亮妩媚,不宣誓一下主权他心里不舒服。 虽然是吃员工餐厅,但他们肯定不会跟普通员工一样在大厅里吃,这会儿正是人多的时候,不少人还在窃窃私语讨论今天晏总带了女人来的重大新闻,完了下一秒就瞧见晏总牵着人来了! 玲珑早就习惯他人的目光,没有丝毫怯场,除非必要,她也并不是很亲民,晏熙喜欢就喜欢她这一点,除了他,她在任何人面前都是傲慢又难以讨好的,这说明他在她心里地位独特,与众不同。 他们当然不会跟着一起吃大锅饭,厨师们听说晏总来了,赶紧使出浑身解数做自己的拿手菜,晏氏的员工餐厅还有小包厢,是给高层们准备的。 两人牵手进了小包厢,等见不着人了,大家才敢小心翼翼地讨论。 “那姑娘谁啊?” “咱晏总什么时候这么怜香惜玉了?两人拉着的手都没松开过!” “怪不得晏总眼光高呢,有那样的美女陪着,哪里还看得上庸脂俗粉啊!” 正好有知道玲珑身份的高层在,就清清嗓子说:“都胡说什么呢,别让晏总听到了,那位是晏总的夫人!” 年轻貌美,也的确是晏总这样成功人士的选择。 员工中有个女人撇了撇嘴,嘀咕道:“感觉看起来没什么脑子,就是那种纯有外貌的女人。不过男人都喜欢这样的吧,又笨又容易讨好,以色侍人罢了。” 这话酸的,聪明人都不会跟着应和。 想起自己昨天跟晏总撞的那一下,女人感觉很遗憾,早知道就想办法在晏总面前留个好印象了,没想到他真的长得这么好看!其他同事不是带着滤镜说好话,是真的比现在当红的小鲜肉要帅好多倍啊! 厨师们的厨艺是真不错,员工餐厅肯定不会跟家里的大厨一样讲究,所以吃起来也别有一番特色。眼看小娇妻吃得津津有味完全没给自己一个眼神,晏熙忍不住问:“囡囡,哥哥跟饭选二选一?” 玲珑犹豫了几秒钟,晏熙不知道自己该难过她没当机立断选择自己呢,还是该高兴自己跟食物还是有的一比的。没等他想完,玲珑就问:“你说饭,是单纯的白饭呢,还是包括各种菜系各种甜点小吃的那种?” “后一种。” 玲珑叹了口气,把筷子放下:“哥哥,你何必明知故问呢?我当然会选你,饭怎么能跟你相提并论?” 原以为她肯定不会选自己的晏熙惊了:“你、你真的选我?” 看起来是真的惊喜又不敢置信,都结巴了。玲珑点头说:“对呀,我选你,饭可以不吃,但我不能没有你。” 甜言蜜语信口拈来都不用想的,她当然会选晏熙啦,毕竟普通食物只是让她过个嘴瘾,他才是她真正的良药。但如果换一个人问,玲珑想都不想就会选饭了。 喜出望外的晏熙心情格外愉悦,连给玲珑剔鱼刺的动作都变得轻盈快活。 两人吃完饭,还没出食堂呢,前面就有个端着汤碗的女人步伐不稳地朝这边倒。晏熙眼疾手快,拉着玲珑快速避过,对方啊的叫了一声,吸引了不少人的注意,汤碗掉在地上洒了一地。 玲珑不高兴,她不喜欢任何人以浪费食物的方式勾搭她的储备粮。定睛一看,这女人长得倒是不错,看着还挺年轻,估计是新员工,不然不可能做这种吸引晏熙注意的事——老员工都是打心里花痴一下其他什么都不敢干的人。 从晏熙接管公司开始,就有不少人有这种念头,尤其是跟他联系比较密切的秘书,晏熙烦不胜烦,导致了他的秘书不是男人就是已婚。普通员工大多数也是抱着欣赏晏总盛世美颜的想法,真敢对晏总出手的五根手指头都数得出来。 花痴小分队那几个说酸话的,基本上都是新员工,乍一见到这样优秀俊美的男人,心里难免做着灰姑娘般的梦,可跟眼前这位一样勇敢上前的,那还真没有。 “走路要小心点啊。”玲珑说,“端碗汤都能洒了,你真的能好好工作么。” 她并没有很刻薄,就是单纯地询问,对方却像受了天大的委屈,先是道歉:“对不起,我、我不是故意的,我……”道完歉就朝晏熙看,似乎是期盼晏熙能为自己说句话。 晏熙看了她胸口的名牌,上面写着部门职位跟姓名,果然是实习员工,看样子是大学刚毕业。“让开。” 全程没搭理对方,玲珑也只是微微勾起嘴角,又被晏熙温柔地牵住手从旁边走开,明明还有这么多人,可他们俩才是一个世界的,无论是轻蔑还是冷淡,都是那么的恰到好处,那么的令人自惭形秽。 她配不上晏熙,谁配得上? 玲珑这一波亮相,就如晏熙所愿,彻底奠定了自己坚实的正室基础,此后再有跟那个女人一样想入非非妄图一步登天的,都被教导不想被开除就老老实实工作,晏氏待遇好福利多,真是挤破头都进不来,进来了不想着认真工作就想勾搭晏总的,根本不用夫人出手,晏总一察觉,自己就处理的干干净净。 不过夫人很少来公司,这还是几年来头一回呢。 很久很久以后,晏熙都要五十岁了,看起来也仍然很英俊。他保养的非常好,面上没有一点皱纹,他又不爱笑,气势也越发惊人越发冷淡,直叫刚进公司的年轻小姑娘尖叫为他醉倒,“晏总花痴小分队”的分群是越来越多,但大家都有志一同的保持一个原则:晏总是已婚人士,大家适当花痴,决不干涉晏总的生活。 就有老员工吐槽群公告:还不干涉晏总生活,你倒是干涉一个试试看啊?晏总根本不会给你这个机会好嘛! 也有新来的年轻姑娘好奇,老员工就跟她们讲晏总有多帅多厉害多让人佩服,结婚这么多年了都对夫人一心一意,身边的秘书不是男人就是已婚中年女士,从不外出应酬,也不跟人撩骚,越帅的男人就越是忠诚,所以说谈恋爱不要找丑男人,丑就算了还不专一。 “结婚这么多年就没有小孩吗?咱们晏总年纪也不小了吧?” 网上说晏总今年都四十七了,不过前几天偶然看到过晏总一次,一点都不像四十七的样子,有女员工结婚的早,老公二十七都开始发际线倒退长啤酒肚,晏总那身材,穿西装一看就是极品。 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 看到有年轻姑娘在问,有人就好心回答:“咱们晏总跟夫人是丁克的。” “丁克??”年轻姑娘不敢相信,“那这么大的产业以后留给谁啊?” “你管人家呢?人家这辈子活得快快乐乐无拘无束的,死后是上交给国家还是捐给慈善机构,咱们哪里管得着啊!” “有钱人就是这么会玩。” 年轻姑娘光是听都觉得心疼,这么大的公司,各行各业都有涉猎,全球排名都在前十,结果大老板居然是丁克?不要孩子? 那……是不是有了孩子就能上位?哪怕不能上位,作为血亲也能捞到一大笔吧?说真的,给晏总这样的男人当个没名没分的情妇,都好过嫁给普通男人柴米油盐,就算小孩是私生子又怎么样,私生子就没有继承权吗? 晏熙可不知道已经有人背地里惦记上自己了,反正这么多年他不知道被惦记了多少回,他的小娇妻也是,而且小娇妻更过分的是男女通吃,也就是说晏熙的情敌不仅有男人还有女人! 玲珑这回提前回来没跟晏熙说,就想给他个惊喜。按照年纪来说她也四十多了,但说真的,是个人都没法将这个年纪跟她的脸划等号。玲珑日子过得舒坦,也没有故意维持少女模样,此时的她,正是最多情最娇媚的时候,宛如一朵盛开的牡丹,艳色逼人。你没法从她身上挑出一点不好,因为她哪里都是最完美的。 是的,除了“晏总花痴小分队”以外,还有“夫人骑士团”。可气的是骑士团不仅有男人,还有不少女人!准确点来说,应该是晏总跟夫人的cp粉,可逆不可拆的那种。因为每次看到夫人都觉得攻气十足,晏总在夫人面前又是一副好脾气的样子,简直就是活生生的现实童话故事。 但玲珑要不是瞒着晏熙自己来,还听不到类似“不生孩子算什么女人”、“不做母亲的女人不圆满”之类的话。玲珑等电梯的时候顺势看了一眼,居然还是年轻女孩子说的,看起来也就二十来岁,估摸着是今年新招的。学历那么高,没想到对别人的人生也这么关心,真是善良啊。 她戴着帽子跟墨镜,白T恤牛仔裤打扮的跟大学生似的,边上又刚好都是新人在说话,根本没人认出她来。玲珑进了电梯就站在角落听这群年轻女孩讨论晏总有多英俊多好看多有气质,然后又把话题放到她身上,觉得她自私,不能给晏总生个孩子,是“占着茅坑不拉屎”。 有两个想上位的心都写在脸上了。 玲珑听了又听,在她们说到“可能年纪大了是高龄产妇不能生了”的时候,终于忍无可忍摘下墨镜:“小姑娘看着年纪不大,嘴挺脏啊。” 几个女孩都朝她看,玲珑很少让自己呈现成熟女人的形态,可一旦呈现,那真是青涩的刚踏上社会的小女生比不了的。她们浪漫的可笑,她却令人目眩神迷。 美貌压制。 玲珑拨了拨长发,“你们晏总都没担心我是不是不能生,你们倒是挺关心我身体的,想必以后你们结了婚,自己不能生,会主动离婚把丈夫拱手让人吧?” 然后上下打量了对方一遍:“与其操心别人生不生孩子,你们还是赶紧努力工作早日转正攒点钱去做个整容或者微调,免得吓到人。说真的,长成你们这样,换我我肯定不敢生小孩,太对不起他们了,以后长得歪瓜裂枣还得花一笔整容费。” 正巧电梯停在二十楼,有人进来,是认识玲珑的老员工,一见到她眼睛一亮:“夫人来了!” 玲珑笑着跟她打招呼:“你好。” “夫人这次又去哪个国家了啊?前几天我们主管还说晏总心情不好把他吓得要死,大家都盼着夫人早点回来解救主管们于水火之中呢!” 但玲珑要不是瞒着晏熙自己来,还听不到类似“不生孩子算什么女人”、“不做母亲的女人不圆满”之类的话。玲珑等电梯的时候顺势看了一眼,居然还是年轻女孩子说的,看起来也就二十来岁,估摸着是今年新招的。学历那么高,没想到对别人的人生也这么关心,真是善良啊。 她戴着帽子跟墨镜,白T恤牛仔裤打扮的跟大学生似的,边上又刚好都是新人在说话,根本没人认出她来。玲珑进了电梯就站在角落听这群年轻女孩讨论晏总有多英俊多好看多有气质,然后又把话题放到她身上,觉得她自私,不能给晏总生个孩子,是“占着茅坑不拉屎”。 有两个想上位的心都写在脸上了。 玲珑听了又听,在她们说到“可能年纪大了是高龄产妇不能生了”的时候,终于忍无可忍摘下墨镜:“小姑娘看着年纪不大,嘴挺脏啊。” 几个女孩都朝她看,玲珑很少让自己呈现成熟女人的形态,可一旦呈现,那真是青涩的刚踏上社会的小女生比不了的。她们浪漫的可笑,她却令人目眩神迷。 美貌压制。 玲珑拨了拨长发,“你们晏总都没担心我是不是不能生,你们倒是挺关心我身体的,想必以后你们结了婚,自己不能生,会主动离婚把丈夫拱手让人吧?” 然后上下打量了对方一遍:“与其操心别人生不生孩子,你们还是赶紧努力工作早日转正攒点钱去做个整容或者微调,免得吓到人。说真的,长成你们这样,换我我肯定不敢生小孩,太对不起他们了,以后长得歪瓜裂枣还得花一笔整容费。” 正巧电梯停在二十楼,有人进来,是认识玲珑的老员工,一见到她眼睛一亮:“夫人来了!” 玲珑笑着跟她打招呼:“你好。” “夫人这次又去哪个国家了啊?前几天我们主管还说晏总心情不好把他吓得要死,大家都盼着夫人早点回来解救主管们于水火之中呢!” 367.第三十二片龙鳞(一) 第三十二片龙鳞(一) 很小, 很白, 很软,很胖。 也很脆弱。 玲珑坐在床边, 有点忧愁地看着床上软趴趴在努力学翻身的小胖子, 他看起来也就几个月大, 身上肉嘟嘟的,连小手都满满是肉。身上穿着一件大红色的小肚兜, 眼睛又圆又亮, 其实玲珑知道他大概分不清周围是谁在看他,但是……真的很可爱。 她对于大部分的人类幼崽是没什么兴趣的,因为他们又邋遢又聒噪, 实在是称不上讨人喜欢。可眼前这只小小的胖胖的跟蚕宝宝一样的小布丁是真的可爱。玲珑到这儿已经快满一整天了, 他只有在尿尿嘘嘘肚子饿的时候哭,只要及时给他解决了生理需求,他就乖乖地一个人呆着。 “你怎么这么胖呀。”她说着,戳了戳小不点的胖肚皮,小不点好不容易翻身成功, 正气喘吁吁仰躺着, 突然被戳, 顿时有点茫然。玲珑看他这样更觉得好玩,便又戳了两下。 他也不生气,便傻呵呵的笑了, 露出还没长出牙齿的粉嫩牙床, 小手在空中挥舞, 似乎是想抓住些什么。玲珑把手指头递过去,他就如获至宝地抱住不肯放开了,甚至还想要用嘴巴啃一啃尝一尝,看看好不好吃。 玲珑看着他抱着自己手指头吸吮的模样,在心底松了口气,幸好这具身体是贵族夫人不需要自己喂奶,而如今也过了会涨奶的时候,不然她一定会烦躁的想揍人的! 生孩子对于女人来说伤害太大,尤其是这具身体本来的主人才十六岁,不过在这个世界,十六岁生子是正常的。十五岁及笄嫁人,要了过了一年肚皮还没动静,一般婆家就要开始给夫君张罗通房了。玲珑这个还好,嫁进来没多久就有了好消息,怀孕生子都挺顺畅,夫君身边也没有其他人——是了,身边是没有其他人,心里有啊! 不过这时候就是这样子,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哪管你本人喜欢谁呢? “夫人,您怎么过来啦?” 问话的是小胖子的乳母,见从来对小少爷不管不顾的夫人今天居然到小少爷房间来,还坐在床上陪小少爷玩,不由得露出了惊奇的表情。好在她很快意识到自己这样是大不敬,立刻低下了头以示恭敬,心里却暗自奇怪,谁不知道少夫人一颗心都扑在大爷身上,每日望穿秋水的盼着大爷,连自己生的孩子都不顾,今儿个难道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玲珑从来不给旁人面子,她看过去:“我过不过来还得跟你报备才行?” 乳母赶紧道:“奴婢不是那个意思——” “我若是不过来,怎么知道你是怎么照顾小少爷的。”玲珑冷冷地说,“我来的时候他正哭,别说你没听着,我进来这么久了你现在才发现,怎么,瓜子嗑的可开心,舌根子嚼的可爽快?” 她快气死了,怎么可能给这个乳母好脸色!她进来之前小胖子正哇哇的哭,而且声音沙哑,哭声微弱,一听就是哭了很久了,嗓子都哭哑了!这垃圾乳母干什么去了?伺候的下人又干什么去了?凑边上小房间嗑瓜子嚼舌根,知不知道她克服了多大的心理障碍给小胖子换了尿布?知不知道她把自己偷偷藏起来的牛奶都分给了这小胖子? 本来她打算自己喝的! 好在小胖子是真的好哄,换了尿布喂了奶之后就乖乖一个人玩儿了,这么好带的小孩能让他哭得嗓子沙哑,怕不是一群刁奴时间长了没被松松皮心里不舒服。 乳母立刻跪了下来:“夫人——” “你不用跟我说这个,待会儿到老夫人那儿说去吧。”玲珑看都不看她一眼,对小胖子拍拍手,那肉嘟嘟的小东西就朝她的方向看,还不记仇地伸开双臂—— 玲珑把他一抱起来,先前的气势差点儿就没了,怎么这么重???他不是才几个月大吗??? 乳母一听要告诉老夫人,吓得体似筛糠,赶紧磕头求饶,可玲珑根本不会心软。她看着这个跪在地上的乳母,还有小少爷房里其他跪着的下人,面无表情地说:“奴大欺主,你们这样的奴才,我怕是不敢让你们在小少爷身边伺候,还是打哪儿来回哪儿去吧。” 可谓是一点犹豫不决一点心软都没有,她心软什么呢?原主落难的时候也没见这些人帮原主说一句话,反而是拼了命的落井下石。原主只是对儿子不闻不问而已,到他们口中就成了罪大恶极的虐待,连带着老夫人跟大爷都信了。 玲珑费劲地把小胖子抱到自己屋子里,伺候的丫鬟阿欣见了也很惊讶:“夫人?您把小少爷抱来了?” 玲珑嗯了一声:“以后他跟我住,你叫人去把他的玩具跟衣服什么的都取来,放到我的衣柜里,顺便把大爷的东西都送去书房。” 阿欣惊呆了,夫人是个死心眼的,无论是对大爷的深情还是对小少爷的视而不见,明明大爷每次回来都睡书房的,可夫人从来不肯接受这个现实,眼下是发生了什么,夫人竟想通了? 跟其他丫鬟不一样,阿欣是陪嫁过来的,一直心疼自家小姐痴心错付,大爷是个冷情的人,夫人却又太柔弱心软,根本不是大爷的对手,被伤的那么重也不肯回头,阿欣背地里不知抹过多少次眼泪,可那又有什么用呢?她们家夫人,还是那个性子,改不了的。只能盼着她少伤心,不要总是那么难过。如今有了小少爷,日子是有盼头的。 “还愣着干什么,叫你干活还得三催四请的?” 阿欣吓了一跳,赶紧应声按照玲珑说的去了。玲珑看着换了地方也没有不安照旧努力翻身的小胖子,一根手指戳上他白嫩的背,让他跟只小乌龟一样四肢拼命划动却就是翻不过来,发出桀桀怪笑。小胖子一点都不生气,仍然努力翻身,最后玲珑都被他这坚定不移的精神打动了,松开手,他终于成功翻身,就又咧开小嘴笑起来。 哎呀,真的可爱啊!玲珑对好看的人事物没有什么抵抗力的,她把小胖子抱起来亲了亲,小胖子就乖乖依偎在她肩头开始吐泡泡,浑身的奶香味儿。 等到差不多了,玲珑才带着小胖子上战场,去找她的婆婆段老夫人,老夫人正在念经,听到儿媳妇带着乖孙来了,连忙迎出来,看到乖孙白嫩嫩的小脸蛋就忍不住露出笑容,而后看向玲珑,见她今日气色极好,不似往日弱不禁风总是含着泪苦意满满,也松了口气。这个儿媳妇哪里都好,就是性子太拧,老夫人都怕了她了。 从玲珑嫁进来到现在,老夫人很少让她来请安说话,就是因为原主总是苦巴巴的,仿佛受了天大的委屈,但其实在段家,除却丈夫心有所属外,她过得委实不错。婆婆宽厚,小叔子年幼,小姑活泼伶俐,儿子又健康白胖——那最后又是怎样走到那一步的呢? 玲珑不是很理解人类的七情六欲,但是让她评价,她只能说段家人不能说没有错,可真正把自己推向死路的,还是原主自己。 性子太拧,爱钻牛角尖,转不过弯来,受到一点点打击就一蹶不振,也难怪会跳湖自尽。来老夫人院子的路上玲珑还看到了那个荷花池,多漂亮啊,可一旦有人在里头死了,就开始散发腐烂的味道。 “今儿个身子可好些了?” 老夫人的关怀是真心实意的,玲珑点点头:“好多了,劳烦娘挂念。今儿媳妇过来,是有事想让娘做主。” 她将乳母等人的所作所为说了出来,不给对方先陷害自己的机会。 老夫人先是愤怒,随即被玲珑条理清晰毫不拖泥带水的说话方式惊到,她这儿媳妇……从嫁进来之后心里就只有子宴一人,旁的是什么也看不到的,按理说她是主母,府里的中馈都该由她掌管,可她在家中是独女,千娇百宠,嫁进来后也是撒手不管,就现在还是老夫人自己操心呢! 她傻傻地听着儿媳妇一条条跟自己说着,又要把人发卖了又要换一批新人……每个要求都不过分,理所当然,老夫人没法说别的,就点头,一个劲儿点头:“成,成,这事儿你能做主,待会儿我把管家的章子账簿都给你。” 玲珑:…… 不是啊,她就是告个状,让老夫人心里有数就行,不是要管家权的啊!她不想管啊! 但老夫人喜滋滋地就叫人拿出来了,一秒钟也没耽搁,玲珑拿着一串钥匙,面上表情一言难尽,老夫人试探着问:“怎、怎么了?要不……要不咱再商量商量?” “没事的娘,我可以的。”玲珑的心在滴血。 小胖子就在这时咿咿呀呀的哼唧了两声,可真是太萌了,直接让玲珑心情变好。她养过的幼崽不计其数,这只的可爱称得上数一数二!果然只有更可爱没有最可爱! 老夫人逗着小胖子,想抱抱他,但小胖子在意识到玲珑要将他给人后表达出了极大的推拒,搂着玲珑脖子不肯撒手,不肯让祖母抱。把老夫人的心都给伤透了!她捏了捏宝贝孙孙的小脸:“坏小子,连祖母都不识得了!” 说完半是叹息半是感慨:“还是跟娘比较亲啊,玲珑,你若是累了,就把他送来让我带。” 玲珑摇摇头说:“不累的,他很乖。” “是啊,我活了大半辈子了,没见过比咱们家小宝贝更乖的孩子了。”老夫人一笑,眼角就皱纹密布,看得出来她是真的开心。她又语重心长地跟玲珑说:“玲珑啊,子宴那孩子,是面冷了些,但并非不近人情,若是有怠慢你的地方,你跟我说,我不让你委屈,我替你教训他!” 老夫人是很喜欢这个儿媳妇的,美丽温柔,出身高贵,几乎挑不出什么毛病。惟独一点,太拧,真的拧,老太太活了半辈子都没见过像她这么拧的人,按理说太傅夫妻俩都是个温文的性子,怎么养出的女儿却如此固执? 玲珑点头:“我知道了。” 她自然是不会让自己受委屈的,能让她受委屈的人还没出现过呢,从来都是只有她欺负别人的份儿。 小胖子成功赖在娘亲怀里格外开心,玲珑又跟老夫人说了会话,最终又辛苦地把小胖子抱回去。他一路上都很兴奋,不停地手舞足蹈,玲珑费了好大劲儿才抱住,恨不得把他丢到荷花池里喂鱼去。 等回了自己院子,玲珑第一件事就是把他丢掉!不抱了!谁爱抱谁抱! 失去了香软怀抱的小胖子有点不乐意,他躺在床上,试图朝玲珑靠近,还要她抱。玲珑拿脚把他隔开:“离我远一点。” 她是觉得他很可爱啦,白白胖胖软软嫩嫩,可是再可爱也是有时限的,简单来说就是龙女大人腻了,不想玩这个小可爱了。 小可爱呜呜的朝这边靠,大眼睛水汪汪的,因为被脚挡住,直接抱住了玲珑的脚就要啃,吓得她赶紧收回来:“你好脏啊!你怎么这么脏?居然要啃别人的脚?” 小胖子哪里知道她在说什么,嘴里咿咿呀呀说些他自己都不懂的词句,还是笑着朝这边靠。 笑得太可爱了,玲珑没忍住,把他捞起来放怀里。这下老实了。 新的乳母已经来了,眼看时辰不早,洗澡换衣服喝奶一条龙服务,这小不点长得是真好,香软的一颗小团子,玲珑闻着都想把他吃掉。 她不喜欢旁人在身边,把阿欣等人都赶出去后自己凭空摸出一根棒棒糖叼在嘴里,糖果香甜的气息吸引了小胖子,他眼巴巴地看着,但不抢也不要,乖的不行。 然后玲珑就在他乖巧的眼神里把一整根棒棒糖全吃完了,连点糖渣都没给剩下,还捏捏他的小胖脸:“乖啊,你还小,不能吃这么甜的东西,姐姐先——娘先帮你吃。” 他仿佛听懂了,又仿佛没听懂,就眨巴着一双懵懂清澈的眼睛看她。玲珑没忍住,低头咬了一口他白嫩的果冻般的小肥脸,口感相当好,她想吃糯米团子了。 陪着小胖子玩了会儿,时间差不多了,玲珑准备睡了。小胖子的作息跟她差不多,就依偎在她怀里,母子两个睡得喷香。 直到夜深了段家大爷段烬才回府,他先是给自己做了清洁,随口问了一句:“夫人和小少爷睡了么?” 下人回道:“夫人带着小少爷睡下了。” 段烬身为从一品御史,天子近臣,立刻从这句话里提取出数个信息:他那位无论多晚都要等他回来的夫人,居然没有等他直接睡了,而且对儿子漠不关心的她,居然是带着儿子一起睡的。 虽然对这位夫人并无甚感情,但儿子段烬是爱的,想到他们母子俩一起睡,难免感到奇怪,就换下风尘仆仆的衣裳,示意守夜的婢女噤声,自己走了进去。 卧房里点着柔和的灯,大床上一个纤细的身影正躺着,睡得脸蛋白里透红,同样白里透红的还有她怀里的另外一个小脸蛋,母子俩姿势极为亲密,挨在一起。 段烬眼神变得柔和起来,他是希望妻子能够好好照顾儿子的,而不是把全部的心神都放在他身上。他公务繁忙,注定了没有太多时间倾注给家人,他希望她能帮助他撑起这个家,侍奉母亲,照顾好年幼的弟妹和儿子。 只是她太过柔弱,又太过偏执,总让段烬觉得无法呼吸,因而更不想面对她,可偏偏这样,她就越是胡思乱想。 他没有过多的打扰他们母子,看了他们后就出去了。 他回来晚了就习惯睡书房免得吵到妻儿,因为这个妻子还问过他,段烬不是个会说甜言蜜语的人,他甚至有些沉闷,看着妻子情绪激动言辞哀怨,他半天蹦不出一句话,能把心思敏感脆弱的妻子气哭,自己还不知道是哪里出了问题。 他心中是有过人,可从娶了她那一刻起,便会对她负责任,不会再想旁的了。 结果到了书房才发现,嗯……他也就是两天没回来,书房彻底变样了。他的所有物品都被摆在了书房,还贴心地给他搬来了两个柜子,段烬得知这是妻子要求的之后,有点无奈。 之前她是一边哭一边控诉,可从未有过这样的行为,不知为何,段烬觉着这如同小孩子拌嘴后不跟对方一起玩,幼稚,却也有些可爱。 他不恼,自己收拾了下,时间也不早了,便在书房的隔间睡下。 一夜无梦。 第二天是段烬难得的休沐,渭州那边出了很大的贪墨案,他身为御史忙得焦头烂额,如今案件真相大白,总算是告一段落,皇上也很大方,手一挥就给了段烬……五天的休沐日。 算起来也不少了。 但他向来自律,哪怕休沐也会按时起身,在院子里打拳。他虽是文官,却习过武,身材维持的非常好。一套拳打下来出了汗,扭头就瞧见妻子抱着儿子站在走廊那里看他,段烬正要打招呼,就听见她不屑地哼了一声,抱着儿子转身走了,无比高冷。 段烬的嘴刚张开,还没来得及出声呢。 他失笑,觉得她跟个孩子似的。不过这样孩子气的恼怒可比那种呜咽不停的哭泣来得好,段烬便跟了上去,玲珑正嫌小胖子肥的抱不动,直接把他放桌子上了,决定要叫人做个婴儿车出来,她再也不想抱着这坨肉到处走了! 小胖子从出生到现在难道跟母亲亲近,根本离不开玲珑,又张开双手啊啊求抱,玲珑戳了戳他的小肥脸:“娘抱不动你了,你老老实实躺着吧。” 他好像听懂了,就啊的叫了一声,很失落的样子。玲珑听到背后传来轻笑,一扭头,不客气地问:“你进来做什么,不去书房在这儿浪费时间?” 段烬不会哄人,他道:“我……这几日休沐。” 玲珑就眨了眨眼睛,然后呢?跟她有什么关系?她看起来像是在乎的人吗?虽然说要给小胖子一个美好的家,但趁着小胖子不记事她当然不可能让段烬事事顺心如意,觉得她幼稚比较好应付?他很快就会知道,什么才叫真正的魔鬼。 段烬说完了,发觉妻子没回应,他也有些尴尬,满打满算他们成亲到现在一年有余,在一起说过的话却并不多,大部分时候都是妻子在哭诉他安静地听,可他又不会安慰人,每每让她更难过更生气,段烬想着不出现在她面前就不惹她心烦了,结果她好像会更不高兴。时间一长,段烬也不知如何是好。 玲珑觉得原主跟他是真的性格不合,就是单纯的性格不合,在一起就是祸害对方的。 原主死后才意识到自己最对不起的是被她忽略的孩子,可惜已经晚了。段烬公务繁忙,原主记恨他心有所属,便总是对着儿子念叨,她自己心思敏感脆弱,受不得一点打击,再加上有心人的刺激利用,很快便疯疯癫癫起来,自己吓自己,请了多少大夫也看不好这个病,段烬纵然不离不弃,他是天子近臣,也不可能一直陪着她。 便叫人钻了空子。 玲珑不说话,段烬也不说话,只有小胖子啊啊啊。 正好阿欣端着早膳进来,乍一看到段烬吓了一跳:“大爷!” 玲珑看过去:“叫什么大爷,那你是不是要叫我一声大娘?” 阿欣:“奴婢不敢奴婢不敢!” “谅你也不敢。”玲珑哼了一声,把小胖子捞起来放到地毯上,地毯周围是她让人弄出来的围栏,都用布包着尖锐的部分防止小胖子磕上去,然后她坐下来,半天不见段烬动,就有点不耐烦:“难道你要我喂你吃吗?” 太不客气了,也太不讲理了,还太容易动怒。但段烬觉得没什么不好,他宁可她常常发脾气,也不想她总是哭,却不肯说自己为何哭。 他松了口气,跟着坐下。 368.第三十二片龙鳞(二) 第三十二片龙鳞(二) 段烬有点记不得上次跟妻子一起用膳时, 她是否这样的……能吃了。他的印象中她是个几乎可以称得上完美的大家闺秀, 食量并不大,因而维持着弱柳扶风般的身段,显得十分娇弱。可今天……本来段烬觉得这早膳两个人可能吃不完, 但最后是一点也没浪费。 ——全进了玲珑的肚子。 小胖团子在旁边的地毯上翻滚, 这会儿闻着味儿了, 很渴望地朝香味来源看,奈何玲珑铁石心肠,权当做没看到。 玲珑吃完了早膳, 问段烬:“你有事吗?” 段烬疑惑地看过来。 “若是没事,帮我个忙, 不为难你吧?” 她跟他说话没有很客气, 也没有很不客气, 反正就是那种淡淡的, 你帮不帮都随意的语气。段烬今日确实没有其他事,妻子要他做事,他岂会拒绝?便颔首道:“你且说来与我听。” 玲珑道:“这个光用说的可不行。阿欣, 把我昨晚画的图纸拿来, 让你们准备的东西都准备好了吗?” 阿欣跑过来,手里托着一张纸,上面是玲珑用炭笔画的婴儿车的小图, 需要什么材料、每种材料大概需要多少、要怎样安装制作——全写上面了。 段烬还是头一回看到这样的东西, 他倒是见过军中和农家所用的拉取货物的马车, 不过用来给小婴儿的却是头一回见。他虽是文官, 动手能力却很强,玲珑在记忆里翻找到他擅雕刻的特长,据说还曾经雕了一副香木人像送给他的心上人。不过玲珑没有亲眼见过,也不知道到底雕的好不好。 于是段烬一个上午什么事儿都没干,就在玲珑的指挥下做婴儿车了,好在最终结果让玲珑很满意,等刷上的漆干了,散了味儿,她就能把那个老是要人抱的小胖子塞进去了。 抱不动抱不动。 小胖子自己对婴儿车也很好奇,时不时地伸手想去抓抓看,玲珑把他放在腿上给他喂煨好的蛋羹,他是吃乳母的奶长大的,还没有吃过如此美味的食物,小嘴吧唧吧唧回味无穷。不知道为什么,他特别喜欢缠着玲珑,以前是只要吃好喝好身上清爽就能一个人躺着玩很久,现在不行了,必须得玲珑陪着,不陪就郁郁寡欢闷闷不乐,严重了还哭鼻子。 玲珑觉得都是惯的,以前他亲娘成天不搭理他视他如无物,他就乖得很特别好带,现在她这个冒牌亲娘对他稍微好一点,他就开始蹬鼻子上脸了,果然无论什么幼崽都是不能太纵容的,给他一点阳光就灿烂的想一步登天。 但她在段家也实在是无聊,陪着小胖子玩也不是不可以。段老夫人把家里掌管的井井有条,下人们也大都老实本分,除了玲珑自己院子里的——原主那性子,除了段烬对谁都不在乎,自己院子里的人养野了心也不知道,其中好些个都是他们成亲的时候段老夫人特地新买的,不比府里的老人好使。 小胖子已经十个月大,翻身翻的很是熟练,只要玲珑不使坏就成。偏偏她就是看他轻轻松松翻身很不顺眼,一定要戳人家的小肉肉,让小胖子费尽九牛二虎之力翻过来才肯罢休。小胖子脾气好,从来不跟玲珑生气,只要她陪着他他就乐呵呵的,被摁成一只小乌龟也半点儿都不恼。 段烬中午的时候过来就瞧见他的妻子盘腿坐在地上,单手撑着腿托腮,另一手戳在他们儿子的背上,而他的胖儿子就跟只小乌龟一样划拉着四肢咯咯笑,想翻身却怎么也翻不过来。 这一幕实在是滑稽,段烬没见过别人是怎样当娘的,但他觉得应该不会跟玲珑这样把自己儿子当玩具。 玲珑感觉有人在看自己,头一抬,见是段烬,没理他,继续戳儿子玩。小胖子似乎也感受到了有敌人入侵,不划拉了,努力仰起小脑袋朝门口看那人是谁。 其实不仅是小胖子的亲娘忽略他,他亲爹也没见得就好到哪里去。御史大人公务繁忙为国操劳,哪里有时间在家里陪孩子?怕不是小胖子连他是谁都不晓得。 真要说起对小胖子的亏欠,玲珑觉得两人都有份,谁也别怪谁。 眼见自己都进来了她还在那戳儿子,段烬没忍住,道:“你……戳他做什么?” “锻炼他的心性,磨练他的意志,让他知道生活不易,且行且珍惜。” 段烬:…… 小胖子啊了一声,仿佛在附和他娘的话,玲珑伸手到他腋下把他抱起来,问段烬:“你有什么事?” “娘让我们中午过去一起用午膳。” “知道了。” 她也就是一句知道就没别的了,实在是跟段烬无话可说,这人生得是好看,但比起睡男人,还是幼崽更重要一些。 段烬就在桌边坐了下来,玲珑陪着小胖子玩了一会儿才意识到他还没走,就很奇怪地说:“你怎么还在这儿,你从前不是根本不想进来的吗?” 她是真的好奇在问,因为她对段烬全部的了解都来自这具身体本来的记忆,虽然不能够保证百分之百的真实无误,但基本也是七七八八没毛病的。“哦我懂了,你是要等我们一起去,好不让娘以为我们感情破裂?” 然后自顾自道:“那你多虑了,我们之间就没什么感情,谈何破裂?你大可以先过去,我待会儿会带胖子一起去的。” 段烬能说什么?话都被她抢着说了,他也没有否认,只是疑惑地盯着玲珑看了数秒,若有所思道:“你跟从前很不一样。” 众所周知这条龙从来不讲理也从来不心虚,她对于人设这种东西向来是兴趣来了就维持一下演一下装一下,没心情没兴趣的时候那是怎么高兴怎么来,怎么舒服怎么来,根本不考虑什么崩人设啊吓人啊会让原主生气啊之类的——都被她吞噬掉成为她的能量了,就算生气怪她又怎样?有用么? 所以她理直气壮地喷回去:“不一样又怎么了,我就得跟以前一样一天十二个时辰无时无刻不眼巴巴守在门口等你回家拿我的热脸贴你的冷屁股是吧?我为什么要倒贴?我是长得丑了还是年老色衰了我要这么委屈我自己?你爱喜欢谁喜欢谁,跟我有什么关系。看我不理你了心里难受了?你这人怎么这样?我受了情伤性情大变觉得天底下的男人都是大猪蹄子对爱没有渴望了不行吗?我心如止水从此以后只想为了儿子活着变成一个完美母亲不行吗?你管的那么宽?” 面对外人段烬向来威严刻板,可对着他的妻子连珠炮的一串,他是一句都反驳不出来,他真的只是觉得奇怪,所以问了一声,结果被喷的头晕眼花。 玲珑还白了他一眼,捞起小胖子穿鞋直接走了,留段烬一个人在原地坐了片刻,才想起来追上去。 他说:“儿子给我抱吧。” 玲珑毫不客气地把小胖子塞给了他,因为她胳膊都觉着酸。 但小胖子不乐意啊,他根本就不知道这个抱着他的陌生人是谁!眼看他亲娘都不管他了,抽抽鼻子嚎啕大哭,挣扎着朝玲珑伸出双手,反正就是不给段烬抱。 堂堂段大人,总算知道了什么叫焦头烂额措手不及。明明只是个十月大的孩子,怎么这么难伺候?这么能扑腾? 玲珑嘲笑他:“你儿子根本不知道你是他爹。” 段烬难得有几分愧疚:“素日里公务繁忙,劳累你了。” 玲珑把小胖子又抱回来,他乖乖地搂住她的脖子,肉嘟嘟的小脸蛋温顺地贴到玲珑脸颊,可能是怕她再把自己给别人抱,小手搂得很紧。以至于玲珑拍了他的嫩屁股一下:“再不轻点儿你就没娘了,以后跟你没心没肺的爹一起过吧。” 他仿佛是听懂了,又仿佛没听懂,小手松了下,然后又立刻抱紧。段烬看着她走路都有点吃力,她身形纤细,但儿子是真的胖,感觉下一秒就要摔了,于是他轻轻伸手搭在玲珑的手臂上,免得她撑不住。 本是好意,却被玲珑不客气地踩了一脚,段烬吃痛,她就哼道:“不要借机吃我豆腐,别以为在你娘面前我会跟你装恩爱夫妻。” 闻言,段烬愣了一下。 他本是不重欲之人,成亲后公务繁忙不说,有时候好几天不能归家,难得归家了便要接受妻子的哭哭啼啼与控诉指责,着实令人头疼,与她解释了也不听,慢慢地两人之间的关系降至冰点,成亲一年多,他碰她的次数十根手指都数得出来。可妻子又爱面子,在外人面前便会主动做出一副恩爱模样来。 现在到了她嘴里,却成了他主动要装恩爱夫妻了。 不知为何,从来不知夫妻之间如何相处的段烬觉得,他不能反驳,不能质疑,否则绝对会迎来更可怕的下场。 虽然他自己也说不清楚更可怕的下场是什么样子。 这就是传说中的,打灵魂里迸发出的求生欲,面对龙女时尤甚。 369.第三十二片龙鳞(三) 第三十二片龙鳞(三) 玲珑超帅的说完这句话抱着怀里的小胖子走了大概有一分钟, 停住了。段烬跟在她后面也跟着停住, 安静地看着她。玲珑定在原地几秒,转身把还搂着自己不放的小胖子塞到他怀里,“抱不动了。” 段烬嘴角微微起伏, 她前后不一的态度着实是有些可爱,他将挣扎不休的儿子抱到怀里, 道:“他这样重,你日后少抱他。” 玲珑就阴阳怪气地说:“我倒是想少抱他呀,可他还是个孩子呢, 亲爹一天到晚看不着, 要是连亲娘都不搭理他,那跟孤儿有什么区别?谁叫段大人您公务繁忙, 根本没工夫花时间在咱们娘俩身上呢?” 段烬嘴拙, 说不出话, 半晌,也就从齿缝里迸出一句:“……我会尽量改的。” 你看看, 嘴上说要改前面还要加个尽量, 足见这话说的多艰难多不走心, 玲珑叹了口气:“你高兴就好。” 不过看得出来, 段烬对外人铁面无私, 可对家人脾气却很好,就玲珑刚才那说话的语气, 他一个大官不生气都是好的了。人跟人之间的相处就是这么奇妙, 有时候也就是一句话的事儿, 说出来跟不说,最终结果便是天差地别。 小胖子被父亲抱着,非常灰心丧气,不是很高兴。这个人一点都没有娘亲香软,他觉得好不舒服,便朝玲珑伸手。玲珑戳了下他的小肥脸说:“娘可抱不了你这么久,还没到你祖母的院子呢,让你爹抱吧,也让他感受一下什么叫甜蜜的负担。” 皇帝器重段烬,段烬几乎每天都忙得团团转,哪怕是自己的儿子也没有多少时间陪伴,听玲珑讽刺说儿子都不认识他了,他也没有生气,因为不管怎么看玲珑说得都是实话。胖儿子在他怀里跟条肉虫一样不断蠕动挣扎,小小年纪还挺有劲儿,段烬差点儿没抱稳。 他心中涌起许多愧疚,便对玲珑道:“辛苦你了。” 这个玲珑毫不客气地应了,原主每天忙着悲春伤秋多愁善感,根本没在儿子身上下过工夫,她觉得自己得不到丈夫的体贴跟爱就已经是全天下最可怜的人了,哪里有精力去管儿子?反正府里伺候的人多,她不必操心什么。玲珑就不一样了,玲珑敢说她一天抱这胖子的时间都比得上原主的好几年! 是个单纯一根筋却又固执的女人,灵魂虽然称不上极品,却也干净清甜。总体来说谁都不是坏人,但就是不合适,满是少女心活在象牙塔里的姑娘一朝为人妇为人母才发现现实生活跟想象中有天壤之别,幻想中的如意郎君其实是根油盐不进心里只有朝政的木头,她自己又是脆弱的需要呵护的类型,能磨合才有鬼呢。 若是遇到那种掌控欲跟占有欲都强的,两人才是对了眼。 老夫人看到儿子儿媳一起来了很高兴,她也为这小夫妻之间的关系愁啊。她生的儿子她还不清楚?早些年老爷早逝,段烬以少年之身撑起了整个段家,个中辛苦自然不能一言蔽之,可这也使得他的性子越发严肃冷硬,偏偏又娶了个娇滴滴的风一吹就能倒的儿媳妇,老夫人头都大了,你说她都这把年纪了,怎么就不能好好享享清福呢? 眼下见夫妻俩一同进来,小孙孙还被长子抱着,看起来挺和谐的,老太太就高兴了,先招呼玲珑:“来来来,到娘这儿坐。” 一家人陆续入座,段烬的弟弟段宵妹妹段芙蕖早就已经到了,其实别说是身为枕边人的玲珑,就是段烬的亲娘亲弟弟亲妹妹,也都好一阵子没能跟段烬说上话,更别提是共同用膳了。 段烬跟他们解释自己忙于公务,家人都理解,但老太太还是说:“我知道你忙,可你再忙,也不能不理你媳妇跟儿子,你瞧,你儿子还认得你么?” 段烬无奈道:“皇命在身,儿子不敢违抗。” 小胖子开始在他腿上挣扎,玲珑对他张开手:“把他给我。” 段烬道:“你辛苦了,你先用膳,我来照顾他。” 小胖子的内心是拒绝的,但是父亲的怀抱就跟牢笼一样把他紧紧锁住,他扑腾了一会儿也累了,见娘亲不心软,就慢慢把注意力转移到了桌上的饭菜上。他仰着小脸,痴迷地看着父亲夹了一块肉放到嘴里咀嚼,咽下,再夹,再咀嚼,再咽下……如此循环往复,根本停不下来。 只能喝奶偶尔吃点辅食的小胖子羡慕的快哭了。他忍不住用胖乎乎的爪子扯了扯父亲的衣袍,段烬本来正在进食,被儿子一拽,低下头,“嗯?” “啊啊!啊!” 小孩子咿咿呀呀的,段烬哪里听得懂?“是尿了么?还是饿了?” “啊啊!” 看起来好像都不是,感觉还义愤填膺的,段烬就不懂怎么回事儿了。 玲珑笑看他们父子俩鸡同鸭讲,边上的段宵看乐了:“哥,你这是干什么,小侄子听得懂你说的话吗?” 段芙蕖性格内向害羞,看大哥跟小侄儿的互动也忍不住笑起来,老太太就更不掩饰,摇着头:“都说皇上夸你如何惊才绝艳智勇过人,怎地我看不出来,嘉哥儿才多大,你跟他说,他听不懂你的,你听不懂他的,你们爷俩这是做什么呢?” 段烬只能求助玲珑,玲珑接收到他的视线,放下筷子:“把胖胖给我吧。” 此话一出,段家人神色各异,胖胖?这是个什么名儿? 跟看不懂儿子脸色的段烬比起来,玲珑就剔透多了,她主动解释道:“嘉哥儿挺好听的,但他身上肉多,吃的也多,我觉得叫胖胖很贴切,还有点可爱。” 确实挺可爱,没等其他人附和,段烬就说:“肉是挺多的,不过还是叫嘉哥儿好些。” 老太太跟弟弟妹妹简直不敢相信这话是从段烬嘴里说出来的,他们都知道玲珑性情敏感,因而无论她说什么大家都会赞同附和,怎么到了段烬这里就看不懂人眼色呢?他真的是朝廷大员?真的是天子近臣?真的是那个断案入神公正廉明的段大人? 玲珑温柔地笑笑:“那我就是要叫胖胖,夫君又能奈我何?” 段烬是觉得胖胖这样的名字不够正式,日后叫人听到难免不雅,他是个习惯讲道理的人,就想放下筷子跟妻子好生说道说道,可刚张开嘴,就瞧见他老娘弟弟妹妹都疯狂给自己使眼色。段烬嘴张了半天,最后干巴巴地说:“那也挺好、挺好。” 玲珑这才满意,小胖子一到她怀里就开始兴奋,她用汤匙舀了桌上的甜汤沾沾他的小嘴儿,让他尝尝味儿。小胖子也就是馋嘴,好奇,想知道大人在吃什么,给他尝尝就行了,他一般不会哭闹着要。 果然,甜汤一沾嘴他就开始吧唧吧唧,很是满足。段烬觉得自己怀里跟妻子怀里的儿子简直不是同一个,他又忍不住想起玲珑的话,难道自己是真的应该抽出时间来陪伴妻儿么? 这样的想法一直维持到回院子,他看着玲珑抱着儿子回房间,自己却只能老老实实去睡书房。但这么早睡是睡不着的,段烬便拿了本书在看,只是看了许久看不进去,满脑子都在想今天儿子对自己的排斥跟陌生,还有妻子嘲讽的声音跟笑容。 段烬想了很久,起身去找玲珑,结果在门口被阿欣拦住了,小丫鬟满脸严肃:“大爷,夫人说了,不许您进去,让您去书房。” 段烬:…… 阿欣继续虎视眈眈,天知道她裙子下的两条图都在哆嗦,大爷好可怕!她一点都不想跟大爷说话!可她是夫人的陪嫁丫鬟,必须给夫人装脸,就算怕死了也不能屈服! “那你进去通报一声,问夫人可愿见我。” 阿欣想了想,夫人对大爷的痴情有目共睹,好不容易大爷主动来找夫人一回,自己要是不给大爷进,万一夫人知道了又生气怎么办呢?“请大爷稍等,奴婢这就进去通报。” 玲珑正好在让人给自己熏发,她刚洗过澡没多久,整个人都透着粉润雪白的光芒,听说段烬来了还有点惊讶:“你让他进来吧。” 阿欣松了一口气,幸好自己进来问了! 段烬白天是进来过的,但没想到晚上就被拦门口了,他并不是铁石心肠之人,也会主动示弱,但妻子的性格放在那里,他示弱了,妻子总有无数的要求,要他陪要他疼要他呵护要他全部的注意力,可他哪里能做到她满意呢?两人之间大多是妻子在尖锐的质控哭泣,他安静沉默地坐在边上听。 一进去就瞧见玲珑坐在梳妆台前,丫鬟们因为他的进来都退下了,她就坐在那儿自己梳头,青丝如瀑,黑亮的宛如一匹上好的缎子。饶是段烬,也禁不住想要抚摸那如水的长发。 玲珑非常注意美貌,讲究得很,刚洗过澡还没抹身体乳,她梳完头就上了床,撩起裤管,挖出一坨香膏在手心搓热了融化,然后慢条斯理地开始涂抹到白嫩的肌肤上,顺便跟段烬打了个招呼:“唷,来啦?” 370.第三十二片龙鳞(四) 第三十二片龙鳞(四) 这态度……这态度实在是……段烬有点说不出话。除了面容, 他几乎看不出眼前的女子和他的妻子有丝毫相似之处。他的妻子出身名门,又是太傅之女, 百般宠爱长大, 对自己要求也极高,是决不会做出这样几乎称得上轻佻的动作来的。他们成婚那晚,吹了灯, 她连他要如何碰她都有规定, 决不会这样在他面前随意露出一块肌肤。 这香膏是府里采买给玲珑跟段芙蕖用的,香味清淡持久, 玲珑还挺喜欢。她仔仔细细地把自己能抹到的地方全抹了,还没听到段烬说话,就疑惑地抬起头:“你来找我是要跟我面对面发呆的么?有事直说呀。” “我……” 他果然是嘴拙,说不出话,玲珑听着都替他着急,她把香膏放到一边, 对段烬招招手:“来你过来。” 等段烬过来了,她就大大方方地拉住他的手让他在身边坐下, 两人挨得有点近, 段烬似乎不习惯,慢慢朝旁边让了一让,玲珑嘴角一抽——她这样活色生香的大美人,他这是什么避如蛇蝎的态度?以后有他后悔的! 靠近了, 她身上的香味更加动人, 膏体已经附着在肌肤表层, 柔软而滑腻。段烬垂着眼眸,看了眼在床里面已经睡得呼哈,小肚子一起一伏的胖儿子。“今日你同我说的那些话,我想了许久,你愿意同我说这些,我真高兴,只是又觉得愧疚,的确是我做得不够好。” 他说完了,就看见妻子一脸茫然:“啊?我今天说了好多话,你是指哪些?” 段烬:…… 偏偏玲珑还真诚地看着他,因为她真的不知道,他突然过来没头没尾地说这些,她哪知道是为了什么。 “是我太忽略孩子了,也……”段烬非常非常不擅长说这些,但他还是逼着自己说了,“也忽略了你。我本是男子,应该为你们遮挡风雨,实在是不该总让你伤心。” 玲珑一听,觉得这人可真实诚,讲道理,段烬不是没有试图跟原主说话,奈何原主听不进去啊,两人的想法跟脑回路根本不在一起,鸡同鸭讲,段烬觉得亲人和国事重要,但原主心里只追求风花雪月的爱情,偏偏爱情这种东西对段烬来说虚无缥缈,他一个十几岁就撑起败落家族并将其发扬光大的人,哪里知道什么是儿女情长? 他心中朦朦胧胧地喜欢过一个人,可有婚约在身,他便将那份喜欢藏了起来不再去想,妻子想要,他愿意给,却又不知该如何给。他能给她尊重怜惜照顾,却实在是无法对她那样的性格产生共鸣与喜爱。每次一见面,都是眼泪与控诉,她似是受了天大的委屈,而这委屈都是因他而来。 久而久之,段烬便尽量避免与妻子见面,如此来减少她落泪的可能——玲珑觉得他真是个小机灵鬼,一般人可想不出这样的好方法,真不愧是深受皇帝器重的段大人。 “那你打算怎么做呢?以后不让我伤心,那过去我伤过的心又该如何?”玲珑毫不客气地问,“我现在不哭不闹了,那我日后若是又开始哭闹,你又要怎么办?” 段烬面色沉重,半晌答道:“我……不知道。” 他实在没有与女子相处的经历,身边的人也不曾见过夫妻琴瑟和鸣的,他总觉得自己退让、回避就能杜绝不好的事发生,其实根本就不是这样。 玲珑并不生气,她知道段烬脑子里根本没有这种概念,“你觉得我之前的所作所为好吗?你喜欢吗?” 段烬看向她,迟疑着是否要说真话。 玲珑笑得很甜:“你说真心话吧,我保证不生气也不记恨你,我还保证今天晚上不哭也不跟你吵架。” 段烬信了! 他信了! 他说:“我觉得,不大好,也不是很喜欢。”说完可能还有点微弱的求生欲,又忙道,“可我知道你年纪小,我让着你是应该的,我也有错。” 玲珑就问:“错哪儿了?” 段烬顿时茫然。 天底下的男人是不是都有这种积极认错但完全不知道自己错哪儿的特点?玲珑叹了口气,她心想,什么时候她也变成了给人类梳理心绪的知心大姐姐?她明明不是走这个路线的呀! “我在家中你是知道的,爹娘疼爱,对我从来没有一个不字,便养成了这样单纯到固执的性子。嫁来段家,你们也很照顾我,对我从无重话,哪怕有的时候我言行不妥也不会指责我一句。我便觉得自己做的都是对的,是理所当然的,但段烬,你如果跟我说我做得不对,我这样是错误的,不好的,也许我不会立刻就改正,但我总会去好好想想的。” 段烬认真地听。 “这场婚事是早年间公公与我爹定下的,我心中也有对未来夫婿的幻想,可你完全不符合,非但不符合,你还不解风情冷硬严肃的像根木头!我想要的你都不能给我,你跟我说话跟对你那些下属有什么区别?你甚至连话都不想与我多说。” 段烬道:“是我不对。” “还有你心中喜欢旁人,我也是听说的,可我问你的时候,你也不同我讲清楚,只要我别乱想,跟我说清楚会很难吗?我怎么能不乱想?” 段烬道:“我改。” 玲珑接下来又说了他的许多缺点,不够温柔体贴,没有时间陪她,她一闹脾气他就转身走不沟通云云,段烬从头到尾没觉得不耐烦,他都很仔细地听了,然后说:“是我不好。” 认错态度太过良好,玲珑都不忍心继续说他了,她本来也想再剖析一下自己的问题,转念一想,现在这具身体的主人是她,她能有什么问题?她还能有什么缺点?她是完美的! “那好吧。”玲珑摆正了姿势,很骄傲地扬起小脸,“我就再给你一次机会,下次你回家,可别让胖胖都认不得你了。” 段烬点头。 玲珑立刻说:“不许用点头摇头来搪塞我,要说话。” “噢。” “噢?噢是什么意思?”玲珑瞪着水汪汪的眼表达自己的不满,“这也太冷淡了,听得我心里难受,你要说知道了或者是好的,再不然哦哦或者嗯嗯,叠词会显得比较友好。” 段烬说:“我知道了。” 玲珑这才满意,她把床上睡得喷香的小胖子捞起来,肉有点多差点儿掉床上,好在段烬眼疾手快一把接住。接着怀里就被塞进一个胖儿子,他的小妻子巧笑倩兮,目光流转间简直顾盼生辉:“培养感情第一步,带他睡觉,今天晚上他是你的人。” 段烬看了一眼床,玲珑觉得他简直异想天开:“说好的改掉毛病,难道你还没开始改就想睡我的床?” 段烬本来想嗯一声表示知道了,思及玲珑说的话,最后变成了“嗯嗯”。 真是孺子可教。 阿欣在外头听不到里头在说什么,好奇地抓耳挠腮,她真是怕夫人又被大爷气哭,到时候又要生病了,大爷也不是个会怜香惜玉的人,夫人那么美,他看她的眼神都跟看路边的花花草草一样没什么波动。阿欣想,真是孽缘啊,神女有情襄王无梦,这个婚约真是谁都没讨到好。 正在这时,有脚步声了,阿欣定睛一看,大爷抱着小少爷出来了!当时她就惊呆了,眼看大爷扬长而去,阿欣脑子里第一时间想的是:糟了!大爷发怒了!连小少爷都要抱走不给夫人养了!那夫人岂不是很伤心?!明明夫人已经开始照顾小少爷了! 她赶紧跑进去,就看见他们家夫人妖妖娆娆地倚在床上对她招手:“阿欣啊,过来,帮我把背涂一涂。” 刚才段烬在玲珑都没抹背,肌肤当然要全身上下都要涂满才算完整。 段烬小心翼翼地抱着儿子回到了书房,他先是把他放下,他还在睡,两只小小的手虚虚地握成两个小小的拳头,小嘴微张,睡得很安静,特别讨人喜欢。 段烬忍不住坐在床边看着,越看心中越是欢喜。 这份欢喜持续了一刻钟左右,小胖子醒了,他发觉自己身处一个陌生的地方,小孩子哪里能适应?香软的娘跟熟悉的环境都没有,甚至连平时照顾他吃喝拉撒的阿欣都不在,只有一个陌生的男人,他都不知道那是谁。跟段烬大眼瞪小眼几秒钟后,段烬亲自见证了一个小婴儿脸上的表情是如何从茫然——震惊——恐慌——到最后嚎啕大哭的。 不是饿也不是想尿,就是怕这个陌生的地方,也怕眼前这个陌生的人,周围没一个熟悉的,被玲珑稍微疼了一下就开始恃宠而骄的小胖子,他心里眼里都只有娘亲,根本不认识这人是谁! 段烬顿时手忙脚乱,他看了看儿子的尿布,没有湿,又把乳母叫来,结果也不肯吃,就是哭,段烬被哭得头都大了,看他小小一只哭得声嘶力竭嗓子都要哑了还在哭,他实在是没有办法,原来带孩子是这样艰难的事儿,不比他忙于公务轻松多少。 371.第三十二片龙鳞(五) 第三十二片龙鳞(五) 结果是乳母来了也没有用, 小胖子仍然嚎啕不止, 乳母在大爷的盯视下慌得不行,赶紧跪在地上:“……小少爷特别亲夫人, 奴婢又是刚调过来的, 只在小少爷饿的时候才会伺候……” 段烬将在乳母怀里大哭的儿子接过来, 小胖子虽未满一岁,可身上的肉那都是实打实的,搁段烬怀里拼命蠕动挣扎, 段烬又不能对个小婴儿用太大劲儿, 最终只能回去找玲珑。 他再一次认识到了自己是个多么失败的父亲, 儿子不认识他也就算了, 他连带他一夜都做不到。 玲珑都抹好香膏躺下了, 听到敲门声也不怎么意外, 外头守夜的丫鬟给开了门,段烬便抱着小胖子走了进来。玲珑从床上坐起,揉了揉眼睛, 又捂嘴小嘴打了个呵欠, “不是说好的你带他一夜吗。” 段烬道:“我……他总是哭。” 玲珑说:“小孩子哭不是很正常吗?他哭你就要哄呀, 这还需要我来教你么?” 谁知段烬却点头了:“要的。” 因为他实在是不知道要如何对待一个听不懂大道理的小奶娃, 那么小、那么脆弱。 小胖子见到娘亲激动不已, 伸出手朝玲珑的方向扑腾,段烬便抱着他走到床边, 从他站着的这个居高临下的角度, 恰巧可以瞥见玲珑寝衣里的旖旎风光。段烬是个正人君子, 便撇过头不去看,玲珑看着朝自己呜啦乱叫的小胖子,叹了口气:“你是来讨债的么?” 小胖子听不懂,啊啊乱叫,仍旧是朝玲珑伸手,他闻到了熟悉的香味,他喜欢这个怀抱,不喜欢现在正抱着他的这个人,又冷又硬,一点都不舒服,硌的他的嫩肉肉都疼了。 玲珑将小胖子接过来,段烬无形间松了口气,他站在边上看着,就瞧见那在他怀里扑腾不停誓死不从的小胖子瞬间就换了笑脸,温顺又乖巧地依偎进了妻子的怀抱。他有些失落,也有些愧疚,觉着自己答应了她带儿子一晚上,结果又把儿子送了回来,实在是不应该,也太没用了。 只要妻子愿意沟通,能听得进去话,提出的要求不过分,段烬都是会满足的,他对家人也是如此。你不说,他就不明白,可你只要说清楚,但凡他能做到,便不会无视。 他安静且沉默地站在边上,观察着妻儿的一举一动,可实在是看不出什么诀窍来。小胖子分明就是单方面的黏人跟讨好,看得出来他是极喜欢娘亲的,因为他缠在玲珑怀里就不肯走,而且生怕她再将他给人,扑闪着大眼睛,连觉都不睡了。 “去把帕子打湿了拿来。” 段烬愣住。 “快去呀!”她加重了语气带着嗔怪,见段烬还是不理解,道,“他才这么点大,又哭了这么久,泪痕干了在脸上不好,要擦干净才行。屋子里有温水,你把帕子打湿了拿来给他擦擦。” 听了她的话段烬才明白,他转到屏风后面,那里的炉子上果然有温水,架子上还有赶紧的布巾跟帕子,但帕子的材质显然要更细滑一些,小孩子皮肤娇嫩,用不得太过粗糙的物件。段烬取了帕子在水里浸湿,很快就回到了玲珑身边。她将孩子抱好,箍住不安分的小胖爪,“动作要轻一些,他的皮肤很嫩的。” 这是要段烬擦的意思了。 段烬没有拒绝,他小心翼翼地将帕子覆到儿子脸上,从他漂亮的眼睛一点点擦开去,很快满是泪痕的小脸就恢复了干净清爽,他又被玲珑支使着到梳妆台上拿来小孩子专用的乳膏,盖子一扭开便是一股子好闻的牛乳香,玲珑用指头沾了点儿在小胖子脸上,示意段烬给他揉开。 和小婴儿娇嫩的皮肤相比,常年执笔的段烬手心有许多薄薄的茧子。他从未照顾过小婴儿,动作便显得很是笨拙,小胖子明显是被他擦疼了,哼哼唧唧的要哭不哭。玲珑拉住段烬的手腕,他登时像被火烫了一下,她的皮肤和儿子的差不多,使得段烬下意识不敢碰了。玲珑说:“你要再轻一点,他的小脸蛋可经不起你这样搓。” 在玲珑的谆谆教导下,段烬终于圆满完成了给儿子擦脸抹脸这样的艰巨任务,短短时间内他已出了许多汗,等听到玲珑说可以了,段烬才松了口气,比平日觐见皇帝都觉得紧张。 小胖子舒舒服服地窝在玲珑怀里,玲珑见时辰也不早了,就对段烬说:“好了,你把他抱去睡吧。” 段烬有些迟疑,他怕儿子再哭。“不能让他留在这里么?他在我身边总是哭。” 闻言,玲珑似笑非笑地看向他:“是他想留在我这儿睡,还是你想留在我这儿睡?” 段烬很快反应过来她的意思,顿时轻咳,不知该如何解释自己并没有那种意思。他试探着朝儿子伸出手想抱,结果小胖子突然搂紧玲珑的脖子不肯松开,拒绝看他亲爹一眼,更不想跟亲爹走去书房睡。 段烬就跟个犯了错的小孩一样不知所措。玲珑掐了把小胖子的屁股——手感十分之好,全是嫩肉。当然她没用什么力气,但小胖子已经知道眼前这个女人是非常宠爱自己的,他可以在她面前尽情撒泼任性,顿时哇的一声就哭了,可惜是光打雷不下雨,没见什么眼泪,就是嚎。 玲珑心想,以后养只狗放院子里,跟这只胖子一起嚎个二重唱应该挺有趣。她拍了小屁股一下:“行了别嚎了,你爹快被你嚎的精神失常了。” 段烬想说并没有,但在玲珑的眼神威胁下乖乖闭嘴。小胖子虽然听不懂大人们在说什么,但勉勉强强能意会到是什么意思,干嚎了两声就停了,玲珑把他的衣服脱掉,掀开薄被把他塞了进去,然后冲段烬勾勾手指头:“你还不上来?” 任谁也无法拒绝这样一个妩媚的美人的邀请,段烬除外。 他摇摇头:“你在生气,我还是不要惹你的好。” 玲珑被他给气乐了:“我是在生气,可你要是不听我的话,我还能生更大的气给你看。” 段烬张开嘴,欲言又止。玲珑道:“说好的你照顾他,别想就这么算了,他夜里饿了哭了尿了都得你来,你可别以为我是要把你留下来。” 她都这样说了,段烬还能怎样?好在他也是洗漱了的,只脱下外衣,在玲珑让出的半张床上躺下,周身都是女人身上绵软香甜的味道么,段烬躺的是浑身僵硬。小胖子就在他们夫妻俩中间,刚才哭闹了一番已经困得睡了过去。玲珑打了个呵欠也闭上了眼睛,这娘俩都无比自然,反倒显得段烬特别拘谨。 他躺在床上,四肢僵硬,怎么也睡不着,就连呼吸都是轻之又轻。妻儿就在身边,他却是鲜少有这般清闲和温情的时刻,竟很不适应。 妻子突然间性情大变……不,段烬想,也许不是性情大变,而是她本就是这般性格,成婚一年以来,他又何曾去真正了解与关怀过她呢?哪怕她性子浪漫到稚嫩,也不是他对她不闻不问的理由。每看见她落泪控诉,他便转身离开,想的是不与她争吵不惹她心烦,却忘了她跟自幼艰难的自己不同。 她又是他的妻子,他本该更包容的。 越想越是心烦意乱,段烬睁着眼睛看着床幔,耳边突然听到蚊子叫声,他仔细地看了下周围,在帐子上看到了一只蚊子。按理说屋子里熏过驱蚊的香,怎地还会有?他们母子俩哪能被咬呢?只是起身去捉,难免弄出声响,又怕惊扰了他们。 瞥见床头有把团扇,段烬便取了来,轻轻扇着,微微的风吹在身上很是舒服,玲珑满足地发出喟叹翻了个身,盖在身上的薄被掀开一角,露出白嫩纤细的腰身。段烬伸手给她盖好,又把儿子踢开的被子往上拉一拉,看这一大一小都睡得安稳,便不由得眉眼柔和几分。 他也不是天生铁石心肠,只是不解风情。 大约一个时辰,小胖子开始哼哼了,眼睛都没睁开就在哼,可怜巴巴的。段烬查看了他的尿布,果然是尿了,连忙起身拿了干净的来,动作轻柔地给换上,小胖子踢了踢脚丫子,清爽了之后吧唧小嘴继续睡,段烬趁势将那只看了许久的蚊子给捉了,没了恼人的嗡嗡声,他也可以跟着一起入睡。 只是……他的妻子睡相有些霸道啊! 捉完蚊子去净手回来的段烬如是想。 母子俩睡得一个比一个豪放,他也就是去净手而已,小胖子已经滚到床角,而玲珑占据了大半个床铺。段烬刚拿起她的手,人还没躺下,她就顺势滚到了他怀里,像是抱枕头一样抱住他的腰,怎么也不肯放开。 段烬想象了一下妻子清醒后会是怎样的反应,还是没把玲珑吵醒,只是一手搂着她,一手把又开始四处滚动的胖儿子给捞了回来。 现在他明白她为何要他留下来一起睡了,什么软玉温香都是其次,照顾他们母子俩别滚下床才是当务之急。 372.第三十二片龙鳞(六) 第三十二片龙鳞(六) 段烬第一次知道原来照顾一个小孩子是如此辛苦的事。 小胖子年纪小, 控制不住生理反应,但他又爱干净, 一脏了就迷迷糊糊的哭,非要等浑身清清爽爽的才肯安分睡觉。小孩子肠胃又小, 拉了尿了没多久就会饿,便哼唧唧的要吃奶, 段烬一夜间便起了七八次,基本上没睡什么觉。每当他眯了一小会儿,就能听见儿子的哭声, 他会立刻睁开眼抱起来,免得打扰到妻子。 好处是经过一夜的锻炼后,段烬带孩子也有模有样的了,小胖子在父亲怀里睡了一夜, 也总算是熟悉了这个人身上的味道,不再那么排斥。 早膳,玲珑梳洗好了刚拿起筷子, 段烬便坐在了她身边,诚挚地说:“夫人辛苦了。” 玲珑:??? “在世人眼中,男子只要挣揣一份好功名, 让家人衣食无忧便是合格的男子, 可对女子却着实严苛许多,要她们温柔婉约, 又要她们宽容不妒, 还要她们坚强自主, 我想了一夜,才明白过去我实在是做得不够好。多谢夫人指点,否则我永远也想不明白这个道理。”段烬道,“日后我会多多陪伴夫人与嘉……胖胖,只是若有哪里做得不对,还请夫人提点。” 玲珑被段烬这认错态度跟反省能力惊呆了,她眨眨眼:“哦……好的。” 其实段烬推己及人,他想起妻子在家时是怎样的烂漫少女,缘何嫁了人却要受委屈,总是落泪呢?她的父母能够包容她,没道理身为丈夫却不能,哪怕生不出情意,也是要携手一生的夫妻,他年岁比她大,见识比她广,本就应该引导与包容,平日里那样见她哭泣便离开的做法实在是不妥。 他又想起已经年迈的母亲。当年段家败落,只他一人,世人都说段烬段大人少年成名,却不知段烬在寒窗苦读之时,家中琐事、年幼弟妹又是谁来照料打点的。说起坚强,母亲比他更甚。他在学业上刻苦,母亲为这个家付出的却是大好的年华与无尽的时间。 如今妻子也是。 他本就不该要求她贤惠如其他家的夫人,她天真烂漫也没什么不好,保留这样的性格有什么不对?对新婚及自己的夫君充满幻想与期盼又有什么不好? 段烬只觉得对不起妻子极了,态度诚恳至极,还主动把小胖子抱到自己腿上来,接过玲珑手中的小碗给他喂细腻嫩滑的蛋羹。小胖子被从娘亲怀里抱走正想发脾气,一口蛋羹到嘴里瞬间美滋滋忘了自己为什么生气。段烬又对玲珑道:“你且用膳,我来照顾他。” 玲珑就这样用诡异的目光看着段烬照顾小胖子,时不时还给她夹菜,一夕之间想明白了,他就跟换了个人一样。虽然动作稍有生疏僵硬,可看得出来他是很认真在改。 等到撤了早膳,玲珑撑着下巴问他:“你觉得我很辛苦?” 段烬点头。 能不辛苦么?他昨夜带着儿子,被折腾的一夜没睡好,睡不着的时候便想了许多,深觉自己在很多地方都做得不好,心里有愧,想着待她好一些。她想他温柔体贴,他便努力让自己改过来,只是他也不知最终她是否能如愿满足。 玲珑叹了口气:“寻常人家的妇人的确是很辛苦的。” 段烬听了顿时一愣。 “可我是真的不辛苦。” 段烬:??? “有乳母有丫鬟,胖宝是饿了渴了尿了拉了都有人伺候,我这人比较爱干净,是不会碰他的脏尿布的,也就是平时闲着没事儿逗他玩玩,才不会一天所有时间都扑在他身上。”玲珑振振有词地说,“你如今已是朝廷大员,每年光是俸禄就够寻常人家过一辈子好日子的了,难道我还要跟寻常妇人一样亲自哺乳照顾小孩?那我嫁你是做什么的呢?” 然后她幸灾乐祸地问:“昨天夜里你不会都亲力亲为了吧?外面有守夜的,你叫一声,她们都知道该怎么做。” 段烬:…… “不过你说的那一番话确实是深得我心,我过去也有不好的地方,不过现在的我很完美,你既然诚心认错改过,我也不是不讲理的人,当然会给你机会。” 她小嘴儿叭叭的说个没完,眉飞色舞得意得很,过了半晌,段烬无奈摇头,怀里儿子啊了一声,他低头一看,小胖子冲他啪的吐了个泡泡,裂开小嘴儿笑呵呵,仿佛在跟他亲娘一起嘲笑他。 给小胖子做的婴儿车已经好了,里面铺着柔软的垫子,还有个遮阳的小伞,四边悬挂着小孩子喜欢的玩具,小胖子坐进去开心的不得了,一个人就欢快地玩了起来。 段烬今日也还是休沐日,就跟玲珑一起带着小胖子去见段老夫人,跟老太太说了说话,老太太也知道长子平日公务繁忙,好不容易休沐在家,当然要给小夫妻单独相处的机会,就摆手赶他们走,顺便把小胖子给留了下来说要好好疼疼小孙孙。玲珑跟段烬一出老太太院子就说:“你去忙你的吧,我先回去了。” 谁知段烬却拉住了她,他的手很温热,握住玲珑的就没松开。玲珑朝他看过去,就见他双目平视前方,语气僵硬道:“……一起走。” 一起走就一起走,谁先松手谁是狗。 片刻后。 玲珑:汪。 她把手从段烬手里扯出来甩了甩,很不高兴地白他一眼:“都攥出汗了!” 看了看手心,还是湿漉漉的,玲珑就把手朝段烬身上擦,他今日穿得干净衣裳,被她这样胆大包天的一擦,整个人都惊了,面部出现了很诡异的表情:想要喝斥又不肯喝斥,有点生气却又不想生气,最终百转千回,化作一声轻叹,从怀里掏出一方帕子,捏着她的小手仔仔细细擦起来,又道:“我做得不好,你且见谅。” “我不见谅。”玲珑看手被擦干净了,就又伸到段烬面前,段烬一看这小手,白白嫩嫩,手指头又细又长,他刚才握在掌心,软绵绵的,小的令人怜惜,“你不会牵手,多牵牵就习惯了。” 他便又迟疑着握住,玲珑趁势勾了勾他的手心,钢铁直男段大人浑身一僵,根本无法放松。他对男女之事只有朦胧的理解,除却心中那份说不出口的喜欢外,就连新婚之夜圆房都是根据册子上来的,也没感受到什么快乐,只是一件履行夫妻义务的事而已。他脑子里也没什么风花雪月,更不懂什么叫情趣,玲珑觉得他喜欢的那位姑娘未尝不知道他的情意,只是嘛……段烬这人,是远观极好,亵玩体验极差,他又不风趣不幽默也不温柔不体贴,绝对不是谈恋爱的好选择。 当然若是个务实的没有什么浪漫想法的姑娘嫁他为妻那就再好不过了,两人对头,能相敬如宾一辈子。 一张白纸,泼墨还是素描,都将由龙女来掌控。 她一边走一边摇晃着两人交握的手,段烬难免紧张,又在心中揣测玲珑的想法。想她这样甩手,是不想被他牵了感到厌烦了呢,还是只是因为好玩? 但他观察妻子的神色又看不出什么来,便格外迟疑,若是她厌烦了,他是不是该主动收回手,不惹她不快?可万一不是呢?她是不是又要哭了? 一时间,进退两难。 玲珑不知道段烬在想什么,她拉着他回了卧房,主动松开他的手跑去不知道翻找什么东西。段烬正襟危坐在床边,双手放在双膝上,目不斜视,正义凛然。 等到她欢快地跑过来展示手中物品时,段烬还不懂是什么意思。玲珑就把手里的香木塞进他的大手:“你觉得这块木怎么样?可适合雕刻?” 段烬摸了摸,又掂量了下,“极好。” “那好,你用它雕出我还有胖宝来。” 段烬有点不解:“你是怪我没有送你礼物么?可木雕只是装饰,你若是喜欢,我带你出门买些胭脂首饰好不好?” 他对妻子的讨好很笨拙,可以概括为一个字:买。 但玲珑不高兴了:“让你给我做个雕刻这么难啊,还是说你想雕的另有其人?” 段烬这回是眼神茫然了,“啊?” 玲珑确定胖宝肯定是他亲生的,因为父子俩啊的神态简直如出一辙。她深吸一口气,有种王者遇到青铜的感觉,对方看着机灵,结果一加一都不会算还得从头开始教。“听说你擅雕刻,可有此事?” 段烬颔首:“只是兴趣,不算专精。” “那我要你给我做个木雕有什么不好呢?还是说你只想给你的心上人雕,别人都不行?” 段烬终于反应过来了! 看他恍然大悟的表情,玲珑感动的老泪纵横,这个人,他终于知道她在说什么了! “不是。”段烬摇头,“你若是喜欢,我便为你雕,你想要多少都可以。” “然后呢?” 然后? 什么然后? 段大人又开始不懂了。 玲珑实在是没忍住,在他靴子上踩了一脚:“关于你心上人的木雕二三事,你不该解释一下吗?” 373.第三十二片龙鳞(七) 第三十二片龙鳞(七) 段烬现在不敢随意说话, 因为他觉得自己好像不管说什么, 她听到了都很容易生气不高兴。就像是现在他并不明白玲珑到底是想要他解释什么, 半晌, 试探着、小心翼翼地道:“那是许久前的事情了……” 玲珑默默地看他。 被她这样看着,段烬着实是不清楚自己要如何说才能让她满意, 犹豫了许久许久, 道:“我……去派人把那木雕要回来?” 玲珑绝倒。 她站好,双手叉腰:“你这是什么意思, 想借着去要木雕的机会再跟你的心上人私会吗?我跟你说你趁早死了这个心, 不可能的!有我在你想都别想!” 段烬觉得自己还是别说话了吧!他伸手把那块香木拿过来, 起身要走,这就是他以往一贯的作风, 但走到门边突然想起什么,回头一看,妻子还瞪着大眼叉着腰盯他。这造型可以说是相当不雅了,但段烬却诡异地觉得有几分可爱,他解释道:“我去书房做木雕。” 可她还是站着盯他。段烬紧张地舔了舔唇瓣,试探道:“那要不……你来监工?” “我才不要, 可是你既然诚心诚意地求我的话,那我就勉为其难去一下好了。” 段烬顿时搞不懂她是真的要去还是假的要去,如果是真的要去又为何拒绝?如果是拒绝又为何要去?他满心疑问不敢问,只好老老实实地走在前面带路, 结果没走两步就被玲珑拽住衣袖, 扭头看见她白瓷般的小脸上全是不满:“你比我高那么多, 腿也比我长,一步顶的上我好几步,你走那么快,我要怎么追你呀?还是说你根本就是不想带我去,刚才的邀请是虚假的客套话?” “是真心的。” 他这个急忙补救的态度玲珑还是满意的,她干脆继续耍赖了,直接伸出双手。段烬看不懂她的意思,就微微扬眉表示疑惑,玲珑跺脚不耐烦道:“要你背我过去呀!” 这委实太亲密了些,段烬万万无法接受。他面上就显现出拒绝的神色来,因着性情内敛,他从不会在人前做出有损身份之事,如今这青天白日的,又有许多下人在,他压根做不来。 就在他以为妻子会生气的时候,她却落泪了。 与平日里那种歇斯底里的哭泣不同,漂亮的眼睛里迅速蓄满泪花,看着又可怜又委屈,偏那泪花又不肯掉下来,就在眼眶里打转,怕是神仙见了都不免怜惜。段烬着实怕她落泪,心中又酸又涩,道:“你不要哭,好不好?” 玲珑吸了吸鼻子,“你背我就不哭。” 段烬轻叹:“夫人……” “你背不背?” 眼看着那晶莹剔透的泪花有要掉下来的意思了,段烬头脑一热:“背。” 紧接着他就见识了何谓妻子的变脸绝技,她几乎是瞬间就眨掉了泪花,兴冲冲地对他招手:“你蹲下来蹲下来。” 已经答应了的,覆水难收,段烬沉默蹲下,玲珑便欢快地扑到了他背上,两只手紧紧搂住他的脖子,“出发出发!” 笑得倒是天真可爱,段烬看不见她的表情,却听得到她满是欢喜的笑声,横竖脸面已经丢的差不多了,这院子里又都是伺候的下人,要他们把嘴把管严实点便好。为今之计就是快些到书房去,免得叫她再生事端。 将香木递给她,“拿好。” 这会儿玲珑就很乖巧听话了,一手搂着段烬脖子,一手抱着香木,她的身子又软又轻,段烬将她背起来时暗自吃惊——她怎么这样轻?轻飘飘的仿佛没有重量一般。夫妻一年有余,却还是头一回这般亲密,段烬被鼻息间萦绕的动人幽香干扰地说不出话,只一步一步朝书房走,却是掩不住的心猿意马。 玲珑说:“你以后要常常背我抱我,我才会开心。” 段烬嗯了一声:“听你的。” 玲珑再次感觉段烬就像是拉磨的驴,你给一鞭子就往前走一步,你不打他他就原地不动。她干脆在他脸颊亲了一下:“真的都挺我的?” 结果就被亲了这么一下,段大人差点儿把妻子从背上甩下来!他的脸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疯狂变红,最终低斥一声:“不许胡闹。” 玲珑噘嘴:“我怎么胡闹了?我亲你一口都是胡闹,那跟我生了个儿子的你是什么呀?” 段烬已经死了跟玲珑争辩的心,反正无论说什么都是说不过她的。他忍着发烫的脸颊把她带到了书房,至于沿途下人们见了鬼的眼神,段烬权当自己瞎了。 他把玲珑放在书房的软榻上,右手手指轻点她的鼻子,这本是幼时对待玩闹的弟妹的习惯动作,他们长大了些就没再做过了,没想到今天在玲珑身上重演。“下次大庭广众之下不可如此孟浪轻浮。” 亲一口就叫孟浪轻浮?玲珑眨眨眼,段烬不知她有没有听进去,刚准备再重复一遍,她突然对他嫣然一笑——那当真是冰雪消融姹紫嫣红瞬间开遍,他看得都要痴了,被她捧住脸,这回的吻没有落在脸颊上,而是唇瓣上。 “这里不是大庭广众,除了你我之外没有旁人,可以如此孟浪轻浮么?” 她说着,还舔了舔红唇,带着几分意犹未尽。 段烬已经完全不知道要作何反应,他面色僵硬中透着红,半晌,就在玲珑以为他会发脾气跟她讲一大堆之乎者也的时候,他站直了,淡定道:“下不为例。” 要是转身走去拿工具的时候没有同手同脚,架势还挺唬人的。 自打为皇帝效力以来,段烬已有数年不曾碰过木雕了,刻刀拿在手上,竟有些生疏。他凝视着手上的香木,微微出神,不知道在想什么。片刻后脸颊传来一阵疼痛,竟是玲珑掐住他的脸,哼哼着威胁:“在我面前,你在想谁?” 段烬真没想谁,就是回想了下过去沉迷木雕的时候,他被她掐着脸,这是个弱女子,又是他的妻子,他自然是不会恼的,但因此说话有些口齿不清:“晃开。” 玲珑问:“你在想谁?” 段烬摇头表示谁也没想,他握住她的两只小手轻轻拿下,道:“只是在想过去,父亲还在的时候手把手教我的模样。” 玲珑听了,歪了歪脑袋,段烬被她这个无意识的动作萌了一下,随即她就挤进他怀里,伸出两只白嫩嫩的小手:“来嘛,你手把手教我嘛。” 这不是什么不外传的手艺,段烬还真以为玲珑是有兴趣想学,便很认真地教导,结果他刚说了一句话,要她集中心神,她便在他下巴处亲了一口。段烬心驰神荡,他轻咳,道:“仔细看我。” 他的意思是要她看他手中的刀,可玲珑却真的睁着水汪汪的眸子盯着他,这跟先前发脾气不一样,柔情似水,情意绵绵。饶是段烬也被这样毫不掩饰的火辣辣的视线看得不知手脚往哪儿摆,正想再说她两句,她又亲上来了。 迷迷糊糊中,段烬似乎明白何谓耳鬓厮磨,又何谓红袖添香,也明白为何古往今来英雄好汉文人墨客都难过美人关。 她像水一样蜿蜒在他怀中,软软的甜甜的,段烬都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做梦了。妻子怎地变得如此可人?他知道自己的性格难以亲近,每每见了她的泪水便不知所措,只得离她远些,可离她远些,她仍委屈,仍是哭,却从不说为何委屈为何落泪。段烬又没有那么多时间来哄她——他根本不是那般会柔情蜜意哄妻子的人。 但如今妻子却直白地明说,她想要什么,喜欢什么讨厌什么,期待他做怎样的事——她肯说,段烬就会为她去做,只要在他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内。 就像是这木雕,他根本就没往她吃醋的方向去想,他是朦朦胧胧地喜欢过人,可对方心有所属,他也不会做出夺人所爱的事。得知已定下婚约,段烬便再没想过那人了。 事到如今,他恍然间有种想法,也许这些他不光自己心里清楚,也该跟妻子说清楚。 “……你说的那个送人的木雕,是她离京时我赠与她的礼物,并不值钱,只是一份心意。”段烬斟酌着字句,生怕哪一句没说好又犯了妻子的忌讳,“若是你不开心,我以后都只给你雕。” 玲珑诧异地看他,本来以为他是忽然开窍,可一看段烬的表情就知道,他不是开窍,他是真的这样想,也不是存心要讨好她,就是觉得她不喜欢他给别人做木雕,但已经送出去的拿不回来,她不喜欢,他以后就只给她一人做便是了。 不为难也不委屈,他心甘情愿的答应她。 小巧的鼻子抽了抽,玲珑突然没头没脑地说了一句:“你开始变香了。” 段烬道:“是你身上的香气吧。” 玲珑只笑不说话,段烬就着这个姿势将她圈在怀里,香木屑一点一点落在桌面,他的声音也越来越温和低沉,像是在讲一个陈年的故事,只要你愿意听,他就不会停下。 374.第三十二片龙鳞(八) 第三十二片龙鳞(八) 幸福来得非常迅速, 走的时候也相当快捷。段烬手头的香木刚出了个雏形,就有人敲书房的门, 听声音是阿欣, 小心翼翼地说排骨饺子蒸好了。没等段烬开口说话,他怀里的妻子就钻了出去, 看也没看他一眼, 头也没回扬长而去! 那是玲珑来书房之前吩咐的, 既然做好了, 那她当然不会继续浪费时间在段烬身上,她又不想学木雕,对这个也没兴趣。 明显排骨饺子对她的吸引力更大。 徒留情窦初开尚且懵懂的段大人握着未成形的木雕眼神茫然。 玲珑昨天就想吃了, 但昨天府上没有新鲜排骨, 这是今儿一早厨娘特地出去买的,专门回来给她做蒸饺吃,排骨剁的十分细腻, 小米醋加辣椒做调味一蘸,神仙都不换。 她一个人坐着慢慢吃, 顺便让下人将其他几份送到其他人那里去, 阿欣应了, 去送饺子, 回来的时候把小胖子给带了回来。一见娘亲, 还含着两大泡眼泪的小胖子顿时喜出望外, 在婴儿车里就拼命冲玲珑伸手, 意思是要她抱。 玲珑把他抱到腿上, 他就乖乖坐好,专注地看娘亲吃饺子。他虽然爱吃,也难免馋,却从不会上手抢,大人吃东西,他顶多也就用渴望的眼神看一看,再不济伸手虚空抓一抓。眼下他的视线就黏在饺子上,还对那碟深色的酱料感兴趣。娘亲吃东西前为何都要蘸一下呢?难道那个比奶还好吃吗? 玲珑就这么残忍的在一个天真可爱的孩子面前,吃掉了整整一盘排骨饺子,一个都没剩下。不过她到最后良心突然发现,留了一小块饺子皮给小胖子尝尝味儿。他牙齿都没长出来几颗,含着饺子皮咂的津津有味,咬不动就用嫩生生的乳牙磨,弄得玲珑满手口水。 她太嫌弃了,差点儿把他从膝上扔下去。最后把那没滋味的饺子皮丢掉的时候小胖子还依依不舍地看着,大有想再咂两口的意味在里面。 等到段烬回来,什么排骨饺子?根本没他的份儿。他的妻子正跟儿子在玩,看到他回来才告诉他:“除却给娘还有弟弟妹妹的,我还给你留了一份,可是你太久不过来,我怕冷了,就帮你吃了。” 段烬心想,那你不会派个人叫我一声么? 他一进屋就闻到那股诱人的香味儿了,在书房待了这么久肚子也颇饿,哪里知道妻子是一个也没给自己留。既然所有人都有,偏偏他没有,段烬便问:“那明日会有我的么?” “明日我不想吃排骨饺子了。”玲珑眨眨眼,理所当然地告诉他,她想吃什么厨房才会做什么。 好在段烬也不是个注重口腹之欲的人,只是潜意识告诉他,似乎跟食物比起来,他是不怎么重要的。当然了,现在的段烬还没有清晰地认识到这一点。 玲珑抓起小胖子的爪子对着段烬挥一挥:“跟爹爹打招呼,叫爹爹陪你玩。” 小胖子是很给娘亲面子的,啊了一声摇了摇手。 段烬面色不禁柔和起来,他走近,也跟着盘腿坐在了地毯上,玲珑把小胖子放下,他现在还不会走路,但爬的飞快,一放到地毯上就跟抹了油似的嗖嗖的到处窜。可能是熟悉了段烬的味道,不是很怕这个陌生人了,开始朝他身上爬,拿他当山。两只胖乎乎的小手巴住段烬的胳膊,试图站到他腿上。 但是他人小力轻,哪里站得上去?接连失败了好些次,都要泄气了,却被段烬抱了起来,举的高高的。小胖子也不怕,笑呵呵的手舞足蹈,娘亲可没有把他举的这么高过,被人抱着跟凌空而起的感觉截然不同,他咧着小嘴呵呵笑,因为太开心了,一张嘴,口水控制不住地留下来,全滴在他亲爹英俊的脸上。 玲珑捂嘴偷笑,段烬瞬间失去笑容,沉默地要把儿子放下,可小胖子却哼哼起来,看样子是迷恋上了翱翔的快感不愿意回到地面做一只双脚着地的快乐小鸟。他没办法,只好继续举着。玲珑终于善心大发,拿了帕子给他擦脸,顺便接住小胖子源源不绝的口水。别说段烬,玲珑都嫌弃:“你好脏啊。” 小胖子哪里知道什么叫脏什么不脏,继续呵呵笑,段烬被擦干净了面容,赶紧跟儿子保持了安全距离——那种被口水滴满脸的感觉,这辈子都不想再有了。 一家三口倒是度过了自成婚以来最温馨最和谐的一天。 五日休沐结束后,段烬竟生出一种不想离家的想法,他自懂事以来便不曾这样想过了。 早起,妻儿还在熟睡,都依偎在他怀里,一大一小看起来无比乖巧,可段烬知道这都是假象,不过……这是他一生的责任,保护母子俩衣食无忧不受人欺辱,为他们遮风挡雨,这是身为丈夫与父亲应该做到的。 他心里这样想,禁不住在妻儿的额头分别吻了一下,吻完之后顿时浑身僵硬神色怪异——休沐这五日,他被这母子俩时不时的亲吻给带出了习惯,自己居然也禁不住吻了他们。 这样的行为,在过去的段烬身上是决不会出现的。 他有些脸热,赶紧起床,轻手轻脚怕吵到妻儿,自己着了衣衫,将帘幔放下不打扰,只是离开前忍不住又回头看了一眼。 眷恋。 这样的情感,只在多年前段烬还是少年时,第一次孤身一人离家出现过。他不知道这样的自己算不算脆弱可笑,可对自己的妻儿生出眷恋,应当也不是错误的事吧? 身为皇帝的左膀右臂,本来休沐三日变为五日已经是皇帝的极限,段烬一觐见皇帝就有差事吩咐,不过段烬一进御书房,皇帝就发现这位自己最器重的重臣今日神情格外轻松愉悦。 段烬是谁?那是背地里被大家取了个段老虎外号的油盐不进的家伙,钢筋铁骨不受人摆布,什么时候都是铁面无私刻板的不行,可今日……皇帝没忍住,问:“段卿今日春风拂面,可是有什么喜事?” 他仔细想了想,作为一个关爱臣子的皇帝,段烬是他的近臣,皇帝自然是很关注他的生活的。成婚不久妻子便有孕,儿子如今都十个月大了,皇帝还准备在段烬儿子周岁时微服参加呢!可就他目前所了解的来看,也没什么值得他这位不苟言笑的股肱之臣高兴的事儿啊! 段烬道:“回皇上的话,并没有。” “没有?”皇帝不信。“往日你可不是这样。” 段烬想了想,道:“可能是皇上难得给臣放个假,臣还没从休沐中清醒。” 这话里话外是埋怨皇帝把他一个人当十个人使了!皇帝惊了!段卿怕是疯了!往日段卿可从不抱怨!他派多少差事就办多少差事从无怨言!今日的段卿怎么了?怎么跟其他臣子一样不给放假就抗议了?! 说来皇帝的确是心虚,按本朝律例,臣子们每个月都有三日休沐日,不过段烬自打为他效命以来,一年到头也只有逢年过节才放假。皇帝轻咳,假装自己没听懂臣子话里的意思,赶紧把话题转回到政事上。 等到段烬领了差事,皇帝朱笔都提起来了却不见他走,顿时讶异:“段卿还有事?” 段烬认真地说:“臣想跟皇上商量下日后休沐的时间。” 皇帝:“……段卿这是怎么了?以往你不是都不想回家去?” “臣意识到自己对妻儿并不够妥善,因此想要匀出些时间常伴他们,还请皇上成全。” 皇帝的心都在滴血,他摆摆手:“再说再说啊,朕今日太忙了,等你差事办完了再说。啊朕想起来了,朕还召了赵卿觐见,来人,去把赵大人请进来!” 段烬眼看着这皇上就不搭理自己了,他只好行礼退下,迎面跟赵大人碰上,赵大人可能是听到了,就颇为同情地看了段烬一眼。 这么拼命做什么?皇上又不给你涨俸禄,拼死拼活还不是每个月就拿那么点银子那么点粮食?唉,想当年他还年轻的时候,也跟段大人一样满腔热血想要报效皇上的知遇之恩,后来成了老油条,办完该办的差事后就想方设法的偷懒了。 何必呢?何苦呢? 听说段大人的儿子才十个月大,照段大人这个忙碌程度,怕不是儿子都要认不出来亲爹了! 赵大人完全不知道自己一语成谶,小胖子确实是认不出谁是他亲爹。 在段烬的据理力争下,百般逃避的皇帝最终还是屈服了,给他每个月三日休沐,段烬把这个好消息回来一说,段老夫人首先就点头:“这个好这个好,你在家里,咱们家也就有主心骨了。” 弟弟妹妹就很不敢相信:“大哥居然主动跟皇上要休沐了?太阳是打西边出来的不成?” 只有玲珑跟小胖子一脸淡定,后者是听不懂,前者是无所谓,反正段烬在不在家,都得受她折磨,跑哪儿都没用。 375.第三十二片龙鳞(九) 第三十二片龙鳞(九) 段烬此人, 一诺千金,说要改,那就是真的很努力在改,只不过他的情商是死的,还是老样子,玲珑抽一鞭子走一步, 否则绝对站在原地半天不动弹。玲珑的重心都放在小胖子身上,对段烬撩拨够了,看着他俊脸潮红听着他心跳如雷却不知如何纾解特别想笑,把他撩拨到极致便拍拍手不管, 什么钢铁直男,不过是没开窍,在别的事儿上那么精明, 没道理对她就变傻了。 想她温柔引导?不存在的。 小胖子一周岁, 皇帝还真微服出宫来参加了,可把段家人吓了一大跳,惟独玲珑没有, 皇帝出现的时候她不在,皇帝走了她才来,因为她不想给皇帝下跪啊!好在皇帝自己心里有数, 他要是留下来人家肯定拘谨,便说了几句话, 又抱了抱小胖子, 赠予了小胖子一块玉牌才离开。 小胖子坐在桌子中间, 非常犹豫到底要拿什么东西,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在他身上,玲珑就双手环胸倚着柱子,小胖子呜哇的叫,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他伸出两只胖乎乎的胳膊,很费力地把每一样抓周用的物品都往身前拢,等到变成一座小山,就流着口水笑嘻嘻地趴了上去,用自己满是嫩肉的肚皮把它们全部遮住。 言下之意是:这都是我的了。 段老夫人跟段宵段芙蕖都不敢置信地看着这一幕,惟独小胖子的亲爹段烬段大人无奈地扶额,旁人不知道他还不知道儿子这一招是跟谁学的么?分明是跟他那个娇蛮又不讲理好似永远长不大的娘亲学的! 玲珑的霸道难缠以及磨人,段烬在这两个月里已经彻底见识到了,而且被磨的一点脾气都没有。边上看着的婆子丫鬟们也傻眼了,好在有巧嘴的,赶紧说吉祥话:“小少爷以后可是有大出息呀!这又抓毛笔又抓佩剑还抓算盘,这不是说咱们小少爷长大了文武双全还会赚银子嘛!老夫人好福气,大爷夫人好福气!咱们段家好福气!” 老太太一听觉得还挺在理,猛点头:“我看也是这样,我看也是这样!” 段宵段芙蕖就更不会说什么了,段宵如今都十六了,他选择从武,如今在皇帝亲自管辖的虎卫营当差,前途无量,也越来越成熟。段芙蕖就更不用说,她今年刚及笄,正是说亲的时候,性格又羞怯内向,娘家越强大,自己日后在婆家才能站稳脚跟,自然也盼着大哥二哥都好。 不过他们跟玲珑的关系都很一般,玲珑又不是那种会主动跟人打好关系的人,上赶着来讨好她的她都懒得搭理,怎么可能去主动对别人示好?如果她对谁示好了,那人到最后至少也得脱层皮。 问段大人就知道了嘛!这两个月段大人洗了多少次冷水澡他自己门儿清。 小胖子保护住了自己软肚皮下的宝贝,开始口齿不清地叫娘,不过他说不清楚,喊成了“凉”。玲珑终于大发慈悲走了过来,握住他软绵绵的小手,颇有些吃力地把他抱起,顺便吩咐段烬:“这些东西记得给他收起来放到他的小金库里。” 是的,在玲珑的熏陶下,小胖子也拥有了一个属于自己的小箱子,里头藏满了他心爱的玩具零嘴等等等等,除了玲珑他不跟任何人分享。 段烬乖巧地应了,他现在自有一套行为准则,那就是拿不准妻子想要什么的时候,就按照她的话去做,不用管为什么。经过两个月的地狱式磨练,段烬也逐渐能明白玲珑的眼神是什么意思了。嫌汤太烫,她不是想放凉了再喝,而是要他吹一吹;抱着儿子没法吃东西,不是要他帮忙把儿子抱走,而是要他喂一口;晚上睡觉在床上滚来滚去,也不是要赶他走,而是要他念故事哄她入睡……诸如此类的事情层出不穷,段烬逐渐明白一个真理:玲珑说喜欢不一定是喜欢,说讨厌也不一定是讨厌,端看他站在什么角度怎么理解。 说实话,比上朝累,比办差难,但段烬可能被虐出快乐来了,他居然还挺乐在其中的,并且每次猜中了玲珑究竟想要什么,都觉得自己很厉害。 就这样摇摇晃晃慢慢吞吞,小胖子从一岁长到两岁,又从两岁长到三岁……再到过年的时候,他已经满五岁了。 身上的肉倒是消去不少,这孩子从小就胖,段老夫人也奇怪,说他们家孩子没打小就这么胖的,而且直到三四岁的时候还是浑身都圆滚滚,下手一捏,全是软绵绵的嫩肉。小孩子胖一点是可爱,但玲珑不肯让他再这样胖下去,便逼着他减肥。 好不容易长好了牙会说话会走路的小胖子,刚刚品尝到人间美味没几年,就被最喜欢的娘亲逼着减肥。 就连祖母叔叔姑姑还有表弟妹们都为了让他成功减肥不在他面前吃肉,他娘亲却次次在他运动的时候吃得香,那味儿闻起来真是让人受不了,小胖子都哭了。 而且娘亲特别残忍,还要他每天跟爹同时起床,跟爹一起打拳,刚开始那段时间,小胖子光是蹲马步就蹲哭了,一边哭一边想赖在地上不起来,他爹看着严肃,其实心软,小胖子想着耍耍赖一天混过去就成了,可他爹这个没骨气的!娘亲一出现,都不用说话,拿眼睛一斜!爹就立刻踢他屁股让他继续蹲马步了! 在这样的人生里,五岁的小胖子终于甩去一身肥肉,不再胖的像颗球,对此玲珑很惆怅:“不圆了,不能再叫小胖子了。” 不过她还是叫他胖宝,几年下来全家人都被带跑了,小胖子大名叫什么无人在意,就连姑姑家刚会说话的小妹妹都叫他胖宝哥哥!他现在哪里胖了! 唉,身为段家长子,胖宝也是很辛苦的。本来爹想他三岁就启蒙,是娘亲不允许,就给拖到了五岁,爹还生气呢,私底下偷偷教他认字,到底是自己亲爹,胖宝没好意思打击他,就装作很认真的模样跟着学,其实娘亲早就教了,而且教的比爹好。 也比学堂里的夫子好。 此时此刻,胖宝假装认真听课实则神游天外,早上出门的时候娘亲说中午回家会有糖包子吃,想到那甜滋滋的味道胖宝就坐不住了,屁股底下跟抹了油似的。 先生看到了底下这一群学生,最大的八岁,最小的也有四岁,但哪怕是最小的,一上课也是老老实实不敢乱动的,谁都没段阁老家的小公子调皮捣蛋,一节课都坐不安稳。先生本来看胖宝不认真听讲,就经常提他起来回答问题,在学堂没有身份之说,只有师生,回答不上来是要被打手心的,偏偏胖宝虽然上课走神不专心,但不管他问的什么问题,他都能对答如流,背书比别人快字儿比别人好反正哪哪儿都拔尖,于是乎再看到胖宝心不在焉,先生都不管了。 他觉得还是跟段阁老说一声,段家小公子完全不应该跟这群年纪相仿的孩子在一起进学,应该寻更好的先生来教,才不枉费他天资聪颖。 等段阁老来接小公子回家,先生就委婉地表达了这个意思,顺便还问了下段阁老是怎么教孩子的,真不愧是年仅而立就步入内阁的重臣,教出来的孩子也不同凡响,想当初段阁老也是一篇文章惊艳天下的风流人物啊! 段烬被问得傻眼,他哪里知道胖宝怎么这么聪明?他每次在家,看到的都是妻儿混在一起吃喝玩乐,他要是说一句还被妻子骂,怎么胖宝原来这样聪明的吗? 满头雾水的回到家,段烬开始研究妻子平时给胖宝准备的玩具,那都是她找了能工巧匠做出来的,段烬本来觉得小孩子家的玩具能有什么难的,结果一上手他惊了……他居然不会玩! 玲珑在边上跟胖宝一起吃糖包子,一边看段烬一边跟胖宝尽情嘲笑:“你看你爹,简直笨的可爱,估计九章算术都没读完,连勾股定理都不晓得。” 胖宝一边啃糖包一边猛点头:“好笨啊好笨啊。” 玲珑那是随便带小孩玩泥巴的人么?她是对幼崽没什么兴趣也懒得搭理,可如果她认真起来,教出个聪明的小天才又有什么难的?不是她吹,就胖宝现在的水平,十三四岁时的段烬也未必赶得上。这还是玲珑收敛了些的,毕竟教小孩只教人类世界的知识是其次,性格才是最主要的。 现在的胖宝开朗活泼积极向上,偶尔调皮恶作剧都在玲珑的容忍范围内,等再过些年长大了不知得多讨人喜欢,一辈子肯定是顺风顺水名扬天下,段烬都比不上。 段烬失魂落魄,他捧着平时胖宝经常玩的那堆写满了奇怪数字跟符号的积木出神,连糖包子被他们母子俩吃光了一个没留都没注意。 这种失落一直维持到晚上入寝,胖宝现在已经不跟他们睡了,但段烬也没有回书房去,玲珑也没有提,两人就在一张床上相安无事地睡了四年多—— 或者说,是单方面的相安无事。 376.第三十二片龙鳞(十) 第三十二片龙鳞(十) 所谓单方面的相安无事, 就是这四年里段烬已经不记得有多少次被撩拨到快爆炸了然后妻子拍拍屁股走的无比潇洒——现在他已经可以很淡定地顶着帐篷去洗冷水澡了, 反正拒绝被撩是不可能的,段烬早就被磨的没了脾气。 胖宝越长越大, 作为本朝有史以来最年轻阁老的长子,许多人都密切关注着他,他生得也好,虽然小时候胖乎乎的,可随着年纪增长, 个子抽条, 又有个对美很坚持的娘亲, 被逼着减掉了身上的肥肉后,是越长越出众、越长越好看。十七岁高中状元游街时,骑在高头大马上的状元郎轻轻一笑,不知迷倒了多少大姑娘小媳妇儿。 段嘉在外面人模狗样的, 一回家就原形毕露。他虽然是段阁老的独子,可他亲爹真没有给他走后门的意思, 段嘉在皇帝钦点下入了大理寺,至少磨练个两三年才有出头的机会。当然皇帝是非常看好他的,段嘉与太子关系很好,只要太子不出大差错, 日后也能保段家百年兴盛。 不过十七岁的段嘉觉得他亲爹是越来越冷漠越来越严肃了,以前自己小的时候还有抱抱举高高, 现在看到了跟没看到一眼, 眼皮子一掀一瞥就当没他这个儿子, 倒是在娘亲面前献殷勤献的越发勤快。 呵呵,段嘉觉得,就是再过个十年二十年,他也不一定有弟弟妹妹出生,就他亲爹那个情商,根本不会讨好娘亲,笨的一匹,段嘉都不稀得说他。 小时候他还不懂,后来稍稍大点儿,再回想起小时候,还有什么不明白的?他爹现在连他娘的嘴可能都没亲过几次,别提旁的了,不存在的。 单看大冬天的他爹还叫冷水就知道,肯定是被娘折磨的惨了。 不过段嘉一点也不心疼,他永远也忘不了曾经一次性蹲两个时辰马步天不亮就起床读书练武的过去——谁家还没个父子反目的故事呢。 “娘!你在吃什么好吃的?!” 玲珑放下手里的牛乳酥,诧异道:“你是狗投胎的吗?鼻子这么灵?” 段嘉笑嘻嘻地挤进来,从她盘子里顺走一块咬了一口,外皮炸的金黄酥脆,里面的牛乳是膏状,热腾腾的香味扑鼻。段嘉三口两口吃掉一个,还想再顺一个,被玲珑一巴掌拍开:“快滚。” 他顿时就很受伤:“娘,我在外面这么辛苦……” “职场菜鸟的必经之路,习惯就好。你爹当年无权无势只靠自己更惨,你比他可幸福多了,至少没人敢惹你。” 这倒是,虽然段烬不给自己儿子便利,可别人却不敢对段阁老的独子无礼,段嘉在大理寺混的是如鱼得水,不知道多开心,根本没有当年段烬摸爬滚打的艰辛。 他其实就是撒个娇想再要块牛乳酥吃,这会儿听玲珑这样说,悲从中来:“娘,你是不是不疼我,不爱我,不喜欢我了?以前你不是这样的……”段嘉感到很惆怅,他娘护短,但更护食,尤其是自己越长越大,娘就越来越不跟他分享,有时候段嘉恨不得就在小时候算了,不用保持身材,想吃什么随便吃。 “又在缠着你娘做什么。” 伴随着低沉严肃的声音,是段烬回来了,他如今已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自然不像当年那般忙,已经开始着手培养新人。“今日大理寺的胡大人同我讲你将一名谋杀亲夫的女子无罪释放了?” 段嘉一听他提这个就来气:“爹,你别胡大人说什么你就信什么,那人就是个老学究,臭脾气,还不把女人当人!” 他们父子俩争执,玲珑埋头吃东西,只在父子俩情绪开始激动的时候一人给了一块牛乳酥,段烬段嘉便暂停了语言,两人纷纷坐下,段烬道:“你且说来听听。” 那位女子夫家姓刘,人人都叫她一声刘娘子,她那夫君刘温吃喝嫖赌样样精通,十天半个月不归家,一归家便拿妻女打骂出气,街坊邻居都说他不是个东西。刘温之母又蛮横刻薄,总是看刘娘子不顺眼,觉得这儿媳没有福气,又生了一对赔钱货,才害得儿子没出息,平日也是非打即骂。一家子就靠刘娘子给人洗衣服为生,就这,刘温一回家还要翻走全部的铜板再去赌。 半个月前刘温神色仓皇逃回家中,原来他在赌坊输了一大笔银子,根本还不起,赌坊的人便要砍他的手指头,他给吓得缩在家里数日不敢出门。 刘娘子任劳任怨,继续给人洗衣,直到有一日回家,发现一对女儿没了踪影,刘温人也不见了,倒是刘母居然买了只烧鸡回来吃。刘娘子追问女儿下落,被刘母一个耳光甩在脸上,骂她净会生些赔钱货浪费家里的银子养活,好在这对赔钱货长得不错,还能抵几个钱,就叫赌坊的人给带走了,刘温的赌债也一笔勾销,甚至还多得了几两银子。又骂刘娘子没福气留不住男人,因着刘温拿了钱便立刻又去赌了。 刘娘子发了疯般找到赌坊,又被觉得丢人的刘温拖出来打了一顿。她浑身是伤的回到家,拎着菜刀把婆婆给剁了,待到刘温又输了精光回来,也没能幸免。随后刘娘子便主动到京兆府投了案,本来京兆府尹要判她秋后问斩,可为刘娘子求情的百姓太多,历来律法大过人情,于是这棘手的案子就丢到了大理寺。 刘娘子在牢里待了三个多月,始终一言不发。 “要说刑罚,大刑在京兆府就用过了,要说坐牢,也坐了三月有余,我觉着是可以无罪释放了。”段嘉理直气壮,“爹你别生气,你说说,要是那刘温与刘母还活着,律法又能耐他们何?” 一旦牵扯上家事,别说是父亲卖女儿,婆婆打儿媳,那都不是律法能管的了。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可那么多百姓自发给刘娘子求情,又为何不能网开一面? 能把一个连蚂蚁都不忍心踩死的女人逼得杀人,就没人追究为什么? 段烬冷面以对,他向来理智,儿子继承了妻子的浪漫与天真,这本是好事。可……“那我问你,日后若是还有类似的案件,你要如何处置?” “我参加科考,入朝为官,便是想要这样的事情再也不要发生。”段嘉握紧拳头,“为何父母贩卖儿女便不算犯法?为何长辈殴打逼迫晚辈官府便管不得?依我看,只要有证据,律法都该管得!” 闻言,段烬素来沉静的面容出现一丝惊愕:“你……” 儿子竟是想要修改律法?! 这是第一次,段烬意识到儿子已经不是幼年那个蹲会儿马步就哭唧唧的小胖子了,他知世故而不世故,心中始终有着美好向往,这是段烬从来都不具备的。 过了许久,他才慢慢道:“你可知此事艰难程度?” “纵粉身碎骨,儿子也无怨无悔。”段嘉眼神坚定。“爹,你可知我入大理寺以来,读了多少卷宗?有多少无辜的妇女稚童丧命?今日有刘娘子,明日便有张娘子赵娘子,将女人逼到这个份上,还算什么男人?太子后院那几个姬妾,为了所谓的宠爱,便在那一亩三分地成日算计来算计去,她们为何不能像我娘一样?她们是做不到么?是有人不让她们做到!” “诶!”玲珑敲了他的脑壳一下,“好好说话别扯我啊,这跟我有什么关系?” 她其实并没有教段嘉这些,段嘉是个聪明的孩子,她只是最大程度的开发了他的智力,很多道理都是他自己琢磨的,玲珑不喜欢给别人强制灌输是非对错,因为就连她自己也不能理解人类社会的是非对错呢。 段嘉聪明、浪漫、又善良,这是他自己所具备的品质,是从灵魂里散发出的柔软与美好。 段嘉先对娘亲嘿嘿笑了一声,然后认真对父亲道:“我觉得将刘娘子无罪释放没有错,更何况……即便她出狱,一切也都回不到从前了。” 他是深觉自己的无能为力的。有些事他不跟爹娘讲,憋在心里都要疯了。“爹,我本来也在犹豫。刘娘子虽然可怜,可她杀人却是事实,按照律例,杀夫者该处以腰斩之刑,但是一个月前,有个男子失手将其妻打死,京兆府却只拘了他半个月便将人放了。三日前一对老夫妻来大理寺喊冤,说是他们家的女儿入了富贵人家做婢女,犯了错被活活打死,他们来不是求我们做主,而是求我们帮忙让他们给女儿收尸,连喊冤都不敢,因为被人欺辱已是常态。” “爹,我就是想……借由刘娘子这次,推动律法变动。” 段烬微微眯眼:“就没有气胡大人的意思?” 到底是亲生的,段嘉心虚摸鼻子:“谁叫那老混蛋要出言不逊,说什么这种杀夫的女人该千刀万剐下十八层地狱,我跟他辩了几句,他还说我没家教,怀疑我娘的品行。” 说着偷觑玲珑一眼。 他那过了十几年还美如少女的娘亲听了,一拍桌子站起来:“老匹夫!” 377.第三十二片龙鳞(十一) 第三十二片龙鳞(十一) 第二天段嘉当值的时候没瞧见那位总是对自己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胡大人, 他其实很不明白, 他跟胡大人往日无怨近日无仇,胡大人怎么就那么讨厌他呢?这还真不是段嘉吹,打他出生到现在, 男女老少就没有不喜欢他的!他嘴甜会来事儿,人又机灵, 最重要的是长得还好看, 哪怕是他亲娘都说要不是他长得符合她审美观早就被打死了。 但胡大人怎么就那么讨厌他呢? 等过了半天, 才听到有人偷偷传言说胡大人早上来当差的路上被人套麻袋揍了一顿, 听说揍的老惨了, 估计至少十天半个月下不了床。段嘉听了先是高兴了会儿,完了觉得莫名有点微妙,他娘是个什么样的人他再清楚不过了, 小心眼记仇护食又不讲理还任性, 而且是典型的双标,就许她骂人不许别人骂她, 你背地里偷偷骂最好别让她知道, 否则她一定会让你后悔出生在这个世界上。 昨天刚说了胡大人骂她,今儿一早胡大人就被人套麻袋给揍了,世上有这样巧的事儿? 段嘉本来想找他爹问一问,结果听说他爹今天早上跟皇帝告假了!理由是身体不适! 段嘉一个字都不带信的! 不是他吹,他爹清心寡欲十几年一身精力充沛比年轻人都强壮, 两人走一起看起来跟兄弟似的, 多少年了段嘉都没见过他生病, 昨天晚上还活蹦乱跳的跟他在饭桌上争辩险些打起来,怎么今天就病了? 有同僚来问段嘉要不要趁着下午,大家伙儿一起去胡大人府上探望探望,段嘉颇有些心虚,但他必须去啊,哪怕关系不好,表面样子也得做,更别提他要是不去那不就是证明他心虚?他怎么可能心虚? 到了胡大人府上,胡大人已经醒了,但是由于被揍的太狠,说不出话,就用颤抖的手写出了颤抖的字,要人全力缉拿嫌犯!谋害朝廷命官,这可是要掉脑袋的大罪! 段嘉摸了摸自己的脖子,假装什么都不知道,胡大人伤成这样了看到段嘉还哼一声不搭理,就跟两人有什么深仇大恨似的。段嘉坐到床边握住胡大人的手,满怀深情地说:“胡大人!你一定要好好养病!在你养病这段期间,千万不要乱动,也不要胡思乱想,有什么事我们都会帮衬一二的!” 胡大人翻着白眼又晕了过去,他的手被包成了猪蹄,偏偏段嘉看着斯文力气却不小,这一捏,十指连心,疼的他话都说不出,眼皮一翻就没声儿了。 又是一阵兵荒马乱,段嘉浑水摸鱼又掐了胡大人一把以抱平时被他各种刁难的仇,然后感慨:“像胡大人这样的好人,居然会有人想要谋害他,真是、真是……” 真是干得好啊! 同僚们彼此相视一眼,一切尽在不言中。 这位胡大人眼高于顶,仗着有些才华,又有资历,就对他们这些年轻人看不顺眼。平日里冷嘲热讽是轻的,他是顶头上司,没少给其他人下马威。你想翻案?想查阅卷宗?到了胡大人这里,一句话就能解决的事儿他非要给你拖个三五日,完全不拿人命当回事儿,尤其是女人的。段嘉进了大理寺后通过他亲爹的面子查阅了胡大人所经办的近一千桩案子,也不知道胡大人对女人有什么偏见,在他经手的案子里,但凡女人是嫌犯,不管有没有证据,他都要先上大刑。 没少屈打成招,因此像段嘉这般年轻的有志之士,都非常看不惯。奈何胡大人的姐姐是皇帝的妃子,虽然不是很受宠爱,却为皇帝生了三个儿子,一时也没人动得了他。 否则段嘉是段阁老的儿子,一般人哪敢对他横挑鼻子竖挑眼? 段嘉暗中报复后纵马回家,直奔他爹娘的院子,就看到他那称病不去上朝的亲爹正跟他娘坐在亭子里敲核桃吃,他爹敲一个他娘吃一个,两人还在说什么话。 段嘉摸过去,本来想偷一个敲好的核桃,却被段烬一锤子砸在手上,疼得眼泪狂飙:“爹!你是我亲爹!” 段烬说:“是。” 玲珑笑出声:“鬼鬼祟祟的干什么?” “我鬼鬼祟祟?娘,你今天跟我爹干什么去了?” 玲珑一派坦然:“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今天你爹身体不舒服在家休息,我们什么也没干啊。” 段嘉才不信呢,他可是他娘一手养大的,还不知道她?越漂亮的女人就越会骗人,他娘亲就是那最最最最会骗人而且说谎不脸红的!“胡大人今天叫人套麻袋揍了,娘你知道吗?我来家前去瞧过了,被揍得老惨了,刚看到我去探望就激动地又晕了过去。” 段烬随手拿起一串葡萄给他,慢悠悠地问:“胡大人瞧见你激动的晕了?” “那可不!”段嘉咬下一颗葡萄,一边吃一边比划。“当时看到我就这个表情!然后这个姿势又晕了!” 他气人的本事跟他娘亲学的,虽然不能青出于蓝,但也到能出师的地步了。段嘉说起来沾沾自喜,他还偷偷掐了胡大人好几把呢! “他讨厌你,也是理所应当。”玲珑吃着核桃说,“谁叫他跟你爹是情敌呢?” 段嘉眨眨眼:“还有这回事儿?” 段烬脸一板:“夫人不要胡说,我与那姓胡的才不是情敌。” 段嘉竖起耳朵,对八卦充满好奇与渴望:“娘!怎么回事啊娘!” 玲珑无视掉段烬的眼色,跟段嘉讲:“你爹跟我成亲前有个娇滴滴的心上人,那会儿他跟胡大人都还年轻,两人还说过话,后来心上人不喜欢他,喜欢胡大人,你爹又跟我有婚约,胡夫人就成了你爹的白月光。不信你问你爹,他现在还喜欢着人家呢。” “一派胡言!”段烬矢口否认,“我根本不喜欢她了!” “你爹还送过人家木雕。”玲珑说。 段嘉不敢置信:“爹你这个渣男!” 段烬快气死了:“你这个不孝子,我怎么就是渣男了?!” “不对啊娘。”段嘉突然想起什么来,扭头问玲珑,“我去胡大人家探望的时候见过胡夫人,那胡夫人……体型有胡大人两个宽!” “你爹就喜欢这样的。” 段嘉顿时用原来你是这样的亲爹的眼神看过来,段烬嘴角微抽,“她年轻时并非如此……”话说一半感觉有点危险,及时止损,“不是每个女子都如你娘这般,能美貌如花不减当年,如今我心中只有你娘,什么胡夫人,不认识。” 玲珑撇撇嘴。 结果过了半年,胡大人出事儿了,他错判了一桩案子,将无辜的嫌犯用刑至死,在段嘉的据理力争下,案子水落石出,禀报到皇帝面前,皇帝大发雷霆,贬了胡大人的官还打了他五十个板子,胡大人遍体鳞伤的回了家,他如今是胡家的顶梁柱,然而宫里的妃子姐姐跟三个侄儿向皇帝求情都无功而返。段烬随手拿起一串葡萄给他,慢悠悠地问:“胡大人瞧见你激动的晕了?” “那可不!”段嘉咬下一颗葡萄,一边吃一边比划。“当时看到我就这个表情!然后这个姿势又晕了!” 他气人的本事跟他娘亲学的,虽然不能青出于蓝,但也到能出师的地步了。段嘉说起来沾沾自喜,他还偷偷掐了胡大人好几把呢! “他讨厌你,也是理所应当。”玲珑吃着核桃说,“谁叫他跟你爹是情敌呢?” 段嘉眨眨眼:“还有这回事儿?” 段烬脸一板:“夫人不要胡说,我与那姓胡的才不是情敌。” 段嘉竖起耳朵,对八卦充满好奇与渴望:“娘!怎么回事啊娘!” 玲珑无视掉段烬的眼色,跟段嘉讲:“你爹跟我成亲前有个娇滴滴的心上人,那会儿他跟胡大人都还年轻,两人还说过话,后来心上人不喜欢他,喜欢胡大人,你爹又跟我有婚约,胡夫人就成了你爹的白月光。不信你问你爹,他现在还喜欢着人家呢。” “一派胡言!”段烬矢口否认,“我根本不喜欢她了!” “你爹还送过人家木雕。”玲珑说。 段嘉不敢置信:“爹你这个渣男!” 段烬快气死了:“你这个不孝子,我怎么就是渣男了?!” “不对啊娘。”段嘉突然想起什么来,扭头问玲珑,“我去胡大人家探望的时候见过胡夫人,那胡夫人……体型有胡大人两个宽!” “你爹就喜欢这样的。” 段嘉顿时用原来你是这样的亲爹的眼神看过来,段烬嘴角微抽,“她年轻时并非如此……”话说一半感觉有点危险,及时止损,“不是每个女子都如你娘这般,能美貌如花不减当年,如今我心中只有你娘,什么胡夫人,不认识。” 玲珑撇撇嘴。 结果过了半年,胡大人出事儿了,他错判了一桩案子,将无辜的嫌犯用刑至死,在段嘉的据理力争下,案子水落石出,禀报到皇帝面前,皇帝大发雷霆,贬了胡大人的官还打了他五十个板子,胡大人遍体鳞伤的回了家,他如今是胡家的顶梁柱,然而宫里的妃子姐姐跟三个侄儿向皇帝求情都无功而返。 378.第三十二片龙鳞(十二) 第三十二片龙鳞(十二) 此时此刻, 胡夫人就像是见了鬼一般,被玲珑吓得步步后退。玲珑就坐在椅子上慢条斯理地把玩着茶杯, 里头茶香扑鼻,但她一口也没喝,“说起来若非你害我在先, 我也懒得搭理你。如今你感觉如何呀?胡大人儿女双全, 你却至今未曾生下一儿半女,眼看着胡大人也不好了, 待胡大人百年之后,你要依靠谁呢?这么些年, 你结下的仇人可不少。” 胡夫人神色狰狞:“你怎么知道这些,是不是你害我?是不是你害我?!” “我才没有害你呢。”玲珑翻了个白眼,“是你自己不能生,关我什么事?” 因着自己不能生, 便嫉妒别人能生, 明明嫁了人, 却还要喜欢自己的人给自己守着,胡夫人得知段烬成亲后不久妻子就有孕的消息可没少难过, 尤其是她久未有孕, 婆家颇有微词,她就更难受了。 就如玲珑所说,她没害胡夫人, 她只是让胡夫人变胖, 胡夫人却是让她身体变差, 本就是顺风顺水长大的千金小姐,嫁为人妇后身体越来越不好,便越需要丈夫陪伴,可段烬是什么性子什么职位?他每天光是公务便忙得要死,哪里有时间陪她?再加上胡夫人安插的那些个桩子,原主本身又耳根子软性子拧,两人之间便越发不可挽回。 连带着段嘉都长歪了。 不过那都是过去的事儿了,胡夫人做过什么也没存下证据,玲珑把茶杯放下道:“可惜啊,胡大人如今上了年纪,是头发越来越少肚子越来越大,段烬却一如当年风采不减,你心中应该很遗憾吧?只可惜这人是我的了,你现在后悔也来不及。” 看玲珑那得意洋洋的模样,胡夫人心下一动,恨不得用世上最残酷最恶毒的话来贬低段烬,从而证明自己对他的不屑一顾:“不过是我看不上的男子,你要便拿去,谁还跟你抢不成?看你如此关注于我,想必这么多年,段烬仍然对我念念不忘吧?说我不能生,你又何曾再为段烬孕育子嗣?你比我也没好到哪里去!” 玲珑眨了眨眼睛:“可是我有个漂亮听话孝顺还有出息的儿子,你家里所有庶子加起来也没有他好。” 孩子不在多在精,真要比数量干嘛不去跟一窝能生十几个的老母猪比呢? 她气人也是轻描淡写的气人,衬托的情绪激动的胡夫人落了下风,几乎口不择言:“你是嘴巴说得好,谁不知段烬那石头般的性格是又臭又硬,根本不懂得疼女人,你表面装得光鲜亮丽,背地还不知道是怎样的以泪洗面!他那种人,根本不值得喜欢!” 谁会喜欢段烬那种男人?生来仿佛缺了根筋,满腔柔情到了他面前也要被当头浇下一盆冷水,根本不知情爱为何物,谁若是喜欢他,谁就是脑子有问题! 玲珑叹了口气,道:“段烬,你听听,我平时骂你可没这个狠。” 胡夫人心里一咯噔,扭头一瞧,段烬正站在厅门口,神色淡漠,跨过门槛走了进来。他全程没瞧她一眼,完全将她无视,反倒让胡夫人心如刀绞。她嘴巴动了动,一句话尚未说出口,段烬已握住了玲珑的手将她拉起来:“你不是要吃煎饺,给你做好了。” 玲珑却耍赖坐在椅子上不肯挪动:“我要你背我回去。” 面子什么的,在玲珑面前段烬早就没了,他微微弯腰,她便趴了上来,眼看段烬背着玲珑从身边走过,胡夫人忍不住:“段大哥……” 这一声又叫得柔肠百转。 段烬道:“胡夫人,过度肥胖于身体无益。” 玲珑扑哧笑出声,就在胡夫人大放厥词说段烬不好的时候,恰巧段烬到了,听了后面那一番话,他看着面无表情,实则心底指不定怎样生气呢。这人年轻时死板木讷,跟了她这么些年也渐渐有了脾气,不然怎么会跟玲珑一起去把胡大人套麻袋揍个半死?等胡夫人回去可别想有好日子过咯! 胡夫人再也待不下去,夺门而出,玲珑扯了扯段烬的耳朵:“你听听你听听,除了我没人受得了你。” 段烬叹了口气道:“多谢夫人不抛弃不放弃不嫌弃。” 玲珑就笑起来,段烬纵有百般不好,也比胡夫人好多了,更何况他在做人与为官方面真是没得说,放眼整个朝野也找不到如他这般心系天下公正严明之人。至于在玲珑面前的段烬,那就是只有玲珑知道的模样了。 胡大人经此一事一蹶不振,恰逢几个皇子外甥犯了错,皇帝舍不得惩罚自己儿子,可对于同样参与其中的胡大人是不会放过的,胡大人还做着官复原职的美梦,谁知这回惹了事,再没人敢为他求情,皇帝有心杀鸡儆猴,胡大人就成了那撞到枪口上的人,一时间家财散尽,又被流放到千里之外的荒凉之地。 家中更是一片乌烟瘴气,妻妾之间的争斗就没停过,胡大人气得半道上就病了,谁曾想他刚纳的才十六岁的小妾居然趁着他不注意盗走了仅剩的值钱东西,跟个家丁跑了! 胡大人愈发病重,竟就此一命呜呼!剩下个无儿无女只有一身肥肉的胡夫人,总算是没了正室派头,几个被她踩了一辈子的妾侍顿时扬眉吐气,没多久竟活生生干活累死了! 消息传回京城,段烬不为所动,只当是个陌生人。 没了胡大人在上头搞鬼,段嘉的官场之路走得十分顺遂,皇帝年纪大了,如今四海升平,对于修改律法,皇帝没有反对却也没有赞同,段嘉知道此事急不得,好在他与太子关系甚好,只要打好基础,总有理想实现的一天。 不过现在他面临的最大问题是成家,在经历过祖母姑姑二叔亲爹的各种催促后,段嘉已经不敢回家了,因为一回家就必定要被抓过去看一大堆姑娘的画像,要他从中挑个合眼缘的——那画像能看出什么来?!吓得段嘉是有家不敢回,成天唉声叹气。 跟他同龄的同僚都儿女双全了,他身边除了祖母娘亲跟姑姑就没个女的,怎么能不让家里人惦记?可段嘉并没有成家的打算,至少目前没有。他又是许多高门眼中的乘龙快婿,光是有意跟段家结亲的,都能把门槛儿给踏破。 段嘉惆怅不已,他现在正是准备大展宏图的时候,每天忙得脚不沾地,回家只想跟娘亲撒个娇一起吃个饭,哪里想听他们催他赶紧成亲?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不假,可他根本没有这个心思呀! 若是不能给对方尊重与情意,又何苦蹉跎姑娘一生?段嘉对自己的人生看得很清楚,他和父亲不一样。 父亲如今已是要退下来了,待到新帝登基,百废俱兴,段嘉有许多的抱负要施展,他无心情爱,是从一开始就自己决定好的。 只是……家人并不能理解他,而且越逼越紧,段嘉已经快半年没回去了,他不敢啊!他哪怕说出自己内心所想,祖母姑姑也不能理解,一个劲儿地哭,哭得段嘉脑仁疼。说什么传宗接代,二叔家的弟弟多了去了,少他一个又能如何? 被玲珑养大的段嘉,最最最难理解的就是人类对繁殖的渴求与疯狂。 当然段嘉并不是讨厌小孩,甚至还挺喜欢,他觉得自己只是选择了一种跟别人不同的生活方式,可他的精神世界是非常充足的,奈何家人不懂,段嘉头都大了,可这回眼瞅着要过年,他就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也不敢不回去——怕不是到时候他爹找上大理寺来把他狗腿打断。 怀着视死如归的心情,段嘉人模狗样的回家了。临近年关,家家户户张灯结彩,段府亦然。看着那悬挂在门口的大红灯笼,段嘉仿佛看到了待会儿即将血流成河的自己。明明是回自家,他却跟做贼一样,悄咪咪地摸进去,还竖起手指头嘘看门的家丁不让他们出声。 先摸向娘亲院子,毕竟在这个家里说一不二的也只有娘亲了,有娘亲护着,段嘉觉得自己还能勉强过个好年。谁知他刚摸过去,就听见爹娘在说话,他那平日里严肃的父亲被训的跟狗一样,正老老实实面壁思过,他娘还在背后戳他爹:“……我警告你段大烬,你要是再敢逼着胖宝娶媳妇,我就改嫁!” 这个威胁可谓是掷地有声,段烬面壁了好一会儿才瓮声瓮气地答:“我都听你的,娘那边我会去说。” 玲珑这才满意,视线一转瞧见门口的衣角:“还不滚进来,在外面藏什么呢?” 段嘉心情大好,先抱住他娘狠狠地么么哒了一下,然后很哥俩好地拍拍他爹的肩:“爹,你怎么不坐着啊,累不累?” 他爹的目光简直能吃人了! 段嘉又是嘿嘿一笑,正要再贫,就听到他娘说:“你也站着去。” 段嘉顿时不敢置信:“娘?!” “距离你上次带点心回来孝顺我已经快两个月了。” 父子俩肩并肩面壁,一个是因为逼婚,一个是因为不孝顺,谁也别笑话谁。 丞相段嘉,终生未娶,在丞相位五十年,商人及女子的地位因为他得到显著提高,桃李天下,国富民强,段相辅佐了三代帝王,寿终正寝之日,帝王为失去这位如父如友的长辈号哭不止。 斯人虽逝,灵魂永存。 379.第三十三片龙鳞(一) 第三十三片龙鳞(一) 祝宛从歇斯底里中醒来, 闻到的是食物腐烂的味道——这是她一个人独居的第二十七天, 她睡了好长好长的一个觉,如今总算是醒来了。 祝宛从地上爬起来,环顾四周,地面上到处都是食物和各种其他杂物的垃圾, 泡面碗放在桌子上已经发霉,在这么炎热的天气里, 没有什么食物能够保持完好。 她走到洗手间,镜子斑驳,映照出一张无比憔悴、苍白、病态的面孔。祝宛都要认不出镜子里那个人是谁了, 她觉着自己疯魔,又觉着自己清醒, 似乎上一秒想要崩溃大叫,下一秒就把所有委屈吞到了肚子里。 她一败涂地。 祝宛慢慢地开始收拾,她先是把垃圾归类,装了好几个大垃圾袋, 然后辛苦地拽到楼下丢掉——她住五楼,这里最高也是五楼,没有电梯, 之所以住五楼是因为五楼的房租最便宜,祝宛在这里生活了好几年。她把垃圾丢掉后回到房子里, 又把地清扫了一遍, 开始用拖把拖, 拖完了趴在地上擦, 擦干净了再用干拖把弄干净。 锅碗瓢盆全部都重新洗刷,脏兮兮的纱窗跟窗帘,还有许久没换的床单被套都拆下来清洗,这花了祝宛整整一天的时间。最后她脱掉身上泛着汗味臭味等种种异味的衣服,打开了破旧的莲蓬头,冷水当头浇下来,炎热的天气里,祝宛终于得到了一丝活着的感觉。 她洗完澡,擦干头发,坐在了卧室的桌子前面。桌子上摆着小女孩才会喜欢的劣质廉价的粉红色头花,还有小男孩喜欢的铁皮坦克,都是祝宛在地摊上买来的,不值钱,但却是她能拿出来的全部。 祝宛是个疯子。 他们都这样说她。 不可理喻,歇斯底里,病态。这是他们给祝宛定性的名词,她是个癫狂的不讲理的疯女人,于是最终她失去了一切。 祝宛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那个人有一双世界上最惨淡空洞的眼睛,里面再也没有了燃烧的灵魂,似乎有一层薄薄的醫遮住了眼球,使得她的瞳孔显出一种灰白色。看起来,更像是死人的眼珠。祝宛摸了摸自己的心口,有心跳;试了试自己的鼻息,有呼吸;她又探了探自己的脉搏,会跳动。 她真的活过来了。 从一具腐尸,活了过来。 死而复生的第一天,应该做什么呢?祝宛打扫了家里,洗了澡,换了身干净的衣服,然后坐在梳妆台前整整一夜没有合眼。等到第二天天亮,她看起来就更像是一个活人了。 她一千多块的国产手机好久没充电了,祝宛有点不会用,找了好久才找到充电器,一开机,就涌出了许许多多的消息跟电话。她怔怔地看着,纤细的手指头一点点摸索过去,对话框里还有孩子的照片,穿着公主裙的小女孩与穿着小西装的小男孩手拉着手,又乖巧又漂亮。 ——妈妈,爸爸今天带我跟妹妹去了游乐园,可是我想,要是妈妈也在就好了。 ——妈妈,奶奶说你生病了,你病好了吗?如果好了可以带我跟哥哥回家吗?我们好想你呀! ——妈妈妈妈你看我今天的裙子漂亮吗! ——妈妈我去博物馆了,以后我也想当个科学家! …… 祝宛泪如雨下。 孩子们年纪还小,大多数发的都是语音,奶声奶气的,有时候还口齿不清,祝宛流着泪,又忍不住笑,她那干涸的枯竭的心脏终于得到了一点点救赎,她摸着照片上的兄妹俩,模糊的视线中给他们发了信息:妈妈也想你们了。 几乎是立刻的,孩子们的电话就打了过来。祝宛接起,嘴巴张着,却不知自己要如何开口——太久太久没有说话,她有些生疏。孩子们喜悦天真的声音在耳边围绕,她就安安静静地听,并不打断,直到半小时过后,兴奋的孩子们还不肯挂掉,才换了个人。 那是祝宛深深爱过的人,只是此刻他的声音清冷,并没有多少感情,“这个周末我会带孩子们过去,希望你收拾好,不要再吓到他们,我先带他们去吃早餐。” 祝宛嗯了一声,那边就把电话挂了。她放下手机,扭头看向窗外——那里太阳高高升起,普照着所有污秽不堪的灵魂。 今天是周四,再过两天,孩子们就会回来了。 祝宛找了找存折,查看了自己所有的存款,她之前在一家普通的私立小学工作,工资不高也不低,但是要养活自己跟两个孩子就很吃力了,因此也没存下什么钱。再加上前段时间她的精神状态很差很差,根本没有办法胜任教学工作,学校那边就把她辞退了,换句话说,祝宛现在没有任何收入来源。 她拿什么跟孩子们的爸爸比呢?他能给孩子们提供更好的生活,听说他已经有了交往稳定的女友,能给孩子们更安稳、更幸福的家庭,而不是……跟着一个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发疯的女人。 祝宛开始在网上找工作,她筛选了几家需要长期稳定招人的,就她目前的状况不适合继续从事教育行业,所以祝宛把目光投向了一家只需要半天班的咖啡厅,她学历高,年纪也不大,拾掇一番也能见人,很快就接到了老板打来的电话,祝宛找了身适合外出的衣服换上,又梳了梳头。 老板是个中年男人,态度温和,祝宛上下午三点到晚上九点的班,按小时付工资,一小时二十元,小费另算。在这个需要赚钱的时候,祝宛已经不在意是什么工作了,但是她要求做五休二,老板考虑了一下也答应了她。 就这样,祝宛等到了周末。 她是紧张的、不安的,她早早就买好了菜,从一大早就开始等,上午十点钟敲门声传来,祝宛立刻跑过去开门,一低头就看到了站在门口的一对小朋友。 “妈妈!” 祝宛蹲下来,紧紧地将他们抱住,孩子身上的奶香与糖果的气息如此清晰,从没有哪一刻让祝宛真正意识到自己活了过来,她吻了吻孩子们的脸蛋,“谁送你们来的呀?” “爸爸送的。” 但是他没上来,祝宛能理解,他们之间是该避嫌,毕竟除了孩子,他们早就没有任何关系了。所以她也没有感到难过,只是牵着孩子们的手进屋,轻轻带上门。 祝宛注意到孩子们手腕上戴了都戴了一个项圈,她知道那是干嘛用的——用来防止她发疯吓到孩子或是伤害到他们,那样的话孩子们的爸爸会立刻出现把他们带走。 不会了。 再也不会了。 祝宛宁可自己死了,也不会再让孩子们伤心了。 “托托?你怎么不过来?” 问出这句话的时候祝宛有点害怕,她看出孩子们的喜悦,却也怕自己给他们留下严重的心理阴影,尤其是早熟的托托,他是个非常聪明的孩子。 妹妹茉茉就比较傻白甜,分开快一个月,她已经忘记那个可怕的吓人的妈妈,只想在妈妈怀里撒娇打滚了。 托托慢吞吞地走过来,拉住了祝宛的一根手指头,祝宛眼眶酸涩,她慢慢牵着孩子们,让他们在椅子上坐好,端出了自己一大早起来烤的小蛋糕。 “哇是蛋糕!谢谢妈妈!” 祝宛亲了亲茉茉的小脸蛋,小丫头就笑的傻乎乎地,这时候托托咳嗽了两声,吸引了祝宛的注意力后,假装不在意地把一边小脸蛋展现出来,也不说要她亲,但暗示意味浓厚。祝宛莞尔,也在他柔嫩的脸蛋上亲了一口,托托假模假样的擦擦脸,嫌弃道:“妈妈好幼稚,还亲来亲去的。” “哥哥不喜欢被人亲呀。”茉茉晃动着两只小脚丫,她今天也穿了漂亮的公主裙,头上还戴着钻石小王冠,看起来就像是个真正的小公主。“范阿姨想亲哥哥,哥哥都不要呢。” 祝宛没有问茉茉口中的范阿姨是谁,那跟她没关系,她也不在乎。她只想在这偷来的时间里,再多看看她的孩子,多陪陪她的孩子,除此之外,祝宛什么都不求。什么公正,什么爱情,什么真相,什么屈辱,那跟孩子们比起来都太过微不足道。 祝宛几乎想把自己所能拥有的最好的一切都给他们,补偿他们。她现在已经明白,“母亲”这个角色并不是不能替代,孩子们能有崭新美好的未来,她应该高兴,应该放手,而不是自私地把他们留在身边。 所以到了约定的时间,她就要送他们走了。 托托站在门口,突然问:“妈妈是不想要我跟妹妹了吗?” “怎么会呢?”祝宛轻柔地蹲下来跟他对视,儿子黑葡萄般的大眼睛看得她心都要碎了。“妈妈爱你们,这份爱永远都不会改变。可是妈妈之前有很多地方做得不好,吓到你们了,妈妈也需要时间改正。你们跟着爸爸,等妈妈一段时间好不好?” 托托早熟,他听了,慢慢点头,牵起妹妹的小手,沉稳地走了出去。 祝宛只把他们送到一楼,就在里面看着两个小宝贝走出去,车子就停在楼前,不需要她过去。 她慢慢地转过身,眼睛是死灰的颜色。 380.第三十三片龙鳞(二) 第三十三片龙鳞(二) 祝宛无疑是个美人。 她还在鲜活的年纪时, 是张扬美艳的, 带着无法形容的媚态,一双桃花眼脉脉含情,哪怕是随意看你一眼, 也叫你觉得勾人。也因此这样的美丽让人觉得她轻浮不检点, 不安于室, 甚至上大学的时候很多人都觉得她是那种只要有钱你就能买下来的女孩。 但是现在,她失去了那种鲜活,娇艳的面容蒙上一层沉静, 皮肤变得如白瓷般细腻,连个毛孔都看不到,妩媚的面容也因为沉静如水的气质显得越发悠久有味道。 这是祝宛睁开眼睛的第二个星期天。她用冷水洗完脸, 再次确定这并不是自己的错觉, 她确实在变美, 而且是从内到外的美——假使过去她有这样的心态这样的眼界, 她不会把自己囚禁于逃不开的囹圄, 作茧自缚,像个疯子平白惹人笑话。 这个星期天孩子们仍然没有回来。换做曾经的祝宛已经开始神经质地打电话了,但这次她没有。她就安安静静地等,每天孩子们会跟她打电话、发信息、发照片——祝宛只要看到这些, 就已经很满足了。 你如果失去过很多, 你如果一无所有, 那么给予你一点点美好, 你都会满足的, 并且不敢奢求。 孩子们的爸爸必然是不想他们过来她身边的,祝宛就像是个不定时的炸|弹,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发疯,到时候吓坏了孩子们,他们又会整夜整夜的做噩梦。 祝宛就去花鸟市场买了很漂亮的花回来,摆满了整个家,让这个本来简陋的甚至有些破旧的家变得温暖而眼光。她还买了崭新的墙纸,把那些脱落的发霉的白墙给补好然后贴上,贴的是暖洋洋的粉黄色,靠近玄关的地方她还贴了一只长颈鹿的身高对照表,这样的话,孩子们每次来,她都可以清楚地记录他们的成长。 祝宛也按时起床按时睡觉,一日三餐也认认真真地做,因为她格外漂亮,所以她当班那天,就连咖啡厅的生意都比平时好。老板有点过意不去,就给祝宛涨工资了,一小时三十块钱,也够祝宛生活的了。 但祝宛很节省,除却必要的花销外她把这些钱都攒了起来,存进一张卡里,,每当夜幕降临,她就在日历上画上一个大大的叉,表示今天已经过去了。 她不再着急不再焦躁,她就在这里等着孩子们回来,告诉他们她有多爱他们。 哪怕孩子爸爸不想他们回来,但孩子们总是离不开妈妈的,他们骨子里对生养自己的母亲有着其他人无法理解的爱。在茉茉的哭闹下,周一他们就来了。 来的时候祝宛正在插花,她穿着纯棉的白色家居服,长发松松一挽就显得极美,偶尔瞧见玻璃窗上倒映出的自己,祝宛有时候都会看得出神。 她什么时候变得这样好看了呢?她对自己全部的记忆,是蓬头垢面疯疯癫癫,已经忘记自己长得什么模样了。 因为没找到发夹,就用织毛衣的木签子挽的头发,自然是挽不紧的,脸颊两边慵懒地垂下几绺,眉眼如画般沉静幽远,后面茶几上还放着她刚开始织的毛衣跟围巾,刚刚开始,图案也才确定,祝宛想先随便织一件给自己试试手,免得到时候穿在孩子们身上就不好看了。 啊,要是可以的话,她还想给孩子们做鞋子,软乎乎的底,她自己纳,毛线勾勒出来,肯定很可爱。想到孩子们肉呼呼的小脚穿上鞋子的模样,祝宛都忍不住想笑了。 不过这么早是谁来找她呢?祝宛有点疑惑,不过手头的花没办法放下,她就抱着走了过去,打开门却没看见人,直到下面传来不满的声音:“妈妈,你低头。” 是托托说的,他还有点不高兴,似乎是因为祝宛没有看到他。 祝宛没有狂喜,只是很温柔地蹲下来亲了亲托托的额头:“抱歉,妈妈抱着花,没看到你,宝贝能原谅妈妈吗?” 托托很小大人地说:“那好吧,不过作为交换,我可以帮妈妈抱花。” 祝宛轻笑,把花分给了他一些,又看到女儿期待的小脸蛋:“茉茉要不要?” “要!”小女孩猛点头,抱住花朝客厅走了没几步,突然又哀怨地回头,“可是妈妈你刚才没有亲茉茉。” 祝宛连忙给她补上一个亲亲。 她没有问他们为什么会来,也没问他们什么时候走,就是带着两个小宝贝继续插花,小孩子家家的懂什么,茉茉是个爱漂亮的小姑娘,只想着把花往头上戴,托托倒是想展现一番自己的审美,但是他看着自己面前被插的不堪入目的花瓶,丧气,没有妈妈插的好看…… 祝宛也不生气他们闹得客厅到处是叶子和碎花瓣,问他们有没有吃过早饭,小宝贝们都是吃了早饭才来的,可是茉茉爱撒娇,抱住了祝宛的大腿:“妈妈妈妈,茉茉想吃妈妈做的馅饼,茉茉想吃鸡肉馅儿的!” 托托没说话,但是不住地朝祝宛看,他觉得自己吃过饭不应该再吃了,可内心深处他是很想吃的。 祝宛摸了摸女儿的头:“好,妈妈去给你们做,那你们乖乖地自己玩好不好?” “我来帮妈妈的忙!” 小孩子对妈妈哪有隔夜仇,哪怕祝宛曾经那么疯狂让他们感到害怕,当他们一接受到母亲释放出的善意与温柔时,那么就没有人能够替代祝宛。他们是被祝宛一个人养大的,她是天底下最好的妈妈。茉茉性情敏感爱哭,托托就抱着她安慰,妈妈只是生病了,等妈妈病好了,就会变成本来的妈妈的。 可是最终祝宛也没能完成托托的心愿,她一个人,在孩子们被带走的第二十七天,死在了满地垃圾的出租屋里。 她已经死了。 可她还爱着孩子们,她不甘心临死前给他们留下的妈妈是个可怕的疯子的印象,她不想让他们长大后回想起来,脑海里只有一个疯魔的女人。 她想告诉孩子们,她爱他们,哪怕烟消云散,这份爱也不会有任何改变。 祝宛的厨艺是很好的,她给孩子们做了馅饼,有茉茉爱吃的鸡肉味儿,也有托托爱吃的土豆味儿,两个小朋友乖乖坐在桌子前,祝宛先把馅饼端上来,然后给他们一人戴了一个小兜兜。茉茉的小兜兜上绣着玩毛线球的小猫咪,她喜欢坏了,不住地摸,“谢谢妈妈,我好喜欢妈妈!” 托托就很不乐意了:“妈妈我都长大了,你、你不要再给我戴围兜了嘛,我吃饭已经不会洒了。” 祝宛温柔地说:“好,那解下来好不好?” 托托立刻拒绝:“不行,我、我就先随随便便戴一下吧。” 祝宛就笑起来,她给孩子们把馅饼切好,安静地坐在一边。茉茉吃得开心,一边晃动着小短腿一边哼着歌儿,时不时朝妈妈笑,还给她飞吻。托托就矜持多了,他先吃了一口,点评道:“味道很好,有妈妈的味道。” 祝宛看他这副人小鬼大的模样没忍住揉了一把小家伙的脑袋,托托嘟起嘴巴:“妈妈,爸爸说男人的头是不能随便摸的!” 不过他一说完就看到妈妈伤心的眼神,小家伙立刻改口:“但妈妈不是别人,我的头妈妈可以摸。” 茉茉傻笑着说:“我的也可以哦。” 祝宛依言在他们的小脑袋瓜上都摸了摸。 吃完馅饼茉茉的小兜兜脏了,托托的没有,祝宛便给茉茉取下来拿去洗,茉茉可伤心了,跟个小尾巴一样跟在祝宛身后,不停地问:“妈妈妈妈要洗多久呀,茉茉好想戴着它哦……” 作为一个疼爱妹妹的哥哥,托托从来都很礼让茉茉,可是这一次,他悄悄摸了摸脖子上的小兜兜,这是妈妈给他做的,他不想让给妹妹。 祝宛哄她说很快就会好了,她洗干净后就用吹风机吹干,看着上面的小猫重新干净起来,茉茉激动地抱着祝宛的大腿高呼妈妈万岁。 和孩子们在一起的时光总是短暂的,如果不是有电话打进来,祝宛都要忘记他们最终是要离开她的了。曾经她为了留住他们想方设法不肯放手,可现在祝宛却觉得,要他们早点习惯,并且接受妈妈的离开,只要他们记得,妈妈不是疯子,妈妈很爱他们,不管道理都爱,就可以了。 这是祝宛卑微的乞求,是她愿意用灵魂作为代价也想要做到的事。 电话那头的男人声音仍旧清冷,听不出什么感情,祝宛早就麻木了,她应了一声表现知道便挂了电话。 她以为孩子们会迫不及待想要回到爸爸身边的。 可是他们没有。 茉茉抱着祝宛的腿哭:“妈妈不要赶茉茉跟哥哥走!茉茉想妈妈了!茉茉不想回去!” 托托也放下了手里的玩具,抿着小嘴盯着祝宛看,他也不想走。 祝宛顿时茫然,为什么不走呢?他们不是很喜欢爸爸吗?他们说爷爷很慈祥,奶奶很疼他们,他们有很大很大的房子,还有一个巨大的游泳池,爷爷奶奶还答应养一只金毛……那么好的地方,为什么要留在她身边呢? 381.第三十三片龙鳞(三) 第三十三片龙鳞(三) 祝宛试图跟孩子们讲道理, 在没有发疯前她是个好妈妈, 她温柔、漂亮、心灵手巧, 虽然赚的钱不多, 却把孩子们教导照顾的非常好。但祝宛自己也清楚, 以她一个人的能力, 顶多是保证孩子们衣食无忧,其他的什么都做不到。她习惯了省吃俭用把钱存起来,她怕孩子生病,怕孩子不开心, 孩子喜欢的东西她都买不起。 他们住在这样一个小小的出租屋里, 祝宛觉得很对不起孩子们。 “难道你们不喜欢爸爸了吗?如果爸爸知道你们不肯跟他回家, 他会难过的。”祝宛把两个孩子搂进怀里, 声音柔和,“还有爷爷奶奶,他们都会难过。宝宝们乖乖地,等到有空了就来妈妈这里好不好?妈妈那么爱你们,怎么舍得赶你们走呢?” 茉茉红着眼睛说:“要妈妈跟我在一起!为什么妈妈不能跟爸爸在一起呢?” 祝宛头有些疼, 她也没经历过这样的情况,不知道该怎么说才能把复杂难懂的成人世界的规则解释给孩子们听。她斟酌着语言道:“爸爸跟妈妈不会在一起的, 但不管爸爸妈妈在哪里, 我们都一样的爱你们,这一点永远都不会改变。茉茉乖, 要听爸爸的话, 好不好?” 她只能给女儿买些廉价的裙子, 可如果跟着爸爸生活,她就是千娇百宠的小公主,她可以拥有一间她最喜欢的粉红色卧室,里面摆满了她最爱的芭比娃娃。她可以打扮的漂漂亮亮,再也不用羡慕别人家的小朋友有漂亮的裙子穿。 茉茉委屈地咬着小嘴,她不想离开妈妈,她喜欢爸爸,可她更喜欢妈妈。 茉茉虽然爱撒娇,但是很懂事,托托就全程没说什么话,他安静地点头:“我知道了妈妈,我会听话的。” 祝宛笑了笑,亲了亲他的小脸蛋,茉茉见了也挤过来要亲。祝宛把他们紧紧搂在怀里,换做任何人家的小朋友都不会有他们乖巧可爱的,大人说什么就听什么,哪怕不愿意、心里委屈,也会乖乖听话。 “妈妈爱你们。”祝宛喃喃地说,“永远爱你们。” 就算腐烂成灰,零落成泥,就算骨肉灵魂都彻底消弭,也爱你们。 她给孩子们把东西收拾好,又把刚烤好的奶油曲奇用漂亮的小纸盒装起来送给他们,再把孩子们送到一楼。因为孩子们太小,祝宛就把他们抱着,很吃力,可是当她放下的时候却百般不舍。被孩子们清澈天真的眼睛盯着,祝宛几乎想要把他们紧紧抱住不放开,甚至想要带他们离开这里——但是她不能。 她已经死了。 托托牵着妹妹的手,一边走一边叮嘱茉茉:“不可以回头知不知道?回头了妈妈会哭的。” 茉茉忍着眼泪嗯了一声,乖乖跟着哥哥,可是一看到爸爸就忍不住了,她知道不能哭,但小孩子哪里懂得那么多?委屈又难过,眼泪大颗大颗往下掉。 薛鹤池疼爱儿女,便将他们都抱到腿上,一边坐一个,温声问:“茉茉怎么哭了?”难道是祝宛又吓到了他们? 茉茉摇着头,紧紧抓着手里的小纸盒,她发现眼泪掉在了脖子的小兜兜上,立刻瞪大了眼睛不肯再哭,怕被弄脏。 薛鹤池从女儿嘴里问不出什么来,正想问问托托,却看见早熟的儿子也睁着一双明亮的大眼,眼睛里蓄满泪花,却很倔强地不肯掉下来,问他:“爸爸,你能跟妈妈在一起吗?” 薛鹤池沉默不语,过了许久,他才搂着孩子们,试图用简单的语言说清楚他跟祝宛之间的关系:“爸爸跟妈妈……都是大人了,都有各自的生活……” “爸爸还喜欢妈妈吗?”茉茉问,眼睛湿漉漉的。“茉茉喜欢爸爸也喜欢妈妈,茉茉想爸爸妈妈跟茉茉还有哥哥在一起。喜欢不就可以在一起吗?爸爸要是不喜欢妈妈了,就再去喜欢她好不好?” 托托握着小拳头:“我不想叫范阿姨妈妈。” 薛鹤池摸了摸儿子的头:“爸爸没有准备让你们叫范阿姨妈妈,爸爸不会跟她结婚。” “可是奶奶说范阿姨就是我们的新妈妈了,让我们把旧妈妈忘了。”茉茉的小脸上是一片茫然。“妈妈还有新的跟旧的吗?可是茉茉喜欢旧妈妈。” 薛鹤池手一顿,蹙眉,为了不让孩子们继续谈论下去,他选择转移话题:“茉茉的小兜兜真漂亮,是妈妈买的吗?” 茉茉立刻来了兴趣,也忘了继续追问了。“不是的!是妈妈自己做的!妈妈还说!要给茉茉跟哥哥织毛衣!妈妈还做了馅饼!好好吃哦,茉茉想给爸爸留一点,可是太好吃了茉茉忘记了……” 说着很难过,很愧疚,飞快抬眼看薛鹤池,“爸爸不要生茉茉的气。” 小女儿如此甜美可爱,薛鹤池怎么可能生她的气,茉茉跟托托是他的孩子,他恨不得把全世界最好的东西都送给他们。于是他亲了下茉茉的小脸蛋:“爸爸不生气,茉茉自己吃就好,那茉茉手里的小盒子也是妈妈给的吗?” 他在儿女面前提起祝宛,从来都不提她的不好,这一点薛鹤池跟祝宛达成了奇异的共识,无论如何,他们都希望在孩子们长大后,回想起来的记忆中的母亲,不是歇斯底里的,而是温柔美好的。 茉茉立刻把小纸盒抱紧了:“是妈妈烤给茉茉跟哥哥的饼干!” 看小朋友一脸护食的样,薛鹤池便逗她:“那给爸爸吃一口也不行吗?爸爸会难过的,茉茉都不肯跟爸爸分享了吗?” 这么一说,茉茉就露出很纠结的表情,她喜欢妈妈给烤的饼干,不想跟爸爸分享,因为她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见到妈妈。可是如果不给爸爸,爸爸就会很难过,她思考了很久,薛鹤池也耐心地等她想完,就看见小女儿怯生生地说:“我、我给爸爸一块好不好?我想每天吃一口,这样等我吃完了就能再见到妈妈了。” 母亲的角色是任何人都无法替代的,薛鹤池再一次深深地认识到这个事实。他吻了吻女儿的发,声音沙哑,“好,等茉茉把饼干吃完,爸爸就带茉茉去见妈妈。” 茉茉惊喜不已,就连一直安静的托托都看过来,两个孩子的眼神明晃晃在问:真的吗? 薛鹤池点了下头:“爸爸不骗你们。” 结果一到家两个小朋友就马不停蹄地冲回房间了,薛夫人看了还笑:“怎么了这是,手上拿着什么宝贝呀!” 薛鹤池看了母亲一眼:“妈我有话跟你说。” 薛夫人疑惑地看来一眼。 “下次不要在孩子们面前说什么新妈妈的话,也不要说祝宛的不好。” 薛夫人立刻就冷笑:“是是是,我就知道你满心满眼都是那个祝宛,可我哪里说错了?她不就是个疯子?闹着要跟我们打官司,又拿自杀来威胁你,一天到晚疯疯癫癫没个人形,她也不想想,就她那几千块钱工资,能养得好孩子?我可跟你说,茉茉托托是我们家的孩子,可不能跟个那样的妈!” 薛鹤池眉头拧的更紧:“祝宛现在的状况好多了——” “那也是装的!你忘了上回托托哭着打电话来说妈妈病了的样子?孩子们被她发疯吓得烧了好几天,也没见她问一声!”薛夫人对祝宛厌恶到了骨子里。“恬恬有什么不好,你们俩一起长大的,又是彼此初恋,怎么就不能再续前缘了?照我看恬恬可比那个祝宛更会照顾孩子!” 她说完也不跟薛鹤池吵,转身就走。薛鹤池站在客厅,眉眼冷淡。 祝宛也不是一开始就发疯的。 他跟祝宛谈恋爱的时候,她总是很温柔,话很少,但是心灵手巧,仿佛不管什么事,只要她稍微学一下就能做得很好。薛鹤池不是没想过跟祝宛白头偕老,但五年前祝宛突然不告而别,五年后意外重逢薛鹤池才知道她给自己生了一对龙凤胎。薛鹤池不想问她过去为什么走,他们明明可以有更好的未来,可祝宛却拒绝了他。 然后就像是得了被害妄想症,总觉得他会跟她抢孩子,闹的天崩地裂,闹得薛鹤池对她彻底失望,他甚至想着要不就这样吧,他照顾着孩子,带她去治病——可祝宛又不肯,她像是看见仇人一样的咬他抓他,不许他靠近一步。不管他怎么解释怎么问,她都一言不发。她病态地抓着孩子们不肯放开,甚至威胁说他如果再敢靠近她就带着两个孩子跳楼。 最严重的一次吓到了孩子,托托大半夜打电话给薛鹤池,带着哭腔,薛鹤池从没听过早熟懂事的儿子那么慌乱害怕,他气得强硬地把孩子们从祝宛身边夺走,再也不想管她,祝宛哭着喊着求着他也没回头,想治治她那不知道哪里来的臭脾气。 接下来两个孩子被吓得高烧不退,薛鹤池忙着公司的事儿又要陪着孩子,几乎焦头烂额。 他以为孩子们被妈妈吓到了,可不管祝宛曾经怎样不可理喻,孩子们仍然想要回到妈妈身边。 382.第三十三片龙鳞(四) 第三十三片龙鳞(四) 祝宛仍旧一个人过日子。 她买了个记账本, 把每天花了多少钱、买了什么都一一记录下来,不过以她的收入水平是很难攒下多少钱的, 祝宛也没有一定要有钱的执念,她尽力而为。 孩子们被爸爸接走的当天晚上,祝宛躺在床上睁着眼睛出神, 突然手机就响了。这么安静的时候,刺耳的手机铃声把祝宛吓了一大跳!她摸过来,上面是个陌生号码, 一接才知道是薛鹤池,说是茉茉急性肠胃炎在医院,正哭着找妈妈, 要她过去。 祝宛立刻爬了起来,她快速地换掉睡衣, 头发也没来得及梳,随便穿了双鞋子拿了手机跟钥匙就冲出家门。可这会儿都凌晨了,她住的地方交通又不是特别方便, 去哪儿打车?祝宛快急哭了,一辆黑色轿车停在她面前, 车窗缓缓下落, 是薛鹤池的司机。 “薛总让我来接您, 祝小姐, 上车吧。” 祝宛没有犹豫, 她的手握成了拳头, 指甲深深陷入, 可她完全感觉不到疼。她满心都在想着小茉茉不舒服,在哭,她的心都要碎了。 一路到了医院,她赶到病房的时候茉茉还睁着眼睛不肯睡,明明困得不行了还是哼唧唧的要妈妈。祝宛眼里看不到旁人,她快速走到病床边,看到女儿苍白的小脸蛋,眼泪不受控制地掉下来。“妈妈来了,乖宝宝,妈妈来了……” 打着点滴的小手慢吞吞动了动,祝宛明白女儿的意思,便将她的小手捧在了掌心,茉茉便安心地笑了:“妈妈,茉茉先睡了哦,等茉茉醒了要看到妈妈……妈妈不许走哦……” “妈妈不走,妈妈就在这儿陪着你。” “说话算话哦……茉茉要是醒了看不到妈妈会哭的……” 白嫩嫩的小姑娘困得眼皮子都睁不开了,还硬是要祝宛许下承诺,她把小手贴在祝宛的手心,似乎还不放心,就慢慢下滑,握住祝宛的一根手指,这还不算安心,每当祝宛以为她睡着了,她就会突然睁开眼睛,等确定祝宛还在,才肯继续睡,如此循环好几次,茉茉终于相信妈妈会陪着自己不会离开,这才真的放心睡觉。 祝宛看着女儿的小脸,这是从她身上掉下去的肉,她宁愿承担所有的苦痛,也不想儿女遭罪。浓浓的绝望从心底升起,直到衣角被人扯了扯,祝宛一低头,才瞧见托托也在,刚才她着急跑进来,都没注意到小家伙。 托托挤进祝宛怀里,稚嫩的小手来擦她的眼泪:“妈妈不要哭。” 祝宛抱着他点了下头,这才看见病房里还有一个人——薛鹤池。他全程站在窗边,没有说话也没有靠近,祝宛也不想主动跟他搭话,就搂着儿子哄他:“托托要不要睡觉?在妈妈怀里睡好不好?” 托托摇摇头:“我很重的。” “不重。”祝宛喃喃地说,“再重也是妈妈的小宝贝。” 托托耳根子都红透了,说:“那好吧。” 小孩子的肠胃太脆弱了,祝宛心疼床上躺着的小女儿,可现实又是这样残酷,她其实根本不能继续照顾他们,她什么也做不了。 薛鹤池缓缓走近,说:“她吃了太多饼干,一直忍着,十一点多的时候才哭着喊肚子疼。” 祝宛一愣。 薛鹤池又说:“我答应她等到饼干吃完就送她再去见妈妈,她就把那一盒饼干全吃了,还拿了托托的,一个人全吃了。” 祝宛慢慢吸了口气,控制自己的情绪,她烤的饼干不少,大晚上的一个四岁多一点的小女孩吃了几十块饼干,能不出事吗?她唇瓣微动:“……你不该骗她的。” “我没有骗她。”薛鹤池轻声说,“只是我没有想到她会这么做。” 托托在祝宛怀里也睡了,毕竟是小孩子,作息规律,到了时间就犯困,结果因为茉茉突发肠胃炎他也要跟着才放心,到现在也是困得不行,于是祝宛跟薛鹤池不约而同地都压低了声音,免得吵醒孩子们。 他在她刚进来的时候就看见了,薛鹤池最后一次见到祝宛的时候,她披头散发表情凌厉,瘦的脱相,露出的胳膊上都是骨头凸出的痕迹,他跟她说什么她都拒绝沟通,甚至威胁要带孩子一起去死。薛鹤池拿她没有办法,只能希望她一个人冷静下。 祝宛出来的匆忙,就换了条套头的长裙,脂粉不失去美得惊人,她的皮肤像是上好的白瓷,细腻透着莹莹的光,眉眼却无比沉静,过于艳丽的五官恰巧被这份沉静的气质给中和了,看起来比薛鹤池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都令人惊艳。 她也胖了些,不过在薛鹤池看来还是过于纤细瘦弱,她的情绪也好了很多,薛鹤池觉得现在他们也许可以好好谈一谈。 “……等茉茉好了再说吧,我现在没这个心情。” 薛鹤池嗯了一声,“你带着托托去睡,我在这里守着。” 祝宛摇头:“我可以的。” 她根本就睡不着,也不需要睡着,她不想再做那些或荒谬或可笑或讥嘲的梦,她宁可把所有的时间都花在一对女儿身上,也不想再浪费精力跟薛鹤池去构想根本不存在的未来了。 茉茉这场病来势汹汹,第二天一早,得知茉茉生病的人就来了,范舒恬买了许多礼物,她进病房的时候脸上带笑,还问茉茉想阿姨了没有,结果一看到多出来的祝宛,笑容顿时慢慢变小,变得客气且疏离起来。“祝小姐来看孩子啊?” 祝宛嗯了一声,范舒恬跟她打了招呼就当没她这个人了,放下手里的东西走到薛鹤池跟前,佯装生气:“你这人怎么回事,茉茉生病了怎么不打个电话给我?还是伯母告诉我的,有你这样当爸爸的么!给孩子吃些不干净的东西,能不生病吗?” 她的语气很亲昵很自然,薛鹤池避开了她捶他肩头的那一下,淡淡地说:“跟食物没关系,是孩子贪吃。” 茉茉嘟起小嘴儿:“茉茉才不贪吃!茉茉是想……是想……” 她虽然还是个小豆丁,但性情敏感,就飞快地看了妈妈一眼,怕被妈妈知道自己把她辛辛苦苦烤好的饼干包括哥哥的那一份全偷吃了,而且还吐了!茉茉心疼的都快哭了,妈妈烤的饼干! 祝宛摸了摸她的小脑袋瓜:“乖宝宝不哭,下次想吃,妈妈再给你烤好不好?” 托托说:“下次我来保管,不会让妹妹再偷吃了。” 祝宛也摸摸他的头,小家伙跟顺了毛的小狗一样微微眯起眼睛,想来是享受极了。范舒恬在边上看着心里极度不舒服,说真的她为了讨好这对兄妹不知道付出了多少心血,可茉茉就算嘴上甜甜地叫范阿姨,心里也还想着祝宛,托托就更不用说了,这孩子聪明,范舒恬老觉得自己的心事都被看穿了。 薛鹤池点了下女儿的小脑门:“知道错了吗?那下次还会这么做吗?知不知道爸爸听到你说肚子疼有多担心?哥哥还被你吓哭了,妈妈大晚上的赶过来,你下次还敢吗?” 茉茉吸了吸鼻子,乖巧地摇头:“茉茉会乖的,下次不敢了。” 说完,她又怯生生地说:“可是茉茉想妈妈了……” 薛鹤池轻轻叹息,吻了吻女儿的发:“是爸爸不好,茉茉什么时候想见妈妈都可以,爸爸跟茉茉约定好了,茉茉想要什么,想做什么事,不要自己决定,先跟爸爸说好不好?只要是茉茉说的,爸爸都答应。” 小宝贝顿时眼睛一亮,眼泪还在眼眶打转就已经开心起来了:“真的吗?茉茉想怎么样都可以吗?!” 薛鹤池肯定地点头,“茉茉说喜欢芭比娃娃,爸爸有没有给茉茉买?” 茉茉点头。 “茉茉说喜欢小动物,爸爸有没有答应让茉茉养一条小狗?” 茉茉用力点头。 “茉茉说想吃巧克力蛋糕,爸爸有没有给茉茉吃” 茉茉疯狂点头。 她恍然大悟:“爸爸对茉茉真好!” 薛鹤池轻笑,“那你以后想做什么先跟爸爸说,好不好?” “好!”小宝贝先乖巧答应,然后偷偷看了薛鹤池一眼,薛鹤池觉得女儿这是有求于自己,就温和地问:“茉茉是有话跟爸爸说吗?” 茉茉抿了抿小嘴,看看范舒恬又看看祝宛,对薛鹤池招招手,顺便对祝宛说:“妈妈你走开,不要听我跟爸爸说话。哥哥不走,哥哥可以听。” 祝宛有点失落,但还是顺从地放开了女儿的小手,她本来想走出病房的,可小姑娘又着急了:“妈妈不许走!妈妈不许走!” 最后祝宛只好走进洗手间,剩下范舒恬低头轻笑,看样子,兄妹俩跟爸爸才是一国的,什么妈妈,也不是不能被取代。 她就笑着问:“那范阿姨能听吗?范阿姨也好好奇哦!” 茉茉却心虚地看了她一眼,摇摇头。 范舒恬也不生气,就看见茉茉悄悄咪咪地靠近薛鹤池耳边,跟他不知道说了什么,紧接着,薛鹤池那张英俊的向来面不改色的脸,竟然出现了惊讶的表情! 383.第三十三片龙鳞(五) 第三十三片龙鳞(五) 薛鹤池的一双儿女, 托托早慧懂事, 小小年纪就沉稳聪明,和他说话不需要拐弯抹角, 因为托托都能够理解。而茉茉不一样,和托托比起来, 茉茉就是个典型的傻白甜,觉得世界上没有坏人, 对谁都能露出甜美的笑容, 嘴巴也特别甜。当她对你笑的时候, 你会奇怪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可爱的小姑娘呢? 她又是很友善的, 薛夫人其实不大喜欢跟祝宛长得一个模子刻出来的茉茉,但时间一长, 茉茉的纯真可爱也让她逐渐软化。从薛鹤池见到儿女之后, 他印象中的茉茉就是个小甜心, 爱哭爱撒娇性情敏感, 不管跟谁都能玩到一起去, 而且脾气特别好, 就算你惹了她生气她也不会记恨你。 可现在, 茉茉趴在他耳边说:“爸爸,我们不要喜欢范阿姨,我们不要跟范阿姨一起玩了好不好?” 小姑娘从小是被妈妈带大的, 祝宛教导她与人为善, 因此小姑娘说完这悄悄话特别心虚, 不敢看范阿姨。虽然范阿姨每次来看她都会给她买礼物, 可是茉茉还是不喜欢她。 “我可以把范阿姨送给我的裙子跟娃娃都还给她。”小姑娘又小小声说,扯了扯薛鹤池的衣领,乞求道,“爸爸好不好?” 托托说:“我的玩具也可以退还给范阿姨。” 范舒恬站在不远处,见小姑娘朝自己怯生生地看来一眼,还回了个充满母爱的笑容,谁知道下一秒小姑娘就把头塞进薛鹤池怀里不敢抬了。 茉茉的脾气有多好?她刚被薛鹤池接回家,出去跟别的小朋友一起玩,被人推倒在地,砂粒划破了皮肤也没哭,甚至在对方的父母诚惶诚恐上门道歉时还安慰他们不要害怕。 她是个小天使。 薛鹤池惊讶不已,可他想都没想就点了头:“都听茉茉的。” 茉茉顿时睁大眼睛:“真的吗?爸爸……爸爸真的吗?” “真的。”他摸了摸女儿的头,他是那样爱着这两个孩子,无论他们提出什么样的要求,只要薛鹤池能做到,他就不会拒绝。看着儿女期盼的眼神,他温声道,“可是爸爸妈妈之前吵过架,也许不能很快和好,你们要帮忙,好吗?” 小朋友们疯狂点头,向来很酷的托托甚至激动地跳下床要去洗手间找妈妈,结果一个没注意差点儿磕下来,好在薛鹤池眼疾手快把他捞住,小朋友说了声谢谢爸爸,就奔着卫生间去了,把卫生间的门拍的砰砰响:“妈妈妈妈妈妈!” 茉茉渴望地说:“茉茉也想看妈妈。” 祝宛没反锁,但托托是个有礼貌的好孩子,他在得到祝宛同意后才走进去,先仰起小脸,伸出小手:“妈妈抱。” 祝宛一个单身妈妈带着两个孩子不容易,尤其茉茉娇气,经常磕着碰着生些小病,每每这个时候,托托就表现的像个成年人一样懂事早熟,他其实很喜欢跟祝宛亲热,但是像这样没来由直接伸手要抱却是很少的。 祝宛当然不会拒绝他,弯腰把儿子抱了起来,托托搂住她的脖子,依恋地把小脸依偎到祝宛颈窝,喃喃说:“妈妈不要离开我。” 他声音软软的,嫩嫩的,充满了孩子对母亲的依赖。祝宛想起自己曾经抓着孩子的手挥舞着刀子威胁薛鹤池,托托明明被吓得小脸惨白,却还是安静地跟着她。她不由自主地吻了吻孩子的发:“对不起,以前是妈妈不好,以后不会了,妈妈会改的。” “妈妈不要离开我。”托托又重复了一遍。 可是祝宛没有办法答应他,她只是把孩子抱得更紧。等她走出洗手间,发现范舒恬已经不在了,祝宛心里奇怪,但毕竟跟她没关系,也就没问。倒是原本在爸爸怀里撒娇的茉茉一看到妈妈就伸手:“妈妈妈妈!” 至于爸爸……爸爸是谁,查无此人。 薛鹤池便后退了一步,让了位置给祝宛,看着她抱着托托坐到床边,茉茉轻车熟路地也钻进妈妈怀里,跟托托一人一边,蹭了蹭祝宛的肩膀,像只毛茸茸的小奶猫,对祝宛倾注了全部的信任与依恋。 “爸爸也过来。”托托招招小手。 薛鹤池不会拒绝儿女的任何要求,他依言坐过来,他是那样高大,单手就能揽住妻儿,手指轻触到祝宛肩头,才发觉她只是看起来稍微长了些肉,实际还是太瘦了,全是骨头。两人之间毕竟不再是亲密的恋人关系,薛鹤池便虚搭在祝宛肩头,茉茉高兴极了,托托也比平时看起来活泼。 毕竟像是这样爸爸妈妈都陪在身边还是第一次呢! 茉茉还在生病,兴奋了这么会儿也就困了,托托看着妹妹睡着,在妈妈怀里被拍着背,好像回到了过去妈妈哄他跟妹妹午睡的时候。爸爸妈妈都在身边,他也觉得眼皮子有点重,慢慢地就也陷入了梦想。 病床很大,容纳两个小朋友绰绰有余,祝宛把被子给兄妹俩盖好,坐在一边痴痴地看。 是薛鹤池打破了一室宁静:“祝宛,我想跟你谈谈。” 曾经他每次提出谈谈的要求,祝宛都是拒绝的,但这次她只是沉默了几秒钟,就点了头。 为了不吵醒孩子,两人把门关上进了洗手间,隔音效果还是很好的,也不怕待会儿万一大声吵起来会吓到两个小朋友。只是洗手间的光线有些暗,祝宛跟在薛鹤池后面进来,反手带上门,洗手间的灯光映照在她如玉的面容上,越发显得美丽沉静。 薛鹤池有心先开口,却不知从何说起,两人彼此沉默了几十秒,还是祝宛先开了口:“……我同意把孩子们给你。” 薛鹤池一愣。 “他们跟着你确实能有更好的生活,这一点我已经很清楚地认识到了。你放心,以后我也会配合你让他们逐渐习惯的,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咱们能跟孩子说明,托托懂事,就是茉茉可能会费点心。要是你答应的话,等茉茉出院了就可以说清楚。” “……你以为我是要跟你谈孩子的抚养权?” 谈? 祝宛觉得这根本不是谈啊,这还用谈吗?有眼睛的人都能看出来如果打官司她是没有任何胜利的可能的,而且她很穷,她连诉讼费都付不起,她甚至没钱去请个好点的律师。跟有人脉有权势还有钱的薛鹤池怎么比?“我不是这个意思,我也不要任何赔偿,你是孩子们的爸爸,他们回到你身边也是应该的。” 薛鹤池眉头微蹙:“祝宛,我从来没想过和你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我是他们的爸爸没错,可你也是他们的妈妈。” 祝宛过了几秒才说:“我的态度就是这样的,那你又想怎么样呢?” 薛鹤池一时无言。 祝宛转身要出去,薛鹤池下意识握住她的手腕,纤细的手腕到了他掌心更显脆弱,薛鹤池几乎不敢用力,怕将她折断。 祝宛轻轻甩了下没甩开,扭头不解,薛鹤池却没头没脑地问了一句话:“五年前你为什么要跟我分手?” 听了这话祝宛都傻了,她一直没什么情绪波动的脸上出现了可以称之为呆滞的情绪,他们现在不是在讨论孩子的事情?关他们两个人什么关系?还提到过去的分手? 薛鹤池见她不答,就继续问:“我去过你的老家找你,可是你没有回去,你还选择了一家私立学校上班,为什么要躲我?难道你是觉得五年前的我没有责任心,不能承担孩子们吗?” “我不懂你提这个有什么意义啊。”祝宛茫然。“那都是过去的事了,这跟我们现在有什么必要关联吗?” 薛鹤池很坚持:“有。” 他说。 “孩子们希望和爸爸妈妈在一起。” “而我还喜欢你。” 晴天霹雳,恍如当头两道雷劈了下来,祝宛像是被烫到一样火速甩开被握住的手腕,仿佛在她面前的不是祝宛转身要出去,薛鹤池下意识握住她的手腕,纤细的手腕到了他掌心更显脆弱,薛鹤池几乎不敢用力,怕将她折断。 祝宛轻轻甩了下没甩开,扭头不解,薛鹤池却没头没脑地问了一句话:“五年前你为什么要跟我分手?” 听了这话祝宛都傻了,她一直没什么情绪波动的脸上出现了可以称之为呆滞的情绪,他们现在不是在讨论孩子的事情?关他们两个人什么关系?还提到过去的分手? 薛鹤池见她不答,就继续问:“我去过你的老家找你,可是你没有回去,你还选择了一家私立学校上班,为什么要躲我?难道你是觉得五年前的我没有责任心,不能承担孩子们吗?” “我不懂你提这个有什么意义啊。”祝宛茫然。“那都是过去的事了,这跟我们现在有什么必要关联吗?” 薛鹤池很坚持:“有。” 他说。 “孩子们希望和爸爸妈妈在一起。” “而我还喜欢你。” 晴天霹雳,恍如当头两道雷劈了下来,祝宛像是被烫到一样火速甩开被握住的手腕,仿佛在她面前的不是 384.第三十三片龙鳞(六) 第三十三片龙鳞(六) 薛鹤池不想刺激祝宛, 可是面对拒绝跟自己交流的祝宛,他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做些什么才能让她明白, 他是绝对不会做伤害她的事的。“你想把托托跟茉茉带回家吗?” 出乎意料的,祝宛摇头了。 薛鹤池微微一愣, 他原本以为祝宛会很愿意的。可祝宛低着头却说:“跟我住很不方便的,还是你带他们回家吧, 我现在……精力也有限, 可能没办法很好的照顾到两个孩子。而且, 他们不是还要去上一些课吗?” 学钢琴绘画什么的, 祝宛负担不起那个费用。不管从哪个方面来考虑, 孩子们跟着爸爸都比跟着她要好, 薛鹤池能够提供的物质生活,祝宛这辈子都比不了。 等到孩子们长大就会明白的,爸爸妈妈一样爱他们, 可留在爸爸身边, 他们以后的选择会更多。 最重要的是, 祝宛的时间不多了。她并不想在这求来的时间里让孩子们对自己念念不忘, 她希望他们能够习惯妈妈不在身边的日子,也许会很难过, 但总要继续往前走。 这是一个母亲能够给予孩子的全部。 薛鹤池怎么也想不到祝宛心里在想什么, 他只是觉得她变得太多了,她不仅不怕他会跟她争夺孩子的抚养权, 甚至愿意配合他把孩子送到他身边来——这让薛鹤池感到了些许不安。可他很快便觉得是自己想得太多, 祝宛肯定是爱孩子们的, 但要她就这样答应跟他重新在一起肯定也不现实,他还需要时间让她相信他。 想到这儿他就没有再逼祝宛,而祝宛也松了口气。她像是在被恶鬼追一样赶紧打开洗手间的门,坐的离薛鹤池有好几米远。期间她一直在看时间,她今天下午还要上班,而且她有点慌…… 恰好薛鹤池的手机响起来,他给了祝宛一个眼神表示自己出去接电话,带上门的一瞬间祝宛听到薛鹤池叫了一声妈,“……你跟我爸已经到了?……好,我现在就下去接你们……” 祝宛猛地抓紧了裙摆,她腾地站起身,薛鹤池靠在门边跟她说他要下去接他爸妈,还说他爸妈带了午饭来,让祝宛看着孩子们,他很快就回来。 祝宛的唇动了动,几不可见地点了下头。然而她并没有真的等,几乎是薛鹤池一走她也起身走了,她看了床上的孩子们一眼,匆匆吻了他们一下,迅速推门离开。 为了不跟薛鹤池一家人撞上,祝宛还走了楼梯。孩子们住的VIP病房在二十三楼,祝宛就这样一层一层走了下去,楼梯间寂静无声,她的脚步缓慢僵硬。 等薛鹤池推开病房门,就发现祝宛已经不在了,两个孩子像是感觉到了妈妈离开,都醒了,茫然地坐在床上,因为周围没有大人在,茉茉在哭,托托搂着她拍着她的背哄,直到看到爸爸进来,他才没了小大人的模样,眼泪刷的就掉下来了。 可把薛夫人心疼坏了,上去就搂住托托:“乖宝宝怎么哭了?” 薛父则站在一边,薛鹤池把手里的东西放下,过去哄女儿:“茉茉不哭,爸爸在呢。” 托托也朝薛鹤池伸手:“爸爸爸爸……” 两个小豆丁一起掉眼泪,薛鹤池心都要碎了,茉茉在他怀里哭得打嗝:“妈、妈妈!妈妈不见了!茉茉要、要妈妈!呜呜……” 托托一听妹妹哭得大声,就抹了把自己的眼泪,也靠过来跟着爸爸一起安慰妹妹。薛鹤池把龙凤胎抱进怀里,茉茉哭个不停,一直念叨着妈妈说话不算话,妈妈撒谎,妈妈答应了茉茉醒来能看见她却走了云云。为了安抚女儿,薛鹤池柔声道:“妈妈是回家给茉茉做好吃的了,茉茉跟哥哥不都还没有吃午饭吗?待会儿爸爸就带你们去找妈妈好不好?” 小孩子好骗,茉茉相信爸爸,就慢慢停住了哭泣,泪汪汪地看着他:“真的吗?爸爸没有骗茉茉吗?” 薛鹤池肯定地点头:“爸爸怎么会骗茉茉呢?” 茉茉乖乖贴在他怀里:“茉茉现在就想找妈妈。” 薛鹤池惯着她,“好,不过要等医生过来看过,确认茉茉可以不住院了才可以。” 薛夫人在边上神色温柔:“你也真是的,孩子们想妈妈,你就不能好好跟祝宛说?瞧把孩子委屈的,这么大点儿孩子,没有妈妈在身边怎么行呢?” 薛鹤池嗯了一声:“待会儿我会跟祝宛再谈谈的。” “能谈开当然最好,咱们家也没有那个门当户对的说法,你要是跟恬恬谈不来,那跟祝宛也不错,毕竟她是托托跟茉茉的妈妈。我跟你爸总是想要你们好的。”薛夫人叹了口气,“你也都三十多了,要是确定了自己的心意就不要再拖着,你们不累,我跟你爸看着都累。” 薛鹤池沉默。 “行了,你们一家子的事儿你们自己解决,我看今天你也是不想吃我带来的饭了。”薛夫人摇摇头,“还愣着干什么,收拾一下吧,待会儿带着两个孩子去祝宛。我跟你爸就先回去了。” 说着走过来,跟小豆丁们说再见:“过两天小狗狗就送来了,爷爷奶奶先回家喽?” 孩子们乖乖点头跟爷爷奶奶说再见,薛夫人微笑着挥挥手,性子寡言的薛父也跟孩子们道别,跟在妻子身后出了病房。几乎是一出病房他就察觉到了妻子身上传来的冰冷气息,薛父叹了口气:“鹤池跟范家的丫头看样子是不成的,你就别再想着撮合他们俩了。” 他自然是知道妻子的想法的,范舒恬家虽然比不上他们薛家,可跟父母离异独自一人生活的祝宛比起来那绝对是绰绰有余,更何况两薛范两家很久以前就认识,范舒恬跟薛鹤池还是青梅竹马一起长起来的,当初两人谈恋爱,双方家长也都是抱着支持的态度。后来因为一些事分开,过了这么些年,范家那丫头还想着破镜重圆,可薛父能不了解自己儿子么? 鹤池心里头根本就没范舒恬了,强迫把两个人凑成堆根本没必要。 薛夫人听了丈夫的话,冷笑一声:“跟范舒恬不合适,跟祝宛就合适?” 言辞中对祝宛充满厌恶,完全没了在薛鹤池面前的宽容开明。 薛父道:“我不是这个意思……” “那你是什么意思?”薛夫人轻声问,保养得宜的面容仍旧十分美丽,她看了丈夫一眼,带着讥讽:“怎么,你后悔了?你要是后悔,儿子就在医院,你现在就回去跟他说清楚,告诉他我其实一点都不喜欢祝宛,恨不得祝宛死了算了,你去说啊!” 语气满是怨怼,薛父闭上眼,复又睁开:“那么多年我都没说,现在又怎么可能说?” 薛夫人冷冷哼了一声,当年的事现在想起仍旧如鲠在喉,她决不可能答应祝宛进门,不管祝宛有什么样的打算,她都不会给对方丝毫机会。薛夫人也是个聪明的女人,她讨厌祝宛,却从不在儿子面前表示分毫,唯一一次对祝宛生气还是因为五年前祝宛说了分手就不告而别,让薛鹤池很是消沉了一阵子。 但这些天她的态度也一直在软化,刚才在病房里甚至表达了对薛鹤池与祝宛的放任。薛夫人不喜欢祝宛,可她一点都不想失去自己的儿子。 如果不是因为薛鹤池,她怎么可能还跟薛父在一起过?她为薛鹤池做出了那样的牺牲,薛鹤池的人生就必须交给她来决定,祝宛?绝不可能出现在薛鹤池的生命中,也不该留下任何痕迹!更不配占据丁点儿的地位! 托托跟茉茉是他们薛家的孩子,薛夫人肯定不会放手,只不过两个孩子都养不熟,一门心思地想着他们那个妈妈,薛夫人本来想给范舒恬制造机会,让范舒恬多跟孩子们亲近亲近,以后薛鹤池对祝宛死了心,肯定第一时间考虑孩子们喜欢的人。 车子驶出地下停车场,阴影将薛夫人的面容挡住,只露出她的下半张脸。 冷若冰霜。 这边祝宛回到家,也差不多到了要上班的时候了,她匆匆又换了衣服,把自己打理了下。在医院待了那么久,浑身消毒药水的味,她洗了个澡,把头发梳起来,镜子里的女人越发美如白玉,祝宛抿着嘴唇,到点就去上班了。 等到她下班回来,发现家门口蹲着一大两小三朵蘑菇。 祝宛都惊呆了! 偏偏蘑菇们一看到她都露出看到救星的眼神,尤其是茉茉,眼泪直接就掉下来了,朝祝宛怀里扑,还生气:“妈妈骗茉茉!妈妈坏!妈妈坏!” 祝宛赶紧蹲下来哄她,又看向托托,托托抿着红润的小嘴,他是男子汉,当然是不会随便哭的,可妈妈说话不算话真的很过分,他必须让妈妈意识到这个问题。所以哪怕祝宛叫他他也不理,两只小手还别在身后,一副你必须哄我不哄我我就不高兴的模样。 385.第三十三片龙鳞(七) 第三十三片龙鳞(七) 祝宛花了足足半小时才把两个孩子哄好,几乎精疲力尽, 再也没多余的心神分给薛鹤池了。此时她坐在客厅的沙发上, 两个小朋友赖在她怀里,扒拉着手指头点菜。薛鹤池说他们没吃午饭就吵着要来, 尤其是茉茉, 闹着要出院找妈妈,病还没好全乎呢。 孩子们的要求祝宛哪有拒绝的?不过这几天她是一个人, 冰箱里的食材没剩下多少,也没来得及补充,要是给孩子们做饭,她还得去一趟超市。 可惜她说话不算话已经给兄妹俩造成了巨大阴影,因此就算祝宛再三保证说自己只是去不远处的超市买菜很快就回来, 两个宝贝也不答应, 非要跟她一起去。祝宛头都大了,她没有车, 而且超市离家还挺远,茉茉生着病,祝宛不可能来回都抱着她还拎着菜。 薛鹤池说:“我也去。” 祝宛瞪大了眼,她一直朝他看不是要邀请他一起去, 而是想要他来哄孩子乖乖待在家的!现在可好, 阵容越来越壮大, 从一个人去买菜变成四个人了! 但她也没办法, 托托严肃着白嫩的小脸蛋:“同意的举手。” 唰唰唰, 父子三个全把手举起来, 少数服从大多数,祝宛根本就没啥发言权。她无奈地叹了口气,“那好吧。” 茉茉顿时欢呼不已,祝宛进去拿了钱包钥匙,薛鹤池把茉茉抱起来,小姑娘还不能走太多路。托托则拒绝了妈妈的拥抱,他不想妈妈太累,而且他是个小小男子汉,可以自己走。 好在薛鹤池自己开车来的,到超市也很快,一进超市祝宛就推了个购物车过来,薛鹤池立刻明白了她的意思,把茉茉放了进去,小姑娘坐在里头乖巧无比,祝宛低头瞧见儿子渴望又隐晦的眼神,忍不住想笑,也把托托抱起来朝购物车里放。托托还不乐意呢,“哎呀妈妈你做什么呀,我都是大人了,你不要做这么幼稚的事情嘛。” 嘴上说着拒绝,身体却很诚实,小屁股一挨到购物车,两只小手就学着妹妹的样子抓住了边沿。兄妹俩都长得极好,继承了祝宛跟薛鹤池最优秀的部分,尤其是年纪还小,软软糯糯跟两个白团子似的,坐在购物车里那叫一个可爱,超市里不少人都止不住朝这儿看,觉得这俩小孩实在是太漂亮了。 没有人会怀疑他们不是一家四口,因为女孩子跟女人的容貌如出一辙,男孩子也特别像那个英俊高大的男人。真让人羡慕啊,长得这么好,全家还都这么有气质。 因为装了两颗小豆丁,薛鹤池就把购物车拉过来自己推,祝宛只要选食材就好了。孩子们点了好几个菜,她精挑细选了新鲜的胡萝卜、蒜薹、茄子,还有鸡肉牛肉排骨等等,顺便把家里缺的调料也给买了。 走了没两步想起家里好像没垃圾袋了,就又转去生活区拿了垃圾袋。经过冷冻区的时候又拿了几瓶酸奶放在购物车里,兄妹俩顿时一人抱起一瓶符合自己口味的,但是没有扫码的酸奶不能喝,他们就乖乖抱着,眨巴着星星一样的大眼睛四处看。 等到了收银台,祝宛还没掏出钱包,薛鹤池就拿卡出来刷了。他的卡一掏出来就跟别人的不一样,特别高端大气上档次,感觉不刷个百来万都对不起这张黑金卡的逼格。 因为买的东西比较多,他们就把购物车推到了停车场,薛鹤池把买好的菜放到后备箱,祝宛则把两只小宝贝抱进车里,茉茉还有点意犹未尽:“妈妈,下次买东西也要带茉茉跟哥哥来!茉茉喜欢坐在购物车里!” 购物车硬邦邦的,她的小屁股虽然硌的有点疼,但是真的很有趣呢! 祝宛笑,捏她软嫩的小脸:“好。” 等到了家祝宛就进厨房忙活了,兄妹俩一人抱着一瓶酸奶津津有味的喝,薛鹤池本来在客厅看着他们,看兄妹俩自己也玩得很好,就进了厨房,跟祝宛说:“我来帮忙。” 祝宛本来正在切菜,被他突然出声吓了一跳,菜刀立刻在手上削出一道口子。她肩膀哆嗦了一下,没让薛鹤池注意到,自己到水龙头冲了冲,然后随手拿了储物架上的创可贴贴上。她本来要照顾两个孩子,孩子们活泼,难免有磕着碰着的时候,祝宛就在家里各个角落都放了创可贴,没想到自己先用上了。 她摇摇头:“不用了,我一个人就可以。你出去陪孩子们吧,你在这儿我反而不适应。” “我帮你吧。” 祝宛很坚持:“我自己就行。” 她对他的拒绝也很坚定,不给薛鹤池丝毫靠近的机会。薛鹤池因为她这样防备的姿态感到受伤,他往后退了几步,站到门边,不想让祝宛不开心:“好,那我就在客厅,你要是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地方,一定要叫我。” 祝宛嗯了一声,心里却想,她才不会需要他帮忙呢,无论什么她都可以自己做。 孩子们要吃鱼香茄子、酱汁排骨还有蒜薹炒肉,祝宛又烧了一道蜜汁鸡翅,清炒了空心菜,再煮一小锅西红柿蛋花汤,午饭就做好了。因为已经过了饭点,所以祝宛做得很快。 她招呼着孩子们过来吃饭,小朋友们就欢呼着跑了过来,托托贴心地来帮忙拿碗筷摆上桌,又拉过椅子,正方形的桌子,他跟茉茉都要坐在祝宛身边,于是薛鹤池就只能坐祝宛对面了。 上回来没时间让祝宛给孩子们做饭吃,就煎了馅饼烤了饼干,所以兄妹俩是一个多月没吃过妈妈做的饭,都吃的满嘴流油,小脸蛋都埋进祝宛特意给他们买的卡通陶瓷碗里。尤其是茉茉,她嘴巴甜,狼吞虎咽后竖起大拇指:“妈妈做饭真好吃!茉茉最爱吃妈妈做的饭了!” 小嘴儿甜的,祝宛忍不住笑:“真的那么好吃啊?” “好次!”因为嘴里塞了太多饭都咬字不清了,但茉茉坚持妈妈做的饭天下第一好吃!虽然爸爸家里的厨师叔叔也会做很美味的饭,但是身为一名妈妈吹,茉茉坚决认为妈妈做的饭最好吃,别人都比不上! 托托吃力地举着筷子给祝宛夹了一块排骨,点头附和妹妹的看法:“妈妈做的饭最好吃。” 祝宛又忍不住笑起来,薛鹤池看着母子三人,气氛一片祥和宁静,他也不由得微微扬起嘴角,这就是他曾经幻想过无数次的场景,没想到会有真的实现的一天。 吃过饭薛鹤池坚持要洗碗,祝宛拗不过他,又担心他把碗碟给摔了,就在旁边指导。薛鹤池从出生起就是含着金汤匙的大少爷,什么时候洗过碗?难免笨手笨脚,但好在一个碗都没打碎,真是不幸中的万幸。 其实他很聪明,祝宛稍微指点就明白怎么做了,可薛鹤池想要祝宛在他身边待得久一点,就故意装作笨手笨脚的样子,祝宛急得不行,真怕他把碗给打了,那两个是茉茉托托特别喜欢的碗,现在已经买不到了。 等到洗完碗出去,两个本来在客厅玩耍的小家伙都睡得七倒八歪,哭了那么久,小孩子体力差,也是时候感到累了。祝宛就让薛鹤池一起把孩子抱到卧室去,薛鹤池选择抱重一些的托托,儿子先是警觉地睁开眼睛,看到是爸爸才放心,又继续睡。 茉茉就傻多了,依偎在祝宛怀里睡得人事不知,被放到床上也只是翻了个身,随手抓起祝宛塞给她的一件衣服抱在怀里,闻着熟悉的妈妈的味道,她也不害怕了。 祝宛也才能伸个懒腰休息一会儿,眼看天都要黑了,薛鹤池带孩子来找她也就算了,居然也不知道带孩子先吃了午饭再来,现在睡了,待会儿醒过来再吃顿饭,那算是晚饭还是宵夜呢?祝宛一般不给孩子吃宵夜的,怕他们半夜肚子疼。 她租的这个房子不大不小,但两个孩子还小,一直都是跟祝宛一起睡的,可看样子今天晚上……她想了很久,还是主动问薛鹤池:“晚上,你带孩子们回去么?” 薛鹤池听到祝宛主动跟自己说话,先是惊喜了几秒,而后怕吓到她一样放柔了声音:“就让他们留下来吧,他们很想跟你在一起。茉茉身体还没好,我要是把她带走,她又要哭鼻子了。” 祝宛点头:“那行,那……你呢?” 薛鹤池盯着他,目光专注:“你希望我留下来吗?” 自然是不希望的! 虽然祝宛没有回答,但薛鹤池已经看明白了她的眼神。他不由得有些失望,但也知道短时间内祝宛肯定不可能答应跟他在一起,就说:“我也想陪着孩子们,不知道茉茉晚上会不会不舒服,我在这儿也好有个照应。” 他毕竟是孩子们的父亲,祝宛也知道自己没立场拒绝他留下来,就点点头:“那我去给你打扫一下隔壁房间吧,你晚上睡那就行。” “不用麻烦了。”薛鹤池说,“我睡沙发。” 386.第三十三片龙鳞(八) 第三十三片龙鳞(八) 既然薛鹤池自己坚持, 祝宛也就没再说话,她把要用的被子枕头拿出来给他,自己就进卧室去了。薛鹤池自己把被子在沙发上铺好, 他从来没睡过这么窄小的沙发, 而且这个沙发年代久远,说真的他都担心自己稍微一个翻身就能把它给压坏了。 祝宛也没睡觉,她把被子给孩子们盖好,坐在了桌子旁边,拿出自己平时用的记账本,对着今天的购物单比对了一下,叹了口气, 她是真的不想用薛鹤池的钱, 可是以她的经济条件来说,怕是花了全部的存款也不够给薛鹤池买身名牌西装的。 你看, 两个人如果差距过大, 要怎么样才能在一起呢?现在回想当初, 都像是祝宛做的一个遥不可及的梦, 她以为自己抓住了,其实不过是镜花水月,当不得真,甚至自己还要因为这一场爱情活活溺死在水中。 她叹了口气, 看向黑漆漆的窗外, 明明一家四口在一起, 明明情况看起来像是在往好的方向发展——可祝宛心底却生不出任何希望。她自己万念俱灰, 也不想给薛鹤池任何渺茫的希望,那对谁都不公平。 想到这里,她推开了卧室的门。薛鹤池正躺在沙发上,他手长腿长,躺上去脚还长出一截。他闭着眼睛,眉目深邃且英俊,气质出众,在学校里的时候也是人人追捧的风云人物,能被这样的人喜欢,不知道多让人羡慕。可对祝宛来说,这却是一件很让人自卑的事,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讲,她都是配不上他的。 祝宛不爱薛鹤池吗? 她自然是爱的。 只是她很清楚,这份爱没有任何意义。无论是对她,还是薛鹤池,这份爱像是一座大山,重重地压在祝宛肩头,让她喘不过气,让她吃尽苦头,同时也让她明白,世界上有些人,真的是爱不起的。他的家人不会接受你,就连陌生人见了都会觉得他被你高攀。 既然没有意义,就不用再执着。 也许是冥冥之中自有感应,薛鹤池似乎知道祝宛在看他,缓缓睁开眼睛后,他坐起来问她,声音很是温和:“怎么了?” 祝宛平静地看向他:“之前你说的谈谈,我有些话想跟你说。” 薛鹤池自然是愿意的,他走过来,把手里的毯子披在了祝宛肩上,孩子们怕热,家里开了空调,还挺凉的。祝宛裹紧了身上的毯子,却没有如薛鹤池示意那般坐在沙发上,而是自己拖了把椅子过来。她的角度比较高,需要微微低头看他,客厅只亮了一盏比较暗的落地灯,越发衬托祝宛皮肤细腻娇嫩,眉眼间流转的都是妩媚。 “……我没有要跟你复合的意思。”祝宛说,“我甚至想都没有想过,所以……你不要再对孩子们说那些他们会误会的话,我不想让他们失望。” 薛鹤池万万没想到祝宛是来跟自己说这个的,他看着她的脸庞,莫名心慌,因为他感觉到祝宛说的都是认真的,她的态度决绝又坚定,没有丝毫挽回的余地。“为什么?祝宛,就算给我判死刑你也得有个理由,不然我不能接受。” 他察觉到自己情绪过于激动,怕吓到祝宛,就深深吸了口气,跟她讲道理:“五年前你打了个电话跟我说分手,然后一走了之,我找了很久也找不到你,五年后我们偶遇,你还想瞒着我孩子们的事,拒绝跟我沟通,甚至见都不想见到我,祝宛,我哪里做得不好,你大可以跟我讲,不要这样不给我机会。” 祝宛仍旧眉目沉静,严格说起来一无所知就被她抛下的薛鹤池并没有错,甚至可以说是无辜的,可真要说起无辜,还能有谁比祝宛更无辜呢?她到现在都还不明白自己遭遇的那一切是因为什么。“……那些都过去了,我不想提了,我也不想跟你再多说什么,总之我希望我们能达成共识,在孩子们面前不要说容易让他们误会的话,并且清楚我们两个已经不可能了。” 对于祝宛的拒绝薛鹤池还是不能接受,他试图握住她的手,却被祝宛躲开了,“为什么?你不喜欢我了?我太无趣让你感到厌倦了?” 不是的。 他并不无趣,没有人会觉得薛鹤池是个无趣的人,他脑子聪明,会拉小提琴,会品酒会骑马会下棋,好像世界上没有他不会的东西。但就是太好了,才更不适合祝宛。如果祝宛还是那个十七八岁为了爱情可以奋不顾身的祝宛,她肯定会觉得别人的眼光跟看法和她有什么关系呢?她喜欢这个人,这个人也喜欢她不就行了? 但等到她真正的成熟,才明白那根本不行。两个人之间有着跨不过去的沟渠,注定了这辈子都没有交集的命运。 “你别再问了,我不想再提过去的事,我不是跟你说了吗,孩子的抚养权我可以给你,你会好好照顾他们的,对吧?” 十句话里有九句都在提孩子,从头到尾没有他的存在,薛鹤池又气又急,但又不能对着祝宛发火,他腾地站起身,怕再继续下去会做出什么让她刚不喜欢的事来:“我去下洗手间。” 结果这一去就是半小时没出来,祝宛等了会儿也不等了,她没有太多精力跟时间花在说服薛鹤池身上,她觉得薛鹤池就算会很伤心也早晚都会走出来的,成家立业根本不需要祝宛的参与,祝宛是他人生里的一段记忆,仅此而已。 第二天薛鹤池的面色也不大好,黑眼圈有点重,看得出来昨天夜里没睡好。祝宛默默地给他冲了一杯牛奶,又照顾孩子们吃早饭。托托没有生病是要去上课的,薛鹤池也要去上班,但茉茉仗着身体还没好硬是要留下来,薛鹤池就带托托去上课,然后等下课再送孩子过来。 祝宛没有异议,她其实也很想在为数不多的时间里跟孩子们再多相处会儿,虽然她知道应该让他们慢慢习惯没有她的生活。 趁着有时间,祝宛坐在沙发上织毛衣,茉茉一个人抱着芭比娃娃玩换装游戏,时不时征询一下妈妈的意见:这条裙子妈妈喜欢吗?这个发型妈妈觉得好看吗?妈妈要不要跟茉茉一起玩?茉茉的毛衣花样可不可以要小兔子的? 祝宛都温柔地应了,母女俩沐浴着阳光各自做自己的事,茉茉玩着玩着就抬头看妈妈一眼,确定祝宛没有悄悄离开才会继续玩——她实在是害怕妈妈又把她丢下。 等到了中午,祝宛开始忙活做午饭,小姑娘就把玩具娃娃放下,也屁颠颠跑进厨房,踮起脚尖帮忙递一棵葱,或是小心翼翼给妈妈那一双筷子,都让茉茉很有成就感也很开心。 不过吃完饭祝宛休息会儿就要去上班了,孩子们有睡午觉的习惯,哄着他们睡着祝宛就差不多要走了,叮嘱了薛鹤池要他照顾,他乖乖点头,祝宛还是有点担心,但不上班就没钱买菜,再担心也得出门。 她不能无时无刻都陪伴在孩子们身边,等到他们依赖成性,会无法接受她的离开。 咖啡厅的生意自打祝宛来了之后特别好,尤其是男性客人翻了好几倍,老板给祝宛开这么点工资都有点不好意思了。因为客人挺多,祝宛一直忙活着没停下来,自然也没注意到不远处停了一辆黑色的普通轿车,轿车里有一大两小三朵蘑菇在窥视她。 “爸爸,茉茉想妈妈了。”小姑娘巴着车窗,渴望地问,“茉茉能不能去找妈妈呀?” “不可以哦,妈妈现在在工作,乖宝宝是不可以打扰的。”薛鹤池放柔了声音回答。 “妈妈穿的裙子真好看。”小姑娘喃喃着,“比茉茉的娃娃们都漂亮,茉茉的妈妈最漂亮了。” 这一点爸爸是无比赞同的:“妈妈的确是最漂亮的。” 托托双手环胸,面无表情地看着爸爸跟妹妹,眼睛也止不住黏在祝妈妈身上。不过没一会儿就有人跟妈妈说话,妈妈在围裙上擦了擦手就拿过了手机,托托顿时扭头对薛鹤池说:“爸爸我们说好了不许打扰妈妈,你怎么能给她打电话?” 爸爸冤枉死了,举起双手:“我没有。” 那是谁的电话? 父子三人面面相觑,这个问题他们都很想知道。 祝宛到更衣室接电话,这会儿生意好大家都在忙,更衣室除了她之外没旁人,但是上面那个号码却并不是祝宛想接的,因此她的态度很冷淡:“喂。” “祝宛?我是妈,你妹过两天就要结婚了这男方家里突然就反悔不办了!这请帖都发出去了人人都知道你妹要结婚,突然不办丢不丢人啊?你也知道你小姨那性子,要是知道你妹嫁不进去王家,指不定得把我损成什么样,你想想办法啊!”顿了下,声音尖利的中年女人又说,“你是不是又给我惹麻烦了?你别害我了好吧?要害你祸害你爸去啊!赶紧的服个软,你妹还等着结婚呢,你良心可不能坏。” 又是一顿连珠炮的轰炸,祝宛听得头疼。 387.第三十三片龙鳞(九) 第三十三片龙鳞(九) 既然头疼, 祝宛就不准备再听了。 电话那头的女人还在喋喋不休, 明明是祝宛的亲生母亲, 但她已经有了新的家庭, 多年来对女儿不管不问, 只有祝宛给她带来麻烦了,她才会逼祝宛服软,逼祝宛走。 区别只在于五年前祝宛在乎她, 现在不在乎。 这通电话并没有让祝宛感到多么难过, 除了托托跟茉茉, 再也没有人能让她感到紧张并且愿意付出了。她安静地把下午的工作做完, 老板刚说她可以下班,她的手机就又响了。 这回不是亲妈, 是亲爸。 “……几家跟我一直合作的公司突然都弃单了,你知不知道我会因此损失多少?你生来就是来害我的吗?你怎么不去害你妈?祝宛我知道你心里怨,可你也长大了, 不要用这种幼稚的方式来报复爸爸, 爸爸现在要养家生活也很辛苦,你就不能体谅一下吗?好歹你也是姐姐, 我不求你孝顺我,就想你别给我惹麻烦, 我求人给你弟弟转到重点高中花了多少钱跑了多少人情,现在就因为你全泡汤了!你阿姨跟我天天吵, 你——” 祝宛把电话掐了。 顺手拉进黑名单, 还有她母亲的, 一起拉黑,再也不想接。 她以前太过心软,也太过稚嫩,总幻想着有朝一日已经各自组建家庭的爸爸妈妈会想起自己,所以她拼了命的学习,拼了命的想让自己变得优秀又出色——可那有什么用呢?他们在她还读小学的时候就离婚了,从此她辗转在各大亲戚家直到初中开始住校,之后都是一个人生活。他们没有问过她一句,每个月就用几百块钱敷衍她。 等到祝宛上了高中,他们甚至用她长大了的理由,连那几百块的生活费都不肯给了。他们说他们都要养家,要照顾家人的想法,没有一个人问过祝宛怎么样。 那她又为什么要在乎他们是不是生意出了问题,是不是儿女的事业婚姻遇到了阻碍?本来为难他们的也不是她,跟她有什么关系? 祝宛一点时间都不想浪费在这些人身上,他们过得悲惨还是幸福,早就跟她没关系了。 她刚出咖啡店迎面就被人挡住了去路,是个三十岁左右、身材中等但是浑身上下都散发着我很有钱气息的男人,这男人祝宛认识,前几天开始常来咖啡店的客人,每次都试图问她要联系方式,被祝宛拒绝了好几次。 她抿着唇往后退了一步保持安全距离:“你有事吗?” “我就是想跟你交个朋友。”男人笑着说,“但是之前你好像在工作不方便,现在你下班了,总能跟我一起去吃个饭或者看个电影了吧?” 说着有意无意展现手腕上的名表,还有手里捏着的豪车钥匙。 祝宛冷眼看着他表演,从他身边绕过顺便再次拒绝:“抱歉我还有事。” 结果男人非要拦在她面前,祝宛正要再说点什么,突然愣住了——街角那辆停了很久的普通黑色轿车里,下来了她特别熟悉的三个人…… 直到薛鹤池带着孩子们走过来祝宛还没回神,她下午上班的时候好多同事也都在奇怪,说那辆车停了太久,因为款式跟品牌都很普通祝宛也没朝薛鹤池身上想,所以说他们三个就在车里待了一下午? 祝宛简直不知道说什么好,尤其茉茉从薛鹤池怀里扑过来抱住她的大腿:“妈妈妈妈!茉茉饿了!茉茉好饿好饿!” 托托不说话地站到祝宛身边,瞪着那个男人。 “下班了?”薛鹤池也勾住祝宛的肩头,声音温柔:“晚上我来做饭好不好?” 这活脱脱是一家四口的模样,尤其薛鹤池其人身高一米八七相貌英俊气质出众,虽然也是三十的年纪,但跟拦住祝宛搭讪的男人看起来简直像是两个辈分的,但凡有点自尊心的人也都不好意思再纠缠了。 祝宛拂开薛鹤池的手:“你会做饭么。” 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少爷,曾经他们在一起的时候他就没做过饭,顶多是在她做饭的时候进厨房来捣乱。 薛鹤池道:“我现在也是两个孩子的爸爸了,为了早日过上妻儿双全的幸福生活,当然得学着做饭。”说完亲昵地捏了下祝宛的耳朵,“总不好让你做,太累了。” 祝宛被他这行为吓得险些摔倒,要不是女儿还抱着她大腿她几乎想要落荒而逃了,可是被儿女两双水汪汪的纯真眼睛盯着瞧,她又不好在人前给薛鹤池没脸,估计薛鹤池也是知道这一点才故意这么干,他们有个不成文的默契,那就是在孩子们面前一定要和睦相处,让孩子们知道,无论爸爸妈妈之间是什么样的关系,这份爱都是真诚的。 看着祝宛抿着嘴憋着气似乎很反感却又不能拒绝的样子,薛鹤池莫名心情极好,还跟她献宝:“你看我今天开的车低不低调?我在那停着你都没认出来吧?也没人拍我们。” 往常出门他们总是坐的豪车,还有司机,许多人会因此拍照,薛鹤池知道祝宛不喜欢这样,他觉得自己可以慢慢改变的,只要她给机会。 祝宛没回应他,估计还是为他捏她耳朵那一下生气呢。薛鹤池笑眯眯地跟在她后头,一双儿女都缠着祝宛他也不吃醋,要是可以他也想缠着祝宛。 期间祝宛手机响了几次,都是陌生号码,想也知道是她那对亲爸妈又换了号打来的,祝宛不堪其扰干脆关机了,反正他们也不知道她住在哪,有本事就来找,但就算来了祝宛也不会管他们。 同母异父的妹妹嫁不了有钱人跟她有什么关系,同父异母的弟弟上不了重点高中又跟她有什么关系?他们的工作生意遇到阻碍被人刁难——都跟她没关系。 只要能看到她的孩子,祝宛就没心思分给旁人了。 茉茉拒绝让祝宛抱,因为她觉得妈妈工作好久了会很累,她现在好多了呢,可以自己走了。小姑娘生得粉雕玉琢的别提多漂亮可爱,一路上吸引眼光无数,还有年轻的小女生夸她:“妹妹真漂亮!” 她就挥挥手甜甜地说:“我像我妈妈呢!” 祝宛都被她逗笑了,茉茉就趁机要求:“那妈妈我可不可以吃一个甜筒?” 她的妈妈笑着无情拒绝了她:“不可以哦。” 小姑娘顿时垮下脸,一副生无可恋的样子,但是也不闹腾,她虽然爱撒娇又爱哭,却很乖,从来不会无理取闹,祝宛在教导孩子方面确实下了苦功夫,龙凤胎能长成今天这样跟她脱不开关系。薛鹤池走在母子三人身后,听孩子们用稚嫩的语言说话,又听祝宛轻柔的回应,觉得心头像是被蜜糖浸泡一般甜。 因为孩子们都叫饿了,这会儿再买菜回家做饭至少得两个小时,干脆就在外面吃了。正好附近有家味道很好环境也不错的私房菜,祝宛问了孩子们的意见后,又问薛鹤池:“你呢?” 薛鹤池故意逗她:“我什么?” 祝宛又开始抿嘴了,在薛鹤池看来尤为可爱。“吃饭啊。” “吃什么饭啊?” 祝宛:…… “跟谁一起吃啊?” 祝宛说不出话,她看了薛鹤池一眼,权当没这个人,牵着孩子们要走,茉茉却站在原地,“妈妈妈妈,等等爸爸。” 薛鹤池感动不已,小棉袄果然没白养,不像臭小子,从头到尾不助攻就算了,还拖他后腿!赶紧上去:“爸爸来了。” 孩子们第一次来私房菜馆,很新奇,蹦蹦跳跳的,薛鹤池跟祝宛并肩走,问她:“宛宛你累不累?今天下午你都没闲着,要不待会儿我送你回家吧?” 醉翁之意不在酒,送到家是假,想趁机留宿是真。 薛先生宁可抛弃他的豪华大床也愿意睡在祝宛家那短了小半截身子的破沙发上。 祝宛这辈子都拿厚脸皮的人没办法,她自己脸皮薄又心软,特别好说话,当初两个人谈恋爱也是这样,他缠着要亲要抱,她不知道拒绝,心里又喜欢他,就都从了。没想到过去这么些年,薛鹤池看着人模人样了,骨子里还是那个无赖。 她忍着当没听到,薛鹤池就在边上絮絮叨叨,一张嘴叭叭个没完,跟他精英禁欲的外表判若两人,等服务员过来让他们点单,他就恢复薛总那副气势了,祝宛全程抿着嘴没说话,她怕自己一说话就是怼他的,让孩子们听到就不好了。 怎么这人就说不通呢?她明明表达的很清楚了,孩子们交给他来抚养,他们两个人之间则没可能——他怎么总是这样不听人说话? 私房菜馆服务非常周到,上菜也特别快。照顾孩子祝宛没点辣的,服务员送了份酸梅汤过来,祝宛就用开水烫了下杯子,给小朋友们一人倒了一杯,关照他们慢点喝。 茉茉坐在妈妈怀里开心的快要飞起来,两条小腿不停地晃悠,托托也紧紧依偎着祝宛,之前分开的一个月让他特别没安全感,虽然爸爸很好,爷爷奶奶也很好,他有了更大的房子还有许多老师——可他还是想待在妈妈身边。 于是相对的桌子,薛鹤池就一个人独占一边,谁叫孩子们都贴着妈妈去了呢? 他跟个空巢老人一样叹了口气:“爸爸好可怜。” 托托眨巴着眼睛,他再聪明也是个四岁多一点的小娃娃,爸爸说话了当然要回应,而且他很喜欢爸爸,不想让爸爸变得可怜。“爸爸怎么了?” 茉茉也说:“爸爸不可怜呀,有茉茉跟哥哥还有妈妈在呢。” 薛鹤池道:“茉茉让妈妈抱着,托托坐在妈妈身边,爸爸就一个人,好可怜,你们孤立爸爸。” 茉茉急得连忙解释:“没有没有!茉茉没有!哥哥也没有!” “那你们谁过来让爸爸抱?” 龙凤胎相视一眼,都不肯过来,薛鹤池本来是演的,这会儿是真的受伤了:“爸爸真的可怜……” “爸爸抱妈妈!”茉茉脱口而出,“妈妈抱茉茉跟哥哥!” 薛鹤池给了女儿一个赞赏的眼神,真不愧是他的小棉袄! 祝宛看着他套路一双加起来不到十岁的儿女,很无力:“妈妈很重,爸爸抱不动的。” “谁说的?”薛鹤池反问,“要不我们试试,爸爸可是大力士!” 茉茉好奇死了:“试试试试!妈妈试试嘛!爸爸能把我跟哥哥抱起来举高高!” 祝宛深吸一口气,“茉茉乖,要吃饭了。” “就抱一下,很快的。” 他还火上浇油!祝宛实在忍不住给了薛鹤池一双刀子眼,他却轻笑,走过来,对她伸出手,声音格外温柔:“宛宛,抱一下,你看孩子们都等着呢。” 祝宛一看,俩小朋友确实是一脸的期待,她要是拒绝了他们肯定要失望。明明……她咬牙,抱着茉茉起身,全身僵硬,薛鹤池双手揽住她的腰,轻而易举就把她打横抱起来,而茉茉还在祝宛怀里。 突然腾空让祝宛有点慌,“好了,快放我下去。” “那怎么行,茉茉说要妈妈抱她跟哥哥,托托不想来试试吗?” 托托虽然没说话,但亮晶晶的大眼睛已经代表了一切!薛鹤池就抱着母女俩坐下来,托托手脚并用地爬到祝宛怀里,然后薛鹤池再一个用力,轻轻松松,还发出爽朗的笑声:“你看,爸爸抱得动吧?爸爸厉不厉害?” “厉害厉害!” 兄妹俩狂点头,更崇拜爸爸了,然后薛鹤池话锋一转:“唉,可是妈妈好像觉得爸爸不厉害,你们看妈妈都没笑,也没夸爸爸。” 要是可以,祝宛简直想把他打死。她不喜欢被他这样逼着,也不想再跟他这样贴近,她甚至不想再让他喜欢她,然后在孩子们期待的目光里,她一字一句地说:“爸爸真厉害。” “宛宛,笑一个。” 祝宛依言给他一个笑容,平静地说:“你可以把我放下来了,人家来上菜了。” 端着菜的服务员在门口很尴尬,不知道自己是该走呢还是该进来,不过这一家四口确实是赏心悦目,她赶紧把菜上了,然后点头哈腰格外心虚:“对不起对不起,打扰了打扰了,你们继续、你们继续。” 薛鹤池看着祝宛面色如常地坐下来带着孩子们准备吃饭,慢慢开始慌了,他是不是做得有点过分了? 祝宛把他的坐立难安看在眼里,但半分没有宽慰的意思,他刚才借着孩子们捉弄她,她当然也不会好脾气到随他去。要让薛鹤池知道这样的行为她是不喜欢的、排斥的,他才会吸取教训不再继续。 就这样慢悠悠吃完了饭,薛鹤池还慌着呢,祝宛也照常该说话说话,该干嘛干嘛,但他就是慌的不行。结完账从私房菜馆出来,沿途经过一家服装店,小茉茉看到一条漂亮的裙子,自动自发扭头去看爸爸:“那条裙子好漂亮哦。” 爸爸有钱。 薛鹤池自然不会拒绝女儿的任何要求,他都带头进去了,祝宛也不能自己走。 茉茉看上的那条裙子是给祝宛穿的,小姑娘年纪不大眼光却非常好,她觉得自己的妈妈就应该穿漂亮衣服!裙子是细细的黑色肩带,剪裁简单却非常挑身材,一定要腰特别细才可以,背后有个白色的蝴蝶结,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多余的装饰,简洁又好看。长度也不长,祝宛这个身高穿上正好到膝盖,裙摆软绵绵的很是飘逸,布料摸起来也很软滑。 同时价格也是祝宛工资的好几倍。 薛鹤池眼睛都看直了。 导购员也不停地夸,看着这一家四口男俊女美孩子可爱,就跟他们说店里还有亲子装,问他们要不要看一看。一听说有亲子装,可以跟妈妈爸爸穿一样的衣服,两个小朋友都很兴奋,就连性格沉稳的托托也止不住用渴望的眼神看向祝宛。 祝宛想制止也没用,薛鹤池有钱着呢……把这家店都搬空了他眼皮也不眨一下。最后他们离开的时候导购员笑得都看不见眼睛了,就今天这一单,光分成就抵得上她大半年的工资!要不怎么说有钱人就是好呢! 祝宛穿着那条新裙子,肌肤赛雪,回头率高的薛鹤池忍不住把自己的西装外套脱下来给她披上,不过下一秒他就想起自己穿了亲子装,外套在购物袋里装着呢。 像是这样容光焕发美得令人惊叹的祝宛,别说是薛鹤池,就算是龙凤胎也没见到过。他们爱妈妈,妈妈为了他们很辛苦地在工作,赚来的钱都花在他们身上,有时候生个病什么的就更需要花钱了,祝宛没时间,也没精力没金钱去打扮自己。 当然她素颜也是很好看的,可到底不及美衣华服所带来的震撼。因此茉茉兴奋极了,拉着妈妈的手不停地说茉茉是小公主妈妈是大公主,小嘴儿跟抹了蜜一样夸祝宛漂亮。 突如其来的购物欲让薛鹤池不肯就此打道回府,他还想多拖会儿时间,最好再晚一点,这样他可以顺理成章地再次留宿。就把女儿抱起来颠一颠:“我们再一起去买衣服好不好?” 小姑娘哪有说不好的,握着小拳头满是干劲儿挥舞:“冲啊爸爸!冲啊妈妈!冲啊冲啊!” 祝宛看了薛鹤池一眼:“时间不早了。” 言下之意是你该带着孩子们回去了,但薛鹤池就装作自己听不懂,抱着茉茉就走在了前面,同时丢下一句话给托托:“保护好妈妈,爸爸在前面那家店等你们!” 高高在上的薛总上次逛街都是五年前还跟祝宛谈恋爱的时候了,他是不明白为什么别人家的男人那么讨厌逛街,反正他只要跟祝宛在一起,祝宛就是试遍每一条裙子每一双鞋,他都能全程精神抖擞给她提意见。 在薛鹤池看来,就没有祝宛穿上不好看的衣服鞋子。 托托就拽住祝宛的裙摆,祝宛没有办法,她不想让孩子失望,也是真的不想让薛鹤池破费,这些衣服的钱她猴年马月才还得起。只能带着儿子跟在那对兴奋的父女身后,尤其茉茉还趴在薛鹤池肩头冲她狂挥手,“妈妈来!妈妈快来!哥哥也快点呀!” 祝宛就问:“要不要妈妈抱你?” 小家伙明显是很渴望的,但他也知道自己比妹妹重,妈妈穿的这么漂亮肯定抱不动,就摇摇头。 结果下一秒就被祝宛抱起来了。 小家伙小脸憋得通红,看得出来还挺兴奋,乖巧搂住祝宛的脖子:“妈妈要是累了就放我下来。” 祝宛单手抱他说:“妈妈一只手就能抱你,酷不酷?怎么会累呢?” 托托悄悄朝街边店面的玻璃窗倒映出的影像看去,真的呢,妈妈抱着他不仅酷还漂亮!他注意到周围行人经过对妈妈投以的惊艳目光,就捍卫主权,在祝宛脸上重重亲了一下:不许看! 小朋友长得白嫩可爱,自以为很吓人其实奶凶奶凶的,路人们忍不住露出笑容,托托就更凶了:不许看我妈妈! 薛鹤池抱着茉茉都在店门口等着了,祝宛也抱着托托走过去,薛鹤池问:“托托重不重?要不我来抱他,你抱茉茉。” 茉茉也伸出小手:“妈妈抱~” 祝宛却拒绝了:“茉茉乖,妈妈抱会儿哥哥好不好?哥哥走了好久的路都累了。” 龙凤胎的感情非常好,茉茉就乖乖收回小手。“好。” 托托又把小脸蛋朝祝宛脸上贴,他是很想要被妈妈抱的,但他觉得自己是男子汉,是哥哥,要懂事,要保护和照顾妈妈跟妹妹,因此很少主动亲近祝宛。比起爱撒娇嘴巴甜的茉茉,托托早熟又超级乖。这会儿妈妈一定要抱自己,他虽然觉得很害羞,却也说不出的高兴。 小家伙不会像妹妹那样说好听话,只会笨拙地蹭妈妈的脸。 祝宛踏进店门,里头正在放着音乐。 “……谁能真的让谁,幸福到故事的结尾。何必那么的慌张,有时清醒,才是错误的开始。我不需要,也不重要,做一个傻子多么好。我不明白,也不需要明白,就让我这样到老……” “……就算不留下什么也无所谓,就算留下了什么也都珍贵……” 她轻轻一笑。 388.第三十三片龙鳞(十) 第三十三片龙鳞(十) 祝宛真的累了。 她抱着托托冷眼旁观, 觉得那对兴奋中的父女怕不是要把整条街都搬回去,她提醒道:“我家里放不下这些东西, 不要再给我买了, 买了我也没机会穿。” “怎么会没机会穿?”薛鹤池一手抱着女儿一手拿过一件连衣裙,“要不要试试这个?” 祝宛摇摇头, 可能是看到她真的有点要生气了, 薛鹤池见好就收,茉茉也乖乖待在爸爸怀里,因为买了太多东西,一家人根本拿不了, 薛鹤池中途就打电话叫了司机来, 顺便留了地址让店员把他们买的东西送过去。 车子在外面等着,祝宛跟薛鹤池先把两个孩子抱进去,但她却站在原地没有动, 薛鹤池疑惑地看向她:“宛宛?” “我自己回去。” 他面上的笑便慢慢淡了, “你在生我的气吗?” 祝宛摇头:“孩子们要上课,你以后尽量少带他们过来找我, 我也要上班,很难分出精力照顾他们。而且……” 她顿了几秒才说,“我不希望他们对我太过依赖, 如果可以的话,你得配合我。” 薛鹤池的眼睛很好看, 但这双好看的眼睛里此时透露出几分茫然:“为什么?今天我们一家人在一起难道过得不开心?是不是我冒犯了你让你觉得不舒服了?我可以改——” “我们不是一家人, 我们只是这两个孩子的父母, 仅此而已。”祝宛看向车子,两个小朋友趴在车窗上,她便冲他们微微一笑,又对薛鹤池说,“以后还是像我们之前说的那样,周末的时候带他们来见我就好了,你就不用来了。” 说完她转过身,本来是要走的,结果却停住了:“……那位范小姐我觉得不是很好,可以的话,希望你能重新物色一位妻子。” 刚才孩子们被放进车子,车门就被祝宛关了,两个小朋友跟妈妈黏在一起好久了,突然看到妈妈没打招呼就走了,都开始慌起来,茉茉拍着车窗喊,可是隔音效果极好的车窗什么声音也没传出去,而祝宛也没有回头。 他们都得习惯,有一天她会无缘无故消失在这个世界上,而这一天很快就会到来。 因为天越来越冷了。 薛鹤池喉结上下滚动,眼眶泛红,好一会儿他才打开车门,捞住想跳下车的女儿,声音沙哑:“茉茉乖。” “妈妈!妈妈妈妈!茉茉要妈妈!”小姑娘哭得上气不接下气,“茉茉要妈妈——” “妈妈还有事情要做,茉茉乖一点,不哭好不好?”薛鹤池柔声哄着她,“等妈妈做完事,爸爸再带茉茉去看妈妈,好吗?” 小姑娘好哄得很,懂事的让人心疼,抽抽噎噎地问:“真、真的吗?” “是真的。”薛鹤池亲了她一下,用湿巾给她擦眼泪,“妈妈太舍不得茉茉跟哥哥了,就不敢说再见,茉茉也要理解妈妈,好不好?” 小姑娘努力吸鼻子不再哭,依偎进爸爸怀里:“那好吧……可是爸爸要记得带茉茉去见妈妈,一定要记得哦……” 薛鹤池把女儿哄好,又对儿子招招手,一直坐在边上默默掉眼泪的托托爬了过来,也被薛鹤池放在膝上,他亲了儿子一下,“托托也会理解妈妈的对不对?” 托托点头,贴进薛鹤池怀里。茉茉性情敏感却也大条,托托不一样,他还稚嫩懵懂的心里总觉得像是有什么重要的东西失去了,可是他又说不出那是什么,满心的不安跟慌乱无法用言语表达,也只能依偎爸爸。 就这样又过了几天,到了周末,两个孩子开始兴奋,他们哭得快忘得也快,只知道今天可以去看妈妈了,所以高兴得很,但他们到的时候祝宛却没在家,薛鹤池给她打了电话得知她要过一会儿才能回来,就带着儿女在门口扮蘑菇,陪他们玩。几分钟后祝宛的电话又打了过来,告诉薛鹤池家里的备用钥匙藏在消防栓里,让他先开门,冰箱里有她做好的小蛋糕,可以拿给孩子们吃。 他依言开门带着孩子们进去,客厅一如既往的整洁干净,色调温暖,茶几上放着一件织了一半的粉红色毛衣,茉茉看见就疯了,扑过去把毛衣抱起来:“是茉茉的!妈妈给茉茉织的!” 说完小脸蛋蹭了蹭,“好想现在就穿呀!” 薛鹤池轻笑,叮嘱他们自己玩,去厨房开冰箱,结果一出来就发现宝贝女儿一脸犯错的表情站在原地怯生生地不敢动。“怎么了?” 小姑娘一抬头又是眼泪,哇的哭出来:“爸爸!爸爸!” 薛鹤池的小腿被她用力抱住,“我、我把毛衣弄坏了!呜呜……茉茉不是故意的,茉茉不是坏孩子!” 托托皱着小脸捧起那件粉红色的毛衣,妹妹没个轻重把线给弄乱了,他也觉得很苦恼。 这下蛋糕父子三人也来不及吃了,赶紧研究怎么把毛衣恢复原状,毛衣针还被茉茉抽了出来,可是面对这么可爱的孩子,薛鹤池哪里狠得下心批评? 结果直到祝宛回来也没弄好,而且越来越糟糕,变成了一坨坨的线头,看着已经不成样子的毛衣,茉茉小嘴一瘪一瘪,鼻子一抽一抽,眼看又要嚎啕大哭,祝宛的声音传来:“你们做什么呢?” 小姑娘立刻扑过去,先认错:“妈妈对不起!茉茉把妈妈的毛衣弄坏了!妈妈对不起……” 祝宛笑,把她抱起来:“我还以为是什么大事,弄坏了也没关系,妈妈很快就能修补好。” “真的吗?” 还带着泪水的大眼睛纯真又可爱,祝宛忍不住亲了一口,“当然呀。” 她坐到沙发上,把被搞得一团糟的毛衣拿起来,忍不住看了薛鹤池跟托托一眼,父子俩都不是很自然地别过头,这一坨当然也有他们的功劳在里面…… 茉茉趴在祝宛大腿上,看着妈妈那双神奇的手逐渐把乱成一团的毛衣解开,然后重新缠绕到针上,看起来跟之前的没有什么区别了!她高兴坏了,抱住祝宛的头就是吧唧一口,真心实意地夸道:“妈妈真棒!” 祝宛问:“托托觉得妈妈厉害吗?” 小家伙点点头。 祝宛又问:“那托托怎么不亲妈妈一下呢?” 小朋友很害羞地凑过来,也在她脸上亲了一口。祝宛笑了笑,对薛鹤池说:“蛋糕给他们吃了吗?” 薛鹤池说还没有,祝宛就哄着孩子们:“跟爸爸去吃蛋糕好不好?妈妈把这里整理一下,你们就不会再把它弄乱了。” “妈妈不怪茉茉吗?”小姑娘怯怯地问。 祝宛更加温柔了:“妈妈怎么会怪茉茉呢?毛线乱了还可以解开,坏掉了可以重新织,可是妈妈的茉茉就只有一个呀!” 小姑娘脸蛋都红了,“我、我去吃蛋糕了!” 托托看着祝宛不说话,祝宛亲亲他,“托托宝贝也去吧。” 薛鹤池觉得,如果能永远留下这一刻,让他付出生命都可以。这个房子虽然又旧又小,可这种温馨幸福的感觉却是再大的房子都不曾有过的。他突然能够理解两个孩子为什么喜欢这样的小地方了,就算爸爸的家再大,有游泳池体育场视听室那又怎么样呢? 没有妈妈在的地方,对孩子来说都不够完整。 晚上孩子们留宿,薛鹤池就没这个荣幸了,他也不想走,就在车里睡了一夜。祝宛在客厅窗户前面铺了一块厚地毯,放了三个坐垫还有可爱的手工抱枕,带着孩子们吃饼干喝饮料看星星。她把两个孩子圈在怀里,用毯子把自己和他们裹成一只胖胖的蚕,孩子们咯咯笑着,在祝宛怀里窜来窜去,茉茉指着星星说:“妈妈,好漂亮啊!” 祝宛嗯了一声,小姑娘就又说:“茉茉想每天都跟妈妈一起睡。” 祝宛轻柔地告诉她:“可是茉茉总是要长大的,妈妈也不会一直都陪在茉茉身边。” 这话一出,托托也看过来,问:“为什么?” 是啊,为什么妈妈不能一直陪在他们身边呢? 祝宛把他们搂得更紧,声音温和平静,这样安静的夜晚,亲昵的拥抱,让孩子们能将母亲说的每一句话都牢牢记住。“因为你们总会长大呀,会有自己的生活,自己的理想,自己的未来,妈妈总会老去,可是不要担心,你们看到天上的星星了吗?如果有一天妈妈不在身边,那一定是变成星星了,就像是这样……眼睛一眨一眨地看着你们。” “所以宝贝们要是哭鼻子了,做坏事了,妈妈都是知道的哦。” 茉茉立刻捂住小嘴:“我、我昨天把不爱吃的青菜给吐掉了!” 托托也紧张起来:“我我我我不小心把抓到的蝴蝶给捏死了!” 两个小朋友快吓哭了,祝宛连忙安抚他们,母子三人抱在一起,她一遍又一遍地说爱他们,后来孩子们已经忘了这天晚上的星星有多漂亮,但他们永远记得妈妈说过她爱他们。 第二天一早居然是两个小朋友先醒。昨天看着星星就睡着了,现在他们是睡在妈妈的床上呢!还是在妈妈怀里!兄妹俩相视一眼,悄悄爬下床,自己乖乖洗脸刷牙,托托拿着湿毛巾给妹妹把脸擦干净,自己也擦了擦,又跑到妈妈的梳妆台上打开牛奶霜给妹妹抹,自己也抹的香香的,两个人手拉手跑到厨房。 以前跟妈妈住在一起的时候妈妈总是起得很早,每天都很辛苦,所以兄妹俩偷偷商量好了,想给妈妈做一次早饭。小豆丁不知道哪里来的自信心,每次看到妈妈在厨房游刃有余,就好像自己也很擅长一样。 电饭煲托托会用,微波炉茉茉会用,就是切面包的时候托托怕妹妹切到手自己亲自来,虽然万般小心还是受了点伤,他也不哭,手指头放到嘴巴里吮了两下就干劲十足的继续了。 祝宛许久没睡过这样的觉,她原本以为自己是不需要睡的,谁知道这一夜睡得还很沉,可一睁眼孩子们不在身边,没等祝宛想明白,就听到外面传来一声闷响,仿佛是什么东西掉地上了! 她吓了一跳,赶紧下床出去看,才发现掉地上的是站在椅子上的茉茉。小姑娘摔的疼,下意识要哭,但又想到什么一般咬牙忍住了。托托跑过来抱她,查看她有没有受伤,兄妹俩互相加油打气,祝宛才看到桌子上摆了一些可笑却又可爱的食物。 煎的丑的不行还焦掉的蛋,烤糊了的面包片,以及正在冒气的电饭煲,碗筷都摆好了,托托正小心翼翼地做三明治。 动作笨拙,但祝宛哭了。 她眨掉了泪花,才轻轻敲了敲卧室的门,就看到两个小朋友突然僵硬,慢吞吞地转过来看她,托托先动,他爬下椅子,牵过妹妹的手走到祝宛面前,低着小脑袋认错:“对不起妈妈,我们吵到你了是吗?” 祝宛猛地把他们抱进怀里:“怎么会呢我的宝贝们!你们在做什么呀,好香啊,妈妈从来没闻过这么香的味道!你们怎么这么棒!” 变成小花猫的两只顿时惊喜不已:“真的吗?” “当然呀!”祝宛把他们抱起来,“那你们需不需要妈妈指导帮忙?作为酬谢,妈妈要吃托托跟茉茉一起做的三明治!” 孩子们拼命点头。 虽然祝宛看到他们拿刀很害怕,但还是忍住了,她全程没有插手,就是提点孩子们应该怎么做,他们是很聪明的,不一会儿桌上就像模像样了。祝宛把他们搂过来亲了一口:“辛苦啦,瞧你们脏的跟小花猫似的,妈妈带你们去洗个澡,然后我们打电话给爸爸,邀请他来吃早餐好不好?” 在车里睡了一夜的薛鹤池万万没想到自己还有这等好待遇,等他上门,就看见儿女都换了一身新衣服,乖巧地坐在椅子上等他。得知早饭是孩子们做的之后薛鹤池惊呆了!看着小朋友们一脸的期待,他故意在嘴里嚼了很久的三明治,面部表情极其丰富,只看他这样,谁也想不到他当初是多么的高冷难攀。 “嗯……”沉吟。 孩子们紧张。 “嗯~”陶醉。 孩子们瞪大眼。 “好吃!”薛鹤池用力点头表示真诚,“我的宝贝们怎么这么棒!第一次做饭就这么好吃!” 小朋友不经夸,小嘴儿咧到了耳后根,薛鹤池又说,“就是比妈妈做的差了一点。” 祝宛刚想说他别打击孩子,龙凤胎就不约而同地点头:“妈妈做得最好吃!” 父子三人愉快地达成共识,反倒是祝宛变成局外人了。她轻笑,也坐下来,四个人愉快地一起吃了顿早饭,再在一起玩一会儿,到了下午的时候,孩子们就该走了。 每当跟祝宛在一起,到了分别的时候他们都是依依不舍的,可是爸爸跟他们说了,一定会努力让妈妈答应大家一起生活的,所以两个小朋友也都很相信爸爸,乖乖地不闹妈妈,也不让妈妈生气。 祝宛送走了孩子们就继续织毛衣,她想做的事情还有很多,要是可以,她还想看看长大后的宝贝们。如果可以……那该多好啊! 可人不能不知足,她本来连这点时间都没有资格得到的。 想起薛鹤池,祝宛勾毛衣的手稍微停了一下,她沉默地看着桌子上摊开的各色毛线,又想起那个人带着笑意的眼睛。 当个什么都不知道的傻子多好啊。 让他当个傻子,就是她最后的温柔了。 薛鹤池这边回到家,薛夫人正在客厅,见着儿子跟孩子们回来就招招手:“快来快来,咱们家的小狗狗来了。宝贝们快来看看可不可爱?” 茉茉托托都是喜欢小动物的,一听这话就跑了过去,跟祝宛在一起的时候他们是没养过小猫小狗的,因为家里负担不起。所以看到毛茸茸的小奶狗,两个小朋友都喜欢的不得了。茉茉小心翼翼地摸了摸小奶狗的头:“奶奶,茉茉可以抱抱它吗?” 薛夫人看到茉茉那张跟祝宛如出一辙的脸,先是心头梗了下,还是对孙女的疼爱占了上风:“当然,不过茉茉要小心点哦,它还很小,不可以摔到哦。” 小姑娘兴奋的脸蛋红红,兄妹俩就跟小狗玩耍起来,薛夫人抬眼看向儿子:“怎么,还没成功把人带回来?” 薛鹤池苦笑:“妈,你就别刺激我了,你知道宛宛有多难追吗?” 薛夫人轻笑:“当然知道,以前要不是我给你出主意,你能抱得美人归?那孩子……确实是不错,又是茉茉托托的亲妈妈。我虽然生气她不告而别跟你分手,但你要是喜欢,妈没有不支持的。” 薛鹤池过来搂了一下她:“我知道你是天底下最好的妈了。” 薛夫人把他拍开:“走走走,你是即将有老婆的人,我可是有夫之妇,别靠我那么近。” 笑着赶走了薛鹤池,转身的瞬间,薛夫人脸上的笑就消失了,她看见沉默地坐在阳台那里的丈夫,又微微一笑,挑衅意味十足。薛父面前那杯茶都没碰,已经凉了。 薛夫人一步一步走近他,在他身边坐下,茉茉跟托托已经抱着小奶狗去花园玩了,薛鹤池也跟着,这会儿就剩下他们夫妻俩。薛夫人慢条斯理地掏出手机,打了个电话,视线一直盯着丈夫:“喂,是祝宛吗?……我是谁你应该清楚吧?……有些事还是想跟你说说,免得你做了错误的决定。明天下午三点钟,我在老地方等你——” 那头不知道说了什么,薛夫人神色逐渐冰冷:“那你挑个时间,否则……” “可以,那就后天上午,希望你准时。” 说完她就当着薛父的面把电话挂了,似笑非笑地看着他:“怎么,觉得我恶毒了?” 薛父平静地说:“你不该这么做,你已经做错过一次了。” “错一次跟错两次有区别吗?”薛夫人反问,“我能容忍茉茉是因为她是我的孙女,是我儿子的女儿,可祝宛凭什么?你告诉我,她凭什么?我忍了她,我的委屈我的怨恨谁来给我赔?你?你这么善良,你五年前怎么不拦着我?你怎么不敢跟你儿子说?你怎么还帮着我隐瞒?薛颂,我要是主犯,你就是从犯。” 薛父额头青筋在跳,薛夫人看着这一幕顿时畅快极了,她爱着这个人,因此能忍那么多委屈,薛鹤池是她的儿子,她不容易自己的儿子跟他父亲犯下同样的错误! 祝宛最好识相点滚得越远越好。 薛夫人起身走了,薛父看着她的背影,半晌,深深吸了口气。 他们夫妻俩在薛鹤池面前始终是一对恩爱有加并且思想开明的夫妇,哪怕背地里再多龃龉,在孩子面前,他们都不约而同地选择了粉饰太|平。可表面被掩盖了,内里的腐烂恶臭却不会有丝毫变化。 薛鹤池才是那个最幸运的人,无论是他的父母还是他的爱人,都希望他什么都不知道。 祝宛挂了薛夫人的电话,神色仍然淡定,她按部就班织了毛衣,打扫卫生,洗脸刷牙,上床睡觉,第二天也照样过自己的日子,直到第三天,到了她跟薛夫人约定的时候。 祝宛是个很有时间概念的人,她答应的事情就一定会做到,这次跟薛夫人的见面,反倒是她更加坦然一些。 薛夫人见到祝宛吃了一惊,祝宛重新出现在她视线里之后,她只给她打过几个电话,就把这个心思敏感脆弱的小女人弄得情绪崩溃要自杀了,可眼前的祝宛看起来绝对跟自杀两个字挂不上钩!甚至于气色很好,白里透红的模样一看就过得很滋润! 即便心里吃惊,薛夫人面上也是冰冷高傲的模样,她指了指面前的椅子:“坐。” 祝宛依言坐了下来,没等她点饮料,薛夫人就勾起嘴角:“倒是小看了你,五年了,长进了啊,亲爹亲妈都能不顾他们的死活了,你可真是个孝顺的女儿。” 祝宛面色沉静如水:“害他们的是你,又不是我,真说起坏心眼,没人比得过你。” 389.第三十三片龙鳞(十一) 第三十三片龙鳞(十一) 薛夫人从小锦衣玉食长起来的, 嫁的也是门当户对的薛家, 生了个儿子又有出息,这辈子都是到哪儿人人尊敬羡慕, 哪有人像祝宛这样没礼貌?她登时沉了脸:“果然是没爹妈教的,家教真是令人惊叹。” 祝宛被她的双标笑出声:“说起没家教,你说第二,没人敢说第一啊。” “祝宛, 我希望你好好跟我说话。” 薛夫人眯起眼睛的威胁换做普通人早吓得寒毛直竖了, 可惜祝宛一点都不怕她, 甚至慢慢笑起来, 是在嘲笑薛夫人的自以为是,也是在嘲笑她的高高在上:“好好说话有什么用?咱们早就撕破了脸,你也不用在我面前装模作样。” 她想起自己还活着那会儿, 薛夫人每次联系她的时间都掐的刚刚好, 就在祝宛情绪紧绷到边缘的时候, 一层一层告诉她真相, 让她越发控制不住, 轻而易举地就成了所谓的疯女人。 “既然知道,那你应该也清楚, 我不可能接受你跟我儿子在一起。” “可惜我跟不跟他在一起, 不是你决定的, 也不是他决定的, 而是我决定的。”祝宛笑出声, 满是挑衅。“你不是要当个开明的好妈妈么?那咱们就都在薛鹤池面前演戏呀, 除非你当着他的面把你对我做的事都说出来……不过,以薛鹤池的性格,当他知道他的母亲其实是个恶毒又无耻的女人之后,会怎么做呢?还跟从前一样母子情深?” 薛夫人冷冷地盯着她:“你在威胁我?你不要忘了,你的儿女还在我家里,他们还要叫我一声奶奶。” “你也配?”祝宛端起桌子上的冰水,薛夫人还以为她要喝,结果祝宛却直接朝她泼了过来,接着祝宛站起身,居高临下地看着这个雍容华贵内里却令人作呕的女人。“有句话我五年前就该跟你说。” 薛夫人这辈子头一回受到这样的屈辱,可她万万想不到还有更多的屈辱在后面等着她。 祝宛微笑,因为这一杯冰水许多人朝她们这里看,她慢慢地吐出四个字:“你,个,贱,人。” 最后用尽全身力气甩了薛夫人一个响亮的耳光,声音之大震惊整个咖啡馆,薛夫人那养尊处优的脸立刻就肿了起来,她已经气得浑身颤抖了。 她私底下对祝宛做了多少阴暗下作的事儿,战斗力却不强,祝宛恶狠狠地盯着她:“少来惹我,否则下次我就杀了你,你可以看看我敢不敢。” 薛夫人被吓得面色惨白浑身颤抖,眼睁睁看着祝宛走人。她为了不让人知道自己私底下找祝宛,连司机都没带,这会儿当然也没人来照顾她,而这一耳光实在是太重了,薛夫人还不能让薛鹤池知道。她摸出手机给薛父打电话,顶着众人看戏的目光落荒而逃,狼狈地回到车里。等薛父来了,她第一时间不是求助,而是抓着薛父的肩膀面容扭曲:“祝宛那个贱人!我不能饶了她!我绝对不能饶了她!我对她还是太仁慈了!我——” “够了!”薛父把她甩开,“你到底还要把她害成什么样子?我欠你的,跟祝宛有什么关系?!她是无辜的!” “她无辜?她哪里无辜?!”薛夫人尖声反问,“我知道,你就喜欢这个类型的,让你想到当年了是吧?你是不是对你儿子的女人也有了兴趣?嗯?你再像当初一样让她害我摔倒,让她把我儿子害死啊!薛颂我跟你说!我这辈子都不可能放过她!我要她死!我要她死无葬身之地!” 薛父看着妻子疯魔的模样,心力交瘁,他捧住妻子的脸:“你清醒一点,祝宛跟我们是陌生人,她没害你,也没有害我们的儿子,她是真真正正无辜的人,你不可以这样迁怒,你已经做错了很多事了,不能再这样对待祝宛了。你不能因为她和你恨的人长得像就把所有的恨意都转移到祝宛身上,是我不好,是我对不起你,你如果真的恨,你就杀了我好不好?” 薛夫人满脸是泪,她面颊红肿,祝宛那一耳光打得可不轻,她哭,她咬牙,她恨毒了:“不,我不能放过她,她就是来害我的,她还欠我儿子的命,我不能放过她——” 声嘶力竭的呼喊中,车窗突然被人敲了敲,薛父不顾妻子的挣扎把她搂进怀里,朝外一看,不是旁人,正是祝宛。不知道怎么回事,她就把车门拉开了,还坐上了副驾驶,回过头对他们夫妻俩微笑:“薛先生你好,虽然我们没见过,但你应该对我很熟悉了。” 她又含笑看向薛夫人,“是吧,薛夫人?” 薛夫人满是恨意,祝宛笑:“看样子刚才那一耳光还是打轻了,你不觉着疼啊。” 此时此刻的祝宛看起来很不对劲,在薛父的了解中,祝宛是个品学兼优但是家境贫寒的女孩子,性格温柔内向,可眼前的祝宛却给他一种判若两人的感觉。“你……” “很奇怪我为什么跟以前不一样?”祝宛笑薛父的理所当然,“你要是被人强|奸了还录了相,你也会变的。” 薛父脸上出现心虚、愧疚、恐慌等种种神色,最终化为平静:“你想要我们怎么补偿你,我们都可以接受。” “补偿?”祝宛又笑,“我要这种东西做什么,金钱、房子、车子?这些身外之物对于一个死人来说,还有存在的必要吗?” 车子是密闭的,气氛陡然就阴森起来,薛夫人咬牙道:“你少在这里装神弄鬼!” “我确实是已经死了,你很清楚不是吗?在你给我发来那段录像之后,我发了疯,要带孩子跳楼。薛鹤池把孩子带走,我就死在我租的房子里,天气这么热,都已经腐烂生蛆了。你真应该看看,满足一下你变态又恶心的报复心。” 当着这对夫妻的面,祝宛的手慢慢没入自己胸口,扯出一片泛着光芒的类似鳞片一样的东西,很快的,她的面部就发生了变化,本来温润洁白的脸瞬间化为腐肉,空旷的眼窝还有蛆虫在蠕动——这一切实在是超出了常人的想象,祝宛又将那片泛着光芒的鳞片送入胸口,接着她面部的腐肉就一点点又恢复成美丽的模样。 这绝不是什么魔术,而他们也很清醒,祝宛确确实实是死了,但她又活了! “我要你们记住,不要再试图招惹我,并且善待我的孩子……”祝宛对薛夫人森森一笑,“否则我会永远留在你身边。” 她说完这最后一句话,就推开了车门。紧接着这对夫妻就像是痴傻了一般说不出话,惟独副驾驶上留下的那只扭动的、鲜活的蛆虫,告知他们刚才发生的一切。 祝宛真的死了。 死的透透的。 甚至已经腐烂生蛆。 薛夫人突然嚎啕大哭起来,她也不知道自己哭什么,她像是在害怕,又像是如释重负,还像是在后悔。五年前,她确实是很支持儿子谈恋爱,可看到儿子带回来的照片,照片上的女孩的面容是那么熟悉——几乎是一瞬间,薛夫人就涌起了全部的仇恨。 她跟丈夫之前还有一个孩子,刚出生没几天。 但是就在这个时候,她得知自己的丈夫出轨了。 出轨的对象是他公司的一个员工,美艳妩媚,跟祝宛长得极其相似。那个女人心机很深,屡次三番给薛夫人打电话,刺激还在坐月子的她,时间一长,薛夫人的精神状态开始有些不稳,她恨丈夫,却又爱他。她跟薛父大吵了一架,那个时候的薛父还年轻,根本不懂得珍惜,被外面的女人迷得晕头转向,对家里不管不顾,薛夫人每天看着那个女人发来的照片和视频,恨毒了对方,因此连孩子发了高烧都没注意,等到送医院的时候已经晚了,那么点大的孩子,怎么熬得过去? 偏偏等孩子死了,妻子快要疯了,薛父才浪子回头,他迅速和女人断了个干净,那女人也是聪明,不能上位拿了钱就走人,再也找不到消息。等到夫妻俩和好,再生了薛鹤池,薛夫人看似已经好转,其实根本没有,那段记忆就在她灵魂里扎了根,让她恨,让她不满。 可世界上真的就有这么神奇的事,儿子的女朋友跟那个女人长得几乎一模一样——太像了,真的太像了!像的薛夫人无法控制地想要把一切仇恨都转移到祝宛身上。 但祝宛确确实实跟那个女人没有血缘关系,也不认识,就是长得像。 所以祝宛才是真正倒了血霉。 薛夫人一开始还能克制,后来看到儿子被迷得五迷三道,仿佛又回到了当年,她忍无可忍,就将自己心底最阴暗的一面毫不顾忌地展露出来——她找人强|奸了祝宛,还录了相,又暗地里逼祝宛的父母打电话给祝宛,终于成功将祝宛逼走。 做完这一切,祝宛都不知道是谁在背地里害她,她还以为自己是出了意外。祝宛一走,薛夫人又逼着丈夫干扰儿子找人,薛鹤池做梦也想不到,他费尽心思去找祝宛到底是是在暗中阻挠,又是谁遮掩了祝宛的一切消息。 但人算不如天算,祝宛跟薛鹤池还是在五年后再度相遇。 坏事做了一次,跟做很多次,对薛夫人来说就没区别了。她格外沉静、冷酷,她用变声器给祝宛打电话,一次又一次毁坏祝宛的精神——一个辛苦工作养两个孩子的母亲,本来就承受了许多压力,甚至祝宛在生孩子后有产后抑郁,这些薛夫人都查到了。她就像当年那个女人破坏自己的婚姻一样,做了同样的事去毁灭另外一个无辜的女人。 仅仅是因为祝宛长得跟那个女人很像。 她找不到罪魁祸首,就只能找个替罪羊,不然怎么办呢?谁来补偿她呢?至于祝宛无不无辜,薛夫人不在乎,她只要发泄了自己的情绪就行。 薛父对这一切都知情,可他对妻子的愧疚让他不仅没有说出来,甚至还帮助妻子隐瞒。 祝宛要带孩子跳楼之前,薛夫人用真声给她打的电话,还有发给祝宛的那个视频,是彻底逼疯祝宛的最后一根稻草。祝宛到那会儿才知道自己遭遇了这一切是谁在搞鬼,可她到死都不知道为什么,她见过薛鹤池的母亲,那是个大方开明的女人,对她很好,可为什么背地里要这样对她呢? 她又想起薛鹤池对父母的爱与尊重,越发万念俱灰,孩子又被薛鹤池生气带走,她连解释的机会都没有。 她生命的最后一段时光,就是歇斯底里地发疯,吓得孩子们缩在角落瑟瑟发抖,噩梦不止。祝宛死后最最后悔的也是这个,她不想让孩子的记忆里但凡想到母亲就是疯子的印象,她愿意把灵魂献给那位大人,只求一点点时间。 玲珑想,可真是个傻子。 但这也是美好的灵魂与薛夫人那样的人的区别。 她给祝宛准备了一点小礼物,不过祝宛是不会知道的了。 祝宛是真没想过揭穿薛夫人的真面目,有什么好说的呢?她说了又能怎么样?薛鹤池印象中的母亲是慈爱温柔的,她将印象打破,薛鹤池又能怎么做?更别提她没证据只有一张嘴,她的时间不多了,不想浪费在这些事情上。薛鹤池知道了,就能送他母亲去坐牢?不可能的吧。 她宁愿他永远当个阳光幸福的人,然后把孩子们也教导成那样。 你看,当个傻子多好? 至于自己这一生,祝宛心想,都要成为那位大人的口粮了,还有什么甘心不甘心。 薛家夫妻被她一吓唬,果然老实多了,为了他们的形象,他们也没法阻止薛鹤池带着孩子们来见她。于是夏走冬盛,很快就不能穿裙子和短袖了,天气越来越冷,等到了年三十晚上,入冬后的第一场雪如约而至。 窗户上都堆积了雪花,房子里因为暖气打开了所以不冷,孩子们笑嘻嘻地玩耍打闹,被祝宛叫过来试穿她织好的毛衣,还有手套围巾。 茉茉可喜欢了,蹦蹦跳跳地去照镜子,又问爸爸自己这样好不好看。 薛鹤池点头,不着痕迹地又期待地看了祝宛一眼。 但祝宛什么也没说。 等到他们要回去了,祝宛微微一笑,捧出一个盒子交给薛鹤池,“回家再打开吧。” 薛鹤池眼睛一亮:“是给我的吗?” 祝宛但笑不语。 这一回她把他们送到了楼下,亲自看着他们离开,孩子们叽叽喳喳地说明天早上就过来给妈妈拜年,祝宛亲了亲他们软嫩嫩的小脸蛋,叮嘱托托:“托托是哥哥,一定要保护好妹妹哦。” 托托点点头:“我知道啦妈妈,我会的!” 祝宛又说茉茉:“茉茉也要乖,不可以随便掉眼泪,要听哥哥的话,好不好?” 小姑娘兴奋地嗯嗯。 祝宛站直了身体,与薛鹤池双目对视,良久,她柔柔的笑了:“再见。” 薛鹤池也说:“再见。” 父子三人坐在车里,依依不舍,在这雪夜离开了。 祝宛回到家里,又把卫生打扫了一遍,关掉暖气,关好门窗,将钥匙放在日常所在的地方,给房东发了条信息让他有空来收房,就头也不回的消失在风雪之中。 她即将要去一片永远不会下雪的海。 再也不会回来。 390.第三十三片龙鳞(十二) 第三十三片龙鳞(十二) 这可真是位出色的美人, 袅袅娜娜地坐在那儿, 就跟天仙下凡似的, 眉眼间都是柔弱, 叫人看了忍不住便想怜惜她、照顾她、就像是夏日初初长成的花骨朵儿,又稚嫩又娇弱, 还清纯, 仙气飘飘,叫声神仙妹妹都不夸张。 此时这位美人小脸上带着软软的笑, 将手里的一叠相片往前推去, 但神态却是楚楚可怜的:“……我是真心喜欢薛伯伯, 他对我的好我都铭记于心,求求你了,不要拆散我们好不好?我什么都愿意做的, 我不会跟你抢的。” 顺便还说了一句经典台词:“我不是来破坏你们的家庭的, 我是来加入这个家庭的。我从小就是孤儿,是薛伯伯给了我今天, 所以我想成为他的家人,薛夫人,您这么美好、这么善良, 一定会答应我的,对不对?” 典型不要脸小三台词,直接把薛夫人气得脸都绿了, 她颤抖着手抓起桌上的照片——那都是她的丈夫薛颂跟眼前这个看起来娇弱无比的女孩儿的亲密抓拍, 有拥抱的、接吻的、甚至还有几张薛颂的手已经没入了少女的裙子里。 这代表什么薛夫人还不清楚?她咬着牙辱骂少女:“你真是不要脸!下贱!有人生没人养的贱人!” 少女仍旧可怜兮兮地凝望着她, 誓要将薛夫人恶心到底。“您怎么可以这样说我呢?您简直就是侮辱了我和薛伯伯之间纯洁的感情!我给您看这些照片不是为了刺激您,而是希望您能理解,我跟薛伯伯是真心相爱的。我们做一家人,难道不好么?” 薛夫人手都在抖,她们此刻是在一家高级茶馆的包厢,就是打起来也没人知道,她抓起眼前的水杯就想朝少女身上砸,少女脑袋一偏就躲了过去,随即笑得更可人:“薛夫人不要生气呀,反正又不是第一次了。” 前一句还是小白花模样,后一句已经充满恶意与讥讽。这神奇的变脸绝技让薛夫人愣了一下,就见那从见面开始就装柔弱的少女对她露出得意的笑容:“出轨这种事就跟家暴一样,只有零次跟无数次,你这样神经质,又喜欢害人,心思恶毒,哪有男人会喜欢呀!男人都喜欢我这种长得漂亮年纪小看起来还不聪明好糊弄的。” 少女又叹了口气,“说起来男人还真可怜,他们觉得自己征服了我,却不知道是被我玩弄于股掌之中。” 说完少女跟想起来什么似的啊了一声:“对了,您可以记清楚我这张脸,我跟上一个小三可不一样,那个是走美艳风的,我可是纯情仙女风,您要是日后报复不了我,记得找走仙女路线的无辜受难者。” 言笑晏晏,说出来的话却让薛夫人大惊失色,她想起那个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的祝宛,猛地站起来:“你、你是谁?!” “我是谁?”少女微微一笑,“你不是知道我的名字么?你把我的名字倒过来念呀~” 少女的名字是万烛,倒过来…… “你是祝宛?!”薛夫人像是见了鬼一样往后退,慌乱下摔倒在地,看到少女还在朝自己走近,手脚并用地想要跑,可到了门边,那门却怎么也打不开了!“放我出去!你是什么人!放我出去!放我出去!” 少女面上甜腻的笑终于消失,“吵吵什么,出去又能怎样。放心,祝宛死了,我不是什么祝宛。” 她不过是那片寄存于祝宛心脏,给予祝宛一具鲜活肉身的龙鳞,或者换一种叫法,她现在是一具没有思想的傀儡。龙女大人为她输入指令,她便按照龙女大人的命令去做事。 接近薛颂、诱惑薛颂——她是龙女大人为薛颂量身打造的完美少女,薛夫人长年累月的提旧账,出过一次轨的薛颂总有疲惫的一天。更何况少女是这样美丽,龙女大人创造她的时候,赋予了她七分与大人相似的容貌。再细细调整,越发显得娇弱可怜,男人见了总是会兴起那可笑的保护欲。 还有什么比丈夫再一次出轨更能折磨薛夫人的呢?几十年前的一次露水情缘都能让薛夫人耿耿于怀这么久还害死祝宛,那么如果薛颂寻找到“真爱”了呢? 薛夫人要怎么办才好呀! 薛夫人看着万烛的脸,这段时间她觉着丈夫不对劲,可她怎么想不到对方居然敢直接约她出来,还给她看那么恶心的照片!薛颂!薛颂他怎么敢!他怎么敢啊!!! 万烛又开始冲她笑:“很快我就会成为你家庭中的一员了,当然,我是不会让两个孩子知道的,不管怎么说,他们都需要平平安安的长大。所以呢,我决定认薛伯伯当爸爸,以后就请您多多指教了,妈妈。” 那最后两个字吐出来时简直恶毒至极,薛夫人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下贱无耻的人!她扬起手想要打人,却被万烛抓住手腕狠狠回了一耳光,直接把薛夫人给打懵了!紧接着万烛站起身,把桌子上的照片收拾好放进包里:“我跟爸爸约好了晚上一起吃晚餐,过几天我就会搬进你家,记得给我准备好房间哦。为了你的面子,为了你在儿子和孙子孙女面前的美好形象,你得跟我一起演戏呀,合作愉快,亲爱的妈妈~” 她今天晚上准备跟“爸爸”玩一下角色扮演,嗯……就扮演被强迫的未成年少女好了。 龙女大人恰好想看这个戏呢。 薛夫人还没有疯,不过也快了。万烛像是知道她心底哪些地方是腐烂化脓的伤口,毫不留情地用刀子往上戳,对薛夫人造成的杀伤力远比肉体上所能承受的大。万烛一走,薛夫人颤抖着手去摸手机,要打电话给丈夫,可薛颂在那头却说晚上公司有事不回来了,薛夫人简历着声音质问:“是公司有事!还是你有事!” 薛颂顿了一下,竟是直接把电话挂了,连敷衍都不愿敷衍她! 早在半个月前她就察觉到丈夫的不对,只是那会儿总觉得不可能,他都说了会改,三十来年下来也的确对她一心一意,无论她怎么作,无论她做出什么样的事,薛颂都选择了包容。于是薛夫人越发的作,就是要以此来报复薛颂当年的出轨,同时她也只有靠这样的做法,才能真正感觉到薛颂是属于她一个人的。 但现在不是了。 薛颂甚至不愿意接她的电话了。 薛夫人浑浑噩噩地出了包厢,自己也不知道往哪里走,等她回过神,已经被人堵在了一条陌生的小巷子里。她今天出门又是独自一人没带司机,看着眼前几个目光猥琐的男人,她下意识后退,把手里的包包丢出去,尽量保持冷静:“……里面有钱,密码是432879,请不要伤害我。” 一个男人把她名贵的包包捡起来,左右翻看啧啧有声:“这包少说得几十万吧?有钱人可真会享受。” 另一个冲薛夫人呵呵笑:“瞧这阿姨虽然上了年纪,但保养的还挺不错的,没什么皱纹啊。” 旁边有人不敢置信:“你疯了吧?要上个老女人?你那老相好呢?” “别提了。”男人摆手,“那个臭女人,傍大款就把老子甩了,老子生平最恨这种有钱人,有钱人怎么了,有钱人不也得老老实实给老子舔?” 薛夫人趁他们不注意,推开挡路的那个就往前跑,结果没跑几步就被拽了回来,脸上被狠狠揍了几拳,一个人说:“诶!你别打她啊!打成猪头多败兴啊!看她像个有钱人,快拿手机拍,哥几个以后不愁没钱花咯!” 这边薛颂与万烛共同度过了一个“美妙”的夜晚,万烛欣赏着手机里的拍摄内容,对自己的演技表示很满意。她看了还在睡的薛颂一眼,嘴角勾起得意的弧度,模样与玲珑竟有几分相似。 薛颂年轻时尚且称得上玉树临风英俊出众,只可惜如今老了,身材管理不是那么好,龙女大人着实是瞧不上,愿意叫傀儡与他春风一度,已是给足了薛颂面子。 不过她给他的,总得换个法子千百倍的讨回来。 薛鹤池发觉母亲近几日有些奇怪,他如今带着儿女在自己买的离公司很近的别墅里住,甚少回来,不过明天正好是龙凤胎的生日,不过母亲怎么总是心不在焉的呢? 薛夫人已经装不下去了。 她有些神经质,总忍不住想起祝宛,她觉着自己可能是遭报应了,因此也不敢报警,她又顾惜自己的名誉,那些人像是疯了一样,隔三岔五就给她打电话要钱,她也不敢不给,零零散散给了快两千万,虽说家里的卡随便她刷,可这样大头的支出却没有个理由,难保儿子不会发现。 而万烛也时不时给她发几张照片跟视频来,向她示威,告诉她薛颂有多么迷恋自己,几乎已经不回家了。 也因此那天发生的事只有薛夫人自己知道。 在遭遇了和祝宛一样的事之后,薛夫人总算明白了世间根本没有感同身受这回事,只有你也遭遇了,才知道会有多痛苦。丈夫的再次出轨,小三的嚣张,自己被人强|奸后拍了□□跟视频勒索……偏偏她跟祝宛一样,谁都不能告诉,只能憋在自己心里。 祝宛是怎么发疯的,万烛就让薛夫人也怎么发疯。 不过跟祝宛不一样,祝宛怀孕了,好歹是自己喜欢的男人的种,薛夫人怀孕了,可不知道是谁的了。 要不是薛夫人被万烛刺激的情绪过于混乱慌张,也不至于忘记要吃药,甚至在万烛的连番刺激下连自己好几个月没来月经都没注意到!她都这把岁数了!她又怀孕了!但薛颂已经快一年没碰过她,她到哪里有三个多月的身孕? 这个孽种当然不能留,薛夫人私底下联系了一家私人诊所打胎,偏偏不巧的是,这家号称隐私极强的私人诊所,不仅收费高,来看诊的也都是有钱人。更不巧的是,薛夫人在等待手术时,遇到了陪同小情人来产检的薛颂。 薛颂瞧见薛夫人的时候脸色都变了。 男人都是这样,他自己出轨有一万个迫不得已的理由,可他们的女人要是出轨,那绝对能让他们火冒三丈。万烛在边上看着薛颂怒气冲天地抓过薛夫人质问,装出一副很怕的样子,薛颂正喜欢她,十分怜爱,就哄她让她先去休息。万烛临走前对薛夫人眨了下眼,万般快意。 这对夫妻在彼此有心结的情况下互相忍耐了几十年,终于借由万烛彻底爆发。 他们还要脸,没在医院吵,回家吵,真是什么恶毒的话都能朝对方说,薛夫人恨薛颂,恨他当年出轨害她没了儿子,也恨他多年后难改本性包养了个比他们孙子孙女都大不了多少的小情人。 而薛颂也厌烦极了薛夫人,她偏执跋扈掌控欲极强,他错了,认了那么多年,她还想他怎样?她怎么就不能放下过去?说他不好,她又算是什么好人?祝宛那样无辜,不照样被她活活害死?现在她倒觉得自己是受害者了,那谁来赔祝宛那条性命? 两个人彻底撕破脸皮,把所有的都说了出来,直到薛颂羞辱薛夫人一把年纪肚里揣了孽种,薛夫人尖叫一声朝薛颂扑过去,两人竟是不顾脸面,就这么打起来了! 殴打中薛夫人突然喊肚子疼,身下血流不止,薛颂把她甩开,正要叫人进来,却突然愣住。 门口站着薛鹤池,还有龙凤胎。 龙凤胎今年都十岁了,妈妈突然从他们的生命中消失,唯一给他们留下的,除却她织好的毛衣围巾手套,还有一张存了几万块钱的存折,其他的什么都没有。 他们一直抱着幻想,有一天妈妈会回来。 但是现在他们终于知道,妈妈再也不会回来了。 祝宛的消失让兄妹俩越发懂事,茉茉都不怎么爱撒娇了,因为马上就是他们的生日,所以爸爸说回爷爷奶奶家,大家一起吃饭,谁知道一进来就看见佣人们被赶在外面,爸爸带着他们赶紧过来看看,怕爷爷奶奶吵架,谁能想到会看到这么互揭疮疤的一幕——他们看起来哪里像是鹣鲽情深的夫妻,倒像是血海深仇的敌人。 可再没有什么比妈妈的消息更可怕的了。 祝宛最不想看到的就是这一幕,无论是她喜欢的人还是她的宝贝们,她都希望他们能快快乐乐的,要是这一段往事能被深埋再好不过。可是——龙女是谁呢?她为什么要成全祝宛? 就是要把令人作呕的伤口挖出来给他们看,他们才知道,一个美好而无故消失的灵魂,是多么令人惋惜。 兄妹俩恶心极了!茉茉抓住父亲的衣袖,喃喃道:“爸爸……爸爸我们走!哥哥我们走!我们走!!!” 已经是哭喊出来,她不能接受妈妈已经死了的事实,更不能接受妈妈在死之前经历过那些令人绝望的事,而这一切都是她尊敬的爷爷奶奶造成的!“我们快走啊!我们快走!!” 拼命隐瞒的事情突然被揭穿,薛颂面上青筋抽动,把薛鹤池叫住:“你等等!” 他似是也觉得羞耻,但还是说了:“我要跟你妈离婚,我无法忍受跟这样恶毒的人同床共枕!” 薛夫人拼命挠他:“你跟我离婚?你想跟那个小婊|子双宿双飞?我跟你说,你想都别想!不可能!” 薛鹤池冷漠地看着眼前这一幕,没等他开口说话,佣人就慌忙跑来:“先生!先生!外面来警察了!来警察了!说是要带老爷接受调查!有人告他强|奸|幼|女!” 公安局里,楚楚可怜的万烛悲惨的故事引起了所有人的同情,也让他们对薛颂这个道貌岸然的禽兽感到恶心与愤怒,这是法治时代,他们的国家是有法律的,不是有钱有势就能一手遮天! 万烛把证据都整理好了,她跟薛颂玩角色扮演的时候两个人演的可都像了,她豁得出去玩,薛颂也从中感受到了刺激,谁能想到这拍下来的照片跟视频就成了证据呢?最最重要的是,万烛的身份证上年纪,才只有十五岁! 她也没想把薛颂搞死,就是要他在全国人民面前丢个人,至于薛鹤池父子三人,不经风雨怎么见彩虹,祝宛想把他们养在温室里,可没有风吹雨打的人生怎么能叫完整? 这可真是一出大戏,普通吃瓜群众吃的可开心了,豪门丑闻,夫妻两人双双出轨,一个珠胎暗结,一个性|侵幼女,这种人不法办天底下还有道德法律么? 薛夫人经此一事流产,身体越来越差,总是好不了,她的丈夫坐牢了,她的儿子跟孙子孙女根本不再来见她,而那些勒索她的人却没有停,甚至因为薛夫人不肯给钱,他们破罐子破摔把视频传到了一些偷拍网站上,认识薛夫人的可不少,毕竟他们家可是全国人民的吃瓜对象。 又是一阵血雨腥风。 而那个叫万烛的少女莫名其妙就消失了,谁也不知道她去了哪里,有人猜测她是被政府保护起来,改名换姓重新生活了——那样的话可真好。 但只有薛夫人知道,那个少女幻化成了祝宛生前腐烂的模样,日日夜夜,陪伴在她身边,与她亲密交缠,她甚至能感觉到蛆虫在自己的眼眶内游走。 直至死亡。 391.第三十四片龙鳞(一) 第三十四片龙鳞(一) 倾盆大雨把地面砸出一个个泥点子, 靠近柳冒胡同最外围的一户人家门口, 有人踮起脚尖亲自挂上一面白幡。 这是家里有人死了。 按照平时的规矩,哪怕没有亲朋好友, 这谁家有老人去了,街坊四邻也会主动来搭把手, 可这回,别说是街坊四邻,就是这家的下人都跑了个没影, 那挂白幡的不是旁人,正是这家主人的女儿,名叫初素, 本家姓谢,独门独户,也无宗族, 是几个月前搬到京城来的。说起来也是个可怜人,谢初素的父亲谢万书是个秀才,在并州老家开了私塾, 因着性情温和宽厚,又博览群书,便以此养活了自己同女儿, 还给有困难的学生减免束脩补贴食宿。 其中有个学生叫翟默,聪明绝顶, 只是家境贫寒, 又有个卧病在床的老母亲要照料, 谢万书见他聪慧,便倾囊相授,不仅如此,还不嫌翟默贫穷,将爱女谢初素许给他为妻,两家结下秦晋之好,又出银子给翟默进京赶考。 那翟默也是争气,一举高中状元,便将还在老家的母亲跟老师及未婚妻都接了过来,原是一道佳话,谁知中间却出了意外。 翟默不仅是学问好,更是生得一副俊秀出众的相貌,当朝皇帝有个宠妃姓万,人称万贵妃,万贵妃给皇帝生了一子一女,其中那女儿刚出生便深得皇帝喜爱,被封为汀兰公主。 这汀兰公主,还偏偏就对状元郎一见钟情,非卿不嫁。万贵妃宠爱女儿,自然要为女儿求这一道赐婚的圣旨,可笑这状元郎,不敢违抗圣命,却又不舍那有倾城色的未婚妻,竟瞒着未婚妻先与公主大婚,又要以妾侍之礼迎谢初素过门! 可那谢初素是何等心性,焉肯与人做妾?谢万书更是悲痛万分,要据理力争,却又寻求无门,想告御状,区区平民又哪里去见圣上?再有万家从中阻挠,谢万书为给女儿讨个公道,竟是活生生被打死了! 今日这白幡就是谢初素为父亲挂的。 她亲自去将父亲的尸骨领了回来,披麻戴孝,不靠旁人一毫。只是心如死灰,万般后悔,也无法换回父亲性命了。本想讨个公道,可这世间不公道之事实在太多,又有几桩讨了回来?倒不如忍气吞声回去家乡,平安度日,也好过客死京城,入土难安。 翟默迎娶公主后,万家见不得他们父女这两个硬茬儿,平日多有阻挠暗害,街坊四邻更是闭门不理,明哲保身,谢初素对此毫不意外。她不过一介民女,无权无势,拿什么同人家争抢? 她跪在灵堂里,给父亲烧着纸钱,谢家初素艳名远播,在并州人人都知谢家有个美貌绝伦的女儿,那汀兰公主虽是艳冠群芳的万贵妃所生,却不曾遗传到母亲的绝顶美貌,否则翟默也不会在做了驸马后还对未婚妻念念不忘。汀兰公主不怨夫君,却恨谢初素是个轻浮女子,便引着自己的兄长淮阳王见了谢初素。 淮阳王乃色中饿鬼,家中正妃侧妃通房无数,可这谢初素之美貌,较之母妃也不差!更因年轻娇嫩,性情清冷孤傲,别有一番味道。便趁着谢万书之死,上门来逼谢初素入王府为妾。 娶妻娶贤,纳妾纳美,状元郎跟淮阳王倒想到了一起去。 如今谢初素孤苦伶仃,正是淮阳王上门逼嫁的好时候。人人见了谢初素都赞叹她美貌,人人都想纳她为妾,活似这美貌便是罪过,生得美,便活该成为权贵玩物。 “这是我父亲的灵堂,请你出去。” 淮阳王一身绛紫锦袍,折扇风流,俗话说要想俏一身孝,真是越看眼前这美人越是喜爱,心下如猫抓般痒痒,恨不得立时将人裹在身下把玩。他也不是傻子,自然知晓妹妹这样做的缘由,不过是为了羞辱谢初素,断了状元郎的念头。然这位谢初素却是真真正正的美人儿,淮阳王府那些叫她一比,都成了庸脂俗粉。 “姑娘怎么这么说,日后你我之亲近,你的父亲便是本王岳丈,本王会代岳丈好好照顾你的。” 折扇一开,这大冷天的也不怕扇风冻死。 谢初素冷冷地看过来:“我不与你废话,我知晓你今日上门是为了我这张脸,我父亲已死,这御状我也不打算告了,只想扶我父灵柩送他回乡,请你不要阻拦。” 说着,竟从袖中取出一把匕首!淮阳王的侍卫一看当即亮出刀剑护在淮阳王周围,淮阳王还以为谢初素是要行刺,哪知她竟将匕首往那张如花似玉的面容划了过去!当真是将淮阳王心疼死了! 鲜血淋漓。 偏偏谢初素却像感觉不到疼,一道不够,又当着淮阳王的面将自己的芙蓉面活生生划烂,远远看去,鲜血满面,十分恐怖丑陋。淮阳王也被她这决绝的姿态吓了一跳,又被那双清凌凌的眼睛盯着,心下不禁慌乱,退了几步斥道:“真是个疯女人!走!” 谢初素也不去处理面上伤口,她似是不知自己如今是何般模样,说是要送父亲回乡,她孤身一人,却只能将父亲的骨灰带回去了。 到了深夜,才有他人上门。 雨仍未停。 跪在灵堂的谢初素半人半鬼形容丑陋,将来人吓了一跳!尤其是那上了年纪的老夫人,若非有婢女搀扶,竟险些摔倒。她见了谢初素这般模样,也不敢靠近,只试探着喊她名字:“初素,初素?我是伯母,我与墨儿都来了,你莫怕……” 谢初素容颜已毁,也死了讨公道的心思,只轻声道:“你们来做什么。” 翟默见她神情枯槁,一时心痛想要上前,却被母亲拉住,怕谢初素起了歹心,毕竟此事算是由翟默而起,她就这么一个儿子,是无论如何不会让他历险的。翟老夫人便道:“好孩子,我知道你受苦了,你莫怕,谢先生的身后事,我来给你办——” “不需要。”谢初素淡淡地说,“你不配。” 翟老夫人前些年虽然过得贫苦,如今儿子成了状元,又做了驸马,可是扬眉吐气好生威风。又因着两家婚约,谢初素见了她,哪回不是温柔体贴孝顺有加?只是此事确实是自家理亏,如今谢万书身死,谢初素容颜尽毁,翟老夫人心中还是松了口气,她还是怕影响到儿子的前程的。 因此谢初素虽说话不客气,她也能忍受:“伯母知道你性子倔,可是初素,你不要任性,一时的脾气不能代表什么,你爹都走了,便让我送他这最后一程吧!” 谢初素闻言,抬眼看了这对母子一眼。他们穿金戴银,身后跟了许多伺候的下人,容光焕发,可见是过上富贵荣华的日子了。然而那又如何?她谢家自有谢家的气节,便是死了,也绝不委屈求全,否则她也不会狠心毁了自己的脸,便是要表明这个态度,哪怕是死,也不屈从。“你们走吧,我爹不想看到你们。往日种种便当往日死,此后谢翟两家再无干系,你们若还不走,我便一把火烧了这里,你们陪我死在这吧。” 这话一出,才有人惊呼:“老夫人!驸马爷!桐油跟火把!咱们快走!咱们快走吧!” 翟老夫人怕死,她刚过上好日子,可不能就这么没了,“墨儿,咱们走吧,她不肯承咱们的情,咱们又何苦贴这个冷脸呢。只是初素,你要记得,是你拒绝了我们,并非我们不念旧情。” 旧情……谢初素看向翟默,那人眼里似有万语千言,只是谢初素再不想听,也再不想看。曾经花前月下海誓山盟,她都忘了,只盼着他也忘了,才好心安理得过他余生。 翟默还想说话,翟老夫人却发怒了,他极为孝顺母亲,便放下一句:“我明日再来瞧你。” 被母亲拉着匆匆离去。 灵堂恢复了冷情安静,谢初素跪在地上,膝盖感觉不到任何疼痛,白幡招展,冷风瑟瑟,脸上的伤口在黑夜与死亡的拥护下显得极为可怕,也不怪翟默说不出情话,对着一个没了美貌的前未婚妻,他有什么好说的?现在怕是谢初素要做妾,他都要觉得她太丑而不能见人了。 谢初素伏在父亲的棺材上,轻轻唱起儿时父亲哄自己入睡时的一首并州童谣,她自幼没了娘亲,敏感体弱,父亲便整日抱着她,一个大男人,学着给小姑娘洗衣服梳头发做饭菜,夏日炎热,父亲一夜未睡只为给她打扇。原以为给她寻了如意郎君,却不曾想那人趋炎附势翻脸无情,世间人大抵都是这样,可共患难,不能共享福。 谢初素冷极了,她唱完童谣,便起身将桐油洒满棺材,连带自己身上都涂满,肉身难归故里,只愿魂魄归去。 这场大火来得神奇,明明整夜暴雨,却不曾将火浇熄。 只知道那姓谢的父女俩葬身火海,待到天明,有人进去,却不见一根尸骨,只余灰烬。 392.第三十四片龙鳞(二) 第三十四片龙鳞(二) 谢初素本以为自己死了。 她浑浑噩噩睁开眼睛的时候, 就瞧见一个少女正蹲在地上,少女面前还躺了个穿着孝衣的女子,谢初素茫然四顾, 不知自己身在何处,她记着自己一把火点燃了家,点燃了父亲的棺椁以及自己…… “长得还可以。” 她听到那少女说, 然后就瞧见少女转过头来,饶谢初素无比悲伤, 也不由得惊艳!世人都说万贵妃是绝色,又说谢初素有着不逊于万贵妃的美貌,可叫谢初素来说, 自己再如何美, 与这少女相比, 都不过是杂草与牡丹!天底下怎会少女这般姿容之人?她、她还是人么? 随后谢初素意识到少女的那句长得还可以是对地上躺着的那个女子说的, 那躺着的女子谢初素无比眼熟,不正是容颜已毁的自己!那样的脸, 哪里称得上“还可以”? “咦,你竟然有意识了。”少女看起来很是苦恼, “果然食物放久了是会不新鲜的, 也罢,我现在便吃了。” 说着谢初素竟控制不住自己的身体化作一团光辉,她甚至能够感觉到少女的牙齿咬在自己身上, 然后——“呸呸呸, 好苦好苦。” 谢初素被丢了老远, 又由光辉化作人形,少女捂着嘴一脸不高兴,“闻起来香,怎么吃起来带着苦味儿?你怎么回事啊,都已经死了,还对这世间有所留恋?” 明明感觉到吃掉谢初素能得到力量,偏偏那入口的苦让少女非常迟疑,她直接吞下去也不是不可以,只是味苦,怕是难以消化,她可不想再懒洋洋地睡上许久,一睁眼力量又失去大半。说起来这是她第二次准备吃掉人类的灵魂,上回……上回是谁来着?过了太久,龙女已经忘记了。 不过她还记得自己有了名字。 “我……我死了?”谢初素先是纳闷,然后舒了一口气,“我忘了,我……确实是死了。” 她看向地上那具身体,正是她的。“可是我的身体……” “我要借用,所以就带了出来。”少女挥挥手,“喂喂,要怎么样你吃起来才不是苦的啊?” 谢初素只觉这少女神秘可怕,却又说不出的天真。“你为何要吃我?我、我都死了,你还要如何吃?” “我吃灵魂,又不吃人。你们人类不也是吃鸡鸭鱼肉么,我为何就不能吃灵魂?”少女振振有词地反驳,“你还没回答我,你为何是苦的。” 谢初素不知该如何回答,过了许久,才慢慢道:“亲近之人背叛,至亲惨死,权势欺人反抗不得,又有人觊觎我这身皮囊,我除了寻死,再没别的方法,我的心是苦的,灵魂又怎么会甜呢?原来人死后当真会有灵魂,若是如此,世间为何没有报应?那些害了我爹的人,他们为何还能好端端活着,尽享富贵荣华?!” 少女眨眨眼,完全不能理解谢初素的绝望跟愤怒,也对她的悲伤痛苦无法产生共鸣,她就是托着腮很认真地思考,思考了半天道:“……那你这种情况好像又有些不同,我若是让你报仇雪恨了,你就不会是苦的了吧?” 这个问题谢初素又哪里能回答?她摇摇头:“我不知道。” 少女微一抬手,就让地上谢初素的身体站立起来,将谢初素吓了一跳!她往后退了两步,满面惊慌:“这、这是何故?” 少女却不曾理会她,而是叹息:“好烦哦,饿的不行了,只能保持这个状态。” 她甩了甩手,谢初素才看清楚少女露出的手腕上,竟隐隐约约有翻着光芒的鳞片,只是时有时无,看不仔细。 龙女已经睡了很久了,虽然睡觉也很舒服很享受,可是睡醒了难免饥饿,她上回吃了个人类的灵魂,便觉得身心舒畅,不觉睡了过去,谁曾想这一觉睡得久了些,再醒来便又饿的厉害。无意中遇见荒海中漂泊的灵魂,这还是她第一次见到送上嘴边的食物,本来想吃掉的,后来又改了主意,将这人的身体拿来一用。 已经饿到没力气幻化出完整的人类模样了,她可不想再被野心勃勃的人觊觎。 少女并没有搭理谢初素的意图,对于如何进食,如何使食物更加美味,去除苦涩,她还有些生涩,正在摸索中。 不过……苦是苦了点,还是先吞噬掉比较好,免得一点儿力气也没有。 她觉得在吃掉食物之前,应该跟食物说清楚:“我们做个交易怎么样,你让我吃掉你,我替你报仇,但是你得答应我,报完仇你不能再这么苦了。” 这个时候的龙女还很稚嫩,完全没有她后来霸道不跟你讲理上来先吞噬至于其他的看她心情的作风。 谢初素吓了一跳:“我都不知道你是谁……” “我是玲珑,其他的你没必要知道。” 玲珑不打算跟她废话了,谢初素便再次不受控制地化为光团,她的意识也在瞬间消失殆尽,玲珑忍着苦味吞噬掉谢初素之后吐了吐舌头,哈哈呸呸,才摸了摸自己疤痕遍布的脸。 现在这具身体是她的了,不过需要点时间逐渐修复,谁让她现在还是个饿肚子的小可怜呢。只谢初素,远远不够,玲珑觉着自己还得去找点能入口的东西。 她的想法……跟人类有很大不同,比如说她吞噬掉谢初素后,对于谢初素的傲骨气节完全不能理解。不过不理解归不理解,这奇怪的东西让谢初素的灵魂跟许多人的不同,玲珑想这也许就是食材之所以差异的原因。现在的她还不够明白,但总会明白的。 讨厌的家伙有……一个两个三个好多个,算了,玲珑懒得去数了。 她自有她的做法。 玲珑修复这张被毁掉的脸用了半个月的时间,如今她的脸已经看不出有任何受过伤的痕迹了,都怪这个人毁容毁的太彻底,好几处地方深可见骨,才花了这么久。若是玲珑不这么饿倒还好,可她如今饿得很,便很吝惜在这种小事上下功夫。 恢复了容貌,她开始细细梳理谢初素的爱恨情仇。 淮阳王与汀兰公主是金枝玉叶,想教训他们可不容易,尤其她只是一条弱小可怜无助还吃不饱的龙。想扳倒翟默就更别想了,此人虽然对未婚妻及恩师无情无义,却着实是聪明,深得皇帝器重,更别说他还是驸马爷。 兴许是因为自己不是人类,玲珑虽然得到了谢初素的灵魂与记忆,可很多想法上却跟谢初素完全不同。比如说谢初素就是死也绝不肯苟延残喘,对着仇人低声下气,更不可能去给人做妾,但到了玲珑这里就不一定了,她觉得有用,就可以去做。 只是叫她对旁人卑躬屈膝,那实在是为难了她,因此玲珑想要委婉一点。 当今圣上后位空来已久,先皇后本出身大族,然而二十几年前,先皇后刚诞下嫡子不久,本家便因私藏龙袍遭到诛灭,先皇后因此忧思成疾,没等嫡子长大便撒手人寰。按理说嫡长子应封为太子,可这么些年过去了,皇帝儿子女儿生了一大堆,却绝口不提册封储君一事。那位大皇子如今已是二十四五的年纪,非但没有被立为太子,甚至连婚事也不曾有! 更惨的是,他以修身养性为名,在十几岁的时候就搬到了寺庙中带发修行,如今已是十年不曾回宫了。 玲珑今日就是来找他的。 这若是旁人,带发修行肯定选个名气大点儿的寺庙,这位大皇子却是不同凡人,偏挑了一个在荒郊野外,加起来和尚都不到二十个的古朴小庙。据说此人事事亲力亲为,不仅不要人伺候,还褪了华服锦衣,跟寺里的僧人一样穿粗布麻衣,吃粗茶淡饭,自己刨地种菜,还给自己取了个法号叫什么无方居士! 玲珑坐在树杈上,观察这人好几天了。 他好像真成了个和尚,玲珑有些看不懂,瞧着清心寡欲,吃的也平淡无味,这样的日子过十年……对于出身高贵本应是天之骄子的人来说,实在是很神奇。 如果是假的,那也太能忍了,如果是真的……玲珑考虑了下,那她就再观察几天好了。 徐渺回了房,一如往常吃了青菜豆腐的晚膳,他房间里的衣柜发出轻微的声音,有人从衣柜后的暗道走了出来:“主子,那女子的来历属下已经查明,她名唤谢初素……” 听完禀报,徐渺用干燥的布巾擦拭掉手上水珠,若有所思:“看样子不是万氏一族派过来的。” 这般血海深仇,若是再为万氏驱使,徐渺当真是不知该如何说了。他道:“既然不是敌人,便不必管她了,且看她要做什么。” 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是如何躲过那么多耳目逃离火海的?还有那张脸,目睹之人都说已彻底毁坏,可就徐渺无意中瞧见的,她面上却是毫无疤痕。 玲珑在外面树杈上捂着嘴巴打了个呵欠,查也查了,该信她了吧,该给个机会谈谈了吧?这可是笔稳赚不赔的买卖。 果然啊,这个人,根本不可能甘心当一辈子的和尚。 否则怎么不剃度呢?早剃个光头,万贵妃也不至于一直视他如眼中钉。 393.第三十四片龙鳞(三) 第三十四片龙鳞(三) “喂!” 刚给菜园子里的菜浇完水的徐渺听到这脆生生的一声喂, 颇有些惊讶,这姑娘观察了他半个月了, 总算是肯开口了。他还以为她无所求, 看样子并非如此。 他抬起头,对玲珑的出现并不觉得奇怪, 似乎她在还是不在, 就跟路边的花花草草一样, 并不能让他感到惊喜或是意外。只看了玲珑一眼,徐渺便拎起水桶腰朝回走,玲珑灵巧地从树上跳下来,叉着腰挡住徐渺去路:“我跟你说话呢,你要往哪里去?” 徐渺道:“我不认识你。” “别骗人了。”玲珑撇撇嘴, “你们人可真虚伪,明明什么都知道, 非要逼着我主动。” 徐渺听了这话,只觉得这姑娘很是不寻常, 听着话感觉挺精明,仿佛什么都懂,可这样大剌剌直截了当说出来,又是小孩子才会做的事,活似穿了大人衣服的孩童, 叫人莞尔, 又生不出忌惮跟怀疑。“那谢姑娘想怎样?” 玲珑瞪大眼:“哈, 你果然知道我是谁!” “知道又如何?”徐渺慢悠悠地答, 拎着木桶到井边继续打水,他虽然名义上是大皇子,还是皇帝的嫡长子,但在这寺庙修行,却连一个仆人都不带,事事亲力亲为。然他相貌气质都太出众,哪怕给人超然脱俗之感,也让人无法放下戒心。就好比宫里那位对后位及太子之位渴望的快要疯了的万贵妃,时时刻刻派人注意徐渺的一举一动,可今日徐渺却跟玲珑在这里说话而不忌讳,想来也做好了万全的准备。“我不过一介山野村夫,帮不了姑娘什么忙。” “啊……”玲珑叫了一声,觉得这个人好假好虚伪,“那你为什么不把头发都剃了?” 徐渺一愣。 她便更是理直气壮:“你若是把头发剃光,再点上香疤,我指定不来找你。可是你都当了这么久假和尚了,不剃头也不点疤,叫什么无方居士,不过是骗骗普通人,我才不信。你帮我,你又不吃亏。” 徐渺问:“我帮你,怎么就不吃亏了?” “我很厉害的呀。”龙女伸出食指指向自己,用力点头表示自己真的很厉害,“咱们有共同的仇人,虽然目的不一样,但想弄死的人都一样,只要你听我话,我自然会帮你的。” 她说得理所当然,然她不过是个十几岁的少女,又能帮到他什么?徐渺笑她天真可爱,又笑她异想天开:“我不需要利用女人才能得偿所愿。” 玲珑皱起小脸,“你这个人好不讲理。” 到底是谁不讲理呀!徐渺不想跟这姑娘多说,水桶满了他还要继续去给路边的花花草草也浇点水,哪曾想没走两步又给玲珑拽着了袖子,她还直接耍上赖了:“我不管,你得帮我,至少把我送到宫里去啊!” 徐渺问:“你要入宫做什么?” 这姑娘回答的十分理直气壮:“给皇帝当小妾。” 志向远大,饶是喜怒不形于色,已经习惯将所有情绪都掩藏的滴水不漏的徐渺也露出匪夷所思的神色:“你……想入宫行刺?” “刺谁啊?”玲珑茫然反问,“与其被逼着当什么状元郎跟淮阳王的妾,我当然要当最厉害的人的妾。” 徐渺瞧出来了,这姑娘是认真的。他觉着她似乎根本没弄懂妾是什么意思,这样大好的年华,去给一个都能当她祖父的人做妾?哪怕那是皇帝,也着实是糟蹋了她。只他又不是什么善心人士,大道理说了一堆口干舌燥也不顶用,便道,“你想报仇,我能理解,你且找个地方安心生活,要不了多久,自能如愿以偿。” 他的意思是早晚有一天他会得到那个位子,到时候万贵妃也好,淮阳王兄妹也好,都是要吃苦头的,但玲珑理解力显然与徐渺想的不一样,她欢快道:“那你什么时候送我去?” 徐渺几乎被她逗乐了:“你为何如此有信心?皇帝就会喜欢你?” 玲珑回答的理直气壮:“只要我愿意,没有人会不喜欢我,万物有灵,有灵者必畏惧、屈服、谄媚于我。” 她是龙,心里对所谓的皇帝别说是怕,还有几分瞧不起,皇帝多想变成真龙啊,管自己坐的椅子叫龙椅,自己的儿子叫龙子,说自己是真龙天子,拼了命地朝“龙”靠,那她有什么好慌好怕的?皇帝们穷尽一生都想要成为她,她却连片龙鳞都吝于施舍。正主都出现在眼前了,皇帝怎么会不喜欢呢? 这么说完玲珑觉得可能是自己没给徐渺许诺好处,他才不愿帮忙,其实她要是不吝啬力量,早就自己想法子去了。“我会帮你的,咱们强强联合岂不美哉?你只要把我送入宫就成,其他的不需要你来。我见你在这过了许久清贫日子,万家又势大,想要报仇夺位可不容易,有更简单更快捷的法子,何必要吃苦头呢?” 徐渺沉吟许久道:“你可知宫中是何生活?万贵妃受宠多年,其人心胸狭隘善妒成性,你如何斗得过她?” “我为何要与她斗?”玲珑觉得莫名其妙,“皇帝听我话就行了,难道她能比皇帝更厉害?” 在龙女遥远的记忆里,始终认为帝王将相这样的人物,不仅灵魂先天比普通人更加饱满厚实,而且有权有势,她想要山珍海味绫罗绸缎,想要骄奢淫逸奢华享受,可不要跟徐渺这样在一个偏远的小寺庙吃斋念佛十来年,她才不要呢! 皇帝对她来说不过是享乐的工具。 啊,当然了,她不会忘记给这具身体的本来主人报仇的。 徐渺被玲珑强大的脑回路打败,他颔首:“那么,如你所愿。” 玲珑对他嫣然一笑,笑容格外灿烂,灿烂的让徐渺心下一动。 他已十年未回皇宫,不过马上就是皇帝的四十大寿,作为长子,哪怕不得皇帝喜爱,也是要准备寿礼的。玲珑便可以借着献寿礼的名义名正言顺入宫,对徐渺来说不过举手之劳。 徐渺在外面当和尚,自然没什么值钱的寿礼送,但总归得是拿得出手的,还得表示出他对皇帝的一片孝心。他大可在心中怨恨皇帝,可明面上皇帝就是天,徐渺要是敢给人知道自己对皇帝不敬,那他就要受人非议,以后哪怕登上大宝也免不了叫人指指点点。 玲珑对那木盒子里装的东西好奇极了,不过徐渺不给她看,还派了人专程守着。玲珑说他小气,他就笑笑不回话。 当儿子的给老子送女人,总不好太明显,叫人看见了就不好了,徐渺虽然离宫多年,宫里的眼线却一点不比别人少,就让人把玲珑送到了皇帝寝宫,等皇帝过完寿辰回来,就跟做梦似的,瞧见个如花似玉的绝色小美人大摇大摆地坐在他的龙床上晃悠着一双小脚,见了他也不怕,反而饶有兴味地上下打量他,好似他是叫人品头论足的货物一般。 皇帝虽然四十了,但保养得宜,瞧着约莫就三十出头的样子,皮肤紧致,身材高大修长,没有一丝赘肉。徐渺跟他生得极为相似,不过和徐渺比起来,皇帝是另外一种英俊。 对没有年龄观念的玲珑来说,岁数不重要,长得好看才重要。 “你就是徐渺所说的皇帝呀。”她跳下床,围着他转了几圈儿,“还可以。” 皇帝饮了酒,心情正好,他是知晓徐渺还送了位美人进来的,便叫人将她安置在寝宫,这也是为何今天晚上他没有去万贵妃那儿而是回来的原因。按照规矩,等待侍寝的嫔妃或是宫女都要在偏殿跪着等,她可倒好,居然有胆子跑到他的正殿来,甚至胆大包天到不行礼。“见了朕不知行礼?老大是怎么教的你?” “我才不要他教。”玲珑撇撇嘴,更加大胆地伸手摸了摸皇帝的胡子,皱眉道,“我不喜欢这个胡子,你把它刮了。” 皇帝见多了柔情似水的美人,这般的还是头一回见,他的后宫也不乏冰山美人,娇俏的贤惠的温柔的冷淡的什么样的都有,可再怎么样,也没有人敢像玲珑这般对他发号施令,仿佛不知道他掌握着她的生杀大权,要她生便生,要她死便死。 “你胆子倒是不小。” 玲珑琢磨了会儿皇帝这话是什么意思呢?没弄明白,干脆就不管了:“我胆子的确是很大啊,难道你胆子很小?” 跟她说话,皇帝气倒是不气,反倒感觉她像个什么都不懂的稚童,说起话直来直去,也不懂尊卑。“老大是从哪儿把你找来的。” 他口中的老大便是徐渺,多年不见的长子突然给他送了这么个有趣的美人,皇帝不起疑心才怪。哪料到他这疑心还没持续几秒,就看到小美人叉着腰说:“我还需要他找?像我这样的人万里挑一,他在个山沟沟当和尚,哪里找得到?” 皇帝笑出声来,越发觉得她言行举止天真稚嫩,显得很是可爱,又见她年纪小,做他女儿都行,耐性便越是好了几分:“那你给朕说说,你是打哪儿来的?” 玲珑笑眯眯的,对他眨了下眼睛,勾勾手指头:“你靠过来,我才告诉你。” 皇帝也不担心她使什么花招,凑近了,却被她娇嫩的小手摸住耳朵,冰凉的小手很是柔软,他觉得有些酥麻,就听见她娇滴滴地说:“我从海里来的。” 皇帝哪里会信,京城地处北方,只有南方有海,他这辈子尚且没见过几次海,一个小姑娘倒是敢说。他觉着有趣,又觉着春宵苦短,便借着玲珑靠近自己将她抱起来,不料她也很配合,没有丝毫羞涩不安,反倒在他怀抱里也仍旧晃悠一双小脚,睁着水润大眼问他:“你抱我做什么?我自己会走。” 皇帝轻笑:“怕你累着,朕会心疼。” 玲珑哦了一声,仍旧没羞涩没感动,“那你可不可以轻一点,这个姿势我有点难受。” 皇帝依言轻了些,玲珑就开开心心地搂住了他脖子,“先跟下面人说一声,给我上一桌子糕点饭菜来,待会儿我要吃。” 皇帝笑出声,“对朕这么没信心?待到之后叫他们再做也不迟。” 394.第三十四片龙鳞(四) 第三十四片龙鳞(四) 皇帝是一国之君,天底下男子大都好美色, 他自然也不例外, 后宫美人环肥燕瘦姹紫嫣红那是一个个美的都不重样儿。然而他好美人, 却并不重美人,对他而言,美人是拿来逗趣的玩意儿,他有了兴趣, 便陪着她们你侬我侬, 没了兴趣, 就什么都不是了。比起国事政务, 嫔妃们他看得很淡很淡。 也因此后宫那些腌臜事儿, 皇帝不是不知道, 他看在眼里,却并不怎么管, 只要不祸害到孩子, 他很乐意女人们找些事情做一做。不过和先帝比起来,皇帝的后宫人数并不算多,林林总总位份高低加起来也就几十个, 他登基几十年, 这个数字其实并不算多, 而且近年来他已经不再朝后宫纳新人了。 可以说皇帝是个典型的帝王,有雄才大略、能高瞻远瞩, 也有着帝王都有的疑心病跟傲慢, 专情这种东西在他身上根本不可能出现。他也不亏待伺候自己的嫔妃, 但凡是不作妖的不绞尽脑汁害人的,日子过得都挺不错,决不会让人克扣虐待,但如几个高位份妃子之间的明争暗斗你死我活,他就没那么在意,觉得她们有事儿做也挺好。 同时他还很在意自己子女的教育,膝下十几个皇子公主,除却意外夭折的都平安长大,其中淮阳王跟汀兰公主是万贵妃所生,万贵妃又是他宠爱的女人,这两个孩子自然便比旁人多了一些在意,尤其是汀兰公主,小时候是坐在皇帝肩头长大的,五岁了还能在皇帝的御书房里跑来跑去的玩耍,其他皇子公主都没这样的待遇。 也因此,当万贵妃来提想给女儿赐婚的时候,他寻思着金銮殿上见那状元郎确实相貌俊秀出类拔萃,又不曾成婚,便依了万贵妃的请求,如今女儿嫁人,与驸马感情颇好,皇帝心中也舒坦。淮阳王好美色,在皇帝看来也不是特别大的问题,男人好美,只要不沉溺其中即可。 他四十的年纪了,还不曾立储君,十几个儿子里有母亲出身好的也有不好的,但皇帝基本是一视同仁,他当初登上这个位子是靠自己,如今他也准备这样考验他的儿子们。年纪越大,就对这个位子越看重,皇帝希望自己的儿子们有野心有干劲,又担心他们野心过大干劲过重。 他又是个深沉的性子,从来不相信别人,身边除了个自小跟着伺候的老太监以外没什么可说话的人,哪怕是最得他喜欢的万贵妃,他也不会在她面前流露出丝毫不一样的情绪。见了面便是爱妃爱妃的叫,逢年过节也记得赏赐宠幸,然而要再多却是没了,更是不给承诺。 所以万贵妃才着急呀!她总得替自己的儿子谋划,四妃都有子,且都已成年,哪个都是强劲的对手,她可不想自己风光了一辈子最后却要对那些给自己踩在脚下的女人低头! 可皇帝精明,她做事也都尽量往光明正大了去,只汀兰公主是她最疼爱的女儿,儿子她尚且要严格督促,女儿却是拿来宠爱的,汀兰喜欢那翟默,她自然要让女儿如愿以偿。 她这辈子是没法独宠了,当今圣上不是为女色所迷之人,但她女儿的驸马却决不能有二心!因此当万贵妃得知翟默有未婚妻时,便私下召了翟默之母。那乡野村妇一听说跟儿子的前程挂上钩,就忙不迭点头要万贵妃放心。 至于翟默的未婚妻一家——那不过是蝼蚁,死了也就死了,万贵妃连想都懒得想。 她这样的人,要谁生,要谁死,不过上下嘴皮子碰一回的事儿,根本无需自己动手,自有人替她做到。 不过那女子倒是烈性。 听说谢初素引火焚身而死时,万贵妃正在听戏,她涂了鲜红蔻丹的指甲轻轻划了下精致的白玉茶盏,描绘鲜艳的唇瓣微微一勾,道了句也是可怜。 轻飘飘一句,就此揭过,抛之脑后,再也不提。 她万万想不到,圣上四十寿辰的晚上没来她宫中,陪他度过这一夜的是谁!只是听说第二日圣上没有早朝吃了一惊,要知道天大的事儿都没有国事重要,圣上登基近三十年,可从没有哪一日落了早朝!当初万贵妃产女,眼看血崩度不过这口气了,她当时是何等的宠冠六宫,圣上也仍然在御书房与重臣们讨论边疆战事。 莫非是圣上病了? 她连忙换了身衣裳,又着妆点唇,差人熬了人参鸡汤,要亲自给皇帝送去。 如今六宫无主,她暂领后宫,嫔妃们早上都是要来请安的,万贵妃将她们一打发,便朝皇帝寝宫匆匆而来。 她心中自然是爱慕皇帝的,否则也不至于绞尽脑汁也要跟先皇后争个高低,显而易见最后是她赢了,如今圣上越发注重养生轻贱女色,偶尔踏足后宫也都是朝她跟四妃这儿来,来了也不一定翻云覆雨,可怜万贵妃这熟透了的风情,寻常男子看了都面红耳赤,于皇帝却是平淡如水,并不为她痴迷。 她这样的倾国之色,也换不来皇帝的真心,万贵妃不恼恨,横竖她得不着,旁人也得不着。而且在这得不着的人里,她已是得着最多的人了。 谁知这到了寝宫门口,却叫老鱼仙给拦着了! 万贵妃在这宫里能横着走,惟独见了这老鱼仙不敢得罪,原因无他,老鱼仙是跟圣上打小一起长起来的,听说他本姓于,圣上叫他小鱼儿,陪着圣上从皇子到皇帝再到如今雄韬伟略的帝王,从小太监成了老太监,于是人人都叫他一声老鱼公公,宫里的小宫女小太监就偷偷搁后边加了个仙字。 原因无他,老鱼仙虽然是个身子残缺的太监,却不跟别人样变着法儿地折磨小太监或是想找个对食,他不拉帮结派不结党营私更不买任何人的面子,就对圣上忠心耿耿,说话也不客气,圣上也信任他,甭看如今是万贵妃掌持后宫,其实那内务府啊敬事房啊的实权都握在老鱼仙手里头。 要是把这老鱼仙得罪了,哪怕万贵妃日子也不好过。 因此旁人拦着,万贵妃能发火叫人滚,老鱼仙拦着,她非但不能发火,还得好声好气好脸色:“鱼公公,本宫也是担心圣上,烦请鱼公公通报一声,本宫亲自给圣上熬了鸡汤,若是圣上身子不适,还是快些召御医才是上策。” 老鱼仙拂尘一甩,眼皮子一掀就瞧见万贵妃后头又有别人来了,圣上这儿晋位份难,除了万贵妃之外的四妃全是圣上当皇子时便跟着的,除此之外受宠的妃子位份最高也就是个嫔,好些个承过宠的到如今都还是个采女。也因此听说圣上不早朝,除了万贵妃,也就位份高的妃子们过来。 等到人都来的差不多了,老鱼仙才掐着太监特有的尖利阴柔的嗓子说:“诸位娘娘放心,圣上身子好着呢,诸位娘娘的心意奴才收到了,奴才会跟圣上禀报的。” 有万贵妃在基本轮不到别人说话:“圣上好着本宫也就放心了,可圣上今日为何没有去早朝?难不成是昨儿个饮酒多了,头疼?那本宫待会儿还是叫人熬了醒酒汤来,劳烦公公给圣上呈去。” 老鱼仙也不跟万贵妃等人玩文字游戏,横竖也瞒不住,便慢悠悠道:“这圣上不早朝,自然是因为春宵苦短。” 此言一出,在场众妃尽皆变了颜色,眼神各异,却都惊疑不止——圣上昨晚宠幸新人了? 要知道哪怕是当初娇艳倾城的万贵妃初入宫,承宠那日,天蒙蒙亮边关告急,圣上便起身了!似是这等因美色不早朝,在前朝那些皇帝身上出现不奇怪,可在励精图治的圣上身上出现,那意味可完全不一样! 四妃虽说争不过万贵妃,却也不想再来个劲敌,纷纷朝彼此看去,最终都看向万贵妃。心里除了惊疑之外还有说不出的幸灾乐祸,就她万氏最受宠,有了新人不还是成了旧人? 万贵妃心底哪怕再嫉妒惊诧,面上也是平静温婉的模样:“不知是哪位妹妹有这样的好福气?圣上打算如何安置妹妹?可要本宫先为妹妹腾出宫殿来?许多宫殿无主居住,虽说打扫干净,却还是要早做准备。” 老鱼仙想了想觉得万贵妃说的也在理,他昨儿守了一夜,里头光是叫水就叫了三次,旁人不了解圣上,他老鱼仙还不了解?圣上定是满意极了那美人儿才这般纵欲,否则按照平时圣上的养生习惯跟作息,根本不可能这样不顾及身体。 圣上既然喜欢,那美人儿自然要朝近了放,老鱼仙便道:“娘娘瞧着靠圣上寝殿近的就成。” 这话一出,万贵妃顿时咬紧了银牙!她怎地不知道后宫还有谁这般大胆,竟敢背着她勾了圣上!只是心底再急再气也不能叫人瞧了笑话,便微笑道:“本宫省的。” 万贵妃一走,其他人自然也不会留了,关系好的,互相固宠的都赶紧回去商量,不是她们草木皆兵,实在是圣上为了美色不早朝,这太不可思议、太让人有危机感了! 她们虽然也嫉妒万贵妃,可万贵妃也没这样过啊! 不知为何,嫔妃们心底都隐隐觉得:这是位劲敌。 395.第三十四片龙鳞(五) 第三十四片龙鳞(五) 帝王上了年纪便不受控制地开始怕死, 再加上本性多疑, 已是多年不留承过宠的嫔妃宿在自己身边,前朝有个皇帝就是在宠幸宫妃后被宫妃连同叛臣一同勒死的, 因此皇帝也很谨慎,对他来说,修身养性可比坐拥美人重要多了,毕竟只要活着, 想要什么样的美人没有呢? 只是如今,饶是皇帝也不由自主地陷入这温柔乡内。他多年勤恳, 到了时间不必老鱼仙唤, 自个儿就睁眼了,谁知这回, 兴许是夜里闹得够呛,他不仅没醒,还一觉睡到天大亮!印象中老鱼仙似是模模糊糊喊了几次, 当时皇帝拥着小美人, 两人抱在一起,别提多么香软嫩滑, 手感极好, 他也是睡得糊涂了,将扰人清梦的老鱼仙给恶狠狠骂了两句,这不, 连早朝都错过了。 ……已经错过了, 无法挽回, 只是不能叫人知道自己是沉溺温柔乡,好面子的皇帝干脆说自己是偶感风寒,恰好也到了换季的时候,这个说法倒也可信。 他吩咐老鱼仙的时候玲珑就抱着被子坐在床上吃吃的笑,皇帝听着背后那毫不掩饰的笑声,如银铃般清脆,闹得他这么大个人都略觉得羞耻,故意冷下脸想吓她一吓。等老鱼仙走了,皇帝掀开床幔,看着露出香肩藕臂,青丝落在胸前身后的少女:“笑什么?” 本是想叫她知道知道厉害,谁曾想一瞧见那如花笑靥,便不知了今夕是何年。皇帝暗自感叹自己仍是世间普通男子,见了美色便走不动路,再加上玲珑年纪比他小那样多,举止行为又如稚童可爱,他便不由得多了几分疼爱。 当然,性格天真,不怕他,承宠时也是如此,甚至还有反客为主的架势,是被皇帝摁住了压在身下才堪堪保住自己金枪不倒的传说。 “我笑你呀。”玲珑歪着脑袋回答。 这世上生得美丽的女子数不胜数,单说皇帝后宫那群嫔妃,哪个拿出来不是出色的美人?然而她们身上都没有玲珑这种神秘且吸引人的气质,叫皇帝说他也说不大清楚,总归是很迷人很新奇,他止不住地要被她吸引。“朕有什么好让你笑的。” 玲珑用被子的一角捂住小嘴继续笑:“我笑你呀,是个傻子!” 皇帝忘了生气,惊诧地瞪大眼睛,一根手指头指着自己:“你、你说朕是什么?!” “我刚才觉得你是傻子,可你好像听不清我的话,难不成你还是个聋子?”玲珑更奇怪了。“我的声音不清楚么?” 皇帝佯怒:“大胆!” 玲珑根本不吃他这一套,扑哧一下笑出来:“昨天晚上还叫我小宝贝,如今一眨眼就翻脸了。” 皇帝怒是怒不出来,就这么轻轻放过她吧好像又有点不甘心,干脆走到床边把她从被子里捞出来,捏着细嫩的小下巴狠狠地吻了下去,吻得她桃腮泛粉水眸迷离,就跟着了魔一样凝视着她,久久不能移开,只觉着这姑娘是哪哪儿都好看,哪哪儿都精致。哪怕是万贵妃年轻的时候,也不及她这一身冰肌玉骨胴体销魂。 玲珑搂住皇帝的脖子说:“我又没有说错,你确实傻乎乎的。你说你染了风寒,却不叫御医来给你诊脉,难道你的身体这么不值钱了?可御医来诊脉的话,你撒谎的事儿就要被人瞧出来了,你又好面子,不会要砍人家的头吧?” 皇帝被她这一番逻辑性强的话惊住:“你想的倒是周到,可那又如何?朕是皇帝,朕说黑的就是黑的,朕说白的就是白的。” 玲珑眨眨眼说:“我就喜欢这样的,我也是这样的。” 皇帝只以为她说笑,却不知她心底也是这般想的,她极为自我主义,她喜欢的就要捧到天上去,不喜欢的便看都不看一眼,但只要不来惹恼她,玲珑是不会主动攻击旁人的。 “朕让人给你选了宫殿,待会儿朕带你过去。” 这已是至高无上的荣耀了,可皇帝却没能瞧见他预料中的惊喜跟感恩,而是她不解的表情:“什么宫殿?我想住在这里,我想时时刻刻看到你。” 皇帝从未听过这般火热的情话,又是个这么点大的小姑娘,一方面觉得自己魅力不减当年,一方面又觉得于理不合。他哪里知道了啦说的想时时刻刻见到,还真的就只是字面上的时时刻刻见到。不过皇帝自己脑补了一番,看玲珑的眼神就更加柔和了。“你住在朕的寝宫,太没规矩了。” “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总之我不走。”玲珑不高兴了,小脚丫在皇帝腰上踢了一下,“我不许你忽视我,你必须陪我玩。” 跟个小孩儿似的,但皇帝养孩子都是走的严父路线,也就对待汀兰公主温和了些,本质上仍是威严的,结果对着玲珑反倒有了种慈父的感觉。她现在就像是闹脾气不爱吃饭的小女儿,皇帝顿时心情极为诡异,她这样小,但她是他的女人,并不是他的女儿,然而他确实对她起了类似长辈的那种怜爱之心,同时又对她有着男人对女人才有的欲望…… 一瞬间,皇帝的表情千变万化,直到玲珑又拿白生生的脚丫子踢了他一下,很不高兴很不讲理:“你怎么不说话,你该不会是不想管我吧?” 方才还趾高气昂的,突然要他“管”了,皇帝就问:“你让朕管你?” 玲珑懒洋洋地瞥他:“在我容许的范围内可以管一下,我酌情听。” 皇帝几乎被她这理直气壮的态度逗乐,他摇摇头,掐着她的腰将人抱起来:“乖,不要闹,朕给你准备的宫殿离朕的寝宫也很近,朕去找你很快的。” “不要不要。”玲珑不耐烦了,“你这人怎么这么不讲理,我都跟你说了我不要去,我要跟你时时刻刻在一起,你却不听我的,那你把我送出去吧,我找徐渺去。” 皇帝闻言,不敢置信,她是哪里来的胆子说这样的话?!她怎么敢在他面前说要去找他的儿子?这姑娘是缺心眼,还是胆大包天?再不然就是吃定了他不会砍她脑袋?! 还有“不讲理”,他看她比他这皇帝更不讲理!不知道是哪家教出来的姑娘,不懂以夫为纲就罢了,还敢说出这些惊世骇俗的话!简直就是欠调|教! 见皇帝站在原地不动,玲珑就拿脚丫子再踢踢他:“喂,我跟你说话你听了吗?你到底是留我下来还是送我走啊?不过我想吃东西了,走之前我要吃完早膳。” 皇帝慢慢回过神,道:“你身子都给了朕,还要回到老大身边去,老大还能要你?” “你说什么呢?”玲珑眨眨眼,一派天真,“男|欢|女|爱人之常情,天底下男人又不是死绝了我只能睡你一个。你有那么多美人儿,也没见你只睡一个啊?” “胡扯!男女不同,怎能相提并论!” 玲珑皱眉:“你好烦哦,我不想跟你说这么多,把我的衣服拿来,我要走了。” 她昨天穿的衣服被皇帝祸害的不能穿了,左右看看又没有新的,干脆随手抓过皇帝的外衫披上,皇帝目瞪口呆——那可是他的龙袍!!! 只是……她穿着,却是别样的好看,威风堂堂的金龙丝毫压不住她的出众,反倒有种奇异的美丽,便是皇帝也被这抹明黄色看得痴了。他的儿子们做梦都想有朝一日能穿上的龙袍,在她而言与普通衣服似乎没什么不同,甚至因为她个儿娇小些,走了两步踩到衣摆,要不是皇帝眼疾手快把人捞回来,说不准摔个狗啃泥。 就这还抱怨呢:“什么破衣服,穿身上凉飕飕的,还滑,差点儿害我摔倒。” 这活生生的倒打一耙皇帝还是头一回见,他说不出她究竟是胆大呢还是缺心眼,换个年轻些的皇帝,她的小脑袋早就分家了,也就是他现在修身养性,又因着她年纪小多有包容,否则换到皇帝年少时,谁敢觊觎这龙袍,无论男女都是一个死罪。“得了便宜还卖乖。” 玲珑就趁势踩到他脚上,借由他走路的动作跟着挪动,嘟哝:“我才不是呢,我才不随便穿衣服。” 皇帝的理解是他对她而言不一样,玲珑的意思是她不穿质地差的衣服,龙袍的质地绝佳才有被她披上的荣幸,换徐渺的僧衣试试看?除非必要,否则打死玲珑都不穿。她把这具身体养的可好了,对于如今弱小可怜无助还没吃饱的龙女来说,必须好生呵护——别人也得跟她一起呵护。 “是是是。”皇帝带着笑意,“真想跟朕时时刻刻在一起?” 玲珑点点头:“是啊。” 皇帝顿时笑得快慰,“也不是不可以,不过你得答应朕一个条件。” 玲珑嗯了一声表示疑问,他开始跟她讲道理:“朕不可能时刻待在寝宫,自有上朝和批阅奏折的时候,你想跟着朕,只有一个方法。” 皇帝的本意呢……是要玲珑当他的打扇宫女,这样就可以随时随地跟着她,结果玲珑自以为懂了,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你想让我装成太监?噫——” 这个噫,言下之意可明显了:没想到你口味这么重。 396.第三十四片龙鳞(六) 第三十四片龙鳞(六) 打这日起,从来只要老鱼仙贴身伺候的圣上身边多了个小太监的消息传遍了后宫, 听说那小太监是圣上亲自提拔到身边的, 也不知是哪里出众, 总之身板儿弱小, 一阵风就能吹走,偏偏就是入了圣上的眼,就连老鱼仙都对他称赞有加。于是大家私底下就叫他小鱼公公,猜测他是老鱼仙认的干儿子,不然老鱼仙怎么对他那么好呢? 然而就是再给老鱼仙一百个胆子,他也不敢把圣上的小美人认成自己干儿子。而且老鱼仙心里苦啊, 平时他是圣上身边的大红人,只要伺候圣上一人即可,可现在不一样了,圣上把个娇滴滴的小美人带在身边,这不都得老鱼仙来伺候吗?不仅伺候,还得糊弄那些好奇的人, 因此这小鱼公公就成了宫里的一个传说——很火很红,但就是没人见过她长什么样。 偶尔在圣上的御辇边上见了, 人家也是在御辇里面伺候的,真是金贵极了, 老鱼仙都没这待遇。 皇帝也是被玲珑折磨的没了脾气,他这御辇是寻常人坐的?她非要扮成个小太监挤上来, 还硬要坐他腿上, 因为嫌弃垫子太硬不够舒服。这要换作别人早人头落地了, 偏偏她不管怎么折腾,他都觉着她讨人喜欢。 玲珑在他怀里吃东西,御辇虽然是用人抬的,但抬御辇的都是经过严格训练的,不仅要步履平稳,不能有任何颠簸,要让坐在上面的主子有如履平地之感,还要懂得闭嘴,无论听见什么知道什么,都得烂在自个儿心底。 “哎呀,这个我都有点吃腻了。”玲珑有一口没一口的啃着手上的栗子酥,“晚上就不要再上了吧。” 皇帝笑她:“爱吃的时候顿顿都要吃,这才吃了几顿就不喜欢了,嗯?喜新厌旧的这样快,还讲不讲道理了?” 她理直气壮地回道:“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这哪能自己控制呢?你还说我,你不也一样。昨天喜欢万贵妃,今天喜欢我,改明儿不知道又要喜欢谁了呢。” 皇帝:…… 他说不出话,半晌伸手捏住她噘起的小嘴儿,自己低头狠狠亲了口:“朕喜欢谁,你还不清楚?” 玲珑坐在他腿上晃悠小脚:“我怎么清楚,我只是个没名没分的小太监呐。” 皇帝轻笑,对她这样直截了当要名分也不生气:“那朕封你为妃好不好?” 玲珑不敢置信地看着他:“你居然要我做妾?!” 皇帝反而愣住:“嗯?” “你还说什么喜欢我,我看你都是骗人的。”玲珑在他胸口敲了一粉拳,不高兴极了:“你要是真的喜欢我,不是应该娶我做你的妻子吗?” 这若是旁人说的,皇帝定然要怀疑对方是不是别有用心,是不是另有企图,可从玲珑嘴里说出来,他就只觉得她可爱。换作皇帝年轻时,定然不会这样草率的娶谁做妻子,皇后人选定然也是精挑细选。可如今不惑之年,大权在握江山安稳,唯一烦心的就是自己老得太快而儿子们长得更快,玲珑的出现让皇帝觉着自己年轻了,不仅是身体上的龙精虎猛,还有精神上的盼头。 不立万贵妃为皇后,一是因为对方还没有重要到这个地步,二也是考虑了万家。无论最后是皇帝的哪个儿子登上这个位子,他都不希望自己给儿子留下这么个巨大的隐患。外戚专权,后宫干政,历朝历代都不曾少见。皇帝是个明白人,他自然是要处理好自己的身后事的。 “你想当皇后?”他问。 玲珑仰起小脸,底气十足:“怎么了不可以吗?!” 皇帝笑出声:“也不是不可以。” 这回换玲珑奇怪的眨眨眼:“你怎么突然这么大方了,我还以为你要把我一辈子都藏起来呢。” 皇帝揽着她,跟她细细的说:“朕年纪比你大太多,日后定然要比你走得早,若是不给你个名分,你要怎么活?不过好在你年纪小,便是怀了龙种,朕的儿子们也都长大了,不会对他们造成威胁……” 玲珑说:“我给你生个儿子,等你老了,咱们的儿子刚好长大,不是就能继续当皇帝啦?到时候我当个太后岂不是美滋滋?” 皇帝:??? 半晌,咬牙切齿地捏她白嫩的小耳朵:“朕还没驾崩,你就想着当太后?!” 玲珑就是随口说说,她才不想要生孩子呢,她又不需要幼崽来传宗接代,把自己的血脉留在这样的世界会出麻烦的,再说了,她以后肯定还会活很久很久,要是每个世界都留个孩子,那像是什么话?因此不过说说而已,可看皇帝的表情倒像是在认真考虑她的说辞。 她赶紧拍他的脸:“我不给你生,以后你的儿子当了皇帝,我只要是皇后,不也能当太后?” 皇帝的重点哪里是这个,她换了个说法不也是盼着他早日驾崩?直被她气得说不出话,若非还没回到寝宫,真恨不得把她裤子扒了狠狠揍一顿屁股。她这张小嘴儿是怎么回事,怎么就说不出一句好听话,但凡说出口的全是来气他的! 皇帝抿着唇:“你倒是想的透彻。” “还行吧。”玲珑得意洋洋的。“我也觉得我聪明来着。” 聪明个屁! 堂堂天子差点爆粗口,她要是真聪明,就不敢在他面前说些大逆不道的话了!这也就是他,换作古往今来任何一个帝王都忍不了。皇帝叹了口气,将玲珑抱在怀里:“宝贝,朕同你说过的吧?不可以口无遮拦,要小心谨慎……” “我不要。”玲珑把他的手推开,皱起小眉头很不高兴,“我要是小心翼翼如履薄冰,那我要你做什么?” 她好讨厌别人叫她要乖要听话要隐忍啊,她为什么要听他们的呀!她想怎样就怎样啊,又没人管得了她。玲珑最不喜欢人类的就是这一点了,一旦允许他们靠近她,就会慢慢地变得自以为是,想将她驯服,但那怎么可能? 皇帝察觉到玲珑不开心了,要再说些什么,寝宫到了,她把他推开,灵巧地从他腿上跳下去,还气性极大的哼哼两声,“我自己进去了,圣上自己走。” ……还生气了! 从玲珑入宫到现在也有一个月了,皇帝在她面前的基本已经没了脾气。平时他皱个眉底下人都战战兢兢,没想到还有他看人脸色的一天。瞧着那娇小的背影气鼓鼓地朝里头走,皇帝自己也下了御辇跟上去。老鱼仙在心里嘀咕,这往日他得看圣上脸色,现在他还得看姑娘脸色,日子是越来越不好过喽! 好在姑娘就喜欢对圣上发脾气,对待他还是很和蔼的,老鱼仙想想,连圣上都得不到好脸色呢,岂不是自己比圣上面子还大? 顿时在心底美滋滋。 皇帝在玲珑面前好言好语那不能给其他人知道,爱面子得很,因此老鱼仙很有眼色的叫宫人们撤下,按照平时的流程,他该先叫人准备膳食,然后时刻备好热水,圣上一把年纪了,哄女人的招数却匮乏得很,老鱼仙作为一个没了二两肉的假男人,都觉得圣上若不是皇帝,这臭脾气应当很难讨姑娘家喜欢。 皇帝跟在玲珑后面进去的,就瞧见她泄愤般撕扯着身上的太监服,这太监服穿着繁复,里里外外好几层,她扯来扯去扯不掉就开始发脾气,又是哼哼又是跺脚,最后干脆一屁股坐在地上不起来了! “好了好了,不要生气了,朕跟你赔不是。”皇帝在她身前蹲下,伸手来解她被扯的一团糟的衣带。玲珑也很自然地伸展开双手让他给自己宽衣,忍不住蹬了他一脚。 “你要是不惹我生气,我怎么会生气?” 这小姑娘不讲理得很,喜怒哀乐反复无常,皇帝幼年登基,少年时与最圆滑狡诈的权臣争斗都没这么累过,但说来惭愧,他现在虽然累,却挺乐在其中的。玲珑就是再跟他耍脾气他也能包容,就是皇帝自己都稀奇,他何时脾气也这么好了?汀兰公主再得他喜欢,也不敢跟玲珑一样扯他脸拽他耳朵揪他鼻子。 忘了说了,他的胡子在她的强烈要求下已经剃了干净,整个人瞧着又年轻了好些,玲珑在心底拿皇帝跟远在寺庙的徐渺比了比,说是兄弟也有人信。 “好好好,是朕惹你生气了,那你大人有大量,不跟朕气,好不好?” 玲珑嘟起粉唇,“那你要是听话,我不就不生气了吗?” 皇帝帮她把衣服脱了,又拿来毯子给她包好,再抱起来,一边走一边漫不经心地说:“朕哪里不听你的话了?你说要朕将胡子剃掉,朕剃了,你说要扮成小太监,朕也没拦你,你想要什么朕就给你什么,怎么还倒打一耙说朕不听话?玲珑,咱们两个究竟是谁不听话?” 玲珑拿手指头在他胸口戳一戳:“让你听我话委屈你了吗?” 皇帝说:“不委屈。” 他又是无力又是莞尔,真不知道她这小脑袋瓜里都装了些什么,便压着她在床上亲,亲的双方气喘吁吁才说:“你可真是个磨人精,朕就没见过你这样的女子。” 玲珑再次不高兴:“你有那么多美人,还说没见过我这样的,难道你是觉得收集的类型不够多所以很遗憾?还想再去别人那儿?” 皇帝实在是搞不懂她究竟是怎么从他一句感慨的话里提取出这么多信息的——他自己都没想明白。“你瞧朕被你折腾的,还有功夫去应付旁人么?” 玲珑咬他喉结:“什么叫应付,在你心里我原来是拿来应付的?” ……皇帝决定自己不说话了,先疼疼她,疼的她喊饿了喊累了再说。 397.第三十四片龙鳞(七) 第三十四片龙鳞(七) 玲珑当小太监的生涯终于到此为止, 这在前朝后宫都传的沸沸扬扬的小鱼公公,据说是圣上身边新晋的红人,突然有一天就销声匿迹再也没影儿了, 而且也再也没人敢提起, 想必是惹了圣上不高兴丢了性命,可见是伴君如伴虎,君心难测啊! 不过相比起神秘的小鱼公公, 万贵妃等嫔妃还是更关心那个被圣上藏了一个多月的神秘女子。尤其是曾经圣宠不断的万贵妃,已经是有一个多月, 圣上不曾去看她了!期间她每日都来给圣上送亲手熬的汤, 奈何每次圣上都忙得很, 根本见不着面。 万贵妃心情烦闷,新婚不久正跟驸马如胶似漆的汀兰公主终于入宫了, 发觉母妃心情不快, 得知大婚后就不曾见过的父皇竟然耽于女色,已许久不曾踏足母妃宫中, 顿时气恼不已,起身道:“我去找父皇!” 万贵妃一时没拦住, 就看见女儿跑了,顿时无奈:“这孩子,怎么还是这般风风火火的, 也就驸马那个性子能制得住她。” 边上的宫女笑着说:“公主这是心疼娘娘您呢, 圣上向来疼爱公主, 娘娘不必担心。” 万贵妃点点头:“本宫倒不是担心, 就是怕她童言无忌,万一说出什么不好听的话来,圣上不高兴。” 她其实也想去见皇帝,然而根本见不到人,只怀疑那女子是不是什么狐狸精投胎转世,否则怎地这样会勾人?圣上除了每日政务,其余时间都在寝宫里,这不得不让万贵妃升起危机意识,哪怕自己最得宠的时候也不曾这样呀!汀兰是圣上的掌上明珠,万贵妃为了自己的形象不能硬闯皇帝寝宫,汀兰公主却是敢的。 她年幼的时候就敢爬到圣上怀里扯圣上的胡子,刚学会走路那会儿不知道毁了圣上多少折子跟字画,可圣上一次也没生过气,这也让万贵妃很骄傲,哪怕圣上还有其他的儿女,可真要说起最受宠,那除却汀兰再无旁人,淮阳王都是要往后让一让的。 也因此,在汀兰公主心中,她、哥哥、母妃跟父皇才是一家人,至于其他人——那算什么?她自幼占有欲便极强,觉着皇帝是自己的父亲,就不喜欢他再去疼爱别的兄弟姐妹,尤其是稍微大了一些,看到母妃凭栏望月等待父皇前来,汀兰更是对后宫其他美人厌恶不已,觉得她们抢走了父皇。因此在很小的时候,汀兰便已有意识地帮助母亲争宠了。 她长得漂亮,嘴甜又会撒娇,跟其他公主比起来,汀兰一点都不怕威严的皇帝,甚至敢跟他没大没小,皇帝高高在上惯了,可能也渴望这种平凡的亲情,还挺吃汀兰这套,父女俩感情一直很好。 世人皆知,汀兰公主乃是当今圣上的掌上明珠。公主出嫁那日,十里红妆连绵长街,不知多少人艳羡赞叹。 老鱼仙哪里敢拦?他再拦,也只能嘴上拦,这可是金枝玉叶,不带动手的。偏偏汀兰是有备而来,她对老鱼仙说:“鱼公公,本宫失礼了,待本宫见了父皇,定然跟公公赔罪。” 她带来的人把老鱼仙拦住,除了老鱼仙,其他侍卫也不敢对公主出手,一时间双方人马僵在这儿。照理说闹得这么大,父皇也该听到声儿出来了,可到现在都没反应,汀兰忍不住皱眉,对那祸水妖姬越发不喜。 英明神武的父皇怎能被那样低贱的女子迷去心神?母妃美丽又高贵,哪里是这种来历不明的女子比得上的! 顿时就不管不顾闯了进去。 她幼时常被皇帝带在身边,对皇帝的寝宫也非常熟悉,转进来直奔内殿,只是刚掀开帘幔,就闻到一种格外暧昧的香味。汀兰嫁了人,知了人事,自然明白那是什么味儿,这青天白日的,她哪里知道那妖姬竟勾着父皇这般?!当下想退出去,却来不及了。 汀兰只瞧见一具纤细雪白的女子身躯背对着自己,青丝如瀑,而父皇那双古铜色的大掌则握着女子的腰肢,水声横溅,满室异香。她本想悄悄退出去,谁曾想可能是太过慌张,竟左脚绊右脚把自己给绊倒了! 这声音使意乱情迷的皇帝回过神,眉头顿蹙,他吩咐了不许人进来,谁有这样的胆子?回过神的第一件事是先扯过锦被将怀里的小美人包裹的严严实实,玲珑也乖巧地趴在他肩头,两人亲密地拥在一起,皇帝厉声斥责:“大胆!给朕滚出去!” 汀兰的眼里迅速蓄满了泪水!她知道自己这是错了,可从小到大父皇什么时候用这样的语气跟她说过话?她狼狈地从地上爬起来,正要走,却见父皇怀里那女子慢悠悠转过头,露出一张汀兰无比熟悉的娇颜! 不!比她记忆中的更加绝美!更加动人!甚至那粉颊上因情动而产生的红晕都看得一清二楚! 但、但这怎么可能?! 刚爬起来的汀兰公主又被吓得摔倒了,这回她几乎是手脚并用、连滚带爬的逃离了皇帝的寝宫,活似后头有恶鬼在追赶!老鱼仙还在外头候着呢,就见刚进去没多久的汀兰公主跟一阵风似的刮了出来往前狂奔,就很奇怪,公主也算他从小看到大的,脾气什么样他清楚,怎么也不该落荒而逃啊? 汀兰一走,她带来的人也不敢留,都追着公主去了,剩下老鱼仙犹豫到底要不要进去看看圣上有无吩咐。他试探着朝里走了两步,耳朵微动,半晌放下心来,瞧这动静,短时间内圣上是不会发怒了。 玲珑吃吃的笑,说:“你的女儿可真有趣。” 皇帝一时半会没分清她是在说真话还是反话,搂着她:“汀兰被朕和她母亲宠坏了,待会儿朕要好好说道说道。” 都是嫁了人的大姑娘了,怎么还敢跟小时候那般擅闯父皇的寝宫? 玲珑撇撇嘴:“这说明你们不是一对合格的父母,没把女儿教好,我就不会这样。” 皇帝笑她:“你比汀兰可厉害多了,朕可不敢像训她那样训你。” 说着用高挺的鼻子亲昵地蹭蹭玲珑的,低声呢喃:“是何等的父母,才能养出你这样的宝贝来呢?” 他真是恨不得死在她身上,只要看到她就觉得满心欢喜,四十岁的人了,居然到了这个年纪才体会到小鹿乱撞的滋味,她一颦一笑一举一动都让他回味,喜欢的不行。 玲珑伸出胳膊搂住他的脖子说:“我本来就是个宝贝,不需要别人养。” 她说的明明是真话,可皇帝却当她是在说玩笑,先前被汀兰惹出的火气慢慢变成另外一种,拥着她亲了亲,“再瞒下去也不是个办法,朕给你名分,带你出去见人,你说好不好?” 玲珑说:“我只想当皇后,其他的我都不要。” 她也不跟他兜圈子,反正除了皇后什么都别给她,她不缺。皇帝之前仔细考虑了,还真不是不行。到了他这个岁数,已经过了需要用女人牵制外戚或是与重臣交易的时候,他喜欢谁就捧着谁,不喜欢就踩到尘埃里,再加上玲珑没有外家,就是个单纯的小姑娘,日后为他诞下儿女,等他驾崩也好有个依靠,这位子给她,无可厚非。 便点头:“可以,但你要有一个月见不着朕了,会想朕么?” 玲珑不解地问:“为什么?” “你要做皇后,朕便要明媒正娶,走个流程少说也要半个多月,再加上大婚,一个月都是少的。”还没把她送走皇帝就开始想了,他抱着她软绵绵的小身子,只想揉进怀里,“朕给你寻了个身份,周家乃是清贵之臣,周冲曾有个身体不好在江南养着却夭折的孙女,这孙女年岁约莫与你差不多大,也不曾被人见过,更无人得知她已死了,你若是想要嫁给朕,那便用了她的身份,可堵朝臣与天下人之口。” 这话一说,玲珑啧啧称奇,捧着他英俊且深邃的面容说:“看样子你是真的很喜欢我呀。” 完了亲了他一口,皇帝被这一亲,就轻飘飘,浑然忘了自己为了她谋划了多久。 这边两人又滚作一团,皇帝要在送玲珑出宫前狠狠享受一番自己的权利,那边汀兰公主都要被吓死了!她失态地冲进万贵妃宫中,大叫道:“母妃!母妃!母妃你在哪里!” 万贵妃听到叫嚷连忙出来,“你这孩子,母妃跟你说过多少次,遇事要冷静些,切不可操之过急,被情绪左右——汀兰?” 她抱住冲进自己怀里的女儿,因此倒退了两步,感觉到女儿在疯狂颤抖,似乎牙齿都在哆嗦,万贵妃吓了一跳:“怎么了?发生何事了?你、你不是去见你父皇了么?” 汀兰抬起头,满脸恐惧:“母妃,我、我见到鬼了!父皇他被鬼给迷了!那个神秘女子不是人,是鬼!是谢初素的鬼魂!” 万贵妃一听,顿时身子一抖:“你、你说什么?!” 谢初素?! 398.第三十四片龙鳞(八) 第三十四片龙鳞(八) 万贵妃并没有亲自见过谢初素, 毕竟这么一个出身卑微的民女,还是不够格让她见一面的。不过谢初素倒是颇有气节,这让万贵妃对她高看了一眼——但也仅此而已, 最终还是像碾压一只蝼蚁一样, 轻易弄死。 谢初素确确实实是死了,即便不死,那张脸也是真真切切地毁了, 这一点万贵妃相信底下的人不敢撒谎。即便驸马对谢初素还有情意,可能会因此欺骗汀兰, 但万贵妃在翟默身边是安插了人手的, 那日谢初素决绝毁容,她的人也看到了,那种情况下绝不可能医治好。谢初素毁容的心十分坚定,不仅划了许多道,还道道深可见骨,也正因如此, 万贵妃觉得这姑娘死了有点可惜。 不过可惜归可惜, 还是死了安稳,死了一了百了。 “不可能。”万贵妃神色冷静站起身,“你在这休息片刻,本宫要亲自去看看。” 汀兰到底是万贵妃的女儿, 一开始被吓到之后, 在万贵妃的安抚跟分析下也逐渐冷静。她抹了把脸, 想起心爱的驸马, 眼神逐渐坚定:“母妃,我同你一起去,方才我扰了父皇,父皇还在恼怒,我也该去给父皇赔罪才是。” 万贵妃想起女儿闯进圣上寝宫所看到的一幕,不禁心酸。圣上从不白日宣淫,近年来更是沉浸修身养性,几乎不近女色,可那女子在宫中被藏了这么久,实在是不能不让万贵妃心下警惕。 便点点头:“我们一起去。” 哪知却根本见不着皇帝,老鱼仙还在外头拦着呢,万贵妃一听就变了脸色,从汀兰哭着跑回来到现在过去了要有两个时辰,这期间,难道圣上一直跟那女子厮混?!这、这也太荒谬了!她神情变幻莫测,半晌道:“本宫也是担心圣上的身体,鱼公公还是要多费心,本宫与汀兰先回去了。” 老鱼仙拂尘一甩:“娘娘慢走。” 一到老鱼仙瞧不着的地方,万贵妃顿时脸色难看,她忍不住又回头朝皇帝的寝宫看了一眼,纤纤素手攥成了拳头。这段日子后宫人心惶惶,都对那神秘女子有诸多猜测,难不成真是个狐狸精,不然怎能将圣上迷成这个样子?“……那谢初素,生得如何?” 汀兰有点不安:“生得是极美的,否则驸马也不会对她念念不忘,哥哥也不会想纳她为妾了。” 自己的儿子自己清楚,淮阳王虽然好美色,却是个做大事的人,决不会被美色冲昏头脑,若是能让淮阳王都神魂颠倒,足见那美人之出众。万贵妃不由自主地摸了摸自己的脸,她年轻时也是风华绝代,当初独宠后宫何等风光令人欣羡,又为圣上诞下一子一女,登上贵妃之位。即便是现在,她也仍然是美貌无比。 但是啊……美人总会老去,哪怕是万贵妃,眼角也有了细细的纹路,因此她不大喜欢笑,因为笑会控制不住眼睛的形状。除此之外,当年她怀汀兰的时候,肚子上生了难看的纹路,虽然借由迷药拔出,却终究留下了淡淡的痕迹。她的肌肤也比不上十五六岁的小姑娘了,也许这个年纪的她有她独特的美,可如何比得过豆蔻枝头的亭亭玉立呢? 汀兰这会儿也不敢多说话,怕惹了母妃不高兴。 又过了几日,万贵妃发现圣上作息正常了。倒也不是说之前不正常,只是之前花在那神秘女子身上的工夫过多,而现在圣上又跟从前一样了,每日早朝、看折子、跟重臣讨论政务、一日三餐、看折子、看折子——除却偶尔发发火将一群大臣骂得狗血淋头外,似乎与往日没什么区别。 只除了一点,从前皇帝还会隔三岔五到妃子们宫中歇一歇,如今是彻底不踏足了。众妃送来的那些汤汤水水也是一概不受,反正是比之前更难见着了。 那神秘的女子,就跟那神秘的小鱼公公一样,突然间销声匿迹,再也找不着人。 没等万贵妃一颗心放下来,没几天前朝就传来消息,说是什么司天监的人夜观星象发觉凤鸾星动,依偎在帝星周围,连忙禀报了圣上。在圣上的示意下他们开始推算凤星的生辰八字,最后得出周侯爷家刚从江南接回来的孙女便是凤星的结论!再一和八字,简直是天作之合!龙凤呈祥!周侯爷当时就跪下谢主隆恩,圣上又让司天监去算吉日,就这么短短几天工夫,连大婚的日子都算好了! 晴!天!霹!雳! 万贵妃想当皇后想了多少年了!她自己心里清楚,圣上给了她贵妃的位子,再立她为后的可能性很小很小,同样地,其他人为后的可能性更小,但万贵妃怎么也想不到,圣上、圣上会纳个十六岁的少女入宫为后啊!周侯爷家的女儿……除了清贵之名,哪里比得上她?! 可她再如何不乐意不赞同也没有用,皇帝又不会听她的,更不会把她的意见当回事。 而离开皇宫住到周家的玲珑可谓是如鱼得水自由自在!周家人都知道她是要嫁给皇帝当皇后的,一个个态度别提多好了,简直是拿她当祖宗在供着,就是有外人来周家攀关系,周侯爷及其夫人也会帮玲珑挡住。 她哪里有那个闲心去跟别人打交道啊! 不过这一日来了个稀客,玲珑本来盘腿坐在帐子里吃坚果,一边吃一边惆怅:皇帝不在也不好,至少他在能给她剥,还能陪睡暖床。她扒着手指头数了数,已经三日没见面了,那老家伙,不会在她走之后上别人床了吧?要是那样的话……玲珑仔细思考一番,有点苦恼,周家的几个儿子生得都一般,不是身高不达标就是容貌偏平淡,实在是入不了她的眼。 她不需要睡觉,这会儿一个人也无需装,就让伺候的人下去了,自己一个人坐在床上,帐子一放,嘎吱嘎吱咬坚果,吃的相当开心。直到她的帐子被掀起来,玲珑一抬头,惊讶不已:“咦,怎么是你?你怎么进来的?” 她上下打量徐渺一番,顿时笑了:“你不穿僧衣还挺好看的。” 徐渺一身夜行衣,身姿挺拔剑眉星目,只是神色平淡,玲珑只穿了一件雪白的寝衣,露出两条细白的腿儿,衣衫不整。她也不怕,抓起一把核桃递过去:“帮我弄开。” 说实话,她递过来的时候徐渺真心以为她是想跟他分享,本来还要拒绝,结果人张口来了句帮忙弄开。他抿了下唇,接过核桃,稍微一用力就捏开了,露出里头饱满的核桃肉,一点都没碎裂。 玲珑惊喜:“哇,这里还有,你都帮我弄开吧!” 跟使唤下人似的。 偏偏徐渺还真帮她了,玲珑干脆往床里面坐坐,拍拍床铺:“来来来,别客气,我这儿还有些松子,你都给我一并剥开吧。” 徐渺看了她一眼,并没有上床:“父皇要娶的小皇后就是你?” 玲珑嘴里塞着核桃肉,一边脸颊鼓鼓囊囊,皱眉:“把那个小字给我去掉。” 可她现在这副模样,清清纯纯娇娇弱弱,脸蛋儿白生生的,眼神透着稚气,怎么看怎么小,徐渺觉得皇帝可真是暴殄天物,他几乎要不孝地说出一句老牛吃嫩草了!“谢初素……你是怎么做到的?” 他是真的好奇。 皇帝如果是个随随便便就能勾引的人,他也不至于在荒郊野岭韬光养晦这么多年。徐渺了解他的父亲,深沉、难缠、锐利又冷酷,是个英明的帝王,却吝于给予他人一点温情。徐渺甚至怀疑皇帝有没有温柔这种东西,而除了江山社稷,皇帝心中又还能装下什么?万贵妃母子看似受宠,也不过是多得了些喜爱,皇帝可没有给予他们任何超出身份的东西。 按照规制,皇后一顿膳食可用碗碟是一百二十只,贵妃则只有六十只,万贵妃多年来圣宠不断,也绝没有超过。 由此可见,皇帝是个冷静且理智的人,他会为了娶玲珑作出这种几近荒诞的事,徐渺实在是想不明白。因此他忍不住来见玲珑,想看看她到底跟其他人有什么不一样,能让皇帝另眼相待。 来见她了,才知道父皇多看重她。光是守着她保护她的人便是里里外外好几层,更不提从宫里来的厨子嬷嬷宫女了,她屋里点的是南海夜明珠,身上穿的是珍贵的轻纱云锦,就连她的被褥都是皇帝亲自命人送来的—— 她到底为何如此特别? 玲珑眨了眨眼睛,夜明珠柔和的光芒下,更是显得她眉目如画肌肤如玉,好看的令人心悸。饶是清心寡欲吃斋念佛多年的徐渺也不由得乱了呼吸,他心想,难道就是因为美貌吗?可万贵妃当年也是艳冠群芳,为何没有得到相同的待遇?谢初素为何只花了不到三个月就能做到万贵妃几十年都没做到的事? 以他对谢初素的了解,这个刚烈的女子实在是不像有这般手段的人。 徐渺期待着玲珑的回答,看到她眨着明亮的眼睛,然后说:“我叫玲珑,不叫谢初素。” 399.第三十四片龙鳞(九) 第三十四片龙鳞(九) 徐渺能够理解玲珑这种遭遇大变后改名换姓的选择, 但却不知道这和他问的话有什么关系。“嗯?” 玲珑就问他:“你也见过万贵妃的吧?” 徐渺虽然带发修行多年,但也是在皇宫生活过很久的, 对于那位圣宠不衰的贵妃岂止是见过,这大名简直如雷贯耳,便点头,又嗯了一声。 接着玲珑就用很真诚的表情问:“那么你摸着自己的良心想一想,假使你是你爹,万贵妃跟我,哪个更讨人喜欢呢?” 徐渺:…… 都是他爹的女人,他怎么会去想这样的问题?不过按照玲珑说的去想, 将玲珑跟万贵妃一对比……徐渺颔首道:“你。” “这不就成了。”玲珑理直气壮, “谁会不喜欢我?我这么漂亮,又这么可爱。” 徐渺顿时说不出话,玲珑确实和他见过的所有女子都不一样,在崇尚温婉贤惠三从四德的女子中, 她是个离经叛道的异类。徐渺的生母,也就是先皇后, 便是典型的贤妻良母,就算是万贵妃,也是拼了命地把自己朝温婉贤惠的方向折腾, 难不成这就是玲珑能俘获父皇的诀窍? 没等徐渺想个明白, 玲珑就喊他:“喂。” 徐渺看向她, 就看见那张粉润的樱桃小嘴儿一扬, 笑出个动人的弧度:“我马上就要嫁给你亲爹了, 你要不要先喊声娘来听听?” 徐渺的脸顿时就黑了,他意味不明地看了玲珑一眼:“那是民间才有的叫法。” 对着个岁数比他小那么多的姑娘叫娘……徐渺哪里叫得出来?而且不知为何,他心底略微有那么一点点的别扭,说不出来是为什么,但就是存在。像颗小石子,让徐渺不快,却又不能将其取出销毁。 玲珑说:“反正我跟你父皇成婚那日你得回宫,到时候你不改口也得改口。平白得个这么大儿子,我多赚啊!以后你会孝顺我的,对吧?” 对个屁!徐渺在这儿待不下去了,他觉得再继续跟玲珑说话他有可能被她气得忘记自己是谁。玲珑看着徐渺就跟来时一样又从窗户离去,矫健的身影瞬间消失不见,顿时不高兴了:“哪有这么不听话的儿子。”她又低头看向自己那一盘未吃完的坚果,对徐渺的意见就更大了,这个混球,走之前就不能帮她把全部果子剥好吗?! 按理说大婚前玲珑是不能跟皇帝见面的,她当然也不会想他,在周家过得可舒服呢,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还没人敢惹她,皇帝?那是什么,早被玲珑忘到了九霄云外。 她完全没有小女儿待嫁的羞涩和期待,反倒是在宫里自己待了几天的皇帝不自在了。在不知道多少次伸手想要搂人却扑空之后,皇帝彻底失眠了。他翻身坐在床头,叹了口气,外头伺候的老鱼仙赶紧出声:“圣上可是有什么事要吩咐?” 皇帝又看了眼空荡荡的龙床,那个跟他抢床而且睡姿霸道的小姑娘不在,他的心都觉得空落落的。这才分开几天啊他就想的不行了,估计她也很想念他吧?听保护她的暗卫说,姑娘每天晚上都很晚才睡。皇帝一想,既然她那么思念他,那他当然不能寒了她的心,就跟老鱼仙说:“给朕更衣,朕要去看看朕的小皇后。” 老鱼仙顿时惊了:“圣上,这、这都什么时辰了!” 皇帝嫌他烦:“少废话。” 皇帝怀揣一片喜悦与期待,一行人谁也没惊动悄悄就出了宫,周侯爷提前得了消息,大半夜的赶紧起来梳洗更衣,但是得了圣上口谕不要闹大,因此还不敢点灯,皇帝到的时候整个周家都乌漆嘛黑的,他立刻就拉下脸:“皇后在这儿住,你们连个灯都不点,若是她晚上瞧不清楚路摔了怎么办?” 周侯爷赶紧跪下请罪,皇帝没等他解释就摆摆手:“行了,朕也就是随口一说,你们不必跟过来,朕自会去皇后那儿。” 也没人敢说什么于理不合,在这儿皇帝就是天皇帝就是理!只不过周家人也不敢睡,圣上还在家里没走呢,他们怎么敢继续睡?一家人就瑟瑟发抖地挤在屋子里,时刻等待着皇帝那边的消息。 皇帝想起侍卫们的话,心里美滋滋,靠近了发觉玲珑房内仍有微光,对她思念自己无法安眠的说法更是深信不疑,当下心神荡漾,恨不得立刻冲进去把娇软的小姑娘抱在怀里狠狠亲热一番!他到了门口停了,先是整理了下自己的衣冠,而后扭头问老鱼仙:“朕看起来如何?” 老鱼仙是个明白人,立刻开始拍马屁:“圣上可真是人中龙凤!姑娘没见过圣上穿常服,定然会觉得圣上俊秀非凡!” 皇帝被这个彩虹屁拍的相当舒服,矜持道:“朕先进去了,没朕的允许尔等不得靠近。” “是!” 他推开门,脚步轻盈,玲珑还跟往常一样坐在帐子里啃坚果,听到脚步声还奇怪着呢,然后帐子就被人掀了起来,露出一张熟悉的脸。她愣了一下,没有喜悦也没有开心,就是很奇怪:“你怎么来了?” 皇帝满腔柔情喂了狗,再低头一看床上那堆果壳,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合着人家根本不是惦记他惦记的睡不着,而是每天忙着吃啊! 玲珑到他身边有段时间了,关于玲珑对食物的热爱与执着,皇帝再了解不过。他看着她捧着一颗栗子在那咬,水汪汪的大眼还瞧着自己,根本生不起来气,而是对她张开双手:“过来让朕抱抱。” 玲珑考虑了几秒钟,觉得还是让别人剥栗子比较方便,就乖巧投入皇帝怀中,接着就被亲了,嘴里的栗子没来得及吃完,全被皇帝抢走了。她有点不高兴,咬他薄唇:“想吃不会自己剥?” 皇帝问:“你想朕了没有?” 玲珑扒拉手指头,不敢置信:“这才分开几天,有什么想不想的?哎对了,周家有个厨子的手艺我很喜欢,等我回宫能不能把他带走啊?” 她眨着明亮又妩媚的眼睛,一脸期待,只要皇帝开口,周家还能拒绝? 皇帝面无表情:“想朕了没有?” 玲珑觉得他好烦哦,一句话翻来覆去地问,就敷衍地说:“想了想了,那你答应我吗?” 答应,当然答应,她要什么他都给。得了一句无比敷衍的想了想了,皇帝心里才勉强舒服了点儿,他褪掉鞋袜,搂着玲珑在床上躺下,忍不住批评她:“跟你说了许多次了,这么晚了还吃东西,对身子不好。下人是怎么照顾你的?朕定要罚她们。” “跟她们有什么关系,我要吃,她们哪里管得了我?”玲珑睨他一眼,“你又要吓唬人。” “这怎么能叫吓唬?朕让她们照料你,不是让她们来跟着你享福的。” “哎呀你这个人心眼好小,我都没说什么呢,快帮我把这个栗子给剥了,这可是我差人在外面买的糖炒栗子,又甜又糯可好吃了,你没吃过外面的东西吧?”玲珑把自己装食物的篮子勾过来,放在皇帝肚子上,示意他给自己剥。 皇帝听得皱眉:“外面的东西——” 他一张嘴玲珑就知道他要说教,顿时捂住耳朵摇头:“你好烦啊!你怎么这么烦!” 皇帝拉下脸,他关心她,呵护她,疼她,她却说他烦?! 玲珑见他脸色不好了也不害怕,凑上来亲他一亲,软绵绵道:“知道你是疼我嘛,可外面的东西就是好吃呀,外面也很好玩,比皇宫好玩,以后我还想出来。” 皇帝万万没想到让她出宫待嫁就把她的心给养野了!他能答应她一个人出去才怪呢!“太危险了,你要出来玩,跟朕说,朕会带你出来的。” 玲珑不高兴地噘嘴:“你真的越来越唠叨了,我是给你当妻子的,不是给你当女儿的。” 皇帝嗤笑一声,正想说他才不会对女儿这样上心叮嘱,玲珑就脆生生叫了一声“爹”! 直把皇帝叫的浑身僵硬,“胡闹!” “哪里胡闹了。”玲珑看出他不喜欢,更得意了,凑上来蹭他,“你看你比我大那么多,又总是喜欢对我说教,我吃东西穿衣服走路你都要管着,你这哪里是夫君,你这不就是爹么?我以后就叫你爹好不好?爹爹,你是不是兴奋起来了?” 皇帝的脸黑成木炭,他把她搂在怀里,掐她纤细的腰肢:“不许胡言乱语。” 玲珑看出他的口是心非,明明就很喜欢,偏要装平淡,之前也是,玩花样的时候面部表情可正经了,当谁不知道他满脑子黄色废料呢?不过人家是皇帝,是要脸的,就算喜欢也不能说出来。玲珑笑嘻嘻的:“那叫什么好呀,伯伯?叔叔?哥哥?爷爷?” 前面几个都还好,最后一个明显过分了,过分到皇帝恨不得把人翻过来揍一顿屁股,他怎么就是爷爷了?他能生的出她这么大的孙女?越发觉得她顽劣任性,一点都不乖。 真是愁人。 400.第三十四片龙鳞(十) 第三十四片龙鳞(十) 皇帝留下来给玲珑把她要吃的坚果全部剥完,看着她跟个小猪一样哼哧哼哧全给吃了, 劝了好几句也没用, 便叹了口气, 心知在她心底, 自己这个未来夫君是远不及那些小零嘴重要的。 待她终于吃完,他便掏出帕子给她把小手小嘴儿都擦了个干净, 低头亲了上去, 顺便满足地喟叹一声。皇帝自己是不觉着这些零嘴有什么好吃的,可从玲珑口中尝着味儿了,他心想倒还真不错。 玲珑对男女之事向来热情, 双手顺势就勾住了皇帝脖子想把他朝锦被里带,皇帝被她引诱的头皮发麻, 到底是克制住了把她推开。看她被亲的酡红的脸蛋还有迷离妩媚的水眸,一时间真想就这么把她就地正法了, 然而又想起大婚的规矩, 两人私下见面已是不妥, 若是再做些别的就过了。 是他自己找来的, 结果玲珑盛情邀请他却一副良家妇男的样子, 活似玲珑强迫了他。她立刻就不高兴起来, 瞪他:“你走。” 皇帝搂她:“朕才来多会儿,你就撵着朕走?” 玲珑哼哼道:“你留下来干嘛, 又不能用, 还是走了不碍我眼。” 她口中屡屡说出些惊世骇俗大逆不道的话, 皇帝早就习惯了, 好声好气地哄着:“朕也想你,可咱们马上就要大婚了,等到你嫁给朕,朕自然会疼你的。” 玲珑歪着头盯着他看了会儿,恍然大悟,不知为何,皇帝总觉得她会说出些叫他不高兴的话来…… “我知道了,你毕竟是上了岁数,比我还大那么多,我年轻貌美,你力不从心也是正常。”玲珑拍拍皇帝的肩,相当善解人意,“行吧行吧,你就好好养精蓄锐吧,到时候新婚之夜好给我个惊喜。” 皇帝脸都黑了:“又说些混账话!” 她怎么就说混账话了?玲珑哼了一声,翻身躺下来要睡了,拿屁股对着皇帝,被子一拉:“我要睡啦,你赶紧走吧,我不想看到你了。” 瞧这样儿,还生起气来了。皇帝好气又好笑,掀开她的被子也钻进去,又把她朝怀里搂,咬她白嫩嫩的小耳朵:“怎么脾气就这么大,嗯?你这脾气比朕还大,就这么想要?” 玲珑捂住自己耳朵不给他咬,结果他又来咬她小手,气得她抓起被角闷在皇帝脸上:“就你话多,我想要什么没有,又不是非你不可。” 她是说认真的,皇帝却以为她在说气话,然而虽是气话,却仍很是生气,皱眉:“不许胡说。” 口气表情眼神,活脱脱跟教训不乖的小女儿一样。玲珑心想他该不会把刚才她开玩笑的话当真了吧?她才不要一个这么龟毛的爹来管着自己。他说不要就不要?两个人之间谁说了算,她觉得皇帝有必要了解一下。 然后第二天朝臣们就再度接到了皇帝身体不适早朝暂停一天的消息。大家都很是担心,这几个月圣上突发急病不能上朝的次数不少,按理说陛下正值壮年不该如此啊,是不是早年忧思过重身子骨出问题了?不免有人朝太医院旁敲侧击。可太医们委屈啊,太医们能说什么?他们什么都不知道!圣上虽然说是卧床不起,但他们去诊脉的时候那真的是活蹦乱跳的,比十七八岁的少年郎也不差,精力充沛! 可圣上自己都说不舒服了,他们也只能勉强给个积劳成疾的名头,这重臣们来问,他们还不敢说实话,吞吞吐吐支支吾吾,一看太医们语焉不详的态度,就有人开始脑补——圣上该不会是不好了吧?! 但太子都还没有立啊!万一说圣上哪天驾崩了,这十几位皇子要立哪一位呢?朝臣们各有自己看好的皇帝,但不可否认的是大多数人支持的都是淮阳王。 也有那聪明的,将目光放在皇帝即将要娶的小皇后身上。圣上的身子骨若是还硬朗,到时候小皇后进宫,正是好生养的时候,保不齐就能再生个嫡子。这皇家的嫡子可是有排面的,前面的大皇子身份稍有尴尬,可小皇后若是能诞下龙子就另当别论了。待到小皇子长大,圣上才真正迈入老年,现在就站队的怕不是个傻子。 说来说去,还是圣上的身体状况最重要。 好在接下来直到大婚圣上都再没有过生病的迹象,上朝跟大臣们议事时也是神采奕奕光彩照人,容光焕发的,瞧着跟年轻人一般,若是能维持这样的状态,再活个五六十年估计都没问题。 圣上迎娶元后时上外戚环顾,敌国虎视眈眈,因此婚事从简,如今江山已定天下太平,百姓安居乐业,竟是十里红妆喜迎花嫁,叫人忍不住怀疑这圣上是不是给人换了个芯子,大婚事宜诸多,可大到祭拜天地祖先,小到嫁衣花纹他都要亲自过问一遍! ……可见圣上到底是有多闲。 别的女儿家嫁人是含羞带怯,玲珑是哈欠连天。谁规定的嫁人一定要起早,天还是黑的呢,她就被人从被窝里挖出来了,梳洗更衣着妆打扮,她就乖乖坐着任由宫里的嬷嬷在自己脸上捣鼓,是不是打个呵欠。然后走了一系列繁冗的流程,玲珑都要抓狂了,总算皇帝对她还有些了解,在玲珑准备撂挑子不干之前差人送来了热腾腾的糕点,边上的嬷嬷一脸担忧地劝:“娘娘,可不能吃呀……” 玲珑嫌她烦,充耳不闻,她今日涂了口脂,吃起来难免不方便,可她又爱干净,不能朝嫁衣上擦,便顺手拿了边上的一方白帕子——看得老嬷嬷险些晕过去!那、那可是帝后大婚所用的元帕,怎么能拿来擦嘴呢! 她为人古板,便想再劝导说教,可小皇后一眼看过来,不知怎地,她就不敢张嘴了。 玲珑吃饱喝足才算舒服了些,她试了试屁股下的龙床,感觉比一个月前要软了许多,看样子皇帝果然是将她的喜好放在了心上。周围伺候的人多,她觉得烦,挥手叫他们下去,众人不敢不听,但又战战兢兢的,生怕这大好的日子却败了圣上的兴。小皇后实在是……离经叛道,圣上究竟是喜欢她哪一点呢? 怎么看都不是一国之母的料。 皇帝大婚,前朝设宴款待众臣,没人敢灌他酒,只皇帝心情愉悦,自己饮了几杯,想到正等待自己的小娇妻,心下火热,便迫不及待地回来了,到寝宫门口就瞧见宫人们都站在外头,老鱼仙笑呵呵地迎上来,先说了句贺喜圣上,而后道:“小娘娘不喜人伺候,奴才们便都退出来了。” 皇帝颔首,没说话,进去了。 老鱼仙心想,没瞧过圣上这样开心呢,眼角眉梢都写着喜悦,小娘娘是真的讨圣上欢心啊。 他还是挺喜欢玲珑的,跟后宫其他嫔妃不同,小娘娘任性骄纵那都是对着圣上,对待他这样的阉人反而更客气些,圣上见了几次小娘娘对他和颜悦色,还吃了几回飞醋。 想到这儿老鱼仙忍不住笑了,招呼着宫人们赶紧收拾一番,根据以往的经验,小娘娘爱干净,热水得一直备着才行。另外从前伺候的人也得改口了,不能再叫姑娘,得叫娘娘了。 小娘娘这称呼是只有老鱼仙叫得的,其他人可不敢在前面加个小字。 皇帝一进去就瞧见他新娶进门的小皇后百无聊赖地坐在床上吃东西,细细一看都是在吃些花生红枣桂圆之类的滚床物,皇帝顿时满脸黑线:“吃什么呢?” 玲珑吐出一颗枣核,看了他一眼:“你回来了啊?” 皇帝看着她这样儿,啼笑皆非,过去把她的小身子从龙床上抱起来:“做什么呢这是,朕短你吃还是短你喝了?瞧你这可怜巴巴的样儿。” 玲珑不高兴地搂住他脖子,把小脸朝他颈窝一塞,有气无力道:“我饿……” 这会儿皇帝也顾不得其他,连忙唤人送膳食进来,他在前面也没吃什么东西,反倒多饮了几杯酒,胃里也是空落落的,有点烧得慌。两人就一起用了些,又喝了合衾酒,但玲珑看起来仍是神色恹恹,似乎并没有多么开心。 皇帝亲亲她雪白的小脸蛋:“怎么了,嫁给朕觉着委屈了?” 玲珑都懒得看他,他哪里懂得龙饿了是什么感觉……“不委屈啊,你又帅又有钱还对我好,我委屈什么?” 皇帝满意了,把她放到床上,给她解嫁衣。这嫁衣足足有十几层,穿的玲珑累死了,还不好脱。皇帝愿意帮忙再好不过,她乖巧的让伸手就伸手叫蹬腿就蹬腿,呵欠连天地脱完了,倒床上就睡。 皇帝赶紧把人拉起来:“妆容都未卸,就困了?” 玲珑这才想起来今天她脸上抹东西了,哦了一声,坐在床边等皇帝伺候。皇帝端着水盆过来,拿着温软的巾子,便莞尔。玲珑觉得他笑得有点奇怪,瞪大眼睛问:“你笑什么?” “还是清水出芙蓉的好看。” 玲珑心中警铃大作,顿时不懒也不困了,跳下床跑到铜镜前,虽然昏黄仍能看得出那个满面雪白跟刷了三层面粉一样的人是自己!她尖叫了一声就要出去:“我要砍了那个老太婆!!!” 她早上起来昏睡着根本没在意如花似玉的小脸蛋被化成了什么样,这黑漆漆的眉毛血红的嘴唇是她吗?是对美丽有着苛刻要求的龙女吗?! 401.第三十四片龙鳞(十一) 第三十四片龙鳞(十一) 虽然皇帝也觉得这个妆容着实称不上好看, 但今晚可是他们的新婚之夜,怎么能让小皇后跑出去砍人家的脑袋?见血也太不吉利了。赶紧伸手把人拦腰搂回来哄:“乖, 朕给你把脸擦干净。” 当务之急的确是脸。玲珑乖乖仰起小脸,任由皇帝在自己脸上细细的擦, 还催他:“多擦几遍。” 皇帝嗯了声,两条长腿把她夹住,让她坐在自己一条腿上,边上就是水盆,如此来回擦了五六遍才算是擦干净了。玲珑摸了摸自己的脸,总算是干净清爽, 这才高兴一点, 忍不住对着皇帝抱怨:“好难看, 如果我早上看了,我才不会让她在我脸上乱画。” 皇帝亲亲她白嫩的小脸蛋, 觉着这姑娘可真讨人喜欢, 怎么就这么可爱呢,就连随便说句话都让他甜到心坎儿里,怎么看怎么好。她又是软软的小小的一只,搂在怀里他都不敢用太大力气, 只想对她好点、再好点儿。“都是朕不好, 你这样就很好看了, 比其他人都好看。” 玲珑哼哼两声, 对皇帝的彩虹屁表示很受用, 两只手也搂住他的脖子:“为什么你不用化妆?” 皇帝道:“我是男人。” 玲珑皱了皱眉头, 要是可以,她也能幻化成男人的模样,不过她现在没什么力量就是了,否则她是不大喜欢用人类的身体的。 见玲珑似是不开心,皇帝捏起她的小下巴,在粉润的唇瓣上吻了口,“朕保证不会再有第二次了,待到祭天,朕不让他们碰你的脸好不好?” 玲珑呆滞了几秒,突然露出欲哭无泪的表情:“我不想当你的皇后了,我还是想当个小太监。” 听听这没出息的话,皇帝脸都黑了,他现在对玲珑不能说十分了解,也是知道的七七八八,还不知道她是为什么抱怨?肯定是因为祭天要盛装打扮而且要亲自爬山并且维持将近十个时辰,小懒虫又不想动弹了,居然连不想嫁给他这种话都说得出来,是真的欠收拾。 便在她刚擦干净的脸蛋上咬了一口,留下两排牙印子,威胁道:“当小太监有什么好?每天都得在屋子里待着,你若是不想当皇后了,朕就不让人给你做好吃的了,前几日,朕才命人寻了几个南方厨子来……” 话没说完玲珑就高兴起来:“好啊好啊,我当我当!那明天早上就让他们做拿手菜吧?!” 她生气总是很容易,开心也很容易,皇帝都不想生气了,直接把人抱起来:“都听你的。” 玲珑知道他想做什么,这老家伙自打那天出宫见她结果被她勾的第二天称病没上早朝后就死憋着没再碰过她了,隔三岔五来看她也是隔着窗户都不敢进门,就怕一沾她的身便神魂颠倒无法自控。但今天是名正言顺,而且帝王大婚还有婚假,虽然少得可怜,但有总比没有好,按照本朝规矩,皇帝一般只有逢年过节才勉强有那么几天可以封笔不上朝的日子。 玲珑觉得他很可怜,每天累得跟狗一样,当个昏君多好啊! 第二日一早玲珑先醒,殿外的阳光照射进来,感觉暖融融的,床上被褥凌乱地盖在身上,不过她一点也不冷,因为皇帝正把她搂在怀里,她趴在他胸膛上呼呼大睡,帐子里弥漫着清甜且暧昧的味道。不过一瞧日头就知道肯定是睡过头了,今日是玲珑正式当皇后的第一日,什么万贵妃啊贤妃啊德妃啊都得来拜见她,除此之外,皇子公主们也得来拜见她这位嫡母。 等到这两拨都见完了,晚上还有一轮宫宴,宴请有诰命的夫人及家属女眷……玲珑想想都头大。 她是没有时间观念的,印象中迷迷糊糊皇帝叫过她起床,只是被她赖没了,又拉着他一起睡,皇帝可能也没扛得过玲珑的撒娇痴缠,这会儿睡得比玲珑还熟,他的作息是很准时的,每次都比玲珑醒得早,兴许是昨夜比之前的每一次都更要操劳的缘故吧。 玲珑醒了也不急着起,就让那些女人等着呗,断然没有因为她们来拜见,她就要早早起来的道理。新官上任三把火,玲珑觉得自己可以再嚣张一点。 她趴在皇帝胸口,他还在睡,但是因为她稍微动了一下,扣在玲珑腰上的手就轻轻拍着她的背,无意识的哄玲珑睡觉。但她是真的不困了,就研究皇帝的脸。 看徐渺就知道,皇帝生得是真好看,这种略微有年纪的男人比毛都未长齐的青涩小果子有魅力得多,尤其皇帝身居高位,气势远超常人,普通人根本无法与他相提并论。玲珑拿手指头戳皇帝的脸,又捧住,端详了半天觉得实在是好看,便亲了几口。 皇帝又不是死了,被人这样没头没脑的亲哪里还睡得着?当下睁开眼睛,就瞧见小妖精冲自己甜蜜蜜的笑,还又亲了口。他的手迅速扶住她的后脑勺加深这个吻,大早上的气氛正好,谁也不想白白浪费好时光。 因此外头等着主子叫的老鱼仙听着里头的声音,神色淡定,一甩拂尘:“备水。” 等到两人终于起身了,太阳都要正当午了,而万贵妃她们还在皇后的寝宫等着拜见。皇帝先给玲珑穿上衣服,她就踩了鞋子下床让人伺候着梳洗,梳洗过程中瞧见有宫女伺候皇帝更衣,就不高兴地走了过来,戳他:“不许让别人碰你。” 她这样霸道,皇帝一点都不生气,对她伸开双臂:“那你来。” 玲珑才不来,她懒。皇帝便笑话她,自己把衣裳穿好,洗脸漱口过后,见玲珑坐在梳妆台前,就很自然地过来,拿起青黛要为她画眉,只是捧着这张小脸瞧了半天,实在是不知该从何处下手。 她的眉生得好,眼睛生得好,鼻子小嘴都生得好,浑身上下无一不好,就连皇帝都觉得这些胭脂会污了她的好颜色,便将青黛往边上一扔,吻她眉心:“朕的宝贝哪里都好看,无需这些俗物。” 玲珑得意洋洋的:“那当然,我还水灵灵的呢。” 因着先前一番亲热,她的眼尾还带着淡淡的嫣红,宛若三月桃花,美艳不可方物。身上的皇后服也丝毫没有因为她年幼显得累赘老气,反而有着说不出的高贵典雅,只是一瞧她这眼神,又不免让人觉得傲慢。可这傲慢如果是在她身上,那却是理所当然的。 皇帝越看越欢喜,牵起她的手:“朕陪你过去。” 玲珑要先见过宫妃们,随后才是皇帝的儿女。她被他牵着小手,皇帝也不着急,带着玲珑用了早膳,两人才朝皇后寝宫去。 路上玲珑说:“我以后要跟你住一起的。” 皇帝道:“这是自然。” 他也不想同她分开,这把年纪了才体会什么是小鹿乱撞,更是一点时间都不想浪费。能在一起,自然是时时刻刻厮守的好。两人说话间便到了,门里一片乌泱泱,一眼望去姹紫嫣红,香风阵阵,太监唱了名,宫妃们便在万贵妃的带领下起身下跪,先是给皇帝行礼,再给新来的小皇后行礼。 皇帝后宫好些年没进人,最年轻的后妃也比玲珑大上几岁,自然比不得她的明媚动人,她又身着与帝王龙袍同样的明黄色后服,仿佛明晃晃地昭告她们:她才是他明媒正娶的妻子,而跪在地上的这些,无论曾经多得恩宠,也不过是要在皇后面前低头的嫔妃。 万贵妃瞧见那抹明黄色,心如刀绞。只她早就做好了心理准备,是无论如何不会在他人面前露出怨怼或是不甘的。一早上她便赶来了,谁曾想皇后到现在才来,圣上甚至还陪着她!万贵妃心中又酸又涩,皇帝说了平身后她站起来,依照她的位份是有椅子坐的,更多的低位嫔妃只能站着。 直到现在,万贵妃才算是第一次见到这位传说中的小皇后。 一见之下,自惭形秽,竟心生绝望。 怨不得圣上喜爱,这般绝色,天底下哪个人不会喜欢?便是自己当年风华正茂,也不敌这样的倾城姝色。 万贵妃很美,可玲珑比她更美。 只是万贵妃除了看玲珑的模样之外,还有些疑问。汀兰哭喊着跑回来说圣上身边的女子是谢初素,那谢初素可就是今日的小皇后?若是,她又是如何接近圣上的?圣上不是贪色之人,不可能随意立她为后,这其中到底是何道理? 只怕穷极万贵妃的想象也猜不出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玲珑对这些宫妃的态度算不上好,也算不上不好,反正就是不怎么在意,挥挥手就让她们走了,完全就把她们当成摆设,甚至毫不顾忌地在她们面前跟皇帝说话,语气没大没小的,万贵妃听了都暗暗心惊。 她没见过谢初素,不知道此人到底是不是,只能等下午,待到汀兰跟淮阳王都入宫,这人是谁自然见分晓。 402.第三十四片龙鳞(十二) 第三十四片龙鳞(十二) 皇帝子女众多, 玲珑可没心思一个个去认, 更不会主动去跟他们打好关系,不过眼看皇帝还有几十年好活, 这些皇子皇女们也并不敢因她看起来年幼便轻视她,谁叫皇帝对这位新上任的母后爱若至宝,就连见他们这些子女都要亲自陪着呢? 既然是见子女,那必然是要准备见面礼的,玲珑没工夫操这个心, 皇帝都得她备好了, 等到他们一个个上来敬茶拜见的时候,自有人呈上。她也摆足了姿态,直到所有人都到了才姗姗来迟, 随同一起来的还有皇帝, 他说是担心她一个人处理不来,但玲珑觉得他可能是怕她把他的崽子们欺负哭。 大皇子徐渺是早就见过的, 玲珑走进去那一瞬间,有个人失态到直接站了起来! 虽说见到帝后前来是要跪下行礼, 可他也太急了。 玲珑慢悠悠地环顾四周一圈, 满意地点点头。这些金枝玉叶长得都不错, 可见父母长得好看对儿女来说有多重要。不过汀兰公主就有些可惜,她的母亲万贵妃可是当年宠冠后宫的大美人,然而她却没有继承母亲的美貌。当然, 这并不是说汀兰不美, 她也是极美的, 只可惜与玲珑,乃至于是跟如今上了岁数的万贵妃比,都要差了那么一大截。 皇帝握着玲珑的手,因为有人太过失仪看了过去,眉头微拧:“驸马是怎么回事?” 今日来见玲珑的不仅是他的子女,还有皇子妃及驸马们,因此殿内乌泱泱坐了一片,站起来是高矮胖瘦各不同。 翟默能被汀兰公主看上,自然是极为出色的,皇子之中除了徐渺跟淮阳王能与之媲美外,其他人都要逊色几分。同理,在驸马里,他也是最优秀最英俊最前途无量的那一个。按照本朝律例,尚公主则要退仕途,可翟默能让皇帝亲自打破这个规定破格允许他进入朝廷,就足以说明他的能力与学识绝不一般。 这位女婿在皇帝眼里素来是风度人品学问一流,礼数也好,看不出一点小家子气来,能喜欢上汀兰皇帝也是蛮奇怪的。他的女儿什么脾气他最清楚,寻常男子可受不了。然而翟默却能将汀兰制的服服帖帖,在皇帝看来,城府手段不可谓不深。 但他并不反感,甚至十分欣赏,因为在翟默身上他看到了自己少年亲政时的影子。 于是这会的语气也并无反感,甚至称得上是温和的。 翟默哪里是在看皇帝,他是在看皇帝身边那个熟悉又陌生的女人! 那日汀兰无意撞见皇帝与玲珑亲热,只见了玲珑一眼就吓得连滚带爬的跑了,她哪里敢跟翟默说,只有她自己跟万贵妃知道,说来也是好笑,谢初素活着的时候她仗着自己是公主对其百般折辱,如今谢初素死了,她却开始害怕一个死人了。 翟默的眼睛只直勾勾放在玲珑身上,她进来的一瞬间他便瞧见了她,内心悸动一如当初,只是她看起来却跟以往大大的不同。 她更美了,如果说从前的谢初素美得略木,那么如今的谢初素真是容光焕发神采飞扬,明明还是那样的五官,偏偏看起来就是比过去要美出好几个档次。 她的气质也变了,清高变成了傲慢,偏偏还让人觉得她有傲慢的本钱。当她的视线朝他看过来的时候,翟默不由自主地紧张起来,甚至还有一些期待。然而下一秒,她就平淡如水的看了过去,仿佛他并不值得她驻足。 不应该是这样的! 他们本应是世界上最密不可分的人,谢初素不应该是这样的! 直到皇帝出声,翟默才反应过来,然后他意识到一个更为惊人的事实:谢初素现在不再是那个空有美貌的私塾先生的女儿,而是当今圣上刚娶的妻子,是一国之母,是堂堂正正的皇后! 谢初素怎么能嫁给除了他以外的人?! 如果不是汀兰暗中握住他的手,翟默几乎要在皇帝面前失态。他低下头:“圣上恕罪,臣……失神了。” 皇帝心情正好,也没在意,拉着玲珑到主位坐下,道:“今日只是要你们见见皇后,都是自家人,无需多礼。” 来之前玲珑就跟他说好了,这些人叫娘娘就行,她可不想平白多了这么些幼崽,又不能拿来吃,却是将她叫老了。此举虽然不合规矩,但是她要求,皇帝就无法拒绝,都听她的。 按理说见礼应该从大皇子开始,可淮阳王却先一步走了上来,他看着玲珑,目光只在一开始有些复杂,很快就变得坦然,似乎是真心为皇帝觉着高兴。玲珑看着他朝自己走来,微微一笑,却在淮阳王开口前指着边上的徐渺问皇帝:“这就是圣上的长子吧?我还是第一回见。” 淮阳王的手都举起来要行礼了,此时此刻尴尬的无复以加。玲珑像是没看到他一样,对徐渺说:“我今儿个可还有其他事情要办,就从大皇子开始吧,毕竟长幼有序,嫡庶有别。” 真要严格说起来,这一屋子的人,只有徐渺一个是正儿八经的嫡长子,其他人全是庶出。 徐渺面色不变,心底却佩服玲珑一句话就惹了在场除了他跟皇帝之外的所有人,就这拉仇恨的本事,怨不得其他人得不到皇帝欢心,普天之下也只有她一人有这胆子了。 他也不矫情,起身见礼,又接了宫女呈上的礼物,退回到自己位子上坐好。在诸多弟弟妹妹面前维持着平庸、无能、不起眼的特点,力求自己泯然众人。 最难受的就是淮阳王跟汀兰公主兄妹俩了,玲珑这不仅是在打淮阳王的脸,还是在打万贵妃的脸!今日之事,待会儿兄弟姐妹们必然是要去到各自母亲那儿的,他们兄妹在父皇面前被撂了面子,那就是母妃被撂了面子。换作旁人,他们自然不可能忍气吞声,可这人是谢初素,是个死而复生之人,那便叫人忌惮且害怕了。 在玲珑好整以暇的眼神下,汀兰公主甚至不敢大声说话。谢初素的父亲谢万书被活活打死那日,她就在当场,母妃是为她出气,也是为了让翟默能娶她。当时汀兰是得意的,尤其是谢初素后来像个疯子一样来给谢万书收尸,她还能端着高高在上的公主架子嘲笑对方。可是现在,不知为何她就想起谢万书那张死不瞑目的脸,还有谢初素充满仇恨的眼睛。 汀兰公主横行霸道惯了,没少打死人,都是些低贱的宫人,死了就死了,他们有什么资格怨恨她?她是公主,他们是下人,他们生来卑微下贱,生死都由上位者掌控,这有什么问题? 可现在她突然就害怕了。 淮阳王上去与玲珑见礼,玲珑破天荒地跟他多说了几句话,叫人看不懂,她如果想下万贵妃的脸,又为何对淮阳王这般和颜悦色?惟独皇帝听得清楚她问什么,脸都黑了。 玲珑声音轻柔:“你瞧瞧我,是不是比往日更美了?” 淮阳王额头青筋一跳,努力维持面色平静:“多谢娘娘赐礼。” 她这声音不大,只有靠近的皇帝、淮阳王还有她自己听得着。玲珑问完这一句就摆摆手,“你退下吧。” 跟挥开什么苍蝇蚊子似的。 天之骄子淮阳王何曾被人这样对待过?登时脸色就不大好看,可皇帝又在这里,于是面部表情就显得极为奇怪,可见是修炼的还不到家。 等轮到了汀兰公主跟驸马翟默,玲珑就笑得更是意味深长了。她端详着翟默,仔仔细细将这人打量了一遍,看得极为认真,目光极为露骨,连带着皇帝对翟默眼神越发不善,她才轻笑:“久闻驸马爷才名,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真是风流俊俏,令人倾心,怪不得汀兰对驸马爷一见钟情,非君不嫁。” 接着睨了汀兰一眼,嘴角笑容惬意,却让汀兰跟翟默后背都出了一层冷汗。 皇帝暗暗看向玲珑,意思是等着秋后算账,出声道:“汀兰这是怎么了,平日里叽叽喳喳个没完,今日却没话说?” 汀兰哪里敢说话!她一同玲珑靠近就发冷,不知道是心理因素还是怎么的,平日里哄皇帝的那些好听话是一句都说不出来,张牙舞爪的汀兰公主瞧着竟有几分畏缩模样。还是翟默道:“公主近几日身子不适,还请圣上宽容。” 皇帝道:“那你便照料好公主。” 翟默飞快地看了玲珑一眼才应:“臣遵旨。” 在曾经的未婚妻面前与汀兰秀恩爱,翟默做不来。他现在有无数个问题想要问玲珑,可理智又告诉他不能这么做。好在玲珑对他们兴趣缺缺,说了几句话就算了。 整场下来,所有人都瞧出小皇后对万贵妃所生的一对女儿态度不怎么好,但是对其他人都是和颜悦色的,这是皇后跟万贵妃的争斗,他们小虾米能说什么? 也正因为玲珑对汀兰淮阳王的态度不同,导致所有人都忽略了唯一得到她礼遇的大皇子徐渺。 403.第三十四片龙鳞(十三) 第三十四片龙鳞(十三) 见完了礼,皇帝就带着玲珑走了, 走之前玲珑还意味深长地看了翟默一眼。这一眼看得翟默心驰神荡, 他还从未受用过玲珑这样千娇百媚的女子,谢初素美则美矣却清高不容接近, 他与她最亲近也不过是趁着长辈们没注意挽住她的手。兴许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 当初谢初素当着他的面毁容, 没了那张脸, 翟默心底对她的念头就减了几分, 如今看到美貌娇艳更胜一筹堪称绝色的玲珑,那被他忽略的占有欲就又重新出现了。 刚上御辇玲珑就被皇帝摁在了怀里,她察觉这个姿势有点不对,没来得及扑腾就被皇帝把裙子朝上一撩, 对准浑圆的小屁股啪啪就是两巴掌。 玲珑惊了,甚至忘记了生气,主要是皇帝打得不重,惩罚意味浓厚却是雷声大雨点小, 她没觉着疼。“你、你干什么呀?” 皇帝咬她耳朵,雪白的牙齿在娇嫩的耳垂上来回啃啮, 带着嫉妒跟不悦:“驸马爷很出色,嗯?有多出色?” 合着是为了玲珑夸的那两句吃醋了。玲珑觉得不能惯着他这臭毛病, 就把头偏开不让他咬,沉下脸色:“我说两句客套话, 你便打我?徐渺送我入宫前我还跟他独处一室过, 你怎么不把你儿子给骟了?” 听听她说的这叫人话么?徐渺那是他的长子, 哪怕再不得他喜欢,也断然没有说“骟了”的道理,而且这些词她都是打哪儿学来的,尽是胡说八道。“那你也不该夸他,你谁都不许夸。” 玲珑又被抱好,裙子放下来,她坐在皇帝腿上不高兴地踢他:“我夸他你就打我,改明儿我给你戴顶绿帽子,你把我弄死得了。” 皇帝阴恻恻道:“朕舍不得弄死你,但朕一定会弄死那个奸夫,还要把他给骟了,让他当一辈子的太监伺候你。” 玲珑说:“那感情好,听说宫里许多后妃因为久旷寂寞,心情孤寂,都会养些伺候自己的小太监,你要是把驸马爷给骟了送给我,我也不是不能收。” 皇帝那是威胁她,谁知她还当真了,甚至开始畅想未来要怎么调|教成了太监的驸马爷,皇帝被她这没心没肺的态度气得够呛,偏偏又不能狠下心来对她做什么,只能用最原始的方法堵住她的嘴,一边啃一边说:“你想都不要想!待朕百年,要你殉葬!你死都得跟朕死在一起!” 说完这话,他心底咯噔一下! 皇帝不是没想过这个问题,他比玲珑大了太多,必然是要走在她前头的,曾经他跟她说要给她个一儿半女防老,等到他去了她也好有个依靠,其实皇帝自私得很,他只要一想到自己死了,玲珑还在这世上活着,她又漂亮又可爱,喜欢她的人肯定一抓一大把,她喜欢别人了怎么办?她把他忘了怎么办?她给别的男人生孩子了怎么办? 但要她殉葬的想法,他也就在心底自己偷偷想过一两回,她又夸驸马颜色好,又说要跟驸马缠缠绵绵,连他说把驸马骟了她都还要留在身边,这怎么能行? 看着她被亲的小脸酡红,皇帝捧起玲珑的脸,盯着她的眼睛:“宝贝玲珑,朕同你说实话,朕想要你殉葬,你愿不愿意?” 玲珑翻了个白眼,长得好看的人连翻白眼都显得讨人喜欢,她才不说好听话呢。“不愿意。” 皇帝当时心就碎了,他就是试探一下,他这还没死呢,少说还有些年好活呢。这还活着她都懒得敷衍了,若是真死了,她心里还能有他?怕不是他前脚刚咽气她后脚就找了英俊年轻的小白脸当面首——这种事玲珑绝对干得出来,皇帝有这种感觉。 “为何不愿意?”他感觉到巨大的悲伤。“朕对你这样好,什么都送给你,想尽法子讨你欢心,你却不愿跟朕同生共死?” 玲珑干脆道:“是啊,不愿意。” 皇帝彻底绝望了,他气得瞪了她好一会儿,玲珑被他瞪得不高兴,就戳他腰,皇帝有些怕痒,抖了一下,又抖了一下,最终捉住玲珑的手:“老实点儿。” “不要。”玲珑皱眉头,“为什么人类那么喜欢听誓言呢?我就算许你海誓山盟地老天荒,我能活到那时候,你能么?而且我也没有那么喜欢你。” 在这个世界,他对她好,事事顺着她,长得也好看还有权有势可以给她弄来许多好吃的,所以这个世界里玲珑也的确很喜欢皇帝。可她早晚是要离开的,她离开之后就不会喜欢了,因此她实在是不明白人类为何对誓言这么执着。即便她许下了又能如何?他顶多再活个几十年,可她却有数不清的时间去喜欢下一个人。 她说再多话,也不敌最后一句没那么喜欢你来得伤人。皇帝把这美丽多情的少女拥在怀中,看她弯弯的眉圆圆的眼还有小小的脸蛋,心想这么个姑娘,怎么说话这么直、这么不懂得撒谎?他可是皇帝,便是没那么喜欢她,也应当装出一副喜欢的不得了的样子吧? 他觉得自己真是栽了,当了这么多年的皇帝,居然在这么个青涩的少女身上栽了个大跟头,她说这样的话,他想的竟然不是如何治她的罪,而是要怎样让她更喜欢他一点。 玲珑这会儿与人类接触的还不算多,说话天真又残忍,她没法理解皇帝为何会失落难过,只是轻轻抽了抽鼻子,似乎嗅到了皇帝身上传来的一丝淡淡的几乎不存在的苦味。 在这之前,他闻起来明明已经越来越香了。 她想了想,学着之前皇帝那样去捧他的脸,说:“我不怪你打我了,你不要不高兴。” 皇帝气都气不出来了,他在这伤心小妻子不够喜欢她,她还记恨着方才他打她屁股那两下。半晌,他叹了口气,说:“朕怎么会喜欢你个没心没肺的狗东西。” 玲珑一拧眉:“我是狗,你是什么?” 皇帝被她这严肃的语气跟小表情逗乐了,先前的郁结顿时一扫而空,将她搂紧又亲了一口,说:“你是朕的小母狗,朕是你的老公狗。” 玲珑嘴角一抽,“你脑子没问题吧?” 是了是了,她哪天要是甜甜蜜蜜地上来只撒娇,软萌听话什么祸都不闯什么脾气都不发,皇帝才不适应呢,他被虐出感情来了:“朕舍不得叫你殉葬。” 他喃喃着,在她白嫩的粉颊上亲了又亲,像对待什么珍视的宝物。“但至少朕活着的时候别气朕了,你气朕一次,朕就少活一年。” 玲珑说:“那你怎么还没死?” 倒霉孩子不会说话,皇帝不跟她计较了,话题又重回驸马身上:“你喜欢驸马那种类型的?” 搞了半天他还是在意这个……玲珑突然觉得老家伙有点可爱,就主动亲了他一下:“还行吧,更喜欢你这样的。” 就这么一句话,几个字,皇帝就轻而易举地被哄好了,事后他觉着自己在她面前是真没什么节操,但仔细想想,要这节操又有何用?他当了一辈子明君,到老了,想当个晚节不保的昏君,谁也拦不住。 “驸马哪里比得上朕?”嘴上说着不在意,但心底还是在意极了的皇帝跟玲珑讲道理,试图通过事实证据让玲珑清醒,连带着他心底对翟默的印象都跌入谷底,本来他还打算重用对方的。现在看来,还是再多多考虑一下才是。“朕除了岁数比他大些,哪里都比他好,可岁数大些又怎么了?朕年轻的时候忙于朝政,哪能像现在这样,大把大把的时间拿来同你谈情说爱。玲珑,朕是老了,可朕比谁都疼你。” “知道啦爹爹。” 皇帝脸又黑了:“都说过不许这样叫。” 他越不许她就越要犯,“爹爹爹爹爹爹爹爹爹爹爹爹——” 皇帝快被她气死了!玲珑对他吐吐舌头,从御辇上率先跳了下去:“你自己一个人玩儿吧!” 她做鬼脸的样子就像个长不大的小孩子,皇帝气不起来了,跟着下去,时不时扬声叮嘱:“跑慢点儿!” 越发叹气,觉得真像是养了个小女儿,无论是岁数还是举止行为都稚气得很,真不知道没遇到他之前的十几年都是怎么过来的。这样嚣张任性又娇气不讲理,天底下怕不是只有他受得了。 玲珑一开始还跟皇帝说年龄不是问题,她是真心这么觉得的,说起来人类再长寿也不过活个百来岁,百来岁够做什么的呢?荒海归墟没有时间,但玲珑觉得,还不够她打个盹儿呢。她都没觉得自己老,怎么才活了几十岁的皇帝总说他老呢?可她说了好几次皇帝都不领情,总抓着年龄说事儿,玲珑就懒得管他了,他再说他老,她就点头,嗯嗯对,你是很老啊。 现在她发现这个方法比较好,在她各种攻击皇帝老之后,他提起岁数的次数越来越少了。 玲珑这边跟皇帝你侬我侬别提多快活,汀兰跟翟默那边就不怎么好了。要说汀兰一开始是真的怕玲珑,可这份害怕在察觉到丈夫的心不在焉后,就熟悉无比地又转变成了嫉妒。 虽说翟默现在已经娶了她,做了驸马,可汀兰还是无法忘怀自己对他一见钟情后与他表白心迹却被无情拒绝的一幕。直到现在汀兰都觉得翟默对谢初素旧情未了,尤其是谢初素生得那样美,还死了。 真是便宜了谢初素!谢初素死的太干净太清高,于是翟默对她念念不忘,早知如此,她就该在母妃把谢万书活活打死前便想法子毁了谢初素!一个失贞的女子,即便是个美人又能如何?翟默必不可能再视她为梦中神女。 只可惜现在后悔也晚了,汀兰想了许久,还是觉得小皇后只是同谢初素生得相似,因为两人的气质实在是差得太多,就连容貌也是小皇后更胜一筹。若是这样,汀兰想,她大可不必害怕。那小皇后一看就是不安于室的,怎会有人当着自己夫君面,夸赞女婿生得好?怕不是瞧驸马芝兰玉树,起了异心。那样的女子哪里比得上母妃了,父皇上了年纪后越发的糊涂。 可翟默却失魂落魄的,甚至回府后都没有陪她,而是径直去了书房。汀兰在房中仔细想过,觉得自己无需害怕,便似吃了定心丸,去书房找翟默。 翟默能被称为大才子,自然是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汀兰进书房的时候他正巧在作画,瞧着那挺拔修长的身形与高雅出众的气质,汀兰便忍不住想要笑。这样完美且出色的夫君是她的,其他姐妹都没有她嫁得好,她的夫君这般优秀,合该她这样的金枝玉叶才配得上。 只是走近一看,才发现铺着的宣纸上,画的不是名山大川,亦非小桥流水,竟是个身着宫装的妙人儿。 妙人儿身段妖娆纤细,团扇遮面,千娇百媚,汀兰瞬间露出笑靥,以为画的是自己,谁知沉浸画中的翟默没意识到她进来,接着便点缀了对方的眉眼。 要不说翟默画技好,将身着宫装的玲珑画的栩栩如生,哪怕遮着半张芙蓉面也能瞧仔细,那绝不是汀兰! 汀兰骄纵惯了,万贵妃跟皇帝都宠着她,就连她那位人人称赞的皇兄淮阳王都对她礼让有加,这辈子唯一吃的瘪就是翟默。可那又如何?最终她还不是如愿以偿,让翟默成了她的驸马? 因此脾气一上来,就把画抢了来,想都没想就撕成碎片,瞪着眼睛怒不可遏:“你在画谁?你在想谁?!你在想谢初素是不是?!” 翟默微微蹙眉,看到地上的碎纸弯腰去捡,汀兰眼眶通红拦住他:“你跟我说清楚,你是不是在想谢初素?新皇后很像她,你又想起她了是不是?” 对于汀兰满面泪痕的质问,翟默只是说:“你误会了。” “我误会了?我怎么会误会?我那么喜欢你!”汀兰忍着眼泪咬牙道,“你见到新皇后的时候眼睛就亮了,她夸你的时候你很开心吧?你不会还在心底盼望着她就是谢初素,她不恨你,你们能再结前缘吧?!翟默我告诉你,不可能!但凡我活着一日,就不可能!谢初素恨死你了,你就死了这颗心吧!” 翟默身体僵硬,攥紧了手里的笔,他拼尽全力维持住面上平静的表情,“公主说得是,是我作孽,她恨我也是应该。” “作孽?你把我当成你作下的孽?!”汀兰扑过来打他,“你怎么能这样?!你、你怎么能伤我的心?!” 翟默站直不动任由她打,喉结略微滚动两下,事已至此,后悔晚矣,他确实是害死了对他有再造之恩的老师,也害死了他爱着的女子。他曾经许下誓言,金榜题名,便许她八抬大轿洞房花烛,谁知最终却给了她一道催命符。今日见到皇后那一瞬间,翟默便痴了,他知道谢初素已死,却又期盼她未死,而皇后几乎与谢初素生得一模一样,若不是他亲眼看着谢初素毁容入骨,便要认错了。 如今又来假惺惺的后悔做什么呢? 他失去的,再也不会回来了。 帝后这场大婚真是摆足了派头,一切都按照规制来,因此相当费时间,当玲珑得知还要有一天拿出来专门宴请高门世家的女眷时,她直接躺床上撂挑子不干了,谁爱去谁去吧,反正她不去。 皇帝看她这副样儿就好笑,把她从柔软的被窝里挖出来抱在腿上,跟哄孩子一样:“你乖,就今儿一日,很快就结束了。” “你骗我。”玲珑万念俱灰,“还要祭天还要拜宗庙,我不去,我不要去,我绝对不去。” 皇帝快被她这副懒虫样儿笑死了,声音更柔:“朕也没闲着呀,朕要在前殿宴请众臣。咱们夫妻一体,同样的时间做同样的事岂不美哉?” “哪里美?”玲珑躲他不给亲,“我懒得同那么多人说话,也不想在头上戴那么重的凤冠,大婚那日我的脑袋都要被坠大了!你就知道给我衣服上缝什么珍珠宝石,你知不知道十几层穿在身上有多重?” 皇帝自己就舒服了,他的衣裳虽然也繁琐,可没有玲珑的华丽。玲珑虽然喜欢亮晶晶的东西,可这并不代表她喜欢穿缀满了亮晶晶的衣服,尤其是头上那顶凤冠,金光闪闪珠光宝气,还特别重。 “都是朕不好,那今日你穿的轻便些,无需盛装。”说完又补充道,“朕的玲珑宝贝便是素面朝天也比其他人都美。” 唉,皇帝越来越会吹彩虹屁了,还偏偏每一句都吹到点子上,玲珑抱着被子,皇帝便将她跟被子都纳入怀中,脾气好得不行,她都这样磨人了他也不恼,就慢悠悠地哄她,看得边上的宫人们无比震惊,就连伺候了皇帝这么多年,对皇帝脾性十分了解的老鱼仙都觉得稀奇。 这世上还真是一物降一物,小娘娘没出现之前,谁能想到圣上也有这样的一面呢? 不过也更有人情味儿了,老鱼仙觉着不算坏事,圣上年轻时一心忙于政事,若是那会儿遇到风华正茂的小娘娘,必然不能像现在这般包容,愿意在她身上花这么多的时间,甚至如父如兄的去照料和宠爱她。所以说在人生的什么时候碰见什么样的人又会发生什么故事……可真是难以猜测啊。换作二十年前,圣上可不会纡尊降贵这样去哄一个娇气的姑娘,更不可能给她皇后之位。 小娘娘有福气,别人都比不得。 玲珑忙着跟皇帝耍赖,否则她要是知道老鱼仙在想什么,怕不是要去到皇帝年轻的时候,叫老鱼仙见识一下,只要她想,就没人拒绝得了她。 不得不承认皇帝还是有魅力,又放得下|身段哄她,许了一连串好处,玲珑终于愿意松开被子朝他张开双手。皇帝笑着将她抱起,她立刻四肢并用缠在他身上,他便取笑她:“是哪里来的小猴这样黏人?” 玲珑哼哼两声:“我可是不会安分的,若是惹出什么事儿来,你不许怪我。” 皇帝施施然道:“你闯了这样多的祸,朕曾几何时怪过你?” 玲珑眉头一皱,这叫什么话,听起来好像她很能闯祸一样,明明都是别人先动的手,她只是被动防御,无辜得很。“反正你答应了带我出去玩,若是说话不算话,我就自个偷偷跑出去,到时候在外面碰上几个美男子,你可不能怪我把持不住。” 皇帝恨得来咬她:“尽管闹腾去!出事儿了朕担着!” 他就是随口一说,万万没想到这小混蛋真的能闹事…… 玲珑是真的懒得跟世家妇打交道,把流程走完,维持高贵冷艳的外表谁也不搭理,百无聊赖地看歌舞表演——一群袅袅娜娜的美人儿跳着软绵绵的舞蹈,她现在是人类女性的形态,找点腿长腰细有腹肌的美男子来跳玲珑说不准还有些兴趣。 她打了个呵欠,其实她此刻状态很放松,然而即便如此,也让人觉得她傲慢而尊贵,叫人大气不敢喘一下。就在玲珑准备起身走人的时候,老鱼仙掐准了时间过来了,说是奉圣上谕旨,给娘娘送些他觉得好的吃食来。 前后两殿菜色确实不同,皇帝也是有心,天这么冷,送过来的吃食都是热气腾腾的,老鱼仙还凑在玲珑耳边说圣上叮嘱,不许娘娘吃太多冷的水果。 玲珑:…… 老鱼仙就佩服圣上了,连小娘娘什么时候坐不住都掐的这样准,真不愧是圣上呢。 美食成功安抚了已经没什么耐性的玲珑,她拿起筷子开吃,但今日这样的宴会,没有哪家夫人小姐会真的吃饱,外人面前总要讲究,眼下看玲珑吃得香,便有个夫人笑道:“圣上真是爱重娘娘,臣妇好生羡慕。” 玲珑咬着筷子瞥过去,是个眼生的,瞧着约莫二十五六岁,生得还算可以,但坐的位子离玲珑挺近,好像是平江候夫人。 她哦了一声,“羡慕又有什么用呢?” 404.第三十四片龙鳞(十四) 第三十四片龙鳞(十四) 那平江候夫人本来是想说两句好听话以拉近跟小皇后的距离, 不曾想得了这么句回复,饶她八面玲珑, 一时间也不知该如何反应,直到她身边另外一名女子道:“皇后娘娘说得是,如皇后娘娘这般的福气,寻常人就是再羡慕也是无用。” 玲珑本来就是随口一说,她喜欢旁人夸她,须得出自真心,似平江候夫人这般虚情假意, 她连面子都懒得给。“这位是?” 听到玲珑问人,又见她神色好奇天真, 没有丝毫被冒犯的愠怒, 平江候夫人瞥了身畔那女子一眼, 才道:“回娘娘,这位是我家侯爷的妾侍, 臣妇身子不适, 便点了她来身边伺候。” 本朝妾侍与奴婢差不了多少, 也有许多家夫人会在成婚不久或是自己有孕后给夫君张罗妾侍,大部分会选择自己身边的婢女, 然而这些婢女即便做了主子的妾,也仍然要在夫人身边服侍。可今儿是什么日子?是帝后宴请百官及其家眷的大日子, 平江候夫人居然将个妾侍带在身边, 不是有意, 便是没脑子。 就目前玲珑的感觉来说, 应当是后者。 她漫不经心地说:“这样的日子,如平江候夫人这般带着妾侍出门的可真是不多。” 轻飘飘的一句,平江候夫人便变了脸色,她这才想起自己说了什么,先前玲珑对这贱人好奇,她一心想要羞辱对方才说出对方身份,不曾想却是对皇家表示了轻视,若皇后想要严惩她都不能说自己无辜,连忙补救道:“是臣妇愚鲁,还请娘娘宽恕则个。” “我不喜欢愚鲁之人,既然你不给我面子,想来是这宴会不足以贴你心意,你可以回去了。” 平江候夫人惊呆了!怎么说她的夫君都是天子近臣,在高门之中她从来都是被讨好逢迎的存在,谁曾想在家中要受那贱妾的气,入了宫还要被新后侮辱!她也是出身高贵,当即站了起来:“娘娘就因此事要罚臣妇,臣妇不服!” 殿内顿时鸦雀无声,就连歌舞都停了下来,盖因玲珑摔了一个杯盏到平江候夫人面前。她绝美的小脸上此时已不见先前天真稚气,只剩下不可逾越的傲慢与嘲弄:“不服?你不服一个给我看看?” 平江候夫人咬着牙,若是往日她也就跪下请罪示弱了,可她听见身后那贱妾几不可闻地笑了一声,这些年来的怨恨嫉妒顿时汹涌澎湃。别人兴许不知,可她娘家跟周家是有来往的,哪里能不知周家那孙女早就夭折了,圣上为了这么个红颜祸水给她编造了个出身,与平江候何其相似!若非她以死相逼,又有娘家仗势,自己这侯夫人的位子怕不是都要让给那贱妾! 当下看玲珑就跟看到了当年的妾侍一样,平江候夫人道:“娘娘虽尊贵,却也不能不讲道理,臣妇倒是要问问圣上,娘娘今日这番作为,怕不怕寒了臣子们的心?” 玲珑本来想着看这人不顺眼,撵出去就算了,没想到对方还跟她拽起来,瞧着要让她低头认怂了。 她盯着平江候夫人看了几秒,突然笑了,这笑容越发傲慢,看得人心里格外难受,仿佛自己在她面前就是只无关痛痒的蝼蚁,毫无存在感,也毫无价值。“好啊。” 好?什么好? 没等平江候夫人反应过来,玲珑就起身走了! 她一时没弄懂,这小皇后是被她气走了呢还是吓走了?古往今来都万万没有这样的情况,帝后大婚宴请群臣及家眷,皇后却拂袖而去,这也太奇怪了! 不过平江候夫人也没有等太久,也就是片刻功夫,小皇后便回来了。 只是,不是一个人回来的,身边还有另外一个高大修长的身影,那人身着墨色蟒袍,腰系缠龙云纹腰带,头戴金冠,不是皇帝又是谁?!有女眷没看清,就听着个太监拉着尖利的嗓子喊圣上驾到皇后娘娘驾到,赶紧起身,殿内瞬间便跪满一地,哪怕是平江候夫人也连忙跪下行礼。 她头低低的不敢抬,直到一双穿着粉色绣鞋的小脚停在她面前,柔软的裙裾上绣着百鸟朝凤,与皇帝的朝服相比,这身衣裙颜色清淡,却不失尊贵体面,此刻停在平江候夫人面前,不是玲珑又是谁? “圣上来了,你问吧。” 问? 平江候夫人总算是明白了,小皇后先前离席不是生气也不是害怕,而是找皇帝去了!这、这女人间的争斗,怎么能找男人呢?!她立刻就害怕起来,九五至尊威严无比,光是气势便让她如芒在背浑身冷汗,更别提是去问皇帝了。 皇帝对着平江候夫人是厌恶的,可一对上玲珑便莞尔:“朕说让你闹腾,你还真就闹腾了?” “我才没有,是这个人太讨厌了。”玲珑不耐烦地说,“喂,人给你叫来了,你倒是问啊?” 皇帝缓缓道:“要问朕什么,问。” 平江候夫人已经吓得体似筛糠,跪在地上身子都不稳当了!她声音颤抖满脸是泪:“臣妇、臣妇不敢!臣妇冒犯娘娘罪该万死,求圣上恕罪!求娘娘恕罪!” 玲珑对皇帝道:“她先前跟我说话不是这样子。” 她是有些不懂,难道她没皇帝吓人?可她实在是瞧不出来皇帝到底有哪里让人觉得恐怖的,反倒是这个奇怪的人,对着她明明一副据理力争的样子,怎地到了皇帝面前,连一句话都说得结结巴巴? 皇帝牵起她的手,也不叫人平身,于是所有女眷都跪着,他似是忘了平身这回事,淡淡地道:“朕在皇后面前尚且百般讨好,你是哪里来的底气,觉着皇后说了你几句,就要寒了顾顺奇的心?” 竟是直呼了平江候的名字! 拎不清的平江候夫人成功让皇帝对平江候也产生了厌恶,她匍匐在地上,此时此刻已是后悔自己的冲动。她身后那跪着的妾侍却面无表情,不怕也不慌,心知今日平江候夫人是不死也要掉层皮,她自己要当这出头鸟谁拦得住?圣上这一看就是要给皇后立威的,今日平江候夫人这事儿,说大也大说小也小,无非是看上位者的心思,可就眼前来看,平江候夫人是注定要成这杀鸡儆猴里的鸡了。 平江候深受圣眷,但那是平江候自己征战沙场忠心耿耿换来的,平江候夫人轻飘飘一句话,就将这一切化作乌有。若是能毫发无损的回去,还不知平江候要如何震怒呢! 想起那个男人,妾侍面无表情的脸上出现讥讽之色,她是幸灾乐祸的,这一家子谁倒霉她都开心,开心的不得了。 听了皇帝的话,平江候夫人已连解释都不敢,只不停磕头。玲珑见她这样顿觉无趣,拉着皇帝到位子上去,只可惜她是宴请的女眷,只有一个主位,她便把皇帝推上去,自己坐在他腿上,这就坐得开了。 人前这样亲密,偏她还理所当然,皇帝忍不住轻笑,对着玲珑又是另外一种语气:“她惹你不开心了,是不是?” 玲珑撇撇嘴,没理会皇帝的示好,在她看来,若是皇帝不逼着她起床更衣过来陪这些无趣的女人一起吃顿饭就什么事儿也没有,现在他反倒来当好人了。 皇帝想要玲珑更开心些,想了想,吩咐身侧的老鱼仙:“传顾顺奇。” 平江候夫人立刻瞪大了眼,哀求道:“圣上!圣上恕罪啊……” 平江候顾顺奇很快就过来了,他先是下跪行礼,然后语气平淡地说:“任圣上处罚,臣绝无怨由。” “侯爷!”平江候夫人哀哀地叫。 她身后那妾一直跪着,并不怕,玲珑甚至隐隐从她身上感觉到了快活之色。 皇帝察觉怀里的小姑娘不安分,没搭理平江候,掐了掐玲珑的脸。她居然没生气,大眼睛滴溜溜地转,来回打量着平江候、平江候夫人以及她身后跪着的小妾。 感觉比刚才那软绵绵的歌舞好看多了。 有好玩的事儿,她的心情就逐渐好起来,她对人情世故稍微有些理解,但又不是完全能懂,她知道人类有喜怒哀乐七情六欲,她觉得有趣,很想多多了解一下,就很直接地问平江候:“你怎么不为你的妻子求情?” 平江候讶异地看过来,为这小皇后无双的容色惊艳,只是并未沉浸其中,也无普通人见到玲珑的痴迷,沉声道:“臣与妻子感情多年不睦——” 话没说完,平江候夫人已是厉声:“顾顺奇!” 玲珑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总觉得是一场大戏,就更想看下去了。她在宫中没什么好玩的,除了吃便是睡,对那些美人也兴致缺缺,唯一剩下的乐趣就是折腾皇帝。皇帝一看小皇后这表情这神态,知道她是唯恐天下不乱,便想添把火讨她欢心。顾顺奇是他很信任也很器重的臣子,唯一不好的就是家宅不宁。不过他那妻也不是什么宽容贤惠之人,夫妻两个一对怨偶,本来这是臣子家事,可皇帝看玲珑好奇,便只能让臣子丢人了。 405.第三十四片龙鳞(十五) 第三十四片龙鳞(十五) 虽说玲珑是坐在皇帝腿上的, 瞧着也是个乖巧温顺的模样,但那水汪汪的眼睛实在是亮的惊人,皇帝轻咳, 道:“说来听听。” 顾顺奇:??? 都认罚了, 直接罚了不就行了, 圣上还要……听听? 他看了皇帝一眼, 又瞧了小皇后一眼,小皇后那双亮晶晶的眼眸写满了兴趣、期待,顾顺奇明白了, 别人是冲冠一怒为红颜, 他们圣上这是为搏佳人一笑要拿他的家事寻开心呢! 顾顺奇脸色有点青, 男人哪有不好面子的。圣上可能是也察觉到这点,低头对怀里的小皇后说了什么,就见小皇后先是不高兴地嘟哝了几句, 又点点头, 皇帝便道:“其他人都起了吧, 顾卿带着你的妻妾到偏殿候着。” 众目睽睽下丢人跟私底下丢人,那是两码事,这个顾顺奇还是愿意的。 他们三个被太监引出去, 这跪了一地的女眷才将将起身。个个都是在家里千娇百宠的, 一点粗活累活没做过,像这样一跪跪这么久, 许多人起来的时候都身形不稳险些出糗。玲珑说:“你们自己玩儿吧。” 皇帝将她的小手包在掌心, 道:“朕与皇后有要事, 诸位可以尽情欢愉欣赏歌舞。” 他这么一说,带着玲珑起身,少不得又要跪,两人牵手走了出去,顾顺奇等人已经在偏殿等着了,可能是知道今天惹了玲珑,三人都是跪着的。玲珑走过那小妾身边的时候拍了拍她的肩膀说:“你起来吧。” 皇帝也道:“顾卿平身。” 合着最后就平江候夫人杨氏一个人跪着了! 顾顺奇是个武将,但并不蠢,看帝后那架势就知道在等他开口。他先看了小妾一眼,而后恭敬道:“臣与妻子杨氏有婚约,迎她入门后方才纳妾,妾魏氏本分柔顺,只杨氏善妒,便将家中闹得不得安宁,都是妇人间的龃龉,不值一提,还是莫要侮辱了娘娘的耳朵。” 四两拨千斤就说完了,这还用他说?有眼睛的人都能看出来他的妻妾不合,何止是不合,简直就是水火不容。 玲珑要听的是这个么?她要听的是这个么? 皇帝明显就察觉小妻子不高兴了,可硬逼着臣子说家丑来取乐,他又有点开不了口。没等他琢磨完怎么让玲珑松口,玲珑自己就说了:“你们谁给我说清楚,我就许谁一个心愿。” 她这话一说,于顾顺奇毫无诱惑力,对杨氏倒是有,只可惜杨氏跟顾顺奇一样,夫妻俩再不和,在外头也爱面子得很,她是宁可自己受罚也不愿意叫人知道自己独守空闺多年的,更何况为了不受罚而拿自己给人取乐,魏氏那个贱人不知要如何嘲笑她! 可恨啊! 可恨今日侯爷在,若是侯爷不在,她倒也不要了这脸面,求皇后娘娘把魏氏那贱人给杀了! 一时间,杨氏恨得咬牙切齿,多年来她都想要魏氏性命,可侯爷照看的严实,她根本没有下手的机会,几次都被发现,夫妻之间越发淡薄,她爱慕顾顺奇,才恨他心有所属,是绝不愿在他面前示弱的。 谁知那魏氏却抬头了,看着玲珑,没有丝毫畏惧,反倒表情认真:“娘娘说的可是真的?” 玲珑点点头:“当然。” 许个心愿而已嘛,她又没说帮他们实现,就随口一说罢了。 魏氏却不管不顾,她受够了这样的日子,恨不得立刻就是尽头。顾顺奇见她满脸决绝,正要阻止,玲珑却突然拍了下手掌:“啊,这里有别人在,我怕你说不痛快,不如这样,你跟我来吧,我看你还挺顺眼的,不觉得你讨厌。” 皇帝皱眉,看个女人顺眼?不讨厌?她什么时候对人这么友好了?登时就对魏氏产生几分嫉妒,等到玲珑把他推开对魏氏招手把人带走,皇帝脸色难看,“你这是哪里纳来的妾,半点规矩也不懂。” 杨氏听皇帝斥责魏氏,心底舒坦,饶是自己要受罚也觉得开心,她跪在地上,巴不得魏氏会触怒皇后,到时候就再也没人跟她抢夺侯爷了。 魏氏说完那句话,跟在玲珑身后,心下忐忑,只是事到如今她又还有什么好怕的呢?若是能离开这令人恶心的地方,那真是再好不过。饶是做个平头百姓,吃不好穿不暖,她也瞧不上侯府锦衣玉食的生活。 玲珑仿佛对她的故事真的十分感兴趣,到了内殿还让所有伺候的人都退下了,魏氏扑通一声跪下,给玲珑重重磕了三个头,都把龙女给磕懵了,她像只被吓到的小猫一样跳起来:“干嘛呀~” 魏氏抬起头,觉得她这样十分可爱,但她知道,小皇后也不过才十六岁,十六岁啊,还没有成年,却已经嫁做人妇。就跟她自己一样,她十六岁的时候已经给顾顺奇生孩子了,身体尚未长成,盆骨娇小,就要生子,那种恐惧跟痛苦,魏氏永远都忘不掉。“娘娘,娘娘想知道什么,妾都可以跟娘娘说,只求娘娘放妾自由!” 玲珑眨了眨眼睛,小孩子学话般重复魏氏的话:“自由?” 她没有受过拘束,自然不明白自由的可贵,但她之所以对魏氏另眼相待是有原因的——魏氏身上有种奇怪的味道,怎么说呢,就好像是一堆橘子里挤进来一只苹果,虽然都是水果,可闻起来却不一样,吃起来更不一样。“我想问你,你是从哪里来的?” “嗯?”魏氏愣住了。 “人类似乎会有很多个世界,你是从哪个世界来的?” 玲珑的疑问出自真心,她是真的觉得奇怪,她曾经在人类世界待了许久,看过沧海桑田世事变迁,慢慢地察觉到一个事实,人类似乎有很多很多,他们各自生活在不同的世界里。于是当魏氏一出现,她就闻到了若隐若现的异世之魂的味道,一时间看魏氏的眼神也十分和蔼可亲,因为闻起来……还挺香的,感觉应该不错吃。 魏氏愣住了:“你……你怎么知道?” “我就是知道嘛。”玲珑摆摆手,“你快说呀。” 魏氏也只能赌一把,她身份不及玲珑,就算对方要杀她也是没有办法,倒不如孤注一掷。 于是接下来玲珑就从魏氏口中听到了一个有飞机高铁电脑手机等等等等的现代化人类世界,她睁大眼,被魏氏的描述吸引住,时不时地哇一声,生出无限向往。 “……是啊,女子也可以上学读书,也能够选择自己的职业,可以拥有自己的思想,不会十四岁就要嫁人生子。”魏氏轻声说,神情悲凉,“只可惜,我再也回不去了。” 她来到这里已经二十多年了,刚到的时候,还是个话都说不清楚的小女孩。生在一户普通农家,每天洗衣做饭养鸡喂鸭,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什么娱乐都没有。她倒是有赚钱的法子,只可惜爹娘不肯让她抛头露面,便将她束在家中。后来爹在码头做工的时候伤了腿,码头那边却不肯赔偿也不肯给爹看腿,她娘又是个软弱的性子,魏氏便一人去与对方争论。 也正是这次争论遇到了顾顺奇。 生在先进世界的魏氏并不觉得自己低人一等,因此对着顾顺奇也并无畏惧,一来二去,顾顺奇便喜欢上了她。魏氏觉得这人也不错,两人定情后不久,她却听说顾顺奇与人订下婚约,跑去质问,顾顺奇却理所当然地告诉她,他要娶的是名门世家的千金小姐,但一定会许她名分,要她为妾。 顾顺奇不解释,就是因为所有人都认为这是很正常的,男人三妻四妾难道不是天理?反倒是平民之女的魏氏要求一心一意,才是善妒跋扈。他从一开始就没想过明媒正娶魏氏,只因她出身低微,不配为正妻。 再加上性子不够贤惠柔顺,不做妾还能怎么办呢? 就连魏氏的父母都认为是她高攀。 魏氏自然不愿意,然而顾顺奇却不是肯跟她讲道理的人。他陪她玩耍游乐,是因为他愿意哄着她,当他不愿意了,她和家人的生杀大权就尽数为他所掌握。 顾顺奇可能也是真心“喜欢”她,居然是妻妾同娶,魏氏反抗拒绝都无用,顾顺奇拿她爹娘的命威胁她,她已经顶了人家女儿的身子,怎能还把人家爹娘害死? 只是她再也不会喜欢顾顺奇了。 “……没错,这里是古代,男人三妻四妾本是应该,我不愿意才是异类。可是……”魏氏咬紧了牙,“我就是不愿意,哪怕再来十次百次,我也不愿意。” 难过也就是难过一阵子,谁还没有个前男友?可在这权势压人的世界,她的反抗弱小的可笑。顾顺奇为了教训她的不柔顺,逼着她穿着水红的嫁衣站在新房外面伺候他们夫妻——这也是正常的,她是妾,妾本来就是他们夫妻房里的玩意儿。 她恨极了,她对顾顺奇所有的喜欢都变成了恨,她厌恶他、恶心他,可他仿佛找到了压迫她的方法,喜欢在床榻间百般侮辱,告诉她她的清高她的傲气都不过是逗人发笑的东西,再怎样高傲,还不是在他面前跪下承宠?将来还要为他诞下儿女。 顾顺奇用这种方法逼迫魏氏面对现实。 他那夫人杨氏更是视魏氏如眼中钉,魏氏不与她争,她却要拿捏魏氏,要魏氏伺候要魏氏打点,顾顺奇护着魏氏又不能日日留在府中,魏氏不知从杨氏那吃了多少苦头。又因魏氏叫顾顺奇喜欢痴迷,顾顺奇的母亲顾老夫人也非常嫌恶她,将自己年轻时在妾侍那里受的气都发泄在魏氏身上。 婆媳两人都是拿钝刀子割肉,魏氏在侯府过得可以说是水深火热,可她又不能逃,杨氏为了折辱她,亲自派人请了她的父母来,把那对老实本分的夫妻吓得跪在地上磕头,求杨氏对魏氏网开一面! 她恨极了平江候府,日日诅咒顾顺奇夫妻俩不得好死。 但这份恨,在她生下双胞胎儿子后彻底化作了绝望,也使得如同刺猬般的魏氏变得无比冷漠。 她被顾顺奇强制受孕,怀了孩子,生产的时候几乎要死掉,醒过来顾顺奇就把孩子抱走给了杨氏,因为他的母亲要求庶子必须养在杨氏身边,才肯答应顾顺奇把魏氏扶为贵妾。 顾顺奇是个孝子,他毕生想要给魏氏更好的身份,立刻便答应了。他搂着魏氏哄她,说等她成了贵妾,他会把孩子要回来再给她养的。 但双胞胎再也没有回来。 杨氏又不是不能生,她怎么可能去养她恨极了的魏氏的儿子?顾老夫人倒是喜欢这对孙子,可那又如何?新生儿何等脆弱,没有疫苗可打,免疫力极差,稍加疏忽便会夭折。可怜魏氏还没亲眼看见孩子们是何模样,顾老夫人便嫌晦气叫人把两个孩子给埋了——因是夭折,连个名字都没有,更不会进顾家祖坟。 魏氏大闹了一场,闹得顾顺奇对她的愧疚化为乌有,抓着她质问她还想怎么样,是不是想要家宅不宁,想他母亲气死。 是啊,魏氏还能怎么样呢? 她从没有哪一刻真正意识到顾顺奇的冷酷与凉薄,她收手了,她翻不出什么风浪,她的爹娘还得活着,她就得老老实实的,什么都不能做。 只是出了奇,此后二十年,魏氏也好,杨氏也好,都不曾有孕,迄今顾顺奇也是膝下无子。 魏氏得意的笑了:“那蠢货以为我态度软化,便是爱上他、原谅他了,可世界上哪有这样好的事?” 她捂嘴偷笑,看起来生动了许多,“我每天都等着他们什么时候发现,都要等不及了。” 来到这个世界前她是个医生,想让一个男人彻底废掉没有多难,可笑顾顺奇自以为冰释前嫌,多年来对魏氏宠爱有加,在魏氏挑拨下与母亲正妻争吵不断,他厌恶杨氏,当初双方定下婚约,他与杨氏有言在先,说自己已有心爱之人,杨氏表示不介意,可嫁进来后又屡次对魏氏出手陷害,且手段愈演愈烈,顾顺奇越发难以容忍,已是十几年不曾踏进杨氏院子。 是以杨氏也不知道自己生不出来是为什么。 顾老夫人倒是想给儿子再纳妾,可魏氏把顾顺奇哄好了,顾顺奇就不乐意了。他好不容易跟魏氏和好,万万不想再惹她不开心。 魏氏面甜心苦,要的就是顾顺奇断子绝孙。 她说完这一番话,冲玲珑笑:“娘娘是否觉得我恶毒,坏到了骨子里?” 玲珑摸了摸下巴说:“你还是太善良了。” 魏氏:??? “小打小闹不好玩,不如再闹得大一点啊。”玲珑笑得很开心,“我喜欢你,既然有人叫你不开心,那我就帮你让他不开心。” 说着她就跳了起来:“我找老家伙去。” 魏氏花了好几秒才反应过来玲珑口中的老家伙是指谁,没等她开口,走到门边的玲珑就回头了:“你想回家吗?” 魏氏一愣。 406.第三十四片龙鳞(十六) 第三十四片龙鳞(十六) 想回家吗? 想啊。 做梦都想。 想爸爸, 想妈妈,想抽水马桶,想快递外卖,还想念吵吵闹闹的同事跟总是有无数要求的病人。可是想又有什么用呢?她稀里糊涂地来到这个地方,过了二十年,父母的模样都要记不得了,更别提怎么回去。 玲珑只问了这么一句话, 就让从进宫开始到现在都没示弱的魏氏掉下眼泪。她站在原地许久, 轻轻嗯了一声,却说:“可是回不去了。” 这可不见得。 玲珑歪着头看她:“你叫什么名字?” 魏氏又是一愣, 她叫什么名字……已有多久不曾有人问过她这个问题?从进了侯府, 她身上便被贴上了平江候妾侍的标签,人人都喊她魏夫人,身份比她高的便直呼魏氏, 顾顺奇倒是给她取了个爱称叫娇娇,可她一点都不喜欢这个名字, 屡屡作呕。“……我叫,魏莹莹, 晶莹剔透的莹。” 玲珑点点头,又对她勾勾手, 魏氏朝她走近,到了门边, 就听玲珑在耳边说了几句话, 她瞬间瞪大了眼睛, 不敢置信,连话都不会说了,嘴唇哆嗦,眼眶通红。“真、真的吗???您说的是真的吗???” “骗你做什么。”玲珑耸耸肩,很是骄傲,“我这人虽然讨厌麻烦,可答应过的事情必定会做到,你就说信不信我。” 魏氏用力点头! 玲珑笑着对她摊开手心,魏氏一看,那是片闪耀着晶莹光芒的鳞片,十分之纯洁、美丽,让她几乎看痴迷了。“好漂亮……”她喃喃地说。 玲珑觉得她审美非常在线:“这个给你,你什么时候想回去都可以。” “这、这是什么?”魏氏小心翼翼地双手接过鳞片,还不能理解这是怎么回事,她也是病急乱投医了,反正在这活着也不痛快,能有一丝回家的希望她都不会放过。“我如果走了,我的爹娘要怎么办?他们老实本分了一辈子,顾顺奇要是想报复他们——” “有我在你还怕什么。”玲珑拍了拍不知何时蹭了点灰的裙子,“放心吧,就算回到你的世界,也不会过去二十年的,你什么时候来的,就会回到什么时候。” 她摆摆手:“我要去找老家伙了,你自己的事自己看着办吧。啊对了。” 她露出甜笑:“这是你给我讲故事的谢礼,也许以后我们会在你的世界相遇,到时候你可要请我吃那个什么……汉堡薯条炸鸡烧烤跟啤酒。” 魏氏拼了命的点头:“管够管够!你要吃多少我都给你买!我养你!” 玲珑哈哈大笑:“可是听你说你的工作赚不到多少钱啊?” “我会努力赚钱的!我会等你!”魏氏握紧了拳头,她双膝一软,却是要下跪,不过玲珑眼疾手快拦住了,托住魏氏双臂后,她漫不经心道:“不是不喜欢跪着么。” 任凭哪一个现代人来到了古代,都不会喜欢这种见人下跪的礼数,偏偏不跪又不行,魏氏没想到玲珑看出来了,她本以为自己的心早已麻木,谁知却绝处逢生,心中对玲珑感恩戴德,恨不得立刻就带她去吃什么汉堡薯条炸鸡烧烤。 玲珑松开魏氏转身走了:“行了你也走吧,什么时候想回去看你自己,没事别再来烦我了。” 魏氏看着她纤细的背影,鞠了个九十度的躬,口中喃喃着谢谢,眼泪又掉了下来,像是抱着至宝,将鳞片紧紧护在心口,眼中迸发出明亮的光。 皇帝拿捏不准玲珑想干啥,因此就让杨氏继续跪着等玲珑回来,谁知她却是自己回来的,一来就投入了皇帝怀中撒娇。皇帝搂着她,心都要划了,声音柔和:“又怎么了?” “对皇后大不敬是什么罪啊?”玲珑对本朝律例还不大熟悉,“她不仅不尊重我,还跟我顶嘴,我不喜欢她。” 这个“她”说得是地上跪着的杨氏。杨氏一听玲珑这样说,连忙磕头:“臣妇知错了,娘娘宅心仁厚,求娘娘不要跟臣妇计较,臣妇知错了、真的知错了!” 玲珑坐在皇帝怀里,很不高兴地说:“你知错了归你知错了,我原不原谅你那是我的事。你先前不是挺横的吗?怎么现在这样怂,我听说你在侯府都能仗着自己是夫人寻魏莹莹的麻烦,冰天雪地罚她下跪,怎么自己才跪这么久就摇摇欲坠了?” 皇帝向来知道她的性子,但凡是她看得上眼的人,无论男女身份,她都不许别人欺负,而若是她讨厌的,就一定要踩到尘埃里去。皇帝又想了想顾顺奇跟自己说的话,当下道:“既是如此,朕便做主,让顾卿将她休了,改扶魏氏为正妻,你可高兴?” 结果玲珑奇怪的看他:“你说什么呢,你要人家当正妻,人家还不一定看得上呢。”说着上上下下打量顾顺奇一番,长得好身材也好更是有权有势,可感觉非常不讨喜,就把脸埋进皇帝怀里,“休了她就成了,魏莹莹的事情不用咱们管。” 她帮魏莹莹一是因为对方合她眼,且灵魂纯净甜美,二是因为对方跟她讲了许多另外一个她还没有去过的世界的事,勾起了她的好奇心,至于谁当正妻谁当妾,玲珑一点都不想搭理。 杨氏听上头帝后二人轻飘飘几句话就决定了自己的命运,她只能将仅剩的希望寄托在顾顺奇身上,然而顾顺奇厌恶她多年,是因为顾老夫人跟顾杨两家的交情才对她百般忍让,如今有了皇帝的口谕,他怎么可能还留着杨氏! 杨氏出尔反尔,成亲前答应会善待魏氏,然而多年来对魏氏诸多迫害,甚至害死了他跟魏氏的一对孩儿,顾顺奇嘴上不说,心底却恨极了,能与这毒妇一刀两断,自是求之不得。 他已经开始幻想跟魏氏琴瑟和鸣的恩爱生活了,他早说过,不会委屈她的。此后他们就好好过日子,再也不会有人插足了。 皇帝要跟玲珑你侬我侬,根本不想管臣子家的破事,休了杨氏给玲珑出气也就完了,顾顺奇等人一退下,他就捏着玲珑的小脸蛋亲了一口,好笑地问:“又在打什么鬼主意?” 两只乌溜溜的眼睛满是狡黠,当他看不出来呢?玲珑却一巴掌拍开他的手,白他一眼:“什么叫鬼主意,你怎么这么不会说话?” 见她不开心了,皇帝连忙补救:“是朕说错话了,玲珑宝贝儿在酝酿什么妙计,可否说给朕听一听?” 玲珑哼哼两声,不说。 对她威逼利诱是没用的,她软硬不吃,必须得好声好气地哄,还不一定能哄成功。可谁叫皇帝就是离不开她呢,再被打被掐被踹被白眼也乐呵呵的,包容能力强的令人震惊。 且说这边顾顺奇拥着魏氏说了许多体己话,回府后便立即写了休书,杨氏自是不肯离开,哭闹不止,可这是皇帝的口谕,谁叫她要惹了那小煞星皇后呢?杨氏心底恨玲珑心眼比针尖还小,却又不敢口出恶言,只能哀哀哭泣。 魏氏就在一边看着,面上带笑,真真是温柔似水灿若春花。她虽然也是二十多岁,瞧着却很年轻,这些年不怎么爱笑,如今一笑,去除怨气愤懑,真是宛如春暖花开,看得顾顺奇都痴了。 争吵间老夫人急急忙忙赶来,看见顾顺奇写了休书,一把抢过撕了个干净,指着魏氏道:“你又叫这恶妇给蒙蔽了是不是?心容是你的发妻,你父亲便是宠妾灭妻,你要做与他一样的事伤了我的心是不是?!” 以往顾顺奇但凡稍微偏袒魏氏,顾老夫人就这样指责顾顺奇。顾顺奇年幼时也吃了许多来自父亲妾侍的苦头,因此很是注意妻妾之间的地位。所以很多时候魏氏受了委屈他不是不知道,只是想着母亲毕竟生他养他,也只能委屈莹莹多多体谅担待。可杨氏近几年做得越发过分,竟是朝着莹莹的命来,顾顺奇抓了她几次马脚,实在是忍无可忍。 他沉声道:“娘,杨氏在宫中唐突了皇后娘娘,休妻乃是圣上的旨意,您难道要我抗旨吗?” 毕竟顾顺奇是自己的近臣,皇帝还是给他留了面子,没在众人面前说,顾顺奇自己的家事让他关起门来自己解决。 老夫人一愣,万万没想到是这样,她也不见得多么喜欢杨氏,只是更讨厌魏氏,因此愿意与杨氏联手给魏氏难看。在她心中最重要的当然还是儿子的前途,立时就改了口:“既是圣上的旨意,那只有遵从。” 说完瞥了魏氏一眼,又说:“娘会为你再相看人家,你休了杨氏可以,但这魏氏是决不能扶正的,我决不答应!你若是不想气死我,就听我的!” 话音未落,竟听到一串银铃般的笑声! 众人不禁朝那声音来源看去,不是别人,正是魏氏。她坐在桌边,本来在安静地饮茶,这会儿终于是忍不住笑了,甚至笑弯了腰,一边笑一边摇头,十分开心,又十分畅快。 407.第三十四片龙鳞(十七) 第三十四片龙鳞(十七) 所有人都在慌乱生气, 魏氏却在发笑,登时就让老夫人的怒气转移到了她身上, 在老太太看来,这魏氏就是个祸根!所有的灾祸都是因她而来, 若是早点处置了魏氏就什么事都没有了! 她厌恶魏氏,或者说她厌恶天底下每一个妾, 但她又要给自己儿子张罗妾侍。“笑什么,真是一点规矩都没有, 到底是出身卑贱, 小门小户养出来的, 能有什么出息!我儿,你可不要犯糊涂,若是扶个妾侍做正室夫人,旁人要怎么笑话咱们家!堂堂侯府怎能叫个妾把脸面丢尽?!” 魏氏站起身,走到顾老夫人面前, 先是冲她笑了一下,顾老夫人还以为魏氏是在跟自己示好,正想冷哼一声, 一个无比用力的耳光就甩了过来, 打得她眼冒金星口舌腥甜, 人上了年纪, 只觉得嘴里有什么东西, 张嘴吐出来一看, 居然是几粒碎牙! 足见魏氏这一耳光有多用力。 顾顺奇大怒:“魏莹莹!你怎敢!” 老太太被打掉了牙, 捂着脸不敢置信,盖因魏莹莹入了侯府多年皆是逆来顺受,很少与她顶嘴违抗,如今居然敢对她大打出手,实在是出乎老太太意料。 魏氏却满足地吐出一口气,挑衅道:“死老太婆,你得意个什么劲儿?你生得儿子有哪里跟别人不一样?都是一个嘴巴两个眼睛,你儿子就比旁人珍贵?真嫌弃我出身低微玷污了你侯府血脉,把你儿子当个宝护着不喜欢旁人碰,那你自己跟他生啊!生出个脏心烂肺的玩意儿岂不是血统最为纯正?啊,不过我忘了,就你这半条腿踏进棺材板的年纪,还能老蚌生珠么?” 这话恶毒又粗俗,听得顾老夫人跟顾顺奇都忘了发怒,只呆呆地看着魏氏,似乎是认不得她了。 魏氏又是冷冷一笑:“还真把自己当成什么玩意儿了,顾顺奇我告诉你,我本来就不乐意嫁你,你拿我爹娘的命逼我,二十年来又用他们来拿捏我,你轻贱羞辱我,连带着你的老娘跟妻子也不拿我当人看。我被老太婆罚跪在祠堂两天两夜,跪的骨头都要碎了,你说什么来着?哦……她是你娘,她虽然错了,可她是长辈,她辛辛苦苦把你拉拔大,我得体谅她。” 说完她又是一耳光甩在了顾顺奇脸上!“这巴掌我早就想给你了!你娘生你养你关我屁事?她辛苦,那是因为你爹不是个东西,你爹废物不争气!生了你之后还受苦,是你没本事没出息!像她这种老不死的,要我孝顺要我体谅?要我替你尽孝?你算什么东西?你拿我爹娘连下人都不如,却要我尊敬你的母亲?” “你们两个怎么不去死?!” 魏氏扭头又看向杨氏,这回她不想打脸了,居然是提起裙子一脚踹在杨氏心口窝,她大学时候学过空手道,但到了古代之后别说把裙子掀起来,就是笑都不能露出牙齿。杨氏身娇体贵,哪里撑得住这一脚?顿时倒在地上哀哀叫唤。魏氏又嘲笑她:“想独占丈夫,又想得个贤惠的名头,你丈夫见异思迁强迫我当妾是他下贱!你却屡屡与我为难,甚至害死我的一双孩儿,杨氏你且等着,我等你原地暴毙再去你坟头蹦迪。” 顾顺奇终于回过神,他上前两步扣住魏氏手腕,低声喝斥:“你疯了!” “我没疯,我就是说两句实话,怎么,你听不进去啊?”魏氏手腕生疼,但这一次她没有忍耐,而是恶狠狠地朝顾顺奇的手咬下去,她用足了力气,把所有的怨跟恨都注入其中,牙齿深深陷入顾顺奇的皮肉,恨不得将这个毁了她一生的人活活咬死。 顾顺奇吃痛,却不肯放开,将她拉到怀里紧紧搂住:“莹莹!” 他已经是在发怒的边缘,声音低沉,带有威胁之意。魏氏松开嘴,吐掉口中血肉,毫无感情地看着他。顾顺奇心惊胆战,却又不知究竟为何,她突然笑了。 “跟你在一起的每分每秒都让我感到恶心,我怎么会睡在你这样的人身边二十年?”魏氏像在问顾顺奇,又像是在问自己,“我自己都不知道是如何忍受过来的,幸而我现在再也不必忍耐。对了,我忘记告诉你们了。” 她露出充满恶意的笑,这恶意是对顾顺奇的,也是对顾老夫人的:“老太婆,你不是拼了命想给你儿子房里塞人么?倘若我没记错,你们顾家一脉单传,如今顾顺奇年近四十而无子,你就不觉得奇怪?” 而后笑容更甚:“你们顾家,马上就要断子绝孙了,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老太太再逼她下跪,打她板子,给她立规矩,叫她抄佛经也没有用了,因为她马上就要回家了,而顾顺奇这辈子都别想再有一儿半女。对盼了一辈子孙子的老太太来说,这可真比杀了她还让她难受。 “我问过你的吧?”魏氏轻笑,眼底一片阴暗。“你跟杨氏逼着顾顺奇把孩子抱走,孩子生了病又不许我探视,连孩子死了都不肯告诉我把他们埋在了什么地方。我给他们做了两块小小的牌位,你也要嫌晦气烧掉,骂我不盼着你好咒你去死。我问你他们是不是你的孙子,问你为何如此狠心看他们去死,为了保全杨氏跟侯府的名声秘而不宣,你说什么来着?” 她唱作俱佳地表演,学着顾老夫人当时的语气神态,拿捏的惟妙惟肖:“我顾家多这两个孙子不多,少这两个孙子不少!不过是两个庶子!正室夫人都未曾有孕,你个妾侍生子还敢要把孩子养在膝下?” 魏氏笑笑:“是这样的吧?” 她又忍不住放声大笑:“你不肯给孩子请大夫,如今你仅有的孙子已经死了,你要怎么办呢?顾家绝后了啊~” 在场所有人都被魏氏说的话惊呆了,顾老夫人一反应过来就想来打她,因为掉了牙齿的嘴说话漏风也要辱骂不停,顾顺奇却没有在意子嗣,而是抓住魏氏的肩膀,有力的双手宛如鹰爪,抓的她生疼,“……你是为了报复我?这么多年,你就没有一点心动?没有一点喜欢我?” 魏莹莹拿看傻逼的眼神看他:“你说什么呢,你有什么地方值得我喜欢?我为什么要喜欢一个轻贱我父母,逼我当妾逼我生子毁我一生的人?你该庆幸我受过高等教育,做不来杀人之事,否则你们顾家上上下下连同一只蚂蚁都被我毒死了。” 她伸手把顾顺奇捏着自己肩膀的手一点点掰开,冷漠又不讲情面:“我要走了,顾顺奇。” “走?”他咬着牙,“你要去哪里?除了我身边,你哪里也不许去!” “你留不住我的。”魏莹莹笑,颇有如释重负之感。“我恨你,但我不怪你,真的。” “我才是这个世界的异类,我跟你说过很多遍,我不能接受你这样对待我,也不能接受这样不平等的感情。可是我跟你要求平等,也太可笑了。你有你的骄傲,我也有我的坚持。” “我不爱你已经二十年了,你还没有发现吗?” 她握紧了手中的龙鳞,闭上了眼。 顾顺奇还没有试图抓紧她,她就消失了。 仅仅是一眨眼的工夫,他的手就空了,就什么都没剩下了。魏莹莹便这样凭空消失在他眼前,仿佛从来都没有出现过。顾顺奇慌了,不停地叫魏莹莹的名字,顾老夫人则恍然大悟,抓住顾顺奇的手:“儿啊,她是个妖怪!肯定是个妖怪!快!快去找高僧来家里!快去!” 后面的话是对下人说的,可侯爷都没放话谁敢去?顾顺奇失魂落魄,再多的打击都不如魏莹莹一句不爱他伤他深。他自以为是的两情相悦,从来就没有感动过魏莹莹,反而是他以爱为名的剥削、霸道、□□,让魏莹莹心底那一点点对他的喜欢彻底消失不见。 但就像是魏莹莹跟玲珑说的那样,顾顺奇不会改的,他也永远都不会知道他错在哪里——因为他没有错。 除了魏莹莹,没有人觉得他是错的。就连魏莹莹自己也得承认,在这个世界,顾顺奇纳妾不是错,让她忍受不是错,孝顺母亲也不是错。 因此玲珑告诉她可以回去的时候,她想都没有想过留下,也没有丝毫留恋。既然这具身体的爹娘也能得到妥善照顾,那她就更没有遗憾了。 皇帝跟玲珑亲密无间,自然也跟她说了平江候府的事,平江候夫人被休弃,顾老夫人受惊之下居然中风了!瘫在床上除了眼珠子哪哪儿都不能动。而被休弃的杨氏很快就被娘家人嫁给了旁人做续弦,那人家中不仅有十数名年轻美妾,还有二十来个子女,杨氏嫁过去可有的受了。 顾顺奇再来上朝的时候皇帝险些没认出来,瘦的是形销骨立眼神灰败,哪里还有当初威风凛凛的大将军的模样?他又不肯承认魏莹莹走了不会再回来,终日浑浑噩噩,却又不明白魏莹莹究竟为什么一定要离开他。 她推开他的时候,一点感情都没有,就这么凭空消失,怎么找都找不到。 他究竟是哪里叫她不喜欢了呢? 哪怕得知自己这辈子都不能再有子嗣,顾顺奇也没有多么难过,他更想知道为什么。 408.第三十四片龙鳞(十八) 第三十四片龙鳞(十八) 顾顺奇接连数日醉生梦死, 皇帝看着就不高兴了, 晚上睡觉前就随口说了一句为了个女人要死要活真是一点出息都没有。完了突然想到什么, 一扭头就瞧见玲珑笑盈盈的。 他额头冒出一滴冷汗。 “照你这么说,哪天我要是没了, 你也会转头就再睡别人咯?”玲珑盘腿坐在床上对皇帝勾勾手指头, “你过来我赏你个你最爱的大嘴巴子。” 皇帝一听她这语气就知道是生气了, 赶紧过来把人搂到怀里哄:“朕不是这个意思。” “那你是什么意思啊。” 她很不高兴, 一边说话一边掐他,是真的掐,疼得皇帝忍不住吸气,但是为了让她泻火还是给忍了,好言好语道:“那魏氏如何能与你比?莫要说什么你没了的话,朕不爱听, 你得陪朕到死。” 玲珑松开手说:“你也用不着操这个心, 平江候难受一会儿也就好了,那人爱权势爱自己远胜过爱魏莹莹。” 皇帝问:“你怎么知道?” 她怎么知道?她当然是看出来的,闻出来的。说起来顾顺奇对魏莹莹还不如皇帝对她呢,至少皇帝的爱闻起来是甜的, 可顾顺奇的爱掺杂了太多东西,也许他在女人中最爱魏莹莹, 可跟他自己比起来,魏莹莹无疑是要排在后头的。 对顾顺奇而言, 他的地位, 他的权威, 乃至于他的刚愎自用与蛮不讲理,都比他的爱重要。 “我怎么就不知道?”玲珑反问,“虽说男子三妻四妾是常态,可一心一意之人也不少,前朝名相胡靖之官儿不比顾顺奇大?人家可是娶了一位寡妇为妻,那寡妇比他大了十岁有余,夫妻二人照样鹣鲽情深恩爱不已,后来他妻子病逝,他便终身未娶,膝下亦未留个一儿半女。因此你少给顾顺奇找理由,也别觉得魏莹莹是个狠心的女人。若是我,他岂止是要断子绝孙,怕不是魂飞魄散。” 说完她又哼了一声:“瞧你还挺为他惋惜的,怎么了,觉得我的存在妨碍到你宠幸其他美人啦?胡靖之能做到,顾顺奇却做不到,怎么,是魏莹莹年纪比他大还是出身能比那走街串巷的寡妇差?顾顺奇那人明显爱重权势面子更甚魏莹莹,魏莹莹早就该走了。” 皇帝是不知道为何自己给臣子感慨一句结果火就烧到自己身上来的,但他赶紧表忠心:“朕比那胡靖之也不差。” 玲珑嘲笑他:“胡靖之可是处男,没有那么多小老婆,也没那么多儿女。知道的你是皇帝,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鱼,一次性能产几百只卵。” 皇帝:…… 她摸了摸自己如花似玉的小脸,叹息:“我怎么就看上你了呢?徐渺不比你好?” 她本来就是徐渺送入宫的,突然又提徐渺,成功让皇帝生出巨大的危机感:“徐渺有什么好?你喜欢他,不如喜欢朕。朕在遇到你之后便洁身自好,再不曾有过旁人了。” 玲珑点点头:“我知道。我跟你在一起也没碰别的男人,你跟我在一起自然也不能碰别的女人,这才公平。要是你说话不算话,我也不会难过,我会先阉了你再去找别人。” 还用担心吃不饱么? 皇帝听了,恶声恶气道:“你敢!谁敢碰你,朕就砍了他!” 玲珑手脚并用地缠住他,不耐烦道:“你好啰嗦,赶紧来陪我睡觉,那顾顺奇的事情和我们有什么关系,由他去便是。” 皇帝一想也是,只要顾顺奇能继续为他所用,臣子的情感他确实是懒得管。如今顾顺奇已是彻底的孤家寡人,以后连个孩子都不能有,也就是说顾家一脉即将断绝,倒是能放心大胆地用了。 便把精力都放在了玲珑身上。 迄今为止,两人成婚已要满一月,可还是黏糊着,玲珑到现在都在皇帝寝宫住,传到后宫不知道多少人心里不痛快。她又是个懒惰的性子,根本不想给皇帝打理后宫,万贵妃不说放权,玲珑也就懒得要,她这皇后当的像个妖妃,要不是皇帝仍然杀伐决断看不出糊涂来,怕不是要前朝后宫都举着火把叫嚣着把她烧死。 皇帝的御书房她也敢闯,至于徐渺跟淮阳王之间的争斗……说实在的,要不是突然看见淮阳王,她几乎都要忘了谢初素父女死不瞑目了。 徐渺最后能不能当上太子顺利登基,玲珑不是很在意,她又不是为徐渺来的,徐渺能不能上位那得看他自己的本事,她才不会劳心劳力为他筹划。 这天本来说好,皇帝要带她出宫微服私访,结果她衣服都换好了,却左等右等没见着人,心情逐渐变差,差人去寻,几个来回都说皇帝正在跟大臣们议事,要娘娘再稍等一会。 老鱼仙在皇帝的命令下亲自来安抚,可他心肝儿颤颤的,小娘娘是那种能安抚好的女子吗?他都不敢说话了!就站在一边瑟瑟发抖,不知怎地就觉得脖子上仿佛悬了把大刀,不知何时就要挥下。最后玲珑等不及了,穿好鞋子就气势汹汹地朝御书房走去! 按照皇帝本来的打算是能及时回来的,谁知道中途突然有了急事,他心里也清楚玲珑估计等得不耐烦了,她最是没有耐性,不喜欢等人,可事出紧急,他也没法立刻回去,便叫老鱼仙去哄,心知哄也没有用,只能快些结束眼前的一切赶紧过去,谁知道老鱼仙没走多久,玲珑就自己找上门了! 御书房内还有其他几名重臣,玲珑把门一推开,迈着怒气冲冲的步伐。在她心里什么都没有吃喝玩乐重要,本来皇帝不说带她出去玩还好,一说出去结果却推迟时间,她自然上火,才不管什么国家大事,直接过来兴师问罪。 她宛如一团鲜艳的烈火张扬而来,臣子们见了皇后自然要行礼,她都懒得回,瞪着皇帝:“你还要我等多久?!” 居然是十分不客气的。 巧的是顾顺奇也在,听到玲珑这样的口气不由得皱眉,在他看来女人可以宠,却不能宠过头,他自己对魏莹莹便是如此,给她宠爱跟纵容,衣食住行样样都是最好的,却又决不许她越过自己去,就连一句无礼的话都不能听她说。如今听到玲珑对皇帝说话的语气,心中便有些不舒服,只不过对方是皇后,他只是个臣子。 然而皇帝的反应却出乎顾顺奇的意料。皇帝先是挥挥手让他们暂停,对着皇后就是和颜悦色,丝毫不见先前谈论政事时的深沉肃穆。“等急了?再给朕半柱香的工夫。” “不给。”玲珑傲慢地白了皇帝一眼,“我来不是要你履行承诺的,是告诉你,我不去了!” 说完哼了一声,转身就走。皇帝清了清嗓子,勉强维持着一国之君的尊严,在原地坐了大概有七八秒,终于没忍住说了句先到这里,然后就忙不迭地追了上去。 顾顺奇看不得向来杀伐决断的圣上这个样子,便忍不住道:“圣上身份尊贵,无需这般迁就皇后娘娘。” 在他看来,小皇后就是个玩心重的孩子,根本没有一国之母的风范,不堪为后。圣上若是喜欢她,封个妃子也就是了,怎么就娶为皇后了呢?瞧那颐指气使又任性妄为的模样,顾顺奇最最不喜欢这样的女人。 其他几名重臣不敢说话,都先出去了,皇帝走了两步停下来,回头看了顾顺奇一眼,像是在惊讶他是哪来这样的勇气敢指摘他是如何对待玲珑的。 片刻后轻笑:“顾卿,到了朕这个年纪,面子已经不重要了。” 玲珑是鲜活的、旺盛的、充满生机的,他喜欢她喜欢到连自己都惊讶的地步——原来这样他能接受,原来那样他也能接受。 还是赶紧追上去哄着吧,不然再等会儿就更难哄了。 想着,皇帝边走边脱身上的龙袍,他之前就料到可能出现这种情况,龙袍里面已经换好了常服,再取下发上金冠,只消找到玲珑就能带她出宫玩儿去了。 这点顾顺奇倒是没猜错,玲珑确实是玩心重,又是小孩子脾气,放在高门世家,肯定是不适合做正室夫人的,因为她既不贤惠也不温婉,更不守什么三从四德。不仅如此,她还我行我素不讲道理,从来不把别人的话放在心上,只有别人讨好她,没有她迁就别人的时候。 可那又怎样呢? 她脾气这样坏,这样不符合一个好女子的定义,皇帝不还是喜欢她胜过世上所有人? 魏莹莹入了侯府后倒是温婉贤惠体贴入微,可是她毫不犹豫地就离开了顾顺奇,连头都没有回。 搞了半天,是好女子和坏女子都不喜欢顾顺奇这样的男子。 玲珑是真的生气,她对皇宫地形很是熟悉,她想的也很简单,你要我等,我等了,可你说话不算话没按时出现,那我还等什么呢?我自己又不是没长脚,何必等你带我出去? 她自己一个人也能玩得很开心啊! 409.第三十四片龙鳞(十九) 第三十四片龙鳞(十九) “圣、圣上……”老鱼仙低着头瑟瑟发抖, 他被圣上派来看着娘娘, 谁知道……“奴才无能、奴才无能!小娘娘她、小娘娘她自己出宫了!” 皇帝抿着唇, 眉眼间隐有薄怒,“那要你是干什么吃的?!” 老鱼仙悔恨啊!忐忑啊!可眼下说什么也没有用, 只能跪下求圣上不要动怒了。“奴才已经派人去寻了, 请圣上——” “不必了。”皇帝摆摆手, “你换身衣服跟朕出宫去。” 他心知这不是老鱼仙的错, 就玲珑那心眼儿,她要出去,老鱼仙拦得住?就是拦得住,老鱼仙有那胆子么! 玲珑轻轻松松就溜出了皇宫,走到一个小摊子前想买糖吃才发现自己忘了带钱。 ……她很少用到银子,几乎都要忘了还有这么个东西了, 这可怎么办?她想了想, 冲年轻的小贩笑了笑,那小贩被笑得头晕眼花目眩神迷,情不自禁地就拿了一根裹满了芝麻的麦芽糖递过来,玲珑笑盈盈地接过咬了一口, 又香又甜,因为天气稍有些冷, 这糖脆生生的,嚼起来味道好极了。 宫里虽然也有很多好吃的, 可御厨们都要挖空心思做得精致小巧, 而外面自有外面的好, 像是这样的麦芽糖,玲珑在宫里头可吃不到。 小贩被她笑得晕乎乎,玲珑咬着糖转身继续逛,她在人群中实在是太耀眼、太引人注目了,即便隔得老远,还在马车里,翟默也将她笑逐颜开的模样瞧得一清二楚。 他心下发烫,只觉得漫天风光都不及她蓦然回首的笑,又见她吃完了糖站在一个摊子前迟疑,大脑还没有思考嘴巴就给出了指令:“停车。” 又叫马车先回去,自己则捏了捏口袋里的碎银,满是忐忑地迎了上去。 她如今已是皇后了,不在宫中,怎会在这儿?身边又怎会一个人也没有?翟默努力说服自己不要下去,不要去接近她,可是情感又不受控制,谢初素死后,他总是忍不住想起两人曾经的花前月下海誓山盟,想起他们几乎算是一起长大,他说过会八抬大轿迎她过门,让她成为世上最幸福的女子,可他食言了。 玲珑挑了两个卖相漂亮的驴打滚,她是没有钱想吃白食,却也不会过分占人便宜,因此就跟卖东西的小贩说好,给她两个尝尝味道就可以。又因为她甜蜜可爱,小贩也不会舍不得这两个驴打滚,谁知玲珑刚接过来,没张嘴吃呢,就有一只手伸过来,手心上摊着几个铜板,恰好是驴打滚的价钱。 她拿起一只咬了一口,软糯有劲道的表皮下面是甜甜的流沙红豆馅儿,还稍微有些烫嘴,吃起来又香又甜,一口下去就咬下一半,腮帮子鼓鼓的,像只偷了东西吃的小松鼠。看在翟默眼里更是讨人喜欢,他几乎是情不自禁地伸出手想给她擦掉嘴角沾染的黄豆面,温声问道:“好吃么?” 玲珑眨眨眼,微微偏头避过了翟默的手,不爱搭理他,扭身就走。翟默连忙跟上,她不同他说话,他也不恼,就老老实实跟在玲珑身边帮她付钱,可玲珑完全不想要这只跟屁虫,就很不高兴地问:“你还要跟着我多久?不许跟着我。” 翟默道:“这街又不是你家开的,你走得,我走不得?” 玲珑皱眉,她的鼻子轻轻动了动,似乎在嗅空气中是什么味道,她似乎看见了这个人灵魂的颜色。 翟默爱谢初素吗? 爱的。 可翟默更爱他的母亲,更爱他的前程,也更爱他自己。他似乎是经过沉痛的抉择后才放弃了谢初素,可玲珑看一眼就知道,他其实根本不需要考虑的,所谓的挣扎不过让人更觉可笑。“你要走便走,可你别跟着我,我可不是谢初素,喜欢你喜欢到骨子里,委曲求全不要你为难。” 翟默愣住,他心中也一直难以确定玲珑是不是谢初素,只是她和初素生得一模一样,他总是忍不住将无处寄托的情感倾泻在她身上,哪怕知道她身份不同一般也不例外。 “麻烦你认清楚自己的身份好吗?”玲珑微笑嘲讽,“不要一副痴情的面孔对着我看别人,你痴不痴情你心里有数。” 恍惚间翟默像是被剥光了衣服暴露在烈日之下,无所遁形。他的深情除了感动他自己以外没有任何用,玲珑都觉得恶心了,这人的爱根本不值得入口,横竖也不是给她的,她能吃掉他的灵魂么? 正在玲珑考虑要不要把这人吃掉的时候,细腰突然被人勾住,以一股强劲的力道往后拉扯,直直撞入一个坚硬的胸膛。玲珑愣了两秒,突然发火:“你干什么呀!!!” 气得拿手去推人,皇帝直勾勾地看着她,半晌,没跟她置气,而是缓缓看向翟默,他是什么样的人物,在这样的视线下翟默根本无力承担,只能惶恐下跪要请罪,却被换了便装的老鱼仙一把扶住,带着太监特有的阴柔声调,压低嗓子:“姑爷这是做什么呢,老爷带小夫人出来游玩,还请姑爷莫要扫兴。” 玲珑哼了一声拔腿就走,皇帝连忙追上,临去前意味深长地看了翟默一眼,显然翟默之前的一举一动都被皇帝看进眼里了。 翟默如坠冰窖。 老鱼仙拦住了翟默后就跟了上去,怕惹了主子们不高兴便远远地跟着,皇帝几次三番试图握住玲珑的手都被拒绝了,他好声好气道:“宝贝儿,是朕……是为夫不好,下回决不这样了,你原谅为夫一回可好?” 玲珑觉得他好烦哦:“我又没怪你,我又不是必须要你陪着才能出来玩,我自己一个人不也挺好?” 说完拿看小孩的眼神看他:“你未免也把自己看得太重要了。” 皇帝:…… 他不高兴了,强硬地握住她小手:“翟默跟着你做什么,他可对你做了无礼之事?” “他敢。”玲珑哼哼,“我一点也不喜欢他,他却总朝我跟前凑,跟那个淮阳王一样,见到我就走不动路了。你的儿子女婿跟你一样好色,你反省一下吧。” 皇帝道:“我并不好色。” 玲珑努努嘴,一点都不信,就这还不好色呢,他不好色能把她这外表十五六岁的小姑娘留在身边?“我要是长得跟鬼一样丑,你才不会喜欢我呢。”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美人那么多,可我却只喜欢你,难道还不能证明什么吗?” 玲珑噘嘴:“那谁知道呢,你昨日喜欢万贵妃,今日喜欢我,明日又会喜欢谁呢?” 皇帝觉得她开始不讲理了,握着她的小手道:“只喜欢你。” 说完凑近她耳边轻声道:“朕的龙精最后都给了谁,你不是最清楚么,嗯?” 原以为能看到美人羞怯的娇模样,谁知玲珑却白了他一眼:“你做个人吧。” 皇帝叹气,也不知道他的小美人到底是在什么样的环境长大的,无论他说什么羞人的话,就没见她害羞过。玲珑走了两步突然啊了一声,瞪皇帝:“你刚才拉我,我手上的吃的掉地上了!” 皇帝道:“你就不好奇为夫是怎么找到的你?” “你能不能好好说话。”一口一个为夫听得玲珑鸡皮疙瘩都起来了。“一把年纪的人了能不能正经点。” 皇帝:…… “再说了这有什么好奇的,我出宫会去什么地方玩你还不知道?”玲珑试图甩开皇帝的手无果,就没什么好气,皇帝被她虐出感情来了,哪天她要是撒娇卖萌软绵绵的他反倒还不习惯,在外头被怼了一句又一句心里也还是美滋滋,就是想起方才汀兰的驸马那副痴迷的模样心里不大舒服。 皇帝自己有挺多女人,也不大会去给后宫的嫔妃考虑,但对待女儿他是溺爱的,当初给汀兰赐婚就是因为汀兰喜欢,翟默自己也不曾拒绝,既然他尚了公主,自然就得一直喜欢她,三心二意绝不可以。 然而方才驸马瞧玲珑的样子……皇帝隔了老远就看见了,他们之间是旧相识? 玲珑贸然入宫,又是通过徐渺,她究竟是何来意?皇帝不愿意去想玲珑是不是包藏祸心,但他绝不允许驸马把脑子用到玲珑身上来。他愿意给玲珑她想要的一切,不代表愿意让自己一直被蒙蔽。 最重要的是,驸马还年轻。 说白了皇帝不相信以玲珑的定力能扛过那样一位相貌才学都十分出众的男子的攻势,也许他们在一起比他跟她在一起的时候有更多的共同话题,这么一想皇帝心里越发不舒服,他问玲珑:“你与驸马在入宫前可曾见过?” 终于来了,玲珑还以为他不问呢。“你猜?” 皇帝不是跟她开玩笑,又来握她的小手,紧紧捏在掌心:“先回答我。” “见过。”玲珑点头,“不止见过,我还曾经是他的未婚妻,差一点儿我们就成亲了。” 皇帝彻底愣住,他准备留下玲珑的时候就没想过去挖掘她的过去,可不去挖掘不代表他不好奇,而现在他已经后悔自己问出这样的问题了。 这还不如什么都不知道呢! 410.第三十四片龙鳞(二十) 第三十四片龙鳞(二十) 玲珑本来自己玩得挺好的, 皇帝非要问她, 这不是给他自己添堵么?鉴于皇帝脸色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得难看,玲珑就想继续火上浇油:“不仅是驸马,淮阳王徐显也对我表示过好感,还说要进王府做妾呢, 你觉得怎么样?” 皇帝还能觉得怎么样?他咬着牙道:“为何不早些告诉朕?” “你没问呀!”玲珑理直气壮地回答, “你要是问了我肯定告诉你的呀,可是谁叫你不问呢?” 她的眼睛睁的又圆又亮又天真, “再说了, 喜欢我的人可太多了, 只不过你的女婿跟你儿子恰巧都喜欢我而已。” 皇帝:…… 他忍不住又问:“那你又是如何与老大相识的?” 玲珑想了想,跟他说实话:“因为他们都想让我做妾,那与其做驸马跟王爷的妾,我不如做皇帝的妾。”说完感觉有点伤人,就补充道, “但你比我想象中好。” 一时间皇帝不知道自己是该先生气呢还是先该表示荣幸,能从玲珑嘴里听到一句好那真比登天都难。他忍不住开始阴谋论,心想老大是怎样知道的, 又为何要帮她?难道说沉寂了这么多年, 老大都是在装样子? 在他思索之时,玲珑像是看出他在想什么一样拍了拍他的肩:“是我主动去找徐渺的, 因为除了他, 其他有身份的人我也见不着啊, 他帮了我, 你怎么还在心底说人家坏话。” 皇帝皱眉:“朕说他坏话怎么了,朕说他坏话,你不高兴?” “你说他坏话我不管,可是我都跟你说了有人欺负我,你第一时间居然不是去教训欺负我的人而是去骂帮助我的人,你是真的喜欢我么?该不会是说来哄我的吧?” 她立时就有了底气,甩开皇帝的手叉腰,凶巴巴的,其实这样子跟只抓狂的小猫差不多,威慑力没几分,又凶又奶,皇帝瞧着都没气了,登时笑出声:“自然是真的,只是老大多年不曾回宫……” “人家这么多年都没回来,一回来你就怀疑人家,那你怎么不怀疑你的宝贝淮阳王啊?是舍不得怀疑呢,还是因为他的母亲是万贵妃?” 皇帝本来是想好好跟玲珑聊聊徐渺的,谁知道她就这么轻轻松松转移了话题从而让他头冒冷汗。根据相处这么久的经验来说,一旦玲珑开始提万贵妃,那就证明接下来有好一场仗要打,皇帝都被她折磨怕了,她要金银财宝绫罗绸缎山珍海味他都能满足,惟独这个事儿,皇帝被翻旧账翻的头皮发麻。 分明宠爱万贵妃也是在遇到她之前的事儿了,可不知为何玲珑一张嘴皇帝还是心里发慌。平时他处理政务,万贵妃经常会送些汤汤水水的来,大部分都叫老鱼仙给挡了,剩下时机掐的巧,万贵妃能见着他的时候,皇帝简直连看一眼都不敢,就怕玲珑知道了又不高兴。 她一不开心,皇帝心里头就难受。 这要还不是真心喜欢,那什么样才是? “老三是朕看着长大的,聪明伶俐又有孝心,朕自然偏向他。”皇帝解释,然后轻叹,“玲珑宝贝儿,朕曾想过许多次,倘若你给朕生下个一儿半女,朕定会爱他们如珠如宝,远胜其他儿女。” 玲珑心想,我才不给你生呢。 但也不抓着不放了,拿眼睛斜睨皇帝,“你嘴上这样说,要是我跟万贵妃同时掉水里你先救谁?要是万贵妃汀兰徐显跟我四个人都掉水里,你先救谁?” 皇帝想都不想便答道:“自然是你。” 玲珑满意地点点头:“这还差不多。” 她总算是消气了,对他伸出白嫩嫩的小手,意思是给他牵,就代表这事儿雨过天晴了。皇帝暗自松了口气,他说带她出来玩之前做过准备,要带她去尝尝京城的名菜及小吃,谁知道中途冒出点急事耽误了时辰,惹她生气一个人偷跑,眼下总算是主动给手牵。皇帝一边牵着玲珑朝前走一边教育:“下次生气不可以一个人跑掉。” “下次的事情得下次再说,万一下次你把我气得更厉害了呢?” 皇帝失笑:“朕什么时候气你了?你说什么朕不是百依百顺?” 玲珑看了他一眼,哼哼一声。 她心里没什么人或事能留下痕迹,爱恨情仇都来得快也去得快,可皇帝却并非如此。此前他不曾对玲珑的过去多有探究,如今却是不得不探究。老鱼仙跟了他多年,只消皇帝给个眼神就知道要做什么,吩咐了人去查。 谢初素及其父亲谢万书是从家乡不远千里赶来京城,父女俩相依为命,没什么亲人,后来双双殒命,更是无人替他们讨公道,只消稍加打点便能将痕迹全部抹去。可万贵妃的手伸得再长,皇帝手下那批搜集情报的暗卫也能查的清清楚楚。 从汀兰骄纵妄为到翟默忘恩负义意图□□为妾,再到万贵妃命人打死谢万书,淮阳王趁势逼谢初素做妾,谢初素自毁容貌防火自焚,桩桩件件查的是事无巨细,皇帝手里捏着密信,老鱼仙在边上头都不敢抬,可就是听圣上这喘息也知道,定然是雷霆大怒了。 皇帝还没有老糊涂,他的妃子跟儿女就能背着他做出这样的事来,有朝一日若是真叫淮阳王登上大宝,岂不是更加荒唐?他的女儿瞧上了有未婚妻的男子,堂堂公主,金枝玉叶,竟做出这等下作事,活似嫁不出去! 还有那翟默! 当初殿试皇帝有多欣赏他的才华,有多么想要重用他,现在就有多么厌恶! 谢万书对翟默可说是恩同再造,不仅免除他的束脩,还亲自教导他,帮他照料寡母,又出银子送他进京赶考,更是将如花似玉的女儿许配给他,然翟默想都不想便翻脸无情,这样的人,品行败坏,如何担当国之栋梁?便是再有才华本事,皇帝也不会用。 若是和和气气的悔婚,认了贪图荣华的名头也还罢了,偏偏做了这档子事却还要面子,竟要未婚妻给自己做妾!简直可笑! 至于万贵妃跟徐显,能不知道汀兰做错了么?可他们明明知道,却没有制止,反而助纣为虐,好一个温柔似水的万贵妃,竟将要告御状的谢万书给活活打死了!徐显帮着汀兰威胁翟默便罢,还做梦要纳谢初素为妾! 御书房内山雨欲来,老鱼仙低着头默默站着不敢彰显存在感,昨儿个圣上陪小娘娘出宫玩回来还心情大好,谁知道就短短一天的工夫,密信就摆到桌上来了。圣上一拆开,老鱼仙就觉得御书房温度骤降,他只能低头不吭声,只求圣上的怒火别烧到自己身上来。 谁知皇帝的怒气却在到达一个顶点后慢慢收敛起来,转而盯着密信若有所思。老鱼仙飞快看了一眼,就见皇帝起身,他连忙跟上,还以为圣上是要去问罪,谁知却是去的小娘娘在的方向。 一到寝宫门口老鱼仙就被留下了,不仅如此,皇帝挥退了所有人,玲珑正在自己跟自己下棋,她把自己的双手当成两个人,听到脚步声头都懒得抬。 皇帝拈走一颗棋子,她才眨着眼睛看他:“你今天回来的有点早。” 皇帝意味深长道:“是啊,朕有个问题想不明白。” “那也别问我呀,我可不喜欢帮人解决问题。” 随后就看见一叠厚厚的信纸放到了棋盘上。玲珑奇怪地看过去,被放在最上面的一张稍微折了一下,很是显眼,写得正是谢初素毁去容颜放火烧身的信息。 “你到底是谁?” 不怪皇帝想不通,按照暗卫查来的消息,谢初素深受父亲谢万书影响,有一身傲骨,宁死不屈,但平日里待人接物十分温婉善良,而且体贴人意,谢万书醉心学问,家里大大小小事宜全是谢初素一手打理,是个典型的贤内助式女子。 再看看玲珑? 除了都是女人之外,根本没有任何相似的地方。 更何况谢初素容貌已毁烈火焚身,可皇帝抱过玲珑无数次,她浑身肌肤没有丝毫瑕疵,宛若凝脂,一张小脸更是精致,绝不是有受过伤的样子。 皇帝见过容貌有损之人,像谢初素脸上那般深可见骨的伤口,就是大罗神仙也难拯救。 所以她说她是驸马的未婚妻,究竟是真是假? 面对皇帝的质疑,玲珑一边把玩手心的棋子一边笑:“我是玲珑啊。” 皇帝盯着她,只看到她没有丝毫惧色,甚至冲他露出了个甜美的笑容。“你跟谢初素是什么关系?为何与她生得如此相似,又为何要帮她?” 与密信同时送来的还有谢初素的画像,着实是个不可多得的美人,与玲珑十分相似,只不过较之玲珑要逊色几分。 哪怕容颜相近,气质也不尽相同。 玲珑松开手,棋子便哗啦啦地落满棋盘,颇为刺耳,她问:“你这样问我,是怕我要害你的万贵妃呢,还是怕我不是真的喜欢你?” 皇帝愣在当场。 411.第三十四片龙鳞(二十一) 第三十四片龙鳞(二十一) 玲珑玩着自己的头发, 等着皇帝的回答。但他很显然不想要回答, 因为他眼神闪烁, 颇为不自在,最后在玲珑的凝视下居然选择了狼狈别开头! 这太荒谬、太可笑, 也太不像话了。 他活到这把年纪,居然为了个小姑娘患得患失要死要活, 皇帝发觉玲珑说中了自己的心事, 与其说是他质问她是否别有用心, 倒不如说他只是怕她想要报仇, 于是假意靠近, 其实对他没有半分真心。 玲珑想了想,难得不那么任性,而是朝皇帝伸开双手:“你来抱抱我呀。” 皇帝站在原地没动,她就又催了一遍:“快点嘛。” 声音软绵绵的, 听得人心都化了。 皇帝这回把她抱住了,娇软的小身子圈在怀里,他才觉得自己活了过来。 玲珑蹭了蹭他的脸, 很认真地告诉他:“我喜欢你当然是真的,你就对你自己这么没有信心吗?你长得好看,身材也好,对我更好,我想要什么你都给我, 你为什么会觉得我不喜欢你呢?再说了, 不管我是谁, 我都没瞎,别人跟你比起来,我自然是选你的。” 她实在太会找话说了,全是皇帝想听的。他本来抱着她的双手还略微有些僵硬,到后来就不肯放开了。玲珑想要皇帝的爱,皇帝待她又是真的好,自然不会让他不痛快,只是她还不大会哄人,语言稚嫩天真,但偏是这样的稚嫩天真,远比花言巧语更让皇帝受用。 “至于我是谁……”玲珑没想过隐瞒自己的身份,“我是龙啊。” 岂料皇帝却笑了,很显然没把她的话当真。就亲了亲她粉嫩的小脸蛋说:“好了,朕又没有一定要你告诉朕。” 玲珑皱眉:“我说的是真的。” “好好好。”皇帝全然拿她当耍脾气的小孩子看,语气很是纵容,好像不管玲珑说什么他都信,“朕信你。” 玲珑小脸皱成一团,虽然皇帝说信她,可是她怎么就觉得他有点言不由衷呢? 但她也懒得追根究底,这事儿就算过去了,玲珑自然是不受影响,然而皇帝心中却对翟默有了计较。在他看来,他当初给翟默跟汀兰赐婚,虽说是汀兰与万贵妃的请求,可皇帝不是那种不顾臣子想法的君主,汀兰是他心爱的女儿,她的驸马自然是千挑万选,翟默哪哪儿都好,皇帝也是满意的。 身为人父,他自是希望女儿一生幸福美满,便在私下召见了翟默,询问他可有婚配。 皇帝还没到老眼昏花记忆力衰退的年纪,若非翟默暗示心无所属,他也不会下那道赐婚的圣旨。 此人一心爱慕名利权势,连对自己恩同再造的启蒙恩师及未婚妻都能抛弃,甚至眼睁睁看着他们死去而心如磐石,可见其人冷酷凉薄,这样的人,再有才华本事,皇帝也不愿意重用。 因此翟默发觉自己被圣上冷落了,这种冷落很高级,从前他的官职虽然不大,可手中握的都是实权,多多历练几年,按照圣上对自己的赞赏与看好,平步青云不也是问题。然而前些日子圣上突然给他升了官,官职听起来是大了些,手头却一点实权都没有,分明是个空壳子! 当初一同中举的人,如今都在六部各司其职,也许官位没有翟默大,可一看架势就知道圣上是要培养重用的,其中有两位因为政绩出色还被圣上亲自指点过,出去谁不羡慕他们是天子门生? 翟默心下焦急,他愿意尚公主,并非是对公主情根深种,他只是考虑到了自己倘若拒绝公主会带来的严重后果,说到底都是为了自己的仕途。 可要是因为尚了公主使得仕途尽毁,那他付出的又还有什么意义? 汀兰公主自幼得皇帝宠爱,性子骄纵,占有欲极强,翟默根本就不喜欢她。 只是到了如今这地步,除了汀兰,也没有人能帮他了。 两人之前还因为翟默给谢初素画像争执过,汀兰虽跋扈,对翟默却是一往情深,两人闹了别扭,翟默不需要说话,汀兰忍不了多久就会主动求和。翟默又委婉暗示了自己的处境,汀兰便怒了! 她喜欢翟默便是因为他文采出众,当初金銮殿上真是一鸣惊人,其他所有举子站在他身边都不及他一半风采,登时便叫偷看的汀兰乱了一颗芳心。她是那样心悦他,怎么能让他不开心? 当时便夸下海口入宫来见皇帝。 只是她忘了,皇帝是疼爱她的父亲,却也是英明的帝王。她一张嘴皇帝就知道是为何而来,面上的笑意变淡了些,意味深长道:“是你自己要入宫,还是驸马要你来的?” 汀兰说:“自然是儿臣自己要来!驸马他无心名利,是儿臣见不得他满腔抱负无处施展!父皇不是最看重有真本事的臣子了吗?驸马是哪里做得不好,父皇才不想重用他了?” 皇帝知道自己女儿的脑子没遗传到她母亲那样的灵光,能说出这些话说没人教他都不信。只是他的考量并不打算跟汀兰说,便淡淡道:“尚了公主便断了仕途,别跟朕说你不知道。” 汀兰顿时语塞,她的其他嫁了人的姐妹,驸马都是领了个闲差,可那些人怎么能跟她的翟默相提并论?翟默可是有治国之才的! 她还要再说,就听见一个娇滴滴的声音传来:“谁呀,怎么这么吵,把她嘴巴缝上行不行?” 一听到这声音,汀兰便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玲珑本来在御书房后面的内室睡觉,前面汀兰一番口沫横飞把她给吵醒了,她就不是很高兴,走了出来。 之前皇帝把她哄睡了,因着穿衣服睡得不舒服,便将她的外衫脱了下来,身上只有一件大红色的衫子,雪白的肌肤若隐若现,真是说不出的绝色尤物,这份风情远胜万贵妃。汀兰看惯了自己母亲的美貌,也仍被这样的艳色冲击到。 她有点怕玲珑。 还有点心虚,因为父皇不知道曾经发生过什么。她自然也是不会跟父皇说的——横竖已经死无对证。可玲珑与谢初素生得极为相似的容貌让汀兰十分心慌,她都不敢跟玲珑对视。当初一同中举的人,如今都在六部各司其职,也许官位没有翟默大,可一看架势就知道圣上是要培养重用的,其中有两位因为政绩出色还被圣上亲自指点过,出去谁不羡慕他们是天子门生? 翟默心下焦急,他愿意尚公主,并非是对公主情根深种,他只是考虑到了自己倘若拒绝公主会带来的严重后果,说到底都是为了自己的仕途。 可要是因为尚了公主使得仕途尽毁,那他付出的又还有什么意义? 汀兰公主自幼得皇帝宠爱,性子骄纵,占有欲极强,翟默根本就不喜欢她。 只是到了如今这地步,除了汀兰,也没有人能帮他了。 两人之前还因为翟默给谢初素画像争执过,汀兰虽跋扈,对翟默却是一往情深,两人闹了别扭,翟默不需要说话,汀兰忍不了多久就会主动求和。翟默又委婉暗示了自己的处境,汀兰便怒了! 她喜欢翟默便是因为他文采出众,当初金銮殿上真是一鸣惊人,其他所有举子站在他身边都不及他一半风采,登时便叫偷看的汀兰乱了一颗芳心。她是那样心悦他,怎么能让他不开心? 当时便夸下海口入宫来见皇帝。 只是她忘了,皇帝是疼爱她的父亲,却也是英明的帝王。她一张嘴皇帝就知道是为何而来,面上的笑意变淡了些,意味深长道:“是你自己要入宫,还是驸马要你来的?” 汀兰说:“自然是儿臣自己要来!驸马他无心名利,是儿臣见不得他满腔抱负无处施展!父皇不是最看重有真本事的臣子了吗?驸马是哪里做得不好,父皇才不想重用他了?” 皇帝知道自己女儿的脑子没遗传到她母亲那样的灵光,能说出这些话说没人教他都不信。只是他的考量并不打算跟汀兰说,便淡淡道:“尚了公主便断了仕途,别跟朕说你不知道。” 汀兰顿时语塞,她的其他嫁了人的姐妹,驸马都是领了个闲差,可那些人怎么能跟她的翟默相提并论?翟默可是有治国之才的! 她还要再说,就听见一个娇滴滴的声音传来:“谁呀,怎么这么吵,把她嘴巴缝上行不行?” 一听到这声音,汀兰便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玲珑本来在御书房后面的内室睡觉,前面汀兰一番口沫横飞把她给吵醒了,她就不是很高兴,走了出来。 之前皇帝把她哄睡了,因着穿衣服睡得不舒服,便将她的外衫脱了下来,身上只有一件大红色的衫子,雪白的肌肤若隐若现,真是说不出的绝色尤物,这份风情远胜万贵妃。汀兰看惯了自己母亲的美貌,也仍被这样的艳色冲击到。 她有点怕玲珑。 还有点心虚,因为父皇不知道曾经发生过什么。她自然也是不会跟父皇说的——横竖已经死无对证。可玲珑与谢初素生得极为相似的容貌让汀兰十分心慌,她都不敢跟玲珑对视。 412.第三十四片龙鳞(二十二) 第三十四片龙鳞(二十二) 若不去想, 倒也还好, 不是不能忍受,可夜深人静,一人独眠, 想尽了法子也见不着圣上, 那种苦痛,盛宠多年的万贵妃又如何能忍耐? 这么多年也不是没有过几个得圣上心的嫔妃,可最终圣宠不衰的也惟独她一人, 如今打横出现个玲珑,那么青涩的小姑娘,怎么就能让阅尽千帆的圣上心动?甚至立她为后?万贵妃本以为圣上不会再立后的。 她也眼馋那个位子,可圣上不提, 她也就不要, 他怎么能给那么点大的少女呢?小皇后有什么好?能为他排忧解难?能体贴圣心? 玲珑虽然成了皇后, 但她向来是个甩手掌柜,后宫还是万贵妃在把持,这人吧, 就是不甘心,就是好奇心强, 万贵妃借着手头之便,朝玲珑身边安插了不少人, 只可惜皇帝都给筛了出来, 把玲珑保护的滴水不漏, 唯一能靠近些的也只能做些洒扫的粗活。 万贵妃能不恨么! 几十年了, 圣上何曾插手过后宫女人间的事儿? 而哪怕是不能靠近玲珑,她也对玲珑的任性娇气多有耳闻。万贵妃所得知的玲珑跟皇帝的相处方式是她完全想象不出来的,给她一百个胆子她也不敢要圣上给自己当马骑!她越想越觉得玲珑不好,觉得圣上早晚有一日会厌倦,可随着时间过去,圣上非但没有厌倦,反而对小皇后愈发痴迷。 从前虽说是修身养性,不怎么翻牌子,一个月里也是能有几次宠幸的,如今倒好,自打小皇后入了宫,后宫嫔妃们就没沾过一滴雨露! 汀兰滔滔不绝说了半天,才发觉母妃在出神,顿时摇晃两下,万贵妃恍然,然后轻轻道:“此事你先不要管了,让驸马谨言慎行吧。你跟他说清楚,他会明白其中利害的。” “可是——” “好了,去吧。” 汀兰咬着唇,万贵妃已是一脸疲色地摆手要她走。她不想走,翟默是她心爱之人,她就是要给他世上最好的,怎么能让他受委屈?她就是要让他知道,她跟那个出身卑贱的谢初素不一样,她能给他更多! 就这样过了没多久,眼看皇帝又要过寿辰了,也就是说玲珑入宫将满一年。皇帝不是个重女色之人,后宫嫔妃有些入宫数十年也仍然是个答应,想要晋位份十分艰难,如玲珑这般入宫一年就当了小半年皇后的,古往今来也没几个。奈何皇帝就是惯着她,她虽是折腾了点娇气了点,却也不无理取闹。 往年皇帝到了生辰心情都很愉悦,今年却不然,不仅不愉悦,整个朝堂都弥漫着一股低气压,臣子们上朝的时候个个心底忐忑,尤其是那些年轻的刚入仕不久的臣子,圣上最近瞧他们可不顺眼了。 所有人都察觉到圣上心情不好,惟独那个最该察觉到的没有。 玲珑仍然是每天过得快快乐乐,才不管皇帝心情怎么样。只要他不把坏心情发泄到她身上,她就很能自得其乐。 然而这副模样看得皇帝不高兴了,自打他知道玲珑跟驸马之间那点似有若无的关系之后——甭管他嘴上说自己多么不在意,多么不管她的过去,但嫉妒是肯定要嫉妒的,尤其是暗卫调查后的结果显示,她曾是个多么娇弱温婉的女子,皇帝即便对温婉的女子没什么向往,可只要一想到她那样的一面曾经属于旁人,那真是气得一魂出窍二魂升天! 是以今日回来就恶狠狠地哼了一声,也不抱玲珑,坐在边上生闷气,跟个老小孩似的。 玲珑正在玩,听到这一哼,顿时放下手中玩具好奇扭头:“你怎么啦?” 皇帝说:“你猜。” 玲珑眨了眨眼,毫无头绪,早上出去的时候还好好的,突然炸了是什么鬼?难道是有人惹他了?“你这几日总是阴阳怪气的,怎么,没在别人身上发泄,还要找我麻烦?” 阴阳怪气? 他都闷闷不乐了好些天,合着到她眼里,就是个阴阳怪气?? 皇帝不敢置信地看向她:“你心里到底有没有朕?!朕不开心,你就不能哄哄朕?!” “你都多大了呀!”玲珑也不高兴了,觉得他发脾气。“我叫你爹爹都是轻的,哪有我哄你的道理?你说出去也不怕人笑话。” 皇帝成功被气得站起来走人! 不过他刚走了两步就后悔了,但是要回头吧,又比较爱面子,就希望玲珑能挽留一下,结果玲珑看了他一眼又继续玩,这回真把皇帝气得不行,他心想得给她点颜色看看,甩了袖子头也不回! 结果眼角余光瞧见老鱼仙要跟上,喝斥:“你这老货,朕还要你跟?!” 老鱼仙自小陪着皇帝一起长大,一听语气就知道圣上的意思,赶紧打了自己个嘴巴子:“奴才不敢,奴才不敢。” 皇帝这才满意地走了。 玲珑玩着新玩具,皇帝政务繁忙,便在民间寻了能工巧匠给她做出许多小玩意儿,她也很是喜欢,打发时间不觉无聊。但老鱼仙的目光实在是太灼热、太无法忽视了,她只好问:“你这样看着我做什么?有话要说?” 老鱼仙心想奴才就等着小娘娘您这句呢!连忙委婉地把皇帝这些日子的烦恼给表达了出来。圣上爱面子,他自然不能直说,小娘娘冰雪聪明,稍加暗示就能懂。说完一连串,老鱼仙一脸期待,小娘娘定然明白了吧? 玲珑茫然:“啊?” 她是感觉到皇帝最近心情不大好的,仿佛看到她就生气,又舍不得对她生气,总之整个人非常别扭,也不知在胡思乱想什么。可玲珑哪里会把这种事放在心上,所以她根本就没当回事,每天快快乐乐地玩自己的,一点都不知道上了年纪的老家伙已经悲春伤秋到什么地步了。 他们之前不是说过这种话题嘛,什么岁数大小谁先死什么的,皇帝还抱着她喃喃说舍不得让她殉葬,又叽哩哇啦一大堆,说实在的他说话的时候玲珑全程神游天外,回想早膳吃的糯米山楂豆沙包的味道。 不过后来不是说好了吗?怎么又开始了? 他们两个到底是谁比较作啊? 老鱼仙清清嗓子道:“圣上心系小娘娘,对小娘娘爱重不已,这晚膳还没用呢,对身子骨可不好。要不……奴才命人传膳,小娘娘去寻圣上回来?” 说的小心翼翼,生怕玲珑拒绝。 谁知玲珑干脆地回答:“哦好。” 居然这么好说话!老鱼仙都惊呆了! 玲珑起身叫人给自己披了外衫就去找皇帝,轻叹,她是不大懂人类老男人的想法啦,不过皇帝对她好,她也愿意哄哄他的。“爱”这种东西,玲珑对之渴求,有人给予,哪有不珍惜的道理呢? 皇帝生闷气也是老老实实待在御书房,生怕玲珑不来找他,连门都是打开的。玲珑挥挥手让其他人下去,皇帝背对着她不肯回头,她就直接扑到他背上,从身后抱住皇帝脖子说:“你怎么又发脾气呀?你比我还喜欢发脾气。” 皇帝不肯承认:“胡说,朕怎么可能比你还喜欢发脾气。” 玲珑努努嘴:“那你在生什么气呢?马上就要过生辰了,到时候多少人来为你贺寿,你应该高兴一点。” 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他一点都不想过生辰! 皇帝没回话,玲珑想起老鱼仙话里话外的暗示,就笑:“你老一岁跟老十岁区别不大啊,反正都比我老。” 皇帝:…… “你给朕走。” “哎呀。”玲珑强硬地捧住他的脸,“我不在乎这个的呀!我要是在乎年岁,干嘛喜欢你呢?徐渺不好吗?淮阳王不好吗?你有那么多长得好看又有钱的儿子,我偏偏选了你,你还不懂为什么吗?” 皇帝心里受用却还嘴硬:“谁知道你是不是有什么奇怪的癖好,喜欢老一点的。” 自己赌气说自己老,又不许人家说他老,真是男人心海底针。“那不是更好?你的儿子们都没有你老,所以我只喜欢你啊。” 说完又想了想,在皇帝脸上亲了口:“每个人都会变老,也都会死去,无尽的生命虽然很快乐,可是在有限的时间里遇到喜欢的人,不是也很幸福吗?就算短暂一点又怎样呢?你都这么老了,咱们在一起的时间只会越来越少,你怎么能把这样珍贵的时间用来跟我赌气?” “再说了,我不觉得你老啊,你还是很英俊很高大,对我也很好。” 最后补充一句振奋皇帝雄心:“在床上也很勇猛,宝刀未老。” 皇帝嘴角已经不受控制地朝上翘,但他还是拿乔,平时都是他哄着宠着惯着,难得有朝一日她也来哄他,就想多听会好话。故意压低语气,问:“还有呢?朕就这么点好?” 作的不行。 “哪里都好,我都数不清了。” “嗯,那比汀兰的驸马如何?” 玲珑想都不想就说:“你怎么能跟他比?” 皇帝脸立时就黑了,正要发火,就听她说话大喘气地接了后一句,“他哪里比得上你!” 413.第三十四片龙鳞(二十三) 第三十四片龙鳞(二十三) 皇帝被玲珑几句话哄得心花怒放,之前在气什么也忘了个一干二净, 只咧着嘴笑:“宝贝儿当真这样以为?” 玲珑的耐性是有限的。她皱了皱眉, “嗯。” 皇帝便欢喜地将她揽进怀里,玲珑嫌他太用力了就使劲推他, 理直气壮地说:“虽然你比他强, 可我还是讨厌他,还是要他死。” 皇帝倒是不在意翟默的死活,可汀兰是他的女儿,翟默若是死了,汀兰势必大受打击。 他将这话跟玲珑说了, 心中颇为忐忑, 玲珑笑道:“翟默死了,她就大受打击,你这做爹的就心疼了?翟默仅是与谢家悔婚,谢家父女之死又不是他亲自所为, 于是便罪不至死?” 不知为何,皇帝心底突然咯噔一下。 但凡手握重权之人,大都宽于律己严以待人, 觉着出身卑微的人为他们死都是荣幸, 下贱的性命自然比不得金枝玉叶。皇帝虽然公正,却也有私心,汀兰是有错, 却绝不算大错, 身为父亲, 他自然是要保护的。 可玲珑不高兴了。 “好啊,你心疼你的宝贝女儿,我能理解,可你心疼女儿便算了,连女婿也一并心疼上了?该不会你喜欢的不是旁人,是你那芝兰玉树的女婿吧?听说当初殿试,你对他可是赞赏有加。若是如此,我倒也能懂,毕竟翟默皮相生得确实是好,否则你的女儿,堂堂公主,血统高贵的金枝玉叶,怎么会像个荡|妇般厚颜无耻抢旁人的未婚夫,还恬不知耻地把人家苦主一家给逼死呢?” 说完捂嘴娇笑,看着皇帝的眼睛讽刺十足:“原来是亲爹亲娘教得好呀!” 她突然踹了皇帝一脚,冷冰冰的,变脸极快:“我不喜欢你了。” 这一脚踹的实打实,还踹在男人最脆弱的地方,皇帝本想说话,因为这重创顿时疼得弯腰不起,玲珑却没有丝毫留恋,转身就走。 她本就对人类没有期望,他们做出什么事她都觉得理所应当。 皇帝愿意听她的最好,不愿意听,她也有别的法子。 等皇帝勉强能动了,玲珑却已消失无踪。她就跟来时一样,走得也潇洒,毫无留恋。皇帝当时便大发雷霆,却又压着人不让传出去,暗中命人去寻,结果却得知玲珑去找徐渺了! 可把皇帝给气死了!当天的政务都没处理,换了常服便亲自骑马去抓人。徐渺自打玲珑当上皇后没多久就又回到了山里,每日像以往一样念佛诵经,皇帝就不懂玲珑究竟是看上徐渺哪一点了! 等他到了,玲珑正坐在后院吃一盘枣子,新鲜的,徐渺亲自给她打下来,又给她洗的干干净净端上,她瞧见皇帝,眼皮子都没动一下,全作没看见。 她能无视皇帝,徐渺可不能。结果皇帝压根没理他,对他摆摆手就让他免礼,忍着怒气问玲珑:“谁准你又闹脾气偷偷跑出来?外面这样危险,万一出事了怎么办?”宫里一群人都看不住她,也不知她是哪里来的本事,固若金汤的皇宫仿佛菜市场叫她来去自如! “不要你管。”玲珑阴阳怪气地说,“圣上一心只有自己的宝贝女儿,我算什么呀,怎么能劳烦圣上来找?我仔细考虑了,觉得汀兰公主还是不够高贵,不如这样,圣上让万贵妃当皇后,汀兰就是正儿八经的嫡出金贵小公主了,到时候甭说一个翟默,就是瞧上十个八个旁人的未婚夫,也能一并收在后院,日日颠鸾倒凤好不快活!今儿个点玉树临风的,明儿个点高大魁梧的,一个月有三十日,还能轮班制呢!” 皇帝被她嘲讽的面红耳赤,徐渺在边上老老实实低着头,却忍不住笑。他跟玲珑相处时间不算很久,却差不多有些了解她的性子。父皇为人他也知道,清正讲理,唯一就是对孩子有些溺爱。他是因为母后及母后母族才得了父皇厌恶,可说是厌恶,也并没有短缺他,是他自己想要避开锋芒。 汀兰所为,在皇家眼中,着实算不上什么大事。律法是上位者用来巩固统治的,更别提汀兰还是父皇最疼爱的女儿,要他问罪可不容易。 身为皇子,谁敢说对那个位子没有渴望?从前万贵妃跟老二是他的劲敌,玲珑入宫后,局势便有了变化。虽然玲珑并没有实质上给予徐渺帮助,但徐渺仍然从中得了好处——万贵妃失宠,徐显束手束脚,他们不好行动,就是徐渺的机会。 父皇说不定就把这一切看在眼里,他还壮年,并不愿意看到儿子们现在就为了那个位子争的头破血流,但儿子们之间互相竞争也不一定是坏事。因此徐渺行事万分谨慎小心,因他比谁都清楚,他这位父皇可不是个老糊涂。 皇帝这一生励精图治,唯一就是栽在玲珑身上。为她痴为她笑为她做了许多这辈子都没做过的事,不说徐渺,就是跟了皇帝半辈子的老鱼仙都暗暗心惊。 他简直就是着了魔了。 玲珑一顿讽刺,皇帝清清嗓子想要哄她,又看见边上的徐渺,顿觉碍眼,沉声道:“你还在这里做什么。” 徐渺恭恭敬敬拱手:“儿臣告退。” 玲珑拿起一颗枣子砸向皇帝:“干什么呀你?你要他走就走?徐渺不准走!” 现下皇帝是彻底信了玲珑跟徐渺不是上下属的关系了——就她这性子,能纡尊降贵给人效力?怕不是要把对方欺压到脚底抬不起头来。 他便叹了口气道:“你一不开心就跑掉,知不知道朕会担心?” 回答他的是很冲的语气:“不知道,知道了也不在乎。” 小姑娘是真的没心没肺,说起伤人的话来是一句一把刀子,全不留情。皇帝又道:“朕是疼爱汀兰,可那翟默算什么,能让朕为他与你起了龃龉?你哪怕给朕说句话的时间,也不至于这般误会。” 想起她头也不回的那句我不喜欢你了,皇帝一路上心肝脾肺肾都疼。他是疼儿女,又格外疼汀兰,可那些疼爱加在一起有给她的多不?她怎么就这样不讲理呢? 玲珑说:“谁说我没给你时间?明明是你——” 娇嫩的声音戛然而止,皇帝好整以暇地看过去,微微歪了下头,眼神揶揄:“朕怎样?” 玲珑有点尴尬,也有点担忧,她还是挺想再让皇帝活个几十年伺候她的,不过……她那一脚……万一他要是废了,她可不会留下来啊。于是转移怒火对准徐渺:“你还在这里干什么,看我唱戏吗?” 徐渺无辜死了!一会不给走一会撵着走,他做错什么了! 等只剩下两人,玲珑才对皇帝招招手,意思是许他坐在她身边了。皇帝一落座,一只柔软的小手就摸了过来,还捏了捏,颇有些担心:“有感觉吗?” 一碰到玲珑皇帝就跟灌了药一样的兴奋,确定没问题玲珑把手一松,兴致缺缺:“你要是想,回去找你的那些妃子去。” 皇帝满腔□□瞬间被浇熄,他好声好气道:“有了你之后,朕就没碰过旁人了,以后也不会。” 玲珑拿起一颗枣子,咔嚓咬下去,枣树是徐渺修行后种的,长得很好,鲜甜无比。皇帝瞧着那红唇白齿,心下微动,忍不住过去想亲吻,被玲珑推开:“你刚刚说翟默,准备怎么处置?” 知晓她是要谈正事,须得谈好了才有一亲芳泽的机会,皇帝也收了心思,修长的手掌伸出,示意玲珑把枣核吐到他掌心。她不明所以第吐了,他再把枣核放到边上的小碟子里,伺候的比太监都精心。“谢家一事,汀兰有错,可归根究底,问题还是出在翟默身上。那不过是个没有担当贪图名利之人,即便不是汀兰,有朝一日他想要借风上青云,也有千百个理由来背信弃义。” 这倒是句人话。 “朕可没有强迫他做这个驸马。汀兰是朕的女儿,她的驸马朕自然要过眼。朕召见翟默的时候,他可丝毫未提他有个未婚妻,更没有提未婚妻一家对他诸多恩情。后来朕观那嫌贫爱富的翟默之母,便可晓得,有这样一位母亲,教导不出什么栋梁之才。” 翟默之母作为一个寡妇,辛辛苦苦把儿子拉拔大,又一定要他读书,确实是付出了心血,也很坚强有韧性。一朝富贵便忘本,从前觉得腹有诗书的谢初素温婉可人,儿子中了状元,便觉得谢初素配不上了,可谓是冷血至极。 皇帝派人查的清清楚楚,若非谢家父女,别说是高中状元,就是连书,翟默也读不起!他那个只会给人洗衣赚两个铜板维持温饱的母亲,如何供得起他读书?供得起他赶考的盘缠?供得起他那些笔墨纸砚? 只可惜谢万书一生清誉,到老却看走了眼,将个白眼狼当做佳婿。 “你说的都很有道理。”玲珑点头,“这一点我不跟你争。” 翟默母子确实是狼心狗肺。 “世间的父亲都如你这般么?”她问,“因着幼时抱过软嫩娇小的儿女,看着他们长大,爱着他们,一叶障目,便觉得他们哪里都好?” 414.第三十四片龙鳞(二十四) 第三十四片龙鳞(二十四) 对于玲珑的问题, 皇帝并没有立刻回答, 而是从怀里掏出一张帕子, 先仔仔细细擦干净了给玲珑接枣核的掌心, 朝她伸着:“到朕怀里来。” 玲珑眼皮子一掀:“不要。” 行吧, 她不过来, 他过去也成。 皇帝起身, 把玲珑从石凳子上抱起,然后自己坐到她的凳子上,再把她放在怀里,双臂则紧紧圈着她的细腰, 仿佛是怕她一言不合又逃掉。“有人让你不高兴了, 你会怎么处理?” 她便理所当然地回答:“弄死不就好了?” 说完皱了皱鼻子,好像皇帝说的话很奇怪, “谁让我不高兴, 我就让他更不高兴, 这不是很简单的事情吗?看不顺眼的通通毁灭掉, 我自然就会高兴了。” 这一番话可真是冷血至极,在她眼里人命仿佛不是人命,只是拿来取悦她的玩具。 皇帝倒是不意外玲珑会说出这样的话, 他与她在一起的时间不短了, 心知她只是外表看起来天真稚嫩, 时常说些烂漫的话, 却又比任何人都更狠心残忍。最令人震惊的是, 这份冷血并不是她刻意伪装, 也并非她性格扭曲,而是本性如此。就好像人吃鸡鸭鱼羊猪牛,不会将牲畜的性命当作一回事,她也不将人命当回事。 你会因为拍死一只蚊子,剖开一条鱼对它们心生愧疚吗?会有人因别人食用家畜的肉批判对方残酷无情吗? “人与兽是不同的。”皇帝温声道,“宝贝说说看,老虎狮子的爪牙比起人类来,厉害不厉害?” 玲珑点点头,她曾经独自在人类世界沉睡了许久,从没有生命到人类繁衍,虽然没有全部看在眼里,却也大致上明白整个过程,也见过山里凶猛的野兽将人类撕成碎片。和有着尖锐爪牙以及丰富捕猎技巧的野兽比起来,人类可真是太脆弱了,他们的牙齿不够锋利,爪子也没有任何威胁性,简直就是弱的不能再弱了。 最有趣的是,人类是她见过第一种会用思想来禁锢甚至来屠杀同类的生物,在此之前玲珑所见到的动物的智力和人类比起来简直不值一提。 “可是这么厉害的老虎狮子,却被关在人类制作的笼子里,学会了顶球钻火圈谄媚讨好人类。” 玲珑有点不懂他想说什么,但他说的的确是她一直以来都很好奇的事,勾起了兴趣,她就乖乖坐在皇帝怀里没有挣扎也没有乱动,甚至连枣子都不吃了安静听他说。 “法律、秩序,还有道德,在约束别人之前,应该先要约束自己。我们生而为人,是有思想的独立的个体,正因如此,才学会团结、互助、友善,你不能否认,这是美好的品质。” 玲珑点头,她遇到过这样的人。“可是也有很多不好的品质。” “这就是法律秩序还有道德的重要所在,老虎狮子再凶猛也比不过人类的智慧,人类需要约束自己,才能朝更好的未来走去。你看,南方靠海的百姓以水为生,每日都要捕鱼织网以此维系生活,可在朝廷还没有下达禁海休渔令的时候,他们已经自动自发,每年都会停下数月不捕鱼,这是为了让鱼群能够更好的生长,也是为了自己来年的生存。” 玲珑眨着眼睛听得很认真,“你是想说人是很好很好的吗?” “朕是想告诉你,世人都会犯错,但也会悔改,这是律法给予人改过自新机会的缘由。”皇帝轻轻摸着她的耳朵,“诚然,如今的律法还不够成熟,朕有生之年怕是看不到了,可朕相信,祖祖辈辈下去,早晚有一日,女子也能读书进学成家立业,男子亦能选择自己想要的道路,工农商兵不再有高低贵贱之分,所以玲珑,你能明白吗?我们需要很多时间去成为更好的自己。” 她摇摇头,不是很明白,可她确实是看到过他们从四肢行走逐渐演化为直立行走,又是如何从茹毛饮血变得会制作食物衣服,一点点进化成为如今的人类。那个时候她所见过的“人”,甚至连灵魂都是单薄缥缈的,更别提是有香味,让她想要食用了。 “朕也不是完人。汀兰是朕的女儿,她做错了事,朕会依法处罚,可如你所想直接将她和驸马杀了,那是万万不能的。”皇帝轻笑,“你一发脾气转身就跑,连话都不肯听朕讲完,朕又有什么法子?” 玲珑反驳道:“是你不想翟默死,怕你女儿伤心受打击。” 皇帝无奈:“朕话未说完,你便一脚过来,又踹在这里,哪里给朕机会继续说了?” 直到现在他想起来当时那一脚还隐隐作痛,必须要她百般抚慰才会好。 可惜玲珑是会认错的人么?她从鼻子里喷出气来,不讲理地说:“那谁要叫你每次讲话都要先一堆长篇大论,我哪有耐心听你说完?你看看你看看,刚才你又是说了一大堆,这些道理还需要你来教我吗?再说了,人类世界的规矩,我为什么要守?” 她本以为自己这样不客气皇帝定会恼,谁知他却纵容地看着她,蹭了蹭她粉嫩的脸蛋儿:“因为朕爱着你,你也不会辜负朕。” 玲珑顿时语塞,她眨眨眼,又眨眨眼,最后嘟哝道:“……那好吧,你有理,你说说看这事儿要如何处理。” 提到正事皇帝就不与她缠绵了,声音低沉有力:“按律处理,汀兰去其封号监禁十年罚去所有规制俸禄,万氏草菅人命打死夺去位份贬为庶人杖责一百迁居冷宫。” 说完他顿了下,显然比起汀兰与万贵妃,他更厌恶的是口蜜腹剑忘恩负义的翟默。“至于驸马,自然是革去功名陪公主圈禁,带着他那位嫌贫爱富的母亲一起。” 这个惩罚还算公正,玲珑沉吟了片刻道:“你说得对,我突然觉得你有道理了。” 皇帝:“嗯?” “谢初素父女已经死了,就算要了这几人的性命也无济于事。坏人做错了事,只要死了就算弥补,这怎么能行呢?还是活着受罪比较好。日日夜夜,生不如死,才是惩罚。” 皇帝凑在她耳边说了两句,玲珑猛地瞪大眼,随即娇笑,居然在皇帝面颊上亲了一口:“你好坏啊!” 嘴上说坏,眼角眉梢却都是笑意,今天真的是学到了耶,原来惩罚旁人并不是弄死最快活,还有旁的方法,老狐狸不愧是老狐狸。 皇帝轻笑:“汀兰是朕的女儿,她犯了错,朕自会罚,她本身性子是一回事,驸马的引诱又是另一回事。他不是喜欢做这个驸马?想要借此平步青云?” 倘若一辈子都不可以呢? 他的女儿做错事,不将百姓的性命放在眼里,倘若皇帝是个不折不扣的昏君,自然不会当回事,可他一生都在为百姓做事,今日姑息汀兰等人,明日便能失了民心,将他这几十年来的辛苦努力都付之东流。日后史书上轻轻一笔,于皇帝便是遗臭万年的骂名。 汀兰喜欢驸马喜欢的不行,翟默想当驸马想的不行,翟默之母贪图富贵贪图的不行——这一切的中心,就在翟默身上。 听说翟家是五代单传,翟默是由寡母一手拉拔大,可查的一清二楚的皇帝怎会不晓得这其中谢家父女帮了多少忙,就是这样恩重如山的恩人,母子俩也能转瞬即忘,这样的血脉,又有什么延续下去的必要呢?汀兰对着个不能人道的丈夫,又能爱多久呢?多年之后,她可会后悔年少时期为了这么个东西,枉顾人命? 皇帝说到做到,他不仅罚了,还把这几人的罪名告知天下,若说头先翟默有多叫人艳羡仰慕,如今便是多么的令人不齿。那谢家父女岂止是他的启蒙恩师与未婚妻?更是救他们于水火的恩人,说一句恩同再造都不为过,谁知他一朝发达便翻脸不认人,为攀高枝竟活活将人逼死,哪怕不是他亲自所为,可若说与他没关系,又有谁会信? 还有那万贵妃,虽说爱女心切,却不把百姓的命当回事,汀兰公主更是明知翟默有未婚妻还要抢,金枝玉叶就能不把人命看在眼里? 倒是圣上还亲自写了一份罪己书,言明自己虽为天子却也为人父,汀兰铸错,他亦心中有愧,自罚三年不食荤不寝锦不着华裳——古往今来这可是第一位给百姓认错的皇帝! 因此在翟默等人遭遇无数痛骂后,皇帝成功迎来一波美名。不仅如此,连皇帝的小妾跟亲生女儿都被严惩,其他高门世家又还有谁敢横行霸道?皇帝顺势废除了告御状须得挨板子的律法,于是又迎来一波疯狂赞美,文人墨客写诗作词歌功颂德,每天皇帝神情深沉冷淡的下朝回来,一见着玲珑就喜笑颜开搂着她分享世人给自己写的赞美诗篇,美滋滋。 玲珑真是服了这个心机老狗! 她学到了!以后她也这么玩! 汀兰是万万没想到父皇将一切都查的清清楚楚,得知自己公主封号被削,又要被圈禁时她几乎要疯了!吵着闹着要见皇帝,为首前来押送她的官员神情却十分冷淡:“圣上说,即便你知道错了,该罚也仍然要罚,后悔也无济于事。” 汀兰又哭着要见万贵妃,可万贵妃挨了一百个板子躺在冷宫的床上,被褥陈旧透风墙壁斑驳发霉,还没有人管她死活,别说争宠,活着都难,又哪里有精力考虑汀兰?若不是淮阳王偷偷打点,怕不是要直接高烧死了! 保养的娇嫩雪白的身体哪里禁得起这一百板子,万氏恨得咬牙切齿,又悔不当初,可她悔,也只是悔自己做得不够隐蔽,不够小心,叫人抓了把柄。 她随口一句杖毙,谢万书便活活被打死,那样一位斯文温厚的男子,被按在凳子上打得血肉横飞,骨头都碎了。又有谁知有这么一日,万氏也会挨板子,从高高在上的贵妃变成庶人呢?她开始疑神疑鬼,总觉着谢万书阴魂不散,成日里叫她打他板子,时日一长,精神便不好了。 汀兰哭喊着还是被关入了西府,这是专门用来监禁皇亲国戚的地方,皇帝登基后律法严明,人人行事谨慎,多年无人问津的西府终于迎来了第一位客人。 这里可没有伺候人的下人,每日仅有两次宫人来送饭,送的也没有鸡鸭鱼肉,全是粗糙难以下咽的饭食,寒冬腊月更不会有铺的又香又软的床铺,什么都要自己来。没有人说话,也见不着外人,日复一日的精神折磨足以令人崩溃。 当衣食住行都成为问题,“爱情”就不值一提了。 一开始汀兰还能颐指气使地要翟母伺候,可时间一长,翟母怎么能忍?她本就不喜欢这个骄纵跋扈的公主儿媳,一直忍耐不过是因为对方高贵的身份,如今圣上都不管汀兰了,她还怕什么? 翟母在遇到谢家父女前,全靠给人洗衣做些粗活来维持生计,生得是膀大腰圆,汀兰能是她的对手?被狠狠打过几顿后就老实了,山珍海味都吃腻了的公主居然也学会了洗衣服打水伺候人,至于翟默……他大受打击,终日沉默不语,无论翟母哄劝打骂都无济于事。 功名没了,外头自己的名声已经臭了,人人都拿他做那背信弃义的反面例子,他一腔抱负满心才华又有什么用?圣上厌弃他,他这一生就没了盼头。 居然恨起自己的母亲来,若非她撺掇自己尚公主,如今初素还陪在他身边,谢先生睿智博学,定然能指点自己平步青云,何必委屈自己讨好任性的公主,落得这般下场? 因此这三人竟是彼此恨起来,时日一长,汀兰也健壮了些,又年轻,翟母再打她她也会还手了,被打得鼻青脸肿的翟母跑来找翟默给自己出气,谁知翟默却只责怪她嫌贫爱富害得他辜负谢家父女! 儿子就是翟母的命根子,儿子恨自己,翟母整个人都崩溃了! 因着这一堆事,汀兰与翟默也不曾再亲密,等到西府住满半年,翟默才发觉自己竟是“站”不起来了!他下面那物什竟跟死了一样毫无反应! 汀兰得知,顿时嚎啕大哭悔恨不已,翟母更是直接晕了过去,醒来便以泪洗面,他们在这儿又没有大夫,他们家绝后了啊! 唯一一个淮阳王,在母亲和妹妹受罚后就主动出来认罪,言自己不是个好儿子,也不是个好兄长,主动请缨前去守皇陵。按理说这谢家父女之死与他关系的确不大,他只是贪图谢初素美色,真要说起来,也不算什么大事儿。 因此这一主动承认错误,反倒让人觉得他有担当,更别提他临出发前还请求皇帝准许他去探望万氏与汀兰,一个深明大义的好儿子好兄长的形象顿时深入人心。 玲珑:哦学到了,下回她也这么玩。 人类好奸诈啊! 她从前天真烂漫,心里想什么就说什么,不高兴了就动手,如今才知道,原来钝刀子割肉更疼——这都得感谢皇帝的谆谆教诲,甚至俨然有青出于蓝的架势。 感觉她要跟人类学习的地方还有好多好多呢! 曾经处于权力中心被许多人看好是未来储君的淮阳王,居然一夕之间跌落神坛,沦落到外面守皇陵了,谁不知道这守皇陵是个苦差事?不仅偏远寒冷,最重要的是为了表达尊敬,不能喝酒不能吃肉不能近女色!历来都是犯了大错的皇子才有的待遇,淮阳王居然亲自请缨! 足见其人品出众啊! 是以淮阳王虽然走了,但他的口碑反而更好了。 人处理的差不多,玲珑最大的乐趣就变成了在皇帝面前吃东西。他这人瞧着上了年纪,不是毛头小伙子,却是个无肉不欢的,他写罪己诏言明三年不食酒肉,居然还很认真的在执行! 玲珑在他眼前啃鸡腿,皇帝在她面前吃青菜豆腐。为了贯彻吃素到底的方针,连豆腐汤的汤底都是素的,从前皇帝吃豆腐哪是这样啊!那都是熬的最是时候的鸡汤撇去油花煮出来的豆腐,咬一口鲜香四溢,而现在的豆腐…… 玲珑肆意嘲笑他:“豆腐好吃吗圣上?你看我这个鸡腿好不好吃?我觉得有点油,好烦哦,赏你了!” 随手把剩下的一盘子鸡腿端给了边上伺候的小宫女,小宫女高兴极了,连忙跪下谢恩,然后寒毛直竖,顺着看过去就发现圣上眼神复杂,她赶紧退下,天哪,圣上的眼神也太可怕了! 皇帝馋肉啊! 他馋的晚上跟玲珑颠鸾倒凤都忍不住用牙齿轻轻啃咬她细嫩的皮肉,更别提鼻间这浓重的肉香了。玲珑顿顿变着花样的吃肉,光是鱼就能煎炒蒸炸煮吃出数十个花样来,这谁顶得住啊?! 偏偏皇帝又言出必行,三年……他才过了三天就已经很痛苦了! 为了制止这无处安放的馋肉的痛苦,没几天玲珑发现皇帝到哪儿都揣着本佛经,两人一起用膳的时候,她吃得香,他就时不时默念几句。老鱼仙为了表示对皇帝的誓死追随也陪着吃素,大概吃了半个月,顶不住了,表面上跟皇帝一起吃素,实则晚上躺下去都得偷偷啃两口肉干。 唯一一个认真吃素的只有皇帝。 最惨的还不是这个。他自己放话不着华裳不寝锦被,每天除了龙袍外里头穿的都是平民百姓才会穿的普通布衣,好不好看另说,抱着玲珑一蹭玲珑都嫌拉得慌。晚上两人滚完床单,她热爱享受,定然要吃好穿好睡好,可皇帝发誓三年不寝锦被啊!他舒爽了过后就得从软绵绵舒舒服服的床上爬下去,到准备好的床去睡…… 那床是他命人从民间寻来的,铺垫的不是软垫而是稻草,最上面一层草席,就连棉被里面都是那种沉甸甸的棉花,盖在身上又重又不保暖。 每当这个时候玲珑笑得可开心了,俨然拿皇帝逗乐,她自己不怕冷,为了看皇帝出丑,冷天就让人把炭盆给撤了,地龙也熄了不烧,皇帝被冻得牙齿上下打颤,她裹在暖融融的被窝里笑到快断气,顺便引诱一手:“……来呀,上来跟我一起睡呀~” 软绵绵的语调,美得惊人的少女,还有看起来就很舒服的龙床。 皇帝不想吗? 皇帝当然想! 可他就是不能过去! 他试图反攻玲珑:“宝贝,你要不要来感受一下民间的床?” 玲珑敬谢不敏:“我才不要。” “很有趣的,虽然硬了点,但是很新鲜。你总是睡那么软的床,对骨头不好。” 听他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玲珑才不相信:“小孩子没有骨头没有腰,这不是你说的吗?” 皇帝觉得跟她打嘴炮是没意义的,干脆坐起身掀开被子,一鼓作气地冲过来将玲珑从温软的被窝挖出,带来一阵凉意,又迅雷不及掩耳将她裹在怀里,回到自己的床上棉被一掀满足喟叹。 怀里的小身子暖呼呼的,比他一个人睡舒服多了。 玲珑皱着小眉头动了动:“这床也没那么难睡啊。” 完了她恍然大悟:“我知道了,你连稻草都比旁人铺的多!” 到底是皇帝,哪怕是他亲自吩咐,老鱼仙也不敢真让圣上睡稻草铺的简单木床啊?可皇帝命令搁在那,于是老鱼仙灵机一动,说要睡普通百姓的床,又没说不能多铺点草席子!因此皇帝身下草席好几层,虽然还是免不掉稻草的刺挠感,却也绝对比原始的舒服许多。 老鱼仙没好意思说圣上这些年励精图治,百姓们安居乐业,其实大家现在都织得起垫子铺了,垫子里塞棉花,冬天也不是那么难捱。 可圣上亲自回忆年少时鱼龙白服所见的百姓床,感慨万分说要睡,作为圣上的心腹,老鱼仙也不好说那都是多少年前的事儿了,只能尽量让圣上睡得舒服些。 唉,他这个大内总管多辛苦啊!不仅要全权负责皇后娘娘要管的事儿,还得操心圣上的衣食住行,真的是不容易呢! 415.第三十四片龙鳞(二十五) 第三十四片龙鳞(二十五) 幸福快乐的时光过得有多快, 贫穷苦痛的日子就有多漫长, 对于玲珑而言弹指即过的十年, 于汀兰等人来说简直像是过去了一辈子那么长。当他们重见天日时, 都已经不成人形了。 十年西府生活,足以让年轻与美丽都离人而去, 只剩下斑驳的回忆还有花白的头发。还不到三十岁的汀兰瞧起来说是四十也有人信, 更别提是翟默了。什么惊才绝艳满腹经纶的翩翩状元郎, 如今也不过是个形销骨立的普通人。至于翟母,上了年纪,又养尊处优多年,早就吃不得苦了, 西府五年就已经死掉,被人席子一裹就抬了出去,翟默都不知道她被葬在哪儿,更别提是去祭拜。 西府的日子过久了, 如今终于自由, 两人反倒都浑浑噩噩不知所以然。汀兰公主的封号已被夺去,早在数年前她就后悔了,可后悔也无济于事,就像是皇帝所说, 她做错了事,哪怕是帝王之女, 也要受到惩罚, 才能安民心抚民愤, 一开始汀兰还有心思去怨恨皇帝,后来她就只想着有朝一日父皇能放自己出去。 除此之外,她什么都不求。 叫她痴迷癫狂身陷情海的驸马早成了她的仇人,若非此人她也不会沦落到这般地步,因此一出西府,汀兰便求见皇帝,她本以为自己认了错,服了刑,这事儿就算过去了,她仍能重新开始,仍是父皇心爱的女儿。 可万万没想到,皇帝根本就不肯见她! 汀兰傻眼了。 前来安顿她的是老鱼仙,瞧着老鱼仙较之十年前都没什么变化,汀兰却老了不止一点。他带来的消息也很简单,汀兰已不是公主而是平民,然身为皇家血脉,自不能放手不管,因此皇帝命人给她在千里之外的汾州置办了宅子仆人,此后一生,要她好自为之。 他是她的父亲,既爱她,也对她失望之极。而在父亲这个身份之前,他还是掌控天下的帝王,必须要让天下人知道,哪怕是皇亲国戚、金枝玉叶,犯了错也要受惩罚。刑罚结束,可以得到重新改过的机会,但若是想要重拾富贵——那不可能。 既是错了,便要偿还到底。 毕竟谁来还那谢家父女的性命呢?汀兰还能活着,能衣食无忧,已是帝王的私心。 此十年间,有汀兰前例在先,竟再无皇家子弟犯案,高门世家更是无比收敛,圣上连女儿都能一视同仁,更何况是他们这些臣子?于是家家谨言慎行,教导叮嘱子女不得仗势欺人,不得草菅人命,亦不得嫌贫爱富。 皇帝也因此博了许多美名。 汀兰还想求老鱼仙,他却意味深长地说:“小姐去汾州的日子,难道还比在西府更不堪吗?汾州山清水秀人杰地灵,小姐在那里无人认知,才能重新开始。” 他又双手递给汀兰一块令牌,上面刻着“如朕亲临”四字。“圣上失望小姐做错事,却仍希望小姐过得好。” 捧着手中令牌,汀兰泪如雨下,她忍了十年的眼泪在这一刻终于决堤,这一切都是她的错,倘若她听从父皇教导,与人为善,便不会对翟默穷追不舍,亦不会连累母妃,更不会害了谢家父女性命,这十年来她总是做噩梦,梦中都是谢家父女惨死的模样,良心备受煎熬。 她怕自己让父皇失望,听闻父皇不肯见她,心中绝望至极,可老鱼仙送来的这块令牌却说明,可怜天下父母心! 汀兰朝皇宫的方向跪下,重重地磕了三个响头:“女儿日后,定一生吃斋念佛,以洗往日罪孽。” 至于兄长……汀兰漠不关心,兄长心中,她与母妃,都远远比不过皇位,前些日子还私下联系过她,希望她能在出西府后求见父皇,兄妹俩一起打苦情牌盼父皇心软。若是过去的汀兰自然会这样做,可西府十年,她已不想再犯错了。 有人错了不认,有人错了会改。 若说汀兰是知错的,那翟默必然是冥顽不灵的。他觉着自己没错,错的是万贵妃是汀兰公主,若不是她们逼迫,他怎会做出那等狼心狗肺是事来?退一万步说,哪怕是当初汀兰不善妒,等他把谢初素骗回家中做妾,木已成舟,又哪来这十年的蹉跎? 眼下他已被圣上厌弃,无处可去,只能跟着汀兰。谁知汀兰在上了送她去汾州的马车后却回头吩咐:“不许他上来,打断他的手脚,丢出去。” 翟默大惊失色:“汀兰!你怎敢——” “我为何不敢?”她冷冷地看他,“事到如今我才幡然悔悟,我爱慕之人竟是这般卑劣不堪,算我瞎了眼。你这样的人,有手有脚也不一定能顶天立地,既是如此,这手脚不要也罢。” 说完,车帘便遮掩住了她憔悴的面容,只是这憔悴的面容上却是一双燃烧着火焰的眼睛,似是重生,又十分平静。 为了这个人,她已经失去了一切,此后一生都不想再见到他了。 翟默目露恐惧,连忙看向老鱼仙,老鱼仙却似是什么都没看见,面上还带着笑,人却已离去。翟默的惨叫声被捂在嘴里,一阵钻心的痛楚后,他的手脚便以诡异的弧度垂下,人趴在地上,却无法移动。 再没有温和的先生来将他背回家,给他请大夫来医治,也再没有婉约的谢小姐给他熬一份驱寒的姜汤,为他在灯下绣一身锦云青竹的书生袍。 没了海誓山盟,没了花前月下,也没了金榜题名,洞房花烛。 十年足以改变许多事,曾经在山中不知岁月暗地韬光养晦的徐渺发现,他对父亲似乎认识的并不够深。淮阳王徐显请缨守皇陵后,他便主动提出重返朝野,皇帝沉吟片刻,也答应了。 徐渺再没有背地里发展势力,而是认认真真地去办皇帝交代的差事,虽然皇帝还是对这个儿子心下不喜,却也肯定他的能力,并且对他寄予众望,甚至准备年后就立他为太子。 曾经梦寐以求,以为要流血去争取去抢夺的东西,就这样简简单单到了手上,徐渺顿时无所适从,既然如此,那他修行那些年又算什么? 皇帝知他有心结,无非是当年先皇后及其外家之事,他也懒得跟这个不喜欢的儿子谈心,直接叫人把当年的证物扔过去,看他是不是冤枉了人,倘若没有,就是徐渺自己想太多。 他选徐渺做继承人,除却徐渺本身有真才实学并且宅心仁厚,确确实实是最适合的人之外,还有一个原因。 皇帝真的老了。 虽然他还觉得自己老当益壮,夜里仍然能给心爱的小皇后带来性福,可他眼角已经长了皱纹,也时不时生些小病,头疼发热,甚至记忆力都比十年前差了不少。 早晚有一天,他会先一步离开这个世界。 他又舍不得叫玲珑殉葬,她还那么年轻,那么美,那么可爱,大好的年华怎能陪他葬送在皇陵呢?再加上无子女傍身,也只有徐渺登基,才能护她一生平安。 话虽如此,他是万万不允许她在他死后再跟旁人的。因此对玲珑耳提面命,直接把她弄烦了:“跟你一起死跟你一起死行不行?你要是再废话,等徐渺登基我就在后宫养一大堆小白脸气的你死不瞑目!” 等他一死她就要走的好不好,谁要继续留在这里呀,待了这么久早就腻了。 皇帝感动道:“宝贝居然愿意陪着朕一起死,可朕舍不得……” 舍不得? 她看他嘴角都要咧到耳后根去了! 玲珑拿眼睛斜他:“你至少还有好几十年要活呢,我劝你赶紧禅位然后带我出去玩,否则你可能会提前驾崩。别以为瞒着我就不知道,徐显背地里有小动作,你跟徐渺都商量好对策了吧?” 皇帝尴尬了两秒:“这都被你知道了……” “想拿死这回事来吸引我的注意力让我出宫好躲徐显逼宫,你当我是傻子呢?” 玲珑本来就聪明,虽然对人类世界还不是很熟悉,可是跟皇帝一起生活了十年,该懂的不该懂的全懂了!眼下他要立徐渺为太子,一旦诏书下了,徐渺就名正言顺,徐显怎能不急?他明面上去守皇陵,其实早在十年前就做好了逼宫的准备,因为他知道,他基本不会再有机会被皇帝重用了。 这就是徐显不了解皇帝,不管万贵妃做错了什么,汀兰做错了什么,倘若徐显自己立的正,有能力,他决不会不考虑徐显作为储君人选。 谁叫徐显自己要作死呢? “我不走啊,要走你走。宫里有徐显的人,我一走他不就知道了?我在才更真实。” 玲珑说得有道理,但是……皇帝严肃道:“朕并不想你跟着朕一起死。” 他还是更担心这个,虽然小皇后平时看着没心没肺好像没把他放在眼里,但从她愿意跟他一起死就看得出来,她肯定爱他爱得不行了!皇帝当然不能辜负这份深情!他含情脉脉地凝视着玲珑:“朕死了也会保佑你,下辈子一定会等你一起,到时候咱们再白头偕老。” 玲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她嘴角微抽,敷衍地嗯了一声,心想,谁跟你有下辈子,做梦去吧你。 皇帝则认为她是答应了,就是害羞,爱在心口难开,过去把人搂住连亲带揉,玲珑恨不得一脚把他踹开。 正如玲珑所说,皇帝立徐渺为太子的前一天晚上,皇宫内灯火通明,许多大臣也不明所以地被召来,在金銮殿上等待皇帝召见,窃窃私语。明儿个就是册立大皇子徐渺为太子的吉日了,怎么前一晚突然急诏? 他们怕是做梦也想不到徐显还有假传圣旨的胆子。 徐显的如意算盘自然是落了空,他这十年来的一举一动都在皇帝眼皮子底下,他不了解自己的父亲,可身为徐显的父亲,皇帝却很了解他,知晓他主动请缨去守皇陵,本身就是一件非常奇怪的事。果不其然,借着守皇陵之便,天高皇帝远,徐显开矿采石招兵买马,足足筹备了十年,一朝发动,便要直接逼宫。 他也很嚣张,对着皇帝说出了憋了许久不敢说的话,挑衅完之后还加了一句:“……那小皇后本该就是我的妾,到时候父皇你泉下有知,我定然带着她一起去祭拜您!” 今夜他就是要一劳永逸,逼着皇帝写下诏书,诛杀徐渺,然后到前朝见那些被急诏来的臣子,以武力落实自己已为帝王的事实。 理想很美满,现实却是残酷的。 皇帝本来因为这是自己的倒霉儿子还想给个机会,听了徐显最后一句话后整个人都冷下来,“你真是不如汀兰一半懂事!” “懂事?!”徐显嗤笑,“守在离京城千里远的汾州青灯古佛为父皇祈福就算懂事?那我不懂事也罢!” 皇帝越是发怒神色越是平静,这几年他岁数上来,越发信佛养生,除非必要不杀生,可徐显的嚣张狂妄让他十分厌恶,竟是不把对方当做自己的孩子了。 起身淡淡道:“老大,你来处理。” 徐显一愣,便见暗处摸出许多人来,为首的正是徐渺,除此之外还有前朝的那些重臣。徐显顿时惊慌,他方才为了泄愤说的那些话……难道全被听见了?! 既然如此,干脆一不做二不休,都杀了灭口! 谁知一声令下,却无人肯动。徐显大怒:“你们聋了吗?” 徐渺这才慢悠悠道:“聋肯定是没聋,只不过他们效忠的人不是你罢了。” 说完,怜悯地看着徐显:“你可真是个蠢货,你怎么就不想想,这十年你事事顺心样样如意,开采金矿朝廷都不曾发觉——你真以为父皇不知道?你身边都是父皇的人!” 徐显才不肯信! 他抽出佩刀,谁知还没来得及,就被身边心腹的利刃架在了脖子上。 这下他信了。 轰轰烈烈的一场逼宫,自以为是的一场逼宫,就落得这么个可笑又滑稽的下场。所有人都知道他要做什么,所有人都配合他演戏,所有人都在看他的笑话。 皇帝给予徐显的惩罚,是终身圈禁于西府。 相比起还有个说话人的汀兰,陪伴他的将只有冬日呼呼的风声,春日滴答的梅雨,以及深夜悉悉索索的老鼠。 皇帝颇为惆怅,他儿女不少,可若说最喜爱,也不过徐显与汀兰。可这一儿一女都叫他无比失望,于是湖上泛舟时拥着玲珑,轻抚她的小肚皮,道:“宝贝何时给朕生个一儿半女,朕现在有时间,定然把他带在身边亲自教导,绝不叫他们学坏。” 玲珑说:“你睡会吧。” 梦里什么都有。 皇帝无比失落,但他也清楚,这强求不得。 谁知玲珑又接着说:“我肯定是健康的,可你也不看看自己多大了,能射出来东西就以为能让我受孕?你这个年纪,种子都是死的。” 皇帝:??? 她叹了口气:“我可不喜欢孩子,也不想承担教导他们的责任,你若是想要小孩子,等徐渺生了新的抱过来玩就是了。不过我丑话说在前头,我可是不会管的。” 皇帝根本没注意她说了什么,被她那句种子都是死的给打击的垂头丧气,这样萎靡了半天,突然起身,命人收拾行囊准备回宫。 玲珑:??? 外面玩的好好的回去干什么呀?现在太子监国好好的,他突然要回去? 皇帝咬着牙说:“朕不信!宫里有的是妙手回春的太医,他们定能圆朕的梦!” 玲珑就看着他发疯,也不管,他不是想回去?那就回去啊,反正生孩子是不可能的,这辈子都不可能的。 回到宫里一诊脉,两人都是健康平缓的脉象,皇帝本来就修身养性,现在几乎疯魔了,谁知折腾了小半年还是没消息,他无比难过,玲珑就安慰他:“你往好处想,说不定不是你跟孩子没缘分,是太医不敢说你老了,问题出在你自己身上呢?” 皇帝并没有觉得被安慰到并且更绝望了。 他还是不肯死心,如此往复好几年,等到徐渺都当了皇帝,他成了太上皇,也还是没能成功。 这下他终于相信玲珑之前说的话了。 诊平安脉的时候太医还说他身体健康呢,皇帝都想把老家伙拉出去砍头,他身体健康?他身体健康怎么就生不出孩子来?分明就是老了,种子死了! 玲珑见他总算死心,终于肯好好安慰他。亲一亲抱一抱,皇帝便神魂颠倒,不知今夕是何年。 冥冥中,他盼着还能有来世,只有彼此,正是好年纪。 416.第三十五片龙鳞(一) 第三十五片龙鳞(一) 玲珑吞掉了一只飘到荒海来的魂魄。 她还有点生疏, 同时也有点惊喜,因为她发现自己可以躺在归墟龙宫的珊瑚床上张嘴等吃了。这个灵魂味道只是淡淡的甜, 后味却又有点轻轻的苦,好似自己也不知什么是甜什么是苦。她吞了灵魂之后发觉自己仍然可以得到对方的所有记忆, 便无聊地过了一遍。 最后被一个词吸引了。 “新时代”。 是有炸鸡烧烤啤酒的世界? 本来打算就这样睡着等待消化的龙女瞬间开心起来,她摸了摸肚子,如果是的话, 那倒是可以去看一看,顺便对消化还有帮助。 就等到回来再睡吧。 ———————————— “娘,您找老王大夫了没?咱家娃没事儿吧?” 玲珑闭着眼睛,她现在好像被包在什么厚厚的东西里, 被人抱着,走路的时候有轻微的晃动,不太舒服, 于是她哼了哼,不睁眼也知道自己现在是人类幼崽的状态。 抱着她的人开口了, 听声音是个婆子,“老王说咱家妞妞可能没长好, 所以比旁人家的娃儿愚钝些。” 这话说的很委婉, 但自家人都知道, 什么叫没长好, 比旁人家娃儿愚钝啊, 根本就是个傻子! 问话的女人一听, 眼泪刷的就下来了!她好不容易盼来的小女儿, 咋就是个傻子呢?明明这样白嫩好看,跟旁人家的娃儿一比,像是年画里的一样,咋就是个傻子呢?“那、那老王说没说怎么治啊?” 婆子说:“这个你甭担心,等爱民回来,咱再带妞妞去镇上的医院看,俺就不信,俺这么水灵的娃儿治不好!你可别哭,别看娃儿小,啥都懂呢!叫娃儿听着多难受啊!” 女人连忙吸了吸鼻子:“哎,俺听娘的!” 玲珑就睁开了眼睛,好奇地看过去,第一眼是吃惊,第二眼是加倍吃惊,第三眼就是不敢置信,这、这人穿的什么玩意儿???大红袄搭绿裤子头顶一块蓝方巾???她没来过人类的“新时代”“新世界”也没法欣赏这样的穿法!那抱着她的这个呢? 她赶紧扭动没什么力气的小脑袋看去,抱着她的这个婆子瞧着四十来岁,很朴素,虽然打着几个补丁,但身上的衣服都是干干净净的,颜色偏深,是上了年纪的人常穿的。玲珑松了口气,不是大红大绿加大蓝就行,她都不敢有别的要求,她实在是很怕自己也被裹成这个样子。 她又辛苦地去看包着自己的包被,大红底加大花,看着喜庆极了,可完全不是她的喜好! 她闭上眼,准备继续睡。 这一睡就到了晚上,屋里热热闹闹的,在镇上加油站上班的陆爱民回家了,一听亲娘跟媳妇说闺女可能是个傻子,顿时就懵了。“这、这咋可能呢?咱家妞妞多好看啊!” 他一见了就欢喜,要不是这份工作好,每个月工资也高,能养活家里,他都恨不得不上班,整天带着闺女! 陆婆子白了儿子一眼:“好看就不能是傻子?俺可跟你说,你要是敢打那种不要娃儿把娃儿丢了的想法,甭管老娘揍你!” 自小被打到大的陆爱民浑身一哆嗦:“娘你说啥呢,俺咋就是那样的人!” 陆婆子点点头:“这还差不多。俺算过了,你一个月工资五十,俺搁学校代课一个月也有二十,你媳妇给人做衣服,零零散散一个月也能赚个百来块钱,日子比旁人家都好。现在咱娃儿病了,老王说这病不是不能治,就是得花钱,得去大城市找大医院,咱就把钱攒起来,等明天你请个假,跟香兰带着妞妞去镇上医院看看大夫咋说。” 边上还有两个小豆丁,一个九岁一个七岁,都是陆爱民跟陈香兰的儿子,也是妞妞的两个哥哥,这会儿听大人们算账,大的就问:“娘,爹,奶,妹妹咋了?妹妹病了吗?” 二的也很担心:“为啥要去医院啊?去医院不得打针吗?打针很疼的!” 上回镇上卫生所来学校给他们打针,扎屁股上,可把他给疼的哭了好半天! 陆婆子叹了口气说:“妞妞生病了,得去医院看。” 两个哥哥立刻说:“我们也去!” 陆婆子一人给了一巴掌:“去个屁!给我老老实实上学去!不上学有啥出路?!听人说马上就要恢复高考了,奶还盼着你俩考个大学呢!咱村里可没出过大学生!” 大的就嘀咕:“大学生有啥好的,那些知青说是大学生,见个蛆都吓得到处乱窜,拉屎都嫌弃咱村里茅坑呢!” 陆婆子脸色一变,“吃饭呢!讨打是不是?!” 一家人虽然因为妞妞的病犯愁,但仍然很幸福。这时候被忽略很久的玲珑不高兴了,居然敢无视她?她都醒了!还不围过来赞美她!虽然她没当过人类幼崽,可没吃过猪肉也瞧过猪走路,自然知道人类幼崽的特点,这会儿她要是能出口说话,怕不是这家人要被活活吓死! 于是她努力从包被里挣扎出两只裹的厚厚的小手,咿呀乱叫。 陆爱民耳朵最尖:“妞妞醒了!” 饭碗一撂就跑过来,玲珑眨巴着水汪汪的大眼打量他,陆爱民大概三十岁左右,浓眉大眼,在镇上工作的他穿着比普通人都体面,干干净净板板正正,玲珑心想,这爹娘长得虽然挺好看,但也生不出她这样的美人来,真是可惜,不过以后也好让他们见识见识什么样才是真正的好看。 陆爱民把闺女抱起来摇晃着哄,哄了半天,那边陈香兰吃完了过来换他:“你去吃饭,妞妞给俺。” 陆爱民依依不舍地把闺女放下,突然一愣。陈香兰奇怪:“她爹,咋了?” 陆婆子跟俩孩子也瞧着这边动静,陆爱民慢吞吞地抱着娃儿,扭头问他老娘:“娘,你来看看,咱家妞妞……眼睛好像有神了啊!” 陆婆子筷子都不要了,一丢,朝这边跑,不由分说地把孙女抢过来,盯着玲珑的大眼睛看。她虽然看起来凶巴巴的,可是灵魂很干净很柔和,而且抱玲珑的态度也很温柔慈爱,于是玲珑不吝于给予一个甜甜的笑容。 谁知这一笑,陆婆子眼泪就掉下来了!把玲珑搞懵了,这是觉得她好看呀还是吓人呀?怎么就哭了呢? 陆爱民跟陈香兰赶紧劝,娘年纪大了,掉眼泪可不行,对身子不好。陆婆子抹了眼泪后说:“咱妞妞打出生就安静,很少哭,眼睛总是灰蒙蒙的,没什么神,俺都不知道她也会笑,可好看了。” 要不是都满六个月了眼睛还是没神,也听不懂话,不会给大人回应,家里头也不会朝娃儿是不是有病这上头想。后来抱给老王大夫一看,说是天生的没长好,那不就是傻子吗? 可你瞧瞧,他们家妞妞眼睛水汪汪亮晶晶的,咋可能是个傻子呢?她还会笑呢! 陆婆子气得咬牙:“俺待会儿就去找那死老头,问问他这是看的啥病!妞妞咋就是傻子了?!” 其实娃儿是傻子早就是家里心照不宣的事儿了,只是想得个准信,才去找的老王大夫。两个小哥哥也知道妹妹跟其他人家的娃儿不一样,眼下听说妹妹笑了,都想过来看。可惜人小腿短,根本看不见被大人抱着的妹妹。 玲珑皱了皱还很淡很淡的眉毛,陆婆子的眼泪滴在她脸上,让她觉得不舒服了。可就是这么会儿,她闻到了熟悉的香味。奇怪的是这香味,眼前三个大人俩小孩身上都有! 难道她都可以吞噬掉?! 如果是这样的话…… 牙齿都没长出来的小奶娃顿时又附赠一个大大的笑容,瞧着灵动活泼极了,怎么也不像是人家嘴里说的傻子!陆婆子激动坏了,但又怕自己会错意,就把娃儿放炕上,指着自己说:“妞妞,是奶,是奶。” 陆爱民着急忙慌挤过来:“是爹!是爹啊!” “是哥哥!” “是娘!” 这一家人太吵了,玲珑打了个呵欠,闭上眼睛,睡了。 剩下一家人面面相觑,陆婆子一拍大腿:“不成!今晚不弄清楚俺睡不着!俺这就找老王头去!你们在家等着!” 说完风风火火就要出门,陆爱民连忙说:“娘你慢点!大晚上的,俺跟你一起去!” 陈香兰说:“娘你留下来吧,俺跟爱民去找表叔来看看,家里那二斤白糖还在不?给带过去。大蛋二蛋你们要听话,别惹奶生气知道不?” 俩孩子猛点头,趴在床边看妹妹,妹妹真好看!脸蛋又白又嫩,眼睛尤其好看!比课本上的小仙女好看多了! 老王正在家里烫脚准备上炕睡觉,就被这夫妻俩给叫起来了,转头瞧那二斤白糖,心里又十分舒坦,嘴上客气说:“送这个干啥啊,咱两家啥关系!” 陆爱民不想废话:“行了叔别比比了咱赶紧走吧!俺娘跟俺闺女还等着呢!” 老王又穿了鞋,村里的路坑洼多,陆爱民有个心爱的手电筒,打着照明,三个人深一脚浅一脚的走,都是又期待又怕失望。 陆婆子本来有两个儿子,大儿子陆爱国在战场上牺牲了,就剩下个小儿子陆爱民,因为是烈士家属,所以镇上加油站招工时首先考虑了陆爱民,陆爱民干活卖力气也实诚,人缘很好。添闺女的时候许多人都朝家里来,都说他家闺女长得好。 可惜过没多久家里人就发现了,这小闺女似乎是个傻的,但不敢确定,直到六个月大了,感觉还是跟刚出生一样懵懂,很不对劲,这才找老王给看。老王以前是赤脚大夫,看得还挺准,村里人有哪儿不舒服都找他,一些偏方草药就能给你治的明明白白。 他张嘴说了娃儿先天没长好,那就是个傻子了,要治,得花大钱,而且小地方肯定治不了,最重要的是去大城市也不一定治得好。 村里像是这样的傻孩子有好几个,见天的蹲在路口桥边,不干活也不跟人玩,家里人也不管,身上脏的要命,男娃没办法,女娃还好些,到了岁数就能嫁人,家里人还能收彩礼,稍微能料理的干净些。 老王见多了这样的孩子,他也帮不上什么忙,渐渐地心就硬了。 可陆家这娃儿不一样啊。当初要不是陆婆子,他就被人以封建迷信的理由给批死了!到现在老王都没说上媳妇,陆爱民就跟亲儿子一样孝敬他,家里有啥好吃的都记得送他一份,还记得他几十年前给他爹治病没收钱的恩。 虽然没治好,老陆头还是走了。 可见这一家子都是心善的。 陆婆子在村里小学当老师,听说祖上都是有学问的,陆爱民上学那会儿没高考,读完高中就上班养家,陈香兰也是隔壁村出了名的勤快姑娘,俩人组成个小家庭和和美美,眼看日子越来越好,还有了个小闺女,谁知道小闺女就先天不足呢! 唉。 老王头叹了口气,觉得再看也是没用的,但他能理解。 等到了陆家,陆婆子一瞧见他就把俩大孙子朝边上让:“快快快你快过来给看看,俺家妞妞是不是好了啊?” ……这哪有傻子一天就能好的! 村里几个傻孩子都是老王头给看的,他也不说,就上来,玲珑还在睡,陆婆子轻轻捏她粉嫩的小脸蛋作弄她让她醒,玲珑睡得正好被打扰,顿时怒气冲天想打人,一只藕节般的胳膊伸出来晃悠,显得无力又可爱。尤其是明亮的大眼睛,像是燃烧着烈焰,炯炯有神,是个人看了都不会认为她是个傻的! 老王惊呆了! 这、这颠覆了他的世界观,也让他开始怀疑自己的记忆……不对劲啊!这早上看的时候,娃儿眼珠子跟蒙了一层灰样,逗她也没反应,呆愣愣的,咋就突然好了呢?! 陆婆子说:“你行不行啊?是不是前几天没能好好看病,退步了?” 老王生气道:“你胡咧咧啥呢?俺咋就退步了?!” 417.第三十五片龙鳞(二) 第三十五片龙鳞(二) 陆婆子这会心情好, 不跟老王头争辩, 若是换做平常, 以她的性子, 定要把老王头给说的哑口无言才算完。她将玲珑小心地搂在怀里, 一边轻轻掂一边拍着包被, 嘴里妞妞娃娃宝宝的喊, 玲珑本来被她弄醒还有点生气, 却又闻到陆婆子灵魂的香气, 仔细想想自己也不亏,便打了个小呵欠, 准备继续睡了。 这时候陈香兰突然想起来:“哎呀, 该给妞妞喂奶了!她打吃饭到现在就没哭过,平常一饿就哭啊,今儿是咋了?” 玲珑:!!! 陆婆子喜欢小孙女不错, 但更喜欢看到小孙女白白胖胖茁壮成长,一听儿媳妇的话顿时就生气了:“你咋当娘的咧?娃儿这么久没吃奶你都不记得?别饿坏了俺妞妞!” 其他人都朝陈香兰投来谴责的眼神, 陈香兰自己也羞愧不已:“一听说妞妞病了, 俺当时脑子就一片空白啥都给忘了!娃儿也不哭, 这会儿才想起来。” 人家妇女要喂奶,虽说农村不讲究这个, 但老王头是个颇有些脾性的人,就准备告辞了。他直接跟陆婆子说:“那些废话就甭说了, 还是去镇上检查一下为好, 要是娃儿好好的那再好不过了。得了俺先走了, 你甭送。” “表叔俺送你!” 老王头还要拒绝,陆爱民说:“这一路坑坑洼洼的不好走,俺带着手电筒呢!大蛋二蛋你们要不要一起去?” 农村小孩子甚少大晚上出门,都很兴奋地点头。 陈香兰把女儿抱到怀里解开衣襟,玲珑的眼睛也越瞪越大,她根本不需要人类的食物,就算吃了也吃不饱,再说了,人类的奶水又没有牛奶羊奶好喝,她才不要喝! 乳|头都凑到了女儿嘴边,可平时饿起来就拼命吃奶的小娃娃却扭过了头,陈香兰顿时就担心起来:“乖妞,咋了?咋不吃奶呢?是怪娘白天没注意到你不?” 说着低头在玲珑娇嫩的小脸蛋上蹭了蹭,又试图喂她,玲珑这回忍不了了,哇的一声哭出来! 哭声可把边上的陆婆子心疼坏了,她说:“爱民媳妇,你是不是白天喂了自己忘了啊?” 小女儿一点都不肯吃奶,婆婆又问了这样的话,向来精明谨慎的陈香兰也懵了,那要不……还真可能是她给忘了?不然也找不到别的原因啊?乖妞咋不吃奶了呢?以往虽说傻傻的呆呆的,可碰到吃还是积极的。 她也拿不准主意了:“……喂、喂过吗???” 婆媳俩大眼瞪小眼,玲珑终于躲开了吃奶之路,心想,我才不吃。陆家一家看起来并不是特别瘦弱,可也称不上健康壮硕,刚才他们吃饭的时候玲珑就悄悄看过了,那能叫饭么?她现在开始庆幸自己是个小娃娃,这样就不用跟这家人一起吃糠咽菜了。 唉,还有这个房子,这张床乃至于她身上的包被,都让喜爱享受骄奢淫逸的龙女不开心。 早知道就不管那个傻子了,反正吃了就吃了,消化慢点就慢点好了。 这倒是不假。玲珑第一次来这样的世界,新鲜感一过,没有美人可看,没有美食可吃就没了兴趣,什么炸鸡烧烤之类的,想都不用想,肯定没有。 她顿时觉得了无生趣。 还是睡觉吧。 结果睡得迷迷糊糊时,觉得有什么软软的东西凑到了嘴边,还有些微甜的液体。玲珑睡得正舒服,顺势就张开了小嘴儿,下意识地吸吮起来。 陈香兰露出惊喜的笑容:“还是娘有办法!乖妞肯吃奶了!” 陆婆子洋洋得意的:“那是,俺吃过的盐巴比你吃过的米都多!” 陈香兰一边爱怜地给女儿喂奶,一边向往:“啥时候能过上天天吃精细米面的日子就好了,咱家娃儿长得多好啊,小孩儿就得吃好的才有营养。” 陆婆子道:“等着吧,早晚有一天会的。” 她觉得日子是越过越好的,前些年还闹了饥|荒,村子里有不少人给活活饿死了,可挨过来不也就好了?那时候连地瓜叶都是个好的,抢不上吃的,现在隔几天就能吃顿白面馒头跟大米粥,再也不用跟从前一样逢年过节才舍得吃肉了,日子不就是越过越好嘛!早晚有一天,也能过上顿顿吃大米饭红烧肉的好日子! 玲珑可不知道她的奶奶跟妈妈的追求就这么低,否则她一定很不愿意醒过来。 吃奶这回事,有一就有二,习惯了之后玲珑已经能双手捧着母亲的乳|房吸吮的啧啧有声了。为了下奶,陆婆子还给陈香兰熬了鱼汤,把大蛋二蛋给馋的口水直流!玲珑一边吃奶一边鄙视他们,真没出息,一碗普普通通的鱼汤,陆婆子舍不得放调料闻起来还带点儿腥味,一看就不好喝,送到嘴边玲珑都嫌弃,可这两个小毛头居然一脸渴求,眼珠子都黏在鱼汤上! 陈香兰爱女儿,也疼俩儿子,之前为了妞妞的病家里一片愁云惨雾,如今妞妞好了,她心情也好了许多,大蛋二蛋懂事得很,知道妹妹生病了,平时在家也老老实实,还能帮着烧火打水干活。 趁着婆婆没注意,陈香兰把碗贴到大蛋嘴边让他喝了一口。 她婆婆是个文化人,她跟爱民也都是读过书的,可过过苦日子的人难免有几分迷信,就觉得贱命好养活,俩儿子就给取了大蛋二蛋的名儿。陈香兰觉得没啥不好,总比什么大臭粪球好听吧? 陆婆子打院子里进来,娘仨立刻跟做贼一样板板正正的,二蛋心里苦,二蛋一口还没喝上,大蛋嘴里灌了一口满足的不行,都舍不得咽下去,就在嘴里慢慢回味。 “行了瞧你们那熊样。”陆婆子翻了个白眼,把手上的盖子掀开,“大蛋二蛋过来,奶这有鱼汤。” 陈香兰要下奶,汤里啥多余的调料都没有,但在这个吃肉并不频繁的年代,能有鱼汤喝那就是美味了。陆婆子把剩下的又大火烧了一边,加了料子,因为鱼肉所剩不多就朝里面放了两块豆腐再加了点青菜,吸收了鱼的鲜美,俩男孩喝得满头大汗一脸兴奋! 玲珑看了一眼,嫌弃的要死,扭头就把脸埋进陈香兰怀里。 大蛋二蛋把碗举到嘴边,刚喝没几口就不约而同地停了下来,异口同声道:“奶你也喝!” 陆婆子拗不过他们,就装模作样的把嘴在碗边一靠,吧唧吧唧做出喝了的样子:“好喝好喝!” 大蛋二蛋虽然一个九岁一个七岁,但都单纯得很,在他们心里,作为一家之主的奶是绝对不会骗他们的。两人又喝了几口,大蛋问陆婆子:“奶,妹妹能喝吗?” 得到了陆婆子否定的回答后,两兄弟又把碗放下,虽然还很渴望地看着,但已经很努力地在控制自己了:“留给爹。” 玲珑把这一切尽收眼底,心想这家人还挺不错的,如果他们能一直保持这样子,那么她也不是……不能勉强忍受一下这个恶劣的时代跟环境。 晚上陆爱民下班回来,知道儿子们这么孝顺,感动的不行,跟他老娘一样嘴巴一擦一靠一吧唧就当喝过了,两个小孩再次被骗,陆婆子给他们把汤热了热,两人就沾着饼子给吃的一干二净。二蛋还舔着嘴巴摸着肚皮一脸憧憬:“要是天天都有鱼汤喝就好了!” 大蛋稍微稳重点,但也矜持地点了点头。他心想,要不过几天放寒假,带二蛋一起去抓鱼吧? 陆婆子笑话这俩小的异想天开,又跟陆爱民陈香兰商量给玲珑断奶的事儿,说是瞧着玲珑不大喜欢吃奶,让陆爱民看看镇上供销社有没有奶粉麦乳精之类的卖,买两罐回来给玲珑喝。 这会儿的奶粉麦乳精可不便宜,陆婆子忍痛拿了五十块钱出来,她也不大懂,就问陆爱民:“够不够?” 陆爱民无奈地笑了:“娘,乖妞是俺女儿,哪有让你拿钱给买的意思?明天俺就去看看,俺有钱。” 陆婆子眼一瞪:“你有个屁的钱!都给老娘收好了!以后三个娃儿上学,花销大着呢!” 前几年日子艰难,许多家老人都担心自己死了连副棺材都买不起,私底下都悄悄存起了棺材本。家里饿得最厉害那段时间,陆婆子甚至想着死了算了,不拖累儿子儿媳妇,要不是老王头暗地帮忙,她真说不定就给饿死了,这世道啊! 可日子也在慢慢变好,照从前她可不敢想家里隔三岔五吃顿白面馒头,因此又觉得自己还能再多喘两年气,那攒着的棺材钱就能先拿出来给乖妞买奶粉买麦乳精了,听说那玩意儿可好了,人家城里的娃儿都喝。 香兰也得工作,乖妞又不大喜欢吃奶,早掐奶也好,她就在家里带娃儿,日子总会有奔头。 玲珑躺在床上试图玩自己的脚,没有任何娱乐的她心情很沉重,更沉重的是因为天气冷她被包裹的严严实实,连脚都抱不到。 太过忧伤,不如睡觉。 418.第三十五片龙鳞(三) 第三十五片龙鳞(三) 第二天陆爱民特意跟加油站请了假, 骑着平时上班的二八大杠自行车,媳妇陈香兰坐在后座上抱着孩子,就朝镇上去了。 玲珑平静地接受了一切,反倒是陈香兰看到她白嫩嫩的胳膊上被戳了个针孔心疼的眼圈儿都红了, 有个小护士瞧玲珑过于可爱还偷偷在她兜兜里塞了两块奶糖。玲珑很想吃,可惜有心无力。 等检查结果的夫妻俩在外头又是期待又是紧张,虽说闺女看着机灵了, 眼睛有神了, 但这到底不是他们自家人说好了就好了的, 总得叫医生看过才行。因为心底忐忑, 夫妻俩坐在外头塑料椅子上, 眼神止不住朝一起瞟, 然后两只手就悄悄拉了起来,还拿包被里的女儿做遮掩。 玲珑打了个呵欠, 现在她每天的娱乐就是睡觉, 好在她很喜欢睡觉,睡再多也不觉得烦, 既然没有东西吃也不能到处玩,睡觉也不是什么坏处。 然后她是被颠醒的。 镇上到村子里这条路实在是不大好走, 大晴天还行, 一到阴天下雨到处是水洼, 平时陆爱民自己上班骑车怎么拐都成, 今天媳妇闺女坐在后头, 他不大敢拐大弯, 格外的注意,也因此绕过大坑避免不了小坑,硬生生把玲珑给颠醒了。 那她就不高兴,她不高兴就要哭,谁来说都没用。 陈香兰心疼坏了,说:“妞妞该不是饿了吧?爱民你路边停下。” 陆爱民连忙停住车,陈香兰就抱着玲珑到边上小沟子,借着树木遮挡喂起奶来。 已经对吃奶习以为常的玲珑没有拒绝,吃母乳总比吃没滋没味的白菜豆腐强吧?她吃了两口就别过头,陈香兰摸了摸她软软的小屁股,感觉尿芥子没湿才松了口气,在女儿的小粉脸蛋上亲了一口,“坏丫头,明明不饿也没尿,就是想折腾娘是不?” 玲珑回以没有牙齿的笑容表示自己什么都没听懂。陈香兰瞧她这小模样越看越喜欢,整理好了衣服就抱出去了,陆爱民在路边给放风,瞧见娘俩出来眼睛放光:“媳妇,咱乖妞好啦?” 陈香兰假装生气:“坏丫头逗咱俩玩儿呢,喂奶吃了两口,尿戒子也是干的,你看你看,她还笑。” 嘴上这么说,面部表情已经控制不住了,根本生不起气来,全是笑。 陆爱民看闺女笑的可爱,自己也忍不住跟着傻笑:“嘿,嘿嘿,嘿嘿嘿。” 直到被媳妇轻轻踢了一脚才反应过来。 陆婆子在家里早就望眼欲穿了,听着点声音就忍不住朝门口看看是不是来人了,等到陆爱民骑着自行车进了家门,她就忙不迭迎了上来,把刚洗菜的手在围裙上擦干,带着期待跟不安问:“咋样?咋样?医生咋说?咱娃儿好好的吧?” 陆爱民不知道哪里来的狗胆子,沉默着没说话,陆婆子脸一垮,要强了一辈子的老太太眼泪差点掉下来,她心想,没事儿!就是病了也没事儿!老王头不是说这病能治愈吗?现在日子越过越好,他们家就攒钱给娃娃看病!看好为止! 结果没等她把话说出来呢,抱着女儿下车的陈香兰瞪了自家男人一眼:“娘你别听他胡咧咧,医生说咱乖妞健康的咧,什么毛病都没有!还夸咱乖妞好看,说是十里八乡都没见过这么水灵的娃娃。” 陆婆子下意识骄傲道:“那当然!也不看娃她奶是谁!俺当年可是出了名的大美人……陆爱民你又给老娘混!” 抄起院子里的扫把就要揍人,吓得陆爱民推着自行车赶紧跑,后来躲不掉,被亲娘打了好几下才讨饶:“娘、娘!俺是太高兴了跟你开玩笑呢!别生气、别生气啊!都这么大了咋还挨打呢!” 陆婆子气犹未消:“你自个儿也知道这么大了咋还挨打,还不是你混!老娘看就是小时候打少了!” 说着居然还有继续追打的意思,这会儿陈香兰赶紧上来当和事佬,“娘,别打了,别吓着乖妞……呃。” 因为她提到乖妞,陆婆子跟陆爱民有志一同地朝陈香兰怀里的小奶娃看去,结果她不知道什么时候把两只柔嫩的胳膊给挣扎出来了,一晃一晃地在那无意识地拍,简直就像是在说打得好!打得再热烈一些! 这场单方面的殴打以陆婆子把扫把砸到陆爱民身上告终,她走到陈香兰身边来说:“你别惯着那混货,要不是俺管得严,他不知道疯成啥样呢!” 陈香兰抿嘴笑,小姐妹们没有不羡慕她嫁了好人家的,婆婆厉害又不刻薄,男人更是上进有本事,俩儿子也懂事聪明,现在女儿也好好的,可不是越来越好么!就是每天瞧着婆婆追着男人打心里也舒坦。 她了解自家男人,脑子聪明,转得快,长得也好,又高又帅,工作也体面,就一点不好——性子挺欠的。 主要就体现在有事没事就喜欢撩人这上,大蛋二蛋俩娃娃从小到大没少被骗过逗着玩,就连说一不二的一家之主婆婆他都敢撩,村长家那条大黄狗看了他都夹着尾巴到处窜,生了女儿后,因为女儿疑似生病,陆爱民才渐渐沉稳下来,可这刚确定乖妞健健康康,他就又开始了。 玲珑很懊恼,她虽然努力挣扎出了两只肉胳膊,可是没什么力气,拍手叫好都做不到,还被这几个人类误认为是在卖萌! 陆婆子把她抱过来心肝宝贝娃娃妞妞的喊,陈香兰就把自行车上挂的东西给拿下来。因为妞妞没事,小两口就买了不少东西回来,两条刀鱼三斤猪肉还有黄豆芽,给陆婆子买了两斤桃酥,大蛋二蛋则是一人一根糖球。 惟独玲珑啥也没有,小护士给的两块奶糖也被陈香兰没收了,这么点大的娃咋能吃糖呢?万一噎着就不好了。她把两块糖从玲珑兜兜里掏出来的时候,玲珑心都要碎了,嘟着粉润润的小嘴,满脸都写着不开心。 陆爱民帮忙把东西放好之后就来看女儿,发觉小家伙闷闷不乐,就捏她的小嘴儿:“乖妞咋啦?是不是想爹啦?” 玲珑眨巴着眼睛看他,看得陆爱民满眼红心,等媳妇过来就似好奇又似感叹地说:“媳妇,你说咱家娃儿咋这好看呢?” 陈香兰笑着用筷子沾了点糖水点在玲珑嘴上,看着她砸吧小嘴儿,说:“娘年轻时是十里八乡出了名的大美人,乖妞就是随她。” 陆爱民嗤笑一声:“明明是随俺!你看咱娘那凶巴巴的样儿,就是十分的大美人,她一龇牙也就剩下三分——” 话没说完是因为陆婆子拽住了他的耳朵:“你又搁这儿放啥狗臭屁?!” 陆爱民连连求饶,包被里的玲珑突然笑出声,因为炕烧得热乎,陈香兰就把她的小棉袄给脱了,这下穿着红毛衣的玲珑终于可以拍手叫好甚至想让奶奶揍得更狠一些。 兴许是缘分,也许是心有灵犀,再不济也是巧合,陆婆子跟小孙女在那一瞬间,尽管语言不通,却好像懂得了小奶娃的意思,拽着陆爱民的耳朵朝上扯,模样出众当初不知多少姑娘喜欢的陆同志被扯的瞪眼伸舌十分夸张,陆婆子暗中观察小孙女的表情,见她笑得更开心,手上也更用力—— 等到她松开,陈香兰总觉得自家男人两边耳朵不对称了。 陆婆子冷笑说:“还随你?你也不看看你爹长啥熊样!要不是老娘长得好,你能讨香兰当媳妇?怕不是现在还在打光棍!” 陈香兰在边上闷声笑,拿起拨浪鼓逗女儿玩,玲珑勉强给面子意思意思抓一下看一眼,重点还是放在掐架的娘俩身上。 她很健康。 这个事实让一直笼罩着一层愁云的陆家人终于挥开心头阴霾,变得开心起来。大蛋二蛋放学回家,没进家门就闻着肉香,马不停蹄地冲进来一看,嚯!好家伙!桌上摆着五六道菜!还蒸了香喷喷的白米饭! 甚至他俩平常坐的两个位置还放了两根糖球! 酸甜可口的糖球,小孩子都爱吃,但有点贵,大家日子现在虽然好了很多,可还是不大喜欢在小孩子零嘴上花钱的,因此谁要是有根糖球吃那可了不得,带到学校去,大半小孩都得羡慕。 兄弟俩被教得很好,先问奶,这糖球能不能吃,得到了肯定的答复后才一人吃了一颗,吃的小心翼翼的,又送去给爹娘奶吃,三个大人当然不会吃,兄弟俩就珍而重之地把糖球放到碗上架着,准备下午带学校去炫耀一番。 二蛋突然戳了戳大蛋:“哥,你说俺妹能吃不?” 大蛋思考了几秒钟说:“俺觉得可以。” 正好大人都不在堂屋,因为兄弟俩懂事,陈香兰也很放心让他们看顾妹妹,就去院子里先喂鸡喂猪,这样待会儿就能直接吃饭了。 大蛋二蛋又把自己的糖葫芦拿起来,跑到床边看漂亮的不像话的妹妹。二蛋先问:“妞妞,你想吃吗?” 玲珑舔了舔小嘴儿作为回应。 419.第三十五片龙鳞(四) 第三十五片龙鳞(四) 玲珑对食物向来珍惜, 不会嫌弃, 哪怕只是一根糖球,能吃到她也很开心。 大蛋二蛋一人拿着一根凑近妹妹, 看到白白嫩嫩的妹妹, 大蛋就说:“妹妹真好看, 比其他人家的娃娃都好看。” 二蛋疯狂点头:“是的是的。” 因为吃的不好,再加上无法避免的重男轻女以及干燥的地理环境,村子里的女孩大多皮肤发黄十分干瘦,尤其是在大冬天,手上耳朵上都生了冻疮,脸蛋皴的不能看。新衣服是一年到头也没有一件, 甚至于冬天太冷没法洗澡,许多孩子脖子上都涸了一层灰! 谁家的小女娃能得到他们家妹妹这样妥善的照料呢?皮肤跟刚剥了壳的鸡蛋白一样,家里的鸡下的蛋是要攒着卖的,偶尔奶疼他们会给他们煮两颗,蛋白吃起来是那么香那么嫩, 就跟妹妹的皮肤一样。 妹妹的眼睛又像是夏天院子里长出来的黑葡萄,又黑又亮, 眼睫毛也长长的,反正大蛋觉得妹妹比书上画的城里小姑娘都好看,而且妹妹好特别好带, 不哭不闹, 可比后面三爷爷家的小妹妹乖多了! 要不是奶天天逼他去上学, 大蛋真想天天在家带妹妹。 甜甜的糖球凑到嘴边, 玲珑轻轻舔了一口,对于迄今为止都只能吃奶的她来说,这味道简直再好不过了。她舔的很开心,大蛋二蛋也喂的很开心,两根糖球抢着朝她嘴边送,可惜的是玲珑牙齿没有长好,也就只能尝尝味儿。 她浅尝辄止,吧唧吧唧小嘴儿就算舔够了,哥哥们还不愿意走,眼巴巴地继续朝她小嘴上蹭糖球,玲珑啊啊了两声,他们才依依不舍地把糖球收走,二蛋还问:“妞妞你不想吃了吗?” 大蛋说:“妹妹还小,就只能舔一舔,等妹妹再长大一点就可以吃了。” 他到底是比二蛋大了三岁,更懂事一点,之前给玲珑舔糖球也是因为她露出了很渴望的表情。现在见玲珑满足了,他就从口袋掏出娘给缝的手帕,小心又温柔地把玲珑嘴角沾的糖浆给擦干净。 都说三岁看到老,玲珑觉得这个大哥哥真的很讨人喜欢,不仅仅是长得好,性格也好,这样的小孩是很少见的。 她小小的鼻子抽动了两下,尝过甜味以后就又困了,打个小呵欠准备再睡一下。 二蛋则伸手把她的包被整理了下,顺便把她不知何时挣脱出来的小肉胳膊给塞回去。饭菜还没有好,兄弟俩就有志一同地坐在床上守着呼呼大睡的妹妹,眼睛直勾勾地看着,一秒都舍不得离开。 又过了几天,学校放寒假了,大蛋二蛋终于迎来了他们第二喜欢的假期——第一喜欢的当然是暑假。对农村的孩子们来说,冬天可实在是有太多好玩的东西了! 天冷的不行,河上都结了厚厚的冰,他俩早就想去掏鱼了。 不过也正因为临近过年,家里忙得不行,陆爱民单位加班,陈香兰好几个单子要做,陆婆子又要忙家里又要忙田里,还得兼顾着大扫除,所以照顾玲珑的重任就落在了两个哥哥身上。 当然,他们只要看着玲珑不让她摔下床或是哭了饿了就行。 大蛋把玲珑背在了身上,因为在家里带妹妹就不能去掏鱼,对于一年到头吃不到几次鱼的小孩来说,一次鱼汤的鲜美,就足够在他回忆里占据极大的分量。 不过大人们都不觉得小孩子真能掏到鱼,就算是大人也难,何苦小孩呢?因此看到河岸边的小孩们就都会心一笑,任由他们折腾,叮嘱一句小心点别掉水里就行。 二蛋手里拿着块石头,先小心地敲破一小块冰面,对小孩子而言,掏鱼的乐趣远大于掏鱼成功,所以他撅着屁股努力了半天,忙得哼哧哼哧满头大汗,也照样乐呵呵的。 大蛋看着二蛋的动作都着急,站在岸边指挥,他们挑的这条河人不多,而且眼看到饭点了,再不赶紧回家,万一被奶发现他们背着妹妹出门肯定要挨揍。 就把玲珑放到岸边,脱了自己的棉袄把她包的更严实点,还拽了旁边不知谁家的稻草垛过来给玲珑挡风,然后迫不及待地跳了下去。 玲珑斜眼看着哥哥们在那拼命想掏鱼却无果,叹了口气,人类的幼崽真的好笨哦。 她看了眼冰面,比棉鞋底子都厚,像是察觉到了她的视线,河底那些鱼儿都拼了命地朝二蛋砸出来的那个冰口钻,几条活蹦乱跳的甚至蹦到了冰面上! 大蛋二蛋都惊呆了! 回过神大蛋就叫二蛋:“快回家拿水桶!快去!” 说完觉得不妥当,就拽住二蛋:“悄悄地别叫人瞅着了!” 二蛋也不傻,用力一点头就朝家里跑。大蛋棉袄脱下给玲珑了,身上还有件背心,不过这个时候也顾不得了,不然待会儿鱼再跳回去怎么办?就想脱了背心把鱼包住朝岸上扔。结果背心还没脱完就发现那些活蹦乱跳的鱼突然变得无比安静乖巧,躺在冰面上动也不动。 大蛋就一条条抓起来朝岸上放,他数了数,足足有十几条呢!都是大鱼! 二蛋果然不傻,带了两只水桶来,还是家里的吃水桶,比较大,十几条鱼分别装进去还真差不多。为了不被人发现,大蛋穿上棉袄,把玲珑重新背在身后,再把给她挡风的稻草把子给拆开,铺在水桶上把鱼给挡住。 他虽然年纪小,但做事有条理又沉稳,二蛋有样学样,两小的千辛万苦地提着水桶,一路躲着人,终于回到了家。 因为很重,所以错过了最佳回家时间,陆婆子着急的团团转,两个孙子都是听话的孩子,决不会错过饭点,这饭菜都端桌上了,人咋不见了?她在家守着,陈香兰已经去孩子经常一起玩的小伙伴家找了。 这一瞧见大蛋二蛋,陆婆子就气不打一处来,抓起手边的笤帚就要揍,二蛋眼睛亮晶晶的,头一回看到奶要揍人不害怕:“奶!你看!你快看俺跟哥带回来啥了!” 陆婆子想起自己找了好几圈结果莫名失踪的水桶,又看到被大蛋背着还笑呵呵的小孙女,正要骂人把干干净净的水桶给弄脏了,大蛋刷的一下掀开水桶上面的一层稻草,陆婆子眼都直了:“哪、哪来这么多的鱼???” 二蛋耿直地回答:“它们自己跳上来的。” “啥?!” 二蛋又认真重复一遍:“它们自己跳上来的。俺跟哥刚砸了冰面,还没掏到鱼,它们就朝上跳了,哥就叫俺回家拿水桶。” 陆婆子喃喃道:“咱村子附近的河咋会有这么大的鱼?” 二蛋挠挠头说:“俺也不知道……它们就跟得了羊癫疯一样朝上窜。” 他其实也不知道什么是羊癫疯,就老听大人们说这个词,感觉这鱼可能也是得了这个病吧。 陆婆子赶紧说:“快快快,把它们放水缸里去!” 她赶紧去收拾了一个闲置的水缸,把两桶鱼都倒了进去,一边倒一边惊叹,咋有这么大的鱼呢! 玲珑在大蛋背上挣扎扭动,大蛋把她解开抱到水缸边:“妞妞快看,是鱼、是鱼哦!” 小朋友露出了对鱼的渴望,感觉得到他很想吃。玲珑兴致缺缺地看了一眼,没什么意思,几条鱼而已至于吗?改天让只熊一头撞死在他们家门口,两颗蛋怕不是要兴奋疯了。 不过她勉强也能理解他们对食物的渴望啦,这一点有些像她,因为她也是很喜欢吃东西的呢! 陆婆子看那十几条鱼看得痴迷了,等陈香兰满头大汗回家,她一把拉过来,陈香兰还没来得及说话就看见一缸鲜活的大鱼,立刻就惊讶的张大了嘴:“这、这鱼好大啊!得多贵!” 陆婆子神神秘秘地凑近她说:“俺跟你说,这是大蛋二蛋在外面捡的!” 陈香兰一听,更不敢相信,这年头能吃顿肉大家都高兴的不行,还有外面能捡这么大的鱼的? 于是陆婆子就把两颗蛋叫过来,让他们跟他们娘说。二蛋兴奋地手舞足蹈讲述了一番当时的奇景,大蛋也点头,肯定道:“奶,娘,我们说得是真的,不骗人。” 这就跟神话故事似的…… 陆婆子说:“兴许是神仙看咱家人好所以送的。” 玲珑心道,神仙就是我。 看着那十几条鱼,陆婆子是越看越高兴,最后大手一挥:“这样!咱中午再做条鱼!” 大蛋二蛋立刻欢呼起来,陈香兰白了俩孩子一眼,将玲珑抱到怀里:“行了行了,看你们俩这一脸汗,走进屋擦擦去,身上衣服也得烘烘干,不然要生病。” 玲珑到了娘怀里,下意识就把小脸蛋朝她肩上一搁,觉得带哥哥们躺赢真的好累哦,反正她也吃不到鱼,那她为啥要给他们鱼吃呢?她考虑了两秒钟这个问题,没想明白,就打了个呵欠,朝陈香兰颈窝蹭了蹭。 陈香兰拍了拍她的软乎乎的小屁股,跟陆婆子说:“娘,俺进屋给妞妞喂奶,待会儿来给你烧火。” “成!”陆婆子点头,“爱民买的奶粉就放在堂屋柜子里,妞妞要是不喝你就给她冲一碗。” 420.第三十五片龙鳞(五) 第三十五片龙鳞(五) 玲珑确实也该断奶了, 因为她对食物总有更旺盛的热情。陈香兰给她泡奶粉,她就支着个小脑袋很认真地看。 陈香兰从柜子里拿出印着甜奶粉字样的包装袋,又仔细看了包装上的说明研究一下奶粉该怎么泡, 听到炕上的女儿咿咿呀呀的伸着小肉胳膊,连忙安慰道:“妞妞乖,娘马上就给你泡, 再等等哦。” 玲珑啊了两声。 奶粉很快就泡好了, 陆爱民还不知从哪儿弄了个奶瓶, 陈香兰把泡好的奶粉晃了晃, 贴在脸上试了下温度, 这才走近炕, 小心地把奶瓶放到了女儿两只小手中, 教她怎么用胳膊圈住奶瓶, 再把奶嘴送到她嘴边碰了碰,玲珑立刻就明白了,毕竟这奶嘴的形状熟悉得很。 甜滋滋的, 比母乳好喝。 陈香兰看她像只小猪一样喝的起劲,忍不住笑, 逗了逗她软嫩嫩的小脸蛋:“就知道吃的小乖妞, 咋跟你爹跟你哥哥们一个德性呢!” 玲珑假装没听到,喝的津津有味,额头上很快沁出了一层细细密密的汗珠, 看得陈香兰心都化了, 心想她闺女咋就生得这么可爱、这么讨人喜欢、这么好看呢?其他人家的女娃娃都没有她好看。 等陆爱民下班回家, 知道女儿很喜欢自己给买的甜奶粉,顿时就乐了:“俺就知道,俺妞妞跟爹亲!” 扭头一瞧,他妞妞还抱着奶瓶在炕上玩,根本不舍得把心爱的奶瓶放下。陈香兰带了点酸味说:“是是是,你给买了个奶瓶,这臭妞妞有奶就是娘,现在都把奶瓶当娘了!”刚才她想把奶瓶拿去洗一洗,小妞妞还不让呢!她想抱也不给抱,眼里就只有那个奶瓶! 陆爱民嘿嘿笑了两声,走过去试着跟玲珑要奶瓶,看在闺女心里亲爹跟亲娘到底谁重要。然而他实在是太高估了自己在玲珑心里的地位,当他的手一触碰到奶瓶,玲珑就啊了一声,抱着奶瓶翻了半个身,用肉嘟嘟的身子把奶瓶藏的严实合缝,一点机会都不给。 陆爱民当时心就碎了,一中午都唉声叹气,听得陆婆子又想抓笤帚揍人。 两颗蛋带回来的鱼都太大了,要是跟平时那样随便烧一烧感觉不太好,陆婆子狠狠心,用了大料红烧了,端出来的那一瞬间,两颗没见过什么世面的蛋不约而同地哇了一声,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就连他们奶叫他们去端饭都没听到。 鱼肉鲜嫩弹牙,陆家人就没吃过比这更好吃的鱼!除此之外把那浓稠的汤汁朝白饭上一浇——那真是给神仙都不换!美味的让人能把舌头都吞进去!两颗蛋就不用说了,吃成了小花猫还惦记着要再来一碗,就连陆婆子都没能忍得住,比平时多吃了半碗饭。 床上抱着奶瓶的玲珑抽动小鼻子仔细嗅了嗅空气中的味道,觉得还可以。她正觉得无聊的时候,陆婆子吃的差不多了,放下碗筷过来把她抱到桌边,玲珑就看向了那盘被吃得没剩下多少的鱼,还有夹着条鱼尾巴在卖力啃的二蛋。 陈香兰从厨房端了个小碗过来,因为这鱼实在是太好了,陆婆子就把最嫩的鱼肚子上的肉给剔了下来,捣烂成鱼泥放在锅上蒸熟,小孩子不能吃重油重盐的东西,所以鱼肉泥上她就给滴了两地麻油,稍微放了一点点盐巴。这鱼也不知道怎么长的,一点腥味都没有,吃起来甚至还有淡淡的甜味,陆婆子这辈子都没吃过这么好的鱼! 很显然,玲珑对鱼肉泥的兴趣远大于其他。她坐在陆婆子怀里,两只黑葡萄一样的大眼睛眨巴眨巴,视线黏在鱼肉泥上走不开。陈香兰取笑说:“看俺家还养出个小吃货来。” 陆婆子可不许旁人说她的心肝宝贝,眼一瞪:“能吃是福!你看你男人跟俩娃,哪个不能吃?天天见了吃的跟饿死鬼投胎似的,咱乖妞可斯文着呢!” 陈香兰笑出声:“娘,乖妞才多大啊,你说啥斯文不斯文的,小孩子懂个啥!” 对于儿媳的反驳,陆婆子坚决不能容忍:“俺可没胡说,旁的不说,大蛋二蛋小时候有妞妞好带没?有妞妞爱干净没?咱妞妞这么大了,拉尿都没把炕弄脏过,二蛋小时候直接拉在□□里抹的到处都是还朝嘴里塞你给忘了?!” 正在专心致志啃鱼尾巴的二蛋万万没想到自己的黑历史会被挖出来,他不敢置信地说:“奶!俺才没有!俺没有!” 陆爱民唯恐天下不乱:“你还没有呢?你是不记得当时的盛况了,墙上炕上全是你抹的屎,还有你身上,那玩意儿你也不嫌脏朝嘴里塞,你娘当时看见了差点晕过去!” 二蛋羞愤欲死,家人哈哈大笑成功伤害到了他小小的自尊心,本来想撒丫子跑路,可是鱼尾巴没啃完,犹豫了片刻,就化悲愤为食欲,咬住尾巴狠狠咀嚼起来。 他吃鱼!他不生气!他要吃的饱饱的! 玲珑乖巧坐在她奶怀里,张着小嘴吃她娘喂过来的鱼肉泥,可她爹说话实在是太恶心了,她忍不住啊了一声表示谴责。 陆婆子就立刻把枪口对准了陆爱民:“乖妞吃饭呢!你胡说个啥?吃饭时说这玩意儿你也不嫌恶心!” 陆爱民觉得自己好无辜啊!这不是他娘先提起来,他就随口一说吗?咋又是他的错了呢? 一家人正吵吵闹闹,突然听见有人说话:“大婶!你们家那锄头能能借俺用用啊?下午想去把自留田种的白菜给起了,俺看人家都起了,唷,你家吃饭呢?” 说是来借锄头,身边却跟了一大俩小仨孩子,这会儿仨孩子脸上都是一副渴望的表情,抽着鼻子闻空气里残存的鱼肉香。 农村人除了晚上睡觉,大白天的几乎不关大门,乡亲邻里好串门子,也好说话借东西。来的是陆家的邻居,姓潘,男人在镇上干搬东西的活,早上出门晚上才回来,平时家里就女人带着三个孩子,大的是个女娃,俩小的一个女娃一个男娃。陈香兰曾经庆幸的粪球这样的小名儿,就是潘家小男娃拥有的。 给儿子起名劳心劳力,女儿起名就随意的话,一个叫大花一个叫二花,生了俩女儿才生了个儿子,王翠兰最气的就是这个。 生女娃有啥用? 不能传宗接代,又不能干多少活,吃得还不比旁人少,以后嫁了人就是别人家的了。 因此她对两个女儿很是严苛,重男轻女的态度在这整个陆家村都赫赫有名。她有个口头禅,那就是“女娃有啥子用”,基本上每天都要说个十几次。 但她也只是嘴上厉害,平时也不会虐待孩子,顶多是偏心眼严重点,男人从镇上买来家的零嘴俩女儿只能吃粪球嘴里漏的,逢年过节也基本不会有新衣服。陈香兰娘家二姐也生了两个女儿,因为全家就两个女娃,衣服小了没人拾着穿,王翠兰就厚着脸皮上门要,到现在大花二花身上还穿着陈香兰外甥女的旧衣服。 给的时候虽然不算新,但也干干净净板板正正,现在已经是多了好些个补丁,还到处都是油灰。二花年纪小还好,不怎么干活,大花就比大蛋小两岁,七岁了连育红班都没上,天天就在家里干活。烧火做饭扫地下田洗衣服,也不知道王翠兰咋想的。 这人都来了,总不好叫人家走,陆婆子就客气着问:“你们吃了没?没吃坐下来吃点,锅里还有饭呢!” 王翠兰一早瞧见那白米饭了,她也不是个会客气的人儿,之前陆家做鱼,她也在家里烧火弄饭,闻着这个味儿,可真香啊!一年到头也闻不到几次,忍了又忍,才带着三个娃过来。 陆家生活条件是真好,不仅顿顿都能吃白米饭,还有这么大的鱼吃! 虽然鱼已经只剩下些汤汁碎肉,可一看那完整的鱼骨就知道,这鱼老大了!得多少钱啊! 王翠兰就问:“大婶这鱼你们在哪儿买的啊?等俺跟俺家胜利说一声,叫他也从镇上买条回来。” 村里许多人都羡慕陆爱民能在镇上加油站工作,不仅轻松,工资还高,不仅工资高,福利还好,可惜人家陆爱民是烈士家属,又是高中毕业,有文化,当时村里报人的时候直接就把陆爱民给报上去了,其他人争都不好意思争,人家哥哥为国捐躯了,你去跟人家抢工作,好意思么!再说了,抢也抢不过啊!陆爱民上学时候可次次都考全校第一呢! 要不是那会儿没有高考,指不定陆爱民还是村子里第一个大学生! 照王翠兰看,陆爱民可比那些下乡来的知青好多了,都这么多年了,还是那么一副干不了重活的样儿,心心念念着回京城,听说很快就又要有高考了,那些没用的知青总算是能走了。 陆婆子说:“俺也不瞒你,这鱼不是爱民买的,是大蛋二蛋在河里抓的!” 王翠兰摆明了不信:“咱村附近的河,哪有这样大的鱼!” 言语间陈香兰已经盛了四碗饭过来,又拿了四双筷子,母子四人也不客气,把那汤汁一浇,虽然只剩下些碎肉也吃得津津有味。王翠兰一边吃还一边夸陆婆子手艺好,陆婆子摇摇头,怀里的玲珑也学着她的样子摇摇头,很是可爱。 王翠兰这才看到陆婆子腿上粉雕玉琢的小豆丁,那瞬间她都惊呆了,咋会有女娃这好看咧?她家大花二花都是皮肤蜡黄瘦巴巴的,出生的时候跟个猴儿样细声细气,长大了些性格更加闷,跟他们家潘胜利一个德行,都是三棍子打不出个屁来,王翠兰就没见过陆家这么好看的娃! 要说之前她也不是没看过,可不知道为啥,就是觉得现在看,就更好看了,而且是语言形容不出来的那种好看。 本来王翠兰觉得陈香兰二姐家的俩丫头在镇上生活,水灵灵的跟村里丫头不一样,现在看到了玲珑,才觉得那来丫头算个啥啊! 陆婆子喜欢听人夸玲珑,准确一点来说,是陆家所有人都喜欢听别人夸玲珑,王翠兰嘴挺甜,会说话,把玲珑夸成了下凡的小仙女,可把陆婆子听得喜笑颜开,还格外温和地问饭够不够,不够再添。 玲珑啊呜一口吃掉因为她娘去盛饭所以改由她亲爹喂的鱼肉泥,舔了舔小嘴心想,这个大花现在看起来还挺正常的,就是有点内向,不爱说话,但吃饭速度很快,她弟弟妹妹都跟不上。 再看看她那个吃完饭坐在边上的大蛋哥哥。 九岁的大蛋还没长大,不知道什么是儿女情长,对娶媳妇一点概念都没有,现在他心里最重要的就是漂亮可爱的妹妹,恨不得每天都跟她一起玩。看妹妹跟自己对视,他就对她裂开嘴笑,一笑,露出缺了颗门牙的牙龈,有点滑稽。 前两天下雪了,有点冷,大蛋跟二蛋闲出屁来,拿石头把屋檐上挂的冰凌给敲下来用嘴巴啃,正是换牙的时候,嘎嘣一声,大蛋的门牙就跟他说再见了。当时他整个人都懵逼了,甚至嚎啕大哭,陆婆子陈香兰着急忙慌放下手头的活来一看!好家伙,那么大一颗门牙就攥在大蛋手里! 这门牙一掉,说话就漏风,大蛋哼哧半天才说:“俺的牙……” 等陈香兰给他解释了门牙还会长出来,大蛋才安下心,只是从那以后他就很注意不敢再笑的太大,谁知道被玲珑看了一眼就顶不住了。 一九岁没门牙的小孩笑起来实在是称不上好看,玲珑眼睛被辣到,别开头,咬住她爹喂过来的勺子,陆爱民装模作样地啊呀一声:“乖妞力气好大!这勺子咋拔不出来了?!爹都用了这么大的劲儿!” 她还真被逗乐了,觉得陆爱民这也算是彩衣娱女,就很给面子地笑弯了眼睛,然后松开小奶牙。陆爱民趁机挖了一勺鱼肉泥又喂过来,玲珑吧唧吧唧嘴,吃得差不多了,就别开头拒绝了下一勺。 陆爱民喂食上瘾,就拿着勺子,低声下气地哄玲珑再吃一口。可惜她是那种你求着就会答应的人么? 当然不是。 反倒是陆婆子生气了:“你干啥!乖妞不想吃了你还要喂,是不是想把她肚子撑坏?你安的啥心?你咋当爹的?!” 陆爱民冤枉死了!正要解释,就看见他媳妇、他大儿子、他小儿子,都用一副不能容忍的表情盯着他。 行吧,反正在这个家里他是没什么地位的,他们家女人最厉害。 玲珑吃剩下的鱼肉泥叫粪球给吃了,因为他看着鱼肉泥的样子实在是太馋了,口水都滴到了桌子上。玲珑对此表示很愤怒,她弄来的鱼,怎么能给别人吃? 就生起气来,偏偏不能开口说话,大人们根本不懂她的意思,于是她就更生气了。 王翠兰娘四个蹭了一顿饭,心满意足,儿子粪球还吃了鱼肉泥,她就更高兴了,拿着陆婆子借给她的锄头,走了。 玲珑瞪着她的背影不开心。 现在她相信大花以后肯定是个坏蛋了! 她吞噬掉的这个灵魂,天生残缺,即便重新回来也是心智不齐,老王头最初诊断的结果并没有错。然而这个灵魂浑浑噩噩,因为家人的爱,她的灵魂带着甜,又因为那些不能理解和感受的遭遇,有着涩嘴的苦。玲珑原以为能吃到炸鸡烧烤,谁知道这个时代看起来根本没有——至少现在没有,她在小孩子的身体里待的无聊极了,只能每天睡大觉。 王翠兰重男轻女的思想是被她亲娘传染的,她亲娘偏心眼的厉害,姐妹五个,在王翠兰亲娘眼里也比不上一个弟弟。王翠兰在家的时候吃够了这种苦头,可当她也嫁了人,当了娘,很神奇的,她也变成她娘那样的人了。 同样的,大花作为她的女儿,受到的影响最深,只不过比起重男轻女的王翠兰,大花更狠一点。 如果玲珑不来,这具身体本来的主人就是个真正的傻子,可是她的家人非常爱她,砸锅卖铁也想带她去看病,就因为老王头说这个病有治好的希望,就是得去大城市大医院看,小地方恐怕看不好。 因为这,陆爱民把加油站的工作给辞了,趁着下海热潮去南方打工,谁知道工地出了事,人就没了。那么点赔偿金根本就起不到多大作用,整个家都得陈香兰一个人撑起来。 她夜以继日地给人做衣服,眼睛都熬坏了,陆婆子因为没了儿子大受打击,腰一下子就弯了下去。大蛋上完初中也不上了,想供弟弟读书,但这会上学还不是义务教育,家里要给妹妹看病,又要衣食住行,根本落不到什么钱,于是他直到三十岁也没能说上媳妇。 二蛋也在上完初中后悄悄辍学了,就给家里留个口信,说自己也去打工赚钱给妹妹看病,他不想上学了。 怕家里人找去,他连地址都不敢给,每个月朝家里汇钱,一年就回一趟家——直到有一次,他再也没有回来,就像是消失在了这个世界上。 大蛋三十了没媳妇,妹妹生病弟弟失踪,他还是拼命干活赚钱,直到大花说要跟他结婚。 大花之前嫁给隔壁村一家有楼房的人,不过后来离了,在娘家住了几年,王翠兰看她越发不顺眼,大花就看中了大蛋。 这桩婚事就这么成了。 一开始大花也是想好好过日子的,直到她发现这样下去不行。 陆婆子年纪大了,没多少年活了,也就算了,婆婆还能赚钱贴补家用,可小姑子呢?一个傻子?一个离了人就不行的傻子,她能咋办啊?天天跟着小姑子跑?更别说这傻子有多傻,人家给块糖,她就给人磕头! 还有这个病,简直就是个无底洞,朝里面砸了多少钱啊!公公因此死了,二弟因此失踪了,大蛋还要给拖累一辈子不成?! 女娃嫁了人就行了,小姑子长得好看,虽然傻,但也能生娃,随便找户人家嫁了还能拿彩礼呢! 可惜大花刚试探着提出来就被大蛋否决了,脾气温和的男人头一回发火跟她吵架,大花委屈的不行,扭身就要回娘家,在草垛边看见村西头的癞子拿糖骗小姑子脱衣服。 她想了想,没管。 又过了几天她有了个大胆的想法。家里人不给小姑子嫁人,可要是生米煮成熟饭了呢?小姑子人是傻,但听话,家里人叮嘱不能走太远,她就每天在巷子口溜达,决不去过远的地方,除非是有相信的人带着。 而嫁过来后貌似对自己“很好”的嫂子,她自然是信任的。 大花心里也在打鼓,她就是想试试成不成,不想大蛋再这样过日子,得被小姑子拖累到什么时候啊!她实在是受够了!她一点都不想在小姑子身上花钱,那都是浪费!十里八项傻姑娘不少,谁家给出钱看病了?不都到年纪嫁出去?小姑子长得好,肯定能收不少彩礼,到时候把家里翻新,大蛋肯吃苦又能干活,他们日子不得美翻了?! 于是她把小姑子带到癞子家门口,叫小姑子去敲门,自己躲了起来在边上看。等癞子把小姑子拽进去,她就心跳如雷的回家了。 最终如她所愿,被人找到的时候生米已经煮成了熟饭,癞子这辈子最大的心愿就是娶个媳妇,就算是个傻子也行,何况傻子干干净净的,还好看。 能生儿子就行了呗! 多少人家都娶了傻媳妇啊,也不缺他一个。 大花兴奋极了,她觉得美好的未来在朝她招手——直到大蛋发飙! 他根本不同意把妹妹嫁给这么个玩意儿! 四十来岁,没地,也不干活,成日小偷小摸,为啥叫癞子?还不是因为头上以前生疮没好利索留下一头癞子?他咋能把妹妹嫁给这样的人?不仅不嫁,还要找公安!他妹妹那么听话,肯定是被癞子骗来的! 大花万万没想到,不仅是大蛋,就连奶跟婆婆,态度都是一样的坚定! 不嫁!报警! 421.第三十五片龙鳞(六) 第三十五片龙鳞(六) 大花是真不知道自己哪里做错了, 她不想被小姑子拖累, 这有什么错?谁家养个傻闺女不挑个给彩礼多的把她嫁出去?咋陆家就不行?本来这不是桩好事吗?好的人家谁要娶个傻闺女, 癞子再不济也是个男的,不比把傻闺女留在家里好?到时候生个儿子,后半辈子不就有指望了吗? 难道要把小姑子一辈子留在家里, 等以后她儿子去养活? 她家男人还要报警,奶跟娘也不拦着, 这要是报警了,村里人得咋看他们?心里得咋想他们?明明是件很正常的事,非要找公安? 强|奸案派出所是很看重的,这么大的事捅出去, 陆家人不嫌丢人,大花却不知承受了多少非人的议论,甚至下田时都有人拉着她问她家小姑子跟癞子是咋回事,咋就不能结婚了把这事儿给了结了却要闹的那么大——大花也不懂这是为啥! 又是报警,又要治病, 家里钱真是一点也没剩下, 偏偏除了大花之外其他人都心甘情愿, 大花实在是受不了了, 眼看没法子,她就想,要是傻小姑没了……那不就一了百了了吗? 这样的事儿在农村也不少见。 计划生育打的严, 架不住多少人家想要儿子, 那生了闺女咋办呢?掐死、溺死, 再就地一埋,身子没咋养好便着急忙慌怀下一胎,好像不能生儿子是天大的罪过一样。 也有些人家有傻闺女,可没有跟陆家这样拿个傻闺女当宝贝的,好吃好喝养着不算,还要花钱给治病,全家都被拖累了!村里多少人家都盖楼房了啊,他们家还住着砖瓦屋! 因为癞子的事儿大蛋每天镇上家里两面跑,陆婆子跟陈香兰也忙得要死,她们做梦也想不到看起来勤快又好说话的大花心里对妞妞满是恶意。兴许连大花自己都不知道这是错的,因为她所生存的环境里,大家都是这样做的。 那些傻闺女,除却被家里人嫁出去拿彩礼之外,有不少年纪还小的,因为家里哥哥要娶媳妇,就被“处理”掉了。至于是怎么“处理”,大花曾经隐晦地听她老娘王翠兰茶余饭后说过。 她也不想的,可她实在是不想再过这样的日子,不想家里再被小姑子的病给拖累。 她就哄小姑子,说爹跟二哥想吃鱼。 小姑子虽然傻,什么也不懂,但爱干净,也听话,哪怕陆爱民跟二蛋一个死了一个没了消息,她也仍然记得他们。虽然她根本就不能理解什么叫死亡,什么又是失踪,但她还记得喜欢她疼她的爹跟二哥,有一天突然就没了,再也没回来过。 河里有鱼,小时候她常被哥哥们背在背上去河边捞,其实她根本什么都不懂,唯一懵懵懂懂知道一点:河里有鱼。 爹跟二哥要是能吃到鱼,就能归家了。 傻子不知道什么是死亡,自然就不害怕死亡。 大花拿树枝把傻小姑戳的更远之后,头也没回地就跑了。 她心里有鬼呀! 可她又不觉得自己有错,女人的命又不值钱,像她,她就是拼死也得给陆家传宗接代的,干再多活她也不嫌累不喊苦,因为这就是女人的命,像傻小姑这样的算啥呢?拖累人,还不如死了干净。 于是她又很快心安理得起来。 等陈香兰做完活问女儿在哪,大花言辞闪烁,努力装着镇定说不知道,自己干活的时候没注意看。 自打上回女儿不在身边出了事,陈香兰就对女儿的行踪非常敏感,她立刻跟陆婆子说了一声出去找,可找了一圈也没见着人,直到大蛋骑着自行车从镇上回来,远远瞧见河里飘着个什么东西,看着像个人。 他是个热心肠,这辈子不知道做过多少好事,可他万万没想到,最后一次做好事,是把妹妹的尸体从河里捞上来。家里女性长辈给入殓的时候,说妹妹手心攥了一条小鱼,真的很小很小,都被攥烂了也没松开。 是想吃鱼吗? 大蛋痛哭流涕,他觉得自己特没用,爹守不住,弟弟守不住,妹妹也还是守不住。 最终,大花如愿了,谁都不会想傻闺女是咋掉河里淹死的,傻子嘛,啥也不懂,他们这可不少见傻子稀里糊涂就没了的事儿。后来村里人提起陆家的傻闺女,都是拿来教育自己家小孩不要馋嘴,不然馋鱼会掉河里淹死。 陆婆子守不住这打击,她白发人送黑发人送了三个,再也挺不住了,在床上躺了几个月,就没了。陈香兰也老得不像样子,身体越来越差,过不了几年,家里就只剩大花跟大蛋了。 她得到了自己最想要的。 这样的事每一天都有类似的发生,在不知道哪个角落,有数不清的悲剧出现在你不认识的人身上。他们辛苦地生活,拼命地努力,最终还是吃尽了苦头,这样悲哀交集地过了一生。 玲珑看着不知何时跑过来想抱她出去玩的大蛋哥哥,眨了眨眼睛,很是困难地伸出双手。 大蛋很高兴,陆爱民在边上看得嫉妒的眼睛都红了,“乖妞,爹抱你啊?” 玲珑拒绝地把小脸埋进大蛋颈窝。 大蛋年纪不大,可有力气,抱着玲珑这个小胖子走路也很稳当。见他爹想横插一脚还有余力提醒:“爹你该去上班了,不是要提前一个小时上班吗?” 眼瞅要过年,加油站开始加班了,陆爱民每天中午来家吃顿饭休息个二十来分钟就得走,根本没法抱玲珑出去玩。 他有点哀怨地盯着儿子的背影,二蛋个傻子也跟着跑出去,贴在大哥身边偷偷摸妹妹的小肉手,又软又甜,跟奶糖一样,他好想咬一口呀! 这么想着,趁着四下无人,大哥又没注意,二蛋啊呜一口咬住玲珑的手。玲珑感觉到粘稠的口水……慢慢低下头看,二蛋还伸舌头舔她的手,砸吧砸吧,很得意地说:“哥,妹妹手真好吃!” 大蛋跟着一看,脸都黑了:“你咋这么恶心!” 二蛋不遗余力地试图说服他亲哥:“真的哥,妹妹手好香好软啊!你也吃一口!” 大蛋作为有节操的人,怎么可能会这么做,当然是义正言辞地……跟着咬了一口。妹妹的手真的好软……还有一股奶香,他咬完了,仔细品味了一下说:“好吃。” 玲珑把手抽回来,在大蛋衣服上擦来擦去,嫌弃的要死。两颗蛋看不出来她很嫌弃他们,还以为是在跟他们玩,一个个笑得跟个傻子一样。她扭过头去不忍直视两颗蛋的笑容,心想人类的幼崽这么傻,长大了可怎么办呢?怪不得会被人家骗得团团转。 外面到底是冷,玩了没一会陈香兰就叫他们去屋里了,玲珑被放到炕上,身上包被封印一解除就立刻活蹦乱跳起来!她不是很喜欢动,躺在床上半天也能自己跟自己玩得很开心,现在有两个傻哥哥逗她玩,就更不无聊了。 这么玩了会儿就困,陈香兰赶紧在她睡前又冲了一次奶粉,玲珑喝饱了奶,抱着奶瓶翻滚一圈沉沉睡去,大蛋二蛋坐在床上看着她不让她掉下去,这会儿见妹妹睡了,就盯上了她手里的奶瓶。 里面还有大概三分之一的奶没喝完。 两颗蛋很少做坏事,但小孩子难免馋嘴,他们小的时候可没有奶粉喝,后来玲珑断母乳开始喝奶粉,陈香兰有时候冲多了会给两个儿子一人分几口,尝过奶的味道,孩子们就难以抗拒诱惑了。 二蛋自制力差一点,伸手去摸妹妹的奶瓶,被大蛋一巴掌拍下来,还瞪眼:“不许偷妹妹的奶喝!” 二蛋委屈极了,扁着嘴:“哥,奶好喝。” 奶好喝,大蛋也知道啊!前几天娘还给他跟二蛋一人一小半碗来着,他喝了一口都舍不得咽下去!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甜这么香的东西! 两人特别喜欢抱玲珑也跟她身上浓郁的奶香味有关,吃她的手也是,妹妹太香了,特别好吃。 大蛋说:“不行,不能这么干。” 二蛋又试图说服大蛋一起做坏事,他们偷偷喝几口,不让妹妹知道,也不让娘发现。 兄弟俩顿时陷入艰难的抉择之中,这时候因为他们太吵,玲珑醒了。她很自然地吮住奶嘴,又吃了一口,这才懒洋洋地看向两个便宜哥哥,发现他们四只黑眼睛都盯着她……手里的奶瓶看,她吸一口他们就咽一口口水,很是渴望。 玲珑并不是很想喝奶,就是逗他们玩,不然那只剩下三分之一的奶她吸了这么久早没了。所以她就是做做样子骗人,偏偏两颗蛋就真被骗的团团转。 二蛋心想妹妹的奶瓶好厉害……喝这么久都没喝完! 终于,在两兄弟口水成河之前,玲珑善心大发地把奶瓶推了过去,顺便啊啊叫了两声,奶声奶气的,结果大蛋居然听懂了:“给、给俺们喝?” 玲珑点了下头。 小孩子没意识到还不到一岁的妹妹是咋听懂他们的话的,反正就很激动,二蛋抱住奶瓶就想吸,被大蛋阻止,然后自己想了想,忍痛又推了回来:“妞妞喝。” 玲珑这回是用脚踢了过去,奶瓶咕噜噜滚了一圈,停在大蛋面前。大蛋面色挣扎,十分犹豫,玲珑只好发挥自己超常的实力,爬过去把奶瓶抱起来,双手抱高高,奶嘴递到大蛋嘴边,不由分说地塞进去。 大蛋下意识地一吸——又香又甜的奶就进了嘴,他舍不得咽下去,奶嘴就又被拽走了,这回是塞到了二蛋嘴里。 就这样,两兄弟被不到一岁的妹妹一人一口喂完了奶瓶里所有的奶,然后玲珑打了个呵欠,仍旧抱着奶瓶,又睡了。 二蛋结结巴巴地说:“哥,妹妹、妹妹真好!” 大蛋也说:“妹妹好。” 两人还幼小稚嫩的心里从此树立起了父亲陆爱民的一句话,并将之奉为真理:一定要照顾妹妹,对妹妹好,妞妞是世界上最讨人喜欢的妹妹! 陈香兰那边忙活一阵子,抽空过来看看娃娃们的情况,见两个儿子严肃地坐在女儿身边看着,不让她冷也不让她滚下床还不吵闹,便满意地点点头,又看看女儿,小胖身子朝里睡,怀里抱个奶瓶。 她奇怪道:“刚才奶冲多了,今天咋这么能吃?”平时这个量是根本吃不完的。 两颗蛋立刻正襟危坐,避免被亲娘发现他们喝了妹妹的奶的事实。 陈香兰也就是随口一说,从熟睡的玲珑手中把奶瓶拿走准备洗一下,洗完了再塞到玲珑怀里让她抱着。小奶娃不知咋回事,睡觉手里喜欢捏点啥东西,奶瓶离了太久可不行。 每天都是这样的日子,说慢也慢,说快也快,没多久就过年了,玲珑也得到了一身喜庆的大红色新衣服。 不仅是她,今年陆家全家都有新衣服。 乖妞妞身体健康没有生病,按照陆爱民的工资,买新衣服是绰绰有余的。当然他不仅给孩子们买,给娘还有媳妇也买了,因为怕她们数落他乱花钱,就到大年初一那天早上才拿出来,悄悄塞到两人床头。 陆婆子起得早,瞧见床头的新衣服还吃了一惊,陈香兰则是在被窝里看到的,因为天冷,没敢让玲珑一个人睡,夫妻俩晚上睡觉中间还夹着个娃,好在娃乖巧不爱哭闹,而且睡得很沉,不到天亮不会醒,所以被男人缠着干那事儿的时候陈香兰便半推半就,早上起的时候腰腿都酸的难受。 她白了男人一眼,扭头瞧见新衣服,惊讶道:“你、你买的?” 陆爱民穿戴整齐了,扭头对媳妇笑出一嘴白牙,“是啊,媳妇你快试试!” 他在镇上买的呢子大衣,价钱可不便宜,家里烧着炕,暖和,正好穿。 陈香兰没有责备男人乱花钱,只是小心地摸着滑溜的呢子,喜欢的不得了,嘴上却说:“买这个,俺咋穿啊?这个颜色俺适合吗?” 鲜亮的鹅黄,她都这个年纪了,娃都生了三个了,咋还能跟小媳妇一样穿得这么艳? 这时候玲珑咿咿呀呀两声,陈香兰顿时顾不上衣服颜色就要把小家伙抱起来,陆爱民抢先一步压住被子:“你快换衣服,闺女给俺抱。” 玲珑伸出两只肉呼呼的手,搂住了陆爱民的脖子,她刚睡醒,小脸蛋热乎乎的,陆爱民就蹭了蹭,脸上的胡茬让她有点不高兴,顿时用一只肉手抵在中间不让他靠近,陆爱民还偏要靠近,玲珑啊啊两声,看向她娘,告状了。 在面对闺女跟男人的选择时,陈香兰就没犹豫过:“你干啥呢!不许蹭乖妞的脸!你皮糙肉厚的!蹭坏了咋办!” 陆爱民习惯了,在这个家里他是没有地位的。 就老老实实抱玲珑去洗脸,又给她擦镇上买来的雪花膏,小嫩脸蛋掐的出水,雪花膏擦完,他凑过去闻了闻,露出夸张的陶醉表情:“俺家乖妞咋恁香?!” 玲珑皱了皱小脸,觉得过于浮夸不够真心,又没法揍他,只好一张嘴咬住亲爹鼻子,几颗小糯米牙看似很用力,其实一点也不疼。 陆爱民做出一副好疼受不了了的表情,嘴里还不停求饶,极近表演之潜力,总算是把闺女给逗开心了。他这才穿上棉袄,把肉呼呼的闺女裹进袄子里,跟媳妇打了声招呼,就带玲珑出门了。 农村拜年不怎么讲究,熟悉的亲戚邻居家走一走就成了,吃块糖磕点瓜子就算完,小点的娃有红包拿,陆爱民家闺女玉雪可爱,任谁见了都忍不住要给钱。 等陈香兰跟陆婆子包好饺子下锅煮,陆爱民就揣着闺女回来了,棉袄一打开,小脸粉扑扑的闺女就撒开了手,胸前挂的小包包里全是钱,五毛的一块的都有。 陈香兰忍不住笑:“这是去哪儿发财了啊?” 现在大家生活好了,给娃们的压岁钱也逐渐多起来,手头宽裕的更大方,玲珑包里还有人给了一张两块的纸币! 陆爱民笑着说:“咱乖妞可讨人喜欢,可惜谁要抱都不给,就黏着她爹!” 说完在玲珑脸蛋上重重亲一口:“媳妇蒜剥了没?俺帮你剥,要烧火不?” 陈香兰因为包饺子怕弄脏新衣服,就在大衣外面罩了件旧薄袄,陆婆子也是。大蛋二蛋出去跟小伙伴们玩了还没回来,她想了想说:“你去把大蛋二蛋找回来吧,马上吃饭了。” 陆爱民得令,对闺女伸手:“乖妞走不走?” 能出去玩当然比待在屋里好,玲珑立刻回应,于是再次被揣进陆爱民怀里,他把棉袄扣的紧紧的,就露出女儿一颗小小的脑袋,还给她戴了毛线织的帽子,脸蛋也挡的密不透风,一只手还扶着她的后脑勺,玲珑好奇地左看右看,他就笑呵呵地跟她说话,偶尔得到几句奶声奶气的咿呀,便开心的分不清东南西北了。 冬天的农村冰天雪地,昨天还下了雪,早起就结了冰,路上有点滑,陆爱民对儿子们在哪儿玩了如指掌,他小时候也是个皮猴子,陆爱国没牺牲的时候,他就跟长不大一样,陆爱国没了,他就立刻成了能撑起一个家的大男人。 可他心里还有孩子一样天真的地方,玲珑很喜欢他,也愿意跟他靠近,这样一个鲜活又美好的灵魂,她是无比喜爱的。 大蛋二蛋不贪玩,早上吃白菜猪肉饺子,当然要赶紧回家!他们的小伙伴对陆爱民这个叔也很熟悉,因为大人都不喜欢他们到处玩不干活,唯有爱民叔不仅支持他们玩,有空还跟他们一起玩,给他们做玩具! 可以说是相当的受孩子们欢迎。 又看到陆爱民怀里露出来那颗戴着漂亮红色毛线帽子的小脑袋,娃们一股脑拥上来,七嘴八舌地问:“爱民叔!你怀里的是你家娃不!” “二蛋老说他妹好看!娃长啥样啊叔!给俺们看看呗!” “是啊叔!俺们想看娃!” 孩子们声音清亮,似乎简陋的生活环境也不能浇熄他们的热情,玲珑就奋力扭了下头,先是张嘴对两个哥哥一人啊一声打招呼,然后再冲哥哥们的小伙伴们笑,誓要给哥哥们撑场面。 没见过世面的小娃们都惊呆了,夸:“二蛋没撒谎,二蛋他妹真好看!” “哇!” 陆爱民也美滋滋地摸自己闺女的小嫩脸,装出一副谦虚的样子:“还行吧,也就是一般般好看。” 其实他心里早就美死了并且觉得这群小兔崽子特别有审美,大手在兜里掏了掏,掏出一把糖,大方地给了娃们:“行了吃糖去吧,大蛋二蛋,咱也回家吃饭了!” 大蛋二蛋齐齐应了一声,跟了上来。 由于地太滑,回家路上发生多起大蛋二蛋于冰面上转圈滑倒的凄惨事故,作为亲爹的陆爱民非但不心疼还大肆嘲笑,因为笑得太厉害导致他没看清楚脚下一个趔趄,为了不摔到女儿他只能朝后倒,玲珑倒是安安稳稳在他怀里没事,他自己半天没爬起来。 无他——地上有块凸出的土,都被冻硬了,穿再多也没用,陆爱民面色一僵。 两颗蛋不计前嫌跑过来,担心地问:“爹你没事吧?” 陆爱民努力保持面子:“当然没事,俺让你俩十秒钟,看谁先到家!” 俩傻儿子一听立刻急了,拔腿就朝家里跑,玲珑看着他们远去的背影,就这跑着还摔了好几个狗啃泥,爬起来就再跑,真的好傻啊!她很成熟地叹了口气,小脸蛋蹭蹭亲爹的胸膛。 陆爱民四下看了看,没啥人,这才扶着地面站起来,揉了揉屁股,心里一阵后怕。 好险,差点儿就…… 他一低头瞧见女儿稚嫩的小脸,不知为啥,他好像看到了她眼底的嘲笑……应该是眼花吧?这么小的娃懂啥,哪里知道他是遇到了啥危险? 赶紧吸吸鼻子,对女儿露出笑:“走咱回家吃饺子咯!妞妞抱紧了,爹要带你飞高高咯!” 422.第三十五片龙鳞(七) 第三十五片龙鳞(七) 对大蛋跟二蛋来说, 过年是可以吃好吃的穿新衣服还不用上学的天堂一样的存在, 只可惜年后不久, 村里小学就要开学了,他们从可以每天疯玩的小屁孩,再度成为背着书包老老实实上学的可怜虫。 但对玲珑来说, 却是成功跟母乳说再见, 而且可以慢慢吃更多其他事物的好事。她本来不觉得人类幼崽生长的时间长, 可这段期间只能喝奶,又不能让她感到饱足, 根本一点意义都没有嘛! 她慢慢地学会了走路,就不大喜欢被人抱了, 这次的生活环境跟以往在人类世界的不同, 玲珑还是蛮好奇的, 因此会走之后就每天到处乱窜, 一个不小心, 小小的人儿就没影儿了,陆婆子跟陈香兰差点被她搞得心力交瘁,不知道这么点大的小娃娃到底是哪里来的旺盛精力。 这天陈香兰在屋里做活, 她现在接附近几个村子的活,帮人缝衣服啊做衣服啊做鞋子之类的, 收入还不错, 就是有些忙。开春了, 她还打算给女儿做几件新衣服。 没办法, 小妞妞越长越好看, 作为亲娘,陈香兰总想把她打扮的更漂亮一些。 旁人家的小女娃这么大了基本上就放养了,脏兮兮黑漆漆,总是没有男娃更受重视。可在陆家男娃跟女娃的待遇却是截然相反,上到陆婆子下到二蛋,个个对玲珑那是言听计从宠爱有加,因此虽然生活条件差了点,没人伺候也不能挥金如土,玲珑也没选择离开。 现在她坐在院子里看天,可能是因为天暖了,这几天总是有大雁飞过,她仰着小脑袋一看能看好久。陆婆子在院子里拌猪食,看到小孙女盯着天上的大雁出神,就笑了:“乖妞看啥呢?” 玲珑扭过头,指着大雁:“肉。” 陆婆子笑得更厉害了:“乖妞馋肉啦?晚上就给乖妞熬肉粥好不好?” 她正在长牙,嘴巴嫩得很,陆婆子总是变着法的给她做好吃的,肉粥熬的很精细,烂烂的入口即化,又香又好吃。玲珑单手撑着下巴,正好大蛋二蛋放学回家,书包没放下就跟她蹲在一起仰头看天。 二蛋异想天开地说:“哥,你说拿弹弓能把鸟射下来吗?鸟肉很好吃的啊!” 他舔了舔嘴巴,想起去年农忙,爹带他们下田就用弹弓打了几只麻雀,用火烤了,又香又脆,别提多好吃!可惜肉少,两三口就吃完了,而且鸟不好抓,机灵得很,很多时候大家也只能望着鸟流流口水。 大蛋过了年变得更加懂事,他摇摇头说:“可能不行。” 没看那鸟飞的多高吗?他们哪里够得着啊! 俩孩子也就是随口一说,很快就开始兴奋地跟玲珑讲在学校里遇到的事。今天上了什么课,学了什么东西,跟同学玩了什么云云,玲珑很认真地听,她虽然没上过学,却知道人类幼崽都是要上学的,有时候大蛋二蛋想过一把老师瘾,还抓着玲珑坐在桌前装模作样地教她认拼音数数。 陆婆子把猪给喂了,招呼孩子们来吃饭,玲珑也迈开小短腿,大蛋二蛋立刻一人抱住她一边胳膊,把她给架进了屋子里,嘴上学火车呜呜的声音,真把玲珑给逗乐了。 看妹妹喜欢,两人就又架着她在屋里跑了好几圈,跑的满头大汗,陈香兰看得好气又好笑:“行了行了别闹了,快把妹妹放下来!” 玲珑主动爬到陈香兰腿上坐好,陈香兰用一只手圈着她,另一只手给她喂饭,等她吃得差不多了自己才开始吃。玲珑对这简陋的菜色没什么兴趣,平时吃得也不多,还是以奶粉为主,偶尔吃点肉泥肉粥之类的辅食,还必须得做得好吃,否则她一口也不肯沾,挑剔的要死。 陆婆子第一回给她做肉粥,弄得十分清淡,几乎没什么味儿,玲珑吃了一口就不肯吃了,直到陆婆子妥协,又给她重新熬了一遍,加了盐巴麻油,又洒了葱花,有滋有味了,她才肯赏脸多吃几口。陆婆子就老说她这小孙女挑嘴,不好养,嘴上抱怨的不行,每次做饭还是按照玲珑喜欢的来。 陆爱民就更不用说,他本来性格里就有点挥不去的孩子气,每个月工资虽然都老老实实上交给媳妇,但男人嘛,哪有不偷偷藏点私房钱的,他这么点私房钱全用来给玲珑买零嘴了! 也因此每次看到陆爱民回家,玲珑都是最热情的那一个! 今天也不例外。 趁着小闺女扑到怀里,陆爱民悄悄朝她小嘴里塞了一块橘子软糖,抱起她狠狠香了两口,问:“乖妞想爹没?” 玲珑用力点头,嗯了一声,小手在陆爱民怀里摸来摸去,试图再找到第二颗糖。 陆爱民笑呵呵地把女儿抛高高,他疼她,但小孩子哪能吃太多糖?一天一颗就顶天了,还想要?那没有。 然后玲珑立刻翻脸无情,推着亲爹的脸从他怀里挣扎下去,又伸手要陈香兰抱,接着吃饭。 陆爱民这辈子都没见过比他闺女变脸更快的人。 他媳妇还嘲笑他:“看看看看,又被乖妞嫌弃了吧?” 陆爱民叹口气,很是哀怨地洗了手在桌边坐下,拿起筷子敲了敲玲珑的小花碗:“坏丫头。” 玲珑对他吐舌头做鬼脸,又把小脸埋进陈香兰怀里,一家人顿时都笑起来。 又这样过了几个月,春天过去,炎夏到来,小麦成熟,靠土地吃饭的农民们彻底忙碌起来。陆家就陆爱民一个劳动力,他还得跟单位请假来家收麦子,学校里也给孩子们放了假,大蛋二蛋戴上草帽挎上小篮子,他们干不了太多的活,但是在路边捡麦子还是能做的。夜晚就在麦场睡,蝉鸣蛙叫,别提多么惬意了。 陆家一共六口人,地不算多,但也不算少,就三个大人干的话,满打满算也得整整三天才能把麦子给割完,这还不算脱粒跟晒的时间,因此陈香兰把手头的活都放在了一边,趁着一大早天刚亮,气候凉快还不是那么热,手脚麻利地做好了早饭,喊了陆爱民起床,两口子准备先下地去干一会,叫陆婆子在家带娃。 陆婆子哪里愿意? 她不肯,陆爱民两口子拗不过她,就只好把两个还在呼呼大睡的儿子给叫起来,一起带到地里去。至于同样没醒的闺女,太小了,背在背上也带着,到时候让大蛋二蛋看着就行。 于是等到玲珑睁开眼,就已经不在熟悉的家里了。她眨巴着大眼睛,研究了一会儿头顶的树枝,才啊啊了两声。旁边看着她的二蛋立刻过来:“妞妞醒啦?” 说完熟练地拿起奶瓶塞到玲珑手里。他们早上都吃饭了,玲珑没有,陈香兰就泡了奶粉给带着,二蛋本来想去帮忙抱麦子,可是又怕奶冷了,这么热的天就把滚烫的奶瓶子捂在衣服里,奶嘴塞到玲珑嘴里时还是热的。 她喝了两口,粉嫩的腮帮子鼓囊囊,可爱的要命,二蛋看得在边上傻笑,现在的他已经不馋妹妹的奶了,反而希望妹妹多喝一点。 更早熟懂事的大蛋早就去帮忙抱麦子了,家里人不让他割,他就跟在后面抱捆好的麦子,一趟一趟的在地里跑,从不喊累。二蛋则一边看着玲珑一边捡麦穗,他们家地在最外面,大部分人家拉板车运麦子都要经过,二蛋就在这坐地捡漏。 玲珑慢慢喝完了半瓶奶,小脸蛋仍旧是白白嫩嫩,这会儿日头还不大,但她脑袋上已经被扣了个大大的儿童遮阳帽,是陈香兰拿做衣服剩下的边角料子给缝的,她心灵手巧,颜色不同大小不同的布块也能拼在一起还不让人觉得难看,甚至勾了漂亮的白色花边,戴在玲珑的小脑袋上别提有多好看。 她还是村子里唯一一个有小牛皮凉鞋的女娃娃,这是陆爱民托人在县城给买的,特别漂亮,价钱也不便宜,再配上陈香兰给做的小裙子,活脱脱一个粉雕玉琢的小姑娘,比年画里的还要可人。 玲珑抱着奶瓶有一口没一口的吸奶,总是有人有板车从她面前过,她就歪着脑袋好奇地看。怎么大家都起得这么早呢?干这么多的活得多累啊!还有那麦子,抱起来的时候十分刺人,热得不行,他们不会觉得累吗? 大蛋还在地里奔驰,脸蛋上满是汗水,太阳越来越高,大家都戴上了草帽加紧干活,没办法,这天实在是太热了! 二蛋看着不远处掉落的麦穗眼馋,他犹豫地回头,见妹妹抱着奶瓶乖乖坐着,就跑回来抱抱她:“哥哥去捡麦穗,你就在这里坐着,有事喊哥哥,知道不?” 玲珑点点头,二蛋就亲了她一口,看准时机跑到路对过,可能是麦穗掉落的比较多,他越捡越兴奋,最后居然走远了! 在玲珑的视野里,二蛋变成了一颗小小的蛋。 她百无聊赖地咬着奶嘴晃奶瓶玩,顺便四处看,突然有人问:“奶好喝不?” 把玲珑吓了一跳,扭头一看,才发现是好久没见到的大花,她怀里抱着一堆捆好的麦子,很饥渴地盯着玲珑手里的奶瓶。 玲珑立刻警觉,抱紧奶瓶往后藏,她越藏大花越渴望,他们家也有一罐子奶粉,可娘说那都是给弟弟喝的,她是个赔钱货没命喝,可大花不懂,隔壁家的妞妞不也是赔钱货吗?那咋就有奶喝,还不用干活呢?她跟妞妞这么大的时候早就断奶了,也没有肉泥肉粥吃。 大花跟着亲娘王翠兰朝陆家去过许多次,每次去的时候都看到这个叫妞妞的小女娃被他们家大人抱着,穿得漂漂亮亮,还有好东西吃,也不用干活。 她凭啥跟别的赔钱货不一样呢? “能不能让我喝一口?”大花充满渴望地问。 当然不能! 玲珑把奶瓶朝后藏,全身上下连眉毛都在诉说着不愿意。她为啥要给大花喝?她的两个蛋哥哥对她那么好,以前都馋奶,现在都不肯喝了,能是不想喝吗?是舍不得喝,她怎么可能不留给蛋哥哥们,给大花? 玲珑猛摇头,可她越拒绝大花越渴望,眼瞅四下没大人,大蛋二蛋也没在旁边,大花就想喝一口,喝一口就行!在家里她不敢偷弟弟的奶喝,但她真的很想知道奶是什么味道! 爱民叔有时候看到她会给一块奶糖,大花都舍不得吃,在嘴里抿半天,奶糖都那么好吃了,奶得多好喝啊? 她丢下麦子,上前一把拉过玲珑的手,把奶嘴扯了出来,张嘴就要咬上去! 玲珑能给她成功吗?那必然不可能!她的奶嘴只跟蛋哥哥们分享! 可她能以这么点大的奶娃身份跟大花对磕吗?那当然也不能,她娇滴滴的,才不冲锋陷阵呢!深吸一口气,酝酿一下,气沉丹田发出来自灵魂深处的呼唤:“蛋哥哥!!!!” 远处沉迷捡麦穗无法自拔的二蛋跟抱着麦子健步如飞的大蛋都听到了! 一般被欺负的小孩都不敢说话,面对着欺负自己的大孩子更是怂的要命,尤其是女娃们,家里大人不上心,被人欺负了也没地说理去。但玲珑不一样啊,她是他们家的小宝贝! 大花还没来得及咬奶嘴呢!二蛋大蛋就把手里的东西丢了朝这边狂奔了!吓得大花也不敢说话,拔腿就跑!她跑得快,等大蛋二蛋跑过来已经无事发生。 就看到妹妹笑眯眯地举起手里的奶瓶:“哥哥喝。” 大蛋二蛋被妹妹强迫喂食半瓶奶,玲珑站起来,摇摇晃晃走了两步,啪的一声扑倒在一抱麦子上,仰头说:“我们家的。” 大花刚才只顾着跑,麦子都不要了,这一大抱可不算少。 不知道等她回去她娘会不会骂她,刚才玲珑看到他们家板车过去了,估计是剩这么一抱带不了,才叫大花抱回家的。她才不管大花会不会倒霉,想抢她的奶,总得留点东西下来才行。 大蛋抹了把汗,听妹妹的把麦子抱走了,二蛋则回去把自己的篮子捡回来,这回他不敢再走远,就在玲珑周围绕,等有人家的板车经过,掉在地上的麦穗全进了他的篮子。 陆家村附近也没什么山,都是田地跟树林,水比较多,野鸭野鸡见得不少,但这会儿太热了,野鸭野鸡们也不乐意出门,都恹恹地待在窝里。等待傍下午温度稍降,才会出来饮水觅食。 玲珑一上午都乖乖坐在树下,怕树上会有毛虫,陆婆子还给她支了个小帐篷。说是小帐篷,其实就是两根树枝绑着家里用坏的蚊帐,玲珑坐在下面,没有虫子不说,还防晒。 时间差不多了,陆婆子就先收工回家准备做午饭,做好了午饭再来田里喊人。 期间陈香兰因为担心过来看了一趟,见小闺女还是白白嫩嫩地坐在树底下,连汗都没出一滴,这才放下心。玲珑伸手要抱,她心又酸又软,“乖妞,娘身上脏,回家再抱好不好?” 因为干活,她穿的是旧衣服,身上刺挠得很,怕弄伤了闺女的小嫩皮子。 好吧,不能抱,亲一个总可以吧?玲珑又指指自己的小脸蛋,陈香兰看懂了,忍着笑上前亲了一口,“乖妞等等,一会儿咱就回家了。二蛋,记得给妹妹喂点水啊。” 二蛋应了一声,拿起边上绿色军用水壶,倒在盖子里送到玲珑嘴边,她小嘴一张喝了几口,他也不嫌弃剩下的,全自己灌了。 过没多会陆婆子来叫人,就可以回家了。 割麦子是体力活,特别累,因此吃完午饭全家人都要午休,等差不多了再下地。因为上午太累,个个沾了床就睡着,只剩下精力充沛的玲珑。她在草席上滚了两圈,正好砸到她爹。陆爱民咕哝了一声,下意识伸手捞她,拍了拍她的背,又举起手里的蒲扇轻轻扇,眼睛却自始至终没睁开过。 玲珑躺着眨眼睛,她不惧冷热,可是这么热的天,陆家人连睡都睡不好,一会儿就给热醒了。 她想了想,轻轻吹了口气。 屋子里的温度瞬间就降了下来,维持在人体最合适的数字,陆爱民的蒲扇扇着扇着就停了,屋子里安静无声,只有钟表滴答滴答在走。 玲珑躺够了,爬起来坐着,看看左边的陆爱民,再看看右边的陈香兰。 她伸了个小懒腰,艰难地越过外围的陆爱民爬下床,踩到自己缝着小兔子的布拖鞋,啪嗒啪嗒走出去,不一会儿抱了一只大西瓜进来。这只西瓜有多大呢?简直跟她整个人差不多。 那待会儿要怎么解释这个西瓜的来历呢? 玲珑苦恼的想。 然后她灵机一动,与其琢磨怎么解释,不如不解释! 于是她利落地踢掉脚上的小鞋,迅速爬上床,在爹娘中间躺了下来,这回想睡了,就迅速陷入梦乡。 大蛋先被尿憋醒,他迷迷糊糊地在院子里放了水,进屋之后突然感觉像是看到了啥绿油油的东西,脚步一停,眼睛一睁,顿时没了睡意! 好大的西瓜! 哪里来的! 村子里偶尔会有来卖西瓜的,但是比较贵,一般人家也舍不得买,更别提是这么大的西瓜了! 大蛋睡不着了! 他跑过去把二蛋给摇起来:“二蛋!二蛋醒醒!” 二蛋流着口水,在梦里吃西瓜:“西瓜……”边吃边吧唧嘴。 等被大蛋弄醒就怒目而视:“哥你干啥!俺做梦吃西瓜!这么大的西瓜咧!” “西瓜!” 大蛋大声重复! 二蛋一愣! 两人跑去堂屋,那颗巨大的一看就很好吃的西瓜正安安静静地躺在桌子上。好吧,不能抱,亲一个总可以吧?玲珑又指指自己的小脸蛋,陈香兰看懂了,忍着笑上前亲了一口,“乖妞等等,一会儿咱就回家了。二蛋,记得给妹妹喂点水啊。” 二蛋应了一声,拿起边上绿色军用水壶,倒在盖子里送到玲珑嘴边,她小嘴一张喝了几口,他也不嫌弃剩下的,全自己灌了。 过没多会陆婆子来叫人,就可以回家了。 割麦子是体力活,特别累,因此吃完午饭全家人都要午休,等差不多了再下地。因为上午太累,个个沾了床就睡着,只剩下精力充沛的玲珑。她在草席上滚了两圈,正好砸到她爹。陆爱民咕哝了一声,下意识伸手捞她,拍了拍她的背,又举起手里的蒲扇轻轻扇,眼睛却自始至终没睁开过。 玲珑躺着眨眼睛,她不惧冷热,可是这么热的天,陆家人连睡都睡不好,一会儿就给热醒了。 她想了想,轻轻吹了口气。 屋子里的温度瞬间就降了下来,维持在人体最合适的数字,陆爱民的蒲扇扇着扇着就停了,屋子里安静无声,只有钟表滴答滴答在走。 玲珑躺够了,爬起来坐着,看看左边的陆爱民,再看看右边的陈香兰。 她伸了个小懒腰,艰难地越过外围的陆爱民爬下床,踩到自己缝着小兔子的布拖鞋,啪嗒啪嗒走出去,不一会儿抱了一只大西瓜进来。这只西瓜有多大呢?简直跟她整个人差不多。 那待会儿要怎么解释这个西瓜的来历呢? 玲珑苦恼的想。 然后她灵机一动,与其琢磨怎么解释,不如不解释! 于是她利落地踢掉脚上的小鞋,迅速爬上床,在爹娘中间躺了下来,这回想睡了,就迅速陷入梦乡。 大蛋先被尿憋醒,他迷迷糊糊地在院子里放了水,进屋之后突然感觉像是看到了啥绿油油的东西,脚步一停,眼睛一睁,顿时没了睡意! 好大的西瓜! 哪里来的! 村子里偶尔会有来卖西瓜的,但是比较贵,一般人家也舍不得买,更别提是这么大的西瓜了! 大蛋睡不着了! 他跑过去把二蛋给摇起来:“二蛋!二蛋醒醒!” 二蛋流着口水,在梦里吃西瓜:“西瓜……”边吃边吧唧嘴。 等被大蛋弄醒就怒目而视:“哥你干啥!俺做梦吃西瓜!这么大的西瓜咧!” “西瓜!” 大蛋大声重复! 二蛋一愣! 两人跑去堂屋,那颗巨大的一看就很好吃的西瓜正安安静静地躺在桌子上。 423.第三十五片龙鳞(八) 第三十五片龙鳞(八) 哥哥都这么有气势, 玲珑当然不可能做好人说那我给你一块吃, 她抱着自己专用的小花碗用力点头:“嗯嗯!” 俩小娃都这么凶,王翠兰怎么好意思再张嘴啊, 偏偏她身后坐在板车上的粪球不乐意了,哭闹起来, 勒着嗓子在那儿喊, 声音尖锐又刺耳,二蛋觉得就跟有同学拿手指甲划拉黑板一样。明明是这三伏天,他被嚎出一身鸡皮疙瘩。 要是别的小孩,王翠兰就拿经典台词“你们比粪球大是哥哥姐姐要让着弟弟”来控场了,可惜二蛋虽然是比粪球大, 玲珑却被粪球小的多,人家大人给自家小孩的西瓜, 她凭啥去要啊? 可他们家粪球被惯的不像样, 但凡是他想要的就得得到, 再加上又是家里唯一一个男孩,宝贝金疙瘩, 王翠兰对他更是有求必应,大花二花两个闺女更是早早养成了万事弟弟为先的观念, 然而这跟二蛋有啥关系呢?粪球又不是他家弟弟, 再说了在他家,弟弟远没有妹妹来得值钱! 粪球一哭, 活似被人欺负了, 玲珑皱着小眉头盯着他看, 半晌过后也跟着哇的一声哭起来。她要是想哭,哭声能飘出十里地去,还在地里割麦子的陆家人都惊了,赶紧丢了手上的活跑过来,就看见王翠兰一家子站在那儿,二蛋两手张开,跟护崽子的老母鸡一样,虎视眈眈的。 “咋回事?咋回事?妞妞咋哭了?二蛋,你妹咋哭了?” 他们家乖妞脾气好得很,不爱哭不爱闹,又乖又可爱还爱干净,跟村里大部分小孩都不一样,看了就叫人喜欢的不行。陆婆子记忆里就没听过她这样嚎啕大哭,赶紧把小宝贝抱起来,浑身上下摸索,着急地问:“咋了?乖妞哪儿难受?跟奶说、跟奶说,是不是摔了啊?是不是给虫咬了?” 陆爱民赶紧在四周划拉,看是不是有虫或是什么的,陈香兰也慌,围在陆婆子身边一起问,大蛋则站在了二蛋身边,两人似乎形成了一栋坚实的堡垒,拒绝着每一位试图欺负妹妹的入侵者。 王翠兰顿觉尴尬,她张了张嘴说:“那个……” 话没说完玲珑哭得更大声了!她一边哭一边用一只手搂住陆婆子的脖子,还对她娘招手:“娘、娘来、娘来——” 等陈香兰也靠过来,她就又搂住一个,再叫爹,爹来了,就叫蛋哥哥,两个蛋哥哥也来了,一家人站在一起,她才抽抽搭搭地指着小花碗里的西瓜,又指了指被这状况吓得忘了干嚎的粪球,磕磕绊绊地说:“抢!西瓜!坏!妞妞的!坏!坏!坏!” 一连说了四个坏字,可见她是真的非常生气。陆婆子这会儿也明白过来了,不敢置信地看向王翠兰:“俺说翠兰,你多大人了?还不知事?跟俺家还不到两岁的妞妞要吃的?那粪球是你儿子又不是俺家的,凭啥拿俺家东西给他吃?” 粪球是个典型的窝里横,陆婆子又是小学的老师,他虽然上育红班,但育红班跟小学是在同一个地方,他经常看到陆婆子教训小孩,骨子里就怕她。陆婆子一张嘴,他就藏到他娘身后了。 王翠兰都解释不清了。 她是想要块西瓜给自家粪球解解馋,可也没下作到去跟小奶娃抢东西啊?眼看陆婆子发火,周围开始有村里人好奇朝这边看,她赶紧招呼自家一百棍子打不出一个屁来的男人拉着板车走,顺便跟陆婆子赔不是。 陆婆子也是生气,骂完了就算了,王翠兰一走,她就揉了揉二蛋的头说:“下回再有大人问你们要东西,直接喊奶来!” 二蛋雄赳赳气昂昂:“俺才不怕他们!” “好小子!”啪的一声,陆爱民拍在小儿子的脑壳上,拍的二蛋一个趔趄差点摔倒,换来媳妇老娘白眼两双。 然后陆爱民蹲下来,看着坐在软垫子上粉雕玉琢的小闺女,还有她护的紧紧的小花碗,开玩笑道:“乖妞,爹好想吃西瓜啊,给爹吃不?” 他们家乖妞不仅爱干净,还有个癖好,那就是护食。从前吃奶的时候就看出来了,一张嘴吃,还得分出一只手占住另一个,再后来吃奶粉,更是抱着奶瓶不撒手,旁人碰一下都不行! 看那为了西瓜哭鼻子的小模样,真是可爱又让人忍不住想欺负。 一边问话,陆爱民一边轻柔地给闺女擦去小脸上的泪痕,那双明亮的,属于孩子特有的大眼睛是那样干净、清澈,被泪水洗刷过后,仿佛能在其中看到彩虹。 谁知向来护食的玲珑却没有拒绝,伸手拿起一块,颤巍巍地递到了陆爱民嘴边,嘴里甜甜地喊着爹、爹。 从大哥陆爱国牺牲后就没哭过的陆爱民,在这一刻居然眼圈都红了!他装模作样碰了碰西瓜,咂咂嘴说:“真好吃,剩下的乖妞吃。” 玲珑却很坚持,仍然要往他嘴里塞,开什么玩笑,他都沾嘴了,她还能吃? 陆爱民感叹闺女没有俩傻儿子好骗,大蛋二蛋这么大的时候也孝顺懂事,可你要是拿嘴沾沾他们的吃的,他们就以为你吃了,很开心地就能把剩下的也给吃掉,谁知道闺女这么精。 喂完了亲爹,玲珑又把亲奶亲娘都喂了一块,剩下的六块刚好,她跟两个蛋哥哥一人两块,陆爱民刚才感动了一会儿,突然就心里不平衡起来,咋给哥哥就两块,给亲爹就一块?这不是差别对待么? 陈香兰跟陆婆子则美滋滋,才不在乎这点小事,她们这么努力干活就是为了让三个娃娃过上好日子,吃得饱穿得暖,娃还能想到她们,她们就很高兴了,才不会跟陆爱民一样贪心不足。 又交代二蛋照顾好妹妹,大人们便再次干起活,玲珑抱着已经空了的小花碗左看右看,她有点坐不住了,感觉好无聊,感觉蛋哥哥也好无聊。 就扯了扯二蛋的手:“蛋、蛋哥哥……玩、玩。” 二蛋想了想,他这么大的小孩,屁股上就跟抹了油,半分钟都难老实,可是奶爹娘交代他要看妹妹,他就不能到处走。但如果妹妹也要玩……应该可以吧? 就把放在边上的小遮阳帽拿过来给妹妹戴上,再给她穿上小凉鞋,期间还挠她的脚底板逗她开心。等玲珑穿戴好了,二蛋便握住小小的手,特地放慢了步伐,另一手则拎着篮子,看到麦穗就捡起来放进去。 玲珑有样学样,她还从没做过这样的活,偶尔玩玩还挺有趣。不过受限于这么点大的身体,弯腰直起都不够协调,手里拿稳的麦穗对准篮子都可能掉出去,这让玲珑非常不开心。 走着走着二蛋就忘了大人的交代,觉得这里有麦穗、那里也有麦穗,能捡好多呢!到时候家里又有白面馒头可以吃了!配上奶腌的雪里红,抹上点娘做的辣椒酱,再喝一大口大米粥,别提有多香了! 他捡着捡着就兴奋起来,小孩子很难分心看顾两件事,于是慢慢地,二蛋不觉松开了手,一路向着麦穗狂奔而去! 等他发现妹妹被自己弄丢了之后,瞬间就呆了,篮子掉在地上也没发现,这回换二蛋哇的一声哭出来,朝自家地里再度狂奔!恨不得多生出几条腿来跑得再快些! 一听说乖妞没了,陆家人全慌了,这一路有沟有河的,小奶娃万一摔了可咋办?! 也没心思骂二蛋,赶紧找吧! 村里其他人也听说陆家妞妞没了,大家伙都是热心肠,招呼一声便把手头的活都给放了去找孩子。眼看夕阳降临,天边晚霞灿烂,娃还是没点消息! 陆婆子跟陈香兰早就哭了,陆爱民冷着一张脸还在找,把二蛋说的地方来来回回翻找了不知多少遍,就是没见着小闺女的影子。想到那软软香香的小生命,陆爱民眼眶一酸,他也是强撑着不哭,又看着面前湍急的河水,不愿相信小闺女会掉进去。 闺女出生没多久,看了她的人都说是个傻子,眼神呆滞不会反应,都要一岁了还是啥也听不懂,可陆爱民不信,就算病了他也不会跟其他人劝的那样把闺女给放养了,他拼命工作赚钱攒起来,就是想等闺女大点带她去看病,谁知道有一天,闺女突然就好了! 而且变得活泼可爱又乖巧懂事,陆爱民爱的心都化了,他觉得自家闺女是有福气的,咋会丢了呢? 他抹了把眼泪,才发现自己不知何时走到了离田很远的地方,这里有一片芦苇荡,还有一片附近几个村子最大的湖,周围比较偏,没什么地,一般也不会有人朝这来。 陆爱民吸了吸鼻子,打算回头继续去找。 “爹……” 他都幻听了,感觉小闺女软绵绵地在叫他。 “爹……爹……” 这回声音大了点,仍然甜滋滋的,陆爱民像是触电了一样猛地一回头!就看见一个浑身毛茸茸的小家伙吃力地从芦苇荡里走出来,小身子一扭一扭,好像在拖着什么东西。 就是弄了满身毛絮,陆爱民也能一眼认出来他亲闺女! 他刚才想过等找到小家伙要怎么做,揍她两下小屁股,不管她听不听得懂都要好好跟她说教说教,可眼下看到那小小一个的人儿,陆爱民下意识地狂奔过去,跪在地上,一把将小闺女搂紧了! 玲珑被抱得难受,她刚才在芦苇荡钻了一圈,身上全是毛絮,痒死了,她爹还抱得这么紧,这谁顶得住啊? 陆爱民抱完,突然把她拉开,盯着她小花猫一样的脸蛋,东一道西一道也不知是哪里蹭的灰,就在玲珑以为自己要挨揍的时候,他突然疯狂地亲她! 好像只有亲吻能表明他对她的爱以及珍惜,玲珑觉得脸都被亲肿了!她终于开始挣扎:“爹、爹!” 陆爱民亲够了,又抱了她一下,这才彻底冷静下来。还没来得及说话,玲珑就得意洋洋地抬起小手:“爹!” 顺着她的小手一看,居然是牵了一条勉强可以称之为绳子的东西,估计是用比较柔软的芦苇杆缠的,歪七扭八,难以入目。再朝后一瞅,这芦苇杆好长一串,牵了不知多少只野鸭野鸡! 陆爱民惊呆了! 玲珑献宝一样指着身后的肉:“爹!” 一个走路都不稳当的小娃,是咋做到的?! 这跟今天神奇出现在他们家的大西瓜一样都是个未解之谜,陆爱民正色道:“那不是你爹,你爹在这儿。” 他闺女指着鸭子跟鸡叫爹是怎么个意思? 玲珑眨巴眨巴眼睛,脏兮兮的小脸上露出甜甜的笑:“爹!” 陆爱民哪里还能生得起气啊!他都化了!搂着小家伙抱起来,玲珑还坚持要牵着她的破绳子,陆爱民也不阻止,于是就形成了这么一副奇景——一个青年男人,怀里抱着个浑身毛絮脏兮兮的小娃,小娃手里有根破破烂烂的绳,绳上面拖了一连串的野鸡野鸭…… 那些野鸡野鸭都非常乖巧,瘫倒在地动也不动,所以玲珑刚开始拽的很费劲,现在被陆爱民抱着,陆爱民就能拖动这一串了。 陆婆子跟陈香兰眼睛都哭肿了,二蛋更是哭的停不下来,最后天黑了也没找到人,只能先回家,就在陆家一片愁云惨雾的时候,陆爱民抱着玲珑回来了! 玲珑被奶跟娘搂在怀里一顿搓揉亲吻,她们都不生气诶,她有点吃惊,然后她们都没有看到那一串子肉吗?她可是特意为他们一家人弄来的,当然自己想吃也是一方面啦。 等激动完了,陆爱民才示意老娘跟媳妇看那一串野味,他们这边经常看到野鸡野鸭,但是这些家伙非常精明,决不会给人类抓到自己的机会,野鸡野鸭好吃谁都知道,可谁抓得到? 他们家不到两岁的小娃抓到了……还一抓就是一串……陆婆子数了数,足足有二十几只!难怪她拖不动!这一只只肥的要命! 野味的事儿明天再说,孩子还是要教育的。 玲珑小,不能怪她,也舍不得打骂,所以只好惩罚没好好看住妹妹的二蛋。二蛋也很乖觉,见陈香兰拿出了树枝,就主动把裤子脱了,露出屁股蛋趴在板凳上,乖乖地抓住板凳腿。 玲珑坐在陆婆子怀里喝水,一开始还纳闷,再看这架势,是要打她的蛋哥哥? 绝对不可以! 陈香兰问:“你知道错了不?” 二蛋点头:“知道了,俺不该不看好妹妹,不该不听大人的话。娘,俺错了,你打吧。” 陈香兰爱女儿,自然也爱儿子,娃这么乖,她舍不得打,可是娃不打就不长记性,现在农忙,只有二蛋能照顾妞妞,要是下回二蛋再粗心大意,把妞妞弄丢了,难道每次都能像是这次一样毫发无损的回家吗?听说最近拐子不少,孩子万一被拐走,这辈子就都找不回来了! 第一下打在二蛋屁股上玲珑还没看明白,她正被陆婆子喂水喝,陈香兰这一棍绝对没留情,清脆响亮,二蛋抓着板凳的手都发白了。 陈香兰又举起树枝,正要打,玲珑猛地开始尖叫:“娘!!!” 她疯狂地在陆婆子腿上挣扎,因为她一直都很乖,陆婆子就是环住她,没用什么力气,这一下就被挣脱开,玲珑啪的一声摔在地上,她顾不得疼,迈着小短腿跑到二蛋身边,扑在他背上:“不、不许!不许!” 话都说不溜,就已经知道护着哥哥了。 二蛋很懂事地说:“妞妞,是哥错了,你过去玩去。” 玲珑猛摇头,嘴里就重复一个词:不许。 陈香兰作势挥起树枝——其实女儿一求情她就心软了,都是身上掉下来的肉,打在儿身痛在娘心,二蛋又懂事,她哪里舍得呢?这一下就是逗玲珑的,也是想要二蛋记得妹妹疼他,不要记恨妹妹。 陈香兰想多了,二蛋怕玲珑挨打,一个翻身从板凳上起来把玲珑抱怀里,闭上眼,视死如归地说:“娘,你打吧,别打着妹妹。” 一边搂紧玲珑一边撅起屁股,语言神情都非常帅,就是姿态很滑稽。 陈香兰扑哧一声笑出来,拭去眼角泪花:“打打打,打什么打?俺要是真打了,你妹得恨死她亲娘!” 说着把树枝丢到一边,玲珑连忙挣脱蛋哥哥怀抱,把树枝捡起来丢到院子里,这才松了口气,又跑来抱住陈香兰大腿:“娘,好。” 陈香兰被她逗乐了,脸上却还保持着严肃:“娘好?娘好你刚才咋对娘恁凶?” 玲珑装作没听懂嘿嘿笑,在她腿上蹭来蹭去,蹭的陈香兰绷不住表情,一家人顿时都笑出来。陈香兰才把女儿抱起来,点着她的小鼻子说:“看看看看,这是谁家的小脏猫?俺咋不认识?” “是咱家的。”她奶声奶气地回答。 “小机灵鬼。”陈香兰不嫌脏,亲了亲玲珑的小脸蛋,“娘,你带妞妞洗澡去吧,俺去做饭,你们几个,该洗澡洗澡该干啥干啥啊!” 玲珑就从陈香兰怀里到了陆婆子怀里,陆婆子摸摸她的小屁股问:“妞妞刚才摔疼了不?” 玲珑噘嘴撒娇:“疼疼。” 陆婆子这心哟,又酸又疼,赶紧呼呼抱抱地哄,祖孙俩腻歪的不行,去洗澡了。 陈香兰又问二蛋:“屁股疼不疼?” 二蛋说:“疼,但应该的,娘,俺下回再也不会把妹妹弄丢了。” 陈香兰点点头,出去了。 很多道理更适合由父亲来教育,陆爱民把两个儿子都叫到身边,难得没有平日里的吊儿郎当,等到谈话完毕,两个孩子好像都长大了一岁。 大家洗白白擦香香吃晚饭,陆爱民还不忘去帮忙的村里人家头说一声娃找到了,问在哪找到的,陆爱民简直一言难尽,他们家院子里那一串野味…… 突然感觉明天有力气干活了! 玲珑吃得饱饱的,晚饭后陈香兰又把冰镇的西瓜拿出来,凉风一吹,那真是潇洒舒服极了,给神仙都不换! 晚上二蛋睡不着,在床上翻来覆去,大蛋问:“你咋还不睡?明天要早起呢!” 二蛋凑近:“哥,咱妹真好。” 大蛋说:“咱妹就是最好的,娘要打你她还护着你呢,你以后可不能跟今天这样了。” 二蛋举手发誓:“俺再也不会了!俺连麦穗都不捡了,就看着妹妹!” 能让二蛋跟心爱的麦穗恩断义绝,大蛋觉得二蛋是真的知错了。他嗯了一声,过了好久才说:“……俺今天都吓坏了,娘跟奶一直在哭,爹也不笑了。” 二蛋很愧疚:“当时就知道捡麦穗,妹妹一转脸就没了……” “知错就行了,老师都说,知错能改才是好孩子。” 两兄弟又细细碎碎说了些话,这才有了困意,慢慢地睡着了。 第二天,二蛋果然如前一天晚上发誓的那样,寸步不离守着玲珑,就算玲珑主动要玩,他带她去的地方也绝不会超过原地五米。怕妹妹无聊,他还带了弹弓来,田里有些麻雀之类的小鸟,二蛋捡了好看的小石子回来,自信心爆棚地说:“乖妞,哥给你射个鸟下来,晚上让爹烤小鸟给你吃!你还没吃过烤小鸟吧?可好吃了!” 想起去年农忙时吃的烤小鸟,二蛋口水都逆流成河。 可惜他的准头,软趴趴的没力气,哪里抓得到灵活的小麻雀?玲珑看了好一会儿,实在辣眼睛,只好暗中帮他一把。 这颗石子就跟有了眼睛一样,直奔小鸟去,那小鸟也傻,原地不动,直接倒地!二蛋都惊了!他居然真能抓到! 他、他是不是个天才啊!就跟课本里说的那样,打小是个天才,只不过之前没有机会展示! 跑过去把小麻雀捡回来,放到他心爱的用来捡麦穗的篮子里,再用布盖住。 一只鸟打到,二蛋自信心爆棚,开始继续打鸟,玲珑全程给予帮助,简直是看哪打哪,没一会儿篮子就有了快十只麻雀,二蛋兴奋极了!弹弓一扔,双手叉腰:“俺是个天才!” 424.第三十五片龙鳞(九) 第三十五片龙鳞(九) 玲珑不想打击她蛋哥哥的自信心, 但一家六口,一人也就分到一只多一点,怎么吃嘛!她拽拽二蛋的手,指向一个方向:“鸟、鸟。” 二蛋一看, 顿时眼睛就一亮,觉得自己又行了!嘚瑟地甩起弹弓在妹妹面前蹦来跳去:“哥厉害不?哥厉害不?!” 为了防止他太过膨胀,玲珑用脚踢踢他:“鸟!” 二蛋从自己是个天才的兴奋中清醒,双目如同老鹰,盯住了被自己当成猎物的麻雀,手起弹弓落, 小鸟一只接一只的倒,他快活极了,刚想小跑过去捡,突然想起什么, 转身在玲珑身前蹲下说:“上来。” 这回他决不会再把妹妹弄丢了! 玲珑爬上二蛋的背,他站起身, 掂了掂她的小屁股,又让她两只小手搂住他脖子, 一手向后扶着玲珑, 一手拎着篮子朝他的战利品疯狂奔驰! 今天的活还没做完,因此哪怕打了一篮子小鸟, 二蛋也还是很老实地等着。 于是陆爱民同志收获了小儿子给予自己的有史以来最大的热情!他都没搞明白怎么回事, 小兔崽子就拎着个篮子扑过来一脸期待:“爹!爹你看!好多鸟!” 陆爱民同志一低头, 喝!吓了一跳!“哪儿来的这个?你、你不会干啥坏事了吧?!” 二蛋很不屑地说:“俺才没有, 这些都是俺抓的,不信你问妞妞!”说完回头,“对不对?” 玲珑点了点头,也跟在二蛋身边很期待地看向陆爱民,“爹,鸟,吃!” 二蛋老是在她耳边唠叨去年农忙爹弄的烤小鸟有多美味,害得玲珑也生出莫大兴趣,否则今天哪里来这么多小鸟给二蛋抓?瞧他那样儿,还真以为自己是个被埋没的射击天才呢。 儿子要吃烤小鸟陆爱民笑笑就算完,得看他心情,可闺女要吃,那必须做!立刻做!马不停蹄地做! 二蛋表示很习惯了,他们家妹妹最重要,他跟哥哥都没有意见。 因为小鸟太多,不能跟去年一样就在麦场边上用火烤,只能先回家。到了家陆爱民开始忙活,玲珑坐在一边仔细观看认真学习,陆爱民手脚麻利,他们家虽然劳动力少,但干活一点都不比旁人家慢。陆爱民也是爱吃会吃的,他小时候不仅烤过小鸟,还烤过知了吃过炸蝗虫,反正天上飞的地下跑的水里游的,只要他能逮到,他就都敢吃! 不过这一篮子小鸟都要去毛清洗干净再烤可真不容易,陆爱民腰都累弯了,对烤小鸟十分怀念且热爱的二蛋来来回回地跑,叫他干货绝不推辞含糊,热情无比。 最后陆爱民决定串树枝上烤,一根树枝上串三只,这麻雀看着肥,其实拔了毛去除内脏后没多少肉,基本三五口就吃完了。陆婆子见孩子们都想吃,还难得大方地贡献出了她一直藏着没舍得用的孜然粉。 肉逐渐熟了,陆爱民在上面刷上薄薄一层油,烤出油花后,肉质看起来格外细嫩鲜美,玲珑舔了舔小嘴,十分渴望地看着。陆爱民被她这副馋样儿逗乐了,就用筷子戳了戳,感觉差不多了,迅速撕下一小条最嫩的肉,放在嘴边吹吹凉,递到闺女嘴边。 玲珑啊呜一口咬下去,还咬到陆爱民的手指头,陆爱民就觉得……怎么跟只小猫一样呢,他小时候家里养过一只猫,可惜那时候家里穷,粮食不够吃,猫瘦骨伶仃的,他有时从牙缝里省下点吃的偷偷喂,那只小猫就跟闺女一样,吃东西舌头会舔舔人的手指,吃完了还会依恋地蹭蹭他。 后来小猫变成了老猫,老猫没能熬到这个时候。 陆爱民手上都是油,便蹲下来说:“乖妞亲亲爹,爹需要乖妞奖励才有力气干活呢。” 玲珑木嘛亲上来,大眼睛闪闪发亮盯着陆爱民手里的烤小鸟,蛋哥哥没说错,烤小鸟果然很好吃!又香又嫩! 陆爱民笑呵呵的伺候她吃肉,期间兼顾一下正在烤的,等玲珑吃饱喝足了,才有其他人吃的份儿。她人小肚子小,就吃了一串,吃的还是最嫩的肉,剩下的爪子啊头啊基本全进了陆爱民的嘴里。陆婆子瞧着小孙女吃够了,端了杯山楂糖水出来,酸酸甜甜给她解解腻。 大蛋二蛋虽然喜欢吃,但也是小孩,陆爱民等人则是不够吃,因此陈香兰又下了一锅面条,不够的自己盛出来吃点,一家人其乐融融,哪怕夏季炎热,也不改好心情。 这次成功吃到烤小鸟的结果就是二蛋离不开他的小弹弓了,到哪儿都带着,看到这个想打一颗,看到那个也想打一颗。不过让他分外惆怅的是,可能天才总是遭天嫉,他的射击技术在那天超常发挥后就退步的彻底,后来别说打鸟,就是打牛都打不中! 惆怅的二蛋在惆怅中惆怅地放弃了这个刚被发现就被迫夭折的天赋。 就这样,时间如流水,转眼即过,玲珑五岁的时候,上头传了很久的恢复高考制度终于成真了!那些还留在村子里无处可去的知青们喜极而泣,村子里迅速刮起一阵学习风,连带着大蛋二蛋这样的小孩子都受到了影响。 大蛋今年要考初中了,他上学比旁人晚,但成绩一直很好,二蛋虽然皮,学习也不比旁人差,就是粗心,陆婆子每次给他检查完试卷都点他脑门,说他要是能细心一点好好检查,早就考第一拿奖状回家了! 二蛋才不在乎呢!他觉得自己不能学习太好,要是太好了,就跟以前自己那凭空消失的射击天赋一样怎么办? 那不是活生生扼杀了他这个祖国栋梁吗? 不能考第一,坚决不能考第一! 玲珑还不知道她一时好玩给予二蛋的帮助给二蛋造成了这么大的心理阴影,因为她也要准备一下去上育红班了。 她的内心是拒绝的。 这几年陆爱民在加油站干得越来越好,因为个人能力强,再加上烈士家属的特殊身份,镇政府一直对他很看重,两年前就调到政府部门工作了,而且还有升官的架势。 陈香兰则是动起了做生意的念头,她跟村里大部分没读过书的妇女不一样,她当初也是上过高中的,要不是国家取缔高考,考个大学是手到擒来。现在国家鼓励自己创业,俗话说叫“下海”,陆爱民工作有前途,总不能以后男人都是大官了,她还是个在家里踩缝纫机给人做衣服上拉链的。 因此小闺女去上学迫在眉睫,大蛋二蛋陆婆子天天都在学校,陈香兰一直后悔让大蛋上学上晚了,就想早点把闺女送到学校,哪怕在育红班跟同龄的小孩子一起玩也成。 陈香兰从陆爱民嘴里得知镇上有家服装厂经营不善即将倒闭,下岗员工一大把,她是个敢想敢干的女人,算了下家里的存款,跟陆爱民说了自己想试试做事业,陆爱民也比普通男人开明,对于妻子想要做事,他是无条件赞成并且支持的。咨询了一些人,他还亲自跟媳妇一起去银行询问贷款事宜。 当玲珑背着娘给做的可爱小书包上学校时,接手服装厂的事已经谈拢了,资金也到位了,剩下就看陈香兰自己的本事了。 陆爱民晚上还特意拉着三个孩子开会,表明大家都得支持娘,又给他们讲自己媳妇有多不容易,这么干都是为了谁云云。他们家娃一直都懂事,但陆爱民没想到兄妹没回他话就手拉手跑了! 当时打击的陆爱民差点投河自尽! 谁知没多久,三小只又跑了回来,其中大蛋二蛋一人抱着一个空奶粉罐子,那是玲珑吃完的,他们想要,陆婆子就给了,让他们自己装些心爱的小玩意儿。 大蛋二蛋掀开奶粉罐就往床上倒——稀里哗啦掉出来一堆硬币,一分的、二分的、五分的一毛的都有! 大蛋说:“这是俺们攒的,给娘用吧。” 二蛋也点点头:“嗯嗯。” 陆爱民眼圈都要红了,他还顾忌着自己为人父的尊严与面子,奈何小闺女跑过来在他腿边不停缠绕磨蹭,瞬间就让他破功,借着弯腰抱女儿的动作眨掉泪花,心想自己真是年纪大了,咋还越来越感性了呢? 玲珑坐到她爹大腿上,一本正经地说:“跟娘说,要还的哦!” 陆爱民点头:“成,爹一定告诉你娘。” 玲珑嘻嘻一笑,搂住陆爱民的脖子香一口,给予他无限动力:“爹跟娘都要加油,我要当大官跟大富豪的闺女!” 这惊人的豪情壮志惹得陆爱民放声大笑,他揉了揉小闺女的嫩脸蛋,问:“对爹娘这么有信心呀?” 玲珑大声回答:“有!” 她心里还是对奢侈的生活念念不忘,虽然这样也挺舒服,但对于好逸恶劳的龙而言,有更好的生活,为什么不去享受呢?她自己当然是懒得去努力的,所以就希望亲爹亲娘亲哥都能努力一下下。 陆爱民重重亲她,又把俩傻儿子揉了一通,这才珍而重之地捧起孩子们给的硬币,“爹会跟你们娘说的,绝对不让你们失望!” 二蛋激动地敬了个礼,他现在的梦想是当警察,每天都自认为很帅。 大蛋则牵了玲珑的手:“我们要去写作业了,爹你也稳重点。” 陆爱民万万没想到有朝一日他会被自己才十三岁的儿子叮嘱稳重点! 可惜大蛋说得快溜得也快,决不会给他爹找他算账的机会,几乎是拔腿就跑,还把弟弟妹妹都给带走了!妹妹都上育红班了,他希望自己妹妹比别人家的妹妹都聪明,所以每天都会抽出时间来教玲珑认字背诗还有算数。玲珑也乖乖地学,为了让哥哥有成就感,光是十以内的加减法她就逼着自己学了好些天,后来学会了,大蛋别提有多高兴。 现在他又喜欢带玲珑背诗了,每天晚上都要,二蛋看了都头疼,只想偷偷带妹妹去玩,兄弟俩终于在教育妹妹的事情上起了重大分歧,谁都不肯让谁,玲珑拿着铅笔坐在比她还高的大椅子上晃悠小腿,左看看右看看,两个蛋哥哥跟小牛犊子一样互相瞪眼,好像在比谁眼睛大一样。 旁人家兄弟姐妹多难免拌嘴,有时候闹大了大打出手也是有的,但大蛋二蛋从来不打架,一生气就互相瞪眼,瞪的眼珠子都疼了,那就到玲珑出场了。 软绵绵的妹妹一开口,天底下哪个哥哥舍得拒绝呢? 玲珑吃力地想从大椅子上爬下去,腿儿伸了半天晃悠着没踩到地,只好放弃,然后使用最笨的方法——滑下来。 结果一个没注意绊到了,眼看要摔个屁股墩儿,互相瞪眼互不肯服输的兄弟俩眼角余光都注意着呢!赶紧一个箭步冲过来,恰好一人抓住玲珑一只胳膊,就跟小时候那样,又把她给架起来了! 偏偏玲珑好像不知道他们在吵架,也不怕自己刚才差点摔了,而是咯咯笑:“蛋哥哥,飞飞呀!” 妹妹有令,哥哥们焉能不从?带着妹妹从屋子这头飞到那头,弄得一身汗,玲珑满足了,他们小心地放下她,然后继续瞪眼! 玲珑再次左看看右看看,考虑自己要怎么做才能让蛋哥哥们和好。她跑过去,拉住两人各自一只手,强硬地往中间带,等到交握了,再用自己的两只小手包住,很认真地说:“不许吵架,得很要好。” 两个蛋哥哥……不敢拒绝,很憋屈地哦了一声,摇了摇交握的手表示屈服。玲珑跑过去拿上课本,先是给大蛋背了一遍他刚才教的诗,然后又拉住蛋哥哥们的手说:“出去玩!” 学习玩耍两不误,劳逸结合才是最棒的! 兄妹三个又手拉手出去了,大蛋二蛋一人牵着玲珑一只手,半点不觉得她烦。 陆婆子正在做晚饭,看到仨孩子走出去,她现在已经很放心让大蛋二蛋带玲珑出去玩了。就跟打下手的陆爱民说:“你三叔家的那俩大的,看着妹妹跟仇人似的,天天不是吵架就是打,搁一个学校上都不肯带妹妹一程,咱家娃都是好娃。” 陆爱民不无得意道:“那当然,你也不看那是谁的娃!” 陆婆子就烦他这自我感觉过于良好的样,要不是儿子大了,是官儿了,她非抄起旁边的笤帚揍他一顿不可。又叮嘱陆爱民:“你媳妇回来了,别问咋样,就关心关心她,咱家不兴那种把女人锁家里下地带孩子的。你以后要是干好了,香兰跟你出去脸上也有光。” 陆爱民哎了一声:“娘,俺知道。” “俺听说城里人都不说俺,说我,学校现在也开始推广普通话了,咱家妞妞就学得好,你也快点把这个改过来,以后开会张嘴就是俺可不好。” 倒不是觉得土或是丢人,而是大家都说普通话,没必要非跟人不一样,再说了,不怀好意的人多得是。 “我知道,我就在家里这么说,上班开会的时候都懂的。”陆爱民开玩笑,“俺都听你的,你说咋干俺就咋干。” 陆婆子白他一眼:“烧火去!别在这放臭狗屁,再熏着老娘!” 孩子们长大了,儿子当官了,媳妇也开始做事业,家里是越来越冷清,陆婆子虽然还在小学教书,但早晚有一天,二蛋跟妞妞都会离开她身边,她舍不得孩子们,却也知道放手让他们去尽情做自己想做的事才是最好的。 陆婆子思想开明,也因此生出陆爱国陆爱民这样一双有本事有能力也大胆的儿子,她会看人,做主给儿子说的媳妇陈香兰,手脚麻利,人勤快,还读过书,跟陆爱民有共同语言,这么些年下来感情一直很好。等生了俩大孙子,个顶个也都是白白胖胖讨人喜欢。 小孙女就更不用说了,光是玲珑的存在,就足以让陆婆子一辈子对陈香兰好了,更别提她这儿媳妇孝顺又温柔,陆婆子不止一次深思她家倒霉儿子陆爱民到底有哪里好,叫香兰这样喜欢呢? 当初她找人去说媒,听说是给陆爱民说的,陈香兰都没二话。 也幸好娶了香兰,否则哪有她的宝贝小妞妞唷! 陈香兰来家的时候已经很晚了,大家都吃过了饭,孩子们跟陆婆子都睡着了,陆爱民却还在等她。陈香兰轻轻推了推男人,看了眼旁边小床里的闺女:“干啥呢,别乱动。” 陆爱民靠着她低低地说话,怕吵着玲珑睡觉,他连灯都没开,闺女挑剔的要死,睡觉时要是有光线打扰,还会发脾气呢!他说完了话,拉着媳妇的手去摸那沉甸甸的奶粉罐子,陈香兰的眼泪刷一下就掉了下来,她也怕吵醒闺女,捂着嘴哭,主动搂住男人脖子:“爱民,俺、俺一定好好干!俺有想法,俺觉得能干好,俺要当妞妞当大富豪的闺女!” 她那么漂亮可爱的闺女,就该穿得好吃得好啥都好,叫所有人都羡慕! 陈香兰几乎是用赌咒的语气说的,陆爱民被她逗乐了,冲她笑:“那俺也想当大富豪的男人,陪大富豪睡觉。” 幸好夜里黑,又没掌灯,否则陈香兰发烫的脸就要露陷了。 她捶了男人一把,又跟他小声说着自己的构想跟未来的打算,陆爱民认真地听,给她出主意,夫妻俩商量了许久,直到困了,才搂在一起睡过去。 第二天陆爱民一拍大腿,亏了!亏大了!光顾着支持媳妇了,忘了叫媳妇安慰一下自己了! 陈香兰顶下服装厂的事儿没跟旁人说,村里也就几个干部知道,知情的人都不怎么看好,女人做生意?女人能做啥生意啊!在家里生孩子带孩子就成了呗!他们都在背地里悄悄议论,觉得陆爱民是个傻子,宠媳妇都宠的脑壳坏掉了!顶服装厂得多少钱啊,他咋就那么有钱?! 一开始知道的人不多,但架不住大家私底下讨论,天底下哪有保守得住的秘密,没多久村子里的人几乎就都知道了,其实大家没什么恶意,就是觉得可惜,觉得陆爱民傻,他现在可是镇政府的干部了,听说上头还有意提拔,来年就调到县城了! 前途无量啊! 可就这么个脑袋活络有本事的男人,咋就在媳妇这方面特别没心眼呢? 大家说归说,就是闲聊,有点可惜,但总有人会起些别的心思。 陈香兰忙着服装厂的事,她家祖上是给皇帝制衣的,家传绣艺可谓一绝,后来年代动荡,所有人都盼着吃饱穿暖,谁在意衣服好不好看啊?随便裹着都行! 你当玲珑一睁眼那会儿瞧见红配绿的陈香兰是她愿意的?可所有人都那么穿,她陈香兰不那么穿,她扎不扎眼?要是有人举报她是资本主义呢?她家祖上跟书香世家出身的陆婆子可不一样,照几年前的说法,那就是成分不好。 现在社会慢慢好了,大家手里有余钱了,陈香兰就觉得衣服这方面是个大大的商机。旁的不说,光是她家眼光挑剔难伺候的小闺女,年级小小,爱美的令人发指,好在家里宽裕,陈香兰也乐得打扮闺女,自己的审美也在闺女的影响下越来越好。 她不想当个一辈子在家里踩缝纫机的妇女,她也想顶起半边天。 想给孩子们更好的生活,想孝顺老人,想跟男人走得更近一些。 陈香兰是个有远见的女人,她男人什么样她最清楚,大哥陆爱国还在的时候,村里人都夸陆爱国,说爱民不行,可陈香兰觉得不是这样的。她认为陆爱民脑子更灵活也更聪明,明明就是有出息的人! 结婚后,她果然没有失望,不管外面怎样动荡,他们家都是安安稳稳的,孩子们没挨过饿,她也没受过委屈。 以男人的本事,早晚高升,陈香兰想一辈子当他女人,但却不想成为旁人口中的糟糠。因此,势必要更加努力才行。 她可是答应了闺女要成为大富豪的女人! 425.第三十五片龙鳞(十) 第三十五片龙鳞(十) 大蛋以双百满分考上了镇上的初中, 因为成绩好, 学校还特地免去了他的学杂费,别提多给家里长脸了。对此大蛋表示:幸好不收学费, 不然家里现在没钱, 俺就不上了。 他其实一开始学习没有这么好, 有了妹妹之后, 一开始妹妹呆呆的,他心里就想当个好哥哥了, 后来妹妹变得活泼又可爱,好像懂得很多东西,学什么都快, 大蛋就觉得,作为哥哥, 一定不能让妹妹失望。 对大蛋来说,有了妹妹是很新奇的事情, 他喜欢看到妹妹依赖自己, 对自己露出崇拜的表情, 就越发努力学习。二蛋在学习上的粗心跟不用功, 大蛋都希望玲珑不要有, 所以玲珑刚学会说话不久,他就开始教她认拼音数数, 后来她越长越大, 学知识也越来越快, 大蛋就逼着自己学得更快! 幸好他很努力, 也很聪明,最终小升初考的也很好,否则以家里现在的情况,大蛋还真有可能选择不读了出去打工。村里有很多像他这样大的男孩,都跟家里大人出去打工,工资还挺高。 玲珑抱着大蛋一只大腿,仰着小脸问:“蛋哥哥以后不住家里了吗?” 镇上初中离家里有点远,现在陈香兰忙着事业,陆爱民又要调职到县政府,家里两个小的陆婆子在带,大蛋要是再每天往家跑实在是太累也太麻烦,所以陆爱民在征求了大蛋的意见后给他报了住校,今天就是赶在开学前送他跟行李一起去学校的。 大蛋背上背着个包,手里还拎了一个,陆爱民自行车上也绑着一个,他很愧疚地弯腰摸了摸妹妹的小脑袋:“哥哥每个星期五都会回来的,妞妞要乖乖,要听奶跟老师的话,哥哥回家要检查功课的。” 玲珑是真的喜欢他,拽着他的衣摆不肯撒手,眼睛里委屈的都要有眼泪了:“蛋哥哥不走。” 她就这么眼巴巴地看着,小可怜一样,大蛋真的是完全招架不住,别说他,陆爱民更拒绝不了!父子俩面面相觑,三秒钟后,大蛋说:“爹,俺不怕累不怕麻烦!” 陆爱民用力一点头:“男子汉大丈夫,骑车上学咋了!爹娘都忙,你是家里最大的男子汉,奶跟弟弟妹妹都要你照顾呢!” 父子俩不仅说话快,动作也快,玲珑眼泪还没滴下来,他们就手脚麻利地把包都取下,车也推回了院子。陆爱民因为调职的缘故,以后怕是不能骑车到上班的地方,自行车就放家里了,大蛋早就会骑车了,每天家里学校两来回,中午在学校吃,应该也不会太麻烦。 最重要的是妹妹舍不得他走! 大蛋从小就带着玲珑,到哪儿都带着,其他有妹妹的小男孩都会嫌妹妹烦妹妹太小妹妹是女的不能一起玩,大蛋从来不这样。他不管做什么都愿意带着玲珑,她小时候腿短走不快,走着走着还会平地摔,他就背着她出去玩,还会陪她玩女孩子才喜欢的翻花绳跳房子,从来不拒绝玲珑的任何要求。 二蛋性格皮实,专注做一件事的时候对其他事就难免粗心大意,大蛋就不会这样,他总是把玲珑的感受喜好放在第一位,她饿了渴了热了冷了,大蛋总是第一个察觉到的。 陆婆子得知父子俩的决定后也没说啥,谁叫全家人都溺爱玲珑呢?她抱着小孙女点了点她可爱的小鼻尖:“小磨人精,你哥是去上学又不是去玩。” 玲珑抱住她一只胳膊:“一起、一起。” 陆婆子笑:“那乖妞可要好好学习,等以后跟哥哥一样考个好成绩,也考到镇上的初中去!” 陆爱民在边上帮大蛋把行李一一归位,一边收拾一边说:“等咱家乖妞上初中,肯定不在镇上,该去县里了。” 陆婆子讶异地看他一眼。 陆爱民面上难掩兴奋:“俺可是跟闺女说好了要当大官的!” 玲珑拍拍小手:“大官大官!” 陆婆子嗤笑:“你就吹吧你,就你这嘚瑟样儿还当大官呢,老老实实干着吧,甭管啥工作,脚踏实地最重要!” 在陆婆子心里,做人就是得稳重,跟她大儿子陆爱国一样,谁见了不夸一句好后生?上了战场也不是个怂包,得知大儿子牺牲的时候,陆婆子哭了一夜,第二天爬起来就仍然下地赚工分,她知道小儿子脑子灵活,正因为脑子灵活,她才更担心。 玲珑搂住陆婆子的脖子说:“奶不怕,爹厉害。” 陆婆子只以为小孙女在哄自己,笑着捏了捏她软嫩嫩的脸蛋,殊不知玲珑说得都是实话。她虽然还不是完全理解这个时代人类的生存环境,但她对人类的灵魂可谓是无比熟悉,陆爱民虽然远没有陆爱国沉稳,可一个人心思灵活多变,长袖善舞,在官场上肯定比老实人走得更快也更稳当更有前途。 还有她娘陈香兰,这两口子都是大胆敢干还有能力的,玲珑相当看好他们。 大蛋上学的事儿就这么定下来了,此后初中三年,他始终坚持着每天回家,而且仍然每天都会抽出时间来教导玲珑,作为回报,玲珑每次考试都是全校第一,就没丢过一分!大人们本来想着小姑娘只要开开心心健健康康就好了,谁知道她在读书上这么有天分!你就没看过她在家里看书,但只要一考试,那就是绝对的第一! 她的人缘也很好,老师们交口称赞,全校老师没人不知道这个灵气通透的小姑娘,好多人见了陆婆子都羡慕的不行,从前觉得她有出息的大儿子死了很可怜,可现在一看,人家二儿子也不差啊!调到县里还不到三年,都是副县长了!来年老县长退休,那位子还不是陆爱民的! 还有陆爱民媳妇,当初陈香兰顶下服装厂,多少人觉得他们家胡闹啊,宠女人宠的没脑子,三年过去啪啪打脸,过去只求穿暖的村民们都不明白,咋那么薄那么小的一件衣服敢卖那么贵,还偏偏就有人抢着买?这城里人都是傻子吗? 陈香兰顶下的服装厂做生产已经不够了,她还和临近的几个县的服装厂谈了合同,生意是越做越大。 这大人争气也就算了,咋生的三个娃也特别争气呢? 大蛋就不说了,那是出了名的好孩子,孝顺懂事学习好,当初考初中可是一毛钱都没花啊!二蛋也是,虽然不一定是第一名,但成绩也没下过班级前三,至于那个小的就更不用说了! 当初陆家人送玲珑去上学,村里许多人都觉得他们是在花冤枉钱,搞啥呢,女娃上啥学啊?在家里养个几年能干活儿了,去什么服装厂啊电子厂啊上班,到十八就能定亲嫁人,这辈子就差不多了,送去读书干啥? 虽然国家鼓励女娃读书,但乡镇村里的人观念还是一样的陈化腐旧,觉得女娃读书没用,女娃读书浪费。 不过话说回来,陆家那闺女长得可真好,当年她奶陆婆子就是十里八乡出了名的大美人,求亲的人几乎挤破了头,村里很多老人提起来还都津津乐道,可谁能想着这小闺女比当年正值青春的陆婆子长得还好呢? 从前都说陆家生了个傻闺女,后来这闺女突然不傻了,还特别聪明,真是让人羡慕,这一家子就没一个不好的,大人厉害,娃们也有出息。 羡慕不来啊,这都是命。 大蛋要考高中,二蛋也准备小升初,只有玲珑不忙。她爹说等蛋哥哥们考完试就搬到县城去住,所以二蛋是别想在镇上上初中了,他一直对镇初中向往已久来着。 这几年对比玲珑刚出生的时候,家里生活条件简直是质的飞跃,陈香兰虽然忙得要死,可总是忙里偷闲,只要有时间就回家,亲亲抱抱闺女,得到闺女的鼓励跟支持,就又浑身干劲儿地投身于伟大的事业中。陆爱民都是副县长了,逢年过节回家也还坐汽车到镇上,再步行回家。 陈香兰还创立了一个服装品牌,叫“知香”,旗下涵盖男装女装童装,她自己有本事,男人又当官,基本上没遇到什么麻烦,事业越来越红火,运气也格外地好,每次出新品,玲珑永远都会第一个拥有! 服装生意步上正轨且逐渐开始垄断,陈香兰又把主意打到了别的上头。她本来是想继续做服装生意的,可小闺女一句无意中的话让她茅塞顿开! 是啊!生活越来越好了,女人都爱美,那只穿好看的衣服就能美吗?不需要装饰吗?如果有了装饰,自身的皮肤以及状态难道就不重要吗? 抹着装在蘑菇形瓶子里的牛奶儿童霜的玲珑对着镜子微微一笑,她要当大富豪的闺女,可不是普通的有钱人就行。她发现一件事,越是强大、越是有本事,哪怕是一样纯质美好的爱,也是有强弱之分的。 陆家人越厉害,她到时候就能吃得越饱,因此玲珑可以说是全世界最希望陆家人有出息的了。 陈香兰发现了新大陆,事业越做越大,不仅仅是服装,还有美容护肤首饰箱包——在逐渐有了名气之后,她很有远见的选择了走高端路线,当然,公司旗下也仍然保留了平价品牌,简直是要把人们的钱包一网打尽! 初中升高中的考试,大蛋不负众望,从前他就是第一,到了初中仍然是第一,这回还考了个全县第一!县中专门有老师上门来,不仅减免了全部学费,去县中上的话还有两千块钱的奖金! 这可不算小数目了! 县中是最好的高中,大蛋当然是要去的,老师们临走前还嘱咐他说开学要他做新生代表上台发言,要他提前做准备,是怎么考的这么好的,心里是被什么信念支撑的云云…… 大蛋心想,不想花钱读书所以拼命学习算吗?想让妹妹永远当哥哥是什么都会的英雄算吗? 他得知自己的成绩之后并没有多么激动,因为心里有数,自己几斤几两他自己还不清楚?还不如妹妹抱着他喊蛋哥哥厉害让他感到兴奋。 都上高中了,也都是十来岁的大男孩了,总不好再一口一个大蛋的叫唤,陈香兰的事业越做越大,陆爱民的位置也越来越高,家里也逐渐开始注意,县城的房子就买在学校附近,陆爱民也是个很有远见的人,兴许是玩政治的人,他觉得现在也许还不明显,但过些年,房地产一块肯定是非常重要且抢手的。 他跟媳妇说了自己的想法,陈香兰也很赞同。她这几年为了工作全国各地的跑,早就不是当初红配绿下地割麦子的农村妇女了,漂亮了、年轻了、见识也多了。 两口子一合计,觉得这块真是个大饼,趁着还没有更多的人来瓜分,不如早点下手。 他们家大蛋大名叫陆徽,按照陆家村族谱,这辈轮到“兆”字,应该叫陆兆徽,不过陆爱民跟陈香兰都觉得陆徽更好一些,陆婆子还找人算过,就是叫陆徽好。 为了跟大蛋相称,二蛋也从陆兆央改成了陆央。 陆徽已经是个很英俊的男孩子了,他上小学的时候班里女孩子就喜欢跟他一起玩,可惜他眼里只有妹妹,平时到哪儿都带着,后来上了初中,正是懵懂发芽的年纪,不知道收了多少封情书,可能当初陈香兰创业给陆徽的印象太深,他始终坚持学习,对除了妹妹之外的任何女孩子都不感兴趣。 陆央就更不用说了,如果说陆徽是不感兴趣,那他完全就是个榆木疙瘩没开得了窍! 陆爱民每每看着两个儿子都忍不住叹气,儿子长大了,再也不是傻儿子了,只有闺女还是一如既往的可爱讨人喜欢。 玲珑还在上四年级,她对学校完全没有兴趣,因为老师教的她全部都会而且所有课本都难不倒她。可是当爹娘跟她说要搬家去县城的时候,她又有点舍不得了,虽然这个村子很小,学校也很小,老师们来来回回就那么几个,整天缠着她的同学们也很幼稚——可这个地方确确实实给她留下了许多美好的回忆,让她知道,原来世界上还有这样美好的人,这样美好的,以后会是美味的情感。 最重要的是,陆婆子眷恋故土,不肯去县城住。 人一上年纪,就更喜欢熟悉的地方,陆婆子也是如此,而且她还在学校教书,虽然工资跟儿子儿媳比起来太低太低,但总算是有件事做。 她是理智的,知道孩子们去城里会更好,可她自己却是不愿意去的。 她大半辈子都生活在这地方,她那个死鬼男人就埋在村子外不远的坟地,她要是走了,死鬼男人咋办?爱国咋办?他们要是觉得她不要他们了,把他们丢在这儿了咋办? 因此陆婆子说什么都不肯走。 陆爱民跟陈香兰都犯愁啊!虽说孩子们暑假才开始,可娘有多固执他们是知道的,当初多少人说陈香兰家里成分不好,她硬是给陆爱民娶了,多少人说陆爱民没有陆爱国有出息,她仍然咬着牙供陆爱民上学,陆爱民可是村里唯一一个高中生!现在她说不肯走,那谁劝得动? 两口子又开始合计,愁的不行,这次他们抽空回家就是想把孩子们跟娘带走,这些年一家人真是聚少离多,可搬到县里的话就不一样了,哪怕大家都要上班上学,早晚也都能见着面。而且县里学校的师资条件也比村里跟镇上好,对孩子们有益处。 陆婆子当初是实在找不到旁人,村长才来找她到学校当老师,教娃们读书写字,人活着总不能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吧?可县里的学校对老师的要求就严格一些,得是师范学校毕业,还得有教师证,陆婆子哪怕是书香门第出身,也肯定是不行的。 她一个忙活惯了闲不下来的人,让她天天待在家里啥也不干,还没有地给她种,她能呆得住? 怕不是得闷出病来。 玲珑坐在蛋哥哥们中间,张嘴吃陆徽喂的葡萄,再张嘴吃陆央喂的西瓜,这会儿已经不是吃个西瓜都奢侈的时候了,她鼓动小嘴嚼,兄妹三个就远远瞧爹娘在一起愁眉苦脸的商量。 虽然都忙,可两口子的感情却比过去更好了,蜜里调油的,陆徽陆央兄弟俩都是个被无视的命,也就玲珑能插一脚,人家一家三口甜蜜蜜,兄弟俩就只能站在路边吹冷风。 早习惯了,在这个家他们俩是透明的,加一起也没有妹妹一根头发显眼。 陆徽捏了捏玲珑的脸蛋:“小机灵鬼,到你上场了。” 陆徽为啥不自己去呢?因为他了解他爹,他要是上去,话没说完得先挨顿揍,可妹妹就不一样了。 其实陆徽早就考虑过这个问题,他当然不希望家人分开,这也是为什么他初中三年都坚持朝家里来回的原因。爹娘是工作关系没办法,但他们既然灵活,就应该主动靠拢——这才是一家人不是吗?互相体谅互相包容互相帮助。 奶舍不得这里,可他们又不是不回来了,既然奶闲不下来,给她找点事做不就成了?陆爱民两口子忙起来之后,三兄妹跟陆婆子相处时间最久,兴许是隔代亲的缘故,陆婆子跟他们讲了很多陆爱民都不知道的事儿。 陆徽觉得,他们奶年纪也不大,还是个很有气质的老太太,虽然脾气火爆,生气会抓着笤帚追着他们满院子打,可从本质上来讲仍然是个很厉害的老太太。而且奶经历过很多大事,娘在很多事情上犹豫不决拿不定主意,还有谁比奶更合适吗? 他现在年纪还小,等他大学毕业肯定会帮忙的,二蛋对做生意没兴趣,一门心思想当警察,妹妹就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身为大哥,陆徽觉得自己应该担当起责任,给弟弟妹妹快乐且自由的人生。 他还没上高中,却已经把人生规划的清清楚楚。 这是三兄妹商量过后的决定,不过还是得玲珑去说,只有玲珑说的话爹娘才听得进去。这几年娘越发的女强人,也越来越像奶一样彪悍…… 因为是坐在台子上,陆徽不放心,自己先跳下去对玲珑张开双手:“哥哥抱你下来。” 玲珑乖乖跳到他怀中,陆徽把她抱下来后又捏了下她肥嘟嘟的小脸,“去吧。” 玲珑瞪他一眼才走过去。 陆爱民两口子估计是当局者迷,陆婆子不肯去县城,他们就想不出聪明法子来,闺女过来一说,两人顿时茅塞顿开,对呀!找不着当老师的工作,那也不一定非要当老师啊! 陈香兰清楚着呢,她婆婆是个讲究人,刚嫁过来时她也没啥本事,下地干活也比不上别人家媳妇,连饭都不敢吃太多,怕婆婆怪罪,可娘从来没说过她一句不好,还主动掏钱给她买了一架缝纫机,那时候能有架缝纫机可是了不起的事! 陈香兰给人缝补衣服,有时候陆婆子看见了就指点一下,现在陈香兰才想起来她婆婆审美有多好!她事业逐渐做大,给闺女准备了好多新衣服,都是娘给搭的,瞧闺女多洋气多好看啊! 搂过闺女在那滑嫩的小脸蛋上就是一口:“咱妞妞真聪明!娘这就去找你奶!” 玲珑揉着脸蛋,亲的也太用力了…… 眼神太过哀怨,搞得陆爱民也想使坏,他跟媳妇一样搂过闺女,在小脸蛋上咬了一口,“爹也去!” 怕被闺女指控,他脚底抹油溜得飞快,玲珑两只手捣住两边脸蛋,气鼓鼓地走回蛋哥哥们身边,一头扎进陆徽怀抱:“脸疼!脸疼!” 陆徽心疼地给她摸摸,塞了颗剥好的葡萄到她嘴里,玲珑这才稍微满意,对着陆央张开小嘴:“啊。” 陆央会意,跟伺候老佛爷一样叉起一块西瓜送过来,两人一起用力,把玲珑又拉到台子上,三兄妹就跟刚才一样亲亲热热地坐在一起,等着看戏。 他们家生活条件可是领先了其他人家一大截! 村里第一家买彩电的是他们,第一家买冰箱的也是他们,第一家有了摩托车洗衣机的还是他们!这些东西,村民们只在广播里黑白电视上看到过!他们还不知道这是啥的时候,陆家已经用上了! 玲珑的小伙伴们最喜欢的一件事就是跑来玲珑家看电视,大彩电看得清楚极了!还有好多好吃的! 所以得知玲珑要搬去县里了,最难过的,也是这群小豆丁。 426.第三十五片龙鳞(十一) 第三十五片龙鳞(十一) 陆婆子最终还是被说动了, 要不说陆徽聪明呢,劝说路线都给你安排的明明白白, 先是陆爱民两口子上去晓之以理,接着妹妹上去动之以情——他们家乖妞一撒娇一掉眼泪, 神仙都难说不,更何况是疼她疼的不行的奶? 不过陆婆子也把丑话说在前头, 要是她不适应,她还是要回来的。 陆爱民陈香兰当然是满口答应,有小闺女在, 娘去了还想回来? 不存在的。 就这样,陆家人趁着孩子暑假举家搬迁到县里去的消息很快就传遍了整个村子。他们既然要到县里住, 村子里的地肯定就没法重了,陆爱民就做主把地让给了老王头, 老王头这个年纪也不怎么下地,都是把地租出去,每年拿到的钱跟粮食也够他一个人吃喝。 玲珑的小伙伴们难过极了,他们舍不得漂亮可爱的玲珑,也舍不得玲珑家里的大彩电。家里收拾的那天, 小伙伴们都来找她, 玲珑穿着精致的小裙子把他们迎进来, 陆徽陆央兄弟俩就跟两个骑士一样忠诚地守护在她周围,这么大的人了还能跟一批小豆丁玩一起。 玲珑上学早, 育红班就上了一年, 小学也跳了两级, 不然以她现在这个年纪哪里读得到四年级啊,之所以没有继续跳是因为再跳可能就要跟陆央同班了……玲珑不想跟陆央一起上学,可能是因为小时候差点把妹妹弄丢的缘故,玲珑不在陆央视线内还好,一旦出现在他视线内,那必然是被管的密不透风,干啥都不行。 可她要是比陆央年级更高,说出去也不好听啊! 因为比同班同学都要小许多,玲珑在班里基本属于众星拱月的存在,大家都让着她,觉得这个漂亮可爱的妹妹又聪明又讨人喜欢,尤其是小男生们,简直不要太喜欢跟她一起玩。 不过大家都有点怕玲珑的哥哥们,尤其是那个看起来很好说话的大哥哥,每次星期五放学都会看到他来学校接玲珑,那时候是没人敢朝玲珑身边凑的。 特别是小男生们。 但现在玲珑要转学了,他们实在是舍不得。 小孩子想法单纯,玲珑也挺愿意带着他们一块玩儿,既然都要走了,很多玩具跟衣服她都不要了,娘说新家给她准备了一间大大的衣帽间,里面全是新衣服新玩具呢!所以在征得了陈香兰的同意下,玲珑就把自己的小裙子跟玩具平均分给了玩得好的小伙伴。 她虽然护食,却也很大方,小朋友们得到了好东西,离别的愁绪顿时被冲散了许多。 等玲珑送走了自己的小伙伴,陈香兰又给兄妹三人派任务了。他们要搬家,少不得跟邻居亲戚打声招呼,陆爱民这次回家专门开了辆吉普,要带走的东西不多,他主要是买了些糕点当礼物,陈香兰叫儿女们过去就是要他们挨家挨户送的。 同姓的族人都是亲戚,陆爱民得亲自去,但诸如左邻右舍这样普通交情的,娃们就能去了。 先是送了比较好的几家邻居,最后才轮到王翠兰家。因为当年王翠兰家的粪球想吃玲珑的西瓜导致玲珑对粪球一直感官不好,两家本来就不咋地的关系越发淡了,偶有借锄头借板车之类的来往,但王翠兰再也不像过去那样闻着香味儿就带着自家娃掐饭点来蹭饭了。 玲珑没想到当初一块西瓜之争,居然能有这样出其不意的效果。 陆徽陆央对王翠兰家也淡淡的,玲珑缠着他们问,陆徽才告诉她说当年陆央光顾着捡麦穗把她弄丢时,村里人都帮着忙找,不知道王翠兰家是记恨还是生气,反正就当没这回事儿。当然,他们家妞妞丢了,人家帮不帮忙是人家的事儿,可乡里乡亲的,就小孩儿口角,一块西瓜,至于吗? 两家关系就淡了。 但都要搬走了,没必要结这个仇。 王翠兰家两年前养了条狗,又丑又凶,还特别彪,粪球上学后带同学来家玩,好几个娃都被咬过,家里人来找,王翠兰就凶神恶煞地把人家骂回去,久而久之,粪球也没啥朋友了。 至于大花,初中没上完就被王翠兰拽回来不给上了,现在天天在家干活,她不是块读书的料,这会儿上学又不是国家义务教育,家里还是得交学费,用王翠兰的话来说,没必要浪费钱。 玲珑三兄妹到王翠兰家门口,就看见大花蹲在院子里洗衣服,木盆里堆积了小山一样高的脏衣服,她就坐在小马扎上吃力地搓,听到自家狗叫才知道来人了。 抬头一看,先看见的就是长得面如冠玉的陆徽。 说起陆徽,那是真的好看啊,大花都没见过像他这样好看的男孩子。她小升初考的一般,但镇上就一个中学,所以她也去上了。镇中虽然不能说多么好,却很注重学生学习,初一第一学期末就实行了实验班跟普通班的制度,大花成绩不行,掉在普通班,所以就跟陆徽当了一学期的同学。 陆徽多厉害啊!回回考试都是全校第一,老师们的宠儿,同学们艳羡的对象,上初中的女生已经有些朦朦胧胧的感情了,大花不止一次听班里女生讨论实验班的陆徽有多厉害多好看。 她心想,自然是好看的,小时候就好看。 说起来他们小时候还一起玩过呢,只可惜后来陆徽有了妹妹,他那个妹妹又是个傻子,就很少有玩的时间了。再后来陆徽妹妹不傻了,可两家却不怎么来往了,就算是住得这么近,也是一年到头说不上几句话。 现在瞧见陆徽,她顿时紧张不已,连忙站起身把湿漉漉的手在衣服上擦了擦,又撩了撩头发,可惜这样的动作并没有为她带来几分体面,而是让她越发感到自卑。 陆徽跟同龄人是很不一样的,这一点并不仅仅体现在他优异的成绩上。 乡镇初中的男生,都处于青涩叛逆的时候,甚至于以欺负女生为乐,很多人偷偷抽烟,脏话不绝于口。这很正常,男人说脏话骂粗口咋了?她爹是出了名的老实人,不也常常把脏话挂嘴边吗? 但陆徽从来不会这样。 他总是穿的干干净净,头发梳理的整整齐齐,课桌上的书本井然有序,非常有礼貌,从不说脏话,也从不欺负女生。什么抽烟喝酒……他更是不会干。 他对每个人都很好。 正因为这种格格不入,甚至于随身携带手帕的行为,有些看不惯他的人就嘲笑他是娘娘腔跟怂包,陆徽对此不以为然,直到有一回,他班里一个女生被初三几个男生围着逼她认干哥,因为已经放学了,那几个又是出了名的坏学生,没人敢招惹,大家都当做没看到快速回家。 大花当时抱着书包目不斜视地快步走过。 直到陆徽从车棚里推出他的自行车,那天他正好值日,所以走得晚了点。 不知道为什么,大花就停下了。 她看着陆徽把自行车放到一边,书包挂到车把上,又脱掉校服外套,很快地把衣袖卷起来——她才知道,世界上原来还有这样的男生,他温暖又美好,却又高不可攀。 陆徽来她家干啥呢?难道是来找她的? 一想到这个可能性,大花就忍不住兴奋起来,她的手指因此微微颤抖,盯着陆徽的眼神显得很炽热。 他今天穿着白色的衬衫跟黑色的裤子,看起来很休闲,也特别好看。初中之后大花从来没有跟陆徽说过话,而在上初中的时候,他们最亲密,也不过是陆徽经过她的课桌那一瞬间,她闻到了从他身上传来的清爽的肥皂香味。 “我们家要搬家,所以我爹让我们送些糕点过来。” 陆徽的声音也很好听,大花成绩不好,脑子里晕晕乎乎就想起一句“大珠小珠落玉盘”,她看向陆徽手里拿着的那盒糕点,看起来很高级,她都没有见过。 陆徽把糕点递过来,大花局促地又擦了擦手,这时候二花从堂屋走出来,看到玲珑眼睛一亮:“玲珑你咋来俺家了?” 虽然大花不喜欢玲珑,但二花喜欢啊!她觉得玲珑好看又大方,所以虽然她比玲珑大好几岁,也很少在一起玩,可见了面总是很热情地打招呼。 她也不怎么嫉妒人,很淳朴,过来就夸:“你今天的裙子真好看!是你娘给你的吧?你娘对你可真好,俺也想穿新裙子,可俺娘不给,说要给弟弟攒娶媳妇的钱。” 玲珑就不由分说地从陆徽手上把糕点拿来,塞到了二花手里,凑近她耳边悄悄说:“那你待会来找我呀,我还有几条裙子,你要是不嫌弃,就给你。” 二花狂点头,“不嫌弃不嫌弃!” “那我们走啦,拜拜!” 陆徽初二的时候学校才开设英语课,他觉得这门语言很重要,因此每天回家都要抓着弟弟妹妹学,二花不知道拜拜是什么意思,但看着玲珑对自己挥手,就喜滋滋地跟着学:“拜拜!” 陆徽走了。 看都没看自己一眼。 大花的手都没来得及伸出去,就换了人。她站在原地失魂落魄,二花靠过来说:“哈哈姐你知道不!妞妞说要给俺几条裙子呢!让俺待会去找她!哈哈!妞妞人真好!” 看二花这死样子大花就生气,狠狠地戳了戳她的脑门子:“干啥,人家不要的东西扔给你,你就觉得她好?她家那样有钱,真跟你好,真跟你好咋不给你买新的?!” 二花抱着糕点莫名其妙:“人家有钱也是人家的啊,关俺啥事儿,为啥要给俺买啊?妞妞那么好看,俺就是觉得她好啊,你对她好,她就对你好,可也没有问人家要东西的吧?诶这糕点你吃不吃?好高级,听说是爱民叔从县里买来的。” 二花都要流口水了! 谁知大花一把夺了过去,还白了她一眼:“吃吃吃就知道吃!就不看你干活!娘还没回来,弟弟也没在,你吃啥吃!” 二花眼看到嘴的糕点没了,气得跺脚:“你就向着弟弟吧!你看娘跟弟弟向着你不!” 她真是搞不懂她姐,总是抱怨娘偏心眼,可她自己不也偏心眼吗?说娘重男轻女,她自己不也重男轻女?还老喜欢说别人坏话,二花都不喜欢跟她姐一起玩,她哼了一声,知道那盒糕点自己是吃不到了,就转身回堂屋继续写作业去。她才不要跟她姐一样,嘴上说农村不好,见天抱怨学习又不肯努力,老说自己不是读书的料,可你先天脑子普通,后天不用功,等着老天爷掉馅饼呢? 二花想得很务实,现在国家给师范学生包分配,她想好好学习,到时候考个师范学校出来当老师,总比在家里种一辈子地强。 这都是路上遇到爱民叔,爱民叔鼓励她的。 二花也跟大花说过,可惜大花不仅不听她的,还把二花给狠狠嘲笑了一通,说她没那个命。 二花才不信命呢! 出了王翠兰家门,陆央才奇怪:“那只狗咋突然不叫了?” 平时就跟疯狗一样,大门关着有人经过王翠兰家门口都要嚎叫。 玲珑心说,因为有我在啊! 陆徽牵着玲珑的小手捏了捏,她还小,手都是肉呼呼的,手背上还有软绵绵的肉窝窝,一戳一个特别可爱,陆徽玩妹妹的手都能玩一天。 兄妹三个又去把其他邻居家也给送了,有大人在家的也有不在的,但该说的话陆徽都说了,面子工夫都做好,毕竟陆家村是他们的根,人在外面,根不能断。 送完东西玲珑去整理自己剩下来的衣服,她的小伙伴们每个人得到的都是平均数,剩下几件尺码大的或是她很少穿的就放在边上,二花虽然跟陆央一样大,但比陆央上学晚,王翠兰就没打算给闺女上学,还是村里屡次号召女娃也要读书,她才咬牙把二花送去学校。 平时在家里听说也抠门得很,儿子粪球吃香喝辣,俩女儿就只有白菜豆腐,油花子都见不着多少。因此二花很瘦很瘦,玲珑稍微大一点的衣服她都能穿。 就这样,一家人浩浩荡荡地上了吉普车,早就学了开车的陆爱民也高高兴兴地把家门锁了准备上路。 说不出是什么心理,听到汽车声,在烧火准备做饭的大花还是忍不住跑出来看了,当然这吉普车可是新鲜东西,村里没什么人见过,感觉比电视上的小轿车还气派呢!因此出来看的人围了一圈,大花站的比较远,她眼里看不见别人,只看得见陆徽。 陆徽先把不多的行李跟陆央一起搬了上去,然后又进屋去了,大概过了没多会,就看见他怀里抱了个软绵绵的粉雕玉琢的小姑娘出来,很亲昵很宠爱的样子,大花从没见过他对哪个女孩子这么温柔。 她心想,不就是命好么!生在这样的家庭,有不重男轻女的爹娘还有两个当她是宝的哥哥,换谁谁不幸福呢? 围观的大多是邻居亲友,陆徽抱着妹妹一一问候,玲珑鹦鹉学舌,他叫一句她就跟着叫一句,两只小手一拱一拱作揖,可爱极了!陆徽都被她逗笑,抱着她上车,车上三个大人还有他们兄妹三个,坐起来难免挤得慌,爹嘱咐他就抱着妹妹,陆徽当然不会拒绝。 大花在人群里默默地听他们夸陆家多有福气,陆爱民有本事,陈香兰也厉害,陆婆子生了个有出息的儿子,娶了个好儿媳。又夸陆家三个娃个顶个好,长得好成绩好还有礼貌讨人喜欢,感慨陆家咋那么会养娃呢,又说那玉雪可爱的小妞妞,跟村里的丫头就是不一样,比电视上的城里女娃都好看都有气质云云…… 听得大花无比心塞。 倘若玲珑是个男孩,陆家人对最小的男娃这样疼着宠着也就算了,毕竟是男娃,男娃金贵。可玲珑一个女娃……她凭啥呢?她凭啥就不用每天洗衣服干活做饭带弟弟,而是可以穿着洋气的小裙子跟小公主一样被人喜欢? 都是女娃……她凭啥呢? 玲珑并不知道大花在想啥,她几乎都把这个人给忘了,大蛋从前会跟大花结婚,那是基于家里四分五裂并且自己年纪太大的基础上,可现在,大蛋一表人才前途无量,大花跟他哪里还有可能?都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了。 她吃掉的灵魂是个傻子,根本不懂什么是仇恨什么是报复,玲珑所感受的只有对爱的满足与感恩。 她在哥哥怀里蹭了蹭,撒娇要吃糖。陆徽被她磨的没什么脾气,她那一口小奶牙又白又细,奶跟娘就怕她爱吃糖吃坏牙,所以管得很严,严格控制她的摄糖量,可架不住玲珑喜欢啊!于是包括陆爱民在内,还有陆徽陆央两兄弟,就偷偷投喂各种各样的糖。 他们家男人都随身带糖,什么棒棒糖奶糖水果糖跳跳糖,软糖硬糖牛轧糖……反正口袋里少不了。 趁着奶跟娘还没来,陆徽剥开一块菠萝奶糖塞进了玲珑嘴里,她大眼一亮,顿时倒在他怀中美美地吃起来,搞得刚上车的陆央逗她“妞妞的奶瓶在这儿,奶舍不得扔,妞妞要不要吃奶,嗯?” 玲珑才不是那种会害羞的人呢,她中气十足地回答:“要!” 她的奶一直没断过,只是很少再用奶瓶而已,陆央被她逗笑了,还真下车跑回家,给她泡了一瓶奶回来。玲珑看了他一眼,一点包袱都没有地接过来,躺在英俊的蛋哥哥怀里鼓着腮帮子吸,别提多惬意了! 等陆爱民带着亲娘跟媳妇上车,一瞧见闺女这样,三个大人都乐了!陆婆子不无得意地说:“咋样,俺说这奶瓶丢不得吧?乖妞没有它就睡不好哩!” 陆徽轻柔地摸着妹妹的头发,让她倚在自己胸膛上,再轻轻拍着背给她顺气免得呛到,陆央也在笑,拿自己的手帕给玲珑擦不小心溢出来的奶渍,玲珑左拥右抱,简直是神仙般的享受! 全家人的注意力都放在她身上,她咕叽咕叽喝着奶,心情舒畅极了! 再来一瓶行不行! 车子开始启动,围观村民有点多,陆爱民开得很慢,玲珑喝完了一瓶,陆徽给她拍着背,她很自然地打了个奶嗝儿,温顺地依偎在他怀里,陆央怕她无聊,就给她讲故事,玲珑听着听着就犯困,然后就睡着了…… 陈香兰取笑说:“咋除了吃就睡,咱家咋就养了只小猪呢?” 陆爱民说:“能吃是福啊!娘,你说是不?” 陆婆子赞赏地点头:“娃就是要能吃,咱乖妞吃多了也不胖,你看是不是又比前阵子瘦了些?” 这倒是,脸蛋上肉嘟嘟的婴儿肥已经少了许多,让人舍不得再捏了。 玲珑一觉睡醒发现还没到,但她的蛋哥哥倚着车窗在打盹儿,两只手还抱着她,姿势跟她睡前一模一样。陆央倒是没睡,见她醒了,就小声问:“乖妞过来,蛋蛋哥哥抱。” 她小的时候口齿不清,分不清大蛋二蛋,一律统称蛋哥哥。后来大了些,就管陆徽叫蛋哥哥,陆央叫蛋蛋哥哥。 大蛋二蛋这样的名字不雅致,现在陆爱民跟陈香兰都改口了,就剩下陆婆子会叫,他们在玲珑面前还自称蛋哥哥跟蛋蛋哥哥,到了外面谁敢这样叫,那肯定是要不客气的。 玲珑就很乖地伸开双手让陆央抱,结果这一动陆徽给弄醒了,下意识地搂住她:“别掉下去。” “蛋哥哥睡。”玲珑蹭蹭他。 陆徽万般不愿意把香香软软的妹妹让出去,但玲珑坚持要陆央抱,他也没办法,只能松手。 陆央馋了一路了!爹说地方不够坐让他们抱着妹妹,结果大哥鸡贼直接捞了人就跑,害得他都没机会!妹妹多可爱啊!又香又软又乖巧,抱在怀里舒服死了! 他就喜欢宠着妹妹,对妹妹好! 谁都不能阻止他! 因此玲珑一到怀里,他就先吧唧亲了一口。 427.第三十五片龙鳞(十二) 此为防盗章  因此她临终前还不忘抓着皇帝的手, 要他好好照看修文,千万不要忘记他们是一家人。 这也是为何废太子将手头最后一件母亲的遗物想方设法送到江公公手里的原因。那是一串时年已久的佛珠,是很久很久以前,皇后刚刚有孕时, 皇帝微服私访为她带回来的,同时带回来的, 还有成王的生母,一个才色双绝的江南美人。 这串佛珠并不珍贵, 所以废太子被关进西祠巷子时才得以保存。皇帝看到这串佛珠,便想起了先皇后,想起自己待她有愧,又罔顾她临终托孤,将他们的独子关入西祠巷子。 江公公又适时感慨了一句今晚是十五,很快便中秋佳节了。 这是废太子叮嘱他说的话, 皇帝听了后果真面露动人,中秋节也是废太子的生辰, 他还记得这个孩子刚出生时,自己有多么欢喜。修文太子一直都是皇帝的骄傲,他自幼便为人宽厚天资聪颖,皇帝用尽了心血来教导他,可这份父子之情在废太子成年后就发生了改变, 逐渐苍老的皇帝开始忌惮正年轻的太子, 怕他会效法先人逼宫夺位, 因而对太子百般提防。 这也是为何东宫查出巫蛊之术跟龙袍, 皇帝想都没想就命人前去捉拿废太子的原因。他心中的恐惧被勾了出来,于是就忘记了修文太子是他的儿子,完全将其当成了要抢夺自己皇位的敌人。 眼下已过去四年,看到先皇后的遗物,想起自己对先皇后的亏欠,在她临盆之际,带回来一个美人,又有负她临终所托,将修文太子打入西祠巷。种种心绪上来,便命江公公去西祠巷子,将废太子带来。 可废太子却不愿再见他! 他是皇帝,亦是父亲,为人臣,为人子,修文怎敢不来?! 江公公见皇帝气恼,连忙道:“皇上息怒,殿下他如今……老奴见了,都忍不住落泪。” “修文他……他怎样了?”皇帝忍不住问。 “唉。”江公公一声叹息。“皇上,殿下的心死了,他再不是过去的修文太子了,他的意气风发、挥斥方遒,都在四年前化为灰烬了。如今的殿下,不过是个废人。眼不能视物,手不能执笔。殿下说,皇上再也不必怕他有异心,因为他已是个废人,此生便老死于西祠巷,再也不会出来。” 修文太子,那是个什么样的人物? 天下人都知晓他少年出众,惊艳绝伦,是无数高门贵女梦寐以求的如意郎君。他身份尊贵,高高在上,他本是天上的明月供人仰望,可如今却坠落尘世,再没了那份光芒。明珠蒙尘,白璧有瑕,覆水难收。 皇帝满腔愤怒,就像是泄了气的皮球,再也没了声息。那是他最引以为傲的儿子,是他的第一个孩子,日后再有更多儿女,也没有一个如修文一般叫他费尽心血。 可这个孩子,废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皇帝闭上眼,轻轻叹息:“你……明日安排一下,朕要出宫。” “皇上?” “朕老了。”即便是帝王也不得不承认,他越来越老了,他的儿子们都长大了,可他再也不复当年的年轻力壮。如今后宫已经有数年不曾有新生儿诞生,他自己的身体,他比谁都清楚,早已是有心无力。“有些人的心就开始活络了。” “皇上——” “什么都不必说。”皇帝摆摆手。“既然修文不肯来见朕,朕便亲自去见他。当年……也是朕不察,竟连辩解的机会都不给他,如今他对朕心灰意冷,也是理所当然。是朕寒了他的心,这人心一冷啊,就再也暖不了了。” 江公公看着皇帝仍旧高大的背影,帝王鬓边已经生出华发,可身边却没个能说心里话的人,皇后娘娘去后,皇上就更寂寞了。修文太子被废,他便真正成了孤家寡人。如今除了自己这个阉人,竟再没有谁能叫皇上信任了。 这就是帝王吗。 坐拥江山,却又形只影单。 第二日,皇帝脱下龙袍,没有惊动任何人,只带了两个侍卫同江公公出了宫,直奔西祠巷子。 西祠巷子这个地方,向来是圈禁皇室中人的,皇帝从未来过,所以也不知道这里原来如此荒凉残破。里头的人怎么活,外人不晓得,但禁军死死守着这里,不会给任何人出来的机会。进去的人,都死在了里头,连迁入皇陵的资格都没有,就地掩埋,一抔黃土,一具白骨,此生便销声匿迹,再无人记起。 这里的宫人也不多,大多身形消瘦面色青白麻木不仁,便是见了皇帝也没有多少畏惧之色——在这里生活的人,都是行尸走肉,还怕什么死不成?在这活着,比死都难呢。 皇帝在江公公的引路下到了废太子居住的破院前。近乡情怯,他竟不敢跨进去。 在门口站了许久,皇帝才迈开脚步,进了院子。入眼是一片青翠菜地,一个穿着洗得发白到处是补丁的粗布衣裳的男子正背对着人在浇菜。他从水井里自己打水上来,提到菜地里,弯着腰,双手满是泥土也不甚在意,安静地做着自己的活。 哪里有一丝贵气,又哪里还有一丝人气。 听闻脚步声,浇菜的人回头了。从他的背影可以看出这人十分瘦弱,粗布麻衣套在身上竟只剩个架子,可再怎么有心理准备,当看到废太子瘦骨嶙峋的脸时,皇帝还是经不住这打击,噔噔噔后退了数步,眼眶一热。 四年了,再多的愤怒都已经过去,废太子“谋反”的罪责在皇帝心中逐渐被洗刷,这四年里,他每每梦中惊醒都会想,自己当初是不是太过武断了呢?若是给修文机会解释,是不是自己误会了他?万一是有人陷害他呢?他又总是记起废太子的好,修文自幼聪明,读书习字都比寻常人家的孩子快,他又孝顺懂事,无论对自己还是对皇后,都恭敬孺慕。皇帝有颈椎疼的毛病,修文便想方设法找来调理的方子,逢年过节及皇帝生辰,总是修文的礼物最用心最珍贵。 修文被废的时候,会不会怨恨他这个父亲,连一点机会都不给就定了他的罪? 来西祠巷子之前,皇帝最怕的就是修文会怨恨自己。可现在他才知道,可怕的不是被孩子怨恨,而是孩子看见他,如同看见一草一木。“皇上。” 他的儿子,不叫他父亲,叫他皇上。 “修文——” “我不过是个罪人,四年前,皇上便剥夺了我的名字及封号。”废太子淡淡地站直。“如今我是个没有名字的人,这里也没有叫修文的人。” “你在恨父皇——” “这里简陋,皇上真龙天子,还是莫要踏足的好。”废太子完全不在意皇帝说了什么,他继续去浇自己的菜,吃力地提着大水桶到井边,皇帝对着身边的侍卫呵斥:“还愣着做什么!难道要叫太子做这等粗活!” 侍卫被他口中的“太子”惊呆了,连忙去抢废太子的水桶,这时候屋子门帘被掀开,走出一个身形纤细的女子,她见到有人抢废太子的水桶,顿时如同护崽子的母老虎一般,抓起门口的苕帚就冲了过来,对准这群人一通胖揍,就连皇帝也不小心挨了好几下,疼的他龇牙咧嘴。“你们做什么!放开我相公!否则别怪我打死你们!” 相公???? 江公公悄悄附到皇帝耳边:“皇上,老奴忘记说了,这位女子便是成王殿下做主,给修文殿下娶的妻子,是荆国公府的庶出小姐。” 什么? 他的修文,就娶了个庶出的姑娘?! 成王哪里来的这个胆子?! 这天底下的女子,本应任由修文挑选,可眼下他竟和这样一个抓着苕帚无比粗鄙的女子结为夫妻?!皇帝仔细看了看,发现那女子虽然身段曼妙,可面部跟身上却不知做了什么粗活蹭了许多的灰,十足的邋遢粗陋,叫他更是心如刀绞。他为修文选中了荆国公的女儿,素有才女之称的第一美人,可如今修文身边伴着的却是这般女子,真是成何体统,成何体统! 他恼怒的手都在颤抖。玲珑揍完他们后迅速把扫把丢到一边,对着废太子嘘寒问暖:“相公没事吧?有没有受伤?” 虽然脸上脏兮兮看不出仔细容貌,可她声音清甜,又唤他作相公,这段时间刻意瘦脱型的废太子脸颊悄悄飞红,虽然是演戏,可她这样叫他,真是让他心中无比欢喜。 世界出现的最初,天与地是一体,它们与荒海密不可分。 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在很久很久以前,日月星辰,都在荒海里。当天地分离,荒海出现归墟,汇集天下海水,归墟龙女也从沉睡中醒来。 她极多情,亦极无情。她无拘无束放浪形骸的天性使得她必须以人类的爱为食物,可是爱这种东西太珍贵了,因此她总是吃不饱。后来有一日,海面上无端飘来一个居无定所的无主孤魂,龙女浑浑噩噩间将其吞噬,尝到了与“饥饿”截然相反的滋味。再后来,她发现“人类”的灵魂可以做自己的食物,于是她幻化出白龙真身去往人间,一时间,哀鸿遍野,尸身满地。 可她吃的越多,就越饿,那种火烧火燎的饥饿感让她无法自控,让她在荒海之中翻腾起汹涌波涛,痛苦不已。 她在这样的折磨中放弃了对人类灵魂的屠杀与掠夺,安静地回到归墟龙宫,为了避免饥饿,龙女再次选择沉睡。 然后她在梦中,去到了一个世界,像普通人那样长大,还得到了一个人类毫无保留的爱。 等龙女从梦中醒来,才明白,人类的灵魂仅能短暂的充饥,如果真的要体会“满足”,那么只有“爱”才是她的食物。当她懂得了这个道理,荒海之上,便会有孤魂飘渺而来,她吞噬他们,去往他们所在的人间,就可以将灵魂消化,据为己有。如果能在人间找到纯洁的饱满的爱,那么她可以在回到荒海后保持很长一段时间的清醒不必再沉睡。 来到荒海的人类灵魂,都与水有关,龙女甚至还留下了一个被淹死的灵魂作为自己的仆人,在她离开荒海之时,为她看守归墟龙宫。 事到如今,她已经不记得吃掉多少人的爱了。 但这个世界……嗯……龙女也很是苦恼。永安侯的爱散发着腥气,可以料想并非多么美味,可是如果不吃,下个世界她说不定连自己是谁都要忘了! 算了,她从来都不是宁缺毋滥的人,对于食物,龙女向来来者不拒。 龙女是亘古洪荒中,唯一一条盘踞于虚无,享受永久存在的龙。她没有亲人没有同伴,于是她在人间学到了“玲珑”这个词,并将其作为自己的名字。她很快学会了在人间生活的法则,并且认真为口粮而努力。 没有人教授,也没有人引导,玲珑就这样孤独而快乐的生活了下来。她不拘泥于天道,做事随心所欲,除却自己不将任何生命放在眼中,幸而有饥饿为禁制,才让她做事有了些许分寸,不再像刚出荒海时那样吞噬灵魂,肆无忌惮。 现在她偶尔偷偷额外吃几个灵魂,天与地都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 美丽的容貌来自于天赐或遗传,可美人是需要娇养的,那种生活在粗糙环境中还能保持柔嫩肌肤妩媚情态的女子,便是玲珑都不曾见过几个。她的美丽来自于本身,因为她本身就是最美的龙,她不需要保养也不需要维护就能永久保持青春美丽,人类如何能跟她比? 所以,被冷落了一个多月的初芷,再见到她的时候,玲珑几乎都要认不出来了。 吹弹可破的肌肤和无忧无虑的姿态,是要在奢华的生活中才能得到的。初芷不过是个被夫人厌弃的下人,侯府人人得了夫人的意思,知晓她不得夫人喜爱,谁还会拿正眼瞧她,平日里排挤欺负是小事,初芷那些昂贵的衣裳首饰都被抢走了才是大事。没有了夫人送她的胭脂水粉,失去了佩玉鸣鸾,再加上几十天不得见侯爷,七上八下的一颗心胡思乱想,整个人变得憔悴又苍老,和一个多月前媚态横生的婢子简直判若两人。 原主是真的拿这个自小一起长大的婢子当姐妹看的,但凡原主所有的华服美衣,总是记得给初芷也准备一份,就是原主的父母对初芷也是青眼有加,叫初芷陪嫁,谁知道却把女儿的性命连带灵魂都给赔了,不知道那对夫妻若是知晓真相,会作何反应。 “夫人!夫人奴婢知道错了,求夫人让奴婢回来伺候吧!夫人!”初芷一进来就匍匐在地上,姿态放的极低,她现在别无他法,同房的下人看得她极紧,想三更半夜溜出去找侯爷?没门儿,就连她的一日三餐都有人来捣乱,不是不小心撞到她弄洒了,就是往里面抓把泥土树叶,这段日子初芷过得可不怎么舒服。 她也着实是走投无路,虽然留在夫人身边也会受折磨,但至少还有机会见侯爷,此时此刻能救她的除了侯爷还有谁呢?眼下只盼着夫人还能顾念几分往日情意,瞧在自己卑微的态度上心软饶她这一回。 “知道错啦。”玲珑惊喜地微微睁大杏眼。“那你说说,你错哪儿啦?” 初芷低着头不敢抬:“奴婢错在不该手脚不干净偷拿夫人的玉佩,也不该伺候不周,险些叫热茶烫了夫人,更不该狡辩自己无罪——” “很好很好。”玲珑感动地放下手里的糕点,亲自起身,弯腰将初芷扶了起来,美丽的眼眸里满是温柔欣慰。“你我自小一起长大,我心中视你为姐妹,若非你死不悔改,我又如何舍得你离开身边?眼下便好啦,你与我认错,我便不气了,日后我们还是照往常一样做姐妹,什么都共享,你说好不好?” 初芷陷入玲珑描述的一片美好未来中,正要点头答应,却突然发现夫人不笑了。她顿时出了一身冷汗,连忙又跪下去,“奴婢不敢!奴婢不敢!奴婢出身卑贱,不过是个奴才,怎么能同夫人做姐妹!还求夫人恩典,让奴婢在身边伺候着,做点活计,奴婢便心满意足了。” 玲珑便又笑起来:“你呀你,真是的,可既然你这样要求,我若是不答应,也显得太不近人情了些。” 她伸出双手,对初霜道:“让你准备的凤仙花汁可好了?” “回夫人,好了,奴婢这就去取。” 初芷起身站在一边,为表卑微,还微微伛偻着身子。她的目光不由得被玲珑伸出来的那一双青葱般的柔荑所吸引,那是怎样的一双手啊,洁白纤细,娇嫩的仿佛刚刚剥出的嫩笋,不见一丝瑕疵,又有平时的养尊处优,使得她手上连个薄薄的茧子都无。指甲修的圆润整齐,不像初芷,因为总是要做活,指甲一留长,便积满了灰。 她曾经也十指纤纤,染着蔻丹,可现在她的手陈旧而发皱,生了厚厚的茧,又因为总是做重活,甚至还有些许变形。 初霜取了凤仙花汁来,细心地为玲珑涂染指甲,刚涂了一只手,初雪便进来禀报说侯爷回来了。 玲珑察觉到初芷一霎那间掩饰不住的喜色,内心暗自发笑,她以为这是她的机会?不,这是她的地狱。 永安侯近日被摇身一变的爱妻迷的神魂颠倒,每日当差一结束,也不与同僚饮酒作赋便急着回家,人人笑他,他也不以为意。那些单身狗如何知晓柔媚娇妻在怀的感觉,这大冷天的引流水作殇咏,未免也太蠢了。 回来抱着妻子颠鸾倒凤尽享鱼水之欢,难道不比在外头吹冷风强? 他一进门,高大的身躯似是带起一片寒风。玲珑头也没抬,她在永安侯面前就没做过什么贤惠的事儿,原主倒是够贤惠,可惜永安侯不喜欢,他被初芷勾走,不就是因为初芷那一身的瘦马气质。 可瘦马就是瘦马,摆不上台面,如何能与倾国倾城的艳丽相比。 在玲珑这儿,男人跟女人没什么分别,不过是永安侯成了她的备选食物,因此被她允许多多苟延残喘一段时间。她喜欢他英俊的外表和强壮的身体,所以就要维持到她吃掉他为止。至于初芷,她又不吃,便像是捉了耗子的猫,在耗子死之前尽情的戏弄玩耍,将其折磨致死。 眼看永安侯挥开初霜,自个儿在玲珑面前坐下,还接手了初霜手中沾了凤仙花汁的小刷子,玲珑嗤笑:“侯爷真是好兴致,怎么,这些女人家的玩意儿,您也喜欢?” “闺房之乐,甘之如饴。”永安侯对她的讽刺不以为意,反倒觉得这样的妻子有种别样的可爱。他这双手拿过刀剑,上过战场,杀过敌人,可做这种精细之事却是头一回。玲珑眼一眯,“丑死了,走开,让初霜来。” 428.第三十五片龙鳞(十三) 此为防盗章 本应同甘共苦, 同生共死,然夫妻二人,却又同床异梦,三心二意。“时间”对玲珑来说是没有意义的东西, 她活了很久,也饥饿了很久, 同时还见过许许多多鲜活的有灵智的生命,可她活得越久, 见识的越多,就越发觉生命短暂,情义无价。在这浩瀚存在着的无数个世界之中,爱实在是太珍贵了。 她也不是一开始就这样饥不择食的,只是随着活着的时间长久,饿的着实受不了了, 玲珑才不得已退而求其次。当然了,如果她善良宽容温柔正直, 自然就不会受到这样的限制,不用为饥饿所苦,可她不是啊,她越是自在随性薄情寡义,就越是饥肠辘辘。 曾于天地一同沉睡的龙, 也并不是无所不能的。 如果饿的太久, 她的力量会变弱, 甚至会丧失身为龙女的记忆, 直到有足够果腹的爱才能从沉睡中清醒。失去记忆的感觉玲珑不喜欢,她厌恶自己忘记本体去做一个“纯粹”的人类。 她是瞧不起人类的。 可越是瞧不起,就越是分不开,当真也是一种讽刺。人类尚且有选择食物的权利,她却没有,难道是说她比人类还不如吗? 就是把这京城四处走遍了,吃完了,玲珑仍然是饿的,那种饥饿的感觉,好像腹部有火焰在燃烧,让她想把看到的所有人类都吞掉——曾经她这样做过,就算天地奈何不了她,她也仍然感觉到了痛苦。她越是暴虐,越是饥饿,这让当时的玲珑极度愤怒。可愤怒并不能改变什么问题,她仍然要去寻觅食物,按照法则生存,不去破坏任何一个世界,才能让自己吃饱。 也因此,随着时间过去,她越来越饿,心情就越来越不好,自然也就越来越难伺候了。别说是初霜初夏这些跟在她身边的婢子,就是每日都要去当差的永安侯,也发觉妻子的心情变得很差,瞧了自己也没什么好脸色,有些时候甚至会拒绝他的求欢。玲珑越是喜怒无常,永安侯越是担忧,他甚至以为玲珑是不是有了身孕,还请了大夫来看,可大夫诊断的结果是夫人一切安好,什么毛病都没有。他们夫妻二人成婚快两年无子,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还能是什么原因,问题当然是出在永安侯自个儿身上,他少年时曾经坠过马,虽然伤势好了,却落下了病根。只不过当时年纪小没往这方面想,再加上那玩意儿站得起来,自然就以为无事发生。可成婚这么久妻子没有消息,他却不曾想是不是自己出了问题。可笑初芷竟然还想着要怀孕生子——能生得出才怪呢。 时代限制,永安侯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把自己不能生的消息散步出去的,同时这也遏制了他纳妾的想法——这就是为什么成婚这么久他始终没有再纳其它人,外人以为是永安侯夫妻俩鹣鲽情深,实际完全不是那样。 玲珑懒洋洋地躺在床上,出去玩了一圈回来,消耗了些许体力,她一点都不觉得好玩,反而疲乏难当,饥肠辘辘。刚才大夫给她看过了,就和永安侯去隔间说话,想来永安侯也要知道他这辈子都不能有孩子的事了吧? 真想看看他当时的脸色,一定分外精彩。 玲珑微微一笑,想到永安侯,突然就有了点食欲,让初霜送吃食进来。初霜担忧地望着她:“夫人,您今儿个已经用了好些点心,再吃下去会不舒服的。” “无妨,你只管拿来便是。” 初霜壮着胆子提醒了一句也就不敢再言语,玲珑坐在床上啃糕点,味道是不错,就是不能充饥。她吃了没两块永安侯就进来了,脸上表情晦涩难辨,玲珑装作看不出来的样子笑了一笑:“侯爷回来了?要不要吃?” 她细白的指尖拈着一块梅花糕,言笑晏晏的模样十分美丽,永安侯本来沉下去的心也不由地有些缓和。他坐上床,将妻子揽进怀中,在她唇瓣上轻轻一吻,她嘴角有些糕点碎屑,他也一并吻走,低声问她:“夫人可想要孩子?” 玲珑心中暗笑,却回答:“我若说了实话,夫君可莫要生气。” “这是自然,我怎会生你的气。”他哪里舍得。 “我可不喜欢孩子。”玲珑这倒是实话,她确实不大喜欢人类的幼崽,又不可爱,又不乖。“侯爷是想要孩子了?听说我娘生我的时候九死一生,险些就跟着去了,爹爹才不肯再要第二个孩子,我怕疼,一点都不想生。”她是很不乐意给人类生崽儿的,哪怕用的不是自己的身体。 “那咱们就不生。” 玲珑心想,不生跟生不出来可不一样。“那怎么行,我嫁给了你,就要为你传递香火,我不喜欢孩子是我的事,可我说不准,会喜欢咱们的孩子呢,倘若孩子同侯爷长得像,我也是愿意去喜欢他的。” 她的甜言蜜语叫永安侯听着舒服极了,心中有些愧疚,又有些难过。他捧住玲珑的脸,看着她干净清澈的眼眸,确信她没有说谎,每一字每一句都是出自真心,便轻轻吻了她,舌尖描绘着她的柔软的唇型,低声道,“怕是我不能给夫人一个孩子了。” 玲珑一愣,本以为他要瞒着,如今……这竟是要告诉她的意思? “你我成婚已一年有余,可始终却没叫你怀上孩子,并非为夫不想,实在是……心有余而力不足。”说完看到妻子朝自己那处看,永安侯不禁失笑,“雄风还是有的,只是这精水,怕是无能叫你受孕。夫人,是你委屈了。” 玲珑笑起来:“这有什么委屈的,我本就不喜欢孩子,侯爷对我开诚布公,不隐瞒于我,我心中比什么都高兴。”为了证明自己话里的真诚,她露出笑容,主动亲了永安侯一下。 永安侯顿时眸色深沉,喉头微动,将她压在了身下,低声道:“我也很高兴,夫人,日后便只有你我,你说好不好?” “当然好。”玲珑用更柔和的声音回答他,这份来自最亲近之人的包容与接受让永安侯沉迷,他低下头去亲吻妻子,却没看到她眼睛里深邃的黑暗。 “我爱你。”情深之时,他在她耳边这样说。 “爱我的话,让我……吃掉你,好不好?”玲珑微微喘息着问。 “好……你说什么都好,什么都答应你。”永安侯被迷的神魂颠倒,在他看来这不过是意乱情迷时的情话,却不知道,自己答应了,就真的要被吃掉灵魂与爱。 玲珑露出快活的笑容来,这一次她终于是真的有点开心了。小手捏了捏永安侯的耳垂,她伸出舌头舔了舔自己的食物,恨不得现在就将他吃下。 可是不行。 她还可以再等一点时间,等到这果子长得更加成熟,吃下去的时候,也一定会美味许多。 云雨初歇,玲珑趴在永安侯胸口,他身材很好,高大修长且结实,浑身上下没有一丝多余的赘肉,每一块肌肉都蕴含着男子气的力量。玲珑就是喜欢长得好看的,她还喜欢亮晶晶的东西,喜欢把它们收藏起来,归墟龙宫之中有无数她从各个世界搜刮而去的珍宝,每一样都是世间罕见的宝物。 可惜玲珑最喜欢的“爱”却没有保质期,也不能保存太久,所以每当它成熟,她就会将其吃掉,这样的话,就能永久的保存在她的身体里了呢。 永远、永远。 “过几日便是岳父寿辰了,夫人可想好准备什么寿礼?” 永安侯突然问话倒叫玲珑想起来这事儿,她早忘了个一干二净,毕竟她又不是原主,对丞相夫妻没有丝毫孺慕之情,又怎么可能会去记谁过寿辰。永安侯这一提醒,她才发觉自己有印象。“唔……侯爷觉得呢?妾身只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妇道人家,恨不得做个撒手掌柜什么都不管,哪里知道要送什么礼物,难不成侯爷要妾身从嫁妆里拿么?” 永安侯无奈道:“为夫不是这个意思。”他只是随口一问,没想到被赌了这么多话回来。 玲珑在他看不见的地方撇了下嘴,她最近确实是有些喜怒无常了,还不是被饿的,要是每天都能随心所欲的想吃多少就吃多少,她也能每天笑眯眯的呀。 这不是不能么。 她打了个呵欠,重新趴回永安侯胸口:“算了吧……以后的事儿,以后再说,就是什么都不送也没关系,爹爹又不缺我这份寿礼。我好困,要睡了,侯爷不要吵我。” 他应了一声,心想妻子真是越发的孩子气,既然她觉得麻烦,那就他来想办法好了。岳父是文人,最好风雅,送金银之物未免显得俗气,辱没了身份,古董字画,相府也不缺,当时妻子嫁来,光是前朝大家的字画就装了好几个箱子。那还能送些什么呢?永安侯陷入深深的苦恼之中,他向来不操心这些事,可眼下对妻子上了心,便也把丞相夫妇真正当作了长辈敬重,看着睡在自己胸口的爱妻,他目光深沉柔和,带着自己也不易察觉的柔情。 就连他那位准未婚妻,都被皇帝改了圣旨赐婚给了成王。废太子如今已是孤家寡人,孑然一身,只能呆在那空荡荡且又破旧不堪的西祠巷子里了此残生了。 倒是成王有情有义,觉着自己娶了废太子的未婚妻太过对他不起,便说服岳父,将成王妃的一名庶妹许给了废太子。这名庶女据说是容貌出众又有才华,只可惜嫁了废太子,连个婚礼都没有,穿了嫁衣便被小轿子抬进了西祠巷子,此后就没了声息,更别提是嫁妆了。西祠巷子如今只住着些犯了错的宫人同废太子,可没人伺候也没人照料,连一日三餐都不能正常吃。成王能心系废太子,许废太子这么位美娇娘,可真是令人感动于这份情谊呢,毕竟在废太子还没被废之前,他与成王就手足情深啊。 可他们手足情深,跟她又有什么关系呢??? 玲珑被抬进散发着霉味的房间里时,整个人都处于生无可恋的状态。她毫不掩饰自己喜好享受奢靡的性格,可住在这种鬼地方,谁来伺候她,她吃什么?! 哇原主的记忆里可没提这个,全在回忆过去啊! 把她抬进来的人才不管她的死活,将人绑住手脚扔进屋子,院子一锁,这里头就只剩下玲珑和废太子两个人了,除此之外什么连个鸟都没有。玲珑的内心是崩溃的,她挣扎了一下,那群人生怕她反抗,捆的她非常之紧,手腕都勒的疼,真是白瞎了这么一副曼妙身躯。 看起来好像也不会有人来给她松绑,原主的记忆中,她是自个儿摔到地上用桌腿磨断的,桌腿是木头的,想也知道磨断得多少时间,也怪不得之后匆匆数年,原主就憔悴成那般模样——便是天仙美人,在这种环境里也别想保持美貌。 玲珑随意翻了下手,绳结应声而开,她揉了揉酸疼的手腕,又拿出塞在嘴里的红布。这身嫁衣也是粗制滥造难看的一匹,原主的父亲可真是大方,对待这个庶女没有丝毫怜惜,虎毒尚且不食子,何况是人,由此可见,那样的人真的很适合当作食物被她吃掉。 不过算了,她现在还不是很饿,甚至有多余的力量存在,否则饿的没力气,还得委屈自己过这样的日子才叫憋屈呢。 这张床……别说是和归墟龙宫的珊瑚床比,就是和之前在永安侯府的比,也只有被吊打的份。天哪,这被子床单是有多久不曾洗过,又是用了多久的,真是布衾多年冷似铁,布料更是劣质,玲珑抓起来随手一撕——没用多少力气就刺啦一声,碎成了数片。 再看看整个屋子,就更凄惨了。墙面龟裂长出青苔,桌子四个腿参差不齐,床帐子是粗布缝制,上头还沾染了奇怪的颜色,不知道是些什么东西,被褥上甚至有已经积淀成暗色的血迹。房内的所有东西都七倒八歪,没有章法,乱的不成样子,玲珑简直想要昏过去,她最讨厌这种邋遢的地方了! 只吃掉原主的灵魂果然还是太亏了! 可是——她很想要废太子的爱啊,非常非常的想,如果能吃掉废太子的爱,下一个世界,她也许能够恢复一半的力量呢。 正在玲珑犹豫要不要做点什么的时候,油纸上满是破洞的房门被推开,其实玲珑不觉得这房门有什么存在的必要,风一吹就四处乱响乱动,挡不住什么风,何必多此一举开关门,直接卸了扔掉拉倒。 废太子走了进来。 他神情麻木而冰冷,自顾自坐在了三角椅上,吃起了手里的食物。那也能算是食物吗?玲珑被饿的快死的时候也不会吃的。碗里的汤水没有一点油花,只飘着几根干巴巴的可怜菜叶,至于菜——还有菜?有什么菜?根本就只有一个已经变得冷硬的粗糙馒头。可废太子却浑然不觉,在被废之前,他也是锦衣玉食山珍海味,可现在他却在吃乞丐都看不上的食物。 ……玲珑完全没有上去抢来自己吃的欲望。她嫌弃的眼神太过明显,可废太子却浑然不觉,似是完全不在意屋子里多一个人还是少一个人,对于这个被硬塞来连天地都没拜过的“妻子”,他完全当作她不存在。 更别提是跟她说话或是照顾她了。 玲珑心都要碎了,她看着废太子吃的东西,背着手走过去跟他搭话:“你就吃这个呀?狗都不吃哎。” 废太子不理她。 玲珑伸手在他面前晃晃,又弯腰仔细打量他无神而黯淡的右眼,啧啧称奇:“居然真的瞎了啊,看起来跟左眼很不一样呢。”边说还边伸出手指想戳一戳,被废太子躲开了。他端起缺了一口的碗,喝掉最后一口汤,就着最后一口馒头,然后就步履蹒跚地朝床走,一头栽上去直接睡了,破破烂烂的褥子就这样盖在身上。这寒冬腊月的,冷风呼啸,破门夹杂着刺骨寒气,他却像是感觉不到,麻木的与外界彻底剥离。 玲珑打了个哆嗦,她被扔进来的时候,那群人什么都没给她,现在想想,这身嫁衣虽然垃圾了点,但至少能挡点风。可是她怎么能让自己不舒服,她要是不舒服了,所有人都得一起倒霉受罪。 所以她干脆利落地跳上床,直接给废太子来了个泰山压顶,饶是废太子再如何面无表情情绪全无,也被这一重压弄得险些吐血。他睁开眼,冰冷地看着压在他身上的玲珑。 如利刃般的眼神大概能杀人,可吓不到玲珑。她眉头一皱,拽住废太子衣襟:“我这么冷,你怎么不同我说话?你怎么能自个儿睡了?” 他的回答是再次闭上眼。 玲珑咦了一声,掀开那床姑且称得上是被子的破布,又把床上的被单草甸子什么的一股脑儿都拽了出去丢掉。废太子被她推到一边,睡在了空荡荡的床架上。这回他终于不能再不理她了,已经瘦的骨瘦如柴的脸上浮现出厌烦来:“你若怕冷,就不要总是动。”不过是徒然浪费体力。 “我就要动。”说着,她干脆将帐子也拆了下来,心里无限难过,想她之前被人伺候的,除了吃东西要自己咀嚼外什么都不用做,现在竟然要拿自己的一双玉手来处理这些脏了吧唧的破布。眼下她为废太子做了什么,待到他日,定要叫他千百倍的偿还。 因为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并不太饿,玲珑完全顶替了原主的身份,用的是自己的面容自己的名字,反正原主已经被她吃掉了,不存在了,有没有人记得不重要。玲珑幻化出的身体是她人形的模样,真可惜她的本体是龙,就算化作人形,每个世界也都是崭新的。 新的身体当然要好好爱护啦。 “我这么美,你忍心让我做这么多活吗?”玲珑甩开脏的都粘手的帐子,认真地询问废太子。“你难道没有一点怜香惜玉的心吗?” 她人形的模样,可谓是绝世美女,成王连见她都没有就送了她,到时候必然要悔青了肠子。 废太子从得知自己即将有个“妻子”开始,除却屈辱与愤怒之外没有任何情绪。玲珑“嫁”进来之后,他更是看都没有看她一眼,他的心,他的整个人都已经死了,可当她强迫捧住他的脸与他对视时,映入眼帘的这张如花娇靥,还是叫博学多闻的废太子感到了震惊。 成王的原意莫非不是羞辱他?否则为何选择那人的庶妹? 终于看见废太子的眼睛里有了些正常人的神采,玲珑满意地点了下头,威胁道:“快起来,把这些东西好好洗一洗,我可不睡这么脏的床。” 她使唤起人来,有种自然的傲慢与理所当然,仿佛这世间所有人,在她面前,都应俯首称臣。 第二片龙鳞(九) 废太子重出西祠巷子一事,世人皆知,只是这废太子出来后却并不曾当众露过面,也不知他如今究竟是何等模样。就这样大约过了有两三个月,眼看就要十二月份了,皇帝终于向众臣及其家眷下发宫宴帖子,言明是要为太子接风洗尘。 429.第三十五片龙鳞(十四) 此为防盗章  丞相寿辰, 她与永安侯一同前来道贺,见女儿女婿一同来, 还情深意笃,丞相夫妻十分欣慰,丞相夫人拉着女儿左右看了看, 确实是微微圆润了些, 不似从前那样瘦,气色也很好,一瞧就知道过得是好日子。这样她也就放心了, 就这么一个宝贝女儿, 嫁给永安侯也是千挑细选的, 无论如何也不能叫女儿受什么委屈。如今见女婿待她好, 丞相夫人便十分安心。 只是她看了好一会儿,才发觉出不对来。趁着丈夫跟女婿在书房谈话, 丞相夫人拉着玲珑的手,瞧她身边的初霜以及眼生的初夏:“我儿, 初芷何在?她怎么没陪着你?可是哪里不舒服生了病?要不要请大夫看一看?” 由此可见丞相夫妻也都是厚道人,面对一个婢女, 不过是女儿喜欢了些,他们便也善待于她。只可惜初芷不是那等知恩图报之人, 她不害人就已经不错了。以婢子之身为原主庇佑, 却想方设法去夺原主的东西——贪心不足蛇吞象。玲珑看着丞相夫人, 轻轻一笑, 挥手让初霜初夏外头候着, 淡淡道:“被我打发了。” 女儿什么脾性,做娘的最清楚,她的女儿连只蚂蚁都舍不得踩,更何况是跟她朝夕相处一起长大的初芷?定然是初芷做了什么让她无法原谅的事。丞相夫人眉头一皱:“我儿,发生了何事?” 玲珑问:“娘,当初向爹爹求娶我之人不少,为何爹娘最后选择了侯爷?” 丞相夫人虽然不知她为何这样问,却还是回答了:“青年才俊中,唯独侯爷,不仅出身高贵,亦有本事,他的爵位可不是如其它世袭的那般花架子,而是他自己在战场上挣回来的。他与你爹爹又素来交好,为人有情有义,容貌生的也好,足以与我儿相配。” “是啊,是很好,万中选一的乘龙快婿。”玲珑嘲讽的笑笑。“既然这么好,自然喜欢他的也不止我一个。” 丞相夫人一愣:“这话是什么意思……” “娘不知道吧,在我还未嫁入侯府之前,初芷就与侯爷两情相悦了。”玲珑讥讽地笑。“那婢子假借我的名义同侯爷接触,一来二去,两人便勾搭成奸,此还不算,若是侯爷来退婚求娶初芷,堂堂正正地说了,我倒也高看他一眼。他却不愿,又要娶我,不想跟爹爹交恶,又要初芷,想左拥右抱,没少恶心着我。” “什么?!”丞相夫人气坏了。“初芷、初芷她竟敢!我相府中人谁亏待她了?!我儿视她如姐妹,我与你爹爹几乎将她当作义女来看,她竟做出这等不知羞耻之事来!” 随着初芷年岁增长,丞相夫人也有点忧虑,这孩子越长越是妖娆,活脱脱一副瘦马模样,只是平时做事一丝不苟滴水不漏,女儿又十分信任初芷,她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想着等女儿有了身子稳定了,就给初芷寻一门好亲事嫁出去,也好叫她一生衣食无忧。只是万万没想到,哪里需要她给物色人家,初芷早盯上她的女婿了! 想到这里,丞相夫人几欲作呕! “娘。”玲珑冷淡地看了她一眼,不理解她为何那般激动。“你为何只骂初芷?” “我如何能不骂她?这等背信弃义令人唾骂之事,她也做的出来!”丞相夫人怒不可遏,若非初芷不在,她定要叫人将其打杀了!这等背主之奴留着有何用!谁能保证日后她不会再捅一刀? “侯爷也不是什么好东西。”玲珑哼了一声。“这两人不过是臭味相投,才一拍即合。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他与初芷两情相悦在前,却还要来骗我成婚,可见其性格卑劣自私,薄情寡义。我处置了初芷,他一言不发,活似曾经什么事都没有过。若非我亲眼所见他们二人在床上颠鸾倒凤,真要信了他的鬼话!娘你可知道,夜晚我睡了,初芷便在我的安神香里添加催眠之物,而后便引着侯爷去她床上,与我不过一墙之隔!” 丞相夫人听了,几乎要晕过去,她捧在掌心的女儿,就是这样叫人糟蹋的!“我儿!我苦命的儿!”她忍不住哭出来。“我要告诉你爹爹,叫他为你做主!” 早知如此,还不如不把女儿嫁出去!如今嫁了这么个中山狼,哪里是她当初想象的那样,给女儿寻个依靠! 玲珑微微一笑:“只怕不用娘告诉,爹爹已经知道了。” 丞相夫人抬头朝门口看去,赫然看见丞相大怒推开门走进来,身后跟着的正是脸色惨白的永安侯。在这之前,他们耳鬓厮磨,夫妻情深,可方才他与岳父说完话来寻各自妻子,却在门口听到这么一番话,他才知道,原来妻子真的什么都知道,可笑他还以为她一无所知,想着此后将那件事埋在心底,再也不做对不住她之事,同她好好过日子,疼她爱她,却不曾想,她早将一切看在眼里,甚至觉得他卑劣寡情,自私无义。 怎么、怎么会是这样呢? 这是丞相这么多年来过得最糟糕的一个生辰。前一秒他还极为欣赏的女婿,这一刻就已然让他恨到了骨子里。他甚至话都不想再同永安侯说,大步跨进房门命令妻子:“将女儿带进去!此后再也不与这等无情无义满口谎言之人见面!我的女儿不是生来叫人糟践的!”他已经怒极,转身去推想进来寻玲珑的永安侯,“给我滚出去!稍后我便写了和离书,我这女儿配不上你这前程似锦的永安侯!快走快走!这里不欢迎你,日后你也不必再来!” 谁家的女儿不是如珠如宝养大的,他的小女儿自幼便是掌上明珠,生怕摔了磕了,待她成人,他千挑万选才将她许给永安侯,本以为女儿后半生有了依靠,哪里知道这女婿却是个中山狼!还有那初芷!真真是狼心狗肺之徒!世上怎会有这般人,做出这等事? “岳父——” “你别叫我岳父,我受不起你这一声岳父。”只要想到女儿曾经亲眼看见这个乘龙快婿和贴身婢子做那等苟且之事,丞相心中怒火便无法用言语来形容。“你既然喜爱那初芷,便娶她为好,最好再为她去寻当年将她卖掉的生父,那才是你岳父!” 永安侯此刻已经语无伦次,他生平从来不曾如此慌张不安过,妻子刚才被岳母带走时连回头看他一眼都没有,事到如今他只想先见她一面,他有好多好多的话想问她! 可丞相的情绪实在是太激动,他老人家上了年纪,身子骨一直不大好,永安侯也不敢气他,丞相不知道从哪里顺了根扫把便来撵他,堂堂永安侯,竟就这样被活生生打出了相府,狼狈不堪。 今日本是来贺寿的,结果却闹成了这副模样,相府宾客尚未散尽,许多人已经瞧见了这一幕,向来让丞相满意的女婿永安侯竟被打了出去,不知道是发生了何事?他们满心想知道,却又不敢去问,丞相脸色难看,派人来说今日寿宴到此为止,客人们再好奇,也不得不离开,走的时候看到永安侯竟跪在相府门口,没有人敢去询问发生了何事,只能暗自猜测,很快地,丞相将永安侯赶出门一事便传遍了京城,闹的满城风雨。 初芷自然也知道了,她乍一听到这个消息还有些神情恍惚,这时候灶膛里的稻草掉了几根出来,燃烧着的稻草烫在她手上,疼的她心惊肉跳。 没一会儿听到了推门声,初芷狠狠一哆嗦,丈夫就走了进来,一把抓起她,也不管灶膛里还没熄灭的火,像是拎小鸡一样拎着她到了屋子里,扔到床上,便扑了过来。 这管事自打没了雄风,便四处求医问药,可这病如何是能随随便便治好的?他一开始对初芷尚且百般爱护,可初芷哪里瞧得上他,对他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这一来二去,管事的在外头喝了二两酒,上了头,回来就想跟初芷亲热,却被她狠狠打了一巴掌,这下可打起了管事的火,当下不管不顾的,竟将初芷折腾了个死去活来,嘴里还不干不净的骂,不过是个二手货,一个破鞋,他娶了她本身就委屈了自己,否则怎么会遭来这份罪受?在侯府舒舒服服的当个管事不好吗? 每日吃香的喝辣的,也比在外头四处奔波赚不到几个子儿来的强。 他恨极了初芷,觉得这都是她带来的霉运,敢弄第一次,自然就有第二次第三次,事到如今,初芷再也不敢在他面前拿什么派头了,成日老老实实的,看到他大气都不敢出,大大的满足了管事的虚荣心。他又有些恨永安侯,便在凌虐初芷时幸灾乐祸,任你如何厉害,你的女人如今还不是任我摆布? 这样一想,初芷受的罪就更大了。 “怎么,还以为侯爷能看上你?!”看到初芷咬牙带泪的脸,管事的忍不住刺激她。“也不瞧瞧你自己是个什么德性,现在侯爷正在相府门口跪着呢,你拿什么跟夫人比?也不照照镜子看看你的脸,就是那下贱命!还敢痴心妄想,不老实,要是叫我知道你不守妇道,你看我如何收拾你!” 初芷被他折磨的嚎啕大哭,只是哭又能如何,她恍恍惚惚间想起很久以前在相府的日子,那时候夫人还不是夫人,是小姐,是跟她关系很好,视她为姐妹的小姐,那时候过得多幸福啊,比现在可幸福多了。现在自己过得,这叫什么日子呢?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啊。 她怎么就那样对小姐了呢,很小很小的时候,她明明发过誓会永远保护小姐的,可她对小姐做了什么?初芷迷迷糊糊的想着,最终眼前一黑,晕了过去。 相府这边,丞相夫妇担心死了女儿会寻短见,可玲珑一点都不伤心,她忙着品尝相府厨子做的拿手菜。可她吃东西的行为在父母看来就是伤心过度,都快要把丞相疼死了。他抹了抹眼角不敢叫女儿看见自己的眼泪,吸了吸鼻子说:“我儿不必难过,以我儿的样貌才情,爹爹还能给你找个更好的丈夫!叫那狼心狗肺的小儿看看,我的女儿不是什么人都能配得上的!”他的宝贝,怎么能叫其它人这样糟蹋! 丞相夫人在一边猛点头:“没错没错,你爹爹门下有不少俊俏后生,到时候让他们站成一排,我儿随便挑选!” 玲珑咽下一口甜汤,眨了眨眼:“谁说我要嫁人?” “不嫁人怎么行?”丞相第一个不同意。“和离书我都写好了!” “谁说我要和离?” ??? “你不和离?你不和离,你还要跟那小畜生过不成!”丞相大人快被这个女儿气死了,他气得浑身颤抖,这破孩子竟然还在那老神在在的吃东西!“我决不允许你再回去!那小畜生配不上你,难道要爹送你回去给他糟蹋?!” “他糟蹋我?”玲珑嗤笑。“爹说反了吧,是我糟蹋他才对。”她的食物很快就要成熟了,她要吃下去,她要吃饱,她才不管永安侯是不是忘恩负义是不是狼子野心是不是小畜生,反正那个人现在是爱她的,那是属于她的爱,可以变成她身体里的养分,她才不要轻易放弃。 “你——”丞相险些被这个女儿气晕过去。“你不和离?他这样对你,你还对他有情意?!” “那是过去的事儿了。”玲珑笑了笑。“反正我也没让他好过。与他和离怎么能行,我还要他一辈子伺候我讨好我任我驱使为我做牛做马,这世上去哪儿再找一个像他那样的人啊。” 单论条件,就是丞相也不得不承认永安侯出类拔萃,可要论人品,永安侯给他提鞋的资格都没有!“你这孩子——” “爹娘放心,我不会白白叫人欺负的,初芷背叛我,您二老看她现在是什么下场?”玲珑咬了一口酥饼,笑的没什么温度。“我最清楚怎么样叫一个人不舒服了,谁叫我不好过,我一定想尽办法,还他千倍百倍。” 丞相夫妇看着女儿诡异的笑容,突然有些不大认识了,丞相夫人犹豫了片刻,试探着问道:“我儿……可还好?爹娘在这儿,若是有什么不舒坦,一定要说出来,切莫藏在心里。” 闻言,玲珑轻轻一笑,对这夫妻二人的爱女之心,她没有丝毫动容。反正他们也不知道女儿早就死了,不仅死了,连灵魂都被吃了,早就不存在于这个世界上,他们的关心也好愤怒也罢,原主都不知道了。真是媚眼抛给瞎子看,她又不会感动。“我知道,多谢爹娘关怀,时候不早了,二老回去休息吧,我也累了,准备睡会儿。” 她要休息,夫妻俩怎么可能不答应,睡一觉好啊,睡一觉醒来说不定就什么烦恼都没了。 等到这对聒噪的夫妻离开,初霜初夏伺候着玲珑褪下衣裙换上寝衣,便到外间去守夜了。玲珑在床上躺了会儿,便听到有什么东西撬开窗户的声音,她佯作不知,很快就传来“啪嗒”的落地声,紧接着一个身影凑近床边,来人对她没有丝毫恶意,只是盯着她看了许久,才颤抖着伸出手,轻轻抚摸她的脸颊。 与此同时,玲珑睁开了眼睛,恰好与来人四目相对。她挑起眉头微笑:“这么晚了,侯爷不在门口跪着,闯进来是想做什么?我叫一声,立刻就有人进来,到时候你可就——” 她话没说完,就被狂风暴雨般的吻笼盖。 平心而论,玲珑很喜欢永安侯亲他,尤其是在他只为她使用的时候。她并没有抗拒这个吻,而是依照本能的回应了他,永安侯狠狠吻过她,才低声乞求:“夫人,我不想和离。” “是吗。”玲珑摸了摸他俊美的脸,他身上冷的吓人,可见是在外头跪久了,人都僵硬了,才趁着夜色混进来。“你不想和离,难道是想休妻?” 玲珑看到了她的小动作,只是不以为意,她喜欢简单粗暴的干脆,也喜欢曲折迂回的委婉,初芷这样的人,就如同死而不僵的百足虫,见了棺材不落泪,撞了南墙不回头,不一点点玩死,永远都不会咽气。永安侯对她能有怎样的深情厚爱呀,她怎么就被爱情冲昏了头脑,觉得永安侯非她不可? 门当户对这四个字可不是随口说说,也就是摊上了原主这么个温柔到愚蠢的女人,才成就了初芷跟永安侯这段孽缘,换作任何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初芷早在养出这番瘦马情态时便被处理了。原主的父母鹣鲽情深,连带着她也不谙世事,还以为嫁到了如父亲般的良人,哪里知道这根本就是她的催命符。 永安侯喜欢初芷什么,玲珑不用想都知道。原主娇怯天真近乎懦弱,什么都听初芷这个大丫鬟的,对其十分信任,这样的女人就如同菟丝花一般没有主见又死板无趣,在马背上打天下的永安侯怎么可能看得上。兴许原主的柔弱会勾起他短暂的怜惜,可这种怜惜很快就会消散,气质独特娇弱又不失坚强的初芷便入了他的眼。 初芷自然是美的,她在相府的日子过得可比寻常人家的女儿都滋润,养出了一身细腻雪白的肌肤和知书达礼的气质,再加上不俗的容貌,有了原主的衬托,更显得明珠蒙尘。 可现在玲珑不惯着她了,人要衣装佛要金装这话可不假,除却极品的美人不需要外物点缀清水出芙蓉,大部分的美人都要依赖锦衣华服胭脂首饰,这些东西可以让本来就美丽的人变得更美。然而当这一切被剥夺,美丽就要大打折扣。经过这一个多月,初芷没了上好的牛乳洗面,没了特制的胭脂妆点,失去了精致的首饰和柔软的衣裳,还落了个行走不便的毛病——美人啊最容易迟暮,她拿什么让永安侯对她念念不忘呢? 所以永安侯不是没看见她,而是一时半会竟然没有意识到这就是他心爱的初芷。 他背着妻子与初芷偷情,享受的就是这种刺激而背德的快感。在妻子熟睡的隔间,和她的好姐妹颠鸾倒凤,这样的感觉,对他这样的男人来讲,刺激感兴奋感远远大于幸福感。初芷能让他上心,也是因为这一点。她大胆的勾引与如火的爱慕让永安侯喜爱,对比木头般的妻子,自然是娇俏的美人更让人喜爱。 而现在,他的妻子比初芷更加鲜活——一个在家中被教导三从四德拘谨到在床榻都固执维持一个姿势的女子,突然间变得热情火辣,将这样的一个女人按照自己所希望的那样对待,这种刺激感就又超出了当初跟初芷偷情。 他的妻子是丞相之女,千金之躯,贵女之首,行路走动规矩俨然,教科书般的完美。但这样一个完美的虚假的妻子,有朝一日突然变了样,妖精般的吸人精气,永安侯能不喜欢?他本来就好这一口啊! 玲珑就是清楚地看清了这两人,才勉为其难陪他们玩一回。下个世界她想更加张扬放肆一点,那这个世界就得吃饱一些。永安侯虽然浪荡拙劣,可架不住生的好啊,在玲珑这儿,长得好就能让她原谅。 430.第三十五片龙鳞(十五) 此为防盗章  但自打她得罪玲珑, 让玲珑不开心了之后, 初芷就失去了那个精美的房间,被放到下人房去了。大丫鬟们各自要好住在一起, 根本没有她的位置,她只好跟些普通丫鬟挤在一起, 这会儿双膝鲜血淋漓青紫肿胀,她平躺在床上疼得面色发白,房里住的人多, 来来去去, 却没人敢问她一句。 如今府里的人都知道,初芷姑娘让夫人厌恶了, 再也不是那个地位仅次主子之下的大丫鬟了, 她们若还想在侯府过下去,就得明哲保身。夫人都不喜欢的下人,她们怎么能上杆子去讨好,那岂不是做了傻事, 惹人笑话。更何况这位初芷姑娘,平日里架子摆的忒大,见了她们这些小婢子, 那是鼻孔长在脑门上, 压根儿不拿正眼看她们。 所以初芷疼得在床上哼哼唧唧满头大汗,竟然没有一个人来问一声。 说起来也是她自己造的孽。仗着得侯爷的宠爱, 早就将自己视为这侯府的主人了, 虽然暂时还要在夫人手下忍气吞声, 可早晚有一日,她会光明正大的站在侯爷身边。本来一切都按照她预期的发展,可谁想到,夫人突然性情大变,对自己不再信任,初芷又不敢去试探——万一夫人真的知道了,她将一切捅出来,那不是自个儿送死么! 现在夫人愿意阴阳怪气的惩罚她,她咬咬牙也就忍了,待到侯爷回府,她定会求侯爷做主。横竖只是忍一时之辱,她能撑住。 初芷在房里思绪万千,玲珑可完全不在意,她忙着吃,怎么会把宝贵的时间浪费在初芷这样的人身上。腿都成那副模样了竟然还想着翻身,想得倒是好。 “初霜啊。” “奴婢在。” 初芷在的时候是不怎么做事的,等着被伺候,活似自己真是什么千金小姐。真正照料侯夫人衣食起居的,从来都是初霜等几个大丫鬟,眼下初芷被夫人厌恶,她们才算是真的出头。其实过去初霜等人也觉得不妥,她们这些婢子是从小被相府买下进行专门的调|教与训练,确认她们能够伺候贵人了,才让她们正式出师。 可你看初芷,她哪里有婢子的模样?那仪态那身段,活脱脱就是匹妖妖娆娆的瘦马,跟大户人家专门媚主的小妾无异。小姐嫁入侯府成了夫人后,初霜就觉得初芷瞧侯爷的眼神不大对,可她又不敢同夫人讲,夫人把初芷视为姐妹,不许人说一句坏话。好在如今夫人醒悟,将初芷赶出了房。现在初芷住在下人房,想和侯爷幽会那就是难上加难了。 “初芷如今怎样了?” “回夫人,下人房阴冷难耐,奴婢问了与初芷同房的小丫头,她们说初芷的腿快要冻坏了。”本就伤痕累累,又被寒气侵蚀,再加上得不到及时的处理和治疗,怕是要落下病根了。 “是吗,那可真是惹人怜惜啊。”玲珑心软的叹了口气,“我想起过往一起长大,见她这样,总是有些于心不忍。” 初霜一听,“夫人……” “罢了罢了,还是叫大夫去给看看吧,好好个美人儿,若是这样叫我折腾死了,我还不得内疚一辈子?”玲珑唱作俱佳的表演着。“去,请城东的文大夫来。” 初霜不敢反驳,立刻差人去请文大夫。 这位文大夫医术卓绝,唯独有个缺钱,没什么医德。只要给了足够的银子,什么手脚都敢做。他跪在地上给夫人见礼,战战兢兢的起身后,却发觉这位貌美的夫人格外温和好说话。“文大夫不必惊慌,想必今日请你来的目的,下人应该同你说了吧?” “回夫人,说了说了。” “来啊。” 初雪立刻捧上一个被锦布盖起来的托盘,玲珑慢条斯理地将锦布掀开,满满一托盘的金子明晃晃金灿灿,闪瞎了文大夫的眼。他贪婪又饥渴的盯着那些金子,咽了口唾沫:“夫、夫人有什么吩咐,小的,小的一定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文大夫这就言重了,我不过是个深闺妇人,哪有什么事儿能叫您赴汤蹈火呀。”玲珑掩嘴娇笑。“不过我还真有件小事儿,得请文大夫帮个忙。” “夫人请讲,请讲。”只要给钱,他什么都敢干。 “我呢,身边有个自小一起长大的婢子,这婢子呀,最近手脚不大干净,我一时来气,便罚她在雪地里跪了会儿,这寒气侵蚀,一连好几天没能下得来床。我这人呢,又最是心软,念着过往的情分,才请医术出众的文大夫来帮忙看看。”说着,玲珑又发出一声忧伤的叹息。“文大夫最是聪明,想必能明白我的意思,对吧?” 文大夫连连点头,“小的明白,小的明白,夫人放心,小的办事最为利落,定能叫夫人满意。” “那就好,去吧。” 心思最为细腻的初霜已经懂了夫人的意思,再看玲珑的眼神就不由得带了些敬畏。从前的夫人为人和善,简直可以说是没有原则的烂好人,如今却大不相同,难道是初芷的心思暴露了,叫夫人不悦了?这些初霜不得而知,她只知道,日后要更加小心谨慎忠诚地伺候,否则一旦有二心,夫人再不会像过去那样好说话了。 文大夫给初芷看完诊,留下方子跟药膏,喜滋滋的领了金子走了。初芷见夫人尚肯为自己找大夫,心里也不由得松了口气,觉得夫人应该还不知道自己同侯爷的事,眼下最重要的是先将腿养好,否则没了这一身细如白瓷的肌肤,拿什么留住侯爷的心呢? 可她万万没想到,这文大夫的药膏抹了,药也喝了,腿的确是很快就不疼了,可膝盖那两处地方简直变成了两坨烂肉,不仅如此,一走起路便不由自主的一瘸一拐,稍微走快点便要踉跄,这是寒气入骨,治不好了! 不行,这怎么可以!绝不能这样!初芷急的快疯了,她拿出私房钱,悄悄请大夫看了一回,大夫却说她用了虎狼之药,如今尚能行走已是万幸,治不好了! 虎狼之药……什么虎狼之药?! 初芷几乎是立刻就想起了文大夫。文大夫是夫人叫来的,也就是说,是夫人要害她! 不管再怎么自欺欺人,现在初芷也必须承认,夫人什么都知道了,夫人这是要教训她,她在这侯府待不下去了!侯爷……她得去找侯爷,一定得去找侯爷,只有侯爷能救她! 可自打她搬进下人房,夫人又不要她在身边伺候,见到侯爷的次数就屈指可数,如今府里人人都恨不得过来踩她一脚,又哪里会有人帮她! 那边初芷火急火燎,玲珑仍旧悠闲自在的过着她奢华舒服的日子。晚上没人没她点加料的安神香,睡觉都比过往更熟了,而且因为浅眠,非常容易惊醒。永安侯数次想要半夜去见初芷,结果都“不小心”吵醒了妻子,白日他又要去当差,其实也抽不出多少时间来,久而久之,他竟是快一个月不曾见过初芷了。 这日他心中着实是惦念,便装作不经意的模样问道:“许久不见初芷,她的伤可好了?” 玲珑正在让初霜为自己更衣,听闻,似笑非笑道:“侯爷怎地突然问起一个下人来了,我都没想着,侯爷倒是想着呢。” 永安侯笑道:“只是随口问问,往日你们二人总是形影不离,近些日子没见着初芷,夫人竟然也适应了?” “有什么不适应的,不过一个婢子而已,离了她难不成我还不活了?”玲珑语带嘲讽,只是这嘲讽很快便消散了,化作娇态。“侯爷可不要在我面前提其它女子,就算是初芷,我也会吃醋的,难道她比我还好么?” 最近这段时间,永安侯几乎连命都要扑到她身上,本有些刻板呆滞的木头美人妻子突然变得热情娇媚,他自然也是喜欢的,更何况玲珑的确生了一副绝美的容貌。眼下见娇妻嗔怪,立刻道:“自然比不上你,这世上谁也比不上我的爱妻。” “侯爷嘴儿真甜。”玲珑笑弯了一双美目,“好啦,侯爷快些出门去吧,可别迟到了。” 永安侯一走,玲珑面上的笑容就消失了,目睹这一切的初霜只觉得打心底发毛,脊背上油然而生一股寒气。她赶紧低下头,老老实实地伺候夫人梳洗,较之往日更加小心谨慎。 夫人……似乎真的和从前不一样了,看着跟侯爷鹣鲽情深夫妻和鸣,却对侯爷并无几分真心。那双眼睛里的凉薄冷淡,令人见之胆寒。 只是这内里究竟如何,就只有当事人自个儿知晓了。 侯爷身上满是落雪,若是往常,夫人早担忧地起来为他褪下大氅,可今日夫人却仍旧懒洋洋地斜倚在美人榻上,眸色清淡,侯爷进来了,她竟是动也不动,与素日里的贤妻模样判若两人。 “初芷是犯了什么错,这样的天气,夫人竟叫她跪在外头?”永安侯轻笑,来到妻子身边坐下,就着她的手想吃她的葡萄,夫人却笑吟吟地收回手,饱满的果肉在侯爷薄唇上轻轻一擦,便掠过放入自己口中。 朱唇玉齿,汁水四溢,只这份倾城色,就叫侯爷喉头微动。夫人将他神情纳入眼中,不免有几分轻视,答道:“她自是犯了错,惹了妾身不快。侯爷可不许心疼她,要心疼,也得心疼妾身才是。” “这是自然。”侯爷轻笑,黑眸深沉。“只她跟你多年,你们二人又情同姐妹,我才过问一声。” 多会说话的男人呀,竟然以这种方式来委婉提醒她与初芷姐妹情深,若真是那位天真心软的侯夫人,倒真会悔恨惩罚初芷了。玲珑又懒懒地剥了颗葡萄,杏眼睨向侯爷:“侯爷这说的什么话,跟妾身多年的婢子多了去了,焉能都与妾身称姐道妹?侯爷且问问这在场的婢子,她们敢是不敢?” “奴婢不敢!” 有眼色的婢子们跪了一地,心中都暗自惊疑。虽说她们都是陪嫁来的大丫鬟,可夫人在闺中时便与初芷要好,初芷名义上是婢女,实则与小姐也差不离,只近日侯爷外出办差,夫人突然对初芷挑剔起来,今日一早还特意把人罚出去跪着。 玲珑笑起来:“侯爷日后可莫要将妾身和卑贱的婢子拿到一起比了。怎么说,妾身也是丞相之女,比不上金枝玉叶,亦是娇生惯养,跟婢子相提并论,侯爷不是糟践妾身么。” 说着,她将剥好的葡萄送入侯爷口中,摸了摸他英俊的面容,颇为欣赏。她来到这个世界时,永安侯正好被天家派去办差,今儿个还是头一回见,只瞧这脸,玲珑是喜爱的。她是耿直的颜控,长得好看的人,她总会对他仁慈一些,毕竟美貌的食物能够掩盖一些味道上的瑕疵。 她太饿了。 于荒海归墟沉睡数百年,玲珑现在饥饿的程度,已经接近到想吞噬所有遇见的灵魂。 腹中那个懦弱的女人灵魂,实在是充不了饥,只是叫她维持着清醒的姿态。幸而原主的身份还算可以,让她吃了些人间食物,只可惜满足了口福,却仍无饱腹之感。 永安侯听玲珑说初芷身份卑贱,眉头微微皱了一皱,只是妻子娇媚异常,丝毫不见平日的贤惠温婉,叫他奇怪之余,又有一种莫名的新鲜感。“是为夫的错,我的爱妻,自然是千娇百贵。” 玲珑笑起来,挥手道:“既然侯爷为初芷求情,妾身自然要给侯爷面子,初霜,去叫初芷进来。” “是。” 片刻后,在冰天雪地跪了快两个时辰,一张清丽小脸已经惨白的初芷进来了,她的双膝因为跪的时间太久,走路颤抖,一进来便扑通一下跪在了地上。配合着孱弱的身躯,楚楚可怜的神情,真是我见犹怜,叫人心都化了。玲珑看向永安侯,男人眼中闪现过一抹怜惜,她心中冷笑,却不想叫他们好过,伸手揽住永安侯的颈项,居高临下地看向初芷:“今儿个我罚你,你可有不服?” 初芷美目含泪,卑微地匍匐在地:“奴婢不敢,夫人心情不愉,是奴婢伺候不周,还请夫人重罚。” 她轻巧一句话,便告诉了永安侯,自己受罚纯粹是侯夫人无理取闹,又表现了自己的委曲求全,永安侯怎能不更怜惜她。若非顾忌妻子,怕是已经上去将佳人拥在怀中安抚怜爱了。 玲珑却不给她这机会,这么点小手段,大概也只有原主才瞧不出,傻乎乎的给他人做嫁衣裳,最终连灵魂都被她吞噬。不过玲珑从来不吃免费的午餐,她吃了侯夫人的灵魂,就会消除她记忆中的遗憾——否则吃下去不能消化,真是难受极了,她又不用排泄。 “瞧你这话说的,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在侯爷面前给我上眼药呢。”玲珑取过一颗葡萄,她有一双美手,自幼娇生惯养,肤质细腻滑嫩宛若凝脂,剥开葡萄果皮的动作当真是美丽之极。“否则你倒是给我说说,你那块暖玉佩从何而来?我可没赏过你,难道不是你偷的?你无父无母,自幼跟随于我,你若是说出那块玉佩的来历,我便不罚你了,可你又不肯说,我那嫁妆单子素来叫你掌管,却不曾想你监守自盗。侯爷,你说妾身罚的对不对?似这等手脚不干净的婢子,在其他人家,怕是要打杀的。” 永安侯神色如常,虽心中怜惜初芷,却不能告诉妻子那块玉佩是他千方百计寻来送与初芷的,只因为她天生体寒,他担忧她平素手脚冰冷,才费尽心机寻来一块暖玉赠予,不曾想却被妻子发现。“你说的都对,只是念在她初犯,便饶了她这回吧。” 他言语温存,可话里话外都在维护初芷,也只有原主才听不出来,明明这两人的苗头已经如此清晰了。 玲珑微笑:“妾身都听侯爷的。”她将那块暖玉拿起来,“只是这东西,既然叫她带了,妾身也瞧不上了,还是毁了的好。”说着随手一抛,丢入火盆之中,那价值千金的暖玉,瞬间就碎裂开来。 永安侯只觉她看似娇纵,神色间却稚纯的可爱,他的这位夫人,容貌过人,向来人尽皆知。“日后我再为你寻一块更好的……” 话未说完就叫玲珑打断了:“侯爷不必挂心,妾身的东西,别人戴过了,妾身就不喜欢了。”她说完,突然又嫣然一笑。“不过侯爷挂怀于妾身,妾身心中着实欢喜。” 初芷跪在地上,只觉得齿冷。 与她海誓山盟的男人,她仰望的神,如今在她面前,和另外一个女子情深意浓。即使知道那是假的,是逢场作戏,她心中也仍然难受的要崩溃。 上天何其不公。明明她与侯爷相识在先,相爱在先,却要眼睁睁看着他娶妻,卑微地等待他短暂的怜惜,迄今都不能光明正大的站在他身边。如今他们夫妻二人高高在上,却叫她跪在地上,膝盖冷的透骨,心却更冷。 玲珑瞧见初芷哀戚的眼神,似笑非笑,这两人,一个都别想逃过,毕竟她可是收了原主的献祭,若是不能满足原主心愿,她要饿的更久了。“行了,瞧你那丧门星的模样,我看着便不舒服,下去吧,外头伺候着。” 初芷吃力地从地上爬起来,似是不经意看了永安侯一眼,一瘸一拐的走了。永安侯薄唇微动,正准备再求求情,玲珑便先开了口:“当初母亲让她陪嫁,就是看她老实本分,不曾想是个手脚长的。” 没偷别的,倒是偷了原主的丈夫。 这两人,一个比一个叫人作呕。初芷幼年孤苦,是原主将她留在身边做了大丫鬟,吃穿用度,寻常人家的小姐都比不得,岂知这初芷不思回报,竟与小姐的未婚夫看对了眼。两人一来二去,郎情妾意,若是真爱,永安侯去相府退婚求娶初芷,倒也能叫人高看一眼,偏他忌惮丞相,娶其爱女,却要瞒着原主,又与初芷暗中来往。待到时机成熟,便理所当然的叫原主暴毙,原主死后,又作出一副深情的模样不肯续娶,过了几年,便以怀念亡妻的名义娶了妻子的陪嫁丫鬟,与初芷双栖双飞。 赚了美名,也赚了丞相的看重,还让丞相将初芷当作了逝去女儿的化身。 真是好一出大戏。 瞧初芷那表情,似乎还在心底怨恨原主后来居上呢,她倒是不想想,永安侯跟原主的婚约可是打娘胎里来的!似这等毫无感恩之心,恩将仇报之人,给她一点甜头,就忘了自己什么身份了。 啧,真是感人。 废太子本不想理会她,可不知何时,已经有宫人送来了热水,随之而来的还有一个浴桶。玲珑自个儿是干干净净的,她爱干净,本身生活在荒海之中,所以特别不喜欢自己身边的人脏兮兮,看着都碍眼。 “你是自己进去呢,还是我帮你呢?”玲珑露出分外天真的笑容,有礼貌的询问废太子。 431.第三十五片龙鳞(十六) 此为防盗章 “不是有心, 便是故意,这茶水滚烫得很, 你不拿稳了, 是心中还在记恨我,想毁了我的手不成?” “奴婢不敢、奴婢不敢——” “出去跪着, 没经过我的允许不许起来。” 又要跪?! 还以为躲过一劫的初芷整个人都愣住了。昨天她已经跪了很久,回去后膝盖都紫了到现在都没缓过来, 也正是因为如此刚才才会站不稳摔了茶盏。“夫人……” “怎么, 觉着委屈啊?”玲珑柔声问。“外头是挺冷的,若不想出去跪, 便在这屋子里跪也不是不可以。” 初芷过往与她那当真是如姐妹一般,她完全不明白为何才几日夫人就完全变了态度, 难道说夫人知道了?她心中又惊又慌,自己什么出身心里清楚, 真摆到台面上,她会是被第一个牺牲的那个。 玲珑看她一眼都知道她心里想什么,既觉得自己跟永安候是两情相悦,又心知肚明不敢叫侯夫人知道, 好事儿初芷倒是都想占尽,却一点风险都不想担, 哪里有那么好的事哦。 看初芷的样子, 应该是想要在屋子里跪了, 可玲珑下巴一抬:“就在这儿跪, 不必走远。” 初芷脚下是那摊碎琉璃片, 这要是真的跪下去……“夫人饶命,夫人看在奴婢从小陪您长大伺候您的份上,饶了奴婢吧!奴婢昨儿个跪了好些时辰,到现在还没——” “初芷啊。”玲珑叹息,“你是在质疑我的决定吗?也罢,大概是你心太大了,我这小庙容不下你这尊大菩萨。既然不乐意跪,那你就别在我身边伺候了。” 初芷一听,这如何可以!她就是靠着在夫人身边才逐渐和侯爷相爱,若是离开夫人,她岂不是十天半个月也见不着侯爷一面?她咬咬牙,一声不响,只在跪到碎片上时闷哼了一声。虽然是数九寒天,但屋子里暖和,婢子们穿的也少,这跪下去可是真疼,不一会儿初芷的膝盖就被血染红了,可她柔弱的身躯颤巍巍的却不肯倒下。 为爱执着,多感人啊。 玲珑还嫌羞辱的不够,她一边吃着糕点一边道:“也就是我心肠软些,若是放在旁人家,你这样的奴婢,不被打杀也得发卖出去。手脚不干净,做事又不周到,过往是我太迁就了你,日后你可得好好反省,切莫再让我不高兴。” “……是。”初芷满头大汗,她实在是不知为何夫人突然性情大变,尤其是在对她的态度上。往日自己何曾受过这样的屈辱,其它婢子见了她都得恭恭敬敬喊一声初芷姑娘,她在相府过得跟小姐一般,夫人有的都会分给她,就是嫁到了侯府,她也是被人伺候着的,何曾真的去伺候过夫人。 难道说夫人知道了?! 一想到这个可能性,初芷心头一咯噔。她低着头神色仓皇,如果夫人知道的话,那就可以解释她为何这样对自己了。可按照夫人那般泥抹的性格,便是知道了,也该忍气吞声,再不然就是和侯爷闹,万万没有这样不跟侯爷撕破脸,却暗地里整治自己的做法呀! 初芷太了解侯夫人了,她们自小一起长大,她出身不好,被重男轻女的爹娘卖给了人牙子,成功留在相府后,她就想方设法的让小姐对自己言听计从,可以说,侯夫人就是她手中的傀儡,对她全身心的信任。老爷夫人就是因为自己懂事贴心,才放心把小姐交给自己照料,并且对自己也颇为看重。初芷名为婢女,在相府却也算是不大不小的主子了。 等小姐成了侯夫人,她也跟着陪嫁到了侯府,没了老爷夫人,小姐更加依赖她,什么都听她的,这也为初芷跟永安侯私会创造了条件。每每侯夫人入睡,她便轻悄悄的进入他们夫妻的房间,邀请侯爷到自己身边来。侯夫人吸了加过料的安神香,一夜都会睡得沉。 可这一切就在数日前发生了变化,先是夫人不让她点那安神香,其后趁着侯爷不在府中,对自己横挑鼻子竖挑眼,侯府的下人捧高踩低,她被狠狠罚过之后,再见了她,他们连姑娘都不叫,竟直呼起她的名字来! 玲珑任由初芷胡思乱想,她就喜欢这样玩弄人的情感,看着对方担心受怕又不得答案,那种感觉真是好极了!尤其是初芷这样恩将仇报自私自利之人,灵魂的味道是一点都不甜美的。 人类啊,是一种卑微的没什么存在价值的生物。 可是很美味,这也是他们唯一的优点所在了。 谁叫他们是她唯一的食物呢,否则玲珑怎么会为了口吃的这样委屈自己跟人类虚以委蛇。她对人类的感觉跟对其它生物都是一样的,人类吃其它生物,她吃人类的灵魂,这不就是所谓的食物链?只不过她站在食物链的最顶端而已。 初芷养尊处优,哪里受过这样的惩罚,昨日跪了两个时辰已经受了大罪,结果今日又要跪,还跪在尖锐的琉璃片上。她的膝盖已经疼得受不了了,若是腿废了,她、她还拿什么脸面去见侯爷? 昨日叫侯爷瞧见自己那般屈辱的模样,初芷心中便怨上了玲珑。她对自己婢女的身份一直自卑,在永安侯面前,总是要展现自己知书达理温婉柔弱的一面,侯爷就曾说过她气质出众,比之侯夫人也不差,可昨日那般丑态却叫他看见了,甚至自己为了脱身,还要将身段放的那么低! 周围的婢子们都在,未免人设崩坏,玲珑吃了半盘糕点后收手了。这些东西只能给她带来味道,压根不能果腹。她拍拍手上碎屑,很随性的用帕子拭干净,随口问道:“侯爷早上出门,可说今日当差到什么时候?” “回夫人,侯爷吩咐过,让夫人不必等他用午膳,他可能赶不回来。” “哦。”她也懒得跟他一起吃饭,非要讲究什么仪态规矩,一顿饭吃下去弄得她都消化不良了。“那就传午膳吧。” 婢子们连忙应了一声去了,心中都颇为奇怪,这几日夫人的胃口着实太好了些,难道说……是身子有什么变化不成,要不要禀报侯爷,叫大夫来瞧瞧? 说起来夫人跟侯爷也成婚一年了,若是有消息,其实也差不多正是时候。 要是玲珑知道她们在想什么一定笑出声,她哪里是怀孕了,根本就是饿的。只不过有的吃总算是聊胜于无,所以嘴巴一时停不下来。她真怕自己一个克制不住,把所有人都给吃了。说到夫妻敦伦,这事儿倒是也有做,龙性本淫,她又不似人类有什么三从四德贞洁操守,永安侯虽然不干人事儿,可着实是长得好,身材又高大强壮,床笫间也很是有情趣,玲珑要他的爱,当然不会让他轻易死了。 只不过这样的人的爱并不是多么好吃,仍然不能让她有饱足感。 上一次吃饱是什么时候呢,嗯……玲珑喝了口熬的香醇的鸡汤,大概已经是好几百年前的事了,荒海一直不见人来,她便陷入沉睡,在那之前,她可是好好吃了一顿呢。 那个人的爱啊……纯洁、饱满、丰富而甜美,抵得上几百个灵魂。 只可惜宝贵的爱可遇不可求,她只好也退而求其次,否则永安侯也不过是她放纵欲望的工具,哪里配得上她在他身上浪费时间。 玲珑非常多情,她常常为英俊的男人或美丽的女人所着迷,当她得到他们的爱时,她会是天底下最完美的情人,可当她离开这个世界,她就会再去寻找下一个爱人。 和永恒的存在比起来,要她去爱一个人长长久久,实在是太为难她了。 也因此,她并不是那么尊重短暂弱小的生命,就比如说此时此刻的初芷,明明跪在琉璃片上已经那么可怜而凄惨,对玲珑来说却仍觉不够。她撑着下巴,一边进食一边欣赏初芷摇摇欲坠的美丽姿态。罚跪都要跪的这么妖娆妩媚,原主看不出来便罢了,原主的母亲竟然也看不出,还让这么个浑身透着媚态活脱脱一匹瘦马的婢女做陪嫁。 怪不得养出侯夫人这样天真的女儿。 初芷强撑着这样的姿态,就是希望能等到侯爷回来,哪里知道她一直跪到了晕倒,永安侯也不曾回府。等到她晕了,玲珑就叫家丁把她抬回下人房去,也没叫大夫——开什么玩笑,一个贪心的婢女,也配叫大夫来看么? 老天要叫她活着,那她当然不会死,否则就是被折腾死了,也算不得什么。人类就很喜欢凌虐比他们弱小的生命啊,前些日子玲珑还瞧见府里厨娘的孙子蹲在墙角用热水烫蚂蚁窝,那一群群蚂蚁好不容易攒足了过冬的食粮,便都被烫熟了。偏偏冬日它们一动不动,热水浇进洞里,漂浮出来的蚁尸,也不过微微颤了一下,便再没了声息。 昨儿个厨房做烧鹅,这鹅养起来可不容易,要趁着还活着的时候往嘴里塞食物,一直塞一直塞,又将其关起来不见天日不让走动,这样的鹅肉才鲜嫩美味。 人类吃动物,她吃人类,这有什么不对? 男人脸上终于出现了玲珑能看清楚的表情,主要是他那一脸的大胡子实在是有碍雅观,让喜欢美人的玲珑着实是下不去口。她本身没有穿鞋子,脚上只套着一双雪白的罗袜,那罗袜使用上好的丝绸制成,十分的柔软轻滑,她坐在床上稍微动弹了两下,罗袜便往下滑去,露出她比男人的手腕都要细的脚腕子来。 就连凸出的骨头都充满了美感,男人盯着看了两秒,野兽般的绿瞳闪着饥饿的光,他大步上前握住玲珑的脚,在她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将她的罗袜扯掉,然后目光如炬的盯着那一双娇嫩莲足。 他们草原上的女人,大多能够骑马打猎,有些凶悍的比起男人也不多让,何曾见过如玲珑这般如美玉雕琢而成的佳人?她浑身上下无一不精致无一不美丽,叫男人心跳如雷,这是他近三十年的人生中从来都没有见过的女人。曾经哀帝战败,也示好的给他送过一批中原美人,弱不禁风,看到草原上的勇士就吓得哭哭啼啼。 虽然手下的猛士们很喜欢,可男人见了就倒胃口,最后都赏赐给了最勇敢的猛士做妻子。而草原上那些强悍的女子,他也不喜欢。 他喜欢什么样的呢? 在今天以前他不知道,可现在他知道了。 玲珑好奇地任由他抓着自己的脚,实在是搞不懂这个人怎么跟几百年没吃过好的一样盯着她,这眼神好熟悉哦,可不是跟她饿的眼睛发绿的时候一样么。她难得同情了对方几分,因为她很明白饥饿有多么可怕。不过就算再饿,想吃她也是没门的。 龙肉是你想吃就能吃的吗? 她用白嫩嫩的小脚去踢男人,却被他用大掌包裹在手心,那火热的温度让玲珑觉得不舒服,尤其是他还用指尖勾她的脚心。 呼延哲第一次见到这样妖精般的女人,他不受控制地想要享用她,可她嫌弃的态度让他的自尊心受到了侮辱,他是勇士中的勇士,她既然是中原最美丽的女人,理所应当成为他的俘虏。 在攻打中原的时候他就听说过,哀帝后宫三千,美丽的女人加起来比草原上的总数还要多,可只有一个美的如同扶桑树顶端的皎洁明月。他在那个时候就暗自发誓,一定要占有这轮明月,这是他彻底成为天下霸主的象征。 等到见了她,他才知道那些中原人的形容并不夸张,她不仅仅是扶桑树顶端的皎洁明月,也是离草原万丈高的天空上最耀眼的太阳。 ……眼神越来越吓人了,好像几百年没吃饭的人看见了美味的大餐,恨不得连骨头都嚼碎了咽下去。玲珑想把脚抽回来,其实她觉得这人挺有意思的,虽然脸上胡子多身上又脏又臭血腥味浓的跟喷了农药似的,但灵魂却散发着与他外表截然不同的甜美的气息。 如果吃下去的话,应该会很舒服呢。 他灵魂中的“爱”,是完美无缺的,还没有人触碰过,深藏在层层叠叠的中心,诱惑着她去采撷。否则她怎么可能跟他耗上这么久,寻常人敢这样对她,别说是什么大王国君,就是神仙她也照杀不误。 古铜色的大手捏着她细细的脚腕,将她的小脚完全包容在掌心,玲珑被迫双手向后支撑在床上才没有倒下去,一条腿被抬在半空,裙子因而花落,将小腿羊脂白的肌肤全部露了出来。 “你会被我占有。”呼延哲低下头在玲珑耳朵边这样说。 玲珑努努嘴,“不如你先洗个澡刮个胡子,咱们再来讨论谁占有谁的问题。” 她真的是一点都不怕他,要知道哪怕是再强悍的女人见到了他都要颤抖的匍匐在地上跪拜,可这么一个小小的,脆弱的他仿佛一用力就能扭断那可爱的小脖子的女人,竟然敢这样直视他,毫不客气地和他说话。 她是哪里来的勇气?她就是凭借如此胆色赢得了哀帝的喜爱吗?想到她已经被哀帝碰过,这曼妙的身子已经便宜了别的男人,呼延哲的绿瞳竟隐隐泛出血色,他一把松开掌心小手,将玲珑按倒,声音狠戾:“不管你之前跟过多少男人,现在我才是你的男人,你必须记住这一点,否则我会杀死你。” 他声色俱厉的样子吓死人了,玲珑装模作样的喘了两声:“啊……你、你怎么这样子,你吓到我了……”说着晶莹的泪水就从眼角流了下来,此刻的她完全不复之前胆大包天的模样,柔弱可怜的一如其他中原女子。 撂狠话的呼延王却突然手足无措起来,他先是想擦她的眼泪,结果他手上脏兮兮的,摸了下她的小脸就给她多了几道痕迹,于是他干脆低下头去舔她的眼泪,就像是骏马亲近自己的主人一样。玲珑觉得自己的眼珠子都要被他舔出来,她就是随便哭一哭,这个神经病脑子是不是有问题。 她用小粉拳连打带捶,总算是让呼延哲放开了她,她这会儿不哭了,气呼呼地瞪他,“你把我给弄脏了!”她看向自己精细的白裙子,这可是哀帝那个老混蛋绞尽脑汁为她寻来的稀有布料,现在可好,被他弄的这儿一道灰那儿一道灰,还有她超可爱的小脚丫! 呼延哲觉得对她真打也不是骂也不是,她骄纵的不假辞色,又不怕他,他也不想说些将她赏赐给猛士的话来威胁恐吓她,再瞧她嫣红的小脸,当真是可爱至极,叫他这手刃父兄才登上王位的冷血之人也忍不住想再迁就一些。 这样美的人,就是犯了天大的错也该被宽恕。 玲珑得到自由后立刻扯过床上的被单使劲的擦自己被弄脏的小脚,然后欲哭无泪地看着擦不干净的裙子。这裙子她很喜欢的,怎么可以这样啦! 呼延哲其实想直接扑上去将她吃了,但只相处了这片刻,已叫他大致摸清楚了她的喜好,他若真敢用这副尊容强迫她亲热,怕她要记恨他一辈子。 最终他妥协了,去外头命了些还没死的夏朝宫人进来伺候,又叫人准备浴水,他要洗去这一身风尘。 玲珑伸着手脚让哭哭啼啼的宫女给自己擦干净,胡人的军队来的十分之快,哀帝只赶得上杀了自己的后妃们跟女儿,还没来得及放把火烧了这富丽堂皇的夏宫。因此有些死里逃生的宫女太监都被俘虏了,眼下正服侍玲珑的,正是这些没有死掉的宫人。 身边这宫女虽说已在极力克制,可仍然止不住抽噎,玲珑听得不耐烦极了,简直想给她一脚:“哭什么哭,你竟然敢在我面前哭,要哭不会出去哭啊?”外头都是人高马大的胡人,谅这宫女也不敢。 可很快地玲珑就察觉到不对劲了,她平时都是被伺候惯的,何曾见过哪个宫女如此笨手笨脚,给主子擦个手都做不到?还有边上那个一直站着不动的,这俩是哪里来的宫女?她表情不变,去捉住了正给自己擦手的宫女的手腕,冷冰冰地问:“你是何人?把头抬起来擦干净!” 因为她们身上穿着宫女服,又是女子,所以虽然身上都脏乎乎的,呼延王仍然让她们进来伺候了。可玲珑却觉得这两个宫女很奇怪,一个笨手笨脚一个清高桀骜,夏宫里真要有这样的宫女,怕是早就叫人弄死了。 她仔细端详了一下这二人,越看越眼熟、越看越似成相识——“你们是昌平跟元瑾?” 哀帝足足有几十个女儿,玲珑虽然都见过,但因为太多了,有些就只觉得面善。好在她记忆力超强,再加上元瑾公主那招牌式的清高傲慢,总算是让玲珑想了起来。 之所以记得这位元瑾公主,是因为玲珑在夏宫的三年里,背地里虽然被人指指点点,说她贪慕荣华依附哀帝,又来历不明怕是居心叵测,可表面上却没人敢说她什么,谁叫哀帝捧着她呢。唯独这位元瑾公主,平日里见了,总是对她翻个白眼或是冷哼一声,玲珑曾经养了一只爱掉毛的长毛小猫,有一次出去玩就再也没回来,后来玲珑亲自出去找,却看见元瑾的贴身宫女扔出了一具猫尸,让玲珑十分恼怒,为此元瑾受了哀帝重罚,打那以后她便记恨上了玲珑。 432.第三十五片龙鳞(十七) 此为防盗章 所以那个时候的原主, 就安安静静又小心翼翼地看过去,她本也是生的颜色美丽, 只是和嫡姐比起来又难免逊色几分, 事实上当初大殿上美人无数, 又有谁能与嫡姐争锋呢?嫡姐走过去,太子迎过来, 真真是一对举世无双的璧人,令人艳羡。 而她卑微地掩饰着爱慕之意, 将所有情绪藏在重重心思之下,她爱极了那风华无限的太子殿下,却又弱小微贱的不够格同他相提并论。 可是,后来啊。 皇后娘娘病逝,太子被诬陷圈禁,眇了一目,断了一手,就此身陷西祠巷子。曾经仰望的明月坠落人间,所以当嫡姐转而嫁给如日中天的成王,而要将自己送进去给废太子的时候,原主的心中充满了喜悦。 她在荆国公府过得不算好, 也不算不好,没有人重视她,没有人在意她, 她的生父荆国公妻妾成群, 见到她连她的名字都不晓得, 只是随意挑了一名不受宠的庶女送进西祠巷子,此后再也不管她的死活。 原主珍而重之的进了西祠巷子,可此后又能如何?太子殿下早已今非昔比,他再不是当年意气风发光风霁月的太子殿下,而是变得如同行尸走肉一般,心内成灰,麻木悲观。 可就算是这样,原主也想要留下来。 她从不奢望太子殿下能够看见自己,她只是安静地活在角落里,想方设法给废太子送点吃的,为他浆洗一下衣物,再绞尽脑汁弄块布料给他做新衣。原主的美丽在这样的风吹日晒中,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逐渐褪去,可废太子却没有撑多久。成王登基,大赦天下,他不会让废太子活着出去,这位皇兄哪怕是成了废人依旧叫他忌惮,因此他登基之日,便是废太子被毒死之时。 毒死废太子的,正是原主想方设法从外头买来的几块劣质的绿豆糕。她满心愧疚,投井而死,死后魂魄飘荡,浮至荒海,为玲珑所吞噬,变作她的养分,也让玲珑对废太子充满了觊觎。 这个人的爱,是很干净很纯洁的。 “只是殿下。”玲珑对他微微一笑。“您还是太子的时候,自然与她相配,现在您不是太子了,与她就不配了。” 这话既诚实,又残酷。 废太子当初是储君之尊,配得上他的自然是最优秀最美丽的女子,在他心中也自然而然地将自己与未婚妻并列,不再去瞧其它人,可后来他成了废太子,未婚妻却还是那个未婚妻,于是即将替代他成为太子的成王,最终也将替代他娶本应与他相配之人。 “怎么,你以为我要说,你不是太子了,就刚好与我相配了?”玲珑挑眉嘲笑他,“便是世间的九五至尊,所谓的真龙天子,也配不上我。所以想要与我相配,你要变得更加俊俏厉害才行。” 她又拍了拍废太子的脸,长长一叹:“你知道,现在的你有多难看吗?有个词叫辣眼睛,我觉得你可以感受一下。” 废太子从未见过如此古怪之女子,被她噎的是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玲珑从他身上翻下去,转身裹住沉重的被子绕了几圈,又是一声长叹,“我这副皮囊,便是走遍万千世界也难寻,多少人为求我回眸贡献灵魂我都不屑一顾,如今却要在这鬼地方陪你过这等日子。”倒也不是没吃过苦,可大部分的苦楚都不与人的快活成正比,在玲珑的记忆中,大部分的人经历的苦难都毫无意义,不过是逼得他们变得更坚强,然后继续受苦。 所以如果能不受苦,自然是不受苦的好。 她说完便睡了,徒留废太子一人睁着眼睛望着破破烂烂的屋顶出神。他也并非全然死了心,只是玲珑说的在理,人皆有爱美之心,遇到格外美好的东西便要忍不住去怜惜,她那样容貌的女子,就如同无价之宝,应该小心收藏束之高阁,断然没有叫美玉蒙尘的道理。 只是他如今,不过是个废人,连日常照料自己都难,又如何来照料这绝世的美人呢。 当然玲珑也就是说说,没觉得废太子一夜之间就能想通。反正她已经揍服了那几个宫人,日后虽然吃的差住的差穿的差什么都差,但总比自己动手舒服多了。曾经有一次,她饿的前胸贴后背,好不容易吞了个灵魂,也只能保存自己的记忆去到一个鬼知道怎么回事的原始丛林。 锦衣玉食?绫罗绸缎?山珍海味玉盘珍馐?不不不不,不存在的。 她凭借自己细弱的小身板,还得自己盖房子抓鱼打猎才能吃上饭,这样苦哈哈的日子过了好几个月,才终于解脱。总之那样的日子对于懒癌晚期患者玲珑来说,是绝不想尝试第二次了!又不是头一回到人类世界,她才不想累着自己呢。 她就想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夜间尚有美男可抱,若是能吃饱就更幸福。可就这么点小小的心愿都要再三努力,活着可真难啊。 真羡慕人类,他们渺小又短暂,区区几十年就眼睛一闭两腿一伸,人世间种种快乐悲伤都忘得一干二净,普通人去投胎转世,不普通的人去往奈何桥,还有一些与水有关的人会来到荒海,总之短暂有短暂的好,永恒有永恒的妙。玲珑是很享受自己的永恒的,除了吃不饱这一点,她觉得自己的龙生没有任何遗憾跟缺陷。 这么一觉睡到第二天中午,总算是不刮风下雪出了太阳,宫人屈服于玲珑淫威,早早准备了热水跟补墙用的器具,只是西祠巷子虽然是叫巷子,其实是个巨大荒废的宅子,青草长得有一人高,活死人墓似的。生活在这里的人基本上都已经彻底绝望了,玲珑的出现简直就是一池死水里激起的巨大水花,闹的所有人不得安宁,却又不得不动起来。 没有上好的米面做饭?没关系,她可以弄来; 没有精致的布料做衣裳?没关系,她也可以弄来。 玲珑进出戒备森严被死守的西祠巷子跟去茅房一般随意,每次回来都带了一大堆东西,食物自然不必说,衣服她只弄了自己的,穿的舒适豪华躺在破床硬被子上晒太阳,顺便叹了口气,这种顺手牵羊的感觉很不好了,虽然东西都是她在成王府顺的。身上这件珍贵的织锦云绡是嫡姐私藏舍不得用的,听说是成王搜罗天下至宝送去讨嫡姐欢心,结果因为太过珍贵,嫡姐舍不得用,玲珑就拿来随意缝了缝当衫子穿。 她又不惧冷热,外头下着大雪她也能露胳膊腿儿,只要她乐意。 千金难买玲珑高兴。 废太子日渐被喂的丰腴起来,他太过瘦削,简直只剩下皮包着骨头,如今胖了些却仍旧不够,玲珑恨不得给他弄些增肥丸来吃,那张脸跟原主记忆中的所差甚远,还她绝世美郎君来! 而废太子,也终于在日复一日的被玲珑折磨摧残中成长了。他本是性格温柔宽厚之人,经历了此番磨难,变得沉默寡言许多,也心狠许多,玲珑觉得他现在这样挺好的,过去未免太好,才叫人骑在头上撒野。 废太子如今穿的是干干净净的衣裳,房内多了张粗糙却能用的书桌,桌上的文房四宝是玲珑给的,架子上的书是玲珑弄来的,他每日的吃食也都是她的功劳……即使她总抱怨说西祠巷子的日子不是人过的,废太子也感觉得到她对他的好。 那颗已经被彻底伤透,原以为不会复原的七零八落的心,终于开始渐渐愈合。 从此之后,龙女就是他毕生的信仰。 她救他于危难水火之中,他便许她一直念念不忘的锦衣玉食,珍馐华服。 可废太子想的太简单了,如果这么随意就消停,那还是玲珑吗? “你怎么可以就这样直接睡了?”玲珑几乎为废太子的个人卫生操碎了心。“洗脸刷牙梳头啊,你现在这么丑,还这么邋遢。这被褥虽然不怎么好,却都是干干净净的,你可别想弄脏它们。” 废太子本不想理会她,可不知何时,已经有宫人送来了热水,随之而来的还有一个浴桶。玲珑自个儿是干干净净的,她爱干净,本身生活在荒海之中,所以特别不喜欢自己身边的人脏兮兮,看着都碍眼。 “你是自己进去呢,还是我帮你呢?”玲珑露出分外天真的笑容,有礼貌的询问废太子。 她能将宫人们使唤的这样服服帖帖,很显然不是靠她的大脑。废太子只犹豫了几秒钟,就做了选择。他脱衣服的时候发现玲珑非但没有像寻常姑娘家那样非礼勿视,甚至还饶有兴味的盯着他。废太子再怎么心如死灰,也没开放到在一个姑娘家面前赤|身|裸|体。他解衣服的手停了下来,转身去看玲珑。 玲珑也睁着清泠泠的眼睛看他,还奇怪:“你看着我做什么,看着我能把自己弄干净吗?” 废太子忍了又忍,他一点都不想开口说话,奈何在这少女面前却被逼得无路可走。“你不要看。” “……我就是想看看你身上有多脏。”玲珑真诚地说。“我问过下人了,他们说你三年没洗澡了,我以前听过一个故事你要不要听?我给你讲一下吧?”当然她这话也没有要问废太子的意思,就是知会他一声,便自顾自讲了起来。“就是说啊,从前有一对懒人夫妻,他们非常非常非常非常的懒,懒到什么程度呢?从来不洗澡,也不换衣服,不叠被子,不洗锅子,他们觉得被子叠了晚上也要铺开,洗了澡也会弄脏,衣服换了还需要清洗,锅子干净了还要做下一顿饭……就什么都不做。后来有一天,家里突然进了贼,贼看了看他们的家,发觉没什么好偷的,唯一值钱的就只有那口锅,于是就将锅卸了下来背走了,后来这个贼就变成了一个正义之士,人称背锅侠。” 她讲到这里,停了一下,看了废太子一眼又继续:“后来妻子突然惊醒,发觉有贼,就将丈夫推起来。丈夫与贼搏斗的时候,贼掏出随身携带的刀,砍在了丈夫脖子上,丈夫应声而倒,贼就背着锅跑了。妻子吓得大哭,却突然看见丈夫从地上爬了起来,摸着脖子说,‘幸好我从来不洗澡,否则今日这小命就要交代了!’,妻子一听也十分高兴,两人点了灯,发觉家里那口锅竟然没有丢,原来那贼背走的,是锅上长年累月积攒下来的那层垢。” “综上所述,我想看看你身上的灰有多厚。” 废太子嘴角抽搐,他真是气都气不起来。他怎么可能三年不洗澡,便是心死成灰,也没得叫自己脏成那样的道理。宫人又不同他住得近,如何知道他洗澡不洗澡? 玲珑讲完故事满脸期待:“你脱啊。” 废太子:“……你一个女儿家——” “我现在不是啦,嫁给你,就不是女儿家,是妇道人家了,你们都这样称呼的不是吗?”她仍然眨着漂亮的眼睛催促,“你到底脱不脱,难不成还要我伺候你?” 她很少伺候人的,就是伺候了,日后也肯定要千百倍的要回来。 废太子被她气的,竟真的解开了破旧的外袍,玲珑看了两眼叹了口气,“一点肉都没有,这样的身材真不好看。” 废太子如今权当她说的话是耳旁风,天这么冷,他迅速跨入浴桶,暖意顿时席卷全身,他舒了一口气,然后就看见玲珑自顾自洗了手和脸又漱了口,竟自个儿上床睡觉了。 两床被子都很厚实,可玲珑不喜欢,这种普通的棉花被,里头的棉花不知道弹没弹,重的要死,压的她险些喘不过气来,这加重了她要过好日子享受的心,吃不饱已经很难过了,如果再睡不好,做龙有什么意思? 两床棉被压的她窒息,底下的床虽然铺了两床褥子,仍然觉得硬邦邦的,这更让玲珑怀念起荒海归墟的龙宫,她好爱享受,性格奢靡,从来不加掩饰。 谁会不喜欢过好日子? 废太子洗完澡穿了衣裳,站在地上冷的发抖,却不知自己要睡到哪里去。玲珑单手撑着脑袋对他打招呼:“上来啊。”态度自然毫无羞赧,模样似是在叫一条狗……废太子咬咬牙,这寒冬腊月的,外头冷风呼啸,没有棉被御寒想过冬十分艰难。他想了又想,才在玲珑的邀请下掀开被子上了床,只是离她极远,两人之间隔了好大的距离。 这本是一张双人床,这会儿废太子身上盖了被子,人却退到了床边,玲珑靠近一点,他就往边上挪一点,最后玲珑突然蹭的非常近,废太子一个惊喘,往后一躲——整个人摔到床下。 玲珑抱着被子笑起来。她容色极美,笑起来也格外动人,废太子从未见过她这般姝色,还是东宫储君之时,他最是仁义宽容,与女子连手都未拉过,所见的也都是笑不露齿的大家闺秀,哪有玲珑这般不拘小节几近猖狂放肆的。 最后她一边笑一边伸手给地下的废太子,“还不上来?” 那一只纤纤玉手,美极了,仿佛最优秀的工匠雕刻出的白玉艺术品,废太子抿了抿嘴,没有接受,自己从地上爬起来,拍了拍身上的灰,又掀开被子上床,结果刚上去就被玲珑推了下来,又是狠狠地摔在地上。他抬起头,怒目而视。 玲珑噘着嘴,伸出小手:“快上来。” 和着是因为他刚才拒绝了她,她不高兴,才推他下去,却又非要他握住她的手才能上来。 废太子忍了又忍,还是屈服在了玲珑的暴力之下。掌心的小手柔若无骨,他甚至不敢用太大力气……就被拽上了床。玲珑翻了个身压在他身上,和他四目相对,气氛暧昧之时,她叹了一声:“你的骨头好硬,硌的我好不舒服。” “……那你下去。” “我不。”玲珑干脆利落地拒绝了。“我就要这样。” “……” “瞧你闷闷不乐的,难道娶了我不比当皇帝快活?”她的价值可远超什么狗屁皇帝。“总是一张苦瓜脸,害得我吃饭都吃不香。” 你吃不香,五个馒头你吃四个。废太子如是想着。 “夫君啊。”她叫他。 声音柔嫩娇嗲,她本是绝顶美丽的女子,倘若有心诱惑,谁能逃过这温柔乡呢?这一声夫君叫的废太子心底狠狠一动。自他被圈禁在这西祠巷子,便似是死了般毫无声息,往日的友人也好,亲朋也好,都再无消息,亦不曾有人递过丝毫消息。他自己心死了,也什么都不想做了。既然已成废人,此生无望,又何必再过多强求。不过是得过且过,这样等死。 在西祠巷子缺衣少食,清苦孤寂,他都忍了下来,因为他早已丧失活下去的意志。他这样的人,就算有朝一日出了西祠巷子,又能如何?眇一目,断一手,不过是个废人。更何况父皇绝不可能放他出去,便是新皇登基,大赦天下,他也不会重获自由。 既然这样的话,在里头还是在外头,不都是一样的么。 对废太子来说也许都一样,可对玲珑而言,非!常!不!一!样! “夫君啊。”她又叫了一声,趴在他胸口对着这张憔悴消瘦却仍旧依稀可见往日俊秀风采的脸卖萌撒娇,完全不顾之前自己展现出了何等惊人的武力值,“你看我如花美貌,怎能在这样的地方了此残生?这儿没有好吃的,盖的被子也这么硬,还这么冷,甚至都没有人给我欺负,你忍心叫我在这里蹉跎吗?” 是……吗,废太子对于她最后那两句话很怀疑,她不是正在欺负他吗?“你如何会嫁进来,倘若这也称得上是‘嫁’的话。” 他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譬如玲珑说她是被骗的、被强迫的,亦或是其它种种理由,却不曾想她的回答出乎他的意料:“我嫁进来,自然是因为我喜欢你呀。” 什么?! 若非她就趴在他胸口,废太子怕是要跳起来。他不敢置信地盯着玲珑,似是在问:你喜欢我什么? 倘若是三年前的东宫储君,学富五车,风流俊秀,待人宽厚,你会喜欢,自然无可厚非。可现在他不过是个阶下囚,是个满身狼藉永远不再拥有自由的罪人,没了身份不说,容貌也不复当初,这种情况下,竟还有人说喜欢他? 可玲珑的眼神真诚,又完全不似说谎,更何况,骗他,她又能得到什么?她这般美丽,世间任何男子见到,都会为之倾心,又何必将心思浪费在他身上。 废太子甩开她的手,冷淡地看她。他的皮包着骨头,整个人脱了形,因而显得眼睛格外的黑且大,定央央盯着一个人的时候说不出的诡异吓人。这若真是寻常人家的姑娘,怕是早被吓晕过去,可玲珑却不为所动,又继续去拽废太子的衣袖:“我好饿啊,想吃东西,我来的时候什么都没有,早上他们就没给我吃的。” 433.第三十五片龙鳞(十八) 此为防盗章  第二片龙鳞(五) 玲珑的日子终于舒坦了点儿, 这种舒坦不仅仅来自她的日常生活,也来自她的眼睛。 废太子有吃有穿之后, 逐渐恢复了人样, 玲珑撑着下巴看他, 内心一片快活:长成这个样子, 就是性格再差一点她也喜欢,更何况废太子不知为何突然良心发现, 对她十分的温柔体贴, 虽然跟个闷葫芦似的不爱说话,但被她调戏捉弄时红着俊脸的模样也十分可爱。 长得好看, 有什么不能被原谅呢? 冬日逐渐过去, 西祠巷子也逐渐有了改变, 曾经长满杂草荒芜一片的院子已经被清理的干干净净,虽然没有什么名贵花草可以栽种, 但却开辟出了大块菜园子。破旧的屋子也修葺起来,春日一来,顿时生机勃勃,秋日初至, 已是硕果累累。 屋子里就更不必说了, 虽然桌椅板凳床板仍然老旧, 但用的碗筷, 铺的床褥, 都干干净净整整齐齐, 虽然被套都洗的发白了, 可里头的被子却是上好的——玲珑缺了什么就去成王府顺一波,至于她那条缠枝云锦的名贵寝衣,早已被她穿坏,又被废太子改成了抹布。 他身上,是再没有一丝太子的架子了。他甚至亲自挑水浇菜洗衣煮饭照顾玲珑,对她更是言听计从百依百顺,完全活成了一个普普通通的民间男子。 这世上唯有玲珑一人愿意在他满身污秽不堪时留在他身边,所以为了留住这个人,他势必要谋划一些什么。 在西祠巷子的日子安宁而祥和,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若真是寻常人家,这样活下去倒也没什么不好。可废太子每每看见玲珑,都觉得她应该过上更好的日子。她的美貌不该在这样的地方默默无闻,她应该配上锦衣绸缎玉盘珍馐,住进金屋受世人膜拜。就像是玲珑所说,这个世间,唯独那个真龙天子才能坐的皇位,尚且有资格让她注目一二。 废太子长得可真好看。 “修文!修文!” 废太子听见玲珑在屋子里叫他,忙将湿漉漉的双手在简易的围裙上擦干走进房,她刚刚睡醒,尚且美目朦胧,正娇嗔地望着他:“我的肚兜找不着了!” 听闻她要找肚兜,废太子面不改色,“我给你做了新的,旧的我拿去洗了。”说着转身去将红漆斑驳的衣柜打开,从里面取出一件粉白绣花的肚兜来。经过这几个月的磨练,天资聪颖被众大臣夸赞睿智卓绝的修文太子,连绣花裁衣都摸索着学会了。前几日玲珑不知从哪儿弄来精致的料子,她肌肤娇嫩,他便将布料做成了贴身衣物,还绣上了几只展翅欲飞的蝴蝶。 玲珑歪着头看他从柜子里取出新肚兜,接过来:“可是那件我只穿了一天啊,又不脏。” “嗯……”废太子语焉不详,“你先换衣服,我出去了。” 活似身后有什么鬼怪在追一样,玲珑看着他的背影,扑哧一声笑出来:“呆头鹅。”他们日日夜夜睡在同一张床上,她毫不设防,他却谨遵礼数不敢碰她,可能是觉得自己如今待罪之身埋没了她,平时玲珑滚进了废太子怀里,他都浑身僵硬,又想抱又不敢抱,生怕唐突。可最近一段时间,呆头鹅似乎也开窍了,虽然仍然没对玲珑做些什么,却敢大着胆子亲亲她,虽然最亲密也不过如此,可玲珑怎么会不知他拿她的贴身衣物做了什么事。 废太子出去后,瞧见已经洗干净挂在绳子上半干的牡丹肚兜,俊脸一红,旋即镇定下来,她什么都不知道,他也绝不会告诉她自己做了什么…… 玲珑的早饭很简单,一碗熬的稀烂的米粥,两碟废太子亲自做的酱菜还有一小碗蛋羹。废太子早早起了,她起不早,向来是他吃过了,再做一份她喜欢的。不过最近他又开始折腾自己,又瘦的不成人形,可丑了,玲珑也不问他这是要干什么。 粗茶淡饭清粥小菜虽然也别有一番滋味,却到底比不上山珍海味鱼翅熊掌,尤其玲珑本就深受饥饿之苦,口腹之欲若还要如此煎熬,真和杀了她没什么分别。 龙女的一天除却吃之外,大部分都在睡,她在归墟龙宫的时候,如果没有飘来灵魂,甚至可以睡上很久很久以阻止消化太快。人间虽然烟火旺盛,但玲珑活了这么久,再好玩的东西也比不上美味的爱来得诱人。 她坐在屋子外走廊上的长椅上,这是废太子给她做的,他饱读诗书,涉猎颇广,因而那会儿摸索着做木工,还险些将手指头锯断,最后做出的长木椅虽说粗糙了些,可放上软绵绵的棉花垫子,倒也舒服。玲珑坐在上面看废太子舀水种菜,又掀开咸菜缸子上的石头查看里头的腌菜情况,眼神放空。 废太子一回头看见的就是玲珑这副神游天外心不在焉的模样,心下顿时一慌。他自己都没有察觉到,经过这半年多的相处,他的一颗心已经完全扑在了玲珑身上。她高兴了,他就跟着开心,做事也更有干劲,她皱一皱眉头,他就心慌不已,想方设法要她高兴起来。可不管过去多久,废太子仍然担心有朝一日她觉得不耐烦要离开,自己又如何去留住她。 西祠巷子这种地方,太过简陋清苦,她生活在这里,着实是十足委屈。 “玲珑。”他洗了手,擦干净,来到她身边,没有坐下,而是在她身前单膝跪地,双手小心翼翼地捧住她放在膝上的青葱玉手。这双柔荑白嫩纤细,没有一点点茧子,那是他拼尽力气娇养的,可仍旧不够。她住在这里,没有漂亮的衣裳,没有华丽的首饰,更没有妆点容颜的胭脂水粉。 她本可以活得更美丽、更动人。 “你不要生气,我会带你离开这儿的。”他亲了亲她的小手,认真地说。 玲珑懒洋洋地看他,她想要的是废太子的爱,并不会帮他做什么,更不会为他去夺皇位,他自己的事,当然要他自己去做。“什么时候,何时何分何秒?” “很快的。”废太子见她表情微变,立刻露出笑容,他向来知道她喜爱自己的容貌,也不吝于用这张俊秀的面孔来讨好她。“你暂且忍耐最后一点时间,我一定会让你过上比所有人都好的日子。” 此时此刻,皇位也好,报仇也好,竟然都不再重要。废太子只想留住眼前这个少女,用他的全部。 玲珑看了他几秒,本来面无表情的脸突然露出了灿烂的笑容:“我当然相信你啦,我很想出去的。”她抱抱废太子。“凭什么我们要被这样欺负啊,随遇而安也不是这样的对不对?我还等着你带我出去,让我风光,我好去把嫡姐也欺负回来呢!” 废太子这才放下心来,任他如何谋算,也算不出究竟要如何讨好疼爱,才能叫她对自己的情意更多几分。 此后第三天,宫里便来了人。 这可是西祠巷子里头一回来了宫里的人,还是皇帝的贴身大太监总管江公公! 这位江公公是看着废太子长大的,皇后还在的时候,他受过皇后恩惠,所以皇后不在了,他也一直很照顾修文太子。后来修文太子被废,他想方设法找人多多照拂一下西祠巷子里的修文太子,只可惜西祠巷子这个地方,即便是江公公也不能任意来往。此番收到修文太子给自己递的密信,他自然唯命是从,皇帝果真心软,叫他来西祠巷子,召太子入宫。 “殿下——” “江公公。”废太子先一步扶住江公公,“我已不是东宫,担不起这殿下二字了。” “殿下这说的什么话,在奴才心里,您永远都是太子殿下。”江公公抹了抹眼角的泪,“一切都按照殿下的吩咐做了,皇上心里还是惦记您的,否则不会叫奴才深夜来请您入宫——” “我不去。” “届时与皇上见了面,殿下您服个软也就——什么?” “我不进宫。” 江公公惊呆了:“殿下糊涂!此番正是与皇上和解的机会,您怎能——” “公公不信我吗?”废太子轻轻一笑,眼中却丝毫没有被皇帝想起的激动,他瞎掉的那只眼睛此刻漆黑如深夜,再也没有比这只眼睛更冷的了。“你回去就如实告诉皇上,说罪人修文欲求在此了却残生,没有福分再做帝王之子。” 江公公瞪大眼:“殿下——” “照我说的做,如果你心中还认我这个主子的话。” 江公公欲言又止,却终究是退了出去。 他回宫后,皇帝正在寝宫等着,见江公公回来身后却没有其它人,顿时变了脸色,再听江公公说废太子根本不愿回来,甚至不愿再承认彼此之间的父子亲情,皇帝勃然大怒,拂袖摔了桌上的茶具,气恼的胸口不住起伏:“反了他!反了他!他竟敢这样说!他竟敢——” “皇上!”江公公跪了下来,抹了一把眼泪。“老奴还记得,殿下出生时那小小一团,后来长得多好呀,皇上疼他,皇后娘娘更是把殿下当成眼珠子,可后来皇后娘娘走了,殿下就没人疼了。皇上若是见到如今的殿下,定然是认不出来了。殿下的一只眼睛瞧不见了,右手也废了,写不了字,拿不起笔,老奴见了,这心底,就如刀割一般的难受啊,皇后娘娘在天之灵,不知要多么伤心。” 在玲珑吃掉的灵魂里,关于父母的记忆,一直是美好的。原主临死之前尚且怀念待字闺中时的时光,对父母更是充满孺慕,丞相夫妇也很是疼爱这个女儿,这一点从女儿死后,女婿为了怀念女儿娶了初芷为妻,他们便将初芷当成女儿一样对待就可以看出来。 只是这个逻辑嘛……玲珑是有点不明白。怀念妻子就要娶跟妻子情同姐妹的婢女?丞相夫妻不觉得隔应反而认为是美事一桩?看,这就是她觉得人类很奇怪的一个方面了,尤其是生活在比较久远年代的人类,脑子里在想的东西有时候龙女根本理解不了。 丞相寿辰,她与永安侯一同前来道贺,见女儿女婿一同来,还情深意笃,丞相夫妻十分欣慰,丞相夫人拉着女儿左右看了看,确实是微微圆润了些,不似从前那样瘦,气色也很好,一瞧就知道过得是好日子。这样她也就放心了,就这么一个宝贝女儿,嫁给永安侯也是千挑细选的,无论如何也不能叫女儿受什么委屈。如今见女婿待她好,丞相夫人便十分安心。 只是她看了好一会儿,才发觉出不对来。趁着丈夫跟女婿在书房谈话,丞相夫人拉着玲珑的手,瞧她身边的初霜以及眼生的初夏:“我儿,初芷何在?她怎么没陪着你?可是哪里不舒服生了病?要不要请大夫看一看?” 由此可见丞相夫妻也都是厚道人,面对一个婢女,不过是女儿喜欢了些,他们便也善待于她。只可惜初芷不是那等知恩图报之人,她不害人就已经不错了。以婢子之身为原主庇佑,却想方设法去夺原主的东西——贪心不足蛇吞象。玲珑看着丞相夫人,轻轻一笑,挥手让初霜初夏外头候着,淡淡道:“被我打发了。” 女儿什么脾性,做娘的最清楚,她的女儿连只蚂蚁都舍不得踩,更何况是跟她朝夕相处一起长大的初芷?定然是初芷做了什么让她无法原谅的事。丞相夫人眉头一皱:“我儿,发生了何事?” 玲珑问:“娘,当初向爹爹求娶我之人不少,为何爹娘最后选择了侯爷?” 丞相夫人虽然不知她为何这样问,却还是回答了:“青年才俊中,唯独侯爷,不仅出身高贵,亦有本事,他的爵位可不是如其它世袭的那般花架子,而是他自己在战场上挣回来的。他与你爹爹又素来交好,为人有情有义,容貌生的也好,足以与我儿相配。” “是啊,是很好,万中选一的乘龙快婿。”玲珑嘲讽的笑笑。“既然这么好,自然喜欢他的也不止我一个。” 丞相夫人一愣:“这话是什么意思……” “娘不知道吧,在我还未嫁入侯府之前,初芷就与侯爷两情相悦了。”玲珑讥讽地笑。“那婢子假借我的名义同侯爷接触,一来二去,两人便勾搭成奸,此还不算,若是侯爷来退婚求娶初芷,堂堂正正地说了,我倒也高看他一眼。他却不愿,又要娶我,不想跟爹爹交恶,又要初芷,想左拥右抱,没少恶心着我。” “什么?!”丞相夫人气坏了。“初芷、初芷她竟敢!我相府中人谁亏待她了?!我儿视她如姐妹,我与你爹爹几乎将她当作义女来看,她竟做出这等不知羞耻之事来!” 随着初芷年岁增长,丞相夫人也有点忧虑,这孩子越长越是妖娆,活脱脱一副瘦马模样,只是平时做事一丝不苟滴水不漏,女儿又十分信任初芷,她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想着等女儿有了身子稳定了,就给初芷寻一门好亲事嫁出去,也好叫她一生衣食无忧。只是万万没想到,哪里需要她给物色人家,初芷早盯上她的女婿了! 想到这里,丞相夫人几欲作呕! “娘。”玲珑冷淡地看了她一眼,不理解她为何那般激动。“你为何只骂初芷?” “我如何能不骂她?这等背信弃义令人唾骂之事,她也做的出来!”丞相夫人怒不可遏,若非初芷不在,她定要叫人将其打杀了!这等背主之奴留着有何用!谁能保证日后她不会再捅一刀? “侯爷也不是什么好东西。”玲珑哼了一声。“这两人不过是臭味相投,才一拍即合。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他与初芷两情相悦在前,却还要来骗我成婚,可见其性格卑劣自私,薄情寡义。我处置了初芷,他一言不发,活似曾经什么事都没有过。若非我亲眼所见他们二人在床上颠鸾倒凤,真要信了他的鬼话!娘你可知道,夜晚我睡了,初芷便在我的安神香里添加催眠之物,而后便引着侯爷去她床上,与我不过一墙之隔!” 丞相夫人听了,几乎要晕过去,她捧在掌心的女儿,就是这样叫人糟蹋的!“我儿!我苦命的儿!”她忍不住哭出来。“我要告诉你爹爹,叫他为你做主!” 早知如此,还不如不把女儿嫁出去!如今嫁了这么个中山狼,哪里是她当初想象的那样,给女儿寻个依靠! 玲珑微微一笑:“只怕不用娘告诉,爹爹已经知道了。” 丞相夫人抬头朝门口看去,赫然看见丞相大怒推开门走进来,身后跟着的正是脸色惨白的永安侯。在这之前,他们耳鬓厮磨,夫妻情深,可方才他与岳父说完话来寻各自妻子,却在门口听到这么一番话,他才知道,原来妻子真的什么都知道,可笑他还以为她一无所知,想着此后将那件事埋在心底,再也不做对不住她之事,同她好好过日子,疼她爱她,却不曾想,她早将一切看在眼里,甚至觉得他卑劣寡情,自私无义。 怎么、怎么会是这样呢? 这是丞相这么多年来过得最糟糕的一个生辰。前一秒他还极为欣赏的女婿,这一刻就已然让他恨到了骨子里。他甚至话都不想再同永安侯说,大步跨进房门命令妻子:“将女儿带进去!此后再也不与这等无情无义满口谎言之人见面!我的女儿不是生来叫人糟践的!”他已经怒极,转身去推想进来寻玲珑的永安侯,“给我滚出去!稍后我便写了和离书,我这女儿配不上你这前程似锦的永安侯!快走快走!这里不欢迎你,日后你也不必再来!” 谁家的女儿不是如珠如宝养大的,他的小女儿自幼便是掌上明珠,生怕摔了磕了,待她成人,他千挑万选才将她许给永安侯,本以为女儿后半生有了依靠,哪里知道这女婿却是个中山狼!还有那初芷!真真是狼心狗肺之徒!世上怎会有这般人,做出这等事? “岳父——” “你别叫我岳父,我受不起你这一声岳父。”只要想到女儿曾经亲眼看见这个乘龙快婿和贴身婢子做那等苟且之事,丞相心中怒火便无法用言语来形容。“你既然喜爱那初芷,便娶她为好,最好再为她去寻当年将她卖掉的生父,那才是你岳父!” 永安侯此刻已经语无伦次,他生平从来不曾如此慌张不安过,妻子刚才被岳母带走时连回头看他一眼都没有,事到如今他只想先见她一面,他有好多好多的话想问她! 可丞相的情绪实在是太激动,他老人家上了年纪,身子骨一直不大好,永安侯也不敢气他,丞相不知道从哪里顺了根扫把便来撵他,堂堂永安侯,竟就这样被活生生打出了相府,狼狈不堪。 今日本是来贺寿的,结果却闹成了这副模样,相府宾客尚未散尽,许多人已经瞧见了这一幕,向来让丞相满意的女婿永安侯竟被打了出去,不知道是发生了何事?他们满心想知道,却又不敢去问,丞相脸色难看,派人来说今日寿宴到此为止,客人们再好奇,也不得不离开,走的时候看到永安侯竟跪在相府门口,没有人敢去询问发生了何事,只能暗自猜测,很快地,丞相将永安侯赶出门一事便传遍了京城,闹的满城风雨。 434.第三十五片龙鳞(十九) 此为防盗章 可她吃的越多, 就越饿, 那种火烧火燎的饥饿感让她无法自控,让她在荒海之中翻腾起汹涌波涛, 痛苦不已。 她在这样的折磨中放弃了对人类灵魂的屠杀与掠夺,安静地回到归墟龙宫,为了避免饥饿, 龙女再次选择沉睡。 然后她在梦中, 去到了一个世界,像普通人那样长大,还得到了一个人类毫无保留的爱。 等龙女从梦中醒来,才明白,人类的灵魂仅能短暂的充饥,如果真的要体会“满足”,那么只有“爱”才是她的食物。当她懂得了这个道理, 荒海之上, 便会有孤魂飘渺而来,她吞噬他们,去往他们所在的人间,就可以将灵魂消化, 据为己有。如果能在人间找到纯洁的饱满的爱,那么她可以在回到荒海后保持很长一段时间的清醒不必再沉睡。 来到荒海的人类灵魂,都与水有关, 龙女甚至还留下了一个被淹死的灵魂作为自己的仆人, 在她离开荒海之时, 为她看守归墟龙宫。 事到如今,她已经不记得吃掉多少人的爱了。 但这个世界……嗯……龙女也很是苦恼。永安侯的爱散发着腥气,可以料想并非多么美味,可是如果不吃,下个世界她说不定连自己是谁都要忘了! 算了,她从来都不是宁缺毋滥的人,对于食物,龙女向来来者不拒。 龙女是亘古洪荒中,唯一一条盘踞于虚无,享受永久存在的龙。她没有亲人没有同伴,于是她在人间学到了“玲珑”这个词,并将其作为自己的名字。她很快学会了在人间生活的法则,并且认真为口粮而努力。 没有人教授,也没有人引导,玲珑就这样孤独而快乐的生活了下来。她不拘泥于天道,做事随心所欲,除却自己不将任何生命放在眼中,幸而有饥饿为禁制,才让她做事有了些许分寸,不再像刚出荒海时那样吞噬灵魂,肆无忌惮。 现在她偶尔偷偷额外吃几个灵魂,天与地都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 美丽的容貌来自于天赐或遗传,可美人是需要娇养的,那种生活在粗糙环境中还能保持柔嫩肌肤妩媚情态的女子,便是玲珑都不曾见过几个。她的美丽来自于本身,因为她本身就是最美的龙,她不需要保养也不需要维护就能永久保持青春美丽,人类如何能跟她比? 所以,被冷落了一个多月的初芷,再见到她的时候,玲珑几乎都要认不出来了。 吹弹可破的肌肤和无忧无虑的姿态,是要在奢华的生活中才能得到的。初芷不过是个被夫人厌弃的下人,侯府人人得了夫人的意思,知晓她不得夫人喜爱,谁还会拿正眼瞧她,平日里排挤欺负是小事,初芷那些昂贵的衣裳首饰都被抢走了才是大事。没有了夫人送她的胭脂水粉,失去了佩玉鸣鸾,再加上几十天不得见侯爷,七上八下的一颗心胡思乱想,整个人变得憔悴又苍老,和一个多月前媚态横生的婢子简直判若两人。 原主是真的拿这个自小一起长大的婢子当姐妹看的,但凡原主所有的华服美衣,总是记得给初芷也准备一份,就是原主的父母对初芷也是青眼有加,叫初芷陪嫁,谁知道却把女儿的性命连带灵魂都给赔了,不知道那对夫妻若是知晓真相,会作何反应。 “夫人!夫人奴婢知道错了,求夫人让奴婢回来伺候吧!夫人!”初芷一进来就匍匐在地上,姿态放的极低,她现在别无他法,同房的下人看得她极紧,想三更半夜溜出去找侯爷?没门儿,就连她的一日三餐都有人来捣乱,不是不小心撞到她弄洒了,就是往里面抓把泥土树叶,这段日子初芷过得可不怎么舒服。 她也着实是走投无路,虽然留在夫人身边也会受折磨,但至少还有机会见侯爷,此时此刻能救她的除了侯爷还有谁呢?眼下只盼着夫人还能顾念几分往日情意,瞧在自己卑微的态度上心软饶她这一回。 “知道错啦。”玲珑惊喜地微微睁大杏眼。“那你说说,你错哪儿啦?” 初芷低着头不敢抬:“奴婢错在不该手脚不干净偷拿夫人的玉佩,也不该伺候不周,险些叫热茶烫了夫人,更不该狡辩自己无罪——” “很好很好。”玲珑感动地放下手里的糕点,亲自起身,弯腰将初芷扶了起来,美丽的眼眸里满是温柔欣慰。“你我自小一起长大,我心中视你为姐妹,若非你死不悔改,我又如何舍得你离开身边?眼下便好啦,你与我认错,我便不气了,日后我们还是照往常一样做姐妹,什么都共享,你说好不好?” 初芷陷入玲珑描述的一片美好未来中,正要点头答应,却突然发现夫人不笑了。她顿时出了一身冷汗,连忙又跪下去,“奴婢不敢!奴婢不敢!奴婢出身卑贱,不过是个奴才,怎么能同夫人做姐妹!还求夫人恩典,让奴婢在身边伺候着,做点活计,奴婢便心满意足了。” 玲珑便又笑起来:“你呀你,真是的,可既然你这样要求,我若是不答应,也显得太不近人情了些。” 她伸出双手,对初霜道:“让你准备的凤仙花汁可好了?” “回夫人,好了,奴婢这就去取。” 初芷起身站在一边,为表卑微,还微微伛偻着身子。她的目光不由得被玲珑伸出来的那一双青葱般的柔荑所吸引,那是怎样的一双手啊,洁白纤细,娇嫩的仿佛刚刚剥出的嫩笋,不见一丝瑕疵,又有平时的养尊处优,使得她手上连个薄薄的茧子都无。指甲修的圆润整齐,不像初芷,因为总是要做活,指甲一留长,便积满了灰。 她曾经也十指纤纤,染着蔻丹,可现在她的手陈旧而发皱,生了厚厚的茧,又因为总是做重活,甚至还有些许变形。 初霜取了凤仙花汁来,细心地为玲珑涂染指甲,刚涂了一只手,初雪便进来禀报说侯爷回来了。 玲珑察觉到初芷一霎那间掩饰不住的喜色,内心暗自发笑,她以为这是她的机会?不,这是她的地狱。 永安侯近日被摇身一变的爱妻迷的神魂颠倒,每日当差一结束,也不与同僚饮酒作赋便急着回家,人人笑他,他也不以为意。那些单身狗如何知晓柔媚娇妻在怀的感觉,这大冷天的引流水作殇咏,未免也太蠢了。 回来抱着妻子颠鸾倒凤尽享鱼水之欢,难道不比在外头吹冷风强? 他一进门,高大的身躯似是带起一片寒风。玲珑头也没抬,她在永安侯面前就没做过什么贤惠的事儿,原主倒是够贤惠,可惜永安侯不喜欢,他被初芷勾走,不就是因为初芷那一身的瘦马气质。 可瘦马就是瘦马,摆不上台面,如何能与倾国倾城的艳丽相比。 在玲珑这儿,男人跟女人没什么分别,不过是永安侯成了她的备选食物,因此被她允许多多苟延残喘一段时间。她喜欢他英俊的外表和强壮的身体,所以就要维持到她吃掉他为止。至于初芷,她又不吃,便像是捉了耗子的猫,在耗子死之前尽情的戏弄玩耍,将其折磨致死。 眼看永安侯挥开初霜,自个儿在玲珑面前坐下,还接手了初霜手中沾了凤仙花汁的小刷子,玲珑嗤笑:“侯爷真是好兴致,怎么,这些女人家的玩意儿,您也喜欢?” “闺房之乐,甘之如饴。”永安侯对她的讽刺不以为意,反倒觉得这样的妻子有种别样的可爱。他这双手拿过刀剑,上过战场,杀过敌人,可做这种精细之事却是头一回。玲珑眼一眯,“丑死了,走开,让初霜来。” 初霜正要过来,却被永安侯一眼瞪了回去。这对婢子的凶狠,到了玲珑面前就变成了小意讨好,“莫气莫气,让为夫再涂一回。” 这双娇嫩的小小的手,捧在掌心如嫩豆腐一般,他常在床笫间捏着这双小手舔吻啃咬,如今能好好把玩,哪里舍得放过。 “好啊。”玲珑也是很好说话的。“那待会儿我也要给侯爷涂。” 永安侯:“……” 玲珑的日子终于舒坦了点儿,这种舒坦不仅仅来自她的日常生活,也来自她的眼睛。 废太子有吃有穿之后,逐渐恢复了人样,玲珑撑着下巴看他,内心一片快活:长成这个样子,就是性格再差一点她也喜欢,更何况废太子不知为何突然良心发现,对她十分的温柔体贴,虽然跟个闷葫芦似的不爱说话,但被她调戏捉弄时红着俊脸的模样也十分可爱。 长得好看,有什么不能被原谅呢? 冬日逐渐过去,西祠巷子也逐渐有了改变,曾经长满杂草荒芜一片的院子已经被清理的干干净净,虽然没有什么名贵花草可以栽种,但却开辟出了大块菜园子。破旧的屋子也修葺起来,春日一来,顿时生机勃勃,秋日初至,已是硕果累累。 屋子里就更不必说了,虽然桌椅板凳床板仍然老旧,但用的碗筷,铺的床褥,都干干净净整整齐齐,虽然被套都洗的发白了,可里头的被子却是上好的——玲珑缺了什么就去成王府顺一波,至于她那条缠枝云锦的名贵寝衣,早已被她穿坏,又被废太子改成了抹布。 他身上,是再没有一丝太子的架子了。他甚至亲自挑水浇菜洗衣煮饭照顾玲珑,对她更是言听计从百依百顺,完全活成了一个普普通通的民间男子。 这世上唯有玲珑一人愿意在他满身污秽不堪时留在他身边,所以为了留住这个人,他势必要谋划一些什么。 在西祠巷子的日子安宁而祥和,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若真是寻常人家,这样活下去倒也没什么不好。可废太子每每看见玲珑,都觉得她应该过上更好的日子。她的美貌不该在这样的地方默默无闻,她应该配上锦衣绸缎玉盘珍馐,住进金屋受世人膜拜。就像是玲珑所说,这个世间,唯独那个真龙天子才能坐的皇位,尚且有资格让她注目一二。 废太子长得可真好看。 “修文!修文!” 废太子听见玲珑在屋子里叫他,忙将湿漉漉的双手在简易的围裙上擦干走进房,她刚刚睡醒,尚且美目朦胧,正娇嗔地望着他:“我的肚兜找不着了!” 听闻她要找肚兜,废太子面不改色,“我给你做了新的,旧的我拿去洗了。”说着转身去将红漆斑驳的衣柜打开,从里面取出一件粉白绣花的肚兜来。经过这几个月的磨练,天资聪颖被众大臣夸赞睿智卓绝的修文太子,连绣花裁衣都摸索着学会了。前几日玲珑不知从哪儿弄来精致的料子,她肌肤娇嫩,他便将布料做成了贴身衣物,还绣上了几只展翅欲飞的蝴蝶。 玲珑歪着头看他从柜子里取出新肚兜,接过来:“可是那件我只穿了一天啊,又不脏。” “嗯……”废太子语焉不详,“你先换衣服,我出去了。” 活似身后有什么鬼怪在追一样,玲珑看着他的背影,扑哧一声笑出来:“呆头鹅。”他们日日夜夜睡在同一张床上,她毫不设防,他却谨遵礼数不敢碰她,可能是觉得自己如今待罪之身埋没了她,平时玲珑滚进了废太子怀里,他都浑身僵硬,又想抱又不敢抱,生怕唐突。可最近一段时间,呆头鹅似乎也开窍了,虽然仍然没对玲珑做些什么,却敢大着胆子亲亲她,虽然最亲密也不过如此,可玲珑怎么会不知他拿她的贴身衣物做了什么事。 废太子出去后,瞧见已经洗干净挂在绳子上半干的牡丹肚兜,俊脸一红,旋即镇定下来,她什么都不知道,他也绝不会告诉她自己做了什么…… 玲珑的早饭很简单,一碗熬的稀烂的米粥,两碟废太子亲自做的酱菜还有一小碗蛋羹。废太子早早起了,她起不早,向来是他吃过了,再做一份她喜欢的。不过最近他又开始折腾自己,又瘦的不成人形,可丑了,玲珑也不问他这是要干什么。 粗茶淡饭清粥小菜虽然也别有一番滋味,却到底比不上山珍海味鱼翅熊掌,尤其玲珑本就深受饥饿之苦,口腹之欲若还要如此煎熬,真和杀了她没什么分别。 龙女的一天除却吃之外,大部分都在睡,她在归墟龙宫的时候,如果没有飘来灵魂,甚至可以睡上很久很久以阻止消化太快。人间虽然烟火旺盛,但玲珑活了这么久,再好玩的东西也比不上美味的爱来得诱人。 她坐在屋子外走廊上的长椅上,这是废太子给她做的,他饱读诗书,涉猎颇广,因而那会儿摸索着做木工,还险些将手指头锯断,最后做出的长木椅虽说粗糙了些,可放上软绵绵的棉花垫子,倒也舒服。玲珑坐在上面看废太子舀水种菜,又掀开咸菜缸子上的石头查看里头的腌菜情况,眼神放空。 废太子一回头看见的就是玲珑这副神游天外心不在焉的模样,心下顿时一慌。他自己都没有察觉到,经过这半年多的相处,他的一颗心已经完全扑在了玲珑身上。她高兴了,他就跟着开心,做事也更有干劲,她皱一皱眉头,他就心慌不已,想方设法要她高兴起来。可不管过去多久,废太子仍然担心有朝一日她觉得不耐烦要离开,自己又如何去留住她。 西祠巷子这种地方,太过简陋清苦,她生活在这里,着实是十足委屈。 “玲珑。”他洗了手,擦干净,来到她身边,没有坐下,而是在她身前单膝跪地,双手小心翼翼地捧住她放在膝上的青葱玉手。这双柔荑白嫩纤细,没有一点点茧子,那是他拼尽力气娇养的,可仍旧不够。她住在这里,没有漂亮的衣裳,没有华丽的首饰,更没有妆点容颜的胭脂水粉。 她本可以活得更美丽、更动人。 “你不要生气,我会带你离开这儿的。”他亲了亲她的小手,认真地说。 玲珑懒洋洋地看他,她想要的是废太子的爱,并不会帮他做什么,更不会为他去夺皇位,他自己的事,当然要他自己去做。“什么时候,何时何分何秒?” “很快的。”废太子见她表情微变,立刻露出笑容,他向来知道她喜爱自己的容貌,也不吝于用这张俊秀的面孔来讨好她。“你暂且忍耐最后一点时间,我一定会让你过上比所有人都好的日子。” 此时此刻,皇位也好,报仇也好,竟然都不再重要。废太子只想留住眼前这个少女,用他的全部。 玲珑看了他几秒,本来面无表情的脸突然露出了灿烂的笑容:“我当然相信你啦,我很想出去的。”她抱抱废太子。“凭什么我们要被这样欺负啊,随遇而安也不是这样的对不对?我还等着你带我出去,让我风光,我好去把嫡姐也欺负回来呢!” 废太子这才放下心来,任他如何谋算,也算不出究竟要如何讨好疼爱,才能叫她对自己的情意更多几分。 此后第三天,宫里便来了人。 这可是西祠巷子里头一回来了宫里的人,还是皇帝的贴身大太监总管江公公! 这位江公公是看着废太子长大的,皇后还在的时候,他受过皇后恩惠,所以皇后不在了,他也一直很照顾修文太子。后来修文太子被废,他想方设法找人多多照拂一下西祠巷子里的修文太子,只可惜西祠巷子这个地方,即便是江公公也不能任意来往。此番收到修文太子给自己递的密信,他自然唯命是从,皇帝果真心软,叫他来西祠巷子,召太子入宫。 “殿下——” “江公公。”废太子先一步扶住江公公,“我已不是东宫,担不起这殿下二字了。” “殿下这说的什么话,在奴才心里,您永远都是太子殿下。”江公公抹了抹眼角的泪,“一切都按照殿下的吩咐做了,皇上心里还是惦记您的,否则不会叫奴才深夜来请您入宫——” “我不去。” “届时与皇上见了面,殿下您服个软也就——什么?” “我不进宫。” 江公公惊呆了:“殿下糊涂!此番正是与皇上和解的机会,您怎能——” “公公不信我吗?”废太子轻轻一笑,眼中却丝毫没有被皇帝想起的激动,他瞎掉的那只眼睛此刻漆黑如深夜,再也没有比这只眼睛更冷的了。“你回去就如实告诉皇上,说罪人修文欲求在此了却残生,没有福分再做帝王之子。” 江公公瞪大眼:“殿下——” “照我说的做,如果你心中还认我这个主子的话。” 江公公欲言又止,却终究是退了出去。 他回宫后,皇帝正在寝宫等着,见江公公回来身后却没有其它人,顿时变了脸色,再听江公公说废太子根本不愿回来,甚至不愿再承认彼此之间的父子亲情,皇帝勃然大怒,拂袖摔了桌上的茶具,气恼的胸口不住起伏:“反了他!反了他!他竟敢这样说!他竟敢——” 435.第三十五片龙鳞(二十) 此为防盗章  初芷似是受了什么重大打击, 悲伤地凝望着永安侯, 似乎都不认得眼前这人是谁了。他们也曾花前月下你侬我侬,可这爱情来得快,去的也快, 如今她就什么都不剩了。可笑在永安侯心中,变心似是理所当然,哪里有她置喙的余地。 “你——” 永安侯正要再说些什么,玲珑的声音已经传来:“侯爷还在磨蹭什么,还要妾身等多久?” 他听到她声音就觉得欢喜, 初芷如何,已不再重要,快步便朝内室走去, 徒留初芷一人跪在地上, 室内温暖如春,她却如坠冰窖, 寒冷刺骨。过了片刻, 初霜初雪自里头走出,停在她面前, 看着初芷满脸泪花,却不怜悯, 而是冷淡道:“夫人让你外头伺候着,没经过允许, 不许再近身。” 是的, 玲珑要留她下来伺候, 只是贴身的大丫头她是别想了,顶多留在走廊里当个粗使。初芷怨吗?恨吗?不乐意吗?统统没有用,因为她的卖身契还攥在玲珑手中,玲珑活着一日,初芷就要给她做一辈子的奴才。神曰众生平等,玲珑可不这么认为,她肆意妄为,她喜欢的就是高贵的好的,她厌恶的就是卑微的坏的,前者可以小心呵护,后者大可尽情屠杀毁灭。 谁让她不高兴了,她一定要千百倍的还回去。 这样的睚眦必报,薄情残酷,不具备人类所认为的任何美好品质——她不在乎是非对错,任何法则道德都束缚不了她,所以啊,不要试图去改变她,感化她,因为她是一条龙。 她和“人”,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永安侯为她着迷,就源自于她身上这种独一无二的气质,这样的女人他之前没有见过,之后也不会再见到。他对玲珑而言不过是取乐的工具,就如同人类喜爱逗弄猫狗,偶尔被抓一把挠两下也无伤大雅,可玲珑是会把猫狗的牙齿与利爪拔下来,她不容许任何人忤逆她。 这样霸道而无情的人,倘若没有饥饿束缚,会毁灭一切。 玲珑拈起永安侯的手掌打量一番,笑出声:“侯爷的手还没弄干净,难道是想带着去当差?也叫其它同僚看看,侯爷染的这指甲可美呢。” 永安侯啼笑皆非,在她如玉般的脸蛋上吻了一下:“只要吾妻开心,为夫便是顶着这样的指甲当差,心里也愿意。” “好哇。”玲珑挑眉。“那就不要洗掉好了。”她放开永安侯的手,躲进了锦被之中,对着永安侯勾了勾手指头,“天寒地冻的,侯爷还要在外头多久?妾身可要歇着了。” 她无时无刻不在勾引永安侯白日宣淫,可她就是喜欢这样。永安侯哪里禁得起她撩拨,当下褪去外袍衣衫,将她紧拥,动情之时,竟在她耳边说了爱她。 不够啊。 这样的爱,不能让她满足啊。 爱没有高贵与廉价,只有好不好吃。纯洁专一的爱可遇不可求,玲珑在饿了很多次后终于学会慢慢改变,将本来不是很美味的爱,变得容易入口一点。只可惜这就像是自然生长与人工培育的差别,那种美好的、能够让玲珑吃饱的爱,她遇到的次数实在是太少了。在她漫长无际的生命中,爱比死更难。 初芷现在只能在外头伺候,说让她伺候,其实也不做什么活,顶多就是叫个水跑个腿,平日里玲珑在屋里过着奢靡的日子,基本上见不到几次面,倒是永安侯每日回来都能打个照面,只可惜永安侯自打说出莫要再提的话之后,再见初芷,也与初遇她时无异了,就好像她真的就只是个普通的婢子。 夫人一日更胜一日的美貌,与之相比,初芷苍老憔悴的速度简直惊人。她每每瞧见被滋润的容色清透的夫人,便觉得自己心坎上像是被戳了无数刀子,又疼,又扎心。 她原以为这样,夫人就肯放过她了,可没有想到,这一切不过只是个开始。 过完年后,春意渐浓,侯府又新买了一批新的下人调|教,初霜初雪年纪都不小了,玲珑问过她们的打算,初雪想嫁人,初霜不想,如果初雪嫁了个人,玲珑身边衬手的丫头便少了,于是才有了买下人的打算。而且在这之前,玲珑一直没说,原主还在的时候,侯府唯初芷是从的下人还不少,趁这个机会她也要大大清洗一波,只留下安分守己的,还有长得好看的。 当然后者完全是她自己的喜好了。 原主怎么就没看出来,初芷不是作为大丫头做事面面俱到,人家是以未来新的女主人的身份在管教下人啊。如今失了势,才有那爱捧高踩低的,这些人玲珑不想留的太多,偶尔有那么几个倒是有些用途,可多了,她的日子就不那么逍遥自在了。 接替初雪的婢子有了新名字,叫初夏,今年才十五岁,机灵勤快又懂得察言观色,用了几日,较之初霜都差不到哪儿去,再加上长了张稚嫩的娃娃脸,玲珑很喜欢掐她肥嘟嘟的腮帮子,每每掐的初夏含着两泡眼泪委屈巴巴不敢说话。有一回还叫永安侯瞧见了,倒是叫他也有了想法,只是他瞧不上初夏,反倒是想掐玲珑。 她娇靥氤氲,桃腮粉嫩,指头轻轻按一下都会留个印子,皮肤又嫩又滑,永安侯曾经咬过玲珑粉腮一口,留下个牙印好几日才消去。这般放肆的后果是背部被她挠成了棋盘子,火辣辣的疼了数日还不许他抹药,在那之后永安侯做什么都要思考一下爱妻是否会生气了。他瞧着掐脸眼馋,也不敢当着玲珑的面这样做,只有在意乱情迷时才敢偷偷掐上两下,用力甚微,怕留痕迹。 关于初雪嫁人的事儿,玲珑也同永安侯说了。初雪嫁的是相府管家的儿子,两人好了许久,初雪却因为要照顾夫人硬生生留到了二十岁,那管家之子也痴痴地等了。玲珑闻到那青年的爱干净又散发着香气,只可惜已经有主,初雪又比较讨她喜欢,自己还有个备选食物在,否则玲珑饿急了可不管什么顺眼不顺眼,早抢去了。 她又不是没抢过别人的爱,从未失手。只是这爱抢来,总是要比本来的味道差一些。 永安侯哪里会在乎一个婢子嫁人与否,他唯一关心初雪嫁了人,是要跟相公家住的,爱妻身边伺候的人手还够吗? 玲珑捂嘴娇笑:“侯爷不必担心妾身,啊对了,还有件事儿。” “嗯?”他把玩她削葱般的小手,实在是很想放入口中啃一啃咬一咬,只是怕她翻脸才作罢。 “初霜跟初芷年纪都大了,妾身想着也给她们寻个好人家,侯爷以为呢?” 永安侯这才想起初芷,那本是自己喜爱过的女人,将她许人……实在是有些不舒服。他的东西哪怕不要丢掉了,也不能转二手不是。可妻子正期待的望着他,眸子水润清澈,诱人极了,永安侯一时为美色所惑,糊里糊涂便点了头。 其实玲珑哪里需要他点头,初芷是她的陪嫁婢子,卖身契也在她手里,别说是给初芷许人,就是直接发卖了,永安侯也不能说什么。她之所以问,纯粹是恶趣味罢了。 玲珑微笑着朝边上站着的初芷说:“瞧侯爷多么大度呀,只是你不必担忧,便是嫁了人,你也还在侯府伺候着,我不会叫人欺了你。” 因为我想亲自欺负你呀。 初芷已经悲痛欲绝至麻木崩溃,这段时间她也算是明白了自己的处境,只是原以为自己已经认命,却在夫人要将自己许人时,万般怨恨都化作了委屈,扑通一声跪下,重重磕头:“奴婢不想嫁人,求夫人留奴婢在身边伺候,奴婢做牛做马绝不敢有任何怨言!求夫人恩典……” “好可怜啊。”玲珑轻轻一叹。“也好真诚啊。” 她的语气实在是太让人相信她会心软了,就连永安侯也以为她会动恻隐之心,毕竟颤抖着跪在地上的初芷实在太过可怜,姿态又放的那样低,往日的情分难道一点都不在了? 可他不知道,在玲珑心中,这世间万物,在她面前都应该卑微匍匐,她如何会对个人类动什么恻隐之心,她只嫌玩的不够,欺的不凶。 “可是我不想让你在我身边伺候啊。”玲珑眨了眨眼,轻轻叹息。“只有主子挑下人的份儿,你怎么想左右主子的想法呢,侯爷,你说是不是?” 永安侯一时语塞,幸而玲珑也不是一定要他回答,她就是随口一问,瞧瞧这两人的丑态罢了。“我也是好心问你意见,你不会真的觉得我需要你点头答应吧?话就放这儿了,你还需要我说的多明白?我不喜欢你了,不想要你了,于是要处理掉你。比起被发卖,被打死,还是嫁了人离了我眼前,也算是全了你我这一场主仆情分。” 她特意强调是“主仆”情分,就等于彻底否定了曾经的“姐妹”情意。 他带着痴迷的笑容,看向躺在他怀里,玉指纤纤正剥着一颗水晶葡萄的绝色佳人。她柔若无骨的身体栖息在他怀中,她天仙般的容颜让他回想起初见她时,她赤着一双小脚丫坐在树上笑嘻嘻地看着他的情形。已是不惑之年的哀帝立刻就坠入了爱河,他疯狂的迷恋上这个绝代佳人,并且不顾任何人阻拦将她带回皇宫,封为贵妃。 她任性又骄纵,不知道惹了多少麻烦,哀帝不止一次想杀了她,免去这红颜祸水,可不知为何总是下不了手。如今国破城亡,胡狗马上就要打进皇宫,身边的儿女后妃尽皆以死报国,哀帝落下泪来。“爱妃,如今只剩你我二人,朕先送你上路,随后便来陪你——” 玲珑坐在他大腿上,悠哉悠哉地放入那颗剥完的葡萄,汁水四溢,无比甜美。两国交战,你死我亡的关头,皇室还在纵情享受,这样的国家不亡,那什么样的国家才亡?这会儿倒是想起来死了。“抱歉啊陛下,我可不想死。” 她从哀帝怀里站起来,居高临下地俯视这个苍老的无能的懦弱的男人:“我生的这样美貌,难道那胡人的大王看见我,不心生欢喜?陛下若想去死,尽管去便是,可陛下怜惜我,怎舍得叫我一同去死?” 就是因为她有绝世的美貌,哀帝才不能留她在世上。自打她入宫以来,山珍海味倾世珠宝,他悉数奉到她面前,可她宝贝照收,却一根手指头都不给碰。哀帝也想过霸王硬上弓,可每每瞧见玲珑的脸,便无论如何也做不出这样的事来,只想百般讨好,哪里还能伤她一分。 这样的美貌,本该送入帝王家,可那胡狗算什么帝王?他们是下贱的贫民,有什么资格欣赏这样的美人?哀帝面露狠色,抓起手边白绫:“爱妃,让朕送你一程!” 神经病啊都说不用送了她不想死。玲珑刚拈起一颗葡萄,就见哀帝气势汹汹地朝自己大步走过来,她无奈地说:“陛下,既然都要死,那您先死好不好?臣妾舍不得留您一个人,您先死,臣妾马上就跟上。” 这古往今来,亡国皇帝不少,可不管哪一个怕都是没见过玲珑这样的女人。哀帝就愣住了,没等他回过神,一支利箭破空而来,穿透他的小腿,那箭力道十足,穿透哀帝小腿还不算,势头极猛,竟将哀帝钉在了地上! 哀帝虽然年纪不小又养尊处优,可却养的白白胖胖吨位十足,少说也得有二百来斤,可这一箭竟然直接穿透了他的象腿,不得不让玲珑惊奇。 随后她拿着刚剥掉一半皮的水晶葡萄,微微睁大妩媚的眼眸,看向满身血腥戾气十足的高大异族男人走了进来。 他大概有两米高,极其的魁梧强壮,眼睛是少见的绿瞳,胡子拉碴,面上满是伤痕,可那股从死人堆里走出来的气势却十分可怕,哀帝本来疼的想要大叫,都由于这个男人的出现忍了回去。 玲珑好奇地看向哀帝,发现他手边就有一杯鸩酒,她眼巴巴地看着,似乎在问:陛下,您不死了么?若是要死就趁现在啊! 那个高大可怕的异族男人大步走进来,从哀帝那只被钉在地上的小腿踩了过去,玲珑都听到了咔嚓作响的骨头碎裂声。随后高大的男人就到了她身边,用饿狼一样的绿瞳盯着她,低头吃掉了她手上没有剥完皮的葡萄。 他可能是没吃过这种金贵的水果,所以不知道皮不能吃,连带着皮和果肉都吞了下去,还顺势咬住了玲珑白嫩嫩的指尖,像是狗一样用犬齿啃啮。 他们草原上的男人,有看中的女人就抢回家,更何况如今他是胜利者,这个女人就是他的战利品。 她坐在一圈死人中竟然完全不害怕,光是这份胆色就比其他的中原女人强上千百倍。男人弯腰把轻盈的玲珑抱起来举过头顶,他身后跟着的一群强壮异族男人因此发出欢呼声,似乎是在庆祝他们的王拿到了最美丽的战利品。 玲珑被举的有点头晕,尤其是在这个人不停地抖动她的情况下。她可不是个好脾气的,当下一巴掌照着男人的脸呼了过去,结果男人不觉得如何,她在哀帝皇宫养的娇嫩的小手反倒红了! 玲珑捧着手心小口小口的吹气,这个臭男人的胡子好硬,打在上面真是疼死她了! 龙女娇气得很,她立刻就记恨上了男人,哪怕他一身的血腥气,浑身阴郁十足。 “你是我的,战利品。” 男人这么说,然后捉住她一只小手放入口中啃,玲珑惊喘了一声,感觉自己的小手被男人的口舌一一舔吮过,抽出来的时候湿答答的恶心死了!她更生气了,在哀帝后宫三年了,那老家伙都没能碰她一下,占她一点便宜,这个大胡子是想怎么样?他的胡子这么多,这么难看,她一点都不喜欢! 她是来度假来享受的,不是来当什么战利品的! 然而男人舔过她的小手后,又要来舔她的脸,真跟狗差不多。玲珑推他他不动,眼看他就要把她剥光就地上了,玲珑终于真的恼了,她一脚踹在男人身上,神经病,这么臭这么脏也敢朝她身上蹭,怕是活得不耐烦了! 就在这个时候,男人突然也停下了动作。他回头看了手下们一眼,似乎在意识到有别人在,不适合做这种事,而且地面冰冷坚硬,她这样柔弱的中原女子怕是承受不了。 玲珑被他扛在肩膀上带了起来,哀帝倒在地上也不敢叫唤,玲珑奇怪他为什么还不死,其他人都死了,因为太监人手不够,哀帝还亲手勒死了他的好几个女儿,刚才还要杀了她呢,怎么这会儿轮到他自己了,他反倒犹豫不决起来? 该不会是只想杀了别人,自己苟活吧?按照人类社会的法则,已经引颈就戮的亡国皇帝,一般都会封个侯之类的继续过安乐享受的日子,至于那些殉国的人——反正已经死了嘛,现在玲珑严重怀疑哀帝是在打这个主意。 不过她没有机会去证实了,因为扛着她的这个男人终于出声了。和他高大的吓人的外表相比,男人的声音低沉好听,只是十足的阴冷:“把他带下去,看紧了别让他死。” “是!” “王!还有许多事情等着您决策——” “以后再说。”被称作王的男人拍了拍玲珑柔软挺翘的粉臀,阴森森的脸上总算露出了一点笑意,看得出来他此刻心情很不错,毕竟打下了中原,以后他就是天下唯一的王。“我要先享用这个女人。” 跟着他打天下的手下们吹起口哨来,他们草原上的猛士都是这样,看上了一个女人直接抢走,就地干了,之后就结为夫妻。这个中原女人太美了,他们刚才看到她的时候都惊呆了,她简直就像是传说中保佑大草原的神女,有着至高无上的美貌。 这样的美人,当然要属于王,也只能属于王。 玲珑被他拍了一下屁股,整个人都惊呆了。要知道她在哀帝后宫这几年可从没人敢对她不敬,了不起也就是坐一下哀帝的大腿哄哄他,让他继续心甘情愿的给她卖命,搜罗至宝来讨她欢心。毕竟他本来就荒淫无度,是个昏君,这种事儿也没少干,之前为了讨好他上一位爱妃,听说他还叫年轻的宫女太监脱去衣服互相博弈取乐。 当然这种下流的游戏玲珑不爱玩,又不好看,太监少了根东西,可一点意思都没有。 男人把她扛起来,跟个没头苍蝇一样到处找床,最后拐进了皇后的宫殿。皇后早叫哀帝那个傻逼给气死了,这座宫殿空了很久,但一直有人打扫保持整洁,床铺柔软,玲珑被甩在上面也没觉得疼。 她从床上爬起来盘腿做坐好,兴致勃勃的看着男人脱衣服,露出一身腱子肉。 这样的身高,身上的肌肉纹理却非常漂亮,蕴含着力量美与野性,就像是他的绿瞳,狼一样带着侵略性。玲珑眼睁睁看他脱了个干净朝自己走近,在他靠近之前伸手挡住:“不要碰我。” 436.第三十五片龙鳞(二十一) 此为防盗章 虽然身边有许许多多的女人, 环肥燕瘦各有千秋, 可在皇帝心里,真要说谁占据的份量最重, 还是要数先皇后。 她是他的发妻, 在他还是个默默无闻的皇子时便陪伴在身边, 同甘共苦,他们一起度过了很长一段光阴。美好的、痛苦的、悲伤的、喜悦的, 他们共同经历。皇后临死前最放心不下的就是修文太子,皇帝身边有无数的美人, 等她死了,就会有其它女人代替她的位子, 皇帝也会有许许多多儿女, 可她却只有一个修文。她死了,修文要怎么办? 因此她临终前还不忘抓着皇帝的手, 要他好好照看修文, 千万不要忘记他们是一家人。 这也是为何废太子将手头最后一件母亲的遗物想方设法送到江公公手里的原因。那是一串时年已久的佛珠, 是很久很久以前, 皇后刚刚有孕时, 皇帝微服私访为她带回来的,同时带回来的,还有成王的生母, 一个才色双绝的江南美人。 这串佛珠并不珍贵, 所以废太子被关进西祠巷子时才得以保存。皇帝看到这串佛珠, 便想起了先皇后, 想起自己待她有愧,又罔顾她临终托孤,将他们的独子关入西祠巷子。 江公公又适时感慨了一句今晚是十五,很快便中秋佳节了。 这是废太子叮嘱他说的话,皇帝听了后果真面露动人,中秋节也是废太子的生辰,他还记得这个孩子刚出生时,自己有多么欢喜。修文太子一直都是皇帝的骄傲,他自幼便为人宽厚天资聪颖,皇帝用尽了心血来教导他,可这份父子之情在废太子成年后就发生了改变,逐渐苍老的皇帝开始忌惮正年轻的太子,怕他会效法先人逼宫夺位,因而对太子百般提防。 这也是为何东宫查出巫蛊之术跟龙袍,皇帝想都没想就命人前去捉拿废太子的原因。他心中的恐惧被勾了出来,于是就忘记了修文太子是他的儿子,完全将其当成了要抢夺自己皇位的敌人。 眼下已过去四年,看到先皇后的遗物,想起自己对先皇后的亏欠,在她临盆之际,带回来一个美人,又有负她临终所托,将修文太子打入西祠巷。种种心绪上来,便命江公公去西祠巷子,将废太子带来。 可废太子却不愿再见他! 他是皇帝,亦是父亲,为人臣,为人子,修文怎敢不来?! 江公公见皇帝气恼,连忙道:“皇上息怒,殿下他如今……老奴见了,都忍不住落泪。” “修文他……他怎样了?”皇帝忍不住问。 “唉。”江公公一声叹息。“皇上,殿下的心死了,他再不是过去的修文太子了,他的意气风发、挥斥方遒,都在四年前化为灰烬了。如今的殿下,不过是个废人。眼不能视物,手不能执笔。殿下说,皇上再也不必怕他有异心,因为他已是个废人,此生便老死于西祠巷,再也不会出来。” 修文太子,那是个什么样的人物? 天下人都知晓他少年出众,惊艳绝伦,是无数高门贵女梦寐以求的如意郎君。他身份尊贵,高高在上,他本是天上的明月供人仰望,可如今却坠落尘世,再没了那份光芒。明珠蒙尘,白璧有瑕,覆水难收。 皇帝满腔愤怒,就像是泄了气的皮球,再也没了声息。那是他最引以为傲的儿子,是他的第一个孩子,日后再有更多儿女,也没有一个如修文一般叫他费尽心血。 可这个孩子,废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皇帝闭上眼,轻轻叹息:“你……明日安排一下,朕要出宫。” “皇上?” “朕老了。”即便是帝王也不得不承认,他越来越老了,他的儿子们都长大了,可他再也不复当年的年轻力壮。如今后宫已经有数年不曾有新生儿诞生,他自己的身体,他比谁都清楚,早已是有心无力。“有些人的心就开始活络了。” “皇上——” “什么都不必说。”皇帝摆摆手。“既然修文不肯来见朕,朕便亲自去见他。当年……也是朕不察,竟连辩解的机会都不给他,如今他对朕心灰意冷,也是理所当然。是朕寒了他的心,这人心一冷啊,就再也暖不了了。” 江公公看着皇帝仍旧高大的背影,帝王鬓边已经生出华发,可身边却没个能说心里话的人,皇后娘娘去后,皇上就更寂寞了。修文太子被废,他便真正成了孤家寡人。如今除了自己这个阉人,竟再没有谁能叫皇上信任了。 这就是帝王吗。 坐拥江山,却又形只影单。 第二日,皇帝脱下龙袍,没有惊动任何人,只带了两个侍卫同江公公出了宫,直奔西祠巷子。 西祠巷子这个地方,向来是圈禁皇室中人的,皇帝从未来过,所以也不知道这里原来如此荒凉残破。里头的人怎么活,外人不晓得,但禁军死死守着这里,不会给任何人出来的机会。进去的人,都死在了里头,连迁入皇陵的资格都没有,就地掩埋,一抔黃土,一具白骨,此生便销声匿迹,再无人记起。 这里的宫人也不多,大多身形消瘦面色青白麻木不仁,便是见了皇帝也没有多少畏惧之色——在这里生活的人,都是行尸走肉,还怕什么死不成?在这活着,比死都难呢。 皇帝在江公公的引路下到了废太子居住的破院前。近乡情怯,他竟不敢跨进去。 在门口站了许久,皇帝才迈开脚步,进了院子。入眼是一片青翠菜地,一个穿着洗得发白到处是补丁的粗布衣裳的男子正背对着人在浇菜。他从水井里自己打水上来,提到菜地里,弯着腰,双手满是泥土也不甚在意,安静地做着自己的活。 哪里有一丝贵气,又哪里还有一丝人气。 听闻脚步声,浇菜的人回头了。从他的背影可以看出这人十分瘦弱,粗布麻衣套在身上竟只剩个架子,可再怎么有心理准备,当看到废太子瘦骨嶙峋的脸时,皇帝还是经不住这打击,噔噔噔后退了数步,眼眶一热。 四年了,再多的愤怒都已经过去,废太子“谋反”的罪责在皇帝心中逐渐被洗刷,这四年里,他每每梦中惊醒都会想,自己当初是不是太过武断了呢?若是给修文机会解释,是不是自己误会了他?万一是有人陷害他呢?他又总是记起废太子的好,修文自幼聪明,读书习字都比寻常人家的孩子快,他又孝顺懂事,无论对自己还是对皇后,都恭敬孺慕。皇帝有颈椎疼的毛病,修文便想方设法找来调理的方子,逢年过节及皇帝生辰,总是修文的礼物最用心最珍贵。 修文被废的时候,会不会怨恨他这个父亲,连一点机会都不给就定了他的罪? 来西祠巷子之前,皇帝最怕的就是修文会怨恨自己。可现在他才知道,可怕的不是被孩子怨恨,而是孩子看见他,如同看见一草一木。“皇上。” 他的儿子,不叫他父亲,叫他皇上。 “修文——” “我不过是个罪人,四年前,皇上便剥夺了我的名字及封号。”废太子淡淡地站直。“如今我是个没有名字的人,这里也没有叫修文的人。” “你在恨父皇——” “这里简陋,皇上真龙天子,还是莫要踏足的好。”废太子完全不在意皇帝说了什么,他继续去浇自己的菜,吃力地提着大水桶到井边,皇帝对着身边的侍卫呵斥:“还愣着做什么!难道要叫太子做这等粗活!” 侍卫被他口中的“太子”惊呆了,连忙去抢废太子的水桶,这时候屋子门帘被掀开,走出一个身形纤细的女子,她见到有人抢废太子的水桶,顿时如同护崽子的母老虎一般,抓起门口的苕帚就冲了过来,对准这群人一通胖揍,就连皇帝也不小心挨了好几下,疼的他龇牙咧嘴。“你们做什么!放开我相公!否则别怪我打死你们!” 相公???? 江公公悄悄附到皇帝耳边:“皇上,老奴忘记说了,这位女子便是成王殿下做主,给修文殿下娶的妻子,是荆国公府的庶出小姐。” 什么? 他的修文,就娶了个庶出的姑娘?! 成王哪里来的这个胆子?! 这天底下的女子,本应任由修文挑选,可眼下他竟和这样一个抓着苕帚无比粗鄙的女子结为夫妻?!皇帝仔细看了看,发现那女子虽然身段曼妙,可面部跟身上却不知做了什么粗活蹭了许多的灰,十足的邋遢粗陋,叫他更是心如刀绞。他为修文选中了荆国公的女儿,素有才女之称的第一美人,可如今修文身边伴着的却是这般女子,真是成何体统,成何体统! 他恼怒的手都在颤抖。玲珑揍完他们后迅速把扫把丢到一边,对着废太子嘘寒问暖:“相公没事吧?有没有受伤?” 虽然脸上脏兮兮看不出仔细容貌,可她声音清甜,又唤他作相公,这段时间刻意瘦脱型的废太子脸颊悄悄飞红,虽然是演戏,可她这样叫他,真是让他心中无比欢喜。 “那你说说,错在哪儿?” 永安侯想了几秒钟,却着实没有底气在妻子面前提起曾经与初芷的苟且之事,面上顿时显现出一种似愧非愧,似悔非悔的意味来。玲珑将他的表情尽收眼底,却没有要与他解围的意思,骂他的话今日在丞相夫人面前都说过了,如今她也懒得再说一遍,就是今天晚上,她该让这份爱到达目前最成熟的顶点,然后吃掉。 其实再等等也是很好的,有些人的爱很神奇,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削减,反而会随着时光沉淀变得格外醇香浓厚,这也是为何有时候玲珑会选择留在某个世界几十年的原因——可是这次不行,因为她实在是,太,饿,了。 吃掉原主灵魂的时候,她在归墟龙宫饿的头都要抬不起来,整个人懒洋洋地趴在珊瑚榻上,周身鱼儿游来游去她也懒得搭理,眼珠子都不想动一下。要不是原主的灵魂飘到她嘴边,恰好叫她张嘴吃下,玲珑怕是饿的连去寻灵魂的力气都没有。现在随着时间过去,原主的灵魂带来的力量逐渐减少,已经开始被消化,可玲珑却越来越饿。 和“爱”比起来,灵魂不过是用来解渴的水,暂时的满足很快就会消退,只有“爱”才能让她吃饱。 吃掉永安侯后,她就要离开这个世界,去寻个好人的爱来吃掉,恢复一下|体力,才好继续作威作福。否则这样虚弱的态度实在是太不方便,很多事情都不能做。 “夫人,我不该——” “你当然不该。”玲珑打断他的话,“你我自幼便有婚约,可我父亲爱我如掌上明珠,我及笄前他便差人询问你可否有心上人,若是有,你我两家解除婚约,各自嫁娶,各自欢喜。父亲甚至为我挑了许多个人选,想要寻个能对我好又有出息肯上进的人,最后你不肯解除婚约,父亲才将我许配给你,可你做了什么?”玲珑掐上永安侯腰间的肉,左右旋转狠狠地拧了一把。他倒是不痛不痒,她却觉得手都酸了。“嗯?你跟谁搞在一起不好,跟初芷?你知道她跟我是什么关系吗?做这种事,侯爷是不是觉着十分的刺激呀?怎样,如今可舒服?” 谈何舒服,简直悔不当初。那时候的他确实没有为夫人想过丝毫,如今再想来,更是觉得自己行为卑劣,令人发指。 因此腰间被掐的生疼,永安侯也一声不吭,他用结实的臂膀牢牢地搂着玲珑,似是要将她融入自己怀中,片刻不肯松开,又似是怕松开了手,她便再也不是他的了。“夫人,我知晓错了,求夫人给我一次机会,我再也不会……” “嘘。”玲珑点住他薄唇,漂亮的眼睛在黑暗中散发着诡谲的光。“没可能的哦。” “犯了错的人,在我这里,是得不到第二次机会的哦。” 温柔的声音甜蜜如蜜糖,又无情如砒|霜。永安侯深陷在这温柔冢之中,被玲珑拥入怀中。他什么都听不清,也什么都记不得了,唯独她的请求在耳边回荡:“既然知晓错了,那侯爷一定想要补偿妾身,对不对?” 对啊……如果能够挽回她的话,让他做什么都可以的啊……永安侯迷迷糊糊的想着,又听见她的声音在耳边回响:“侯爷是想跟妾身永永远远在一起不分开吗?” 是的,是这样的,不想跟她分开,想要永远和她在一起。 “那么,让我吃掉你吧?那样就能永远变成我身体的一部分呢,为我提供养分,让我活下去。”玲珑摸了摸永安侯的脸,他仍然眉目俊朗,英俊的令她喜欢。“这才是爱对不对?侯爷一定不会拒绝的吧?” 当然不会,他怎么会拒绝,他是那么的想要补偿她……永安侯点了头。 接下来他什么都不记得了,在这黑暗的房间内,玲珑温柔地捧着他的脸,她稍微高一些,低头与他相贴额头,尽情缠绕彼此的呼吸,那是象征爱与灵魂的光芒,如今一点一点被剥离,尽数被玲珑吞噬,彻底化作她的食物,让她空荡已久的胃部,终于有了淡淡的饱足感。 只是,不够啊,远远的……还不够。 简直想要化出龙身,盘亘在他身上将他彻底消化呢。 是他自己答应要把灵魂都给她吃掉的哦,不是她抢的也不是偷的,是光明正大的接受的。失去了灵魂与爱的永安侯,从此将彻底成为一具行尸走肉,供玲珑驱使,按照她的一切想法行动。 女婿在相府门口整整跪了七天七夜,不吃不喝,面色惨白的已经接近死人,若是还将其拒之门外,未免太过不近人情。丞相无奈,只得请永安侯进来。 他似乎一夕之间变得沉默寡言,坐在那不说话,可是一提到和离的事情,他就会立刻跪下请求他们收回成命。 玲珑的傀儡继承原主的记忆与感情,除却不会思考需要指令以外,和真人毫无差别。谁会知道真正的永安侯早已消失在这世间呢?留下的不过一个空壳儿,连做食物都没资格。 玲珑只吃人类的灵魂与爱,她有意识的在克制自己不要因为饥饿大开杀戒,毕竟所有人类都变成傀儡的话那一点都不好玩。她是那么强大而无情,可以凭空造出许多稀奇古怪的东西,可唯有灵魂与爱,不可复制,无法重塑。这也是人类和其它生物区别最大的地方,人类懂得爱,去爱,懂得思考,去思考,也因此他们才能生生世世,繁衍不息。 女儿最终还是跟女婿回去了,丞相夫人想到就要抹眼泪,虽说女儿气色看起来好,可却跟她不亲了,到底是在侯府受了委屈,否则原本依赖她的女儿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如今又强硬的要跟那永安侯回去,图的又是什么呢?难不成永安侯还能老老实实守着她再也没有别的念头? 一次不忠,百次不容。 可出乎丞相夫妇的意料,此后永安侯当真成了爱妻典范。他对妻子几乎是言听计从,两人就这样和美对过了一辈子,再也没有红过脸,吵过嘴,甚至永安侯爱妻爱到不要孩子,两人百年后双双离世,由永安侯同宗子弟下葬,从此成就一方夫妻恩爱的传说。 对此,龙女表示:啊,那不过是一对听话的傀儡而已。 只是这内里究竟如何,就只有当事人自个儿知晓了。 侯爷身上满是落雪,若是往常,夫人早担忧地起来为他褪下大氅,可今日夫人却仍旧懒洋洋地斜倚在美人榻上,眸色清淡,侯爷进来了,她竟是动也不动,与素日里的贤妻模样判若两人。 “初芷是犯了什么错,这样的天气,夫人竟叫她跪在外头?”永安侯轻笑,来到妻子身边坐下,就着她的手想吃她的葡萄,夫人却笑吟吟地收回手,饱满的果肉在侯爷薄唇上轻轻一擦,便掠过放入自己口中。 朱唇玉齿,汁水四溢,只这份倾城色,就叫侯爷喉头微动。夫人将他神情纳入眼中,不免有几分轻视,答道:“她自是犯了错,惹了妾身不快。侯爷可不许心疼她,要心疼,也得心疼妾身才是。” “这是自然。”侯爷轻笑,黑眸深沉。“只她跟你多年,你们二人又情同姐妹,我才过问一声。” 多会说话的男人呀,竟然以这种方式来委婉提醒她与初芷姐妹情深,若真是那位天真心软的侯夫人,倒真会悔恨惩罚初芷了。玲珑又懒懒地剥了颗葡萄,杏眼睨向侯爷:“侯爷这说的什么话,跟妾身多年的婢子多了去了,焉能都与妾身称姐道妹?侯爷且问问这在场的婢子,她们敢是不敢?” “奴婢不敢!” 有眼色的婢子们跪了一地,心中都暗自惊疑。虽说她们都是陪嫁来的大丫鬟,可夫人在闺中时便与初芷要好,初芷名义上是婢女,实则与小姐也差不离,只近日侯爷外出办差,夫人突然对初芷挑剔起来,今日一早还特意把人罚出去跪着。 437.第三十五片龙鳞(二十二) 此为防盗章 数九寒冬, 水面都已结冰, 鹅毛大雪铺了厚厚一层,寻常人家早已准备过冬, 永安侯府的院子里却是温暖如春。侯夫人懒洋洋地倚在软榻之上, 妖妖娆娆的提溜着一颗圆溜溜的剥了皮的葡萄往嘴里放。她生得美,更是有一双招人的眸子,便是姿势慵懒,远远谈不上高贵典雅, 也叫人觉得赏心悦目。 不久,婢女进来了:“夫人, 侯爷回来了。” 侯夫人摆了摆手表示知道, 并未多在意。又过了片刻,永安侯走了进来, 他身形高大容貌俊美, 是上京人人垂涎的佳婿, 只可惜他自幼便同丞相家的小姐定了亲, 两人一年前成婚,迄今为止,永安侯不纳一妾, 独钟爱妻, 夫妻情深, 实在叫人艳羡。 只是这内里究竟如何, 就只有当事人自个儿知晓了。 侯爷身上满是落雪, 若是往常, 夫人早担忧地起来为他褪下大氅,可今日夫人却仍旧懒洋洋地斜倚在美人榻上,眸色清淡,侯爷进来了,她竟是动也不动,与素日里的贤妻模样判若两人。 “初芷是犯了什么错,这样的天气,夫人竟叫她跪在外头?”永安侯轻笑,来到妻子身边坐下,就着她的手想吃她的葡萄,夫人却笑吟吟地收回手,饱满的果肉在侯爷薄唇上轻轻一擦,便掠过放入自己口中。 朱唇玉齿,汁水四溢,只这份倾城色,就叫侯爷喉头微动。夫人将他神情纳入眼中,不免有几分轻视,答道:“她自是犯了错,惹了妾身不快。侯爷可不许心疼她,要心疼,也得心疼妾身才是。” “这是自然。”侯爷轻笑,黑眸深沉。“只她跟你多年,你们二人又情同姐妹,我才过问一声。” 多会说话的男人呀,竟然以这种方式来委婉提醒她与初芷姐妹情深,若真是那位天真心软的侯夫人,倒真会悔恨惩罚初芷了。玲珑又懒懒地剥了颗葡萄,杏眼睨向侯爷:“侯爷这说的什么话,跟妾身多年的婢子多了去了,焉能都与妾身称姐道妹?侯爷且问问这在场的婢子,她们敢是不敢?” “奴婢不敢!” 有眼色的婢子们跪了一地,心中都暗自惊疑。虽说她们都是陪嫁来的大丫鬟,可夫人在闺中时便与初芷要好,初芷名义上是婢女,实则与小姐也差不离,只近日侯爷外出办差,夫人突然对初芷挑剔起来,今日一早还特意把人罚出去跪着。 玲珑笑起来:“侯爷日后可莫要将妾身和卑贱的婢子拿到一起比了。怎么说,妾身也是丞相之女,比不上金枝玉叶,亦是娇生惯养,跟婢子相提并论,侯爷不是糟践妾身么。” 说着,她将剥好的葡萄送入侯爷口中,摸了摸他英俊的面容,颇为欣赏。她来到这个世界时,永安侯正好被天家派去办差,今儿个还是头一回见,只瞧这脸,玲珑是喜爱的。她是耿直的颜控,长得好看的人,她总会对他仁慈一些,毕竟美貌的食物能够掩盖一些味道上的瑕疵。 她太饿了。 于荒海归墟沉睡数百年,玲珑现在饥饿的程度,已经接近到想吞噬所有遇见的灵魂。 腹中那个懦弱的女人灵魂,实在是充不了饥,只是叫她维持着清醒的姿态。幸而原主的身份还算可以,让她吃了些人间食物,只可惜满足了口福,却仍无饱腹之感。 永安侯听玲珑说初芷身份卑贱,眉头微微皱了一皱,只是妻子娇媚异常,丝毫不见平日的贤惠温婉,叫他奇怪之余,又有一种莫名的新鲜感。“是为夫的错,我的爱妻,自然是千娇百贵。” 玲珑笑起来,挥手道:“既然侯爷为初芷求情,妾身自然要给侯爷面子,初霜,去叫初芷进来。” “是。” 片刻后,在冰天雪地跪了快两个时辰,一张清丽小脸已经惨白的初芷进来了,她的双膝因为跪的时间太久,走路颤抖,一进来便扑通一下跪在了地上。配合着孱弱的身躯,楚楚可怜的神情,真是我见犹怜,叫人心都化了。玲珑看向永安侯,男人眼中闪现过一抹怜惜,她心中冷笑,却不想叫他们好过,伸手揽住永安侯的颈项,居高临下地看向初芷:“今儿个我罚你,你可有不服?” 初芷美目含泪,卑微地匍匐在地:“奴婢不敢,夫人心情不愉,是奴婢伺候不周,还请夫人重罚。” 她轻巧一句话,便告诉了永安侯,自己受罚纯粹是侯夫人无理取闹,又表现了自己的委曲求全,永安侯怎能不更怜惜她。若非顾忌妻子,怕是已经上去将佳人拥在怀中安抚怜爱了。 玲珑却不给她这机会,这么点小手段,大概也只有原主才瞧不出,傻乎乎的给他人做嫁衣裳,最终连灵魂都被她吞噬。不过玲珑从来不吃免费的午餐,她吃了侯夫人的灵魂,就会消除她记忆中的遗憾——否则吃下去不能消化,真是难受极了,她又不用排泄。 “瞧你这话说的,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在侯爷面前给我上眼药呢。”玲珑取过一颗葡萄,她有一双美手,自幼娇生惯养,肤质细腻滑嫩宛若凝脂,剥开葡萄果皮的动作当真是美丽之极。“否则你倒是给我说说,你那块暖玉佩从何而来?我可没赏过你,难道不是你偷的?你无父无母,自幼跟随于我,你若是说出那块玉佩的来历,我便不罚你了,可你又不肯说,我那嫁妆单子素来叫你掌管,却不曾想你监守自盗。侯爷,你说妾身罚的对不对?似这等手脚不干净的婢子,在其他人家,怕是要打杀的。” 永安侯神色如常,虽心中怜惜初芷,却不能告诉妻子那块玉佩是他千方百计寻来送与初芷的,只因为她天生体寒,他担忧她平素手脚冰冷,才费尽心机寻来一块暖玉赠予,不曾想却被妻子发现。“你说的都对,只是念在她初犯,便饶了她这回吧。” 他言语温存,可话里话外都在维护初芷,也只有原主才听不出来,明明这两人的苗头已经如此清晰了。 玲珑微笑:“妾身都听侯爷的。”她将那块暖玉拿起来,“只是这东西,既然叫她带了,妾身也瞧不上了,还是毁了的好。”说着随手一抛,丢入火盆之中,那价值千金的暖玉,瞬间就碎裂开来。 永安侯只觉她看似娇纵,神色间却稚纯的可爱,他的这位夫人,容貌过人,向来人尽皆知。“日后我再为你寻一块更好的……” 话未说完就叫玲珑打断了:“侯爷不必挂心,妾身的东西,别人戴过了,妾身就不喜欢了。”她说完,突然又嫣然一笑。“不过侯爷挂怀于妾身,妾身心中着实欢喜。” 初芷跪在地上,只觉得齿冷。 与她海誓山盟的男人,她仰望的神,如今在她面前,和另外一个女子情深意浓。即使知道那是假的,是逢场作戏,她心中也仍然难受的要崩溃。 上天何其不公。明明她与侯爷相识在先,相爱在先,却要眼睁睁看着他娶妻,卑微地等待他短暂的怜惜,迄今都不能光明正大的站在他身边。如今他们夫妻二人高高在上,却叫她跪在地上,膝盖冷的透骨,心却更冷。 玲珑瞧见初芷哀戚的眼神,似笑非笑,这两人,一个都别想逃过,毕竟她可是收了原主的献祭,若是不能满足原主心愿,她要饿的更久了。“行了,瞧你那丧门星的模样,我看着便不舒服,下去吧,外头伺候着。” 初芷吃力地从地上爬起来,似是不经意看了永安侯一眼,一瘸一拐的走了。永安侯薄唇微动,正准备再求求情,玲珑便先开了口:“当初母亲让她陪嫁,就是看她老实本分,不曾想是个手脚长的。” 没偷别的,倒是偷了原主的丈夫。 这两人,一个比一个叫人作呕。初芷幼年孤苦,是原主将她留在身边做了大丫鬟,吃穿用度,寻常人家的小姐都比不得,岂知这初芷不思回报,竟与小姐的未婚夫看对了眼。两人一来二去,郎情妾意,若是真爱,永安侯去相府退婚求娶初芷,倒也能叫人高看一眼,偏他忌惮丞相,娶其爱女,却要瞒着原主,又与初芷暗中来往。待到时机成熟,便理所当然的叫原主暴毙,原主死后,又作出一副深情的模样不肯续娶,过了几年,便以怀念亡妻的名义娶了妻子的陪嫁丫鬟,与初芷双栖双飞。 赚了美名,也赚了丞相的看重,还让丞相将初芷当作了逝去女儿的化身。 真是好一出大戏。 瞧初芷那表情,似乎还在心底怨恨原主后来居上呢,她倒是不想想,永安侯跟原主的婚约可是打娘胎里来的!似这等毫无感恩之心,恩将仇报之人,给她一点甜头,就忘了自己什么身份了。 啧,真是感人。 屋子里就更不必说了,虽然桌椅板凳床板仍然老旧,但用的碗筷,铺的床褥,都干干净净整整齐齐,虽然被套都洗的发白了,可里头的被子却是上好的——玲珑缺了什么就去成王府顺一波,至于她那条缠枝云锦的名贵寝衣,早已被她穿坏,又被废太子改成了抹布。 他身上,是再没有一丝太子的架子了。他甚至亲自挑水浇菜洗衣煮饭照顾玲珑,对她更是言听计从百依百顺,完全活成了一个普普通通的民间男子。 这世上唯有玲珑一人愿意在他满身污秽不堪时留在他身边,所以为了留住这个人,他势必要谋划一些什么。 在西祠巷子的日子安宁而祥和,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若真是寻常人家,这样活下去倒也没什么不好。可废太子每每看见玲珑,都觉得她应该过上更好的日子。她的美貌不该在这样的地方默默无闻,她应该配上锦衣绸缎玉盘珍馐,住进金屋受世人膜拜。就像是玲珑所说,这个世间,唯独那个真龙天子才能坐的皇位,尚且有资格让她注目一二。 废太子长得可真好看。 “修文!修文!” 废太子听见玲珑在屋子里叫他,忙将湿漉漉的双手在简易的围裙上擦干走进房,她刚刚睡醒,尚且美目朦胧,正娇嗔地望着他:“我的肚兜找不着了!” 听闻她要找肚兜,废太子面不改色,“我给你做了新的,旧的我拿去洗了。”说着转身去将红漆斑驳的衣柜打开,从里面取出一件粉白绣花的肚兜来。经过这几个月的磨练,天资聪颖被众大臣夸赞睿智卓绝的修文太子,连绣花裁衣都摸索着学会了。前几日玲珑不知从哪儿弄来精致的料子,她肌肤娇嫩,他便将布料做成了贴身衣物,还绣上了几只展翅欲飞的蝴蝶。 玲珑歪着头看他从柜子里取出新肚兜,接过来:“可是那件我只穿了一天啊,又不脏。” “嗯……”废太子语焉不详,“你先换衣服,我出去了。” 活似身后有什么鬼怪在追一样,玲珑看着他的背影,扑哧一声笑出来:“呆头鹅。”他们日日夜夜睡在同一张床上,她毫不设防,他却谨遵礼数不敢碰她,可能是觉得自己如今待罪之身埋没了她,平时玲珑滚进了废太子怀里,他都浑身僵硬,又想抱又不敢抱,生怕唐突。可最近一段时间,呆头鹅似乎也开窍了,虽然仍然没对玲珑做些什么,却敢大着胆子亲亲她,虽然最亲密也不过如此,可玲珑怎么会不知他拿她的贴身衣物做了什么事。 废太子出去后,瞧见已经洗干净挂在绳子上半干的牡丹肚兜,俊脸一红,旋即镇定下来,她什么都不知道,他也绝不会告诉她自己做了什么…… 玲珑的早饭很简单,一碗熬的稀烂的米粥,两碟废太子亲自做的酱菜还有一小碗蛋羹。废太子早早起了,她起不早,向来是他吃过了,再做一份她喜欢的。不过最近他又开始折腾自己,又瘦的不成人形,可丑了,玲珑也不问他这是要干什么。 粗茶淡饭清粥小菜虽然也别有一番滋味,却到底比不上山珍海味鱼翅熊掌,尤其玲珑本就深受饥饿之苦,口腹之欲若还要如此煎熬,真和杀了她没什么分别。 龙女的一天除却吃之外,大部分都在睡,她在归墟龙宫的时候,如果没有飘来灵魂,甚至可以睡上很久很久以阻止消化太快。人间虽然烟火旺盛,但玲珑活了这么久,再好玩的东西也比不上美味的爱来得诱人。 她坐在屋子外走廊上的长椅上,这是废太子给她做的,他饱读诗书,涉猎颇广,因而那会儿摸索着做木工,还险些将手指头锯断,最后做出的长木椅虽说粗糙了些,可放上软绵绵的棉花垫子,倒也舒服。玲珑坐在上面看废太子舀水种菜,又掀开咸菜缸子上的石头查看里头的腌菜情况,眼神放空。 废太子一回头看见的就是玲珑这副神游天外心不在焉的模样,心下顿时一慌。他自己都没有察觉到,经过这半年多的相处,他的一颗心已经完全扑在了玲珑身上。她高兴了,他就跟着开心,做事也更有干劲,她皱一皱眉头,他就心慌不已,想方设法要她高兴起来。可不管过去多久,废太子仍然担心有朝一日她觉得不耐烦要离开,自己又如何去留住她。 西祠巷子这种地方,太过简陋清苦,她生活在这里,着实是十足委屈。 “玲珑。”他洗了手,擦干净,来到她身边,没有坐下,而是在她身前单膝跪地,双手小心翼翼地捧住她放在膝上的青葱玉手。这双柔荑白嫩纤细,没有一点点茧子,那是他拼尽力气娇养的,可仍旧不够。她住在这里,没有漂亮的衣裳,没有华丽的首饰,更没有妆点容颜的胭脂水粉。 她本可以活得更美丽、更动人。 “你不要生气,我会带你离开这儿的。”他亲了亲她的小手,认真地说。 玲珑懒洋洋地看他,她想要的是废太子的爱,并不会帮他做什么,更不会为他去夺皇位,他自己的事,当然要他自己去做。“什么时候,何时何分何秒?” “很快的。”废太子见她表情微变,立刻露出笑容,他向来知道她喜爱自己的容貌,也不吝于用这张俊秀的面孔来讨好她。“你暂且忍耐最后一点时间,我一定会让你过上比所有人都好的日子。” 此时此刻,皇位也好,报仇也好,竟然都不再重要。废太子只想留住眼前这个少女,用他的全部。 玲珑看了他几秒,本来面无表情的脸突然露出了灿烂的笑容:“我当然相信你啦,我很想出去的。”她抱抱废太子。“凭什么我们要被这样欺负啊,随遇而安也不是这样的对不对?我还等着你带我出去,让我风光,我好去把嫡姐也欺负回来呢!” 废太子这才放下心来,任他如何谋算,也算不出究竟要如何讨好疼爱,才能叫她对自己的情意更多几分。 此后第三天,宫里便来了人。 这可是西祠巷子里头一回来了宫里的人,还是皇帝的贴身大太监总管江公公! 这位江公公是看着废太子长大的,皇后还在的时候,他受过皇后恩惠,所以皇后不在了,他也一直很照顾修文太子。后来修文太子被废,他想方设法找人多多照拂一下西祠巷子里的修文太子,只可惜西祠巷子这个地方,即便是江公公也不能任意来往。此番收到修文太子给自己递的密信,他自然唯命是从,皇帝果真心软,叫他来西祠巷子,召太子入宫。 “殿下——” “江公公。”废太子先一步扶住江公公,“我已不是东宫,担不起这殿下二字了。” “殿下这说的什么话,在奴才心里,您永远都是太子殿下。”江公公抹了抹眼角的泪,“一切都按照殿下的吩咐做了,皇上心里还是惦记您的,否则不会叫奴才深夜来请您入宫——” “我不去。” “届时与皇上见了面,殿下您服个软也就——什么?” “我不进宫。” 江公公惊呆了:“殿下糊涂!此番正是与皇上和解的机会,您怎能——” “公公不信我吗?”废太子轻轻一笑,眼中却丝毫没有被皇帝想起的激动,他瞎掉的那只眼睛此刻漆黑如深夜,再也没有比这只眼睛更冷的了。“你回去就如实告诉皇上,说罪人修文欲求在此了却残生,没有福分再做帝王之子。” 江公公瞪大眼:“殿下——” “照我说的做,如果你心中还认我这个主子的话。” 江公公欲言又止,却终究是退了出去。 他回宫后,皇帝正在寝宫等着,见江公公回来身后却没有其它人,顿时变了脸色,再听江公公说废太子根本不愿回来,甚至不愿再承认彼此之间的父子亲情,皇帝勃然大怒,拂袖摔了桌上的茶具,气恼的胸口不住起伏:“反了他!反了他!他竟敢这样说!他竟敢——” “皇上!”江公公跪了下来,抹了一把眼泪。“老奴还记得,殿下出生时那小小一团,后来长得多好呀,皇上疼他,皇后娘娘更是把殿下当成眼珠子,可后来皇后娘娘走了,殿下就没人疼了。皇上若是见到如今的殿下,定然是认不出来了。殿下的一只眼睛瞧不见了,右手也废了,写不了字,拿不起笔,老奴见了,这心底,就如刀割一般的难受啊,皇后娘娘在天之灵,不知要多么伤心。” 438.第三十五片龙鳞(二十三) 此为防盗章  这吃也吃了, 被褥也换了干净的,墙上的破洞也都暂时堵死了,总应该消停了吧? 可废太子想的太简单了,如果这么随意就消停, 那还是玲珑吗? “你怎么可以就这样直接睡了?”玲珑几乎为废太子的个人卫生操碎了心。“洗脸刷牙梳头啊,你现在这么丑, 还这么邋遢。这被褥虽然不怎么好,却都是干干净净的, 你可别想弄脏它们。” 废太子本不想理会她, 可不知何时, 已经有宫人送来了热水, 随之而来的还有一个浴桶。玲珑自个儿是干干净净的, 她爱干净, 本身生活在荒海之中,所以特别不喜欢自己身边的人脏兮兮, 看着都碍眼。 “你是自己进去呢, 还是我帮你呢?”玲珑露出分外天真的笑容, 有礼貌的询问废太子。 她能将宫人们使唤的这样服服帖帖, 很显然不是靠她的大脑。废太子只犹豫了几秒钟, 就做了选择。他脱衣服的时候发现玲珑非但没有像寻常姑娘家那样非礼勿视,甚至还饶有兴味的盯着他。废太子再怎么心如死灰, 也没开放到在一个姑娘家面前赤|身|裸|体。他解衣服的手停了下来, 转身去看玲珑。 玲珑也睁着清泠泠的眼睛看他, 还奇怪:“你看着我做什么, 看着我能把自己弄干净吗?” 废太子忍了又忍,他一点都不想开口说话,奈何在这少女面前却被逼得无路可走。“你不要看。” “……我就是想看看你身上有多脏。”玲珑真诚地说。“我问过下人了,他们说你三年没洗澡了,我以前听过一个故事你要不要听?我给你讲一下吧?”当然她这话也没有要问废太子的意思,就是知会他一声,便自顾自讲了起来。“就是说啊,从前有一对懒人夫妻,他们非常非常非常非常的懒,懒到什么程度呢?从来不洗澡,也不换衣服,不叠被子,不洗锅子,他们觉得被子叠了晚上也要铺开,洗了澡也会弄脏,衣服换了还需要清洗,锅子干净了还要做下一顿饭……就什么都不做。后来有一天,家里突然进了贼,贼看了看他们的家,发觉没什么好偷的,唯一值钱的就只有那口锅,于是就将锅卸了下来背走了,后来这个贼就变成了一个正义之士,人称背锅侠。” 她讲到这里,停了一下,看了废太子一眼又继续:“后来妻子突然惊醒,发觉有贼,就将丈夫推起来。丈夫与贼搏斗的时候,贼掏出随身携带的刀,砍在了丈夫脖子上,丈夫应声而倒,贼就背着锅跑了。妻子吓得大哭,却突然看见丈夫从地上爬了起来,摸着脖子说,‘幸好我从来不洗澡,否则今日这小命就要交代了!’,妻子一听也十分高兴,两人点了灯,发觉家里那口锅竟然没有丢,原来那贼背走的,是锅上长年累月积攒下来的那层垢。” “综上所述,我想看看你身上的灰有多厚。” 废太子嘴角抽搐,他真是气都气不起来。他怎么可能三年不洗澡,便是心死成灰,也没得叫自己脏成那样的道理。宫人又不同他住得近,如何知道他洗澡不洗澡? 玲珑讲完故事满脸期待:“你脱啊。” 废太子:“……你一个女儿家——” “我现在不是啦,嫁给你,就不是女儿家,是妇道人家了,你们都这样称呼的不是吗?”她仍然眨着漂亮的眼睛催促,“你到底脱不脱,难不成还要我伺候你?” 她很少伺候人的,就是伺候了,日后也肯定要千百倍的要回来。 废太子被她气的,竟真的解开了破旧的外袍,玲珑看了两眼叹了口气,“一点肉都没有,这样的身材真不好看。” 废太子如今权当她说的话是耳旁风,天这么冷,他迅速跨入浴桶,暖意顿时席卷全身,他舒了一口气,然后就看见玲珑自顾自洗了手和脸又漱了口,竟自个儿上床睡觉了。 两床被子都很厚实,可玲珑不喜欢,这种普通的棉花被,里头的棉花不知道弹没弹,重的要死,压的她险些喘不过气来,这加重了她要过好日子享受的心,吃不饱已经很难过了,如果再睡不好,做龙有什么意思? 两床棉被压的她窒息,底下的床虽然铺了两床褥子,仍然觉得硬邦邦的,这更让玲珑怀念起荒海归墟的龙宫,她好爱享受,性格奢靡,从来不加掩饰。 谁会不喜欢过好日子? 废太子洗完澡穿了衣裳,站在地上冷的发抖,却不知自己要睡到哪里去。玲珑单手撑着脑袋对他打招呼:“上来啊。”态度自然毫无羞赧,模样似是在叫一条狗……废太子咬咬牙,这寒冬腊月的,外头冷风呼啸,没有棉被御寒想过冬十分艰难。他想了又想,才在玲珑的邀请下掀开被子上了床,只是离她极远,两人之间隔了好大的距离。 这本是一张双人床,这会儿废太子身上盖了被子,人却退到了床边,玲珑靠近一点,他就往边上挪一点,最后玲珑突然蹭的非常近,废太子一个惊喘,往后一躲——整个人摔到床下。 玲珑抱着被子笑起来。她容色极美,笑起来也格外动人,废太子从未见过她这般姝色,还是东宫储君之时,他最是仁义宽容,与女子连手都未拉过,所见的也都是笑不露齿的大家闺秀,哪有玲珑这般不拘小节几近猖狂放肆的。 最后她一边笑一边伸手给地下的废太子,“还不上来?” 那一只纤纤玉手,美极了,仿佛最优秀的工匠雕刻出的白玉艺术品,废太子抿了抿嘴,没有接受,自己从地上爬起来,拍了拍身上的灰,又掀开被子上床,结果刚上去就被玲珑推了下来,又是狠狠地摔在地上。他抬起头,怒目而视。 玲珑噘着嘴,伸出小手:“快上来。” 和着是因为他刚才拒绝了她,她不高兴,才推他下去,却又非要他握住她的手才能上来。 废太子忍了又忍,还是屈服在了玲珑的暴力之下。掌心的小手柔若无骨,他甚至不敢用太大力气……就被拽上了床。玲珑翻了个身压在他身上,和他四目相对,气氛暧昧之时,她叹了一声:“你的骨头好硬,硌的我好不舒服。” “……那你下去。” “我不。”玲珑干脆利落地拒绝了。“我就要这样。” “……” “瞧你闷闷不乐的,难道娶了我不比当皇帝快活?”她的价值可远超什么狗屁皇帝。“总是一张苦瓜脸,害得我吃饭都吃不香。” 你吃不香,五个馒头你吃四个。废太子如是想着。 “夫君啊。”她叫他。 声音柔嫩娇嗲,她本是绝顶美丽的女子,倘若有心诱惑,谁能逃过这温柔乡呢?这一声夫君叫的废太子心底狠狠一动。自他被圈禁在这西祠巷子,便似是死了般毫无声息,往日的友人也好,亲朋也好,都再无消息,亦不曾有人递过丝毫消息。他自己心死了,也什么都不想做了。既然已成废人,此生无望,又何必再过多强求。不过是得过且过,这样等死。 在西祠巷子缺衣少食,清苦孤寂,他都忍了下来,因为他早已丧失活下去的意志。他这样的人,就算有朝一日出了西祠巷子,又能如何?眇一目,断一手,不过是个废人。更何况父皇绝不可能放他出去,便是新皇登基,大赦天下,他也不会重获自由。 既然这样的话,在里头还是在外头,不都是一样的么。 对废太子来说也许都一样,可对玲珑而言,非!常!不!一!样! “夫君啊。”她又叫了一声,趴在他胸口对着这张憔悴消瘦却仍旧依稀可见往日俊秀风采的脸卖萌撒娇,完全不顾之前自己展现出了何等惊人的武力值,“你看我如花美貌,怎能在这样的地方了此残生?这儿没有好吃的,盖的被子也这么硬,还这么冷,甚至都没有人给我欺负,你忍心叫我在这里蹉跎吗?” 是……吗,废太子对于她最后那两句话很怀疑,她不是正在欺负他吗?“你如何会嫁进来,倘若这也称得上是‘嫁’的话。” 他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譬如玲珑说她是被骗的、被强迫的,亦或是其它种种理由,却不曾想她的回答出乎他的意料:“我嫁进来,自然是因为我喜欢你呀。” 什么?! 若非她就趴在他胸口,废太子怕是要跳起来。他不敢置信地盯着玲珑,似是在问:你喜欢我什么? 倘若是三年前的东宫储君,学富五车,风流俊秀,待人宽厚,你会喜欢,自然无可厚非。可现在他不过是个阶下囚,是个满身狼藉永远不再拥有自由的罪人,没了身份不说,容貌也不复当初,这种情况下,竟还有人说喜欢他? 可玲珑的眼神真诚,又完全不似说谎,更何况,骗他,她又能得到什么?她这般美丽,世间任何男子见到,都会为之倾心,又何必将心思浪费在他身上。 她跪在地上,也不知是膝盖剧痛,还是心底剧痛,整个人竟如同死了一般,毫无生息。 玲珑就这样把初芷许配给了府里一名年轻的管事,这位管事过去在原主还存在的时候,可没少帮初芷的忙,玲珑清人的时候特意将其留了下来,为的就是给初芷配对。 只是下人之间的成亲,都是签了卖身契的,搞不出什么名堂,嫁衣一换,红烛一燃,贴几个喜字拜了天地,这亲就算是结成了。玲珑可不会去观礼,只是送了些东西以示恩典,初芷也从下人房搬到了管事住的院子,当天晚上,这对新婚夫妻如何相处玲珑不知道,她只是看着永安侯,似笑非笑地问:“侯爷可觉得有些凄清?” 永安侯正在更衣,听她这样问不由得微微一愣:“夫人这是何意?” “还能是何意,侯爷心里清楚着呢,何必来问我。”玲珑走上前接过男人手中的外衫,一双杏眼似水含情,一时半会还真叫人摸不透她的想法。“初芷嫁了人,侯爷就一点都不难过?” “她嫁人与否同我何干。”永安侯将拿着自己外衫的妻子拥入怀中,“只要吾妻快活,怎样都好。” “侯爷嘴可真甜。”玲珑眯起眼。“可初芷嫁人前却同我说侯爷对她有意,这是真的还是假的?” “你怎能听信她的说辞。”永安侯心中一慌,面上却是不变颜色,冷声道,“我对她能有什么意思,难不成我还会动你的婢子不成?” 玲珑但笑不语,永安侯被她看得心慌,不由将她搂紧,吻了下她朱唇,讨好道:“我的心中只有你,旁人如何,与我半分关系都没有,夫人切不可听信小人言辞误会为夫。” 玲珑不说信也不说不信,她早看清这个男人的本质,虽说时代发展会限制人的思想,但忠贞正直之人,什么时候都不会改变意志。只可惜啊,那样的人,实在是太难遇到了。她活了这么久,也不曾见过多少。来来回回,都是如永安侯这般的人,男人也好,女人也罢,就是有这般的人存在,玲珑对人类的观感才那么差。 她踮起脚尖勾住永安侯的脖子,此事便当揭过了,唯独永安侯心中对初芷又计较了几分。其实初芷怎么可能跟玲珑说这些,她现在恨死也怕死了玲珑,不说出来,兴许日后还能得侯爷援手,直接说,怕是如今性情大变的夫人要直接打死自己。 可永安侯不知道啊,比起初芷,他当然更相信自己的妻子。初芷不过是被厌弃的玩物,妻子却是要共白首之人。永安侯这人,爱之欲其生,恨之欲其死,他信了玲珑的话,得知初芷竟敢违背自己的命令泄漏曾经的苟且,心中便有了计较。 男人做事就是要大刀阔斧一些,不似后宅女子步步为营。没几日,刚成亲不久的管事就在一起做活中从马车上摔了下去,大夫看过后说伤得很重,日后就是四肢渐好,怕也是留不下什么根了。 管事签了卖身契,本就孑然一身,唯独盼着能留个香火。眼下竟成了废人,主人家自然是不要了的,直接将他送出了府。为了彰显仁义,还给了一百两银子并承担了汤药费同看诊的钱,如此也算是仁至义尽。 作为管事的妻子,初芷自然也是要跟着一起走的,可玲珑却不提卖身契的事儿,待到初芷跟管事出了府,她才笑起来。 呀,真是低估了永安侯的狠心呢。 果然呐,大部分的人类,都是宽于律己,严以待人。和背主忘恩的初芷比起来,永安侯的所作所为也没好到哪里去,只可惜他似乎认为这事儿就可以揭过了,没有丝毫愧疚之心,还想着百般隐瞒。果然是自私自立薄情寡义之徒,幸而原主早早死了,魂魄也被吃了,否则看到也不知要多么伤心。 玲珑自然是不会伤心,她全然将永安侯当成了戏子,偶尔看他绞尽脑汁的遮掩表演也颇有趣味,只可惜她越来越饿了,怕是没有太多时间去培育他。 永安侯的日子过得很是不错,娇妻陪伴,软玉温香,真是让他溺死在这美人窝中都甘之如饴。尤其是最近这段时日,他觉着妻子似乎更是黏人起来,叫他片刻都不舍与她分开,恨不得日日夜夜缠在一起才好,恩爱不移。 这日是永安侯生辰,他恰好休沐,便难得带着玲珑出门玩耍。可这一出门,才叫他意识到自己的妻子究竟是如何美丽。一路上玲珑倒是兴致勃勃,永安侯却脸色难看,他恨不得将每一个眼珠子黏在玲珑身上的人都给打死,只顾着瞪人去了,哪里还有功夫欣赏美景品味美食。 因为夫妻二人出行简单,除了一个小厮一个婢子外再没带其它下人,永安侯武艺高强,保护玲珑这样的小女子自然不在话下。只可惜他现在只想把她包起来不让人瞧见,免得遭人觊觎,让他恨不得去挖了那些人的眼珠子!他的妻子,也是这些市井小民能看的! 人间的食物虽然吃不饱,却能感觉到味道,所以玲珑一路上都在不停地吃。她对食物没有什么太大的喜好,也不挑食——能吃饱已经是天大的好事,哪里还能去挑剔好不好吃哦。 一行人逛到一家医馆,只见一名青年男子从里头气冲冲地走了出来,不是之前被赶出侯府的管事又是哪个。他也瞧见了永安侯跟夫人,登时跪了下来:“见过侯爷,见过夫人!” “你身体恢复的不错呀。”玲珑率先开口。“怎么了,可是还有哪里不适?若有,可千万要说出来,切莫隐瞒。” 她又左右看了看:“初芷呢,怎么没陪着你?” 管事羞赧难言,他怎么好意思说自己是来求医想要重振雄风的,妻子娶回去不让他碰,他一开始还想着日久生情,早晚能好好过日子,谁知道就出了这么桩事,现在可好,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他也是知道初芷跟侯爷的事儿的,自个儿捡了侯爷的漏,本来心里头就七上八下,听到夫人问就更加忐忑,一时间唯唯诺诺说不出话。 玲珑纯粹是逗他玩,这些人都以为她一无所知,其实她什么都知道。可看着他们表演真的很有意思,所以她也愿意短暂地做一个愚蠢的人。 管事走之前,玲珑又让初霜给了他一些银子,管事千恩万谢的走了,玲珑吞噬掉的记忆却告诉她,正是这位管事,爱慕初芷而不得,对其言听计从。最后永安侯跟初芷终成眷属,两人手上可是谁都没沾血,原主之所以会死,那可是这位管事为爱动的手。只可惜他动了手就留下了把柄,最后又为初芷设计而死。 现在叫他们两个纠缠一生,也算是成全了这一份情。 玲珑看着管事的背影若有所思,永安侯轻声询问:“夫人怎么了?” “无事。”她只是在想,管事什么时候会忍耐到极限。 贫贱夫妻百事哀,没有什么比贫穷更能考验人的意志了。贫穷会带来饥饿、恐慌、嫉妒以及绝望,尤其是对曾经衣食无忧的人而言。管事也许能忍受,可初芷是绝对忍受不了的。之前初芷不被允许在她身边伺候,虽说较之过去条件是差了些,可比起寻常人家,仍旧是吃得饱穿得暖,若非她自己贪心,绝不会落得这般田地。 现在应该过得很苦吧?毕竟一百两银子对寻常人家来说兴许是个大数目,可对初芷而言又算得什么?她在相府时便吃得好穿得好,到了侯府与永安侯勾搭更是享受,现在虽然不至于吃糠咽菜,却也绝不会再有山珍海味了。 玲珑就是笑这个。 永安侯牵起她的手,他对她也是呵护备至,想方设法的讨她欢心,要不怎么说永安侯魅力十足呢,他若是想对一个女子好,真是能剖心挖肺,只是这份好总有个期限,这个男人天性喜新厌旧。 439.第三十五片龙鳞(二十四) 此为防盗章 他带着痴迷的笑容, 看向躺在他怀里,玉指纤纤正剥着一颗水晶葡萄的绝色佳人。她柔若无骨的身体栖息在他怀中, 她天仙般的容颜让他回想起初见她时,她赤着一双小脚丫坐在树上笑嘻嘻地看着他的情形。已是不惑之年的哀帝立刻就坠入了爱河, 他疯狂的迷恋上这个绝代佳人, 并且不顾任何人阻拦将她带回皇宫, 封为贵妃。 她任性又骄纵, 不知道惹了多少麻烦, 哀帝不止一次想杀了她,免去这红颜祸水, 可不知为何总是下不了手。如今国破城亡, 胡狗马上就要打进皇宫, 身边的儿女后妃尽皆以死报国, 哀帝落下泪来。“爱妃,如今只剩你我二人,朕先送你上路,随后便来陪你——” 玲珑坐在他大腿上,悠哉悠哉地放入那颗剥完的葡萄, 汁水四溢, 无比甜美。两国交战,你死我亡的关头, 皇室还在纵情享受, 这样的国家不亡, 那什么样的国家才亡?这会儿倒是想起来死了。“抱歉啊陛下, 我可不想死。” 她从哀帝怀里站起来,居高临下地俯视这个苍老的无能的懦弱的男人:“我生的这样美貌,难道那胡人的大王看见我,不心生欢喜?陛下若想去死,尽管去便是,可陛下怜惜我,怎舍得叫我一同去死?” 就是因为她有绝世的美貌,哀帝才不能留她在世上。自打她入宫以来,山珍海味倾世珠宝,他悉数奉到她面前,可她宝贝照收,却一根手指头都不给碰。哀帝也想过霸王硬上弓,可每每瞧见玲珑的脸,便无论如何也做不出这样的事来,只想百般讨好,哪里还能伤她一分。 这样的美貌,本该送入帝王家,可那胡狗算什么帝王?他们是下贱的贫民,有什么资格欣赏这样的美人?哀帝面露狠色,抓起手边白绫:“爱妃,让朕送你一程!” 神经病啊都说不用送了她不想死。玲珑刚拈起一颗葡萄,就见哀帝气势汹汹地朝自己大步走过来,她无奈地说:“陛下,既然都要死,那您先死好不好?臣妾舍不得留您一个人,您先死,臣妾马上就跟上。” 这古往今来,亡国皇帝不少,可不管哪一个怕都是没见过玲珑这样的女人。哀帝就愣住了,没等他回过神,一支利箭破空而来,穿透他的小腿,那箭力道十足,穿透哀帝小腿还不算,势头极猛,竟将哀帝钉在了地上! 哀帝虽然年纪不小又养尊处优,可却养的白白胖胖吨位十足,少说也得有二百来斤,可这一箭竟然直接穿透了他的象腿,不得不让玲珑惊奇。 随后她拿着刚剥掉一半皮的水晶葡萄,微微睁大妩媚的眼眸,看向满身血腥戾气十足的高大异族男人走了进来。 他大概有两米高,极其的魁梧强壮,眼睛是少见的绿瞳,胡子拉碴,面上满是伤痕,可那股从死人堆里走出来的气势却十分可怕,哀帝本来疼的想要大叫,都由于这个男人的出现忍了回去。 玲珑好奇地看向哀帝,发现他手边就有一杯鸩酒,她眼巴巴地看着,似乎在问:陛下,您不死了么?若是要死就趁现在啊! 那个高大可怕的异族男人大步走进来,从哀帝那只被钉在地上的小腿踩了过去,玲珑都听到了咔嚓作响的骨头碎裂声。随后高大的男人就到了她身边,用饿狼一样的绿瞳盯着她,低头吃掉了她手上没有剥完皮的葡萄。 他可能是没吃过这种金贵的水果,所以不知道皮不能吃,连带着皮和果肉都吞了下去,还顺势咬住了玲珑白嫩嫩的指尖,像是狗一样用犬齿啃啮。 他们草原上的男人,有看中的女人就抢回家,更何况如今他是胜利者,这个女人就是他的战利品。 她坐在一圈死人中竟然完全不害怕,光是这份胆色就比其他的中原女人强上千百倍。男人弯腰把轻盈的玲珑抱起来举过头顶,他身后跟着的一群强壮异族男人因此发出欢呼声,似乎是在庆祝他们的王拿到了最美丽的战利品。 玲珑被举的有点头晕,尤其是在这个人不停地抖动她的情况下。她可不是个好脾气的,当下一巴掌照着男人的脸呼了过去,结果男人不觉得如何,她在哀帝皇宫养的娇嫩的小手反倒红了! 玲珑捧着手心小口小口的吹气,这个臭男人的胡子好硬,打在上面真是疼死她了! 龙女娇气得很,她立刻就记恨上了男人,哪怕他一身的血腥气,浑身阴郁十足。 “你是我的,战利品。” 男人这么说,然后捉住她一只小手放入口中啃,玲珑惊喘了一声,感觉自己的小手被男人的口舌一一舔吮过,抽出来的时候湿答答的恶心死了!她更生气了,在哀帝后宫三年了,那老家伙都没能碰她一下,占她一点便宜,这个大胡子是想怎么样?他的胡子这么多,这么难看,她一点都不喜欢! 她是来度假来享受的,不是来当什么战利品的! 然而男人舔过她的小手后,又要来舔她的脸,真跟狗差不多。玲珑推他他不动,眼看他就要把她剥光就地上了,玲珑终于真的恼了,她一脚踹在男人身上,神经病,这么臭这么脏也敢朝她身上蹭,怕是活得不耐烦了! 就在这个时候,男人突然也停下了动作。他回头看了手下们一眼,似乎在意识到有别人在,不适合做这种事,而且地面冰冷坚硬,她这样柔弱的中原女子怕是承受不了。 玲珑被他扛在肩膀上带了起来,哀帝倒在地上也不敢叫唤,玲珑奇怪他为什么还不死,其他人都死了,因为太监人手不够,哀帝还亲手勒死了他的好几个女儿,刚才还要杀了她呢,怎么这会儿轮到他自己了,他反倒犹豫不决起来? 该不会是只想杀了别人,自己苟活吧?按照人类社会的法则,已经引颈就戮的亡国皇帝,一般都会封个侯之类的继续过安乐享受的日子,至于那些殉国的人——反正已经死了嘛,现在玲珑严重怀疑哀帝是在打这个主意。 不过她没有机会去证实了,因为扛着她的这个男人终于出声了。和他高大的吓人的外表相比,男人的声音低沉好听,只是十足的阴冷:“把他带下去,看紧了别让他死。” “是!” “王!还有许多事情等着您决策——” “以后再说。”被称作王的男人拍了拍玲珑柔软挺翘的粉臀,阴森森的脸上总算露出了一点笑意,看得出来他此刻心情很不错,毕竟打下了中原,以后他就是天下唯一的王。“我要先享用这个女人。” 跟着他打天下的手下们吹起口哨来,他们草原上的猛士都是这样,看上了一个女人直接抢走,就地干了,之后就结为夫妻。这个中原女人太美了,他们刚才看到她的时候都惊呆了,她简直就像是传说中保佑大草原的神女,有着至高无上的美貌。 这样的美人,当然要属于王,也只能属于王。 玲珑被他拍了一下屁股,整个人都惊呆了。要知道她在哀帝后宫这几年可从没人敢对她不敬,了不起也就是坐一下哀帝的大腿哄哄他,让他继续心甘情愿的给她卖命,搜罗至宝来讨她欢心。毕竟他本来就荒淫无度,是个昏君,这种事儿也没少干,之前为了讨好他上一位爱妃,听说他还叫年轻的宫女太监脱去衣服互相博弈取乐。 当然这种下流的游戏玲珑不爱玩,又不好看,太监少了根东西,可一点意思都没有。 男人把她扛起来,跟个没头苍蝇一样到处找床,最后拐进了皇后的宫殿。皇后早叫哀帝那个傻逼给气死了,这座宫殿空了很久,但一直有人打扫保持整洁,床铺柔软,玲珑被甩在上面也没觉得疼。 她从床上爬起来盘腿做坐好,兴致勃勃的看着男人脱衣服,露出一身腱子肉。 这样的身高,身上的肌肉纹理却非常漂亮,蕴含着力量美与野性,就像是他的绿瞳,狼一样带着侵略性。玲珑眼睁睁看他脱了个干净朝自己走近,在他靠近之前伸手挡住:“不要碰我。” “你是想为那个废物守身吗?”男人问。“这未免也太愚蠢了。” “守不守身另说,你知道你有多脏吗?”玲珑真诚地问。 就当作是对已经吃掉的原主的成全,也让废太子知晓,这个世上曾经有一个人,爱他如天边明月,可望不可及,不敢触碰,亦没有勇气靠近。她漂亮的指头磨娑着废太子瘦骨嶙峋的面庞,轻轻一叹,竟也透出几分忧伤轻愁来:“七年前,太子殿下于皇后娘娘寿贺寿,身着祥云锦衣,远远地走来,所有的女子都不由自主地看过去,惊叹这世间,竟有这般俊秀出尘之人。端的是温和清雅,高不可攀,衬的大殿的翠竹都失了几分颜色。” “那么多人爱慕殿下,却唯独一人走上前去,而殿下眼中也只看得见她。”玲珑沉浸在原主的记忆里,她很喜欢这些美好的记忆,会让她觉得人类其实也并不是真的一无是处。“那位小姐自然是荆国公府的嫡出女儿,与殿下有婚约的那一位。殿下与她有了婚约,便再看不得其他女子了。因为这世上,唯独她一人,能与您相配。” 所以那个时候的原主,就安安静静又小心翼翼地看过去,她本也是生的颜色美丽,只是和嫡姐比起来又难免逊色几分,事实上当初大殿上美人无数,又有谁能与嫡姐争锋呢?嫡姐走过去,太子迎过来,真真是一对举世无双的璧人,令人艳羡。 而她卑微地掩饰着爱慕之意,将所有情绪藏在重重心思之下,她爱极了那风华无限的太子殿下,却又弱小微贱的不够格同他相提并论。 可是,后来啊。 皇后娘娘病逝,太子被诬陷圈禁,眇了一目,断了一手,就此身陷西祠巷子。曾经仰望的明月坠落人间,所以当嫡姐转而嫁给如日中天的成王,而要将自己送进去给废太子的时候,原主的心中充满了喜悦。 她在荆国公府过得不算好,也不算不好,没有人重视她,没有人在意她,她的生父荆国公妻妾成群,见到她连她的名字都不晓得,只是随意挑了一名不受宠的庶女送进西祠巷子,此后再也不管她的死活。 原主珍而重之的进了西祠巷子,可此后又能如何?太子殿下早已今非昔比,他再不是当年意气风发光风霁月的太子殿下,而是变得如同行尸走肉一般,心内成灰,麻木悲观。 可就算是这样,原主也想要留下来。 她从不奢望太子殿下能够看见自己,她只是安静地活在角落里,想方设法给废太子送点吃的,为他浆洗一下衣物,再绞尽脑汁弄块布料给他做新衣。原主的美丽在这样的风吹日晒中,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逐渐褪去,可废太子却没有撑多久。成王登基,大赦天下,他不会让废太子活着出去,这位皇兄哪怕是成了废人依旧叫他忌惮,因此他登基之日,便是废太子被毒死之时。 毒死废太子的,正是原主想方设法从外头买来的几块劣质的绿豆糕。她满心愧疚,投井而死,死后魂魄飘荡,浮至荒海,为玲珑所吞噬,变作她的养分,也让玲珑对废太子充满了觊觎。 这个人的爱,是很干净很纯洁的。 “只是殿下。”玲珑对他微微一笑。“您还是太子的时候,自然与她相配,现在您不是太子了,与她就不配了。” 这话既诚实,又残酷。 废太子当初是储君之尊,配得上他的自然是最优秀最美丽的女子,在他心中也自然而然地将自己与未婚妻并列,不再去瞧其它人,可后来他成了废太子,未婚妻却还是那个未婚妻,于是即将替代他成为太子的成王,最终也将替代他娶本应与他相配之人。 “怎么,你以为我要说,你不是太子了,就刚好与我相配了?”玲珑挑眉嘲笑他,“便是世间的九五至尊,所谓的真龙天子,也配不上我。所以想要与我相配,你要变得更加俊俏厉害才行。” 她又拍了拍废太子的脸,长长一叹:“你知道,现在的你有多难看吗?有个词叫辣眼睛,我觉得你可以感受一下。” 废太子从未见过如此古怪之女子,被她噎的是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玲珑从他身上翻下去,转身裹住沉重的被子绕了几圈,又是一声长叹,“我这副皮囊,便是走遍万千世界也难寻,多少人为求我回眸贡献灵魂我都不屑一顾,如今却要在这鬼地方陪你过这等日子。”倒也不是没吃过苦,可大部分的苦楚都不与人的快活成正比,在玲珑的记忆中,大部分的人经历的苦难都毫无意义,不过是逼得他们变得更坚强,然后继续受苦。 所以如果能不受苦,自然是不受苦的好。 她说完便睡了,徒留废太子一人睁着眼睛望着破破烂烂的屋顶出神。他也并非全然死了心,只是玲珑说的在理,人皆有爱美之心,遇到格外美好的东西便要忍不住去怜惜,她那样容貌的女子,就如同无价之宝,应该小心收藏束之高阁,断然没有叫美玉蒙尘的道理。 只是他如今,不过是个废人,连日常照料自己都难,又如何来照料这绝世的美人呢。 当然玲珑也就是说说,没觉得废太子一夜之间就能想通。反正她已经揍服了那几个宫人,日后虽然吃的差住的差穿的差什么都差,但总比自己动手舒服多了。曾经有一次,她饿的前胸贴后背,好不容易吞了个灵魂,也只能保存自己的记忆去到一个鬼知道怎么回事的原始丛林。 锦衣玉食?绫罗绸缎?山珍海味玉盘珍馐?不不不不,不存在的。 她凭借自己细弱的小身板,还得自己盖房子抓鱼打猎才能吃上饭,这样苦哈哈的日子过了好几个月,才终于解脱。总之那样的日子对于懒癌晚期患者玲珑来说,是绝不想尝试第二次了!又不是头一回到人类世界,她才不想累着自己呢。 她就想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夜间尚有美男可抱,若是能吃饱就更幸福。可就这么点小小的心愿都要再三努力,活着可真难啊。 真羡慕人类,他们渺小又短暂,区区几十年就眼睛一闭两腿一伸,人世间种种快乐悲伤都忘得一干二净,普通人去投胎转世,不普通的人去往奈何桥,还有一些与水有关的人会来到荒海,总之短暂有短暂的好,永恒有永恒的妙。玲珑是很享受自己的永恒的,除了吃不饱这一点,她觉得自己的龙生没有任何遗憾跟缺陷。 这么一觉睡到第二天中午,总算是不刮风下雪出了太阳,宫人屈服于玲珑淫威,早早准备了热水跟补墙用的器具,只是西祠巷子虽然是叫巷子,其实是个巨大荒废的宅子,青草长得有一人高,活死人墓似的。生活在这里的人基本上都已经彻底绝望了,玲珑的出现简直就是一池死水里激起的巨大水花,闹的所有人不得安宁,却又不得不动起来。 没有上好的米面做饭?没关系,她可以弄来; 没有精致的布料做衣裳?没关系,她也可以弄来。 玲珑进出戒备森严被死守的西祠巷子跟去茅房一般随意,每次回来都带了一大堆东西,食物自然不必说,衣服她只弄了自己的,穿的舒适豪华躺在破床硬被子上晒太阳,顺便叹了口气,这种顺手牵羊的感觉很不好了,虽然东西都是她在成王府顺的。身上这件珍贵的织锦云绡是嫡姐私藏舍不得用的,听说是成王搜罗天下至宝送去讨嫡姐欢心,结果因为太过珍贵,嫡姐舍不得用,玲珑就拿来随意缝了缝当衫子穿。 她又不惧冷热,外头下着大雪她也能露胳膊腿儿,只要她乐意。 千金难买玲珑高兴。 废太子日渐被喂的丰腴起来,他太过瘦削,简直只剩下皮包着骨头,如今胖了些却仍旧不够,玲珑恨不得给他弄些增肥丸来吃,那张脸跟原主记忆中的所差甚远,还她绝世美郎君来! 而废太子,也终于在日复一日的被玲珑折磨摧残中成长了。他本是性格温柔宽厚之人,经历了此番磨难,变得沉默寡言许多,也心狠许多,玲珑觉得他现在这样挺好的,过去未免太好,才叫人骑在头上撒野。 废太子如今穿的是干干净净的衣裳,房内多了张粗糙却能用的书桌,桌上的文房四宝是玲珑给的,架子上的书是玲珑弄来的,他每日的吃食也都是她的功劳……即使她总抱怨说西祠巷子的日子不是人过的,废太子也感觉得到她对他的好。 那颗已经被彻底伤透,原以为不会复原的七零八落的心,终于开始渐渐愈合。 从此之后,龙女就是他毕生的信仰。 她救他于危难水火之中,他便许她一直念念不忘的锦衣玉食,珍馐华服。 “出去跪着,没经过我的允许不许起来。” 又要跪?! 还以为躲过一劫的初芷整个人都愣住了。昨天她已经跪了很久,回去后膝盖都紫了到现在都没缓过来,也正是因为如此刚才才会站不稳摔了茶盏。“夫人……” “怎么,觉着委屈啊?”玲珑柔声问。“外头是挺冷的,若不想出去跪,便在这屋子里跪也不是不可以。” 初芷过往与她那当真是如姐妹一般,她完全不明白为何才几日夫人就完全变了态度,难道说夫人知道了?她心中又惊又慌,自己什么出身心里清楚,真摆到台面上,她会是被第一个牺牲的那个。 玲珑看她一眼都知道她心里想什么,既觉得自己跟永安候是两情相悦,又心知肚明不敢叫侯夫人知道,好事儿初芷倒是都想占尽,却一点风险都不想担,哪里有那么好的事哦。 看初芷的样子,应该是想要在屋子里跪了,可玲珑下巴一抬:“就在这儿跪,不必走远。” 初芷脚下是那摊碎琉璃片,这要是真的跪下去……“夫人饶命,夫人看在奴婢从小陪您长大伺候您的份上,饶了奴婢吧!奴婢昨儿个跪了好些时辰,到现在还没——” 440.第三十六片龙鳞(一) 此为防盗章  虽然手下的猛士们很喜欢, 可男人见了就倒胃口,最后都赏赐给了最勇敢的猛士做妻子。而草原上那些强悍的女子,他也不喜欢。 他喜欢什么样的呢? 在今天以前他不知道, 可现在他知道了。 玲珑好奇地任由他抓着自己的脚, 实在是搞不懂这个人怎么跟几百年没吃过好的一样盯着她,这眼神好熟悉哦, 可不是跟她饿的眼睛发绿的时候一样么。她难得同情了对方几分,因为她很明白饥饿有多么可怕。不过就算再饿, 想吃她也是没门的。 龙肉是你想吃就能吃的吗? 她用白嫩嫩的小脚去踢男人,却被他用大掌包裹在手心,那火热的温度让玲珑觉得不舒服, 尤其是他还用指尖勾她的脚心。 呼延哲第一次见到这样妖精般的女人, 他不受控制地想要享用她,可她嫌弃的态度让他的自尊心受到了侮辱,他是勇士中的勇士, 她既然是中原最美丽的女人,理所应当成为他的俘虏。 在攻打中原的时候他就听说过, 哀帝后宫三千,美丽的女人加起来比草原上的总数还要多,可只有一个美的如同扶桑树顶端的皎洁明月。他在那个时候就暗自发誓,一定要占有这轮明月, 这是他彻底成为天下霸主的象征。 等到见了她, 他才知道那些中原人的形容并不夸张, 她不仅仅是扶桑树顶端的皎洁明月, 也是离草原万丈高的天空上最耀眼的太阳。 ……眼神越来越吓人了,好像几百年没吃饭的人看见了美味的大餐,恨不得连骨头都嚼碎了咽下去。玲珑想把脚抽回来,其实她觉得这人挺有意思的,虽然脸上胡子多身上又脏又臭血腥味浓的跟喷了农药似的,但灵魂却散发着与他外表截然不同的甜美的气息。 如果吃下去的话,应该会很舒服呢。 他灵魂中的“爱”,是完美无缺的,还没有人触碰过,深藏在层层叠叠的中心,诱惑着她去采撷。否则她怎么可能跟他耗上这么久,寻常人敢这样对她,别说是什么大王国君,就是神仙她也照杀不误。 古铜色的大手捏着她细细的脚腕,将她的小脚完全包容在掌心,玲珑被迫双手向后支撑在床上才没有倒下去,一条腿被抬在半空,裙子因而花落,将小腿羊脂白的肌肤全部露了出来。 “你会被我占有。”呼延哲低下头在玲珑耳朵边这样说。 玲珑努努嘴,“不如你先洗个澡刮个胡子,咱们再来讨论谁占有谁的问题。” 她真的是一点都不怕他,要知道哪怕是再强悍的女人见到了他都要颤抖的匍匐在地上跪拜,可这么一个小小的,脆弱的他仿佛一用力就能扭断那可爱的小脖子的女人,竟然敢这样直视他,毫不客气地和他说话。 她是哪里来的勇气?她就是凭借如此胆色赢得了哀帝的喜爱吗?想到她已经被哀帝碰过,这曼妙的身子已经便宜了别的男人,呼延哲的绿瞳竟隐隐泛出血色,他一把松开掌心小手,将玲珑按倒,声音狠戾:“不管你之前跟过多少男人,现在我才是你的男人,你必须记住这一点,否则我会杀死你。” 他声色俱厉的样子吓死人了,玲珑装模作样的喘了两声:“啊……你、你怎么这样子,你吓到我了……”说着晶莹的泪水就从眼角流了下来,此刻的她完全不复之前胆大包天的模样,柔弱可怜的一如其他中原女子。 撂狠话的呼延王却突然手足无措起来,他先是想擦她的眼泪,结果他手上脏兮兮的,摸了下她的小脸就给她多了几道痕迹,于是他干脆低下头去舔她的眼泪,就像是骏马亲近自己的主人一样。玲珑觉得自己的眼珠子都要被他舔出来,她就是随便哭一哭,这个神经病脑子是不是有问题。 她用小粉拳连打带捶,总算是让呼延哲放开了她,她这会儿不哭了,气呼呼地瞪他,“你把我给弄脏了!”她看向自己精细的白裙子,这可是哀帝那个老混蛋绞尽脑汁为她寻来的稀有布料,现在可好,被他弄的这儿一道灰那儿一道灰,还有她超可爱的小脚丫! 呼延哲觉得对她真打也不是骂也不是,她骄纵的不假辞色,又不怕他,他也不想说些将她赏赐给猛士的话来威胁恐吓她,再瞧她嫣红的小脸,当真是可爱至极,叫他这手刃父兄才登上王位的冷血之人也忍不住想再迁就一些。 这样美的人,就是犯了天大的错也该被宽恕。 玲珑得到自由后立刻扯过床上的被单使劲的擦自己被弄脏的小脚,然后欲哭无泪地看着擦不干净的裙子。这裙子她很喜欢的,怎么可以这样啦! 呼延哲其实想直接扑上去将她吃了,但只相处了这片刻,已叫他大致摸清楚了她的喜好,他若真敢用这副尊容强迫她亲热,怕她要记恨他一辈子。 最终他妥协了,去外头命了些还没死的夏朝宫人进来伺候,又叫人准备浴水,他要洗去这一身风尘。 玲珑伸着手脚让哭哭啼啼的宫女给自己擦干净,胡人的军队来的十分之快,哀帝只赶得上杀了自己的后妃们跟女儿,还没来得及放把火烧了这富丽堂皇的夏宫。因此有些死里逃生的宫女太监都被俘虏了,眼下正服侍玲珑的,正是这些没有死掉的宫人。 身边这宫女虽说已在极力克制,可仍然止不住抽噎,玲珑听得不耐烦极了,简直想给她一脚:“哭什么哭,你竟然敢在我面前哭,要哭不会出去哭啊?”外头都是人高马大的胡人,谅这宫女也不敢。 可很快地玲珑就察觉到不对劲了,她平时都是被伺候惯的,何曾见过哪个宫女如此笨手笨脚,给主子擦个手都做不到?还有边上那个一直站着不动的,这俩是哪里来的宫女?她表情不变,去捉住了正给自己擦手的宫女的手腕,冷冰冰地问:“你是何人?把头抬起来擦干净!” 因为她们身上穿着宫女服,又是女子,所以虽然身上都脏乎乎的,呼延王仍然让她们进来伺候了。可玲珑却觉得这两个宫女很奇怪,一个笨手笨脚一个清高桀骜,夏宫里真要有这样的宫女,怕是早就叫人弄死了。 她仔细端详了一下这二人,越看越眼熟、越看越似成相识——“你们是昌平跟元瑾?” 哀帝足足有几十个女儿,玲珑虽然都见过,但因为太多了,有些就只觉得面善。好在她记忆力超强,再加上元瑾公主那招牌式的清高傲慢,总算是让玲珑想了起来。 之所以记得这位元瑾公主,是因为玲珑在夏宫的三年里,背地里虽然被人指指点点,说她贪慕荣华依附哀帝,又来历不明怕是居心叵测,可表面上却没人敢说她什么,谁叫哀帝捧着她呢。唯独这位元瑾公主,平日里见了,总是对她翻个白眼或是冷哼一声,玲珑曾经养了一只爱掉毛的长毛小猫,有一次出去玩就再也没回来,后来玲珑亲自出去找,却看见元瑾的贴身宫女扔出了一具猫尸,让玲珑十分恼怒,为此元瑾受了哀帝重罚,打那以后她便记恨上了玲珑。 她瞧不惯玲珑,玲珑也不见得就喜欢她。没想到哀帝杀了几十个女儿,却叫元瑾成了这漏网之鱼。 至于昌平……玲珑最大的印象就是她总是跟在元瑾左右,唯唯诺诺的,可若说她不坏,那只猫却又是昌平送给元瑾以讨好,所以这两个公主玲珑都不喜欢。 不过眼下可不是她喜不喜欢的事儿了,一对二能打赢吗,毕竟她可是一条柔弱的龙啊。 “既然贵妃娘娘认出了我们,就和我们一起上路吧!”一直站在旁边没动静的元瑾咬牙说,突然朝玲珑扑过来。她们进来的时候是确保身上没有利器的,因此元瑾想要掐死玲珑。“国破家亡,娘娘怎能苟且偷生?还是一起走的好!” 玲珑现在是真的服了,也真的相信元瑾公主确确实实是夏哀帝的种,父女俩的话说的都差不多的,什么叫国破家亡不能苟且偷生,可先死的偏偏都是别人。她们要死完全可以自己去死嘛,非要让别人先死也真的是够了! 国破家亡,不能苟且,我辈先就戮——这是真,殉国烈士。 国破家亡,不能苟且,你先就戮——这是神经病。 好在元瑾平日养尊处优,玲珑躲一下也就躲过去了,她一脚踹开元瑾,踹的她趴在地上爬不起来,这一脚可不比先前踹那头粗鲁的熊。“你要殉国,干什么还穿宫女服?你父皇之前勒死了那么多公主,你们怎么不在?”明明就比谁都想苟且,还嚷嚷着不让别人苟且,这不是脑子有病是什么。 难道她们是所谓的金枝玉叶,就天生比别人高贵? “那你说说,错在哪儿?” 永安侯想了几秒钟,却着实没有底气在妻子面前提起曾经与初芷的苟且之事,面上顿时显现出一种似愧非愧,似悔非悔的意味来。玲珑将他的表情尽收眼底,却没有要与他解围的意思,骂他的话今日在丞相夫人面前都说过了,如今她也懒得再说一遍,就是今天晚上,她该让这份爱到达目前最成熟的顶点,然后吃掉。 其实再等等也是很好的,有些人的爱很神奇,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削减,反而会随着时光沉淀变得格外醇香浓厚,这也是为何有时候玲珑会选择留在某个世界几十年的原因——可是这次不行,因为她实在是,太,饿,了。 吃掉原主灵魂的时候,她在归墟龙宫饿的头都要抬不起来,整个人懒洋洋地趴在珊瑚榻上,周身鱼儿游来游去她也懒得搭理,眼珠子都不想动一下。要不是原主的灵魂飘到她嘴边,恰好叫她张嘴吃下,玲珑怕是饿的连去寻灵魂的力气都没有。现在随着时间过去,原主的灵魂带来的力量逐渐减少,已经开始被消化,可玲珑却越来越饿。 和“爱”比起来,灵魂不过是用来解渴的水,暂时的满足很快就会消退,只有“爱”才能让她吃饱。 吃掉永安侯后,她就要离开这个世界,去寻个好人的爱来吃掉,恢复一下|体力,才好继续作威作福。否则这样虚弱的态度实在是太不方便,很多事情都不能做。 “夫人,我不该——” “你当然不该。”玲珑打断他的话,“你我自幼便有婚约,可我父亲爱我如掌上明珠,我及笄前他便差人询问你可否有心上人,若是有,你我两家解除婚约,各自嫁娶,各自欢喜。父亲甚至为我挑了许多个人选,想要寻个能对我好又有出息肯上进的人,最后你不肯解除婚约,父亲才将我许配给你,可你做了什么?”玲珑掐上永安侯腰间的肉,左右旋转狠狠地拧了一把。他倒是不痛不痒,她却觉得手都酸了。“嗯?你跟谁搞在一起不好,跟初芷?你知道她跟我是什么关系吗?做这种事,侯爷是不是觉着十分的刺激呀?怎样,如今可舒服?” 谈何舒服,简直悔不当初。那时候的他确实没有为夫人想过丝毫,如今再想来,更是觉得自己行为卑劣,令人发指。 因此腰间被掐的生疼,永安侯也一声不吭,他用结实的臂膀牢牢地搂着玲珑,似是要将她融入自己怀中,片刻不肯松开,又似是怕松开了手,她便再也不是他的了。“夫人,我知晓错了,求夫人给我一次机会,我再也不会……” “嘘。”玲珑点住他薄唇,漂亮的眼睛在黑暗中散发着诡谲的光。“没可能的哦。” “犯了错的人,在我这里,是得不到第二次机会的哦。” 温柔的声音甜蜜如蜜糖,又无情如砒|霜。永安侯深陷在这温柔冢之中,被玲珑拥入怀中。他什么都听不清,也什么都记不得了,唯独她的请求在耳边回荡:“既然知晓错了,那侯爷一定想要补偿妾身,对不对?” 对啊……如果能够挽回她的话,让他做什么都可以的啊……永安侯迷迷糊糊的想着,又听见她的声音在耳边回响:“侯爷是想跟妾身永永远远在一起不分开吗?” 是的,是这样的,不想跟她分开,想要永远和她在一起。 “那么,让我吃掉你吧?那样就能永远变成我身体的一部分呢,为我提供养分,让我活下去。”玲珑摸了摸永安侯的脸,他仍然眉目俊朗,英俊的令她喜欢。“这才是爱对不对?侯爷一定不会拒绝的吧?” 当然不会,他怎么会拒绝,他是那么的想要补偿她……永安侯点了头。 接下来他什么都不记得了,在这黑暗的房间内,玲珑温柔地捧着他的脸,她稍微高一些,低头与他相贴额头,尽情缠绕彼此的呼吸,那是象征爱与灵魂的光芒,如今一点一点被剥离,尽数被玲珑吞噬,彻底化作她的食物,让她空荡已久的胃部,终于有了淡淡的饱足感。 只是,不够啊,远远的……还不够。 简直想要化出龙身,盘亘在他身上将他彻底消化呢。 是他自己答应要把灵魂都给她吃掉的哦,不是她抢的也不是偷的,是光明正大的接受的。失去了灵魂与爱的永安侯,从此将彻底成为一具行尸走肉,供玲珑驱使,按照她的一切想法行动。 女婿在相府门口整整跪了七天七夜,不吃不喝,面色惨白的已经接近死人,若是还将其拒之门外,未免太过不近人情。丞相无奈,只得请永安侯进来。 他似乎一夕之间变得沉默寡言,坐在那不说话,可是一提到和离的事情,他就会立刻跪下请求他们收回成命。 玲珑的傀儡继承原主的记忆与感情,除却不会思考需要指令以外,和真人毫无差别。谁会知道真正的永安侯早已消失在这世间呢?留下的不过一个空壳儿,连做食物都没资格。 玲珑只吃人类的灵魂与爱,她有意识的在克制自己不要因为饥饿大开杀戒,毕竟所有人类都变成傀儡的话那一点都不好玩。她是那么强大而无情,可以凭空造出许多稀奇古怪的东西,可唯有灵魂与爱,不可复制,无法重塑。这也是人类和其它生物区别最大的地方,人类懂得爱,去爱,懂得思考,去思考,也因此他们才能生生世世,繁衍不息。 女儿最终还是跟女婿回去了,丞相夫人想到就要抹眼泪,虽说女儿气色看起来好,可却跟她不亲了,到底是在侯府受了委屈,否则原本依赖她的女儿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如今又强硬的要跟那永安侯回去,图的又是什么呢?难不成永安侯还能老老实实守着她再也没有别的念头? 一次不忠,百次不容。 可出乎丞相夫妇的意料,此后永安侯当真成了爱妻典范。他对妻子几乎是言听计从,两人就这样和美对过了一辈子,再也没有红过脸,吵过嘴,甚至永安侯爱妻爱到不要孩子,两人百年后双双离世,由永安侯同宗子弟下葬,从此成就一方夫妻恩爱的传说。 对此,龙女表示:啊,那不过是一对听话的傀儡而已。 玲珑看到了她的小动作,只是不以为意,她喜欢简单粗暴的干脆,也喜欢曲折迂回的委婉,初芷这样的人,就如同死而不僵的百足虫,见了棺材不落泪,撞了南墙不回头,不一点点玩死,永远都不会咽气。永安侯对她能有怎样的深情厚爱呀,她怎么就被爱情冲昏了头脑,觉得永安侯非她不可? 门当户对这四个字可不是随口说说,也就是摊上了原主这么个温柔到愚蠢的女人,才成就了初芷跟永安侯这段孽缘,换作任何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初芷早在养出这番瘦马情态时便被处理了。原主的父母鹣鲽情深,连带着她也不谙世事,还以为嫁到了如父亲般的良人,哪里知道这根本就是她的催命符。 永安侯喜欢初芷什么,玲珑不用想都知道。原主娇怯天真近乎懦弱,什么都听初芷这个大丫鬟的,对其十分信任,这样的女人就如同菟丝花一般没有主见又死板无趣,在马背上打天下的永安侯怎么可能看得上。兴许原主的柔弱会勾起他短暂的怜惜,可这种怜惜很快就会消散,气质独特娇弱又不失坚强的初芷便入了他的眼。 初芷自然是美的,她在相府的日子过得可比寻常人家的女儿都滋润,养出了一身细腻雪白的肌肤和知书达礼的气质,再加上不俗的容貌,有了原主的衬托,更显得明珠蒙尘。 可现在玲珑不惯着她了,人要衣装佛要金装这话可不假,除却极品的美人不需要外物点缀清水出芙蓉,大部分的美人都要依赖锦衣华服胭脂首饰,这些东西可以让本来就美丽的人变得更美。然而当这一切被剥夺,美丽就要大打折扣。经过这一个多月,初芷没了上好的牛乳洗面,没了特制的胭脂妆点,失去了精致的首饰和柔软的衣裳,还落了个行走不便的毛病——美人啊最容易迟暮,她拿什么让永安侯对她念念不忘呢? 所以永安侯不是没看见她,而是一时半会竟然没有意识到这就是他心爱的初芷。 他背着妻子与初芷偷情,享受的就是这种刺激而背德的快感。在妻子熟睡的隔间,和她的好姐妹颠鸾倒凤,这样的感觉,对他这样的男人来讲,刺激感兴奋感远远大于幸福感。初芷能让他上心,也是因为这一点。她大胆的勾引与如火的爱慕让永安侯喜爱,对比木头般的妻子,自然是娇俏的美人更让人喜爱。 441.第三十六片龙鳞(二) 此为防盗章  废太子还能东山再起么?怎么可能, 一个瞎了一只眼断了一只手还是右手的人怎么做太子?更何况皇帝现在恨极了他,更是不肯再见他,怕是废太子要一辈子被圈禁, 终身无法重见天日了。 就连他那位准未婚妻,都被皇帝改了圣旨赐婚给了成王。废太子如今已是孤家寡人, 孑然一身, 只能呆在那空荡荡且又破旧不堪的西祠巷子里了此残生了。 倒是成王有情有义, 觉着自己娶了废太子的未婚妻太过对他不起,便说服岳父, 将成王妃的一名庶妹许给了废太子。这名庶女据说是容貌出众又有才华, 只可惜嫁了废太子, 连个婚礼都没有, 穿了嫁衣便被小轿子抬进了西祠巷子, 此后就没了声息,更别提是嫁妆了。西祠巷子如今只住着些犯了错的宫人同废太子, 可没人伺候也没人照料,连一日三餐都不能正常吃。成王能心系废太子,许废太子这么位美娇娘, 可真是令人感动于这份情谊呢,毕竟在废太子还没被废之前, 他与成王就手足情深啊。 可他们手足情深, 跟她又有什么关系呢??? 玲珑被抬进散发着霉味的房间里时, 整个人都处于生无可恋的状态。她毫不掩饰自己喜好享受奢靡的性格, 可住在这种鬼地方, 谁来伺候她,她吃什么?! 哇原主的记忆里可没提这个,全在回忆过去啊! 把她抬进来的人才不管她的死活,将人绑住手脚扔进屋子,院子一锁,这里头就只剩下玲珑和废太子两个人了,除此之外什么连个鸟都没有。玲珑的内心是崩溃的,她挣扎了一下,那群人生怕她反抗,捆的她非常之紧,手腕都勒的疼,真是白瞎了这么一副曼妙身躯。 看起来好像也不会有人来给她松绑,原主的记忆中,她是自个儿摔到地上用桌腿磨断的,桌腿是木头的,想也知道磨断得多少时间,也怪不得之后匆匆数年,原主就憔悴成那般模样——便是天仙美人,在这种环境里也别想保持美貌。 玲珑随意翻了下手,绳结应声而开,她揉了揉酸疼的手腕,又拿出塞在嘴里的红布。这身嫁衣也是粗制滥造难看的一匹,原主的父亲可真是大方,对待这个庶女没有丝毫怜惜,虎毒尚且不食子,何况是人,由此可见,那样的人真的很适合当作食物被她吃掉。 不过算了,她现在还不是很饿,甚至有多余的力量存在,否则饿的没力气,还得委屈自己过这样的日子才叫憋屈呢。 这张床……别说是和归墟龙宫的珊瑚床比,就是和之前在永安侯府的比,也只有被吊打的份。天哪,这被子床单是有多久不曾洗过,又是用了多久的,真是布衾多年冷似铁,布料更是劣质,玲珑抓起来随手一撕——没用多少力气就刺啦一声,碎成了数片。 再看看整个屋子,就更凄惨了。墙面龟裂长出青苔,桌子四个腿参差不齐,床帐子是粗布缝制,上头还沾染了奇怪的颜色,不知道是些什么东西,被褥上甚至有已经积淀成暗色的血迹。房内的所有东西都七倒八歪,没有章法,乱的不成样子,玲珑简直想要昏过去,她最讨厌这种邋遢的地方了! 只吃掉原主的灵魂果然还是太亏了! 可是——她很想要废太子的爱啊,非常非常的想,如果能吃掉废太子的爱,下一个世界,她也许能够恢复一半的力量呢。 正在玲珑犹豫要不要做点什么的时候,油纸上满是破洞的房门被推开,其实玲珑不觉得这房门有什么存在的必要,风一吹就四处乱响乱动,挡不住什么风,何必多此一举开关门,直接卸了扔掉拉倒。 废太子走了进来。 他神情麻木而冰冷,自顾自坐在了三角椅上,吃起了手里的食物。那也能算是食物吗?玲珑被饿的快死的时候也不会吃的。碗里的汤水没有一点油花,只飘着几根干巴巴的可怜菜叶,至于菜——还有菜?有什么菜?根本就只有一个已经变得冷硬的粗糙馒头。可废太子却浑然不觉,在被废之前,他也是锦衣玉食山珍海味,可现在他却在吃乞丐都看不上的食物。 ……玲珑完全没有上去抢来自己吃的欲望。她嫌弃的眼神太过明显,可废太子却浑然不觉,似是完全不在意屋子里多一个人还是少一个人,对于这个被硬塞来连天地都没拜过的“妻子”,他完全当作她不存在。 更别提是跟她说话或是照顾她了。 玲珑心都要碎了,她看着废太子吃的东西,背着手走过去跟他搭话:“你就吃这个呀?狗都不吃哎。” 废太子不理她。 玲珑伸手在他面前晃晃,又弯腰仔细打量他无神而黯淡的右眼,啧啧称奇:“居然真的瞎了啊,看起来跟左眼很不一样呢。”边说还边伸出手指想戳一戳,被废太子躲开了。他端起缺了一口的碗,喝掉最后一口汤,就着最后一口馒头,然后就步履蹒跚地朝床走,一头栽上去直接睡了,破破烂烂的褥子就这样盖在身上。这寒冬腊月的,冷风呼啸,破门夹杂着刺骨寒气,他却像是感觉不到,麻木的与外界彻底剥离。 玲珑打了个哆嗦,她被扔进来的时候,那群人什么都没给她,现在想想,这身嫁衣虽然垃圾了点,但至少能挡点风。可是她怎么能让自己不舒服,她要是不舒服了,所有人都得一起倒霉受罪。 所以她干脆利落地跳上床,直接给废太子来了个泰山压顶,饶是废太子再如何面无表情情绪全无,也被这一重压弄得险些吐血。他睁开眼,冰冷地看着压在他身上的玲珑。 如利刃般的眼神大概能杀人,可吓不到玲珑。她眉头一皱,拽住废太子衣襟:“我这么冷,你怎么不同我说话?你怎么能自个儿睡了?” 他的回答是再次闭上眼。 玲珑咦了一声,掀开那床姑且称得上是被子的破布,又把床上的被单草甸子什么的一股脑儿都拽了出去丢掉。废太子被她推到一边,睡在了空荡荡的床架上。这回他终于不能再不理她了,已经瘦的骨瘦如柴的脸上浮现出厌烦来:“你若怕冷,就不要总是动。”不过是徒然浪费体力。 “我就要动。”说着,她干脆将帐子也拆了下来,心里无限难过,想她之前被人伺候的,除了吃东西要自己咀嚼外什么都不用做,现在竟然要拿自己的一双玉手来处理这些脏了吧唧的破布。眼下她为废太子做了什么,待到他日,定要叫他千百倍的偿还。 因为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并不太饿,玲珑完全顶替了原主的身份,用的是自己的面容自己的名字,反正原主已经被她吃掉了,不存在了,有没有人记得不重要。玲珑幻化出的身体是她人形的模样,真可惜她的本体是龙,就算化作人形,每个世界也都是崭新的。 新的身体当然要好好爱护啦。 “我这么美,你忍心让我做这么多活吗?”玲珑甩开脏的都粘手的帐子,认真地询问废太子。“你难道没有一点怜香惜玉的心吗?” 她人形的模样,可谓是绝世美女,成王连见她都没有就送了她,到时候必然要悔青了肠子。 废太子从得知自己即将有个“妻子”开始,除却屈辱与愤怒之外没有任何情绪。玲珑“嫁”进来之后,他更是看都没有看她一眼,他的心,他的整个人都已经死了,可当她强迫捧住他的脸与他对视时,映入眼帘的这张如花娇靥,还是叫博学多闻的废太子感到了震惊。 成王的原意莫非不是羞辱他?否则为何选择那人的庶妹? 终于看见废太子的眼睛里有了些正常人的神采,玲珑满意地点了下头,威胁道:“快起来,把这些东西好好洗一洗,我可不睡这么脏的床。” 她使唤起人来,有种自然的傲慢与理所当然,仿佛这世间所有人,在她面前,都应俯首称臣。 不久,婢女进来了:“夫人,侯爷回来了。” 侯夫人摆了摆手表示知道,并未多在意。又过了片刻,永安侯走了进来,他身形高大容貌俊美,是上京人人垂涎的佳婿,只可惜他自幼便同丞相家的小姐定了亲,两人一年前成婚,迄今为止,永安侯不纳一妾,独钟爱妻,夫妻情深,实在叫人艳羡。 只是这内里究竟如何,就只有当事人自个儿知晓了。 侯爷身上满是落雪,若是往常,夫人早担忧地起来为他褪下大氅,可今日夫人却仍旧懒洋洋地斜倚在美人榻上,眸色清淡,侯爷进来了,她竟是动也不动,与素日里的贤妻模样判若两人。 “初芷是犯了什么错,这样的天气,夫人竟叫她跪在外头?”永安侯轻笑,来到妻子身边坐下,就着她的手想吃她的葡萄,夫人却笑吟吟地收回手,饱满的果肉在侯爷薄唇上轻轻一擦,便掠过放入自己口中。 朱唇玉齿,汁水四溢,只这份倾城色,就叫侯爷喉头微动。夫人将他神情纳入眼中,不免有几分轻视,答道:“她自是犯了错,惹了妾身不快。侯爷可不许心疼她,要心疼,也得心疼妾身才是。” “这是自然。”侯爷轻笑,黑眸深沉。“只她跟你多年,你们二人又情同姐妹,我才过问一声。” 多会说话的男人呀,竟然以这种方式来委婉提醒她与初芷姐妹情深,若真是那位天真心软的侯夫人,倒真会悔恨惩罚初芷了。玲珑又懒懒地剥了颗葡萄,杏眼睨向侯爷:“侯爷这说的什么话,跟妾身多年的婢子多了去了,焉能都与妾身称姐道妹?侯爷且问问这在场的婢子,她们敢是不敢?” “奴婢不敢!” 有眼色的婢子们跪了一地,心中都暗自惊疑。虽说她们都是陪嫁来的大丫鬟,可夫人在闺中时便与初芷要好,初芷名义上是婢女,实则与小姐也差不离,只近日侯爷外出办差,夫人突然对初芷挑剔起来,今日一早还特意把人罚出去跪着。 玲珑笑起来:“侯爷日后可莫要将妾身和卑贱的婢子拿到一起比了。怎么说,妾身也是丞相之女,比不上金枝玉叶,亦是娇生惯养,跟婢子相提并论,侯爷不是糟践妾身么。” 说着,她将剥好的葡萄送入侯爷口中,摸了摸他英俊的面容,颇为欣赏。她来到这个世界时,永安侯正好被天家派去办差,今儿个还是头一回见,只瞧这脸,玲珑是喜爱的。她是耿直的颜控,长得好看的人,她总会对他仁慈一些,毕竟美貌的食物能够掩盖一些味道上的瑕疵。 她太饿了。 于荒海归墟沉睡数百年,玲珑现在饥饿的程度,已经接近到想吞噬所有遇见的灵魂。 腹中那个懦弱的女人灵魂,实在是充不了饥,只是叫她维持着清醒的姿态。幸而原主的身份还算可以,让她吃了些人间食物,只可惜满足了口福,却仍无饱腹之感。 永安侯听玲珑说初芷身份卑贱,眉头微微皱了一皱,只是妻子娇媚异常,丝毫不见平日的贤惠温婉,叫他奇怪之余,又有一种莫名的新鲜感。“是为夫的错,我的爱妻,自然是千娇百贵。” 玲珑笑起来,挥手道:“既然侯爷为初芷求情,妾身自然要给侯爷面子,初霜,去叫初芷进来。” “是。” 片刻后,在冰天雪地跪了快两个时辰,一张清丽小脸已经惨白的初芷进来了,她的双膝因为跪的时间太久,走路颤抖,一进来便扑通一下跪在了地上。配合着孱弱的身躯,楚楚可怜的神情,真是我见犹怜,叫人心都化了。玲珑看向永安侯,男人眼中闪现过一抹怜惜,她心中冷笑,却不想叫他们好过,伸手揽住永安侯的颈项,居高临下地看向初芷:“今儿个我罚你,你可有不服?” 初芷美目含泪,卑微地匍匐在地:“奴婢不敢,夫人心情不愉,是奴婢伺候不周,还请夫人重罚。” 她轻巧一句话,便告诉了永安侯,自己受罚纯粹是侯夫人无理取闹,又表现了自己的委曲求全,永安侯怎能不更怜惜她。若非顾忌妻子,怕是已经上去将佳人拥在怀中安抚怜爱了。 玲珑却不给她这机会,这么点小手段,大概也只有原主才瞧不出,傻乎乎的给他人做嫁衣裳,最终连灵魂都被她吞噬。不过玲珑从来不吃免费的午餐,她吃了侯夫人的灵魂,就会消除她记忆中的遗憾——否则吃下去不能消化,真是难受极了,她又不用排泄。 “瞧你这话说的,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在侯爷面前给我上眼药呢。”玲珑取过一颗葡萄,她有一双美手,自幼娇生惯养,肤质细腻滑嫩宛若凝脂,剥开葡萄果皮的动作当真是美丽之极。“否则你倒是给我说说,你那块暖玉佩从何而来?我可没赏过你,难道不是你偷的?你无父无母,自幼跟随于我,你若是说出那块玉佩的来历,我便不罚你了,可你又不肯说,我那嫁妆单子素来叫你掌管,却不曾想你监守自盗。侯爷,你说妾身罚的对不对?似这等手脚不干净的婢子,在其他人家,怕是要打杀的。” 永安侯神色如常,虽心中怜惜初芷,却不能告诉妻子那块玉佩是他千方百计寻来送与初芷的,只因为她天生体寒,他担忧她平素手脚冰冷,才费尽心机寻来一块暖玉赠予,不曾想却被妻子发现。“你说的都对,只是念在她初犯,便饶了她这回吧。” 他言语温存,可话里话外都在维护初芷,也只有原主才听不出来,明明这两人的苗头已经如此清晰了。 玲珑微笑:“妾身都听侯爷的。”她将那块暖玉拿起来,“只是这东西,既然叫她带了,妾身也瞧不上了,还是毁了的好。”说着随手一抛,丢入火盆之中,那价值千金的暖玉,瞬间就碎裂开来。 永安侯只觉她看似娇纵,神色间却稚纯的可爱,他的这位夫人,容貌过人,向来人尽皆知。“日后我再为你寻一块更好的……” 话未说完就叫玲珑打断了:“侯爷不必挂心,妾身的东西,别人戴过了,妾身就不喜欢了。”她说完,突然又嫣然一笑。“不过侯爷挂怀于妾身,妾身心中着实欢喜。” 初芷跪在地上,只觉得齿冷。 与她海誓山盟的男人,她仰望的神,如今在她面前,和另外一个女子情深意浓。即使知道那是假的,是逢场作戏,她心中也仍然难受的要崩溃。 上天何其不公。明明她与侯爷相识在先,相爱在先,却要眼睁睁看着他娶妻,卑微地等待他短暂的怜惜,迄今都不能光明正大的站在他身边。如今他们夫妻二人高高在上,却叫她跪在地上,膝盖冷的透骨,心却更冷。 玲珑瞧见初芷哀戚的眼神,似笑非笑,这两人,一个都别想逃过,毕竟她可是收了原主的献祭,若是不能满足原主心愿,她要饿的更久了。“行了,瞧你那丧门星的模样,我看着便不舒服,下去吧,外头伺候着。” 初芷吃力地从地上爬起来,似是不经意看了永安侯一眼,一瘸一拐的走了。永安侯薄唇微动,正准备再求求情,玲珑便先开了口:“当初母亲让她陪嫁,就是看她老实本分,不曾想是个手脚长的。” 没偷别的,倒是偷了原主的丈夫。 这两人,一个比一个叫人作呕。初芷幼年孤苦,是原主将她留在身边做了大丫鬟,吃穿用度,寻常人家的小姐都比不得,岂知这初芷不思回报,竟与小姐的未婚夫看对了眼。两人一来二去,郎情妾意,若是真爱,永安侯去相府退婚求娶初芷,倒也能叫人高看一眼,偏他忌惮丞相,娶其爱女,却要瞒着原主,又与初芷暗中来往。待到时机成熟,便理所当然的叫原主暴毙,原主死后,又作出一副深情的模样不肯续娶,过了几年,便以怀念亡妻的名义娶了妻子的陪嫁丫鬟,与初芷双栖双飞。 赚了美名,也赚了丞相的看重,还让丞相将初芷当作了逝去女儿的化身。 真是好一出大戏。 瞧初芷那表情,似乎还在心底怨恨原主后来居上呢,她倒是不想想,永安侯跟原主的婚约可是打娘胎里来的!似这等毫无感恩之心,恩将仇报之人,给她一点甜头,就忘了自己什么身份了。 啧,真是感人。 他带着痴迷的笑容,看向躺在他怀里,玉指纤纤正剥着一颗水晶葡萄的绝色佳人。她柔若无骨的身体栖息在他怀中,她天仙般的容颜让他回想起初见她时,她赤着一双小脚丫坐在树上笑嘻嘻地看着他的情形。已是不惑之年的哀帝立刻就坠入了爱河,他疯狂的迷恋上这个绝代佳人,并且不顾任何人阻拦将她带回皇宫,封为贵妃。 她任性又骄纵,不知道惹了多少麻烦,哀帝不止一次想杀了她,免去这红颜祸水,可不知为何总是下不了手。如今国破城亡,胡狗马上就要打进皇宫,身边的儿女后妃尽皆以死报国,哀帝落下泪来。“爱妃,如今只剩你我二人,朕先送你上路,随后便来陪你——” 442.第三十六片龙鳞(三) 此为防盗章 国破那一日, 哀帝在饮鸩自杀之前,命令宫人将所有公主及后妃以白绫绞死。 宁可自戕,也不能对胡狗俯首称臣。 有些骨气的,主动捧起了毒酒, 哭哭啼啼不想死的,都被太监从背后死死勒住了脖子,两条腿儿在地上用力蹬一蹬, 也就断了气。哀帝看着眼前这惨绝人寰的一幕,他的几十个女儿都死在了面前, 还有他那些死在战场上的, 死在各自王府中的儿子,还有如今的他。 他带着痴迷的笑容,看向躺在他怀里,玉指纤纤正剥着一颗水晶葡萄的绝色佳人。她柔若无骨的身体栖息在他怀中, 她天仙般的容颜让他回想起初见她时, 她赤着一双小脚丫坐在树上笑嘻嘻地看着他的情形。已是不惑之年的哀帝立刻就坠入了爱河,他疯狂的迷恋上这个绝代佳人, 并且不顾任何人阻拦将她带回皇宫, 封为贵妃。 她任性又骄纵,不知道惹了多少麻烦, 哀帝不止一次想杀了她,免去这红颜祸水, 可不知为何总是下不了手。如今国破城亡, 胡狗马上就要打进皇宫, 身边的儿女后妃尽皆以死报国,哀帝落下泪来。“爱妃,如今只剩你我二人,朕先送你上路,随后便来陪你——” 玲珑坐在他大腿上,悠哉悠哉地放入那颗剥完的葡萄,汁水四溢,无比甜美。两国交战,你死我亡的关头,皇室还在纵情享受,这样的国家不亡,那什么样的国家才亡?这会儿倒是想起来死了。“抱歉啊陛下,我可不想死。” 她从哀帝怀里站起来,居高临下地俯视这个苍老的无能的懦弱的男人:“我生的这样美貌,难道那胡人的大王看见我,不心生欢喜?陛下若想去死,尽管去便是,可陛下怜惜我,怎舍得叫我一同去死?” 就是因为她有绝世的美貌,哀帝才不能留她在世上。自打她入宫以来,山珍海味倾世珠宝,他悉数奉到她面前,可她宝贝照收,却一根手指头都不给碰。哀帝也想过霸王硬上弓,可每每瞧见玲珑的脸,便无论如何也做不出这样的事来,只想百般讨好,哪里还能伤她一分。 这样的美貌,本该送入帝王家,可那胡狗算什么帝王?他们是下贱的贫民,有什么资格欣赏这样的美人?哀帝面露狠色,抓起手边白绫:“爱妃,让朕送你一程!” 神经病啊都说不用送了她不想死。玲珑刚拈起一颗葡萄,就见哀帝气势汹汹地朝自己大步走过来,她无奈地说:“陛下,既然都要死,那您先死好不好?臣妾舍不得留您一个人,您先死,臣妾马上就跟上。” 这古往今来,亡国皇帝不少,可不管哪一个怕都是没见过玲珑这样的女人。哀帝就愣住了,没等他回过神,一支利箭破空而来,穿透他的小腿,那箭力道十足,穿透哀帝小腿还不算,势头极猛,竟将哀帝钉在了地上! 哀帝虽然年纪不小又养尊处优,可却养的白白胖胖吨位十足,少说也得有二百来斤,可这一箭竟然直接穿透了他的象腿,不得不让玲珑惊奇。 随后她拿着刚剥掉一半皮的水晶葡萄,微微睁大妩媚的眼眸,看向满身血腥戾气十足的高大异族男人走了进来。 他大概有两米高,极其的魁梧强壮,眼睛是少见的绿瞳,胡子拉碴,面上满是伤痕,可那股从死人堆里走出来的气势却十分可怕,哀帝本来疼的想要大叫,都由于这个男人的出现忍了回去。 玲珑好奇地看向哀帝,发现他手边就有一杯鸩酒,她眼巴巴地看着,似乎在问:陛下,您不死了么?若是要死就趁现在啊! 那个高大可怕的异族男人大步走进来,从哀帝那只被钉在地上的小腿踩了过去,玲珑都听到了咔嚓作响的骨头碎裂声。随后高大的男人就到了她身边,用饿狼一样的绿瞳盯着她,低头吃掉了她手上没有剥完皮的葡萄。 他可能是没吃过这种金贵的水果,所以不知道皮不能吃,连带着皮和果肉都吞了下去,还顺势咬住了玲珑白嫩嫩的指尖,像是狗一样用犬齿啃啮。 他们草原上的男人,有看中的女人就抢回家,更何况如今他是胜利者,这个女人就是他的战利品。 她坐在一圈死人中竟然完全不害怕,光是这份胆色就比其他的中原女人强上千百倍。男人弯腰把轻盈的玲珑抱起来举过头顶,他身后跟着的一群强壮异族男人因此发出欢呼声,似乎是在庆祝他们的王拿到了最美丽的战利品。 玲珑被举的有点头晕,尤其是在这个人不停地抖动她的情况下。她可不是个好脾气的,当下一巴掌照着男人的脸呼了过去,结果男人不觉得如何,她在哀帝皇宫养的娇嫩的小手反倒红了! 玲珑捧着手心小口小口的吹气,这个臭男人的胡子好硬,打在上面真是疼死她了! 龙女娇气得很,她立刻就记恨上了男人,哪怕他一身的血腥气,浑身阴郁十足。 “你是我的,战利品。” 男人这么说,然后捉住她一只小手放入口中啃,玲珑惊喘了一声,感觉自己的小手被男人的口舌一一舔吮过,抽出来的时候湿答答的恶心死了!她更生气了,在哀帝后宫三年了,那老家伙都没能碰她一下,占她一点便宜,这个大胡子是想怎么样?他的胡子这么多,这么难看,她一点都不喜欢! 她是来度假来享受的,不是来当什么战利品的! 然而男人舔过她的小手后,又要来舔她的脸,真跟狗差不多。玲珑推他他不动,眼看他就要把她剥光就地上了,玲珑终于真的恼了,她一脚踹在男人身上,神经病,这么臭这么脏也敢朝她身上蹭,怕是活得不耐烦了! 就在这个时候,男人突然也停下了动作。他回头看了手下们一眼,似乎在意识到有别人在,不适合做这种事,而且地面冰冷坚硬,她这样柔弱的中原女子怕是承受不了。 玲珑被他扛在肩膀上带了起来,哀帝倒在地上也不敢叫唤,玲珑奇怪他为什么还不死,其他人都死了,因为太监人手不够,哀帝还亲手勒死了他的好几个女儿,刚才还要杀了她呢,怎么这会儿轮到他自己了,他反倒犹豫不决起来? 该不会是只想杀了别人,自己苟活吧?按照人类社会的法则,已经引颈就戮的亡国皇帝,一般都会封个侯之类的继续过安乐享受的日子,至于那些殉国的人——反正已经死了嘛,现在玲珑严重怀疑哀帝是在打这个主意。 不过她没有机会去证实了,因为扛着她的这个男人终于出声了。和他高大的吓人的外表相比,男人的声音低沉好听,只是十足的阴冷:“把他带下去,看紧了别让他死。” “是!” “王!还有许多事情等着您决策——” “以后再说。”被称作王的男人拍了拍玲珑柔软挺翘的粉臀,阴森森的脸上总算露出了一点笑意,看得出来他此刻心情很不错,毕竟打下了中原,以后他就是天下唯一的王。“我要先享用这个女人。” 跟着他打天下的手下们吹起口哨来,他们草原上的猛士都是这样,看上了一个女人直接抢走,就地干了,之后就结为夫妻。这个中原女人太美了,他们刚才看到她的时候都惊呆了,她简直就像是传说中保佑大草原的神女,有着至高无上的美貌。 这样的美人,当然要属于王,也只能属于王。 玲珑被他拍了一下屁股,整个人都惊呆了。要知道她在哀帝后宫这几年可从没人敢对她不敬,了不起也就是坐一下哀帝的大腿哄哄他,让他继续心甘情愿的给她卖命,搜罗至宝来讨她欢心。毕竟他本来就荒淫无度,是个昏君,这种事儿也没少干,之前为了讨好他上一位爱妃,听说他还叫年轻的宫女太监脱去衣服互相博弈取乐。 当然这种下流的游戏玲珑不爱玩,又不好看,太监少了根东西,可一点意思都没有。 男人把她扛起来,跟个没头苍蝇一样到处找床,最后拐进了皇后的宫殿。皇后早叫哀帝那个傻逼给气死了,这座宫殿空了很久,但一直有人打扫保持整洁,床铺柔软,玲珑被甩在上面也没觉得疼。 她从床上爬起来盘腿做坐好,兴致勃勃的看着男人脱衣服,露出一身腱子肉。 这样的身高,身上的肌肉纹理却非常漂亮,蕴含着力量美与野性,就像是他的绿瞳,狼一样带着侵略性。玲珑眼睁睁看他脱了个干净朝自己走近,在他靠近之前伸手挡住:“不要碰我。” “你是想为那个废物守身吗?”男人问。“这未免也太愚蠢了。” “守不守身另说,你知道你有多脏吗?”玲珑真诚地问。 堂堂永安侯,身高八尺面如冠玉,多少大姑娘小媳妇惦记着,爱慕着他威风凛凛的姿态,可现在他坐在自己妻子面前,乖巧的如同一只小绵羊,伸出手任由她在自己手上瞎捣鼓。玲珑创意十足,只给永安侯涂了指甲不够,还自个儿在上头画了一只只圆润的猪头。她画的得意洋洋,永安侯哭笑不得。 初芷在一旁,从侯爷进来开始她就满怀期待,可直到现在他也没有注意到她。初芷有些慌了,她不得不抬起头,希望永安侯能看见自己。许久不见了,侯爷定然是没想到自己会回来,只要她抬起头,他就一定看得见她。 玲珑看到了她的小动作,只是不以为意,她喜欢简单粗暴的干脆,也喜欢曲折迂回的委婉,初芷这样的人,就如同死而不僵的百足虫,见了棺材不落泪,撞了南墙不回头,不一点点玩死,永远都不会咽气。永安侯对她能有怎样的深情厚爱呀,她怎么就被爱情冲昏了头脑,觉得永安侯非她不可? 门当户对这四个字可不是随口说说,也就是摊上了原主这么个温柔到愚蠢的女人,才成就了初芷跟永安侯这段孽缘,换作任何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初芷早在养出这番瘦马情态时便被处理了。原主的父母鹣鲽情深,连带着她也不谙世事,还以为嫁到了如父亲般的良人,哪里知道这根本就是她的催命符。 永安侯喜欢初芷什么,玲珑不用想都知道。原主娇怯天真近乎懦弱,什么都听初芷这个大丫鬟的,对其十分信任,这样的女人就如同菟丝花一般没有主见又死板无趣,在马背上打天下的永安侯怎么可能看得上。兴许原主的柔弱会勾起他短暂的怜惜,可这种怜惜很快就会消散,气质独特娇弱又不失坚强的初芷便入了他的眼。 初芷自然是美的,她在相府的日子过得可比寻常人家的女儿都滋润,养出了一身细腻雪白的肌肤和知书达礼的气质,再加上不俗的容貌,有了原主的衬托,更显得明珠蒙尘。 可现在玲珑不惯着她了,人要衣装佛要金装这话可不假,除却极品的美人不需要外物点缀清水出芙蓉,大部分的美人都要依赖锦衣华服胭脂首饰,这些东西可以让本来就美丽的人变得更美。然而当这一切被剥夺,美丽就要大打折扣。经过这一个多月,初芷没了上好的牛乳洗面,没了特制的胭脂妆点,失去了精致的首饰和柔软的衣裳,还落了个行走不便的毛病——美人啊最容易迟暮,她拿什么让永安侯对她念念不忘呢? 所以永安侯不是没看见她,而是一时半会竟然没有意识到这就是他心爱的初芷。 他背着妻子与初芷偷情,享受的就是这种刺激而背德的快感。在妻子熟睡的隔间,和她的好姐妹颠鸾倒凤,这样的感觉,对他这样的男人来讲,刺激感兴奋感远远大于幸福感。初芷能让他上心,也是因为这一点。她大胆的勾引与如火的爱慕让永安侯喜爱,对比木头般的妻子,自然是娇俏的美人更让人喜爱。 而现在,他的妻子比初芷更加鲜活——一个在家中被教导三从四德拘谨到在床榻都固执维持一个姿势的女子,突然间变得热情火辣,将这样的一个女人按照自己所希望的那样对待,这种刺激感就又超出了当初跟初芷偷情。 他的妻子是丞相之女,千金之躯,贵女之首,行路走动规矩俨然,教科书般的完美。但这样一个完美的虚假的妻子,有朝一日突然变了样,妖精般的吸人精气,永安侯能不喜欢?他本来就好这一口啊! 玲珑就是清楚地看清了这两人,才勉为其难陪他们玩一回。下个世界她想更加张扬放肆一点,那这个世界就得吃饱一些。永安侯虽然浪荡拙劣,可架不住生的好啊,在玲珑这儿,长得好就能让她原谅。 更何况现在永安侯对她言听计从,她干嘛要这么快吃了他,爱是可以培养的,现在有些腥气,也可以好好提炼嘛,等他爱她爱的死去活来不能自已,她再吃掉他……等待食物入口之前,玲珑总是充满耐心的。 初芷痴痴地抬起脸抬了好一会儿,明明侯爷都朝自己这边看了一眼,为何却不作反应——是了,侯爷肯定是担心夫人察觉,所以才故意对自己视而不见的,待会儿……只要一点点时间,侯爷不会不管她的! 正在初芷绞尽脑汁想办法找机会和永安侯独处的时候,玲珑突然站起来伸了个懒腰:“妾身累了,要去小憩片刻,侯爷这蔻丹妾身看着喜欢,可侯爷方才把妾身的指甲涂成那样,就罚侯爷自个儿洗掉好了,初霜,你们进来伺候着,谁都不许帮忙。” “是。”初霜初雪抿嘴一笑,跟着进里屋去了,留下永安侯原地苦笑。他坐到之前的位子上,取了玲珑用来洗他涂的凤仙花汁的水,沾了些许白醋慢慢地擦,正在这时,一个人影试探性地接近他,永安侯十分警觉,一抬头,一张放大的女子面容将他吓了一跳! 这人不是初芷又是谁! 她哀哀戚戚地凝视着他,梨花带雨,这本是永安侯最喜爱的姿态,可现在的初芷做来,着实称不上美了。她脸色蜡黄,眉毛因为许久未修变得粗糙而不整齐,嘴唇也有小幅度的干裂,最重要的是整个人的气色非常差,差的让永安侯乍一看没有认出来。 靠近的面容上,不平整的皮肤表面和微微凸起的小疙瘩都是那么显眼,让永安侯不觉想起妻子那张新剥鸡蛋般娇嫩的面容来,那水一般的肌肤,他曾用心膜拜亲吻过,靠得极近时,也瞧不见一丝毛孔,满身的冰肌玉骨,哪里是语言能够形容的。 乍不见初芷那几日,他心中着实惦念,只是妻子看得紧,他又自恃身份,不好纡尊降贵去下人房见她。这时日一长,爱妻美丽更胜以往,他尝了鲜,就更是将初芷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见过龙女之人,是再看不上世间其它女子了。 玲珑便是因为饥饿法力尽失与人类无异,也能凭借己身的手段活得如鱼得水,更何况只要她稍稍得到一些食物,便可呼风唤雨。 “侯爷……” “你、你是初芷?!”饶是经过大风大浪的永安侯,仅一个月余,一个美娇娘便成了这般模样,也叫他吃惊不已。“你怎地——” 初芷哪里能不懂他语中未竟之意,当下心中一酸,她自然也晓得没了夫人的庇佑信任,自己在这府中过得是什么日子。可叹她并不为此对原主感恩戴德,而是怨恨玲珑这般对她,仿佛原主对她掏心挖肺是理所应当一般。 初芷知晓自己如今美貌怕是大不如前了,恶劣的环境是次要的,她自己的状态就很不对,自打从夫人身边被赶走,她成日忧思过重,怎么都高兴不起来,又怕夫人折磨自己,又怕侯爷忘了自己,想方设法去见侯爷,却又被那群下人挡住去路,这日子她可真是过够了! 扑通一声跪下,本就留下隐疾的双膝更是疼痛不已,可初芷顾不得那么多了,她现在只想求侯爷给个恩典,哪怕是将自己送出府养成外室呢,假以时日自己肚皮争气有了孩子,还不是享福的份,笑到最后的才是赢家,她不会输的!“侯爷,求侯爷救命!” “怎么了?”毕竟是真心喜爱过的女子,永安侯还是弯腰将初芷扶起,初芷顺势抓住他的手,他才察觉她的双手也苍老了许多,手背上甚至还有一层薄薄的皮屑,应是太过干燥所致。 联想起方才捧起素手涂染蔻丹,真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求侯爷放奴婢出府吧!奴婢着实是在这府中待不下去了!侯爷许奴婢个恩典,奴婢感激侯爷一辈子!”初芷哭起来,只是这番就不再有那我见犹怜的美了。“再在侯府待下去,夫人会弄死奴婢的!” “你说什么?”永安侯一愣。“此事与夫人有什么关系?” “夫人知晓了奴婢与侯爷的事儿,这才百般折辱凌□□婢,奴婢这一个多月来日日夜夜睡不着觉,总怕下一刻就会死在这儿。侯爷、侯爷您救救奴婢吧!看在奴婢对您一片痴心的份儿上——” 443.第三十六碗片龙鳞(四) 此为防盗章  至高至明日月, 至亲至疏夫妻。 本应同甘共苦, 同生共死,然夫妻二人,却又同床异梦, 三心二意。“时间”对玲珑来说是没有意义的东西, 她活了很久, 也饥饿了很久, 同时还见过许许多多鲜活的有灵智的生命, 可她活得越久,见识的越多, 就越发觉生命短暂,情义无价。在这浩瀚存在着的无数个世界之中,爱实在是太珍贵了。 她也不是一开始就这样饥不择食的,只是随着活着的时间长久, 饿的着实受不了了,玲珑才不得已退而求其次。当然了, 如果她善良宽容温柔正直,自然就不会受到这样的限制,不用为饥饿所苦, 可她不是啊, 她越是自在随性薄情寡义, 就越是饥肠辘辘。 曾于天地一同沉睡的龙, 也并不是无所不能的。 如果饿的太久, 她的力量会变弱, 甚至会丧失身为龙女的记忆,直到有足够果腹的爱才能从沉睡中清醒。失去记忆的感觉玲珑不喜欢,她厌恶自己忘记本体去做一个“纯粹”的人类。 她是瞧不起人类的。 可越是瞧不起,就越是分不开,当真也是一种讽刺。人类尚且有选择食物的权利,她却没有,难道是说她比人类还不如吗? 就是把这京城四处走遍了,吃完了,玲珑仍然是饿的,那种饥饿的感觉,好像腹部有火焰在燃烧,让她想把看到的所有人类都吞掉——曾经她这样做过,就算天地奈何不了她,她也仍然感觉到了痛苦。她越是暴虐,越是饥饿,这让当时的玲珑极度愤怒。可愤怒并不能改变什么问题,她仍然要去寻觅食物,按照法则生存,不去破坏任何一个世界,才能让自己吃饱。 也因此,随着时间过去,她越来越饿,心情就越来越不好,自然也就越来越难伺候了。别说是初霜初夏这些跟在她身边的婢子,就是每日都要去当差的永安侯,也发觉妻子的心情变得很差,瞧了自己也没什么好脸色,有些时候甚至会拒绝他的求欢。玲珑越是喜怒无常,永安侯越是担忧,他甚至以为玲珑是不是有了身孕,还请了大夫来看,可大夫诊断的结果是夫人一切安好,什么毛病都没有。他们夫妻二人成婚快两年无子,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还能是什么原因,问题当然是出在永安侯自个儿身上,他少年时曾经坠过马,虽然伤势好了,却落下了病根。只不过当时年纪小没往这方面想,再加上那玩意儿站得起来,自然就以为无事发生。可成婚这么久妻子没有消息,他却不曾想是不是自己出了问题。可笑初芷竟然还想着要怀孕生子——能生得出才怪呢。 时代限制,永安侯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把自己不能生的消息散步出去的,同时这也遏制了他纳妾的想法——这就是为什么成婚这么久他始终没有再纳其它人,外人以为是永安侯夫妻俩鹣鲽情深,实际完全不是那样。 玲珑懒洋洋地躺在床上,出去玩了一圈回来,消耗了些许体力,她一点都不觉得好玩,反而疲乏难当,饥肠辘辘。刚才大夫给她看过了,就和永安侯去隔间说话,想来永安侯也要知道他这辈子都不能有孩子的事了吧? 真想看看他当时的脸色,一定分外精彩。 玲珑微微一笑,想到永安侯,突然就有了点食欲,让初霜送吃食进来。初霜担忧地望着她:“夫人,您今儿个已经用了好些点心,再吃下去会不舒服的。” “无妨,你只管拿来便是。” 初霜壮着胆子提醒了一句也就不敢再言语,玲珑坐在床上啃糕点,味道是不错,就是不能充饥。她吃了没两块永安侯就进来了,脸上表情晦涩难辨,玲珑装作看不出来的样子笑了一笑:“侯爷回来了?要不要吃?” 她细白的指尖拈着一块梅花糕,言笑晏晏的模样十分美丽,永安侯本来沉下去的心也不由地有些缓和。他坐上床,将妻子揽进怀中,在她唇瓣上轻轻一吻,她嘴角有些糕点碎屑,他也一并吻走,低声问她:“夫人可想要孩子?” 玲珑心中暗笑,却回答:“我若说了实话,夫君可莫要生气。” “这是自然,我怎会生你的气。”他哪里舍得。 “我可不喜欢孩子。”玲珑这倒是实话,她确实不大喜欢人类的幼崽,又不可爱,又不乖。“侯爷是想要孩子了?听说我娘生我的时候九死一生,险些就跟着去了,爹爹才不肯再要第二个孩子,我怕疼,一点都不想生。”她是很不乐意给人类生崽儿的,哪怕用的不是自己的身体。 “那咱们就不生。” 玲珑心想,不生跟生不出来可不一样。“那怎么行,我嫁给了你,就要为你传递香火,我不喜欢孩子是我的事,可我说不准,会喜欢咱们的孩子呢,倘若孩子同侯爷长得像,我也是愿意去喜欢他的。” 她的甜言蜜语叫永安侯听着舒服极了,心中有些愧疚,又有些难过。他捧住玲珑的脸,看着她干净清澈的眼眸,确信她没有说谎,每一字每一句都是出自真心,便轻轻吻了她,舌尖描绘着她的柔软的唇型,低声道,“怕是我不能给夫人一个孩子了。” 玲珑一愣,本以为他要瞒着,如今……这竟是要告诉她的意思? “你我成婚已一年有余,可始终却没叫你怀上孩子,并非为夫不想,实在是……心有余而力不足。”说完看到妻子朝自己那处看,永安侯不禁失笑,“雄风还是有的,只是这精水,怕是无能叫你受孕。夫人,是你委屈了。” 玲珑笑起来:“这有什么委屈的,我本就不喜欢孩子,侯爷对我开诚布公,不隐瞒于我,我心中比什么都高兴。”为了证明自己话里的真诚,她露出笑容,主动亲了永安侯一下。 永安侯顿时眸色深沉,喉头微动,将她压在了身下,低声道:“我也很高兴,夫人,日后便只有你我,你说好不好?” “当然好。”玲珑用更柔和的声音回答他,这份来自最亲近之人的包容与接受让永安侯沉迷,他低下头去亲吻妻子,却没看到她眼睛里深邃的黑暗。 “我爱你。”情深之时,他在她耳边这样说。 “爱我的话,让我……吃掉你,好不好?”玲珑微微喘息着问。 “好……你说什么都好,什么都答应你。”永安侯被迷的神魂颠倒,在他看来这不过是意乱情迷时的情话,却不知道,自己答应了,就真的要被吃掉灵魂与爱。 玲珑露出快活的笑容来,这一次她终于是真的有点开心了。小手捏了捏永安侯的耳垂,她伸出舌头舔了舔自己的食物,恨不得现在就将他吃下。 可是不行。 她还可以再等一点时间,等到这果子长得更加成熟,吃下去的时候,也一定会美味许多。 云雨初歇,玲珑趴在永安侯胸口,他身材很好,高大修长且结实,浑身上下没有一丝多余的赘肉,每一块肌肉都蕴含着男子气的力量。玲珑就是喜欢长得好看的,她还喜欢亮晶晶的东西,喜欢把它们收藏起来,归墟龙宫之中有无数她从各个世界搜刮而去的珍宝,每一样都是世间罕见的宝物。 可惜玲珑最喜欢的“爱”却没有保质期,也不能保存太久,所以每当它成熟,她就会将其吃掉,这样的话,就能永久的保存在她的身体里了呢。 永远、永远。 “过几日便是岳父寿辰了,夫人可想好准备什么寿礼?” 永安侯突然问话倒叫玲珑想起来这事儿,她早忘了个一干二净,毕竟她又不是原主,对丞相夫妻没有丝毫孺慕之情,又怎么可能会去记谁过寿辰。永安侯这一提醒,她才发觉自己有印象。“唔……侯爷觉得呢?妾身只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妇道人家,恨不得做个撒手掌柜什么都不管,哪里知道要送什么礼物,难不成侯爷要妾身从嫁妆里拿么?” 永安侯无奈道:“为夫不是这个意思。”他只是随口一问,没想到被赌了这么多话回来。 玲珑在他看不见的地方撇了下嘴,她最近确实是有些喜怒无常了,还不是被饿的,要是每天都能随心所欲的想吃多少就吃多少,她也能每天笑眯眯的呀。 这不是不能么。 她打了个呵欠,重新趴回永安侯胸口:“算了吧……以后的事儿,以后再说,就是什么都不送也没关系,爹爹又不缺我这份寿礼。我好困,要睡了,侯爷不要吵我。” 他应了一声,心想妻子真是越发的孩子气,既然她觉得麻烦,那就他来想办法好了。岳父是文人,最好风雅,送金银之物未免显得俗气,辱没了身份,古董字画,相府也不缺,当时妻子嫁来,光是前朝大家的字画就装了好几个箱子。那还能送些什么呢?永安侯陷入深深的苦恼之中,他向来不操心这些事,可眼下对妻子上了心,便也把丞相夫妇真正当作了长辈敬重,看着睡在自己胸口的爱妻,他目光深沉柔和,带着自己也不易察觉的柔情。 她跪在地上,也不知是膝盖剧痛,还是心底剧痛,整个人竟如同死了一般,毫无生息。 玲珑就这样把初芷许配给了府里一名年轻的管事,这位管事过去在原主还存在的时候,可没少帮初芷的忙,玲珑清人的时候特意将其留了下来,为的就是给初芷配对。 只是下人之间的成亲,都是签了卖身契的,搞不出什么名堂,嫁衣一换,红烛一燃,贴几个喜字拜了天地,这亲就算是结成了。玲珑可不会去观礼,只是送了些东西以示恩典,初芷也从下人房搬到了管事住的院子,当天晚上,这对新婚夫妻如何相处玲珑不知道,她只是看着永安侯,似笑非笑地问:“侯爷可觉得有些凄清?” 永安侯正在更衣,听她这样问不由得微微一愣:“夫人这是何意?” “还能是何意,侯爷心里清楚着呢,何必来问我。”玲珑走上前接过男人手中的外衫,一双杏眼似水含情,一时半会还真叫人摸不透她的想法。“初芷嫁了人,侯爷就一点都不难过?” “她嫁人与否同我何干。”永安侯将拿着自己外衫的妻子拥入怀中,“只要吾妻快活,怎样都好。” “侯爷嘴可真甜。”玲珑眯起眼。“可初芷嫁人前却同我说侯爷对她有意,这是真的还是假的?” “你怎能听信她的说辞。”永安侯心中一慌,面上却是不变颜色,冷声道,“我对她能有什么意思,难不成我还会动你的婢子不成?” 玲珑但笑不语,永安侯被她看得心慌,不由将她搂紧,吻了下她朱唇,讨好道:“我的心中只有你,旁人如何,与我半分关系都没有,夫人切不可听信小人言辞误会为夫。” 玲珑不说信也不说不信,她早看清这个男人的本质,虽说时代发展会限制人的思想,但忠贞正直之人,什么时候都不会改变意志。只可惜啊,那样的人,实在是太难遇到了。她活了这么久,也不曾见过多少。来来回回,都是如永安侯这般的人,男人也好,女人也罢,就是有这般的人存在,玲珑对人类的观感才那么差。 她踮起脚尖勾住永安侯的脖子,此事便当揭过了,唯独永安侯心中对初芷又计较了几分。其实初芷怎么可能跟玲珑说这些,她现在恨死也怕死了玲珑,不说出来,兴许日后还能得侯爷援手,直接说,怕是如今性情大变的夫人要直接打死自己。 可永安侯不知道啊,比起初芷,他当然更相信自己的妻子。初芷不过是被厌弃的玩物,妻子却是要共白首之人。永安侯这人,爱之欲其生,恨之欲其死,他信了玲珑的话,得知初芷竟敢违背自己的命令泄漏曾经的苟且,心中便有了计较。 男人做事就是要大刀阔斧一些,不似后宅女子步步为营。没几日,刚成亲不久的管事就在一起做活中从马车上摔了下去,大夫看过后说伤得很重,日后就是四肢渐好,怕也是留不下什么根了。 管事签了卖身契,本就孑然一身,唯独盼着能留个香火。眼下竟成了废人,主人家自然是不要了的,直接将他送出了府。为了彰显仁义,还给了一百两银子并承担了汤药费同看诊的钱,如此也算是仁至义尽。 作为管事的妻子,初芷自然也是要跟着一起走的,可玲珑却不提卖身契的事儿,待到初芷跟管事出了府,她才笑起来。 呀,真是低估了永安侯的狠心呢。 果然呐,大部分的人类,都是宽于律己,严以待人。和背主忘恩的初芷比起来,永安侯的所作所为也没好到哪里去,只可惜他似乎认为这事儿就可以揭过了,没有丝毫愧疚之心,还想着百般隐瞒。果然是自私自立薄情寡义之徒,幸而原主早早死了,魂魄也被吃了,否则看到也不知要多么伤心。 玲珑自然是不会伤心,她全然将永安侯当成了戏子,偶尔看他绞尽脑汁的遮掩表演也颇有趣味,只可惜她越来越饿了,怕是没有太多时间去培育他。 永安侯的日子过得很是不错,娇妻陪伴,软玉温香,真是让他溺死在这美人窝中都甘之如饴。尤其是最近这段时日,他觉着妻子似乎更是黏人起来,叫他片刻都不舍与她分开,恨不得日日夜夜缠在一起才好,恩爱不移。 这日是永安侯生辰,他恰好休沐,便难得带着玲珑出门玩耍。可这一出门,才叫他意识到自己的妻子究竟是如何美丽。一路上玲珑倒是兴致勃勃,永安侯却脸色难看,他恨不得将每一个眼珠子黏在玲珑身上的人都给打死,只顾着瞪人去了,哪里还有功夫欣赏美景品味美食。 因为夫妻二人出行简单,除了一个小厮一个婢子外再没带其它下人,永安侯武艺高强,保护玲珑这样的小女子自然不在话下。只可惜他现在只想把她包起来不让人瞧见,免得遭人觊觎,让他恨不得去挖了那些人的眼珠子!他的妻子,也是这些市井小民能看的! 人间的食物虽然吃不饱,却能感觉到味道,所以玲珑一路上都在不停地吃。她对食物没有什么太大的喜好,也不挑食——能吃饱已经是天大的好事,哪里还能去挑剔好不好吃哦。 一行人逛到一家医馆,只见一名青年男子从里头气冲冲地走了出来,不是之前被赶出侯府的管事又是哪个。他也瞧见了永安侯跟夫人,登时跪了下来:“见过侯爷,见过夫人!” “你身体恢复的不错呀。”玲珑率先开口。“怎么了,可是还有哪里不适?若有,可千万要说出来,切莫隐瞒。” 她又左右看了看:“初芷呢,怎么没陪着你?” 管事羞赧难言,他怎么好意思说自己是来求医想要重振雄风的,妻子娶回去不让他碰,他一开始还想着日久生情,早晚能好好过日子,谁知道就出了这么桩事,现在可好,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他也是知道初芷跟侯爷的事儿的,自个儿捡了侯爷的漏,本来心里头就七上八下,听到夫人问就更加忐忑,一时间唯唯诺诺说不出话。 玲珑纯粹是逗他玩,这些人都以为她一无所知,其实她什么都知道。可看着他们表演真的很有意思,所以她也愿意短暂地做一个愚蠢的人。 管事走之前,玲珑又让初霜给了他一些银子,管事千恩万谢的走了,玲珑吞噬掉的记忆却告诉她,正是这位管事,爱慕初芷而不得,对其言听计从。最后永安侯跟初芷终成眷属,两人手上可是谁都没沾血,原主之所以会死,那可是这位管事为爱动的手。只可惜他动了手就留下了把柄,最后又为初芷设计而死。 现在叫他们两个纠缠一生,也算是成全了这一份情。 玲珑看着管事的背影若有所思,永安侯轻声询问:“夫人怎么了?” “无事。”她只是在想,管事什么时候会忍耐到极限。 贫贱夫妻百事哀,没有什么比贫穷更能考验人的意志了。贫穷会带来饥饿、恐慌、嫉妒以及绝望,尤其是对曾经衣食无忧的人而言。管事也许能忍受,可初芷是绝对忍受不了的。之前初芷不被允许在她身边伺候,虽说较之过去条件是差了些,可比起寻常人家,仍旧是吃得饱穿得暖,若非她自己贪心,绝不会落得这般田地。 现在应该过得很苦吧?毕竟一百两银子对寻常人家来说兴许是个大数目,可对初芷而言又算得什么?她在相府时便吃得好穿得好,到了侯府与永安侯勾搭更是享受,现在虽然不至于吃糠咽菜,却也绝不会再有山珍海味了。 玲珑就是笑这个。 永安侯牵起她的手,他对她也是呵护备至,想方设法的讨她欢心,要不怎么说永安侯魅力十足呢,他若是想对一个女子好,真是能剖心挖肺,只是这份好总有个期限,这个男人天性喜新厌旧。 444.第三十六片龙鳞(五) 此为防盗章 “那么多人爱慕殿下, 却唯独一人走上前去,而殿下眼中也只看得见她。”玲珑沉浸在原主的记忆里, 她很喜欢这些美好的记忆, 会让她觉得人类其实也并不是真的一无是处。“那位小姐自然是荆国公府的嫡出女儿, 与殿下有婚约的那一位。殿下与她有了婚约, 便再看不得其他女子了。因为这世上, 唯独她一人,能与您相配。” 所以那个时候的原主,就安安静静又小心翼翼地看过去,她本也是生的颜色美丽,只是和嫡姐比起来又难免逊色几分,事实上当初大殿上美人无数,又有谁能与嫡姐争锋呢?嫡姐走过去,太子迎过来, 真真是一对举世无双的璧人,令人艳羡。 而她卑微地掩饰着爱慕之意, 将所有情绪藏在重重心思之下,她爱极了那风华无限的太子殿下,却又弱小微贱的不够格同他相提并论。 可是,后来啊。 皇后娘娘病逝,太子被诬陷圈禁,眇了一目, 断了一手, 就此身陷西祠巷子。曾经仰望的明月坠落人间, 所以当嫡姐转而嫁给如日中天的成王,而要将自己送进去给废太子的时候,原主的心中充满了喜悦。 她在荆国公府过得不算好,也不算不好,没有人重视她,没有人在意她,她的生父荆国公妻妾成群,见到她连她的名字都不晓得,只是随意挑了一名不受宠的庶女送进西祠巷子,此后再也不管她的死活。 原主珍而重之的进了西祠巷子,可此后又能如何?太子殿下早已今非昔比,他再不是当年意气风发光风霁月的太子殿下,而是变得如同行尸走肉一般,心内成灰,麻木悲观。 可就算是这样,原主也想要留下来。 她从不奢望太子殿下能够看见自己,她只是安静地活在角落里,想方设法给废太子送点吃的,为他浆洗一下衣物,再绞尽脑汁弄块布料给他做新衣。原主的美丽在这样的风吹日晒中,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逐渐褪去,可废太子却没有撑多久。成王登基,大赦天下,他不会让废太子活着出去,这位皇兄哪怕是成了废人依旧叫他忌惮,因此他登基之日,便是废太子被毒死之时。 毒死废太子的,正是原主想方设法从外头买来的几块劣质的绿豆糕。她满心愧疚,投井而死,死后魂魄飘荡,浮至荒海,为玲珑所吞噬,变作她的养分,也让玲珑对废太子充满了觊觎。 这个人的爱,是很干净很纯洁的。 “只是殿下。”玲珑对他微微一笑。“您还是太子的时候,自然与她相配,现在您不是太子了,与她就不配了。” 这话既诚实,又残酷。 废太子当初是储君之尊,配得上他的自然是最优秀最美丽的女子,在他心中也自然而然地将自己与未婚妻并列,不再去瞧其它人,可后来他成了废太子,未婚妻却还是那个未婚妻,于是即将替代他成为太子的成王,最终也将替代他娶本应与他相配之人。 “怎么,你以为我要说,你不是太子了,就刚好与我相配了?”玲珑挑眉嘲笑他,“便是世间的九五至尊,所谓的真龙天子,也配不上我。所以想要与我相配,你要变得更加俊俏厉害才行。” 她又拍了拍废太子的脸,长长一叹:“你知道,现在的你有多难看吗?有个词叫辣眼睛,我觉得你可以感受一下。” 废太子从未见过如此古怪之女子,被她噎的是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玲珑从他身上翻下去,转身裹住沉重的被子绕了几圈,又是一声长叹,“我这副皮囊,便是走遍万千世界也难寻,多少人为求我回眸贡献灵魂我都不屑一顾,如今却要在这鬼地方陪你过这等日子。”倒也不是没吃过苦,可大部分的苦楚都不与人的快活成正比,在玲珑的记忆中,大部分的人经历的苦难都毫无意义,不过是逼得他们变得更坚强,然后继续受苦。 所以如果能不受苦,自然是不受苦的好。 她说完便睡了,徒留废太子一人睁着眼睛望着破破烂烂的屋顶出神。他也并非全然死了心,只是玲珑说的在理,人皆有爱美之心,遇到格外美好的东西便要忍不住去怜惜,她那样容貌的女子,就如同无价之宝,应该小心收藏束之高阁,断然没有叫美玉蒙尘的道理。 只是他如今,不过是个废人,连日常照料自己都难,又如何来照料这绝世的美人呢。 当然玲珑也就是说说,没觉得废太子一夜之间就能想通。反正她已经揍服了那几个宫人,日后虽然吃的差住的差穿的差什么都差,但总比自己动手舒服多了。曾经有一次,她饿的前胸贴后背,好不容易吞了个灵魂,也只能保存自己的记忆去到一个鬼知道怎么回事的原始丛林。 锦衣玉食?绫罗绸缎?山珍海味玉盘珍馐?不不不不,不存在的。 她凭借自己细弱的小身板,还得自己盖房子抓鱼打猎才能吃上饭,这样苦哈哈的日子过了好几个月,才终于解脱。总之那样的日子对于懒癌晚期患者玲珑来说,是绝不想尝试第二次了!又不是头一回到人类世界,她才不想累着自己呢。 她就想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夜间尚有美男可抱,若是能吃饱就更幸福。可就这么点小小的心愿都要再三努力,活着可真难啊。 真羡慕人类,他们渺小又短暂,区区几十年就眼睛一闭两腿一伸,人世间种种快乐悲伤都忘得一干二净,普通人去投胎转世,不普通的人去往奈何桥,还有一些与水有关的人会来到荒海,总之短暂有短暂的好,永恒有永恒的妙。玲珑是很享受自己的永恒的,除了吃不饱这一点,她觉得自己的龙生没有任何遗憾跟缺陷。 这么一觉睡到第二天中午,总算是不刮风下雪出了太阳,宫人屈服于玲珑淫威,早早准备了热水跟补墙用的器具,只是西祠巷子虽然是叫巷子,其实是个巨大荒废的宅子,青草长得有一人高,活死人墓似的。生活在这里的人基本上都已经彻底绝望了,玲珑的出现简直就是一池死水里激起的巨大水花,闹的所有人不得安宁,却又不得不动起来。 没有上好的米面做饭?没关系,她可以弄来; 没有精致的布料做衣裳?没关系,她也可以弄来。 玲珑进出戒备森严被死守的西祠巷子跟去茅房一般随意,每次回来都带了一大堆东西,食物自然不必说,衣服她只弄了自己的,穿的舒适豪华躺在破床硬被子上晒太阳,顺便叹了口气,这种顺手牵羊的感觉很不好了,虽然东西都是她在成王府顺的。身上这件珍贵的织锦云绡是嫡姐私藏舍不得用的,听说是成王搜罗天下至宝送去讨嫡姐欢心,结果因为太过珍贵,嫡姐舍不得用,玲珑就拿来随意缝了缝当衫子穿。 她又不惧冷热,外头下着大雪她也能露胳膊腿儿,只要她乐意。 千金难买玲珑高兴。 废太子日渐被喂的丰腴起来,他太过瘦削,简直只剩下皮包着骨头,如今胖了些却仍旧不够,玲珑恨不得给他弄些增肥丸来吃,那张脸跟原主记忆中的所差甚远,还她绝世美郎君来! 而废太子,也终于在日复一日的被玲珑折磨摧残中成长了。他本是性格温柔宽厚之人,经历了此番磨难,变得沉默寡言许多,也心狠许多,玲珑觉得他现在这样挺好的,过去未免太好,才叫人骑在头上撒野。 废太子如今穿的是干干净净的衣裳,房内多了张粗糙却能用的书桌,桌上的文房四宝是玲珑给的,架子上的书是玲珑弄来的,他每日的吃食也都是她的功劳……即使她总抱怨说西祠巷子的日子不是人过的,废太子也感觉得到她对他的好。 那颗已经被彻底伤透,原以为不会复原的七零八落的心,终于开始渐渐愈合。 从此之后,龙女就是他毕生的信仰。 她救他于危难水火之中,他便许她一直念念不忘的锦衣玉食,珍馐华服。 “太子”。 他竟然还称呼废太子为“太子”,这是什么意思?后知后觉的众臣这才意识到,四年前皇帝龙颜大怒扬言要废掉太子,并派遣成王前去捉拿修文太子归案,可废太子的名字并不曾从皇家玉碟上下来,修文太子他确确实实……还是太子啊! 那成王又算什么? 这未免也太尴尬了,要知道无论是臣子还是百姓,又或是成王自己,都觉得太子这个位子是板上钉钉没得跑了,现在却告诉他们说废太子不是废太子?皇上这又是什么意思?人人都知道废太子眇了一目断了一手,这样的他凭什么做这一国储君?由古至今,便不曾见过哪个朝代的君主身有残疾。 只是众人仅敢在心中腹诽,并不敢说出来。明眼人一瞧就知道皇上这是后悔了,觉得四年前做的太过了,想给修文太子补偿,然而如今这般状况,补偿又有何用,那神仙般的修文太子,到底是回不来了,也趁着这次机会,再瞧瞧修文太子是如何的模样吧。 异姓王府中,玲珑今日盛装打扮。 她本是十分的颜色,经由点缀,更是美的惊心动魄,便是为她上妆的婢女都不觉看痴了,更何况是旁边坐着的修文太子。如今他已不是数月前刚出西祠巷子那会儿皮包骨的形象,这几个月养了些肉出来,虽然还是稍微有些文弱,但也恢复了几分往日风采。若论起风华正茂,自然是不如四年前,可要说深沉冷静,却又是如今的修文太子更胜一筹。 总之玲珑比较喜欢现在的,四年前的修文太子太奶油了,还有些许天真,四年后这样会护食的修文太子更可爱些。她从坐下来让婢女梳妆开始,修文太子就坐在一边凝视,坐了好一会儿了也不觉得累,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认真而专注地看着玲珑,当她发髻梳好之后,修文太子起身示意婢女退下,自己拿起头面为她戴上,又为她取过耳坠,轻轻穿过她的小耳洞。 白玉般的耳朵贝壳般形状,甚是可爱,修文太子温柔地摸了摸,扶着玲珑起身,发自肺腑地赞美道:“你可真美。” 玲珑毫不谦虚地受了这夸奖,她也不嫌这满头金钗过重,还穿了一身艳丽的红色宫装,这一套细金打造的头面价值连城,一般女子哪里撑的起来,偏偏戴在她头上,不仅不叫人觉得她稚嫩,反倒气场十足,贵气天成。 “你今日也很好看。”玲珑拍了拍这张总算被她投喂的有些肉了的俊脸,微微一笑,她此刻心情的确是愉悦极了,什么不需要她做,修文太子自己拿回了皇帝的信任,并且勾起了皇帝对成王的猜疑,今天这场宫宴,表面上是君臣同乐为修文太子接风洗尘,实际上却是御林军对成王府的搜查。 四年前成王诬陷修文太子意图起兵谋反,四年后也该回馈一二了,更何况这次可不是假的,自打修文太子回来,皇帝对他越发信任,成王可着急了,看样子若是皇帝不准备立他为太子,他就准备逼宫了。 皇帝对修文太子那可怜的薄弱的慈父之心,总算是有了点用处,也不是那么一无是处。 修文太子听玲珑夸赞自己,不由得露出一丝苦笑,他如今的容貌自然是好看的,只是比起四年前,实在是沧桑许多,再不是当年那样清冷如仙,沾染了人间烟火气,哪里配得上她的天人之姿。 “怎么穿的这么朴素啊。”玲珑看他身上的月牙白袍子都难受,“今儿个去又不是跟他们称兄道弟搞好关系的,是去示威的,你不穿的漂亮些怎么能成?去,把我之前叫人做的那套袍子给太子拿来。” “是。” “你给我做衣服了?”修文太子的重点是这个。 “不是我做的,是我吩咐下人做的。” 无所谓,哪怕是她的吩咐修文太子也高兴,这份高兴一直持续了很久。 玲珑让人做的是一件茜色衣袍,很是扎眼惹人注目,修文太子活了二十几岁,从没穿过这样的颜色,因此拿在手里颇有些不知所措。玲珑见他傻傻地站着不动,不由得问:“你是想让我伺候你换衣服么?” 他们虽然名义上是夫妻,但直到现在也没有圆房,修文太子简直把玲珑当成了神女般小心翼翼的对待,丝毫不舍得唐突,平日里偶尔亲亲她抱抱她,他都满足的不得了,哪里还敢想让她伺候自己更衣的美事。见玲珑面露不愉,他连忙哄道:“你不要生气,我去换就是了。” 他拿着衣袍转到屏风后,悉悉索索的更衣声传来,不一会儿他便穿了新衣走出来,玲珑见了不由得眼前一亮。 长得好看的人穿什么都好看,这话可不是随便说说的,废太子穿着月牙白袍子时显得很是温和,若非面部表情不同,又瘦了些,和四年前其实也没多大区别,然而当他换上茜色袍子,整个人便多了一分锋冷之气,显得格外深沉难测,再加上他如今不苟言笑,再不像过去那般温文尔雅,便更是让人仰慕。 “我就说嘛,这个颜色很适合你的,你看,咱们像不像是情侣服?” 听到情侣二字,修文太子眉头瞬间展开,十分愉悦,他喜欢听玲珑说“我们”,也喜欢她说他们是一对爱侣。他大步走过来牵起玲珑小手,“其实今日你不去反倒安全,到时候若是见到皇帝脸色变了,你可要小心,在我身边不要到处乱走,千万不可离去,听到了吗?” 这几个月他可不是白白过来的,皇帝对他的愧疚到达了顶点,其实皇帝只要愿意去查,早就能给修文太子一个清白,只可惜九五至尊的面子非常重要,于是修文太子便在西祠巷子里活活待了数年。现在修文太子告诉皇帝说,真正谋反的另有其人,皇帝立刻紧张了起来。 正因为修文太子眇了一目断了一手,才更容易得皇帝信任。因为在皇帝心中,这个儿子已经废了,不能再担起一国太子的位子,因此他更能放心地去任用修文太子。 当年修文太子之所以被诬赖谋反,正是因为他无意中撞破了成王的一件事。说起来那也不算什么大事,不过是他在成王府发现假山处有个密室,如今各个府上谁家没个密室通道什么的,修文太子当初也没放在心上,可成王显然不这么想,于是他先发制人,并且在皇帝下令之前,就命令手下“不小心”伤了修文太子的眼睛跟右手。 修文太子没有谋反,可成王确确实实是准备了,否则怎么解释东宫突然多出来的大量铁器还有龙袍?也就是皇帝当时心慌难耐,连查都不愿意查,否则哪里会有今天这场鸿门宴。 只要御林军在成王府搜出东西来,成王就自身难保了。 不管怎么说,他也得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啊。成王还以为他这几个月安安静静待在府里不出去,就还是过去那个好说话的修文太子吗? 他就是要打成王个措手不及,然后也“不小心”弄瞎他的眼睛,顺便废掉他的手筋脚筋。 “不要。”玲珑干脆利落地拒绝。“我就是要去,我还要去威风一番显摆一番呢,你这么傻,去了怕是要被人欺负,难道不需要我保护你?”她可不在意自己是什么形象,人类所喜爱的那种温柔体贴三从四德的女性,她可做不来,她就是要嚣张放肆,皇帝才会对修文越发的没有戒心——有这么一个跋扈的妻子,皇帝的心能咽回肚子里。 听玲珑说要威风要显摆,修文太子顿时失笑,他也知道她的确是憋坏了,既然她想去,那么他就都听她的。可是临出门的时候玲珑突然嫌走路好累,硬是要他背,边上的下人大气都不敢喘一下的,修文太子却无奈地弯下腰,从善如流的背起她。 她是那么小那么香,又那么软,他那么喜欢她。 所以不仅不觉得累,反而非常开心,开心的觉得活着的每一天都充满了希望。 玲珑在修文太子背上揪他耳朵玩,他好脾气地任由她折腾,嘴角噙着一抹淡淡的笑,玲珑在他耳根呵气,他就敏感地哆嗦一下,但还是温顺地放松,任由她一而再再而三的调戏折腾。 从没有哪一刻,修文太子对那个位子如此渴望过。 他一定要当皇帝,一定要。 然后为她献上无限荣光。 要是正下雪就好了,这样玲珑就可以对着废太子唱一句北风那个吹雪花那个飘。 他实在是太过瘦弱,被她烦的不得了,可井水早已结冰,怎么洗床褥被单?玲珑就看着废太子一瘸一拐的出去,他穿的也很是单薄,感觉一阵风都能将他吹走,整个人似是魂儿都没了,浑浑噩噩的过着这贫苦的日子。风霜侵蚀也好,他人欺压也好,他似乎再也感觉不到痛苦。 445.第三十六片龙鳞(六) 此为防盗章 初芷颤巍巍的将茶盏递过来, 玲珑一个没接住,琉璃茶盏便落地摔了个粉碎。她微微拧起眉头, 初芷连忙跪下:“夫人恕罪,奴婢不是有心的……” “不是有心, 便是故意, 这茶水滚烫得很, 你不拿稳了,是心中还在记恨我,想毁了我的手不成?” “奴婢不敢、奴婢不敢——” “出去跪着, 没经过我的允许不许起来。” 又要跪?! 还以为躲过一劫的初芷整个人都愣住了。昨天她已经跪了很久, 回去后膝盖都紫了到现在都没缓过来,也正是因为如此刚才才会站不稳摔了茶盏。“夫人……” “怎么, 觉着委屈啊?”玲珑柔声问。“外头是挺冷的,若不想出去跪, 便在这屋子里跪也不是不可以。” 初芷过往与她那当真是如姐妹一般,她完全不明白为何才几日夫人就完全变了态度, 难道说夫人知道了?她心中又惊又慌,自己什么出身心里清楚, 真摆到台面上, 她会是被第一个牺牲的那个。 玲珑看她一眼都知道她心里想什么,既觉得自己跟永安候是两情相悦, 又心知肚明不敢叫侯夫人知道, 好事儿初芷倒是都想占尽, 却一点风险都不想担, 哪里有那么好的事哦。 看初芷的样子,应该是想要在屋子里跪了,可玲珑下巴一抬:“就在这儿跪,不必走远。” 初芷脚下是那摊碎琉璃片,这要是真的跪下去……“夫人饶命,夫人看在奴婢从小陪您长大伺候您的份上,饶了奴婢吧!奴婢昨儿个跪了好些时辰,到现在还没——” “初芷啊。”玲珑叹息,“你是在质疑我的决定吗?也罢,大概是你心太大了,我这小庙容不下你这尊大菩萨。既然不乐意跪,那你就别在我身边伺候了。” 初芷一听,这如何可以!她就是靠着在夫人身边才逐渐和侯爷相爱,若是离开夫人,她岂不是十天半个月也见不着侯爷一面?她咬咬牙,一声不响,只在跪到碎片上时闷哼了一声。虽然是数九寒天,但屋子里暖和,婢子们穿的也少,这跪下去可是真疼,不一会儿初芷的膝盖就被血染红了,可她柔弱的身躯颤巍巍的却不肯倒下。 为爱执着,多感人啊。 玲珑还嫌羞辱的不够,她一边吃着糕点一边道:“也就是我心肠软些,若是放在旁人家,你这样的奴婢,不被打杀也得发卖出去。手脚不干净,做事又不周到,过往是我太迁就了你,日后你可得好好反省,切莫再让我不高兴。” “……是。”初芷满头大汗,她实在是不知为何夫人突然性情大变,尤其是在对她的态度上。往日自己何曾受过这样的屈辱,其它婢子见了她都得恭恭敬敬喊一声初芷姑娘,她在相府过得跟小姐一般,夫人有的都会分给她,就是嫁到了侯府,她也是被人伺候着的,何曾真的去伺候过夫人。 难道说夫人知道了?! 一想到这个可能性,初芷心头一咯噔。她低着头神色仓皇,如果夫人知道的话,那就可以解释她为何这样对自己了。可按照夫人那般泥抹的性格,便是知道了,也该忍气吞声,再不然就是和侯爷闹,万万没有这样不跟侯爷撕破脸,却暗地里整治自己的做法呀! 初芷太了解侯夫人了,她们自小一起长大,她出身不好,被重男轻女的爹娘卖给了人牙子,成功留在相府后,她就想方设法的让小姐对自己言听计从,可以说,侯夫人就是她手中的傀儡,对她全身心的信任。老爷夫人就是因为自己懂事贴心,才放心把小姐交给自己照料,并且对自己也颇为看重。初芷名为婢女,在相府却也算是不大不小的主子了。 等小姐成了侯夫人,她也跟着陪嫁到了侯府,没了老爷夫人,小姐更加依赖她,什么都听她的,这也为初芷跟永安侯私会创造了条件。每每侯夫人入睡,她便轻悄悄的进入他们夫妻的房间,邀请侯爷到自己身边来。侯夫人吸了加过料的安神香,一夜都会睡得沉。 可这一切就在数日前发生了变化,先是夫人不让她点那安神香,其后趁着侯爷不在府中,对自己横挑鼻子竖挑眼,侯府的下人捧高踩低,她被狠狠罚过之后,再见了她,他们连姑娘都不叫,竟直呼起她的名字来! 玲珑任由初芷胡思乱想,她就喜欢这样玩弄人的情感,看着对方担心受怕又不得答案,那种感觉真是好极了!尤其是初芷这样恩将仇报自私自利之人,灵魂的味道是一点都不甜美的。 人类啊,是一种卑微的没什么存在价值的生物。 可是很美味,这也是他们唯一的优点所在了。 谁叫他们是她唯一的食物呢,否则玲珑怎么会为了口吃的这样委屈自己跟人类虚以委蛇。她对人类的感觉跟对其它生物都是一样的,人类吃其它生物,她吃人类的灵魂,这不就是所谓的食物链?只不过她站在食物链的最顶端而已。 初芷养尊处优,哪里受过这样的惩罚,昨日跪了两个时辰已经受了大罪,结果今日又要跪,还跪在尖锐的琉璃片上。她的膝盖已经疼得受不了了,若是腿废了,她、她还拿什么脸面去见侯爷? 昨日叫侯爷瞧见自己那般屈辱的模样,初芷心中便怨上了玲珑。她对自己婢女的身份一直自卑,在永安侯面前,总是要展现自己知书达理温婉柔弱的一面,侯爷就曾说过她气质出众,比之侯夫人也不差,可昨日那般丑态却叫他看见了,甚至自己为了脱身,还要将身段放的那么低! 周围的婢子们都在,未免人设崩坏,玲珑吃了半盘糕点后收手了。这些东西只能给她带来味道,压根不能果腹。她拍拍手上碎屑,很随性的用帕子拭干净,随口问道:“侯爷早上出门,可说今日当差到什么时候?” “回夫人,侯爷吩咐过,让夫人不必等他用午膳,他可能赶不回来。” “哦。”她也懒得跟他一起吃饭,非要讲究什么仪态规矩,一顿饭吃下去弄得她都消化不良了。“那就传午膳吧。” 婢子们连忙应了一声去了,心中都颇为奇怪,这几日夫人的胃口着实太好了些,难道说……是身子有什么变化不成,要不要禀报侯爷,叫大夫来瞧瞧? 说起来夫人跟侯爷也成婚一年了,若是有消息,其实也差不多正是时候。 要是玲珑知道她们在想什么一定笑出声,她哪里是怀孕了,根本就是饿的。只不过有的吃总算是聊胜于无,所以嘴巴一时停不下来。她真怕自己一个克制不住,把所有人都给吃了。说到夫妻敦伦,这事儿倒是也有做,龙性本淫,她又不似人类有什么三从四德贞洁操守,永安侯虽然不干人事儿,可着实是长得好,身材又高大强壮,床笫间也很是有情趣,玲珑要他的爱,当然不会让他轻易死了。 只不过这样的人的爱并不是多么好吃,仍然不能让她有饱足感。 上一次吃饱是什么时候呢,嗯……玲珑喝了口熬的香醇的鸡汤,大概已经是好几百年前的事了,荒海一直不见人来,她便陷入沉睡,在那之前,她可是好好吃了一顿呢。 那个人的爱啊……纯洁、饱满、丰富而甜美,抵得上几百个灵魂。 只可惜宝贵的爱可遇不可求,她只好也退而求其次,否则永安侯也不过是她放纵欲望的工具,哪里配得上她在他身上浪费时间。 玲珑非常多情,她常常为英俊的男人或美丽的女人所着迷,当她得到他们的爱时,她会是天底下最完美的情人,可当她离开这个世界,她就会再去寻找下一个爱人。 和永恒的存在比起来,要她去爱一个人长长久久,实在是太为难她了。 也因此,她并不是那么尊重短暂弱小的生命,就比如说此时此刻的初芷,明明跪在琉璃片上已经那么可怜而凄惨,对玲珑来说却仍觉不够。她撑着下巴,一边进食一边欣赏初芷摇摇欲坠的美丽姿态。罚跪都要跪的这么妖娆妩媚,原主看不出来便罢了,原主的母亲竟然也看不出,还让这么个浑身透着媚态活脱脱一匹瘦马的婢女做陪嫁。 怪不得养出侯夫人这样天真的女儿。 初芷强撑着这样的姿态,就是希望能等到侯爷回来,哪里知道她一直跪到了晕倒,永安侯也不曾回府。等到她晕了,玲珑就叫家丁把她抬回下人房去,也没叫大夫——开什么玩笑,一个贪心的婢女,也配叫大夫来看么? 老天要叫她活着,那她当然不会死,否则就是被折腾死了,也算不得什么。人类就很喜欢凌虐比他们弱小的生命啊,前些日子玲珑还瞧见府里厨娘的孙子蹲在墙角用热水烫蚂蚁窝,那一群群蚂蚁好不容易攒足了过冬的食粮,便都被烫熟了。偏偏冬日它们一动不动,热水浇进洞里,漂浮出来的蚁尸,也不过微微颤了一下,便再没了声息。 昨儿个厨房做烧鹅,这鹅养起来可不容易,要趁着还活着的时候往嘴里塞食物,一直塞一直塞,又将其关起来不见天日不让走动,这样的鹅肉才鲜嫩美味。 人类吃动物,她吃人类,这有什么不对? 他竟然还称呼废太子为“太子”,这是什么意思?后知后觉的众臣这才意识到,四年前皇帝龙颜大怒扬言要废掉太子,并派遣成王前去捉拿修文太子归案,可废太子的名字并不曾从皇家玉碟上下来,修文太子他确确实实……还是太子啊! 那成王又算什么? 这未免也太尴尬了,要知道无论是臣子还是百姓,又或是成王自己,都觉得太子这个位子是板上钉钉没得跑了,现在却告诉他们说废太子不是废太子?皇上这又是什么意思?人人都知道废太子眇了一目断了一手,这样的他凭什么做这一国储君?由古至今,便不曾见过哪个朝代的君主身有残疾。 只是众人仅敢在心中腹诽,并不敢说出来。明眼人一瞧就知道皇上这是后悔了,觉得四年前做的太过了,想给修文太子补偿,然而如今这般状况,补偿又有何用,那神仙般的修文太子,到底是回不来了,也趁着这次机会,再瞧瞧修文太子是如何的模样吧。 异姓王府中,玲珑今日盛装打扮。 她本是十分的颜色,经由点缀,更是美的惊心动魄,便是为她上妆的婢女都不觉看痴了,更何况是旁边坐着的修文太子。如今他已不是数月前刚出西祠巷子那会儿皮包骨的形象,这几个月养了些肉出来,虽然还是稍微有些文弱,但也恢复了几分往日风采。若论起风华正茂,自然是不如四年前,可要说深沉冷静,却又是如今的修文太子更胜一筹。 总之玲珑比较喜欢现在的,四年前的修文太子太奶油了,还有些许天真,四年后这样会护食的修文太子更可爱些。她从坐下来让婢女梳妆开始,修文太子就坐在一边凝视,坐了好一会儿了也不觉得累,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认真而专注地看着玲珑,当她发髻梳好之后,修文太子起身示意婢女退下,自己拿起头面为她戴上,又为她取过耳坠,轻轻穿过她的小耳洞。 白玉般的耳朵贝壳般形状,甚是可爱,修文太子温柔地摸了摸,扶着玲珑起身,发自肺腑地赞美道:“你可真美。” 玲珑毫不谦虚地受了这夸奖,她也不嫌这满头金钗过重,还穿了一身艳丽的红色宫装,这一套细金打造的头面价值连城,一般女子哪里撑的起来,偏偏戴在她头上,不仅不叫人觉得她稚嫩,反倒气场十足,贵气天成。 “你今日也很好看。”玲珑拍了拍这张总算被她投喂的有些肉了的俊脸,微微一笑,她此刻心情的确是愉悦极了,什么不需要她做,修文太子自己拿回了皇帝的信任,并且勾起了皇帝对成王的猜疑,今天这场宫宴,表面上是君臣同乐为修文太子接风洗尘,实际上却是御林军对成王府的搜查。 四年前成王诬陷修文太子意图起兵谋反,四年后也该回馈一二了,更何况这次可不是假的,自打修文太子回来,皇帝对他越发信任,成王可着急了,看样子若是皇帝不准备立他为太子,他就准备逼宫了。 皇帝对修文太子那可怜的薄弱的慈父之心,总算是有了点用处,也不是那么一无是处。 修文太子听玲珑夸赞自己,不由得露出一丝苦笑,他如今的容貌自然是好看的,只是比起四年前,实在是沧桑许多,再不是当年那样清冷如仙,沾染了人间烟火气,哪里配得上她的天人之姿。 “怎么穿的这么朴素啊。”玲珑看他身上的月牙白袍子都难受,“今儿个去又不是跟他们称兄道弟搞好关系的,是去示威的,你不穿的漂亮些怎么能成?去,把我之前叫人做的那套袍子给太子拿来。” “是。” “你给我做衣服了?”修文太子的重点是这个。 “不是我做的,是我吩咐下人做的。” 无所谓,哪怕是她的吩咐修文太子也高兴,这份高兴一直持续了很久。 玲珑让人做的是一件茜色衣袍,很是扎眼惹人注目,修文太子活了二十几岁,从没穿过这样的颜色,因此拿在手里颇有些不知所措。玲珑见他傻傻地站着不动,不由得问:“你是想让我伺候你换衣服么?” 他们虽然名义上是夫妻,但直到现在也没有圆房,修文太子简直把玲珑当成了神女般小心翼翼的对待,丝毫不舍得唐突,平日里偶尔亲亲她抱抱她,他都满足的不得了,哪里还敢想让她伺候自己更衣的美事。见玲珑面露不愉,他连忙哄道:“你不要生气,我去换就是了。” 他拿着衣袍转到屏风后,悉悉索索的更衣声传来,不一会儿他便穿了新衣走出来,玲珑见了不由得眼前一亮。 长得好看的人穿什么都好看,这话可不是随便说说的,废太子穿着月牙白袍子时显得很是温和,若非面部表情不同,又瘦了些,和四年前其实也没多大区别,然而当他换上茜色袍子,整个人便多了一分锋冷之气,显得格外深沉难测,再加上他如今不苟言笑,再不像过去那般温文尔雅,便更是让人仰慕。 “我就说嘛,这个颜色很适合你的,你看,咱们像不像是情侣服?” 听到情侣二字,修文太子眉头瞬间展开,十分愉悦,他喜欢听玲珑说“我们”,也喜欢她说他们是一对爱侣。他大步走过来牵起玲珑小手,“其实今日你不去反倒安全,到时候若是见到皇帝脸色变了,你可要小心,在我身边不要到处乱走,千万不可离去,听到了吗?” 这几个月他可不是白白过来的,皇帝对他的愧疚到达了顶点,其实皇帝只要愿意去查,早就能给修文太子一个清白,只可惜九五至尊的面子非常重要,于是修文太子便在西祠巷子里活活待了数年。现在修文太子告诉皇帝说,真正谋反的另有其人,皇帝立刻紧张了起来。 正因为修文太子眇了一目断了一手,才更容易得皇帝信任。因为在皇帝心中,这个儿子已经废了,不能再担起一国太子的位子,因此他更能放心地去任用修文太子。 当年修文太子之所以被诬赖谋反,正是因为他无意中撞破了成王的一件事。说起来那也不算什么大事,不过是他在成王府发现假山处有个密室,如今各个府上谁家没个密室通道什么的,修文太子当初也没放在心上,可成王显然不这么想,于是他先发制人,并且在皇帝下令之前,就命令手下“不小心”伤了修文太子的眼睛跟右手。 修文太子没有谋反,可成王确确实实是准备了,否则怎么解释东宫突然多出来的大量铁器还有龙袍?也就是皇帝当时心慌难耐,连查都不愿意查,否则哪里会有今天这场鸿门宴。 只要御林军在成王府搜出东西来,成王就自身难保了。 不管怎么说,他也得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啊。成王还以为他这几个月安安静静待在府里不出去,就还是过去那个好说话的修文太子吗? 他就是要打成王个措手不及,然后也“不小心”弄瞎他的眼睛,顺便废掉他的手筋脚筋。 “不要。”玲珑干脆利落地拒绝。“我就是要去,我还要去威风一番显摆一番呢,你这么傻,去了怕是要被人欺负,难道不需要我保护你?”她可不在意自己是什么形象,人类所喜爱的那种温柔体贴三从四德的女性,她可做不来,她就是要嚣张放肆,皇帝才会对修文越发的没有戒心——有这么一个跋扈的妻子,皇帝的心能咽回肚子里。 听玲珑说要威风要显摆,修文太子顿时失笑,他也知道她的确是憋坏了,既然她想去,那么他就都听她的。可是临出门的时候玲珑突然嫌走路好累,硬是要他背,边上的下人大气都不敢喘一下的,修文太子却无奈地弯下腰,从善如流的背起她。 446.第三十六片龙鳞(七) 此为防盗章 “奴婢不敢、奴婢不敢——” “出去跪着, 没经过我的允许不许起来。” 又要跪?! 还以为躲过一劫的初芷整个人都愣住了。昨天她已经跪了很久, 回去后膝盖都紫了到现在都没缓过来,也正是因为如此刚才才会站不稳摔了茶盏。“夫人……” “怎么, 觉着委屈啊?”玲珑柔声问。“外头是挺冷的, 若不想出去跪,便在这屋子里跪也不是不可以。” 初芷过往与她那当真是如姐妹一般,她完全不明白为何才几日夫人就完全变了态度,难道说夫人知道了?她心中又惊又慌, 自己什么出身心里清楚,真摆到台面上, 她会是被第一个牺牲的那个。 玲珑看她一眼都知道她心里想什么, 既觉得自己跟永安候是两情相悦, 又心知肚明不敢叫侯夫人知道,好事儿初芷倒是都想占尽, 却一点风险都不想担, 哪里有那么好的事哦。 看初芷的样子, 应该是想要在屋子里跪了, 可玲珑下巴一抬:“就在这儿跪, 不必走远。” 初芷脚下是那摊碎琉璃片,这要是真的跪下去……“夫人饶命, 夫人看在奴婢从小陪您长大伺候您的份上,饶了奴婢吧!奴婢昨儿个跪了好些时辰, 到现在还没——” “初芷啊。”玲珑叹息, “你是在质疑我的决定吗?也罢, 大概是你心太大了,我这小庙容不下你这尊大菩萨。既然不乐意跪,那你就别在我身边伺候了。” 初芷一听,这如何可以!她就是靠着在夫人身边才逐渐和侯爷相爱,若是离开夫人,她岂不是十天半个月也见不着侯爷一面?她咬咬牙,一声不响,只在跪到碎片上时闷哼了一声。虽然是数九寒天,但屋子里暖和,婢子们穿的也少,这跪下去可是真疼,不一会儿初芷的膝盖就被血染红了,可她柔弱的身躯颤巍巍的却不肯倒下。 为爱执着,多感人啊。 玲珑还嫌羞辱的不够,她一边吃着糕点一边道:“也就是我心肠软些,若是放在旁人家,你这样的奴婢,不被打杀也得发卖出去。手脚不干净,做事又不周到,过往是我太迁就了你,日后你可得好好反省,切莫再让我不高兴。” “……是。”初芷满头大汗,她实在是不知为何夫人突然性情大变,尤其是在对她的态度上。往日自己何曾受过这样的屈辱,其它婢子见了她都得恭恭敬敬喊一声初芷姑娘,她在相府过得跟小姐一般,夫人有的都会分给她,就是嫁到了侯府,她也是被人伺候着的,何曾真的去伺候过夫人。 难道说夫人知道了?! 一想到这个可能性,初芷心头一咯噔。她低着头神色仓皇,如果夫人知道的话,那就可以解释她为何这样对自己了。可按照夫人那般泥抹的性格,便是知道了,也该忍气吞声,再不然就是和侯爷闹,万万没有这样不跟侯爷撕破脸,却暗地里整治自己的做法呀! 初芷太了解侯夫人了,她们自小一起长大,她出身不好,被重男轻女的爹娘卖给了人牙子,成功留在相府后,她就想方设法的让小姐对自己言听计从,可以说,侯夫人就是她手中的傀儡,对她全身心的信任。老爷夫人就是因为自己懂事贴心,才放心把小姐交给自己照料,并且对自己也颇为看重。初芷名为婢女,在相府却也算是不大不小的主子了。 等小姐成了侯夫人,她也跟着陪嫁到了侯府,没了老爷夫人,小姐更加依赖她,什么都听她的,这也为初芷跟永安侯私会创造了条件。每每侯夫人入睡,她便轻悄悄的进入他们夫妻的房间,邀请侯爷到自己身边来。侯夫人吸了加过料的安神香,一夜都会睡得沉。 可这一切就在数日前发生了变化,先是夫人不让她点那安神香,其后趁着侯爷不在府中,对自己横挑鼻子竖挑眼,侯府的下人捧高踩低,她被狠狠罚过之后,再见了她,他们连姑娘都不叫,竟直呼起她的名字来! 玲珑任由初芷胡思乱想,她就喜欢这样玩弄人的情感,看着对方担心受怕又不得答案,那种感觉真是好极了!尤其是初芷这样恩将仇报自私自利之人,灵魂的味道是一点都不甜美的。 人类啊,是一种卑微的没什么存在价值的生物。 可是很美味,这也是他们唯一的优点所在了。 谁叫他们是她唯一的食物呢,否则玲珑怎么会为了口吃的这样委屈自己跟人类虚以委蛇。她对人类的感觉跟对其它生物都是一样的,人类吃其它生物,她吃人类的灵魂,这不就是所谓的食物链?只不过她站在食物链的最顶端而已。 初芷养尊处优,哪里受过这样的惩罚,昨日跪了两个时辰已经受了大罪,结果今日又要跪,还跪在尖锐的琉璃片上。她的膝盖已经疼得受不了了,若是腿废了,她、她还拿什么脸面去见侯爷? 昨日叫侯爷瞧见自己那般屈辱的模样,初芷心中便怨上了玲珑。她对自己婢女的身份一直自卑,在永安侯面前,总是要展现自己知书达理温婉柔弱的一面,侯爷就曾说过她气质出众,比之侯夫人也不差,可昨日那般丑态却叫他看见了,甚至自己为了脱身,还要将身段放的那么低! 周围的婢子们都在,未免人设崩坏,玲珑吃了半盘糕点后收手了。这些东西只能给她带来味道,压根不能果腹。她拍拍手上碎屑,很随性的用帕子拭干净,随口问道:“侯爷早上出门,可说今日当差到什么时候?” “回夫人,侯爷吩咐过,让夫人不必等他用午膳,他可能赶不回来。” “哦。”她也懒得跟他一起吃饭,非要讲究什么仪态规矩,一顿饭吃下去弄得她都消化不良了。“那就传午膳吧。” 婢子们连忙应了一声去了,心中都颇为奇怪,这几日夫人的胃口着实太好了些,难道说……是身子有什么变化不成,要不要禀报侯爷,叫大夫来瞧瞧? 说起来夫人跟侯爷也成婚一年了,若是有消息,其实也差不多正是时候。 要是玲珑知道她们在想什么一定笑出声,她哪里是怀孕了,根本就是饿的。只不过有的吃总算是聊胜于无,所以嘴巴一时停不下来。她真怕自己一个克制不住,把所有人都给吃了。说到夫妻敦伦,这事儿倒是也有做,龙性本淫,她又不似人类有什么三从四德贞洁操守,永安侯虽然不干人事儿,可着实是长得好,身材又高大强壮,床笫间也很是有情趣,玲珑要他的爱,当然不会让他轻易死了。 只不过这样的人的爱并不是多么好吃,仍然不能让她有饱足感。 上一次吃饱是什么时候呢,嗯……玲珑喝了口熬的香醇的鸡汤,大概已经是好几百年前的事了,荒海一直不见人来,她便陷入沉睡,在那之前,她可是好好吃了一顿呢。 那个人的爱啊……纯洁、饱满、丰富而甜美,抵得上几百个灵魂。 只可惜宝贵的爱可遇不可求,她只好也退而求其次,否则永安侯也不过是她放纵欲望的工具,哪里配得上她在他身上浪费时间。 玲珑非常多情,她常常为英俊的男人或美丽的女人所着迷,当她得到他们的爱时,她会是天底下最完美的情人,可当她离开这个世界,她就会再去寻找下一个爱人。 和永恒的存在比起来,要她去爱一个人长长久久,实在是太为难她了。 也因此,她并不是那么尊重短暂弱小的生命,就比如说此时此刻的初芷,明明跪在琉璃片上已经那么可怜而凄惨,对玲珑来说却仍觉不够。她撑着下巴,一边进食一边欣赏初芷摇摇欲坠的美丽姿态。罚跪都要跪的这么妖娆妩媚,原主看不出来便罢了,原主的母亲竟然也看不出,还让这么个浑身透着媚态活脱脱一匹瘦马的婢女做陪嫁。 怪不得养出侯夫人这样天真的女儿。 初芷强撑着这样的姿态,就是希望能等到侯爷回来,哪里知道她一直跪到了晕倒,永安侯也不曾回府。等到她晕了,玲珑就叫家丁把她抬回下人房去,也没叫大夫——开什么玩笑,一个贪心的婢女,也配叫大夫来看么? 老天要叫她活着,那她当然不会死,否则就是被折腾死了,也算不得什么。人类就很喜欢凌虐比他们弱小的生命啊,前些日子玲珑还瞧见府里厨娘的孙子蹲在墙角用热水烫蚂蚁窝,那一群群蚂蚁好不容易攒足了过冬的食粮,便都被烫熟了。偏偏冬日它们一动不动,热水浇进洞里,漂浮出来的蚁尸,也不过微微颤了一下,便再没了声息。 447.第三十六片龙鳞(八) 此为防盗章  他喜欢什么样的呢? 在今天以前他不知道, 可现在他知道了。 玲珑好奇地任由他抓着自己的脚, 实在是搞不懂这个人怎么跟几百年没吃过好的一样盯着她, 这眼神好熟悉哦, 可不是跟她饿的眼睛发绿的时候一样么。她难得同情了对方几分, 因为她很明白饥饿有多么可怕。不过就算再饿,想吃她也是没门的。 龙肉是你想吃就能吃的吗? 她用白嫩嫩的小脚去踢男人,却被他用大掌包裹在手心,那火热的温度让玲珑觉得不舒服,尤其是他还用指尖勾她的脚心。 呼延哲第一次见到这样妖精般的女人, 他不受控制地想要享用她,可她嫌弃的态度让他的自尊心受到了侮辱, 他是勇士中的勇士,她既然是中原最美丽的女人,理所应当成为他的俘虏。 在攻打中原的时候他就听说过,哀帝后宫三千, 美丽的女人加起来比草原上的总数还要多,可只有一个美的如同扶桑树顶端的皎洁明月。他在那个时候就暗自发誓, 一定要占有这轮明月, 这是他彻底成为天下霸主的象征。 等到见了她, 他才知道那些中原人的形容并不夸张,她不仅仅是扶桑树顶端的皎洁明月, 也是离草原万丈高的天空上最耀眼的太阳。 ……眼神越来越吓人了, 好像几百年没吃饭的人看见了美味的大餐, 恨不得连骨头都嚼碎了咽下去。玲珑想把脚抽回来, 其实她觉得这人挺有意思的,虽然脸上胡子多身上又脏又臭血腥味浓的跟喷了农药似的,但灵魂却散发着与他外表截然不同的甜美的气息。 如果吃下去的话,应该会很舒服呢。 他灵魂中的“爱”,是完美无缺的,还没有人触碰过,深藏在层层叠叠的中心,诱惑着她去采撷。否则她怎么可能跟他耗上这么久,寻常人敢这样对她,别说是什么大王国君,就是神仙她也照杀不误。 古铜色的大手捏着她细细的脚腕,将她的小脚完全包容在掌心,玲珑被迫双手向后支撑在床上才没有倒下去,一条腿被抬在半空,裙子因而花落,将小腿羊脂白的肌肤全部露了出来。 “你会被我占有。”呼延哲低下头在玲珑耳朵边这样说。 玲珑努努嘴,“不如你先洗个澡刮个胡子,咱们再来讨论谁占有谁的问题。” 她真的是一点都不怕他,要知道哪怕是再强悍的女人见到了他都要颤抖的匍匐在地上跪拜,可这么一个小小的,脆弱的他仿佛一用力就能扭断那可爱的小脖子的女人,竟然敢这样直视他,毫不客气地和他说话。 她是哪里来的勇气?她就是凭借如此胆色赢得了哀帝的喜爱吗?想到她已经被哀帝碰过,这曼妙的身子已经便宜了别的男人,呼延哲的绿瞳竟隐隐泛出血色,他一把松开掌心小手,将玲珑按倒,声音狠戾:“不管你之前跟过多少男人,现在我才是你的男人,你必须记住这一点,否则我会杀死你。” 他声色俱厉的样子吓死人了,玲珑装模作样的喘了两声:“啊……你、你怎么这样子,你吓到我了……”说着晶莹的泪水就从眼角流了下来,此刻的她完全不复之前胆大包天的模样,柔弱可怜的一如其他中原女子。 撂狠话的呼延王却突然手足无措起来,他先是想擦她的眼泪,结果他手上脏兮兮的,摸了下她的小脸就给她多了几道痕迹,于是他干脆低下头去舔她的眼泪,就像是骏马亲近自己的主人一样。玲珑觉得自己的眼珠子都要被他舔出来,她就是随便哭一哭,这个神经病脑子是不是有问题。 她用小粉拳连打带捶,总算是让呼延哲放开了她,她这会儿不哭了,气呼呼地瞪他,“你把我给弄脏了!”她看向自己精细的白裙子,这可是哀帝那个老混蛋绞尽脑汁为她寻来的稀有布料,现在可好,被他弄的这儿一道灰那儿一道灰,还有她超可爱的小脚丫! 呼延哲觉得对她真打也不是骂也不是,她骄纵的不假辞色,又不怕他,他也不想说些将她赏赐给猛士的话来威胁恐吓她,再瞧她嫣红的小脸,当真是可爱至极,叫他这手刃父兄才登上王位的冷血之人也忍不住想再迁就一些。 这样美的人,就是犯了天大的错也该被宽恕。 玲珑得到自由后立刻扯过床上的被单使劲的擦自己被弄脏的小脚,然后欲哭无泪地看着擦不干净的裙子。这裙子她很喜欢的,怎么可以这样啦! 呼延哲其实想直接扑上去将她吃了,但只相处了这片刻,已叫他大致摸清楚了她的喜好,他若真敢用这副尊容强迫她亲热,怕她要记恨他一辈子。 最终他妥协了,去外头命了些还没死的夏朝宫人进来伺候,又叫人准备浴水,他要洗去这一身风尘。 玲珑伸着手脚让哭哭啼啼的宫女给自己擦干净,胡人的军队来的十分之快,哀帝只赶得上杀了自己的后妃们跟女儿,还没来得及放把火烧了这富丽堂皇的夏宫。因此有些死里逃生的宫女太监都被俘虏了,眼下正服侍玲珑的,正是这些没有死掉的宫人。 身边这宫女虽说已在极力克制,可仍然止不住抽噎,玲珑听得不耐烦极了,简直想给她一脚:“哭什么哭,你竟然敢在我面前哭,要哭不会出去哭啊?”外头都是人高马大的胡人,谅这宫女也不敢。 可很快地玲珑就察觉到不对劲了,她平时都是被伺候惯的,何曾见过哪个宫女如此笨手笨脚,给主子擦个手都做不到?还有边上那个一直站着不动的,这俩是哪里来的宫女?她表情不变,去捉住了正给自己擦手的宫女的手腕,冷冰冰地问:“你是何人?把头抬起来擦干净!” 因为她们身上穿着宫女服,又是女子,所以虽然身上都脏乎乎的,呼延王仍然让她们进来伺候了。可玲珑却觉得这两个宫女很奇怪,一个笨手笨脚一个清高桀骜,夏宫里真要有这样的宫女,怕是早就叫人弄死了。 她仔细端详了一下这二人,越看越眼熟、越看越似成相识——“你们是昌平跟元瑾?” 哀帝足足有几十个女儿,玲珑虽然都见过,但因为太多了,有些就只觉得面善。好在她记忆力超强,再加上元瑾公主那招牌式的清高傲慢,总算是让玲珑想了起来。 之所以记得这位元瑾公主,是因为玲珑在夏宫的三年里,背地里虽然被人指指点点,说她贪慕荣华依附哀帝,又来历不明怕是居心叵测,可表面上却没人敢说她什么,谁叫哀帝捧着她呢。唯独这位元瑾公主,平日里见了,总是对她翻个白眼或是冷哼一声,玲珑曾经养了一只爱掉毛的长毛小猫,有一次出去玩就再也没回来,后来玲珑亲自出去找,却看见元瑾的贴身宫女扔出了一具猫尸,让玲珑十分恼怒,为此元瑾受了哀帝重罚,打那以后她便记恨上了玲珑。 她瞧不惯玲珑,玲珑也不见得就喜欢她。没想到哀帝杀了几十个女儿,却叫元瑾成了这漏网之鱼。 至于昌平……玲珑最大的印象就是她总是跟在元瑾左右,唯唯诺诺的,可若说她不坏,那只猫却又是昌平送给元瑾以讨好,所以这两个公主玲珑都不喜欢。 不过眼下可不是她喜不喜欢的事儿了,一对二能打赢吗,毕竟她可是一条柔弱的龙啊。 “既然贵妃娘娘认出了我们,就和我们一起上路吧!”一直站在旁边没动静的元瑾咬牙说,突然朝玲珑扑过来。她们进来的时候是确保身上没有利器的,因此元瑾想要掐死玲珑。“国破家亡,娘娘怎能苟且偷生?还是一起走的好!” 玲珑现在是真的服了,也真的相信元瑾公主确确实实是夏哀帝的种,父女俩的话说的都差不多的,什么叫国破家亡不能苟且偷生,可先死的偏偏都是别人。她们要死完全可以自己去死嘛,非要让别人先死也真的是够了! 国破家亡,不能苟且,我辈先就戮——这是真,殉国烈士。 国破家亡,不能苟且,你先就戮——这是神经病。 好在元瑾平日养尊处优,玲珑躲一下也就躲过去了,她一脚踹开元瑾,踹的她趴在地上爬不起来,这一脚可不比先前踹那头粗鲁的熊。“你要殉国,干什么还穿宫女服?你父皇之前勒死了那么多公主,你们怎么不在?”明明就比谁都想苟且,还嚷嚷着不让别人苟且,这不是脑子有病是什么。 448.第三十六片龙鳞(九) 第三十六片龙鳞(九) 玲珑所谓的擅长,就是逮了人家的人中下死手掐!!别说林妃本就醒了只是懒得睁眼看这群女人, 就是真死了怕也要给她掐的活过来! 事了拂衣去, 深藏功与名,玲珑拍拍手, 冲美人们嫣然一笑:“看, 很有效不是?下回你们见着人晕倒了也可以这样做,啊, 不过只对皇帝的女人有效。” 装昏嘛~这是宫妃们的必备基础技能。 林妃缓缓睁开眼, 仿佛身在云里梦中, 还没有清醒, 眼神茫然。众妃纷纷起身过来嘘寒问暖,为首的赵妃道:“林姐姐可好些了?你病得这样重,怎地还不肯给妹妹们通个口信, 瞧着林姐姐这样,我这心里、我这心里实在是难过得紧……” 说着, 多愁善感的眼圈都红了, 可见其人心地善良。 不仅是赵妃, 其他人也或多或少的开始掉眼泪, 偏又忍着不让眼泪掉下来,叫玲珑瞧着, 林妃不像是感冒发烧,倒像是得了艾滋马上就要暴毙了。 她是唯一一个没靠过去的, 坐回主位, 看着林妃被扶起来坐着, 杨妃还贴心地拿了个枕头垫在林妃身后,姐姐妹妹们一看感情就特别好,仿佛是从一个肚子里生出来的。 林妃先是温声谢过了姐妹们,随后就用期待又小心的眼神看向玲珑,语气十分温婉平和:“妹妹,皇儿——小殿下可好?本宫染了病,时常浑浑噩噩,心里总是惦念着放不下……” 她毕竟亲自抚养了小太子五年,不可能完全没有感情,在林妃心中,郑妃已是必死之人,那孩子自然就是属于她的。只是她心中难免有心结,自己生不出,只能养别人的,对小太子真心关怀的同时,又没办法真的像是亲娘一样,到底是隔着一张纸。 玲珑咂咂嘴,“我寻思着我儿子好不好跟你也没关系啊?” 杨妃看不惯她这样嚣张,便替林妃说话:“林妃姐姐只是关心小殿下,无论如何,小殿下都在林妃姐姐身边养了五年,感情深厚,你何必阴阳怪气,活似会抢了你的一般。” 原以为玲珑会生气,谁知道人家轻飘飘看过来,撇嘴:“说得好像能抢走一样,恕我直言,你们加在一起也抢不走他一根头毛。” 杨妃便要发难,被林妃一把拉住。她仍然是病恹恹的柔弱模样,嘴里却说着打圆场的话:“好了诸位妹妹,不必为了我起冲突,郑妹妹是小殿下生母,于情于理,都应该回到郑妹妹身边才是,是我太过痴心妄想,以致逾矩,郑妹妹生气也是理所当然。天气寒冷,妹妹们来看我,我心中欢心又惶恐,只怕你们也沾染了病气,还是早些回去歇着吧。” 听听这一番话说的,玲珑都想鼓掌叫好。 赵妃便道:“要不怎么说还是林姐姐心善呢,只妹妹们也知道姐姐的痛苦,这精心养了五年的孩子,别人说抱走就抱走,能不伤心吗?” 玲珑问:“什么叫精心的养?又没要她喂奶,也不要她换尿片,更不需要她给梳洗穿衣做学问……真要说起来,照顾孩子五年的宫人们岂不是比林妃对他更好?” 小太子的确是在林妃身边养了五年,可林妃也没为他做过什么啊!宫人这么多,她连小太子的尿片都没换过一次,一把屎一把尿养大这种说法压根行不通。 “这如何能一样?奴才们伺候主子是应当,林妃姐姐却是一片慈母心——” “你可拉倒吧。”玲珑看了出头说话的妃子一眼,此妃约莫二十出头,容貌清丽,看起来很为林妃抱不平。“她连养母都不算,孩子又没记在她名下。” 这倒是。 当初郑妃虽然铸成大错,惹怒龙颜,可小太子是皇帝唯一的孩子,如珠如宝,孩子一出生便赐死生母未免说不过去,便将人打入冷宫,也不曾贬为庶人,至于林妃,段时间内皇帝没打算把小太子记在她名下,他对这个孩子爱若至宝,自然方方面面要考虑周全。林妃是他看中的照顾小太子的人选,但区区五年看得出来什么? 没想到的是,林妃实习期还没过,郑妃就从冷宫得意洋洋的出来还复宠了!谁不知道如今她就住在皇上的寝宫,还与皇上小太子同吃同睡!今日还是众妃头一回见到她呢,就发现跟五年前——不,是比五年前更骄纵!更不好惹! 被郑妃欺负过的都还记得她的手段,不想招惹,生怕为自己带来祸端,像是赵妃等高位嫔妃倒不是很怕,虽说郑妃不是庶人,却也不是妃子啊!她身份尴尬,也不怪不敢从皇上寝宫出来,出来了谁认她呢!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旁人不知道,本宫还不知道?”杨妃忍不住怒起来,“当初林妃姐姐待你掏心挖肺,你扭头攀上高枝便翻脸不认人,冷宫这几年林妃姐姐也始终照拂你,你不知感恩便罢,竟还想报复,真是寡廉鲜耻,令人厌烦!皇上早晚会看穿你的真面目!到时候看你如何得意!” 林妃仍旧病弱地让人扶着,她似是想开口劝慰当个和事老,可随即咳嗽不止,话都说不出来。 她就是这样的。 好人叫她做,旁人叫她当枪使。 只是玲珑并没有像她想象中那样愤怒,虽然看着骄纵跋扈,实则并不是容易冲动的人。 “他不仅看过我的真面目,我身上每一处都教他看过了,让你失望了,我还得意着呢。” 说完又是嫣然一笑,越是云淡风轻的态度越是气人,杨妃便要再反驳,却被玲珑先一步堵住:“我若是你们啊,这么冷的天,早回去了,谁要在这里浪费时间。” 这时候太监尖利的声音喊来:“皇上驾到——” 一听说皇帝来了,众妃欣喜不已,连忙整理仪容下跪请安,位份低些的头都不敢抬。 惟独玲珑还单手托腮,懒洋洋地看着皇帝走进来,脱下大氅,又从大氅里掏出一只小地瓜。虽然路上有人撑伞,然而风雪无情,还是落了满身,小太子倒是被裹的很严实,并不冷。他脚丫子一着地就四处地看,看见朝自己眨眼的亲娘就开心地冲过来:“小——娘!” 他记得父皇交代的,外人面前不可以喊代号,要叫娘。 玲珑放松身体让他朝自己身上爬,戳了戳那小肥脸,“娘就娘,前面加个小是什么意思?” “哎呀……人家叫错了嘛。”小太子先是蹭蹭亲娘,然后就坐在玲珑腿上问林妃,“林母妃可好些了?您看起来还是很虚弱,要按时吃饭喝药早些睡觉哦!” 小太子关心人很实在,就是按时吃饭喝药早睡觉,在他看来,只要做到这三点,病就能很快好了。他之前生病的时候就是这样好的,可林母妃真的病了好久哦! 林妃凝视着小太子,目光慈爱、隐忍,仔细看似乎还夹杂了一层说不出的委屈。听了这话,她微微一笑,虽容色憔悴,可那股楚楚动人的气质实在勾人。“很快就会好了,不会让你跟皇上担心的。” 玲珑便凉凉地看向皇帝。 皇帝便道:“好生休息,尔等日后少来叨扰林妃,让她好生养病。” 美人们袅袅娜娜地应了,就连先前给林妃出头出的很开心的杨妃也脸红了。 林妃看着这一地的美人,自然也看到了她们面上的春意,支起来的手不觉紧紧抓住枕巾。皇上好不容易来她这里,这些人真的是太多余了……可她又不能赶人走,只能尽量表现出自己的美好。 玲珑心想她活得不累吗? 她打了个呵欠,起身:“好了,人也看过了,好话也说了,咱们该回去了,一会儿雪下大了带你去堆雪人呀!” 小太子很高兴,但还是很有礼貌很听话地对林妃行礼,皇帝也叮嘱了几句,就在美人们缠绵的目光中披上大氅,先是把小团子塞进来,再揽住玲珑肩头,她很纤细,他总不能让雪花落到她身上,怕她也跟着病。 皇帝来了,又走了。匆匆一面,已让美人们没了再留下来的心思。听小太子跟皇上的话,他们对林妃还是很关心,那以后……美人们都在心中暗暗决定:不管其他人,她一定要多多来林妃宫中,与皇上来个偶遇! 雪下得确实是大,刚扫过的路就又积攒了厚厚一层,玲珑不惧冷热,她从皇帝臂弯溜走,摸起一捧雪团成球,毫不客气地砸向皇帝的脑壳。 他面无表情地看着她。 玲珑笑嘻嘻,又团了一个球作势要砸,这时候察觉到什么的小太子努力挤出一颗小脑袋,看到玲珑站在雪地里连忙招手:“来、来这边!好冷的!” 他是太子,人人都对他的安危谨慎小心,小太子也受过寒,特别怕冬天,见玲珑吹寒风,还下着大雪,怕她生病,就连连叫她。 玲珑的回应是捏了颗小一些松散一些的雪球丢过来,正中小太子脑门儿。 449.第三十六片龙鳞(十) 此为防盗章 这未免也太尴尬了,要知道无论是臣子还是百姓, 又或是成王自己, 都觉得太子这个位子是板上钉钉没得跑了,现在却告诉他们说废太子不是废太子?皇上这又是什么意思?人人都知道废太子眇了一目断了一手, 这样的他凭什么做这一国储君?由古至今, 便不曾见过哪个朝代的君主身有残疾。 只是众人仅敢在心中腹诽,并不敢说出来。明眼人一瞧就知道皇上这是后悔了, 觉得四年前做的太过了, 想给修文太子补偿, 然而如今这般状况, 补偿又有何用,那神仙般的修文太子,到底是回不来了, 也趁着这次机会,再瞧瞧修文太子是如何的模样吧。 异姓王府中, 玲珑今日盛装打扮。 她本是十分的颜色, 经由点缀, 更是美的惊心动魄, 便是为她上妆的婢女都不觉看痴了,更何况是旁边坐着的修文太子。如今他已不是数月前刚出西祠巷子那会儿皮包骨的形象, 这几个月养了些肉出来,虽然还是稍微有些文弱, 但也恢复了几分往日风采。若论起风华正茂, 自然是不如四年前, 可要说深沉冷静,却又是如今的修文太子更胜一筹。 总之玲珑比较喜欢现在的,四年前的修文太子太奶油了,还有些许天真,四年后这样会护食的修文太子更可爱些。她从坐下来让婢女梳妆开始,修文太子就坐在一边凝视,坐了好一会儿了也不觉得累,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认真而专注地看着玲珑,当她发髻梳好之后,修文太子起身示意婢女退下,自己拿起头面为她戴上,又为她取过耳坠,轻轻穿过她的小耳洞。 白玉般的耳朵贝壳般形状,甚是可爱,修文太子温柔地摸了摸,扶着玲珑起身,发自肺腑地赞美道:“你可真美。” 玲珑毫不谦虚地受了这夸奖,她也不嫌这满头金钗过重,还穿了一身艳丽的红色宫装,这一套细金打造的头面价值连城,一般女子哪里撑的起来,偏偏戴在她头上,不仅不叫人觉得她稚嫩,反倒气场十足,贵气天成。 “你今日也很好看。”玲珑拍了拍这张总算被她投喂的有些肉了的俊脸,微微一笑,她此刻心情的确是愉悦极了,什么不需要她做,修文太子自己拿回了皇帝的信任,并且勾起了皇帝对成王的猜疑,今天这场宫宴,表面上是君臣同乐为修文太子接风洗尘,实际上却是御林军对成王府的搜查。 四年前成王诬陷修文太子意图起兵谋反,四年后也该回馈一二了,更何况这次可不是假的,自打修文太子回来,皇帝对他越发信任,成王可着急了,看样子若是皇帝不准备立他为太子,他就准备逼宫了。 皇帝对修文太子那可怜的薄弱的慈父之心,总算是有了点用处,也不是那么一无是处。 修文太子听玲珑夸赞自己,不由得露出一丝苦笑,他如今的容貌自然是好看的,只是比起四年前,实在是沧桑许多,再不是当年那样清冷如仙,沾染了人间烟火气,哪里配得上她的天人之姿。 “怎么穿的这么朴素啊。”玲珑看他身上的月牙白袍子都难受,“今儿个去又不是跟他们称兄道弟搞好关系的,是去示威的,你不穿的漂亮些怎么能成?去,把我之前叫人做的那套袍子给太子拿来。” “是。” “你给我做衣服了?”修文太子的重点是这个。 “不是我做的,是我吩咐下人做的。” 无所谓,哪怕是她的吩咐修文太子也高兴,这份高兴一直持续了很久。 玲珑让人做的是一件茜色衣袍,很是扎眼惹人注目,修文太子活了二十几岁,从没穿过这样的颜色,因此拿在手里颇有些不知所措。玲珑见他傻傻地站着不动,不由得问:“你是想让我伺候你换衣服么?” 他们虽然名义上是夫妻,但直到现在也没有圆房,修文太子简直把玲珑当成了神女般小心翼翼的对待,丝毫不舍得唐突,平日里偶尔亲亲她抱抱她,他都满足的不得了,哪里还敢想让她伺候自己更衣的美事。见玲珑面露不愉,他连忙哄道:“你不要生气,我去换就是了。” 他拿着衣袍转到屏风后,悉悉索索的更衣声传来,不一会儿他便穿了新衣走出来,玲珑见了不由得眼前一亮。 长得好看的人穿什么都好看,这话可不是随便说说的,废太子穿着月牙白袍子时显得很是温和,若非面部表情不同,又瘦了些,和四年前其实也没多大区别,然而当他换上茜色袍子,整个人便多了一分锋冷之气,显得格外深沉难测,再加上他如今不苟言笑,再不像过去那般温文尔雅,便更是让人仰慕。 “我就说嘛,这个颜色很适合你的,你看,咱们像不像是情侣服?” 听到情侣二字,修文太子眉头瞬间展开,十分愉悦,他喜欢听玲珑说“我们”,也喜欢她说他们是一对爱侣。他大步走过来牵起玲珑小手,“其实今日你不去反倒安全,到时候若是见到皇帝脸色变了,你可要小心,在我身边不要到处乱走,千万不可离去,听到了吗?” 这几个月他可不是白白过来的,皇帝对他的愧疚到达了顶点,其实皇帝只要愿意去查,早就能给修文太子一个清白,只可惜九五至尊的面子非常重要,于是修文太子便在西祠巷子里活活待了数年。现在修文太子告诉皇帝说,真正谋反的另有其人,皇帝立刻紧张了起来。 正因为修文太子眇了一目断了一手,才更容易得皇帝信任。因为在皇帝心中,这个儿子已经废了,不能再担起一国太子的位子,因此他更能放心地去任用修文太子。 当年修文太子之所以被诬赖谋反,正是因为他无意中撞破了成王的一件事。说起来那也不算什么大事,不过是他在成王府发现假山处有个密室,如今各个府上谁家没个密室通道什么的,修文太子当初也没放在心上,可成王显然不这么想,于是他先发制人,并且在皇帝下令之前,就命令手下“不小心”伤了修文太子的眼睛跟右手。 修文太子没有谋反,可成王确确实实是准备了,否则怎么解释东宫突然多出来的大量铁器还有龙袍?也就是皇帝当时心慌难耐,连查都不愿意查,否则哪里会有今天这场鸿门宴。 只要御林军在成王府搜出东西来,成王就自身难保了。 不管怎么说,他也得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啊。成王还以为他这几个月安安静静待在府里不出去,就还是过去那个好说话的修文太子吗? 他就是要打成王个措手不及,然后也“不小心”弄瞎他的眼睛,顺便废掉他的手筋脚筋。 “不要。”玲珑干脆利落地拒绝。“我就是要去,我还要去威风一番显摆一番呢,你这么傻,去了怕是要被人欺负,难道不需要我保护你?”她可不在意自己是什么形象,人类所喜爱的那种温柔体贴三从四德的女性,她可做不来,她就是要嚣张放肆,皇帝才会对修文越发的没有戒心——有这么一个跋扈的妻子,皇帝的心能咽回肚子里。 听玲珑说要威风要显摆,修文太子顿时失笑,他也知道她的确是憋坏了,既然她想去,那么他就都听她的。可是临出门的时候玲珑突然嫌走路好累,硬是要他背,边上的下人大气都不敢喘一下的,修文太子却无奈地弯下腰,从善如流的背起她。 她是那么小那么香,又那么软,他那么喜欢她。 所以不仅不觉得累,反而非常开心,开心的觉得活着的每一天都充满了希望。 玲珑在修文太子背上揪他耳朵玩,他好脾气地任由她折腾,嘴角噙着一抹淡淡的笑,玲珑在他耳根呵气,他就敏感地哆嗦一下,但还是温顺地放松,任由她一而再再而三的调戏折腾。 从没有哪一刻,修文太子对那个位子如此渴望过。 他一定要当皇帝,一定要。 然后为她献上无限荣光。 第二片龙鳞(一) 从太子东宫查出巫蛊之书及龙袍后,皇帝龙颜大怒,废掉修文太子。成王奉命前去捉拿之时,修文太子拒不肯归案,反抗中眇了一目,断了右手,此后被圈禁于皇宫外的西祠巷子,再也没了声息。 巫蛊之术,对如今身体已逐渐衰败的帝王来说,实在是太可怕了。他已经不记得这是他引以为傲的嫡长子,只知道修文太子素有仁义之名,又得民心,怕是早有篡位之心,还是早些处理了,才能保住自己这座下江山。 450.第三十六片龙鳞(十一) 此为防盗章 “出去跪着,没经过我的允许不许起来。” 又要跪?! 还以为躲过一劫的初芷整个人都愣住了。昨天她已经跪了很久, 回去后膝盖都紫了到现在都没缓过来, 也正是因为如此刚才才会站不稳摔了茶盏。“夫人……” “怎么,觉着委屈啊?”玲珑柔声问。“外头是挺冷的, 若不想出去跪, 便在这屋子里跪也不是不可以。” 初芷过往与她那当真是如姐妹一般,她完全不明白为何才几日夫人就完全变了态度, 难道说夫人知道了?她心中又惊又慌, 自己什么出身心里清楚, 真摆到台面上, 她会是被第一个牺牲的那个。 玲珑看她一眼都知道她心里想什么,既觉得自己跟永安候是两情相悦,又心知肚明不敢叫侯夫人知道, 好事儿初芷倒是都想占尽,却一点风险都不想担, 哪里有那么好的事哦。 看初芷的样子, 应该是想要在屋子里跪了, 可玲珑下巴一抬:“就在这儿跪, 不必走远。” 初芷脚下是那摊碎琉璃片,这要是真的跪下去……“夫人饶命, 夫人看在奴婢从小陪您长大伺候您的份上,饶了奴婢吧!奴婢昨儿个跪了好些时辰, 到现在还没——” “初芷啊。”玲珑叹息, “你是在质疑我的决定吗?也罢, 大概是你心太大了,我这小庙容不下你这尊大菩萨。既然不乐意跪,那你就别在我身边伺候了。” 初芷一听,这如何可以!她就是靠着在夫人身边才逐渐和侯爷相爱,若是离开夫人,她岂不是十天半个月也见不着侯爷一面?她咬咬牙,一声不响,只在跪到碎片上时闷哼了一声。虽然是数九寒天,但屋子里暖和,婢子们穿的也少,这跪下去可是真疼,不一会儿初芷的膝盖就被血染红了,可她柔弱的身躯颤巍巍的却不肯倒下。 为爱执着,多感人啊。 玲珑还嫌羞辱的不够,她一边吃着糕点一边道:“也就是我心肠软些,若是放在旁人家,你这样的奴婢,不被打杀也得发卖出去。手脚不干净,做事又不周到,过往是我太迁就了你,日后你可得好好反省,切莫再让我不高兴。” “……是。”初芷满头大汗,她实在是不知为何夫人突然性情大变,尤其是在对她的态度上。往日自己何曾受过这样的屈辱,其它婢子见了她都得恭恭敬敬喊一声初芷姑娘,她在相府过得跟小姐一般,夫人有的都会分给她,就是嫁到了侯府,她也是被人伺候着的,何曾真的去伺候过夫人。 难道说夫人知道了?! 一想到这个可能性,初芷心头一咯噔。她低着头神色仓皇,如果夫人知道的话,那就可以解释她为何这样对自己了。可按照夫人那般泥抹的性格,便是知道了,也该忍气吞声,再不然就是和侯爷闹,万万没有这样不跟侯爷撕破脸,却暗地里整治自己的做法呀! 初芷太了解侯夫人了,她们自小一起长大,她出身不好,被重男轻女的爹娘卖给了人牙子,成功留在相府后,她就想方设法的让小姐对自己言听计从,可以说,侯夫人就是她手中的傀儡,对她全身心的信任。老爷夫人就是因为自己懂事贴心,才放心把小姐交给自己照料,并且对自己也颇为看重。初芷名为婢女,在相府却也算是不大不小的主子了。 等小姐成了侯夫人,她也跟着陪嫁到了侯府,没了老爷夫人,小姐更加依赖她,什么都听她的,这也为初芷跟永安侯私会创造了条件。每每侯夫人入睡,她便轻悄悄的进入他们夫妻的房间,邀请侯爷到自己身边来。侯夫人吸了加过料的安神香,一夜都会睡得沉。 可这一切就在数日前发生了变化,先是夫人不让她点那安神香,其后趁着侯爷不在府中,对自己横挑鼻子竖挑眼,侯府的下人捧高踩低,她被狠狠罚过之后,再见了她,他们连姑娘都不叫,竟直呼起她的名字来! 玲珑任由初芷胡思乱想,她就喜欢这样玩弄人的情感,看着对方担心受怕又不得答案,那种感觉真是好极了!尤其是初芷这样恩将仇报自私自利之人,灵魂的味道是一点都不甜美的。 人类啊,是一种卑微的没什么存在价值的生物。 可是很美味,这也是他们唯一的优点所在了。 谁叫他们是她唯一的食物呢,否则玲珑怎么会为了口吃的这样委屈自己跟人类虚以委蛇。她对人类的感觉跟对其它生物都是一样的,人类吃其它生物,她吃人类的灵魂,这不就是所谓的食物链?只不过她站在食物链的最顶端而已。 初芷养尊处优,哪里受过这样的惩罚,昨日跪了两个时辰已经受了大罪,结果今日又要跪,还跪在尖锐的琉璃片上。她的膝盖已经疼得受不了了,若是腿废了,她、她还拿什么脸面去见侯爷? 昨日叫侯爷瞧见自己那般屈辱的模样,初芷心中便怨上了玲珑。她对自己婢女的身份一直自卑,在永安侯面前,总是要展现自己知书达理温婉柔弱的一面,侯爷就曾说过她气质出众,比之侯夫人也不差,可昨日那般丑态却叫他看见了,甚至自己为了脱身,还要将身段放的那么低! 周围的婢子们都在,未免人设崩坏,玲珑吃了半盘糕点后收手了。这些东西只能给她带来味道,压根不能果腹。她拍拍手上碎屑,很随性的用帕子拭干净,随口问道:“侯爷早上出门,可说今日当差到什么时候?” “回夫人,侯爷吩咐过,让夫人不必等他用午膳,他可能赶不回来。” “哦。”她也懒得跟他一起吃饭,非要讲究什么仪态规矩,一顿饭吃下去弄得她都消化不良了。“那就传午膳吧。” 婢子们连忙应了一声去了,心中都颇为奇怪,这几日夫人的胃口着实太好了些,难道说……是身子有什么变化不成,要不要禀报侯爷,叫大夫来瞧瞧? 说起来夫人跟侯爷也成婚一年了,若是有消息,其实也差不多正是时候。 要是玲珑知道她们在想什么一定笑出声,她哪里是怀孕了,根本就是饿的。只不过有的吃总算是聊胜于无,所以嘴巴一时停不下来。她真怕自己一个克制不住,把所有人都给吃了。说到夫妻敦伦,这事儿倒是也有做,龙性本淫,她又不似人类有什么三从四德贞洁操守,永安侯虽然不干人事儿,可着实是长得好,身材又高大强壮,床笫间也很是有情趣,玲珑要他的爱,当然不会让他轻易死了。 只不过这样的人的爱并不是多么好吃,仍然不能让她有饱足感。 上一次吃饱是什么时候呢,嗯……玲珑喝了口熬的香醇的鸡汤,大概已经是好几百年前的事了,荒海一直不见人来,她便陷入沉睡,在那之前,她可是好好吃了一顿呢。 那个人的爱啊……纯洁、饱满、丰富而甜美,抵得上几百个灵魂。 只可惜宝贵的爱可遇不可求,她只好也退而求其次,否则永安侯也不过是她放纵欲望的工具,哪里配得上她在他身上浪费时间。 玲珑非常多情,她常常为英俊的男人或美丽的女人所着迷,当她得到他们的爱时,她会是天底下最完美的情人,可当她离开这个世界,她就会再去寻找下一个爱人。 和永恒的存在比起来,要她去爱一个人长长久久,实在是太为难她了。 也因此,她并不是那么尊重短暂弱小的生命,就比如说此时此刻的初芷,明明跪在琉璃片上已经那么可怜而凄惨,对玲珑来说却仍觉不够。她撑着下巴,一边进食一边欣赏初芷摇摇欲坠的美丽姿态。罚跪都要跪的这么妖娆妩媚,原主看不出来便罢了,原主的母亲竟然也看不出,还让这么个浑身透着媚态活脱脱一匹瘦马的婢女做陪嫁。 怪不得养出侯夫人这样天真的女儿。 初芷强撑着这样的姿态,就是希望能等到侯爷回来,哪里知道她一直跪到了晕倒,永安侯也不曾回府。等到她晕了,玲珑就叫家丁把她抬回下人房去,也没叫大夫——开什么玩笑,一个贪心的婢女,也配叫大夫来看么? 老天要叫她活着,那她当然不会死,否则就是被折腾死了,也算不得什么。人类就很喜欢凌虐比他们弱小的生命啊,前些日子玲珑还瞧见府里厨娘的孙子蹲在墙角用热水烫蚂蚁窝,那一群群蚂蚁好不容易攒足了过冬的食粮,便都被烫熟了。偏偏冬日它们一动不动,热水浇进洞里,漂浮出来的蚁尸,也不过微微颤了一下,便再没了声息。 昨儿个厨房做烧鹅,这鹅养起来可不容易,要趁着还活着的时候往嘴里塞食物,一直塞一直塞,又将其关起来不见天日不让走动,这样的鹅肉才鲜嫩美味。 人类吃动物,她吃人类,这有什么不对? “夫君必然是不记得我的,那个时候,你尚且是高高在上万人追捧的东宫储君,而我一介小小庶女,如何入得了您的眼呢。”玲珑摸了摸废太子的脸,原主记忆中,这张容颜俊秀非常,眼下看起来虽然难看些,可玲珑想,多喂点吃的也就养肥了,养肥了,她才好动口嘛。不然食物太丑,会让进食的她没有心情的。 就当作是对已经吃掉的原主的成全,也让废太子知晓,这个世上曾经有一个人,爱他如天边明月,可望不可及,不敢触碰,亦没有勇气靠近。她漂亮的指头磨娑着废太子瘦骨嶙峋的面庞,轻轻一叹,竟也透出几分忧伤轻愁来:“七年前,太子殿下于皇后娘娘寿贺寿,身着祥云锦衣,远远地走来,所有的女子都不由自主地看过去,惊叹这世间,竟有这般俊秀出尘之人。端的是温和清雅,高不可攀,衬的大殿的翠竹都失了几分颜色。” “那么多人爱慕殿下,却唯独一人走上前去,而殿下眼中也只看得见她。”玲珑沉浸在原主的记忆里,她很喜欢这些美好的记忆,会让她觉得人类其实也并不是真的一无是处。“那位小姐自然是荆国公府的嫡出女儿,与殿下有婚约的那一位。殿下与她有了婚约,便再看不得其他女子了。因为这世上,唯独她一人,能与您相配。” 所以那个时候的原主,就安安静静又小心翼翼地看过去,她本也是生的颜色美丽,只是和嫡姐比起来又难免逊色几分,事实上当初大殿上美人无数,又有谁能与嫡姐争锋呢?嫡姐走过去,太子迎过来,真真是一对举世无双的璧人,令人艳羡。 而她卑微地掩饰着爱慕之意,将所有情绪藏在重重心思之下,她爱极了那风华无限的太子殿下,却又弱小微贱的不够格同他相提并论。 可是,后来啊。 皇后娘娘病逝,太子被诬陷圈禁,眇了一目,断了一手,就此身陷西祠巷子。曾经仰望的明月坠落人间,所以当嫡姐转而嫁给如日中天的成王,而要将自己送进去给废太子的时候,原主的心中充满了喜悦。 她在荆国公府过得不算好,也不算不好,没有人重视她,没有人在意她,她的生父荆国公妻妾成群,见到她连她的名字都不晓得,只是随意挑了一名不受宠的庶女送进西祠巷子,此后再也不管她的死活。 原主珍而重之的进了西祠巷子,可此后又能如何?太子殿下早已今非昔比,他再不是当年意气风发光风霁月的太子殿下,而是变得如同行尸走肉一般,心内成灰,麻木悲观。 可就算是这样,原主也想要留下来。 她从不奢望太子殿下能够看见自己,她只是安静地活在角落里,想方设法给废太子送点吃的,为他浆洗一下衣物,再绞尽脑汁弄块布料给他做新衣。原主的美丽在这样的风吹日晒中,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逐渐褪去,可废太子却没有撑多久。成王登基,大赦天下,他不会让废太子活着出去,这位皇兄哪怕是成了废人依旧叫他忌惮,因此他登基之日,便是废太子被毒死之时。 毒死废太子的,正是原主想方设法从外头买来的几块劣质的绿豆糕。她满心愧疚,投井而死,死后魂魄飘荡,浮至荒海,为玲珑所吞噬,变作她的养分,也让玲珑对废太子充满了觊觎。 这个人的爱,是很干净很纯洁的。 “只是殿下。”玲珑对他微微一笑。“您还是太子的时候,自然与她相配,现在您不是太子了,与她就不配了。” 这话既诚实,又残酷。 废太子当初是储君之尊,配得上他的自然是最优秀最美丽的女子,在他心中也自然而然地将自己与未婚妻并列,不再去瞧其它人,可后来他成了废太子,未婚妻却还是那个未婚妻,于是即将替代他成为太子的成王,最终也将替代他娶本应与他相配之人。 “怎么,你以为我要说,你不是太子了,就刚好与我相配了?”玲珑挑眉嘲笑他,“便是世间的九五至尊,所谓的真龙天子,也配不上我。所以想要与我相配,你要变得更加俊俏厉害才行。” 她又拍了拍废太子的脸,长长一叹:“你知道,现在的你有多难看吗?有个词叫辣眼睛,我觉得你可以感受一下。” 废太子从未见过如此古怪之女子,被她噎的是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玲珑从他身上翻下去,转身裹住沉重的被子绕了几圈,又是一声长叹,“我这副皮囊,便是走遍万千世界也难寻,多少人为求我回眸贡献灵魂我都不屑一顾,如今却要在这鬼地方陪你过这等日子。”倒也不是没吃过苦,可大部分的苦楚都不与人的快活成正比,在玲珑的记忆中,大部分的人经历的苦难都毫无意义,不过是逼得他们变得更坚强,然后继续受苦。 所以如果能不受苦,自然是不受苦的好。 她说完便睡了,徒留废太子一人睁着眼睛望着破破烂烂的屋顶出神。他也并非全然死了心,只是玲珑说的在理,人皆有爱美之心,遇到格外美好的东西便要忍不住去怜惜,她那样容貌的女子,就如同无价之宝,应该小心收藏束之高阁,断然没有叫美玉蒙尘的道理。 只是他如今,不过是个废人,连日常照料自己都难,又如何来照料这绝世的美人呢。 当然玲珑也就是说说,没觉得废太子一夜之间就能想通。反正她已经揍服了那几个宫人,日后虽然吃的差住的差穿的差什么都差,但总比自己动手舒服多了。曾经有一次,她饿的前胸贴后背,好不容易吞了个灵魂,也只能保存自己的记忆去到一个鬼知道怎么回事的原始丛林。 锦衣玉食?绫罗绸缎?山珍海味玉盘珍馐?不不不不,不存在的。 她凭借自己细弱的小身板,还得自己盖房子抓鱼打猎才能吃上饭,这样苦哈哈的日子过了好几个月,才终于解脱。总之那样的日子对于懒癌晚期患者玲珑来说,是绝不想尝试第二次了!又不是头一回到人类世界,她才不想累着自己呢。 她就想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夜间尚有美男可抱,若是能吃饱就更幸福。可就这么点小小的心愿都要再三努力,活着可真难啊。 真羡慕人类,他们渺小又短暂,区区几十年就眼睛一闭两腿一伸,人世间种种快乐悲伤都忘得一干二净,普通人去投胎转世,不普通的人去往奈何桥,还有一些与水有关的人会来到荒海,总之短暂有短暂的好,永恒有永恒的妙。玲珑是很享受自己的永恒的,除了吃不饱这一点,她觉得自己的龙生没有任何遗憾跟缺陷。 这么一觉睡到第二天中午,总算是不刮风下雪出了太阳,宫人屈服于玲珑淫威,早早准备了热水跟补墙用的器具,只是西祠巷子虽然是叫巷子,其实是个巨大荒废的宅子,青草长得有一人高,活死人墓似的。生活在这里的人基本上都已经彻底绝望了,玲珑的出现简直就是一池死水里激起的巨大水花,闹的所有人不得安宁,却又不得不动起来。 没有上好的米面做饭?没关系,她可以弄来; 没有精致的布料做衣裳?没关系,她也可以弄来。 玲珑进出戒备森严被死守的西祠巷子跟去茅房一般随意,每次回来都带了一大堆东西,食物自然不必说,衣服她只弄了自己的,穿的舒适豪华躺在破床硬被子上晒太阳,顺便叹了口气,这种顺手牵羊的感觉很不好了,虽然东西都是她在成王府顺的。身上这件珍贵的织锦云绡是嫡姐私藏舍不得用的,听说是成王搜罗天下至宝送去讨嫡姐欢心,结果因为太过珍贵,嫡姐舍不得用,玲珑就拿来随意缝了缝当衫子穿。 她又不惧冷热,外头下着大雪她也能露胳膊腿儿,只要她乐意。 千金难买玲珑高兴。 废太子日渐被喂的丰腴起来,他太过瘦削,简直只剩下皮包着骨头,如今胖了些却仍旧不够,玲珑恨不得给他弄些增肥丸来吃,那张脸跟原主记忆中的所差甚远,还她绝世美郎君来! 而废太子,也终于在日复一日的被玲珑折磨摧残中成长了。他本是性格温柔宽厚之人,经历了此番磨难,变得沉默寡言许多,也心狠许多,玲珑觉得他现在这样挺好的,过去未免太好,才叫人骑在头上撒野。 451.第三十七片龙鳞(一) 此为防盗章 就连他那位准未婚妻, 都被皇帝改了圣旨赐婚给了成王。废太子如今已是孤家寡人, 孑然一身, 只能呆在那空荡荡且又破旧不堪的西祠巷子里了此残生了。 倒是成王有情有义,觉着自己娶了废太子的未婚妻太过对他不起,便说服岳父,将成王妃的一名庶妹许给了废太子。这名庶女据说是容貌出众又有才华,只可惜嫁了废太子,连个婚礼都没有, 穿了嫁衣便被小轿子抬进了西祠巷子, 此后就没了声息,更别提是嫁妆了。西祠巷子如今只住着些犯了错的宫人同废太子,可没人伺候也没人照料, 连一日三餐都不能正常吃。成王能心系废太子, 许废太子这么位美娇娘,可真是令人感动于这份情谊呢,毕竟在废太子还没被废之前,他与成王就手足情深啊。 可他们手足情深, 跟她又有什么关系呢??? 玲珑被抬进散发着霉味的房间里时,整个人都处于生无可恋的状态。她毫不掩饰自己喜好享受奢靡的性格, 可住在这种鬼地方, 谁来伺候她, 她吃什么?! 哇原主的记忆里可没提这个, 全在回忆过去啊! 把她抬进来的人才不管她的死活, 将人绑住手脚扔进屋子, 院子一锁,这里头就只剩下玲珑和废太子两个人了,除此之外什么连个鸟都没有。玲珑的内心是崩溃的,她挣扎了一下,那群人生怕她反抗,捆的她非常之紧,手腕都勒的疼,真是白瞎了这么一副曼妙身躯。 看起来好像也不会有人来给她松绑,原主的记忆中,她是自个儿摔到地上用桌腿磨断的,桌腿是木头的,想也知道磨断得多少时间,也怪不得之后匆匆数年,原主就憔悴成那般模样——便是天仙美人,在这种环境里也别想保持美貌。 玲珑随意翻了下手,绳结应声而开,她揉了揉酸疼的手腕,又拿出塞在嘴里的红布。这身嫁衣也是粗制滥造难看的一匹,原主的父亲可真是大方,对待这个庶女没有丝毫怜惜,虎毒尚且不食子,何况是人,由此可见,那样的人真的很适合当作食物被她吃掉。 不过算了,她现在还不是很饿,甚至有多余的力量存在,否则饿的没力气,还得委屈自己过这样的日子才叫憋屈呢。 这张床……别说是和归墟龙宫的珊瑚床比,就是和之前在永安侯府的比,也只有被吊打的份。天哪,这被子床单是有多久不曾洗过,又是用了多久的,真是布衾多年冷似铁,布料更是劣质,玲珑抓起来随手一撕——没用多少力气就刺啦一声,碎成了数片。 再看看整个屋子,就更凄惨了。墙面龟裂长出青苔,桌子四个腿参差不齐,床帐子是粗布缝制,上头还沾染了奇怪的颜色,不知道是些什么东西,被褥上甚至有已经积淀成暗色的血迹。房内的所有东西都七倒八歪,没有章法,乱的不成样子,玲珑简直想要昏过去,她最讨厌这种邋遢的地方了! 只吃掉原主的灵魂果然还是太亏了! 可是——她很想要废太子的爱啊,非常非常的想,如果能吃掉废太子的爱,下一个世界,她也许能够恢复一半的力量呢。 正在玲珑犹豫要不要做点什么的时候,油纸上满是破洞的房门被推开,其实玲珑不觉得这房门有什么存在的必要,风一吹就四处乱响乱动,挡不住什么风,何必多此一举开关门,直接卸了扔掉拉倒。 废太子走了进来。 他神情麻木而冰冷,自顾自坐在了三角椅上,吃起了手里的食物。那也能算是食物吗?玲珑被饿的快死的时候也不会吃的。碗里的汤水没有一点油花,只飘着几根干巴巴的可怜菜叶,至于菜——还有菜?有什么菜?根本就只有一个已经变得冷硬的粗糙馒头。可废太子却浑然不觉,在被废之前,他也是锦衣玉食山珍海味,可现在他却在吃乞丐都看不上的食物。 ……玲珑完全没有上去抢来自己吃的欲望。她嫌弃的眼神太过明显,可废太子却浑然不觉,似是完全不在意屋子里多一个人还是少一个人,对于这个被硬塞来连天地都没拜过的“妻子”,他完全当作她不存在。 更别提是跟她说话或是照顾她了。 玲珑心都要碎了,她看着废太子吃的东西,背着手走过去跟他搭话:“你就吃这个呀?狗都不吃哎。” 废太子不理她。 玲珑伸手在他面前晃晃,又弯腰仔细打量他无神而黯淡的右眼,啧啧称奇:“居然真的瞎了啊,看起来跟左眼很不一样呢。”边说还边伸出手指想戳一戳,被废太子躲开了。他端起缺了一口的碗,喝掉最后一口汤,就着最后一口馒头,然后就步履蹒跚地朝床走,一头栽上去直接睡了,破破烂烂的褥子就这样盖在身上。这寒冬腊月的,冷风呼啸,破门夹杂着刺骨寒气,他却像是感觉不到,麻木的与外界彻底剥离。 玲珑打了个哆嗦,她被扔进来的时候,那群人什么都没给她,现在想想,这身嫁衣虽然垃圾了点,但至少能挡点风。可是她怎么能让自己不舒服,她要是不舒服了,所有人都得一起倒霉受罪。 所以她干脆利落地跳上床,直接给废太子来了个泰山压顶,饶是废太子再如何面无表情情绪全无,也被这一重压弄得险些吐血。他睁开眼,冰冷地看着压在他身上的玲珑。 如利刃般的眼神大概能杀人,可吓不到玲珑。她眉头一皱,拽住废太子衣襟:“我这么冷,你怎么不同我说话?你怎么能自个儿睡了?” 他的回答是再次闭上眼。 玲珑咦了一声,掀开那床姑且称得上是被子的破布,又把床上的被单草甸子什么的一股脑儿都拽了出去丢掉。废太子被她推到一边,睡在了空荡荡的床架上。这回他终于不能再不理她了,已经瘦的骨瘦如柴的脸上浮现出厌烦来:“你若怕冷,就不要总是动。”不过是徒然浪费体力。 “我就要动。”说着,她干脆将帐子也拆了下来,心里无限难过,想她之前被人伺候的,除了吃东西要自己咀嚼外什么都不用做,现在竟然要拿自己的一双玉手来处理这些脏了吧唧的破布。眼下她为废太子做了什么,待到他日,定要叫他千百倍的偿还。 因为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并不太饿,玲珑完全顶替了原主的身份,用的是自己的面容自己的名字,反正原主已经被她吃掉了,不存在了,有没有人记得不重要。玲珑幻化出的身体是她人形的模样,真可惜她的本体是龙,就算化作人形,每个世界也都是崭新的。 新的身体当然要好好爱护啦。 “我这么美,你忍心让我做这么多活吗?”玲珑甩开脏的都粘手的帐子,认真地询问废太子。“你难道没有一点怜香惜玉的心吗?” 她人形的模样,可谓是绝世美女,成王连见她都没有就送了她,到时候必然要悔青了肠子。 废太子从得知自己即将有个“妻子”开始,除却屈辱与愤怒之外没有任何情绪。玲珑“嫁”进来之后,他更是看都没有看她一眼,他的心,他的整个人都已经死了,可当她强迫捧住他的脸与他对视时,映入眼帘的这张如花娇靥,还是叫博学多闻的废太子感到了震惊。 成王的原意莫非不是羞辱他?否则为何选择那人的庶妹? 终于看见废太子的眼睛里有了些正常人的神采,玲珑满意地点了下头,威胁道:“快起来,把这些东西好好洗一洗,我可不睡这么脏的床。” 她使唤起人来,有种自然的傲慢与理所当然,仿佛这世间所有人,在她面前,都应俯首称臣。 男人脸上终于出现了玲珑能看清楚的表情,主要是他那一脸的大胡子实在是有碍雅观,让喜欢美人的玲珑着实是下不去口。她本身没有穿鞋子,脚上只套着一双雪白的罗袜,那罗袜使用上好的丝绸制成,十分的柔软轻滑,她坐在床上稍微动弹了两下,罗袜便往下滑去,露出她比男人的手腕都要细的脚腕子来。 就连凸出的骨头都充满了美感,男人盯着看了两秒,野兽般的绿瞳闪着饥饿的光,他大步上前握住玲珑的脚,在她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将她的罗袜扯掉,然后目光如炬的盯着那一双娇嫩莲足。 他们草原上的女人,大多能够骑马打猎,有些凶悍的比起男人也不多让,何曾见过如玲珑这般如美玉雕琢而成的佳人?她浑身上下无一不精致无一不美丽,叫男人心跳如雷,这是他近三十年的人生中从来都没有见过的女人。曾经哀帝战败,也示好的给他送过一批中原美人,弱不禁风,看到草原上的勇士就吓得哭哭啼啼。 虽然手下的猛士们很喜欢,可男人见了就倒胃口,最后都赏赐给了最勇敢的猛士做妻子。而草原上那些强悍的女子,他也不喜欢。 他喜欢什么样的呢? 在今天以前他不知道,可现在他知道了。 玲珑好奇地任由他抓着自己的脚,实在是搞不懂这个人怎么跟几百年没吃过好的一样盯着她,这眼神好熟悉哦,可不是跟她饿的眼睛发绿的时候一样么。她难得同情了对方几分,因为她很明白饥饿有多么可怕。不过就算再饿,想吃她也是没门的。 龙肉是你想吃就能吃的吗? 她用白嫩嫩的小脚去踢男人,却被他用大掌包裹在手心,那火热的温度让玲珑觉得不舒服,尤其是他还用指尖勾她的脚心。 呼延哲第一次见到这样妖精般的女人,他不受控制地想要享用她,可她嫌弃的态度让他的自尊心受到了侮辱,他是勇士中的勇士,她既然是中原最美丽的女人,理所应当成为他的俘虏。 在攻打中原的时候他就听说过,哀帝后宫三千,美丽的女人加起来比草原上的总数还要多,可只有一个美的如同扶桑树顶端的皎洁明月。他在那个时候就暗自发誓,一定要占有这轮明月,这是他彻底成为天下霸主的象征。 等到见了她,他才知道那些中原人的形容并不夸张,她不仅仅是扶桑树顶端的皎洁明月,也是离草原万丈高的天空上最耀眼的太阳。 ……眼神越来越吓人了,好像几百年没吃饭的人看见了美味的大餐,恨不得连骨头都嚼碎了咽下去。玲珑想把脚抽回来,其实她觉得这人挺有意思的,虽然脸上胡子多身上又脏又臭血腥味浓的跟喷了农药似的,但灵魂却散发着与他外表截然不同的甜美的气息。 如果吃下去的话,应该会很舒服呢。 他灵魂中的“爱”,是完美无缺的,还没有人触碰过,深藏在层层叠叠的中心,诱惑着她去采撷。否则她怎么可能跟他耗上这么久,寻常人敢这样对她,别说是什么大王国君,就是神仙她也照杀不误。 古铜色的大手捏着她细细的脚腕,将她的小脚完全包容在掌心,玲珑被迫双手向后支撑在床上才没有倒下去,一条腿被抬在半空,裙子因而花落,将小腿羊脂白的肌肤全部露了出来。 “你会被我占有。”呼延哲低下头在玲珑耳朵边这样说。 玲珑努努嘴,“不如你先洗个澡刮个胡子,咱们再来讨论谁占有谁的问题。” 她真的是一点都不怕他,要知道哪怕是再强悍的女人见到了他都要颤抖的匍匐在地上跪拜,可这么一个小小的,脆弱的他仿佛一用力就能扭断那可爱的小脖子的女人,竟然敢这样直视他,毫不客气地和他说话。 她是哪里来的勇气?她就是凭借如此胆色赢得了哀帝的喜爱吗?想到她已经被哀帝碰过,这曼妙的身子已经便宜了别的男人,呼延哲的绿瞳竟隐隐泛出血色,他一把松开掌心小手,将玲珑按倒,声音狠戾:“不管你之前跟过多少男人,现在我才是你的男人,你必须记住这一点,否则我会杀死你。” 他声色俱厉的样子吓死人了,玲珑装模作样的喘了两声:“啊……你、你怎么这样子,你吓到我了……”说着晶莹的泪水就从眼角流了下来,此刻的她完全不复之前胆大包天的模样,柔弱可怜的一如其他中原女子。 撂狠话的呼延王却突然手足无措起来,他先是想擦她的眼泪,结果他手上脏兮兮的,摸了下她的小脸就给她多了几道痕迹,于是他干脆低下头去舔她的眼泪,就像是骏马亲近自己的主人一样。玲珑觉得自己的眼珠子都要被他舔出来,她就是随便哭一哭,这个神经病脑子是不是有问题。 她用小粉拳连打带捶,总算是让呼延哲放开了她,她这会儿不哭了,气呼呼地瞪他,“你把我给弄脏了!”她看向自己精细的白裙子,这可是哀帝那个老混蛋绞尽脑汁为她寻来的稀有布料,现在可好,被他弄的这儿一道灰那儿一道灰,还有她超可爱的小脚丫! 呼延哲觉得对她真打也不是骂也不是,她骄纵的不假辞色,又不怕他,他也不想说些将她赏赐给猛士的话来威胁恐吓她,再瞧她嫣红的小脸,当真是可爱至极,叫他这手刃父兄才登上王位的冷血之人也忍不住想再迁就一些。 这样美的人,就是犯了天大的错也该被宽恕。 玲珑得到自由后立刻扯过床上的被单使劲的擦自己被弄脏的小脚,然后欲哭无泪地看着擦不干净的裙子。这裙子她很喜欢的,怎么可以这样啦! 呼延哲其实想直接扑上去将她吃了,但只相处了这片刻,已叫他大致摸清楚了她的喜好,他若真敢用这副尊容强迫她亲热,怕她要记恨他一辈子。 最终他妥协了,去外头命了些还没死的夏朝宫人进来伺候,又叫人准备浴水,他要洗去这一身风尘。 玲珑伸着手脚让哭哭啼啼的宫女给自己擦干净,胡人的军队来的十分之快,哀帝只赶得上杀了自己的后妃们跟女儿,还没来得及放把火烧了这富丽堂皇的夏宫。因此有些死里逃生的宫女太监都被俘虏了,眼下正服侍玲珑的,正是这些没有死掉的宫人。 身边这宫女虽说已在极力克制,可仍然止不住抽噎,玲珑听得不耐烦极了,简直想给她一脚:“哭什么哭,你竟然敢在我面前哭,要哭不会出去哭啊?”外头都是人高马大的胡人,谅这宫女也不敢。 可很快地玲珑就察觉到不对劲了,她平时都是被伺候惯的,何曾见过哪个宫女如此笨手笨脚,给主子擦个手都做不到?还有边上那个一直站着不动的,这俩是哪里来的宫女?她表情不变,去捉住了正给自己擦手的宫女的手腕,冷冰冰地问:“你是何人?把头抬起来擦干净!” 因为她们身上穿着宫女服,又是女子,所以虽然身上都脏乎乎的,呼延王仍然让她们进来伺候了。可玲珑却觉得这两个宫女很奇怪,一个笨手笨脚一个清高桀骜,夏宫里真要有这样的宫女,怕是早就叫人弄死了。 她仔细端详了一下这二人,越看越眼熟、越看越似成相识——“你们是昌平跟元瑾?” 哀帝足足有几十个女儿,玲珑虽然都见过,但因为太多了,有些就只觉得面善。好在她记忆力超强,再加上元瑾公主那招牌式的清高傲慢,总算是让玲珑想了起来。 之所以记得这位元瑾公主,是因为玲珑在夏宫的三年里,背地里虽然被人指指点点,说她贪慕荣华依附哀帝,又来历不明怕是居心叵测,可表面上却没人敢说她什么,谁叫哀帝捧着她呢。唯独这位元瑾公主,平日里见了,总是对她翻个白眼或是冷哼一声,玲珑曾经养了一只爱掉毛的长毛小猫,有一次出去玩就再也没回来,后来玲珑亲自出去找,却看见元瑾的贴身宫女扔出了一具猫尸,让玲珑十分恼怒,为此元瑾受了哀帝重罚,打那以后她便记恨上了玲珑。 她瞧不惯玲珑,玲珑也不见得就喜欢她。没想到哀帝杀了几十个女儿,却叫元瑾成了这漏网之鱼。 至于昌平……玲珑最大的印象就是她总是跟在元瑾左右,唯唯诺诺的,可若说她不坏,那只猫却又是昌平送给元瑾以讨好,所以这两个公主玲珑都不喜欢。 不过眼下可不是她喜不喜欢的事儿了,一对二能打赢吗,毕竟她可是一条柔弱的龙啊。 “既然贵妃娘娘认出了我们,就和我们一起上路吧!”一直站在旁边没动静的元瑾咬牙说,突然朝玲珑扑过来。她们进来的时候是确保身上没有利器的,因此元瑾想要掐死玲珑。“国破家亡,娘娘怎能苟且偷生?还是一起走的好!” 玲珑现在是真的服了,也真的相信元瑾公主确确实实是夏哀帝的种,父女俩的话说的都差不多的,什么叫国破家亡不能苟且偷生,可先死的偏偏都是别人。她们要死完全可以自己去死嘛,非要让别人先死也真的是够了! 国破家亡,不能苟且,我辈先就戮——这是真,殉国烈士。 452.第三十七片龙鳞(二) 第三十七片龙鳞(二) “哎!老钱家的!你咋还在这儿傻坐着啊!快去霍家客栈!那儿有大善人在派米面呢!” “啥?!”坐在家门口满面死灰的老汉顿时浑身都有了力气, 爬起来后不敢相信地问:“你、你说有人给俺们派米面?!” “是啊!”说话的是个面黄肌瘦的大婶, 明明都瘦成骷髅架子了,一双眼睛却格外的亮, “快去快去!你看,俺家四口人, 刚领回来呢!” 说着又忍不住掉下眼泪:“你说说,俺家老头子要是还活着多好啊!” 她家汉子, 为了给小孙孙省口饭,自己一头撞死了, 怕他被那些畜生刨出来吃了, 大婶忍着绝望把男人烧成灰, 就这她平日里是不敢让小孙孙出门的, 叫人瞧见了,哪怕孩子瘦的没二两肉, 那些个在城里肆无忌惮抓人的土匪也不会放过。 老钱头连滚带爬地朝霍家客栈的方向跑, 大婶抹了把眼泪,拎着刚领回来的米面回家,那可真是位大善人啊!不仅给他们这些穷苦百姓分发了米面,因着他们太过饥饿, 每家每口还能领上两个热气腾腾的白面馒头! 大婶一回家, 儿子媳妇瞧见她拎的东西都惊呆了,“娘, 你、你这哪里的?!” 他们家儿子媳妇都年轻, 大婶不放心他们出去, 那些土匪,抓了年轻力壮的劳动力就逼着吃人肉,然后入伙进山头,抓了女人小孩就带回去当粮食,因此哪怕儿子媳妇担心的要命,大婶也每天自己出去找食物,不过收获甚微,附近一带连草根树皮都没了,靠近的几个山头又有土匪,寻常人根本不敢靠近。 她知道,儿子媳妇背着她割破手腕叫小孙孙喝血,怕她担心却又不说,眼看走投无路,她昨天晚上就在外面没回来,心想自己死外面算了,别再给儿子媳妇增加负担,小两口正年轻呢,一口饭吃不上,好不容易弄到点果腹,还得逼着她这个老婆子吃。 可天没亮她就被马车声惊醒了,就见一群穿着打扮很整齐的汉子驾着车马驶入城内,在早已废弃的霍家客栈边建了几个棚子,还有人敲着锣鼓四处奔跑宣告,说他们家主人心善,见不得百姓苦难,便取出家中产业换了米粮,让大家按照家里人口去领。 这世道,许多人饿都饿死了,还怕啥?有那家中无牵挂的,为了这口吃的便上前,登记了姓名,米面馒头都到手了还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李大婶也赶紧上去抢——上回朝廷派人来赈灾,都得是二十年前了,那时候她还刚嫁人不久,那些发放米粮的官兵凶神恶煞,逮着老弱妇孺非打即骂,有那身强体壮的,便将其他人挤开,争抢成一团,许多人便被活活踩踏而死。 他们家老头子那会儿还有力气,上去抢了些回来。 李大婶不怕死! 谁知道她正要冲上去,却有个短小精干瘦的跟猴儿一样的汉子过来把她拉住,李大婶吓了一跳,瞧见那人腰间的弯刀,正要跪下求饶,汉子却叫她去后头排队,还跟她说不着急,都会有。 李大婶就老老实实去排着了,她眼见有那几个不排队想直接领米粮的懒汉,被毫不留情地踢了出去,并且记录在册,不许他们再来。 她领了东西,就有个小个子还没多大的小少年笑眯眯地过来,说是送她回家。路上有人盯着她的救命粮,都叫那小少年给吓退了,直到送到巷子口才离开。 李大婶让儿子媳妇烧火做饭,她翻出家里多年不用的香炉,颤抖着插上香——这是她老头子死了,她求爷爷告奶奶弄来的几根香,想叫老头子泉下有知,死而瞑目。 她絮絮叨叨地跟老头子说城里来了个姓龙的大善人,救了他们一家四口的命,又哭,老头子咋就那么倔啊!要是再挨上个几天,他们一家就都不必死了啊! 哭着哭着,小孙孙摇摇晃晃地走过来,捧着手里舍不得咬的馒头,送到李大婶嘴边,“奶,吃……吃!” 李大婶流着眼泪把小孙孙抱紧。 这边老钱头也到了霍家客栈,他眼见那一条条长龙,还有冒着热气的棚子,空气中是白面馒头跟粥的香味儿,他几乎老泪纵横,连忙排在了一个队伍后面。 谁知却有个黑铁塔般的汉子走过来,把老钱头吓得扑通一声跪地上,“爷爷饶命爷爷饶命!” 鹿三:…… 他看起来究竟是有多凶? 就听见有人嘲笑他:“瞧你,生得不好,把老人家给吓的。” 老钱头听这是个少女声音,娇嫩清脆,带着戏谑。他鼓足勇气抬头,就见一个身着红衣的少女撑着把伞站在他身前,姿容绝世,言笑晏晏。“老人家,你不必怕,我这家将虽然丑了些凶了些,却不是坏人,你往左边那棚子去排吧,老人跟女人都有绿色通道。” 老钱头被这少女笑得如沐春风,心中恐惧竟烟消云散,他一边拜谢一边过去左边,果然见那边的棚子里排队的都是上了年纪的人跟女人。因为人数较其他几个棚子要少,所以很快。 等到他登记完了姓名住址家庭人口,真真切切把米面馒头都领到手了,六十多岁的人,直接嚎啕大哭。 “不用死了……不用死了,不用死了啊!” 他这一辈子,就没吃过一顿饱饭。就这样好死不如赖活的过到六十来岁,每年拼死拼活种出来的粮食,没等吃上一口就被官府剿的干干净净,手上的白面馒头又大又重,分量十足,就这一个馒头,拿回家泡水煮,能够他们一家人吃上好些天啊! 玲珑仍旧撑着伞,没办法,太阳太大了,她不惧冷热,却并不喜欢被晒。 鹿三亦步亦趋地跟在她身后,有些担心:“大人,咱们就这样直接开仓赈灾,真的好吗?官府不会眼睁睁看着咱们做好事的。” 玲珑无所谓道:“那当然。” 虽然已经共同生活了一个月,但鹿三还是搞不懂龙女大人在想些什么。他们寨子里那些年纪小的孩子,都以龙女大人马首是瞻,今儿来赈灾,跟了不少机灵的小家伙,专门护送那些没有自保能力的灾民回家。 可官府…… 鹿三当初上山做土匪,就是因为官府害死了他爹妈,逼着他爹妈交赋税,他爹妈交不出来,就把他媳妇给绑走了。爹妈觉得对不起在外头辛苦干活的鹿三,便一头碰死在家里。鹿三回家的时候,二老都断了气。他拿了平时砍柴的斧头去县衙,生得好看的媳妇已经被糟蹋了,见了他泪流满面,那些糟蹋了她的差役见他力大无穷,便拉着媳妇威胁他,媳妇便撞上了差役们的刀。 鹿三杀光了整个官府的人,逃逸上山,此后占山为王,又收留了许许多多如他这般遭遇的人,山上的人们都是苦命的,谁知道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呢? 他在山上待了也快十年了,日子是一天比一年难熬啊。 可龙女大人来了之后,一切都变了。 寨子里的人有饭吃,有衣服穿,小娃们还跟着习武,无论男娃女娃都一视同仁,在大人手中,年老体弱的人有用,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有用,不曾长大的稚童也有用。这一个月,鹿三早彻底服她了。 不过他们大人似乎有些不谙世事,因此鹿三忍不住提醒:“官府的人刚愎自用,活脱脱是土皇帝的作风,咱们是外来户,不给孝敬,他们是不会罢休的,必然要坏咱们的事。” “不怕他来坏,就怕他不来坏。” 鹿三眼睁睁看着爱干净爱漂亮的大人随意摸了摸一个脑袋大身子细细的小孩儿,那小孩儿又丑又脏,她却并不嫌弃,摸了头,还塞了块糖进小孩儿嘴里。 她走在前面,鹿三连忙跟上去。 玲珑漫不经心道:“日子都过成这样了,怎么就没人造反呢?你打出生起便天生神力,又有本事,怎么到了家里人被逼死之后才占山为王?早干什么去了?” 鹿三想起往事,又悲又恨,“忠君爱国……这是咱自小就懂的道理……” 就算皇帝再昏庸无能,朝廷再奸臣当道,日子再过不下去,他们也不敢造反。 “规则是上位者对奴隶的束缚,是维护统治的手段。道德如果用来约束别人而不是自己,那就没意思了。”龙女转着漂亮的小红伞,“去跟他们说,领了今日的米粮,五日后我们会再来赈灾。” 鹿三领命而去。 这次的赈灾非常圆满,回到寨子里大家叽叽喳喳地跟留守的人讲述乡亲们有多激动,好些人都哭了,还给主子磕头云云,然后又是对玲珑一通天上有地下无的彩虹屁,听得玲珑眉开眼笑。 五日后,她按照先前的说法,仍旧派人运送粮食进城,可这回显然没有上次容易,在城门口就叫人拦下了,守城的官兵意味深长地伸出手,鹿三沉默着按照大人吩咐掏出银子放上去,几个官兵吹了吹,又咬了两口,放行。 然后在背地里嘲笑这些烂好人蠢到家,今儿个还不知道能不能活着出去呢! 所有人都被压迫,官府都不管,轮得到你们平头百姓来管?把官府至于何地,把朝廷至于何地?若是上道些给了孝敬,兴许还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可这些人一看就是个蠢的。 有了上回,这回老百姓们早早就等着了,他们喜出望外,不用说就老老实实排队等待,谁知刚领了没几个人,官兵就到了,一脚踹翻熬粥的大铁锅!“知府有令!这些粮食来路不明!疑似府衙库内被盗!全部拉走!把人都给我押下!” 就这么轻飘飘一句话,就要拉走所有粮食,还要把运粮食进来的人都给抓了关起来! 官威大得很! 有个年轻气盛的汉子眼一沉,手就握住了刀把,却被身旁另一个三十来岁的汉子摁住,朝他使了个眼色,一行人老老实实按兵不动,依照主子的吩咐一语不发。 那些个领了粮食的,也被粗鲁的踹开,粮食便被抢了回来,有个上年纪的老婆婆哭喊着求他们把粮食还回来,却叫官兵不耐烦地又踢又打,还拔出刀来威胁恐吓。 排的长长的队伍里,所有人都沉默着,气氛变得无比压抑。 那老婆婆却是上次不知道,不曾来,这回是从很远的村子里赶来的,她全家都饿死了,就剩下个六七岁的小孙女,瘦弱的不成样子,她指着这次的粮食救孩子的命啊! 她不肯,她仍然要去拿粮食,为首的官兵不耐烦地将大刀举起,就要砍了老婆婆抓着自己脚的手臂! 这时候,人群中突然有人大喊:“官府是要俺们的命啊!官府不让俺们活!俺们也不让他们活!” 立刻有人附和,“还俺粮食!还俺粮食!” “官府杀人啦!官府杀人啦——” 棚子里的汉子们不着痕迹地对视一眼,心中对主子所说的“带节奏”有了很深刻的认识。 混迹在队伍中带头吆喝的是他们寨子里的人,男女老少都有,其中有一女子,父亲是走江湖卖艺的口技一人,她自幼随父学习,口技高超,再加上其他人附和,一个被官兵拉扯的汉子装作没站稳一倒——那满筐的粮食就都扑入烈火之中! 再加上那举刀砍人的官兵,瞬间群情沸腾! 这时候一个黑铁塔般的汉子从天而降,一脚将那官兵踹飞,直直砸到墙上吐血昏迷,他握拳大吼:“乡亲们!咱们要粮食!咱们要活命!咱家里还有老的小的!咋能叫他们这样欺负?!” “对!不能被他们这样欺负!” “官兵是人!俺们也是人!俺家里还有孩子要吃饭!” “……” 玲珑坐在废弃的霍家客栈里,一边看戏一边嗑瓜子。她身边跟了个打扮的很齐整的姑娘,这会儿正用星星眼看她:“大人可真厉害!大人真是带节奏的高手!” 玲珑觉得后面那句不大像是夸人啊!她给他们讲了什么叫带节奏,又给他们洗脑的彻彻底底,就是为了让他们反过来夸她会带节奏? ……好像有哪里不对劲。 摆摆手:“行了,发个信号,等闹起来,就让府衙那边的人动手。记得,那个姓吕的知府,可不能让他跑了,待会儿我要借他的脑袋用用。” “是!” 有了煽动,老百姓们瞬间群情激愤,粥棚里的汉子率先反杀,他们这一动手,就像是个信号,所有人都冲了上来! 这时候没有人再去想抢粮食,只想把这些狗仗人势不拿他们当人看的官兵给活活打死! 鉴于官兵们有刀,鹿三示意兄弟们把武器抢走,然后再把人丢进愤怒的乡亲们眼前。 很快,这些官兵便不剩几口气了。他们吃饱穿暖养尊处优,可哪怕饿到极点,人类内心的情绪都能支配身体,等到乡亲们泄了愤,已没有一个活口,个个死相凄惨,十分可怖。 眼看有人害怕,那善口技的女子十七娘立刻出场,她是女子,身形瘦弱,今日还特意打扮的衣衫褴褛,按照大人所说开始带节奏:“乡亲们!官兵们都死了!咱是要这等更多官兵来干死咱,还是去府衙闹个痛快?那吕知府前日才纳了第二十七房小妾,听说他家中珍宝无数,府衙府库还有好些个粮食!我不想死!乡亲们!想想你们家里的孩儿媳妇爹妈!他们也不想死啊!咱就拼这一把!不成事,也不过是过几天活活饿死,可成了事,咱能活命,咱家人也能活!” 立刻有人附和,顿时,人们的情绪被调动,先前打死官兵的恐惧又因这些话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拼了命想要活下去的心! “走!去府衙!” “去府衙!去府衙!” 鹿三身形魁梧,方才他那一脚也让人见识了他的本事,此时此刻他走在最前头,人们就好像有了主心骨,跟在鹿三身后,路上见了啥趁手的东西就捏手里,什么木棍啊石头啊扫把啊……总之是能拿来当武器的,都要拿! 浩浩荡荡的人群到了府衙,府衙却大门紧闭,鹿三率先上前,一脚踹开! 瞬间,府衙内就涌入了活不下去的百姓们。 官兵们再横,也不是这么多人的对手,从前是不知道反抗,而生活在最底层的人民一旦反抗,对于统治者来说便是巨大的震荡,如果不能压制,便只能毁灭! 可他们的刀才□□,就有更厉害的人把家伙给卸了,那些发疯的百姓冲上来就是拳打脚踢,这谁顶得住? 眼见闹得差不多了,官兵们没活口了,已经走到这一步,谁都不能回头。否则朝廷一派兵,所有人都得死! 鹿三便隐隐成了头儿。 他按照龙女大人的吩咐做完了这些事,便大声道:“诸位乡亲们!不要着急!我们家主子心善,今日的粮食还是要发的!诸位领了今日的口粮,明日!咱们就在府衙,当众开了府库,给大家发粮食!” 老百姓敢拼,就是为了这口饭,听鹿三这样一说,都欢呼起来,许多人老泪纵横,互相搀扶着回去霍家客栈,此时此刻,从未在他们面前出现过的龙女大人,已经代替府衙成为了新的“神”。 能让他们吃饱饭,过上祥和的日子,百姓们其实并不在意最上头那把龙椅是谁在坐。 此时玲珑正在搜刮吕知府的后宅,这人中饱私囊多年,富得流油,连家中祠堂的地面都是上好的白玉所制,更别提密室中那一箱一箱摞起来的黄金! 这可是玲珑喜欢的~! 她全部都收起来,这才出去看只穿了个裤衩就被红姑捆住的吕知府,红姑见了玲珑,撇嘴说:“大人,我去抓他的时候,这厮还跟女人在床上鬼混呢!” 红姑本是个无父无母的孤女,因自小生得丑被丢弃,叫村子里一对孤寡老人给收养了,此后就叫这二老做爹娘。二老疼她,她也孝顺他们,谁知七年前,府衙突然把已经很重很重的赋税又翻了一倍,老人家便活活累死在地里,临死前已是两天没有进水米。 大着胆子去有土匪的山里抓了一只瘦巴巴野鸡的红姑一回来,就看见爹娘栽倒在地里,她大哭了一场,此后遇到鹿三,便主动跟鹿三上了山,鹿三见她虽是女子,又貌丑,却在习武上很有天赋,便教了她几手。红姑力气很大,比鹿三差些,可比寻常男子大了不少,她又是个心直口快的性子,玲珑来了之后,她便跟在她身边伺候。 虽然穿得板板正正齐齐整整,可红姑这脸真是丑,闯进去的时候吕知府都给吓得萎了! 玲珑啊了一声,头一偏,单手捂眼:“辣眼睛。” 这五短身材啤酒肚地中海,下巴上还有一颗长满黑毛的痦子,实在是丑的新奇,丑的惊心动魄,丑的玲珑不忍直视。 红姑想不到那么多,既然大人说丑,她就一巴掌给按了下去:“谁准你看我们家大人!你个丑逼!” 吕知府疼得龇牙咧嘴,说不出话,否则他一定怼回去:能有你这个丑八怪丑! 玲珑摆手:“好了红姑,把他绑到院子里那根柱子上。” 红姑很失望:“大人,这惩罚也太轻了吧!” “你先绑嘛!”玲珑跺脚,“哪来那么多话!” 红姑心不甘情不愿地哦了一声,死猪拖把吕知府拖了出去,按照玲珑说得,找了根麻绳,结结实实地把人绑在了柱子上。 她虽然觉得大人心软善良,但还是听话的。红姑对玲珑言听计从,可以说是典型的无脑骨灰粉。 她一开始还不懂大人怎么就把人绑了就算了,要她说,至少得揍个半死才成,结果绑上去没一会儿,红姑看出门道来了,嘿!这天这么热!你放颗蛋在沙子里一会儿都熟透了,柱子又吸热,人绑在上面,对着大太阳晒,还不晒成人干啊!这可比挨打痛苦多了! 她哈哈大笑,玲珑在屋子里喊:“红姑!去找俩火盆!给吕知府烧上!” 红姑:“诶!” 453.第三十七片龙鳞(三) 第三十七片龙鳞(三) 可怜吕知府一辈子过得快活似神仙, 比起皇帝也差不到哪儿去, 结果却在这炎炎夏日险些被晒成人干。他一开始还有劲儿哀嚎,到了后头声儿都没了, 活似霜打的干茄子,浑身通红, 皮肤龟裂。玲珑便让红姑找来盐巴与辣油,调和之后, 像是抹防晒乳一样给抹了一身。 这可真比死都痛苦! 却没人觉得这样的惩罚太过残忍,反倒鼓掌叫好, 这姓吕的狗官, 他们只怕他不够惨、不够疼、死的不够折磨! 他欺男霸女, 鱼肉乡里, 不拿平头百姓的命当命,活脱脱便是此处的土皇帝, 他听说深山有灵芝, 便逼着无辜村民往深山而去,采不到不准回来,徒手而归的都叫他杀害,就地掩埋, 这么多年败坏在他手中的人命岂是简单的数字便能说清, 他欠下的血债,又哪里是他一条命就能偿还的! 鹿三对官府更是恨之入骨, 当年他一人杀进官府给爹妈媳妇报仇, 吕知府却早得了消息从后门跑了, 许是知道自己造孽太多,吕知府惜命得很,向来都是护卫不离身,便是跟女人干那事儿也要有人看守着才安心。鹿三见了他,牙齿咬的咯吱咯吱响,恨得眼睛都红了,可他却隐忍着没动手,因为他知道,明日龙女大人要当着全城百姓的面将此人处决。 玲珑坐在屋里的椅子上,说起这吕知府可真是会享受,这么热的天,多少老百姓活活饿死在外头,尸体没两天就臭不可闻,他可倒好,屋子里四处摆了冰盆降温不说,还铺了昂贵的冰丝席,几个貌美的丫鬟为他打扇捶腿——皇帝也不过如此了。 她看着外头说:“外面不热?进来啊鹿三。” 鹿三说:“我就在外面看着他!” 他要亲自看着这姓吕的! 玲珑拿起刀子破开一个从冰凉的井水中刚取出来的西瓜,一刀切下去,鲜红的瓜瓤儿黑色的籽儿,气味香甜,红姑眼都直了! “也没说不让你揍他呀,留口气能让他活到明儿个就成了,赶紧揍,揍完进来吃瓜。” 鹿三得令,顿时扬起了沙包大的拳头,看得被晒成烤乳猪的吕知府呜哇大叫求饶,然而只叫了两声就没息儿了,鹿三的拳头又重又狠,他登时就晕了过去。然后被疼醒,再晕过去……如此循环往复好几回,若不是还有点热气,真跟死了没区别。 鹿三忍住想要杀了此人的冲动,握紧拳头进屋,先是给玲珑行了个礼,然后不客气地要拿瓜吃,却被玲珑一巴掌拍在手上:“脏死了,去洗干净了再过来,多大的人了,还不如红姑爱干净。” 啃西瓜啃得不亦乐乎的红姑顿时洋洋得意地看了前寨主一样,鹿三嘴角一抽,就红姑这德性,再爱干净又能咋样?再说了,要不是主子点了她在身边伺候,就红姑那邋遢劲儿,能拾掇的这么整齐?往日混在男人堆里,都没人认出来她是个女的! 不过玲珑的话鹿三是不敢不听的,遂去净手,然后一同吃瓜。 第二日,当着全城百姓的面,玲珑让人活剐了吕知府。 身上的肉都没剩下多少,白骨累累了,内脏却还完好,人也时不时抽搐一下,剐下来的肉丢到行刑台前面,立刻被愤怒的百姓们踩踏成了肉酱。 最后,吕知府剩下的完整的一颗脑袋,被挂在了城门之上。 玲珑做主后,最先废掉的就是吕知府不知道翻了多少翻的赋税,并且许诺五年内全部免除,又将地名改叫潍州,并且贴出告示招兵买马。 潍州的青壮年男子,除却上山落草为寇的,剩下都是些有骨气却都瘦的脱相的汉子,便是有心从军,就这模样上了战场也只有挨打的命。于是玲珑先让愿意从军追随她的人登记在册,都住到军营之中,每日共同吃饭睡觉训练,除此之外,她还按照每个士兵家中的人口分发米粮,免除后顾之忧。 表现好的有奖励,偷奸耍滑只想占便宜的要挨军棍受罚,前来参军的人发觉不仅自己每日都能吃饱,还能让家里人也吃饱,有父母妻儿要养活的,又有那么点血性的汉子,就都朝军营来了! 他们都知道,吕知府一死,就代表潍城彻底脱离了朝廷的掌控。无论以后朝廷会不会派兵前来镇压,他们都不在乎!他们现在每天都有大米饭吃,顿顿有肉有菜,衣服也干净整洁,再也不过之前几十年的日子。反正就算老老实实,过个几天也会活活饿死,还不如跟着主子一起干番事业,养活家人! 玲珑把寨子里那些嘴巴灵巧头脑灵活的人聚集在一起,之前在山上待了许久,她每天都要给这些人“讲道理”,这些人里有年迈的老人,有柔弱的女人,还有未长成的少年少女,体弱不能作战的成年男子——每个人,她都挖掘出他们的潜能,发挥出他们最大的作用。否则像是善口技的十七娘,会缩骨功的侏儒,这些人过去在山上都只是累赘,毫无用武之地,到了她手中,全都成了利刃。 新兵们只想吃饱饭,想养活家里人,她便让人告诉他们,只要勇猛杀敌,不仅能吃饱饭,还有赏赐,能加官进爵荣华富贵,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这一批人,就组成了龙女麾下第一批巧舌如簧能言善辩的说客。心思淳朴的新兵及刚过上好日子的老百姓们,很快便对玲珑忠心耿耿。 除此之外,玲珑还招收女子军团。 若论上阵杀敌,像是红姑这般天生神力的女子毕竟是少数,可女子心灵手巧十分活络,其中更是不乏胆大心细之人,非常适于打探军情。 不能硬碰硬,就从旁的方向来。 自打玲珑占了潍州,这潍州百姓才知道什么叫安生什么叫太平。他们再也不用担心每年的赋税都交不起,不担心半夜三更被人闯进家门抢走儿女媳妇,走在路上也不怕招来官兵一顿毒打。玲珑又杀了几个贪婪残暴的乡绅,开了他们的府库,如今家家户户都有粮食衣裳,上头还发了新的种子,只要努力种地,就不愁没饭吃! 城里重开了数家学堂,男娃女娃都可以免费就读,曾经那些让百姓们看了就怕的士兵,如今他们走在路上井然有序,从不扰民,甚至还会扶着老太太回家,帮忙老大爷扛东西,街头巷尾多了玩耍的孩童,老树底下有一群老汉在下棋,村口的石桌上老娘们儿们一边做活一边聊着八卦——这样的日子,听上了年纪的老人说,有几十年不曾看到了。 如此过了几个月,潍城焕然一新! 小贩们做起生意来敢大声吆喝,买菜的时候小媳妇们也不怕自己长得好看叫人看上拉走了,小奶娃也敢出门玩耍不怕人牙子,老一辈的人讨论秋收要到了今年的收成够给全家人做口粮还能再多做几套新衣服…… 他们都对龙女大人充满感恩。 但有些人看不惯了。 鹿三寨子里的人随着吕知府一死,也都回了各自的村子重新开始,有些人家的儿女媳妇被抢走下落不明,玲珑便让女兵们进行登记,从生辰八字到容貌特征,都记得清楚,虽说乱世之中不一定保得住命,可谁不盼着能有寻回家人的一天呢? 那些在野外曝晒无人认领的尸骨,也由玲珑做主尽数掩埋立碑,入土为安。 一个领袖做到这个份上,那么无论她的性别,都不会有人质疑与背叛。 ……除了其他几个山头的土匪。 他们一开始是持观望态度,毕竟他们跟官府井水不犯河水,他们在外头抢劫,官府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偶尔给点孝敬钱还能进城再抢点儿,寨子里的女人小孩就是这么来的,但自打吕知府被杀,他们已经有好几个月没能进城了。 潍州并不闭塞,然而他们的人装成良民想混进去却每每都被抓住,最终都被斩首示众,脑袋还在城门上挂着呢! 眼看潍州百姓日子越过越好,家家户户安居乐业,曾经瘦骨嶙峋的人们身上逐渐长了肉,地里的庄稼又要成熟,土匪们坐不住了。 不烧杀抢掠的土匪叫啥土匪?就那空有一身蛮力的鹿三,这世道还想着当好人呢! 吃了人肉的土匪们力气非常大,精神也非常好,他们盯着潍州城门的样子,仿佛盯着猎物的野兽。 附近五个山头的土匪说好了,一起夜袭潍州。他们就不信,就守城的那些个官兵能把他们怎么样!听说都是些平头老百姓当的兵,这还能跟他们这些真正杀过人吃过人的比? 月黑风高,一行人身着黑衣,分散开来朝城门进攻,原以为轻轻松松就能破城,然后他们也能过一把土皇帝的瘾,谁知道刚爬上绳梯,就有无数火箭破空而来! 这火箭上头绑着油包,一旦射中人体必定四下炸开,一个大活人瞬间就被烈火吞灭,掉在地上只瞧见个巨大的火团滚来滚去。 这些士兵训练有素,一批射完箭,第二批迅速跟上,有害怕的土匪想转身逃跑,谁知城门大开,涌出一批骑兵,将这些想要逃窜的土匪尽数斩于马下! 除此之外,有些命大的都被活捉了,最后满打满算数一数,五个山头千把个人,也就剩下二十来个。 他们被五花大绑送到府衙,身上烧伤刀伤皆而有之,疼得要命却不知自己的命运是什么。 “龙女大人到——” 玲珑嘴角一抽,瞥了红姑一眼,“就你这破锣嗓子,别喊了,一点都不威风。” 红姑顿时失落地蹲到角落画圈圈,她觉得每次鹿三喊的时候都很带劲儿,她也想喊一回嘛! 土匪们不见其人先闻其声,还有一股动人幽香,有胆大的抬起头,便见一名身着红裙的少女款款而来,夜色中火把下,更显得肌肤娇嫩吹弹可破,美貌倾城。 他们抢回去的那些女人加在一起也比不上她百分之一的好看! 玲珑居高临下地看着他们:“大半夜的不在自己山寨睡大觉,来潍州爬墙干什么呀?” 她还没去找他们,他们可好,自己送上门了。 有人见她年幼貌美,便起了淫|心,完全忘记眼前这小姑娘是个何等狠角色,收服鹿三攻下潍州活剐吕知府,使得整个潍州百姓对她敬若神明,在他们看来,也不过是个过分漂亮的小姑娘。 他们玩过多少小姑娘,吃过多少小姑娘的嫩肉啊! 小姑娘的肉可比成年人的肉嫩,香,好吃。 “姑娘,咱们没有恶意,咱们就是想,就是想投奔您!”有个三角眼如是说,他是其中一个山头的寨主,最是喜欢小孩子,且无论男女,生性残暴,手头不知沾染多少无辜性命。“咱兄弟出去也是叫得出名号的,哪有害您的意思呢?您招兵买马,咱兄弟也是想来当兵啊!您看咱这体格,您想要咱干啥,咱都能满足您,嘿嘿,嘿嘿。” 他笑得猥琐又下流,红姑眼一沉,十七娘手里的飞刀已经捏好,眼看就要割了此人的舌头,却见她们大人不怒反笑:“这么说,反倒是我的手下误会你们了。” “那可不——噗!” 一句话没说完,三角眼已被玲珑一脚踹的老远,直接砸在府衙的石墙上,内脏受损,一口鲜血便喷薄而出。他像个破布袋一样,啪的一声倒地,抽搐了两下,却是连身子都直不起来,还是两个士兵把他又拖了回来。 红姑不知从哪儿搬出一张朱红沉香木椅,玲珑裙摆一扬坐下,语笑嫣然:“你方才说什么我没听清,你再说一遍。” 原以为是个好糊弄的小姑娘,却不曾想是个佛口蛇心的!三角眼想求饶,一张嘴就冒血泡,一个字儿也说不出,只有他自己知道这一脚究竟有多重、多厉害,他甚至怀疑自己的五脏六腑都碎掉了。 惟独周围的士兵们星星眼盯着她,红姑更是拍掌大笑:“大人厉害!大人厉害!” 十七娘也抿嘴一笑,将飞刀又收回袖袋。 她们都是普通女子,身无长物,在寨子里帮不上任何忙,可龙女大人出现之后,她们都找到了自己的价值,龙女大人不嫌弃她们愚钝丑陋,亲自教导她们。哪怕是已经独当一面的十七娘,也每日都要去女子军营听大人“讲道理”。 她越听越觉得大人说得对! 大人说什么做什么都是对的,不容许任何人反驳! 这脏东西竟还敢觊觎大人,也不看看自己是什么污泥里的烂货色! 十七娘眉眼一冷,声音狠毒:“大人,我杀了他们!” 玲珑很宠爱地道:“杀自然是要杀的。” 十七娘飞刀再次出袖,又听玲珑说,“只不过砍头示众也太便宜他们了。” 她在这些人身上闻到仇恨的灵魂的味道。“他们不是喜欢吃人肉么?” 红姑与十七娘都是有胆色的女子,一听玲珑这样说,便知道大人必然是有主意了。红姑生性愚鲁却有一颗赤子之心,便兴奋地问道:“怎么杀怎么杀?!” 玲珑挑眉:“我听闻这位三角眼,最是喜欢年纪小的孩子,无论男女,必要先辱了他们的身子,玩腻了之后串起来烤着吃蒸着吃,说是这两种吃法,前者香,后者嫩,那不如……咱们也试试看,来人,生火!” 十七娘看了眼剩下那二十来个人:“那剩下的呢?” “一个一个来嘛,不着急。”玲珑笑,“不过这样残忍的事儿就不叫乡亲们瞧了,去,敲响军鼓,让将士们看看,这些毁坏他们家园,欺男霸女的土匪们,是怎么死的。” “是!” 大火很快升起,玲珑让人找了根铁签,说客营内有一中年男子,本是个秀才,腹有诗书,不愿科考与污浊为伍,便一直孤零零过日子,谁知道生了重病,活不下去了,叫鹿三从鬼门关给捞了回来,如今一心向着玲珑。 他得到通知后,怕有将士觉得主子这样做太过残忍不够仁义,便发动了整个说客营,分散入各个军营游说,让将士们做好心理准备,谁知根本不用说客们开口,就群情激愤。 “杀了他们!不让他们好好的死!我闺女!我闺女就是叫他们抢走的!” “还有我媳妇!我小妹!我小妹她才七岁!” “这些畜生不得好死!我要亲自看着他们死,以告慰我家人在天之灵!” …… 蓄着两撇山羊胡看起来很是斯文的上官书生悻悻然摸摸鼻子,哼,不用他们说客营动嘴他们还轻松了呢!留着嘴嗑瓜子看烤人干去! 若是普通人,这样烤了的确残忍,可对于这些个土匪,哪里还算是人?他们吃人,一开始是为了果腹,后来便是为了取乐。那些个残忍的事,都无法用言语来形容,听说要处决土匪,将士们兴奋极了! 就连稍微胆小心软些的女子军营,也都掀开被子起身,兴致勃勃地到了广场上席地而坐,看那架起火堆的高台,鼓掌吆喝。 见他们是真的兴奋期待,玲珑就给每人发了一份零嘴儿,边吃边看,就一个要求,吃完的瓜果壳得自己收拾干净,谁敢丢一块,谁明天训练强度翻十倍! 三角眼被抬上去的时候涕泪横流,他说不出话,就疯狂哭泣,以眼神乞求饶命。 玲珑看着他,笑:“你哭什么,这有什么好哭的,那些个孩子在你手上哭,也不曾见你心软几分啊!” 突然,有个士兵站了起来,是个十来岁的小伙子,经过数月调养训练,已经从瘦巴巴的人干变得体魄精壮,他站起来后朝玲珑磕头,满面恨意,声音却带着哭腔:“大人!小的请求作为行刑人!小的的一双年幼弟妹,皆是被此人及其爪牙抢走,小人想手刃仇敌!” 玲珑点头:“可。” 十七娘身轻如燕,见小伙子还在哭,便上去拽人:“愣着做什么,大人都同意了,还不上来!” 能手刃仇人,该多好啊! 这士兵一站起来,立刻就有同样有家人死在三角眼手中的人起身,仔细一数,竟有数十号! 还有些被害死连个家人都没有的。 玲珑坐在椅子上,高台上的火焰映照着她的如花颜容,她对三角眼说:“冬日难有口粮,听说你的手下想出了个办法,那便是将活人绑在山口通风处,浑身抹了盐巴不给喝水,如是吹上个数月,便成了人干,冬日时切片下锅一煮,肉香满溢……眼睛别瞪得那么大,我又不是你这般无情之人。” 鹿三上来,手里拿了根细细的铁签子,这铁签有两米多长,他冲三角眼笑:“冯老疤,这铁签,是我们家大人用吕狗家中的上好精铁铸造而成,虽然细,却能承受千斤之力,你想不想知道,我拿它来做什么?” 他说着,将铁签交给边上等待手刃仇人的士兵们。 冯老疤的三角眼都要瞪炸了! 他眼睁睁看着那些曾被他哈哈大笑踩在脚下,抢走他们的家人扬长而去的贱民们,举起铁签,从他的口中刺入,像他串那些瘦弱稚嫩的孩童一样,将他串了起来,架在了火上。 太疼了……怎么能这么疼!这么痛苦! 他不想活了!不想活了!给他个痛快吧!给他个痛快!!! 几十号汉子看着冯老疤的惨状,非但没有不忍,还露出快意,只一个个眼睛通红,有些泪水已经落了下来,跪在台上不停磕头,“花儿……花儿哥给你报仇了,你瞑目吧……你瞑目啊!” “媳妇你瞧见没!咱的仇人,今儿就要死在这儿了!下辈子,俺还娶你当媳妇!” “爹!娘!你们入土为安!儿子给弟弟报仇了!” 女兵们早已泣不成声。 他们度过了太久太久痛苦煎熬的日子,从来都是任人践踏的烂泥,不曾想过自己也有翻身做主的一天。如今这一天真的来了,原来也不是那样难,想想过去麻木不仁的自己,他们想要更多的人都清醒的活着! 吃饱饭,穿暖衣,一家团聚……他们就只有这样简单的心愿。 玲珑撑着下巴看了会儿,突然道:“只这样烤有些单调,给抹点孜然吧。既然是食物,就得有食物的样子。” 454.第三十七片龙鳞(四) 第三十七片龙鳞(四) 冯老疤的死亡过程痛苦而漫长, 然而如他这种人, 即便遭到报应,也是没有悔过之心的, 他临死前还用眼睛盯着玲珑,像是要把仇人的模样牢牢记住, 等化作厉鬼再来寻她报仇。 玲珑看都没看他一眼,这种灵魂没有存在于世上的价值, 只能给她拿来做微不足道的零嘴。可她如今不是很饿,嘴巴便挑剔得很, 吃是不会吃的, 碾碎成灰。 还做鬼都不放过她呢, 那也得他有做鬼的福气才行。 冯老疤死得太可怕、太凄惨, 剩下的二十来个活口瑟瑟发抖,有几个心理承受能力差的直接尿了裤子, 高台上一股腥臊味儿, 玲珑捏着鼻子恶心不已,她起身,红姑立刻把椅子搬远,等到了上风口, 玲珑才重新坐下来, 微微一笑,“继续。” 就这样, 蒸炒煎炸煮, 土匪们吃人时琢磨出的花样儿, 玲珑都在他们身上试了一遍,最终留下五个被刺激的精神几乎失常的人,问:“带个路,会吗?” 能活下去就行了,带路而已,哪有他们的性命重要! 那就趁热打铁! “鹿三,十七娘,带一营二营的将士们去将这五座山头给抄了,里头的人,除了妇女儿童,不必留活口。” “是!” 土匪们打死都想不到出去的人全军覆没不说,潍州的官兵居然还敢直接杀他们个回马枪!再加上有寨中人带路,将士们摸上山的速度又快又安静,留守的土匪们就这样在睡梦中被抹了脖子。 而将士无一伤亡。 这是玲珑组建潍州军以来将士们的第一场实战,旗开得胜,士气大振,大人说了,按照人头数论功行赏! 李大婶家的儿子就被分在一营,他们是步兵,平日里操练力度非常强,每天都累得要死。可虽然累,却能吃饱饭,还能养活家里人,再累他也能熬!这次剿匪,他十分英勇,斩杀了数十名土匪。按照条例,不仅得了粮食猪肉,还得了几匹布,甚至还有二十两银子! 二十两银子啊!李二根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钱! 前些年朝廷抓壮丁,那会儿李二根还小呢,他哥才十二岁就被逮走再也没回来过,生死不知,上头别说是给征兵的银子了,还逼着他们掏家底儿给好处,否则就打人。再后来日子越来越艰难,他娘怕他出门找吃的被土匪看见,就把他跟媳妇关在家里,后来龙女大人来了,又贴出告示征兵,李二根想都没想就参加了! 他要当兵!他要去把他哥给找回来!不管生死,都得有个消息才行! 可谁能想到,当兵的日子并不如李二根想象中那么苦。当然了,每日的训练除外,其他时候,只要表现得好就能拿奖赏,甚至每七天还给他们放半天的假!于是这次放假,李二根就欢天喜地地把银子啊布啊粮食啊肉啊都给包起来朝肩头一扛,身上的军装也不脱下,这衣服的料子又结实又耐脏,还很保暖,穿出去威风极了! 他在路上瞧见有个卖橘子的小贩车翻了,还上去帮忙了,一开始就他一个人,后来围过来许多帮忙捡橘子的人,直把那小贩感动的热泪盈眶!从前哪有人敢出来做生意啊,那不是等着被人抢么! 现在可不一样了,现在大家伙儿都过上好日子,谁都不想再跟过去一样了! 李大婶正在院子里喂鸡,现在这几只小鸡仔就是她的心头肉,儿子都没它们金贵!她盼着小鸡仔们快快长大,下蛋给孙孙吃,等孙孙长大了,就能送去学堂读书,就跟那些大人们说的,好日子都在后头呢!坏的熬过去了,好的就来了! 还是洗衣服的李家媳妇一眼瞧见了自己男人,立刻起身,把手在围裙上擦了擦迎上来:“二根,今天咋回来这么早?” 李二根挠挠头,“嘿嘿,昨儿下午上头发了肉,怕坏了,今天就提前放假了。娘,我回来了。” 李大婶小心地喂完鸡才过来,一家人进屋说话,孩子瞧见爹回家也很兴奋,直接就扑了过来,可羡慕死爹这一身军装,握着长出肉的小拳头信誓旦旦地说:“以后我也要当兵打坏人!” 一家人顿时都笑起来,李二根从怀里掏出一个布包,慢慢打开,露出两锭银元宝,李大婶立刻打了他一巴掌:“你、你干啥了?!你哪来这么多钱?!你是不是干坏事?!” 李家媳妇也瞪自家男人:“可不能干忘恩负义的事!龙女大人对我们恩重如山,你要是为了钱忘了良心,我、我就带着娘跟儿子改嫁!” 李二根被老娘媳妇劈头盖脸一顿抽,于挨揍的夹缝中艰难求生:“是我立功了!我立功了!” “啥?!” 他这才把他们深夜剿匪,自己英勇杀敌的事儿给说出来,再三言明这些肉跟布还有这两锭银元宝都是自己表现好拿到的奖励。家里的女人这才松口气,说:“这样像话。” 李二根觉得自己腰跟大腿都要被掐青了!他看着家里喜出望外的两个女人,突然生出一股豪气:“娘,媳妇!我以后会给他们挣更好的前程来!” 谁知俩女人只顾着捧着银锭子一边看一边傻笑,根本没注意到他的豪情壮志。 李二根:…… 附近山头的土匪都死光了,玲珑便下令更改城禁时间,从前为了防土匪看管的严一些,如今安全,她便把时间向后推迟了两个时辰,这样子的话,隔壁州县前来做生意或是求生路的也能多点机会。 潍州不仅名字改了,城门上还插了新的旗帜。旗帜上绣着一条威风凛凛的龙,于风中猎猎作响,十分显眼。而潍州百姓们生活的变化也有目共睹,附近州县的百姓们羡慕极了,有那胆大的,便趁着机会溜出来到潍州来寻个营生。一进潍州,那真是仿佛到了那、那话本子里说的世外桃源,家家户户安居乐业,路不拾遗夜不闭户,官兵们身上的衣服好看又有气势,还会伸手帮他们把沉重的担子挑过去…… 来过潍州的人都不想再走了。稍微有点能力的,就把自家人接进来,潍州府衙有专门接待外来人的部门,他们只要带着家人进去重新登记自己的姓名户籍,便名正言顺成了潍州人,还能得到安置! 来的人太多,潍州靠北一块人烟稀少,土地广阔,玲珑打算将这里作为新的居住圈,外来的百姓许多是逃荒来的,对百姓们来说,“家”非常重要。户籍落在潍州,日后他们便与潍州共存亡,这里就是他们的家乡。而家乡的建设需要人手,这样便很好的解决了新居民的工作及住房问题。 除此之外,读过书的人,无论男女,都更受敬重。 能教书的先生还是太少了。 还有那来潍州看看情况又回家的,回去之后都赞不绝口,潍州有女先生!女兵!府衙内还有女师爷!当然他们记不住那个叫什么、什么的职业,只统称一声师爷。她们言语温和没有架子,登记信息的时候,再也不用像过去看到官兵一样怕被打死了! 前来潍州投奔的百姓越来越多,玲珑觉得,不能继续坐吃山空,她要继续去抢劫——啊不是,是拓展地盘。 而朝廷那边,在潍州百姓们日子越过越红火,潍州军的名声响彻天下之后,他们终于坐不住了。 一开始朝廷觉得,不过是个城池,他们这些年割让给外族的城池还少了?虽说每年都要给那些蛮子好些金银财宝牛羊美人,可他们的日子还是照样美滋滋,剥削下头的百姓就可以了嘛!少个城池不算什么。 但若是接连被吞并了十数座城池,那就不一样了。 纵情声色的皇帝终于大怒,派兵前来剿灭叛军。 然而忠臣良将死的死退的退,他还哪里有人可用?即便有愿意效忠的,皇帝还不信任呢!他居然派了个宦官带兵诛杀叛军!简直滑天下之大稽! 这宦官,叫他勾心斗角可以,上阵打仗可真不行。再说了,他们那些士兵,日日好吃懒做,身上肥油一堆,平日里欺男霸女无恶不作,疏于训练,完全就是一群草包,如何能与潍州军相提并论?初次交锋便节节败退,一路溃不成军,还剿灭叛军,那宦官贪生怕死,没能输完就偷偷坐马车回京了! 剩下的大军便成了一盘散沙,被潍州军不费吹灰之力拿下。 不说鹿三十七娘上官书生等人,便是玲珑自己都没想到造反能这么容易。她刚开始打算拓展下地盘,临近的几个州县,说客营派了人混进去,竟轻轻松松将百姓说动,连夜斩杀守城士兵,城门大开,潍州军闯入府衙将狗官捆起来的时候,那狗官还抱着自己的小妾睡得正香呢! 又到了玲珑最喜欢的抄家环节,说实在的,抄一人家养万人这话可真不假,光是贪官污吏乡绅土豪,便足够她养活潍州军了。这些人疯狂敛财剥削平民又贪婪成性,百姓恨不得除之而后快,潍州军一进城就受到了无比热情的欢迎! 他们都是靠潍州很近的,潍州又不干涉百姓之间来往,谁还没几个临近州县的亲戚兄弟了?这一来二去,潍州是什么样子人人都知道,谁不想过好日子?谁不想吃饱饭?谁想天天被人欺辱,眼睁睁看着家人活活饿死,而刚收的粮食又被抢走? 年幼儿女的哭喊,妻子爹娘的悲伤……他们一直以为不能反抗,可突然有一天,出现了一个人,告诉他们,他们可以反抗,他们可以为了自己和家人选择一条新的道路,但凡想要活下去的人就不会拒绝! 几乎是不费一兵一卒就拿下了数个城池,后头的那些个也很好对付,与训练有素身强体壮的潍州军比起来,这些州县的守卫军根本就是不堪一击的废物! 上官书生是说客营的老大,平日里没事儿就四处走走逛逛听听八卦,他抽搐着嘴角回来跟玲珑说将士们对自己的能力出现了错误的认知,他们许多都是民间征兵上来的,之前打过最大的仗也就是深夜剿匪,原本对上守卫军们还十分紧张,可这一出手——奇怪啊,以一敌三都是随意的!以一敌十都行! 打仗原来这么容易的吗? 玲珑嗤笑:“这么闲,那就再加大训练量,等日后跟蛮子打起来,他们还能这样自信,我就服气他们。” 上官书生一愣:“大人的意思是……” “你不会以为我只要攻下京城就算完了吧?”玲珑把玩手中的两颗小核桃,“草原上烤肉别有一番风味,我全都要。” 上官书生心中大为激动! 任何一个有志之士,都不会忘记那早已沦陷在蛮子手中的城池与同胞!可朝廷昏庸无能,只知一味求和,不做实事,如今那些城池距离割让之时已过去二十多年了啊! 上官书生刚懂事的时候,被排挤贬官的祖父便屡屡叹息,临终之前还交代他,若是有朝一日故土得复,也要告知九泉之下的列祖列宗。然而这二十多年过去,朝廷越来越乌烟瘴气,百姓们越来越苦,这样的日子何时是个尽头?那些沦陷的城池又何时能复? 原以为根本不可能成功的事,今日却突然有了希望,上官书生激动的脸都红了:“大人有大志向!属下这便召集说客营继续学习训练!属下告退!” 他来去如风,玲珑眨眨眼,随他去了。 李二根也很激动!他找到他哥了!他们打仗的时候,他瞧着敌方有个人跟他哥李大根特别像,就叫了一声!那人愣了下,手里的矛就跌在了地上,兄弟二人顿时抱头痛哭!这场仗李大根方输了,但他还是跟着回去了,李二根很失望,谁知道当天夜里,李大根就带着几百号人投奔他们来了! 还一把火烧了原军中的粮草! 此场战役不战而胜,上头便将这些愿意加入潍州军的士兵重新编入军中,他们体格能力都不及已经训练有素的潍州军,还不能出战,便在新城中就地扎营,有受伤不能再上战场的将士,便被提拔为新的训练官。 每个人都得到了很好的安置。李大根大哭了一场,他们不比那些出身好的兵,那些人能横行霸道做兵痞子,他们只能日日夜夜做苦工,在这之前,他们每天都要搬石头凿木头拼命干活,就为了给皇帝建行宫享乐!那可真不是人过的日子啊,每天就一碗稀的没几粒米的饭,硬邦邦的馒头加几根咸菜,一天只能吃一顿,从早干到晚,干的慢了就要挨监工的鞭子抽,许多兄弟早上出去干活,晚上就回不来了。 饿死的,累死的,想反抗被打死的,比比皆是。 若非这次潍州军来势汹汹,他们也不会被临时拉出来充人数推到战场上——如李大根这些干活的,上官甚至连套军服都没给他们发!他们脚上穿的还是破洞的草鞋! 看着弟弟变得高大强壮威风凛凛,李大根狠狠哭了一场,回家看了老娘,一扭头一咬牙,进了军营,也要当个顶天立地的汉子! 如是半年,潍州军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年关将到,潍州军终于打到了京城! 得知京城被围,皇帝着急忙慌地要逃,宫中人人自危,奴才跟主子已经不重要了,活命才是最重要的!至于皇帝信赖的那些臣子宦官,早不知道跑哪里去了!临到最后,他竟是孤家寡人,甚至还有宫女太监为了讨好潍州军首领,将钻进狗洞藏起来的皇帝给揪出来,五花大绑! 他们心知逃是逃不掉的,不如投降。潍州军善待俘虏世人皆知,那些投降的军队基本上都被打散重新编入军中,他们只是奴才,没有做过坏事,应该也能活命! 潍州军铁骑踏破京城,京城的守卫军简直不堪一击,潍州军个个身材高大气势凛然,透着战场血洗过后的骁勇与彪悍,他们站在那里,军姿标准军容整齐,就连骑兵的马儿们都安静不语! 这哪里是京城的守卫军能比的? 要是比欺压百姓抢夺民女,那一千一万个潍州军也比不上一个京城守卫军。可若是比视死如归英勇善战赤胆忠心,所有的守卫军加起来也不如一名潍州军! 他们输的彻彻底底。 宫人们战战兢兢地匍匐在地上不敢抬头,潍州军训练有素,从不烧杀抢掠。他们善待百姓,不取百姓一针一线,哪怕远在京城也听说过他们的传说。许多过不下去的百姓甚至日夜盼望潍州军的到来,想要过上能吃饱饭,敢走在大路上不害怕的好日子。 所有潍州军严阵以待,皇宫广场上十分安静,慢慢地,似乎有人听到了哒哒哒的马蹄声。 只是这个声音……不像是马蹄,倒像是毛驴…… 有胆子大的宫人偷偷抬眼,便瞧见一头圆润可爱的小毛驴从潍州军后面慢慢走过来,这小毛驴生得十分机灵,耳朵长长,浑身毛茸茸圆滚滚,眼睛水汪汪的灵气十足,它身上则侧坐着一个身着红衣的少女,少女姿容绝艳,饶是见了无数绝色美人的宫人也看的出了神。 皇帝荒|淫好色,还专门成立了一个“猎美军”,用来为自己在民间搜刮美人,可就算所有美人加起来,也不敌这少女出众! 似是有察觉,那少女看了过来,宫人吓得连忙死死低下头,再不敢看了。 寒风之中,潍州军一点都不冷。他们身上的冬日军装里都是今年新产出的棉花,龙女大人教导他们如何种植庄稼,尤其是今年新种的棉花,产量足足是去年的数倍!他们的军装又轻又暖,上阵杀敌时毫不累赘,每个人都身轻如燕,至此,未尝败绩! 小毛驴把玲珑驮到了五花大绑的皇帝面前,可笑这位好色皇帝,死到临头,居然还盯着玲珑流哈喇子! 小毛驴优雅地抬起前蹄,踩在了皇帝那张纵欲过度的脸上,皇帝闷哼一声,脸上就留了个驴蹄印。可他还是眼眨都不眨地盯着玲珑看,这是哪里来的美人?为何他的猎美军没有发觉?若是早一些将她接入宫中,一起寻欢作乐该多好啊! “狗皇帝你看什么!我们大人也是你这狗眼配看的?!” 红姑怒喝,她瞧这狗皇帝就来气,就这么个货色,害了多少无辜百姓! 大人? 跪着的人都惊呆了,他们自然知晓,那位潍州军的首领是位年轻女子,姓龙,潍州军及百姓们都叫她做大人,可谁也不曾想过,她竟是这般年纪!瞧着、瞧着也就十五六岁吧?! 皇帝也完全没想到眼前这人就是被他咒骂了无数遍的反贼首领,他嘴巴里被堵了布团,呜呜着说不出话,玲珑也不想听,她摆摆手:“把这人拉下去关起来,过个几日斩首示众。” “是!” 皇帝瞪大了眼,也不知是想求饶还是想辱骂,反正眼睛死盯着玲珑直到被拖下去,至于那些跪着的宫人,玲珑没管。她看了看金碧辉煌的皇宫,拍了拍小毛驴的脑袋:“先回军中。十七娘,这些人交给你来处理。” “好的大人。” 十七娘明白自家主子的脾气,娇气、爱漂亮、爱干净、爱享受——可就是这么个小姑娘,有着神奇而强大的力量,而且护短得很。她也觉得这皇宫污浊气息浓厚,太脏了,不怪大人不喜欢。还是先把这些宫人嫔妃什么的各自安置吧,安置好了再把皇宫来来往往打扫一番,主子身娇体贵,总住在军营像什么话? 至于上官书生,被玲珑带着去抄家了。 这不抄不知道,一抄吓一跳!但凡是朝廷有名的官儿,家里的金银财宝那真是数不胜数!家家有金库户户有地下室,都堆满了财富!充公充公全部充公! 光是登记入册,就要数百人,这还不算唱名的跟搜寻的,看着那一箱又一箱搬出来的黄金,玲珑忍不住露出了喜欢的眼神——打开的那个瞬间好亮好耀眼!好想拥有! 455.第三十七片龙鳞(五) 此为防盗章 但自打她得罪玲珑, 让玲珑不开心了之后, 初芷就失去了那个精美的房间,被放到下人房去了。大丫鬟们各自要好住在一起, 根本没有她的位置,她只好跟些普通丫鬟挤在一起, 这会儿双膝鲜血淋漓青紫肿胀,她平躺在床上疼得面色发白, 房里住的人多,来来去去, 却没人敢问她一句。 如今府里的人都知道, 初芷姑娘让夫人厌恶了, 再也不是那个地位仅次主子之下的大丫鬟了, 她们若还想在侯府过下去,就得明哲保身。夫人都不喜欢的下人, 她们怎么能上杆子去讨好, 那岂不是做了傻事,惹人笑话。更何况这位初芷姑娘,平日里架子摆的忒大,见了她们这些小婢子, 那是鼻孔长在脑门上, 压根儿不拿正眼看她们。 所以初芷疼得在床上哼哼唧唧满头大汗,竟然没有一个人来问一声。 说起来也是她自己造的孽。仗着得侯爷的宠爱, 早就将自己视为这侯府的主人了, 虽然暂时还要在夫人手下忍气吞声, 可早晚有一日,她会光明正大的站在侯爷身边。本来一切都按照她预期的发展,可谁想到,夫人突然性情大变,对自己不再信任,初芷又不敢去试探——万一夫人真的知道了,她将一切捅出来,那不是自个儿送死么! 现在夫人愿意阴阳怪气的惩罚她,她咬咬牙也就忍了,待到侯爷回府,她定会求侯爷做主。横竖只是忍一时之辱,她能撑住。 初芷在房里思绪万千,玲珑可完全不在意,她忙着吃,怎么会把宝贵的时间浪费在初芷这样的人身上。腿都成那副模样了竟然还想着翻身,想得倒是好。 “初霜啊。” “奴婢在。” 初芷在的时候是不怎么做事的,等着被伺候,活似自己真是什么千金小姐。真正照料侯夫人衣食起居的,从来都是初霜等几个大丫鬟,眼下初芷被夫人厌恶,她们才算是真的出头。其实过去初霜等人也觉得不妥,她们这些婢子是从小被相府买下进行专门的调|教与训练,确认她们能够伺候贵人了,才让她们正式出师。 可你看初芷,她哪里有婢子的模样?那仪态那身段,活脱脱就是匹妖妖娆娆的瘦马,跟大户人家专门媚主的小妾无异。小姐嫁入侯府成了夫人后,初霜就觉得初芷瞧侯爷的眼神不大对,可她又不敢同夫人讲,夫人把初芷视为姐妹,不许人说一句坏话。好在如今夫人醒悟,将初芷赶出了房。现在初芷住在下人房,想和侯爷幽会那就是难上加难了。 “初芷如今怎样了?” “回夫人,下人房阴冷难耐,奴婢问了与初芷同房的小丫头,她们说初芷的腿快要冻坏了。”本就伤痕累累,又被寒气侵蚀,再加上得不到及时的处理和治疗,怕是要落下病根了。 “是吗,那可真是惹人怜惜啊。”玲珑心软的叹了口气,“我想起过往一起长大,见她这样,总是有些于心不忍。” 初霜一听,“夫人……” “罢了罢了,还是叫大夫去给看看吧,好好个美人儿,若是这样叫我折腾死了,我还不得内疚一辈子?”玲珑唱作俱佳的表演着。“去,请城东的文大夫来。” 初霜不敢反驳,立刻差人去请文大夫。 这位文大夫医术卓绝,唯独有个缺钱,没什么医德。只要给了足够的银子,什么手脚都敢做。他跪在地上给夫人见礼,战战兢兢的起身后,却发觉这位貌美的夫人格外温和好说话。“文大夫不必惊慌,想必今日请你来的目的,下人应该同你说了吧?” “回夫人,说了说了。” “来啊。” 初雪立刻捧上一个被锦布盖起来的托盘,玲珑慢条斯理地将锦布掀开,满满一托盘的金子明晃晃金灿灿,闪瞎了文大夫的眼。他贪婪又饥渴的盯着那些金子,咽了口唾沫:“夫、夫人有什么吩咐,小的,小的一定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文大夫这就言重了,我不过是个深闺妇人,哪有什么事儿能叫您赴汤蹈火呀。”玲珑掩嘴娇笑。“不过我还真有件小事儿,得请文大夫帮个忙。” “夫人请讲,请讲。”只要给钱,他什么都敢干。 “我呢,身边有个自小一起长大的婢子,这婢子呀,最近手脚不大干净,我一时来气,便罚她在雪地里跪了会儿,这寒气侵蚀,一连好几天没能下得来床。我这人呢,又最是心软,念着过往的情分,才请医术出众的文大夫来帮忙看看。”说着,玲珑又发出一声忧伤的叹息。“文大夫最是聪明,想必能明白我的意思,对吧?” 文大夫连连点头,“小的明白,小的明白,夫人放心,小的办事最为利落,定能叫夫人满意。” “那就好,去吧。” 心思最为细腻的初霜已经懂了夫人的意思,再看玲珑的眼神就不由得带了些敬畏。从前的夫人为人和善,简直可以说是没有原则的烂好人,如今却大不相同,难道是初芷的心思暴露了,叫夫人不悦了?这些初霜不得而知,她只知道,日后要更加小心谨慎忠诚地伺候,否则一旦有二心,夫人再不会像过去那样好说话了。 文大夫给初芷看完诊,留下方子跟药膏,喜滋滋的领了金子走了。初芷见夫人尚肯为自己找大夫,心里也不由得松了口气,觉得夫人应该还不知道自己同侯爷的事,眼下最重要的是先将腿养好,否则没了这一身细如白瓷的肌肤,拿什么留住侯爷的心呢? 可她万万没想到,这文大夫的药膏抹了,药也喝了,腿的确是很快就不疼了,可膝盖那两处地方简直变成了两坨烂肉,不仅如此,一走起路便不由自主的一瘸一拐,稍微走快点便要踉跄,这是寒气入骨,治不好了! 不行,这怎么可以!绝不能这样!初芷急的快疯了,她拿出私房钱,悄悄请大夫看了一回,大夫却说她用了虎狼之药,如今尚能行走已是万幸,治不好了! 虎狼之药……什么虎狼之药?! 初芷几乎是立刻就想起了文大夫。文大夫是夫人叫来的,也就是说,是夫人要害她! 不管再怎么自欺欺人,现在初芷也必须承认,夫人什么都知道了,夫人这是要教训她,她在这侯府待不下去了!侯爷……她得去找侯爷,一定得去找侯爷,只有侯爷能救她! 可自打她搬进下人房,夫人又不要她在身边伺候,见到侯爷的次数就屈指可数,如今府里人人都恨不得过来踩她一脚,又哪里会有人帮她! 那边初芷火急火燎,玲珑仍旧悠闲自在的过着她奢华舒服的日子。晚上没人没她点加料的安神香,睡觉都比过往更熟了,而且因为浅眠,非常容易惊醒。永安侯数次想要半夜去见初芷,结果都“不小心”吵醒了妻子,白日他又要去当差,其实也抽不出多少时间来,久而久之,他竟是快一个月不曾见过初芷了。 这日他心中着实是惦念,便装作不经意的模样问道:“许久不见初芷,她的伤可好了?” 玲珑正在让初霜为自己更衣,听闻,似笑非笑道:“侯爷怎地突然问起一个下人来了,我都没想着,侯爷倒是想着呢。” 永安侯笑道:“只是随口问问,往日你们二人总是形影不离,近些日子没见着初芷,夫人竟然也适应了?” “有什么不适应的,不过一个婢子而已,离了她难不成我还不活了?”玲珑语带嘲讽,只是这嘲讽很快便消散了,化作娇态。“侯爷可不要在我面前提其它女子,就算是初芷,我也会吃醋的,难道她比我还好么?” 最近这段时间,永安侯几乎连命都要扑到她身上,本有些刻板呆滞的木头美人妻子突然变得热情娇媚,他自然也是喜欢的,更何况玲珑的确生了一副绝美的容貌。眼下见娇妻嗔怪,立刻道:“自然比不上你,这世上谁也比不上我的爱妻。” “侯爷嘴儿真甜。”玲珑笑弯了一双美目,“好啦,侯爷快些出门去吧,可别迟到了。” 永安侯一走,玲珑面上的笑容就消失了,目睹这一切的初霜只觉得打心底发毛,脊背上油然而生一股寒气。她赶紧低下头,老老实实地伺候夫人梳洗,较之往日更加小心谨慎。 夫人……似乎真的和从前不一样了,看着跟侯爷鹣鲽情深夫妻和鸣,却对侯爷并无几分真心。那双眼睛里的凉薄冷淡,令人见之胆寒。 侯夫人摆了摆手表示知道,并未多在意。又过了片刻,永安侯走了进来,他身形高大容貌俊美,是上京人人垂涎的佳婿,只可惜他自幼便同丞相家的小姐定了亲,两人一年前成婚,迄今为止,永安侯不纳一妾,独钟爱妻,夫妻情深,实在叫人艳羡。 只是这内里究竟如何,就只有当事人自个儿知晓了。 侯爷身上满是落雪,若是往常,夫人早担忧地起来为他褪下大氅,可今日夫人却仍旧懒洋洋地斜倚在美人榻上,眸色清淡,侯爷进来了,她竟是动也不动,与素日里的贤妻模样判若两人。 “初芷是犯了什么错,这样的天气,夫人竟叫她跪在外头?”永安侯轻笑,来到妻子身边坐下,就着她的手想吃她的葡萄,夫人却笑吟吟地收回手,饱满的果肉在侯爷薄唇上轻轻一擦,便掠过放入自己口中。 朱唇玉齿,汁水四溢,只这份倾城色,就叫侯爷喉头微动。夫人将他神情纳入眼中,不免有几分轻视,答道:“她自是犯了错,惹了妾身不快。侯爷可不许心疼她,要心疼,也得心疼妾身才是。” “这是自然。”侯爷轻笑,黑眸深沉。“只她跟你多年,你们二人又情同姐妹,我才过问一声。” 多会说话的男人呀,竟然以这种方式来委婉提醒她与初芷姐妹情深,若真是那位天真心软的侯夫人,倒真会悔恨惩罚初芷了。玲珑又懒懒地剥了颗葡萄,杏眼睨向侯爷:“侯爷这说的什么话,跟妾身多年的婢子多了去了,焉能都与妾身称姐道妹?侯爷且问问这在场的婢子,她们敢是不敢?” “奴婢不敢!” 有眼色的婢子们跪了一地,心中都暗自惊疑。虽说她们都是陪嫁来的大丫鬟,可夫人在闺中时便与初芷要好,初芷名义上是婢女,实则与小姐也差不离,只近日侯爷外出办差,夫人突然对初芷挑剔起来,今日一早还特意把人罚出去跪着。 玲珑笑起来:“侯爷日后可莫要将妾身和卑贱的婢子拿到一起比了。怎么说,妾身也是丞相之女,比不上金枝玉叶,亦是娇生惯养,跟婢子相提并论,侯爷不是糟践妾身么。” 说着,她将剥好的葡萄送入侯爷口中,摸了摸他英俊的面容,颇为欣赏。她来到这个世界时,永安侯正好被天家派去办差,今儿个还是头一回见,只瞧这脸,玲珑是喜爱的。她是耿直的颜控,长得好看的人,她总会对他仁慈一些,毕竟美貌的食物能够掩盖一些味道上的瑕疵。 她太饿了。 于荒海归墟沉睡数百年,玲珑现在饥饿的程度,已经接近到想吞噬所有遇见的灵魂。 腹中那个懦弱的女人灵魂,实在是充不了饥,只是叫她维持着清醒的姿态。幸而原主的身份还算可以,让她吃了些人间食物,只可惜满足了口福,却仍无饱腹之感。 永安侯听玲珑说初芷身份卑贱,眉头微微皱了一皱,只是妻子娇媚异常,丝毫不见平日的贤惠温婉,叫他奇怪之余,又有一种莫名的新鲜感。“是为夫的错,我的爱妻,自然是千娇百贵。” 玲珑笑起来,挥手道:“既然侯爷为初芷求情,妾身自然要给侯爷面子,初霜,去叫初芷进来。” “是。” 片刻后,在冰天雪地跪了快两个时辰,一张清丽小脸已经惨白的初芷进来了,她的双膝因为跪的时间太久,走路颤抖,一进来便扑通一下跪在了地上。配合着孱弱的身躯,楚楚可怜的神情,真是我见犹怜,叫人心都化了。玲珑看向永安侯,男人眼中闪现过一抹怜惜,她心中冷笑,却不想叫他们好过,伸手揽住永安侯的颈项,居高临下地看向初芷:“今儿个我罚你,你可有不服?” 初芷美目含泪,卑微地匍匐在地:“奴婢不敢,夫人心情不愉,是奴婢伺候不周,还请夫人重罚。” 她轻巧一句话,便告诉了永安侯,自己受罚纯粹是侯夫人无理取闹,又表现了自己的委曲求全,永安侯怎能不更怜惜她。若非顾忌妻子,怕是已经上去将佳人拥在怀中安抚怜爱了。 玲珑却不给她这机会,这么点小手段,大概也只有原主才瞧不出,傻乎乎的给他人做嫁衣裳,最终连灵魂都被她吞噬。不过玲珑从来不吃免费的午餐,她吃了侯夫人的灵魂,就会消除她记忆中的遗憾——否则吃下去不能消化,真是难受极了,她又不用排泄。 “瞧你这话说的,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在侯爷面前给我上眼药呢。”玲珑取过一颗葡萄,她有一双美手,自幼娇生惯养,肤质细腻滑嫩宛若凝脂,剥开葡萄果皮的动作当真是美丽之极。“否则你倒是给我说说,你那块暖玉佩从何而来?我可没赏过你,难道不是你偷的?你无父无母,自幼跟随于我,你若是说出那块玉佩的来历,我便不罚你了,可你又不肯说,我那嫁妆单子素来叫你掌管,却不曾想你监守自盗。侯爷,你说妾身罚的对不对?似这等手脚不干净的婢子,在其他人家,怕是要打杀的。” 永安侯神色如常,虽心中怜惜初芷,却不能告诉妻子那块玉佩是他千方百计寻来送与初芷的,只因为她天生体寒,他担忧她平素手脚冰冷,才费尽心机寻来一块暖玉赠予,不曾想却被妻子发现。“你说的都对,只是念在她初犯,便饶了她这回吧。” 他言语温存,可话里话外都在维护初芷,也只有原主才听不出来,明明这两人的苗头已经如此清晰了。 玲珑微笑:“妾身都听侯爷的。”她将那块暖玉拿起来,“只是这东西,既然叫她带了,妾身也瞧不上了,还是毁了的好。”说着随手一抛,丢入火盆之中,那价值千金的暖玉,瞬间就碎裂开来。 永安侯只觉她看似娇纵,神色间却稚纯的可爱,他的这位夫人,容貌过人,向来人尽皆知。“日后我再为你寻一块更好的……” 话未说完就叫玲珑打断了:“侯爷不必挂心,妾身的东西,别人戴过了,妾身就不喜欢了。”她说完,突然又嫣然一笑。“不过侯爷挂怀于妾身,妾身心中着实欢喜。” 初芷跪在地上,只觉得齿冷。 与她海誓山盟的男人,她仰望的神,如今在她面前,和另外一个女子情深意浓。即使知道那是假的,是逢场作戏,她心中也仍然难受的要崩溃。 上天何其不公。明明她与侯爷相识在先,相爱在先,却要眼睁睁看着他娶妻,卑微地等待他短暂的怜惜,迄今都不能光明正大的站在他身边。如今他们夫妻二人高高在上,却叫她跪在地上,膝盖冷的透骨,心却更冷。 玲珑瞧见初芷哀戚的眼神,似笑非笑,这两人,一个都别想逃过,毕竟她可是收了原主的献祭,若是不能满足原主心愿,她要饿的更久了。“行了,瞧你那丧门星的模样,我看着便不舒服,下去吧,外头伺候着。” 初芷吃力地从地上爬起来,似是不经意看了永安侯一眼,一瘸一拐的走了。永安侯薄唇微动,正准备再求求情,玲珑便先开了口:“当初母亲让她陪嫁,就是看她老实本分,不曾想是个手脚长的。” 没偷别的,倒是偷了原主的丈夫。 这两人,一个比一个叫人作呕。初芷幼年孤苦,是原主将她留在身边做了大丫鬟,吃穿用度,寻常人家的小姐都比不得,岂知这初芷不思回报,竟与小姐的未婚夫看对了眼。两人一来二去,郎情妾意,若是真爱,永安侯去相府退婚求娶初芷,倒也能叫人高看一眼,偏他忌惮丞相,娶其爱女,却要瞒着原主,又与初芷暗中来往。待到时机成熟,便理所当然的叫原主暴毙,原主死后,又作出一副深情的模样不肯续娶,过了几年,便以怀念亡妻的名义娶了妻子的陪嫁丫鬟,与初芷双栖双飞。 赚了美名,也赚了丞相的看重,还让丞相将初芷当作了逝去女儿的化身。 真是好一出大戏。 瞧初芷那表情,似乎还在心底怨恨原主后来居上呢,她倒是不想想,永安侯跟原主的婚约可是打娘胎里来的!似这等毫无感恩之心,恩将仇报之人,给她一点甜头,就忘了自己什么身份了。 啧,真是感人。 世界出现的最初,天与地是一体,它们与荒海密不可分。 456.第三十七片龙鳞(六) 此为防盗章  “小嫂子真是有趣, 这般举动, 怕也只有兄长做的出来。”成王笑呵呵地端起一杯酒要敬修文太子,可他的酒杯端的老高, 半天下来手都酸了,修文太子也没有接他话茬儿的意思, 只是冷淡的看着他,那表情就像是在说你继续, 我看着呢。 成王脸上的笑容终究是挂不住了,这时候却见玲珑拿起酒杯, 他心下一喜, 还以为美人是要给自己解围, 结果却看见玲珑把酒杯举起来, 将里头的酒泼到了地上,对他笑, 甜蜜蜜地说:“真是叫成王操心了, 我不让他喝酒,你若是想喝就自个儿一人喝吧。” 她其实很不喜欢人类勾心斗角的模样。明明心里头想的是一回事,可嘴上说的,行为上做的却和内心所想完全相反, 一句话也要拐个十七八个弯, 玲珑不是不能应对,她只是懒, 如果简单粗暴的可以达到目的, 干嘛非要委屈自己虚以委蛇呀。 又不是受虐成瘾。 这番话着实不客气, 成王被当众下了面子,这若换做平时,脾气早上来了,非叫得罪他的人吃苦头不可。然而今日是皇帝的宫宴,对方又是废太子的女人,手上还有皇帝赏赐的免死金牌,无论如何成王也什么都不敢做。身旁的成王妃一脸雍容华贵,解围道:“夫人真是一片赤诚之心,是我家王爷失礼了。他素来与兄长交好,如今兄长平安归来,心中难免高兴几分,还请二位见谅。” “你叫我夫人啊?”玲珑撑着下巴。“我可是跟太子拜过天地的,既然太子还没有被废,无论如何,怕是成王妃都得称呼我一声太子妃吧,来,叫来听听。” 太子妃?她也配?! 成王妃险些将手中酒樽砸到玲珑脸面上去,那是她的位子! “唉,看样子成王妃不乐意敬我这杯酒呢,在座的各位不会也这般无情,不肯敬我这太子妃一杯酒吧?” 这位太子妃是哪里来的,谁不清楚,荆国公府的庶女,被送进西祠巷子,原以为没法活着出来了,谁能知道她还有这么一番造化。众臣及家眷不敢造次,有些眼尖的瞧见皇帝脸色如常,并未拒绝,立刻主动起身恭贺。这一有人带头,其他人也就跟着动了起来,最后大殿上响起一片恭贺之声,玲珑满意极了,只是成王夫妇的脸色可就难看起来。 本来探囊取物般的事儿,如今竟变得如此复杂!皇帝一旦承认了废太子的东宫身份,那么自己的一切努力就都白做了!这怎么可以?还有这些大臣是怎么回事,竟然口称什么太子、太子妃?一个废人怎么做太子?! 说到废人,众人在太子刚进来时基本没觉得太子有什么太大的变化。他较之四年前清瘦了许多,但也成熟了许多,据说瞎掉的那只眼睛……是哪一只来着?看起来都差不多啊,太子殿下真的是眇了一目吗? 还有据说断了的右手,方才背人进来的时候不是也如常?这样看来,太子殿下似乎也并不是个真的废人……难道这就是皇上重新将人从西祠巷子放出来的理由?比较修文太子是真的优秀出众,这一点是其他皇子拍马都追不上的,其中当然也包括成王。成王之所以能够得到众臣拥护,就是因为在皇帝剩下的儿子里,无论是年龄还是能力,都属他最为合适,最为优秀。 可眼下修文太子东山再起,也让朝中本来已经站队成王的人心中的天平再一次倾斜——二选一,选谁? 这个问题在宫宴进行半个时辰后得到了完美的解答。 只见御林军统领匆匆上殿说是有要事禀报,身强体壮的矫健军士们突然将整个大殿围的水泄不通,统领走到皇帝面前,先是下跪行礼,然后俯身在皇帝耳边说了几句,随即就见皇帝勃然大怒,指着成王怒喝:“给朕拿下!” 铁通般的包围中,成王就是想逃都没机会。他还要喊冤,却见修文太子微笑的看着自己,他心一沉,难道是那些东西被发现了?可是在修文太子出西祠巷子的时候他就已经尽数转移了啊! 该死的,早知道今□□宫,也好过这样坐以待毙! 成王妃已经傻眼了,她完全不知道皇帝为何突然勃然大怒要抓成王,她只知道自己的富贵,荆国公府的富贵都系在成王身上,成王若是失势,那么她要怎么办,荆国公府又要如何自处?! 成王私造兵器意图谋反一事,在皇帝查清后立刻昭告天下,不过修文太子宅心仁厚,特地为成王求情,但死罪可免,活罪难逃,皇帝做主,将成王及其家眷尽数圈禁于西祠巷子。数月后,皇帝大病,这场病来势汹汹,终于叫他倒下了。如今他唯一信任的人就只剩下修文太子,便令修文太子监管朝政。 可最终,他却死在了修文太子手中。 宫女喂的药,修文太子平静地看着皇帝一口一口喝了下去,皇帝喝完药,很快察觉到不对,他的喉咙发出拉风箱一样的声音,用尽最后的力气指着修文太子:“你、你……” “皇上还欠我一句对不起,不过我不需要了。”修文太子走近,将皇帝的手放了下去,语气平淡。“皇上再在这个位子上坐下去,我要什么时候才能让我的玲珑真正成为我的妻子呢?” 皇帝瞪着眼睛断了气。 一个月后,新帝登基,并大婚,娶了那位荆国公府的庶女为妻,并封其为后,终身不纳后宫,唯她一人,自成佳话,流芳百世。 玲珑的新婚生活过得无比舒服,新帝待她温柔体贴,又逐渐长出了肉,还很注意锻炼身体,简直完美,她就是喜欢这样的日子! 不过虽然已经大婚了,新帝却仍然将她视为神女,不敢多有唐突,从前睡在一张床上偶尔还能亲亲抱抱,现在他连碰她一下都跟烫着了似的,玲珑实在是不懂。 直到成婚半年,她已经完全习惯了这种没有性生活的日子,可到了晚上,新帝却翻身压住了她。玲珑正准备闭眼睡觉,突然被人压住,有点吃惊:“你这是做什么?” 新帝不说话,就是干! 玲珑好不容易推开他,眯着眼睛,她一这样看他,新帝就发怵。“修文,还不说实话?” 实话就是……他觉得之前的自己不够好看,身体不够结实,着实配不上她,所以努力地锻炼了许久,又天天吃药膳,如今风采更盛当年,宫里不少小宫女看见他都心肝儿乱颤,直道皇上生的如此好看,真真叫人移不开视线。 “哦……”玲珑毫不客气地上手摸了摸试了两把。“所以最近这几个月你说有政务要忙,只陪我用一日三餐晚上回来睡觉,其他时间都去锻炼了?” 他老老实实地点头。 玲珑瞬间高兴起来,她笑的甜美,新帝便看痴了,红烛燃起,凤帐落下,帝后终于合二为一。 很久很久以后,过去了几十年,新帝已然老去,他垂垂老矣之时,她尚且如年轻时貌美。因而在很久很久以前,皇后便“病逝”了,没有人知道她一直陪伴着他。 能够一直维持年轻美貌,她定然不是凡人,可皇帝不怕,他爱她至深,这份爱临到死亡之际,更是浓厚纯净,如海水汹涌。他用苍老的声音问她:“下辈子……还能……与你相遇吗?” 玲珑仁慈又残忍地回答:“不能哦。” 虽然不能,但是你可以得到一段崭新的人生,你的灵魂完美无缺,自然会活得很好。不像是西祠巷子里那些个短命鬼,竟是活生生给饿死的。 没有爱的时候,她才吞噬灵魂。 可这一份爱,足够她受用许久。 “去吧,修文。” 说起来也是她自己造的孽。仗着得侯爷的宠爱,早就将自己视为这侯府的主人了,虽然暂时还要在夫人手下忍气吞声,可早晚有一日,她会光明正大的站在侯爷身边。本来一切都按照她预期的发展,可谁想到,夫人突然性情大变,对自己不再信任,初芷又不敢去试探——万一夫人真的知道了,她将一切捅出来,那不是自个儿送死么! 现在夫人愿意阴阳怪气的惩罚她,她咬咬牙也就忍了,待到侯爷回府,她定会求侯爷做主。横竖只是忍一时之辱,她能撑住。 初芷在房里思绪万千,玲珑可完全不在意,她忙着吃,怎么会把宝贵的时间浪费在初芷这样的人身上。腿都成那副模样了竟然还想着翻身,想得倒是好。 “初霜啊。” “奴婢在。” 初芷在的时候是不怎么做事的,等着被伺候,活似自己真是什么千金小姐。真正照料侯夫人衣食起居的,从来都是初霜等几个大丫鬟,眼下初芷被夫人厌恶,她们才算是真的出头。其实过去初霜等人也觉得不妥,她们这些婢子是从小被相府买下进行专门的调|教与训练,确认她们能够伺候贵人了,才让她们正式出师。 可你看初芷,她哪里有婢子的模样?那仪态那身段,活脱脱就是匹妖妖娆娆的瘦马,跟大户人家专门媚主的小妾无异。小姐嫁入侯府成了夫人后,初霜就觉得初芷瞧侯爷的眼神不大对,可她又不敢同夫人讲,夫人把初芷视为姐妹,不许人说一句坏话。好在如今夫人醒悟,将初芷赶出了房。现在初芷住在下人房,想和侯爷幽会那就是难上加难了。 “初芷如今怎样了?” “回夫人,下人房阴冷难耐,奴婢问了与初芷同房的小丫头,她们说初芷的腿快要冻坏了。”本就伤痕累累,又被寒气侵蚀,再加上得不到及时的处理和治疗,怕是要落下病根了。 “是吗,那可真是惹人怜惜啊。”玲珑心软的叹了口气,“我想起过往一起长大,见她这样,总是有些于心不忍。” 初霜一听,“夫人……” “罢了罢了,还是叫大夫去给看看吧,好好个美人儿,若是这样叫我折腾死了,我还不得内疚一辈子?”玲珑唱作俱佳的表演着。“去,请城东的文大夫来。” 初霜不敢反驳,立刻差人去请文大夫。 这位文大夫医术卓绝,唯独有个缺钱,没什么医德。只要给了足够的银子,什么手脚都敢做。他跪在地上给夫人见礼,战战兢兢的起身后,却发觉这位貌美的夫人格外温和好说话。“文大夫不必惊慌,想必今日请你来的目的,下人应该同你说了吧?” “回夫人,说了说了。” “来啊。” 初雪立刻捧上一个被锦布盖起来的托盘,玲珑慢条斯理地将锦布掀开,满满一托盘的金子明晃晃金灿灿,闪瞎了文大夫的眼。他贪婪又饥渴的盯着那些金子,咽了口唾沫:“夫、夫人有什么吩咐,小的,小的一定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文大夫这就言重了,我不过是个深闺妇人,哪有什么事儿能叫您赴汤蹈火呀。”玲珑掩嘴娇笑。“不过我还真有件小事儿,得请文大夫帮个忙。” “夫人请讲,请讲。”只要给钱,他什么都敢干。 “我呢,身边有个自小一起长大的婢子,这婢子呀,最近手脚不大干净,我一时来气,便罚她在雪地里跪了会儿,这寒气侵蚀,一连好几天没能下得来床。我这人呢,又最是心软,念着过往的情分,才请医术出众的文大夫来帮忙看看。”说着,玲珑又发出一声忧伤的叹息。“文大夫最是聪明,想必能明白我的意思,对吧?” 文大夫连连点头,“小的明白,小的明白,夫人放心,小的办事最为利落,定能叫夫人满意。” “那就好,去吧。” 心思最为细腻的初霜已经懂了夫人的意思,再看玲珑的眼神就不由得带了些敬畏。从前的夫人为人和善,简直可以说是没有原则的烂好人,如今却大不相同,难道是初芷的心思暴露了,叫夫人不悦了?这些初霜不得而知,她只知道,日后要更加小心谨慎忠诚地伺候,否则一旦有二心,夫人再不会像过去那样好说话了。 文大夫给初芷看完诊,留下方子跟药膏,喜滋滋的领了金子走了。初芷见夫人尚肯为自己找大夫,心里也不由得松了口气,觉得夫人应该还不知道自己同侯爷的事,眼下最重要的是先将腿养好,否则没了这一身细如白瓷的肌肤,拿什么留住侯爷的心呢? 可她万万没想到,这文大夫的药膏抹了,药也喝了,腿的确是很快就不疼了,可膝盖那两处地方简直变成了两坨烂肉,不仅如此,一走起路便不由自主的一瘸一拐,稍微走快点便要踉跄,这是寒气入骨,治不好了! 不行,这怎么可以!绝不能这样!初芷急的快疯了,她拿出私房钱,悄悄请大夫看了一回,大夫却说她用了虎狼之药,如今尚能行走已是万幸,治不好了! 虎狼之药……什么虎狼之药?! 初芷几乎是立刻就想起了文大夫。文大夫是夫人叫来的,也就是说,是夫人要害她! 不管再怎么自欺欺人,现在初芷也必须承认,夫人什么都知道了,夫人这是要教训她,她在这侯府待不下去了!侯爷……她得去找侯爷,一定得去找侯爷,只有侯爷能救她! 可自打她搬进下人房,夫人又不要她在身边伺候,见到侯爷的次数就屈指可数,如今府里人人都恨不得过来踩她一脚,又哪里会有人帮她! 那边初芷火急火燎,玲珑仍旧悠闲自在的过着她奢华舒服的日子。晚上没人没她点加料的安神香,睡觉都比过往更熟了,而且因为浅眠,非常容易惊醒。永安侯数次想要半夜去见初芷,结果都“不小心”吵醒了妻子,白日他又要去当差,其实也抽不出多少时间来,久而久之,他竟是快一个月不曾见过初芷了。 这日他心中着实是惦念,便装作不经意的模样问道:“许久不见初芷,她的伤可好了?” 玲珑正在让初霜为自己更衣,听闻,似笑非笑道:“侯爷怎地突然问起一个下人来了,我都没想着,侯爷倒是想着呢。” 永安侯笑道:“只是随口问问,往日你们二人总是形影不离,近些日子没见着初芷,夫人竟然也适应了?” “有什么不适应的,不过一个婢子而已,离了她难不成我还不活了?”玲珑语带嘲讽,只是这嘲讽很快便消散了,化作娇态。“侯爷可不要在我面前提其它女子,就算是初芷,我也会吃醋的,难道她比我还好么?” 最近这段时间,永安侯几乎连命都要扑到她身上,本有些刻板呆滞的木头美人妻子突然变得热情娇媚,他自然也是喜欢的,更何况玲珑的确生了一副绝美的容貌。眼下见娇妻嗔怪,立刻道:“自然比不上你,这世上谁也比不上我的爱妻。” “侯爷嘴儿真甜。”玲珑笑弯了一双美目,“好啦,侯爷快些出门去吧,可别迟到了。” 永安侯一走,玲珑面上的笑容就消失了,目睹这一切的初霜只觉得打心底发毛,脊背上油然而生一股寒气。她赶紧低下头,老老实实地伺候夫人梳洗,较之往日更加小心谨慎。 夫人……似乎真的和从前不一样了,看着跟侯爷鹣鲽情深夫妻和鸣,却对侯爷并无几分真心。那双眼睛里的凉薄冷淡,令人见之胆寒。 废太子不希望玲珑在这里的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成王,此时此刻,成王看玲珑的眼神已叫他十分愤怒,直接起身挡在了玲珑身前,随即看到成王皮笑肉不笑地道:“兄长这是做什么,叫本王看一眼小嫂子,难不成还能掉块肉?” “肉倒是不至于掉。”玲珑从背后扯废太子的衣服,把脑袋搭到他手臂上,不耐烦地看了成王一眼,“只是会让我恶心想吐。”长的好看又不代表好吃,至少眼前这两个人散发出的气味让玲珑非常不喜欢,她讲话可不顾及什么身份,也不在意其中利害,现在又不是在荆国公府,哪怕当初还在荆国公府的时候,她表面上可怜巴巴,背地里也没少作威作福。 成王妃回想一下就知道,从前她何曾见过玲珑跪一下受一点伤?甚至连哭都没几次,也就是她觉得玲珑畏惧自己,当下柳眉倒竖呵斥道:“大胆!谁教导你的规矩,让你这样放肆不懂礼数,敢这样跟王爷说话?信不信我罚你?来人——” “来什么人啊。”玲珑抓起桌上一把瓜子皮丢过去,恰好丢了成王妃一头一脸一嘴,“你以为我是能让你欺负的?信不信我让废太子打死你!” 人前她都毫不客气地叫“废太子”,人后才会亲昵地叫他修文。废太子知道她是狐假虎威,轻轻一叹,“玲珑,你不要闹。” “我哪儿闹啦?”玲珑睁大眼。“你怎可如此诬陷于我,瓜子皮先动的手,我作证。” 457.第三十七片龙鳞(七) 此为防盗章 “小嫂子真是有趣, 这般举动,怕也只有兄长做的出来。”成王笑呵呵地端起一杯酒要敬修文太子,可他的酒杯端的老高,半天下来手都酸了,修文太子也没有接他话茬儿的意思,只是冷淡的看着他,那表情就像是在说你继续,我看着呢。 成王脸上的笑容终究是挂不住了,这时候却见玲珑拿起酒杯,他心下一喜,还以为美人是要给自己解围,结果却看见玲珑把酒杯举起来, 将里头的酒泼到了地上,对他笑,甜蜜蜜地说:“真是叫成王操心了,我不让他喝酒, 你若是想喝就自个儿一人喝吧。” 她其实很不喜欢人类勾心斗角的模样。明明心里头想的是一回事, 可嘴上说的, 行为上做的却和内心所想完全相反,一句话也要拐个十七八个弯,玲珑不是不能应对,她只是懒, 如果简单粗暴的可以达到目的, 干嘛非要委屈自己虚以委蛇呀。 又不是受虐成瘾。 这番话着实不客气, 成王被当众下了面子,这若换做平时,脾气早上来了,非叫得罪他的人吃苦头不可。然而今日是皇帝的宫宴,对方又是废太子的女人,手上还有皇帝赏赐的免死金牌,无论如何成王也什么都不敢做。身旁的成王妃一脸雍容华贵,解围道:“夫人真是一片赤诚之心,是我家王爷失礼了。他素来与兄长交好,如今兄长平安归来,心中难免高兴几分,还请二位见谅。” “你叫我夫人啊?”玲珑撑着下巴。“我可是跟太子拜过天地的,既然太子还没有被废,无论如何,怕是成王妃都得称呼我一声太子妃吧,来,叫来听听。” 太子妃?她也配?! 成王妃险些将手中酒樽砸到玲珑脸面上去,那是她的位子! “唉,看样子成王妃不乐意敬我这杯酒呢,在座的各位不会也这般无情,不肯敬我这太子妃一杯酒吧?” 这位太子妃是哪里来的,谁不清楚,荆国公府的庶女,被送进西祠巷子,原以为没法活着出来了,谁能知道她还有这么一番造化。众臣及家眷不敢造次,有些眼尖的瞧见皇帝脸色如常,并未拒绝,立刻主动起身恭贺。这一有人带头,其他人也就跟着动了起来,最后大殿上响起一片恭贺之声,玲珑满意极了,只是成王夫妇的脸色可就难看起来。 本来探囊取物般的事儿,如今竟变得如此复杂!皇帝一旦承认了废太子的东宫身份,那么自己的一切努力就都白做了!这怎么可以?还有这些大臣是怎么回事,竟然口称什么太子、太子妃?一个废人怎么做太子?! 说到废人,众人在太子刚进来时基本没觉得太子有什么太大的变化。他较之四年前清瘦了许多,但也成熟了许多,据说瞎掉的那只眼睛……是哪一只来着?看起来都差不多啊,太子殿下真的是眇了一目吗? 还有据说断了的右手,方才背人进来的时候不是也如常?这样看来,太子殿下似乎也并不是个真的废人……难道这就是皇上重新将人从西祠巷子放出来的理由?比较修文太子是真的优秀出众,这一点是其他皇子拍马都追不上的,其中当然也包括成王。成王之所以能够得到众臣拥护,就是因为在皇帝剩下的儿子里,无论是年龄还是能力,都属他最为合适,最为优秀。 可眼下修文太子东山再起,也让朝中本来已经站队成王的人心中的天平再一次倾斜——二选一,选谁? 这个问题在宫宴进行半个时辰后得到了完美的解答。 只见御林军统领匆匆上殿说是有要事禀报,身强体壮的矫健军士们突然将整个大殿围的水泄不通,统领走到皇帝面前,先是下跪行礼,然后俯身在皇帝耳边说了几句,随即就见皇帝勃然大怒,指着成王怒喝:“给朕拿下!” 铁通般的包围中,成王就是想逃都没机会。他还要喊冤,却见修文太子微笑的看着自己,他心一沉,难道是那些东西被发现了?可是在修文太子出西祠巷子的时候他就已经尽数转移了啊! 该死的,早知道今□□宫,也好过这样坐以待毙! 成王妃已经傻眼了,她完全不知道皇帝为何突然勃然大怒要抓成王,她只知道自己的富贵,荆国公府的富贵都系在成王身上,成王若是失势,那么她要怎么办,荆国公府又要如何自处?! 成王私造兵器意图谋反一事,在皇帝查清后立刻昭告天下,不过修文太子宅心仁厚,特地为成王求情,但死罪可免,活罪难逃,皇帝做主,将成王及其家眷尽数圈禁于西祠巷子。数月后,皇帝大病,这场病来势汹汹,终于叫他倒下了。如今他唯一信任的人就只剩下修文太子,便令修文太子监管朝政。 可最终,他却死在了修文太子手中。 宫女喂的药,修文太子平静地看着皇帝一口一口喝了下去,皇帝喝完药,很快察觉到不对,他的喉咙发出拉风箱一样的声音,用尽最后的力气指着修文太子:“你、你……” “皇上还欠我一句对不起,不过我不需要了。”修文太子走近,将皇帝的手放了下去,语气平淡。“皇上再在这个位子上坐下去,我要什么时候才能让我的玲珑真正成为我的妻子呢?” 皇帝瞪着眼睛断了气。 一个月后,新帝登基,并大婚,娶了那位荆国公府的庶女为妻,并封其为后,终身不纳后宫,唯她一人,自成佳话,流芳百世。 玲珑的新婚生活过得无比舒服,新帝待她温柔体贴,又逐渐长出了肉,还很注意锻炼身体,简直完美,她就是喜欢这样的日子! 不过虽然已经大婚了,新帝却仍然将她视为神女,不敢多有唐突,从前睡在一张床上偶尔还能亲亲抱抱,现在他连碰她一下都跟烫着了似的,玲珑实在是不懂。 直到成婚半年,她已经完全习惯了这种没有性生活的日子,可到了晚上,新帝却翻身压住了她。玲珑正准备闭眼睡觉,突然被人压住,有点吃惊:“你这是做什么?” 新帝不说话,就是干! 玲珑好不容易推开他,眯着眼睛,她一这样看他,新帝就发怵。“修文,还不说实话?” 实话就是……他觉得之前的自己不够好看,身体不够结实,着实配不上她,所以努力地锻炼了许久,又天天吃药膳,如今风采更盛当年,宫里不少小宫女看见他都心肝儿乱颤,直道皇上生的如此好看,真真叫人移不开视线。 “哦……”玲珑毫不客气地上手摸了摸试了两把。“所以最近这几个月你说有政务要忙,只陪我用一日三餐晚上回来睡觉,其他时间都去锻炼了?” 他老老实实地点头。 玲珑瞬间高兴起来,她笑的甜美,新帝便看痴了,红烛燃起,凤帐落下,帝后终于合二为一。 很久很久以后,过去了几十年,新帝已然老去,他垂垂老矣之时,她尚且如年轻时貌美。因而在很久很久以前,皇后便“病逝”了,没有人知道她一直陪伴着他。 能够一直维持年轻美貌,她定然不是凡人,可皇帝不怕,他爱她至深,这份爱临到死亡之际,更是浓厚纯净,如海水汹涌。他用苍老的声音问她:“下辈子……还能……与你相遇吗?” 玲珑仁慈又残忍地回答:“不能哦。” 虽然不能,但是你可以得到一段崭新的人生,你的灵魂完美无缺,自然会活得很好。不像是西祠巷子里那些个短命鬼,竟是活生生给饿死的。 没有爱的时候,她才吞噬灵魂。 可这一份爱,足够她受用许久。 “去吧,修文。” 这串佛珠并不珍贵,所以废太子被关进西祠巷子时才得以保存。皇帝看到这串佛珠,便想起了先皇后,想起自己待她有愧,又罔顾她临终托孤,将他们的独子关入西祠巷子。 江公公又适时感慨了一句今晚是十五,很快便中秋佳节了。 这是废太子叮嘱他说的话,皇帝听了后果真面露动人,中秋节也是废太子的生辰,他还记得这个孩子刚出生时,自己有多么欢喜。修文太子一直都是皇帝的骄傲,他自幼便为人宽厚天资聪颖,皇帝用尽了心血来教导他,可这份父子之情在废太子成年后就发生了改变,逐渐苍老的皇帝开始忌惮正年轻的太子,怕他会效法先人逼宫夺位,因而对太子百般提防。 这也是为何东宫查出巫蛊之术跟龙袍,皇帝想都没想就命人前去捉拿废太子的原因。他心中的恐惧被勾了出来,于是就忘记了修文太子是他的儿子,完全将其当成了要抢夺自己皇位的敌人。 眼下已过去四年,看到先皇后的遗物,想起自己对先皇后的亏欠,在她临盆之际,带回来一个美人,又有负她临终所托,将修文太子打入西祠巷。种种心绪上来,便命江公公去西祠巷子,将废太子带来。 可废太子却不愿再见他! 他是皇帝,亦是父亲,为人臣,为人子,修文怎敢不来?! 江公公见皇帝气恼,连忙道:“皇上息怒,殿下他如今……老奴见了,都忍不住落泪。” “修文他……他怎样了?”皇帝忍不住问。 “唉。”江公公一声叹息。“皇上,殿下的心死了,他再不是过去的修文太子了,他的意气风发、挥斥方遒,都在四年前化为灰烬了。如今的殿下,不过是个废人。眼不能视物,手不能执笔。殿下说,皇上再也不必怕他有异心,因为他已是个废人,此生便老死于西祠巷,再也不会出来。” 修文太子,那是个什么样的人物? 天下人都知晓他少年出众,惊艳绝伦,是无数高门贵女梦寐以求的如意郎君。他身份尊贵,高高在上,他本是天上的明月供人仰望,可如今却坠落尘世,再没了那份光芒。明珠蒙尘,白璧有瑕,覆水难收。 皇帝满腔愤怒,就像是泄了气的皮球,再也没了声息。那是他最引以为傲的儿子,是他的第一个孩子,日后再有更多儿女,也没有一个如修文一般叫他费尽心血。 可这个孩子,废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皇帝闭上眼,轻轻叹息:“你……明日安排一下,朕要出宫。” “皇上?” “朕老了。”即便是帝王也不得不承认,他越来越老了,他的儿子们都长大了,可他再也不复当年的年轻力壮。如今后宫已经有数年不曾有新生儿诞生,他自己的身体,他比谁都清楚,早已是有心无力。“有些人的心就开始活络了。” “皇上——” “什么都不必说。”皇帝摆摆手。“既然修文不肯来见朕,朕便亲自去见他。当年……也是朕不察,竟连辩解的机会都不给他,如今他对朕心灰意冷,也是理所当然。是朕寒了他的心,这人心一冷啊,就再也暖不了了。” 江公公看着皇帝仍旧高大的背影,帝王鬓边已经生出华发,可身边却没个能说心里话的人,皇后娘娘去后,皇上就更寂寞了。修文太子被废,他便真正成了孤家寡人。如今除了自己这个阉人,竟再没有谁能叫皇上信任了。 这就是帝王吗。 坐拥江山,却又形只影单。 第二日,皇帝脱下龙袍,没有惊动任何人,只带了两个侍卫同江公公出了宫,直奔西祠巷子。 西祠巷子这个地方,向来是圈禁皇室中人的,皇帝从未来过,所以也不知道这里原来如此荒凉残破。里头的人怎么活,外人不晓得,但禁军死死守着这里,不会给任何人出来的机会。进去的人,都死在了里头,连迁入皇陵的资格都没有,就地掩埋,一抔黃土,一具白骨,此生便销声匿迹,再无人记起。 这里的宫人也不多,大多身形消瘦面色青白麻木不仁,便是见了皇帝也没有多少畏惧之色——在这里生活的人,都是行尸走肉,还怕什么死不成?在这活着,比死都难呢。 皇帝在江公公的引路下到了废太子居住的破院前。近乡情怯,他竟不敢跨进去。 在门口站了许久,皇帝才迈开脚步,进了院子。入眼是一片青翠菜地,一个穿着洗得发白到处是补丁的粗布衣裳的男子正背对着人在浇菜。他从水井里自己打水上来,提到菜地里,弯着腰,双手满是泥土也不甚在意,安静地做着自己的活。 哪里有一丝贵气,又哪里还有一丝人气。 听闻脚步声,浇菜的人回头了。从他的背影可以看出这人十分瘦弱,粗布麻衣套在身上竟只剩个架子,可再怎么有心理准备,当看到废太子瘦骨嶙峋的脸时,皇帝还是经不住这打击,噔噔噔后退了数步,眼眶一热。 四年了,再多的愤怒都已经过去,废太子“谋反”的罪责在皇帝心中逐渐被洗刷,这四年里,他每每梦中惊醒都会想,自己当初是不是太过武断了呢?若是给修文机会解释,是不是自己误会了他?万一是有人陷害他呢?他又总是记起废太子的好,修文自幼聪明,读书习字都比寻常人家的孩子快,他又孝顺懂事,无论对自己还是对皇后,都恭敬孺慕。皇帝有颈椎疼的毛病,修文便想方设法找来调理的方子,逢年过节及皇帝生辰,总是修文的礼物最用心最珍贵。 修文被废的时候,会不会怨恨他这个父亲,连一点机会都不给就定了他的罪? 来西祠巷子之前,皇帝最怕的就是修文会怨恨自己。可现在他才知道,可怕的不是被孩子怨恨,而是孩子看见他,如同看见一草一木。“皇上。” 他的儿子,不叫他父亲,叫他皇上。 “修文——” “我不过是个罪人,四年前,皇上便剥夺了我的名字及封号。”废太子淡淡地站直。“如今我是个没有名字的人,这里也没有叫修文的人。” “你在恨父皇——” “这里简陋,皇上真龙天子,还是莫要踏足的好。”废太子完全不在意皇帝说了什么,他继续去浇自己的菜,吃力地提着大水桶到井边,皇帝对着身边的侍卫呵斥:“还愣着做什么!难道要叫太子做这等粗活!” 侍卫被他口中的“太子”惊呆了,连忙去抢废太子的水桶,这时候屋子门帘被掀开,走出一个身形纤细的女子,她见到有人抢废太子的水桶,顿时如同护崽子的母老虎一般,抓起门口的苕帚就冲了过来,对准这群人一通胖揍,就连皇帝也不小心挨了好几下,疼的他龇牙咧嘴。“你们做什么!放开我相公!否则别怪我打死你们!” 相公???? 江公公悄悄附到皇帝耳边:“皇上,老奴忘记说了,这位女子便是成王殿下做主,给修文殿下娶的妻子,是荆国公府的庶出小姐。” 什么? 他的修文,就娶了个庶出的姑娘?! 成王哪里来的这个胆子?! 这天底下的女子,本应任由修文挑选,可眼下他竟和这样一个抓着苕帚无比粗鄙的女子结为夫妻?!皇帝仔细看了看,发现那女子虽然身段曼妙,可面部跟身上却不知做了什么粗活蹭了许多的灰,十足的邋遢粗陋,叫他更是心如刀绞。他为修文选中了荆国公的女儿,素有才女之称的第一美人,可如今修文身边伴着的却是这般女子,真是成何体统,成何体统! 他恼怒的手都在颤抖。玲珑揍完他们后迅速把扫把丢到一边,对着废太子嘘寒问暖:“相公没事吧?有没有受伤?” 虽然脸上脏兮兮看不出仔细容貌,可她声音清甜,又唤他作相公,这段时间刻意瘦脱型的废太子脸颊悄悄飞红,虽然是演戏,可她这样叫他,真是让他心中无比欢喜。 废太子不希望玲珑在这里的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成王,此时此刻,成王看玲珑的眼神已叫他十分愤怒,直接起身挡在了玲珑身前,随即看到成王皮笑肉不笑地道:“兄长这是做什么,叫本王看一眼小嫂子,难不成还能掉块肉?” “肉倒是不至于掉。”玲珑从背后扯废太子的衣服,把脑袋搭到他手臂上,不耐烦地看了成王一眼,“只是会让我恶心想吐。”长的好看又不代表好吃,至少眼前这两个人散发出的气味让玲珑非常不喜欢,她讲话可不顾及什么身份,也不在意其中利害,现在又不是在荆国公府,哪怕当初还在荆国公府的时候,她表面上可怜巴巴,背地里也没少作威作福。 成王妃回想一下就知道,从前她何曾见过玲珑跪一下受一点伤?甚至连哭都没几次,也就是她觉得玲珑畏惧自己,当下柳眉倒竖呵斥道:“大胆!谁教导你的规矩,让你这样放肆不懂礼数,敢这样跟王爷说话?信不信我罚你?来人——” “来什么人啊。”玲珑抓起桌上一把瓜子皮丢过去,恰好丢了成王妃一头一脸一嘴,“你以为我是能让你欺负的?信不信我让废太子打死你!” 458.第三十七片龙鳞(八) 此为防盗章  第一片龙鳞(五) 好好一双素手, 最后就涂成这么个狗啃般的玩意儿。玲珑冷着脸, 把手上还未干透的凤仙花汁全朝永安侯身上抹了,一边抹还一边甩脸子:“侯爷瞎闹腾什么, 说了不要你涂, 非要涂, 你瞧瞧, 这可还能看?” 她即便是生气也带着娇嗲的媚态,不像是在发火, 倒像在撒娇,永安侯怎么可能生气,他捧着夫人小手连连安慰自责,最后不得不忍辱答应她给自己也染指甲的要求。 堂堂永安侯,身高八尺面如冠玉,多少大姑娘小媳妇惦记着, 爱慕着他威风凛凛的姿态,可现在他坐在自己妻子面前,乖巧的如同一只小绵羊,伸出手任由她在自己手上瞎捣鼓。玲珑创意十足,只给永安侯涂了指甲不够,还自个儿在上头画了一只只圆润的猪头。她画的得意洋洋, 永安侯哭笑不得。 初芷在一旁,从侯爷进来开始她就满怀期待, 可直到现在他也没有注意到她。初芷有些慌了, 她不得不抬起头, 希望永安侯能看见自己。许久不见了,侯爷定然是没想到自己会回来,只要她抬起头,他就一定看得见她。 玲珑看到了她的小动作,只是不以为意,她喜欢简单粗暴的干脆,也喜欢曲折迂回的委婉,初芷这样的人,就如同死而不僵的百足虫,见了棺材不落泪,撞了南墙不回头,不一点点玩死,永远都不会咽气。永安侯对她能有怎样的深情厚爱呀,她怎么就被爱情冲昏了头脑,觉得永安侯非她不可? 门当户对这四个字可不是随口说说,也就是摊上了原主这么个温柔到愚蠢的女人,才成就了初芷跟永安侯这段孽缘,换作任何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初芷早在养出这番瘦马情态时便被处理了。原主的父母鹣鲽情深,连带着她也不谙世事,还以为嫁到了如父亲般的良人,哪里知道这根本就是她的催命符。 永安侯喜欢初芷什么,玲珑不用想都知道。原主娇怯天真近乎懦弱,什么都听初芷这个大丫鬟的,对其十分信任,这样的女人就如同菟丝花一般没有主见又死板无趣,在马背上打天下的永安侯怎么可能看得上。兴许原主的柔弱会勾起他短暂的怜惜,可这种怜惜很快就会消散,气质独特娇弱又不失坚强的初芷便入了他的眼。 初芷自然是美的,她在相府的日子过得可比寻常人家的女儿都滋润,养出了一身细腻雪白的肌肤和知书达礼的气质,再加上不俗的容貌,有了原主的衬托,更显得明珠蒙尘。 可现在玲珑不惯着她了,人要衣装佛要金装这话可不假,除却极品的美人不需要外物点缀清水出芙蓉,大部分的美人都要依赖锦衣华服胭脂首饰,这些东西可以让本来就美丽的人变得更美。然而当这一切被剥夺,美丽就要大打折扣。经过这一个多月,初芷没了上好的牛乳洗面,没了特制的胭脂妆点,失去了精致的首饰和柔软的衣裳,还落了个行走不便的毛病——美人啊最容易迟暮,她拿什么让永安侯对她念念不忘呢? 所以永安侯不是没看见她,而是一时半会竟然没有意识到这就是他心爱的初芷。 他背着妻子与初芷偷情,享受的就是这种刺激而背德的快感。在妻子熟睡的隔间,和她的好姐妹颠鸾倒凤,这样的感觉,对他这样的男人来讲,刺激感兴奋感远远大于幸福感。初芷能让他上心,也是因为这一点。她大胆的勾引与如火的爱慕让永安侯喜爱,对比木头般的妻子,自然是娇俏的美人更让人喜爱。 而现在,他的妻子比初芷更加鲜活——一个在家中被教导三从四德拘谨到在床榻都固执维持一个姿势的女子,突然间变得热情火辣,将这样的一个女人按照自己所希望的那样对待,这种刺激感就又超出了当初跟初芷偷情。 他的妻子是丞相之女,千金之躯,贵女之首,行路走动规矩俨然,教科书般的完美。但这样一个完美的虚假的妻子,有朝一日突然变了样,妖精般的吸人精气,永安侯能不喜欢?他本来就好这一口啊! 玲珑就是清楚地看清了这两人,才勉为其难陪他们玩一回。下个世界她想更加张扬放肆一点,那这个世界就得吃饱一些。永安侯虽然浪荡拙劣,可架不住生的好啊,在玲珑这儿,长得好就能让她原谅。 更何况现在永安侯对她言听计从,她干嘛要这么快吃了他,爱是可以培养的,现在有些腥气,也可以好好提炼嘛,等他爱她爱的死去活来不能自已,她再吃掉他……等待食物入口之前,玲珑总是充满耐心的。 初芷痴痴地抬起脸抬了好一会儿,明明侯爷都朝自己这边看了一眼,为何却不作反应——是了,侯爷肯定是担心夫人察觉,所以才故意对自己视而不见的,待会儿……只要一点点时间,侯爷不会不管她的! 正在初芷绞尽脑汁想办法找机会和永安侯独处的时候,玲珑突然站起来伸了个懒腰:“妾身累了,要去小憩片刻,侯爷这蔻丹妾身看着喜欢,可侯爷方才把妾身的指甲涂成那样,就罚侯爷自个儿洗掉好了,初霜,你们进来伺候着,谁都不许帮忙。” “是。”初霜初雪抿嘴一笑,跟着进里屋去了,留下永安侯原地苦笑。他坐到之前的位子上,取了玲珑用来洗他涂的凤仙花汁的水,沾了些许白醋慢慢地擦,正在这时,一个人影试探性地接近他,永安侯十分警觉,一抬头,一张放大的女子面容将他吓了一跳! 这人不是初芷又是谁! 她哀哀戚戚地凝视着他,梨花带雨,这本是永安侯最喜爱的姿态,可现在的初芷做来,着实称不上美了。她脸色蜡黄,眉毛因为许久未修变得粗糙而不整齐,嘴唇也有小幅度的干裂,最重要的是整个人的气色非常差,差的让永安侯乍一看没有认出来。 靠近的面容上,不平整的皮肤表面和微微凸起的小疙瘩都是那么显眼,让永安侯不觉想起妻子那张新剥鸡蛋般娇嫩的面容来,那水一般的肌肤,他曾用心膜拜亲吻过,靠得极近时,也瞧不见一丝毛孔,满身的冰肌玉骨,哪里是语言能够形容的。 乍不见初芷那几日,他心中着实惦念,只是妻子看得紧,他又自恃身份,不好纡尊降贵去下人房见她。这时日一长,爱妻美丽更胜以往,他尝了鲜,就更是将初芷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见过龙女之人,是再看不上世间其它女子了。 玲珑便是因为饥饿法力尽失与人类无异,也能凭借己身的手段活得如鱼得水,更何况只要她稍稍得到一些食物,便可呼风唤雨。 “侯爷……” “你、你是初芷?!”饶是经过大风大浪的永安侯,仅一个月余,一个美娇娘便成了这般模样,也叫他吃惊不已。“你怎地——” 初芷哪里能不懂他语中未竟之意,当下心中一酸,她自然也晓得没了夫人的庇佑信任,自己在这府中过得是什么日子。可叹她并不为此对原主感恩戴德,而是怨恨玲珑这般对她,仿佛原主对她掏心挖肺是理所应当一般。 初芷知晓自己如今美貌怕是大不如前了,恶劣的环境是次要的,她自己的状态就很不对,自打从夫人身边被赶走,她成日忧思过重,怎么都高兴不起来,又怕夫人折磨自己,又怕侯爷忘了自己,想方设法去见侯爷,却又被那群下人挡住去路,这日子她可真是过够了! 扑通一声跪下,本就留下隐疾的双膝更是疼痛不已,可初芷顾不得那么多了,她现在只想求侯爷给个恩典,哪怕是将自己送出府养成外室呢,假以时日自己肚皮争气有了孩子,还不是享福的份,笑到最后的才是赢家,她不会输的!“侯爷,求侯爷救命!” “怎么了?”毕竟是真心喜爱过的女子,永安侯还是弯腰将初芷扶起,初芷顺势抓住他的手,他才察觉她的双手也苍老了许多,手背上甚至还有一层薄薄的皮屑,应是太过干燥所致。 联想起方才捧起素手涂染蔻丹,真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求侯爷放奴婢出府吧!奴婢着实是在这府中待不下去了!侯爷许奴婢个恩典,奴婢感激侯爷一辈子!”初芷哭起来,只是这番就不再有那我见犹怜的美了。“再在侯府待下去,夫人会弄死奴婢的!” “你说什么?”永安侯一愣。“此事与夫人有什么关系?” “夫人知晓了奴婢与侯爷的事儿,这才百般折辱凌□□婢,奴婢这一个多月来日日夜夜睡不着觉,总怕下一刻就会死在这儿。侯爷、侯爷您救救奴婢吧!看在奴婢对您一片痴心的份儿上——” 459.第三十七片龙鳞(九) 此为防盗章  等到玲珑甜甜地叫他一声父皇, 那张赏心悦目的绝世美颜让皇帝最后的一丝火气都消去了。 修文太子毫不在意他人的眼光, 也不顾及他人的想法,他在西祠巷子待了四年, 也不曾见有谁关怀过他。玲珑是世上唯一待他好之人, 他便为她付出一切, 只要玲珑开心, 怎么样都可以。他去在意其他人怎么看自己又有何用?其他人不能让他觉得快乐,也不能让他喜欢。 “小嫂子真是有趣, 这般举动,怕也只有兄长做的出来。”成王笑呵呵地端起一杯酒要敬修文太子,可他的酒杯端的老高,半天下来手都酸了,修文太子也没有接他话茬儿的意思,只是冷淡的看着他, 那表情就像是在说你继续,我看着呢。 成王脸上的笑容终究是挂不住了,这时候却见玲珑拿起酒杯,他心下一喜,还以为美人是要给自己解围,结果却看见玲珑把酒杯举起来, 将里头的酒泼到了地上,对他笑, 甜蜜蜜地说:“真是叫成王操心了, 我不让他喝酒, 你若是想喝就自个儿一人喝吧。” 她其实很不喜欢人类勾心斗角的模样。明明心里头想的是一回事,可嘴上说的,行为上做的却和内心所想完全相反,一句话也要拐个十七八个弯,玲珑不是不能应对,她只是懒,如果简单粗暴的可以达到目的,干嘛非要委屈自己虚以委蛇呀。 又不是受虐成瘾。 这番话着实不客气,成王被当众下了面子,这若换做平时,脾气早上来了,非叫得罪他的人吃苦头不可。然而今日是皇帝的宫宴,对方又是废太子的女人,手上还有皇帝赏赐的免死金牌,无论如何成王也什么都不敢做。身旁的成王妃一脸雍容华贵,解围道:“夫人真是一片赤诚之心,是我家王爷失礼了。他素来与兄长交好,如今兄长平安归来,心中难免高兴几分,还请二位见谅。” “你叫我夫人啊?”玲珑撑着下巴。“我可是跟太子拜过天地的,既然太子还没有被废,无论如何,怕是成王妃都得称呼我一声太子妃吧,来,叫来听听。” 太子妃?她也配?! 成王妃险些将手中酒樽砸到玲珑脸面上去,那是她的位子! “唉,看样子成王妃不乐意敬我这杯酒呢,在座的各位不会也这般无情,不肯敬我这太子妃一杯酒吧?” 这位太子妃是哪里来的,谁不清楚,荆国公府的庶女,被送进西祠巷子,原以为没法活着出来了,谁能知道她还有这么一番造化。众臣及家眷不敢造次,有些眼尖的瞧见皇帝脸色如常,并未拒绝,立刻主动起身恭贺。这一有人带头,其他人也就跟着动了起来,最后大殿上响起一片恭贺之声,玲珑满意极了,只是成王夫妇的脸色可就难看起来。 本来探囊取物般的事儿,如今竟变得如此复杂!皇帝一旦承认了废太子的东宫身份,那么自己的一切努力就都白做了!这怎么可以?还有这些大臣是怎么回事,竟然口称什么太子、太子妃?一个废人怎么做太子?! 说到废人,众人在太子刚进来时基本没觉得太子有什么太大的变化。他较之四年前清瘦了许多,但也成熟了许多,据说瞎掉的那只眼睛……是哪一只来着?看起来都差不多啊,太子殿下真的是眇了一目吗? 还有据说断了的右手,方才背人进来的时候不是也如常?这样看来,太子殿下似乎也并不是个真的废人……难道这就是皇上重新将人从西祠巷子放出来的理由?比较修文太子是真的优秀出众,这一点是其他皇子拍马都追不上的,其中当然也包括成王。成王之所以能够得到众臣拥护,就是因为在皇帝剩下的儿子里,无论是年龄还是能力,都属他最为合适,最为优秀。 可眼下修文太子东山再起,也让朝中本来已经站队成王的人心中的天平再一次倾斜——二选一,选谁? 这个问题在宫宴进行半个时辰后得到了完美的解答。 只见御林军统领匆匆上殿说是有要事禀报,身强体壮的矫健军士们突然将整个大殿围的水泄不通,统领走到皇帝面前,先是下跪行礼,然后俯身在皇帝耳边说了几句,随即就见皇帝勃然大怒,指着成王怒喝:“给朕拿下!” 铁通般的包围中,成王就是想逃都没机会。他还要喊冤,却见修文太子微笑的看着自己,他心一沉,难道是那些东西被发现了?可是在修文太子出西祠巷子的时候他就已经尽数转移了啊! 该死的,早知道今□□宫,也好过这样坐以待毙! 成王妃已经傻眼了,她完全不知道皇帝为何突然勃然大怒要抓成王,她只知道自己的富贵,荆国公府的富贵都系在成王身上,成王若是失势,那么她要怎么办,荆国公府又要如何自处?! 成王私造兵器意图谋反一事,在皇帝查清后立刻昭告天下,不过修文太子宅心仁厚,特地为成王求情,但死罪可免,活罪难逃,皇帝做主,将成王及其家眷尽数圈禁于西祠巷子。数月后,皇帝大病,这场病来势汹汹,终于叫他倒下了。如今他唯一信任的人就只剩下修文太子,便令修文太子监管朝政。 可最终,他却死在了修文太子手中。 宫女喂的药,修文太子平静地看着皇帝一口一口喝了下去,皇帝喝完药,很快察觉到不对,他的喉咙发出拉风箱一样的声音,用尽最后的力气指着修文太子:“你、你……” “皇上还欠我一句对不起,不过我不需要了。”修文太子走近,将皇帝的手放了下去,语气平淡。“皇上再在这个位子上坐下去,我要什么时候才能让我的玲珑真正成为我的妻子呢?” 皇帝瞪着眼睛断了气。 一个月后,新帝登基,并大婚,娶了那位荆国公府的庶女为妻,并封其为后,终身不纳后宫,唯她一人,自成佳话,流芳百世。 玲珑的新婚生活过得无比舒服,新帝待她温柔体贴,又逐渐长出了肉,还很注意锻炼身体,简直完美,她就是喜欢这样的日子! 不过虽然已经大婚了,新帝却仍然将她视为神女,不敢多有唐突,从前睡在一张床上偶尔还能亲亲抱抱,现在他连碰她一下都跟烫着了似的,玲珑实在是不懂。 直到成婚半年,她已经完全习惯了这种没有性生活的日子,可到了晚上,新帝却翻身压住了她。玲珑正准备闭眼睡觉,突然被人压住,有点吃惊:“你这是做什么?” 新帝不说话,就是干! 玲珑好不容易推开他,眯着眼睛,她一这样看他,新帝就发怵。“修文,还不说实话?” 实话就是……他觉得之前的自己不够好看,身体不够结实,着实配不上她,所以努力地锻炼了许久,又天天吃药膳,如今风采更盛当年,宫里不少小宫女看见他都心肝儿乱颤,直道皇上生的如此好看,真真叫人移不开视线。 “哦……”玲珑毫不客气地上手摸了摸试了两把。“所以最近这几个月你说有政务要忙,只陪我用一日三餐晚上回来睡觉,其他时间都去锻炼了?” 他老老实实地点头。 玲珑瞬间高兴起来,她笑的甜美,新帝便看痴了,红烛燃起,凤帐落下,帝后终于合二为一。 很久很久以后,过去了几十年,新帝已然老去,他垂垂老矣之时,她尚且如年轻时貌美。因而在很久很久以前,皇后便“病逝”了,没有人知道她一直陪伴着他。 能够一直维持年轻美貌,她定然不是凡人,可皇帝不怕,他爱她至深,这份爱临到死亡之际,更是浓厚纯净,如海水汹涌。他用苍老的声音问她:“下辈子……还能……与你相遇吗?” 玲珑仁慈又残忍地回答:“不能哦。” 虽然不能,但是你可以得到一段崭新的人生,你的灵魂完美无缺,自然会活得很好。不像是西祠巷子里那些个短命鬼,竟是活生生给饿死的。 没有爱的时候,她才吞噬灵魂。 可这一份爱,足够她受用许久。 “去吧,修文。” 丞相寿辰,她与永安侯一同前来道贺,见女儿女婿一同来,还情深意笃,丞相夫妻十分欣慰,丞相夫人拉着女儿左右看了看,确实是微微圆润了些,不似从前那样瘦,气色也很好,一瞧就知道过得是好日子。这样她也就放心了,就这么一个宝贝女儿,嫁给永安侯也是千挑细选的,无论如何也不能叫女儿受什么委屈。如今见女婿待她好,丞相夫人便十分安心。 460.第三十八片龙鳞(一) 第三十八片龙鳞(一) 距离H国边境一千公里的库赞王国, 曾经是战火绵延的国家。后来这里被新势力占据,成立了临时政府, 又在几个大国的暗中周转下做起了军火生意, 成为了迄今为止世界上最大的军火制造地。 庞大的收入使得这里逐渐成为有钱人的娱乐天地,赌场、酒会、地下交易所……只要有钱,在这个国家, 你就可以无视所谓的法律与规则, 为所欲为,无所不能。同时库赞的首都巴尔玛, 也成了看似豪华实则却危险的地方——无数怀揣着淘金梦的人踏入这里,却都再也没有出去。 所谓的地下交易所,什么都可以买卖, 包括枪|支、毒|品、人口。以为巴尔玛是人间天堂所以选择到这个地方来游玩的话,那可真是大错特错了。H国三年前就播报过有关库赞王国的新闻,每年前往库赞旅游最后失踪的人数到达了惊人的百分之三十!这失踪的百分之三十的人里, 大部分是年轻的女孩子与身体健康的成年人, 其中孩童还占了一小部分。 因此, 近年来库赞的旅游业直线下滑, 谁敢来这么个有去无回的地方?也因此, 黑发黑眼睛的东方姑娘在地下交易所变得格外抢手, 价钱连翻好几番。有些为了钱铤而走险的,便做人蛇从H国花言巧语拐骗女孩过来, 一个女孩, 根据她的年纪、容貌与身材, 最少可以卖到五十万库赞币上不封顶! 今天晚上的地下交易所,最重头的项目都摆在最后,是年轻女孩的拍卖现场。只要出得起足够的钱,笼子里的女孩就可以带回家随意处置——货物既出,便属于买主,卖家不能再干涉。 玲珑戴着口罩,鸭舌帽压得低低的,她的视线停留在左起第三个笼子里黑发黑眼镜的H国女孩身上。 女孩大约二十出头,皮肤白嫩容貌出众,是个不折不扣的美女,此时此刻她的眼睛里满是恐惧,畏缩地躲在笼子的角落里。她听不懂四周的座位上叫嚣呐喊的都是哪国语言,但不妨碍她听清楚其中的口哨声。在这些人眼里,她是待宰的货物,不是有独立思想的“人”。 一行人掀开帘子从后头进来,撞到坐在走道位置的玲珑的肩膀,没等玲珑说话,对方先威胁:“小矮子,没长眼睛吗?!” 用的是口音很浓的国际官方话,听得出不是巴尔玛本地人,再看那十根手指头上锃光瓦亮的大金戒指,玲珑想,怕不是待会儿从地下交易所出去就要给人抢个一干二净,这里的人可不跟你讲道理,钱财这种东西,谁看到了就是谁的。 她没生气,只是朝边上让了让,为首的男人便用本国语言骂了她一句孬种。 玲珑眼一沉,男人便摔了个大马趴,他带来的人连忙上去搀扶,都是用本国话,听起来是个以石油著名的小国。国土虽小,但是有钱。 她又把鸭舌帽往下压了压,遮挡住一双清澈美丽的眼睛,外面风大,她穿了牛仔裤与长夹克,头发全部盘在帽子里,看起来就像个身材瘦弱矮小的男人,再加上没有同伴独自一人,根本没人拿她当回事。 她对被拍卖的女人们没兴趣,地下交易所会按照商品价值进行排序,按理说美丽的女孩足够珍贵,但今天晚上,除却女孩们,还有一项重头戏——一颗被称为“巴尔玛的灵魂”的珍贵钻石。 曾经的库赞王室将它镶嵌在国王的王冠之上,奈何数年前新势力暴起叛乱,这颗钻石连带着王冠都消失无踪,只有深谙此道的人才知道今天晚上的地下交易所的最后一个项目。今天的贵宾位坐满了,许多都是来自各个国家的王室,毕竟这颗钻石象征着至高无上的财富与权力。 玲珑喜欢黄金胜过钻石,但今天这颗钻石不一样,“巴尔玛的灵魂”传说是这座城市的心脏,传承了上千年,记载了库赞王国的文化与历史,是无价之宝。然而对玲珑来说,它唯一吸引她的地方就在于很耀眼。 她想要,所以她来了。 但是她没有钱。 所以只能用偷的。 她就这样慢吞吞看着交易一项一项进行,欢呼声响彻云霄的地下交易所,她独自一人坐在位子上冷眼旁观,完全没有丝毫怜悯之心,台上的女孩们哭喊着拒绝被带走,然而脖子上的项圈限制了她们的自由,只要稍有不礼貌或是反抗行为,就会立刻遭受电击。 你说说,国家都再三发布公告近期不要到库赞王国旅游,仗着自家有钱有势就是不肯听,然而你在本国再有本事,到了巴尔玛都是一头傻乎乎的肥羊,叫人抓了都没法求救。 来了来了~! 对女人丝毫不感兴趣的龙女大人一根手指往上顶顶鸭舌帽,瞧见那颗熠熠生辉散发着诱龙光芒的钻石。她都想好了!就把它镶嵌在她的珊瑚床上! 一定很好看!很耀眼!很亮! 拍卖声此起彼伏,价格一个比一个出的高,就在全场气氛热烈到达高潮,主持人宣布竞拍获得者时,整个地下交易所的灯突然全部熄灭!不过幸好只熄灭了几秒钟,但是灯光亮起之后,那颗“巴尔玛的灵魂”却不翼而飞! 这简直就是灵异事件!地下交易所戒备森严,里里外外都有人把守,除此之外,为了应付这种突发状况,备用电路是会立刻响应的。然而这一次断电了几秒钟备用电路却没有反应,这很不正常! 尖锐的警报声响起,为了防止窃贼离开,地下交易所大门彻底关闭,任何人都不准离开半步! 之前拍过卖品且没有财力竞拍钻石的买主表示非常不高兴,然而这边的态度十分强硬,不找到“巴尔玛的灵魂”,谁都不能离开!这颗钻石是无价之宝,甚至可以买下几个小国!是尊严、财富、高贵的象征!怎么能容忍有人把它偷走?!因此每一位客人都要进行严格的搜寻才能离开。 玲珑掏了掏耳朵,藏进了一辆吉普车的后备箱。这辆吉普车已经搜查过了,它的主人即将驾驶它离开这里,玲珑准备搭个顺风车什么的,总比自己两条腿跑出去舒服。 想念她的凤凰坐骑,只可惜不大方便带出来。 车子行驶了大约有一个半小时,最终停下,玲珑顺势从后备箱离开,这群笨蛋居然没有一个人发现! 这里是巴尔玛最大的一家酒店的地下停车场,玲珑知道怎么上去,不过她没搭电梯,而是选择了走路。 谁知道刚出停车场,手里的钻石都没捂热乎,就有个高大的人影挡住了去路。 她悄悄抬眼,从鸭舌帽下打量对方。 好高! 得有一米九几了吧?第一眼注意的除了身高外,就是那种逼人的气势,哪怕是穿着西装也难以掩饰的血腥味与戾气让玲珑有点不喜欢。她往后退了一步,想绕过去溜走。 结果对方上前一步挡住她的去路。 “东西是你交出来,还是我亲自搜?” 玲珑眨眨眼,恶意卖萌:“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耶!” 男人嗤笑一声,不跟她废话,单手抓住她的胳膊朝前一拉,不知道怎么弄的,玲珑两只手就叫他给别在了身后,动作极快。随后便听到他点评的话语:“很灵活,可惜身手有点差,小偷就只会逃命么?” 玲珑抬脚要踩,也被轻松躲过去,与其说是缠斗倒不如说是单方面的碾压,她在他手里就像只小白兔,根本没有反抗的能力。她就恼得拿脑袋去顶对方胸膛,结果男人没什么事,她却觉得脑壳痛,鸭舌帽也掉了,长发散落,才听到男人唔了一声:“原来是女人。” 这下她可以大大方方的瞪他了:“女人怎么了,你不是女人生的?” 男人捏着她两只细细的腕子,“钻石是你偷的?” “当然不是。”她理直气壮地否认,“我这么柔弱,怎么可能偷东西?” “柔弱?” 男人的手没入她的夹克里,迅速将她浑身上下都摸索了一遍,一边摸一边慢条斯理地说:“柔弱的人,能在停电不到十秒钟内偷走安保如此严谨的珍贵钻石,还能从地下交易所全身而退?说说,你跟着我的车,有什么企图?” 玲珑狡黠一笑:“你猜。” 男人空出一只手来,捏住她小小的下巴仔细端详,白白嫩嫩的一张小脸,美貌惊人,但看起来实在是太小了,也就是十五六岁的模样,嫩得很,这样的小姑娘出现在地下交易所,本身就是很古怪的事。“钻石在哪里?” “为什么要告诉你?你找到了又能怎样?” “找到了,当然拿出去卖掉,那可是很大一笔钱。” 呵!“抢别人的东西拿去卖,再把钱据为己有?你真不要脸!” “小偷没有资格这样说我。” 紧接着男人扯下领带把她双手缚住,又把她扛上肩头,玲珑挣扎了两下没反应,这人力气大得出奇,她就把脸低下来,头发遮住她的脸,这样哪怕扛进酒店也没人知道她是谁,丢脸的只有扛她的人。 最后她被丢在一张大床上,因为床垫弹性太好还蹦了两下,眼看那男人当着自己的面脱衣服露出一身精壮的腱子肉,玲珑跺脚:“喂!这里还有一个小可爱在,你能不能不要当着未成年少女的面脱衣服?万一看到什么我不该看的画面该怎么办!” 男人解着衬衫扣子,毫不在意地把最脆弱的背部裸|露于玲珑眼前。他身上到处都是疤痕,但这些疤痕并不丑陋,反而越发凸显他的强大与魅力,荷尔蒙爆棚,堪称移动的春|药。换个稍微懂点人事的女人在这,根本把持不住。 “你还怕看?你都敢进地下交易所偷东西,还有你怕的事?” 玲珑闭上眼,把一个害羞容易炸毛的少女扮演的淋漓尽致,“我还没找人谈恋爱,我才不要看男人的裸|体!” “而且我才没有偷东西!你没有证据凭什么说我偷东西?!” “证据?” 男人丢开最后一件黑色紧身背心,一步一步走向玲珑,“你一进场,我就注意到你了。” 虽然只是个看起来很无能很平凡的小个子,但他对于危险的感知相当敏锐,面对未知的时候,野兽总是能第一时间反应过来。随后那个撞到小个子的王储一晚上都在倒霉,一个普普通通的小个子,惹了王储,居然不怕不慌,只是朝里让了让,紧接着王储就摔了一跤,然后一晚上都在出洋相——这只是单纯的巧合? 断电那十秒钟,对于其他人来说难以忍受,可对于拥有夜视能力的男人来讲,一切都看得清清楚楚。包括之后有人上了吉普车,他也都知道。 他看中的,是她灵活的身手与敏锐的心思。 只是一开始他以为是个小个子男人,说上话,鸭舌帽掉了之后才发觉是个女人——还是个年纪不大的女人。 “这不太好吧。”玲珑脸蛋一红,“我知道我漂亮又可爱,但你也不要对我一见钟情,毕竟喜欢我的人特别多,你如果一意孤行暗恋我的话我会很困扰的,谁叫我这么纯情又害羞,当然不能——呜!” 一声闷哼,男人单手捧住她的后脑勺狠狠吻了下来,灼热的唇舌与她纠缠,水声啧啧,亲得她小脸绯红,又暧昧地拿手指揉捏她的小嘴儿,“纯情,害羞,嗯?” 玲珑立刻跳脚:“你是不是有病病!我都说了我是未成年少女!你强吻未成年少女这放在古代是要杀头的!流氓!色狼!” “古代像你这样大的,别说是给我亲,给我生儿子都能了。”男人嗤笑,“不过有一点你倒是说对了,你确实很可爱。” 而且胆大,又任性,一点都不怕他。 他很中意。 玲珑眯起眼睛,总算是玩腻了柔弱少女的戏码,她用力往前一伸头,虽然手不能用,嘴还是自由的。 立刻反客为主咬住男人的薄唇,他唇齿间带着淡淡的烟草气息,很是迷人,这人散发着一股“快来睡我快来睡我”的气息,偏偏他还不自知,魅力这种东西真是可怕,玲珑都想把他带回去当鱼养了。 啊~可爱的人类。 这回男人反过来被她亲得气息微乱,松开彼此时见她小脸上满是得意,先是低声的笑,而后压抑不住放声大笑起来,捧着她的小脸儿,在粉嘟嘟的小嘴上香了一口:“真是个可爱的女人!老子喜欢!” 玲珑举起双手:“我建议你立刻给我解开并且向我赔罪,我兴许会喜欢你一点点也说不定。” 男人被她的言论逗笑了,还真给她解开了,她好奇地问,“你不怕我跑掉?” “这里,盖章了。”男人揉她软软的红唇,“跑到天涯海角,也能把你给抓回来。” “切。”玲珑抬脚就踹他,被男人躲过,又摁在床上一顿亲,亲得衣服扔的遍地都是,眼看就要擦枪走火,男人突然停下,沉声问:“你不会真的还未成年吧?” 瞧着小脸儿确实嫩得很,可这身材,怎么也不像未成年少女,是天底下所有男人都梦寐以求的童|颜|巨|乳。 玲珑眨眨眼:“我发育的好不行吗?其实我今年才十三岁。” 男人笑出声,“我信你个鬼!” 他还是头一回遇到完全不怕自己且能和自己对峙这么久的女人,尤其她漂亮又有趣,活泼且天真,他真是第一眼在地下交易所就看中了。只不过那会儿是看中了想让她当伙伴,现在则是想让她当他的女人。 无所谓,最终结果都一样,无非是晚上跟不跟他睡觉的问题。 …… 玲珑坚决拒绝入伙:“雇佣兵?我不要!我又不缺钱!我才不要为了钱出生入死,会老的!” 男人一只手搂着她,嘴里叼着根雪茄。他抽烟的样子性感极了,在这片土地上,人人过着纸醉金迷奢华糜烂的生活,寻欢作乐,无谓朝夕。看对眼就可以一起睡一觉打一炮,看不顺眼掏枪拔刀也是常有的事儿,他对这些不感兴趣,唯一只喜欢钱。只要给的钱足够多,他就能为雇主做到任何事。 就比如说,进入地下交易所带出来一个被当做卖品的H国女孩儿。当然了,竞拍所需要的钱,会由雇主来出。对于有钱又有求于他的人来说,男人向来不会手下留情,必要刮下对方一层皮。 “你不入伙,想干嘛?”男人吐出一个烟圈,又想来吻她。 玲珑拿掉他手上的雪茄,坐起身,乌黑的长发散落在胸前身后,遮挡住动人美景,又使得男人的眼睛愈发深沉。“我想干嘛就干嘛,不用你管。” “都说了,老子中意你。无论是当伙伴还是当女人,你都得留下来。” 玲珑主动凑上来亲他还带着烟味的薄唇,“我也挺中意你的,留下来也不是不可以,但我什么都不会为你做,而且脾气很坏,望周知。” 男人闷声笑,把她手上的雪茄拿回来,摁在床头的烟灰缸里,再翻身把她压在身下,“脾气不仅坏,还很野,这点我深有体会。” 两人又胡闹一番,男人越发中意她,不仅是言语上,还有身体与灵魂的契合,他真是不敢相信,世界上会有这样讨他喜欢的女人,和她比起来,感觉钱都不是那么重要的东西了。 要不是隔壁的娇小姐一个劲儿的吵闹聒噪,他真想搂着她在床上三天三夜不下去。 反正都睡过了,再乔装打扮也没意思,玲珑换了裙子来穿。先前她穿着牛仔裤跟男人的长夹克就已经很漂亮,换上好看的小裙子更是美得惊人,男人倚在床头,抽着雪茄看她换衣打扮。她在他面前是半点都不害羞,洗完澡直接裹着浴巾出来,擦干净就穿上裙子,风情诱人。 糅合了少女与女人的特殊魅力,又天真又娇媚,实在是招人。 昨天晚上第一眼看到的时候,怎么没发觉是个女人呢? 玲珑打扮好了,她叉着腰:“我都要饿死了你为什么还躺着?快点起来!” 男人低低地笑,笑声低沉的胸膛都在微微颤动,他一起身,被子便落到腰间,露出胸膛上许许多多的伤疤,其中以一道贯穿上半身的刀疤最为瞩目,不过玲珑觉得性感极了。他脸上也有伤,一边眼睛被划了两道,还没瞎真是上天眷顾。也因此,就算穿上西装也掩饰不住戾气与血腥味儿,这是生活在刀尖上的男人,毫无浪漫与温柔可言。 “洗澡,一起?” 对于男人的邀请,玲珑无情拒绝:“一起洗就不知道是洗什么了。” 男人哈哈大笑,下床去了浴室,玲珑盯着他紧翘的屁股看了两眼,心想,身材真是好。 等男人洗完澡出来,玲珑就指了指桌上的手机:“你手机响了两次。” “怎么不接?” “干嘛要接?”她白他一眼,“我长得像接线员吗?我可跟你说了,你的任何事我都不会插手,当情人就要有情人的样子,别提那些有的没的。” 哎呀哎呀,“真是无情的小姑娘啊。” 玲珑哼哼两声,男人便摁了开机键,打完电话朝玲珑伸出手:“吃饭,一起?” 这个可以有。 她立刻就跑过来把小手塞给他让他握着,但是男人没有带她去餐厅,反而是去到楼下一层。房门打开,里面是个穿着迷彩装的短发女人,说她是女人,是因为她只有下|半|身穿着迷彩长裤,上身是件黑色工装背心,瞧着勉强有点起伏,但这起伏几乎可以忽略不看了。 “……是你吗?你就是把我带出来的人吗?是我家人叫你救我的吗?那我现在就要回去!你现在就送我回家!” 一个女孩冲了出来,玲珑看着很眼熟,正是昨天晚上在地下交易所那个笼子里的H国女孩。当初她还多看了几眼,不过没放在心上。 461.第三十八片龙鳞(二) 第三十八片龙鳞(二) 玲珑对这个女孩的兴趣还没有对旁边帅气的女雇佣兵大, 她扯了扯男人的手:“我好饿了,你速战速决。” 男人轻笑一声, 看了女孩一眼。还在叫嚣要他立刻送她回家的女孩立刻老实的不敢出声, 宛如耗子见了猫。他咧嘴一笑:“我可没有不打女人的习惯。” 女孩被吓得蹬蹬蹬往后退了好几步:“你、你你你——你敢打我?!我爹地跟哥哥是不会放过你的!你小心一毛钱也拿不到!” 色厉内荏,根本吓不到人。 “态度嚣张,价钱再翻一倍。” 女孩愣了两秒钟才意识到男人说的是自己的价值, 她瞪大了眼睛:“你怎么能坐地起价!” “钱, 和人,你的家人只能选择一样。”男人掏出一只雪茄叼在嘴上, 眼神深沉,“就看你值不值这个价了。” 玲珑好心地嘘了一声又要叫的女孩子:“别嚷嚷了,再嚷嚷又要翻倍了, 你家有矿啊这么豁豁?” 男人两句话威胁住了不安分的女孩,玲珑急着吃饭,他也不打算在这里浪费时间, 就让手下继续看着, 必要时候采取武力也不是不可以。这句话一说出来, 女孩就拿看变态的眼神看他, 男人不痛不痒。 因为是贵客, 酒店早早就为他们准备好了食物。库赞是个神奇的王国, 一边靠海一边靠沙漠,当地居民的口味偏酸和辣, 不是特别喜欢甜食, 尤其擅长烹饪海鲜, 玲珑看到满桌子的海鲜大餐开心的不得了,她甩开男人的手就挑了位子坐下去。 男人嘴里还叼着雪茄,他笑看她吃,似是觉得房间气温有点高,就解开了衬衫扣子——这回里面没穿黑色背心,长长的疤痕若隐若现,有着说不出的男人味。 “你叫什么名字?” 床单都滚过并且对彼此身体非常满意的两个人,还不知道对方叫啥。 玲珑咬着龙虾腿肉,“问别人名字之前不应该先报上自己的大名吗?” “Z。” 她眨眨眼,“我叫龙。” 得,俩人谁也没说真名。 不过无所谓,名字不过是个代号,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眼前人。尤其他们虽然身体契合,但在某些观念上并没有达到一致,得徐徐图之。男人并不生气,掏出火柴想点燃雪茄,却被玲珑狠狠瞪了一眼:“我在吃饭的时候,不许有任何多余的味道破坏我的食欲,小心我揍你。” 说着还挥了挥小小的拳头。男人笑着把火柴放下,雪茄仍叼在嘴里,看着玲珑的目光充满兴味。“来巴尔玛是为什么?” 昨天晚上两人坦诚相见过了,她身上每一寸肌肤他都亲自探索过,却完全没有发现那枚“巴尔玛的灵魂”。她的一举一动都在他的眼皮子底下,不可能有机会做手脚,如她所说,难道真不是小偷? Z不相信。 从第一眼看到她,他就觉着这个小个子很不一般,后来发生的事情也证明了这一点,他在她身上找不到“巴尔玛的灵魂”,就更加说明她是个狡黠又聪明的女人。 怎么办,他越来越中意她了。 “来这里的人,不都是为了发财吗?难道我看起来跟别人不一样?” Z倾身靠近她,盯着她琉璃珠子般的眼睛:“真的吗?” “啊,那要是顺便能找个看顺眼的人睡一觉就再好不过了。” 两人彼此调情,谁都不肯后退一步,最终是Z很有绅士风度地倚回自己的椅子,见她吃得很开心,不由得问:“这么好吃?” “还行吧,主要是有人请客,不吃白不吃。” 她吃完饭还有自己的想法,完全没有那种跟人睡了一觉就安安静静跟在男人身边的自觉,反而期待着出去玩。Z勾住她的腰把人捞回来,懒洋洋地问:“到哪儿去?” “听说巴尔玛有水上赌场,我想去玩,一定很有意思。”玲珑兴致勃勃,不仅如此,她还要去参加沙漠派对跟深海潜行,不过水上赌场是她最期待的,“我要去赌一把,赚点买衣服的钱。” Z笑出声:“水上赌场晚上才开门,而且,你需要一件衣服。” 玲珑低头看看自己身上的裙子,“这个不可以吗?” “像个幼女。”他说,“水上赌场更欢迎成熟一点的女人,小姑娘进去可是要受欺负的。” 巴尔玛是强者为尊的城市,在这里,警察与法律都只是摆设,只要你足够强大、足够富有、足够厉害,就能为所欲为。当然,如果半道上翻车死在这里,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可不会有人为你善后,也不会有人为你收殓。在巴尔玛,活着就是心跳。 因此繁华的街头经常出现偷窃与抢劫,半夜里走路的女性也很容易遭受不幸,市区的居民某天早上打开大门很有可能看见一具无名尸体——不要惊讶,因为这里是巴尔玛。 挥金如土、左拥右抱、纵情声色的巴尔玛。 金钱、美女、枪支、毒|品所铸成的巴尔玛。 玲珑继续看自己的裙子,她想了想,伸手,理直气壮:“给我钱,买裙子。” —————— 最终她得到了一条酒红色的细肩带紧身连衣裙,长度刚好到膝盖下一点点,只露出一双雪白的胳膊与精致的锁骨,然而身体曲线却一览无余。Z并不是个喜欢吃醋的男人,他甚至是以欣赏的态度给她挑了这条裙子,当男人们对她露出惊艳、赞叹的目光时,他会在大庭广众之下,捏住她的下巴,结结实实给她一个热吻,以此来宣告自己的所有权。 巴尔玛靠沙漠靠海,终年气候炎热,气温最低也会维持在三十度左右,这里很少下雨,每天太阳都很热烈,因此生活在这里的人们大多皮肤黝黑,像玲珑这样晶莹剔透的白,耀眼的让人无法忽视。 晚上九点钟,Z准时带她进入水上赌场。 说是水上赌场,其实还有很多其他项目,不过赌|博是其中的重头戏。每一个巨大的游泳池里都摆上了赌桌,除却游泳池外,还有温泉、牛奶浴场、混合浴场等等等等,这里人声鼎沸,穿着性感比基尼的女服务生踩着高跟鞋端着高脚杯四处走动,许多赌池里的男人身边都簇拥着各种肤色的美女,筹码声稀里哗啦响。 玲珑一点都不怕,她再度朝Z理直气壮地伸出手:“给我筹码。” 她当然是没有钱的,有钱早就上了。 Z伸手招来服务生,换了一堆筹码给她,玲珑左右看看,选了个相对人不是很多的赌池,然后鼓起腮帮子:“你怎么不提醒我也买一套比基尼。” 她总不能穿着裙子下水吧! 旁边正好有服务生经过,露出八颗牙齿的标准微笑:“这位小姐,我们赌场有泳衣专卖区,请从这里直走然后左转,祝您玩得愉快。” 是个有八块腹肌的英俊金发小哥,还只穿了一条三角泳裤,毫无顾忌地朝玲珑散发魅力。 她兴冲冲地要去买,拉着Z一起,还专门挑了一身黑色的,布料少得可怜,换上出来之后,本来慵懒倚在沙发里抽雪茄的Z缓缓坐直身体,朝她招手。 玲珑一靠近就被他拉在大腿上,他还穿着长裤,但是衬衫扣子就剩下两颗没解开,露出大片精壮的、伤痕累累的胸膛,不过在水上赌场,什么三教九流的人都有,这里汇聚了来自世界各地的人,黑发黑眼睛的他们并不是特别惹人注目。“穿得这么漂亮,看样子我得陪你一起下水了。” 说完亲了她一下,说了声等他,就挑了条泳裤。他换衣服的速度可比玲珑快多了,出来的时候玲珑忍不住捧起脸蛋,“啊……真帅。” 刚才还觉得八块腹肌的金发小哥很养眼,可是和荷尔蒙爆棚男人味十足的Z比起来根本不够看,宛如一只白斩鸡,一点意思都没有。 他们回到先前玲珑看中的那个赌池,顺着梯子走下去,加入赌桌。 两人出来的那个瞬间就格外惹眼,无论容貌、身材还是气质,都太过出挑,一路走来,许多人都在猜测他们究竟会下哪个赌池,有几个人认出来那个童颜少女身边的男人是臭名昭著的雇佣兵首领Z,哪里还敢多看! 别人桌上都是男人在赌,美女们围绕一旁。他们这一桌却是玲珑上去,Z则像是没了骨头一般倚着桌边,只穿一条泳裤的他很显然没办法点雪茄了,便随便拿起桌上的香烟叼在口中,身上的伤疤随着他的动作展现在人前,愈发显得神秘又强大,让人轻易不敢招惹。 他问她:“会玩么?” 玲珑把筹码全部推出去:“我全赌了。” 说完才扭头回答,“那谁知道呢,许久没玩了,兴许手生。” Z叼着烟笑,伸出修长的手指,在她细嫩的背上画着圈圈,她的长发束成马尾,对Z来说,这几百万的筹码根本不算回事。他相当爱钱,也相当舍得花钱,尤其是对他中意的女人。玩的不够大,来水上赌场做什么?外面有的是二十四小时全天开放的普通赌场。既然敢进水上赌场,就得输得起。 一开始他还颇为慵懒地看她玩,可是很快的,Z就收起了兴味盎然的眼神,因为他发现她不是在谦虚,是真的会玩,而且是相当会玩。 “会玩”,指的并不是一味的赢,而是在赢之外,她还知道适当的输,完完全全勾起对桌的赌瘾,让他上头,不顾一切地想要捞回去——面对一个美丽又性感的少女,谁愿意承认自己输不起呢? “……谢谢啦。”一堆筹码换来一大堆筹码,玲珑兴高采烈地要了一个八块腹肌的服务生全程跟着自己拿筹码,毕竟这玩意儿积攒多了有点重,她可不想亲自拿。 她有分寸,虽然赢得多,却不会上头,而是见好就收,最后不仅还了Z的五百万筹码,还净赚三千万,这些筹码拿到服务台折现,她就得到一张卡,这张卡里的钱足够她在巴尔玛过上几个月纸醉金迷的生活。 “一本万利。”玲珑如是说。 “喂!” 有个跟她赌全输了的男人追上来,挡在他们面前,“你出千了吧?一定是出千了吧?!” 看男人一头的汗,玲珑捂嘴笑,一看就知道这人属于那种小有家底想来巴尔玛见世面,结果发现自己那点家底在巴尔玛完全不够看,玩什么都小心翼翼,所以她就跟他玩了三把就不继续了,彩头小还输不起,也就敢找她这个看起来很柔弱很好欺负的少女耍威风了。 “你想多了,跟你玩根本不需要出千。我玩这个,还需要作弊么?”玲珑上下抛着手里的卡,“拜托你下次来之前好好做下表情管理,再多吃点鱼补充一下大脑,我知道算牌技术含量过高你不行,但总不能把自己的牌都写脸上吧?” 第三把□□,光是看他脸上那密密麻麻坐在水里都掩饰不了的汗,就知道他没什么底气了。 “给你三秒钟,从我的女人眼前滚开。” 男人一愣,三秒眨眼即过,Z飞起一脚,他便如破烂的风筝般径直往后飞去,砸进一个人少的泳池,半天没能爬起来。边上的保全见了立刻冲上来,他们不容许任何人在水上赌场捣乱。 Z总算能摸出他随身携带的火柴来点燃雪茄了,吐出一个烟圈,“让开。” 保全们自然不肯让,这时候经理匆匆感慨,他可不是那些没见过世面的小喽啰,能做水上赌场的经理,自然见多识广。“都下去!不要围过来!把那个对Z先生及他身边这位小姐不礼貌的人丢出去!” 说是丢出去,其实是上了黑名单,这辈子他都别想再进入水上赌场了。 然后经理又谄笑着过来,Z不爱听这些废话,搂着玲珑的腰,“玩够了,咱们该走了。” 她好奇地看看都离远了还在原地朝他们这里鞠躬挥手的经理,“你好像很厉害的样子,他那么怕你。” Z嗤笑:“谁都不想一觉睡下去再也醒不过来。” 雇佣兵组织神秘且庞大,只要给钱什么都干,不过Z从来不接毒|品与人口贩|卖的买卖,这两样来钱快,可风险也高。他可不想被一些国家作为拒绝来往户,他的客户遍布世界,且因为信誉高能力强,收费标准也比普通的雇佣兵翻上好几倍。 没有人会想要与这样一个神秘又强大的男人作对。 “你这么厉害,不还是得给人家找闺女。” “她的父亲出了很大一笔钱,这么轻松的活儿,谁会跟钱过不去呢?” 玲珑撇撇嘴,“我脚有点疼。” 那条酒红色的裙子配了双黑色细高跟,穿起来好看走起来妖娆,惟独一点,走久了不怎么舒服。大街上玲珑就把昂贵的鞋子甩开,赤着脚站在地上,朝Z伸出双手:“你背我回去。” 她实在是太会用这种高高在上的表情撒娇了,Z非常吃这一套,他掐灭手里抽了一半的雪茄,丢进垃圾桶,把她打横抱了起来。这样的事在巴尔玛街头并不常见,这里的关系大都用金钱造就,爱情与真诚从来不会出现,也许会有人于街头拥吻,可抱着个女孩儿什么也不做,太过稀奇。 很明显,作为雇佣兵组织的首领,Z的脸皮相当厚,完全不在意别人怎么看自己。那双鞋子既然她穿着不舒服,那就不要了,玲珑顺势把卡塞进他的衬衫,“赏你的。” 生平头一回被女人把卡塞进衣服里的首领放声大笑,玲珑也跟着笑起来,男人与女人的笑声截然不同,一个浑厚一个清脆,却格外和谐。 回到酒店玲珑先是洗了个澡,然后趴在床上打游戏,她对游戏有异样的热情,总觉得比人类更好玩。 Z也洗完澡出来,只裹了一条浴巾,根本盖不住两条大长腿,他头发短,随意擦擦甩甩差不多就干了,看着趴在床上翘着两条小腿摇晃不停的女人,白嫩又娇媚,无比诱人,哪里把持得住? 水汽压了玲珑一身,她头发半干,随手就把游戏机丢到一边,很不害臊地搂住Z的脖子,摸他眼睛上方的两道疤痕,这两道疤在他英俊的面容上很是显眼,大约有十公分长,正好划过整只眼睛。“为什么这里会受伤啊?” 本来很英俊的长相,因为脸上这两道疤,显得格外凶煞,危险气息十足。 “唔,当时差一点就瞎了。” 很漂亮的黑眼睛,如果瞎了就太可惜了。 玲珑跟小孩儿一般扒开他的眼皮看,又吹了口气,Z都没反抗,他轻轻松松就能拗断一个成年男人脖子的大掌此刻温顺服帖地在她娇嫩的肌肤上游移,“你身上一点疤都没有。” “那当然,有疤就太丑了,不符合我对漂亮的追求。” 她可是最挑剔的龙,怎么能容忍自己身上有一处不完美?就是那些蜕下的龙鳞,她都会让荒海里的生物们仔仔细细的一遍又一遍擦拭呵护呢!“没瞎可真是太好了,那这道呢?” 这回她指的是横亘他整个胸膛的刀疤,到现在表面都是凹凸不平的,看得出当初这一刀砍得有多狠多深,还能活下来,除了命硬以外没有别的解释。 “这一道啊……”Z拿起她的小手去摸,“是一个朋友给我留下的纪念。” “嗯?” 她歪着小脑袋一副不解的样子,实在是可爱极了,Z没忍住就亲了下去,立刻得到她很热情的回应,毫不做作,喜欢就是喜欢,想要就是想要,对他胃口极了! “不过现在不能再称之为朋友了。”他笑,“因为他被我大卸八块,扔进海里喂鱼了。” “啊?扔海里了?你问过海的意见吗?”玲珑很不高兴地瞪他,“不要什么东西都往海里扔啊!” “是我考虑不周,下回的话,我会换个地方。” “嗯嗯。” 他瞧着她,觉得喜欢极了,忍不住咬她小小肉肉的鼻头,玲珑皱了皱鼻子,也不甘示弱的反咬上来,两人滚作一团,什么游戏什么疤痕什么故事……瞬间都不再重要。 楼下的女孩被Z恐吓了两句之后不敢再吵闹着要回家,当然,她就算吵闹也不会有人搭理她,而且由于她过度聒噪,女雇佣兵选择将她绑起来,用毛巾堵住了嘴——首领亲口说的可以任意处置,那只要不弄死就行。 雇佣兵们是没什么良心的。 女孩吓得眼泪狂飙,她本来是跟朋友一起来旅游的,谁知道半路出了这种事,先是吓个半死,又被人拍下带走,原以为这辈子都要完蛋了,却进来个跟男人差不多的女人说是她父亲雇佣他们来救她。于是大小姐脾气立刻上来,谁知道人家根本不吃这一套,吃足了苦头老实了,却得被捆着,除了上厕所跟吃饭没有丝毫自由。 巴尔玛的恐怖她已经确切地了解过,根本不敢有逃跑的念头。 等到畏惧过去,她才有心思想那个拍下自己的男人。 从头到尾她就见过他两次,第一次是在地下交易所,第二次就是今天早上,那样的男人……简直就跟漫画里的一样!无论是长相还是身材气质,甚至是雇佣兵的这个职业!都是大小姐人生里决不会遇到的,她是很怕他,却又有种说不出的爱慕,可能就连发脾气都是想要惹他注意——这一点在对付爹地跟哥哥时非常好使,他们都可着劲儿地宠爱她。 年轻又天真的大小姐,根本不知道雇佣兵是什么样的组织,也不知道他们是多么残忍又冷酷的杀人机器,一派浪漫的幻想能有一段异国情缘,直到她被毫不留情地丢到直升机上,还是以捆成粽子的姿势,对方根本没有给她解开的意图。 她从直升机上看到不远处站着的Z,还有他身边那个又嫩又小的女孩子,明明就比她任性骄纵多了,一副只能靠着男人生存的模样,除了比她更漂亮,还有什么地方能胜过她呢? 巴尔玛虽然可怕,但如果能够得到他的保护,就算身在危险,也是甜蜜的吧? 就在她尽情幻想中,耳畔突然传来一声枪响! 462.第三十八片龙鳞(三) 第三十八片龙鳞(三) 子弹不是冲Z来的, 而是冲玲珑来的。 他叼着雪茄,跟属下在交代事情, 准备之后带她去吃饭, 面对暗杀这种事,Z遭遇的实在太多,根本不放在心上。这回送个千金大小姐回H国, 本身也是不具备什么风险性的买卖, 可谁也想不到会有人伏击,且不是针对他, 是针对玲珑。 “龙龙!” Z的反应已经足够快,然而还是没有玲珑快。她侧了下|身子,子弹便擦边而过, 陷入不远处的另一架直升机机身。今天的风有些大,吹起她乌黑的长发,她慢慢转过头, 看向子弹飞来的方向, 脸上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来——居然有人想要杀她这样一个无辜又弱小的小可爱??? 她心眼向来小, 容不得他人对自己有丝毫不敬, 今天这样无缘无故要杀她, 玲珑能高兴才怪。她跳下栏杆, 以极为惊人的速度冲了出去,Z心下一惊, “回来!” 她哪里会听他的? 身为雇佣兵组织首领, Z的身手自然也不差, 玲珑经过他身边时被他一把握住胳膊拽回来,“不许过去!” 她这回拿不敢置信的眼神看他了:“你拦我?有人要杀我,我去抓他,你还拦我?” Z捏着她软嫩的脸蛋,狠狠亲了一口,“在这等着。” 说完他就以极快的速度消失在玲珑视线中,大约两分钟过后,他拎着个穿着黑色迷彩服的人过来,毫不留情地丢到地上。玲珑才发现,这个开枪袭击自己的,是个女人。 她眯起眼睛,一脚踢了过去,专门踢在女人最脆弱的小腹,女人瞬间疼得蜷缩起来。玲珑正要说话,却发现女人正在用仇恨的眼神瞪视——Z?! “原来又是你的桃花债?!”玲珑气得握起拳头要捶他,“你害我被人打!” Z捏住她软绵绵没什么力气的小拳头,皱起眉头:“什么叫‘又’?” “直升机上那个啊!”她愤愤地指了过去,“人类心里在想什么可瞒不过我!” Z用大掌将她的小拳头包裹在掌心,解释道:“这位可不是什么桃花债,你还记得那个被我大卸八块拿去喂鱼的人吗?这是他妹妹。” “你杀了我哥!”女人抬起头,用仇恨的目光盯着他,“我不会放过你、决不会放过你的!我要你为我哥偿命!” “你可算了吧。你恨他,那为什么要杀我?!” “失去最爱的人的滋味,我也要他尝一尝!” 玲珑撇嘴,突然把手从Z的掌心抽出来,摸出了Z的枪,扭头问他:“我打她一枪,看她自己有没有本事躲,可以吧?” 其实她做什么事哪里需要他同意,只不过是要他表明效忠于她。 Z吐出一个烟圈:“你开心就行。” 他真心笑起来的时候眼睛会微微弯起,看得出对地上的女人是丝毫不在意。玲珑便拿脚尖踢踢地上的女人:“喂,我给你十秒的时间逃跑,十秒后,你就对天祈祷我没什么准头吧。” 女人从地上爬起来,先是看了Z一眼,见他没有反对的意思,咬咬牙,转身就跑。 “砰”! 女人应声跪倒在地,狠狠抓住右手手腕,剧痛使得她几乎要昏厥过去,可她不能。她知道,一旦在这个地方昏倒,就活不成了。 Z咬着雪茄夸赞:“枪法不错。” 玲珑切了一声,用力捶他一下:“我可跟你说清楚,你的麻烦,以后如果还找上我,别怪我直接把你给解决了,一劳永逸。” 他大笑着揽住她,重重地吻下来,亲得那叫一个热烈痴迷,两人就这么旁若无人的热吻,直叫直升机里的大小姐看直了眼,这跟她想象中的浪漫爱情故事画风完全不一样啊!不管是那枚子弹还是躲避子弹的能力,亦或者是对那个袭击者的残酷……都是自己完全不能想象的另外一个世界。 “那不一定。”这一点Z就很诚实,“想杀我的人太多了,但没关系,我会保护你。” “呵。”他保护她,“要不是我自己躲得快,我的命都没了。” “反应很快,不愧是我女人。” 玲珑气得踩他一脚,“我不跟你玩了,我要去吃饭了!” 他搂住她细细的腰肢,被踩的龇牙咧嘴也眼带笑意,“一起。” 吃完饭他要锻炼,玲珑就在健身室打游戏,Z脱去上身衣物,浑身上下只剩一条长裤,肌肉精壮结实,力量感十足,等玲珑从游戏里抬起头看他,他正在单手两指做俯卧撑,豆大的汗珠顺着背部完美漂亮的肌理一点点滑落,十分诱人。 玲珑觉得他是在勾引她。 她拿着游戏机靠近,跳在了Z的背上,翘起二郎腿坐着,双脚离地:“锻炼的这么不认真,给你增加点难度。” 然而她并不重,他听了这句话也只是回头,薄唇微勾:“做到了,有什么奖励?” “做了9999个的话,我可以考虑,不管你身边出现什么危险的敌人,都勉为其难不抛弃你。” 这可真是个大好的条件,Z很满意,玲珑拍着小手给他计数,他虽然在流汗,但那只是因为巨大的运动量,9999个单手二指俯卧撑,背上还坐了个人,他也只是出汗而已,面色微微有些潮红,除此之外,就连呼吸都很平稳。 “你好厉害啊!”玲珑弯腰拍他的头,顺势在结实的背部摸了一把,除却伤疤造成的不平整以外,肌肉散发着热度与力量,她喜欢得很。“人类的体能达到你这个地步,可以说是相当厉害了。” 他做完了俯卧撑,仍旧让她坐在他背上,“我厉害的地方还有很多,你可以慢慢了解。” 她笑出声来,明明先前因为被袭击很不开心,这会儿又高高兴兴的了,脾气来得快去得也快,丝毫不让人觉得难以忍受,跟真正骄纵的千金大小姐可谓是天差地别。 Z也发出低沉的笑声,他甚至带了几分宠溺:“要继续坐在我身上吗?” 玲珑的回答是跳下来,“不啦,我又饿了,我想吃蛋糕跟冰淇淋。” “你怎么就知道吃啊?” 她嘟嘴踹他一脚,又飞快跑回自己原本的位置上继续打游戏,然后朝他做鬼脸:“因为我怎么吃也不会长胖,身材不会走样,永远都不知道赘肉是什么,不像你,不好好管理根本就不讨人喜欢。” 他站起来,扭了下脖子,慢慢朝她走近:“哦,是吗?” “是!” 于是玲珑就被扑倒在健身室的瑜伽垫上,这间健身室Z专用,不会有别人来。他身上汗水未消,可这汗味并不难闻,玲珑眨着水汪汪的眼睛看他,白嫩的肌肤与他的蹭在一起,一个冰凉一个灼热,刺激强烈。两人都轻微哆嗦了下,她提出蛋糕冰淇淋翻倍的条件才肯在这里玩,Z思考了几秒钟,同意了。 等他们从健身室出来,都是一身大汗,玲珑叫Z抱在手上,她软绵绵地依偎着他的胸膛,嘟哝:“哪有人报仇报的那么缠绵悱恻的,哪里是报仇啊,调情还差不多,怕不是这么多女人你就对她印象最深哦,否则怎么不把她给解决了?以你的能力很轻松的吧?随便派出去一个人,她哪里还能蹦跶?呵,男人,大猪蹄子。” Z反应过来,经过一番酣畅淋漓的亲密,她居然还在在意之前那个女人! 他忍不住想笑,“我答应过她的哥哥,不会杀她。” 玲珑有点搞不懂他们三人的爱恨情仇了:“怎么,你跟她哥之前是对为世俗所不容的爱人,但是你不好意思承认就把她哥给杀了所以人家妹妹才恨你?” Z慢条斯理道:“我要是喜欢男人,根本没必要隐瞒。” “那你为什么还留着她?” “龙龙,你仿佛很想要了解我的过去。女人想要了解一个男人,原因是什么?” 玲珑突然捂嘴做作地娇笑:“我有件事忘记跟你说了。” “嗯?” Z做出一副洗耳恭听的样子来。 “其实我是个人妖,刚做变性手术没几年,你看是不是跟真正的女人没区别?” Z快要被她笑死:“没关系,我中意你,无论你是男人还是女人,是人妖也无所谓。” “啧。” “我跟她的哥哥,你可以叫他X……” “你们干嘛都要叫什么XZ,怎么不拿B当代号?他叫S你叫B。” Z:…… “那也太不酷了吧?” 玲珑撇撇嘴:“哼哼。” “总之呢,我和X从小就出生在距离库赞王国很近且非常乱的小镇,那里是雇佣兵的天堂,大家都遵守着强者为尊的法则。我们很小的时候就开始作为雇佣兵接任务赚钱,带领我们长大的师父会从中抽取一部分佣金,雇佣兵们各自为伍,大家井水不犯河水,直到……有人想要打破这个规则。” “X?” “他实在是个愚蠢又自以为是的人,做出许多蠢事,惹怒了许多人,如果不是师父要保他,他早就死了。但就是这么一个人……”Z轻笑,“反手杀了师父,还想要我的命,我身上的伤就是他留下的,不过作为回报,我把他大卸八块,丢到海里喂鱼了。” 贪婪的人不值得信任,也活不长久。 “嗯……”玲珑用食指敲着自己下巴,“听起来很一无是处的人,你为什么要答应他不杀他妹妹?” “毕竟从小一起长大,买卖不成仁义在,我看起来不像是重情重义的人么?” 他捏了把她肉肉的小屁股,玲珑抖了一下,鼻子小小抽动,“像。” 她看得上他,也是因为他灵魂的纯净与强大。生活在这样的一个地方,做着这样危险的职业,沾染了如此多的鲜血,灵魂却仍然鲜活干净——这比那些温室里的美丽灵魂更加难得。 Z没想到自己的形象在玲珑心中是这样的高,他还以为在她心里他是个无恶不作的大坏蛋,除了有钱英俊器大活好之外一无所有呢。“放心,有了你的话,肯定就不会让她这么烦了。” 说完又勾起嘴角,“你那一枪,彻底废了她的右手,我看她不像是那种废了右手就会有毅力去练左手的人。” “你觉得我太凶了吗?” “凶?你凶巴巴的样子也很可爱。不过我可不觉得你凶,在这片土地上讨生活,就是得凶、得睚眦必报,才不会有人敢招惹。”Z看着怀里眨巴着一双清澈大眼睛的小姑娘,喜欢的不得了,比他曾经最追逐、最热爱的刀和钱还要让他热血沸腾,口干舌燥。“那一枪你要是没躲开,我救下你,那是我的幸运,你那一枪,她躲不躲得开,就是她的事情了,跟你是否受到伤害无关。” 玲珑很高兴地想亲他,但被他抱在手上又有点艰难,便抱怨道:“你太高了,你可不可以低下头,让我亲亲你?” “啊抱歉,我很乐意。” 他做了许久训练,两人还滚了好几遍健身室的瑜伽垫,此时此刻手里捧着她,他却还有力气。稳稳地抱着,低头亲下来,就在房间门口,甚至都来不及进去。 以至于前来寻找首领的雇佣兵们全体安静,等待他们亲完,然后两人没一个害羞的,仿佛他们最多余。 “……你说什么?” Z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我没听错吧?” 洗完澡裹着浴巾出来的玲珑笑弯了腰,“你没听错,大小姐家赖账了哈哈哈哈——” “穿的这么少出来,是想被我揍屁股吗?” 在场的男性雇佣兵们齐齐低下头不敢去看,只是两条细长白嫩的腿儿太过惹眼,她还在他们面前走了一圈,直接坐在床上擦头发,浴巾低的都要掉下去了。Z虽然很能欣赏她的性感与美丽,但并不代表他愿意真的与人共享,伸手拿起被子把她裹起来,活活裹成一只蚕宝宝放在膝上。匪夷所思:“他们是不知道在跟谁打交道吗?” “西丽正在等待您的指示。” Z嗤笑:“该怎么做就怎么做,既然不愿意付钱,那么就把人再带回来好了。” 玲珑试探着挣扎一下,就被抱得更紧,雇佣兵们又说了几件事,她没兴趣,全副心神都放在跟Z作斗争上。偏偏这人能一心二用,一边听下属说话一边镇压她,等房间里只剩下他们两个,他就用了然的目光凝视她,片刻后:“……想笑就笑。” 她还真不客气地大笑,只可惜被裹成蚕宝宝,否则她非一边狂笑一边拍他胸膛:“你还跟我说你有多厉害,你们的组织多有钱,多让人闻风丧胆,结果人家都敢赖账不给钱了!你就是这么厉害的吗?!啊哈哈——” 笑得太嚣张太气人,Z决定换种方式让她说不出话来,低头狠狠亲下去。 最初的时候,也不是没有人试探着赖账或是与他讨价还价,只是那些人都聪明得很,知道什么人能惹什么不能惹,像是那位大小姐父亲这种……只能说一句不知者无畏。 结果直到结束,她都很过分地在嘲笑他。 Z决定,让那位大小姐更惨一点。 本来该是什么样的命运,既然不知道珍惜,就回到原点好了。 第二天他带玲珑出去冲浪回来,她正兴高采烈地跟他说大海的有趣之处,就看到酒店大厅有人坐立不安地走来走去,见到他们回来,立刻冲了过来,为首的中年男子老泪纵横:“Z先生!Z先生!我们愿意付钱!我们愿意付钱!求求你,把小女还回来吧!她今年才二十岁,大学都还没毕业,她还是个孩子啊!” 跟在他身边的则是个一米七出头的年轻男人,长得倒是不错,挺精神的,就是看着Z的眼神不太友好,似是强压着怒火却又不得不低头,于是极度不服气。 Z今天陪着玲珑冲浪,还进行了深海潜行,在沙滩上玩了许久,因此他今日穿了色彩鲜艳的大裤衩与花花绿绿的T恤,头发略微长长了一点,湿漉漉的不羁垂在英俊的面容上。这样的Z,看起来不像是臭名昭著只认钱的雇佣兵首领,反倒像是拍海报的电影明星。 戾气小了很多,眼神也比平日柔和,否则换作平日里的作风气势,这一米七的小个子哪里敢用这样的眼神瞪他。 “愿意付钱了啊。”Z勾起嘴角,接过酒店经理递过的毛巾,先是给玲珑擦了擦粉润的小脸蛋,她脸颊上有些沙粒,显得很是可爱。“那怎么办,我不想要了。” “不过呢,我可以给你们指一条明路。”他打了个响指,“今天晚上,地下交易所重开,只要愿意付钱,弄到一张邀请函,那么,你们就可以成为嘉宾,在那里,只要有钱,什么都买得到,当然也包括你的女儿。” “邀请函的价格是之前价格的四倍,我想你们很愿意支付的,是吗?” 本来救人的价格便高的令人咋舌,后面由于大小姐让Z觉得烦又翻了一番,这还不算在地下交易所拍下她的价钱,这样一笔天文数字,也怨不得她的家人想赖账。许多人先是惜命,当命安全了,就开始舍不得钱,这样的事情Z见得多了。 然后现在,他们将因为赖账的行为,花比之前更多的钱,甚至倾家荡产。 中年男子后悔极了!他就不该听儿子的,真觉得这些雇佣兵天高皇帝远根本没法问他们要钱追债,再说了,这在H国是违法的,他们只要报警,那就万事安全。谁知道雇佣兵不跟他们废话,直接就把女儿又劫走丢回了巴尔玛,甚至重新塞进了地下交易所的笼子里! 之前女儿在巴尔玛走失,中年男人焦急不已,他联络了大使馆与警方,然而在巴尔玛,送入地下交易所的货物,就算来头再大,也不可能轻而易举被带走。 在这时候,他有一位老友,悄悄向他透露了有关这个神秘雇佣兵组织的事。他便带着不安与惶恐联络了他们,也成功救回了女儿。 可这实在是一笔天文数字,哪怕是他们家也没法完全舍得,儿子便建议终止交易,而他一时鬼迷心窍,贪婪占了上风,竟然答应了! 现在后悔都晚了! 最终,中年男子一脸灰败地买下了Z手中的邀请函,这一回他可没有先付定金后付尾款的资格了。 Z拿着手里的卡,贴着玲珑的小脸蛋,亲昵地蹭一蹭:“给我们龙龙买小裙子。” “你可真会做生意,下回要是再有交易,他们可不敢说话不算话了。” Z露出略带得意的笑,深邃的眼眸里透着自信与张扬,“那晚上,要不要去看看,他们出得起多少钱?” “好啊!”玲珑先是拍手,然后突然想起来一件事,“啊,我去的话没问题吗?” “能有什么问题,难道……你愿意承认是你偷了那枚‘巴尔玛的灵魂’?” 这个玲珑是坚决否认的,她一定要把那颗亮晶晶的钻石带回荒海,镶嵌在她又大又漂亮又舒服的珊瑚床上,只要想想到时候化出原形在床上翻滚的快乐,她就坚决不会把钻石交出来让他拿去卖钱! “我可不是什么小偷,我是良民。” “嗯,良民。”他低头撞了下她的额头,“龙龙这么柔弱可爱,怎么会做小偷呢,是不是?” “对!” 还真好意思承认! Z搂着她笑出声。“老子女人,够味儿!” 这一回再次进入地下交易所,玲珑不需要伪装了,但她今天一反常态没有穿平时很喜欢的小裙子,而是穿了一件很可爱的牛仔背带裤,这样看起来就更小了,跟Z站一起,不像情人倒像父女。 他两手捏她粉嫩小脸蛋:“穿的这么嫩,做什么呢?” “会不会说话,什么叫穿的这么嫩,我才十二岁呢!” Z不得不提醒她:“上一次你说你是十三岁。” “女人当然都希望自己越来越年轻,你管我,我明天就十一岁了!” 他被逗得笑个不停,直笑的玲珑不高兴地攥起拳头想揍他,“好好好,我错了,你嫩,你嫩,是我老了,我不水灵了。” 玲珑鼓起腮帮子,这人全身都硬邦邦的掐不动,不过没关系,她有的是法子治他。 463.第三十八片龙鳞(四) 第三十八片龙鳞(四) Z看着玲珑伸手在背带裤前面的大口袋里摸啊摸了老半天, “找什么呢?” 她看了他一眼,摸出两个带着坠饰的发圈, 一个是草莓一个是菠萝, 把披散下来微微卷起的长发分开,迅速扎了个双马尾。 好了,现在看起来就更小了, 他捞她朝腿上坐, 那简直慈祥的像爸爸抱闺女。她很乖地坐在他腿上,瞧起来又软又可爱, 大眼睛眨呀眨的,平日她出门很喜欢化妆,今天兴许是因为穿背带裤的缘故, 素面朝天,只涂了一层润唇膏,小嘴水润润, 在这龙盘虎踞的危险地下交易所, 她简直像是只误入歧途的小猫, 稚嫩的令人惊奇。 Z撸了一把她的马尾, 半点儿也没有老牛啃嫩草的自觉, 而是捧住她的小脸蛋用力亲了一口:“真可爱。” 玲珑把他的手拍到一边:“不要动手动脚哦, 小心被人误认为是变态。” “那倒是无所谓。”Z笑声低沉,“只要你不嫌弃就行。” “你怎么知道我不嫌弃, 我明明就嫌弃死了。” “嫌弃啊?那还抱的这么紧?说好明天去烤肉, 我看你是没兴趣了, 那就改天——” “啊啊啊不要,就只有一丢丢的嫌弃,一丢丢。” 两人在一起打情骂俏你来我往,也不觉得腻味得慌,偏偏身边的雇佣兵们也没察觉有哪里不对,反正这两个人,好像不管做什么都是天经地义的,包括亲亲抱抱举高高。 至于这位龙小姐究竟是不是毫无自保能力的柔弱小奶猫,那天在直升机场看过她利落躲枪子又反杀的人,恐怕都不会赞同。 越是看起来柔弱且幼小,爆发出强大力量时才越让人忌惮,因为你不知道她能够做到什么程度。就好像今天晚上的地下交易所,这里并不禁止客人携带女伴,可每一个进入这里的女人都避免不了紧张害怕,她们化着艳丽的妆容,穿着华贵的礼服,却无法控制心底的惴惴不安。 然而这个看起来很小的少女,却能跟令人闻风丧胆的雇佣兵首领Z谈笑风生,甚至敢去扯他的耳朵。 他们在贵宾席,以四倍价格卖出去的那张邀请函却是普通席位的,贵宾席地势好视线佳,这里就是再怎么亲热也不必担心会被围观,玲珑坐在Z腿上之前就发现了那对来自H国的父子,他们满面愁容,和其他客人形成了鲜明对比。 大部分人来这里是寻欢作乐的,也有些人是为了进行一些明面上不怎么被允许的交易,玲珑跟Z则是来看戏,对于得罪过自己,试图挑战自己权威的人,Z向来不吝于让他们赔了夫人又折兵。 按照规定,以货物价值决定出场拍卖顺序。贵宾们人手一份清单,他们在等待自己心目中的猎物。 女孩这回比起上一回更加害怕了,她看起来完全失去了被父亲与兄长纵容出来的骄傲与任性。她应该是吃足了苦头,半倒在笼子里一动不动,脖子上的项圈闪耀着绿色的光芒。 “如果她试图逃走,或者是与不必要的人接触,项圈就会变成红色,除了发出警报以外,还可以将货物击倒。当然,这并不会伤害到她的身体,毕竟要保持完美才能卖得出好价钱。” 玲珑一边听Z跟自己科普,一边看不远处席位上那对父子。 这时候,女孩的拍卖开始了。 黑发黑眼的漂亮女孩总是很抢手,不一会儿就叫出了七百万库赞币的高价。值得一提的是,一库赞币等于十H币。而价钱还在稳健上升,玲珑清楚地看到那对父子额头已经是冷汗涔涔。 当价格叫到一千三百万库赞币的时候,终于,没有人再继续争了。聪明人都看得出来,这个女孩并没有这样高的价值,再说了,只要有市场,早晚会有更多更好的货物,为了这么一个上头并不值得。 然而就在这时,Z让人掀开了他们这边贵宾席的帘幔,叫出了两千万库赞币的高价。 玲珑立刻就明白他想做什么,露出幸灾乐祸的笑容,他们的座位正对女孩的父兄,很快双方彼此看见,Z云淡风轻,玲珑晃悠着小腿儿啃一只红通通香喷喷的苹果,一个眼神都不给。 别人到这个时候肯定不会再去继续竞拍了,但女孩的父亲和哥哥怎么能一样?就见中年男人颤抖着手,输入了两千一百万库赞币的价格。 Z薄唇微勾,弧度危险且迷人,他慢条斯理地又加了价,并且直接将价格加到了三千万库赞币。 玲珑捏捏他的脸:“不要玩脱了啊,他们家有这么多钱么?” “把房子车子首饰什么的都卖掉的话,应该差不多也能凑齐。”Z摊摊手,“可这跟我又有什么关系呢?我只是觉得很好玩罢了。” 女孩在笼子里泪流满面,看着自己的父亲跟哥哥因为一时贪念就要付出如此巨大的代价。他们家的确是有钱,在H国也可以说是很出名的,可三个亿H币……甚至价格还在继续上升! 这时候整个交易会所都陷入了奇妙的疑惑之中,这别人盯着个女人拍倒是能理解,Z为什么也会这么上头?这笼子里的女人有那么重要吗,居然能价值三千万库赞币? Z开口了,没人敢跟他抢,除了女孩的父亲。 当中年男人已经无法支撑自己的身体,眼看就要昏倒时,主持人又大声报出了Z最后给出的数字:“五千万库赞币!” 全场哗然。 中年男人呼吸剧烈,几乎无法克制自己,他咬紧了牙,“六千万!” Z嗤笑,“你看,这不还是挺狠得下心?怎么付佣金的时候不这么大方呢?” 如果当初付尾款的时候干脆利落多好,也不至于倾家荡产。 在中年男人紧张又恐惧的视线下,Z没有再次拿起牌子,于是他便以六千万库赞币——即六亿H币的价格,拍下了自己的女儿。而之前,满打满算,他付给Z的佣金加在一起也不到一千万库赞币。 对Z来说,这只是个小的不能再小的插曲,他这段时间很闲,可以陪自己女人到处玩,时间是宝贵的,他并不是很喜欢浪费在不值得的人身上——他们一般不会因为耽误了他的时间感到愧疚,也不会付给他钱,反倒是会给他找麻烦。 就比如说这个跟踪他们的女人。 玲珑让他牵着手,她今天也是很可爱的双马尾,两个发圈上是颜色不同的毛球球,阳光下显得毛茸茸的,可爱极了。白T恤加短裤还有软底凉鞋,就像是个出来玩的高中女生。 拦住他们的是那个地下交易所的女孩儿。现在她已经不能被称为大小姐了,很明显,因为她自己的缘故,他们家即将破产,地下交易所的钱可不能拖欠,相比较会仁慈地给你活命机会的雇佣兵,地下交易所那些恶名显著的家伙,可不会因为你长得美就手下留情。 给完钱才能离开巴尔玛,否则就留下全家的性命,一个都不能少。 短时间内,就算能筹到六千万库赞币,也得卖房卖车卖首饰,换算成现金后还要再去银行兑换,地下交易所只收库赞币。这么庞大的数字少说也得好几天,因此这几个H国人被限制不能离开这里。他们没有了钱,连高级酒店都住不了,只能住平价旅馆。 巴尔玛的平价旅馆,盗贼横生,你根本不知道你今天会遭遇什么。 “……我!我哥哥跟爹地知道错了,拜托你不要再为难我们了!我们现在真的只想回家过日子,再也不敢跟你作对了!” 女孩子哭着说。 Z带着玲珑出来玩,当然要二人世界,不需要任何电灯泡。 不过面对女性,他的态度向来还不错,虽然不怎么爱搭理,但容忍度总比对着男性高一点。“我为难你们了吗?” 他仿佛受了天大的委屈。 他不是那个被拖欠佣金的可怜虫吗?世人皆知雇佣兵有多么爱钱,偏偏他们家人就敢赖账,这不是证明他们厉害得很,是在主动挑衅吗?于是他选择让一切回归原点,这有什么不对?他已经相当仁慈了,至少他们还能喘气。 “那天晚上!你一直跟我爹地竞拍——” “不可以吗?”玲珑歪着脑袋问,“有钱,不能拍东西吗?那里是地下交易所,又不是跳蚤市场。” “可是!如果你没有的话,我们分明就可以——” “就可以小小破财然后继续当快乐的有钱人。”Z打断她,眼角眉梢满是戾气,“老子为什么要成全你们?” 女孩盯着他看了半晌,突然,泪珠一颗一颗掉下来。她这几天吃不下睡不着,从地下交易所出来之后,她就跟父亲兄长住到了平价旅馆,先不说有多么简陋,她甚至开门回房时看到有个人影从自己房间掠过,又从窗户跳了出去! 然后她就发现自己包里的值钱东西都不见了! 她这辈子都没过过这么难受的日子! 464.第三十八片龙鳞(五) 此为防盗章  说起来也是她自己造的孽。仗着得侯爷的宠爱, 早就将自己视为这侯府的主人了,虽然暂时还要在夫人手下忍气吞声, 可早晚有一日, 她会光明正大的站在侯爷身边。本来一切都按照她预期的发展,可谁想到,夫人突然性情大变, 对自己不再信任, 初芷又不敢去试探——万一夫人真的知道了,她将一切捅出来, 那不是自个儿送死么! 现在夫人愿意阴阳怪气的惩罚她,她咬咬牙也就忍了,待到侯爷回府, 她定会求侯爷做主。横竖只是忍一时之辱,她能撑住。 初芷在房里思绪万千,玲珑可完全不在意, 她忙着吃, 怎么会把宝贵的时间浪费在初芷这样的人身上。腿都成那副模样了竟然还想着翻身, 想得倒是好。 “初霜啊。” “奴婢在。” 初芷在的时候是不怎么做事的, 等着被伺候, 活似自己真是什么千金小姐。真正照料侯夫人衣食起居的, 从来都是初霜等几个大丫鬟,眼下初芷被夫人厌恶, 她们才算是真的出头。其实过去初霜等人也觉得不妥, 她们这些婢子是从小被相府买下进行专门的调|教与训练, 确认她们能够伺候贵人了,才让她们正式出师。 可你看初芷,她哪里有婢子的模样?那仪态那身段,活脱脱就是匹妖妖娆娆的瘦马,跟大户人家专门媚主的小妾无异。小姐嫁入侯府成了夫人后,初霜就觉得初芷瞧侯爷的眼神不大对,可她又不敢同夫人讲,夫人把初芷视为姐妹,不许人说一句坏话。好在如今夫人醒悟,将初芷赶出了房。现在初芷住在下人房,想和侯爷幽会那就是难上加难了。 “初芷如今怎样了?” “回夫人,下人房阴冷难耐,奴婢问了与初芷同房的小丫头,她们说初芷的腿快要冻坏了。”本就伤痕累累,又被寒气侵蚀,再加上得不到及时的处理和治疗,怕是要落下病根了。 “是吗,那可真是惹人怜惜啊。”玲珑心软的叹了口气,“我想起过往一起长大,见她这样,总是有些于心不忍。” 初霜一听,“夫人……” “罢了罢了,还是叫大夫去给看看吧,好好个美人儿,若是这样叫我折腾死了,我还不得内疚一辈子?”玲珑唱作俱佳的表演着。“去,请城东的文大夫来。” 初霜不敢反驳,立刻差人去请文大夫。 这位文大夫医术卓绝,唯独有个缺钱,没什么医德。只要给了足够的银子,什么手脚都敢做。他跪在地上给夫人见礼,战战兢兢的起身后,却发觉这位貌美的夫人格外温和好说话。“文大夫不必惊慌,想必今日请你来的目的,下人应该同你说了吧?” “回夫人,说了说了。” “来啊。” 初雪立刻捧上一个被锦布盖起来的托盘,玲珑慢条斯理地将锦布掀开,满满一托盘的金子明晃晃金灿灿,闪瞎了文大夫的眼。他贪婪又饥渴的盯着那些金子,咽了口唾沫:“夫、夫人有什么吩咐,小的,小的一定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文大夫这就言重了,我不过是个深闺妇人,哪有什么事儿能叫您赴汤蹈火呀。”玲珑掩嘴娇笑。“不过我还真有件小事儿,得请文大夫帮个忙。” “夫人请讲,请讲。”只要给钱,他什么都敢干。 “我呢,身边有个自小一起长大的婢子,这婢子呀,最近手脚不大干净,我一时来气,便罚她在雪地里跪了会儿,这寒气侵蚀,一连好几天没能下得来床。我这人呢,又最是心软,念着过往的情分,才请医术出众的文大夫来帮忙看看。”说着,玲珑又发出一声忧伤的叹息。“文大夫最是聪明,想必能明白我的意思,对吧?” 文大夫连连点头,“小的明白,小的明白,夫人放心,小的办事最为利落,定能叫夫人满意。” “那就好,去吧。” 心思最为细腻的初霜已经懂了夫人的意思,再看玲珑的眼神就不由得带了些敬畏。从前的夫人为人和善,简直可以说是没有原则的烂好人,如今却大不相同,难道是初芷的心思暴露了,叫夫人不悦了?这些初霜不得而知,她只知道,日后要更加小心谨慎忠诚地伺候,否则一旦有二心,夫人再不会像过去那样好说话了。 文大夫给初芷看完诊,留下方子跟药膏,喜滋滋的领了金子走了。初芷见夫人尚肯为自己找大夫,心里也不由得松了口气,觉得夫人应该还不知道自己同侯爷的事,眼下最重要的是先将腿养好,否则没了这一身细如白瓷的肌肤,拿什么留住侯爷的心呢? 可她万万没想到,这文大夫的药膏抹了,药也喝了,腿的确是很快就不疼了,可膝盖那两处地方简直变成了两坨烂肉,不仅如此,一走起路便不由自主的一瘸一拐,稍微走快点便要踉跄,这是寒气入骨,治不好了! 不行,这怎么可以!绝不能这样!初芷急的快疯了,她拿出私房钱,悄悄请大夫看了一回,大夫却说她用了虎狼之药,如今尚能行走已是万幸,治不好了! 虎狼之药……什么虎狼之药?! 初芷几乎是立刻就想起了文大夫。文大夫是夫人叫来的,也就是说,是夫人要害她! 不管再怎么自欺欺人,现在初芷也必须承认,夫人什么都知道了,夫人这是要教训她,她在这侯府待不下去了!侯爷……她得去找侯爷,一定得去找侯爷,只有侯爷能救她! 可自打她搬进下人房,夫人又不要她在身边伺候,见到侯爷的次数就屈指可数,如今府里人人都恨不得过来踩她一脚,又哪里会有人帮她! 那边初芷火急火燎,玲珑仍旧悠闲自在的过着她奢华舒服的日子。晚上没人没她点加料的安神香,睡觉都比过往更熟了,而且因为浅眠,非常容易惊醒。永安侯数次想要半夜去见初芷,结果都“不小心”吵醒了妻子,白日他又要去当差,其实也抽不出多少时间来,久而久之,他竟是快一个月不曾见过初芷了。 这日他心中着实是惦念,便装作不经意的模样问道:“许久不见初芷,她的伤可好了?” 玲珑正在让初霜为自己更衣,听闻,似笑非笑道:“侯爷怎地突然问起一个下人来了,我都没想着,侯爷倒是想着呢。” 永安侯笑道:“只是随口问问,往日你们二人总是形影不离,近些日子没见着初芷,夫人竟然也适应了?” “有什么不适应的,不过一个婢子而已,离了她难不成我还不活了?”玲珑语带嘲讽,只是这嘲讽很快便消散了,化作娇态。“侯爷可不要在我面前提其它女子,就算是初芷,我也会吃醋的,难道她比我还好么?” 最近这段时间,永安侯几乎连命都要扑到她身上,本有些刻板呆滞的木头美人妻子突然变得热情娇媚,他自然也是喜欢的,更何况玲珑的确生了一副绝美的容貌。眼下见娇妻嗔怪,立刻道:“自然比不上你,这世上谁也比不上我的爱妻。” “侯爷嘴儿真甜。”玲珑笑弯了一双美目,“好啦,侯爷快些出门去吧,可别迟到了。” 永安侯一走,玲珑面上的笑容就消失了,目睹这一切的初霜只觉得打心底发毛,脊背上油然而生一股寒气。她赶紧低下头,老老实实地伺候夫人梳洗,较之往日更加小心谨慎。 夫人……似乎真的和从前不一样了,看着跟侯爷鹣鲽情深夫妻和鸣,却对侯爷并无几分真心。那双眼睛里的凉薄冷淡,令人见之胆寒。 第一片龙鳞(四) 世界出现的最初,天与地是一体,它们与荒海密不可分。 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在很久很久以前,日月星辰,都在荒海里。当天地分离,荒海出现归墟,汇集天下海水,归墟龙女也从沉睡中醒来。 她极多情,亦极无情。她无拘无束放浪形骸的天性使得她必须以人类的爱为食物,可是爱这种东西太珍贵了,因此她总是吃不饱。后来有一日,海面上无端飘来一个居无定所的无主孤魂,龙女浑浑噩噩间将其吞噬,尝到了与“饥饿”截然相反的滋味。再后来,她发现“人类”的灵魂可以做自己的食物,于是她幻化出白龙真身去往人间,一时间,哀鸿遍野,尸身满地。 可她吃的越多,就越饿,那种火烧火燎的饥饿感让她无法自控,让她在荒海之中翻腾起汹涌波涛,痛苦不已。 她在这样的折磨中放弃了对人类灵魂的屠杀与掠夺,安静地回到归墟龙宫,为了避免饥饿,龙女再次选择沉睡。 465.第三十八片龙鳞(六) 第三十八片龙鳞(六) 一开始吸引与会人员的是金丝雀的美貌, 后来吸引他们的则是咔嚓咔嚓的嗑瓜子声——是的, 在举办方慷慨陈词口沫横飞的情况下, 她不知从哪儿掏出一把瓜子嗑起来,最可气的是Z居然还伸出手掌让她把瓜子皮放他手上!这看起来也太掉价了!他可是Z!那个臭名昭著、让人闻风丧胆的Z! 最凶残的大坏蛋!眼里只有钱的势利鬼Z! 他居然在这样重要的场合里圈着个小姑娘伸手给她吐瓜子皮!!! 说实在的,这些人担心的事情对Z来说并不算什么问题, 雇佣兵四海为家, 巴尔玛如果沦陷, 他们自然会去到下一个城市,并不是只有这里才是温床。因此对于巴尔玛政权,他毫无插手的打算。 但架不住有人找死。 今天的会议在巴尔玛市政府举行,汇聚了各个方面的势力,谁也想不到那批新的外来者会有硬闯进来的胆量, 而市政府的士兵们不堪一击。会议还没有讨论出个结果, 会议厅的大门就被轰开, 一批人闯了进来。 外来者来势汹汹,完全不将巴尔玛的本土势力放在眼中,他们既然敢来, 就是存了争个头破血流的心,不知道这算是勇敢还是愚蠢呢? 大概是无知者无畏吧。 这么一场闹剧着实没意思, 玲珑带出来的瓜子都嗑完了。Z觉得怀里的小姑娘来回转动坐不下去,便决定先行离开,反正本来他也只打算走个过场。巴尔玛究竟由谁来掌权跟他没关系, 他也不在意。这片土地上的人们会遭遇什么, 又发生了怎样不公正不幸福的事, 他更不在乎。 雇佣兵心如磐石,坚不可摧。 奈何这一圈男人里,娇小柔弱又漂亮的仿佛明珠的玲珑实在是太过显眼,几乎是一进来,外来者们就看见了她。她坐在那一群身着军装的雇佣兵里格格不入,好似一堆石头里的琉璃,脆弱又美丽。 没有什么比掠夺美丽的女人更能证明男人的强大了。 “喂,你可以走,那个女人,留下来。” Z慢吞吞地抬起眼,“啊?” 他声音低沉且危险,熟知他的人都知道这是他发怒的前兆。Z并不是个易怒的人,可他一旦发怒,不杀戮到怒气消弭决不会停下,哪怕是跟随他多年的雇佣兵也会畏惧紧张。就像是现在,除了外来者们,其他人连大气都不敢喘一下。 雇佣兵组织在巴尔玛是最特别的存在。他们不拉帮结派,不接受任何一方的示好,也不偏心任何一方,一开始还有人打过他们的主意,在领教了雇佣兵们的残酷与彪悍之后,没有人再敢动不该有的心思,雇佣兵组织便成了巴尔玛最特别的势力。没有人会想要得罪他们,因为只要付得起钱,雇佣兵什么都能为他们做到。 最最危险的那个男人,代号Z。 没有知道他的真名与国籍,只知道这是个凶悍又不容违抗的男人,强大又危险,没有人想要和他作对。 可外来者们并不知道他是谁,只知道来参加会议都要带一只美丽金丝雀的男人不可能厉害到哪里去,怕不是库赞王国那些愚蠢的皇族,新势力占据政权,他们还在为一个贵族能娶多少个小老婆而发起愚蠢的争吵。 “那个女人。” 说话的是个皮肤黝黑身材高大的男子,他操着一口L国口音浓厚的官方话,眼睛则盯着玲珑雪白的肌肤与娇嫩的小脸蛋。他最喜欢这样黑头发黑眼睛却白的出奇的女孩子,手下走生意的时候,手头要是有这样的极品,必然是要先献给他品尝一番的。 玲珑右手食指指着自己:“我啊?” 她又冲Z笑:“这家伙倒是挺有眼光。” Z勾起一边薄唇,眼神阴鸷,“啊,是很有眼光。” “去把人给我带过来!”黑皮肤男人如是说。 雇佣兵们笔直地站着,没有首领的命令谁都不会动,从他们身上散发出不容靠近的气势,熟知这帮雇佣兵德性的人都开始默默朝后退,感觉今天的会议也就到此为止了,其实大家早就知道雇佣兵组织不可能插手外来者这件事,不过还是将Z请了过来,为的是表明自己尊重和畏惧他的态度。但是现在…… 居然有胆子去挑衅穷凶极恶眼里只有钱的Z,还想要得到Z的女人,这可真是不怕死。 惹恼了Z,这些外来者也别想活着出去了。 他们只要待在一边安安静静看着就好,还是先找个安全的地方躲一下,比如桌子底什么的,免得待会儿打起来殃及池鱼,要知道这次会议前来参加的大部分都是有权有势的人,虽然有保镖在,但谁也不想少块肉不是? 有两个男人朝玲珑走近,许多人都看着这只美丽的小小金丝雀,觉得她应该要害怕与哭泣了,因为她看起来实在是太过娇小可怜,就像是一朵含苞待放的花骨朵,需要精心的抚育与照顾才能开得灿烂美满,承受不起一丝风浪。 谁也没有想过她会是雇佣兵组织的一员——拜托看看那些女性雇佣兵,她们也许在力道上与男性稍有欠缺,却有着结实的肌肉与极快的速度技巧,看起来就相当不好惹,可这只小小金丝雀,脸蛋上甚至隐约还有一丝婴儿肥,仿佛尚未长成,活脱脱一副少女模样,在场的任何一个成年男人都可以轻松地制住她。 但是…… 两个男人刚刚靠近,就被那只幼小可爱的金丝雀踹飞出去。 一点都不夸张! 是真的飞了出去! 众人僵硬地把视线停留在空中那条细白的美腿上,玲珑啊了一声,放下腿,拍了拍裙摆:“忘了今天的裙子有点短,呼呼,差点走光。喂,你们什么都没看到的,对吧?” Z轻笑,情绪不是那么高涨:“他们当然什么都没看到,诸位,是吧?” “……是是是!我们什么都没看到,什么都没看到!” “没看到没看到——” 在座的人疯狂摇头撇清,谁叫小金丝雀的动作太过行云流水,踹的又狠又漂亮,真没办法把视线从她身上移开,所以她穿的很可爱的白底带草莓的小胖次……他们都看到了! 再瞧Z那想挖了所有人眼珠子的凶狠表情,还是赶紧忘了那白底草莓的小胖次吧,活命重要!这个无法无天又嚣张任性的Z,可不会顾及他们是不是什么贵族什么新势力,背后又有什么人撑腰,他发怒了,什么事都做得出来! 玲珑踹完人又很乖巧地朝Z伸出了手,被他一只手就捞到了臂弯上,她搂着他的脖子叹气:“下次别让这样的人靠近我,打又不能打,长得还丑,我的眼睛受到了一万点伤害。” Z瞥了她一眼:“下回踹人之前,别穿这么短的裙子。” 说着,伸出另一只空着的手。 一名雇佣兵将刀送了上来。 玲珑好奇地打量着这把看起来很是古朴的刀,有点像是武士刀,但比武士刀还要长一些厚一些,背部有浅浅的弯钩,刀刃雪白发亮,看得出曾经沾染过不少鲜血。 “你们是自己滚,还是永远留在这儿,二选一。” 外来者们看着这把刀,被玲珑刚才那一脚已经吓了一大跳,却仍不肯示弱。他们来到巴尔玛是为了抢地盘,要是就因为一个少女便吓破胆,那还有什么资格在这里混? 看着对方的表情,Z了然:“明白了。” 他先是叹了口气,告诉在场的其他人:“身为男人,自然得在自己的女人面前耍帅,现在我要砍了这些不识好歹的家伙,你们自己找地方避一避吧。” 话音未落,雇佣兵们消失的比谁都快! 而其他人也都各自找了地方躲藏,玲珑也挑了个视野最好的位置,这里恰好有个发言台,她就跳上去坐着,正好可以欣赏Z的风姿。 不得不说,他穿着军服拿着长刀嘴角坏笑的样子实在是又帅又酷,她喜欢的不得了! “这位小姐,这样真的可以吗?我们明明可以坐下来好好谈一谈的……” 玲珑一低头,瞧见一位金发碧眼的美女,她穿着蓬蓬裙头上还戴着一顶缀满了宝石的小王冠,应该是库赞王国的贵族女子,而且地位还很高,否则不会出现在今天的会议上。 坐下来好好谈一谈? 能用拳头解决的问题为什么要用嘴巴? 可是一看金发美女担忧的眼神,玲珑就了然了,合着又是Z的情债。他说他不近女色,怎么明恋暗恋他的女人就那么多呢? “可是我喜欢我的男人为我打架,你不觉得他超级帅吗?” 金发美女看向场中已经拔刀走向外来者的Z,他当然超级帅超级强大,可就是因为他英俊强大,才会那么容易让人对他生出绮念。 “Z——”玲珑双手合成小喇叭,“加油鸭——” Z偏头看了她一眼,挑眉。 金发美女显然十分紧张:“对面都是有枪的,危险,Mr.Z——” 玲珑鼓起腮帮子,突然很希望正在耍帅的Z能跌个狗啃泥。 466.第三十八片龙鳞(七) 此为防盗章 宁可自戕, 也不能对胡狗俯首称臣。 有些骨气的, 主动捧起了毒酒, 哭哭啼啼不想死的,都被太监从背后死死勒住了脖子,两条腿儿在地上用力蹬一蹬, 也就断了气。哀帝看着眼前这惨绝人寰的一幕, 他的几十个女儿都死在了面前, 还有他那些死在战场上的,死在各自王府中的儿子,还有如今的他。 他带着痴迷的笑容,看向躺在他怀里,玉指纤纤正剥着一颗水晶葡萄的绝色佳人。她柔若无骨的身体栖息在他怀中, 她天仙般的容颜让他回想起初见她时, 她赤着一双小脚丫坐在树上笑嘻嘻地看着他的情形。已是不惑之年的哀帝立刻就坠入了爱河, 他疯狂的迷恋上这个绝代佳人,并且不顾任何人阻拦将她带回皇宫,封为贵妃。 她任性又骄纵, 不知道惹了多少麻烦,哀帝不止一次想杀了她, 免去这红颜祸水,可不知为何总是下不了手。如今国破城亡,胡狗马上就要打进皇宫, 身边的儿女后妃尽皆以死报国, 哀帝落下泪来。“爱妃, 如今只剩你我二人,朕先送你上路,随后便来陪你——” 玲珑坐在他大腿上,悠哉悠哉地放入那颗剥完的葡萄,汁水四溢,无比甜美。两国交战,你死我亡的关头,皇室还在纵情享受,这样的国家不亡,那什么样的国家才亡?这会儿倒是想起来死了。“抱歉啊陛下,我可不想死。” 她从哀帝怀里站起来,居高临下地俯视这个苍老的无能的懦弱的男人:“我生的这样美貌,难道那胡人的大王看见我,不心生欢喜?陛下若想去死,尽管去便是,可陛下怜惜我,怎舍得叫我一同去死?” 就是因为她有绝世的美貌,哀帝才不能留她在世上。自打她入宫以来,山珍海味倾世珠宝,他悉数奉到她面前,可她宝贝照收,却一根手指头都不给碰。哀帝也想过霸王硬上弓,可每每瞧见玲珑的脸,便无论如何也做不出这样的事来,只想百般讨好,哪里还能伤她一分。 这样的美貌,本该送入帝王家,可那胡狗算什么帝王?他们是下贱的贫民,有什么资格欣赏这样的美人?哀帝面露狠色,抓起手边白绫:“爱妃,让朕送你一程!” 神经病啊都说不用送了她不想死。玲珑刚拈起一颗葡萄,就见哀帝气势汹汹地朝自己大步走过来,她无奈地说:“陛下,既然都要死,那您先死好不好?臣妾舍不得留您一个人,您先死,臣妾马上就跟上。” 这古往今来,亡国皇帝不少,可不管哪一个怕都是没见过玲珑这样的女人。哀帝就愣住了,没等他回过神,一支利箭破空而来,穿透他的小腿,那箭力道十足,穿透哀帝小腿还不算,势头极猛,竟将哀帝钉在了地上! 哀帝虽然年纪不小又养尊处优,可却养的白白胖胖吨位十足,少说也得有二百来斤,可这一箭竟然直接穿透了他的象腿,不得不让玲珑惊奇。 随后她拿着刚剥掉一半皮的水晶葡萄,微微睁大妩媚的眼眸,看向满身血腥戾气十足的高大异族男人走了进来。 他大概有两米高,极其的魁梧强壮,眼睛是少见的绿瞳,胡子拉碴,面上满是伤痕,可那股从死人堆里走出来的气势却十分可怕,哀帝本来疼的想要大叫,都由于这个男人的出现忍了回去。 玲珑好奇地看向哀帝,发现他手边就有一杯鸩酒,她眼巴巴地看着,似乎在问:陛下,您不死了么?若是要死就趁现在啊! 那个高大可怕的异族男人大步走进来,从哀帝那只被钉在地上的小腿踩了过去,玲珑都听到了咔嚓作响的骨头碎裂声。随后高大的男人就到了她身边,用饿狼一样的绿瞳盯着她,低头吃掉了她手上没有剥完皮的葡萄。 他可能是没吃过这种金贵的水果,所以不知道皮不能吃,连带着皮和果肉都吞了下去,还顺势咬住了玲珑白嫩嫩的指尖,像是狗一样用犬齿啃啮。 他们草原上的男人,有看中的女人就抢回家,更何况如今他是胜利者,这个女人就是他的战利品。 她坐在一圈死人中竟然完全不害怕,光是这份胆色就比其他的中原女人强上千百倍。男人弯腰把轻盈的玲珑抱起来举过头顶,他身后跟着的一群强壮异族男人因此发出欢呼声,似乎是在庆祝他们的王拿到了最美丽的战利品。 玲珑被举的有点头晕,尤其是在这个人不停地抖动她的情况下。她可不是个好脾气的,当下一巴掌照着男人的脸呼了过去,结果男人不觉得如何,她在哀帝皇宫养的娇嫩的小手反倒红了! 玲珑捧着手心小口小口的吹气,这个臭男人的胡子好硬,打在上面真是疼死她了! 龙女娇气得很,她立刻就记恨上了男人,哪怕他一身的血腥气,浑身阴郁十足。 “你是我的,战利品。” 男人这么说,然后捉住她一只小手放入口中啃,玲珑惊喘了一声,感觉自己的小手被男人的口舌一一舔吮过,抽出来的时候湿答答的恶心死了!她更生气了,在哀帝后宫三年了,那老家伙都没能碰她一下,占她一点便宜,这个大胡子是想怎么样?他的胡子这么多,这么难看,她一点都不喜欢! 她是来度假来享受的,不是来当什么战利品的! 然而男人舔过她的小手后,又要来舔她的脸,真跟狗差不多。玲珑推他他不动,眼看他就要把她剥光就地上了,玲珑终于真的恼了,她一脚踹在男人身上,神经病,这么臭这么脏也敢朝她身上蹭,怕是活得不耐烦了! 就在这个时候,男人突然也停下了动作。他回头看了手下们一眼,似乎在意识到有别人在,不适合做这种事,而且地面冰冷坚硬,她这样柔弱的中原女子怕是承受不了。 玲珑被他扛在肩膀上带了起来,哀帝倒在地上也不敢叫唤,玲珑奇怪他为什么还不死,其他人都死了,因为太监人手不够,哀帝还亲手勒死了他的好几个女儿,刚才还要杀了她呢,怎么这会儿轮到他自己了,他反倒犹豫不决起来? 该不会是只想杀了别人,自己苟活吧?按照人类社会的法则,已经引颈就戮的亡国皇帝,一般都会封个侯之类的继续过安乐享受的日子,至于那些殉国的人——反正已经死了嘛,现在玲珑严重怀疑哀帝是在打这个主意。 不过她没有机会去证实了,因为扛着她的这个男人终于出声了。和他高大的吓人的外表相比,男人的声音低沉好听,只是十足的阴冷:“把他带下去,看紧了别让他死。” “是!” “王!还有许多事情等着您决策——” “以后再说。”被称作王的男人拍了拍玲珑柔软挺翘的粉臀,阴森森的脸上总算露出了一点笑意,看得出来他此刻心情很不错,毕竟打下了中原,以后他就是天下唯一的王。“我要先享用这个女人。” 跟着他打天下的手下们吹起口哨来,他们草原上的猛士都是这样,看上了一个女人直接抢走,就地干了,之后就结为夫妻。这个中原女人太美了,他们刚才看到她的时候都惊呆了,她简直就像是传说中保佑大草原的神女,有着至高无上的美貌。 这样的美人,当然要属于王,也只能属于王。 玲珑被他拍了一下屁股,整个人都惊呆了。要知道她在哀帝后宫这几年可从没人敢对她不敬,了不起也就是坐一下哀帝的大腿哄哄他,让他继续心甘情愿的给她卖命,搜罗至宝来讨她欢心。毕竟他本来就荒淫无度,是个昏君,这种事儿也没少干,之前为了讨好他上一位爱妃,听说他还叫年轻的宫女太监脱去衣服互相博弈取乐。 当然这种下流的游戏玲珑不爱玩,又不好看,太监少了根东西,可一点意思都没有。 男人把她扛起来,跟个没头苍蝇一样到处找床,最后拐进了皇后的宫殿。皇后早叫哀帝那个傻逼给气死了,这座宫殿空了很久,但一直有人打扫保持整洁,床铺柔软,玲珑被甩在上面也没觉得疼。 她从床上爬起来盘腿做坐好,兴致勃勃的看着男人脱衣服,露出一身腱子肉。 这样的身高,身上的肌肉纹理却非常漂亮,蕴含着力量美与野性,就像是他的绿瞳,狼一样带着侵略性。玲珑眼睁睁看他脱了个干净朝自己走近,在他靠近之前伸手挡住:“不要碰我。” 467.第三十八片龙鳞(八) 此为防盗章  她即便是生气也带着娇嗲的媚态, 不像是在发火, 倒像在撒娇, 永安侯怎么可能生气,他捧着夫人小手连连安慰自责,最后不得不忍辱答应她给自己也染指甲的要求。 堂堂永安侯, 身高八尺面如冠玉, 多少大姑娘小媳妇惦记着, 爱慕着他威风凛凛的姿态,可现在他坐在自己妻子面前,乖巧的如同一只小绵羊,伸出手任由她在自己手上瞎捣鼓。玲珑创意十足,只给永安侯涂了指甲不够, 还自个儿在上头画了一只只圆润的猪头。她画的得意洋洋, 永安侯哭笑不得。 初芷在一旁, 从侯爷进来开始她就满怀期待,可直到现在他也没有注意到她。初芷有些慌了,她不得不抬起头, 希望永安侯能看见自己。许久不见了,侯爷定然是没想到自己会回来, 只要她抬起头,他就一定看得见她。 玲珑看到了她的小动作,只是不以为意, 她喜欢简单粗暴的干脆, 也喜欢曲折迂回的委婉, 初芷这样的人,就如同死而不僵的百足虫,见了棺材不落泪,撞了南墙不回头,不一点点玩死,永远都不会咽气。永安侯对她能有怎样的深情厚爱呀,她怎么就被爱情冲昏了头脑,觉得永安侯非她不可? 门当户对这四个字可不是随口说说,也就是摊上了原主这么个温柔到愚蠢的女人,才成就了初芷跟永安侯这段孽缘,换作任何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初芷早在养出这番瘦马情态时便被处理了。原主的父母鹣鲽情深,连带着她也不谙世事,还以为嫁到了如父亲般的良人,哪里知道这根本就是她的催命符。 永安侯喜欢初芷什么,玲珑不用想都知道。原主娇怯天真近乎懦弱,什么都听初芷这个大丫鬟的,对其十分信任,这样的女人就如同菟丝花一般没有主见又死板无趣,在马背上打天下的永安侯怎么可能看得上。兴许原主的柔弱会勾起他短暂的怜惜,可这种怜惜很快就会消散,气质独特娇弱又不失坚强的初芷便入了他的眼。 初芷自然是美的,她在相府的日子过得可比寻常人家的女儿都滋润,养出了一身细腻雪白的肌肤和知书达礼的气质,再加上不俗的容貌,有了原主的衬托,更显得明珠蒙尘。 可现在玲珑不惯着她了,人要衣装佛要金装这话可不假,除却极品的美人不需要外物点缀清水出芙蓉,大部分的美人都要依赖锦衣华服胭脂首饰,这些东西可以让本来就美丽的人变得更美。然而当这一切被剥夺,美丽就要大打折扣。经过这一个多月,初芷没了上好的牛乳洗面,没了特制的胭脂妆点,失去了精致的首饰和柔软的衣裳,还落了个行走不便的毛病——美人啊最容易迟暮,她拿什么让永安侯对她念念不忘呢? 所以永安侯不是没看见她,而是一时半会竟然没有意识到这就是他心爱的初芷。 他背着妻子与初芷偷情,享受的就是这种刺激而背德的快感。在妻子熟睡的隔间,和她的好姐妹颠鸾倒凤,这样的感觉,对他这样的男人来讲,刺激感兴奋感远远大于幸福感。初芷能让他上心,也是因为这一点。她大胆的勾引与如火的爱慕让永安侯喜爱,对比木头般的妻子,自然是娇俏的美人更让人喜爱。 而现在,他的妻子比初芷更加鲜活——一个在家中被教导三从四德拘谨到在床榻都固执维持一个姿势的女子,突然间变得热情火辣,将这样的一个女人按照自己所希望的那样对待,这种刺激感就又超出了当初跟初芷偷情。 他的妻子是丞相之女,千金之躯,贵女之首,行路走动规矩俨然,教科书般的完美。但这样一个完美的虚假的妻子,有朝一日突然变了样,妖精般的吸人精气,永安侯能不喜欢?他本来就好这一口啊! 玲珑就是清楚地看清了这两人,才勉为其难陪他们玩一回。下个世界她想更加张扬放肆一点,那这个世界就得吃饱一些。永安侯虽然浪荡拙劣,可架不住生的好啊,在玲珑这儿,长得好就能让她原谅。 更何况现在永安侯对她言听计从,她干嘛要这么快吃了他,爱是可以培养的,现在有些腥气,也可以好好提炼嘛,等他爱她爱的死去活来不能自已,她再吃掉他……等待食物入口之前,玲珑总是充满耐心的。 初芷痴痴地抬起脸抬了好一会儿,明明侯爷都朝自己这边看了一眼,为何却不作反应——是了,侯爷肯定是担心夫人察觉,所以才故意对自己视而不见的,待会儿……只要一点点时间,侯爷不会不管她的! 正在初芷绞尽脑汁想办法找机会和永安侯独处的时候,玲珑突然站起来伸了个懒腰:“妾身累了,要去小憩片刻,侯爷这蔻丹妾身看着喜欢,可侯爷方才把妾身的指甲涂成那样,就罚侯爷自个儿洗掉好了,初霜,你们进来伺候着,谁都不许帮忙。” “是。”初霜初雪抿嘴一笑,跟着进里屋去了,留下永安侯原地苦笑。他坐到之前的位子上,取了玲珑用来洗他涂的凤仙花汁的水,沾了些许白醋慢慢地擦,正在这时,一个人影试探性地接近他,永安侯十分警觉,一抬头,一张放大的女子面容将他吓了一跳! 这人不是初芷又是谁! 她哀哀戚戚地凝视着他,梨花带雨,这本是永安侯最喜爱的姿态,可现在的初芷做来,着实称不上美了。她脸色蜡黄,眉毛因为许久未修变得粗糙而不整齐,嘴唇也有小幅度的干裂,最重要的是整个人的气色非常差,差的让永安侯乍一看没有认出来。 靠近的面容上,不平整的皮肤表面和微微凸起的小疙瘩都是那么显眼,让永安侯不觉想起妻子那张新剥鸡蛋般娇嫩的面容来,那水一般的肌肤,他曾用心膜拜亲吻过,靠得极近时,也瞧不见一丝毛孔,满身的冰肌玉骨,哪里是语言能够形容的。 乍不见初芷那几日,他心中着实惦念,只是妻子看得紧,他又自恃身份,不好纡尊降贵去下人房见她。这时日一长,爱妻美丽更胜以往,他尝了鲜,就更是将初芷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见过龙女之人,是再看不上世间其它女子了。 玲珑便是因为饥饿法力尽失与人类无异,也能凭借己身的手段活得如鱼得水,更何况只要她稍稍得到一些食物,便可呼风唤雨。 “侯爷……” “你、你是初芷?!”饶是经过大风大浪的永安侯,仅一个月余,一个美娇娘便成了这般模样,也叫他吃惊不已。“你怎地——” 初芷哪里能不懂他语中未竟之意,当下心中一酸,她自然也晓得没了夫人的庇佑信任,自己在这府中过得是什么日子。可叹她并不为此对原主感恩戴德,而是怨恨玲珑这般对她,仿佛原主对她掏心挖肺是理所应当一般。 初芷知晓自己如今美貌怕是大不如前了,恶劣的环境是次要的,她自己的状态就很不对,自打从夫人身边被赶走,她成日忧思过重,怎么都高兴不起来,又怕夫人折磨自己,又怕侯爷忘了自己,想方设法去见侯爷,却又被那群下人挡住去路,这日子她可真是过够了! 扑通一声跪下,本就留下隐疾的双膝更是疼痛不已,可初芷顾不得那么多了,她现在只想求侯爷给个恩典,哪怕是将自己送出府养成外室呢,假以时日自己肚皮争气有了孩子,还不是享福的份,笑到最后的才是赢家,她不会输的!“侯爷,求侯爷救命!” “怎么了?”毕竟是真心喜爱过的女子,永安侯还是弯腰将初芷扶起,初芷顺势抓住他的手,他才察觉她的双手也苍老了许多,手背上甚至还有一层薄薄的皮屑,应是太过干燥所致。 联想起方才捧起素手涂染蔻丹,真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求侯爷放奴婢出府吧!奴婢着实是在这府中待不下去了!侯爷许奴婢个恩典,奴婢感激侯爷一辈子!”初芷哭起来,只是这番就不再有那我见犹怜的美了。“再在侯府待下去,夫人会弄死奴婢的!” “你说什么?”永安侯一愣。“此事与夫人有什么关系?” “夫人知晓了奴婢与侯爷的事儿,这才百般折辱凌□□婢,奴婢这一个多月来日日夜夜睡不着觉,总怕下一刻就会死在这儿。侯爷、侯爷您救救奴婢吧!看在奴婢对您一片痴心的份儿上——” 永安侯乍闻妻子得知了自己与初芷通奸一事,面色一变:“她是如何知道的?!” 468.第三十八片龙鳞(九) 此为防盗章 “太子”。 他竟然还称呼废太子为“太子”, 这是什么意思?后知后觉的众臣这才意识到, 四年前皇帝龙颜大怒扬言要废掉太子,并派遣成王前去捉拿修文太子归案,可废太子的名字并不曾从皇家玉碟上下来, 修文太子他确确实实……还是太子啊! 那成王又算什么? 这未免也太尴尬了, 要知道无论是臣子还是百姓,又或是成王自己,都觉得太子这个位子是板上钉钉没得跑了,现在却告诉他们说废太子不是废太子?皇上这又是什么意思?人人都知道废太子眇了一目断了一手,这样的他凭什么做这一国储君?由古至今, 便不曾见过哪个朝代的君主身有残疾。 只是众人仅敢在心中腹诽, 并不敢说出来。明眼人一瞧就知道皇上这是后悔了,觉得四年前做的太过了,想给修文太子补偿, 然而如今这般状况,补偿又有何用,那神仙般的修文太子,到底是回不来了, 也趁着这次机会,再瞧瞧修文太子是如何的模样吧。 异姓王府中,玲珑今日盛装打扮。 她本是十分的颜色, 经由点缀, 更是美的惊心动魄, 便是为她上妆的婢女都不觉看痴了, 更何况是旁边坐着的修文太子。如今他已不是数月前刚出西祠巷子那会儿皮包骨的形象,这几个月养了些肉出来,虽然还是稍微有些文弱,但也恢复了几分往日风采。若论起风华正茂,自然是不如四年前,可要说深沉冷静,却又是如今的修文太子更胜一筹。 总之玲珑比较喜欢现在的,四年前的修文太子太奶油了,还有些许天真,四年后这样会护食的修文太子更可爱些。她从坐下来让婢女梳妆开始,修文太子就坐在一边凝视,坐了好一会儿了也不觉得累,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认真而专注地看着玲珑,当她发髻梳好之后,修文太子起身示意婢女退下,自己拿起头面为她戴上,又为她取过耳坠,轻轻穿过她的小耳洞。 白玉般的耳朵贝壳般形状,甚是可爱,修文太子温柔地摸了摸,扶着玲珑起身,发自肺腑地赞美道:“你可真美。” 玲珑毫不谦虚地受了这夸奖,她也不嫌这满头金钗过重,还穿了一身艳丽的红色宫装,这一套细金打造的头面价值连城,一般女子哪里撑的起来,偏偏戴在她头上,不仅不叫人觉得她稚嫩,反倒气场十足,贵气天成。 “你今日也很好看。”玲珑拍了拍这张总算被她投喂的有些肉了的俊脸,微微一笑,她此刻心情的确是愉悦极了,什么不需要她做,修文太子自己拿回了皇帝的信任,并且勾起了皇帝对成王的猜疑,今天这场宫宴,表面上是君臣同乐为修文太子接风洗尘,实际上却是御林军对成王府的搜查。 四年前成王诬陷修文太子意图起兵谋反,四年后也该回馈一二了,更何况这次可不是假的,自打修文太子回来,皇帝对他越发信任,成王可着急了,看样子若是皇帝不准备立他为太子,他就准备逼宫了。 皇帝对修文太子那可怜的薄弱的慈父之心,总算是有了点用处,也不是那么一无是处。 修文太子听玲珑夸赞自己,不由得露出一丝苦笑,他如今的容貌自然是好看的,只是比起四年前,实在是沧桑许多,再不是当年那样清冷如仙,沾染了人间烟火气,哪里配得上她的天人之姿。 “怎么穿的这么朴素啊。”玲珑看他身上的月牙白袍子都难受,“今儿个去又不是跟他们称兄道弟搞好关系的,是去示威的,你不穿的漂亮些怎么能成?去,把我之前叫人做的那套袍子给太子拿来。” “是。” “你给我做衣服了?”修文太子的重点是这个。 “不是我做的,是我吩咐下人做的。” 无所谓,哪怕是她的吩咐修文太子也高兴,这份高兴一直持续了很久。 玲珑让人做的是一件茜色衣袍,很是扎眼惹人注目,修文太子活了二十几岁,从没穿过这样的颜色,因此拿在手里颇有些不知所措。玲珑见他傻傻地站着不动,不由得问:“你是想让我伺候你换衣服么?” 他们虽然名义上是夫妻,但直到现在也没有圆房,修文太子简直把玲珑当成了神女般小心翼翼的对待,丝毫不舍得唐突,平日里偶尔亲亲她抱抱她,他都满足的不得了,哪里还敢想让她伺候自己更衣的美事。见玲珑面露不愉,他连忙哄道:“你不要生气,我去换就是了。” 他拿着衣袍转到屏风后,悉悉索索的更衣声传来,不一会儿他便穿了新衣走出来,玲珑见了不由得眼前一亮。 长得好看的人穿什么都好看,这话可不是随便说说的,废太子穿着月牙白袍子时显得很是温和,若非面部表情不同,又瘦了些,和四年前其实也没多大区别,然而当他换上茜色袍子,整个人便多了一分锋冷之气,显得格外深沉难测,再加上他如今不苟言笑,再不像过去那般温文尔雅,便更是让人仰慕。 “我就说嘛,这个颜色很适合你的,你看,咱们像不像是情侣服?” 听到情侣二字,修文太子眉头瞬间展开,十分愉悦,他喜欢听玲珑说“我们”,也喜欢她说他们是一对爱侣。他大步走过来牵起玲珑小手,“其实今日你不去反倒安全,到时候若是见到皇帝脸色变了,你可要小心,在我身边不要到处乱走,千万不可离去,听到了吗?” 这几个月他可不是白白过来的,皇帝对他的愧疚到达了顶点,其实皇帝只要愿意去查,早就能给修文太子一个清白,只可惜九五至尊的面子非常重要,于是修文太子便在西祠巷子里活活待了数年。现在修文太子告诉皇帝说,真正谋反的另有其人,皇帝立刻紧张了起来。 正因为修文太子眇了一目断了一手,才更容易得皇帝信任。因为在皇帝心中,这个儿子已经废了,不能再担起一国太子的位子,因此他更能放心地去任用修文太子。 当年修文太子之所以被诬赖谋反,正是因为他无意中撞破了成王的一件事。说起来那也不算什么大事,不过是他在成王府发现假山处有个密室,如今各个府上谁家没个密室通道什么的,修文太子当初也没放在心上,可成王显然不这么想,于是他先发制人,并且在皇帝下令之前,就命令手下“不小心”伤了修文太子的眼睛跟右手。 修文太子没有谋反,可成王确确实实是准备了,否则怎么解释东宫突然多出来的大量铁器还有龙袍?也就是皇帝当时心慌难耐,连查都不愿意查,否则哪里会有今天这场鸿门宴。 只要御林军在成王府搜出东西来,成王就自身难保了。 不管怎么说,他也得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啊。成王还以为他这几个月安安静静待在府里不出去,就还是过去那个好说话的修文太子吗? 他就是要打成王个措手不及,然后也“不小心”弄瞎他的眼睛,顺便废掉他的手筋脚筋。 “不要。”玲珑干脆利落地拒绝。“我就是要去,我还要去威风一番显摆一番呢,你这么傻,去了怕是要被人欺负,难道不需要我保护你?”她可不在意自己是什么形象,人类所喜爱的那种温柔体贴三从四德的女性,她可做不来,她就是要嚣张放肆,皇帝才会对修文越发的没有戒心——有这么一个跋扈的妻子,皇帝的心能咽回肚子里。 听玲珑说要威风要显摆,修文太子顿时失笑,他也知道她的确是憋坏了,既然她想去,那么他就都听她的。可是临出门的时候玲珑突然嫌走路好累,硬是要他背,边上的下人大气都不敢喘一下的,修文太子却无奈地弯下腰,从善如流的背起她。 她是那么小那么香,又那么软,他那么喜欢她。 所以不仅不觉得累,反而非常开心,开心的觉得活着的每一天都充满了希望。 玲珑在修文太子背上揪他耳朵玩,他好脾气地任由她折腾,嘴角噙着一抹淡淡的笑,玲珑在他耳根呵气,他就敏感地哆嗦一下,但还是温顺地放松,任由她一而再再而三的调戏折腾。 从没有哪一刻,修文太子对那个位子如此渴望过。 他一定要当皇帝,一定要。 然后为她献上无限荣光。 至近至远东西,至深至浅清溪。 至高至明日月,至亲至疏夫妻。 469.第三十八片龙鳞(十) 此为防盗章  “你怎么可以就这样直接睡了?”玲珑几乎为废太子的个人卫生操碎了心。“洗脸刷牙梳头啊, 你现在这么丑,还这么邋遢。这被褥虽然不怎么好, 却都是干干净净的,你可别想弄脏它们。” 废太子本不想理会她,可不知何时,已经有宫人送来了热水,随之而来的还有一个浴桶。玲珑自个儿是干干净净的,她爱干净, 本身生活在荒海之中,所以特别不喜欢自己身边的人脏兮兮,看着都碍眼。 “你是自己进去呢,还是我帮你呢?”玲珑露出分外天真的笑容, 有礼貌的询问废太子。 她能将宫人们使唤的这样服服帖帖,很显然不是靠她的大脑。废太子只犹豫了几秒钟, 就做了选择。他脱衣服的时候发现玲珑非但没有像寻常姑娘家那样非礼勿视,甚至还饶有兴味的盯着他。废太子再怎么心如死灰,也没开放到在一个姑娘家面前赤|身|裸|体。他解衣服的手停了下来, 转身去看玲珑。 玲珑也睁着清泠泠的眼睛看他,还奇怪:“你看着我做什么, 看着我能把自己弄干净吗?” 废太子忍了又忍, 他一点都不想开口说话, 奈何在这少女面前却被逼得无路可走。“你不要看。” “……我就是想看看你身上有多脏。”玲珑真诚地说。“我问过下人了, 他们说你三年没洗澡了, 我以前听过一个故事你要不要听?我给你讲一下吧?”当然她这话也没有要问废太子的意思, 就是知会他一声,便自顾自讲了起来。“就是说啊,从前有一对懒人夫妻,他们非常非常非常非常的懒,懒到什么程度呢?从来不洗澡,也不换衣服,不叠被子,不洗锅子,他们觉得被子叠了晚上也要铺开,洗了澡也会弄脏,衣服换了还需要清洗,锅子干净了还要做下一顿饭……就什么都不做。后来有一天,家里突然进了贼,贼看了看他们的家,发觉没什么好偷的,唯一值钱的就只有那口锅,于是就将锅卸了下来背走了,后来这个贼就变成了一个正义之士,人称背锅侠。” 她讲到这里,停了一下,看了废太子一眼又继续:“后来妻子突然惊醒,发觉有贼,就将丈夫推起来。丈夫与贼搏斗的时候,贼掏出随身携带的刀,砍在了丈夫脖子上,丈夫应声而倒,贼就背着锅跑了。妻子吓得大哭,却突然看见丈夫从地上爬了起来,摸着脖子说,‘幸好我从来不洗澡,否则今日这小命就要交代了!’,妻子一听也十分高兴,两人点了灯,发觉家里那口锅竟然没有丢,原来那贼背走的,是锅上长年累月积攒下来的那层垢。” “综上所述,我想看看你身上的灰有多厚。” 废太子嘴角抽搐,他真是气都气不起来。他怎么可能三年不洗澡,便是心死成灰,也没得叫自己脏成那样的道理。宫人又不同他住得近,如何知道他洗澡不洗澡? 玲珑讲完故事满脸期待:“你脱啊。” 废太子:“……你一个女儿家——” “我现在不是啦,嫁给你,就不是女儿家,是妇道人家了,你们都这样称呼的不是吗?”她仍然眨着漂亮的眼睛催促,“你到底脱不脱,难不成还要我伺候你?” 她很少伺候人的,就是伺候了,日后也肯定要千百倍的要回来。 废太子被她气的,竟真的解开了破旧的外袍,玲珑看了两眼叹了口气,“一点肉都没有,这样的身材真不好看。” 废太子如今权当她说的话是耳旁风,天这么冷,他迅速跨入浴桶,暖意顿时席卷全身,他舒了一口气,然后就看见玲珑自顾自洗了手和脸又漱了口,竟自个儿上床睡觉了。 两床被子都很厚实,可玲珑不喜欢,这种普通的棉花被,里头的棉花不知道弹没弹,重的要死,压的她险些喘不过气来,这加重了她要过好日子享受的心,吃不饱已经很难过了,如果再睡不好,做龙有什么意思? 两床棉被压的她窒息,底下的床虽然铺了两床褥子,仍然觉得硬邦邦的,这更让玲珑怀念起荒海归墟的龙宫,她好爱享受,性格奢靡,从来不加掩饰。 谁会不喜欢过好日子? 废太子洗完澡穿了衣裳,站在地上冷的发抖,却不知自己要睡到哪里去。玲珑单手撑着脑袋对他打招呼:“上来啊。”态度自然毫无羞赧,模样似是在叫一条狗……废太子咬咬牙,这寒冬腊月的,外头冷风呼啸,没有棉被御寒想过冬十分艰难。他想了又想,才在玲珑的邀请下掀开被子上了床,只是离她极远,两人之间隔了好大的距离。 这本是一张双人床,这会儿废太子身上盖了被子,人却退到了床边,玲珑靠近一点,他就往边上挪一点,最后玲珑突然蹭的非常近,废太子一个惊喘,往后一躲——整个人摔到床下。 玲珑抱着被子笑起来。她容色极美,笑起来也格外动人,废太子从未见过她这般姝色,还是东宫储君之时,他最是仁义宽容,与女子连手都未拉过,所见的也都是笑不露齿的大家闺秀,哪有玲珑这般不拘小节几近猖狂放肆的。 最后她一边笑一边伸手给地下的废太子,“还不上来?” 那一只纤纤玉手,美极了,仿佛最优秀的工匠雕刻出的白玉艺术品,废太子抿了抿嘴,没有接受,自己从地上爬起来,拍了拍身上的灰,又掀开被子上床,结果刚上去就被玲珑推了下来,又是狠狠地摔在地上。他抬起头,怒目而视。 玲珑噘着嘴,伸出小手:“快上来。” 和着是因为他刚才拒绝了她,她不高兴,才推他下去,却又非要他握住她的手才能上来。 废太子忍了又忍,还是屈服在了玲珑的暴力之下。掌心的小手柔若无骨,他甚至不敢用太大力气……就被拽上了床。玲珑翻了个身压在他身上,和他四目相对,气氛暧昧之时,她叹了一声:“你的骨头好硬,硌的我好不舒服。” “……那你下去。” “我不。”玲珑干脆利落地拒绝了。“我就要这样。” “……” “瞧你闷闷不乐的,难道娶了我不比当皇帝快活?”她的价值可远超什么狗屁皇帝。“总是一张苦瓜脸,害得我吃饭都吃不香。” 你吃不香,五个馒头你吃四个。废太子如是想着。 “夫君啊。”她叫他。 声音柔嫩娇嗲,她本是绝顶美丽的女子,倘若有心诱惑,谁能逃过这温柔乡呢?这一声夫君叫的废太子心底狠狠一动。自他被圈禁在这西祠巷子,便似是死了般毫无声息,往日的友人也好,亲朋也好,都再无消息,亦不曾有人递过丝毫消息。他自己心死了,也什么都不想做了。既然已成废人,此生无望,又何必再过多强求。不过是得过且过,这样等死。 在西祠巷子缺衣少食,清苦孤寂,他都忍了下来,因为他早已丧失活下去的意志。他这样的人,就算有朝一日出了西祠巷子,又能如何?眇一目,断一手,不过是个废人。更何况父皇绝不可能放他出去,便是新皇登基,大赦天下,他也不会重获自由。 既然这样的话,在里头还是在外头,不都是一样的么。 对废太子来说也许都一样,可对玲珑而言,非!常!不!一!样! “夫君啊。”她又叫了一声,趴在他胸口对着这张憔悴消瘦却仍旧依稀可见往日俊秀风采的脸卖萌撒娇,完全不顾之前自己展现出了何等惊人的武力值,“你看我如花美貌,怎能在这样的地方了此残生?这儿没有好吃的,盖的被子也这么硬,还这么冷,甚至都没有人给我欺负,你忍心叫我在这里蹉跎吗?” 是……吗,废太子对于她最后那两句话很怀疑,她不是正在欺负他吗?“你如何会嫁进来,倘若这也称得上是‘嫁’的话。” 他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譬如玲珑说她是被骗的、被强迫的,亦或是其它种种理由,却不曾想她的回答出乎他的意料:“我嫁进来,自然是因为我喜欢你呀。” 什么?! 若非她就趴在他胸口,废太子怕是要跳起来。他不敢置信地盯着玲珑,似是在问:你喜欢我什么? 倘若是三年前的东宫储君,学富五车,风流俊秀,待人宽厚,你会喜欢,自然无可厚非。可现在他不过是个阶下囚,是个满身狼藉永远不再拥有自由的罪人,没了身份不说,容貌也不复当初,这种情况下,竟还有人说喜欢他? 470.第三十八片龙鳞(十一) 此为防盗章  她极多情, 亦极无情。她无拘无束放浪形骸的天性使得她必须以人类的爱为食物, 可是爱这种东西太珍贵了, 因此她总是吃不饱。后来有一日, 海面上无端飘来一个居无定所的无主孤魂, 龙女浑浑噩噩间将其吞噬,尝到了与“饥饿”截然相反的滋味。再后来, 她发现“人类”的灵魂可以做自己的食物, 于是她幻化出白龙真身去往人间, 一时间,哀鸿遍野,尸身满地。 可她吃的越多, 就越饿, 那种火烧火燎的饥饿感让她无法自控, 让她在荒海之中翻腾起汹涌波涛, 痛苦不已。 她在这样的折磨中放弃了对人类灵魂的屠杀与掠夺, 安静地回到归墟龙宫,为了避免饥饿,龙女再次选择沉睡。 然后她在梦中, 去到了一个世界,像普通人那样长大, 还得到了一个人类毫无保留的爱。 等龙女从梦中醒来,才明白, 人类的灵魂仅能短暂的充饥, 如果真的要体会“满足”, 那么只有“爱”才是她的食物。当她懂得了这个道理,荒海之上,便会有孤魂飘渺而来,她吞噬他们,去往他们所在的人间,就可以将灵魂消化,据为己有。如果能在人间找到纯洁的饱满的爱,那么她可以在回到荒海后保持很长一段时间的清醒不必再沉睡。 来到荒海的人类灵魂,都与水有关,龙女甚至还留下了一个被淹死的灵魂作为自己的仆人,在她离开荒海之时,为她看守归墟龙宫。 事到如今,她已经不记得吃掉多少人的爱了。 但这个世界……嗯……龙女也很是苦恼。永安侯的爱散发着腥气,可以料想并非多么美味,可是如果不吃,下个世界她说不定连自己是谁都要忘了! 算了,她从来都不是宁缺毋滥的人,对于食物,龙女向来来者不拒。 龙女是亘古洪荒中,唯一一条盘踞于虚无,享受永久存在的龙。她没有亲人没有同伴,于是她在人间学到了“玲珑”这个词,并将其作为自己的名字。她很快学会了在人间生活的法则,并且认真为口粮而努力。 没有人教授,也没有人引导,玲珑就这样孤独而快乐的生活了下来。她不拘泥于天道,做事随心所欲,除却自己不将任何生命放在眼中,幸而有饥饿为禁制,才让她做事有了些许分寸,不再像刚出荒海时那样吞噬灵魂,肆无忌惮。 现在她偶尔偷偷额外吃几个灵魂,天与地都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 美丽的容貌来自于天赐或遗传,可美人是需要娇养的,那种生活在粗糙环境中还能保持柔嫩肌肤妩媚情态的女子,便是玲珑都不曾见过几个。她的美丽来自于本身,因为她本身就是最美的龙,她不需要保养也不需要维护就能永久保持青春美丽,人类如何能跟她比? 所以,被冷落了一个多月的初芷,再见到她的时候,玲珑几乎都要认不出来了。 吹弹可破的肌肤和无忧无虑的姿态,是要在奢华的生活中才能得到的。初芷不过是个被夫人厌弃的下人,侯府人人得了夫人的意思,知晓她不得夫人喜爱,谁还会拿正眼瞧她,平日里排挤欺负是小事,初芷那些昂贵的衣裳首饰都被抢走了才是大事。没有了夫人送她的胭脂水粉,失去了佩玉鸣鸾,再加上几十天不得见侯爷,七上八下的一颗心胡思乱想,整个人变得憔悴又苍老,和一个多月前媚态横生的婢子简直判若两人。 原主是真的拿这个自小一起长大的婢子当姐妹看的,但凡原主所有的华服美衣,总是记得给初芷也准备一份,就是原主的父母对初芷也是青眼有加,叫初芷陪嫁,谁知道却把女儿的性命连带灵魂都给赔了,不知道那对夫妻若是知晓真相,会作何反应。 “夫人!夫人奴婢知道错了,求夫人让奴婢回来伺候吧!夫人!”初芷一进来就匍匐在地上,姿态放的极低,她现在别无他法,同房的下人看得她极紧,想三更半夜溜出去找侯爷?没门儿,就连她的一日三餐都有人来捣乱,不是不小心撞到她弄洒了,就是往里面抓把泥土树叶,这段日子初芷过得可不怎么舒服。 她也着实是走投无路,虽然留在夫人身边也会受折磨,但至少还有机会见侯爷,此时此刻能救她的除了侯爷还有谁呢?眼下只盼着夫人还能顾念几分往日情意,瞧在自己卑微的态度上心软饶她这一回。 “知道错啦。”玲珑惊喜地微微睁大杏眼。“那你说说,你错哪儿啦?” 初芷低着头不敢抬:“奴婢错在不该手脚不干净偷拿夫人的玉佩,也不该伺候不周,险些叫热茶烫了夫人,更不该狡辩自己无罪——” “很好很好。”玲珑感动地放下手里的糕点,亲自起身,弯腰将初芷扶了起来,美丽的眼眸里满是温柔欣慰。“你我自小一起长大,我心中视你为姐妹,若非你死不悔改,我又如何舍得你离开身边?眼下便好啦,你与我认错,我便不气了,日后我们还是照往常一样做姐妹,什么都共享,你说好不好?” 初芷陷入玲珑描述的一片美好未来中,正要点头答应,却突然发现夫人不笑了。她顿时出了一身冷汗,连忙又跪下去,“奴婢不敢!奴婢不敢!奴婢出身卑贱,不过是个奴才,怎么能同夫人做姐妹!还求夫人恩典,让奴婢在身边伺候着,做点活计,奴婢便心满意足了。” 玲珑便又笑起来:“你呀你,真是的,可既然你这样要求,我若是不答应,也显得太不近人情了些。” 她伸出双手,对初霜道:“让你准备的凤仙花汁可好了?” “回夫人,好了,奴婢这就去取。” 初芷起身站在一边,为表卑微,还微微伛偻着身子。她的目光不由得被玲珑伸出来的那一双青葱般的柔荑所吸引,那是怎样的一双手啊,洁白纤细,娇嫩的仿佛刚刚剥出的嫩笋,不见一丝瑕疵,又有平时的养尊处优,使得她手上连个薄薄的茧子都无。指甲修的圆润整齐,不像初芷,因为总是要做活,指甲一留长,便积满了灰。 她曾经也十指纤纤,染着蔻丹,可现在她的手陈旧而发皱,生了厚厚的茧,又因为总是做重活,甚至还有些许变形。 初霜取了凤仙花汁来,细心地为玲珑涂染指甲,刚涂了一只手,初雪便进来禀报说侯爷回来了。 玲珑察觉到初芷一霎那间掩饰不住的喜色,内心暗自发笑,她以为这是她的机会?不,这是她的地狱。 永安侯近日被摇身一变的爱妻迷的神魂颠倒,每日当差一结束,也不与同僚饮酒作赋便急着回家,人人笑他,他也不以为意。那些单身狗如何知晓柔媚娇妻在怀的感觉,这大冷天的引流水作殇咏,未免也太蠢了。 回来抱着妻子颠鸾倒凤尽享鱼水之欢,难道不比在外头吹冷风强? 他一进门,高大的身躯似是带起一片寒风。玲珑头也没抬,她在永安侯面前就没做过什么贤惠的事儿,原主倒是够贤惠,可惜永安侯不喜欢,他被初芷勾走,不就是因为初芷那一身的瘦马气质。 可瘦马就是瘦马,摆不上台面,如何能与倾国倾城的艳丽相比。 在玲珑这儿,男人跟女人没什么分别,不过是永安侯成了她的备选食物,因此被她允许多多苟延残喘一段时间。她喜欢他英俊的外表和强壮的身体,所以就要维持到她吃掉他为止。至于初芷,她又不吃,便像是捉了耗子的猫,在耗子死之前尽情的戏弄玩耍,将其折磨致死。 眼看永安侯挥开初霜,自个儿在玲珑面前坐下,还接手了初霜手中沾了凤仙花汁的小刷子,玲珑嗤笑:“侯爷真是好兴致,怎么,这些女人家的玩意儿,您也喜欢?” “闺房之乐,甘之如饴。”永安侯对她的讽刺不以为意,反倒觉得这样的妻子有种别样的可爱。他这双手拿过刀剑,上过战场,杀过敌人,可做这种精细之事却是头一回。玲珑眼一眯,“丑死了,走开,让初霜来。” 初霜正要过来,却被永安侯一眼瞪了回去。这对婢子的凶狠,到了玲珑面前就变成了小意讨好,“莫气莫气,让为夫再涂一回。” 这双娇嫩的小小的手,捧在掌心如嫩豆腐一般,他常在床笫间捏着这双小手舔吻啃咬,如今能好好把玩,哪里舍得放过。 “好啊。”玲珑也是很好说话的。“那待会儿我也要给侯爷涂。” 永安侯:“……” 至近至远东西,至深至浅清溪。 至高至明日月,至亲至疏夫妻。 471.第三十九片龙鳞(一) 此为防盗章  初芷在一旁,从侯爷进来开始她就满怀期待, 可直到现在他也没有注意到她。初芷有些慌了, 她不得不抬起头,希望永安侯能看见自己。许久不见了, 侯爷定然是没想到自己会回来,只要她抬起头, 他就一定看得见她。 玲珑看到了她的小动作,只是不以为意,她喜欢简单粗暴的干脆,也喜欢曲折迂回的委婉, 初芷这样的人,就如同死而不僵的百足虫, 见了棺材不落泪,撞了南墙不回头, 不一点点玩死,永远都不会咽气。永安侯对她能有怎样的深情厚爱呀,她怎么就被爱情冲昏了头脑, 觉得永安侯非她不可? 门当户对这四个字可不是随口说说, 也就是摊上了原主这么个温柔到愚蠢的女人, 才成就了初芷跟永安侯这段孽缘,换作任何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初芷早在养出这番瘦马情态时便被处理了。原主的父母鹣鲽情深, 连带着她也不谙世事, 还以为嫁到了如父亲般的良人, 哪里知道这根本就是她的催命符。 永安侯喜欢初芷什么,玲珑不用想都知道。原主娇怯天真近乎懦弱,什么都听初芷这个大丫鬟的,对其十分信任,这样的女人就如同菟丝花一般没有主见又死板无趣,在马背上打天下的永安侯怎么可能看得上。兴许原主的柔弱会勾起他短暂的怜惜,可这种怜惜很快就会消散,气质独特娇弱又不失坚强的初芷便入了他的眼。 初芷自然是美的,她在相府的日子过得可比寻常人家的女儿都滋润,养出了一身细腻雪白的肌肤和知书达礼的气质,再加上不俗的容貌,有了原主的衬托,更显得明珠蒙尘。 可现在玲珑不惯着她了,人要衣装佛要金装这话可不假,除却极品的美人不需要外物点缀清水出芙蓉,大部分的美人都要依赖锦衣华服胭脂首饰,这些东西可以让本来就美丽的人变得更美。然而当这一切被剥夺,美丽就要大打折扣。经过这一个多月,初芷没了上好的牛乳洗面,没了特制的胭脂妆点,失去了精致的首饰和柔软的衣裳,还落了个行走不便的毛病——美人啊最容易迟暮,她拿什么让永安侯对她念念不忘呢? 所以永安侯不是没看见她,而是一时半会竟然没有意识到这就是他心爱的初芷。 他背着妻子与初芷偷情,享受的就是这种刺激而背德的快感。在妻子熟睡的隔间,和她的好姐妹颠鸾倒凤,这样的感觉,对他这样的男人来讲,刺激感兴奋感远远大于幸福感。初芷能让他上心,也是因为这一点。她大胆的勾引与如火的爱慕让永安侯喜爱,对比木头般的妻子,自然是娇俏的美人更让人喜爱。 而现在,他的妻子比初芷更加鲜活——一个在家中被教导三从四德拘谨到在床榻都固执维持一个姿势的女子,突然间变得热情火辣,将这样的一个女人按照自己所希望的那样对待,这种刺激感就又超出了当初跟初芷偷情。 他的妻子是丞相之女,千金之躯,贵女之首,行路走动规矩俨然,教科书般的完美。但这样一个完美的虚假的妻子,有朝一日突然变了样,妖精般的吸人精气,永安侯能不喜欢?他本来就好这一口啊! 玲珑就是清楚地看清了这两人,才勉为其难陪他们玩一回。下个世界她想更加张扬放肆一点,那这个世界就得吃饱一些。永安侯虽然浪荡拙劣,可架不住生的好啊,在玲珑这儿,长得好就能让她原谅。 更何况现在永安侯对她言听计从,她干嘛要这么快吃了他,爱是可以培养的,现在有些腥气,也可以好好提炼嘛,等他爱她爱的死去活来不能自已,她再吃掉他……等待食物入口之前,玲珑总是充满耐心的。 初芷痴痴地抬起脸抬了好一会儿,明明侯爷都朝自己这边看了一眼,为何却不作反应——是了,侯爷肯定是担心夫人察觉,所以才故意对自己视而不见的,待会儿……只要一点点时间,侯爷不会不管她的! 正在初芷绞尽脑汁想办法找机会和永安侯独处的时候,玲珑突然站起来伸了个懒腰:“妾身累了,要去小憩片刻,侯爷这蔻丹妾身看着喜欢,可侯爷方才把妾身的指甲涂成那样,就罚侯爷自个儿洗掉好了,初霜,你们进来伺候着,谁都不许帮忙。” “是。”初霜初雪抿嘴一笑,跟着进里屋去了,留下永安侯原地苦笑。他坐到之前的位子上,取了玲珑用来洗他涂的凤仙花汁的水,沾了些许白醋慢慢地擦,正在这时,一个人影试探性地接近他,永安侯十分警觉,一抬头,一张放大的女子面容将他吓了一跳! 这人不是初芷又是谁! 她哀哀戚戚地凝视着他,梨花带雨,这本是永安侯最喜爱的姿态,可现在的初芷做来,着实称不上美了。她脸色蜡黄,眉毛因为许久未修变得粗糙而不整齐,嘴唇也有小幅度的干裂,最重要的是整个人的气色非常差,差的让永安侯乍一看没有认出来。 靠近的面容上,不平整的皮肤表面和微微凸起的小疙瘩都是那么显眼,让永安侯不觉想起妻子那张新剥鸡蛋般娇嫩的面容来,那水一般的肌肤,他曾用心膜拜亲吻过,靠得极近时,也瞧不见一丝毛孔,满身的冰肌玉骨,哪里是语言能够形容的。 乍不见初芷那几日,他心中着实惦念,只是妻子看得紧,他又自恃身份,不好纡尊降贵去下人房见她。这时日一长,爱妻美丽更胜以往,他尝了鲜,就更是将初芷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见过龙女之人,是再看不上世间其它女子了。 玲珑便是因为饥饿法力尽失与人类无异,也能凭借己身的手段活得如鱼得水,更何况只要她稍稍得到一些食物,便可呼风唤雨。 “侯爷……” “你、你是初芷?!”饶是经过大风大浪的永安侯,仅一个月余,一个美娇娘便成了这般模样,也叫他吃惊不已。“你怎地——” 初芷哪里能不懂他语中未竟之意,当下心中一酸,她自然也晓得没了夫人的庇佑信任,自己在这府中过得是什么日子。可叹她并不为此对原主感恩戴德,而是怨恨玲珑这般对她,仿佛原主对她掏心挖肺是理所应当一般。 初芷知晓自己如今美貌怕是大不如前了,恶劣的环境是次要的,她自己的状态就很不对,自打从夫人身边被赶走,她成日忧思过重,怎么都高兴不起来,又怕夫人折磨自己,又怕侯爷忘了自己,想方设法去见侯爷,却又被那群下人挡住去路,这日子她可真是过够了! 扑通一声跪下,本就留下隐疾的双膝更是疼痛不已,可初芷顾不得那么多了,她现在只想求侯爷给个恩典,哪怕是将自己送出府养成外室呢,假以时日自己肚皮争气有了孩子,还不是享福的份,笑到最后的才是赢家,她不会输的!“侯爷,求侯爷救命!” “怎么了?”毕竟是真心喜爱过的女子,永安侯还是弯腰将初芷扶起,初芷顺势抓住他的手,他才察觉她的双手也苍老了许多,手背上甚至还有一层薄薄的皮屑,应是太过干燥所致。 联想起方才捧起素手涂染蔻丹,真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求侯爷放奴婢出府吧!奴婢着实是在这府中待不下去了!侯爷许奴婢个恩典,奴婢感激侯爷一辈子!”初芷哭起来,只是这番就不再有那我见犹怜的美了。“再在侯府待下去,夫人会弄死奴婢的!” “你说什么?”永安侯一愣。“此事与夫人有什么关系?” “夫人知晓了奴婢与侯爷的事儿,这才百般折辱凌□□婢,奴婢这一个多月来日日夜夜睡不着觉,总怕下一刻就会死在这儿。侯爷、侯爷您救救奴婢吧!看在奴婢对您一片痴心的份儿上——” 永安侯乍闻妻子得知了自己与初芷通奸一事,面色一变:“她是如何知道的?!” 此时此刻,永安侯心情无比复杂,他怕妻子难过,竟远远大于怕她告知丞相两家翻脸。 初芷摇头哭泣:“奴婢不知——” 永安侯莫名松了口气:“不妨事。此番定是你思虑过多,夫人并不知此事,此事你日后也莫要再提了。” 初芷一愣,莫要再提,是什么意思? 皇帝活了几十岁了,头一次有人敢这样跟他说话,气得他险些一口气没喘上来:“放肆!你知道朕——我是谁吗?” 472.第三十九片龙鳞(二) 此为防盗章  至高至明日月,至亲至疏夫妻。 本应同甘共苦, 同生共死, 然夫妻二人,却又同床异梦, 三心二意。“时间”对玲珑来说是没有意义的东西,她活了很久, 也饥饿了很久,同时还见过许许多多鲜活的有灵智的生命,可她活得越久,见识的越多, 就越发觉生命短暂,情义无价。在这浩瀚存在着的无数个世界之中, 爱实在是太珍贵了。 她也不是一开始就这样饥不择食的,只是随着活着的时间长久, 饿的着实受不了了,玲珑才不得已退而求其次。当然了,如果她善良宽容温柔正直, 自然就不会受到这样的限制, 不用为饥饿所苦, 可她不是啊,她越是自在随性薄情寡义,就越是饥肠辘辘。 曾于天地一同沉睡的龙, 也并不是无所不能的。 如果饿的太久, 她的力量会变弱, 甚至会丧失身为龙女的记忆,直到有足够果腹的爱才能从沉睡中清醒。失去记忆的感觉玲珑不喜欢,她厌恶自己忘记本体去做一个“纯粹”的人类。 她是瞧不起人类的。 可越是瞧不起,就越是分不开,当真也是一种讽刺。人类尚且有选择食物的权利,她却没有,难道是说她比人类还不如吗? 就是把这京城四处走遍了,吃完了,玲珑仍然是饿的,那种饥饿的感觉,好像腹部有火焰在燃烧,让她想把看到的所有人类都吞掉——曾经她这样做过,就算天地奈何不了她,她也仍然感觉到了痛苦。她越是暴虐,越是饥饿,这让当时的玲珑极度愤怒。可愤怒并不能改变什么问题,她仍然要去寻觅食物,按照法则生存,不去破坏任何一个世界,才能让自己吃饱。 也因此,随着时间过去,她越来越饿,心情就越来越不好,自然也就越来越难伺候了。别说是初霜初夏这些跟在她身边的婢子,就是每日都要去当差的永安侯,也发觉妻子的心情变得很差,瞧了自己也没什么好脸色,有些时候甚至会拒绝他的求欢。玲珑越是喜怒无常,永安侯越是担忧,他甚至以为玲珑是不是有了身孕,还请了大夫来看,可大夫诊断的结果是夫人一切安好,什么毛病都没有。他们夫妻二人成婚快两年无子,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还能是什么原因,问题当然是出在永安侯自个儿身上,他少年时曾经坠过马,虽然伤势好了,却落下了病根。只不过当时年纪小没往这方面想,再加上那玩意儿站得起来,自然就以为无事发生。可成婚这么久妻子没有消息,他却不曾想是不是自己出了问题。可笑初芷竟然还想着要怀孕生子——能生得出才怪呢。 时代限制,永安侯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把自己不能生的消息散步出去的,同时这也遏制了他纳妾的想法——这就是为什么成婚这么久他始终没有再纳其它人,外人以为是永安侯夫妻俩鹣鲽情深,实际完全不是那样。 玲珑懒洋洋地躺在床上,出去玩了一圈回来,消耗了些许体力,她一点都不觉得好玩,反而疲乏难当,饥肠辘辘。刚才大夫给她看过了,就和永安侯去隔间说话,想来永安侯也要知道他这辈子都不能有孩子的事了吧? 真想看看他当时的脸色,一定分外精彩。 玲珑微微一笑,想到永安侯,突然就有了点食欲,让初霜送吃食进来。初霜担忧地望着她:“夫人,您今儿个已经用了好些点心,再吃下去会不舒服的。” “无妨,你只管拿来便是。” 初霜壮着胆子提醒了一句也就不敢再言语,玲珑坐在床上啃糕点,味道是不错,就是不能充饥。她吃了没两块永安侯就进来了,脸上表情晦涩难辨,玲珑装作看不出来的样子笑了一笑:“侯爷回来了?要不要吃?” 她细白的指尖拈着一块梅花糕,言笑晏晏的模样十分美丽,永安侯本来沉下去的心也不由地有些缓和。他坐上床,将妻子揽进怀中,在她唇瓣上轻轻一吻,她嘴角有些糕点碎屑,他也一并吻走,低声问她:“夫人可想要孩子?” 玲珑心中暗笑,却回答:“我若说了实话,夫君可莫要生气。” “这是自然,我怎会生你的气。”他哪里舍得。 “我可不喜欢孩子。”玲珑这倒是实话,她确实不大喜欢人类的幼崽,又不可爱,又不乖。“侯爷是想要孩子了?听说我娘生我的时候九死一生,险些就跟着去了,爹爹才不肯再要第二个孩子,我怕疼,一点都不想生。”她是很不乐意给人类生崽儿的,哪怕用的不是自己的身体。 “那咱们就不生。” 玲珑心想,不生跟生不出来可不一样。“那怎么行,我嫁给了你,就要为你传递香火,我不喜欢孩子是我的事,可我说不准,会喜欢咱们的孩子呢,倘若孩子同侯爷长得像,我也是愿意去喜欢他的。” 她的甜言蜜语叫永安侯听着舒服极了,心中有些愧疚,又有些难过。他捧住玲珑的脸,看着她干净清澈的眼眸,确信她没有说谎,每一字每一句都是出自真心,便轻轻吻了她,舌尖描绘着她的柔软的唇型,低声道,“怕是我不能给夫人一个孩子了。” 玲珑一愣,本以为他要瞒着,如今……这竟是要告诉她的意思? “你我成婚已一年有余,可始终却没叫你怀上孩子,并非为夫不想,实在是……心有余而力不足。”说完看到妻子朝自己那处看,永安侯不禁失笑,“雄风还是有的,只是这精水,怕是无能叫你受孕。夫人,是你委屈了。” 玲珑笑起来:“这有什么委屈的,我本就不喜欢孩子,侯爷对我开诚布公,不隐瞒于我,我心中比什么都高兴。”为了证明自己话里的真诚,她露出笑容,主动亲了永安侯一下。 永安侯顿时眸色深沉,喉头微动,将她压在了身下,低声道:“我也很高兴,夫人,日后便只有你我,你说好不好?” “当然好。”玲珑用更柔和的声音回答他,这份来自最亲近之人的包容与接受让永安侯沉迷,他低下头去亲吻妻子,却没看到她眼睛里深邃的黑暗。 “我爱你。”情深之时,他在她耳边这样说。 “爱我的话,让我……吃掉你,好不好?”玲珑微微喘息着问。 “好……你说什么都好,什么都答应你。”永安侯被迷的神魂颠倒,在他看来这不过是意乱情迷时的情话,却不知道,自己答应了,就真的要被吃掉灵魂与爱。 玲珑露出快活的笑容来,这一次她终于是真的有点开心了。小手捏了捏永安侯的耳垂,她伸出舌头舔了舔自己的食物,恨不得现在就将他吃下。 可是不行。 她还可以再等一点时间,等到这果子长得更加成熟,吃下去的时候,也一定会美味许多。 云雨初歇,玲珑趴在永安侯胸口,他身材很好,高大修长且结实,浑身上下没有一丝多余的赘肉,每一块肌肉都蕴含着男子气的力量。玲珑就是喜欢长得好看的,她还喜欢亮晶晶的东西,喜欢把它们收藏起来,归墟龙宫之中有无数她从各个世界搜刮而去的珍宝,每一样都是世间罕见的宝物。 可惜玲珑最喜欢的“爱”却没有保质期,也不能保存太久,所以每当它成熟,她就会将其吃掉,这样的话,就能永久的保存在她的身体里了呢。 永远、永远。 “过几日便是岳父寿辰了,夫人可想好准备什么寿礼?” 永安侯突然问话倒叫玲珑想起来这事儿,她早忘了个一干二净,毕竟她又不是原主,对丞相夫妻没有丝毫孺慕之情,又怎么可能会去记谁过寿辰。永安侯这一提醒,她才发觉自己有印象。“唔……侯爷觉得呢?妾身只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妇道人家,恨不得做个撒手掌柜什么都不管,哪里知道要送什么礼物,难不成侯爷要妾身从嫁妆里拿么?” 永安侯无奈道:“为夫不是这个意思。”他只是随口一问,没想到被赌了这么多话回来。 玲珑在他看不见的地方撇了下嘴,她最近确实是有些喜怒无常了,还不是被饿的,要是每天都能随心所欲的想吃多少就吃多少,她也能每天笑眯眯的呀。 这不是不能么。 她打了个呵欠,重新趴回永安侯胸口:“算了吧……以后的事儿,以后再说,就是什么都不送也没关系,爹爹又不缺我这份寿礼。我好困,要睡了,侯爷不要吵我。” 473.第三十九片龙鳞(三) 此为防盗章 这吃也吃了, 被褥也换了干净的, 墙上的破洞也都暂时堵死了,总应该消停了吧? 可废太子想的太简单了,如果这么随意就消停,那还是玲珑吗? “你怎么可以就这样直接睡了?”玲珑几乎为废太子的个人卫生操碎了心。“洗脸刷牙梳头啊,你现在这么丑,还这么邋遢。这被褥虽然不怎么好,却都是干干净净的, 你可别想弄脏它们。” 废太子本不想理会她, 可不知何时, 已经有宫人送来了热水, 随之而来的还有一个浴桶。玲珑自个儿是干干净净的,她爱干净, 本身生活在荒海之中,所以特别不喜欢自己身边的人脏兮兮, 看着都碍眼。 “你是自己进去呢,还是我帮你呢?”玲珑露出分外天真的笑容,有礼貌的询问废太子。 她能将宫人们使唤的这样服服帖帖, 很显然不是靠她的大脑。废太子只犹豫了几秒钟, 就做了选择。他脱衣服的时候发现玲珑非但没有像寻常姑娘家那样非礼勿视,甚至还饶有兴味的盯着他。废太子再怎么心如死灰,也没开放到在一个姑娘家面前赤|身|裸|体。他解衣服的手停了下来, 转身去看玲珑。 玲珑也睁着清泠泠的眼睛看他, 还奇怪:“你看着我做什么, 看着我能把自己弄干净吗?” 废太子忍了又忍,他一点都不想开口说话,奈何在这少女面前却被逼得无路可走。“你不要看。” “……我就是想看看你身上有多脏。”玲珑真诚地说。“我问过下人了,他们说你三年没洗澡了,我以前听过一个故事你要不要听?我给你讲一下吧?”当然她这话也没有要问废太子的意思,就是知会他一声,便自顾自讲了起来。“就是说啊,从前有一对懒人夫妻,他们非常非常非常非常的懒,懒到什么程度呢?从来不洗澡,也不换衣服,不叠被子,不洗锅子,他们觉得被子叠了晚上也要铺开,洗了澡也会弄脏,衣服换了还需要清洗,锅子干净了还要做下一顿饭……就什么都不做。后来有一天,家里突然进了贼,贼看了看他们的家,发觉没什么好偷的,唯一值钱的就只有那口锅,于是就将锅卸了下来背走了,后来这个贼就变成了一个正义之士,人称背锅侠。” 她讲到这里,停了一下,看了废太子一眼又继续:“后来妻子突然惊醒,发觉有贼,就将丈夫推起来。丈夫与贼搏斗的时候,贼掏出随身携带的刀,砍在了丈夫脖子上,丈夫应声而倒,贼就背着锅跑了。妻子吓得大哭,却突然看见丈夫从地上爬了起来,摸着脖子说,‘幸好我从来不洗澡,否则今日这小命就要交代了!’,妻子一听也十分高兴,两人点了灯,发觉家里那口锅竟然没有丢,原来那贼背走的,是锅上长年累月积攒下来的那层垢。” “综上所述,我想看看你身上的灰有多厚。” 废太子嘴角抽搐,他真是气都气不起来。他怎么可能三年不洗澡,便是心死成灰,也没得叫自己脏成那样的道理。宫人又不同他住得近,如何知道他洗澡不洗澡? 玲珑讲完故事满脸期待:“你脱啊。” 废太子:“……你一个女儿家——” “我现在不是啦,嫁给你,就不是女儿家,是妇道人家了,你们都这样称呼的不是吗?”她仍然眨着漂亮的眼睛催促,“你到底脱不脱,难不成还要我伺候你?” 她很少伺候人的,就是伺候了,日后也肯定要千百倍的要回来。 废太子被她气的,竟真的解开了破旧的外袍,玲珑看了两眼叹了口气,“一点肉都没有,这样的身材真不好看。” 废太子如今权当她说的话是耳旁风,天这么冷,他迅速跨入浴桶,暖意顿时席卷全身,他舒了一口气,然后就看见玲珑自顾自洗了手和脸又漱了口,竟自个儿上床睡觉了。 两床被子都很厚实,可玲珑不喜欢,这种普通的棉花被,里头的棉花不知道弹没弹,重的要死,压的她险些喘不过气来,这加重了她要过好日子享受的心,吃不饱已经很难过了,如果再睡不好,做龙有什么意思? 两床棉被压的她窒息,底下的床虽然铺了两床褥子,仍然觉得硬邦邦的,这更让玲珑怀念起荒海归墟的龙宫,她好爱享受,性格奢靡,从来不加掩饰。 谁会不喜欢过好日子? 废太子洗完澡穿了衣裳,站在地上冷的发抖,却不知自己要睡到哪里去。玲珑单手撑着脑袋对他打招呼:“上来啊。”态度自然毫无羞赧,模样似是在叫一条狗……废太子咬咬牙,这寒冬腊月的,外头冷风呼啸,没有棉被御寒想过冬十分艰难。他想了又想,才在玲珑的邀请下掀开被子上了床,只是离她极远,两人之间隔了好大的距离。 这本是一张双人床,这会儿废太子身上盖了被子,人却退到了床边,玲珑靠近一点,他就往边上挪一点,最后玲珑突然蹭的非常近,废太子一个惊喘,往后一躲——整个人摔到床下。 玲珑抱着被子笑起来。她容色极美,笑起来也格外动人,废太子从未见过她这般姝色,还是东宫储君之时,他最是仁义宽容,与女子连手都未拉过,所见的也都是笑不露齿的大家闺秀,哪有玲珑这般不拘小节几近猖狂放肆的。 最后她一边笑一边伸手给地下的废太子,“还不上来?” 那一只纤纤玉手,美极了,仿佛最优秀的工匠雕刻出的白玉艺术品,废太子抿了抿嘴,没有接受,自己从地上爬起来,拍了拍身上的灰,又掀开被子上床,结果刚上去就被玲珑推了下来,又是狠狠地摔在地上。他抬起头,怒目而视。 玲珑噘着嘴,伸出小手:“快上来。” 和着是因为他刚才拒绝了她,她不高兴,才推他下去,却又非要他握住她的手才能上来。 废太子忍了又忍,还是屈服在了玲珑的暴力之下。掌心的小手柔若无骨,他甚至不敢用太大力气……就被拽上了床。玲珑翻了个身压在他身上,和他四目相对,气氛暧昧之时,她叹了一声:“你的骨头好硬,硌的我好不舒服。” “……那你下去。” “我不。”玲珑干脆利落地拒绝了。“我就要这样。” “……” “瞧你闷闷不乐的,难道娶了我不比当皇帝快活?”她的价值可远超什么狗屁皇帝。“总是一张苦瓜脸,害得我吃饭都吃不香。” 你吃不香,五个馒头你吃四个。废太子如是想着。 “夫君啊。”她叫他。 声音柔嫩娇嗲,她本是绝顶美丽的女子,倘若有心诱惑,谁能逃过这温柔乡呢?这一声夫君叫的废太子心底狠狠一动。自他被圈禁在这西祠巷子,便似是死了般毫无声息,往日的友人也好,亲朋也好,都再无消息,亦不曾有人递过丝毫消息。他自己心死了,也什么都不想做了。既然已成废人,此生无望,又何必再过多强求。不过是得过且过,这样等死。 在西祠巷子缺衣少食,清苦孤寂,他都忍了下来,因为他早已丧失活下去的意志。他这样的人,就算有朝一日出了西祠巷子,又能如何?眇一目,断一手,不过是个废人。更何况父皇绝不可能放他出去,便是新皇登基,大赦天下,他也不会重获自由。 既然这样的话,在里头还是在外头,不都是一样的么。 对废太子来说也许都一样,可对玲珑而言,非!常!不!一!样! “夫君啊。”她又叫了一声,趴在他胸口对着这张憔悴消瘦却仍旧依稀可见往日俊秀风采的脸卖萌撒娇,完全不顾之前自己展现出了何等惊人的武力值,“你看我如花美貌,怎能在这样的地方了此残生?这儿没有好吃的,盖的被子也这么硬,还这么冷,甚至都没有人给我欺负,你忍心叫我在这里蹉跎吗?” 是……吗,废太子对于她最后那两句话很怀疑,她不是正在欺负他吗?“你如何会嫁进来,倘若这也称得上是‘嫁’的话。” 他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譬如玲珑说她是被骗的、被强迫的,亦或是其它种种理由,却不曾想她的回答出乎他的意料:“我嫁进来,自然是因为我喜欢你呀。” 什么?! 若非她就趴在他胸口,废太子怕是要跳起来。他不敢置信地盯着玲珑,似是在问:你喜欢我什么? 倘若是三年前的东宫储君,学富五车,风流俊秀,待人宽厚,你会喜欢,自然无可厚非。可现在他不过是个阶下囚,是个满身狼藉永远不再拥有自由的罪人,没了身份不说,容貌也不复当初,这种情况下,竟还有人说喜欢他? 474.第三十九片龙鳞(四) 此为防盗章  冬日逐渐过去,西祠巷子也逐渐有了改变, 曾经长满杂草荒芜一片的院子已经被清理的干干净净, 虽然没有什么名贵花草可以栽种,但却开辟出了大块菜园子。破旧的屋子也修葺起来, 春日一来,顿时生机勃勃,秋日初至, 已是硕果累累。 屋子里就更不必说了,虽然桌椅板凳床板仍然老旧,但用的碗筷,铺的床褥, 都干干净净整整齐齐, 虽然被套都洗的发白了,可里头的被子却是上好的——玲珑缺了什么就去成王府顺一波, 至于她那条缠枝云锦的名贵寝衣,早已被她穿坏, 又被废太子改成了抹布。 他身上,是再没有一丝太子的架子了。他甚至亲自挑水浇菜洗衣煮饭照顾玲珑,对她更是言听计从百依百顺, 完全活成了一个普普通通的民间男子。 这世上唯有玲珑一人愿意在他满身污秽不堪时留在他身边,所以为了留住这个人,他势必要谋划一些什么。 在西祠巷子的日子安宁而祥和, 日出而作, 日落而息, 若真是寻常人家,这样活下去倒也没什么不好。可废太子每每看见玲珑,都觉得她应该过上更好的日子。她的美貌不该在这样的地方默默无闻,她应该配上锦衣绸缎玉盘珍馐,住进金屋受世人膜拜。就像是玲珑所说,这个世间,唯独那个真龙天子才能坐的皇位,尚且有资格让她注目一二。 废太子长得可真好看。 “修文!修文!” 废太子听见玲珑在屋子里叫他,忙将湿漉漉的双手在简易的围裙上擦干走进房,她刚刚睡醒,尚且美目朦胧,正娇嗔地望着他:“我的肚兜找不着了!” 听闻她要找肚兜,废太子面不改色,“我给你做了新的,旧的我拿去洗了。”说着转身去将红漆斑驳的衣柜打开,从里面取出一件粉白绣花的肚兜来。经过这几个月的磨练,天资聪颖被众大臣夸赞睿智卓绝的修文太子,连绣花裁衣都摸索着学会了。前几日玲珑不知从哪儿弄来精致的料子,她肌肤娇嫩,他便将布料做成了贴身衣物,还绣上了几只展翅欲飞的蝴蝶。 玲珑歪着头看他从柜子里取出新肚兜,接过来:“可是那件我只穿了一天啊,又不脏。” “嗯……”废太子语焉不详,“你先换衣服,我出去了。” 活似身后有什么鬼怪在追一样,玲珑看着他的背影,扑哧一声笑出来:“呆头鹅。”他们日日夜夜睡在同一张床上,她毫不设防,他却谨遵礼数不敢碰她,可能是觉得自己如今待罪之身埋没了她,平时玲珑滚进了废太子怀里,他都浑身僵硬,又想抱又不敢抱,生怕唐突。可最近一段时间,呆头鹅似乎也开窍了,虽然仍然没对玲珑做些什么,却敢大着胆子亲亲她,虽然最亲密也不过如此,可玲珑怎么会不知他拿她的贴身衣物做了什么事。 废太子出去后,瞧见已经洗干净挂在绳子上半干的牡丹肚兜,俊脸一红,旋即镇定下来,她什么都不知道,他也绝不会告诉她自己做了什么…… 玲珑的早饭很简单,一碗熬的稀烂的米粥,两碟废太子亲自做的酱菜还有一小碗蛋羹。废太子早早起了,她起不早,向来是他吃过了,再做一份她喜欢的。不过最近他又开始折腾自己,又瘦的不成人形,可丑了,玲珑也不问他这是要干什么。 粗茶淡饭清粥小菜虽然也别有一番滋味,却到底比不上山珍海味鱼翅熊掌,尤其玲珑本就深受饥饿之苦,口腹之欲若还要如此煎熬,真和杀了她没什么分别。 龙女的一天除却吃之外,大部分都在睡,她在归墟龙宫的时候,如果没有飘来灵魂,甚至可以睡上很久很久以阻止消化太快。人间虽然烟火旺盛,但玲珑活了这么久,再好玩的东西也比不上美味的爱来得诱人。 她坐在屋子外走廊上的长椅上,这是废太子给她做的,他饱读诗书,涉猎颇广,因而那会儿摸索着做木工,还险些将手指头锯断,最后做出的长木椅虽说粗糙了些,可放上软绵绵的棉花垫子,倒也舒服。玲珑坐在上面看废太子舀水种菜,又掀开咸菜缸子上的石头查看里头的腌菜情况,眼神放空。 废太子一回头看见的就是玲珑这副神游天外心不在焉的模样,心下顿时一慌。他自己都没有察觉到,经过这半年多的相处,他的一颗心已经完全扑在了玲珑身上。她高兴了,他就跟着开心,做事也更有干劲,她皱一皱眉头,他就心慌不已,想方设法要她高兴起来。可不管过去多久,废太子仍然担心有朝一日她觉得不耐烦要离开,自己又如何去留住她。 西祠巷子这种地方,太过简陋清苦,她生活在这里,着实是十足委屈。 “玲珑。”他洗了手,擦干净,来到她身边,没有坐下,而是在她身前单膝跪地,双手小心翼翼地捧住她放在膝上的青葱玉手。这双柔荑白嫩纤细,没有一点点茧子,那是他拼尽力气娇养的,可仍旧不够。她住在这里,没有漂亮的衣裳,没有华丽的首饰,更没有妆点容颜的胭脂水粉。 她本可以活得更美丽、更动人。 “你不要生气,我会带你离开这儿的。”他亲了亲她的小手,认真地说。 玲珑懒洋洋地看他,她想要的是废太子的爱,并不会帮他做什么,更不会为他去夺皇位,他自己的事,当然要他自己去做。“什么时候,何时何分何秒?” “很快的。”废太子见她表情微变,立刻露出笑容,他向来知道她喜爱自己的容貌,也不吝于用这张俊秀的面孔来讨好她。“你暂且忍耐最后一点时间,我一定会让你过上比所有人都好的日子。” 此时此刻,皇位也好,报仇也好,竟然都不再重要。废太子只想留住眼前这个少女,用他的全部。 玲珑看了他几秒,本来面无表情的脸突然露出了灿烂的笑容:“我当然相信你啦,我很想出去的。”她抱抱废太子。“凭什么我们要被这样欺负啊,随遇而安也不是这样的对不对?我还等着你带我出去,让我风光,我好去把嫡姐也欺负回来呢!” 废太子这才放下心来,任他如何谋算,也算不出究竟要如何讨好疼爱,才能叫她对自己的情意更多几分。 此后第三天,宫里便来了人。 这可是西祠巷子里头一回来了宫里的人,还是皇帝的贴身大太监总管江公公! 这位江公公是看着废太子长大的,皇后还在的时候,他受过皇后恩惠,所以皇后不在了,他也一直很照顾修文太子。后来修文太子被废,他想方设法找人多多照拂一下西祠巷子里的修文太子,只可惜西祠巷子这个地方,即便是江公公也不能任意来往。此番收到修文太子给自己递的密信,他自然唯命是从,皇帝果真心软,叫他来西祠巷子,召太子入宫。 “殿下——” “江公公。”废太子先一步扶住江公公,“我已不是东宫,担不起这殿下二字了。” “殿下这说的什么话,在奴才心里,您永远都是太子殿下。”江公公抹了抹眼角的泪,“一切都按照殿下的吩咐做了,皇上心里还是惦记您的,否则不会叫奴才深夜来请您入宫——” “我不去。” “届时与皇上见了面,殿下您服个软也就——什么?” “我不进宫。” 江公公惊呆了:“殿下糊涂!此番正是与皇上和解的机会,您怎能——” “公公不信我吗?”废太子轻轻一笑,眼中却丝毫没有被皇帝想起的激动,他瞎掉的那只眼睛此刻漆黑如深夜,再也没有比这只眼睛更冷的了。“你回去就如实告诉皇上,说罪人修文欲求在此了却残生,没有福分再做帝王之子。” 江公公瞪大眼:“殿下——” “照我说的做,如果你心中还认我这个主子的话。” 江公公欲言又止,却终究是退了出去。 他回宫后,皇帝正在寝宫等着,见江公公回来身后却没有其它人,顿时变了脸色,再听江公公说废太子根本不愿回来,甚至不愿再承认彼此之间的父子亲情,皇帝勃然大怒,拂袖摔了桌上的茶具,气恼的胸口不住起伏:“反了他!反了他!他竟敢这样说!他竟敢——” “皇上!”江公公跪了下来,抹了一把眼泪。“老奴还记得,殿下出生时那小小一团,后来长得多好呀,皇上疼他,皇后娘娘更是把殿下当成眼珠子,可后来皇后娘娘走了,殿下就没人疼了。皇上若是见到如今的殿下,定然是认不出来了。殿下的一只眼睛瞧不见了,右手也废了,写不了字,拿不起笔,老奴见了,这心底,就如刀割一般的难受啊,皇后娘娘在天之灵,不知要多么伤心。” 475.第三十九片龙鳞(五) 此为防盗章  废太子甩开她的手, 冷淡地看她。他的皮包着骨头,整个人脱了形,因而显得眼睛格外的黑且大, 定央央盯着一个人的时候说不出的诡异吓人。这若真是寻常人家的姑娘,怕是早被吓晕过去,可玲珑却不为所动, 又继续去拽废太子的衣袖:“我好饿啊, 想吃东西, 我来的时候什么都没有, 早上他们就没给我吃的。” 废太子冷冰冰地盯着她,好半晌,讥讽一笑:“你觉得这西祠巷子能有什么吃的?” 看他刚才吃的乞丐都嫌弃的汤水就知道, 肯定没什么好东西,可是玲珑的重点不是这个。“那我问你啊, 西祠巷子住的宫人在哪儿?离你这远不远?” 她一双美目闪着亮晶晶的光, 满是期待,废太子几乎要为她这份天真打败了:“你的脑子里在想些什么, 莫不成你以为到了这里, 还有人能伺候你?往日的养尊处优, 在这里还能继续?” 他以为她是要找人伺候, 因此更加嘲讽。 玲珑却说:“当然不是,他们把我送进来我就知道是个什么处境。就算不知道, 看你一眼也晓得了呀, 可我过不惯这样的日子, 趁着我现在还有点力量,先让自己过得好些再说呗。”她摇了摇废太子的衣袖,其实没用多大力气,可他的袍子已经穿了许久,玲珑就这么一摇——立刻就被撕裂了,露出他细的不像样的手腕来。 场面一度变得很是尴尬。玲珑当机立断的站起来:“我出去会儿,很快就回来。” 谁管她回不回来。废太子如是想着。床是不能睡了,他干脆席地而坐,倚着摇摇欲坠的危床闭目入睡。可没等他睡着,就听见一声巨响,那姑娘开门用脚,直接把破烂不堪的门板给踢碎了。废太子对此无言以对,他真是不知从哪里招来了这么个煞星,成王将她送进来难道是来折磨他的不成? 玲珑是嫌弃门脏才用脚,没想到这个门这么不经踹,她也没用多大力气,本来就吱呀作响的门,这会儿是彻底的死不瞑目了。寒风从门里灌进来,再穿墙溜出去,玲珑身后跟着几个畏畏缩缩的宫人,他们怀里抱着干净的草席被褥还有帐子,一进来就主动靠近床去收拾了。 虽然是在西祠巷子里的奴才,可到底都是在宫中受过训练的,做事很是麻利,和往日里欺压废太子不将废太子看在眼里的模样判若两人。 “动作快点儿,我刚才说什么来着。”玲珑冷着脸,“给我弄干净些,改明儿天好些了,把四壁都给我补好,听到没有?” “是、是,谨遵姑娘吩咐、谨遵姑娘吩咐。” 素日里见着废太子眼珠子都在头顶的奴才,如今对着玲珑点头哈腰,脸色泛青。他们这些都是在宫里犯了事的奴才,被打发到西祠巷子,也就是一辈子都别想再出去了。这西祠巷子偏僻荒凉什么都没有,他们就在这儿生活,里头的人出不去,外头的人进不来,自成一片天地。三年前修文太子被废,西祠巷子里才算是迎来了这么位“贵人”。可这“贵人”是什么处境大家心知肚明,再加上成王特意打过招呼,要他们好好“照顾”废太子,宫人们更是极尽苛待。 原以为废太子娶了妻也不妨事,哪里知道这位新妻竟如此手段狠辣,二话不说就将他们狠揍一顿,踢着赶来废太子的院子,还抢了他们刚浆洗晾干舍不得盖的被褥,甚至逼着他们来干活! 心中怕是将玲珑恨到了极点,可形势不及人,还是要忍气吞声,迅速将床榻擦过铺好,又换下帐子,搬走破旧的桌椅换上比较好的,再把破裂的窗纸补好,这才勉强让玲珑满意。 今天晚上就先凑合一下,其它的留到明日再说。这四处透风的烂墙必须处理一下,不过现在她又饿又困。 西祠巷子里没什么好吃的,被贬到这里来的宫人自个儿种菜喂鸡,再加上内务府三五不时想起分的米面,一年到头倒也衣食不缺,勉强过活。要跟外头的人比,那肯定是拍马也赶不上,可在这西祠巷子里,有吃有喝有的住,就已经是造化了。 这里最可怕的,是没有希望。 他们是注定要一辈子老死在这里的,这才是让宫人们最绝望的事情。也因此他们变得极为凶狠刻薄,废太子算什么,曾经高高在上的东宫储君,如今还不是成了个废人?早晚都是要死的,成王还特意叮嘱他们了呢。 再过些时日,叫废太子悄无声息的死了也不是什么难事,已经过去三年了,废太子早就该死了不是吗?他自己受不了这样的苦日子,这不是理所当然的么?到时候成王开恩放他们出去,那才真是大造化啊。 玲珑觉得他们就太傻了,成王怎么可能留下他们这些祸患,等到废太子一死,皇帝就会想起他的好来,成王只消让皇帝知道废太子在西祠巷子过得是什么样的日子,这群宫人就一个都别想活命。废太子哪怕是废了,那也是皇帝的儿子,曾经让他引以为傲的嫡长子,他能废掉这个儿子,可不代表别人也能欺辱他。 玲珑的晚饭并不豪华,也不怎么美味,可是和之前废太子吃的比起来,那就是玉盘珍馐。几个刚出锅的白面馒头,一碟腌菜一碟炒鸡蛋还有一盘炝炒青菜,杂粮粥煮的烂烂的,散发出诱人的香味。杯盘碗筷虽然不怎么珍贵,但却洗的干干净净。玲珑挥手让宫人下去,还不忘威胁他们:“明儿一早,我要见到热气腾腾的早饭还有洗漱用的热水,听到没有?” 她眯着眼,气势凌人,宫人们见到她这样的人,自然而然就弯了腰杆,喏喏的应了,才退出去。 玲珑拿起筷子,先是喝了一口杂粮粥,发出满足的喟叹,然后扭头看向废太子,邀请他:“你要吃吗?” 她甚少愿意将食物分给他人,哪怕这食物不能叫她果腹。可眼下废太子对她而言很重要,不能这样叫他死了,最重要的是他现在瘦的这个样子着实难看极了,玲珑吃不下去。养猪不也得将小猪崽子养的膘肥体壮再宰杀吃肉?这一样的道理啊。 废太子没理她,玲珑便拿过一个白面馒头掰开,往里面夹了炒蛋酱菜,走到废太子面前,送到自个儿嘴边咬了一口,弯腰一使劲儿,就将废太子拽了起来,拖到桌边,简单粗暴地把筷子塞给他:“吃。” 见他还不动,玲珑突然间恍然大悟:“你是右手废了不会用左手?我喂你啊。” 她说话真是一点都不顾及他人,直接戳中废太子的伤疤,只是这三年下来,右手废了早已习惯,左手也早练就了,他只是不想搭理她罢了。然玲珑是那种能被拒绝的人么?她要给,废太子就必须接受。眼看废太子不肯张嘴,她的粥已经送到他嘴边,玲珑冷了眼,而后突然嫣然一笑:“我懂了,相公是牙口不好咀嚼不动是吧?没关系,我吩咐了宫人在院子外头伺候着,我叫他一声,进来嚼碎了哺给夫君,这样夫君就可以方便的吃东西还能保存体力了。” 这种恶心的事她也干得出来!废太子气恼不已,他左手成拳,在玲珑准备叫人之前拿走了面前的筷子,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我自己来。” “早点这样不就好了。”一起能用暴力解决的问题,在玲珑这里都算不上问题。一共五个馒头,她吃了四个。废太子严重怀疑她是猪,只见吃却不见胖,而且还颇有几分意犹未尽的感觉。 废太子还是东宫储君的时候,不知见识过多少高门贵女,那些闺阁千金们都非常注意仪态,进食时都是浅尝辄止,更不会吃味道过重的菜色以免口腔异味。眼前这位可真是不折不扣的另类,叫人完全搞不懂她在想些什么。 四个拳头大小的馒头,她全吃了,且吃的极为享受,把菜汤都吃了个一干二净,盘子都不必去洗。 玲珑咽下最后一口馒头,颇为遗憾:“可惜了,味道实在一般。” 想念山珍海味,想念锦衣玉食绫罗绸缎,想吃香的喝辣的。 这个破屋子基本上是四壁漏风,冻的人起鸡皮疙瘩,玲珑不怕冷都抖了一下,看着废太子又要摸上床去睡觉,她伸手拽他:“不许睡。” 废太子甩开她的手,冷淡地看她。他的皮包着骨头,整个人脱了形,因而显得眼睛格外的黑且大,定央央盯着一个人的时候说不出的诡异吓人。这若真是寻常人家的姑娘,怕是早被吓晕过去,可玲珑却不为所动,又继续去拽废太子的衣袖:“我好饿啊,想吃东西,我来的时候什么都没有,早上他们就没给我吃的。” 废太子冷冰冰地盯着她,好半晌,讥讽一笑:“你觉得这西祠巷子能有什么吃的?” 476.第三十九片龙鳞(六) 此为防盗章 丞相寿辰, 她与永安侯一同前来道贺,见女儿女婿一同来,还情深意笃,丞相夫妻十分欣慰,丞相夫人拉着女儿左右看了看, 确实是微微圆润了些, 不似从前那样瘦, 气色也很好,一瞧就知道过得是好日子。这样她也就放心了, 就这么一个宝贝女儿,嫁给永安侯也是千挑细选的,无论如何也不能叫女儿受什么委屈。如今见女婿待她好,丞相夫人便十分安心。 只是她看了好一会儿, 才发觉出不对来。趁着丈夫跟女婿在书房谈话, 丞相夫人拉着玲珑的手,瞧她身边的初霜以及眼生的初夏:“我儿,初芷何在?她怎么没陪着你?可是哪里不舒服生了病?要不要请大夫看一看?” 由此可见丞相夫妻也都是厚道人,面对一个婢女,不过是女儿喜欢了些,他们便也善待于她。只可惜初芷不是那等知恩图报之人,她不害人就已经不错了。以婢子之身为原主庇佑,却想方设法去夺原主的东西——贪心不足蛇吞象。玲珑看着丞相夫人, 轻轻一笑, 挥手让初霜初夏外头候着, 淡淡道:“被我打发了。” 女儿什么脾性,做娘的最清楚,她的女儿连只蚂蚁都舍不得踩,更何况是跟她朝夕相处一起长大的初芷?定然是初芷做了什么让她无法原谅的事。丞相夫人眉头一皱:“我儿,发生了何事?” 玲珑问:“娘,当初向爹爹求娶我之人不少,为何爹娘最后选择了侯爷?” 丞相夫人虽然不知她为何这样问,却还是回答了:“青年才俊中,唯独侯爷,不仅出身高贵,亦有本事,他的爵位可不是如其它世袭的那般花架子,而是他自己在战场上挣回来的。他与你爹爹又素来交好,为人有情有义,容貌生的也好,足以与我儿相配。” “是啊,是很好,万中选一的乘龙快婿。”玲珑嘲讽的笑笑。“既然这么好,自然喜欢他的也不止我一个。” 丞相夫人一愣:“这话是什么意思……” “娘不知道吧,在我还未嫁入侯府之前,初芷就与侯爷两情相悦了。”玲珑讥讽地笑。“那婢子假借我的名义同侯爷接触,一来二去,两人便勾搭成奸,此还不算,若是侯爷来退婚求娶初芷,堂堂正正地说了,我倒也高看他一眼。他却不愿,又要娶我,不想跟爹爹交恶,又要初芷,想左拥右抱,没少恶心着我。” “什么?!”丞相夫人气坏了。“初芷、初芷她竟敢!我相府中人谁亏待她了?!我儿视她如姐妹,我与你爹爹几乎将她当作义女来看,她竟做出这等不知羞耻之事来!” 随着初芷年岁增长,丞相夫人也有点忧虑,这孩子越长越是妖娆,活脱脱一副瘦马模样,只是平时做事一丝不苟滴水不漏,女儿又十分信任初芷,她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想着等女儿有了身子稳定了,就给初芷寻一门好亲事嫁出去,也好叫她一生衣食无忧。只是万万没想到,哪里需要她给物色人家,初芷早盯上她的女婿了! 想到这里,丞相夫人几欲作呕! “娘。”玲珑冷淡地看了她一眼,不理解她为何那般激动。“你为何只骂初芷?” “我如何能不骂她?这等背信弃义令人唾骂之事,她也做的出来!”丞相夫人怒不可遏,若非初芷不在,她定要叫人将其打杀了!这等背主之奴留着有何用!谁能保证日后她不会再捅一刀? “侯爷也不是什么好东西。”玲珑哼了一声。“这两人不过是臭味相投,才一拍即合。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他与初芷两情相悦在前,却还要来骗我成婚,可见其性格卑劣自私,薄情寡义。我处置了初芷,他一言不发,活似曾经什么事都没有过。若非我亲眼所见他们二人在床上颠鸾倒凤,真要信了他的鬼话!娘你可知道,夜晚我睡了,初芷便在我的安神香里添加催眠之物,而后便引着侯爷去她床上,与我不过一墙之隔!” 丞相夫人听了,几乎要晕过去,她捧在掌心的女儿,就是这样叫人糟蹋的!“我儿!我苦命的儿!”她忍不住哭出来。“我要告诉你爹爹,叫他为你做主!” 早知如此,还不如不把女儿嫁出去!如今嫁了这么个中山狼,哪里是她当初想象的那样,给女儿寻个依靠! 玲珑微微一笑:“只怕不用娘告诉,爹爹已经知道了。” 丞相夫人抬头朝门口看去,赫然看见丞相大怒推开门走进来,身后跟着的正是脸色惨白的永安侯。在这之前,他们耳鬓厮磨,夫妻情深,可方才他与岳父说完话来寻各自妻子,却在门口听到这么一番话,他才知道,原来妻子真的什么都知道,可笑他还以为她一无所知,想着此后将那件事埋在心底,再也不做对不住她之事,同她好好过日子,疼她爱她,却不曾想,她早将一切看在眼里,甚至觉得他卑劣寡情,自私无义。 怎么、怎么会是这样呢? 这是丞相这么多年来过得最糟糕的一个生辰。前一秒他还极为欣赏的女婿,这一刻就已然让他恨到了骨子里。他甚至话都不想再同永安侯说,大步跨进房门命令妻子:“将女儿带进去!此后再也不与这等无情无义满口谎言之人见面!我的女儿不是生来叫人糟践的!”他已经怒极,转身去推想进来寻玲珑的永安侯,“给我滚出去!稍后我便写了和离书,我这女儿配不上你这前程似锦的永安侯!快走快走!这里不欢迎你,日后你也不必再来!” 谁家的女儿不是如珠如宝养大的,他的小女儿自幼便是掌上明珠,生怕摔了磕了,待她成人,他千挑万选才将她许给永安侯,本以为女儿后半生有了依靠,哪里知道这女婿却是个中山狼!还有那初芷!真真是狼心狗肺之徒!世上怎会有这般人,做出这等事? “岳父——” “你别叫我岳父,我受不起你这一声岳父。”只要想到女儿曾经亲眼看见这个乘龙快婿和贴身婢子做那等苟且之事,丞相心中怒火便无法用言语来形容。“你既然喜爱那初芷,便娶她为好,最好再为她去寻当年将她卖掉的生父,那才是你岳父!” 永安侯此刻已经语无伦次,他生平从来不曾如此慌张不安过,妻子刚才被岳母带走时连回头看他一眼都没有,事到如今他只想先见她一面,他有好多好多的话想问她! 可丞相的情绪实在是太激动,他老人家上了年纪,身子骨一直不大好,永安侯也不敢气他,丞相不知道从哪里顺了根扫把便来撵他,堂堂永安侯,竟就这样被活生生打出了相府,狼狈不堪。 今日本是来贺寿的,结果却闹成了这副模样,相府宾客尚未散尽,许多人已经瞧见了这一幕,向来让丞相满意的女婿永安侯竟被打了出去,不知道是发生了何事?他们满心想知道,却又不敢去问,丞相脸色难看,派人来说今日寿宴到此为止,客人们再好奇,也不得不离开,走的时候看到永安侯竟跪在相府门口,没有人敢去询问发生了何事,只能暗自猜测,很快地,丞相将永安侯赶出门一事便传遍了京城,闹的满城风雨。 初芷自然也知道了,她乍一听到这个消息还有些神情恍惚,这时候灶膛里的稻草掉了几根出来,燃烧着的稻草烫在她手上,疼的她心惊肉跳。 没一会儿听到了推门声,初芷狠狠一哆嗦,丈夫就走了进来,一把抓起她,也不管灶膛里还没熄灭的火,像是拎小鸡一样拎着她到了屋子里,扔到床上,便扑了过来。 这管事自打没了雄风,便四处求医问药,可这病如何是能随随便便治好的?他一开始对初芷尚且百般爱护,可初芷哪里瞧得上他,对他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这一来二去,管事的在外头喝了二两酒,上了头,回来就想跟初芷亲热,却被她狠狠打了一巴掌,这下可打起了管事的火,当下不管不顾的,竟将初芷折腾了个死去活来,嘴里还不干不净的骂,不过是个二手货,一个破鞋,他娶了她本身就委屈了自己,否则怎么会遭来这份罪受?在侯府舒舒服服的当个管事不好吗? 每日吃香的喝辣的,也比在外头四处奔波赚不到几个子儿来的强。 他恨极了初芷,觉得这都是她带来的霉运,敢弄第一次,自然就有第二次第三次,事到如今,初芷再也不敢在他面前拿什么派头了,成日老老实实的,看到他大气都不敢出,大大的满足了管事的虚荣心。他又有些恨永安侯,便在凌虐初芷时幸灾乐祸,任你如何厉害,你的女人如今还不是任我摆布? 477.第三十九片龙鳞(七) 此为防盗章 宁可自戕, 也不能对胡狗俯首称臣。 有些骨气的, 主动捧起了毒酒, 哭哭啼啼不想死的, 都被太监从背后死死勒住了脖子, 两条腿儿在地上用力蹬一蹬, 也就断了气。哀帝看着眼前这惨绝人寰的一幕,他的几十个女儿都死在了面前,还有他那些死在战场上的, 死在各自王府中的儿子,还有如今的他。 他带着痴迷的笑容,看向躺在他怀里,玉指纤纤正剥着一颗水晶葡萄的绝色佳人。她柔若无骨的身体栖息在他怀中,她天仙般的容颜让他回想起初见她时,她赤着一双小脚丫坐在树上笑嘻嘻地看着他的情形。已是不惑之年的哀帝立刻就坠入了爱河, 他疯狂的迷恋上这个绝代佳人,并且不顾任何人阻拦将她带回皇宫, 封为贵妃。 她任性又骄纵, 不知道惹了多少麻烦, 哀帝不止一次想杀了她,免去这红颜祸水,可不知为何总是下不了手。如今国破城亡, 胡狗马上就要打进皇宫, 身边的儿女后妃尽皆以死报国, 哀帝落下泪来。“爱妃, 如今只剩你我二人,朕先送你上路,随后便来陪你——” 玲珑坐在他大腿上,悠哉悠哉地放入那颗剥完的葡萄,汁水四溢,无比甜美。两国交战,你死我亡的关头,皇室还在纵情享受,这样的国家不亡,那什么样的国家才亡?这会儿倒是想起来死了。“抱歉啊陛下,我可不想死。” 她从哀帝怀里站起来,居高临下地俯视这个苍老的无能的懦弱的男人:“我生的这样美貌,难道那胡人的大王看见我,不心生欢喜?陛下若想去死,尽管去便是,可陛下怜惜我,怎舍得叫我一同去死?” 就是因为她有绝世的美貌,哀帝才不能留她在世上。自打她入宫以来,山珍海味倾世珠宝,他悉数奉到她面前,可她宝贝照收,却一根手指头都不给碰。哀帝也想过霸王硬上弓,可每每瞧见玲珑的脸,便无论如何也做不出这样的事来,只想百般讨好,哪里还能伤她一分。 这样的美貌,本该送入帝王家,可那胡狗算什么帝王?他们是下贱的贫民,有什么资格欣赏这样的美人?哀帝面露狠色,抓起手边白绫:“爱妃,让朕送你一程!” 神经病啊都说不用送了她不想死。玲珑刚拈起一颗葡萄,就见哀帝气势汹汹地朝自己大步走过来,她无奈地说:“陛下,既然都要死,那您先死好不好?臣妾舍不得留您一个人,您先死,臣妾马上就跟上。” 这古往今来,亡国皇帝不少,可不管哪一个怕都是没见过玲珑这样的女人。哀帝就愣住了,没等他回过神,一支利箭破空而来,穿透他的小腿,那箭力道十足,穿透哀帝小腿还不算,势头极猛,竟将哀帝钉在了地上! 哀帝虽然年纪不小又养尊处优,可却养的白白胖胖吨位十足,少说也得有二百来斤,可这一箭竟然直接穿透了他的象腿,不得不让玲珑惊奇。 随后她拿着刚剥掉一半皮的水晶葡萄,微微睁大妩媚的眼眸,看向满身血腥戾气十足的高大异族男人走了进来。 他大概有两米高,极其的魁梧强壮,眼睛是少见的绿瞳,胡子拉碴,面上满是伤痕,可那股从死人堆里走出来的气势却十分可怕,哀帝本来疼的想要大叫,都由于这个男人的出现忍了回去。 玲珑好奇地看向哀帝,发现他手边就有一杯鸩酒,她眼巴巴地看着,似乎在问:陛下,您不死了么?若是要死就趁现在啊! 那个高大可怕的异族男人大步走进来,从哀帝那只被钉在地上的小腿踩了过去,玲珑都听到了咔嚓作响的骨头碎裂声。随后高大的男人就到了她身边,用饿狼一样的绿瞳盯着她,低头吃掉了她手上没有剥完皮的葡萄。 他可能是没吃过这种金贵的水果,所以不知道皮不能吃,连带着皮和果肉都吞了下去,还顺势咬住了玲珑白嫩嫩的指尖,像是狗一样用犬齿啃啮。 他们草原上的男人,有看中的女人就抢回家,更何况如今他是胜利者,这个女人就是他的战利品。 她坐在一圈死人中竟然完全不害怕,光是这份胆色就比其他的中原女人强上千百倍。男人弯腰把轻盈的玲珑抱起来举过头顶,他身后跟着的一群强壮异族男人因此发出欢呼声,似乎是在庆祝他们的王拿到了最美丽的战利品。 玲珑被举的有点头晕,尤其是在这个人不停地抖动她的情况下。她可不是个好脾气的,当下一巴掌照着男人的脸呼了过去,结果男人不觉得如何,她在哀帝皇宫养的娇嫩的小手反倒红了! 玲珑捧着手心小口小口的吹气,这个臭男人的胡子好硬,打在上面真是疼死她了! 龙女娇气得很,她立刻就记恨上了男人,哪怕他一身的血腥气,浑身阴郁十足。 “你是我的,战利品。” 男人这么说,然后捉住她一只小手放入口中啃,玲珑惊喘了一声,感觉自己的小手被男人的口舌一一舔吮过,抽出来的时候湿答答的恶心死了!她更生气了,在哀帝后宫三年了,那老家伙都没能碰她一下,占她一点便宜,这个大胡子是想怎么样?他的胡子这么多,这么难看,她一点都不喜欢! 她是来度假来享受的,不是来当什么战利品的! 然而男人舔过她的小手后,又要来舔她的脸,真跟狗差不多。玲珑推他他不动,眼看他就要把她剥光就地上了,玲珑终于真的恼了,她一脚踹在男人身上,神经病,这么臭这么脏也敢朝她身上蹭,怕是活得不耐烦了! 就在这个时候,男人突然也停下了动作。他回头看了手下们一眼,似乎在意识到有别人在,不适合做这种事,而且地面冰冷坚硬,她这样柔弱的中原女子怕是承受不了。 玲珑被他扛在肩膀上带了起来,哀帝倒在地上也不敢叫唤,玲珑奇怪他为什么还不死,其他人都死了,因为太监人手不够,哀帝还亲手勒死了他的好几个女儿,刚才还要杀了她呢,怎么这会儿轮到他自己了,他反倒犹豫不决起来? 该不会是只想杀了别人,自己苟活吧?按照人类社会的法则,已经引颈就戮的亡国皇帝,一般都会封个侯之类的继续过安乐享受的日子,至于那些殉国的人——反正已经死了嘛,现在玲珑严重怀疑哀帝是在打这个主意。 不过她没有机会去证实了,因为扛着她的这个男人终于出声了。和他高大的吓人的外表相比,男人的声音低沉好听,只是十足的阴冷:“把他带下去,看紧了别让他死。” “是!” “王!还有许多事情等着您决策——” “以后再说。”被称作王的男人拍了拍玲珑柔软挺翘的粉臀,阴森森的脸上总算露出了一点笑意,看得出来他此刻心情很不错,毕竟打下了中原,以后他就是天下唯一的王。“我要先享用这个女人。” 跟着他打天下的手下们吹起口哨来,他们草原上的猛士都是这样,看上了一个女人直接抢走,就地干了,之后就结为夫妻。这个中原女人太美了,他们刚才看到她的时候都惊呆了,她简直就像是传说中保佑大草原的神女,有着至高无上的美貌。 这样的美人,当然要属于王,也只能属于王。 玲珑被他拍了一下屁股,整个人都惊呆了。要知道她在哀帝后宫这几年可从没人敢对她不敬,了不起也就是坐一下哀帝的大腿哄哄他,让他继续心甘情愿的给她卖命,搜罗至宝来讨她欢心。毕竟他本来就荒淫无度,是个昏君,这种事儿也没少干,之前为了讨好他上一位爱妃,听说他还叫年轻的宫女太监脱去衣服互相博弈取乐。 当然这种下流的游戏玲珑不爱玩,又不好看,太监少了根东西,可一点意思都没有。 男人把她扛起来,跟个没头苍蝇一样到处找床,最后拐进了皇后的宫殿。皇后早叫哀帝那个傻逼给气死了,这座宫殿空了很久,但一直有人打扫保持整洁,床铺柔软,玲珑被甩在上面也没觉得疼。 她从床上爬起来盘腿做坐好,兴致勃勃的看着男人脱衣服,露出一身腱子肉。 这样的身高,身上的肌肉纹理却非常漂亮,蕴含着力量美与野性,就像是他的绿瞳,狼一样带着侵略性。玲珑眼睁睁看他脱了个干净朝自己走近,在他靠近之前伸手挡住:“不要碰我。” 478.第三十九片龙鳞(八) 此为防盗章 “你怎么可以就这样直接睡了?”玲珑几乎为废太子的个人卫生操碎了心。“洗脸刷牙梳头啊, 你现在这么丑, 还这么邋遢。这被褥虽然不怎么好,却都是干干净净的,你可别想弄脏它们。” 废太子本不想理会她,可不知何时, 已经有宫人送来了热水,随之而来的还有一个浴桶。玲珑自个儿是干干净净的, 她爱干净, 本身生活在荒海之中,所以特别不喜欢自己身边的人脏兮兮,看着都碍眼。 “你是自己进去呢, 还是我帮你呢?”玲珑露出分外天真的笑容,有礼貌的询问废太子。 她能将宫人们使唤的这样服服帖帖, 很显然不是靠她的大脑。废太子只犹豫了几秒钟, 就做了选择。他脱衣服的时候发现玲珑非但没有像寻常姑娘家那样非礼勿视, 甚至还饶有兴味的盯着他。废太子再怎么心如死灰,也没开放到在一个姑娘家面前赤|身|裸|体。他解衣服的手停了下来,转身去看玲珑。 玲珑也睁着清泠泠的眼睛看他, 还奇怪:“你看着我做什么,看着我能把自己弄干净吗?” 废太子忍了又忍,他一点都不想开口说话,奈何在这少女面前却被逼得无路可走。“你不要看。” “……我就是想看看你身上有多脏。”玲珑真诚地说。“我问过下人了, 他们说你三年没洗澡了, 我以前听过一个故事你要不要听?我给你讲一下吧?”当然她这话也没有要问废太子的意思, 就是知会他一声,便自顾自讲了起来。“就是说啊,从前有一对懒人夫妻,他们非常非常非常非常的懒,懒到什么程度呢?从来不洗澡,也不换衣服,不叠被子,不洗锅子,他们觉得被子叠了晚上也要铺开,洗了澡也会弄脏,衣服换了还需要清洗,锅子干净了还要做下一顿饭……就什么都不做。后来有一天,家里突然进了贼,贼看了看他们的家,发觉没什么好偷的,唯一值钱的就只有那口锅,于是就将锅卸了下来背走了,后来这个贼就变成了一个正义之士,人称背锅侠。” 她讲到这里,停了一下,看了废太子一眼又继续:“后来妻子突然惊醒,发觉有贼,就将丈夫推起来。丈夫与贼搏斗的时候,贼掏出随身携带的刀,砍在了丈夫脖子上,丈夫应声而倒,贼就背着锅跑了。妻子吓得大哭,却突然看见丈夫从地上爬了起来,摸着脖子说,‘幸好我从来不洗澡,否则今日这小命就要交代了!’,妻子一听也十分高兴,两人点了灯,发觉家里那口锅竟然没有丢,原来那贼背走的,是锅上长年累月积攒下来的那层垢。” “综上所述,我想看看你身上的灰有多厚。” 废太子嘴角抽搐,他真是气都气不起来。他怎么可能三年不洗澡,便是心死成灰,也没得叫自己脏成那样的道理。宫人又不同他住得近,如何知道他洗澡不洗澡? 玲珑讲完故事满脸期待:“你脱啊。” 废太子:“……你一个女儿家——” “我现在不是啦,嫁给你,就不是女儿家,是妇道人家了,你们都这样称呼的不是吗?”她仍然眨着漂亮的眼睛催促,“你到底脱不脱,难不成还要我伺候你?” 她很少伺候人的,就是伺候了,日后也肯定要千百倍的要回来。 废太子被她气的,竟真的解开了破旧的外袍,玲珑看了两眼叹了口气,“一点肉都没有,这样的身材真不好看。” 废太子如今权当她说的话是耳旁风,天这么冷,他迅速跨入浴桶,暖意顿时席卷全身,他舒了一口气,然后就看见玲珑自顾自洗了手和脸又漱了口,竟自个儿上床睡觉了。 两床被子都很厚实,可玲珑不喜欢,这种普通的棉花被,里头的棉花不知道弹没弹,重的要死,压的她险些喘不过气来,这加重了她要过好日子享受的心,吃不饱已经很难过了,如果再睡不好,做龙有什么意思? 两床棉被压的她窒息,底下的床虽然铺了两床褥子,仍然觉得硬邦邦的,这更让玲珑怀念起荒海归墟的龙宫,她好爱享受,性格奢靡,从来不加掩饰。 谁会不喜欢过好日子? 废太子洗完澡穿了衣裳,站在地上冷的发抖,却不知自己要睡到哪里去。玲珑单手撑着脑袋对他打招呼:“上来啊。”态度自然毫无羞赧,模样似是在叫一条狗……废太子咬咬牙,这寒冬腊月的,外头冷风呼啸,没有棉被御寒想过冬十分艰难。他想了又想,才在玲珑的邀请下掀开被子上了床,只是离她极远,两人之间隔了好大的距离。 这本是一张双人床,这会儿废太子身上盖了被子,人却退到了床边,玲珑靠近一点,他就往边上挪一点,最后玲珑突然蹭的非常近,废太子一个惊喘,往后一躲——整个人摔到床下。 玲珑抱着被子笑起来。她容色极美,笑起来也格外动人,废太子从未见过她这般姝色,还是东宫储君之时,他最是仁义宽容,与女子连手都未拉过,所见的也都是笑不露齿的大家闺秀,哪有玲珑这般不拘小节几近猖狂放肆的。 最后她一边笑一边伸手给地下的废太子,“还不上来?” 那一只纤纤玉手,美极了,仿佛最优秀的工匠雕刻出的白玉艺术品,废太子抿了抿嘴,没有接受,自己从地上爬起来,拍了拍身上的灰,又掀开被子上床,结果刚上去就被玲珑推了下来,又是狠狠地摔在地上。他抬起头,怒目而视。 玲珑噘着嘴,伸出小手:“快上来。” 和着是因为他刚才拒绝了她,她不高兴,才推他下去,却又非要他握住她的手才能上来。 废太子忍了又忍,还是屈服在了玲珑的暴力之下。掌心的小手柔若无骨,他甚至不敢用太大力气……就被拽上了床。玲珑翻了个身压在他身上,和他四目相对,气氛暧昧之时,她叹了一声:“你的骨头好硬,硌的我好不舒服。” “……那你下去。” “我不。”玲珑干脆利落地拒绝了。“我就要这样。” “……” “瞧你闷闷不乐的,难道娶了我不比当皇帝快活?”她的价值可远超什么狗屁皇帝。“总是一张苦瓜脸,害得我吃饭都吃不香。” 你吃不香,五个馒头你吃四个。废太子如是想着。 “夫君啊。”她叫他。 声音柔嫩娇嗲,她本是绝顶美丽的女子,倘若有心诱惑,谁能逃过这温柔乡呢?这一声夫君叫的废太子心底狠狠一动。自他被圈禁在这西祠巷子,便似是死了般毫无声息,往日的友人也好,亲朋也好,都再无消息,亦不曾有人递过丝毫消息。他自己心死了,也什么都不想做了。既然已成废人,此生无望,又何必再过多强求。不过是得过且过,这样等死。 在西祠巷子缺衣少食,清苦孤寂,他都忍了下来,因为他早已丧失活下去的意志。他这样的人,就算有朝一日出了西祠巷子,又能如何?眇一目,断一手,不过是个废人。更何况父皇绝不可能放他出去,便是新皇登基,大赦天下,他也不会重获自由。 既然这样的话,在里头还是在外头,不都是一样的么。 对废太子来说也许都一样,可对玲珑而言,非!常!不!一!样! “夫君啊。”她又叫了一声,趴在他胸口对着这张憔悴消瘦却仍旧依稀可见往日俊秀风采的脸卖萌撒娇,完全不顾之前自己展现出了何等惊人的武力值,“你看我如花美貌,怎能在这样的地方了此残生?这儿没有好吃的,盖的被子也这么硬,还这么冷,甚至都没有人给我欺负,你忍心叫我在这里蹉跎吗?” 是……吗,废太子对于她最后那两句话很怀疑,她不是正在欺负他吗?“你如何会嫁进来,倘若这也称得上是‘嫁’的话。” 他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譬如玲珑说她是被骗的、被强迫的,亦或是其它种种理由,却不曾想她的回答出乎他的意料:“我嫁进来,自然是因为我喜欢你呀。” 什么?! 若非她就趴在他胸口,废太子怕是要跳起来。他不敢置信地盯着玲珑,似是在问:你喜欢我什么? 倘若是三年前的东宫储君,学富五车,风流俊秀,待人宽厚,你会喜欢,自然无可厚非。可现在他不过是个阶下囚,是个满身狼藉永远不再拥有自由的罪人,没了身份不说,容貌也不复当初,这种情况下,竟还有人说喜欢他? 479.第三十九片龙鳞(九) 此为防盗章  只是下人之间的成亲, 都是签了卖身契的, 搞不出什么名堂,嫁衣一换,红烛一燃,贴几个喜字拜了天地, 这亲就算是结成了。玲珑可不会去观礼,只是送了些东西以示恩典, 初芷也从下人房搬到了管事住的院子, 当天晚上,这对新婚夫妻如何相处玲珑不知道,她只是看着永安侯, 似笑非笑地问:“侯爷可觉得有些凄清?” 永安侯正在更衣,听她这样问不由得微微一愣:“夫人这是何意?” “还能是何意, 侯爷心里清楚着呢, 何必来问我。”玲珑走上前接过男人手中的外衫, 一双杏眼似水含情,一时半会还真叫人摸不透她的想法。“初芷嫁了人,侯爷就一点都不难过?” “她嫁人与否同我何干。”永安侯将拿着自己外衫的妻子拥入怀中, “只要吾妻快活,怎样都好。” “侯爷嘴可真甜。”玲珑眯起眼。“可初芷嫁人前却同我说侯爷对她有意,这是真的还是假的?” “你怎能听信她的说辞。”永安侯心中一慌,面上却是不变颜色, 冷声道, “我对她能有什么意思, 难不成我还会动你的婢子不成?” 玲珑但笑不语,永安侯被她看得心慌,不由将她搂紧,吻了下她朱唇,讨好道:“我的心中只有你,旁人如何,与我半分关系都没有,夫人切不可听信小人言辞误会为夫。” 玲珑不说信也不说不信,她早看清这个男人的本质,虽说时代发展会限制人的思想,但忠贞正直之人,什么时候都不会改变意志。只可惜啊,那样的人,实在是太难遇到了。她活了这么久,也不曾见过多少。来来回回,都是如永安侯这般的人,男人也好,女人也罢,就是有这般的人存在,玲珑对人类的观感才那么差。 她踮起脚尖勾住永安侯的脖子,此事便当揭过了,唯独永安侯心中对初芷又计较了几分。其实初芷怎么可能跟玲珑说这些,她现在恨死也怕死了玲珑,不说出来,兴许日后还能得侯爷援手,直接说,怕是如今性情大变的夫人要直接打死自己。 可永安侯不知道啊,比起初芷,他当然更相信自己的妻子。初芷不过是被厌弃的玩物,妻子却是要共白首之人。永安侯这人,爱之欲其生,恨之欲其死,他信了玲珑的话,得知初芷竟敢违背自己的命令泄漏曾经的苟且,心中便有了计较。 男人做事就是要大刀阔斧一些,不似后宅女子步步为营。没几日,刚成亲不久的管事就在一起做活中从马车上摔了下去,大夫看过后说伤得很重,日后就是四肢渐好,怕也是留不下什么根了。 管事签了卖身契,本就孑然一身,唯独盼着能留个香火。眼下竟成了废人,主人家自然是不要了的,直接将他送出了府。为了彰显仁义,还给了一百两银子并承担了汤药费同看诊的钱,如此也算是仁至义尽。 作为管事的妻子,初芷自然也是要跟着一起走的,可玲珑却不提卖身契的事儿,待到初芷跟管事出了府,她才笑起来。 呀,真是低估了永安侯的狠心呢。 果然呐,大部分的人类,都是宽于律己,严以待人。和背主忘恩的初芷比起来,永安侯的所作所为也没好到哪里去,只可惜他似乎认为这事儿就可以揭过了,没有丝毫愧疚之心,还想着百般隐瞒。果然是自私自立薄情寡义之徒,幸而原主早早死了,魂魄也被吃了,否则看到也不知要多么伤心。 玲珑自然是不会伤心,她全然将永安侯当成了戏子,偶尔看他绞尽脑汁的遮掩表演也颇有趣味,只可惜她越来越饿了,怕是没有太多时间去培育他。 永安侯的日子过得很是不错,娇妻陪伴,软玉温香,真是让他溺死在这美人窝中都甘之如饴。尤其是最近这段时日,他觉着妻子似乎更是黏人起来,叫他片刻都不舍与她分开,恨不得日日夜夜缠在一起才好,恩爱不移。 这日是永安侯生辰,他恰好休沐,便难得带着玲珑出门玩耍。可这一出门,才叫他意识到自己的妻子究竟是如何美丽。一路上玲珑倒是兴致勃勃,永安侯却脸色难看,他恨不得将每一个眼珠子黏在玲珑身上的人都给打死,只顾着瞪人去了,哪里还有功夫欣赏美景品味美食。 因为夫妻二人出行简单,除了一个小厮一个婢子外再没带其它下人,永安侯武艺高强,保护玲珑这样的小女子自然不在话下。只可惜他现在只想把她包起来不让人瞧见,免得遭人觊觎,让他恨不得去挖了那些人的眼珠子!他的妻子,也是这些市井小民能看的! 人间的食物虽然吃不饱,却能感觉到味道,所以玲珑一路上都在不停地吃。她对食物没有什么太大的喜好,也不挑食——能吃饱已经是天大的好事,哪里还能去挑剔好不好吃哦。 一行人逛到一家医馆,只见一名青年男子从里头气冲冲地走了出来,不是之前被赶出侯府的管事又是哪个。他也瞧见了永安侯跟夫人,登时跪了下来:“见过侯爷,见过夫人!” “你身体恢复的不错呀。”玲珑率先开口。“怎么了,可是还有哪里不适?若有,可千万要说出来,切莫隐瞒。” 她又左右看了看:“初芷呢,怎么没陪着你?” 管事羞赧难言,他怎么好意思说自己是来求医想要重振雄风的,妻子娶回去不让他碰,他一开始还想着日久生情,早晚能好好过日子,谁知道就出了这么桩事,现在可好,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他也是知道初芷跟侯爷的事儿的,自个儿捡了侯爷的漏,本来心里头就七上八下,听到夫人问就更加忐忑,一时间唯唯诺诺说不出话。 玲珑纯粹是逗他玩,这些人都以为她一无所知,其实她什么都知道。可看着他们表演真的很有意思,所以她也愿意短暂地做一个愚蠢的人。 管事走之前,玲珑又让初霜给了他一些银子,管事千恩万谢的走了,玲珑吞噬掉的记忆却告诉她,正是这位管事,爱慕初芷而不得,对其言听计从。最后永安侯跟初芷终成眷属,两人手上可是谁都没沾血,原主之所以会死,那可是这位管事为爱动的手。只可惜他动了手就留下了把柄,最后又为初芷设计而死。 现在叫他们两个纠缠一生,也算是成全了这一份情。 玲珑看着管事的背影若有所思,永安侯轻声询问:“夫人怎么了?” “无事。”她只是在想,管事什么时候会忍耐到极限。 贫贱夫妻百事哀,没有什么比贫穷更能考验人的意志了。贫穷会带来饥饿、恐慌、嫉妒以及绝望,尤其是对曾经衣食无忧的人而言。管事也许能忍受,可初芷是绝对忍受不了的。之前初芷不被允许在她身边伺候,虽说较之过去条件是差了些,可比起寻常人家,仍旧是吃得饱穿得暖,若非她自己贪心,绝不会落得这般田地。 现在应该过得很苦吧?毕竟一百两银子对寻常人家来说兴许是个大数目,可对初芷而言又算得什么?她在相府时便吃得好穿得好,到了侯府与永安侯勾搭更是享受,现在虽然不至于吃糠咽菜,却也绝不会再有山珍海味了。 玲珑就是笑这个。 永安侯牵起她的手,他对她也是呵护备至,想方设法的讨她欢心,要不怎么说永安侯魅力十足呢,他若是想对一个女子好,真是能剖心挖肺,只是这份好总有个期限,这个男人天性喜新厌旧。 从来只有玲珑厌倦旁人的份,还没有谁能对她无动于衷。“横竖是来了,侯爷,要不咱们上门去探望探望初芷?” 永安侯真是怕了她有意无意的提初芷,也不知她知不知道自己同初芷那段荒唐事,总之现在他真是悔不当初,恨不得初芷再不出现,又怎么可能带她去看?当下劝道:“咱们虽说过去是主子,可如今初芷已经嫁人,是自由身,咱们上门是以什么身份呢?若说是朋友,难免自跌身份,可若说是主子,又太过霸道了。” “侯爷说的有理。”玲珑点头。“那就依侯爷所说,不去便是,咱们继续往前走走,说不定还能遇到什么好吃的东西呢。” 男人脸上终于出现了玲珑能看清楚的表情,主要是他那一脸的大胡子实在是有碍雅观,让喜欢美人的玲珑着实是下不去口。她本身没有穿鞋子,脚上只套着一双雪白的罗袜,那罗袜使用上好的丝绸制成,十分的柔软轻滑,她坐在床上稍微动弹了两下,罗袜便往下滑去,露出她比男人的手腕都要细的脚腕子来。 480.第四十片龙鳞(一) 此为防盗章  修文太子被圈禁后, 往日的风光便如昨日黄花, 尽皆散去,再无人来西祠巷子看望他,世人很快就忘记了曾经的修文太子,转而去巴结如今如日中天的成王。在他人看来, 修文太子已废,成王是剩下的皇子里出身最好也最优秀的, 下一任太子人选估摸着就是他了, 不过是时间问题而已。 废太子还能东山再起么?怎么可能,一个瞎了一只眼断了一只手还是右手的人怎么做太子?更何况皇帝现在恨极了他,更是不肯再见他, 怕是废太子要一辈子被圈禁,终身无法重见天日了。 就连他那位准未婚妻, 都被皇帝改了圣旨赐婚给了成王。废太子如今已是孤家寡人, 孑然一身, 只能呆在那空荡荡且又破旧不堪的西祠巷子里了此残生了。 倒是成王有情有义,觉着自己娶了废太子的未婚妻太过对他不起,便说服岳父, 将成王妃的一名庶妹许给了废太子。这名庶女据说是容貌出众又有才华,只可惜嫁了废太子,连个婚礼都没有,穿了嫁衣便被小轿子抬进了西祠巷子, 此后就没了声息, 更别提是嫁妆了。西祠巷子如今只住着些犯了错的宫人同废太子, 可没人伺候也没人照料,连一日三餐都不能正常吃。成王能心系废太子,许废太子这么位美娇娘,可真是令人感动于这份情谊呢,毕竟在废太子还没被废之前,他与成王就手足情深啊。 可他们手足情深,跟她又有什么关系呢??? 玲珑被抬进散发着霉味的房间里时,整个人都处于生无可恋的状态。她毫不掩饰自己喜好享受奢靡的性格,可住在这种鬼地方,谁来伺候她,她吃什么?! 哇原主的记忆里可没提这个,全在回忆过去啊! 把她抬进来的人才不管她的死活,将人绑住手脚扔进屋子,院子一锁,这里头就只剩下玲珑和废太子两个人了,除此之外什么连个鸟都没有。玲珑的内心是崩溃的,她挣扎了一下,那群人生怕她反抗,捆的她非常之紧,手腕都勒的疼,真是白瞎了这么一副曼妙身躯。 看起来好像也不会有人来给她松绑,原主的记忆中,她是自个儿摔到地上用桌腿磨断的,桌腿是木头的,想也知道磨断得多少时间,也怪不得之后匆匆数年,原主就憔悴成那般模样——便是天仙美人,在这种环境里也别想保持美貌。 玲珑随意翻了下手,绳结应声而开,她揉了揉酸疼的手腕,又拿出塞在嘴里的红布。这身嫁衣也是粗制滥造难看的一匹,原主的父亲可真是大方,对待这个庶女没有丝毫怜惜,虎毒尚且不食子,何况是人,由此可见,那样的人真的很适合当作食物被她吃掉。 不过算了,她现在还不是很饿,甚至有多余的力量存在,否则饿的没力气,还得委屈自己过这样的日子才叫憋屈呢。 这张床……别说是和归墟龙宫的珊瑚床比,就是和之前在永安侯府的比,也只有被吊打的份。天哪,这被子床单是有多久不曾洗过,又是用了多久的,真是布衾多年冷似铁,布料更是劣质,玲珑抓起来随手一撕——没用多少力气就刺啦一声,碎成了数片。 再看看整个屋子,就更凄惨了。墙面龟裂长出青苔,桌子四个腿参差不齐,床帐子是粗布缝制,上头还沾染了奇怪的颜色,不知道是些什么东西,被褥上甚至有已经积淀成暗色的血迹。房内的所有东西都七倒八歪,没有章法,乱的不成样子,玲珑简直想要昏过去,她最讨厌这种邋遢的地方了! 只吃掉原主的灵魂果然还是太亏了! 可是——她很想要废太子的爱啊,非常非常的想,如果能吃掉废太子的爱,下一个世界,她也许能够恢复一半的力量呢。 正在玲珑犹豫要不要做点什么的时候,油纸上满是破洞的房门被推开,其实玲珑不觉得这房门有什么存在的必要,风一吹就四处乱响乱动,挡不住什么风,何必多此一举开关门,直接卸了扔掉拉倒。 废太子走了进来。 他神情麻木而冰冷,自顾自坐在了三角椅上,吃起了手里的食物。那也能算是食物吗?玲珑被饿的快死的时候也不会吃的。碗里的汤水没有一点油花,只飘着几根干巴巴的可怜菜叶,至于菜——还有菜?有什么菜?根本就只有一个已经变得冷硬的粗糙馒头。可废太子却浑然不觉,在被废之前,他也是锦衣玉食山珍海味,可现在他却在吃乞丐都看不上的食物。 ……玲珑完全没有上去抢来自己吃的欲望。她嫌弃的眼神太过明显,可废太子却浑然不觉,似是完全不在意屋子里多一个人还是少一个人,对于这个被硬塞来连天地都没拜过的“妻子”,他完全当作她不存在。 更别提是跟她说话或是照顾她了。 玲珑心都要碎了,她看着废太子吃的东西,背着手走过去跟他搭话:“你就吃这个呀?狗都不吃哎。” 废太子不理她。 玲珑伸手在他面前晃晃,又弯腰仔细打量他无神而黯淡的右眼,啧啧称奇:“居然真的瞎了啊,看起来跟左眼很不一样呢。”边说还边伸出手指想戳一戳,被废太子躲开了。他端起缺了一口的碗,喝掉最后一口汤,就着最后一口馒头,然后就步履蹒跚地朝床走,一头栽上去直接睡了,破破烂烂的褥子就这样盖在身上。这寒冬腊月的,冷风呼啸,破门夹杂着刺骨寒气,他却像是感觉不到,麻木的与外界彻底剥离。 玲珑打了个哆嗦,她被扔进来的时候,那群人什么都没给她,现在想想,这身嫁衣虽然垃圾了点,但至少能挡点风。可是她怎么能让自己不舒服,她要是不舒服了,所有人都得一起倒霉受罪。 所以她干脆利落地跳上床,直接给废太子来了个泰山压顶,饶是废太子再如何面无表情情绪全无,也被这一重压弄得险些吐血。他睁开眼,冰冷地看着压在他身上的玲珑。 如利刃般的眼神大概能杀人,可吓不到玲珑。她眉头一皱,拽住废太子衣襟:“我这么冷,你怎么不同我说话?你怎么能自个儿睡了?” 他的回答是再次闭上眼。 玲珑咦了一声,掀开那床姑且称得上是被子的破布,又把床上的被单草甸子什么的一股脑儿都拽了出去丢掉。废太子被她推到一边,睡在了空荡荡的床架上。这回他终于不能再不理她了,已经瘦的骨瘦如柴的脸上浮现出厌烦来:“你若怕冷,就不要总是动。”不过是徒然浪费体力。 “我就要动。”说着,她干脆将帐子也拆了下来,心里无限难过,想她之前被人伺候的,除了吃东西要自己咀嚼外什么都不用做,现在竟然要拿自己的一双玉手来处理这些脏了吧唧的破布。眼下她为废太子做了什么,待到他日,定要叫他千百倍的偿还。 因为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并不太饿,玲珑完全顶替了原主的身份,用的是自己的面容自己的名字,反正原主已经被她吃掉了,不存在了,有没有人记得不重要。玲珑幻化出的身体是她人形的模样,真可惜她的本体是龙,就算化作人形,每个世界也都是崭新的。 新的身体当然要好好爱护啦。 “我这么美,你忍心让我做这么多活吗?”玲珑甩开脏的都粘手的帐子,认真地询问废太子。“你难道没有一点怜香惜玉的心吗?” 她人形的模样,可谓是绝世美女,成王连见她都没有就送了她,到时候必然要悔青了肠子。 废太子从得知自己即将有个“妻子”开始,除却屈辱与愤怒之外没有任何情绪。玲珑“嫁”进来之后,他更是看都没有看她一眼,他的心,他的整个人都已经死了,可当她强迫捧住他的脸与他对视时,映入眼帘的这张如花娇靥,还是叫博学多闻的废太子感到了震惊。 成王的原意莫非不是羞辱他?否则为何选择那人的庶妹? 终于看见废太子的眼睛里有了些正常人的神采,玲珑满意地点了下头,威胁道:“快起来,把这些东西好好洗一洗,我可不睡这么脏的床。” 她使唤起人来,有种自然的傲慢与理所当然,仿佛这世间所有人,在她面前,都应俯首称臣。 她任性又骄纵,不知道惹了多少麻烦,哀帝不止一次想杀了她,免去这红颜祸水,可不知为何总是下不了手。如今国破城亡,胡狗马上就要打进皇宫,身边的儿女后妃尽皆以死报国,哀帝落下泪来。“爱妃,如今只剩你我二人,朕先送你上路,随后便来陪你——” 玲珑坐在他大腿上,悠哉悠哉地放入那颗剥完的葡萄,汁水四溢,无比甜美。两国交战,你死我亡的关头,皇室还在纵情享受,这样的国家不亡,那什么样的国家才亡?这会儿倒是想起来死了。“抱歉啊陛下,我可不想死。” 她从哀帝怀里站起来,居高临下地俯视这个苍老的无能的懦弱的男人:“我生的这样美貌,难道那胡人的大王看见我,不心生欢喜?陛下若想去死,尽管去便是,可陛下怜惜我,怎舍得叫我一同去死?” 就是因为她有绝世的美貌,哀帝才不能留她在世上。自打她入宫以来,山珍海味倾世珠宝,他悉数奉到她面前,可她宝贝照收,却一根手指头都不给碰。哀帝也想过霸王硬上弓,可每每瞧见玲珑的脸,便无论如何也做不出这样的事来,只想百般讨好,哪里还能伤她一分。 这样的美貌,本该送入帝王家,可那胡狗算什么帝王?他们是下贱的贫民,有什么资格欣赏这样的美人?哀帝面露狠色,抓起手边白绫:“爱妃,让朕送你一程!” 神经病啊都说不用送了她不想死。玲珑刚拈起一颗葡萄,就见哀帝气势汹汹地朝自己大步走过来,她无奈地说:“陛下,既然都要死,那您先死好不好?臣妾舍不得留您一个人,您先死,臣妾马上就跟上。” 这古往今来,亡国皇帝不少,可不管哪一个怕都是没见过玲珑这样的女人。哀帝就愣住了,没等他回过神,一支利箭破空而来,穿透他的小腿,那箭力道十足,穿透哀帝小腿还不算,势头极猛,竟将哀帝钉在了地上! 哀帝虽然年纪不小又养尊处优,可却养的白白胖胖吨位十足,少说也得有二百来斤,可这一箭竟然直接穿透了他的象腿,不得不让玲珑惊奇。 随后她拿着刚剥掉一半皮的水晶葡萄,微微睁大妩媚的眼眸,看向满身血腥戾气十足的高大异族男人走了进来。 他大概有两米高,极其的魁梧强壮,眼睛是少见的绿瞳,胡子拉碴,面上满是伤痕,可那股从死人堆里走出来的气势却十分可怕,哀帝本来疼的想要大叫,都由于这个男人的出现忍了回去。 玲珑好奇地看向哀帝,发现他手边就有一杯鸩酒,她眼巴巴地看着,似乎在问:陛下,您不死了么?若是要死就趁现在啊! 那个高大可怕的异族男人大步走进来,从哀帝那只被钉在地上的小腿踩了过去,玲珑都听到了咔嚓作响的骨头碎裂声。随后高大的男人就到了她身边,用饿狼一样的绿瞳盯着她,低头吃掉了她手上没有剥完皮的葡萄。 他可能是没吃过这种金贵的水果,所以不知道皮不能吃,连带着皮和果肉都吞了下去,还顺势咬住了玲珑白嫩嫩的指尖,像是狗一样用犬齿啃啮。 他们草原上的男人,有看中的女人就抢回家,更何况如今他是胜利者,这个女人就是他的战利品。 她坐在一圈死人中竟然完全不害怕,光是这份胆色就比其他的中原女人强上千百倍。男人弯腰把轻盈的玲珑抱起来举过头顶,他身后跟着的一群强壮异族男人因此发出欢呼声,似乎是在庆祝他们的王拿到了最美丽的战利品。 玲珑被举的有点头晕,尤其是在这个人不停地抖动她的情况下。她可不是个好脾气的,当下一巴掌照着男人的脸呼了过去,结果男人不觉得如何,她在哀帝皇宫养的娇嫩的小手反倒红了! 玲珑捧着手心小口小口的吹气,这个臭男人的胡子好硬,打在上面真是疼死她了! 龙女娇气得很,她立刻就记恨上了男人,哪怕他一身的血腥气,浑身阴郁十足。 “你是我的,战利品。” 男人这么说,然后捉住她一只小手放入口中啃,玲珑惊喘了一声,感觉自己的小手被男人的口舌一一舔吮过,抽出来的时候湿答答的恶心死了!她更生气了,在哀帝后宫三年了,那老家伙都没能碰她一下,占她一点便宜,这个大胡子是想怎么样?他的胡子这么多,这么难看,她一点都不喜欢! 她是来度假来享受的,不是来当什么战利品的! 然而男人舔过她的小手后,又要来舔她的脸,真跟狗差不多。玲珑推他他不动,眼看他就要把她剥光就地上了,玲珑终于真的恼了,她一脚踹在男人身上,神经病,这么臭这么脏也敢朝她身上蹭,怕是活得不耐烦了! 就在这个时候,男人突然也停下了动作。他回头看了手下们一眼,似乎在意识到有别人在,不适合做这种事,而且地面冰冷坚硬,她这样柔弱的中原女子怕是承受不了。 玲珑被他扛在肩膀上带了起来,哀帝倒在地上也不敢叫唤,玲珑奇怪他为什么还不死,其他人都死了,因为太监人手不够,哀帝还亲手勒死了他的好几个女儿,刚才还要杀了她呢,怎么这会儿轮到他自己了,他反倒犹豫不决起来? 该不会是只想杀了别人,自己苟活吧?按照人类社会的法则,已经引颈就戮的亡国皇帝,一般都会封个侯之类的继续过安乐享受的日子,至于那些殉国的人——反正已经死了嘛,现在玲珑严重怀疑哀帝是在打这个主意。 不过她没有机会去证实了,因为扛着她的这个男人终于出声了。和他高大的吓人的外表相比,男人的声音低沉好听,只是十足的阴冷:“把他带下去,看紧了别让他死。” “是!” “王!还有许多事情等着您决策——” “以后再说。”被称作王的男人拍了拍玲珑柔软挺翘的粉臀,阴森森的脸上总算露出了一点笑意,看得出来他此刻心情很不错,毕竟打下了中原,以后他就是天下唯一的王。“我要先享用这个女人。” 跟着他打天下的手下们吹起口哨来,他们草原上的猛士都是这样,看上了一个女人直接抢走,就地干了,之后就结为夫妻。这个中原女人太美了,他们刚才看到她的时候都惊呆了,她简直就像是传说中保佑大草原的神女,有着至高无上的美貌。 这样的美人,当然要属于王,也只能属于王。 玲珑被他拍了一下屁股,整个人都惊呆了。要知道她在哀帝后宫这几年可从没人敢对她不敬,了不起也就是坐一下哀帝的大腿哄哄他,让他继续心甘情愿的给她卖命,搜罗至宝来讨她欢心。毕竟他本来就荒淫无度,是个昏君,这种事儿也没少干,之前为了讨好他上一位爱妃,听说他还叫年轻的宫女太监脱去衣服互相博弈取乐。 当然这种下流的游戏玲珑不爱玩,又不好看,太监少了根东西,可一点意思都没有。 男人把她扛起来,跟个没头苍蝇一样到处找床,最后拐进了皇后的宫殿。皇后早叫哀帝那个傻逼给气死了,这座宫殿空了很久,但一直有人打扫保持整洁,床铺柔软,玲珑被甩在上面也没觉得疼。 她从床上爬起来盘腿做坐好,兴致勃勃的看着男人脱衣服,露出一身腱子肉。 这样的身高,身上的肌肉纹理却非常漂亮,蕴含着力量美与野性,就像是他的绿瞳,狼一样带着侵略性。玲珑眼睁睁看他脱了个干净朝自己走近,在他靠近之前伸手挡住:“不要碰我。” “你是想为那个废物守身吗?”男人问。“这未免也太愚蠢了。” “守不守身另说,你知道你有多脏吗?”玲珑真诚地问。 可废太子想的太简单了,如果这么随意就消停,那还是玲珑吗? “你怎么可以就这样直接睡了?”玲珑几乎为废太子的个人卫生操碎了心。“洗脸刷牙梳头啊,你现在这么丑,还这么邋遢。这被褥虽然不怎么好,却都是干干净净的,你可别想弄脏它们。” 废太子本不想理会她,可不知何时,已经有宫人送来了热水,随之而来的还有一个浴桶。玲珑自个儿是干干净净的,她爱干净,本身生活在荒海之中,所以特别不喜欢自己身边的人脏兮兮,看着都碍眼。 “你是自己进去呢,还是我帮你呢?”玲珑露出分外天真的笑容,有礼貌的询问废太子。 她能将宫人们使唤的这样服服帖帖,很显然不是靠她的大脑。废太子只犹豫了几秒钟,就做了选择。他脱衣服的时候发现玲珑非但没有像寻常姑娘家那样非礼勿视,甚至还饶有兴味的盯着他。废太子再怎么心如死灰,也没开放到在一个姑娘家面前赤|身|裸|体。他解衣服的手停了下来,转身去看玲珑。 481.第四十片龙鳞(二) 此为防盗章  皇帝听他叫玲珑夫人, 忍不住瞪了他一眼, 修文怎么能娶这样的女子做妻子! 原以为表明身份,这粗鲁的妇人总能安分,谁知道玲珑却又是一声冷笑, 压根儿就没把皇帝放在眼里。“哦, 我说是谁呢, 合着就是那位目不能视耳不能闻的昏君啊。” “大胆!来人, 给朕将此人拿下!” 废太子挡在了玲珑身前, 没有说话,可眼神冰冷, 分明是“你们谁敢动她先杀了我”的表情。他回头看了玲珑一眼,面露不赞同, 之前说好的剧本里可没有这句话,她这么说, 皇帝会记恨她的。 玲珑要是怕才奇了怪,她不仅不怕,反而还要继续说:“怎么, 被我说中了就恼羞成怒想杀人灭口?四年前你也是这样对修文的吧?不然他怎么瞎了一只眼又断了一只手呢?我说你有眼看不见事实, 有耳朵听不到别人的冤屈还委屈你了?” 老气横秋的语气,皇帝简直像是看到了先帝, 他指着玲珑, 手都在颤抖, “你、你……修文!你便如此让她跟我讲话?” “我娘子说的没有错。”废太子冷淡地说, “请回吧, 日后也不要再来了。” 他牵着玲珑要往屋里走,皇帝叫住他:“修文!你、你不想跟父皇出去么?” “出去?”废太子自嘲道。“一个废人,在西祠巷子里头,还是在外头,都没什么两样。” “皇上想接我们出去?”玲珑站住脚步问。 本来皇帝不想理她的,可废太子不听他说话,眼下只有玲珑是他们父子间唯一的联系,于是他点头:“不错。” 原以为玲珑应该大喜过望,没想到她讥嘲般撇了下嘴角:“那还是请皇上先查明四年前的真相再说,到时候若皇上还想接我们出去,我们也会从命,不过。”她又笑了笑,这回的嘲讽是针对皇帝了。“四年前皇上脑子都不动一下就废了太子,四年后自己打脸推翻过去的金口玉言,怕是要被天下人耻笑哦,冤枉了太子,毁了太子,皇上又要如何自处呢?不怕天下人戳着皇上的脊梁骨,史官如实记载,千百年后,也有人指着史书,就是这位帝王,黑白不分,贤愚不辨,错待太子昏庸无能?” 闻言,江公公冷汗都出来了!他真是怕了这位小夫人,说话如此不留情面,殿下平日里是怎么与她过日子的!幸好自个儿是个阉人不必娶媳妇,否则还不被拿捏的头都抬不起来。 皇帝被说的又是羞恼又是愤怒,可废太子在这里,他无论如何都不敢再对玲珑做什么,而且不知为何,他对着这粗鲁的小妇人,竟然莫名有一种畏惧感,那种感觉简直像是幼年时对着严厉的先帝,可区区庶女如何能与先帝比? 玲珑说的这话真可以说是大逆不道了,但皇帝居然没有要砍她的头,可见对废太子还是有几分真心,倒是废太子恼她说话不客气,这些话就算要说,也该他来说。 皇帝对废太子有愧,必然想放他出去,可玲珑表达的很清楚,出去可以,必须查明四年前真相为废太子正名,不能叫他一辈子都顶着一身污水过日子。 始料未及的是皇帝的速度贼鸡儿快,也就过了三五天,江公公就带着圣旨来了,说是查明四年前太子谋反乃是遭歹人陷害,如今皇帝用四年时间查明真相,总算还太子一个清白公道。 玲珑听这圣旨都服了,那歹人是个异姓王,皇帝早就想废除,正好借了这次东风。还说什么查了四年,四天还差不多,火速找了个替罪羊弄死,真是一举两得,真正的罪魁祸首成王还活得好好的呢。 不过他们还是出去了,住的地方正是那位异姓王的府邸,东宫暂时是回不去了,王府牌匾被摘下,废太子重出西祠巷子的事情也火速传遍了大街小巷,人人都记得那位丰神俊朗光风霁月的修文太子,可如今的修文太子什么样,真没人知道,想一下也能明白,在西祠巷子过了四年,能落得什么好? “太丑了太丑了,多吃一些才能长胖。”玲珑一边劝废太子吃,一边自己吃,吃相优雅而迅速,很快一盘糕点就见了底。废太子见了内心十分复杂,他真的不懂,她吃的那么多,为何一直不见胖。 可是她说要多吃些胖一点才好看,他就要满足她的心愿。 在一起过了半年日子,废太子比谁都清楚玲珑颜控的属性,对她来说,只要好看,做什么错事都可以被原谅,反之就是好上天也不值钱。她喜欢他就是喜欢这张脸,为了出西祠巷子,他糟践过一次了,可不能再来第三次。 因此他吃的也很认真,玲珑看到他乖乖吃东西就高兴,他们刚出西祠巷子搬到王府那天皇帝也来了,看到洗干净的玲珑惊呆了,可惜玲珑仍旧不给他好脸色看,他大概是心底有愧,对废太子也好,玲珑也好,都纵容得很,但玲珑瞧得出来,那老家伙对她有点意思,可惜他太老了,又丑,又没有气质,而且对废太子不好,她很不喜欢。 那种人的灵魂可以吃下当作零嘴,可爱绝对不好吃。 灵魂没有味道,爱却是甜美的,对玲珑而言,皇帝的爱大概和屎差不多,她怎么可能去吃那种东西? 所以现在的要事就是把废太子喂胖,让他变得跟以前一样好看! 正在两个人埋头苦吃的时候,下人进来禀报说成王及成王妃来了。异姓王全家因为“陷害太子”被砍了头,玲珑跟废太子接收了王府的全部,当然也包括下人,尤其是厨子玲珑觉得皇帝没有砍他真是太棒了!那位肚子圆圆脑袋圆圆哪里都圆圆的厨子做得一手好菜,非常对玲珑的胃口。 如果不是长得太富态,在玲珑心里,厨子会超越废太子占据排行榜第一名。 “黄鼠狼给鸡拜年。”玲珑说。 废太子也有四年不曾见过这两人了,他慢条斯理地放下筷子说:“让他们进来吧。”毕竟他跟成王兄弟情深可是人尽皆知呢,若是将人拒之门外,保不准成王要派人怎么败坏他。 “进什么来啊,你是不是想看你的旧情人啊?” 这阴阳怪气的问话让废太子笑出声:“不会的,玲珑,你知道的,除了你我不会再看其他人了。”说完又补充了一句,“她们都没有你好看。”再不会有人比你好看了。 这话玲珑爱听,她露出笑容:“那好吧,可待会儿见到她,你可不许看她超过五秒。” “好。” 成王是个身长玉立容貌出奇俊美的男子,只是一双眼睛有些阴沉,不讨玲珑喜欢。成王妃则不愧第一美人之称,不仅样貌端丽,且书卷气十足。夫妻两个并肩而站,倒也是郎才女貌,天作之合。 只不过此时,他们夫妻俩的目光都先在瘦弱的不成样子的废太子那停留了片刻,就不约而同的都集中到了玲珑身上。玲珑对他们的目光视而不见,吃完最后一口绿豆糕,露出灿烂的笑容,可说出口的话就不那么动听了:“看什么看,丑八怪,再看我小心你们的眼珠子!” 可她哪怕是说这样不客气的话,也仍然是美极了。即便她做了天大的错事,闯了天大的祸,说出再冷酷无情的话,只要看到这张脸,一切就都可以被原谅。 上天给予她这般容貌,就是为了让她上天入地无所不能,随心所欲玩弄凡人。 废太子闻言,唇角含笑,他们在一起过了半年,玲珑不止一次说他瘦的时候丑,可从没叫过他丑八怪,他那会儿是真的丑,但成王夫妇绝对与这个字不沾边,她瞧见了却没有丝毫动心,总算是让一直担心玲珑移情别恋喜欢上其他好看的人的废太子放下了心。 这样看来,她选择他,一定是因为真的喜欢他,否则谁会愿意跟随一个眇一目断一手的男子呢? 光是这样想着,废太子便觉得内心暖洋洋的,再看成王也不是那么不堪入目了。他问玲珑:“要不要先去休息会儿?这里我来处理。” “你怎么处理?”玲珑刻薄地说。“对待披着人皮的畜生,还是我比较拿手。” 这宫宴之上,来的人可不少,然而叫人背着进来的,可只有玲珑一人。就算是皇帝看着都差点儿气歪了嘴,奈何儿子太痴迷,他这做老子的也没办法,父子情刚刚修复了一丁点儿,他要是这会儿叫人把玲珑从修文太子身边弄走,修文太子非跟他急眼不可。不过话又说回来,皇帝扪心自问了一下,假如他的后宫也有这么美的妃子,他怕是也要从此不早朝,愿意她作愿意她闹了。 光是背着进来,不算什么大事儿。 等到玲珑甜甜地叫他一声父皇,那张赏心悦目的绝世美颜让皇帝最后的一丝火气都消去了。 修文太子毫不在意他人的眼光,也不顾及他人的想法,他在西祠巷子待了四年,也不曾见有谁关怀过他。玲珑是世上唯一待他好之人,他便为她付出一切,只要玲珑开心,怎么样都可以。他去在意其他人怎么看自己又有何用?其他人不能让他觉得快乐,也不能让他喜欢。 “小嫂子真是有趣,这般举动,怕也只有兄长做的出来。”成王笑呵呵地端起一杯酒要敬修文太子,可他的酒杯端的老高,半天下来手都酸了,修文太子也没有接他话茬儿的意思,只是冷淡的看着他,那表情就像是在说你继续,我看着呢。 成王脸上的笑容终究是挂不住了,这时候却见玲珑拿起酒杯,他心下一喜,还以为美人是要给自己解围,结果却看见玲珑把酒杯举起来,将里头的酒泼到了地上,对他笑,甜蜜蜜地说:“真是叫成王操心了,我不让他喝酒,你若是想喝就自个儿一人喝吧。” 她其实很不喜欢人类勾心斗角的模样。明明心里头想的是一回事,可嘴上说的,行为上做的却和内心所想完全相反,一句话也要拐个十七八个弯,玲珑不是不能应对,她只是懒,如果简单粗暴的可以达到目的,干嘛非要委屈自己虚以委蛇呀。 又不是受虐成瘾。 这番话着实不客气,成王被当众下了面子,这若换做平时,脾气早上来了,非叫得罪他的人吃苦头不可。然而今日是皇帝的宫宴,对方又是废太子的女人,手上还有皇帝赏赐的免死金牌,无论如何成王也什么都不敢做。身旁的成王妃一脸雍容华贵,解围道:“夫人真是一片赤诚之心,是我家王爷失礼了。他素来与兄长交好,如今兄长平安归来,心中难免高兴几分,还请二位见谅。” “你叫我夫人啊?”玲珑撑着下巴。“我可是跟太子拜过天地的,既然太子还没有被废,无论如何,怕是成王妃都得称呼我一声太子妃吧,来,叫来听听。” 太子妃?她也配?! 成王妃险些将手中酒樽砸到玲珑脸面上去,那是她的位子! “唉,看样子成王妃不乐意敬我这杯酒呢,在座的各位不会也这般无情,不肯敬我这太子妃一杯酒吧?” 这位太子妃是哪里来的,谁不清楚,荆国公府的庶女,被送进西祠巷子,原以为没法活着出来了,谁能知道她还有这么一番造化。众臣及家眷不敢造次,有些眼尖的瞧见皇帝脸色如常,并未拒绝,立刻主动起身恭贺。这一有人带头,其他人也就跟着动了起来,最后大殿上响起一片恭贺之声,玲珑满意极了,只是成王夫妇的脸色可就难看起来。 本来探囊取物般的事儿,如今竟变得如此复杂!皇帝一旦承认了废太子的东宫身份,那么自己的一切努力就都白做了!这怎么可以?还有这些大臣是怎么回事,竟然口称什么太子、太子妃?一个废人怎么做太子?! 说到废人,众人在太子刚进来时基本没觉得太子有什么太大的变化。他较之四年前清瘦了许多,但也成熟了许多,据说瞎掉的那只眼睛……是哪一只来着?看起来都差不多啊,太子殿下真的是眇了一目吗? 还有据说断了的右手,方才背人进来的时候不是也如常?这样看来,太子殿下似乎也并不是个真的废人……难道这就是皇上重新将人从西祠巷子放出来的理由?比较修文太子是真的优秀出众,这一点是其他皇子拍马都追不上的,其中当然也包括成王。成王之所以能够得到众臣拥护,就是因为在皇帝剩下的儿子里,无论是年龄还是能力,都属他最为合适,最为优秀。 可眼下修文太子东山再起,也让朝中本来已经站队成王的人心中的天平再一次倾斜——二选一,选谁? 这个问题在宫宴进行半个时辰后得到了完美的解答。 只见御林军统领匆匆上殿说是有要事禀报,身强体壮的矫健军士们突然将整个大殿围的水泄不通,统领走到皇帝面前,先是下跪行礼,然后俯身在皇帝耳边说了几句,随即就见皇帝勃然大怒,指着成王怒喝:“给朕拿下!” 铁通般的包围中,成王就是想逃都没机会。他还要喊冤,却见修文太子微笑的看着自己,他心一沉,难道是那些东西被发现了?可是在修文太子出西祠巷子的时候他就已经尽数转移了啊! 该死的,早知道今□□宫,也好过这样坐以待毙! 成王妃已经傻眼了,她完全不知道皇帝为何突然勃然大怒要抓成王,她只知道自己的富贵,荆国公府的富贵都系在成王身上,成王若是失势,那么她要怎么办,荆国公府又要如何自处?! 成王私造兵器意图谋反一事,在皇帝查清后立刻昭告天下,不过修文太子宅心仁厚,特地为成王求情,但死罪可免,活罪难逃,皇帝做主,将成王及其家眷尽数圈禁于西祠巷子。数月后,皇帝大病,这场病来势汹汹,终于叫他倒下了。如今他唯一信任的人就只剩下修文太子,便令修文太子监管朝政。 可最终,他却死在了修文太子手中。 宫女喂的药,修文太子平静地看着皇帝一口一口喝了下去,皇帝喝完药,很快察觉到不对,他的喉咙发出拉风箱一样的声音,用尽最后的力气指着修文太子:“你、你……” “皇上还欠我一句对不起,不过我不需要了。”修文太子走近,将皇帝的手放了下去,语气平淡。“皇上再在这个位子上坐下去,我要什么时候才能让我的玲珑真正成为我的妻子呢?” 皇帝瞪着眼睛断了气。 一个月后,新帝登基,并大婚,娶了那位荆国公府的庶女为妻,并封其为后,终身不纳后宫,唯她一人,自成佳话,流芳百世。 玲珑的新婚生活过得无比舒服,新帝待她温柔体贴,又逐渐长出了肉,还很注意锻炼身体,简直完美,她就是喜欢这样的日子! 不过虽然已经大婚了,新帝却仍然将她视为神女,不敢多有唐突,从前睡在一张床上偶尔还能亲亲抱抱,现在他连碰她一下都跟烫着了似的,玲珑实在是不懂。 直到成婚半年,她已经完全习惯了这种没有性生活的日子,可到了晚上,新帝却翻身压住了她。玲珑正准备闭眼睡觉,突然被人压住,有点吃惊:“你这是做什么?” 新帝不说话,就是干! 玲珑好不容易推开他,眯着眼睛,她一这样看他,新帝就发怵。“修文,还不说实话?” 实话就是……他觉得之前的自己不够好看,身体不够结实,着实配不上她,所以努力地锻炼了许久,又天天吃药膳,如今风采更盛当年,宫里不少小宫女看见他都心肝儿乱颤,直道皇上生的如此好看,真真叫人移不开视线。 “哦……”玲珑毫不客气地上手摸了摸试了两把。“所以最近这几个月你说有政务要忙,只陪我用一日三餐晚上回来睡觉,其他时间都去锻炼了?” 他老老实实地点头。 玲珑瞬间高兴起来,她笑的甜美,新帝便看痴了,红烛燃起,凤帐落下,帝后终于合二为一。 很久很久以后,过去了几十年,新帝已然老去,他垂垂老矣之时,她尚且如年轻时貌美。因而在很久很久以前,皇后便“病逝”了,没有人知道她一直陪伴着他。 能够一直维持年轻美貌,她定然不是凡人,可皇帝不怕,他爱她至深,这份爱临到死亡之际,更是浓厚纯净,如海水汹涌。他用苍老的声音问她:“下辈子……还能……与你相遇吗?” 玲珑仁慈又残忍地回答:“不能哦。” 虽然不能,但是你可以得到一段崭新的人生,你的灵魂完美无缺,自然会活得很好。不像是西祠巷子里那些个短命鬼,竟是活生生给饿死的。 没有爱的时候,她才吞噬灵魂。 可这一份爱,足够她受用许久。 “去吧,修文。” “那你说说,错在哪儿?” 永安侯想了几秒钟,却着实没有底气在妻子面前提起曾经与初芷的苟且之事,面上顿时显现出一种似愧非愧,似悔非悔的意味来。玲珑将他的表情尽收眼底,却没有要与他解围的意思,骂他的话今日在丞相夫人面前都说过了,如今她也懒得再说一遍,就是今天晚上,她该让这份爱到达目前最成熟的顶点,然后吃掉。 482.第四十片龙鳞(三) 此为防盗章 初芷又能说什么?倘若永安侯一心爱她,倒是能有几分勇气, 可眼下他分明已经变心, 又如何会再怜惜她。怕是夫人要天上的星星侯爷都要想方设法为她摘来, 初芷又算什么。 她跪在地上, 也不知是膝盖剧痛,还是心底剧痛, 整个人竟如同死了一般,毫无生息。 玲珑就这样把初芷许配给了府里一名年轻的管事,这位管事过去在原主还存在的时候, 可没少帮初芷的忙,玲珑清人的时候特意将其留了下来, 为的就是给初芷配对。 只是下人之间的成亲,都是签了卖身契的,搞不出什么名堂, 嫁衣一换, 红烛一燃,贴几个喜字拜了天地,这亲就算是结成了。玲珑可不会去观礼, 只是送了些东西以示恩典,初芷也从下人房搬到了管事住的院子, 当天晚上,这对新婚夫妻如何相处玲珑不知道, 她只是看着永安侯, 似笑非笑地问:“侯爷可觉得有些凄清?” 永安侯正在更衣, 听她这样问不由得微微一愣:“夫人这是何意?” “还能是何意,侯爷心里清楚着呢,何必来问我。”玲珑走上前接过男人手中的外衫,一双杏眼似水含情,一时半会还真叫人摸不透她的想法。“初芷嫁了人,侯爷就一点都不难过?” “她嫁人与否同我何干。”永安侯将拿着自己外衫的妻子拥入怀中,“只要吾妻快活,怎样都好。” “侯爷嘴可真甜。”玲珑眯起眼。“可初芷嫁人前却同我说侯爷对她有意,这是真的还是假的?” “你怎能听信她的说辞。”永安侯心中一慌,面上却是不变颜色,冷声道,“我对她能有什么意思,难不成我还会动你的婢子不成?” 玲珑但笑不语,永安侯被她看得心慌,不由将她搂紧,吻了下她朱唇,讨好道:“我的心中只有你,旁人如何,与我半分关系都没有,夫人切不可听信小人言辞误会为夫。” 玲珑不说信也不说不信,她早看清这个男人的本质,虽说时代发展会限制人的思想,但忠贞正直之人,什么时候都不会改变意志。只可惜啊,那样的人,实在是太难遇到了。她活了这么久,也不曾见过多少。来来回回,都是如永安侯这般的人,男人也好,女人也罢,就是有这般的人存在,玲珑对人类的观感才那么差。 她踮起脚尖勾住永安侯的脖子,此事便当揭过了,唯独永安侯心中对初芷又计较了几分。其实初芷怎么可能跟玲珑说这些,她现在恨死也怕死了玲珑,不说出来,兴许日后还能得侯爷援手,直接说,怕是如今性情大变的夫人要直接打死自己。 可永安侯不知道啊,比起初芷,他当然更相信自己的妻子。初芷不过是被厌弃的玩物,妻子却是要共白首之人。永安侯这人,爱之欲其生,恨之欲其死,他信了玲珑的话,得知初芷竟敢违背自己的命令泄漏曾经的苟且,心中便有了计较。 男人做事就是要大刀阔斧一些,不似后宅女子步步为营。没几日,刚成亲不久的管事就在一起做活中从马车上摔了下去,大夫看过后说伤得很重,日后就是四肢渐好,怕也是留不下什么根了。 管事签了卖身契,本就孑然一身,唯独盼着能留个香火。眼下竟成了废人,主人家自然是不要了的,直接将他送出了府。为了彰显仁义,还给了一百两银子并承担了汤药费同看诊的钱,如此也算是仁至义尽。 作为管事的妻子,初芷自然也是要跟着一起走的,可玲珑却不提卖身契的事儿,待到初芷跟管事出了府,她才笑起来。 呀,真是低估了永安侯的狠心呢。 果然呐,大部分的人类,都是宽于律己,严以待人。和背主忘恩的初芷比起来,永安侯的所作所为也没好到哪里去,只可惜他似乎认为这事儿就可以揭过了,没有丝毫愧疚之心,还想着百般隐瞒。果然是自私自立薄情寡义之徒,幸而原主早早死了,魂魄也被吃了,否则看到也不知要多么伤心。 玲珑自然是不会伤心,她全然将永安侯当成了戏子,偶尔看他绞尽脑汁的遮掩表演也颇有趣味,只可惜她越来越饿了,怕是没有太多时间去培育他。 永安侯的日子过得很是不错,娇妻陪伴,软玉温香,真是让他溺死在这美人窝中都甘之如饴。尤其是最近这段时日,他觉着妻子似乎更是黏人起来,叫他片刻都不舍与她分开,恨不得日日夜夜缠在一起才好,恩爱不移。 这日是永安侯生辰,他恰好休沐,便难得带着玲珑出门玩耍。可这一出门,才叫他意识到自己的妻子究竟是如何美丽。一路上玲珑倒是兴致勃勃,永安侯却脸色难看,他恨不得将每一个眼珠子黏在玲珑身上的人都给打死,只顾着瞪人去了,哪里还有功夫欣赏美景品味美食。 因为夫妻二人出行简单,除了一个小厮一个婢子外再没带其它下人,永安侯武艺高强,保护玲珑这样的小女子自然不在话下。只可惜他现在只想把她包起来不让人瞧见,免得遭人觊觎,让他恨不得去挖了那些人的眼珠子!他的妻子,也是这些市井小民能看的! 人间的食物虽然吃不饱,却能感觉到味道,所以玲珑一路上都在不停地吃。她对食物没有什么太大的喜好,也不挑食——能吃饱已经是天大的好事,哪里还能去挑剔好不好吃哦。 一行人逛到一家医馆,只见一名青年男子从里头气冲冲地走了出来,不是之前被赶出侯府的管事又是哪个。他也瞧见了永安侯跟夫人,登时跪了下来:“见过侯爷,见过夫人!” “你身体恢复的不错呀。”玲珑率先开口。“怎么了,可是还有哪里不适?若有,可千万要说出来,切莫隐瞒。” 她又左右看了看:“初芷呢,怎么没陪着你?” 管事羞赧难言,他怎么好意思说自己是来求医想要重振雄风的,妻子娶回去不让他碰,他一开始还想着日久生情,早晚能好好过日子,谁知道就出了这么桩事,现在可好,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他也是知道初芷跟侯爷的事儿的,自个儿捡了侯爷的漏,本来心里头就七上八下,听到夫人问就更加忐忑,一时间唯唯诺诺说不出话。 玲珑纯粹是逗他玩,这些人都以为她一无所知,其实她什么都知道。可看着他们表演真的很有意思,所以她也愿意短暂地做一个愚蠢的人。 管事走之前,玲珑又让初霜给了他一些银子,管事千恩万谢的走了,玲珑吞噬掉的记忆却告诉她,正是这位管事,爱慕初芷而不得,对其言听计从。最后永安侯跟初芷终成眷属,两人手上可是谁都没沾血,原主之所以会死,那可是这位管事为爱动的手。只可惜他动了手就留下了把柄,最后又为初芷设计而死。 现在叫他们两个纠缠一生,也算是成全了这一份情。 玲珑看着管事的背影若有所思,永安侯轻声询问:“夫人怎么了?” “无事。”她只是在想,管事什么时候会忍耐到极限。 贫贱夫妻百事哀,没有什么比贫穷更能考验人的意志了。贫穷会带来饥饿、恐慌、嫉妒以及绝望,尤其是对曾经衣食无忧的人而言。管事也许能忍受,可初芷是绝对忍受不了的。之前初芷不被允许在她身边伺候,虽说较之过去条件是差了些,可比起寻常人家,仍旧是吃得饱穿得暖,若非她自己贪心,绝不会落得这般田地。 现在应该过得很苦吧?毕竟一百两银子对寻常人家来说兴许是个大数目,可对初芷而言又算得什么?她在相府时便吃得好穿得好,到了侯府与永安侯勾搭更是享受,现在虽然不至于吃糠咽菜,却也绝不会再有山珍海味了。 玲珑就是笑这个。 永安侯牵起她的手,他对她也是呵护备至,想方设法的讨她欢心,要不怎么说永安侯魅力十足呢,他若是想对一个女子好,真是能剖心挖肺,只是这份好总有个期限,这个男人天性喜新厌旧。 从来只有玲珑厌倦旁人的份,还没有谁能对她无动于衷。“横竖是来了,侯爷,要不咱们上门去探望探望初芷?” 永安侯真是怕了她有意无意的提初芷,也不知她知不知道自己同初芷那段荒唐事,总之现在他真是悔不当初,恨不得初芷再不出现,又怎么可能带她去看?当下劝道:“咱们虽说过去是主子,可如今初芷已经嫁人,是自由身,咱们上门是以什么身份呢?若说是朋友,难免自跌身份,可若说是主子,又太过霸道了。” “侯爷说的有理。”玲珑点头。“那就依侯爷所说,不去便是,咱们继续往前走走,说不定还能遇到什么好吃的东西呢。” 只是下人之间的成亲,都是签了卖身契的,搞不出什么名堂,嫁衣一换,红烛一燃,贴几个喜字拜了天地,这亲就算是结成了。玲珑可不会去观礼,只是送了些东西以示恩典,初芷也从下人房搬到了管事住的院子,当天晚上,这对新婚夫妻如何相处玲珑不知道,她只是看着永安侯,似笑非笑地问:“侯爷可觉得有些凄清?” 永安侯正在更衣,听她这样问不由得微微一愣:“夫人这是何意?” “还能是何意,侯爷心里清楚着呢,何必来问我。”玲珑走上前接过男人手中的外衫,一双杏眼似水含情,一时半会还真叫人摸不透她的想法。“初芷嫁了人,侯爷就一点都不难过?” “她嫁人与否同我何干。”永安侯将拿着自己外衫的妻子拥入怀中,“只要吾妻快活,怎样都好。” “侯爷嘴可真甜。”玲珑眯起眼。“可初芷嫁人前却同我说侯爷对她有意,这是真的还是假的?” “你怎能听信她的说辞。”永安侯心中一慌,面上却是不变颜色,冷声道,“我对她能有什么意思,难不成我还会动你的婢子不成?” 玲珑但笑不语,永安侯被她看得心慌,不由将她搂紧,吻了下她朱唇,讨好道:“我的心中只有你,旁人如何,与我半分关系都没有,夫人切不可听信小人言辞误会为夫。” 玲珑不说信也不说不信,她早看清这个男人的本质,虽说时代发展会限制人的思想,但忠贞正直之人,什么时候都不会改变意志。只可惜啊,那样的人,实在是太难遇到了。她活了这么久,也不曾见过多少。来来回回,都是如永安侯这般的人,男人也好,女人也罢,就是有这般的人存在,玲珑对人类的观感才那么差。 她踮起脚尖勾住永安侯的脖子,此事便当揭过了,唯独永安侯心中对初芷又计较了几分。其实初芷怎么可能跟玲珑说这些,她现在恨死也怕死了玲珑,不说出来,兴许日后还能得侯爷援手,直接说,怕是如今性情大变的夫人要直接打死自己。 可永安侯不知道啊,比起初芷,他当然更相信自己的妻子。初芷不过是被厌弃的玩物,妻子却是要共白首之人。永安侯这人,爱之欲其生,恨之欲其死,他信了玲珑的话,得知初芷竟敢违背自己的命令泄漏曾经的苟且,心中便有了计较。 男人做事就是要大刀阔斧一些,不似后宅女子步步为营。没几日,刚成亲不久的管事就在一起做活中从马车上摔了下去,大夫看过后说伤得很重,日后就是四肢渐好,怕也是留不下什么根了。 管事签了卖身契,本就孑然一身,唯独盼着能留个香火。眼下竟成了废人,主人家自然是不要了的,直接将他送出了府。为了彰显仁义,还给了一百两银子并承担了汤药费同看诊的钱,如此也算是仁至义尽。 作为管事的妻子,初芷自然也是要跟着一起走的,可玲珑却不提卖身契的事儿,待到初芷跟管事出了府,她才笑起来。 呀,真是低估了永安侯的狠心呢。 果然呐,大部分的人类,都是宽于律己,严以待人。和背主忘恩的初芷比起来,永安侯的所作所为也没好到哪里去,只可惜他似乎认为这事儿就可以揭过了,没有丝毫愧疚之心,还想着百般隐瞒。果然是自私自立薄情寡义之徒,幸而原主早早死了,魂魄也被吃了,否则看到也不知要多么伤心。 玲珑自然是不会伤心,她全然将永安侯当成了戏子,偶尔看他绞尽脑汁的遮掩表演也颇有趣味,只可惜她越来越饿了,怕是没有太多时间去培育他。 永安侯的日子过得很是不错,娇妻陪伴,软玉温香,真是让他溺死在这美人窝中都甘之如饴。尤其是最近这段时日,他觉着妻子似乎更是黏人起来,叫他片刻都不舍与她分开,恨不得日日夜夜缠在一起才好,恩爱不移。 这日是永安侯生辰,他恰好休沐,便难得带着玲珑出门玩耍。可这一出门,才叫他意识到自己的妻子究竟是如何美丽。一路上玲珑倒是兴致勃勃,永安侯却脸色难看,他恨不得将每一个眼珠子黏在玲珑身上的人都给打死,只顾着瞪人去了,哪里还有功夫欣赏美景品味美食。 因为夫妻二人出行简单,除了一个小厮一个婢子外再没带其它下人,永安侯武艺高强,保护玲珑这样的小女子自然不在话下。只可惜他现在只想把她包起来不让人瞧见,免得遭人觊觎,让他恨不得去挖了那些人的眼珠子!他的妻子,也是这些市井小民能看的! 人间的食物虽然吃不饱,却能感觉到味道,所以玲珑一路上都在不停地吃。她对食物没有什么太大的喜好,也不挑食——能吃饱已经是天大的好事,哪里还能去挑剔好不好吃哦。 一行人逛到一家医馆,只见一名青年男子从里头气冲冲地走了出来,不是之前被赶出侯府的管事又是哪个。他也瞧见了永安侯跟夫人,登时跪了下来:“见过侯爷,见过夫人!” “你身体恢复的不错呀。”玲珑率先开口。“怎么了,可是还有哪里不适?若有,可千万要说出来,切莫隐瞒。” 她又左右看了看:“初芷呢,怎么没陪着你?” 管事羞赧难言,他怎么好意思说自己是来求医想要重振雄风的,妻子娶回去不让他碰,他一开始还想着日久生情,早晚能好好过日子,谁知道就出了这么桩事,现在可好,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他也是知道初芷跟侯爷的事儿的,自个儿捡了侯爷的漏,本来心里头就七上八下,听到夫人问就更加忐忑,一时间唯唯诺诺说不出话。 玲珑纯粹是逗他玩,这些人都以为她一无所知,其实她什么都知道。可看着他们表演真的很有意思,所以她也愿意短暂地做一个愚蠢的人。 管事走之前,玲珑又让初霜给了他一些银子,管事千恩万谢的走了,玲珑吞噬掉的记忆却告诉她,正是这位管事,爱慕初芷而不得,对其言听计从。最后永安侯跟初芷终成眷属,两人手上可是谁都没沾血,原主之所以会死,那可是这位管事为爱动的手。只可惜他动了手就留下了把柄,最后又为初芷设计而死。 现在叫他们两个纠缠一生,也算是成全了这一份情。 玲珑看着管事的背影若有所思,永安侯轻声询问:“夫人怎么了?” “无事。”她只是在想,管事什么时候会忍耐到极限。 贫贱夫妻百事哀,没有什么比贫穷更能考验人的意志了。贫穷会带来饥饿、恐慌、嫉妒以及绝望,尤其是对曾经衣食无忧的人而言。管事也许能忍受,可初芷是绝对忍受不了的。之前初芷不被允许在她身边伺候,虽说较之过去条件是差了些,可比起寻常人家,仍旧是吃得饱穿得暖,若非她自己贪心,绝不会落得这般田地。 现在应该过得很苦吧?毕竟一百两银子对寻常人家来说兴许是个大数目,可对初芷而言又算得什么?她在相府时便吃得好穿得好,到了侯府与永安侯勾搭更是享受,现在虽然不至于吃糠咽菜,却也绝不会再有山珍海味了。 玲珑就是笑这个。 永安侯牵起她的手,他对她也是呵护备至,想方设法的讨她欢心,要不怎么说永安侯魅力十足呢,他若是想对一个女子好,真是能剖心挖肺,只是这份好总有个期限,这个男人天性喜新厌旧。 从来只有玲珑厌倦旁人的份,还没有谁能对她无动于衷。“横竖是来了,侯爷,要不咱们上门去探望探望初芷?” 永安侯真是怕了她有意无意的提初芷,也不知她知不知道自己同初芷那段荒唐事,总之现在他真是悔不当初,恨不得初芷再不出现,又怎么可能带她去看?当下劝道:“咱们虽说过去是主子,可如今初芷已经嫁人,是自由身,咱们上门是以什么身份呢?若说是朋友,难免自跌身份,可若说是主子,又太过霸道了。” 483.第四十片龙鳞(四) 第四十片龙鳞(四) “你跟奶奶都说什么啦?” 少女一边洗碗一边好奇地问, 玲珑倚在厨房门框上看她洗, 也没说有搭把手的意思,只在心里盘算着新房子不能忘记装个洗碗机。他是真的讨厌做这些家务活, 偶尔当做情趣还可以, 真要天天做他第一个不答应。 “说我以后会很厉害,你要好好珍惜。” 韩双鹿把最后一个碗洗净放好, 回头瞄了他一眼,嗯嗯两声,十分敷衍。玲珑啧道:“你不信啊?” “我信啊!我特别信!”韩双鹿加重语气表示自己是真的非常相信他,“那我们要不要对下答案?” “这有什么好对的, 待会儿午睡完你来我家啊。” “干嘛呀。” “帮我剪头发呀!”玲珑拽了拽额头长的惊人的刘海,“我感觉自己顶了坨抹布在头顶,盖眼, 干什么都不方便。”说没两句话就得把头一甩,因为太长了,甩还甩不过去,别提多难受了,反正玲珑是不能理解那糟心的穆简究竟是怎么能维持这样的造型长达数年的。 “可是……我没有给人剪过头发哎。” 玲珑:“剪短点就行了,其他的不重要。” 他说完, 对她挥挥手就出去了,全程韩双鹿都忘记问他是进厨房干嘛来的。 等她洗干净手离开厨房,客厅里只剩下奶奶, 她笑着问:“奶奶, 您该午睡了, 怎么还在这坐着啊?穆简回去了吗?” 韩奶奶嗯一声说:“你这眼里就剩下那小子了是吧?我看你是比以前还过分了,怎么一秒钟也离不开人?要不你把他拴身上?还怕他跑了?” “奶奶!”韩双鹿跺脚,“您说什么呢!您快去睡觉吧!我也去了!待会儿起来我还有事呢!” 韩奶奶就悻悻地看着孙女的背影瞬间消失,她这把老骨头别的不行,就是看人一看一个准儿,她说穆简骨子里已经坏了,再也不可能学好了,又又不信,总是上赶着嘘寒问暖,可穆简那小子什么时候领过情?除了问又又要钱去网吧之外还干过什么了?韩奶奶就觉得那是个冷心冷肺捂不热的人,不想让孙女跟他走太近。 距上回见面也没多远,怎么这给人的感觉就完全不一样了?玲珑一进门韩奶奶就看出来了,这人虽然还是很瘦弱,个子也不高,但走路的时候身板是挺直的,不像过去总是驼背弓腰一看就猥琐胆小得很。要说这仪态对人来说可太重要了,韩奶奶的儿子儿媳妇全是警察,个个身姿挺拔,就算穿便装,走路上也跟普通人不同,这就是气质,是装不来的。 所以她才奇怪,这穆简还是原来那穆简么?一个人怎么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脱胎换骨?这也太不可思议了! 老婆子活到这把岁数,没见过一个定了性的人能改变的。 不管怎么说,韩奶奶决定先观察观察,要是穆简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或者是对他们家又又有什么不轨之心,她肯定不答应! 老人家每天午休时间固定,坐在客厅想了会儿精神头就不足了,起身回房睡午觉,等午觉一醒,推开孙女房门一开——果不其然,小丫头片子又不见人影了! 此时此刻的韩双鹿站在玲珑家客厅,目瞪口呆不敢置信:“……这你家啊?” “啊,不然呢?” 穆简有多邋遢没人比韩双鹿更清楚了,她要是不一星期过来给他收拾一次,他就能睡在满是垃圾跟泡面碗的客厅,脏衣服到处乱丢,厨房八百年不开火,脏的跟什么似的。 可眼下这客厅,不说是跟新的一样,那也是窗明几净不染尘埃,脏乱的东西全都处理的干干净净,桌子上甚至还摆了一个花瓶,里头插的虽然是塑料花,但还真有股文艺范儿。之前脏的看不出本来颜色的沙发套也洗了,总之哪哪儿都跟从前不一样,韩双鹿都要认不出来了。 哦,穆简还是本来那样,又瘦又矮,头发长的都遮住脸了。 “我先跟你说清楚哦,要是剪得不好你可不能怪我。” 玲珑吹着刘海:“不怪你,我都洗过了,你快过来给我剪,这破头发可烦死我了!” 因为要给他剪头发,韩双鹿从家里拿来一张大报纸,在中间剪出一个洞,给玲珑套在脖子上,她的手指又软又凉,碰到他的时候轻轻的,很温柔。 不过玲珑嫌这报纸太掉价了。 她便拍了下他的后脑勺:“那要到哪里去给你找专业剪发用的道具呀!有就不错了你还嫌弃呢!不许说话,你一说话我就紧张,待会儿给你剪秃一块可别怪我。” 为了自己的美貌,玲珑立刻闭嘴不言,韩双鹿格外认真,每一剪下去都无比谨慎,为保安全,她先把后面的头发给剪好,好在不是很难,她自己平时是不上理发店的,奶奶会给她修一下发梢,至于奶奶,很久以前就维持着齐耳短发,也不用她剪,所以是真没什么经验。 等剪到前面,过长的刘海落地,总算是把那张藏在长长的浓密的头发后的脸给露了出来,韩双鹿都没认出眼前这人是谁,她手上拿着剪刀,小嘴张得圆圆的,都能塞进去个鸡蛋了:“你、你谁啊?!” 玲珑顶着还没剪好的头,拿眼睛斜她:“你爸爸。” 她立刻拍了他的脑袋一下,“胡说八道!” 不过他这么插科打诨,韩双鹿也从震惊中回神,她发现自己的压力更大了,如果穆简很丑也就算了,可是他这么好看,万一剪坏了,那她可真是罪孽深重! 越剪越小心,越剪越仔细,最后一剪结束,韩双鹿直起腰来捶了捶自己肩膀:“啊……总算剪完了。” 然后又抱怨:“你怎么长得比我还好看啊?!” 玲珑坐在原地,让她处理脖子上那张大报纸,韩双鹿又用湿巾给他擦了擦脖子跟下巴耳根等处沾染的碎发,忍不住惊艳,无他,剪完头发清清爽爽的穆简真的太好看了! 是跟她完全不一样的好看,韩双鹿是女孩子似的精致漂亮,而玲珑的五官同样精致,却不失英气,决不会被人误认为女孩子,韩双鹿甚至觉得他是自带美颜滤镜的!不然怎么能这么完美?! 她忍不住伸手去摸他的脸,仔细地戳戳这儿捏捏那儿,不敢置信道:“这脸是真的啊……你怎么突然变了?跟小时候一点都不一样!” 玲珑把她手拍开:“不然干嘛留这么长头发,还不是为了遮挡这傲人的美貌。” 韩双鹿:…… 她没忍住,又戳了戳他的脸,软软的QQ的,真的超帅! 玲珑握住她的手不让她继续戳,反过来戳她:“干嘛呢你,这样一张脸是你能亵渎的?给我老老实实边儿待着去,少动手动脚的,碰坏了你负责啊?” 她被戳的小脸皱成一团:“讨厌……” 玲珑松开手,回到椅子上坐下,“又又,你过来,我有话跟你说。” 他只有在很小很小,连话都说不清楚的时候才叫过她又又,后来一直都连名带姓地叫她,从不曾这样亲密过。他坐在那儿,明明背景很简陋,人也并不高大,却有一股强大的气势驱使着韩双鹿乖乖听话。这声又又叫得太好听了,她觉得自己耳根都在发烫。 “说什么呀。” 玲珑看了下周围环境,他是条好逸恶劳贪图享受的龙,决不能容许自己在这样的破房子里住,也不能容忍没有奢侈堕落的享受。“我前几天跟你说的话还记得么?” 她歪了歪脑袋。 “我买了栋新房子,你回去说服奶奶,跟我一起搬过去住,好不好?” 韩双鹿眨眨眼:“不是,你、你来真的啊?我以为你是吹牛呢!” 玲珑敲她一个爆栗:“什么东西都不用收拾,那边什么都有,你把你的书带上就行,待会儿我叫车来接。” 韩双鹿却有点犹豫:“我不知道奶奶愿不愿意……” “你呢?你愿意吗?” 她抬起头,跟玲珑对视,水汪汪的杏眼里有彷徨也有不安,她清贫的日子过了十几年了,早已习惯,突然有朝一日说不需要继续过了,她反倒很难立刻接受。 玲珑说:“新房子离学校很近,步行也就五分钟,小区治安很好,出行方便,出了小区就是公交站,附近还有美食街跟商城,大晚上的都有人,安全又舒适,有什么不好吗?难道还能比继续住在这里差?下学期就高三了,楼上的天天吵架楼下的天天打小孩,你休息不好,奶奶也休息不好,她年纪那么大了。” 他太会蛊惑人了,每一句都说到点上,可韩双鹿还是犹豫不决:“但是……那是你赚的钱呀,我跟奶奶怎么好意思——唔!” 她瞪大了眼睛,下巴被人捏着,嘴唇上传来的是属于玲珑冰凉又柔和的温度,韩双鹿不知该作何反应,就见他像偷了腥的猫儿,舔了舔唇瓣,朝她咧嘴一笑,好看的惊人的面容神采飞扬,让她看得心脏怦怦跳。“这样就好意思了吧?” “诶?” “作为未来的孙女婿,照顾奶奶不是理所当然的吗?”他凑过来,蹭了蹭她软绵绵的小脸蛋,“照顾自己的未来老婆,也没人能说什么吧?两位奶奶在我们小时候不就老说要给我们定娃娃亲?” 小姑娘脸都红得不像样子,她捂住脸不肯给他看,几乎是落荒而逃:“我我我我先走了!” 玲珑也不急:“记得好好跟奶奶说,她疼你,什么都会答应你的!” 她更不想听他说话了! 玲珑伸了个懒腰,起身照了照镜子,嗤笑一声:“什么手艺啊,头发剪得跟狗啃似的,也就我这脸能顶得住。” 他很潇洒地用手捋了捋,把头发弄得乱糟糟的,偏偏乱且好看,顺便寻思着改天出去烫一烫染一染——不过韩双鹿那小管家婆肯定又要叨叨说学校禁止染发烫发不许他动了。 他没东西要收拾,全部都买新的,穆简那狗比的东西他碰都不想碰,这几天送了韩双鹿回家他都是在沙发上睡的,谁叫穆简那么恶心,卧室里跟垃圾场没两样,根本不是龙住的地方。 至于穆简那个游戏号,虽然氪了不少,但练度不咋地,挂出去都没什么人买,玲珑接手后还得负责给他打鬼升级做装备,等过段时间就能出手,他又摸出手机看了看自己买的几支股——在人类世界赚钱,对龙来说太过轻松,一夜暴富不在话下,在这里必须感谢那天晚上的混混们,谢谢他们为他提供了第一桶金。 大概过了有十五分钟左右,韩双鹿给他发信息了,说是奶奶答应了。玲珑立刻去敲门,开门的正是韩双鹿,她不解地问:“你怎么来了?” “怕你笨手笨脚的收拾太慢,来帮帮你。” “我才不会呢,我很小的时候就开始做家务了!”她很不服气,“你是不是都忘了,穆奶奶去世以后,是谁照顾你的啊?” “是你是你,是你好了吧?这个也要带啊?” 韩双鹿本来在收拾别的东西呢,一回头发现玲珑蹲在她的小箱子面前,一根手指头勾起她的少女内衣——立刻面红耳赤地扑过去,一把抢下来,塞进最里面:“你怎么乱翻人家东西!” “你自己敞开在这里的,我哪有乱翻?”说着,玲珑视线往下,叹了口气,别过头。 韩双鹿:??? 她咬着牙:“你也太色了吧!我都没嫌你矮呢!” 身高是玲珑的痛点,不能戳,他倒是可以一夜增高到一米八,但那不吓人吗?他阴森森地磨牙:“那行,我也不嫌你对A。” 她气呼呼地扑过来想打他,被他灵活地躲过去,两人就在客厅追逐起来,也不知怎地,明明人就在面前,一伸手就能够着,可她就是抓不到!只把自己累得气喘吁吁。 韩奶奶把一切尽收眼底,脸上忍不住浮现笑意,兴许是那老太婆在天之灵保佑吧,穆简是真的变好了。 说真的,韩奶奶也觉得穆简是在吹牛逼,当又又跟她说穆简要带他们搬去大房子住,离学校近还安全的时候,小丫头以为她不乐意,情绪都写脸上了,可韩奶奶怎么会不乐意?她早就不想在这儿住了。自己这把老骨头无所谓,又又要上学又要做家务还要照顾穆简那小子,是真的辛苦,学校离家远,丫头每天只能睡五个小时,做奶奶的怎么能不心疼? 玲珑都说了让她们只拿证件书本相册之类无法替代的东西,但韩奶奶也好韩双鹿也好,祖孙俩都节俭习惯了,又恋旧,穿了好些年都洗得发白的旧衣服也要带走,这让玲珑相当无语,最后他以武力镇压了一老一小的反抗,什么锅碗瓢盆衣服包裹的都不许带! 虽然早就想走,可真的要离开了反而有些舍不得,韩奶奶从嫁人那会儿就在这家属楼里过,直到儿子儿媳因公牺牲,孙女从小小一点慢慢长大成如花似玉的大姑娘……孩子大了,她也老了,隔壁那老太婆早早就走了,她也就剩下自己一个人。 有时候躺在这阴暗潮湿的旧房子里,听着楼上的争吵声,楼下孩子的哭喊声,叫骂声殴打声,韩奶奶都觉得只要一闭上眼睛,也许就再也醒不过来。 但她还不能死啊,又又还小,她得看着她才行。 玲珑搀扶着她下楼,收拾好的行李有专人来拿,老人家慢慢地往下挪,楼梯道灯坏了好几年了,每每看到黑漆漆的楼梯口,韩奶奶都觉得像是看到怪物的喉咙,危险又黑暗。 她扭头,一左一右,两个孩子搀扶着她,轻轻笑了一声:“人模人样的。” 玲珑知道这是说他呢,朝老人家一挑眉,咧嘴一笑,真是朝气蓬勃:“不帅么?又又给我剪完头发,当时口水都流出来了。” 韩双鹿立刻反驳:“我才没有!” 两人又斗起嘴来,最后以韩双鹿失败告终,她努努嘴,就很不开心,为什么总是说不过他呢? 等韩奶奶上了车,她也跟着上去,玲珑却没有要跟她们坐在一起的意思,她下意识就拉住他的手:“你去哪儿啊?” “这么舍不得我啊?” “才不是呢。”她先是反驳,然后声音很轻,“我……有点害怕。” “有什么好怕的。” 她听到少年清朗的声音如是说,而后她抬起头,望进他美丽的眼睛里。 他说:“有我在呢。” 她突然就不怕了,甚至因他生出一股难以言喻的勇气,仿佛面前是刀山火海,也敢去闯一闯。 新家距离这里开车的话就二十分钟,虽然早就做好了心理准备,但无论是奶奶还是韩双鹿,下车之后看到眼前崭新气派的房子,都忍不住哇了一声。 附近还有别的小区,因为是学区房,房价向来惊人,他们所在的是别墅区,家家户户都是三层的小洋楼,还带花园,精致又小资,当然了,房价也很美丽,多少人工作一辈子也买不起。 韩奶奶没忍住,问玲珑:“你……确定没干违法犯罪的事儿吧?” 玲珑就奇了怪了,他看起来不像是那种很强大很厉害的大人物么?怎么这祖孙俩听说他有钱,第一反应都是他违法犯罪了呢? “奶奶您说什么呢,穆简才不会做这种事。” 韩奶奶叹了口气:“你就知道帮他说话。” “奶奶您别这么说,人又又说的都是大实话。” 不仅如此,玲珑还请了一个保姆跟两个阿姨,老太太上岁数了,平时他跟韩双鹿不在家,要是磕着碰着,没人看着怎么能行?至于两个阿姨,就是做饭打扫卫生的,为了防止老太太无聊过头胡思乱想,玲珑还给她买了一条小狗。 老太太嘴里说不喜欢猫猫狗狗,觉得烦,其实喜欢的不行,抱着没一会就把亲孙女忘的一干二净,韩双鹿都觉得自己失宠了! 三层小洋楼,韩奶奶腿脚不便,跟保姆阿姨们住在一楼,玲珑自己住三楼,二楼给了韩双鹿。她得知自己一人住一层的时候很惊讶:“这么大的一层我一人住?” “这还大?”玲珑反问,他都觉得太小了好吗! 相当喜欢购物花钱挥金如土的龙,恨不得买个十套八套房子专门摆放他的衣服鞋子跟配饰,韩双鹿一小姑娘居然觉得一人住一层太大了?他得好好跟她讲讲理。 “衣帽间什么的就不说了,我叫人把两间房打通,专门给你放衣服,书房你得要吧?游戏室想不想要?视听室呢?你不是还喜欢唱歌?我给你准备了一间专门的录音室,钢琴吉他都有,你有空的时候可以做自己喜欢的事,当然如果你求我的话,我也勉为其难陪陪你……” 他话没说完,怀里就扑来一个人形抱枕,玲珑稳稳地接住,笑:“这就感动了?不至于吧?以后跟我在一起,还有更好更幸福的未来,现在就哭鼻子,你这承受能力不行啊。” 一只小手举起来,握成拳头,过了几秒,慢动作般捶了他一下。 玲珑笑出声,大概他笑得太恶劣了,韩双鹿抬起头时眼睛红通通像只小兔子,但没有眼泪,而是气呼呼地作势要掐他脖子,然后突然后退了几步,两只手别在身后,一只脚尖在地上转呀转,半晌,抬起眼睛,飞快地说了一句,“谢谢!” 没等玲珑回应,她就转身跑了。 活似后头有什么东西在追。 玲珑心想,美好的灵魂就是这样的,别人稍微对他们释放一点善意,他们就会高兴的分不清东南西北了,完全不知道以自身的价值,其实应该得到的更多。 但也正因如此,人与人之间的区别才会这样鲜明。 玲珑动了动鼻子,嗅了嗅空气中的味道,轻叹,真香啊。 之前过得拮据,祖孙俩那是节衣缩食的过日子,已很久没有像今天晚上这样敞开肚皮吃饭了。韩奶奶先是给韩双鹿夹了菜,吃了一会儿后,才故作不经意地朝玲珑碗里也夹了块肉:“看你瘦的,身上二两肉都没有,多吃点长高点。” 玲珑很想告诉老人家,奶奶您错了,我这肉,不止二两。 484.第四十片龙鳞(五) 此为防盗章  要是正下雪就好了, 这样玲珑就可以对着废太子唱一句北风那个吹雪花那个飘。 他实在是太过瘦弱, 被她烦的不得了,可井水早已结冰, 怎么洗床褥被单?玲珑就看着废太子一瘸一拐的出去, 他穿的也很是单薄,感觉一阵风都能将他吹走, 整个人似是魂儿都没了,浑浑噩噩的过着这贫苦的日子。风霜侵蚀也好,他人欺压也好,他似乎再也感觉不到痛苦。 玲珑撑着下巴有点犯愁, 她倒不关心废太子如何,她比较在意的是今天晚上自己怎么睡啊,难道要她再把地上那堆破布捡起来铺好躺在里头?才不要, 绝对不要。 这个破屋子基本上是四壁漏风,冻的人起鸡皮疙瘩,玲珑不怕冷都抖了一下,看着废太子又要摸上床去睡觉,她伸手拽他:“不许睡。” 废太子甩开她的手,冷淡地看她。他的皮包着骨头, 整个人脱了形,因而显得眼睛格外的黑且大,定央央盯着一个人的时候说不出的诡异吓人。这若真是寻常人家的姑娘, 怕是早被吓晕过去, 可玲珑却不为所动, 又继续去拽废太子的衣袖:“我好饿啊,想吃东西,我来的时候什么都没有,早上他们就没给我吃的。” 废太子冷冰冰地盯着她,好半晌,讥讽一笑:“你觉得这西祠巷子能有什么吃的?” 看他刚才吃的乞丐都嫌弃的汤水就知道,肯定没什么好东西,可是玲珑的重点不是这个。“那我问你啊,西祠巷子住的宫人在哪儿?离你这远不远?” 她一双美目闪着亮晶晶的光,满是期待,废太子几乎要为她这份天真打败了:“你的脑子里在想些什么,莫不成你以为到了这里,还有人能伺候你?往日的养尊处优,在这里还能继续?” 他以为她是要找人伺候,因此更加嘲讽。 玲珑却说:“当然不是,他们把我送进来我就知道是个什么处境。就算不知道,看你一眼也晓得了呀,可我过不惯这样的日子,趁着我现在还有点力量,先让自己过得好些再说呗。”她摇了摇废太子的衣袖,其实没用多大力气,可他的袍子已经穿了许久,玲珑就这么一摇——立刻就被撕裂了,露出他细的不像样的手腕来。 场面一度变得很是尴尬。玲珑当机立断的站起来:“我出去会儿,很快就回来。” 谁管她回不回来。废太子如是想着。床是不能睡了,他干脆席地而坐,倚着摇摇欲坠的危床闭目入睡。可没等他睡着,就听见一声巨响,那姑娘开门用脚,直接把破烂不堪的门板给踢碎了。废太子对此无言以对,他真是不知从哪里招来了这么个煞星,成王将她送进来难道是来折磨他的不成? 玲珑是嫌弃门脏才用脚,没想到这个门这么不经踹,她也没用多大力气,本来就吱呀作响的门,这会儿是彻底的死不瞑目了。寒风从门里灌进来,再穿墙溜出去,玲珑身后跟着几个畏畏缩缩的宫人,他们怀里抱着干净的草席被褥还有帐子,一进来就主动靠近床去收拾了。 虽然是在西祠巷子里的奴才,可到底都是在宫中受过训练的,做事很是麻利,和往日里欺压废太子不将废太子看在眼里的模样判若两人。 “动作快点儿,我刚才说什么来着。”玲珑冷着脸,“给我弄干净些,改明儿天好些了,把四壁都给我补好,听到没有?” “是、是,谨遵姑娘吩咐、谨遵姑娘吩咐。” 素日里见着废太子眼珠子都在头顶的奴才,如今对着玲珑点头哈腰,脸色泛青。他们这些都是在宫里犯了事的奴才,被打发到西祠巷子,也就是一辈子都别想再出去了。这西祠巷子偏僻荒凉什么都没有,他们就在这儿生活,里头的人出不去,外头的人进不来,自成一片天地。三年前修文太子被废,西祠巷子里才算是迎来了这么位“贵人”。可这“贵人”是什么处境大家心知肚明,再加上成王特意打过招呼,要他们好好“照顾”废太子,宫人们更是极尽苛待。 原以为废太子娶了妻也不妨事,哪里知道这位新妻竟如此手段狠辣,二话不说就将他们狠揍一顿,踢着赶来废太子的院子,还抢了他们刚浆洗晾干舍不得盖的被褥,甚至逼着他们来干活! 心中怕是将玲珑恨到了极点,可形势不及人,还是要忍气吞声,迅速将床榻擦过铺好,又换下帐子,搬走破旧的桌椅换上比较好的,再把破裂的窗纸补好,这才勉强让玲珑满意。 今天晚上就先凑合一下,其它的留到明日再说。这四处透风的烂墙必须处理一下,不过现在她又饿又困。 西祠巷子里没什么好吃的,被贬到这里来的宫人自个儿种菜喂鸡,再加上内务府三五不时想起分的米面,一年到头倒也衣食不缺,勉强过活。要跟外头的人比,那肯定是拍马也赶不上,可在这西祠巷子里,有吃有喝有的住,就已经是造化了。 这里最可怕的,是没有希望。 他们是注定要一辈子老死在这里的,这才是让宫人们最绝望的事情。也因此他们变得极为凶狠刻薄,废太子算什么,曾经高高在上的东宫储君,如今还不是成了个废人?早晚都是要死的,成王还特意叮嘱他们了呢。 再过些时日,叫废太子悄无声息的死了也不是什么难事,已经过去三年了,废太子早就该死了不是吗?他自己受不了这样的苦日子,这不是理所当然的么?到时候成王开恩放他们出去,那才真是大造化啊。 玲珑觉得他们就太傻了,成王怎么可能留下他们这些祸患,等到废太子一死,皇帝就会想起他的好来,成王只消让皇帝知道废太子在西祠巷子过得是什么样的日子,这群宫人就一个都别想活命。废太子哪怕是废了,那也是皇帝的儿子,曾经让他引以为傲的嫡长子,他能废掉这个儿子,可不代表别人也能欺辱他。 玲珑的晚饭并不豪华,也不怎么美味,可是和之前废太子吃的比起来,那就是玉盘珍馐。几个刚出锅的白面馒头,一碟腌菜一碟炒鸡蛋还有一盘炝炒青菜,杂粮粥煮的烂烂的,散发出诱人的香味。杯盘碗筷虽然不怎么珍贵,但却洗的干干净净。玲珑挥手让宫人下去,还不忘威胁他们:“明儿一早,我要见到热气腾腾的早饭还有洗漱用的热水,听到没有?” 她眯着眼,气势凌人,宫人们见到她这样的人,自然而然就弯了腰杆,喏喏的应了,才退出去。 玲珑拿起筷子,先是喝了一口杂粮粥,发出满足的喟叹,然后扭头看向废太子,邀请他:“你要吃吗?” 她甚少愿意将食物分给他人,哪怕这食物不能叫她果腹。可眼下废太子对她而言很重要,不能这样叫他死了,最重要的是他现在瘦的这个样子着实难看极了,玲珑吃不下去。养猪不也得将小猪崽子养的膘肥体壮再宰杀吃肉?这一样的道理啊。 废太子没理她,玲珑便拿过一个白面馒头掰开,往里面夹了炒蛋酱菜,走到废太子面前,送到自个儿嘴边咬了一口,弯腰一使劲儿,就将废太子拽了起来,拖到桌边,简单粗暴地把筷子塞给他:“吃。” 见他还不动,玲珑突然间恍然大悟:“你是右手废了不会用左手?我喂你啊。” 她说话真是一点都不顾及他人,直接戳中废太子的伤疤,只是这三年下来,右手废了早已习惯,左手也早练就了,他只是不想搭理她罢了。然玲珑是那种能被拒绝的人么?她要给,废太子就必须接受。眼看废太子不肯张嘴,她的粥已经送到他嘴边,玲珑冷了眼,而后突然嫣然一笑:“我懂了,相公是牙口不好咀嚼不动是吧?没关系,我吩咐了宫人在院子外头伺候着,我叫他一声,进来嚼碎了哺给夫君,这样夫君就可以方便的吃东西还能保存体力了。” 这种恶心的事她也干得出来!废太子气恼不已,他左手成拳,在玲珑准备叫人之前拿走了面前的筷子,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我自己来。” “早点这样不就好了。”一起能用暴力解决的问题,在玲珑这里都算不上问题。一共五个馒头,她吃了四个。废太子严重怀疑她是猪,只见吃却不见胖,而且还颇有几分意犹未尽的感觉。 废太子还是东宫储君的时候,不知见识过多少高门贵女,那些闺阁千金们都非常注意仪态,进食时都是浅尝辄止,更不会吃味道过重的菜色以免口腔异味。眼前这位可真是不折不扣的另类,叫人完全搞不懂她在想些什么。 四个拳头大小的馒头,她全吃了,且吃的极为享受,把菜汤都吃了个一干二净,盘子都不必去洗。 玲珑咽下最后一口馒头,颇为遗憾:“可惜了,味道实在一般。” 想念山珍海味,想念锦衣玉食绫罗绸缎,想吃香的喝辣的。 丞相寿辰,她与永安侯一同前来道贺,见女儿女婿一同来,还情深意笃,丞相夫妻十分欣慰,丞相夫人拉着女儿左右看了看,确实是微微圆润了些,不似从前那样瘦,气色也很好,一瞧就知道过得是好日子。这样她也就放心了,就这么一个宝贝女儿,嫁给永安侯也是千挑细选的,无论如何也不能叫女儿受什么委屈。如今见女婿待她好,丞相夫人便十分安心。 只是她看了好一会儿,才发觉出不对来。趁着丈夫跟女婿在书房谈话,丞相夫人拉着玲珑的手,瞧她身边的初霜以及眼生的初夏:“我儿,初芷何在?她怎么没陪着你?可是哪里不舒服生了病?要不要请大夫看一看?” 由此可见丞相夫妻也都是厚道人,面对一个婢女,不过是女儿喜欢了些,他们便也善待于她。只可惜初芷不是那等知恩图报之人,她不害人就已经不错了。以婢子之身为原主庇佑,却想方设法去夺原主的东西——贪心不足蛇吞象。玲珑看着丞相夫人,轻轻一笑,挥手让初霜初夏外头候着,淡淡道:“被我打发了。” 女儿什么脾性,做娘的最清楚,她的女儿连只蚂蚁都舍不得踩,更何况是跟她朝夕相处一起长大的初芷?定然是初芷做了什么让她无法原谅的事。丞相夫人眉头一皱:“我儿,发生了何事?” 玲珑问:“娘,当初向爹爹求娶我之人不少,为何爹娘最后选择了侯爷?” 丞相夫人虽然不知她为何这样问,却还是回答了:“青年才俊中,唯独侯爷,不仅出身高贵,亦有本事,他的爵位可不是如其它世袭的那般花架子,而是他自己在战场上挣回来的。他与你爹爹又素来交好,为人有情有义,容貌生的也好,足以与我儿相配。” “是啊,是很好,万中选一的乘龙快婿。”玲珑嘲讽的笑笑。“既然这么好,自然喜欢他的也不止我一个。” 丞相夫人一愣:“这话是什么意思……” “娘不知道吧,在我还未嫁入侯府之前,初芷就与侯爷两情相悦了。”玲珑讥讽地笑。“那婢子假借我的名义同侯爷接触,一来二去,两人便勾搭成奸,此还不算,若是侯爷来退婚求娶初芷,堂堂正正地说了,我倒也高看他一眼。他却不愿,又要娶我,不想跟爹爹交恶,又要初芷,想左拥右抱,没少恶心着我。” “什么?!”丞相夫人气坏了。“初芷、初芷她竟敢!我相府中人谁亏待她了?!我儿视她如姐妹,我与你爹爹几乎将她当作义女来看,她竟做出这等不知羞耻之事来!” 随着初芷年岁增长,丞相夫人也有点忧虑,这孩子越长越是妖娆,活脱脱一副瘦马模样,只是平时做事一丝不苟滴水不漏,女儿又十分信任初芷,她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想着等女儿有了身子稳定了,就给初芷寻一门好亲事嫁出去,也好叫她一生衣食无忧。只是万万没想到,哪里需要她给物色人家,初芷早盯上她的女婿了! 想到这里,丞相夫人几欲作呕! “娘。”玲珑冷淡地看了她一眼,不理解她为何那般激动。“你为何只骂初芷?” “我如何能不骂她?这等背信弃义令人唾骂之事,她也做的出来!”丞相夫人怒不可遏,若非初芷不在,她定要叫人将其打杀了!这等背主之奴留着有何用!谁能保证日后她不会再捅一刀? “侯爷也不是什么好东西。”玲珑哼了一声。“这两人不过是臭味相投,才一拍即合。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他与初芷两情相悦在前,却还要来骗我成婚,可见其性格卑劣自私,薄情寡义。我处置了初芷,他一言不发,活似曾经什么事都没有过。若非我亲眼所见他们二人在床上颠鸾倒凤,真要信了他的鬼话!娘你可知道,夜晚我睡了,初芷便在我的安神香里添加催眠之物,而后便引着侯爷去她床上,与我不过一墙之隔!” 丞相夫人听了,几乎要晕过去,她捧在掌心的女儿,就是这样叫人糟蹋的!“我儿!我苦命的儿!”她忍不住哭出来。“我要告诉你爹爹,叫他为你做主!” 早知如此,还不如不把女儿嫁出去!如今嫁了这么个中山狼,哪里是她当初想象的那样,给女儿寻个依靠! 玲珑微微一笑:“只怕不用娘告诉,爹爹已经知道了。” 丞相夫人抬头朝门口看去,赫然看见丞相大怒推开门走进来,身后跟着的正是脸色惨白的永安侯。在这之前,他们耳鬓厮磨,夫妻情深,可方才他与岳父说完话来寻各自妻子,却在门口听到这么一番话,他才知道,原来妻子真的什么都知道,可笑他还以为她一无所知,想着此后将那件事埋在心底,再也不做对不住她之事,同她好好过日子,疼她爱她,却不曾想,她早将一切看在眼里,甚至觉得他卑劣寡情,自私无义。 怎么、怎么会是这样呢? 这是丞相这么多年来过得最糟糕的一个生辰。前一秒他还极为欣赏的女婿,这一刻就已然让他恨到了骨子里。他甚至话都不想再同永安侯说,大步跨进房门命令妻子:“将女儿带进去!此后再也不与这等无情无义满口谎言之人见面!我的女儿不是生来叫人糟践的!”他已经怒极,转身去推想进来寻玲珑的永安侯,“给我滚出去!稍后我便写了和离书,我这女儿配不上你这前程似锦的永安侯!快走快走!这里不欢迎你,日后你也不必再来!” 谁家的女儿不是如珠如宝养大的,他的小女儿自幼便是掌上明珠,生怕摔了磕了,待她成人,他千挑万选才将她许给永安侯,本以为女儿后半生有了依靠,哪里知道这女婿却是个中山狼!还有那初芷!真真是狼心狗肺之徒!世上怎会有这般人,做出这等事? “岳父——” “你别叫我岳父,我受不起你这一声岳父。”只要想到女儿曾经亲眼看见这个乘龙快婿和贴身婢子做那等苟且之事,丞相心中怒火便无法用言语来形容。“你既然喜爱那初芷,便娶她为好,最好再为她去寻当年将她卖掉的生父,那才是你岳父!” 永安侯此刻已经语无伦次,他生平从来不曾如此慌张不安过,妻子刚才被岳母带走时连回头看他一眼都没有,事到如今他只想先见她一面,他有好多好多的话想问她! 可丞相的情绪实在是太激动,他老人家上了年纪,身子骨一直不大好,永安侯也不敢气他,丞相不知道从哪里顺了根扫把便来撵他,堂堂永安侯,竟就这样被活生生打出了相府,狼狈不堪。 今日本是来贺寿的,结果却闹成了这副模样,相府宾客尚未散尽,许多人已经瞧见了这一幕,向来让丞相满意的女婿永安侯竟被打了出去,不知道是发生了何事?他们满心想知道,却又不敢去问,丞相脸色难看,派人来说今日寿宴到此为止,客人们再好奇,也不得不离开,走的时候看到永安侯竟跪在相府门口,没有人敢去询问发生了何事,只能暗自猜测,很快地,丞相将永安侯赶出门一事便传遍了京城,闹的满城风雨。 初芷自然也知道了,她乍一听到这个消息还有些神情恍惚,这时候灶膛里的稻草掉了几根出来,燃烧着的稻草烫在她手上,疼的她心惊肉跳。 没一会儿听到了推门声,初芷狠狠一哆嗦,丈夫就走了进来,一把抓起她,也不管灶膛里还没熄灭的火,像是拎小鸡一样拎着她到了屋子里,扔到床上,便扑了过来。 这管事自打没了雄风,便四处求医问药,可这病如何是能随随便便治好的?他一开始对初芷尚且百般爱护,可初芷哪里瞧得上他,对他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这一来二去,管事的在外头喝了二两酒,上了头,回来就想跟初芷亲热,却被她狠狠打了一巴掌,这下可打起了管事的火,当下不管不顾的,竟将初芷折腾了个死去活来,嘴里还不干不净的骂,不过是个二手货,一个破鞋,他娶了她本身就委屈了自己,否则怎么会遭来这份罪受?在侯府舒舒服服的当个管事不好吗? 每日吃香的喝辣的,也比在外头四处奔波赚不到几个子儿来的强。 485.第四十片龙鳞(六) 此为防盗章  所以那个时候的原主, 就安安静静又小心翼翼地看过去, 她本也是生的颜色美丽,只是和嫡姐比起来又难免逊色几分, 事实上当初大殿上美人无数, 又有谁能与嫡姐争锋呢?嫡姐走过去,太子迎过来, 真真是一对举世无双的璧人,令人艳羡。 而她卑微地掩饰着爱慕之意,将所有情绪藏在重重心思之下,她爱极了那风华无限的太子殿下, 却又弱小微贱的不够格同他相提并论。 可是,后来啊。 皇后娘娘病逝,太子被诬陷圈禁, 眇了一目,断了一手,就此身陷西祠巷子。曾经仰望的明月坠落人间,所以当嫡姐转而嫁给如日中天的成王,而要将自己送进去给废太子的时候,原主的心中充满了喜悦。 她在荆国公府过得不算好, 也不算不好,没有人重视她,没有人在意她, 她的生父荆国公妻妾成群, 见到她连她的名字都不晓得, 只是随意挑了一名不受宠的庶女送进西祠巷子,此后再也不管她的死活。 原主珍而重之的进了西祠巷子,可此后又能如何?太子殿下早已今非昔比,他再不是当年意气风发光风霁月的太子殿下,而是变得如同行尸走肉一般,心内成灰,麻木悲观。 可就算是这样,原主也想要留下来。 她从不奢望太子殿下能够看见自己,她只是安静地活在角落里,想方设法给废太子送点吃的,为他浆洗一下衣物,再绞尽脑汁弄块布料给他做新衣。原主的美丽在这样的风吹日晒中,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逐渐褪去,可废太子却没有撑多久。成王登基,大赦天下,他不会让废太子活着出去,这位皇兄哪怕是成了废人依旧叫他忌惮,因此他登基之日,便是废太子被毒死之时。 毒死废太子的,正是原主想方设法从外头买来的几块劣质的绿豆糕。她满心愧疚,投井而死,死后魂魄飘荡,浮至荒海,为玲珑所吞噬,变作她的养分,也让玲珑对废太子充满了觊觎。 这个人的爱,是很干净很纯洁的。 “只是殿下。”玲珑对他微微一笑。“您还是太子的时候,自然与她相配,现在您不是太子了,与她就不配了。” 这话既诚实,又残酷。 废太子当初是储君之尊,配得上他的自然是最优秀最美丽的女子,在他心中也自然而然地将自己与未婚妻并列,不再去瞧其它人,可后来他成了废太子,未婚妻却还是那个未婚妻,于是即将替代他成为太子的成王,最终也将替代他娶本应与他相配之人。 “怎么,你以为我要说,你不是太子了,就刚好与我相配了?”玲珑挑眉嘲笑他,“便是世间的九五至尊,所谓的真龙天子,也配不上我。所以想要与我相配,你要变得更加俊俏厉害才行。” 她又拍了拍废太子的脸,长长一叹:“你知道,现在的你有多难看吗?有个词叫辣眼睛,我觉得你可以感受一下。” 废太子从未见过如此古怪之女子,被她噎的是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玲珑从他身上翻下去,转身裹住沉重的被子绕了几圈,又是一声长叹,“我这副皮囊,便是走遍万千世界也难寻,多少人为求我回眸贡献灵魂我都不屑一顾,如今却要在这鬼地方陪你过这等日子。”倒也不是没吃过苦,可大部分的苦楚都不与人的快活成正比,在玲珑的记忆中,大部分的人经历的苦难都毫无意义,不过是逼得他们变得更坚强,然后继续受苦。 所以如果能不受苦,自然是不受苦的好。 她说完便睡了,徒留废太子一人睁着眼睛望着破破烂烂的屋顶出神。他也并非全然死了心,只是玲珑说的在理,人皆有爱美之心,遇到格外美好的东西便要忍不住去怜惜,她那样容貌的女子,就如同无价之宝,应该小心收藏束之高阁,断然没有叫美玉蒙尘的道理。 只是他如今,不过是个废人,连日常照料自己都难,又如何来照料这绝世的美人呢。 当然玲珑也就是说说,没觉得废太子一夜之间就能想通。反正她已经揍服了那几个宫人,日后虽然吃的差住的差穿的差什么都差,但总比自己动手舒服多了。曾经有一次,她饿的前胸贴后背,好不容易吞了个灵魂,也只能保存自己的记忆去到一个鬼知道怎么回事的原始丛林。 锦衣玉食?绫罗绸缎?山珍海味玉盘珍馐?不不不不,不存在的。 她凭借自己细弱的小身板,还得自己盖房子抓鱼打猎才能吃上饭,这样苦哈哈的日子过了好几个月,才终于解脱。总之那样的日子对于懒癌晚期患者玲珑来说,是绝不想尝试第二次了!又不是头一回到人类世界,她才不想累着自己呢。 她就想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夜间尚有美男可抱,若是能吃饱就更幸福。可就这么点小小的心愿都要再三努力,活着可真难啊。 真羡慕人类,他们渺小又短暂,区区几十年就眼睛一闭两腿一伸,人世间种种快乐悲伤都忘得一干二净,普通人去投胎转世,不普通的人去往奈何桥,还有一些与水有关的人会来到荒海,总之短暂有短暂的好,永恒有永恒的妙。玲珑是很享受自己的永恒的,除了吃不饱这一点,她觉得自己的龙生没有任何遗憾跟缺陷。 这么一觉睡到第二天中午,总算是不刮风下雪出了太阳,宫人屈服于玲珑淫威,早早准备了热水跟补墙用的器具,只是西祠巷子虽然是叫巷子,其实是个巨大荒废的宅子,青草长得有一人高,活死人墓似的。生活在这里的人基本上都已经彻底绝望了,玲珑的出现简直就是一池死水里激起的巨大水花,闹的所有人不得安宁,却又不得不动起来。 没有上好的米面做饭?没关系,她可以弄来; 没有精致的布料做衣裳?没关系,她也可以弄来。 玲珑进出戒备森严被死守的西祠巷子跟去茅房一般随意,每次回来都带了一大堆东西,食物自然不必说,衣服她只弄了自己的,穿的舒适豪华躺在破床硬被子上晒太阳,顺便叹了口气,这种顺手牵羊的感觉很不好了,虽然东西都是她在成王府顺的。身上这件珍贵的织锦云绡是嫡姐私藏舍不得用的,听说是成王搜罗天下至宝送去讨嫡姐欢心,结果因为太过珍贵,嫡姐舍不得用,玲珑就拿来随意缝了缝当衫子穿。 她又不惧冷热,外头下着大雪她也能露胳膊腿儿,只要她乐意。 千金难买玲珑高兴。 废太子日渐被喂的丰腴起来,他太过瘦削,简直只剩下皮包着骨头,如今胖了些却仍旧不够,玲珑恨不得给他弄些增肥丸来吃,那张脸跟原主记忆中的所差甚远,还她绝世美郎君来! 而废太子,也终于在日复一日的被玲珑折磨摧残中成长了。他本是性格温柔宽厚之人,经历了此番磨难,变得沉默寡言许多,也心狠许多,玲珑觉得他现在这样挺好的,过去未免太好,才叫人骑在头上撒野。 废太子如今穿的是干干净净的衣裳,房内多了张粗糙却能用的书桌,桌上的文房四宝是玲珑给的,架子上的书是玲珑弄来的,他每日的吃食也都是她的功劳……即使她总抱怨说西祠巷子的日子不是人过的,废太子也感觉得到她对他的好。 那颗已经被彻底伤透,原以为不会复原的七零八落的心,终于开始渐渐愈合。 从此之后,龙女就是他毕生的信仰。 她救他于危难水火之中,他便许她一直念念不忘的锦衣玉食,珍馐华服。 这宫宴之上,来的人可不少,然而叫人背着进来的,可只有玲珑一人。就算是皇帝看着都差点儿气歪了嘴,奈何儿子太痴迷,他这做老子的也没办法,父子情刚刚修复了一丁点儿,他要是这会儿叫人把玲珑从修文太子身边弄走,修文太子非跟他急眼不可。不过话又说回来,皇帝扪心自问了一下,假如他的后宫也有这么美的妃子,他怕是也要从此不早朝,愿意她作愿意她闹了。 光是背着进来,不算什么大事儿。 等到玲珑甜甜地叫他一声父皇,那张赏心悦目的绝世美颜让皇帝最后的一丝火气都消去了。 修文太子毫不在意他人的眼光,也不顾及他人的想法,他在西祠巷子待了四年,也不曾见有谁关怀过他。玲珑是世上唯一待他好之人,他便为她付出一切,只要玲珑开心,怎么样都可以。他去在意其他人怎么看自己又有何用?其他人不能让他觉得快乐,也不能让他喜欢。 “小嫂子真是有趣,这般举动,怕也只有兄长做的出来。”成王笑呵呵地端起一杯酒要敬修文太子,可他的酒杯端的老高,半天下来手都酸了,修文太子也没有接他话茬儿的意思,只是冷淡的看着他,那表情就像是在说你继续,我看着呢。 成王脸上的笑容终究是挂不住了,这时候却见玲珑拿起酒杯,他心下一喜,还以为美人是要给自己解围,结果却看见玲珑把酒杯举起来,将里头的酒泼到了地上,对他笑,甜蜜蜜地说:“真是叫成王操心了,我不让他喝酒,你若是想喝就自个儿一人喝吧。” 她其实很不喜欢人类勾心斗角的模样。明明心里头想的是一回事,可嘴上说的,行为上做的却和内心所想完全相反,一句话也要拐个十七八个弯,玲珑不是不能应对,她只是懒,如果简单粗暴的可以达到目的,干嘛非要委屈自己虚以委蛇呀。 又不是受虐成瘾。 这番话着实不客气,成王被当众下了面子,这若换做平时,脾气早上来了,非叫得罪他的人吃苦头不可。然而今日是皇帝的宫宴,对方又是废太子的女人,手上还有皇帝赏赐的免死金牌,无论如何成王也什么都不敢做。身旁的成王妃一脸雍容华贵,解围道:“夫人真是一片赤诚之心,是我家王爷失礼了。他素来与兄长交好,如今兄长平安归来,心中难免高兴几分,还请二位见谅。” “你叫我夫人啊?”玲珑撑着下巴。“我可是跟太子拜过天地的,既然太子还没有被废,无论如何,怕是成王妃都得称呼我一声太子妃吧,来,叫来听听。” 太子妃?她也配?! 成王妃险些将手中酒樽砸到玲珑脸面上去,那是她的位子! “唉,看样子成王妃不乐意敬我这杯酒呢,在座的各位不会也这般无情,不肯敬我这太子妃一杯酒吧?” 这位太子妃是哪里来的,谁不清楚,荆国公府的庶女,被送进西祠巷子,原以为没法活着出来了,谁能知道她还有这么一番造化。众臣及家眷不敢造次,有些眼尖的瞧见皇帝脸色如常,并未拒绝,立刻主动起身恭贺。这一有人带头,其他人也就跟着动了起来,最后大殿上响起一片恭贺之声,玲珑满意极了,只是成王夫妇的脸色可就难看起来。 本来探囊取物般的事儿,如今竟变得如此复杂!皇帝一旦承认了废太子的东宫身份,那么自己的一切努力就都白做了!这怎么可以?还有这些大臣是怎么回事,竟然口称什么太子、太子妃?一个废人怎么做太子?! 说到废人,众人在太子刚进来时基本没觉得太子有什么太大的变化。他较之四年前清瘦了许多,但也成熟了许多,据说瞎掉的那只眼睛……是哪一只来着?看起来都差不多啊,太子殿下真的是眇了一目吗? 还有据说断了的右手,方才背人进来的时候不是也如常?这样看来,太子殿下似乎也并不是个真的废人……难道这就是皇上重新将人从西祠巷子放出来的理由?比较修文太子是真的优秀出众,这一点是其他皇子拍马都追不上的,其中当然也包括成王。成王之所以能够得到众臣拥护,就是因为在皇帝剩下的儿子里,无论是年龄还是能力,都属他最为合适,最为优秀。 可眼下修文太子东山再起,也让朝中本来已经站队成王的人心中的天平再一次倾斜——二选一,选谁? 这个问题在宫宴进行半个时辰后得到了完美的解答。 只见御林军统领匆匆上殿说是有要事禀报,身强体壮的矫健军士们突然将整个大殿围的水泄不通,统领走到皇帝面前,先是下跪行礼,然后俯身在皇帝耳边说了几句,随即就见皇帝勃然大怒,指着成王怒喝:“给朕拿下!” 铁通般的包围中,成王就是想逃都没机会。他还要喊冤,却见修文太子微笑的看着自己,他心一沉,难道是那些东西被发现了?可是在修文太子出西祠巷子的时候他就已经尽数转移了啊! 该死的,早知道今□□宫,也好过这样坐以待毙! 成王妃已经傻眼了,她完全不知道皇帝为何突然勃然大怒要抓成王,她只知道自己的富贵,荆国公府的富贵都系在成王身上,成王若是失势,那么她要怎么办,荆国公府又要如何自处?! 成王私造兵器意图谋反一事,在皇帝查清后立刻昭告天下,不过修文太子宅心仁厚,特地为成王求情,但死罪可免,活罪难逃,皇帝做主,将成王及其家眷尽数圈禁于西祠巷子。数月后,皇帝大病,这场病来势汹汹,终于叫他倒下了。如今他唯一信任的人就只剩下修文太子,便令修文太子监管朝政。 可最终,他却死在了修文太子手中。 宫女喂的药,修文太子平静地看着皇帝一口一口喝了下去,皇帝喝完药,很快察觉到不对,他的喉咙发出拉风箱一样的声音,用尽最后的力气指着修文太子:“你、你……” “皇上还欠我一句对不起,不过我不需要了。”修文太子走近,将皇帝的手放了下去,语气平淡。“皇上再在这个位子上坐下去,我要什么时候才能让我的玲珑真正成为我的妻子呢?” 皇帝瞪着眼睛断了气。 一个月后,新帝登基,并大婚,娶了那位荆国公府的庶女为妻,并封其为后,终身不纳后宫,唯她一人,自成佳话,流芳百世。 玲珑的新婚生活过得无比舒服,新帝待她温柔体贴,又逐渐长出了肉,还很注意锻炼身体,简直完美,她就是喜欢这样的日子! 不过虽然已经大婚了,新帝却仍然将她视为神女,不敢多有唐突,从前睡在一张床上偶尔还能亲亲抱抱,现在他连碰她一下都跟烫着了似的,玲珑实在是不懂。 直到成婚半年,她已经完全习惯了这种没有性生活的日子,可到了晚上,新帝却翻身压住了她。玲珑正准备闭眼睡觉,突然被人压住,有点吃惊:“你这是做什么?” 新帝不说话,就是干! 玲珑好不容易推开他,眯着眼睛,她一这样看他,新帝就发怵。“修文,还不说实话?” 实话就是……他觉得之前的自己不够好看,身体不够结实,着实配不上她,所以努力地锻炼了许久,又天天吃药膳,如今风采更盛当年,宫里不少小宫女看见他都心肝儿乱颤,直道皇上生的如此好看,真真叫人移不开视线。 “哦……”玲珑毫不客气地上手摸了摸试了两把。“所以最近这几个月你说有政务要忙,只陪我用一日三餐晚上回来睡觉,其他时间都去锻炼了?” 他老老实实地点头。 玲珑瞬间高兴起来,她笑的甜美,新帝便看痴了,红烛燃起,凤帐落下,帝后终于合二为一。 很久很久以后,过去了几十年,新帝已然老去,他垂垂老矣之时,她尚且如年轻时貌美。因而在很久很久以前,皇后便“病逝”了,没有人知道她一直陪伴着他。 能够一直维持年轻美貌,她定然不是凡人,可皇帝不怕,他爱她至深,这份爱临到死亡之际,更是浓厚纯净,如海水汹涌。他用苍老的声音问她:“下辈子……还能……与你相遇吗?” 玲珑仁慈又残忍地回答:“不能哦。” 虽然不能,但是你可以得到一段崭新的人生,你的灵魂完美无缺,自然会活得很好。不像是西祠巷子里那些个短命鬼,竟是活生生给饿死的。 没有爱的时候,她才吞噬灵魂。 可这一份爱,足够她受用许久。 “去吧,修文。” 废太子甩开她的手,冷淡地看她。他的皮包着骨头,整个人脱了形,因而显得眼睛格外的黑且大,定央央盯着一个人的时候说不出的诡异吓人。这若真是寻常人家的姑娘,怕是早被吓晕过去,可玲珑却不为所动,又继续去拽废太子的衣袖:“我好饿啊,想吃东西,我来的时候什么都没有,早上他们就没给我吃的。” 废太子冷冰冰地盯着她,好半晌,讥讽一笑:“你觉得这西祠巷子能有什么吃的?” 看他刚才吃的乞丐都嫌弃的汤水就知道,肯定没什么好东西,可是玲珑的重点不是这个。“那我问你啊,西祠巷子住的宫人在哪儿?离你这远不远?” 486.第四十片龙鳞(七) 第四十片龙鳞(七) 韩双鹿纯粹是因为小卖部人太多被挤着了……她心里惦记着玲珑,但因为第一场开始的是男子三千米, 剩下的比赛场次会在男子三千米结束之后才开启, 所以小卖部挤满了人, 全校这会儿都参加运动会呢,真是水泄不通。她好不容易才排上队付了钱,就连忙朝操场跑,到的时候又是人挤人,都找不到个好点的地方看了! 正巧他们班有几个同学在周围,有一个看到她了,赶紧跑过来:“谢天谢地,总算找着你了, 快快快跟我们来,给你占着位子呢!” 韩双鹿惊讶,她跟其他同学关系相当一般, 他们怎么会帮她占位子? 该男生许是看出她的疑惑,叹口气:“被穆简威胁的,他说要是不占位,以后他给你讲题我们不许旁听。” 这种威胁对于学霸来说超可怕的好么! 韩双鹿忍不住笑了, 说了声谢谢,到了场地, 她就发现玲珑让人给她占的这个位置视野实在是太好了!能把整个操场尽收眼底!她几乎是立刻就看见了那个熟悉的身影,他在一号跑道上! 毕竟是自己班的比赛, 同学们都很激动, 大家一起喊着玲珑跟班长的名字, 韩双鹿被这种热烈的氛围感染到,也忍不住对着跑道挥手,小脸红通通的看起来很是兴奋。 她对玲珑迷之相信,只要是他说的,她相信他就都能做到。 玲珑终于从人群中看见那么一只少女,其他人都热身完毕做准备动作了,他却在弯腰之前朝韩双鹿这边眨了下眼。精致俊秀的少年做这样的表情简直不要太好看,韩双鹿就听周围一片尖叫,哪怕是天天看着玲珑盛世美颜的同班同学都被煞到,短暂的寂静之后是更加疯狂的加油声! “穆简——!!!加油——!!!” 她用尽最大的声音喊出来,她知道他听到了,因为他抬起一只手比了个OK的手势。 一声枪响,跑道上的选手宛如离弦之箭,瞬间飞奔出去,从一开始玲珑就在第一位,其他选手紧随其后,至于班长……韩双鹿没注意看,她全副心神都放在玲珑身上了。从头到尾他都跑在第一,每次拐弯的时候她都揪着一颗心,他跑起来的样子神采飞扬,就因为他一个人,这场比赛变得无比精彩,所有人都情不自禁地将视线凝结在他身上。 按理说这样的长跑,一开始就跑在最前面其实是不大好的,因为到了后面几圈,人会越来越乏力,应该要积蓄体力等待最后冲刺——从小到大上体育课,但凡是长跑,老师都是这样叮嘱的,不要冲太快,不要迅速消耗体力,最后的几圈才最重要……然而这些话到了玲珑这里通通不适用,由始至终他都维持着第一位的好成绩,直到最后一圈才开始发力,看比赛的师生们才意识到,他之前根本就是在逛大街! 当玲珑冲过终点线那一刻,高三一班爆发出了惊天动地的欢呼声!韩双鹿更是激动地从看台跳下去直冲他面前,她觉得自己已经够快了,没想到有人比自己还快一步。 玲珑对给自己递水的女生视而不见,径直朝韩双鹿走来,朝她伸手:“我的奶呢?” 她从外套口袋摸出来一盒,插上吸管递给他,他三口两口吸光了,随手一扔,精准命中垃圾桶,使得旁边自始至终都在关注他的女生们一阵尖叫。 韩双鹿突然有点不敢靠近光芒万丈的他。 “我拿了第一,你开不开心?” 她点点头:“开心啊。” “那笑一个。” 韩双鹿努努嘴,看向他身后手里还拿着水的女生,论美貌对方可能比不上她,但是论本钱……人家是好几个对A。 玲珑嗤笑一声,不知道她在吃什么飞醋,朝后看了一眼说:“我又不认识她,也没接她的水,你在闹什么别扭呢?” “我才没有闹别扭。” 看她那张口是心非的小脸,还敢说没有。 韩双鹿正不知道说什么好的时候,突然看见玲珑脱外套。他把运动外套脱了里面就只有一件贴身的黑色运动背心,手臂修长结实又白皙,然后一件带着他气息的外套迎头罩下,亲昵交缠。 那一瞬间,她什么都忘了,眼睛睁的大大的,全然无法思考,只剩下嘴唇上温软冰凉的触感,耳边是怦怦怦怦的剧烈心跳,她甚至怀疑自己的心会在下一秒跳出胸膛!她得捂好了,才不能让这个家伙知道,见到他的时候,这颗心跳动的有多厉害。 “哇哇哇他们在做什么!!!” “不会是在接吻吧?!!” “这是在学校!可是好浪漫啊啊啊——” 周围人的尖叫跟口哨声让韩双鹿回神,她正想跑呢,外套从头上掀开,重返光明,虽然刚才是外套把两个人的头都给包裹的严严实实,但就看韩双鹿红润的唇瓣跟水汪汪的眼睛,是个人都知道刚才外套下两个人干了什么。 韩双鹿揪住玲珑衣角,躲在他背后拿手指头戳他:“走走走我们快走不要在这里啦!” 他笑她胆子小脸皮不够厚,这时候,先前抢了韩双鹿一步给他递水的女生走了过来,漂亮的脸蛋带着红晕,“……穆简。” 玲珑:“……你谁啊?” 女生立刻露出很失望的表情:“你忘记我了吗?你以前不还……不还给我写过情书吗?” 围观群众瞠目结舌,这是一出大戏啊! 韩双鹿这回不躲了,她坚决捍卫自己的主权,把玲珑朝身后一拉,自己挡在他前面:“你不要胡说啊!” “我怎么胡说了?”女生对她很冷淡,对上玲珑就又很温柔,“我很后悔那个时候没有接受你,所以如何可以的话,你能再给我一次机会吗?” 玲珑在记忆里搜索一番,顿时明白这是十三班的班花,长得相当漂亮,又会化妆打扮,说话还很温柔,在穆简心里,可比总会唠叨管着他的韩双鹿可爱多了!再说了,韩双鹿再好看,穆简也从小看到大,早免疫了,因此他还真对隔壁班这位班花动过心,暗搓搓地给人写过情书,不过人家情书收得多,压根儿没把他当回事,反倒背地里跟小姐妹把他好好嘲笑了一番,说他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严格说起来,人小姑娘也没说错,就穆简那狗东西,说他是癞蛤|蟆都侮辱了癞蛤|蟆。 换谁愿意搭理他? 不过玲珑肯定是不会承认的,说好的身心如一就不能不守信,他神情自然:“啊?我给你写情书?你想多了吧,那是写给韩双鹿的。” 女生一愣,韩双鹿也一愣。 “之前在十四班我忙得很,想跟韩双鹿表白又不好意思,就绞尽脑汁写了封情书,后来放在课桌上不知哪个缺德冒烟的给我拿走了,我还找了好一阵子呢,合着是恶作剧送到你那儿了,叫我知道是谁干的,肯定饶不了他。” 记忆里的情书只有署名,开头对班花的称呼都是“我的女神”,玲珑指鹿为马颠倒黑白相当擅长,黑锅还推给了十四班不知道哪个人,反正那个“幕后黑手”根本不存在,洗白自己就完事儿了。 “我的女神就一个,喏,在这儿呢。”他拍拍韩双鹿的头。 女生眼眶一红,长得漂亮的女孩子就是这点好,要哭不哭的样子我见犹怜,“所以……是我误会了吗?” 可惜了,玲珑对韩双鹿以外的人的眼泪免疫,他往后退一步,还不忘拉着韩双鹿:“好好说话别没事儿掉眼泪,你以为你是美人鱼?一滴眼泪一颗珍珠?” 被他这么一损,女孩子的眼泪顿时凝结,不知道是要哭呢还是不哭呢? 韩双鹿彻底服了,她瞪了玲珑一眼,伸手轻轻打了他一下:“不要胡说八道,要有礼貌。” “哦。” 这回换她给他道歉了:“不好意思啊,穆简他这个人没有恶意的,就是心直口快了……点……” 说着说着她自己都洗不下去,这家伙哪里是心直口快没有恶意,根本就是恶劣到了骨子里!坏得很! “走走走,再不走一会儿主任来了棒打鸳鸯就不好了。”玲珑握住韩双鹿的手,甚至没有再看那个女生一眼,带着韩双鹿转身就走,那女生在原地站了会儿,突然捂着脸跑了,跟演偶像剧似的,后头还有几个同学在追,仿佛夕阳西下回忆过去的美好青春,追逐梦想与爱情般义无反顾。 刚才两人外套罩头接吻就很引人注目了,再闹上这么一出,说不定真要出事儿,韩双鹿被玲珑拉着跑,她喘的厉害,最后停下来的时候腿都软了,正好让玲珑给搂到怀里。她有点害羞,又有点生气,捶了他一下:“那个情书是怎么回事!” 他无辜道:“都说了是写给你的,被人拿去塞她课桌嘲笑我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了。” 本来韩双鹿是存疑的,可他这样说她又信了:“……真的吗?没有骗我?” 然后顿了两秒,嘟哝说:“……给我写的,我都没收到呢。” “就这玩意儿有什么好收的?”玲珑揉她小嫩脸,“我人都是你的了。” “怎么就是我的了呀!又没字据什么的。” 少女害羞又傲娇的样子实在太可爱,玲珑差点压抑不住冲动把她给吞噬了,好在他理智犹存,给自己叫屈:“你看看你这个人多不讲理,亲也亲了抱也抱了,同吃同住形影不离,你跟我说没字据就不算?你也太狼心狗肺了,你是陈世美吗?” 韩双鹿跺跺脚:“你知道人家不是那个意——” 话没说完,他就亲了下来,这回分开时他轻轻舔了她的小嘴儿一下,嘴角一勾:“盖章立字据了,要不明天我去朝身上弄个刺青,写上韩双鹿所有五个大字?” “别别别!”被他吓得忘了害羞的韩双鹿赶紧阻止,她是相信他敢这样恣意妄为的!“人家信你了嘛!” 玲珑想了想,突然放开她,对她微微弯腰行了个绅士礼,伸出一只手邀请她:“那么请问又又小可爱,愿意做我的女朋友吗?” 她想笑,又想矜持,小脸儿都要开花了,还绷着呢:“……人家还要学习呢,学校禁止学生早恋呢。” 然后画风又一转,甜蜜笑开,把自己的小手搭在玲珑掌心,扑进他怀里,主动亲了他的脸颊,“你要对我好哦,不可以离开我。” 玲珑:“当然。” 高三一班的同学发现穆简跟韩双鹿突然消失半小时后又出现,好像比以前更亲昵了!那到底是种什么感觉他们形容不出来,反正看了就叫人很羡慕很羡慕。 学校广播里开始喊男子三千米的前三名上去领奖状,玲珑突然想起一个问题,他扒拉过一个男生问:“班长呢?还喘气儿吗?” 说真心话,他全程没注意到那货。 男生清清嗓子:“重在参与嘛,班长也很努力了。” “明白了,真是个废物。” 男生:??? 他明明不是那个意思! 去领奖台的时候韩双鹿陪着一起,正巧迎头遇上班长,他跑了第六,这也算是个不错的成绩了,只可惜只有前三名才有奖状。于是班长整个人都散发着可怕的低气压,看起来心情非常糟糕。而玲珑看到他,居然还笑逐颜开地跟人打招呼,说了四个字:“重在参与。” 班长脸都黑了,韩双鹿怕玲珑挨揍,赶紧拉着他跑,从头到尾没给对方一个眼神。 玲珑心想,这就顶不住了啊,不过是风头被人抢了,喜欢的女孩子看都不看自己一眼,也没什么实质上的伤害吧?如果现实按照原本的走,那家伙对韩双鹿的伤害可不止这一些。 韩双鹿是优秀漂亮的女孩子时,班长喜欢她,他的喜欢类似于幼儿园的坏男孩,对喜欢的女孩子用“欺负”的手法表达,不管对方是不是愿意接受。而当喜欢的女孩子遭遇了悲剧,他不觉得是犯人的错,反倒觉得她“脏”了,配不上他的喜欢了,于是上来说一大堆似是而非的话来羞辱她,感慨自己美好朦胧的爱情就此熄灭——这不脑子有病么。 玲珑免费帮他清醒清醒。 你看在他的刺激下,班长上次班级摸底都考第六了,连老三都当不成了,多活该啊! 运动会进行的热火朝天,韩双鹿参加的两个短跑跟跳远也都拿到了第一名的好成绩,光是他们俩就给一班拿回来三张奖状,班主任嘴都笑歪了,历来他们重点班在运动会上就没什么收获,这回可真是意外之喜!再加上玲珑跟韩双鹿成绩都好,对于这两人之间的关系,班主任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孩子都是好孩子,其他的都可以商量嘛! 于是以后的高三整个学年,班长都被玲珑死死地压着出不了头。多了玲珑这个“敌人”,班长心绪浮躁,越是想好好学就是学不进去,等到了高考前的最后一次模拟,他甚至已经跌出了年级前五十,在一班也只能排在中下! 班长这个位置自然也被捋了下来,第二学期刚开学就由玲珑接替,这更是刺激到了岳明飞,现在他看玲珑的眼神都阴恻恻的,韩双鹿更加担心哪天放学前班长岳明飞就会操着砖头从背后袭击玲珑,于是看他看得相当紧张。 鉴于成绩下滑厉害,岳明飞已经彻底失去了坐在韩双鹿后位的资格,现在的一班,或者说整个高三,那都是玲珑的天下,一呼百应,他说什么就是什么,比班主任都有权威。 高考前一天晚上,大家都收拾东西准备回家了,第二天再到学校集合,坐车前往各个考点,很幸运的是玲珑跟韩双鹿排在同一个考点同一个考场!就连座位都是相连的! 这难道不是上天安排好的吗? 韩双鹿躺在床上辗转难眠,最终决定起来复习,明天考试要用的文具袋她已经整理好了,连带着玲珑的也是她整理的,不过是他从学校拿回来的,她本来想拿支笔出来刷题,却看到里面有一个粉红色的信封。 好奇地打开一看,居然是穆简写给她的情书! 他的字比起从前可谓天差地别,情书写得情意百转荡气回肠,每一字每一句都是真心,韩双鹿翻来覆去看了十几遍,最终兴奋的越发睡不着,偷偷起床想去找玲珑,结果房门一开,就看到二楼栏杆上倚着一个只穿着睡衣的少年,他眉眼昳丽,跟她打招呼:“哟。” 她直接扑了过去,紧紧抱着他的腰,小脸红红的好一会才抬起来:“怎么,怎么突然给我写情书啊?” “你不是一直耿耿于怀嘛!” 说得是上学期运动会的时候,有个女生来找他说他给她写情书的事儿。韩双鹿虽然不爱吃醋,但属于自己的情书变成别人的,心里还是很失落。虽然她没说,但他总会知道。 “信封是我自己做的,信纸是我买的,香味儿你喜欢吧?上面每一字每一句都是我写的,你看那一串爱心我画得怎么样?喜不喜欢?是不是很棒?” 韩双鹿只觉得幸福的头皮发麻,她忍不住在他怀里蹭来蹭去,眼睛亮晶晶,看他的时候仿佛有光:“超级棒!” “睡不着啊?” “嗯!”重重点头。 他拉着她朝楼上走,吓了韩双鹿一跳,“干、干嘛!” 玲珑朝她胸口看了下,这回倒是没叹气,而是说:“放心,不干。” 韩双鹿:??? 她还以为他想做什么坏事呢…… 两分钟后,韩双鹿陷入沉思。一个血气方刚的少年,把他可爱漂亮又优秀的女朋友深夜带到自己房间……打游戏?! 玲珑把手柄塞给她一个:“会不会玩?很刺激的。” 他说过自己喜欢打游戏,并不是全然为了圆真正穆简的谎,这几年他从炒股转为投资,首当其冲就是注游戏公司的股,谁叫他喜欢呢!每次公司出了新游戏,他都是第一个尝试的,基本上他说好的全都销量大卖,还出现了好几个现象级手游,真是赚的盆满钵满! 钱太多花不完怎么办?继续买股继续注资继续把一些有发展前景的公司纳入麾下,然后钱越来越多越来越花不完……他已经买了不知多少套房子了! 不过全部面积加起来也没有他的归墟龙宫大。 韩双鹿万万没想到他们居然打游戏打到深夜两点,然后就睡了四个小时就起来了!连带着一整天的考试她都不觉得疲惫,跟打了鸡血一样!早上出门的时候奶奶还紧张地想来陪考呢!直把韩双鹿吓得,老人家年纪那么大还是别折腾了,而且这天都快热死了,奶奶哪里经得住? 高考三天,韩双鹿都游刃有余,最后一场考完,她很得意地叉着腰,戳玲珑的脸:“这回我超常发挥了!没有我不会的!你还能估我的分跟我考一样高吗?不可能的!” 能看无所不能的男朋友吃瘪,韩双鹿很激动。 玲珑但笑不语,爱怜地摸她狗头:“你开心就好。” 成绩出来还要一个月,但高三提前解放了,作为班长,玲珑根本没有组织聚餐的意思,甚至在有人找他提的时候他还很惊讶:“聚餐?聚什么餐?跟你们在一起我会吃不下的。” 太过伤人引起群愤,在班主任的拼命疏导下,他终于点头了:“那行吧,你们自己组织,到时候通知我们。” ??? 谁是班长??? 结果不仅聚餐了还要再一起出去爬山加野营,玲珑简直控制不住自己的拳头想朝班主任那张老脸上砸,他一点都不想跟这些不重要的人玩! 可韩双鹿很期待,他勉为其难也就答应了。 这么热的天去爬山,有病。 地点是班主任选的,是离本市很近的一座山,很出名的景点,很多人都会选择去这里露营,从没有过什么不好的新闻。但班主任怎么也没想到,就是这次露营,还真出事了。 487.第四十片龙鳞(八) 此为防盗章  这未免也太尴尬了,要知道无论是臣子还是百姓, 又或是成王自己, 都觉得太子这个位子是板上钉钉没得跑了, 现在却告诉他们说废太子不是废太子?皇上这又是什么意思?人人都知道废太子眇了一目断了一手,这样的他凭什么做这一国储君?由古至今,便不曾见过哪个朝代的君主身有残疾。 只是众人仅敢在心中腹诽,并不敢说出来。明眼人一瞧就知道皇上这是后悔了,觉得四年前做的太过了,想给修文太子补偿,然而如今这般状况,补偿又有何用, 那神仙般的修文太子,到底是回不来了,也趁着这次机会, 再瞧瞧修文太子是如何的模样吧。 异姓王府中,玲珑今日盛装打扮。 她本是十分的颜色,经由点缀,更是美的惊心动魄, 便是为她上妆的婢女都不觉看痴了,更何况是旁边坐着的修文太子。如今他已不是数月前刚出西祠巷子那会儿皮包骨的形象, 这几个月养了些肉出来,虽然还是稍微有些文弱, 但也恢复了几分往日风采。若论起风华正茂, 自然是不如四年前, 可要说深沉冷静,却又是如今的修文太子更胜一筹。 总之玲珑比较喜欢现在的,四年前的修文太子太奶油了,还有些许天真,四年后这样会护食的修文太子更可爱些。她从坐下来让婢女梳妆开始,修文太子就坐在一边凝视,坐了好一会儿了也不觉得累,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认真而专注地看着玲珑,当她发髻梳好之后,修文太子起身示意婢女退下,自己拿起头面为她戴上,又为她取过耳坠,轻轻穿过她的小耳洞。 白玉般的耳朵贝壳般形状,甚是可爱,修文太子温柔地摸了摸,扶着玲珑起身,发自肺腑地赞美道:“你可真美。” 玲珑毫不谦虚地受了这夸奖,她也不嫌这满头金钗过重,还穿了一身艳丽的红色宫装,这一套细金打造的头面价值连城,一般女子哪里撑的起来,偏偏戴在她头上,不仅不叫人觉得她稚嫩,反倒气场十足,贵气天成。 “你今日也很好看。”玲珑拍了拍这张总算被她投喂的有些肉了的俊脸,微微一笑,她此刻心情的确是愉悦极了,什么不需要她做,修文太子自己拿回了皇帝的信任,并且勾起了皇帝对成王的猜疑,今天这场宫宴,表面上是君臣同乐为修文太子接风洗尘,实际上却是御林军对成王府的搜查。 四年前成王诬陷修文太子意图起兵谋反,四年后也该回馈一二了,更何况这次可不是假的,自打修文太子回来,皇帝对他越发信任,成王可着急了,看样子若是皇帝不准备立他为太子,他就准备逼宫了。 皇帝对修文太子那可怜的薄弱的慈父之心,总算是有了点用处,也不是那么一无是处。 修文太子听玲珑夸赞自己,不由得露出一丝苦笑,他如今的容貌自然是好看的,只是比起四年前,实在是沧桑许多,再不是当年那样清冷如仙,沾染了人间烟火气,哪里配得上她的天人之姿。 “怎么穿的这么朴素啊。”玲珑看他身上的月牙白袍子都难受,“今儿个去又不是跟他们称兄道弟搞好关系的,是去示威的,你不穿的漂亮些怎么能成?去,把我之前叫人做的那套袍子给太子拿来。” “是。” “你给我做衣服了?”修文太子的重点是这个。 “不是我做的,是我吩咐下人做的。” 无所谓,哪怕是她的吩咐修文太子也高兴,这份高兴一直持续了很久。 玲珑让人做的是一件茜色衣袍,很是扎眼惹人注目,修文太子活了二十几岁,从没穿过这样的颜色,因此拿在手里颇有些不知所措。玲珑见他傻傻地站着不动,不由得问:“你是想让我伺候你换衣服么?” 他们虽然名义上是夫妻,但直到现在也没有圆房,修文太子简直把玲珑当成了神女般小心翼翼的对待,丝毫不舍得唐突,平日里偶尔亲亲她抱抱她,他都满足的不得了,哪里还敢想让她伺候自己更衣的美事。见玲珑面露不愉,他连忙哄道:“你不要生气,我去换就是了。” 他拿着衣袍转到屏风后,悉悉索索的更衣声传来,不一会儿他便穿了新衣走出来,玲珑见了不由得眼前一亮。 长得好看的人穿什么都好看,这话可不是随便说说的,废太子穿着月牙白袍子时显得很是温和,若非面部表情不同,又瘦了些,和四年前其实也没多大区别,然而当他换上茜色袍子,整个人便多了一分锋冷之气,显得格外深沉难测,再加上他如今不苟言笑,再不像过去那般温文尔雅,便更是让人仰慕。 “我就说嘛,这个颜色很适合你的,你看,咱们像不像是情侣服?” 听到情侣二字,修文太子眉头瞬间展开,十分愉悦,他喜欢听玲珑说“我们”,也喜欢她说他们是一对爱侣。他大步走过来牵起玲珑小手,“其实今日你不去反倒安全,到时候若是见到皇帝脸色变了,你可要小心,在我身边不要到处乱走,千万不可离去,听到了吗?” 这几个月他可不是白白过来的,皇帝对他的愧疚到达了顶点,其实皇帝只要愿意去查,早就能给修文太子一个清白,只可惜九五至尊的面子非常重要,于是修文太子便在西祠巷子里活活待了数年。现在修文太子告诉皇帝说,真正谋反的另有其人,皇帝立刻紧张了起来。 正因为修文太子眇了一目断了一手,才更容易得皇帝信任。因为在皇帝心中,这个儿子已经废了,不能再担起一国太子的位子,因此他更能放心地去任用修文太子。 当年修文太子之所以被诬赖谋反,正是因为他无意中撞破了成王的一件事。说起来那也不算什么大事,不过是他在成王府发现假山处有个密室,如今各个府上谁家没个密室通道什么的,修文太子当初也没放在心上,可成王显然不这么想,于是他先发制人,并且在皇帝下令之前,就命令手下“不小心”伤了修文太子的眼睛跟右手。 修文太子没有谋反,可成王确确实实是准备了,否则怎么解释东宫突然多出来的大量铁器还有龙袍?也就是皇帝当时心慌难耐,连查都不愿意查,否则哪里会有今天这场鸿门宴。 只要御林军在成王府搜出东西来,成王就自身难保了。 不管怎么说,他也得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啊。成王还以为他这几个月安安静静待在府里不出去,就还是过去那个好说话的修文太子吗? 他就是要打成王个措手不及,然后也“不小心”弄瞎他的眼睛,顺便废掉他的手筋脚筋。 “不要。”玲珑干脆利落地拒绝。“我就是要去,我还要去威风一番显摆一番呢,你这么傻,去了怕是要被人欺负,难道不需要我保护你?”她可不在意自己是什么形象,人类所喜爱的那种温柔体贴三从四德的女性,她可做不来,她就是要嚣张放肆,皇帝才会对修文越发的没有戒心——有这么一个跋扈的妻子,皇帝的心能咽回肚子里。 听玲珑说要威风要显摆,修文太子顿时失笑,他也知道她的确是憋坏了,既然她想去,那么他就都听她的。可是临出门的时候玲珑突然嫌走路好累,硬是要他背,边上的下人大气都不敢喘一下的,修文太子却无奈地弯下腰,从善如流的背起她。 她是那么小那么香,又那么软,他那么喜欢她。 所以不仅不觉得累,反而非常开心,开心的觉得活着的每一天都充满了希望。 玲珑在修文太子背上揪他耳朵玩,他好脾气地任由她折腾,嘴角噙着一抹淡淡的笑,玲珑在他耳根呵气,他就敏感地哆嗦一下,但还是温顺地放松,任由她一而再再而三的调戏折腾。 从没有哪一刻,修文太子对那个位子如此渴望过。 他一定要当皇帝,一定要。 然后为她献上无限荣光。 在玲珑吃掉的灵魂里,关于父母的记忆,一直是美好的。原主临死之前尚且怀念待字闺中时的时光,对父母更是充满孺慕,丞相夫妇也很是疼爱这个女儿,这一点从女儿死后,女婿为了怀念女儿娶了初芷为妻,他们便将初芷当成女儿一样对待就可以看出来。 只是这个逻辑嘛……玲珑是有点不明白。怀念妻子就要娶跟妻子情同姐妹的婢女?丞相夫妻不觉得隔应反而认为是美事一桩?看,这就是她觉得人类很奇怪的一个方面了,尤其是生活在比较久远年代的人类,脑子里在想的东西有时候龙女根本理解不了。 丞相寿辰,她与永安侯一同前来道贺,见女儿女婿一同来,还情深意笃,丞相夫妻十分欣慰,丞相夫人拉着女儿左右看了看,确实是微微圆润了些,不似从前那样瘦,气色也很好,一瞧就知道过得是好日子。这样她也就放心了,就这么一个宝贝女儿,嫁给永安侯也是千挑细选的,无论如何也不能叫女儿受什么委屈。如今见女婿待她好,丞相夫人便十分安心。 只是她看了好一会儿,才发觉出不对来。趁着丈夫跟女婿在书房谈话,丞相夫人拉着玲珑的手,瞧她身边的初霜以及眼生的初夏:“我儿,初芷何在?她怎么没陪着你?可是哪里不舒服生了病?要不要请大夫看一看?” 由此可见丞相夫妻也都是厚道人,面对一个婢女,不过是女儿喜欢了些,他们便也善待于她。只可惜初芷不是那等知恩图报之人,她不害人就已经不错了。以婢子之身为原主庇佑,却想方设法去夺原主的东西——贪心不足蛇吞象。玲珑看着丞相夫人,轻轻一笑,挥手让初霜初夏外头候着,淡淡道:“被我打发了。” 女儿什么脾性,做娘的最清楚,她的女儿连只蚂蚁都舍不得踩,更何况是跟她朝夕相处一起长大的初芷?定然是初芷做了什么让她无法原谅的事。丞相夫人眉头一皱:“我儿,发生了何事?” 玲珑问:“娘,当初向爹爹求娶我之人不少,为何爹娘最后选择了侯爷?” 丞相夫人虽然不知她为何这样问,却还是回答了:“青年才俊中,唯独侯爷,不仅出身高贵,亦有本事,他的爵位可不是如其它世袭的那般花架子,而是他自己在战场上挣回来的。他与你爹爹又素来交好,为人有情有义,容貌生的也好,足以与我儿相配。” “是啊,是很好,万中选一的乘龙快婿。”玲珑嘲讽的笑笑。“既然这么好,自然喜欢他的也不止我一个。” 丞相夫人一愣:“这话是什么意思……” “娘不知道吧,在我还未嫁入侯府之前,初芷就与侯爷两情相悦了。”玲珑讥讽地笑。“那婢子假借我的名义同侯爷接触,一来二去,两人便勾搭成奸,此还不算,若是侯爷来退婚求娶初芷,堂堂正正地说了,我倒也高看他一眼。他却不愿,又要娶我,不想跟爹爹交恶,又要初芷,想左拥右抱,没少恶心着我。” “什么?!”丞相夫人气坏了。“初芷、初芷她竟敢!我相府中人谁亏待她了?!我儿视她如姐妹,我与你爹爹几乎将她当作义女来看,她竟做出这等不知羞耻之事来!” 随着初芷年岁增长,丞相夫人也有点忧虑,这孩子越长越是妖娆,活脱脱一副瘦马模样,只是平时做事一丝不苟滴水不漏,女儿又十分信任初芷,她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想着等女儿有了身子稳定了,就给初芷寻一门好亲事嫁出去,也好叫她一生衣食无忧。只是万万没想到,哪里需要她给物色人家,初芷早盯上她的女婿了! 想到这里,丞相夫人几欲作呕! “娘。”玲珑冷淡地看了她一眼,不理解她为何那般激动。“你为何只骂初芷?” “我如何能不骂她?这等背信弃义令人唾骂之事,她也做的出来!”丞相夫人怒不可遏,若非初芷不在,她定要叫人将其打杀了!这等背主之奴留着有何用!谁能保证日后她不会再捅一刀? “侯爷也不是什么好东西。”玲珑哼了一声。“这两人不过是臭味相投,才一拍即合。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他与初芷两情相悦在前,却还要来骗我成婚,可见其性格卑劣自私,薄情寡义。我处置了初芷,他一言不发,活似曾经什么事都没有过。若非我亲眼所见他们二人在床上颠鸾倒凤,真要信了他的鬼话!娘你可知道,夜晚我睡了,初芷便在我的安神香里添加催眠之物,而后便引着侯爷去她床上,与我不过一墙之隔!” 丞相夫人听了,几乎要晕过去,她捧在掌心的女儿,就是这样叫人糟蹋的!“我儿!我苦命的儿!”她忍不住哭出来。“我要告诉你爹爹,叫他为你做主!” 早知如此,还不如不把女儿嫁出去!如今嫁了这么个中山狼,哪里是她当初想象的那样,给女儿寻个依靠! 玲珑微微一笑:“只怕不用娘告诉,爹爹已经知道了。” 丞相夫人抬头朝门口看去,赫然看见丞相大怒推开门走进来,身后跟着的正是脸色惨白的永安侯。在这之前,他们耳鬓厮磨,夫妻情深,可方才他与岳父说完话来寻各自妻子,却在门口听到这么一番话,他才知道,原来妻子真的什么都知道,可笑他还以为她一无所知,想着此后将那件事埋在心底,再也不做对不住她之事,同她好好过日子,疼她爱她,却不曾想,她早将一切看在眼里,甚至觉得他卑劣寡情,自私无义。 怎么、怎么会是这样呢? 这是丞相这么多年来过得最糟糕的一个生辰。前一秒他还极为欣赏的女婿,这一刻就已然让他恨到了骨子里。他甚至话都不想再同永安侯说,大步跨进房门命令妻子:“将女儿带进去!此后再也不与这等无情无义满口谎言之人见面!我的女儿不是生来叫人糟践的!”他已经怒极,转身去推想进来寻玲珑的永安侯,“给我滚出去!稍后我便写了和离书,我这女儿配不上你这前程似锦的永安侯!快走快走!这里不欢迎你,日后你也不必再来!” 谁家的女儿不是如珠如宝养大的,他的小女儿自幼便是掌上明珠,生怕摔了磕了,待她成人,他千挑万选才将她许给永安侯,本以为女儿后半生有了依靠,哪里知道这女婿却是个中山狼!还有那初芷!真真是狼心狗肺之徒!世上怎会有这般人,做出这等事? “岳父——” “你别叫我岳父,我受不起你这一声岳父。”只要想到女儿曾经亲眼看见这个乘龙快婿和贴身婢子做那等苟且之事,丞相心中怒火便无法用言语来形容。“你既然喜爱那初芷,便娶她为好,最好再为她去寻当年将她卖掉的生父,那才是你岳父!” 永安侯此刻已经语无伦次,他生平从来不曾如此慌张不安过,妻子刚才被岳母带走时连回头看他一眼都没有,事到如今他只想先见她一面,他有好多好多的话想问她! 可丞相的情绪实在是太激动,他老人家上了年纪,身子骨一直不大好,永安侯也不敢气他,丞相不知道从哪里顺了根扫把便来撵他,堂堂永安侯,竟就这样被活生生打出了相府,狼狈不堪。 今日本是来贺寿的,结果却闹成了这副模样,相府宾客尚未散尽,许多人已经瞧见了这一幕,向来让丞相满意的女婿永安侯竟被打了出去,不知道是发生了何事?他们满心想知道,却又不敢去问,丞相脸色难看,派人来说今日寿宴到此为止,客人们再好奇,也不得不离开,走的时候看到永安侯竟跪在相府门口,没有人敢去询问发生了何事,只能暗自猜测,很快地,丞相将永安侯赶出门一事便传遍了京城,闹的满城风雨。 初芷自然也知道了,她乍一听到这个消息还有些神情恍惚,这时候灶膛里的稻草掉了几根出来,燃烧着的稻草烫在她手上,疼的她心惊肉跳。 没一会儿听到了推门声,初芷狠狠一哆嗦,丈夫就走了进来,一把抓起她,也不管灶膛里还没熄灭的火,像是拎小鸡一样拎着她到了屋子里,扔到床上,便扑了过来。 这管事自打没了雄风,便四处求医问药,可这病如何是能随随便便治好的?他一开始对初芷尚且百般爱护,可初芷哪里瞧得上他,对他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这一来二去,管事的在外头喝了二两酒,上了头,回来就想跟初芷亲热,却被她狠狠打了一巴掌,这下可打起了管事的火,当下不管不顾的,竟将初芷折腾了个死去活来,嘴里还不干不净的骂,不过是个二手货,一个破鞋,他娶了她本身就委屈了自己,否则怎么会遭来这份罪受?在侯府舒舒服服的当个管事不好吗? 488.第四十片龙鳞(九) 此为防盗章 “我——”永安侯一时间竟无话可说。玲珑瞧他这副呆相,突然捂嘴一笑, 推了推他的肩, “侯爷可知错了?” 永安侯立刻点头:“知道了知道了——” “那你说说, 错在哪儿?” 永安侯想了几秒钟,却着实没有底气在妻子面前提起曾经与初芷的苟且之事,面上顿时显现出一种似愧非愧,似悔非悔的意味来。玲珑将他的表情尽收眼底,却没有要与他解围的意思,骂他的话今日在丞相夫人面前都说过了,如今她也懒得再说一遍,就是今天晚上, 她该让这份爱到达目前最成熟的顶点,然后吃掉。 其实再等等也是很好的,有些人的爱很神奇, 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削减,反而会随着时光沉淀变得格外醇香浓厚,这也是为何有时候玲珑会选择留在某个世界几十年的原因——可是这次不行,因为她实在是, 太,饿, 了。 吃掉原主灵魂的时候,她在归墟龙宫饿的头都要抬不起来, 整个人懒洋洋地趴在珊瑚榻上, 周身鱼儿游来游去她也懒得搭理, 眼珠子都不想动一下。要不是原主的灵魂飘到她嘴边,恰好叫她张嘴吃下,玲珑怕是饿的连去寻灵魂的力气都没有。现在随着时间过去,原主的灵魂带来的力量逐渐减少,已经开始被消化,可玲珑却越来越饿。 和“爱”比起来,灵魂不过是用来解渴的水,暂时的满足很快就会消退,只有“爱”才能让她吃饱。 吃掉永安侯后,她就要离开这个世界,去寻个好人的爱来吃掉,恢复一下|体力,才好继续作威作福。否则这样虚弱的态度实在是太不方便,很多事情都不能做。 “夫人,我不该——” “你当然不该。”玲珑打断他的话,“你我自幼便有婚约,可我父亲爱我如掌上明珠,我及笄前他便差人询问你可否有心上人,若是有,你我两家解除婚约,各自嫁娶,各自欢喜。父亲甚至为我挑了许多个人选,想要寻个能对我好又有出息肯上进的人,最后你不肯解除婚约,父亲才将我许配给你,可你做了什么?”玲珑掐上永安侯腰间的肉,左右旋转狠狠地拧了一把。他倒是不痛不痒,她却觉得手都酸了。“嗯?你跟谁搞在一起不好,跟初芷?你知道她跟我是什么关系吗?做这种事,侯爷是不是觉着十分的刺激呀?怎样,如今可舒服?” 谈何舒服,简直悔不当初。那时候的他确实没有为夫人想过丝毫,如今再想来,更是觉得自己行为卑劣,令人发指。 因此腰间被掐的生疼,永安侯也一声不吭,他用结实的臂膀牢牢地搂着玲珑,似是要将她融入自己怀中,片刻不肯松开,又似是怕松开了手,她便再也不是他的了。“夫人,我知晓错了,求夫人给我一次机会,我再也不会……” “嘘。”玲珑点住他薄唇,漂亮的眼睛在黑暗中散发着诡谲的光。“没可能的哦。” “犯了错的人,在我这里,是得不到第二次机会的哦。” 温柔的声音甜蜜如蜜糖,又无情如砒|霜。永安侯深陷在这温柔冢之中,被玲珑拥入怀中。他什么都听不清,也什么都记不得了,唯独她的请求在耳边回荡:“既然知晓错了,那侯爷一定想要补偿妾身,对不对?” 对啊……如果能够挽回她的话,让他做什么都可以的啊……永安侯迷迷糊糊的想着,又听见她的声音在耳边回响:“侯爷是想跟妾身永永远远在一起不分开吗?” 是的,是这样的,不想跟她分开,想要永远和她在一起。 “那么,让我吃掉你吧?那样就能永远变成我身体的一部分呢,为我提供养分,让我活下去。”玲珑摸了摸永安侯的脸,他仍然眉目俊朗,英俊的令她喜欢。“这才是爱对不对?侯爷一定不会拒绝的吧?” 当然不会,他怎么会拒绝,他是那么的想要补偿她……永安侯点了头。 接下来他什么都不记得了,在这黑暗的房间内,玲珑温柔地捧着他的脸,她稍微高一些,低头与他相贴额头,尽情缠绕彼此的呼吸,那是象征爱与灵魂的光芒,如今一点一点被剥离,尽数被玲珑吞噬,彻底化作她的食物,让她空荡已久的胃部,终于有了淡淡的饱足感。 只是,不够啊,远远的……还不够。 简直想要化出龙身,盘亘在他身上将他彻底消化呢。 是他自己答应要把灵魂都给她吃掉的哦,不是她抢的也不是偷的,是光明正大的接受的。失去了灵魂与爱的永安侯,从此将彻底成为一具行尸走肉,供玲珑驱使,按照她的一切想法行动。 女婿在相府门口整整跪了七天七夜,不吃不喝,面色惨白的已经接近死人,若是还将其拒之门外,未免太过不近人情。丞相无奈,只得请永安侯进来。 他似乎一夕之间变得沉默寡言,坐在那不说话,可是一提到和离的事情,他就会立刻跪下请求他们收回成命。 玲珑的傀儡继承原主的记忆与感情,除却不会思考需要指令以外,和真人毫无差别。谁会知道真正的永安侯早已消失在这世间呢?留下的不过一个空壳儿,连做食物都没资格。 玲珑只吃人类的灵魂与爱,她有意识的在克制自己不要因为饥饿大开杀戒,毕竟所有人类都变成傀儡的话那一点都不好玩。她是那么强大而无情,可以凭空造出许多稀奇古怪的东西,可唯有灵魂与爱,不可复制,无法重塑。这也是人类和其它生物区别最大的地方,人类懂得爱,去爱,懂得思考,去思考,也因此他们才能生生世世,繁衍不息。 女儿最终还是跟女婿回去了,丞相夫人想到就要抹眼泪,虽说女儿气色看起来好,可却跟她不亲了,到底是在侯府受了委屈,否则原本依赖她的女儿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如今又强硬的要跟那永安侯回去,图的又是什么呢?难不成永安侯还能老老实实守着她再也没有别的念头? 一次不忠,百次不容。 可出乎丞相夫妇的意料,此后永安侯当真成了爱妻典范。他对妻子几乎是言听计从,两人就这样和美对过了一辈子,再也没有红过脸,吵过嘴,甚至永安侯爱妻爱到不要孩子,两人百年后双双离世,由永安侯同宗子弟下葬,从此成就一方夫妻恩爱的传说。 对此,龙女表示:啊,那不过是一对听话的傀儡而已。 如今成王可真是悔恨极了,当时他与王妃正是浓情蜜意的时候,她说什么他都答应,不问缘由不问来头,否则如何会把这么个举世罕见的美人儿送去西祠巷子,跟他这废人太子哥哥做了夫妻? 这般美人,合该在他身下,叫他把玩才是啊。 废太子不希望玲珑在这里的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成王,此时此刻,成王看玲珑的眼神已叫他十分愤怒,直接起身挡在了玲珑身前,随即看到成王皮笑肉不笑地道:“兄长这是做什么,叫本王看一眼小嫂子,难不成还能掉块肉?” “肉倒是不至于掉。”玲珑从背后扯废太子的衣服,把脑袋搭到他手臂上,不耐烦地看了成王一眼,“只是会让我恶心想吐。”长的好看又不代表好吃,至少眼前这两个人散发出的气味让玲珑非常不喜欢,她讲话可不顾及什么身份,也不在意其中利害,现在又不是在荆国公府,哪怕当初还在荆国公府的时候,她表面上可怜巴巴,背地里也没少作威作福。 成王妃回想一下就知道,从前她何曾见过玲珑跪一下受一点伤?甚至连哭都没几次,也就是她觉得玲珑畏惧自己,当下柳眉倒竖呵斥道:“大胆!谁教导你的规矩,让你这样放肆不懂礼数,敢这样跟王爷说话?信不信我罚你?来人——” “来什么人啊。”玲珑抓起桌上一把瓜子皮丢过去,恰好丢了成王妃一头一脸一嘴,“你以为我是能让你欺负的?信不信我让废太子打死你!” 人前她都毫不客气地叫“废太子”,人后才会亲昵地叫他修文。废太子知道她是狐假虎威,轻轻一叹,“玲珑,你不要闹。” “我哪儿闹啦?”玲珑睁大眼。“你怎可如此诬陷于我,瓜子皮先动的手,我作证。” 成王妃又要保持优雅气度,又要维护皇家尊严,她不觉看向废太子,眼中露出一丝嫌弃来。如今的废太子哪里还有当年修文太子的半分风采,瘦骨嶙峋暂且不说,光是他黯淡的一只瞎眼还有无力的右手,就足以让成王妃庆幸自己最终嫁的是成王而非废太子。日后成王登基,自己便是母仪天下的皇后娘娘,总比在西祠巷子老死好过。 虽说现在废太子出来了,可那又有何用?与如日中天的成王相比,废太子实在是太可怜,也太落魄了。这份优越感让成王妃忽视了玲珑先前的嚣张举动,她语重心长地跟废太子说:“兄长,虽说你我如今身份各异,可毕竟也有几分情意。我这位庶妹,在家中时便顽劣不堪,不听管教,原以为送进西祠巷子能好些,却不曾想兄长得以脱身,带的她也骄纵任性起来。这桩婚事,我看便就此作罢,庶妹由我带走管教,也不算侮辱兄长。” “一口一个兄长叫的,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他亲妹妹呢,就是不知这亲妹妹,曾经还是他的情妹妹。”玲珑嘲讽地说。 成王妃的表情就不那么好看了,她跟废太子的那段过去,对她来说是一种耻辱,如今她贵为成王妃,还是隐形的太子妃,没有人敢在她面前提起过去。玲珑却像是生怕她不生气一样,继续开口道,“说起来我也是没见过王妃这种人呢,你们都说什么一女不侍二夫,王妃可真厉害啊。” “不是。” 这不是成王妃反驳的,而是皱着眉头的废太子。他本来正跟成王对视,听玲珑说什么一女不侍二夫,立刻转移视线到她身上,珍而重之的解释:“我是你的夫。” 玲珑觉得他很乖,就捏了捏他的鼻子,废太子被她捏习惯了也不曾躲开,眼露宠色,看得一旁的成王妃心惊不已。 她与太子是未婚夫妻,自然知道修文太子这样神仙般的人物,是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的,她与修文太子在一起时,要时时刻刻注意自己的仪态与谈吐,一点点小失误都不敢犯,累的要命。修文太子还不是废太子时,为人温文儒雅彬彬有礼,十分的恪守礼数,像是这样的话,怎么会从他的口中说出来? 他难道不应该做个永远的冰块儿么? 美人对自己不假辞色,对着形容丑陋的废太子却那般温柔体贴,这让成王不悦极了。他觉得是不是光线不够好,让美人瞧不见自己长什么样子才会扒上废太子,便刻意弯腰,放柔了声音:“这位妹妹——” “谁是你妹妹,可不要好哥哥好妹妹的胡乱叫一通。”玲珑毫不客气地赏了成王一个白眼。“我才没有你这种丑八怪的哥哥,我呀,我只有一位情哥哥,废太子哥哥,你说是不是?” 废太子又是欢喜她叫自己情哥哥,又好笑她非要加上废太子三个字,无奈地道:“玲珑乖,你去后面歇着可好?” “不好不好。你看王妃的眼神都要吃了我了,我要是跑去后面,你不在,没有人保护我,她的人把我抓走可怎么办?”玲珑鼓起嘴巴撒娇,“难道你不喜欢我了,想把我送人了?可是你那没良心的异母弟弟又臭又难吃,我可不喜欢他。” “又臭又难吃”的“异母弟弟”成王殿下,一而再再而三的被一个小女子侮辱,终于叫他起了火气:“放肆!来人啊——” 然而就在这时,江公公的声音突然传了过来:“成王殿下怎么会在这儿?” 江公公是皇帝身边最信任的大内总管,成王可不想得罪他,到时候这老狐狸在父皇面前说几句挑拨离间的话,那他可就没好果子吃了。当下堆起笑脸,“江公公。” 看到成王这副德性,江公公心中不由轻叹,这份讨好的姿态,与太子殿下比起来可真是差远了,自己就是再得皇上信任,那也是个阉人,是个奴才,哪有主子讨好奴才的道理。今日成王在自己面前卑躬屈膝,来日成王登上大宝,曾经让他低头的自己怕是老命难保。 江公公阅人无数,看人的眼光极准,他从一开始就不看好成王,因此无论是什么原因,他都希望太子殿下能从西祠巷子出来,不说重获新生,只要得到自由,就总归有希望。 就如玲珑之前跟废太子说的,瞎了一只眼,另一只眼还能视物,右手虽然废了,可左手能写字的人也不在少数,他还活着,还有时间,还有翻盘的机会,这比什么都重要。 现如今,不过是他们共同演的一出戏。让皇帝内疚后悔,让成王寝食难安,然后取回本应该属于废太子的东西。 “王爷,王妃。” “公公来这里所谓何事?可是父皇挂怀兄长,派遣公公来看他?” 假惺惺故作关心的话江公公听得多了,他露出官方的微笑:“并非如此,奴才是奉皇上的命令,为小夫人送免死金牌来的。” 那日皇帝与废太子说话,问废太子想要什么,废太子就为玲珑求了这么个恩典,他在心中已经视她为妻子,因此更要保障她的安全,只要有这块金牌在,就谁都不能动她一根汗毛。 成王妃要教训她?可以啊,看她有没有这个胆子。 “好重啊……”纯金打造的吗?玲珑上下抛了抛抱怨道,“好丑。” 她完全不在意这面金牌的价值及其含义,但是她明白,这是皇帝示弱及示好的象征。 成王嫉妒的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可惜玲珑玩了会儿就收了起来,像是想起什么般突然哎呀一声,“王妃不是说要带我回去管教?那我们什么时候走?我都有点迫不及待了呢。” 怕是她仗着有免死金牌,能玩死一整个成王府的人。废太子颇有些好笑,握住她柔软无骨的小手,“乖,谁都不能把你带走。” 这是他唯一的珍宝,任何试图与他抢夺的人,都要遭受他最无情的复仇。 真以为他离开西祠巷子,是为了苟延残喘过上好一点的生活吗?他是要拿回本该属于自己的东西,然后为玲珑奉上金银珠宝绫罗绸缎,让她吃饱,让她开心。 这就是废太子如今活着的全部意义。 成王妃面色难看至极,半晌,拂袖而去。她一走成王就也呆不住了,说了两句客套话表明自己还有要事,就跟着一起离开了。这两人来时气势汹汹,走的倒是颇为爽快,只可惜什么都没捞着,后来听下人说成王夫妇可不是空手来的,带了数名美貌婢女来,打的什么主意,自然也就人人尽知。 虽然手下的猛士们很喜欢,可男人见了就倒胃口,最后都赏赐给了最勇敢的猛士做妻子。而草原上那些强悍的女子,他也不喜欢。 他喜欢什么样的呢? 在今天以前他不知道,可现在他知道了。 玲珑好奇地任由他抓着自己的脚,实在是搞不懂这个人怎么跟几百年没吃过好的一样盯着她,这眼神好熟悉哦,可不是跟她饿的眼睛发绿的时候一样么。她难得同情了对方几分,因为她很明白饥饿有多么可怕。不过就算再饿,想吃她也是没门的。 龙肉是你想吃就能吃的吗? 她用白嫩嫩的小脚去踢男人,却被他用大掌包裹在手心,那火热的温度让玲珑觉得不舒服,尤其是他还用指尖勾她的脚心。 呼延哲第一次见到这样妖精般的女人,他不受控制地想要享用她,可她嫌弃的态度让他的自尊心受到了侮辱,他是勇士中的勇士,她既然是中原最美丽的女人,理所应当成为他的俘虏。 在攻打中原的时候他就听说过,哀帝后宫三千,美丽的女人加起来比草原上的总数还要多,可只有一个美的如同扶桑树顶端的皎洁明月。他在那个时候就暗自发誓,一定要占有这轮明月,这是他彻底成为天下霸主的象征。 等到见了她,他才知道那些中原人的形容并不夸张,她不仅仅是扶桑树顶端的皎洁明月,也是离草原万丈高的天空上最耀眼的太阳。 ……眼神越来越吓人了,好像几百年没吃饭的人看见了美味的大餐,恨不得连骨头都嚼碎了咽下去。玲珑想把脚抽回来,其实她觉得这人挺有意思的,虽然脸上胡子多身上又脏又臭血腥味浓的跟喷了农药似的,但灵魂却散发着与他外表截然不同的甜美的气息。 如果吃下去的话,应该会很舒服呢。 他灵魂中的“爱”,是完美无缺的,还没有人触碰过,深藏在层层叠叠的中心,诱惑着她去采撷。否则她怎么可能跟他耗上这么久,寻常人敢这样对她,别说是什么大王国君,就是神仙她也照杀不误。 489.第四十片龙鳞(十) 此为防盗章  只是下人之间的成亲, 都是签了卖身契的,搞不出什么名堂,嫁衣一换,红烛一燃, 贴几个喜字拜了天地, 这亲就算是结成了。玲珑可不会去观礼,只是送了些东西以示恩典,初芷也从下人房搬到了管事住的院子,当天晚上, 这对新婚夫妻如何相处玲珑不知道,她只是看着永安侯, 似笑非笑地问:“侯爷可觉得有些凄清?” 永安侯正在更衣,听她这样问不由得微微一愣:“夫人这是何意?” “还能是何意, 侯爷心里清楚着呢,何必来问我。”玲珑走上前接过男人手中的外衫, 一双杏眼似水含情, 一时半会还真叫人摸不透她的想法。“初芷嫁了人,侯爷就一点都不难过?” “她嫁人与否同我何干。”永安侯将拿着自己外衫的妻子拥入怀中, “只要吾妻快活, 怎样都好。” “侯爷嘴可真甜。”玲珑眯起眼。“可初芷嫁人前却同我说侯爷对她有意,这是真的还是假的?” “你怎能听信她的说辞。”永安侯心中一慌, 面上却是不变颜色, 冷声道, “我对她能有什么意思, 难不成我还会动你的婢子不成?” 玲珑但笑不语,永安侯被她看得心慌,不由将她搂紧,吻了下她朱唇,讨好道:“我的心中只有你,旁人如何,与我半分关系都没有,夫人切不可听信小人言辞误会为夫。” 玲珑不说信也不说不信,她早看清这个男人的本质,虽说时代发展会限制人的思想,但忠贞正直之人,什么时候都不会改变意志。只可惜啊,那样的人,实在是太难遇到了。她活了这么久,也不曾见过多少。来来回回,都是如永安侯这般的人,男人也好,女人也罢,就是有这般的人存在,玲珑对人类的观感才那么差。 她踮起脚尖勾住永安侯的脖子,此事便当揭过了,唯独永安侯心中对初芷又计较了几分。其实初芷怎么可能跟玲珑说这些,她现在恨死也怕死了玲珑,不说出来,兴许日后还能得侯爷援手,直接说,怕是如今性情大变的夫人要直接打死自己。 可永安侯不知道啊,比起初芷,他当然更相信自己的妻子。初芷不过是被厌弃的玩物,妻子却是要共白首之人。永安侯这人,爱之欲其生,恨之欲其死,他信了玲珑的话,得知初芷竟敢违背自己的命令泄漏曾经的苟且,心中便有了计较。 男人做事就是要大刀阔斧一些,不似后宅女子步步为营。没几日,刚成亲不久的管事就在一起做活中从马车上摔了下去,大夫看过后说伤得很重,日后就是四肢渐好,怕也是留不下什么根了。 管事签了卖身契,本就孑然一身,唯独盼着能留个香火。眼下竟成了废人,主人家自然是不要了的,直接将他送出了府。为了彰显仁义,还给了一百两银子并承担了汤药费同看诊的钱,如此也算是仁至义尽。 作为管事的妻子,初芷自然也是要跟着一起走的,可玲珑却不提卖身契的事儿,待到初芷跟管事出了府,她才笑起来。 呀,真是低估了永安侯的狠心呢。 果然呐,大部分的人类,都是宽于律己,严以待人。和背主忘恩的初芷比起来,永安侯的所作所为也没好到哪里去,只可惜他似乎认为这事儿就可以揭过了,没有丝毫愧疚之心,还想着百般隐瞒。果然是自私自立薄情寡义之徒,幸而原主早早死了,魂魄也被吃了,否则看到也不知要多么伤心。 玲珑自然是不会伤心,她全然将永安侯当成了戏子,偶尔看他绞尽脑汁的遮掩表演也颇有趣味,只可惜她越来越饿了,怕是没有太多时间去培育他。 永安侯的日子过得很是不错,娇妻陪伴,软玉温香,真是让他溺死在这美人窝中都甘之如饴。尤其是最近这段时日,他觉着妻子似乎更是黏人起来,叫他片刻都不舍与她分开,恨不得日日夜夜缠在一起才好,恩爱不移。 这日是永安侯生辰,他恰好休沐,便难得带着玲珑出门玩耍。可这一出门,才叫他意识到自己的妻子究竟是如何美丽。一路上玲珑倒是兴致勃勃,永安侯却脸色难看,他恨不得将每一个眼珠子黏在玲珑身上的人都给打死,只顾着瞪人去了,哪里还有功夫欣赏美景品味美食。 因为夫妻二人出行简单,除了一个小厮一个婢子外再没带其它下人,永安侯武艺高强,保护玲珑这样的小女子自然不在话下。只可惜他现在只想把她包起来不让人瞧见,免得遭人觊觎,让他恨不得去挖了那些人的眼珠子!他的妻子,也是这些市井小民能看的! 人间的食物虽然吃不饱,却能感觉到味道,所以玲珑一路上都在不停地吃。她对食物没有什么太大的喜好,也不挑食——能吃饱已经是天大的好事,哪里还能去挑剔好不好吃哦。 一行人逛到一家医馆,只见一名青年男子从里头气冲冲地走了出来,不是之前被赶出侯府的管事又是哪个。他也瞧见了永安侯跟夫人,登时跪了下来:“见过侯爷,见过夫人!” “你身体恢复的不错呀。”玲珑率先开口。“怎么了,可是还有哪里不适?若有,可千万要说出来,切莫隐瞒。” 她又左右看了看:“初芷呢,怎么没陪着你?” 管事羞赧难言,他怎么好意思说自己是来求医想要重振雄风的,妻子娶回去不让他碰,他一开始还想着日久生情,早晚能好好过日子,谁知道就出了这么桩事,现在可好,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他也是知道初芷跟侯爷的事儿的,自个儿捡了侯爷的漏,本来心里头就七上八下,听到夫人问就更加忐忑,一时间唯唯诺诺说不出话。 玲珑纯粹是逗他玩,这些人都以为她一无所知,其实她什么都知道。可看着他们表演真的很有意思,所以她也愿意短暂地做一个愚蠢的人。 管事走之前,玲珑又让初霜给了他一些银子,管事千恩万谢的走了,玲珑吞噬掉的记忆却告诉她,正是这位管事,爱慕初芷而不得,对其言听计从。最后永安侯跟初芷终成眷属,两人手上可是谁都没沾血,原主之所以会死,那可是这位管事为爱动的手。只可惜他动了手就留下了把柄,最后又为初芷设计而死。 现在叫他们两个纠缠一生,也算是成全了这一份情。 玲珑看着管事的背影若有所思,永安侯轻声询问:“夫人怎么了?” “无事。”她只是在想,管事什么时候会忍耐到极限。 贫贱夫妻百事哀,没有什么比贫穷更能考验人的意志了。贫穷会带来饥饿、恐慌、嫉妒以及绝望,尤其是对曾经衣食无忧的人而言。管事也许能忍受,可初芷是绝对忍受不了的。之前初芷不被允许在她身边伺候,虽说较之过去条件是差了些,可比起寻常人家,仍旧是吃得饱穿得暖,若非她自己贪心,绝不会落得这般田地。 现在应该过得很苦吧?毕竟一百两银子对寻常人家来说兴许是个大数目,可对初芷而言又算得什么?她在相府时便吃得好穿得好,到了侯府与永安侯勾搭更是享受,现在虽然不至于吃糠咽菜,却也绝不会再有山珍海味了。 玲珑就是笑这个。 永安侯牵起她的手,他对她也是呵护备至,想方设法的讨她欢心,要不怎么说永安侯魅力十足呢,他若是想对一个女子好,真是能剖心挖肺,只是这份好总有个期限,这个男人天性喜新厌旧。 从来只有玲珑厌倦旁人的份,还没有谁能对她无动于衷。“横竖是来了,侯爷,要不咱们上门去探望探望初芷?” 永安侯真是怕了她有意无意的提初芷,也不知她知不知道自己同初芷那段荒唐事,总之现在他真是悔不当初,恨不得初芷再不出现,又怎么可能带她去看?当下劝道:“咱们虽说过去是主子,可如今初芷已经嫁人,是自由身,咱们上门是以什么身份呢?若说是朋友,难免自跌身份,可若说是主子,又太过霸道了。” “侯爷说的有理。”玲珑点头。“那就依侯爷所说,不去便是,咱们继续往前走走,说不定还能遇到什么好吃的东西呢。” 只是这内里究竟如何,就只有当事人自个儿知晓了。 侯爷身上满是落雪,若是往常,夫人早担忧地起来为他褪下大氅,可今日夫人却仍旧懒洋洋地斜倚在美人榻上,眸色清淡,侯爷进来了,她竟是动也不动,与素日里的贤妻模样判若两人。 “初芷是犯了什么错,这样的天气,夫人竟叫她跪在外头?”永安侯轻笑,来到妻子身边坐下,就着她的手想吃她的葡萄,夫人却笑吟吟地收回手,饱满的果肉在侯爷薄唇上轻轻一擦,便掠过放入自己口中。 朱唇玉齿,汁水四溢,只这份倾城色,就叫侯爷喉头微动。夫人将他神情纳入眼中,不免有几分轻视,答道:“她自是犯了错,惹了妾身不快。侯爷可不许心疼她,要心疼,也得心疼妾身才是。” “这是自然。”侯爷轻笑,黑眸深沉。“只她跟你多年,你们二人又情同姐妹,我才过问一声。” 多会说话的男人呀,竟然以这种方式来委婉提醒她与初芷姐妹情深,若真是那位天真心软的侯夫人,倒真会悔恨惩罚初芷了。玲珑又懒懒地剥了颗葡萄,杏眼睨向侯爷:“侯爷这说的什么话,跟妾身多年的婢子多了去了,焉能都与妾身称姐道妹?侯爷且问问这在场的婢子,她们敢是不敢?” “奴婢不敢!” 有眼色的婢子们跪了一地,心中都暗自惊疑。虽说她们都是陪嫁来的大丫鬟,可夫人在闺中时便与初芷要好,初芷名义上是婢女,实则与小姐也差不离,只近日侯爷外出办差,夫人突然对初芷挑剔起来,今日一早还特意把人罚出去跪着。 玲珑笑起来:“侯爷日后可莫要将妾身和卑贱的婢子拿到一起比了。怎么说,妾身也是丞相之女,比不上金枝玉叶,亦是娇生惯养,跟婢子相提并论,侯爷不是糟践妾身么。” 说着,她将剥好的葡萄送入侯爷口中,摸了摸他英俊的面容,颇为欣赏。她来到这个世界时,永安侯正好被天家派去办差,今儿个还是头一回见,只瞧这脸,玲珑是喜爱的。她是耿直的颜控,长得好看的人,她总会对他仁慈一些,毕竟美貌的食物能够掩盖一些味道上的瑕疵。 她太饿了。 于荒海归墟沉睡数百年,玲珑现在饥饿的程度,已经接近到想吞噬所有遇见的灵魂。 腹中那个懦弱的女人灵魂,实在是充不了饥,只是叫她维持着清醒的姿态。幸而原主的身份还算可以,让她吃了些人间食物,只可惜满足了口福,却仍无饱腹之感。 永安侯听玲珑说初芷身份卑贱,眉头微微皱了一皱,只是妻子娇媚异常,丝毫不见平日的贤惠温婉,叫他奇怪之余,又有一种莫名的新鲜感。“是为夫的错,我的爱妻,自然是千娇百贵。” 玲珑笑起来,挥手道:“既然侯爷为初芷求情,妾身自然要给侯爷面子,初霜,去叫初芷进来。” “是。” 片刻后,在冰天雪地跪了快两个时辰,一张清丽小脸已经惨白的初芷进来了,她的双膝因为跪的时间太久,走路颤抖,一进来便扑通一下跪在了地上。配合着孱弱的身躯,楚楚可怜的神情,真是我见犹怜,叫人心都化了。玲珑看向永安侯,男人眼中闪现过一抹怜惜,她心中冷笑,却不想叫他们好过,伸手揽住永安侯的颈项,居高临下地看向初芷:“今儿个我罚你,你可有不服?” 初芷美目含泪,卑微地匍匐在地:“奴婢不敢,夫人心情不愉,是奴婢伺候不周,还请夫人重罚。” 她轻巧一句话,便告诉了永安侯,自己受罚纯粹是侯夫人无理取闹,又表现了自己的委曲求全,永安侯怎能不更怜惜她。若非顾忌妻子,怕是已经上去将佳人拥在怀中安抚怜爱了。 玲珑却不给她这机会,这么点小手段,大概也只有原主才瞧不出,傻乎乎的给他人做嫁衣裳,最终连灵魂都被她吞噬。不过玲珑从来不吃免费的午餐,她吃了侯夫人的灵魂,就会消除她记忆中的遗憾——否则吃下去不能消化,真是难受极了,她又不用排泄。 “瞧你这话说的,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在侯爷面前给我上眼药呢。”玲珑取过一颗葡萄,她有一双美手,自幼娇生惯养,肤质细腻滑嫩宛若凝脂,剥开葡萄果皮的动作当真是美丽之极。“否则你倒是给我说说,你那块暖玉佩从何而来?我可没赏过你,难道不是你偷的?你无父无母,自幼跟随于我,你若是说出那块玉佩的来历,我便不罚你了,可你又不肯说,我那嫁妆单子素来叫你掌管,却不曾想你监守自盗。侯爷,你说妾身罚的对不对?似这等手脚不干净的婢子,在其他人家,怕是要打杀的。” 永安侯神色如常,虽心中怜惜初芷,却不能告诉妻子那块玉佩是他千方百计寻来送与初芷的,只因为她天生体寒,他担忧她平素手脚冰冷,才费尽心机寻来一块暖玉赠予,不曾想却被妻子发现。“你说的都对,只是念在她初犯,便饶了她这回吧。” 他言语温存,可话里话外都在维护初芷,也只有原主才听不出来,明明这两人的苗头已经如此清晰了。 玲珑微笑:“妾身都听侯爷的。”她将那块暖玉拿起来,“只是这东西,既然叫她带了,妾身也瞧不上了,还是毁了的好。”说着随手一抛,丢入火盆之中,那价值千金的暖玉,瞬间就碎裂开来。 永安侯只觉她看似娇纵,神色间却稚纯的可爱,他的这位夫人,容貌过人,向来人尽皆知。“日后我再为你寻一块更好的……” 话未说完就叫玲珑打断了:“侯爷不必挂心,妾身的东西,别人戴过了,妾身就不喜欢了。”她说完,突然又嫣然一笑。“不过侯爷挂怀于妾身,妾身心中着实欢喜。” 初芷跪在地上,只觉得齿冷。 与她海誓山盟的男人,她仰望的神,如今在她面前,和另外一个女子情深意浓。即使知道那是假的,是逢场作戏,她心中也仍然难受的要崩溃。 上天何其不公。明明她与侯爷相识在先,相爱在先,却要眼睁睁看着他娶妻,卑微地等待他短暂的怜惜,迄今都不能光明正大的站在他身边。如今他们夫妻二人高高在上,却叫她跪在地上,膝盖冷的透骨,心却更冷。 玲珑瞧见初芷哀戚的眼神,似笑非笑,这两人,一个都别想逃过,毕竟她可是收了原主的献祭,若是不能满足原主心愿,她要饿的更久了。“行了,瞧你那丧门星的模样,我看着便不舒服,下去吧,外头伺候着。” 初芷吃力地从地上爬起来,似是不经意看了永安侯一眼,一瘸一拐的走了。永安侯薄唇微动,正准备再求求情,玲珑便先开了口:“当初母亲让她陪嫁,就是看她老实本分,不曾想是个手脚长的。” 没偷别的,倒是偷了原主的丈夫。 这两人,一个比一个叫人作呕。初芷幼年孤苦,是原主将她留在身边做了大丫鬟,吃穿用度,寻常人家的小姐都比不得,岂知这初芷不思回报,竟与小姐的未婚夫看对了眼。两人一来二去,郎情妾意,若是真爱,永安侯去相府退婚求娶初芷,倒也能叫人高看一眼,偏他忌惮丞相,娶其爱女,却要瞒着原主,又与初芷暗中来往。待到时机成熟,便理所当然的叫原主暴毙,原主死后,又作出一副深情的模样不肯续娶,过了几年,便以怀念亡妻的名义娶了妻子的陪嫁丫鬟,与初芷双栖双飞。 赚了美名,也赚了丞相的看重,还让丞相将初芷当作了逝去女儿的化身。 真是好一出大戏。 瞧初芷那表情,似乎还在心底怨恨原主后来居上呢,她倒是不想想,永安侯跟原主的婚约可是打娘胎里来的!似这等毫无感恩之心,恩将仇报之人,给她一点甜头,就忘了自己什么身份了。 啧,真是感人。 她跪在地上,也不知是膝盖剧痛,还是心底剧痛,整个人竟如同死了一般,毫无生息。 玲珑就这样把初芷许配给了府里一名年轻的管事,这位管事过去在原主还存在的时候,可没少帮初芷的忙,玲珑清人的时候特意将其留了下来,为的就是给初芷配对。 只是下人之间的成亲,都是签了卖身契的,搞不出什么名堂,嫁衣一换,红烛一燃,贴几个喜字拜了天地,这亲就算是结成了。玲珑可不会去观礼,只是送了些东西以示恩典,初芷也从下人房搬到了管事住的院子,当天晚上,这对新婚夫妻如何相处玲珑不知道,她只是看着永安侯,似笑非笑地问:“侯爷可觉得有些凄清?” 490.第四十片龙鳞(十一) 此为防盗章  她跪在地上,也不知是膝盖剧痛, 还是心底剧痛, 整个人竟如同死了一般, 毫无生息。 玲珑就这样把初芷许配给了府里一名年轻的管事, 这位管事过去在原主还存在的时候,可没少帮初芷的忙,玲珑清人的时候特意将其留了下来, 为的就是给初芷配对。 只是下人之间的成亲, 都是签了卖身契的,搞不出什么名堂,嫁衣一换,红烛一燃, 贴几个喜字拜了天地, 这亲就算是结成了。玲珑可不会去观礼, 只是送了些东西以示恩典, 初芷也从下人房搬到了管事住的院子, 当天晚上, 这对新婚夫妻如何相处玲珑不知道,她只是看着永安侯, 似笑非笑地问:“侯爷可觉得有些凄清?” 永安侯正在更衣, 听她这样问不由得微微一愣:“夫人这是何意?” “还能是何意,侯爷心里清楚着呢, 何必来问我。”玲珑走上前接过男人手中的外衫, 一双杏眼似水含情, 一时半会还真叫人摸不透她的想法。“初芷嫁了人,侯爷就一点都不难过?” “她嫁人与否同我何干。”永安侯将拿着自己外衫的妻子拥入怀中,“只要吾妻快活,怎样都好。” “侯爷嘴可真甜。”玲珑眯起眼。“可初芷嫁人前却同我说侯爷对她有意,这是真的还是假的?” “你怎能听信她的说辞。”永安侯心中一慌,面上却是不变颜色,冷声道,“我对她能有什么意思,难不成我还会动你的婢子不成?” 玲珑但笑不语,永安侯被她看得心慌,不由将她搂紧,吻了下她朱唇,讨好道:“我的心中只有你,旁人如何,与我半分关系都没有,夫人切不可听信小人言辞误会为夫。” 玲珑不说信也不说不信,她早看清这个男人的本质,虽说时代发展会限制人的思想,但忠贞正直之人,什么时候都不会改变意志。只可惜啊,那样的人,实在是太难遇到了。她活了这么久,也不曾见过多少。来来回回,都是如永安侯这般的人,男人也好,女人也罢,就是有这般的人存在,玲珑对人类的观感才那么差。 她踮起脚尖勾住永安侯的脖子,此事便当揭过了,唯独永安侯心中对初芷又计较了几分。其实初芷怎么可能跟玲珑说这些,她现在恨死也怕死了玲珑,不说出来,兴许日后还能得侯爷援手,直接说,怕是如今性情大变的夫人要直接打死自己。 可永安侯不知道啊,比起初芷,他当然更相信自己的妻子。初芷不过是被厌弃的玩物,妻子却是要共白首之人。永安侯这人,爱之欲其生,恨之欲其死,他信了玲珑的话,得知初芷竟敢违背自己的命令泄漏曾经的苟且,心中便有了计较。 男人做事就是要大刀阔斧一些,不似后宅女子步步为营。没几日,刚成亲不久的管事就在一起做活中从马车上摔了下去,大夫看过后说伤得很重,日后就是四肢渐好,怕也是留不下什么根了。 管事签了卖身契,本就孑然一身,唯独盼着能留个香火。眼下竟成了废人,主人家自然是不要了的,直接将他送出了府。为了彰显仁义,还给了一百两银子并承担了汤药费同看诊的钱,如此也算是仁至义尽。 作为管事的妻子,初芷自然也是要跟着一起走的,可玲珑却不提卖身契的事儿,待到初芷跟管事出了府,她才笑起来。 呀,真是低估了永安侯的狠心呢。 果然呐,大部分的人类,都是宽于律己,严以待人。和背主忘恩的初芷比起来,永安侯的所作所为也没好到哪里去,只可惜他似乎认为这事儿就可以揭过了,没有丝毫愧疚之心,还想着百般隐瞒。果然是自私自立薄情寡义之徒,幸而原主早早死了,魂魄也被吃了,否则看到也不知要多么伤心。 玲珑自然是不会伤心,她全然将永安侯当成了戏子,偶尔看他绞尽脑汁的遮掩表演也颇有趣味,只可惜她越来越饿了,怕是没有太多时间去培育他。 永安侯的日子过得很是不错,娇妻陪伴,软玉温香,真是让他溺死在这美人窝中都甘之如饴。尤其是最近这段时日,他觉着妻子似乎更是黏人起来,叫他片刻都不舍与她分开,恨不得日日夜夜缠在一起才好,恩爱不移。 这日是永安侯生辰,他恰好休沐,便难得带着玲珑出门玩耍。可这一出门,才叫他意识到自己的妻子究竟是如何美丽。一路上玲珑倒是兴致勃勃,永安侯却脸色难看,他恨不得将每一个眼珠子黏在玲珑身上的人都给打死,只顾着瞪人去了,哪里还有功夫欣赏美景品味美食。 因为夫妻二人出行简单,除了一个小厮一个婢子外再没带其它下人,永安侯武艺高强,保护玲珑这样的小女子自然不在话下。只可惜他现在只想把她包起来不让人瞧见,免得遭人觊觎,让他恨不得去挖了那些人的眼珠子!他的妻子,也是这些市井小民能看的! 人间的食物虽然吃不饱,却能感觉到味道,所以玲珑一路上都在不停地吃。她对食物没有什么太大的喜好,也不挑食——能吃饱已经是天大的好事,哪里还能去挑剔好不好吃哦。 一行人逛到一家医馆,只见一名青年男子从里头气冲冲地走了出来,不是之前被赶出侯府的管事又是哪个。他也瞧见了永安侯跟夫人,登时跪了下来:“见过侯爷,见过夫人!” “你身体恢复的不错呀。”玲珑率先开口。“怎么了,可是还有哪里不适?若有,可千万要说出来,切莫隐瞒。” 她又左右看了看:“初芷呢,怎么没陪着你?” 管事羞赧难言,他怎么好意思说自己是来求医想要重振雄风的,妻子娶回去不让他碰,他一开始还想着日久生情,早晚能好好过日子,谁知道就出了这么桩事,现在可好,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他也是知道初芷跟侯爷的事儿的,自个儿捡了侯爷的漏,本来心里头就七上八下,听到夫人问就更加忐忑,一时间唯唯诺诺说不出话。 玲珑纯粹是逗他玩,这些人都以为她一无所知,其实她什么都知道。可看着他们表演真的很有意思,所以她也愿意短暂地做一个愚蠢的人。 管事走之前,玲珑又让初霜给了他一些银子,管事千恩万谢的走了,玲珑吞噬掉的记忆却告诉她,正是这位管事,爱慕初芷而不得,对其言听计从。最后永安侯跟初芷终成眷属,两人手上可是谁都没沾血,原主之所以会死,那可是这位管事为爱动的手。只可惜他动了手就留下了把柄,最后又为初芷设计而死。 现在叫他们两个纠缠一生,也算是成全了这一份情。 玲珑看着管事的背影若有所思,永安侯轻声询问:“夫人怎么了?” “无事。”她只是在想,管事什么时候会忍耐到极限。 贫贱夫妻百事哀,没有什么比贫穷更能考验人的意志了。贫穷会带来饥饿、恐慌、嫉妒以及绝望,尤其是对曾经衣食无忧的人而言。管事也许能忍受,可初芷是绝对忍受不了的。之前初芷不被允许在她身边伺候,虽说较之过去条件是差了些,可比起寻常人家,仍旧是吃得饱穿得暖,若非她自己贪心,绝不会落得这般田地。 现在应该过得很苦吧?毕竟一百两银子对寻常人家来说兴许是个大数目,可对初芷而言又算得什么?她在相府时便吃得好穿得好,到了侯府与永安侯勾搭更是享受,现在虽然不至于吃糠咽菜,却也绝不会再有山珍海味了。 玲珑就是笑这个。 永安侯牵起她的手,他对她也是呵护备至,想方设法的讨她欢心,要不怎么说永安侯魅力十足呢,他若是想对一个女子好,真是能剖心挖肺,只是这份好总有个期限,这个男人天性喜新厌旧。 从来只有玲珑厌倦旁人的份,还没有谁能对她无动于衷。“横竖是来了,侯爷,要不咱们上门去探望探望初芷?” 永安侯真是怕了她有意无意的提初芷,也不知她知不知道自己同初芷那段荒唐事,总之现在他真是悔不当初,恨不得初芷再不出现,又怎么可能带她去看?当下劝道:“咱们虽说过去是主子,可如今初芷已经嫁人,是自由身,咱们上门是以什么身份呢?若说是朋友,难免自跌身份,可若说是主子,又太过霸道了。” “侯爷说的有理。”玲珑点头。“那就依侯爷所说,不去便是,咱们继续往前走走,说不定还能遇到什么好吃的东西呢。” 世间的人变心,从来都不讲道理。 初芷似是受了什么重大打击,悲伤地凝望着永安侯,似乎都不认得眼前这人是谁了。他们也曾花前月下你侬我侬,可这爱情来得快,去的也快,如今她就什么都不剩了。可笑在永安侯心中,变心似是理所当然,哪里有她置喙的余地。 “你——” 永安侯正要再说些什么,玲珑的声音已经传来:“侯爷还在磨蹭什么,还要妾身等多久?” 他听到她声音就觉得欢喜,初芷如何,已不再重要,快步便朝内室走去,徒留初芷一人跪在地上,室内温暖如春,她却如坠冰窖,寒冷刺骨。过了片刻,初霜初雪自里头走出,停在她面前,看着初芷满脸泪花,却不怜悯,而是冷淡道:“夫人让你外头伺候着,没经过允许,不许再近身。” 是的,玲珑要留她下来伺候,只是贴身的大丫头她是别想了,顶多留在走廊里当个粗使。初芷怨吗?恨吗?不乐意吗?统统没有用,因为她的卖身契还攥在玲珑手中,玲珑活着一日,初芷就要给她做一辈子的奴才。神曰众生平等,玲珑可不这么认为,她肆意妄为,她喜欢的就是高贵的好的,她厌恶的就是卑微的坏的,前者可以小心呵护,后者大可尽情屠杀毁灭。 谁让她不高兴了,她一定要千百倍的还回去。 这样的睚眦必报,薄情残酷,不具备人类所认为的任何美好品质——她不在乎是非对错,任何法则道德都束缚不了她,所以啊,不要试图去改变她,感化她,因为她是一条龙。 她和“人”,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永安侯为她着迷,就源自于她身上这种独一无二的气质,这样的女人他之前没有见过,之后也不会再见到。他对玲珑而言不过是取乐的工具,就如同人类喜爱逗弄猫狗,偶尔被抓一把挠两下也无伤大雅,可玲珑是会把猫狗的牙齿与利爪拔下来,她不容许任何人忤逆她。 这样霸道而无情的人,倘若没有饥饿束缚,会毁灭一切。 玲珑拈起永安侯的手掌打量一番,笑出声:“侯爷的手还没弄干净,难道是想带着去当差?也叫其它同僚看看,侯爷染的这指甲可美呢。” 永安侯啼笑皆非,在她如玉般的脸蛋上吻了一下:“只要吾妻开心,为夫便是顶着这样的指甲当差,心里也愿意。” “好哇。”玲珑挑眉。“那就不要洗掉好了。”她放开永安侯的手,躲进了锦被之中,对着永安侯勾了勾手指头,“天寒地冻的,侯爷还要在外头多久?妾身可要歇着了。” 她无时无刻不在勾引永安侯白日宣淫,可她就是喜欢这样。永安侯哪里禁得起她撩拨,当下褪去外袍衣衫,将她紧拥,动情之时,竟在她耳边说了爱她。 不够啊。 这样的爱,不能让她满足啊。 爱没有高贵与廉价,只有好不好吃。纯洁专一的爱可遇不可求,玲珑在饿了很多次后终于学会慢慢改变,将本来不是很美味的爱,变得容易入口一点。只可惜这就像是自然生长与人工培育的差别,那种美好的、能够让玲珑吃饱的爱,她遇到的次数实在是太少了。在她漫长无际的生命中,爱比死更难。 初芷现在只能在外头伺候,说让她伺候,其实也不做什么活,顶多就是叫个水跑个腿,平日里玲珑在屋里过着奢靡的日子,基本上见不到几次面,倒是永安侯每日回来都能打个照面,只可惜永安侯自打说出莫要再提的话之后,再见初芷,也与初遇她时无异了,就好像她真的就只是个普通的婢子。 夫人一日更胜一日的美貌,与之相比,初芷苍老憔悴的速度简直惊人。她每每瞧见被滋润的容色清透的夫人,便觉得自己心坎上像是被戳了无数刀子,又疼,又扎心。 她原以为这样,夫人就肯放过她了,可没有想到,这一切不过只是个开始。 过完年后,春意渐浓,侯府又新买了一批新的下人调|教,初霜初雪年纪都不小了,玲珑问过她们的打算,初雪想嫁人,初霜不想,如果初雪嫁了个人,玲珑身边衬手的丫头便少了,于是才有了买下人的打算。而且在这之前,玲珑一直没说,原主还在的时候,侯府唯初芷是从的下人还不少,趁这个机会她也要大大清洗一波,只留下安分守己的,还有长得好看的。 当然后者完全是她自己的喜好了。 原主怎么就没看出来,初芷不是作为大丫头做事面面俱到,人家是以未来新的女主人的身份在管教下人啊。如今失了势,才有那爱捧高踩低的,这些人玲珑不想留的太多,偶尔有那么几个倒是有些用途,可多了,她的日子就不那么逍遥自在了。 接替初雪的婢子有了新名字,叫初夏,今年才十五岁,机灵勤快又懂得察言观色,用了几日,较之初霜都差不到哪儿去,再加上长了张稚嫩的娃娃脸,玲珑很喜欢掐她肥嘟嘟的腮帮子,每每掐的初夏含着两泡眼泪委屈巴巴不敢说话。有一回还叫永安侯瞧见了,倒是叫他也有了想法,只是他瞧不上初夏,反倒是想掐玲珑。 她娇靥氤氲,桃腮粉嫩,指头轻轻按一下都会留个印子,皮肤又嫩又滑,永安侯曾经咬过玲珑粉腮一口,留下个牙印好几日才消去。这般放肆的后果是背部被她挠成了棋盘子,火辣辣的疼了数日还不许他抹药,在那之后永安侯做什么都要思考一下爱妻是否会生气了。他瞧着掐脸眼馋,也不敢当着玲珑的面这样做,只有在意乱情迷时才敢偷偷掐上两下,用力甚微,怕留痕迹。 关于初雪嫁人的事儿,玲珑也同永安侯说了。初雪嫁的是相府管家的儿子,两人好了许久,初雪却因为要照顾夫人硬生生留到了二十岁,那管家之子也痴痴地等了。玲珑闻到那青年的爱干净又散发着香气,只可惜已经有主,初雪又比较讨她喜欢,自己还有个备选食物在,否则玲珑饿急了可不管什么顺眼不顺眼,早抢去了。 她又不是没抢过别人的爱,从未失手。只是这爱抢来,总是要比本来的味道差一些。 永安侯哪里会在乎一个婢子嫁人与否,他唯一关心初雪嫁了人,是要跟相公家住的,爱妻身边伺候的人手还够吗? 玲珑捂嘴娇笑:“侯爷不必担心妾身,啊对了,还有件事儿。” “嗯?”他把玩她削葱般的小手,实在是很想放入口中啃一啃咬一咬,只是怕她翻脸才作罢。 “初霜跟初芷年纪都大了,妾身想着也给她们寻个好人家,侯爷以为呢?” 永安侯这才想起初芷,那本是自己喜爱过的女人,将她许人……实在是有些不舒服。他的东西哪怕不要丢掉了,也不能转二手不是。可妻子正期待的望着他,眸子水润清澈,诱人极了,永安侯一时为美色所惑,糊里糊涂便点了头。 其实玲珑哪里需要他点头,初芷是她的陪嫁婢子,卖身契也在她手里,别说是给初芷许人,就是直接发卖了,永安侯也不能说什么。她之所以问,纯粹是恶趣味罢了。 玲珑微笑着朝边上站着的初芷说:“瞧侯爷多么大度呀,只是你不必担忧,便是嫁了人,你也还在侯府伺候着,我不会叫人欺了你。” 因为我想亲自欺负你呀。 初芷已经悲痛欲绝至麻木崩溃,这段时间她也算是明白了自己的处境,只是原以为自己已经认命,却在夫人要将自己许人时,万般怨恨都化作了委屈,扑通一声跪下,重重磕头:“奴婢不想嫁人,求夫人留奴婢在身边伺候,奴婢做牛做马绝不敢有任何怨言!求夫人恩典……” “好可怜啊。”玲珑轻轻一叹。“也好真诚啊。” 她的语气实在是太让人相信她会心软了,就连永安侯也以为她会动恻隐之心,毕竟颤抖着跪在地上的初芷实在太过可怜,姿态又放的那样低,往日的情分难道一点都不在了? 可他不知道,在玲珑心中,这世间万物,在她面前都应该卑微匍匐,她如何会对个人类动什么恻隐之心,她只嫌玩的不够,欺的不凶。 491.第四十一片龙鳞(一) 此为防盗章  “你——” 永安侯正要再说些什么, 玲珑的声音已经传来:“侯爷还在磨蹭什么,还要妾身等多久?” 他听到她声音就觉得欢喜,初芷如何,已不再重要, 快步便朝内室走去,徒留初芷一人跪在地上,室内温暖如春, 她却如坠冰窖,寒冷刺骨。过了片刻,初霜初雪自里头走出, 停在她面前, 看着初芷满脸泪花, 却不怜悯, 而是冷淡道:“夫人让你外头伺候着, 没经过允许, 不许再近身。” 是的,玲珑要留她下来伺候,只是贴身的大丫头她是别想了,顶多留在走廊里当个粗使。初芷怨吗?恨吗?不乐意吗?统统没有用, 因为她的卖身契还攥在玲珑手中,玲珑活着一日, 初芷就要给她做一辈子的奴才。神曰众生平等, 玲珑可不这么认为, 她肆意妄为, 她喜欢的就是高贵的好的,她厌恶的就是卑微的坏的,前者可以小心呵护,后者大可尽情屠杀毁灭。 谁让她不高兴了,她一定要千百倍的还回去。 这样的睚眦必报,薄情残酷,不具备人类所认为的任何美好品质——她不在乎是非对错,任何法则道德都束缚不了她,所以啊,不要试图去改变她,感化她,因为她是一条龙。 她和“人”,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永安侯为她着迷,就源自于她身上这种独一无二的气质,这样的女人他之前没有见过,之后也不会再见到。他对玲珑而言不过是取乐的工具,就如同人类喜爱逗弄猫狗,偶尔被抓一把挠两下也无伤大雅,可玲珑是会把猫狗的牙齿与利爪拔下来,她不容许任何人忤逆她。 这样霸道而无情的人,倘若没有饥饿束缚,会毁灭一切。 玲珑拈起永安侯的手掌打量一番,笑出声:“侯爷的手还没弄干净,难道是想带着去当差?也叫其它同僚看看,侯爷染的这指甲可美呢。” 永安侯啼笑皆非,在她如玉般的脸蛋上吻了一下:“只要吾妻开心,为夫便是顶着这样的指甲当差,心里也愿意。” “好哇。”玲珑挑眉。“那就不要洗掉好了。”她放开永安侯的手,躲进了锦被之中,对着永安侯勾了勾手指头,“天寒地冻的,侯爷还要在外头多久?妾身可要歇着了。” 她无时无刻不在勾引永安侯白日宣淫,可她就是喜欢这样。永安侯哪里禁得起她撩拨,当下褪去外袍衣衫,将她紧拥,动情之时,竟在她耳边说了爱她。 不够啊。 这样的爱,不能让她满足啊。 爱没有高贵与廉价,只有好不好吃。纯洁专一的爱可遇不可求,玲珑在饿了很多次后终于学会慢慢改变,将本来不是很美味的爱,变得容易入口一点。只可惜这就像是自然生长与人工培育的差别,那种美好的、能够让玲珑吃饱的爱,她遇到的次数实在是太少了。在她漫长无际的生命中,爱比死更难。 初芷现在只能在外头伺候,说让她伺候,其实也不做什么活,顶多就是叫个水跑个腿,平日里玲珑在屋里过着奢靡的日子,基本上见不到几次面,倒是永安侯每日回来都能打个照面,只可惜永安侯自打说出莫要再提的话之后,再见初芷,也与初遇她时无异了,就好像她真的就只是个普通的婢子。 夫人一日更胜一日的美貌,与之相比,初芷苍老憔悴的速度简直惊人。她每每瞧见被滋润的容色清透的夫人,便觉得自己心坎上像是被戳了无数刀子,又疼,又扎心。 她原以为这样,夫人就肯放过她了,可没有想到,这一切不过只是个开始。 过完年后,春意渐浓,侯府又新买了一批新的下人调|教,初霜初雪年纪都不小了,玲珑问过她们的打算,初雪想嫁人,初霜不想,如果初雪嫁了个人,玲珑身边衬手的丫头便少了,于是才有了买下人的打算。而且在这之前,玲珑一直没说,原主还在的时候,侯府唯初芷是从的下人还不少,趁这个机会她也要大大清洗一波,只留下安分守己的,还有长得好看的。 当然后者完全是她自己的喜好了。 原主怎么就没看出来,初芷不是作为大丫头做事面面俱到,人家是以未来新的女主人的身份在管教下人啊。如今失了势,才有那爱捧高踩低的,这些人玲珑不想留的太多,偶尔有那么几个倒是有些用途,可多了,她的日子就不那么逍遥自在了。 接替初雪的婢子有了新名字,叫初夏,今年才十五岁,机灵勤快又懂得察言观色,用了几日,较之初霜都差不到哪儿去,再加上长了张稚嫩的娃娃脸,玲珑很喜欢掐她肥嘟嘟的腮帮子,每每掐的初夏含着两泡眼泪委屈巴巴不敢说话。有一回还叫永安侯瞧见了,倒是叫他也有了想法,只是他瞧不上初夏,反倒是想掐玲珑。 她娇靥氤氲,桃腮粉嫩,指头轻轻按一下都会留个印子,皮肤又嫩又滑,永安侯曾经咬过玲珑粉腮一口,留下个牙印好几日才消去。这般放肆的后果是背部被她挠成了棋盘子,火辣辣的疼了数日还不许他抹药,在那之后永安侯做什么都要思考一下爱妻是否会生气了。他瞧着掐脸眼馋,也不敢当着玲珑的面这样做,只有在意乱情迷时才敢偷偷掐上两下,用力甚微,怕留痕迹。 关于初雪嫁人的事儿,玲珑也同永安侯说了。初雪嫁的是相府管家的儿子,两人好了许久,初雪却因为要照顾夫人硬生生留到了二十岁,那管家之子也痴痴地等了。玲珑闻到那青年的爱干净又散发着香气,只可惜已经有主,初雪又比较讨她喜欢,自己还有个备选食物在,否则玲珑饿急了可不管什么顺眼不顺眼,早抢去了。 她又不是没抢过别人的爱,从未失手。只是这爱抢来,总是要比本来的味道差一些。 永安侯哪里会在乎一个婢子嫁人与否,他唯一关心初雪嫁了人,是要跟相公家住的,爱妻身边伺候的人手还够吗? 玲珑捂嘴娇笑:“侯爷不必担心妾身,啊对了,还有件事儿。” “嗯?”他把玩她削葱般的小手,实在是很想放入口中啃一啃咬一咬,只是怕她翻脸才作罢。 “初霜跟初芷年纪都大了,妾身想着也给她们寻个好人家,侯爷以为呢?” 永安侯这才想起初芷,那本是自己喜爱过的女人,将她许人……实在是有些不舒服。他的东西哪怕不要丢掉了,也不能转二手不是。可妻子正期待的望着他,眸子水润清澈,诱人极了,永安侯一时为美色所惑,糊里糊涂便点了头。 其实玲珑哪里需要他点头,初芷是她的陪嫁婢子,卖身契也在她手里,别说是给初芷许人,就是直接发卖了,永安侯也不能说什么。她之所以问,纯粹是恶趣味罢了。 玲珑微笑着朝边上站着的初芷说:“瞧侯爷多么大度呀,只是你不必担忧,便是嫁了人,你也还在侯府伺候着,我不会叫人欺了你。” 因为我想亲自欺负你呀。 初芷已经悲痛欲绝至麻木崩溃,这段时间她也算是明白了自己的处境,只是原以为自己已经认命,却在夫人要将自己许人时,万般怨恨都化作了委屈,扑通一声跪下,重重磕头:“奴婢不想嫁人,求夫人留奴婢在身边伺候,奴婢做牛做马绝不敢有任何怨言!求夫人恩典……” “好可怜啊。”玲珑轻轻一叹。“也好真诚啊。” 她的语气实在是太让人相信她会心软了,就连永安侯也以为她会动恻隐之心,毕竟颤抖着跪在地上的初芷实在太过可怜,姿态又放的那样低,往日的情分难道一点都不在了? 可他不知道,在玲珑心中,这世间万物,在她面前都应该卑微匍匐,她如何会对个人类动什么恻隐之心,她只嫌玩的不够,欺的不凶。 “可是我不想让你在我身边伺候啊。”玲珑眨了眨眼,轻轻叹息。“只有主子挑下人的份儿,你怎么想左右主子的想法呢,侯爷,你说是不是?” 永安侯一时语塞,幸而玲珑也不是一定要他回答,她就是随口一问,瞧瞧这两人的丑态罢了。“我也是好心问你意见,你不会真的觉得我需要你点头答应吧?话就放这儿了,你还需要我说的多明白?我不喜欢你了,不想要你了,于是要处理掉你。比起被发卖,被打死,还是嫁了人离了我眼前,也算是全了你我这一场主仆情分。” 她特意强调是“主仆”情分,就等于彻底否定了曾经的“姐妹”情意。 492.第四十一片龙鳞(二) 此为防盗章  这未免也太尴尬了, 要知道无论是臣子还是百姓,又或是成王自己,都觉得太子这个位子是板上钉钉没得跑了,现在却告诉他们说废太子不是废太子?皇上这又是什么意思?人人都知道废太子眇了一目断了一手, 这样的他凭什么做这一国储君?由古至今,便不曾见过哪个朝代的君主身有残疾。 只是众人仅敢在心中腹诽,并不敢说出来。明眼人一瞧就知道皇上这是后悔了, 觉得四年前做的太过了,想给修文太子补偿,然而如今这般状况, 补偿又有何用, 那神仙般的修文太子, 到底是回不来了, 也趁着这次机会, 再瞧瞧修文太子是如何的模样吧。 异姓王府中, 玲珑今日盛装打扮。 她本是十分的颜色,经由点缀,更是美的惊心动魄,便是为她上妆的婢女都不觉看痴了, 更何况是旁边坐着的修文太子。如今他已不是数月前刚出西祠巷子那会儿皮包骨的形象,这几个月养了些肉出来, 虽然还是稍微有些文弱, 但也恢复了几分往日风采。若论起风华正茂, 自然是不如四年前, 可要说深沉冷静,却又是如今的修文太子更胜一筹。 总之玲珑比较喜欢现在的,四年前的修文太子太奶油了,还有些许天真,四年后这样会护食的修文太子更可爱些。她从坐下来让婢女梳妆开始,修文太子就坐在一边凝视,坐了好一会儿了也不觉得累,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认真而专注地看着玲珑,当她发髻梳好之后,修文太子起身示意婢女退下,自己拿起头面为她戴上,又为她取过耳坠,轻轻穿过她的小耳洞。 白玉般的耳朵贝壳般形状,甚是可爱,修文太子温柔地摸了摸,扶着玲珑起身,发自肺腑地赞美道:“你可真美。” 玲珑毫不谦虚地受了这夸奖,她也不嫌这满头金钗过重,还穿了一身艳丽的红色宫装,这一套细金打造的头面价值连城,一般女子哪里撑的起来,偏偏戴在她头上,不仅不叫人觉得她稚嫩,反倒气场十足,贵气天成。 “你今日也很好看。”玲珑拍了拍这张总算被她投喂的有些肉了的俊脸,微微一笑,她此刻心情的确是愉悦极了,什么不需要她做,修文太子自己拿回了皇帝的信任,并且勾起了皇帝对成王的猜疑,今天这场宫宴,表面上是君臣同乐为修文太子接风洗尘,实际上却是御林军对成王府的搜查。 四年前成王诬陷修文太子意图起兵谋反,四年后也该回馈一二了,更何况这次可不是假的,自打修文太子回来,皇帝对他越发信任,成王可着急了,看样子若是皇帝不准备立他为太子,他就准备逼宫了。 皇帝对修文太子那可怜的薄弱的慈父之心,总算是有了点用处,也不是那么一无是处。 修文太子听玲珑夸赞自己,不由得露出一丝苦笑,他如今的容貌自然是好看的,只是比起四年前,实在是沧桑许多,再不是当年那样清冷如仙,沾染了人间烟火气,哪里配得上她的天人之姿。 “怎么穿的这么朴素啊。”玲珑看他身上的月牙白袍子都难受,“今儿个去又不是跟他们称兄道弟搞好关系的,是去示威的,你不穿的漂亮些怎么能成?去,把我之前叫人做的那套袍子给太子拿来。” “是。” “你给我做衣服了?”修文太子的重点是这个。 “不是我做的,是我吩咐下人做的。” 无所谓,哪怕是她的吩咐修文太子也高兴,这份高兴一直持续了很久。 玲珑让人做的是一件茜色衣袍,很是扎眼惹人注目,修文太子活了二十几岁,从没穿过这样的颜色,因此拿在手里颇有些不知所措。玲珑见他傻傻地站着不动,不由得问:“你是想让我伺候你换衣服么?” 他们虽然名义上是夫妻,但直到现在也没有圆房,修文太子简直把玲珑当成了神女般小心翼翼的对待,丝毫不舍得唐突,平日里偶尔亲亲她抱抱她,他都满足的不得了,哪里还敢想让她伺候自己更衣的美事。见玲珑面露不愉,他连忙哄道:“你不要生气,我去换就是了。” 他拿着衣袍转到屏风后,悉悉索索的更衣声传来,不一会儿他便穿了新衣走出来,玲珑见了不由得眼前一亮。 长得好看的人穿什么都好看,这话可不是随便说说的,废太子穿着月牙白袍子时显得很是温和,若非面部表情不同,又瘦了些,和四年前其实也没多大区别,然而当他换上茜色袍子,整个人便多了一分锋冷之气,显得格外深沉难测,再加上他如今不苟言笑,再不像过去那般温文尔雅,便更是让人仰慕。 “我就说嘛,这个颜色很适合你的,你看,咱们像不像是情侣服?” 听到情侣二字,修文太子眉头瞬间展开,十分愉悦,他喜欢听玲珑说“我们”,也喜欢她说他们是一对爱侣。他大步走过来牵起玲珑小手,“其实今日你不去反倒安全,到时候若是见到皇帝脸色变了,你可要小心,在我身边不要到处乱走,千万不可离去,听到了吗?” 这几个月他可不是白白过来的,皇帝对他的愧疚到达了顶点,其实皇帝只要愿意去查,早就能给修文太子一个清白,只可惜九五至尊的面子非常重要,于是修文太子便在西祠巷子里活活待了数年。现在修文太子告诉皇帝说,真正谋反的另有其人,皇帝立刻紧张了起来。 正因为修文太子眇了一目断了一手,才更容易得皇帝信任。因为在皇帝心中,这个儿子已经废了,不能再担起一国太子的位子,因此他更能放心地去任用修文太子。 当年修文太子之所以被诬赖谋反,正是因为他无意中撞破了成王的一件事。说起来那也不算什么大事,不过是他在成王府发现假山处有个密室,如今各个府上谁家没个密室通道什么的,修文太子当初也没放在心上,可成王显然不这么想,于是他先发制人,并且在皇帝下令之前,就命令手下“不小心”伤了修文太子的眼睛跟右手。 修文太子没有谋反,可成王确确实实是准备了,否则怎么解释东宫突然多出来的大量铁器还有龙袍?也就是皇帝当时心慌难耐,连查都不愿意查,否则哪里会有今天这场鸿门宴。 只要御林军在成王府搜出东西来,成王就自身难保了。 不管怎么说,他也得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啊。成王还以为他这几个月安安静静待在府里不出去,就还是过去那个好说话的修文太子吗? 他就是要打成王个措手不及,然后也“不小心”弄瞎他的眼睛,顺便废掉他的手筋脚筋。 “不要。”玲珑干脆利落地拒绝。“我就是要去,我还要去威风一番显摆一番呢,你这么傻,去了怕是要被人欺负,难道不需要我保护你?”她可不在意自己是什么形象,人类所喜爱的那种温柔体贴三从四德的女性,她可做不来,她就是要嚣张放肆,皇帝才会对修文越发的没有戒心——有这么一个跋扈的妻子,皇帝的心能咽回肚子里。 听玲珑说要威风要显摆,修文太子顿时失笑,他也知道她的确是憋坏了,既然她想去,那么他就都听她的。可是临出门的时候玲珑突然嫌走路好累,硬是要他背,边上的下人大气都不敢喘一下的,修文太子却无奈地弯下腰,从善如流的背起她。 她是那么小那么香,又那么软,他那么喜欢她。 所以不仅不觉得累,反而非常开心,开心的觉得活着的每一天都充满了希望。 玲珑在修文太子背上揪他耳朵玩,他好脾气地任由她折腾,嘴角噙着一抹淡淡的笑,玲珑在他耳根呵气,他就敏感地哆嗦一下,但还是温顺地放松,任由她一而再再而三的调戏折腾。 从没有哪一刻,修文太子对那个位子如此渴望过。 他一定要当皇帝,一定要。 然后为她献上无限荣光。 就连凸出的骨头都充满了美感,男人盯着看了两秒,野兽般的绿瞳闪着饥饿的光,他大步上前握住玲珑的脚,在她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将她的罗袜扯掉,然后目光如炬的盯着那一双娇嫩莲足。 他们草原上的女人,大多能够骑马打猎,有些凶悍的比起男人也不多让,何曾见过如玲珑这般如美玉雕琢而成的佳人?她浑身上下无一不精致无一不美丽,叫男人心跳如雷,这是他近三十年的人生中从来都没有见过的女人。曾经哀帝战败,也示好的给他送过一批中原美人,弱不禁风,看到草原上的勇士就吓得哭哭啼啼。 493.第四十一片龙鳞(三) 此为防盗章 废太子甩开她的手, 冷淡地看她。他的皮包着骨头, 整个人脱了形, 因而显得眼睛格外的黑且大,定央央盯着一个人的时候说不出的诡异吓人。这若真是寻常人家的姑娘, 怕是早被吓晕过去,可玲珑却不为所动,又继续去拽废太子的衣袖:“我好饿啊, 想吃东西, 我来的时候什么都没有,早上他们就没给我吃的。” 废太子冷冰冰地盯着她, 好半晌, 讥讽一笑:“你觉得这西祠巷子能有什么吃的?” 看他刚才吃的乞丐都嫌弃的汤水就知道, 肯定没什么好东西,可是玲珑的重点不是这个。“那我问你啊,西祠巷子住的宫人在哪儿?离你这远不远?” 她一双美目闪着亮晶晶的光,满是期待,废太子几乎要为她这份天真打败了:“你的脑子里在想些什么, 莫不成你以为到了这里,还有人能伺候你?往日的养尊处优, 在这里还能继续?” 他以为她是要找人伺候, 因此更加嘲讽。 玲珑却说:“当然不是,他们把我送进来我就知道是个什么处境。就算不知道, 看你一眼也晓得了呀, 可我过不惯这样的日子, 趁着我现在还有点力量,先让自己过得好些再说呗。”她摇了摇废太子的衣袖,其实没用多大力气,可他的袍子已经穿了许久,玲珑就这么一摇——立刻就被撕裂了,露出他细的不像样的手腕来。 场面一度变得很是尴尬。玲珑当机立断的站起来:“我出去会儿,很快就回来。” 谁管她回不回来。废太子如是想着。床是不能睡了,他干脆席地而坐,倚着摇摇欲坠的危床闭目入睡。可没等他睡着,就听见一声巨响,那姑娘开门用脚,直接把破烂不堪的门板给踢碎了。废太子对此无言以对,他真是不知从哪里招来了这么个煞星,成王将她送进来难道是来折磨他的不成? 玲珑是嫌弃门脏才用脚,没想到这个门这么不经踹,她也没用多大力气,本来就吱呀作响的门,这会儿是彻底的死不瞑目了。寒风从门里灌进来,再穿墙溜出去,玲珑身后跟着几个畏畏缩缩的宫人,他们怀里抱着干净的草席被褥还有帐子,一进来就主动靠近床去收拾了。 虽然是在西祠巷子里的奴才,可到底都是在宫中受过训练的,做事很是麻利,和往日里欺压废太子不将废太子看在眼里的模样判若两人。 “动作快点儿,我刚才说什么来着。”玲珑冷着脸,“给我弄干净些,改明儿天好些了,把四壁都给我补好,听到没有?” “是、是,谨遵姑娘吩咐、谨遵姑娘吩咐。” 素日里见着废太子眼珠子都在头顶的奴才,如今对着玲珑点头哈腰,脸色泛青。他们这些都是在宫里犯了事的奴才,被打发到西祠巷子,也就是一辈子都别想再出去了。这西祠巷子偏僻荒凉什么都没有,他们就在这儿生活,里头的人出不去,外头的人进不来,自成一片天地。三年前修文太子被废,西祠巷子里才算是迎来了这么位“贵人”。可这“贵人”是什么处境大家心知肚明,再加上成王特意打过招呼,要他们好好“照顾”废太子,宫人们更是极尽苛待。 原以为废太子娶了妻也不妨事,哪里知道这位新妻竟如此手段狠辣,二话不说就将他们狠揍一顿,踢着赶来废太子的院子,还抢了他们刚浆洗晾干舍不得盖的被褥,甚至逼着他们来干活! 心中怕是将玲珑恨到了极点,可形势不及人,还是要忍气吞声,迅速将床榻擦过铺好,又换下帐子,搬走破旧的桌椅换上比较好的,再把破裂的窗纸补好,这才勉强让玲珑满意。 今天晚上就先凑合一下,其它的留到明日再说。这四处透风的烂墙必须处理一下,不过现在她又饿又困。 西祠巷子里没什么好吃的,被贬到这里来的宫人自个儿种菜喂鸡,再加上内务府三五不时想起分的米面,一年到头倒也衣食不缺,勉强过活。要跟外头的人比,那肯定是拍马也赶不上,可在这西祠巷子里,有吃有喝有的住,就已经是造化了。 这里最可怕的,是没有希望。 他们是注定要一辈子老死在这里的,这才是让宫人们最绝望的事情。也因此他们变得极为凶狠刻薄,废太子算什么,曾经高高在上的东宫储君,如今还不是成了个废人?早晚都是要死的,成王还特意叮嘱他们了呢。 再过些时日,叫废太子悄无声息的死了也不是什么难事,已经过去三年了,废太子早就该死了不是吗?他自己受不了这样的苦日子,这不是理所当然的么?到时候成王开恩放他们出去,那才真是大造化啊。 玲珑觉得他们就太傻了,成王怎么可能留下他们这些祸患,等到废太子一死,皇帝就会想起他的好来,成王只消让皇帝知道废太子在西祠巷子过得是什么样的日子,这群宫人就一个都别想活命。废太子哪怕是废了,那也是皇帝的儿子,曾经让他引以为傲的嫡长子,他能废掉这个儿子,可不代表别人也能欺辱他。 玲珑的晚饭并不豪华,也不怎么美味,可是和之前废太子吃的比起来,那就是玉盘珍馐。几个刚出锅的白面馒头,一碟腌菜一碟炒鸡蛋还有一盘炝炒青菜,杂粮粥煮的烂烂的,散发出诱人的香味。杯盘碗筷虽然不怎么珍贵,但却洗的干干净净。玲珑挥手让宫人下去,还不忘威胁他们:“明儿一早,我要见到热气腾腾的早饭还有洗漱用的热水,听到没有?” 她眯着眼,气势凌人,宫人们见到她这样的人,自然而然就弯了腰杆,喏喏的应了,才退出去。 玲珑拿起筷子,先是喝了一口杂粮粥,发出满足的喟叹,然后扭头看向废太子,邀请他:“你要吃吗?” 她甚少愿意将食物分给他人,哪怕这食物不能叫她果腹。可眼下废太子对她而言很重要,不能这样叫他死了,最重要的是他现在瘦的这个样子着实难看极了,玲珑吃不下去。养猪不也得将小猪崽子养的膘肥体壮再宰杀吃肉?这一样的道理啊。 废太子没理她,玲珑便拿过一个白面馒头掰开,往里面夹了炒蛋酱菜,走到废太子面前,送到自个儿嘴边咬了一口,弯腰一使劲儿,就将废太子拽了起来,拖到桌边,简单粗暴地把筷子塞给他:“吃。” 见他还不动,玲珑突然间恍然大悟:“你是右手废了不会用左手?我喂你啊。” 她说话真是一点都不顾及他人,直接戳中废太子的伤疤,只是这三年下来,右手废了早已习惯,左手也早练就了,他只是不想搭理她罢了。然玲珑是那种能被拒绝的人么?她要给,废太子就必须接受。眼看废太子不肯张嘴,她的粥已经送到他嘴边,玲珑冷了眼,而后突然嫣然一笑:“我懂了,相公是牙口不好咀嚼不动是吧?没关系,我吩咐了宫人在院子外头伺候着,我叫他一声,进来嚼碎了哺给夫君,这样夫君就可以方便的吃东西还能保存体力了。” 这种恶心的事她也干得出来!废太子气恼不已,他左手成拳,在玲珑准备叫人之前拿走了面前的筷子,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我自己来。” “早点这样不就好了。”一起能用暴力解决的问题,在玲珑这里都算不上问题。一共五个馒头,她吃了四个。废太子严重怀疑她是猪,只见吃却不见胖,而且还颇有几分意犹未尽的感觉。 废太子还是东宫储君的时候,不知见识过多少高门贵女,那些闺阁千金们都非常注意仪态,进食时都是浅尝辄止,更不会吃味道过重的菜色以免口腔异味。眼前这位可真是不折不扣的另类,叫人完全搞不懂她在想些什么。 四个拳头大小的馒头,她全吃了,且吃的极为享受,把菜汤都吃了个一干二净,盘子都不必去洗。 玲珑咽下最后一口馒头,颇为遗憾:“可惜了,味道实在一般。” 想念山珍海味,想念锦衣玉食绫罗绸缎,想吃香的喝辣的。 曾于天地一同沉睡的龙,也并不是无所不能的。 如果饿的太久,她的力量会变弱,甚至会丧失身为龙女的记忆,直到有足够果腹的爱才能从沉睡中清醒。失去记忆的感觉玲珑不喜欢,她厌恶自己忘记本体去做一个“纯粹”的人类。 她是瞧不起人类的。 494.第四十一片龙鳞(四) 此为防盗章  她也不是一开始就这样饥不择食的, 只是随着活着的时间长久, 饿的着实受不了了, 玲珑才不得已退而求其次。当然了,如果她善良宽容温柔正直, 自然就不会受到这样的限制,不用为饥饿所苦,可她不是啊, 她越是自在随性薄情寡义, 就越是饥肠辘辘。 曾于天地一同沉睡的龙,也并不是无所不能的。 如果饿的太久, 她的力量会变弱, 甚至会丧失身为龙女的记忆, 直到有足够果腹的爱才能从沉睡中清醒。失去记忆的感觉玲珑不喜欢,她厌恶自己忘记本体去做一个“纯粹”的人类。 她是瞧不起人类的。 可越是瞧不起,就越是分不开,当真也是一种讽刺。人类尚且有选择食物的权利,她却没有, 难道是说她比人类还不如吗? 就是把这京城四处走遍了,吃完了, 玲珑仍然是饿的, 那种饥饿的感觉,好像腹部有火焰在燃烧, 让她想把看到的所有人类都吞掉——曾经她这样做过, 就算天地奈何不了她, 她也仍然感觉到了痛苦。她越是暴虐,越是饥饿,这让当时的玲珑极度愤怒。可愤怒并不能改变什么问题,她仍然要去寻觅食物,按照法则生存,不去破坏任何一个世界,才能让自己吃饱。 也因此,随着时间过去,她越来越饿,心情就越来越不好,自然也就越来越难伺候了。别说是初霜初夏这些跟在她身边的婢子,就是每日都要去当差的永安侯,也发觉妻子的心情变得很差,瞧了自己也没什么好脸色,有些时候甚至会拒绝他的求欢。玲珑越是喜怒无常,永安侯越是担忧,他甚至以为玲珑是不是有了身孕,还请了大夫来看,可大夫诊断的结果是夫人一切安好,什么毛病都没有。他们夫妻二人成婚快两年无子,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还能是什么原因,问题当然是出在永安侯自个儿身上,他少年时曾经坠过马,虽然伤势好了,却落下了病根。只不过当时年纪小没往这方面想,再加上那玩意儿站得起来,自然就以为无事发生。可成婚这么久妻子没有消息,他却不曾想是不是自己出了问题。可笑初芷竟然还想着要怀孕生子——能生得出才怪呢。 时代限制,永安侯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把自己不能生的消息散步出去的,同时这也遏制了他纳妾的想法——这就是为什么成婚这么久他始终没有再纳其它人,外人以为是永安侯夫妻俩鹣鲽情深,实际完全不是那样。 玲珑懒洋洋地躺在床上,出去玩了一圈回来,消耗了些许体力,她一点都不觉得好玩,反而疲乏难当,饥肠辘辘。刚才大夫给她看过了,就和永安侯去隔间说话,想来永安侯也要知道他这辈子都不能有孩子的事了吧? 真想看看他当时的脸色,一定分外精彩。 玲珑微微一笑,想到永安侯,突然就有了点食欲,让初霜送吃食进来。初霜担忧地望着她:“夫人,您今儿个已经用了好些点心,再吃下去会不舒服的。” “无妨,你只管拿来便是。” 初霜壮着胆子提醒了一句也就不敢再言语,玲珑坐在床上啃糕点,味道是不错,就是不能充饥。她吃了没两块永安侯就进来了,脸上表情晦涩难辨,玲珑装作看不出来的样子笑了一笑:“侯爷回来了?要不要吃?” 她细白的指尖拈着一块梅花糕,言笑晏晏的模样十分美丽,永安侯本来沉下去的心也不由地有些缓和。他坐上床,将妻子揽进怀中,在她唇瓣上轻轻一吻,她嘴角有些糕点碎屑,他也一并吻走,低声问她:“夫人可想要孩子?” 玲珑心中暗笑,却回答:“我若说了实话,夫君可莫要生气。” “这是自然,我怎会生你的气。”他哪里舍得。 “我可不喜欢孩子。”玲珑这倒是实话,她确实不大喜欢人类的幼崽,又不可爱,又不乖。“侯爷是想要孩子了?听说我娘生我的时候九死一生,险些就跟着去了,爹爹才不肯再要第二个孩子,我怕疼,一点都不想生。”她是很不乐意给人类生崽儿的,哪怕用的不是自己的身体。 “那咱们就不生。” 玲珑心想,不生跟生不出来可不一样。“那怎么行,我嫁给了你,就要为你传递香火,我不喜欢孩子是我的事,可我说不准,会喜欢咱们的孩子呢,倘若孩子同侯爷长得像,我也是愿意去喜欢他的。” 她的甜言蜜语叫永安侯听着舒服极了,心中有些愧疚,又有些难过。他捧住玲珑的脸,看着她干净清澈的眼眸,确信她没有说谎,每一字每一句都是出自真心,便轻轻吻了她,舌尖描绘着她的柔软的唇型,低声道,“怕是我不能给夫人一个孩子了。” 玲珑一愣,本以为他要瞒着,如今……这竟是要告诉她的意思? “你我成婚已一年有余,可始终却没叫你怀上孩子,并非为夫不想,实在是……心有余而力不足。”说完看到妻子朝自己那处看,永安侯不禁失笑,“雄风还是有的,只是这精水,怕是无能叫你受孕。夫人,是你委屈了。” 玲珑笑起来:“这有什么委屈的,我本就不喜欢孩子,侯爷对我开诚布公,不隐瞒于我,我心中比什么都高兴。”为了证明自己话里的真诚,她露出笑容,主动亲了永安侯一下。 永安侯顿时眸色深沉,喉头微动,将她压在了身下,低声道:“我也很高兴,夫人,日后便只有你我,你说好不好?” “当然好。”玲珑用更柔和的声音回答他,这份来自最亲近之人的包容与接受让永安侯沉迷,他低下头去亲吻妻子,却没看到她眼睛里深邃的黑暗。 “我爱你。”情深之时,他在她耳边这样说。 “爱我的话,让我……吃掉你,好不好?”玲珑微微喘息着问。 “好……你说什么都好,什么都答应你。”永安侯被迷的神魂颠倒,在他看来这不过是意乱情迷时的情话,却不知道,自己答应了,就真的要被吃掉灵魂与爱。 玲珑露出快活的笑容来,这一次她终于是真的有点开心了。小手捏了捏永安侯的耳垂,她伸出舌头舔了舔自己的食物,恨不得现在就将他吃下。 可是不行。 她还可以再等一点时间,等到这果子长得更加成熟,吃下去的时候,也一定会美味许多。 云雨初歇,玲珑趴在永安侯胸口,他身材很好,高大修长且结实,浑身上下没有一丝多余的赘肉,每一块肌肉都蕴含着男子气的力量。玲珑就是喜欢长得好看的,她还喜欢亮晶晶的东西,喜欢把它们收藏起来,归墟龙宫之中有无数她从各个世界搜刮而去的珍宝,每一样都是世间罕见的宝物。 可惜玲珑最喜欢的“爱”却没有保质期,也不能保存太久,所以每当它成熟,她就会将其吃掉,这样的话,就能永久的保存在她的身体里了呢。 永远、永远。 “过几日便是岳父寿辰了,夫人可想好准备什么寿礼?” 永安侯突然问话倒叫玲珑想起来这事儿,她早忘了个一干二净,毕竟她又不是原主,对丞相夫妻没有丝毫孺慕之情,又怎么可能会去记谁过寿辰。永安侯这一提醒,她才发觉自己有印象。“唔……侯爷觉得呢?妾身只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妇道人家,恨不得做个撒手掌柜什么都不管,哪里知道要送什么礼物,难不成侯爷要妾身从嫁妆里拿么?” 永安侯无奈道:“为夫不是这个意思。”他只是随口一问,没想到被赌了这么多话回来。 玲珑在他看不见的地方撇了下嘴,她最近确实是有些喜怒无常了,还不是被饿的,要是每天都能随心所欲的想吃多少就吃多少,她也能每天笑眯眯的呀。 这不是不能么。 她打了个呵欠,重新趴回永安侯胸口:“算了吧……以后的事儿,以后再说,就是什么都不送也没关系,爹爹又不缺我这份寿礼。我好困,要睡了,侯爷不要吵我。” 他应了一声,心想妻子真是越发的孩子气,既然她觉得麻烦,那就他来想办法好了。岳父是文人,最好风雅,送金银之物未免显得俗气,辱没了身份,古董字画,相府也不缺,当时妻子嫁来,光是前朝大家的字画就装了好几个箱子。那还能送些什么呢?永安侯陷入深深的苦恼之中,他向来不操心这些事,可眼下对妻子上了心,便也把丞相夫妇真正当作了长辈敬重,看着睡在自己胸口的爱妻,他目光深沉柔和,带着自己也不易察觉的柔情。 495.第四十一片龙鳞(五) 此为防盗章  他竟然还称呼废太子为“太子”, 这是什么意思?后知后觉的众臣这才意识到, 四年前皇帝龙颜大怒扬言要废掉太子, 并派遣成王前去捉拿修文太子归案, 可废太子的名字并不曾从皇家玉碟上下来,修文太子他确确实实……还是太子啊! 那成王又算什么? 这未免也太尴尬了,要知道无论是臣子还是百姓,又或是成王自己,都觉得太子这个位子是板上钉钉没得跑了,现在却告诉他们说废太子不是废太子?皇上这又是什么意思?人人都知道废太子眇了一目断了一手, 这样的他凭什么做这一国储君?由古至今,便不曾见过哪个朝代的君主身有残疾。 只是众人仅敢在心中腹诽,并不敢说出来。明眼人一瞧就知道皇上这是后悔了,觉得四年前做的太过了, 想给修文太子补偿, 然而如今这般状况, 补偿又有何用,那神仙般的修文太子, 到底是回不来了,也趁着这次机会,再瞧瞧修文太子是如何的模样吧。 异姓王府中,玲珑今日盛装打扮。 她本是十分的颜色,经由点缀, 更是美的惊心动魄, 便是为她上妆的婢女都不觉看痴了, 更何况是旁边坐着的修文太子。如今他已不是数月前刚出西祠巷子那会儿皮包骨的形象,这几个月养了些肉出来,虽然还是稍微有些文弱,但也恢复了几分往日风采。若论起风华正茂,自然是不如四年前,可要说深沉冷静,却又是如今的修文太子更胜一筹。 总之玲珑比较喜欢现在的,四年前的修文太子太奶油了,还有些许天真,四年后这样会护食的修文太子更可爱些。她从坐下来让婢女梳妆开始,修文太子就坐在一边凝视,坐了好一会儿了也不觉得累,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认真而专注地看着玲珑,当她发髻梳好之后,修文太子起身示意婢女退下,自己拿起头面为她戴上,又为她取过耳坠,轻轻穿过她的小耳洞。 白玉般的耳朵贝壳般形状,甚是可爱,修文太子温柔地摸了摸,扶着玲珑起身,发自肺腑地赞美道:“你可真美。” 玲珑毫不谦虚地受了这夸奖,她也不嫌这满头金钗过重,还穿了一身艳丽的红色宫装,这一套细金打造的头面价值连城,一般女子哪里撑的起来,偏偏戴在她头上,不仅不叫人觉得她稚嫩,反倒气场十足,贵气天成。 “你今日也很好看。”玲珑拍了拍这张总算被她投喂的有些肉了的俊脸,微微一笑,她此刻心情的确是愉悦极了,什么不需要她做,修文太子自己拿回了皇帝的信任,并且勾起了皇帝对成王的猜疑,今天这场宫宴,表面上是君臣同乐为修文太子接风洗尘,实际上却是御林军对成王府的搜查。 四年前成王诬陷修文太子意图起兵谋反,四年后也该回馈一二了,更何况这次可不是假的,自打修文太子回来,皇帝对他越发信任,成王可着急了,看样子若是皇帝不准备立他为太子,他就准备逼宫了。 皇帝对修文太子那可怜的薄弱的慈父之心,总算是有了点用处,也不是那么一无是处。 修文太子听玲珑夸赞自己,不由得露出一丝苦笑,他如今的容貌自然是好看的,只是比起四年前,实在是沧桑许多,再不是当年那样清冷如仙,沾染了人间烟火气,哪里配得上她的天人之姿。 “怎么穿的这么朴素啊。”玲珑看他身上的月牙白袍子都难受,“今儿个去又不是跟他们称兄道弟搞好关系的,是去示威的,你不穿的漂亮些怎么能成?去,把我之前叫人做的那套袍子给太子拿来。” “是。” “你给我做衣服了?”修文太子的重点是这个。 “不是我做的,是我吩咐下人做的。” 无所谓,哪怕是她的吩咐修文太子也高兴,这份高兴一直持续了很久。 玲珑让人做的是一件茜色衣袍,很是扎眼惹人注目,修文太子活了二十几岁,从没穿过这样的颜色,因此拿在手里颇有些不知所措。玲珑见他傻傻地站着不动,不由得问:“你是想让我伺候你换衣服么?” 他们虽然名义上是夫妻,但直到现在也没有圆房,修文太子简直把玲珑当成了神女般小心翼翼的对待,丝毫不舍得唐突,平日里偶尔亲亲她抱抱她,他都满足的不得了,哪里还敢想让她伺候自己更衣的美事。见玲珑面露不愉,他连忙哄道:“你不要生气,我去换就是了。” 他拿着衣袍转到屏风后,悉悉索索的更衣声传来,不一会儿他便穿了新衣走出来,玲珑见了不由得眼前一亮。 长得好看的人穿什么都好看,这话可不是随便说说的,废太子穿着月牙白袍子时显得很是温和,若非面部表情不同,又瘦了些,和四年前其实也没多大区别,然而当他换上茜色袍子,整个人便多了一分锋冷之气,显得格外深沉难测,再加上他如今不苟言笑,再不像过去那般温文尔雅,便更是让人仰慕。 “我就说嘛,这个颜色很适合你的,你看,咱们像不像是情侣服?” 听到情侣二字,修文太子眉头瞬间展开,十分愉悦,他喜欢听玲珑说“我们”,也喜欢她说他们是一对爱侣。他大步走过来牵起玲珑小手,“其实今日你不去反倒安全,到时候若是见到皇帝脸色变了,你可要小心,在我身边不要到处乱走,千万不可离去,听到了吗?” 这几个月他可不是白白过来的,皇帝对他的愧疚到达了顶点,其实皇帝只要愿意去查,早就能给修文太子一个清白,只可惜九五至尊的面子非常重要,于是修文太子便在西祠巷子里活活待了数年。现在修文太子告诉皇帝说,真正谋反的另有其人,皇帝立刻紧张了起来。 正因为修文太子眇了一目断了一手,才更容易得皇帝信任。因为在皇帝心中,这个儿子已经废了,不能再担起一国太子的位子,因此他更能放心地去任用修文太子。 当年修文太子之所以被诬赖谋反,正是因为他无意中撞破了成王的一件事。说起来那也不算什么大事,不过是他在成王府发现假山处有个密室,如今各个府上谁家没个密室通道什么的,修文太子当初也没放在心上,可成王显然不这么想,于是他先发制人,并且在皇帝下令之前,就命令手下“不小心”伤了修文太子的眼睛跟右手。 修文太子没有谋反,可成王确确实实是准备了,否则怎么解释东宫突然多出来的大量铁器还有龙袍?也就是皇帝当时心慌难耐,连查都不愿意查,否则哪里会有今天这场鸿门宴。 只要御林军在成王府搜出东西来,成王就自身难保了。 不管怎么说,他也得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啊。成王还以为他这几个月安安静静待在府里不出去,就还是过去那个好说话的修文太子吗? 他就是要打成王个措手不及,然后也“不小心”弄瞎他的眼睛,顺便废掉他的手筋脚筋。 “不要。”玲珑干脆利落地拒绝。“我就是要去,我还要去威风一番显摆一番呢,你这么傻,去了怕是要被人欺负,难道不需要我保护你?”她可不在意自己是什么形象,人类所喜爱的那种温柔体贴三从四德的女性,她可做不来,她就是要嚣张放肆,皇帝才会对修文越发的没有戒心——有这么一个跋扈的妻子,皇帝的心能咽回肚子里。 听玲珑说要威风要显摆,修文太子顿时失笑,他也知道她的确是憋坏了,既然她想去,那么他就都听她的。可是临出门的时候玲珑突然嫌走路好累,硬是要他背,边上的下人大气都不敢喘一下的,修文太子却无奈地弯下腰,从善如流的背起她。 她是那么小那么香,又那么软,他那么喜欢她。 所以不仅不觉得累,反而非常开心,开心的觉得活着的每一天都充满了希望。 玲珑在修文太子背上揪他耳朵玩,他好脾气地任由她折腾,嘴角噙着一抹淡淡的笑,玲珑在他耳根呵气,他就敏感地哆嗦一下,但还是温顺地放松,任由她一而再再而三的调戏折腾。 从没有哪一刻,修文太子对那个位子如此渴望过。 他一定要当皇帝,一定要。 然后为她献上无限荣光。 侯府的其它婢子都是两三人一间房共住,初芷却有属于自己的房间。不仅如此,她房间的装饰与摆设,也就比玲珑差了那么点儿,这要是不知道的人来了,还以为这是哪家小姐住的。 496.第四十一片龙鳞(六) 此为防盗章  冬日逐渐过去, 西祠巷子也逐渐有了改变, 曾经长满杂草荒芜一片的院子已经被清理的干干净净, 虽然没有什么名贵花草可以栽种, 但却开辟出了大块菜园子。破旧的屋子也修葺起来,春日一来,顿时生机勃勃,秋日初至,已是硕果累累。 屋子里就更不必说了,虽然桌椅板凳床板仍然老旧, 但用的碗筷,铺的床褥,都干干净净整整齐齐,虽然被套都洗的发白了, 可里头的被子却是上好的——玲珑缺了什么就去成王府顺一波, 至于她那条缠枝云锦的名贵寝衣, 早已被她穿坏,又被废太子改成了抹布。 他身上, 是再没有一丝太子的架子了。他甚至亲自挑水浇菜洗衣煮饭照顾玲珑,对她更是言听计从百依百顺,完全活成了一个普普通通的民间男子。 这世上唯有玲珑一人愿意在他满身污秽不堪时留在他身边,所以为了留住这个人,他势必要谋划一些什么。 在西祠巷子的日子安宁而祥和, 日出而作, 日落而息, 若真是寻常人家,这样活下去倒也没什么不好。可废太子每每看见玲珑,都觉得她应该过上更好的日子。她的美貌不该在这样的地方默默无闻,她应该配上锦衣绸缎玉盘珍馐,住进金屋受世人膜拜。就像是玲珑所说,这个世间,唯独那个真龙天子才能坐的皇位,尚且有资格让她注目一二。 废太子长得可真好看。 “修文!修文!” 废太子听见玲珑在屋子里叫他,忙将湿漉漉的双手在简易的围裙上擦干走进房,她刚刚睡醒,尚且美目朦胧,正娇嗔地望着他:“我的肚兜找不着了!” 听闻她要找肚兜,废太子面不改色,“我给你做了新的,旧的我拿去洗了。”说着转身去将红漆斑驳的衣柜打开,从里面取出一件粉白绣花的肚兜来。经过这几个月的磨练,天资聪颖被众大臣夸赞睿智卓绝的修文太子,连绣花裁衣都摸索着学会了。前几日玲珑不知从哪儿弄来精致的料子,她肌肤娇嫩,他便将布料做成了贴身衣物,还绣上了几只展翅欲飞的蝴蝶。 玲珑歪着头看他从柜子里取出新肚兜,接过来:“可是那件我只穿了一天啊,又不脏。” “嗯……”废太子语焉不详,“你先换衣服,我出去了。” 活似身后有什么鬼怪在追一样,玲珑看着他的背影,扑哧一声笑出来:“呆头鹅。”他们日日夜夜睡在同一张床上,她毫不设防,他却谨遵礼数不敢碰她,可能是觉得自己如今待罪之身埋没了她,平时玲珑滚进了废太子怀里,他都浑身僵硬,又想抱又不敢抱,生怕唐突。可最近一段时间,呆头鹅似乎也开窍了,虽然仍然没对玲珑做些什么,却敢大着胆子亲亲她,虽然最亲密也不过如此,可玲珑怎么会不知他拿她的贴身衣物做了什么事。 废太子出去后,瞧见已经洗干净挂在绳子上半干的牡丹肚兜,俊脸一红,旋即镇定下来,她什么都不知道,他也绝不会告诉她自己做了什么…… 玲珑的早饭很简单,一碗熬的稀烂的米粥,两碟废太子亲自做的酱菜还有一小碗蛋羹。废太子早早起了,她起不早,向来是他吃过了,再做一份她喜欢的。不过最近他又开始折腾自己,又瘦的不成人形,可丑了,玲珑也不问他这是要干什么。 粗茶淡饭清粥小菜虽然也别有一番滋味,却到底比不上山珍海味鱼翅熊掌,尤其玲珑本就深受饥饿之苦,口腹之欲若还要如此煎熬,真和杀了她没什么分别。 龙女的一天除却吃之外,大部分都在睡,她在归墟龙宫的时候,如果没有飘来灵魂,甚至可以睡上很久很久以阻止消化太快。人间虽然烟火旺盛,但玲珑活了这么久,再好玩的东西也比不上美味的爱来得诱人。 她坐在屋子外走廊上的长椅上,这是废太子给她做的,他饱读诗书,涉猎颇广,因而那会儿摸索着做木工,还险些将手指头锯断,最后做出的长木椅虽说粗糙了些,可放上软绵绵的棉花垫子,倒也舒服。玲珑坐在上面看废太子舀水种菜,又掀开咸菜缸子上的石头查看里头的腌菜情况,眼神放空。 废太子一回头看见的就是玲珑这副神游天外心不在焉的模样,心下顿时一慌。他自己都没有察觉到,经过这半年多的相处,他的一颗心已经完全扑在了玲珑身上。她高兴了,他就跟着开心,做事也更有干劲,她皱一皱眉头,他就心慌不已,想方设法要她高兴起来。可不管过去多久,废太子仍然担心有朝一日她觉得不耐烦要离开,自己又如何去留住她。 西祠巷子这种地方,太过简陋清苦,她生活在这里,着实是十足委屈。 “玲珑。”他洗了手,擦干净,来到她身边,没有坐下,而是在她身前单膝跪地,双手小心翼翼地捧住她放在膝上的青葱玉手。这双柔荑白嫩纤细,没有一点点茧子,那是他拼尽力气娇养的,可仍旧不够。她住在这里,没有漂亮的衣裳,没有华丽的首饰,更没有妆点容颜的胭脂水粉。 她本可以活得更美丽、更动人。 “你不要生气,我会带你离开这儿的。”他亲了亲她的小手,认真地说。 玲珑懒洋洋地看他,她想要的是废太子的爱,并不会帮他做什么,更不会为他去夺皇位,他自己的事,当然要他自己去做。“什么时候,何时何分何秒?” “很快的。”废太子见她表情微变,立刻露出笑容,他向来知道她喜爱自己的容貌,也不吝于用这张俊秀的面孔来讨好她。“你暂且忍耐最后一点时间,我一定会让你过上比所有人都好的日子。” 此时此刻,皇位也好,报仇也好,竟然都不再重要。废太子只想留住眼前这个少女,用他的全部。 玲珑看了他几秒,本来面无表情的脸突然露出了灿烂的笑容:“我当然相信你啦,我很想出去的。”她抱抱废太子。“凭什么我们要被这样欺负啊,随遇而安也不是这样的对不对?我还等着你带我出去,让我风光,我好去把嫡姐也欺负回来呢!” 废太子这才放下心来,任他如何谋算,也算不出究竟要如何讨好疼爱,才能叫她对自己的情意更多几分。 此后第三天,宫里便来了人。 这可是西祠巷子里头一回来了宫里的人,还是皇帝的贴身大太监总管江公公! 这位江公公是看着废太子长大的,皇后还在的时候,他受过皇后恩惠,所以皇后不在了,他也一直很照顾修文太子。后来修文太子被废,他想方设法找人多多照拂一下西祠巷子里的修文太子,只可惜西祠巷子这个地方,即便是江公公也不能任意来往。此番收到修文太子给自己递的密信,他自然唯命是从,皇帝果真心软,叫他来西祠巷子,召太子入宫。 “殿下——” “江公公。”废太子先一步扶住江公公,“我已不是东宫,担不起这殿下二字了。” “殿下这说的什么话,在奴才心里,您永远都是太子殿下。”江公公抹了抹眼角的泪,“一切都按照殿下的吩咐做了,皇上心里还是惦记您的,否则不会叫奴才深夜来请您入宫——” “我不去。” “届时与皇上见了面,殿下您服个软也就——什么?” “我不进宫。” 江公公惊呆了:“殿下糊涂!此番正是与皇上和解的机会,您怎能——” “公公不信我吗?”废太子轻轻一笑,眼中却丝毫没有被皇帝想起的激动,他瞎掉的那只眼睛此刻漆黑如深夜,再也没有比这只眼睛更冷的了。“你回去就如实告诉皇上,说罪人修文欲求在此了却残生,没有福分再做帝王之子。” 江公公瞪大眼:“殿下——” “照我说的做,如果你心中还认我这个主子的话。” 江公公欲言又止,却终究是退了出去。 他回宫后,皇帝正在寝宫等着,见江公公回来身后却没有其它人,顿时变了脸色,再听江公公说废太子根本不愿回来,甚至不愿再承认彼此之间的父子亲情,皇帝勃然大怒,拂袖摔了桌上的茶具,气恼的胸口不住起伏:“反了他!反了他!他竟敢这样说!他竟敢——” “皇上!”江公公跪了下来,抹了一把眼泪。“老奴还记得,殿下出生时那小小一团,后来长得多好呀,皇上疼他,皇后娘娘更是把殿下当成眼珠子,可后来皇后娘娘走了,殿下就没人疼了。皇上若是见到如今的殿下,定然是认不出来了。殿下的一只眼睛瞧不见了,右手也废了,写不了字,拿不起笔,老奴见了,这心底,就如刀割一般的难受啊,皇后娘娘在天之灵,不知要多么伤心。” 497.第四十一片龙鳞(七) 此为防盗章  她即便是生气也带着娇嗲的媚态, 不像是在发火, 倒像在撒娇,永安侯怎么可能生气,他捧着夫人小手连连安慰自责, 最后不得不忍辱答应她给自己也染指甲的要求。 堂堂永安侯, 身高八尺面如冠玉, 多少大姑娘小媳妇惦记着, 爱慕着他威风凛凛的姿态, 可现在他坐在自己妻子面前, 乖巧的如同一只小绵羊,伸出手任由她在自己手上瞎捣鼓。玲珑创意十足,只给永安侯涂了指甲不够, 还自个儿在上头画了一只只圆润的猪头。她画的得意洋洋, 永安侯哭笑不得。 初芷在一旁, 从侯爷进来开始她就满怀期待, 可直到现在他也没有注意到她。初芷有些慌了,她不得不抬起头,希望永安侯能看见自己。许久不见了, 侯爷定然是没想到自己会回来,只要她抬起头,他就一定看得见她。 玲珑看到了她的小动作, 只是不以为意, 她喜欢简单粗暴的干脆, 也喜欢曲折迂回的委婉, 初芷这样的人,就如同死而不僵的百足虫,见了棺材不落泪,撞了南墙不回头,不一点点玩死,永远都不会咽气。永安侯对她能有怎样的深情厚爱呀,她怎么就被爱情冲昏了头脑,觉得永安侯非她不可? 门当户对这四个字可不是随口说说,也就是摊上了原主这么个温柔到愚蠢的女人,才成就了初芷跟永安侯这段孽缘,换作任何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初芷早在养出这番瘦马情态时便被处理了。原主的父母鹣鲽情深,连带着她也不谙世事,还以为嫁到了如父亲般的良人,哪里知道这根本就是她的催命符。 永安侯喜欢初芷什么,玲珑不用想都知道。原主娇怯天真近乎懦弱,什么都听初芷这个大丫鬟的,对其十分信任,这样的女人就如同菟丝花一般没有主见又死板无趣,在马背上打天下的永安侯怎么可能看得上。兴许原主的柔弱会勾起他短暂的怜惜,可这种怜惜很快就会消散,气质独特娇弱又不失坚强的初芷便入了他的眼。 初芷自然是美的,她在相府的日子过得可比寻常人家的女儿都滋润,养出了一身细腻雪白的肌肤和知书达礼的气质,再加上不俗的容貌,有了原主的衬托,更显得明珠蒙尘。 可现在玲珑不惯着她了,人要衣装佛要金装这话可不假,除却极品的美人不需要外物点缀清水出芙蓉,大部分的美人都要依赖锦衣华服胭脂首饰,这些东西可以让本来就美丽的人变得更美。然而当这一切被剥夺,美丽就要大打折扣。经过这一个多月,初芷没了上好的牛乳洗面,没了特制的胭脂妆点,失去了精致的首饰和柔软的衣裳,还落了个行走不便的毛病——美人啊最容易迟暮,她拿什么让永安侯对她念念不忘呢? 所以永安侯不是没看见她,而是一时半会竟然没有意识到这就是他心爱的初芷。 他背着妻子与初芷偷情,享受的就是这种刺激而背德的快感。在妻子熟睡的隔间,和她的好姐妹颠鸾倒凤,这样的感觉,对他这样的男人来讲,刺激感兴奋感远远大于幸福感。初芷能让他上心,也是因为这一点。她大胆的勾引与如火的爱慕让永安侯喜爱,对比木头般的妻子,自然是娇俏的美人更让人喜爱。 而现在,他的妻子比初芷更加鲜活——一个在家中被教导三从四德拘谨到在床榻都固执维持一个姿势的女子,突然间变得热情火辣,将这样的一个女人按照自己所希望的那样对待,这种刺激感就又超出了当初跟初芷偷情。 他的妻子是丞相之女,千金之躯,贵女之首,行路走动规矩俨然,教科书般的完美。但这样一个完美的虚假的妻子,有朝一日突然变了样,妖精般的吸人精气,永安侯能不喜欢?他本来就好这一口啊! 玲珑就是清楚地看清了这两人,才勉为其难陪他们玩一回。下个世界她想更加张扬放肆一点,那这个世界就得吃饱一些。永安侯虽然浪荡拙劣,可架不住生的好啊,在玲珑这儿,长得好就能让她原谅。 更何况现在永安侯对她言听计从,她干嘛要这么快吃了他,爱是可以培养的,现在有些腥气,也可以好好提炼嘛,等他爱她爱的死去活来不能自已,她再吃掉他……等待食物入口之前,玲珑总是充满耐心的。 初芷痴痴地抬起脸抬了好一会儿,明明侯爷都朝自己这边看了一眼,为何却不作反应——是了,侯爷肯定是担心夫人察觉,所以才故意对自己视而不见的,待会儿……只要一点点时间,侯爷不会不管她的! 正在初芷绞尽脑汁想办法找机会和永安侯独处的时候,玲珑突然站起来伸了个懒腰:“妾身累了,要去小憩片刻,侯爷这蔻丹妾身看着喜欢,可侯爷方才把妾身的指甲涂成那样,就罚侯爷自个儿洗掉好了,初霜,你们进来伺候着,谁都不许帮忙。” “是。”初霜初雪抿嘴一笑,跟着进里屋去了,留下永安侯原地苦笑。他坐到之前的位子上,取了玲珑用来洗他涂的凤仙花汁的水,沾了些许白醋慢慢地擦,正在这时,一个人影试探性地接近他,永安侯十分警觉,一抬头,一张放大的女子面容将他吓了一跳! 这人不是初芷又是谁! 她哀哀戚戚地凝视着他,梨花带雨,这本是永安侯最喜爱的姿态,可现在的初芷做来,着实称不上美了。她脸色蜡黄,眉毛因为许久未修变得粗糙而不整齐,嘴唇也有小幅度的干裂,最重要的是整个人的气色非常差,差的让永安侯乍一看没有认出来。 靠近的面容上,不平整的皮肤表面和微微凸起的小疙瘩都是那么显眼,让永安侯不觉想起妻子那张新剥鸡蛋般娇嫩的面容来,那水一般的肌肤,他曾用心膜拜亲吻过,靠得极近时,也瞧不见一丝毛孔,满身的冰肌玉骨,哪里是语言能够形容的。 乍不见初芷那几日,他心中着实惦念,只是妻子看得紧,他又自恃身份,不好纡尊降贵去下人房见她。这时日一长,爱妻美丽更胜以往,他尝了鲜,就更是将初芷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见过龙女之人,是再看不上世间其它女子了。 玲珑便是因为饥饿法力尽失与人类无异,也能凭借己身的手段活得如鱼得水,更何况只要她稍稍得到一些食物,便可呼风唤雨。 “侯爷……” “你、你是初芷?!”饶是经过大风大浪的永安侯,仅一个月余,一个美娇娘便成了这般模样,也叫他吃惊不已。“你怎地——” 初芷哪里能不懂他语中未竟之意,当下心中一酸,她自然也晓得没了夫人的庇佑信任,自己在这府中过得是什么日子。可叹她并不为此对原主感恩戴德,而是怨恨玲珑这般对她,仿佛原主对她掏心挖肺是理所应当一般。 初芷知晓自己如今美貌怕是大不如前了,恶劣的环境是次要的,她自己的状态就很不对,自打从夫人身边被赶走,她成日忧思过重,怎么都高兴不起来,又怕夫人折磨自己,又怕侯爷忘了自己,想方设法去见侯爷,却又被那群下人挡住去路,这日子她可真是过够了! 扑通一声跪下,本就留下隐疾的双膝更是疼痛不已,可初芷顾不得那么多了,她现在只想求侯爷给个恩典,哪怕是将自己送出府养成外室呢,假以时日自己肚皮争气有了孩子,还不是享福的份,笑到最后的才是赢家,她不会输的!“侯爷,求侯爷救命!” “怎么了?”毕竟是真心喜爱过的女子,永安侯还是弯腰将初芷扶起,初芷顺势抓住他的手,他才察觉她的双手也苍老了许多,手背上甚至还有一层薄薄的皮屑,应是太过干燥所致。 联想起方才捧起素手涂染蔻丹,真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求侯爷放奴婢出府吧!奴婢着实是在这府中待不下去了!侯爷许奴婢个恩典,奴婢感激侯爷一辈子!”初芷哭起来,只是这番就不再有那我见犹怜的美了。“再在侯府待下去,夫人会弄死奴婢的!” “你说什么?”永安侯一愣。“此事与夫人有什么关系?” “夫人知晓了奴婢与侯爷的事儿,这才百般折辱凌虐奴婢,奴婢这一个多月来日日夜夜睡不着觉,总怕下一刻就会死在这儿。侯爷、侯爷您救救奴婢吧!看在奴婢对您一片痴心的份儿上——” 498.第四十一片龙鳞(八) 此为防盗章 她是他的发妻, 在他还是个默默无闻的皇子时便陪伴在身边, 同甘共苦,他们一起度过了很长一段光阴。美好的、痛苦的、悲伤的、喜悦的,他们共同经历。皇后临死前最放心不下的就是修文太子, 皇帝身边有无数的美人, 等她死了, 就会有其它女人代替她的位子, 皇帝也会有许许多多儿女, 可她却只有一个修文。她死了, 修文要怎么办? 因此她临终前还不忘抓着皇帝的手,要他好好照看修文,千万不要忘记他们是一家人。 这也是为何废太子将手头最后一件母亲的遗物想方设法送到江公公手里的原因。那是一串时年已久的佛珠, 是很久很久以前, 皇后刚刚有孕时, 皇帝微服私访为她带回来的, 同时带回来的,还有成王的生母,一个才色双绝的江南美人。 这串佛珠并不珍贵, 所以废太子被关进西祠巷子时才得以保存。皇帝看到这串佛珠,便想起了先皇后,想起自己待她有愧, 又罔顾她临终托孤, 将他们的独子关入西祠巷子。 江公公又适时感慨了一句今晚是十五, 很快便中秋佳节了。 这是废太子叮嘱他说的话, 皇帝听了后果真面露动人,中秋节也是废太子的生辰,他还记得这个孩子刚出生时,自己有多么欢喜。修文太子一直都是皇帝的骄傲,他自幼便为人宽厚天资聪颖,皇帝用尽了心血来教导他,可这份父子之情在废太子成年后就发生了改变,逐渐苍老的皇帝开始忌惮正年轻的太子,怕他会效法先人逼宫夺位,因而对太子百般提防。 这也是为何东宫查出巫蛊之术跟龙袍,皇帝想都没想就命人前去捉拿废太子的原因。他心中的恐惧被勾了出来,于是就忘记了修文太子是他的儿子,完全将其当成了要抢夺自己皇位的敌人。 眼下已过去四年,看到先皇后的遗物,想起自己对先皇后的亏欠,在她临盆之际,带回来一个美人,又有负她临终所托,将修文太子打入西祠巷。种种心绪上来,便命江公公去西祠巷子,将废太子带来。 可废太子却不愿再见他! 他是皇帝,亦是父亲,为人臣,为人子,修文怎敢不来?! 江公公见皇帝气恼,连忙道:“皇上息怒,殿下他如今……老奴见了,都忍不住落泪。” “修文他……他怎样了?”皇帝忍不住问。 “唉。”江公公一声叹息。“皇上,殿下的心死了,他再不是过去的修文太子了,他的意气风发、挥斥方遒,都在四年前化为灰烬了。如今的殿下,不过是个废人。眼不能视物,手不能执笔。殿下说,皇上再也不必怕他有异心,因为他已是个废人,此生便老死于西祠巷,再也不会出来。” 修文太子,那是个什么样的人物? 天下人都知晓他少年出众,惊艳绝伦,是无数高门贵女梦寐以求的如意郎君。他身份尊贵,高高在上,他本是天上的明月供人仰望,可如今却坠落尘世,再没了那份光芒。明珠蒙尘,白璧有瑕,覆水难收。 皇帝满腔愤怒,就像是泄了气的皮球,再也没了声息。那是他最引以为傲的儿子,是他的第一个孩子,日后再有更多儿女,也没有一个如修文一般叫他费尽心血。 可这个孩子,废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皇帝闭上眼,轻轻叹息:“你……明日安排一下,朕要出宫。” “皇上?” “朕老了。”即便是帝王也不得不承认,他越来越老了,他的儿子们都长大了,可他再也不复当年的年轻力壮。如今后宫已经有数年不曾有新生儿诞生,他自己的身体,他比谁都清楚,早已是有心无力。“有些人的心就开始活络了。” “皇上——” “什么都不必说。”皇帝摆摆手。“既然修文不肯来见朕,朕便亲自去见他。当年……也是朕不察,竟连辩解的机会都不给他,如今他对朕心灰意冷,也是理所当然。是朕寒了他的心,这人心一冷啊,就再也暖不了了。” 江公公看着皇帝仍旧高大的背影,帝王鬓边已经生出华发,可身边却没个能说心里话的人,皇后娘娘去后,皇上就更寂寞了。修文太子被废,他便真正成了孤家寡人。如今除了自己这个阉人,竟再没有谁能叫皇上信任了。 这就是帝王吗。 坐拥江山,却又形只影单。 第二日,皇帝脱下龙袍,没有惊动任何人,只带了两个侍卫同江公公出了宫,直奔西祠巷子。 西祠巷子这个地方,向来是圈禁皇室中人的,皇帝从未来过,所以也不知道这里原来如此荒凉残破。里头的人怎么活,外人不晓得,但禁军死死守着这里,不会给任何人出来的机会。进去的人,都死在了里头,连迁入皇陵的资格都没有,就地掩埋,一抔黃土,一具白骨,此生便销声匿迹,再无人记起。 这里的宫人也不多,大多身形消瘦面色青白麻木不仁,便是见了皇帝也没有多少畏惧之色——在这里生活的人,都是行尸走肉,还怕什么死不成?在这活着,比死都难呢。 皇帝在江公公的引路下到了废太子居住的破院前。近乡情怯,他竟不敢跨进去。 在门口站了许久,皇帝才迈开脚步,进了院子。入眼是一片青翠菜地,一个穿着洗得发白到处是补丁的粗布衣裳的男子正背对着人在浇菜。他从水井里自己打水上来,提到菜地里,弯着腰,双手满是泥土也不甚在意,安静地做着自己的活。 哪里有一丝贵气,又哪里还有一丝人气。 听闻脚步声,浇菜的人回头了。从他的背影可以看出这人十分瘦弱,粗布麻衣套在身上竟只剩个架子,可再怎么有心理准备,当看到废太子瘦骨嶙峋的脸时,皇帝还是经不住这打击,噔噔噔后退了数步,眼眶一热。 四年了,再多的愤怒都已经过去,废太子“谋反”的罪责在皇帝心中逐渐被洗刷,这四年里,他每每梦中惊醒都会想,自己当初是不是太过武断了呢?若是给修文机会解释,是不是自己误会了他?万一是有人陷害他呢?他又总是记起废太子的好,修文自幼聪明,读书习字都比寻常人家的孩子快,他又孝顺懂事,无论对自己还是对皇后,都恭敬孺慕。皇帝有颈椎疼的毛病,修文便想方设法找来调理的方子,逢年过节及皇帝生辰,总是修文的礼物最用心最珍贵。 修文被废的时候,会不会怨恨他这个父亲,连一点机会都不给就定了他的罪? 来西祠巷子之前,皇帝最怕的就是修文会怨恨自己。可现在他才知道,可怕的不是被孩子怨恨,而是孩子看见他,如同看见一草一木。“皇上。” 他的儿子,不叫他父亲,叫他皇上。 “修文——” “我不过是个罪人,四年前,皇上便剥夺了我的名字及封号。”废太子淡淡地站直。“如今我是个没有名字的人,这里也没有叫修文的人。” “你在恨父皇——” “这里简陋,皇上真龙天子,还是莫要踏足的好。”废太子完全不在意皇帝说了什么,他继续去浇自己的菜,吃力地提着大水桶到井边,皇帝对着身边的侍卫呵斥:“还愣着做什么!难道要叫太子做这等粗活!” 侍卫被他口中的“太子”惊呆了,连忙去抢废太子的水桶,这时候屋子门帘被掀开,走出一个身形纤细的女子,她见到有人抢废太子的水桶,顿时如同护崽子的母老虎一般,抓起门口的苕帚就冲了过来,对准这群人一通胖揍,就连皇帝也不小心挨了好几下,疼的他龇牙咧嘴。“你们做什么!放开我相公!否则别怪我打死你们!” 相公???? 江公公悄悄附到皇帝耳边:“皇上,老奴忘记说了,这位女子便是成王殿下做主,给修文殿下娶的妻子,是荆国公府的庶出小姐。” 什么? 他的修文,就娶了个庶出的姑娘?! 成王哪里来的这个胆子?! 这天底下的女子,本应任由修文挑选,可眼下他竟和这样一个抓着苕帚无比粗鄙的女子结为夫妻?!皇帝仔细看了看,发现那女子虽然身段曼妙,可面部跟身上却不知做了什么粗活蹭了许多的灰,十足的邋遢粗陋,叫他更是心如刀绞。他为修文选中了荆国公的女儿,素有才女之称的第一美人,可如今修文身边伴着的却是这般女子,真是成何体统,成何体统! 他恼怒的手都在颤抖。玲珑揍完他们后迅速把扫把丢到一边,对着废太子嘘寒问暖:“相公没事吧?有没有受伤?” 499.第四十一片龙鳞(九) 此为防盗章  他带着痴迷的笑容, 看向躺在他怀里, 玉指纤纤正剥着一颗水晶葡萄的绝色佳人。她柔若无骨的身体栖息在他怀中, 她天仙般的容颜让他回想起初见她时, 她赤着一双小脚丫坐在树上笑嘻嘻地看着他的情形。已是不惑之年的哀帝立刻就坠入了爱河, 他疯狂的迷恋上这个绝代佳人,并且不顾任何人阻拦将她带回皇宫, 封为贵妃。 她任性又骄纵,不知道惹了多少麻烦,哀帝不止一次想杀了她, 免去这红颜祸水,可不知为何总是下不了手。如今国破城亡, 胡狗马上就要打进皇宫,身边的儿女后妃尽皆以死报国, 哀帝落下泪来。“爱妃, 如今只剩你我二人, 朕先送你上路,随后便来陪你——” 玲珑坐在他大腿上,悠哉悠哉地放入那颗剥完的葡萄,汁水四溢,无比甜美。两国交战, 你死我亡的关头,皇室还在纵情享受, 这样的国家不亡, 那什么样的国家才亡?这会儿倒是想起来死了。“抱歉啊陛下, 我可不想死。” 她从哀帝怀里站起来,居高临下地俯视这个苍老的无能的懦弱的男人:“我生的这样美貌,难道那胡人的大王看见我,不心生欢喜?陛下若想去死,尽管去便是,可陛下怜惜我,怎舍得叫我一同去死?” 就是因为她有绝世的美貌,哀帝才不能留她在世上。自打她入宫以来,山珍海味倾世珠宝,他悉数奉到她面前,可她宝贝照收,却一根手指头都不给碰。哀帝也想过霸王硬上弓,可每每瞧见玲珑的脸,便无论如何也做不出这样的事来,只想百般讨好,哪里还能伤她一分。 这样的美貌,本该送入帝王家,可那胡狗算什么帝王?他们是下贱的贫民,有什么资格欣赏这样的美人?哀帝面露狠色,抓起手边白绫:“爱妃,让朕送你一程!” 神经病啊都说不用送了她不想死。玲珑刚拈起一颗葡萄,就见哀帝气势汹汹地朝自己大步走过来,她无奈地说:“陛下,既然都要死,那您先死好不好?臣妾舍不得留您一个人,您先死,臣妾马上就跟上。” 这古往今来,亡国皇帝不少,可不管哪一个怕都是没见过玲珑这样的女人。哀帝就愣住了,没等他回过神,一支利箭破空而来,穿透他的小腿,那箭力道十足,穿透哀帝小腿还不算,势头极猛,竟将哀帝钉在了地上! 哀帝虽然年纪不小又养尊处优,可却养的白白胖胖吨位十足,少说也得有二百来斤,可这一箭竟然直接穿透了他的象腿,不得不让玲珑惊奇。 随后她拿着刚剥掉一半皮的水晶葡萄,微微睁大妩媚的眼眸,看向满身血腥戾气十足的高大异族男人走了进来。 他大概有两米高,极其的魁梧强壮,眼睛是少见的绿瞳,胡子拉碴,面上满是伤痕,可那股从死人堆里走出来的气势却十分可怕,哀帝本来疼的想要大叫,都由于这个男人的出现忍了回去。 玲珑好奇地看向哀帝,发现他手边就有一杯鸩酒,她眼巴巴地看着,似乎在问:陛下,您不死了么?若是要死就趁现在啊! 那个高大可怕的异族男人大步走进来,从哀帝那只被钉在地上的小腿踩了过去,玲珑都听到了咔嚓作响的骨头碎裂声。随后高大的男人就到了她身边,用饿狼一样的绿瞳盯着她,低头吃掉了她手上没有剥完皮的葡萄。 他可能是没吃过这种金贵的水果,所以不知道皮不能吃,连带着皮和果肉都吞了下去,还顺势咬住了玲珑白嫩嫩的指尖,像是狗一样用犬齿啃啮。 他们草原上的男人,有看中的女人就抢回家,更何况如今他是胜利者,这个女人就是他的战利品。 她坐在一圈死人中竟然完全不害怕,光是这份胆色就比其他的中原女人强上千百倍。男人弯腰把轻盈的玲珑抱起来举过头顶,他身后跟着的一群强壮异族男人因此发出欢呼声,似乎是在庆祝他们的王拿到了最美丽的战利品。 玲珑被举的有点头晕,尤其是在这个人不停地抖动她的情况下。她可不是个好脾气的,当下一巴掌照着男人的脸呼了过去,结果男人不觉得如何,她在哀帝皇宫养的娇嫩的小手反倒红了! 玲珑捧着手心小口小口的吹气,这个臭男人的胡子好硬,打在上面真是疼死她了! 龙女娇气得很,她立刻就记恨上了男人,哪怕他一身的血腥气,浑身阴郁十足。 “你是我的,战利品。” 男人这么说,然后捉住她一只小手放入口中啃,玲珑惊喘了一声,感觉自己的小手被男人的口舌一一舔吮过,抽出来的时候湿答答的恶心死了!她更生气了,在哀帝后宫三年了,那老家伙都没能碰她一下,占她一点便宜,这个大胡子是想怎么样?他的胡子这么多,这么难看,她一点都不喜欢! 她是来度假来享受的,不是来当什么战利品的! 然而男人舔过她的小手后,又要来舔她的脸,真跟狗差不多。玲珑推他他不动,眼看他就要把她剥光就地上了,玲珑终于真的恼了,她一脚踹在男人身上,神经病,这么臭这么脏也敢朝她身上蹭,怕是活得不耐烦了! 就在这个时候,男人突然也停下了动作。他回头看了手下们一眼,似乎在意识到有别人在,不适合做这种事,而且地面冰冷坚硬,她这样柔弱的中原女子怕是承受不了。 玲珑被他扛在肩膀上带了起来,哀帝倒在地上也不敢叫唤,玲珑奇怪他为什么还不死,其他人都死了,因为太监人手不够,哀帝还亲手勒死了他的好几个女儿,刚才还要杀了她呢,怎么这会儿轮到他自己了,他反倒犹豫不决起来? 该不会是只想杀了别人,自己苟活吧?按照人类社会的法则,已经引颈就戮的亡国皇帝,一般都会封个侯之类的继续过安乐享受的日子,至于那些殉国的人——反正已经死了嘛,现在玲珑严重怀疑哀帝是在打这个主意。 不过她没有机会去证实了,因为扛着她的这个男人终于出声了。和他高大的吓人的外表相比,男人的声音低沉好听,只是十足的阴冷:“把他带下去,看紧了别让他死。” “是!” “王!还有许多事情等着您决策——” “以后再说。”被称作王的男人拍了拍玲珑柔软挺翘的粉臀,阴森森的脸上总算露出了一点笑意,看得出来他此刻心情很不错,毕竟打下了中原,以后他就是天下唯一的王。“我要先享用这个女人。” 跟着他打天下的手下们吹起口哨来,他们草原上的猛士都是这样,看上了一个女人直接抢走,就地干了,之后就结为夫妻。这个中原女人太美了,他们刚才看到她的时候都惊呆了,她简直就像是传说中保佑大草原的神女,有着至高无上的美貌。 这样的美人,当然要属于王,也只能属于王。 玲珑被他拍了一下屁股,整个人都惊呆了。要知道她在哀帝后宫这几年可从没人敢对她不敬,了不起也就是坐一下哀帝的大腿哄哄他,让他继续心甘情愿的给她卖命,搜罗至宝来讨她欢心。毕竟他本来就荒淫无度,是个昏君,这种事儿也没少干,之前为了讨好他上一位爱妃,听说他还叫年轻的宫女太监脱去衣服互相博弈取乐。 当然这种下流的游戏玲珑不爱玩,又不好看,太监少了根东西,可一点意思都没有。 男人把她扛起来,跟个没头苍蝇一样到处找床,最后拐进了皇后的宫殿。皇后早叫哀帝那个傻逼给气死了,这座宫殿空了很久,但一直有人打扫保持整洁,床铺柔软,玲珑被甩在上面也没觉得疼。 她从床上爬起来盘腿做坐好,兴致勃勃的看着男人脱衣服,露出一身腱子肉。 这样的身高,身上的肌肉纹理却非常漂亮,蕴含着力量美与野性,就像是他的绿瞳,狼一样带着侵略性。玲珑眼睁睁看他脱了个干净朝自己走近,在他靠近之前伸手挡住:“不要碰我。” “你是想为那个废物守身吗?”男人问。“这未免也太愚蠢了。” “守不守身另说,你知道你有多脏吗?”玲珑真诚地问。 在玲珑吃掉的灵魂里,关于父母的记忆,一直是美好的。原主临死之前尚且怀念待字闺中时的时光,对父母更是充满孺慕,丞相夫妇也很是疼爱这个女儿,这一点从女儿死后,女婿为了怀念女儿娶了初芷为妻,他们便将初芷当成女儿一样对待就可以看出来。 只是这个逻辑嘛……玲珑是有点不明白。怀念妻子就要娶跟妻子情同姐妹的婢女?丞相夫妻不觉得隔应反而认为是美事一桩?看,这就是她觉得人类很奇怪的一个方面了,尤其是生活在比较久远年代的人类,脑子里在想的东西有时候龙女根本理解不了。 丞相寿辰,她与永安侯一同前来道贺,见女儿女婿一同来,还情深意笃,丞相夫妻十分欣慰,丞相夫人拉着女儿左右看了看,确实是微微圆润了些,不似从前那样瘦,气色也很好,一瞧就知道过得是好日子。这样她也就放心了,就这么一个宝贝女儿,嫁给永安侯也是千挑细选的,无论如何也不能叫女儿受什么委屈。如今见女婿待她好,丞相夫人便十分安心。 500.第四十一片龙鳞(十) 此为防盗章  这未免也太尴尬了, 要知道无论是臣子还是百姓, 又或是成王自己, 都觉得太子这个位子是板上钉钉没得跑了, 现在却告诉他们说废太子不是废太子?皇上这又是什么意思?人人都知道废太子眇了一目断了一手, 这样的他凭什么做这一国储君?由古至今,便不曾见过哪个朝代的君主身有残疾。 只是众人仅敢在心中腹诽, 并不敢说出来。明眼人一瞧就知道皇上这是后悔了,觉得四年前做的太过了,想给修文太子补偿, 然而如今这般状况,补偿又有何用, 那神仙般的修文太子,到底是回不来了, 也趁着这次机会, 再瞧瞧修文太子是如何的模样吧。 异姓王府中, 玲珑今日盛装打扮。 她本是十分的颜色,经由点缀,更是美的惊心动魄,便是为她上妆的婢女都不觉看痴了,更何况是旁边坐着的修文太子。如今他已不是数月前刚出西祠巷子那会儿皮包骨的形象, 这几个月养了些肉出来,虽然还是稍微有些文弱, 但也恢复了几分往日风采。若论起风华正茂, 自然是不如四年前, 可要说深沉冷静,却又是如今的修文太子更胜一筹。 总之玲珑比较喜欢现在的,四年前的修文太子太奶油了,还有些许天真,四年后这样会护食的修文太子更可爱些。她从坐下来让婢女梳妆开始,修文太子就坐在一边凝视,坐了好一会儿了也不觉得累,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认真而专注地看着玲珑,当她发髻梳好之后,修文太子起身示意婢女退下,自己拿起头面为她戴上,又为她取过耳坠,轻轻穿过她的小耳洞。 白玉般的耳朵贝壳般形状,甚是可爱,修文太子温柔地摸了摸,扶着玲珑起身,发自肺腑地赞美道:“你可真美。” 玲珑毫不谦虚地受了这夸奖,她也不嫌这满头金钗过重,还穿了一身艳丽的红色宫装,这一套细金打造的头面价值连城,一般女子哪里撑的起来,偏偏戴在她头上,不仅不叫人觉得她稚嫩,反倒气场十足,贵气天成。 “你今日也很好看。”玲珑拍了拍这张总算被她投喂的有些肉了的俊脸,微微一笑,她此刻心情的确是愉悦极了,什么不需要她做,修文太子自己拿回了皇帝的信任,并且勾起了皇帝对成王的猜疑,今天这场宫宴,表面上是君臣同乐为修文太子接风洗尘,实际上却是御林军对成王府的搜查。 四年前成王诬陷修文太子意图起兵谋反,四年后也该回馈一二了,更何况这次可不是假的,自打修文太子回来,皇帝对他越发信任,成王可着急了,看样子若是皇帝不准备立他为太子,他就准备逼宫了。 皇帝对修文太子那可怜的薄弱的慈父之心,总算是有了点用处,也不是那么一无是处。 修文太子听玲珑夸赞自己,不由得露出一丝苦笑,他如今的容貌自然是好看的,只是比起四年前,实在是沧桑许多,再不是当年那样清冷如仙,沾染了人间烟火气,哪里配得上她的天人之姿。 “怎么穿的这么朴素啊。”玲珑看他身上的月牙白袍子都难受,“今儿个去又不是跟他们称兄道弟搞好关系的,是去示威的,你不穿的漂亮些怎么能成?去,把我之前叫人做的那套袍子给太子拿来。” “是。” “你给我做衣服了?”修文太子的重点是这个。 “不是我做的,是我吩咐下人做的。” 无所谓,哪怕是她的吩咐修文太子也高兴,这份高兴一直持续了很久。 玲珑让人做的是一件茜色衣袍,很是扎眼惹人注目,修文太子活了二十几岁,从没穿过这样的颜色,因此拿在手里颇有些不知所措。玲珑见他傻傻地站着不动,不由得问:“你是想让我伺候你换衣服么?” 他们虽然名义上是夫妻,但直到现在也没有圆房,修文太子简直把玲珑当成了神女般小心翼翼的对待,丝毫不舍得唐突,平日里偶尔亲亲她抱抱她,他都满足的不得了,哪里还敢想让她伺候自己更衣的美事。见玲珑面露不愉,他连忙哄道:“你不要生气,我去换就是了。” 他拿着衣袍转到屏风后,悉悉索索的更衣声传来,不一会儿他便穿了新衣走出来,玲珑见了不由得眼前一亮。 长得好看的人穿什么都好看,这话可不是随便说说的,废太子穿着月牙白袍子时显得很是温和,若非面部表情不同,又瘦了些,和四年前其实也没多大区别,然而当他换上茜色袍子,整个人便多了一分锋冷之气,显得格外深沉难测,再加上他如今不苟言笑,再不像过去那般温文尔雅,便更是让人仰慕。 “我就说嘛,这个颜色很适合你的,你看,咱们像不像是情侣服?” 听到情侣二字,修文太子眉头瞬间展开,十分愉悦,他喜欢听玲珑说“我们”,也喜欢她说他们是一对爱侣。他大步走过来牵起玲珑小手,“其实今日你不去反倒安全,到时候若是见到皇帝脸色变了,你可要小心,在我身边不要到处乱走,千万不可离去,听到了吗?” 这几个月他可不是白白过来的,皇帝对他的愧疚到达了顶点,其实皇帝只要愿意去查,早就能给修文太子一个清白,只可惜九五至尊的面子非常重要,于是修文太子便在西祠巷子里活活待了数年。现在修文太子告诉皇帝说,真正谋反的另有其人,皇帝立刻紧张了起来。 正因为修文太子眇了一目断了一手,才更容易得皇帝信任。因为在皇帝心中,这个儿子已经废了,不能再担起一国太子的位子,因此他更能放心地去任用修文太子。 当年修文太子之所以被诬赖谋反,正是因为他无意中撞破了成王的一件事。说起来那也不算什么大事,不过是他在成王府发现假山处有个密室,如今各个府上谁家没个密室通道什么的,修文太子当初也没放在心上,可成王显然不这么想,于是他先发制人,并且在皇帝下令之前,就命令手下“不小心”伤了修文太子的眼睛跟右手。 修文太子没有谋反,可成王确确实实是准备了,否则怎么解释东宫突然多出来的大量铁器还有龙袍?也就是皇帝当时心慌难耐,连查都不愿意查,否则哪里会有今天这场鸿门宴。 只要御林军在成王府搜出东西来,成王就自身难保了。 不管怎么说,他也得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啊。成王还以为他这几个月安安静静待在府里不出去,就还是过去那个好说话的修文太子吗? 他就是要打成王个措手不及,然后也“不小心”弄瞎他的眼睛,顺便废掉他的手筋脚筋。 “不要。”玲珑干脆利落地拒绝。“我就是要去,我还要去威风一番显摆一番呢,你这么傻,去了怕是要被人欺负,难道不需要我保护你?”她可不在意自己是什么形象,人类所喜爱的那种温柔体贴三从四德的女性,她可做不来,她就是要嚣张放肆,皇帝才会对修文越发的没有戒心——有这么一个跋扈的妻子,皇帝的心能咽回肚子里。 听玲珑说要威风要显摆,修文太子顿时失笑,他也知道她的确是憋坏了,既然她想去,那么他就都听她的。可是临出门的时候玲珑突然嫌走路好累,硬是要他背,边上的下人大气都不敢喘一下的,修文太子却无奈地弯下腰,从善如流的背起她。 她是那么小那么香,又那么软,他那么喜欢她。 所以不仅不觉得累,反而非常开心,开心的觉得活着的每一天都充满了希望。 玲珑在修文太子背上揪他耳朵玩,他好脾气地任由她折腾,嘴角噙着一抹淡淡的笑,玲珑在他耳根呵气,他就敏感地哆嗦一下,但还是温顺地放松,任由她一而再再而三的调戏折腾。 从没有哪一刻,修文太子对那个位子如此渴望过。 他一定要当皇帝,一定要。 然后为她献上无限荣光。 修文太子毫不在意他人的眼光,也不顾及他人的想法,他在西祠巷子待了四年,也不曾见有谁关怀过他。玲珑是世上唯一待他好之人,他便为她付出一切,只要玲珑开心,怎么样都可以。他去在意其他人怎么看自己又有何用?其他人不能让他觉得快乐,也不能让他喜欢。 “小嫂子真是有趣,这般举动,怕也只有兄长做的出来。”成王笑呵呵地端起一杯酒要敬修文太子,可他的酒杯端的老高,半天下来手都酸了,修文太子也没有接他话茬儿的意思,只是冷淡的看着他,那表情就像是在说你继续,我看着呢。 501.第四十二片龙鳞(一) 此为防盗章, 如果你看到了防盗章,说明你连一半订阅都没有。  这串佛珠并不珍贵,所以废太子被关进西祠巷子时才得以保存。皇帝看到这串佛珠,便想起了先皇后,想起自己待她有愧,又罔顾她临终托孤, 将他们的独子关入西祠巷子。 江公公又适时感慨了一句今晚是十五, 很快便中秋佳节了。 这是废太子叮嘱他说的话,皇帝听了后果真面露动人, 中秋节也是废太子的生辰,他还记得这个孩子刚出生时, 自己有多么欢喜。修文太子一直都是皇帝的骄傲, 他自幼便为人宽厚天资聪颖, 皇帝用尽了心血来教导他, 可这份父子之情在废太子成年后就发生了改变,逐渐苍老的皇帝开始忌惮正年轻的太子, 怕他会效法先人逼宫夺位, 因而对太子百般提防。 这也是为何东宫查出巫蛊之术跟龙袍,皇帝想都没想就命人前去捉拿废太子的原因。他心中的恐惧被勾了出来,于是就忘记了修文太子是他的儿子, 完全将其当成了要抢夺自己皇位的敌人。 眼下已过去四年,看到先皇后的遗物, 想起自己对先皇后的亏欠, 在她临盆之际, 带回来一个美人,又有负她临终所托,将修文太子打入西祠巷。种种心绪上来,便命江公公去西祠巷子,将废太子带来。 可废太子却不愿再见他! 他是皇帝,亦是父亲,为人臣,为人子,修文怎敢不来?! 江公公见皇帝气恼,连忙道:“皇上息怒,殿下他如今……老奴见了,都忍不住落泪。” “修文他……他怎样了?”皇帝忍不住问。 “唉。”江公公一声叹息。“皇上,殿下的心死了,他再不是过去的修文太子了,他的意气风发、挥斥方遒,都在四年前化为灰烬了。如今的殿下,不过是个废人。眼不能视物,手不能执笔。殿下说,皇上再也不必怕他有异心,因为他已是个废人,此生便老死于西祠巷,再也不会出来。” 修文太子,那是个什么样的人物? 天下人都知晓他少年出众,惊艳绝伦,是无数高门贵女梦寐以求的如意郎君。他身份尊贵,高高在上,他本是天上的明月供人仰望,可如今却坠落尘世,再没了那份光芒。明珠蒙尘,白璧有瑕,覆水难收。 皇帝满腔愤怒,就像是泄了气的皮球,再也没了声息。那是他最引以为傲的儿子,是他的第一个孩子,日后再有更多儿女,也没有一个如修文一般叫他费尽心血。 可这个孩子,废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皇帝闭上眼,轻轻叹息:“你……明日安排一下,朕要出宫。” “皇上?” “朕老了。”即便是帝王也不得不承认,他越来越老了,他的儿子们都长大了,可他再也不复当年的年轻力壮。如今后宫已经有数年不曾有新生儿诞生,他自己的身体,他比谁都清楚,早已是有心无力。“有些人的心就开始活络了。” “皇上——” “什么都不必说。”皇帝摆摆手。“既然修文不肯来见朕,朕便亲自去见他。当年……也是朕不察,竟连辩解的机会都不给他,如今他对朕心灰意冷,也是理所当然。是朕寒了他的心,这人心一冷啊,就再也暖不了了。” 江公公看着皇帝仍旧高大的背影,帝王鬓边已经生出华发,可身边却没个能说心里话的人,皇后娘娘去后,皇上就更寂寞了。修文太子被废,他便真正成了孤家寡人。如今除了自己这个阉人,竟再没有谁能叫皇上信任了。 这就是帝王吗。 坐拥江山,却又形只影单。 第二日,皇帝脱下龙袍,没有惊动任何人,只带了两个侍卫同江公公出了宫,直奔西祠巷子。 西祠巷子这个地方,向来是圈禁皇室中人的,皇帝从未来过,所以也不知道这里原来如此荒凉残破。里头的人怎么活,外人不晓得,但禁军死死守着这里,不会给任何人出来的机会。进去的人,都死在了里头,连迁入皇陵的资格都没有,就地掩埋,一抔黃土,一具白骨,此生便销声匿迹,再无人记起。 这里的宫人也不多,大多身形消瘦面色青白麻木不仁,便是见了皇帝也没有多少畏惧之色——在这里生活的人,都是行尸走肉,还怕什么死不成?在这活着,比死都难呢。 皇帝在江公公的引路下到了废太子居住的破院前。近乡情怯,他竟不敢跨进去。 在门口站了许久,皇帝才迈开脚步,进了院子。入眼是一片青翠菜地,一个穿着洗得发白到处是补丁的粗布衣裳的男子正背对着人在浇菜。他从水井里自己打水上来,提到菜地里,弯着腰,双手满是泥土也不甚在意,安静地做着自己的活。 哪里有一丝贵气,又哪里还有一丝人气。 听闻脚步声,浇菜的人回头了。从他的背影可以看出这人十分瘦弱,粗布麻衣套在身上竟只剩个架子,可再怎么有心理准备,当看到废太子瘦骨嶙峋的脸时,皇帝还是经不住这打击,噔噔噔后退了数步,眼眶一热。 四年了,再多的愤怒都已经过去,废太子“谋反”的罪责在皇帝心中逐渐被洗刷,这四年里,他每每梦中惊醒都会想,自己当初是不是太过武断了呢?若是给修文机会解释,是不是自己误会了他?万一是有人陷害他呢?他又总是记起废太子的好,修文自幼聪明,读书习字都比寻常人家的孩子快,他又孝顺懂事,无论对自己还是对皇后,都恭敬孺慕。皇帝有颈椎疼的毛病,修文便想方设法找来调理的方子,逢年过节及皇帝生辰,总是修文的礼物最用心最珍贵。 修文被废的时候,会不会怨恨他这个父亲,连一点机会都不给就定了他的罪? 来西祠巷子之前,皇帝最怕的就是修文会怨恨自己。可现在他才知道,可怕的不是被孩子怨恨,而是孩子看见他,如同看见一草一木。“皇上。” 他的儿子,不叫他父亲,叫他皇上。 “修文——” “我不过是个罪人,四年前,皇上便剥夺了我的名字及封号。”废太子淡淡地站直。“如今我是个没有名字的人,这里也没有叫修文的人。” “你在恨父皇——” “这里简陋,皇上真龙天子,还是莫要踏足的好。”废太子完全不在意皇帝说了什么,他继续去浇自己的菜,吃力地提着大水桶到井边,皇帝对着身边的侍卫呵斥:“还愣着做什么!难道要叫太子做这等粗活!” 侍卫被他口中的“太子”惊呆了,连忙去抢废太子的水桶,这时候屋子门帘被掀开,走出一个身形纤细的女子,她见到有人抢废太子的水桶,顿时如同护崽子的母老虎一般,抓起门口的苕帚就冲了过来,对准这群人一通胖揍,就连皇帝也不小心挨了好几下,疼的他龇牙咧嘴。“你们做什么!放开我相公!否则别怪我打死你们!” 相公???? 江公公悄悄附到皇帝耳边:“皇上,老奴忘记说了,这位女子便是成王殿下做主,给修文殿下娶的妻子,是荆国公府的庶出小姐。” 什么? 他的修文,就娶了个庶出的姑娘?! 成王哪里来的这个胆子?! 这天底下的女子,本应任由修文挑选,可眼下他竟和这样一个抓着苕帚无比粗鄙的女子结为夫妻?!皇帝仔细看了看,发现那女子虽然身段曼妙,可面部跟身上却不知做了什么粗活蹭了许多的灰,十足的邋遢粗陋,叫他更是心如刀绞。他为修文选中了荆国公的女儿,素有才女之称的第一美人,可如今修文身边伴着的却是这般女子,真是成何体统,成何体统! 他恼怒的手都在颤抖。玲珑揍完他们后迅速把扫把丢到一边,对着废太子嘘寒问暖:“相公没事吧?有没有受伤?” 虽然脸上脏兮兮看不出仔细容貌,可她声音清甜,又唤他作相公,这段时间刻意瘦脱型的废太子脸颊悄悄飞红,虽然是演戏,可她这样叫他,真是让他心中无比欢喜。 这也是为何废太子将手头最后一件母亲的遗物想方设法送到江公公手里的原因。那是一串时年已久的佛珠,是很久很久以前,皇后刚刚有孕时,皇帝微服私访为她带回来的,同时带回来的,还有成王的生母,一个才色双绝的江南美人。 这串佛珠并不珍贵,所以废太子被关进西祠巷子时才得以保存。皇帝看到这串佛珠,便想起了先皇后,想起自己待她有愧,又罔顾她临终托孤,将他们的独子关入西祠巷子。 江公公又适时感慨了一句今晚是十五,很快便中秋佳节了。 这是废太子叮嘱他说的话,皇帝听了后果真面露动人,中秋节也是废太子的生辰,他还记得这个孩子刚出生时,自己有多么欢喜。修文太子一直都是皇帝的骄傲,他自幼便为人宽厚天资聪颖,皇帝用尽了心血来教导他,可这份父子之情在废太子成年后就发生了改变,逐渐苍老的皇帝开始忌惮正年轻的太子,怕他会效法先人逼宫夺位,因而对太子百般提防。 这也是为何东宫查出巫蛊之术跟龙袍,皇帝想都没想就命人前去捉拿废太子的原因。他心中的恐惧被勾了出来,于是就忘记了修文太子是他的儿子,完全将其当成了要抢夺自己皇位的敌人。 眼下已过去四年,看到先皇后的遗物,想起自己对先皇后的亏欠,在她临盆之际,带回来一个美人,又有负她临终所托,将修文太子打入西祠巷。种种心绪上来,便命江公公去西祠巷子,将废太子带来。 可废太子却不愿再见他! 他是皇帝,亦是父亲,为人臣,为人子,修文怎敢不来?! 江公公见皇帝气恼,连忙道:“皇上息怒,殿下他如今……老奴见了,都忍不住落泪。” “修文他……他怎样了?”皇帝忍不住问。 “唉。”江公公一声叹息。“皇上,殿下的心死了,他再不是过去的修文太子了,他的意气风发、挥斥方遒,都在四年前化为灰烬了。如今的殿下,不过是个废人。眼不能视物,手不能执笔。殿下说,皇上再也不必怕他有异心,因为他已是个废人,此生便老死于西祠巷,再也不会出来。” 修文太子,那是个什么样的人物? 天下人都知晓他少年出众,惊艳绝伦,是无数高门贵女梦寐以求的如意郎君。他身份尊贵,高高在上,他本是天上的明月供人仰望,可如今却坠落尘世,再没了那份光芒。明珠蒙尘,白璧有瑕,覆水难收。 皇帝满腔愤怒,就像是泄了气的皮球,再也没了声息。那是他最引以为傲的儿子,是他的第一个孩子,日后再有更多儿女,也没有一个如修文一般叫他费尽心血。 可这个孩子,废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皇帝闭上眼,轻轻叹息:“你……明日安排一下,朕要出宫。” “皇上?” “朕老了。”即便是帝王也不得不承认,他越来越老了,他的儿子们都长大了,可他再也不复当年的年轻力壮。如今后宫已经有数年不曾有新生儿诞生,他自己的身体,他比谁都清楚,早已是有心无力。“有些人的心就开始活络了。” “皇上——” “什么都不必说。”皇帝摆摆手。“既然修文不肯来见朕,朕便亲自去见他。当年……也是朕不察,竟连辩解的机会都不给他,如今他对朕心灰意冷,也是理所当然。是朕寒了他的心,这人心一冷啊,就再也暖不了了。” 江公公看着皇帝仍旧高大的背影,帝王鬓边已经生出华发,可身边却没个能说心里话的人,皇后娘娘去后,皇上就更寂寞了。修文太子被废,他便真正成了孤家寡人。如今除了自己这个阉人,竟再没有谁能叫皇上信任了。 这就是帝王吗。 坐拥江山,却又形只影单。 第二日,皇帝脱下龙袍,没有惊动任何人,只带了两个侍卫同江公公出了宫,直奔西祠巷子。 西祠巷子这个地方,向来是圈禁皇室中人的,皇帝从未来过,所以也不知道这里原来如此荒凉残破。里头的人怎么活,外人不晓得,但禁军死死守着这里,不会给任何人出来的机会。进去的人,都死在了里头,连迁入皇陵的资格都没有,就地掩埋,一抔黃土,一具白骨,此生便销声匿迹,再无人记起。 这里的宫人也不多,大多身形消瘦面色青白麻木不仁,便是见了皇帝也没有多少畏惧之色——在这里生活的人,都是行尸走肉,还怕什么死不成?在这活着,比死都难呢。 皇帝在江公公的引路下到了废太子居住的破院前。近乡情怯,他竟不敢跨进去。 在门口站了许久,皇帝才迈开脚步,进了院子。入眼是一片青翠菜地,一个穿着洗得发白到处是补丁的粗布衣裳的男子正背对着人在浇菜。他从水井里自己打水上来,提到菜地里,弯着腰,双手满是泥土也不甚在意,安静地做着自己的活。 哪里有一丝贵气,又哪里还有一丝人气。 听闻脚步声,浇菜的人回头了。从他的背影可以看出这人十分瘦弱,粗布麻衣套在身上竟只剩个架子,可再怎么有心理准备,当看到废太子瘦骨嶙峋的脸时,皇帝还是经不住这打击,噔噔噔后退了数步,眼眶一热。 四年了,再多的愤怒都已经过去,废太子“谋反”的罪责在皇帝心中逐渐被洗刷,这四年里,他每每梦中惊醒都会想,自己当初是不是太过武断了呢?若是给修文机会解释,是不是自己误会了他?万一是有人陷害他呢?他又总是记起废太子的好,修文自幼聪明,读书习字都比寻常人家的孩子快,他又孝顺懂事,无论对自己还是对皇后,都恭敬孺慕。皇帝有颈椎疼的毛病,修文便想方设法找来调理的方子,逢年过节及皇帝生辰,总是修文的礼物最用心最珍贵。 修文被废的时候,会不会怨恨他这个父亲,连一点机会都不给就定了他的罪? 来西祠巷子之前,皇帝最怕的就是修文会怨恨自己。可现在他才知道,可怕的不是被孩子怨恨,而是孩子看见他,如同看见一草一木。“皇上。” 他的儿子,不叫他父亲,叫他皇上。 “修文——” “我不过是个罪人,四年前,皇上便剥夺了我的名字及封号。”废太子淡淡地站直。“如今我是个没有名字的人,这里也没有叫修文的人。” “你在恨父皇——” “这里简陋,皇上真龙天子,还是莫要踏足的好。”废太子完全不在意皇帝说了什么,他继续去浇自己的菜,吃力地提着大水桶到井边,皇帝对着身边的侍卫呵斥:“还愣着做什么!难道要叫太子做这等粗活!” 侍卫被他口中的“太子”惊呆了,连忙去抢废太子的水桶,这时候屋子门帘被掀开,走出一个身形纤细的女子,她见到有人抢废太子的水桶,顿时如同护崽子的母老虎一般,抓起门口的苕帚就冲了过来,对准这群人一通胖揍,就连皇帝也不小心挨了好几下,疼的他龇牙咧嘴。“你们做什么!放开我相公!否则别怪我打死你们!” 相公???? 江公公悄悄附到皇帝耳边:“皇上,老奴忘记说了,这位女子便是成王殿下做主,给修文殿下娶的妻子,是荆国公府的庶出小姐。” 什么? 他的修文,就娶了个庶出的姑娘?! 成王哪里来的这个胆子?! 这天底下的女子,本应任由修文挑选,可眼下他竟和这样一个抓着苕帚无比粗鄙的女子结为夫妻?!皇帝仔细看了看,发现那女子虽然身段曼妙,可面部跟身上却不知做了什么粗活蹭了许多的灰,十足的邋遢粗陋,叫他更是心如刀绞。他为修文选中了荆国公的女儿,素有才女之称的第一美人,可如今修文身边伴着的却是这般女子,真是成何体统,成何体统! 他恼怒的手都在颤抖。玲珑揍完他们后迅速把扫把丢到一边,对着废太子嘘寒问暖:“相公没事吧?有没有受伤?” 虽然脸上脏兮兮看不出仔细容貌,可她声音清甜,又唤他作相公,这段时间刻意瘦脱型的废太子脸颊悄悄飞红,虽然是演戏,可她这样叫他,真是让他心中无比欢喜。 第二片龙鳞(一) 从太子东宫查出巫蛊之书及龙袍后,皇帝龙颜大怒,废掉修文太子。成王奉命前去捉拿之时,修文太子拒不肯归案,反抗中眇了一目,断了右手,此后被圈禁于皇宫外的西祠巷子,再也没了声息。 巫蛊之术,对如今身体已逐渐衰败的帝王来说,实在是太可怕了。他已经不记得这是他引以为傲的嫡长子,只知道修文太子素有仁义之名,又得民心,怕是早有篡位之心,还是早些处理了,才能保住自己这座下江山。 502.第四十二片龙鳞(二) 第四十二片龙鳞(二) 这朵黄色的小花是晋遇刚到医院时, 一个正在住院的小朋友送给他的, 他一直很妥善地保存着, 想要拿来给玲珑看一看。 但他没有想到的是,少女根本不知道什么是花,她从没有见过这种东西。 他的心就像是被剪刀一下一下的戳烂了, 又酸又疼,他努力让自己露出笑容来:“这个是花, 你看,它是不是很可爱,很漂亮?就跟你一样。” 玲珑盯着黄色小花看了会儿,慢慢地把眼睛移开了,如果硬要说这朵花跟少女有什么一样的地方,那肯定不是可爱跟漂亮,而是一触即破的脆弱。本来生长的好好的花, 虽然生命短暂,可将它折断, 它又还能活多久?它到了人类手中, 捏圆搓扁, 只这么一朵小花,践踏了之后也就什么都不剩了。 就跟这具身体本来的主人一样,懵懵懂懂地接受着加诸在自己身上的苦难,甚至都不知道是为什么。 这朵花被人折断的时候, 应该也不知道为什么。 晋遇没想到她一点也不喜欢花, 便将小花放在她床头的柜子上, 温声问她:“昨天照顾你的人呢?她怎么不在?”他应该跟那个中年女人说过,让她随时随地注意玲珑的情况来着。 玲珑说:“你不要管我。” 晋遇并没有被她这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态度击退,反而愈发有耐心,玲珑听他在耳边和煦地说话,又问他:“我什么时候可以回去?” “你还要回去?”晋遇明白她这样小,对于自己所遭受的伤害也许没有反抗的勇气,但这并不是她的错,也不能指责她随波逐流怒其不争,因为她实在是太小了,她什么都不懂,她不认字也没有见过花,她对这个世界根本就不了解,这些痛苦与伤害,她没有意识到自己本可以不去承受。“你还记得我跟你说过的话吗?我可以帮助你,我们可以报警,你就不用回到原来的地方去了。” 李家人家里养了个少女虽然藏着掖着,但他们家里的佣人嘴巴也不是多么严实,只要给点钱就什么都说了,因此晋遇已经知道玲珑在李家是个什么身份,昨天那位中年女人跟他说的时候,满脸都是同情怜悯,一扭头又问他什么时候可以把她带回去。 李家花了钱把这孩子买回去,却连户口都没给她上,也就是说,玲珑到现在还是个黑户呢!她在李家,就像是一条买来的待宰的鱼,需要户口吗?需要上学吗?需要收到花吗? 她是地上的一滩烂泥,连五百块钱都不值。她爹妈拿到那五百块钱时特别不敢置信,就这么个不值钱的丫头片子,居然能卖五百块! “我要回去。”玲珑一字一句地说。“我怎么能不回去呢?” 晋遇看起来并不是个简单的医生,他的穿着打扮气质家教都说明了他家境优越,光是他手腕上那支表,玲珑是不大懂这个世界的牌子,可绝对不便宜,光看起来就贵重得很。她翻阅了自己的记忆,李子易也有类似的一块表,每天擦的干干净净,非常有排面。 晋遇张了张嘴,却不知该如何说服她。 玲珑突然冲他笑了,全然不是先前有保姆在时那胆小怕事的模样,晋遇甚至从她眼睛里看到了恶意,她用甜蜜的语气跟他说:“我得回去,才能把加诸在我身上的一切,千百倍地奉还给他们。” 他一听,还以为她要做傻事,立刻阻止:“你还小,不要做会让自己后悔的事,你还有未来,知道吗?如果你害怕陌生人,那么我们报警之后,我带你回我家好不好?我父母一直很想要个女儿,我这些年工作忙几乎不归家,他们是很好很好的人,一定会妥善照顾你——” 一根细细的食指点住他的薄唇,制止他继续往下说,小小的少女遍体鳞伤面目不清,却有着令人心惊的魄力。“等我解决完了这些事,再来找你谈恋爱。” 晋遇:? 他是搞不懂怎么话题突然就跳到这里了,且少女这么小,他怎么可能会想要跟她谈恋爱?他今年都二十八了!足足比她大了一轮! 不过任由他百般阻止,玲珑身体稍微恢复了一些后还是坚持要回去,保姆听说她能回去了也松了口气,晋遇留不住她,她又不许他报警不许他插手,他实在是担心,就悄悄给她买了个手机,存了自己的号码,叮嘱她如果有事一定要立刻打电话给她。 还没消肿的小猪头脸对他弯起了眼睛,挥挥手,一瘸一拐地被保姆搀扶着走了,晋遇站在医院门口,看着玲珑上了车,站了好一会儿,直到有人跟他搭讪,他才转身回院里去。 经过住院部一楼的时候,看到几个身穿病服的小朋友围绕着花圃玩耍,脚边一地被掐断的花,脆弱又死寂地倒在地面,就像那个少女。 他走过去,蹲下来跟孩子说话,孩子们很喜欢这个给他们糖吃又很温柔的叔叔,乖乖松开了手不再蹂|躏可怜的花。 就让它们自由生长吧,晋遇想。 真是可惜,忘记在她走之前,给她一颗糖了。 玲珑坐在车里低着头,耳边是保姆絮絮叨叨的叮嘱,无非就是劝她要听话要乖巧,先生太太说什么她就做什么,怎么说李家也给了她遮风挡雨的地方,把她从贫瘠的山沟沟里接到大城市过好日子,吃饱穿暖,她得感恩,不能生出什么坏心思。又说太太只是嘴巴坏,其实这次也挺后悔下手这么重的,但谁叫她叫喊的那么大声呢? 声音小一点,他们就不会打她太重了。 玲珑憋着一股气,听这保姆说个没完,她当然没想过要这保姆救自己,保姆没这个能力,偶尔给她塞点吃的就很不错了。可是……那是塞给少女的又不是给她的,她实在是很烦这种嘴巴没完的人类啊! “啪”的一声,保姆捂住了脸,她觉得自己半张脸都要麻了,张嘴想说话却发现说不出,口水不受控制地掉下来…… “你真的是太聒噪了。”玲珑柔柔地说,“我还受着伤呢,不要再吵我了,好吗?” 保姆眼神惊恐,还带着愤怒跟悔恨,当然不是悔恨没有帮助少女,而是悔恨自己为什么曾经那么好心,早知道是这个无情无义的人,让她自生自灭就好了! 玲珑没再搭理她,耳根清净后她就闭着眼睛假寐,等到了李家,她下了车,身上还穿着医院的病服,整个人瘦瘦小小的,一阵风都能把她给吹跑,实在是太无害太柔弱了——这是每个看到她的人的想法。 她安安静静地走了进去,李家人可不会专程等她,她没那个地位,于是她又被送回了逼仄窄小的杂物间,里头没有任何变化,包括床上、墙上、地上那些已经干涸的血液。 这么小的一个人类,身上怎么会有那么多的血呢?龙女想。 她的手指一一抚过这间小房,每一处都残留着少女的气息,稚嫩的灵魂兴许还不懂什么是死亡什么是悲伤,但她的思想她的情感,都化作淡淡的水雾,附着于这破旧的铁床、斑驳的墙壁还有坑洼不平的地面。这间小屋就像是一个牢笼,将她逝去的灵魂锁在里头,不需要锁链,不需要束缚,少女也不会离开。 因为她已习惯,她已觉得这个世界就是这样的,世界就是这伸开双臂就能触摸的墙壁,世界就是她每天晚上都能感受到的疼,她生在这个世界,理应过这样的日子。 玲珑呼出一口气,身体还是残破不全的,但没有人会想着送点热水来给她吃药——药在保姆那儿,玲珑甩了她一个耳光,她恐怕是不想再“发善心”,甚至想要报复一下这个“白眼狼”,把药扣住了。 进来的时候玲珑已经打量过李家别墅,四层复式,富丽堂皇,随处可见的奢侈品与古董,可见家底深厚。但让龙女觉得干净的,居然只有这么一个小屋。 她在小床上坐了下来,指尖从双脚开始,一点一点往上,随着她指尖拂过的地方,肌肤像是重获新生,褪去所有青紫红肿,新伤旧伤一并消失,只剩下娇嫩洁白,一如这个灵魂本来的样子。 就连小猪头脸也被她复原,少女自己也不知道应该长成什么样子,玲珑觉得她应该会喜欢漂亮一点吧,虽然瘦了点,不过没关系,她会吃胖的。 她在小屋内坐了没多久就无聊了,掏出未来恋爱对象给她买的手机,手机里有电话卡,还贴心地下好了许多APP,玲珑打了两个小时游戏,终于有人回来了。 最先回来的是去喝下午茶的李太太,她一进门就把包包递给了上来迎接的保姆,细眉拧紧:“那小贱人回来了?有说什么不该说的话吗?” 保姆怕被责骂,就省去了那个英俊又危险的医生,说没有。李太太一听,嗯了一声,“我去洗个澡换个衣服,你把小贱人的房门给我锁死!” 她说完就上了楼,关上房门开始脱衣服,衣服一件一件坠地,李太太先是放了轻缓柔和的音乐,又朝浴缸里滴了两滴玫瑰精油,舒适而享受地躺了下去。 一只手突然抓住她的长发,打盹中的李太太一惊,还没看清是怎么回事,整个人就被按入滴了精油的洗澡水中,很快她就被迫喝了几大口,又无法呼吸,面容憋得青紫,就在瞳孔开始涣散时,她又被拉出水面。刚大大吸了一口新鲜空气,就由被按了下去,如此往复七八次,李太太已去了半条命,死亡的窒息感太可怕了!她觉得自己的肺都要被呛没了! 偏偏音乐声大,家里房子隔音效果又好,根本没人听见她的挣扎与求救。 最后一次被从水中拉出,李太太已经头晕眼花冒耳鸣,她只看到一个模模糊糊的轮廓,很快,就晕了过去。 李家大小姐李莉也回来了,她听说母亲在家,连忙跑上来,结果发现了窒息晕厥的李太太,尖叫,叫救护车,家里顿时闹作一团。 出了这么大的事儿,李子易跟儿子李祺自然也得回来,一家人把李太太送到了医院,医生说没什么大碍之后,就留保姆在那看着,剩下人就先回家。 没有李太太在,李子易就更加肆无忌惮。他拿来了钥匙,打开了小屋的门,手里还拿着妻子最喜欢的一条酒红色性感睡衣。他喜欢看瘦弱的少女穿着属于成熟女性的衣服,显得又天真又美好。当然他不认为这是自己色|欲熏心,而是为了李家,为了事业,毕竟这可是当年老爷子亲自找大师算的卦,这个小女孩儿八字好,适合他们家,只要吸走她的气运,把她关在家里,就能交好运。 没看李家这些年越来越有钱、越来越说得上话吗? 不知是不是错觉,李子易仿佛看见了金光一闪。 “奴奴别怕,是叔叔,叔叔来看你了。来,把衣服换了,让叔叔看看你的伤怎么样了?之前叔叔下手重了点,可你也是的,怎么这么不乖?来,过来。” 他把手上的性感睡衣丢到玲珑面前,玲珑偏了下头,躲了过去,甚至冲他嫣然一笑。 昏黄的光线中,这笑容可真是太好看啦! 李子易这才发现,往日瘦弱的少女在医院养了几天,不仅脸上的伤都好了,而且长了些肉,这小脸蛋儿漂亮的,把他都给看硬了!这也不能怪他不是,谁叫她平时不乖,为了让她听话,难免下手打她,小脸儿就没个全整的时候,不曾想,当初那瘦成小骷髅的女娃娃,已经出落的这么标致啦! “叔叔想看我穿这个啊?”玲珑摸着酒红色的吊带睡衣,露出苦恼的表情,“可是我刚刚出院,身上还好痛,自己没法儿穿呀!” 她完全不像以前看到他浑身发抖的模样,反倒像个小妖精,惹火又危险,李子易鼻血都要喷出来了!他咽了口口水,色眯眯地上前,嘿嘿笑着说:“叔叔帮你穿,叔叔帮你穿哈……来,伸手,叔叔帮你把这身病服给脱——” 最后一句话没说完,已经被玲珑一拳怼在了铁床上,整张床应声而断,不巧的是有一根铁棍直接刺入他口腔,陷入喉咙口拔都拔不出来,血花四溅! “不会说话就不要说。”玲珑站起来,对准了李子易的腿间,漫不经心地踩了下去,伴随着杀猪般的惨叫,她还碾了碾。“偷走的气运了,给我千百倍地还回来吧,就用你的灵魂来还。” 能用暴力解决问题的话真是太好了,她完全没心思跟这样的人类对话,不过就这样死也太便宜了他们,她准备给他们准备一份大礼,包准不输给小少女。 李子易叫的太大声,杂物间又没有什么隔音效果,顿时就把李莉与李祺惊醒了!姐弟二人穿着睡衣推开房门,好像听到了爸爸的声音…… 李莉大声叫人,家里却是一片安静,而且不知什么时候停电了,平时豪华偌大的别墅此刻像是一只漆黑的怪物,将他们吞噬其中。李莉是女孩子,胆子小一些,战战兢兢地拿出手机照明,跟弟弟一起去找爸爸。结果卧室没有,他们立刻就想到了杂物间。 两人下了楼,一步一步往下挪,惧怕地腿脚哆嗦,李莉突然停下,带着哭腔道:“有东西、有东西在往我身上爬!” 李祺连忙把手机对准她,顿时松了口气:“是蟑螂,没事儿,别怕。” 说着把蟑螂掸开。 李莉气哭:“就是蟑螂才怕好吗!我最怕的就是这个——等一下,我们家怎么可能有蟑螂?!” 先不说他们北方城市本来蟑螂就少,就家里这么多佣人天天打扫,连点灰尘都没有怎么会有蟑螂?! 下一秒她又开始尖叫:“啊——” 李祺被她的叫声吓得心脏差点儿停了,没好气道:“又怎么了?难道还是蟑——我操!” 他想都没想就把紧紧抓着自己的姐姐给一把推开!李莉顿时咕噜噜从楼梯上滚下去,伴随着满身满脸的蟑螂!李祺吓得不敢下去了,他颤巍巍地把手机对准下面,就看见李莉在客厅疯狂翻滚,无数蟑螂在她身上爬行,见孔便钻,她的耳朵里、鼻孔里还有大张的嘴巴里——全是密密麻麻的蟑螂! 有密集恐惧症的李祺头皮发麻,浑身僵硬不能再动,这时不知哪里来一只手,突然扯住他的手腕,他没来得及说话,手机就丢掉了。 再下一刻,他又突然清醒。 他发现自己躺在一张很难受的床上,稍微动一下就咯吱咯吱响,李祺只觉得今天晚上家里处处邪门儿,还是赶紧叫人,就想去摸手机,但手机没摸着,倒摸了一块很滑很凉的布料,拿起来一看,是件酒红色的性感睡衣,他愣了愣,这才发现周围环境无比熟悉,居然是李奴住的杂物间! 他怎么会在这儿?! 谁把他关进来的! 李祺从床上跳下来就去拉门把手,结果却是从外面锁着的,他张嘴想要喊叫,却发现自己发不出声音,突然!门被推开了!是爸爸! 李祺兴奋地扑过去,却被淫|笑的李子易一把抓住,“来,奴奴,把这件换上,奴奴穿这个颜色最好看了!” 爸爸在说什么?! 李祺忘了动,直到李子易蒲扇般的大掌甩过来,正中他的脸颊,打得他眼冒金星,然后李子易亲自给他换了衣服,李祺才发现自己胸前微微鼓起,而小弟弟不翼而飞,他惶恐地摸着自己的脸,这是女孩的身体,他、他变成李奴了! 等一下、等一下爸爸!我是祺祺我不是李奴!爸爸住手! 他曾经紧张又兴奋地在李奴房间里装了个摄像头,拍下了父亲性|虐少女的视频与好朋友分享,对着少女品头论足;他曾经趁着父亲不在家,带着早就想试试少女滋味的朋友回来,在这小小的杂物间,把心里所有的黄暴想法都在少女身上施展…… 而现在,他变成这个少女了。 少女经历的一切,以后的每一天晚上,都会在他身上重现。 玲珑坐在客厅里咔嚓咔嚓啃苹果,她把冰箱都翻了一遍,现在这全家人是这么个情况,李太太从此以后只要一碰到水就会被拉入水中,到濒临死亡时再被放出,如此反复直到她崩溃;李子易只要一动色心,他的嘴巴与下|体都要受到铁棍刺穿与钢钉践踏;李莉喜欢给少女的牛奶里放细针,现在她送她无数蟑螂,只要李莉进食,就只能吃蟑螂,她的身体也将与蟑螂融为一体;李祺则回到过去的每一个少女受虐的夜晚,代替少女品尝来自李子易的“关爱”。 而时间是一辈子。 为了防止他们疼惯,每到新的一天,痛苦都会翻倍。 啃完了苹果又剥了根香蕉,吃完香蕉再吃个橙子,离天亮至少还有六个小时,有的是时间看他们享受。 等她吃掉了冰箱里所有能入口的食物,就伸了个懒腰,准备回去睡觉了。 李子易还倒在杂物间,玲珑深吸一口气,酝酿几秒钟,鼓足力气一脚把人踹出去,顺便把铁棍给□□——反正也不会死,只是出了点血罢了,多出血能养生,有益身体健康。 而早晨七点钟一到,李家人瞬间瞪大了眼睛! 李子易摸了摸自己的嘴,还好还好,虽然被粗壮的异物捅开的感觉很痛苦,但那好像只是他的梦而已……他又伸手去下面摸自己的兄弟,片刻后一声惨叫响彻云霄! 玲珑揉了揉眼睛,翻了个身,叫这么大声干嘛,昨天晚上她不是把他兄弟弄烂了嘛,然后想补齐的时候手一抖补错成女人的生|殖|器|官了,反正以后李子易也不能碰女人,就是从站着尿尿变成蹲着尿尿每个月来七天大姨妈每天痛的要死要活还能生孩子而已……龙女坚决不承认自己是故意的。 李莉也松了口气,她还是在自己房间,醒来后什么都没改变,看看时间上学都要迟到了,赶紧去洗脸刷牙! 可挤了牙膏的牙刷一到嘴里,她就开始反胃,随后疯狂呕吐,吐出来居然是密密麻麻的小蟑螂! 503.第四十二片龙鳞(三) 第四十二片龙鳞(三) 李莉尖叫着把牙刷丢了出去,开始疯狂抠挖自己的喉咙, 小蟑螂们飞快地四下爬散, 瞬间就不见了踪影, 当她抬头看向镜子里的自己时,方才那一切仿佛都是自己的幻觉。她松了口气, 又把牙刷捡了起来, 可是刚放到嘴里, 那种令人作呕的可怕感觉就又来了! 她又开始疯狂呕吐!这下她不敢刷牙了!她跌跌撞撞地从洗手间跑出去, 发现父亲已经西装革履地坐在客厅看报纸,心绪慌乱的李莉完全没有注意到父亲苍白的脸色, 她一把抓住李子易:“爸爸!爸爸我房间里有蟑螂!” 李子易哪里有精力管她?他自己现在走路都不会走了!胯|下少了二两肉,他□□里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平日的男士四角裤穿起来很不舒服,只能找一条妻子的内裤穿上。而且隐隐地腰有点酸,胸口也有点疼, 不知道为什么。 因此他不耐烦地摆手:“待会儿让人给你打扫!” “不!我要换个房间住!” “随便你!”李子易烦躁不已, “你嘴里那是什么味儿?” 李莉猛地捂住嘴巴,“我嘴里……我嘴里能有什么味儿?爸爸你说什么呢!” 他们家人都很爱干净, 李子易也没朝别的地方想, 就催李莉赶紧吃早饭准备去上学,李莉抿着嘴坐了下来, 看清楚面前的是牛奶跟煎蛋, 她松了口气, 叉起一块煎蛋放入口中然后……“哇——” 李子易脸都黑了, 还让不让人好好吃饭了?“莉莉!你在做什么?!” 李莉拼命把嘴捂住,她明明吃进去的是煎蛋,为什么……好恶心,呕—— 李子易亲眼看见女儿捂住嘴的指缝里露出了一只蟑螂,蟑螂的腿还在颤动,再没有比这更恶心的场面了!他大惊失色,手里的报纸跟牛奶都跌落桌面,混在一起,湿哒哒地流到了昂贵的手工地毯上。 李莉不敢再吃东西了! 父女俩战战兢兢地对视了许久,都试图掩饰自己的不对劲,从而并不想得知对方的秘密。李莉把餐盘往前一推:“我去叫祺祺起床。” 李祺的房门没有反锁,李莉很顺利地进去了,发现李祺趴在床上还在睡,她拍了拍弟弟的肩,谁知原本正在熟睡的李祺突然疯狂挣扎,一脚踢到李莉的肚子上,把她给疼得说不出话! “你疯啦!” 她只能这样质问。 李祺惊魂未定,他左右看看,确定这是自己房间,顿时痛哭失声:“太好了太好了……是梦,我就知道那是梦!我就知道那是梦!”他昨天一夜都没有睡,一直被父亲折磨着,他都不知道看起来斯文的父亲居然有那么多折磨人的点子,太痛苦了……真的太痛苦了,他都想要自杀了! 不过这么一高兴,他一想起身,发现浑身疼得要命,尤其是下面,连走路都难。李莉见弟弟样子怪怪的,就问:“你怎么了?” “我……我有点不舒服,你帮我请假吧,我今天先不去学校了。” “那我去叫医生——” “不要医生!”李祺尖叫,“我、我自己睡个觉就好了!” 李莉这会儿也是泥菩萨过河,没工夫关心弟弟究竟是哪里不对劲,她回到自己房间,捂着咕咕叫的肚子,好饿……再不去上学就要迟到了。 而医院里的李太太正疯狂捶打要给她擦脸的保姆:“滚开!给我滚开!不要靠近我你这个魔鬼!滚啊!滚!!” 保姆端着脸盆不知所措,手上的毛巾被李太太一把打掉,既然太太不想碰水,那她就离她远点好了,有钱人真难伺候,要不是工资高,谁愿意在这受气啊! 她气哼哼地端着水盆出去,迎面遇上了晋遇,晋遇还记得她,问她玲珑的情况如何,保姆这才想起来昨天自己一气之下把药给扣了,那小丫头没吃药不知道会不会怎么样,她短暂地心虚了一下,随即又想起往日自己对少女的恩情,要不是少女太过分甩她耳光,她能不给药么? 但她肯定是不会跟别人说的,就嘿嘿笑了两声:“没事没事,她好多了。” “妈!” 保姆听到声音,赶紧把盆放在一边,她没在病房里换水就是怕太太知道她女儿要过来。太太可非常不喜欢年轻女孩子,否则家里那小丫头也不会天天挨打,她可不想自己宝贝女儿被太太看见,免得让太太以为她们娘俩有什么企图就不好了。 保姆的女儿今年读大三,本来今天保姆是要休息的,但李家人突然出事,她只好来医院,女儿就亲自过来了。不过第一时间没好意思张嘴要钱,因为看到了边上有位俊美又气质出众的医生。 女孩羞答答地偷看了晋遇好几眼,保姆察觉到了,立刻对晋遇的态度都好了不少,先前她非常反感晋遇打听李家的事,收了钱也只说了皮毛,现在她居然主动要跟他说内幕了! 她可听得清清楚楚,那些小护士啊,没工作的时候在那儿聊天,说这晋医生家里可有钱了!这家医院就是他们家开的!条件那不是一般的好!而且人也特别优秀,国外留洋回来的,医术高超又有礼貌,多少小护士都暗恋着他! 她家姑娘眼看就要毕业了,要是能找个这样的女婿该多好!以后她不也能跟着享福了么! 晋遇看了下表:“抱歉,我待会儿有个手术,如果您愿意跟我谈,可以等到中午下班么?” 保姆连连点头,等晋遇走了,拍了下女儿的手:“你看人家晋医生!你在学校里找的男朋友能有人家一半我就谢天谢地了!” 女孩脸还是红的:“妈中午我也留下来呗!” 平时电话里多说几句就不耐烦的女儿居然主动要求留下来陪她,保姆很想答应,但她要跟晋医生说李家事的话……就不大适合女儿在边上。 女孩被母亲拒绝,很生气,但想起那位风度翩翩的医生,心里又痒痒,这样的极品比她追的小鲜肉都要帅,她还真舍不得走。 玲珑本本分分在杂物间睡大觉,外面地动山摇都跟她没关系,不过下午的时候手机就开始响了,全是晋遇打过来的电话,可能是看她没接,就换成了信息。 玲珑把十几条信息过了一遍,盘腿沉思,未来恋爱对象眼看要按不住了,不知道是从哪里得来的消息,还说马上就来带她走——玲珑想了想,给他回了个电话。 晋遇接起电话,声音清冷,他本是性格温柔的人,但这会儿对着玲珑这个受害者都无法控制情绪,可见他内心有多愤怒! “……我挺好的,你不用担心。” 晋遇又想起中午吃饭时从保姆口中听到的那些,都要被恶心坏了,他又气又怒,恨不得立刻报警!吓得保姆连连求他不要冲动,说一旦报警了,主人家就知道是她泄密,毕竟在家里干了二十来年的老人就她一个,她还得养家糊口呢。晋遇忍了又忍,他可以暂时不报警,但必须立刻把玲珑带走,她不能再在李家生活! “挺好的?哪里好?你忘了你身上那么多伤了吗?本来你就不能出院你知道吗?你——” 由于他情绪越发激动,玲珑把手机拿远了,她咂咂嘴,晋遇看不到她的表情,但她确实在这个小房间里憋得慌。一个少女在这样没有窗户的阴暗杂物间被养了十年还多,换正常人都疯了,龙女自然不喜欢,算起来她在这个房间也待了超过二十四小时,但她还真不打算离开李家,她想换个房间住。 一边跟晋遇打电话一边握上门把,李家人把她遗忘了,门是从外面锁上的,玲珑稍微用了点力,锁芯便化为齑粉,她拉开门,大摇大摆地走了出去。 李子易想让她换那件性感的吊带睡衣,可龙女怎么可能穿其他人穿过的衣服,尤其是讨厌的人,所以她现在身上还穿的是医院的病服。 李莉倒是有很多漂亮衣服,她就旁若无人地进去了,在李莉那些没剪过吊牌的新衣里挑了件红色的连衣裙,内衣的话……算了,这具身体穿不穿内衣都无所谓。 换好了衣服她又下楼找东西吃,李家的佣人们都是一脸茫然,根本不知道她是谁。他们是知道杂物间住了个女孩,但这女孩长什么样是什么身份只有保姆知道,因为保姆负责给她送饭送水,其他人都不能过问,倒是不知道女孩儿这么漂亮! 就是有点太瘦了。 玲珑坐到了餐桌上开始点菜,她要吃草莓蛋糕,又要吃红烧肉,还要喝芒果汁……反正点了一大堆,颐指气使的态度糊弄住了所有人,就为了她,佣人们都忙活起来,最后她要求的食物都端上了桌,他们就在边上微微弯腰等待她吩咐,活似她是个小公主。 然后佣人们个个瞠目结舌,这满满一桌的食物,这么瘦弱的小姑娘到底是怎么做到全部吃完,但却丝毫不显肚子的?她那条裙子腰肢收的很细,稍微多吃一点都会凸出来,她却没有! 玲珑喝掉她亲自点的芒果汁,满足地喟叹出声,对嘛,这才是她应该过的生活嘛!“家里都有人在谁啊?” 没人回答,过了几秒钟,才有一个人答道:“太太在医院,先生去公司了,小姐则去了学校,只有少爷身体不适在家里休息。” 玲珑点点头,推开面前玻璃杯准备上楼,走了几阶楼梯后她啊了一声,扭头对着李家佣人们食指点唇嘘了一声:“待会儿无论听到什么声音都不要上来哦。” 说完她也不管他们答不答,就径自朝李祺的房间走去。李祺半昏半醒地趴在床上,到现在他都不敢躺着睡,因为屁股实在是太疼了!火辣辣的疼!像是有人用刀子在里面搅和一样!他疼得脸色惨白,冷汗涔涔,却不能让人知道,连叫医生都不敢。 “哎呀,好可怜哦,一定很疼吧?” 娇娇软软的声音满是怜惜,听得李祺眼眶一酸,他艰难地抬起头,就看见一张格外美丽的小脸儿。 ……她是谁? 玲珑伸出手,摸了摸他汗湿的脸颊,长得倒是不错,只可惜没什么营养,“怎么,不认识我啦?前几天你还刚带朋友跟我一起玩儿呢,手机里不是还有视频嘛,这么快就翻脸不认人,实在是太让我寒心了。” “李、李奴?!”李祺不敢置信! “嘘。”玲珑点他的唇,漆黑的眼眸瞬间化作竖瞳,又恢复如常,快的仿佛是李祺的错觉。“不要叫我这个名字,我会生气,而你一定一定不会想要看到我生气。” 她摸了摸下巴,用手指在他光|裸的背上写字:“来,念念看,这是什么?” 不知为何,李祺发觉自己浑身一点力气也没有,在她的视线下,他不敢乱动也不敢反抗,努力地去辨认她在他背后都写了什么:“婊……子。” “对。”玲珑轻笑,“给你盖个章,这可是你自己亲口认定的。” 说完,她的笑容顿时消失,手掌一抬,再重重落下! 伴随着全身骨头都被粉碎的痛苦,李祺惨叫——痛!好痛!怎么会这么痛!!!! 他试图去摸自己的后背,却怎么也够不着。玲珑慢条斯理地收回手,“别摸了,刻在你灵魂里的,洗不掉的,这可是我为你们家人准备的礼物。” 她跳到床头上坐着,翘起二郎腿,细白的长腿儿晃呀晃,好整以暇地看李祺笑话,用玩笑的口吻跟他讲述了可怕的事实:“本来呢,像是你们这样的人类,我是要把你们灵魂碾碎带回去做花泥的,我前些日子种的莲花终于冒尖儿了,不过长得忒慢,我需要很多花泥。可是你们吧……做花泥都不太够格,我怕把我的莲花给养坏了,这样。” 她笑嘻嘻的,小脸蛋上满是天真雀跃:“我在你们灵魂里刻上你们最爱说的字眼儿,这样只要灵魂不灭,就永生永世受此苦,除非荒海枯竭归墟坍塌,否则永不停止,你觉得好玩不?” 李祺像看怪物一样看着她:“你在胡说什么!什么灵魂什么荒海的,你以为你是谁?!不可能!我又没做错事!凭什么惩罚我!” “没人说你做错事啊?”玲珑眨眨眼,“你做没做错事跟我又没关系,你以为我是正义使者啊?我只是看你们一家子不顺眼而已。” 她点了点李祺的鼻头:“小傻瓜,你现在还不知道被烙印的灵魂代表了什么,不过你会知道的,你还会为今天对我的不敬后悔不迭,可惜,一切都晚了。” “话又说回来啊!”龙女兴味盎然,“你昨天夜里过得还开心么?” 李祺瞳孔骤缩,玲珑不知从哪里弄来一根棍子,啪的一棍甩在他屁股上!本来就百孔千疮的屁股,这一棍下来,李祺觉得自己的心脏都被击碎了!他疼得痉挛呕吐,玲珑嫌弃后退,摸过他的手机,也不用解锁,直接就进去了。 有个相册上了锁,里面毫无意外是李祺与朋友施虐少女的照片跟视频,照片照的很清晰,把少女每一个痛苦的表情与茫然的眼神都记录了下来,玲珑一张一张翻看着,又打开了小视频。 视频里的李祺可不像现在这样躺在床上,如此脆弱可怜,他得意洋洋的狂笑,大放厥词说弄死也没关系,这小婊|子是花五百块钱买来的,他们想出各种各样的花样儿在她身上施展,她不会哭,但会怕,会痛,这就成了少年们取乐的由头。 玲珑轻轻叹了口气,停在一张少女被迫吞灯泡的照片上,她人小小的,嘴巴也小小的,他们却逼着她去吞一只大灯泡,还有这个视频,笑得非常开心。 李祺惊恐地看向红裙子少女,她有一张陌生的面容,跟那个总是瘦弱的头发遮面的李奴不一样,可她比李奴可怕多了!李奴是被欺|辱凌|虐的,红裙子少女却是为李奴复仇的! 而此刻,红裙子少女手里也有一只灯泡,与李奴吞的那个不同,这个灯泡是亮着的。 玲珑很温柔地问:“你是自己吞,还是我帮你?我建议你选第二个,我保证不让你痛。” 李祺一个字都不带信的! 他疯狂摇头,却见她走近,来自红裙子少女的威压太过可怕,让他泪流满面,只得伸出手接过灯泡,拼了命地往嘴里塞!但是太大了……真的太大了! 他呜咽着说着什么,玲珑仔细听,笑:“求我啊?那可不行哦,要是求饶就能让坏人住手,那谁都要求饶了呢。” 她把视频打开,放在他面前,李祺看着视频里恐惧的少女,像是看到了另一个自己。 玲珑掏出未来恋爱对象给买的新手机,也给李祺拍了一段儿,留着日后让他自个儿回味。 灯泡比少女吞的那个还要大,最终卡在喉管,他干呕了许久,吞不下去也吐不出来,玲珑从床头跳下去,哼着小曲儿走人。 晚上李莉回家,发现父亲居然比平时回来的都早!但她已经度过了非常糟糕的一天——她不敢吃东西也不敢喝水,饿得头晕眼花,同学找她一起去逛街她都没兴趣了! 李子易过得也糟糕极了!他像个女人一样来例假了!偏偏今天穿的还是浅色西装,下面湿了一大片,办公椅都沾满了经血!本来是要开会的,可他哪里敢起身?就连性感秘书他都没让她进来! 现在他肚子内像是有无数个小人在练拳击,疼得直抽抽,这么早回来就是去找了妻子的卫生巾用,光是在马桶上就蹲了一个多小时,腿都麻了。 这是有钱也解决不了的问题。 晚饭李莉仍然不敢吃,她一个人的时候试过偷偷吃点东西,可食物一进嘴,根本没有味道,而且全部都会变成密密麻麻的小蟑螂!到底是怎么回事,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她在房间里来回打滚,气得要死,就想找点什么东西发泄,摔了满桌的化妆品不算,根本不解气,就想起了杂物间的小贱人。 李莉气冲冲地朝杂物间去了,一把推开门,最先映入眼帘的不是别的,而是一块香喷喷地放在精致小碟子里的蛋糕! 蛋糕比她闻过的任何事物都香!已经三十几个小时滴水未进的李莉不由自主舔了舔嘴唇,她慢慢靠近,蛋糕香味儿越发明显,她拿起叉子叉起一整块,试探着用舌头舔了舔——是甜的!软的!她可以吃的! 饿极了的李莉一口就吞了整块蛋糕,她兴奋地咀嚼…… “啊——” 她抠着喉咙,叉子拿出来的时候沾满了血,怎么会有这么多针……好疼! 一块蛋糕里不知藏了多少根针,刚入嘴的食物就又被李莉给吐了出来,她一边哭一边抠喉咙去挖刺的更深的针,娇生惯养的大小姐没吃过这样的苦头,已是涕泪满面。 玲珑在她拼命干呕的时候拍了下她的脑袋,李莉的头砰的一声撞桌子上,刚挖在手里的针一个不稳,更深地扎入了喉咙! 她在泪眼迷蒙中看见了穿着红裙子的陌生少女,她不认识那是谁,只下意识地伸出手求救,可少女没有理她,只是怜悯地说:“与其吞针,还是蟑螂刚好吃一些,是不是?” 李莉晕了过去。 而医院里的李太太已经发疯了,她只要碰到水就会被人拽着头发摁进水中,等到她窒息地马上就要死掉,对方又会立刻放开她,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到底是怎么回事?! 她不许任何人靠近自己,吓得看到水就开始尖叫,医生护士们都被她折磨的身心俱疲,觉得这位贵夫人应该转去精神科——她说有人摁她的头,说到处都是水池,问题是哪里有啊?大家怎么都看不到? 偏偏演的还跟真的一样,那溺水的样子特别真实,要不是病房监控表明一切都是假的,她们真的要相信了。 保姆在边上也怕啊!太太不对劲儿,她给先生打电话,可先生怎么也不接!她又不能把太太丢这儿自己回去! 保姆哪里知道,她家先生此刻正因为痛经抱着热水袋喝着红糖水还在死去活来呢! 504.第四十二片龙鳞(四) 第四十二片龙鳞(四) 在李太太的强烈要求下,医院也不能把她强制性留下来住院观察, 既然人家一定要回去, 院方也阻止不了。李太太认为, 医院是个不干净的地方,多少人死在这里, 秽气太重, 回到家就好了, 回到家她一定就会好! 于是连夜又赶回家, 保姆来回被折腾的心力憔悴,真是不知道太太哪里来的精力, 明明之前还躺在床上半死不活来着。 李太太离开了害怕的医院,回到家,看到熟悉的摆设与场景,心里才稍稍放松,此时此刻她想不起平日里与丈夫的争吵, 只想马上看到他, 投入他的怀抱寻求安慰。 保姆跟在后面打了个呵欠,心想闹到现在, 总算是能休息休息了, 太太可比李奴难伺候多了,李奴可以扔那儿不搭理, 可太太就没给人停下来的时候, 一会儿要这样一会儿又要那样的, 麻烦得很。 李太太一路冲回房间, 却发现房里没人,可床上的被子却是掀开的。她下意识看向洗手间,进去了之后却也没看到人,倒是垃圾桶里有用过的卫生巾跟带血的纸巾,她立刻就火了,不过是一天不在家,李子易居然就把那个小贱人带到他们卧室来胡搞! 她怒气冲冲地就要往杂物间去教训小贱人,衣帽间的门恰好在这时候开了,李子易从里面走了出来,看到她也没什么特别的表示,就是脸色有点白,问她要到哪儿去。 “老公?你、你在房间里啊。”李太太讷讷道。 李子易觉得她问得很奇怪,他不在房间里会在哪儿?自打来了例假之后他是动都不想动,躺在床上抱着热水袋喝红糖水都没有用,止疼药要吃了,还是不管事儿。本来想多躺会儿,谁知道也就躺了一个多小时,就觉得侧漏了。他怕弄脏床单让佣人看见,就捂着屁股以极其扭曲怪异的姿势去了洗手间,发现内裤也沾了血。 只好擦干净之后,忍着痛去衣帽间再找妻子的内裤,好在李子易本人很瘦,李太太又比较丰腴吗,否则他还穿不下呢! “我累了,先睡了,你也赶紧洗个澡睡觉吧。” 李太太身上一股医院消毒水的味道,难闻死了。 一听要自己洗澡,李太太顿时支支吾吾:“我太累了,要不明天再洗吧。”她真的再也不敢碰水了!虽然这是在家里,但万一那种可怕的情形又出现了呢? 李子易哪里有功夫管她洗不洗澡,自己掀开被子,小心翼翼地躺下,“随你。” 李太太这才去衣帽间换了睡衣,上了床。她看向背对自己的丈夫,把手搭在他肩膀上:“对了老公,我看到洗手间的垃圾桶里有用过的——” “莉莉还不能用咱们卧室的洗手间了?!” 她就是随口一问,没想到丈夫火气这么大,瞬间转过身来吼她:“你能不能不要这样一天天的捕风捉影?我对你们女人的事儿一点都不想了解,你要是不想睡觉就出去!我还要睡!” 结婚这么多年,两人在外面的形象向来是恩爱夫妻,惟独在家里会因为李子易总是搞李奴而吵架,其他时候都是挺和谐的,李夫人还没被这样无缘无故地骂过。她委屈地红了眼眶:“我这不是关心一下吗……要不是你总想搞那小贱人,我至于这么捕风捉影吗?你就知道怪我,我为这个家付出了多少啊,不见你心疼我,就见你说我不好了。我这么不好,你当初娶我干嘛呀……” 就吼了她一句,她能有一百句等着!李子易烦躁不已,他觉得自己的情绪不受控制地暴躁起来,口腔里的异物感每天都格外清晰,他现在都不敢去医院,就怕做检查的时候被人知道自己下面变了个样儿,现在妻子还在聒噪个没完,他烦的不行,直接被子蒙头。 李太太委屈地说完却没有得到的丈夫的安慰,又想起自己这几天的“撞邪”,心里更加难过,可这世界上能让她依偎的也只有他了,因此虽然李子易的背影冷漠而遥远,散发着拒人于千里之外的疏离,她还是慢慢靠过去,单手攀上他的肩膀—— 谁知就是这一下,李子易跟爆炸了一样,刷的起身把她的手恶狠狠地拍开,用力之大,直接让李太太疼得飙出眼泪。他凶神恶煞地吼她:“你有完没完?你这么饥渴去大街上把腿张开有的是男人搞你!一天天的除了想这事儿你还想什么?我去客房睡了,你少烦我!” 说完,直接穿上鞋走人,剩下李太太被吼的呆愣愣,她出身也是好,从未听过这样羞辱人的话,尤其这话还是她最爱的男人说的,她的心都要被伤碎了,捂住脸哀哀地哭起来。 她哪里是想干那事儿了,她只是想到他怀里去让他安慰安慰她,为什么他都不懂呢?是不是因为她老了,不像小姑娘那样对他有吸引力了?说起来都是怪那个小贱人,若不是她来了李家,他们夫妻俩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 李太太一边哭一边抱起李子易的枕头,结果发现深色的床单上有一块更深的痕迹,她用手摸了摸,没摸出什么来,就送到鼻间嗅一嗅,铁锈味……是血! 她蹭的站起身,先前的哀伤难过都没了,只剩下愤恨!说什么女儿用了他们的洗手间!放屁!他果然是把小贱人带到他们卧室来乱搞了! 李子易在气头上,李太太不敢招惹,但不代表她不能去找别的发泄方式,说起来这五百块钱花的还真不亏,不仅给她老公找了个免费飞|机|杯,就连自己生气也有倾斜的地方,换作李奴来以前,李太太早就摔东西了。 她气冲冲地推开门,就要朝杂物间冲,可玲珑已经不住在那里了呀!李太太当然什么都没找到,她发现杂物间的锁坏了,立刻又开始生气,每个月花那么多钱雇的佣人就这么没眼色吗?门都坏了也不知道修! 不过她没想太多,李奴那小贱人下贱得很,你就是把门给她开了她也不会跑走,以前也不是没有过这样的情况。 可屋里没人,只有在李太太推开门的时候,放置在门顶的水盆掉了下来,打湿了她。 在李太太疯狂的尖叫声中,所有人都过来了,就看到她掐着自己脖子翻白眼伸舌头,像被鬼上身一样,活灵活现地表现出了溺水感,大概这样来来回回五六次,她自己终于撑不住,晕了过去。 看到了全程的李子易表情非常复杂,他想叫人打电话叫救护车,保姆过来说,夫人叮嘱过千万不能再去医院。李子易对别人没什么感情,但对妻儿还是挺在意的,他就叫人去找能上门的家庭医生。闹了这么一通,他的小腹更疼了,下面坠坠的好像有人在拿拳头捣他一样,又该去洗手间换一片了…… 佣人们看着先生转身离去,姿势古怪还捣着肚子,都不敢说什么,而从始至终,这一场闹剧只有李子易跟佣人们到场,李莉李祺姐弟俩都在房间里没有出来。 他们当然也听到李太太的尖叫了,但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李祺昨天晚上又重复过了李奴的一夜,被折磨的死去活来,他嘴里的灯泡取不出来,他又不敢叫人,玲珑大发善心帮他把嘴角撕裂,灯泡倒是出来了,他却疼晕了,伤口还在流血呢。 李莉则抱着马桶拼命地抠喉咙,她吞下了好多好多针,她怕自己没有全部吐出来,到时候肠穿肚烂而死,因此非常惜命。 玲珑在李家最豪华的一间客房睡得昏天暗地,醒来后精神满满! 早上她下楼吃早餐,其他佣人看到她还不觉得奇怪,保姆却张大了嘴不敢置信。玲珑朝她微微一笑,挥手示意:“嗨~” 保姆不敢相信眼前这个女孩子就是那个被关在杂物间十多年的李奴!她惊恐地看着玲珑,总觉得好像有什么事情不同了,心里想到还扣在自己手上的药,顿时紧张地舔了舔嘴唇,干巴巴地问:“你、你怎么出来了?快回去!别让先生跟太太看见——” 玲珑竖起一根食指冲她摇一摇:“嗯哼,短时间内我想他们没工夫管我,倒是你……” 狡黠的美眸绕着保姆转了一圈:“打算什么时候把我的药还给我啊?” 其他佣人都朝保姆看,保姆连忙摆手:“你在说什么药,我怎么听不懂?我这里可没有你的药啊!” 玲珑嗤笑,“你还挺看重自己形象的嘛!” 保姆神情尴尬,她年轻丧夫,一个人把女儿拉拔大,日子过得非常滋润,靠得就是在李家当保姆。一开始是怕人瞧不起自己寡妇的身份,后来就是习惯了,虚荣心让她把自己包装成一个善良宽容的好人,平时她就跟其他人讲杂物间少女的事,让其他人对少女敬而远之,自己则忍受着为少女塞点剩饭剩菜还有消炎药什么的……以此得到大家好评,都认为她是个大好人,没人说她一句不好的。 至于她究竟是什么样子,只有她自己清楚。 保姆说:“不知道你在胡说什么,是药三分毒,小孩子没事不要乱吃药。” 玲珑点点头:“那好。” 她起身,径直朝保姆的房间走去,佣人们都住在一楼,也不知道她是怎么得知哪个是保姆房间的。保姆吓了一跳连忙追上去,可惜没有玲珑快,她跟进去之后,房门就砰的一声被甩上了。 其他人不敢多说话,赶紧自己干自己的去。李家给的工资确实高,他们只是佣人,主人家做什么跟他们一点关系也没有,闭上眼睛不去看,关上耳朵不去听,嘴巴抿紧了什么都不要问,这样最好。 看到玲珑一路掀开自己的床垫,找出那一袋子药,保姆气急败坏上去就拉她:“你这没教养的小娼妇!你怎么乱翻人东西?!乡下来的就是乡下来的,一点素质都没有!” 她先是骂了两句,然后发现红裙子少女并没有回应,而是冲她笑了。顺着少女的视线,保姆看到她一颗一颗将药抠出来,这些大部分都是药丸跟胶囊,全都抠出来之后是满满的一大把。 玲珑抬起头,笑容愈深,保姆似乎知道了她要做什么,转身抄起椅子就要砸她! 跟小小瘦瘦一只的玲珑比起来,膘肥体壮的保姆能打好几个她,根本不在怕的!反正这小贱人是个黑户,打死了也没人管!说不定太太还要奖励她呢! 玲珑头一偏躲了过去,又一脚踹在保姆的肚子上,把她踹出老远,叹了口气:“本来我也没想做什么的,你不是常常以我的恩人自居吗?你看,你偶尔给我一次药,我还你这么多,是不是非常知恩图报?感动坏了吧?” 她走过来,踩住保姆双手,捏开她的下巴朝里面摁,满满一把药,有的被保姆吞下,有的掉落地面,玲珑眼眸含笑,下手狠毒,完全不把人命当回事。她靠近保姆耳边,轻声问她:“给我的药里,有多少是太太叮嘱的,嗯?” 保姆瞬间瞪大眼!她知道!她居然知道! “那可不是什么好药,吃久了会死人的。”玲珑轻叹,“明明知道,还要给我,给我了,还要装作是为我好,这也是太太交代你的?” 你看,没有尊严的生命就是如此脆弱,一个保姆也能任意欺凌,拿她的生死当玩笑。 保姆咽下玲珑手里最后一颗胶囊,也没有水,玲珑松开手,她就在地上抽搐,眼露哀求,似乎是想让玲珑给她叫救护车。 “放心。”玲珑笑,“不会死的,你们对我的食物做了那么多,我怎么能让你们轻易死去呢?” 她见过很多回这样的事了,美好的灵魂已经逝去,肮脏的灵魂只要去死,就能一笔勾销——在龙女这里没有这样的好事,他们绝对会后悔,活着可比死了要难受得多。 永生的快乐是建立在自由与力量上的,如果这二者都没有,活着才是受罪。 玲珑走出保姆房门,反手把门带上,餐厅里已经做好了早餐,她开心地坐下吃起来, 其他佣人们没做过什么,她也就无所谓他们,反正李家一倒他们就要失业,跟她关系不大。 李家人就开始了这水深火热的日子,每个时刻都是清醒的,清醒的时候就是没有尽头的痛苦与折磨。李太太不敢碰水,李莉不敢进食,李祺不敢入睡,李子易不敢跟人交流——这还只是开始。 很快地李家人就发现,只要不碰水,李太太就跟以往一样;李莉只要不吃东西,就还是那个人人追捧的千金大小姐;李祺只要不睡觉,就不会重复李奴的生活;李子易不管跟不跟人交流,都变成不男不女的怪物了。 可是一两天不洗澡还行,一两个月不洗澡呢?不碰水,就代表不能喝水,没有水是会死的!李太太忍不住喝了一口,立刻遭受了比之前还要重的惩罚!她哭喊着不敢再喝了,却无济于事。 李莉饿得两眼发青,她也试过吃东西,可她就是喝水,水也会变成蟑螂!她只能吃它们,只能喝它们!她又不能吃苦,受不了罪,吃过脏东西的嘴巴根本无法刷牙清理,她已经不敢开口说话了! 而李祺顶着两只巨大的黑眼圈,只要一打盹,他就会被立刻拽入李奴的身体,承受李奴曾承受的所有折磨。有一次他在李奴身上,感受到的甚至是自己在施|虐!他看着那个嚣张狂笑侮辱李奴的自己,泪眼迷蒙地求他住手却无济于事…… 李子易就别想再碰女人了!他每天提心吊胆,日子过得战战兢兢如履薄冰,什么萝莉什么小女孩他通通都没兴趣了!无论是谁接近他他都害怕,怕被人看出自己的秘密,自从来了第一次例假胸口痛之后,他的胸居然开始像女人那样发育了! 曾经他摸着少女的胸部说她太小了,现在他终于可以自产自销了,玲珑寻思着等李子易长到F罩杯就让他产奶来着,然后她可以网开一面,让李太太李莉母女吃奶充饥——她可真是太善良了! 只要李子易愿意就能拯救他的妻女,他会不会愿意呢? 随着时间流逝,李夫人终于发现了丈夫的不对劲,他已经完全不碰她了,甚至搬到客房去住,每天房门都是紧锁的,不跟任何人交流。她闻着自己身上多日不洗澡的酸臭味儿,又不敢去问,丈夫这是嫌弃她了吧?可她又有什么办法呢?看到丈夫捏着鼻子指责她让他去洗干净的样子,李夫人心在滴血——她倒是想,可她哪里能洗?她根本不敢碰水! 而由于害怕家里人多会暴露自己已经C罩杯的秘密,李子易遣散了一些佣人,只留下做饭打扫的,而且除了干活时间不许他们再住在家里。 饶是如此,他的胸还是长得很快,如果是变成女人也就算了,偏偏他的喉结还在,面部也非常男性化。 有一天李夫人无意中看到了快递单,发现家里有人买了女士内衣。 她问了李莉,李莉说没有,那肯定就是李子易买的了! 她带着女儿冲进李子易的房间,就看到他背着她们母女在扣背后的内衣带子! 一时大意忘记锁门的李子易脸都黑了!他第一次动手打了宠爱有加的妻女! 他不能容忍自己身体上的怪异被人发现,不允许! 母女俩被打得头破血流,而李子易从这暴力的行为中得到了发泄的快感——天知道这段时间他都要发疯了!他快要无法忍受这个自己了! 好在母女俩只看到他扣带子,没看到他前面的波涛汹涌,李子易动作又快拿衣服盖住了,否则他真怕自己会杀了自己的妻子与女儿。 她们为什么那么不乖呢?为什么总是不听话,总是想要进入他的领地呢? 乖乖关起来就好了吧? 被打晕过去的母女俩再醒来时,已经被关入了曾经李奴住的杂物间。 说起李奴,那个小贱人不知什么时候消失了,她们忙着自己的事也无暇管她的死活,可现在她们居然被关进来了! 伤口还在流血,母女俩无力地哭喊着希望李子易能放了她们,可李子易正在气头上,或者说,他因为这段时间身体上的变化,在无法接受的情况下,心理逐渐扭曲,他厌恶这个女人的身体,因此连带着有相同构造的妻子与女儿也厌恶起来。再加上她们两个总是想要靠近他讨好他,他根本无法忍耐! 关起来就好了,关起来她们就不敢再烦他了。 李家鸡飞狗跳的这一阵子,李子易无法处理家庭和自己的身体,也松懈了公司管理,本来蒸蒸日上的公司很快因为几个错误抉择元气大伤,再有竞争对手虎视眈眈,里外受敌的李子易迫切需要一个发泄口。 他打完妻女后心情舒畅许多,总算是想起很久不见的儿子,而李祺已经一个多月没去上学,每天呆呆地、失魂落魄地坐在地上,抱着床脚,一打盹就哭喊爸爸饶了我爸爸不要——看到李子易跟看到鬼一样! 李子易对儿子还是非常疼爱的,他逼着儿子去上学!李祺怕他,不敢让他靠近,听话的他让干嘛就干嘛,李子易这才发现,从地上站起来的儿子连路都不会走了!一瘸一拐不说,还瘦成了一根麻杆儿,身上没有一点肉!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到底是怎么回事?! 他们家本来幸福美满又和谐,公司也是芝麻开花节节高,怎么突然间就——对了,问题好像就出在李奴身上,那天儿子带几个同学来把李奴玩的只剩半条命,他跟妻子正好撞见了,妻子是恶心,他是觉得自己的所有物被侵占,于是夫妻两个就联手打了李奴一顿,中间一度李奴都断了气……他们也没放在心上,叫了救护车就没再管了。 后来……后来怎样了? 李子易发现,自己竟有些记不清了。 505.第四十二片龙鳞(五) 第四十二片龙鳞(五) 玲珑在李家留了个烂摊子就走人准备去找她看好的恋爱对象,结果到了医院一问才知道晋医生已经一个多星期没来上班了!晋医生的父母也在找他, 但这个人就跟突然消失了一样, 谁也不知道他在哪里。 说起来他的确也有好些天没给玲珑打电话发消息了, 由于玲珑没放在心上所以没注意到,这人还真没了? 她戳着自己下巴, 坐在医院外的长椅上想了想, 一个护士小姐姐走过来问她:“你跟晋医生是什么关系啊?怎么会想到要来找他?” 玲珑眨巴着纯洁的大眼睛, 她现在完全不像之前住院时那样瘦骨嶙峋, 脸蛋儿鼓鼓的还带着婴儿肥,嫩的掐出水, 根本没人认出她来,从外表到穿衣打扮谈吐气质都变了:“啊,我啊?我是晋医生的未婚妻啊!” 护士小姐姐:??? “别看我这个样子,其实我已经成年了哦。”玲珑面不改色撒大谎,“我们两家……” 她花没说完, 护士小姐姐连忙拍拍她的小手, 指向不远处:“快看,看到没?那就是晋医生的父母, 他母亲是咱们医院的院长, 这几天找晋医生都要找疯了!你快去跟他们会合吧!” 玲珑朝小姐姐抛了个飞吻:“谢谢漂亮姐姐!” 哎呀,小姑娘嘴巴可真甜~被这么可爱的小姑娘叫漂亮姐姐, 护士小姐姐脸都红了, 正好有病人按铃, 她赶紧推着小车过去。 晋父晋母找儿子几乎找得心力交瘁, 他们已经报了警,警察盘查过了晋遇去过的每一个地方,查看过每一个摄像头,还派了人到处搜索,可压根儿找不到晋遇的痕迹,他们的儿子从小就沉稳独立,有自己的想法,不想继承家业想要当医生,夫妻两个也没有阻止,可没遇到医闹,怎么好好的人就没了呢? 晋母脸色苍白,晋父还好一些,但也没好到哪里去,夫妻两个相互搀扶着,他们去了晋遇的办公室,这是待的最多的地方,他的白大褂还在衣架上搭着,怎么人就突然消失了? 他去哪儿了?怎么电话也不给爸妈打一个?知不知道他们有多担心啊! 玲珑伸出手指敲敲门,没有人理会她就自己推开了,对着里头气质出众的中年夫妻挥挥手:“叔叔阿姨好。” 夫妻俩虽然伤心又着急,但人找不到也是好事,说明在什么地方好端端地活着,晋母在丈夫坏了擦了下眼泪,对玲珑露出一个和善的笑容,这笑容看起来非常勉强,可见她已经没有跟人客套的心情了。 晋父问:“小姑娘,你是谁?你走错路了吗?” 玲珑嗯嗯一声,摇头:“我叫玲珑,我是来找晋遇的,他好几天没给我打电话,我有点担心他。刚才我在外面问了,他们说他失踪了,是真的吗?” 小姑娘精致得很也面生得很,但她一说打电话什么的,夫妻俩就明白了。前些日子儿子回家还问他们想不想要一个小闺女来着,当时晋母高兴极了,拉着他的手问了小姑娘的情况,得知小姑娘的事,气得浑身颤抖,要不是晋父拉着,晋母都要操起家伙去李家打死那群畜生了! 后来儿子经常会跟他们说小姑娘的事儿,说小姑娘给自己取了个新名字叫玲珑,一家三口都觉得这个名字好,至于姓?那当然要姓晋啊!不然呢? 只是后来儿子突然失踪,夫妻俩怎么也找不着人,就把小姑娘给忘了,这一见,晋母立刻拉住玲珑的手,捧住她的小脸儿端详,仿佛小姑娘便是她与儿子之间联系的纽带,根本不舍得放开,喃喃道:“胖了,胖点儿好,胖点儿健康……小姑娘长得真好,你晋遇哥哥说,等你愿意了,就给叔叔阿姨当小闺女,真是个好孩子、好孩子……” 女人的怀抱温暖而柔软,玲珑眨着大眼睛,给晋母擦去眼泪:“阿姨不要哭,我愿意的,您看我现在好着呢,晋遇也不会有事的。” 她漂亮的像个洋娃娃,甜蜜又可爱,说出来的话无端让人信服,晋母抹了把眼泪,把她紧紧抱在怀里。儿子失踪之前,说要带她去看看小姑娘,还说她一定会喜欢,现在她见了,她喜欢得很,怀里抱着玲珑,就好像儿子还在身边没有下落不明。 院长夫妻走了,跟他们一起走的还有个小姑娘,很快就传遍了整个医院。大家都很着急晋遇的下落,晋医生温和又善良,没有人希望他出事。 玲珑被带回晋家,跟李家比起来,晋家不知道要高出几个level,但由于晋遇下落不明的原因,整个晋家都笼罩着一层阴云,没有人能笑出来。 玲珑是想出去来着,但是晋母不肯放开她,她好像把她当成了寄托,只要玲珑在她身边,她就有希望,能打起精神来。玲珑跟她说自己去找晋遇,晋母便更不肯撒手,她心里着急儿子,却也知道不能让这小姑娘走,她这么小,又这么可爱,出去了得多危险?她已经失去一个孩子了,不能失去另一个! 就连晋父也不答应玲珑出门去找晋遇。 本来只想蹭个地方住再顺便蹭点饭吃的玲珑:…… 她现在被看得好严哦! 反正晋遇一时半会也没有性命之忧,那就……就先让他倒霉一阵子吧?反正这不是她故意的哦,是叔叔阿姨一定要留她下来,而且无时无刻不盯着她,她才选择过几天再去救他的哦? 这样安慰了自己一番,玲珑就心安理得在晋家住下来了。不得不说晋家夫妻真是模范父母,对孩子开明宽容又善于倾听理解,怪不得能养出晋遇这样的人。 人是要找的,但日子也是要过的,公司跟医院不能不顾,在半个月之后,晋父晋母开始恢复上班,饶是如此,他们每天都关注着寻人进展,也每天都会去晋遇办公室看一看等一等。 他们开始上班了,玲珑就自由了,晋家夫妻很喜欢她,但并不会干涉她的决定,在征取了玲珑的意见后,她愿意去上学,他们便为她找好了学校,等到暑假一过就能直接入学。从晋遇那里得知玲珑不识字,对许多人情世故也一窍不通,甚至都不怎么会用智能手机,夫妻俩想跟这个小闺女培养感情,就每天分割时间来陪她,晋父教她读书写字,晋母教她穿衣打扮,日常生活被照顾的非常到位。 而玲珑非常痛苦。 她恨自己为什么要演技那么好,天知道从数字跟拼音学起是件多么可怕的事!晋父居然还给她买了田字格本,让她跟小朋友一样拿铅笔写好几页的123! 如今重获自由,她立刻就要出去逛逛,晋母不放心,让家里的司机带她。用妈妈的眼光来看,玲珑也就两三岁大,怎么能让她独自出门? 不过也好,这样她就能理直气壮地“偶遇”了。 晋遇手上有块腕表,价值数百万,他并不是个会炫富的人,家境虽然优越,对奢侈品却没有什么执着,平时穿衣也是讲究自然舒适,因此那块腕表就是他身上最值钱的东西,就算是二手也能值个一百来万,这样一笔巨款,寻常人家已经能过上很好的日子了。 这块腕表是晋遇二十五岁生日,晋母送的,他很喜欢,因为外观并不夸张,所以一直戴着。像是这种一线奢侈品的限量腕表,那都是有数字序号的,警方也锁定了这一块,只要市面上有这块表流出,就能顺藤摸瓜找到人。 玲珑又开始演,她让司机把车停下,跳了下去,眼看司机就要跟上,她连忙扭头制止:“朱叔叔我好像看到晋遇了,你快去找叔叔阿姨,把他们接过来,到了就打电话给我!” 说着她撒腿就跑,一眨眼就带着身上背的粉红色小包包消失在巷子口,司机叔叔都没反应过来,小小姐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了!他吓了一跳,赶紧先打电话说明情况,然后发动车子按照玲珑说的去接人。 玲珑气喘吁吁地挡在晋遇面前,他跟之前她见到的完全不一样了。 廉价的T恤跟五分裤,一看就是地摊上最便宜的那种,脚上踩的是一双塑料凉鞋,玲珑目测不超过三十块钱。但长相跟气质在那里,就算穿着廉价的地摊货也掩盖不住。此刻他看着玲珑,眼中满是陌生:“你……你是谁?” 玲珑眨眨眼,伸手在他面前晃了晃:“这是几啊?” 晋遇好脾气地答道:“五。” 看起来倒是跟过去没什么区别,不过怎么好像一副智商不高的样子?玲珑想了想,又问:“请问你几岁?” 这回晋遇很快就回答了:“七岁。” 玲珑:…… 她还没来得及再说话,一个穿着白色棉布裙子的女孩打斜里冲出来拉住了晋遇的手:“芹菜!跟你说过多少次了,不要随便跟陌生人说话!而且你怎么又偷偷跑出来了?不是让你在家等着我的吗?!” 晋遇——啊不,是芹菜,他乖乖点头,“对不起,姐姐这么晚了还没回家,我很担心。” 被他叫姐姐的女孩子一抬头,玲珑发现这还是熟人啊!不是李家那个保姆的女儿又是谁?眼看保姆女儿就要拉着晋遇走,她上前一步挡住去路,女孩子顿时皱眉:“麻烦你不要挡路。” 玲珑问她:“他看起来比你年纪还大,为什么叫你姐姐啊?” 女孩子窒了一窒,道:“跟你有什么关系?要你管?走开!别挡路!” “我当然要管!”玲珑叉起腰,“我可是他的未婚妻!他的事儿我不管难道要你管?我还想问你呢,晋遇怎么会在你这里?” 女孩一听玲珑认识晋遇,吓了一跳,强词夺理道:“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你神经病吧!芹菜我们走!” 居然还给晋遇取了芹菜这样的名字!对食物从来不挑剔的龙女惟独对芹菜不是很喜欢,偏偏晋遇被人取了这么个名字……她拉住晋遇的手,拽着他:“不许走!你也不许走!我已经打电话报警了!我告诉你,他爸爸妈妈马上就要来了,你最好别想跑!” 因为两个人都在用力拉扯,芹菜疼得眼泪掉下泪:“姐姐,芹菜疼、芹菜疼——” 玲珑不松手,女孩子更不肯示弱,眼看芹菜哭得像个泪人儿,玲珑飞起一脚踹在女孩肚子上,女孩惨叫了一声,不由自主松开手摔在了地上! 玲珑顺势把芹菜拉到自己身后,芹菜伤心泪流,又想过去把女孩子扶起来,被玲珑制止:“不许过去!” 眼前这个小姐姐好漂亮,可是好凶!芹菜更难过了,他揉着眼睛,默默流泪,担忧地看向女孩,“姐姐……” 玲珑受不了地戳他额头:“你都快要三十岁了!请你不要恶意卖萌叫人家姐姐好不好!” 芹菜听不懂,他现在的智力也就是个十岁以下的小孩子,只有不说话的时候外表看起来很糊弄人。 这么一番拉扯,保姆终于匆匆出现。她看到玲珑拉着芹菜,立刻开始心虚,女儿不认识玲珑,她是认识的,那天在房间里被强迫吞了一大把药,到现在她想起都心有余悸。李家已经不能待了,主人家都发疯了,她就偷偷拿了些值钱的东西跑出来,在女儿学校附近租了个房子,每天给女儿做饭,再卖点水果,日子过得很不错。 因为要卖水果,保姆买了一辆二手车,平时可以接接女儿还可以进货,谁知道有天晚上她去接女儿回来的路上没看清红绿灯撞了人,吓得保姆立刻就要驾车逃逸,还是女儿拉住了她。 母女俩下车一看,撞的不是别人,正是晋医生! 这还真是巧了! 她们不敢报警,怕承担责任,也不敢送医院,晋医生满头是血,她们家就那么点儿钱,哪里够付钱的啊!娘俩一商计,就把晋遇抬到车上带回了家。 以前在李家,李奴重伤,没到去医院的程度,就都是保姆给处理的伤口,她凭借着这个经验给晋遇处理了,没想到还真有效,就是晋遇醒过来之后把什么都给忘了,甚至记忆也只有七岁! 保姆松了口气,既然他不记得,那就把人送回去也可以,还能说是晋遇的救命恩人。 谁知道女儿却不同意。 自打医院一见,女孩就喜欢上了晋遇,她后来去了好几次医院,可惜见不到人。现在晋遇失去记忆又智商低下,不正是培养感情的时候吗?到时候就算他恢复记忆,两个人感情深厚的话也不会舍得对她怎么样的吧?而且撞他的是她妈妈,又不是她! 存了这个培养感情的心思,保姆也被说服了,听说晋医生手上那块表就几百万呢,医院也是他家开的,家里特别有钱!要是女儿能找到这么个男朋友,那她哪里还用辛辛苦苦摆摊卖水果?! 两人就把晋遇藏了起来,怕他出去被人看到,就严令他不许出去,保姆有关人的经验,女孩则去那天晚上的肇事现场看过,摄像头不知道什么时候坏了,说是这几天要来修,你说巧不巧,就跟是老天安排的一样,给了她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 她还给晋遇取了个新名字叫芹菜,因为她最喜欢吃芹菜了。 不过晋遇就是晋遇,哪怕失去记忆变成小孩儿,他骨子里也仍然是温柔体贴的人。保姆跟女孩说是他的阿姨跟姐姐,他就信了,保姆每天做生意很辛苦,他就总想帮忙……虽然智力只有七岁,但学过的技艺都还在手中。自从醒了,能下床了,保姆家里的家务活可都是晋遇干的,扫地拖地洗衣煮饭……简直像是捡了个万能的田螺姑娘回来! “哟,这不是丁阿姨嘛,怎么在这儿啊?”玲珑笑嘻嘻地,先看一眼女孩,又看保姆,“你女儿认不出晋遇也就算了,你也认不出啊?人明明知道他是谁,却不送人家回去,你们安的什么心啊?” 保姆怵她,看玲珑一眼就想起她有多狠多凶,女孩儿却不怕,她顶嘴道:“这是我们家的事,是我跟芹菜的事,要你管!” 玲珑实在是听不下芹菜这个名字,“你再叫他一声芹菜,我就给你一耳光。” 女孩倔强道:“芹——啊!!!” 玲珑甩了甩手,“我是说认真的。” 结果晋遇不乐意了,他认真地盯着她,“不许打人,打人是坏孩子才做的事情!” 玲珑冲他嫣然一笑,又啪地给了女孩一个耳光,“我就是坏孩子了,你能拿我怎么着?” “你——”晋遇急了,去拽她的手,他虽然是小孩的智力,力气却是大人的,玲珑顿时嘤嘤嘤假哭,“好痛好痛,你好用力……你好坏!你打我!” 他吓得松开手,看着自己的手心不知所措,他很用力吗?他、他不知道…… 保姆见女儿被打立刻急了,也不管玲珑多么吓人,就想打她给女儿出气,结果手刚抬起来,玲珑就冲她微微一笑:“想想李家人的下场。” 保姆这手抬在半空就不敢放下去了。她想起自己离开李家前,李家人那疯癫痴狂的样子,整个家仿佛一所精神病院,这一切都是眼前这个少女造成的! 她看着玲珑,活似玲珑是什么洪水猛兽。 这时候玲珑手机响了,她接起来,给晋父晋母指路,两人很快就跟司机跑了过来,一边跑一边神情激动!晋母扑过来就一把抱住了晋遇!又拉过玲珑,警惕地看向眼前的保姆母女,问玲珑:“她们没有欺负你吧?!” 晋父让玲珑先回车子里,这种事情小孩子最好不要看,“叔叔来解决,你快回去等着。” 玲珑不要,她眼巴巴地看着晋父,用还带着婴儿肥的小脸蛋跟水汪汪的大眼睛卖萌,晋父被直击心脏,清清嗓子,正色道:“我们是就在这里谈,还是怎么说?” 虽然周围没人,但刚才玲珑打人已经引起注意了,保姆忍了忍才说:“到我家去吧。” 她租了个独立门院,装修倒还可以,离大学城又近,很是方便。 晋母拉着玲珑跟晋遇不肯松手,看到儿子变成这样,难受的眼泪都掉下来了。 玲珑就坐在边上听保姆胡说。 什么看到晋遇倒在地上就把他给救了,结果人醒来什么都忘了,她们也不知道该怎么送他回家云云——听得玲珑都龇牙咧嘴,漏洞也太多了吧!救人不报警不叫救护车把人带回自己家?明明在医院就见过却装不认识?她正想插嘴,却被晋母轻轻拉了一下,对上晋母怜爱的眼神,玲珑努努嘴,没出声。 这话骗智力只有七岁的晋遇差不多,想骗商场老狐狸晋父,那怎么可能! 反正肇事现场的摄像头是坏的,保姆一口咬死她们是救人不是害人,又说根本不认识玲珑——李家人都疯了,根本不会出来作证,一个黑户而已,没有人认识她,就没人能证明她们说的是假的! 好在她们跟晋遇相处的时间不长,且晋遇见了父母有着说不出的亲近,因此当他们说要带他走的时候,他没有拒绝,甚至没有回头看保姆母女一眼,只是上了车才说:“她们救了我,要报答她们。” 玲珑噘嘴道:“你腕表还不够报答的啊,那你以身相许好咯。” 被晋母轻轻捏了下小脸儿。 夫妻俩也注意到晋遇身上穿的都是什么了,他们家儿子,称不上贪图享受,但品味很高,这种廉价地、洗过之后仍然散发出一股味儿的衣服鞋子,他根本不可能穿。那支腕表,那对母女可从头到尾没提起过。 晋遇问:“什么是以身相许?” 玲珑啊的捂住脸:“我不跟小傻子讲话。” 晋遇不懂什么是以身相许,却知道小傻子是不好的话,他抿了抿嘴,不说话了。 等到了医院做了全面检查,说是脑子里有淤血,压迫到了神经才会失去记忆智力倒退,只要及时手术,休养一段时间就好了。 晋家夫妻在最初找到儿子的激动后迅速恢复冷静,开始派人去查丁家母女,两人轮流在医院陪着晋遇做手术。 玲珑也凑热闹,晋遇要做手术,很多东西得忌口,他跟丁家母女一起住,每天吃得都很清淡,她们为了他很辛苦——他被灌输了这样的想法,她们是被他拖累的,所以虽然找回了父母,他心中还是惦记着那母女两人。 晋母一边给小闺女削苹果,一边听儿子说话,若有所思。 她好像知道,那对母女有什么目的了。 506.第四十二片龙鳞(六) 第四十二片龙鳞(六) 晋母找回了儿子,又得知儿子身体无碍, 虽然短时间内会记忆缺失以及智力倒退……但总体来说不算坏事, 因此她削的这个苹果, 就完全没考虑分给晋遇一半。 玲珑拿起牙签叉起一块苹果送入口中, 嚼的咔嚓咔嚓响, 她眨着一双又圆又大的眼睛盯着晋遇看,晋遇被她看得浑身发毛,不自觉别开视线。玲珑举起牙签上的苹果,送到晋遇嘴边, 他看了看, 慢慢张开嘴,正要咬下来,玲珑却又迅速收走了还放进自己嘴里, 一边吃一边笑得灿烂。 目前智力只有七岁的晋遇:…… 晋母莞尔,摸了摸玲珑的头:“宝贝真可爱。” 玲珑又叉起一块送到晋母嘴边,晋母的待遇就比倒霉的晋遇强多了, 她搂着玲珑, 娘俩好的分享一个苹果,晋遇凄凉地坐在床上, 有点不确定自己到底是不是他们的亲儿子。 不过剩到最后一块苹果的时候, 玲珑总算善心大发给了他,之前一整个他都没吃到, 只吃到这么一小块儿, 他就很高兴, 漂亮的眼睛微微眯起,唇齿间果肉香甜,不知道为什么,他对眼前的这个姐姐,一点气都生不起来,不管她怎么捉弄他,他心里都是欢喜的。 “阿姨,你帮我拿着手机,快快把晋遇叫我姐姐的画面录下来,等他做完手术给他看!” 晋母眼睛一亮,哪还有不同意的,立刻举起手机,晋遇本能有些抗拒,可玲珑朝他一笑,哄着他叫姐姐,才只有七岁的他就不知道反抗,乖乖地叫了——这羞耻的一幕全被录了下来,成为身体恢复后的他最想销毁的黑历史! 闹了一番,玲珑才摸摸晋遇的头:“不要怕,就只是一个小手术而已,男子汉大丈夫,顶天立地的,怎么能怕做手术呢?进去一会儿就出来了,不会有事的。” 她又从果篮里摸了个苹果出来,“等你出来了,我的苹果就分你一半。” 晋遇一直紧绷的身体总算缓缓放松下来,他冲玲珑略带羞涩地笑笑,用力点头:“嗯!” 晋母在边上看得眼圈儿都红了,叫身后的晋父搂住了肩膀。他们夫妻两个没少从晋遇口中听说玲珑的事,对这个小女孩也十分怜惜,那个时候,帮助玲珑的是晋遇,而现在,他变成孩子了,换成长大的她来帮他了。就是看出晋遇一直害怕手术,她才会一直闹他欺负他的吧? 晋父悄悄跟妻子说:“玲珑这孩子真是好,又坚强又勇敢,要是咱家晋遇再小个十岁就好了。” 晋母却有不一样见解:“那大一点也没什么不好的呀,大一点知道疼人啊!咱家晋遇二十出头那会儿什么德性你不知道?谁家小姑娘看得上他?” 晋父顿时语塞。 他们家晋遇打小聪明懂事,学什么都快,从来不需要他们夫妻俩担心,在学校也是风云人物,后来考研读博那是一路顺风顺水,就一点,不解风情。一颗心都扑在学习上,就他们夫妻俩都不止一次看到过他拒绝人家漂亮姑娘的表白了! 儿子哪哪儿都好,人品心性能力都没话说,就跟颗石头样不开窍,这么说或许不大准确,他应该是对男女之事完全没想法,一心扑在工作上,空闲时间都拿去看书学习,决不会跟人暧昧。 检查过后医生说了,晋遇的脑部淤血得尽快手术,多拖一天就多一天风险,时间一长,就算做了手术也不一定能恢复,而且长时间淤血凝结,对于大脑压迫非常大。如果不是玲珑找到了他,真让晋遇以七岁孩子的智力跟丁家那对“恩人”住在一起,不仅是拖了晋遇痊愈的时间,甚至还有可能让他短命! 这使得晋家夫妻根本没法接受丁家母女的说法,她们的话里漏洞太多,但当时的摄像头确实是坏了,没有办法还原现场,谁也不能说她们是肇事者而不是恩人。 夫妻两个都是有阅历的成年人,丁家那对母女在打什么主意,他们仔细想想也就知道了,无非是清楚晋遇的身份,想捞一笔,不送晋遇就医的理由非常奇怪,根本无法取信于人,晋父还是倾向于她们是肇事者,只是一时半会没有证据,奈何不了她们罢了。 身为晋遇的父母,他们尊重儿子的喜好与选择,晋遇一直没有恋爱的打算他们也没有催过,顺其自然,夫妻两个是这样想的,作为父母,给孩子的应该是爱与宽容,而不是索取与逼迫。晋遇是喜欢女孩也好,男孩也罢,想要一辈子单身……只要这是晋遇在理智之下做出的自由选择,他们都会接受。 没有门第之见,开明且温和——这并不代表他们不分是非,像那个叫丁然的女孩,如果晋遇真的喜欢上了,他们会劝诫儿子,如果儿子不能听取他们的意见,夫妻俩则不会干涉他和谁在一起,自己做的选择,父母只能给予建议,不能强制,但与此相对的,就是要承受后果。 有了丁然做对比,原本就可可爱爱的玲珑更讨人喜欢,晋母都想把她搂在怀里不撒手,小姑娘又白又嫩,就是个儿小了点,不过没关系,她是主攻妇科的,肯定把她养得白白胖胖健健康康! 晋遇在里头做手术,夫妻两个担心又不安,虽然知道手术的成功率极高,可作为父母,怎么能不操心? 玲珑不知道从哪里跑来,捧住晋母的手,朝她手心里放了一颗糖,又跑到晋父面前,晋父含笑看着她,她便举起手里的草莓奶糖,甜甜笑着:“叔叔吃糖,晋遇不会有事的,他是个好人,一辈子都会平安快乐。” 晋父笑,应了一声,接过小姑娘给的糖果,剥开塞到嘴里,牛奶与草莓的味道在味蕾爆炸开,这么好吃的奶糖,不知道是在哪里买的,小闺女好像很爱吃糖的样子,等等他拜托在国外的朋友给带些巧克力回来,得是特别贵特别好吃特别出名的那种! 玲珑把双手别在身后,站在原地歪着脑袋冲叔叔阿姨笑,他们也被她的笑容感染到,忘记了担忧与难过,只剩下满满的期待与幸福。 玲珑又看向手术室。 人类世界真有趣。 命运真有趣。 如果少女没有死在那间小小的杂物间,她也许就能遇到晋遇,如果晋遇没有遇到玲珑,也许就不会出车祸,不会被丁然母女捡回家——但命运就是如此,一个微小的不同就能引起质的变化。少女死在了杂物间,永远没有雨晋遇相遇的机会,玲珑代替她进了医院,使得丁然认识了晋遇,而晋遇想要帮助她,亲自去附近考察几所重点高中,于是出了车祸被丁然母女带回家。 本来应该圆满的一生从此发生改变。 丁然打晋遇的主意,保姆则害怕她撞了晋遇的事情败露要吃官司,晋遇可是天之骄子,她哪里有钱跟人打官司?她更不想坐牢!于是她们心安理得地把晋遇留在家里,压榨他身上的价值。但晋遇需要手术,他脑袋里的淤血没有及时清除,智力就会永远停留在醒来那一刻。 他不会有爱情,不会有欲望,不会恢复记忆。 这样的一个晋遇,丁然还会想要跟他在一起吗?她愿意承受一辈子跟个傻子生活吗? 自然是不愿意的。 那样的命运,是玲珑带给晋遇的。 命运无法左右龙,却可以左右每一个遇到龙的人,而如果龙想要庇护,命运再强大,也依旧无能为力。 龙没有七情六欲,不会难过悲伤,无法对人类感同身受,任性妄为又骄横跋扈,但龙喜爱美好的灵魂,亦会给予他们光芒。 不知道等了多久,手术终于结束,晋遇被推了出来,他被麻醉了,还在昏睡中,外面等着的晋家夫妻不约而同看向医生,主治医生满头是汗,拿下口罩,露出笑容:“院长,晋先生,手术非常成功!接下来只要晋医生好好休养,要不了多久就能重返岗位了!他可是咱们医学界新一代最优秀的外科医生!病人们可少不了他!” 晋母捂住嘴,向来是女强人形象的她不受控制地落下泪,晋父眼眶通红地扶住妻子,刚跟医生道完谢,就听到小闺女脆生生道:“医生好过分!晋遇还没醒呢就想他来上班了!阿姨给加工资吗!” 晋母刚哭,又忍不住想笑,“加加加!玲珑也加!” “我?”她仔细想想自己也不工作的呀! “加零花钱!必须加!” 连同辅助医生及护士,大家笑成一团,能够成功挽救一条生命——对于医护工作者来说,再没有比这个更幸福的事情了。 玲珑去病房看晋遇的时候,手指轻轻点在他的胸口,一抹金光瞬间消失不见,他的气色便好很多,恢复的也会比常人快。他慢慢睁开眼,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玲珑。玲珑看他睁眼,“你醒啦?叔叔阿姨,晋遇醒了!” 夫妻两个连忙凑过来,都关切地看着晋遇,晋遇有些头疼,他想伸手摸摸自己的头,却发现全身没什么力气,玲珑说:“你可别乱动了,之前你做了全麻,不过你知道你是谁吗?” 晋遇想了一会儿,才慢吞吞地说:“……我是晋遇啊,你……” 玲珑突然啊了一声,“叔叔阿姨,待会儿他管我叫妈可怎么办啊!他第一眼看到的是我,万一那个什么,雏鸟心理,把我当成妈妈了怎么办?” 本来大家都等着晋遇说话,挺紧张的,被玲珑一捣乱,瞬间紧张不起来,晋遇无奈道:“我不认识你啊。” 晋母跟丈夫对视一眼,小心翼翼问:“那、那你认识我跟他么?” 晋遇:“……妈,你跟爸我还能有不认识的?” 语言逻辑正常,神态表情都是平时的晋遇,但怎么就不认识玲珑了呢? 晋母忍不住又问他:“你真不认识她是谁啊?那你记得丁然么?” “我真不认识她。”晋遇认真地说,“丁然……丁然又是谁?” 他皱眉,“我头还有些疼,让我慢慢想。” 晋母连忙拉着丈夫走开,不打扰他,又搂着玲珑安慰,“你晋遇哥哥不是忘了你,咱不难过啊,玲珑乖,晚上阿姨给你熬你爱喝的椰子鸡汤,肉都给你吃,不让你叔叔吃!” 玲珑眨眨眼,冲晋遇说:“喂,你真不认识我了啊?那你现在多大了?” “二十八。” “什么职业?” “外科医生。” 回答完这个问题,晋遇仔细打量玲珑,慢慢地露出不敢置信的表情,他刚才听他那彪悍的亲妈搂着小姑娘哄,温柔地不可思议,他还想这小姑娘谁呢,然后就听他妈好像……叫小姑娘……玲珑?“你、你是玲珑?你怎么变成这个样子了?!” 晋父一听,不忍直视,听听他这傻儿子怎么说话的,“这个样子”,什么叫“这个样子”?虽说他刚看到小闺女时也吓了一跳,完全没认出来她是晋遇给的照片上的小女孩,但小姑娘漂漂亮亮的多好啊!怎么到晋遇嘴里,他那语气听了就叫人想生气呢? 玲珑从晋母怀里站起来,自己打量自己,她今天穿的是蓝白格子衬衫搭黑色百褶裙,高帮袜踩小皮鞋,怎么看怎么都是美少女的打扮吧?“我这个样子怎么了。难道我在你记忆里就是那个猪头的形象吗?!” 她不敢置信,非常受伤! 在这震惊、愤怒、难过的眼神里,晋遇沉默了。说实在的,他对她的脸的全部记忆,都是出院时还很肿胀的小猪头脸,惟独一双明亮清澈的眼睛,一如当初。为了缓解眼前这尴尬的气氛,他轻咳一声:“那个……我想说你这样很好看,真的很好看。” 晋父心想,没想到儿子求生欲还挺强的。 玲珑这才满意地叉腰,走到晋遇身前:“你说过要养我的,如果总是生病躺床上可不行,我可不啃老啊,你得赶紧好起来,上班赚钱养我。” 晋遇轻笑:“好。” 他又变成那个温柔优雅的贵公子了,病房里,一家四口都不约而同地笑起来。 玲珑之前也在医院住过几天,但现在的她跟那时候的内向自闭少女截然不同,从外表到性格都恍如两个人,再加上名字也变了——打她来找晋家夫妻那天,晋父就非常给力地给她改了名字上了户口,现在她的户口挂在晋家,叫晋玲珑,因此当初照顾她的护士小姐姐们没一个认得出来的,都觉得晋医生的这个妹妹娇俏可爱嘴巴甜,一口一个漂亮姐姐,大家一股脑儿地把自己私藏的小零食都塞给她,玲珑随身背的小包包天天都是鼓鼓囊囊的! 晋遇躺在病床上,含笑看她:“这是我住院呢还是你住院呢?” 就没见那张小嘴儿停下来过,不管什么时候都在吃,他妈给他熬汤都得额外给她熬一份色香味俱全的,中午玲珑也不去食堂吃饭,医院有专门给工作人员用的厨房间,带饭的人会在那加热自己的饭,玲珑蹭一遍就行了。小护士们不乏心灵手巧的,做的饭口味各异但都很好吃,她每天到了饭点就消失,而后满嘴流油的回来。 玲珑舔着棒棒糖:“啊,你羡慕啊?羡慕也没有用哦,小姐姐们现在最喜欢我了,你已经不是医院最受欢迎榜top1了。” “这样啊,那我也太可怜了吧,不仅得忌口,还得每天看你吃这个吃那个,我好可怜啊。” 玲珑得意地叉腰。 “给我块糖吃啊?” 玲珑警觉地捂住自己的小包包,“你早上已经吃过一块,不能再吃了!阿姨叮嘱过,不能给你吃太多糖!” 晋遇叹了口气,让一个噬甜的人不沾糖,只能吃清淡的没有味儿的食物是多么可怕的惩罚啊!“玲珑,你真的忍心看晋遇哥哥每天喝你阿姨熬的那些汤吗?” 想起晋母熬的汤,玲珑咂咂嘴:“我觉得挺好喝的呀!” 每天不重样,有滋有味,她喜欢。 晋遇气笑了:“你喝的,那跟我喝的,是一种吗?” “那有什么办法嘛,你是病人哎,阿姨是关心你好不好,每天都要熬两份汤,你的那份严格控制油烟摄入量,就差精确到克了,你看看,不知道感恩就算了,居然还嫌弃!我要是阿姨,真把你丢出去!” “没错!” 晋母中气十足地提着保温壶进来,瞪晋遇:“我为什么这么多年就想要个闺女?还不是因为儿子不是个东西!” 晋遇:…… 他看着小姑娘那得意洋洋的样,莞尔,都学坏了啊,看起来她是真的过得很开心,这样就好。 他试图解释,晋母啪地把碗跟勺子放到桌上:“喝不喝随你,要喝自己倒!” 然后对着玲珑瞬间变脸:“来宝宝,阿姨给你这份特意加了点辣,你快尝尝喜不喜欢?” 玲珑甜甜地应了一声,乖乖坐在椅子上,等着晋母给自己倒汤。边上自己倒汤有一口没一口什么味儿也喝不出来的晋遇无奈地看着他妈跟喂小宝宝一样一勺一勺地喂,玲珑跟雏鸟一样张着小嘴儿一口一口地接,他真心觉得自己不是亲生的,一点都不值钱。 听他妈叫玲珑什么了吗?名字都不叫了直接叫宝贝,合着他就是路边那野草呗! 玲珑喝完汤,打了个嗝儿,晋母哎呀一声搂住她狠亲一口:“宝贝儿真可爱!怎么这么可爱!” 边上晋遇差点儿把嘴里的汤喷出来,晋母立刻怒目而视:“真脏!我就是这么教你的?你的家教呢?能不能好好给妹妹做个榜样?真后悔生了你,早知道生个叉烧!还能给宝贝儿面里加点料!” 晋遇:“……真是对不起啊,妈。” “别叫我妈!”晋母更生气了。 晋遇:? “这么可爱的小闺女不管我叫妈,你管我叫妈,我想想就生气,以后你也叫阿姨!” 晋遇:??? 他以前在他妈面前也很受宠的啊!这地位下降的未免太快了!“妈……” “叫阿姨!” “……阿姨。” 晋母这才满意,揉着偷笑的玲珑的小脸蛋儿,被那软嫩的触感萌到肝儿颤,喜欢的不行,“宝宝真乖,晚上你叔叔说想带你去吃烤乳猪,你想不想去?” 玲珑一听,眼睛亮晶晶:“想啊想啊!” 晋母就当着晋遇的面给丈夫打了个电话,还开的免提,电话里三个人如火如荼地讨论了那家烤乳猪有多出名多好吃,又约好了什么时候下楼等晋父来接,全程没有人提起晋遇,仿佛他不存在。 晋遇:…… 他决定睡觉。 晋母还要工作,依依不舍地捏了玲珑的脸蛋儿后就回她办公室了,剩下玲珑在病房外面玩儿,她抱着自己5.5寸的手机趴在导医台后面跟护士小姐姐们玩耍,正在接待病人的那位小姐姐嫉妒地看了一眼,她也想捏小妹妹水嫩嫩的脸蛋儿!捏过一次就魂牵梦萦!真的太软太嫩太可爱了! 每天被这样的小妹妹叫漂亮姐姐,上班都变成了享受。 玲珑带漂亮姐姐们打游戏,每天在医院玩得开开心心,一点都不无聊,至于躺在床上还在休养的晋遇……她是想起来了就进去看他一眼,想不起来就跟漂亮姐姐们混一起,打游戏吃零食听八卦……医院这么大,不说医生们的,就是五花八门的病人,各个都有故事。 什么3018室3床那个中年男人是因为出轨被老婆发现打到住院的,5214室1床那位婆婆是想拿捏儿媳妇问亲家要钱要房子被儿子儿媳气进来的,贵宾房那位是某某企业家包养的小情人儿什么的……生命不息八卦不止,玲珑啃着薯片听得津津有味,不时举起小手发言表达自己的看法,通常是不说则已,一说惊人,小姐姐们顿时爆发出一阵小小的尖叫,再迅速碰头叽叽喳喳。 有一次还讨论起了限制级的东西,有的小姐姐有男朋友,有的结婚了,还有的单身,大家在一起难免会讨论点带颜色的,她们正说的性质昂扬,一扭头发现小妹妹抱着一袋虾条咔嚓咔嚓地吃,眼睛亮晶晶地盯着她们,竖着耳朵听得相当认真。 …… 要是院长或者晋医生知道了她们给小妹妹听了啥,会打死她们的吧? 507.第四十二片龙鳞(七) 第四十二片龙鳞(七) 晋遇正坐在床上看书,就瞧见玲珑垂头丧气抱着虾条走进病房, 他含笑道:“怎么了这是, 谁让你不开心了?” 玲珑努努嘴, 一屁股在床沿坐下, 把自己的虾条推给他, 晋遇嘴里许久没味儿了,便忍不住吃了一根,就听见她说:“唉,被小姐姐们赶出来了, 她们不让我听接下来的话题。” 晋遇皱眉, 还没来得及问是什么话题不让她听,就听玲珑说:“我不懂男人的鼻子是大是小跟他行不行有什么关系呢?为什么我就不能参与这个话题?” 晋遇:……赶得好赶得妙呀! 他敲了下玲珑的脑袋:“这些是大人的话题,等你长大了就可以参与了, 别忘记你现在还未成年,那些八卦要少听,对你一点好处都没有。” 这么说玲珑就不服气了, 她把虾条抢回来不给吃, 喷他:“怎么就没好处了?我听了很开心,这就是好处呀!难道要跟你在病房里面面相觑没有话说呀!” 被明里暗里嫌弃很无趣的晋遇顿时无言以对, 他正想为自己辩解两句, 病房的门就被敲响,一个小护士说:“晋医生, 有访客, 是一对姓丁的母女, 你要见吗?” 晋遇在醒来后已经从父母口中得知了先前自己车祸的事,但他对车祸前后的事情记得不大清楚了,因此对于丁家母女是否是他的救命恩人这一点,他并不想去恶意的揣测,可他相信自己的父母,他们对他说了他们的推测,究竟要不要相信这对母女,还是得看晋遇自己。 医生说他会完全康复,只是时间早晚问题罢了。 感觉后腰被人戳了戳,晋遇低下头,对上玲珑的眼睛,她的眼睛仍旧那么好看,清澈而天真,他笑笑,把她朝床上又拉了点,免得她再扭动直接摔下去,“麻烦你了,请她们进来吧。” 晋遇住院一事没有瞒着外面,这几天陆陆续续来了许多探望的人,除了亲朋好友外大部分被婉拒了,毕竟晋遇需要静养。 丁家母女却是第一次来。 丁然长得不错,化了妆后也是挺漂亮一女孩儿,瘦瘦的,穿着一条嫩绿色的连衣裙,看得出是精心打扮过的,她手里还提着一个保温桶,旁边的保姆也倒腾的整整齐齐,母女两个一进来就对晋遇嘘寒问暖,丁然把保温桶放在床头的桌子上,完全没拿自己当外人,只有跟晋遇说话的时候才轻声细语的:“这是我给你熬的鱼汤,对身体很好的,你要不要喝一碗?” 玲珑冷嘲热讽道:“这谁敢喝呀,万一里面加点料什么的,晋遇欲火焚身怎么办?” 晋遇:…… 丁然似是不堪受辱:“我才不会对晋遇做出那样的事!你一个小姑娘家,心思怎么那么多!说起来,晋遇你觉得好些了么?” 她们娘俩是听说晋遇记忆还没有完全恢复,似乎对车祸前后的事情记得不大清楚,这才敢上门的。 晋遇并不愿意旁人说玲珑一句不好,他本是个很温柔的人,对谁都是面带微笑,惟独对着丁然,他面色冷淡:“丁小姐,我们之间已经相熟到你可以直接称呼我的名字了么?我怎么不记得与你有什么交集?” 丁然脸色一白,简直像被始乱终弃的小媳妇,可怜又哀怨。她唇瓣微抖:“晋遇……我只是想知道你过得好不好……” “有又开明又有钱的父母,住着豪华单人病房,一日三餐都有专业的营养师来制定,还有我陪着,怎么会过得不好?”玲珑觉得这问话实属放屁,“难道住在你们租的那个房子里每天给你们娘俩做饭洗衣打扫卫生才是过得好?算了吧,那种普通人的生活,有钱人才不想过呢。” 晋遇想不起来自己跟丁然母女生活的那段时间都做了什么,从小姑娘嘴里说出来实在是羞耻极了,他已经浑身僵硬。 丁然居然就哭了! 她!哭!了! 玲珑看过许多肥皂剧,她嘴角一抽:“干嘛呢……在这演失忆绝恋呢?” 保姆疼女儿,就想插话,她心里还是有点忐忑,对女儿想的这招不大赞同。叫她说,既然晋医生都被家里人找回去了,她们就安静不要说话,更别掺和进来,人家那是什么样的家世,她们是肇事者不敢承认不说,还想着上去攀附……要是真有一天真相大白,不知得怎么遭罪。还不如就以现在的恩人身份平平淡淡地过日子,一天找不到证据,她们娘俩就一天是晋家的恩人,可要是总在晋医生面前出现,保姆真怕他想起什么来。 可丁然不愿意啊!她在医院看到晋遇的第一眼就喜欢上了,他跟学校里那些青涩的男生们不一样,他成熟优雅,温柔和善,简直就是她的理想型!家境优越相貌出众,哪怕有一点点的希望她也想试一试! 老天爷不都是帮她的吗?先把他送到她身边,后来他离开了,却也不记得之前的事,这难道不是命中注定吗? 就在丁然眼圈儿红了眼看要落泪的时候,玲珑掏出手机迅速连线:“喂,阿姨,我是玲珑,那姓丁的母女来了哦,我给您开免提您听他们说话哈。” 她举起手机送到丁然嘴边,真诚道:“大点声对着晋遇表白,让阿姨听清楚,说不准就让你感动了成全你的一片痴心了呢?” 丁然神色难看,她能当晋遇的面,那是因为晋遇性格温柔又不记得,但晋遇的母亲……她见过一次,那是个冷漠起来让人害怕的女强人,丁然觉得她看自己跟看什么脏东西一样,势利眼的要命。 她站起身:“妈,我们走吧,在这里我们是多余的。” “没错没错。”玲珑用力点头,“你认识到这一点就很好。” “等一下。” 是晋遇出声叫的人,丁然背对他的脸迅速闪过一抹喜色,一扭头,却听晋遇温文尔雅道:“别忘了你的东西。” 说的是那个保温桶,这玩意儿要是不拿走,说不准哪天就又有来医院的理由了。 丁然脸色难看至极,她又羞又气,还是保姆上前拿的,然后扯了女儿就走,丁然临走前看了玲珑一眼,似乎有警告的意味在里面,玲珑仔细想想也不知道是为什么。 晋遇搂住她小小的肩膀:“她看你的眼神很不好,你要注意安全。” 玲珑挥舞着拳头:“她要是敢来找我麻烦才好呢,我正愁没有人揍。” 晋遇用掌心包住她的小拳头,把她当小孩子看:“怎么回事,一天天喊打喊杀的,你只要快快乐乐过日子就行了,我不会让她占到便宜的。” 玲珑哼哼两声,作势要揍他,晋遇笑眯眯地躲过去,两人你一下我一下的玩闹起来,而另外一边,丁然母女在电梯口被晋母拦住了。 晋母是个高雅有品位的女人,她身为知名医院的院长,祖上都是学医的,家学渊源教养极佳,但越是真正的大家,越是平易近人没有架子,看她对玲珑就能看出来,玲珑的人设可是遭遇过难以启齿的苦难的,她丝毫没有嫌弃,反而十分怜惜疼爱,将玲珑当作亲生女儿般。平日里对偶有偷懒八卦馋嘴的小护士们,晋母也非常宽容,只要不影响到工作,基本上不会干涉,小护士们跟丁然的年纪也差不了多少,晋母是很喜欢年轻小姑娘的。 但这个丁然,她相当不喜欢。 身为一位母亲,孩子便是最重要的宝物,哪怕孩子长大了、独立了,她也深爱着他。 即便丁然真的是晋遇的救命恩人,晋母也很难打心底对她感恩。 捡了晋遇却把他藏在家里不送去医院,明知他是谁却把他关起来不让他走也不跟他说他的身份——世界上有这样的恩人吗?还是说这对母女根本就是包藏祸心? 如果她们不是恩人那就更好了,只要找到证据,有的是牢饭等她们吃。 晋母并没有跟丁然母女多说,她只是冷淡且礼貌地告诫,倘若她们再敢来医院骚扰晋遇,她会立刻报警,不会再给她们面子。 “……你们最好祈祷,你们真的是我儿子的救命恩人,否则……”晋母露出个毫无笑意的弧度,“你不会想知道晋家到底多有权势的。” 说完,她踩着高跟鞋远去,头也不回。 明明没有被骂,甚至晋母从头到尾的态度都很有礼,可丁然就是觉得自己被羞辱了,而且是那种深到骨子里的羞辱,这让她感到丢脸、愤怒、怨恨,甚至想要诅咒晋遇永远都好不起来! 拿一个小贱人当宝,却不把她这个恩人放在眼里,晋家人真的是太恶心了! 保姆想劝女儿不要再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可丁然有自己的主意,哪里肯听她的。她只是个爱女儿的母亲,既然女儿想,也只能尽力给她最大的帮助,玲珑的事保姆就跟丁然说了,只不过刚说完没多久她又开始后悔,那小姑娘邪门儿得很,说真的,整个李家就属她跟玲珑接触的最多,“李奴”什么性格没人比保姆更清楚,可眼下这个改名叫做玲珑的“李奴”……保姆在她手上吃过大亏,迄今为止,那被灌进嗓子眼里的一大把药都是她的心理阴影。 如果那邪门的小姑娘想要对付女儿…… 于是她又叮嘱女儿千万不要打玲珑的主意。 可丁然怎么会信?她又不是保姆这个年纪的人,信什么怪力乱神的东西,她只看出晋家人现在对玲珑很好,而自己得知的这些就能威胁到玲珑,玲珑不帮她,她就把这些事宣扬的人尽皆知,看医院里那些人怎么对她! 还能把她当成人畜无害的小妹妹么! 只可惜丁然这个想法还没来得及实施就凉透了,也就过了两天,警察就上门把她妈给抓走了,罪名是肇事伤人,丁然一听,心凉了大半截,她知道警察一直在调查晋遇车祸的事,但没想到能这么快,她甚至都没来得及见手术后的晋遇第二面!现场的摄像头明明就已经坏了,怎么会…… 她不知道的是,还真就凑巧了,晋遇被保姆撞的那个路口不远处有个小区,九楼有户人家最近新养了只猫,为了小猫在家里安了好几个摄像头,偏偏就是客厅装在阳台的那个给装反了,直到这几天才发现,家里男主人就是在小区附近买的包安装的摄像头,警察再次进行现场勘查的时候正巧遇到男主人在店里闹,这一问,你说巧不巧! 再加上另外一边的队友也追回了被保姆转手出去的二手车,即便保姆清洗过,痕检科的警察们仍然采取了证据,保姆再怎么抵赖也没有用了。 母女俩“恩人”的说法不攻自破。 保姆承认是自己撞的人,把女儿给摘的干干净净,但录像中,虽然模糊了些,丁然也在其中却是无法否认的,再加上晋家态度强硬不肯和解,丁然也要跟母亲一样吃牢饭,只不过罪名比保姆轻得多。 得知这个结果的时候丁然都要疯了!她怎么也想不到事情会是这样的走向,她根本就没想过要害晋遇,她只是想把晋遇留在身边啊!她哪里想要害他了?! 这怎么就能判她的罪呢? 难道喜欢一个人也是错吗? 丁家母女入狱后,又过去近半个月,晋遇慢慢把遗失的记忆全部想了起来,即便是好脾气如他,想起自己变成七岁儿童的智商还每天给肇事者母女洗衣煮饭打扫卫生后也难免黑了脸,心情极差,好在也有好事,那就是玲珑终于成了他们家的人。 他能够帮助到的人,与在这世间受苦的人比起来,数量上远远无法对等。 但他仍旧因此感到快乐。 玲珑是个小开心果,有了她之后,本就和谐的晋家更加幸福。 然而玲珑本可以更快乐一点的——如果他们一家三口不要总是逼着她读书写字做试卷的话……晋父可能是没见过比自己儿子还聪明的孩子,自打看出玲珑的潜质,那是疯狂地想要把所有知识都教给她,明明玲珑只是不想每天写田字格才故意学的很快,然后现在她终于如愿不用抱着田字格本写123了,她改成刷试题了。 晋父要是去公司,那她就得被带过去继续学习,晋父要是特别忙,她就得被晋母带去医院,身为院长的晋母每天都要抽出时间来检查功课,除此之外还在休养的晋遇那时间就更充裕了,恨不得全用在玲珑身上! 他本来就是想给玲珑联系学校的,家人们当然不会嫌弃她笨,不认字,也不会介意她从小学开始学起,但晋遇仔细考虑过,还是不能送玲珑去小学。 她十六岁了,不适合去上小学,而且越是小的孩子,情绪越是敏感纤细,很容易受到伤害,要是让人知道她十六岁才上小学,很难保证其他人不用异样的眼光看她。所以晋遇是这样打算的,先给她看看学校,然后在家里养个两三年,等她把基础知识学习的差不多了再送她去上学。 可她学的实在是太快了! 就像是一块干涸的海绵,你将她锁在箱子里,她就会慢慢腐化发霉,可如果你将她放入水中,她就会以惊人的速度变得饱和。 因此新学期一到,玲珑就准备去上学了。 她松了口气,她宁愿去上学也不想在家里被这三个人教了!晋遇对接管家业没兴趣,晋父就把所有希望都压在了她身上!天天逼着她跟他一起开会!,每次坐得她屁股痛,偷偷玩手机还要被叫起来回答问题,真的一点也不开心! 要是去医院,晋母就特别喜欢炫耀小闺女多么聪明可爱,她还想玲珑也学医,晋遇那个混蛋就知道笑着在边上看,一点都没有帮忙的意思!好不容易她有点时间,他又要给她补习高中知识——玲珑只想玩,不想学习! 本来在晋家待个两三年也不错,但玲珑自己想要早点去学校,她要是真等个两三年,怕不是那几个家伙都毕业了。 还是在学校里收拾人方便。 晋遇一家人完全不知道这小姑娘一肚子坏主意,正为了送她去上学依依不舍呢。晋母搂着玲珑差点儿抹眼泪,小闺女多甜多可爱啊!要是去上学可就不能时时刻刻看着了啊! 晋父则给玲珑打气:“好孩子,好好学习,到时候叔叔就靠你了!” 玲珑:…… 她很想跟晋父说您想多了我绝不可能做您的接班人,晋遇道:“妈,你别哭了,一会儿把孩子吓着。” 晋母对上儿子就没好气:“叫谁妈呢,给我叫阿姨!” 晋遇:…… “妈妈!” 晋母本来横眉怒目的脸瞬间就愣住了,她呆呆地看向怀里的小姑娘,有点不敢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你、你刚才叫我什么?” “妈妈。”玲珑又脆生生地叫了一遍。 晋母险些开心地晕过去!她早就想让玲珑叫了,可是丈夫说不要逼着孩子,只要孩子能感受到他们的爱,早晚她会叫的,晋母就一直等着,万万没想到真的让她等到了! 眼看母亲热泪盈眶,晋遇叹了口气,往后退了一步,晋父上前,那一家三口抱在一起特别温馨,晋遇像个局外人。 玲珑背起小书包,今天第一天上学,全家人送她去,有排面得很,她问晋母:“妈妈,让晋遇也叫你妈妈呗?他老叫你阿姨的话,我都要被带跑了。” 晋母了悟,立刻又剜了晋遇一眼:“都怪你,天天叫我阿姨,怪不得宝宝直到现在才叫我妈妈!” 真是六月大雪寒冬打雷的冤枉,晋遇忍不住说:“妈,不是你不给我叫妈,逼着我叫阿姨的吗?” 晋母根本不承认:“怎么可能!你少在这里胡说八道,我是那样的人吗?” 您不是。 那谁是? 晋遇算是明白了,他不说话就是最好的,好在学校已经到了,他被派去登记交学费,他亲爸亲妈一人一边牵着孩子在学校里散步熟悉情况,仿佛他不是家里的哥哥,是专业跑腿的。 晋父给玲珑安排的身份是转学生,进来直接上的高二,他特地跟校领导打过招呼,说这是自家姑娘,从小娇气害羞,要多照顾下。玲珑不知道晋父都跟老师说了啥,反正她见到班主任老师的时候,老师态度特别柔和,完全不像是她听说的“灭绝师太”。 家里人送她来上学,总不能送到教室里头去,把她带到办公室,跟老师谈了谈,再由老师把她带去班里,玲珑乖巧得很,跟在老师身后一步三回头,看得晋父晋母万般不舍,差点儿就让她别上学了就留在家里玩。 晋遇办好了手续回来,悄悄站在教室后门观察情况,见她适应良好才略微松了口气,这家高中本不在他的选择范围内,原因无他,李家那姐弟俩就在这里上学,他并不希望她也来到这里。 可玲珑坚持。 他拗不过她,只好答应,心里头却愈发担心。 这段时间发生了太多事,晋遇都没有去关注李家人的状况,但在他心里,那家人无论遭遇怎样的悲剧都是活该。 直到玲珑上完了第一节课,晋遇才离开,他有些事还想跟父亲谈一谈,李家那样的人,失去了玲珑,说不定又会再去物色下一个无辜的女孩子,他们仗着有钱有势便为所欲为——那么晋家不是比李家更有钱更有势么? 晋父对于玲珑的过去只知道大概,晋遇并没有将孩子受到的折磨与侮辱说的太清楚,但他只要稍稍带过,父母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因此他们都非常珍视玲珑。在最开始,晋父十分注意不与玲珑肢体接触,就是怕她感到不安或是被冒犯,后来亲近了,他才会捏捏她的小脸儿牵牵小手儿什么的,把她当成闺女在养。 他已经把这孩子当成自家的了,作为父亲,怎么能不为她出气? 伤害过她的人,都得付出代价才是。 508.第四十二片龙鳞(八) 第四十二片龙鳞(八) 玲珑在的班级,也就是李祺本来在的班级, 男生人数比女生要多出十几个, 班主任照顾她, 就把她放在了第一排, 还分派了一个优等生跟她做同桌, 叮嘱她有什么不了解的地方可以随时去办公室找老师或是问同学,最后对她的新同桌说:“唐靖,新同学就交给你了,你多帮着点儿。” 穿着白衬衫活脱脱一副偶像剧中校草模样的唐靖露出笑容:“老师放心。” 等老师一走, 他就跟玲珑打招呼:“你好, 我是唐靖,以后请多多指教。” 玲珑抿着嘴儿朝他笑了一笑,没有说话, 在自己的位子上坐下来,开始掏书包。结果掏了半天没掏出里面的东西来,慢慢吞吞的动作看得唐靖眼热, 他笑道:“你是要找什么东西吗?” “早上出门, 哥哥给了我小零食,我想要找出来跟你分享。”玲珑软软地说, “我们是同桌嘛。” 真是纯洁又可爱的小姑娘, 唐靖舔了舔唇,对玲珑笑, “没关系, 你要是不介意的话, 我帮你找吧?” 她就吃力地把书包拖出来交给他,书包还挺大的,不过来的路上是晋父在拿,唐靖从里面找出一个塑料罐子,里头装满了各式各样的小零食,看得出来她的家人对她很上心。 他帮玲珑把罐子打开,玲珑把所有小零食都倒在桌面上,仔仔细细分成两份,自己留了一份,另外一份都给了唐靖,相当大方。唐靖家庭条件也很好,看出小同桌这些零食都是进口的,贵的要命,没想到她会这么大方,那双明亮的大眼睛盯着自己瞧,不知怎地就无法拒绝了。 “你跟我同桌的话,原来的同桌要怎么办呢?”玲珑歪着脑袋问,一副很好奇的样子。 唐靖手一顿,慢慢笑了:“他啊,他最近生病了,已经很久没来上学了。” 玲珑似懂非懂地点点头,剥出一颗软糖塞进嘴里。今天是新学期的第一天,其实是不用上课的,老师们每一节课到教室看班再跟学生们说说话,一上午就过去了,下午还要发新书,明天才算是正儿八经的上课呢! 中午放学是晋遇来接她,玲珑走之前还对唐靖挥挥手:“再见呀!” 唐靖也对她挥挥手,看着她乖巧地让人牵着她上了车,眼神略有阴沉,很快消失不见。 晋遇也朝唐靖的方向看了一眼,见玲珑喜滋滋的,心里不免泛酸,这才一上午就认识了新朋友?想想他们刚见面那会儿,他说破了嘴皮子她都不搭理他的呢!“上学的感觉怎么样?” “很好玩呀!”玲珑开心道,“下午说是要发新书呢!” 晋遇只从保姆口中得知玲珑曾经遭遇了什么,并不清楚李家那个男孩带过几个同学回家,那几个同学又分别是谁。玲珑坚持要上这所学校,坚持要进李祺原来的班级,晋遇没有办法才答应了她,生怕她受到什么不该有的刺激。这事儿他还不敢跟父母说,他太溺爱玲珑了,因为他见过她最无助最脆弱的样子,他无法拒绝她的任何请求。 因此他看唐靖,也只是将对方当做玲珑新交的朋友,班主任给玲珑物色同桌的时候他也在现场,确认了不管是老师还是同学心目中,这个叫唐靖的男孩都是品学兼优的好孩子,这才放下心。唐家他也有所耳闻,家大业大,最新一辈的长孙听说小小年纪就有大将之风,是唐家老爷子早早看好的接班人——想必就是这个唐靖了。 理智上虽然明白,但心里还是很无法接受,要知道在这之前他可是玲珑最亲的人呢,就连他妈都是出于嫉妒才不给他叫妈来着。 “哦……”晋遇沉吟着,问玲珑,“那是唐靖好,还是晋遇哥哥好?” 玲珑奇道:“你怎么把自己跟唐靖比啊?” 晋遇心顿时痛起来,原来他都没有资格跟唐靖比的吗? 却又听玲珑说:“当然是你好啊,我只认识他一个上午,怎么知道他哪里好哪里不好。再说了,你可是我未来的恋爱对象,未来几十年内我是不会移情别恋的。” 晋遇没想到她还记着之前的戏言,失笑:“你现在户口本上可是我妹妹。” “妹妹又怎么了,我们之间又没有血缘关系,也不是从小一起长大,应该没什么心理障碍的吧?” “我比你大了整整十二岁,你现在觉得我很好,很适合谈恋爱,是因为你还没有遇到真心喜欢的人,你所见过的男性是有限的。等到以后,你遇到了合适的人,就会觉得今天的自己很幼稚。” 说是这么说,晋遇心底酸溜溜的,他把这归咎于自己辛辛苦苦养的小白菜,未来会被别人拱走的可怕预感。他可是二十八岁的成年男性,怎么可能会喜欢上比自己小这么多的女孩子,而且她虽然已经十六岁了,可长期营养不良加上被虐待,看起来也就十二三,嫩的不行,现在倒是胖了些气色也白里透红的,可个儿一直不长,头顶才到他胸口,晋遇哪能把她当大人来看呢! 她迄今为止十六岁的人生里,没有正常健康的成长,对很多事人一知半解,晋遇甚至怀疑她根本不懂什么叫做恋爱,他愿意照顾她、保护她,却并不愿意引诱她。 不过她确实是很可爱。 听了他这一番话,玲珑的嘴儿是越噘越高、越噘越高,鄙视意味特别明显:“就这么地说吧,你觉得这世界上能找到多少比你更好的人?” 不说外貌气质家世,就光说品性与灵魂,他就吊打了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的男性好吗?他以为美好的灵魂是烂大街的吗?随手一抓就是一大把? “我才不管你答不答应。”她哼哼唧唧地说,“我反正已经跟爸爸妈妈说好了,你是我的了,除非以后我真的移情别恋了,否则你也不许谈恋爱。” 晋遇:??? 玲珑很认真地爬到他腿上,两只小手分别拽住他的耳朵往外拉扯,作出一副凶巴巴的模样:“记住了吗?要是不听话,腿都给你打断!” 看起来是蛮凶的,晋遇差点就怕了。 他拍拍玲珑的头:“我答应你,在你独立自主之前,绝对不谈恋爱,好吧?但是你也得答应我,未成年之前,你也不许谈恋爱,尤其是在高中。” 那个唐靖再好,也是个不成熟的毛头小子,少年人的爱情太容易生波折,他不希望刚刚变得活泼起来的小姑娘又因此垂头丧气。 玲珑点头:“可以啊!” 两人愉快地达成共识,晋遇完全没察觉,他嘴上说不会跟她谈恋爱,但答应了她之后,本来在医院就跟异性同事保持距离的他,现在是连话都不怎么说了,小护士们哀叹晋医生越来越难靠近,压根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新学期开始了一个月,玲珑已经完全熟悉了环境,现在班级里她跟唐靖关系最好,这个人又好相处又聪明,还非常照顾她,别人根根比不上。唐靖可是校草,长得帅成绩好,看着玲珑跟他交好,许多人都暗暗羡慕,不过转而再看玲珑,又实在是嫉妒不起来。 长相什么的都不说了,主要是她太显小了,十六七岁的少年少女,说是还没长大,其实已经有了成年人的雏形,青春萌动,玲珑却对除了吃以外的任何事都没有兴趣。她是全班个儿最小的,脸又嫩,说她是个初中生都有人信,对着她就跟对着小妹妹一样。 就连狂恋校草的吃醋狂魔女校霸来找了玲珑一次麻烦后都收手了,反而跟玲珑做了朋友。 女校霸叫朱桃,很小的时候爹妈就离了婚,她被判给杀猪的亲爹,亲爹五大三粗,是个大口吃肉大口喝酒的爽快汉子,就把女儿也给养成了动不动喊打喊杀却没什么心眼的女汉子,朱桃不爱学习,成天跟男孩子混在一起玩,打遍学校无敌手。后来她上初中的时候,杀猪的亲爹买了张彩票,中了五千万的大奖! 但亲爹杀猪卖猪肉习惯了,叫他享福他还不喜欢,于是朱桃虽然成了暴发户的闺女,但除了衣食住行上了好几个档次以外没什么变化。倒是因为家里有钱,愿意跟她做朋友的人多了很多。 等上了高中,她还是那么一副糙模样,于是一见到白衣翩翩的美少年唐靖,立刻就沦陷了,觉得平时那帮子跟自己混一起的臭小子们,给唐靖提鞋都不配! 唐靖就是天上的神仙!是下凡的! 她开始疯狂追求唐靖,即便唐靖对她不假辞色,不搭理她,她也仍然保持着惊人的热情。并且对于每个对唐靖表达好感的女生,朱桃都要找到对方好好“谈心”,无形中也为唐靖挡了许多烂桃花。 玲珑一转学来就成了唐靖的同桌,唐靖对她还很照顾,朱桃眼睛喷火,就寻思着找个机会把玲珑给堵了,好好教训一顿。 可惜玲珑几乎不出教室,上下学也有家里人接送,根本找不到机会。 朱桃就觉得很奇怪,这转学生是不是知道自己要找她麻烦,所以就憋着连厕所都不去了啊?连着盯了玲珑一个多星期,朱桃实在是忍不住了,趁着大课间冲进玲珑班级一巴掌拍在她桌子上,本来趴在桌子上吃泡泡糖的玲珑顿时抬起头,朱桃嘴巴张了张,突然说不出话来。 没办法,虽然盯了一个星期,也知道情敌的颜值非常高,但那都是远距离观察,像这样如此之近地靠近还是头一回。 靠近了看也太、太可爱了吧! 朱桃脸都红了! 玲珑歪着脑袋,她身娇体弱,不去跑操是家里跟学校联系过后的结果,但朱桃怎么看怎么能跑个八百米脸不红气不喘的,居然也没去跑操?“你是谁呀?” 朱桃红着脸结结巴巴道:“我、我是那个……我就想问你,你、你怎么不去厕所啊?” 玲珑:??? 她当然知道朱桃是谁,只是逗她玩,没想到这丫头一张嘴问出如此神奇的问题,这是得盯她多久,才知道她从来不去学校的厕所?“我去了啊,不过我大部分都是上课时间去的,你问这个做什么呀?” 哦哦,朱桃明白了,原来是上课时间去的,怪不得呢,朱桃虽然不爱学习,但还是不敢逃课的,她爹说了,要是她敢逃课,打她是舍不得打,但断她零花钱是肯定的,朱桃不敢冒险,她还靠老爹给的零花钱请朋友们吃饭呢! 怪不得她总是不能在女厕所堵到人。 眼前的小少女朝她笑,伸出一只手,手心上是一颗草莓味的泡泡糖:“你吃吗?这个可以吹好大的泡泡,你看~” 说着给朱桃表演了个吹泡泡,吹得又大又漂亮,泡泡比她的小脸儿都要大了,朱桃忍不住称赞道:“你吹得真好,我就从没吹这么大过。” 玲珑觉得她挺有趣的,就双手捧着自己的小脸儿笑:“那你也试试嘛。” 朱桃还真就剥开糖纸塞进嘴里,快速咀嚼了十几下开始吹泡泡,可惜她吹得就是没有玲珑大,腮帮子都吹疼了——最后她完全忘记自己是来做什么了,沉迷吹泡泡无法自拔! 等到解散的哨声响起,朱桃才回神自己过来不是跟她一起吹泡泡糖玩儿的,顿时神色复杂,玲珑还朝她挥挥小手:“马上上课了,下次再一起吹泡泡呀!” 朱桃被这甜蜜的笑容电的晕乎乎的,“好、好啊!” “那再见~” “再、再见!” 等她走到教室门口才想起不对劲,她怎么就因为一块泡泡糖跟情敌相谈甚欢还约了下次一起吹泡泡?? 她明明是来找她示威的呀! 朱桃晕乎乎走出教室,迎面就碰上了唐靖。他看到她跟没看到似的,跟她擦身而过,朱桃下意识想拉住他,唐靖躲开了,她眼睁睁看着他走进去,把手里的肉松面包跟牛奶放在了玲珑桌子上,脸上还带着笑。 学校超市的肉松面包又便宜又好吃,每天第二节课进货,大课间就基本上卖光了,想吃都得在跑操结束后飞奔着去买,还得排队,朱桃都没吃过几次。 玲珑撕着面包吃,跟唐靖说:“刚才有个女生来哦……” “她没对你做什么吧?”唐靖皱着眉,他自幼出色,打小喜欢他的人就多,一般对他表白的,他都会顾及对方的面子委婉拒绝,但这个朱桃,是真的惹人烦,听不懂人话,不管拒绝多少次,仍然死命朝他身上贴。不仅如此,还对每一个和他稍微走了近一些的女生威逼利诱,有时候还动手打人,算是唐靖最讨厌的追求者了。“离她远一点,如果她欺负你了,记得告诉我。” 玲珑咬着面包:“我觉得她挺可爱的呀!” 唐靖:…… 恕他直言,朱桃那个女生身上有一丁点儿的闪光点么?暴发户出身,品味低级又跟一帮子不知什么人厮混,成绩倒车尾,长得也相当一般,还喜欢奇装异服,怎么看都不是讨人喜欢的类型。 等中午晋遇来接玲珑回家,她就在车上开心地跟他讲今天遇到的朱桃,晋遇轻笑:“听你这么说,的确是个很有趣的女孩子。” “是吧是吧,我也觉得她很有趣,又笨又呆,偏又装出一副大姐大的模样。”玲珑想起朱桃偷窥自己一个多星期发现自己不上厕所,本来想找自己干架结果问她为什么不去厕所就想笑,“她真的很好玩儿。” 晋遇捏她脸蛋:“就见了人家一面,说人家又笨又呆,我看你才是笨笨呆呆。” 玲珑拍开他的坏手:“要你管。” “不过还是要小心一点,虽然你说的女孩子好像很有趣,但不排除会给你带来麻烦。” 玲珑乖巧点头:“哦。” 因为朱桃问了她为什么能一个多星期不去厕所,玲珑就开始课间去厕所了,她本来下课都是在课桌上趴着的,要么吃东西要么打游戏,班主任很宠爱她,对她跟对其他同学那双标的过分,不过大家也都习惯了这个新来的娇气又任性的小同学,也没人酸什么的,反倒都很照顾她,玲珑的课桌上常年堆满同学们赠送的小零食。 每当这种时候,龙女大人就觉得人类可爱极了。 不过让她没想到的是,朱桃还盯她梢呢!她头一回在课间去厕所就被堵住了! 看着眼前娇小的少女,朱桃努力做出一副凶巴巴的大姐头模样,她身边是几个校服绑在腰间的女生,因为学校严禁染发烫发,她们不敢挑战学校的权威,就买了那种五颜六色的发片戴,看起来挺酷炫的,玲珑琢磨着自己要不要也去搞一个。 朱桃还没开口呢,其中一个戴着耳钉的女生就用力推了玲珑一把,玲珑往后踉跄一下,抵在厕所的门上,眨着眼睛看着朱桃,眼睛水灵灵的,没有惧怕也没有不安,就是问:“你来找我一起吹泡泡吗?这里好像不太适合诶。” 朱桃挠挠头说:“好像是哈……不对!我才不是来找你吹泡泡的!我是来警告你的!” “警告我?”玲珑站稳了,揉了揉撞到厕所门的肩膀,意味深长地看了那个推她的女生一眼,又问朱桃,“我做了什么让你不高兴的事,你要警告我?” 朱桃压低了声音,攥紧拳头威胁:“少跟唐靖走得那么近!要是再让我看到你缠着他,我就揍你!” 玲珑无辜道:“是他跟我走得近呀。” 朱桃的心脏就这么被插了一箭。她一窒,强词夺理:“那、那你也不能接受他靠近!他是我的!我喜欢他两年了!绝对不允许别人抢走!我可告诉你,你要是不听我的话,我是不会放过你的!” 玲珑很认真地问:“那我现在是遇到校园霸凌了吗?我可以告诉老师吗?告诉我爸爸妈妈可不可以?” 朱桃:??? 拜托你怕一下啊喂! 先前推了玲珑的女生恶意道:“桃姐,少跟她废话,看她装得小可怜样儿,心机这么深沉,把她扒光了拍两张照片,她不听话也得听话了!” 其他几个女生也猛点头,都赞同这个做法。反倒是朱桃犹豫了:“这样不太好吧……” “有什么不好的,桃姐你看她嚣张的!这样的人你光用嘴巴说是没用的,得给她点厉害瞧瞧!” “就是!一天到晚霸着唐靖,她以为她是谁啊?” “桃姐快动手啊!跟她废话什么!” 你一言我一语,说得朱桃眼神挣扎,她看向玲珑,玲珑始终没有害怕,只是也看着她。 虽然平日里朱桃也经常堵那些跟唐靖稍微走得近一些的女生,但也仅限于言语威胁,外头传的打耳光什么的,她从来没做过。大部分女生都怕她,她一威胁就乖乖听话了,可眼前这个小不点,个子小小的,感觉还呆呆的,她都这么说了,就是答应了又能怎样! “桃姐!” 朱桃咂了下嘴:“叫什么叫啊!有你们什么事儿啊!” “我们不也是为了桃姐你好嘛!你喜欢唐靖,可唐靖老是跟这个小矮子走得近,桃姐你不教训她,她都不知道天高地厚了!” “就是说啊!我们把桃姐当朋友才这样为你着想的啊!” “你现在不收拾她,等唐靖被拐跑了,后悔都晚了!” 朱桃咬了咬嘴唇:“你们先出去,我来!” 说完她从口袋里掏出几张纸币,玲珑估摸着看了一眼得有四五百块,一股脑儿全塞给了几个女生:“你们先去帮我买杯奶茶吧,等会儿我要喝,这里不用你们管了。” 她这么一说,女生们立刻就应了,几人转身就走,一点留恋都没有。 等就剩下她们俩,朱桃一拳打过来,玲珑下意识闭上眼,却发现她不是打她,而是捣在厕所的门上。当然,朱桃还是凶狠地说:“我最后一次警告你,离唐靖远点儿!他是我男神,不许你跟他走那么近!” 话音未落,人就气哼哼地走了,玲珑慢慢站直身体,摸着下巴,突然打了个响指。 去买奶茶的其中一个女生不知怎么回事突然摔倒了,脸磕在光滑的水泥地上,嘴唇鼻子血流不止,吓得其他人赶紧送她去医务室,又派一个去找朱桃。 朱桃不在,谁付钱啊! 509.第四十二片龙鳞(九) 第四十二片龙鳞(九) 到了学期末的时候, 玲珑跟唐靖已经很要好了,她在学校过得如鱼得水, 但是没怎么交朋友,因为有意无意的, 唐靖都隔绝了她和其他人的往来,在学校的时间里, 始终只有他陪伴在她身边。 下个月就要期末考,这个月最后一次放假的时候学校大发慈悲提前了半天, 玲珑刚收拾完书包准备掏出手机给晋遇打个电话让他来接,手机就被唐靖轻巧地取走了。 她站起来试着要拿回来, 奈何他比她高太多, 最后玲珑不愿意被他逗着玩了,双手叉腰,一副气呼呼的模样:“快还给我,不要闹了!” 唐靖把玩着手心小巧的手机, 手机壳还是粉红色的,是他给她买的,上面贴了她喜欢的卡通图案, 她实在是个甜蜜又纯洁的小姑娘, 他忍耐了许久,终于按捺不住了。 她的家人把她看得太紧太紧,根本不给别人机会, 唐靖为此绞尽脑汁讨她的欢心, 总算是得到了她的信任, 而现在,他要亲手将这份信任打破。 “好不容易提前放假,家里人都不知道,你还通知他们?就不想出去玩啊?” 玲珑听了这话,愣了一下:“出去玩?去哪儿玩?可是我家里人说不可以一个人乱走,而且他们会陪我玩。” 晋家人把她保护的严密,却也并不会一味地禁锢她,节假日都是全家出去玩儿的,难道不比跟同龄女生出去逛街喝奶茶好玩?她还是喜欢坐游艇坐私人飞机躺在沙滩上晒太阳身边还有美男子晋遇哥哥伺候。就好比上次放假,他们四个人还坐游轮专门去吃海鲜大餐呢! “是吗。”唐靖的表情显而易见地失落下来。“真羡慕你的家人,还会陪你一起玩,而我除了你,就没人跟我玩了。” “怎么会呢。”玲珑摆摆手,“只要你愿意,跟你玩的人有一大把,好多人都喜欢你。” 唐靖嘴唇微动,吐出几个轻飘飘的字:“可是,我只喜欢你啊。” 这要换作普通女生,被高贵帅气的校草表白只喜欢自己,怕不是高兴地原地蹦起三尺高,脸红心跳迫不及待地接受这段恋情,玲珑却啊了一声:“你不要喜欢我啊,我有恋爱对象的。” 唐靖一愣。 “就是我哥哥啊。” 小脸儿一扬,说得理直气壮:“我跟他说好了,等我成年我们就谈恋爱,谁要是违反约定就把腿打断。” 唐靖:…… 他见过几次那个接玲珑的男人,确实是成熟优雅,跟他们这个年纪的男孩不一样,可玲珑才多大,怎么会喜欢那么老的男人?他觉得自己已经表现的够明显了,一整个学期都围着她转,给她打水买零食整理笔记,什么活儿都替她做了,结果她完全没有感受到他表达出的“喜欢”?那她把他当什么? “不过你确实把我照顾的很好。”玲珑感慨地拍拍唐靖的肩,“要不这样,我叫爸爸妈妈给你开工资吧。” 合着是把他当仆人用了! 唐靖是忍了又忍才没面目狰狞,不过也跟平时的温文尔雅不一样了。玲珑从一开始就知道他是装的,毕竟有真正温柔和煦的晋遇在先,再遇到类似性格的人很容易分辨出真伪。唐靖每次看她的眼神都把她当成了猎物,侵略性十足,她还在想他什么时候会忍不住呢,这一天终于来了。 和晋遇比起来,伪装成好学生的晋遇,就像是高仿,虽然不算劣质廉价,但在懂行的人看来,一眼就能瞧出其中真伪。 “那你是不愿意下午跟我出去玩了吗?”唐靖遗憾地叹了口气,“我们还特别租了一栋别墅呢,想自己做烧烤。” “你们?”玲珑敏锐地察觉到这个词。 唐靖面不改色:“是啊,就是我跟几个玩得好的朋友,你也见过,虽然不在一个班,但关系都很好。” 玲珑确实是知道,她笑了笑,故意表现的很期待:“真的吗?真的有烧烤吃?那我可以自己烤吗?上次我就在家里吃的烧烤,可惜爸爸妈妈不让我动手,怕我烧着自己。” 唐靖见她心动了,愈发喜悦,不动声色继续引诱:“当然可以啊,你想吃什么都有,我们不会玩的太晚的,也就吃个烧烤,到正常放学时间就回来,也不耽误你家里人接你,你先别跟他们说就行,大人们最讨厌了,总是管栋管西,把我们当成没长大的小孩子。” 玲珑又考虑了几秒钟,最终她点头:“那好吧,不过我吃完烧烤你就得送完回来哦。” 唐靖自然是满口答应。 因为教室里大家都走得差不多了,就剩下慢吞吞的玲珑,唐靖为了陪她才留下来,周围没有其他人,也没人知道玲珑即将跟唐靖出去玩——然而这一切都叫教室外来找唐靖的朱桃听到了。 她悄悄放轻了脚步,气得火冒三丈,趁着唐靖出去打电话的工夫,她躲过他的视野冲进教室,对着玲珑生气地说:“你怎么能自己跟他出去玩?!你明知道我喜欢他的!” 玲珑眨眨眼,“你喜欢他,那我就要让给你吗?” 朱桃:…… 仔细想想,玲珑说的话好像也对,不、不对!她察觉到自己的思路被带着走了,立刻扳回来,色厉内荏道:“总之他是我看中的男人!你不许跟我抢,不许你跟她出去玩!” 玲珑怜悯地看着这个愚蠢又不知死活的人类,叹了口气:“那好吧。” 说着她拿起手机给晋遇打了个电话。 朱桃:??? 没看懂玲珑这一波操作是什么意思,但是唐靖已经打完电话回来了,就见玲珑背起书包,用力推了朱桃一把,走到唐靖面前,娇蛮道:“真的烦死了!我跟你就只是同学,凭什么你的烂桃花要我来挡?她总是缠着我打扰我,我讨厌死了!我不跟你去玩了!你带她去吧!哼!” 说完绕过他就走,一头雾水的唐靖伸手想拉住她却扑了个空,玲珑还顺势踩了他一脚!“我已经叫哥哥来接我了,你不要烦我!” 唐靖没能留住她,手慢慢地攥成了拳头,从朱桃的角度看不清他的表情,只有一缕阴影折射在他面容,让那张看起来帅气又阳光的脸变得有丝丝诡异。 朱桃突然有点害怕,虽然她总是大张旗鼓地缠着他,闹得人尽皆知,可是……可是他从来都没有对她说过重话啊!是她不听他的拒绝非要纠缠,其实她也不是讨厌玲珑,只是羡慕玲珑能得到唐靖的邀请,羡慕唐靖对她那么好,就总是想,要是自己是玲珑就好了,或者长得像是玲珑那样可爱,会撒娇会耍脾气什么的…… 出乎意料的是唐靖并没有生气,反而对她笑了。 这个笑容迷得朱桃晕头转向,她傻乎乎地也冲唐靖笑。虽然他没有对她恶言恶语过,却也从没对她这样温柔地笑呢!之前这样的笑容都是属于玲珑的,她真的真的好想要得到哦…… “既然玲珑不跟我玩了,那么你来吧。” “诶?!”朱桃惊喜不已地指着自己,“我、我?可以吗?我可以跟你一起玩吗?!” 今天难道是她的幸运日吗?! “当然。”唐靖微微一笑,朝她走近,“仔细一看,其实你也很可爱呢。” 他冰凉的气息喷洒在她脸上,两人靠得如此之近,朱桃脸红心跳,晕晕乎乎地不知道该做什么,就答应了唐靖不给父亲打电话的要求。 她连书包都不要了,跟在唐靖身后上了他家里的车,车子里还有其他两个男生,以朱桃对唐靖的疯狂私生饭行为当然也是认识的,他们跟唐靖,还有以前和唐靖一个班的李祺,都是一起玩的好朋友,他带她跟他的朋友们见面了!待会儿烧烤她一定会拿出自己最佳的厨艺水平来!让他们刮目相看! “喝点饮料吧。” 唐靖笑眯眯地递过来一盒奶。 朱桃颤抖着手,无法抑制心头的狂喜,她不知偷看过多少次唐靖这样给玲珑递奶,如今终于也轮到她了! 他还贴心地为她把吸管拆好,插了进去,朱桃看着唐靖脸上的笑,整个人都晕了,吸了一大口,在三个少年友好的笑容中,她觉得眼皮子开始犯困,越来越重、越来越重…… …… “喂我说靖哥,不是说弄那个小可爱来玩的吗?这个也差的太远了吧!” “就是啊靖哥,这货倒贴上来的,你也看得上?我擦,听说她爸还是个杀猪的暴发户,咱哥们就这品味?” 朱桃意识模糊中听到有人这样说,随后她听到了她最喜欢的唐靖的声音,很温和,就跟平时的他一样。 “那又怎么办呢,她坏了我的好事,本来今天是能把小可爱带来的,她非要横插一脚,我实在是生气,想给她点颜色看看。” ? 唐靖说的人……是她吗?小可爱又是指谁? 朱桃觉得脑袋疼,她吃力地伸出手想要揉,却发现浑身没什么力气,眼睛缓缓睁开,眼皮酸痛,视线模糊了许久才看清自己是在一个很大的客厅里,面前有三个人,其中一个正是唐靖,此刻他正用古怪的目光看着她。朱桃想说话,突然听到一阵女孩的声音——她瞬间就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这声音、这声音似哭未哭,就是一种痛苦到极致的哀嚎,却听得朱桃浑身发毛!她忍不住扭头朝声音来源看去,发现那是在客厅墙上的一个巨大液晶屏,上面播着非常黄暴的视频,一个很瘦很小的女孩子被绳子捆起来吊在空中,几个男孩儿抽着烟,朝她的身上烫——每烫一下,女孩子被堵住的嘴就发出一声呜咽,朱桃所听到的声音正是这个。 但再没有那几个男孩儿的脸更让她惊讶的了! 唐靖! 李祺! 还有剩下的两个,都是她见过的! 因为这四个人关系好,家里又都有钱,学校里还有人管他们叫四大王子什么的,属于风云人物,朱桃自然清楚。她不敢置信地、面露恐惧地看向唐靖,至此,这个让唐靖反感、厌恶的女生,终于有一点让他满意了。 就是她脸上恐惧不安的表情。 虽然性格大大咧咧,蠢笨如猪,但此时此刻,她是个弱者。 一个可以用来发泄和凌|虐的弱者。 他把玩着手上锋利的小刀子:“你不是喜欢我么,喜欢我,就要心甘情愿为我奉献,好不好?” 另一个男生把视频快进了下,放到他们轮|奸女孩的镜头,叹气:“本来我们对你这个类型的没兴趣的,可谁叫你坏了我们的好事呢?知道靖哥为了小可爱花了多少工夫不?眼看鱼就落网了,叫你给搅和了,没办法,那就拿你来顶替吧。” “放心。”又有人笑,“不会弄死你的,我们还没坏到那个程度,不过你要记得吃避孕药哦,可别把身体给弄垮了。” 朱桃对他说的话似懂非懂,却知道这绝不是好的预兆,她的眼泪扑簌簌往下落,扭动着无力的身体想要挣扎,却无能为力,这种可笑的挣扎反倒激起了少年们内心的虐待欲,他们纷纷站起身,伴随着视频中女孩子低低地、痛苦地哀嚎,朱桃浑身发冷,绝望无比。 她后悔死了自己为什么要跟着唐靖来到这里,满心以为自己是被接受了,她真是太蠢、太可笑了! 什么爱情,都是怀春少女幼稚的心动,到了这个时候,朱桃心中,那些追捧叫自己桃姐的小姐妹不见了,心爱的唐靖不见了,眼中钉肉中刺一样的玲珑也不见了,只剩下挥舞着杀猪刀哈哈大笑给她塞钱的爸爸、看到她吊车尾的成绩无奈挠头说怪他年轻时也不爱读书的爸爸、给她做油汪汪的红烧肉催促她多吃点的爸爸…… 她从小就没有其他人家的孩子聪明,长得也不漂亮,皮肤黝黑一点不讨人喜欢,所以离婚的时候妈妈才不要她。可爸爸从来不嫌弃她,爸爸说她是他的宝贝儿,家里有了钱,她总是怕别人说自己是暴发户,就特别大方地交朋友,有时候出去玩的路上遇到爸爸还会装作不认识,觉得很丢脸……她怎么能这么坏?! 她在学校里还欺负了好多女孩子,她拉扯她们的头发,拽她们的耳朵,抢走她们的试卷跟书本……她在家里对爸爸口出恶言,她总是想着外面的小姐妹更懂她,就把爸爸给自己的钱拿给她们花…… 在遭遇人生最痛苦的事情之前,朱桃眼前像是走马灯一般,闪现出了自己十七年的人生。 她身体瘫软,只能任由别人解开自己的外套扣子,闭上眼睛,绝望地等待即将在自己身上发生的事…… 但是等了许久,也没有动静,反倒听见了一个女人的声音:“这位同学,我劝你还是不要做伤害别人的事情比较好。” 朱桃睁开眼,泪水模糊了她的视线,但她仍然努力瞪大眼去看那个救了她的人。 眨去泪珠,饶是朱桃身处这样危险的环境,也忍不住心脏怦怦跳起来——无他,挡在她身前的女人实在是太、太美了! 她大概二十五六岁的年纪,头发简单地束在脑后,鼻梁上戴着一副金框眼镜,眉目如画,身着白衫黑裤,尤其是一身气质格外出众,朱桃那颗狂跳的心都得到了慰藉,她呆呆地看着眼前这一幕,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本来坐在椅子上懒洋洋看着这一幕的唐靖猛地起身:“什么人!” 他们早就把别墅给锁起来了,除了他们三个没其他的人,这个年轻女人是怎么进来的根本没人注意到! 女人只是虚虚握住了男生要脱朱桃外套的手,挡在了朱桃身前,将这个以奇怪姿势卧在地毯上的女孩子扶起来,又拿了个靠枕让她倚靠,这才看向唐靖等人,只她面上却无甚笑意,似乎那种温柔,是他们没有资格得到的。 “我是什么人不重要,倒是你们,还是考虑一下自己吧。” 唐靖呵地一声笑了,完全不将女人放在眼里,“不管你是什么人,我劝你最好不要多管闲事。” “我虽然脾气很好,但也是分人的。”女人抚过朱桃的头似是在安慰她,“李祺的下场,你们应该知道的吧?” 听她提到李祺,唐靖瞳孔一缩! “现在你们面对的是我,稍微还好一些,若是那位无法无天任意妄为的来了,可就没这么好说话了。” 朱桃完全听不懂! “我听到了!是谁在背后说我坏话!” 朱桃瞪大眼,又看向不知何时出现在门口的娇小少女——不是玲珑又是谁!她身体无力,只剩下眼珠还能动动,便看看玲珑,又看看年轻女人;看看年轻女人,再看看玲珑,本就不甚聪明的脑子如今更是一坨浆糊。 却见年轻女人笑了,与方才对自己那种温柔安抚的笑不同,便是朱桃这般缺心眼也能瞧出这笑容中的真心与情意。 她语气亲昵:“玲珑,好久不见。” 玲珑露出惊愕的神色来:“欢妹?!” 你道来者是谁?却是她很久以前的旧友,居于忘川奈何,掌管灵魂的孟婆大神。 只玲珑玩心重,彼此已是很久不见了。于是她一时也忘了要来教训这坏了自己好事儿的罪魁祸首,直接冲着清欢扑了上来,她娇小又柔弱,是个小萝莉模样,清欢却是成年女子形象,身形高挑,稳稳地将她接住,顺势让玲珑在自己脸上蹭了一蹭,正准备说几句体己话,玲珑却忽地想起不对,立时推开她原地跳起:“啊啊就算是你也不行!你怎可坏我的事!” “怎地就坏你的事了?若是我不管,这孩子岂不是平白丢了性命?” 说的是朱桃。 玲珑不耐烦地看了朱桃一眼:“又不是我逼着她的,是她自己要走这条路,便是死了也只能是她活该,反正事后我要收拾这几个人,权当为她报仇了。” 朱桃万万想不到这平时看起来软萌清纯的小少女居然如此冷酷,完全不把人命放在眼里。 不知为何,她心头生出一股难以言喻的恐惧来。 玲珑本是可以救她的,却没有……反而任由她自寻死路……这样的人,她平时怎么敢找她示威?! 清欢温声道:“可她岂不是白白死了?” “大不了我让她自己复仇嘛,反正她这样普通的人多得是,多一个少一个,都不打紧。” 玲珑说话时天真自然到了极点,也冷酷到了极点。 清欢便叹了口气:“你若是让她的魂魄去复仇,那边沾染了因果,她背负了罪孽,就不能快快活活的投胎了,以后要何去何从呢?” 玲珑回答的理直气壮:“那我便带她回荒海。” 她是决不会示弱也不会认错的,人类的死活她就是不在意嘛,她又不是慈悲温柔的孟婆大神,将人类的性命灵魂看得那样重要,对龙来说,灵魂不过是食物。而像朱桃这样的人平庸得很,没什么坏心思,小缺点不少,偶尔也会做好事,跟无数的人类一样灵魂没什么色彩,她自然不放在眼里。 “你带她回荒海呀?”清欢看了朱桃一眼,继而又问,“那日后呢?以后遇到类似的事情怎么办?你还能这么做呀?” “反正荒海无边无际。” 玲珑双手背在身后,眼睛朝天看就是不看清欢。 “……” 眼见清欢无言以对,她顿时得意,背在身后的手改为叉腰:“怎么样,我五道杠的杠精盯上你了!” 然后她又觉得不对:“说起来你怎么会在这儿?” “为了执念不去的灵魂。” 清欢说完,便走过来,执起玲珑的手:“好了,别跟我生气了,我是知道你的,向来有分寸,我可不担心遇到你的好人。” 言下之意就是担心遇到她的坏人了。 玲珑待清欢与旁人不一样,大抵是她与自己一般,有着永生不灭的生命。而且,清欢还有一手好厨艺,她给玲珑做的恶鬼糕,不仅能使灵魂变得美味,还能补充玲珑的力量,玲珑相当喜欢。 她轻蔑地看了朱桃一眼。 一个卑微的人类而已,不值得她与清欢吵架。 510.第四十二片龙鳞(十) 第四十二片龙鳞(十) 清欢安抚住了玲珑, 才朝朱桃看去, 朱桃已骇的面色惨白,完全不懂两人之间的对话。清欢也不欲叫她多听, 对于单纯的人类来说, 知道的越少越好。 她轻轻抚了抚朱桃的头,朱桃便觉得有一股温暖而充实的力量充盈了自己身体, 她从地上爬起来, 就听见那美丽的年轻女人说:“你该回家了, 孩子。” 朱桃很是不能理解一个二十五岁左右的女人管十七的自己叫孩子是个什么操作,但对方眼神和蔼温柔,却是让她不由自主生出了依赖感。 清欢知道她在担心什么:“不必怕,这里我与玲珑会处理, 你先回家吧, 爸爸该担心了。” 朱桃又怯生生朝玲珑看一眼——以她在学校里围堵玲珑的丰功伟绩来看,就是突然从母老虎变成了小猫咪, 爪子都叫人给拔了的那种。 玲珑可没有清欢这样的好脾性, 瞬间冲朱桃做了个鬼脸, 吓得朱桃腿一软差点儿摔倒,还好清欢拉了她一把。她讪讪地站起来,又听玲珑叫她:“喂。” 朱桃又战战兢兢看过去。 “如果说了不该说的, 舌头会没有哦。” 虽然她笑得娇俏可爱,但朱桃却打了个寒颤, 她毫不怀疑玲珑说的是真的!当下是再也不想留在这里了, 撒丫子就跑, 玲珑看着她的背影啧了一声:“你总是宠爱这些卑微又普通的人类,我实在不知他们身上有哪里好。” 清欢轻笑:“在你这儿美好的灵魂才算灵魂,于我这却都是一样的,世间万物无外乎如此。” 玲珑努努嘴:“那好吧,现在咱们来商量商量,要怎么处置这三位小朋友呢?” 她缓缓转过身,对上唐靖三人震惊莫名的目光,玲珑顿时笑的灿烂:“听说你们本来想玩儿的是我啊,那好,你们倒是给我说说,要怎么玩儿?” 清欢将视频关掉,她的视线停留在那个不会哭只会哀嚎的少女身上,内心怜惜,也因此对面前的少年们更是厌恶。 唐靖已经瞪大了眼,根本认不出这就是平日里那娇气任性的小同桌。 她、她怎么这样表里不一! 清欢微微蹙眉道:“你自己才是真正的表里不一,怎地有脸去说旁人?玲珑可不曾主动伤害过人。” 唐靖更是惊愕,他只在心中想想,这女人怎地知道自己在想什么? 清欢是不预备与这三人多说的,做错事便要受到惩罚,但这无法挽回受害者的痛苦与难过,因此惩罚要翻倍。她问玲珑:“你想要如何处置他们?” 玲珑眨眨眼,很是意外:“你要我来说,那肯定是要挫骨扬灰带回去做花泥的,我许久前养了一株莲,迄今都不长,我寻思着是不是怪养分不够啊。” 清欢失笑:“你高兴便好,不过我这里有更好的想法,不知道你愿不愿听?” “对你我总是很有耐心的。”玲珑说着,在沙发上坐下来,拿起一瓶果汁掀开灌了几口。“只我不喜欢人类世界的法律,虽然也能教训人,却让我觉得不够痛快。” “人类世界需要法律与秩序才能长存,文明是需要理智去维护的,每个世界都有法则,道德用来约束好人,法律用来约束坏人。只是……”清欢想起视频中那可怜的孩子,“那孩子太过可怜,灵魂尚且懵懂,实在不该遭此劫难。虽说世上无数人受着苦难,可你我遇到了,也是缘分,便帮她一把。” 闻言,玲珑警觉地捂住肚子:“她可是我的食物啊,你不会想要龙口夺食吧!” 清欢笑出声:“你是什么人物,我哪儿敢抢你的吃食去?” 她们二人虽为好友,对人类的态度却截然不同,清欢爱之怜之,玲珑却将其视为口食,灵魂辗转去到荒海,便不归孟婆大神掌管,如何处置是龙的抉择,做朋友便是要求同存异,逼着对方同意自己的观点,那样的做法,性格不同的清欢与玲珑都不会去做。 但这不妨碍她们打个赌。 她们二人,清欢生前是人,经历百般磨难仍旧保持慈爱之心,对人类充满悲悯爱意;而玲珑生来高贵,藐视万物,对人类相当双标,美好的灵魂与爱在她看来哪哪儿都好,稍微坏一些她便弃如敝屣毫不在意。相交已久,两人却相处的格外和谐,不过两人也很好奇,倘若有个干净的灵魂,继承了她们的意志与记忆,最终结果又是如何呢? 清欢道:“雪是天下至纯至肮之物,咱们便以此为根,为其塑身,创造灵魂。” 灵魂本是天地自生,却并不妨碍灵物沾染到龙气而生灵智。 皑皑白雪,深远高原,冰雪覆盖其上,干净洁白,冰雪之下,却又藏着人生百态。 玲珑化为龙形,吐出龙珠。 清欢则取出一方锦盒,其中有一团温柔而灿烂的红光,这是孟婆之心。 尽皆注入二人所造雪人之中。 玲珑叉着腰:“好了,咱们就等着看结果吧?” 清欢是没什么好胜心的,只是玲珑想玩,她便陪她,美好的灵魂再多,也不及一个她对玲珑来得重要。朋友与食物,玲珑自然是更喜欢前者的。 她们二人玩够了才想起别墅里还有三个被定住不能动的家伙,玲珑便问清欢先前说的法子是什么。清欢看了一眼仍旧面露恨色的唐靖,问她:“你可知他们为何如此残忍?” 玲珑摆摆手:“我对讨厌的人的背后故事完全不感兴趣。” 是玲珑会说的话,清欢莞尔。“他们都生于富贵之家,家大业大,自然对继承人寄予厚望,十分严厉,于是便给了他们极大的压力——这是他们要洗白的话,我却瞧见了他们根子里的恶。” “我遇到过好多比他们还惨,生活在泥淖里却仍然干净美好的灵魂,怎地比他们惨的人都能奋发向上,他们不能?若是真有本事,反抗家人啊,欺负弱小算什么。”玲珑撇嘴,不屑极了。 “所以我想啊。”清欢笑,“他们命格很好,若不是你出现,该顺风顺水过一生,只是这欠下的孽债,来生总要偿还。” “来生偿还,对今生已经死了的灵魂又有什么意义呢?”玲珑噘嘴,“还是直接动手爽快。” 清欢颔首:“我也是这样想的。” “咦?”玲珑不敢置信,“孟婆大神何时也变得像我一样无视法则与秩序了?” 清欢被她小嘲讽的语气弄得笑出来:“只是钻个小漏洞而已。” 玲珑:? “你来看。” 玲珑凑上前,只看到清欢手中的生死簿,上头不仅记载着这几人的生死年份,还有他们的生平。与之相对的,则是另外三名一生坎坷深陷黑暗却意志坚定心性纯善之人,玲珑瞄了两眼,心想,真惨,比少女过得还惨。少女至少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傻子,对加诸在自己身上的痛苦懵懂,可这三人,越是知黑白,辨是非,便越痛苦。 她也是冰雪聪明,瞬间明白清欢的用意,顿时拍掌大笑:“好好好,这样好!” “如此,也不必担心这几人突然失踪,会给你带来麻烦了。”清欢消去生死簿,“既然压力太大,想要反抗命运,那就尽情反抗去吧。” 她打了个响指,唐靖等人甚至都不明白自己遭到了怎样的处置,便眼前一花,再睁开眼,已是另外一个世界。 那是他们绝对、绝对、绝对不想要的生活。 而玲珑面前的“唐靖”等人也很快地清醒,他们一得到自由,便朝玲珑清欢深深拜下去——两人受了这个礼,给他们自行接收记忆的时间,便相携离去。 “你要走啦?” “我还有我的事情要做。”清欢笑着拉住玲珑的手,“若是想我,孟婆庄随时欢迎你来做客,我若是得了空闲,也到荒海寻你。” 玲珑才没有人类才会有的离别感伤呢,她小嘴儿噘上天:“那好吧,你可得说话算话,我先走啦!” “玲珑。” “干什么呀!” “李家人的灵魂是我来处理,还是你带回去?” 玲珑摸着下巴思考半天:“……你来处理吧,我有个别的想法,那几个灵魂实在恶心,又不够强大,碾碎了做花泥也是勉勉强强,你说我的莲花吃了这样的花泥会呕吐么?” 清欢笑出声:“那就按照龙女大人先前所说,该受什么惩罚,便受什么惩罚好了。” 玲珑转身朝门口走去,摆摆手表示再见,毫无良心地把烂摊子都丢给了清欢。 能者多劳嘛! 结果等她到了校门口,发现晋遇已经在车子外面等了,表情一改往日温和,显得严肃又不好惹。玲珑犹豫了一下下,不是很想靠近他,奈何晋遇眼睛尖得很:“你去哪里了?老师通知说提前一下午放假,你怎么不给家里打电话?给你打电话还不接,去哪里了?跟谁?干什么了?知道错了没?” 玲珑:…… 她就站在原地不停地眨动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这双眼睛仿佛会说话,看得晋遇满肚子的气都没了,天知道他听说学校提前放假,结果开车接人,到学校找不到的人的时候有多担心! 玲珑拽拽他的衣袖:“我出去玩儿啦,手机好像是调成静音忘记调回来了,放心,我是跟唐靖一起的。” 唐靖唐靖唐靖!就知道唐靖!晋遇那颗心啊,酸溜溜地直冒泡,唐靖在她心里就那么好?他怎么不觉着? “不过我还是最喜欢你哦。”像是看出晋遇心底所想,玲珑笑眯眯地抱住他的胳膊摇晃,“因为你答应过我,等到我成年要跟我谈恋爱的嘛!你要是说不行,到时候就要把你三条腿都打断。” “?”晋遇惊了!“我只是答应你在你成年前不和任何异性有过多交往,怎么就变成等你成年就跟你谈恋爱了?!而且这什么三条腿,你都是从哪里听来的?谁教你的??你胡说什么呢!” 肯定是跟唐靖在一起多了被那小子带坏的!不然这样的话单纯可爱的小玲珑怎么会说! 反正已经适应学校环境了,还是早点跟老师提一提,把这两人座位给调开,女孩子还是要跟女孩子一起坐才好。 “啊?你要说话不算话?”玲珑气愤地踩他一脚,“真的垃圾,我不想理你了!” 她踩完他就气呼呼往前走,晋遇怀疑她根本分不清东南西北,只是生气乱走而已。他连忙拉住她,心里只觉得好笑,还有浓厚的欣慰——多好啊,那个连花都没见过的小姑娘都学会发脾气了。 他拉着不情不愿的玲珑走到车子边,打开车门,玲珑惊讶地咦了一声,副驾驶上放着一束粉百合,娇艳欲滴,绑着淡蓝色的绸缎,相当清新可爱。 “以后每天都送你一束花好不好?”晋遇笑,“我觉得之前只在家里为你开辟个花房有点简陋,你喜欢什么花?” 玲珑其实都还好,没什么特别喜欢的也没什么不喜欢的,但是她很喜欢这样的晋遇,眼珠狡黠地转了转:“你喜欢我对不对?” 晋遇不答话。 “你不说我也知道。”玲珑得意洋洋的昂起小脑袋,“我看你的眼睛就知道了。” 晋遇仍旧没答话,只是伸手摁在她的头顶,轻轻压了一压,“小孩子家家的,怎么懂那么多。” “我经历得多,当然就懂得多。” 她说这个是以龙的身份而言,晋遇却想岔了,他忍不住笑了,把花抱出来交给她:“咱们都得往前看,以后的日子长着呢,也好着呢。” 玲珑抱着花钻进车里,小脸儿搭在花上冲晋遇吃吃的笑,不知怎地,晋遇叫她给笑得脸红了,为了掩饰这种成年男子不该出现的情绪,他轻咳几声,教育她乖乖系好安全带,这才发动车子。 等到假期结束,同学们神奇地发现学校里的几个名人变了! 首先是女校霸朱桃,她本来多彪悍啊!动不动就围堵那些跟唐靖近距离接触过的女生,威胁人家不要有多余的想法,学习成绩更是一团糟,要不是她爸那个暴发户给学校捐了个篮球场,说真的,就以她那成绩,当初都进不来。但是这次她再来学校,不仅头发剪的整整齐齐,还不戴假发片跟耳钉了!甚至不跟她那些小姐妹来往了! 上课也开始认真听讲,还做笔记呢!别说是同学,就连任课老师们也都给吓了一大跳! 此外,她居然还很诚恳地去找了那些被她欺负过的女生一一道歉! 是中邪了吗! 还有一个人变化也很大,那就是校园王子唐靖。 李祺很久没来上学了,有知情人说他们家一家人也不知道怎么回事,都跟疯了一样无法进行正常生活,公司也遭人打压,虽然没到破产,却也无法再过以前的奢侈生活,一家四口就在家里连门也不敢出,有同学去找过李祺李莉,他们见了陌生人都跟见到鬼一样!大家在学校里热烈地讨论过一阵,很快也就忘得差不多了。 而唐靖的变化就有点奇怪,怎么说呢……他好像……变娘了。 真的娘。 不是涂脂抹粉的那种娘,就是给人一种非常非常女性化的感觉,说话谈吐都跟过去不同,而且期末考试成绩出来众人傻眼,除了语文分数高一些外,唐靖直接从年级前三跌到了年级倒数! 唯一不变的,就是他对玲珑的殷勤照顾,比起过去,他好像对玲珑更好了,也不知道是为什么。 校园四大王子,除了已经不上学的李祺外,剩下三个人突然变成陌路不再来往,很多人都好奇发生了什么,只可惜他们嘴巴严实得很,一个字都不说。 他们当然不会说,因为他们清楚,能得到这样的人生,是多么幸运。 唐靖不是因为家里给的压力大就想找女孩子发泄吗?那就再给他点压力好了,他喜欢欺负女孩子,就让他成为被欺辱的女孩子; 另外两个,一个被送到人人自危的末世,一个被送入了战火连绵无家可归的古代世界——和取而代之的这三个人不同,交换人生的时候,他们被送到的是最悲惨最绝望的黑暗过去,能挺过来算他们命大,挺不过来也只能算他们倒霉了。 想必他们很快就会明白,家里望子成龙的压力真算不上什么压力。 玲珑蹲在地上看一朵鹅黄色的小野花,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生长在这路旁的。她伸手拨了拨花瓣儿,小野花颤巍巍,她就笑起来。一盒牛奶从后面递过来,吸管已经插上,她不客气地接过,吸了两口奶:“你过来干嘛,试卷写完了?” 新的“唐靖”在她身边蹲下,学着她的样子伸手拨了拨小野花:“我从来没有想过,还会有这样一个世界。” “也没想过自己下面会多二两肉吧。” 唐靖:…… 她出身于一个普通农家,只可惜爹爹染了赌博的恶习,先后将祖父母气死,又偷了娘的救命钱去赌,她为了救娘,作为长姐,便将自己卖了五两银子,入了青楼。她乖巧听话也肯学,什么样的屈辱都忍了,只想着有朝一日能照顾弟妹,再让娘过上好日子。 十一岁卖身,十六岁做花魁,十八岁艳名远播,却再也不敢回家,怕让家人蒙羞。 直到有一日,她在新一批雏妓中看到了最小的妹妹,才知道爹根本没能戒了赌瘾,娘早早就死了,弟弟妹妹全叫爹给卖了,小妹妹如今也到了接客的年纪——从此之后,她一心想要把妹妹救出去,这样的火坑,她一人活就行。 可鸨母势利冷酷,怎会给她这样的机会?她遭了百般毒打,妹妹哭着求她不要再为自己牺牲,竟一头撞死在她眼前! 她这才绝望了,明白自己一人之力是多么卑微、渺小,无法撼动命运分毫。 玲珑收回戳着小野花的手:“你倒不必想那么多,既然给你新生,好好珍惜便是,也不用围着我转。” 唐靖忍不住露出笑容,她本已死去,却又得了这重活一世的机会,见识了许多从不曾见过的东西,龙女大人便是她的恩人,即便已不是女儿身,他也仍是尊敬感激的。 玲珑拍拍手站起身,冲唐靖一笑:“好好享受你的新人生吧,你会发现活着其实也不错。” 用孟婆大神的话来讲,苦难总会过去,光明终将来临——不过龙女大人是不会讲这样的鸡汤的,她才不管新的唐靖人生如何呢!过不过得好那是自己的选择,她又不在乎。 玲珑抽空去了一趟李家,李家别墅已经荒废破旧,恍如垃圾堆,李家四口人却还在里头住着,不敢饮水不敢进食不敢闭眼,精神屡屡失常,处于崩溃边缘,却不知怎地就是不疯,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啊! 玲珑心想,自己已经足够善良了,荒海一日不枯,李家人便要永生永世受这样的折磨,除非他们生出良知。这个词儿时髦得很,她觉得清欢比自己狠多了,兴许有一日荒海枯竭,他们也未必生得出良知,给了这么个解脱条件,还不如不给呢。李家老爷子找人算少女的命格时,恐怕没想到自己的儿子儿媳会怎样对待这么个小女孩吧? 而五百块钱卖掉女儿的父母,一辈子想要脱离贫穷,一辈子将受贫穷所苦。 因果这种东西,好像还真挺有趣的。 玲珑笑了笑,没再管李家。 今天是晋遇的生日,她特地请了假,准备送他个礼物,虽然她还没有“成年”,不能谈恋爱,但作为深受晋家夫妻照料的小可爱,总得回馈一下嘛! 晋家人集体目瞪口呆,看着玲珑掀开身前的小推车,露出里头酣睡的白嫩小婴儿。 哪里来的! 他们家孩子不会是学坏了吧?! 玲珑大大张开双臂:“surprise!爸爸妈妈!这是我给晋遇的生日礼物!” 晋父晋母立刻看向晋遇,这臭小子?? 晋遇无比冤枉,玲珑扯了扯他的衣袖,他低头看向她的眼睛,突然间心有灵犀,明白了她的意思。 她的身体受过重创,是无法怀孕生子的,虽说父母开明,未来也不会逼迫他们,但再多养个奶娃娃也没什么,只是不知她是从哪里捡来的。 玲珑巧笑倩兮,却不回答。 没能公平得到的人生,作为对美好灵魂格外双标的龙,愿意赐予她一次重新来过的机会。 只是这一次,李奴不再是她的名字。 “她叫弩。” 511.第四十三片龙鳞(一) 第四十三片龙鳞(一) 长庆候府偏院外头, 一群下人拥挤在一起窃窃私语, 小声议论着。 “诶怎么回事儿,大夫人不是说卧病不起了吗?” “不知道啊, 这眼看就要不行了的人突然就又活了, 你说这是不是回光返照啊?” “唉说起来大夫人也是可怜,今天豫亲王妃生产, 大夫人身为生母却不能在身边……老夫人他们未免太过分了些……” “别说了, 小心叫人听见!咱们做下人的就是得管住嘴!” …… 这时, 偏院正房的门被推开,原本还小声说话的下人们立刻抬头挺胸站得老老实实,不敢多言,有那么几个胆大地抬起头, 却跟见了鬼般张大嘴瞪大眼滑稽无比, 其他下人也就小心翼翼地抬头去看,一见之下, 众人皆惊! 那身着一袭大红罗裳, 头戴珠翠雍容华贵的人是谁??? 瞧着面相, 怎、怎地有些像他们家那位内向柔弱的大夫人??? 玲珑先前从床上爬起来,先叫人开窗通风去了满屋子的药味,她实在是不喜欢这种味道, 又不能充饥又不好吃,几个伺候的婢女眼里都含了泪, 玲珑这一寻思, 这几个丫头是以为她要死了啊!眼看其中一个悄悄退出去, 估计是去寻这具身体的夫君长庆候了,玲珑啼笑皆非,也没浪费时间,自己麻溜下了床。 婢女们都惊呆了! 紧接着她重新洗了把脸,对着铜镜一照,我滴个乖乖,就算这铜镜清晰度不够,也足以玲珑把这蜡黄瘦削的模样给看得清清楚楚!没办法,为了掩饰这种苍白难看跟活死人般的脸色,她只好给自己上了个大浓妆。用的还不是大夫人之前的胭脂水粉,这个世界的彩妆工具不到位,她移花接木的巧妙,也没被婢女们发现。 拉长了眼线使得眼尾略微上钩,原本细细的眉则加浓加粗加长,立时就显得眉眼浓烈鲜艳,宛如燃烧的火焰,身体里又换了个人,那是真真跟从前不一样了。皮肤因为长年卧病显得黄白交加,玲珑特意用了象牙白|粉底,鼻影一扫高光一打,五官便十分立体。这要的不是美,而是气场,就跟素颜和浓妆,给人的感觉完全不同,不然就这急赤白脸的去,谁认识她是谁啊! 浓妆一化就不一样了,镇得住场子,要不是怕吓到产妇,玲珑还真想再戴个美瞳。 她又叫人取出一套大红的衣服,大夫人性格柔顺,穿衣也素净寡淡,婢女们找了许久才找出一套玲珑满意的,好在虽然不穿,但衣服都有按时洗晒熏香,只是身体太过瘦弱,里头玲珑就又多穿了一套。 “去豫亲王府!” 她根本没工夫和下人们浪费时间,直接叫人备马车,风风火火从偏院刮了出去,迎面碰上二房的,二夫人一瞧玲珑这生龙活虎的模样,吓了一跳,这该死的药罐子怎地突然能起来床了?难道是那药……她连忙伸手拉住玲珑,正要开口,却叫玲珑不耐烦地一个耳光扇过来! 二夫人向来得老夫人喜欢,三个妯娌里最风光的就是她,突然叫玲珑甩了一巴掌,顿时惊愕,就要跟玲珑理论,不知道这懦弱无能的大嫂是哪里来的本事,这一巴掌好疼! 玲珑却懒得跟她废话,她想再拉玲珑,玲珑已是又一个耳光下来,清脆的巴掌声听得在场众人都心惊不已,她阴沉沉地说:“现在我要去豫亲王府看琼儿,你若是再敢废话,休怪我不客气。” 说着提起裙摆快速往前走,婢女们连忙跟上,剩下千娇百宠的二夫人愣在原地,半晌才发出一声尖叫:“我饶不了你!!” 要不是情况紧急,玲珑真想把二夫人摁在地上揍一顿的,她上了马车,让马夫加快速度! 一到豫亲王府,她也不用人扶着下马车,直接自己跳下去径直往里面走,守门的不认识她是谁,想来拦,被两个婢女上去就是一嘴巴子:“大胆!这是王妃的母亲,乃是长庆候夫人!尔等怎敢阻拦!” 玲珑直接往里去,她随手抓了个下人问王妃在哪儿,下人颤巍巍给她指了路,她就加快步伐,就差没提起裙摆跑了。 心里懊恼,哎呀,化这个妆用了太久时间,早知道就不搞这么复杂了,这要是再迟一点儿,便宜闺女可就一尸两命了啊! 好在赶得及! 产房内,豫亲王妃卫琼已经疼的没了力气,身边有个嬷嬷,端了碗参汤过来给她抿,嘴上劝着她无论如何也要多喝点儿,不管怎么说,也得为肚子里的小世子想想,卫琼咬着牙张开嘴,那嬷嬷劝的十分妥帖,听得其他产婆婢女都感动不已。 等王妃生出了小世子,就熬出来了! 产房外还有一群花花绿绿的女人在等着,叽叽喳喳地都在讨论王妃生产事宜,玲珑一出现,她们顿时无比戒备!玲珑要推产房的门,却有一身着月牙白罗裳的女子出声阻拦,一出声,袅袅娜娜柔柔弱弱,玲珑懒得听,就为了防这些人,她几乎把自己的人都带来了,莺莺燕燕们被控制住,她又没工夫等里面的人来开门,直接一脚踹了过去! 门板应声而裂,四散倒地,便是被疼痛折磨的几乎要晕厥过去的卫琼也震惊了,到底是母女连心,旁人认不出玲珑,她却是认得的,只是心中不敢相信胆小的母亲会从侯府来看她,且母亲卧病已久,这……“娘?” 她这一喊,顿时忘记喝参汤,那嬷嬷急了:“王妃,快喝吧!喝了才有力气好生小世子啊!” 玲珑大步上前,握住那老嬷嬷的手,嬷嬷痛呼一声,玲珑便从她手上取走参汤,交给身后跟来的婢女秋环。 现在最重要的是卫琼。 她冷冷地看了接生的婆子们一眼:“还愣着干什么,王妃若是不能平安,我便要了你们的命。” 语气轻柔,却冰冷刺骨,吓得婆子们不敢言语。 卫琼无力地抓住玲珑的手,这一抓,玲珑才注意到她的手温度极低,冷得刺骨,若是真喝了那碗参汤,本就生产艰难的卫琼怕不是要直接死了!怪不得是一尸两命! 她从怀中取出一个小玉瓶,送到卫琼嘴边:“张嘴。” 卫琼乖乖张嘴,一股甘甜清香的液体进入口中,身子瞬间就又有了劲儿,似乎也不那么疼了,她傻傻地看着母亲,简直都要认不出来了。“娘……” “娘今天美不美?”玲珑自恋地问。 卫琼笑出泪来,“美。” “娘。”她又抓住玲珑的手,泪水落了下来,“若是女儿遭逢不幸,还请娘照拂女儿的孩子……” 她心中是有预感的,自己怕是活不成了。她担心啊!担心自己的孩子,担心老实的爹柔顺的娘,担心不着调的大哥招猫逗狗的小弟,还担心小小年纪的妹妹,全家人都靠她一人撑着,若是她死了,家人要怎么办啊!老夫人视大房如眼中钉,二房三房都虎视眈眈,爹醉心书画无心其他,娘又胆小怕事,哥哥弟弟只会闯祸,剩下未及笄的妹妹……卫琼无论如何也放不下心来! “有娘在,你怎么会遭逢不幸?”玲珑先是安抚了卫琼,然后意味深长地看了先前那嬷嬷一眼,“好了,娘陪着你,先将娘的外孙儿给生出来,等你生完孩子,娘还要带你回侯府坐月子呢!” 卫琼愣了,只是尚未来得及问,就又开始阵痛,说来奇怪,喝了那香甜的水之后,这阵痛她已经完全可以忍受,且,就像是、就像是被蚊子叮了一下…… 已经生产四个时辰还没生下来的卫琼隐隐有自己大限将至的预感,然后现在,她不懂怎么生孩子突然就变得如此容易,不痛不痒,就生出来了…… “生了生了!” “恭喜王妃!恭喜王妃!” “是个小世子呢!哎呀小世子好有劲儿啊!” 剪了脐带后,婆子们带着小世子去清洗,玲珑让秋环跟上,这丫头机灵又聪慧,有她盯着不担心出意外。随后她摸了摸卫琼汗湿的脸,用温热的帕子给她擦干净,卫琼呆呆地看着今日的娘,从小到大她都习惯了照顾家人,突然变成被照顾的人,还有些不适应呢!“娘,你怎么了?是不是、是不是家里又有什么事了?您跟我说,我会解决的——” 玲珑点住女儿毫无血色的唇瓣:“无需你来,我是你娘,自然该我保护你。” 卫琼眼眶都红了! 她打小就有主意,深知老夫人只是看起来喜欢自己,其实都是假的,只可惜爹娘一个老实孝顺一个胆小怕事,哥哥又不能依靠,为了保护爹娘与年幼的弟妹,卫琼从小就倔强,跟二房三房柔顺可人的女孩儿截然不同。也正是如此,她的性格其实很不讨人喜欢,不示弱不撒娇,什么都咬着牙自己扛。 但现在,她娘说要保护她。 “王妃娘娘,坐月子可不兴掉眼泪啊,会惹来晦气的!”旁边有个嬷嬷说。 玲珑不耐烦道:“没那种狗屁说法,我女儿想哭便哭,你算什么东西?” 她让人给卫琼清理了身体,没办法,虽然要当个好娘,但她还是不能纡尊降贵伺候人类。卫琼清理过后还是很虚弱,又进了食与水,这才好了许多,自己的身体自己清楚,她觉得自己好了很多,甚至有种下床走走的冲动…… 玲珑道:“你先歇着,我去办件事儿。” 卫琼有些怕:“娘,你要做什么去?” 见她如此担心,玲珑道:“你在屋里听着就行,娘去给你出气。” 卫琼有点没懂,出什么气?王爷那堆侍妾?她不在意啊! 出去之前,玲珑朝那给卫琼喂参汤的嬷嬷勾了下嘴唇,吓得那嬷嬷浑身一哆嗦,若不是被人押着,早跪在了地上。 王妃平安产下世子,外头一堆想看出事的侍妾们都十分失望,却见房门一开,先前那位红衣美妇走了出来,她刀子般的目光扫视过在场每一个人,没有人敢与她对视。 玲珑看了一圈,最后定格在穿着月牙白罗裳的美人身上,她走过去,捏住对方的下巴,任由对方惊慌挣扎也不为所动,轻笑:“就是你?” 美人体似筛糠颤抖不止,玲珑朝后伸出手,婢女立刻将参汤呈上。她慢条斯理地迫使美人张嘴:“这玩意儿,我女儿喝不得,还是你来喝最好。” 那美人顿时瞪大眼睛疯狂挣扎,她不喝、她不喝!可惜无论她怎样挣扎都无济于事,还是被灌了进去,玲珑一把她扔开,她就不顾形象地趴在地上抠着喉咙呕吐,只可惜吐不出来,而后立刻抱着肚子开始哀嚎,“痛!好痛!救命、救命!我的孩子……王爷回来了不会饶过你的!王爷不会饶过你的!” “饶过我?”玲珑像是听了笑话,“原来你肚子里也有孩子啊,现在你该知道,你对我女儿下药的时候,我身为母亲,是什么样的感受了吧?” 她站在那儿动也不动,只轻飘飘看了准备上前的王府下人一眼,就再没人敢过来了。 侍妾们瑟瑟发抖挤成一团,眼睁睁看着最得王爷宠爱的孙美人活活痛死,再看玲珑,仿佛看到了魔鬼,大气都不敢喘一下。 正在这时,豫亲王回来了! 莺莺燕燕们像是找到了主心骨,一窝蜂地扑过去,玲珑也正好看看这狗屁花心女婿是个什么样子。 模样倒是周正,剑眉星目生得十分俊俏,身材也修长,只从外貌看,着实是出色。 豫亲王看到玲珑,根本没认出来,听人说了她是谁,又听说自己的爱妾被灌了药活活疼死了,还包括她腹中的孩子,顿时咬牙切齿起来:“侯夫人欺人太甚!长庆候府难道不够你嚣张跋扈,竟摆架子摆到我豫亲王府来了!” 他这明显是在讽刺,因为世人皆知,长庆候夫妻继承了爵位却像庶子一样住在偏院,正院则让给了老夫人跟二房三房住,这两口子是出了名的窝囊废,一个愚孝一个胆小,都不够人嘲笑的,今儿个是吃了熊心豹子胆,居然敢到他豫亲王府来撒野了! 谁知他说了这冷嘲热讽的话,长庆候夫人却没生气,反倒笑了一下。 不知怎地,豫亲王被笑得毛骨悚然。 玲珑用鄙夷的眼光上下打量了他一遍:“一个贱妾而已,蝼蚁一般,死了便死了,王爷这么心疼,不如做岳母的,也送你一程,和她黄泉路上做个伴儿?” 豫亲王被吓出一身鸡皮疙瘩,他就是个好美色的纨绔,满脑子都是寻欢作乐,曾几何时见过气势比父皇都惊人的人?“你、你不要过来!别以为本王怕了你!” 玲珑笑出声,她抬眼看向那群美人:“你们是自己让开,还是我动手?” 美人们见识了她的狠辣,知道她是不拿她们的命当回事儿的,最受宠爱的孙美人死得那样惨,她们怎敢有二话? 看着从自己身边逃跑的不顾形象的美人们,豫亲王瞠目结舌,这、这还是他的豫亲王府吧?! “知道我为什么要杀她?”玲珑看向孙美人的尸体,她死状凄惨,龙却毫不在意。“她要谋害我的女儿与我的外孙,你说,她该不该死,嗯?” 豫亲王看着一步一步朝自己走来的岳母,腿肚子打哆嗦底盘不稳,却还强装镇定:“便、便是如此,也该等本王回来处置!” “等你回来?”玲珑仿佛听到天大的笑话,“等你回来,我女儿与外孙都凉了,孙美人正得你欢心,再打出个有孕的牌,你会怎样处置?” 她恶心地撇了撇嘴,“我的女儿竟嫁给你这样的垃圾玩意儿。” 她把拳头攥的噼里啪啦响,豫亲王不服是吧?揍到他服也就是了。 豫亲王都没看清,自己脸上就遭了一记重拳,整个人匍匐倒下,疼得意识差点儿模糊。 但这只是开始。 卫琼听到外面的呼喊尖叫,她怕母亲吃亏,就让人把自己移到床边的软塌上,然后她就惊呆了,连抱过来的小世子都忘了管。那、那是她娘吧??她娘怎么把王爷摁在地上胖揍? 拳拳入肉,骨折声噼里啪啦听得在场的人胆寒发竖,恨不得缩在角落里当一只蘑菇。至于被揍的豫亲王早就哭爹喊娘求饶认错了,也不讽刺地喊侯夫人了,一口一个娘叫得无比亲热。 玲珑揍累了,丢开手里破麻袋般的豫亲王,站直了身子,吐出一口气,豫亲王的手伸出来颤了颤,她看见了,一脚踩下去——伴随恐怖的尖叫,可怜的豫亲王终于如愿以偿晕了过去。 玲珑整理了下因为揍人略乱的衣襟,冲躲在角落瑟瑟发抖的美人们嫣然一笑:“现在你们应该知道,豫亲王妃动不得了吧?孙美人只是杀鸡儆猴,她要害王妃,我便原样奉还,她躲不过,那是她没本事,是她活该。而你们……我实在是不喜欢我的女儿与其他女人共享一个男人,你们说,要怎么办才好?” 有个机灵的美人立刻出列:“小女愿自行离开王府,求侯夫人成全!” 有一就有二,一个人开了头,其他怕死的都聪明了,也有那不怕死的,想着等王爷醒了定不会善罢甘休,便一言不发躲在后头。玲珑也不勉强,愿意走的立刻就走,反正只是侍妾,无凭无据无文书。 至于有美人大胆要求回去收拾行李,玲珑冷笑一声:“你有什么好收拾的,这整个王府都是我女儿的,趁着我现在心情好赶紧滚!” 言下之意就是,走,可以,带走王府的一草一木一针一线都不行。 因为,那是她闺女的。 卫琼看得张口结舌,她那柔弱的风一吹就倒的娘是怎么了…… 玲珑冲她微微一笑:“宝贝儿,你先在王府养几天,娘就带你回侯府坐月子,在这之前,娘在王府住几天,跟王爷好好谈谈心,你没意见吧?” 卫琼呆呆摇头。 玲珑便笑得越发开心:“那就好,宝贝儿好好养着。” 豫亲王觉得自己做了个噩梦,梦里左拥右抱好不快活的自己居然被一个女人给揍的趴在地上眼泪一把鼻涕一把地求饶,这怎么可能嘛!不过话说回来,他是真的觉得好痛…… “哟,王爷醒啦?” 豫亲王一听玲珑的声音就条件反射地骨头疼,他惊恐地睁开眼,就见那位娇艳欲滴的岳母正坐在椅子上冲自己笑。按理说他是极为风流喜好美人的,只是这位再怎么美他也无法欣赏,他只看到了恐怖!他家王妃要是一开始也这么彪悍,他是打死都不会娶的! “王爷啊,我有些事儿想跟你说说。” “当然了,说说,其实不是征求你的意见,而是通知你。” 豫亲王不敢开口,怕挨揍。 “当初是你求皇上赐婚,我们家琼儿才嫁给你,是不是?” 豫亲王仔细琢磨这话里应该没有陷阱,就小心翼翼地点了下头。 很好。玲珑微笑:“成亲不到一年,王爷便纳了……我数数啊,一二三四五六七……十几个侍妾,加上从前的那些个,王府一共有三十七名侍妾,是也不是?” 豫亲王开始害怕了。 但他不敢不承认。 “方才呢,我放出去愿意走的二十个,还剩下十七个,王爷,你说……该怎么办啊?”玲珑万分苦恼,“琼儿刚刚生产,可没有那么多工夫处理府中事宜,这么多人口多占地方啊,一人一张嘴还得吃饭呢,我寻思着不行。” 豫亲王心中警铃大作:什么意思! “所以呢,我就想,是王爷自己把她们遣散呢,还是我来动手呢?”她叹了口气。“王爷刚才也见识过了,我这人,不好控制,有时候难免下手重点,那么多如花似玉的小美人儿,若是都死了,该多可惜啊!哦,忘了告诉你,孙美人的尸体我叫人处理了,你有意见吗?” 豫亲王哪里敢! 他想起惨死的孙美人,其实也没有多么在乎,这些个美人就是个好看的玩意儿,而且他注意到了玲珑说的话,孙美人想要谋害王妃与王妃肚子里的孩儿,便是玲珑不动手,他知道了也不会饶过的。毕竟正妻与侍妾,嫡子与庶子,他还是分得清的,没那么糊涂。 不过他不敢惹岳母。 他怕再挨打。 512.第四十三片龙鳞(二) 第四十三片龙鳞(二) 玲珑就瞥了豫亲王一眼便没再理会他, 先让他在边儿上待着,等会她再收拾他。 那边卫琼已经缓过来了,玲珑给她饮的可是荒海之水, 这荒海之水是指自归墟龙宫中那一汪汇聚了天下之水的泉眼, 玲珑一向拿来浇花, 甚少与人类饮用。卫琼饮了此水, 百毒不侵强身健体, 且能让身体越来越好,这可不是人类世界的胭脂水粉或是灵丹妙药能比的。 此刻小世子也被抱了过来, 他刚刚吃过奶, 小胳膊小手儿看起来有力气得很。豫亲王也是头一回有儿子,见了手痒,情不自禁想要抱一下, 却叫卫琼把孩子交给了玲珑。 奶娃娃娇软可爱, 嫩生生的, 因为卫琼生产时饮过荒海之水, 他生出来也不似寻常婴儿红通通皱巴巴,而是白嫩浑圆, 娇滴滴的仿佛一只刚冒头的嫩瓜囊子, 轻轻一碰便颤上一颤, 稚嫩的不可思议。 此时他吃过奶便睡了, 小小软软一团, 卫琼爱得不行, 亲手将他交到母亲怀里还是眼巴巴看着, 玲珑抱了会儿便失了兴趣,将小世子又还给便宜大闺女,扭头甩了甩手,看向豫亲王。 也翘首盯着小世子看的豫亲王突然寒毛直竖,他看着岳母大人脸上那格外和善的笑容,腿肚子都打哆嗦,刚包扎好的伤口又开始隐隐作痛——这么一个看起来纤细弱柳般的女子,是哪来那么大的力气,将他给揍成猪头的? 他本也是玉树临风英俊潇洒的青年,只可惜叫玲珑揍的没个人样,一张脸上青青紫紫肿肿胀胀,怎么也看不出那股子风流劲儿了。 “娘、娘这样看着本王干、干啥?” 玲珑笑意更深:“我只是突然觉得,原来王爷也不是教不好的。” 豫亲王心中警铃大作,什么叫教不好?她打算怎样教?! “琼儿生产,这王府里头的人,我实在是不信任,王爷又是个不着调的,所以我要带琼儿跟小世子回侯府,待坐完了月子再送回来,王爷没有意义吧?” 豫亲王嘴唇动了动,看了眼虽然生了孩子却仍然娇艳如花的王妃,忍不住说:“那个,岳母大人,本王觉得侯府好像也不是特别的……” 这侯府要是能给他王妃坐月子,王妃当初至于嫁给他吗?想他家王妃,琴棋书画诗词歌赋无一不精通,又生得貌美如花,这样才貌双全的姑娘,好人家指定是看不上他这么个纨绔王爷的。 你道卫琼是怎样嫁他的? 还不是长庆候府那不长进的三房!三房有个独子叫卫晗,素日招猫逗狗不读诗书,又好女色——当然这样的话叫同样好女色的豫亲王来说实在没什么说服力。但问题就出在这儿,豫亲王好红袖添香,红粉知己无数,其中便有一位卖艺不卖身的名妓,恰逢卫晗跟朋友去喝花酒,醉了后便要那名妓侍奉,人豫亲王正听小曲儿呢,他上来捣乱,当时酒都给吓醒了! 豫亲王虽然不着四六,却实打实的是个亲王,又因为是已故的元后所生,皇帝对他还不错,卫晗跟他一比算得上什么?豫亲王又是个冲冠一怒为红颜的性子,当下就要人把卫晗抓起来教训,卫晗娇生惯养贪生怕死,立刻求饶,又告诉豫亲王说自己家中有一长姐,美若天仙才艺双绝,这一说,就把豫亲王那好奇心给说出来了。 卫晗胆大包天,偷偷带了豫亲王进侯府,让他见了卫琼,一见之下惊为天人,立刻就去求了皇帝赐婚。 卫琼思来想去还是嫁了,且不说三房哭着求她救卫晗,单说她那爹娘,也不一定能为她寻一门什么好亲事,侯府在老夫人手中死死把着,她爹娘又是立不起来的,哥哥弟弟不成器,妹妹又小,若是嫁了豫亲王,做了亲王妃,别的不说,总算是有了身份地位,老夫人他们若还想对她的家人做什么也得掂量掂量。 便嫁了。 她心中对豫亲王本就没什么感情,嫁了之后也不像其他女子小意温柔刻意讨好,性子那是又冷又硬,豫亲王在她这碰了几个跟头后就悻悻然走了,开始朝王府抬侍妾。卫琼嫁他本就是为权势,他抬再多的妾她也不在乎,只是没想到因为自己的这份不在乎,险些为人所害。 现在想想都后怕。她自己死了就死了,可她的孩子呢?她死了之后,谁来照顾他?还有家人……这些卫琼都放不下。 此时豫亲王哪壶不开提哪壶,玲珑脸一沉,他立刻乖巧闭嘴不敢说话,卫琼连忙打圆场:“娘,王爷也是一片好意,我若是回府,难保祖母不愉,还是——” “说什么呢?你爹是正儿八经的长庆候,我是长庆候夫人,你是我的女儿,什么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这样的话我是一个字儿也不爱听,你从我肚子里爬出来的,这辈子都是我的孩子,长庆候府永远都是你的家!倒是这王府,那么多女人瞧着多糟心,哪有长庆候府来得舒服?” 虽说卫琼已见了她娘暴力不讲理的一面,但是听到她这样讲,还是很惊讶。除了惊讶外还有欣喜,娘若是敢争、能争,那么她就不用成日惦记家里了。 豫亲王在旁边弱弱地想说话,玲珑睨他:“为了小世子的健康成长,王爷也跟我一起去,我女儿是产妇又不是丧偶,没个丈夫在身边怎么能行?” 豫亲王一个屁都不敢放! 于是这浩浩荡荡地收拾了就朝长庆候府去了,但他们一家都住在小小的偏院,哪还有地方让卫琼跟豫亲王住? 这就是玲珑带他们回来的理由。 长庆候卫洺得了下人的消息连忙赶回来,谁知那卧病在床多年的妻子已经不在家中!他正要去寻,又被老夫人叫去,当着二房三房的面一通数落,虽说没被骂的狗血淋头,但卫洺这性子,已经足够他羞愧难言的了!尤其是看到二夫人脸上的俩巴掌印,他更是心虚,忙不迭赔罪。 玲珑带着人进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么一副场景,她的便宜夫君跟个没脖子的鹌鹑一样站在那儿,所有人都坐着,惟独他这个长庆候唯唯诺诺地站着,任由上头的老夫人口沫横飞指责,也瞧不出其他人都在看他笑话,还一脸的愧疚难安。 卫琼下意识握紧了拳头,从小到大都是这样的,无论她跟妹妹受到二房三房怎样的欺负,她爹娘都教她要隐忍要谦让要宽容,她爹今年都三十又五了,堂堂长庆候却叫人骂得跟个孙子似的! 她又忍不住看向娘,然后吃了一惊,等一下,她娘这姿态不像是要讲道理啊! 玲珑一扯豫亲王,眯着眼威胁:“我宝贝闺女就先交给你了,待会儿动起手来,她掉了一根头发,我就剁你一根手指。” 豫亲王吓得被口水呛住:“我我我我我可是王爷!” 连本王的自称都吓没了。 玲珑哦了一声:“那又如何?我先砍了你再说。” “娘放心,小婿一定用小婿的命保护王妃!” 玲珑摸他狗头:“这才乖。” 卫琼:…… 她娘这是在训狗吗? 偏偏豫亲王还真咧嘴笑了,别看他这副德性,他幼时可是很想当个威武的大将军的,于是一直有慕强心理。岳母不管以前什么样,就那揍他的气魄跟力道,绝对的强悍!牛批!是个强者!豫亲王的慕强心理又出来了,而且虽然挨了揍疼得要死到处是伤,但都是皮肉伤,内里没伤着,玲珑是想着万一揍坏了她女儿未来可能要少个暖床的工具,豫亲王还以为岳母大人是心善手下留情了呢! 老夫人正在那不厌其烦地跟卫洺说自己拉拔他长大有多辛苦,又说他妻子打了老二家的有多野蛮无礼云云,卫洺跟罚站的小学生一样站在那儿听,动都不敢动,有心为妻子辩解,又怕惹来老夫人不高兴,再重罚妻子,便抿着嘴不说话。 门一被推开,玲珑率先进来,卫洺回头看见妻子,正要上前,却见她二话没说冲着自己走来,看都没看自己一眼,又从边上经过,直奔二夫人去,当头又是啪啪两个响亮的嘴巴子! 二夫人叫打懵了,所有人都叫她打懵了,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上头的老夫人更是瞠目结舌,似是不敢认这身着红衣烈焰般的女子就是平日里话都不敢大声的懦弱的大儿媳。 玲珑打完了二夫人将她一脚踹开,灿烂一笑:“怎么着,我就是打了,你能耐我何?我是皇上亲封的诰命,打这么个小小妇人还打不得?刚才我听着什么了?给她端茶道歉?让她打回来?老太婆,你别上了年纪老糊涂,忘了这长庆候府是谁的了。” 说完她居然一把抓住老夫人的手腕,毫不客气地将人从上头扯下来丢到地上! 可怜老太太养尊处优一辈子,谁见了她不是讨好再讨好,哪个敢对她不敬?这从上头摔下,咕噜噜滚了两圈,疼倒是其次的,丢人才是最重要的! 而玲珑扯下老太太,自己坐在了主位上,她冷笑一声:“我这人不爱废话,能动手的就不喜欢跟人耍嘴皮子,今儿我话就放这儿了,我是长庆候夫人,是皇帝给的诰命,你们谁若是不服尽管去告御状,我就在这儿等着,看皇帝怎么处置我!至于你们,赶紧给我滚到边儿上去,这里不是你们待的地方!” “你敢!” 老夫人晕头转向地爬起来,听着玲珑的话,第一时间就是颤抖着手指她:“我是老侯爷的妻子!你敢赶我!” “妻子?”玲珑轻笑,“老家伙,你莫不是失心疯了,你一个继室,算什么妻子?我夫君的生母才是正儿八经的上一任长庆候夫人,怎地,老侯爷没给你请诰命啊?还是说你以为自己跟我婆婆是同胞姐妹,便是这长庆候府的主人了?” 她伸出手,机灵的秋环立刻奉上热茶,玲珑却不是要喝的,而是掀开杯盖朝老夫人泼了过去:“你也该认清楚自己的身份了。” 老夫人被热茶泼了一头一脸,“你这恶妇!卫洺!你休了她!休了她!你忘了我对你的养育之恩了吗!你要做不仁不义的白眼狼吗!” 玲珑觉得一杯茶可能不够,干脆连茶杯都甩了过来,正好砸在老夫人嘴上,弄得她满嘴鲜血,狼狈不堪。 “我说我不喜欢讲道理,是认真的。”她轻笑,又伸手,又是一杯热茶。“这长庆候府本来就是我夫君的,你对他有养育之恩?怎么你是喂过奶还是陪过床?喂奶的是乳母,陪床的是嬷嬷,教他四书五经的是先生,而这些资源,本就是他该有的,反倒是你后面生得这两个东西,沾了长庆候府的光,如今竟还敢大剌剌住在主院,不知感恩的白眼狼是你吧?” 她吩咐秋环:“去让人把主院的脏东西都丢出去。” “是!” 秋环答应的无比响亮! 玲珑从不按套路出牌,要是你一言我一语的有来有回,鬼知道还得花多少时间,长庆候府就是她的一言堂,封锁了消息,她倒是要看看谁敢往外面说? 一直任由母亲跟妻子出头的二老爷坐不住了:“大嫂你欺人太甚——” “我欺人太甚?你跟你老婆往我的药里经年累月的下毒就不算欺人太甚?”玲珑冷笑,正好将手上这杯热茶砸向二老爷,“躲在女人后头,让你老娘跟女人出头,自己在背后捡便宜,真是个垃圾!” 二老爷一听下毒,整个人都惊呆了! 不只是他,就连卫洺卫琼父女俩都不知道!他们只知妻子(娘)卧床许久,看了许多大夫吃了许多药也不见好,身子越来越坏,却从未向她被下毒的方向想过!一家人在一起虽有龃龉,难道真的到了置人于死地的地步吗? “至于你们。”玲珑慢条斯理地看向三房,“为了宝贝儿子,逼着我女儿嫁给那么个废物,这笔账,我会慢慢跟你们算的。” 她气势惊人凌厉,威压极重,根本就不给蝼蚁反抗的机会,雷厉风行地决定了一切。 老夫人连带二房三房都从主院搬出去,看是要住偏院还是滚出长庆候府都随便他们,至于他们的东西,但凡是属于公中的全部收回,又着人从二夫人手中拿走账房钥匙及账簿,比对检查,查缺补漏,这些年他们贪的,一个子儿都不能少!都给她还回来! 主院要重新打扫熏香,无论是主子还是奴才,有不服气的、想搞事的、背地里嚼舌头的……全都照死里打,这暴君行为让整个长庆候府都战战兢兢,里头都闹翻了天,外头还真就锁了消息没叫人知道! 因为每一个想开口的人,都烂了舌头。 豫亲王更怕他岳母了!现在他岳母一个眼神他都想跪下来! 卫琼全程是个小宝宝,什么都不需要她动手,也不需要她操心。她娘说要她在长庆候府坐月子,就把正院采光最好风景最佳的院子给了她,这院子本是老夫人住的,玲珑叫人把里头用过的东西都丢了,一把火烧个干净,重新贴了窗纸搬进新物铺了地毯,布置地温馨又美观。 而因为母亲犯错,被罚跪在小佛堂里的玲珑与卫洺的幼女卫琲,直到秋环进来把她带出去,又伺候她沐浴更衣,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方才祖母叫爹爹过去,她怕爹爹吃亏跟上,跟祖母争了几句,就叫祖母命人关到小佛堂罚跪,这还没跪到一个时辰,怎地就能出去了?难道是娘? 不,不可能,娘只会让她忍耐让她体谅,怎么可能为她出头! “秋环姐姐,你要带我去哪里?这不是正院吗?难道是祖母要见我?” 看出小小姐的恐慌不安,秋环柔声道:“小小姐不要怕,是夫人叫您去吃饭呢。” “啊?”小小少女睁大了眼睛,不敢置信。 秋环抿着嘴儿笑,夫人经历了王妃产子被害一事,突然就变了,都说为母则刚,应该便是这样吧。 等见了一身红衣美貌绝艳的母亲,卫琲更是不敢认,直到被玲珑搂进怀里一顿搓,肥嫩嫩的小脸蛋儿都叫搓红了,她才鼓着一口气儿挣扎起来:“娘!” 她看看边上含笑的大姐跟咧着一嘴白牙的大姐夫,又看向与从前判若两人的娘,纵然有再多话要问,最终也只剩下一句:“您怎么起来了?身体可好些了?” 玲珑喜欢这个玉雪可爱的小姑娘,怎么说呢,长得太精致了,对爱美的龙女而言实在是合眼缘,她又无聊地捏小女儿的婴儿肥:“娘好着呢,倒是其他人要不好了。” 边上鼻青脸肿的豫亲王点头哈腰,卫琲顿时心情复杂,“娘,我们怎么在这儿啊?祖母他们呢?” “以后别叫祖母了,你们祖母早就仙逝,叫她老夫人就行,记得一定要着重这个老字。” 卫琲看着仿佛换了个人的娘,忧心忡忡,“可是……” “以后咱们一家住正院,他们住偏院,若是不想住,滚出长庆候府也可以,横竖这侯府是咱们家的,跟他们没关系。” 卫琲看向大姐,这才注意到大姐怀中有个小小的孩子,她顿时睁大了眼:“那、那是我的小外甥么!” 玲珑松开手把她推过去:“玩儿去吧。” 而后她站起身,对卫洺说:“你跟我过来。” 挨过揍的豫亲王立刻投以怜悯的眼神。 卫洺是个耳根子软的人,他听人说话就是这个可信那个也可信,这个说得对那个说得也不错,性子也像面团般软和,否则也不至于堂堂长庆候被逼到偏院去住,长女嫁给个纨绔也反抗不得,因为他脑海中就一个字——孝。 老夫人与他生母是同胞姐妹,他还小的时候生母故去,父亲续娶,他心中便把老夫人当做亲母孝顺听话,可人家只是嘴巴上哄他,随便说说,他就把正院让了出来,再随便说说,他就任由女儿嫁给豫亲王,这样的人其实很好对付,不用跟他废话,揍一顿就什么都解决了,让他知道,从今以后,只能听一个人的话。 那就是玲珑。 卫琲逗着白嫩可爱的小世子,突然被一声巨响吓到,她连忙起身想过去看看,却被大姐拉住了,朝她摇摇头:“琲儿乖,娘在跟爹商量事儿,不要过去。” 卫琲:…… 那真的只是商量事儿吗?她爹好像都哭了。 豫亲王暗自握拳,打得好啊!老丈人跟自己一样挨揍就不寂寞了呢!说起来他也很看不顺眼自己的老丈人,一个大男人,在自己家都不能当家做主,被人拿捏的死死的,就是该打! 他倒是忘了,他在王府虽然没叫人拿捏的死死的,能自己当家做主,不也挨打了么。 姐妹俩围着小世子说话,耳朵却都竖直了听隔壁的动静,奈何正院隔音挺好,除却最开始的响声外,就只听她们爹呜咽了两声,就再没声音了。 大约一个时辰后,她们娘出来了,全然没了平日的病气,肌肤白里透红,整个人娇艳欲滴风情万种,眼角眉梢都带着春意,红润的唇含着笑,她们爹跟在旁边,亦步亦趋捧着手伺候,一点脾气都没有,要知道他可是个大孝子,从来不许旁人说老夫人一句不好的! 豫亲王心里极度不平衡,为啥岳父老泰山没挨打?! 没办法,谁叫卫洺长得比他还好看呢? 对龙女而言,能动手就不废话,卫洺耳根子软,但也胜在耳根子软,特别好拿捏,尤其她还是他妻子,他这人有些愚孝,是个榆木脑袋,但成婚近二十年,身边也只有一个妻子,妻子生了最小的女儿后就开始生病,他也没有想过其他人,仍然尽心照顾,当然其中更大原因是因为他脑子里只有书画。 不过不重要,反正他现在听话了。 打一巴掌再给个甜枣,像卫洺这样的人,让他乖乖听话可真是太简单了。 513.第四十三片龙鳞(三) 第四十三片龙鳞(三) 除了亦步亦趋跟着玲珑的卫洺之外, 所有人都用敬畏又忐忑的目光看着玲珑, 她自己不以为意, 反而想起一件事:“说起来, 书院也快要放假了吧?” 除却大房嫡出的四个孩子以外,二房跟三房都是一个嫡子一个嫡女,庶子庶女在两位太太的压迫下都出了不头,这可能也是大夫人特别招人恨的原因之一,她夫君虽然性子软, 却是正儿八经的长庆候,即使没有实权, 但在做学问这方面着实出色, 就连皇帝都十分欣赏,偏偏这样一个才貌双全的侯爷, 居然还不纳妾, 大夫人卧床十来年,他没有嫌弃不说, 竟连女色都不沾了! 对比下二房三房那一堆姨娘,能不招人嫉恨么! 大房的两个弟子都在鹿鸣书院读书,半个月休沐一回, 二房三房的两个嫡子也在那儿,平时是不住在府里的。 卫琲盘算了下日子, 答道:“估摸着还有个两三日, 哥哥们便要回家了。” 玲珑颔首:“很好。” 很好? 哪里好? 不知为何, 豫亲王心中对两位舅子生出了至高的敬意, 这敬意里还夹杂了看热闹不嫌事儿大的幸灾乐祸。说起他这两位舅子,那可真是烂泥糊不上墙,大舅子遗传了岳父大人的性子,软和的跟团泥巴似的,不爱读书爱画画,别人说什么都唯唯诺诺,读书也不怎么样;小舅子则是个混世魔王,成天招猫逗狗不干好事净惹祸。兄弟俩那在一起真是臭味相投,根本教不好。 跟这兄弟俩一比,二房三房那两个嫡子都算是优秀出众了! 豫亲王觉得,大房唯一占优势的,就是他们全家皆美貌。不管是上了年纪的岳父岳母,还是尚未长成的小舅子小姨子,那个个都是相貌过人各有各的精致,光是看就赏心悦目,他们一家子还不作,就很让人有好感了。 当然一味的退让容忍,并没有为大房带来好事,看他们一家子被逼着让出正院就知道,这哪有侯爷不住正院,把正院让给早就分了家的二房三房的?老侯爷在世时可能就有这种担忧,临终前把家给分好了,可老侯爷一咽气,卫侯爷在老夫人的泪眼攻势下就乖乖住在偏院,窝都不带挪的。 卫琲握着小外甥小小的手儿,他可真小,她根本不敢用力碰他,就怕那小小的手儿小小的粉红色的指甲会痛。她看着截然不同的亲娘,又看看一脸潮红跟在娘身后的亲爹,心里有诸多担忧,却没有说出口。 娘先前那样的做法,虽说爽快利落,可难免留下祸根,只恨自己不在场,否则也能帮娘挽回一些。 她正在胡思乱想,却有一只手捏住她肥嫩的腮帮子。小姑娘吃痛,一抬头对上亲娘似笑非笑的眼睛:“小孩子家家的,成天想这么多,不怕早衰啊?” 卫琲乖乖地任捏,却皱起眉:“娘……” 玲珑坐下,把卫琲拉到怀里,跟玩洋娃娃似的揉捏,卫琲在旁人面前像个小辣椒,到了亲娘怀里,跟个软话的面团般,和她那爹一个模样。 卫琼怕她生气,就帮妹妹解释:“娘,琲儿是担心,您刚才那样做,老夫人势必不会善罢甘休……”她说了一半又不想说了,盖因从前她不知多少次提醒爹娘,老夫人对他们一家没安好心,可这对傻乎乎的爹娘就是不信,愚孝的令人无奈。 “她?她有什么资格不善罢甘休?她应该担心我会不会善罢甘休吧。”玲珑捏着小闺女白嫩嫩的小耳垂,让她倚在自己怀里,“可别以为只住到偏院就行了,这事儿可没完。” “娘,您之前说的,他们给你的药里下毒,是真的吗?”卫琼问,她一直在想这个事儿,如果是真的……她已经气到浑身发抖了。 大房有哪里对不住他们?除了担了个长庆候的名头,什么好的不是紧着他们?就这,居然还容不下她娘? 玲珑并不吝于将这些信息说给女儿们听,满不在乎道:“是啊,下了有十年了,不然怎地一场风寒染了之后,就在床上躺了十来年?谁见过这样厉害的风寒?” 在原本的轨迹里,卫琼一尸两命,当天消息就传回了长庆候府,女儿是身上掉下去的肉,作为母亲,大夫人如何能不疼?她竟是活生生被这噩耗刺激的吐血而亡! 卫琲小脸通红,恨意满满:“他们欺人太甚!我不会放过他们——啊!” 前面是在撂狠话,后面就是被玲珑敲了个爆栗。小姑娘很不开心:“娘!你做什么打我!” “他们是给我下毒,这仇当然得我自己来报,有你什么事儿?” 卫琲气鼓鼓的:“娘嘴上这样说,说不定一觉醒来又反悔了,要继续孝顺他们听他们的话了!” 她跟姐姐最无奈地就是这一点,爹娘是好人,老实温顺,可就是这样的老实温顺让他们吃够了苦头偏偏还不察觉,本来卫琲想着,姐姐嫁了人,自己就得代替姐姐照顾家人,谁知道娘居然在自己眼皮子底下被人下了毒,她却根本不知道! 豫亲王弱弱道:“本王觉得娘不会……” 奈何根本没人理他,玲珑又摸了摸卫琲的小脸儿:“乖宝贝儿,从前是娘不好,一叶障目,总想着息事宁人,觉得与人为善便是快乐,可娘自己没有快乐,也没有让你们快乐,是做娘的不好。若非那一场噩梦,娘都不知道你们受了这样多的委屈,宝贝儿以后快快活活的过日子,在京城横着走也可以,娘会保护好你们的。” 卫琼卫琲姐妹俩所求不多,只玲珑这一番话,便让她们红了眼眶。她们对外人时竖起浑身尖刺,身披铠甲刀枪不入,对着父母,却是天底下最贴心乖巧的女儿,卫琲哇的一声抱紧玲珑的腰,小脸儿藏在她怀里,很快就打湿了她的衣服。而卫琼则低着头,泪水也掉在小世子的襁褓上。 她们做梦都没想到,懦弱内向的娘会有这样强悍的一天。 像个英雄,说要保护自己的儿女。 玲珑离卫琼挺近,怀里抱着小女儿,又一只手揽过大女儿,她们都是很乖的孩子,哭泣都是隐忍的,在玲珑得到的记忆里,几乎不见她们这样哭过。一是因为大夫人身体差,眼看就要不行了,她们不想让母亲担心;二则是知道,眼泪与哭泣是没有意义的。 得不到疼爱与关注的孩子,才不会撒娇跟哭泣,她们年纪小小就学会了保护自己,甚至还要保护家人,无论大夫人与卫洺为人有多好,都不能掩饰他们是一对极其糟糕的父母的事实。 “娘做了个梦,梦里有位神仙告诉娘,若是再不振作起来改变自己,就会失去你们,还说琼儿围在担心,需要我去救她。”玲珑亲了亲卫琼的发,“幸好娘去得及时,否则真要悔恨终身了。” 卫琼一个劲儿地哭,母女三人抱在一起,至于边上俩男人,则顺理成章地被无视的彻底。 痛痛快快把这些年来的眼泪都哭出来,姐妹俩才觉得赧然,眼眶红肿着不好意思,玲珑让人准备了湿毛巾给她们做热敷,她亲自照顾她们,对姐妹俩来说,这样的娘只存在于她们很小很小的时候,那会儿她还能起身,总是无微不至地照顾她们。 对女儿很温柔的玲珑对着不着调的女婿就没那么好了,她脸上带着笑:“王爷啊。” 豫亲王被叫得屁股发毛:“是!娘!小婿在!” 卫琼:…… 这是已经被训出了奴性啊! “是这样的。”玲珑笑得很温和很阳光,跟便宜女婿讲道理,“我呢,许久不管府中事宜,之前侯府又是在老夫人手里,我寻思着自己人手不太够,要不王爷借我几个?” “没问题没问题,娘您尽管说,要什么样儿的小婿都给你找来!” 这狗腿的态度看呆了卫琲,她瞧着这鼻青脸肿的姐夫,纳闷地朝姐姐看去,姐夫这是挨打了? 卫琼用眼神示意,是娘打的。 卫琲顿时露出大大的笑容,打得好! 她早就看不顺眼这样纨绔姐夫了!除了皮相长得好没有一点儿优点!根本配不上她姐姐! 不过长得好就是好,看小外甥生得多好看啊!从没见过这么好看的孩子! 小世子在襁褓里睡得正熟,两只小手手握成嫩嫩的小拳头,小的不可思议,卫琼看向边上的父亲:“爹,您要不要抱抱他?” 卫洺早就渴望着了!只是他不敢要,怕女儿不高兴。这会儿女儿主动邀请,他便紧张道:“可、可以吗?” “当然,您可是他的外公。” 卫洺将手在衣服上擦了擦,小心翼翼地将外孙从女儿怀里接过,一种感动油然而生,使得他不由自主红了眼眶,这小小的生命是女儿的延续,瞧他长得跟琼儿多像啊! 他心中一直有愧,长女貌美有才情,却嫁给了一无是处的豫亲王,她本能寻个前途无量的如意郎君,却嫁了个纨绔,他这个做爹的,日日夜夜睡不好,却又无可奈何。眼下见了外孙,才稍微得了点慰藉。 豫亲王办事效率还是挺高的,很快就把人送了来,玲珑点了点人数,又让乳母将小世子抱下去,带着两个女儿去账房,教她们管账。 卫琼嫁进王府后,对这些一窍不通,都是自己磕磕绊绊学的,一知半解,在王府里也遇到了许多麻烦,否则那些个美人儿也不敢挑衅他。卫琲更是不懂,老夫人说什么女子无才便是德,不让她们读书,卫琼嫁了人还能勉强认认字,卫琲就一个大字都不识,亏她们还有个学问渊博的爹! 卫琲忐忑地说了老夫人的名言——女子读书,那是乱了纲常坏了伦理,女子就是要生儿育女为男子掌持后院,读那些个劳什子书有何用?又不能考取功名! 对此玲珑嗤笑一声:“你听那老家伙放狗屁,她自己不认字就不许旁人读书,你们倒是想想,嫁了夫君,你一个字都不认识,可有共同话题?没有共同话题,何谈感情培养?早晚都是要散的命。那青楼花院,才艺双全的名妓远比空有美貌的受欢迎,连鸨母都懂的道理,那老太婆却不懂。” 姐妹俩都被亲娘这一番大逆不道又离经叛道的话给说傻了。 玲珑又说:“且那老家伙一个字都不识得,不知从哪听来这么一句话便奉为圭臬,要如何理解还不是看你们自身。是认为女子没有才华才算是有德行,还是女子没有才华便只能去看德行,不过是一念之间。但我要告诉你们,把自己一生的喜怒哀乐寄托在别人身上是十分可笑且不安全的,能够自己掌握的,还是要握在自己手中才好。” 她拍了下手:“行了,你们爹不是出了名的学问好么?那从明天开始,他就不要再出去赏花饮酒吟诗作对了,只在家中教导你们姐妹,教不好,我便揍他。” 于是卫洺的命运就此落定。 他负责教导女儿学识,玲珑则教她们一些……不是那么正儿八经的东西。她是个不服管教的龙,我行我素任意妄为惯了,从来以自我为中心,不考虑别人心情,偏偏她又足够强大,根本无人能惹,于是活得越发潇洒快活。卫琼卫琲都是被礼教束缚的难以呼吸的姑娘,十分容易受到影响。 耳根子软的卫洺那是玲珑说什么就是什么,不让他出门他也不生气,不给喝酒也不恼恨,就乖乖每天分上午下午各拿出两个时辰教导一双女儿功课,从启蒙入门,逐渐深入,还让他给教出成就感来了! 女儿们可比那俩不成器的儿子聪明多了! 玲珑心想,荒海之水是白喝的吗? 她把整个正院都空了出来,只留下老实听话的下人,那些个心思不正的、吃里扒外的,全叫她给发卖了出去,又重新买来一批调|教,只两天,侯府便彻底换了个模样,下人本分,主子上进,至于偏院……玲珑才不管呢,她只让人守住偏院的门,他们在偏院如何闹腾她不管,但谁要是敢踏进正院一步,就捆起来打! 二老爷一开始还不信邪,结果叫打了五十个板子之后也老实了。 其实偏院住着还真不怎么挤,只是他们奢侈惯了,享受惯了,把侯府当成自己的物件惯了,便觉得这小小的偏院狭窄难捱,想搞事吧,接管了中馈的玲珑早把他们的下人给收拾的差不多了,每个人身边就留那么两三个,而且还都留的老实不会投机取巧的。 这日子多难熬啊! 豫亲王夹起尾巴做人,在缝隙中求生存,总算是平安过了两天,英俊的脸也稍微恢复了原样。晚上他本是不能跟王妃共眠的,因为自古以来便有的规矩,妻子身子不干净,伺候不了丈夫,便要独睡,还要为丈夫安排个通房或是侍妾,这才叫大方、叫贤惠呢! 然而他想都不要想! 别说是侍妾通房,在玲珑的安排下,豫亲王身边连个婢女都没有,伺候他的小厮也都是粗手粗脚的!除了他自己用惯的两个下人外,就没有赏心悦目的美婢给他洗眼睛!不仅如此,晚上他还得亲自带着小世子睡,小奶娃动不动就哭,饿了渴了尿了拉了,只两天,豫亲王就顶了两个巨大无比的黑眼圈,早上起来走路都打飘,就这他那暴力岳母还亲自问他:“带孩子感觉如何?” 豫亲王都要哭了! “有乳母婢女,叫你带个孩子都难成这样,琼儿生产时你却不闻不问,我看还是不行。” 娇生惯养的豫亲王痛不欲生! 卫琼本想自己亲自喂养孩子,却叫玲珑做主服了秘药断了奶,她怕孩子跟自己不亲,玲珑就嘲笑她:“你今儿也才十七,生了孩子且不说对身体伤害多大,就说那哺乳,你以为是那么简单的事?看到你身上的纹路与斑点没?你的胸疼不疼?孩子吃奶会让你更疼,还会让你发热生病,不哺乳屁事没有。” 即便是成熟的女性身体都难免会遇到这些麻烦,更别提其他更严重的情况,卫琼一个没满十七周岁的姑娘,这么点大生了孩子还要亲自哺乳,叫对生育完全没想法的玲珑来看简直是脑子有坑。 孩子跟自己亲不亲是看后天的教育,跟喂不喂奶有什么关系?乳母的奶不照样能喝? 卫琼被说得一愣一愣的,她讷讷道:“可、可是……” “没有可是。”玲珑让她躺下,“难道你真想在这密不透风的房间里关上一个月不洗澡不洗头坐月子?” 卫琼傻眼。 旁边的嬷嬷早就不敢说话了!要说谁家女人不是这样过来的呢,偏偏到了侯夫人这儿,这些老祖宗传下来的规矩都不顶用了!哎哟!她还让人给王妃洗头!你说坐月子的女人哪能洗头呢! 玲珑给卫琼准备的这个房间是正院采光最好的,每天注意通风,随时保持清爽,她不在时候卫琼听嬷嬷抱怨说娘的做法不对,当时脸就冷了,那是她亲娘!不管她娘做什么都是对的,什么时候轮到一个婆子来说三道四? 当下就让人把那嬷嬷换了,娘让她做的事,到底对身体好不好,她自己心里最清楚。 她恢复的速度让那些经验丰富的婆子们都惊讶! 有娘陪伴,心情愉悦,产后膳食也是娘亲自制定的,身体每天都清清爽爽,恶露排净,还会下床走一走,听爹讲课,跟妹妹一起逗弄孩子……卫琼只觉得这辈子都没有这么幸福过! 夜晚被儿子折磨的精神衰弱的豫亲王,白天啥事儿不干就顾着补觉了,奈何他有个凶残暴力的岳母,逼着他每天都要去看一遍王妃。这每天一看,豫亲王那颗初见王妃的心又开始怦怦跳,怎么王妃越来越好看了呢?越来越有母性光辉,越来越有女人味! 后来不用玲珑逼,他自个儿就屁颠颠去卫琼面前报道了。 谁知这回书院没有放假,而是派人通知说,因为要进行考核,假期延至半个月后。 玲珑为此叹了口气。 她现在每天过得不知多快活,小女儿聪明又勤奋,学什么都快,她就理直气壮地把府里的账本都丢了过去,打算培养下小姑娘独立自主的能力,然后她就钻研些稀奇古怪的吃食让厨子去做,再去吓唬吓唬豫亲王,教训教训卫洺,这俩都是好调|教的,前者靠揍后者靠睡,见了她跟见了天敌一般无比乖巧。 大女儿因为饮过荒海之水的缘故恢复的极快,肌肤比未嫁人前还要细腻有光泽,美得惊人,小女儿也逐渐上了轨道,玲珑教她心算,她现在算账连算盘都不要,卫洺也在教女儿的过程中得到了成就感与幸福感,等到书院放假,长庆候府已是翻天覆地的变化了。 长子卫昭与幼子卫晖一下马车就被迎着朝正院走,他们也习惯了,归家第一件事是要给老夫人请安,结果不对劲儿啊! 卫昭好奇道:“祖母怎地在这里种了花?” 可能是上了年纪的缘故,老夫人不喜欢五颜六色,喜欢那些寡淡深沉的颜色,黑白灰蓝什么的,她住的院子也是这样,总是黑漆漆的,像是一张巨口,危险又深沉。但现在正院外却盛开着一大片一大片的鲜花,错落有致颜色各异,生机十足。 引着他们的小厮笑道:“这是侯夫人要小的们种的,里头还新开了个荷花池子呢!侯夫人说,等养好了,就在院中烤鱼!” 侯、侯夫人?! 因这两个便宜儿子太不着调,玲珑压根儿没管在书院混日子的他们,什么消息也没递,这俩还不知道家里已经换人当家做主了! 再往前走,假山流水小亭苍松,竹林茂密花圃鲜艳,真是一片好景色,令人心旷神怡流连忘返,这、这还是他家正院吗?完全不敢认了啊! 小厮又笑着说:“夫人说啊,以后咱长庆候府没有什么大爷大夫人,只有夫人跟侯爷!还让小的们都改口,叫大小姐小小姐,大少爷小少爷呢!” 这是完全把二房三房给排除在外了,夫人雷厉风行杀伐决断,实在是厉害,但她对下人十分慷慨,只要好好干活管好嘴,就能得赏,因此心思正的下人都非常推崇夫人,觉得夫人来当家可真是太好了! 一路把兄弟们看花了眼,晕晕乎乎地进了屋。 这一进,连亲娘都认不出了! 514.第四十三片龙鳞(四) 第四十三片龙鳞(四) 今日玲珑穿了一件嫩绿色的裙子, 外套轻纱, 裙裾绣着简洁而精致的花样, 走动间仿佛踏月而来, 宛如豆蔻梢头带着生机活力,头发松松挽起,插了几支蝴蝶簪子,又戴了琉璃耳坠,衬着白里透红的肌肤与由内而外散发出的快活气, 说她是二十出头也有人信。 卫昭卫晖兄弟俩就完全不敢认了! 他们记忆里的娘是个病秧子,镇日咳嗽, 到了后来更是卧床不起, 连下来走两步路都难,人自然也是形销骨立, 因躺在床上养病, 便也不打扮,整个房间里都弥漫着难闻的药味, 常年不开窗避免吹风受冷,还会有一种腐朽的死亡的味道。 一家人早已做好准备,娘怕是活不长了。 玲珑瞧俩便宜儿子一脸呆相, 问:“看到娘都不问候一声,读书都读到狗肚子里去了?” 卫昭卫晖傻乎乎地看他, 还是卫昭试探地叫了一声:“……娘?” 他其实不是认出来的, 而是因为两个妹妹都生得跟娘很相似, 瞧着这张脸, 虽然年轻了许多,但绝不是二八年华的少女模样,因此才大胆叫了一声娘。你说万一不是娘,是娘的娘家姐妹来做客,这要是认错了可咋办啊! 边上正玩魔方的卫琲看着两个哥哥,嘴角一抽:“大哥,你读书读傻啦,娘都不认识了?” 小丫头也好意思说别人,她刚看见玲珑的时候不也愣了。 今儿个穿的是母女装,玲珑自打把侯府简单暴力地夺了回来之后就给自己跟俩闺女做了一大堆新衣服打了一大堆新首饰,没有说二房三房吃香喝辣穿金戴银,大房却吃糠咽菜穿粗布麻衣的,这侯府本来就是大房的,银子想怎么花就怎么花。 卫琲佩服娘亲的点就在这里,娘虽然不管府里的账,但侯府的每一个铺子每一家酒楼她都管得蒸蒸日上,甚至二夫人经营不当入不敷出的那几家胭脂铺,也让娘给起死回生,现在每天都朝家里赚那白花花的银子,他们家现在老有钱了! 身体好起来的娘对生活质量要求特别高,把原本灰漆漆的正院重新修葺了一遍,换成了明亮的颜色,里头的家具物品也都换了个遍,用娘的话来说,那些人用过的东西她嫌恶心,反正有钱,当然都要换新的。 还有那个刚开辟出来的荷花池,边上栽了一片竹子,配着假山石桥回环走廊,别提多雅致,爹得了空都不出门了,就在竹林摆一壶清茶,笔墨纸砚摊开,以诗会友,比在外头可好多了。 卫琲今年才十二岁,长得慢,个儿娇小得很,也跟玲珑一样身上穿的嫩绿色的裙子,玲珑简直是把她当成洋娃娃在玩儿,梳起两个包包头扎着蝴蝶流苏,流苏坠到肩头,小巧的耳朵上则戴着粉红色太阳花样式的耳钉,刘海儿剪的齐齐的,可爱的过分。 过去卫琲可没有这样好的衣裳跟首饰,娘也不会给她梳头,第一回叫玲珑打扮完,小丫头晚上睡觉都没舍得拆开发包,叫身边婢女好一顿劝,最后还是请了玲珑过去,才使得她相信以后都有娘给她梳头发。 她本跟长姐卫琼一样,是个冷硬倔强的刺猬性子,玲珑来了之后,有人保护她、疼爱她、照顾她,她便慢慢变了,变成个小甜饼,爱笑又爱闹的。 卫昭先是看了幼妹一眼,见她一改常态,对自己笑意盈盈,心中不由紧张警觉。他家俩妹妹,每回见着他都跟先生一样爱说教,要他好好读书好好做学问——可他根本就不爱读书,考了两回都名落孙山,那不就是没这方面的命嘛!导致卫昭能不见妹妹们就不见妹妹们,生怕再被抓住一顿说。 卫晖也是一样的,兄弟俩在这一方面达成了隐秘共识,妹妹们太唠叨太烦人了,能躲就躲。 眼下心底惊讶,却还是拱手朝玲珑行礼:“娘,我们回来了。” 玲珑微微一笑:“回来了呀。” 兄弟俩倒是不怕娘,因为娘向来病弱,跟他们说话向来细声细气的,说不了几句就开始又喘又咳嗽,一开始他们也担忧也心疼,但后来也就习惯了。 “是啊娘,您身子好些了么?”卫昭上前想扶玲珑的手,“儿子在外头一直惦记着您……” “我听说,书院这回放假延迟了半个月,是因为什么……什么考核,是吧?” 说到这个兄弟俩就有一肚子苦水要倾诉!卫晖怒道:“娘您是不知道!好端端的不知道夫子们怎么想的,说是以后要每一月一考核!从前都是一年一考,如今变成一月一考,这谁顶得住啊!我——” “那你们跟娘说说,考得怎么样啊?” 不知为何,娘笑得格外温柔慈爱,兄弟俩却不由自主打了个寒颤,总觉得要有什么危险的事情发生了……卫昭不怕死道:“娘,我手头有点紧,这个月买颜料买的有些多,那青州的画纸又涨价了!娘……” “娘我也想要银子!我跟同窗约好了过几日要去骑马!我还没有马呢!娘……” 琲儿小可爱默默地把魔方藏到随身的小包包里,戳了戳身边的婢女让她快去叫姐姐跟爹爹来看戏。 哥哥们要挨打了。 说实在的,卫琲早就想打他们了!只可惜打不过!两个不成器一心吃喝玩乐不务正业只知道拖后腿闯祸让姐姐善后擦屁股的混球!这要不是她亲哥,她早就跟他们断绝关系了!姐姐嫁入王府才多久,他们居然都敢去王府找姐姐要银子!还学人吃什么寒食散,说是文人用的东西! 呸!书都读不好功名都考不到,还文人呢! 结果在侯府陪老婆儿子的豫亲王第一个跑到,怀里还揣着胖儿子,他格外兴奋,一屁股坐在卫琲旁边的椅子上。卫琲问他姐姐呢,豫亲王眼睛直勾勾盯着微笑的岳母大人跟俩倒霉舅子,嘴上得空答道:“王妃走得太慢了,本王怕错过,就先来了,她马上就到。” 卫琼卫洺也很快到了,玲珑让人把卫昭卫晖兄弟俩身边的书童叫来,问了成绩。 很好,在各自的班里都是倒数,非常好。 她眯起眼睛,笑得灿若春花。 卫洺看得眼冒红心,豫亲王浑身起鸡皮疙瘩,上回他岳母揍他的时候也笑得这样灿烂来着,现在他已经被荼毒的不能再用纯洁的目光去欣赏美人了——美人要是都这样残暴可如何是好!惟独温柔体贴的王妃能让他感受到这人间残存的一丝温暖。 根本就不想理他于是分外温柔体贴的贤惠王妃看都没看他一眼,从他手里把小世子接过来,小家伙到了母亲怀里分外兴奋,小脚丫子挺有劲儿踢来踢去。 回娘家的这半个多月,是卫琼这辈子最无忧无虑最快乐的日子。她不用像未嫁时那样殚精竭虑,也不用像在王府那样事事小心,她只要快快乐乐开开心心的就行,不会有人背地里害她,不会有人视她如眼中钉算计她,她有娘,娘会保护她。 那个小小的被堂妹们欺负的小女孩,不用一个人偷偷躲起来哭鼻子,再悄悄换掉脏衣服擦干净脸才敢去见爹娘了。 说实在的,卫琼与妹妹一样,也很想打卫昭卫晖一顿。 不读书只闯祸,张嘴闭嘴就是要银子,不成器又拖后腿,从来不懂得体谅家人,只知道为家人带来麻烦——这样的亲人,让她又爱又恨。 见娘听说自己考了倒数还是笑盈盈的,兄弟俩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地凑上去,正要张嘴说话…… 卫晖就愣了一秒钟,便看见大哥像个破布袋一样飞了出去。他还没来得及反应,脸上也挨了一拳,整个人不受控制地同样自由翱翔——砰砰两声,兄弟俩都撞在了门上,原来机灵的秋环早教人把门关上防止大少爷小少爷逃跑,今天这顿揍他们是挨定了! 豫亲王恨不得鼓掌叫好! 没等兄弟俩爬起来,就又被拎起,这回挨的不是拳头而是脚,他们都不知道看起来纤细如柳的娘是哪里来的这么大力气!揍在身上真的是疼得要死要活! 这辈子也没挨过这样的揍,什么画画什么骑马什么银子都不重要了,兄弟俩甚至开始怀疑自己还能不能见到明天的太阳! 豫亲王拍着手:“好啊妙啊……啊!!” 他本来在椅子上坐得好好的,突然就被揍了,摔了个大马趴,爬起来之后很委屈,他就是看看又没做什么,干嘛连他也揍?再看看王妃跟小姨子,为啥她俩那么安全?再扭头一瞧见变成熊猫眼的老岳父,他心理又平衡了。 不过这回不敢摇旗呐喊了,而是跑到王妃身边,席地而坐,抱住老婆大腿:“王妃保护本王。” 卫琼手痒痒脚痒痒,特别想踹他一脚。 但是看看大厅里被揍得鬼哭狼嚎的哥哥跟弟弟,她又忍住了,她娘说,如果她不想跟豫亲王过了,那就狠揍一顿扔了再找个更好的,可如果她想过,就别对豫亲王动手。卫琼没想着嫁别人,她孩子都生了,豫亲王的一切以后都必须是她儿子的,但她也没想过要跟豫亲王过什么夫妻恩爱的日子,她娘不让她动手,肯定有娘的理由。 其实玲珑就是想卫琼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姑娘,豫亲王皮糙肉厚,她就算动手了又能怎样?跟给人挠痒痒似的,会手疼。 作为一个疼女儿的好娘,她觉得还是自己来揍比较好。 豫亲王迄今都不知道自己为何在乖顺了好一段日子后突然就挨了打——玲珑心想闺女想揍女婿,她就帮一把。 开始豫亲王还觉得自己被波及很委屈,后来他抱着王妃的大腿瑟缩不已,苍天啊,岳母大人这也太狠了啊!那是她的亲儿子啊!怎么下得去这样的狠手!还以为自己挨揍的时候已经很惨了,没想到还有更惨的! 玲珑把俩倒霉儿子摞一起,一只脚踩上去,问:“知道为什么揍你们吗?” 卫昭卫晖肿着青紫交加的猪头脸倒在地上老老实实点头:“没考好。” 玲珑啪的又是一人一脚:“再想!” “……不用功!” “……乱花钱!” “不听话!” “没考上功名!” “说来说去,你们就觉得自己错在不好好读书没考好?”玲珑温柔一笑,“看样子还是打轻了。” 又是一顿胖揍,揍到兄弟俩哭爹喊娘恨不得立刻死了也好过这么一顿毒打她也不停手,直揍到原本看得很开心的卫琼卫琲都于心不忍开始求情了,玲珑才停下来。她冷冷地看着地上已经不成人形的两个东西,道:“打你们,是因为你们没有保护好琼儿跟琲儿。” 不仅是卫昭卫晖,就连卫琼卫琲都没想到是这个原因。 玲珑回到座位上,居高临下地看着兄弟俩:“半个月前,琼儿生产,豫亲王侍妾孙氏暗中收买产婆,在参汤里下毒,她若是喝了,便是一尸两命。” “一个月前,三房嫡女卫珏与琲儿起了口舌,从外头寻来一脏汉藏入她闺房,若不是琲儿自己机灵,眼下她已闺誉尽毁。” “十年前,我偶感风寒,此后不见起色逐渐卧床,乃是二房在我的药里掺了慢性毒,若非我自己发现,怕是死了也没人给我伸冤。” “老夫人克扣大房,二房三房月月有新衣,琼儿琲儿一年难有一身,还都是被选过剩下的次等布料。” “三房的卫晗为了个妓子与豫亲王争风吃醋,惹了麻烦便拿琼儿去抵,一大家子逼琼儿嫁给个浪荡的纨绔。” “你们卫家男人,忒不是个东西。” “吸着女人的血,让她们给你们擦屁股,躲在她们背后过自己的小日子,是不是觉得很得意?很快活?” 玲珑冷笑:“打你们都是轻的,似你们这等废物,我真恨不得当年便将你们掐死!” 卫昭卫晖对这些浑然不知,就连卫洺也不知道,他们面面相觑,一时忘了身上的疼:“……妹妹不是赐婚才嫁的豫亲王么?” 玲珑瞥了豫亲王一眼,狗东西被她吓得抱着卫琼大腿不撒手,“算是这狗贼做的唯一一件人事,还知道明媒正娶,否则你以为他现在还能站在这儿喘气?” 豫亲王:!!! 她心平气和道:“你们既然不爱读书,那么从今日起,就不要去书院了,也省下两笔昂贵束脩,可给琼儿琲儿再添件新首饰。” 卫昭卫晖顿时愣了,不读书,他们要做什么呢? “你不是喜欢画画?”玲珑问卫昭说,“那你就去画,画到不想画了为止。卫晖喜欢玩,那就去玩,玩到你不想玩为止。” 她早就为这二位量身定做了一套大餐,希望他们喜欢。 就这样,卫昭卫晖兄弟俩,到了家饭没吃一口水没喝一滴,就被各自分开。 卫昭被关入一个布置的十分雅致精美的房间,里头摆满了珍贵的颜料与纸笔,都是卫昭喜欢的,他虽然疼成了个猪头,却在见了之后也忍不住喜出望外。 下人为他处理了伤口,让他休息,一日三餐养着,惟独一点,他只要醒着,就必须画画。 而卫晖则被带到了一个庄子上,庄子里全都是玩具,什么梅花桩啊风筝啊蹴鞠啊……但凡是卫晖喜欢的这里都有,每天会有人将饭菜从门口塞进来,他只要玩就好了。 但除了他之外,没有人。 一开始卫昭还画得如痴如醉,奈何他在绘画上天赋实在一般,画出来的东西只是糟蹋这些颜料画纸罢了。画着画着他就不想画了,总想做点别的事,可娘派来的人却看管着他,不许他看书写字,只许他画画,且强硬地逼他画! 一开始卫晖也玩得如痴如醉,可渐渐地他就感觉到了无聊,因为除了他以外,这偌大的庄子一个人也没有,就连送饭的也不露面,这里他可以任意玩,什么东西都有,可他玩着玩着却一点都高兴不起来了。 一天过去,是意犹未尽; 三天过去,是感觉不错; 七天过去,略有疲惫; 十天过去;开始厌倦; 半个月了,他们有点受不了; 一个月了,兄弟俩开始生气,恨娘这样狠心; 两个月,没有得到任何答复,逃也逃不走跑也跑不掉,两人终于开始认错; 可玲珑没有理会。 三个月,兄弟俩已经瘦得只剩一把骨头,一个看到画纸就想吐,一个躺在地上看着天也不想再玩乐了。 半年过后,他们已经彻底丧失了意志,等到玲珑派人把他们带出去的时候,兄弟俩还不敢相信,呆愣愣的,到了玲珑面前,看到亲娘,这才哇的一声嚎啕大哭,扑过去抱着玲珑就是认错,语无伦次的,卫晖半年没跟人说话,嘴巴都瓢了,稀里糊涂不知所云,眼泪鼻涕混成一团。 玲珑摸了摸他们的头,柔声道:“知道错了吗?” 兄弟俩狂点头。 “愿意好好读书了吗?” 再狂点头。 原以为娘亲要让他们去读书了,谁知玲珑却笑起来:“没那个必要了。” 人类父母教导孩子,许多教导不成,便是因为爱,因为爱,所以心软,孩子也知道这一点,便越发不听管教,因为他们知道,父母爱他们,会无条件地包容与忍让,就好比卫洺,他已经流着泪求过玲珑许多次,也偷偷去看过两个孩子,每看一回便哭一回。 玲珑却从不去看,也不在意,她只是得到了大夫人的记忆,愿意为大夫人完成心愿,兄弟俩听话最好,不听话也无所谓,是死是活都无妨,毕竟跟那姐妹俩比起来,这俩实在是太不讨龙女喜欢了。 即便嘴上知道错了,玲珑也是不相信他们的,反正他们不喜欢读书,那便做点别的营生。 得知娘把两个哥哥都派出去打点生意,卫琲惊呆了:“娘……真的不让哥哥们读书啦?” 她今日穿得是粉红色的花苞裙,这裙子是她娘亲自画出的样式,让家里铺子的巧手绣娘做的,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款,她是第一个穿的呢!上回出门,好多小姐都争着问她裙子哪里来的,卫琲得意极了,天下只她一人有,旁人没有! “就他们那德性,读不读书也无所谓了。” 卫琲有点难过,“可是我觉得,哥哥们是真的知道错了……” “那又如何?” 卫琲一愣,“娘?” “知不知错是他们的事,改不改也是他们的事,既然知错了,就得拿出知错的态度来。” 卫琲认真地听着。 “你跟你姐姐一样,心肠太软。”玲珑摸她今日缠绕了小花朵的辫子,“心肠软是好事,却也格外容易受到伤害,他们既然是哥哥,就要承担起哥哥的责任。你才十二岁,便已将侯府管理的井井有条,你姐姐从来没被我教导过,做了王妃那也是人人称赞。怎么女儿家都能做到,他们做不到?” “叫他们出去做生意,一是长长见识,别再生活在象牙塔里,二也是叫他们明白生活不易,有心灵相通的家人,该珍惜,该保护。” 卫琲握起拳头:“我知道了,这都是娘的一番良苦用心!哥哥们真的懂事许多!都记得我喜欢小兔子,还给我寄回一套陶瓷的小兔子呢!听说是小哥哥亲自烧的,彩是大哥哥上的!” 同样收到礼物的玲珑不置可否:“可见你大哥哥是真的没有绘画上的才能,这兔子涂得也不甚好看。” 但对于从未收到哥哥们礼物的卫琲来说已经足够,她从小就没有得到太多的爱与关怀,于是只要给她一点点,她就很珍惜很满足了。 玲珑让她自己玩儿去,小姑娘却缠在她身边不舍得离开:“姐姐走了,我好舍不得呀!娘,什么时候再让姐姐回来住嘛!” “唔……你姐夫可能不这样想。” 在侯府住了半年有余的豫亲王,如今已是合格的跟班一名,暴力的岳母让他对美人都开始过敏了,而美貌的王妃也不喜欢他靠近,这会儿对王妃正热乎着呢,处于追妻火葬场的阶段。 卫琼有了儿子,哪里还管什么男人,她是王妃,有嫡子,要啥有啥,豫亲王还不如一根黄瓜呢! 娘说了,女人有欲望无需羞愧,这本是理所当然之事。而除了男人,多得是法子令自己快乐。 虽然当时卫琼脸烫的能煎蛋,但习惯了之后……豫亲王就更不重要了。 偏偏这位是个贱皮子,你不喜欢他,他偏要在你面前蹦跶。 叫卫琼说,就该让娘按规律一个月揍一次,才能让王爷老实。 515.第四十三片龙鳞(五) 第四十三片龙鳞(五) 备受教育的卫家男人里, 惟独卫洺, 除了偶尔在夫人揍儿子揍女婿的时候被“不小心”波及到以外,其他时候都是安全无虞的。因为玲珑想着,这家伙还得教闺女们读书写字, 她揍人可不讲究什么轻重,也没有留不留情的, 万一打坏了还得在床上养,还是等差不多了再动手。 跟俩儿子比起来卫洺那简直就是典型的乖宝宝, 叫他往东不往西,叫他撵狗不追鸡。但也正是这样的性格,使得他成了远近驰名的“大孝子”, 老夫人是长辈,说什么就是什么, 他要尊重孝顺老夫人,又要以兄长的身份礼让两个异母弟弟——方方面面都做得无微不至让人挑不出毛病来,却唯独委屈了自己的妻女。 连带着生出的两个儿子也一个跟着一个不着调,学问学不好,人也做不好,十项无能没有定点优势, 玲珑看着着实糟心。 卫琼在娘家住了半年多,走得时候依依不舍, 根本不想回豫亲王府去。奈何理智告诉她不能再继续在娘家住了, 外头已经起了风言风语, 她不想让娘家的名声也跟着毁了。 卫琼一走, 府里就只剩下卫琲一个人,哥哥们都被娘赶出去打点生意,姐姐又带着胖乎乎的小外甥回了王府,只把小少女给愁的,每天除了学习时间外都缠着玲珑不放。 这天晚上,卫洺试探着问玲珑可否要找个女夫子来,玲珑奇道:“找女夫子做什么,难道你还教不了?” “是这样的。”卫洺吞吞吐吐,“我,我是想着,琲儿年后就要十三了,很快便要及笄,是不是该寻个女夫子教她读女诫……” 话没说完就没敢再说,因为他夫人笑了。 这个笑容卫洺卫侯爷可熟悉得很,上回夫人这样笑,女婿豫亲王被揍出了三里地,哭嚎着知错了下回再也不敢了。但卫洺没觉得自己哪里做错了呀!他又鼓起勇气道:“还有昭儿跟晖儿,虽说是出去历练,但不读书到底是不行,我寻思着……” 玲珑保持微笑:“你寻思着什么?” 卫洺不敢再往下说了,他怕夫人怕得很。 玲珑看着眼前这个都三十五岁了还有一双单纯眼睛的男人,觉得他幼稚又愚蠢,十分可笑。“卫洺,你以为我没揍你是因为什么?你儿子不读书,是我不让读的?你倒是让他们读了好几年,读出什么成果来了?” 她嘲讽道:“回回考核都垫底,琴棋书画诗词歌赋那是样样不行,还不及初学半年的琲儿,在学院里更是招猫逗狗恶作剧,银子像流水一样朝外花,闯了不知多少祸!琼儿刚嫁入皇室他们便去要钱要保护要擦屁股,怎么你卫家的男人都是金子做的,得女人捧在手心疼?” “你就不必说了吧,没有实权我不怪你,我被人下了十年毒,你小女儿叫人算计,大女儿叫人卖给豫亲王做妻子,你真当这是好事?你的心可曾疼过半回?别跟说那些没用的,什么夜晚辗转难眠心内有愧,不过是你原谅自己的理由罢了。一个男人,保护不了妻子女儿,教育不了儿子,你还算什么男人?算什么一家之主?” 她越说越气,冷冷地掀开被子下床:“我也不想跟你睡了,这样的你实在让我倒胃口,这半年来,你躲在我背后人事不问,过得是逍遥又快活,既然如此,想必你一个人也会很快活。” 她起身便要走,卫洺都不明白为何话题一下就变成了这样,他下意识拉住玲珑的手:“夫人——” 玲珑低头看他,又是那双羊羔一样的眼睛,充满了无措与茫然,她慢慢把他的手扒下来:“别用这种眼神看我,你对我而言,连一点用处都没有了。” 她并不喜欢他,只是见他容貌俊秀身姿挺拔,才愿意与他做个露水夫妻各取所需,而现在她更不喜欢他了,便连露水夫妻都不乐意做了。 那么卫洺对她来说就是毫无价值的,没有价值的东西,丢弃了也不会犹豫跟可惜。 卫洺傻傻地看着妻子扬长而去的背影,一种被抛弃、被孤立的恐怖感觉从心底油然而生,他想起对自己十分冷淡尊敬的两个女儿,她们对着夫人的时候撒娇讨好,对他却从来不会;他又想起两个只会要银子出去玩耍的儿子,他也没有银子,他还得问夫人要,一家三个男人,全靠吸着女人的血生活,他还自觉是个大孝子,问心无愧。 他觉得对不起女儿,也就当时心虚愧疚,睡了一觉醒来,他继续愧疚,却也不曾为女儿做过什么,甚至连女儿生产时险些一尸两命都不知道。 夫人被下了毒他不知道,小女儿被算计他不知道,他一股脑儿地把老夫人跟二房三房当成亲人,人家背地里笑话他是个蠢货他也不知道! 卫洺抱住头,不受控制地呜咽起来,他眼前走马灯般闪过一幕又一幕从未见过的景象…… 琼儿难产,没能生下小世子便咽了气,小世子出生时已是面色青紫没了呼吸,夫人得知后,在床上挣扎着要往下爬,却无能为力,大恸之下吐血而亡,小女儿哭着求老夫人派人去找他,老夫人却捻着佛珠面不改色说什么……皇家的事他们侯府不能掺和,便把妻子的尸体丢在偏院不闻不问,直到他回来。 又说王妃难产是不祥之兆,连带着夫人过世都是不吉,要求丧事从简。 他浑浑噩噩的,直到小女儿也出了事,叫卑贱的山贼掳走玷污,小女儿性情刚烈,一头碰死在外,连侯府的门都没进。老夫人跟二房三房,都说她失贞不洁,又是未嫁女,连祖坟都不叫她进。而这个时候,卫昭卫晖还在与人饮酒寻欢! 卫洺像是真的经历过了一样,他一个人跪在床上又是哭又是笑怪异至极,他见到自己最终有了血性,一介书生文弱不堪,懦弱愚孝了大半辈子,终于因为妻女之死发疯了。 他在侯府的水井里下了药,趁着所有人都睡着的时候,一把火把长庆候府烧了个干干净净。 他也跟着一起死吧,还有卫昭与卫晖。 次日清晨,端水进来伺候的下人叫侯爷给吓得一跟头摔在地上,温水洒的干干净净,忙不迭跪在地上磕头求饶,可等了许久侯爷都没说话,他这才大着胆子抬起头,发现侯爷好像、好像痴了一样,竟是眼神呆滞毫无光彩! 这下也顾不得求饶了,赶紧跑出去找夫人! 玲珑没想到让卫洺重新经历一遍对他刺激这么大,她好奇地围着卫洺转了两圈,虽然不喜欢这人,却也说不上讨厌,老实人老实了一辈子,到底还是被逼得发了疯,他以为退让礼遇就能家和万事兴,却没想到他的每一处退让每一处礼遇,都是对他妻女的催命符。可以说,老夫人与二房三房是绝对的坏人,卫洺却也算是帮凶。 身为父亲,他没有教育好儿子,没能保护好女儿;身为丈夫,他又不能给妻子遮风挡雨;好在最后他有些血性,只可惜物是人非。 卫琲很担忧地在边上转:“娘,爹怎么了?他不会有事吧?” 玲珑问:“你很担心你爹?” 卫琲用力点头:“嗯!” “为何担心他?” 卫琲一愣。 玲珑又问:“这样的人,担心他做什么呢?” “……可是,娘……”卫琲犹犹豫豫,咬着小嘴儿,“爹他……很好很好的啊!” 玲珑闻言,看过来,像是在问哪里好。卫琲便低着头说:“爹什么都懂,看过好多书,手也巧,我小的时候他还给我跟姐姐扎过风筝呢!家里中馈叫二婶攥在手里,爹没什么钱,可每回回府,都会给我跟姐姐带一些府里没有的小玩意儿;爹从来不像二叔三叔那样对女儿凶巴巴的,爹总是很温柔,不管我跟堂姐妹们怎样不和,二婶三婶找上门来要罚我,爹虽然会给她们赔礼道歉,却从不叫我受委屈;还有哥哥们!哥哥们虽然读书不好,却也很疼我,会带我出去玩,会送我礼物,会听到堂姐妹们欺负我去找她们算账——” 她说着说着,又看着神色痴傻的爹爹,眼泪掉了下来:“虽然他们有很多不好,虽然我也想过,要是爹爹跟哥哥再厉害些好了,可是……” “可是我们是一家人啊!” 被养得白嫩嫩的小脸蛋儿上满是泪花,稚嫩的声音清晰又坚定。 是的,就算有龃龉,有不和,有过彼此伤害与怨恨,但家人就是这样子的,爱恨交织,不能释怀。 玲珑无法理解小姑娘的想法,或者说她无法理解人类的想法,就好比卫洺,她不明白他为何窝囊了一辈子,到了最终却能连自己跟儿子的命都不要。可他既然能如此刚烈,又为何数十年隐忍退让,也许这就是人类的魅力? 她摸了摸扑进自己怀里哭泣的小姑娘的头,卫琲先前吃穿用度都算不得好,头发有些发黄,如今也算是养出来了,乌黑油亮,摸在手里顺滑的宛如绸缎。 “别哭了。” “娘……” 玲珑叹了口气:“娘有没有跟你说过,哭起来一定要美,人活着就得有追求,你看你现在,鼻涕眼泪糊成一团,真的是太丑了,我都不想要你了。” 正伤心欲绝的小姑娘,顿时更加伤心了! 不过虽然伤心,她还是掏出帕子仔仔细细擦了脸,眼圈儿红通通的跟个小兔子一样黏在玲珑身边,“娘好厉害,一定能让爹爹也变厉害的!” 玲珑奇道:“你对我这么有信心啊!” 盲目娘吹的卫琲拼命点头:“嗯嗯!” 玲珑嗤笑,“不必担心,你爹只是做了个噩梦,等他醒了,一切就都好了。” 卫洺并非无药可救,他只是没被逼到绝境,他的家人都在身边的时候,岁月静好,虽有碰撞,但他觉得礼让一些也无妨,直到他发现自己的礼让助长了对方的野心与贪婪,付出的情感毫无意义,他也就不是那么傻了。 “那爹为什么会做噩梦啊?” 玲珑一本正经回答道:“因为他提议要你读女诫,我寻思着光你读还不够,你爹也得读本男诫才行。” “啊?”卫琲茫然,“世上有男诫这本书吗?” “有啊,我说有就有。” 说话间卫洺醒了,痴傻的目光总算是有了些许光辉,他先是看看玲珑,又看看卫琲,心中百般痛苦悔恨交织,使得他面色无比古怪诡异,吓得卫琲抱住玲珑的腰,躲在娘亲身后露出一颗小脑袋。 卫洺忍住想要把女儿搂进怀里的冲动,眼前的小女儿娇俏明丽,满眼天真可爱,他心中却想起那个遍体鳞伤咬着牙碰死的小女儿,失贞不洁,连祖坟都不能进,活生生被逼成了孤魂野鬼! 他的手剧烈颤抖,抖的玲珑都以为他得帕金森了,她拍拍小女儿的脑袋:“行了,自己去玩儿吧,娘有话跟你爹说。” 卫琲看了爹一眼,又看娘一眼,忍不住说:“娘,爹看起来状态不太好,您……下手轻点儿啊,打是可以打的,但别打坏了。” 她虽然很爱爹,但更爱娘,且哥哥们跟姐夫都挨了打,惟独爹爹没有,她觉得不太行。 等卫琲出去,玲珑在卫洺身边坐下来,还没来得及说话,他就一个猛子扎进她怀抱,紧紧地抱住她:“夫人、夫人!” 他们二人是老侯爷还在世时定下的婚约,彼此之间虽然全无男女之情,却也相依为命多年,两人都是典型的孝顺人儿,凑在一起相敬如宾,孕育了四个儿女却都不甚了解,仿佛最熟悉的陌生人。 眼下卫洺已经分不清自己是在现实中还是梦里,是庄周梦蝶,还是蝶化庄周?他只觉脑子一片混乱,惟独眼前这个人是清晰的、;冷淡的、真实的。他紧紧抱着,好像就能把可怕的画面驱除的干干净净。 玲珑叫他抱得腰疼,他以为他是娇小纤细的闺女?卫洺瞧着斯文俊秀,人也有一米八几,玲珑简直想要揍他了。 想揍就揍! 一拳捣在卫洺背后,他吃痛,不由松开手。玲珑把他推开,双手环胸俯瞰他:“怎么样,清醒点没有?” 他顿时又哭又笑:“夫人再、再打我!再打!用力打!” 像是这样奇怪又合心意的要求,玲珑很少听到咧,那当然是要满足他! 因为担心一直没走守在外头的卫琲小姑娘,就听到屋子里传来噼里啪啦砰砰砰的响声,她琢磨了会儿没说话。 等到动静彻底停了,她才小心翼翼地戳开窗户纸朝里偷窥,还竖起手指嘘边上欲言又止的婢女姐姐们,示意她们不要出声干扰——万一被娘发现就不好了。 这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爹……那个鼻青脸肿脑袋大了一圈的人是爹吧?居然还胆大包天抱着娘的腰哭鼻子呢,哭的那叫一个惨烈哦,好像压根没感觉到疼。 小姑娘一边咋舌一边悄悄吩咐婢女姐姐们准备药膏清水,待会儿娘肯定是要给爹上药的,她还是赶紧回自己的院子玩儿吧! 要是一家人和和美美,那真是再好不过了呢! 打这天之后,作为跟爹娘最近的小宝贝,卫琲发现爹爹挨了揍之后彻底变了。 从前爹爹是只顾风花雪月不管事儿的,可如今她在算账的时候爹爹居然都主动要帮忙!甚至把她的活儿全拿走了!不仅如此,爹爹也再不叫自己学什么三从四德了,反而教自己读兵书!读野史!读一些从前根本不会让她看的书! 卫琲把爹爹的变化写在信里派人递给了姐姐,卫琼读了信也非常惊讶,连忙抱着胖世子回娘家,还处于追妻火葬场的豫亲王也屁颠颠跟着来,夫妻俩一见卫洺,都是目瞪口呆说不出话! 以前的卫洺浑身斯文劲儿,一看就是跟铜臭不沾边的,如今的卫洺却拿着个小金算盘打的飞起,不仅如此,整个人气质也有了变化,用豫亲王的话说,就是文人变成了硬汉! 他那暴力又不讲理的岳母每天闲闲没事做就折腾吃的玩的,豫亲王明显看出了王妃眼里的羡慕与意动,果然!他还没开口,王妃就要在侯府小住! 豫亲王当时就给跪了,他折腾到现在连老婆的手都没摸过几下呢,二人世界都没得机会,那他得什么时候才能抱得美人归啊! 然而岳母大人看他一眼,他就怂成孙子不敢说要回王府的话了,厚脸皮地跟着住下来。 这一住,豫亲王发现老婆更嫌弃自己了。 因为有岳父大人做对比,豫亲王觉得自己像是王妃打垃圾堆里捡来的相公! 说起来岳父大人本来就是温柔软糯的性格呢,不过王妃没有遗传到这一点,凶巴巴冷冰冰的,可他就好这口儿,被教训了多少回还是眼巴巴地缠上去。 再看岳母大人叫伺候的无微不至,甚至王妃跟小姨子都被照顾的体贴入微,豫亲王有了强烈的危机感——他是个扶不上墙的纨绔已经在王妃面前没什么地位了,这要是在溜须拍马伺候人方面也输了,这辈子怕都难亲一口老婆! 而在信里听说爹爹变样的卫琼,等见了真人真事是真的愣住了,她怎么也想不到爹爹居然、居然…… 她都想不到形容词了! 妹妹挨在她身边,亲昵地抱着她的胳膊:“姐姐,爹爹跟我们见过的男子都不一样,可是我觉得这样的爹爹最好了!” 卫琼看着正殷勤陪着娘亲在院子里串烧烤的爹,嘴角忍不住抿出一丝弧度:“是啊,这样的爹爹最好了。” “琼儿琲儿,你们要不要也来试一试?不过可得记着离火远一点,你们娘说女孩子家不能沾油烟,会长皱纹的。” 姐妹俩相视一笑,应了一声,都迎上去,剩下抱着胖儿子无处是从的豫亲王在原地默默流泪。对不起,他不会串烧烤,也不会洗韭菜,他还不知道油烟对女孩子的皮肤不好,他只会吃现成的,他真是个废物。 好在他脸皮够厚,在没有人搭理的情况下也能蹭过去,挨着王妃不放,那黏糊劲儿看得还未及笄的卫琲一阵心理反胃,连忙离豫亲王远点儿。 现在她跟娘什么活儿都不用干呢!别人家都是女人掌持家用,她们家却是爹爹!且爹爹细心谨慎又温柔,做得比她之前还好呢!她每天读读书弹弹琴,跟娘一起折腾发型首饰衣裳,再一起研究古籍里关于吃食的做法,从没想过日子还能这样快活! 娘说天冷了最适合吃古董羹,卫琲超级期待的! 一家人吃着烧烤,一边吃一边聊天,玲珑顺势提了一嘴,说是年关将近,一家人得在一起好好过个年,让卫昭跟卫晖腊八回来,正好全家人一起喝腊八粥。 她顺势瞥了豫亲王一眼:“王爷没意见吧?” 豫亲王屁股一毛:“没有没有当然没有!娘说什么就是什么,说起来小婿也有点思念二位舅子呢,一走半年有余,也不知道历练的怎样了。” 玲珑做的决定,卫洺一开始还很担心,后来他便不再管了,若是真让两个儿子继续做个废柴净惹祸,还不如让他们老老实实出去到处跑。能成才固然好,不能成才,至少也不能拖琼儿琲儿的后腿。 卫琼忍不住惊喜:“真的吗娘?我也可以带着景哥儿留下来吗?” 玲珑还没答话,卫洺便斩钉截铁道:“侯府永远都是你的家!你想何时来便来,想何时走便走,永远不需这样怀疑。” 卫琼睁大了眼,卫洺却对她颔首,微微一笑,她眼圈儿立时便红了,怎么也想不到有朝一日能从爹爹口中听到这样的话。曾经她刚出嫁时想回府看看娘,二婶阴阳怪气地说她是出嫁女,不好总往娘家跑,老夫人也说什么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卫琼嘴上没说,却都记在心里。 她不懂,也不是自己想要嫁人的,怎么就成了泼出去的水了呢?她爹她娘,她的哥哥弟弟妹妹都还在这里,这里怎么就不是她的家了呢? 516.第四十三片龙鳞(六) 第四十三片龙鳞(六) “王爷背后说你老往娘家跑了?” 一看岳母大人眯眼, 豫亲王原地跳起三尺高, 悲愤地仿佛冤死的窦娥:“我不是我没有!我从来没说过这样的话!” 卫琼连忙给他解释:“娘,王爷不曾这样说过,我要回家来住, 王爷还很是赞成呢!” 豫亲王赶紧蹭到老婆身边,努力用诚恳的眼神试图说服玲珑相信自己:“娘, 我真的没有啊!王妃说什么就是什么,王妃的话就是最高指示, 我现在什么都听王妃的,我连父皇的话我都不听了!” 卫琼细眉微蹙:“王爷又说这些不着四六的话了,叫人听见了还以为我怎样凶悍呢。” “不凶悍不凶悍。”豫亲王讨好地握住她细滑的小手, 偷偷揩油摸呀摸,“王妃可是世间最好最温柔的姑娘, 本王真是三生有幸能得王妃为妻,这让本王想到从前本王是如何的混账无赖,每每想起便心下刺痛,愧疚无比,还请王妃给本王弥补的机会,本王愿意终其一生都做王妃忠实的奴仆!” 饶是玲珑都被豫亲王的厚颜无耻惊呆了, 她撇了撇嘴,抖了抖身上的鸡皮疙瘩, 卫琲也是一脸的不忍直视, 惟独卫洺若有所思, 看到长女被磨的忍不住微笑后, 他甚至开始寻思自己是不是也能对照着来一遍。 自打先前想给小女儿读女诫,夫人跟自己闹翻后,到现在他在夫人面前还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不受待见呢! 一家人和和美美地吃了烧烤,卫琼与豫亲王在侯府小住了几日便回了王府,等到冬日第一场大雪降临,卫昭与卫晖兄弟俩终于归家。 兄弟俩在外头吃尽了苦头,总算是明白爹娘一番良苦用心,一开始也怨恨过、恼怒过、怀疑过,不懂父母怎么就能如此狠心地将他们丢在外头,甚至还想过要逃跑,活在蜜罐子里的时候不知道好,真正放在了广阔天地,才知道过去的自己有多么愚蠢可笑。 卫琲见到两个哥哥时都要认不出来了!按理说他们走的时候天气还热着,可后来就慢慢凉爽下来了呀!但人怎么能晒成这个样子? 过去白净的皮肤变成了古铜色,人也长高长壮了许多,眼神变得坚毅,跟过去那种软趴趴的纨绔子弟判若两人,若不是五官还是熟悉的那样,卫琲几乎要认不得了! 大哥卫昭一见面便把她抱进怀里,卫琲虽然也长了个儿,却还是娇小的,卫昭不知哪里来的劲儿,将她抱起在空中抛了数下还脸不红气不喘,过去他可是稍微拿点重的东西就喊累的人! 二哥卫晖则稳重了许多,叫卫昭把她放下后,就拿出了给她准备的礼物,卫琲抱着礼物盒子,小脸呆滞,卫晖便拧了下她肥嫩的脸蛋儿:“妹妹还是这样可爱些。” 待见了玲珑与卫洺,兄弟俩不约而同地上前一步跪下:“儿子不孝,让爹娘担心了!” 卫琲在边上,小嘴儿张的圆圆的,她是想过哥哥们回来是什么样子,但没想到也太懂事了些!这、这出去大半年到底都经历了些什么? 别说是卫琲,就连他们亲爹卫洺都没想到,把俩孩子赶出去半年多,这一回来,个个都成人了!他手足无措地下去扶:“好孩子,快起来快起来,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一直没听到母亲说话的兄弟俩却仍然跪着,卫洺叫不起他们,便跟着眼巴巴看向玲珑:“夫人……” 玲珑终于大发慈悲道:“起来吧。” 卫昭卫晖这才起身,只是看着爹娘小妹,眼眶泛红。 出去这大半年,真是酸甜苦辣人间百味都尝过了,被人骗过,被人背叛过,遇到过山匪盗贼,栽过不知多少个跟头,有的时候一单生意没做好,赔了本,连碗牛肉面都舍不得吃,只能啃怀里带的几个干馒头,就着凉水往下咽。那些跟他们打交道的货商,个个都是精明能干的老狐狸,两人不知上了多少回当才学乖。 他们遇到过一个小山村里的孩童,拿着树枝在沙地上学写字,得知他们是大地方来的,认字后,还怯生生地捧着家里的山货,求他们教他多认几个字。想着在家中吃饱穿暖,在学院中却不思上进,兄弟二人实在是心中有愧。 到了外头才知道银子是多么难赚,而他们在家中对着娘亲姐妹,张嘴就是十两二十两,有时候还要更多,丝毫不觉有错。 还遇到过个小商贩,赚了点银子,留了本钱便满怀喜悦地去了首饰铺,出来的时候手里拿了根银簪子,说是要带给家中娘子。 他们呢?他们可曾想过为母亲姐妹买过东西? 从来不曾。 越是在外面待得久了,便越是想念家人;而越是想念家人,就越察觉到自己的不好;越是察觉到自己的不好,便越是羞愧,想着不混出个人样是不能回去的。 然而年关将近,家家户户团圆,他们也忍不住想要回家而不敢。这时候,娘亲的口信到了,大掌柜的亲口跟他们说过年可以回家,才刚刚上了轨道的兄弟俩还不敢相信,两人一合计,拿了彼此所有的盈利,给家人买了礼物。只可惜两人走南闯北大半年,一开始是赔的比赚得多,后来虽然有了盈利,但着实不多,挑来拣去也买不起好东西。 是以与父母见过礼之后,二人越发惭愧,将袖子里为母亲准备的礼物藏好,不敢拿出来。 半年多不见,娘亲越发光彩照人,头上的朱钗耳上的珍珠,哪一样不是好东西,对比起他们亲手做的簪子,实在是……实在是难登大雅之堂。 玲珑道:“袖子里藏了什么,拿来给我看看。” 卫晖顿时浑身一僵,他慢吞吞上前,把掩在袖中的玉簪取了出来。 这玉簪是合他们兄弟二人之力共买的,做工只能说是一般,与母亲头上的完全不能比,起初回家前他还兴冲冲,如今冷静下来,却是不想拿出手了。 玲珑看了看那玉簪,道:“玉质一般,应当不值什么钱吧?” 卫琲:!!! 她用不可思议的眼神盯着母亲,意思是:娘!您怎么能这样! 卫昭卫晖兄弟俩越发把头低下去不敢抬了。 “想来也是如此。你二人无甚本钱,也无后台,只在大掌柜下面做些跑腿的生意,没有机会也没有人教导,我本就知道你们闯不出什么名堂来。” 这回连卫洺都觉得夫人说得过分了,孩子怎么地都是一片心意啊……“夫人,你看,要不咱们……” 玲珑无视他:“生在侯府,身为男儿,本应保护姐妹顶天立地,你二人一事无成不说,还总是闯祸,书院每年交了那么多银子,也不见你们读出个什么结果,这难道是你们蠢吗?不见得吧?” 兄弟俩被说的头越来越低、越来越低,若是地上有个洞,怕是两人早就已经羞愧地跳进去了。 玲珑不再说了,说那些也是没用,“还不过来,把簪子给我戴上,难道要我亲自来?” 兄弟俩一愣,卫琲看两个傻哥哥都着急,上去推了一把:“快去!快去呀!” 两人这才反应过来,忐忑不安地靠近玲珑,卫晖慢慢地把簪子为母亲戴上,紧张地手心都在冒汗,玲珑戴好以后,摸了摸头发道:“这次便算了,下回再送礼物,不送价值连城的,至少也得送些光芒耀眼的,我好那口儿。” 说完,摸了摸两人的头:“这大半年吃苦了吧?希望你们心中莫要记恨母亲。当然,如果记恨了,那还是要挨揍的。” 卫昭卫晖久久不能言语,半晌,不约而同扑进玲珑怀里,一人抱住她一只胳膊哭起来,哭得那叫一个难听! 在外风吹日晒坎坷无比,什么糟心事儿都碰到过,让他们越发感受到自己的渺小与无能。那点子怨恨很快就消散了,剩下的是对家人浓浓的思念,时间久了,甚至连厌烦无比的学院都开始让人喜欢。 两人慢慢成长,变得坚强,但是午夜梦回,最想念的还是家人,最想的还是回家。 回家。 几乎已经成为了执念。 但不是所有人都能衣锦还乡,像他们,最终掏出所有银子,也不过是为妹妹买些小玩意儿,再给娘亲买一根品色不是那么好的玉簪子,甚至对于还不到一岁的小外甥,他们连礼物都拿不出手。 不努力,就没有未来可言。 这个道理,他们终于懂了。 看两个哥哥哭得那样可怜,卫琲眼圈儿也红了。她悄悄挽住爹爹的手,在爹爹身上擦眼泪,耳边听到轻微的抽泣,小姑娘含着泪抬头,发现爹爹也在默默哭泣…… 玲珑被这一老三小哭得额头直冒青筋,她缓缓威胁道:“再哭就要挨打了。” 话音刚落,包括卫琲在内的四人立刻抹掉眼泪抬头挺胸站好,玲珑嗤笑,推开两个傻儿子:“半年多不见,仪态倒是好了很多,驼背都好了。” 大房一家唯一拿得出手的就是这颜值,卫昭卫晖兄弟俩生得自然也是跟他们亲爹一样俊秀出众,只是素日里招猫逗狗不干好事,才叫人忽略了他们的相貌。历练了大半年,懂事了也长高了成熟了,便很容易让人注意到长相跟气度。 只不过眼前哭成这个样子,再好看的相貌也得打折。 见娘亲松了口,卫琲连忙叫人来为二位哥哥打点,身上穿的衣裳得全换了,他们的院子也都日日打扫呢,洗个澡换个衣裳全家吃个团圆饭该多好啊! 只可惜姐姐不在。 不过这么冷的天,还在下雪,小外甥那么小,是不好出门的。 结果卫琲心里正这么想,就听到下人来报说大小姐跟姑爷回来了! 卫琼也是得了哥哥弟弟回家的消息才赶来的,虽然倒霉王爷说明儿再来也行,但她一颗心都系在家人身上,怎么也没法度过今晚。没想到倒霉王爷还说了句人话,说要是王妃想回去那就回,卫琼可不跟他客气,立时让人将小世子包好,上了暖融融的马车,结果不要脸的豫亲王也死缠烂打跟着来了! 豫亲王心里无比期待舅子们挨打的情形,结果万万没想到,大半年不见的舅子们都长得那么高那么壮了!要知道小舅子才十四啊!最可怕的是两个舅子都拿一种让你占便宜了真想揍你一顿的眼神看他! 豫亲王突然觉得自己来错了,也许他不该来,也许他根本不该出现在长庆候府,他们是一家子人,把他给排斥在外面,然后一致对外蠢蠢欲动想揍他这个亲王! 这谁顶得住? 卫琼也着实想不到,只用了不到一年时间,娘就把哥哥弟弟的性子给掰正了,她忍不住眼圈儿泛红,卫昭卫晖连忙围着她哄,可不能再让她落泪了,他们已经够对不住她的了! 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后,兄弟俩对于豫亲王真可谓是横挑鼻子竖挑眼,哪哪儿都看不上。 豫亲王缩起脖子当鹌鹑,努力降低存在感。 卫琼也有礼物,虽然只是很简单的手工手链,但却是哥哥弟弟亲自收集的珠子亲自编的,她很喜欢,立刻就戴在了腕子上。小世子也有礼物,诸如纸鸢九连环一类的民间孩童玩具,只是他还太小了不能玩,卫琼也很高兴地替儿子收下了。 她做梦都想不到会有这样一天。 鉴于是难得的全家团聚,卫琲被允许小小喝一杯果子酒,她兴致昂扬地举高杯子:“我好开心呀!” 见大家都举杯,豫亲王也嘿嘿一笑举起来,他虽生在皇家,却不曾享过这样普通人家的欢乐,父皇有无数的妃子,儿子女儿更是数不过来,从未有过这般简单的团聚,父子之间总隔着一层,因此虽然容易挨揍,但他还是喜欢往长庆候府跑。 他想,他大概知道这是为什么了。 一家人痛痛快快饮了酒,吃了饭,把所有的心里话都吐了出来,说到最后也哭成一团,总算是彻底解开了心结。 玲珑让人把这些醉鬼分别送回房,小世子也抱下去哄睡,自己揉了揉肩膀,扭了扭脖子,就这么点酒便全军覆没了,卫家大房的人是真的蠢,连喝酒都不行。 外头大雪纷飞,玲珑趴在窗边看,想起自己与清欢共同创造的那个雪人——即便如她,如清欢,也是不能随意创造出灵魂的,因此才需要龙珠与孟婆之心,人类就是这样奇妙而独特,她并不爱他们,却不妨碍她觉得他们有趣。 这一场雪下得又大又久,玲珑都不记得自己趴在窗边多久了,直到一件披风从后面裹住她,她才回头,见是因醉酒俊脸微红的卫洺,便挑眉:“酒醒了?” “嗯。”卫洺点头,又将她裹紧些,“我叫人给他们都熬了醒酒汤,一会儿便差不多都要醒了。你怎么在这儿?还开着窗户,会着凉的。” 玲珑苦恼起来:“都醒了就不好玩儿了呀,你看这雪,是不是很漂亮?” 卫洺也探头看向窗外,平日里的假山怪石、花池走廊都覆盖了皑皑一层白雪,实在是高洁美丽,只是又不知这大雪底下,还掩藏着怎样一番景象。 两人安安静静地又赏了会雪,卫洺诗兴大发还做了两首咏雪的诗,玲珑便手托腮笑着看他,眼角眉梢都是慵懒的笑意。 这是龙女难得心情愉悦懒散的时候,放松的就像是栖息在归墟龙宫那张偌大的珊瑚床上。 又过了会儿,醉酒的人儿都陆续醒了,还都觉着肚子饿了,玲珑便叫人烧起热锅烫东西吃,酱料一应俱全,按照自己口味自己挑选。一家人又吃了个肚皮溜圆,这回是撑得睡不着了,就都挤在一起赏雪。 卫洺的雅兴全叫这些倒霉孩子给败坏了! 兄弟姐妹四个人,长子卫昭已有十九岁,长女卫琼也嫁为人妇为人母,却油然生出了玩乐之心。卫琲年纪最小,她最先要求出去玩,玲珑摆摆手,四个人便像稚童一样冲了出去,姐姐妹妹一边,哥哥弟弟一边的打雪仗。 由于看不得自己老婆跟小姨子被欺负,豫亲王摩拳擦掌也从窗户爬了出去加入战局,以三敌二,他不来还好,他一来,正好让卫昭卫晖想起卫琼不得不嫁给他的事,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也不管是不是亲王是不是金枝玉叶了,反正打雪仗嘛,不认真打什么雪仗?! 外面一片欢声笑语,五个人冻得脸蛋通红还是要玩,多年来的嫌隙早已消失不见,仿佛回到了儿时,四人一心,亲密无间。 豫亲王也是头一次看到如此活泼快乐的王妃,他几乎都要看痴了,直到一个巨大雪球迎面而来砸在他俊美的脸上,冻得他龇牙咧嘴,正想发火,却发现是老婆砸的,老婆砸了还在那笑,豫亲王还没来得及生气就软了下来,然后突然感觉不对:“等一下!王妃!王妃!你们怎么四个打我一个???” 这不公平! “我们是一家人,当然要一致对外!”卫琲举起雪球镇臂高呼,“打他!” 豫亲王在雪地上抱头鼠窜,连招架之力都没了。 卫洺忍不住道:“真是闹腾的过分。” 嘴上这么说,他脸上的笑却停都停不下来,“夫人,我们也去玩吧!” 玲珑看着他,这个马上过了年就三十六岁,已经做了外祖父的男人还有一双孩子般的眼睛,她轻笑:“我可不想打雪仗,你们加在一起也打不过我。” 卫洺:…… 对不起打扰了。 “堆雪人去吧!” 玲珑想起自己跟清欢一起堆的那个雪人,“我要叫她了了!” 卫洺显然没听明白:“什么?” 玲珑但笑不语,“走啊傻子!” 卫洺战斗力过于虚弱,根本加入不到年轻人的打雪仗里,就乖乖跟着玲珑身边打下手,他琴棋书画无一不精通,堆雪人也堆的精致,没一会儿就把玩心重的卫琲给吸引过来了,于是打雪仗结束后,一家人又跑到院子里堆雪人,其中以卫洺卫昭卫晖父子三人手艺最好,卫琼卫琲其次,豫亲王最差,他口口声声要堆个美貌王妃出来,最后简直不成人形。 玲珑则在一边捣乱。 卫琲冲过来抱住她的腰:“娘!我好开心呀!” 玲珑哦了一声,顺手把手心攒出来的小雪球丢进小女儿脖子里,小姑娘被冻得原地蹦起三尺高:“啊啊啊娘!” 她气哼哼的,但气不到三秒,就又甜甜地凑过来蹭玲珑,一秒钟也不舍得离开她。 这样的生活可真好呀!要是能永远这样就好了!哥哥姐姐们都在身边,讨厌的姐夫都不那么讨厌了。 玲珑舔了舔嘴巴,心想这时候要是自己突然变出来一支甜筒,会不会显得很奇怪? 她不畏冷热,其他人都被冻得脸蛋双手通红,她也仍然是那副洁白如玉的模样,连口热气都没呼出来。雪人一会儿就都堆好了,有他们一家人,有小猫小狗,还有假山长亭……个个活灵活现栩栩如生。 卫琲小心翼翼地摸过雪人,双手握拳满怀天真道:“要是能永远保存它们该多好啊!” 其实她想保存的不是雪人,而是这一刻的家人,是这一刻的幸福与快乐。 这一点大家都懂的,大家也都是这样想的。 卫昭摸了摸小妹的头:“明年,我们还一起。” 卫琲期待地看向其他人,每个被她看到的人都含着笑点头,包括讨人厌的姐夫。她原地欢呼:“我现在就想去明年了!” 玲珑忍不住道:“今年这雪才下头一回,接下来还会继续下,想玩你们能玩到年后好吗?” 众人:…… 她又慢悠悠地说:“眼看过年了,百善孝为先,总把老人家关在偏院好像也不太好,要不趁着这好日子,把人放出来吧。” 众人:??? 玲珑可不是开玩笑,她是认真的,光是关起来好吃好喝地供着她未免也太善良了,哪有那么便宜的事儿?现在大房的人都正常了,也该正面刚了,总不能事事都要她来吧?她又不是做慈善的! 该他们自家人报自家仇了。 517.第四十三片龙鳞(七) 第四十三片龙鳞(七) 说起老夫人被迫从正院搬出来住进偏院这事儿,她可是有一肚子苦水要倾诉。 正院那么大, 她一个人住正主院, 剩下二房三房分别住两个侧主院, 那也是十分宽敞的, 平日里是吃香喝辣,山珍海味鱼翅熊掌应有尽有, 她是老夫人,她说一不二, 整个长庆候府都是她来当家做主。 可搬到偏院之后呢? 虽说还是能自己一整个大套房间,可她就是觉得挤得慌。不仅如此,因为住得近了, 二房三房有什么动静她都听得清清楚楚, 老人家上了年纪, 觉轻, 稍微点风吹草动就醒了,醒了就再难睡着。 吃的穿的也不至于说被亏待了, 但跟从前那样奢侈的比,肯定是差了一大截,她说话也不像过去那样有底气能让人信服了。 二房三房就更别说了,他们搬出正院的时候, 除了该得的东西, 那些用公中银子买的衣服首饰, 全叫玲珑给扣下了!玲珑也不刻薄他们, 每个月该给多少吃多少喝就给多少, 也按照规矩每个季度给他们换新衣——可老话说得好,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要是没享受过富贵,那也就能安于现状,可享受了富贵又要归于贫寒,实在是太艰难了。 当然他们的状况也算不得贫寒,玲珑也没把他们硬关在偏院里,只是正院不许踏足一步,府里的下人,除了卖身契在各个主子手上的,其他的全叫她给换了,现在的侯府下人,只听大房的话,老夫人就是火冒三丈拍桌子,他们照样唯唯诺诺嗯嗯啊啊转头就禀报玲珑。 眼瞅着年关将至,偏院里可是一点过年的喜气都没有。 好在大房那个恶妇还有点数,将他们给放出来,许他们进正院了。 老夫人气势汹汹带着两个儿媳跟几个孙女就来找玲珑算账——显然这大半年在偏院的时间里,她已经忘却了这个大儿媳有多么暴力不讲理,还以为是过去能拿捏的那个呢。 二老爷三老爷跟各自的儿子在后头,先让女人上去冲锋陷阵,毕竟跟大夫人一个女流之辈呛起来也不太好看,他们对自己亲娘跟老婆有信心,就等着老娘身边的人来报信,直接过去正院享受胜利成果就行。 一家子已经计划好了,首先要逼大房磕头认错,其次要他们把正院给让出来,再以补偿的名义赔偿给他们银子,别以为他们不知道,大房这一年在外头可开了不少铺子,那都是财神爷降临的,哗啦啦朝里赚白花花的银子! 二爷三爷在外面听人家羡慕地说,嫉妒的眼睛都要红了!那些铺子可都是侯府的东西!从前是二夫人在管的!那不就是他们的银子吗?大房凭什么独吞? 怀揣这种理所当然的气势,浩浩荡荡朝正院来。 而玲珑正微微弯下腰给小闺女的花苞头上系漂亮的花朵坠子,小姑娘本就继承了父母的高颜值,生得精致可爱,刻意朝萌萝莉方向打扮更是耀眼夺目,尤其是玲珑刚给她定做的花朵坠子,都是用最好的宝石切割雕琢而成,光是看着就价值连城,戴在小姑娘头上,一时分不清究竟是宝石还是她的小脸儿更令人瞩目。 卫琲显然非常非常喜欢这坠子,戴好了之后还跑过去对着镜子照来照去,她今天穿的也是新衣,嫩粉色的裙子款式是娘亲手画了之后叫人做出来的,他们家有个成衣铺子,每回出了新款式她跟姐姐都是第一个穿的呢! 卫琼已为人母,便不适合戴这样小女孩儿的首饰,玲珑便为她准备了一套钻石头面——不久前她手下的人发现了一座钻石矿,这个世界的人们并不知道这种石头的美丽之处,就连卫琼第一眼看到的时候都捂住了嘴巴惊为天人! 翡翠玛瑙琉璃白玉固然珍贵动人,可钻石更令人新奇,这在阳光下熠熠发光的石头,龙简直是太喜欢了! 豫亲王都看傻了,要不是暴力岳母虎视眈眈,他险些滴着口水过去蹭自家王妃求爱抚。 一家子都是绫罗绸缎,打扮的华贵雍容而不低俗,对比灰头土脸冲过来的老夫人等人,那可真是天差地别。 二房瞧着玲珑身上跟头上的衣服首饰,满眼都是红血丝,这都是她的、她的啊! 二房嫡女卫琳满是嫉妒地盯着卫琲看,尤其是她头上那两绺花朵坠子,怎么能雕刻的这样精细?粉色的宝石雕出的花瓣显得极为柔软,中间却又用了红色的宝石作花蕊,怎么就这么好看?怎么就这么耀眼?怎么自己就没有?! 二夫人先发制人:“我说大嫂,你掌管中馈给自家女儿置办新衣新首饰,我这做弟妹的当然没话说,可是你这也太过了吧!怎地就管你们大房,不管我们二房三房,连娘都不放在眼里?怎么也得讲究一个公平吧?” 哪怕是她把持公中的时候,也没有钱去买这么漂亮的首饰啊! 二夫人这大半年虽然住在偏院,但她家爷儿们没被禁足,出门回来就说外头都在追捧他们侯府的铺子,无论是卖吃食还是成衣首饰,那都是高门贵族抢破头的!可见大房是赚了多少银子!这银子,他们二房也有份! “公平?” 玲珑全程微笑不说话,先开口的却是豫亲王,他在大房面前怂成狗,对着二房三房却是端起了高高在上的纨绔亲王架势:“你们算什么东西,来这里找公平?这爵位是老侯爷给我岳父大人的,我父皇亲自点的头,想要公平,先去死问问老侯爷,再活过来找我父皇,问问他们二位,怎么就不给你们呢?” 他当了这个出头鸟,就没人敢顶嘴了,谁不知道这亲王是个混不吝的,当初就因为个妓子争风吃醋能把他们卫晗给打得起不来床,好在送出了卫琼才得以解脱,谁敢惹这么个小霸王? 只是让人想不明白,豫亲王怎么会为大房出头? 倒是三房嫡女卫珊,瞧着豫亲王俏脸微红,她哥哥卫晗跟豫亲王有过节,她也听说这豫亲王是个好女色又不求上进的,因此很是看不上,哥哥惹了祸,让大房的堂姐顶锅,作为赔偿成了亲王妃,卫珊还一直在心底笑话卫琼呢! 可眼下头一回见到豫亲王,她才觉着哥哥平日里说豫亲王的话全是诋毁! 王爷明明就生得俊美挺拔风度过人呀!且瞧他对堂姐那黏糊劲儿,怎么看怎么都是乘龙快婿,真是令人气愤,这么好的夫婿可是她让给堂姐的……不,是堂姐从她手中抢走的!如果不是堂姐,必然是她嫁了亲王! 这其他人都横眉怒目要吵架撕逼,惟独卫珊小脸羞红时不时飞眼瞟豫亲王,在场的大房没一个傻子,卫琼卫琲姐妹本就生了颗七窍玲珑心,卫昭卫晖兄弟俩在外不知长了多少见识,卫洺经过一次幻觉也变得冷静清醒,一家人将这春心萌动的卫珊看得清清楚楚,顿时不约而同地朝豫亲王看过去。 这位可是个只看脸的色鬼! 卫珊生得也不错,与娇艳明媚的卫琼、精致可爱的卫琲完全不是一个类型,说不定豫亲王就动心了呢? 卫昭悄悄摸起手边的茶碗,卫晖把玩腰间匕首,卫洺露出和善的笑容…… 豫亲王吓了一跳,连忙表达自己的立场:“你是何人!为何露出这般令人作呕的眼神!本王对王妃可是忠贞不二的!少来倒贴本王!” 这么一说,立时叫卫珊眼中浮现了羞耻的泪水,她不怪豫亲王,反倒怪卫琼,觉得要不是卫琼在这里,王爷必不会如此待她。要知道王爷怜香惜玉那是出了名的,怎会无视她呢? 豫亲王后悔了!他忙不迭往后退:“惹不起惹不起惹不起,王妃本王还是靠你近点儿吧。” 卫琼看他一眼,这什么德性啊! 被王妃一看,豫亲王那股子男人豪气又上来了,他大声道:“难道不是?向来只有本王勾搭美人的份儿,哪有人上杆子朝本王抛媚眼的!本王是喜欢美人,可不喜欢那倒贴上来的!” 卫琼:…… 是吗,她怎么记得王府里好些个美人都是倒贴型的?他不是来者不拒? 豫亲王一看老婆的眼神就知道他在想什么,恨不得跪下抱着她的大腿陈述自己的清白,只是外人面前总要给老婆挣面子,今儿这头阵他是打定了! “咋的,本王说的不对?”豫亲王呵呵一笑,这是学他岳母大人的,他岳母大人每回这样冲他笑,他小腿肚子都打哆嗦,“本王见多识广,什么美人没见过,你这样的本王还看不上眼,再说了,本王早已改邪归正,天下的花花草草本王都没有兴趣!弱水三千,本王只取一瓢饮,王妃你说是不是?” 卫琼凉凉道:“妾身不知。” 豫亲王咳嗽一声,继续道:“还要公平,要啥公平?真是一点脸都不要了,本王要是没记错,老侯爷仙逝前就把家给分了,这长庆候府是本王岳父岳母的,他们还留你们住偏院那是给你们面子,不爽的话搬出去啊!京城寸土寸金,怕不是你们连偏院那样大的宅子都买不起!占了本王岳父岳母的东西还敢在这里叫嚣,真是贪心不足!” 他说得口沫横飞,平时只有他被欺压的份儿,今日翻身做主人,哪怕喷的是二房三房他也开心! 这要是卫洺说话了,或者是大房任意一个说话了,老夫人都不怕,可豫亲王,她还真不敢,人家可是金枝玉叶,是皇族,她怎么敢对着喷呢?只能找卫琼:“琼儿,你就这样看着祖母被人欺负?” 卫琼啊呀一声:“本王妃的祖母早已仙逝,与本王妃的祖父合葬一穴,怎么,老夫人难道不知?” 她说话直来直往,一句就戳中了老夫人的肺管子。她怎么就那么讨厌大房?还不是因为大房是她姐姐,也就是老侯爷原配生得?她努力了一辈子,终于嫁给了老侯爷,还给他生了两个儿子,可最终他临死了,都要把家给分了,怕她的孩子抢了姐姐的! 人怎么就能这么偏心?! 老夫人脸色瞬间变得极为难看,卫琲捂着小嘴儿咯咯笑出声,这一笑,她头上的宝石花朵坠子又摇晃起来,绚烂夺目,看得二房三房的几个小姐羡慕又嫉妒。 “老大!你跟你女儿一样!就是要我这老婆子丢人?!” 老夫人重重把拐杖捣在地面上,“早知如此,当初便不该养你!老身真是瞎了眼!” 全家人齐齐看向卫洺,谁也没打算为他开口。 卫洺沉默了几秒钟,方道:“……您也没养我不是。” 老夫人:? “母亲去世后,打小照顾我的是乳母跟婢女们,稍大了些,照顾我的是小厮,成婚了后,照顾我的是夫人,您何时养过我?倘若您要把偶尔一句问候当作养育之恩,我也无话可说。” 儿女们连同不讨喜的女婿齐刷刷比出大拇指,卫洺昂首挺胸又道:“如今我才是长庆候,父亲去世前我们已经分家,这些年二房把持公中本就不对,让他们搬出正院又何错之有?他们中饱私囊的尽数追回又有何不妥?真的说起来,偏院也不该给他们住,老夫人若是觉得不行,那跟您心爱的儿子们搬出去,我也绝不阻拦!” 他掷地有声,不卑不亢,既没有不敬,又据理力争,老夫人几乎都要认不出眼前这人是她那老实愚孝的继长子了!她哆嗦着手指着他,喉咙里发出嗬嗬的声音,一副要晕过去的样子。 二夫人三夫人连忙围住她,三夫人扭头恨恨道:“大哥真是好狠心!母亲上了年纪,你就不能顺着她!一定要惹她伤心难过!这大半年母亲时时刻刻念着大哥,大哥就是不领情,也不必如此狠心!” 卫洺失望至极,他淡淡道:“来人,去找大夫给老夫人好好看一看,有病得趁早治。” 以往这么一说卫洺就屈服了,就好像三房逼着卫琼出嫁,卫洺当时也打死不愿意把女儿嫁给豫亲王,可老夫人当场就气得浑身发抖晕倒了,醒来后流着眼泪控诉他不孝,他一语不发,被骂得狗血淋头,最终还是屈服了。 他就是这样一个人,耳根子软,心地善良,说是个好人,其实特别好欺负,随便压榨。因为他不求回报,也不会反抗,更不会拒绝。 但现在,他居然会说“不”了。 儿女们连带不讨喜的女婿再度齐刷刷比出大拇指。 卫昭上前一步,咧嘴露出两排大白牙:“这大半年侄儿在外游历,也遇到不少突发状况,像是老夫人这般突然晕厥的事儿也知道该怎么应对,来二位婶婶麻烦让让。” 嘴上说麻烦让让,其实一点不客气地挤了进去,伸出大拇指朝老夫人人中狠命一掐—— 别说老夫人是装晕,就是真晕也叫他掐醒了! 兄弟俩在外,什么都得自己干,练出了一身腱子肉,再也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公子哥儿,玲珑又让他们饮了荒海之水,比起大力士也不差,这一掐真是要了老夫人的老命,魂儿都叫掐散了,她疼得眼冒金星,只觉这辈子都没遭过这样的罪。 卫昭还两手一摊,一边看向众人一边往家人的方向走,自夸道:“你看,很有用吧?下回老夫人再晕了也这样干,包醒。” 卫晖遗憾道:“还以为大哥这招不行,我也有法子呢!” 说着举起腰间锋利的匕首,一道寒光闪过,绝对削铁如泥。 看得老夫人捂着心口直说不行,一副受惊过度的模样。 奈何这样的胡搅蛮缠装可怜,大房已经不吃这一套了。 玲珑全程坐在主位上吃零嘴儿,看着他们一家人冲锋陷阵,全程一句话都没说,甚至得空了,剥了刚从冰窖里取出解冻的葡萄一人喂了一颗,当然,豫亲王是没有的。 他怨念地看着这一幕,觉得自己被排除在外了,但是转念一想他胖儿子也没有,立时又心理平衡起来,反正不是他一个人独一份就行。 “二婶三婶有时间在这哭,还不如赶紧回去想法子把几位堂兄明年的束脩给交了呢!”卫琲把娘亲喂的葡萄咽下去,笑眯眯地说,“毕竟早就分家了,二婶三婶靠着我们大房的银子给自己家闺女买新衣买首饰,又给自己家儿子交一年几千两的束脩,那是我们大房和善,可我们也要吃饭的呀!” 卫琼也微微一笑:“琲儿说得是,总不能等几位堂妹出嫁,堂兄娶亲,还都得让我们大房出银子吧?谁家的银子也不是大风刮来的,有时间在这浪费,还是回去看看什么首饰宝贝能当掉换点钱吧。咱们家刚新开了一家当铺,童叟无欺货银两讫,二婶三婶可以考虑看看,毕竟二叔三叔一事无成,也赚不了什么钱,叫人喊一声二爷三爷,那是看在咱们大房的面子上呢。” 二夫人恨恨回嘴:“你一出嫁的姑娘,管娘家的事儿,你算什么东西!” 卫琼轻笑:“我算什么东西?我是我爹娘的宝贝,我嫁了人他们照样爱我给我银子,二婶的娘家却只会打秋风,真是同人不同命啊,您说是不?” “我女儿嫁不嫁人,都是长庆候府的主子,你一个外妇倒是在这里对着正儿八经的小姐说教,你又算什么东西?”卫洺冷笑,想起幻觉中二房三房那丑恶嘴脸,简直令人作呕,“有时间不如去劝劝你那只会吸血的娘家,少把侯府的东西搬过去填补!” 二夫人气急败坏,她死死盯着玲珑,只觉得都是侯府的儿媳妇,凭什么自己就要这样受辱,她却能坐在那儿老神在在的喝茶吃东西?“大嫂!这种情形你难道不该说点什么?!难道就看着你们一家子欺负我?!” 这时候倒是想讲情分了。 玲珑叹了口气,总算是说了第一句话:“你们啊,跟你们讲道理,你们就讲情分,跟你们讲情分,你们就胡搅蛮缠,跟你们胡搅蛮缠,你们反而讲道理了,你说说,我该说点什么?祝你福如东海寿比南山吧。” 豫亲王扑哧一声笑出来,他岳母真的绝了! “我的儿女不会有错,这点你们记得就行了,要是他们错了,那肯定也是别人的问题。”玲珑毫不犹豫地护短,“你有空在这儿大吼大叫了,身子可好些了?” 二夫人顿时一僵,“你怎么……” “我怎么知道?”玲珑吹了吹滚烫的奶茶,这是她叫人煮的,两个闺女都爱喝,“我什么都知道。” 本来大房老老实实待在偏院的时候,二夫人那是人参吃着燕窝喝着别提多快活了,平时那是发热受寒都没有过,可自打搬入偏院,她老觉得喘不过气,胸口闷的厉害,也没有食欲,因此大半年下来,玲珑越发光彩照人,她却足足老了好几岁,皮肤蜡黄看起来毫无精神,也不怪二爷总是去几个姨娘那儿,不在她房里留宿。 眼下叫玲珑一说,她瞬间警觉。 要不怎么说二夫人聪明呢,她伙同三夫人给大夫人下了十年的慢性毒,看着大夫人一点点衰弱卧床不起,最后更是强弩之末,如风中残烛,连长女嫁给了纨绔亲王都无法阻止,眼看就要死了,可这人突然一下又活了,你说怎么回事? 再想想自己这大半年的状况,似乎并不乐观,二夫人一凛,“你对我做了什么?!” “哎呀。”玲珑稀奇道,“这怎么还恶人先告状了呢?我能对你做什么?我在正院本本分分,你怎么赖起我来了?你长皱纹变胖是我的错咯?” 她叹了口气,摸摸自己的脸:“也是,你嫉妒我。” 二夫人尖声道:“我才不嫉妒你!” “是嘛!”玲珑惊讶,“你不嫉妒我?你瞧瞧我今日戴的这个耳坠子,是侯爷特意请人从海外寻来的珍珠,颗粒圆润饱满,可比京城卖的好多了,寻常人家求都求不到,宫里的娘娘都没有呢!” “你再看这翡翠镯子,是我这女婿孝顺的,皇帝亲赐,无价之宝,原来你不嫉妒啊?” 518.第四十三片龙鳞(八) 第四十三片龙鳞(八) 这豫亲王吧,平时在皇子公主里, 特立独行也算头一份了, 没成亲之前更是仗着金枝玉叶又生得英俊潇洒的本钱到处撩妹炫富, 不知道多少人背地里偷偷扎他小人,结下仇家无数, 按理说也是响当当一条老狗。 可现在他看着自己丈母娘,看着那张跟老婆有七八分相似的芙蓉面上露出的笑容, 还有那傲慢劲儿, 默默地闭上了嘴巴。 论起拉仇恨跟炫富, 他比不上他丈母娘。 要不怎么说挨揍也不冤枉呢, 这不是输的心服口服吗? 见二夫人目眦欲裂眼看继续刺激怕都是要上来掐自己脖子了, 玲珑很遗憾地叹息:“算了算了, 跟你说你也不懂, 像你这样贪婪又爱占小便宜的人怎么能欣赏好东西的美呢?我居然会跟你浪费口舌, 也是可笑。” 豫亲王咽了口口水,蹭到自家王妃身边, 很怕怕地握住王妃细滑的小手摸一摸揩揩油:“娘真吓人,幸好王妃你温柔贤惠。” 闻言,卫琼意味深长地看了他一眼, 豫亲王立刻屁股发毛,他最近吧,虽然挺倒霉, 连王妃小脸都没亲过, 但好歹拉到小手了, 假以时日,一定能跟王妃做一对恩爱夫妻,他有信心! 可怜豫亲王到现在都不知道他在王府各种遭罪是因为谁。 他一门心思想跟王妃培养感情谈恋爱,喜欢人家喜欢的不要不要的,然而卫琼不喜欢他啊!只把他当成夫君跟小世子的爹,哪里管什么爱情不爱情的!因此豫亲王的百般讨好她都看在眼里,不拒绝,是为了自己跟儿子的地位,让他拉拉手,是给他点甜头,免得他又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在豫亲王对她热乎的时候,她会尽最快速度把王府拿捏在手里,决不会给其他人分一杯羹的机会。 不过豫亲王有时候太烦了,她就会整整他,比如亲自给他做一份糕点却把盐巴当成了白糖,又或者约他赏月自己却睡过去忘了……都不会太过分,看着豫亲王那张明明很痛苦却仍然要假装快乐的脸,卫琼心里就很舒服。 她生孩子的时候死过一回,无论如何也没办法喜欢上这个人,但她会尽量做一个合格的王妃,日后他若是觉得烦了,又想找其他美人了她也不会管他。 卫琼心里想的什么豫亲王是不知道的,他一心认为自己只要努力就能跟王妃两情相悦,完全没想到日夜相对的枕边人早已把自己看得透彻,冷冷清清想得明明白白,不会给他一点多余的爱。 玲珑又无意中展示了下自己脖子上的钻石吊坠,还有身上新做的裙子,这布料不用摸,光是用看的就觉得贵。 二夫人还穿着去年的冬装呢! 无论款式还是花样都差得太多,根本没有可比性,二夫人向来是好面子的,她自幼生得貌美,嫁的虽然是二爷,但嫁进来就跟婆母关系十分之好,便在婆母的帮助下掌持侯府中馈,可着劲儿给自己跟女儿做新衣打首饰,银子跟流水一样朝外花都不心疼。 可大半年前,叫那药罐子大嫂迎面啪啪甩了俩大嘴巴子,没来得及报仇就叫人从正院给赶出去了,缩在偏院里,吃不好穿不好睡不好,引以为傲的美貌都憔悴了,真是想想都让人生气! 再看看自己的女儿,比起大房的两个又差到哪里去?凭什么天生就要被大房压一头? 她不争不抢,难道就要看着大房风光?天底下哪有这样的道理! “大嫂,你现在如此得意,就不怕乐极生悲!”二夫人先是冷冷一笑,然后看向大房的四个子女,她知道对大夫人来说最重要的就是这四个孩子,因此便要戳大夫人痛处,“两个侄儿都是有本事的了,听说你叫他们外出行商,士农工商,好好的书不读,却出外做那最卑贱的商人,难道还要借此光耀门楣?大嫂真是自轻自贱。” 玲珑一抬手,二夫人便尖叫一声撇过脸去,竟似是被人打了一巴掌。 她捂住脸,表情惊恐:“你、你刚刚——” 玲珑慢条斯理道:“我不是很喜欢你对我说话的态度以及语气。” 说完,她缓缓起身,走向二夫人:“怎么你到现在还不明白么?你我之间是天与地的差别,你们的未来都掌控在我手中,是谁给你的胆子,敢这样跟我说话?” 又慢慢弯下腰,与二夫人贴得极近,靠近了,二夫人才注意到玲珑的手指染了蔻丹,鲜艳夺目,危险又热烈。她的嘴巴动了动,到底是被刚才那一巴掌打怕了,没敢回嘴,且看周围其他人根本没人注意到她挨的巴掌……这也太奇怪了! 玲珑捏起二夫人的下巴,仔细端详她的面孔:“世间美人无数,可美人总会老去,老了倒也无妨,只你这样的,闻着都有股子腐烂肮脏的气味儿,我可不喜欢。” 她甩开二夫人,没多分出一丝注意力,“行了,猴戏看得差不多了,怎么今儿就只有你们女人家来了?二爷三爷还有各房长子哪儿去了?不会是猝死了吧?若是猝死了,几口薄棺钱,我们大房还是愿意出的。” 豫亲王默默地靠媳妇又近了些。 老夫人这回是真被气得说不出话了,她也想晕过去,奈何这一招不管用,只能哆嗦着问:“老大,你真就这样看着你媳妇欺负我?你忘了你父亲临终前的交代了?” 卫洺沉默了数秒才道:“就是记得,才百般退让。” “那你还——” “可是您又是怎样对我的家人的呢?”卫洺轻声问,“大房把正院让了十余年出来还不够吗?你们在公中贪了那么多银子还不够吗?我夫人十年卧床不起还不够吗?琼儿嫁给豫亲王还不够吗?琲儿险些毁了还不够吗?” 他用很平静的语气问:“那要怎样才够呢?才能满足你们的要求呢?” “是不是我死了,我的夫人死了,我的儿子废了,女儿一生苦难,这侯府都给你们,爵位也给你们,才算够?” 本来还厉色指控的老夫人呆若木鸡,从未见过这样冷淡的继子,她嘴巴动了动,干巴巴道:“哪、哪有那么夸张呢?” 卫琼看到老夫人这副伪善的面孔便反感,她出声嘲讽:“爹,那当然还是不够的,光是把侯府跟爵位给他们怎么够?他们心中恨极了我们一家,巴不得我们过得再怎么悲惨呢,怎么会够?最好是我们变成地上的烂泥,才能衬的他们清雅高贵。” 贪心不足蛇吞象,无论他们怎么做,老夫人跟二房三房都不会满意的,大房必须得把所有的好东西都给了他们,再把自己变成任人践踏的烂泥,他们才能得到心理上的最大满足。 但又有谁会愿意自自轻自贱呢? “说得是,所以现在,我什么都不给了,这侯府的一草一木都是我的儿女的,与你们无关。” 卫洺态度坚定,语气斩钉截铁,毫无回旋余地,这样看起来,恍惚间竟让老夫人以为看到了在世的老侯爷,说一不二,钢铁手腕,对她总是这样的冷淡。即便她给他生了两个儿子,他心里头也还挂念着早逝的姐姐,不管自己再怎么努力,他也没想过把爵位传给她的儿子。 姐姐活着的时候她要做个听话乖巧的妹妹,姐姐死了,她要做个温柔贤惠的继母,怎么就没人为她想一想呢?她也是人,她也有私心啊!凭什么老侯爷什么都不给她,却要求她付出? 对于当年之事,二爷三爷都是后来出生的,可能不大清楚,但卫洺那时候已经略有记忆了,他喜欢那个总是对他笑得很慈爱的姨母,姨母又总是他面前提及父亲,后来父亲便娶了姨母做继室,只是姨母成了继母后,却不再对他笑了。 生母去世时卫洺也仅有三岁多一点,他潜意识中还记得姨母对自己的好,于是长大后也很是听她的话,孝顺她,知道她做继母是为了他委屈了自己,便尽量礼让两个弟弟。卫洺觉得自己做得已经足够了,却不曾想人心太过贪婪,她怎么也不满足。 老夫人笑着流下泪来:“是啊,这侯府的一草一木都是你的儿女的,与我无关,也与我的儿子们无关,可是凭什么?卫洺?你告诉我凭什么?!” “凭老侯爷跟皇帝的意思呗,还能凭什么。”玲珑凉凉道,“难不成凭你心意啊?” “无论是凭什么,我爹我娘也让你们在正院逍遥快活了十年有余,可你们是怎么对他们的呢?这会儿开始问为什么了,拿着大房的银子挥霍时,给我娘下毒时,逼着我妹妹嫁给豫亲王时,老夫人怎么不问为什么了?!”卫昭愤怒地质问。 卫晖则冷笑:“老夫人有这么多为什么,我也有许多为什么想问。为什么我爹是名正言顺的长庆候却不能住正院?为什么我娘有诰命在身却要向老夫人磕头跪拜?为什么爹娘仍在我姐姐的婚事却要老夫人跟三房做主?为什么每个月堂姐妹们做新衣打首饰我姐姐妹妹却没有?为什么二房三房对我娘下毒让她躺在床上十年?这些为什么,老夫人倒也给我解答解答,若是能说得在理,让我心服口服,我们一家子就此搬出长庆候府,这长庆候老夫人来当!” 卫琼笑得很和煦,家人硬起来了她的性格反而变得柔软,只是说出口的话就不那么中老夫人的听了:“瞧老夫人说的,活似当年是祖父强迫您嫁给他一样,本王妃嫁入王府后,身边有几个资历深的老嬷嬷,她们跟本王妃说起过一些趣事。当年祖母病重,老夫人前来探望,怎地探望着探望着,就成了祖父的继室?祖父为人光明磊落,老夫人该不会是说他用了强取豪夺的手段逼您做继室吧?本王妃还听说,祖父对祖母情深义重,因此我爹一出生就为我爹请封爵位,怎地到了老夫人嘴里,活似我爹是从二叔三叔那儿抢走了的?” 豫亲王在边上继续发抖,他现在才发现,原来不止岳母是不好惹的,舅子们厉害起来也是相当彪悍! 他是不是该庆幸自己在他们不着调的时候娶了王妃?否则还不迎来一通毒打? 太惨了太惨了,真的太惨了! 啊不,是太幸运了! “行了行了。”玲珑无聊地摆摆手示意不要再说,她嘲弄地看向老夫人:“当年趁着姐夫丧妻之痛饮酒买醉肌肤相亲,口口声声说不求名分只愿照料外甥的人,怎么不仅求了名分,还想要人家的爵位呢?” 闻言,老夫人立时瞪大眼:“你——” “啊,我说错了,不仅仅是想要这个爵位,我看你还想要大房一家没出息啊!于是死命打压两个聪明的姑娘,推波助澜养废两个小子,怕他们父母察觉,于是用一哭二闹三孝道绊住一个,□□放倒在药罐子里一个,不知道等你死了,九泉之下,你姐夫牵着你姐姐的手问你有没有好好照顾他们的孩子,你要怎么说呢。” 玲珑抠了抠指甲,吹了口气。 老夫人被她最后几句话形容出来的画面给刺激到了,她当年暗恋姐夫,好不容易等到姐姐死了,便趁机生米煮成熟饭,她说不求名分,是知道以那个男人的性格,必定会给她名分,不会辱没她。而她也十分争气,隔了十个月就产下了老二,原以为都是儿子,他会都喜欢,可他对老二永远都是淡淡的! 好在后来,他也死了。 他死之后,她又是痛苦又是想念,慢慢地就变成了怨恨跟不甘。恨他临死前都要把家给分了,恨他临死前还记挂着卫洺,却不跟她多说一句话,她这样辛苦盘算为的又是什么?难道就是他一句无聊的感谢? 她要的不是感谢! 她根本就不喜欢卫洺!她装的喜欢他,不过是为了让他知道,她会对他的孩子好,她又是孩子的姨母,若是续弦,那再没有人比她更适合了。 但人心怎么就那么不知满足呢?她以前想,能常常看到姐夫就行;后来,她想嫁给姐夫,想给他生个属于他们的孩子;再后来,她想要自己的孩子比姐姐的孩子更优秀更出色——但老二老三再怎么努力,也比不上天生就继承了爵位的卫洺。 不公平啊,人生怎么能这么不公平? 老夫人泪水涟涟,念叨着老天不公。她看起来着实可怜,却没有人能感同身受,豫亲王忍了忍,道:“你口口声声老天不公,那这江山是皇家在坐,你是不是也觉得老天不公?否则为何本王生来便是亲王,你的儿子们却要为了个爵位争的头破血流做尽腌臜事呢?更何况你们害人是事实,怎地这时候就怪老天了?老天让你们给本王岳母下毒?老天让你们害本王小姨子?老天让你们找人在外头勾着本王两个舅子吃喝玩乐当纨绔?你也太不讲理了吧!怎么就你无辜可怜,其他人都是活该不成?” 这会儿老夫人也不管面前这是不是亲王了,她狠狠地瞪过来:“这是他欠我的!” 豫亲王目瞪口呆:“你这不是倚老卖老的撒泼耍赖么?又不是老侯爷强娶的你,不是你自个儿愿意的?你当继室时欢天喜地的,怎么到老嫌人家对你不好了啊?也没短你吃穿啊?” 玲珑没忍住,扑哧一声笑出来。 你要说豫亲王这纨绔没个优点吧,他心直口快,这时候随口说出来的话就叫人哑口无言,是啊,你嫁的时候欢天喜地感恩戴德的,怎么到老了就贪心要这么多,说人家对你不好了呢? 卫洺对她还不够好? 玲珑一笑,其他人也没兜住,都跟着笑了出来。 “你现在有两个选择。”卫洺表情漠然,“是老老实实住在偏院,还是跟你的儿子们搬出长庆候府。” 老夫人瞪大了眼:“我不搬!我凭什么搬!这里是我家!” “这里姓卫,这里是长庆候府。”卫洺一字一句道,“我,是长庆候卫洺。” 最后那句话再度重创了老夫人,她哆嗦着手举起来慢慢地对准卫洺,想要指责他,却终究没能再开口——这回不是装的,是真的晕了。 二夫人三夫人扶着她一阵慌乱就要找地方让老夫人躺着,卫昭好心提醒:“这里是正院,没有她躺的地方。” 二夫人便厉色道:“她是你祖母!你敢不孝!” 只要给个房间躺着,老夫人就会懂她的意思,到时候推说身体不适便赖在正院住,她作为儿媳可以过来侍疾,早晚能把正院再夺回来。 二夫人是这样想的,想象很美满,现实很残酷,因为没有人给她们找地方。 大夫来了之后给看,说是气急攻心,再加上上了年纪,这大半年又休息的不好,半边身子都瘫了,一半的脸有表情一半的脸是僵的,除非有奇迹发生,否则老夫人余生都得在床上度过。 眼看老娘媳妇都吃了瘪,二爷三爷总算是坐不住了,主动来找卫洺联络感情,从小时候一起放纸鸢到少年时一起读书,从诗词歌赋讲到人生哲理,强调百善孝为先,强调老夫人年纪大了不容易,强调老夫人在偏院住得不舒服他们的日子过得紧巴巴…… 卫洺任由这二位说完,笑了笑,“嗯。” 嗯,是什么意思? 这个嗯就很玄学了,到底是愿意还是不愿意,帮还是不帮?退让还是不退让? “我若是没记错,咱们早就分家了。”卫洺轻叹,“分家后的兄弟还住一起,从来没有这样的道理,这些年你们在侯府住,吃穿用度都出自侯府公中,我作为长兄,也没什么能做的,就都算了吧,你们挑个日子搬出去就行了。” 早在大半年前二房三房被玲珑赶走,他们的值钱东西就叫玲珑派人搜刮了个干净,谁叫他们贪公中的银子?还有外头铺子的亏损,都得算在二房三房的头上。可别说都是媳妇们干的两位老爷不知道,他们每□□食住行什么档次他们不清楚?伸手就要银子出去潇洒快活,银子是天上掉下来的? 大房什么状况他们看在眼里却什么也不说,所有的恶都叫他们老娘跟媳妇去作,他们心安理得地享受成果,真是打得一手好算盘。 兄弟俩没想到大哥能这么绝情,连忙起身拦人还想再说,卫洺却突然停了,两人便以为他回心转意,却不曾想他只是说:“现在搬走还有些体面,若是等到夫人赶人,你们一针一线都别想带出去。” 大嫂的手段他们俩是感受过的,绝对是狂风扫落叶,无情又残酷,他们在偏院憋屈了大半年就受不了了,也不想想人家大房住了十来年也没说过一句话。 真要搬出去也不是不行,他们手头还有点银子,只是心里难免做还能回到宽敞华丽的正院去住的美梦。而且,一旦离开侯府,他们就什么都不是了。 这才是最重要的。 可要是不搬走,那暴力成性的大嫂来找茬,藏着的那点子银子可能都要被搜刮干净。 二爷三爷商量了一整夜,第二天早上顶着熊猫眼通知妻儿收拾东西,他们则在外面置办一所宅院。 当然了,是分开置办。 占大房便宜的时候他们有默契得很,不分你我,真到了花自己钱的时候就抠门的要死,绝对不让对方占丁点儿利。 但是老夫人的去向就成了问题。 按理说老夫人是能在侯府颐享天年的,毕竟她也是老侯爷明媒正娶的妻子,可坏就坏在卫洺不是她亲生,她有两个亲生儿子,分家了,难道一个都不管她?叫人知道了怕不是要在背后戳脊梁骨。 老夫人现在偏瘫,每天都要吃药,光是药材就不便宜,二爷三爷看了看账单,顿时达成共识——把老娘留在侯府,顶多他们多来看望就是了,因为真的养活不起啊! 519.第四十三片龙鳞(九) 第四十三片龙鳞(九) 老夫人在床上躺着, 心里那个焦灼呀, 不知道两个儿子怎么样了,只听到外面吵吵嚷嚷搬东西的声音,她焦急万分, 想说话,嘴巴一张,却是口水流了出来, 字不成字句不成句。 她想问外面是怎么回事儿?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声音怎么那么大?是老二老三家里出了什么事不成? 可伺候她的下人根本没心思管她, 任由她在床上艰难蠕动。这些都是跟在老夫人身边的老人了,卖身契都在她手里攥着, 但眼下老夫人瘫了半边身子,与废人无异,连句话都说不完全,也就没什么人怕她。反正正院那边, 侯爷跟夫人都是冷淡的态度, 给吃给穿给药, 面子工夫做全乎了人家就不管了。 那他们干嘛还管? 二爷三爷两家子都要搬出去了, 以后这偏院就剩老夫人了,伺候她能有什么前途?看老夫人这年纪, 也没多久好活了, 老夫人一去,他们的卖身契最终还不是要落到夫人手上? 因此下人们形成了独特的默契, 他们认为这个是“投诚”。虽然大房没有报复, 但都是侯府的老人了, 这么些年大房的处境下人们也看在眼里,眼下人家翻身做主人,做奴才的当然是择木而栖,这有什么问题? 所以老夫人的日子过得并不好,她本是爱干净的人,瘫了半边身子后一个人什么都不能做,连如厕都得有人伺候。这下人胆儿都大了,根本不管她是不是有需要,一天也就进来个两三回,有时候老夫人憋的难受,又叫不出声,就会便溺在床上。这床单一脏,反正侯爷夫人跟少爷小姐们都不会过来,下人们竟也敢不给她更换! 时间一长,老夫人连如厕的感觉都得逼着自己控制。她口眼歪斜,吃东西十分费力,下人们就没那么好的耐心了,粗鲁地喂完,不等她吃饱就急急忙忙收了碗筷,屋子里就她一个人,没有人陪伴,孤独是如此可怕。 老二跟老三搬出侯府却没把她也带走,叫下人们说是不孝顺,心里没有老夫人这个亲娘,可老夫人觉得两个儿子的做法是正确的,只有她还在侯府,他们才有回来的希望。 可是老二老三什么时候才来看她呢? 过年的时候冷冷清清,正院的嬉笑声传过来,老夫人院子里的下人唉声叹气觉着自己倒霉又晦气,不然怎么在这大过年的伺候一个老不死的?谁不想回家吃碗热腾腾的猪肉馅儿饺子,再跟家里人放点鞭炮,红红火火迎来新一年? 都叫老夫人给坏了事儿。 比起大房的其乐融融,二房三房的新年可以说是有史以来过得最差的一次,桌上就七八个菜,味道还一般,从前在侯府住,去哪儿身边都有那十个八个下人跟着伺候,现在就剩下一个!且今年新年连件新衣服都没有!更别提是首饰了!勒紧裤腰带过日子不说,丢人才是最重要的! 如卫珊卫琳,她们本是二房三房唯一的嫡女,二夫人三夫人自然疼爱她们,给她们置办的衣服首饰可比那几个庶女多得多,可眼下搬了出来,好东西都叫大房给扣下了,她们只剩下一匣子不到的首饰,其中还没几样拿得出手的!过去一起玩耍的小姐妹见了,还不得笑话死她们呀! 总之一切都无比糟糕。 而二夫人三夫人则觉得身子越来越差,总是提不起劲儿,有时候走着走着都踉跄一下,腿脚不听使唤,虚弱得很。找了大夫来看,也只说是受了风寒,毕竟天太冷了,人都不爱动弹。 等到了来年开春,冰雪消融,万物蓬勃,二夫人跟三夫人都卧床不起了。 大夫也看了,开的药也喝了,就是不管用,成天喘气都费劲,整个人虚得很,别说是管家,就是儿女都管不了了! 二夫人觉着有些不对劲,自己的身体自己清楚,她怎么也不至于虚弱到这个地步呀!话又说回来,她这个症状,怎地……和之前大房的有些相似? 那药是老夫人给的,二夫人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东西,反正大房的就是越来越爬不起床,虚弱的成了个药罐子,成日只能躺着,眼看都要断气了,眼看整个侯府都要成他们的囊中物了,这大嫂突然就好转了!你说这怎么回事?这也太奇怪了吧?! 二夫人强撑着来找三夫人,妯娌两人一合计,感觉彼此的病都不大对劲,毕竟这症状太过相似,她们不由得怀疑起玲珑来! 听说二房三房的夫人上门,玲珑挑了下眉:“终于来啦,我还以为她们得再过段时间才发现呢,这样看来也不算蠢的无可救药。” 卫琲在边上画着图样,她现在也喜欢上画衣服首饰的设计图了,就跟着娘亲学,颇为乐在其中。 现在的日子可真幸福! 爹爹娘亲每天都陪在自己身边,无论自己想做什么都可以跟娘说,哥哥们重回书院读书后一日千里,夫子还亲自上门夸奖,说今年秋闱,大哥哥小哥哥都很有潜力呢!姐姐就不用说了,现在姐夫特别听话,王府里姐姐才是老大,小外甥也长得健康可爱,卫琲再没有别的心愿了! 她对读书不感兴趣,也不喜欢女红,倒是对做生意很有想法,玲珑也不拘着她,卫琲喜欢什么都让她尽情去尝试,只有一点,外出的时候必须有人跟在身边。卫琲也乖巧,她对玲珑有种盲目的崇拜,反正不管娘说什么都是对的,娘做什么也都是对的,她都听,都学。 性格俨然变得活泼顽皮起来。 听说二婶三婶来了,她抬起头很奇怪:“来了不该先去拜见老夫人么?毕竟那可是她们的婆母。娘,说起来二婶三婶两家子搬出去之后,都快三个月了,一次也没来看望老夫人吧?” 玲珑把玩着手里的核桃:“谁说不是呢,可你看人,总不能两手空空吧?老夫人这样的,普通礼物可不行,他们哪有银子呢?” 卫琲吐吐舌头:“我现在才知道,穷不可怕,穷还没骨气才可怕。” 玲珑对来禀报的下人道:“让她们去花厅等着,我现在正忙。” 下人恭敬地领命退下,卫琲悄悄看向娘亲手里的核桃,根本就是在玩,还忙呢…… 结果二夫人三夫人足足等了一个时辰!玲珑才带着娇滴滴的小女儿姗姗来迟,阔别三月,她又更加美艳年轻了些,眉眼间风情万种,瞧着不像卫琲的娘亲,说是姐姐也有人信。看她走路说话一颦一笑,都是极致的风情慵懒,勾的人心痒痒。饶是二夫人跟三夫人年轻时也是出众的美人,亦不免被这艳色看花了眼。 而玲珑身边的卫琲则是少女的精致小巧,年前还是个乳臭未干的黄毛丫头呢,就几个月,人就噌噌长开了,脸蛋儿上的婴儿肥还在,但整张脸小了一圈,鼻子眉毛眼睛都无比秀气端丽,瞧着跟个小仙女一般。 二夫人不禁心下酸楚,去年她也是这样年轻风光呢……谁知道风水轮流转,现在她连件新衣都舍不得给自己添置了,日子过得紧巴巴的,就这,二爷还老是往外花银子,别以为她不知道,他又在外头养了个小情儿,对家里那更是不管不顾了。 她可怜的琳儿,所有的首饰加在一起,怕是也不及卫琲头上那串钻石流苏珍贵! 大房的铺子越做生意越好,成衣首饰花样又多又好看,京城人人追捧,就连宫里的娘娘跟公主都很偏爱,每回都是刚刚上架就卖了个精光。 钻石啊…… 她这辈子还没能得过一套呢,其他人得了个坠子都珍惜的不得了,大房居然给卫琲做头饰! 玲珑吃了块果干,漫不经心道:“你要是是来拿那种羡慕嫉妒恨的眼神盯着我宝贝闺女的,就滚吧。” 三夫人连忙戳了戳二夫人,二夫人便清醒过来,她盯着玲珑:“你确定要我在这里说吗?” 玲珑奇道:“有什么不行?这里又没外人。” “只怕我说了,你的慈母形象要不保!” 玲珑顺势问:“那你想要如何呢?” “你答应我的条件,我就可以不把这件事说出来。” 其实二夫人心里也没底,但她也是没别的办法了,只能吓唬吓唬玲珑,她家琳儿就比大房的卫琼小了一岁,如今卫琼贵为王妃,生了嫡子,风光无限,她的琳儿却到现在亲事还没着落,也有那上门说亲的,可都是些什么人?怎么能跟豫亲王那样的金枝玉叶比? ——这会儿豫亲王就是金枝玉叶了,当初卫晗惹了豫亲王时,她可不想让自家女儿嫁过去,忙不迭就把卫琼给推了出来。 现在二夫人就是想,琳儿哪里不如卫琼?卫琼能嫁亲王,琳儿为何就不能?当今圣上还有数位封了亲王的皇子不曾成婚,琳儿凭什么就不能有这个福气? “你说哪件事?”玲珑看着二夫人那信誓旦旦的样子都好笑,“脑子没毛病吧你?威胁我?信不信我让你今天大门都走不出去?” 二夫人吓了一跳:“你敢!” “我为何不敢?”玲珑歪着脑袋问,“反正又没人能证明是我干的。” 二夫人原本还想再反驳一句,可看着玲珑的表情才意识到——她居然是认真的!不是开玩笑,是说真的! 她吓了一跳,连忙朝后退了几步,三夫人见她这样实在是着急,真是个蠢货,打个头阵反倒把自己给吓成这样!她隐晦地看了二夫人一眼,上前一步道:“大嫂,今日我和二嫂上门并不是来找麻烦的,而是实在有事想求大嫂帮忙。” 玲珑干脆回绝:“不帮。” 三夫人也急了,这人怎么不按套路出牌?“那大嫂就不想知道我们要说什么吗?不管如何我们都是一家人,难道大嫂真的六亲不认了?” “我对你们要说什么完全没兴趣,而且我也不想要你们这样的家人。”玲珑摊摊手,“又不能吃。” 三夫人被噎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二夫人这会儿也不管卫琲是不是在场了,本来她是想给玲珑点面子的,可玲珑不要,那就不能怪她!她是被逼急了,这段日子过得太糟糕,事事不顺心,要是大房不能答应她的条件,那就弄个鱼死网破!“大嫂!你好狠毒!居然对我跟三弟妹下毒!你的儿女知道你这样佛口蛇心么?你做的这些丑事,敢让人知道么?!你陷害家人,你不得好死!” “啪”的一声,二夫人被甩了一个响亮的耳光,她捂住脸,不敢置信地抬头:“你!你竟敢打长辈!反了你了!” 卫琲收回手,娘专门找了人教了她一些防身术,这一巴掌打下去可真是舒爽极了!向来顾忌对方是长辈不敢如何,现在才知道,该打的就得打!“长辈?你也不看看自己,你配当个长辈么!” 二夫人简直想要不顾一切地嚎啕大哭!她的脸面、她的自尊都被践踏的一点不剩!“你们母女俩欺人太甚!” “是你自己送上门的啊。”玲珑说,“本来谁想得起你这号人物。来,宝贝儿,让娘看看手红了没?多用力啊这一巴掌,可别把自己给打疼了。” 卫琲顺势扑进娘亲怀里撒娇,哼哼,她永远都是娘亲的小宝贝儿! 三夫人眼见二嫂是指望不上了,她扶住泪盈于眶的二夫人,沉声道:“大嫂,我们只想知道,是不是你给我们下了毒?” 玲珑问:“你们为何认为是我下的呢?有什么证据?这么久了我都没见过你们,怎么一见面就指控我下毒?” 三夫人下意识就要说这症状和你先前的一模一样,意识到什么又咽了回来。 “三婶不说,我来帮三婶说。”卫琲鄙夷道,“因为你们伙同老夫人也对我娘下了十年的毒,害得我娘卧床不起十年,若不是姐姐出事,娘受了刺激,还不知道要被你们怎么害呢!现在你们居然有脸来说我娘对你们下毒?别说我娘没下,就是下了,那也是你们活该!怎么就许你们害我们,不许我们害你们?” 三夫人叫卫琲说得哑口无言,不知道这丫头何时变得如此伶牙利嘴,她艰难道:“无论如何,大嫂,我们都是一家人……” “分家了分家了,谁跟你们是一家人。”玲珑不耐烦,“我说你们到底来干嘛的?” 她都这么问了,二夫人跟三夫人反倒不知该如何说出口。她们俩来之前商量过,先拿下毒的事震慑住玲珑,不管毒是不是她下的,她们都得要点赔偿,银子什么的都是其次,最重要的是琳儿跟珊儿的婚事,两个姑娘都是比卫琼小一岁,再不嫁人真要成老姑娘了! 至于那些庶女,她们到时候就选些家境富裕的人家嫁过去,也好给家里添一笔彩礼。 三夫人吞吞吐吐把想法给说了,玲珑了然:“叫我做媒啊?” 她这语气让二夫人跟三夫人同时兴起希望,难道是愿意?谁知下一秒玲珑便果断拒绝:“不。” 她可不想当红娘,而且她又不是什么好人,退一万步说,真给卫琳卫珊找了如意郎君也得不到一句好话,玲珑才不做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儿呢。她要真帮了忙,下半辈子都得被缠住。 卫琲学她娘说话,“不!” “大嫂!” 二夫人这回是真急了,“琳儿再不寻个好人家,就嫁不出去了!” “那不是很好?人家男方是造了什么孽要娶你家女儿?”玲珑疑惑地问,“你家想嫁女儿,你嫁妆准备好了?该不会还想让我们家出吧?” 一看下头那两人脸色,玲珑就知道自己猜对了,还真想让她出呢。 这是吸血吸习惯了,都被赶出去了挨了揍,遇到事儿还是要来找。 三夫人却有别的想法:“大嫂,我家珊儿倒不用您给找个好夫家,只是有一事相求……” 卫琲突然有种不妙的预感。 “珊儿这孩子,自小是个死心眼儿,心里头因为自家兄长惹了事,祸害到堂姐琼儿一直愧疚万分——” 她一张嘴玲珑就知道她要放什么屁,“行了你别说了,不可能。” 卫琲冰雪聪明,她立时露出厌恶的神色:“上赶着给人做侍妾?到底是谁自轻自贱?” 自轻自贱这个词是之前二夫人说她娘的,现在她拿来问问她们,自轻自贱的究竟是谁? 那次卫珊看着姐夫的眼神,卫琲就觉得有点不舒服。虽然姐姐对姐夫一直不冷不热的,可卫琲并不希望有人跟姐姐分享夫君,再说了,小外甥白胖可爱,她就更不允许有人打姐夫的主意了! 说起豫亲王,那可真是浪子回头的典范。从前多花心浪荡一人啊,红颜知己遍布天下,王府中更是美人无数,可这娶了王妃有了儿子,居然就收心了!不仅主动遣散了王府几十个侍妾,还扬言此生只有王妃一人! 这个世上,男子稍微表现深情便有无数人追捧,现在卫琼俨然是令人羡慕的女子第一名了,豫亲王俊美出众又一片痴情,真搞不懂豫亲王妃为何对他那样冷淡。 他们都不记得卫琼刚嫁入王府不久,豫亲王就一个接一个纳侍妾的过去,只看见了如今“痴情”的豫亲王。 姑且不论这份痴情能持续多久,但是只要姐夫自己的心不变,卫琲就不许有别人觊觎他! 她嫌恶道:“居然觊觎姐夫,真是恶心!” 三夫人也是没办法,自打那回卫珊见了豫亲王,回去之后便屡屡做春|梦,她见过的外男不多,也偷偷读过一些话本子,对那些风花雪月十分向往,乍一见豫亲王,观他行为举止,似乎并不像传闻中那般轻浮放荡,反而十分潇洒自然、风度翩翩,立时就爱上了。再看豫亲王对卫琼那热乎劲儿,她哪能不心动啊! 从侯府搬出去后成天悲春伤秋的,就想着能再见豫亲王一面,诉说情衷。三夫人也劝过骂过,都没用,难道还能眼睁睁看着花骨朵儿般的女儿凋谢?只好趁着下毒的“把柄”,想威胁玲珑。 她也有私心,跟二夫人一样,她也觉得自己的女儿没有哪里输给卫琼,卫琼那石头般冷硬的心肠,豫亲王现在是热乎着,可早晚会冷下来,哪有珊儿体贴温柔讨人喜欢?再说了,不做侍妾,做个侧妃总成吧?怎么说也是长庆候的侄女儿不是? 卫洺在花厅外面听得面色铁青,本来下人禀报说二夫人三夫人来了,他是大伯,总不好见她们,卫洺又担心妻女,还是过来了,谁知就听到这一番厚颜无耻的话。 “一派胡言!” 他大步跨进花厅,瞪着二夫人跟三夫人:“你们要上赶着倒贴,自己想办法去!少在侯府恶心我的夫人与女儿!” 随后又咬着牙,“倘若你们想要膈应我琼儿,我就是拼了这条命不要,也叫你们好看!” 三夫人吓了一大跳,险些没认出来这位气势凌厉的中年美男子是自己大伯。她说那话,自己心底也羞耻,又叫人家亲爹给听见了,脸上顿时烧得慌。 “滚滚滚!都给我滚!”卫洺气得胸膛剧烈起伏,卫琲怕爹爹气坏,赶紧过来给他顺气,一边顺气一边道,“爹爹不气,爹爹不气,跟这样的人气什么呀!” 卫洺眼神柔和了些许,继而又冷淡如冰:“我们早已分家,日后不许你们再到侯府来!寡廉鲜耻的东西!来了这么久可曾想过去看老夫人一眼?!给我滚出去!来人!下回再放这样的人进来,就换你们挨板子!给我打出去!打出去!” 他显然是气急了,怎么也想不到这两人如此无耻,用一张可怜兮兮的面孔求着夫人去做伤害自己女儿的事。 三夫人也着急:“大哥,我们不是这个意思,大嫂她给我们下毒……” 她本想说出玲珑的不好与阴险,叫卫洺知道,谁知卫洺却反问。 “那又如何?” 520.第四十三片龙鳞(十) 第四十三片龙鳞(十) 三夫人呆了, 什么叫……那又如何?做出这等恶毒之事, 难道卫洺不该震惊愤怒,然后指责吗?怎么……那又如何呢? “你二人真是无耻的厉害。”卫洺叫女儿顺气顺的没了脾气, 逐渐心平气和, 他冷冷一笑, “说什么我夫人给你们下毒, 我话搁这儿, 下了又如何?这才多久啊。害怕你们就别吃饭别喝水别用药, 谁知道你们给我夫人下毒的时候, 又都是下在什么东西里呢?” “大哥, 你口口声声说我们给大嫂下毒,从年前你就在说,你有证据吗?”二夫人忍不住问。 她们绝对是没有留下任何证据的,所以这个罪名可以死都不认。 卫洺反问,“那你们有证据说我夫人给你们下毒了?” ……也没有。 卫琲顿时笑起来:“那不就成了, 说我娘给你们下毒,总得拿出证据来吧。是什么毒,下在什么地方, 身体出现什么问题了, 还得找个信得过的大夫作证,这点都做不到, 二婶三婶就这么厉害, 空口鉴下毒啊?这什么本事, 也教教我呗!以后等我没银子了, 没大房子住了,没山珍海味吃了,也靠这个去讹人,学以致用,能保一辈子荣华富贵呢!” 玲珑全程没说话看他们父女表演,一唱一和,把二夫人三夫人说得浑身颤颤,她笑起来:“行了,别在这丢人现眼了,趁我现在心情还好,不大想动手揍人,赶紧滚吧。” 知道今日是讨不到什么好了,两人只好相互搀扶着离开,家里生计困难,彼此出门都只能带一个下人,结果出了侯府,发现马车的轮子叫人弄断了,二夫人立刻就认为是侯府的人干的,又气急败坏地想去找事儿,被三夫人拉住:“二嫂!还嫌不够丢人么!” 二夫人气喘吁吁,她现在身体很差,走不了两步路,马车要是坏了,怎么回家啊? 一阵春风吹过,本该是温润拂面,吹在她们身上,却是彻骨的严寒。 两人只好在边上站着等,马夫是雇来的,要修车子还不能在侯府门口修,那像什么话?便慢慢朝外走,最后在巷口停下,好歹倚着墙稍微有了点力气。二夫人摸着心口:“我觉着自己是越来越不好了……大房说她没下毒,我一点都不信,肯定是她干的!这症状、这症状跟她当初一模一样!” 毒药是婆母给的,也没说什么,妯娌俩就把这当成了暗示,以很小很小的剂量下在大夫人的日常膳食以及汤药里,积少成多,眼看大夫人就要不行了,可突然有一天这人就生龙活虎起来,现在看大房那强势的样子,三夫人简直怀疑之前他们全家都是在扮猪吃老虎,故意挖坑给别人跳,再抓着把柄把二房三房都赶出去,否则怎么解释现在这情况? “你说,婆母那儿会有解药么?”三夫人小声问。 二夫人没说话,她也在想这个问题。只是她们今天是抱着要补偿的目标上门的,连看老夫人一眼都没有,现在再想进去又晚了。且老夫人偏瘫,说不出话也写不出字,即便见了也不一定能说实话。 侯府到处都是大房的人,要是被他们知道了,必然要出问题。胳膊拧不过大腿,何必跟人家对着干呢?到时候真把大房惹急了,哪有好果子吃? 两人在边上等着,有石头遮挡倒也不容易被人发现,就瞧见不远处缓缓驶来一辆马车,卫昭卫晖兄弟俩从里头钻出来,边上的小厮立马殷勤地帮忙提过书包:“二位少爷均拿了头名,叫侯爷夫人知晓,定然高兴!” 卫昭心情很好,敲了小厮脑袋一下:“不仅高兴,还有赏!” 卫晖已经迫不及待往里走了:“哥你快点!” 今天是鹿鸣书院放假,他们刻苦读了一个月的书,在月度考核中于各自的班都拿了头名,可以说是这段时间的用功完全没有白费。过完年玲珑才当着全家人的面,正式告诉兄弟俩,打算让他们重新回去书院读书,虽然旷了这么久的课程,但书院那边是打过招呼的,又说他们爹学问那么好,卫琼卫琲也都是冰雪聪明,没理由他们兄弟俩就蠢得连书都读不好。 兄弟俩也是真的洗心革面,外头寒霜苦楚大半年,什么辛酸艰苦都尝过,也见过人间百态,更是认识到自己的渺小无能。若是能通过读书科举为官,兴许就能让世间的悲惨事少一些。 鹿鸣书院是在元宵佳节后才开课,于是年后卫昭卫晖就不出去玩了,抓着父亲恶补,天没亮就起床,天黑了也不停止,勤奋刻苦。他们本就不是笨人,只要愿意学、肯下功夫,哪还有不行的道理。 突飞猛进的势头把卫洺都吓了一跳,儿子们既然想学,他自然是乐意教导的,等到年后鹿鸣书院开学,夫子们开堂考验的时候吓了一跳!这卫昭卫晖,不仅是窜了个头,皮肤黑了,就连书本都吃透了! 卫昭不及弟弟聪明,卫晖背书,来来回回读个两三遍就记得差不多了,从前不爱背是没兴趣,总想偷懒,夫子跟家人一唠叨,就有逆反心理,让他背他偏不背,让他学他偏不学。如今他自己愿意去学、主动去学,自然是事半功倍。 但卫昭背书就吃力许多,昨天晚上背下来的,第二天早上睡醒一觉就忘了大半。 他咬咬牙,好记性不如烂笔头,背不下来的就熬夜抄,抄上个百八十遍,自然就记住了,且抄书时遇到不懂的词句还可以问,有助于加深理解。因此虽然背书及知识面不及弟弟,但对于圣人先贤的了解,卫昭就比卫晖深入很多。 开学的第一次月度考核,两人虽然不再是倒数,却也没有取得什么好名次。这让他们看清楚了自己跟其他同学的差距,于是愈发刻骨,夫子们都看在眼里,也对二人格外和颜悦色。 在书院里,尤其是成绩优秀的学生,越优秀就越是耻于求教。去问老师,怕人说自己趋炎附势,问同学,又怕人说自己不及对方,因此大部分人都抱着书自己绞尽了脑汁在那儿想。 卫昭卫晖兄弟俩就没这方面的顾虑了,他们遇到不懂的就问,问先生也问同学,甚至问书院的守门人。他们总是无法忘记那个握着树枝笑得憨憨的孩子,多少人连读书的机会都没有,他们坐在明亮的学堂里,穿着锦衣绸缎,用着最好的文房四宝,却做不出个什么文章,学不出个什么名堂,真是惭愧至极! 因此两人进步飞速,第二次考核便已经冲上了中上,第三次,也就是本次月度考核,两人直接拿了第一! 其实这第一还是有点水分的,因为考的是做文章,相比其他坐在书院两耳不闻窗外事的同窗,兄弟俩大半年来走南闯北,真正深入民间,见识过百姓疾苦,写出的文章,辞藻兴许不比同窗华丽,引经据典也不如同窗信手拈来,可字里行间透露出的悲悯以及对于现状的改变与蓬勃朝气,却是其他人所不具备的。 这样朴实无华却又流畅通顺的语言,可以说是返璞归真,夫子们传阅了这两篇,一致点了他们做头名。 二夫人三夫人心里能不难受么,从前大家的儿子都是扶不起来的纨绔,二房三房的还好些呢,至少不垫底,现在大房噌地就窜了上去,让二房三房怎么办啊! 心里苦啊! 她们的日子苦哈哈的,侯府却不知有多快乐。得知哥哥弟弟拿了头名,豫亲王府卫琼惊喜地带着儿子回了娘家,她看着哥哥弟弟的眼神都是不敢置信的,脸上写满了对于烂泥也能糊的上墙的喜悦! 卫昭卫晖摸摸鼻子,任由取笑,过去他们是挺混蛋的。 一家人和和美美吃了饭,卫昭卫晖悄悄找到豫亲王,跟他道歉,卫琼刚嫁入王府时,他们闯了许多祸事,娘亲卧病,只能找卫琼,现在想想真是丢人。 豫亲王沉默不语,他觉得大舅子跟小舅子不像是来道歉的,像是来示威的。哪有人道歉会说“虽然我现在还是一介书生但我早晚会做大官不仅要为百姓谋福利还要做妹妹后盾”“以后我会成为非常厉害的人让所有人都不敢小觑让姐姐以我为傲”……的?这根本就是在威胁他吧?威胁他要是对王妃不好,等以后舅子们发达了就要收拾他?! 豫亲王很难受,豫亲王很心痛,需要王妃亲亲抱抱才能好。他拖着沉重的步伐回了房间,就看到王妃对他嫣然一笑,笑得豫亲王骨头都酥了,然后王妃朱唇微启,说了一句话,豫亲王瞬间就蔫儿了。 王妃说:娘要见你。 要说豫亲王活到现在这个年纪最怕谁,那不是他父皇,也不是其他什么人,而是他暴力又不讲理的岳母——第一次挨揍的情形还历历在目,他都有心理阴影了! 许多人都认为他现在收心只是一时冲动,不是的,绝对不是的,他已经对美人不感冒了,除了王妃,他看任何美人都觉得毛骨悚然! “娘、娘,您找、找小婿啊?” 在玲珑面前,可怜的豫亲王不敢连自称本王都不敢。要不是玲珑不喜欢他,他真想上去殷勤地托着岳母的手伺候,免得岳母又跟王妃说什么奇奇怪怪的话,导致他越来越不受王妃待见了! “是啊,有点事儿想跟你说。” 豫亲王正襟危坐,严肃以对,他在玲珑面前是不敢撒泼犯二的。 “你岁数也不小了吧。” ? 豫亲王没懂。 玲珑微微一笑:“皇上年事已高,先太子,也就是你的长兄,与你一母同胞的大皇子,已经逝去将十年,皇上一直没有再立太子的椅子,王爷可有什么想法?” 豫亲王吓得差点儿从椅子上摔下来,他岳母真敢想!“不不不不不不娘,我、我不是这块料啊!我就想每天喝喝酒赏赏花跟王妃再生个胖娃娃,不想当皇帝!不想!” 玲珑看他这熊样手就痒痒:“你不想?” “不想不想!” “不想也得想。” 豫亲王差点哭了:“娘啊,您就别折磨小婿了,小婿胆子小得很啊!父皇身子骨康健着呢,少说也能再活个十来年,哪里有我什么事儿啊!而且那么多皇兄皇弟,哪里轮得到我?” “你是嫡子,这就够了,名正言顺,立嫡不立长,这不是你们的规矩么。” 说是这么说,但是……豫亲王愁眉苦脸:“我母后早就仙逝,有几个皇兄人品才学都很出众,我并不想掺和进去,他们不管谁当皇帝,我总是个亲王,又何必去争呢?” 玲珑手指头在桌子上画了个圈圈:“你必须争。” 豫亲王不敢生气,可怜巴巴地问:“为什么啊?” “因为……我不希望琲儿嫁给她不喜欢的人。” 豫亲王一愣,他当不当皇帝跟小姨子嫁给谁有什么关系? “你三皇兄广亲王看上了琲儿,想纳她做侧妃,你还不知道吧?”玲珑轻笑,“没关系,除了我跟你三皇兄,目前也没人知道。很快,他就要去求皇帝赐婚了,皇帝老了,对儿女们越发宽容,我想只要三皇子去求,基本上就是八|九不离十。” 三皇兄? 豫亲王傻眼,他算是皇帝的老来子,虽然后头还有几个皇弟,但年纪都比较小,三皇兄广亲王今年都三十有二了!孙子都要有了吧!还看上卫琲,要纳卫琲做侧妃?“臭不要脸!老不修!” 玲珑颔首:“骂得好。” 难得被岳母大人夸奖,豫亲王先傻笑两声:“娘你是怎么知道的啊?” 听他这么问,玲珑露出个神秘的笑容:“你很想知道?” 眼下只有他们二人,还有黑漆漆的夜色跟穿堂风,正想说是的豫亲王屁股发毛,强大的求生欲让他矢口否认:“怎么会!娘想说小婿就老老实实听,娘不说小婿也老老实实不问,一切跟娘走,听娘的话,坚持贯彻娘的每一个理念,完成娘的每一个要求!” 玲珑笑:“你看,这就是我想让你当皇帝的理由了。不过你肚子里实在是没什么墨水,打明儿起就在侯府住下吧,叫你岳父给你补补课。” 晴天霹雳! 从来不爱读书只爱春|宫|图的豫亲王恨不得死去! 奈何他怂的要死不敢拒绝,委屈巴巴回到房间,看到王妃就扑了上去,哭唧唧地求安慰。还没来得及控诉岳母大人的丧心病狂呢,王妃就很温柔地摸着他的耳朵给他顺毛,顺的豫亲王美滋滋飘飘然简直都要睡过去了,才听见王妃柔柔地说:“王爷会听娘的话,对不对?” ……豫亲王有足够的理由怀疑他只要说个不字,就会立刻被王妃从她柔软细嫩的双腿上扔下去。 为了这个膝枕,拼了!冲鸭! 打这天起,豫亲王就陷入了水深火热的学习之中,他岳父是个奇才,豫亲王觉得自己的脑子都要不够使了。大舅子小舅子放假回家甚至聚集在一起嘲笑他蠢,他蠢?他哪里蠢?他那是不爱学习,他要是想学,再来二百五个大舅子跟二百五个小舅子也没用! 不过岳父的教导确实有用处。 皇帝最喜欢看卫洺的文章,豫亲王跟着卫洺学习,即便学不到精髓也能有几分风骨,再加上卫家一家人都是鬼灵精,时不时就冒出些稀奇古怪的话,使得本来几乎查无此人的豫亲王迅速在皇帝面前挂了号。 包括广亲王在内的其他亲王都愤怒不已:竞争就各凭本事!靠的是脑子跟手段,还有人脉跟能力!你豫亲王也太臭不要脸了!你靠卖萌争宠??? 你一个人还不够,还带着儿子? 真是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 其他人也想学,可不是谁都有豫亲王这样的脸皮子,也不是谁都有豫亲王那样莲藕般萌萌哒的胖儿子。要说小世子那长得真是玉雪可爱,哪怕是老皇帝也忍不住抱在怀里心肝肉啊的叫,小家伙还特别会讨乖卖萌,一双水汪汪的清澈大眼睛,就连卫琼都顶不住。 就在豫亲王努力当太子的时候,他父皇下了一道震惊朝野的旨意—— 自打太子病逝,掐了十余年的亲王们都懵逼了,因为老皇帝没有立太子,而是立豫亲王世子为皇太孙! 老皇帝寻思着自己还能活个十来年,正好把小孙孙放在身边带大培养,可不能养成他爹那样的混蛋纨绔,满脑子只有女人。等到小孙孙独当一面了,他也就能驾崩了。 豫亲王忐忑不安地进了长庆候府,可怜巴巴地问玲珑:“娘,我这算完成任务了不?” 玲珑摆摆手示意他滚,“得嘞!” 麻溜地就滚了。 这下广亲王可不能做梦再纳花朵一样的小姑娘做侧妃了,人家可是皇太孙的小姨母! 多少人嘲笑豫亲王被儿子捡漏他也不生气,喜滋滋地怼人:有本事你也生一个皇太孙,让他去捡漏! 那些人便闭嘴不言,算了吧,谁有这样的福气啊!皇帝那么多孙子,偏偏就喜欢皇太孙,偏偏就皇太孙生得最好最会卖萌,不选他又选谁? 亲王们掐了多少年,全白掐了。 又是一年冬,老夫人死了,被发现的时候人都凉了,是被冻死的。刁奴们见主子们不管偏院的事儿,虽说不至于虐待,但也伺候的相当马虎,属于给口饭吃给收拾个床,再多的就没了。这大冬天的,被子还盖着一床,屋子里火炉都被搬到下人房去了! 老夫人一死,二房三房自然要来吊唁,但二夫人三夫人来不了了,她们现在成天躺在床上,连床都下不去。倒是三房的卫珊也没来,听说是去了广亲王府做了个侧妃,她跟卫琲有那么几分相似,满心以为去了广亲王府能过好日子,可进去了才知道,什么侧妃啊,就是名字上好听,广亲王他有近二十个侧妃! 卫琳到现在都还没能嫁出去呢! 处理完了老夫人的丧事,二爷悄悄找到卫洺,想借银子去给心爱的小情人赎身——这是他在搬出侯府后遇到的第N个真爱,家里都要揭不开锅了,还要银子。 卫洺想都没想就拒绝了,眉头微蹙,妻子在家重病,女儿还没有着落,儿子更是不成器,二弟还想着给一个妓子赎身…… 三房也是乱糟糟,卫晗又一次为了个妓子跟人争风吃醋,醉酒下把人给推下了湖,这大冬天的谁顶得住?一下就把酒给吓醒了!人捞出来一看,乖乖,不是别人,正是他亲二叔!这下命都去了大半条,别说是给情儿赎身,就是买药钱都没了! 二房三房就为这事儿翻了脸,二房想要银子了事,三房不乐意给,天天闹得鸡飞狗跳,二夫人三夫人在床上以泪洗面,可哪有人管她们? 她们现在也回过味儿来了,肯定是中毒了,肯定跟大房有关!可她们位卑言轻,又能说什么呢?徒惹人嘲笑,笑她们想碰瓷,想打秋风占便宜,二夫人素爱贴补娘家,结果二房落难,她派去娘家的下人被打了回来,后来家里实在艰难,仅剩的下人都给卖了。 到底是没能落得个好下场。 而侯府内,玲珑把玩着手里的一个小瓷瓶,被豫亲王缠得头皮发麻的卫琼跑来躲难,自打儿子封了皇长孙,她底气便足了,不再跟豫亲王虚以委蛇,说了多少次真的不喜欢他,可那人除了头一回深受打击,此后都是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死缠烂打,搞得她喘不过气来。 “娘,哥哥跟弟弟都分到那穷乡僻壤做官,能成吗?”已经褪去戾气硬刺儿显得十分温柔的豫亲王妃跟母亲唠叨着,“还有琲儿,您怎地放心让她出去做生意呀,最近可有信儿来?您……咦,您手上拿的是什么?” 玲珑把那小瓷瓶顺手抛出窗外,落入水池中:“那谁知道呢。” 是不是老夫人催化了先侯夫人的死亡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卫家人不需要再陷入仇恨之中。 人类啊,能心无旁骛的活着,就是最大的幸福了。 521.第四十四片龙鳞(一) 第四十四片龙鳞(一) A市谢氏传媒老总谢天夫妇空难去世后, 只剩下个二十出头还在念大学的女儿。一时间, 谢氏传媒群魔乱舞,股东们都想着趁乱分一杯羹, 毕竟小公主是读艺术的, 根本不懂怎么经营公司。而谢天夫妇早就立好的遗嘱上, 将夫妻俩共同持有的百分之七十一的股份都交给了女儿, 也就是说, 谁能拿到小公主的信任, 谁就能在谢氏传媒当家做主! 谢家别墅里, 玲珑呆坐在房间, 毕竟名义上的爹妈刚死,她也不好打游戏或者大吃大喝,就呆呆地坐着,翻看着手里的相册。 这无疑是很幸福的一家人,如果女儿能够不要太蠢的话。 谢天夫妇是一路携手走来的恩爱夫妻, 为人正直又有能力,将原本小小的公司一路扩展成今天这样不容小觑的传媒集团,只不过谢太太年轻时身体受损, 夫妻俩很努力也一直没能怀上孩子, 人到中年才有了个小小的女儿,夫妻俩爱如至宝, 给她取名叫“宝儿”。 他们太爱这个孩子了, 以至于不知道要如何拒绝她的要求, 老来女惹人疼, 谢宝儿本身也是娇软可爱的小姑娘,父母对她的溺爱并没有将她养坏,她保留了一颗赤子之心,可是问题在于,这世界上不是每个人都是她的父母,会无条件地爱她,会没有任何目的地将她当成宝贝。 谢家是做传媒的,谢天夫妇在的时候蒸蒸日上,谢天夫妇一死,整个公司都乱了套,签约的艺人跟股东都开始不安分,谢宝儿根本什么都做不了。 爸妈宠爱她,让她可以随自己的喜好去学习艺术鉴赏,这基本是只花钱不赚钱的专业。谢天夫妇也考虑到了百年之后女儿的情况,因此很早就开始在为她做打算,只是谁也不知道,意外会来得这么快。 而在谢天夫妇还在世的时候,小孩子性格的谢宝儿谈恋爱了,这场恋爱让乖巧的女儿变得叛逆和不听话起来,谢天夫妇一点都不看好那个男孩,谢宝儿却喜欢的不行,为了这个家里没少吵架,谢宝儿连一句对不起都还没来得及说,就已经失去了爸爸妈妈。 谢天夫妇为人善良,对人向来是能帮就帮一把,年轻时他们曾经有一对很好的朋友,后来那对朋友双双过世,留下个稚嫩的孩子,夫妻俩本想留在身边照顾,孩子却有自己的主意,后来他们有了自己的女儿,就越来越少跟那孩子联系了,只每年询问一下他的状况,得知他事业有成,便放下心来。 这次飞机失事前,谢天格外冷静地给这位世侄打了电话,希望他能够代替他们夫妻照顾一下女儿。 之后就只给谢宝儿留下一句爸爸妈妈爱你,飞机便再没了声息。 谢宝儿是老来女,这位世侄却不是,谢天夫妇四十几岁才有了谢宝儿,所以虽然说是世侄,年纪却比谢宝儿大了将近二十岁,已经是非常成熟稳重的成年男子了。 本来谢宝儿也许并没有多么喜欢男朋友,可是父母遭逢意外骤然离世,身边又都是虎视眈眈的亲人跟股东,就连公司里的艺人们都开始不老实,天性单纯的她迫切需要一个人来依靠——谢天夫妻就是明白女儿的性格,才没有把她朝继承人培养,也才将她托付给世侄。 可惜得是谢宝儿根本不能明白父母的一番良苦用心。 她在男朋友的唆使撺掇下,对于即将到来的这位年长的几乎能叫叔叔的大哥哥相当反感,在对方到来第一天就给了对方一个下马威,她不需要对方帮助!也不需要他管! 那人可不是个多么善良的好心人,于他有恩的是谢天夫妇又不是谢宝儿,谢宝儿自己要作死,他只是又重复问了一遍是不是真的不需要他帮助,谢宝儿仗着有心爱的男朋友点头说是,人家那是转头就走,一点存留都不打! 就这样,谢宝儿把谢氏传媒交给了男朋友。 要不怎么说她单纯好骗呢,父母在世时并没有门第之见,却非常反对她跟那个叫连锦的小明星来往,就是看出连锦心术不正。可连锦很擅长讨女孩子喜欢,被保护的很好的谢宝儿立刻就沦陷了,被迷的神魂颠倒无法自拔,连谢氏传媒都交到了对方手中。 连锦本来只是个不成气候的小明星,谢天夫妇并没有因为女儿对他另眼相待,谁知道老天都在帮他,谢天夫妇死了! 就谢宝儿这么个好骗的千金大小姐,那还不是任由他捏圆搓扁? 谢天夫妇托孤的那位世侄名叫戚伯一,跟蜜罐子里长大的谢宝儿完全是两个相反的成长方向,与从未经受过风雨的温室花朵相比,戚伯一可谓是历经了艰难险阻才成为今天的自己,因此他十分不喜欢父母去世却沉浸在爱情中的谢宝儿。谢宝儿骂他让他滚,他本来也没有接管谢氏传媒的野心,便将连锦的调查资料甩了她一脸,只是不知道这位傻白甜的千金大小姐在看了那些资料后,是怎么又让连锦给哄了个神魂颠倒完全不在乎的。 戚伯一哪里知道,在连锦口中,这都成了他谋求谢家财产对自己的抹黑,比起冷冰冰不好接近的戚伯一,谢宝儿自然是更相信朝夕相处的男朋友。 戚伯一因此离开这里回到L市,等到他再来A市的时候,已经是连锦跟刚拿了影后的某流量小花公布恋情之时了。谢氏传媒也被吞并,不知道谢宝儿如何。 他还是来晚了一步,怀孕却被抛弃的谢宝儿无法承受这样的打击,从已经改名的原谢氏传媒的顶楼跳了下去。 生活在象牙塔里的姑娘,一点点风吹雨打都经受不了,她就是如此脆弱而需要呵护,当这世界上最爱她的人离去,她下意识地就去寻找依靠,她未尝没有察觉这份依靠的虚假,只是失去至亲的痛苦让她下意识地逃避,而等到临死前,她才终于明白,看到连锦公布恋情为什么没有那么伤心。 因为她一直以来最伤心的,是为了这个人跟爸爸妈妈吵架,甚至于他们登机前都还在冷战。 现在好了,现在她可以去找爸爸妈妈了。 玲珑把相册翻遍,也读完了谢宝儿的全部记忆,她舔了舔小嘴儿,似是在回味谢宝儿灵魂的味道。 外头有人敲门,“小姐,戚先生来了,就是之前打过电话的那位戚先生。” 玲珑抱起相册从地毯上爬起来,穿了件外套走出门,敲门的阿姨是从小看着她长大的,对她十分怜惜,只是这时候不敢多说话,就怕多说了一句都让小姐难过。 戚伯一站在客厅,并没有坐。 他今年三十八岁,未婚,容颜冷峻,嘴角习惯性抿成一条直线,过于凌厉骇人的气势让人忽略了他出色的好相貌,令人不由自主生出畏惧之心。 听到动静,他微微抬起头朝来源处看去,只看到穿着白色裙子头发扎在脑后,怀里抱着相册的少女一步步走下来,面色有些苍白,很是惹人怜爱。 玲珑在力量充足的时候,是一定要用自己的名字与样貌的,人类并不会察觉到不对。 谢宝儿是个清秀的女孩子,白白净净温温软软,龙女却有着人类难以达到的美貌,光是这一点,便与谢宝儿截然不同。 她来到戚伯一面前,并没有很怕他——明明连家里的阿姨看到戚伯一都噤若寒蝉不敢大声说话来着,她却很是自然:“你就是戚叔叔吗?你是来帮我的吗?” 戚伯一没有因为这声叔叔生气,在他看来别人怎么称呼他都无所谓。他颔首,道:“你可以相信我。” 玲珑嗯了一声:“爸爸妈妈说的人,我相信。” 戚伯一来之前已经去给谢天夫妇上过香了,他问玲珑:“我会在A市住一段时间,直到你的生活恢复正轨。公司的事情你不用操心,我会为你请专业的代理人,你的生活不会有任何改变。” 谁知下一秒,少女晶莹的泪珠就一颗一颗掉了下来,戚伯一愣了一下,他喜欢同冷静的人说话,少女先前的态度确实是冷静理智的,他还在想,这跟伯父伯母口中单纯到近乎愚蠢的小公主不同。 玲珑抱着相册就冲进了戚伯一怀里,双手紧紧搂住他的腰,小脸儿埋在他怀里哇的一声嚎啕大哭。她哭得好可怜好可怜,把旁边一直隐忍的阿姨都给弄哭了,揉着眼睛跟戚伯一说:“戚先生不要见怪,从先生太太葬礼到现在,小姐一直都没掉眼泪呢,说是不能让人看笑话,在戚先生面前哭了,是因为戚先生是先生太太信任的人吧。” 戚伯一了然,想推开玲珑的手停住了。他每年都跟谢天夫妇联系,也大致上了解公司的情况,小姑娘心思浅,突然遭逢大变,身边又没个可信任的人,也不怪哭得这样难过。 他想起自己幼年失去父母,也能理解这样的痛苦哀伤,便轻轻拍了拍玲珑的背。 阿姨抹着眼泪走开了,她听着小姐的哭声,心里头都跟着发酸难受,老天爷真是不长眼,先生太太那么好的人,怎么就不能长命百岁呢?给小姐留下那么一群钻进钱眼儿里的亲戚跟如狼似虎的股东,以后漫漫人生,小姐要怎么过哦。 玲珑哭了一通,哭得鼻子眼睛红通通,终于松开了。看似冷漠严肃的戚伯一从某方面来说,简直可以称得上是世界上最温柔的人,龙女看到的第一眼就被吸引住了,他看着她的脸,抽出了一张纸巾递给她。 玲珑胡乱擦了擦脸,眼巴巴地看着他:“那、那我以后,要做什么呢?” “你好好上学,好好生活就可以了。” 戚伯一想起自己幼年时,也曾如此彷徨不安,谢伯父便是这样说的,如今也轮到他来照顾谢伯父伯母的女儿了。他想着,慢慢伸出手摸了摸玲珑的头。小姑娘头发丝儿又软又细,乖巧的不可思议,戚伯一心想,伯父伯母倒也没说错,小公主的确是个很可爱的孩子,之前他还认为是他们的父母滤镜来着。 玲珑便拉住他的衣角:“你会陪着我么?” 戚伯一有心教育她说她不可能永远都要人陪,只是又想起象牙塔里的小公主刚刚失去父母,不是每个人都如他这般,便又住了口。他实在不是个有耐心哄孩子的人,来之前他已经设想过各种情况,倘若小公主非常不讨人喜欢,他是不会在她身上浪费太多时间的。 世界上比她更凄惨的人比比皆是,她自幼含着金汤匙出生,父母溺爱还有什么不满足? 不过她并不讨人厌,很是乖巧贴心的模样,难怪伯父伯母疼她。 他又说了一遍之前的话,“我会在A市住一段时间,离你很近,公司的事情我也会处理,你不用担心。” “就住这里不行吗?”玲珑问,又露出小可怜的模样来,“我真的很害怕一个人,戚叔叔留下来吧,不要离我太远了。” 说着说着竟似是又要哭了,只是想到在人前总是哭会讨人厌,她才扁着嘴咬着下唇,仿佛谁要拒绝她,谁就是十恶不赦的罪人,要让所有人唾弃了。 至少戚伯一就察觉到周围谢家帮佣们投来的不赞同目光。他想起自己在A市的房子也很久没住了,虽然派人过去打扫,但事事都要亲力亲为也的确麻烦,住在谢家也不是不可以,顶多是被谢家那群吸血的亲戚攻讦是想吞并谢家财产罢了。 小公主这么胆小,应该应付不来谢家人吧。 他微微点头:“可以为我准备一个房间吗?” 玲珑眼睛一亮:“嗯嗯!” 戚伯一又想,小孩子就是这样简单,一点点快乐都写在脸上,明明算不得什么大事而已,即便他是父母托孤之人,她也应当有点警戒心吧?不说骂他赶他,至少也要怀疑一下,她却丝毫不,反而是立刻将他当作自己人了。 为了表示自己的友善,玲珑还抱了只小兔子到戚伯一的房间,戚伯一神色平静地接受了,放在自己床头,玲珑这才满意。 戚伯一并没有认床的习惯,谢家的客房干净整洁,他几乎是刚躺上去就睡着了,只是睡着睡着耳边总好像有什么奇怪的声音,他是个浅眠的人,被那声音弄的,怎么也没法继续睡下去。 起床一听,好像还是从他门外传来的,戚伯一不信那些怪力乱神的事,便披了睡袍把门打开,平视没见到人,低头:“……玲珑?” 女孩儿坐在他房门外,双手抱膝,头低低的,听到开门声显然很慌乱,爬起来就想跑,不过她应该是维持这个姿势很久了,站起来的瞬间腿一麻,要不是戚伯一眼疾手快把她捞回来,估计要栽倒。 被发现后玲珑很害怕也很不安:“你不要生气,我不是故意吵醒的,我、我不哭了!你不要生我的气呀!” 走廊上灯光昏黄,但足以戚伯一看见她眼睛里晶莹的泪花,深夜总是很容易让人卸下防备,尤其是在这么个少女面前。他轻声说话,不想吵醒其他人:“怎么不睡觉?” 玲珑瞬间扁嘴:“我、我睡不着!” 小手儿抓住戚伯一的手:“戚叔叔,我能在你房门外待着吗?我不进去,我不会打扰你的!我真的不敢一个人!” 戚伯一心想那成何体统,他是不在意名声的人,但她不一样吧?只是玲珑那楚楚可人的小模样实在是可怜,他想了想,说:“我陪你去你房间,等你睡着了再走。” 她给他安排的客房跟她的卧室在同一层,戚伯一当时就想她是不是害怕,如今看来果然是的,失去疼爱自己的父母对她的打击相当大,否则也不至于深夜不睡觉跑到他房门口待着还隐忍着小声哭,小公主脆弱了点,但并不讨厌。 因为她一直在抖,戚伯一没把自己的手抽回来。 玲珑的房间维持了原样,只是地上跟床上都摆满了一家三口的照片,有独照有合照,照片上的人笑得越是幸福美满,现实中的小孤女就越是令人心软。 戚伯一弯下腰,把照片一张一张捡起来,他示意玲珑先上床,然后把照片都放在了梳妆台上。 在戚伯一三十来年的生命里,安慰他人的次数屈指可数,他自己的童年过得就不是很顺遂,如果不是谢天夫妇拉了一把,很有可能都活不到今天,因此谢天夫妇对他来说是恩人,跟其他的人不一样。 谢天临终托孤,戚伯一本来想着为他的女儿解决掉一切麻烦,让她不用操心公司的事,除了失去父母,她的生活不会发生任何改变。可是就目前来看,他好像没有办法做到对她不管不问,因为她实在是太乖、太安静了。 玲珑躺上床把被子拉到嘴巴,只露出半张脸,眼睛跟着戚伯一转,看着他把被她摆放的到处都是的照片捡起来叠好,又拿过相册一张张放进去,她目不转睛地看着,戚伯一感觉到了她的注视,说:“睡觉吧。” “……我不想要明天到来。”玲珑慢吞吞道,“谁知道明天会是什么样子呢?” 葬礼过后,那群人假惺惺的安慰就都变成了呼之欲出的贪婪,他们用花言巧语欺骗她,又抹黑对手,就是看她是个还在上学的女孩子,被谢天夫妇保护的极好,什么都不懂,大打亲情牌,就是想从她手中得到那百分之七十一的股份,或是得到她的支持,拿到公司的管理权。 总之,跟当初的戚伯一是相同的,疼爱自己的父母去世后,围绕在身边的人全无真心。 他没说话,而是轻轻给玲珑掖被角,沉声道:“睡吧。” 她两只手抓着被子,不安地看了他一眼,乖乖把眼睛闭上,但是没多久就偷偷睁开,确认戚伯一还在,才稍微安心。 看得出来她的睡眠很不好,因为她总是睡了没多久就突然惊醒,戚伯一全程坐在她床边的椅子上翻着相册,他倒不是对谢家感兴趣,只是坐在这里,总想做点什么事。 小公主是个不讨人厌的孩子,又让他想起了曾经的自己,于是对她比对旁人多出容忍度来,且她娇气并不惹人嫌,反倒叫人心疼。戚伯一让她乖乖睡觉她就乖乖睡觉,听话得很。 是个很好带的孩子。 ——未来戚伯一脸都被打肿了。 当然现在他还是不知道的,现在玲珑在他眼里还是一只小可怜。 第二天玲珑醒来,发现戚伯一还坐在她身边,她吓了一跳,看他漆黑的眼睛,眼底似乎有些红血丝:“你、你昨晚没睡吗?” 戚伯一面不改色道:“今天早上进来的。” 其实他是真的没睡。 她信以为真,放下心来,看到梳妆台上已经被叠好放置的相册,眼眶一酸,就差点流下泪来。戚伯一不着痕迹地起身,“洗漱好了就下来吃饭。” 无论怎么艰难的时候,戚伯一都是不会忘记吃饭的,人得靠着吃饭才能活着,而只要活着,就能拥有无限的可能性。 谢家的帮佣个个人品都不错,谢天夫妇精挑细选了他们来照顾谢宝儿,先生太太尸骨未寒,那些所谓的亲人就恬不知耻地来哄骗小姐,真是一点良心都没有。 好在有戚先生。 英挺出众的戚先生怎么看怎么都是个正人君子,可比那些人好太多了。 葬礼过后,谢家就只剩下了一个独苗苗,谢天夫妇当初是白手起家,夫妻俩互相扶持才有了今日的谢氏传媒,他们发达后也没有忘记亲人,对他们很好。不过谢天夫妇也不是那种盲目帮助的傻子,家族里许多人都想进公司分一杯羹,夫妻俩毫不犹豫地拒绝了——谢氏传媒是留给女儿的财产,决不会容许其他人染指。 玲珑吃了两碗饭,红薯粥熬得浓烂,香味扑鼻,看到她吃的这样认真,戚伯一露出赞赏的眼神。 会吃饭,就说明会活下去。 522.第四十四片龙鳞(二) 第四十四片龙鳞(二) 与之相对的, 戚伯一吃了四碗饭。不过那是因为谢家的碗太小了, 如果不是他习惯每餐只吃八分饱,兴许还能再吃个两碗也说不定。他进食的姿态很优雅, 吃得快且利落, 等到他放下饭碗, 玲珑也才将将喝完最后一口粥, 还拍了拍胸口, 努力不让自己打嗝儿。 既然选择暂时留在A市, 戚伯一自然早就做好了准备工作。他的工作重心在L市, 与A市区恰好一个在南一个在北, 光是坐飞机都得十个小时,因此在来A市之前,戚伯一就把自己的工作处理完毕,此后的工作,会每天以电子方式处理。 他已经三十八岁了, 早已过了工作狂的年纪,生活也很讲究情调与养生,本来到A市就是为了给玲珑保住谢氏传媒, 让她可以继续无忧无虑地做个大小姐, 所以戚伯一毫不浪费时间,在征求了玲珑同意后, 就带着她一起去了公司。 不得不说谢天夫妇眼光极好, 他们在做生意这一块绝对是没话说, 只是令人寒心得是, 他们活着的时候对旁人施恩无数,最终能够让他们信任的却只有一个戚伯一,其他人只想着来欺骗他们的女儿,分一杯羹占个便宜。 玲珑跟在戚伯一身后,他身高腿长,一步她得走两步才跟得上,戚伯一很快注意到了,配合玲珑的步伐放慢了速度。她是谢氏传媒的继承人,戚伯一并不是个好说话的人,他希望她能在一边看着,知道什么人是可以用的,什么人是需要防备的,小公主总不能一辈子住在象牙塔里——她的父母已经离世,她该学会长大了。 谢氏传媒的高层与股东们见到了戚伯一都不是很友好,有些别有用心的甚至用担忧的眼神看着玲珑,试图动摇她将公司全权交给戚伯一这个外来人管理的决定。 奈何玲珑不是谢宝儿,她将管理权尽数交给戚伯一,股份却还在自己手里捏着,当然,戚伯一也没像其他人那样问她要,更没有花言巧语地哄骗她。 他告诉她,只要股份在她手里,那么任何人做下的任何决策,她都有权力否决。 玲珑乖乖坐在他旁边,看着他雷厉风行地将几个小股东讽刺地面红耳赤,连带着一些心思浮动的高层也被打压的老老实实,送上来的文件他只需要翻一翻就知道哪里不对哪里有问题需要怎么改进,还有几个想骗一笔大支出的,他都没留情面,降职的降职开除的开除,至于几个签约艺人想要毁约跳槽,戚伯一也不犹豫,想跳槽可以,付了违约金就可以,谢氏传媒绝不留人。 其中就包括了谢氏传媒的门面,已经成名多年的影后应如姗。 她是在散会后进来的,谢天夫妇在时,对旗下签约艺人相当和蔼开明,从不会开出苛刻的条件,其中应如姗算是他们捧出来的第一位爆红的影后。只是谁也想不到,谢天夫妇一死,在那么多观望着想要跳槽的人当中,会是应如姗第一个提出解约。 玲珑也是见过她的,今年三十四岁的应如姗正是女人最好的年纪,妩媚多情,眉眼娇艳,浑身都散发着成熟女性特有的魅力,她笑意吟吟地提出解约,绝口不提谢天夫妇对自己的恩情与提拔,只说自己想要换个环境重新开始,想要寻找真正的自己。 说的跟真的一样。 她用大姐姐的姿态同玲珑讲话,是因为从其他人口中得知,暂时接管谢氏传媒的这位戚先生不是个好相与的,可小公主却单纯无知,只要哄了小公主,其他人不同意又能如何?要知道何氏娱乐可一直想要挖她过去呢! 戚伯一淡淡地说:“解约可以,违约金翻倍。” 应如姗脸僵了一下:“戚先生……” 为了表示自己对谢天夫妇知遇之恩的感谢,当初续约的时候,应如姗特地把违约条件翻了十倍,这个天价数字,就是把她卖了也赔偿不起。 玲珑坐在戚伯一身边,双手放在膝盖上,戚伯一看了她一眼,觉得这真是小学生坐姿。他心里觉得她很是可爱,面上却一点笑意也没有,这么个风情妩媚的大美人就在面前,甚至言语姿态充满了邀请与诱惑,他却全然不为所动,甚至连看一眼都懒。 “谢氏能把你捧上去,也能把你拉下来。”戚伯一把玩着左手拇指上的玉扳指,神情淡漠,“我劝你最好还是想清楚再说话。” 应如姗在圈里混了这么多年,早练就了察言观色的好本领,知道有戚伯一在是很难如愿了,便露出笑容:“当然,戚先生既然都这样挽留我了,我自然会再考虑——” “不这么自作多情,也许你还勉强算是个聪明人。” 应如姗脸色顿时难看起来,她被人吹捧多年,是多少人的白月光朱砂痣,拿出来秒杀一切流量小花的存在,到了戚伯一这里,什么魅力都不管用了! 也不知道这人到底是个什么来历! 气走了应如姗,玲珑怯生生地问:“要让她解约吗?” 戚伯一看了眼傻乎乎的小公主:“她想解约什么时候不能,为什么要在你父母去世后?想必是对手公司花了大价钱来挖她,她觉得再留在谢氏也不会有什么发展了。” 玲珑沉默了几秒钟,控诉道:“……她瞧不起我。” “那你便要好好学着,让人家瞧得起你。” 一听这话玲珑顿时打了个机灵,她才不要学!累死了! 于是立刻抱住戚伯一的手臂撒娇:“戚叔叔,你帮我嘛!我把公司给你好不好,你来管,我真的不喜欢这个啦,人家只想每天吃饭玩耍打游戏,一点都不想管公司啦!你管你管,你管好不好?” 戚伯一头一回被女孩子这样抱着撒娇,从前有女人想靠近他都难。像是刚才应如姗说话也娇嗔得厉害,可由于年纪大了些,再加上心思不纯正,只让他反胃,玲珑却不同。对他来说,她还是个小女孩呢,长得又精致甜美,怎么看都是一副甜到人心底的模样,根本招架不住。 他试图把她推开,或者是跟她讲道理,玲珑却抱着他的胳膊不松手,直到又有人进来才消停,然后全程盯着他看,大有一得空便要磨人的意味。 只用了短短一天的时间,戚伯一就把谢氏传媒的高层及股东们敲打的服服帖帖,让他们知道,即便谢天夫妇不在了,谢氏传媒也永远都是谢氏传媒,是任何人都不能起坏心的存在。 而玲珑撒娇无果,便更是缠着他,他要是一拒绝,她就泪眼汪汪的,活似他怎么欺负了她。戚伯一这辈子都没跟这样的小女生相处过,完全不知道要怎么处理,换作从前敢有人对他这样黏黏糊糊的撒娇,他早叫人处理掉了。 不可否认的是,都是撒娇,戚伯一觉得玲珑撒娇又可爱又软萌,他以前不能理解男人为什么喜欢会撒娇的女人,现在似乎也略微明白了。 玲珑每天都跟着戚伯一去公司,看似乖乖听话当个用功的继承人,其实大部分时间都在摸鱼。戚伯一叫她看报表她喊头疼,戚伯一让她开会旁听她偷偷玩手机,戚伯一把文件翻开给她讲课,她就哭唧唧地看着他——每次都以戚伯一的失败告终。 他现在总算是明白伯父伯母提到女儿那种掺杂了无奈的幸福感是哪里来的了。即便她再烦人再不讲理不听话,作为深爱她的长辈也是不会放弃她的。 只是让戚伯一奇怪的是,小公主从前为了个小明星跟着父母吵架闹仗,弄得谢天临死前还求他一定要保护好她不要被人欺骗,怎么他来了之后,就没听小公主提起过人? 不过没提起总是好的,戚伯一也没有问。 因为公司这边处理好了,不乱不闹腾了,谢家那边的亲戚见浑水摸鱼的法子不成,也开始可着劲儿地折腾,还跑来谢家别墅闹。口口声声戚伯一不是谢家人,是居心叵测,让玲珑不要听他的,要相信自己的亲人。 玲珑躲在戚伯一身后,拽着他的衣角,嘴角微抽看着面前秃头大肚的油腻中年人,此人是她的亲叔叔,也是谢天的亲弟,正在鼓吹玲珑把戚伯一赶走,让自家人接管公司才不会吃亏,还说戚伯一看起来面相奸猾不是什么好人。 她心想,就算戚伯一不是好人,那也比你好看呀! 戚伯一见她小脸低垂,以为她是害怕,便安抚道:“你先回房间,这里我来处理。” 玲珑眨着眼睛:“可以吗?” 戚伯一颔首。 她立刻松开手往楼上跑,客厅里这一大片谢家人怎能让她走?立刻喊她的名字,玲珑顿了一下,捂住耳朵跟被踩着尾巴的小猫咪一样迅速溜了! 戚伯一眼底闪过笑意,他慵懒地倚在沙发上,又开始习惯性转自己左手大拇指上的玉扳指,这是他心情不怎么愉悦时的动作,如果是熟悉他的人在身边,就会全身发抖地知道,又有人要倒霉了。 这就是戚伯一跟谢天夫妇的不同,他在接管家业后毫不留情地就把那群吸血虫给踢了出去,不仅如此,还打击报复让他们一辈子都翻不了身。谢天夫妇虽然不至于以怨报德,却也太过善良宽容,叫戚伯一说,无论是公司里那群拿个鸡毛当令箭的小股东,还是这么群靠着吸谢家血过日子的亲戚,都得铲除个干净才行。 想让小公主过得简简单单快快乐乐,这些个垃圾留着也太碍眼了。 小公主对自己无条件的信任让戚伯一无形中做了很多自己原本没想做的事。他本来想着为她把公司处理好,再请个专业代理人就行了,结果越陷越深,简直变成了老妈子。 照一开始戚伯一的想法,遇到这些个水蛭般的亲人应该让玲珑站在旁边看着,学习如何解决,可现在他已经怕吓到她让她回房去了——就连戚伯一自己也没意识到,他从“她需要长大”,变成了“不能让她不快乐”。 因为她实在是太讨人喜欢了! 哪怕是戚伯一这样心如止水六根都差不多清净了的人都无法抗拒! 他不曾结婚,亦无儿女,更是在六岁后就没享受过家庭温暖,他觉得自己不需要那种东西,直到来了A市,他才觉得像谢天夫妇那样养个女儿也没什么不好。 她很乖,很可爱,很会撒娇,这就够了。 大人的责任,就是保护孩子维持天真与纯洁的本性不是么?甚至于戚伯一逐渐理解了为何谢天夫妇会把女儿养得如此单纯,就好像是一个人看到一朵娇嫩的花便不忍它凋谢,想方设法将它移入温室,维持它的娇嫩与美丽——只要保护它的人足够强大就可以了。 而他就是这个足够强大的人。 玲珑在房间里玩手机,发现那个被自己设置了消息免打扰的“男神”居然发了99+的消息,这可真是稀奇了,为了表现自己的清高,连锦可是很少主动联系玲珑的,更不会发这么多消息。 划开一看,全是关心她的,尤其是这几天没能得到她的回复,连锦相当“担心”,这才疯狂发消息,就是为了确定她还好不好。 换作谢宝儿早感动的泪流满面,但玲珑只是撇撇嘴,连搭理都懒,就把手机丢到一边。 她在房间里也就坐了十分钟,戚伯一就敲门了,玲珑上下打量他,那副眼神活似他会受伤。“你、你还好吧?我叔叔他们呢?” 戚伯一道:“走了。” 那群人会这么快走人?没从她这里拿到好处,能这么轻易善罢甘休? 戚伯一看出她在想什么,轻描淡写道:“我让人把他们丢了出去。” 他来到谢家之后,里头的帮佣还是原来那一批,但保全已经换成了他的人,谢家人叽叽喳喳利欲熏心的模样着实烦人,他连听都不爱听。他们现在还蹦跶的欢腾,没关系,很快就不能了,他会给他们找点焦头烂额的事儿忙去,让他们没工夫再来谢家别墅。 原以为听到自己把她的亲人丢出去会生气或是不安的戚伯一惊愕地看着拍手叫好的玲珑,她小小的脸儿上全是笑容:“戚叔叔真厉害!把他们赶走真是太好了!要是能打一顿就更好了!” 他问:“你不喜欢他们?” “不喜欢!”玲珑皱眉,“可是爸爸妈妈说那是亲人,不可以没礼貌,所以我从来都不说。” 反正谢天夫妇已经死了,她怎么编他们都不能拆穿。 戚伯一还真没想到小公主会是这态度,那么接下来他说的事情她应该也会有很大的几率同意吧?“不喜欢的话,我对他们出手也没关系吧?到时候如果你要怪我,我可不会接受。” 他愿意帮助她、保护她,但前提条件是她不会认为他是在干涉和毁坏她的生活,否则他一定转身就走绝不回头。 玲珑想都没想:“记得出手重一点!” 看起来她对那群亲人的怨念还挺深……戚伯一轻笑,他本是不爱笑的人,这样一笑,连眉眼都显得很是温柔,宛如春风化雨,冰雪消融。“公司里的人呢?” 股东们持有的股份都不多,人倒不少,一个个每年拿了天价分红还不满意,蹦跶的比秋后蚂蚱都要欢,戚伯一开了一次股东会议就觉得烦人了。他是个习惯将所有权力都握在手中的人,谢天夫妇是念旧情,才容忍这些小股东继续存在,毕竟当年也算是一起开创事业的,可仗着手头有那么点股份就把自己当成人物,是戚伯一很不喜欢的。 只要玲珑点头,他有的是手段把外流的股份全都拿回来,让这些股东滚回去自己创业,想怎么指点江山就怎么指点,包准没有人管。 玲珑听了他的想法,点头:“我都听戚叔叔的。” 这也太乖了,完全没有反驳他的抉择,甚至无条件支持!这辈子戚伯一都没遇到过这样的傻瓜!他忍不住眼神复杂:“你就不怕我骗你?你就不怕我跟其他人的目的一样?” 玲珑嫣然一笑,扑到他怀里,仰起小脸儿笑得甜蜜蜜:“我知道戚叔叔不会的呀!我最喜欢戚叔叔了!” 戚伯一被这句最喜欢戚叔叔了弄得心跳漏了一拍,他接住像个小炮|弹冲进怀里的小公主,斥责道:“跑跑跳跳的像什么样子,一点都不淑女。” 玲珑拍拍他的胸口:“不要在意嘛!” “我怎么做都可以吗?你都信任我?” 她用力点头:“嗯嗯!” 戚伯一顿时笑起来,这回又比先前的笑更深些,看得出是真真切切的开心了,他甚至没有像对其他人那样的肢体厌恶,而是顺着玲珑的动作扶住了她的腰,同她一起笑。 要说最先感受到不对劲的是谁,那不是作死的股东们,也不是上赶着找死的谢家人,而是应如姗。 她惊恐地发现本来板上钉钉的名导电影的女主角突然就换人了!随后由她代言的几家产品公司也换了人!就连之前一直请她去参加的综艺节目也没有再发邀请过来!她已经一个多星期没工作了!经纪人主动替她询问,公司高层只回了一句话,让她老老实实呆着! 意思就是她被公司雪藏了!这怎么可能?! 他们怎么敢?! 她可是谢氏传媒的门面啊!是成名多年的、实力与美貌并存的影后啊!公司难道不想赚钱了?! 应如姗想要个说法,经纪人回来却面色难看地劝她最好安分老实,应如姗怎么可能听他的!在她看来,小公主请来的那个戚先生根本就是不知天高地厚!封杀她?雪藏她?! 本来何氏娱乐就一直在挖她,既然这样,那就撕破脸好了! 网上瞬间兴起“应如姗为谢氏卖命多年,一朝高层内斗被雪藏”的说法,还传得有鼻子有眼的,跟亲眼看见了一样,应如姗的粉丝立刻开始暴躁,连带许多路人也觉得应如姗可怜,毕竟是实力美貌兼具,又拿下数个最佳女主角的优秀演员,谢氏传媒过河拆桥也太过分了吧!你内斗归内斗,关女神什么事? 甚至有人造谣说应如姗之所以这么多年都没离开谢氏也没结婚,是因为跟谢氏的董事长谢天有一腿,又说谢天怎么强迫威胁应如姗云云,现在谢天死了,应如姗终于解脱了…… 戚伯一看着网上舆论对谢天夫妇的侮辱,眼神冰冷。 应如姗没有这操控舆论的本事,何氏娱乐在里头不知起了什么作用。也是,该让不长眼的人知道,兴风作浪是需要付出代价的。 他不让玲珑关心这些花边新闻,就让她在身边玩,也幸好这是暑假,她不需要去学校面对一群人异样的目光。这世上总是有些人无视旁人的悲伤,喜欢揭人疮疤,等到她心情再平复一些的时候再说吧。 应如姗美滋滋地等着公司高层找自己谈话,到时候她再提出解约就顺理成章了吧。想让她发澄清说明,就得解约,且不能要求她赔偿天价违约金,到时候她再去何氏娱乐岂不是完美? 然而她还没来得及继续上网观看自己跟何氏娱乐合作的成果,就被恶狠狠地打了脸。 谢氏传媒的官微只发布了一条视频微博。 应如姗满心不屑地想着他们有什么招儿都不好使,点开一看整个人都懵逼了——这个视频怎么会有??? 说应如姗是被谢天逼着留在谢氏,还被谢天强迫及剥削的网友们看了视频也懵逼了,不是,这个视频里死皮赖脸朝谢天身上贴,口口声声只是爱慕你不求名分只求陪伴的……是谁啊??? 人家谢天很礼貌地维持了安全距离还拼命扑的是谁??? 被拒绝了还主动脱衣服揉|胸去送的是谁??? 视频看起来有些年头了,不过两个主人公还是非常好认的,一个是谢天,另一个正是被“强迫”、“剥削”、“封杀”、“泼黑水”的影后应如姗。 523.第四十四片龙鳞(三) 第四十四片龙鳞(三) 一个人想要成名很容易, 想要被毁灭更容易。应如姗良好形象了这么多年,人人都视她为女神,各种比美帖子里她江湖地位稳固,只要她自己不作妖,妥妥的名利双收,等到优雅老去退圈也能成为无数人心目中的白月光。 奈何她非要作死。 瘦死的骆驼还比马大呢!更何况谢天夫妇在世时谢氏传媒可是蒸蒸日上,虽然在他们过世后内部争斗不穷,可戚伯一是个手段何等凌厉之人,如今谢氏传媒早已步上正轨, 甚至比谢天夫妇在时更加强劲。 应如姗想跳槽问题其实不大,但她选择在老东家空难去世后的这个关键时刻跳槽就不行,戚伯一最厌恶的就是这样忘恩负义还要占领道德高地的人, 更别提应如姗狗胆包天诋毁已经去世的谢天。 短短两三天工夫, 应如姗被扒的皮都不剩。谢天夫妇对她有知遇之恩, 她都能这样污蔑恩人,更何况是普通人?虽说施恩不图报,可谁也不想救个白眼狼吧? 更何况视频里的谢天高大英俊又非常冷淡礼貌, 完全没有过分的动作, 甚至在应如姗扑上去后躲开了。这么多年谢氏传媒的董事长跟夫人伉俪情深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恩人死了朝恩人身上泼脏水, 可见这个人是坏到了什么程度啊! 何氏娱乐自然不会在这风口浪尖上说要签应如姗,更不可能为了她支付那笔天价违约金, 一个道德败坏的影后, 无论之前她有多么受欢迎多么耀眼, 都是要遭受抵制的,简而言之,应如姗已经没有何氏娱乐挖掘她那时的价值了。 因此被放弃也是理所当然的事。 意识到不对劲的应如姗这才开始后悔,其实留在谢氏传媒又有什么不好呢?她利欲熏心想攀高枝,现在后悔也晚了。 经纪人不接她的电话,公司不给她安排任何活动,已经定下和待定的工作全都换了人,应如姗终于意识到自己根本没有那么重要,她自以为是门面,是公司给她脸。当公司不想要她的时候,她是全无价值的。 应如姗悔不当初,可惜如今管事的戚先生不是当初的谢天跟谢夫人,他的字典里没有心软这两个字,对背叛者更是残酷,决不会给对方东山再起的机会。 而眼看谢氏传媒在谢天夫妇过世后非但没有没落反而风生水起,某些暗地里老神在在的人总算是着急了。他们等到现在不是为了看谢氏传媒越做越好的,是要分裂、吞并的! 玲珑坐在地毯上玩手机,她的手机一会儿一条消息一会儿一条消息,铃声大的埋首公文的戚伯一都不免注目。 她拉下来一看,全是连锦发来的短信,估计是社交软件上的联系她都没回复,就换了招儿,还打电话呢! 他可能根本想不到自己早就被设置成消息免打扰了,要知道过去的谢宝儿拿他多当回事儿啊,哪怕是无意义的消息她也会开心的睡不着觉,但玲珑完全get不到这位的魅力所在,连逗他玩都懒——看过戚伯一之后,谁还会喜欢连锦呢?二十出头心术不正的男生,哪里比得上成熟稳重事业有成的男人? 三十八岁什么的,对龙女来说可完全不算大,荒海里随便一只生物都比他要年长。 饶戚伯一定力再好,也受不了这夺命连环call,电话那头的人好像不知道什么叫放弃一样,拼了命的打。玲珑也不接,就扔那儿看,嘴里咬着根草莓味儿的棒棒糖,直到戚伯一问她:“谁打来的?” 她心想,还以为你真能不问呢。“……算是男朋友吧。” 是就是,不是就不是,什么叫算是? 不过戚伯一早就派人调查过连锦,这小子倒是长了一张白马王子的脸,相当具有欺骗性,粉丝们也觉得他是需要呵护的珍贵小王子,对他爱得不行,人设也是高贵冷淡略有呆萌——老男人戚伯一是无法理解高贵跟呆萌之间有什么必要联系的。不过这个连锦很有趣,从小到大他的成长都离不开女人。 或者说是离不开吸女人的血。 他家庭条件并不好,父亲有家暴与赌博的恶习,全家都要母亲一人养活,为了给他上学,姐姐上完初中就辍学了,两个女人打工凑齐了他的学费跟生活费,供他在大城市逍遥快活。他也很习惯母亲与姐姐的付出,大学刚毕业就参加了选秀节目,在节目里认识了女导师,两人迅速打得火热,连锦也得到了出道的机会。 出道后,在一次无意的宴会中,他见到了陪同父母出席的谢宝儿,立刻就把这个过于单纯的女孩当成了新任目标。 为了表达自己不是为了攀龙附凤,他还没有签谢氏传媒,而是签了何氏娱乐——这就很有趣了,戚伯一想。 要说连锦做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吧,也不至于,但他表面上是清雅王子的设定,背地里却交了不知多少个女朋友,从初中开始就把人家女孩子肚子弄大过,哄女孩的手段不错,那女孩从始至终不肯说出孩子的父亲是谁。等上了高中大学,那更是女朋友一个接一个的换,哪怕是跟谢宝儿在一起的时候,他还有数名维持关系的炮|友。 光是看连锦的炮|友数,戚伯一都要怀疑他有性|瘾了。 这人不仅喜欢干,还喜欢拍,在未取得女友同意的情况下便在房内安装了针孔摄像机,自己的脸打了马赛克糊的认不出来,女孩子的脸倒是清清楚楚生怕人看不清。 可以说是相当人渣了。 这些戚伯一没跟玲珑说,怕小公主受不了,估计在小公主心里谈恋爱还是跟童话故事里一样拉拉小手,根本没想过其他。连锦也不敢动小公主,毕竟谢天夫妇都不是好惹的,谢天夫妇还在的时候他略有收敛转入地下,谢天夫妇一去世,他立刻故态复萌。 不仅如此,他还睡粉! 对女人压根没兴趣,前半生都在报仇跟赚钱中度过的戚伯一觉得辣眼睛。 他一听玲珑说是男朋友打来的电话就提起警惕,“怎么不接?” 玲珑双手托腮撑在沙发上,很苦恼地叹了口气,扭头看他:“戚叔叔,我发现我不是那么喜欢他要怎么办呀?” 戚伯一沉默了几秒道:“……你为了他跟父母吵架,要死要活地想跟他在一起,现在怎么就不是那么喜欢他了?” 他预想过数种让玲珑跟连锦断掉的方法,但是没想到这小姑娘居然自个儿就不乐意了,实在是搞不懂小公主脑子里在想什么。 “可是就是因为他,爸爸妈妈登机前我都还在跟他们吵架呀!”玲珑声音恹恹,“爸爸妈妈越是反对我就越是要做,我不懂从前对我百依百顺的爸爸妈妈为什么在男朋友的事情上这么顽固,可现在他们不能再反对了,我也不喜欢了。” 戚伯一道:“不喜欢就不喜欢,他也不值得你喜欢。” “那怎么办,怎么说他都是我的男朋友,我都躲了他好久了。” 戚伯一示意她接电话:“这不就是个机会?电话里跟他说分手。” 看小公主犹犹豫豫,他直接搁下手里的笔,走过来帮她按了接听。玲珑瞬间瞪大眼,他伸手顺了顺她的长发,就看到小公主瘪着嘴巴别开脸,就这戚伯一还不算,点了免提。 玲珑:…… “你还好吗玲珑?这些天我怎么都联系不上你,给你发消息你不回,打电话你也不接,我很担心你啊!”电话那头的男孩,声音清朗好听,十分温柔,每一字每一句都照顾着玲珑的情绪,“我听说伯父伯母的事儿了,我也很遗憾,你在哪里?需要我吗?我请了几天假,会立刻就到你身边的。” 当初他也是这么跟谢宝儿说的,面对温柔体贴要跟自己共同面对风雨的男朋友,再跟不苟言笑气质冷淡不好亲近的戚伯一对比,谢宝儿想都没想就选了前者,并且迅速在连锦的洗脑下对戚伯一充满了厌恶与排斥,她也不动脑子想想,人家戚伯一需要觊觎谢氏吗?他自己的公司比谢氏不知大了多少!再说了,又不是一个领域的,戚伯一要真想吞并谢氏,就算谢天在世也不一定能挡得住。 戚伯一心高气傲,谢宝儿把他赶走后,就立刻全身心地信任了男朋友连锦,并且在他的花言巧语下把公司的管理权交给他,甚至稀里糊涂的连股份转让书也签了,她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谢氏传媒就易主了! 玲珑慢吞吞地说:“不需要哦。” 连锦还在温柔倾诉,听到玲珑突然开口,还以为是自己听错了:“你说什么?” “我说,不需要!”她把嘴里的糖咬得嘎吱嘎吱响,“你陪我有什么用,要不是因为你我会跟爸爸妈妈吵架吗?会在他们登机前连一句对不起都没来得及说吗?你现在想着陪我了?我爸爸妈妈反对我们的时候你不是还要跟我分手说不耽误我?现在我爸爸妈妈没了,他们临死前都不希望我跟你在一起,你怎么不提跟我分手了?!” 连锦年纪不大却是花丛老手,最是知道女人爱听什么。他越是跟谢宝儿说分手不让她为难,谢宝儿就越会为了他跟父母抗争,谢天夫妇不喜欢他固然是因为他品行不佳,可身为一个男人,任由女友与家里争吵冷战,却连上门都不,这能算是有担当吗? 连锦心里也气啊,本以为钓到小公主就能一路顺风顺水平步青云,谁知道谢氏传媒根本不捧他,连签都不签他!他只好跟小公主说是自己不想签,不想搞混工作与爱情,把小公主感动的泪眼汪汪,背地里又骂谢天夫妇两个老不死的,不给他资源就算了,还打压他! 越是这样,他就越是要把谢宝儿弄到手! 谁知道老天爷都在帮他,谢天夫妇空难离世,连锦兴奋地手都在抖,没人比他了解谢宝儿的性格了!他飞黄腾达的机会来了!以后再也不用看人脸色了!他能自己当家做主了! 可发了那么多信息小公主都没回复,他又开始发慌,忍不住打电话,但是打电话也没人接,他只好锲而不舍地打,现在总算是接了,却没想到小公主满嘴的控诉,竟然是把他当成罪魁祸首了! 他还没来得及回话呢,玲珑就吸了吸鼻子:“我不想再看见你了,看见你我就想起爸爸妈妈,我为了你跟他们吵架,他们临死前却还惦记着我,我这辈子都不会跟你在一起的,我们分手!” 说完都不给连锦继续嘴炮的时间,啪的一声把电话给挂了,转头扑进戚伯一怀抱哇哇大哭! 戚伯一无奈地拍着她的背,跟她住在一起的这些天,他算是彻底领教过了她的娇气,哭起来就没个停的时候,之前他想治一治她这有事没事就掉眼泪的毛病,愣是把她扔那儿不管她,结果她居然真的哭了将近六个小时!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那些眼泪,哭得谢家别墅的帮佣们跟着眼眶泛红,平日里瞧戚伯一跟见鬼似的阿姨居然都敢瞪他了,活似他做了什么天打雷劈的坏事! 最后他还是去哄了,她哭得久,却很好哄,打那次以后戚伯一就知道,她要哭就让她哭,哄一哄总比让她一直哭个不停好吧? 玲珑吸了吸鼻子,抓住戚伯一的衬衫领口,他今天穿了黑色的衬衫,没打领带,胸膛精壮,她忍不住用小手摸了两把,搞得戚伯一哭笑不得:“老实点儿。” 然后玲珑就哭唧唧地抬头看他,嘴巴一扁:“……我没有男朋友了。” 看这架势,倒像是要戚伯一赔她一个。 戚伯一:…… 他顺了顺她的毛,说:“旧的不去新的不来。” 玲珑心想这句话放在这里是不是怪怪的,“我再也不想看到他了,万一他来纠缠我怎么办?” “放心。”掌下的头发浓密顺滑,触感好的不可思议,戚伯一没忍住顺了一下又一下,“他不敢。” 不是“不会”,是“不敢”。 玲珑很相信戚伯一,就顺势蹭了蹭他的手,把嘴里的棒棒糖棍子吐掉,再把他推开,颇有种拔吊无情的模样,被人顺完毛立刻翻脸不认人:“我要打游戏了,你快去工作。” 戚伯一瞄了眼她的手机屏幕,实在是不能理解这些游戏有什么好玩的,他清心寡欲惯了,对什么玩乐项目都没有兴趣,自然也无法理解玲珑为何整天抱着手机。 但玩总比哭好。 本来戚伯一只计划在A市待一个月左右,结果待着待着,玲珑都开学了,他还是没走。 并不想去上学的玲珑在开学第一天蔫蔫儿的,因为她对艺术鉴赏这个专业是一点兴趣都没有。戚伯一亲自把她送到学校,她软绵绵地赖在座位上不肯下去,表情哀怨:“我看了新学期的课表,为什么这个专业会有这么多课?请问我学了以后能怎么样?” 戚伯一面不改色:“这不是你自己选择的吗?” “我现在不喜欢了呀!” 看她那理所当然的样子,戚伯一哑口无言,“不上学的话要做什么呢,难道整天待在家里打游戏?” 谁知道她还理直气壮地点点头:“是啊!不过东西也是要吃的。” 戚伯一摇摇头:“不行。” 玲珑哼了一声,拿起自己的包,推开车门,生气地连转身看他一眼都没有。戚伯一一点都不觉得她任性的小模样不讨人喜欢,相反地,如果他定力再差一点,或者她再要求一次,他可能真的就答应她不上学的请求了。 戚伯一这人不喜欢高调,但玲珑觉得他也没哪里低调啊,就说他今天送她上学的车,价值千万,就算没见识过什么世面的人,看到这车型都能意识到不是普通车,更别提他衣食住行样样都精致到极点,这倒是很合玲珑的胃口,她刚从车上下来,就看见许多人若有似无地朝这边看。 玲珑毫不在意地进了校门,戚伯一在车里直到看不见她身影才让司机开车去谢氏传媒。 现在谢氏传媒的高层们见了他都跟耗子见了猫一样,这位看起来斯斯文文的戚先生,手段可跟他的外表截然不同,只看那几个蹦跶不停的股东就知道,现在股份被拿走,人也被踢出了公司,正苦哈哈的求戚先生再给次机会呢! 他们这些给人打工的还是老老实实不要说话好了。 也有人羡慕小公主好命,父母在的时候无忧无虑,父母没了,居然还有天降英雄为她保驾护航,这世界上就是有些人不用犯愁,出生即顶点。 而此时此刻被羡慕好命的小公主正头昏脑涨地趴在教室里上课,眼前摊开的书那是一点兴趣都没有,全程神游天外。偏偏今天的教授是个老学究,最看不得学生没个正行,稍微不认真地都会被提起来,要是答不出他的问题就会被扣平时成绩,相当狠毒,人送外号三秃子。 玲珑是千娇百宠的大小姐,平时除了上上课之外几乎不在学校,她家实在是太有钱了,跟普通大学生不是一个档次,课余时间她有许许多多的事情要做,插花学茶道弹琴跳舞听歌剧……集体活动也从来不参加,因此跟同班同学只是说得上话,并不算是朋友。 玲珑也不需要朋友,她在那百无聊赖地趴着的时候被教授提起来,其他人都用怜悯的目光看她,谁知这一整堂课都没仔细听的小公主,居然想都没想就把教授的问题给答出来了,还答的相当有水准! 接下来的小半堂课就是玲珑跟教授的你来我往,教授几乎忘记了其他学生,一个劲儿地跟玲珑探讨艺术跟教育之间千丝万缕的联系以及艺术鉴赏对于现代社会的重要意义…… 想起小公主回回考试都拿第一,同学们也很奇异地平静了下来。 再说了,这么漂亮的女孩子,聪明一点怎么了,那不是理所应当的吗? 许多男生悄悄红了脸,还有人拿手机偷拍玲珑,玲珑注意到了,没怎么在意,长得好看就是让人类欣赏来的,这样他们才能意识到跟龙之间有着怎样无法跨越的差距。 她上完课就走,恨不得一秒钟都不要待在这无聊的学校,戚伯一还是来接她的,见她仍旧嘟着嘴满脸写着不高兴,便轻轻捏她粉嫩的脸蛋儿:“生什么气呢?你上次说想吃海鲜大餐,海鲜还是L市做得最地道,等这周末带你去吃好不好?” 结果玲珑瞬间警觉:“L市?你要回去了吗?你不要我了吗?” 戚伯一微微一愣,住在一起两个多月了,他对她的性子也逐渐有了了解,知道美食对她来说是多么重要的存在。可他都说带她去吃地道的海鲜大餐,她第一时间的反应却是他不要她。 心一下就软了。 他又摸摸她的头:“只是带你去吃顿饭而已。” “那还会回来么?”没等戚伯一回话她又自顾自道,“不回也没关系,反正我也不想上学,我跟你去L市吧,以后我们永远在一起。” 永远。 戚伯一微怔,他从未想过这一生会和谁用上这样的词。 半晌,他只是捏捏玲珑的脸:“小孩子,懂什么叫永远?一点定性都没有。” 这话龙女大人可不爱听了,她鼓起腮帮子:“是你不懂吧?” 戚伯一也不跟她争,他已经独身一人三十多年,不靠近任何人,也不让任何人靠近,玲珑是个例外。跟她在一起的这两个月,也许一开始还是他在安慰和保护她,可到了后来,明显是她带给了他更多的快乐。可是,二十出头的小姑娘啊,那样娇嫩、年轻,如同枝头含苞待放的花骨朵儿,经不起风雨,需要呵护。 将近二十岁的差距,注定了只能远远看着她。 年轻人总是如此,仗着一时冲动便说爱,转瞬又后悔,戚伯一从来不信这些东西,也不信自己还会得到爱。 他已经老了。 524.第四十四片龙鳞(四) 第四十四片龙鳞(四) 结果没等到周末, 学校里就有麻烦找上了玲珑。 满打满算,到现在新学期开学还不到一星期,但玲珑已经成为了校园风云人物,无论是学校论坛还是贴吧,乃至于生活中,她都是大家背地里津津乐道的存在。 因为她太美了! 美到了让人无法忽视的程度,美到让人恍惚,觉得这世界上怎么会有人长成这个样子呢?美到不真实。 许多男生私底下都奉她为女神,不敢亵渎, 玲珑迎来了一批疯狂的仰慕者,这些仰慕者里头还有许多女生!每天她到学校来上课,那是走哪哪儿有人围观, 好在龙女大人并不吝啬于展现自己的美貌, 说点夸张的, 她要是完全不压下自己的美貌与气势,走在街头那绝对是万人空巷,在学校里已经算是比较收敛了。 不过喜欢她的人数不胜数, 敢当面告白或是写情书的却不多, 大家似乎都心照不宣,这样绝顶的美貌是只能远观不可亵玩的, 因此谁要是敢越雷池一步,势必要遭受公主后援团所有人的鞭笞与谴责! 可即便是龙女也不可能让所有人类都喜欢她, 她也不需要这些无聊的喜欢, 心情好的时候她是愿意赐予人类一个微笑的, 心情不好的话……那就只能看谁倒霉了。 就好比周五下午上完课,她准备回家洗个澡换个衣服就跟戚伯一去L市吃海鲜大餐,却有人在教学楼的大走廊上把她拦住时,玲珑很是不耐。 她在记忆里翻找了下,认出眼前这人是她叔叔家的堂姐,好像叫谢如珍,比她就大一岁,跟她读同一所大学,学的什么专业不记得了。 谢天夫妇虽说是白手起家,把一个小公司发展成了如今的谢氏传媒,但夫妻俩两边都是有亲戚的,只是都不怎么亲近,因为自打他们发达了之后,太多太多人只想着来求职求利求名,夫妻俩都是知恩图报的,也愿意帮忙,可人心不足,就渐渐疏远了关系。其中谢天的弟弟谢成,也就是那个秃头大肚总想哄着玲珑从她手里骗走管理权的中年油腻男,算是最不安分的一个。 而他只有一个独生女,就是谢如珍,小时候跟谢宝儿关系倒挺好,稍微懂事了点,知道大伯家有钱后,再加上父母的耳渲目染,就产生了诡异的怨恨心理——凭什么你们家那么有钱,都不能分给我们家一点? 你们家住大别墅,我们家挤在三室一厅只有一百二十平的小房子里;你们家有佣人保姆,我们家却什么事都得自己干;你们家年年出国旅游买名牌,我们家却只能买商场里的普通衣服……凭什么? 我们不是亲人吗? 于是在那之后,谢如珍再跟着父母到谢家,被派去跟谢宝儿玩,她的心理就更不平衡了。 凭什么谢宝儿跟自己一样大,却不用洗碗晾衣服做家务?凭什么谢宝儿就能穿这么好看的小裙子,自己却这样普通?凭什么谢宝儿活得跟小公主一样,自己却只能做公主的侍女? 要问凭什么跟为什么,那谢如珍可有一百万个等着。 她压根看不到叔叔婶婶对自己有多好,只看到叔叔婶婶越来越疏远她、不喜欢她,她生气极了,可要是她不欺负谢宝儿,不抢谢宝儿的东西,谢天夫妇怎么会不喜欢她? 她受她爹妈影响,到了谢家就要去谢宝儿的衣帽间跟游戏间,看到喜欢的裙子鞋子还有手镯项链就要拿,谢天特地托人从国外给女儿带回来的几十万的娃娃,她看上了就抱走。谢宝儿性格乖巧,她就哄谢宝儿,要是谢宝儿实在是喜欢不想给,她就吓唬她,等到谢宝儿忍不住哭了,她又觉得这个堂妹是故意把大人惹来的。 说起来,两个人都有好几年没说话了。谢如珍不喜欢谢宝儿,谢宝儿也不见得多么喜欢她。谢天夫妇还在世的时候,两家基本上就是逢年过节来往一下,祭祖的时候见见面,其他时间就没什么交集了。 所以玲珑也没弄明白谢如珍这气势汹汹地挡在自己面前是想干什么。 谢如珍都要气死了! 她长得也不差,好好打扮化妆,走出去绝对是个亮眼的小美女,可这样的美跟玲珑根本没有可比性,她暗恋的男神,也就是他们表演系的系草,眼看着就要被她拿下了,暑假里两人聊天打得火热,结果刚开学,见了玲珑,男神就走不动路了!现在别说是跟她暧昧,就是她发一百条消息对方也就回个两三条! 还说什么怕人误会呢! 怕谁误会?! 从小就对心机深沉的堂妹印象深刻的谢如珍想都不想就把罪责推到了玲珑身上,肯定是玲珑勾引的!瞧她那整天骚里骚气的样儿,学校里男生都被勾的魂不守舍,真是不要脸! 再看今天玲珑的穿着,嫩绿色的背心式连衣裙,长度及膝,露出两条嫩藕般的胳膊,锁骨精致小巧,扎了个马尾,耳朵上戴着DY最新限量款的钻石耳钉……浑身上下的行头得有百来万!无论耳钉还是裙子鞋子包包手表……样样都是大牌,不就是家里有几个臭钱吗,瞎显摆什么! “你给我说清楚!” 谢如珍来势汹汹,玲珑眨眨眼,“说什么啊?” “敢做不敢当?!你怎么勾引邓凡的你心里有数!” 周围学生很多,要不谢如珍怎么特意挑这人流量大的教学楼走廊呢,不管玲珑勾没勾引,她今天都要把她的罪名给坐实了!反正大伯跟大伯娘都死了,再也没人护着她了! 谢如珍心底有种隐秘的快意,理智上她知道自己应该感到悲伤和怜悯,情感上却又不自觉畅快,小公主就要坠落凡尘了,难道不应该拍掌称快吗? 她在家里听说过父母的算计,在父亲口里,拿下管理权几乎都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以后她才是小公主!以后她也能什么都有!再也不用羡慕别人了! 玲珑沉默了几秒钟,问:“邓凡是谁?” 她的眼睛又大又亮,天真又清澈,似乎是真不知道邓凡是谁,还歪了歪脑袋:“你突然跑到我面前说胡话,可是我哪需要去勾引别人?如果这个叫邓凡的人是你男朋友,那你应该怪他见异思迁,怎么能怪我呢?我可不认识他,也不会纡尊降贵去勾引他。” 偏偏她说得还有道理极了!边上有同班同学帮玲珑说话:“就是!我们女神哪需要去勾引别人?” “emmm我们天天一个教室上课,女神上完课就走,请问到底哪里有时间去勾引你们系草啊?” “别以为自己学表演的将来能出道就在这儿横啊!” “说人家勾引你倒是拿出证据来啊!谁指控谁作证,这么点道理都不懂?” 玲珑也用期待的眼神看向谢如珍:“我也想知道呢,你为什么说我勾引什么邓凡,你是看到了还是怎么着了,有通话记录还是聊天记录?拿出来看看呗,否则别怪我告你诽谤。” 谢如珍又气又急,她就是了解这个堂妹的性格才敢在大庭广众之下拦她,这个小堂妹呀,打小就被大伯夫妻俩宠的厉害,跟象牙塔里的小公主一样不谙世事,特别好骗,性格又单纯,嘴巴还笨,可现在怎么都学会给自己辩解了?还有周围那些人,这事儿跟他们有关系么就强出头?! “你有没有点礼貌?!”谢如珍恼道,“就是这么跟你姐姐说话的?!” 大家面面相觑,还不知道这位是他们女神的姐姐呢。 玲珑纠正道:“是堂姐,请不要跟姐姐混为一谈,只是亲戚。” 她看了下时间,很不好意思:“抱歉,我真的赶时间,如果你没有什么重要的事我就先走了。谢谢大家为我说话,等我回来请大家吃饭。” 龙女太清楚谢如珍受不得这样的刺激了!她打小就嫉妒谢宝儿,嫉妒什么?嫉妒谢宝儿有一对爱她如珠如宝的父母,嫉妒谢宝儿锦衣玉食泡在蜜罐子里,于是做梦都想谢宝儿倒霉,做梦都想跟谢宝儿平起平坐,哪怕人家没有瞧不起她,她也能脑补出一场大戏。 这样的人,最不能被无视。 她就这么轻飘飘对待神经病的态度彻底惹恼了谢如珍,倒是给她说话的同学们都很不好意思,一个个脸红摆手说不用不用。 玲珑正要走,身后传来谢如珍恶毒的声音:“怪不得你死了爸妈。” 本来还略微吵闹的走廊瞬间安静下来,玲珑迈开的步伐也停下了,她面上的笑一点点消失,缓缓回头:“不好意思,我刚才没听清,你说我什么?” 谢如珍反倒生出一股诡异的勇气:“我说你活该死爸妈!” 玲珑没说话,边上一个女生目瞪口呆,脏话都出来了:“卧槽,这尼玛也太恶毒了吧?女神爸妈不是你亲人?你张嘴闭嘴别人死爸死妈,你爹妈知道吗?” “我又没说错!”谢如珍底气很足,“她爸妈就是死了啊!我又不是咒她,是真的死了!你还在这里装什么小公主,不过是个小孤女罢了!没爸没妈的孤儿!” 说实在的,这样骂人的玲珑以为只有小孩子会如此呢,出乎意料的,她没生气,只是轻笑:“那又如何?他们去世了也仍然爱我,我也仍然是千娇百宠的公主,你嫉妒的要死也没用。” 玲珑冲着同学们露出大大的笑容,“大家!我是谢氏传媒董事长谢天的女儿,虽然我父母遭遇空难,但我们一家人的心永远是在一起的,我说请大家吃饭就不是作假哦,而且现在我身边还有非常重要的人保护着我。”说完,又看了谢如珍一眼。“跟这种有爹妈生没爹妈养的人可不一样。” 哇! 虽然从大一开始大家就猜测玲珑的家世不一般,毕竟她身上穿的手上拿的用的没一样不是好东西,接她的车子也是,还配有司机呢!有钱人家保护孩子不泄露身份信息很正常嘛,同学们也就没深究,直到今天才知道人家居然是谢氏传媒的千金大小姐! 难道国王王后去世了,公主就不是公主了? 这样一想,似乎也有点理解谢如珍怎么就拿这个攻击小公主了,毕竟谢董事长夫妻恩爱家庭和睦是出了名的,这得恨成什么样子才能这样揭人疮疤啊! “啊我想起来了!之前报纸上还有报道呢!说谢董事长去世后他的亲人立刻就逼着人家爱女交出管理权跟股份,该不会就是这个女的的爹妈吧?!” “你这么说这个新闻我好像也有看过……” “谢氏传媒现在股票稳定着啊,肯定是有大神在幕后帮忙,人家父母肯定关心女儿啊,人生谁都不能保证意外,肯定早给女儿准备好了后手,这女的在这得意个什么劲儿呢?那谢氏传媒再怎么着也不是你家的啊!” “我要笑死了,这女的根本不是为了什么男朋友被抢的事儿,就是想来刺激女神的吧?” “这种人也有男朋友,我怎么还单着?” 谢如珍被这些声音说的面色一阵红一阵白,玲珑没有对她动手,只是对她笑得意味深长,谢如珍莫名有点慌,她咬了咬嘴唇,在群嘲中推开挡路的人,背影慌乱而急促。 玲珑对同学们说:“请吃饭是认真的哦!” 有大胆的男生请求:“那女神你跟我们一起吃吗!” 立刻被女生打了。 玲珑却说:“好啊!” “那我们还想一起唱歌!”一个戴眼镜的女生跳起来,“啊啊啊我们能去参观一下谢氏传媒吗!我好几个墙头都是谢氏传媒的!” “唱歌可以,参观公司的话……我得问一下才知道可不可以。” 能有这个希望就不错了! 同学们爆发出一阵欢呼,完全没把谢如珍的话放在心上。 这么一点小恩小惠就能收买这么多人,玲珑觉得不亏,她背着包冲大家挥挥手,校门口接她的车已经在那等着了,她上了车,先是爬到戚伯一腿上,他无奈地想推开她却被她缠住,又被她勒索了两个条件,听说今天谢如珍找她麻烦后,那英俊的眉头都微微蹙起来:“看样子日子过得还是太闲了。” 他说的是谢成。谢成自己都不敢再朝谢家来了,他的女儿倒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地来找死,真以为戚伯一是个见好就收的人了? 他向来是咄咄逼人,不把人搞得山穷水尽不罢休的那种。 玲珑在他怀里嘻嘻的笑,才不管戚伯一会怎么收拾她那便宜叔叔一家,闺女造的孽,当然得爹妈来还喽。 戚伯一是个言出必行的人,他这人要么不答应,一旦许诺的事情便绝对会做到,就好比他答应谢天夫妇照顾他的女儿,只要玲珑一开始没作死,他一旦上手,就必定是负全责到底的。 说带玲珑去L市吃海鲜大餐就必须去。 L市跟A市虽然是在南北两个截然相反的城市,但都是直辖市,也都是经济文明发展大城市,戚伯一的公司就坐落在L市最大的商业区,十分气派。戚伯一家是靠房地产发家的,到了戚伯一手上更是发扬光大,于各行各业都有不同程度的进军,只论资产跟规模,说是本国龙头企业也不为过。 他在做生意上是个天才,二十来岁那会还是个工作狂,到了三十五岁后才慢慢开始放权,不再事事亲力亲为。不过作为董事长,回到L市自然是要带玲珑四处走走逛逛的,其中就包括了他的公司。 董事长是出了名的不近女色,这回却带了个漂亮女孩回来,难免让大家想入非非。玲珑在处于顶楼的董事长办公室玩耍,戚伯一则要处理几个紧急文件,她就安安静静待在边上,戴着耳机不打扰他工作,可还是难免惹人注目,每个进来的高层都偷觑她,直到被戚伯一发现,一个冷眼扫过来,又立马老老实实站好。 等到人都走了,玲珑拍拍戚伯一的胸膛,满意道:“非常好,连秘书都是男的。” 戚伯一轻笑,“就因为这个高兴?” 她从到了顶楼心情就格外好,原来是因为他的秘书都是男的。 玲珑正要说话呢,又有人敲门,她从桌子上的屏幕上看到是个女人,立刻赖在戚伯一怀里不肯下去,他无奈地只好按了按钮,办公室的门一开,外头拿着文件穿着酒红色套装脚踩高跟的娇艳女人便走了进来。 玲珑的第一感想是,妆化得真不错。 既有女人的成熟妩媚,也不失职业女性的潇洒干练,看得出来身材很好,胸前的扣子都要被崩开了,腿也又细又长,烈焰红唇更是诱人采撷。 就是稍微有点失态。 还是戚伯一先出声:“什么事?” “是这样的。”女人不着痕迹地看了玲珑一眼,将手上的文件放到戚伯一面前,“M国的史密斯集团在这个合作案上与我们还有争议,他们提出……” 嘴上报告做得行云流水,眼睛却时不时看向玲珑,等到她说完,戚伯一翻了下文件,缓缓抬头:“还有事?” 女人红唇微张,像是想说什么,最终却勾起一抹笑容:“董事长,晚上要不要一起吃饭?我们下属说要好好聚一聚,您不在的这段时间可累死我们了。” 戚伯一想都没想到:“记在我账上,我就不去了,晚上还有事。” 女人试图再说点什么,却见那个有着一双猫儿眼的美丽女孩正直勾勾地看着自己,似是把自己的所有小心思看破。她连忙应了一声,转身出去了。 玲珑发出一声长长的气音,就像是自行车胎的气门芯子被人拔了的那种,戚伯一本来表情还挺严肃,被她这一声弄得,顿时莞尔:“怎么了这是?” “我说你怎么总想回来呢,要是有这样的美人儿等着我,我也想回来呀。” 听这酸溜溜的语气,戚伯一道:“不是你想的那样,她只是个很有能力的下属。” “哦。” 戚伯一:…… 他该怎么解释? 不对,他为什么要解释? 就算只是上下属关系,他也没必要跟她说得这么清楚吧?再说了……“你在学校里不也有很多桃花?你们学校论坛还有个置顶的盛世美颜品品帖呢。” 这回换玲珑惊讶了:“你怎么知道,你还逛我们学校论坛了?” 戚伯一含糊地嗯了一声。 他岂止是逛论坛了,他们学校贴吧他也逛,前不久大一新生军训,有新生买了热搜“最美军训生”,结果那拍照的不小心把后头路过的玲珑也给拍上去了,这下可好,钱全白花了,明明买的是“最美军训生”,结果全叫后头的“最美学姐”给抢了风头,要不是戚伯一及时把新闻给按了下来,现在她都家喻户晓了! 普通人的美貌也许只能惊艳片刻,可她这张脸,但凡被人看见了,就别想有消停的时候。所以谢氏传媒根本不必担心有艺人跳槽或是解约,山穷水尽的时候把她抓出去拍照做海报卖,照样混得下去。 玲珑戳戳他的脸,拿这位叱咤风云的大人物当玩偶,半点尊敬都没有:“戚叔叔,你是不是对我有什么危险的想法?” 戚伯一把她的小手拿下来:“饿不饿?” 她还偏偏不让他转移话题:“我跟你说哈,学校里好多人喜欢我,我觉得我可以每隔几天就换一个男朋友,不过有连锦那样的前男友在,长得不好看的我没有食欲,你不是新签了几个小鲜肉吗?要不然让我潜规则他们吧!反正有你在,合约约束着他们也不敢怎么样。” 戚伯一听她满嘴胡说八道,脸都黑了。 “你觉得怎么样,怎么样怎么样怎么样?” 还追问呢,大有不得到回答不罢休的意味。戚伯一被磨得受不了,就想把她放下来继续看文件,结果却突然被玲珑捧住了脸,在薄唇上啾了一口,没等他发怒,她就主动跳下他的腿,冲他摆摆手,拿了张通行证:“我去到处逛逛,戚叔叔可不要想我。” 戚伯一看着已经没了人影的办公室,半晌,忍不住摸了摸自己的唇瓣,好气又好笑。 跑得倒挺快! 525.第四十四片龙鳞(五) 第四十四片龙鳞(五) 董事长带了个女孩子来, 各部门又突然出现一个到处闲逛的女孩子, 大家立刻就意识到了她的身份,当玲珑走近的时候,连敲键盘都格外卖力气——他们要证明, 自己是在认真工作的! 玲珑嘴里叼着根棒棒糖,戚伯一的公司太大了, 她真就是“随便走走”, 毫无目的地的那种,毕竟她先前亲了戚伯一, 得给那位心情复杂的老人家缓冲的机会。不过走着走着, 她居然遇到了先前那位身着酒红色套装妩媚娇艳的美女姐姐。 龙女大人自己爱美, 对于好看的人事物也天生会有好感, 只要他们不来招惹她, 她都是很好说话的。美女姐姐虽然暗恋戚伯一,可瞧着仍然干练潇洒,跟玲珑说话也很是亲切和蔼, 她以为她是迷路了,毕竟公司的每一层都这么大,女孩子头一回来,可能根本分不清哪是哪儿。 玲珑恶意卖萌,虽然明面上二十一岁的年纪,但她脸蛋儿小小眼睛大大, 透露出一股别样的稚嫩, 对美女姐姐来说, 的确就是个小妹妹。 两个人谁都没提戚伯一,玲珑进了电梯后冲美女姐姐挥手:“白白。” 美女姐姐也冲她笑:“白白。” 看了下时间她出来溜达了也快一个小时了,戚伯一也该想的差不多了吧?玲珑一边寻思着一边敲门,门一开就看见戚伯一倚着椅背,双手交叠放在桌子上,正面色沉静地看着她,好像知道来人是她一样。 她奇奇怪怪地走进去:“干嘛这样看着我,是不是发现一个小时不见特别想我,根本不能离开我?” 戚伯一本来是真有些话想说,被她插科打诨,瞬间啼笑皆非:“你过来。” 玲珑先捂住小屁股:“我可警告你,我爸爸妈妈都没打过我,如果你想打我,我就在你的饭菜里下毒!” 戚伯一:“没想打你,过来。” 她便慢吞吞蹭过去,让戚伯一握住手腕拉到了怀里,他的椅子很大,她就直接坐了下去,被他从背后圈住,听到他问:“真不嫌弃我年纪大?” 玲珑点点头:“年纪大不是问题,肾虚才是问题。” 戚伯一被她逗笑了下,又轻声道:“你得明白一个道理,如果你真的想要我,就不能背叛我,更不能去喜欢别人。这个喜欢,包括什么前男友小鲜肉,都是不可以的,这个世界上,你只能喜欢我。” “那你呢?” 戚伯一倒是没想到她最先问的会是这个,“我们是平等的,我要求你的事情,自己也会做到。” 他觉得人世无常,去要求永远不变的爱与永远如初的热情是很奇怪的事,但他却又无法控制自己不去要求,诚然,与玲珑生活久了,他想很难有人会不喜欢她,可她对任何事物的喜欢都是浅淡且不长久的,就好像她今天想吃焦糖泡芙,明天就想吃麻辣牛肚,口味换得快,喜好也变得快。 她能为了一个连锦跟从小疼爱自己的父母吵架,叛逆闹腾,也能很快就不再喜欢连锦,任由对方打了多少电话发了多少消息都当做没看见——她很娇气,很善变,那么他要如何相信她对他的喜欢不是雏鸟情节呢?她很有可能今天喜欢着他,明天看见了更年轻更英俊更有青春活力的男孩子,就移情别恋。 她现在觉得像他这样成熟深沉的男人很有魅力,转头也许就会欣赏朝气蓬勃阳光开朗的男生……毕竟戚伯一早已过了那个年纪,甚至于他处于那个年纪的时候,也跟“朝气蓬勃”、“阳光开朗”沾不上边。 “那不就行了。”玲珑靠到他胸膛上,“几十年的专情我还是做得到的,你不用怀疑我。” 几十年在她嘴里说出来就跟吃饭喝水一眼简单轻松,戚伯一想,可人生能有几个几十年?他没再说话,摸了摸玲珑的头发,她就又开始不安分,在他怀里蹭了半天,爬到他腿上跨坐,搂着他脖子眼睛亮晶晶的:“那为了庆祝我们成功确立了恋爱关系,来接吻吧!” 说完也没等戚伯一同意,她就先亲为敬。 戚伯一本来还扶着她的腰,觉得这个姿势有点不雅观想让她从自己腿上下去,结果一接触到玲珑的嘴唇便忘记了自己要做什么,温顺地与她唇舌交缠,亲了又亲,直接把工作时间给荒废的一干二净。 等到去吃海鲜大餐的时候,沿途遇到的人都忍不住朝玲珑嘴唇上瞅——多么鲜艳又娇嫩啊,年轻女孩子就是这样娇艳动人! 海鲜大餐只有两个人吃,如今戚伯一已经对玲珑的食量有了了解,他到八分饱后便不再动筷,眼睁睁瞧着玲珑把一桌子菜吃了个干干净净,便倒了杯水,逼她吃了几片消食片。 “我下回还想来。” 回A市的飞机上,玲珑贴着戚伯一的胸口这样说。 他很是爱怜地抚了抚她的长发:“好。” “你再带我来好不好?” “好。” “下回我想改吃点别的。” “好。” “我不上学好不好?” “不好。” 她立刻就生气了,哼哼着把他推开,拉起毯子把脑袋都盖住,也不怕憋坏了。戚伯一凑过去轻轻敲敲毯子里的人:“不要生气,你想想,上学也是很快就毕业的。” “才不是呢,我现在才、才大三!” 至少还得两年! 她对现在所学的这个专业完全没兴趣,上课的时候都是在神游天外,一想到这样的生活还要过两年心情就格外沉重,这两年时间她拿去做什么不好呀,上学?学校里什么有趣的事情都没有! 戚伯一不知该如何劝她,不过上学的事是没有回转余地的,他觉得如果谢天夫妇还在,他们也一定会坚持让女儿读书。“玲珑,你这喜好变得也太快了,让我如何相信你真的能喜欢我几十年呢?说不得再过个一二十年,我就老得走不动路了,你那时候却风华正茂,你真的还能喜欢我吗?” 玲珑是不懂话题怎么就转到这个上面来的。 戚伯一又道:“这个专业本是你自己选的,你才喜欢了多久就不喜欢了?” “上上上上行了吧?”玲珑不高兴地说,又小小声嘀咕着没让戚伯一听见,“又不是我选的。” 戚伯一见好就收,能从小公主嘴里听到一句退让可不容易,他便顺毛在她嘴角轻轻吻了一下:“乖乖听话。” 这样一个清心寡欲几乎能出家做和尚的男人,凉薄到对任何人都没有什么情意,却能低声下气地哄她,亲昵地抱她吻他,尤其他长得还这样好看,玲珑还是相当吃这套美男计的。她的脾气向来是来得快去得也快,顿时就不生气了,又偷笑着钻进戚伯一怀抱,毯子也不要了,要他抱着搂着才能开心。 戚伯一从前不喜欢同人有肢体上的接触,交了这么个小女朋友才发觉这样也不坏,他圈着玲珑在怀里,拉过毯子把两个人都盖住,柔声细语地哄她再睡会儿,等醒来就到了。 奈何她玩得正开心,根本没有睡意。 一趟L市行,回来后在谢家别墅工作多年的阿姨们都发现,小姐跟戚先生之间更亲密了!当然这并不是说他们之前不亲密,但现在小姐都坐在戚先生腿上打游戏,耳边游戏声这么大,戚先生居然还能面不改色地看文件,这是什么样的定力啊! 要知道戚先生最讨厌噪声,她们打扫卫生都得趁戚先生不在家的时候开吸尘器呢! 这看起来……两个人有点亲密过头了吧…… 虽然戚先生很有威严,但大家都是看着小姐长大的,怎么也不能让不谙世事的小姐被坏叔叔引诱不是?于是平时跟玲珑最亲的一个阿姨,在大家的支持下想要跟玲珑谈一谈。 戚伯一去公司了,玲珑今天难得没有课,她一边咔嚓咔嚓啃薯片一边翻着手上的漫画,听到阿姨说得口沫横飞才抬起略带茫然的小脸:“啊?” “我们是说,小姐,戚先生虽说是您的长辈,但是也不能太亲近了,男女有别,小姐还小,不懂……” “不是长辈啊。”玲珑舔着手指头,意犹未尽,“虽然我管他叫戚叔叔,但其实他跟我是同辈的,他父母跟我爸妈才是好朋友,我们俩也勉强算是青梅竹马了。” ? 这算是哪门子的青梅竹马?别的不说,戚先生考大学的时候,小姐才刚出生呢! 玲珑看出阿姨心底疑惑,答道:“他在他们家长大,我在我们家长大,一起长大不就是青梅竹马?” 阿姨被这神逻辑震惊地说不出话,玲珑又说:“而且他也没有诱拐我呀,是我想要他,他不能拒绝而已。” 阿姨:??? 这还是他们家那个害羞胆小的小姐吗?! “谢谢阿姨跟大家对我的关心,不过没事儿的,戚叔叔很好一人,他会对我好的。你看他担心你们看不惯,都不肯在外面亲我呢,这下既然说开了,以后我们就可以随时随地亲热了吧?” 阿姨:??? 玲珑说着说着还高兴起来:“我去给他打个电话,以后每天他回来都得亲我一下才行,这个人跟个老学究一样,我怀疑他上辈子是个和尚。” 大家目瞪口呆地看着小公主一路远去的背影,面面相觑,说不出话,最后一致认为是戚先生心机深沉,把小姐给哄骗成了这样,他们家小姐就是个软耳根,别人说什么就信什么,决不能让人把她给骗了! 于是打这天起,只要戚伯一跟玲珑在一起,周围就总是有人“若无其事”地走过,要么擦花瓶,要么搬椅子,要么拿鸡毛掸子抖漏窗户,反正就没有闲着的时候。要是再亲密一点,就经常听到有人用力咳嗽,好像生了肺痨那种拼命咳。别说戚伯一,就连玲珑兴致都让他们给搞没了。 要是戚伯一进了玲珑房间许久没出来,那就有更多理由了。 小姐厨房给你煮了你爱吃的甜玉米! 小姐草莓慕斯蛋糕做好了! 小姐来吃灌汤包! …… 这一招屡试不爽,无论里头戚伯一怎样箭在弦上,玲珑都能一把推开他头也不回。慢慢地戚伯一就明白了,也许小公主真能喜欢他几十年不动摇,但她心中的第一个位置,永远是留给食物的! 还有那批帮佣阿姨,戚伯一是真的很想把她们从别墅里丢出去,要不是看她们没有恶意,且全心全意为玲珑着想的话。 好在时间一长,大家也就慢慢认可了戚伯一对玲珑的真心,没办法,说不是真爱都不行了,戚先生那样冷傲的人,居然会蹲在地上给小姐系鞋带,给她擦脸梳头,给她剥虾夹菜……比先生太太在世时照顾的还周到! 说人家戚先生是图谢家财产吧……也说不大过去,戚先生明显比谢家还有钱,这不是真爱是什么?兴许是上了年纪的老男人更会疼人吧,反正他们家小姐每天开开心心的,还有什么比这更好的事情吗? 能从失去父母的悲伤中走出来,真是太好了。 之前玲珑说要请全班同学吃饭,她还真不是开玩笑,不过她是没兴趣陪这些同学一起吃饭唱歌的,最后她买单不就行了?同学们原本以为就是普通吃个饭什么的,结果人家小公主说请就请的是A市最贵的西餐厅,因为要玩到很晚还派了好多豪车来专门接送,这待遇他们都不好意思了,以后只能更加勇猛地在学校论坛上对抗黑子来报答! 说起来这阵子学校论坛上出了不少跟小公主有关的黑帖,也不知道是什么人干的,IP地址还总是换,早晚有一天让他们抓到那个人,肯定让他吃不了兜着走! 玲珑没想到自己在学校里就有黑粉团了,她翻着论坛里的帖子时倒也没生气,若有所思,黑粉们攻击她最大的两个点就是炫富跟没有人情味。 她想了想,又看了看自己的衣帽间,里头被戚伯一堆满了各式各样的名牌服饰跟包包,更别提她的首饰盒,她吃的穿的用的每一样都贵的要死,这就叫炫富啊?这明明是她习以为常的生活啊,不能因为自己穷,就红眼病说人家有钱是炫富吧? 那她每天穿地摊货戴玻璃耳坠就叫低调了? 不过黑帖的留言大部分都是为她说话的,尤其是针对炫富这一点。 “人家小公主家世好,家里人宠着,用这些都是很平常的好不好……” “别因为自己买不起几千块的衣服,就说人家穿几万几十万的是炫富啊!” “我是小公主同班同学,我证明这真的只是基操。” “……这样就叫炫富了,请问你知道人家是谢氏传媒的大小姐不?” “昨天看到接小公主放学的车子又换了一辆,卑微如我上网搜了一下,对不起打扰了,T品牌最新限量款,全球只有十辆,五千七百万……” “T家的车在豪车里算是中上水准,之前我看过小公主家一辆定制的,连价钱我都不知道多少……” “楼主也太酸了,我突然有个想法,你该不会是之前拦了人家的那位吧?” “楼上……我也觉得像……” “求解码!” 后来这个帖子就歪了,从玲珑炫富变成了玲珑家到底有多少辆车,以及楼主到底是不是那位大庭广众下说出小公主活该死爸妈的奇葩。 她看得太入神,连戚伯一走过来都不知道,手机被他抽走,她不高兴地伸手去抓,戚伯一仗着比她高出一大截,举起手机迅速浏览了下,玲珑就拽着他的衣袖:“还我还我!这是我的手机!” 戚伯一把手机还她,表情不是很好看:“这样的帖子发多久了?” “也没多久,我看着挺有趣的。” 戚伯一捏她粉嫩小脸:“哪里有趣?别人在背后编排你,你不生气就算了,还觉得有趣?” “是啊!”玲珑理所当然点点头,“你看她字里行间透露出的怨恨跟嫉妒,还有深深的自卑,不觉得很有趣吗?我当笑话看呢。” 再说了,对方骂她一句,脸上就要多长一颗永远都不会消下去的痘,她有什么好生气的,巴不得对方再多发几个帖子多骂几句,到时候顶着一张癞|蛤|蟆脸出来丢人的又不是她。 “晚上想出去玩吗?” “去哪里?” “有个宴会,你总是在家里待着也不出去玩,带你出去走走。” 玲珑自然不会拒绝,她很快就把论坛上的帖子抛在了脑后,戚伯一却记下了,当天,为了小公主摩拳擦掌准备奋斗的同学们就懵逼了——怎么删的干干净净一个帖子也没了?那几个楼主还出现在被封号的公告帖里了! 嗨呀好气啊,他们还没骂够啊就这么结束了?! 晚上玲珑陪戚伯一出席宴会,他并不是个喜欢跟陌生人见面的人,三十岁往后基本就很少在人前出现了,这回想要出来也是看到了那些黑帖,怕他的小公主脸上笑嘻嘻,心里却受了伤,毕竟她可是个娇气的姑娘,这才想着带她出来转转。 不过让戚伯一没想到的是,就参加这么场宴会都能碰到连锦。 他并没有把这个人放在眼里,更不屑纡尊降贵去跟连锦一般见识,只是随口吩咐了一句,就足以让连锦在圈子里举步维艰。可今天连锦居然也能参加这场宴会,他是哪里得来的资格? 玲珑一进场就跑去蛋糕区了,戚伯一慢悠悠跟在她后面,眼角余光瞧见一个膘肥体壮的女人过去挽住了连锦的胳膊,顿时了然。 怪不得呢,原来抱不到小公主的大腿,就换着去抱别人的水桶腰啊! 他眼中露出讥讽,反倒是那个女人一直想跟他搭上线而无门,这回居然能在宴会里看到他,立刻就拉着连锦过来了——她还不知道自己的小情人儿在圈子里这么难,什么资源都拿不到就是因为眼前这位戚先生呢,还想着跟戚先生引见一下。 连锦也不认识戚伯一,事实上他还是有羞耻心的,他可以为了前途去讨好小公主,也能装出一副不食人间烟火不为名利所动的模样,可现在的他又不是那个被小公主爱得要死要活的人,对何氏娱乐来说完全没有价值,没有人把他放在眼里,现在他基本接不到工作,经纪人对他也是横挑鼻子竖挑眼,几乎等于被雪藏,只能自己想办法。 他身边这个中年胖女人是一家视频网站的老总,就好连锦这种细皮嫩肉的小鲜肉,两人很快就勾搭上了,连锦也是真有手段,胖女人被他迷得神魂颠倒,都愿意离婚给他结婚了! 可连锦不愿意啊! 他只想借着这个跳板发展的更好,只拍几个自制网剧远远不够,就算有了很多粉丝,他也是接不到大制作的,甚至连好一点的综艺都上不了,只能在金主的视频网站上出现! 他怎么可能跟这样的女人结婚?! 要不是秉持着“男人怎么样都不吃亏”的心理,他都不想跟这个女人上床!每次躺在床上看着女人那一身肥腻白肉,连锦几欲作呕。 他见了戚伯一,只一眼就觉得这是位来头极大的人物,说不定自己就能得到他的赏识从此平步青云! 可一听说他是谢氏传媒的代理人,连锦就愣了下,紧接着就听到熟悉的娇俏声音:“戚叔叔!戚叔叔这个蛋糕好好吃哦,你也尝一口吧!” 戚伯一其实不大喜欢吃甜食,可是在连锦面前,这位怎么说也是他家小公主的前男友呢,他是不吝于秀个恩爱的。 便淡漠着嗯了一声,微微低头,吃下玲珑喂来的蛋糕,奶油细腻,甜味恰到好处,滋味确实是不坏。 玲珑喂完蛋糕才发现戚伯一面前站的人是谁,她好奇的大眼睛从连锦身上看到胖女人,又从胖女人身上看到连锦,最后定格在胖女挽着连锦的胳膊上,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 全程没说话,但就光看她表情,就知道是怎样一出精彩大戏,硬生生把连锦给看得面红耳赤,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526.第四十四片龙鳞(六) 第四十四片龙鳞(六) 玲珑没想到这连锦居然还是个要脸的人物, 傍富婆了还知道不好意思呢!看那小脸儿红一阵白一阵的,太可怜了, 她忍不住……想落井下石。 “戚先生, 您是戚先生吧?”胖富婆搓着手一脸媚笑, “您好您好, 我是XX视频的小黄啊,不知道您有没有听说过我, 是这样的,这位是……” “不用介绍。”戚伯一淡淡地说, “我对你的情史没有兴趣。” 富婆表情瞬间僵了, 她当然不是傻子, 今天光明正大地带连锦出来就是告诉别人他是她的小情儿,同时也是想看看以自己的面子能不能给连锦安排个角色。虽然她觉得在自家网站上露面也没什么不好, 可架不住她的小情儿有一颗积极进取的心,他说想自己闯出一番事业来,不想总是依靠自己。 富婆非常感动,就想帮他牵线搭桥, 何氏娱乐既然不待见小情儿,那就换一个呗!谢氏传媒跟何氏娱乐是多年竞争对手, 富婆就想帮连锦跟谢氏传媒拉上关系,只可惜谢氏传媒现在的管理者不是很喜欢出席公共场合,她打听到的能有机会见到戚先生的宴会, 都会带着连锦一起来。 连锦还不知道她要给他找一位怎样的大人物呢!富婆想着要给小情儿一个惊喜来着。 就目前情况来看, 不仅惊喜, 还很惊吓。 换作几年后在圈子里已经逐渐把脸皮彻底熬成铁桶的连锦,肯定能脸不红心不跳假装跟玲珑不认识,但现在的他还不行。他还没有拿到谢氏传媒的管理权,没有成为谢氏传媒的大股东,没有跟何氏娱乐搭上线,更没有凭借谢氏传媒成为圈子里人人追捧的人上人。他甚至手头都没什么好的资源,只能在富婆的视频网站上演一些不入流的网剧,参加一些网综。 虽然也给他带来了许多粉丝,可这明显是不够的,他的目标不仅仅是这样,他的野心不能满足! 他跟在富婆身边,明明整个人臊得几乎不敢抬头,却又忍不住用眼角余光去看玲珑。 她看起来更漂亮、更高贵了。 他都没弄明白是哪里出了问题,本来视自己如男神,对自己爱得死去活来的小公主,突然就不受掌控地要跟他分手了!听到玲珑不客气地说分手的那一刻,连锦整个人都懵了,他甚至都没来得及问为什么,玲珑电话一挂就把他拉黑,之后他再也没能联系上她。 又不能崩人设去换个号码打,要知道他在玲珑面前一向是不图她什么且性格有点高冷的王子啊! 现在好了,小公主不乐意陪他玩这个游戏了,他也从王子变成了鸭子。虽然都是“子”,可差的实在有点大。 富婆被戚伯一怼了也不敢生气,她在普通人面前是有钱人,平时也吹一声成功人士,但是在戚伯一面前不够看,她也不敢多说什么,就应是拉着连锦往戚伯一面前扯,想让戚伯一看清楚:“戚先生您看,这孩子条件可好着呢!不管是外表还是性格,只要给他个机会,他肯定不让戚先生您失望,您——” “我为什么要给他机会?”戚伯一漫不经心地瞥了连锦一眼,压根没把对方放在心上,蔑视的意味相当明显。 富婆一愣。 连锦也握紧了拳头。 “没事的话不要挡在我面前,我这个人脾气不是很好。” 玲珑扑哧一声笑了,她摇摇头,对连锦说:“你跟这位……是什么关系啊?” 富婆不认识玲珑是谁,还以为是戚伯一养的小情儿,毕竟接管了谢氏传媒,做娱乐公司的别的不多,就俊男美女多,光是她,在遇到连锦这个“真爱”之前都不知换了多少个了,她老公知道也不敢说什么。所以下意识就没把玲珑当回事,不过对方是戚先生的女人,也不敢得罪就是了。 她笑着说:“这是我认的弟弟,我俩特投缘,他叫我一声姐,我这做姐的,怎么着也得给他盘算盘算吧?” 连锦悄悄拽了下富婆的衣服,示意她不要再往下说了,偏偏富婆没有意识到,当着玲珑跟戚伯一的面把连锦夸的是天上有地下无,全程玲珑跟戚伯一也不打断,就让她夸,真不知道她是哪里来那些形容词,反正在富婆心里,连锦天下第一,他不是顶级流量都是人们不识货。 连锦快要崩溃了!别人面前夸也就算了,在玲珑面前夸什么呢?他原本还想着要跟玲珑重修旧好,这个只会坏事的蠢女人! 富婆越夸越真心,越夸越夸张,戚伯一终于听不下去了,他问玲珑:“走不走?” “那个小蛋糕挺好吃的,你再陪我过去吃几块吧?” 他颔首,牵起玲珑的小手,连看都不再看富婆跟连锦一眼,实在是没什么好看的,他都搞不懂小公主过去怎么会为了这么个男人要死要活——连锦到底是有哪里得了她的青眼? 玲珑察觉到他的疑惑,一本正经道:“谁没有个年少轻狂的时候呢?我们家虽然开公司,旗下挺多艺人的,可是爸爸妈妈管得严,我可没见过他们,连锦是我日常见过的人里最好看的,又很会拿捏我的心态,我沦陷不是很正常的吗?再说了,现在我不是改了嘛!” 原本的谢宝儿又没谈过恋爱,连锦长得好,会说话,又刻意接近,她一个被保护的密不透风的小姑娘不动心才是奇怪吧? 戚伯一道:“你口味变得有点大。” 这是说她挑男人的眼光,玲珑回道:“变好了就行。” 他便微微勾了下唇,不再提连锦,若非今天晚上见到了,戚伯一是根本不会提这个人的,玲珑的过去已经发生,他也许会好奇,却不会逼迫,更不会在意,他只要她现在的每一天都属于他。 连锦着实不算什么对手。 不过刚才那个女人也太失礼了一点,想为连锦出头?自己都是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了。这个连锦,骗女人有一手,可商业眼光却不行,那女人的视频网站近年来一直在亏损,戚伯一正有收购的打算。不过能哄个年轻英俊的小帅哥□□,想来那女人也不会说实话,就是不知等到连锦得知真相会是什么反应。 戚伯一想着,便觉得有趣。 他把这事儿跟玲珑一提,玲珑就开心起来,拍拍小手:“那敢情好,这不是白给人睡了还什么都没捞着吗?” 要知道现在虽然网剧大热,可真正爆红的没有几部,更多的都是粗制滥造,连锦演的那几部,基本上除了他的颜值之外没有丝毫可取之处,粉丝怎么吹也只能吹脸,什么服化呀道具呀场景呀情节呀那都是狗屁,也因此连锦自己也着急,他拍了什么东西他心里清楚,粉丝在网上骂网站骂公司又有什么用? 他根本没有机会展现自己的实力啊! 而戚伯一的出现,更是将他出头的可能性彻底掐断。 这天见了连锦,之后玲珑就把他抛在了脑后,仍旧重复着每天学校别墅公司三个地方跑的生活,节假日则跟戚伯一到处寻找美食,寒假前最后一节课结束,过了这最后一个周末就是期末考,因为天还不是特别冷,玲珑就穿了一件织花墨绿大衣,里头套了黑色毛衣,头发放下来,一张小脸儿愈发白嫩精致。 她是极美的,不过平时会稍微淡化美貌对人类的冲击——那种走在街上万人空巷甚至有人为了看她发生踩踏事故的事情,经历过一次龙女大人就觉得烦了。 书还没收拾完,就有同学气喘吁吁地跑回来,“有、有人在下面给咱们玲珑表白!” 啥? 全班同学都不约而同地朝窗口扑去,挤在一起往下看,果不其然看到排成了心形的蜡烛,还有站在蜡烛中间抱着一捧玫瑰花的男生。因为他们在五楼上课,所以离得有些远,瞧不清楚人长得什么样。 但想都不用想,肯定是配不上他们班小公主的,人家可是真真正正的千金大小姐,不是他们这种普通人能配得上的! 玲珑也凑过来,同学们立刻给她让出一个通道,玲珑撇撇嘴,有人说:“玲珑你从西边出口走吧,别跟这些人对上了,你看还有人拿了手机在拍呢!感觉是有预谋的。” “我靠真的,居然真有人敢跟咱们玲珑表白?!” 这几乎成为全校同学共同遵守的一项规则——可以暗恋可以欣赏,但不允许表白,小公主是大家的,谁都不能独占!当然了,也没人有那勇气来表白,当喜欢的人遥远如云端时,只要抬起头能够看见她就很幸福了,奢求与她在一起是不现实的。 所以即便玲珑是公认的校花,但是一学期以来她收到的情书次数不超过五封。 玲珑倒是很好奇谁那么大胆子,她一下去,其他同学哪里站得住?就都跟了下去,浩浩荡荡跟公主的忠心侍卫一样。 虽然大学生们很多人都在谈恋爱,也喜欢浪漫,但这种在教学楼下摆蜡烛阵当众表白的还是少见。玲珑一出来,外头本来还在议论纷纷,立刻全部安静了。 站在心形圈子里的男生露出兴奋的表情,直接朝玲珑走过来:“你好!谢同学,我喜欢你!请问你愿意做我的女朋友吗!” 玲珑慢吞吞低头看了看这捧玫瑰花,完全没有要接过来的意思,倒是人群中有人起哄:“答应他!答应他!” 这哄起得还挺有意思,一开始声音挺小,后来就有人跟着一起喊“答应他!答应他!” 男生的眼神跟表情明显更加兴奋了,他把花往前一送,痴迷的目光黏在玲珑脸上流连不去,她可真好看、真好看!好看的他每天晚上做梦都能梦到他!睡前整个宿舍谈论的女生也都是她!怎么会有这么好看的人?这是真实存在的吗?! 玲珑碰都不碰那花,伸出手指指向人群中的一个人:“你喊什么,我没听清。” 男生吓了一跳,被那清凌凌的目光一看,不知为何竟有种毛骨悚然的畏惧感,他强装镇定:“人家真心表白,你答应怎么了?” 玲珑收回手,把玫瑰花拨到一边,看也不看表白男生:“你挡着我的路了。” 她的傲慢是那样明显,高高在上的语气充满了对这些人的蔑视,不是她说,这一地的心形蜡烛跟一捧玫瑰花就想让她做女朋友???龙是这么好骗的吗???就算是戚伯一,讨她欢心也都是送价值连城的珠宝首饰,或是她喜欢的其他亮晶晶呢,这些人想穷交女友,也得问她愿不愿意呀! “谢玲珑!” “你这是什么语气?”玲珑匪夷所思,“我欠你钱了?” 男生抱着玫瑰花,强硬地塞过来:“这花是给你的,不管你答不答应我,都是给你的。” 他长得不算丑,但也说不上多帅,就是普通人长相,但是由于两边脸颊还有不曾消退的痤疮,整个人皮肤不是特别好,精气神也不怎么样,总之对龙女大人来说是个毫无价值的人类,她连教训他都懒。 至于这捧玫瑰花,玲珑自然是不屑要的,她躲开塞过来的花,抬起脚踩在了教学楼前的花坛上,这样她就比在场所有人都高了。 “不要在我面前玩这些可笑的小把戏,我又不会上当。” 那几个看到表白就起哄答应的人,跟这个男生是一起的,只可惜事情没朝他们预期的发展。假使今天他表白的是个普通女生,亦或是再漂亮一些,兴许起个哄带个节奏都能成功,毕竟大部分女生都心软,而且众目睽睽之下也不好意思拒绝。可惜,这一招用到玲珑身上是完全不起效果的,这个男生跟她之间的差距,比天地更甚,是个人都没法昧着良心喊出答应他这三个字。 “另外我不喜欢你这样的。”玲珑无情道,“你长得太一般了,我看过一眼就忘。” 说完也不管其他人是什么反应,跳下花坛就走,还不忘掏出手机给保卫科打电话说有人在七号教学楼下纵火。 不记个大过都是便宜他了。 这件事在玲珑看来只是个不值一提的小插曲,她也没跟戚伯一说,主要是觉得没必要,就那么几个人,她一根手指头都能把他们碾死,可玲珑没想到的是,她没放在心上,人家反倒是记恨上她了! 可能是因为当众的拒绝伤害了他们可怜又可笑的自尊心,过了没几天,她就发现学校里总是有人鬼鬼祟祟地暗中观察她,出自想搞事的心理,玲珑选择了隐瞒,并且刻意在被盯梢的情况下告知同班同学说期末考结束那天她自己回家没人来接。 然后这几个没长脑子的蠢货就真盯上她了。 玲珑刻意朝人少的地方走,他们也加快脚步跟上来,直到她停下,转过身,“跟着我想做什么?” 还是那次表白的四个人,玲珑对他们的姓名没兴趣,也不大记得这几张平平无奇的脸,就是纯粹想笑——说真的,在龙的记忆中,已经很久很久很久很久没有人因为觊觎她的美丽而对她有所图谋了,尤其是这样不知死活的。 “说呀!说呀!” “还愣着干嘛,是男人就上!” “你磨磨唧唧的干什么呢!咱们不是说好了?” 玲珑不慌不忙地站在原地看他们之间你捅我一下我拽你一下的,问:“你们能不能快一点决定要对我做什么?” 那个跟她告白的痤疮男上前一步,紧张的手都在抖,说话也有点结巴:“我、我本来也不想这样的,都怪、都怪你不答应我!我是真心喜、喜欢你的!” 那天他不仅没能告白成功,还被她跟其他同学嘲笑了好久,尤其是有人把他告白被拒的视频发到了学校论坛,几乎是全校都知道他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被拒绝了!这几天他一直被人冷嘲热讽,泥人还有三分土性呢!那些人嘲笑他也不看看自己是个□□丝,居然还敢喜欢女神,又说他跟个泥腿子一样,根本配不上小公主——走在路上也有人指指点点捂嘴偷笑,他越想越气,晚上的时候就抱怨出来。 其他几个舍友就给他出了个主意。 女人嘛,就算是在思想观念相对开明的今天,大部分人也都是保守又愚昧的,尤其是像小公主这样的家庭,要是他都把小公主给占了,她还能那样瞧不起他吗?论坛上那些人还敢嘲笑他吗? 不蒸馒头争口气! 玲珑从这几个人的语言跟神态里大概也明白他们想干嘛了,瞧那痤疮男兴奋的,口水都要滴下来了。 龙性本淫没错,可她是很挑剔的,没有美好纯净的灵魂,外表就必须完美出众,否则龙哪里看得上?而这痤疮男,一无美好灵魂,二无英俊外表,只有一脸的痤疮与满心的怨念,玲珑连头发丝儿都不想给他碰一下。 “别假惺惺地告白了,你已经想要犯罪了好吗?”玲珑瞥了眼他身后的人,“干嘛,不敢一个人来,还得带三个爸爸壮壮胆?怎么说,手机什么的准备了吗?待会儿拍不拍?” 当然是要拍的。 他们头一回干这种事也有点害怕,但谢氏传媒多有钱啊!到时候拍点裸|照视频什么的,应该能得到一大笔封口费吧!毕竟现在是法治社会,他们不相信有谁敢乱来。 出主意的时候就没人想着这是法治社会了。 “你得意什么啊!不就是出身好吗?有什么了不起的?”一个男生看不惯玲珑这样傲慢,怼她。 谁知她很自然地点头:“出身好就是了不起。” “老三!干她!女人都是这样,干老实了就听话了!” 大抵自卑的男人都看不得玲珑这样高傲的女人,都会想要把她脸上高贵的面具个撕下来,最好看她跪倒在地哭泣求饶,彻底毁灭失去自我,他们才会开心。 这四个人打大一的时候就住在一起,臭味相投,都喜欢看黄|色|视|频及一些小说,常常互相交流恶心人的观念,受那些影音文字影响,经常意|淫娱乐圈出名的美女明星以及身边优秀的女孩子,大庭广众告白然后起哄让女生答应的损招就是其中一个人想出来的,这一招还很好用,他们成功过好多次! 成本不高,又能白得个女朋友,简直不要太好。 玲珑的身份一曝光,他们就动了心思,这样的千金大小姐可是只有小说里能见到的啊,平常生活中来往的都是普通人,哪有这样美得出奇的女孩子?其他人不敢表白,他们可不一样。 兴许中二种马文看多了都难免有点自视甚高,觉得自己特别了不起,天底下所有女人尝过自己的东西后都会跪倒在他们□□下俯首帖耳。 对此玲珑只有三个字送给他们:想太多。 不是想太多还是什么? 戚伯一那样的家世,那样的身价,那样的外貌跟能力,对女人还都是礼遇有加呢,玲珑都没从他嘴里听说过一句瞧不起女人的话,怎么这些底层男人对女人恶意那么大?好像全天下女人都嫌贫爱富,而他们就是正义使者一样。 对这些人类,玲珑没什么好说的,她甩了甩手,眼底有什么东西一闪而过——如果是敏锐的戚伯一在场,一定会意识到,那是玩弄濒死猎物的强者的愉悦。 玲珑就站在原地,看着痤疮男一步一步朝自己走近。 痤疮男嘴上说着抱歉,内心无比兴奋,他眼都不眨地看着离自己不远的玲珑。她是他的梦中女神,不知多少次他喊着她的名字,看着手机里她的照片到达了顶点,这样的爱恋几乎要逼疯他了,他不会伤害她的,他只是让她听话一点,这样他们就能在一起了。 可是就这么短短十几步的距离,不知走了多久,也没能走到,脚下的路好像有无尽长,走着走着走着,他终于意识到了,有哪里不对。 很不对。 527.第四十四片龙鳞(七) 第四十四片龙鳞(七) 明明小公主就在眼前, 可是他再怎么也无法走近她,就算跑起来也没有用, 无论怎么努力地去靠近, 她都显得那样遥远。 痤疮男有点慌了, 他开始想要回头, 可这哪里是能回得了头的?只有他身后那三个舍友煽风点火让他上。先前冲动的大脑终于冷静下来,也不敢去想什么得偿所愿了, 他现在只想赶紧逃走! 可是前后都是那么点距离,他怎么哪里都走不了呢? 三个蠢蛋舍友本来只是想分一杯羹, 毕竟小公主简直就跟他们平时看的YY小说里的女主角一样, 他们便很自然地将自己代入其中, 成为了“男主角”,可看着痤疮男走了大半天也没走过去, 他们便出声嘲讽:“干嘛呢你,还能不能行了啊,你要是不行你就别上!” 痤疮男急得满头大汗,玲珑始终好整以暇地看着, 她打了个响指,后面迟钝的舍友三人组终于也意识到了不对, 现在是傍下午,五点多钟来着,出学校的时候天边满是彩霞夕阳, 怎么突然变得……这么黑了?黑的都看不清楚周围在哪儿了! 而等到他们看清楚的时候, 小公主已经不见了身影, 痤疮男吓得全身僵硬不敢动:“人……人呢?!” “刚刚还在这儿的呀!” “怎么回事?这是哪儿?!” 他们在下面着急的不行,玲珑坐在一朵云上晃悠着腿,准备欣赏一出好戏。 人类的命运对她来说,就像是一条脆弱的丝线,只要她高兴,就会随意剪短或是延长,也会打个结,或者是和其他丝线结在一起,再不然就是变个色。不过大部分时候她是不会做这样的事的,不是出自慈悲,只是懒。 谁叫这几个总想惹她呢?居然还想睡她?她哪里是那样不挑嘴的人? 痤疮男感觉到有哪里不对,因为不远处有一阵杂乱的脚步声,他吓得立刻朝舍友那窜,这回没有鬼打墙了,可惜脚步声的主人们也出现了。 是一群人高马大的肌肉男,看到四个小年轻,虽然说长得一般,但瘦瘦高高干干净净,体面得很。他们是不挑嘴的,这会儿喝酒喝上头了,再加上先前吸了点东西,哪还管什么是非对错,人都云里雾里分不清谁是谁了!先爽了再说! 痤疮男是第一个遭殃的,他吓得涕泪横流,哭得丑极了,甚至脸上的痤疮跟痘痘都因为这强烈的刺激变得通红,眼里满是恐惧,这会儿他想不起来他那些令人作呕的言论了,他只想逃走——他死命挣扎却仍然被人摁在下头——虽然平时也看一些视频跟小说,可他对同性完全没有兴趣,不想压他们,更不想被压! 这群人嗨大了,一边玩闹一边拿手机拍,周围也没什么人,大声呼救也得不到回应,只有这群人疯狂的笑声。 玲珑掏出手机打了个报警电话,她可是很善良的呢。 第二天在学校论坛上看到,说是大三有四个可怜的男生遇到一群吸了毒的大汉出了点事,受伤严重在住院,主要是这几个男生家庭条件一般,家里人都要哭死了,所以就号召全校同学献爱心,捐款箱就设置在他们学院门口,想要献爱心的同学可以过去。 玲珑心想,“出了点事”,“受伤严重”,这说得也太委婉了,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是遇到社会吸|毒人士凭借一腔正义孤勇跟人对磕呢! 她就开始带节奏,弄了个小号跟帖:听说这个“受伤”的部位很敏感……想问有知情人士透露吗? 然后再换个小号:悄悄说一句,我国强|奸男性目前好像还没有立法,所以那群人可能不会被判这个罪……只能用故意伤害罪来起诉吧…… 第三个小号:这得“伤害”的多严重,四个人全住院了啊? 第四个小号:卧草!你们猜我在某知名gay网发现了什么!素人男大学生XXXX!!! …… 她眉飞色舞地敲着键盘,不远处在办公的戚伯一搞不懂这小公主今天怎么这么兴奋,说起来昨天还回家晚了,问她干什么了就撒娇,到底是发生了什么,能让她这么高兴?上回他送她一盒亮晶晶的钻石,也没见她高兴成这样啊! 不得不说玲珑搅浑水的本事还是厉害,本来帖子里都是大家为那几个男生祈福的,觉得他们很惨很可怜,被玲珑带完节奏后突然就歪楼了,再到后面甚至有女生用匿名小号出来叫好。 “真的是活该,我现在觉得相当畅快,这就是现世报吧?” “贴几张他们在网上的发言,奇葩共赏。” 紧接着贴了好多图,这四个人在网上也是用的本名,大多是转发评论一些社会新闻,比如说在被出租车司机杀害的女乘客新闻下评论:“这女人一看就不是个好东西,大晚上穿短裙,不杀她杀谁?”“女人大晚上出门,呵呵,就是找日的吧?”“司机真是倒了八辈子霉,换我我也顶不住啊,你勾引人家又不给人家碰,这人家能满意吗?”…… 在找了外国男友的女人新闻下又这样评论:“easy girl”“真贱,国内男人满足不了你们?崇洋媚外看不上国内男人?”“这个女人一看就爱慕虚荣,也难怪会找外国人,不把自己当国人看了呗!”…… 以及在相当可爱的小朋友视频下评论的:“三年血赚死刑不亏”“长大后肯定很X”……等等一系列猥琐又恶毒的评论,匿名小号说:太多了,贴都贴不过来,奉上这四位的微博地址,大家可以去观赏一下,这些个坚持喜欢就是强|奸,强|奸不是罪的人渣,经常发表这些危险言论,说不定哪一天他们就会实施犯罪,我建议大家尽量不要跟这几个人来往,真的,他们对女人的恶意已经到了骨子里,完全不把女人当人看了。 后面的跟楼都是在问:我能把我捐的钱要回来吗?捐给这种狗比我宁愿拿来擦屁股! 这个匿名的小号对这四人的怨气相当明显,估摸着又是某个被他们那招当众告白起哄逼答应的招数给坑过的,你答应了,那就是他的女朋友,得忍受他的所有坏毛病,还得防着他的几个舍友——这几人还爱看绿女友小说,鬼知道他们脑子里都装了些什么脏东西;你要是不答应,那更好了,脏水一盆盆朝你身上泼,你爱慕虚荣看不上他们,你吊着他们又不答应他们,你就是发|骚想勾引有钱男人,你被老头子包养了……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他们骂不到,四个人轮番上阵,论坛贴吧污蔑你,你能怎么办? 就算澄清了,也“出名”了。 玲珑的出现勾起了四人心底最深的恶意,他们觉得,再也找不到像她这样完美的女孩子了,怎么能把她让给别人呢?当然是想方设法把她留下来了!普通女孩子怎么能跟千金大小姐相比呢?他们自我代入了小说里的龙傲天角色,就觉得自己想做什么都轻而易举——然后发现,其实在这社会上,他们不过是其他人轻轻一碾就会倒下的蛀虫。 不过这个帖子很快就被抽了很多楼层,因为后面有人贴出那个素人男大学生的网址了,管理员可以让大家自由讨论,但传播这种东西可不行。 最后有人建议组团去医院看望一下,到底是什么伤,看了不就知道了吗? 玲珑也很想去围观,可她又不想亲自去,那不是给他们脸了么? 她立刻就扑向了戚伯一,跟她说了自己好奇的事,当然,把自己当诱饵那一段给略过了。 戚伯一听她说着,眉头渐渐蹙起,他算不上什么济世的大好人,但对于玲珑却是百依百顺,她想看又不想亲自去,这很好解决。 于是他陪同玲珑远程观看探病实况。 由于医院床位紧缺,他们只能住四人病房,各自的家人在边上抹眼泪,不知道自家孩子怎么就这么倒霉,遇到这种事,身子还给糟蹋了。这、这都说不出口啊!哪有男人叫男人给糟蹋了的? 痤疮男等人心如死灰躺在床上,家人说学校来人探望,他们也不肯见,昨天一开始他们还想反抗,后来被打老实了,连反抗也不敢。就在完事儿后,他们以为能走了,突然间警车就到了!灯光大亮,什么都叫人看见了!那些个人渣虽然是被抓了,可他们呢?他们的人生已经被毁掉了啊! 谁来弥补他们?! 由于论坛帖子的缘故,捐款的数目并不大,可惜得是捐出去的钱不能再要回来,不然大部分学生还真不想把自己省吃俭用的生活费捐给这么几个人,还不如拿去买点猫粮喂喂学校里的流浪猫呢,小猫见到他们会喵喵叫卖萌,这几个人呢? 果然,其中一个男生的父母看了数额后又哭起来,哭诉自家条件艰难,根本供不起孩子住院,又说孩子伤得很严重,求大家帮帮忙,旁边的警察姐姐也觉得很可怜,只是她到底是公务人员,不能随便说什么。 床上的四个人看起来是真的很凄惨,不过更加地愤世嫉俗了,不知道是谁说了一句大家都不容易,痤疮男突然说:“谢玲珑家里不是很有钱么,她怎么就不能帮帮我们?” 万万没想到自己都没去就是不想被赖上所以远程看戏都能被惦记上的玲珑:? 这人是忘了他们之前想对她做什么了? 看到了吗,这是她的钱,丢到水里都不给他们。 戚伯一倒是不稀奇,他刚接管家业的时候,像是这样不要脸的亲戚一大堆,不过陌生人就少见了,这世界上从来不缺厚颜无耻的人。 痤疮男说完还觉得自己特别有理,他的家人也说:“是啊,能帮就帮帮我们吧,我们是真的难啊!” 前来探病的师生们顿时陷入一阵诡异的沉默,一时间大家都不知道要说什么才好,只能露出尴尬的笑容,稍微问候几句就赶紧走人——没办法,这地儿不能待了,别的不说,就痤疮男的父母,那是哀哀戚戚地红着眼眶诉说不易,又委婉暗示说孩子是在学校上学期间受伤的,这医药费什么的学校是不是得给分担一下,听着是还想要赔偿! 玲珑叹为观止,她寻思着她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呀!从前是谢天夫妇努力赚的,如今是戚伯一在打理——凭什么到了他们嘴里,很有钱就得帮帮他们?这怎么还仇富了呢? 看起来还是吃教训吃的不够,否则他们不敢这样要求。 “这几个人……”戚伯一慢慢眯起眼睛,他没把他们放在心上,他比较想知道他家小公主为什么会对这么四个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人感兴趣,怎么看他们也不是会跟玲珑扯上关系的档次。“你认识?” “不认识啊!” 回答的太快太不犹豫,反而很可疑。 “好吧。”在戚伯一意味深长的眼神下,玲珑乖乖承认,“不过我跟他们算不上认识,要是每个跟我表白的人我都认识,那我得记得多少张人脸啊?” 戚伯一精准地抓住了“表白”这两个字,他漆黑的眼睛微微眯起来,“然后呢” “然后我当然是拒绝了啊,这还用想?” 她朝他怀里蹭,跟只毛茸茸的小猫一样,戚伯一忍不住伸手爱抚她的长发,“这就对了。” 玲珑吐吐舌头,没跟他说之后发生的事,暂时她还不想让戚伯一知道自己杀伤力有多强,她只想当个不问世事吃喝玩乐的龙,对其他的都没兴趣。“我学校论坛上看有人说他们是被爆|菊了耶,你说那些人眼神是有多差。” 戚伯一问:“这种词你都是从哪里学来的?” “这还要学吗?”玲珑很诚恳地问。“我根本不用学就知道了,他们几个在网上说大晚上走夜路的女人都是欠艹,结果自己大晚上在外头晃荡,又去人烟稀少的地方,一看就是经验之谈。” 戚伯一把视频关掉不给玲珑再看了,他觉得这种污言秽语不应该给小公主看到。 好在期末考结束了,放寒假了,接下来不用再返校,寒假有一个月呢,他们就是想找玲珑捐钱也不可能——光是谢家别墅所在的小区他们都进不来。 出了这种事,这几家人肯定不想闹得人尽皆知,戚伯一觉得自己应该帮他们扬扬名,□□羞辱这种东西,有时候用在男人身上也很不错。 痤疮男几个人在医院住没两天就要回家,没办法,床位费倒是不贵,可每天吃的药打的针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再说了他们都不是本地人,家里人过来了得找地方睡,一日三餐都得解决,A市这消费高得吓人,谁顶得住?再加上医院床位紧缺,所以除了家境稍微好一些的痤疮男之外,另外三个舍友都先回家了。 躺在床上叫人推出去的,没办法,他们现在还不能坐,一坐屁股就钻心的疼,五脏六腑感觉都要被搅碎。 好不容易回到家,一路奔波,脸色更是惨白,满头虚汗,原本以为能趁着寒假时间好好休养,没想到家里不住地有亲朋好友上门,后来是个认识的人都来了,美曰其名探望病人,其实都是好奇想来看看他们是不是真的叫同性给强|奸了的! 就算是后来能下床走路了,几人也完全不想出门,甚至不想再在家里生活——所有人都知道了! 那些异样的目光,幸灾乐祸的嘲笑还有恶意的揣测……每一分每一秒都会传进他们的耳朵里,一刻都不肯停下。 等到新学期开学,四个人的出现吓了同班同学一跳!这四个人瘦的几乎脱了相,只剩下皮包骨头,一点精气神也没有,眼神浑浊满是血丝,简直、简直就跟恐怖片里的丧尸一样! 他们不能接受任何人长时间的瞩目,谁要是多看了他们一眼,他们就会恶狠狠地瞪过去,怀疑对方在心底辱骂和讥讽,情绪非常冲动。 因为先前的事儿,四人都有了心理阴影,玲珑觉得他们应该是患了恐男症了,四个人要求学校分单人宿舍无果,居然全部搬到学校外面住了!理由是没有办法跟同性共处一室! 学校规定非走读生不能住校外,但这四人坚持,又找了家长签字开了申请书,校方没有办法,也怕把他们逼得太急了,只能答应。 叫其他同学看来,这四人就是越来越孤僻、越来越不合群,甚至越来越愤世嫉俗。 他们没有办法抒发内心的痛苦与愤怒,也没有办法报仇,于是迫切需要有人来做个靶子让他们去恨,玲珑无疑是最合适的那个。 要是一切都按照他们本来计划的那样发展不就什么事也没有了?现在说不定大家都靠着小公主吃香喝辣的呢!结果那天发生的事情太奇怪了!他们全程鬼打墙,想逃逃不掉,想挣扎也没力气,就跟撞邪了一样! 后来寒假四个人通过多人电话交流,最终将目标放在了玲珑身上,有志一同地认为玲珑有古怪!否则没有办法解释那天的事情! 可惜玲珑实在是太难接近了。 她每天来学校上课,上完课就走,校门口会有她家里的车子跟司机,还有保镖,想接近她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可那天……她却没有让人接,反而自己一人出了校门,要不是她故意引诱,他们怎么会跟踪?怎么会遇到那群恶心的人,发生那样难以启齿的悲剧? 玲珑家里有钱有势,他们什么都做不了,不过没关系,他们可以跟着她。 于是在学校里,无论玲珑在哪间教室上课,痤疮男等人都会跟过来,他们自己的学业也不顾了,反正就是要跟着她讨说法。他们也不主动找玲珑说话,就是跟着、盯着,活似牛皮糖。 这样跟了两三天,玲珑寻思着他们是不是没死过? 换成一般小女生可能会害怕,可她非但不怕,反而手痒得很。 也有班里同学帮她说话,让他们不要再跟,痤疮男振振有词:“我们哪里跟踪了?就许你们上课不许我们旁听?我们对这课有兴趣不行吗?” 玲珑心想,果然是上次的惩罚有点轻。 她连一个眼神都不给,绝不自降身价跟他们对话,免得给这几个人脸他们又觉得自己了不得。于是回家跟戚伯一说,第二天就没人跟了——你看,真的很好解决对不对?那几个人太拿自己当回事了。 接连几天没看到人,也没人在乎。 根本没人把他们放在心上。 此后玲珑再在校园中看到他们,隔得老远,痤疮男就吓得两腿哆嗦转身就跑,再也不敢靠过来碍眼。玲珑问戚伯一做了什么,他却但笑不语,捏了捏她的脸:“小孩子不要问这样血腥的问题。” 这四个人,包括痤疮男在内,在网络世界几乎称得上是呼风唤雨一呼百应,聚集了无数像他们这样无能的只能在网络称霸的人,他们可以对死者不敬,对受害者大放厥词,对幼童性|骚|扰……然而现实生活中,他们只是无可救药的卢瑟。 冬去春来,天气逐渐变得温暖,学生们脱去了厚重的羽绒服,换上了轻薄的大衣与风衣,就在这样的日子里,玲珑的叔叔出了车祸。 她第一时间就是朝戚伯一看去,戚伯一摊手道:“不是我做的。” 之前因为谢正的女儿对玲珑有敌意,他就给谢正找了些麻烦,把谢正弄得焦头烂额,家里鸡飞狗跳的,但这车祸真不是他做的,只能说是谢正倒霉。 玲珑问:“死了吗?” “还留着口气吧。”戚伯一无所谓道。 他连自己家亲人的死活都不在意,更别提是谢正了。 “那我就不去看了,等人死了送信再说。” 遗憾的是谢正并没有死,抢救了三天后还真就被医生从鬼门关拉了回来,这下作为侄女该去探望了,玲珑抱怨着怎么没死,还是跟戚伯一过去了。礼物是戚伯一准备的,怎么说面子都得做到位,不过他们不是来慰问的,是来幸灾乐祸的。 528.第四十四片龙鳞(八) 第四十四片龙鳞(八) 玲珑在车里活灵活现地演绎待会儿有可能会发生的场景。明明是个无比漂亮的女孩子, 她却做出一副受了重伤的姿态来,压低了嗓子声音低沉:“玲珑、玲珑啊……叔叔要是有个什么三长两短, 你可要帮忙照顾你婶婶跟姐姐啊……” 下一秒又换成哀哀戚戚的女人声:“玲珑啊……你说你叔叔怎么就这么命苦, 他要是走了, 这个家谁来撑啊!我跟如珍可怎么活啊!以后咱们就要相依为命了……” 演完瞬间恢复正常, 撇嘴:“这种苦情大戏,你可千万不要错过。” 她表演的跟真的似的, 戚伯一忍不住莞尔:“有我在。” 她把小嘴儿噘得能挂油瓶了,戚伯一瞧着可爱又有趣, 便俯首轻轻亲了一口, 结果很快被她反客为主搂住了脖子, 两人在开了隔板的车子里热吻,吻得彼此气喘吁吁, 她在怀里嘤咛又撒娇,戚伯一骨头都要酥了! 他现在已经无法理解先前那个拒绝她的自己是什么想法了……世界上怎么会有人舍得拒绝她呢?和她在一起,能够享受到的是做人的极乐! 不过等到了目的地,下车的两人就又显得很正经了, 除却彼此的嘴唇都十分红润以外。 谢正刚出院,身体还很虚弱, 人虽然没死,但下半辈子是别想走路了,两条腿都废了, 人也瘦了一大圈, 以前油腻得很, 如今满肚子肥油去了一半,瞧着倒也有几分神似谢天。 可惜的是,他还是满心想着能哄来玲珑手里的管理权,哪怕他知道现在谢氏传媒是由戚伯一在打理,他也还是想要。 本来都准备好再打一波亲情牌,没想到玲珑压根就不给他哭诉的机会,让人把礼品放下来之后,笑盈盈地说:“叔叔,我怎么看着堂姐不大欢迎我啊?那我还是不在这儿惹人厌了,我们先回去了。” 谢正朝自己闺女脸上一看,谢如珍那满脸的怨恨跟厌恶都没来得及收起来呢!他厉声道:“珍珍!你那是什么眼神?做姐姐怎么能这么没礼貌?!” 旁边谢正老婆见宝贝女儿被骂,立刻急了,不过她没劝自己男人,而是劝玲珑:“好孩子你体谅一下,你叔叔刚出这事儿,你姐姐也是心里担心,这几天都上火了呢!不是对你有意见哈。”扭头又说谢正,“行了行了,别在孩子面前耍威风,你看看你这样儿,多叫人心疼啊!玲珑还小呢,别把她给吓着了。” 结果玲珑盯着谢如珍看了几秒,道:“我看这不只是上火吧?” 上火冒痘也没有谢如珍这样满脸都是的,简直像是贴了一层癞|蛤|蟆皮,恶心的不行,这些痘又大又圆,有些冒了头,通红通红的,挤在一张脸上,稍微有点密集恐惧症的都能被她吓死。 由此可见谢如珍到底骂了玲珑多少句。 她本来就是幸灾乐祸来的,人类在意的要死的名声对龙而言毫无价值,可同样不在乎名声的戚伯一却很在乎她的名声,明明是来看笑话的,却还让人准备了礼品。当然,准备的都是些普通的东西,他并不觉得这家人值得他花钱。 谁知从前能当着大家面拦着玲珑对她放狠话的谢如珍,就因为玲珑一句不只是上火,居然崩溃了!她死死瞪着玲珑,看着她雪白的脸蛋娇嫩的肌肤,越看越难受越看越嫉妒,伸手一摸自己的,坑坑洼洼,恶心死了! 这段时间她都不敢去学校了,什么医生都看了,西药中药都吃,可一点效果都没有。她想起玲珑就恨得牙痒痒,吃不下睡不好,连妆都不能化,脸上的痘痘非但没有好转的趋势,反而越来越多! 玲珑实在是个坏女孩,她语带嘲讽地说了一句话之后就忍不住笑了,笑得弯下腰捂着肚子,毫不客气地指着谢如珍的脸对戚伯一说:“哈哈哈哈哈,这也太难看了,我的天!怎么跟癞|蛤|蟆一样!” 戚伯一温和地握住她的小手,“那你还指她,不怕被传染?” 玲珑乖巧地让他握着,笑得快岔气:“没事没事,我天生丽质,不过这真的太难看了,你是不是在心底偷偷骂我来着?” 谢如珍怎么也想不到世界上会有这样恶劣的人,在别人家里嘲笑别人难看,她想骂回去,可是越想越委屈,顿时哭得更伤心,房间里顿时只有她们俩一个笑一个哭的声音,搞得谢正夫妻俩头皮发麻。 谢正老婆搂着谢如珍哄,谢正刚从鬼门关回来,捡了半条命在,被哭得是头昏脑涨,他试图跟玲珑说话,玲珑却不给机会。笑到后来戚伯一无奈地轻拍她的背给她顺气,玲珑抹去眼角溢出的生理性泪水,摆手道:“好了好了,我不跟你们玩儿了,叔叔你也别跟我说那些废话,我才不在乎你的死活呢。” 谢正惊呆了,这是人说的话?! 戚伯一把她牵在掌心,面无表情,很冷静地对抱着女儿陪女儿一起哭的谢正老婆说:“有时间在这里哭哭啼啼,不如想想办法怎么分割婚内财产。” 他这话一说,谢正登时头不晕眼不花,谢正老婆跟谢如珍也不哭了。戚伯一扔下这么个爆炸性消息,施施然牵着玲珑走人。 谢正老婆孩子不知道,但他却查的清清楚楚,别看谢正人模狗样,这些年可没少有过情人,谢如珍说是他的独生女,像谢正这样的人能不想要儿子?他一点都不着急,不是因为不重男轻女,而是因为他早就在外头有了个上初中的儿子! 算算也该有十三四岁了,可笑谢如珍母女还被蒙在鼓里,以为谢正想要谢氏传媒是为了她们呢——纯属想太多,谢正骨子迂腐,觉得哥哥嫂子死了,他们又没儿子,把那么大的家业留给个丫头片子算什么事儿?以后丫头片子生出的孩子都不姓谢了!当然是得留给他谢正的儿子! 除此之外,都逃不过一个贪字。 这样想想,除了自己以外,每个接近玲珑的人都是为了谢氏传媒,好在小公主聪明机灵,才没让这些居心叵测的人给哄了去。 戚伯一一句话把谢正家给搅和的天翻地覆,他又暗中让人“帮”了谢如珍母女一把,于是谢正还没能从床上起来呢,他那给他养了十多年儿子的情人就暴露了,被谢如珍母女当街暴打!还被人拍了视频传在了网上!彻底走红了! 这样的话,他们应该又有一段时间不能来烦小公主了,戚伯一如是想。 玲珑又恢复了每天上上学放放学的日子,谢如珍好一阵子没见着人,再在学校看到时,对方戴着口罩跟眼镜,把脸遮挡的密不透风。而痤疮男四个人重新回到学校后,当牛皮糖被戚伯一派人教训了一顿也老实了,可惜他们的事迹已经传遍了整个校园,谁见了都拿有色眼光看,时间一长精神上就受不了了,考试全挂科,考证全不过,照这个架势继续下去,怕是连毕业证都很难拿到。 唯一出乎玲珑意料的就是连锦居然又开始联系她了。 从上次宴会上见过面之后,玲珑一直以为连锦这辈子都不会再想见她来着,毕竟仙气飘飘的男神形象打碎现场,不是每个人都有勇气复盘的。 这回连锦换了个路线,他真诚而深入地剖析了自己先前对玲珑的欺骗,说一切都是出自于自己可笑的自卑与自尊,不想要她看轻他,而在谢天夫妇过世后,他意识到自己并没有站在她身边的资格与能力,一时鬼迷心窍走了歪路,只想着有朝一日能回到她身边成为她的骄傲,所以才想要走一条人人唾骂的捷径。 而每天晚上,他都在思念着她。 用词恳切,言语朴实无华,诉说的都是内心深处真实的想法,玲珑无比感动,然后拿给戚伯一看。 戚叔叔脸色立马就冷了下来,本来他看到小公主朝自己跑来还以为是要撒娇,都准备好耳鬓厮磨了,结果就看到这么一封恶心死人不偿命的情书。嘴上说着喜欢,倒是把自己挣的钱给小公主买点礼物啊! 别看连锦哭穷那样儿,其实他跟了那个胖富婆,得到的利益可不少,当然,跟娱乐圈那些顶级流量是没法比的,偏偏连锦又是个有野心的人,他不甘心一辈子当个默默无闻的十八线,他疯了一样想翻身,玲珑就是他的救命稻草。 只是现在,他抓不住了。 欲擒故纵失败,就只剩下破罐子破摔, 玲珑觉得他这份想要跟她和好的意图来得太明显也太突然,再扒拉一下谢宝儿模糊的记忆,想起谢宝儿自杀前,连锦跟一个叫何诗诗的当红小花公布了恋情,当时一片祝福的声音,说他们是郎才女貌天生一对,两人很快就成了著名情侣,天天撒狗粮。 谢宝儿被父母养得太温顺,就连最后也没有怎么恨连锦,她也不关心公司的事,活着的时候泡在蜜罐子里,蜜罐子碎了,她就失去了单独活下去的能力与勇气。 也不奇怪。 玲珑把何诗诗的名字跟戚伯一一说,他是个过目不忘的人,接管谢氏传媒后也对娱乐圈的事颇为了解,听到她说何诗诗,便道:“这不是何氏娱乐董事长的千金么?” 对哦,龙女大人后知后觉,何诗诗姓何来着。 “怎么突然问起这么个人?”戚伯一猛地警觉,“你不会是想学她进娱乐圈吧?” 玲珑摇头:“我对当明星没有兴趣。” 她喜欢的是被人畏惧的感觉,而不是通过自己去唱歌演戏什么的让别人喜欢她,人类的喜欢,对龙女来说并没有什么价值。所谓的粉丝的爱,加在一起也比不上一个美好的灵魂。 软绵绵地蹭进戚伯一怀里,她摸他凸出的喉结,很性感,手指头轻按,一边满不在乎地说:“我就是随口一问,总觉得连锦再找我很奇怪,那天他可是恨不得这辈子都不再见我呢。” “你太高估他的自尊心了。”戚伯一握住她不乖的小手,拿下来,男人的喉结是能随便乱摸的么?“一个有自尊心的人,会委身于那样的女人?” 玲珑仔细想了想,她在人类世界也是习惯找张有权有势的饭票,但很挑剔,饭票一定要长得好看才行,这样想想,连锦似乎挺不挑的。 “我看他是想一边借着金主的力,一边继续跟你纠缠,只是没想到会被撞破,所以才惊慌失措。”戚伯一分析的有理有据,“而你是他能接触到,且曾经有过联系的身份最高的人,与其卖身讨好一个肥胖的富婆,倒不如对单纯的小公主死缠烂打,有句话怎么说的,烈女怕缠郎,是不是这个道理?” 玲珑越听越觉得他说得对,“那我要不要回他呢?让他以为我被他打动了然后再把他一脚踹开?” 想想当连锦面上充满希望,结果却被无情打碎的样子就有趣。 戚伯一英俊的面孔立时黑了:“你把我放在哪儿?” 玲珑张口就来:“放心里啊!” 戚伯一敲了下她的小脑袋瓜儿:“不可以,自降身份跟那样的人来往,你也不嫌丢人。” “那你说我要怎么做嘛。” 她软趴趴地依偎着他,乖得要命,戚伯一心都要化了。他揽着小公主,非常喜欢这种被她全身心依赖与信任的感觉,他喜欢为她忙里忙外,满足她一切稀奇古怪又天马行空的要求,那让他感觉自己的心是跳动的,人是活着的,幸福是触手可及的。“我让人去查查看。” 他没把连锦当回事,没想到这家伙居然又自己蹦跶出来了。 这一查,结果还挺出人意料,连锦居然真跟富婆断了,何氏娱乐也开始给他安排机会了。再往深了一查,即便是戚伯一也不由得沉默片刻,你说这连锦吧,还真有点本事。 他先勾搭上了小公主,搞得小公主跟自己爸妈闹革|命,吵得不可开交;小公主把他踢了之后,他立刻转头抱上了富婆大腿,成功得到工作机会,虽然拍的都是网剧,上的都是网综,可确确实实累积了不少粉丝;如今他把富婆给蹬了,跟人家何氏娱乐的大小姐谈起恋爱来了! 玲珑问:“是真爱吗?” 戚伯一:…… 谢氏传媒跟何氏娱乐算是多年来的老对手了,谢天夫妇一死,何氏娱乐就开始蠢蠢欲动,之前戚伯一刚到A市,谢氏传媒内部动荡不安,其中除却本身贪心的人以外,何氏娱乐也在煽风点火。就好比最初想要解约,如今已经彻底销声匿迹没有工作的应如姗,就是接过了何氏娱乐的橄榄枝。 只是她没想到,何氏开出的条件很丰厚,后来翻脸不认人的时候也很无情,最终她竹篮打水一场空,平白葬送了这么多年的好口碑与好形象。 而连锦在签约何氏娱乐之后许久都没能得到好机会,甚至隐隐有被雪藏的迹象,要不是他自己会来事儿找了个富婆,现在早不知道被塞到哪个旮旯了。 偏偏这个人就是会撩小公主们,先是撩了玲珑,又撩了何诗诗! 何诗诗是何氏娱乐董事长千金的事几乎没人知道,富婆也是在一次无意中撞见的,她对连锦十分痴迷,就跟连锦说了这事儿,哪里想到连锦动作这么迅速! 只看何董事长的手段,就知道他不跟谢天那样光明磊落,他喜欢使阴招儿。何诗诗是他的宝贝女儿,虽然骄纵了些,但却很单纯,识人不清,他却不是。 玲珑跟连锦的事,瞒得过别人,瞒不过对谢家风吹草动都很在意的何董事长。 当初他得知谢天的宝贝闺女跟连锦谈恋爱还幸灾乐祸,结果一转头,换成他的宝贝闺女了!这还是个人家用过的二手货!这不是说他输给谢天了吗?! 那怎么行! 可闺女爱死了叫连锦的小白脸儿,都为了他跟自己吵架了,何董事长便在私底下叫人绑了连锦,威胁他,想跟何诗诗在一起没问题,但必须得做出点什么成绩来,他的女儿可不是什么人都能配得上的! 这也是连锦再次接近玲珑的原因。 连锦如果能成功跟玲珑重修旧好,拿到谢氏的管理权或是股份,那最好不过,何董事长就能把谢氏纳入囊中;如果不能,他也能派人跟踪连锦派下他跟玲珑接触的照片跟视频让自己闺女看清楚,反正怎么样他都不亏。 如意算盘打得叮当响,就是没想到戚伯一是个不好惹的角色。 主要是认识戚伯一的人太少了,他不爱在人前露面,也没有多少人知道他跟谢家的渊源,即便人人称呼他一声戚先生,也很少有人知道这位戚先生到底是谁,打哪儿俩,又是做什么的。 猜出连锦的意图后,戚伯一笑得很斯文。 他是很少笑的,惟独在玲珑面前会有几分笑意,他的那些个下属看到他都吓得不行,怎么也想不到世界上居然还有人敢惹他。 玲珑却很喜欢他这样笑,捧着他的脸亲了亲:“笑得真好看,再笑一个。” 戚伯一捏她脸蛋儿,她笑嘻嘻地钻进他怀里:“又想干什么了?” “总有人背后盯着的感觉实在不太好。”戚伯一沉声道,“你快要过生日了,我得给你准备个生日礼物。”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何董事长虎视眈眈着谢氏传媒,不过是因为谢天夫妇过世,没有人能与他抗衡。因此他才在背地里支持小股东们跟谢正闹事,闹得好啊,闹得越欢畅,谢氏传媒就越乱,越乱,他就越有机会浑水摸鱼。 谢天夫妇做生意讲究诚信,何董事长可没这个顾虑。他才不管谢天的闺女可不可怜呢,是不是刚死了爸妈呢,又不是他闺女,谢天死了那是命不好,在商言商,他抓住机会扩大何氏娱乐又有什么错? 没有错——戚伯一替他说了。 何董事长没有错,戚伯一想要吞并何氏娱乐,当然也没有错。 老狐狸也会有看走眼的一天,对上戚伯一这样的商业奇才,何董事长并不算是多么厉害的对手。尤其是他让连锦想尽办法对玲珑做点什么的时候,更是把戚伯一的怒气点燃到了最高,他不该这样的,真的。 他应该去问问那些在戚伯一手上头破血流吃不了兜着走的“亲人”们,看看他们是如何的谈戚伯一色变,就知道自己惹了个不该惹的人。跟谢天夫妇不同,戚伯一做生意,对什么人讲什么道理,而对何董事长这样的,是一点情面都不讲。 何董事长想让连锦搞玲珑,结果连锦一点成果都没有!连人家周围十米都没能进去过!何董事长那个气呀!一边气一边忍着,然后何诗诗就含羞带怯地带着连锦到他面前,告诉他,他要当外公了。 何董事长高血压都发作了!他差点晕过去! 看着心爱的闺女,再看看状似纯良的连锦,老狐狸终于明白了当初谢天的感受。他想反对,何诗诗却红光满面,一看就是沐浴爱河的小女人,被连锦哄得一套一套的,何董事长要是对连锦出手,怕是她能连爹都不认。 当初在家里拍桌子狂笑谢天父女的何董事长心想,可能这就是风水轮流转,这就是报应。 他心里难受呀! 连锦这小子心术不正,嫌贫爱富,一门心思往上爬,怎么看都是个心机深沉的,他闺女他清楚,骄纵任性没心眼,他还在的时候,连锦能把她捧在手心,可他要是死了,连锦能立马翻脸! 像是连锦这样从底层爬上来的男人,自负又自傲,自信也自卑,他为了一时的前程能讨好谄媚,可一转头飞黄腾达了,被他讨好谄媚过的人就是他恨不得除之而后快的黑历史! 诗诗那性子,有时候连他这个亲爹都头疼,连锦能忍么? 不能忍是正常的,可能忍,就相当可怕了。 何董事长又气又急,看着羞答答的女儿跟边上恭恭敬敬的连锦,头一回有了抽自己个嘴巴子的冲动。 529.第四十四片龙鳞(九) 第四十四片龙鳞(九) 何董事长心里流着面条宽的泪, 也不知连锦这小子给他闺女灌了什么迷|魂|药, 反正何董事长是左看右看上看下看, 也没能看出这连锦究竟是有哪里与众不同到他跟谢天闺女都抵挡不住那如火的魅力。 还外公呢…… 看着闺女的肚子, 何董事长桌子下的手都在颤抖,谁的女儿谁了解, 他要是不同意他们在一起,何诗诗能立马跟连锦私奔去!孩子她妈去得早,何董事长就这么一个宝贝闺女,宠的不要不要的,谁知道最后会便宜连锦这小子?! 他愁的本来就所剩无几的头发更是掉的差不多了, 戚伯一再见到他的时候,何董事长已经戴上了假发, 瞧着也不如以往精神奕奕,总之很是颓唐。 本来他想让连锦再去勾搭玲珑,谁知道人家谢天闺女学聪明了,根本见都不见, 这下连锦就把所有精力都放在了他闺女身上,没看他闺女被迷得神魂颠倒非君不嫁吗? 除了那张脸能看,连锦还有什么好? 戚伯一打量着眼前的何董事长, 道:“假发不错。” 何董事长被会心一击, 又看向戚伯一那茂密浓厚打理的整整齐齐的黑发, 羡慕嫉妒恨的眼珠子都凸出来了, 等看到袅袅娜娜走过来挽住戚伯一胳膊的玲珑时, 更是绝望! 谢天闺女在跟连锦掰了之后多漂亮多可爱啊!他家闺女却一门心思走到黑, 怎么拉都拉不回来,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就这,戚伯一还嘲笑他戴假发!戴假发怎么了,戚伯一还戴不了呢!他年轻的时候头发也很浓密啊,现在还不是秃的差不多了?! 玲珑抱着戚伯一的胳膊打量了何董事长一番,说:“这就是背地里使阴招的何氏娱乐董事长?看起来很普通嘛。” 何董事长的胸口又中一箭。 这商场上的事情,那是瞬息万变胜者为王,怎么到这姑娘口中就成了他使阴招?没错,谢天是为人正直出了名,可不能要求别人跟他一样正直不是?他是个商人,做生意的想把公司做大有什么不对?谢天死了,对他而言就是个吞并谢氏传媒的好机会,人家还有用商业间谍的呢! 关键戚伯一还点头同意:“是很普通。” 何董事长不想再跟着两个人说话,转身就要走,连个招呼也不打,却被戚伯一叫住:“何先生。” “戚先生有何赐教?!” 心情糟糕透了的何董事长态度一点也不好,戚伯一却不在意,他面色冷淡,用平静的语气告诉他:“你准备好了吗?” 准备? 准备什么? 何董事长觉得这戚伯一神神叨叨的,就想回一句神经病,结果还没来得及回话,人家就已经带着小女友走了,直把本身就一肚子火的何董事长气得七窍生烟,等回家听说小姐又跟连锦出去了,更是发了很大一通脾气! 接下来的日子就更难熬了,何诗诗肚子越来越大,何董事长总不能不管女儿吧?于是不得不点头同意何诗诗跟连锦的婚事,不过他要求连锦在婚前签订协议,夫妻二人财产分开,且无论何诗诗生男生女,孩子都要姓何。 看到连锦面不改色地答应了,何董事长愈发心惊,世界上哪个有野心的男人能同意这样的要求?这跟入赘有什么区别?可连锦不仅同意了,还看不出一丝不情愿!何董事长可不是他那个只知道谈恋爱的闺女,看到情郎就晕头转向不知今夕是何年,他只觉得齿冷。 经历过在玲珑身上的一次失败后,连锦都能跟个容貌身材都中等偏下的富婆,何诗诗年轻貌美出身好,又喜欢他,他怎么可能放手?何董事长现在拦住了又如何,从何诗诗肚子里出来的孩子都是他的种——难不成何董事长还能拦他一辈子? 早晚有一天,他是要翻身做主的。 只是这一天,比连锦想象中要晚了太多太多。 他原本盘算好了,跟何诗诗结婚,他就是何家的驸马爷,就算有人想打压他,只要何氏娱乐还在,他就不愁没有工作。可谁能想到,他刚宣布恋情公开婚讯,何氏娱乐就垮了! 就好像是一棵大树的倾塌前,只从外观上看完美无损,枝繁叶茂,然而内里却早已被蛀空。何董事长因为女儿的事做了个错误的决策,只这一个失误,便被戚伯一盯上,而被他盯上的人,就像是被凶兽咬过的滴血的肉,绝无全身而退的可能性。 于是婚礼只能一再延迟,业内人士也逐渐听到风声,察觉到何氏娱乐的岌岌可危。何董事长做了几十年生意,手头可不干净,没等他安排好女儿的将来,警察就已经上门了。 戚伯一以一种风卷残云的姿态将何氏娱乐纳入麾下,没有了何董事长的公司,那些个蹦跶的小蚂蚱,他一根手指头就能碾死。 和谢宝儿一样被宠爱着长大,没有经受过风浪的何诗诗惊呆了,她根本不知道要怎样办,她连让人欺骗的价值都没有了——因为何氏娱乐已经不姓何了,她也不再是人人追捧的千金大小姐了,那些个平时巴结她跟她来往的闺蜜团在第一时间跟她划清了关系,而曾经看到她笑吟吟的叔叔阿姨们也拒绝接她的电话,她联络不上爸爸,一无所有,只剩下连锦跟肚子里的孩子。 偏偏她从小被养得娇气,怀孕后更是孕吐严重,从前有厨师一遍一遍地换着菜做让她满意,现在她只能自己磕磕绊绊地尝试做饭。 连锦万万没想到自己赖以生存的救命浮木居然先一步沉到水底了,如果是这样,那他还跟何诗诗在一起做什么?逼着自己讨好这个骄纵的千金大小姐吗?为了她,他已经宣布了自己的婚讯,为数不多的粉丝都不能接受,他就等着婚后能拿到何董事长给的资源一飞冲天,结果还没结婚,何董事长就进牢里蹲着了?! 那他怎么办?! 从头到尾连锦都没想过何诗诗跟她肚子里的孩子,冷血的好像那孩子不是他的一样。 曾经他这样对待谢宝儿,满心欢喜地奔向何诗诗,现在他也这样对待何诗诗了。 何诗诗陷入爱河时一叶障目看不清楚情郎的真面目,父亲越是反对她就越是叛逆,等到父亲出事,她才意识到世界上最爱自己的人是谁,可惜已经晚了。 连锦电话里对婚礼的百般推脱说明了一切,他甚至开始避而不见——在丢了玲珑,何诗诗也没有价值之后,连锦居然又“能屈能伸”地回到那个胖富婆身边了! 玲珑感慨道:“这人真不是一般的讨人厌。” 连锦对女人可真是翻脸无情,无下限也无底线,只要能利用他就利用,不能利用就立刻抛弃,何诗诗肚子里还有他的孩子呢!他还是说分手就分手,一点犹豫都没有,可见完全没有把何诗诗放在心上,根本就是拿她当跳板。而何诗诗现在才明白连锦是个什么样的人已经没用了。 她父亲进了监狱,公司被吞并,浑身上下都没多少存款,变卖了仅有的服装包包,手头也就只有那么十几万块,够做什么的呢?曾经几十万的包她眼都不眨就能买一大堆啊! 她甚至都不会独立生活。 可怜的女孩儿连带肚子里的孩子不知要往哪里去,也不知以后的日子要怎么办,只能去找连锦。连锦避而不见,她就更没有办法了,有父亲的时候,她是人人羡慕性格刁蛮的小公主,父亲不在了,她就像是一朵暴露在风雨中的娇花,雨打风吹,无法自立。 何诗诗吃不好睡不好,孩子月份还小,她浑浑噩噩的摔了一跤,就没了。 她大哭了一场,不懂自己的人生怎么突然就变了样,不懂那些曾经看到自己喜笑颜开满嘴夸赞的叔叔阿姨们,为什么突然就变了脸,她去求他们救救她的爸爸,他们连她的电话都不接。她在路上拦他们的车,他们就嘲笑她,说她算老几,说她太把自己当回事了…… 她怎么就是把自己当回事了呢?她一直都是爸爸的小公主呀!如果以前的她很讨人厌的话,为什么他们不说呢?为什么现在才要说? 但她又能如何呢? 因为各种各样的焦虑,何诗诗摔跤后流产都是路上遇到的好心人帮她叫的救护车,而她身边没有任何亲人,打连锦的电话也是熟悉的无人接听,父亲入狱后逐渐懂得人情冷暖的何诗诗想,连锦是把她给拉黑了,她就这么没有价值了吗? 爸爸说,要给她投资一部电影,让她成为最红的小花旦呢。爸爸说,连锦是嫌贫爱富的人,他对她不是真心的。爸爸还说,她得学会自己照顾自己,不然会被人骗……那个时候她是什么反应来着?哦,生气,对着爸爸吼叫,觉得爸爸是看不起连锦,所以不成全他们,她觉得连锦早晚会成功的,他一定会成为家喻户晓的大明星,自己也要更加努力—— 现在,她不用努力了。 而他果然很厉害,果然会成功。 何诗诗想,她不能在医院住太久,她没有什么钱了,她得赶紧回家去,爸爸被抓之后,独立在她名下的房子还留着,但以何诗诗现在手头的钱,是完全不能像以前那样请佣人的,她看着手机里再也没能打通的那个号码,躺在病床上流下眼泪。 何诗诗过得怎样玲珑不关心,横竖当初何诗诗跟连锦在一起的时候也没关心过怀孕的谢宝儿不是?她明知道连锦跟谢宝儿的关系,却还是接受了连锦的求爱并且与他公开,当谢宝儿不存在,那么现在她过得怎么样就是她自己的事——用老朋友的话来讲,这应该就叫做因果。 何董事长不也说了,商场如战场,没有什么朋友兄弟,只有利益,那现在成王败寇,他也不能说什么。 但是…… “这个连锦让我很不开心。”玲珑用手指戳戳手机屏幕,展示给戚伯一看,“戚叔叔,搞他!” 戚伯一握住她的手指:“戳的这么用力疼不疼?” 她黏黏糊糊地就朝他背上贴,“手指不疼,心里疼呀!这个讨厌的家伙,仔细想想要不是戚叔叔,我就成了今天的何诗诗耶!想到他耍过我就生气!谁叫他要害得我跟爸爸妈妈吵架来得,我永远都不会原谅他的,必须给他好看!” 说完,重新组织了下语言,很是义正词严:“再说了这个人问题很大,你看看他,心术不正品行不端,就这还做偶像,那不是把人家小姑娘都带坏了吗?怎么能让天真可爱的小女孩喜欢这样的人呢?戚叔叔你说对不对?你接管了谢氏传媒,你就要做一些大快人心的事,以后出去了大家都叫你娱乐圈纪检委!” 戚伯一:……还是不了。 不过小公主讨厌连锦,他是喜闻乐见的,他无比介意连锦曾是小公主初恋的这回事,本来就没打算让连锦继续舒舒服服的过日子。 “好。” 玲珑趴在他背上,从后面搂住他脖子:“那你打算怎么做?可不许做违法乱纪的事,我身为正义的使者法律的化身,是一定会报警揭穿你的!” 戚伯一被她逗笑了:“不需要那样。” “那要怎样呀?” 戚伯一慢条斯理地拿过玲珑的手机,在浏览器上划了划,玲珑看到他是点进了包养连锦的胖富婆家的视频网站,网站首页正轮放着富婆接受采访的详细内容。 “这家视频网站,可不是她一人独大。” 玲珑疑惑地歪歪头。 戚伯一很有耐心地跟她解释:“这个女人的丈夫还不知道妻子出轨的事情,我打算帮他一把,毕竟婚内出轨,作为过错方,他是可以拿到更多的赔偿的。” 而天底下,大部分男人都无法容忍自己被戴绿帽子。 玲珑两只小手顽皮地捏住戚伯一的耳朵,口不对心地说:“哎呀,戚叔叔怎么这么坏呀!” 两人笑闹在一起,不多时便接起吻来,看得打扫卫生的阿姨们纷纷脸红心跳赶紧回避,哎呀,这戚先生跟小姐真是太不矜持了,老是不分时间跟场合的亲热,不过话又说回来,这画面可真和谐,想来先生太太要是知道,也能放下心了,小姐还是那个被宠爱的不谙世事的小公主呢! 戚伯一这人做事非常有效率,富婆老公也不是个好惹的人物,他跟自己老婆之间无论有没有感情,他在婚姻里是没有出轨的,哪里知道老婆先一步包养了个小白脸儿?这他的面子往哪儿搁?合着全世界他是最后一个知道老婆出轨的! 既然她自己不要脸,那他这脸也不要了! 富婆老公同样在网站就职,知道两天后会有一场自制的网综直播,还挺火的,富婆理所当然就把回到身边来的小情人给塞了进去,连锦表现的也可圈可点。他长得好,又会来事儿,真挺吸粉的。 谁知道就是这场直播,一开始还很正常,观看人数到达最高点的时候,富婆老公带着几个戴口罩的男人从台下突然冲了上来,将连锦摁倒在地就是一顿毒打!还专门朝脸跟下三路动手,这小白脸不就仗着长得好活好勾搭女人?把这脸给他划拉烂了,看他以后还怎么靠女人上位! 至于直播,富婆老公早就雇人盯着不许关了,他就是要让所有人都知道这个不要脸的连锦都干了些什么!也让那些小粉丝看看她们粉了个什么东西! 这一出直接让观看人数爆表!现场一片混乱,富婆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呢!这群人一边打还一边骂,看直播的吃瓜群众迅速捋清可事情的来龙去脉——所以说这个这几天在网上很火,很多人都路转粉的小哥哥,居然是个被富婆包养的,还是个三儿? 真是人不可貌相! 做三是道德问题,国家还没有哪条法律针对,可大部分观众都是有底线的,又不是十几年前消息闭塞的娱乐圈,现在到处都是网络的天下,好事不出门坏事可是轻轻松松传千里!连锦想翻身?难! 他又不是什么大咖,聪明人都不会找他合作,因为观众缘太重要了,像是这样私德败坏的艺人谁敢用? 连锦终于如愿以偿的爆了,只不过这过程跟结果恐怕都不是他想要的。 富婆来的时候已经晚了,被送到医院的连锦脸上永远留下了疤痕,再先进的祛疤技术也无法拯救他,不仅如此,他下面也受到了极大的损害,这回病床上的他终于失去了游刃有余的姿态,涕泪横流地扬言一定要告富婆老公。 富婆老公根本不怕! 而富婆也没工夫搭理连锦了,她是很喜欢连锦,可她喜欢的是帅气逼人魅力十足的连锦,不是现在这个毁了容还坏了命根子的家伙。再加上丈夫雷厉风行地要离婚分割财产,富婆忙得脚不沾地,都没来医院看过他! 连锦都要叫人骂死了!在医院也被人各种围观嘲笑,这时候有知情人爆料说他以前骗过何氏娱乐的千金大小姐,让人家大小姐怀了孕,结果何氏突然倒了,他立刻翻脸不认人就抱了富婆大腿。爆料人似乎很清楚连锦跟何诗诗的事,照片录像时间线都有,看了证据的大家顿时无比同情何诗诗,这也太倒霉了,连锦也太不是个东西了! 他还想出名?想红?门都没有! 而连锦家里就他一个儿子,他爹妈姐姐还指望着他继承香火呢! 连锦下面彻底坏了,他突然想起何诗诗肚子里的孩子,顿时就忘了自己扬言要状告富婆老公,连忙去找何诗诗,万一是个儿子呢! 可再见何诗诗,连锦几乎要认不出来了! 她瘦了好多好多,神情也格外冷漠,再没了曾经的娇气金贵,听他说孩子,何诗诗放声大笑,她在医院的时候给他打了多少个电话他直接把她拉黑,现在万人唾骂,听说整个人都毁了,居然还来找她要孩子? 她说:“要孩子行啊,给我两百万,我就生下来给你。” 连锦这几年攒下来的钱差不多也这个数了,他当然是不想给的,可何诗诗已经不是那个会被他哄得晕头转向的千金大小姐了,不管连锦如何花言巧语,她就咬死了两百万,否则就去打胎。 连锦一咬牙,没别的办法,只能给钱。 谁知道刚给了钱,第二天他就找不到何诗诗人了!何诗诗那套房子也卖了!他去找人的时候,早已是人去搂空!连锦连忙打何诗诗电话,把她从黑名单里拖出来,最先跳出来的就是一条带图的信息,打开一看,是有医院盖章医生签字的流产通知单。 连锦大叫了一声,一头栽倒在了地上。 彼时何诗诗坐在飞往邻国的飞机上,她把所有的钱都转到了自己的账户,看着外头的蓝天白云,她神情恍惚,连锦把她骗得好苦,她终于也扳回一城,去到新的地方,也许能够重新开始,也许等到爸爸出狱,他们父女还能重聚。 也许吧。 希望吧。 至于连锦,是死是活,未来如何都跟她没关系了。 连锦人财两空,整个人都崩溃了,这对有野心又有自信的他来说简直是无法接受的惨状,他想去找富婆,富婆离了婚正气恼着呢,而且身边又包了个年轻的小鲜肉,叫人把连锦给赶了出去。连锦不敢抛头露面,但凡是认识他的人见了他,总是要骂他的,甚至有人用各种各样的东西砸他。 他浑浑噩噩的过着流浪汉的日子,也不想回家,他向来都是个自私的人,从来只想自己,以前风光时是这样,现在落魄了也是如此。他心里从来没有体谅过自己的母亲跟姐姐,也不管她们是否会担心他寻找他。 有一日他在广场乞讨,看见离自己不远的高级餐厅靠窗的座位上,有个极其美丽的女孩子,她笑靥如花,仿佛曾经出现在他梦里,天真美好,纯洁善良。 但是她身边,已经有更优秀的男人相伴,连锦忍不住开始幻想,假如一开始他对她是真心,现在自己是不是比谁都风光呢? 后悔呀…… 可是后悔已经晚了。 530.第四十五片龙鳞(一) 第四十五片龙鳞(一) 寒风凛凛, 前几日的积雪已然冻成了冰, 硬邦邦地杵在地上, 村口的老柳树早叫冻得没了绿意, 风声呼啸,结了冰条的树枝咔嚓一声便被吹断了。 一个小小的身影穿着破旧的衣服蹲在河岸边, 他身边是个豁了口的木盆,里面堆积着小山似的脏衣服,但是河面已经上了冻,想要洗衣服必须得想办法把冰面凿开。 小男孩面无表情,一双眼睛像是深山里会吃人的狼, 散发着凶光与兽性。他拿着石头一下一下凿着冰面,如此循环往复数百下, 坚硬无比的冰面才有了一丝裂缝。刺骨的寒风让他的身体一直在颤抖,好几日没有吃饭,他没有足够的力气凿冰洗衣。 待到终于凿出一个小口,小男孩便用木舀子舀水倒进盆里, 那木舀子也不知用了多久了,倒进盆里的水还没有漏得多。胳膊腿跟手脚都露在外头的小男孩,皮肤上到处都是红肿龟裂的伤口, 冻疮发了烂, 烂了发, 层层叠叠, 已经不能看了。 他用了好久才洗完衣服, 然后抱着比自己体型大得多的木盆, 又摇摇晃晃朝来时路走去,因为实在是太冷了,身体已经失去知觉,踩到一块结冰的凸出的土块时,他一个踉跄就摔倒在地,鲜血刚流出来,立刻就又被冻成了冰。 小男孩好像感受不到疼痛,他只是冷漠地将衣服捡起来,抖了抖上面的冰碴子,继续往前走。 最终他走到一家破烂的木门前,推开门进去,迎面就是一个揪住他耳朵臭骂的女人,骂他让他去干点活拖延这么久就知道偷懒,随后就是一阵拳打脚踢,小男孩倒在地上,等女人打够了,他才慢吞吞爬起来,头破血流也面无表情地去到漏风的厨房,睡在了稻草堆里。 如果女人过来看一眼他,就会发现他眼睛里与年龄不符合的杀意。 又过了会儿,这家的男人回来了,手里提着一只瘦骨嶙峋的鸭子,女人一见,顿时喜出望外,到厨房来把小男孩踹醒,把鸭子丢给他让他处理,还特意叮嘱可以多放些油,把鸭子给做了。 小男孩在院子里,提起豁口的菜刀,手起刀落,那鸭子便身首异处。他毫不害怕,沾染了满手的鲜血,轻轻抬起来,凑到嘴边,伸舌舔了一下。 血是热的。 虽然很快就会冻结,但在流出来的一瞬间是热的。 屋子里的男女正在大声说笑,男人说今日运气好弄了只鸭子回来,又说这大冬天的好不容易吃上顿肉,一定得吃痛快了。女人也笑,两人很快就抱在一起滚作一团,也不关门,也不管外头是不是有个小孩子,就这样搞了起来,弄得满身大汗,舒爽了正好吃鸭子。 一整只鸭子都进了他们两人的肚子,一点油水都没给小男孩留,他吃没吃东西,他们是不在意的,反正只要没饿死就行。 夫妻两个在屋子里吃饭的时候,小男孩坐在厨房的稻草堆里,认真地用两块石子研磨几颗黑色的奇怪果实。 他们吃了肉不算,鸭骨头也舍不得丢,要小男孩拿来煲汤留着晚上喝。 这几颗果实是他从山里捡的,他亲眼见着一只兔子吃了这东西后抽搐了半天不动了,然后他就把剩下的几颗果实摘了下来,现在,是派上用场的时候了。 果实已经风干,被捣的稀碎,小男孩仔仔细细地把捣碎的果实拂到手心,掀开了冒着热气的锅盖—— “我劝你还是不要这样做哦。” 他被这突然出现的声音吓了一跳!手一抖,粉末就都洒在了锅台上! 眼中顿时满是狠戾,一扭头,却发现是厨房的小窗口处不知何时出现了一个女孩儿。 他愣了一下。 是隔壁瞎婆婆捡到的女孩儿,村子里人都叫她傻丫头,因为她被瞎婆婆捡到的时候还是个小婴儿,瞎婆婆是个孑然一身的老人,养了许久才发觉这孩子似乎是个傻的,但也不嫌弃,去年冬天瞎婆婆没熬过去死了,傻丫头就一直一个人生活,他已经很久很久没见到她了。 现在看起来,倒像是不傻了。 傻丫头没在意他没有回答,自顾自道:“那个果子虽然能毒死一只兔子,可那是兔子吃的量大,且兔子体型较小,如果你想拿它毒死两个大人,不可能,顶多是让他们拉几天肚子,去找个大夫一看就知道了,你到时候要遭殃的。” 小男孩抿紧了唇,他一点都不信任傻丫头,甚至防备着她。 傻丫头冲他嫣然一笑,从窗户里伸来一只手:“喏。” 她手上是个很精致的小袋子,封面画着个黑色的骷髅头,即便小男孩不懂这个是什么,也感觉到了它的危险性。他往后退了两步,戒备而紧张地盯着傻丫头看。 “你不是想杀了他们吗?把这个放进去,他们很快就会得疯病死掉,还不会有人怀疑到你身上,安全无痛,夜夜轻松。” “……你为什么要帮我?” 傻丫头看起来一点也不傻,她揉了揉自己的脸,很真诚地说:“因为我希望世界和平。” 小男孩眼一冷,根本不打算接受她的“好意”。首先他决不会轻易相信人,其次,谁都不能保证傻丫头的药是真的有用。 见小男孩不领情,傻丫头便道:“你要是改变主意了,记得来找我,我就在家里哪也不去。” 说完便从小窗口消失了,本来被挡住光的厨房顿时恢复了亮度,小男孩看着窗台上她留下的小袋子,犹豫半晌,还是伸手拿了过来,藏在了平时躺的稻草下面。 到了晚上,许是今天吃了鸭子心情极好,两口子还饮了酒,男人醉醺醺地到厨房来看鸭骨汤有没有煲好,火光下,坐在灶台前的小男孩虽然瘦,却生得面容如玉精致绮丽,像极了那曾经盛极一时千金难买一笑的花魁,男人口水都要流出来,忍不住轻佻地在小男孩脸蛋上摸了一把,心中暗自可惜,怎么就不是个丫头呢,不过说起来,这么点大的鲜嫩的小东西,倒也无谓男女了…… 他正这样想着,叫小男孩一烧火棍给捅开了,火花差点把衣服烧焦,男人暴脾气上来,抓着小男孩的头就往锅台撞,又狠狠踢了两脚,这才把人踹到稻草堆里,嘴里骂骂咧咧:“老子给你饭吃,养着你,你还敢对老子动手?真跟你那婊|子妈一个德性!早晚叫人睡成个破鞋!” 小男孩倒在稻草堆里,手猛地握成了拳。 “别装死!赶紧干活!一会把汤送到堂屋来!” 他慢慢从稻草堆里爬出来,早上磕破的头此时又开始流血,但他好像没有感觉到疼,或者说他已经对疼痛免疫了。他安静地又添了把火,摸出了那个小袋子,小袋子边缘有个锯齿痕迹,他从那里撕开,平静地倒进了鸭骨汤里。 鸭骨汤自然也是没有他的份儿的,他已经有三天没吃过东西了,胃部饿得火烧火燎。 也没对会儿,堂屋那边就开始对骂起来,隐隐还有翻桌子摔东西的声音,这很常见,两口子一言不合就开打,左邻右舍都习惯了。 但是这一回好像不太一样,以往总是见了血就停,这回非但没有,反而越见到血越兴奋。小男孩站在院子里,突然有人敲门,听着像是村长的声音。 他过去开了,呼啦啦进来一圈人,都是村子里的,大家伙儿都目瞪口呆地看着堂屋里两口子拿刀互砍的一幕,一边砍一边笑一边发疯,满地血肉横飞。 谁敢过去啊! 村长没带人来之前,那两口子就已经互相砍得只剩下半口气儿了,他们进到院子,也不过是看两人彼此又砍了几刀然后双双暴毙的场景——这也太邪门了! 满屋子都是血! 天太冷了,血很快就凝结起来,村长带着几个胆子大的进屋去,在桌子上看到了还没嚼烂的鸭骨头,有人惊叫:“我天!他们哪来的鸭子,不会是捡的那些病鸭吧!” 隔壁村子有家养鸭子的,不知怎么回事鸭子都病死了,正好大冬天没粮,这家人便烧了开水给死鸭拔毛下锅烧了吃,结果第二天就全死了!有饿得不行的捡了他们家的鸭子回家吃,也全死了,打那之后就没人敢捡了!就算是扔在沟里也没人敢碰!谢二狗两口子胆子不小啊! 按理说他们应该知道才是,怎么还敢捡鸭子回来吃? 等看到院子里的小男孩,村长顿时头疼起来,这孩子该怎么安置啊? “让他跟我住吧。” 大家一听这声音有点耳生,循着声音去看,发现不知何时门口站了个身着干净棉袄的小姑娘。她头发梳理的整整齐齐,脸蛋儿白白嫩嫩,瞧着漂亮极了,让人眼热。 村长:“这,你、你是……” “您不认识我啦?我是傻丫头啊。” 傻丫头?! 村民们惊呆了!这是那个一天到晚傻了吧唧连衣服都不会穿的傻丫头?瞎婆婆死了之后大家都没见过她了,还以为她冻死了呢!没想到……“傻丫头,你、你不傻了?” 玲珑迈着轻松的步伐走进门:“婆婆死了之后没多久就不傻了,想来是婆婆在天之灵保佑我吧,村长,您看让他跟我住怎么样啊?我们家是邻居,而且婆婆还活着的时候也对他很好,我会像姐姐一样照顾他的。” 能解决掉小男孩这个烫手山芋可真是再好不过了,村长想都没想就答应了,赶紧把人推出去,反正这边的房子短时间内是不能住人了,太晦气,这大冬天的,谁也不想因为谢二狗两口子暴毙弄得心情不好。 于是他叫人草草把谢二狗两口子用破被子一卷,抬到村里的祖坟给埋了,之后的事儿他就不想管了,倒是谢二狗的亲弟弟谢三狗见哥哥家房子空出来了,就想占,至于小男孩,那又不是他哥亲生的,当然是哪儿来的滚哪儿去。 这个村子里可没什么人情味,如今连饭都吃不饱,还讲究什么良心啊! 小男孩被迫只能跟着玲珑走,一进瞎婆婆的家,他就愣住了——以前他帮过瞎婆婆几次,也来过瞎婆婆家,一个瞎子一个傻子,日子能过得多好?到处都是灰尘,脏兮兮油腻腻,可现在这里面简直比他曾经见过的任何地方都要好! 玲珑把他拉进来就把门给栓上,很得意道:“我没骗你吧?他们吃的鸭子可不是捡来的病鸭,而是偷的人家的好鸭子。” 小男孩抿着嘴没说话。 “放心好了,再高明的大夫也查不出什么来的,只能说是他们俩发疯自相残杀,跟你没有关系,你也不必担心自己会被牵连。” “……为什么帮我?” 这是他第二遍这样问了,因为他想不出自己身上有什么地方是值得他图谋的。 玲珑点点自己的下巴:“怎么说呢,你要是一定要问个原因,那就是因为你帮过我吧。” 小男孩愣了下,旋即想起很久以前的那件事。 村子里穷,许多光棍儿都找不到媳妇,有些三四十了还是孤家寡人一个,傻丫头虽然傻,但好歹是个女的,瞎婆婆知道她傻乎乎,怕她被人哄了占便宜,就把她关在家里不给出去,但瞎婆婆还得干活,不能时时刻刻看着她。有一回就叫谢二狗钻了空子,用半个干饼子骗得傻丫头把衣裳都给脱了,要不是小男孩及时出现,他说不定真的会对傻丫头干点什么。 虽然最后又是小男孩挨了一顿毒打。 他垂下眼:“我没有要你报恩的意思。” 这世界上的人,个个薄情寡义,他早就学会不再期待了。 玲珑看他小小年纪却老成凉薄如此,忍不住敲敲他的脑袋:“你真的好脏,快去洗个澡,洗完澡姐姐给你上药。” 对她自称姐姐,小男孩表示很不服气:“我没有姐姐。” “现在你有了。” 他今年七岁,玲珑这具身体也就比他大了三岁,不过瞎婆婆在世时紧着她吃喝,小男孩却食不果腹,因此看起来他还要更小一些。 浴桶、热水、香胰子……这些都是小男孩做梦都不敢想的事情。他看着玲珑的模样,感觉到她对自己脏兮兮的外表十分嫌弃,他也是爱干净的,只是后来谢二狗看他的眼神越来越奇怪,他便把自己往脏了邋遢的方向弄,如今夜已经深了,谢二狗两口子一死,他便觉得浑身乏力疼痛。 见他站着不动,玲珑干脆推他一把,看着小男孩察觉不到疼一般撕下和伤口冻结在一起的衣服,她啪地敲了他一下:“不要这样粗鲁!” 小男孩被敲得想发火,想到什么又忍了下来。 玲珑先用热毛巾把伤口跟衣服分离开,然后用剪刀把破破烂烂的衣服给剪掉扔到一边,小男孩拒绝她给他脱衣服,玲珑嘲笑道:“什么看头都没有,等你长大了再捂吧。” 他又气又羞,总算是表现出了点孩子气的一面,一进入水中就蹲下去,只露出半张脸。 按理说热水侵蚀伤口是非常疼的,可他却没有感觉到疼,反而察觉到温柔的水在修复他身上的伤口。 太过神奇,他忍不住低头去看,想知道这水跟普通的水有什么区别。 玲珑拿过梳子,先用热水把他的头发打湿,然后慢慢梳理开,就跟给狗梳毛一样。小男孩是真的脏,头发都打结了,油腻不堪。她耐心地给他梳,一边梳一边教训:“你看看你,只知道毒死那两个人,怎么没想着善后?要不是我给你把村长弄过来,你现在已经被他们绑进祠堂严刑拷打了知不知道?” 小男孩抿着嘴不说话。 玲珑叫他名字:“谢沉芳,我劝你做个人,对我尊敬点。” “……” 她气哼哼地拽了下他耳朵,因为生着冻疮,十分的疼,谢沉芳倒吸了口气,怒气冲冲地回头瞪她,玲珑得意地举起手,又拽了下。 他气成河豚! 玲珑便戳戳他:“把脸抬起来,瞧你这脖子,几个月没洗澡了?” 谢沉芳不说话。 过了会儿,他才道:“傻丫头……” 砰! 又被人敲了脑袋! 他抱着头生大气,恨不得咬她一块肉下来,玲珑却指着他的鼻子警告:“不许这样叫我,我有名字,我叫玲珑,你得叫我玲珑姐姐!” 谢沉芳抿着嘴不肯叫,直到玲珑的手没入水下,他才惊慌地抓住她,结结巴巴地说:“我、我自己来!” 那种地方……她怎么好意思要帮他洗?! “叫姐姐才行。” 谢沉芳跟她对视许久,终究败下阵来,嘴里挤出两个蚊蚋般的气音:“……姐姐。” 玲珑大获全胜,非常满意,甩手让他自己洗。 谢沉芳是个爱干净的人,他把自己洗的干干净净,玲珑为他准备了新衣,他还没来得及穿,就被她用浴巾裹了拎到床上去,然后一把掀开! 谢沉芳立刻捂住下三路,白净的身子都泛上了粉红! 实在是他太瘦太轻了,玲珑拎他轻轻松松。这会儿见他如此紧张,便撇嘴道:“别一副要被调戏的良家妇女模样,把手伸出来。” 就是因为谢沉芳天生肤白,于是伤痕愈发触目惊心,他身上到处都是冻疮,跟长年累月的旧伤新伤交叠,简直没有几处好皮。玲珑很用心地给他上药,谢沉芳则趁此机会偷偷打量起她。 傻丫头真的不傻了,还很厉害的样子。 以前傻丫头总是蓬头垢面,谢沉芳也不知道她竟然生得这样好看,比他记忆中那个女人最美的时候还要好看。 玲珑给他上完药,又给他套上一身绒睡衣塞进了被窝,谢沉芳小手到处摸,不知道为何这床暖融融的,屋子里也一点都不冷。他抱着被子,玲珑很快又端来一个托盘,上面是一碗粥一碟菜跟一杯水,那水晶莹剔透,宛如琼浆玉液,十分惹眼。 他饿得狠了,狼吞虎咽,玲珑看着这吃相嫌弃的要死,忍不住戳他额头让他吃得优雅点。谢沉芳哪里还管这个,他把饭菜一扫而光又灌了一大杯水还意犹未尽,舔了舔嘴巴,眼底露出贪婪的光——实在是太饿了,如此美味的饭菜,他还想再吃一些。 玲珑双手环胸看着这个小不点,这是个纯黑色的灵魂,无比强大。 人类的灵魂在她看来,有意义的只有两种,洁白的美好灵魂,纯黑的强大灵魂,纯黑色的灵魂比比皆是,可如谢沉芳这样强大的却十分稀有,必须得是穷凶极恶却又心性坚忍的枭雄才能拥有,如果通俗一点来说,后者就是整个现实人类世界的终结者,影视剧中人人得而诛之的大反派。 谢沉芳是妓|女之子,他的母亲本是艳冠群芳的花魁,谁知一时不察身怀有孕,导致她对这个孩子恨到极点,平日也是非打即骂。后来待她生了孩子,身价早不如从前,便叫一个富商给买了回去。只是她产过子,已不如当初年轻貌美,很快便叫抛弃了。她曾经心高气傲又年轻貌美,受尽追捧,如今却因为谢沉芳过上这般日子,更是将谢沉芳当做眼中钉肉中刺的虐待。 再后来她一个女人实在活不下去,恰逢谢二狗进城,两人就勾搭上了,她便做了谢二狗的婆娘,只是村子里的日子太清苦难熬,她竟是跟外来的一个卖油郎私奔了! 谢二狗暴跳如雷,自然不会让谢沉芳好过,也不让谢沉芳走,他把所有怒火都发泄在谢沉芳身上,后来他娶的婆娘也有样学样,两人便将谢沉芳当奴隶养,什么活儿都叫他干,有事没事便一阵毒打。 谢沉芳越长越好,谢二狗就起了邪心,这邪念难以启齿,他倒也掩藏得好,直到谢沉芳在鸭骨汤下了药却没能药死他,他觉得要给这小兔崽子点颜色看看,让他知道是谁在养活他,便当着婆娘的面将谢沉芳…… 本就性子阴郁狠毒的谢沉芳没有说话,他还太小,无法反抗,他越发乖顺地听话干活,谢二狗要怎么弄他他都不拒绝,甚至逼着自己迎合——等彻底卸下了这二人防备,他用菜刀活活将二人剐了! 还不到十岁的孩子,杀人的时候眼都不眨。 可这只是噩梦的开始,上天似乎有意针对谢沉芳,给予他的苦难,总是比常人多得多。 531.第四十五片龙鳞(二) 第四十五片龙鳞(二) 即便是龙女, 也觉得谢沉芳这不只是倒霉,而是来自命运对他深深地恶意了。 谢沉芳活剐了继父与继父的婆娘,立刻就引起了整个村子的轰动, 他们平时看见这个可怜的被欺辱的孩子时,连给他一个眼神都吝啬, 如今他杀了人,他们立即化身正义的使者, 扛着镐头铁锨,要把这个才十岁,身高却不及常人一般, 瘦弱的一阵风都能吹走的孩子给打死。 他们称他是“恶鬼”。 谢沉芳踉踉跄跄逃到山中,村民们不敢再入深山, 因为谁都不知道山里会有什么东西。谢沉芳渴了就喝山泉水。饿了就随便吃些山果,他逃的时候一无所有, 捉到了野兔野鸡也只能生吃。他这样艰难无比地活着, 原以为人生已经很残忍, 却没想到远远不及。 他在深山中不知独自生活了多久, 才遇到一个满身是血的老者,谢沉芳犹豫了许久才救了他——你以为好人就会有好报吗? 不是的。 老者是个狂热的毒物爱好者, 他便是因为抓人回来研究这些东西,叫人家给追杀,一个失足跌落悬崖, 谁知道命大未死, 还叫谢沉芳给救了。他醒过来后, 先以言语哄骗谢沉芳,待到谢沉芳逐渐不那么戒备,自己又恢复了力气,瞬间便恩将仇报。 那是噩梦般的日子,比谢二狗对他做的更恶毒、更残酷、更无情。 谢沉芳十五岁的时候下山,彼时他一身黑袍,真的宛如村民们口中的“恶鬼”。 他下山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屠杀了整个村子。 老人、小孩、妇女、男人……就连家家户户的老鼠蟑螂都无一幸免。 而那老者,早被他挫骨扬灰了。 大抵命运玩弄他的同时,又是不允许他轻易死去的。 一位高僧有悲天悯人之心,无意中得见谢沉芳,为他身上煞气与血腥味所惊,便想要渡化他。只可惜自己大限将至,身先死,惟留此遗憾,灵魂不灭,去往荒海,换谢沉芳一世长安。 谢沉芳于世上了无牵挂,飘飘荡荡,他一身黑袍行踪不定,但凡出现之处,必是血流成河。这世上无人知道他,也无人在意他,人人都称他一声“恶鬼”,就连生他的那个女人再见到他,第一时间想的也是“杀了他!”。 他的心底,已没有一点温柔的地方了,他见到被凌|辱的女人不再心生不忍,看到哭泣绝望的孩童也不再有慈悲,他除了眼睛能视物口鼻能呼吸,已确确实实成了以杀戮为乐的“恶鬼”。 他亲手杀死那个女人的时候,连黑色的灵魂都感觉愉悦无比。 谢沉芳的前半生是个父不详的人,当初鸨母毒打他的生母也问不出他的生父身份,而他的生母临死前,用看仇人的眼光盯着他,恶毒地诅咒他,告诉他说,当年她想攀附权贵而不得,本想为他怀个孩子,谁知那人与她春风一度便潇洒离去,而她在找不到那人之后很久才发觉自己有了身孕。月份大了无法打掉,才将他这个拖油瓶生了出来。 她恨他入骨,认为若不是他,她不会从花魁变为普通妓子,不会从万人追捧到人人可碰,她上下嘴皮子一张,告诉他她之所以抛弃他,就是因为她后来找到了他的生父,而那个男人不愿认一个妓子生的孩子,正派了人暗地要将他杀死,以此抹去自己的“耻辱”。 可谢沉芳早已不是那个会被母亲伤害的孩子了。 天下的人都怕他,天下的人都想杀他,那又如何? 而此时的谢沉芳,坐在粉红色暖融融的被窝里,捧着一杯玲珑塞给他的热牛奶不知所措,眼底还有戒备,似乎不明白玲珑为何要对他这样好。虽然她跟村长说是因为瞎婆婆,但谢沉芳是不相信的,他不相信任何人。 她是知道他杀了人的,难保不会告诉旁人,到时候自己就要死了。如果那样的话……谢沉芳在心底盘算着,自己杀死眼前这个少女需要多大的力气,又需要什么武器。 “我劝你善良,不要对我动不该有的念头。” 他心下一惊,手里的热牛奶差点洒了,那少女正懒洋洋倚在一张奇奇怪怪的椅子上,软的似是浑身没有骨头,透出一股她这个年纪不该有的慵懒娇媚。谢沉芳自幼在勾栏院长大,生他的那个女人更是名震一时的花魁,即便他根本不到明白女人美的年纪,也觉得她比那些人都要好看。 只是,跟记忆中的傻丫头,完全不是一个人了。 玲珑吹了吹杯子里的热气,对谢沉芳道:“今天比较特别,是你脱离苦海第一日,睡吧,明日醒来,你就得干活了。” 果然! 谢沉芳听到她这样说反而一颗心落了地,他怕她不图他什么,倘若是要他干活,那倒也说得过去。他虽然年岁还小,却什么活都能干。他闻着杯子里牛奶的香味,试探着凑近,小小喝了一口。 香甜温暖的味道瞬间充满口腔,暖融融的被窝,鼻息间令人安宁的馨香……都是谢沉芳从来都不曾享受过的。他本就累得去了半条命,身上又有陈年旧伤,再加上谢二狗两口子的死,他本以为自己会被村子里的人打死的,可从地狱到天上,原来这样快。 就算这是假的天上,他也愿意在死前享受一番。横竖他身上没有什么值得傻丫头图谋的不是吗? 小孩子就是小孩子,睡得特别快,也特别香。谢沉芳本是警戒心十足的人,他睡眠极浅,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深度沉睡,玲珑躺在摇摇椅上晃了半天,扭头看床上的小不点。 说他是小不点真不冤枉他,七岁了看起来跟四五岁一样,又瘦又矮,感觉一拳头就能把他打扁,偏偏容貌又继承了他的生母,甚至青出于蓝,小孩子漂亮的雌雄莫辩,但谢二狗那样的人…… 玲珑放下手里的杯子,把玩着掌心两团小小的灰影,仔细看灰影隐有人脸,俨然是谢二狗跟他的婆娘。它们似乎都不明白发生了什么,只感受到这个掌握它们的人所散发出来的恐怖威压,让它们瑟瑟发抖,直到化为灰烬。 这样的灵魂作为食物,对龙而言可有可无,和尚的灵魂足以她许久的饱足,更何况她还有个更好的储备粮——龙女大人将目光停驻在被窝里酣睡的谢沉芳身上,嘴角轻轻一勾。 说起来这傻丫头也是有意思呢,她从不欠旁人的,夺了傻丫头的身份,便修补了其本身残缺的灵魂,与其傻乎乎地被溺死在便桶里,倒不如重新投胎去。 下辈子必定不会比这辈子苦了。 ——这是谢沉芳自有记忆以来最美的一个觉。 他几乎以为自己置身云端,没有冰冷的河水与数不尽的毒打,没有漫天的辱骂与刺骨的疼痛,没有对世界的恨意与怨气……只有快活。他真想这样沉睡永远都不要醒来,他怕醒过来看到的又是破烂的农家小院,耳边又是尖锐的侮辱与蒲扇般的巴掌,他讨厌那样弱小的自己。 如果能变强就好了,变得比任何人都强,然后杀死所有让他感觉到痛楚的人。 谢沉芳足足睡了两天,当他醒过来时,鼻息间缠绕的是香甜而安全的气息,躺在柔软的床上,身上盖着轻的不可思议,却又十分保暖的被子——从前他只能睡在潮湿的稻草上,只有一条破旧的棉花跑得差不多的粗布被子。当下雪、结冰、寒冬,他只能裹着那床聊胜于无的被子瑟瑟发抖。 他睁开眼睛看着屋顶,他从来不知道瞎婆婆家里是这个样子的,整洁干净,有许多他根本不认识的东西。 因为睡得太久,刚醒过来的谢沉芳突然有种想要小解的感觉,他掀开被子撑起身,就看见玲珑还躺在那张奇怪的,似床非床似椅非椅的东西上。 她还没有醒来,如果想要逃走,这会儿应该是最好的时机吧?再不然,他害怕她把他的秘密说出去的话,趁着这个机会杀死她……谢沉芳握紧了拳头,他慢吞吞蹭下床,地上有一双新的毛茸茸的鞋子,看起来正好是他脚的大小,他踩进去,就听见玲珑的声音:“要到哪儿去?” 谢沉芳站着不动了,也不说话,就是站那儿。 玲珑单手撑着头,懒洋洋地侧躺:“推开后面那扇门。” 而后嗤笑:“这么大的人了,要是尿了床,你可得自己洗。” 谢沉芳忍不住耳根泛红,他向来都是爱干净的人,很小的时候就懂得打理自己,怎么可能会、会尿床?她根本就是在胡说,他早就不是小孩子了! 像这样的村子是没有恭桶的,家家户户用的都是茅厕,不过从前还住在勾栏院的时候谢沉芳是见过这东西的,也知道要怎样用,他的生母是名震一时的花魁,跟那下等妓子不同,鸨母是花了大价钱培养她的,谁知一朝有孕毁所有,但即便如此,谢沉芳耳濡目染,也学到一些琴棋书画的皮毛。 本来玲珑挺想弄个马桶出来,但是仔细一想还得跟孩子解释这是什么玩意儿,就算了。 谢沉芳小解完,净了手出来,就看见桌子上热腾腾香喷喷的饭菜。他迟疑地看了玲珑一眼,不知道那是不是给自己的,虽然睡前已经吃过东西,可睡了足足两天,他又饿了。 不过不吃也没关系,从前他也可以好几天不吃饭。吃过那样的好东西,谢沉芳觉得自己的人生已经满足了。 玲珑穿上拖鞋走到桌前对他勾勾手指头:“过来。” 谢沉芳在坚持底线跟食物之间犹豫了十秒钟,最终选择了后者。 他一开始还能慢一些吃,到了后面已经是两口一个豆腐卷,一口一个鲜虾馄饨……惟独吃相还是比较斯文,看不出跟谢二狗那样的人生活数年的痕迹。无论谢二狗如何列脊背便,谢沉芳始终没有受他影响。玲珑在老僧的记忆中所见到的谢沉芳也是如此,一身黑袍,即便杀人也是优雅的,像是在制造什么工艺品。 吃饱了之后玲珑又递给他一杯消食茶,谢沉芳慢慢接过来,漂亮的眼睛黑白分明,眼珠子又大又黑,看人的时候显得特别专注和认真:“……为什么要帮我?” “不是说了吗,因为你帮过我,你到底还要问几遍?”玲珑也喝了一口手里的奶茶,甜滋滋的味道让她心情很好,“而且我不喜欢谢二狗,就算你不杀他,我也不会让他好过。” 她微微一笑,“我这人最是讲道理,为人又宽厚善良,谢二狗对我做过什么,你应当记得,他本该把他的命赔我。” 谢沉芳本怀疑她不是真正的傻丫头,可自己也没见过傻丫头几次,即便见到了,傻丫头也是蓬头垢面浑身脏兮兮,瞎婆婆一个人生活都困难,照顾个傻子,也只能保证她饿不死。后来瞎婆婆死了,许多人都猜傻丫头也活不下去了,但没有人愿意帮她,这年头,活着都不容易,家家户户还吃不饱呢,谁有那个闲工夫去照顾个傻子啊! 可这个一点也不像傻丫头的傻丫头却知道当初谢二狗哄骗她脱衣服占她便宜的事…… “我跟你说,我收留了你,你可是要干活的。”玲珑倾身,单手撑在桌子上,另一手点着谢沉芳的鼻尖,“这回你能吃上现成的只是个例外,以后你得自己做饭洗衣服,知道吗?” 谢沉芳抿着嘴:“……你真的要留下我?不怕我给你带来麻烦?” 闻言,龙女大人用怜悯的目光看着他,此时还小的谢沉芳不明白这眼神是什么意思,很久很久以后他才明白,她的眼神应该是要说:我才是最大的麻烦。 就这样,谢沉芳便留在了玲珑身边。他本以为她会压榨自己,叫自己去做那些劈柴挑水的重活,再不然就是下地种田的累活……可全都没有,他只要每天去做饭洗衣服就好了,食材都是准备好的,洗衣服还有源源不断的热水,瞎婆婆的家神奇不已,谢沉芳完全不懂这是为什么,但他从来没有问过。 因为他贪恋这样的日子。 他曾听说过些怪力乱神的故事,他心想,也许傻丫头就是传说中的妖怪,修炼成精幻化出人形,所以才能平白变出这些食物被褥,才能让瞎婆婆的家变得这样温暖又神奇。 他不想戳穿,因为比起活人,他更愿意留在妖怪的身旁。 就算有一天妖怪要拿他当食物,他也不会难过的。 谢沉芳长得很快,他本来严重营养不良,又得不到足够的时间休息,加上身上的大伤小伤,谢二狗两口子动辄拳打脚踢毒打,没死都是命运的深深恶意。但是到了玲珑身边,有了龙的庇佑,再残酷的命运也不敢靠近。 他很快就变得白嫩起来,玲珑觉得他生父一定也是相貌出众,而谢沉芳结合了父母容貌上的优点并且发扬光大,让喜好美色的玲珑对他的容忍度直线上升。 谢沉芳生平头一回吃到这样多的美味食物,穿上这样好的衣裳,住这样柔软的床铺。他给谢二狗两口子做饭做习惯了,村里比较穷,家家户户炒菜都舍不得放油,偶尔滴上那两三滴,谢沉芳给玲珑做饭也延续了这样的习惯,那菜做出来,要是叫谢二狗那样的人类来说,也许味道很好,可对挑剔的龙女大人而言未免太过寒酸。 她直接扔了一大堆食谱给谢沉芳,让他照着学,做不好饭就要挨揍。 谢沉芳抱着食谱不知所措,他倒是想学,可他认得的字并不多。 他认字都是在勾栏院里学的,但学得不多,也没有条件去练字,后来跟着生母到了谢二狗家,烧火做饭的时候谢沉芳便会拿着树枝在地上写写画画——他怕这样的日子过下去,他会连仅认识的几个字都忘记。 这个村子里只有村长认得字,其他人都是大字不识。 玲珑万万没想到自己还得教小孩认字,好在谢沉芳好学且聪明,过目不忘,什么都是一点就通还能举一反三,尊贵的龙教的十分轻松。而随着两人相处时间越来越长,许是遇到了人生中第一个对自己释放善意的人——虽然龙女不肯承认,但她确确实实是谢沉芳生命中唯一一个对他好的。 他身上的刺软化了许多,当然这种软话是只对玲珑的,他不再总是戒备她,也不会总想着她会不会泄露自己的秘密,他愿意跟她在这里过一辈子,虽然他都不知道人的一辈子会有多长。 以前他觉得活着的每一天都是煎熬,都要很努力地呼吸才能活下去,可现在不了。 谢沉芳不得不承认,他想要永远跟这个人在一起,不管她是人是鬼,或者是什么妖怪。他不怕妖怪,如果她想吃了他也可以,只要在吃掉他之前,都对他这样好就行了。 不过村子里到底还是有人盯上了他们。 本来瞎婆婆一死,没人在乎傻丫头的死活,可那日谢二狗两口子发疯暴毙,村长带着大家赶去,院子里就站着个衣衫褴褛的谢沉芳,要说起这小子,那是真可怜。亲娘是个妓|女,跟人跑了,你说换谁是谢二狗能不生气?谢二狗还留着他,给他一口饭吃,已经很不错了,这孩子干点活不也应该么?谁叫他有那样一个娘呢? 因此谢二狗两口子一死,谁也不想要这个烫手山芋。家里都要揭不开锅了,可没法多出一张嘴吃饭。 偏偏那个傻丫头出现了。 傻丫头可一点都不傻了,白白净净的,特别美,那天见过玲珑的村民过了许久都还在回味,天上的仙女也就是这样子了吧?他们是没见过仙女,但觉得仙女就应当是傻丫头那样的。 然后就有人动了心思,傻丫头一个姑娘家,没了瞎婆婆,就住在瞎婆婆那破旧的房子里,能有什么好?她长得美,瞧着身段也好,不傻了,总能给人当媳妇生儿子吧?便有人想上门去说媒。 不知多少人动了心思,但奇怪的是这些人去了傻丫头家就回来了,问发生了什么也不记得,一个两个还好,接连上门的都这样,那就有点邪门了。 村长闻言,也高度重视起来,心想该不会是山里的什么精怪跑出来了吧?附在傻丫头身上? 村民们脑子不灵光,又畏惧鬼神,便都觉得村长说得对。那样绝美的少女,这世间就不可能会有,又怎么可能是鼻涕都不会擦的傻丫头?傻丫头又脏又臭,瞎婆婆死了之后都没出屋,怕不是早饿死在里头,身子叫山里的精怪给占了! 玲珑全然不在意村民们如何编排她,她问谢沉芳:“你想不想离开这里?” 她话一出口,谢沉芳瞬间警觉:“你要走?” “嗯。” 见她承认,谢沉芳只觉一颗心冷到了骨子里,整个人都像是被丢进了冰水中,比生母跟谢二狗的百般毒打都绝望。 他面无表情惯了,谢沉芳从不哭,因为他一哭,生母便会暴怒,抄起手头的东西便打,久而久之,他连表情都没有了。此时他以为玲珑要丢下他不要他,眼底心底满是绝望,脸上却没有丝毫波澜,黑白分明的眼睛像是瞬间笼罩一层雾霾,悲凉地令人不敢相信。 这么点大的孩子,怎么会有这样的眼神呢? 玲珑拉了他一把,把他拉到身边,捏了捏他脸上新长出的嫩肉:“想什么呢,我当然要走,这么点小地方我可不想再住了,寒酸得很,又没有人伺候,周围还有一圈卑微的人类盯着。” “不过我要走,你也得跟我走。” 不顾他多么吃惊,玲珑都揪着人家的嫩肉不放,“怎么,难道你不想跟我走,你想留下来?那也不是不可——” “我跟你走!” 谢沉芳大声打断她!眼睛亮晶晶的,“你到哪里,我都跟你走。” 只要能跟她在一起,去什么地方都可以。 532.第四十五片龙鳞(三) 第四十五片龙鳞(三) 玲珑算算时间, 也快到傻丫头的亲人来找她的时候了,虽然她用了傻丫头的身份,可她没打算去过傻丫头的日子——一个千金小姐被抱错, 找回去又能如何?她天生是个傻子,学什么都学不成, 一个人根本活不下去,装不了脸面, 只会丢人,她的家人可不会把她当回事,只会将她当作耻辱, 所以才能做出将她溺死在便桶声称急病而亡的事情来。而顶替她身份的那个女孩,依旧千娇百宠, 甚至因为抱错的关系,能够与“哥哥”两情相悦。 龙女拒绝给机会。 这日她正在屋里圈着谢沉芳给他剪头发, 这孩子头发之前长得不好, 枯黄细软还分叉, 被她强硬摁在床上剃成了小光头, 直把已经很信赖她的谢沉芳弄生气了,剃完头足足有半个时辰没理她。 玲珑想起那日的事, 嘴上谴责:“你看看,姐姐给你剃头是不是正确的?你之前头发又黄又细,发量少得可怜, 这重新长出来的好不好看?” 谢沉芳叫她乖乖夹在两腿间动也不动, 道:“……那为何连眉毛也要剃?” “当然是因为眉毛也得重新长啊!” 谢沉芳不想说话。 他现在的头发乌黑浓密, 只是参差不齐,玲珑便是要给他修一修,其实本来不用这么费事的,纯粹是出自龙女的恶趣味,不得不说谢沉芳颜值过硬,就算是个没有眉毛的小秃子也照样漂亮,如今眉毛头发都长好了,愈发显得精致,宛如金童,叫人看了都稀奇,这世上居然会有这样好看的小男孩! 剪好头发,她又给他洗了一遍,再把人包裹在浴巾里擦干,顺便塞他一嘴糖,谢沉芳乖乖吃糖,正想说点什么,突然听见有人敲门声,雪白如玉的小脸立刻不开心起来。 他不喜欢有人来找他们,还有隔壁谢三狗一家,总是偷偷摸摸想朝他们家看,谢三狗家的孩子手脚还不干净,每次他在院子里玩,都能看到他们趴在墙头上盯着,非常讨人厌。 真想把他们全杀了。 玲珑站起身,谢沉芳的视线立刻黏在她身上,见她似是要去开门,嘴角微微地抿起来。 姐姐为何要去开门? 之前也有人敲他们家的门,她从来都不应的,那些人敲着敲着没有回应也就走了,可她今天却去开门了。 门外是这个村子里的人,为首的不是别人,正是村长。玲珑虚虚看了一眼,大约有三四十个吧,男女都有。只是和她比起来,显得格外贫穷与寒酸,他们兴许一辈子都没见过龙女身上这样的好衣服,也没见过她头上金光闪闪的首饰——一看就很贵很贵,他们想都不敢想。 而村长等人即便已经做过了心理准备,再见玲珑时也仍然忍不住惊艳,甚至眼神痴迷,无法从她身上移开。 谢二狗两口子死了也快半年了,这小半年里不是没人上门找玲珑想给她说媒,可谁也敲不开她家门,都是乡里乡亲的,总不能把人家门给撬开吧?虽然村子里传言她是山里的精怪化成人形,但读书识字的村长是不相信这世上有妖怪的。 村民们认为她是精怪,是因为她太美丽、太高贵,与这个贫穷的村子太格格不入。 村子里的姑娘大多皮肤黝黑五官粗糙,即便精心打扮也透着土气与庸俗,她不一样,她就像是传说中的仙女,有着魅惑人心的力量,那么不是妖怪还能是什么呢? “干嘛?”玲珑低头甩掉手上不知何时沾染的黑色碎发,应该是刚才给谢沉芳剪头发时黏上的,她看着眼前这一群村民,对他们心里的贪欲了如指掌,只是不甚在意,不过区区人类。“成天敲我家的门,瞎婆婆在的时候也没见你们这么热情呀,怎么说,我们欠你们谁家的钱了?” 村长道:“你是傻丫头吗?” 玲珑笑起来:“我不是傻丫头会是谁呢?瞎婆婆死了,我内心太过悲痛,就不傻了,一个人本本分分的过日子,你们今天找上门,还扛着锄头铁锨,又是想做什么呢?” 有人喊:“瞎婆婆跟傻丫头连饭都吃不上,你哪来这么好的衣服?你咋吃得那么好?” 光是看玲珑的气色就知道她必然伙食极好,再加上不知何时走出来站在她身边的谢沉芳,以前这小孩是什么模样,村子里谁不知道?身上就没有一块好肉,大冬天的连脸上都是冻疮,露在外头的身体都冻烂了,人更是瘦骨嶙峋,脸上仿佛除了那双眼睛都没了别的,可再看看现在的谢沉芳,白白嫩嫩,脸上甚至有了婴儿肥,气色更是白里透红,瞎婆婆家本来上顿不接下顿,怎么能吃得这么好? “我穿得好吃得好那是我有本事,你们自己无能,反倒怪我厉害?”玲珑稀奇道,“这是什么道理啊?” “那你就好好解释一下,你的这些好东西都是从哪里来的!” 喊话的是谢三狗家女人,她跟孩子天天闻到隔壁传来的肉香,那叫一个香啊,香的她晚上都睡不着觉,就派孩子趴在墙头盯着,看他们家吃什么好的,可盯了许久也没盯出个结果来。今天村长带人来问罪,她肯定是要支持的!按照惯例,好东西大家能平分呢! 她馋肉都要馋疯了! “我为何要告诉你们?”玲珑反问。 一个妇人大声道:“你住在我们村子里,你要是有宝贝,那就是村子共有的,你怎么能独占?除非你是山里出来的妖怪,那我们今天就要打死你!” 像她这样的山野村妇,对龙女这般从未见过的美人充满了敌意,没看见自家爷们儿眼珠子都直了吗?这傻丫头,甭管是不是真的傻丫头,小小年纪就这样骚发发的,以后长成了还不知道要怎样勾引男人呢!他们村子里可不能有这么个狐狸精! 玲珑听明白了。 合着这些人就是来威胁她要好东西的,她向来任性不知收敛,吃穿用度都用最好的也不在意别人知道,每天光是饭菜就能香飘十里,这些个没见过世面的村民自然好奇,再加上她是个年纪不大的孤女,身边只有个小孩子为伴,村民们聚集在一起,自然是不怕她的。 势单力薄,总是容易被人欺。 她很好奇地问:“我要是不把宝贝拿出来分呢?” 村长眼睛一亮,果然有宝贝!“瞎婆婆是咱们村子里的人,住在村子里这么多年,大家伙也算是帮衬了她,给了她一个容身之处。她死了,你一个姑娘家也得找个依仗。村子里没成家的小子不少,你要是信得过我,我给你找户人家,包管你嫁过去吃穿不愁!” 说完他就被少女身边的小孩那黑漆漆又危险的眼神吓了一跳!要说谢沉芳这孩子是真的邪性,也不知道傻丫头是怎么跟他住这么久的。 玲珑被村长的提议逗得笑出声,简直是花枝乱颤,她本就极美极美,如今一笑,更是宛如春花烂漫,光芒万丈,饶是村长这般一只脚踩进黄土的人都不由得看呆了。她一边笑一边对谢沉芳说:“你听听这些人多不要脸,又想要我的东西,又想留个美名。” 谢沉芳阴冷地盯着在场每一个人,视线宛如毒蛇,看得人心里发慌。他轻轻扯住玲珑的手指:“姐姐不嫁人。” “当然。”玲珑回握他,“就是嫁人,也不能嫁这些废物呀,姐姐眼光可高着,他们加在一起,也不如你一半好看。” 谢沉芳耳根子慢慢泛红。 村子里许多小伙子说不上媳妇,于是共妻现象也不少。家里攒钱从外面买个姑娘回来,穿个红衣服拜个天地就算是成家了,几个兄弟一个媳妇,像是玲珑这样年纪小又美丽且还十分富有的,那真比传说中下凡的仙女都要受欢迎。 许多人忍不住舔了舔嘴唇,看向站在堂屋门口,穿着一袭雪白裙子,外面披着粉色披风的少女。 “我要是不给,也不嫁,你们就准备把我当成妖怪打死,然后进去分了我的东西?” 虽然的确是这样想的,但被人直接说出来,还是有些人感到了心虚。很快地,这份心虚又被兴奋激动所替代,那屋子里得多少好东西啊!多少宝贝啊! 他们私底下都在谈论,觉得瞎婆婆虽然死了,但傻丫头过得这样好,未必就是什么精怪附身——虽然有这样的传说,但没有亲眼见过,大家总是不会信的,就算信了,能过上好日子,也愿意跟妖怪拼一拼啊!大部分村民都认为瞎婆婆的家有宝贝,从前他们这个村子就有人说地下藏着黄金,傻丫头日子过得这样好,怕这传说是真的。 村长眼神逐渐冷了下来:“我看你是个无亲无故的小姑娘才这样跟你说,你也别想着跑,你的户籍还在村子里,只要我不同意,你就是跑了,也会被差爷抓回来,我劝你听话。” 谢沉芳恨不得将这些人碎尸万段,他一个一个看过去,将他们的容貌都记在心中,倘若将来他有能力,必定将他们尽数屠杀。 玲珑笑得不行,她哪有寻常小姑娘听到威胁的害怕,也完全不惧这些人类心中的黑暗,只可惜她不以黑暗为食,实在可惜。 她巧笑嫣然:“也不看看自己是什么东西,竟敢打我的主意。” 她都不想跟这些人废太多话,看他们这德性,根本连龙鳞都不配见上一片,她握住谢沉芳小小的手,问他:“说好的一起走,还算话吗?” 谢沉芳用力点头。 玲珑便轻笑,另一只手捂住他的眼睛,而后恐吓村民们:“不是没见过妖怪吗?我这就让你们看看妖怪是什么样子的。” 她太悠闲自得,丝毫不惧,反倒让人心中不安。村长尚未来得及开口,脚下大地突然开始剧烈震动!村民们连站都站不稳,更别提是拿稳农具了!随后地面像是魔鬼张开了巨口一般,出现了无数条恐怖的裂缝!只是一瞬间!他们的房子!鸡鸭!财产!就被大地吞了个干干净净! 实在是太恐怖!太恐怖了! 人的生命在这样强悍的力量前显得那样渺小!那样不堪一击!漆黑的深渊一眼望不到边,没有人敢去想象 村民们四处逃窜,混乱中踩踏了他人也浑然不觉,而深渊一旦吞噬了东西,就会立刻合上,地面迅速恢复原状,就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玲珑牵着谢沉芳的手走过去,村长已经吓疯了,倒在自己尿湿的地上。她到了他面前停下,就在他以为她要做什么的时候,这美丽至极的少女却笑了:“我可不是会心软的人啊,可别跟我说什么罪不至死,冒犯我的时候,你们就应当有这样的觉悟。” 村长眼神浑浊狂乱,嘴里啊啊乱叫,玲珑却不再给予他一个眼神,带着谢沉芳很快消失在了村子——不,没有村子了,很快消失在了这片土地上。 谢沉芳没有看到发生了什么,却听到村民们的惊恐哭号,他在最后回头看了一眼村子,问:“为何不把他们全都杀了?” 龙女很苦恼地道:“我可是为了给你做个好榜样才不杀人的呀!他们对我而言如蝼蚁一般,连塞牙缝的价值都没有。” 谢沉芳沉默了一会问:“……那我呢?我对你来说,有价值吗?” 玲珑没想到他会这样问,便笑着揉乱他的头毛,又顺了一把:“当然,你是我的小可爱。” 小可爱谢沉芳脸一下就红了,戾气顿消,倒真成了名副其实的小可爱。 他不在乎今后要去什么地方,也不在乎过什么样的生活,只要能跟着她,去哪里都可以,怎么样都行。 玲珑带着谢沉芳进了山。谢沉芳自己对山也颇为熟悉,以前谢二狗还活着的时候就赶他上山砍柴,他饿得不行了,就会在山上找些吃的。不过这山实在是太高太深了,村民们根本不敢进去,只敢在外围放个夹子做个陷阱什么的。 听说从前还有野狼下山进村叼小孩的事情发生。 玲珑一直牵着他往里走,直走到很深很深的地方,谢沉芳一开始还担心会有狼虫虎豹,他还特意捡了一根棍子捏在手里想要保护玲珑,可奇怪得是一路上都安全的不可思议,甚至他连鸟鸣的声音都听不到了,仿佛整个深山森林中,只有他们二人。 最后他们停在一个巨大的湖泊前,玲珑把披风解下铺在石头上,让谢沉芳生火。他去捡了柴火来,就看见两只羽毛鲜亮的野鸡磕磕绊绊朝这边跑,一头撞死在了树上!紧接着是一只野兔!随后湖里的鱼也主动跳上了岸! 谢沉芳头一回看到如此神奇之事,顿时目不转睛,他如今已很擅长做饭,按理说料理鱼的时候鱼会动弹挣扎,可他处理这些食物的时候,它们都乖巧地不可思议! 更神奇地还在后头。 他们本来是没有地方住的,而且天色渐暗,等到了晚上,火光很容易引来野兽,谢沉芳嘴上没说,心底却十分不安,他不甘心自己就这样死了,更不能让姐姐也死掉! 可是…… 谢沉芳沾了满手的血,此时已是彻底呆滞,谁来告诉他,这一群群各种各样的鸟……是在干什么?它们要搭什么?! 玲珑顺手捡起一颗小石子丢向谢沉芳,催促:“愣着干什么,赶紧做饭。” 他回过神,也不生气,只是一边处理野鸡野兔,一边震惊地朝鸟群看。那些鸟,最大的比玲珑还要高,能够叼起人粗的木头!最小的顶多有他手掌大,嘴里也含着细细的枝条……从头到尾它们都在安静工作没有乱叫,因此湖边十分安静清闲,湖面上轻轻荡漾着一层朦胧的白雾,景色宜人,宛如仙境。 等到他们吃上饭,屋子也搭好了。 粗木为底,这些鸟是大自然的使者,它们在野外生存,能做到许多人类都做不到的事情。这些粗木都被处理的非常整齐,断面圆润,稍微细一些的木头则被做成了台阶,房子离地面越有一米,屋顶门窗形状皆具,看起来精致又结实! 谢沉芳喜欢这里! 只有他跟姐姐,再也没有其他人! 他难得像个孩子一样兴冲冲跑去木屋里,发现不仅外面像模像样,里头家具也一应俱全!床也是木头做的!上下铺!桌子椅子衣柜……甚至还有姐姐最喜欢的躺椅! 他几乎不敢相信这是真实发生的,缠着玲珑问到底是怎么回事。玲珑捏他脸蛋儿他也不反抗,巴巴地看着她,她取笑他说:“村里人说我是妖怪,你是怎么想的,嗯?” 谢沉芳摇摇头:“就算你是妖怪,我也跟着你,我不怕。” 对他坏的从来都不是妖怪,而是身为同类的“人”。 玲珑被他无条件的信任取悦了:“他们错了,我不是妖怪。” 那种低等的生物,她怎么可能会是? “那你是神仙吗?!” 玲珑皱眉:“也不能这样侮辱我。” 谢沉芳不解地摇头,玲珑低头轻轻亲了他的额头一下:“你确定你想要知道吗?也许你长大一点再来问我会比较好哦。” 她可是非常关爱小朋友的心理健康的。 谢沉芳想都没想就说:“我不知道也没关系,姐姐只要不抛下我就行了,姐姐是什么我都不怕。” 人也好,妖也好,鬼也罢,只要她愿意要他,他就不怕。 玲珑笑着搂他:“真乖。” 她对任何一种生物的幼崽都不是很喜欢,当然,如果他们长得可爱性格可爱,便另当别论。谢沉芳无疑是人类幼崽中格外可爱的那一种,初见时凶巴巴的,一旦为他信任,那真是一只乖巧忠实又霸道的小奶狗,稍微招招手他就能把尾巴摇出幻影来,且决不会背叛。 玲珑可没想过把谢沉芳变成五讲四美的大好人啊,她自己都做不到呢!再说了,当个好人有什么好?好人得把自己的食物分给其他人,龙女大人觉得,还是任性些自由些比较好,毕竟她可是个独占欲很强的龙。 老僧想求谢沉芳一世长安,她便庇佑他,可多余的,得看她心情才决定给或不给——而龙女去了无数个人类世界,从来都没有想过培养谁成为标准的“好人”。 他们在深山中住了下来,山中不知岁月,直到有一日,正在练字的谢沉芳听到一声巨响,似是有什么东西砸入湖中。他吓了一跳,以为是在外面玩的姐姐出事了,连忙丢下手里的笔冲了出去,结果却只看见一个趴在湖边,浑身是血的老者。 谢沉芳抬头看了看几不可见的顶端,那里高耸入云,这人是从上面掉下来的?就算没有摔在地上粉身碎骨,坠在水中,也不应该除了血之外胳膊腿儿还齐全啊!这冲击力足以让人残废的吧?难道这人就是姐姐口中会说的运气爆棚的幸运儿……不,幸运老头? 周围看了眼,姐姐不在,应是去森林里玩了,他读书写字的时候,她基本不打扰,会四处玩耍。 那人抽搐了下,谢沉芳后退一步,捡起一根树枝,戳了戳。 老者又抽搐一下,勉强撑开一只眼皮,喉咙里发出拉风箱般的声音:“哬……” 谢沉芳丢掉树枝,原来没死。 他站在原地冷眼旁观,老者奋力动弹,以眼神向谢沉芳求助,可能是看这小男孩玉雪可爱年岁不大,便想求他救自己一命。生死之际,哪还讲究什么身份地位底线原则,能活下去,怎么样都行! 谢沉芳:“想我救你?” 老者眼底放光,可惜没有力气点头。 谢沉芳正要说话,突然听到脚步声,他眼睛一亮,转身就跑,迎向从森林中走出的玲珑:“姐姐!” 扑进玲珑怀里,小胳膊搂住她的腰之后,才指向水里的老头:“姐姐,有人从上面掉下来了。” 玲珑并没有刻意去培养他的性格,她觉得阴沉点冷淡点也没什么不好,听谢沉芳一说,便意识到是造成谢沉芳人生重要转折的人物之一出现,顿时很开心:“走去看看。” 533.第四十五片龙鳞(四) 第四十五片龙鳞(四) 谢沉芳敏锐地察觉到姐姐在靠近那个糟老头时有些变化, 比如说她的脸上,居然出现了胆怯的神色……这绝对是假的,谢沉芳知道姐姐什么都不怕。他不知道姐姐为何要表现地如此胆小, 但他是个无脑龙吹, 就安静地拽着玲珑的袖口, 跟着她走到湖边。 老头在湖里泡了许久, 山里昼夜温差极大, 到了傍下午的时候, 湖水简直冰冷刺骨, 他受了重伤, 还能吊着口气就已算是奇迹了, 再在冷水里泡下去怕是命都要没了。 “啊, 好可怜啊!”玲珑柔柔弱弱地说,她惊慌地往后退了两步,轻轻拍了拍自己的心口, “这位爷爷是从上面掉下来的吗?快, 弟弟, 咱们合力将他拉上来吧。” 谢沉芳面无表情地伸出手,两人将老头从湖水里拉扯上岸, 玲珑看似温柔,拖拽的动作却不那么细心, 总之老头就觉得自己的伤口在岸边的小石子儿上磨得生疼生疼……他眼下还有求于人, 自然不能露出真面目, 便竭力表现的人畜无害, 俨然是个慈眉善目但身受重伤的老爷爷。 “爷爷,你伤得太重了,我们不敢轻易移动你,待会儿我会跟弟弟去找些软草来给你铺着,你、你还好吗?” 谢沉芳听着姐姐的声音,简直想要把眼前这个老头置之死地,姐姐都没有用这样的语气跟他说过话! 老头慢吞吞眨了下眼睛表示可以,他心想,真是两个傻瓜,不过也难怪,住在这种深山老林,不跟外人来往,自然不知道人心险恶。这姐弟俩生得可真好,等他好转,就要把他们炼制成美丽的药人——那一定会是最好的艺术品,也能卖出个好价钱。 他本拜在一位悬壶济世的神医名下,谁知不学好,不将病人的性命当回事,背着师父在病人身上做实验。被师父发现后,他便一不做二不休,趁着师父不注意要了师父的命,从此再也没有人能管束得了他,他也可以尽情施展自己的才华。 从稚童到如今垂垂老矣,他最终的梦想就是研究出不死药,对此就算害死再多人也无所谓。 而实验是需要银子的,老头便研究出了一种“药人”。他抓来容貌出众身体健康的人,年岁要小,这样从小开始培育,打断他们的骨骼,注入药液让其重新生长,经过漫长的时间,就能培育出所谓的“药人”,“药人”的血可以入药,也可日常饮用以保延年益寿,很是受那些贵族的追捧。 除此之外,他还想试着培育出“毒人”,只可惜所有被他抓来试毒的人都死了,没人能撑过去。老头便想出了新的法子,既然普通人体十分脆弱,那么在“药人”的基础上,是不是培育“毒人”的可能性就越大呢? 只可惜他刚想实践这个猜想,就踢到了铁板。这回他抓的人是个官家小姐,那家人跟疯了一样追捕他,老头虽然药毒皆擅,拳脚功夫却不怎样,最后被逼跳下悬崖,没办法,他要是不跳崖,那家人估计要把他剥皮抽筋。比起死在别人手里,他更宁愿自己选择死亡方式。 但天无绝人之路,天不绝他,天不绝他啊! 不仅不绝他,还为他提供了两个绝佳的实验对象! 好在老头还记得眼下自己形势没人强,为了活命还能装一装,这姐弟俩容貌绝世气质惊人,姐姐瞧着单纯天真,弟弟虽早熟些,却也是个半大的孩子,只要他有了力气,就能立刻制住他们,到时候……嘿嘿。 老头如意算盘打得叮当响,他故意把自己说得很可怜,以此勾起少女的同情心。果然,那少女听他讲述了一番悲惨过去后,眼睛水汪汪的带着泪,一口一个爷爷叫得无比亲热,不仅给他吃给他穿,还给他处理伤口。小的那个虽然没有少女乖巧温柔,却也老老实实,就是总拿一双黑漆漆的眼盯着自己看。 真奇怪,这么点大的孩子,眼神怎么那么渗人? 这姐弟俩性子差得也太大了…… 老头的警戒心刚提起,就又被甜美可爱的玲珑给瓦解了,他孑然一身,从未有人对自己这样亲密不设防过,任何人见了他都是戒备恐惧的,谁叫他这些年研究这些毒物弄得人不人鬼不鬼呢?老头心底喜欢极了玲珑,决定炼制她的时候一定会少让她受痛苦。至于边上那个阴沉沉的小子,就得让他多吃点苦头! 谢沉芳见玲珑要亲自喂老头喝水,立刻上前一步:“姐姐,我来。” 他对老头不是很友好,因为他非常不喜欢有人破坏他和姐姐的生活!哪怕对方是个丑陋又猥琐的老头! 就这样,老头养了足足半个多月的伤才算是恢复,他本就是常人不能及的体质,自己又擅长药毒,恢复的自然比寻常人快得多。别看他现在年纪大了,逃跑的时候年轻人都不一定比得过! 今天是老头准备把谢沉芳跟玲珑“处理”掉的日子。“药人”也好,“毒人”也罢,如果死了就没有意义了,就是要他们在活着的时候承受巨大的痛苦,这样才有药效。 玲珑坐在湖边的大石头上陪着谢沉芳下棋,见老头走过来,就对他嫣然一笑:“胡爷爷,您好些了吗?今天中午想吃什么呀?” 胡老头呵呵一笑,小眼睛闪过一抹精光,他伸出手想摸玲珑的头,却被谢沉芳挡住,小男孩白嫩精致的脸上冷漠无比:“不要对我姐姐动手动脚。” 胡老头叹气道:“你这孩子年纪不大,要求倒不少,你知道你姐姐有多么美貌么?便是我这一辈子没娶媳妇的糟老头子都能看痴了,这要是在外面……”得卖多少钱啊!若是成功炼成了“药人”或“毒人”,那更是价值连城! 谢沉芳像只小兽挡在玲珑身前:“不许你侮辱我姐姐!” 胡老头早就看这小兔崽子不顺眼了!他也就在这崖底养了不到一个月伤,这小兔崽子就没给过他一个好脸!平日里冷嘲热讽不说,还总是给他使绊子!朝他的饭食里放小石子什么的,根本就是个欠揍的熊孩子! 他本就不是什么良善之人,虚伪的面具戴了快一个月也腻味了,当下就要给谢沉芳一点颜色看,伸掌就朝谢沉芳打来,谢沉芳瞧得清楚,这胡老头手心是乌黑的,肯定有古怪! 不过他没有想跑,因为姐姐就在身后,如果他躲开,就要打到玲珑身上。谢沉芳咬着牙,胡老头出手极快,就在谢沉芳以为自己要被打到的时候,胡老头突然僵住不动了,他的手心也就离谢沉芳的脸一厘米左右。 但他确确实实是不动了。 胡老头试着动弹,却发现自己跟被胶水黏住了一样,他只剩下两个眼珠子可以动,没等他想明白呢,就看见那温柔体贴的美丽少女笑出声:“可见还是我比较会骗人。” 胡老头:??? 谢沉芳也难得露出个嘲讽的笑容来:“你以为你能骗过我们吗?谁会把你当成好人啊?” 胡老头眼睛瞬间瞠大,他暴露了?他怎么会暴露?! “又老又丑,现在还加上个蠢,难道是掉下来的时候摔着脑袋了?你也不照照镜子看看自己,贼眉鼠眼尖嘴猴腮,一看就是个坏人脸,就差把变态两个字写在脑门上了,谁会把你当好人啊,叫你一声爷爷,还真把自己当爷爷了?”玲珑撇嘴。“不过呢,留着你的确是有用处的。” 她笑得更灿烂。 胡老头被她笑得浑身发麻,毛骨悚然。 他这辈子都没有过这样恐惧的感觉,而如此强大的威压,居然是这少女带给他的,他嘴唇哆嗦了半天,才发现不知何时自己能说话了,只是还不能动:“你你你、你到底是谁?” 玲珑从头上拔下一根锐利的金簪,毫不留情地刺入了胡老头乌黑的掌心,胡老头顿时疼得冷汗涔涔,叫得跟杀猪一般。 玲珑稀奇道:“怎么了这是,只是刺一下掌心,又没要你的命,叫得像生孩子似的,承受能力怎么这么差?” 她做的,比起他对谢沉芳做的根本不值一提。还以为是个有点骨气的人呢,没想到如此废物。“想活命吗?” 胡老头当然不想死! “那就把你毕生所学都老老实实教给他。”玲珑指向谢沉芳,漫不经心道,“不要想着糊弄我,否则你会后悔的。” 下一秒胡老头就发现自己自由了,他不信邪,硬是要再攻击玲珑跟谢沉芳,他胡长顺这辈子就没吃过这样的亏!从来都是他睚眦必报,什么时候轮到别人来威胁他了?! 然而他突觉浑身剧痛,再次动弹不得,他甚至开始怀疑眼前这扮猪吃老虎的少女也是个用毒高手,这种毒必定是无色无味,甚至他还没有见过,否则他不可能察觉不出来! 玲珑才不会告诉他真相,就让这糟老头子自己一个人琢磨去吧。她叹了口气,很是遗憾,也很是温柔:“真的很可惜,你一定要选择挑战我的权威,那我也只能让你知错了,我本来可是温柔善良的人呀!” 话音刚落,胡老头瞳孔瞬间放大!眼底布满血丝,被突如其来的撕裂的疼痛弄得脸色惨白!他无法形容这种极致的痛苦!他炼制“药人”的时候就很喜欢看试验品们脸上痛苦的表情以及求饶的眼神,那会让他感到兴奋,让他觉得自己活着有价值,试验品们越美丽,他就越想让他们痛。 美好的东西就是要毁灭,才称得上美好啊! 然而现在,被毁灭的变成他了,五脏六腑仿佛被利刃剁成了肉馅后用力搅拌,疼得胡老头再也不敢嘴硬了!“教!教!我教!我什么都教!” 那被他认为是傻白甜的少女又露出个标准傻白甜的笑容:“那就好,胡爷爷真是的,何必让我费这么多的事呢?直接听话不就好了。我可是在你身上投资了很多东西的,你吃我的喝我的,总得有点价值,才能让你再多活几日。” 她很温柔道:“你能教他多久,我就允许你活多久。” 胡老头狠狠打了个哆嗦,那少女却又笑了,没再搭理他。 是他先撕破脸的,可不能怪她不留情面呀! 于是从这日起,胡老头的待遇彻底变了!从前他是等吃等喝,现在他得自己想办法吃饭!那无情的姐弟俩是连根肉骨头都不分给他了!可他老胳膊老腿儿的又能怎样?一开始胡老头想着先糊弄过去,答应了之后再跑也就是了,他这人别的武功不行,就轻功好,逃跑起来几乎没人追得上! 少女邪门儿又如何,到底是在山里住久了心眼不够多,否则怎么会给他这么大的自由,根本不知道看管? 此时此刻,胡老头已经忘了自己装好人玲珑也装好人结果自己上当受骗的事了。 他露出得意的笑容,等他逃走,就在这一块下毒,毒死那两个小东西! 结果他刚欢快地奔入森林,就看见漆黑森林深处慢慢冒出一双又一双闪烁着兽性的绿色眼睛……是狼群!胡老头吓得往后退了几步,背部抵在了粗壮的树干上,手则摸到了什么奇奇怪怪滑溜溜的东西……他下意识回头,就看见一条比他腰都粗的巨蟒! 巨蟒张着大口,鲜红的信子嘶嘶地吐出,浓烈的腥味传来,胡老头差点吐了! 他不敢再往前走了! 然而这些猛兽却一步步朝他靠近,直到他回到了来时的地方,猛兽们才留恋地看他一眼,慢慢退了回去,看不见了。胡老头惊魂未定,根本不懂事怎么回事,他抹了把汗,一扭头就看见玲珑言笑晏晏地站在不远处,明明生得美极了,胡老头却无暇欣赏,他觉得世界上若是真的有魔鬼,那一定是这个少女这样。 “胡爷爷不告而别,很伤我的心啊。” 胡老头一哆嗦:“不不不不不……” “就这么想要离开吗?也太无情了吧,怎么说,咱们也是一场缘分。”玲珑轻轻一叹,“你想走,我是不拦着的,可你走不掉,又被我看见了,那就得受罚了。” 她打了个响指,胡老头敏锐地感觉即将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发生……他还没来得及求饶,先前那条花色鲜亮的巨蟒就从森林里窜了出来,以迅雷不及掩耳咬住了他的头,带他扑向水里! 胡老头试过了,他的毒对这里的任何活物都不生效,然而如果交给谢沉芳就有用,这说明什么?说明他被针对了! 巨蟒张开大口,将他带入湖底,胡老头虽然会浮水,却也经不起这样的折腾,尤其那滴着口涎的毒牙以及腥气十足的口腔……冰冷的湖水漫过口鼻,带来恐怖的窒息感,他挣扎都不会了,身体下意识地抽搐。就在他马上要被溺死时,巨蛇带他浮出水面,而胡老头刚刚喘了口气,巨蛇便再度带他沉入水底……如此往复了几十次,胡老头已是涕泪横流,再不见之前的嚣张猥琐模样,奴性十足地哭着不敢了不敢了。 玲珑要的就是这句话。 巨蟒嫌弃地将这不能吃的食物丢在地上,讨好地游到玲珑身边,想要蹭她又不敢,只好把脑袋伸到玲珑手边。玲珑顺势拍了拍,它便人性化地眯起眼睛,显得有几分人性化。 “听话就好,我喜欢听话的人。”她把嘴里的糖块咬得咯吱咯吱响。“我说过的吧,你能活多久,取决于你能教谢沉芳多久,你的价值,得你自己创造,明白么?” 之前胡老头不明白,现在他明白了。 他终于彻底死了逃走与报复的心,老老实实留了下来,将自己毕生所学都交给了谢沉芳,而谢沉芳得到玲珑的许可,将自己学到的所有东西都在胡老头身上做了实验,胡老头总算是尝到了那些被自己做实验的人的痛苦折磨,然而在这无情的姐弟俩眼中,他只是个学习用的道具,不被任何人尊重。 谢沉芳是过目不忘的天才,资质极佳,胡老头教了三年,就把自己和师父几十年来的心血结晶教完了。三年内他对玲珑的畏惧直线上升,已经到了她轻飘飘瞥过来一个眼神他就匍匐在地的地步。 而这三年内,谢沉芳长高了好些,十岁的他看起来还略带稚气,但一双眼睛深不可测,他比胡老头聪明多了,胡老头教他的他全都学会了不说,还能举一反三,反正胡老头拿来做实验怎么都不会死,他自然是不会客气的。 与玲珑得到的记忆中比,胡老头没有谢沉芳这样的毅力,他炼制谢沉芳时,理论与技术都不够成熟,走了许多弯路,谢沉芳可以说是将人世间能承受的疼痛都承受了一遍。即便如此,他仍是咬着牙没有死,而因为他顽强的生命力,胡老头越发对他产生兴趣,认为他会是第一个集“药人”与“毒人”为一体的宝贝! 谢沉芳就这样偷师到了胡老头的所有知识,然后在胡老头没有察觉的时候,将他给杀了。 再看现在,胡老头没能受得住谢沉芳的实验,无比凄惨地死掉了。 已经荣升为宠物的巨蟒看准机会,一口将胡老头吞下,它早知道这个人不能吃,但现在已经死了,就可以吃了吧?巨蟒可是无所谓食物是死是活的。 谢沉芳看着巨蟒那一副心满意足的样子,冷冷道:“你就不怕把自己毒死。” 巨蟒嘶嘶两声,又顺着台阶游了下去。它本身便是剧毒之物,怎么会怕这个,谢沉芳这几年学习,没少提取它的毒液呢! 胡老头的死对谢沉芳而言毫无意义,于玲珑也是,她哦了一声表示知道,就再也没问过。本来留着胡老头的命就是为了教谢沉芳自保的本事,胡老头死不死,生杀大权都掌握在谢沉芳手上,跟她有什么关系。 不过在这地方住了三年,也该出去了。 谢沉芳得知玲珑想出去,他却不想,他难掩期待与紧张地问:“我们不能留在这里吗?” 玲珑说:“这里已经玩腻了,想换个地方。” 他便很是失落。 他舍不得这里,倒不是恋旧,而是贪念与玲珑两人的时光,没有别人,没有饥饿与寒冷,只有两人相依为命的温暖与幸福。然而玲珑想要出去,谢沉芳便什么也没说,反正她去哪儿他就去哪儿,永远不会跟她分开,虽然很讨厌见到其他人,可如果有她一起的话,就无所谓了。 两人也没收拾什么东西,轻装简从地离开了。巨蟒很想跟他们一起,然而它体积太大,怕不是一露面就要被人类举着火把给烧死,看着玲珑跟谢沉芳逐渐远去的背影,它委屈地嘶嘶两声,如同留守儿童。 从前那个村庄已经荡然无存,村子里的人也不知是死是活,玲珑叹了口气,摸了摸谢沉芳的头:“对不起,终结了你屠村的机会。” 谢沉芳默默地让她摸着头,享受着这种亲昵。随着他逐渐长大,她一无所觉,谢沉芳自己却开始注意起了保持距离,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明明是很享受跟她在一起的亲昵的,可是心底有个声音告诉他,不能这样下去,否则她永远都会把他当成小孩子。 她已经是明眸皓齿的少女模样了,他却还是比她矮近一个头,模样也稚气得很,要怎样才能快点长大呢? 这个问题,谢沉芳到现在都想不明白。他跟着胡老头学了很多东西,却想不出有什么药物能让自己变成成熟的大人。 他迫切地想要长大。 至于长大后要做什么,为什么想要长大,他没有想过,只知道自己心底渴望如此。 也许长大了,就能得到答案。 无论玲珑想要去哪里谢沉芳都不在意,反正他不会离开她身边,于是他们一路南下,直到山明水秀美人辈出的苏城,这里常年气候温润,景色秀丽宜人,是无数文人墨客歌颂的地方。 534.第四十五片龙鳞(五) 第四十五片龙鳞(五) 夕阳西下, 晚霞漫天,苏城是个不夜城, 即便天色将晚, 也仍旧人烟繁华,笑语欢声。 一个身着朱红色锦袍蓄了一把美髯的中年男子身边跟随了一个白面无须的男人与高大强壮的青年,三人一行, 走走停停, 时而在摊子上驻足,时而围观杂耍, 在美人辈出的苏城并不显眼。 他们逛了一会儿,迎面便碰上了另外几个人,中年青年皆有,见了他便恭敬地拱手行礼,中年男子摆摆手,便作一行走, 进了一家酒楼, 估摸是要品尝这儿最著名的醉鱼与杏花酿。 只是一进去, 迎面便碰上一对少年少女。 按说他们到了苏城这样久,是什么样的美人俊才都见过了,可看到这两人,还是不由自主地发出赞叹:上苍是有多么厚爱他们, 才给予他们这样一番出尘绝世的相貌!都说仙人之姿, 可谁也不曾见过仙人, 不知道那仙人应该是何等模样, 可见了这二人,却觉得“仙人”二字都不足以赞美形容了。 尤其是那少女,眉眼间灵动风情,烂漫十足,看得众人呼吸一窒,甚至不敢眨眼,就怕眼前这美人是自己想象出来的,若是眨了眼睛便看不见了。 “这位老爷。” 本该擦肩而过,少女却巧笑嫣然开口:“我想今晚,您是品尝不成这醉鱼与杏花酿了。” 一行人顿时愕然,不明白她在说什么。她却又是一笑,“我看这位老爷印堂发黑,龙宫凤池隐有郁气,今晚怕是有杀身之祸。” 她话音刚落,白面无须男子便厉声呵斥:“大胆!不得在我家老爷面前胡言乱语!” 许是她一个美貌少女,看起来人畜无害,即便说得不吉利的话也不至于让人生气,那老爷便呵呵一笑:“姑娘何出此言?莫非姑娘还会相面?那姑娘可知我是何人?” 谢沉芳冷冷道:“身边带了个不男不女一口子嗲气的阴阳人,这还用相?” 被称为阴阳人的白面男子顿时气炸!中年男子抬手制止:“姑娘说我今晚有杀身之祸?” 玲珑道:“信不信在你,相见即是有缘,这个给你,可保你不死。” 她伸出手,手心上是一块散发着晶莹光芒的耀眼鳞片,只用看得便知是无价之宝,便是骗子,也舍不得拿这样的宝贝出来骗人。纵然在场众人都见识过无数世间至宝,也不由得为这鳞片失了神。中年男子失声道:“这是……” “我说它是龙鳞,你信吗?” 古往今来,历朝历代帝王都自称天子,以龙为象征,着龙袍坐龙椅生龙子龙孙,身为世间最尊贵之人,他们向往着、渴望着龙,而当真正的龙出现在他们面前时,他们却不认得。 中年男子伸出手,玲珑便松手,龙鳞落入中年男子掌心,从始至终没有跟他有任何肢体上的接触。只道:“信或不信在你。” 说完便与谢沉芳先一步离开酒楼,众人不由得转身去看,这对少年少女却已不知所踪,若非中年男子手上还有那片龙鳞,真要以为是自己的错觉了。 “老爷,这鳞片是否要检查……”白面无须男子询问。 中年男子摇头:“不必。” 他能感觉到鳞片内有一股不知从何而来的神奇力量,心中对那少年少女也充满好奇,只是两人行踪杳渺,瞬间消失不见,难道并非这尘世中人?难道这世上当真有神仙,当真有龙?! 怀着期待又复杂的心情,微服私访的皇帝与诸位重臣进入酒楼房间,点了菜,皇帝心中还记挂着玲珑先前所说的“杀身之祸”,而负责他安全的侍卫统领早已在四周检查过,怎么也看不出会是有杀身之祸的样子。想来那少女不过是信口胡言,幸亏她跑得快,否则非要将她抓起来治罪不可! 皇上吉人有天象,贵不可言,八方神佛庇佑,怎会有什么杀身之祸? 作为酒楼的招牌菜,醉鱼与烧鸡都是要在最后才上的,从第一道菜开始,到上醉鱼,一切都风平浪静什么都没有发生,重臣们的防备也不由得降了下来,想想也是好笑,他们这群人年纪加在一起都有几百岁了,居然听信一个小姑娘随口说出的话,真是惹人笑话。 “老爷们!醉鱼来喽!” 上菜的跑堂生了一张讨喜的面庞,眼睛弯弯似是无时无刻不在笑,他嘴巴甜,能说会道,每上一道菜还会给在座诸位讲解这菜的做法以及来历,或是有什么传说,听得皇帝捋着胡子不住点头,心想苏城果然是人杰地灵。 而变故也就此发生! 那跑堂借着为皇帝讲解醉鱼功效时突然翻脸!袖子中露出一把银色利刃!就朝皇帝心口刺来!这短剑极为狠毒凌厉,倘若刺中了,皇帝必然命丧当场! 公公尖叫出声,场面一片混乱,统领现在出手也是来不及了!说时迟那时快,眼看短剑就要没入皇帝心口,他胸前突然闪出一道锐利金光!直直将那跑堂打飞,整个人重重摔在门板上,跌下来一声闷哼。 见不成事,他吹起曲调古怪的哨子,刹那间被统领严加搜索检查过的酒楼,便有十数蒙面人跃入!个个手持武器,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皇帝! 在场除了统领,都是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官,他大喊一声护驾!便挡在了皇帝身前。 此番与皇帝出巡的皆是重臣,见皇帝危险便要上来帮忙,只可惜那些蒙面人迎面洒出一片粉末,吸入口鼻内瞬间动弹不得,僵硬地倒在地上,只剩下神智还算清醒。 统领见多识广提前一步掩住口鼻,只是这样便愈发应付地乏力,他只知道再这样下去皇上便有危险,决不能让皇上出事! 皇帝稳坐椅上,没有丝毫恐惧,他有种神奇的感觉,怀里的龙鳞,能够保护他。 果不其然,在统领也受伤之后,那群蒙面人根本无法靠近他,但凡举起刀剑想要伤他的,全都被金光刺中甩飞老远,直撞到墙壁才停下! 其他护卫姗姗来迟,见倒了一地的人,纷纷下跪请求皇帝降罪。 皇帝摆摆手:“这怎么能怪你们,是朕嫌你们跟着不方便,才只带了安山一个,都起来吧,把这些人抓起来。” 而后又吩咐统领安山:“你去寻先前的那小姑娘,朕觉得他们不似凡人。” 他手中还摩挲着那片光芒莹润的龙鳞,可能是因为他死劫已过,龙鳞便在众目睽睽之下化为光芒消散。皇帝下意识地伸手去抓,却扑了个空。 安山为难道:“属下去找人,那皇上呢?属下不放心。” “无妨。”皇帝顿了一下,略带调侃,“你就是在,朕也还是遇上危险了不是?” 安山顿时羞臊难当,恨不得自刎谢罪:“是属下无能!属下——” “好了好了,快去。”皇帝不耐烦地摆摆手,“若是找不到人,朕拿你是问!” “是!” 皇帝还不忘叮嘱:“记得以礼相待!请他们过来,不要耍你的统领威风!” 玲珑跟谢沉芳很好找,因为整个苏城,乃至于这世间,都难找到他们俩这般姿容。但凡跟人一问,见过他们的人都印象深刻。安山带着人找到他们的时候,姐弟俩正在放花灯,玲珑手里还拿着一把烤肉串吃得满嘴流油,偏偏如此也掩盖不了她灵动的气息。想起皇上所说,安山整理了下表情,恭恭敬敬地上前:“见过姑娘,见过公子。” 玲珑咬了一嘴肉串儿:“你家老爷死了吗?” 安山脸一拉,皇帝的训诫犹在耳边,他又强迫自己变换脸色,一时间表情都要扭曲了,看得玲珑笑出声。“我家老爷吉人自有天相……” “是嘛,那把我的鳞片还回来。” 安山:“……” 给人家的就是人家的了,哪有要回来的道理,真是个小孩子。 他又正色道:“我家老爷想感谢姑娘公子的救命之恩,还请二位赏脸,见我家老爷一面。” 原以为会很难,谁知这美貌少女无比干脆地答应了,本来打算再多费口舌的安山:…… 这姑娘怎么不按套路出牌? 谢沉芳抿着嘴跟在玲珑身边,玲珑牵着他的手,他一张如玉的小脸儿没什么表情,冷冷淡淡的,看谁都是一个模样,见了皇帝也不行礼,倨傲无比。 皇帝知道他们都是有真本事的人,甚至可能是传说中的仙人,便不敢怠慢,更不敢叫他们行礼。先感谢了救命之恩,然后才问起那片龙鳞,可玲珑笑笑不回答,谢沉芳也笑笑不说话,他心知神仙都是如此,有些事情看破不说破,便温声道:“二位今后有何打算?” 谢沉芳看向玲珑,姐姐说什么就是什么,他都听姐姐的。 玲珑对皇帝甜甜一笑,饶是皇帝是当祖父的年纪了,也没忍住呼吸一窒,险些喘不过气。这少女生得实在是绝美至极,他毕生不曾见过这般美人,艳光四射,娇媚欲滴,真不知道当她彻底长成,该是何等令人惊艳。 由此可见,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也并非古人空口胡说,世间当真有这样的美人存在。 “这不是我们二人今后有何打算,而是看皇上。” 皇帝微怔。 此时房内只剩下他们三人以及随行太监庞大海,回过神后,皇帝问:“姑娘这是什么意思?” “皇上想当个好皇上,可是怎么都不行,是吧?” 皇帝神色慢慢敛起,“姑娘此话从何说起?” “没办法呀,毕竟先皇那么多儿子,皇上的资质实在是平庸,任谁都想不明白,先帝为何要将皇位传给今上您呢?” “大胆!”庞大海抖着腿怒喝,即便面前这两人是仙人他也不能容忍他们这样说皇上!“皇上是天子,自然深受上天眷顾,文韬武略可比三皇五帝——” 谢沉芳瞥他一眼:“撒谎会招雷劈。” 外面特别应景地响了一声惊雷,把庞大海给吓了一跳,他胆子本就小,一屁股跌在地上,好半天才爬起来。 皇帝:…… “自然,皇上的兄弟们不能服气,因此这些年,皇上无论做什么,总有人在背后使绊子,就连微服私访来苏城,都有人暗中监视试图暗杀,可谓是相当困难。” 皇帝默默听着。 “尤其是皇上登基后,并没有什么建树,年年打仗年年输,什么涝灾干旱蝗虫瘟疫……那真是天灾人祸一个不缺,皇上,难道你不想改变这一切吗?你不想当个人人称赞的明君,让老百姓都以你为荣?” 谢沉芳在边上听得默默点头,姐姐这张嘴向来是厉害的,她说出来的话,不仅让人信服,还给人洗脑,你看皇帝已经一脸梦幻地去幻想如果自己变成青史留名的明君,被百官追捧百姓爱戴是何等幸福了…… 皇帝也被玲珑说得激动起来,他掷地有声地吐出一个字:“想!” “是呀,若非今日我救了皇上,你可就要死在苏城了,你一死,这皇位谁来坐?你的儿子们互相猜忌,没有几个成才的,你的兄弟们虎视眈眈,你还有许多烂摊子没收拾,若是这样死了,史书如何记载暂且不提,野史怕是要说你是贪图享受活该在苏城叫人刺杀的!想想就来气,是不是?” 皇帝从鼻孔里喷出两股气来:“是啊!” “所以啊,我与弟弟就是来帮皇上的。” 皇帝眼睛一亮:“怎么说?” 玲珑瞬间歪着脑袋,嫣然一笑。 外头等着的重臣们跟统领安山都坐立不安,安山尤其担心,里头那姐弟俩万一心怀不轨,只留个庞大海在里面有什么用?就庞大海那小鸡嗓子,一巴掌都扛不住! 就在他准备不管不顾冲进去的时候,房门打开了,那少女带着小少年出来,姐弟俩虽不相似却都美得惊人的面容上看不出什么来,安山便往里看,发现皇上跟庞公公都完好无损,顿时松了口气:“龙姑娘,谢公子……” 说来也奇怪,这二人都不是一个姓,怎么就是姐弟了呢? “安统领!”庞大海拍了他一下,“不得无礼!以后这就是国师大人与圣女大人!是天降之子,是为皇上效劳的!” 安山:??? 本朝何时有过什么国师跟圣女的头衔?这算什么官职?几品?俸禄如何算? 玲珑微微一笑,问:“安统领看起来不是很开心啊,难道是觉得我们姐弟俩不配这个位子吗?” 没等安山回答,皇帝就斥责道:“不得无礼!” 从小跟着皇帝的安统领无比心酸,委委屈屈地给玲珑和谢沉芳赔罪,求他们大人有大量不要跟他一般计较,玲珑这才高兴起来:“这是自然。” 安山都不懂怎么回事,就过了这么一小会儿,皇上就算了,怎么庞大海也对这二人毕恭毕敬了??难道这还真是什么神仙下凡不成! 随后,皇帝向众臣说明,乃是自己做了一梦,梦中佛祖与自己说赐下二位仙人与他福泽万民,此番微服私访前来苏城也正是为了暗中寻访,国师与圣女一职也是为他们准备的,并且提前派两位心腹大臣回京城修缮窥天宫,等国师圣女抵达京城,便在窥天宫住下。 谢沉芳完全不觉得姐姐这是忽悠,姐姐这都是说得实话! 反正在他心里玲珑就没有一点不好的地方,谁要说玲珑不好,定然是那人嫉妒。 此后有玲珑与谢沉芳在,皇帝一路上遇到的刺杀都能提前被化解,不仅是皇帝愈发信服,就连嘴硬的安山跟剩下的大臣们,见此情景也不得不承认这二人的确是有本事。圣女神机妙算,国师精通药理,他们身上的陈年旧疾都被治好了!回京路上不仅不累还神采奕奕!眼见年轻了好些岁! 窥天宫位于前朝与后宫中间的地带,历来无人居住,皇帝派人回京提前将其修缮整理,惹得不少人瞩目。也慢慢地民间开始流传,皇帝梦遇祥瑞,佛祖口吐莲花,得二位仙人以福泽苍生,因而亲自下苏城将二位仙人请来……倒使得民间对皇帝一片夸赞,认为他心系百姓胸怀天下,至于高门贵族信不信那不重要。 皇帝还是头一回迎来如此多的五星好评,他看玲珑跟谢沉芳的眼神简直像是在看亲人。 如此简单的舆论操控都做不到,可见皇帝不是个合格的节奏大师,龙女就不一样了,她相当擅长带节奏。 名声都变好了,青史留名的那一天还远吗?皇帝如是想,对玲珑更加信服。 实际上任谁见了玲珑与谢沉芳都不会不相信的,因为他们俩看起来实在不是凡间能有,且毫无穷酸之气,衣食住行上甚至比皇帝都要挑剔,哪家骗子能有这般本事? 皇帝回京第一天早朝,便是要将圣女与国师引见给文武百官。 皇上微服私访,回来带来一对年幼的姐弟说是什么佛祖指引的仙人,也就那些愚昧的老百姓会信,大臣们个个都是人精,纷纷揣测皇帝的用意,对于仙人的说法根本一个字都不带信的。 可这乍一见面,却又隐约明白皇上为何对这二人如此信服——生得一副天人之姿,像极了神仙! 一路上跟随皇帝微服私访的大臣们对姐弟俩早已是深信不疑,于是朝堂上迅速分为三派,相信玲珑谢沉芳的为一派,不相信的为一派,还有一派中立,玲珑都没开口,他们自个儿就已经吵的不可开交。 “子不语怪力乱神!皇上,您怎能如此愚昧?!”一位身材略肥的大臣手持象笏勇敢指责,“倘若要把一切成败都交给神明,那就不讲人的是非对错了吗?” 另一位大臣也出列:“请皇上收回成命!我朝自开国以来,从未有过国师圣女之说,皇上怎能坏了祖宗的规矩?” “皇上!此事万万不可,一旦开了先例,便有无数蝇营狗苟之人心怀不轨,到时国将不国,还请皇上三思而后行!” …… 皇帝被吵得脑仁疼,他下意识看向玲珑,这一路上他对玲珑已是彻底信服,国师是个不爱说话的,他只能求助玲珑。 玲珑笑。 一堆男人因为政见不合鬼吼鬼叫,于是少女清脆的笑声便格外特别,被她一笑,众人不由自主地停了撕扯争执,都朝她看去。大部分大臣不同意的原因也在这里,这对姐弟俩的确生得好,可实在是太小了!要他们以后对这么小的孩子卑躬屈膝,这谁做得到?!装神弄鬼就能有这样高的地位,那他们这些大臣算什么?! 玲珑看出他们心底所想,竖起一根食指摇了摇:“不要看我这样,我已经很老很老了哦。” 大臣们想,这肯定是巧合,是个人都能猜到他们不同意是因为年纪小。 “这位大人,你嘴上说皇上愚昧,又说不能将成败交给神明,可见是不信鬼神的。”她红唇微勾,“那为何生不出儿子,你却要带着妻妾去拜送子观音呢?” 第一位出声反对的大臣不敢置信地看过来:“你你你……你怎么知道!” 他还没有带妻妾去拜呢!只是在计划! “大人今日下朝早些回去吧,我先提前恭喜大人喜得贵子。” 这位大臣都被说傻了,他呆呆地看着玲珑,想信又不敢信。他今年都三十有七了,膝下还是没有个一男半女,妻妾都怀不上,可大夫一诊脉,又说身子都没问题,兴许只是缘分未到——那这缘分究竟何时到呢? 玲珑又看向第二位反对的大臣:“你朝自开国以来便不曾有国师圣女,真要这样算,你朝开国皇帝本是前朝废帝的养马奴,区区养马奴,怎能做皇帝?古往今来不曾有过,不如你去皇陵问问开国皇帝,他配还是不配?” 他哪里敢! “至于这位大人……”她又慢悠悠看向第三个,“蝇营狗苟说得是谁呢?你家中祠堂地下埋了三十万六千四百两黄金,我替皇上问一句,哪儿来的呀?” 535.第四十五片龙鳞(六) 第四十五片龙鳞(六) 三十万六千四百两……那大臣目瞪口呆, 包括皇帝在内的所有人都目瞪口呆, 唯一淡定的只有谢沉芳, 他虽小小年纪,但这国师的名头他来担当却丝毫不虚, 甚至他还能很体贴地问一句:“这位大人怎么还不说话, 是想要为您精确到个位数吗?” 皇帝愤怒不已!这些年各种天灾人祸,国库空虚的他都把自己的小私库贡献出来了, 结果这厮家里居然藏了三十万六千四百两黄金!!!是黄金还不是白银!!!!如今一品大员每年的俸禄也不过是白银五百两, 这三十万六千四百两黄金, 就是不吃不喝几十年也攒不下来! 玲珑看都没看皇帝震怒的脸,而是微笑着问大臣们:“各位大人还有什么不服气或是不满意的地方, 欢迎随时提出,我就在这里,为各位大人解答,事无巨细, 绝无遗漏。” 谢沉芳冷声道:“皇上, 应立刻派人去搜, 看看圣女姐姐所言是否为真。” 皇帝从愤怒中清醒, 想起自己心爱的却早已不属于自己的小金库, 立刻派人去该大臣府上,他倒是要看看, 究竟是哪里来的这三十几万两黄金! 大约半个时辰后便有侍卫先来回话:“禀报皇上!祠堂下面全是码的整整齐齐的黄金, 一眼望去数不胜数, 一时半会怕是无法清点完成, 安统领让属下先来回话!” 也就是说,是真的了。 那大臣腿一软,顿时跌倒在地,面色惨白! 玲珑坐在皇帝特意赐下的椅子上吹了吹手指甲,众臣们焦急等待消息时,她便慢条斯理地掏出一瓶宝蓝色的指甲油,这会儿将将风干,衬着玉指纤纤,格外好看。面上仍是笑着的:“诸位大人是人,有私心,有贪念,有畏惧,我不一样。” 她笑得更深些:“我没有,因此我什么都不怕。” 言下之意便是,你们应当怕我。 她可不跟这些官场里翻滚多年的老狐狸们玩什么文字游戏,也懒得同他们虚以委蛇,任何人让她不高兴了,她必然是要一击致命的,不会给对方弥补或是后悔的机会。换而言之,她要绝对的掌控权与高高在上的地位,谁都不能越过她。 今日早朝,玲珑显尽了威风,至于后续那些黄金要怎么处理,那是皇帝的事。 谢沉芳先一步站起身,两人只对皇帝点了头示意,随后便离开了,头都没带回的。 偏偏皇帝还就吃这一套,要是玲珑跟谢沉芳对他毕恭毕敬谄媚讨好,他反而要瞧不起他们了。两人越是高冷神秘,皇帝便越是笃信他们“仙人”的身份。别的不说,就说圣女玲珑先前以龙鳞救他——是的,皇帝如今已经相信那是龙鳞了,否则他也不知道世间还有什么宝物能那样美丽而珍贵。 即便救他可以演戏,可朝堂上的这些大臣,他们姐弟俩要靠什么才能将其收买?更别提祠堂下面藏着三十几万两黄金那位,可是皇帝兄长,如今魏王的心腹。 难道为了取得他的信任所以制造了两个“仙人”送来,还得再搭进去一个钱袋子吗?那也太得不偿失,魏王不傻。 而第一位反对的大臣,亲耳目睹了圣女金口,直到下朝回到府中还没有反应过来,他是不信鬼神的,只是玲珑表现的太不同寻常,饶是他也不由得感到惊愕,甚至怀疑起自己来。 他心想,难道世间真有神仙吗? 刚回府,就看见笑逐颜开的嬷嬷。这位大人心里一惊,顿时想起圣女所言,说他将要喜得贵子……没等他想完,就听见嬷嬷欢喜雀跃的声音:“恭喜老爷,贺喜老爷!夫人有孕了!老爷终于得偿所愿了!” 这、这未免也太准了! 夫人有孕的消息是瞒不住的,圣女断言他将要做父亲,且得的是儿子,这位大人开始将信将疑,然而十月怀胎,一朝分娩,夫人果然为他诞下麟儿!由不得他不信! 而那位家里祠堂藏了三十几万两黄金的大臣则被判了斩首,全族流放三千里,打这以后,再也没人敢怀疑圣女与国师的权威。随后几年,更是风调雨顺国泰民安,皇帝连连称这二位仙人是上天赐予,对他们也更加尊敬,窥天宫俨然成为了京城圣地,除了皇帝,外人不得私自进入。 时间宛如流水,一眨眼数年便过。已是十七岁的谢沉芳彻底脱去幼年时的稚气,眉眼如画面目深沉,不再是那个跟在玲珑身边要矮上一大截的小豆丁了。他前些年还被养的有些婴儿肥,如今也褪去了,五官棱角分明却并不会显得凌厉,是种说不出的美。饶是皇帝,每每见了谢沉芳都觉得这孩子较之上回见面更加难测,好在还有个玲珑能制得住他。 而玲珑则维持着十五六岁的少女模样没有再变化,瞧着倒是要比谢沉芳还小些。 皇帝今年要过五十大寿,排场前所未有的大,十月底的生日,这刚开春礼部就开始准备了,作为本朝尊贵且独一无二的圣女与国师,每年皇帝过寿,他们都没有送上礼物,今年是个例外。 皇帝安分了好些年,眼看百姓的日子一天比一天好,又兴起了去苏城的心思。他上回去苏城,就带回了这对姐弟,虽说两个都是绝色无双,可是怎么说呢,皇帝还真不太敢靠近。 说起来随着玲珑彻底长成,皇帝也不是没动过色心,他本就是个没什么自制力的家伙,讨好地问玲珑可否做他的妃子,又许她无上荣耀,玲珑还没回答,旁边的谢沉芳就已经浑身散发出惊人的低气压。皇帝是个有眼色的,虽然他觉得自己是天子,是真龙的化身,应该足以配得上玲珑这个仙女儿,可谢沉芳那是个一言不合就杀人的疯子啊!有本事归有本事,他可不想跟他结仇! 打那之后,他就开始怀念曾经的苏城之行,当初因为得了两个仙人火急火燎地赶回京,连美人都没捞着带回来几个。如今上了年纪,又开始渴求美好的少女了。 不过这几年他对玲珑跟谢沉芳无条件信任,就连微服私访都要询问一下他们的意见,要是玲珑说不吉利不能去,皇帝心想,就算再想要小美人儿,他也是能忍的! 谢沉芳不懂这皇帝脑子里都在装些什么,他们刚入住窥天宫不久,后宫那些高位嫔妃便隔三岔五地找理由,想探个究竟,四年一次大选,也没少见皇帝后宫添人,他怎么就对苏城美人念念不忘呢? 由于玲珑不在,皇帝偷觑了眼谢沉芳的脸色,觉得这小子空长了一副丰神俊朗的好相貌,骨子里却丝毫不懂女人的妙处,真真是清心寡欲的令人怜悯。便同他说:“这后宫的美人,如何能与苏城美人比?” 谢沉芳不懂,但他并不好奇,因此不问。 皇帝却是难得有机会跟他发牢骚,平日里谁见着皇帝不是毕恭毕敬的?身为一国之君,要注意自己的形象,也玲珑跟谢沉芳不拿他当皇帝看。他小声道:“有句老话怎么说,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后宫的美人儿们出身好,才情容貌都是上佳,也正因如此,她们没有民间美人那样的活泼天真,这很容易理解嘛,你爱吃山珍海味,可山珍海味吃久了也会腻味,也会想要尝尝清粥小菜的呀!” “沉芳,你有没有在听朕说话?”见谢沉芳闭目养神,皇帝着急了,甚至想伸手拍他。 “我身上到处都是毒,死了我不会救你。” 皇帝伸出去的手就很尴尬地停在了半空中,他又问:“那你有没有听朕说话?你有没有听懂!” 谢沉芳嗯了一声,也不知是懂还是没懂,但皇帝心酸地感觉出来他压根就没把自己的话放心上,谁叫他在他们姐弟俩面前就是个空气呢?完全找不到一个皇帝应有的尊严。没办法,谁叫他不是仙人他没有本事?皇帝还想多活些年来着,多多讨好二位必然是没错的。没见那圣女,都二十岁了,还跟十五六岁的小姑娘一样,这不是看起来的年轻,而是根本就没有变化,头发指甲不会生长,个儿也不会再长高,皮肤体态都不会有任何变化——因为她就是停在了那个年纪。 对比逐渐有了皱纹且皮肤逐渐粗糙老化的自己,皇帝能不羡慕吗!唉,讲到这里就忍不住要叹气,上回大选,他后宫进了些年轻娇嫩的小美人儿,他本来一人一晚睡过去来着,结果刚睡了三个,就使不上劲儿了! 皇帝好面子,又不敢找太医,便悄悄来寻谢沉芳,这事儿连玲珑都不知道,男人总是耻于将自己肾亏的事实告知女人的。 要不说国师就是国师呢,这一手制药功夫简直出神入化!皇帝就吃了三天药,此后雄风大振夜御三女而巨蟒不倒! 原本在他看来阴沉难接近一点都没有圣女讨喜的国师,也瞬间变得无比顺眼。可能是因为那次深♂入交流,皇帝自顾自将谢沉芳视为自己的忘年交,屁大点事都要跟他说,让谢沉芳烦不胜烦。 他怎么可能会有事瞒着玲珑,皇帝转身刚走,肾虚早|泄的事就被谢沉芳告知了玲珑,她大笑了一通,谢沉芳看到她笑就开心,毫不犹豫地卖皇帝。 皇帝以为这是谢沉芳跟他两人的小秘密,可这是他自己以为,谢沉芳又没答应。 “圣女那么美,说真的,你就没点别的想法?朕知道你们不是亲姐弟,难道你就不想女人?” 谢沉芳慢慢睁开眼,看向眼前一脸猥琐的老皇帝,轻声说:“最近很闲?” 皇帝顿时寒毛直竖,直觉有危险,连忙摆手:“不闲不闲,这不是想微服私访,想感受一下民生,所以来问一下,此番出行有无危险?” “未来之事,我一概不知。” “朕知道,那圣女人呢?” 谢沉芳也从今天一早就没看见玲珑,并不知道她到哪里去了,不过说人人到,玲珑正好进来,瞧见皇帝也在,立刻乐了:“今天是吹得什么风,把你给吹来了?” 皇帝眼尖地看见她手里雕刻精致的檀木盒子:“那个是……” “哦,你说这个啊。”玲珑把盒子上下抛了抛,“这是皇后送我的礼物。” 在得知她不会威胁到自己的地位后,后宫的女人们都不受控制地喜欢上了玲珑,尤其钟爱给她送各种各样亮晶晶闪耀耀的礼物。玲珑投桃报李,也经常会画些新裙子新首饰的花样,还会教她们如何保养自己的皮肤——二十岁的人了,顶着一张十五六岁的少女面孔,说服力十足。 皇帝不解道:“朕真是不懂,你为何总是喜欢这些华而不实的东西。” 他到现在都不明白圣女这样一听就很高洁很尊贵的人,为何会喜欢黄金这般俗物,原因就一个字:亮。 送她价值连城的宝石,不如送她一套黄金头面能让她高兴。 皇帝觉得圣女大人有点俗气,当然这话他是不敢当着玲珑的面说的,也就在心底腹诽。 “不要说我坏话哦。”玲珑警告,“我可是什么都知道。” 皇帝清清嗓子假装什么都没有发生:“怎么会呢,朕今日来是想问你——” “能不能下苏城是吧?”玲珑干脆利落地拒绝,“不能。” 皇帝失望万分,“是不吉利吗?” “不是。”玲珑回答的也干脆,“我答应几位娘娘,不让你从民间带女人回来。” 皇帝:??? “总之你就老老实实待在皇宫里吧,你今年不适合出宫,至少也得等到你的寿辰过后,否则出去倒大霉,可别怪我没提醒你。” 闻言,皇帝如临大敌:“你的意思是说,朕如果微服私访,会有危险?” “……”玲珑往他下三路看了一眼,“算是吧。” 被她这凉飕飕的眼神看得□□一紧,皇帝下意识夹紧双腿,姿势相当不雅,谢沉芳见状,起身挡在玲珑身前,对皇帝说:“皇上可以回去了。” 又变成那个冷冰冰不爱搭理人的谢沉芳了,皇帝想。他在这两人面前习惯了听话,且有一种无条件信任的架势,谢沉芳赶他走,他也不留,麻溜地走人,顺便交代下去不必准备,今年不去苏城了,明年再去也可以。 玲珑随手把檀木盒子丢到一边,对谢沉芳道:“听说今天晚上整个京城都会放烟火,要不要去看?” 谢沉芳自然是要跟她在一起的,他轻轻颔首:“你去,我就去。” “当然要去。”玲珑说,“不然总在这里待着都要闷坏了,我可不像你,能在一个地方待这么久还不厌烦。” 跟总喜欢到处玩耍的玲珑相比,谢沉芳性格更加沉稳冷静。他不喜欢出门,只喜欢待在熟悉的地方制药或是制|毒,再不然就是看医术,除非是玲珑要走去比较远的地方,否则他是绝对不会出门的。因此无论前朝后宫,都对国师大人最不熟悉,因为这位大人基本不露面,一露面那必定是天灾人祸的重型灾难现场。 就好比五年前的瘟疫,一爆发便以惊人的速度蔓延看来,加上天气炎热,瘟疫传播更快,也正是那时,国师大人第一次走出窥天宫,甩给皇帝一张药方。 皇帝立刻命人到各个瘟疫蔓延的城镇进行施药,这药十分奇特,效果极快,不仅能抑制瘟疫扩散,还能净化水源与食物。每隔个十几年都会爆发,并且一爆发便是两三年之久的瘟疫,这次就如此简单地被解决了,病死的百姓人数还不到往年的零头! 除此之外,他还研究出了一种新的汤药,虽然黑乎乎的闻起来很诡异,但只要根据年纪与体型饮下,便能预防瘟疫! 如果说最初皇上将圣女与国师请回来,还有许多人对他们充满不服与怀疑,那么经过这些年,大家已经对他们心悦诚服了,许多人都能以目睹圣女国师的真容为傲。 到了晚上,玲珑便与谢沉芳离开了窥天宫。 每年的今天,为了庆祝春日到来,也为了鼓舞百姓,官府会特意批准大量烟花与炮仗的买卖,人们释放烟花来表达对新一年的向往与热爱,还有深深的祝福。 街上人来人往,玲珑买了两个面具,一个给谢沉芳一个自己戴上,人声鼎沸,摩肩接踵,谢沉芳仔细地跟着她,生怕一个不注意就会把她弄丢。可她实在是太顽皮了,总是看这个有趣,看那个也有趣,谢沉芳只好紧紧扣住她一只小手。 这样亲密的接触,近些年已经很少再有了。谢沉芳不懂自己为何会有这种想要疏远又渴望靠近的心思,他觉得自己很矛盾,如今将玲珑的手扣在掌心,他才恍然间发觉,自己已不再是那个骨瘦如柴的小孩,他不需要她再来保护了,他的手已经比她的手大出很多了。 玲珑举起两人牵在一起的手,质问:“你觉得我像小孩子,觉得我会走丢?” 谢沉芳目色沉沉:“我怕我会走丢。” 玲珑:“……” 她接过刚做好的棉花糖,塞在嘴里咬了一口,甜丝丝的味道让她很是满意,就递到谢沉芳嘴边,“要不要尝尝?” 本来她是给他自己没咬的那边的,可谢沉芳却刻意偏了下头,咬住了她咬过的那个缺口。玲珑眨了眨眼睛,不过也没说什么。 她能感觉到谢沉芳心底的茫然,他对感情之事毫无经验,玲珑也没想过点醒他,看他笨拙的模样挺有趣的,可见天才也并不是什么都擅长。 因为又看见了想吃的东西,玲珑把剩下的棉花糖团成一颗糖球全部塞进嘴巴里,跑到了一个烤肉串儿的摊子前。 谢沉芳默默伸出一只手掏钱。 两人一路吃一路逛,玲珑吃剩下的全进了谢沉芳的肚子,他跟胡老头学了东西后,慢慢就不再执着于口腹之欲,只是玲珑喜欢吃,他便跟着,如果玲珑不在身边,谢沉芳是不怎么进食的。 这样一路逛到京城有名的十二长桥,这里便是历年来烟火节举行的地方,此时已经聚满了人,有独自一人的,也有举家前来的,男女老少都有,好不热闹。 谢沉芳本来面目柔和,玲珑买了几根细细的仙女棒准备点着玩儿,他本是要帮她的,只是无意间看见了长桥对岸的一家人。 那是一个看起来很是富态的中年男子带着妻儿,谢沉芳不认识别人,但认识那家的夫人。 他脸上不觉布满寒冰,玲珑察觉到他不对劲,顺着视线一看,哦吼,真的巧,这算不算是命中注定的邂逅?要不也不会在这里遇上生母啊! 不过她也没说什么。 她向来如此。 那是谢沉芳的人生,自然要他自己做选择。 片刻之后,却是谢沉芳给她点燃了仙女棒,玲珑问他:“要在这里陪我玩,不过去叙叙旧?” “我跟她有什么旧好叙。”谢沉芳神色淡淡,似乎并未将那人放在心上,“不过我的确是要找她的,既然见到了,我便要报复。可比起报复,还是陪你玩更重要些。” 玲珑笑着塞给他一根,他也不怎么爱玩,就那么安静地捏在手上,等到快烧完的时候才丢下。 他可不是什么以德报怨的好人。若说谢沉芳这一生有个最恨的人,那么是生母无疑。她将他生下来,又不给他长大的机会,如果不是谢沉芳自己争气,早不知道成了哪儿的孤魂野鬼。生母心里没把他当作亲人,他也只当她是仇人——遇到仇人,哪有不报仇的道理呢? 谢沉芳永远都忘不掉人生最初的七年啊! 看她如今,倒是过得有滋有味家庭幸福,谢沉芳有了玲珑,并不嫉妒,只是看不顺眼。 如果经历了他的报复之后还能这样幸福美满,就算是她的本事,如果不能,也只能说她倒霉,谁叫她不知道去往更远点的地方呢? 536|第四十五片龙鳞(七) 第四十五片龙鳞(七) 孔氏温柔地掏出一方手帕将小儿子嘴角边沾染的糖渍擦掉, 眉眼含笑道:“都多大的人了,怎着吃糖还把嘴巴弄得这么脏, 也不怕人笑话。” 七八岁的小男孩儿脸一红, 藏进她的怀里不去看爹爹跟哥哥姐姐,分外不好意思, 跟身体抽条的兄姐相比, 他实在是“圆润”过了头, 浑身都是肥嫩嫩的软肉, 还特别爱吃甜的, 平日里全家人都看着, 严格限量他吃甜食的数量, 他却偷偷藏下, 趁着家里没人注意的时候再吃。今日烟火节,他们全家都出来放烟火,爹娘的心情明显很好, 才许他吃一块软绵香甜的桂花糖。 见小儿子害羞了, 孔氏忍俊不禁,她正沉浸在这感人肺腑的母爱中,突然察觉有人盯着自己看。她本生了一副惊人的美貌, 饶是不再年轻, 也仍然美得令人震惊,气质又温婉如水,因此总是有人会看她。 一开始孔氏也没在意,直到她无意间看向河对岸, 那里有一对戴着面具的璧人,瞧不清楚面容,之所以说是璧人,是因为他们在人群中格外显眼,无论身段气质都十分出众。 孔氏就是随便一看,却注意到那男子朝她的方向看来,然后取下了面具。 她手一抖,刚刚点燃的烟花便掉在了地上,差点烧着她的裙裾,吓得她的家人连忙嘘寒问暖,孔氏却似是不曾听闻,身体冷得吓人。旁人也许认不出来,可她、她是永远都不会忘记那张脸的! 那张融合了她跟那位贵人的脸,她恨极了!恨自己攀附不成留下这么个耻辱,恨这个耻辱让自己一朝沦落,更恨自己蹉跎的那些岁月。如今她好不容易有了幸福美满的家庭,难道他还想来打扰?! 中年男子见妻子面色难看,便关怀道:“夫人怎么了?可是有哪里不适?我们要不要先回府?” “是啊娘,您有哪里不舒服吗?您的脸色看起来很苍白。” 较为年长的一双儿女也很担心,小儿子则直接抱住了孔氏的大腿:“娘,我们回府吧!” 越是被关心,越是不能离开这样的生活,孔氏就越是害怕。 从前那样对谢沉芳,是因为她没有任何牵绊,那些能够证明自己价值的身外物也因为这个孩子彻底毁灭,所以她恨他,能把内心深处最阴暗、最可怖的想法用语言化为刀子去刺伤他,她从没把那个孩子当做自己的骨肉,她将他当做一个标记,他的存在证明了那个势力贪婪的她的存在。每当孔氏看到他,都会想起那位要了她却又瞧不起她的贵人。 因为谢沉芳的出生,她几乎要被命运逼疯了。 直到她遇到现在的这家人。 当初她跟了谢二狗,并不是因为谢二狗对她有多好,而是她实在没有办法靠着自己活下去。跟随谢二狗在贫瘠村子里的生活是那样拮据而破碎,她很快就撑不住了,于是冷眼看着谢二狗虐打谢沉芳——打吧打吧,反正她也不想看到他。 她觉得自己所有的不幸都是谢沉芳带来的,换而言之,这孩子出生就克她,且因为他,她这辈子都不能再生孩子。 于是当花言巧语的卖油郎出现,年轻俊俏嘴巴又甜,难道不比谢二狗好?孔氏便想都没想与他私奔了,这一次她没有再带上谢沉芳,她恨不得将这个孩子从自己的生命里彻底驱除。 可惜好景不长,卖油郎也不过是个只会嘴巴上哄女人的花货,孔氏在村子里蹉跎数年,早已不是当初艳冠群芳的花魁模样,他很快便厌倦了,丢下她不辞而别。 孔氏无处可去,她只会那些讨好男人的手段,并不能谋生。就在她险些饿死的时候,遇到了探亲返家的冯家人。 冯夫人心善,救了她之后,见她老实温顺,模样又生得出挑,便将她留在身边。冯夫人还怀着孕,冯家人一家子都很好,这真是从小就被亲爹亲娘卖入青楼的孔氏不曾见过的。一开始她只在心里想,这家人定然是伪善,私底下不知如何藏污纳垢,可在冯家住了一阵子,她才知道,原来世界上真的有这样温馨的家庭。 可她却是个外人。 她好不容易才得到如今的生活,谢沉芳不能存在!那是她令人作呕和厌倦的过去,她不能让任何人知道! “好不容易出来一趟,怎么能因为我扫兴呢?你们开开心心地玩就行,我去马车里休息一会儿。” 冯家小姐担心道:“要不我陪您一起去吧,您一个人我不放心。” “没事的。”孔氏柔柔一笑,“又不是一个人,这不是还有婢女么。” 在她百般安抚和拒绝下,冯家人总算是相信了,孔氏迈着僵硬的步伐朝马车停的地方走,她心乱如麻,便让一名婢女贴到耳边,交代了几句话。那婢女是她的心腹,很快就去了,孔氏却还不能放下心来。 她决不会认错的。 而这边,玲珑已经很谢沉芳分开,她一个人玩得更自在些,不过谢沉芳在就有人给她掏钱,现在她得自己花钱了。本朝对于男女之防并不严谨,许多姑娘家也能抛头露面,尤其是今天烟火节这样热闹,街上人来人往,从高门贵族到平民百姓应有尽有。玲珑始终戴着自己的面具,她因为好玩又多买了几个,来回换着戴,蹦蹦跳跳地在人群之中穿梭。 但是有个冒失鬼撞上了她,还把她手里拿的面具给撞掉了!玲珑很不满意,她拉住要跑掉的人:“你去哪儿?你把我的面具撞掉了!不许你走!” 那人是个身着墨色锦袍贵气十足的青年,面带焦急似乎在寻找什么东西,被玲珑抓住后用力一甩,怒气十足:“我可没有功夫浪费在你身上!给我放开!” 龙女大人被吼的一愣,随即大怒,一巴掌就呼了过去,直把这俊秀高贵的青年养尊处优的脸给抽肿了一半。没等青年生气,她先发起怒来:“用你刚才的语气再说一遍?” 这一巴掌可毫不留情,青年被打得说话都说不清楚了,他捂着半边脸,另一手颤巍巍地指着玲珑,这时候人群中一阵骚乱,几个家丁跑了过来:“少爷!少爷您别跑这么快!府里已经派人去找三小姐了,您别着急、别着急呀!” 却见自家少爷面前站了个一身红裙的少女,因为戴着面具,瞧不清楚面容,倒是自家少爷一张俊脸肿了大半,家丁们瞬间吓出一身冷汗,我滴个乖乖!少爷可是国公爷、夫人还有老夫人的心头肉!这是谁,居然敢打他们家少爷一巴掌?!要知道他们家少爷,那可是出了名的大才子,受尽多少贵女追捧!居然有女人舍得在他们家少爷的俊脸上打巴掌?! “把、把她给额zua起来!” 因为太疼加上脸肿,导致青年连话都不利索,不过还是很好理解的,家丁们见玲珑孤身一人,料想只是普通人家的姑娘,看着烟火节热闹出来玩的。反正她打了少爷,总得有个人背锅认罪,否则等到回府他们还不得被主子们命人打死? 玲珑眼见自己的几个面具掉在地上被这些人踩碎,只剩下脸上这个兔子的,她非常非常非常不高兴:“抓我?你把我的面具撞掉了,还要人来抓我?” 青年捂着剧痛不已的半张脸,眼神又凶又恼:“若四坏了额滴四,让额滴妹妹有了危险,额绝对饶不了你!” 家丁们上前要抓玲珑,她眯起眼睛:“你们确定要抓我,不后悔?” 青年大声道:“带走!” 玲珑格开几个家丁伸过来的手:“别碰我,我跟你们走。” 她倒是想看看这位美男子要如何饶不了她。 青年恶狠狠地又瞪了她一眼,也不顾肿了半边脸,就继续焦急地在人来人往的街道上跑起来,一边跑还一边叫唤:“沛沛!沛沛!” 这边寻人暂且不提,那边谢沉芳已经成功见到了孔氏。她本来一个人坐在马车里,只是心思不宁,不知为何,眼皮子跳得厉害,怎么也平静不下来。她想去见谢沉芳,警告他不要在她面前出现,她还想找人寻个门路,将谢沉芳给杀了!至少不能让他在冯家人面前胡言乱语! 那孩子打小就跟一头野狼般,总是野性难驯,用那双黑漆漆阴森森的眼睛看人。谢沉芳小时候孔氏会打他泄愤,后来跟了谢二狗,她每次对谢沉芳动手,他都不躲不避,每每用那双眼睛看得孔氏毛骨悚然。她总觉得,有一天他会化身为魔鬼将她给撕成千万片。 谢沉芳并不想跟玲珑分开,可玲珑却要一个人玩,他也不是很想见孔氏,知道她人在京城就好了,他总有办法让她吃苦头。曾经她对他做的那些,他会千百倍奉还到她的身上。 孔氏在马车上实在憋闷得慌,便掀开了车帘,恰巧看见孤身一人的谢沉芳进了一家首饰铺,她连忙叫来婢女也下了马车,跟在谢沉芳后面进去了。 谢沉芳是想,待会儿回宫,得给玲珑买一份礼物,她不在身边也好,要是她知道他给她买了什么就没有惊喜了。 掌柜的惯会做生意,一眼就瞧出谢沉芳身份不一般,绝对的大主顾!立刻亲自上来引路:“您好这位客官,想看点儿什么?” “你们这什么首饰最亮?” 掌柜的险些以为自己听错了。这达官显贵向来都买那种低调奢华有内涵的,最为闪耀发光的金子头面反被认为俗气上不得台面,除非做工极为精细,否则那些高门贵族的夫人小姐是看不上的。他们这个首饰铺最难卖出去的就是金饰,这位一看就是人中龙凤的公子,居然张嘴就问什么首饰最亮? 你就是问什么首饰最贵,也比这最亮雅啊!哪有人买首饰是往亮上面买的? 谢沉芳像是没看见掌柜的表情,也可能是看见了当做不知,他用指节轻轻敲了柜台一下:“快些,取出与我相看。” 掌柜的如梦初醒,立刻去找最亮的首饰! 谢沉芳还没来得及看,就察觉到身边多了个人,他面无表情地看过去,恰好与孔氏四目相对。对视之下,孔氏不由打了个寒颤,她跟卖油郎私奔的时候谢沉芳才只有七岁,瘦的只有骨头,她没想过她跑了之后他会怎样,因为无论谢沉芳是生是死,她都不在乎。 孔氏甚至想过这个孩子死了才好呢!死了就代表没人知道她的过去了,她只要矢口否认就可以。 再见谢沉芳,她不再是那个充满权威,随便一拳头一脚都能让他疼的大人,他比她更高,也更强壮,眼神也比记忆中的更加冰冷。 “滚开。” 谢沉芳嘴里冷冷吐出这两个字。 孔氏的手在衣袖中握成了拳头:“我有话同你说……” 她不说她是他的谁,也不叫他的名字,自欺欺人这样两人就没有关系,还很自信谢沉芳一定会跟她谈。过去就算再苦,她对他再不好,他也没有对她动过手,更没有骂过她一句。 孔氏只是想求谢沉芳不要打扰她现在平静的生活。不知为何,方才在长桥对岸看见谢沉芳,孔氏心中突然生出了恐怖的危机感,她有预感,倘若不跟谢沉芳约法三章,他的出现一定会毁了她!一定会! “滚。” 这回两个字变成了一个字,谢沉芳根本不愿意跟孔氏谈! 孔氏忍住从心底生出的畏惧,咬着牙又道:“我是真的有事情跟你说,如果你愿意,待会儿你看上了什么,我可以买给你。” 她现在嫁的这人也是个商人,只是跟第一任跟的那个富商比起来,完全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因此家境很是殷实。孔氏做了冯家夫人后,冯家人也都将她当作自己人,冯老爷虽然中年富态,却成天跟个弥勒佛般笑呵呵的,心态极好,又疼老婆,给孔氏花起钱来一点都不心疼。 大儿子跟大女儿都懂事了,也很尊敬孔氏。孔氏对他们也是嘘寒问暖照顾的无微不至,人心都是肉长的,她付出了那么多,孩子们自然就接受了她,尤其是小儿子,他出生的时候就没了娘,是孔氏一手带大的,更是早早把孔氏当成了亲娘。 不然孔氏也没有底气说要帮谢沉芳付银子。 这时掌柜的取出了店里最贵——啊不,是最亮的首饰,整整齐齐放在柜台上,谢沉芳一一看过,都不是很满意,他完全不把孔氏放在眼里,无论她说什么他都当做没听见,孔氏见他油盐不进,想发火又不敢,如今站在她面前的可不是那个任她打骂的小可怜了。 他长大了,她打不过他了。 没能找到满意的首饰,谢沉芳转过身朝门口走去,准备去下一家首饰铺子看看,孔氏想了几秒钟也跟了上去,“我想让你跟我保证,不会找我,不会跟别人说我们之间的关系,只要你肯保守秘密,我可以给你钱!” 这回,谢沉芳停下了,不过他不是为了钱,只是说了三个字:“你也配?” 说完,难得不再惜字如金,缓慢而阴沉地警告孔氏:“你想的倒美,但是不可能。” 孔氏失声:“你到底想要什么?!” “想要你众叛亲离,一无所有。”谢沉芳勾起嘴角,只是这不像是笑,反而像是邪恶的预告,“从我有记忆的时候开始,报复你这回事,我已经想过千百次了。” 孔氏被他语气中的阴狠吓得后退好些步,直到后背贴上了墙。这回她没再敢追上去,眼睁睁看着谢沉芳消失在视线中,而后冷风一吹,她才发觉自己身上衣衫早已被冷汗打湿。 她都愿意给银子了,谢沉芳却还不答应,所以他果然是专程来报复她的吧? 她决不会给他这个机会的! 孔氏回到了马车,那个被她叫去一直跟随谢沉芳的婢女也回来了,满脸不安:“回禀夫人,奴婢无能,把那位公子给跟丢了!也不只是怎么回事,奴婢就瞧不着他了,明明之前奴婢一直没让他离开自己的视线!” 孔氏也觉得略有邪门儿,只是事到如今也来不及去猜测是怎么回事了。本次进京是因为冯家要接受成为皇商的考核,倘若能成为皇商,以后冯家的男子们便可以借助这个身份参加科考,是振兴家族的一大机会!所以短时间内,就算孔氏称自己身体不适想要先回去也不行,而且孔氏也不敢走,她一旦走了,谢沉芳又心怀不轨怎么办?! 如今也只剩下一个法子…… 若非万不得已,孔氏是不想走到这一步的。可谢沉芳根本不肯跟她沟通,她也不知道他想要什么,与其继续纠缠,倒不如快刀斩乱麻,横竖这样的事情她也不是没做过。只要能维持自己的生活,孔氏什么都做得出来。 谢沉芳又逛了几家铺子,终于买到了一份满意的礼物,他去约定的地方等她,可等啊等,等到烟火大会都结束了,行人纷纷回家,也没有再见到她。 知道她不是普通人,可还是忍不住要担心。谢沉芳看了下天色,再等下去也不是办法,还是先回窥天宫,找老皇帝想想办法,那家伙也就这点用了。 玲珑,你在哪里? 谢沉芳面无表情,眼神却透出冷冰冰的戾气,甚至他的指尖微微缠绕着黑气,像是要吞噬那些不安分的生命。 玲珑是被带到鲁国公府了,那青年不是别人,正是鲁国公长子,只是尚未请封世子,因此府中人还作少爷称呼。玲珑到了鲁国公府也没人问她,就把她关在一个房间里,她顺势睡了一觉,从头到尾没想过谢沉芳会不会担心,结果天将亮的时候,鲁国公府一阵混乱,急促的脚步声、呼喊声还有喘息声,简直吵得玲珑的耳朵不可开交,她从椅子上起身,就听见外面在喊: “三小姐回来啦!” “快快!快煮上姜汤!快!” “快去禀报老夫人跟国公爷!” “少爷!三小姐回来了!少爷!” …… 玲珑心想,这排场倒挺大。 青年听到三小姐回来了,激动地从厅中跑出来,不顾院子里那么多人,众目睽睽之下就跑过去,一把将女子抱入怀中!他双手捧着她的脸,心疼又爱怜:“还好你没事,还好你没事!” 三小姐声音细柔:“哥哥,让你担心了,是沛沛不好,沛沛不该跟哥哥走散的。” 说着,眼睛里已经慢慢蓄满泪水。 这时鲁国公带着夫人也出来了,见到女儿安然无恙,都重重松了口气,鲁国公道:“回来就好,你这孩子,可把我们担心死了,你祖母为了你,到现在都还没合眼呢!快去梳洗换身衣服,让她老人家宽心!” 鲁国公夫人轻笑,正要说话,却惊讶地咦了一声:“这位是……” 因为天还不够亮,所以看得不真切,但玲珑戴着个兔子面具站在那儿也是相当显眼,只是他们之前沉浸在三小姐回来的喜悦里没注意到。如今注意到了,鲁国公夫人才发现这少女瞧着贵气十足,她怎么不记得府里有这么一个人? 青年也是才想起来还有个玲珑,顿时告状:“就是这人!沛沛走丢了她拦住我的去路,还胡搅蛮缠,气得我直接让人把她给抓回来了!她还打了我一巴掌!” “什么?!”三小姐沛沛第一时间惊呼,立刻注意到兄长虽然已经消肿但还是略显痕迹的脸颊,“哥哥,哥哥你挨人打了?她、她怎么能打你呀!” “没事的沛沛。”青年万分柔情地握住她的小手,“哥哥没事,看到你安好,哥哥就放心了,其他的都不重要。” 玲珑:…… 龙身上是有鳞片的,但她现在是人类形态来着,她觉得自己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青年是鲁国公府的宝贝疙瘩,谁敢动他一下?却被玲珑这么个小姑娘给打了,别说是鲁国公夫妻,就是青年自己都不能轻易罢休! 537|第四十五片龙鳞(八) 第四十五片龙鳞(八) 方才因为三小姐平安归家, 都没有人注意那个被关起来的少女走出来了,房门从外面锁上了, 她是怎么出来的? 青年见妹妹完好无损, 这才有功夫指控玲珑:“此女粗鲁蛮横,实在令人生厌, 也不知是何来历, 今日是沛沛平安归来, 我便不与你计较, 快些离开!否则休怪我不客气!” 玲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 她慢慢朝青年看过去:“你、再、说、一、遍?” 青年吸了一口气正要再说, 却突觉心口一阵剧痛, 痛的他连心爱的妹妹都无暇顾及, 整个人扑倒在地,直把三小姐吓得花容失色,“哥哥?!哥哥你怎么了?!” 国公爷同国公夫人也紧张地冲了上去, 只这么看, 着实是幸福欢乐的一家人。 玲珑往后倚在了柱子上,面具下嘴角微勾,眼神嘲弄:“一声令下将我抓来, 随口一句又赶我走, 怎么着,我瞧着像是任你捏圆搓扁的人?” 她今天还就不走了! 根据弟弟的能力,要不了多久就能找来,她倒是要看看, 到时候这方家要怎么办。 三小姐看着地上痛苦捂心的哥哥,心疼得泪珠不停往下滚落,她怨恨地瞪着玲珑:“是不是你对哥哥做了什么?!你、你这人怎地这样恩将仇报?你打了我哥哥,我哥哥不同你计较还要让你走,你却要害他!” 玲珑玩着自己的头发:“你这说的是什么屁话,你哥哥突发心疾狼狈地像条狗,我看可能是因为冒犯我老天爷看不下去惩罚了他,怎么到你口中就变成我害的了?你有证据么?” 说完,恶意道:“便是我害的,你又能拿我如何?” 三小姐呆了几秒,瞬间扑簌簌流下眼泪,她先前与青年走丢吃了些苦头,已经弄得有些狼狈了,如今再一哭,真是梨花带雨我见犹怜,看得下人们都对着玲珑目露凶光,活似她是什么大恶人。 “那、那我求你,救救他吧,若是你真的生气我哥哥冒犯了你,请你惩罚我,我什么都愿意做!” 国公爷却怒喝:“沛沛无须求她!你这妖女!快些停下作恶!” 玲珑:…… 这家人是不是有毛病? 她摸了摸下巴:“听你叫他哥哥,可我见你对他的态度,不像是对哥哥,倒像是对情郎啊,怎么说,国公府里还有这样的秘密呢?有情人终成兄妹?” 不是她眼睛毒,实在是这三小姐跟少爷表现的太明显了,那郎情妾意的,要是院子里有张床,玲珑觉得他们都能直接抱着躺上去。再看这三小姐,已不是少女模样,却还是梳着未出嫁的女儿家发髻,谁家这样大的姑娘还留在家里? 被玲珑这样一问,国公爷一家瞬间忘记要讨伐她,青年也发觉那种锥心刺骨的心痛不见了,他摸着自己的心口,还残留着方才痛到头皮发麻的感觉。刚刚好转,便又听到玲珑嘲讽他们兄妹的话,当下恼羞成怒,矢口否认:“休得胡言乱语!” “不见得是胡言乱语吧。”玲珑觉得站着倚柱子有点累,就坐到了走廊的栏杆上,她还戴着那个兔子面具,这面具做工不错,很是憨态可掬,只是顶着这样一张可爱的兔子脸,说出来的话就不是那么中听了,至少是让好面子的国公府的主子们被扒下了一层皮。“谁家兄长会跟及笄的妹妹如此亲昵,瞧那手,再往上都摸着人家胸了。这国公爷跟夫人也是,难道瞧不出这两人之间的亲昵?倒像是习以为常了,难不成国公府就是这样的地方?不知道当今皇上是否有所耳闻呢。兄妹乱|伦,传出去可不怎么好听。” “你胡说!”三小姐先急了,“不许侮辱我爹娘和哥哥的名声!” 国公爷当机立断:“来人!将此女押下去!关入柴房!” 玲珑没想到他们会这么凶,该不会是要杀人灭口吧?吓得她赶紧起身,脚尖在栏杆上一踩就翩然跃至屋顶,仍旧是施施然坐下,单手托腮看热闹,顺便挑衅:“上来啊。” 她飞身而上的动作轻盈优美,下人们连她的裙摆都没能碰到一下,反倒是因为坐在屋顶上视野更好,玲珑一眼就看见了身着黑袍眉眼冰冷的谢沉芳,他还带了许多侍卫,皇帝居然也来了。 国公爷气急败坏,正要叫人去将屋顶上的妖女给揪下来,就有个家丁连滚带爬地跑到他面前,语气惊惶:“老爷!老爷不好了!来、来人了!” 国公爷正在气头上,他在府中积威极深,向来说一不二,还是头一回被人这样挑衅,誓要抓住玲珑以泄愤。“什么不好了!天王老子来了也不行!” “是吗,朕也不行?方驰华你好大的胆子!” 皇帝在玲珑跟谢沉芳看来,怂且庸俗,可在其他人看来,却是日渐强势威严,国公爷自然认得,这一见来人,腿一软,登时就跪了下去。他一跪,其他人哪还敢站着?院子里顿时跪了一片,就连被妹妹抚着胸口安慰的青年,也不得不与妹妹彼此搀扶着跪了下来。 皇帝却没有理会他,而是先看向屋顶的玲珑,心想这得是被欺负成什么样啊,都逃到屋顶上去了! 他所见到的玲珑,从来都是娇气任性不管事的,顶多是打打嘴炮,说完了也就完了,还没亲自见识过玲珑恐怖的武力值,因此想当然地就认为玲珑是被欺负了。毕竟在皇帝心里,圣女国师二人组里,能打的是后者。 谢沉芳冷着一张脸朝玲珑伸开双臂:“下来。” 玲珑便直接跳了下去,被谢沉芳稳稳接住,他很快就放开她,想教训又不知该如何开口,最终万语千言汇聚成一句话:“……你错过了烟火大会。” “以后还有机会。”玲珑摆摆手,没把烟火大会放在心上。 谢沉芳又看着她脸上的面具,无奈道:“怎么还戴着,也不怕闷坏了,其他的面具呢?” 他一边说一边伸手为玲珑将面具取下,露出人比花娇的一张容颜,第一次瞧见的人都傻了,玲珑便再次想起自己可怜的无辜的面具:“还说呢,街上那么多人,就这人毛毛躁躁,撞了我也就算了,还把我的面具给踩碎了,一句对不起都没说,害得我只好打了他一巴掌。你看……” 她把白嫩嫩的掌心摊开,“手现在还疼呢!” 谢沉芳眼神更加阴狠:“我杀了他给你出气!” 皇帝吓了一跳,这一言不合就喊打喊杀是什么鬼!赶紧阻止!“等一下国师!不要冲动不要冲动!他冒犯了圣女的确罪无可赦,可是你也不能随便杀人啊!” 谢沉芳阴森森地问:“为什么不能?” 他想杀就杀,难不成还要跟皇帝打报告? 皇帝还是头一回见到谢沉芳发怒的一面,他都不知该怎么说话了:“不,朕不是这个意思,朕的意思是……” “行了你别吓唬他了,他老了,胆子也小了,再吓出个好歹赖上我就糟了。”玲珑如是说。 对着皇帝都磨牙凶得可怕的谢沉芳一对上玲珑就成了小白兔,他用隐晦的眼神警告地看了皇帝一眼,随后才道:“皇上,冒犯圣女,该如何处置?” 国公府一家子这才听出来他们抓回来的少女是什么人物,居然是最为神秘的圣女!谢沉芳把玲珑面具取下来的一瞬间国公爷就惊呆了,他上朝时曾见过玲珑几次,她做出的预言全都准确,且能看透人心,他一直觉得这样的女人十分可怕。可怎么也想不到,自己儿子叫人从街上抓回来的女子就是圣女啊! 她不好好在窥天宫待着,出来做什么! 他又开始恼怒儿子不懂事,找妹妹就找妹妹,何苦与人起冲突?竟是冲撞了圣女……他立刻道:“小儿年少不懂事,还求圣女宽宏大量,网开一面,饶他一回!” 玲珑从谢沉芳身前探出一颗脑袋,任性道:“我才不宽宏大量,我也不网开一面,我不是说了么,先前你们抓我来,我来了,你们要我走,我却不走,要是叫来就来叫走就走,那我面子往哪儿搁呀,你说是不是?” 青年也万万没想到自己会踢到铁板,谁会想到无意中撞到的人里,其中有一个就是圣女?这些年圣女与国师的威名深入人心,饶是他也不敢轻易冒犯,但烟火节这么多的人,圣女出来怎么就能什么人都不带?! 他这会儿也不骄傲了,知道什么人能惹什么人不能惹,这二位可是皇上眼前的红人,得罪她没有任何好处。 他道:“是我唐突了圣女,圣女若是要罚,我一人承担,请不要殃及我的家人。” 玲珑:“我偏偏就喜欢连坐。” 青年立刻抬起头,却望进一双黑白分明的美眸里,这双眼睛可真是美极了,他所见过最珍贵的宝石也比不上她耀眼夺目,一时间竟失了神。 谢沉芳不着痕迹地挡在玲珑身前,隔绝了青年看过来的视线,他不喜欢其他人用那种眼神看她,会让他感觉她被亵渎了,这世上怎么能有人亵渎她呢? 他们不配。 皇帝轻咳一声,万事都得先问玲珑的意见:“那个,圣女,你说说,这事儿你想怎么处置?你说什么就是什么,朕都听你的。” “皇上,本朝虽然男女之防并不重,可我若是没记错,并不容许兄妹乱|伦吧?” 皇帝一听立刻炸了:“当然不许!绝对不许!” “那国公府私藏这对乱|伦兄妹,将丑闻掩盖不发,要如何处置呢?” 国公爷一愣,国公夫人比他反应还快,第一时间是喊冤:“皇上圣明!我的一双儿女并无任何越轨之处,何来圣女口中‘乱|伦’之词!如此罪名压在我一双儿女身上,他们何其冤枉何其无辜!” 皇帝还没来得及说话,谢沉芳声音阴鸷:“圣女不会胡说。” 他已经缓缓抬起手,皇帝见过他这个架势,有一回他跟他俩悄悄出宫,遇到了刺客,国师就是这样抬起手,那群刺客便肠穿肚烂而死,连他们一片衣角都没能碰到! 不管怎么说,国公夫人都是正儿八经的诰命,不能在没有罪证的时候就这样随随便便让国师给杀了!皇帝连忙阻止:“国师且慢!且慢!先听他们有何话说!” 谢沉芳哪里会理他,皇帝的话在他这儿半点分量都没有,而玲珑也不曾阻止,说了句别弄死了,于是只瞬间,国公夫人便捂着嘴巴说不出话来,片刻后,又拿手指头疯狂抠挖喉咙,形容狼狈。 皇帝吐了口气,没杀了就好,没杀了就好。他用乞求的目光看向玲珑,希望她能劝劝国师,世上只有她制得住国师了啊! 玲珑却完全不曾感应到皇帝内心深处的疯狂呼唤,她看到国公夫人倒在地上口舌不能言语的模样,心中十分快乐,拍着小手叫好:“这个好这个好,只是我怎么没见过,是你新制的么?” 谢沉芳点头:“正好拿她试药。” 两人相谈毫不避讳他人,言辞间便是将国公夫人当做了试药的试验品,她是不是诰命,出身如何,不在他们考虑范围内。 皇帝后悔死了,他干嘛要来!直接让国师自己一个人带人来不就好了!闹出什么事儿都跟他没关系!现在可好,自己跟来了,反倒左右为难,不过圣女所说的兄妹乱|伦……他仔细打量了下那跪在地上的年轻男女,皱眉问国公爷:“这二位就是你的一双儿女?” 国公爷一边扶着夫人,一边忍着恨意回答:“回皇上,正是。” “可有婚配?” 国公爷浑身一僵!“回皇上,不曾。” 皇帝点头:“朕瞧着这两人年纪也不小了吧?” “犬子今年二十又二,小女整双十年华。” 皇帝心想他猜测的也差不多,便道:“朕想起数位爱卿家中还有子女未曾婚嫁,既然你的儿女也不曾,朕便做个月老——” 谁知那青年立刻拒绝:“皇上!请恕我不能从命!” 国公爷脸色一白,低声斥责:“晟儿!皇上面前,休得胡言!” 青年却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他一把握住妹妹的小手,两人十指相扣,举起来给皇帝看,看得皇帝头脑发晕急需速效救心丸,大声道:“不瞒皇上,我心悦沛沛,皇上若是真的想要为我们赐婚,便为我们二人赐婚!除了彼此,我们谁都不想要!” 这下子别说皇帝,就连国公府的下人们都惊呆了! 虽说大家都知道少爷跟三小姐感情好,有时候也过于亲密了些,但毕竟人家是亲兄妹,国公爷跟夫人都不说什么,他们做下人自然也不敢多嘴,倒是嚼舌头被发卖了可不是好玩的。可谁也想不到,少爷跟三小姐居然、居然是这样的关系啊! 见皇帝表情龟裂,方晟立刻意识到他是误会了,连忙解释:“皇上!我与沛沛并非亲生兄妹,还请皇上明鉴!我们二人两情相悦,情不自禁,决无圣女所言兄妹乱|伦!” 皇帝被这一出又一出弄得脑壳疼,越发后悔自己今日跟过来,但事已至此,已不容许他甩手扔下走人了,强打起精神问:“此话怎讲?” 方晟看了下左右:“还请皇上屏退左右。” 皇帝摆摆手:“都下去吧。” 很快,院子里的下人们都退下了,方晟这才将一切故事娓娓道来。原来当年国公夫人在礼佛回府的途中生产,阴差阳错之下经过一家医馆,便想在医馆接生,谁知混乱之下,被人将生出的女儿替换了,于是便抱了个错的回来。 如珠如宝地疼了十几年,当初那替换了孩子的医女上门,哭诉自己时日无多,只想在临死前看看自己的女儿过得好不好,国公府众人这才得知三小姐方沛并非亲生。那医女哭了一番,说是自己当年与人相恋,珠胎暗结后方知对方已有家室,一个人苦苦撑着生下女儿,无比彷徨,恰逢国公夫人在医馆生产,她在同一天发动,便动了将孩子调换的心思,因为不想自己的孩子,日后也如自己一般过苦日子。 后来她怕事情败露就远走他乡,只是一直孑然一身,如今得了恶疾眼看要死,这才想要见见亲生女儿。 国公府的人都惊呆了,谁也不敢相信会是这样,老夫人当机立断封锁了消息——决不能让人知道国公府的三小姐是冒牌货,也不能让人知道国公府真正的小姐被人换了出去! 再问那医女,那医女却说当年自己把真正的三小姐带走后,无法抚养,便在离开京城后放在了一户人间门口。 也就是说,根本找不到了! “爹娘他们一直没有放弃寻找妹妹,还请皇上明鉴!”方晟面露哀求,“求皇上成全我与沛沛,我们二人发乎情止乎礼,从未想过做出苟且之事!我们甚至许下誓言,要等找到真正的妹妹才会在一起,求皇上明鉴!” 皇帝见他说得真诚,一时间也无法判断真假,下意识看向玲珑。玲珑不知何时与谢沉芳二人都坐在了栏杆之上,她在手指上缠着头发转圈圈玩儿,冲方晟道:“你应该知道吧,在我面前,说谎是不可能的。” 方晟并无功名,连见玲珑的机会都没有,倒是国公爷亲自目睹过几次她的预知,也见过那些对她不敬或是不满的大臣们的下场,心底顿时咯噔一下。 “你说你们一家都在全力寻找妹妹,我看不见得吧?”玲珑嘴角微勾,“你是你们二人发乎情止乎礼,也不见得吧?说你们许下誓言要等找到真正的妹妹再在一起,倘若是真的,你为何现在求皇帝给你们赐婚?继续等啊!” 她加深了笑容:“你们早知道,那孩子回不来了。” 此言一出,国公府众人如遭雷击!不明白这样的事情玲珑怎会知晓!而皇帝也惊了,他结结巴巴地问:“为、为、为何回不来?” “自然是因为国公府的主子们不想认她呀!”玲珑怜悯地看了皇帝一眼,似是在叹息他怎么活到这个岁数还是个傻子。“那孩子被医女偷走,那么点大的婴儿,得不到妥善的照料,自然会生病。医女怕她哭泣惹来人,便喂药让她保持安静。小婴儿吃了那么猛烈的药……会变成什么样子?” 她又问皇帝:“倘若是皇上,养女才貌过人样样出众人人追捧,亲女却是个在泥巴里打滚的傻子,换作您,您会选哪一个?” 皇帝惊呆了。 “别人我不知道,国公爷跟夫人,自然是选了前者。他们找到亲生女儿,发现那是个两岁多了还不会爬的傻子,想都没想就不要了,命人将她丢的远远的,眼不见为净。” “可谁知道她却不肯死,又被个瞎眼睛的老婆婆捡回家,含辛茹苦地养大,傻是傻了点,却很听话。” “直到瞎了眼的老婆婆死去,她一个傻子,听话的不敢走出家门,活生生饿死在屋子里。” 玲珑嘲弄道:“怕不是国公爷跟国公夫人知道了,要鼓掌叫好呢,毕竟他们当初可是把孩子丢在了山里,生怕没有狼来吃了她。” 皇帝已经彻底无法直视往日里自己熟悉的臣子了,他将心比心地想了想,倘若是他的女儿被人调换了,十几年后得知真相,便是亲生女儿是个傻子,他也不会丢弃!皇家不缺她那一口饭吃! 国公府难道就缺吗? 他问国公爷:“圣女所言,可有一字是虚?” 这事儿做出来了,不觉得羞愧害怕,甚至理所当然,可从旁人口中说出来,才发现自己的脸烧得慌,连为自己辩驳的勇气都没有。 皇帝一看他们都不敢说话,立时明白玲珑说得都是真的,他失望至极,看着国公爷,摇着头:“虎毒尚且不食子,你们是如何将那么小的孩子给丢弃的?她可是你们的亲生骨肉!” 538|第四十五片龙鳞(九) 第四十五片龙鳞(九) “皇上不必如此激动。”玲珑道, “这世间有爱子女如命的父母,自然也有视儿女如敝屣的父母, 有人疼爱女儿, 有人看重儿子,有人贪图名利, 有人捧上真心, 人间便是如此, 谈不上荒唐不荒唐, 也谈不上残酷不残酷。” 她漂亮极了, 哪怕是天上的仙女儿也不及她美丽, 可她也凉薄极了。 谢沉芳神色淡淡, 安静地陪在玲珑身边, 从始至终没有看过国公府的人一眼。 “他们保持了这么多年的父慈子孝夫妻恩爱,要的就是美名,皇上成全他们也就是了。”玲珑不觉打了个呵欠, 顺势把脑袋枕在了谢沉芳肩头, 察觉到他身体僵硬,便得寸进尺地又蹭了两下,谢沉芳顿时连呼吸都忘了。“让世人都见见, 这兄妹乱|伦一肚子腌臜的国公府是多么高端大气上档次。” 皇帝心想, 够狠。 国公爷听了,立刻求道:“皇上!皇上宽恕!沛沛并非我们亲生骨肉,她与犬子两情相悦,便是碍于伦理纲常才直到如今都不成家, 臣愿意立刻为他们安排——” “可别。”玲珑出声阻止,“那娶她的跟嫁他的两个人何其无辜,你这不是祸害人么?到时候两人各自婚假私底下藕断丝连?你的儿女是宝贝,别人家的儿女就是草芥?好不要脸啊。” 皇帝也觉得方驰华不要脸,不过他到底是皇帝,这样的话不好说出口,且他想起玲珑口中的傻丫头,便心生不忍。皇帝是个脑子不怎么灵光,也不适合当皇帝的皇帝,可玲珑跟谢沉芳住进窥天宫之后,他怕是古往今来最轻松的一个皇帝了!玲珑愿意庇佑他,便是因为这皇帝虽说小毛病挺多,却有一颗赤子之心。 就比如说现在,他只是想象那个可怜的孩子,便已感到了心痛。 本该出生在钟鸣鼎食之家,受尽万千宠爱长大,却从出生到死亡,连一丝灵智都无。最令人悲哀的是,她的父母知道她的存在却不肯要她,只因为她是个傻子。而养女本是仇人,他们却将她留在身边,一家亲爱,还眼睁睁看着独子与养女互许终身。 这实在是太荒谬了! 方驰华直到现在都不知道错在哪儿,还觉得皇帝生气是因为他的一双儿女相恋,忙不迭就表明立场要给这二人成亲,虽说先前皇帝也说要赐婚,但那是诈他们的,皇帝自己有儿有女,他虽好色,对自己的儿女却很是看重,将心比心,谁家愿意让好好的儿子娶方沛这么个祸害?又有谁家愿意把如花似玉的女儿嫁到这龌龊的国公府来?! 圣女所说,二人成婚后背着众人私通一事,瞧这俩的黏糊劲儿,皇帝觉得十分有可能。所以他得从根源上把这种可能性给斩断,一点机会都不给留! 他也懒得再听方晟跟方沛两个人诉说衷情了,总之这样的爱情无法感动皇帝,便道:“这国公之位,是先帝亲封给老国公的,不曾想老国公方故去二十年,国公府已然变成这般,既然如此,这国公之位,你不坐也罢。” 若是老国公在,那位古板严肃却又正直善良的老人,定然不会允许糊涂的儿子儿媳将小孙女丢在外头。可怜那孩子,也许活下来,就能知道,这世上也会有人爱她。 皇帝又想起自己刚出生的几个小公主小皇子,内心深处突然父爱澎湃,他金口玉言,说捋了国公爷的爵位那就决无转圜的余地,方驰华立时傻眼了,玲珑与谢沉芳也准备离开,临去前嘲笑道:“不要傻丫头是因为国公府丢不起这个人,好了,现在你们丢得起了,不过……还是考虑一下,被人唾骂扔鸡蛋该怎么应对吧。” 比起国公府小姐是个傻子,想来“国公府兄妹乱|伦”这个话题更有爆点,百姓们平日闲闲无事,茶余饭后聊聊天儿也算有了新谈资。 老夫人还在屋子里躺着呢,她从昏迷中醒来,听说荣耀了大半辈子的国公府不复存在,且马上他们就得从府里搬出去,因为这个规制的府邸他们已经没有资格住了,顿时翻了个白眼,又晕了过去。 方晟与方沛之间的感情,方驰华夫妻俩从一开始也是反对的,奈何这两个孩子坚持,谁也不肯放弃,于是一拖就拖到了如今这个年纪,原本方驰华夫妻俩想着给方沛寻个新的身份,可这京城贵女们大多是见过方沛的,要让方沛光明正大嫁进来还真有困难。谁知道办法还没确定,方晟就不长眼的惹了那个煞星,他跟方沛的事情暴露了也就算了,还连累了整个国公府! 回宫的路上皇帝无限感慨:“唉,世上真是什么样的人都有,朕也算开了眼界,这方驰华本不是个糊涂的人,怎地在此事上就如此拎不清!” 谢沉芳瞥了皇帝一眼,没说话。 皇帝又自顾自絮絮叨叨说了一大堆,玲珑跟谢沉芳不理他他也不介意,反正他这碎嘴的样子也只有这俩人看得见。不趁着现在两人都在碎嘴,难道要到妃子们跟儿女们面前碎嘴吗?那太有失他一国之君的形象了! 等回了窥天宫,玲珑走在前面,谢沉芳跟在后面,他轻声问:“……你不是傻丫头,对不对?” 从小时候她帮了他开始,她就跟他说她是傻丫头,谢沉芳一开始不信,后来也就信了。因为他觉得,就算他被欺骗也没什么,只要能留在她身边就好。那时候的想法,到现在也还是没变。 当玲珑说出傻丫头的故事时,谢沉芳心中没有被欺骗的愤怒与失望,反而充满释然:她果然不是傻丫头。 至于她是什么,谢沉芳没有那样强的好奇心,她还愿意留下来,愿意和他在一起,他根本不在乎其他。 玲珑踢起面前一颗小石子,漫不经心地:“不是说了,傻丫头是个傻子,她的灵魂都是残缺的,我怎么可能是她。” 然后她回头冲谢沉芳笑了一笑:“不过小时候的你实在是太难接近了,防备心又强,我只好给自己弄个身份,不然村子里的人举着火把要把我给烧死怎么办?” “还有一件事。”谢沉芳轻声说,“方驰华……” “你不想知道就不用问我。”玲珑停下脚步,伸出食指抵在他的薄唇上,凝视他俊美又常年苍白的面容,“有些人活得清醒,有些人愿意糊涂,都挺好。但如果提到的这些事让你不开心,那么你就可以不提,因为有我庇佑着你。” 谢沉芳喉结上下滚动,他突然一把将玲珑抱进怀里。 如今他已经比玲珑高许多了,身材虽然略显瘦削,却精瘦强壮,黑袍被风吹得猎猎作响,他就这样把玲珑紧紧抱住,过了许久,才说:“就算我做不成一个好人,也没关系的吧?” “啊。”玲珑任由他抱,微笑,“尽情做个坏人也没关系。” 谢沉芳将她抱得更紧。 他想,他再也不能放开她了。 ———————————————— 却说孔氏回到家中,愈发坐立不安,她的不对劲连最小的儿子都察觉了,可家人一问,她便说不妨事。 她让婢女去寻的人有了眉目,可给了信息,却说找不到谢沉芳人在哪儿,自然也不能按照她的要求杀人。孔氏因此愈发辗转难眠,心情极差,就连保养的很好的面容也因此愁出了几道皱纹。 她满心惶惶,不知道谢沉芳要怎样报复自己。 那孩子从小就跟头野狼一样,眼珠子又黑又大,看人的时候直勾勾的,忒地吓人。孔氏从他还在吃奶的时候便会泄愤地掐他拧他用针扎他,恨不得掐死他,又不甘心让他这样痛痛快快地死,她把对那个男人恨,以及从那个男人那里得到的羞辱都转移到了谢沉芳身上,在孔氏看来,谢沉芳不是她的孩子,而是个讨债鬼。 因为意外有孕,她被妈妈捋了牌子,生了孩子的花魁怎么能跟正当年少的新人比?恩客们最是薄情寡义,他们从一个女人臂弯流连到另一个女人臂弯,嘴上说着甜言蜜语,转头就忘了你是谁。 等她生了孩子,早已没了她的一席之地。 她原以为自己能靠着男人过上好日子,可为她赎身的富商也很快厌倦了她,随后她只能跟谢二狗那样的村夫过日子——从前她还是人人追捧的花魁时,谢二狗这样的,她连一个眼神都不屑施舍,他连见她一面的资格都没有,而如今,她居然要做这种贱民的媳妇。 等到她一直怀不上谢二狗心心念念的儿子,孔氏才知道,自己再也无法生育了。 她更恨谢沉芳了。 在跟了谢二狗之前,谢沉芳甚至连个名字都没有,她都是小杂种小贱种的喊他,其他人也跟着这样喊,似乎越是虐待毒打这个孩子,孔氏心中的恨与绝望就能少一点。她把自己的失败,归咎于谢沉芳。 后来她跟卖油郎跑的时候,想都没想把谢沉芳带上,她跑了之后谢二狗会怎么对谢沉芳她也不在乎,她只想过好日子,她再也受不了那破旧的农家小院,跟浑身汗臭的谢二狗了! 卖油郎也不是个好的,孔氏沦落了大半辈子,才在遇到冯家人后好了起来。 她才知道,原来自己内心深处,还是想要从良的。 她不敢跟冯家人说自己曾经是做什么的,也很怕遇到从前的恩客,因此做个冯家主母后并不爱抛头露面。冯家的三个孩子都很乖巧听话,孔氏不能再生了,她便把他们当做自己的亲生骨肉——她从小被当做花魁教养,一生颠沛流离,勾心斗角,在爱慕一位贵人而不得后数十年,她终于再一次真正敞开心扉去爱人。 决不能允许谢沉芳将这一切毁灭,决不允许! 无论付出什么样的代价,她都不能让谢沉芳开口!即便是要杀了他! 孔氏暗自下定决心,不过这样的事肯定是要避开老爷跟几个孩子的耳目的,说起来老爷说今日要带她跟女儿出门购置些新首饰,他总爱给她们花钱,不管说了多少回都改不掉。 “夫人!” 一听到冯老爷的声音,孔氏眼底的阴狠怨毒顿时散去,又变成了温婉贤惠的美妇人:“老爷今儿怎么回来这么早?” 冯老爷笑道:“今日与大人们谈得十分顺利,若是接下来都如此,咱们应是很快就能回家了!” 孔氏也希望冯家能成为皇商,便笑道:“瞧把老爷高兴的,可是饿了?要不要妾身命人传膳?” “不用不用,今儿心情好,咱们一家子出去吃!听说京城有许多名吃,咱们到了之后一直在忙也没机会去尝尝,今儿个正好去见识一下。”说完了,冯老爷又补充道,“等用完了午膳,再带你和闺女去买新衣服新首饰。” 孔氏摇头笑:“你呀,就不能省着点儿花!以后儿子们要娶媳妇,闺女还要攒嫁妆呢!” 冯老爷哈哈大笑。 儿女们听说要出去用午膳,都很是兴奋,一家人上了马车,便直奔京城最著名的仙人楼而去。冯老爷亲自扶着夫人下马车,夫妻恩爱可见一斑。 孔氏面上幸福不曾淡去,谁知他们刚要进酒楼,迎面就撞上一波吃完了饭出来的人,冯老爷想护住妻子,可对方力气太大,直接把他撞开了。 为首那人似是喝醉了,步伐不稳,正要道歉,却瞄到了孔氏的脸,嘴巴一张,酒气熏人:“哟、哟!这位夫人!看、看起来好生眼熟!可真像我曾经有幸亲过芳泽的一位名妓!哈哈,不过后来老子玩腻了,就把她给丢、丢了!” 孔氏心一惊,再仔细看,顿时脸色惨白! 居然是为她赎身又将她丢弃的那位富商! 冯老爷一听自己的夫人被人侮辱,立刻恼怒起来:“这位兄台请你自重!不得唐突我夫人!” 三个孩子也一脸凶相地瞪着人,那富商被这一家人瞪的一机灵,酒都醒了大半,他本就是个混不吝的,从不管别人名声,始乱终弃的事儿不知做了多少。这家人越是凶,他越是要找回场子,就算这妇人不是那名妓他也要说是!谁敢给他不好看,他就让谁吃不了兜着走! 顿时大怒,破口大骂:“你他娘的谁?捡了老子睡过不要的破鞋当宝贝?老子睡她的时候你还不知道在哪儿呢!这贱人不就是洛虹?这世上嫖过她的人没有上千也有几百,你搁这儿跟我横?也不看看这大街上的男人是不是都是你连襟!” 孔氏面色如纸,她怎么也想不到能在千里之外的京城遇到认识的人! “呵!”那男子又是一声冷笑,指着孔氏的鼻子。“这贱人心肠可恶毒得很,想攀附贵人没成功,生了个人家不肯认的儿子,成日里拳打脚踢不当人看,老子看她这样狠毒,哪敢让她留在身边?这位兄台,我倒是想劝你,别跟这种毒妇睡久了,就认不出她的真面目,拿她当宝贝!她可是个不能生的,你这后面都是你家孩子吧?可别给人弄死了还不知道咋回事!” 冯老爷是个嘴笨的,哪里骂得过这破锣嗓子,偏偏这人刻意嘞着嗓子喊,直把周围的人都吸引了过来,将他们围得水泄不通。他颤抖着手指着对方:“你胡说!走!跟我去见官!” “见官就见官!老子怕你不成!”男子丝毫不慌,更横了,“妈的老子连她屁股上有三颗红痣都知道,要是老子认错了,老子任你处置!” 他这话一说,冯老爷立时愣住了。 仙人楼二楼视野最好的一个包厢恰好可以把这场闹剧尽收眼底,玲珑品尝着仙人楼最著名的煎鸭掌,啧啧有声:“你可真坏。” 居然把当初那富商都给找来了。 谢沉芳面无表情地给她倒了杯果子酒,“不过是说出事实,无一句构陷。” 那富商见到他的时候吓得屁滚尿流,还不是他说什么就是什么,不过是当着众人的面说出自己跟孔氏的过去,没有一句假话,且有他保着,孔氏也不能拿他如何。 他用奇异的目光看着不远处的孔氏,道:“原来她也有如此普通的一面。” 他记忆中的孔氏是凶狠、冷酷、绝情的,从未见过她如此人性化如此正常的样子。 以为撒谎得到的幸福能永远保存?他都不知道这个女人居然如此愚蠢。 玲珑笑嘻嘻地吃着东西,“这回可真是丢人丢大发了。” 冯老爷人再好,也很难接受这样的妻子吧?更别提那三个把孔氏当做母亲敬重的儿女……一家人心中只要有了裂痕,关系就再难修复,更何况谢沉芳手上还有个大招——前任冯夫人是如何死的,怕是除了孔氏,无人知晓。 人家好心好意救她,给她吃穿给她照顾,她回报了人家什么?见冯夫人临盆,生产困难,竟生出歹意,想取而代之。冯夫人的长子长女还以为这位是个好的,对她那般感激,若是知道恩人实则是杀母仇人,他们会如何做? 就是要孔氏动情,就是要孔氏认真,只有她发自内心地去爱了,被放弃的时候才会真正绝望。 她会明白,这个世界上,她不配得到任何爱意与怜悯,也永远无法恢复荣光与青春。她蹉跎的这些时光,都会在后半辈子里以无比残酷的方式回到她身上。 冯家的少爷小姐一看孔氏那表情,还有什么不明白?若是假的,她怎会是这样一副惨白的面孔!心中对孔氏慈爱温柔的印象,和她妓|女的身份交织在一起,兄妹俩顿时不知该如何面对这位继母,惟独年纪最小的孩子,不懂名|妓是什么,却能看出那些人是在欺负自己的母亲,立刻凶巴巴地冲上去,伸开双臂挡在孔氏身前:“坏人!不许靠近我娘亲!” 孔氏眼眶一酸,落下泪来,她咬牙道:“你这般污蔑我,可是要吃官司的!” “吃什么官司,你当老子怕你?”肥胖的中年男人很是不耐烦,“我说你找着冤大头当下家,也不至于这样不认老情人吧?信不信老子一封信把你那些相公都叫来?也让这位兄台看看他头上到底有多少顶绿帽子!” 是个男人都无法忍受这样的羞辱,冯老爷大吼一声,冲上去对着男人就揍,他这边是带了下人的,不过中年男人这边人也不少,两边就这样打了起来,一时之间,闹得不可开交。 谢沉芳饮了一口茶,眉眼冰冷,像在看一出完全与自己无关的闹剧。 远远不够。 这场斗殴闹得太大,很快就引来了官兵,两边人这才罢休,互相瞪视着谁也不让谁。只是经此一事,冯家人是彻底没了胃口,只能打道回府。 为了给冯夫人证明清白,冯家父子都挂了彩,一到家,孔氏便让人取来药箱为他们处理伤口,冯老爷似是没察觉到疼,一把握住她的手腕:“夫人,那人的话……” 孔氏有心否认,却知道否认没有用,倘若冯老爷起了疑心,只要派人去查,就什么都能查到。她只要一想到自己的过去都浑身冰凉,还有她对谢沉芳做的事,根本瞒不过。如果老爷知道了她是个什么样的人,她还能维持住现在的生活吗? 她的嘴巴动了两下,最终什么也没说出来。 但这已经足够冯老爷明白很多东西了。 最终,他叹了口气,问:“夫人,你的那个……孩子,他现在何处?” 孔氏一愣。 “夫人已经是我的夫人了,是我孩子们的母亲,我们敬你爱你,我们所看到的你是什么样子,我们心里有数。”冯老爷轻声说,“这里无人识得我们,我们快些回家也就是了,皇商一事可日后再提,夫人在这里不开心,我也不开心。夫人的那个孩子,倘若夫人有意弥补,我愿意将他接来,视为己出。” 他想说,他不在乎她的过去,因为在他心中,她是个温柔的好女人,就算过去是那样不堪的身份,他也愿意相信她的心是好的。 孔氏猛地捂住嘴巴,泪如雨下。 539|第四十五片龙鳞(十) 第四十五片龙鳞(十) 就在孔氏泪流不止想要说话之时, 外头的下人突然慌张地闯了进来:“老爷!老爷出事了!官爷上门了!” 冯老爷吓了一跳:“官、官爷?!” 孔氏内心咯噔一下,顿觉不祥, 言语间官差们已经闯入正堂, 为首的那位差爷身材魁梧声若洪钟,扫视了一圈后将目标定在孔氏身上:“你便是孔如燕?” 孔氏花名叫洛虹, 她跟卖油郎跑了后便给自己取了个名字叫孔如燕, 户籍上也是这个名字。本朝对于户籍管制颇严, 决无冒名顶替的可能。 “你涉嫌谋杀, 请跟我们到衙门走一趟。” 孔如燕脸一白, “我没有!” “不管你有没有, 到了衙门就知道了。”差爷一声令下, “将她给我绑了!” “老爷!老爷!”孔如燕吓坏了, 迭声叫冯老爷,“妾身是冤枉的、妾身是冤枉的啊!老爷!” 冯老爷与她相识多年,她在他面前始终是温柔善良的, 倘若是装的, 那为何每一个认识她的人都说她好?惟独到了京城,遇见些人都说她不好,可她好不好, 他相信自己所看到跟感受到的。“这位差爷, 你说我夫人谋害他人性命?这定然是误会,我家夫人心善,常常布粥散银接济穷人,决无可能做出差爷所言之事。” 他十分肯定, 因为他做人光明磊落,便有底气,安慰孔如燕道:“夫人不必慌张,我们随夫人一同前去衙门,夫人没有做过的事,我相信大人定会秉公处理,回夫人一个清白!” 他是有底气了,孔如燕却慌了神,因为她手头的确攥着一条人命!她看着一脸担心的丈夫跟儿女们,内心深处逐渐生出绝望……她似乎看到她的幸福在一片一片崩塌,永不再回来。 差爷听了,古怪地看了冯老爷一眼,冯老爷没懂这个眼神是什么意思,但还是拱手相问:“敢问官爷,我等可否同去?” 差爷点头:“自然,只是公堂之上不得喧哗。” 冯老爷连连道:“该是如此,该是如此。” 因冯老爷一家态度十分配合,且的确都是好人,官差们对他们态度也很温和,甚至没有怎么为难孔如燕。待到了衙门,刑狱大人已经着了蟒袍坐于正堂,两边是两排威风凛凛的官差,水火无情棍往地面一敲,声音听到人心底,正直之人只觉耳清目明,而如孔如燕这般心术不正的,却能被吓掉了魂。 冯老爷十分相信她,因着成婚这些年来,她始终对他和孩子关怀备至,对待下人也是宽厚有加,认识她的人谁不夸她一句好?无论她的过去是什么样子,他记得的,都是与自己朝夕相处的她。 刑狱大人惊堂木一拍:“堂下可是孔氏如燕?” 孔如燕叩拜:“正是妾身。” “今有人状告你谋害其主母孙氏,你可认罪?” 孔如燕心下一凉。 冯老爷并几个儿女都愣了,主母孙氏……那不是他的亡妻么?是他孩子的生母啊!可、可如燕怎么会谋害她?亡妻是难产而亡,当时在场的还有产婆与医女,事后也没人说有哪里不对,怎么会……“大人!大人这一定是误会!不可能……” “肃静!”刑狱大人冷冷道,“公堂之上,本官话尚未问完,尔等不许多言!” 冯老爷顿时用期待又慌乱的目光看向孔如燕,她却没有看他,而是坚定地说:“妾身冤枉,妾身从未做过如此之事,还请大人还妾身一个公道!” 刑狱大人见她冥顽不灵,便道:“孔氏,你以为本宫命人绑了你来,是因为你有嫌疑?那本官不妨告诉你,被绑来的,都是罪证确凿的犯人!” 孔如燕瞬间脸色惨白!她嘴唇哆嗦着,大脑里只剩下一个想法:不能承认!不能承认!决不能承认!她好不容易才得到如今的生活!她不能承认!她决不能承认!不管怎么样她都不会承认的! “不!妾身没有!不是妾身做的!大人身为朝廷命官,难道破不了案子就要随意找人顶罪?!” 这位刑狱大人是出了名的公正不阿,皇帝的面子他都不买,是以当了几十年官,仍然是个小小刑狱。之前八皇子于闹市纵马伤了稚童,旁人不敢办,这位刑狱可是亲自带人去找的皇上,把八皇子结结实实给绑了,按照律例赏了八十鞭子,直到现在八皇子还趴在床上没起身呢! “来人,传原告!” 冯老爷率先看见来人,他震惊地站起身:“桂香……你是桂香?!” 这是亡妻孙氏的陪嫁丫鬟,他决不会认错! 桂香一进来就跪在地上叩头:“见过大人。” 随后才看向冯老爷,她面容衰老憔悴,看不出丝毫年轻时的娇俏秀丽,嘴皮子上下一动,道:“老爷你好糊涂啊,叫这个女人骗了好些年!夫人她不是难产而亡,是这个女人害了她!” 孔如燕尖声道:“你住口!你这是在污蔑我!” “老爷你就不奇怪吗?夫人的胎明明养得好好的,怎地到了生产的时候就出了事。”桂香凄惨一笑,“也怪奴婢贪心,做了那狼心狗肺恩将仇报之事,奴婢的相公跟儿子这些年都死了,奴婢想,兴许这就是报应吧。” 毕竟她也算是夫人死亡的帮凶。明明那个时候她可以说出来的,可是却被孔如燕一威胁就不敢说了,生怕老爷因此怪罪,毁了自己的婚事。便借着夫人故去的名头为自己赎了身,原以为能过上平凡人的生活,不曾想这些年没有一件事顺遂,就把自己蹉跎了这样。 刑狱大人又是一拍惊堂木,命人呈上证物。 孙氏亡故,是因为生产时吸入了能导致孕妇血崩的药粉,而她的身体与衣服都是干干净净没有问题的,唯一的问题就出在当时陪在产房的孔氏手上——她曾经拿过一方帕子为孙氏擦汗,那帕子上绣着孔氏的名字:如燕。 一见那方绢帕,孔如燕矢口否认:“这绝不是妾身的东西!妾身早已——” 她猛地捂住嘴,不等她说话,便有人替她说了:“早已将这帕子销毁,是么?” 原来是从隔间转入一名身着红衣的少女,她貌若天仙,眉眼含笑,“你嫉妒孙氏有这样美满的家庭,嫉妒她夫君体贴儿女乖巧,在你的人生中,从未遇到过冯老爷这样的男人,他善良又宽厚,这样美好的感情是你一辈子都不曾拥有的,于是你想要。可是孙氏不死,你要怎么得到呢?冯老爷可是个连通房都没有的男人。” 刑狱大人连忙下来要把自己的椅子让给玲珑,玲珑摆摆手表示不必,又继续道:“于是你便横了心,要孙氏的命。可怜孙氏临死前还将你当作好姐妹,你害她的时候,可曾想过,若非孙氏好心,你早已饿死街头?恩将仇报忘恩负义,你这样的人……” “死一千次一百次都不为过!”刑狱大人厉声说。 他这一吼,声音浑厚沉重,重击在孔如燕心头,她原本跪在地上,此刻也承受不住,玲珑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都戳中了她的心窝子,她忍不住咬着牙说:“你又知道什么!你又不是我!你——” “别因为自己过得不好就去怨恨过得好的人啊。”玲珑真是搞不懂,为何许多人类都会有这样奇怪的想法。“你自己也不是什么好人啊,不幸福不是很正常的吗?” 说是爱慕贵人,其实是贪慕虚荣,她做花魁的时候也不乏真心爱慕她愿意为她赎身之人,可她心高气傲哪个都看不上,不愿意去过平凡普通的日子,用傲人的美貌与青春造就了悲哀的下半生。 她又不能吃苦,便跟了品行败坏的谢二狗。 她看不上谢二狗,就又跟村子里来的卖油郎私奔。 她嫉妒孙氏,便要抢孙氏的丈夫与孩子。 结果冯老爷一家人真的让她这个从来不懂得真心付出的人动心了,她真的去爱了、去呵护了,却忘了这是她偷来的,她小心翼翼维持着表面上的平稳,却忘了天底下没有不透风的墙。她能瞒着五年十年,难道还能瞒一辈子吗? “圣女所言极是,似这等狼心狗肺之人,根本不配活在世上!” 刑狱大人刚正不阿油盐不进,惟独对圣女很是钦佩,他对玲珑几乎是盲目信任,跟皇帝一样,都是某一方面来说特别天真的家伙。就好像孔氏认为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刑狱大人却坚信人间应有正义与公道。 “凭什么!” 孔如燕看着眼前明媚绝美的少女,她青春年少,有着绝世的美貌,尊贵的身份,人人追捧爱戴,她知道什么!她根本什么都不懂!“我为自己打算有什么不对!孙氏自己短命,难不成是我的过错!” 若是孔如燕没有年轻貌美过,兴许不会如此恼恨,可偏偏她看着玲珑,想起了曾经的自己,那是她已经逝去再也不会回来的年华,嫉妒就跟毒虫一样啃啮着她的五脏六腑,以至于口不择言。 看到这里,冯老爷一家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堂下的孔如燕状似癫狂,哪还有平日的温柔贤惠?竟全是装出来的好! 孔如燕吼完了,玲珑也不生气,拍拍手掌:“别叫得这么大声,看,你男人跟你的儿女们都被你吓坏了。” 孔如燕这才如梦初醒,她也不知为何刚才自己迷迷瞪瞪不受控制就把心里话说了出来,眼见冯老爷红了眼眶,眼泪掉下的同时,还拿那种陌生的眼神看她,她终于开始惶恐了。“老爷……老爷你听妾身解释……老爷……” “现在你应该明白了,你最渴望的美好的感情,世上许多人都有,偏你是没有资格得到的。”玲珑笑得很开心,“以后就在牢里享受你的余生吧,你这样的人,活着可比死了痛苦多了。” 冯家人还处于这事实中无法清醒,孔如燕费尽心思得到的家庭与幸福,终将离她而去,甚至他们会恨她,以她为耻辱,将她视为仇人,世上再没有什么比这个更可怕的了。 啊,也许还是有的,比如说牢房里那些凶暴的女囚。 后续那就跟玲珑没关系了,她先一步离了正堂,偏厅里有一人在饮茶,正是谢沉芳。他眉目平淡,耳际还听到孔如燕的哭喊与挽留,然而他已心如止水,掀不起一丝波澜。 孔如燕被拉下去的时候,冯家人已经离开了,她签字画押后被收监,恰好看见与玲珑相携而出的谢沉芳,那张绝望的满是泪痕的脸上顿时又全是恨意:“……是你!是你毁了我的生活!谢沉芳!我当初就应该把你掐死!你这个魔鬼!你这个不该活在世上的畜生!你怎么不去死?!你怎么不死!你永远都是个父不详的杂种!狗杂种!狗杂种!!” 玲珑手一抬,孔如燕便发不出声音来,她惊恐地瞪大眼,只觉唇齿剧痛,张嘴一呕,竟是满嘴鲜血淋漓,吐了一地碎牙! 玲珑缓缓走过去,右手食指点在孔如燕额头,笑道:“原本没想着怎么着你,既然你主动送上门,就不能怪我不客气了。” 孔如燕的眼睛瞪到极限,只觉四肢百骸五脏六腑都在被利刃搅动,除此之外一时是极致酷热一时又是零下冰寒,她从没吃过这样的苦头,一时间恨不得立时死去! 而玲珑不过是将谢沉芳幼时从她那里得到的毒打,翻了个倍作为礼物赠与她,伴她余生而已。 谢沉芳冷冷道:“方驰华已被贬为庶民。” 孔如燕疼到想要尖叫却发不出声音,她不敢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方驰华……她梦想的开始也是破碎,毁了她一生的那个男人……居然没有要了谢沉芳的命,还被谢沉芳弄倒了?不可能,这绝不可能! “你应当不知道我现在的身份。”谢沉芳很平静地告诉她,“本朝有一位医死人生白骨的国师,你大约听过。” 上到耄耋老者,下到垂髫小儿,已经被编成歌谣传唱的国师与圣女,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孔如燕自然也知道。 她不能接受被自己当做耻辱的儿子有了这样崇高的地位!他怎么配?! 谢沉芳却不屑再看她一眼,连一点点的注意力都不想给她,牵起玲珑的手:“我们走。” 大抵是解决了孔如燕,谢沉芳心情有着说不出的放松。他从很小的时候就被孔如燕打骂,不将他当人看,她说得最多的就是他被生下来是个错误,是个耻辱,是个污点。此后很长一段时间,谢沉芳都无法忘怀。 而现在,他好像已经不怎么在意了。 回窥天宫的路上要经过长街,玲珑爱吃这些小吃,谢沉芳便随身带着银钱,她在前面开心地买买买,他就负责跟在后头掏钱,在一个小摊子坐下来吃抄手时,还听到有人议论那被皇上厌弃的国公府,还有带着香艳色彩的兄|妹乱伦——又不是皇帝丢人,他才不管方家的面子呢! 如今整个京城都传遍了!说是那方家的少爷跟三小姐,啧啧,打小一起长大,早有苟且,还连累了已经嫁出去的几个姑娘,虽然方家宣称这两人没有血缘关系,可谁信啊!真是丢人现眼! 方家人都不敢出门了,他们从国公府搬出来后住得也不差,只是平日里奢侈成性,这样的日子难以维持。府里的铺子也被京城的百姓们自动自发抵制,出了这样的丑闻,谁跟他们家做生意谁秽气! 还有人半夜去方家宅门上泼大粪呢! 在这种情况下,还有谁会愿意把自家闺女嫁进去,或是娶方家的闺女? 不过听说那兄妹俩最终也没能成,方三小姐哭了一场,说是不能让家里人因为她承担了这骂名,竟是一咬牙,与人做妾去了! 玲珑咬了一个抄手,边吐着热气边说:“嘶……骗谁呀,还不是在方家没有好日子过,去攀高枝了。” 谢沉芳眼中似有笑意:“无妨,也叫方家人看看她的真面目。” 想整一个方家实在是太简单了,只要他稍微表示对方家丑闻的鄙夷,就有无数的人为了讨好他这个国师而去落井下石——谢沉芳可不介意让他们过得再凄惨一点。不过也不知是哪个缺德的给方沛介绍的这个夫婿,那厮家里妻妾成群,个顶个都不好惹,方沛进了门还想过好日子?不叫她大冬天着纱衣空手接雪水煮茶,就是对她仁慈了。 客人们聊得高兴,老百姓嘛,平日里没事做就好聊个天儿什么的,玲珑听得津津有味,谢沉芳看着她一个一个吃抄手,轻声问:“傻丫头……其实和我,是……” 玲珑一个抄手堵住他的嘴巴,歪头一笑:“有些事情,心里知道就可以了,别把我当知心大姐姐呀,你又不叫我姐姐了。” 说到这个就很惆怅,谢沉芳这家伙,自打长大了些后就不叫姐姐了,玲珑倒是没什么遗憾,就是觉得这人开窍实在是慢,眼看皇帝都一条腿踩进棺材里了,谢沉芳还不懂对她是什么心思呢。 直到有一天,谢沉芳看见玲珑与今年的新科状元相谈甚欢,那是位斯文俊秀的青年,看向玲珑的眼睛满是倾慕爱意,甚至耳根子都泛着红。玲珑也笑嘻嘻地同他说话,看得谢沉芳心头刺痛。 此后每天她都会出去,巧的是每次都会与状元郎遇上,谢沉芳就是再好的脾气也有点受不住。晚上玲珑回来,发现往日灯火通明的窥天宫暗的伸手不见五指,伺候的人也不在,她喊着谢沉芳的名字去摸索点灯,身后却有个人从黑暗中将她抱住,宛如深夜。 “……跟他说话,很开心?” 玲珑假装听不懂:“跟谁啊?” 谢沉芳气急败坏:“你明知道我说的是谁!” 玲珑摇头:“不知道不知道,完全不知道。” 他被逼急了,笨拙地把她扳过来就要亲,嘴巴磕到一起,玲珑完好无损,他都流血了也不知道疼,乱无章法的亲,一边亲一边威胁:“你若是,跟别人在一起,我便、便死给你看!” 玲珑笑出声:“真是个没长大的弟弟。” 谢沉芳最不爱听她叫弟弟,他都许多年不叫姐姐了,一时气愤,就将玲珑摁倒在地上。本来没打算这样粗暴的,可她总是撩他,每一句话都让他生气,让他不能自已。 事后才后悔自己太过不体贴,连带着毁了精心准备的布景跟礼物,因为黑暗中四处换地方,早已是一片狼藉。他又期待又不安,搂着玲珑逼她承诺,玲珑烦他烦得不行,一脚把人踹下去,谢沉芳默默收拾不敢吭声,活似个忍气吞声的小媳妇。 第二日皇帝来找他们,一见谢沉芳那样儿,就露出老司机的坏笑,用肩膀撞了撞谢沉芳,感慨:“不容易啊,总算是如愿以偿了?” 见谢沉芳面露愕然,皇帝摇头:“你这脑子是真的好使,也是真的不开窍,就你那心思,只差没在脸上刻俩字:玲珑。” 谢沉芳对玲珑是一个态度,对皇帝那又是另一个态度:“有事说事,没事滚蛋。” “别!”皇帝赶紧凑到谢沉芳耳边,悄悄说了两句,见谢沉芳皱眉,又忙道,“你再给朕配一次上回那药!这回那俩异域小美人儿可真带劲儿,朕又有点顶不住了,放心!朕包准给你教些新花样,让圣女永远都不会嫌弃你,让你夜夜做新郎!” 本来打算把这个人踢出去的脚又慢慢收了回来,谢沉芳觉得这个提议可行,他永远都忘不掉昨天晚上第一次的时候,她溢出嘴角的那声轻笑,虽然后来他是证明了自己,可总是心有不甘。 她太过游刃有余,愈发显得自己青涩懵懂,谢沉芳觉得不行。 皇帝虽然是差了点,但这方面经验丰富,他倒是可以取取经,学习一下。 于是皇帝胳膊一伸,一副忘年交哥俩好的模样,搂着谢沉芳的肩膀,看他忍着不把自己推开的样子就得意:“来,朕跟你说,你要这样这样……再那样那样……之后呢……” 余下窥天宫门口悬挂的风铃叮铃作响,余韵不绝。 540|第四十六片龙鳞(一) 第四十六片龙鳞(一) 凌晨五点, 天都还没亮,破旧的居民楼里就有人起来了, 在这个许多人家都有暖气的时候, 会租这里房子住的,大多是家庭条件很差的, 因为这片居民楼大概得有五六十年了, 上下只有四层, 楼道阴暗潮湿, 四楼会漏雨一楼会渗水, 尤其像是这样的大冷天, 最是让人难受, 水管早早就冻了起来, 他们得烧了热水一遍一遍地浇,然后装上两三桶水日常用。 淘米水洗菜水都舍不得倒掉,可以拿来擦桌子或是冲厕所。 玲珑听到客厅动静, 立刻也翻身起来, 轻手轻脚地穿了衣服,就看见轮椅上的父亲正在楼道里生炉子,他们这片居民楼太老了, 暖气都不能装, 而且就算装了也舍不得用,因为家里实在是太穷了。她要上学,爸爸要看病,全家就靠着摆菜摊子过活。 见她起来了, 苗父连忙道:“龙龙,怎么起这么早?是不是第一天去学校紧张?” 玲珑笑了笑,很乖巧地回答:“不紧张,昨天晚上睡太早了,所以就睡不着了。爸爸,你放着我来吧,你把毯子盖上,别把腿冻了。” 苗父哪里会让她干这种活,只是他坐在轮椅上腿脚不便,就喊苗妈:“龙龙妈!龙龙妈!” 苗妈赶紧擦着手从厨房里走出来,她昨天晚上就把米洗好了,早上起来摁下开关再炒个菜热个馒头,早饭就差不多了。一见玲珑要拎炉子,连连摆手,目露不赞同,玲珑被两双温柔又谴责的目光看着,只好举起双手:“好嘛,我不做我不做,我去收拾下书包。” 苗妈这才高兴起来,点了下头,对闺女比了个大拇指,她是天生的哑巴,不会说话,但为人勤快又贤惠,家里虽然贫困,却总是干干净净的。 看看时间也该去市场了,两口子吃了早饭就准备出门,临走前苗爸还很担心玲珑会不适应,按理说孩子第一天转校,他应该陪着的,可是孩子妈不能说话,他不在就没法做生意。 玲珑对他们露出甜笑:“爸爸妈妈再见,我一个人可以的!” 苗爸摸了摸她的头,让妻子推出了门,他们在附近的菜市场租了个摊位,每天早上苗妈把苗爸推到摊位,然后再去骑小三轮车运菜过来卖,赚得不多,只够温饱,因为要给苗爸看病,平时过得很拮据。 但两口子对唯一的女儿非常疼爱,竭尽全力给她一切,他们身上的棉衣都穿了快十年了,里头的棉花跑得差不多了,就一件一件衣服往里面穿,看着裹得很多,其实一点都不暖和。 玲珑身上却穿着一件新棉衣。 为了给苗爸看病,他们从村子里搬到市区租了个房子,说来也是凑巧,这居民楼离学校还挺近的,就是太破旧,一直说是要拆迁,但一直没拆,所以就很廉价地租了出来,一个月只要七百块钱,但对于苗家三口人来说,这七百块并不是个小数目。 玲珑咬了一口馒头,又喝了一口稀饭,她慢慢吃完早饭,背起书包。因为给爸爸治病的缘故,她不能在县里上学了,好在成绩优异,一中才愿意免费接收,而且要是以后的考试她成绩不能在年级前五十,学校是有权不让她继续读的。说是转学生,其实只是个旁听生。 从居民楼到学校步行大概半小时,苗爸做主给她办了张公交卡,还充了一百块钱,不过玲珑没打算用。她有个布缝的小钱包,苗妈做的,里头是一个星期的中晚餐钱,因为她插的是高二班,刚分科不久,一中又是出了名的成绩至上,所以课程非常紧。 玲珑数了数钱包里的几张纸钞跟钢镚儿,吐了口白气,真穷啊,她很少会过这样贫穷的日子,偶尔也是蛮新鲜的。 不过没关系,她不会让这种状态持续太久。 等到了学校,她按照苗爸交代的先去了高二办公室,高二一共十三个班,她因为是插班生,学校接收她是因为她成绩好,但一班那样的重点班她是进不了的,只能先去十三班,等第一次月考成绩出来才能决定她接下来的去留。 一中虽然是重点高中,但除却一班重点班之外,剩下十二个班都是按照班级成绩来排名的。 班主任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女人,戴着一副红框眼镜,看起来很古板很严肃,脸上也没什么笑。不过她对玲珑第一印象挺好,因为小姑娘看起来温顺又乖巧,就是太漂亮了,衣服再普通也无法遮挡她的美貌,班主任几乎可以想见这样的小姑娘到了自己班,那群不服管教的小混蛋该怎样尖叫。 玲珑的衣服是苗妈给买的,苗妈的审美就比较的……土味,她觉得女孩子就是要穿得鲜艳,然后蝴蝶结啊粉红色什么的不可少。所以玲珑的粉红色新棉衣上两个大大的口袋都是蝴蝶结模样,娃娃领泡泡袖,一看就很廉价,偏偏穿在她身上就是不丑,反而非常好看。 她下面穿着一条白色直筒牛仔裤,里面还套了两条秋裤,踩着一双黑色的雪地靴,总之不管是谁,穿这样一身都土得掉渣,可她小脸儿娇嫩雪白,五官精致美丽,愣是穿出一股子小仙女味儿,就连绑起来的麻花辫也不土! 廉价的市场棉衣都让她穿出一种国际大牌的感觉。 老师说要第一节课带她进班,让她在办公室里等,玲珑就作乖巧状坐在办公室,她的书本都有,书包也是苗妈缝的。 因为她很乖,又特别漂亮,办公室的老师们下了早自习回来看见她都忍不住跟她说话,问问她成绩问问她家里情况,玲珑一一作答,好不容易上课铃响了,她就背着书包跟在老师后面。 老师一边带她朝十三班走一边叮嘱她,“你是个乖孩子,上课要好好听讲,能有这次插班机会不容易,一定要好好学习,如果有什么困难随时来找老师,知道吗?” 玲珑乖乖点头,她跟在老师身后,三楼一共有六个班,十三班在最尽头,玲珑从八班开始路过,上课时间,外面有什么风吹草动,学生们看似认真听讲,其实注意的清清楚楚。少女的侧脸温润如玉,睫毛又长又翘,看得好些个人忍不住发出感叹声,玲珑经过后还忍不住扭头去瞧,直到老师敲黑板才转回来。 十三班对于新来的转学生态度不错,男生们尤其热情,疯狂鼓掌加尖叫,险些把教室屋顶给掀翻了!班主任老师介绍完后,就让玲珑去座位上。因为十三班现在就有六十个人,所以老师临时给加了一张书桌,玲珑就只能坐在最后一排,一个人了。 这换作普通小姑娘,肯定觉得丢脸又难堪,然而龙女向来自信傲慢,有男生抱怨:“老师你让新同学跟我坐啊!我不想要我这同桌!” 他同桌立刻踹了他一脚,班里顿时笑闹起来,班主任看着玲珑乖乖坐在那里不吵不闹,叹了口气,“要不,你到前面那个位子坐。” 那里空了一个。 她一说完,班里同学顿时不满意了,“老师!那是祁恒的座位耶!” “就是啊,总不能祁恒没来就把位子让给新同学吧?” “不是都有新书桌了吗,占祁恒位子干嘛呀。” 玲珑发现说话的三个都是女生。 班主任就没再说话,正好第一节是她的课,她是教数学的,玲珑放好书包拿出课本,看似认真听讲实则全程神游天外,这些知识她刚到人类世界的时候还觉得有趣,想学,现在嘛,早就不放在眼里了。 她在想,得用什么法子,才能既赚钱,又不吓到苗爸苗妈呢? 苗爸得的是血液病,因为家里穷,就每隔一个月到医院补一次血,这病说不得什么时候就严重了,以前他还是能走路的,现在是只能坐轮椅了,两条腿肿胀的不行。两口子把唯一的希望都寄托在女儿身上,再累再苦也要让女儿读书,村里人没少笑话他们,因为很多家孩子都是上了初中就下学了,苗家闺女长得这么好,早点嫁人,能收多大一笔彩礼啊,说不定都够苗爸去治病的了! 后来这嚼舌根子的人被苗爸臭骂了一顿,他虽然在地里刨活儿,但也知道多读书是好事,他家闺女漂亮又聪明,咋就不能好好读书?砸锅卖铁,他跟孩子妈也供她读! 他们什么都不求,就希望女儿能有出息,女儿也没有辜负他们的期望,考试从来都是前三名,老师们都夸她。 玲珑越想眼神越飘忽,她低头看着眼前的课本,对龙女大人而言,赚钱简直不要太简单,可她不想吓着苗爸苗妈——美好的灵魂已经够苦了。在他们心里,女儿只要好好学习,其他的什么都不用做,她要是贸贸然变成千万富翁,他们怕不是要吓得整夜睡不着觉。 他们希望女儿有出息,却不求她大富大贵,只希望她能有一个美好的平安的人生。 就这样小小的、简单的心愿,最终都破碎了。 玲珑叹了口气,她捏起圆珠笔,老师在黑板上写了几道例题,让人在下面做,还要点几个上去坐,大部分学生过了小学之后就不爱举手回答问题了,高中数学题更难,十三班又没几个成绩好的,谁都不想上去。 班主任见玲珑一上课就认认真真,心里很舒服,就想看看她底子怎么样,第一个就点了玲珑,让她做黑板最右边的那题——也是最难的一题。 玲珑放下圆珠笔,走上去。 其他同学赶紧把头埋的低低的,生怕下一个倒霉的就是自己。 班主任扫视一圈,慢慢又叫了三个人,然后那三人慢慢吞吞拖拖拉拉从座位上起来,活似屁股跟椅子黏在了一起难舍难分,她一回头,玲珑已经做完下去了。 嗯?这么快? 今天讲得都是新知识点,比较难掌握,就算有例题也不大好做,而且她出题惯例会难一些。班主任一边想着一边去看,意外地发现玲珑不仅答的完美,就连字也非常好看。 她顿时就更喜欢这个小姑娘了,毫不吝啬夸奖的言语,让大家都跟新同学学习,然后走下讲台,到玲珑身边,拿起她的数学书翻了翻,惊讶地发现她书上的题目做得比她讲的少了两个单元。于是弯下腰柔声问:“之前的老师没讲到这儿吗?” 玲珑翻了一下记忆,点头:“没有的,之前的学校进度比较慢。” 其实不慢了,那也是县里的重点高中,只不过一中进度更快而已。 班主任很惊讶,前面两个单元没学,她今天讲的是新的,但是玲珑居然听懂了?她看着这个小姑娘的目光更加赞赏与喜爱,“等大课间,你不去跑操,到办公室来,我给你补补前面两个单元。” 虽然声音小,但大部分同学都听见了,女生们用羡慕的眼光看着玲珑,这大冷天的,真不想跑操啊! 玲珑点点头,小小声道:“谢谢老师。” 她眼睛又大又圆,水汪汪的,黑眼珠尤其大,像小鹿般雾蒙蒙的可爱,脸蛋上还有婴儿肥,奶呼呼的,叫人感叹怎么能有小姑娘这样漂亮,又这样讨人喜欢,真让人嫉妒她的父母,上辈子得是什么样的福气,才能生出这样的小姑娘啊! 班主任忍不住摸了摸玲珑的头,玲珑猝不及防,被摸得头一低。 得找个时间调座位,这样的学生不能坐在最后一排,太可惜了。 第一节课上完后,班主任老师还不忘提醒玲珑大课间到办公室找她。 课间一到,玲珑的课桌周围就挤满了人,大部分都是男生,小部分是对她很好奇的女生,他们一人一句叽叽喳喳,吵得玲珑脑仁儿都大了。 她着实不算好脾气,要不是为了维持小白兔的人设,真想把这些讨嫌的家伙都揍飞。 好在课间短暂,第二节课又到了。 这一节是语文,老师是个上了年纪的小老太太,很和蔼的样子。她一进来就笑呵呵的:“听说咱班来了个新同学?在哪儿呢,站起来让我看看。” 大家齐刷刷回头,玲珑继续扮演乖乖牌,她一站起来,整个教室都亮了,老师还开玩笑:“可真俊。” 玲珑脸一红。 她本来就是极美的,脸红之后更是无比动人,只看得男生们痴迷女生们出神。 老师明显是个颜控,刚开始讲新课文,就叫玲珑起来读。这文言文又长又拗口,要是没预习很难读好,玲珑拿着书本积极认真扮演好学生,老师也没想到她读得这样好,流利又字正腔圆,就让她带大家读,眼看那些调皮鬼们都认认真真跟读,心想,来了个好看的小姑娘就是好啊。 语文课一下玲珑就抱起数学书走出教室,她可不想再被人围着问东问西了,否则她很怕自己一个控制不住就对他们动手。 班主任见她来了很高兴,其他老师也纷纷对玲珑投以好奇的目光,没办法,班主任上完课回来就把新学生吹了一通,说她聪明乖巧又好学,还写得一手好字。 她问玲珑:“之前上课听得怎么样?有没有哪里跟不上?” 玲珑眨眨眼睛:“没有啊。” 班主任就笑了:“那行,我给你把前面没学的两个单元梳理一遍,别看你现在会了,但这都是很重要的基础,还是得把知识点吃透了。” 玲珑点头:“谢谢老师。” 她握着笔,办公室里开着暖气,一点都不冷,班主任还给她倒了一杯热水。 她听得快,班主任再度惊喜地发现这孩子学习能力非常强,说真的,放在以前的学校都可惜了,可以说高二数学根本难不倒她! 哎呀,她头一回因为班里来了个新学生感到高兴。 就是又有点担心,毕竟十三班的学习环境——什么?十三班还有学习环境?那群小混蛋不翻天就算安分的了! 一个大课间,三十分钟,两个单元梳理完毕,玲珑又抱着书回去,班主任还用红笔在她的书上写了重点,她坐在座位上,右手拿着笔,继续思考人生。 等到了第三节生物课,她照旧要被好奇的老师点起来一遍,流畅地回答问题后才坐下,同学们的眼神终于有了变化:新同学不仅漂亮,还是个学霸。 第三节课过去一半,紧闭的教室门被一把推开,门砸在墙上,把好些同学吓了一跳! 玲珑充耳不闻,头也不抬。 直到那人走到她前面的座位,拉开椅子坐下,老师才开始继续讲课,从头到尾都没有说一句这人的不是。 不过他太高了,挡住玲珑了。 玲珑只好歪着脑袋看黑板,这使得她的脖子不是很舒服,就试探着戳了戳前面的人,那人脾气很大,被她戳了两下腾地站起身,凶巴巴地问:“找死?!” 玲珑吓了一跳,双手握住圆珠笔抵在胸前,宛如一头受惊的小鹿,可怜巴巴地看着眼前人。 因为玲珑一直低头,祁恒根本没看清她长什么样,他也没心情去看,对新同学更是一点都不好奇,不过眼下看见了,他就愣了。 妈的,太好看了吧! 根本叫人没法对着她发火! 他嘴巴动了动,没说话,又坐了回去,就当无事发生。 然后听到后面那头漂亮的小鹿悄悄吐出一口气,薄唇一勾,扫视周围一圈,大家纷纷老实,不敢再往这边看。老师又讲了几分钟就让他们小组讨论,祁恒顺势转过身,跟在练习册上写答案的玲珑说话:“你是新来的?” 玲珑小小声嗯了一下。 祁恒觉得她这样子特别可爱,像甜甜的糖果,让人很想咬一口,去撩她,欺负她,让她哭鼻子什么的。他又问:“老师让我们讨论问题,你都不跟我讨论的吗?” 玲珑抬起头:“我们这一大组一共有八排,我是多余的那一个。” 所以祁恒应该是跟他前面的同学还有他的同桌做小组讨论,而不是她。 然后她又补充了一句:“而且这些题目我都会,不需要讨论。” 祁恒讶异,没想到小同学还挺自信,就看了看她的练习册,然后发现……看不懂。没办法,谁叫他是个学渣呢?反正上面那堆花里胡哨的化学方程式看了就让人头疼,还是眼不见为净好。 但是玲珑不理他了,他就啪的一下盖住她的练习册,玲珑微微眯了下眼,用软绵绵的声音说:“你干什么呀,快把手拿开。” 祁恒就稀奇了:“你怎么不怕我?” “我又不认识你。” 她嘟哝了一句,把练习册抽出来,祁恒就看她拿着笔跟填一加一等于二一样飞速写着答案,忍不住问:“你是不是在抄答案?” 玲珑看了他一眼:“答案老师都收走了,没有还我。” “那你……” “当然是因为我会呀。”玲珑用柔软的声音诉说着对他的鄙视,“这么简单的题目,看一眼就会了吧。” 祁恒:…… 对不起,他不会。 “你不要打扰我了。” 他看了她做了会儿题,小组讨论都结束了他也不转过头去,就这样对着玲珑,看她听课做题,发现她对自己英俊帅气的外表完全不感冒,而且也没有脸红心跳,不管他跟她说什么,她都当作没听到,心无旁骛。 好不容易下课,祁恒拖过椅子坐到玲珑身边,调笑道:“你叫什么名字?” 玲珑把练习册合上给他看,祁恒一个字一个字念出来:“苗、玲、珑……还挺诗情画意,你爸妈给你取名字的时候很爱看武侠小说?” 玲珑看了他一眼,甜甜一笑:“我不告诉你。” 她看起来软绵可爱,惟独笑的时候十分狡黠,满是灵气,就从懵懂纯真的小鹿变成了古灵精怪的小狐狸,祁恒身边到处都是漂亮妞儿,可那些妞儿加在一起也没她漂亮,他忍不住就起了猎艳的心思,舔了舔嘴唇:“那你知道我叫什么不?” 玲珑摇头:“不知道。” 祁恒就拿起笔,在她的本子上写下自己的大名,歪歪扭扭的,字丑的一比。 两人相谈甚欢的模样落在旁人眼底,就不免让人嫉妒,尤其是那几个天天恒哥恒哥叫着的祁恒毒唯,在她们心里,恒哥换多少个女朋友都无所谓,但从来没有恒哥去讨好女生的道理!这新来的算什么! 541|第四十六片龙鳞(二) 第四十六片龙鳞(二) 稍微熟悉祁恒一点的人都知道, 祁恒这个人,向来不用追女孩子, 光是倒贴上来的就一抓一大把, 只要长得好看身材好,那祁恒基本是来者不拒, 不过也别希望他能多上心了, 传说他的女朋友就没有超过一个月的, 因为他很快就会厌倦。在一起的时候他什么甜言蜜语都说, 厌倦的时候也是真的厌倦, 绝没有重修旧好的可能。 看他这样跟女生搭话还是头一回, 不过可以理解嘛, 毕竟新同学好看的不可思议, 已经超出了这个年纪的阅历,反正就是觉得漫画也好电视也好,那些个所谓的美女跟新同学都没有可比性。 要不是恒哥一直霸着新同学, 他们都想凑过去搭讪了! 玲珑有一句没一句的跟祁恒说话, 手上笔不停,眼睛过一遍题目答案就已经出来了,祁恒见她心不在焉, 就下手将她的练习册抽走, 玲珑的笔刷的就在练习册上划了长长一道痕迹,她缓缓眯起眼睛,就在祁恒以为她要生气的时候,她却把笔放下了:“你要是想帮我做作业, 那也不是不可以。” 祁恒自己作业都不做,还帮别人做作业?别想了,不存在的。 他甩着练习册玩儿,跟玲珑说:“中午请你吃饭?” 玲珑回了两个字:“没钱。” 她可是说真的,虽然钱包里有点,但对于习惯了挥霍的龙女来说塞牙缝都不够,她确确实实是没钱。 “不是说了,我请你。” “无功不受禄,而且。”玲珑跟祁恒对视,丝毫不惧,语气平静,“我们不是一路人。” 祁恒手一紧,脸上的笑就慢慢淡了:“什么意思,看不起我?” “说不是一路人就觉得别人是看不起你,你也太敏感了吧。”玲珑抿着嘴笑,“看不出来你还挺自卑的。” 祁恒差点就被惹怒了,他觉得她是在故意挑衅,只是再一细看,玲珑的表情又是那样的天真自然,便在心里嘀咕起来,这该不会是个天然黑吧?完全不觉得自己说话戳人心窝子的那种? 他还想再说点什么,奈何上课铃已经响了,虽然他就是继续跟玲珑说话也没关系,可看玲珑那样子很明显是不要搭理他而是要好好听课了。祁恒眼珠转了转,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拖动自己的桌子往后一扯——于是就成了玲珑的同桌,而玲珑前面那个位置则空了出来。 动静太大,连老师都给惊动了。 玲珑倒是无所谓,她按部就班地掏书翻练习册拿起笔,权当身边这个人不存在,哪怕祁恒一节课都没停止悄悄话,她也能心如止水地做自己的事。 熬到放学,在学校吃午餐的同学就要到楼下集合点站队去食堂,玲珑没打算去,首先她没办饭卡,其次学校食堂的菜还是挺贵的,她只吃中餐跟晚餐,就没有包餐的价格,去食堂不划算。 龙女抠起来谁也别想比得过她。 祁恒还想邀请玲珑一起吃午饭,结果她走得速度太快,恰逢放学走廊人又多,一个不注意,就瞧不见她了。 于是下午,同学们惊奇的发现没有一天不迟到的恒哥,今天不仅没有迟到,还提前到了教室! 好在这人并不喜欢死缠烂打,就是有事没事撩拨玲珑一下,说两句骚话,玲珑以不变应万变,不管祁恒说什么都是一个笑容,油盐不进的,反倒让祁恒对她愈发有兴趣。 课间祁恒出去抽烟,几个女生故意放大了声音。 “乡巴佬!” “真是土死了!” “小家子气!” 玲珑生气倒是没怎么生气,然而她傲慢至极,向来不喜欢人类对自己有丝毫不敬,但话又说回来了,这一身衣服,也就是她在穿,否则换作任何人都跟从坟里刨出来一样——土味十足。 “喂,新来的。” 玲珑的桌子被人踢了一脚,有点儿歪了,她没说话,看向那一群女生。她们见她看过去,就露出更加嚣张的表情:“我可警告你,别打恒哥的主意,恒哥可看不上你这样的土包子!” “一身泥巴味儿我都闻吐了,也就是我们班那些男生不长眼,仔细看看,长得很一般嘛!” 玲珑把桌子扭正,听到后面那句,顿时微微一笑:“你说得是,你比我漂亮多了。” 边上一男生扑哧笑出声:“我说王珊珊,你能不能有点自知之明啊?眼睛没有用可以捐给需要的人好吧?” 这世界上除了瞎子没人有资格说新同学长得一般! 王珊珊也不看看自己,粉涂了好几层还没人家新同学白,遮瑕膏也掩不去脸上的痘印,怎么好意思说人家新同学长相一般的。新同学要是一般,那天底下都是丑逼。 王珊珊凶巴巴地回:“要你管!”然后又激玲珑,“你就知道躲在男生背后吗?怎么不敢说话?” 玲珑把下节课要用的书本打开,用很讲理的语气说:“我不是说了吗,你比我漂亮多了。” 然后她又奇怪问:“你生什么气?我夸你比我漂亮也不行?” 除却这个小团体之外,班里还有其他人在,大家都不约而同地笑起来,直把王珊珊笑得脸蛋通红,都浮粉了!谁听不出来这句话是讽刺?她、她就算不想承认,也根本没有玲珑漂亮的好吧?嘴上说玲珑长得一般不过是想杀杀她的锐气,恒哥可从来没有对女生这样殷勤过,都是女生们上赶着倒贴,凭什么这个寒酸的插班生一来,就要把恒哥抢走? 气氛一时间变得有些僵硬,玲珑浑然不觉,按部就班做着自己的事。苗爸苗爸非常注重她的学习,苗爸每个月都会打电话给班主任关心她的近况,怕她在学校受委屈或是有什么不开心的事,毕竟跟大部分同学比起来,他们家的条件差得太多,就算两口子很努力想给孩子好的生活,也是有心无力。 苗爸的病就是个无底洞,微薄的收入根本无法维持开销,他们已经在治病之外省吃俭用紧着女儿了。 因此玲珑在学校一定要做个老师交口称赞的好孩子,她已经努力了快一天了……虽然,马上,就有点,忍不住。 但好在上课铃响了,王珊珊等人回到座位上,还不忘再瞪玲珑一眼。 又是数学课,班主任非常喜欢玲珑,下午老师们一般不会讲新课,因为学生们很容易疲乏,便大多拿来做题讲题。前几天他们刚刚小测过一回,班主任就把卷子拿来让课代表发,一边发还一边数落:“……这次全年级数学小测,咱们班又是倒数第一,你们怎么就不能争点气?不说跟一班比,跟普通班比总行吧?!” 她同时带十二班十三班两个班的数学,这次十二班的平均分比十三班足足高了快二十分! 她这么一说,下面就有人小声回嘴,玲珑没有这张试卷,班主任就叫她:“苗玲珑,上来拿试卷,待会儿讲的时候仔细听。” 玲珑拿了试卷回来,发现过道上多了一条长腿,再一看,正是祁恒。 他嘴角微勾,身子往后倚在她的课桌上,双手环胸,又坏又帅,小女生看到估计都得兴奋尖叫。玲珑先低头看了一眼他的腿,然后作势跨过去,他立刻屈起抬高想挡路,玲珑就正好从他让出的缝隙走回了座位。 整个动作行云流水,祁恒都没来得及反应。 他一反应过来就忍不住笑了,觉得这新同学真有趣,看似是只白白嫩嫩好欺负的小兔子,实则压根不是。 玲珑先扫了眼卷子上的题,内心懒洋洋,手上拿起笔做好学生状,随着班主任的讲解一题一题写,班主任叫人上黑板重做时到下面课桌走道四处看,要是有人不认真写题,她就要警告两声,赚到玲珑这边的时候,对祁恒视而不见,对玲珑则轻声细语:“有没有哪里没听懂?” 玲珑小小声回答:“谢谢老师,没有。” 班主任又看了一遍她的卷子,发现写上的题都是对的,思路也很清晰,就摸了下玲珑的头,走回了讲台上。 这节课下课祁恒就出去不见人影了,一直到再上课,到晚自习放学都没回来。 玲珑对此毫不关心,天很冷,前几天刚下过一场雨夹雪,温度骤降,她背上书包,把帽子耳套手套口罩围巾全部戴上——虽然不怕冷,可要是不武装好,回家苗爸苗妈又要心疼了。 一中的规定是走读上上完前两节晚自习就可以提前回去,住校生则是三节,这个点公交是没有了只有地铁,不过玲珑要省钱就没坐,她背着小书包走在路上,还挺开心。 一路回到家,家里只有客厅亮着灯,苗爸苗妈都没睡,苗妈正给苗爸按摩着腿,因为血液不循环他已经不能走路了,但苗妈还是习惯性会给他按一按。两口子听到敲门声都停了手里的事儿,苗妈把闺女拉进门,朝她比划,表情焦急,玲珑才意识到自己路上经过一个小水洼时踩了一脚,结果鞋子湿了…… 苗妈就是看见她湿掉的鞋子才着急,她赶紧认错:“对不起妈妈,我踩水坑里了。” 苗妈从来不对她生气,摸摸她的头,拉过板凳让玲珑坐下,又蹲下来给她脱鞋,脱完了鞋子,就从厨房端出早就准备好的热水,让她泡泡脚,又把粉红色的卡通棉袜拿走去帮她洗。 苗爸没法下地,家里很多活都没法干,但他也有一双巧手,尤其是腿不能动之后,一个人搁家里琢磨着做面食,晚上就给玲珑包了鲜虾馄饨,在炉子上下了,高度对他来说也正好。 他催着玲珑把书包放下过来吃馄饨。 租的房子并不大,两室一厅,大的那个房间给了玲珑,两口子则住在小的那一间。苗妈特别爱干净,玲珑房间整整齐齐的,还有几个布偶——都是苗妈捡回来人家不要的,洗干净晾干,摆在女儿的床头。 玲珑很快换好衣服,她有点后悔自己不该贪玩去踩水洼,当时也没想,主要是这样的生活,哪怕她活了很久很久也极少会过,都忘了还有这么一对父母在家里等着了。 她舀起一颗小馄饨,放在嘴里咬了一口,立刻惊喜地瞪大眼睛:“爸爸,这个好吃!” 苗爸笑得见牙不见眼:“好吃啊,好吃就行,爸爸下回再给你做!” 这还真不是玲珑昧着良心夸,是真的好吃,虾肉Q弹鲜嫩,配着葱花,馄饨皮不是在外面摊子上买的,是苗爸自己擀的,特别有劲道,喝一口汤也鲜美无比。玲珑直接把一小碗馄饨给吃光了,她摸了摸肚子,其实根本不会饱,但品尝到的美味却是真的。 苗爸看闺女吃得好就乐呵呵的,苗妈洗好了衣服出来就收碗筷,苗爸把炉子上烧的水提下来,转动轮椅去厨房,让苗妈可以用温水洗碗……玲珑双手撑在桌子上,托腮透过厨房的门看向他们,鼻子轻轻抽动。 好香…… 不仅仅是来自馄饨,还来自美好的灵魂。 等苗爸苗妈出来,她开始跟他们商量:“爸爸妈妈,以后早上我带午饭去学校吧?这样只在食堂喝一碗汤就够了,食堂的汤是免费的哦。” 苗爸就问:“食堂饭不好吃吗?” 玲珑撒娇:“我想吃爸爸妈妈做的饭嘛!” 两口子特别宠她,几乎是百依百顺有求必应,她要吃他们亲手做的,苗爸想都没想就答应了,苗妈去找了个保温饭盒出来,有时候生意忙,他们两个就会带饭到市场吃。苗妈还好,但苗爸得的是血液病,医生都说得多吃新鲜蔬菜水果还有肉类,可苗爸舍不得钱啊,每天卖了菜,就捡那些被扔掉却没有坏的过分还能吃的菜叶子回家,肉也很少吃,买回来的肉基本上都是给玲珑吃的。 看第二天早上玲珑的饭盒跟他们俩的饭盒对比就知道了。玲珑的饭盒里面有水煮蛋煎火腿跟炒牛肉,他们两口子却就用饭盒装了三个馒头,又带了瓶苗妈自己腌的咸菜。 玲珑看见了,她很不满意,趁着苗爸苗妈没注意,把饭盒给换了,先一步背上书包:“爸爸妈妈我去上学了!” 苗爸笑话她:“看这孩子。” 苗妈也笑,对苗爸比了几个手势,意思是说闺女在学校适应的挺好。 只要闺女好好的,两口子就都浑身有劲儿。 玲珑到学校的时间比较早,她就先把语文书摊开,假装在背老师昨天交代的文言文,饭盒被她小心地放进了桌洞,干硬的冷馒头跟咸菜,真的称不上好吃,但苗爸苗妈天天都吃这样的饭,偶尔有一颗蛋,苗妈给苗爸吃,苗爸还要偷偷地再塞到她碗里。 惟独一点,在对待女儿上,他们是一致的,什么好东西都要先给女儿。 离早自习铃声还有两分钟,还没到的同学陆陆续续进入教室,其中就有昨天嘲笑玲珑是土包子乡巴佬的几个,满脸愁云惨雾,趁着语文老师还没来在那儿交头接耳的讲话。 “啊啊啊好烦啊怎么突然冒了这么大的痘啊!” “我也是!昨天半夜给痛醒了!一摸下巴,疼得我都睡不着了!早上一起,这么大!” “你们还好啊,只有一颗。”王珊珊都要哭了,她今天都不敢化妆了,就怕刺激到痘痘,“我有三颗!” 还都长在人中鼻子附近! 难看死了! 玲珑心想,长颗痘就愁成这样,昨天挑衅她的气势呢?这一颗还算轻了的呢! 王珊珊无意间一扭头,看见玲珑白白嫩嫩的小脸蛋跟嘴角若有似无的笑,立刻敏感地以为她是在嘲笑自己,拿起语文书就朝玲珑扔过去——“你笑什么!” 玲珑反应极快地躲过了,闻言,茫然抬头:“啊?” 有其他女生看不下去:“王珊珊你干嘛啊!你还不许人家笑了?人家也不一定是笑你吧,讲真你的痘长成了等边三角形,我看着都很想笑好吧?” 王珊珊恶狠狠地瞪了那女生一眼:“关你什么事!苗玲珑,你是不是在嘲笑我?” 玲珑正儿八经地回答:“你想多了。” “那你笑什么!” 玲珑奇道:“笑都不许笑了?我刚把这篇课文背下来很高兴我还不能笑了?难不成我要哭?” 她今天也还是穿着粉红色幼稚廉价土气的棉服外套,偏偏脸蛋儿小巧白净,美得惊人,说话也不卑不亢,看不出一点自卑,虽然王珊珊嘲她土气,说她是乡巴佬,但谁都不能昧着良心说她不好看。 而且她乖乖的,谁会不喜欢这样的女孩子啊? 可能王珊珊小团体除外吧。 王珊珊看到玲珑的表情就生气,再看到她毫无瑕疵吹弹可破的脸蛋儿,愈发觉得自己脸上的痘痘发疼发痒。她忍不住站起来朝玲珑走,伸手就想拿她的书—— “早自习不好好上干什么呢!没听见打铃啊?!” 语文老师一进来就看见王珊珊,顿时不喜的皱起眉头,她是有多年教学经验的老教师,平时上课也都是笑呵呵的,脾气很好,对于王珊珊这样冥顽不灵的学生容忍度也高。可王珊珊去欺负人家新来的同学就过分了,早自习是多么重要又宝贵的时间,小老太就把语文书朝讲台上一放:“王珊珊,你不想学习,别打扰别人学习,回自己位子上去!” 王珊珊手刚碰到玲珑的书,玲珑甚至都没有阻止,闻言,看向她,小脸上表情平静,眼底却暗含挑衅,看得王珊珊愈发火大,可老师都发话了,她又不敢不听,给了玲珑一个你给我记住的眼神,终于回去了自己座位。 老师就发布了今天的任务,背诵昨天刚学的文言文,她会预留十分钟进行随机抽查,当然,背不下来的同学可以只选择背诵前面两段,比较短,也比较好记。 她背着手在教室里走来走去,经过玲珑身边发现小姑娘只是盯着书本在看,就弯下腰,很柔和道:“背书要出声才行。” 玲珑点点头,认认真真开始念,小老太很满意,哪有老师不喜欢这种乖巧漂亮成绩还好的学生呢?那真是拿一千一万个王珊珊都不换的。 剩下十分钟,老师果然随意抽了几个同学来背,大部分都是只背了前两段的,还背的磕磕绊绊,小老太就看向了玲珑,示意她起来背。 因为找同学麻烦第一个就被老师抽起来却不会背只能站着的王珊珊幸灾乐祸朝玲珑看去,她不信玲珑能背下来,大不了一起站着咯! 玲珑合上书开始背诵,她背的很流利,不打结不断句,字音咬得也很清楚,声音甜美动听,俨然给人一种听觉上的享受,老师忍不住一直点头,等到玲珑背完,就用格外慈爱的眼神让她坐下,顺便让其他同学跟新同学学习。据她所知,新同学原本的学校,课程进度比一中可慢了至少两单元! 就这人家还能背的这么流利! 学生们对于学习好的同学都有一种莫名的崇拜,尤其是十三班这学渣聚集的班级,在他们看来,刚转来两天的新同学让每一科老师都赞不绝口,实在是很不可思议的事! 王珊珊就不怎么高兴了,她在心里不知把玲珑骂了多少遍,骂着骂着就觉得脸越来越疼,等语文老师一走,她从课桌里摸出随身携带的小镜子一照——那三颗痘痘长得更大了!通红通红冒着白点儿!而且两边脸颊又开始有地方按下去疼得不行,都是长痘的前兆,她快气死了! 今天她就只抹了水乳,长期使用化妆品导致她的肤色有些暗沉,斑点痘印也不少,再看看玲珑那剥了壳的鸡蛋一样的皮肤,越看越来气! 不过眼下最重要的是痘痘问题,她得想个法子把痘痘给解决了! 语文老师一出教室就看见倚在外面墙上的祁恒,给吓了一跳:“怎么不进去?” 祁恒笑嘻嘻的:“这不是老师您在提人背书,我不想打扰嘛!” 小老太白了他一眼:“你也好好跟新同学学习学习,人家又乖又认真,你一天天的迟到,课也不上,你想干嘛?” 学校里也就只有她敢这么跟祁恒说话了。 祁恒耸耸肩:“我这不是在外面,诚心诚意听新同学背书了嘛,新同学声音真好听。” 542|第四十六片龙鳞(三) 第四十六片龙鳞(三) 老师听了, 想起祁恒那可怕的猎艳经历,立刻警告:“你可别打什么歪主意。” 这话祁恒就不爱听了, 他本想掏支烟出来抽两口, 可是一看小老太郑重的表情,手又插回兜里, 似笑非笑:“老师你说什么呢, 我怎么听不懂?我能打什么主意啊。” 他昨天是把桌子拖到新同学那边去了, 可是新同学全天都不怎么跟他说话呢, 不过祁恒意外的脾气很好, 实在是新同学长得太赏心悦目, 叫人生不起气。 反正就先做着同桌呗, 还能没机会是怎么着? 玲珑在教室里完全不知道外头祁恒跟语文老师说了什么, 早自习一下,心有不甘的王珊珊就又来找她茬儿了,看那气势汹汹的架势, 玲珑就问:“你到底想做什么啊?你长痘痘背不出来书跟我有什么关系?不要拿我撒气好不好?我可是会报告老师的。” 王珊珊话都还没说就被威胁了, 她不敢置信地问:“你还告状?” 玲珑干脆地承认:“没错。” 她打开书包找第一节课要用的生物课本,一边找一边抱怨:“我可是要好好学习的,跟你又不熟, 大家井水不犯河水, 你不喜欢我,我也不见得多么喜欢你,但是你至少不要打扰我学习吧?自己不学好,我爸爸妈妈还等着我考个好大学呢。” 她看起来娇嫩又甜蜜, 说话却老气横秋的,王珊珊不知欺负过多少女同学了,就没见过哪个敢跟玲珑这样对她说话的,正要发火,就听见背后传来一个懒洋洋的声音:“这么热闹,干嘛呢?” 王珊珊那想抓玲珑书的手就收起来了,她又不是傻子,当这么多同学面打人,肯定会有人报告老师,但她可以先拿走玲珑的书或者练习册,不是最喜欢学习嘛,她偏不让她学! 可这个声音是祁恒啊!王珊珊闪电般转过身,对上祁恒那张帅的令人窒息的面孔,说话都结巴了:“恒恒恒恒恒哥……” 祁恒没搭理她,朝自己座位走去,玲珑抬头看了他一眼,他顺势朝她桌子上扔了一支棒棒糖,草莓牛奶口味儿的。 玲珑看了两眼,无视王珊珊杀人般的目光,把棒棒糖又放回了祁恒桌子上。这糖一看就是进口的,上面全是外文,绝对不便宜,要是周围没有其他同学也就算了,她肯定会要吃的,可有人,还不少,为了维持自己的好学生形象,她怎么能随随便便接受男生的糖果呢?她可是超级纯情天真的小可爱啊! 祁恒就觉得她不会要,也不生气,拉开椅子坐下来,扭头看她的课本,发现她的字非常好看,作业也写得很有条理,正好第一节下课,数学课代表要收昨天发下来让带回家做的卷子,祁恒从桌洞里翻了半天,才从堆积的小山般的桌洞找出昨天的数学卷子,上面连个大名都没写。 课代表习惯性就略过了祁恒,反正这家伙从来都不交作业,结果却被祁恒叫住了,“喂,你不收我作业,是不是对我有意见?” 课代表:??? 他紧张地咽了口口水:“没、没有啊!” 伸手就来拿,结果祁恒却不交:“我一个字还没写,怎么办?” 课代表:“……那你写,我可以等大课间再送到办公室。” 祁恒:“我不会。” 课代表:……那你说个锤子! 当然嘴上他是不敢这样嚣张的,一时半会又不懂祁恒这么说是为了什么,就站在原地,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 玲珑把自己的卷子找出来递给他,课代表刚拿到手里,祁恒就一把夺了过去! 他笑嘻嘻的:“借我参考一下。” 说是参考,其实就是抄。 玲珑看了一眼,对于他抄作业倒是无所谓,只是好心提醒一句:“老师是要改的,你最好别照我的抄。” 祁恒就问:“为啥?” “因为你不会做啊。”玲珑理所当然地回答,“就算抄了也是白抄,抄了你也不会,还累,何必呢。” 祁恒居然觉得她说得很有道理,犹豫了几秒钟,还真不抄了,但卷子还是要交,就把大名写了上去。课代表拿着两张卷子,表情一言难尽地走开了。 趁着预备铃刚响生物老师还没来,祁恒就问玲珑:“中午出去吃饭?还是去食堂?我都可以。” 玲珑低头看书,对他的邀请敬谢不敏:“不了,我自己带饭来了。” 这年头还有人自己带饭到学校?祁恒顿时说不出话,他都想好带漂亮的新同学去哪家餐厅了,她现在对他冷冷淡淡,不过是因为彼此不了解,多多出去玩不就了解了么?整天在教室里当个书呆子有什么好?感觉不管什么时候她都在看书做题,她都不觉得累吗?至少祁恒是一看到书就头疼,打小就不爱学习。 但这并不是说他笨,相反,他头脑灵活反应灵敏,只是不喜欢读书罢了,因此见到玲珑这样认真,觉得很不能理解,他双手搭着下巴,好奇地问:“学习就这么有趣吗?你好像从到了学校就没有停下来过,这世界又不是只有学习才是出路,很多重点大学毕业生不也照样拿一个月几千块钱的工资。” 就差没明说玲珑傻了。 玲珑本来想回话来着,但是老师来了,她自诩是个好学生,当然不能上课讲话,于是直到上完这节生物课,她才回答祁恒:“你觉得好好学习傻是你的自由,但拿你的想法来说服我就很没趣了,我觉得你不好好学习也挺傻的,当然这是你的自由,我不干涉,我即世界这样的想法……你还是算了吧。” 要是现在不上学了,她能立马想办法赚一大笔钱,足够苗爸苗妈过一辈子好生活。可他们最大的期望就是闺女能好好读书,做个有知识有文化的人,玲珑并不想让他们失望。 好好读书可比其他的心愿好完成多了。 哪有人敢在祁恒面前这样说话?他皱起眉,正想说点什么,玲珑却继续看书了。 说是看书,其实是神游天外,旁人根本想不到她在干什么,只能从她认真的神情得知她是真的学习很努力,以此给人造成一种很刻苦很好学的假象——老师们为了了解她的近况肯定会找周围同学问,苗爸打电话给老师,老师就会如实相告,所以必须学习,装也得装个样子! 她现在是十三班所有老师的宠儿,有了她在,老师们再也不用担心问题没有人回答,板书没有人来写,讲课的时候总有一双水汪汪真诚的大眼睛看着你,别提多有成就感了!高二办公室里老师们都很期待接下来到来的月考,他们认为天道酬勤,小姑娘这样拼,成绩肯定很不错。 中午,走读生们大多出去吃,住校生们则去食堂吃,只有玲珑坐在教室里打开了自己的饭盒。 馒头已经冷了,咬在嘴里干干的,龙女基本不会吃这样既不美味又不好看的食物,但这回她认认真真吃了,去饮水机那里接了杯热水,一口一口咬着往下咽。好在馒头也是苗爸自己做的,不像外头卖的冷馒头,干了以后难以下咽,苗妈腌的咸菜还特好吃,玲珑慢吞吞啃了一个,突然听见祁恒的声音。 “你中午就吃这个?” 她开始啃第二个,瞧他一眼,没说话。 “走,我带你出去吃。” 玲珑躲开他伸过来的手:“不要。” “为什么?”祁恒嫌弃地看着她的馒头跟咸菜,“难道你就吃干馒头跟咸菜?” “我家穷啊。”她很自然地回答,“要攒钱给爸爸看病,而且馒头咸菜也不难吃。再说了,我可不想跟你去吃饭,我没有钱还,别说不用还,我不想欠别人的。” 她咬着馒头,又喝了口热水,很给力地把三个馒头都吃光了,咸菜还剩下一些,可以留着晚上……“啊!” 祁恒被她突然的叫声吓了一跳:“怎么了?” “我都吃掉了!”玲珑哭丧着脸,“刚才还想着留一个当晚饭的,都怪你,你要是不找我讲话我就不会想要继续吃了!” 现在可好,她晚上就没东西吃了! 看着空荡荡只剩下咸菜的饭盒,玲珑很不满意。 祁恒就说:“晚上我带你出去吃。” “都说了不要了。”她不高兴地看他一眼,把杯子里的热水喝完。而市场那边,苗爸苗妈一直忙到两点多才吃上饭,卖菜这个活,就是又累又忙还赚不到什么钱,遇到那些喜欢讨价还价或是爱占便宜的,有时候还得倒贴。有些人买个白菜,把外面几层全撕掉扔了,买蒜头要搓掉外面的皮,为了一毛两毛的零头讲价,临走还要顺一把小葱或是几块姜。 这样的人太多了,生怕他们卖菜的赚到钱,一点利润都不想给。偏偏苗爸苗妈都是厚道人,遇到这样的顾客也不能说什么,苗妈把饭盒拿出来,他们自己带了个小电锅,平时就在小锅里烧点水,馒头放上去蒸一蒸,软了就可以吃了。 今天也是这样。 苗妈把饭盒交给苗爸,她要趁着这个时候去捡些好的能吃的菜叶子,等苗爸热好了馒头,她差不多也就回来了。 以前苗爸还能走的时候,这些活是不给苗妈干的,可惜他的腿越来越坏,很多活都做不了。 苗爸习惯性先把饭盒打开,结果没看到熟悉的馒头跟咸菜,反倒是早上苗妈给闺女准备的水煮蛋、煎火腿还有炒牛肉,他看着饭盒失了神,哪还能不知道这是闺女心疼他们给换了的,眼泪刷的一下就流了下来。苗妈还没走呢,看到苗爸这架势立刻就急了,连忙摆动双手打手势,问他怎么回事。 苗爸抹了把眼泪把饭盒给她看:“你看,咱闺女把饭给换了。” 苗妈愣了一下,眼圈儿也红了,啊啊叫了两声,又给苗爸比划,苗爸看懂了,跟着一起犯愁:“那冷馒头不好吃啊,闺女不舍得花钱,学校不知道有没有地方给热热?要不给老师打个电话……不行不行,老给老师打电话,会打扰人家的……这孩子……真的是……” 等晚上玲珑回家了,才发现苗爸苗妈根本没动这份饭,又给原样带回来了,幸好天冷,要是天热早馊了。 她书包都还没放下,就跺脚生气:“不管,爸爸妈妈也要吃!” 闺女从小就懂事的像个大人,苗爸苗妈欣慰又心疼,他们也想闺女跟其他人家的小孩一样,因为买不了什么东西就大哭大闹,可他们家闺女从来不这样,很小的时候就知道给他们搬凳子倒水,大了更是懂事,从不问他们要零花钱,寒暑假还会去捡瓶子卖,是他们不好,生了她,又不能给她好的生活,只能咬着牙供她上学。 看到闺女跺脚撒娇,两口子哪还记得商量好回家要说她呀! 知道家里没什么钱,但玲珑还是坚持要一家人把这份已经冷掉的饭给吃掉。她威胁道:“以后要是爸爸妈妈还吃馒头就咸菜,那我也这样吃。” 苗妈着急,想说什么又苦于无法开口,只能不住地比划。苗爸试图跟闺女讲道理,奈何他闺女根本就不是个讲道理的人! 最终苗爸苗妈反抗无效,被迫答应以后每天午饭一家人都吃一样的。等到玲珑洗漱完毕上床睡觉了,两口子在一张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苗爸握住苗妈的手,怕吵到玲珑,轻声说:“龙龙不喜欢咱们吃馒头,那咱就不吃了,我早说过,你别跟着我一起吃,你得好好养养身子,以后咱都吃一样的。” 苗妈反握住苗爸的手,他明白她的担忧,是舍不得花钱,就咬咬牙说:“那咱以后再早起一个小时,晚收摊一个小时,还是能赚回来的。龙龙正上学呢,得多吃肉,才能长个儿,村里跟她差不多大的丫头,都长得比她高。” 两口子说了许久悄悄话,都是苗爸在说,苗妈捏他的手做回应,就这样说啊说啊,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的。 玲珑认为赚钱的事情迫在眉睫。 但就家里目前的状况以及苗爸苗妈对她的期许,首先,她没本钱炒股,也不想用这种在苗爸苗妈看来“危险”的致富方式;其次她也没法打游戏,因为她的手机除了接打电话收发短信之外没什么用,而且就算靠打游戏赚钱了,苗爸苗妈也还是会担心;第三,她也不想去洗盘子发传单什么的……又累又脏,龙女不干。 赚钱的方式多种多样,苗爸苗妈的情绪必须考虑,而且得赚一大笔钱,才能让他们暂时停下市场的摊位,苗爸的病其实得长期住院,就是家里没钱,他才自己去医院补血,补了血又自己回来,苗妈担心,也不能跟着一起去,因为要是一起去了,一天的生意就没了。 第二天中午放学,玲珑把自己的饭吃完就出了校门。今天上午祁恒不知道干嘛去了,反正没来,他不来玲珑还轻松呢,少了个在耳边骚话不止的人。她一出校门就直奔目的地,最终停在一家福彩门口。 卖彩票的是个中年阿姨,店里同时还卖些饮料,就以为玲珑是来买饮料的,招呼道:“丫头买啥啊?” “阿姨,我要买彩票。” 阿姨愣了下,问:“要买几注?” 玲珑翻了翻自己的小钱包,把所有家当掏了出来:“您看我能买几注吧。” 阿姨见惯了痴迷彩票的彩民,这么点大的小姑娘来买彩票还是很少见的,她忍不住劝道:“你买彩票,家里人知道吗?” “阿姨,这是我的生活费,我想买一张,您就卖给我吧。”玲珑嘟起嘴巴软绵绵撒娇,小鹿眼眨呀眨,阿姨根本顶不住。 最后买了一张8+1复式双色球,花了56,她原本一共有一百零三块,现在还剩下将近一半。 眼看小姑娘把彩票郑重收入钱包,阿姨忍不住叮嘱:“周六晚上开奖哈,你可别忘了看。” 玲珑摆摆手:“我会记得的!” 看着小姑娘蹦蹦跳跳离开,阿姨叹了口气,这现在的小孩子呀,都不简单,居然都开始买彩票了。 她家这小店还没有人中过大奖呢!最好的一次中了个四等奖,也就二百来块钱。彩票这种东西,指望着中大奖,还不如赶紧去找份工作老老实实本本分分。 说巧不巧,玲珑买彩票的事儿叫班里几个女同学给看见了,等大家吃完饭回到教室,就听到有人阴阳怪气地说:“穷鬼见多了,就没见过哪个穷鬼靠买彩票发家致富的!” 另一个跟她唱双簧:“要是随随便便买张彩票就能中,那大家都不用上班,去买彩票好了,得穷疯成什么样才得去买彩票啊!” “唉算了,别说了,也不看看她都穿的是什么衣服,我天,不说穿什么名牌,不是还有很多平价牌子可以选择吗?干嘛穿廉价地摊货啊?不过乡下来的土包子嘛,可以理解可以理解。” 玲珑听这几个人嘴巴哔哔个不停,心想,就长几颗痘还是太便宜她们了。 她权当没听见,人类的嘲讽对她来说没有意义,只会让她心底生出被冒犯的不悦——最终倒霉的都是嘴巴不老实的人类。 见玲珑不搭理也完全不受影响,几个女生气呼呼的,等王珊珊到了教室,又跟她添油加醋说了一遍,然后聚集在一起,突然爆发出一阵能将教室屋顶掀翻的大笑,引来其他同学怒视也不以为意,时不时看玲珑一眼,特意放大“土包子”、“乡巴佬”、“穷鬼”之类的词语,咬得特别清楚,生怕别人听不到,生怕别人不知道她们是在暗指玲珑。 可惜的是不管她们怎么说玲珑都不生气,也不自卑,更不会委屈地哭着跑出教室,甚至还有其他同学看不惯她们出口让她们安静一点,这一拳头打在棉花上,别提王珊珊跟闺蜜团多生气了! 体育课,老师让同学们跑了两圈就原地解散,王珊珊等人自然是去篮球场看男生们打篮球,玲珑则回了教室继续当乖宝宝。教室里还有其他几个女生,见她来了就跟她打招呼。 不管怎么说,漂亮可爱的新同学都比王珊珊那样的人来疯讨人喜欢。 玲珑在班里,除了王珊珊小团体不喜欢她以外,其他人对她都很友好,再加上她一副软萌小可爱毫无攻击力的模样,就连女生也觉得她讨人喜欢。 这会儿就都过来跟她说话,问她:“王珊珊那样说你,你怎么都不生气啊!” 玲珑无辜道:“看见她脸上的痘痘,我觉得我不能太刺激她,听说情绪过于激动对痘痘不好。” 怎么也没想到是这个回答的女生们扑哧笑出声,有人掏出一块奶糖,“你吃糖吗?” “谢谢。”玲珑笑弯了眼睛,免费的当然要吃。 她那天拒绝祁恒的棒棒糖大家都看见了,原本以为她不会接受呢,“你怎么不吃祁恒给的糖啊,我们从没看过他给女生糖呢。” “这怎么能一样呢。”龙女大人一本正经道,“臭男生又没有女孩子可爱。” 她自己就长得格外美丽,认认真真夸人可爱的样子简直萌到爆,几个女生立刻就觉得她超甜,叽叽喳喳地跟她说话,玲珑拿出最大的耐心应付她们,顺便咂咂嘴,这个糖味道尚可,目测没有祁恒那天给的好吃,但她居然没要。 现在想想,未免有点后悔。 不过也没关系,她马上就要有钱了,到时候买两箱糖,一箱吃一箱玩。 一节体育课,让玲珑跟班里的女生们彻底拉近了距离,她们发现这个新同学并不像看起来这样腼腆害羞,反而很活泼也很有梗,反正跟她说话她们都觉得意犹未尽,上课铃都响了才依依不舍地回到自己座位上。 玲珑塞了一口袋女生们分享的小零食,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老师按照惯例叫她上黑板做题,一起身就听见王珊珊嗤了一声,玲珑想了想,抿嘴一笑,下一秒王珊珊尖叫出声,她的椅子不知怎么突然碎了! 543|第四十六片龙鳞(四) 第四十六片龙鳞(四) 教室里死一样的寂静, 三秒钟后,哄堂大笑, 就连老师也没能忍住, 王珊珊周围的同学连忙来扶她,但椅子已经坏掉了没法坐了, 王珊珊狼狈地站起来, 又看见其他人忍着笑的表情, 其实这些笑大都是善意的, 只是她受不了, 脸红得要滴血, 一下子就跑出了教室。 老师又赶紧让班长跟团支书去追她, 体育委员则去找班主任看看有没有多余的椅子, 其他人则正常上课。 不得不说,没有祁恒跟王珊珊在的班级和谐极了,虽然大部分都是学渣, 但谁也不像这两个能搞事。大家对前者敬畏交加, 对后者就没那么喜欢了,而且都知道王珊珊暗恋祁恒,偏偏她长得不够漂亮, 达不到祁恒的女友标准, 因此祁恒女朋友换了一个又一个,就是没有她的份儿,因此她对靠近祁恒的漂亮女生都很有敌意。 新同学虽然跟祁恒还不是男女朋友关系,也不倒贴祁恒, 可她太漂亮了,比祁恒之前交过的任何一任都漂亮,也难免王珊珊会生出危机感,不过总是针对人家就很过分了,新同学又没招惹她。 直到下课铃响了王珊珊才被班长团支书带回来,体育委员也给她搬来了新的椅子,她的眼圈儿看起来红红的,仿佛是哭过,只是这泪水并没有为她带来楚楚可怜的效果,反而使得她脸上的痘愈发红肿胀大。 所以除了她的闺蜜团之外,并没有多少人关心问候她。 王珊珊愈发觉得委屈了,这个年纪的女孩子都特别爱美,爱面子,当着那么多人她把椅子给坐碎了,屁股摔的疼不疼都另说,最主要是太丢人了! 唯一值得庆幸的就是恒哥不在教室,要是恒哥也看到了,王珊珊真的就不想活了! 因为这一次意外事故,她安分了好几天没找玲珑麻烦,再加上脸上不停爆痘,她祛痘都来不及,哪还有心思干别的呀! 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王珊珊老觉得那天椅子被坐碎了是因为自己胖了,她本身就不算太瘦,去年的打底裤穿在身上都有点勒得慌。 玲珑可不管王珊珊心里在想什么,她晚上回家就把彩票给了苗爸。 苗爸捏着闺女给的彩票一脸茫然,不懂闺女买这个干啥。 玲珑用随意的口吻道:“这个是我随手买的,就讨个彩头,明天晚上开奖,爸爸你记得看一下哦,我在学校没有时间。” 苗爸对于闺女吩咐的事那是赴汤蹈火在所彼此,只是看个开奖号码而已,他根本没放在心上,要是彩票能发家致富,那大家都跑去买彩票了,靠着自己的双手勤勤恳恳脚踏实地才是正经。 周六晚上他惦记着闺女交代的事,早早收了摊位跟苗妈回家,一边在炉子上熬粥,一边盯着电视上,看看时间也差不多要开奖了,苗爸就坐在轮椅上剥豆子,想明天早上给闺女打豆浆喝。 苗妈在洗手间忙活,他们家里的洗衣机坏了,只能洗不能脱水,送去修的钱都够再买个好的了,苗妈就会把衣服洗好,拿出来自己拧干,她爱干净,又闲不下来,没事就会把锅台给擦一遍,地扫一扫拖一拖。 两口子谁都没说话,这破旧的小房子里却满是温馨。 直到苗妈被外面炉子上粥扑出来的声音惊到,一边在围裙上擦手一边走到客厅,就看见苗爸目瞪口呆地盯着电视,她一时也没多想,就用责备的眼神看他,然后赶紧把锅盖掀开,再用勺子搅一搅。 好在没有烧干,她把勺子放在里头,再盖上锅盖,苗爸还维持着那副睁大眼张大嘴的表情,苗妈就奇怪地晃了晃他。 苗妈机械化地慢慢转过头跟老婆对视,抬起来的手都在颤抖。苗妈下意识看向他手上拿着的彩票,又看了电视一眼——哪怕他们家的电视是早几年前别人家淘汰下来的旧彩电,哪怕没有那么高清,她也发现电视上开出的一等奖号码跟苗爸手上的一模一样!!! 苗妈也惊了! 这、这怎么可能?昨天晚上苗爸还教育闺女说不要想着天上掉馅饼做人要脚踏实地呢,完了今天立刻就掉了馅饼,还是超大一块!一等奖可足足有一千万啊!!! 一千万!!!! 这是个什么概念!!!! 苗爸苗妈都傻了,手上这张彩票仿佛烫手,都不敢拿着,就把它放在了饭桌上,谁也不敢去动,等玲珑回家了,就看见苗爸苗爸坐在饭桌旁边,她取下书包,好奇地问:“怎么了?爸爸,我们中奖了吗?” 然后随意拿起桌上的彩票,苗爸苗爸紧张地看着她,就怕她一个不小心把彩票给弄掉了地上。 苗爸哆哆嗦嗦地回答:“中、中了……” “中了多少啊?” 苗妈颤颤巍巍竖起一根手指头。 玲珑又把彩票放回去:“那真是幸运呢。” 苗爸苗妈都不知道他们家闺女怎么能这么淡定的!仔细一想,苗爸觉得闺女可能以为苗妈是说一万,就告诉她:“龙龙,咱们中了一千万!” 玲珑心里叹了口气,觉得有点少,不过谁叫她当时浑身上下家当只有那么点儿呢,一千万也顶天了。“爸爸,你声音小点儿,咱们单元楼隔音不好,要是叫邻居听到怎么办?财不露白啊。” 苗爸觉得闺女说得非常有道理!他捧着手上这张彩票,用虔诚的目光凝视着它,这一千万对他们家来说意味着什么?意味着龙龙以后可以有新衣服新鞋子新书包,意味着老婆以后可以不用那么辛苦,也意味着他的病有救了,甚至他们还能在市区买一栋房子! 富有的人不知道贫穷的痛苦,苗爸曾经被几十块钱逼到想喝农药自杀,他看着这张彩票,眼泪忽然就掉了下来,苗妈连忙啊啊的安慰他,玲珑也凑过来,苗爸一手搂着老婆一手搂着闺女,亲了又亲她们的头发,喃喃着说:“咱们总算有好日子过了,咱们总算有好日子过了啊!” 玲珑怕苗爸傻,就跟他说去领奖的时候记得小心点,也不要跟别人说,苗爸乖乖点头答应了,明天肯定是不出摊了,他要去彩票中心领奖。 他的病在一开始其实并不严重,只是家里没有钱做手术,苗爸就想着再熬一熬,结果越熬越穷,越熬越没钱,越熬病越重,手术费也越高,他们家根本负担不起,他都想着等到自己彻底不能动了那天就自己喝农药死了算了,也省得拖累老婆闺女。可谁能想到呢,就在山穷水尽的时候,老天爷给了他们一张彩票。 苗爸坚定地认为一定是老天爷看他们家日子过不下去了帮他们的。 周日一到,苗爸就让苗妈带着去领奖了,扣掉税还能到手八百万,他手里捏着银|行|卡不停地抖,回家的路上时不时就要摸一下,两口子就面对面坐着,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突然,苗妈呜咽了一声,苗爸眼圈儿也跟着红了,两人抱头痛哭了一场,这才算是把从昨天晚上到现在的惊喜、难过、慌张等种种情绪都发泄了出来,剩下的就是对以后日子的期待了。 这张意外中奖的彩票,就是他们家的救命稻草。 玲珑认为当务之急是苗爸的病,正好他也到了每个月补血的时候,以前他都是自己去的,上楼下楼缴费都得自己,对于坐轮椅的苗爸来说非常麻烦。这次苗妈跟他一起去,顺便还能问问医生,如果现在动手术算不算晚。 等玲珑晚上回家,家里就只有苗妈一人在。 她掩饰不住高兴地给玲珑打手势,告诉闺女苗爸住院了,医生说要观察一段时间,做手术还不算晚,手术成功率很高,要是术后恢复得好以后说不定苗爸都不用坐轮椅了! 玲珑也很高兴,抱了抱苗妈:“妈妈,以后你就在医院陪着爸爸吧,我可以自己照顾自己的,或者这段时间我搬到学校宿舍住也行。” 苗妈的确是不放心她一个人在家,要是可以,她都想每天去接玲珑上下学。家里现在也是不缺钱的,苗爸的手术费要不了那么多,她想了想,还是没有答应。 她疼闺女,一天不见着都想得慌,要是住校了,自己是个哑巴,不好到学校去找,怕给闺女丢人,苗妈就问玲珑不住校行不行,以后每天晚上她都回来。 住不住校什么的无所谓,玲珑就说行,但不让苗妈回来。苗妈说她现在不出摊了,每天家里医院两头跑,有电动车也不累,还问玲珑要不要买辆电动车好上下学。 这个倒是不用,家里离学校不远,她要是懒得走,有一万种方法可以瞬移过去,买电动车干嘛,她才不想骑呢。 苗爸住院之后,玲珑一直到第一次月考结束才放假,才得空去医院看他。 医生说也就下周动手术了,苗爸辛劳了一辈子,也就这段时间住院,每天不用干活,才长了点肉,他看到闺女高兴的不行,拉着玲珑的小手说等出院了给她做好吃的。 玲珑笑眯眯的:“好啊。” 苗爸苗妈在她面前总是很乐观的,从来不把家里不好的事情跟她说,也不会让自己的情绪感染她。这次手术虽然说成功率很高,但也不代表没有危险,苗爸还是有点怕的,但好在现在家里有了存款,他要是死了,也不用担心她们娘俩活不下去。 手术前,他拉着苗妈絮絮叨叨说了一大堆。说当初结婚的时候没能给她补齐三金,说这些年她辛苦了,说着说着就握紧了苗妈的手,叮嘱她要是自己没了,一定带着闺女好好过日子。 苗妈不会说话,就流着眼泪点头,眼巴巴地目送苗爸进了手术室。 苗爸手术的时候玲珑正好返校,月考成绩也出来了,她路过宣传栏的时候看到那里贴了张大红的光荣榜,大家都想看看自己的排名,宣传栏前那挤得呀,简直没眼看。 她背着书包进了教室,她今天来得比较晚,主要是因为昨天晚上下雪了,早上起来路边积雪厚厚一层,她边走边玩就浪费了点时间。 苗爸她是完全不担心的,有龙的庇佑他只会好得更快,要不是不想让医生看出什么来,她都能让苗爸一觉醒来身体健康能跑能跳。 “哇玲珑你来啦!” 玲珑歪歪脑袋,不懂教室里的同学怎么那么热情,“早上好。” “早上好早上好!”几个女生跑过来把她围住,眼睛里是毫不掩饰的崇拜,“你好厉害啊!你考了年级第一!” “哇从高一到现在,每次年纪第一都是一班的贝谨斯,还是头一回有人超过他呢!你超强!” “我看到光荣榜第一名是十三班的时候吓了一跳!还以为这次是从后往前排名了呢!” “不过你考的这么好,肯定不会再在十三班待着了。” “是啊是啊,你肯定是去一班的,班主任不是说了吗,要看你的月考成绩再决定你去哪个班。” “讲真的我知道你很强,看老师们很喜欢你就知道了,但真没想到你能考过贝谨斯!真的太厉害了!满分750你居然考了749!” “不过贝谨斯也强的变态啊,他就比玲珑少了五分!” “可能这就是学霸的世界吧,对不起我不懂。” …… 当一个人的成绩比她们高出太多的时候,嫉妒已经没有意义了,大家都很佩服玲珑能考这么高,所以一知道玲珑到了学校,班主任就亲自来教室找她,到了办公室,就发现多了一位玲珑不认识的老师。 班主任给她介绍说:“这是一班班主任,也是咱们高二年级组组长。” 玲珑乖乖鞠躬问好:“老师好。” 一班班主任姓吴,教物理的,是个很严肃很古板的人,但对着玲珑的态度那叫一个和蔼可亲,就差没掏出糖来哄她了! 不管到哪里,成绩好又乖巧的学生都是很受师长喜爱的。 这次玲珑成绩一骑绝尘,也就排名第二的贝谨斯紧跟其后,第三名只考了七百一十三,足足拉开了三十多分的差距!这样的学生放在十三班真的可惜了,不仅吴老师这么觉得,十三班的班主任也这么觉得。 其实让玲珑调去一班跟她说一声就行了,但班主任觉得小姑娘性子内向害羞,还是叫过来做做思想工作比较好。她在十三班待了不到两星期,班主任还是很担心她又去一班适应不了的。 “所以,玲珑同学啊,你愿不愿意到一班来?”吴老师怕吓到小姑娘,愈发放柔了语气,“老师绝不强迫你哈,这个看你个人意愿,但老师们都非常希望你到一班来,而且你这次成绩非常好,学校呢,也想把你的学籍从原本的学校转过来,到时候你就正式是我们一中的一员了,你等晚上回家跟父母商量下,看他们有没有意见好不好?” 班主任在边上忍住不笑,讲道理,吴老师平时嗓门大又性情暴躁,在一班吼叫的时候,隔着一层楼都能听得清清楚楚,曾几何时听过他语气这么温柔啊?对着校长都没这样过! 玲珑要是卖起乖来,那绝对是天底下最讨人疼最让人喜欢的小姑娘,她长得又那么好看,一双小鹿般湿漉漉雾蒙蒙的眼睛,让人觉得对她大声点说话都会吓到她。面对两位老师的谆谆善诱,她点了两下头:“好。” 吴老师顿时松了口气,立刻叫人:“你!你!” 这叫的是两个到办公室来抬水的男生,也不知道是几班的,反正对男生,吴老师的态度可谓是截然不同:“去十三班,把苗玲珑同学的课桌跟椅子搬到楼上一班去,知道一班在哪吧?不用我说吧?” 吴老师作为高二年级组组长兼教导主任,那可以说是所到之处血流成河,除了祁恒就没人不怕他,他一开口,玲珑才知道刚才他跟自己说话是多小心翼翼,听这大嗓门,不知道的还以为他练过狮吼功呢! 接着吴老师就笑得见牙不见眼,装模作样地跟十三班的班主任说:“那不好意思哈,人我先带走了。” 班主任差点翻白眼,“记得好好学习,要是有什么困难或者问题,什么时候都能来找我。” 她是真心喜欢这个乖巧听话的小女孩儿,看玲珑就跟看小妹妹一样,让她去一班其实挺舍不得的,但是心里也知道这样的选择是正确的。 玲珑挥手跟班主任说再见,跟在吴老师后面,吴老师一边带路一边跟她说话,就是问她新环境适应的怎么样,学习上生活上有没有什么困难。当初玲珑插班的事儿就是他给办的,那时候他就知道这孩子成绩好,再加上家里确实是难,他就寻思着能帮一把是一把,但没想到月考一考完,这成绩岂止是好?居然把贝谨斯都给考过了! 那当然是有什么困难学校都给解决! 老师们的想法很简单,他们教出再好的学生自己也得不到多少利益,就是纯粹的为了学生好,也是真心喜欢成绩好又肯认真刻苦的孩子。 “你爸爸身体怎么样了?” “爸爸今天做手术,如果手术成功的话,医生说以后都能健健康康的。” 小姑娘脸上止不住的笑,吴老师也点头说:“那很好,那很好啊,那这段时间,你爸爸妈妈还摆摊吗?” “不摆了。”玲珑认真回答,“妈妈要在医院照顾爸爸。” 吴老师又说:“学校食堂正想招几个新员工,你回家可以问问你妈妈,要是她愿意来,我给学校说一声,就打打饭什么的,也不累,学校还给分配宿舍。” 玲珑没想到这个看起来很暴躁的中年男人想得这样周到,她笑弯了眼睛,甜甜道:“谢谢老师,我会跟爸爸妈妈说的。” 小姑娘笑起来如沐春风,饶是吴老师这样的暴躁老哥也忍不住想伸手摸摸她的头,不过毕竟是女孩子,他忍住了躁动不安的手,带着玲珑上了楼。 四楼从左到右数分别是一班到七班,一班下面正好是十三班,玲珑跟在吴老师身后,刚到一班门口,就察觉到了一班跟十三班的不同。 不说别的,只说早自习,十三班的早自习,真正背书的也就寥寥几个,更多的人是在聊天说笑,除非是有老师全程看着,否则他们老实不到三分钟。 而一班分明是没有老师的,却全是背书声。 玲珑的课桌跟椅子已经搬进来了,因为没有位置放,就先放在讲台旁边。 吴老师把玲珑领进来,跟大家介绍:“这次的年级第一,苗玲珑同学,以后就是我们一班的同学了,大家要在学习和生活上互相帮助,记住了吗?” 玲珑抿着嘴看向全班六十多名同学,还不知道自己要坐哪里,吴老师看了下时间,就喊:“全体起立!” 立刻,所有人都站了起来。 “有秩序到走廊上,按照身高男女分开排成两队!” 他手上是有成绩单的,一班有个规矩,每次全校统一考试后都要排座位,按照名次可以自由选择。玲珑的那张桌子,吴老师让人拉到了后面,班里本来是六十三个人,现在加上玲珑正好。 玲珑也乖乖想出去排队,却被吴老师叫住:“你不用走。” 她就站在教室里等着,吴老师按照名次叫人,她就选了第一排最中间的位置——身为一个好学生,当然要跟老师们足够亲近,不能往边角后面跑,第一排最中间,专属于好学生的宝座! 第二名就是所有人都不敢相信会被她打败的传说中的学神贝谨斯了,玲珑忙着收拾书包也没注意看,直到那人坐在了自己身边。 她好奇地扭过头,就对上一双没有什么表情的眸子,玲珑眨了眨眼,主动沟通:“你好。” 对方只看了她一眼,点了下头,没有说话。玲珑也不以为意,把自己的书包放到桌子上。 544|第四十六片龙鳞(五) 第四十六片龙鳞(五) 在吴老师的监督下, 同学们迅速选好了位置,基本上跟玲珑之前看的没什么区别, 主要就是她横空出世变成了第一, 之前坐在她这个位子的小个子男生只能选择了她左边的座位,小个子还挺友好的, 把自己的东西搬走后看玲珑在费力地收拾书包, 还问她要不要帮忙。玲珑甜甜一笑:“那就谢谢你啦。” 说是帮忙, 其实就是她刚才不小心把试卷夹给掉地上了, 里头的卷子掉了一地, 男生就帮她捡起来一张一张归类, 玲珑也很快把课桌收拾好, 对他道谢。 一班一共分有四大组, 其中一大组跟四大组靠墙,二大组跟三大组则在一起,也就是两边是两人座位, 中间是四人座位, 玲珑把书竖起来就贴在了讲台上,她突然有点后悔,好像坐在这里是要吃粉笔灰的。 这么一想顿时就不那么开心了。 早自习就在选座位中度过, 跟一下课就飞出去撒欢的十三班同学不一样, 一班同学即便是下课也在读书,大家都很刻苦,就显得玲珑不刻苦了。她想反正也没人知道自己在十三班是什么样的,就随意摊开下节课要用的课本, 拿着笔在草稿纸上乱涂乱画。 活了这么久,人类世界的技艺都会得差不多了,草稿纸上很快就出现了一座巍峨高耸的宫殿,她就拿着蓝色圆珠笔,百无聊赖地画,也不走心,画宫殿就是因为这一张纸可以多划拉几笔,反正她的新同桌也不会在意她在干什么,不怕被人说。 倒是左边的小个子男生,玲珑得知他叫庄岩,上厕所回来无意中看见玲珑在画画,忍不住哇了一声,“你好厉害啊,学过画画吗?” 玲珑心想,这该怎么回答呢,当公主的时候学过水墨画,做千金大小姐的时候学过素描,因为好奇还画过漫画……可作为乖乖女的这一回,还真没有系统的学过,就说:“没学过。” 反正苗爸苗妈没送她去学过画,那就是没学过。 庄岩惊叹不已:“没学过都画得这么好!哇塞我觉得你都可以去专门给人画插画了!我在网上认识一个画手,她光是给人约人设图,一幅就五六千呢!” 五六千玲珑哪里看得上,她也没把草稿纸拿回来:“我就是画着玩儿的,没想拿着卖钱,而且现阶段最重要的是学习。” 庄岩咋舌:“你已经考过咱们班长了,还这么说,我觉得我自己好惭愧,我不该去上厕所,我应该留下来刷题才对。” 他把玲珑的草稿本传递给其他同学看,大家看了都忍不住发出赞叹声,觉得新同学画的超级厉害,他们高二分科后有三个艺术班,也开始上专业课了,之前还专门搞过一次画展跟歌会,不过大部分同学画得都比较一般,有些从小有底子的,现在看来跟玲珑画得也差了一大截。 草稿本还没还回来上课铃就响了,第一节恰好就是物理课,班主任吴老师拿着成绩单进来的,全班顿时鸦雀无声没人敢说话。虽然他们班每次平均分都是年级第一,但在吴老师心里是远远不够的,如果因为这样就骄傲的话,那怎么行呢?所以很少从他嘴里听到夸赞的话,除了班长贝谨斯之外,其他人在吴老师看来都不行!大大的不行! 然而这一次,班长也被批评了。 其实他的分数跟以往比起来都是差不多的,因为已经很高了,上升空间就比较小,不管怎么考都是第一,没人能考得过他,结果这次来的新同学第一次月考就抢走了第一的宝座,吴老师在高兴的同时,也希望玲珑的存在能够激励贝谨斯,让他变得更优秀。 对玲珑跟贝谨斯一片和颜悦色,转脸到了第三名就开始臭骂,尤其是物理卷子,吴老师不由分说地就任命玲珑为物理课代表,一边骂其他人,一边把卷子给玲珑,让她发卷子顺便认人。 玲珑起身离开座位,从贝谨斯后面走出去,卷子是按照分数排的,她的在第一张,满分,第二张就是贝谨斯的,同样是满分,从第三张开始她就不认识人了,吴老师在讲台上骂得口沫横飞,对于这次年级前十一班只有六个表示相当痛心疾首,又点了几个退步的同学起来一顿臭骂。 他就是这大嗓门暴脾气,同学们早就被骂出了抗体,但表面上还是得做出一副非常惭愧知道错误的样子,否则以老吴的尿性,下课了绝对把他们抓到办公室做思想工作。 老吴不应该教物理,他应该教政治,真的,大道理一套接一套,人又暴躁,不顺着他的人都讨不了好。 玲珑遇到不认识的人就找女生问一下,男生们期待着新同学找自己说话呢,结果人家只跟女生说话的,心里十分失望。女同学们则觉得新同学很害羞很可爱,声音软软甜甜的,很热心地告诉她谁是谁,坐在哪儿,穿什么颜色的衣服长什么样子。 就这样,玲珑把卷子发完了回到座位上,老吴不知道什么时候把她跟贝谨斯的卷子拿了起来,从一大组跟二大组开始往后传阅:“你们都看看!都看看!全是送分题!这上面哪一题我没讲过?哪种题型你们没见过?哦绕了个圈儿换了个数值加入几个公式,就不会做了?还有那几个字写得跟狗爬似的笨蛋,你自己名字怎么不写错的?粗心大意要不得,这样的话我跟你们讲过多少遍?自己看看有多少地方是不必要丢分的!再看看人家苗玲珑跟贝谨斯的卷子!你们能找出一点不好么!玲珑同学在转过来之前,学习进度比咱们足足慢了快三个单元!人家怎么还能考满分,你们怎么就不能!” 老吴暴怒,没人敢说话,不过新同学的卷子的确赏心悦目,就连名字都很诗情画意。 大家默默地看了一遍,不吭声。 以前有个班长,就够他们绝望的了——他们不努力吗?他们不认真吗?当然不是!他们也很努力很认真,可贝谨斯就是那横亘在面前无法跨越的大山,每次都跟第二名拉开几十分的差距,一班都是尖子生,成绩越好,进步就越难。 现在又多了一个,还让不让人活了?! 老吴就知道凶他们! 大家又低眉顺眼地听老吴慷慨激昂的骂了快十分钟,总算是意识到该讲题了,就威胁道:“都给我把耳朵竖起来好好的听!待会儿下课,玲珑你就把卷子都给我收起来送到办公室,我看那些错题的,要是谁敢不改,不整理到错题集上,看我怎么收拾你们!” 老吴讲题还有个习惯,他不止是自己讲,也会提学生起来讲。就好比物理卷子最后那道大题,在大部分人都做错的情况下,如玲珑贝谨斯这样做对了的学生,他就会把他们叫起来,让他们说说解题思路。因为老吴一直觉得,教师的解题思路与学生是不一样的,教师给予学生的更多是教,而学生所讲出来的,却能让同样身为学生的其他人代入其中去理解。 玲珑是新同学,又是他刚任命的课代表,老吴存心给玲珑表现的机会,就点了她的名:“苗玲珑!” “是!”玲珑立刻站起来,有眼睛的人都能看出她很紧张,因为她拿卷子的手都在微微颤抖,脸蛋到耳根慢慢从雪白变成通红,显眼极了。 饶是老吴这样的暴躁老哥都哭笑不得:“老师是让你给同学们讲个题,又不是要骂你,你看你这些同学,一个个皮糙肉厚的,怎么骂都不脸红。” 玲珑脸更红了。 她小小的脸蛋儿,眼睛又大又黑,湿漉漉地看着人,就跟刚出生的小猫一样,懵懂又天真,别说是男生,就是女生看了都觉得她好漂亮好可爱,不知是谁先说了一句:“加油!”,然后就有人自动自发鼓起掌,老吴也面带鼓励地看她。 玲珑深吸一口气,一开始声音小小,发现大家都很认真地在听,才慢慢加大音量,教室里就只有她清甜娇软的声音…… “大家听懂了吗?玲珑同学的这个思路非常好,啊,比我的思路还好,这说明啊,读书还是得脑子灵活,死读书是不行的。”老吴说。 玲珑讲得的确好,她不像老师讲题那样枯燥死板,反而很是灵活多变,让人听了有一种茅塞顿开的感觉:哦,原来这题应该这样做!以后遇到同种题型也不担心不会了! 老吴太过得意,仿佛这得意门生是他教出来的一样,就有个胆大包天的男生说:“老师要不以后让新同学给我们讲题得了。” 老吴顿时眼睛一瞪:“新同学给你讲题?那要不要新同学给你当班主任?” 那男生还不怕死:“也行啊!” 老吴抄起粉笔头砸了一个过去,男生身手灵活地躲过,同学们立刻笑出声。 短暂的快乐过后,老吴又点了贝谨斯:“……你来说说你的思路,我看了你们俩的卷子,答案都一样,挑不出毛病,但解题思路完全不同。” 玲珑解题,是从基础知识上灵活转变,看得出她的底子很好,但并没有超纲,也难怪成绩这样优秀;而贝谨斯解题,则是在知识面上超出了同班尖子生一大截,稳扎稳打。两个人风格不同,却都是很优秀的孩子。 玲珑已经坐了下来,闻言,好奇地看向她的新同桌。他选择坐在这里是因为他一直都坐这个位子,她注意到他选了座位后东西都没动一下,眼下贝谨斯站起来,玲珑不由得感慨:好高啊。 她为了符合这具身体的家境,身高还维持在一米五出头,但贝谨斯估计都有一米八了,一班同学普遍个子高,在女生中玲珑也是最矮的那个。 她非常不满意。 贝谨斯的声音很好听,清冷又悦耳,穿衣也很有品味,看起来家教就很好。 等他讲完,老吴又把他们俩的解题思路写在了黑板上,教育道:“不要以为知识点就是书上那样,你学会了,哦,好像就不用再学了,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学习,就得通透点儿,能举一反三,要不以后做题还是两眼抓瞎。” 下课铃想起,他怕玲珑忘记收卷子,还特意提醒她。 之前在十三班玲珑看到过各科课代表收作业有多难,没写的没带的写了一半的比比皆是,基本上昨天的作业得到大课间才能收齐。而她一向讨厌麻烦,不喜欢收作业。 下课了会有人想要上厕所或是去小卖部,离开教室的人都把卷子展开平铺在桌上,玲珑只要去收就好了。 她把卷子送到办公室,高二有两个大办公室一个小办公室,小办公室里就是老吴这样的领导跟几个上了年纪的老教师,一看到她进去,老吴正倒水泡茶呢,他天天暴躁吼叫,嗓子总是带着几分沙哑,看到玲珑来了就让她把卷子放桌上,问她:“怎么样,一班还行吧?” 她害羞地笑起来,小脸儿红红的。 等她一走,一个老教师就说:“这孩子怎么这么容易害羞,跟我们班那些皮猴一点都不一样。” “一看家里人就教的很好。”另一个老师笑眯眯道,“要说这样的学生真让人省心。” 老吴灌了两口茶,赞同道:“是啊,但就是好孩子,才更让人担心她学坏,还是得我们这些当老师多上点心,不能光看成绩,成才之前得先成人。” “你说这个我就想起十三班那个祁恒了。” “是啊,真不知道他家里人怎么想的,给学校捐了栋楼,财大气粗的,也不在意孩子学习成绩。” “反正这样的有钱人啊,都是在学校混个三年高中,人家到时候直接送出国了,镀金回来继承家业,咱们不能比。” 老吴听着同事们聊天,摇了摇头。他的思想还是属于很古板的那种,觉得学生既然到了学校就该好好学习,不要整天想那些有的没的。像祁恒那样的,学校老师管不了,家里大人惯着,反正有钱有势。 老吴一点都不喜欢。 哪怕祁家给学校捐了楼,他也还是更喜欢玲珑那样又乖又肯上进的孩子。 下午最后一节课玲珑来跟老吴请假,说是爸爸做完手术了,她想去医院看看。这当然不能不准,于是晚上第一节晚自习,大家发现新同学没在,庄岩就先问:“老师,新同学呢?” 老吴瞥他一眼:“干嘛。” “关心一下嘛!”庄岩坐在第一排,他成绩在班里也是中上,最大的缺点是粗心,做题的时候总是容易算错数值,老吴骂了多少回也改不过来。 “关心什么关心。”老吴脸一拉,“你跟我出来!” 庄岩:!!! 老师我错了! 他不想去接受政治教育! 出去的时候他回头看了一眼,大家都向他投以怜悯的眼神,谁都知道,老吴最喜欢找人做思想工作,尤其是考试后,拿着卷子,能一题一题给你分析,说得你头晕脑胀还不敢有任何不满。 玲珑请假的事儿就苗妈知道,她还带来了自己的成绩单,苗爸刚从手术室出来,麻药效果没退人还没醒,苗妈在边上守着,看见闺女了,一整天担心受怕,这会儿脸上也终于有了笑容。 她把闺女搂在怀里,擦了擦她脸上不知道哪里沾来的尘土,白嫩嫩的小脸蛋儿,弄得脏兮兮的。 玲珑路上买了一把肉串,这会儿心情正好呢,她趴在苗妈怀里,没一会儿就看到床上的苗爸睁开了眼睛,因为麻药关系,他虽然醒了,但面部表情还有点不受控制,隐约可见眼底的笑意。 玲珑就从苗妈怀里出来,把手伸进口袋,一副很神秘的样子:“爸爸我给你看个好东西!” 苗爸期待不已。 就见闺女从口袋里掏出成绩单! 怕他看不清,她还给他念,除了被扣掉一分的作文外,每一门都是满分,小姑娘眼睛亮晶晶地趴在床边:“爸爸你要快点好起来,我想爸爸每天晚上接我放学!” 苗爸眨了眨眼睛,医生说他的手术很成功,他以后就不会拖累家里,不会让老婆这么累了,也不会让闺女大晚上自己回家。他高兴的几乎都要落下泪来,听到闺女说这次考了年级第一,更是激动。 一中的年级第一啊! 全市最好!最严格的高中! 他闺女考了年级第一! 苗爸顿时觉得全身都充满了力量! 接下来他又在医院住了半个月,医生说可以回家休养了,要注意保暖跟饮食,自己可以试着先用拐杖走路,腿要时常按摩使血脉活络,要按时来医院复诊,药暂时也不能停……要求一大堆,苗爸一点都不觉得烦,他觉得自己还能站起来,就是老天爷的恩赐了。 日子总是会越过越好的。 趁着苗爸还没出院,玲珑拉着苗妈商量,觉得不能再住在原来的单元楼了。那地方阴暗潮湿,天又这么冷,还没有暖气,苗爸出院得注意保暖,干什么都不方便。苗妈是个事事听丈夫跟闺女话的人,再跟苗爸一说,苗爸也同意买房子,你说巧不巧,玲珑跟苗妈趁着星期天去看房的时候,就有一家人,因为儿子带着儿媳孙子移民了,也要跟着过去,手里的一套精装房急着脱手,地址还就在一中附近! 那家人给出的价格也很合适,因为玲珑很讨喜,老爷子直接把家具送给他们了! 房子是早就装修好的,拎包就能住,苗爸得知的时候简直喜极而泣,大半辈子都是苦过来的,原来是好日子都在后头! 他非常非常高兴,高兴的晚上躺在医院的病房都睡不着。虽然这房子花掉了他们大部分的存款,但手头还剩下几十万呢,足够他租个门面店陪闺女上学了。 苗爸虽然没读过多少书,没什么文化,但他是个很直爽很敢干的人,要不是得了病,家里也不至于这样揭不开锅的困难。现在病好了,他就想给闺女攒嫁妆了。 总不能以后闺女嫁人了还带着他们两个吧?亲家也会不高兴的。 他把这想法跟苗妈一说,苗妈自然是同意的,玲珑也举手发表意见,她觉得苗爸包的馄饨特别好吃,苗妈做得饭也好吃,就想让他们在学校周围开一家小吃店,她可以在学校里拉客,只要手艺好,不愁没人。学校门口有家卖羊肉粉的,味道很一般,比起其他店客人少了很多,几天前玲珑经过还看到他们家店门口贴了张吉房转让的红纸呢! 苗爸就把老婆闺女都抱怀里,忍不住一人亲了一大口,说:“这日子咋越过越好了呢!” 直把苗妈羞得直推他,觉得他在闺女面前老不正经。 旧的房子很快就退掉了,苗爸做事雷厉风行,很快就谈好了小吃店的房租,又找人重新装修,换了新桌椅跟地板,墙纸也在玲珑的建议下换掉了。 比起几家看起来就油腻的店,他们家的龙龙小吃店干净又卫生,装修还漂亮,新招牌一摆上去,还没开业呢,学校里就有人传开了,说外面开了家新店,从玻璃窗外面看就很有档次。 虽然为此花了一大笔装修费,但闺女要求的,苗爸苗妈从来不说二话。 这样又过了一个月,小吃店终于开张了。 第一天,苗爸苗妈都非常紧张,还没到放学的点儿他们就开始坐立难安,一个看着价格表,一个站在店门外,等到放学铃一响,两口子心跳如雷。 玲珑早就跟班里同学讲过自己家在学校对面开了家小吃店,当然不是主动讲的,自打苗爸出院后,在家没事儿干,就琢磨着给闺女做好吃的,每天的中饭跟晚饭玲珑都自己带,她还不在教室吃,去食堂吃,因为这样可以喝一碗免费的热汤——后来就不喝了,苗妈给她买了保温杯,专门装汤用。 画风是苗妈认为最适合闺女的,粉红色卡通小公主,盖子还是个大大的蝴蝶结,特别幼稚,特别像小学生用的。 545|第四十六片龙鳞(六) 第四十六片龙鳞(六) 想想看, 大中午的,大家挤来挤去排着队买了饭, 端着青椒炒青椒西红柿炒西红柿一类见不到肉的菜找了位置坐下, 不住校不包餐的同学还好,至少还能在外面买点吃的, 那住校包餐的同学多可怜啊!一中餐费便宜的代价就是味道相当一般! 而就在这种时候, 玲珑抱着自己的粉红色饭盒跟保温杯款款走来。 她已经那么好看了, 一进食堂大家都忍不住看她, 就算坐下来了也会朝她瞧, 没有别的心思, 就是觉得赏心悦目。然后等到她掀开保温饭盒——同学们都羡慕哭了! 那满满当当的卤牛肉!还散发着热气的炒三鲜!又细又整齐的土豆丝!煎的恰到好处的荷包蛋! 第二天, 又换成了炒面!加了胡萝卜丝与小青菜还有肉的炒面看起来一点都不油腻, 就觉得香啊!怎么这么香! 第三天,是寿司跟小炒饭。 第四天,颗粒饱满的米饭上铺着一层厚实的小排, 酱汁往上面一淋…… 第五天第六天…… 没完了是不是! 关键是她的饭, 比美食直播里加了滤镜的还好看!看了就让人有食欲!而且玲珑吃饭怎么能那么香???看了都让人觉得饿,然后再看看自己的餐盘,一口都不想吃了! 玲珑对女孩子是非常好的, 走读生跟住校生的就餐区域不一样, 又是自由打饭,所以接连好些个中午她身边坐的都是别班的女生。这天中午,庄岩第一个挤过来,眼馋地盯着玲珑米饭上的烤肉, 因为目光太过垂涎,玲珑勉为其难夹起一片肉放到他餐盘里:“只有这一片,没有多的哦。” 庄岩感动的泪眼汪汪:“你真好!简直是全国第一好同桌!” 玲珑寻思着她虽然跟庄岩坐在一起,但严格来说他俩不是同桌,她的同桌是那位一个多月了没说过几次话跟有自闭症一样的贝谨斯。 烤肉一进嘴,庄岩顿时闭上眼睛迷醉不已,怎么会有这么好吃的烤肉!不是刚刚烤好的,但肉味十足!肉汁与略带嚼劲的肉融为一体,一口咬下去唇齿留香!配上米饭更是极致的享受! 他忍不住问:“你的饭是在哪里买的啊?这家有没有外卖?天天看你吃真的馋死我们了!就是大家都不好意思问,好像自己很馋一样。” 玲珑挖了一口米饭配着烤肉吃,露出满足的表情:“我爸爸妈妈做的。” 周围竖着耳朵的同学们一听,很是失望,不过下一秒又重拾了希望,因为玲珑说:“他们在学校对面开了一家小吃店哦,过几天就会营业,你想吃可以去呀。” 庄岩立刻道:“是不是那家龙龙小吃店?” 玲珑甜甜一笑:“是的呀,因为我小名叫龙龙。” 庄岩再一看眼前这份饭,嫌弃的不行,“不吃了不吃了,等着去吃叔叔阿姨做的!” 因为太过期待,玲珑把苗爸印好的宣传单给了庄岩一张,上面印着他们家的菜色跟价格,庄岩看了很不可思议:“你们家一份牛肉砂锅就卖七块钱???不怕赔本吗!!!” 玲珑说:“那有什么办法呀,我爸爸说做生意要厚道。” 于是经了玲珑的手,宣传单慢慢的几乎全班人手一份,就连贝谨斯都得到了一张!他默默地看着自己桌上的宣传单,无论是排版还是印刷都不像普通店那样浮夸,色彩也很简洁,让人挺有好感的。 玲珑察觉他的眼神,偷偷伸出一只手挡在嘴边凑近他:“不要告诉别人,你来吃我给你打五折。” 贝谨斯很意外,他们之间很少说话,他这样不讨喜的人,她怎么会想要给他打五折,而不是跟善谈又外向的庄岩打五折? 玲珑朝他眨了下眼,灵动又俏皮,贝谨斯下意识低下头看向还没写完的卷子,怪不得背地里那么多男生都喜欢她议论她,说她又聪明又漂亮,是全校最可爱的女孩子。贝谨斯很少跟女生说话,跟玲珑做了同桌之后也是,基本上玲珑不找他,他是不会主动跟她说话的。 他是住校生,平时习惯了在食堂吃,放假就回家,几乎不会在外面小餐馆吃饭。 但鬼使神差的,这张传单,贝谨斯还是留下了,因为传单并不大,他就把它夹进了书里。 苗爸苗妈可不知道他们闺女能的就差没上天,在学校里广告打得咔咔响,不仅给同学,连老吴跟之前十三班的班主任她都塞了一张!小小声说去吃饭给打五折,可把老吴给乐得,去,必须去!他也想跟苗爸苗妈好好聊聊,问问他们是怎么教育孩子的,能把孩子教的这么好!顺便也给苗爸苗妈打个定心针,让他们知道玲珑在学校里过得很好,成绩也特别好,老师们都喜欢她。 苗爸苗妈紧张兮兮,这段时间他们没开业,趁着装修跟散味的时间在家里一直研究新菜色,宣传单子上写了他们会做的菜,但闺女说,大家口味不一样,每个人点的东西也不一样,要是每种都做,很难保证食材的消耗,所以可以每天专供一种,比如说烤肉饭就周二特供,炒面炒饭汤面小炒等等可以随时点,但要保证每天都有一份特色食物。 龙女的嘴巴挑得很,苗爸苗妈本身做饭就好吃,她又赋予了他们在厨艺上的能力,别说是每天专供一种了,就是一星期只卖一种蛋炒饭,相信客人也不会少。 玲珑的自信感染到了苗爸苗妈,虽然这样说,他们还是很紧张来着。 也因此,当店里挤满了人的时候,两口子差点儿都忙不过来了! 今天第一天开张,中午过来的基本都是玲珑的同学,玲珑反而来得晚一点,她一来就看到这么多人,脸上立刻挂满了笑容:“大家一定要尝尝我爸爸的手艺!今天中午都打折好不好啊妈妈!” 苗妈抿嘴笑,点头。 同学们立刻爆发出一声欢呼! 每张桌子上都有菜单,苗妈还煮了免费的红豆汤给大家喝,这跟学校里的红豆汤可不一样,学校食堂那红豆汤,用玲珑的话来说,那就是一大锅水,丢进去一颗红豆,大火烧开,好了,红豆汤完成。苗妈昨天晚上就把红豆泡上了,用的也不是白砂糖而是冰糖,还放入了少许薏米,祛湿又健胃,甜度适中,许多人喝了一碗还意犹未尽。 苗妈认得字不多,这段时间也是在玲珑的恶补下把家里的菜单背在了心里,但今天中午有玲珑在,她甚至不需要拿笔记大家要吃什么,苗妈在收银台收钱,她就一个个地给苗爸报大家点的餐,小票都不用看。 苗爸腿好的差不多了,就是还不能久站,干了会活儿就要坐一会。 来吃饭的同学大都是平时给玲珑馋的,偏偏玲珑每次吃饭吧,还会分给他们一点点,有时候就一片肉半颗蛋什么的,但吃在嘴里那叫一个美味,学校食堂的饭根本没法比! 再看店里食物的定价,真的,学校附近再也找不出来比他们家更便宜的了! 今天特供是小排炒饭,许多人都点了它,结果饭来了大家惊讶的发现,这分量也太多了!香味扑鼻,物美价廉!舀起一汤匙送进嘴里,小排味美多汁,米饭渗入了肉汁,吃起来爽滑喷香,让人想把舌头都跟着一起吞下去! 苗妈不让玲珑干活,让她也去吃饭,玲珑就端了苗爸的爱心炒粉坐在收银台后面吃,有人来点餐她顺手就收了钱。这些机器苗妈本来都不会用的,全是玲珑手把手教。 直到吃完饭回到学校,好些同学还在回味苗爸的手艺,对此赞不绝口。这第一批客人稳定了,后面的还差吗?很快大家都知道学校对面新开了一家龙龙小吃店,老板手艺一流还便宜,分量十足,就是每日有特供,去晚了就抢不到了。 后去的人都买不到今天的小排炒饭了,但转而尝试砂锅米线馄饨也都超级好吃! 玲珑要上晚自习,所以小店就在玲珑放学后才打烊,一家三口一起回家。苗爸很高兴,今天生意特别好,又能晚上接闺女回家,再也没有什么比这样的生活更好的了! 玲珑走在苗爸苗妈中间,分别拉着他们一只手,一家人说说笑笑回到新家,之前旧家的很多东西都不能用了,家里剩下的几十万除了装修跟买食材外,苗爸还咬牙跟玲珑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就放在她的房间里,家里也有了网,他相信女儿的自制力,只是叮嘱她不要太晚睡,就跟苗妈洗了澡先睡了。 忙了一天,特别充实,也特别累。 玲珑觉得人的消费观是根据收入逐步提升的,就好像从前连肉都舍不得吃的苗爸苗妈,肯定不会像现在这样给她买电脑换新手机。他们有了钱,第一时间就是想花在她身上,家里的存款在买了房子盘下店面后所剩无几,还得留一部分应急,所以玲珑非常想要再去买一张彩票,不过想想没法跟苗爸苗妈交差,他们不贪财,肯定会怕她小小年纪透支了福气,说不定吓得都不敢去领奖金,还是算了吧。 玲珑想了想,还是想炒股。 对她来说,这个来钱最快,而且轻松无痛。 不过现在她手头是没有什么钱的,于是她重操旧业开始打游戏卖装备,手头不需要太多,几万就足够她翻个千百倍了。但是这个钱,短时间内就不必跟苗爸苗妈说了,反正他们现在也不像之前那样过得清贫,玲珑还是要当个乖巧的好孩子。 小吃店开门红,此后的几天生意也是一天比一天好,因为每天特供不同,每到中午大家一放学就冲出校门直奔店里点餐,玲珑觉得早上也卖早餐的话会很辛苦,所以苗爸苗妈的休息时间是够的。 两口子之前卖过菜,对市场很熟悉,买的食材都是最新鲜最好的那种,做出来的食物味道自然也很美味,好在他们一家搬到市区不久,之前住的单元楼跟邻居们都不大熟,市场上的人稍微熟一点,也没到知根知底的地步。 眼看苗爸病好了,能走了,一起卖菜的小贩们都很高兴,同时也很羡慕他们家能租店面自己开。不过店面不大,就两个人也忙得过来,中午玲珑还会来帮忙。 期间的月考,玲珑每次都比贝谨斯高了几分,彻底打败贝谨斯,霸占了年级第一的宝座。 要说第一次,大家可能还认为是她超常发挥,可之后的几次月考她次次都是第一,那就说明人家实力在这里,谁不喜欢跟成绩好性格好的女孩子做朋友啊?玲珑在学校虽然表现的很容易害羞,但熟悉了之后大家都知道她很好相处,到小吃店吃饭,也是对着苗爸苗妈把玲珑一顿夸,夸得苗爸苗妈眉开眼笑,打折打折通通打折! 玲珑觉得以苗爸苗妈这样的打折力度,他们家很有可能入不敷出。 苗爸就觉得,自打搬到市区来,一切都顺风顺水的,日子过得特别好!他也特别知足,从来不贪心,赚到的钱都攒着,心心念念给闺女攒嫁妆。 闺女上大学还要钱呢! 以前家里穷,都不能给闺女买好衣服,眼看就要放寒假了,今年新年,必须给闺女跟老婆买好的! 天是越来越冷了,前几天又下了场雪,苗妈晚上的时候特意熬了黑米粥给客人喝,一碗粥下午胃里暖呼呼的别提多舒服了。玲珑那碗有特权,加了好多糖,她特别爱吃糖,什么糖都爱,苗爸老担心她会长蛀牙,前两天跟苗妈强制掰开闺女的嘴检查了一遍,直把玲珑气得好几个小时没跟他说话,直到他做了一份拔丝苹果给她才转怒为笑。 闺女越来越爱撒娇了,也越来越任性不讲理,苗爸苗妈痛并快乐着。 小孩子就应该这样呀!而且玲珑发脾气也从来不是因为他们不给买衣服包包什么的,而是因为他们又很晚睡,又一大早起来忙,又忘了吃饭……每到这种时候,苗爸苗妈就怵得慌,不敢主动找玲珑说话。 一眨眼到了期末考试,这回用的是全市统考的卷子,按照要求,学生们不按照姓名首字母和成绩排考场,而是按照学号。巧得很,玲珑跟贝谨斯就在一个考场。 他们俩之前每次月考都是前后座,因为玲珑第一贝谨斯第二,除非按照姓名首字母排,否则两人永远都是坐一起的。 贝谨斯跟玲珑也算熟悉了,现在他都会主动跟玲珑说话了,这次在同一个考场,玲珑早早就把书收拾好了,准备放学后背去小吃店,先放在店里。 因为要清空考场,走读生们的书本大多堆在了老师办公室,太挤了,玲珑就不想放,不过她的书有点多,估计得跑两趟。 正好下午放学一趟,晚自习结束后一趟。 但让她没想到的是,贝谨斯主动帮她抱了起来,没说话,就是很安静地看着她,玲珑眨眨眼:“你要帮我抱吗?我要带去我家店里的哦,在学校对面。” “嗯。”贝谨斯点头,“我帮你送过去。” “那多不好意思啊!” 她小脸儿笑得开心,贝谨斯怎么也没看出来有哪里不好意思了。 这样的话,只留必需的文具就可以了,草稿纸监考老师会发,玲珑考前向来不爱临时抱佛脚。 苗爸正在擦桌子,一看闺女同学帮忙送书,顿时热情不已,一定要留贝谨斯吃晚饭,贝谨斯被苗爸拉着,手脚都不知道往哪儿放,只好用求救的目光看向玲珑,结果她居然假装没看到! 贝谨斯浑身僵硬地被苗爸拉到刚擦过的桌子前坐下,还叮嘱:“你别走,别走哈,叔叔去给你炒两个菜,很快的!” 贝谨斯觉得很不好意思,因为明天期末考,各个班级都在大扫除,他帮玲珑抱书出来还打算回去扫清洁区的,结果苗爸这样热情……而且一会儿大家都放学了,店里肯定很忙,他怎么好意思留下来吃饭呢? 偏偏玲珑像是看不懂他的暗示一下,叉着腰跟他显摆:“我爸爸做饭超级好吃,你不会后悔的!” 刚才她跟苗爸互动,那甜蜜蜜又撒娇的小模样,跟在学校里完全不同,贝谨斯觉得这样的玲珑莫名可爱,他正想说点什么,苗爸就在里面喊玲珑端饭! 她清脆地应声,欢快地跑过去,很快端了两碗米饭出来,很开心地跟他说:“爸爸在炒麻辣香锅!对了你能吃辣吗?” 贝谨斯下意识摇摇头:“微辣就可以。” 玲珑立刻又哒哒哒跑回去告诉苗爸,苗妈又让她倒了两杯山楂茶过来,这个茶酸酸甜甜的,玲珑特别爱喝,还很开胃。贝谨斯拿起杯子喝了一口,味道出乎意料的很不错,他就又喝了一口。 跟好逸恶劳的玲珑比起来,贝谨斯无疑是非常有自制力,而且非常不习惯自己的生活习惯被打破的人。玲珑观察过,他每天早晨必然是铃声前五分钟到教室,误差不超过二十秒;每天在食堂吃饭,一口米饭一口菜,必然会吃得干干净净;随身携带纸巾,很爱干净;到了什么时间就做什么事,标准地像是被设置了程序的机器人。 很快麻辣香锅就端上了来,玲珑闻了一口,激动地举起筷子:“好香!爸爸的厨艺又精进了!” 苗爸自打出院后,准备盘个店面做小吃,就各种钻研,以前他做面食特别好,现在更是十项全能,他又疼老婆,不让苗妈干重活累活,导致现在苗妈每天就收收钱擦擦桌子,其他的什么事儿苗爸都一人干了。 他一点都不嫌累,天天高高兴兴的。 听到闺女夸自己,苗爸兴高采烈地说:“多吃点儿!饭还有好多!” 玲珑:“哦!” 贝谨斯看着她那张小脸儿笑得跟花一样,眼前的食物也的确香味扑鼻,虽然他还是想跟以往一样去学校食堂吃,但既然已经坐下来了,就不好走了,而且也会很不礼貌。 他先夹起一块藕夹肉,一般麻辣香锅里的藕夹肉都会被炒的外皮黏糊糊的,但苗爸不知怎么炒的,吃在嘴里又脆又香,里头的肉轻轻一咬就汁水十足,美味瞬间在舌尖爆炸,每一颗味蕾都感受得到食物本身的质感与香气! 贝谨斯很惊讶,他吃惯了学校的饭菜,不怎么挑嘴,平时是能填饱肚子就行,但没想到苗爸做的饭会这么好吃! 怪不得生意这么好,那些平日在食堂吃的走读生,现在食堂根本看不到了。 平时贝谨斯是只吃一碗米饭的,今天吃了整整两碗,还喝了两杯山楂茶。 吃完饭他有点不好意思,也正好是放学时间,他就找苗妈要了个围裙勒在身上,玲珑眨眨眼,不知道他要干什么,然后接下来她惊呆了,高岭之花一样的班长大人,居然顶着一张性|冷|淡|脸,帮忙上菜擦桌子了! 有一点贝谨斯跟苗爸苗妈一样,都不让玲珑干活,苗妈进厨房帮忙,玲珑就在收银台前收个钱什么的。她刚转学过来就是出了名的美貌,还有好多男生下课跑到班级门口看她,平时干点什么也是万众瞩目,有她在收银台,当天的生意都会更加火爆。 这样一直忙到快上晚自习,贝谨斯还坚持帮苗妈把最后一张桌子清理完,又抢着去把垃圾倒了。他穿的干干净净,但干起活来却一点都不含糊,熟练又轻巧,比玲珑勤快不知多少。 苗爸苗妈都特别喜欢他,得知他是玲珑同桌,又是班长之后,就更喜欢了,走的时候苗爸还不停地要他多多过来吃饭,贝谨斯很不习惯应对长辈这样的热情,玲珑发现他虽然没什么表情,但是耳根子却红通通的,跟他平日里那种不管什么问题交给我就都能解决的模样判若两人。 她忍不住踮起脚尖捏了一下,直把贝谨斯吓得倒退好几步,捂住了耳朵,而现在,他的脸也不受控制地变红了。 546|第四十六片龙鳞(七) 第四十六片龙鳞(七) “不过没想到你那么擅长做家务啊, 我还以为你是那种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少爷呢。” 看着眼前灵动的小脸,贝谨斯慢慢将捂着耳朵的手放了下来, 神情平和:“我不是什么大少爷。” 玲珑看着他逐渐平静下来的脸, 歪了歪脑袋:“嗯?” 贝谨斯却没有多说,他并不是那种善于言辞的人, 也不习惯把自己剖析给别人看。所以尽管玲珑的眼睛充满好奇, 他也没有把自己家里的情况说给她听。 其实, 他挺羡慕她的, 有一对感情好又爱她的父母, 和他的不一样。 见贝谨斯没有多说的意思, 玲珑嘟起嘴, 忍不住戳了他一下, 她的指头软软的没什么力气,贝谨斯就低头看了一眼,任由她戳, 也不跟她生气, 等玲珑自己戳啊戳的觉着没意思了,就自动停了。 两人一边说话一边朝过马路,基本上都是玲珑在说, 贝谨斯安静地听, 偶尔回应一两句。他虽然不爱说话,但很有礼貌,玲珑说话他都很认真在听,没有敷衍的意思。等到几辆大车缓缓开过去, 玲珑就看见了倚在电线杆子上,嘴里还叼着根烟的祁恒。 说起来也是很久没看见他了,她从十三班调到一班后,跟祁恒见面的次数五根手指头都数得出来。祁恒又不是个爱来学校的主儿,像是这样明晃晃的撞面还是头一回。 她假装不认识祁恒,无视他朝学校里走,奈何祁恒不是个能被无视的人,他伸出一条腿就拦住了她的去路,贝谨斯及时拉了玲珑一把,不然她就要绊倒了。 玲珑瞥了贝谨斯一眼,他有点不明白这眼神的意思,似乎有点怨怼,他做了什么让她不高兴的事儿了吗? 玲珑都准备好一脚踩上去了,结果叫贝谨斯一把拉开,白白便宜了祁恒! “好久不见啊,小同桌。” “我才不是你同桌。” “嗯,对。”破天荒的,祁恒没有反驳玲珑的话,而是似笑非笑,“你身边这位才是你的新同桌。” 他吐了个烟圈,再加上说话时的热气,玲珑都有点看不清楚他的表情,贝谨斯伸手拉了一下她的衣袖,挡在了她面前。祁恒这人,别说高二,就是全校都没人不认识他,家里有钱,性子浪荡,女友无数,且任期都不超过一个月。贝谨斯觉得,玲珑不适合跟这样的人交朋友。 他并不是对祁恒有偏见,而是真心实意地认为祁恒会把玲珑带坏。高一的时候他有一次无意撞见祁恒跟一个女生在操场上亲亲抱抱,后来过了没多久,那女生就退学了,贝谨斯不认为都是女生的错,祁恒对于女生的轻视与不尊重是很明显的。 而玲珑很漂亮。 “哟,怎么着,我什么都没做呢,你就躲人家身后去了?”祁恒看玲珑那小模样顿觉有趣,“之前在班里不还挤兑我来着,连我给的糖都不吃?我是洪水猛兽啊?连话都不想跟我说一句了?” 玲珑从贝谨斯身后探出一颗毛茸茸的小脑袋,“我又不是怕你,我是不喜欢你。” 祁恒的手瞬间攥成了拳头,他脸上的笑容变得非常难看,“啊,是嘛。” “是。” 她回答的也很理直气壮,祁恒看她的眼神就更奇怪且深沉了,玲珑觉得有些不对,她鼻子微微抽动,眼中闪过一抹讶异。祁恒把手头那根烟一口气吸完,吐了老长老长的眼圈,“玲珑,我有话跟你说。” “可是我没话跟你说。” 她拒绝的态度相当明显,换成过去祁恒早就发火了,谁敢拿这样的态度跟他说话?可对着玲珑他气不起来,他甚至看着贝谨斯都觉得碍眼,这个根本不知道他们之间羁绊有多深的家伙,凭什么横亘在他们中间,挡着他不让他靠近? “你要是不肯跟我说,那我就去找你爸妈说。” 乖乖,这也太无耻了,玲珑瞪大眼睛:“你讲不讲道理啊?” “不讲,讲道理你都要跟别人跑了。” 祁恒看贝谨斯的眼神带着些许敌意,这敌意挺莫名其妙的,因为不管从哪个角度来看,玲珑跟他的关系都没好到语气可以这样自然而亲昵,玲珑在十三班就待了两个星期,期间祁恒虽然死命撩她却根本没有结果,她也不是不搭理他,但祁恒想更进一步是万万不可能的。之后她调去一班,他又很久没来学校,就更久没见面了,玲珑跟贝谨斯都比跟他熟。 贝谨斯皱眉,感觉祁恒这样说话很容易让人误会,他有心想带玲珑走,可玲珑没有离开的意思,他就低声提醒了一句:“快要打铃了。” “玲珑!” 祁恒叫她,“我真的有话跟你说,很重要很重要的话,是我一直都想告诉你的!” 玲珑的表情变得玩味起来,她对贝谨斯说:“你先走吧,要是我去晚了记得帮我跟老师请个假。” 按照贝谨斯绝不迟到早退的性格,玲珑这么一说他就该走了,但出乎玲珑预料,贝谨斯并没有走,而是看了看祁恒又看了看她,似乎看出玲珑跟祁恒说话的意志很强烈,就主动退让:“别在这里说,叔叔阿姨会看见。” 祁恒把烟头随意丢在地上,用鞋底碾了碾,贝谨斯眉头皱得更紧,掏出一张纸巾,捡起烟头扔进了垃圾桶。 三个人一起进了学校,玲珑跟祁恒往左边的小长廊走,因为快打铃了,小长廊没什么人,很安静。贝谨斯则站在主教学楼的宣传栏前,他要等玲珑一起回教室,把她交给祁恒那样的人,真的是非常不放心。 “玲珑……” 祁恒叫她的名字,明明有万语千言却不知从何说起,只剩下内心深处涤荡不安的愧疚与劫后余生还能弥补的喜悦。只是他刚开了个头,就看见之前一直很甜美的玲珑冲他露出了略带邪气的笑容:“你倒是很幸运,这世上有遗憾冤屈执念者无数,却被你得了这个机缘。” 祁恒立刻愣住,感觉她话里有话,却又不敢去确认,直到玲珑又继续说道:“可惜你来晚了。” “不,怎么会晚?!”他下意识地否认,“前段时间我生了一场病,所以没有来学校,你、你还好吗?你是不是也跟我、跟我一样……” 他不大敢说出那两个字,但他潜意识中认为玲珑跟自己一样,都是重新活过来的人,否则她为什么会从十三班去了一班,又对他避如蛇蝎?以前不是这样子的,他们以前很要好,明明都那么亲密了…… “我跟你不一样。”玲珑施施然在小长廊的栏杆上坐下来,卷了一小绺头发在指尖绕啊绕的,面上带着恶意的笑容,“难道你连自己喜欢的女孩子长什么样子,叫什么名字都记不起来了吗?没关系,那我帮帮你。” 贝谨斯时刻注意着小长廊那边的情况,见玲珑伸手在祁恒额间点了一下,动作很是亲密,他心底瞬间生出一种不舒服的感觉,别过眼去不想再看,只希望她能赶紧跟祁恒说清楚,好跟自己一起回教室,上课铃都打完了,不该这样不遵守校规。 那根细白的手指在自己额间点了一下,祁恒还没弄清楚怎么回事,瞬间脑海一阵剧痛!他不受控制地抱住头,整个人蹲下去,识海像是被撕裂了一样,疼得他浑身颤抖,几乎没有力气,最终一屁股跌在了地上! 无数陌生的熟悉的记忆一片片掠过……不,不是的,他的玲珑——不,他喜欢的女孩子不叫玲珑,她叫苗苗,她也没有玲珑这样美丽,可在他看来,却是天底下最漂亮的女孩子了。他们之间……发生了许多不好的事,最终走向了那样一个结局,他的后半生都在自厌自启中度过,孑然一身孤家寡人,他一无所有,连死亡都是自己一人。 不知过了多久,祁恒才茫然地抬起头,他仍旧坐在地上没有爬起来,无措地问:“苗苗呢?苗苗在哪里?” 玲珑残忍地告诉他:“她不存在了哦。” “不存在……是什么意思啊?” 祁恒喃喃着问,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掉下来,这具身体无比年轻,可他的心已经老得承受不住任何打击了。玲珑转走后,他就日日夜夜做一些光怪陆离的梦,梦里是另外一个世界另外一个自己,他醒来知道那是梦,可一切都真实的像是曾经发生过的,痛苦与欢乐都是那样感同身受,祁恒大病了一场,人也清瘦许多,他醒来后第一件事就是跑回学校,去见那个他愧疚了一辈子怀念了一辈子的人。 但是这个人,不在了。 “不存在的意思就是,这个世界上,除了你,没有人记得她,也没有人知道她的存在。”玲珑慢条斯理地跟祁恒讲道理,“她觉得活着没意思,因此甘愿把灵魂献祭于我,成为我的养分,于是我替代了她,你明白了吗?这世界上没有了苗苗这个人,她是我的,她的父母也是我的,她已经被我吃掉了。” 祁恒摇头:“不这不可能,我不信,你不要说这些可笑的话来骗我,我不信……” “有什么不信的,我骗你做什么,她消失的不够彻底吗?没有人记得她的名字,也没有人记得她的长相,她就是我,我就是她。”玲珑嘲弄道,“就算你跟别人说,又有谁会相信你呢?更何况,是谁让她愿意献祭自己成为我的食物的呢?” 闻言,祁恒面色惨白,眼底一片绝望! 是啊,是谁啊? 是……他啊。 “原本打算把你也吃掉的。”玲珑不无遗憾地说,“既然你得到了重来一次的机会,那我就这样吃了你好像很不划算,你就在余生的每一天,都像上辈子那样活着吧。” 她这会儿笑,就跟平日里的形象判若两人,只是祁恒已经没有余力去惊讶了,他只是喃喃着苗苗的名字,像是怕自己忘记,一遍又一遍地念着,玲珑怜悯道:“别挣扎了,很快你就会忘记她的,我能让你想起来,也能让你忘得一干二净。” 祁恒却没有回话,只是一边哭一边念着苗苗两个字,玲珑心想,人类还真是喜欢后悔啊。 可这世上是没有后悔药卖的,即便是有,也需要自己的灵魂作为代价。 —— 苗苗转到一中高二十三班的第一天,就跟祁恒遇上了。她内向又害羞,乖得不像话,穿着廉价劣质的粉红色棉衣,扎了个麻花辫,明明土里土气的,可对着大家笑的时候是那样明媚又可爱。 祁恒一眼就相中了。 不过他没把她当回事儿,历来他交往的都是性感妩媚玩得开的女孩子,哪个像苗苗这样保守又内向啊,土的不行,他是觉得她可爱,但也仅止于此了。 可是王珊珊那群眼睛长在头顶上的小团体嘲笑她是乡巴佬土包子的时候,看着她眼里蓄着的泪水跟攥的发白的小手,祁恒还是忍不住帮了她。她投来的感激的眼神,让他飘飘然。 但她非常害羞,他故意碰她一下,她都跟受了惊的小兔子一样躲得老远,祁恒觉得她好玩,也没想着把她给糟蹋了,她跟那群能玩得起的女孩子不一样。 只是……他低估了年少轻狂的自己。 不知道为什么,月考成绩进入了年级前二十的苗苗没有去一班,而是留在了十三班,即使十三班有总是欺负她的王珊珊。她不会打扮,嘴巴也笨,稍微说句话脸蛋就会红通通的,老师们点她起来回答问题,也总是细声细气,很害羞。别人都说她小家子气,可祁恒却觉得她特别讨人喜欢。 他没想过对她做什么,直到一次跟人喝酒,他上了头,别人说他们班那个小村姑很难上手,他张嘴就来,说一个月就能把她拿下——他不该那样说的,真的,往后余生的每一天,他都在后悔那个晚上,那是毁掉她人生的开端。 祁恒从前没想着撩她,小姑娘瞧着他就满脸羞红害羞的不行,当他刻意撩拨的时候,苗苗根本没有招架之力。她总想带着他学习,想给他补课,让他好好听讲做个好学生,说多了就很烦人了,祁恒才不想上学呢,他们家有的是钱,高中完了直接出国,哪里是这样的小土包能理解的? 不过人还没到手,他又好面子,当然也不会翻脸。 他知道苗苗喜欢他,只是她喜欢他的同时又非常保守,拉拉手是极限,想亲她或者是更进一步根本不可能。她家里很困难,祁恒知道,他带她去买新衣服,给她钱花,可她总是不要,宁可自己节假日去发传单捡汽水瓶,也不肯要他的钱。她那样认真又努力,就算是跟他这样的人在一起,年级名次也在稳步上升,从来没有下降。 直到…… 直到他生日那天晚上,情不自禁,把她按在了身下。 苗苗哭了很久,她不敢回家,祁恒就搂着她哄她,他心底有种说不出的满足感,他交往过不知多少女孩子,对她们全无尊重,也不当回事,苗苗是唯一一个让他有了异样感觉的女孩。 但就在这时,他的那群朋友举着手机闯了进来,一边大喊surprise,一边恭喜他打赌成功,他们愿赌服输。 都是群纨绔子弟,谁不知道谁啊。 可苗苗不知道。 她抱着床单,露着光滑的肩膀,那上面都是祁恒留下来的痕迹,她没穿衣服,又害怕又慌张,她只信任他。 可祁恒,那个时候凉薄又没良心的祁恒,只是愣了一下,就跟着一起哈哈大笑起来,用开玩笑的口吻告诉苗苗,说他是跟人打赌才“喜欢”她的,都是假的,不过他愿意补偿,看她是要钱还是要别的什么。 苗苗哭了。 她哭得祁恒一个晃神。 再然后,他许久没有见过她,这使得祁恒心烦意乱,他开始每天按时去学校报到,可苗苗接连错过了好几次月考,她再来学校的时候,整个人瘦的只剩下一把骨头,好像一阵风轻飘飘地吹过来就要飘走了,脸色苍白,仿佛大病一场。 祁恒莫名就有种感觉,苗苗好不了了。 她眼里也看不见他了,每天就在那里看书写题,她非常刻苦,掉下去的成绩很快就追了上来,很快就可以调班了。 然后……有人把那天晚上的,有着她处子血的床单挂在了学校的宣传栏里,还贴上了照片。照片上的祁恒被打了马赛克,没人敢招惹他,可苗苗,大家都知道,是被他玩过了的。 苗苗站在宣传栏前很久很久,她没有多么难过,回到教室又被王珊珊那一群人冷嘲热讽,她们拿着手机传播那天晚上的照片,说她贱说她骚,说她不自爱。 但是没有人说祁恒。即便大家都知道那个男人是祁恒,也没有人敢说他一句。他们都认为他厌倦她了,于是都想来踩她一脚,好让他高兴。 可祁恒其实一点都不高兴。 苗苗在学校里的日子越来越艰难,很多男生会私底下骚扰她,被祁恒撞见过一次,他把那人打得头破血流,因为太严重,学校都没法保他,只能叫家长,他爸气得要死,可也不会说他什么,因为他从小就是这样被万千宠爱着长大的,只要他愿意,他怎么做都可以——家里人给他传输的观点就是这样的。 虽然被关在家里反省,可祁恒还是很关心学校的动向,当他看到有人贴出苗苗的人工流产缴费单时,他终于明白苗苗为什么好几个月没来上学,又变得那么瘦了。 他跟他爸一顿对骂,最终在爷爷奶奶妈妈的成功帮助下离开了家,直奔学校。 那天是周一,学校会举行升旗仪式。他也不知道自己应该干什么,但他觉得,自己应该在苗苗身边。 当他赶到学校的时候,只看见那面红旗上方,六楼上,苗苗跳下来的身影。 …… 你说啊,一个人身体里,怎么能有那么多血? 日天日天的小霸王祁恒,在那个清晨,像发了疯一样看着他喜欢的女孩儿从六楼跳了下来,她给这个世界留下的最后一句话是对苗爸苗妈的:对不起。 辜负了他们的期望,把自己变成这个连自己都无法拯救的样子。 苗妈是个哑巴,她哭得不成人形,苗爸拖着废掉的腿从轮椅上摔下来,把他可怜的女儿抱在怀里。他没有去怪别人,他只是喃喃,爸爸错了,爸爸不该总是让你懂事。 那是世界上最残忍的词语了。 和勇敢一样,因为没有可以信任的人,所以必须勇敢,必须懂事。她把所有难过都藏在心里不说,直到把自己逼到发疯边缘——她才十七岁啊! 别人家的十七岁,是嬉笑怒骂,是电脑手机,是逛街旅游,而苗苗永远留在了十七岁。 她当着全校师生的面跳楼,就好像是以死证明自己:你们看,我不是坏女孩。 她不是坏女孩。 她是世界上最好,也最可爱的女孩儿。 祁恒浑浑噩噩地去参加苗苗的葬礼,苗爸苗妈并没有拦着他,也没有问他是谁,苗苗死了,是要埋进村子里祖坟的,他们也不想再治病了,只想回到那个小村子,也许日子清贫困苦,病痛缠身,可一家人快快乐乐,谁都没有失去谁。 祁恒求苗爸跟他去医院看病,苗爸摆摆手,苗苗死了,他苍老了几十岁,看起来就像是行将就木的老人。苗妈也没有那么爱干净了,她想起来就吃点饭,想不起来就那样干坐着,等在门口,好像闺女还会背着书包放学回来一样。她记性越发地不好,有时候一脚跨出门,下一秒就忘了自己是要干什么去,她想,她该给苗苗做饭了。 这样到了苗苗的头七,农村都传言,亡者会在头七这一天回到阳世,苗爸喊着苗苗的名字,搂着苗妈,两口子头靠在一起笑起来。 好了,苗苗回家了。 他们可以一起走了。 547|第四十六片龙鳞(八) 第四十六片龙鳞(八) “……你跟他说了什么?” 贝谨斯问。 他原本还担心祁恒会欺负玲珑, 所以眼都不眨时刻紧盯着小长廊的动向,可结果玲珑啥事儿没有, 祁恒却坐在了地上, 头埋在屈起的双腿间,看起来很像是崩溃了。 “我跟他说新年快乐。” 贝谨斯:…… 他也不是好奇心重的人, 就没有再问, 两个人朝教室走去, 走了没多久, 他忍不住跟玲珑说:“如果可以的话, 尽量少跟他接触。” 玲珑点头:“放心, 我不会的, 我又不喜欢他。” 不知为何, 贝谨斯听到这句话,心里有块大石头落地了。他舔了舔略微干燥的唇瓣,嗯了一声。因为明天就期末考了, 前一天晚上大家都自由复习, 一班学生最乖不过,都不需要老师看班,两人回来的时候教室里还没老师呢! 不过排考场的关系, 玲珑跟贝谨斯的桌子被拉开, 中间隔了一个人的距离。贝谨斯已经习惯了跟玲珑坐在一起,突然间离这么远,他莫名觉得有些不习惯。但他说服自己努力克服这种不习惯,毕竟这也算是很正常的事情了。 明天期末考, 学校人性化地让走读生也在第二节晚自习下课后回寝室,好好休息才能考好嘛!玲珑把自己要用的文具塞给贝谨斯:“我明天掐点进考场,你帮我把文具带进去哈。” 考试都不用上早自习了!简直完美! 贝谨斯点了下头,“知道了。” 旁边庄岩贱兮兮地扭过来:“班长~你也帮我带文具呗!” 贝谨斯理都不理他,气得庄岩原地跳脚:“你这是重女轻男!我告诉你你这样要不得!你这想法很危险你知道吗!” 贝谨斯头都不带回的! 晚上苗爸在家里给闺女做宵夜还不忘提贝谨斯,说:“你那同学啊,一看就是个好孩子!” 玲珑趴在饭桌上单手托腮,懒得像是没骨头一般:“怎么说,爸爸你还能空口鉴定好学生坏学生啊,这么厉害,改明儿咱家店里再拓展个算命看相的业务呗。” 苗爸叫闺女给调侃的老脸一红,忍不住掐了闺女脸蛋一把,叫苗妈给看见了,立刻瞪他,打手势说他皮糙肉厚,别把闺女的脸给捏疼了。苗爸顿时就很哀怨,一屁股坐在椅子上:“这你妈啊,从前眼里就只看得到你,我呢,还能排个第二位,现在可好,开了店,我变成第三了!” 从前他还病着的时候苗妈对他多好多体贴啊!现在都瞧不见他了! 玲珑嘿嘿一笑:“妈妈,爸爸吃醋了,你快疼疼他。” 苗妈跟着老脸一红,又瞪了苗爸一眼。 “爸爸爸爸,你快说啊,为什么一看贝谨斯就是个好孩子啊?你怎么看出来的?” 苗爸还真有一套自己的道理,他把煮好的面端给玲珑,又拿了双筷子给她,怕她觉得味儿不够,还弄了碟蘸料,玲珑一边吸面条一边听他说:“你看他衣服,你不说是住校生嘛,这男孩子,大部分都是大大咧咧的不怎么爱干净,你这同学可不一样,袖子领口都一点灰尘没有,可见平时就是个很讲究卫生的人,他还随身带纸,干活不嫌脏不嫌累,在家里肯定是什么都干,说话虽然少却很有礼貌,一看家教就好。最重要的是,你说他是班长,这班长能不是好孩子吗?” 玲珑切了一声:“说了半天,还不是因为他是班长。” 苗爸被女儿戳穿前面一大段都是废话,忍不住敲了她的小脑袋瓜一样,“对了龙龙,下午有个奇怪的男孩儿在咱家店外站了很久,问他想干啥也不说话,后来直接就跑了,长得还挺俊的。” 玲珑歪着脑袋想了想:“是不是叫祁恒啊?” “不知道啊,他也没说自己叫啥名字,反正看起来快哭了,你妈担心他是不是出了什么事,怎么问也不说。”苗爸挠挠头,“后来他就跑了。” “这人很讨厌的。”玲珑毫无心理负担地说祁恒坏话,“他就是之前我跟你们说的那个,十三班的校霸,家里特有钱,给学校捐了栋楼呢,平时也不来上学,还交了好多女朋友!” 这就把苗爸苗妈吓了一跳,赶紧叮嘱她不能跟这样的人走太近,玲珑乖乖点头,“那下次爸爸妈妈,你们见到他也别对他太好哈,他那个人容易蹬鼻子上脸,我这么漂亮,他盯上我怎么办呀!” 一时间苗爸不知道是先笑闺女自恋呢还是先担心那孩子不怀好意,反正青天白日的不去好好上学在他们家店外直挺挺站那么久,说真的,真挺吓人的。 闲聊间玲珑已经把一碗面吸完了。 等到一觉睡醒吃完早餐去考场,玲珑才发现,不仅贝谨斯跟她一个考场,王珊珊跟她也一个考场的! 不是冤家不聚头。 玲珑现在看见王珊珊,一开始都没认出来,主要是她胖了好多!脸上又有好多痘痘!从外面走进来的时候玲珑都担心会不会把教室门框给挤破! 贝谨斯把她的文具袋递过来,玲珑问他吃饭了没,他点了下头,基本上不出意外,他一日三餐都是在学校食堂解决的,只有节假日才会回家,而且就算回家了也是吃外卖,鲜少有自己开火的时候。 玲珑给了他一颗蛋。 贝谨斯看着那颗水煮蛋,犹豫着要不要接。她软了眸子,委屈巴巴地说:“你是不是嫌弃我?我知道,就只有一颗蛋是很难咽下去的,所以我还给你准备了一袋奶。” 说着变戏法般又从口袋里掏出一袋热牛奶,“我来的时候妈妈给我热的,你快趁热喝。” 早上食堂的饭的确不怎么样,上午考语文跟物理,光是一场语文就要两个半小时,贝谨斯想了想,还是接了过来:“谢谢。” 少女立刻笑靥如花:“不用客气。” 他被这灿烂的笑容晃了下神,低头将鸡蛋在桌边磕开,壳则剥到纸巾上,就着牛奶一口鸡蛋一口奶的吃完了,胃里也舒服了很多。他又忍不住看向玲珑,她察觉他在看她,扭过头就赠送一个超甜微笑,贝谨斯不由自主地也勾起嘴角,她就跟发现新大陆一样:“哇,你笑了!” 贝谨斯笑容瞬间消失。 趁着还没开始打铃,她伸手扯他衣袖:“你再笑一个嘛,原来班长大人也会笑啊,我还以为你是天生的肌无力呢!” 从来没看过他那张脸上出现人性化的表情,喜怒哀乐好像都不存在一样,除了昨天因为被她捏了耳朵脸红……哦还有,之前对着她爸爸妈妈害羞,感觉挺纯情的还。 贝谨斯将她的手格开,面部严肃语气却没什么说服力:“不要闹了,马上考试了。” “那你可要加油了,这次争取考过我。” 贝谨斯摇摇头,他跟其他人不一样,别人被超过了可能会心情浮躁,他却始终很淡定,成绩这种东西,他尽力了就好,没必要次次争第一。更何况他的成绩是很稳定的,只是玲珑比他更厉害而已。 有时候他也不明白。 老师们跟同学们可能没注意,只看到玲珑平时上课认真作业按时完成没事的时候也在看书,就觉得她很努力很刻苦,老吴经常拿玲珑做榜样教育其他同学,号召大家跟玲珑学习,可贝谨斯观察力过人,他又是玲珑的同桌,没人比他更清楚,她对于学习有多么漫不经心了。 看似认真读书,其实魂游天外,看似做题,其实根本不需要经过大脑,手起笔落答案就出来了,她对学习是非常轻松且游刃有余的,只是表现的很认真,让人觉得她是通过不懈努力才有了这样的成绩——根本不是。 也许这就是聪明人跟普通人的区别吧,贝谨斯想。 他没有拆穿过玲珑,哪怕她上课时候偷偷看漫画,他也假装不知道,自习课她还会掏出手机打游戏,他管纪律也当做没看着。 他也不知道自己这样包庇她是为了什么。 就在两人说话的时候,王珊珊进来了,也出现了玲珑担心教室门框被挤坏的人间真实。她惩罚人类的时候基本上就是“你越骂我,越胖,越长痘”,只要停止对她的冒犯与不敬,情况就不会恶化,可看王珊珊这样子,怕不是直到今日还对她恨之入骨哦! 多大仇啊。 王珊珊现在胖成一颗球,尤其天气冷穿得多,她就显得更胖了,五官已经胖的挤成了一团,去医院看过,也拿过药吃,可都不知道是什么导致的突然发胖,本来皮肤就不算好,长了这么多痘,说真的,没有密集恐惧症的人看了都害怕。 她坐到椅子上时,椅子就发出吱呀吱呀的响声,玲珑顿时想起自己还在十三班的时候,王珊珊曾经当众一屁股把椅子坐碎的精彩情景,她没忍住,捂嘴偷笑。 贝谨斯就觉得她突然变得很开心,便看了她一眼,玲珑笑得像只狡猾的小狐狸,他看着只觉得很可爱,此刻贝谨斯看不到自己,否则他一定会惊讶,原来自己也会有如此眉眼温和的时候。 王珊珊座位离玲珑不远,对她来说,玲珑简直就是眼中钉肉中刺,恨得她牙痒痒的,尤其是好不容易回到学校来的祁恒,老是坐在玲珑之前的位置上出神,也不搭理别人,看得王珊珊更生气了——肯定是这个乡巴佬干了什么令人恶心的事,否则祁恒怎么会变成那样!她就知道,这乡巴佬一看就不安分,就跟她爸在外头养的那个小三一样! 本来王珊珊还是很有优越感的。她家里挺有钱,不然她爸也不会在外面养小三,她一向都以自己是市区人自傲,瞧不起其他地方来的同学,尤其是玲珑这样,刚来时穿了粉红色劣质棉衣的,虽然她把那么廉价的衣服穿得很好看,可是也不能改变她土包子的本质,可现在呢? 她居然不土了! 小吃店开了有段时间了,生意超乎想象的好,苗爸苗妈手艺好,人厚道,给的饭菜分量足,便宜又美味,学校食堂根本没法比,大家都爱去吃,甚至附近住的人家都会专门到小吃店来吃饭,第一个月下去,苗爸算了算账,光是盈利就有好几万! 这样攒下去,闺女的大学学费、生活费都不缺了!就连嫁妆也有了! 苗爸盘算着到时候给玲珑在大学附近买个房子,这样闺女就不用住校了。要是可以,他们还能搬到闺女上学的城市,还陪闺女读书! 赚了钱,苗爸就舍得花,他本来就是只对自己抠,对老婆闺女,那是恨不得把钱都花她俩身上! 老吴之前还想给玲珑弄个贫困补助的名额,她的学籍已经转过来了,按理说是有资格申请的。对于玲珑家里的状况,老吴也挺了解,就想帮一把,没想到玲珑头天晚上拿着申请表回家,第二天苗爸就找到学校来了,拉着老吴一顿真情流露,先感谢了老吴的好意,又说家里现在有钱了,没那么困难了,这补助可以留给需要的人。 直把老吴给感慨的,说这好孩子就是有一对好父母,教育孩子不在父母学历多高,在父母的品行跟陪伴孩子的时间上。 玲珑早就不穿几十块一件的市场货了,苗爸不懂给女孩子挑衣服,就给闺女钱让她自己买,而且特别舍得,几千块的大衣,他手里有钱,闺女喜欢,就买! 上次带着娘俩去商场,他是看到这个衣服好看,让老婆试试,看到那个裙子漂亮,叫闺女穿穿,然后全都买了! 苗妈还笑他暴发户做派,苗爸一拍大腿,暴发户怎么了,暴发户疼老婆疼闺女有啥错! 他以后还想开个连锁餐饮店呢!当个真正的暴发户给闺女攒嫁妆! 因此今天,玲珑穿着最新款的中长款羽绒服,黑色牛仔裤与烟灰蓝的雪地靴,扎了个丸子头,很多人都这样穿,她却显得最出众,两条腿又长又细,在苗妈觉得她冷的情况下穿了两条厚秋裤还细的不行,脸蛋儿白嫩嫩的,剪了齐刘海,唇红齿白,笑起来无比灿烂,谁见着不惊艳啊! 反正就是一点都不土了,甚至比王珊珊这个城里人还要洋气了! 背后没长眼睛,玲珑都觉得要被王珊珊怨念的视线给射穿了。王珊珊不喜欢她,她还讨厌王珊珊呢!这女孩儿嘴巴特别贱,不知道是不是跟她那个天天在家里污言秽语骂小三却不骂男人的亲妈学的,什么话都能朝十几岁的小姑娘身上套,让人奇怪王珊珊自己年纪也不大,这些词汇都是哪里来的。 但距离考试时间也没有多少了,而且已经打铃,监考老师提前进来了,王珊珊就是有再多不服跟不满,也只能忍着。 她分在十三班,本身成绩就不怎么样,跟那一窝小姐妹,整天想的就是怎样爱美。学校禁止染发戴耳坠,她们就偷偷弄,被发现了通报批评请家长也不以为意。这学期她更是莫名其妙地发胖长痘,整个人内分泌紊乱,状态差得不可思议,就更没把心思放在学习上,在十三班都是倒数。 语文考试还好,能写点儿,作文也能胡诌两句,及格勉强能行,可到了第二场物理,那卷子一发下来,除了选择题可以随便乱填,其他真是两眼抓瞎一题不会,眼看左前方的玲珑拿着笔迅速做题,王珊珊那个心里啊,就火烧火燎的难受。 她到底哪里比不上这乡下来的土包子了? 偏偏这土包子还对恒哥没有感觉!怎么可能有女生不喜欢恒哥?! 王珊珊就喜欢祁恒这种坏坏的拽拽的男生,再加上人家本身长得帅家里有钱,有这个底气,她就更着迷了。同样在学校里受追捧的还有贝谨斯,他长得也很好看,不比祁恒差,可围绕在他身边的女孩子五个手指头就数的清。王珊珊不喜欢这种书呆子,她就喜欢祁恒,着了魔一样的喜欢。 她特别想站起来举报玲珑作弊,但这也只是想想,每次考试都是年级第一的人还需要作弊?玲珑虽然调到了一班,可十三班还流传着她的传说,老师们上课没有人回应,没有人上黑板做题的时候都会叹气,说你们怎么就不能跟玲珑同学学习云云,每次听到王珊珊心里都有气,有什么好学的! 不过是个死读书的呆子罢了! 一班不都是些死读书的呆子么! 这些老师就只认成绩,还能再狭隘一点么! 王珊珊心里把玲珑骂成了筛子,就觉得脸上的痘痘越来越疼,她已经习惯这种疼痛了,完全没跟玲珑联系起来,就在她的咒骂中,她的椅子发出脆弱不堪的绝望嘶吼,咔嚓!又碎了! 王珊珊一屁股跌在地上,整个教室晃三晃。 埋头写卷子的同学们被吓了一跳,顺着响声看过去,就瞧见狼狈地抓着桌子想爬起来的王珊珊——奈何她太胖了,小小一张单人课桌怎么拽的起来她!稀里哗啦——课桌上的笔呀橡皮呀直尺呀掉了一地,这回连桌子都被她给拽倒了! 好在她后面坐着的女生个子小,特别灵活,及时抓起自己的试卷躲开了,她的桌子都被撞到走道去了! 不知道是谁先笑的,大家都没忍住……王珊珊面红耳赤,手脚并用地从地上爬起来,看着自己空白一片的卷子,气得要死,可这回她不敢跑走了,学校明文规定考试途中任何人不可以提前交卷,违者按照校规处理。她今年都被通报批评了好几次,再违规又要叫家长了,她爸非揍她不可。 但是椅子确实是坏了,两个监考老师商量了一下,其中一人继续监考,另外一人去办公室找了把椅子给王珊珊。 王珊珊红着脸坐下的时候特别小心翼翼,像是这种在办公室的椅子,基本上都是教室里没人坐的,她很怕自己再把椅子坐碎了,那真的就更丢人了! 结果等上午考完试,她习惯性玩手机刷学校贴吧的时候,就看见她当时坐碎椅子的样子被人给拍了!还发到了贴吧! 下面跟了好几百楼都在笑话她! 王珊珊气疯了! 她仔细看了那张找票,看角度,认为就是玲珑所在的方向拍的,于是下午刚到考场,椅子都没坐热乎,她就冲过去找玲珑的茬儿:“你这个不要脸的贱|货!心机婊!是不是你拍我的照片传上去的!” 玲珑都不知道她在说什么!一脸懵逼:“啊?” 不要诬赖她好不好!她中午帮苗爸苗妈收钱很辛苦的咧,哪有时间去拍王珊珊,她的手机那么可爱,有那么多好玩的游戏,怎么能让王珊珊的照片给玷污了?! “你不承认是吧,你手机拿来!” 说着伸手就要搜玲珑的身,玲珑觉得她有病,一把将她推开:“你干什么!别靠近我!” 避王珊珊如蛇蝎的态度更是刺激到了对方,王珊珊体型庞大,她要真抢,玲珑还真不一定能躲得过。她柔弱地啊了一声,刚进考场的贝谨斯看见了,大步冲过来,抓住王珊珊的衣领往后一拽一扔! 王珊珊又摔了个大马趴,她爬起来凶狠地瞪着玲珑:“你赶紧给我交出来!不然我弄死你!” 玲珑立刻拽住了贝谨斯的衣服,嘴巴一瘪,眼里含泪:“班长……” 贝谨斯把她护在身后,面无表情地问:“你叫什么名字,哪个班的。” 他虽然话少,但在一班没有人敢不服他,饶是王珊珊看了也有点怵得慌,只是她很快打起精神,外强中干地喊:“跟你有什么关系!我找苗玲珑算账!她敢做还不敢当吗!” “我做什么了呀!”玲珑从贝谨斯后面露出一颗脑袋为自己辩解,一副被欺负的小可怜样子,看得周围同学都开始说王珊珊。 “就是啊,你说人家拍你了,你得有证据吧?” “真是造谣一张嘴,我说这个人是不是精神有问题啊?” “妈耶一上来就要打人,还不是看人家脾气好?换成班长她就不敢了,欺软怕硬。” 王珊珊听着周围的窃窃私语,气得脸上痘都爆了! 548|第四十六片龙鳞(九) 第四十六片龙鳞(九) 痘痘是真的爆开了, 王珊珊情绪太过激动,本来整张脸就坑坑洼洼的没法看, 脸上的痘是消了长长了消, 新的长出来永远比旧的消掉快,她又是个手贱的, 脸上一冒痘就忍不住用手去挤, 可以想见对于爱美的龙女而言, 这张脸有多么令人惊恐。 王珊珊脸上痘爆掉的那一刻, 玲珑没忍住露出了嫌恶的表情。她本来是躲在贝谨斯身后的, 见王珊珊实在难看, 没忍住, 把脸埋进了贝谨斯的外套里, 他身子陡然僵硬了下,玲珑就把手伸进自己兜里,过了几秒钟, 掏出来……一张纸巾。 再用娇软的声音询问王珊珊:“那个, 我觉得你应该会需要纸巾……” 王珊珊本来还要找玲珑算账,结果熟悉的痛感来临,她立刻明白自己脸上的痘痘又破了, 虽然这样的疼痛她已经很习惯, 可无论过了多少次,她都还是觉得疼!觉得丢人! 她依然喜欢祁恒,只是过去还有勇气主动跟祁恒搭话,现在却是连看他一眼都不敢了。 然而现在玲珑递纸巾给她, 不就是羞辱她么?凭借自己长了张漂亮的脸就觉得很了不起了是吗?! 她越想越气,但玲珑那张纸巾是无论如何都不会去接的,王珊珊死盯玲珑,咬牙切齿:“你不要再装了!你是什么人还以为我看不出来吗?就是靠着这样一副面具欺骗人的吧!” 这话玲珑就不爱听了,她撇了撇嘴:“我有什么好骗人的,长得漂亮成绩好不都是明摆着的吗?我又不像你,总是欺负人,对着男生就说说笑笑,看到女生就跟看到仇人一样,难道不像你一样欺负人,不像你一样背地里说人坏话,就是戴了面具?你就这么看不得世界上有我这样素质高家教好的女孩子嘛?” 这番话说得那叫一个理所当然,偏偏在场同学不觉得有错,甚至颇为赞同地点了点头。 讲道理他们也是有点不懂,为什么王珊珊那些人嘴里老喜欢说某某某女生装,某某女生婊,某某某女生又很绿茶之类的词,反正在他们看来,像玲珑这样乖巧可爱的女生,你跟她问题,她会给你讲,你跟她请求帮个什么忙,只要是力所能及的她都不会拒绝,平时也从来不会见到她做什么坏事——难不成跟王珊珊不是一路人,就都是装? 王珊珊欺负其他女同学,把人家关在厕所,上课时交头接耳开小差考试还试图作弊,难道这才是不装? 别把没素质当作真性情啊! 王珊珊被玲珑说得更生气了,周围同学越是不站她,她就越是觉得他们都跟祁恒一样被玲珑给迷惑了,就越想当着众人的面揭开玲珑的真面目——“你素质高家教好?你这么好你考试怎么带手机进考场?你怎么拿手机偷拍我???” 贝谨斯冷冷地说:“你说她带手机进考场,又拿手机偷拍你,有证据吗?怎么张口就来?是她让你把椅子坐碎的?” 一听“椅子坐碎”四个字,王珊珊面红耳赤,已经爆掉的痘流出了红白相间的不明液体,看得玲珑一阵恶寒,就在王珊珊还想继续发疯的时候,一个刚进考场的男生正好听到贝谨斯的话,还正好是他们一班的,就挠挠头说:“啊,你说在贴吧发帖子的那个人啊,不好意思,是我啊。” 大家齐刷刷看过去。 男生有点不好意思地跟王珊珊道歉:“那个,抱歉啊,当时收手机的时候我忘记交了,然后你把椅子坐碎那会儿我摸到口袋里的手机吓一跳,本来想拿出来看一眼的,结果不知道怎么着就拍到你了。考完试不想复习就玩手机,觉得很好笑就传到学校贴吧了,你要是很在意,那我这就申请管理员删帖子啊。” 王珊珊根本不信! 她认为这些人都是一伙的!都是要帮着玲珑的!于是她冷笑一声,对玲珑说:“你很好,你真有本事,先是弄得恒哥为你神魂颠倒,现在又让这么多男生站在你这一边,我是比不过你,我认栽,是我没用,是我没有你有本事!” 这回玲珑都没来得及回答,贝谨斯就淡淡道:“明摆着的事实就不用说出来了。” 他语气平静,大家都知道他的性格,也正是如此,这句话就更加地戳人肺管子,反正王珊珊当场就气哭跑走了! 玲珑觉得王珊珊气哭是假,不知怎么下台倒是真的。 她也没再去管王珊珊,反正发胖长痘已经够王珊珊受得了,而且那女孩儿不像是个会善罢甘休的人,尤其是在对祁恒爱而不得的情况下,玲珑是她的眼中钉肉中刺,没有说恨了玲珑这么久之后,就因为被其他同学围着讽刺了几句就收手的——王珊珊对苗苗不也是这样么?逮着机会就要往死里踩,就是不能接受比自己优秀的女孩子跟祁恒在一起,偏偏祁恒就是不跟其他女孩子交往也没有考虑过她,可怜的王珊珊连做个备胎都没有资格。 真是太惨了。 王珊珊哭哭啼啼跑走,结果考试前几分钟又眼眶红红地回来了,领了卷子写了班级姓名考号就趴在桌子上一动不动,半天也不见她写一个字,监考老师先从玲珑身边走过,这个学生高二老师可没有不认得的,成绩好性格好长得又好看,是老师们的宠儿。低头一看卷子,那是每一题都答得工工整整,字更是漂亮,赏心悦目极了! 转过身看到的就是贝谨斯,这也是个所有老师都喜欢的好学生,性格稳重,虽然不大爱说话,可威慑力十足,卷子也写得满满当当,别人还做前面的题目时,这两人已经翻到了反面,别的学生开始做反面,他们已经做完卷子了。 监考老师暗自点头,围着考场慢慢绕了一圈,绕到王珊珊身边的时候印象也很深——对于大部分老师来说,只有两种学生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一种是特别好的,一种是特别差的,王珊珊无疑就是这种。 她的卷子比她满是痘痘的脸可干净多了,除了班级姓名等基础信息之外,只有答题卡上的选择题涂了。监考老师粗略扫了一眼,基本上二十道选择题能错十五道,剩下的还是运气好蒙出来的,你说这样的学生叫老师们怎么喜欢的上来啊,这也太强人所难了! 王珊珊胡乱填了答题卡之后就趴在桌子上出神,她讨厌极了玲珑,可也无法将视线从她身上移开。 玲珑很快就做完了卷子,也察觉到不远处传来的目光,整个考场会用这种眼神看她的除了王珊珊没有别人,她就回头看了一眼,趁着没人注意,飞快地朝王珊珊吐了下舌头。 王珊珊手上正拿着试卷,被玲珑这个表情一看,一个没注意,刺啦一声,卷子就给她撕成了两半儿! 要知道考场可是极度安静的,这突然撕了张卷子,把不少埋头做题的同学吓了一跳,大家循着声音看过去,顿时无语:怎么又是这个王珊珊?她到底想干嘛啊!自己不想考也别打扰别人考试吧?这可是期末考,不仅要看排名,还会把成绩单寄回家里去的!一中可不像其他会隐藏学生成绩的高中,考不好就等着回家吃竹笋炒肉丝吧! 对于大家怨念的目光王珊珊毫无所觉,她只是死死盯着玲珑,盘算着要用什么方法才能教训她,也出出自己心头这口恶气。 这样的想法一直持续到下午考完试跟闺蜜团集合都没散去。 王珊珊就把今天的事儿跟闺蜜团的小姐妹们说了,希望她们能给自己出个主意。以前她们也欺负过像玲珑这样长得好看成绩也好打扮还漂亮的女生,剪了她们的头发跟裙子,把人关起来什么的,有时候也会有些稍微过分的恶作剧,这些事她们做起来都驾轻就熟了! 那些被祁恒甩了的女生,王珊珊都会去找她们的麻烦,明明祁恒都把她们甩了,可王珊珊心里还是会生气,她会想:啊,怎么就不是我呢?我到底哪里比她们差了?比起真心的话我不会输给任何一个喜欢祁恒的人,为什么祁恒却不能看我一眼呢? 她觉得那些长得漂亮的女生都跟她爸爸在外面养的那个小三一样,仗着有人喜欢就肆无忌惮,祁恒哪里是她们配得上的人?! 以往每次计划都能得到响应,这回王珊珊也是叫逼急了才想着去搞玲珑,结果闺蜜团们却不大乐意,甚至犹豫地劝她:“珊珊,要不……咱们就先算了吧,苗玲珑现在是老师们的心头肉,还有很多男生暗恋她,你不知道我们学校还有校花护卫队呢,就是为了她创建的,要是搞她,她肯定会告诉老师的!” 王珊珊咬牙说:“那就让她没办法告诉老师!” 女生们都吓了一跳,不明白她这话是什么意思,王珊珊眼神更狠,“她不就是仗着自己长得好看才这么嚣张的吗?要是她不好看了呢?” 然后她又说:“别说你们都能忍得住!苗玲珑不就是比我们好看一点吗?看看我们脸上的痘!” 是啊,真让人羡慕嫉妒恨,这个年纪的女生很容易长痘,可苗玲珑就跟被上天厚爱了一样,脸上永远是干干净净白白嫩嫩的,对比起长了痘就退不下去的她们,真的很让人嫉妒了。 闺蜜团们面面相觑,都在犹豫。 要说嫉妒,那的确是挺嫉妒的,毕竟大家都是学生,凭什么你就那么受欢迎,老师同学都向着你? 可真要说起来,她们跟苗玲珑之间也没有利益冲突啊!苗玲珑是乡下来的没错,可她不仅长得好,成绩更好,她们闺蜜团不受老师待见,除了奇装异服之外,还有不受管教的态度,就算把苗玲珑的脸给弄出什么疤痕了,总不能连手也剁了吧? 她们都是十三班的,玲珑都转走这么久了,班主任还时不时提起她,拿她做例子激励同学,她们对苗玲珑出手,怕是那群校花护卫队还没反应过来,老师们就不乐意了! 而且闺蜜团的女生们也不是傻子,说起嫉妒,没有人比王珊珊更嫉妒了吧?这都过去多久了,恒哥好不容易开始来学校,却坐在苗玲珑曾经的位子上出神,对漂亮女生也没有那么多兴趣了,跟变了个人似的。 苗玲珑喜欢恒哥,但恒哥明显喜欢苗玲珑——祁恒的手段,她们这些经常在外面玩的人都见过,没必要跟祁恒作对啊! 所以就有人不是很愿意帮王珊珊,她们之前说不行是想找个借口,可王珊珊就跟听不懂暗示一样,一定要她们一出手教训玲珑,这样就有点麻烦了呀。 “那个,我突然想起有点事,我妈说帮我预约了老中医看痘,时间就到了,我得赶紧走了哈!” “等一下!我跟你一起去!我现在每天都就吃一份蔬菜沙拉了,怎么还是减不下去,还是这么胖啊?走起路身上肉都在晃。” “看中医能有用吗?我觉得还是运动比较直接有效。” “……” 听到这里王珊珊还有什么不明白,大家根本不想帮她!虽然她骂玲珑的时候她们也跟着义愤填膺,可说起来她们对玲珑根本没有王珊珊对玲珑的恨意。 倘若今天的玲珑是个好欺负的小可怜,那为了友情这么做也就算了,可玲珑不是啊! 就这样,满心仇恨的王珊珊只能咬牙切齿地看着小姐妹们走远,根本没人愿意跟她一起去招惹玲珑。 算了! 她们不敢,她自己去! 于是第三天中午,龙龙小吃店就迎来了自开张以来第一个刺儿头! 苗爸苗妈不认得王珊珊,但他们都是心肠好的人,见王珊珊体积比较大,苗妈就给她端了一碗凉茶过去,结果王珊珊看都不看一眼一把给挥开了! 嫌恶道:“干什么呀!别靠我这么近!哑巴不会传染吧?!” 她这么一说,其他还在排队的学生顿时怒目而视,但认识王珊珊的毕竟还是少数,大家就都以为她只是来吃饭的,根本没想到会是找茬。苗爸苗妈人好,跟周围邻居都处得来,平时闲暇还能招呼其他店里的人来自家店里喝个茶聊个天什么的,就没遇到过什么心思坏的人。 苗妈并不生气,她打小生下来就不能说话,这么些年,有些人说过比王珊珊更难听的话,她也都一一扛过来了。再说这就是个小姑娘,跟他们家闺女也差不多大,苗妈根本气不起来。 她去拿了拖把,来把这里的地面给清理干净,王珊珊也不知道在想什么,嘴上没再说话,其他同学也就只是经过她的时候嗤一声或是白她一眼,王珊珊全部在意。 她点了一份牛肉炒米粉,因为来得比较早,所以上得也快。 苗妈把炒米粉送来,还给了一双干净的筷子,但这回没给王珊珊倒凉茶了,而是示意她不远处有饮水机。 过了没几分钟,王珊珊突然把筷子朝桌上一拍!“老板!老板!” 正在把点单小票从窗口递给苗爸的苗妈一愣,注意到又是那个凶巴巴的小姑娘,就朝王珊珊这走来。结果王珊珊看到苗妈气得不行,一想到就是这个看起来又老又丑的中年女人生了苗玲珑那个贱人,就把对玲珑的恨意转移到了苗妈身上来。反正这是个哑巴,怎么欺负她都不会说话,苗玲珑不总是一副自己天下第一的模样么?要是她看到自己亲妈被人欺负了,还能笑得那么开心吗? 只是想象一下可能发生的画面,王珊珊就已经不受控制地兴奋了起来。 她把筷子放起来:“这是虫子吧?我来你家店里吃饭,花钱吃的,你就给我吃虫子?你们家的店真的卫生吗?” 原来她的筷子上不知哪里弄了一只沾满了酱料与油星的硬壳虫,看起来黑乎乎的非常恶心。 苗妈吓了一跳,连忙摆手,急得满头大汗,想解释又不能开口说话,就跟王珊珊打手势,打得非常快! 王珊珊根本看不懂手语,哪怕她看懂了也是不会听苗妈解释的,反正她今天是来找茬不是来吃饭的,他们女儿加诸在她身上的痛苦,她是绝对要千百倍奉还的! 眼看苗妈急成这样,旁边有排队的学生忍不住开口:“这位同学,我觉得你可能误会了,老板娘超级爱干净的,店里连点浮灰都没有,怎么会在米粉里有虫子呢?” 一旦有一个人开口,后面的人就都不会停下。 “是啊是啊,阿姨真的好爱干净,每次进来都还清爽很两趟,不跟其他人家一样,阿姨家的酱醋碟子都干净。” “没错,我不喜欢在外面吃饭,但阿姨家是个例外,阿姨真的好爱干净哦!卫生习惯真的好。” …… 没能成功带节奏,反而让这么多人开始夸赞起龙龙小吃店,王珊珊忍不住嘲讽:“你们是傻子吧?哑巴说的话你们也信?他们家既然这么爱干净,那我这份炒米粉里的虫子是哪儿来的,总不可能是我自己带来塞进去的吧?” “那可不一定。” 不知道是谁嘀咕了这一句,王珊珊立刻循声望向来处,见是个身材不高的男生,反正不是恒哥她对任何男人都是一个态度。 那男生不是别人,正是坐在玲珑左手边的庄岩。他本来是在学校吃饭的,后来尝了苗爸的手艺,就再也不想去食堂了。每天中午一放学,庄岩必定是那个第一个冲出来的——他羡慕嫉妒恨啊,班长就有特权,还有玲珑亲自带着,怎么他也算是同桌却啥都没有?! 不过他跟玲珑聊得挺好的,贝谨斯是个闷葫芦,一天都说不到十句话,玲珑找他说话不是受罪?于是话唠庄岩就成了她的最佳聊友,她几乎是什么事都可以跟他说,贝谨斯对玲珑的了解也是每天听这俩人的长篇大论听来的。 所以王珊珊是什么人,别人不清楚,庄岩可再清楚不过了。 别看他个子小,嘴巴是真的损,而且得理不饶人,玲珑跟他关系那么好,以前小吃店还没开张的时候,他可是第一个有幸被她分食物的人呢! 叔叔阿姨人这么好,他当然不能让人污蔑他们! 这个王珊珊脑子不知道是不是有问题,祁恒看不上她,拿玲珑撒什么气啊,有本事找祁恒去啊,真是欺软怕硬! 王珊珊一听庄岩说话就来火:“你再说一遍?” 庄岩个儿跟王珊珊差不多高,但体重可能只有王珊珊的一半不到,小胳膊小腿儿的倒也不怕,他顶回去:“那可不一定!我说了,你怎么着,还想打我啊?要不要脸啊你,知道阿姨不能说话,一口一个哑巴你叫谁呢?死肥猪!” 变胖之后王珊珊最忌讳人家说她皮肤差跟胖,死肥猪三个字彻底刺激到了她,她尖叫道:“你叫谁肥猪!” 庄岩说:“你看店里还有人比你更胖吗???” 这么明显的事实还有什么好问的,死肥猪当然是她王珊珊的,不然还能是谁?庄岩就奇了怪了:“我说你是不是有毛病啊,你这么胖,我叫你一声肥猪你不乐意,阿姨不能说话,你就能叫人家哑巴?那你既然能叫人家,我当然也能叫你。” 王珊珊气得不行,抄起那盘炒米粉就想朝庄岩脸上砸,庄岩吓了一跳,好在王珊珊还没来得快出手就被人摁住了,看看来人庄岩一喜:“玲珑,班长!你们怎么这么晚才来!” 考试刚结束,老师留他们俩在办公室整理卷子,这会儿才放人。玲珑喜欢苗爸做得饭,一看王珊珊要拿炒米粉砸人,脸色就不是很好看:“我劝你最好珍惜食物。” 玲珑说什么王珊珊都不想听,她举手还要砸,结果眼前突然多了个人,定睛一看,是一班班长贝谨斯。 不知为何,王珊珊心底突然冒出一股只有面对祁恒才会出现的畏惧感,手里那盘炒米粉也不由自主地停了下来,她紧张地咽了口口水,就听见贝谨斯说:“我已经打电话通知了你的父母,希望待会儿他们到的时候,你还能这样嚣张。不是要砸吗,快点动手吧。” 549|第四十六片龙鳞(十) 第四十六片龙鳞(十) 说来也奇怪, 那盘炒米粉王珊珊捧在手里,却无论如何都不敢砸了, 她看着贝谨斯, 心头生出一股只有在面对祁恒时才会有的畏惧来。玲珑看着她这样就嫌恶,要不是苗妈在边上, 还有一大堆同学, 她早就把这又肥又丑灵魂又恶臭的人类给丢出去了! 苗爸一直在厨房里忙活, 里头开着抽油烟机, 外面声音他听不大清楚, 玲珑走到苗妈身前抱了抱她, 回头盯着王珊珊:“不许欺负我妈妈。” 她语气娇软, 没什么威胁性, 可不知为何王珊珊却莫名打了个寒颤,她抖了抖身子,有些畏惧, 尤其是想起贝谨斯说打电话通知了她父母的话……她爸妈感情不好, 虽然一直撑着没离婚,但彼此之间也就那样了。她自己不学好,她妈早就对她不抱希望了, 她爸在外面养了小三, 平时不着家,又好面子,要是知道她干了什么事,一定会把她给打死的! 也就是这时, 小吃店里又有客人来了,王珊珊看到大家脸上幸灾乐祸的表情后觉得不对劲,慢吞吞回头一看,她还以为是她爸妈,结果居然是祁恒! 谁不知道王珊珊痴恋祁恒,而祁恒根本看不上她啊!讲道理祁恒,那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天之骄子,跟他们根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平时围着他的也都是身材好的大美女,王珊珊没发胖的时候祁恒都看不上她,她现在变成这个样子,祁恒会喜欢她才有鬼呢! 怕不是祁恒都不知道她是谁哦。 跟他们这些需要高考的学生不一样,人家祁恒家大业大,到时候直接出国镀金,高考都不需要走,这就是金钱跟权势的力量。王珊珊喜欢祁恒又不敢跟祁恒表白,就带着她的姐妹团去欺负那些跟祁恒走得近的女生,有时候甚至因为人家跟祁恒说了句话,她心里就不舒服要去教训别人,除了她那个姐妹团,学校里根本没人喜欢她! 而王珊珊一看到祁恒就吓傻了! 她之前是不自卑的,只是嫉妒别的女生瘦瘦高高皮肤好好穿什么都好看,然而当祁恒出现在她面前,如她所愿将目光停留在她身上的时候,王珊珊几乎卑微到了尘埃里。她看着眼前这个穿着驼色呢大衣英俊的出奇的男生,突然间就自惭形秽起来。她也怕他知道自己平时的所作所为,她明明清楚自己是个什么样的人,却还是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 祁恒是被玲珑打电话叫来的,他就站在店里,冷冰冰的眼神盯着王珊珊,王珊珊抖个不停,她不懂祁恒为什么要用这种奇怪的目光看她,似乎是在恨她,又像是在恨他自己。 她想小声解释:“恒、恒哥……” 祁恒没有理她,而是看向了玲珑,恰巧与贝谨斯四目相对。 两个外形出众不相上下的男生目光于空中交汇,祁恒却意外地没有敌意。他活着的每一分每一秒,呼吸进来的每一口气都是令人心痛的,他无时无刻不意识到苗苗是真的不存在于这个世界了。她的父母,她的同学,她的老师……那些爱她的人和她爱的人,都将她忘得干干净净,这世界上没了苗苗这个人,她被一个叫玲珑的女孩子给取代了。 可他又有什么资格去恨玲珑呢? 如果不是他的话,就不会有悲剧发生的吧?要是一开始他就没有靠近苗苗就好了,她也许会跟玲珑一样,毫不留恋地从十三班转去一班,做个老师同学都喜欢的好女孩——她那么好,怎么可能有人不喜欢她? “王珊珊。”祁恒慢慢地叫了一句,“你是不是从来不知道什么叫适可而止?” 王珊珊用乞求的目光看他:“恒哥……” 她已经很久没见到他了,见到的时候仍然脸红心跳,可是又厌恶自己这样平庸而丑陋。因为她不够优秀,所以只好做个不良少女来吸人眼球,可即便如此,她爸她妈也没有多给她一分关注,她喜欢的人也没有多看她一眼,甚至同班同学都不愿意跟她交好。 但要是可以,谁不想像玲珑那样当个所有人都喜欢的女孩儿呢? 可谁叫她不像玲珑那样天生漂亮,也不像她那样会讨好老师跟同学,会装模作样。 “我真是太讨厌你了。”祁恒面无表情地说,“你就像是一堆烂泥,踩在脚底下令人作呕。” 那么多同学的指责都无法让王珊珊感到羞愧与悲伤,祁恒只要一句话就能令她溃不成军,他太耀眼了,她不敢看他,只觉得自己那些小小的心思都被他看了出来,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被他用无情的话语奚落,王珊珊想死的心都有了! 偏偏这时她爸妈也来了,王珊珊父亲是个身材高大的男人,他一进来就一把拽住王珊珊的头发拖了出去,一点儿也没想着给自己女儿面子,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就拳打脚踢,一边打一边骂:“我把你送来学校就是让你在这丢人的?!一天天的不学好,就知道要钱!要钱!家里是短你吃还是短你穿了?!你在外面都给我干了什么缺德事?!” 店里等着吃饭的同学们都有点于心不忍,王珊珊在地上打滚哭喊,可她爸一点也没心软。没人敢过去劝架,王珊珊爸看起来太凶了,她妈都不说话,别人还管什么呢? 至于玲珑,从头到尾情绪都没有波澜。 又不是她打得王珊珊,管她什么事。 王珊珊自己不学习不用功,总不能怪到她身上来吧? 祁恒就是来对王珊珊说那两句话的,他没有在店里多待,也没有再试图跟玲珑对话——他不敢看她,他会害怕。 贝谨斯注意到玲珑一直在看祁恒离开的背影,他心底顿时有些说不出的感觉,只是这种异样的感觉来得快去得也快,苗爸在里面做好了好几份却一直没见苗妈进来,就好奇地从厨房里伸出一颗头,苗妈这才如梦初醒,赶快过去了,一边去一边心想,这天底下咋能有那样狠心的父亲,她跟苗爸对闺女疼得跟眼珠子似的,不管她是好是坏,他们都是爱她的。 不过闺女从小就乖巧听话,可不像那个女孩子,小小年纪就不学好,他们家闺女从来不要操心的。 贝谨斯驾轻就熟地拿起围裙系在身上,这几天但凡玲珑拉他来店里吃饭,他都要帮忙。有了他在,苗妈轻松了许多,外面王珊珊爸妈已经把她带走了,大家的心情也逐渐好转,其中庄岩是个口无遮拦的,他早就觉得班长跟玲珑之间有点不对劲儿,刚好考完试要放寒假,他就坏笑着调侃:“班长!你看你这围裙穿的,活儿干的,这么熟练,是不是要给我们玲珑当上门女婿啊!” 他的表情贱到了极点,惹得排队的同学们发出一阵善意的哄笑。 贝谨斯下意识看了玲珑一眼,只见她没生气,反而单手托腮笑盈盈地看着他。 耳根子顿时烧得慌,他一伸手,就把马上排到的庄岩从队伍里扯出来,把手上的抹布塞给他:“这么爱说话,帮忙干点活。” 庄岩:??? 奈何他根本不敢忤逆班长,只好从来吃饭的客人变成打工的小可怜,一脸哀怨看得大家都笑起来,不过苗妈一过来他就嘴甜地开始说好话,直把苗妈给哄得眉开眼笑,当天中午不仅没收他的钱还给他加了两次菜! 吃完饭庄岩就差没抱住贝谨斯大腿了:“班长!我的好班长!我的亲亲班长!以后这样的活儿请务必再给我来一打!叔叔做的菜真的太好吃了!我愿意!我可以!” 贝谨斯无情地将他推开。 玲珑就在一边笑。 虽然学校要放假,但小吃店并不会关门,因为附近学区房很多,生意还是不错的,不过就不会像平时玲珑上学时那样忙了。考试结束后过了个周末,周一学生们返校,领了奖状奖学金还有成绩单跟数不清的卷子之后,就正式放寒假了。 平时住校的同学们早早收拾好了行李,住得远的还有父母开车来接,整个校园十分热闹。 惟独贝谨斯,直到学校里没什么人了才拉着行李箱出来,他神色平静,丝毫没有其他同学对于寒假的兴奋与激动。对他来说,待在哪里都是一样的,因为不管在哪里他都是一个人。 玲珑正趴在店里的桌子上写卷子,无意间瞧见经过的贝谨斯,学校附近的公交站正好在他们家小吃店旁边不远,她就扔下笔跑出去:“班长!” 贝谨斯一愣,回头看是玲珑,就冲她点了下头。 她小跑出来的,脸蛋儿白里透红,眼睛黑白分明,干净又澄澈,贝谨斯不敢多看。 “你怎么现在才走啊?刚才领了成绩单不是立刻就回宿舍收拾了吗?” 贝谨斯:“东西有点多,所以晚了点。” “骗人。”玲珑瞄向他手里的行李箱,这么点大的箱子能装什么?怕不是其中一大半都是卷子跟书。“放假了你不开心啊?还是说因为又没考过我心情不好?” 贝谨斯平静道:“没有。” 他对名次什么的不是很看重,觉得自己尽力了就好,考的好与不好,都是他应得的。 “那你吃饭了吗?要不要来我家吃饭?” “不了。”贝谨斯摇摇头,看向已经来了的公交车,“我要回去住的地方了。” 玲珑注意到他说的是住的地方而不是家,公交车在站台停下,其他等车的人都上去了,贝谨斯不跟人争,就等在最后,结果他正准备上车,衣服叫玲珑给拽住了,回头对上的就是她明亮的大眼睛:“什么是住的地方?难道你不回家?” 贝谨斯做不来把女孩子推开的事,于是只好眼睁睁看着公交车无情地驶离…… 他眼中透出几分无奈:“玲珑,不要拉着我,时间不早了,我回去还要做清洁,不然晚上就没有住的地方了。” “你到底要去哪儿啊?” 说到这个玲珑是真的好奇,一中放假少,偶尔放假也就是一两天,学校并不强求学生回去,她就注意到贝谨斯几乎是不离校的,顶多就是回去拿换洗衣物,这学期还开家长会了,苗爸苗妈都想去,但只有一个座位,贝谨斯就说他家里人不来,然后苗爸苗妈就都能去了。 被玲珑这样问,贝谨斯就用一种很古怪的眼神看她。有些羡慕,有些温柔,更多的还是平静,像是早已接受了事实:“我父母很早就离了婚,我一个人住。” 玲珑没想到是这样的回答,“啊?那过年呢?” 贝谨斯轻声回答:“自己过。” 他已经一个人过年很久了,他一个人贴对联,一个人看春晚,一个人做年夜饭——什么都是一个人,他早就习惯了,也不觉得自己很可怜,因为他衣食无忧,父母虽然离婚,但每个月都会按时给他打钱,只是不管他而已。 好在他早已长大,也不需要人管了。 见她小脸一片凄然,贝谨斯颇为好笑,眼底露出快活的色彩来,忍不住伸手捏了下她的脸:“不要用这种眼神看我,我又不是什么可怜虫。” “那你寒假准备做什么?” 做什么? 贝谨斯想,还能做什么,看书,写卷子,刷题。 他对电脑编程很有兴趣,一直在自学,以后大学也想按照这个方向去修,前不久他还卖了个自己做的小程序,赚了一笔不小的钱,这就是他以后创业的第一桶金。他早就把自己的未来规划好了,除了玲珑,没有任何变数。 他不知道这样的变数是好是坏,但他知道,他是很高兴能够遇到她的。 她让他开始期盼每一个新的一天,他晚上在宿舍里躺下,就会想第二天早上跟她见面要怎样打招呼,他也很喜欢苗爸苗妈,觉得他们是天底下最温柔最好的父母,哪怕他没有,也不妨碍他替拥有这样一对好父母的玲珑高兴。 她填充了他已经贫瘠的只剩下学习的人生。 “要不,你帮我写作业吧!” 贝谨斯一愣。 她就开始抱怨:“发了好多卷子哦,明明都会的东西为什么要一写再写呢?根本没有意义嘛!你要是没有事,就帮我写作业啊!我刚才写的手腕都酸了!” 说着还甩了甩,自己揉了揉,像是要证明所言非虚一样。 苗爸苗妈早就发现了,自打中了彩票家里条件好了,闺女越来越会撒娇,无师自通一般,每次他们都酥着骨头,闺女说啥就是傻,一点反抗能力都没有。 ……贝谨斯也是如此。 饶他身为班长,认为这种找同学代写作业的行为非常不好,也拜倒在玲珑的撒娇之下。 他就这样拉着行李箱,又稀里糊涂被玲珑牵回了小吃店——也或许他潜意识里就是想跟她一起的。 苗爸苗妈看到贝谨斯非常高兴,他们超级喜欢这个孩子,又聪明又有礼貌还上进,最重要的还是他们家闺女的同桌兼班长,一看就是好孩子!又听闺女说这孩子父母早年离异一直自己过日子,心思敏感的苗妈当时眼圈儿就红了,苗爸拍板定案:要是不嫌弃,就在咱家过年!在咱家住! 他完全没想到他眼里的超级好孩子对他心爱的小白菜闺女有着非分之想,就觉得这孩子好,又孤零零的,他们一家三口,家里房子大着呢,也不缺这一口吃,最重要的是闺女说可以跟班长在一起互相学习交流,那对闺女好的事儿,苗爸能不答应呢! 他万万想不到,他闺女嘴里的学习交流,就是按照科目分配贝谨斯给她写作业…… 于是贝谨斯便在苗家住了下来,期间回去了一趟拿换洗衣服,过年前几天还被玲珑一家人拉着去逛商场,苗爸一定要给他买件新衣服,并且不肯要他的钱,认为小孩子新年就要穿新衣!贝谨斯只婉拒了一次就接受了,因为他已经很久很久很久没有再感受到这样的温暖了,他舍不得。 他跟着苗家人一起去买对联,回来了贴福字。 他自己过年的时候,就简简单单贴个对联,都不知道里头还有这么多学问。苗爸说起来一套一套的,不仅买了对联,还买了各式各样的窗花,可惜市区禁止放烟花,不然他还想给闺女买一堆烟花放呢! 贝谨斯头一回看人贴对联不用胶水跟双面胶,而是调浆糊贴的,他站在椅子上贴对联儿,苗爸在下面给他扶着,玲珑则离远了指挥,“向上向上……对对再向左一点,再向下一点,哎呀爸爸你拉得太紧啦,班长都不好贴了!” 贝谨斯心想,要是每年都能这样过的话,那该多好啊。 年三十那天,他们四个人一起做了一桌丰盛的年夜饭。苗爸苗妈本来手艺就好,贝谨斯一个人过,也自学了一手好厨艺,惟独玲珑在旁边捣乱,摘个青菜都不安生,可谁都对她生不起气来。贝谨斯把刚煮好的排骨偷偷捞了一块喂给她,苗爸苗妈假装没看见。 晚上一起嗑瓜子吃零食看春晚,地上扔了一地的瓜子皮,贝谨斯拿扫帚的时候苗妈说不能扫,说得等到大年初二再扫呢! 说好一起守岁,谁都没在十二点前离开,不过十二点的钟声响起时,苗爸苗妈都在沙发上睡着了,只有玲珑还清醒着。她还朝贝谨斯招手,他就被她带到了顶楼的天台上,结果发现她不知哪儿藏了一把仙女棒,还掏了盒火柴出来! 贝谨斯只好在寒风中陪她点仙女棒玩,她笑得开心极了,于是贝谨斯也觉得仙女棒很好玩儿。 不知道是谁先主动的,当他回过神来,她已经在他怀里,抱住了他的腰,仰着小脸儿笑得灿烂又阳光,生命力十足。 贝谨斯眼一热。 “你说我爸爸要是知道了,会不会打断你的腿?” 苗爸疼贝谨斯跟疼亲儿子一样,觉着他哪哪儿都好,疯狂给予他家庭温暖,压根儿没想过他俩早恋的可能性。学校里的老师们也是,他俩做同桌这么久了,少年少女的,也没见老师们提点两句,难道在长辈们心里,他俩真的就这么乖吗? 怎么可能! 玲珑明显就不是个乖孩子,贝谨斯看起来循规蹈矩,其实心里有主意得很。 他微微笑了一下:“没事。” 他说,“我的存款,足够买一根很好的假肢了。” 苗爸苗妈在家里沙发上依偎着睡去,天台上少年少女拥抱在一起。 惟独一个人,深夜站在不远处默默地看着,许久之后才离去。 苗爸一直没发现贝谨斯的险恶之处,当然也不知道这看起来守规矩的孩子居然偷偷帮他家闺女写作业。等到新学期开学,玲珑就听说祁恒已经出国了,而王珊珊也被她爸拎着去了一所封闭式的私立学校,王珊珊不愿意,从学校里跑出来,结果又被她爸狠揍了一顿。 曾经她歧视乡下来的土包子,如今新学校的新同学们也歧视一个满脸痘痘的女胖子,她在新学校过得非常不好,那所私立学校收费贵又乱,到那儿上学的基本上成绩都是吊车尾,考不上好的公立高中,只能花钱交培养费进去。 王珊珊爸也没办法,有人不让王珊珊继续在一中读,他又不能真不给女儿上学,只好想办法塞进了私立学校。 他已经仁至义尽了,要是还不能学好,那他也没办法。 祁恒的离去引起了许多人的遗憾跟唏嘘,遗憾这样的大帅哥说走就走,唏嘘有钱人的生活他们真是不懂。至于王珊珊,自始至终,都没能掀起什么火花,就连她的那个闺蜜团,她一走,剩下的人仍然过着从前的生活,拉帮结派不学习,就好像王珊珊这个人从来没存在过,多她一个少她一个都不会怎么样。 苗爸一直没能发现贝谨斯对自己闺女有意思,直到高考前夕,他半夜给复习的闺女做了夜宵送过去,结果发现本应该在学习的两个人搂在一起亲嘴! 当时他就震惊了。 550|第四十六片龙鳞(十一) 第四十六片龙鳞(十一) ……值得庆幸的是, 贝谨斯并没有被苗爸打断腿。 苗爸虽然很喜欢很喜欢贝谨斯,可对于他引诱自己小闺女早恋这事儿绝对不能原谅, 从前他是根本不阻拦两个孩子在一起的, 自打他撞破贝谨斯跟玲珑搂在一起亲嘴后,那防贝谨斯就跟防贼没什么两样! 不过尽管如此, 他还是非常关心贝谨斯, 只不过比起过去看贝谨斯在店里忙来忙去, 那时候苗爸觉得这孩子实诚、勤劳, 现在他怎么看怎么是对他闺女不怀好意的觊觎, 不然干嘛这么殷勤? 苗妈对此倒没有什么异议, 她觉得自己闺女好, 小贝也好, 两个都是好孩子,在一起有什么不对?她跟苗爸互相看上眼的时候,都没到二十呢! 在这个家里, 苗爸处于食物链最底层, 老婆闺女都喜欢贝谨斯,都乐意给贝谨斯撑腰,他就是再不满也不敢说什么。闺女生气了哄哄就好, 老婆脾气好, 一旦生气了那绝不是哄哄就能解决的了。 贝谨斯也夹起尾巴做人,在未来老丈人面前绝对是乖巧温顺,无条件支持苗爸说的每一句话,做的每一个决定。他跟玲珑的关系被苗爸撞破后, 苗爸气得吹胡子瞪眼,看着是想揍他一顿的,可惜时间正好卡在高考前夕,苗爸也怕把两个孩子都给吓着,就忍了又忍,直到高考结束才把贝谨斯拉过来一顿训。 从小到大都是优等生,老师舍不得批评,爹不疼娘不爱的贝谨斯非但不觉得苗爸凶,还挺享受的——虽然早已习惯,可看到人家父母对孩子那样好,他偶尔也会生出羡慕的情绪,这也是为何他很喜欢待在苗家的原因。 他想要成为这个家的一员。 高考成绩出来后,玲珑毫无疑问地成为了本省高考状元,贝谨斯就比她差了两分,两人报的大学都在首都,但并不是同一所。贝谨斯选择了最高学府的计算机专业,玲珑则选择了公安大学的犯罪学专业,不过两所大学正好相邻,苗爸苗妈都是离不开闺女的,说起来也是老天爷赏饭吃,自打他们家闺女中了彩票,家里的日子是越过越红火,到大学开学的时候,他们家都能在大学城附近付起首付跟装修钱了! 不过没有贝谨斯有钱,他不仅学业出众,独立开发出的几个小程序也一个比一个卖得好,虽然学业繁忙,但住的地方很近,苗爸苗妈又在大学城附近开了家小吃店,平时有空两人都会去帮忙,这刚入学没多久,首都大学就知道今年大一新生里最帅的学弟是有女朋友的,公安大学的学长们也扼腕美人小师妹已名花有主。不过这并不妨碍大家欣赏这两人的美貌,玲珑跟贝谨斯一到店里,本来生意就好的小吃店简直挤的水泄不通! 苗爸苗妈都闲不下来,他们手艺好又爱干净,饭菜美味且分量十足,很快就成了大学城的标志性小吃店,再加上闺女跟未来女婿都特别优秀,日子那是一天比一天美。 贝谨斯大二就创立了属于自己的公司,主要从事程序开发与游戏设计,大三上半年推出了一款风靡全国的现象级手游,公司上市成功,他摇身一变就成了国内最年轻的亿万富翁,于是就更忙了基本上除了上课在学校里见不到他,慕名而来想见他的都得到小吃店守着。 而玲珑也忙得不行。 她在人类世界不知道读过多少次大学了,专业也都是随机选着玩儿,她又聪明,过目不忘,学什么都快,大三刚刚开始她就被导师拉去做实习了,还参加了许多场国际交流会,有时候一去就是十天半个月,贝谨斯再忙都会去店里搭把手,她可倒好,出国参加完交流会就玩得乐不思蜀,完全不管家里有苗爸苗妈还有男朋友等着! 就这没心没肺的样,苗爸觉得自己根本不用担心闺女被贝谨斯欺负,贝谨斯能不被他闺女吃得死死的就不错了! 也正因玲珑在学校几乎神隐的状态,大四的贝谨斯成为了首都大学的一个传奇,他年纪轻轻就事业有成,为人却低调内敛,许多刚进校门的学妹都对他十分仰慕。好在大四已经没什么课了,想在学校里见贝谨斯一面也难,这就导致龙龙小吃店的生意越来越火爆,不是饭点店里都满是人! 以前在一中开店,苗爸苗妈两个人忙是忙点,但都能应付得来,大学城人实在太多,在跟未来女婿商量后,他们就贴出了招聘公告,时薪优渥还包一日三餐,很快就招满了人,店里人一添,苗爸苗妈就轻松了很多。 贝谨斯在国内忙得昏天暗地的时候,玲珑跟交流会的同好们漫步在浪漫的异国街头,家里只知道她是出来参加交流会了,不知道她还干了什么彪悍的事,比如说碰上恐怖袭击,她一个人单枪匹马干掉了十几个恐怖分子,陪导师在银行取钱遇到劫匪,其他人都被反绑双手赶到角落的时候,她又一个人干掉了全部的持枪劫匪……诸如此类壮举十根手指头都数不完,要不是她导师坚持要她走犯罪心理学这条路,而她自己也想陪在苗爸苗妈跟贝谨斯身边,早被特殊部队给挖走了!这样的人才就这么便宜了公安系统! 因为小女友出国去了,贝谨斯就很关注这个国家的新闻,他在该国社会头条上看到#遇劫匪功夫少女大展神威#的奇葩标题后差点儿把嘴里的咖啡给喷出来! 当下就打电话给玲珑,要她立刻!马上!现在!就回国! 如果不回,他就给苗爸苗妈说! 玲珑觉得他这样威胁她很不好,他明知道在苗爸苗妈面前她要永远当个乖巧的好宝宝的! 说起来很久以前贝谨斯也觉得自己的小同桌是个听话懂事又肯上进的好宝宝呢……要不是后来她原形毕露的话。她哪里是什么听话懂事肯上进的好宝宝,她根本就是唯恐天下不乱的小恶魔!见天儿的寻思些新花样,没有消停的时候!最可气的是他觉得她任性骄纵的非常可爱,坏的也非常可爱! 贝谨斯认为这辈子自己都得给她做牛做马擦屁股了,在外面闯了祸干了坏事,他一个人提心吊胆还不敢跟苗爸苗妈说,甚至得在苗爸苗妈面前给她遮掩着,知不知道他的心脏都快跳出来了啊! 平时在外头惹事儿也就算了,这回居然还能到赤手空拳干十几个劫匪了!她怎么这么能??? 不能这样放任她下去!必须把她绑在身边看着才能安全! 玲珑悻悻然答应很快就会回去,然后欣然接受大家对她的吹捧与崇拜,彩虹屁什么的多多益善,她就喜欢听人类夸她。 要不是怕苗爸苗妈看出什么端倪,贝谨斯都想立刻飞来找她!就连跟玲珑一起去银行的导师都被玲珑的莽撞吓出一身冷汗,她深深地感慨,自己不肯放人,除了舍不得之外,最大的原因就是这孩子不知死活,根本没有“危险”的概念,看到什么是想上就上想动手就动手,一点道理都不讲! 她苦口婆心地对着玲珑教育了一大堆,以后再遇到这样的事情,就算再有能力也不可以轻举妄动,玲珑把刚买来的热奶茶塞进导师手里,掏了掏耳朵,仿佛看到了女版苗爸。 真的太能唠叨了。 换作平时她当然是懒得管,但她要做苗爸苗妈的好孩子,不见义勇为那能叫好孩子么?而且她有把握得很,根本不存在失手的可能性,不过这些很难跟导师解释。对于真心爱着自己的人类,龙女大人向来很有耐心,她乖巧吸着奶茶听导师叨叨叨,认错态度十分良好。 看她这小模样,导师泄了气,算了,说再多也没用,她带了玲珑四年,以后玲珑读研读博也都是她带,自然也知道自己这小学生是什么性格。看着小天使一样甜美又可爱,实则一肚子鬼心眼儿,向来都是积极认错死不悔改。甭管是谁,教育她什么,她都听,听了也就算了,然后让他们这些长辈一颗心提在嗓子眼儿里,就怕她又逞能。 此时此刻,导师无比后悔自己介绍了公安机关里的学生给玲珑认识,玲珑认了师兄师姐后就跟着去学了一段时间,本来导师只是希望她能有自保的能力,万万没想到她就学了没几个月,就从保护自己变成了罪犯自我保护…… 她实在是喜欢这个灵气逼人的女孩儿,自己又是大半辈子未婚,简直把玲珑当闺女在教,可这闺女胆子忒大,导师简直想让她毕业后去干后勤了。 不出现场屁事没有。 贝谨斯在家里盼星星盼月亮也没能把玲珑盼回来,于是接连几天心情都不大美妙,公司里的员工都察觉到了,个个大气不敢喘,就怕哪里没做好惹得老板发火。说来也奇怪,老板看起来脾气挺好的,又不爱说话,根本没人见过他发脾气,可大家都怕他。 这天贝谨斯下班挺早,他边看手表边拿起车钥匙,又掏出手机想看看有没有玲珑的消息,他今天给她打了好几个电话都没接,信息也没回,不知道她干什么去了,他有点担心。异国他乡的,就算有导师带着他也避免不了操心,就想着她赶紧回家来。 玲珑选择的这个专业,苗爸苗妈都没反对过,他们不懂这些,又疼玲珑,玲珑想做什么都不阻拦,只略微了解她是不用跟刑警那样出现场的,就觉得闺女喜欢什么就干什么,他们全力支持就行,贝谨斯却不这么认为。 他跟玲珑更亲密,也更清楚她都在做什么。 她是个非常非常聪明的女孩,比这世界上所有人都聪明,她能轻易看穿人心,她上的每一门课都能轻而易举地掌握,这也是为何她的导师那样器重她的原因,甚至于玲珑大二的时候就已经参与了几项重案的调查,她跟贝谨斯说了,但瞒着苗爸苗妈,贝谨斯当然也不会告诉二老,否则就怕苗爸苗妈担心地整晚睡不着觉。 别说是苗爸苗妈,就连贝谨斯自己都担心的不行。 玲珑不在身边,他连吃完睡觉都没有兴趣,只能拼命工作来麻痹自己,直到玲珑回来,他的状态才会好转。 手机仍然没有任何未读消息,贝谨斯急着去开车,晚上他都是回家住的,苗爸苗妈不喜欢他总是熬夜加班,认为对身体不好,贝谨斯要是下班早一些,他就会先开车去店里,苗爸苗妈就会早点打烊。 今天下班准时,苗爸苗妈都很高兴,问他吃饭没,贝谨斯肯定是没有吃的,苗爸就要给他做饭,他拒绝了,说等他们一起吃,然后脱下身上昂贵的西装,套上了围裙,堂堂身价亿万的年轻富豪,居然在这样一家小店里端茶送水擦桌子。 来碰运气看能不能遇上这位传说中的大佬学长的学生们都很激动,可惜贝谨斯不怎么跟他们说话,反而是几个女生挤在角落里,脸蛋通红地盯着贝谨斯看,还偷偷用手机拍他,一边拍一边感慨学长真是太好看了,虽然已经快要毕业,可学校里到处都流传着学长的传说! 这样的学长不知道什么样的女生才配得上啊! 贝谨斯外貌之出色更胜娱乐圈的当红小鲜肉,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有个后援团,团里的人都疯狂花痴他,而且对他的小女友很有敌意,毕竟贝谨斯是她们首都大学的,结果居然被公安大学的给抢走了! 提到公安大学的女生,大家眼前就自然而然浮现出身高一米八有两大块胸肌的男人婆。前不久大学篮球友谊赛,公安大学篮球队里有好几个女生,她们愣是没看出来! 学长的女朋友要是那样子,未免也太…… 光是用想的就让人觉得是鲜花插在了牛粪上! 除了爱慕贝谨斯的女生外,还有不少想要找兼门路的男生,有人看见了贝谨斯,在班级群里喊一声,立刻来的人就更多了,店里都坐不下! 因为小吃店生意越来越好,店外苗爸还专门买了长椅给客人们坐着排号,免得大家都得站着等。 所以玲珑到店里的时候差点儿没挤进来,她站在门口,只好拍拍前面女生的肩膀:“不好意思,同学,能不能让一让?” 那女生被人叫住,正想生气呢,一回头对上一张盛世美颜,脸刷的一下就红了,连忙让开:“你走你走。” 玲珑对她笑了下,说了声谢谢,又继续拍拍挡路的人。 好在贝谨斯看到了她。 他英俊的脸上本来没什么表情,也疏于应付套近乎的学生们,气场强大,其他人也不怎么敢招惹他,结果就那么一瞬间,高冷的学长突然笑了! 没有表情的时候就够迷人的了,笑的这么温柔还让不让人活啦? 顺着大佬学长的视线看过去,许多人都忍不住张大嘴:我滴个乖乖,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好看的人??? 贝谨斯想搂玲珑,却被玲珑躲开,她对他摇摇手指头:“不要靠近我,你还穿着围裙呢,好歹把衣服给换了。” 许久不见小女友一见面就被嫌弃的贝谨斯十分伤感:“我身上不脏。” “不脏也不行。”玲珑无情拒绝,立刻投入了苗妈怀抱。 苗妈将闺女抱个满怀,捧着小脸左右端详,打手势说:瘦了。 反正在苗妈眼里闺女总是瘦的,也正因如此,苗爸总是卯足了劲儿给玲珑做好吃的,他在里头听见外面有动静,连忙出来查看,一看是闺女回来了,脸上瞬间就满是笑容,玲珑立刻跟他拥抱。 看得贝谨斯羡慕嫉妒不已,严格比起来苗爸身上可比他身上油烟更重,怎么她就愿意抱苗爸不肯抱他呢? 排队的学生们也看到了大佬学长对美女的亲昵,又听美女对老板老板娘叫爸妈,便反应过来这就是那位传说中的大佬女友,公安大学校花了。 不得不承认,两人站在一起还真登对,也难怪大佬学长对其他献殷勤的女生不闻不问,有了这么美的女朋友,其他人都成庸脂俗粉了,怎么看得上啊! “怎么没让我去接你?”贝谨斯问,他本来以为她今天也不会回来的,“我给你打了好多个电话你都没接,信息也没回。” 围观群众:我去!大佬学长平时对着女朋友都是这么个画风吗?! 玲珑说:“我手机好像没电了,也没充,我先把行李送回的家,看家里没人才朝店里来,爸爸妈妈,今天晚上咱们早点打烊,一起出去吃饭吧?” 苗爸苗妈哪有不同意的。 贝谨斯有一肚子话想跟玲珑说,直到晚上吃过饭回到家才有机会,他一张嘴,第一件事就是批评她在异国他乡不老实,面对那么危险的事情怎么能自己冲上去?她有没有想过最坏的后果?如果她出了什么意外,她让他跟苗爸苗妈怎么过? 玲珑摸摸他的头:“没事没事,下次我会注意。” 贝谨斯顿时说不出话,他无奈道:“还有下次?我再也不想听到什么下次了!你知不知道我看到新闻的时候,心脏都要跳出来了?” 玲珑吐吐舌头:“没有下次没有下次,下次遇到什么事我都低调好吧?” 她太会骗人,贝谨斯一时弄不懂她说的低调是指低调揍人呢还是低调不管事。 他觉得应该是前者,她要是不惹事,太阳明天都能从西边出来。 玲珑又蹭进他怀里:“这事儿你没跟爸爸妈妈说对不对?”要是说了今天迎接她的就不是春天般的温暖了,苗爸苗妈爱她,对她可以说是百依百顺,可一旦涉及到她的安全,两口子是绝对不会撒口的! “我哪里敢说?万一吓到他们怎么办?”贝谨斯先是语气沉重,然后放软了声音,甚至略带乞求,“玲珑,答应我,不要再做这样危险的事情了,你知道我听说的时候有多么害怕吗?下次如果你还要离开我那么远,就让我跟你一起去吧。” 他必须时时刻刻看着她才行。 玲珑亲了亲他的下巴:“谁让我是个好孩子呢。” 贝谨斯忍不住捏她的脸,稍微用了点力气又开始心疼,摸着小脸上的嫩肉告诉她:“你知不知道,现在有多少人想撬你墙角?” 玲珑顿时斜着眼看他:“那就得看我的墙角牢不牢靠了,要是不牢靠,我就重新砌一个。” 贝谨斯:“牢靠自然是牢靠的,别人撬不动,可是墙角有时候也希望他的主人能宣誓一下主权。” 就像是今天在店里,他其实非常讨厌那些女生动不动就找他说话,要号码要联系方式,可那都是客人,他就特别希望玲珑能突然出现,告诉那些人他是她一个人,只属于她。 “好吧。”这阵子她确实是玩得有点嗨,冷落他许久了,出门在外玲珑肯定不会忘记联系苗爸苗妈,但总是忘记跟贝谨斯说一声,他很包容她,从来不喊委屈,像是今天这样还是头一回。“明天我陪你上班,这次出去惊险了好几次,导师说她要缓缓再带我去首都警察局,我有一个星期的假呢!” “都陪我?” “都陪你。” 贝谨斯这才高兴起来,然后像是突然想起什么:“对了,我前几天见到了祁恒。” 啊,要是他不提这个人玲珑都要把他给忘了,“他怎么了?” 贝谨斯想起年纪轻轻就已经苍老的不像话的男人,摇了摇头,“他看起来……简直像个死人。” 身上一点生气都没有,连呼吸都是习惯,也不喜欢别人靠近,跟贝谨斯四目相对后甚至一句话也没有说就转身走了,贝谨斯也是想起来才跟玲珑说一声,并没有当回事。 玲珑无所谓道:“跟我们没关系。” 贝谨斯应了一声,她总是给人一种很矛盾的感觉,她很乐于助人,对陌生人都很友好很善良,经常做好事,还见义勇为,可有的时候,贝谨斯总觉得她凉薄的吓人,仿佛她不把任何人事物放在眼里。 他想,这应该是他的错觉吧。 只要他们能在一起就行了,祁恒什么的,早该忘得干干净净。 明天,她还要陪他一起去公司呢,他都迫不及待想看她如何宣誓主权了。 551|第四十七片龙鳞(一) 第四十七片龙鳞(一) 今天是苗苗插班到一中的第一天。 她很紧张, 因为她是个不善于跟人交流的女孩子,总是害羞地坐在自己的位子上, 不过她的成绩非常好, 也因此新学校的老师对她态度很不错。 年级组长说要看她第一次月考成绩才能决定她接下来是不是能在一中就读,所以她要先去十三班上课, 苗苗认为自己得更加努力才不会辜负爸爸妈妈还有老师们的期望, 她一定会好好学习的! 十三班的同学们对于新来的女同学表达出了强烈的鄙视——原因无他, 这个女生穿得也太土了吧!!! 这都什么年代了, 为什么还会有高中女生穿那种小女孩才会穿的土粉色大蝴蝶结棉衣??一看质量就很一般, 绝对不超过二百块钱, 怕不是在地摊上买的。这么一件土粉色棉衣, 下面却搭了白色裤子跟黑色棉鞋……明明新同学长得挺漂亮的, 可穿得这么土再漂亮也不好使啊,甚至她还绑了个麻花辫! 天哪,简直像是二十年前电视剧里的那种村姑! 苗苗结结巴巴地自我介绍:“大、大家好, 我叫苗、苗苗……” 她咬着嘴唇, 都不敢抬头看同学,继续结结巴巴地说:“以后请、请大家多、多多关照。” 说完还郑重地鞠了个九十度的躬。 教室里爆发出一阵狂笑,崔振一边笑一边跟旁边的人说:“喂喂恒哥, 你快看上头这妹子, 太好笑了,她怎么把腰弯成九十度的啊!哈哈哈哈——” 没等大家笑完,突然,教室里传来“砰”的一声响! 正在笑的同学们都吓了一大跳, 朝声音来源处一看,就瞧见校霸祁恒一脸阴郁:“笑你妈呢?吵到老子睡觉了!” 讲台上因为被嘲笑小脸羞红的苗苗不知所措地抓着衣角,她怯生生地朝祁恒这边看过来,似乎很怕这样凶的他。祁恒说完这句话就没再开口,他又趴在了桌子上。 班主任赶紧让苗苗去座位上,前几天祁恒也不知怎么回事,非要一个人坐,拖着自己课桌到后头,把本来的位置空了下来,现在新同学正好可以坐那儿。 苗苗乖乖去到自己位置上,她先轻轻吐了口气,然后把书包里的课本拿出来。班主任说了几句大家要互帮互助的话之后就开始正式上课了,之前苗苗在的学校跟一中的进度比起来慢了好多,即便苗苗有提前预习的习惯也很难跟得上,她听课听得很吃力,一堂课都紧绷着放松不下来。 好不容易下课了,她没有想上厕所,就认认真真地翻开前面几个没学的单元,这堂课老师讲的很多知识点她都没听懂,不过她一一做了笔迹,如果自己有看不懂的地方就去办公室问老师好了。 她的同桌是个扎着马尾辫很瘦很高的女孩子,对她还挺友善的,甚至主动邀请苗苗一起去小卖部。但是苗苗不想乱花钱,也舍不得浪费时间,她还有好多地方没搞懂呢!女生叫温茜茜,她看起来不大好招惹,其实人很nice,大大咧咧的又豪爽,就跟苗苗说:“要是有什么问题都可以找我哈,我这个人最大的优点就是乐于助人。” 苗苗抿着嘴笑,点了点头。 她跟班里同学都不熟悉,也不习惯主动跟人交流,温茜茜这样自来熟的女孩子她并不讨厌,甚至有点羡慕,要是自己也是这样的性格的话,爸爸妈妈就不用担心她在学校交不到朋友了。 当然这样的想法苗苗也只是想了一下,就专心投入到了学习之中。 除了数理化这样的科目慢了几个单元听得比较吃力外,其他科目苗苗都能跟上,不过她很害羞,不大好意思举手回答问题,但老师如果提她的话,她也是会鼓足勇气答的。 没用多久,来十三班上课的老师们就对她有了印象,毕竟在十三班这么个遍地刺儿头的班级里,这样乖巧上进的女孩子简直是凤毛麟角,没听说那祁恒嘛,仗着家里有钱根本不把学校老师放在眼里,上着课都能踹桌子吼同学,不讲理的一匹,也不知道他家里人到底是怎么想的。 就有老师说:“那你不知道了吧,祁恒家里老有钱了,他爸可是全国富豪榜前三常客!有钱人家养孩子跟咱们不一样,学校的新教学楼还有体育馆游泳馆都是祁恒家里捐的,你说你敢管吗?” “管也管不了,就随他去吧,好在祁恒也不在学校惹事儿,就是脾气大了点,其他的也没什么。” 这么说的是十三班的班主任,她早就放弃祁恒了,以前刚带十三班的时候她还试图跟他家人沟通,结果祁家人完全不觉得祁恒这样做有什么不好,反正家里有钱供得起,到时候直接出国,什么大学都能上,镀金回来继承家业,普通人就是努力几百年都比不上。 老师们纷纷感叹有钱人就是不一样,然后写备课的写备课,查作业的查作业。 苗苗一上午都认认真真上课了,然后中午放学,她要去食堂吃饭,不过她做事有点慢,旁边想跟她一起去食堂的温茜茜都等急了,拉着苗苗的手一路飞奔,驾轻就熟地给她占了个位置,还给她解释:“我们学校食堂窗口有两种,一种是住校生吃的包餐窗口,一种是走读生自己打的窗口,你可别走错了哈。” 她说的苗苗都认真记下了,“谢谢你。” 温茜茜摆摆手:“这算什么啊,不用谢。” 她野蛮,直接扯开前面的同班男生插队打饭,男生敢怒不敢言,只好又跑到最后去排队,见苗苗还老老实实排队,温茜茜直接把她拉到身边:“你去打汤,你不是还没办校园一卡通吗?今天我先给你刷,等你办了再还我,阿姨们都不喜欢收现金,很麻烦的。” 苗苗觉得这样麻烦人家不好,有心要拒绝,温茜茜已经打了两份饭了,苗苗没办法只好去打汤,然后来帮温茜茜端餐盘。温茜茜说不用,她却很坚持,心里发愁,她不想打这么多菜的,花了太多她根本吃不完,浪费粮食又浪费钱,爸爸妈妈给她的生活费她想尽量攒起来不要乱花。 家里条件很困难,爸爸还要看病,她花钱不能大手大脚的。 温茜茜不知道苗苗在想什么,她把餐盘放到苗苗跟前,苗苗没办法,她不浪费粮食,哪怕已经吃不下了还要把剩下的都挤进肚子里。温茜茜眼珠子转了转,突然说:“啊苗苗!我没吃饱,你剩下的给我吃吧!你也没吃饱吗?” “我吃饱了。”苗苗说,面露迟疑,“可是……这是我吃过的……” “没关系没关系,大家都是女孩子,这算什么。”温茜茜嘿嘿一笑,把苗苗的餐盘拿到自己面前,飞快地吃起来。 她看起来那么瘦,居然这么能吃,苗苗都惊呆了,不懂温茜茜把这么多食物都吃到了哪里去。 吃完饭一起回教室,因为中午吃得太多,苗苗决定晚上不吃饭了。 下了晚自习她收拾好了书包就回家,不过天气太冷了,这么晚的时候更冷,苗苗觉得脸都冻得有些疼。她呵了口热气在手心贴在脸蛋上,小小的身影却一点都不孤独。 苗爸苗妈早在家等着了,见苗苗回来都很高兴,苗爸还给她煮了一碗小馄饨。 他们家闺女身板儿小小的,总是长不高,怪家里条件不好,两口子从牙缝里省下来的钱都给了苗苗,希望她能在学校吃好一点,不过这个傻孩子肯定不听话,所以晚上苗爸必然是要给她做夜宵的。 苗苗吃了夜宵,躺下睡觉的时候心口还是暖暖的。 她觉得新学校跟新同学都很好,她还认识了活泼友好的温茜茜,真是再好不过了。 她一定会很努力很努力学习的,绝对不让爸爸妈妈失望! 第二天苗苗照旧起得很早,到学校的时候班里还没多少人,她就摊开课本开始背书。她脑子聪明,记忆力也好,从小到大考试都没跌出过前三名,苗爸苗妈都咬着牙供她上学,村里好多跟她差不多大的女孩,学习不好都辍学了,只有她一直读。 家里条件什么样苗苗清楚,爸爸病得很重,可是没有钱做手术,只能每个月自己去医院补血,妈妈每天起早贪黑去市场买菜,她绝对不能做让爸爸妈妈伤心的事,她必须好好学习,必须! 想到这里,苗苗更有动力了! 趁着早自习的铃还没打,苗苗去了趟厕所,回来就发现自己后面那个座位有人坐了,她对这个男生有点怵得慌,昨天她自我介绍时他一脚踹翻了桌子,骂得全班同学鸦雀无声,苗苗觉得他好凶,看都不敢看一眼。 好像不管什么时候……他都是趴在那睡觉来着。 苗苗觉得他这样很不好。 但她又不敢提醒,只能认真听课做笔记。 温茜茜一到教室就惊呼:“苗苗!你怎么来得这么早!天这么冷的说!” 552|第四十七片龙鳞(二) 第四十七片龙鳞(二) 苗苗很自然地回答:“我觉得不早呀, 我也就背了两篇课文。” 温茜茜咋舌,她反正是不爱学习的, 平时上课不打瞌睡就是对得起老师了, 不过她还是忍不住对苗苗竖起大拇指:“一看你就是个好学生,加油!” 她说完这话, 边上突然有人阴阳怪气地说:“好学生能到我们十三班啊, 不过是个乡下来的土包子罢了。” 苗苗抿了抿嘴, 这话有点伤人, 但她并不想跟人起冲突, 就拉住了要暴走的温茜茜:“没事没事, 快坐下, 一会儿老师来了。” 已经在班里待了一天多, 苗苗也认识了几个同学,知道说话讽刺自己的那个女生叫王珊珊,看得出来家庭条件很好, 她也没觉得王珊珊说错了, 自己是挺土的,可是吃得饱穿得暖,她以后会凭借自己的双手打扮自己的, 但不是现在。 现在最重要的事情是学习。 昨天她去办公室问老师题目的时候, 老师告诉她说很快就要月考了,叫她要好好听讲,如果考得好就可以进一班了。苗苗是很想去一班的,听说一班在一中就是实验班, 里面的学生考重点大学都是稳当的,她也想考进去。 可惜苗苗不愿意一般见识,王珊珊却更得意了,她觉得苗苗就跟个小老鼠一样又丑又怂,温茜茜在班里平时就很泼辣不好惹,没想到居然跟个乡下来的土包子关系那么好,真是丢城里人的脸!反正说不上为什么,王珊珊就是讨厌苗苗。 那么难看的衣服,可苗苗就是长得好,皮肤白白嫩嫩的像是剥了壳的鸡蛋,眼睛也水汪汪的,平时不大爱说话,王珊珊觉得就是装模作样。她爸在外头养的那个小三以前也是乡下的,学历不高,在城里当洗脚妹勾搭上的她爸,特别会装可怜,简直跟苗苗一个样!所以看着苗苗王珊珊就讨厌,恨不得教训教训她。 要不是温茜茜老是跟着苗苗,王珊珊早给苗苗下马威了。 她嘲讽道:“乌鸦就是乌鸦,到城里上学了也还是乌鸦,出去可别说是我们十三班的,太土了,丢死人了,我都——啊!!” 突然一声巨响,本来倚在桌子上的王珊珊尖叫一声倒在了地上,桌子还有桌子上的书稀里哗啦砸了她一身,疼得她眼冒金星,得亏旁边有闺蜜团的好朋友才把她给拉起来,她狼狈地站起身,就对上一双冰冷的眼睛,顿时就吓了一跳,结结巴巴地喊人:“恒、恒哥……” 祁恒一脚连人带桌子踹翻,脸上一片冷酷:“跟个母猪一样叫唤什么?发春了滚出去发,别在这里打扰我睡觉!” 他说话实在是太难听了,苗苗忍不住看了他一眼,说起来她都没看清楚这位同学的脸呢,就听说他家里很有钱,人也很霸道不讲理,学校里没人敢惹他…… 没想到他这么好看! 就算是苗苗也觉得这位同学长得特别出色,比电视里的男明星都帅,就是看起来很不好惹,凶巴巴冷冰冰,苗苗有点害怕,就朝后头躲了一下。 王珊珊暗恋祁恒的事儿许多人都知道,她特别喜欢欺负那些祁恒交往过的女生,有时候哪个女生跟祁恒稍微多说了两句话,王珊珊都能带着自己的闺蜜团把人关在厕所里头,但她又很有自知之明,知道以自己的条件祁恒是看不上的,平时也不敢招惹祁恒,顶多就是在心里花痴一下。 对别人下手毫不留情的王珊珊,被祁恒一句话就骂哭了,眼圈儿红通通,眼泪在里头打转。 祁恒却一点怜香惜玉的样子都没有,他甚至又踹了一脚王珊珊的桌子,这一回连同她那几个闺蜜团成员的桌椅都乱得不成样子,只听祁恒威胁:“下回再吵着我,别怪我揍死你。” 他是认真的! 王珊珊吓得打了个哆嗦,连连点头。 祁恒这才回到自己座位上,又趴了下去,苗苗就听见后面传来一阵悉悉索索的剥糖纸的声音,她忍不住好奇地回头了一眼,祁恒正巧往嘴里塞了根棒棒糖就要继续趴下,结果四目相对,苗苗非常尴尬,她立刻别开眼睛假装什么也没看见,祁恒眼神则闪了下,他咬着嘴里的棒棒糖,嘎吱嘎吱响,再度将头藏在了臂弯,直到放学才肯抬起来。 接下来的几天苗苗也都很认真地在学习,她底子扎实又肯努力,很快就把进度追了上来,几次随堂测验都拿了很高的分数,班主任越看她越喜欢。 苗苗觉得自打到了市区,家里的运气一下就好了起来! 他们家的摊位现在很受顾客们欢迎,许多人都喜欢买他们家的菜,早早就能卖完货。星期日晚上她回家,爸爸还高兴地告诉她说医院里有首都来的专家,看了苗爸的病历后觉得这个手术很有挑战性,问苗爸愿不愿意接受手术,因为风险性也高,所以价格非常低廉! 苗爸早年就不能行走了,得知有治愈的机会非常激动,可苗妈不想答应,在她看来,风险性高的手术实在是太可怕了,她无法承担手术失败的后果,她跟闺女都不能没有苗爸,他们三口人在一起才是一家人,少了谁都不行。 但苗爸很坚持,他问苗苗,会不会怪爸爸做的决定。 苗苗摇摇头,“爸爸做什么我都支持。” 爸爸在她面前总是很坚强的,可她听过他偷偷地哭,用力地砸那双不能走路的腿,恨自己拖累了她跟妈妈——如果是爸爸自己做的决定,苗苗是不会生他气的,因为他永远都是她的好爸爸。 苗妈气哭了一场,最终也没能拗过苗爸。 手术定在下周五,苗爸周一就得先入院观察,苗妈不放心要去看着,家里就只剩苗苗,苗妈也不放心,被苗苗再三保证才勉强答应让她一个人在家,不过每天晚上都得打电话报平安。 他们家租在一个很老旧的居民楼,这里胜在房租便宜,离市场也近,昨天苗苗回家的时候发现路灯回来了,没想到今天就修好了,可真快!他们都没来得及打电话反映呢! 苗苗放学都是一个人回,苗爸就恨自己腿怎么不能动,他根本不放心女儿走夜路!每天晚上都提心吊胆的,有时候会推着轮椅到巷口等很久,只是天冷了,医生说他的腿得注意保暖,苗妈都不让他出去了。 苗苗背着书包,她从小就乖巧听话,别的孩子放学后贪玩,她从来都是一放学就立刻回家,到家了就做家务,哪怕苗爸苗妈不让她做,她也坚持。 不过今天的苗苗有点害怕。 他们家是刚搬过来不久,她对路还不是太熟悉,每次到居民楼这边的小巷子苗苗都有点害怕,黑漆漆的,像是张着大嘴的野兽,苗苗不敢看,抓着书包带快速通过,结果在几个大垃圾桶的旁边突然伸出一只手! 抓住她就往里面拖! 苗苗吓了一跳! 她立刻意识到自己遭遇了什么,正想大声呼救却被一只粗糙又臭烘烘的手捂住,她奋力挣扎,咬在那人手上,黑暗中只听得到粗重而兴奋的喘息,苗苗吓哭了,她明白即将到来的命运,就在她万念俱灰时,身上的那个人突然被掀开,一个人影掠过,紧接着就是钢管重击人体的闷响,听得苗苗毛骨悚然。 她不知道后来的那个人是谁,直到那人拉她出了小巷,还推了她一把,声音略显沙哑:“快点回家。” 苗苗也不敢问,只知道那人戴着连帽衫跟口罩,她吓坏了,情绪还有些不稳,听到叫她回家,拔腿就跑。 看着苗苗家亮起灯,祁恒才扯掉口罩,又捡起地上的钢管,他冰冷地看着倒在地上酒臭冲天的醉汉,再度进入漆黑的小巷子里。 苗苗没敢把这事儿告诉父母,她怕他们担心,但她也怕再遇到那个人,就连夜弄了一瓶辣椒水,还随身带了一把小刀,第二天早上去上学的时候还心慌不已,经过昨天那个小巷口,苗苗停下了脚步。 那里停了一辆警车,还有一些起很早的居民,苗苗走过巷口的时候,发现地上有结了冰的血,她还差点踩上去! “……不知道撒,哎哟早上我发现他倒在这的时候吓了一跳,你说咋就穿了条裤衩呢?我一看,出气多进气少了,就赶紧报警了。” 苗苗只听到一位大叔这么说。 是昨天晚上救了自己的那个人做的吗?苗苗觉得还挺解气的,她定了定心神,没多关注就朝学校去了。 苗妈抽空回家给她把夜宵做好,还特意来接苗苗回家,用手语告诉她说警察抓到一个变态,说自己以后每天晚上都会出来接她。苗苗舍不得苗妈太累,可苗妈很坚持,她拒绝无效,只好答应了。 她确实也很怕,如果再遇到上次的事,谁知道会不会再有人出来救自己呢? 离苗爸手术的日子越来越近,苗苗跟苗妈都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越来越紧张,紧张的苗苗上课都没法集中注意力了! 553|第四十七片龙鳞(三) 第四十七片龙鳞(三) 苗爸的手术正好是在一中月考结束放假后, 苗苗就在家收拾了洗漱用品,跟着苗妈一起到医院守着了。 苗爸的主治医师听说是从首都过来的老教授, 经验丰富, 专门研究血液病,在国际上都很有名气。他已经快六十岁了, 但一直奋斗在医护工作一线, 苗苗觉得自己以后也很想当个医生。 老教授姓章, 精神矍铄, 和蔼可亲, 对苗苗跟苗妈的态度非常好。他看过苗爸的病历, 跟其他血液病病人很不相同, 因此才主动提出免费为苗爸进行手术, 并且提供了单人病房,苗妈跟苗苗陪床,也是章教授帮忙解决的, 一家人都快感激死了。 在苗爸住院期间, 章教授每天都会来他的病房,问问他的状况,观察他的病情, 还安慰苗妈跟苗苗, 说手术成功率很大,她们不需要担心。 因为苗苗上学,这还是章教授头一回看到苗苗呢,之前苗苗来医院恰巧都跟他的时间错开了, 他看到苗苗,微微愣了一下,随即夸道:“是个好孩子。” 苗爸苗妈听到人夸自家闺女别提多高兴了,苗苗紧张地对章教授鞠躬:“谢谢您。” 章教授摆摆手,“医者仁心,这是身为医生应该做的事情,小姑娘今年上高几了?” “高二了。” 章教授又问:“学的文科理科啊?” “理科。” “那有没有想过以后报什么专业呢?” 苗苗有点害羞,但是很坚定地回答:“我想学医。” 章教授笑起来:“好好好,到时候一定要考我们首都医科大,我虽然年纪大了,但还是带几个博士生的,你可不能让人失望。” 苗苗小脸通红:“我一定会考上的!” 她握着小拳头,信心十足。 果不其然,就像是章教授说得那样,在他的亲自操刀下,苗爸的手术做得非常成功!只需要住院观察一段时间,如果没有问题就可以出院了!出院后注意保健跟复诊,就连数年不能行走的双腿都能好起来! 得知手术成功,苗妈当时就抱着闺女哭了,她一边哭一边抹眼泪,守在还没有醒的苗爸身边,一秒都不肯离去。 于是十三班的同学们发现,放了假回来,新同学的心情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好了起来!她本来是内向的女孩子,但现在成天眉眼弯弯,让人看了都不免跟着有了好心情。 月考成绩也出来了,新同学以当仁不让的姿势考入年级前十,力压一大堆学霸,在十三班那更是一枝独秀,别人根本赶不上。要知道一中可是本市最好也对成绩要求最严格的高中,能年纪前十意味着哪怕是去到学霸遍地的一班,她也是尖子生! 所以理所当然的,苗苗就要转到一班去了,班主任跟一班的吴老师达成了共识,当天就把苗苗的课桌搬走了。 王珊珊兴冲冲地来上学,发现祁恒却不在,她顿时丧气不已,还以为今天也能见到恒哥呢。说起来恒哥每天准时准点到学校才维持了不到一个月,怎么又开始不来了啊?不过她很快又奇怪地问其他同学:“那个乡巴佬呢,迟到啦?她桌子怎么也没了?” 同学看她一眼:“人家成绩好,去一班了呗,还能在十三班跟我们待着啊。” 王珊珊一愣,还真没想到土包子是个学霸。不过她也没放在心上,而是转而趴着桌子感叹今天见不到恒哥了。 跟十三班同学比起来,一班同学只认成绩,成绩好就有发言权,月考过后正好是重新排座位的时候,苗苗按照自己的习惯选择了前三排中间的位置,新同桌就不是温茜茜了,她很舍不得温茜茜,可是她还是想来一班,走的时候温茜茜还依依不舍地拉着她的手呢。苗苗也有点失落,她很少有朋友来着。 新同桌也是个女生,戴着眼镜,略胖,但很好相处,就是话不多。不过苗苗自己也不是聒噪的人,打过招呼互通姓名后,大家基本上都是看书做题的,不像十三班那样,上课铃响了还在教室外面晃荡,不看见老师不回来。 苗苗也感觉到了很大的压力。她在过去的学校,前三名是稳的,有时候不是第一,也跟第一的成绩相差不了几分。可这次她却只考了年级前十,而且她去光荣榜上看过成绩,第一名那位同学总分比她足足拉出了几十分! 这个差距实在是太大了! 苗苗认为自己必须得更加努力才行。 中午放学,苗苗刚出教室就看见了在楼梯口等待自己的温茜茜,她眼睛一亮,跑了过去:“茜茜!” 温茜茜跟她拥抱了下:“呜呜苗苗,你现在到一班了,我们隔得好远啊!我上课都不想说话了!” 苗苗也很愧疚:“对不起啊,可是十三班的学习氛围真的有点差,我在那里老是静不下心来……要不,茜茜,我给你补习吧?这样你也可以努力考进一班,我们就又可以在一起了。” 温茜茜吓得连忙摆手:“别别别,我可不是读书的料,我都想好以后的出路了,我以后要去当个化妆师!” 苗苗想都不想的点头:“你一定可以的!” 温茜茜没想到苗苗这么相信自己,她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走走走,咱们去食堂吃饭去。” 两个人手拉着手去了食堂。 除了不在一个班级上课,苗苗觉得其他没有任何变化。一班的同学很好相处,她跟新同桌也很合得来,大家不管关系如何,都经常在一起讨论问题,所以日子过得很快乐。 家里的情况也越来越好。苗爸顺利出院,很快就重新站了起来,除了要定期去医院复诊外,几乎跟正常人没有区别。他们家在市场的摊位也被重新规划了,现在有了个特别好的位置,苗爸不用看病,手头就慢慢攒了点小钱儿,而且他们家所有人的运气都变好了! 先是去超市买日用品的时候,因为满99可以抽奖一次,苗妈就中了一等奖——一辆面包车,然后苗爸攒了手头的钱想给闺女换个好用点的手机,本来预算是三千块钱,结果买了手机也能幸运摇奖,苗爸稀里糊涂就中了营业厅的最新款水果手机外加三万块钱还有一辆电动车……就连苗苗,在学校元旦晚会的时候也中了一套五三…… 反正就是日子越过越好了,苗爸苗妈还盘算着在学校附近租个店面,他们两人手艺都不错,但还不到开小吃店的地步,就想卖点学生用品。说来也很神奇,不管是租房子还是进货,都顺利地不可思议,甚至生意也好的不行! 有了存款后,苗爸就做主不在本来的居民楼住了,那里实在是太差了,他其实想买个二手房,于是更神奇的事情发生了,他们家找的中介是个热情又真诚的大婶,还真就给他们家联系上了一个学区房! 就在一中附近! 小区治安良好环境优美! 精装房! 房主是个小伙子,本来是要跟女朋友结婚的,结果结婚前夕发现被女朋友绿了,一气之下就要把这婚房给廉价卖出去,用他的话说,那就是看着心里就堵得慌!他为了女朋友,背井离乡来到这个城市定居,辛辛苦苦全款买房,就落得这么个下场,他要回家,再也不来了!所以房子只求迅速脱手,根本不讨价还价! 足足比市价便宜了十几万! 苗爸苗妈都被这天上掉下来的馅饼给砸晕了,不得不怀疑这到底是真是假,结果等他们贷款完毕付了钱全家搬进去拿到了热腾腾的房产证才意识到,好像……是真的啊! 虽然小伙子是按照婚房装的,但三室一厅,家具电器都齐全,小伙子连这年的网费都给了钱! 苗爸叹气说自家真是走了大运,苗妈连连点头,苗苗在新家欢呼不已,搂着苗爸苗妈笑出了花。 苗爸是个疼老婆疼闺女的男人,他们家的学生用品店不仅卖文具还卖书,因为店面挺大的,有一天就有人上门跟他谈生意,问他愿不愿意入伙,就是把这个店当成一个代理点,以后附近的小文具店小书店都到这里拿货,还给苗爸提成。 这哪有不答应的,苗爸是个实在人,他就想使劲赚钱给闺女攒嫁妆,再给老婆买戒指,以前家里穷,他拖累了老婆闺女,能有赚钱的机会当然不能错过。 随着家里生活条件越来越好,升了高三的苗苗,已经彻底脱离了高二那种土里土气的样子了。 她不会打扮自己,但温茜茜会啊!温茜茜嘴甜又活泼,苗爸苗妈也非常喜欢她,苗苗现在有零花钱,温茜茜就会拉着她去逛街买衣服,把本来就漂亮的苗苗打扮的那叫一个亭亭玉立,走在学校里不知多少人朝她看! 苗苗本来个子很小,苗爸苗妈除了看店之外,就琢磨着怎么给闺女补身子了,她慢慢又长高了些,身上脸上也有了肉,看起来健康又文静,特别招人喜欢。 554|第四十七片龙鳞(四) 第四十七片龙鳞(四) 苗苗变漂亮了, 就有人盯上她了。 学校里的男生们还好,顶多就是在心里欣赏, 然后晚上躺在宿舍的床上, 几个人一起聊天儿,觉得一班的苗苗好看又有气质。 可校外的人就不是这样了。 苗苗头一回被人堵着, 就是校外人干的。 因为快到苗爸苗妈的结婚纪念日了, 苗苗攒了很久的零花钱, 就是想给他们买礼物, 温茜茜还带她去了一家可以亲自做蛋糕的店, 然后两人分别坐公交回家, 苗苗离家还有段距离呢, 就被这几个人给拦住了。 她紧张地抱住身前的礼盒, 往后退了一步:“我不认识你们。” 为首的瘦高个男生染了一头黄发,穿着紧身裤露着脚踝,耳朵上还戴了一排耳钉, 苗苗隐隐看见他手背上有一圈纹身。她向来是个乖巧的女孩子, 对这样的人虽然没什么偏见,可平日里遇见都是要躲着走的,绝度不会跟他们有什么交集。 “现在不就认识了吗?”男生笑嘻嘻的, “苗苗, 我喜欢你,你跟我处对象吧?我会对你好的。” 苗苗吓了一跳,她连忙摇头:“对、对不起,我不会早恋的, 我、我还想考大学呢。” “可我喜欢你,怎么办啊?” “就是,我们涛哥喜欢你,你不得表示表示啊?”另外一个男生吊儿郎当地说。 苗苗越来越害怕了,她不想跟这些人说话,却也不敢跑,她怕自己跑了惹怒了他们,附近没什么人,她今天回家会晚一些,打电话跟爸爸妈妈说过的,所以爸爸没有来接她。 她太害怕了,小脸儿红红的,眼睛里也隐约有了水汽。 在男生们看来,这样文文静静温温柔柔的漂亮女孩子,红着脸的小模样可真是太勾人了,这种诱惑谁顶得住啊?尤其是天气越来越暖和,苗苗今天就穿了件到大腿的卡通卫衣,搭配黑色铅笔裤跟小皮鞋,特别好看,两条腿又细又直。 于是就出声调戏:“哟,脸红了,涛哥这回眼光是真好,瞧这害羞的,你是不是也喜欢我们涛哥?” “我们涛哥可有钱了我跟你说,妹子,你跟了涛哥,绝对不亏待你好吧?” “涛哥愣着干嘛啊,没看人家妹子都害羞了?还不上去亲一个?” “亲一个亲一个!” 他们立刻开始起哄,好像苗苗真的跟那什么涛哥两情相悦一样,这回苗苗不想跑都不行了,她抱着礼盒跟蛋糕撒腿就跑,可她哪里跑得过几个比自己高那么多的男生?马上又被堵住了,他们把她围成一个圈,步步紧逼,苗苗看到附近有经过的人,就想喊救命,被那什么涛哥看了出来,就想伸手来抓她。 苗苗突然就想起冬天的时候那个想把自己拖进小巷子的人,眼泪刷的掉了下来,她打不过也跑不过,要怎么办?她不喜欢被陌生人这样靠近! 涛哥眼看小姑娘水嫩嫩白生生的脸蛋儿近在眼前,手痒眼痒心痒痒,恨不得立刻就把苗苗抱到怀里亲热一番,他早就盯上苗苗了,觉得这姑娘真好看,跟那些玩得疯起来的女生不一样,可能好学生就是这样的吧,他就想尝尝看。 但这手刚伸出去,就被人从后头揪住衣领,毫不留情地拽开,紧接着就是一记撩|阴|脚,瞬间疼得涛哥在地上打滚,脸色煞白! 苗苗看着这个突然出现的人,很紧张。 他戴着鸭舌帽跟口罩,她看不清他长什么样,但是他比这几个人都要高,而且打起人来毫不留情! 眼看涛哥倒地,其他几个人自然不能善罢甘休,心想他们还干不过这一个人不成,就都扑了上去,苗苗忍不住喊了一声小心,戴着鸭舌帽的人就利落地躲开了。 这是一场单方面的殴打,鸭舌帽下手特别狠,拳拳到肉,听得苗苗毛骨悚然。她也不敢开口让他停下,就站在原地不知所措,直到所有人都被鸭舌帽打倒在地了,她才咬着嘴唇看着朝自己走来的鸭舌帽。 在离她还有几米的地方,他停住了,开口,声音略显沙哑:“不早了,回家去。” 苗苗点点头,“谢谢你,那你……啊!” 后面那个被叫涛哥的,应该是疼得缓了过来,从口袋里掏了把弹|簧|刀,径直向鸭舌帽刺过来,苗苗尖叫一声,也顾不得手里的蛋糕了,想扑过去把人推开,但鸭舌帽反应更快,他一把转身抓住了那把刀,鲜血四溅,可他好像不知道痛一样,劈手将刀夺过,反手捅进涛哥身体里! 苗苗:!!! “回家去。” “可是——” 鸭舌帽又重复了一遍,“回家。” 苗苗咬着牙:“我不走!我要报警!” “还有你的手……”她又哭了,“得赶紧去医院吧?你怎么能捅他啊?防卫过当了呀……” 鸭舌帽喉咙里发出奇怪的声音,苗苗没听清楚那是不是笑,反正她就是想哭。半晌,鸭舌帽用完好的那只手掏出他自己的手机,给她看通话记录:“我能处理,你先走,别让家里人担心。” 苗苗这才手忙脚乱拿出自己的手机,发现苗爸都打了好几个电话了,鸭舌帽坚持让她走,她只好匆匆抢过他的手机拨了自己的号码,然后郑重地说:“如果有什么问题请一定要联系我,我会作证的,医药费我也会出的!” “……你走。” 蛋糕已经摔坏了,苗苗就没有再拿,她捡起地上的礼物盒子,快速地跑远了。 鸭舌帽看着她跑走的背影,看着她的马尾一晃一晃,把手上的血随意擦了擦,走到摔烂在地上的蛋糕旁边,席地而坐,用手指沾起一点,拉开口罩送到嘴里。 真甜。 是她亲手做的。 在等待警察来的路上,他就这样坐在地上把摔坏的蛋糕吃了个干干净净。 苗苗直到回家都还惊魂未定,她没敢跟苗爸苗妈说,怕他们担心,就捧着手机全程盯着,怕鸭舌帽给自己打电话没有接。她想了老半天,在手机里把鸭舌帽的号码备注成了“恩人”。 她也不知道情况怎么样了,发了个短信过去石沉大海,对方也没回,苗苗焦躁啊,苗爸就看着闺女一晚上捧着手机没放下,酸溜溜地问:“跟谁聊天呢,连爸爸说话不听?” 苗苗赶紧摇摇头,脸红了一下,撒谎:“那个……我是跟茜茜说话呢。” 哦哦,苗爸了解了,小姑娘家家的,有秘密嘛!他懂,他懂,他能理解。 怕恩人电话过来自己接不到,苗苗硬生生熬到了快凌晨两点,可直到第二天中午醒来,也没有任何消息。她实在是忍不住了,就打了个电话过去,可是没有人接。苗苗纳闷不已,又发了条短信,结果到了晚上才得到回复,就三个字:已解决。 恩人好像很不喜欢被打扰,她就悄咪咪地不敢再回复了,也不知道是怎么解决的,还有他的手,当时血流如注,苗苗思来想去都觉得不行,想给他钱又没方法,试探着问了他的卡号,对方却不回了,苗苗泄气不已。 十三班的同学对于祁恒经常不来学校早已习以为常,迷恋祁恒的迷妹们又好奇又失落,不知道恒哥这段时间怎么天天不来学校,以前还能偶尔看看恒哥的盛世美颜呢,现在可好,根本连人影都看不着了! 这回不是祁恒不想来学校,是他家里人不给。 他爷爷奶奶亲爸亲妈都不许他去学校,理由是伤口还没好! 虽然这么点小伤对他而言根本不算什么。 倒是那个涛哥,哭天抢地的好像被捅死了一样,其实祁恒下手避开了要害,顶多是出点血,还没有他手划破的血多。但祁恒当时是用手握住的刀子,自己也没想太多,家里人却如临大敌,等检查过后医生说伤了神经,可能以后右手会不如完好方便时,祁家人快要气疯了! 祁爷爷:“小兔崽在敢伤我宝贝孙子!” 祁奶奶:“不能放过他!这几家人必须让他们吃苦头!” 祁爸:“我这就找人废了他们的两只手去。” 祁妈:“我的宝贝!这些找死的东西!” 祁恒却满不在乎,甩了甩手,祁妈跟祁奶奶立刻紧张地不行:“哎哟宝贝儿可不能这样甩,刚上过药缝合呢,再这样甩又裂开,就又要流血了。” 祁爷爷也心疼的要死:“你说你没事儿净跟人打什么架呀!家里那么多保镖,你随便带个出门,哪个不能帮你打?打死了家里也能给你摆平,你怎么把自己给伤着了?” 祁爸阴狠一笑,敢伤他们家宝贝疙瘩,他可是不会客气的,要那些人一双手都不算完。 祁恒说:“不用担心,小伤。” “这怎么能是小伤呢?医生都说了,以后右手就没左手灵活了呀!”祁妈哭唧唧,“你说那挨千刀的,怎么不自己去死?” 祁恒是真不在乎,他当时反手就捅了那个什么涛哥,就已经给自己报仇了,但他并不阻止爷爷跟爸爸的报复——谁让那些人敢打苗苗的主意呢? 这回要是轻轻放过,说不定就要惹出什么乱子,斩草还是要除根才行。 555|第四十七片龙鳞(五) 第四十七片龙鳞(五) 苗苗后来想了很多, 怎么想也想不出那个帮了自己的人会是谁,难道就是个路过的好人么?她都把自己认识的人扒了个遍了。 恩人好像很不想跟她有联系, 她能说得上心里话的人不多, 苗苗打小就懂事,不想让苗爸苗妈担心, 可不跟苗爸苗妈说她心里又塞得慌, 唯一能倾诉地就只剩温茜茜了。 两人在食堂吃饭, 人声鼎沸的, 她们说话声也不大, 温茜茜刚把一块小炒肉塞进嘴里, 嚼没两口便听到如此劲爆的消息, 又见面前的少女一脸忧愁, 便清了清嗓子说:“那个……我觉得你也不用有这么大的心理压力,万一人家就是学雷锋做好事不留名呢?你硬是想找出人家是谁也不好啊。” “那也不行啊,我后来跑回家就后悔了, 当时他一把抓着那个刀, 流了好多血啊,我都吓死了!也不知道他的伤好得怎么样了。”苗苗忧心忡忡,“你说万一伤到骨头什么的怎么办?我给他发短信打电话他都不理我, 我又不敢继续打, 万一他生气了把我拉黑可怎么办啊?那天发生的事,我要不要自己去警察局报案啊?” “可别!”温茜茜吓了一跳连忙阻止,“你可别帮倒忙了!” “这怎么能是倒忙呢?”苗苗不解地问,“你是没看到那天拦着我的几个人, 看起来流里流气的不好惹,还说要跟我处对象,感觉不是那种好打发的,万一……” “没有万一!绝对没有万一!”温茜茜用筷子敲了敲餐盘,“你听我跟你仔细分析哈,那天拦着你的人有好几个对吧?” 苗苗点头。 “但是你恩人一个人就把他们全KO了,这说明什么?” 苗苗:? “说明他很厉害啊!”温茜茜抓着筷子神色激动,“而且听你复述他的衣着打扮什么的,普通人家怎么可能养得出这样的人?他让你走就说明他能处理呗,你还想那么多干嘛,人家都不让你管了,你非操那个心。” 苗苗戳着盘子里的菜,食不知味:“说是那么说啦,但他那会流了好多血,我看着都怕,我想知道他伤好没好,有没有需要我帮忙的地方呀!我妈妈很会熬汤,我也是想报恩嘛。” “不用不用。” 苗苗:“……茜茜,你干嘛这么紧张?” 温茜茜一僵:“我哪有紧张?我是怕你因为这件事影响学习好不啦?” “才不会呢。”苗苗皱皱鼻子,“倒是你,这阵子上课有认真听讲吗?” “哎呀我随便啦,我以后要当化妆师,考个专科就行,又不像你们一班这些学霸,个个都奔着首都大学去,我可考不到那么高的分。”温茜茜对自己的水平很有自知之明,她要是能考到本科线就不至于留在十三班了,而且做人就是得知足,要不是——她现在连学都没资格上呢! 两人又聊了会儿,吃完午饭一起在操场走了几圈消食然后才回教室,期间温茜茜想上厕所,苗苗看了下时间,就陪她一起去了。温茜茜在里头,她就先洗了手,原本想去外面等着的,结果突然听到几个女生聊天的声音,那声音还很耳熟,正是之前十三班的几个女同学。 “诶珊珊,我听人说恒哥这段时间没来上学好像是受伤了啊!” “什么?恒哥受伤了?!”这是王珊珊,她很急切地问,“伤哪儿了?严不严重啊?” “这我们哪知道啊,我还是去办公室挨训听老师们闲聊说的。” “所以你可以放心了吧,这回恒哥不是交女朋友去了,是在家养伤呢!” “唉,真羡慕恒哥家里那么有钱。” …… 后面她们聊的也都是祁恒,苗苗对这个人有印象,盖因她刚插班到一中的第一天祁恒太凶了,他当时踹桌子发火的样子直到现在苗苗都忘不掉。 但是她们说祁恒受伤了,不知为什么,苗苗突然把他跟自己的恩人联系在了一起,随后她摇摇头觉得不可能。祁恒可是个众星捧月的人,怎么可能会独自出现在她家那条路呢?她真是鬼迷心窍。 等温茜茜上完厕所洗完手,苗苗就跟开玩笑一样把自己刚才可笑的想法给说了,没注意到温茜茜立刻僵了表情,好在温茜茜反应快,她哈哈大笑地拍苗苗的肩膀:“姐妹你在做梦呢!恒哥那人什么都干,就是不干好事,你知道他是个什么样的人不?” 苗苗在十三班的时间不长,平时班里也没人敢说祁恒的坏话,但在她印象中,祁恒就是个凶巴巴冷冰冰成天趴在桌上睡觉的人,反正他周围不许有人聒噪吵闹,不然不管男生女生他都很不客气。 所以她每次下座位回座位都小心翼翼的,生怕碰到他的课桌或是书本惹了这位大少爷不高兴,然后拿自己开刀。 温茜茜语重心长地给她科普:“恒哥,那是赫赫有名的万人迷,喜欢他的女生能从一中排到市区边缘的中专,他自己也花心,交女朋友就没有超过一个月的,那些女生就跟吃了迷|魂|药一样对他死心塌地的,他出手大方但是特别难讨好,也就是玩玩,你要是看到他,一定得跑远点儿别跟他接触啊。” 苗苗拍了拍自己的小胸脯:“好的好的。” “而且他这个人脾气特别坏,你知道吧,他家特有钱,有钱到什么程度呢,就是那种在全国富豪榜都排前几的,家里人也特别惯着他,反正千错万错都不是恒哥的错,他家人特护短,也特不讲理。”温茜茜说得口沫横飞,生怕苗苗对祁恒有好感,要是真有,必须掐死在萌芽中!“不过他跟我们这样的人是井水不犯河水,玩不到一起去,只要不去招惹他他也不会怎么样的,反正你记住,看到他就躲得远远的,千万别让他看见你,你看你这么可爱,要是被他看上了多惨啊!” 苗苗:“……怎么就这么可怕?” “当然可怕,必须可怕!”温茜茜说,“咱们跟他不是一路人哈,你可是好学生乖乖女,千万要好好学习,我到时候还想出去跟人装逼说我有个首都大学的闺蜜呢!” 苗苗不好意思地摸了摸自己的耳垂,“还好啦,我们班好多学霸,尤其是班长,根本考不过他,每次都跟我拉开了几十分的差距。” 哪怕苗苗的成绩已经稳定在前三了,也仍然是在第二跟第三之间波动,后面的人分数都咬得很紧,第一的班长贝谨斯仍然是遥遥领先。 温茜茜吐舌:“你们班班长那是学霸么,那是学神!不过他长得好看,就是感觉性格又冷又硬。” “是啊。”苗苗感慨,“我们班同学都怕他,自习课的时候都没有人敢讲话。不过他人其实很好的,我之前有不会的题目去问他,他都愿意给我讲。” 温茜茜立刻露出坏笑,撞了她肩膀一下:“是就给你讲啊,还是也给其他人讲?” 苗苗认真回答:“谁问他都讲,而且听不懂他还会讲第二遍,是个很好的人。” 温茜茜:……不解风情的丫头! 两人说说笑笑,在楼梯口分开,温茜茜看着苗苗上楼的背影,吐了口气,连忙掏出手机跑到没有人的角落打了个电话:“……啊喂,恒哥,我都按照你交代的说了……嗯嗯,她应该没有起疑……好的好的,我一定会照顾好她的,恒哥你就放心吧!” 温茜茜很不懂,恒哥那样子分明超级喜欢苗苗,为什么却让自己在苗苗面前说他坏话呢? 难道这是一种全新的情趣?她太孤陋寡闻了所以根本想不明白? 祁恒挂了电话后,对着来电记录出神,有一串鲜红的未接来电,足足打了几十个,但他一次也没有接过。 他甚至没有存这个号码,就怕被家里人看到。 他们很爱他,溺爱到了不讲道理的地步,祁恒并不觉得这是累赘,可对无辜的人来说,可能并不想成为取悦他的工具。 不知道什么时候,祁恒也会站在别人的立场思考了,他以前是完全以自我为中心的人,从来不考虑别人的心情,因此无论是伤人还是打人都理所当然,谁叫他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天之骄子呢? “宝贝来!妈妈给你熬了大骨汤,要不要喝一碗?” 房门被推开,祁妈笑眯眯地走进来,身后跟着个端着托盘的佣人,上面是一碗由专业营养师调配出后,祁妈亲自下厨熬的汤,对伤口愈合很有帮助。 祁恒应了一声,把手机盖在了枕头边上,祁妈不着痕迹地看了一眼。 她看着儿子喝了汤才出去,跟祁爸还有祁爷爷祁奶奶坐在一起商量,“爸,妈,老公,我发现最近咱家宝贝有点变了啊。” 变化太明显,跟过去那个跋扈嚣张的小少爷完全是两个人,家里人是最先察觉到的。一开始祁妈还担心是不是生病了,带着去做了检查,结果却又很健康,她想不明白儿子到底为什么变成这样。 556|第四十七片龙鳞(六) 第四十七片龙鳞(六) “是啊, 都不喜欢出去玩了,还按时去学校了。”祁奶奶很担心, “也不见他交女朋友了, 是不是没有漂亮小姑娘了?那天老胡家的还跟我说家里有个读高中的女孩子呢,想介绍给咱家宝贝认识, 我看了看, 长得不怎么样, 就给拒了。” 祁爷爷也说:“他卡里的钱都没怎么动, 赛车篮球都不爱玩了, 上星期我给他买了辆限定的跑车, 他一次都没开出去过!” “还有这次受伤。”祁爸最精明, 他早就看出儿子这次受伤很不对劲。“他就说是看那几个人不顺眼才想教训一番, 我看不见得,我儿子我还不知道?要是看谁不爽,根本懒得自己动手, 喊保镖过去还不一打一个准?我叫人去查了那几个不长眼的混混, 我看是因为哪个女孩子。” “那你查出来是因为谁了吗?” 祁爸摇头,“还没有。” 祁妈喜出望外:“看起来咱宝贝是要开窍了啊,这回不是玩玩就算了。” 祁奶奶也很兴奋:“不知道那女孩儿什么样, 长得好不好看, 性格好不好啊?” 他们家是完全没有门第之见的,一切都以祁恒的喜好为主,只要祁恒喜欢,怎么样家里人都支持!反正他们家家大业大, 就这么一个宝贝疙瘩,还不是想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 祁恒喝了汤之后睡觉了,祁妈突然想起自己儿子每次都盖在枕边的手机,以前儿子玩什么都不避着他们,想来是手机里有秘密。 祁爸听说后,立刻派人调出了祁恒的手机记录。在对待祁恒的态度上,一家人出奇的一致,孩子想怎么玩就怎么玩,想怎么闹就怎么闹,就是把天捅翻了也有家里人给顶着,但祁家不是普通人家,平时长辈们是不干涉祁恒的,可为了确保祁恒的安全,他的手机里是有监控定位的,为了防止有朝一日他遇到危险可以紧急求救。 看着那几十个未接来电,祁爸祁妈陷入沉默,他们有点不懂儿子这闹得是哪一出,这个号码的主人又是谁?连个名字都没有,要说是营销电话,那直接拉黑不就行了?还有个“温”,儿子这神神秘秘搞什么呢? 再一看信息记录,就明白了,合着儿子的手之所以受了这么重的伤,乃至于以后有可能一辈子都好不了,就是因为这个人? 甚至还做好事不留名? 他们祁家人什么时候这么善良了? 祁妈就主动联系了这个号码的主人,接电话的是个声音很甜也很有礼貌的女孩子,听说她是恩人的母亲后,女孩儿非常尊敬也非常惶恐,追问祁恒的伤势如何,又问她可以当面致谢么,甚至还准备了感谢的礼物,并且愿意付医药费。 祁恒受伤,去的那是最好的医院,给他做缝合的也是最优秀的专家,一次出诊费,怕不是把这小姑娘卖了都给不去。但对祁爸祁妈来说,这都是小钱,不值一提,他们现在更想看看,让自家宝贝神魂颠倒当活雷锋的小姑娘到底是什么样子的。 苗苗很紧张,就跟温茜茜说恩人的父母约她这个星期六见面,温茜茜当时就傻眼了,祁先生跟祁夫人???怎么可能???恒哥知道吗???!!! 她扭头就告诉了祁恒,祁恒当时还在床上躺着呢,一听说他爸妈开始作妖,顿时怒不可遏,摔了杯盘跟几百万的花瓶,祁爷爷祁奶奶还在边上哄,祁爸祁妈也连连道歉说不该侵犯他的隐私。 祁恒冷着一张脸:“我一点都不喜欢她,那种乡下丫头,你们找她谈什么?少给我丢人!” 祁妈跟祁爸对视了一眼,难道是他们想错了? 祁奶奶上去哄:“好好好啊宝贝儿,都是你爸你妈想太多,乡下丫头不喜欢就不喜欢嘛,咱家宝贝向来是喜欢什么就是什么,哪有拐弯抹角的,世界上漂亮小姑娘多了去了哈,奶奶这里有好多其他人家送来的照片呢,要不你看看?” 祁恒不耐烦地说:“手疼,不想看。” 祁妈眼珠一转,说:“那行,你既然不喜欢她,可因为她受伤了总是真的吧?这事儿不能就这么算了,那几个害你受伤的混混得在牢里蹲个几十年,这小姑娘总不能置身事外——” 祁恒表情更冷了:“我都说了不要把她跟我扯上关系,她算什么也配我为她打架?我就是看那几个人不顺眼,你要是敢找她让我丢人,我就离家出走!” 祁爷爷瞪了儿媳妇一样:“别听你妈胡说,不找那丫头!谁都不许找!再让我宝贝孙子不高兴,看我不把你们两口子打一顿!” 祁妈看惹儿子生气了也赶紧道歉:“是妈妈不好,都听你的,我这就打电话取消这次见面,你快好好养伤,可别把手给弄疼了。” 一家人围着祁恒转,祁恒的脸上总算是阴转多云,好看了许多,临上楼他还警告祁爸祁妈:“爸妈,我说离家出走不是开玩笑的,这件事不要跟任何人说,我就是嫌她烦才不回她短信跟电话的,到时候又被她缠上,头都大了!” 这么一想倒也是,他们家宝贝打小就长得好,特别受女孩子喜欢,他那些女朋友连追都不用追,祁爸祁妈非常相信自家儿子的魅力,万一因为他们让那小姑娘惹了儿子不高兴就不好了。 苗苗就这么稀里糊涂地被放了鸽子,当然祁妈身为贵夫人,语气是非常柔和有礼的,苗苗就把这件奇奇怪怪的事跟温茜茜说了,温茜茜一边剥奶糖一边说:“哎呀这个你就别管了,什么人都有嘛!” 苗苗努努嘴,没再说话。 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过去,高三的平安夜到来时,大家都互相送苹果,苗苗就是出去了几分钟,回来课桌跟桌洞里都摆满了,她很苦恼,这些苹果都不知道是谁送的,同学们虽然也会彼此送,可没人比她的多! 随着平安果的礼盒里还有些小纸条,苗苗悄悄看了几个才吃惊原来有这么多人暗恋自己,还有人说他给她写了许多情书,又说不想打扰她学习什么的,但苗苗就想,自己也没接到过什么情书啊! 她觉得很奇怪。 温茜茜对此的解释是:“这年纪的男生你还指望他们呢,那大脑里就没装什么东西,怕不是不知道给谁写的,说不定还是网上复制粘贴的呢!你把苹果带回家吃嘛,这些盒子纸条什么的我给你处理了!” 嘴上这么说,温茜茜心里是搞不懂的,恒哥都那样叫人各种截断男生们接近苗苗的路了,怎么自己又不表白?眼看高三都要结束了啊,难道是说,恒哥是因为不想打扰苗苗学习,所以才想等到高三毕业? 这么一想顿时就很合理了,温茜茜感慨,看不出恒哥心思这么细腻。 她觉得两个人特别配啊,苗苗乖巧又漂亮,恒哥又帅又有钱,站在一起赏心悦目,她反正是觉得苗苗一千一万个好,本来像她自己这种性格,很少有女生愿意跟她做朋友,苗苗就从来不嫌弃她,也从来不说她笨,听说她想去上专科也不说她没出息,温茜茜特别喜欢苗苗,她觉得自己接了恒哥这活儿,就彻底改变了自己的人生。 不然,她现在说不定也要穿着超短裙小吊带黑丝袜高跟鞋站街揽客,哪有学给她上,哪能进一中? 苗爸也恢复的跟正常人一样了,章教授很关心他的近况,时不时会打个电话过来问一下,顺便就关心关心苗苗的成绩,鼓励苗苗要努力学习,考上首都医科大。 苗苗确实很拼,她心里除了学习就没装过其他东西,唯一让她感到异样的,也就只有恩人了。 她不敢打扰人家,就每隔一段时间发个信息问候一下,可是恩人从来不回复她,要不是电话还打得通,苗苗真的担心自己是被拉黑了。 就这样一路直到高考,苗苗考完试从考场出来觉得整个人神清气爽,苗爸苗妈在外面等着她,也不问她考得怎么样,一家人欢欢喜喜地回家去,等到出了成绩,苗苗和平时比起来超常发挥了,居然就比省状元,也就是他们班班长差了一分! 别人都觉得惋惜,可苗苗不,她觉得自己能考到这样的成绩已经非常厉害了,班长那脑子她能比吗?她拼命刷题的时候班长都在看计算机编程一类的书呢! 苗苗考得好,苗爸苗妈高兴极了,还特意回到老家办了流水席请村里人吃酒,苗苗终于摆脱了书山题海,同学们都说要聚一下,其中一班先聚,后来温茜茜给她打电话邀请她去十三班的聚会,嘤嘤嘤撒娇,苗苗顶不住就答应了。 她其实有点不好意思的,想交份子钱温茜茜还不给,说好多人都带了人,十三班比起其他班更加放飞自我,很多人私底下偷偷谈恋爱,现在毕业了,都大大方方地带出来,因为再也不用怕无时无刻不出现的老师了! 557|第四十七片龙鳞(七) 第四十七片龙鳞(七) 苗苗越来越漂亮, 喜欢她的人只多不少,就算她全程都安静地坐在温茜茜身边, 也有的是人注意到她。 她穿着白色T恤跟阔腿牛仔裤, 腰肢扎的细细的,头发梳成马尾欢快地轻轻摇晃, 皮肤白嫩, 看起来干净又剔透。期间有好几个人都想找苗苗碰杯, 都被温茜茜给拦下了, 开玩笑, 她找苗苗来客不是为了让苗苗喝酒的。至于那些不安分想说点什么的家伙, 最好也离苗苗远点儿。 十三班的同学对于自己的成绩都心里有数, 像苗苗这样已经考到了他们这辈子都考不到高度的, 大家只会觉得她很厉害,会羡慕,却不会嫉妒。苗苗喝了两杯果汁, 有点想上厕所, 就跟温茜茜说了声。温茜茜想陪她,苗苗把她给摁住了,好笑道:“厕所出去左拐走道尽头就是, 我还能找不到啊?” 她真是服了, 茜茜对她有时候比妈妈都细心,要不是温茜茜就比自己大了一岁,苗苗简直要以为她把自己当闺女看了! 洗完手出来,回到包厢门口, 推门进去,大家也吃得差不多了,就提议说要去唱歌,温茜茜很久没玩得这么疯了,当然想去,但她又想送苗苗回家,说真的,温茜茜不懂恒哥是怎么想的,班级聚会,她特意把苗苗带来,他居然都没有出现! 难道他不想跟苗苗告白吗?到时候上了大学,有更多狂蜂浪蝶,她可考不上苗苗的学校,没法再护着苗苗了啊。 苗苗看了下时间,她就不去唱歌了,想早点回家,温茜茜要送她,她也不给,摁住温茜茜肩膀:“我又不是小朋友,还能找不到家?现在也不算晚,还有地铁呢,我可以自己回去,你玩得开心点。” 温茜茜拉着她再三叮嘱,什么路上要小心到家要打电话,苗苗认真点头,“你放心吧。” 出了饭店包厢,苗苗深吸了一口气,眼角余光瞥到黑暗处有个小红点,她好奇地朝那边看了看,发现是一个人,正倚在墙角的地方抽烟。 或者说,是个少年。 阴影遮挡住了他的面孔,但无论是挺拔的身姿还是修长的夹着烟的手,都精致地宛如工艺品,苗苗没忍住多看了两眼,然后发现这人她居然还认识! 是十三班的校霸祁恒! 他在学校是风云人物,苗苗从很多人口中听说过他。经常翘课不来学校,考试要么不参加,要么参加就交白卷,有时任性地甚至连班级姓名都不写,但就是这样一个人,会拉小提琴,会弹钢琴,篮球打得特别好,据说还会开赛车……苗苗觉得这跟自己完全就是两个世界的人,之前在十三班的时候她就停怵祁恒的,好在他只是安静睡觉,没有像对其他人那样生气地踹她桌子。 她下意识地看向祁恒夹烟的那只手,骨节分明,又细又长又白,但是户口处有很显眼的疤痕,那疤痕使得他的手看起来有一丝怪异,苗苗突然有种很神奇、很大胆的想法,她掏出手机,拨通了恩人的电话—— 祁恒一根烟没抽完手机就响了,还没来得及摁掉,就看见自己朝思暮想的那张小脸出现在了眼前,兴冲冲的,带着天真又快乐的笑:“是你救了我吗?是你对不对!” 祁恒这才意识到居然是她给打的电话,顿时心头烦躁,他转身就想走,苗苗却不知哪里来的胆子快步拦住他:“我还没有感谢过你呢!真的很谢谢你!” 她觉得祁恒好奇怪,居然不肯抬头,不跟她对视,难道她真的很讨人厌,他连看她一眼都不肯啊?苗苗连忙整理了下激动的心情:“对不起啊,我老是打扰你,你的手没事吧?刚才我看它——” “没事。” 苗苗露出笑容,“你怎么不进去啊,之前十三班的同学还在问你怎么没有来,是来晚了吗?他们要续摊去唱歌,要不我带你过去吧?我知道在哪里。” 祁恒摇摇头,他掐灭了手头的烟,丢进了垃圾桶,说:“你该回家了。” 苗苗眨眨眼:“你呢?你不过去吗?” 好像知道他就是自己的恩人之后,苗苗心里有种很奇异的感觉,像是意料之外,又像是情理之中,如果不是他救了她的话,又会是谁呢?她甚至都不怕他了,还诡异地觉得祁恒好像很紧张、很不安。 祁恒再次摇头,重复道:“你该回家了。” 苗苗就问:“那以后我可以联系你吗?之前你的妈妈有给我打电话,我想跟她见面好好感谢她的,可是她突然又说有事情,一直都没有机会。不管怎么说,真的很感谢你,谢谢!” 她太活泼了,祁恒简直招架不住,但他并不想她跟他靠近,他想要推开她,却又舍不得,同时,他也不希望她知道自己为她做了什么,他不想自己的名字在苗苗心上留下丝毫痕迹。 但是她如果坚持靠过来的话……祁恒咬着牙,转身快步离开,苗苗不解地看着他的背影,追了上去:“诶你等等——” 祁恒不敢走太快,怕苗苗摔倒,他陡然停下,苗苗就撞到了他后背上,捂着鼻子,疼得眼泪差点儿冒出来。 紧接着她看见祁恒朝她伸出手,握住了她的肩膀,就在苗苗不知所措的时候,他瞬间与她贴得很近,彼此的呼吸都交缠在一起,苗苗这辈子都没跟男生贴这么近过,这么一贴近,她总算是明白为什么大家都说祁恒超级帅了。 他有一双乌黑深邃的桃花眼,鼻子又高又挺,夺目出众,只是这样被他靠近,苗苗都觉得心脏不属于自己了,她下意识舔了舔唇,祁恒喉结微动,最终把她狠狠抱进怀里。 苗苗两只手都不知道该往哪儿放,她又紧张又害羞,但没有排斥也没有厌恶,她在心里想象过很多次自己的恩人是什么样子的,但从没想过会是祁恒。然而将祁恒代入恩人的形象想一想,好像又是很理所当然的。 祁恒闭上眼睛,右手珍重地摸着苗苗的头发,他空缺且干涸的灵魂仿佛都在刹那间复活,但他逼迫自己松开。 “苗苗。” “嗯?” 夜色下她的小脸儿白里透红,那么漂亮,那么可爱,是祁恒活了很久很久,在无味又漫长的人生中最渴求看到的。 他落下泪来。 “对不起。” 苗苗不解地歪了歪头。 她猛地想起什么:“啊!你身上的味道……之前在单元楼巷子口救了我的人,是不是也是你?!” 祁恒没想到她连这个都能认出来,事到如今他也没有想过否认:“是我。” 他声音沙哑,苗苗却没有听出不对劲来,她只是更高兴地笑了:“果然是你,谢谢你,你都救了我两次了,我真是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才好。” 祁恒也忍不住对她露出一个温柔到了极点的笑容。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东西来,苗苗发现那东西居然在发光,她好奇地看过去,在祁恒亲吻她额头的最后一秒钟听到他喃喃低语,然后就什么都不记得了。 再次醒来是被温茜茜的电话叫醒的,高考结束,温茜茜昨天狂欢了一晚上,又约苗苗去买衣服。苗苗从床上爬起来,刚要脱睡衣,突然愣住,她似乎忘了什么事……算了,一时半会想不起来。 两个少女牵着手逛街,温茜茜止不住跟苗苗吐槽,她以前从不提自己的家庭,苗苗也不会问,可能是因为高考结束了,温茜茜也不藏着掖着了:“……我爸妈都不是个东西,我妈还想让我跟她一样当个站街女呢,我才不,我爸想卖了我拿钱去赌博,想都别想!我以后要当个很出名的化妆师!我们要做一辈子好朋友!” 她改名换姓到了一中,重新开始了生活,人生也有了重大的转变,这一切都得感谢——咦,好奇怪,她为什么会觉得自己要感谢一个什么人? 该不会是昨天晚上啤酒喝多了的后遗症吧?她就是……很自然地进了一中读书啊,虽然最终也没读出个什么结果,可至少有学校上啊。 算了算了,不想了,还是赶紧买衣服去。 温茜茜昨天晚上发现自己的卡里有将近一百万的钱,潜意识里她知道这钱来的光明正大,可让她去想哪里来的,她就懒得想,反正也不重要。 两个人开开心心逛了一天,苗苗回家后又接到了章教授打来的电话。 挂了电话后,章教授狐疑地挠了挠头,奇怪,他当初为什么要从首都去S市给人做手术啊,为什么会觉得那个普通的血液病病人值得自己亲自操刀呢?不过苗苗小姑娘确实是好学又上进,他看中了想收来当弟子也很正常,对吧? 而那些曾经被祁恒威胁过不许给苗苗递情书打扰她学习的男生们,也突然在同一时间惊醒——苗苗那么出色,他们怎么不早点表白啊?近水楼台先得月啊! 至于发出大奖的移动公司跟超市,还有卖掉婚房的小伙子,出租学校门口店面的房东,跟苗苗家书店合作的商人……谁都没有察觉到不对。 所有人都很自然地忘记了祁恒。 就像他从没出现过。 558|第四十七片龙鳞(八) 第四十七片龙鳞(八) 今年, 苗苗二十八岁。 她是首都医科大学著名教授,国际知名医学家章教授的亲传弟子, 在读完博士后, 苗苗没有选择进入大医院,而是选择去到医疗资源短缺的战争中国家, 成为了一名无国界医生。 她最初的梦想就是成为一名医生, 那时候是因为看到苗爸深受病痛折磨才生出的想法, 然而在攻读医学后, 苗苗逐渐有了改变。以章教授的人脉, 以她的成绩与能力, 进入任何一所大医院都是游刃有余的, 拿高薪, 逢年过节还有假期,可以出国旅游,任意打扮自己, 完全是上等人的生活。 但是在一起义诊过后, 苗苗心中逐渐燃起了小小的火花,这火花蔓延成为烈火,促使着她想要做更多、更多对人类有益的事情。 因此在征得苗爸苗爸还有恩师的同意后, 苗苗收拾行囊去到了Y国。 Y国是典型的发展中国家, 国内政权混乱,又有大国虎视眈眈,常年战乱,妇女儿童及老人生病根本得不到治疗, 不仅缺少医生,也缺少医药用品,许许多多生病的人都只能躺在废墟残骸中等待死亡降临,尤其是地位低下的女性,在这里,女性想要活下去非常非常艰难,一个四十岁的壮汉,只需要花费六个币,就能买到一个健康的八岁小女孩做妻子。 如今已经是苗苗在战乱国家生活的第二年,她不再是那个害羞内向的小姑娘,必要时候她也会拿起武器与敌人对抗。她雪白的肌肤晒成了健康的蜜色,眼神更加坚毅,人也越来越成熟,惟独一双眼睛,仍然保留着对美好的向往,浪漫十足。 紧急救护站里的病人们都亲切地称呼她为“天使”。 医疗用品紧缺,有时候就连最基础的消炎药都会断层,虽然各个国家都有募捐,但是那些资源是远远不够的。苗苗刚为一个十九岁的女子做过手术,她因为丈夫的虐待导致身体严重受创,需要随身携带人工便袋,并且失去了两条腿。如果战争来临,像她这样无法逃走的人,只能眼睁睁等死。 苗苗现在就发愁药物不够,很多病人的伤口已经开始发炎,但是医疗资源根本跟不上,救助站前身是个大教堂,大厅里已经到处都是床位,这些受了伤却还努力想要活下去的人,苗苗想要拯救他们。 她师承章教授,是一名非常出色的外科医生。然而在L国,她不仅是外科医生,她还是一名妇科医生、儿科医生……因为医生实在是太少了。 “苗苗!苗苗快出来!资源车送东西来了!” 趴在桌子上结算这个月开支以及药品消耗的苗苗眼睛一亮,立刻跑了出去,跟她一起来到L国的战友,同样身为医生的黛丝满脸兴奋:“快看!这是从你们国家送来的!全是药品!还有一些生活必需品!” 苗苗看着满满当当的好几大卡车,激动地忍不住握紧双拳小声尖叫! 不仅有药,还有衣服、担架、绷带、食物与水!这真是太好了! 她激动地握住司机的手用力摇晃:“谢谢你们!真的谢谢你们!我们太需要这些资源了!” 司机咧开嘴冲她笑:“苗医生才是真的伟大,你们拯救了许许多多的人。” 苗苗全程都梦幻捧脸,有了这些资源,救助站又能撑上大半年! 医生们得知后都非常开心,病床上的病人们更高兴,因为这就代表他们中有更多的人可以活下来。 但是他们高兴的太早了。 对于L国的掌权者来说,这些无国界医生开了救助站也就算了,居然还鼓励女人们取下面纱,这简直就是对他们的宣战!不过眼前正在打仗,他们腾不出手来收拾那些医生——所谓的不伤害医生的国际协议,只针对签订了的国家生效,L国的掌权者,每过个几天就换一茬,根本不在乎这什么和平协议。 资源补给后的第三天晚上,救助站被袭击了,无数不能行走的病人在子弹的扫射下惨死于神像面前,苗苗在办公室里手忙脚乱地收拾东西,有一些很重要的资料不能丢,比如说这个国家的掌权者与暴动者背地里签订了合作协议,他们共同创作了这么一出“暴动军袭击救助站”的戏码,就是因为救助站的存在威胁到了他们的统治。 多么可笑,还在跟其他国家打仗,他们自己就起了内讧,甚至要把帮助他们的医生给赶出这个国家,从而恢复他们蛮横无理的统治。 他们将民众的眼睛捂住,耳朵堵住,还要割去民众的舌头与双手! 苗苗想起将U盘交给自己的L国记者朋友塔亚,不知道他怎么样了,但她必须保证这些东西能够安全带出L国,能够将他们的暴行公布于世。 黛丝拉着窗户催促:“苗苗!快点!他们朝办公室来了!我们必须得赶紧离开这儿!” 苗苗将东西拿好,咬着牙:“一定是塔亚出事了,不然暴动军不会轻易袭击救助站!” 他们是想要彻底毁掉救助站的,因为苗苗听到了炮弹的声音! 她几乎要哭出来:“黛丝!我们逃走了,那些病人怎么办!” 黛丝眼睛通红:“我们没有办法,我们不是神,没有办法拯救他们的生命!苗苗,如果我们不逃走,我们也会死在这里,塔亚的愿望我们就无法为他完成了!” 苗苗死死咬住嘴唇,她用力点了下头,黛丝抓住她,郑重地说:“苗苗,你先从后门逃走,这里我来顶住!他们不会立刻杀死医生,一定会问出资料的下落!” “我们一起走!” “不行的!”黛丝狠狠地推开她,“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时说过的话吗?我是救助站的站长,他们肯定会以为资料在我身上,你是新来的,他们不会盯上你,你要记得,塔亚的希望也是我的希望!” 此时此刻,每一秒钟都很珍贵,苗苗看了黛丝一眼,拔腿就往后门跑。刚来到L国的时候,她都没有见过活生生的人死在自己面前,直到那一次,一个十二岁的小男孩,成功痊愈了出院,他欢快地过了马路跟苗苗挥手说再见,下一秒就被人砍断了头颅——仅仅是因为要给救助站一个警告。 那是苗苗第一次在非手术台的地方看到生命的消逝。 这两年来,很多人活了过来,很多人死去,每一位无国界医生都尽可能地去拯救病人,然而他们永远只能缓解病痛,无法医治坏掉的人心与灵魂。 苗苗没有跑多远就被拦住了,带着黑色面罩的暴动军怎么可能会放走救助站的人?看出她是医生而不是病人,枪口慢慢举起——医生们都死掉的话,就不必担心那些影像流露出去了不是吗? 千钧一发之际,那个想要打死苗苗的暴动军突然往前扑倒,剩下几个也在眨眼间倒下,一个穿着迷彩服的男人鬼魅般出现在苗苗眼前,苗苗下意识后退了一步,那人戴着口罩,露在外面的一双眉眼野性十足,他问:“医生?” 用的是母语。 苗苗点头:“我是!” 男人把她往后拉:“朝后面跑,我的同伴还有车子在那里,他会掩护你们撤退。” “里头还有一位医生跟许多病人——” “那就要看他们运气好不好了。”男人耸耸肩,很快就消失在苗苗眼前。 苗苗按照他说的方向跑去,那里果然停着一辆吉普车,车里是个同样穿迷彩服戴口罩的男人,苗苗被放进车里后很紧张,大概过了二十分钟,救助站恢复了平静。 苗苗握紧了拳头,不知道情况怎么样了,此时她脸上满是灰痕,身上的白大褂也脏兮兮的,脚上的鞋子还掉了一只,整个人狼狈的不像话。 有人说了声能下来了,她才从吉普车上下去,先前的那个男人过来,说:“很遗憾,但也很幸运。” 苗苗不懂他在说什么。 “遗憾是说没有活口,幸运是说,至少你活着。” 也就是说,黛丝死了。 苗苗眼圈一红,眼泪立刻掉了下来。 “这个救助站已经不能待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有人过来,你跟我们走,我们会送你去无国界医生在M国的组织,到那里你再听他们安排。” 旁边一个人撞了男人一下:“队长,你别说这么直啊,医生都哭了!” 男人:…… 对不起老子就是这么直。 但苗苗随即狠狠抹了一把眼泪,拉开车门上去,男人眼底闪过一抹赞赏,手一挥:“收队!” 在车上,苗苗才知道他们是一群国际雇佣兵,拿钱办事的那种,这次也是收了钱才过来的,但雇主是谁他们也不清楚,任务要求他们彻底保密,苗苗不知道他们的目的是什么,她也没有兴趣,在经历了这么大的刺激之后,她全身瘫软,很快就在颠簸的吉普车里睡了过去。 梦里有风趣幽默的塔亚,还有泼辣大胆的黛丝,有许许多多对她露出笑容的病人,还有难掩担忧也仍旧选择放手的苗爸苗妈。 剩下一个模糊不清的人影,苗苗不知道他是谁。 559|第四十七片龙鳞(九) 第四十七片龙鳞(九) 苗苗只觉得这个叫血狐的男人太讨人厌了! 她很少会这样讨厌一个人, 哪怕是高中时不知为了什么特别针对她总阴阳怪气的王珊珊,苗苗对她都没这么大怨气, 而这个雇佣兵小队的队长, 代号叫血狐的男人,其冷血程度简直让苗苗想暴打他一顿! 她知道这世界上有许多人生活在黑暗的地方, 与悲伤绝望为伍, 对人性失去信赖与期待, 只想独善其身, 因此她能够尊重血狐及其队友的想法, 可对方却觉得她是在蜜罐子里长大的天真大小姐, 靠着一腔热忱才来到L国, 结果被充满病疫与战乱的国家吓成这样了, 还抱有天真的幻想! “这是个烂透了的国家。”血狐嘲弄道,“哪怕天神下凡也拯救不了他们。” 苗苗扭过头朝窗外看不想理他,离开L国去往M国组织基地的一路并不平坦, 苗苗随身携带着L国政客贼喊捉贼以及虐杀民众的影音资料, 就注定了这一路都要在血雨腥风中度过。 血狐的小队一共有七个人,都是用野兽的名字作为代号,苗苗跟他们并不亲近, 但在车子行驶后, 她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使用车上的医药箱为受伤的雇佣兵们处理伤口。 即使她自己也很狼狈,身上也受了些轻伤,可她仍然选择第一时间帮助别人。 这一趟去往M国的旅程格外凶险,但好在最终结果是好的, 苗苗安全到达了M国,并将塔亚的U盘交给了M国的媒体,L国执政军以及暴动军对无辜民众的虐杀在全世界范围内掀起了轩然大波,就连站在他们背后的大国也在这个时候不敢出头,想来要焦头烂额好一阵子。 而对于黛丝的牺牲,无国界医生组织为她举行了一场没有遗体的葬礼,经此一事,苗苗彻底褪去了青涩,终于能够独当一面了。 再跟血狐见面是在一年后的G国,这里虽然没有战乱,却充斥着贫穷、疾病、愚昧以及落后,苗苗在这里不仅担任着医生的角色,还是许多孩子的启蒙老师。她已经不再穿那些精致的裙子了,头发编成辫子,日子过得很清苦,可血狐却觉得她比一年前还要耀眼。 是什么使得一个有着大好前程的外科医生,选择了这样的生活? 他很不能理解。 他和自己的队友接了个追捕任务,对方穷途末路带领最后的党羽逃进G国,恰巧就闯进了苗苗所在的学校,还抓住了学生作为人质。 苗苗见到血狐的时候吃了一惊,但很快她就请求他:“拜托你,不要让孩子们受到伤害!” 血狐奇异地看她:“我们虽然是军人,却是拿钱办事的,你出得起请我们的价钱吗?” ……苗苗自己穷得叮当响,这一年来要不是国内源源不断地有物资送来,G国的无国界医生基地早就创办不下去了!如今这么多的孩子健康生活,读书认字,甚至许多孩子还拉着她的手说自己的梦想是以后跟苗苗老师一样做一名医生——那些属于儿童的稚嫩梦想,是身为大人必须守护的东西! 可她确实是没有钱。 眼看苗苗一脸颓丧,不知怎地,血狐就开玩笑说:“要是拿你来赔,我就答应你。” 苗苗一愣。 旁边的队员也愣了。 队长这简直就是趁人之危,太不要脸了吧?! 结果苗苗愣完之后想都没想:“我答应你!但是你也得保证孩子们不能出事!” 血狐舔了下薄唇,笑嘻嘻道:“我只能保证他们死不了,但受点伤是在所难免的。” 话音刚落,挟持了一个孩子的匪徒就应声倒地,他们小队虽然人不多,可个个都是赫赫有名的人物,请得起他们的话,价钱可不便宜。苗苗兴许不知道,她在G国的这一年来,血狐小队的队员都轮流保护着她的安全,只是她不知道。因此虽然她觉得跟他们不熟悉,可队员们对她已经是非常了解了。 这样一个善良浪漫又心向光明的女人,没人能不喜欢她,就跟那些孩子一样。 血狐小队的人动手干脆利索,最终也只有三个孩子受了轻伤,被基地的其他医生带去处理伤口,血狐嘴里叼着根青草蹲在了苗苗面前:“记得你刚才答应我的,你拿自己赔我了。” 苗苗顿了下,“你不嫌弃的话,这倒是无所谓了。” 血狐就奇了怪了,难道说这姑娘生老病死见的多了,对她自己的终身大事也能这么轻拿轻放? 苗苗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只是很认真地告诉他:“我不会离开这里,也不会停止做医生,也许未来许多年都不会有稳定的生活,如果你不嫌弃……当然,这是建立在你想要跟我确定长时间关系的基础上的,我个人更愿意我们之间短暂一些。” 她说这些话完全没有掺杂男女之情,她知道雇佣兵们眼里只有钱,也不能要求他们去做她认为正确的事,同时她是真的穷,而血狐当时提出的救孩子的要求她也确实付得起,苗苗没打算赖账,也没打算跟血狐来一段异国情缘——她的心里从来都没有考虑过这些,苗爸苗妈也不曾催她,她是以自己的意志活在这个世界上的,做出的每一个决定都出自真心。 血狐嘴里的青草掉在了地上,说真的他一开始就是随口一说,谁叫这一年,他手下的人每个都把暗中保护苗苗当成香饽饽?抢这份工作抢的六亲不认,但苗苗并不是什么下凡的天仙啊! 他没说话,但从这天起,就留在了基地。 拿下口罩的血狐意外长得很清秀,跟他天大地大老子最大的性格完全不搭,可苗苗说基地不养吃白饭的成年人,他既然要留下来,就得工作来换取一日三餐。 于是动辄几百万上下,令人闻风丧胆的血狐,就成了基地里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他什么都会。 枪|支机械这些的就不说了,他居然还会烹饪跟裁缝!甚至对医术也颇有涉猎,闲暇无事的时候就去学校里客串一下老师,有血狐在,那些动不动就想来蹭点好吃的小混混都老实了! 苗苗对他本来就没什么偏见,发现他很有用之后更是不客气!基地里劳动力本来就少,像血狐这样全能的,当然不能放过,必须物尽其用! 随着两人相处时间久了,血狐越来越能理解为什么那么多人都喜欢苗苗,无论是身为医生的同事,还是那些小毛头、躺在病床上的病人……乃至于街边卖槟榔的小贩,都非常喜欢苗苗,而她万人迷的让人一点都不稀奇。 这么好的女人,怎么会有人不喜欢她? 她把她的一切都奉献给了这片贫瘠愚昧的土地,帮助无数的妇女儿童走向新生,拯救了无数濒临死亡的患者——他们都称呼她为“天使”,她不着美衣华服,也不涂脂抹粉,她每天编着个辫子穿着简单的衬衫长裤白大褂,从早到晚没有闲暇的时候,总是忙碌的像个团团转的陀螺,可她是那么的快乐、那么的美丽。 似乎在发着光。 留在她身边,血狐得到了灵魂上的平静。 他似乎明白为何自己的队员总是为了这个名额大打出手了。 作为雇佣兵,血狐是有职业道德的,雇主的姓名与信息,哪怕是他也不会多加盘问,只要钱到了账,其他的都不重要。他觉得自己简直是着了魔,在这破烂地方待了小半年,就把自己多年来的积蓄都给捐出来了,甚至还威胁队员们也捐……他们从刀头舔血的孤狼,变成了温顺乖巧的家犬,不知不觉中就被苗苗驯服了。 这里没有美酒礼服,也没有美女金钱,他们却怎么也不舍离开。 除此之外,队员们都觉得他们队长这回是真栽了,那个对女人没什么兴趣只爱钱的血狐,居然成天跟在苗苗屁股后头跑,苗苗到哪儿他到哪儿,明明曾经苗苗还说过要把自己赔给队长来着,如今队长都不敢提起这话题了! 男追女隔层山,这话一点也不假。 苗苗对谁都是那样,又温柔又善良,反正他们是没看出来她对队长有什么与众不同的地方,只怕队长这追求之路无比漫长,再给他个七八年也不一定能成! 真惨啊! 喜欢上一个有着大爱的女孩子,能得到的专注与目光太少太少。 但谁叫血狐甘之如饴呢?他就是喜欢苗苗那不开窍的样儿!他还就不信了,他就在身边守着,这朵娇花他摘不下来,还能叫别人捷足先登不成!老话怎么说,近水楼台先得月,放眼整个G国,像他这样英俊有钱还有能力的男人找得出第二个不? 再退一步说,像他这样,愿意留在G国一辈子陪着她奉献的男人,还有不? 那些个捧着鲜花珠宝请苗苗去听歌剧的公子哥儿,苗苗怎么可能会喜欢,他们都聊不到一起去! 血狐坚信,有梦想就会有奇迹,总有一天,他能把苗苗拿下。 560|第四十七片龙鳞(十) 第四十七片龙鳞(十) 解妙兰是通过重重考核最终成功进入秘书处的公司新人之一, 她到岗第一天就被秘书处的前辈们耳提面命了一大堆,最重要的一句就是:千万不要做任何出格的事情, 祁总不喜欢人有多余的心思! 不过解妙兰没当回事, 因为她本身就是冲着祁总来的。 她的一切都追随着祁总的脚步,她出国也是读的祁总所在的学校, 读完后立刻就回国继续进修, 千辛万苦才进入祁氏集团, 难道就是为了成为一个工作狂? 当然不是! 她是有备而来, 目标就是谁也拿不下的高岭之花, 祁氏集团的掌权者——祁恒! 今天是解妙兰正式上班的第一天, 她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穿衣打扮, 但处处都是小心机。比如说衬衫领口低调而有韵味的蕾丝, 手腕上那串细细的水晶链子能够很好的衬托出她雪白娇嫩的皮肤,口红用得是今年夏季大火的斩男色,解妙兰的唇形非常好看, 她自己也对自己的身材容貌有信心, 更何况她还是高学历人才,不信祁总看到这样的她也能不动心。 当然了,工作上的事情还是要认真对待的。 解妙兰做了一上午报表, 没能看见祁总;又做了一下午归纳, 也没能看见祁总;到了晚上,她在各部门传上来的文件中注意到了一笔支出,就好奇地问前辈:“为什么公司每年都会有一笔这么大的支出?而且是每个月都会有?” 这真的称得上是一笔天文数字了。 前辈正泡了杯咖啡,从茶水间出来, 听见解妙兰问,就笑呵呵地说:“这个是咱们祁总为无国界医生组织捐献的医疗用品以及物资,别看祁总冷冰冰的,也不怎么说话,但可比那些嘴上冠冕堂皇的人善良多了!不仅仅是为了无国界医生捐赠,国内祁总也捐赠了好几百所小学,萌芽小学,你听过吧?” 解妙兰呆呆点头:“听过。” “都是咱们祁总捐的。”前辈笑得眼眯成一条线,“除此之外,祁总还做了很多好事,我可跟你说,祁总绝对是个大好人,他不仅捐小学,还建立了反校园暴力的社会公益组织——哎呀,祁总真是太好了,说也说不完。不过这些你不要到处去说,除了我们秘书处还有各个部门主管,基本是没什么人知道的。” 解妙兰一颗芳心怦怦跳,怎么办,她更想得到这个男人了! 就在她花痴的不行的时候,顶楼的电梯门打开,走进来一位身材修长面容俊美的男子,解妙兰眼睛一亮!祁总已经超级帅了,这一位也完全不输,甚至是另外一种风格的好看! 等到那位先生进入祁总办公室,前辈才一脸花痴地捧着脸过来:“哎呀呀,这么多年咱们祁总都没交过女朋友,我们秘书处都在想他是不是跟贝先生之间……嘿嘿嘿。” 解妙兰:“贝先生?难道他是……” “没错,就是蓝海集团的董事长!做网络程序白手起家,现在我们用的很多APP都是他们研发的那个蓝海!”前辈兴奋,“虽然已经在顶楼工作好几年了,可每次贝先生来我都忍不住胡思乱想,好想知道两位在里面聊些什么啊!” 解妙兰心思活络,她就是想钓个金龟婿,祁总很好,贝先生也很好,要是他们两位都能喜欢她就更好了! 小秘书心里在想什么,办公室里的两人可全然不知。 贝谨斯坐在沙发上,手边是祁恒给他倒的茶,他面无表情地睨他一眼:“所以这次你是想跟我联手,为G国做通讯方面的贡献?” 这话说得特别委婉,讽刺极了。 贝谨斯都不想说祁恒,打他们两个在商场上开始合作,祁恒这人就跟被灌了迷|魂|汤一样,疯狂做慈善,他自己做也就算了,还总爱坑着贝谨斯一起,别人不知道为什么,贝谨斯可不是傻子。 与其说祁恒是在做慈善,倒不如说他是背负了一个人的梦想,踽踽前行,最可笑的是他做了这么多,人家根本不知道!贝谨斯都看不懂这种典型配角做法是个怎么回事,偏偏祁恒自己都不在意,他只是个商业伙伴,彼此勉强算是朋友,自然就更不在意了。 祁恒也瞥他一眼:“你不懂。” 贝谨斯说:“要是爱一个人就是你这样子,那我宁愿不懂。” 祁恒却是笑了一下,笑得贝谨斯觉得怪怪的。 祁恒心想,贝谨斯是不懂,可他还记得贝谨斯爱一个人是什么样子,百般温柔千般体贴,比他也不输。“你不知道你失去了什么。” 贝谨斯皱眉:“你胡说什么?” 祁恒便没有再开口,只是安静地坐着。 过了许久,贝谨斯才问:“……你真的不打算把这一切说出去?伯父伯母前段时间还打电话给我,旁敲侧击我们俩是什么关系。” 祁恒年过三十身边连个女人都没有,明明高中那会儿女朋友一个一个交,可高二开始就过上了苦行僧般的生活。贝谨斯是独善其身,因为父母离婚的关系对爱情和婚姻都没有向往,同时也不想将就,因此一直一个人过,但祁恒又是为了什么呢?他爱着一个人,却又不肯告诉她,隐瞒地世人不知,贝谨斯没看懂。 祁恒轻笑,“他们为我操心了,我跟他们说过,这辈子不会结婚,以后如果他们真的想抱孙子,我可以领养一个孩子回来。” 他活了三辈子了,从来没有想过提前了结自己,因为他知道,无论如何,他的家人都深深爱着他,他不会做伤害他们的事,也不会做自己不愿意做的事。 又过了很久,祁恒才轻声说:“你知道吗,她要结婚了。” 贝谨斯知道祁恒口中的“她”是谁,祁恒没有能说出口的人,惟独对着贝谨斯会稍微透露一些。贝谨斯知道这些年,祁恒往国外捐赠的那些医疗物资都是为了谁,也知道祁恒花重金雇佣了最出名的雇佣兵小队保护一个人的安全,更知道祁恒建立的几百所萌芽小学以及反校园暴力组织是因为什么。 他愿意去承受一个女孩子的梦想,以自己的方式陪伴她去实现和完成,哪怕走得很孤独,也不后悔。 贝谨斯吐出一口气:“然后呢?” “她应该很喜欢那个人吧。”祁恒笑了笑,“那个人肯定比我好。” 贝谨斯瞧他一眼,冷声道:“你笑得太丑了。” 祁恒仍然是笑,这些年他脸上习惯性带着笑容,因为如果不笑的话,他都不知道自己该怎样活着了。这三辈子,两百多年的时光,每一次他都在悔恨跟痛苦中度过,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然而有朝一日,他终于得到了龙的垂怜。 能够以灵魂作为代价,将时间改变,真是太好了。 没有人能够重来——龙可以。 已经发生的事情不能改变——龙也可以。 真好,所有的记忆都属于祁恒一个人。好的,坏的,难过的,快乐的……都是他一个人的。 酸甜苦辣悲欢离合都是他一个人。 真是再好不过了。 他也不知为什么要让所有的人都把自己忘记,却愿意同贝谨斯诉说,也许他觉得贝谨斯是个可怜人——那家伙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失去了什么。在祁恒的第二次人生中,贝谨斯那样深深地爱着一个人,远不是如今这副清心寡欲的模样。 而贝谨斯对祁恒的爱情没有兴趣,他离开的时候撂下一句话:“秘书处的新人看起来不大安分,建议你快点处理掉,免得日后有麻烦。” 说完便离开了。 祁恒却还在想,没有见到苗苗穿婚纱的样子,真的好遗憾啊。 他没有告诉任何人,悄悄买了机票出国,苗苗连结婚都没有回来,她的婚礼是在G国的救助站举行的,穿着白色的裙子,戴着纯洁的头纱,眼神清澈一如当年初见,温柔又美好。 只是不再害羞胆怯,而是充满勇敢与成熟。 真好啊。 祁恒想。 他眼里只看得到苗苗,站得远远的,但举起的手最终还是放下了,他没有办法为这场婚礼鼓掌欢庆,哪怕人人都祝福他们,他也无法欺骗自己说这一切都出自真心。 但这就是最终的结局了。 救助站里的病人,还有附近学校里的孩子们都来了,人们在这一天唱歌跳舞,用力拍手祝福。 一片热闹中,哭泣的声音是那样轻、那样轻。 祁恒背抵着粗糙的墙面,慢慢滑了下去,他单膝屈起,一只手没入自己的发中,于孩子们天真的歌声中,从沉默流泪变成了嚎啕大哭。 哭声与欢笑声交织,诉说着两百多年的人生终于有了结局。 不会再重来了。 那女孩对我说 说我保护她的梦 说这个世界 对她这样的不多 她渐渐忘了我 但是她并不晓得 遍体麟伤的我 一天也没再爱过 那女孩对我说 说我是一个小偷 偷她的回忆 塞进我的脑海中 我不需要自由 只想背着她的梦 一步步向前走 她给的永远 不重 ————是的。 只是,不会再重来了。 561|第四十八片龙鳞(一) 第四十八片龙鳞(一) 华灯初上夜未央, 元宵节宫中处处张灯结彩,白日的时候宴了百官群臣, 到了晚上, 便是皇家家宴,出宫开府的皇子们携着彼此的皇子妃双双回到宫中, 与帝后同乐。 而东宫, 太子居所内, 却是春意正浓。 玲珑双手环胸倚在殿外, 她身着太子妃朝服, 只是里头那正跟太子缠绵的女子却不是她, 或者说, 不是这个身体本来应具备的身份。 她只是看了一眼那白花花的两具肉体就嫌恶地别开了视线, 太子虽然面貌俊俏,但身材着实管理的不怎么样,又白又嫩, 一点肌肉都没有, 因为常年久坐,肚子上还有一圈油,若不是天生的瘦, 绝对是个大胖子。不过本朝男子便以文弱秀丽为美, 太子这样的,出去那可是万千少女追捧的偶像。 至于跟太子颠鸾倒凤的另外一位也不是别人,而是玲珑——啊,是太子妃的孪生妹妹, 两人一母同胞,容貌生得几乎一模一样,就连亲生父母有时都分不清。奈何当初皇帝赐婚时,赐的是太子与二皇子两兄弟,姐姐嫁给了太子,妹妹则嫁给了二皇子——樊家是清贵人家,也因此,皇帝才将素有樊家双姝之称的姐妹俩赐给自己最看重的两个儿子。 可惜的是,太子心悦的是妹妹,却娶了姐姐;妹妹爱慕的是太子,却嫁了二皇子,两对小夫妻都是同床异梦,为了表示自己对爱人的忠贞,她太子妃到现在还是处子身呢! 至于二皇子那边玲珑就不大清楚了,不过她听樊妍真跟太子亲热时的密语,说是自己也为太子守身,两人随后就抱在一起亲了个痛快,成亲都要两年了,可笑太子妃还不知道自己的夫君心有所属呢! 可怜她每次都被皇后阴阳怪气地嘲讽,说她善妒,又说她不能为皇家开枝散叶,就连皇帝也对此颇有微词,只是太子屡屡表现的对太子妃情根深种,仿佛没了她就不行——天知道处女要怎么样生孩子啊! 人前太子妃风风光光,人后却是受尽了冷落,这东宫中都是太子的人,谁都知道她是个不受宠的太子妃,怕太子妃出去多嘴,就连贴身伺候的宫女都是太子安排的。玲珑有足够的理由相信,倘若有朝一日太子登基为帝,他干的第一件事就是弄死玲珑迎樊妍真为后! 本来她有一百种方法让太子回心转意,但是怎么说呢,太子不大符合龙女大人的审美,她连自己的手指头都不想让太子碰一下,因此她想了很美妙,且美妙到皆大欢喜的方法。 宫女们以为她睡了,根本不知道她从寝殿偷跑了出来,而太子跟自己的弟媳翻云覆雨,自然不能让其他人瞧见,免得人多嘴杂,虽说二皇子妃与太子妃生得一模一样,可难保有人多心发现此事。 两人干了个爽,相拥而眠,因着宫宴已晚,皇帝便将儿子儿媳们都留了下来,待到明日一早再各自返回皇子府。 玲珑轻手轻脚地走进去,捂着鼻子不想闻空气中的怪味儿,她只用两根手指头捏住椅子上干净完整的衣服,樊妍真天不亮还得赶回二皇子所住的地方,所幸他们夫妻不曾同房,她又让自己的婢女藏入被中假装是自己,也不怕被人瞧见,但衣服得保存完整才行。而且为了彰显身份,她还穿了一身新的,哪怕明儿一早被撞见,也可以说是自己睡不着早起出来走走。 姐妹俩容貌相似,只是体态略有不同,樊妍真更丰腴,玲珑略纤细,但大冬天的衣服穿得多也看不出什么来。 把自己的衣服脱下,然后换上樊妍真的衣服,床上那两人激情投入,樊妍真的玉佩、手帕以及皇子府的令牌都在桌子上,玲珑想都没想就全揣走了。 看她多善良啊,不当那阻隔牛郎织女的王母娘娘,反正连亲爹亲娘都认不出来姐妹俩的长相,就算换过来也无所谓了呗。 玲珑去得如同来时悄无声息,整个东宫都没有人发现。 她知道二皇子住在哪里,皇帝的儿子有很多,除了东宫太子外,所有人都出宫开府过日子去了,但往昔他们都是住在东三所的,这里是皇子们的居所,每个人有专门的院落,虽然住在一起,可这院落却和高门贵族的宅邸差不多,占地面积极大。虽然皇子们已开府,但他们的住所仍然保留着,等到下一任帝王登基,下一代皇子们才会入住。 皇帝把儿子们留下来也是因为有地儿住。 玲珑悄咪咪地进入了二皇子的领地,回到了自己的房间,那樊妍真为了出去跟太子私会,特意选了跟二皇子卧房最远的房间,玲珑推门进去的时候,外头打盹的守夜宫女都没有察觉! 她看着床上鼓起的一包,心知那是樊妍真的手笔,就上去掀开了被子。 婢女是她从二皇子府带来的,以前也是在樊家就跟着的,很是忠心,本来已在被褥里睡得喷香,突然被惊醒,看到玲珑立刻爬下来跪在地上:“姑娘恕罪!姑娘恕罪!” 樊妍真心里恋慕太子,特别不喜欢旁人叫她二皇子妃,如玉洁这样跟随她多年的婢女,私下里就都叫她姑娘。 玲珑说:“把被子床单枕头都给我重新换一套,屋里的熏香也换了,我困得不行,要睡觉。” 玉洁虽然心里奇怪姑娘今日怎么不喜欢她最爱的熏香了,但还是手脚麻利地干活,她家姑娘可是个眼睛里容不下沙子的人,她要是动作慢了怕是要挨罚呢! 等到床铺重新铺了,屋子里的熏香也换成了甜甜的橘子味,玲珑这才心满意足地脱下鞋子掀开被子躺下,不忘命令玉洁:“明儿一早记得喊我起床。” 玉洁老老实实点头,唯唯诺诺出去,后知后觉意识到她家姑娘有点奇怪。 但她不敢多想,也不敢多嘴,姑娘说过,带她在身边就是因为她老实,只要姑娘说什么她做什么就行,玉洁一直把姑娘的话牢牢记在脑子里。 一夜好眠,第二日一早玲珑是被玉洁推醒的,看到玲珑不高兴地眯起眼,玉洁战战兢兢道:“姑、姑娘!二爷在外头等着呢!说是要在出宫前去与萧贵妃拜别!” 玲珑花了几秒钟才想起来萧贵妃是谁。 是二皇子的生母。 玲珑打了个呵欠:“知道了,伺候我梳洗吧。” 她完全不拿自己当外人,使唤玉洁使唤的无比自然,这也得感谢樊妍真,她可能早就跟太子互通款曲的时候商量过未来的打算,因此身边并没有什么信任的人,除了从娘家带到二皇子府的玉洁,樊妍真基本不让其他人近身,为的就是不让多余的人得知自己的喜好与身体上的特征,否则狸猫换太子后,难免会有麻烦。 倒也是误打误撞,因为玲珑根本不在乎会不会被戳穿。 她揉了揉眼睛,洗了把脸,昏黄的铜镜看不清楚,但这张脸勉强还是符合玲珑的标准的,虽然比起她本来的美貌要差上许多,孪生姐妹嘛,总不好突然一个长开了,把另一个甩下一大截不是? 她才不要在东宫受苦呢,她要去二皇子府作威作福! 二皇子早已在外间等着,见了玲珑,态度不冷不热:“待会儿见到母妃,请你注意自己的态度。” 樊妍真因为跟太子的关系,自然是站在太子跟皇后那边的,每次见到萧贵妃都不是很热络,也就做个面子工夫,但萧贵妃对她却很好。二皇子不想让母亲担心,也没有跟萧贵妃说过迄今为止他们夫妻尚未圆房之事。比起阴阳怪气成天讽刺太子妃的皇后,萧贵妃真可以说得上是很好的婆母了。 只可惜樊妍真觉得萧贵妃是个狐狸精,若不是萧贵妃的存在,皇帝如此宠爱她,太子也就不会拥有二皇子这么个劲敌。这些年来二皇子对太子与皇后步步紧逼,樊妍真能喜欢萧贵妃才怪呢! 玲珑不怕二皇子会戳穿自己,说真的,她认为二皇子除了知道他的皇子妃叫樊妍真之外,对自己的妻子是一无所知,就连皇子府的主人都不了解她,她还怕自己崩什么人设? 龙女喜怒无常,她开心的时候会按照人类本身的性格走一走,任性起来才不管三七二十一,怎么高兴怎么来。 很不妙,现在她正处于任性的状态。 因此连看二皇子一眼都没有,径直朝外走了。 东三所距离萧贵妃所住的素心宫很远,还要坐轿子,二皇子不理会玲珑,自己先一步上去坐好便开始闭目养神,玲珑上去后,发现他坐在边缘,俨然当她是洪水猛兽,中间留了好大一块空。 玲珑就很不满意,她是个你越是不想怎么样我就越要让你怎么样,最爱给人找不痛快的任性家伙,毫不客气地就坐了过去,跟二皇子贴在一起。 二皇子眉头跳了跳:“……这么大的地方,不够你坐的么?” 玲珑点起一根手指:“我喜欢坐哪儿就坐哪儿,你若是不开心,大可以下去走着去素心宫。” 562|第四十八片龙鳞(二) 第四十八片龙鳞(二) 宁梧忍了。 母妃若是见他没有同樊妍真同行, 定然又要担心,他最不想的就是让她担心。 见二皇子没了动静, 玲珑觉得很没趣, 但仍然要贴着他,一定要惹他, 偏偏宁梧如同老僧入定, 在到素心宫之前是一句话也不说。 自皇子们出宫开府后, 皇帝便开始放权了, 以此来观察他的儿子们的人品与才能, 因为有差事办, 又是成年皇子, 萧贵妃一年到头也就能见到儿子那么几次, 她心里挂念,便希望他过得好,若是宁梧有哪里不称心如意, 她便是吃不下睡不好。 也因此宁梧不想她总是操心, 在这宫中过日子,对着皇后那帮子人,已经足够母妃难过了。 萧贵妃生得极美, 即便不再是少女年华, 她的气质也是旁人比不上的,再加上她心地善良为人宽和,玲珑一进去就闻到了她灵魂的味道,便毫不吝啬地朝萧贵妃露出甜甜的笑容。 萧贵妃简直受宠若惊! 她这儿媳妇, 出自世家,自幼便是金尊玉贵的嫡女,比起帝姬也不差,儿子能娶到这样的妻子,萧贵妃是非常开心的。她倒不盼着宁梧日后有什么大出息,只希望他能有个温馨的家,再生几个孩子,便是她心中最渴望的美好了。 儿媳妇每次见她,礼数是不缺的,只是难以亲近,像是这般笑容,萧贵妃还是头一回见。 别说萧贵妃,就宁梧也是头一回见! 他正想用眼神警告玲珑不要乱来,谁知玲珑看都不看他,上去就挽住了萧贵妃的胳膊,亲昵地宛如母女,自然地仿佛她才是从萧贵妃肚子里出来的,完全把宁梧给抛到一边了! “母妃,许久不来看您,您可别见怪,昨儿晚上您吃得可好?早上怎么起这么早啊?二爷实在是太不体贴了,居然都不知道派个人过来送个口信,让您不用等我们一起用早膳。” 萧贵妃没有女儿,她自生了宁梧便落了病根,再难有孕,看到宫里那些软软的小公主,心里别提多喜欢了,只可惜她身居高位,小公主们也好,公主们的生母也好,都防她防得不行,生怕她对她们下毒手,是以萧贵妃只好养了只猫儿解闷,她心中十分喜欢撒娇可爱的小姑娘。 玲珑是十六岁嫁的人,如今满打满算也才十八,虽梳着妇人发髻,可眼眸清澈天真,看了就叫人喜欢。 萧贵妃很快就被哄得不知今夕是何年,恨不得把玲珑留下不给走了! 宁梧在边上面无表情,心中却在怀疑玲珑的目的,她向来不喜他,也不喜母妃,如今这般热情又是为了什么?难道是有什么阴谋? 萧贵妃养得猫儿迈着优雅的步子走了过来,这猫儿是番邦进贡来的,生了一双异色眼瞳,性格高傲,萧贵妃喜欢得紧,梳毛洗澡喂食样样都亲自来,就这,这猫儿也就在心情好的时候能许她撸两把,平时骄傲的不行,总喜欢趴在高处俯瞰人类,连皇帝想摸摸它都不给机会! 以往樊妍真来,兴许是知道樊妍真心中对萧贵妃不满,这护着铲屎官的猫儿每次都哈樊妍真,对她敌意颇深,这还是宁梧第一次看到雪球主动靠近樊妍真。 猫儿叫雪球,因有一身又白又长油光水滑的毛儿,平时萧贵妃精心喂养,养出了一身肥肉,胖乎乎的憨态可掬,可不正像是一颗胖雪球么! 眼下它一反往日高傲,居然叫得又嗲又软,仿佛小婴儿撒娇,喵喵喵的走近了。 萧贵妃还以为是找自己的,惊喜道:“雪球儿!” 伸开双手等雪球入怀,满心以为能撸毛了,结果胖猫儿却无视了她,径直走到玲珑脚边,欢快又谄媚地蹭了蹭,喵的一声倒在地上,四脚朝天露出雪白柔软的肚皮示好! 萧贵妃心碎了。 宁梧也感到不可思议,他诧异地朝玲珑看了一眼,不懂她身上有什么变化吸引到了雪球,否则见她一次哈一次的雪球怎么会这样狗腿? 那么傲慢不理会人类的纯种猫,突然变得跟狗一样……真的有点不忍直视。 到现在也没被允许撸毛的二皇子殿下如是想着。 没出息! 玲珑低头看看脚边的胖猫,不是很想搭理它,但雪球叫得越发嗲越发软了,仿佛一滩软肉仰躺在地上,玲珑便弯下腰在它肚皮上摸了摸,雪球顿时就喵嗷喵嗷地叫起来,爽的不行,两只毛茸茸的小爪子抱住玲珑的手腕,不肯让她离去。 它是尚未开智的猫,并不能理解眼前这位是谁,只知道强大的让它本能性感到畏惧,也本能地想要讨好跟谄媚,得到一点点关注就喜不自胜,连喵叫什么都忘了。 玲珑把它从地上抱起来放到了萧贵妃腿上,萧贵妃惊喜又不敢置信,小心翼翼地摸了摸雪球的毛。雪球凶巴巴看她一眼,片刻后,软了下去,任由萧贵妃撸来撸去。 它、它还是想要讨好龙女大人! 萧贵妃养了雪球也快两年了,总算是过了撸猫的瘾,也因此对玲珑更是喜欢,还赶了宁梧出去要跟玲珑说悄悄话。 玲珑若是想与人交好,那真是再简单不过,她轻而易举就得到了萧贵妃的全力支持,甚至在宁梧被叫进去说话,两人擦肩而过的时候,她给了他一个挑衅又兴味的眼神。 宁梧直到见到亲娘,还在琢磨玲珑那眼神是什么意思,等到萧贵妃指责的话一出来,他瞬间愣住了:“母妃,您、您刚才说了什么???” 他是不是幻听了???不然怎么听到母妃指责他不肯跟樊妍真圆房???? 萧贵妃恨铁不成钢道:“母妃是怎么教你的,成了亲就要对自己的妻子好,你看看你,这都快两年了,你不跟妍真圆房是什么意思?幸好我没有催妍真快些怀孕,否则岂不是笑死个人!这都是我儿子的错,我却要去怪罪我的儿媳妇!” 宁梧深呼吸,好,好,好一个樊妍真!居然把锅都推到他身上来,摆明了是知道他不会在母妃面前拆穿她! 二爷他用尽了毕生的修养才没有骂出来,他毕恭毕敬地说:“是,儿子知道错了,儿子一时鬼迷心窍冷落了她,儿子跟您保证,以后每天晚上都跟樊妍真睡一个屋子,不出半年就让您抱上孙子。” 萧贵妃惊道:“你们居然不睡一个屋子???” 宁梧:…… 日!你大爷的樊妍真!!! 饶是他脾气再好,也被樊妍真这一套贼喊捉贼的说法给惹火了,告别了萧贵妃,夫妻二人上了轿子,一路回到皇子府,宁梧二话没说,拽着玲珑的手腕,直奔她的房间,挥退众人,将她往床上一甩! 值得一提的是,因为她是弱女子,他气急了甩她,力道也控制的很好,并没有很疼。 玲珑就笑眯眯地看他:“二爷动这么大气作甚,跟我说说,是谁惹二爷生气了?” 宁梧冷笑道:“你很快就知道是谁惹我生气了。” 言语间已脱去外衫与中衣,房内温暖,穿着单薄也不会冷,他直接上前来将玲珑摁倒在床上,不得章法地要脱她罗裳,折腾了半天,干脆野蛮地全部撕了了事! 玲珑也不反抗,倒在床上吃吃的笑,主动搂住了宁梧的脖子,方才看到他脱去衣衫后精壮的胸膛与八块腹肌后,她就改变了主意,愿意同他春风一度了。 毕竟宁梧的长相身材,比起太子更符合她的喜好。 宁梧压倒玲珑全凭一腔孤勇,活儿差得要命,两人闹了许久,闹得外头下人们都慌了,开始迟疑要不要派人进宫去请示皇上跟贵妃娘娘,里头总算停了下来开始叫水。 这、这是圆房成功了啊! 玲珑洗过澡出来,就看见宁梧坐在床上,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她。她上下打量自己一番:“怎么,我有哪里不对吗?” 宁梧问:“你是谁?” 玲珑没想到他会这么问,便歪头笑道:“我是二皇子妃呀。” 宁梧注意到她说的是二皇子妃,而不是“樊妍真”,他心中突然有个大胆且诡异的想法:“你……你该不会是……” “是我呀!”她欢快地跳到床上,与他靠得很近,那张与樊妍真一模一样的娇容,神态却完全不同,宁梧心中一群草泥马呼啸而过,他居然睡了太子妃! “不要这样惊讶,没什么的,反正太子也睡了你老婆,你们一比一平了。” 宁梧嘴角抽搐,他早该知道的……樊妍真怎么可能还是处子身?只恨当时他被她迷得丧失了心智,只能跟着她的节奏走,直到叫了水,她去沐浴了才意识过来。 他的确是不满太子,可也没想过要在这种地方跟太子扯平! “你……” 一时间,宁梧不知该作何语言,他对这位太子妃并不熟悉,满打满算也就见过几次,甚至直到现在他才知道太子居然没有碰过她!最重要的是,她为何会变成“樊妍真”?樊妍真又在什么地方? 563|第四十八片龙鳞(三) 第四十八片龙鳞(三) 见宁梧一脸深沉, 不知在想些什么,刚沐浴过浑身散发着迷人幽香的玲珑狡黠一笑, 单腿跪在床上, 猛地靠近他,直把这二爷吓得往后一缩, 盯着玲珑瞧的眼神活似她是什么放浪的采花大盗。 玲珑道:“你怕什么, 难道, 怕我吃了你?” 宁梧复杂地看着她, 他与太子妃只见过寥寥几面, 并不知道她是个什么性格, 但他对太子的动向却是了解的, 东宫的风吹草动他皆有耳闻, 一个外表风光内里却连普通内侍都能欺负的太子妃,能有多厉害?大抵是懦弱无能的。 可照眼前这情景看,天底下谁无能, 也轮不到她无能。 男女之事, 宁梧不觉得自己吃了亏,他有点搞不懂玲珑在想什么,尤其是她二话不说就把自己的身子交给他, 这若是传出去…… “你应该不是这么娇滴滴的人吧?”玲珑勾起他的下巴, 在他唇角轻轻落了一吻,眼神意味深长,“樊妍真爱慕太子,太子也爱慕樊妍真, 你我作为他们二人的丈夫跟妻子,总不好棒打鸳鸯,做那隔离牛郎织女的银河,因此我便做主与樊妍真换了个身份,你看,皆大欢喜不是?” 不,宁梧完全不觉得自己有哪里感到“欢喜”了。 现在他只觉得头疼。 玲珑调戏完他就撒手不管,闲闲坐在床边,两条细白的小腿儿晃呀晃的,白生生的,看得宁梧眼热,他忍不住又想起先前在床上,二人颠鸾倒凤,自己完全被牵着鼻子走。耳畔又听玲珑说:“你也不用担心,横竖这事儿只有我们四个人知道,成全了一对有情人,这可是做了大善事,种善因得善果,你会好人有好报的。” 宁梧:“……你就这么有信心?” “当然。”玲珑理直气壮地回答,“他们俩可是抓紧了机会也要亲热一番,这么一对被可恶的封建势力分开的有情人,但凡有良心的人都要帮助他们有情人终成眷属,怎么能去破坏呢?我可告诉你,爱情没有先来后到,不被爱的那个人才是错的。” 宁梧听她在这里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嘴角一抽:“你倒是想得开。” “那是。” 若是两人没有发生关系,那么按照现在的情况,宁梧一识破玲珑就会将她送回宫中,悄无声息地将这场错误给修正。然而如今生米已煮成熟饭,宁梧觉得,就这样换过来也挺好的,因为他一点也不喜欢自己那位妻子。 再怎么说,太子妃也比樊妍真看着讨喜许多。 “我叫玲珑,日后你大可这般叫我。”玲珑凑过来,小脸蛋搁在宁梧肩膀上,“仔细想想吧,难道还会出现比这更可怕的状况吗?你说,是现在我跟樊妍真交换好呢,还是日后你头上戴一顶绿油油的帽子——啊对不起,我给忘了,你这帽子怕是早就戴上了。” 宁梧被一刀直戳心脏,半晌,咬牙道:“太子头上也有。” 说完他就后悔了,这还是什么值得骄傲的事情不成? 他都叫她给带偏了! “他头上是有啊,不然怎么说你们俩是亲兄弟呢?” 宁梧:…… 玲珑拍了拍他的俊脸:“好了,既然你都知道了,那以后咱们就友好和平相处,相安无事。” 宁梧觉得她好天真:“你当真以为能够相安无事?” “对我来说是的。”玲珑点点头,“对宫里那两人就不一定了,不过我也不在乎他们到底怎么想,反正闹出来事,最丢脸的又不是我。你大可放心,他们绝对会将错就错,毕竟我跟樊妍真长得一模一样,就连亲生父母都分辨不出,更何况是那些只见过几次的人?再说了,哪次出门不是浓妆艳抹的,脂粉一涂,谁认得出谁是谁啊。” 她不知从哪儿掏出自己顺来的令牌,在宁梧面前得意地晃了晃:“看到没有?” ……这准备工作做得可真好啊,宁梧想。 事到如今也没别的办法了,从看到她时就有的怪异感到现在终于有了解释,不是樊妍真变了,而是她根本就不是樊妍真!而真正的樊妍真现在还在东宫呢!宁梧只用了十几秒就做了决定,比如樊妍真,他当然更愿意接受玲珑。 无论是她对待萧贵妃的态度,还是两人已成夫妻的事实,都比留樊妍真那样的女人在身边好得多。 两人达成共识后,玲珑第一件事就是叫人传膳,除了在宫里陪萧贵妃用了早膳外,到现在她什么都没吃。美色虽然惑人,但和食物比起来,玲珑总是会选择后者的。 宁梧怀揣一种奇异的轻松感,也收拾好了坐下来用膳,他默默地看了玲珑一会儿,再度在心中确定她果然不是那个一餐饭只吃几口就为了保持身材的樊妍真……十个樊妍真都没有她一半能吃! 这边两人相处和谐,东宫里相拥而眠的太子跟樊妍真就没那么舒坦了!樊妍真的衣服没了,却留下一套太子妃朝服,无论是樊妍真还是太子,都被吓出了一身冷汗!难道二人私会之事被人撞破了?若是如此…… 樊妍真丢的不仅是衣服,还有能证明她身份的东西,太子叫了心腹过来一问,果然,太子妃已经不在东宫! 那她去哪里了?又是谁把樊妍真的衣服给换了?! 是谁在背地里盯着他们? 倘若这计策是太子跟樊妍真自己想出来的,那他们必然是高兴的,终于能厮守在一起,碍眼的人都不见了,他们会笑眯眯地拥抱,然后共同嘲笑被蒙在鼓里的人。可现在情况完全反了过来,他们的确是想过要交换玲珑跟樊妍真的身份,但前提条件是,这个决定是太子做出来的! 如今就像是有一把大刀悬在头顶,而他们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是谁在背地里神不知鬼不觉做了这一切?那幕后之人又有何目的?真正的太子妃此刻身在何处? 可惜再多的疑问也抵不过现实,当太子得知一大早二皇子就带着“二皇子妃”去跟萧贵妃请安并且已经出宫回府的时候,他简直不敢相信! 难道、难道说老二知道他给他戴了顶绿帽子,为了报复他,就把太子妃给带走了??? 如果是这样的话……太子冷了脸。 他心中已经默认自己是未来的皇帝,性格也是典型的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我,通俗一点来说就是我睡你老婆可以你睡我老婆就是找死,即便那是他不喜欢,未来会抛弃的老婆也不行! 可他又投鼠忌器,倘若二皇子真的知道了他跟樊妍真的关系,那么会不会以此为把柄来拿捏他?如果父皇知道了……不行! 太子眼神深沉:“真儿!将这衣服穿上!日后你就是太子妃!” 樊妍真一愣:“殿下?” 她几乎不敢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梦寐以求的幸福终于到来了吗? “穿上!” 太子嘴上说不算,还亲自动手拿了衣服过来要给樊妍真穿,一边穿一边沉声道:“既然太子妃已被老二那家伙带走,无论他在打什么主意,孤都不会让他称心如意!他既然敢换了你们姐妹二人身份,那孤就将计就计,将错就错!本来就只有你才是孤的心头挚爱!” 就连樊大人与樊夫人都分辨不出这孪生姐妹,难不成老二能分辨得出?最重要的是,太子知道,樊玲珑那个女人对自己情根深种,老二若是想利用樊玲珑来陷害他,只会偷鸡不成蚀把米! 太子越想越美,差点笑出声。 樊妍真也是强忍心头喜悦,伸出颤抖的双手拿起搭在床头的太子妃朝服,上面绣着的金线是那样精致而高贵,彰显着太子妃高高在上的身份,而这一切终于要属于她了……樊妍真几乎是以虔诚的心态在穿这身朝服,待她穿好,太子赞赏的目光更是让她感到了骄傲与兴奋。 “孤果然没有看错,你才是最适合这身衣服的人。” 不像那樊玲珑,瘦巴巴的小身板儿,气势也不足,根本撑不起来。虽说是容貌相同的姐妹俩,性子却是天差地别,面对樊妍真时才有的爱意与欲望,在面对樊玲珑时根本兴致缺缺。想到日后就能与自己心爱之人长相厮守,老二想借此攻击他却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带回去个木头美人,却把冰雪聪明的真儿送给了他,太子就忍不住想仰天大笑。 等到他带着樊妍真到皇帝皇后面前走了一圈,得到了帝后的夸赞,说太子妃今日气色极好,且落落大方,不愧是樊家的女儿后,太子就更高兴了,樊玲珑在的时候母后可没这么夸过她!果然!珍珠和鱼目的区别是如此巨大! 现在老二在干什么?该不会是藏在被子里偷偷地哭吧? 太子万万没想到,他最讨厌的老二非但没有藏在被子里偷偷地哭,反而咧着嘴笑得不知多开心。 可不是嘛,这对向来互看不顺眼的兄弟,在换老婆这件事上难得达成了一致。 564|第四十八片龙鳞(四) 第四十八片龙鳞(四) 两个互相给对方戴了绿帽子的兄弟直到半个月后才再见面, 听说是皇帝做了个噩梦,梦醒后便十分思念自己放出宫的儿子们, 便设了宫宴。叫玲珑说, 大部分人类都是这样无趣,甭管年轻时多么凶神恶煞, 都是越老越感情充沛, 各个方面都是。 比如说年轻时候怎么都看不顺眼的皇后, 到老了皇帝也心软了, 想着这是自己的发妻, 即便是不喜欢, 也到底是一起走过了大半辈子。否则皇后母子拿什么来跟萧贵妃母子争?他们娘儿俩完全把萧贵妃与宁梧当作自己的假想敌, 打萧贵妃入宫那天皇后就开始敌视她, 直到现在,皇帝越发心软,皇后就越发步步紧逼。 但谁叫人家是皇帝呢, 就是再老眼昏花, 再不着四六,他的儿子们也得老老实实进宫来尽孝。 玲珑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随二皇子宁梧一起入宫的,经过半个月的相处, 他们两人在各个方面都完美达成共识, 无论日常还是床上事事和谐,宁梧也逐渐将玲珑当作了自己人,毕竟从他得到的消息来看,太子对玲珑着实算不上好, 玲珑若是还因此对太子情深不悔,那也只能说明她是个傻子。 不过在跟玲珑过了半个月日子后,宁梧相当怀疑眼线递回来的消息——就玲珑这样儿的,能是个任由内侍欺负不敢还手,哭哭啼啼悲春伤秋等待太子宠幸的春闺怨妇??? 别闹了,太子变成怨妇玲珑都不会是怨妇。 二皇子发现有件事情很不妙,因为他的媳妇,他刚认下来的自己人,居然在宫宴上偷偷给太子抛媚眼! 他私下拽了拽玲珑的衣袖,低声道:“你干什么?” 他倒不是担心她还对太子情根深种,说真的,这半个月玲珑的所作所为,宁梧是打死都不信她能对太子有什么感情的,不把太子整死都是太子的造化! 你不招惹她,大家互不干涉互不搭理,可你要是去惹她,别管惹大惹小,最后都至少被扒层皮下来。 玲珑也小小声回答他:“我要整他。” 宁梧勾了勾她柔嫩的小手心:“记得别给人留下把柄。” 玲珑用力攥了下他的手指表示了解,宁梧便撒手让她玩儿去了。该说她闯祸不嫌事儿大还是真有本事呢,反正叫她给寻了空子,真把太子给叫过来私会了,期间宁梧不放心,就藏在边上,想着玲珑若是失手了,他可以救场。 玲珑是叫玉洁去找人的,玉洁这丫头天生少根筋,脑子不大灵光,指哪儿打哪儿,主子换了个人都察觉不出来,乐颠颠地去跑腿,跟以往一样,拿着姑娘给的信物去见一个内侍,那内侍见了信物后立刻禀报太子——太子都惊了! 姐妹俩互换一事,太子没跟任何人说起过,因此内侍也不知道这信物不用再递交,因为正主儿早就到了太子身边。而这半个月太子跟樊妍真过得如胶似漆,也没想着去断了过去的手段,太子见到信物时很是不敢相信,真儿已经在他身边,是他的太子妃了,如何又会有人送来信物? 这是他们二人的约定,见了信物,便会想方法在宫中私会,此前便是如此解除相思之苦的。 太子心里觉得奇怪,他留了个心眼儿,带着人过去的,同时没让人通知正陪在皇后身边说话的樊妍真。 这一进来,就瞧见临花照水的少女背影,披着披风,却仍叫人觉得姿容出众。 玲珑听到声音,立刻转过头,对太子露出甜蜜的笑容:“殿下,我终于又见到你了!” 太子:??? “自那日……宫中一别。”似是想起什么害羞的事,玲珑微微侧首,粉面酡红,含羞带怯,活脱脱一副怀春少女看到心爱之人的模样。这表情跟神态,太子都十分熟悉,樊妍真每次见到他便是如此!“已是半月不曾相见了,太子可还好?” 她边说边抬头,露出一双盈盈秋水瞳,这双美眸像是会说话,欲语还休,无数的绵绵情话蕴藏其中,只待有情人去挖掘。 太子却愣了,什么叫……那日宫中一别,已是半月不曾相见?他们明明朝夕相对啊! “殿下?”玲珑奇怪地叫他,往前走了一步,“你还好吧?怎地脸色这般难看?可是身子不适?” 太子面色古怪,问道:“你说半月不曾想见,你不怕孤?” “殿下说什么呢?”玲珑轻轻蹙眉,十分惹人怜爱,她将樊妍真那种见了太子后娇羞的模样模仿的出神入化,怕是真正的樊妍真也不过如此,于是愈发的迷惑了太子,她又道,“那日我醒得早,醒来时殿下还在睡,我怕吵到殿下,便悄悄起身离开了,殿下忘了吗?” 太子终于意识到有哪里不对劲了,明明眼前站的应该是樊玲珑,可怎么、怎么他觉得是他心爱的真儿?! “你、你的意思是,你是真儿?” 玲珑掩口娇笑:“殿下又在逗弄我,我是不是真儿,殿下还不清楚?” 她不说是,也不说不是,任由太子去猜测,谁叫她们姐妹俩生得一模一样,亲生父母都分不清呢?玲珑又故意歪了歪头,让太子瞧见自己肩头一颗小小的红痣——太子又惊了,他不曾跟太子妃圆房,自然不知道太子妃身上有什么特征,可樊妍真身上是确确实实有一颗红痣,也在这个位置! 难不成,这姐妹俩,不仅容貌相同,连身体特征也完全一样? 倘若是这样…… 陪在身边的樊妍真在太子看来,是鲜活动人的,而眼前的“樊妍真”也与他记忆中的如出一辙,理智上他认为自己跟老二的妻子是交换了,但眼睛与耳朵都会欺骗人,太子明显有点慌。 樊玲珑有多喜欢他他是知道的,甚至于太子一直觉得樊玲珑为了自己能做出任何事,如果……她为了自己的宠爱,假扮成樊妍真呢?仔细想想,似乎也不是不可能,不是吗? 女人为爱疯狂的时候什么事做不出来? 玲珑刻意又露出了自己腰间的玉佩,那是太子跟樊妍真的定情信物,上好的翠玉,太子亲自寻来的,上面隐晦地刻着两人的姓名,樊妍真十分喜欢,到哪儿都要带着。 但现在……太子身边的樊妍真,是没有的。 仔细想想,除了她说她是樊妍真之外,也没有什么能证明她身份的东西不是吗?太子不愿意去相信这个“事实”,便问:“你我二人第一次见面,你可还记得?” 玲珑羞涩一笑:“自然记得,殿下与我父亲说话,我拉了姐姐去看,姐姐胆小不肯,我便一个人偷偷摸进了父亲的书房,殿下那日穿了一身蓝色锦袍,我永远都不会忘记。” 太子又接连问了几个问题,玲珑都对答如流,其中那些比较私密的,玲珑也全都知道——恐怕真正的樊妍真也不一定能记得这样清楚。 然而这世间有什么能够瞒过龙的耳目呢? 只要她想知道,她就能知道。 太子越问越急促,问到后来几乎都绝望了,她什么都知道,岂不是说明眼前这个才是真正的樊妍真?那这段时间,他都是被樊玲珑给骗了?!那个女人! 他为了给樊妍真只有彼此的承诺,根本就没有碰过她!想来那天早晨她满身的痕迹也是她自己弄出来的!甚至还、还自己破了身子!真是蛇蝎般的心肠! 太子完全没有感动,他只觉得阵阵齿冷,不肯接受自己被骗的事实。 玲珑恰到好处地关怀道:“殿下怎么了?可是见着我不高兴?难道殿下已经移情别恋了?” 她问到后面那句,十分难过和委屈,眼泪都盈于眶中。 太子尤其心虚,没人比他清楚这半个月他都对“樊妍真”说了多少甜言蜜语,倘若眼前才是真儿,那个被自己宠爱的是冒牌货……他勉强维持着严肃的表情:“真儿,今日宴会短暂,你我只有此刻相会的时间,但是请你相信,孤心中永远只有你一人。” 玲珑立刻露出笑容:“我相信殿下,殿下说什么我都听,我也相信,我们终有长相厮守的一天。” 太子被她哄得晕头转向,等太子一走,玲珑就走到宁梧的藏身之处,一把将他揪了出来:“鬼鬼祟祟的干什么呢?” 宁梧:…… 青竹蛇儿口,黄蜂尾后针,二者皆不毒,最毒妇人心。 古人诚不欺我。 太!恶!毒!了! 他不可思议地问:“你是怎么做到那么像樊妍真的?” 玲珑眼尾一挑,妖妖娆娆地靠近他,在他耳边吐出一口气:“万一,我就是樊妍真呢?” 宁梧吓一跳,片刻后摇头:“你不是。” “哦?你这么确定?” 宁梧颔首:“我确定。” 就算是演的,樊妍真也没有她的眼睛漂亮。即便是一模一样的面容,宁梧甚至说不出这两姐妹到底有哪里长得不一样,可他就是觉得玲珑的眼睛比樊妍真的干净、漂亮。他不是心神不定的太子,连自己喜欢的人是什么样子都分辨不出。 565|第四十八片龙鳞(五) 第四十八片龙鳞(五) “算你有眼光。”玲珑很满意地拍了拍宁梧的俊脸, 得意道,“我比她美多了。” ……宁梧觉得她说得还挺对的。同样的一张脸, 他面对樊妍真时只有厌恶与不耐烦, 根本无法欣赏这张被称为绝色的面容,可对着玲珑, 他又觉得不愧是人人追捧的美人。 “你骗了太子一时, 难道他真的就不会怀疑?” 宁梧无法理解太子认不出自己心爱之人是什么原因, 叫他看来, 即便长得一模一样, 但那种感觉是无法替代的。他认为太子即便暂时相信了玲珑的话, 可见了樊妍真后, 用不了多久就会清醒, 反而会记恨玲珑。 “他为何会怀疑?”龙女用她不知活了多久的记忆保证,太子短时间内绝对不会意识到谁真谁假。“你都跟樊妍真成亲这么久了,就算没有睡一张床, 平时也经常见面, 她是个什么样的人,难道你还不了解?” ……宁梧还真不了解。 他刚成亲的时候也是满心喜悦,因为萧贵妃盼他成家已有许久, 宁梧都想好了, 娶了妻子后就好好待她,一定夫妻恩爱琴瑟和鸣,待到日后,父皇若是先驾崩, 他就还能将母妃从宫中接出来赡养,再养几个孩子承欢膝下……他对皇位没有太大的渴望,只是太子对他敌意极深,为了自保,宁梧也不能任人鱼肉。 他无意争抢,太子却不信,再加上早就视他们母子为眼中钉肉中刺的皇后,宁梧觉得自己一味地退让是没有意义的,只会让他们得寸进尺。 谁知道新婚之夜,他尚未为这桩婚事感到幸福,就得到了妻子冷冰冰的话语。宁梧也是天之骄子,怎么可能给樊妍真好脸色,若非母妃担心,他早就不跟樊妍真过了!平时在王府见了樊妍真,宁梧也是爱答不理,两人之间关系就跟冰块一样。不过宁梧心里还是好奇的,他派人去查探,才知道早在父皇赐婚之前,太子跟樊妍真就私下往来,怪不得樊妍真一副为情郎守身求他不要逼她的样子,合着是寻思给他戴绿帽呢! 宁梧气得要死又不能把她怎么样,萧贵妃心肠柔软,从来不把人朝坏处想,哪怕是处处针对她的皇后,她都能体谅对方。见儿子儿媳关系似乎并不好,萧贵妃就没摆过婆婆的谱儿,反而对樊妍真比对宁梧还好,就是希望小两口能好好过日子。 而宁梧也威胁樊妍真要配合,只是樊妍真一颗心都在太子那里,自然向的是皇后不是萧贵妃。 所以是的,宁梧对樊妍真,真的不怎么了解。 他也没心情去了解。 玲珑见他一脸茫然,很是失望地叹了口气,宛如严师谆谆教诲:“你觉得樊妍真更想要去到太子身边是因为什么?” 宁梧试探着迸出一个字:“……爱?” 玲珑嘴角抽搐了一下:“兴许吧,爱不爱的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她想做太子妃很久了,毕竟太子妃可比二皇子妃说出去好听多了。做你的妻子,以后顶多是个王妃,可若是成了太子妃……” 那就是母仪天下的皇后,哪个女人不想要无上尊荣? “本来呢,这两人两情相悦,中间又有你跟我做隔阂,越是得不到的就越珍贵,越是艰难险阻越是甜美,可突然一下,横亘在这份爱情之间的两座大山不见了。他们可以长相厮守了,预料中的困难没有发生,本该有的偷情的刺激也消失无踪,你倒是说说看,是经过长年累月的地下私通日后摆上明面来得爽呢,还是现在轻轻松松就走在一起快乐?” “你的意思是说,我们不成为他们的阻拦,他们之间的感情反而不牢固?” “樊妍真这么轻易就成了太子妃,她的冰雪聪明都没地方用了,只要彰显她的优雅高贵,以及身为太子妃的高高在上就行了,可太子爱的,可不是自恃身份的樊妍真啊。” 她说得头头是道,宁梧也认为很有道理,他肯定道:“所以你根本不怕太子识破你在撒谎?” “我怎么会是在撒谎呢?”玲珑歪歪头,“你知道太子为何不喜欢我吗?” 宁梧表示不知。 “我跟樊妍真虽是孪生姐妹,可除了容貌相同外,却是性格迥异。樊妍真外向活泼青春肆意,我却刻板木讷——你这是什么表情?” 宁梧努力控制自己的面部表情,才没有更加无礼。“刻板木讷这四个字,用在你身上,我觉得十分不妥。” 玲珑白他一眼:“这是太子心中的我。” “你继续、你继续。” 玲珑便又得意道:“可做一名合格的太子妃,外向活泼青春肆意是不够的,皇帝不喜欢。而皇帝不喜欢,谁敢不改呢?樊妍真如愿以偿成为了太子妃,正是她耍威风的好时候,可不是与过去不同了么?太子小心眼得很,他心中记得的是美好的樊妍真,所以只要樊妍真有一点点不美好,他就会相信我,并且会主动理由相信我。” 所以根本不用担心会被拆穿。 跟太子私通的樊妍真,与光明正大成为太子妃的樊妍真自然是不一样的。 这种很正常的转变,却会被生性多疑的太子当做冒充的“证据”,玲珑感叹道:“要不怎么说妻不如妾,妾不如妓,妓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呢,心心念念想要得到的东西,一旦轻易到手,人类就很自然地不会珍惜。” 她摇头晃脑一副小哲学家的模样,看得宁梧颇为好笑,他说:“你说得那是一部分人,也有些人不是那样的。” “那我就不知道了,反正太子是那样的。” 她又戳了戳宁梧的胸口:“日后我少不得要私下作为‘樊妍真’跟太子有所往来,你可不要吃醋。” 宁梧道:“我自然不会吃醋。”顿了下又问,“为何要与他有所往来?难道你还要打算一直骗下去?” “那当然!”玲珑理直气壮,“之前我在东宫的日子可算不上好,他既然处心积虑想要樊妍真,我如此大方地成全了他,怎么也得收点利息回来,闹得他们日夜不得安宁才行。” 宁梧:太恶毒了! 但是恶毒的直白,且太子对她的确不好,宁梧自己也很讨厌太子,就忍不住还觉得……挺、挺解气的。就是……“那也不用你与他有所往来吧?” “说得也是。”玲珑点头,“我的确懒得动脑筋去跟他写那些缠绵悱恻的情书,这样吧,以后你来帮我写,也就不会吃醋了是不是?” 宁梧:??? 他?写情书给太子??? 玲珑琢磨道:“我记得还有一沓子来往信件都收在卧室的隔间里,等回去了你就把每一封都看一看,学习一下。” 两人在这里聊得十分融洽,那边太子怀揣满腹心事回到东宫,盛装打扮的樊妍真面上带笑过来迎接,看得太子心里咯噔:这贤惠又温柔的表情……怎么看怎么像樊玲珑!他的真儿活泼纯真,最是讨厌这些繁文缛节,虽然才貌双全,却总是透出一股不同的灵气,怎么会做出这样的表情? 他哪里知道,樊妍真陪同皇后说话,皇后因着皇帝的关系,特别反感那些天真纯洁却会哄男人的女子,在她心中,萧贵妃就是这样把皇帝给迷得神魂颠倒的!甚至于现在皇帝仍然好这一口!因此皇后才要求太子妃要端庄娴静,要能成为太子的贤内助。她足足教育了樊妍真一个多时辰,樊妍真被训得头晕眼花,她又不像是她的姐姐那样好脾气,只好先装出这种样子。 结果见了太子她才意识到这不是在皇后宫中,而是在东宫,立刻露出笑容。 太子更警惕了! 果然是冒牌货!想到自己是假装的才开始笑! “殿下回来了,我都等殿下许久了。” 太子僵硬地让樊妍真挽着自己胳膊,觉得浑身上下都不对劲,他状似无意地试探:“真儿,你可还记得两年前,父皇刚为孤跟老二赐婚的时候,你给孤写的信上,附了什么信物么?” 樊妍真一愣:“我确实是给殿下写信了,可并没有什么信物啊。” 太子立刻确定这果然是假的樊妍真!是樊玲珑想讨得自己宠爱装出来的!他深深地看了樊妍真一眼,甩开她的胳膊,拂袖而去,留下樊妍真原地懵逼——不是,她确实没附带什么信物啊!殿下这样问是什么意思?眼看太子走远,她提起裙摆就想追上去,却被太子身边的人拦住。 太子越走越快,他去了东宫书房,打开密室,从暗格中取下一个精致的小箱子,里头都是樊妍真跟他来往的书信以及一些作为信物的小玩意儿,其中最下面那一封里头,夹了一片桃花。 当时樊妍真洋洋洒洒给他写了好几页的信,太子看了之后十分感动,他印象很深那片桃花,樊妍真在信中说府里的桃花开了,可惜不能与殿下同赏云云,太子见那片桃花瓣生得小巧粉润,很是喜爱,便夹在了书信中。这当然不算什么信物,可如果“樊妍真”都不知道这片花瓣,是不是证明她就是假货? 566|第四十八片龙鳞(六) 第四十八片龙鳞(六) 樊妍真要是知道就凭借这片桃花太子就把自己给定为冒牌货, 肯定气得吐血,谁能记得两年前写信的时候会有一片花瓣飘进去?当时她是在窗边的书桌上写的, 写完了命人取火漆封口, 有那么一瞬间没注意桌上的信,恰巧窗外有风, 吹落一片桃花, 有一瓣正好落入信纸中。 那她又怎么知道太子会对这片花瓣印象如此深刻, 甚至以为是她给的信物? 也就是这片花瓣, 使得太子在日后与樊妍真的书信来往中, 总是喜欢放点小东西。久而久之, 两人就形成了书信赠物的习惯, 樊妍真是跟着太子开始回礼的, 可她还真不知道这互送信物的契机居然是两年前那封信里无意飘落的桃花瓣! 太子心中认定了樊妍真是假的,心中气恼自己上当,又恨“樊妍真”骗自己宠幸了她, 对她越发冷淡。但太子又是个爱面子的人, 他不会直接跟“樊妍真”说,喂,孤知道你是假的了你别装了。那样太丢人了, 被骗又不是件值得骄傲的事, 更何况是太子这样习惯要强之人,他有个座右铭,天底下所有人都错了也轮不到孤犯错,孤永远不会错, 如果孤错了,那一定是别人的错。 樊妍真也很快意识到太子在冷落自己,她心中泛冷,不懂为何两人如愿厮守后,这甜蜜的日子还没过多久就已经分崩离析。为这她没少找太子见面,可太子要么是不见,要么是无视她。 因为樊妍真屡次找上门,太子觉得她还真是厚颜无耻,为了刺激她,这次樊妍真找过来的时候,太子随意拉了个姿容秀丽身段妩媚的宫女到怀里,在得知自己的童子身被“樊妍真”骗走后,太子破罐子破摔了,以前他不懂为什么父皇有了母后,却还对萧贵妃那么好,明明对萧贵妃那么好,可后宫还是源源不断的进人。 现在他明白了,美人哪有嫌多的呢?就他怀里这个,生了一双极美的手,光是看着就赏心悦目,伺候人的时候更是舒坦。 樊妍真不敢置信地看着眼前这一幕,她一心想要呵护的完美爱情,结果就是这样?! 太子却不满她发飙,因他心中早已认定她是假的樊妍真,又不愿跟她开诚布公的聊,只单方面的刺激她、贬低她——他知道,无论是真假樊妍真,对自己都是情根深种,他太擅长去伤害爱自己的人了,他也不会感到愧疚或是不安。 东宫的动向,宁梧向来清楚,手下的人禀报后他还有点不敢相信玲珑说的都成了真,所以她到底是怎么做到将太子的言行预料的一分不差的?是不是因为太过喜欢太子,才总是注意他? 这样的想法搁在宁梧心里,可把他给憋死了,他又不肯问出口,总觉得先问了自己就输了。然而看着玲珑那没心没肺一天天只想着吃喝玩乐的样子,他又觉得她应该是真的不喜欢太子…… “快快快宁梧!”玲珑风风火火闯进来,“快来帮我回信给我笔友!” 是的,她称呼太子为笔友,而宁梧就是她的代笔。 宁梧天资聪颖,看了樊妍真往日手稿后就将其字迹模仿的出神入化,太子每次写信来,玲珑都逼着他回,这次也不例外。不仅如此,玲珑已经懒到连来信都不自己看了。 宁梧忍着满心酸意给她念,光是开口就觉得辣眼睛辣耳朵:“……真儿吾爱,展信如晤,一日不见,如隔三秋……” 他念着念着,有些话真的是肉麻,不知道太子是怎么好意思说出口的,偏偏玲珑还听得津津有味,一点都不觉得恶心。宁梧气呼呼地看了她一眼,觉得她是表面镇定其实心里美滋滋,说不定就是故意要跟太子书信往来呢?! 玲珑听完了太子来信,摸着下巴说:“看起来他并不想告诉我他身边有个假的‘樊妍真’的事情啊,说好的开诚布公互不隐瞒呢?这也太不诚信了吧!” 宁梧瞥她:“你也好意思说诚信?你把人耍的团团转!” “那又怎样呢,还不是他笨。”玲珑满不在乎,“你快准备写回信,我也想好了。我来口述,你来写。” 宁梧忍气吞声提笔蘸墨,听到玲珑第一句“亲亲殿下”就把牙齿咬得咯吱咯吱响,等又听到玲珑说“星星在天上,而殿下在我心里”,“殿下这几日可有感到双腿如灌铅般沉重?那是因为殿下在我脑海中走来走去整天不停”……之类的恶心人的话的时候,二皇子殿下他愤而起身,甩笔表示罢工! 不写了!这鬼话谁爱写谁写去!他不写! 玲珑冲过来抱住他的腰不让他走,用哄小孩的语气说:“不要生气嘛,就是帮我写封信,快坐下来,不要走。” 宁梧怒道:“这是一封两封的事儿吗?打你哄了太子过后,迄今你们都写过几十封了!如今你倒是想起来口述叫我写了,曾经为何让我自己去想?!我倒是不知道,原来叫你自己想,却是这样恶心!” 玲珑也生气:“什么叫恶心?这叫土味情话,你不懂就不要乱说!” 宁梧不知道什么是土味情话,但最前面那个土字他只感受到了“吐”,便咬牙道:“也不见你跟我说说这些话,全朝太子说了,难道你心里还有他?还想回到东宫?我告诉你,你想都别想!绝无可能!这辈子你们都别想再换回来!” 吼完了心里舒坦了,然后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真心话,立刻开始后悔——他就是不想说这些让玲珑得意啊! 跟玲珑过了这么久的日子,宁梧也逐渐了解了她的性格,总是不把别人放在眼里,谁先动心谁就输了,宁梧觉得自己对她动心,那是他自己的事情,是决不会让她知道的,否则她还不骄傲地把尾巴给翘到天上去?! 结果被这恶心人的亲亲殿下还有什么星星在天上殿下在我心里给刺激的,全跟竹筒倒豆子一样出来了。 宁梧恨! 玲珑却没有嘲笑他,反而露出笑容来:“我早就知道你喜欢我。” 宁梧就见不得她这副把人心算计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样子,“你又知道了。” “那当然。”玲珑仍旧抱住他的腰,美眸微眯,“谁会不喜欢我呢?” 宁梧又想,她总是有这样的自信,才不把他的喜欢放在心上。 不知为何,他心中有些酸涩,最开始他是没想过要跟她变成今天这样关系的,可人的感情如果能够用理智控制的话就好了,他就不会患得患失,不会总把目光缠绕在她身上,不会总想着要靠近她一点、再靠近她一点。很多时候宁梧都没有安全感,他总觉得,今天她在他身边,也许明天厌倦了,就很快撒手离去。 她曾经那么喜欢太子,不也是说收回就收回? 她甚至都没说过喜欢他呢! 宁梧想想就觉得很不爽,要说他跟太子不愧是亲兄弟,在某些方面还是很相似的,比如说爱面子。玲珑不说喜欢,他也犟着不说,反正是她主动跟樊妍真换身份的,想换回来,他不允许! 玲珑松开手,往上勾住宁梧的脖子,笑盈盈地说:“我知道你喜欢我呀,我也喜欢你。” 刚才还在心里发誓玲珑不说喜欢自己也不说的宁梧瞬间就变了立场,还有些不敢置信,“你、你是说真的?没有骗我?你真的喜欢我?!” “真的呀!”玲珑蹭蹭他的脸,又在他唇角亲了一下,巧笑倩兮,“不然我为什么没有离开呢?都一起过了这么久了,难道你还不知道我吗?别人对我不好,我是绝对不会喜欢他的。” 这就是说,她没喜欢过太子? 她身上有太多谜团,跟宁梧曾经得到的消息都不一样。他本来想问,可现在又不想问了,如果她身上有秘密,那就等她想说的时候再说,他不想去追问,不想有任何可能动摇到他们之间关系的危险可能性。 他抱着玲珑亲了好一会儿,总算是稍稍平复,玲珑立刻戳他:“好了,感动完了,赶紧帮我写回信,把我刚才那句星星在天上殿下在心里给我写上去,一个字也不准落!” 宁梧:…… 最终他还是饱含屈辱的写了,玲珑在边上单手撑着下巴说:“你也不要嫉妒,要是实在不高兴,你就当是你给太子写的,反正也是你执笔,这样心里是不是舒服点了?” 不,完全没有,反而更恶心了。 玲珑用尽了最肉麻的语句写了一封回信,交由玉洁送出去,辗转到了太子手中,直把太子给看得脸红心跳心口发烫——这样火辣辣又真情肆意的告白,绝不是那个假的樊妍真能写出来的! 他把这封回信看了又看,再提笔给玲珑写信时,特意夸了她的字,说她的字越发有风骨,秀丽而不失英气云云。 宁梧念着信,脸黑了一片。 去他大爷的秀丽不失英气! 567|第四十八片龙鳞(七) 第四十八片龙鳞(七) 因着太子夸赞了自己的字的缘故, 宁梧使性子足足有半个月不肯再帮玲珑写回信,他去模仿樊妍真的字迹已经足够丢人了, 被太子称赞就更丢人! 玲珑也不勉强他, 而且长时间书信来往过于密集,她也是很累的, 毕竟每次都要想一堆诸如星星在天上殿下在我心里之类的鬼话。据玲珑观察, 太子很吃这一套。 他本就是个好大喜功的人, 喜欢面子上的工夫过于内在, 金光闪闪的盒子与黯淡无光的明珠, 太子必然会选择前者, 这也是为何他不喜欢端庄守礼的原配, 而爱恋骄傲美丽的樊妍真的原因。 给他写信, 不需要多么真情实感,辞藻华丽些,歌功颂德些, 以小女子的角度表现出对他的依赖与爱慕些, 太子就无比受用。他每天都要把玲珑给他写的信翻来覆去地看上好几遍,心里实在是忍不住想见她的念头,于是越发觉得“樊妍真”碍眼, 他甚至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眼睛出了问题, 否则怎么会察觉不出谁才是真儿呢? 竟是被樊玲珑那样拙劣的演技给骗了过去。 太子有意要“樊妍真”吃苦头,他不需要下命令,有的是人根据他的态度捧高踩低。过去太子妃过得是什么样的生活,如今樊妍真过得就是什么样的, 最可气的是太子根本不见她,她都不知道是哪里出了问题! 樊妍真这才知道,二皇子是个多么厚道的人,至少她在皇子府仍然是女主人,仍然可以做自己的事情,两人虽然相敬如冰,二皇子却从来没有在日常生活中为难过她。曾经樊妍真不知感恩,如今被苛待了,她才晓得,作为妻子,丈夫想要折磨自己是多么的简单。 出了东宫,她仍然是人人羡慕的太子妃,可在东宫里面,她过得连内侍都不如!一日三餐没有热乎的,洗澡水更是想都别想,甚至于那些婢女都敢在背后说风凉话! 樊妍真怎么想也想不通太子对自己的态度为何大变,明明之前两人才如胶似漆地度过了一段甜蜜的日子,怎么说翻脸就翻脸了呢?难道太子跟自己说的爱,都是假的? 樊妍真拒绝相信这个可能性。 她认为其中一定是有什么误会,否则太子不可能这样对她,说起来她和姐姐的互换身份也很诡异,仿佛背后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在推动事情发展。本来她在太子的书信中就隐晦地提到过日后光明正大的事,可那得等到太子登基为帝才有机会,樊妍真是不介意打着姐姐的名号过一辈子的。 然而这一出交换,把所有的计划打乱,被提前的交换还能那么顺利吗? 不能的吧,否则太子也不会冷落自己了。 樊妍真想得再多也没用,首先不是什么重要场合她连东宫都出不去,太子派了人在殿外看守,她只能老老实实地待在里头,成天瞎想屁用没有,要是太子不主动来见她,她永远都没有机会跟他说清楚。 解除误会什么的,也得太子愿意才行。 樊妍真对太子是真爱,可她还是不够了解他,只从飞鸿传信中察觉到了他的体贴与爱意,他对她也的确是比对旁人不同,尤其是在有姐姐对比的情况下,樊妍真晕晕乎乎地认为自己幸福的不得了,她甚至忘记那是自己一母同胞的姐姐,满心想着的都是怎样将太子从姐姐手里抢过来——她做这些事的时候,没有丝毫愧疚,也没有丝毫心虚,一切都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浑然天成。 甚至于她心中对姐姐还存着几分怨恨,认为如果不是姐姐的存在,自己跟太子便不会如此坎坷。 她倒是忘了,这桩婚事是皇帝赐下来的,即便不是姐姐,也会是别人。 所以如今让她也尝尝姐姐过的日子,玲珑觉得没什么不好,最好是再艰苦点儿——她把这事儿拜托给了宁梧,别看这家伙一副清心寡欲对皇位没什么兴趣的样子,但对他自己的小命爱惜得很,太子对他虎视眈眈,他早就想好了后路,在东宫安插了眼线,在太子不知道的时候对樊妍真做点什么,再简单不过。 只是宁梧觉得,樊妍真的确德行有亏,可真要说起来,一切的始作俑者难道不是太子吗? 他既然爱慕樊家的二姑娘,为何不跟父皇说清楚?偏偏为了讨父皇欢心默认了这场婚事,默认了后又无视樊妍真已经是二皇子妃的身份与其私通,苛待自己的发妻,可以想见,若是这样的人做了皇帝,朝廷该是怎样一番乌烟瘴气! 玲珑听了他的话,很奇怪地说:“你怎么知道我会放过太子?” 宁梧说话酸溜溜的:“你对你亲妹妹都毫不心软,可你是怎么对太子的?天天给他写情书?” 玲珑纠正道:“准确点来说,那情书是你写的。” 宁梧脸都黑了:“你果然心里还念着他!” 他这纯属无理取闹,因为玲珑就喜不喜欢太子一事已说过好几次,她皱皱鼻子,“我觉得当太子知道那些缠绵悱恻的情书并不是出自我手,而是他亲爱的好弟弟写的时候,受到的打击一定不小。” 宁梧:…… “不要这么凶巴巴的嘛,你都要把我吓到了。” 玲珑深谙打一巴掌给个甜枣儿的道理,笑盈盈地凑过来,搂住宁梧的脖子,坐到他大腿上,一根手指顶着自己的半边脸:“我在东宫过得日子可不算好,虽然樊妍真现在也在吃苦头,可对我最不好的还是太子。你知不知道,太子最看重什么?” 这个宁梧当然知道,非但他知道,玲珑也知道。 太子最看重的,自然是他“太子”的身份,只要保持这个身份,等到皇帝百年,登基为帝的必然是他,到那时候他还不为所欲为,哪里需要再看他人脸色? 宁梧似是听出玲珑话里的意思:“你……” “我跟你的目的一样,都是把他从那个位子上拉下来。”玲珑笑嘻嘻的,云淡风轻,仿佛在讨论今天天气怎么样。“他既然想要,那我必不可能给。且我现在同你在一起,你若是想要好生过下半辈子,也不能让他当皇帝,否则他当了皇帝,第一个搞的人就是你。” 太子跟宁梧势同水火,即便宁梧并没有争权夺势之心,太子也容不下他,就像是皇后处心积虑想要干掉萧贵妃一样,其中到底是多少出自嫉妒已经不确定了,这份仇恨与敌视已经深入骨髓,成为了一种执念,除非对方死绝断气,否则不会停止。 “那你想怎么做?” “我能怎么做啊。”玲珑软绵绵地依偎在宁梧肩头,把玩他乌黑的头发,“我只是个什么都不会的小姑娘,胆子小,又怕生,只能跟在厉害的二爷背后装腔作势狐假虎威这样子,还是得看二爷的,我不过小打小闹罢了。” 宁梧差点儿被她夸得晕头转向分不清东南西北,好在他不是被人夸就忘形的太子,立刻又缓过神,正色道:“倘若我做不到你想象中的那样呢?” 玲珑说:“我是无所谓的,我到哪儿都能过得很好,可你,要是失败了无非就面对两种情况,要么是在太子登基前死,要么是在他登基后死,时间早晚的区别而已。” 太子心中认为她才是真正的樊妍真,那她到时候大不了再作为樊妍真入宫,难道还能比现在过得差了? 饶是宁梧觉得玲珑是在逗他,也还是忍不住感到生气,他又不是想要太子的命,他只想要太子当不成皇帝,这样日后才有他跟母妃的活路,而他自己也不想当皇帝,他无法感受父皇的快乐,自然就不愿成为那样的人。 太子梦寐以求的皇位,对宁梧来说毫无价值。 他也一直在做准备,如今缺的只是个机会。 父皇年纪大了,更愿意看到儿孙满堂其乐融融的景象,于是他的儿子们也都按照他的想法来表现给他看,其实这里头有多少个兄弟是真的相处融洽的呢?就好比平时,太子在皇帝面前跟宁梧兄友弟恭,那背地里白眼不知翻了多少个,皇帝能看不出来吗? 他是老了,不是傻了。 皇子之间的风起云涌,皇帝都看在眼里,可他不想提,至少在他还有力气再活个十来年的时候,他不想提,他年轻时为了皇位也杀过自己的兄弟,可作为父亲,他不想看到自己的儿子互相残杀。 同时他又防备着这些年轻力壮的儿子们,他们越长大越大,越来越有力气,越来越有本事,也越来越让他忌惮。 儿子太优秀,皇帝提防着,儿子不够优秀,皇帝又犯愁,大概这就是身为帝王的通病吧。 贪心。 有了世间至尊的地位,他们又开始向往人间烟火,潇洒快活了一辈子,他们又逐渐害怕死亡,皇帝宠信道士,前不久刚在宫中建了一座通天观,招来许多道士,要炼制什么长生不老丹。 568|第四十八片龙鳞(八) 第四十八片龙鳞(八) 皇帝总喜欢世人叫自己做“万岁”, 活个百岁还不够,还奢求千岁万岁, 宁梧认为十分可笑。就比如说他父皇, 你要说他没良心吧,他不曾抛弃糟糠之妻, 皇后年老色衰, 他也按时初一十五往皇后那儿去。你要说他有良心吧, 他又一个接一个的美人朝后宫塞。 你说他最爱萧贵妃吧, 这些年鲜嫩的小美人他没少碰;你说他对萧贵妃不是真爱吧, 他又能在萧贵妃患病时不顾太医与皇后的劝阻亲自照料, 有什么好的都第一时间想到她, 对一名帝王来说, 这已经是极致的宠爱了。 可你看看,现在他又讲究什么长生了。 上次入宫宁梧就被迫听皇帝讲了一大堆炼丹求道之事,平日里商议完国事批完折子, 皇帝还会亲自换上道袍去通天观烧香, 那些道人溜须拍马的本事无人能及,把皇帝哄得眉开眼笑,甚至给自己取了个道号叫伏天道人, 这道号一听就霸气得很, 看样子是想升天后也继续做皇帝呢! 要不是宁梧跑得快,皇帝差点就要跟他分享自己刚得的丹药了。 这些丹药都是道士们炼出来的,皇帝愿意吃,却也防着里头会不会有什么不好的东西, 炼出来的丹药都要经过太医院好几批次手续检查,才会送到皇帝身边。 他吃了几粒,不知是丹药真有效果还是心理作用,总觉得体力好了许多,白头发也少了,眼角的皱纹甚至也有了消退,皇帝龙心大悦,一挥手,把剩下的丹药按人头分给了自己的女人跟儿女们。 后妃中仅有皇后萧贵妃及几个受宠的妃子有此殊荣,此外皇子们每人一枚,太子妃由于身份特殊也得了一枚,皇子妃们则是没有的。 送药来的太监还笑眯眯地站在边上,俨然要亲眼看着皇子们把丹药服下才能回去交差。 这么一副拳拳慈父心感动了宁梧,他额角青筋跳了跳,跟服毒一样用水把丹药灌了进去,宫里的人一走他就命人去取催吐的药物,玲珑在边上幸灾乐祸:“你看看你,你爹好心好意让你跟他一起长生不老,你竟不领情,还要吐出来!” 宁梧神色古怪,这丹药有股说不出的怪味,其他人兴许不知道,但他在宫中有眼线,皇帝刚建通天观的时候,宁梧就隐约觉得会是个机会,道士们炼丹,总不能洒扫之类的事也亲力亲为,里头就有几个宁梧的人,把这些道士的一举一动都如实递了出来。 皇帝虽然在皇后跟太子以及萧贵妃和二皇子之间摇摆不定,总想着两边都讨好,但毕竟是宁梧的父亲,且对他一直很好,他是不容许那些道士生出别的心思的,尤其是炼丹这一块,这东西要入口,必须得小心仔细。 可宁梧万万没想到他父皇这么大方,还乐意跟他们一起分享,看着玲珑在边上笑个没完,他只想赶快把这东西给吐出来,然后三天不吃饭清清肠子。 玲珑笑够了,宁梧已经吐得脸色发青,她果断地离远了一些,捏着鼻子问:“你为什么要把这么好的东西吐出来?当心我向皇上告你个欺君之罪!皇上亲自赐下的长生不老丹,你不知珍惜就算了,还吐了!” 宁梧自己也吐得快不行了,他拿起茶杯,用茶水漱口,又叫人收拾了周围,待到只剩下他跟玲珑,他才告诉她:“知道为什么我不想吃这玩意儿么?” “……因为你想吃吐出来的。” 宁梧:“……” 他二话不说爬起来就要走,玲珑赶紧把他拽住:“开玩笑呢,你说说,你为什么不想吃这好东西?听说其他人收到了都感恩戴德跪在地上叩谢圣恩十分不舍地吃的呢。” 宁梧:“……要是我不知道里面有什么东西的话。” “里面能有什么,太医们不是早就检查过好些遍了,都是些药材,跟保健品似的,吃了治不了什么大病,但也不会出事。像是皇上那种对长生不老追求不已的人,心理作用强,会出现白发变少精神变好的状况也不奇怪吧。” 宁梧呵地冷笑一声:“是啊,可是除了药材之外,里头还有一味,你猜是什么?” 玲珑歪歪脑袋表示不解。 宁梧面色平静地告知正确答案:“他们从身上搓出来的泥。” 龙女瞬间远离宁梧! 她露出嫌恶的表情:“你知道你怎么不跟皇上说?” “我说了能有用吗?”宁梧问,“他那么相信那群道士,我就是说破天他也不会信,反而会觉得我居心叵测,反正吃下去也不会出事,我多这嘴干嘛呢?再说了,太子不也吃了?我看他吃得还挺开心,觉得父皇很看重他。” 玲珑提醒:“你跟萧贵妃也吃了。” 宁梧看她一眼,低头又开始干呕,他算是服了父皇,赐药还不算,还得让内侍看着他们服下去才肯回宫复命,早知道会这样他就早准备一颗假的掉包了,结果害得自己吃了这么恶心的东西,媳妇那挑剔任性的劲儿,保不准未来有段时间不许他靠近。 这一点宁梧的确猜对了,玲珑觉得很恶心,不许他靠近自己。 宁梧有气没处发,仔细想想都是那群臭道士的错,你说他们做点人事不行么,朝药材里头加污泥也不知道怎么想的,他非得给他们点颜色看看才行。而且也得命人去准备几枚假的随身携带,天知道什么时候父皇心血来潮又给他赐一颗,宫里母妃那儿就算了,母妃定然是要跟父皇同甘共苦的,他说了徒惹她恶心。 于是皇宫内通天观在半夜突然走水了,里头睡得正香的道士没命地朝外跑,光着屁股连裤子都忘了穿,简直贻笑大方。皇帝听说后脸都黑了,对道士们也有了初步怀疑,这群道长自称能腾云驾雾掐指算未来,怎么连通天观会走水这种小事都算不出?那北方干旱一事,叫他们求雨能有效果吗? 这么一想,那颗仙丹吃下去,好像除了不便秘之外也没什么特殊效果了。 瞧出皇帝有些不高兴,为首的道士连忙将刚刚炼出的仙丹献上想讨皇帝欢心,奈何皇帝也是个不按常理出牌的,他说:“诸位道长为朕炼丹,着实是辛苦,不如诸位道长也都吃一颗吧。” 知道丹药里加了什么东西的道士并不多,为首的道士眼睁睁看着其他道士吞了,他跟协助自己炼丹的几个师兄弟对视一眼,咬牙闭眼,伸手拿起丹药,往里一扔,连水都不喝,干咽。 皇帝问:“诸位道长感觉如何?” 吃了自己身上搓出来的污泥,还能如何?自然是恶心,恶心的不得了! 这仙丹有没有用,道士们自己最清楚,他们也不敢胡乱弄,加进去的都是些对人体有益的药材,所以玲珑才说吃不死人,可要想有效果却很艰难,顶多就能起个心理作用。 皇帝突然就舒坦了,道士们献丹时都说长生不老丹尚未完成,但如今这些丹药,吃了虽不能长生不老,却也能延年益寿。皇帝突然智商上来,怎么能证明这些丹药吃了能延年益寿呢? 不如让这些道士自产自销,他观察看看他们是不是真能返老还童,再决定自己要不要吃。 宁梧得知皇帝做出的最新决定时相当满意,虽然他不打算告知真相给萧贵妃,但并不代表他真愿意自己亲娘吃这种鬼玩意儿,他早就想好派人将这丹药掉包,不能自己碰都不碰却让亲娘受罪不是?万一吃下去拉肚子呢? 也就是在这时,太子向玲珑发出了见面的邀请。 他实在是想她想得不得了了! 东宫那个冒牌货,他连看一眼都懒,只想早些见到真正的真儿好一解相思之苦。 他在信里说,每个夜晚都将她的回信贴着胸口放好,如此躺在床上方能睡着。梦里与她百般恩爱,醒来却是孑然一身满室冷清,心中对她的思念愈发深重,实在是忍不住想见她,便约在两日后的下午,京城最著名的一家茶楼。 玲珑快要笑死了,太子的口吻缠绵又深情,还把情书贴着心口放,她笑得太过分,边上的宁梧却根本笑不出来,他冷冷地盯着她:“差不多行了。” “那怎么能行呢!你快给我写封回信,就说我会准时到的,说我也很期待跟他见面。” 宁梧不可思议:“你居然打算去见他?!” “当然。”玲珑头头是道地给他分析,“感情是需要维系的,十天半个月的不见还没什么,可三五年过去,再好的关系都会崩塌!也该让太子看看他心心念念的樊妍真了不是吗?你不要饱汉不知饿汉饥。” 宁梧:“……不行,你不可以去。” 他疯了才会答应让曾经是夫妻的两个人共处一室!谁知道太子会说些什么,会做些什么?万一玲珑被说动了呢?再说了,太子有什么好看的?她不是说过,他比太子要好看,要更符合她的审美? 鉴于宁梧不肯她去的态度太过坚持,玲珑只好退一步选择妥协:“既然你不给我去,那你去吧。” 说完还补充一句:“反正写情书的是你。” 569|第四十八片龙鳞(九) 第四十八片龙鳞(九) 太子得了心上人的回信, 十分高兴,次日起得特早, 打扮的人模人样, 还特意戴上了最喜欢的一块玉佩,怀揣激动又期待的心情, 出宫赴会。 他跟玲珑约的是京城很出名的一家茶楼, 这家茶楼最妙的一点就是隐私性极强, 达官贵人来了都有包厢, 决不会暴露身份, 特别适合阴谋暗杀还有偷情。 听小厮说贵客已经先来了, 太子忍不住露出笑容, 他就知道真儿的心中一直都有自己, 否则也不会还没到约定的时间她就先一步到了,甚至还在里面等他。 他早该知道的,只有面对真儿的时候, 他的心才会这样沸腾与热烈, 这怎么能是东宫那个冒牌货能比的? 太子深吸一口气,摒退左右,轻轻伸出手, 推开房门, 为了待会儿能与心爱的真儿好好说上话,他甚至反手将门带上,他有无数情衷想要诉说,只是想象着她的面容, 他就已经开始激动了。 他想起信中她那些顽皮有趣的言语,热情大胆的表白,一颗心火辣辣的,仿佛在沸水中升腾,这段时间不见,他对她却丝毫没有生疏,因为信上活泼生趣的文字都变成了真实的画面呈现在他眼前,他想象得出她是多么的讨人喜欢,于是心里对她愈发想念。 “真……怎么是你?!” 一句缠绵悱恻的真儿还没叫出口,绕过前头的屏风就发现里头坐着的不是他想象中美好的真儿,而是这个世界上他最忌惮也最厌恶的人——二皇子宁梧。太子立刻就换了个表情,一点好脸色也不给,“你在这里做什么?!” 宁梧心底呵呵,面无表情,他冷冰冰道:“皇兄来做什么,我就来做什么。” 太子喝斥:“胡闹!孤是来品茶的,难道你也是?” 宁梧没想到这人如此不要脸,面对自己竟然一点不心虚,便愈发表情冷漠:“那还真是巧了,皇兄今日来是跟谁喝茶的,我就是跟谁喝茶。” 太子心里顿觉不妙,心想不会是老二知道自己跟真儿的关系了吧?他有些担心樊妍真,正想说些什么,又听宁梧讽刺道:“父皇向来教导我们兄弟说要兄友弟恭,可照现在这情形看,大哥还真没把我当兄弟,要么怎么一点愧疚之色都不见,甚至还想先发制人说我的不是呢?” 太子咬牙嘴硬:“孤又不曾有任何事对不起你,为何要愧疚?孤告诉你,老二,你要是想胡编乱造个什么罪名到父皇面前嚼舌头,孤绝不护轻易饶了你!” 宁梧气乐了,这人还带恶人先告状的?他现在总算是明白玲珑为何要耍着太子玩了,面对这样刚愎自用、自以为是的人,讲道理是行不通的,好话也不用说,硬刚就完事儿了。 于是他露出一个笑容。 不知为何,太子总觉得这个笑容怪怪的,没等他想明白,宁梧就说话了:“皇兄这话说得可真是伤人,怎么就没做过对不起我的事儿了?我一封一封的给皇兄写书信,难不成咱们兄弟俩之间就一点感情都没有?” 想恶心人,就必须先恶心自己,等到自己免疫了,就能眼都不眨地去恶心别人了。就好比此刻的宁梧,玲珑取笑他的时候他还会生气,然而一瞧太子那懵逼的表情,他又觉得浑身舒爽,无非是帮自己媳妇写几封回信,能看到太子这样自作多情的模样真是太值了。 太子差点以为自己听错了:“你、你说什么?” “我说,好歹咱们兄弟之间飞鸿传信了这么久,皇兄难道一点都没感觉到?” 太子:??? 他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不过让我大开眼界的是,皇兄对着自己的弟妹都能如此深情,却又为何对太子妃视而不见呢?”宁梧好整以暇地问,欣赏着太子青白交加的脸色,“不好意思,这些来往书信,还有信物,我都给皇兄收起来了,免得弄丢,皇兄觉得我是不是个好弟弟?” 好个屁! 这是赤|裸|裸的威胁!要是这些书信捅到父皇面前,他绝对不会有好日子过! 明明是如此危险的事,可此时此刻,太子心中想的,居然是……“真儿呢,你把她怎么样了?” 宁梧没想到都这种时候了,太子不想办法封自己的口,而是先问玲珑的下落,虽然理智上他知道太子问的是“樊妍真”,可这段时间跟太子书信来往的却是玲珑,情感上宁梧很是不爽。他冷笑道:“我的妻子,我想怎样就怎样,难道还要告知于你?” 一想到宁梧很可能碰了真儿,太子心里就有把火在烧,恨不得废了宁梧,他怒拍桌子:“宁梧你不要欺人太甚!孤不是好惹的!” 被睡了老婆还要被指责欺人太甚的,全天下怕是也只有宁梧一个了。 他不愿将自己跟玲珑之间的事拿出来说,但不妨碍他要刺激太子,便慢悠悠道:“皇兄以为今日为何是我来,她却没来?” 眼看着太子表情变换,宁梧轻笑:“自然是因为她把我当丈夫,早已认识了过去的不对,想要与我认真开始一段感情,从前种种,都要抛弃了。” 太子眼都红了,怒的:“孤不信!你把她叫出来,孤要见她!” “容我提醒一句,那是我的皇子妃,是皇兄的弟妹,皇兄要以什么理由去见她呢?”宁梧起身,“不仅如此,以后她也不会再与你互通消息,你们之间就此为止。” 太子还要再说些什么,宁梧却已经打开了包厢的门,门一开太子就不敢说话了,毕竟他还要脸,要是叫人知道他睡了弟妹,非闹得满城风雨不可,严重点他这个太子都别想当了! 不过宁梧的话他是半信半疑,他不信前几天还在信中跟自己你侬我侬的真儿会移情别恋,想来是宁梧的阴谋,他决不会叫他得逞! 然而回了东宫后,太子想尽了法子想朝二皇子府递消息,最终却都石沉大海。 他不知道真儿是没收到,还是收到了却不想回复,倘若是前者,他一定会早日解决掉老二那个碍眼的家伙,倘若是后者……太子绝不愿意相信会有这个可能性。 想到自己孤身一人的时候,真儿可能正与宁梧情浓,太子便辗转反侧气恼不已,内侍禀报说太子妃重病,他也无心理会,不耐烦地挥挥手,“那就宣太医!孤又不是大夫,去看她又有什么用!平白过了一身病气!” 越想越生气,如若不是这个冒牌货欺骗了自己那么久,他怎么会认不出谁才是自己喜欢的人? 那冒牌货还是苦头吃得少了! 太子脸一沉,就决定要再给太子妃点颜色看看。既然她重病卧床,那就继续病下去好了,与其要一个居心叵测的太子妃,他更愿意要一个身患重病卧床不起的太子妃,那样的话,他还能做一个人人称道的好丈夫。 樊妍真做梦都想不到,玲珑这只小蝴蝶轻轻扇了扇翅膀,她的生活就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原以为跟姐姐交换了身份,做了太子妃就能如愿以偿,谁知道过得却愈发艰难,她也不知自己是怎么生得病,总之就是躺在床上没力气,吃也吃不下,睡也睡不好,还总是做噩梦。 梦里她没有这么早就入东宫,而是一直做着自己的二皇子妃,直到太子登基,她才从二皇子府被接进宫。 她顶替了姐姐的身份,那么世间就不能存在两个一模一样的人,樊妍真亲眼看着内侍将姐姐活活溺死在水盆中,那时候她心里没有丝毫波澜,只有对未来的憧憬与野心。 皇上爱她,她也爱皇上,他们携手并肩,总算是占据了这天下。 而二皇子妃暴病而亡,就没有多少人注意了。 新帝想要二皇子跟萧贵妃的命,可二皇子早早就做好了准备,新帝尚未来得及下手,他已经带着萧贵妃消失无踪。 最后一个威胁也解除了,新帝派人暗中追查,并下了格杀勿论的命令,樊妍真高枕无忧,再也不用担心会被人认出来,哪怕自己以后都要用另外一个人的名字也无所谓。 可就是这样的幸福中,她总是看见姐姐那张青色的绝望的面孔,流着血泪,湿哒哒的头发,满身血水,带着潮湿的阴气包裹住她。梦里樊妍真不知溺死了多少次,她不敢睡觉,越来越不敢睡,可人怎么能不睡觉? 一睡觉,就是铺天盖地的水腥气,樊妍真精神越来越不好,慢慢地就生了病。宫中内侍捧高踩低,她得不到妥善照料,更是病重。 直到病得迷迷糊糊了,才有内侍怕她真出事,去禀报了太子。 可太子也只是让人宣太医,没有亲自来看她。 樊妍真无数次地重复着姐姐的死亡,她恐惧地不敢睡去——她永远都不知道她的姐姐对她有多么失望。她们是一母同胞的姐妹,太子妃爱慕太子而不得,太子对她不好,她也会失落难过,可这一切都不及妹妹亲眼看她死去来得绝望! 她怨恨太子,可更怨恨妹妹。 明明血脉相连,为何最后却是这样的结果? 570|第四十八片龙鳞(十) 第四十八片龙鳞(十) 东宫那边传出的消息说太子妃怕是要不行了, 作为她的“妹妹”,玲珑自然不能不去瞧她。姐妹俩感情究竟如何, 在外人看来都是一对人人称羡的姐妹花, 享誉京城的樊家双姝。 玲珑见到她的时候,樊妍真已经瘦的脱了相, 颧骨凸出双目无神, 完全瞧不出当年那神采飞扬的模样。她能在嫁人后背着自己的丈夫与太子私通, 也能亲手斩断姐姐的活路, 心中似乎没有丝毫姐妹之情, 因此玲珑也没表现的多么伤心, 甚至连坐都没有坐下来:“许久不见, 你丑了好多。” 尽说些扎心窝子的话。 樊妍真没什么力气, 说话也断断续续,气若游丝,玲珑根本不想听, 她低头看了看自己手上的蔻丹, 嘴角一勾:“不过你放心的去吧,要不了多久,太子就会去陪你的, 怎么说你也是我的亲妹妹, 姐妹一场,我怎么能不成全你们这对苦命恋人呢?” 讽刺意味浓厚,听得樊妍真瞬间瞪大了眼。 “现在,你就好好的去死吧。” 只是片刻, 玲珑便大哭出声,樊妍真反应不及,双手狂乱挥舞,外头的宫女听到声音闯进来,震惊当场,眼睁睁看着“太子妃”便这样死去了! 玲珑含着泪怒视她们:“你们给我好好解释,为何我姐姐会变成这副模样?给我说清楚!” “二皇子妃饶命!二皇子妃饶命呀!” 宫人们跪了一地,玲珑顺势出去找到樊妍真姐妹俩的父母,因着“长女”病重,他们都进宫来了,正在东宫外头等着,见小女儿泪流满面地冲出来,夫妻俩心头咯噔一下,觉着是不好了。等听到太监拉长了嗓子尖声叫太子妃薨逝,樊夫人受不住这个打击,当场就昏死过去。她身边的宫女连忙将她扶住,玲珑眼角还有泪,却不肯善罢甘休,抓住了樊大人的手:“父亲!姐姐之死大有文章!” 樊家人世代有清名,樊大人身为当朝御史大夫,更是为人正直,公正不阿,也正是如此,皇帝才将他的一双爱女许给自己最疼爱的两个儿子,一听小女说长女之死有文章,樊大人立刻收敛了悲痛,眼中透出坚毅:“此话怎讲?” 玲珑便将自己看到的细细说来。 曾经的太子妃也过的是这样的日子,她自然不用关注樊妍真就知道。冷茶冷饭都是寻常,看似温暖轻薄的被子里头却满是霉斑,经久不换,也不给樊妍真自己换,樊妍真身上生了许多烂疮,一看便是被苛待所致,再加上太子先前命人再好好教训教训她,可想而知,对于一个重病在床之人,那些想要讨好太子的内侍会怎么做。 樊大人愿意给皇帝面子,却更要为自己的女儿讨回公道!他想都没想就请求皇帝答应仵作验尸,皇帝吓了一跳,这年头可没有多少人家愿意自家逝去的亲人被开膛剖腹,樊大人却主动要求,皇帝无论如何也无法拒绝,他心想,太子虽然性子稍左,却也不至于虐待发妻,每次见到太子与太子妃,夫妻俩都是琴瑟和鸣,外头还传言说太子心系太子妃,因此太子妃数年不孕,东宫也不进新人呢! 可验尸结果一出来,却颠覆了所有人的刻板印象。 太子妃她不是病死的,她是被活活毒死的! 而且在生前她久未进食,身上到处是因为所处环境潮湿发霉所造成的溃烂的疮疤,头发也焦黄分叉,可以说太子妃在东宫,过得连个内侍也不如! 皇帝大怒! 他再疼爱自己的儿子,也不会寒了忠臣的心,立刻令人严加查办,内侍们经受不住拷打,就全招了。 皇帝这才知道自己儿子在东宫做了什么好事。 他气得不知说什么好,人家好端端的姑娘,才貌双全,送到宫里给他当儿媳妇,结果就这么短短两年就没了,皇帝能说什么? 可再怎么样,那也是他的长子啊! 再加上皇后哭泣示弱哀求不已,皇帝不得不为太子着想,对外只说是太子妃病重后内侍欺主,绝口不提太子示意。 即便知道那是太子,樊大人也不由得失望透顶。 就在这个时候,二皇子却站了出来,同时站出来的还有玲珑与萧贵妃,不知他们做了什么,太子苛待发妻致使太子妃薨逝的事一瞬间传得满城风雨,就连那茶楼里说书的先生都把这事儿改编成了故事,教育有女儿的人家,再嫁女前千万要看清楚对方的人品,万万不能将女儿推入火坑。 又说什么天子犯法尚且与庶民同罪,为何到了太子身上就不好使了?太子妃可是出身樊家的贵女啊!这样高贵的姑娘死了,皇家仍然要息事宁人当作什么都没发生,那么倘若是平民百姓死了呢? 太子连自己的发妻都能下这样的狠手,他若是登基为帝,还有他们这些老百姓的活路吗? 百姓们不敢大声言语,私底下的讨论却止不住,流言窜得飞快,就连宫中的皇帝也有所耳闻,尤其是二皇子妃,哭得我见犹怜,求皇帝给她姐姐一个公道。 皇帝就是再想护着太子也不行了,他往常很骄傲自己有一群铁骨铮铮的臣子,如今却头疼不已,盖因这些大臣都逼着他治太子的罪,否则告老的告老撞柱的撞柱辞官的辞官,其中不乏在民间声望极高的股肱之臣,个个忠心耿耿刚正不阿,皇帝实在是没办法,再这样下去,他这辈子的英名也要没了! 日后史册里怕是要记载他包庇太子的昏庸事迹! 皇后再怎么苦苦哀求泪流不止也没有用,皇帝这回决心已定,迅速下了圣旨,废了太子,并将他贬为庶民。 如此总算是封了天下悠悠之口,对太子而言却无异于晴天霹雳。 他的弟弟们早早就出宫开府,惟独他,身为太子,却仍然要住在皇宫中,东宫虽好,却不自由。他日复一日地做一个孝顺体贴的儿子,去讨好去揣测父皇的心意,为的是什么?难道为的是最后把自己变成个平民?! 他可是太子啊! 那个位子,应该是他的! 更让太子不明白的是,为何真儿会与老二站在一边,难道她真的移情别恋了? 说是贬为庶民,可他到底还是皇帝的儿子,更何况还有个放心不下他的皇后,除了不是太子,不住在东宫以外,太子——不,应该是大皇子,他的日子和从前并没有什么区别。仍然是山珍海味锦衣玉食,仍然是有数不清的下人服侍。 他既然不再是皇室中人,自然是没有资格入宫的,不过玲珑是个厚道龙,她觉得自己做了这么多,大皇子如果什么都不知道就没意思了,于是这回她亲自写了一封信,还差玉洁送去,玉洁这傻丫头送完信回来还大着胆子讨赏,反正她是觉得自家姑娘比从前好说话也温柔多了,总是分自己好吃的。 大皇子是什么反应玲珑不知道,只知道他看了信之后大病了一场,病好之后整个人成日疯疯癫癫语无伦次,嘴里有时候叫真儿有时候叫玲珑,有时笑有时哭,时而高兴时而愤怒,情绪崩溃到了极点。 而萧贵妃没多久又怀了一胎,这算是皇帝的老来子了,他十分看重,小皇子出生后更是亲自照看,因着太子的事,他与皇后再度撕破脸皮,明面上的和平也不复存在,再加上本身年纪大了,几乎除了萧贵妃宫中哪儿也不去,成年的儿子们让他忌惮,可刚刚出生小手小脚都没有力气的小儿子,却让他满心父爱都有地方倾泻。 大皇子疯了,伺候的人就不那么上心了,皇后失势,就是再疼大皇子也不能全天看着他,待到寒冬之时,大皇子不知为何一头扎进结冰的河面被水活活溺死,她也活不下去了,一尺白绫,悬梁自尽。 没人觉得大皇子可怜,百姓们只觉得这暴戾的废太子死了也好,只可惜了太子妃,要知道那樊家姑娘,简直是世人心中的神女,美若天仙又才华出众,那样的妙人儿,就叫废太子给折腾死了,这些年废太子虽然疯疯癫癫,可衣食住行那都是最好的,如今死了,他这也算是一报还一报,给太子妃偿命了。 又过十数年,皇帝终于老得不能动了,他将皇位传给了一手带大的小儿子,然后安详地闭上了眼睛。萧贵妃痛哭一场后,也握着皇帝的手一同去了。 她这一辈子,在宫中都不争不抢,只想守着他过日子,后半辈子,她终于等到了自己想要的生活。 若是有来生,她还是愿意做他的女人,为他生儿育女。 远在他国游玩的二皇子与皇子妃回来奔丧,夫妻两个多年来不问世事,只游山玩水寻欢作乐,瞧着跟新帝岁数也差不了多少,年轻依旧。 新帝抹了把眼泪,虽然没了父皇与母妃,可还有哥哥嫂子,就像是母妃临终前说的一样。 心中有珍重的人,便不孤独。 571|第四十九片龙鳞(一) 第四十九片龙鳞(一) 玲珑在房间里化妆挑衣服, 她知道楼下已经有人在等,但她现在并不想下去。 她挑了件酒红色的长裙, 身为豪门贵妇兼财团董事长, 钱跟名牌肯定是不缺的,相比较平日里严谨古板的打扮, 酒红色的长裙穿在玲珑身上, 愈发勾勒出她身体的柔美窈窕, 丰胸细腰翘腿长腿样样不缺, 明明是个活色生香的大美人, 却非喜欢穿什么职业套装, 玲珑觉得, 不懂得享受的人类真的是太让龙可惜了。 她换好了衣服, 又把盘好的发放下,乌黑卷曲的大波浪瞬间慵懒地铺满胸前背后,玲珑又对着镜子给自己化了个妆, 本来就是妩媚大气的长相, 烈焰红唇更是显得艳光四射,完全看不出来她今年已经三十几岁,两个孩子都上高中了。 出房门的时候, 玲珑完全没在意楼下的人都在做什么, 气氛又是如何的尴尬僵硬,她可不是做贤妻良母的料,也不会为了丈夫儿子牺牲自己。 而坐在昂贵进口沙发上的少女卢白安,整个人都是慌乱失措的, 甚至不知道手脚要往哪里放。 她茫然无比,来之前心里的喜悦与期待,在见到父亲与兄长之后都化作了失望与不安。她忘记了,就算是血脉相连的亲人,她也没有在他们身边长大。 她只是个……初中没读完就辍学打工的女孩子,她皮肤黝黑,因为常年下地劳作双手满是老茧,营养不良导致她非常瘦弱,头发毛躁焦黄,即便脱掉了身上的旧衣服,穿上昂贵又精致的连衣裙,她也……还是那样的卑微、渺小。白色的连衣裙穿在她身上,非但不会让人感到纯洁,甚至衬托她显得更黑。 爸爸跟哥哥都不喜欢自己,那么……妈妈呢? 如果妈妈也是同样的态度的话,卢白安觉得,自己宁可出去一个人生活,也不愿意留在这样奢华却又无法融入的家里。 旁边那个顶替了她身份十几年的女孩子,容貌美丽气质出众,和这个家浑然一体,仿佛对方才是名正言顺的千金小姐,而卢白安才是冒牌货。 卢白安心思敏感细腻,自然察觉得到亲生父亲与哥哥对自己并不是那么喜爱与欢迎,她觉得很难堪,双手不由得紧紧抓住裙摆,正在这时,旁边的洪月熙就惊喜地站了起来:“妈妈!” 她这样叫着。 卢白安没忍住抬起头,看向正从楼梯上走下来的女人,立刻就陷入了惊艳之中,除此之外,她大脑一片空白,满脑子想得都是:这就是我的妈妈吗?我真的是她的女儿? 她在卢家过得这十几年,每一天都是在无边无际的打击与贬低中度过的,以至于性格中充满自卑与不安,卢家人对待她的方式导致她在人际交往中下意识就会把自己放在卑微的位置,愿意委屈自己去讨好他人。 而眼前所见到的母亲,跟卢白安听说中的完全不一样。 她是那样自信、傲慢、高贵、美丽。 卢白安甚至都不敢再看她了,她觉得兴许是搞错了,也许她真的不是洪家的女儿,洪月熙漂亮又聪明,是众星捧月的小公主,怎么可能是卢家的女儿呢?一定是哪里搞错了。 洪月熙带着笑意奔向玲珑,亲昵的态度毫不掩饰,“妈妈你下来了?我跟爸爸还有哥哥等你好久了!” 玲珑不咸不淡地瞥她一眼,没搭理她,而是把注意力放在低着头不敢抬起来的卢白安身上:“你就是我女儿?” 旁边的洪文瀚与洪昭都不由得看向她,一边是为玲珑今日不同的打扮感到震惊,另一边则是觉得她对月熙太过冷淡。他们才刚将白安接回来,正是月熙情绪最敏感的时候,怎么能不照顾一下呢? 卢白安没有说话,只是抓着裙摆的双手更加用力了,这么黑的皮肤都能看出指尖泛白,足见她心中有多害怕。 玲珑命令道:“把头抬起来。” 不知为何,卢白安没敢拒绝,她鼓足了勇气,一点点抬起头,正与玲珑的双眸相对,她望着眼前美的无法形容的母亲,愈发自卑,玲珑走近她,捏着她的下巴左右看了看:“瘦了点黑了点,五官还不错,毕竟是我生的女儿,自然丑不到哪里去。” 说完,她问洪文瀚与洪昭父子俩:“是吧?” 卢白安愣了一下,她紧张地望向玲珑,“我……” “你知道我是谁吧?” 卢白安怯生生点头。 玲珑松开手,在卢白安身边坐下,与坐在对面的洪文瀚父子及委委屈屈的洪月熙形成泾渭分明的两派。她也不管那对父子在想什么,伸手端过旁边管家托盘里的两杯橙汁,一杯自己喝,另一杯给卢白安,因为小姑娘嘴唇都干裂发白,而她的父亲跟哥哥根本没有注意到。 随即她说:“她在这儿坐了这么久,你们连杯水都不知道给她?” 洪文瀚面色尴尬:“玲珑……” 洪昭也叫:“妈——” “行了。”玲珑摆手,“既然大家都在,就把家里所有佣人都叫过来吧。” 管家是从玲珑这具身体父亲还在时就在家里打点的,对玲珑向来言听计从,很快就把佣人们都集中过来。当着佣人们的面,玲珑无视了丈夫与儿子焦急的眼神,让卢白安站起来。 小小的少女发育不良,个头儿很小,胆怯又紧张,玲珑淡淡地说:“月熙是抱错的,想必这件事你们应该也知道了,外头也传得满城风雨,现在我就告诉你们,白安才是我的女儿,是家里的大小姐,该怎么照顾她对待她,不需要我再多说吧?” 管家率先响应,下人们也连忙称是,有人偷偷看向洪月熙,又看了看洪文瀚父子,先生跟少爷对月熙小姐可是当眼珠子一样的疼,连带着太太都要往后站,现在真正的大小姐回来了,看起来太太是要跟先生少爷对立了啊! 洪文瀚率先开口:“玲珑,你不能这么说,孩子们都在,不要伤了月熙的心——” “洪文瀚。”玲珑将喝了一半的玻璃杯放到面前的茶几上,微勾嘴角,讥嘲意味十足,“你是不是忘了,谁才是你的亲生女儿?” 洪文瀚一窒。 “我只要想到我的女儿,本该众星捧月锦衣玉食,却在那乡下小村里当了十几年村姑,小小年纪就下田挑水洗衣煮饭打扫卫生,而那家姑娘却在我家山珍海味当着掌上明珠,我心里就把火。月熙我看着长大的,我也不想撕破脸,愿意继续养着她,但是你必须给我记住,千金小姐只有白安一个,如果你看不顺眼,你可以跟我离婚。” “妈!” 洪昭噌的站起来:“你也太夸张——” “还有你也是。”玲珑不耐烦地说,“谁是你血脉相连的妹妹,你要是闹不清楚,你也可以跟你爸一起走,到时候离了婚,白安跟我就行。你不会以为郁家这么大的财团,没有你就没有继承人吧?别因为下面多了二两肉就拿自己当回事,我还没死,你跟你爸姓洪,但这是郁家,是我郁玲珑的东西!” 随后她问卢白安:“我不喜欢你这个姓,你愿不愿意改姓郁?” 这具身体本来的主人是爱着丈夫,才愿意让儿女跟随洪文瀚姓洪,可这无法改变洪文瀚是个上门女婿的事实,真给点脸就拿自己当回事了。好在原主虽然被爱冲昏头,倒也不是傻子,财团的大权一直紧紧握在自己手中,这也是她父亲郁老有远见,对洪文瀚还留着一手。 而洪文瀚为了表示自己是真爱妻子,婚前签了协议,如果离婚,一毛钱都不拿郁家的。 所以玲珑一点都不怕这家伙会点头离婚,他要是有这骨气,早就脱离郁家了。 既用了郁家的权势金钱,又觉得郁家仗势欺人,自己是有大才华大报复被埋没的,脸皮相当得厚。 卢白安听说可以改姓,想都没想就答应了,“我愿意!” 玲珑这才露出个笑容来,还破天荒摸了摸她的头:“真乖。” 洪文瀚父子俩被玲珑这通不留情面的话给说懵了,妻子(妈)平时在外人面前虽然严肃古板,可在家里对他们父子却非常温柔,就算他们还有月熙亲密胜过她,她也从来没说什么,也给足了两个人面子,郁家那么大的财团,就生了洪昭一个儿子,他当然是以后的继承人啊,那不然呢? 现在玲珑提醒他们,郁家财团姓郁,而洪昭姓洪。 卢白安惶恐不安的心,因为雷厉风行的母亲逐渐安定。她偷偷深呼吸一口,像只偷了蜜的小老鼠,玲珑眼角余光看到了,本来想表达一下身为母亲的爱护,可是卢白安实在是太黑太粗糙了,她觉得有点辣眼睛。 因为刚来不久,原主一心讨好丈夫儿子,对洪月熙也是视如亲女,在丈夫儿子的态度下,对即将到来的亲生女儿十分冷淡,根本没有人想着为她准备房间,只有管家想到了。 不过事出匆忙,房间打理的不是很让玲珑满意。 572|第四十九片龙鳞(二) 第四十九片龙鳞(二) “这样吧。”玲珑用很自然的语气说出来, “月熙就把自己的房间让给白安吧,月熙就先去管家准备的房间。” 洪月熙一愣, 眼眶通红, 下意识咬紧了嘴唇,她低着头, 委屈巴巴又强作镇定:“妈妈……” “对了, 以后也别叫我妈妈了, 不然出去了别人分不清谁才是我的亲生女儿。叫阿姨吧。” 玲珑说完就走, 看洪月熙一眼都没有, 对她称不上嫌弃, 因为口气始终是平淡的, 就是做了个简单至极的决定而已。卢白安——不对, 是郁白安,是她亲生的女儿,郁家名正言顺的大小姐, 没有说给鸠占鹊巢的冒牌货让位的道理。洪月熙在郁家生活十六年, 什么都享受了,人家正牌大小姐回来了,她还想继续享受? 做梦呢? 洪文瀚见养女落泪, 心头疼得跟什么似的, 洪昭也露出不赞同的神色,不过玲珑已经转身走了,管家也带着郁白安去房间,虽然太太说是把月熙小姐的房间腾出来, 但总不能让白安小姐用月熙小姐的东西,那都得换新的。 父子俩一路追上去想说服玲珑,于是就只剩下洪月熙独自站在原地一片凄凉。她低着头,握紧了拳,她所担忧的事情出现了,真正的千金小姐回来,她就不再是最独特的那个了!郁白安那样的人,凭什么能有这样的出身?妈妈对自己这样冷淡不能接受,难道血缘关系真的就那么重要吗?十六年来跟他们相处的难道不是她吗?! 玲珑刚走到卧室门口,洪文瀚跟洪昭就追上来了,她瞥了他们一眼,推门进去,洪文瀚就连忙开口:“玲珑,你刚才怎么能那么说?不是伤了孩子的心吗?” “是吗?”玲珑反问,“我伤了白安的心?” 洪文瀚一窒,又道:“我是说月熙,那孩子性情敏感——” “她不是我的孩子,我再说一遍。”玲珑冷下脸,“我刚才不是说了?你心疼她,想拿她当亲女儿,可以,我们离婚你带她走,别说是叫你爹了,就是叫你祖宗我也不拦着。可你要是选择留下来,就得认清楚谁才是这个家的主人,谁才是你该疼爱的女儿。这些年我对你们父子俩太好,所以你们飘了是不是?” 平日里玲珑是非常疼洪昭的,几乎到了百依百顺的地步,洪昭先前虽然被母亲的态度吓了一跳,但多年来形成的习惯让他在短暂的惊讶之后,迅速又生出不满:“妈!你也不看看那个卢白安,她怎么能跟月熙比啊?要是带出去,人家知道我亲妹那么黑那么丑,我多丢脸啊!” 玲珑嘲笑道:“你连考倒数都不觉得丢脸,白安能给你丢什么脸?脸要是靠别人给,那你干脆别要了。” 洪昭被堵的说不出话,只好求助地看向洪文瀚,洪文瀚也不敢在陡然强势的妻子面前说什么,就讷讷道:“那就算是这样,以后咱们也家里好几个孩子,也得一碗水端平——” “不可能。” 洪文瀚觉得自己说得很有道理,没想到玲珑话都没听完就拒绝了。 “白安受了太多委屈吃了太多苦,月熙这些年过得是什么日子,一个从我肚子里爬出来的,一个冒牌货,害得我女儿明珠蒙尘十六年,你跟我说一碗水端平?洪文瀚,你晃一晃你那大脑,听听看是不是有大海的声音?” 玲珑不可思议极了,“我刚才说得不够清楚?还是说得揍你们一顿,你们才知道怎么做?愿意留下洪月熙,就是我最后的宽容,至于卢家人,我是不会放过的。” 洪文瀚顿时吓了一跳:“不是,你要干什么?不要做什么违法的事啊!” “你放心,我有的是法子收拾他们。”玲珑冷笑,“郁白安是我亲闺女,她的事儿我会处理,不用你操心,你还是玩你的古董字画吧。” 这也是为什么洪文瀚不会跟玲珑离婚的原因,他是个古董迷,平日里就钻研这个,要是跟玲珑离了,谁有那么多钱供得起他这爱好啊? 可要他就这样不管洪月熙,他又于心不忍,只好拼命给洪昭使眼色。洪昭一时冲动,张嘴就来:“妈!我不管,反正在我心里,只有月熙是我妹妹,你别随意领个村姑进门就以为——” 啪的一声!把洪文瀚都吓了一跳! 洪昭更是被抽的往后踉跄了好几步,他傻傻地看着眼前冷若冰霜的母亲,她眼里没有了平日的温情与柔和,全是厌烦与鄙夷,仿佛他不是她的儿子,而是地上沾染了她鞋底的脏污口香糖,让她想要毁灭。 “我警告过你的,对吧?”玲珑微微一笑,“郁白安有再多不好,也只能我来说,现在你记住了吗?” 迫于淫威,洪昭吓得连连点头,玲珑这才甩手关上门,撂下一句话:“从今天起,你去隔壁睡。” 这话是对洪文瀚说的,洪文瀚这人,年轻时称得上是英俊出众风度翩翩,然而上了年纪,又不像妻子那样注重身材,虽然长相还是很好看,但腹肌胸肌已然消失不见,玲珑是瞧不上的,自然不会给他跟自己睡一张床的机会。 而郁白安手足无措地坐在房间里,看着管家带人把所有东西都给她换掉,连同床跟梳妆台,全部都换了新的,做事效率快得惊人。贴心的管家还问郁白安喜欢什么风格跟颜色,她没有特别的偏好,管家就做主给她弄得粉嫩嫩的,特别小女生。 郁白安觉得自己在这粉嫩嫩的梦幻公主房间中,显得更黑了。 她有点胆怯地伸手按了按柔软的不可思议的大床,上面的四件套不知道是什么布料,又轻又薄,触感极好,想象一下睡在上面,肯定会非常舒服。 她又看向梳妆台上放置的一大堆没有拆封的护肤品,上面印着许多外国文字,初中都没毕业的郁白安只认得几个浅显的单词,其他的都不认得。 她上学的时候成绩是非常好的,可惜卢家的养父母不许她继续上学,逼着她辍学,在镇上的电子厂里打工,每个月三千多块的工资,他们一毛也不会给她。 很多时候郁白安都觉得自己的一辈子也就这样了,继续在电子厂上班,跟其他女工一样,十八岁就能定亲,二十岁结婚,彩礼还能给弟弟用来娶媳妇。 怎么也想不到,原来自己会是失踪的千金小姐,而她的家人找到了她,将她从偏僻的乡下小镇,带到了首都这样的大城市。 郁白安第一次坐私人飞机,第一次看见地铁,第一次进到这样大又豪华的别墅中,就连郁家的佣人们,穿着打扮都比她更有气质。 还有她的母亲。 郁白安不知道女神应该是什么样子的,当她第一眼看见母亲的时候,她脑海里浮现出的就是这两个字。 剩下的全是自惭形秽。 她甚至怀疑,自己真的是母亲的女儿吗?那样美丽的女人,怎么会生出自己这样的……这样的败笔?!郁白安都做好准备会被嫌弃了,父亲与哥哥的态度她都感受到了,她觉得,如果自己是他们,也会更喜欢洪月熙,毕竟那才是豪门千金才有的美貌与气质,哪里是自己比得上的? 高贵傲慢的母亲却没有嫌弃自己,郁白安也因此生出了一些勇气。她从很小的时候就开始懂事,在卢家,有无数的家务与活等着她去做,从来没有人爱她,很多时候郁白安都会想,那真是她的亲生父母吗?也许她根本不是亲生的,也许她的父母很爱她,正在寻找她。 后来这些幻想成真了一半,她果然不是卢家亲生的,她的家人也的确在找她,只有一点,他们似乎并没有她想象中的那样爱她、 比起冷淡疏离的父兄,郁白安其实更在意母亲。 每个孩子都最依赖母亲,在见到玲珑之前,郁白安是惶恐不安的。 而见到她之后,心中仍有惶恐,却减轻了许多。 郁白安轻轻吸了口气,在心底命令自己一定要争气,不能让母亲失望。 她正想着,房门突然被人敲响,抬眼一看,正是她在心里想的母亲。 玲珑走进来,四处看了一圈,觉得还可以,就问:“有什么需要的东西,直接摁铃叫佣人,不要把自己当成外人,这里是你的家。” 家…… 郁白安反复咀嚼这个字,眼圈儿慢慢红了,玲珑走到她的梳妆台前冲她招手:“你过来。” 等她乖乖过去,玲珑就把她拉下来坐好,梳妆凳很长,足够她们母女亲密地坐在一起。玲珑知道这些东西郁白安都不会用,管家到底是个男人,还是个上了年纪的老男人,能想到这些女孩子用的东西已经很不错了,还要求他给郁白安讲解怎么用也太为难他了。“这个,看看这里,是眼霜,这个是清莹露,这个是面霜,还有这个……” 她耐心十足地给郁白安讲,又教她怎么使用,以及护肤的步骤,郁白安认认真真地听着,最后玲珑总结说:“可别因为这些东西贵就舍不得用,你看你现在黑的,这一白遮三丑,有灵智的生物追求美丽是理所当然的事,你也要努力变漂亮才行,毕竟你可是我的女儿。” 美好的灵魂总是能得到龙女的眷顾,但美好的灵魂如果能有与之匹配的美丽外表,不是更加美好吗? 郁白安懵懵懂懂地点头,反正点头就是了。 妈妈的话,总不会错的。 573|第四十九片龙鳞(三) 第四十九片龙鳞(三) 见郁白安一脸懵懂的样子, 本来应该是很可爱的,只是她又黑又瘦又干巴, 人也显得畏缩不安, 龙女无论如何也没办法昧着良心说出可爱两个字。她扭过头打算眼不见为净,说:“我让人给你请了专业的营养师, 你跟月熙一样大, 比她矮将近一个头, 以前在卢家没少吃苦吧?” 说完, 她揉了揉郁白安的头:“对你不好的人, 我会教训他们的。” 郁白安连忙摇头:“不用了, 他们也没……” 没什么呢?郁白安说了一半, 没再继续说。她下意识地就要为人求情, 可打心底来讲,她对卢家人能没有怨恨吗? 不可能的。 卢家人分明早就知道她的真实身份,所以才不肯让她去上学, 就怕她走出那个小镇, 翅膀长硬了掌控不住。他们不准她读书,不准她走远,把她送进电子厂打工, 工资全部拿走, 甚至早早就给她物色好了要嫁的人——他们是存心要毁掉她的一生的,不是在开玩笑。 眼看郁白安低下头,玲珑扶着下巴思索片刻,戳了戳郁白安的脑袋:“我可没想过要你做个好人。” 郁白安一愣。 “做好人的话就太累了, 你只要活得自由就可以了。”玲珑冲她一笑,“因为我就是这样的,你只要跟我学就行。无法无天任性骄纵都没关系,谁叫你有这本钱呢?而且,我永远都不会嫌弃你,你爸爸跟你哥哥脑子里进了水,不用把他们当回事,你只要做好你力所能及的事就行了,开心就好,其他的不重要。” 这跟郁白安从小到大听到的完全不一样。在学校,老师们教导她要乐于助人诚实友善,在卢家,他们一遍又一遍地重复她得听话、得感恩,因为是他们把她养大,她需要回报,她不能上学,她得去电子厂打工,赚来的钱也都得交给养父母,留着给弟弟娶媳妇——她活着就是为了服务弟弟存在的。 从来没有人跟她说,她可以自由的活着,只要开心,怎样都可以。 这也太任性了。 玲珑知道洗脑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她看了下时间,“行了,跟我到浴室来,我教你这些东西怎么用。” 她在郁白安身上足足花了快两个小时,教会郁白安怎么使用那些高档的现代化用品,教她护肤保养的步骤,又教她怎么穿衣搭配,郁白安在卢家唯唯诺诺惯了,很小的时候就开始驼背也没人管她,人一驼背就没了精气神,走起路来像只灰头土脸的小老鼠。玲珑本来是想为郁白安专门请个礼仪老师,可她后来又想,既然母女之间要培养感情,何不她亲自来呢? 最重要的是,她并不想太多人见到郁白安现在的样子,倒不是觉得丢人,而是为郁白安考虑,小姑娘性格敏感自卑,一句轻蔑的话都足以让她伤心很久。 郁白安得知自己能够跟在母亲身边时是非常开心的,可是很快地,她发现自己开心早了…… 明明每天也没有下地干活,不用进厂从早忙到晚,可她接触到的是一个崭新的完全不理解的世界,很多东西她都学得很吃力,往近的说,就郁白安驼背这个问题,玲珑便要求她穿纠正的背带贴着墙根站,一站就是好几个小时,郁白安都站僵了! 她也倔强,咬着牙不肯示弱,因为玲珑每隔一会儿就会起身围着她走一圈,看着母亲那窈窕纤细的身姿,一举一动的万种风情,郁白安铁了心要听话。她本来就是那种会为了讨好别人委屈自己的人,玲珑稍微说点什么,她就奉为圣旨,乖巧的不行。 短短三天,郁白安简直称得上是脱胎换骨! 当然她的皮肤还是很黑,但比起三天前刚来的时候已经好多了。主要是之前在乡下陆家生活,大夏天的她也得下田干活,风吹日晒的能不黑么?但人天生的本钱放在那儿,稍微锦衣玉食的养一养,郁白安就好看了许多。 只是离玲珑的标准差得远了。 人只要一驼背,仪态一差,再美丽的容貌都会大打折扣。气质这种看不见摸不着只能意会的东西是神奇的,小黑妞郁白安驼背的时候跟这个词绝对扯不上关系,可她不驼背,走路抬头挺胸敢直视前方之后,浑身就有了种说不出的特别。 因为被罚站习惯了,郁白安驼背的毛病彻底改了过来。本来她这毛病也不是天生的,卢家人对她非打即骂,她从很小的时候就习惯把自己藏起来,不让人看到,就不会挨骂,更不会挨打。 同时郁白安又很瘦,皮包骨的那种瘦,长期营养不良导致她面色蜡黄颧骨突出,于是一双眼睛显得格外大,用村里那些老太婆的话,那就是一副短命相,看着就福薄。 玲珑给她从册子上划下来的那些衣服,最小的码数郁白安穿上都大,精致的连衣裙穿在她身上跟个麻袋似的,美感全无。 增肥是必须的,但不能操之过急,要一点一点来。 每天晚上郁白安睡前都会喝一杯热牛奶,牛奶是玲珑亲自泡的,一方面跟闺女培养感情,一方面注入荒海之水让她可以在不知不觉间脱胎换骨,再之后的训练郁白安就不吃力了。 她的小脸儿渐渐鼓了起来,出现了十六岁小姑娘该有的婴儿肥,皮肤也逐渐变得细嫩白皙,焦黄的头发慢慢乌黑柔顺,一天比一天像玲珑。 玲珑把全部心思都放在郁白安身上,她还是郁氏财团的董事长,平时她去哪儿都把郁白安带上。郁白安要做的改变不仅仅是外貌上的,还有她的学业。 玲珑问过她:“你是想就这样奢侈享受过一辈子呢,还是想读书上学?如果想要前者,那当然可以,家里的财富足够你一辈子挥霍不尽。” 她对幼崽们从来都没有什么大的期望,也不觉得好逸恶劳是种令人厌烦的行为,因为龙女自己就贪图享受。 而如果郁白安选择学习,自然也可以,总之自己的人生自己决定,玲珑从不插手。 郁白安选择了继续读书,她心中隐隐有火花逐渐兴起,除了晚上睡觉,她几乎全天都跟母亲在一起,足以让她清楚地认识到母亲是个什么样的人。 任性、美丽、强大、自由。 郁白安也想成为这样的人,她想变成配得上母亲的女儿,而不是满足于现状。 玲珑养幼崽从来不像人类那样小心翼翼,她带着郁白安什么都敢玩儿,闲暇时打打高尔夫品品茶下下棋,兴致来了就带她去玩赛车开直升机,各种各样惊险刺激的都来一遍,郁白安那样胆小的性子,硬生生被磨了出来,车速飙到顶点都能面不改色,顶多是在车子停下后跑出来吐个稀里哗啦,然后再勇敢地坐上来。 因为各方面的原因,新学期开学的时候,郁白安并没有跟洪月熙一起去上学,她跟在玲珑身边,有专业的老师为她补课,郁白安本来成绩就好,在卢家,她知道读书的机会来之不易,十分珍惜,成绩永远都是名列前茅的。如今跟着玲珑,她就更拼了,以前她放学要养猪喂鸡洗衣做饭,没什么工夫温习功课,而现在时间充沛,再加上每天营养跟得上,心态也好,学习的时候也是事半功倍,老师稍微点拨就能举一反三,很快就追上了学校进度。 郁白安自己也觉得自己变聪明了,以前她背书,得翻来覆去几十遍才背的下来,现在则是多读几遍就记的差不多了! 她喜滋滋地跟玲珑汇报的时候,玲珑用手里的钢笔敲了下她的脑袋,已经被宠爱成一只小公主的郁白安很不高兴地捂住额头,软绵绵地说:“妈妈不要敲脑袋呀,会变成笨蛋的。” 玲珑呵地一笑:“笨又能笨到哪里去?再笨也就这样了。” 郁白安朝她甜甜一笑:“今天的功课全都做完了!” 从她被接来到现在,已经过去了大半年,如果那些曾经认识郁白安的人再见到她,肯定不敢认。 那个瘦弱伶仃的小黑丫头,怎么能跟眼前这个漂亮清纯又自信的小公主相提并论? 如今的郁白安,用的是最昂贵的护肤品,穿的是蓝血品牌当季私人订制,珠宝首饰随便一件都百万起跳,出门有司机回家有佣人学习有私教,锦衣玉食娇养出来的小姑娘,跟那个酷暑踩在地里弯腰插秧,严寒顶着西风冷水洗衣,动辄被养父母打骂的,怎么会是同一个小姑娘? 玲珑把送郁白安去学校读书的事在餐桌上跟其他人说了。洪文瀚跟洪昭父子俩这大半年是看着玲珑怎么宠爱郁白安的,再说了孩子读书有什么问题,当然没有意见,边上未发一言的洪月熙却猛地握紧了筷子。 她并不想让郁白安去学校。 她跟洪昭就读的是一所私立高中,这里的学生要么是家里有权有势要么就是成绩特别好,而洪月熙向来都是众星捧月的那一个,她的母亲是郁氏财团的董事长人人皆知,不知多少人羡慕她,她是大小姐里的大小姐,可要是郁白安也去了,到时候真假千金被提及,她、她怎么办?! 574|第四十九片龙鳞(四) 第四十九片龙鳞(四) 餐桌上, 洪文瀚没有说话,怎么说郁白安也是他的亲生女儿, 哪怕不跟他姓。十六岁的小姑娘要去上学, 这不是理所当然的吗?他正吃着饭,顺口就叮嘱了一句:“月熙, 你是姐姐, 要好好照顾妹妹才是。” 说完他就听到妻子把杯子放在了桌面上, 那一声轻飘飘的, 却让洪文瀚心里直打鼓。这半年来他也看到了妻子的改变, 从前对自己百依百顺温柔体贴的, 这半年几乎就不搭理了, 洪文瀚也不是没试过主动投好, 可惜玲珑拒不接受,直到现在他都还在隔壁客房睡着呢! 玲珑说:“她们俩不是姐妹,这样的话, 我再说一次, 不知道你能不能记住?” 比起平时,她的语气要好多了,洪文瀚赶紧点头, “记住了记住了。” 玲珑瞥他一眼没再说话, 她实在看不上这个男人。 洪昭则偷偷打量亲妹妹,想起自己以前说她又黑又丑,心虚不已。经过大半年的调养,现在的郁白安绝对跟黑和丑沾不上边儿, 不过让洪昭遗憾的是,妹妹跟自己并不亲近,虽然都住在一个家里,可他们兄妹之间就跟陌生人差不多,平时碰面,如果洪昭不主动打招呼,郁白安是绝对不会搭理他的。 他就主动开口:“我带白安去上学吧。” 玲珑呵地笑了:“还是别了,我怕你把她带坏,就你那成绩,说出去都丢人现眼。” 惨遭打击的洪昭立刻闭嘴不敢说话,边上的洪月熙见疼爱自己的哥哥被教训了,就咬了咬嘴唇,嗫嚅道:“妈——阿姨,您不要这样说哥哥,哥哥他其实也很上进的,您总是这样打击他……” 玲珑把筷子啪地往桌子上一放,声音温柔的不可思议:“不要在我面前耍这些小心眼,你这些都是我玩剩下的,想在这个家里待着,就给我老老实实,卢家人现在什么处境,你应该有所耳闻吧?” 洪月熙手猛地攥紧,她当然知道!她不仅知道,她还被缠上了……卢家人认定她现在是千金大小姐,肯定很有钱,每次都威胁她要钱,否则就要到学校去宣扬她是郁家养女的身份,洪月熙怎么能让他们得逞?如果她一直都是个平凡的女孩子也就罢了,偏偏她不是!她在学校里享受了多少羡慕追捧的目光,而仅仅因为自己养女的身份,这些就不复存在了,是不是太不公平了? 养女和亲女又有什么区别?陪伴在他们身边十六年的是她,不是郁白安啊! “对了,前几天霍家递了个请帖,说是他们家老爷子七十大寿,就在这个周末,到时候你们都收拾一下,一起过去。” 玲珑一边说一边抽出纸巾擦了擦手指,刚才甩筷子的时候不小心溅上了油花,“霍家那孩子我瞧着不错,要是可以,我倒是想让白安见见,白安要看得上,霍家的请求我也不是不能同意。” 郁白安差点把嘴里的饭喷出来,她羞恼道:“妈妈,我才十六!” “只是看看,又没让你做什么。”玲珑嗤笑一声,“看你紧张的。” 郁白安嘟起嘴,想说自己不是紧张,而是根本对谈恋爱什么的没感觉。她刚刚回到妈妈身边不久,除了想跟妈妈在一起,其他人她都不在意。 洪文瀚则愣了一下:“你是说霍家?霍家那小少爷好像还跟洪昭一个班吧?” 洪昭点头:“是啊是啊,不过我们跟他玩不到一起去。” 玲珑便似笑非笑地看他:“是玩不到一起去呀,还是根本达不到人家的档次?别以为你们成天正事不干考倒数挥金如土,人家就跟你一样。说起来霍家跟郁家也差不多,怎么人家的孩子就品学兼优,我就生了你这么个玩意儿?早知道你是这样的,生你我还不如生块叉烧,叉烧至少还能吃。” 这半年已经被打击的生无可恋的洪昭默默低头不敢说话,只敢在心里反驳,那姓霍的就不是人!别人都吃喝玩乐就他读书学习,活脱脱把别人衬托的一文不值,典型的别人家的孩子。 谁也没注意到洪月熙的手突然就握成了拳头,几近发白,她咬着牙,心中逐渐生出愤恨——就因为她是养女,不是亲生的,所以这样的好事就轮不到她吗?不管怎么说,她才算是跟霍学长青梅竹马的吧?他们在很小的时候就认识了,凭什么郁白安后来居上?凭什么阿姨想都不想就让郁白安作为郁家的千金小姐跟霍家联姻?! 郁白安完全没想到洪月熙心里如此记恨自己。她在玲珑的影响下把洪月熙看得很淡很淡,基本上就当成个隐形人。虽然妈妈没说,但小姑娘自作聪明地以为妈妈是舍不得,她觉得能够理解,小猫小狗养久了都会有感情,何况是活生生的人呢?怎么说洪月熙都被妈妈当成女儿养了十六年,她可以接受的,只要妈妈心里有她就好了。 玲珑可不知道她闺女这么宽宏大量,她留着洪月熙可不是因为有感情,直截了当地赶出去,哪有留在身边钝刀子割肉来得舒服?就是要洪月熙看清楚自己跟真正的郁家千金的区别,才能让她心底的嫉妒越长越大——玲珑从未针对过她,只是无视她,更不曾虐待她,比起卢家人对郁白安做的,她简直称得上是年度最佳慈善家了。 卢家人被她打压的找不到工作考不了编,在玲珑这没有罪不及家人的说法,通通连坐,银行贷款想买房?不行,家里出钱想租地?不行,就连郁白安养父母想给学校塞钱让自家不成器的蠢儿子去读书,也不行。 而且全家人都变得异常倒霉,喝水呛到走路绊倒做个饭都能把厨房炸了之类的事层出不穷,要不是还能拽着洪月熙贴补家用,卢家人早就被折磨疯了。 玲珑说要带闺女去给霍老爷子祝寿,那就不是开玩笑的。 霍老爷子跟郁老是老交情了,两家关系一直都不错,不过郁老走后,两家渐渐就没什么来往,但逢年过节还是互通有无,像是霍老爷子七十大寿,玲珑也是第一个收到请帖的人。虽然最小的一代关系不怎么样,但两家生意上还是互帮互助,一直没断过。 这具身体本来的主人跟霍家太太感情很好,可惜霍家太太死得早,而霍太太一死,霍家那位没出两个月就把外面的女人给娶了进来,原主膈应极了,就慢慢冷淡了下来。 玲珑亲自给闺女挑了裙子鞋子跟首饰,小姑娘才十六,半年养得白白嫩嫩娇俏可爱,完全不必朝华丽风打扮就相当讨人喜欢。不得不说美丽的外表是能够给人自信的,换作半年前的郁白安,她可不敢穿颜色这样鲜嫩的鹅黄,怕不是把她衬成个黑煤球,可现在鹅黄色的及膝洋装穿在她身上,她却像个洋娃娃一样萌萌哒。 玲珑还亲自动手给闺女梳了花苞头,绑上细细碎碎的钻石流苏,戴在头上那叫一个流光溢彩,活脱脱一副小公主模样,任谁也看不出郁白安曾是个又黑又丑又自卑的乡下小土妞。 这是郁白安第一次公开亮相,霍家家大业大,霍老爷子过寿,来的人只多不少,正是介绍郁白安的好时机。先让大家对她有个印象,等到郁白安的十六岁生日,玲珑自然会让她更加惊艳。 这一次就是要人知道,郁家只有一个千金小姐,那就是郁白安。而洪月熙,不过是个不值一提的冒牌货。 让玲珑没想到的是,准备出发的时候,洪文瀚把洪月熙也给带上了。 穿着白色裙子打扮的宛如出水芙蓉的洪月熙很胆怯地看着玲珑,目露乞求:“阿姨,对、对不起,我知道我没有资格去的,可是……” “不用怕。”洪文瀚亲昵地摸摸她的头,“爸爸在这儿呢。” 玲珑等着听他放什么屁。 洪文瀚就说了:“玲珑,这事儿是我做得主,没跟你说一声是我不对,但月熙也算是老爷子看着长大的,你说给老爷子过寿,不带月熙去能成么?到时候老爷子问起来怎么说?” 玲珑不耐烦地白他:“你以为人家也跟你一样是个傻子?虽然没有昭告天下,但谁不知道我的女儿找回来了?这种场合你还带着她,是嫌我不够丢人?行啊,你要是想带她去,你自己想办法。” 说着就上了车,郁白安正要跟上去,就被洪文瀚叫住:“白安啊,你看你姐姐……” 郁白安神色古怪:“我没有姐姐。” 边上穿着燕尾服打着领结打扮的人模人样的洪昭一看不对,顿时两相为难,他不知自己是该跟母亲还有亲妹一起呢,还是留下来跟父亲还有养妹一起,而在他纠结的时候,加长的豪华轿车已经驶离了—— 说让他们自己去,那就是让他们自己去,玲珑从来不开玩笑。 倒是车子里郁白安有些不安:“妈妈,不让他们一起来真的好吗?会不会影响到你?” “你还真信洪文瀚的鬼话?”玲珑觉得这笨闺女真的让她很头疼,“今天我们就是不去,霍老爷子也不会说什么。” 小姑娘歪歪头表示不解。 玲珑敲了她一个爆栗:“霍老爷子年纪大了,他的好儿子好儿媳可不算什么聪明人,孙子倒是有出息,可惜年纪太小,他身体又不好,保不齐什么时候就没了,还需要我帮忙呢。霍家跟郁家说是齐头并进,其实霍老爷子退下来后早就走了下坡路,你以为谁都像你亲妈一样,能把这么大个企业管理的风生水起?” 郁白安嗯嗯点头,满脸崇拜:“妈妈真厉害!” 575|第四十九片龙鳞(五) 第四十九片龙鳞(五) 郁白安对她妈的崇拜可一点不作假, 这么的说吧,要是叫这丫头开始吹她妈, 她能连吹十个小时不带重样的。 而玲珑啧十分享受这样的彩虹屁, 于是对郁白安就更和蔼可亲了。 这次宴会,说是霍老爷子七十大寿, 但玲珑心里门儿清, 老人家是不好了, 想朝她托孤呢。 没办法, 谁叫他儿子儿媳都不着调?这霍家, 他是不能交给别人的, 要是真交到霍彦成手里, 以那家伙的脑子, 要不了几年就败落的彻底。否则以往基本不办寿宴的霍老爷子也不会在明明没什么精力的情况下还广发请帖,他就是要借这个机会告诉众人,他所认可的继承人只有霍钊一个。 问题就在于, 霍钊有能力也足够聪明, 唯一就是尚未成年,但霍老爷子眼看就要不行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撒手人寰, 他是想要为孙子撑到成年的, 但他必须谋划好一切,确保在自己出了意外的情况下,霍钊也能顺利接管霍家。 没有人比玲珑更适合托孤了。 要说霍钊这对父母,虽说一个亲爹一个后妈, 但对他都是没半点人情味,当年霍钊生母刚刚过世,霍彦成在霍老爷子的压迫下强忍了两个月就把小情人领进门,那小情人进门的时候还带了个女儿,就比霍钊小一岁,这说明什么? 霍老爷子管不了自己这个不着调的儿子,只能把所有希望都寄托在孙子霍钊身上。而霍钊小小年纪见了这一切,对父亲自然也生不出什么孺慕之情。 玲珑到了之后,就带着郁白安去见了霍老爷子。老爷子拄着拐杖坐在椅子里,气色看起来比平时都要好,龙女一瞧就只知道他这算是回光返照,估计撑不了多久。霍老爷子旁边则站着霍钊,十七岁的少年,生得眉目如画,眼眸比天山上的冰雪还要寒冷,惟独在看向霍老爷子的时候才有几分暖意。 他之所以还能在霍家,跟那些恶心的人住在一起,就是因为有爷爷在。 霍老爷子咳嗽了几声,他是个不会占人便宜的人,让玲珑为霍钊保驾护航的代价是他愿意给玲珑霍氏集团百分之十的股份,这是一笔非常大的数目了,就算霍彦成手上都没有。老爷子早瞧出这个儿子不成器,一门心思都放在孙子身上。 有好处不拿白不拿,光是这每年分红,就够玲珑给闺女买好多套房子了。她也不是个会作假推辞的人,在商言商,老爷子拿出了诚意,她当然也会全方面帮助霍钊。 更别提霍钊还是她看中的未来女婿。 最主要的是洪月熙迷恋霍钊迷恋的不要不要的,偏偏这少年因为父亲的缘故对女孩子敬而远之,哪怕是洪月熙那样万众追捧的校花、小公主,在他面前也没排面。 霍老爷子跟玲珑谈妥了之后,笑着看郁白安:“这个孩子好,像你。” 玲珑得意挑眉:“那当然。” “不过你啊。”老爷子又咳嗽了几声,拒绝了孙子递过来的水,语重心长地跟玲珑说,“你对你家那位,也别太好了。” 聪明人都是点破不说破,洪文瀚是个什么货色,从郁老临终前写的遗嘱就能看出来,可谁叫玲珑当年鬼迷心窍,多少青年才俊看不上,就对洪文瀚一往情深呢? 就因为郁老当年反对这门婚事,玲珑没少跟亲爹闹,霍老爷子也是点到即止,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他算是看着玲珑长大的,自然希望她能过得好。 玲珑也不跟他说假话:“这个您放心,霍叔叔,我心里有数着呢。” 霍老爷子点点头,他看得出来这孩子有些改变,尤其是这大半年,郁家愈发强劲,九泉之下见了老友,他也能给他带个喜讯。又叫霍钊:“钊儿,以后,你要听你玲珑姨母的话,她不会害你,你有什么拿不准的主意,都可以找她。但是你爸,还有那妖里妖气的东西,你得防着,霍家是你的,决不能让它落到别人手里去!” 霍钊眼眶微微泛红,他握住了祖父的手:“我会的,我会听话的爷爷,爷爷也要好好休息,这样才能长命百岁。” 霍老爷子冲他笑了笑,自己的身体自己清楚,他怕是要不行了,死了之后,真怕没脸见自己老伴儿啊,把儿子给教成这副德性,也没脸见钊儿妈…… 说是老爷子的寿辰,其实老爷子也就中途坐着轮椅出来露个脸切个蛋糕,就被私人看护推回去休息了,倒是霍彦成夫妻俩带着他们俩的小女儿在宴会中花蝴蝶般飞舞,看不出对霍老爷子重病的半点伤心。霍钊倒是想陪着,可霍老爷子铁了心让他郁白安多亲近,再加上还有些话只能跟玲珑两个人私下谈,就把霍钊留在宴会里。 霍钊很照顾郁白安,郁白安有点不敢跟他说话,觉得这个人冷冰冰的,但是想起妈妈说要好好相处,就大着胆子跟他说了个嗨。 霍钊顿了一下,点头,问:“你有什么想吃的吗?” 郁白安闻言,眼睛一亮,她早就看上那边的小蛋糕了! 霍钊看她的小裙子,就让她在这边休息处等着不要动,他去帮她拿。郁白安觉得很不好意思,但霍钊说没什么,而且她也不认识其他人,就坐着休息会等妈妈出来也挺好的。 结果霍钊刚走没多远,一个打扮的跟小公主一样的女孩子就走了过来,拿鼻孔看郁白安:“你就是郁家那个走丢了又被找回来的村姑?” 郁白安没想到这么漂亮的女孩子说话这么难听,她跟在玲珑身边久了,受亲妈熏陶,性格较从前有很大改变,立刻反问:“你妈没教你说话要有礼貌吗?” 女孩儿一愣,立刻意识到郁白安是在讽刺自己没家教,当时就火了:“我又没说错!你拿什么跟月熙比?你就是个乡下来的村姑,还不许人说了?” 郁白安正想反驳,就又走过来一个穿着墨绿色长裙珠光宝气的美丽女人,她先是叫了女孩儿一声:“好了薇薇,不要胡闹,怎么什么话都往外说?” 听着像是在指责女儿,可郁白安老觉得有种“就算是实话也不能说出来”的意思在里面,这两个人阴阳怪气的,再加上那女孩儿提到洪月熙,郁白安就知道这股敌意从何而来了。她在家里的时候,如果妈妈不在,爸爸跟哥哥在,洪月熙就会刻意跟他们亲近,聊天啊谈笑啊又自然又和谐,还特别排外,好像是想以此来刺激郁白安。 一开始郁白安的确很失落很难过,不明白为什么爸爸跟哥哥不喜欢她,后来被她妈罚站面壁一个小时后,这些小情绪都没了——整那些虚的干什么!明明罚站痛苦多了! 妈妈教她说,对待洪月熙那样的人,放下|身段跟她计较或者是斗嘴都落下乘,最好的方式就是无视她。越是无视她,她越憋屈越难受,越找不到存在感。 后来郁白安就逼着自己看不到洪月熙,嘿你还真别说,看到洪月熙气得眼睛通红还不敢冒一个字,郁白安心里别提多爽了! 一开始她也是想跟洪月熙好好相处的,可很快地郁白安就发现,洪月熙根本就不打算跟她好好相处!私底下那些小动作就别说了,明面上还对着爸爸哥哥上眼药,好像自己是辛德瑞拉的恶毒姐妹,天知道郁白安每天要上多少课!哪有那么多时间跟洪月熙勾心斗角! 她可是要跟妈妈学习的,如果变成洪月熙那样子小家子气,郁白安自己都瞧不起自己。 而在家里,尤其是玲珑在的时候,洪月熙都不敢说话。因为她不管说什么别有用心的话,玲珑都听得出来。不仅听得出来,还不分场合,只要郁白安在,就立刻跟郁白安分析洪月熙是什么心理,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每次都把洪月熙臊得脸通红,感觉整个人都被扒的干干净净。后来她在家里就不敢再耍小心眼了,至少玲珑在的时候不敢。 就这样,洪月熙也不肯离开郁家,到底是有多少真感情在里面,恐怕也只有她自己知道。 因此这雍容华贵的贵夫人一张嘴,郁白安就觉得不对劲,她妈说了,要相信自己的第六感。 没等郁白安说话呢,贵夫人就笑道:“你就是玲珑找回来的亲生女儿吧?我一看就认出来了,你跟她特别像,长得都好看。” 郁白安:…… 她当然知道她妈好看,可她也知道自己现在这副尊容跟亲妈还差得远,勉强安慰自己一句没长开。按说平时有人夸她妈好看,郁白安会跟着一起夸,没错你很有眼光之类的,可这女人明明是在夸人,怎么一副酸溜溜的口气呢? 最终,郁白安肯定了贵夫人的眼光:“你说的没错,我妈的确特别好看。” 她一副与有荣焉的样子,看得贵夫人一窒,立刻又继续:“我们家薇薇跟月熙关系特别好,还是一个班的呢!你们都是同龄的女孩子,应该可以玩到一起去。说起你姐姐月熙呀,那可真是讨我喜欢!那孩子,打小就聪明伶俐,一出去谁都说跟个小公主一样,这不,都没人怀疑她不是玲珑亲生的!现在我看到她都喜欢的不行呢!月熙对我们家霍钊也很好,你还没去上学吧?到时候啊,我一定让霍钊好好照顾你。” 郁白安:……这人跟洪月熙是亲生母女吧?说话语气神态都一样一样的! 576|第四十九片龙鳞(六) 第四十九片龙鳞(六) 不知道的人还以为霍钊是她亲儿子呢, 一般大人不会让小孩子知道上一辈的事情,但玲珑不这样想, 她把郁白安带在身边, 不仅仅只是让郁白安上课,霍家跟郁家的关系, 玲珑早就跟郁白安说过, 因此郁白安相当清楚, 就是眼前这位看起来珠光宝气的贵夫人, 在霍钊母亲去世后的第二个月, 就带着女儿进门了——她的女儿, 就比霍钊小一岁。 这说明什么? 说明霍彦成早在结婚没多久的时候就出轨了, 而妻子一死, 他连表面功夫都不愿意做就把外面的情人娶进门,郁白安不明白,他怎么能这样对待自己的妻子和孩子?一个有责任心的大人怎么会做出这种事? 因此她对霍彦成很没有好感, 同时对霍夫人也是。听霍夫人装模作样地表示要让霍钊在学校里照顾她, 郁白安简直想不雅地翻个白眼,好在她忍住了。 甜甜一笑:“谢谢,看得出来, 您跟月熙很投缘。” 霍夫人琢磨着这话怎么听起来怪怪的呢?她跟洪月熙称不上什么投缘不投缘的, 以前对洪月熙好是因为洪月熙是郁家的小姐,但现在知道了那是个冒牌的,霍夫人就慢慢冷淡下来了,但她并不想对郁白安好, 对郁白安好有什么用?霍钊那小子又不管她叫妈,她对郁白安好,难道是要郁白安跟霍钊在一起不成? 现在霍钊就很不好对付了,要是再让霍钊跟郁家联姻,真把郁白安娶进门,那还有她的活路吗? 霍夫人此生最恨就是没能给霍彦成再生个儿子,不是她不想生,也不是霍彦成不想要——一个在妻子怀孕期间出轨的男人,你能指望他多有骨气?霍彦成那不是不想再要个儿子,他是不敢要! 老爷子死死盯着呢! 他逼着霍彦成签协议,如果霍彦成在霍钊成年前再有儿女,就得放弃霍家一切权利,霍夫人对霍老爷子恨得咬牙切齿,那老不死的,早点死了早点好! 明眼人都看得出来霍老爷子是不行了,霍夫人这些天春风得意的,生怕别人看不出来她有多开心自己公公大限将至。她现在的首要目的就是破坏霍钊跟郁家的联姻,如果要娶,那霍钊只能娶洪月熙,郁白安是绝对不行的。 其实叫霍夫人来说,郁白安这样在乡下被磋磨大的村姑嫁给霍钊正好!可架不住郁玲珑那个女人把郁白安给宠上了天,现在是个人都知道郁家的千金小姐找回来了,被郁玲珑如珠如宝的疼着,霍夫人是疯了才会给霍钊找这么强的一个助力! 她就是要恶心郁白安,于是拼了命地在郁白安面前夸洪月熙好,郁白安再名正言顺,在乡下长了十六年也是不折不扣的事实,霍夫人就把洪月熙拼命往高贵优雅聪明温柔了吹,因为这些都是曾经的郁白安不具备的,霍夫人太清楚这个年纪的小姑娘有多么敏感,又是多么的容易自卑了。 郁白安脸上挂着尴尬而不失礼貌的笑容,听霍夫人吹洪月熙,在她嘴里,洪月熙那就是九天玄女下凡尘,人世间种种都配她不上,是个人见了她都得自惭形秽。 “……唉,也就是月熙现在年纪太小,不然啊,等我们家霍钊一成年,我就得做主让他把月熙定下来不成!”霍夫人面露可惜,“薇薇跟月熙也特别合得来,这样咱们两家就亲如一家了,白安你说是不是?” 她笑眯眯地问。 小姑娘嘛,太好打击了,即便霍夫人厌恶死了霍钊,也不得不承认这少年生得好,那种好,是人见了都会惊艳感叹,却又只敢远观不敢靠近的贵气与冷淡,出众夺目的好看,别说是郁白安这样涉世未深情窦初开的小姑娘,就是霍夫人有时候都会看着出神。 郁白安跟爽朗的玲珑相处久了,真的很受不了这种假模假样装腔作势的说话方式,但她还是尽量保持了风度,笑着说:“我妈妈从来不让我管这些事,霍夫人,我才十六岁,这种事您跟我说真的好吗?再说了,洪月熙姓洪,我姓郁,我们怎么会是一家人?不过霍夫人说的也对,到底是在好人家长起来的,跟出身乡野的不一样。” 别以为她不知道哦,妈妈跟她说过,这位霍夫人也是小县城来的,考到首都大学跟霍钊的母亲做了同学,两人关系一度非常好,谁知道私底下做出这么恶心的事情来呢? 小姑娘甜蜜蜜地笑,像极了她那个狡诈又难搞的母亲:“霍夫人还是不要想这么多了,强求来的,哪能跟名正言顺的比呢?” 要不是小姑娘笑得太真诚,霍夫人真以为她是在讽刺自己。 她就拉下脸:“你这孩子,阿姨是好心跟你说点心里话,你怎么这样跟阿姨说话的?真是的,就算你妈妈在这里,也不敢这样——” “不敢这样什么啊?” 郁白安看向霍夫人身后,眼睛一亮,跳起来冲过去:“妈妈!” 她跟颗小炮|弹一样冲进玲珑怀里,玲珑稳稳把她接住,捏着她的脸蛋:“跟个猴儿一样,冒冒失失的干什么呢?”调侃完女儿,她似笑非笑地看向霍夫人:“刚才你说什么?就算我在这里,也不敢这样怎么着?” 霍钊也拿着蛋糕跟果汁回来了,他一看霍夫人在,脸色立刻更冷,正要上前,却被玲珑伸出一只胳膊挡住,然后一手一个,拉着霍钊跟郁白安,把俩孩子摁在休息处的沙发里坐下,轻飘飘问:“我刚才没听完,你再重复一遍?” 说是叫霍夫人重复,态度却傲慢到了极点,完全没把霍夫人放在眼里,“你给我把皮绷紧了,是不是当年我打你那一顿,你忘了?” 原主虽然对着自己丈夫儿子掏心掏肺,对外人可是彪悍十足,当初霍钊母亲过世,她哭成了泪人,再后来这一任霍夫人进门,还假模假样地跟她打招呼,把原主恶心地二话没说上去就啪啪两个大嘴巴子,霍彦成气得要死,也被原主痛骂一顿,没办法回去找霍老爷子做主,老爷子怎么可能站在他们这边,就差没拍手大喊打得好了! 于是这两家才结梁子,当然,跟霍老爷子和霍钊没关系,只是瞧霍彦成夫妻俩恶心,就不愿意再朝霍家来了。 霍夫人吓了一跳,赶紧后退一步,生怕玲珑一言不合又动手。 她怕玲珑,说话都有点结巴:“我、我又没什么恶意,只是想跟白安说说话……” “少在我面前来这一套,我又不是霍彦成那个蠢东西。”玲珑鄙夷道。“长成这个样子,身材也没好到哪里去,俗气我隔着十万八千里就闻着了,也就迷惑迷惑霍彦成那样管不住下面的玩意儿。在我面前少掐着嗓子说话,一把年纪了装什么娃娃音?” 郁白安没忍住,嘴里的蛋糕差点喷出来。 霍钊正在喝果汁,闻言,手头也顿了一下。 霍夫人挨打的时候霍薇薇年纪还小,这种丢脸的事霍夫人也不愿意大肆张扬,她对玲珑所有的印象都来自洪月熙。在霍薇薇看来,不把洪月熙当人看,偏心眼偏的令人发指的玲珑讨厌极了! “你怎么能这样说我妈妈?!”霍薇薇气势汹汹道,“这么没礼貌,难怪你亲生女儿就是个村姑!” 玲珑轻笑:“小丫头,注意你跟我说话的态度。” 霍薇薇被她轻飘飘的一瞥吓得打了个冷颤,很快又色厉内荏地说:“我、我才不怕你!” “你当然不怕我。”玲珑看向霍夫人,“小三的孩子无所畏惧。你身体里有霍彦成跟这个脏东西的血,下贱极了,我闻着都觉得恶臭,离我远些,也别靠近我的小心肝,别把她给带坏了。” 霍钊默默把另外一杯没动过的果汁献上,他现在隐约有些明白祖父为何一定要他听这位玲珑姨母的话了。 郁白安乖乖举手表忠心:“妈妈我乖,不会让这样的人靠近。” 玲珑满意点头,嫌弃道:“你,叫什么……算了,你妈当年能一边跟霍钊妈当好朋友一边私底下勾引人家男人,什么下三滥的事儿都做了,你被生下来的时候可还是个黑户呢,怎么着,当了几年千金小姐,真以为自己血统高贵了?也不看看生你出来的是个什么腌臜玩意儿。” 她又扭头看了眼霍钊,遂叹气:“想到你是霍彦成那垃圾的种,我就可惜。” 霍钊面不改色:“我也是。” 从霍夫人进门后,他就再也没叫过霍彦成一声爸。 霍薇薇只是个十六岁的小女孩,哪里说得过玲珑,她求救地看向母亲,却见霍夫人也一副畏惧的模样,心里害怕的同时也更可怜洪月熙了,在这样的养母手下讨生活得多痛苦啊! “你。” 玲珑把果汁一饮而尽,红唇娇艳,耀眼夺目,她毫不在意已经有人朝这边瞩目——她这样美,所有人的目光本就该停住在她身上。对龙女来说,人类的血脉并无高贵低贱之分,奈何有些人类注重得很。“那一肚子花花肠子,别朝我郁家人身上打,否则……” 她攥紧了拳头,微笑:“如果可以的话,我很想做个讲道理的人。” 577|第四十九片龙鳞(七) 第四十九片龙鳞(七) 霍夫人很想做出一副宁折不屈的样子来, 奈何她实在是怕玲珑,别的不说, 就算是霍彦成到了玲珑面前都怵得慌, 更何况是她?霍夫人虽然成功上位成霍夫人了,可她心底深处还是那个自卑的山村女孩儿, 能有今天的地位就是靠吃人血馒头来的, 她一方面觉得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自己这样做完全是为了过上好生活, 一方面又止不住心虚, 恐怕到死她都无法忘记自己跟霍彦成之间的事情被撞破时, 霍钊母亲的眼神。 她出身不好, 拼死拼活靠着自己考上了最好的大学, 原以为可以展开一段新生活,可然而在村子里数一数二的自己,到了藏龙卧虎的大城市, 根本什么都不算。 她甚至连一件几百块的裙子都买不起。 人往高处走, 有什么不对呢? 霍夫人被叫久了,她也习惯端着架子了,那套用在霍彦成身上百试不爽的手段, 到了玲珑这儿压根没有用的机会。她甚至连直视玲珑的眼睛都不敢, 抓住女儿的手:“薇薇,我们走,你爸爸那儿还等着我们呢。” 玲珑只提醒她们一句:“我闺女很快要去上学,到时候, 无论她出了什么事,不管跟你们有没有关系,我都找你们算账。” 霍夫人脚下一崴。 等不见了这两人,玲珑才转身掐住女儿细嫩的脸蛋,经过长时间的调养,这小脸蛋儿总算是滑嫩白皙的了,她心中还有点恨铁不成钢:“你看看你,对那样的人用不着客气,你越是客气,她们越是得寸进尺。” 郁白安乖乖受教:“好的妈妈。” 霍钊在边上看着她们母女亲昵,眼中略微闪过些许欣羡。 再这之后霍老爷子身体每况愈下,玲珑愈发忙起来,她为了当个以身作则的好妈妈是多么辛苦啊!不仅要忙自己的,还得操心霍家,老爷子最放心不下的就是霍钊,他用尽最后的力气将霍钊托付给玲珑后,了结了这最重要的心愿,整个人就彻底失去了生气。 老爷子七十大寿后半个月,没了。 这半个月霍钊一直守在老爷子床前,老人家临走时没了力气还想摸摸他的头,霍钊红着眼眶,心底有什么美好的东西彻底崩塌,从此以后,这世界上,他就孤身一人,再也没有人爱他了。 向来冷静自持的少年,看着与世长辞的祖父,眼睛又酸又疼,可就是不肯掉下眼泪。他也不知道自己在倔强什么,只知道不能哭,如果哭了,那崩塌的美好只会更加破碎。床上的老人和平时比起来没有什么不同,就像是每个他放学回家的晚上,老爷子坐在躺椅里闭目养神,也像是他放假的时候,老爷子躺在院子里晒太阳。 就是这样慈祥、安静。 但这一次,再不会有个老人问他衣服穿没穿够,饿不饿,学习累不累。 世界这么大,有几十亿人,少年却觉得空旷孤寂的可怕。 他陷入这种绝望又可悲的情绪中无法自拔,直到一只手拍在自己头顶,通红的眼眶没有泪水,只看见雷厉风行娇艳欲滴的美丽女人。她没有笑,只是拍着他的头,说:“哭吧。” 霍钊的鼻翼与嘴角轻轻一动,似乎被这句话打开了泪腺,泪水默默地从眼中流淌,他漂亮的不可思议,这泪水便使得他宛如一个哭泣的天使,格外惹人心疼。 玲珑看得赏心悦目,又说:“人总是要死的,你得学会习惯。” 霍钊一开始还是无声的哭泣,当他看到玲珑带来的人已经进来为老爷子整理遗容的时候,他终于忍不住,两只手搂住了玲珑的腰,埋在她怀中,哭得不能自已,悲怆的哭声宛如失祜的小兽,孤独又绝望。 玲珑任由漂亮的少年抱着自己的腰哭个昏天暗地,她带了不少人来,短时间内不会让霍彦成两口子进来。老爷子临终前是当着她的面让律师写的遗嘱,遗嘱非常苛刻,除了钱几乎没有给霍彦成留下任何东西,这位老人把一切都给了他最爱的孩子,霍钊。 想必霍彦成那狗东西得知后,必然会不甘心大闹一场,那是个没脸没皮的,否则也不会老婆死了两个月就把外面的情人娶进门。霍钊多可爱啊,还没长大呢,霍彦成对这个儿子可没多少爱意,说不准就会为了家产做出什么事。 因为事关重大,她没带闺女来。闺女刚开始上学没两天,玲珑可不想因为霍家的事儿耽误闺女学习,她还指望那丫头给她考个第一名回来呢,要是考不过洪月熙,玲珑发誓会把郁白安吊起来打。 此时此刻正在教室里艰辛刷题的小姑娘突然打了个寒颤,她左右看一看觉得是自己想多了,正好刷的题也不少,想休息一下,就放下笔,掏出手机给亲爱的妈妈发了条撒娇的短信,还用了荡漾的波浪线~ 霍钊哭得鼻子眼睛都红通通的,玲珑见他终于肯抬头,问:“哭够了?” 听到她略带调侃的声音,霍钊很不好意思,他终于意识到自己失礼的行为——这在过去是决不会在他身上发生的!霍老爷子将他教导的非常好,可以说霍钊是非常优秀的上流社会名门少爷的典范,像小孩子一样扑在长辈怀中哭泣,他从很小的时候就不会这样了。 “对不起。”霍钊正想离玲珑远一些鞠躬道歉,却被她漫不经心地捏住了下巴,修长纤细的指腹从他如画的眉眼拭过,将他的泪珠抹去。“没什么好对不起的,他对你好,你应当哭。” 霍钊瞬间涨红了脸,他从未与女性这样亲近过,母亲在他很小的时候便去世了,因为霍彦成的关系,他对女性向来是敬而远之,刚才也不知怎地,居然抱着玲珑的腰像个小孩子一般痛哭失声,现在想想实在是丢人。 知道霍钊不跟她家闺女那样傻,相反,霍钊是个思考独立的人,玲珑便将自己的想法跟他说了,霍钊点头:“您说的我都没有异议。” 玲珑很满意,捏捏他嫩呼呼的脸蛋儿:“很好,那我就叫人放行了,你爸跟你后妈也是时候开始作妖了。” 霍老爷子还是有顾忌的,无论如何霍彦成都是霍钊的父亲,而在霍钊还未满十八周岁之前,霍彦成就是霍钊的法定监护人,自己儿子什么德性老爷子清楚得很,那就是个薄情寡义的家伙,不用幻想他会对霍钊有多少温情,因此老爷子在临终前,把霍钊的法定监护人改成了玲珑。 即便如此,老爷子一死父子争家产这样的事传出去也不好听,霍彦成虽然爱面子,可更爱钱,他怎么可能接受老爷子把名下所有股份以及不动产都留给霍钊,却只给自己钱? 他做梦都想在霍氏集团当家做主! “啊对了。”玲珑想起一件事,问霍钊,“我这个人呢,脾气不太好,待会儿我要是把你爹揍个半死,你没有意见吧?” 擦过脸已经恢复平日里冷静俊秀的少年颔首:“您随意。” 他都行。 玲珑很满意他这个态度,果然乖巧的孩子就是惹人疼,老爷子已经走了,没必要打扰他清净,她就带着霍钊去了客厅。 霍老爷子恋旧,他一辈子都住在这个老宅,自己觉着快不行了,也不想死在医院,让人把他送回来。霍彦成几年前带着老婆女儿住在外面,直到最近老爷子身体状况差了才回来的比较频繁,只有霍钊一直陪着住在老宅。 让霍彦成没想到的是,他连自己家都进不去了! 门口拦着他的也不知是什么人,个个凶神恶煞的,直把霍彦成气得跳脚,终于能进去了,他想都没想便带着老婆女儿直冲,一听说老爷子不行了,他几乎立刻就放下了手头的事儿回来,霍彦成心底没什么悲伤,他最看重的是遗嘱。 打霍彦成不着调地婚内出轨,霍老爷子就没再给过他好脸色,一颗心都扑在了霍钊身上,只想把霍钊养育成才,霍彦成能不恨么!他人到中年在公司就挂着个副总的名头,手里一点实权都没有,霍钊刚上初中就被老爷子带在身边学习,高中寒暑假那是直接进公司的!父亲的态度明摆着,公司是要留给霍钊的。 霍彦成不服气啊!他才是老头子的儿子,凭什么跨一代直接把公司留给霍钊?! 他想得很美,反正老爷子撒手一走,家里发生什么事,那还不是他霍彦成说了算? 万万没想到,老爷子人走了,还给他留个大杀器,看到自家客厅出现了个本不该出现的人之后,霍彦成目瞪口呆:“……你怎么在我家?!” 在霍彦成心里,世界上最让他讨厌又畏惧的人有两个,一个是他亲爹霍老爷子,另一个就是郁家的那个彪悍货。打小他俩就不对盘,后来他对着现在的老婆情不自禁,郁玲珑那是直接冲过来把他狠揍了一顿,他爹还叫好! 世界上怎么会有郁玲珑这种女人!强悍又野蛮,完全不讲理,根本不讨男人喜欢! 玲珑欣赏着霍彦成宛如吃|屎的表情,对他嫣然一笑,端的是美若天仙万种风情:“咱们也算是一块长大的发小了,怎地,我在你家,你很惊讶?” 578|第四十九片龙鳞(八) 第四十九片龙鳞(八) 说真的, 霍彦成长这么大,儿子马上都要考大学了, 他当然不是个多么纯情的人。结婚前就是出了名的爱玩, 婚后装得人模人样私下里玩起来比谁都疯,可说句心里话, 他见到最漂亮的女人非他发小郁玲珑莫属。 但他对别的漂亮女人都能生出欲望, 为啥对着郁玲珑就不能呢? 因为这个女人实在是太凶了。 一点都没有女人应该有的温柔体贴, 事事要强, 不把男人踩在脚底下不罢休, 你说世界上怎么会有这样不讨男人喜欢的女人?因此当霍彦成得知郁玲珑要结婚的时候是震惊的, 他不敢相信世界上会有男人愿意娶这样彪悍的女人! 他从小就不爱跟郁玲珑在一起玩儿, 他爹霍老爷子打小就让他跟郁玲珑学习, 让霍彦成大半辈子都生活在玲珑的阴影下,后来他娶的老婆也算是门当户对,书香世家, 这下可好了, 全家就他一个学渣! 霍彦成认为自己会出轨,老婆、亲爸还有发小都有责任。 不过他也认为自己跟现任霍太太是真爱就是了。 现在看到玲珑出现在他家,霍彦成心底生出一股不祥的预感, 等律师团在玲珑的见证下宣读遗嘱后, 霍彦成脸都绿了,他不敢置信地站起来:“不可能!这个遗嘱不可能是我爸的!你们骗我!” 玲珑看他这激动的样子就烦,伸腿踢了他一下,跟踢狗似的:“活蹦乱跳的干什么, 不是你爸还能是你祖宗的?” 霍彦成敢怒不敢言,他瞪着玲珑,一点都不想接受他爸遗嘱上只给他留了钱跟早年已经过户到自己名下的房子跟车,而公司的股份还有其他不动产,他一个字儿都捞不到! 说真的霍彦成这人没什么良心,看他怎么对他老婆儿子就知道,他爸死了他也没怎么伤心,甚至还挺开心,因为他觉得老爷子不在了,头顶上那座大山就没了,他能为所欲为了!这辈子霍彦成最大的梦想就是在家里公司呼风唤雨,谁知道老爷子临死前还给他来这么一招,你说他能不气吗! “霍钊还未成年,他懂什么?那么大的公司交到他手里,他管理的来吗!他不用上学吗?!”霍彦成嘴硬跟玲珑犟,“我是他爸,我有权利替他管!” “哦你说的这个问题,你爸也考虑到了。”玲珑微微一笑,抬了下手,一名西装革履的年轻律师立刻打开公文包,掏出一户口本儿,翻给霍彦成看。霍彦成本来没打算看,结果一瞥之下大惊失色,我擦,霍钊怎么上到郁家户口了?! “你爸觉得你太不着调,肯定教育不好孩子,所以就用公司的股份做报酬,让我当了霍钊的监护人,我就顺势把他户口转到我名下了。怎么着,你是不是很开心?” 霍彦成开心个屁! 他快气疯了! 边上霍夫人也忍不下去了:“洪太太——” “请叫我郁小姐谢谢。”玲珑冲贵夫人露出笑容,“毕竟郁家是我说了算。” 霍夫人咬了咬牙,又说:“郁小姐,不管怎么说,这都是霍家的家事,你一个外人来掺和——” “谁说我是外人?”玲珑惊奇,她扭头问霍钊,“我是外人吗?” 霍钊神色平静,摇头:“不是。” “你看,霍钊都说不是。” 眼看大厅里这一堆精明强干的律师还有身着黑西装戴黑超一看就不好惹的保全们,霍彦成知道今天是讨不了什么好了。他一边生气,一边又不敢惹玲珑,谁不知道这女人越来越彪悍,以前她对洪文瀚还百依百顺的,现在洪文瀚在她面前都说不上话了,真是善变!听说她亲儿子洪昭她都能下手毒打,更何况是自己这个没什么价值的发小? 霍彦成知道玲珑的厉害,霍夫人不知道啊!她没被揍过,自然不知道什么叫适可而止,只知道霍家她没份,她女儿也没份!这凭什么?她在霍家受了老头子跟那小贱种多少年冷眼?老头子活着的时候对着人就说从不承认她,害她在外面被多少人笑话!凭什么他死了,财产不给霍彦成而给霍钊?!天底下哪有这个理? 她心有不甘,便上前一步:“爸去世了我们都很难过……” “你哪里难过?”玲珑不解地问,“我看你恨不得晚上捂着被子笑出声,怎么会难过?” 霍夫人:…… 还让不让人说话了?这天还能不能聊了? 她忍着愤怒,恨不得手撕了眼前这个嚣张跋扈的女人,“彦成是霍钊的爸爸,人家是亲的父子,血浓于水,难道还不会好好照顾霍钊?再说了,你也是有家室的人,不管怎么说都得避嫌,传出去了也不好听,万一叫人嚼舌根子……” 玲珑嗤笑出声:“这话从你嘴里说出来,可一点说服力都没有。” 她自己都是当初抢最好朋友的老公呢,好朋友刚生了孩子她差不多就怀了,还上门逼宫,怎么好意思说避嫌这两个字的。 根据自己以往挨揍的经验,霍彦成立刻拽住妻子不让她发飙,低声斥责:“行了你就不要添乱了!这里没有你的事儿!” 霍夫人瞪大了眼,不敢相信自己老公居然为了别的女人吼她。 按霍钊的想法,他爸跟后妈肯定是要闹一场的,只是没想到是这样雷声大雨声小,反而让他很是不解,怎么就不闹了?这就完了?难道爷爷的遗嘱在他们看来就这么有威慑力? 不见得吧? 不知为何,霍钊总觉得之所以霍彦成两口子不敢闹,是因为他身边这位女士的原因。 他悄悄地看了她一眼,觉得好像不管发生什么事,只要她在,就都能轻轻松松的解决。 霍彦成两口子趾高气昂的来,灰溜溜地又走了,玲珑问霍钊:“你是想到我家去住,还是就在自己家?要是留下来的话,你爸肯定不会善罢甘休。” 霍钊也是这样想的,他点头:“如果不打扰的话。” 而对于玲珑的决定,除了郁白安,没人敢发表意见,当玲珑带着霍钊回家的时候,洪文瀚父子俩是屁都不敢放一个,他俩现在属于被放养阶段,只要不惹事儿,那在家里就是俩隐形人儿,在玲珑面前根本排不上名号。至于洪月熙,那就是心中暗喜了。 她在学校里是当之无愧的校花,无论是外表气质还是才艺,都甩开别人一大截,惟独一点,就是成绩不是特别出色,但也都在年级前五十,因为她的数理化学的不是很好。但优越的家世与美貌已经足够她担当得起校花这两个字了。 追捧她的人自然也多,男女都有,但洪月熙谁都没看上,她也没告诉别人,她暗恋的是高三的学长,跟她哥哥洪昭一个班的霍钊。 对于霍钊住进郁家,最高兴的就是她了! 近水楼台先得月! 洪月熙心底立刻冒出这几个大字! 霍钊被管家带去他的房间,看有什么需要额外添置的,洪月熙就紧张地跟了上去,等霍钊随同管家参观完书房出来,迎面就碰上了。她还挺紧张,抓着衣摆小小声羞怯地问:“学长,如果你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地方,请一定要开口,不要见外呀。” 奈何媚眼抛给瞎子看,霍钊只是淡淡地说:“谢谢。” 没说回找她帮忙,也没说不找她帮忙,倒是玲珑叫他去给郁白安补课的时候,他一声不吭地就过去了。 洪月熙可不想霍钊跟郁白安走太近!她又不是傻子,养母的心思她看得一清二楚,霍家那样的家世,霍钊又是唯一继承人,现在未成年罢了,等他成年掌权,那是能跟郁家抗衡的,洪月熙可不想在郁家这样被忽视一辈子!她绝不允许自己输给一个在乡下长了十几年的村姑! 本来以为养父跟哥哥站在自己这边就赢定了,可谁知养母态度强硬,家里佣人也是见风转舵,俨然她成了不受欢迎的那个。而郁白安又一天一个样儿,现在已经看不出来曾经是个又黑又瘦的丑女了, 到底是亲生的,郁白安跟养母长得很像,如果只轮美貌,偏向耐看清秀的洪月熙根本不是对手。她不能让郁白安把一切都抢走! 抢走了爸爸妈妈哥哥不算,抢走了千金小姐的身份不算,抢走了同学老师们的注目不算,难道还要把她最爱的霍钊学长也抢走吗? 她决不允许! 于是洪月熙抱着课本,怯生生敲响了书房的门。 里头两个人同时抬头。 洪月熙羞答答地问:“那个……不好意思啊学长,我的数学不是很好,刚才做试卷的时候遇到几道难题,请问你可以给我讲一下吗?学长的成绩那么好,我真的好羡慕啊,我也想好好学习,才能报答爸爸妈妈。” 郁白安:…… 曾经对着洪昭说成绩不重要,重要的是心灵的人是谁? 霍钊点头:“可以。” 洪月熙大喜,连忙走进来。 郁白安撇撇嘴,继续做自己的题目,霍钊哥讲题压迫力太强了,她根本没时间想别的。 喜出望外的洪月熙很快就绝望了。 因为,霍钊讲的题,她、一、点、也、听、不、懂! 579|第四十九片龙鳞(九) 第四十九片龙鳞(九) 洪月熙是个非常爱面子的女孩, 她打小就有一种优越感,当然, 在人生的前十六年, 她也是有本钱优越给别人看的。 直到现在。 她不再是名正言顺的千金小姐,甚至从千金小姐变成了鸠占鹊巢的养女, 洪月熙知道那些对真假千金事情很清楚的人是怎么说的, 说她虚荣, 说她势利, 否则也不会赖在郁家不走——不然呢?她要去过郁白安过的那样的生活么? 去到泥泞的农村, 洗衣做饭下地干活养猪喂鸡?然后满了十八周岁就被随便说给一家有钱人, 换彩礼来给弟弟娶媳妇?那算什么有钱人家!郁家的佣人都比他们过得好! 她宁可被人私下指指点点, 也绝不会委屈自己去过那样的生活。 本来爸爸哥哥都是站在自己这边的, 洪月熙也很肯定就算郁白安回来,自己也仍然是这个家的千金大小姐,谁知道就在郁白安回来当天, 她都准备好了给郁白安一个下马威, 妈妈的态度突然就变了! 洪月熙一开始还没放在心上,觉得有爸爸跟哥哥在,妈妈肯定会妥协的, 就像是以前一样。再说了, 她才是真正陪伴他们十六年的女儿,郁白安算什么?一个又黑又瘦干巴巴的村姑,根本拿不上台面。 可谁知道妈妈那么强势又不讲理,爸爸哥哥跟她冷战她也不在乎, 直接停了爸爸哥哥的生活费,这样一来,他们就是有再多意见也不敢废话了。 洪月熙的日子也不好过。 她既然不是郁家小姐,就不能要求跟郁白安一样的待遇。先是把自己的大房间让了出来,只能搬去佣人们住的一楼,然后是每个月的新衣服新首饰也通通没有了!当洪月熙看到品牌经理毕恭毕敬地送来新一季画册,而郁白安可以随意挑挑拣拣的时候,她心底是多么嫉恨啊! 她本来成绩在学校里也不算差,洪月熙觉得,就算别的地方输给了郁白安,可美貌气质才华,她一样也不输!她一定会好好努力,让妈妈看看到底谁才有资格做她的女儿! 洪月熙都做好在学校里“帮助”郁白安的准备了。这么个干瘦的土包子去高级中学上学,不是摆明了让人笑话么!乌鸦披上七彩羽毛,也照样是乌鸦! 洪月熙万万没想到玲珑根本不按常理出牌,郁白安刚被接回来的那段时间,玲珑不跟外人介绍郁白安,也没有送她去学校,而是亲自带在身边教导,因此当郁白安出现在学校的时候,洪月熙引以为傲的一切都是那样不堪一击。 她漂亮,郁白安继承了玲珑的美貌,更漂亮。她有气质,郁白安经过学习与指导,更有气质。她成绩好,郁白安成绩更好! 就像是现在,霍钊讲一遍郁白安就能听懂的题目,洪月熙听了两遍还是两眼抓瞎。她又好面子,不肯在男神面前露怯,再怎么着也不能比郁白安差吧?就撒谎:“听、听懂了。” 霍钊看了她一眼,拿起铅笔在草稿纸上迅速写了两道类似的题目推过来,意思是让洪月熙做。 洪月熙会做就出鬼了! 她手里握着笔,神色尴尬,题目认识她她不认识题目。假设这是一道阅读理解,或是任意一道文科题,她不敢说百分百全会,也至少能写点东西出来,可数学题这玩意儿,你不会做那就除了个“解”啥也写不出。 看她这样还有什么不明白的?霍钊淡淡道:“看样子我不适合给你讲题,还是另请高明吧。” 郁白安扑哧一声笑了,她毫不顾忌洪月熙也在场,反正好笑,她就笑,有什么不对? 洪月熙被笑得面红耳赤,委屈极了,眼圈儿一红,把郁白安吓了一跳:“哇你该不会是要哭了吧?也没说你什么啊,你干嘛这么脆弱?” 洪月熙本意是要引起霍钊的怜惜,有外人在的时候,她向来都是柔弱好欺负的那一个。 ——偏偏因为继母的关系,霍钊最讨厌这样的女性。在他看来,一点无谓的小事就哭哭啼啼装柔弱,实在是太惹人生厌了! 他站起身,走到郁白安身边,把她刚做好的题目拿起来看,没有问题,就说:“今天的补习就到这里为止。” “哦好。”一听解放,郁白安迅速收拾好文具窜出书房,她要跟妈妈出去吃好的,才不要在这里看洪月熙哭唧唧! 美人垂泪,若是无人怜惜,那都白瞎。 更何况跟郁白安比起来,洪月熙只能算是普通漂亮,这样漂亮的女孩儿不少见,霍钊根本不为所动。这是他在郁家的书房,没有说他先离开的道理,而洪月熙也没有值得他留面子的地方,就道:“可以请你出去流泪吗?你吵到我了。” 洪月熙正在默默拭泪,“……” 这时书房的门又被一把推开,是郁白安去而复返:“霍钊哥!妈妈要带我出去吃大餐,你去不去?” 霍钊考虑了三秒钟,当机立断:“去。” 玲珑早在客厅一边玩手游一边等着了,看到闺女跟霍钊一前一后的下来,非常满意。又看到跟在后面眼圈儿通红的洪月熙,本来十分美妙的心情瞬间变得不那么开心:“在这哭哭啼啼的给谁看,没给你饭吃还是没给你衣服穿?我是不是跟你说过,这种柔弱戏码别在我跟前演?” 只是想给玲珑添堵让她怀疑自己跟霍钊关系,从而打破霍钊跟郁白安之间可能的洪月熙吓了一跳,意识到这不是学校里那群傻乎乎的爱慕者,而是她那位冷酷又不近人情的养母。 从郁白安回来到现在已经在玲珑手上吃了无数亏开始学乖的洪月熙立刻不敢再作妖,眼睁睁看着郁白安霍钊跟在玲珑身后,三个人就出去了。 她心里正怨恨咒骂着,一扭头看见神色莫名有些落寞的洪昭,下意识先柔声唤:“哥哥……” 洪昭不知道在想什么没听到,洪月熙又叫了他一声才回神,“月熙啊,妈带他俩干啥去了?” 洪月熙说:“好像说是要出去吃大餐,我没敢问……哥哥你知道的,妈妈——不,阿姨她不喜欢我……” 话音未落,就看见洪昭一个箭步冲了出去,徒留原地的洪月熙呆若木鸡。 洪昭赶在车门关闭的前一秒把手伸了进去,玲珑眼都不眨地命令:“关门。” “别别别别别——妈!” 这一声妈叫得撕心裂肺,玲珑这才勉为其难施舍一个眼神给洪昭:“干嘛?” 少年露出讨好的笑容:“您去哪儿,带我一起去呗?” “呵。”玲珑发出意味不明的笑,“你有什么资格跟我一起去?” 洪昭:? “一个次次考倒数交白卷一事无成的废物,配上我的车,跟我一起吃大餐吗?”玲珑肆无忌惮地嘲讽着,“看看这车子里的两个人,你比得上他们的脚后跟皮吗?” 洪昭:…… 他真的有这么差吗?! 最后他只能看着车子无情地驶离他的视线,从头到尾,他亲妹,还有那个外来的霍钊,都没为他说一句话,甚至连看他一眼都懒。洪昭站在原地突然有点迷茫,他不知道自己得到了什么,却很清楚自己失去了什么。 他失去了妈妈跟妹妹,而父亲跟另外一个妹妹,似乎也没有完全属于他。 洪昭毕竟年纪不大,还有些天真,玲珑认为他是天生的脑子不大好使,想什么都想不明白。她也懒得再去教,她又不是专业幼教! 可洪昭心里对母亲是无法放下的,他向着洪月熙跟父亲,那也是在母亲太过强势和爱他的前提下,当他失去这份爱,他就开始惶惑不安,甚至在短暂的冷战与对峙后,开始了若有似无的讨好。 倘若玲珑真是生他养他的母亲,必然舍不得他这样,可玲珑不是,因此对于洪昭的示好,玲珑完全不看在眼里。 郁白安则是早就不把洪昭当哥哥了,自然也谈不上什么兄妹情,至于霍钊——这是郁家,他没必要为了洪昭出头,谁对他好他又不是傻子,怎么可能为了洪昭这样无关紧要的人去要求玲珑? 三人吃了一顿非常美妙的大餐,吃完回家的路上玲珑对霍钊说:“以后节假日,你跟着我。” 霍钊立刻点头,甚至没有问为什么。郁白安则幸灾乐祸又偷笑,然后同情道:“妈妈是个大魔王,现在我只要当个好学生就行,已经解脱了,霍钊哥,你要吃苦了。” 谁叫霍钊没有人可以依靠呢?他必须得快速成长才行,玲珑可不会给他当一辈子老妈子。 霍钊神色不变,非常淡定:“谢谢,我知道了。” 爷爷临终前跟他说了很多事,其中就包括玲珑在商场上是怎样大杀四方的,说她从前也能干,可根本没有现在这样强,也没有现在这样凶,更没有现在这样……懒。 住进郁家的这些天,霍钊对此深有体会,他毫不怀疑只要他能够独当一面,她甚至会把属于她的工作也丢过来,然后美曰其名是历练他。 世上只有一个郁白安,能在她的庇护下肆意生活,无比自由。 其他人,总归是要自己过自己的人生的。 这一点,霍钊比谁都清楚。 580|第四十九片龙鳞(十) 第四十九片龙鳞(十) 有霍钊在, 郁白安的学生生活非常美好,不仅没有人孤立她、排挤她, 甚至大家都主动想要跟她交朋友。她虽然不再像刚回来时那样害羞自卑, 骨子里却仍然是个善良的小姑娘,对于自己跟洪月熙的关系, 郁白安从来不曾说过, 洪月熙说她是妹妹, 那就是妹妹, 她并不想伤害洪月熙。 虽然她同样不想跟洪月熙做姐妹。 为什么妈妈把她跟洪月熙安排在一个班——这一点郁白安到现在都搞不明白。“姐姐照顾妹妹”是洪月熙的说法, 也是爸爸哥哥的单方面以为, 妈妈可从没说过这样的话啊。 郁白安活泼开朗, 无时无刻不散发着光芒, 像颗小太阳,跟她在一起玩不用费心思照顾她,只要真心相对, 她就报以真心。 因此在班里人气非常高。 从某方面来说, 这还得感谢一下洪月熙,因为郁白安转学到他们班之前,洪月熙就跟大家说自己的妹妹将要来上学, 请大家多多关照。她在学校向来是女神作风, 女神都说关照了,大家还能不关照吗? 结果妹妹一来,嚯!这不又是一位女神吗! 先不说那漂亮的惊人的外表,光是爽朗的性格跟超甜的笑容, 就足以让人对她好感十足。明明是千金大小姐的身份,却一点都不骄纵,反而亲民得很,跟谁都能打成一片,上课认真听讲作业按时完成,老师们也赞不绝口,更绝的是月考后直接空降年级第一,把他们班蝉联了N久的学霸都给打败了! 家世优越外貌出色性格亲和还漂亮,这样的大小姐谁不喜欢? 洪月熙虽然也是女神,可跟她比起来,妹妹一点都不差!大家跟洪月熙打交道的时候总是小心翼翼的,可跟妹妹就完全没有这种困扰了,妹妹根本没架子,由于郁白安是以“妹妹”身份被洪月熙介绍给大家的,同学们就亲切地称呼她为妹妹……后来老师们上课时都叫她妹妹。 聪明懂事又乖巧的学生,哪个老师不喜欢呢? 只剩下洪月熙的死忠粉对郁白安看不怎么顺眼,女神对郁白安什么样他们看在眼里,可郁白安对女神呢?那跟对陌生人没区别吧?能让女神说出“我在学校找妹妹说话会惹她生气”“妹妹好像不是特别不喜欢我”“我只要默默看着妹妹能帮到她就好了”这样的话,可见郁白安这个人有多能装! 本来是有人想给郁白安点颜色看的,知道她是千金大小姐,他们也不敢招惹的太厉害,但私底下做点小动作什么的还是可以的,直到高三的霍钊学长亲自来班级找郁白安,给她送她忘记带的作业…… 霍钊学长啊! 如果说洪月熙是女神,霍钊学长就是可望而不可及的上帝,他亲自照看的人,谁敢挑衅? 偏偏霍钊拿着郁白安作业来的时候叫洪月熙给看见了,她忍不住想要靠近他,虽然两人也算住在同一个屋檐下,可很少说话,偶尔洪月熙鼓足勇气找霍钊,他也是冷淡而不失礼貌地回应几个字而已。再加上那次洪月熙装作听懂了他讲的题结果却翻车,她已经很久不敢主动了,就怕霍钊看见自己就想起那件事。 可他都到他们班了,她怎么能不跟他说话呢?大家都知道,他们两家是世交,她跟学长是青梅竹马……学校里好多暗恋学长的,因为自己的存在,连表白都不敢。 在洪月熙的死忠粉眼里,女神只有霍钊学长才配得上,可霍钊学长居然是来找郁白安的,给郁白安送作业不说,还给了她一袋小零食! 这、这什么情况?! 洪月熙上去跟霍钊说话,霍钊不是看不出她的心思,只是不想撕破脸。他不是傻白甜的郁白安,明白玲珑一直养着洪月熙对她不管不顾的原因——不需要她做什么,嫉妒就会侵蚀掉这个女孩,从而做出一些无法挽回的事来。 霍钊对郁白安跟洪月熙两个人的态度亲疏简直不要太明显,大家都看在眼里,碍于洪月熙在场,没好意思讨论,洪月熙一离开教室追上去,教室里瞬间爆发出一阵八卦狂潮。 洪月熙也不知道自己追上去有什么用,她忍着委屈跟难过,问霍钊:“学长,学长是因为我不是真正的郁家千金,才对我这么冷淡的吗?” 她想不出别的可能性,能让霍钊舍她而选择郁白安的,除了身份,再没别的了! 霍钊:…… 洪月熙对他们两个人之间的关系到底有什么误解。 他淡淡道:“我什么时候对你热情过吗?” 洪月熙顿时就傻眼了,霍钊这样的回答不在她预料内,她以为霍钊这样讨好郁白安是因为家世,难道不是?“可是你对郁白安……” “我跟她之间的事情,跟你没有关系。”霍钊虽然性格冷淡,但霍老爷子把他教导的很好,他骨子里是优雅而绅士的,饶是洪月熙这样纠缠抽搭,他也还是耐住了性子,给予她体面。 “我知道阿姨想让你跟郁白安订婚,白安是我妹妹,我、我不会嫉妒的,我只是希望、希望在学长心底,也能记住我的名字……”洪月熙难过极了,她抓着裙摆,本身就是个气质出众的小美人,这样楚楚可怜的哭泣很容易激起雄性的保护欲,从来都是她一掉眼泪,就有数不清的人自愿为她冲锋陷阵。“毕竟我只是个养女……不够名正言顺,也没有资格站在学长身边,我、我会默默地守护着学长的!” 美丽的少女如此真情实感表白,虽然听起来天真,却有着成人世界中很少的真诚与心意。像是霍钊这样年幼时便见惯了世情冷暖尔虞我诈的人,想必无法拒绝这样浓烈又不求回报的感情吧?甚至,会生出些同病相怜? 虽然洪月熙是养女,可霍钊的情况也没有比她好到哪里去。 他的父亲对他,宛如仇人。 在洪月熙的期待中,霍钊终于开口,他说:“多读书吧。” 说完便走了,只留下个背影,剩下洪月熙在原地呆愣愣的没搞明白,什么叫……多读书?对她的表白,难道他不该表示点什么吗?说什么都好,怎么也不该是这样冷淡的一句多读书吧? 她特意追上霍钊,还选在没有人的楼梯拐角跟他说这些话,就是想打动他,因为他们两个都算是寄人篱下的,她能够理解他的痛苦,也可以给予他温暖,郁白安懂什么呢? 然而洪月熙没预料到的是,她跟霍钊说的这些话,被人听去了。 没什么比“洪月熙是养女郁白安才是真千金”的消息流传得更快!而洪月熙因为霍钊这句话茫然了许久,还是被霍薇薇拉着才得知自己的身世已经被搬到了学校的贴吧,只短短两天,几乎所有人都知道她是披着凤凰羽毛的乌鸦,根本不是什么千金小姐,也不是谁的掌上明珠。 洪月熙苦苦维持了这么久的假象,就这么一朝消失。她走在学校的路上,每当迎面遇上一个人,她就会怀疑对方是不是在心底嘲笑和挖苦自己,更是无心学习,等到期中考试,她直接跌出了年级前百,考了个不上不下的成绩,被年级第一的郁白安衬托的黯淡无光。 女神是不能走下神坛的。 霍薇薇虽然出身也为人诟病,但霍家人爱面子,知道这事儿的人并不多,再说了,人家就算是小三生得,也确确实实是霍彦成的种。而洪月熙,她跟郁玲珑也好洪文瀚也好,都没有一点血缘关系。 要怎么做才能名正言顺留在郁家呢?她几乎无时无刻不在想这个问题。 郁白安自然也知道了洪月熙身份被暴露的事,还是几个玩得好的女生私底下悄悄问的,她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也不想撒谎,就说的确是养女,但家里人关系都很好。她并不介意大家知道自己曾经在乡下过了十六年,因为她很珍惜现在的一切,她不在乎爸爸跟哥哥的态度,可是妈妈,她不想分给洪月熙。 别的都可以跟洪月熙分享的,只有妈妈不可以。 小女生们听郁白安用梦幻的口吻吹妈妈的彩虹屁,一个个都不由自主露出向往的表情——好想看看阿姨到底有多漂亮啊!以前学校开家长会,她们都只看到过叔叔来着。 说到家长会,按照学校惯例,期中考试结束后一周就会开家长会,小女生们叽叽喳喳围着郁白安,问她这次能不能看到阿姨。 郁白安肯定地点头:“能!” 妈妈肯定会来的! 跟不在意过去的郁白安不同,脱去了郁家千金光环的洪月熙快要痛苦死了!她觉得所有人都在同情自己!嘲笑自己!她看着郁白安的笑容,忍不住愤恨,她怎么还笑得出来?她把她害成这样! 晚上一起吃饭的时候,玲珑得知了郁白安的成绩,非常满意,同样是期中考,霍钊高三第一的排名从来没有人威胁得到。 至于洪月熙的成绩,玲珑问都没问。 洪昭全程低头扒饭,妹妹跟霍钊都考得那么好,吊车尾的他连大气都不敢喘一下,就怕妈妈问。 可是直到晚饭结束,妈妈也没有问。 洪昭心底却没有如释重负的感觉,反而愈发沉重抑郁。 581|第四十九片龙鳞(十一) 第四十九片龙鳞(十一) 郁白安觉得这几天霍钊哥看自己的眼神有点奇怪。 不要误会, 当然不是那种宠溺或者是深情的眼神,他俩之间根本没到那地步, 霍钊哥格外照顾她也只是因为妈妈的缘故。道理郁白安都懂, 但是那种意味深长的眼神总是轻飘飘地看过来,她就有点毛骨悚然, 甚至起了鸡皮疙瘩。 小姑娘心里毛毛的, 被看久了, 着实受不了, 只好主动问:“霍钊哥, 有什么我可以帮到你的吗?” 都怪她, 在妈妈身边待的时间太少了, 气势上根本比不过霍钊哥。 霍钊没有说话, 只是看向桌子上的成绩单。 郁白安秒懂! 不过她很困扰,因为她不舍得把这个机会让出去,可仔细想想霍钊哥也很可怜, 虽然她亲爸对她也不冷不热的, 但总比霍钊哥亲爸善良多了,霍钊哥亲爸恨不得自己儿子死呢,更别提是给他开家长会了。 郁白安就结结巴巴说:“我、我去找我妈!” 玲珑正懒散地倚在自己书房的沙发里吃零食, 突然听到脚步声, 一秒恢复坐姿用毯子盖住零食然后拿起茶几上的计划书,几声敲门后,钻进来一个毛茸茸的小脑袋:“妈妈!” 刚喊完妈妈,郁白安觉得空气中似乎有些……异样的味道, 她皱着鼻子闻了闻,那味道好像又没有了,不过现在最重要的不是这个,“妈妈,你去给我开家长会的话,霍钊哥怎么办啊?” 玲珑没想到郁白安是来问这个的:“这么关心你霍钊哥?” 这是亲妈不是别人,郁白安瞬间吐槽:“我这是被强迫关心!不就是跟他说了几次妈妈你要去给我开家长会嘛,霍钊哥就老拿刀子眼飞我,我、我都不敢让他给我讲题了!” 她实在是个心软的小姑娘,刚抱怨完又说:“我问过了,霍钊哥好像从小到大都没有人给他开过家长会,他、他好可怜啊,而且他都高三了,大学不开家长会,这是他最后的机会了。妈妈,要不,要不你去给霍钊哥开吧?哥哥不是也跟霍钊哥在一个班吗?你还能顺便开两个呢。” “呵。”玲珑笑,“洪昭那小子又是倒数,有什么好开的,不带让我丢人的。” 她无时无刻不在嫌弃洪昭。 书房外的洪昭垂头丧气,听不下去了。 眼看小闺女一副苦恼难过的样子,玲珑揉了把她的头:“不用担心,我可以前半场给你开,后半场给他开,家长会而已,算不上什么。” 这个好,郁白安用力点头,在玲珑脸上亲了一下就跑去告诉霍钊这个好消息了。只是说完后,她霍钊哥脸上看不出什么表情,也不知道满意还是不满意。 郁白安就颤巍巍地说:“我、我不会把妈妈全部让给你的哈!我也是头一回有人给我开家长会呢!” 她觉得自己的威胁掷地有声,相当有气势,谁知霍钊却没搭理她,而是把一张新的卷子拿出来放在她平时写作业的书桌上,吐出一个字:“做。” 郁白安:…… 哼,做就做! 她也不知道为啥,霍钊哥明明就比自己大了不到两岁,每次在他面前她却都拘谨的厉害,比看到后门的班主任还紧张。就这妈妈居然还想让她跟霍钊哥好……郁白安一点都不喜欢这个类型的!她以后要找温柔开朗阳光的男朋友,才不要跟这种三棍子打不出一个闷屁还板着脸的人交往! 家长会当天,去学校的不仅是玲珑,洪文瀚也去了。 要不是在郁白安班里遇到,玲珑还不知道他来了呢,她看见他,神色淡淡,就好像不认识一样。可想而知洪文瀚跟她出现在同一班级,必定不是来给郁白安开家长会的,而是洪月熙。 他对洪月熙倒是一心一意的好,好到连自己亲生闺女跟老婆都得往后边站。 学生们被勒令不得在教室附近,于是小女生们三五一群地在操场上玩耍,找了块草坪坐下来就开始感叹:“妹妹你妈妈真的好美!” “是啊是啊!出现在教室门口的刹那我真的是窒息了!” “嗷,感觉我粉的国民女神苏悦悦都被完爆了!” “阿姨真好看QAQ” 郁白安听有人吹她妈,骄傲地挺起小胸脯:“是吧,我妈妈不仅长得美,还很厉害呢!她什么都会!” 对于这个年纪的小姑娘来说,一个成熟妩媚风情万种的女性,简直就是她们做梦都想要成为的样子,“阿姨好年轻啊,说是姐姐我都信,我刚才不是帮老师倒水给叔叔阿姨们嘛,近距离看到妹妹妈妈,脸上一点皱纹都没有,真的好嫩,好会保养哦!” 这一点郁白安也深有同感:“我妈妈的确超级爱美,我跟她一起睡的时候,光是看她在脸上身上涂涂抹抹就快一小时。” 更别提家里梳妆台上那些奢侈品牌的护肤品了,都是钱堆起来的呀! 女孩子们在一起讨论化妆衣服还有爱豆,不时爆发出开心的笑声,洪月熙就没这么快乐了,虽然她身边还是有很多人围绕,可她总疑心他们在背地里笑话她是个冒牌货,于是做什么都提不起劲,看郁白安那么快乐,她心中更是不舒服。 郁白安深谙玲珑教导,对付洪月熙最有效的一招就是“无视”,甭管洪月熙掉多少眼泪说多少好话耍多少心眼,就是无视,无视就是让洪月熙最难受的方法。 打她一顿骂她一顿,兴许还合她心意,可无视,洪月熙能为此发疯。 她是不能忍受不被人追捧和注视的,如果让她当个普通人,真比杀了她还难受。 洪月熙想,自己的计划有必要早一些进行了,爸爸现在在家里已经说不上话,总是嘴上安慰她说没事没事,可实际上什么也不曾为她做过。自己想要的东西,果然还是得考自己争取,靠别人是没有意义的。 玲珑是跟老师说过的,开一半换人,不过洪文瀚不知道,看着玲珑出了教室还奇怪她是去哪儿了。 高三教室就在正楼上,玲珑到的时间正好,霍钊因为太过优秀的原因被老师留下来帮忙,老师在里头给家长们开会,他就站在外面等,看到玲珑,立刻迎上来,面上没什么表情,眼神却是掩不住的高兴。 他很小的时候母亲身体就不好,不能给他开家长会,爷爷年纪也大了,再加上霍钊向来自制力强,并不需要家长看管,老师跟家里人都很放心,可他还是渴望能有人来给自己开家长会的。 玲珑完全没有迟到的不好意思,大大方方气场十足地进去,在霍钊的位子上坐下,顺便翻翻霍钊的书跟笔记。这是个非常自律非常优秀的少年,他的书本文具排放的整整齐齐,笔记也做得很工整。玲珑带了霍钊一阵子,几乎是只要有时间,他都跟在她身边,两家公司跑来跑去的学习。 他是个智商很高的少年,可在学校,他就是个认认真真学习的学生。 玲珑到现在都搞不懂为什么有的人类会舍珍珠而取鱼目,没错说的就是霍彦成那个智障。 开完家长会,老师让家长们去在签到表上签名,就是在自己家孩子名字后头签上自己的名字,证明自己来过。玲珑签完了霍钊又到楼下去给郁白安签,放学时间差不多到了,她顺便给俩孩子请了假,晚自习不上了,带他们去吃好的。 洪昭回教室的时候就发现霍钊不见了,问其他同学,大家都在夸赞给霍钊开家长会的姐姐又美又酷,洪昭说不出心底什么感觉,他忍不住跑去办公室问老师要了签到表,才发现全班六十名同学,只有他的名字后面没有人签。 而本该是他妈妈的名字,签在了霍钊的名后。 洪昭晚自习也不想上了,直接回家,发现家里只有他爸在,其他人都不在,就问人呢。 洪文瀚哪里知道?玲珑怎么可能告诉他她去哪儿了。 最后还是洪昭打了个好几个电话,玲珑实在烦得不行才接的。 接起来也是很不耐烦的语气,没两句便挂断,洪昭就呆呆地坐在客厅沙发上出神,洪文瀚问:“你妈在哪儿?” 洪昭慢吞吞回答:“带妹妹跟霍钊在外面吃饭。” 洪文瀚就皱眉:“带的白安?怎么不说一声啊,我走的时候月熙还问她跟白安在哪儿呢。” “先不说那个了爸。”洪昭打断洪文瀚的话,“你去给月熙开家长会了?” 洪文瀚理所当然点头:“是啊!” “那为什么不给我开?” 洪文瀚拿看傻子的目光看他:“说什么呢你,我就一个人,怎么给两个人开?你是哥哥,要让着妹妹,打白安回来,月熙就够委屈的了,我要是去给你开不给她开,她心思那么敏感,不知得难受多久!就这她成绩都大受打击下滑了呢!” 洪昭茫然。 他爸没想过去给他开家长会,也没问过他成绩,以前也是这样,为什么现在他却觉得有些难受呢? 582|第四十九片龙鳞(十二) 第四十九片龙鳞(十二) “你啊。”洪文瀚数落儿子, “没事的时候也稍微给月熙点关心,怎么说都是在一起生活了十几年的兄妹, 你是她哥哥, 你不保护她不向着她,她还能指望谁?” 他又絮絮叨叨说了很多, 可洪昭完全没有在听, 反而神情恍惚。妈妈爱白安, 爸爸爱月熙, 那他呢? 好像……谁都不爱他。 这段日子以来, 失去了母亲的关心与呵护, 洪昭从没像现在这样清醒过。诚然, 他是不缺吃穿的, 每个月也仍然会有一笔来自母亲的零花钱,可是那些关怀的话语与温柔的眼神,他已经很久没有得到了。玲珑吝于给予他一点温情, 洪昭自己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不, 妈妈是爱他的,至少从前是。 洪昭回到房间,一个人茫然地坐在床上, 他垂头丧气的, 仔细想想,跟妈妈冷战,好像就是因为月熙跟白安的事,虽然两个都是他的妹妹, 可当时洪昭被父亲说服了,他也觉得白安既然回来了,成了名正言顺的千金小姐,那月熙的处境就很尴尬很危险,她又很柔弱,需要人保护,他就想对她好一点,让她不要想太多。 月熙很爱哭,也很容易不安,总是需要人陪,需要人宠爱。洪昭觉得没什么,毕竟是自己看着长大的妹妹,如果论感情,那他当然跟洪月熙比较深。 可随着时间过去,洪昭模模糊糊觉得自己的想法好像有点奇怪。 卢家的人把两个妹妹给换了,月熙在他们家过了十六年小公主的日子,一点苦没吃过,到哪儿都是千金小姐的做派,家里人也都宠着疼着,就差没把她捧上天。 白安呢? 月熙的生活本来是属于白安的,身为真正的千金小姐,白安却在乡下干了十几年的活,甚至卢家人都不肯让她上学,逼着她辍学去电子厂打工,赚来的钱又被全部抢走,甚至还想把她说给一户有钱人家换几万块钱彩礼…… 如果没有找到白安,她就会在十八岁随便嫁了,一辈子活在乡下,连大城市都没有来过。 真要说起来,也是卢家人的错,月熙骨子里流着卢家人的血,她、她怎么也不能说是无辜的。 甚至月熙是亏欠白安的,而身为白安的父母跟哥哥,他们也欠着白安,没有好好保护她,让她吃了那么多苦,甚至在她回家后还把养女当成宝贝,对她不冷不热……洪昭越想越难受,越想越不对劲,他晚上躺床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可他又没有个能说知心话的人,唯一关系好的父亲是不会想听他说这些的,洪昭又没脸去找郁白安,更不好意思去找玲珑。 但他怎么也睡不着,最后掀起被子下床直奔霍钊房间,把门敲得砰砰响,霍钊刚洗完澡准备看会儿书就睡觉,谁知迎来这么个不速之客,他毫不掩饰对洪昭的不欢迎:“做什么?” 手握着门把,压根没有让洪昭进去的意思。 洪昭穿着恐龙连体睡衣,偷偷摸摸左看右看,对霍钊竖起一根食指,嘘了一声:“别吵到别人,快让我进去,一会叫人发现了!” 霍钊:…… 不想吵到别人为什么把门敲那么大声?是个人都发现了吧? 思及自己住在人家里,再加上对洪昭,霍钊有一百个不满,便松手让出一条缝,洪昭就利落地挤了进来,一屁股坐到了霍钊床上。霍钊眼一眯:“起来。” 洪昭有求于人,只好乖乖听话,不情不愿地起来了,霍钊坐上去,他就只能站着,活似挨训的小学生。 他也不太好意思把自己想的说出来,就是寻思着霍钊聪明,次次都考满分,年级第一没落下过,应该能为他解惑吧?于是就委婉地把自己的想法表达了出来,然后眼巴巴看着霍钊,希望对方能给予自己帮助。 霍钊隐忍地看他一眼,问:“知道你像谁吗?” 洪昭试探道:“我妈?我爸?” “……霍彦成。” “你胡说!”洪昭跳脚,活似受了天大的侮辱,“我怎么可能像他!” 霍彦成可是个垃圾!他没少听他妈骂他!外公还活着的时候也特别嫌弃霍彦成,他怎么可能像霍彦成! “亲小人远家人,不像吗?” 洪昭一愣。 “你母亲把你保护的太好了,这使得你天真又可笑。”霍钊冷冷地说,玲珑对洪昭什么样子他是知道的,不懂得珍惜的人根本不配拥有那样的温柔。“郁白安才是你血脉相连的妹妹,她被欺辱被轻视被嘲笑,你什么都不说,倒是鸠占鹊巢的那个稍微掉点眼泪,你就心疼的要死。很多时候,眼泪是没必要的,不是么?可对有些人来说,眼泪是武器,而不是真情。” 洪昭呆呆地看着他。 “我不知道你找我说这些有什么意义,对我来说,你已经病入膏肓了,你不懂得珍惜的,可以给我。”霍钊淡淡地说。 洪昭反射性拒绝:“不行!” 霍钊便嘲讽地看了他一眼,伸手把他推了出去:“没事不要来烦我。” 就这样,刚进来不到五分钟的洪昭就被残忍地推了出去,他觉得心头似乎有把火在烧,霍钊说的话毫不留情,洪昭心跳得厉害,他觉得似乎有些什么一直没搞明白的东西在蠢蠢欲动,即将破茧而出。 他直接下楼去厨房,拿了瓶冰水出来,拧开瓶盖先灌了大半瓶,才让发烫的脸跟心都略略好转。 正在他一个人思考的时候,身后传来怯生生的声音:“……哥哥。” 是洪月熙。 她穿着雪白的纯棉睡衣,乌黑的长发披散在身后,眉目多情而秀丽,一颦一笑都恰到好处,动人心弦。“这么晚了,哥哥怎么还不睡?” 洪昭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就含糊地应付了一声,洪月熙到他身边坐下,轻轻挽住他的胳膊,脑袋想往他肩头放。 这本是习以为常的动作,兄妹俩自小关系就好,这样亲密无间也不是没有的事,但不知怎地,洪昭差点原地跳起来,他站起身后才发觉洪月熙的惊愕,连忙干笑两声:“哈,哈,我是刚才喝了几口水有点冷,家里空调打得太低了。” 洪月熙点点头表示了解,又问:“哥哥怎么从学长的房间走出来了?” 洪昭睁眼说瞎话:“哦我有题目不会去请教的。” 说完他自己都心虚,他从来就没认真学习过,还请教…… 洪月熙了然地点点头,很体贴地说:“哥哥,不要把自己逼得太累,如果不喜欢的话,就不要做好了,没有必要活成别人期待的样子,我不希望哥哥太累,哥哥只要做自己就好了。” 按理说这样的话是很合洪昭心意的,可他鬼使神差地想起成绩表上次次排行第一的霍钊的名字,又想起自己经过学校宣传栏时,看到的高二成绩排行。郁白安,他的亲生妹妹,也是每次都考第一。 而他,最好的一次成绩是年级倒数二百。 看洪昭没说话,洪月熙还以为自己说到了他心坎儿上,便再接再厉:“高三是很辛苦的,但我相信行行出状元,不一定非要读书才能有未来。哥哥如果不喜欢,就不要在意阿姨的话,我们是独立的个体,我永远都会站在哥哥这边的。” 洪昭顿时不知道该说什么,他支支吾吾地敷衍两句,就推说要去睡了,洪月熙留给他一个乖巧的眼神跟美丽的背影,不知为何,洪昭觉得养妹今天的态度有点怪怪的,好像太温柔了,平时对着他她还是挺爱撒娇的,需要他哄着,今晚却跟个大人一样。 不过洪昭没想那么多,他攥紧手里的矿泉水瓶,准备回房,在二楼正巧遇到下来的郁白安,她第一时间就看到了他的手,只是两人很少说话,除非洪昭主动,否则郁白安决不会搭话。 洪昭是想找她说话的,只是有点忐忑,不知道说什么好。 擦肩而过的时候,听见郁白安轻轻说了一句:“大晚上喝冰的容易肚子痛。” 洪昭一愣,低头看向自己手里的矿泉水瓶。 刚才……好像从头到尾,月熙都没有注意到他喝的是冰水,虽然说了很多关心的话,但……也就只是话而已。 一时间,洪昭神色莫名。 郁白安也是下来找水喝的,不过她不喝冰的,妈妈带她跟霍钊哥吃得火锅,虽然很尽兴,但吃完特别容易口渴。她自己泡了杯牛奶,要走的时候停下,想了想,又多泡了一杯放在厨房的桌子上。待会儿洪昭要是下来,可以喝,要是不下来,第二天早上佣人也会处理掉,她可不想拿自己的热脸去贴别人的冷屁股,妈妈说了,她无需讨好任何人。 洪昭半夜果然肚子疼了,他跑了好几趟厕所,总算是消停了会儿,就想下来找点东西垫垫肚子,胃里空落落的,跟火烧一样。 一进厨房,就看见那杯已经冷掉的牛奶。 他嘴唇动了动,半天说不出话来。 583|第四十九片龙鳞(十三) 第四十九片龙鳞(十三) 洪月熙很挫败。 她这样的样貌气质跟才华, 不管放到哪儿那都是一等一的,追求者无数, 学校里的男生们被她看一眼便止不住脸红心跳。本来, 洪月熙以为,凭借自己的美貌, 拿下洪昭那简直如同探囊取物, 手到擒来。 可她失策了。 洪昭不知怎地油盐不进, 跟个木头一样!不管洪月熙怎么撩怎么暗示, 他都听不懂, 她要是稍微亲昵一点, 他就很严肃地跟她说他们都长大了不是小孩子了, 已经不适合这样亲密。 洪月熙:…… 既然从洪昭这里下手不行, 那就换个方式。至少洪月熙觉得,如果自己表现出想要留在洪家的意图的话,爸爸是决不会拒绝的。她太知道洪文瀚有多疼她了, 可以说, 在洪文瀚心中,家里人排在第一位的肯定是洪月熙,没有旁人!她很小的时候他就亲自带她, 教她读书写字, 把她当成小公主一样疼爱,还给洪昭灌输妹妹是宝贝要让着妹妹保护妹妹的观念,连带着把玲珑也给洗脑了,洪月熙俨然就是他们家的珍宝。 所以洪月熙认为, 自己要是跟爸爸说喜欢上了哥哥,想跟哥哥谈恋爱的话,爸爸是不会拒绝的。因为这样她就有光明正大的理由留在家里了呀,再也不用担心会被赶出了! 可让洪月熙万万没想到的是,她才刚试探着跟洪文瀚提,向来疼爱她的洪文瀚脸色就变了,“不行!这绝不可能!” 说完,发觉自己对宝贝闺女的语气重了些,就又放柔了声音:“月熙乖,你现在还小,根本不懂自己在说什么,爸爸永远都会爱你、保护你的,这样的话,以后千万不可以再说,知道吗?要是被你阿姨听到,她又要发火了。爸爸跟你保证,只要爸爸在一天,就没有人能威胁到你的地位。” 洪月熙听了心中却没有丝毫感动,只觉心寒。 呵,还只要爸爸在一天就没人能威胁她的地位,她在这个家不就是个寄人篱下的养女吗?她有什么地位?再说了,这个家是爸爸他说了算吗?所以爸爸根本不爱她的吧,否则怎么会不愿意她跟哥哥在一起呢,爸爸一定是想着把她养到十八岁成年,就让她离开! 洪文瀚疼这个养女跟眼珠子似的,怕养女又生出那种想法,就三令五申,洪月熙惯会讨好撒娇,心里想什么自然不会说给不支持自己的洪文瀚听,就委屈地应了,看得洪文瀚又心疼起来,觉着自己的口气太凶,把孩子给吓着了。又是一顿哄,再保证给买新衣服新首饰,父女俩才重修于好。 他对养女的印象就是乖巧懂事,万万没想到洪月熙会阳奉阴违,嘴上答应他不会再有这样的想法,私底下却又小动作不断! 洪昭这几天都被妹妹缠怕了,好几天晚上月熙都要到他房间来找他,穿的睡衣还又短又薄,他绞尽了脑汁想让她走,她总是有理由留下,搞得洪昭没办法,打舍不得打,骂舍不得骂,好言好语说了也不行,她就活在她自己的世界里,认定了一件事就一个劲往前冲,要是洪昭稍微说点重话,她就能哭上好几个小时。 直把洪昭给逼得抱着枕头连夜敲开霍钊的房门,顶着霍钊冷冰冰的眼神要跟他睡一个房间。 结果早上洪文瀚下楼的时候经过洪昭房间,发现门没关,就顺手进去了想叫儿子起床,没想到儿子不在床上,洪月熙反倒在!还没穿衣服,被子下面露出肩膀双臂跟一双腿,床上乱得不行,洪文瀚当时大脑充血,眼前一片黑,也顾不得自己保守了十几年的秘密了,厉声呵斥:“月熙!你给我起来!” 洪月熙昨晚没能缠到洪昭,洪昭跑了,她就顺势在洪昭房间睡了,这样就算被发现她也可以说是哥哥不在,自己就在哥哥房间睡了——爸爸哥哥那么疼她,肯定会给她打掩护的。 她不想承认自己之所以这样做,也是存了报复玲珑跟郁白安的心思。想让她们母女俩看到洪文瀚跟洪昭都只疼她,无条件地站在她这一边,毕竟她们伤害她的时候,可没有手下留情过。 可没想到把自己叫醒的不是玲珑或是郁白安,反倒是对她疼得不行的洪文瀚。 洪月熙抱着被子起身,揉了揉眼睛,嘟着嘴抱怨:“爸爸怎么这么大声呀!我都——啊!” 她不敢置信地捂住脸,睡意全无,呆呆地看着眼前神色暴怒的男人,仿佛认不出这是从小到大把她宠上天的爸爸。 他居然打了个她一个耳光! 而且是用尽力气的! 洪月熙只觉半边脸都麻了,然后就是一阵剧痛,她眼泪刷的就掉了下来:“爸爸……” “我跟你说的话你根本没有在听是不是?!”洪文瀚怒不可遏,“你知不知道,你知不知道你跟阿昭可是——可是——” 他说着说着,眼圈儿都红了,后面半句话始终没说出来,直到有人懒洋洋地接了一句:“是什么啊?” 洪文瀚只觉后背发毛,他一扭头,才发现不知何时,玲珑、郁白安、洪昭还有霍钊都站在门口,其中霍钊神色一如往常,没什么表情,郁白安则眨巴着一双大眼睛,洪昭愣愣的,惟独玲珑是饶有兴味地在问。见洪文瀚发现了她的存在,还催促道:“快说啊,洪月熙跟洪昭可是什么?” 洪文瀚嘴唇动了动,半天没说出什么来。 玲珑便笑了,倚在门边:“你不说,那我替你说好了,洪月熙跟洪昭,可是亲生兄妹——你想说的是这个吧?” 洪文瀚立时瞪大了眼,不敢相信玲珑居然知道这个,与此同时,除了早有察觉的霍钊外,其他人都无比惊愕,怎么也想不通洪月熙是怎么跟洪昭扯上关系的。 玲珑凉凉道:“我还以为你要把这个秘密带到地底下去呢,怎么着,趁着孩子们都在,要不今儿个你就把十六年前的事情给说清楚?” 郁白安都傻眼了:“妈妈……你,你说的是真的吗?” “是啊傻闺女。”玲珑怜悯地看了她闺女一眼,“你很有可能跟洪月熙是同父异母的姐妹呢。” 郁白安:我不要! 洪文瀚神色闪躲表情心虚,看他这样子就知道玲珑说得肯定不假。说实在的,玲珑觉得洪文瀚这人有点恶心,真要说起来还不如霍彦成呢,至少霍彦成在外面搞了女人是大大方方的,不像洪文瀚遮遮掩掩,但也没办法,谁叫霍彦成是名正言顺的霍家大少爷,洪文瀚只是个上门女婿呢? “你不想说,我来帮你说。”玲珑微微一笑,她纯粹是看猴戏来的,毫无伤心。郁白安是她带的,对洪文瀚没什么感情,也谈不上难过,惟独洪昭,对亲爸跟养妹都是真心实意,洪文瀚则是心虚冒汗,洪月熙第一反应是既然有血缘关系那她就可以名正言顺地留下来,霍钊则全程盯着玲珑,用欣赏而又仰慕的目光。 这事儿说起来挺闹心。 洪文瀚在跟原主结婚前有个初恋,长得我见犹怜十分柔弱,洪文瀚为了前程跟初恋分手,毫不犹豫地就假称自己没谈过恋爱,当了郁家的上门女婿。婚后呢,他一开始也是真心想好好过日子的,直到他发现郁老根本没打算让他进公司,他这个上门女婿就是单纯的上门女婿而已。 他就不高兴起来,只是那时郁老还活着,他不敢作妖罢了。 原主怀女儿的时候,洪文瀚心里还是挺高兴的,谁不希望儿女双全呢?妻子虽然强悍霸道些,可在家里对他是体贴温柔百依百顺的,他也勉强能接受目前的生活,出去了谁不羡慕他? 可就在这时候,初恋梨花带雨的上门,告诉他说她也怀孕了。 当时洪文瀚就傻了。 他确实在前不久跟初恋又碰了面,喝多了酒,一时间情不自禁就……要是郁老知道他婚内出轨,怕不是要把他活活打死!洪文瀚差点吓死,好在初恋是个善良的女孩,没有威胁他什么,只是恳求了他一件事。 等到原主生产的时候,把两个孩子调换过来。 她出身不好,家里穷,吃了一辈子苦,不想自己孩子再吃苦了,她还保证会善待原主的孩子。洪文瀚意思意思地挣扎了下就答应了,他觉得都是自己的孩子,不用分得那么清楚。再说了,确实是他亏欠初恋,也应该要还,就答应了。 洪月熙就是这么来的。 她越长大,跟初恋就越像,洪文瀚自己没经商才能,妻子的优秀衬托的他面上无光,出去人家表面羡慕他,背地里嘲笑他是个吃软饭的,他心里憋屈,就愈发四年小鸟依人的初恋,看到与初恋长相如出一辙的闺女自然也就疼到骨子里。再说了,初恋把孩子交给他之后回去不久就生病死了,洪文瀚便愈发怀念她,愈怀念,就愈疼洪月熙。 584|第四十九片龙鳞(十四) 第四十九片龙鳞(十四) 因此, 郁白安回不回来,对洪文瀚来说都一样, 甚至他还希望她不要回来, 因为注定,他要有一个女儿去过普通的生活。他觉得这也是在所难免, 也是没办法, 可他这十六年把所有的父爱都倾注到了洪月熙身上后, 却对遭遇了不公的郁白安视而不见, 哪怕他暗地找人帮帮忙, 也能让郁白安的日子好过许多, 但他没有。 他知道妻子爱他, 于是要求妻子也一样去爱洪月熙——原主的确是这样做了, 她为了丈夫跟儿子,放弃了自己的亲生女儿。 也实在是那时候的郁白安,胆小、自卑、丑陋, 甚至还驼背, 怎么跟月亮般皎洁的洪月熙比? 所以啊,洪文瀚在得知洪月熙想要跟洪昭发展关系,从而名正言顺留下来的时候那样雷霆震怒, 洪月熙跟洪昭可是亲生兄妹, 这两人要是在一起,那得是多大的丑闻! 他没什么本事,但是爱面子的心情不输给任何人。 郁白安听得目瞪口呆,仿佛在看一场可笑的伦理大戏, 自己居然是戏中人,值得庆幸的是她并没有多么难过,跟在玲珑身边长了,又被刻意引导,她对洪文瀚根本没有感情,此刻只心疼自己亲妈,抱住了玲珑的胳膊:“妈妈!” 委屈巴巴的,不是为自己委屈,是为亲妈委屈。 玲珑捏了下她的嫩脸,很是无所谓道:“不用这么惊讶,白安回来后我对卢家人很不爽,教训他们的同时找人查了下,不然也不会知道洪月熙的生母是你初恋。” “作为一名合格的妻子我是多么的心善啊,喏。” 她随手把不知何时带来的文件夹递给了洪文瀚,“快打开看看,让我欣赏一下你这位多情的大善人将会露出怎样的表情。” 洪文瀚一愣,顾不得心虚先打开文件夹,最上面是一份亲子鉴定表,鉴定的是他跟洪月熙的血缘关系,明明白白的告诉他,除非是他瞎了,否则他们两个绝对没有血缘关系。 玲珑很遗憾地对洪文瀚说:“你看看,你这么相信你的白月光,白月光却骗了你,她没告诉你跟你分手前,就有个富二代追求她吧?两人纠缠了好几年,富二代洗心革面回家娶老婆继承家业,白月光惨遭抛弃怨恨社会,尤其恨你这个嫌贫爱富跟她分手的人,可笑你还以为自己是个情圣,跟你有过关系的女人都该喜欢你呢?真是的,你就不能去做个亲子鉴定么?省那点钱干什么?” 完了还看了洪昭一眼,“眼看就能亲上加亲了,全叫你给搅和了,多可惜啊。” 洪昭吓得头皮发麻:“我不要!我才不要!” 他现在觉得这事儿太恶心了!他爸恶心,他养妹恶心,他爸的初恋恶心,就连他自己都挺恶心的!全场不恶心的就只剩下他亲妈跟亲妹,洪昭都想哭了:“妈我错了我不想姓洪了让我也改姓吧!” 太恶心了! 玲珑嘲笑他:“你不是跟你爸还有你妹情深似海吗,快过去,一家三口团圆去,你爸以后就指望你孝顺了。” 洪昭:!!! 他相当没有骨气地一屁股坐地上抱住玲珑的腿鬼哭狼嚎:“妈我真的知错了!妈啊!!!” 洪文瀚整个人都傻了,看着那张亲子鉴定表半天说不出话,谁都没管床上还有个没穿衣服光抱着被子的洪月熙呢!好半晌,洪文瀚反应过来了,踉踉跄跄后退了几步,眼前一片漆黑,然后站在他身后的人都默契地让开了,他直接自己绊倒自己,跌坐地上,亲子鉴定表也飘了出来,整个人瞬间老了十几岁,活似受了天大刺激。 看他这副初恋骗了我我不想活了的死样子,玲珑嫌恶道:“行了,过来签离婚协议,顺便把你的宝贝闺女给我带走,少在这碍我眼。” 她养了他们快一年,也是仁至义尽了。 洪文瀚还没从被初恋欺骗的痛苦中走出来,就立马要面对老婆的抛弃,他心下一痛,“玲珑……” “别叫了,不管洪月熙是不是你亲生的,你婚内出轨都是事实,不用我提醒你,结婚前你为了得到我爸认可签了什么东西吧?”玲珑微笑,朝他吐出四个字,“净身出户。” 洪文瀚如遭雷劈,什么爱情初恋都不好使了,他眼前发黑。 “到现在你还没搞明白,这些年我迁就你是因为我爱你,但你失去我,就一文不值了,而主动权从来都掌握在我手上。”玲珑看了下表,“我给你半小时,半小时后,我就叫人来拖你出去了。” 她做事雷厉风行,一点情面都不讲,根本不给洪文瀚挽回的机会,至于床上的洪月熙,她一直抱着被子不敢说话,听说自己要被赶出去才着急:“妈——不,阿姨——” 眼看洪月熙还敢开口,可把郁白安恶心坏了,她像个气呼呼的小鹌鹑一样挡在玲珑面前对着洪月熙破口大骂:“你还要不要脸了!你亲妈已经够无耻的了,你简直比她还没脸没皮!你还敢叫我妈!你跟你妈还想怎么糟蹋人?带着你亲爸赶紧滚啊!” 洪月熙的眼泪刷的就掉了下来,她只好看向洪昭。可洪昭又不是傻子,他知道了这里头的弯弯绕绕恶心坏了,再加上心里早就动摇,更不可能为她说话,还抱着玲珑大腿不放开呢! 于是半小时后,所有人神清气爽,惟独洪文瀚拎着个行李箱跟洪月熙站在郁家别墅门口恋恋不舍,然而那些手持警棍的保全用威胁的眼神告诉他们,要是敢闯进去,势必要他们好看。 洪文瀚站在原地茫然四顾,洪月熙则怯生生地靠近他:“爸爸……” 爱女用娇软甜美的嗓子喊自己爸爸,从来都是洪文瀚最心软最幸福的时候,他爱极了这个女儿,把她当做自己的掌上明珠,宠着她疼着她,妻子儿子都要往后站,她就是他的全部,比他的生命还重要。因为她的存在让他想起了曾经年轻,陷入爱河的自己,而那张与初恋一模一样的面容,也每每让洪文瀚午夜梦回的时候思念不已。 现在所有蜜糖都变成了砒|霜,他觉得那个沉溺于过去始终怀念初恋的自己像个接盘的傻逼。 他正想痛骂几句,却又看见了洪月熙那双含着泪水的眼睛,楚楚可怜,带着无尽的依赖与信任。 洪文瀚心软了。 毕竟是自己养了十几年的女儿,即便没有血缘关系,也是无法轻易割舍的亲情。 他叹了口气,“走吧,以后咱们父女俩相依为命。” 扒在窗边拿望远镜观察敌情的郁白安立刻大叫:“妈妈!妈妈他们走了!好像没打算继续纠缠了!” 玲珑倚在沙发里喝奶茶,洪昭仍旧在抱大腿求原谅,她闲闲道:“走就走呗。” 郁白安还生气:“凭什么就这么让那男人走了!他骗人这么久,不能轻易放过他!” 霍钊坐在玲珑对面的单人沙发里,也在喝奶茶,开口道:“这只是个开始。” ? 这是洪昭郁白安兄妹俩的表情,如出一辙,蠢得令人不忍直视。 玲珑叹了口气,抚摸洪昭狗头:“你既然留下来,不肯走,就说明你还有点良心。” 洪昭被摸的美滋滋,没想到下一秒就听到:“下次考试要是不能进年级前一百,我就把你送去跟你亲爸还有亲妹一起生活。” 晴天霹雳。 洪昭:…… ??? 玲珑拍开他的狗爪子,起身上楼了,郁白安连忙追上去,抱住玲珑的手臂缠着她问为什么,软绵绵的撒娇,看得不敢跟上去的洪昭拼命撕咬殴打抱枕,他、他也想那样! 但好在霍钊还在,洪昭便扑过去:“哥!哥你跟我说说,什么叫只是开始啊?!我听不懂啊!” 霍钊看了他一眼:“别叫我哥。” “我叫你爸行不!” 出乎意料,本来已经放下杯子准备上楼的霍钊突然笑了,笑得分外……慈祥?看得洪昭猛地打了个哆嗦,接着霍钊居然又坐了回来,嗯了一声:“来,我给你仔细分析分析。” 洪昭被这突如其来的和蔼可亲吓到变形:“你你你你好好说话啊!” 霍钊不生气,谆谆诱导:“洪文瀚的爱好是什么,你是他的儿子,不会不知道吧?” 洪昭雄赳赳气昂昂:“当然知道!他喜欢古董字画!” “那离开了郁家,这个爱好还能继续吗?” 洪昭一愣。 霍钊微微一笑:“习惯了锦衣玉食山珍海味,粗布麻衣粗茶淡饭生活平淡,就是最大的痛苦了。”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就算现在还有所谓的“父女情”,好像多么坚贞多么稳固一样,也很快就会分崩离析,洪文瀚这个年纪了,身材保养的还行,但比不上年轻的小鲜肉,做鸭子可能也只能找那些缺少父爱的富婆,可富婆们既然有钱,为何要他这样的呢?至于洪月熙,那就不是个多么重感情的人,洪文瀚如果没有了价值,她会转身就走。 玲珑养了他们这么久,对郁白安的疼爱与宠溺,每一样都化作了洪月熙心底的刺,她不需要做什么,洪月熙就会被嫉妒吞噬,一个嫉妒成病的人,这一生都好不了的,即便她遇到再多好人,她骨子里的恶也无法被压制,必将一生孤苦。 真是狠心啊。 可是。 霍钊想,却又很过瘾呢。 果不其然,没两天,洪月熙就退学了,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没再见过她,洪文瀚则一直一个人生活。他以前跟人侃侃而谈那些文物古董,如今自己养活自己,四十好几的人了,多年不工作,没有工作经验,年纪又大,哪家公司收他?只能去做点普通的体力活,一个月赚那么两三千块钱,付了房租水电衣食住行,紧巴巴地就什么也没捞着。 洪月熙也是不跑不行,她跟着洪文瀚,原本想的是怎么说洪文瀚也是洪昭亲爸,可洪昭跟被洗了脑一样根本不认这个爸,她跟洪文瀚一起住,还得照顾他! 洗衣煮饭洪文瀚会哪样? 问题是洪月熙也不会啊! 她干脆就不去上学了,与其面对大家的嘲笑与讽刺,她宁可另找出路。 洪文瀚万万没想到自己被心爱的养女给抛弃了,愈发形单影只,他跟社会脱节多年,也不擅长人际往来,骨子里又自大成性,根本没人愿意和他交朋友。一开始自立门户的傲骨没了,他就开始怀念起玲珑的好。 至于怀念了十几年的初恋,那是谁?不认识,他现在已经换个人怀念了。 郁家的玲珑离婚,可谓是上流社会一个爆炸性新闻,霍彦成在家里还跟老婆造了不少口业,把玲珑贬低了他就舒服了,反正他爸现在没了,没人再敢指着他鼻子说要他跟玲珑学一学。学啥?他霍彦成,四十好几照样能找年轻小姑娘,让小姑娘给自己生孩子,她郁玲珑能么!这么大岁数都老蚌生珠了,怕不是连怀孕都不行了! 霍彦成迷之自信,连带着对最讨厌的大儿子都看顺眼了不少。 可惜霍钊根本没打算回来,没有了洪文瀚跟洪月熙两个人,郁家跟天堂有什么分别?他现在每天都要给洪昭补课,抓着洪昭做卷子刷题目,洪昭欲哭无泪又不敢反抗,他妈说他要是考不进年级前一百就要把他送给他爸! 他不要! 他舍不得他的电脑手机,舍不得大把大把的零花钱,更舍不得……妈妈跟妹妹。 白安小公主则对这迟来的妹控非常烦躁,她哥跟个大鹅一样,见她身边出现个男人就要上去叨叨人,恨不得她身边一个异性生物都没有,她真想把洪月熙再找回来把这哥哥送人! 不过……算了。 看着眼前殷勤地给自己买奶茶还知道要七分甜多放珍珠多芝士的哥哥,郁白安心想,就先看他表现吧! 洪文瀚跟洪月熙没有在他们的生活中掀起任何波涛,离开了就是离开了,没人把他们放在心上,他们过得多么艰难,也没有人在意。 就这样时间飞快流逝,霍钊高考毫无悬念地成为了满分状元,洪昭也压了一本线好几十分,两人报考了同一所大学,去上学之前,霍钊很温和地跟玲珑保证,他会看着洪昭,让他在大学里也好好学习的。 刚离开地狱模式plus的洪昭瞬间绝望。 紧接着一年后,郁白安也成功复制了霍钊的辉煌,接连两年高考状元都出现在本校,校领导们激动的不行,把横幅打的哪哪儿都是,还上电视台宣传! 郁白安选择了金融系,她妈要求她以后继承家业,至于她哥……呵,能找个眼瞎的姑娘看上就是他造化了。 郁白安大二那年,一档选秀节目横空出世,捧红了许多娱乐圈新人,其中有一个练习生那可太眼熟了,郁白安在宿舍里跟舍友一边吃零食一边追节目时都惊呆了,这、这她要是没看错,这不是洪月熙吗?? 舍友们见她惊讶,问:“你认识?” “不认识不认识不认识。”她否认三连,才不想承认自己认识那个人,再说了人家叫尔雅,还是国外回来的,她怎么会认识! 转身就去洗手间在家庭群里发消息:我看到洪月熙了! 她哥是她的忠心追随者,秒回:what!!! 还发了个惊恐.jpg 郁白安不想理她哥,就疯狂艾特玲珑跟霍钊:妈妈!霍钊哥! 霍钊回了个句号。 玲珑则发了个翻白眼的表情包。 郁白安瞬间冷静,算了,大家都不在意,她也不要在意好了,她看节目是因为喜欢另外一个妹子,总不能因为洪月熙就不看了吧? 反正也掀不起什么风浪。 她惊讶完了之后就没把这事儿放在心上,看完了这一期节目,室友们说要一起出去吃火锅,她就被拉了去——漂亮活泼又善解人意的小姑娘,哪有人会不喜欢呢,郁白安在学校里是当之无愧的校花兼人气王,甚至远超霍钊跟洪昭。 没办法,霍钊洪昭虽然不是一个专业却在一个寝室,虽然帅可都拒人于千里之外,但郁白安不同,郁白安是他们的妹妹啊!多少女生想要近水楼台,都得跟郁白安打好关系! 虽然不知道郁白安家境如何,但只看她平时的穿衣打扮就知道肯定不差,她桌上那些护肤品,上面的字室友们虽然不认识,却认得那高大上的logo,光是那瓶15ml的眼霜就将近一万块! 妥妥的白富美啊,可郁白安从来不摆架子,路边摊大排档自助餐也照样吃,性格又好,哪怕是为了打好关系靠近她的人,也会不由自主地被她所感染,变得真心实意想要跟她交朋友起来。 当然,也有那么一小部分人看不顺眼就是了,谁叫郁白安太出色太优秀,把别人的光芒都掩盖住了呢? 吃完火锅,小姑娘们叽叽喳喳地说要去逛街,就去了附近最大的商业大厦,里头就遇到了对郁白安看不大顺眼的姐妹团,原因是姐妹团的老大暗恋的男生跟郁白安告白被拒绝不说,还被妹控的洪昭追的围着学校跑了好几圈!因此看到郁白安,就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 郁白安压根没注意到碰上“情敌”了,她其实对逛商场兴致缺缺,因为这家商场就是她家的,但是室友们想逛,她就陪着,也会认真地帮室友们挑裙子跟讲价。她被玲珑养得自信张扬,毫无自卑,不像其他小姑娘,一到讲价的时候都不好意思张嘴。 恰好明天是一个室友生日,她注意到室友对一条裙子看了好几眼,但由于是在品牌专柜,要几千块比较贵,小姑娘们家里条件都不差,每个月生活费都有个几千块,买了裙子就得吃土了。 郁白安就想偷偷给买下来做生日礼物,她很听玲珑的话,送朋友们礼物很少会挑特别昂贵的,因为她们家价值连城的东西太多……她真怕送出来会吓到人,人家是要跟她交朋友又不是占便宜,不平等的朋友关系怎么会好呢? 但是几千块的裙子还是可以的。 没想到还没找个借口溜走呢,迎面就碰上了不讨喜的姐妹团,她们也看到刚才室友试衣服又没舍得买的样子了,看到郁白安更是新仇旧恨加在一起,为首的那个张嘴就嘲讽:“我说,买不起就别试啊,不够丢人的,以后人家看到我们首都大学的,都要说我们是占便宜的了!之前新闻上那个买了十八件衣服出去旅游完了回来要求全额退款的,该不会就是你们吧?” 小姑娘们正欢天喜地讨论哪个牌子的裙子更适合她们穿,突然听到嘲讽,都呆了。 郁白安心态好,她知道自己优秀,别人嘲讽自己她向来不在意,可嘲讽她的朋友就不行了,尤其这个朋友性格很害羞,但却是个超级体贴的妹子,之前郁白安上课的时候来了姨妈没注意到,人家直接把外套脱了给她系在腰上,那是两件套的连衣裙,里面是条细细的吊带,害羞又保守的人却想都没想就脱了,因为当天只有她穿得两件套。 “不会说话就不要说。”郁白安笑眯眯的。“嘴巴不想要可以捐给有需要的人,早上出门前没刷牙吗?怎么这么臭。” 她以前跟人吵架就忍不住冷着脸,妈妈每次都捏她,后来郁白安就养成了不高兴也要笑的习惯,尤其是面对那些对自己有意见的人,因为她发现,她越笑,对方就越生气诶! 被她讥笑的女生立刻就生气了:“我又没说你!你插什么嘴!有你什么事儿啊!” “我也没说你啊。”郁白安笑得愈发灿烂,她长得与玲珑十分相似,美貌是出了名的,不然也不会一进学校就成校花还蝉联两年,迄今无人撼动她的地位。“你激动什么呀。” 叫甜甜的室友性格泼辣外向,是个吵架好手,肯定不会让郁白安孤军奋战:“先撩者贱,你要是不懂,我用我们农村话再给你说一遍?险料这煎!” 她因为出身偏远农村的关系,一向被这些自命不凡的高贵本地人看不起,可甜甜不觉得自己有哪里不如人了! 585|第四十九片龙鳞(十五) 第四十九片龙鳞(十五) 眼看一场战场无可避免, 现场气氛剑拔弩张一触即发,敌人突然就愣住不说话了, 害得已经蓄势待发的郁白安也跟着失去了气势, 她顺着敌方惊艳的视线一扭头,就看见她众星捧月的亲妈正在一众助理的簇拥下朝她走来! 郁白安:!!! 完全不想跟人吵架了, 找亲妈撒娇先! 一个箭步就冲了过去, 室友们就傻乎乎地看着她们白安像只欢快的兔子样蹦了过去, 直接钻到人家大美人怀里抱着人家的腰, 大美人也很宠溺地摸她的头, 两人说了几句话, 白安就带着大美人过来了!过!来!了! 要说人在看见美人时的反应, 那真是不分男女都能欣赏, 且紧张的不行,小姑娘们赶紧看看自己有没有哪里不妥当的地方,等郁白安一张嘴:“我给大家介绍一下, 这位是我的——” “姐姐好!” 剩下三个室友异口同声地问候。 就见大美人笑起来, 笑得人心尖尖儿都颤了,实在是受不了这美颜暴击,然后就听白安喷笑:“你们干嘛啦, 这是我妈妈!亲生的!” 生怕室友们不信, 还额外加上亲生的三个字。 小姑娘们看看郁白安又看看玲珑,两人长得很像,可、可怎么也看不出姐姐——不,阿姨能生出白安这么大的女儿啊?她看起来跟大三大四的学姐都没有区别! 玲珑非常满意这群小姑娘的眼光, 便拍了拍郁白安的头:“妈妈还要继续视察,你待会儿带朋友们去玩,妈妈买单。”说着又对小姑娘们笑,“谢谢你们平时照顾我的宝贝儿,今天的花费都记在我账上。” 小姑娘们都买了不少东西了,衣服鞋子饰品都有,听说免单简直不要太惊讶!玲珑又跟郁白安说了两句话,就在助理们的簇拥下离开,走时身姿修长窈窕,背影都是风情无限,看得郁白安的室友们哈喇子险些都流下来。 郁白安捏着亲妈给的黑金卡,嗷的一声就叫起来:“走走走今天我妈买单带你们去享受嗷!” 那条裙子可以直接买下来了! 敌对势力已经不知道在什么时候溜了,可能是在郁白安叫妈妈的时候吧。剩下的小姑娘们顿时把郁白安围住,七嘴八舌地开始问:“刚才的姐姐真是你妈妈啊!我天,安安你妈妈也太年轻了!” “啊我实在是叫不出阿姨这两个字,姐姐太好看了!” 郁白安:“我怀疑你们在占我便宜,而且我有证据。” 四个人顿时嬉闹成一团,甜甜感慨说:“我现在是明白什么叫不战而屈人之兵了,姐姐一出场,一个眼神都没给敌人,敌人就溃不成军四处逃散了,真希望有一天我也能有这样的战斗力!啊不对,这家商场是你家的?!刚才姐姐好像说什么视察?” 郁白安无辜点头:“是啊。” ! 小姑娘们目瞪口呆,“卧槽,知道你是白富美,可你这也太富了吧?!人生赢家啊你!” 郁白安嘻嘻笑:“不管我是什么样子的,我们都是朋友呀!” 她怕因为自己的家世,室友们会对自己产生距离感,好在她的这群室友都比较没心没肺,比起感慨她的家世,小姑娘们明显对美颜盛世的姐姐更有兴趣,逼着郁白安掏出手机划拉相册给她们看,一边看一边感叹。 郁白安在学校适应良好,她很快就把洪月熙忘到了九霄云外,因为每天都要学习,她现在已经把继承家业当作自己的目标了,谁叫妈妈不答应哥哥改姓的要求呢? 可怜的洪昭,撒娇耍赖掉眼泪什么死缠烂打的招数都使出来了,仍然没能成功改姓。 那档很红的选秀节目落幕后,尔雅作为其中表现的非常出色的选手,成功与其他女孩子组队出道。因为她气质出众又性格温柔,粉丝们都亲切地叫她小仙女,觉得她肯定出身很好,又是在国外镀金回来的,自然而然就瞧不起其他队友,光是粉圈撕逼就闹得血雨腥风,但也正因为撕的厉害,也就给人一种组合里尔雅最强最红其他队友都是嫉妒她的假象。 无意中刷微博看到这些的郁白安隐隐觉得这套路特别熟悉,如果不是她妈英明神武不受蛊惑,她在家里估摸着也是队友待遇。 于是就更确定这个尔雅是洪月熙了,天底下上哪儿找两个一模一样的人?就算真的有,这概率又有多小? 她就搜了下尔雅的资料,国内这边没什么新的,只说她在国外上艺术学校然后回国参加选秀,拿到第一名后出道,目标是成为歌手与演员,微博粉丝还不少,评论一群粉丝叫她女鹅,郁白安对此略懂,这就是所谓的亲妈粉,甜甜喜欢这个组合里的另外一个女孩儿,一天到晚在寝室里自称妈妈。 短暂的思考过后,郁白安还是把这些发到了家庭群,她的忠实追随者洪昭秒回:卧槽! 郁白安:哥你看是不是洪月熙? 郁白安:你跟她那么熟悉肯定一眼就认出来了。 洪昭:我不是我没有。 洪昭:这就是她吧,可能是因为化妆再加上长开了所以有点不同,你从前还是个又干又瘦的黑丫呢! 郁白安:滴血菜刀.jpg 洪昭:跪地求饶.gif 霍钊:是她。 郁白安:霍钊哥!你怎么知道的! 霍钊:前几天参加一个酒会,主办方请了明星走穴,她主动跟我打招呼。 郁白安:!!! 洪昭:!!!卧槽你为什么不跟我说?我们好歹一起睡了三年了! 下一秒洪昭就被从群里移除了。 郁白安发了个捧腹大笑的表情包,她对洪月熙也没什么执念,要是对方不来招惹她,她也愿意井水不犯河水,反正她们之间本来就没有关系。 霍钊把手机放到一边,神色淡漠,刚被他踢出去的洪昭从床上翻下来,勒住他脖子开始威胁:“把我放进去!快点!跟我道歉!快点!你怎么能这样冷酷无情无理取闹?” “不要在群里说那样会让人误会的话。” 洪昭委屈死了:“我说的不是事实嘛!我有编造一个字吗!” 霍钊平静道:“撒手。” 一般他用这种语气说话的时候洪昭都会头皮发麻,他可是跟霍钊形影不离好几年了,大学这三年,他可是亲眼看着霍钊是怎么处理他家里那摊子破事的,这厮对他亲爹跟后妈都是冬天般无情!听说霍彦成被赶出去之后只能租个两室一厅仓皇度日!至于霍钊后妈跟那个只比他小了一岁的妹妹…… 洪昭偷偷看了霍钊一眼,打了个寒颤,立马能屈能伸松开手就差没抱大腿:“爸爸!我错了!” 他现在琢磨出味儿了,霍钊这人吧看着铁面无情的样子,其实特别喜欢听好话,每次他一叫爸爸,霍钊再大的气都消了,对他和颜悦色的,这个杀手锏别人他还没告诉呢! 在又一次逃脱霍钊的死亡视线后,洪昭得意洋洋地拿着手机跟宝贝妹妹显摆,教她怎么对付霍钊。 郁白安:??? 霍钊哥这是什么癖好? 郁白安:你骗人,我才不信你,你满嘴跑火车。 洪昭叫屈:我对别人能跟对你比吗?我怎么会骗你?要不你试试?你不是一直想开霍钊那辆跑车吗? 郁白安大一暑假考的驾照,属于新手中的新手,霍钊那时候刚买了辆五千多万的跑车,他这人对别的没什么爱好,就是喜欢车,还专门买了一个地下停车场专门放他的宝贝车,郁白安想试一下都不行。 郁白安:呵,我不信。 洪昭:你去叫一声试试!他不给你开我倒立吃|屎一万斤不喝水! 郁白安:又骗吃骗喝。 洪昭:??? 一边跟哥哥聊天打屁,郁白安心想试试就试试,她又不吃亏,叫室友帮忙带饭的时候她都不知道喊过多少次爸爸了。直接点开霍钊的头像:爸爸,本周末我想跟室友去临市自驾游,你那辆超跑能借我开吗? 她心里是觉得霍钊哥决不会答应的,他对他的宝贝车子爱得要死,不容许任何人玷污,她开就算了还要带好几个女生坐,霍钊哥会答应就有鬼了,她哥吃|屎是吃定了! 片刻后。 霍钊:嗯,下午来找我拿钥匙,车送你了。 郁白安:???? 洪昭正在打游戏,手机顿响,队友什么的哪有妹妹重要,施施然放下耳机开始挂机,拿起手机去阳台接电话,就听见他妹在电话里尖叫:“哥!!霍钊哥把那辆车送我了!!!!” 洪昭:??? 他觉得不公平!他叫爸爸的时候霍钊就借给他开,他妹叫爸爸他就送???这不是性别歧视吗??? 挂了电话他就去找霍钊讨说法,霍钊冷眼看他作妖,呵地笑了,反问:“那又怎么样?” 洪昭:…… 日子没法过了,他在家里一点地位都没有了,宕到谷底了,这个家根本没有人在意他!什么霍钊什么安安都是垃圾!他要找亲妈诉苦! 然后他打了半小时亲妈电话都是助理在接,洪昭彻底生无可恋,反正他就是不受重视呗? 好不容易玲珑接了电话,他开始在电话里鬼哭狼嚎的控诉,一边控诉一边偷瞄霍钊——早在他叫妈的时候霍钊就放下手头的事盯着他了,死亡凝视下的洪昭很努力才没有双脚打颤,想告状的心都被盯了回去,小腿肚一哆嗦,手机就被霍钊拿走了。 霍钊有礼而温和地回答着玲珑的问题,几分钟后说了再见,将电话挂断,冲洪昭微微一笑。 吓得洪昭屁股发毛,霍钊轻易不笑,一笑必有人倒霉,上次霍钊这样笑,首都就限行了。 “你也想要车吗?” 洪昭绞尽脑汁思考霍钊这句话是什么意思,生怕里头有陷阱,片刻后,警惕心还是抵不过对豪车的渴望——他们家受宠的是妹妹,妹妹要啥有啥,他要啥没啥。 霍钊笑得更温和了:“那我这里有件事,你帮我做一下。” 洪昭双手交叉抵在胸前:“先说好,违法乱纪的事情我不干啊!” 霍钊瞥他:“那也得你有那本事干。” 洪昭被看轻,分外生气,直到霍钊跟他说了要他做的事,他才瞪大眼:“这、这你怎么知道的?” “无意中撞见的。”霍钊神色淡漠,“只是我毕竟是外人,不好插手,你父亲屡次三番想见你母亲,我觉得还是你去劝会比较好一些。” 洪昭恍惚,他已经好几年没见过父亲了,基本上是彻底断了联系,他觉得父亲那么做令人作呕,也对父亲离婚不到一年就再婚感到不齿,愈发地不想见他,却不曾想父亲居然几次三番想见母亲。 “谢了。”此时洪昭神情严肃,远没有平日的二百五。 他主动联系了洪文瀚,约在了一家咖啡厅见面,乍见之下大惊失色,洪文瀚怎么老得这么快! 洪昭心里不是滋味,现在父母要是站在一起,那绝对跟父女没区别了。从前在郁家养尊处优挑三拣四的洪文瀚,如今被生活压得抬不起头,他想见玲珑不为别的,就是希望她能看在往日情面上借他点钱。 洪月熙受不了苦日子跑了,洪文瀚一个人根本过不下去,恰好有个中年丧偶带着孩子的女人看上了他,两人就领了结婚证在一起过日子,一开始两人还不错,可慢慢地洪文瀚的缺点就暴露了出来,他是真的懒,不爱做家务,什么活儿都推给女人做,每个月还赚不了多少钱,没减轻女人负担不说,还拖累人家! 女人也是个爽快的,看洪文瀚这样就骂他,洪文瀚来气,郁玲珑那样的出身那样的样貌,都没骂过他呢! 两人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女人跟他过不下去了,就拉着他去离婚。洪文瀚不答应,要是离了,谁给他做牛做马洗衣煮饭打扫卫生啊? 他心里苦闷,无意中就沾染上了打牌的恶习,一开始打个五块十块,后来慢慢往上加,不仅把自己的工资都砸了进去,还偷拿女人给自己孩子攒的学费去打牌! 被女人发现后两人大打出手,可惜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洪文瀚根本打不过人家,他这次来就是找玲珑借钱的,换作几年前的他,怎么也不敢相信有朝一日自己会被几万块钱逼到这个地步。 听完了全程的洪昭哑口无言,他觉得自己今天出现在这儿根本就是个错误,他一句话都不想跟洪文瀚说,看着眼前这个舔着脸目露贪婪的男人,洪昭只觉得内心又是羞愧又是愤恨,他冷冷地说:“我有钱也不会给你,我妈也不会给你!” 他站起身来,咬着牙:“你这样的人是我爸,我真的觉得很丢人!” 洪文瀚也生气:“你妈要是不那么狠,不让我净身出户,会有今天吗?都是她害得我!” 洪昭一巴掌拍桌上:“你说这话你还要不要脸了?家里什么东西是你赚的?那是我外公留给我妈跟我没的,跟你有什么关系?你他妈就出了根吊就什么东西都是你的了?!” 他说完才发现自己言语粗俗,气得转身就走:“我妈不可能见你,你有胆子就去恶心她试试!” 洪文瀚原地气得直喘气,他拿翅膀硬了的儿子没办法,就把主意又打在了郁白安身上,只可惜洪昭早做了准备,他们家家大业大,从来都是有保镖暗地里跟着的,洪文瀚根本没能去污郁白安的眼就被拖走了。 回去的洪昭神情恹恹垂头耷耳,霍钊难得神态温和:“怎么了吗?” 洪昭哭丧着脸:“我爸怎么是那样的人啊,我恨不得自己没爸!就是要条狗来当爸都比他强!” 霍钊卷起一沓纸敲他的脑袋:“不要胡说。” “没有胡说啊,我是真的难受!”洪昭眼圈儿红红的,他在外面偷偷哭了一遍才回来,“霍钊爸爸,我真的不想姓洪了,你能不能给我支个招,让我妈答应我改姓啊?” 霍钊神色更加温和,“有个办法,你看行不行。” 洪昭立刻来了劲儿:“你说你说!你这么聪明,你说的法子肯定成!” 霍钊微微一笑,出奇俊美:“我当你爸,你觉得怎么样?” 洪昭白眼一翻:“我不是都叫你爸了!你别跟我开玩笑了,再说了我就是跟你姓咱俩那不重名了嘛!我——卧槽???!!!” 霍钊微笑不变。 洪昭蹬蹬蹬后退好几步,直到背部抵墙,张嘴就结巴:“你你你你你你——你啥意思???” “你知道的呀。”霍钊起身朝他走,洪昭拼命往墙贴,恨不得自己能变成一张海报,这样他就不用知道霍钊的秘密了!这个浑身上下都是心眼的人!他不要被拖下水! “不不不不不我不知道我什么都不知道!”洪昭疯狂摇头。 霍钊笑得更温柔:“你知道,且你还要帮我。” 总是抱怨亲妈心里自己是根草妹妹是块宝的洪昭此时此刻毫不犹豫地把自己贬低到尘埃里:“我就是个臭弟弟!我妈根本不拿我当回事!我说我要跳楼她都当我在放屁!你找我完全找错人了啊!找安安!安安是我妈心头肉!你找她去啊啊啊啊!” 霍钊道:“白安是要找的,但你也不能放过。” 洪昭痛哭流涕缩在墙角,此时另外两名室友正好回来,一进门就瞧见洪昭被霍钊逼迫在角落里壁咚,洪昭一脸痛苦饱含眼泪誓死不从,霍钊游刃有余胜券在握……他们是不是打扰到他们了? 这两人……一直都不交女朋友,其中难道有什么隐情? 因为来人终于能逃掉的洪昭藏在被子里瑟瑟发抖,他本来想打把游戏压压惊,结果上把因为他挂机的队友正好加他好友来喷他,气得洪昭立刻开始对喷,两人互相报了手机号码,隔着千万里互相对骂。 霍钊戳开郁白安的头像,询问她车子开着怎么样。 正跟朋友们换了泳衣准备泡温泉的郁白安非常高兴,她对霍钊感恩戴德:谢谢霍钊哥!我今天!还遇到一个大帅哥! 她没好意思说她还主动跟人家要了签名~ 霍钊微笑:好的,等你回来,我有事情跟你说。 他筹谋了这么久,也该开始收网了。 洪文瀚那老东西也敢异想天开,更别提那群围绕在她身边的狂蜂浪蝶,再等下去他怕是连口热乎的都吃不上,她身边这几年来来去去了那么多人,也该轮到他了不是? 郁白安完全没意识到自己的危险处境!而她哥碍于霍钊淫威根本不敢给她通风报信!于是她快快乐乐地泡温泉撩帅哥还成功互相加了好友,美滋滋地回来,见了霍钊就炫耀:“哥我马上要有男票了!又高又帅又温柔还有钱!主要是帅!你看你看你认识他不?” 她献宝般把手机屏幕对准霍钊,让他看她网恋对象曾经演过多少部卖座的电影拿过几个影帝甚至迄今为止还是单身在娱乐圈这个圈子里简直洁身自好的不可思议! 霍钊瞥了一眼,眼神落寞:“你有喜欢的人了?” “嗯啊!” 小姑娘美滋滋点头,“超喜欢的!” “那我怎么办呢?” 美滋滋的小姑娘傻眼了:“……啊?不是,你怎么办,跟我有什么关系啊!” 她跟她亲哥一样吓得原地跳起来,“我我我我可不喜欢你啊!你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说完她苦恼起来:“唉我就是这么讨人喜欢,也是没办法的事情,谁叫我像我妈呢?可是哥,我真拿你当哥看,你……” “我可不希望你拿我当哥哥。” 郁白安望天,唉,她怎么就这么优秀,连霍钊哥都暗恋她呢?“霍钊哥,我们冷静一点好不好,你真的不是我喜欢的类型,而且我现在马上都要网恋了,只要你不想当我男朋友,你当我啥都行!” 下一秒,她就看见她霍钊哥笑了。 真帅啊! 虽然不来电,但该欣赏还是欣赏的,郁白安跟着傻乎乎笑,一家人嘛,不用太客气。 然后她霍钊哥就语气轻柔地问:“当什么都行吗?” “对!” 霍钊语气柔的不可思议,仿佛在哄孩子:“我想当你爸。” 586|第四十九片龙鳞(十六) 第四十九片龙鳞(十六) 跟洪昭见了鬼的反应不一样, 郁白安只是稍微吃惊了下,就回了个字:“噢。” 霍钊轻轻扬眉, 似乎不是很能理解她的反应, 照他的想法来说,对玲珑严重依赖的郁白安应该只会吃惊才是, 这样淡定反而不在他的预料中了。 对此郁白安摆摆手:“我妈年轻漂亮又厉害, 我其实也很庆幸我不是个男的, 不然见过我妈这样的女人很难再看上其他的了。” 她觉得很正常啊! 她妈虽然不是年轻小姑娘, 可那皮肤那身材那容貌, 穿个校服就能混迹在高中生里头了!之前室友们对着妈妈叫姐姐, 那是因为妈妈当天在工作, 化了妆又穿得职业套装, 平时在家里穿卡通家居服的时候郁白安都觉得自己有个妹妹了!这几年她跟哥哥都在慢慢长大,惟独妈妈还是那个样子,一点变化都没有, 甚至越来越嫩! 不过她还是有句忠告给霍钊哥的:“那个, 霍钊哥,不是我反对你,而是我听我哥说你最近忙着公司里的事, 好像每天都很晚才睡, 我跟你说哈,这样真的不好,容易长皱纹生黑眼圈,你跟我妈站在一起都显得你比较大了。” 霍钊:…… “你不反对?” “我为什么要反对啊?”郁白安茫然, 她人生的前十六年是在卢家度过的,被压迫成一个剥削自己去满足弟弟的奴隶,直到玲珑身边之后才有了崭新的人生。而玲珑这个龙,养幼崽怎么会跟人类一样?她养出来的孩子就没几个想法跟普通人一样的。“你又高又帅又有钱还聪明,我妈有小狼狗睡我干啥不同意?我妈的人生又不是我的。而且好奇怪,四十多岁的男人娶二十出头的小姑娘大家都觉得他很牛逼,怎么反过来就不行啦?我寻思着好多十七八岁的小姑娘都没我妈好看呢?” 她是个绝对的妈控,不容许任何人说她妈一句不好。之前洪文瀚试图联络她时诉苦,说什么跟她妈在一起很艰难因为她妈实在是太强势了,郁白安当时差点没脱了十二厘米的高跟鞋砸在洪文瀚狗头上,太强势了,太强势了你当初怎么舔着脸要当上门女婿?太强势了就是你婚内出轨的理由?太强势了是你自己无能,怪老婆就更显得无能了! 洪文瀚抱头鼠窜,还说她跟她妈一样不讨人喜欢。 郁白安两手啪地拍在面前的桌子上,站起身认真地跟霍钊说:“霍钊哥,我不知道你的爱慕是短暂的还是长久的,不过我可以告诉你,你玩不过我妈。而且你也别以为我妈会跟学校里那些追求你的女孩子一样柔情似水各种依赖你什么的,我妈身上就没有温顺柔弱这两个词,你要是跟洪文瀚一样,一开始看上的是我妈的美貌跟家世,得到了之后又觉得她太强势不够小鸟依人,我劝你最好现在就死心,我妈看不上这样的。” 霍钊没想到郁白安会说出这么一番话来,他轻笑,平日里总是冷清如玉的面容难得有了一抹柔色:“嗯,你说得对。” 郁白安也是鼓足了勇气跟霍钊说这些,没办法,高中在他手下被逼着做卷子刷题的记忆太可怕,霍钊在她心里比班主任都威严!可以说全天下郁白安最怕的人就是他! 她当然不怕她妈了,她可是她妈的小宝贝儿! 等霍钊一走,郁白安火速掏出手机通知亲妈——虽然霍钊哥也很亲,而且日后有可能成为她的后爹什么的,她是不介意这个啦,但有人打她亲妈的主意,她必须第一时间告知! 谁是她最亲的人这还用问吗?! 她妈在电话里听完她这一番激动的告密后,发出一声轻笑。 郁白安:? 怎么一点惊讶都没有的? “你说霍钊喜欢我啊。”她妈又笑了一声,听得这边同样身为女人的郁白安骨头都酥了!“我知道啊。” 郁白安:“啊??” “知道是一回事,接不接受就是另外一回事了。”玲珑慢悠悠道,“看他诚意吧。” 郁白安满怀敬意地挂断了电话,惹不起惹不起两个神仙打架她一个凡人惹不起,她还是老老实实跟影帝哥哥网恋好了! 时间一触即过,郁白安大学毕业后成功进入公司接了玲珑的班,打那之后她就忙得像个陀螺一样团团转,她妈到底是怎么做到游刃有余还能抽空玩乐的?!郁白安恨不得一分钟当成十分钟来用!而且她忙成这个样子,影帝哥哥都有意见了! 一年前两人就奔现了,不过郁白安不想公开,两人还是地下恋情,影帝哥哥到现在都还以为她只是个小职员,天天怨气四溢,恨不得在家里给她上司扎小人! 好比此刻,陶佑蹲在郁白安的公寓门口,大晚上的鸭舌帽墨镜口罩一个不少,从他身边经过的邻居都以为他是神经病——没办法,她因为工作刚刚搬出来一个人住,电子锁还没有录入陶佑的指纹,他根本进不去! 直到晚上十一点,郁白安才下班回来,陶佑担心她,就到小区停车场等着,她的车子开过来,陶佑突然瞪大眼,不是,这辆车……好像是传说中的限量款……他很喜欢可一直没能买到! 上面下来的姑娘白衬衫黑色a字裙,头发在脑后盘成一个髻,两边脸颊分别垂下一绺,显得慵懒而妩媚,那确确实实是他女朋友来着…… 郁白安被蹲在停车场的黑色蘑菇吓了一跳,看清楚是男朋友之后气得差点儿没把手上的文件夹敲到他脑袋上去,让他人不当当鬼! 陶佑被揍出满头包,乖乖跟在女友身后上楼,两人一进门,那是干柴遭逢烈火一发不可收拾。 一直闹到凌晨两点多,郁白安捂着饿得咕咕叫的肚子,浑身无力地趴在饭桌上,抬眼看半开放式厨房里正卖力煮面的陶佑。她从回到妈妈身边后就十指不沾阳春水了,陶佑倒是对料理很有兴趣。 两人亲热完了,又一起吃了面,这才躺在一张床上说话。陶佑非要把她抱在怀里,指控她已经好几个月没搭理过他了。 说起来郁白安也想哭:“我快累死了!我怎么怎么忙!” 她嘟着嘴抱怨,说她妈带着小狼狗出国玩了,把所有工作都丢给她,她从早忙到晚脚不沾地,因为是刚上手所以时间更紧凑,要不是他这次来她今天晚上都要住公司了! 陶佑沉默地听女朋友抱怨,终于见缝插针慢吞吞问了一句:“……请问,你难道不是普通小白领吗?” “啊?”郁白安一愣,随后心虚,“呃,我没跟你……说过?” 陶佑斩钉截铁:“完全没有!” 郁白安:…… 一开始两人在泡温泉的时候交换了联系方式,后来加了好友一起打游戏,慢慢网恋坠入爱河,好像她真的就……完全没提过,每次跟陶佑说话的时候无非就是抱怨课业中工作忙,他把自己当成小白领好像也挺理所当然的……郁白安越来越心虚,就这两年,陶佑接戏接的特别勤快,有时候都是连轴转,为的是啥? 好像是……因为她之前随口说了一句XX湾的小别墅特别适合当婚房,但那房价普通有钱人都负担不起,所以陶佑才…… 她向来能屈能伸,在男朋友发飙之前迅速伏低做小:“我错了!都怪我太忙了!只想着赶紧去探探班陪陪你什么的疯狂赶工作,居然都忘了跟你说自己家里的情况,我真是个罪人!” 陶佑……气不起来了,但咬她两口还是可以的,两人又闹了一通,他正搂着心爱的女朋友准备告诉她说自己这部戏的片酬到了之后就能去买小别墅当婚房了,结果他女朋友说了一句话,陶佑觉得自己可能是没听清,就啊了一声,等郁白安又重复了第二遍之后,他顿时目瞪口呆。 半晌,才结结巴巴说:“我、我、我这是傍上白富美了?” 他一直以为他女朋友是普通小康人家的姑娘来着……现在想想刚才地下停车场那辆价值几千万的豪车……还有自己沾沾自喜能买下的小别墅……对不起,身为男朋友,他真的是给女朋友丢脸了! 郁白安拍拍他的手背:“没事没事,我妈不会嫌弃你的。” 陶佑腿一软,他紧张到语无伦次,“我,那个,你妈,不是……我,嗯……” 郁白安很温柔地说:“别怕,我妈很温柔很好说话的,就像我一样。” 不你完全没有很温柔很好说话请问你为何对自己有这么大的误解我该如何拯救你我的女朋友。 “早死晚死都得死,不要怕。” 陶佑更怕了! 眼看影帝哥哥被吓得脸色发白,郁白安才笑嘻嘻地凑过去亲了他一下:“开玩笑的啦,我妈早就知道你了。” 她什么事都不会瞒着她妈,跟影帝哥哥开始网恋的时候就说了。 “那、那那那那那——” “她说你挺不错的,勉强配得上我。” 陶佑差点儿跪下来感谢未来丈母娘:“我现在就去打电话给我爸妈!” 郁白安叫不住他,只能看着他什么都没穿跑去客厅拿手机……一路遛鸟不忍直视。 唔,那她也打个电话给妈妈还有小爸爸好了,让他们做做准备,别到时候吓到人家。两个气场超强的人在一起,根本就不是普通人能应付的好吗!影帝哥哥爸妈都是电影学院教授,书香世家的,可能撑不住她家里人的气势。 啊对,还有跑去挖坟的蠢蛋哥哥也得通知一声,听说他现在所在国家有许多母系小部落,不知道会不会被人抢走当老公…… 三天后,双方家长齐齐到现场,陶佑是第一次见岳父岳母,他表情晦涩,面对两个看起来比他都年轻的岳父母,他实在是叫不出爸妈来……本来听女朋友说岳母身边有个小狼狗,他还以为岳母有多大呢,这看起来跟女朋友不就是对姐妹花么?! 还有岳父……他认识,之前他拍的好几部电影都是霍家投资的,他作为主演也有幸见到过霍总…… 以及那个灰头土脸但是眼睛特别亮的年轻男人,据说是他大舅子,他挺喜欢看新闻的,前不久报纸上还刚说我国考古学家在国外某古墓寻回了丢失多年的国宝古董…… 也就是说一家人里,他这个女婿是最菜的。 已经更名为郁昭的哥哥一直盯着男朋友看,郁白安生怕他会一拳捶上去,桌底下拿高跟鞋踢了踢郁昭,疼得他龇牙咧嘴还不敢出声。 霍钊则作为男主人与陶佑父母相谈甚欢,只要他想,他能跟任何人聊到一起去,态度也全然不是平日对其他人的冷淡,双方尽欢,对于两边孩子的未来都表示出了最大的支持与鼓励。 晚上陶佑还感慨:“我看着咱妈跟咱小爸,当时就特别想上厕所,可我忍住了。” 然后突然爬起来:“老婆!我以后是不是能不拍戏了?我就傍富婆!” 郁白安无情地把他的脸推开:“不行,你还得努力赚钱,我喜欢钱。” 两人笑闹成一团。 隔了几天陶佑新戏开拍,他现在简直是娱乐圈劳模,好在他挑戏重质量,说多,其实一年也就三四部电影,不过拍摄周期挺长的。 进组后他特别想念女朋友——不对,现在已经是见过家长的未婚妻了,趁着没到自己的戏,拿着手机给未婚妻发骚扰短信,什么喜欢清纯男大学生的回1喜欢性感小男猫的回2……郁白安没回他也乐此不疲地发,甚至故意自拍些搞怪表情发过去,正在开会的郁白安本来一脸严肃,看到信息时差点没绷住。 正在陶佑作妖作的无法无天时,鼻间突然闻到一股淡淡的香水味,并不难闻,这味道也是今年很火的某奢侈品牌的新款,不过陶佑更喜欢他未婚妻身上天然的女儿香。他揉了揉鼻子,忍住想打喷嚏的冲动抬起头,见是同剧组扮演女二的当红小花,就问:“有什么事吗?” 外人面前他一向都是斯文有礼的影帝形象,只有对着郁白安的时候才犯二搞怪。 小花不好意思地说:“陶哥,这几个地方我自己琢磨了很久都不懂,能麻烦你给我讲讲吗?” 旁边陶佑的经纪人金言正想回绝,就听他家影帝诧异地反问:“都开拍了你还不懂,你当什么演员?” 小花:…… 金言忍不住笑了,“不好意思啊,陶佑他就是心直口快,没有恶意的,你要是真不懂可以去问导演,或者编剧不是也在吗?你问陶佑,陶佑也说不明白啊。” 小花抿着唇,也没有生气,温温柔柔地嗯了一声:“那是我打扰了,对不起陶哥。” 她一走,陶佑忍不住搓了搓胳膊,金言在旁边说他:“你平时对人也不这样啊,刚才怎么说话那么冲?” “我不喜欢她不行吗?”陶佑翻了个白眼,“剧组这么多人,她谁都不问就问我,你觉得她什么意思啊?” 金言:“……兄弟不是我说你,你是挺帅的,也有很多粉,那你也不能自恋到这程度,天底下女人都喜欢你啊?看你膨胀的,小心以后没人找你拍电影。” “呵。”陶佑冷笑,嘚瑟道,“没人找我拍,我就回家让我老婆养,我老婆有钱。” 金言:……滚滚滚! 开完玩笑陶佑正色道:“我不是跟你说假的,她绝对对我有企图,真喜欢也说不上,但拿我炒作是肯定的。” “这么一说倒也是,这个尔雅。”金言皱眉,“她经纪人是出了名的喜欢炒作营销,这几年她热度也上来了,组合也解散了,就她发展的最好,实力吧也不是没有,可真的是天天热搜,给娱乐圈带了个‘好头’。” “所以甭管她这人看起来怎么样,她的团队热衷营销炒作是真的,为了咱们的羽毛,都得离她远点。”陶佑冷静道,“最重要的是,我老婆要是看到我戏外跟别的女演员这么亲近,她会罚我跪键盘。” “你在家里还跪键盘?”金言不敢置信。“你的男子气概呢??” “对着老婆要什么男子气概,我在家里说一不二。” 金言正准备呵呵他,就听陶佑嚣张道:“老子想跪键盘就跪键盘,想跪榴莲就跪榴莲,我老婆根本不敢管我!她管得着嘛!” ……金言觉得他家老婆真是太可爱了,罚他跪的时候都给张瑜伽垫! 经过多天拍摄,金言跟陶佑的助理对尔雅死守严打,根本不给对方接近陶佑的机会,可以说这个举措是相当成功。拍不到两人同框,看尔雅团队还能怎么吹! 但是杀青后,作为专业经纪人且带出了陶佑这么个年纪轻轻就大满贯影帝的金言沉默了。 他沉痛地跟陶佑说:“记得买支消肿化瘀的药膏。” “啥?”正哼着歌儿收拾行李准备回家找富婆媳妇的影帝哥哥没注意,“买药干啥?” 金言慢慢把手头的平板送过去,陶佑沉默两秒:“我日|你大爷!” 他娘的严防死守好几个月,没想到杀青宴上出了岔子! #杀青宴陶佑尔雅亲密交谈疑似恋情曝光# 而#陶佑尔雅#迅速就上了话题榜第一,毕竟两个一个是天才演员一个是知名小花,两人凑在一起更是热度爆棚。 不知道是哪个孙子拍的照片,角度取的非常好!陶佑跟尔雅之间明明还有个男演员,愣是把人家给拍没了,错开的角度就跟陶佑亲昵地凑在尔雅耳边说话,而尔雅微微侧脸也凝视他,暧昧横生,说没有奸情都没人信! 陶佑快气疯了! 他当演员是因为热爱这个职业,打从入这行,凭借第一部电影连拿两个最佳男主角后,他的每一部戏都是精品,每一部电影都有着惊人的票房,同时他也非常爱惜羽毛,从不与人产生绯闻,也从不炒作。这跟他父母的言传身教有关系,两位都是老艺术家,看不上如今横行的炒作营销,明明是一分的实力非要吹成十分,他们没少对陶佑耳提面命,怕他见识过娱乐圈的声名利禄后迷失本心,那样的话,是无法成为真正的演员的。 多年来从未传出绯闻的陶佑一朝有了绯闻,简直是一石激起千层浪,连带着尔雅的热度也疯狂飙升,许多对娱乐圈没兴趣的人也都因为陶佑知道了尔雅。 对此陶佑粉丝一片哀嚎。 尔雅这种血雨腥风体质,他们完全不想自家哥哥跟她有关系!那简直是合作一家撕一家,家家都是她的垫脚石! 你要提起尔雅的代表作,好像她唱过歌跳过舞演过戏也组过组合,作品似乎也有,可随便找个人说,除非是她的粉丝,否则没人说得出她的代表作是什么。 只知道天天在热搜上看到她。她感冒了还敬业拍戏能上热搜,她剪了短发留个刘海能上热搜,甚至有时候她的手她的腿她的眼睛嘴巴都能上热搜——你上哪儿说理去? 喜欢她的人多,讨厌她的人也不少,天天挂在热搜上除了让人以为她很火很红之外,也就只剩下“有钱”的赞叹了,毕竟买一次热搜可不便宜。 但这回的#陶佑尔雅#,是真真实实一毛钱都没花的免费热搜,而且俨然有种越来越爆的趋势,甚至在这个话题后面有个红色的“爆”字。 陶佑还没来得及打电话给郁白安,就先接到他爹妈的电话,被劈头盖脸一顿臭骂,勒令他赶紧给白安打电话,他们则给白安父母打电话,好好解释,认真罚跪! 真是六月飞雪冬雷震震的冤屈,陶佑含着热泪给郁白安打电话,那边刚接通他几乎是带着哭腔的喊:“老婆我错了你听我解释啊——” 郁白安:…… 她刚才是不小心点了接听,想挂掉的时候结果点成扩音了,此时此刻整个会议室的高层们都眼观鼻鼻观心地低下头假装什么都没听到。 然后内心疯狂刷弹幕:小郁总结婚了!对方可能还是个小狼狗!真不愧是郁总的闺女! 绝对是!亲生的! 587|第四十九片龙鳞(十七) 第四十九片龙鳞(十七) 亲眼目睹陶佑这个天才演员兼国民男神在打电话给老婆的时候是多么的没有节操, 金言彻底沉默了。他悄悄掏出手机,也跑到边上给自己老婆打了个电话, 学着陶佑那贱兮兮的样子, 甜言蜜语不要钱地往外说,直把老婆哄得眉开眼笑说晚上回家给他做好吃的。 夫妻和谐是多么容易啊! 郁白安神色镇定地关掉扩音, 将电话接起来:“好, 我知道了。” 一听她这淡定冷静似乎全然不当回事儿的语气, 陶佑心中瞬间上演了一百万个她爱我她不爱我的虐心爱情故事, 等郁白安说要开会先挂电话以后再谈的时候, 他阴沉着脸, 再也没有对着郁白安时的撒娇无赖, 一片疾风骤雨, 看得边上的金言都吓了一跳。 他们家影帝哥哥对外形象是斯斯文文积极正面的,其实骨子里就是个二缺傻白甜,金言从他刚出道就带他, 基本上没看过他生气, 瞅现在这样子,好像是真来火了啊…… “那个臭!女!人!” 金言:…… 这尼玛看他酝酿了半天还以为要说啥,结果就中气十足骂了三个字:臭女人? 然后, 陶佑直接掏出手机发微博, 毫不客气地艾特了尔雅及其经纪人:拉我炒作,害我老婆不理我,我就是做鬼也不放过你们! 一瞬间全网沸腾,#陶佑尔雅#这个话题本来就占据了热搜第一, 这风口浪尖上,尔雅是不会出来回应的,这都是她的招牌战术了,不管出了什么绯闻,她都不解释,等到热度差不多的时候再义正词严发一张律师函洗白,偏偏她的粉丝们就觉得发了律师函便证明他们家尔雅清清白白不炒作,战斗力惊人。 甚至会在网络上以尔雅的名字、缩写、绰号做关键字搜索,搜到了便是集体上去辱骂,挂人照片烧纸钱甚至人肉什么事都做得出来,然后点开这些粉丝微博一看,个个岁月静好仿佛童话里的豌豆公主,都是别人对不起她们家尔雅,她们都是被逼无奈。 而陶佑这条微博信息量就很大了,大家迅速从中提炼出三个重点。 一,是尔雅在碰瓷陶佑,为的是她一贯的炒作扬名; 二,陶佑他脱单了! 三,陶佑对这次炒作非常愤怒! 熟悉他的人都知道,陶佑不是个喜欢在社交网站上发布消息的人,他爱惜羽毛,从来不跟女演员过度亲密,相当洁身自好,尔雅那边可能也就是看中这一点才敢越级碰瓷,否则一个光靠粉丝的流量小花怎么跟实绩满满的影帝相提并论? 而刚发完微博的陶佑就哆哆嗦嗦主动去见岳父母请罪了,他觉得,要是他媳妇生气的话,还是岳父母最能说得上话。 看着面前战战兢兢连坐下都不敢的陶佑,玲珑笑了。陶佑被她笑得头皮发麻,讲道理其实他跟岳母并没有见过太多次,但他是个上杆子爬的人,知道郁白安心里最重要的是玲珑,就拼命讨好玲珑。再加上郁白安是个不折不扣的玲珑吹,从她口中,陶佑对玲珑的种种事迹了如指掌。 他必须坦诚!必须认错!不然他岳母能把他给阉了! 不过岳母的态度好得有点出乎陶佑的意料,她轻飘飘道:“不怪你,她就是那么个性子,跟苍蝇一样,见了吃的不要命。” 陶佑先是一高兴,认为岳母对自己有信心,就立刻表忠心:“您放心!我保证这辈子心里就只有安安一个!” 玲珑轻蔑道:“你保证有什么用,你心里有她又怎样?她又不会多长块肉,天底下喜欢我宝贝儿的多了去了,差你一个吗?” 陶佑坚定拍马屁路线一百年不动摇:“您说得对!完全不能长肉!我根本就是祖坟冒青烟才能被安安看上!” 旁边的岳父嘴角勾了勾:“这倒是句人话。” 陶佑对岳父报以十二分的敬意,他都从媳妇口中听说了,当年岳父追求岳母那闹得叫一个满城风雨,真是又勇敢又大胆又浪漫,多少人在背后讽刺岳母啊,都叫岳父给收拾的老老实实不敢再出声。这位看着年轻,实则手段狠辣,陶佑一点都不敢惹。 上个月他跟媳妇一起参加宴会认人,听到有人在背地里嚼舌根说他岳母年纪大了生不出孩子,岳父还年轻,早晚有一天抛弃她到时候让她人财两失。 当时!陶佑亲眼看着他岳父!上去给了那几个长舌妇耳刮子!打完人还漫不经心地擦擦手说他从来没有不打女人的习惯并建议那群女人回家刷刷牙! 牛逼啊! 再后来陶佑得知,小岳父跟岳母在一起的时候就主动结扎了,根本没想着再要孩子,以后霍家也是要他媳妇继承的——当时陶佑就给跪了,媳妇家大业大,他必须更努力拍戏才勉强有资格站在她身边。 他唯唯诺诺狗腿点头,他岳父把他浑身上下打量了一遍,扭头跟他岳母说:“是挺像的,不怪招苍蝇。” 陶佑有点茫然,苍蝇他知道说的是尔雅,他、他像啥才会招苍蝇啊? ……等一下,岳父岳母是在骂他是屎? 没多久郁白安回来了,二位对着他媳妇那叫一个和颜悦色,满脸都写着“鲜花插在牛粪上”。 好的,陶佑木然,他知道了,他果然是屎。 郁白安做事爽快利落,她本来早把那个尔雅忘到九霄云外,没想到对方还敢上赶着作死,那哪有不回馈一二的呢?陶佑也不是光嘴上澄清,他看着傻白甜,心里却明镜一样,谁好谁坏,什么样的人能结交什么样的人要远离,他心里门儿清。绯闻一爆出来,他先发了澄清微博,然后立刻找人去调监控并交由工作室发声明,图文视频都有,实锤俱在——那确实只是剧组杀青宴,两人也没坐在一起,中间还隔着一男演员呢,他情绪高昂的时候还搂着那男演员一起对瓶吹了,咋不出个绯闻说他出柜了呢?? 尔雅瞬间被群嘲。以前她炒作的对象都是差不多的,要么是一个组合的队员,要么是咖位差不多的小花小生,尝到炒作带来的名利与瞩目后她的心就野了,本来还是想好好演戏唱歌的,很快心就不在上面了,只想着怎么钻营,这回碰瓷陶佑,没想到人家几乎是秒澄清! 不仅澄清,还要反过来告那些营销号! 这些营销号许多都是尔雅这边养出来的,花费了许多时间跟金钱,按理说出了绯闻澄清也就完了,可不知陶佑发什么风,居然顺藤摸瓜一路查到了她头上!还把调查出来的东西全给公开了! 尔雅这几年拉踩过多少人她自己都不记得了,也许分开的每一家撕不过她,可要是这些被拉踩炒作的明星粉丝联合到一起了呢? 那简直能把尔雅裤子都给扒的干干净净! 她在圈里一向是白富美人设,这下全没了,有人爆她高中都没上完就匆匆退学,还有她那早就不联系的卢家人,一夜之间就重新出现在大众面前,用苍老枯槁的表情诉说家里人多疼她,而她是多么没心没肺。 一看这家人这么可怜,大家更是群情激愤。 尔雅快气疯了!她亲妈早就死了,只剩下个舅舅舅妈,就是他俩把郁白安养大还苛待人家的,现在怎么好意思来倒贴她,给她泼脏水?! 娱乐圈一向是墙倒众人推,更何况她之前行事张扬,对她有意见的人只多不少。 要是光是粉丝之间撕逼也就算了,偏偏她的工作也被上头停掉了!简而言之,她被封杀了! 封杀的彻彻底底,甚至她连自己的微博都无法登陆,只能任由底下的一百多万条臭骂的评论。那些粉丝平时为了自己喜欢的爱豆能够疯狂刷评论跟转发,骂她的时候更是新仇旧恨一起来,跟打了鸡血似的。 她辛辛苦苦这么多年才得到的名利,是如此不堪一击。那群战斗力爆表的粉丝,在这样汹涌的抵制下,就像是哑了火的车子,再无声息。 自以为已经功成名就,即便面对郁家人也不会失色的尔雅茫然了,到头来,她还是那个只能仰望郁家的存在,她还是一无所有,那些她费尽心思得来的追捧与热爱,脆弱的像是吹起来的肥皂泡,不需要人戳,阳光一晒,便无所遁形,啪的一声碎裂,无迹可寻。 可她不能就这样眼睁睁看着这些年的心血付诸东流,公司那边得了命令,是不可能帮她的,经纪人也不再接她的电话,她被所有人放弃了! 就这样,卢家人还恬不知耻地找上她现在所住的公寓问她要钱! 钱钱钱! 她欠他们的吗?! 被生活磋磨的满脸皱纹的舅舅搓着手说:“好歹因为我们把白安拘着不给走,让你过了十几年千金小姐的日子,你还不满足?像你这样大的,早就该嫁人了!现在你也不能当明星了,要是不给钱,就跟我回家嫁人去!你弟弟这些年没找到好工作,连媳妇都没娶哩!” 舅妈更是一脸刻薄:“人家郁家不要你,你还以为能有谁要你?别以为自己就是大明星了不起了。我跟你说,你回我们村,根本没人认识你!” 他俩本来也不敢这么嚣张,谁叫郁家人找上他们了呢?这些年村里人先后盖了新房子发了财,他们看着眼红啊,可就因为郁白安跟着丫头,他们家干啥啥不行,到哪儿都被人打压的抬不起头,儿子到现在还在家里啃老,他们两口子还得亲自种地。郁家家大业大,他们不敢怨恨郁白安,只好恨洪月熙,也就是如今的尔雅。 别的不管了,他们这辈子也就这样了,可儿子总得娶媳妇,不管怎么说,今天都得把洪月熙给带回去! 洪月熙吓得尖叫,她本来就心机深沉,自然不会相信这对心怀不轨的夫妻,她可是明星,怎么可能跟他们回去嫁给乡下人?! 为了躲卢家夫妻,洪月熙有家不能回,她没了办法,也不知道去求谁,郁家她是上不了门的,只好想别的方法。好在先前杀青的电影要开发布会,她知道陶佑肯定会去,就先守在了门口。陶佑在化妆室里的时候,洪月熙混了进来,扑通一声就给陶佑跪下了! 可把陶佑吓了一跳! 她抬头流泪楚楚可怜,任谁看了都要心生怜悯,除了陶佑,他像是见了鬼一般:“你是怎么进来的?!” “陶哥!陶哥我知道错了!真的!”洪月熙泪流满面,“求求你帮帮我,我什么都愿意做,真的!什么都愿意做!” 说着居然开始脱衣服,陶佑吓得尖叫一声:“老婆——” 化妆室的门从外被推开,刚进来的郁白安被这一声鬼叫吓得一抖,紧接着陶佑就跳了过来,巴在她身上一副小可怜模样:“救命啊她要强|奸我!” 郁白安翻了个白眼,低头一看地上跪着露胸的那位,顿时一言难尽:“……是你?” 洪月熙没想到进来的是郁白安,她再怎么求男人是她的事,被郁白安撞见就不行了!此时她已不像从前对着郁白安装作好姐姐的模样,而是厉声问:“你怎么在这里!” 郁白安:??? 她怎么不能在这里? 陶佑怼回去:“关你屁事,我老婆来找我要你管?待会儿我俩还要公布恋情,不然你以为为啥化妆室一个人都没有?还不是为了给我们俩二人世界?赶紧滚啊你!” 洪月熙恨到眼都红了,她死死盯着郁白安,陶佑觉得她这眼神十分危险,为了保护媳妇,他主动站到郁白安前面,“干嘛啊你我可跟你说,今天我们一家人都在下面等着看发布会呢,你别找死啊。电影把你的戏份都剪了,你还来干嘛?” 是的,他小岳父就是这么狠。不需要他岳母吩咐,小岳父就把所有事儿都给办的漂漂亮亮。 已经播放完的影视剧,但凡有洪月熙的全部下架,刚拍完还未上映的,全部剪掉重拍,还没拍的全部换人!至于那些代言,更是一个也没留住,就好像娱乐圈,从来都没有出现过尔雅这个人。 陶佑爽的同时也暗寒,他告诫自己以后千万不要惹媳妇生气!惹媳妇生气就是惹岳母生气,惹岳母生气就是惹小岳父生气——后果如何,看尔雅的下场就知道。 他爸妈已经到了,岳父母还没有,陶佑看了下时间,催促道:“你快走啊,再不走我就喊人了啊,想回娱乐圈是不可能的,这辈子都不可能的。” 郁白安在场,洪月熙不肯示弱,她恨恨地看了郁白安一眼,爬起来转身走的时候还甩了门,郁白安:…… 她招谁惹谁了? 洪月熙干嘛把她当成假想敌,她心里根本就不在意她的存在好不? 如果说曾经郁白安是逼着自己无视洪月熙,那么现在成熟自信的她,是真真正正完完全全不在乎洪月熙这个人了。 洪月熙带着眼泪跑出门,她可以在无数人面前示弱,除了郁白安!真要说起来连她自己都不知道为何会如此怨恨对方,可她就是觉得,如果不是郁白安,一切都会不一样的!她原本也可以拥有郁白安那样的人生的! 天大地大,居然没有她的容身之处,也没有可以依靠的人。 恍惚中,洪月熙仿佛看到了自己这一生最大的执念。她始终爱慕、渴望,却始终得不到的人。 霍钊。 不,这不是幻觉,是真的! 霍钊正低头与玲珑说些什么,眼前就猛然闯进一个人,他拢起眉,几秒后,认出是洪月熙,神色淡淡:“你挡路了。” “学长!是我啊学长!我是月熙!”洪月熙迫切地介绍着自己,生怕霍钊将自己忘记,她太激动了,她已经许多年不曾见过他了!因此完全没有注意到霍钊与玲珑交握的双手,还有停下脚步后他亲昵地揽着她的腰肢。 霍钊嗯了一声,重复道:“你挡路了。” “学长!你帮帮我、你帮帮我啊!我现在被很多人污蔑,他们说的那些事我都没有干过,我是清白的!学长——” “你说那些事啊。”霍钊神色平和,“都是我叫人做的,是我封杀的你。” “我——”还在诉苦求助的洪月熙愣住了,她的视线逐渐往下,总算是看出了霍钊与玲珑两人的亲密,霎时脸色惨白:“你们俩、你们俩……” 语气哆哆嗦嗦,活似抓奸在床的原配。 玲珑嘲弄道:“瞧你这样子,受什么打击了?” “一定是你这老女人骗得学长!”洪月熙尖叫,“不然他不会——” 啪的一声响亮耳光,霍钊慢条斯理地收回手,“请不要随意侮辱我的太太,你们也是,什么人都让她混进来,也不怕她是个疯子。” 洪月熙完全忘记要求饶了,她只知道现在的她恨死玲珑了!她喊叫着、挣扎着,可没有人愿意搭理她,他们像是对待一只臭虫把她丢出去,洪月熙失魂落魄地跌坐在地半天爬不起来,闻讯而来的卢家舅舅舅母见状,一人搀着她一边胳膊,对视一眼,儿子说不定能娶到媳妇了! 玲珑坐在台下,看着台上的女儿跟女婿,现场一片粉丝尖叫欢呼。没办法,在经过尔雅那样的人碰瓷后,陶佑的粉丝都不挑了!更何况!嫂子这么漂亮!这么优秀!她们家哥这是傍富婆了啊!! 惟独郁昭在边上哭得一塌糊涂,他刚对妹妹没好几年呢,怎么就让猪给拱了呢?他水灵灵的妹妹呀~! 玲珑指尖微动,霍钊见她心不在焉,就问:“还在为洪月熙的事烦心?” “没。”玲珑摇头,“她还不配。” 有她在,洪月熙没能成功联合洪文瀚洪昭还有原主针对郁白安,郁白安也没有在学校饱受欺凌,更没有身败名裂跳楼自杀,洪月熙也没能成功嫁给洪昭当上女主人,洪昭最终也没有因为真相而情绪崩溃,原主因为郁白安的死备受打击,又因为丈夫在外爱慕上一位与初恋性格相似的女子心痛,精神恍惚中出了车祸瘫痪在床,除了儿子之外没人看她一眼,洪文瀚直接将小情人带回家与洪月熙和乐融融,洪昭想要离婚却被他们关在家中,如果不是已经掌权的霍钊插手,说不定小命都没了。 不过现在,那些都是不存在的,没人能够改变过去,龙女可以。 郁昭在边上哭唧唧,霍钊道:“那是被他哭得烦了?” 玲珑睨他一眼:“你好意思说他,你不也一样。” 向来喜怒不形于色的霍小爸顿时脸一红,他被玲珑拒绝心中难过,她却转眼身边就有了年轻英俊的小鲜肉,当时他确实是委屈的不行,当着她的面就掉了眼泪——在郁白安跟郁昭心里不怒自威的小爸,在玲珑面前却是个稍不如意便红了眼眶掉金豆豆的小巨婴。 这个秘密当然不能被别人知道,因此无论兄妹俩怎么旁敲侧击他是怎么追到他们亲妈的,霍钊也都高深莫测笑而不语。 傻子才会说出去! 郁昭拽住玲珑的手指:“妈!” 玲珑被他丑的不忍直视,“干什么?” “妈我妹真的很好!陶佑那坨屎怎么配得上她啊!”郁昭呜呜呜地哭,“我妈跟我妹都这么好,我妈养我这么大,我妹在我拉肚子的时候给泡热牛奶,虽然那杯牛奶我没喝到……结果都被猪给拱了,我也知道牛粪很营养,可牛粪真的不配啊!” 旁边他霍小爸猛地抿着嘴,冲他笑了一下,把郁昭吓得激灵,卧槽,他刚才一时冲动说了什么东西??? 霍钊道:“看样子你这颗脑袋,即便是读到了博士也依旧没有用呢,真是可惜了当时捐的三栋楼。” “啊?” 霍钊更温和地解释,“你以为你是怎么上的首都大学?凭借你的成绩吗?还是你的人格魅力?” 郁昭呆呆地问:“不是因为我运气好被录取了吗?” “当然不是。”霍钊微微一笑,“是因为你妈为你捐了三栋教学楼。” 郁昭:??? “还有你一直心心念念的那杯热牛奶。” 郁昭瞪大眼等待解答。 霍钊笑得无比恶意:“拉了肚子喝牛奶更容易腹泻,你不知道吗?” 郁昭白眼一翻,晕了过去。 这日子没法过了! 588|第五十片龙鳞(一) 第五十片龙鳞(一) “啧啧啧, 这大夏国的公主就是不同凡响,瞧这细皮嫩肉~” “说到底不过就是个女人, 衣服脱了都一样哈哈哈!” “待会儿咱们真的也能尝尝公主的味儿吗!说起来我玩过不少女人, 可公主还是头一回呢!” “你看王都玩腻她了,不然怎么会把她衣服扒光丢在这里?真想看看小公主醒过来时害怕又惶恐的样子, 一定特别勾人!” …… 如是一群男人的议论声听得玲珑很烦躁, 她睁开眼睛, 原以为能看见她惊慌失措的各国使臣们顿时吓了一跳, 都说这大夏国的公主柔弱可欺, 否则也不会在晋国被当成女奴玩弄, 怎么这眼睛一睁, 叫人心中畏惧? 玲珑从地上站起来, 本来热闹的大殿瞬间安静下来,她低头看向这具身体——纤细、窈窕、娇嫩,但是, 不着寸缕。 而大殿两边的座位上, 是来晋朝商议联合的各国使臣,他们都是男人。 一股火气从龙女心中冒出来,此时此刻的她, 是非常、非常、非常不高兴了。 而她不高兴了, 就有人要倒霉了。 “刚才,是你要尝尝我的味儿么?”玲珑冷着一张脸,扭头看向自己左后方一个瘦长脸的使臣,她只伸出一只手, 那人便不由自主地飞到了她面前,被她掐住了脖子,只听她阴恻恻的声音说:“那还是让我尝尝你灵魂的滋味儿吧。” 咔嚓一声,那人的头颅便以诡异的姿势歪了三百六十度,玲珑深深吸了口气,像是丢掉一个垃圾那样把尸体随意丢弃开,扯过边上白色帘幔随意围在身上,帘幔只能遮挡住她大半身躯,露出细白如凝脂的肩颈与双腿,她赤着脚往上走,毫不客气地坐在了王座上。 “我现在心情很不好。”她微微一笑,眼里闪着冰冷而残酷的光。“只能算你们倒霉了。” 使臣们吓得四处逃窜,有些胆大的则拔出佩剑朝玲珑刺来,无需玲珑动手,他们的剑便换了个方向,刺向了其他人。霎时间整个富丽堂皇的大殿鲜血四溅,血腥味甚至盖过了桌上的美酒佳肴,盖过了空气中的动人熏香。 晋国大王于大殿宴请各国使臣,将自己最心爱的女奴,也就是大夏国的公主作为玩物丢了进来,任由各国使臣玩弄,宾主尽欢,从而很快达成共同攻打大夏的共识。而这位可怜的公主,身比花娇命比纸薄,被糟蹋的只剩一口气又被救了回来,晋王带着她入军营,充作军|妓,美曰其名犒劳将士,鼓舞士气,但凡杀敌者都能享用公主。 在攻打大夏国京城时,甚至命众将士于阵前糟蹋公主羞辱大夏,大夏驸马便一箭射来,刺入公主心口,使她当场香消玉殒。 公主临死前,只瞧见驸马身边有一位柔情似水的女子,那女子容貌清丽气质出尘,正是她视如姐妹的贴身宫女桃夭。 她甚至都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自己的命运便成了这般。 大夏王昏庸无能,朝廷贪官污吏横行,有志之人遭受排挤,百姓民不聊生,整个国家都是乌烟瘴气。她身为公主,性格柔和温婉,早在十五岁时便选了驸马,驸马乃是当朝尚书之子,形貌英俊才学过人,两人成婚后度过了很长一段时间的美好。 可变故就在一瞬间。 她在上香途中晕倒,醒来时便已沦为阶下囚,后来才得知自己已到晋国,晋王见她生得貌美,便将她充作女奴,他是知道她身份的,因此变着法的折辱她——公主甚至都不知道这是为什么!他对她的恨意让她毛骨悚然,想寻死却不能,被喂了药,终日昏昏沉沉,只知道自己不被当人看,连宫中内侍都可凌|辱于她。 此番各国使臣齐聚大晋,晋王竟将她当做歌妓,灌了药扒了衣裙丢入大殿! 他不仅是要伤害她的身体,还要彻底摧毁她的意志与灵魂。 玲珑心想,难不成公主杀了他的妈? 她无视地上遍野的死尸,单手托腮陷入沉思,这群人将公主足足糟蹋掉了大半条命,一个都不无辜。玲珑心情并不好,无论他们无不无辜,今日都是要死在这的。 此时殿外有一阵脚步声与盔甲声传来,应是大殿的动静惊动了外面的守卫军,他们持矛带盾,可一进大殿便都愣住了,这些大人……糟糕! “快去禀报大王!” 玲珑盘腿坐在王座上,她把发上那些累赘的东西全都摘下丢了,身上就裹着白色帘幔,肌肤白的几乎要与布料融为一体,除此之外,她面上没有丝毫恐惧不安,只有深沉的期待。 晋王听说使臣出事,也顾不得与爱妃翻云覆雨,迅速来到大殿,只瞧见自己王座上的女人。 他厉色道:“还不给寡人滚下来!说!这里发生了什么事!” 玲珑眯起眼睛:“我劝你对我尊重点。” 晋王冷笑:“都是个千人枕的婊|子了,还在这儿拿什么公主架子?寡人的性格你应当知晓,你最好给我乖乖听话!” 玲珑突然朝他展颜一笑,她本就以美貌闻名天下,只是被晋王占有后便再没笑过,如今一笑,真是绚烂耀眼,美不胜收,饶是已对她处处熟悉的晋王也不由得看花了眼,更别提那群守卫军了。 她从王座上下来,赤着小脚朝他走近,娇嫩的足踩上鲜艳的地毯——这地毯本是金线绣制,奢华无比,只是被血液尽然,她踩在上面,鲜血迅速染红了她的足,有几滴溅到她曲线优美的小腿上,血珠子缓缓下落,有种说不出的残酷美。 白衣黑发血足,不知为何看得晋王心中发慌,他像是以往那样强势而蛮横,想要捉住到了眼前的玲珑,却面上一痛,他反射性捂住脸,却只捂到一手烂肉。 那是一只泛着光芒的爪,坚硬美丽,高高在上,不可侵犯。 慢慢地,才幻化成一只纤纤玉手。 玲珑把手上的血肉随意在身上擦了擦,看向已经被她摧毁了半张脸的晋王,他完好的那半张脸无比俊美,损坏的那半张则无比恐怖,血肉尽消,只余空荡的一只眼珠,隐有碎裂骨屑。 “我这只手,抓碎一个人类的脸骨,就如同碾死一只蚂蚁。”玲珑五指在空中做了个抓的动作,此时她心情总算是有些通顺了,愈发笑靥如花。“你们也想试试吗?” 后一句问的是在场的守卫军们。 因为她出手太快太狠,晋王甚至都没反应过来,当他反应过来时,那种剧烈地、能把整个人撕碎的疼痛让他瞬间倒在地上捂着脸嚎叫,再也见不到那个残暴凶狠的晋王了。 “你们看。”玲珑无奈地说,“当他遇到了比他更强的人,就像是一头待宰的畜生。如此的……” 她斟酌着词句,“丑态百出。” 对守卫军们说话宛如恩赐,且真诚民主地发问:“我想,你们现在应该知道,要听谁的话了吧?” 士兵们对晋王的忠诚,抵不过人类骨子里对龙的畏惧。有第一个跪下的,就有第二个、第三个……很快的,除了几个坚持不跪的以外,其他人都跪下了。 跪下的便是龙女的仆从,不肯跪的…… 玲珑摊开一只手,手心上是几团小小的光圈,颜色平庸。她柔声道:“人类死了之后会有灵魂,而我最喜欢吃这个了。” 她将光团当着众人的面吞噬掉,冲他们笑:“还有谁想要灰飞烟灭,尽可站出来。” 谁敢啊!!!! “我等愿誓死效忠公主殿下!我等愿誓死效忠公主殿下!” 玲珑笑得很开心,她最喜欢识时务的人类了。 而她下的第一道命令,就是将晋王阉割,浑身扒光挂去城门口示众,烈日炎炎,不许进水米,待到快死了,就再救回来,总之她赋予了他蟑螂一样顽强的生命,却又赐予他泡泡般的脆弱,每个遇到他的活物都将被激发心底的阴暗并且放到最大——无论男女老幼,亦或走狗猪羊。 真正被践踏与毁灭的痛苦,还是他也尝尝吧。 守卫军们成了她的仆从,自然事事以她的命令为先,玲珑把每一个曾经碰过这具身体的人都找了出来,太监、内侍、大臣……尽数阉割后凌迟而死。 她感觉到了这个灵魂的绝望与苦痛——她吞噬掉公主的时候,只觉得唇舌发苦,苦的龙女异常愤怒! 但晋王是不能死的,当她打下大夏国的时候,他也得在两军阵前重复一遍公主所遭受的事情,这才公平,不是吗? 至于各国想要联合进攻大夏是别想了,使臣们都被她杀了精光,一个不剩。 第二日早朝,晋国的臣子们见到王座上竟不是他们的王,而是那个下贱淫|荡的夏国公主,立刻群情激愤!他们才刚张嘴,玲珑打了个响指,便有一颗叫嚣的最欢实的人头咕噜噜滚落在地。 玲珑脾气很好地问:“刚才是谁说我淫|荡来着?我没听清,可否再说一遍?” 大臣们这才注意到四周拔出刀剑的守卫军们,他们的脑袋正在人家武器上搁着呢! “我是通知你们,不是征询你们的意见,懂吗?” 589|第五十片龙鳞(二) 第五十片龙鳞(二) 怕死的人都疯狂点头表示懂懂懂。 “我喜欢听话的人。”玲珑漫不经心地说, “毕竟你们的生命于我而言毫无价值。把刚才骂了我的人,舌头都拔了吧。” 她轻描淡写地就发出了这个命令, 对她俯首帖耳的守卫军们立时手起刀落, 只听一阵哀嚎哭喊,玲珑总算露出了今天第一个开心的笑。这些人不知道公主的身份吗?他们知道。这些人不知道晋王对公主做了什么吗?他们知道。 他们什么都知道。 却不曾劝过一句, 因为晋王嗜杀暴虐。 为了讨晋王欢心, 他们将所有的错都归咎于公主。倘若不是公主貌美动天下, 不是公主淫|荡勾引, 怎么会发生这些事?全部都是公主的错!都是这个女人的错!她才是最该死的! 他们热衷于上折子辱骂公主, 将她说成水性杨花的贱妇, 将天底下最恶毒最不带脏字的侮辱都钉在她身上, 让她发疯让她绝望让她尝起来只有苦味。 而现在换了一个人嗜杀暴虐, 他们仍然不会劝。 反正也不会劝,舌头留着就没了用,丢掉好了。 晋王暴虐, 为了政权还知道收敛, 可玲珑不在意政权,她想杀便杀,宛如砍瓜切菜, 惹了她不高兴的, 一个不留。 一夕之间,晋国就变了天。 而百姓们很快也就知道城门上挂着的那个人是他们的王了,晋王虽然毁了半张脸,神智却无比清醒, 如此赤|身|裸|体被悬挂于城门上示众,是何等奇耻大辱!他恨毒了玲珑,誓要将她碎尸万段,用世上最可怕的酷刑来折磨她!碾碎她! ——像是这样的豪情壮志,大概也就持续了半个月吧。 得知晋王已经伏低做小求饶认错,玲珑很遗憾地叹了口气:“这骨气也太短了,还比不上一个公主。” 直到被晋王甩在两军交战前凌|辱,公主也不曾低过她高贵的头颅。 但她并没有放晋王下来的意思,而是要他继续挂着,等只剩一口气了,喂点药喂点水跟食物,然后再挂上去。他最喜欢这样折磨公主,让她羞耻绝望,怎么换到他自己就撑不住了呢? 等晋王的羞耻心已经被彻底磨光,玲珑终于见了他一面。 初见时,他是高高在上的晋王,她是牢笼中惶惑不安的落难公主;而如今,身份对调,公主换作了更加傲慢的龙女,晋王却已是强弩之末,他倒在地上,面上连那点身为王族的高贵都没了。此时此刻的他,就如同大街上没有廉耻嬉笑怒骂的乞儿,为了一文钱,能够跪着磕头叫爷爷奶奶。 玲珑用一根手指戳着自己的脸,歪着头问:“知错了吗?” 晋王涕泪横流:“奴才知道了,求殿下给奴才个痛快吧!” 他生而为王,也并非全然没有骨气,可世间最可怕的,不是活着时遭受无数酷刑,连带人格尊严都被践踏成泥,而是根本死都死不了! 他咬舌自尽,舌头破裂满嘴是血,死不了;他用头撞墙,撞到晕厥,醒来后仍然死不了;他吞石头勒脖子割腕——都没有用! 他死不了! 如果一个人能够掌控你的生死,那么骨气与尊严,就都是不重要的东西了,尤其是对晋王这种生而尊贵从未吃过瘪的人而言。 少女脸蛋儿白里透红,眉眼弯弯,本就是天下闻名的美人,如今更是自信彰显神采飞扬,与晋王记忆中的大夏公主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人。 不,也或许,并不是完全不一样的,她们有一点是相似的——她们在他面前,从来都不肯低头服输。 无论怎样折辱,怎样糟蹋,她都不肯求饶不肯跪下来乞求。 “哎呀,瞧你这说得是个什么话,你可是堂堂晋王,自出生来便要统一天下的男人,怎么能对着我这个荡|妇口称奴才呢?”玲珑叹了口气,“实在是太没有气节了。” 晋王匍匐在地,因为长久的曝晒,他已经骨瘦如柴,被阉之后也没有人给他处理伤口,身上许多地方都已化脓,散发着恶臭。他绝望地想着,也许这就是自己的命了。 “行了,叫你过来不是听你跟我求饶的,而是有些事情想问问你。” 一边的美人给玲珑剥着葡萄,她顺势挑了下美人的下巴,还捏了捏人家滑嫩的小脸,美人粉腮酡红,继续认认真真剥葡萄。 “你好像很恨我,这是为何?”玲珑搜寻了下公主的记忆,完全没有跟晋王相识,甚至素昧平生,请问晋王到底是为何恨她恨成这个样子?旁人说公主一千一万个不好玲珑也是不信的,这么干净又纯洁的灵魂,必然是至真至纯之人,所以再次请问晋王,十七岁的公主到底对他做了什么,能让堂堂一国之君,这样毁灭她? 她吃了美人喂来的葡萄,顺手拿起盘子里的甘蔗,当成话筒:“请如实回答。” 然后“话筒”又递到了晋王嘴边。 她还不忘威胁一句:“我先提醒你,对我说谎是没有用的。” 晋王是真的怕她,已经怕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他的半张脸是彻底毁了,人也废了,从身体到意志都被摧毁的淋漓尽致,如今的他就像是一个提线木偶,主人说什么他就做什么,不敢有丝毫隐瞒。 原来是为了桃夭。 也就是公主身边那个很亲近的宫女。 玲珑:…… 她不敢置信:“就因为我同驸马成亲,她心系驸马离开了你,你便恨我?你觉得我若是不成亲她就不会离开晋国???” 气得龙女又踹了晋王一脚,“你脑子有毛病???” 刚刚开心了没多久的龙女又开始生气了,她说:“我本来还想,等到我打下大夏,将你在两军阵前羞辱过后便弄死,可如今看来还是便宜了你,你这样的人,我该赐你长生才是。” 无论被怎样虐杀,都会重新长出皮肉,每个见到他的人都会从心底生出毁灭他、杀死他的欲望,而他将错过世间所有善心人,记不住任何知识,得不到任何情感,像只臭虫为人厌恶。最好活个几千年,待到现代人类社会被拿去实验室切片,要他永远记得这份痛,永远记得这金光闪闪的王座。 “你知不知道!”龙女气得团团转,“你毁了我的食物!你让她变得又苦又涩!你坏了我的食欲!你知不知道食物对我来说有多么重要!你知不知道!” 她真的生气了,甚至发出阵阵龙啸,周围伺候的都是凡夫俗子,天性中便对她无比畏惧,已是神情呆滞跪在地上颤抖不已! 她是真的真的很少有吃饱的时候,每次得到的食物,吃起来总是不那么美味,明明是纯洁美好的灵魂,就是因为这些人,味道才变得那么苦涩,她绝不、绝不宽恕他们! 晋王已是被吓得傻了,他大脑一片混沌,玲珑命人将他拉出去继续挂起来。 她喜怒无常,脾气来得快去得也快,等到她重新落座,就又看不出方才她是多么生气了。美人战战兢兢地从地上爬起来,继续给玲珑剥葡萄,她是晋王后宫的妃子之一,生得美丽又多情,性格也温柔似水,玲珑选她是因为她闻起来最香。美人也很乖,伺候起她来简直是无微不至,龙女已经决定在这个世界到哪儿都带着她了。 见玲珑发怒,美人犹豫了许久,才迟疑道:“殿下,方才您与……说的那个叫桃夭的女子,我知道她是谁。” “嗯?” 见玲珑看过来,她更紧张了:“那女子本是大夏国的人,不知怎地到了晋国,王……对她十分宠爱,甚至一度要遣散后宫只要她一人。可她最后还是逃了,王因此大怒,性格愈发乖戾,从那之后,我们便不曾见过她。她逃的时候留下了她的婢女,也正是这名婢女为她争取了逃脱的时间,王震怒,将那婢女给……我看着不忍,便想救她。那婢女告诉我说桃夭乃是大夏国人,心怀仇恨,又说她心里念着青梅竹马,不过她也只知道这些。” 玲珑摸了摸下巴:“你就这么告诉我,不怕我?” 美人舔了下唇,小声道:“……殿下待我好,我便不怕。比起做王的妃子,我更愿意留在殿下身边伺候您。” 她不喜欢晋王,不喜欢对方那种野兽般的眼神,每次承宠后她都有好久不能动弹,偏偏晋王从不体谅,于是愈发苦不堪言。她们这些妃子,不过是晋王玩乐的工具,甚至是桃夭的替代品,很多时候她去侍寝,都怕第二天自己会死在那里。 王性格暴虐,所有的温情都给了桃夭,稍有不悦便打杀她们,是个嗜杀成性的暴君,殿下虽然也不讲理,可对人却好极了。 玲珑笑了下,“这就有趣了。” 她之前发了火,不想再浪费力量,那些多余的想也没用,总之,把他们打到服帖,自然就什么都知道了。 那些弯弯绕绕,玲珑懒得去探究。 590|第五十片龙鳞(三) 第五十片龙鳞(三) 如今天下分为几个大国与众小国, 所有人都依附于主国大夏,只可惜近年来大夏王族愈发凋落, 夏王昏庸无能, 一心享乐,他的儿子们也有样学样, 个个吃得脑满肠肥, 没一个有真本事, 于是其他国家, 诸如晋国之类, 心中便逐渐有了不服, 意图取而代之。先前各国派遣使者到达晋国, 便是为了联合伐夏。 谁知道没一个使者活着回来! 封建社会消息闭塞, 传达缓慢,等到各国察觉到不对都是一个月后的事儿了。他们到底不想惹怒晋王,便再度派遣使者前往晋国, 这光是路程, 又得小半个月。 不过好在这回的使者须尾齐全的回来了,但不幸的是他们都带回了一个震惊天下的消息——各国使臣已被大夏公主斩杀!而那位大夏公主,俨然已代替了晋王!不仅收服了满朝臣子, 还把晋王的妃子们都照盘全收了! 这次使者们能活着回来, 主要是因为公主要他们带句话,面对各国王上的质问,她说: 杀就杀了,还能如何 各国:??? 你这是什么态度?? 我们好端端的使臣, 能派出去当说客的,那都是学识渊博舌灿莲花的,怎么你说杀就杀了?你又不是晋王! 正气势汹汹地想集结盟友,在讨伐大夏前先把晋国打下来,趁着晋王不在,一个女人能有什么本事?她能杀得了使臣,还能杀得了这各国精兵不成! 然后活着回来的使臣们就默默地献上了公主给带的土特产——来自晋王身上的皮肉。 正如玲珑所说,已经废掉的晋王,无论割去他多少皮肉,都会再生,而他拥有极其敏感的痛觉神经,就像是传说中的肉灵芝,取之不尽。只是肉灵芝能延年益寿,晋王只能做小白鼠。 使臣悄咪咪地说:“……公主还说,要请各位王前往晋国赴宴。” 然后补充了一句:“不来的都是孙子。” 各国王上:??? 大家建交,就是要斯文有礼知进退,你这么一句不来都是孙子算什么?小孩子扮家家酒吗? “呵。”燕国王上冷笑一声,“去给各国王上送信,我们只管无视,谁给她的脸面!” 使臣更加卑微了:“公主已经命人在天下四处宣扬这次会晤了……百姓们都知道王们若是不去,便是公主的孙子了。” 燕王:…… 去就去! 于是三大国十数小国的王都整集兵马,准备去晋国给那不知天高地厚的女人一个下马威。真当自己心狠手辣杀了几个人就是个人物了?他们这些当王的,哪个都不是弱鸡!到时候就让她看看,什么才叫真正的大国风范!王位有能者居之,夏王年迈昏庸,早就不配为王! 各国王上率领大军气势汹汹地到了晋国,一路畅通无阻,甚至他们的贴身卫队带着武器进了皇宫都无人阻拦。如燕王这般便在心底笑话玲珑,是大夏公主又如何,还不是个女人,连把他们的军队拦在城外都不懂,这晋国马上便要被他们瓜分了!说起这位玲珑公主,那可是天下闻名的美人儿,也不知是何模样,按规制去大夏进贡,是要各国诸侯亲至的,只是夏王无能,诸侯势大,只派遣使者,夏王也不敢说什么,因此倒是不曾见过这位公主,只知道艳名远播,美貌绝世。 玲珑还真就喜欢这张脸呢,不然也不至于发这么大的火,她爱美味的食物,可美味的食物如果长得漂亮的话,那不是更好吗?偏偏因为晋王,因为那些乱七八糟的人,使得她的食物大打折扣,如今唇舌还略带苦味,她能高兴才怪。 等到诸王入座,整个大殿都是他们带来的护卫,刀枪林立戒备森严,大家彼此打量试探,都想得知这次瓜分晋国自己能占到多大的便宜。不过说起来有点奇怪,这用来宴客的大殿,怎么地毯的颜色怪怪的,且公主迄今未到,是怕了,还是跑了? 最可气的是宫人们垂手低头立在边上一言不发,也不说给王上们倒杯茶,歌舞表演也没有,女人就是女人,完全不懂男人的世界要怎么来,实在是令人失望。 就在诸王已经等得不耐烦的时候,总算传来了内侍尖锐的唱名:“公——主——到——” 诸王不约而同朝宫门口看去,只见四名白衣美人手持蒲扇先进门,个个生得花容月貌国色天香,光是看就叫人哈喇子止不住。随后又是四名红衣美人,较之先前则更妩媚娇艳眉目风流,可把在场的男人们给看得神情激动,饶是诸位都是王,有过无数美人,也仍旧被这美色震撼到。 然而这些美人加起来,都不如最后进来的那一位。 她容貌更美,一身黑裙不显沧桑老气,反而气场十足,天生贵胄。她一出现,之前的八名美人便立刻沦落为了陪衬,此外,黑衣美人身边还有一位青衫女子,柔美出尘,我见犹怜。 这这这这晋国,竟有这般绝世美女! 直到黑衣美人落座,诸王才如梦初醒,原来这位便是传说中的大夏公主!果然名不虚传! 对着美人,男人们的口吻都温和了许多,一个个主动表忠心愿意为玲珑所驱使,当然前提条件是她得把晋国拱手让出,有大夏公主在手上,他们做什么都是天经地义师出有名。 青衣美人习惯为玲珑剥坚果壳儿,她随身携带一把精致的小锤子,轻轻一敲,核桃便碎裂开来,然后搓去上头核桃衣,将核桃放入玲珑面前的白瓷小碟子中。 玲珑听诸王们七嘴八舌地说完,懒洋洋地撑着下巴:“你们说的这些,倒也不是不能考虑,夏王无能,那王座本就该有能者居之。” 没错没错!真是善解人意的美人啊! 诸王眼睛亮晶晶。 “我认为我就是那个有能者。” 诸王:??? 公主这是在说什么梦话?她一个女人,怎么可能当王?她会领兵打仗吗?她会安邦治国吗?她会知人善用权衡势力吗?美人只要打扮的漂漂亮亮等着夫君回家就行了,她在说什么呢?难道说晋王折在她手上,就让她变得自信起来了? “这次让你们过来,是我不想浪费时间再去打你们,你们乖乖听话最好了。”玲珑打了个呵欠,“昨天睡得有点晚,为了你们起得又挺早,真是累死我了。” 他们在大殿整整等了三个时辰,她居然还说为了他们起早??? 那名青衣美人突然呀了一声,佯作愠怒斥责边上的宫人:“这地毯都多久了,怎地还不更换?殿下可不喜欢被血染红的东西,一点都不好看。” 她说完,又娇滴滴对诸王道:“这地毯是各国使臣的鲜血染成,若是诸位王上不嫌弃,可以各自剪一块带回去,留作念想。” 那地毯颜色阴沉,刚进来的时候诸王便觉得有些诡异,没想到居然是人血所染,有些胆小的,登时便毛骨悚然。也有那敏锐的胆大的,知晓今日怕是不能善了,这公主远非他们想象中好拿捏把持的傀儡,当下站起身,拔刀呼喊:“来人!给我把那妖女拿下!” 玲珑仍旧撑着下巴:“真是无情啊,刚才还叫人家公主,一转眼翻脸就叫人家妖女了。” 她用空闲的那只手打了个响指,瞬间,先前还拿着武器指着她要把她这妖女拿下的诸王及其卫队们,像是软了骨头一样,只听当啷一片,尽是武器掉落于地的声音,而人也不由自主地倒在了地上,浑身无力,只剩下两只眼珠还能滴溜溜地转动。 先前垂手不语的宫人们立刻上前,将诸王摆放好,让他们可以清楚地看见宫门口被推进来的那个东西。 那应该是个人,半张脸完好半张脸没了皮肉,只剩下可笑的眼眶支撑着一只孤零零的眼球,半边牙龈露在外头,瑟缩着,喉咙里发出拉风箱般嗬嗬的声音,十分可怕。 再往下看,没穿衣服的那个地方……诸王顿时感同身受,仿佛自己也失去了亲密的小弟弟。 “晋王。”玲珑淡淡地说,“给诸王问个好吧。” 他已说不出话,跪在地上转着圈儿地磕头,形销骨立的模样令人不寒而栗。在场诸王都是见过晋王的,四大国中隐以晋王为首,他是个强大、不可一世的暴君,哪怕是对待联盟的小诸侯,都能随意抽出剑来将人斩杀,从无人敢置喙一句,其人高傲可见一斑。 而现在,他就像个滑稽的小丑,毫无尊严与人格。 “是变成和他一样呢,还是听我的话,我给诸位半柱香的时间。”玲珑勾起嘴角,“来人,点香。” 香很快就点上了,诸王心中生出层层恐惧,只觉得那不是香,是他们的催命符! 可是!你让人臣服,你给人机会说话啊!只剩下两个眼珠子能动!这不是故意要人命吗! “啊。”玲珑右手握拳轻轻敲击左手掌心,“忘了你们现在不能说话了,这样吧,愿意听话的,眨三下左眼再眨三下右眼,宁死不屈的斗鸡眼。” 591|第五十片龙鳞(四) 第五十片龙鳞(四) 经过和平友好的交流, 除了极个别宁死不屈的以外,大部分诸侯都选择了臣服——没办法, 小命在人家手上捏着, 甭管怎么说,先答应下来, 以后怎么样那谁知道呢? 玲珑让人把宁死不屈的当场就砍了, 只剩下愿意听话的, 她面上已没了笑容, 冷冷淡淡, 喜怒无常:“不听我话的人, 没有活着的价值。” 众人畏惧。 她又轻描淡写地说:“为了表达你们的诚意, 把你们的王印都交上来吧, 要是没带在身上,那就去死好了。” 本来还想撒谎说没带的几个:…… 看着收来的大大小小将近二十个王印,玲珑让人找了个布袋子, 把所有的王印跟收垃圾一样塞了进去, 看得下面一众诸侯心肝脾肺肾都疼,那、那可是王印,能号召各国军队的王印!怎么到她手里就跟大白馒头样不值钱了???她到底知不知道那是多么重要的东西?! 诸侯们心在滴血。 玲珑把王印让美人收起来后, 宫人们便自动给倒地的诸王及其卫队灌下难喝至极的解药, 让他们在大殿这三个时辰可不是白等的,玲珑懒得在他们身上浪费力量,便让人在大殿的熏香里添了几味药,闻得时间短, 可以消除疲劳活络经脉,可要是闻得时间长了,就会像这些人一样浑身无力,玲珑掐着时间过来的。 眼下灌了药,王印也到了手,她是不介意他们有不臣之心的。 “你们知道,不听话的下场。” 玲珑努努嘴,示意众人看向大殿中间仍旧匍匐在那里不停磕头的晋王,连晋王的骨头她都能折,更何况是在座这些王呢?她干脆又下了个命令:“来都来了,就别走了。” 诸王:!!! 半柱香后,他们木着脸排队从大殿离开,呵呵,比起被折磨成晋王那个样子,不许回封地从此留在晋国都城,好像也不是那么难以忍受了呢!早知道这是个火坑,他们打死都不跳!反正来不来都是给她当孙子! 出了大殿,四周没有玲珑的人手,有那心里不服气的,便拉了素日交好的诸侯想发泄心底的不郁之气,谁知辱骂的秽语刚出来,人就口吐白沫倒在了地上,剧烈抽搐后断了气。 身后不知何时出现了戴着面罩的侍卫,声音冷冰冰:“冒犯殿下之人,会受到上天的惩罚。” 大家还是很信鬼神之说的,看到此人惨状,其他人就是胆子再大也不敢去尝试,万一口嗨的把自己给作死要怎么办?只能老老实实按照玲珑说的被带去驿站等候分配,从此之后他们就不是土皇帝了,而是女王的臣子了,想想就觉得悲伤,但是再想想女王的美貌,好像被她驱使也不是件多么难过的事。 玲珑将晋国改名为龙之国,叫其他人看来,野心昭然若揭,龙是何等高贵的生物,只有主国大夏的王才有资格使用这个图案,公主是大夏的公主,难道说,她真的要打回大夏去不成? 许多人心里都有疑问,比如说这位大夏的玲珑公主是如何到晋国的,又是如何斩杀诸国使者,令晋王俯首称臣的,稍微消息灵通点的人都知道,公主在大夏已有了驸马,她人在这里,驸马又在何处? 玲珑把诸王们“留下”后,并没有勒令众人严守消息,她是不介意自己的事情被传回大夏的,也好让那些人做好她很快就会回去的准备,毕竟她可不是在开玩笑,而是真的很生气,且在美人的服侍下,这份火气也并没有完全被消除,只是暂时压住,等待时机爆发出来,到时候要全方位承受她怒火的人,就看对方造化了。 晋国一夕之间改朝换代的消息迅速传回了大夏,公主府内,身着淡蓝罗裙的女子手上的茶碗砰的一下跌落地面,滚烫的茶水洒了一地,甚至她的手都被烫到了,可她却毫无所觉。 旁边的婢女见了,惊慌道:“姑娘您的手——” 桃夭按压下心中不安,抓着她问:“你说的可是真的?晋王他……他真的出事了?!” “是啊。”婢女老老实实点头,“现在外头都传遍了!晋王他、他被毁了容,还被、被阉割了,据说现在还悬挂在晋国都城的城门上呢!而且现在已经没有晋国了,不知道公主用了什么方法,竟是收服了四大国并十数小国诸侯,将所有诸侯国容纳为一国,取名为龙之国。” 桃夭不敢置信:“这、这怎么可能呢?!她不过是个女人,她怎么能做到这样的事情?这不可能啊!” 驸马则在书房与自己的亲信议事,他也得知了此事,心中很是不敢置信:“传言可信否?” “回爷,晋国的探子回报,可信。” 那亲信犹豫了两秒,又道:“晋国都城有不少探子,但除了大夏的探子以外,剩下的……尽数被抓住了,就好像他们是故意放走大夏的探子一般,属下愚昧,实在不明白这是何用意。且……爷,那真是公主吗?会不会是别的人?” 驸马摇头:“都有人亲眼目睹了,除了她不会是旁人。只是此事太过匪夷所思,其中定有蹊跷。” “爷,听探子回禀,如今各国都在传言女王乃是真龙转世,有神龙护体,已有许多百姓开始信奉女王……” “不过是统治者的手段罢了。”驸马淡淡地说,“此事日后再议。” 待到亲信退下,驸马犹自坐在书房,他想起自己温柔娇弱的妻子,两人成婚两年,她一向是柔情似水,事事以他为先,他对她无比了解,她哪里来那样的本事?便是枭雄,想要收服各路诸侯,也不可能只用了这么短短一点时间!且不说其他诸侯,只一个晋王,便是绝顶的难缠,这其中必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恍惚中,眼前再度浮现出公主如花的容颜,驸马用力闭上眼睛,再睁开时已是一片平静。 是他对不住她,只是事已至此,他并不后悔,若是有来世,再去补偿她吧。 桃夭则心慌意乱,一方面她不认为一个女人能做到这一点,再说古代消息闭塞,三人成虎,一句话经过了这么多人的嘴,早不知偏离真相多少了。可另一方面,她又实实在在地为晋王心痛,想到那个英俊傲慢天生尊贵的男人如今的处境,她便觉得心头阵阵紧缩。当初从晋国逃离,她没有犹豫,因为她知道跟随晋王不会有结果,是以义无反顾地奔向了大哥哥的怀抱。 大哥哥贵为驸马,却没有忘记他们儿时的约定,她顺利留在了公主府,也顺利的……不,不应该这么说,她其实并没有对公主做什么,把公主掳走的是晋王的人,是他们自己认错了,跟她有什么关系? 她只是,顺应天命,选择了正确的人罢了。 没错,就是这样的,公主本就该早死,无非是换个死法而已,大哥哥才是最终那个统一天下青史留名的千古一帝,她辛辛苦苦地跟随在他身边,为他出谋划策,不就是为了看他君临天下么?这大夏朝廷黑暗无能,霸主之位本就不该属于夏王那样的老色鬼! 如此在心中说了数遍,总算是将自己说服的桃夭轻轻吐出一口气。 本就该如此,而她会成为大哥哥身边最耀眼的那个女人,历史的轨迹便是如此,没有任何人能够改变。 只是又难免有些苦涩,到底是叫别人占了大哥哥发妻的位置,那个矫揉造作的公主,一天天的只知道悲春伤秋,为了些无聊的事情掉眼泪,不能帮到大哥哥便算,还只会扯后腿! 桃夭站起身,她要去见大哥哥,无论那个女王是不是公主,他们都得早做准备。 而这边,玲珑派去大夏的探子们也都回来了,带回了与公主有关的消息,玲珑一边拿手指头在桌上画圈圈一边张嘴等美人投喂,得知公主府多出个“姑娘”后无所谓地笑了笑:“这姑娘就是桃夭?她跟驸马现在是什么情况?” 探子恭敬回禀:“虽然并未夜宿,二人却时常携手相拥。” 这是委婉地说明那两人早已两情相悦了,玲珑寻思着公主还没死呢,驸马就急着给她戴个绿帽子?还有那夏王,自己闺女失踪了,连问都不问一声? 晋王于两军阵前命人糟蹋公主时,驸马射来的那一箭,说是为了气节,倒不如说是顺水推舟送公主去鬼门关。 否则他还要接受这样一个不贞的荡|妇吗? 晋王,驸马,桃夭,三个人的爱恨纠葛,关公主什么事?桃夭自晋王身边逃走,晋王便派人去大夏抓她回来,谁知道抓回来的不是心心念念的姑娘,而是罪魁祸首公主。晋王本就恨毒了驸马,对公主自然也没什么好感,变着法的折磨侮辱她,剩下那一对郎情妾意地在大夏谈恋爱成大事…… 玲珑心想,晋王该不会是个缺心眼吧? 甩了他的人是桃夭,绿了他的人是驸马,他却拿公主撒气? 真是好本事。 592|第五十片龙鳞(五) 第五十片龙鳞(五) “殿下, 您……别生气呀。” 眼见玲珑一直不说话,美人开始慌了, 她绞尽了脑汁想要安慰玲珑, 可事已至此,什么安慰的话都说不出来, 那位驸马确确实实是已经背叛了公主, 美人还真不想给他说好话。 玲珑眨了眨眼睛:“我没有生气。” “您没有生气吗?”美人微微愣住, 方才那表情, 怎么也不像是没有生气的样子呀。“那殿下您……您打算要怎么做呢?” “当然是把大夏也打下来。”玲珑伸个懒腰, “这样驸马才能清楚, 他这辈子, 也顶多就只能做个驸马了。” 玲珑这话可不是说着玩儿的, 大夏国运衰败,夏王昏庸,各路诸侯早已虎视眈眈, 只是碍于名声, 谁都不想先做那个出头鸟。此番派遣使臣前往晋国,就是因为晋王主动提出要做先锋——他的心上人跑去了大夏,他心里着急得很, 自然对诱拐了心上人的大夏恨之入骨。谁知道使臣们个个有来无回, 诸王为了不当孙子率领卫队前来,原以为拿下玲珑是板上钉钉的事儿,谁知道轻而易举就被反杀,如今小命还在人家手里攥着呢! 夏王骄奢淫逸贪图享乐, 你要说他多残酷多暴虐,那没有,比起动不动就把妃子玩死动不动就拉臣子出去砍脑袋的晋王,夏王简直称得上是一位和平使者。然而正因为他贪图享乐,上行下效,将整个朝廷都弄的一股歪风邪气,有志之士遭受排挤,溜须拍马的小人得到重要。 别的不说,光是每年夏王出去避暑都要兴盖新的行宫,劳民伤财不说,负责的官员也是有样学样拼命的捞油水。国库不足,便施行严苛的赋税。百姓交不出赋税,便打砸抢烧,不像是官兵,倒像是强盗。为了补齐赋税,许多人家的青壮年劳力咬牙进山下海,只为捕获珍奇异兽,捞起美蚌珍珠,以抵赋税,换几口饭吃。 便是如此,也仅仅是能温饱,夏王每每兴起一个稀奇古怪的念头,便要征收一次赋税,百姓为了活命,就要拿命去拼,不知多少人丧命于猛兽之口,葬身于大鱼之腹,多少人家支离破碎,家破人亡。 但宫中的夏王是不知道的,他从不关心这个,他只关心明天他的新王冕上镶嵌的珍珠够不够大,色泽是否饱满鲜活,百姓是什么?他是王,本就该享受天下供奉。 想必驸马也是打的这个主意,夏王早已失了民心,各路诸侯但凡有一人揭竿而起,定会有许多活不下去的百姓纷纷响应,只是这个出头鸟并不好当,大家都想做隔岸观火的那个,谁都不乐意下场。 好了,现在他们如愿以偿不用下场了。 大夏民生维艰,除却那些靠着祖宗余荫进入军中作威作福的贵族外,普通将士过得也很清苦。从兵部派发下来的粮草军饷,要经过无数人的手,这个啃一口,那个咬一嘴——等发到将士们手中,已是不剩多少。因多年未打仗,他们过冬的棉衣里头夹的都是以次充好的烂棉花,再不然就是芦花!看着厚,其实根本不保暖! 夏季炎热,军中不少人中暑,上报后连个解暑的汤药都要走程序! 打仗? 怎么打? 他们的武器早已老化,也没有安全结实的盔甲,再加上愚蠢不堪只会摆架子的将军——请问他们要拿什么跟龙之国的军队打?上去给人虐菜的吗? 龙之国的军队由各个诸侯国的精兵良将组成,诸王对大夏这块香喷喷的肥肉虎视眈眈,私底下演练兵马征集粮草,没想到便宜都被玲珑给占了! 他们中也不是没人想反抗,只是先前那个嘴上口嗨公主几句的瞬间就倒地暴毙,其他不安分的也都没活过几天,剩下的人就慢慢老实了下来,反正都被困在原晋国今龙之国的都城不得离去,说白了,就是当人质,但用玲珑的话说这叫吉祥物。 豪情壮志是可以被磨掉的,诸王们老实了过后发觉自己过得也挺好,何必非去跟大魔王斗智斗勇呢?听说公主乃是真龙转世,有神龙护体,他们这些凡夫俗子还是不要招惹得好,毕竟大家都想好好活着。 晋王现在还被挂在城楼上呢!半死不活人不人鬼不鬼的,他们可不想惹了公主发怒,到时候也被割去小弟弟挂上示众,那也太惨了!现在这样吃着冰镇的瓜果听着戏聊着天儿再对公主表一下忠心不好么! 诸王大部分平庸,野心倒是有,只可惜没有与野心相匹配的实力,其中有几个脑子比较灵光的,被玲珑抓去当了小秘书,她不喜欢看折子,这几个人看点折子再跟她汇报,这点事儿还是能干的。 晋王在位时制定了许多苛刻的律法,还研究出了诸多酷刑,百姓犯了一点点小错都要被砍头,奈何他性格暴虐,百姓敢怒不敢言,玲珑将他先前所定律法尽皆废除,然后搬出一本写满字的律法给几位听话的王做参考,并且给他们半个月时间,据此制定新律法。 她还命人专门成立了普法部门,挑选识字善言之人前往各国,由城及村进行宣传,首当其冲的就是免去所有百姓三年赋税! 百姓们可不管王座上的是男是女又是什么身份,光是免税三年的这一条,便足以让许多百姓对玲珑歌功颂德了! 那么,空虚的国库,要怎么办呢? 三年免税,彻底减轻了百姓们的负担,可要打仗,军需不能少啊!臣子们的俸禄不能不给啊! 加在一起足有二十个的大小诸侯国,各国皆有文武百官,龙之国建立后根本养不起这么些人,玲珑也很好说话,上到一品大员首辅阁老,下到九品小官县官差役,全部都要考试!考不过的都要被裁员! 在攻打大夏前,总得把龙之国的政务处理好,否则她前面装着逼结果后院起火谁来负责?还想让她再生一次气吗? 不仅如此,玲珑还招收女官,只要有一技之长,都留作备用。远的不说就说近的,晋王后宫那一堆美人,为了晋王争的头破血流你死我活,结果晋王凉了,她们失去了目标,也争不下去了。这些美人大多精通琴棋书画诗词歌赋,才貌双全,玲珑很温和地告诉她们,她不养吃白饭的人,要么回家自找出路,要么就听她的吩咐给她干活。 美人们哭哭啼啼地答应了。 按照她们各自擅长的才艺,有专人将她们分派下去,在各个岗位上发光发热。因为晋王喜欢桃夭那样有才华又有许多奇思妙想的女子,美人们为了争宠也都非常拼命读书,虽说晋王暴虐,可不受宠的人在后宫根本活不下去!她们还有自己的家人,朋友,不能就这样在后宫埋没一生。 那些个死在晋王床上的妃子,虽然自己死了,可家族却都得到了赏赐,与其在后宫枯萎老去,倒不如争一把。 谁知道一朝变天,晋王凉了。 美人们迅速打理好自己开始走向新生活,干脆利落地就跟没为个男人要死要活一样,几个当初掐的死去活来的美人,如今已经好的能睡一张床了! 玲珑根本不拦着她们找第二春,有些被晋王弄去半条命的美人,眼见晋王失势,还大着胆子跟新的夫君去见他,冷嘲热讽一番然后心满意足回家。 晋王在城门上挂着,眼见自己的女人们一个个给他戴了绿帽,又是恨又是绝望,内心深处却再没有对玲珑的报复欲,因为他已经不敢了。甚至如今他想起心爱的桃夭姑娘,心中也不再生出情愫与感动。 跟永恒的绝望比起来,爱情似乎不是那么重要了。 玲珑派人把诸王的小金库都给搜刮了一遍,然后干起了她最爱的事情——抄家! 真正有风骨的世家得到重用,尸位素餐的贪官污吏尽数被拔起,谁都不知道她是怎么认出来的,倒是让百姓与诸王愈发相信她是真龙转世的说法,否则为何没有人能逃出那一双龙之目?只要被她看着,他们的前世今生她都能知道! 玲珑觉得他们真的是想太多,她饿着呢困着呢,力量是多么珍贵的东西,她连公主都舍不得用,怎么可能会在这些人身上使用?好歹也是在人类世界活了这么久了,她只消抬眼一看,便知他们所言真假。前世今生什么的,她才懒得管。 这样的做派,换作任何一位王,都是无法完成的。百官的反对,世家的阻挠,文人的口诛笔伐……都是改朝还代路上的绊脚石,许多帝王便会因此妥协,可到了玲珑这儿通通不好使。 她最凶,所以她说什么都是对的,不容许任何人说一个不字。 严格说起来,她其实比晋王更像是一个暴君。 可叫百姓们说,历史长河中那些万古流芳的帝王,也比不上这位免去他们三年赋税,赐予他们美满生活的暴君。 593|第五十片龙鳞(六) 第五十片龙鳞(六) 将国内一切事物处理完毕, 玲珑终于腾出手来去收拾大夏了。 美人还跟在她身边,也将玲珑这些时日的所作所为看在眼中, 她对玲珑愈发崇拜感恩, 甚至主动提出要随军出征。怕玲珑拒绝自己,裹着小脚弱不禁风的美人还学女兵们一大早就跑去训练, 奈何一双小脚不答应, 她为此十分沮丧, 甚至没脸见玲珑。 玲珑以暴君之姿, 不容置喙地废除了裹小脚的陋习, 并且关闭了全国的青楼赌场——她完全是不讲理的, 她说什么就是什么, 不准任何人说一个不字。 穷苦人家的姑娘没有条件裹小脚, 家中稍微富足的,基本上都是三寸金莲,若有不裹的, 出去便惹人笑话, 母以为耻,夫以为辱。因此也有人违抗命令,偷偷给家中女儿裹了小脚, 谁知第二天就被人抓了出来, 众目睽睽之下,那位老爷就如他女儿一般,也被裹了两只小脚。 当时美人还去看热闹了,那位老爷哭喊地宛如杀猪一般, 周围许多男子面露惊恐,想来是感同身受,即便心中不服这个命令,也不敢反抗了。 但她的脚已经裹了许多年,早就好不了了。 所以她跑不快,甚至稍微走得快一些脚边疼得不行。美人悄悄把裙子往下拉了些,不想让殿下瞧见自己的这双金莲。她曾经觉得这样的脚很好看,可在自己再也不能跑跳之后,这双畸形的脚便显得如此丑陋。 玲珑并不关心人类的情绪,可当她体贴起来的时候,简直能让人把心都挖出来给她。 美人数日闷闷不乐,一日伺候玲珑用膳,便听玲珑漫不经心地说:“我找了几个愿意尝试为女子放足的大夫,你愿不愿意当第一只小白鼠?” 美人一愣,迅速反应过来,眸中满是泪光:“殿下说得是真的吗?!我、我的脚……我也可以跟其他姑娘一样吗?” “当然。”玲珑将鸡骨头咬得嘎嘣脆,“到时候你是想跑还是想跳甚至扔铁饼都没问题。” 美人哇的一声哭出来,狗胆包天地搂住了玲珑的脖子。玲珑被她搂得险些喘不过气,好在美人很快意识到了,这才不好意思地收回手,傻呆呆地冲她笑。 她自然是愿意的,成功了的话最好,不成功,至少也能让大夫们在自己身上做实验,这样的话,其他裹了小脚的姑娘说不定就会有救。美人对玲珑迷之相信,总认为玲珑说的话必然都是对的。 等到龙之国大军出征,美人的脚已经好得差不多了,只是跟那些不曾裹足的姑娘比起来还需要长久的锻炼。也因此,她没法随军了,为此她还偷偷哭了一场,玲珑走前捏了一把她的小脸儿,轻佻道:“这就流泪了?” 因着要出征,她没有再做女儿打扮,而是穿了一身银色轻甲,长发用玉冠束起,眉眼含笑,多情风流,别说是美人,就连那群围绕在她身边的将士,都忍不住偷偷看她一眼,再把头低下,不敢再直视。 这一刻,美人无比清晰地感受到了龙的魅力,无关性别。 她站在原地,痴痴地看着大军远去,双手慢慢在胸前抱起,诚心诚意地祝愿殿下早日凯旋。 从龙之国都城去往大夏,行军须得两日,夏军物资匮乏军心涣散,如今天气转寒,那些打头阵的士兵身上甚至连铠甲都没有一件!两军交战,挑破了夏军将士御寒的棉衣,里面纷飞的芦花简直让人想要高歌一曲芦花白芦花美花絮满天飞。 再看龙之国这边,精兵强将无数,装备齐全武器精良,夏军节节败退,龙之国军队势如破竹,即便到了后头夏王拨来军饷粮草,也已经是杯水车薪抢救不及。有了军需又如何?这些瘦弱无力的士兵,难道拿起武器穿上铠甲,就能跟训练了数月的龙之国军队抗衡了吗? 诸侯们不敢动大夏,是因为大夏是主国,当年大夏开国王上将天下分为二十国,论功行赏给账下功臣,慢慢地便形成了后面的二十诸侯国,谁先对大夏动手,谁便是背信弃义。想要一统天下,大家都还是挺要脸的,属于那种你不动手我也不动手要么大家一起动手要么谁都别动的状态,也因此夏王能潇洒快活这么多年,否则以他的治国水准,早就被人拉下马了。 他的儿子不少,可惜个个都是草包,不堪大任。换作正常的君王,早就着急后继无人,夏王不,夏王就喜欢自己儿子跟自己一样贪图享受,他实在是没有治国的才能,也没有这个概念。 听说龙之国的军队都打到大夏都城来了,还饮着美酒欣赏歌舞的夏王终于慌了,此前战报频来,他听了觉得闹心,反正不到跟前他是没有感觉的,待在王宫之中,一切都没有变化不是?眼下听闻喊打喊杀声,他总算知道怕了,开始收拾东西准备逃跑,可是那么多的爱妃,要带哪一个走呢? 左看看右看看,是哪个都舍不得,哪个都想带。美人们也梨花带雨地看着他,她们都知道自己的命运,亡国美人,能有什么好下场?若是夏王不肯带她们走,她们就只能死在这里了。 夏王咬着牙,正想说全带走,身边的内侍道:“王上,与其让娘娘们留下来受辱,倒不如让她们殉国!也能保全贞洁!” 夏王吓了一跳:“你你你你是说——” 他面上惊讶,却很是意动。这些美人他一个都不舍得抛下,每一个都是他的心头肉,可是真要把她们全带走也不现实,他是要去逃命又不是去避暑,带的女人多了必会暴露行踪,可把她们丢下,他又于心不忍,想到那群粗糙的叛贼会对娇滴滴的美人们做什么,夏王就一阵心痛。 唰的一声,他拔出了自己的佩刀,眼中逐渐积蓄泪水,不舍又凛然地对美人们说:“爱妃们!今日国破家亡,江山即将沦入外人之手,寡人不舍你们,便亲自送你们一程!” 说着便挥刀向离自己最近的一个美人砍去。那美人看起来年纪颇小,也就十五六岁,生得蛾眉弯弯明眸皓齿,她恐惧地看着朝自己劈下来的宝刀,绝望地闭上眼睛,只希望死去的时候不要太疼—— 只听哐啷一声,火花四溅,小美人颤抖着睁开眼睛,发现一柄长剑挡住了夏王的宝刀。她顺着长剑看过去,又见到一位身着轻甲的年轻男子,正是他挡住了夏王的剑。 “父王可真是狠心,这么多美人儿,换作我,可不舍得杀。” 夏王一听这声音有点耳熟,就看见边上的内侍哆嗦着腿软跪地:“王、王上!!” 他便沿着内侍的视线看过去,见到一张熟悉又陌生的脸。说熟悉,是因为那张脸是属于他一个女儿的,说陌生,则是因为神态表情,都跟他印象中温柔乖顺的女儿不同。甚至夏王都不大敢认,即便那张脸是他忘不掉的。 他想起有传言说是大夏公主杀了晋王收服了各路诸侯,当时夏王根本没当回事,难道说…… 若他的女儿便是传闻中的女王,岂不是证明他能继续当他的夏王,过他的快活日子了?! 夏王脸上的惶恐苍白瞬间消失,他脑子本就不灵光,如今更不好使,居然丢开手里宝刀笑眯眯地朝玲珑走去:“寡人的乖女!原是你!把父王吓了一跳!你一路征战为父王一统天下所做的努力,父王决不会忘记!好孩子是不是累坏了?寡人马上叫人给你收拾宫殿!” 玲珑笑看夏王上演一出慈父戏码,看了眼那还倒在地上的小美人,弯腰将对方扶了起来,小美人柔若无骨遍体幽香,还羞答答地跟她行礼道谢,玲珑不禁感慨道:“会玩还是父王会玩,这么多美人,看得我眼睛都要花了。” 她眼中露出势在必得的光彩来! 没办法,新学堂师生比例失调,到处都缺老师,后宫的这群女人有才华嘴巴又甜,别提多适合教小孩了,看到眼前这一片美人玲珑就仿佛看见了蒸蒸日上的龙之国! 夏王嘿嘿一笑,正要再跟玲珑套近乎,她却突然敛去了面上笑容,变得无比冰冷起来:“你是不是搞错了什么,我都打到这里来了,你跟我说,我是为了你一统天下做努力?” “你还要脸不要?” 夏王:…… 玲珑从他身边走过,到最上的王座落座,视线扫过夏王身边的内侍,便立刻有人将内侍押下,夏王顿时急了,这可是最得他心的内侍,杀不得啊! 他正要跟玲珑求情,玲珑便嘲笑他:“身边养了别人的眼线,真是蠢不自知。” 夏王看着有主见,其实耳根子特别软,内侍这样能说善道的留在他身边,只有他被蛊惑的份儿。驸马将人塞到夏王身边可花了不少功夫,倒也不亏,这内侍对驸马确实是忠心耿耿,只可惜他遇到了玲珑,今天恐怕要是没命活着出去了。 手起刀落,鲜血溅了夏王一身,把他吓得一愣一愣的,呆呆地问:“你、你不给寡人继续当王?” 玲珑:? 是什么给了夏王这样的自信,让他以为她会把自己的辛苦成果让给他? 她又不是公主,跟夏王之间薄弱的血缘对玲珑来说根本没有意义,摆摆手,便有人堵住了夏王的嘴,将他拖了下去。美人们看得瑟瑟发抖,对亲生父亲尚且如此,对待她们这些只能讨王上欢心的玩物呢? 594|第五十片龙鳞(七) 第五十片龙鳞(七) 施桓心中是极其不甘的。 他为了颠覆大夏, 做出了这么多的努力,眼看就要成功, 却被人横插一脚, 直接毁了他全部的努力。如今他只能兵败而走,还要躲避围剿与追杀——到现在他都想不通, 事情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 为何自己筹谋多年如履薄冰的事, 到了玲珑手上, 就是如此轻易?她为何没有受到一点阻拦便能坐拥天下?施桓在做驸马前便在朝中任职, 他很清楚夏朝的腐败与黑暗, 也不是没有心有胸壑之人试着肃清朝政改|革变|法, 可夏王根本就是个混不吝的人, 他只要自己享乐, 哪里会管百姓死活? 越是进谏越是有想法的臣子,在夏王这就越不受重用,越被排挤, 很快地, 朝中能臣便去了十之七八,有触怒天颜被罢官的,也有主动归隐的, 还有些是得罪了人, 莫名其妙地就“暴毙”了。 这样的一个藏污纳垢的朝廷,施桓根本不屑待,更何况他与夏王有旧仇,从一开始他就是抱着颠覆大夏天下的念头来的, 他要取而代之。 他花了很多年的时间培养自己的势力,在夏王及重臣们身边安插许多棋子,为的就是有朝一日起事。尚公主,本就是他意料中的事,婚后两年他对她的怜惜温柔也不是作假,只是在江山面前,施桓知道自己会作何选择。这也是为何他得知公主被晋王的人带走后,没有在第一时间去找的原因。 眼前的他暂时还没有跟晋王抗衡的能力,夏王愈发信任他,可施桓觉得远远不够。 现在说什么都晚了,他的计划彻底毁了,甚至手头的人也折了大半,只剩下些亲信,在龙之国军队攻破大夏都城之前,带着他们仓皇逃脱。 逃亡的日子是清苦又不安的,因为随时随地都有追兵,他们各种乔装打扮瞒天过海,就是想快些逃出大夏,向北去投靠别的诸侯。 桃夭始终陪伴在施桓身边,不管他做了什么决定,她都坚定地相信他,认为他一定能够做出一番大事业。两人的感情愈发升温,在失去了一切之后,施桓那颗蓬勃的野心终于暂停,患难见真情,直到如今他才愿意彻底相信桃夭的真心。因为是在逃亡,两人的婚礼举行的十分仓促,一坛子酒,拜了天地,便是夫妻了。 他们刚圆房,守夜的护卫便发出警报,说是追兵已至,施桓逃亡多日,满心挫败愤恨,今晚总算是可以借由肌肤相亲发泄出来,谁知箭在弦上,就又要开始逃了! 从大夏都城逃走时,他身边一共有一百多名亲信,如今损了大半,只剩下二十几名了。他们都跟桃夭一样,坚信施桓是成大事之人,并心甘情愿为施桓献上性命。 “爷带着夫人走!我们断后!” 施桓深深地看了几名亲信一眼,咬牙,“桃夭,走!” 桃夭在他怀里哭成了泪人,两人仓促上马,一路向北飞驰而去,许是留下的亲信很拼命,竟真的挡住了追兵,为他们争取了逃脱的机会。 可怜新娘子一身红衣染上了脏污,连新婚的甜蜜都没能尝到就要开始饥寒交迫的大逃亡。不知是不是自己的错觉,桃夭总觉得有哪里不对。 很显然,施桓也察觉到了。距他们从都城逃走已过去快一个月,就没有一天睡过安稳觉,人手也越来越少。最可气的是,无论他们怎么逃怎么伪装,都会被认出来,每次九死一生逃出去,都要折几个人在里头。施桓命人重新清点了下人数,这下包括他和桃夭在内,一共只剩下十一个人了。 他有种奇怪的直觉,仿佛追兵们不是真的追丢了他们,而是像猫捉老鼠一般,刺激他们时刻保持精神上的高度紧张,到哪儿都得小心翼翼,他们的行踪说不准早就被掌握的一清二楚! 这是侮辱,也是嘲笑。 可施桓是不肯死的,他绝不肯一事无成就这样死去! 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对方如此轻视他,便是他的机会! 眼看国境在即,他们很快就要逃出大夏,无论是施桓还是桃夭,以及所剩不多的四名亲信,都露出了喜悦的表情。驱马前行,施桓突然察觉不对,这里太安静了! 他几乎是立刻下令命人撤回,可惜已经晚了,嘴巴上叼着根草肩上扛着大刀的中年男子正朝他咧出一嘴白牙:“驸马爷好,驸马爷去哪儿潇洒?” 施桓心头一沉。 他认得这个中年男子。龙之国军队攻打大夏,朝中没有能用之臣,夏王终于将能调动军队的王印交给了他,这本是施桓建功立业稳住军心的好机会,可他实在是太高估了大夏那些贪官污吏!大夏的军队长年不打仗,军饷粮草从国库拨出就被扣,谁都想捞点油水,发到将士们手上的所剩无几! 他们没有尖锐的武器,没有御寒的棉衣,连铠甲都沉重破损,吃不饱穿不暖,拿什么跟龙之国的军队打? 偏偏龙之国的军队打仗,除了正面刚之外还特别喜欢用些阴损的招儿。大水大火什么都招呼上了,甚至他们还有能够进行远程攻击的连弩!饶是施桓用兵如神,也不可能力挽狂澜。节节败退之下,便让人打到了大夏都城。 他是不甘心俯首称臣的,便带了夏王的王印逃走,想着投靠其他诸侯——即便女王收服了各路诸侯,也不能保证他们都对她忠心耿耿,大夏是主国,夏王的王印便是名正言顺,施桓认为只要自己有王印,就有卷土重来的机会! 而眼前这名中年男子,便是龙之国的大将之一,也不知是什么来历,总之对女王俯首帖耳,且骁勇善战。施桓在战场上与其交过手,其人武艺高强勇猛无比,自己却只剩下四名亲信,不可能是他的对手。 他冷着一张脸,看似沉静,心中却在思考要如何逃脱。桃夭也格外紧张,她的手微微颤抖着捉住了施桓的衣袖,其实她应该知道的,历史的走向有了变化,跟她所学到的有很大不同。她不知道是自己的存在使得这个世界发生了改变还是别的什么原因,甚至于桃夭心中有着诡异的第六感,也许她身边这位,在后世被人称为千古一帝的君王,就要不存在了。 中年男子挠了挠头:“你们是老老实实跟我走呢,还是被我揍一顿捆起来再走?” 反正殿下也没说要活的,要是下手太重一不小心打死了,那也算这俩奸|夫|淫|妇活该! 施桓将手中长剑丢在了地上,意思是要束手就擒了,男子嘿嘿笑了两声,示意下属上去绑人,谁知变故就在一瞬间,上一秒表示要投诚的施桓转手便从袖中亮出一把短匕,男子瞳孔一缩,上去拽住下属的脖子把人扯回来,与施桓交起手来。 若是平时,两人说不准能打个不分上下,奈何逃亡多日,施桓早已精疲力尽,根本不是男人对手,很快便被绑了起来。男人抹了把汗,后怕道:“殿下说得对,果然要小心,差点儿折了个弟兄。” 说归说,他也是蛮佩服施桓的,够狠够有胆量,就是运气差了点,非要跟他们家殿下杠上,换任何一个王,施桓绝对都能反杀。 施桓被绑,桃夭自然也逃不掉,这群将士压根没有怜香惜玉的意思,也怪她一路风尘仆仆,再好的美貌也大为减半。 两人被关在囚车里一路颠簸着带回了都城,这回可没有好吃好喝的供着,囚犯啥样他们啥样,等到了都城,玲珑就没认出来面前这俩黑不溜秋丑了吧唧的人就是公主记忆中玉树临风的驸马跟秀外慧中的桃夭。 龙女沉默了。 边上的美人轻轻推了她一下:“殿下。” 施桓自然认出了王座上面的人是谁,这是公主被掳走后他第一次见到她,她跟过去完全不像,只有那张绝美的面容说明了这的确是他的妻子。施桓嘴唇动了动,喃喃道:“公主……” 他看到的是光鲜亮丽手握大权的公主,而不是本该衣衫褴褛失贞被辱的公主,因此前者让他开始回忆起逝去的美好,后者只让他感到羞耻。 玲珑纠正道:“你该叫我殿下,现在我可不仅是公主。” 她说完,又看向跪在地上一直低着头没说话的桃夭,“许久不见,桃夭,你就没什么想对我说的?我若是没记错,我待你不薄吧?怎么着,听说你俩在逃亡途中情比金坚还成亲了?哟,没看出来你这身衣服原本是红的啊,弄脏了可就不喜庆了。” 她一边吃美人喂来的荔枝一边说风凉话,听得桃夭心中难受至极! “既然已经落到你手里。”桃夭逼着自己维持最后的尊严,“那就……” “啊对了,我还给你准备了一份大礼,快快快,把我给桃夭姑娘准备的礼物拎上来!” 桃夭一愣,礼物?给她的? 立刻有人从殿外推来一辆展示用的小囚车,囚车里的人一|丝|不|挂,因此可以清楚地看见他下面缺少了小弟弟,还有他半张空洞的脸,不是晋王又是谁? 不过现在他已更名为晋奴。 595|第五十片龙鳞(八) 第五十片龙鳞(八) 桃夭猛地捂住嘴巴, 泪水像断了线的珠子般滚落,冲刷掉她面上的灰尘, 露出底下白皙一些的肌肤来。旁人认不出这个人, 难道她还不认得吗?是晋王! 她对这个男人爱恨交织,心情复杂。诚然, 晋王相貌英俊身材高大, 若是放在现代, 定然是无数人追捧的大帅哥, 可同时他的性格也非常暴躁易怒, 且从不把他人的想法放在心上, 桃夭在他身边的那段日子可以说相当煎熬, 因为晋王就是个典型的大男子主义者。他也许是爱她的, 可他的爱充满了占有欲与控制欲。桃夭曾经试探过问他,若是他们两人在一起,他会不会只要她一人。 晋王理所当然地说不可能。 闻言, 桃夭更是坚定了离开他的决心, 跟这样的男人在一起能得到什么呢?只会让自己也不快乐,难怪史书上晋王最终死于愤怒的百姓手中。 她千辛万苦才从晋国王宫逃了出来,跟随米商到了大夏。 虽然她并不爱晋王, 可这并不代表她心中没有他的位置, 甚至于在最初到达这个世界的时候,桃夭也为晋王怦然心动过,只是理智很快地告诉她他们不适合,她不可能留在一个注定会失败的男人身边, 且他脾气那样坏,她根本受不了。 然而现在,那个不可一世、总是很嚣张很霸道的男人,变成这副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 桃夭宁可他死在暴|民手中,也不愿他受到这样的侮辱!她心中一瞬间对坐在王座上那个言笑晏晏的女人充满了愤怒与恨意,她厉声质问:“你疯了吗?!你怎么能这样对他?他是个人,不是可以随意宰杀的动物!你若是不喜欢他,杀了他便是,为何要如此折辱他?!” 美人剥荔枝的手指停了一瞬,几秒后才继续,她抬起眼皮子看了桃夭一眼,忍不住想起晋王从前的种种恶行。 世上的女人,在他眼中除了桃夭,其他都是玩物。有多少次她都要以为自己会死在那张龙床上,而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还活着,又是多么的庆幸。她跟其他有家人的嫔妃不同,她不求名利地位,不需要去讨好晋王,可只因为她笑的时候像桃夭,晋王便不由分说地将她抓进宫中! 甚至于在她疼得以为自己快死掉的时候,他还逼着她笑。 她乖乖笑了,他却不满意,会更加震怒,因为他觉得冒牌货果然是冒牌货,再怎么像都是假的。 “因为我高兴啊。”玲珑理所当然地回答,“不然还能说因为爱吗?” “你!”桃夭啐了一口,“像你这样的人根本就不配当王!” 玲珑无所谓道:“可惜我还是当了。” 她气人是真的有一套,她跟人杠上时从来不输就是因为她从不让人牵着鼻子走,而且非常擅长带别人的节奏,桃夭这样的道行在龙女面前根本不够看。 “我不仅当了,现在你的生杀大权也在我手上呢。”玲珑笑弯了眼眸,“既然你这么心疼他,那我就大发慈悲成全你们,让你跟他做一对生死鸳鸯,你觉得怎么样?” 桃夭被玲珑这种谈笑风生间威胁人的语气给吓得打了个哆嗦,她看着玲珑,半晌,一个字也没说出来。明明是熟悉的脸,可不知为何,她却觉得跟从前的公主完全不同。 至此,桃夭总算是有了些微的心虚。 当初晋王派人来抓她,她深知回去后绝对会被他关起来,甚至把她腿打断让她不能再跑也是有可能的,那时候桃夭心中满是俊秀出众的驸马爷,怎么可能跟晋王那样危险的男人在一起?说真的,她都怕哪天醒不过来直接叫晋王给一把掐死。那种病态的爱,真正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时候,是非常可怕的。 所以她用了个心眼,跟公主换了个身份,让公主代替自己被抓走。 她也是没有办法了,与她体型相似年龄相仿的只有公主一人,而且,她有一些难以启齿的私心。每每看到公主与驸马爷施桓琴瑟和鸣,桃夭心中都嫉妒无比。她清楚地认识到在自己心中,施桓跟晋王的地位是不一样的,晋王在她看来只是个会让她虚荣心得到满足的追求者,施桓却是她崇拜的偶像,是她做梦都想拥有的男人。 反正历史上公主本身也是生产时一尸两命,也就是最近两年的事,她总是要死的,不是吗? 而晋王在发现抓错人回去后,曾派人给桃夭递过信。 他威胁桃夭回去,否则便要将所有的怒气都发泄在公主身上。他以为她们很要好,就拿公主来威胁她,可他不知道,其实她内心深处,是期盼公主快些死掉的。 这件事,桃夭没有告诉任何人,哪怕是她无比崇拜与信赖的施桓。 眼下玲珑嘲讽,桃夭才想起自己当初做的好事,她神情慌乱,可能是扮演一个完美的人设扮演过了头,真入戏了,把自己干的丰功伟绩忘记的差不多了,被玲珑一提醒才记起。 要把自己也变成……晋王那样? 桃夭胆子不大,她甚至都不敢看晋王第二眼!她知道晋王对除了自己之外的女人并不算好,可她都没有亲眼看过他处置别人,因为他心疼她,不让她看那些血腥的东西。因此在桃夭心中,杖毙、拉出去砍了……这样的命令,也就仅仅是命令而已。 又不是她下的令,又不是她害的人。 玲珑用指节敲了敲桌子提醒桃夭回神:“你还没回答我呢,既然你心疼他,我就成全你们俩,你意下如何?” 桃夭很想表现出自己的气势,奈何张嘴就是结巴:“我、我跟他之间,不、不是你想的那种、那种关系!” “那种关系,是哪种关系?”玲珑奇怪地问,“这不是很简单吗,我做主让你俩成亲不就好了?” “我怎么能跟他成亲!我已经成亲了!”桃夭下意识否决玲珑的提议,一张嘴,心底暗道一声不好! 公主有多爱慕施桓她是知道的,几乎是百依百顺事事听从,就算公主摇身一变成了女王,又有谁能保证她心中已经没有施桓了呢?如果施桓对公主来说还是很重要,那么在逃亡途中与施桓成亲的自己…… 桃夭觉得脸火辣辣的,她想起自己这段姻缘是怎么来的,难得感到心虚。 美人剥着荔枝都听不下去了,细声细气道:“容妾身说一句,这位姑娘,你顶多算个妾。” 不说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六礼一个不占,也好意思说是成亲了呢!名不正言不顺的,真不害臊! “别这么激动,我没想拆散你们。”玲珑举起双手,张嘴吃掉一颗鲜嫩荔枝,“我不仅不拆散你们,我还要成全你们三个人。” 她露出恶意的笑容:“大人才做选择,小孩子两个都要,这两位既然都对你情深义重,那我就做主,你全收了便是。” 桃夭听到她的话,立刻露出匪夷所思的表情:“你——” 这是什么离经叛道的想法?! “不过呢,鉴于晋奴已经废了,不能做男人了,总不好厚此薄彼。”玲珑拍拍手,“来人,把施桓带下去,弄干净了再送回来。” 施桓一直被人押着不许他说话,听到玲珑下了命令,眼睛瞪大,她是什么意思?!什么叫弄干净了再送回来?! 桃夭眼睁睁看着施桓被人捂住嘴巴拖了下去,她不敢置信地看向玲珑:“你疯了……你一定是疯了!你不能因为自己得不到就毁了他!你知不知道!你知不知道他是——” 玲珑淡淡地瞥了她一眼,“是什么?” 桃夭一时语塞,她咬着牙,还是不敢相信玲珑真的会把施桓给阉了!一定是骗她的,对,没错,一定是骗她的!不可能,绝不可能!施桓可是后世史书上记载的统一天下的君王,绝不可能就这样被阉了!不可能不可能,绝不可能!一定是公主诈她! “……这位姑娘所言甚是好笑。”美人用帕子擦了擦沾染了汁水的手指,轻蔑道,“殿下美貌绝世,又坐拥天下,想要什么样的男子不得,却要跟这位姑娘争抢……方才那位?自己爱吃|屎,别以为其他人都是苍蝇啊。” 她说完这话立刻捂住嘴,眼珠子骨碌碌地转,殿下出征那段时间她没有事做,脚能下地了,就跟其他人一样去学堂帮忙,后来被玲珑接来,便跟着待在军中,那些将领在玲珑面前乖得跟个小鸡仔一样,背地里什么话都敢说,美人耳濡目染就无师自通了。 她惊觉自己说了败坏形象的话,无比懊恼,还偷偷看了玲珑一眼,央求道:“殿下,您能不能当作什么都没听到?” 玲珑配合道:“啊?什么没听到?” 美人顿时松了口气,“没什么没什么,我什么都没说。” 她偷偷瞪了桃夭一眼,觉得都是这人害得她淑女形象大毁。桃夭还在晋国的时候美人就不喜欢她,当然那跟晋王无关,就是不喜欢她那种高傲冷漠却又瞧不起她们这些嫔妃的样子——要是能选择,她才不愿意当晋王的女人呢! 596|第五十片龙鳞(九) 第五十片龙鳞(九) 饶是再有雄心抱负, 在失去了一个男人的根本后,施桓也绝望了。他家中只剩他一人, 一心只想成就大业的他根本无心男女情爱, 与公主虽然有过一段甜蜜的日子,可他没想过让她给他生下孩子, 后来与桃夭相爱, 乱世之中, 说不好未来会如何, 他又舍不得心爱的女子给他生—— 现在好了, 大家都不用生了, 古往今来, 没有听过哪个没了子孙根的男人能当君王的。 玲珑没想到就这样施桓便崩溃了, 她看着他那以头抢地的模样,嘴角微微抽搐,叹了口气跟身边的美人抱怨:“你说现在的人……怎么就, 心里承受能力这样差呢?就是少了二两肉罢了, 至于吗?” 美人轻咳一声,不发表任何看法。 而桃夭抱着施桓泪流满面,那架势活似玲珑是个棒打鸳鸯的老巫婆, 而他们是为了爱情执着奋斗的有志青年。如果说先前桃夭心中还存有一丝希望, 那么从此刻起她彻底的灰心了,她必须承认,历史在朝一个她无法控制的方向疾驰——以后会变成什么样子,她已经无法预知。 龙之国在历史上是不存在的, 历史上也没有这样一位女王,本该统一天下的施桓轻而易举就被毁了,桃夭不知道自己还在坚持什么。她在后世上学的时候就特别喜欢施桓,这位被称为千古一帝的君王,有胆识有魄力有野心,还重情义,否则也不会在登基为帝后追封早已逝去的公主发妻为皇后。 他后宫也仅有寥寥几名后妃,因为他的一生都在励精图治,桃夭发觉自己来到这个时代的时候,除了一开始的恐慌外,剩下最多的就是喜悦。尤其是在她发现自己这具身体与施桓竟是青梅竹马! 历史上这位姑娘,便是施桓的继后。是在他登基后,唯一与他共享这万里江山之人,他的七个儿子里,有五个都是她为他生的。 因此从一开始桃夭就没把心放在晋王身上,她因为生得貌美而被晋王掳入宫中,他本拿她跟别的女人没什么不同,只可惜日复一日就沉沦了心,满心想跟桃夭地老天荒,谁知道桃夭得了机会拍拍屁股就走,一心直奔远大前程。 结果到了最后,晋王输了,施桓也没有赢,桃夭都不知道问题出在哪儿。 她忍不住抬头看向王座上的玲珑,问:“你真的是公主吗?” 玲珑被这个问题逗乐了:“你猜?” 桃夭大着胆子道:“我猜你不是,因为我很了解公主,她善良怯懦,决不会有你这样的胆识跟本事。” 真是自以为是。 美人忍不住出声嘲讽:“若是你也像殿下经历了那么多,你也会变。” 她以为晋王是什么好东西不成?他可从没把公主当成自己的女人,而是当成了可以分享的玩具,否则也不会用公主招待各国使臣。虽说那些使臣都死了,可在那之前…… “没办法啊,被逼无奈。”玲珑长叹一声,“谁能想到我好心带回公主府,真心相待的好姐妹,会让我为她挡灾,心里又惦记着我的男人呢?像是这样厚颜无耻的人,可真是不多见。” 桃夭叫她说出了少得可怜的羞耻心。她根本不觉得自己有错,本来历史上自己就是施桓的皇后,甚至她还觉得公主抢了自己的位置!于情于理都该还给她吧? 桃夭这会儿才想起公主曾经拿自己做姐妹般看待,虽然她名义上是宫女,可吃穿用度上不比任何人差。她却偷偷跟驸马眉来眼去,月下私会长袖传书之类的事不知做了多少,那会儿觉得都是情趣,现在想想,面上居然火辣辣的。 “我、我……就算我没有害你!你过两年也会死!” 美人诧异至极,这人是在诅咒殿下么?! 玲珑却知道这并非诅咒,她乍见桃夭的时候就闻到她身上灵魂的味道了,属于这个世界,不属于这个时代,要么是从过去来,要么是从以后来,就她的言行举止来看,应该是后者,是熟知这个世界历史的人。 “你凭什么决定我的生死?”玲珑问,“你算个什么东西?” 她睨了桃夭一眼,“废话我不想多说,你跟过晋王,应当知晓他是什么手段,我经历过的,我觉得应该也让你经历一次。” 桃夭吓了一跳!听玲珑这么说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其实她心里门儿清,以晋王那脾气若是发现抓错了人会怎么样,公主就是他怒气的发泄口,必然讨不了好!她只是自欺欺人罢了,觉得也许没有那么糟糕。玲珑一说要她也照样来一份,她立刻慌了,声音尖锐地指责:“你也是女人!你怎么能这样对我!” 玲珑很自然道:“我不是女人。” 她本来就是没有性别的,只是记忆中见到的第一个人类是个女人,所以幻化出同种形态罢了,对她来说,都是人类,不分男女。 “不,你不能这么对我,你不能这么对我!”桃夭奋力挣扎,想甩开擒住她手臂的侍卫,当她被拖下去的时候她终于知道怕了,她终于彻底收起了她的优越感,不再以聪慧的现代人自居,而是尖叫着想要证明自己的价值:“我是来自未来的人!这个世界以后会发生什么事我都知道!我是知道历史的!你不能毁了我!你不能毁了我——” 她喊出来的话实在太过匪夷所思,除了岿然不动的玲珑,就连地上陷入绝望不能自拔的施桓都看向了她。 该说这姑娘是有脑子还是没脑子好呢?玲珑想。这亏得是她,换作任何一个上位者,听她在这里妖言惑众,要么是立刻拖出去砍了,要么就是关起来压榨到一滴都不剩,桃夭竟把这个当成救命稻草? “我没必要知道。” 闻言,桃夭顿时愣住。 “从你的所作所为大概也猜得出来所谓的历史走向,不过对我来说,历史是被创造出来的。” 桃夭不敢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怎么会有这么不尊重历史的人!她咬着牙说:“你知道吗!你根本不该存在于这个世界上!你知不知道因为你,也许会有很多人就再也不存在了——” “难道不是因为你么?” 玲珑轻笑的问话让桃夭语塞,她愈发笑起来,“如果不是你害我被晋王抓走,过个两年我死了,这一切就都会按照你口中所谓的历史轨迹发展了不是吗?我没有必要为你犯下的错买单呀。” 本来就是,倘若桃夭没有拿公主挡灾,公主过个几年生孩子一尸两命没了也不会有这样深的不甘,自然不会去到荒海,也不会变得这样苦。而桃夭来到施桓身边,只要足够耐心,早晚能得到她想要的。 桃夭被说得哑口无言,她沉默着被拖了出去,临出大殿时突然想到什么,她猛地回头看向玲珑,满脑子都是“买单”这个词! 玲珑竖起一根指头抵在唇上,对她眨了下眼睛。 桃夭还想再喊些什么,已经晚了。 玲珑说到做到,说成全就成全,就是不知道他们彼此对彼此又还有多少爱意了。她把他们三个关入漆黑的地下牢房,每日只有一餐,直接从厚重的铁门下推进去,谁吃的多谁吃的少她都不管,更不让他们见天日。地牢里潮湿阴暗,蛇鼠虫蚁滋生,除了他们三人的呼吸外什么声音都没有。 这样的惩罚,将维持到她离开这个世界。 一开始桃夭还想着寻死,她认为自己死了说不定就能回去现代世界,可很快她就发现自己死不掉!地牢里一片漆黑,她想尽了法子,撞墙、咬舌、绝食……可她就是不死! 晋奴发出疯癫的笑声,死不了死不了,谁都死不了! 这样的折磨是没有尽头的……没有尽头的! 他的笑声勾起了桃夭与施桓心中的黑暗与怨恨,他们开始将怒火发泄在晋奴身上,然而晋奴和他们一样,无论怎么样,就是不死!他们开始互相指责互相辱骂,兴许是知道再也出不去了,他们还辱骂玲珑。玲珑得知后,连一天一次的饭食都不许人送,反正他们也不会死。只是,所有的苦痛都被放大了无数倍,龙女认为,这下他们应该明白什么叫做饥饿了。 又过了几个月,他们彻底畏惧了这样的生活,又开始哭泣求饶,情绪大起大落无比崩溃,可在这黑暗的地牢中,他们什么回应都得不到,仿佛整个世界就只剩下他们三人。 这样的日子一天一天地在重复,慢慢地,三人就失去了时间观念,忘记了自己是谁,只知道自己的心愿就是等死,当女王离去,她挑选的新王即位,他们从地牢里被放出来的时候,眼睛因为常年黑暗已不能视物,稍微一点光亮就无比刺痛,被放大的痛觉是那样可怕,他们只能用东西把眼睛遮住。 每个遇到他们的人们都会打心底生出厌恶与排斥,所以即便是做乞丐也不会有善心人施舍,甚至老鼠苍蝇都不屑于靠近他们。 三个混沌的大脑每天都在想。 这样的日子,何时是个头啊。 597|第五十一片龙鳞(一) 第五十一片龙鳞(一) 柯淼一手拉着一28寸行李箱, 背上背着个大大的塞的鼓鼓囊囊的双肩包,两边肩膀上还挂着一串, 空闲出的手指头也勾着一装满零食饮料的塑料袋, 哼哧哼哧从大巴车上下来跟着大部队往里头走。 他是跟着几个同学一起,趁着这次七天小长假来旅游的。组织的同学是个高富帅, 家里特有钱, 这次的游玩地点就是他选的, 是在离市区很远的一个山间旅馆, 风景很好, 早就被划成了景区, 但不知为什么人一直很少, 那个同学也是无意中发现的, 而且到这里来自家车还不好开,每天只有一班来往的大巴。 柯淼是个穷光蛋,他没有爸妈, 从初中开始就一个人生活了, 花完手头的钱后便想办法打工,省吃俭用攒钱上学。他脑子不笨,但也不算特别聪明, 而且还非常老好人, 也就是传说中的圣父。 辛辛苦苦考上大学,柯淼也不敢松懈。他认认真真做兼职赚钱,就是希望有朝一日能买一个属于自己的房子,他一个人住, 一穷二白也找不到女朋友,满心想着买个单身公寓就好了,然后他可以养一只猫或者一只狗,这样就更有赚钱的动力! 因此,他还是一个对自己特别抠门的穷鬼。 这次会答应来山间旅馆玩,也是因为他暗恋的校花跟着一起来了。柯淼忙着打工,学校里也没什么朋友,他不会拒绝人,人家一找他,他就答应了,所以这次他扮演的是一个老妈子角色,看他手上的行李箱跟大大小小的包裹就知道,找他出来一起玩,怎么会把自己的行李都丢给他? 相貌阳光帅气又是富二代的庄锐在前面喊:“柯淼你快点啊!人家都进去了!” 说得是跟他们一起下大巴车的旅客,柯淼汗流浃背拉着箱子,也不知道他们都带了些什么,重的要死,偏偏柯淼累成这个样子,同行的其他六个同学也没说帮他一把。 这次一起来玩的人,加上柯淼一共是七个。校草庄锐,校花闫月怡,校草的跟班兼任校花的舔狗刘志阳、翟磊、吕农,校花的闺蜜付静静,以及被拉来当苦力的柯淼。 他辛辛苦苦拿着行李,闫月怡则穿着连衣裙小高跟美美哒地往前走,三个舔狗拿着手机拍她,一边拍一边夸她漂亮,直把闫月怡夸得志得意满,笑得那叫一个花枝乱颤。而庄锐也在起哄下进入镜头跟闫月怡各种搭档摆造型,笑闹声让其他旅客都露出了善意且了然的表情。 跟漂亮出众的闫月怡相比,付静静也算是个清秀的小美人儿,她人如其名,性格比较文静,就在边上抿嘴笑着看。之前柯淼下车的时候,她关怀过柯淼几句,把柯淼感动的不要不要的,觉得她真是个好妹子。 六个人一边笑一边拍,下了大巴后他们还要走上大概十五分钟才能到旅馆。山路不是那么好走的,还有台阶,柯淼喘的跟狗一样,吕农还飞扬跋扈地吼他别把行李给弄丢了。 就这样,他们一路到了旅馆。说起来这座山可真是好看,空气清新自然,放眼一片绿色,令人心旷神怡。而旅馆就在半山腰处,是比较古朴的模样,名字就叫“山间旅馆”。 他们来玩的都是提前订好房间的,七个人两两睡一间,其中柯淼是多余的,他自己睡。庄锐是个有钱没处花的富二代,当然不会让柯淼自己付钱,就财大气粗地订了四间房,他这次的目的是跟闫月怡好好套近乎,他追她也蛮久了,在她身上花了有好几十万,她要是再矜持下去,他就没什么耐性了。 舔狗们也知道这是校花校草的爱情之旅,他们就是打酱油的,因此也不遗余力地舔,什么彩虹屁都吹得出来。谁叫庄锐出手大方呢?做庄锐的室友,他们不知得了多少好处。 旅馆一共上下两层楼,房间倒是不多,一次性也就只能接待几十个客人吧。今天来的人不少,除却他们七个人以外,还有一对年轻情侣、一对带着孩子的夫妻、几个独自一人的旅客,这还没算上已经入住的。 老板是个看起来很和蔼的中年大叔,他笑呵呵地在柜台前给他们刷身份证登记信息,又发了房卡,大家排着队领了房卡,就瞧见大叔露出笑容:“姑娘!醒了啊?怎么样,昨天晚上睡得还好不?” 众人顺着老板的视线往楼梯上看,顿时惊艳地瞪大了眼睛! 我滴个乖乖! 好美好美的女孩子! 哪怕是心里只有女神闫月怡的柯淼,都不由自主地震惊了,他没有任何猥亵之意,就是单纯的感叹加欣赏。这个从二楼下来的女孩子大概有十七八岁,肌肤雪白,细润如脂,眼眸里仿佛有星星,每一处五官都无可挑剔,笔墨难以形容这样的美貌!一条小红裙穿在她身上,愈发显得她腰肢纤细双腿修长,简直让人怀疑这样的美丽是真实存在的吗?还是他们的幻觉? 老板们看到客人们的模样也笑了:“不丢人不丢人,昨儿个我瞧见玲珑姑娘的时候也是这没出息的样儿,得亏我媳妇去得早,否则非拽着我耳朵骂我不成。” 说罢,哈哈笑起来。 客人们也从这笑声中回神,意识到自己看人家小姑娘看呆了,顿觉不好意思,但是随着少女越走越近,他们愈发的心跳如雷面红耳赤,比如说庄锐跟三个舔狗,前者还好,勉强维持着校草兼富二代的形象,后者哈喇子都要流出来了! 原以为!漫画里那种丰胸细腰翘臀长腿的妹子现实生活中根本不存在!完全想不出会有比漫画更好看的! 这是什么样的美女啊!这次来这默默无闻的小破地旅游可真是对了! “睡得挺好的。”玲珑露出笑容,从人群中走过,“我看客人还是挺多的嘛。” 老板摇摇头:“不行咯,这旅游旺季,来我们这的也就你们这些人,跟别的景区比不了啊。” 庄锐有意在大美人面前显摆,就说:“正因为人少我们才来,这景致跟旅馆,我觉得不比我曾经去过的L国跟M国差,而且这里特别安静,我觉得特别好,喧嚣的大城市待多了,难免会想念这种清净。怪不得古人喜欢隐居山中,简直是仙境啊!” 说完就瞧见那绝美的少女笑着看了自己一眼,庄锐顿时很激动,他知道自己外貌出色,家里也有钱,想追女生基本是一追一个准。这回追闫月怡用了好几个月已经是破纪录了,眼看闫月怡就要点头,可跟这个少女一比,闫月怡太寡淡了! 柯淼听得云里雾里,他只知道要是再不上楼他真的没力气了…… 就在他以为自己快要被行李压垮的时候,手上的塑料袋突然被接走,那极美的少女冲他微微一笑:“你看起来很辛苦的样子,需要帮忙吗?” 不等柯淼说话,舔狗就上场了。 “哎呀柯淼你这人真是的,都说了我们可以自己拿,你怎么又把行李抢走了?”这是舔狗一号刘志阳。 “来来来我帮你拿这个,别客气,大家都是兄弟。”这是舔狗二号翟磊。 “怎么能让人家妹子帮你拿东西呢?柯淼你这事儿干的不厚道啊!”这是舔狗三号吕农。 柯淼:…… 他一脸茫然。 玲珑忍不住笑了。 她本就美极了,这样爽朗的笑声更是让她美得鲜活而有生气,闫月怡瞧着庄锐跟舔狗们瞬间倒戈,气得大步走过来,刷的一下从柯淼手上拽走自己的行李箱,小高跟哒哒哒上楼去了。 付静静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歉意地说:“不好意思,月怡她可能是哪里不舒服吧……” 庄锐是这里头最不惯着闫月怡的,他毫不掩饰自己吃着碗里瞧着锅里的德性,手一挥说:“她就是耍小性子!付静静你先去陪她吧,待会儿你行李我让柯淼给你送过去。” “好。”付静静柔声说,“那我先上去了啊。” 柯淼就这么眼睁睁看着自己拎了一路的行李各回各人手上,一时间不知道自己该干什么。庄锐把他的房卡给他,催促道:“愣着干嘛,快去房间休息休息吧!” 玲珑已经坐在了一楼的餐桌前,老板笑呵呵地给她送来一份三明治还有牛奶,她是刚刚才起床,中午的饭点已经过了,厨房只剩下这些了。 柯淼呆呆地哦了一声,心想,没想到庄锐还挺关心我的。 他自己没什么东西,就一个双肩包里头装了两件换洗衣服,再加上自己一个人住,很快就收拾好了,然后就下楼也想找点东西吃。没办法,光是从市区到这里就坐了快五个小时的车,他屁股都颠疼了。 听说柯淼饿了,老板和气道:“行,你要是不嫌弃,就跟玲珑姑娘一样吃个三明治垫垫肚子,晚上的时候再跟大家一起吃。” 柯淼是有吃的就行,一点都不挑,他正想找个地方坐,就看见玲珑朝自己招招手,邀请道:“一起坐啊?” 柯淼,脸红了。 598|第五十一片龙鳞(二) 第五十一片龙鳞(二) 长这么大, 还是头一回有漂亮姑娘邀请他一起坐呢! 柯淼打小长得黑,一个人生活又很艰难, 打工赚的钱撑死了也就够衣食住行加学费, 手头想存点都是他死命从牙缝里抠出来的,兴许是常年省吃俭用的关系, 他看起来又矮又小, 校花闫月怡身高一六八, 踩上小高跟柯淼就只能仰着头看她了。 穷、黑、矮, 天生注定备胎命。 庄锐就不同了, 人家家里开公司的, 听说光是在本地就有大大小小好几套房, 平时上学开的都是几百万的车, 出手特大方。身高一米八五,有钱长得还帅,跟柯淼站在一起, 那真是一个天一个地, 高下立判。 因此面对这么漂亮的姑娘,就算柯淼没有亵渎之意,不敢胡思乱想, 也难免紧张地手脚不知往哪儿放。 玲珑的三明治已经吃完了, 老板把柯淼的那份送了过来,她眨巴着水润润的双眼,睫毛长而卷曲,看得人心驰神荡。柯淼被她看得不好意思, 就结结巴巴问:“你、你要吃吗?” “好啊。” 玲珑那是一点都不带拒绝的,甭管这旅馆怎么样,三明治却是真的好吃,她毫不客气地就把柯淼的盘子拉到了自己这边,小口小口把他的三明治给吃光了。 柯淼老老实实喝那杯牛奶勉强垫肚子,他在口袋里摸了摸,发现还有一小袋手指饼干,就拿出来撕开包装,结果对面的大美人儿又眼巴巴地看着他,这回他学乖了,不问,直接递过去。 对于如此上道的人类,玲珑是很满意的,她伸手在他头上拍了拍:“乖。” 柯淼只觉得头顶被拍的那一下有种神奇的感觉从上到下灌溉进来,一闪而过,他有点自卑:“那个饼干……不好吃的。” 他是打工的时候舍不得吃饭买的,一块五一包,是个不知道什么牌子的山寨货,味道相当寡淡,也就能充饥,美味是谈不上的。把这样的食物给人家妹子吃,他觉得很惭愧。 玲珑却不嫌弃,她把一小袋手指饼干全吃了,抽出一张纸擦了擦嘴,冲柯淼笑了笑:“我要出去玩一会儿,你要一起吗?” 柯淼对此邀请受宠若惊,但他还是摇摇头:“不了,我要等我的同学。” 他拒绝了她,她却没生气,只是意味深长地朝他笑了一下,从墙壁上拿下一只挂着的草帽,老板见她出去,就打招呼:“姑娘,外面太阳大,小心晒着啊!” 玲珑摆摆手,便出去了。门口的风铃归寂后,柯淼才如梦初醒,他问老板:“叔叔,你们这附近有什么好玩的啊?” 老板笑着说:“那可多了,你来山上玩,你不爬山啊?这山顶的日出可美哩!不过附近丛林比较多,还是注意不要单独出去,免得走丢,因为这地方虫子挺多的,但是你放心哈,旅馆绝对干净,我每天都要消毒驱虫的!” 柯淼点点头,想起老板说不要单独出去,他忍不住朝门外看了一眼,已经失去玲珑的踪迹了。她看起来很小,这山那么大,她说出去玩……就是一个人吗? 时间没给柯淼多想的机会,很快庄锐闫月怡他们都下来了,大家坐了一天的车,都很累,先洗澡换了衣服,下来找点东西吃。老板还是一人给做了个三明治,说过会儿就开饭了,让他们等一下。这家旅馆是包一日三餐的,收费却并不贵,柯淼认为应该是地理位置的原因,毕竟实在是太偏了,说起来整个旅馆他就只看到一个老板,没有其他员工吗? 老板听他问,笑呵呵地答:“哪儿呢,这是我们一家人开的,儿子闺女在大城市工作,就剩下我跟我媳妇,不过我媳妇年轻时候遭过火灾,脸烧坏了,现在就在后厨,她手艺特别好,你们放心,她不会出来的,也别害怕她哈。” 与此同时,客人们陆陆续续下来了,柯淼才发现人还挺多的,少说三十来个呢,一楼都坐满了! 旅馆的设施挺老旧的,但很干净整洁,像是开饭,老板会摁一下电铃,就跟学校下课铃一样声音特大,睡着的人都能被吵醒。后厨就在柜台后面,只露出一个窗口,不时从里面推出一盘菜,老板就会把它端出来。因为人挺多,所以每盘菜分量也大,有独身一人的就跟其他人拼桌,大概五六个人一桌。 先前老板夸他媳妇手艺好那可真不是吹,这饭菜太好吃了!蜜汁排骨一口咬下去,肉汁四溢,嫩的弹牙,酱料特别特别香!清蒸鱼肉质鲜美,却又非常入味,梅菜扣肉的汤汁浇在白米饭上都能吃下好几碗! 大家一边吃一边夸老板娘的手艺,吃得满嘴流油,柯淼仔细看了看,发现先前一个人出去玩的玲珑没有回来,不知为何,他心里有点慌。趁着老板来收拾碗筷,他去帮忙,问:“那个女孩没回来,眼看天都要黑了,我们要不要去找一下?” 老板笑呵呵的:“你不用担心,那姑娘厉害着呢,说是什么专业登山运动员,人家装备齐全的!” 柯淼回想了一下玲珑的穿着,陷入沉默。要是他没记错,她好像穿的是条红色小裙子跟凉鞋,怎么看怎么不方便爬山。 庄锐耳尖,听到他们在谈论玲珑,立刻加入话题,并且对玲珑表达出了极高的好奇,连珠炮似的问着老板,比如那姑娘从哪儿来啊,什么时候住进来的啊,年龄多大啊是一个人吗之类的,听得闫月怡拧起了细细的眉头。眼看自己的追求者当着自己的面“移情别恋”,她心中就对玲珑有一千一万个不喜欢。 老板很为难道:“这……我也不知道呀,玲珑姑娘是昨天一个人来的,人家的隐私我也不好说,你要是想知道,等她回来问问她嘛。” 庄锐撇了撇嘴,不搭理老板了。 因为刚吃完饭,大家伙儿都不想动,趁着人多,就三五成群的在客厅玩起游戏,打牌的狼人杀的什么都有,闫月怡见庄锐一直心不在焉,心里有气,就提议说:“我们请笔仙玩啊!” 她笑眯眯又道:“这么大一座山,说不定到处都是孤魂野鬼,你们不会怕了吧?静静你怕吗?” 付静静迟疑道:“……还是不了吧,我心里发慌,这种东西,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啊。” 奈何庄锐心高气傲,根本受不了别人激,“玩就玩!鬼要是不来我还不高兴呢!让鬼给我看看他是什么样?看这个!” 他从脖子里掏出一块系着红绳的玉佩,“我奶奶亲自给我求的,说是高僧开过光,怕不是笔仙来了都得给我磕头叫爷爷!” 周围有比较信这个的旅客就说:“小伙子别这么说,大晚上的,冲撞了可不好。” 这边年轻人闹得挺大,其他旅客都朝这边看,大家也没请过笔仙,挺好奇的,庄锐被这一瞩目,更是豪气万千:“来来来准备家伙!” 柯淼本来不想说话,眼看庄锐兴奋起来,才说道:“还是别了吧,这个挺吓人的。” 有柯淼这样的胆小鬼衬托,庄锐更兴奋,他嘲笑道:“柯淼你小子什么时候能不这么怂?玩个笔仙而已又不是叫你日鬼,瞧你吓的,你要害怕你回房,到时候笔仙来了我跟他说让他不找你哈哈哈哈……” 三个舔狗跟闫月怡都笑起来,闫月怡还投来了略带讥讽的一眼,似是看不起胆子小的柯淼。 柯淼着急,他认真地说:“这个时辰真的不好,我小时候学过一点这个,你们可以不信,但不能不敬——” “哈哈哈哈我的天,还时辰呢!”庄锐笑得拍桌子,“你别搞封建迷信啊,这天都黑了,那你说说什么时辰好?” 其他几个人也笑话起他来,柯淼嘴笨,被堵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他上初中前也不是独身一人,收养他的养父是个天桥底下算命的瞎子,不过柯淼知道养父其实根本不瞎,就是招摇撞骗罢了,他也会教柯淼一点东西,但他自己都是个半吊子,柯淼就只学到点皮毛。后来柯淼上初中,有一天养父突然穿戴的整整齐齐地出门,之后就再没回来过。 没多久,养父的尸体就从河里被打捞上来,柯淼原本对这些也不是很相信,养父出事,让他知道这世界上,也许是真的存在某些看不到的东西的。 他会得不多,就模模糊糊算得出来这个时间,按照阴历来算的话正巧是阴年阴月阴日,玩笔仙会召唤出什么来他也不清楚,但他有种不好的预感。 奈何事实证明,恐怖片里主角们爱作死的定律,放在现实生活中也适用。虽然大家看恐怖片的时候都说换成自己绝不会那么做,可实际上没有人相信那些东西,因此什么都敢尝试。 柯淼不知道说什么好,他的意见又没有用,只能眼睁睁看着庄锐等人准备好了道具,还要求老板把灯给关掉,说是这样才有气氛。 599|第五十一片龙鳞(三) 第五十一片龙鳞(三) 旅馆一楼大厅内, 只有桌子四角的蜡烛闪着光。庄锐、闫月怡还有刘志阳跟翟永四个人分别坐在桌子的四边,付静静害怕所以没参加, 吕农则是因此处于食物链最底层被排斥在外, 其余的都是好奇的旅客,毕竟这种事很少有人做, 看个稀奇也好。再说了他们也没参与, 真要发生什么不好的事也轮不到他们吧? 潜意识里, 没人相信柯淼的话。 柯淼却坐立难安, 他被排斥在人群的最外层, 显然, 这种成为大众目光中心的感觉让庄锐闫月怡等人很受用, 他们几乎把这当成了一场行为艺术。 他们根本不怕, 都说请笔仙要在半夜时分,他们这天才刚黑呢!怎么可能会出事? 柯淼心下惴惴,今年是阴年, 这个月又是阴月, 今天还是阴日……他推算的不大准,兴许是他算错了呢?毕竟他本来就是个半桶水,仅知的那些也是一知半解。无意中他向外看了一眼, 发现不知何时, 原本悬在天上那轮皎洁的明月不见了,天空漆黑如墨,只有几个惨白星子,往外看是一片深邃茂密的丛林, 只有旅馆里亮着昏黄的烛光。 居然还起风了。 “……动了动了!它动了!” 柯淼下意识朝庄锐那边看,只见被四人勾住的笔缓缓在旧报纸上动起来,最终停在一个“是”字上。闫月怡羞得小脸通红,她刚才问自己是不是姻缘到了,笔仙说是! 她当然不信这个,肯定是有人暗中使力让“笔仙”走到那个字上的,而这个人除了庄锐又还会是谁呢?不得不说玲珑的出现让闫月怡有了危机感。她本来还想再矜持一段时间,毕竟庄锐是她所有追求者中条件最好的,但现在她觉得自己不能再拖了,之所以问出这个问题,也是对庄锐的暗示,如果他再对她表白一次的话,她就半推半就的答应,希望他能看懂。 庄锐则美滋滋地问:“笔仙笔仙,你说我这次出来玩能有艳遇吗?” 闫月怡眼神一沉! 他们俩虽然不算男女朋友,却也一直在暧昧期,肯定称不上艳遇。旅馆客人不少,可比她漂亮的也就那么一个!庄锐是在问谁不言而喻! 她突然就不想继续玩了!于是故意一撒手,笔顿时一歪,在旧报纸上划出一道斜痕! 这时不知哪里来的一阵风,突然把四支蜡烛给吹灭了!付静静胆子最小,啊的一声尖叫起来,把众人都吓了一跳,一阵手忙脚乱,有人把大厅的灯给打开,闫月怡冷着一张脸臭骂付静静:“你有病啊?没事叫这么大声吓人?!” 说真的她也被吓到了,此时不过是借由骂付静静让自己显得不那么害怕而已。 庄锐很不高兴:“你干嘛撒手?” 闫月怡反问:“你凭什么说是我撒的手?” 眼看两人之间气氛不对,作为一只优秀的舔狗,始终不曾参加到笔仙游戏中的吕农赶紧说:“没事没事没事,别吵架哈,就是个游戏嘛,不用当真,别怕别怕,对了,笔仙请来了还得送走,我们赶紧的吧?” 庄锐的语气太不好,闫月怡被人追捧惯了,根本受不了这样的对待,她站起身不高兴地说:“我才不玩呢,你们谁爱送谁送,鬼才会信这种无聊的东西!” 说着就上楼了。付静静歉意地看了其他人一眼,连忙追了上去。 大家看够了热闹也就散了,谁都没放在心上,惟独柯淼开始瑟瑟发抖,他不着痕迹地看了一眼紧闭的门窗,窗户还是他去锁上的,那刚才是哪里来的风把蜡烛给吹了?眼见大家纷纷回房,大厅只剩下自己,柯淼又想起那个还没回来的女孩儿。他一边想一边回房,也没急着洗澡而是坐着发呆,他想起养父跟自己说的话,说人要敬畏鬼神,晚上请了笔仙却没送走,真的不会出事吗? 柯淼实在睡不着,坐在床上开着灯拼命回想养父曾经教过自己的东西,奈何他脑子不大灵光,再加上养父本身就是个半吊子,柯淼也想不出要是真出事了自己能做些什么。 他叹了口气,突然寒毛直竖! 等等! 从玩笔仙开始,他就没有看到过老板!也没有再听到老板的声音!他是最后一个回房的,柜台那里好像根本就没有老板的踪迹! 柯淼噌的一下从床上跳起来,他这下真的慌了,也开始怕,赶紧把衣服穿好手机什么的揣在身上,他想再下去看一看。 本来他想叫庄锐等人,转念一想他们肯定不会相信他,而且说不定这就是自己想多了呢?柯淼深吸一口气,给自己鼓劲儿加油,小心翼翼地从二楼楼梯口冒出一颗头。板鞋踩在木质楼梯上,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白天的时候不觉得,到了晚上,总有种让人毛毛的感觉。 一楼的灯还亮着,还是他回房前的模样,柜台处也没有人。 柯淼试着喊了两声,没有动静。他盯着柜台后那个被帘子遮盖住的窗口,心跳如雷,慌得脚底发软,可又不得不鼓足勇气过去看看——不管怎么说,他都得确认有没有危险,不为别的,旅馆这么多人呢! 伸出手颤巍巍地去掀帘子,生怕看到什么不该看的东西,柯淼吓得声音都抖起来:“有~有~没~有~人~~” 无人回应。 他一咬牙,心一横,刷的掀开! 整个厨房空无一人。 只有蔬菜整整齐齐地码在地上,锅碗瓢盆都是清洗干净的,四周死静,连夏天常有的虫鸣都听不到。 柯淼慢慢退出来,他胆子并不大,无意中朝窗外看了一眼,发现还是一片漆黑,什么都看不到。他想试试看出去,可看着门又失了勇气。最终他决定回房打电话给柜台,说不定老板就是去卧室了所以没听到呢? 可等他回房打了电话,也仍然没有人接。 他也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就觉得眼皮子沉沉的很有些困意,不知不觉就倚在床头睡着了。 而庄锐这边跟刘志阳住在一起,两个人正在对玲珑跟闫月怡品头论足,把两个姑娘放在一起作对比,刘志阳还笑得贱兮兮地拿手机里的爱情动作片给庄锐看,庄锐摆摆手推开:“这太假了,也没那女生好看。” “是啊。”刘志阳抹了把脸,“那女生真是……啧啧,胸大屁股翘,夹腰上的话肯定特来劲儿。” 庄锐笑了声,两人顿时露出心照不宣的猥琐眼神,刘志阳说:“是不是一下觉得校花没滋味了?” “是啊。”庄锐把胳膊垫在脑后,“我都在她身上花了几十万了,怎么着也不甘心就这么没了,我得先睡了她才行。” 刘志阳撇嘴道:“女人就是贱呗,花你钱的时候不说要再考虑考虑,一说交往就还不行,我说你直接把闫月怡睡了得了,看她以后还敢跟你摆脸色不。” 庄锐嘴上不说,心里其实挺赞同刘志阳的说法的,闫月怡可不是得了便宜卖乖么!明明就是吊着他,还偏要说什么再考虑——就是想让他再多花点钱在她身上呗? 他之前交过不少网红女友,不过都没有闫月怡带劲儿,毕竟闫月怡可是纯天然美女,成绩又好,带的出手,跟那些靠钱买来的女朋友不一样。一开始闫月怡对他还冷若冰霜,他给买了名牌衣服鞋子化妆品之后,态度也就慢慢软化了,庄锐懂这种女孩儿的想法,无非是想钓个金龟婿,本来他觉得闫月怡很不错,可没想到这次出来玩,就遇到个比闫月怡不知道漂亮多少倍的! 这样再一看,闫月怡便寡淡许多,而他曾经的前女友们简直是不堪入目! “我看闫月怡也是急了,刚才都主动发信息找我聊天了。”庄锐颇有些惆怅,“这么没有难度,我很困扰啊。” 刘志阳正想附和两句,浴室突然传来水声,两人面面相觑,庄锐问:“你刚才洗完澡没关水?” “……我关了啊。” 水就停了。 “……” 然后再度响起来。 又停了。 又响起来。 庄锐从床上下来,穿上拖鞋走过去,他伸手把水关掉,站在那看了会儿,半天什么也没看出来,正在他要走的时候,浴室的镜子里仿佛突然走过一个什么东西! 庄锐吓了一跳,定睛细看,又什么都没了。 他心里有点慌,但还是安慰自己肯定是看错了,就跟刘志阳说:“估计是水龙头坏了,要是等会儿还这样,就打电话让老板上来看看。” 他说完没人搭理,正想生气,却发现刘志阳已经睡着了,庄锐:…… 这他妈是什么入睡速度? 不过他确实也困了,按理说平时熬夜都到三四点钟,这回儿才十一点多不该困,但上下眼皮子就是沉得要命。 算了,睡会儿吧…… 整个旅馆都陷入沉寂之中,一股阴郁之气像是拥抱般将旅馆笼罩其中,漆黑的夜空中,月亮终于慢慢露出脸来,惨白无比。 玲珑看着眼前将旅馆包围起来的黑气,友好地问:“你是自己走开呢,还是我帮你?” 600|第五十一片龙鳞(四) 第五十一片龙鳞(四) 柯淼是被冻醒的。 眼皮子仍然很沉, 可浑身上下都特别冷,冷得他牙齿都在打颤。费尽力气撑开眼睛后, 有那么一瞬间, 柯淼忘记了自己身在何处。半晌,他才想起来, 他跟几个同学一起出来旅游, 他暗恋的女生跟其他人一起玩了笔仙没送走……柯淼一下就从床上跳了起来, 双脚踩在地上的同时又狠狠打了个哆嗦。 怎么这么冷?虽然说最热的时候已经过去了, 但秋老虎秋老虎, 按理说就算是晚上也不该这么冷啊! 柯淼总有种不祥的预感, 他揉了揉太阳穴, 之前……自己想要干什么来着?他记得自己好像下楼去找老板, 然后……然后回来就困了……他看向床头的电话,入睡前的恐慌感一点点从心底蔓延,让他头皮发麻。 最终他还是打给了前台, 嘟嘟的响声过后, 就被人接起来了,柯淼听到老板带笑的声音:“您好,请问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地方吗?” 柯淼无意中看了下手机, 夜里十二点, 他忘了自己合眼前是什么时候,但总觉得自己这一觉睡得非常久,可要按照时间来看,应该也不是特别久吧。“不好意思, 我其实是刚睡醒觉得房间里特别冷……” “是空调坏了吗?”老板很细心地问,“需要我给换一间房吗?二楼还有空房间的。” 柯淼说:“不用了不用了,我就是跟你说一声,对了,老板你之前去哪儿了?我下楼都没看到你。” 老板声音还是笑呵呵的很温和的样子:“我媳妇从娘家回来,自己一个人不好上山,我就开车下去接她了。” 柯淼哦哦一声:“好的好的,那打扰你了。” 他也没多想,放下电话后就开始发呆,大脑浑浑噩噩的跟机械化了一样,特别僵硬,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事,心想可能是白天坐车太久了所以感到累了吧,要不洗个澡再睡会儿? 没等他把衣服脱完,就听见一声凄厉的尖叫! 柯淼被吓得手一哆嗦,裤子就掉在地上,他手忙脚乱的把裤子给穿上,一把拉开房门——是闫月怡的声音! 闫月怡房间在二楼尽头靠窗的地方,跟庄锐是对门,柯淼离他们稍微远一些,他大步跑过去敲门:“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 房门被打开,只穿着吊带睡衣的闫月怡满脸泪痕地冲出来,直接扑进了柯淼怀里:“有鬼……有鬼!!!” 柯淼吓了一跳:“你、你说什么?” 兴许是闫月怡叫得太大声,把其他几间房的人也都纷纷吵醒,大家揉着眼睛打开房门,闫月怡一看见庄锐,立马无情地把柯淼推到一边,直接冲向庄锐,把脸埋在庄锐怀里,紧紧地搂住他的腰,身体不停颤抖:“庄锐,庄锐救我!我好怕!我好害怕!” 庄锐正困着呢,他有起床气,本来睡得迷迷糊糊,突然被这尖锐的叫声吵醒,他是想发脾气的,可门一拉开一具柔软且美妙的娇躯就扑了过来,他下意识搂了个软玉温香满怀,连带着起床气都没了! 再往下一看! 闫月怡是真的被吓到了,冲出来的时候就只穿了一条短短的吊带睡衣,里面真空,从庄锐这个高度低头看下去那真是一览无遗,他立马就兴奋起来,心想,没白在她身上花这么多钱,真他妈有料! 其他旅客也都看呆了,闫月怡身材非常好,腿又细又长,睡裙只能堪堪盖住她的屁股,她就这样跑出来,实在是太性感了! 只有柯淼主动脱下外套要给她穿,闫月怡却不要,付静静也从房间跑出来,手上拿着睡袍给闫月怡披上,但闫月怡还是非常害怕,仍然坚持有鬼,所以不肯回房。她一遍又一遍地重复自己的见鬼事实,否则她这么注重形象的人,决不会穿成这个样子跑出来让人眼睛大吃冰淇淋。 听闫月怡说她们房间里有除了她跟付静静以外的人,她还好几次在反光的电视机上看到诡异的人影,甚至自己闭眼洗头的时候有人从后面抱住她!还、还摸她! 庄锐的脸立马就黑了,他妈的哪里来的色鬼?他都还没睡过闫月怡呢!立刻气势汹汹地要进去查看,柯淼本来也想跟着进去看一看,谁知却被闫月怡拒绝了,说是女孩子的房间他一个男生不好进去。 然后柯淼就眼睁睁看着庄锐大摇大摆地走了进去。 庄锐在里头装模作样检查了一番,说:“好像很危险的样子啊,你们两个女生这样住我觉得不安全,万一那脏东西又出来了怎么办?” 闫月怡是真的害怕,她抓紧庄锐的手:“我、我跟你住好不好?付静静胆子也很小,我们俩在一起谁都不敢睡觉了!” 庄锐考虑了几秒钟,刘志阳露出我懂得的猥琐笑容:“庄锐你就答应吧,人家校花都求你了,难不成你真舍得她一个晚上睁着眼睛不睡觉啊?” 闫月怡可怜巴巴地看着庄锐,庄锐这会儿也忘了自己先前怕成什么样子,做出一副雄赳赳气昂昂的模样来:“那行吧,晚上我们一个房间!” 刘志阳露出淫|笑,对付静静说:“那我们……” “我跟你一个房间吧。”柯淼打断他的话,“付静静去我房间。” 付静静感激地看了柯淼一眼,进去收拾了下自己的东西,从柯淼手里拿了房卡,这样子,大家暂时换了房间,没有什么热闹看,其他人早就回房了,只剩下刘志阳对坏了自己好事的柯淼眼睛不是眼睛鼻子不是鼻子的,一回房就大剌剌瘫在床上玩手机,看都不看柯淼一眼。等柯淼在床上坐下,他突然把手机丢到一边:“我操,什么几把地方,连个信号都没有。” 害他想在线看个片都不行。 柯淼陷在自己的思绪中,完全没注意刘志阳的不爽。叫他看,再怎么说付静静也不可能跟刘志阳睡一间房的,刘志阳生什么气呢? 刘志阳也很烦柯淼,觉得这人古板又傻逼,跟活在旧社会似的,根本玩不来,当然最主要的还是柯淼穷。这么一个穷鬼居然还敢暗恋他们校花,是谁给他的勇气?虽然刘志阳自己也是个配不上校花的屌丝,但他就是更看不起比自己条件更差的柯淼。 那边房间里,闫月怡依偎在庄锐怀中,气氛火热,庄锐的手都伸到闫月怡睡裙里了!这次名义上说是旅游,其实就是他俩确定关系的机会,毕竟一切都水到渠成,就差摆在明面上说了。 刚才庄锐问闫月怡愿不愿意做他女朋友,闫月怡羞答答地把脸埋在他颈窝,这就是默认的意思,庄锐的手这才开始不老实,两人没一会就滚在了床上。 刘志阳还在阴阳怪气:“什么癞|蛤|蟆都想吃天鹅肉了,我呸,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的逼样……” 柯淼皱着眉,他噌的一下从床上下来,把刘志阳吓了一跳:“你、你干嘛!想打架啊?!” 刘志阳身高一米八七,柯淼也就一米七五左右,而且刘志阳还是体育生,像柯淼这样的小弱鸡,他能打十个。但柯淼并不是因为他的嘲讽才站起来的,而是问:“刚才吕农跟翟磊你看见了吗?” 刘志阳:??? 谁会注意那俩人? 柯淼闭上眼努力回想刚才出现在走廊上的旅客们,好像并没有看到隔壁的吕农跟翟磊,那种不祥的感觉又来了,他得去确认一下吕农翟磊两个人安不安全! 刘志阳懵逼地看着柯淼头也不回的背影,嘀咕:“就骂了一句至于这么激动吗?” 不过他怕柯淼去坏庄锐的事,还是跟上去了,结果柯淼敲的是他们隔壁的门,那是吕农跟翟磊住的房间,柯淼一开始敲的还很有耐心,敲到后来就开始用力,可始终没人开门。 他想打个电话,手机又没信号。 刘志阳全程懵逼:“你干嘛啊?看这都几点了你还敲……我……操……” 后面两个字是颤抖的,刘志阳哆嗦道:“你妈的,我记得我睡觉前就十一点多快十二点了,怎么现在还是十二点啊?刚才在门口闹那一出再回房也得有个小半小时了吧?” 柯淼看向手机,十二点整。 他开始更加用力地敲门,到最后甚至称得上是捶门了!可房间里就像是没有人一样,始终无人回应。这剧烈的敲门声把其他房间的客人都给吵醒,大家纷纷走出来谴责,柯淼没说话,刘志阳捧着手机都要哭了:“我操啊,怎么还是十二点啊!你们手机都几点啊!” 有人拿手机出来有人没拿,也有人戴手表,大家看了下时间——无一例外,全部都是午夜十二点整。 没有门卡打不开房门,柯淼决定下楼去问老板要,刘志阳害怕,不敢一个人呆在房间,就跟在他身后,其他人也都开始发慌,尤其是在发现手机停在十二点钟不走动之后。 他们试着打紧急电话,试着发信息,怎么样都不成功,可中午到这里的时候手机明明还有信号的! 601|第五十一片龙鳞(五) 第五十一片龙鳞(五) 不出意料的, 一楼的柜台没有人,但是之前的餐桌已经整理的干干净净, 只是不见老板身影。白天的时候还不觉得, 到了夜晚,尤其是午夜十二点, 再看一楼, 忽然有种说不出的诡异感, 桌椅的排放又窄及宽再窄, 不知道是柯淼想多了还是别的什么, 他总觉得大厅看起来有点像是……棺材。 老板自然是找不到的, 但这一次, 他们找到了一张人皮。之所以说是人皮, 是因为那张脸跟老板一模一样,只是显得木讷而平面,柯淼想起那个叫画皮的鬼故事, 显然老板就是披上了这张皮的假人——至于是不是“人”, 还得另当别论。 他看到柜台上的电话,上面清清楚楚有着未接记录,他打来的那通内线电话根本就没有人接, 可他分明听到了老板的声音。老板说他之所以不在一楼, 是因为他媳妇从娘家回来,他开车去接她了。柯淼大步跑到门口,试着开门,旅馆的门是那种很简单的有玻璃格子的木门, 从里面反锁着,但他分明将锁打开了,门却纹丝不动! 他又想去试试看窗户,结果同样打不开。 刘志阳已经被柜台后椅子上的那张人皮给吓哭了,他个一米八几的体育生,被吓得涕泪横流,一个字都说不出来。柯淼叫他来试试踹门他也不敢,还是柯淼自己拿起椅子朝玻璃上砸——没有任何效果。 这下也别想着再找房卡开翟磊跟吕农房间的门了,柯淼忍着惧意又上了楼,还得拉着浑身无力的刘志阳一起。二楼的旅客因为手机上诡异的时间,大家都不敢待在房里,就聚集在走廊上,其中那一家三口里的男孩一直吵闹着困,要睡觉。 看柯淼跟刘志阳上来,刘志阳又一副被吓傻了的表情,大家都忍不住问发生了什么。柯淼不会抓鬼,也从没处理过灵异事件,他只是对这种事略有耳闻,稍微了解点皮毛,所以他没有隐瞒,把一楼老板只剩下一张人皮的事情说了出来。说的同时他一直在颤抖,可见本身也是相当恐惧的。 付静静是他们刚才捶门的时候出来的,她胆子本来就小,又遇到这种事,刚才在房间里闫月怡说有鬼她还以为是闫月怡想跟庄锐一间房的理由,可看着到现在仍然停留在十二点整的手机,她是无论如何都没法继续欺骗自己了。 大家一起把翟磊跟吕农的房门给踹开了,门一开,里面就传来一股非常刺鼻的血腥味,闻得柯淼反射性作呕。 他扶着墙壁,没有勇气进去看一眼。刘志阳早就吓得腿软,跌坐在地上动都不敢动,就算不进去也看得见整个房间到处都是血迹,天花板上、浴室玻璃门上、地毯上……漫天遍地,全是血夹杂着碎肉。 那是什么肉,已经不得而知了。床上的被子却严严实实盖着,只是从被子的凸起程度来看,下面应该没有人。 柯淼头皮发麻,他想大叫,他想逃走,可他知道不能。这里还有那么多人,而且也不是他想逃就能逃的,现在大家都被关在这个旅馆里,谁也出不去。 白色的被子上也到处都是血肉,地上是两双球鞋,柯淼试探着去拽被子,随同被子掉下来的,还有两张跟一楼柜台很相似的人皮。只是老板的那张已经风干,而这两张还是新鲜、湿润的。 柯淼再也受不了了,他几步跑出房间,在走廊大吐特吐起来。 房间里的惨状把旅客们都吓坏了,胆子小的直接开始痛哭,谁都想不到只是一次旅行就会遇到这种事。之所以选这家旅馆就是因为风景好人又少比较清静,可谁能想到会这么恐怖! 外面这么吵闹,里头庄锐跟闫月怡再怎么亲密也亲密不下去了,两人都忍不住出来看,听说吕农跟翟磊死了,都瞪大了眼睛,尤其是闫月怡,她立刻握住了庄锐的手,语带哭腔:“真的有鬼!我没有骗你!真的有!” “你还好意思说!” 边上一个中年男人骂道,平日里他对这么漂亮的姑娘肯定是不舍得骂的,但如今大家小命都要没了,而造成这一切的很可能就是这个高傲任性的姑娘,他怎么还能保持好风度?“要不是你他妈的要玩什么笔仙,请来了笔仙还不送走,能有这些事儿吗?!” 闫月怡一愣,但是她骄傲惯了,从不允许自己有错,就反驳道:“凭什么说是我的错?玩过笔仙的人那么多,凭什么说怪我?” 她因为愤怒倒不那么害怕了,当然这也是因为她还没有进过翟磊跟吕农的房间,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自然就有了底气。 庄锐也站在女朋友这边:“我也玩了笔仙啊,而且那屋子里有个人是没玩的,就算要找人报复,也是该找我们吧?既然没有先找我们,就说明跟我们没关系。” 中年男人抓着头:“我受不了了,我现在就要离开这儿!” “你出不去的。”柯淼说,“我试过了,下面的门窗都打不开。” 中年男人暴躁道:“那你说他妈的该怎么办!” 柯淼:…… 他哪里知道该怎么办啊! 经过商议,大家一致认为应该去一楼,说不定等到天亮就好了,反正二楼死了人是不敢待了,就都拿了贵重物品去到一楼,柯淼跟付静静主动敲开一楼有人的房间,说来也奇怪,二楼那么吵闹,一楼的旅客却根本没听到,而先前晾在柜台后面椅子上的人皮也消失不见了。 柯淼完全没有感到放松,甚至越来越紧张、越来越害怕。他轻轻抬眼看了下依偎在庄锐身边的闫月怡,心底酸楚,没有说话。 刘志阳发现柯淼比自己胆子大后就很不要脸地跟在他身边了,这会儿看他情绪低落,难得好心劝道:“兄弟我劝你一句,人家富二代玩女人,咱学不来,咱也没那本钱,咱就老老实实当个舔狗不好么?你真当闫月怡能看上你啊?” 他都不好意思说柯淼比庄锐差的不是一星半点儿。 其实这时候不适合说这些,但刘志阳胆子小,他觉得自己要是不找点话说,就不知道会胡思乱想些什么。翟磊跟吕农房间他就没敢进去,但进去的人都哇哇跑出来吐,刘志阳觉得这就很能说明问题了。 柯淼看了他一眼,说:“我好怕。” 刘志阳:!!! 他也怕啊! 去掉已经死了的翟磊跟吕农,所有的旅客聚集在一起大概有三十来号人,大家就这样挤在一楼的大厅,只是这次不像是睡前那样打牌聊天了,情侣、家人、朋友都紧紧抱在一起,再不然就是拉着手,瞪着眼睛渴望能快些度过这漫漫长夜。 可无论过去多久,时间仍然停在十二点整。一开始还有人不死心地想打电话发短信,后来就完全绝望了。柯淼想,他们就像是被关在笼子里的食物,再怎么挣扎也逃不过死亡。 他突然觉得,那个到现在都没有回来的姑娘,兴许不回来也是好事。 慢慢地,大家眼皮子开始打架,就在众人昏昏欲睡之时,付静静突然尖叫起来:“有东西进来了!有东西进来了!!!” 是从门窗缝隙中逐渐蔓延进来的黑气,那黑气看着十分诡异,像是有生命一般,柯淼眼睁睁看着其中一缕黑气朝后厨而去,大概过了两三分钟,后厨门打开,老板从里面走了出来! 他还是那张笑眯眯的很温和宽厚的脸,只是此时此刻,再也没人觉得他好说话了。 咯吱咯吱…… 有人下楼了! 柯淼回头,从楼上下来的不是别人,正是已经被吃尽血肉,只剩下两张空荡荡人皮的翟磊跟吕农!他们的脖子跟四肢都呈现出很恶心的疲软的状态,慢吞吞下楼的声音听在柯淼心里,就像是有人拿尖锐的长指甲划拉着黑板,那样的刺耳、难听、恐怖! 刘志阳直接又被吓哭了。 付静静也捂住了嘴,充满恐惧地看向楼梯上的两人。他们的移动速度非常非常缓慢,像是电影里的慢动作,每一下踩在楼梯上都会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而老板也慢慢朝他们走过来。比起走路不稳的“翟磊”“吕农”,老板看起来就自然多了,至少跟他说过话的客人们都没能发现他的不对劲。 老板冲柯淼笑了笑:“你是什么时候发现不对劲的?” 柯淼也不知道自己怎么能这么冷静的:“你谈起你老婆的时候。” 老板失笑,拍了拍自己的脑壳,“都怪我,记岔了,从娘家回来的应该是我的第……算了,我记不清是第几任媳妇了。” 柯淼被他看得毛骨悚然,此时老板看他们的眼神,就像是在挑选猪圈里的肥猪,看哪一头最肥,哪一头最诱人,就先把哪一头宰来吃。 老板看向在座的几个女人,从闫月怡看到付静静,又从付静静看到其他人,半晌,他摸了摸下巴:“嗯……你们之中谁要做我下一任媳妇呢?” 闫月怡吓得抓着庄锐不松开,庄锐被她抓的剧痛,却不敢乱动,他就是再不信鬼神,这会儿傻子也看得出来老板不正常了! 602|第五十一片龙鳞(六) 第五十一片龙鳞(六) 此时, “翟磊”与“吕农”马上就要从楼梯上走下来,他们扭曲疲软的四肢跟脑袋, 也逐渐变得正常, 如果不是眼珠子还很僵硬不能乱动,还有身上那些肉屑跟血迹, 他们看起来就跟正常人差不多。 “嗯……”老板沉吟着, 打量着现场的女人们。 女人中最漂亮的无疑就是闫月怡了。他隔空点点闫月怡:“就你吧。” 闫月怡怎么可能愿意! 学校里那么多追求她的男生, 其中不乏帅哥才子富二代, 她精挑细选才定的庄锐, 那些高材生她都看不上, 怎么可能看得上中等身材容貌普通年纪足够做她爸的老板?! “不……我不要!我不要!”她吓得死死抓住庄锐, “我不要!你不要过来!不要过来!庄锐救我!” 庄锐都快被吓死了, 这种时候哪还管得了什么女朋友不女朋友的,夫妻还大难临头各自飞呢,更何况他们只是刚刚确定情侣关系, 他还没睡过她, 干嘛要给她出头?而且这是钱能解决的问题吗?怕不是自己的小命也得送出去!所以他拼命把闫月怡抓着自己的手给扯下来,生死关头没人会逞英雄,能活下去当然是活下去的好, 只要死的不是自己又有什么所谓呢? 闫月怡的手活生生就被拽下来了, 庄锐几乎是连滚带爬地离她远一些。闫月怡绝望地看向周围的旅客,没有人抬头看她,大家都把头低下了,她大哭, 看着老板朝自己伸出来一只手——她呜咽一声闭上了眼睛。 但是预期中的危险却没有来临,反倒是听到了老板古怪的嚎叫声!闫月怡睁开眼睛,只见柯淼挡在了自己身前,他是那样的矮小、瘦弱,可此时看起来又是那样高大。 闫月怡愣住了。 老板捂着半边脸,他踉跄地后退了几步,好一会儿才松开手,从入住开始,他脸上就总是带着温和宽厚的笑容——现在,这种笑容总算是消失了,他凶相毕露,恶狠狠地盯着柯淼,而他松开手后,半边脸已经毁掉,就像是被泼了浓硫酸一样。 柯淼显然是没有浓硫酸的,他只是赌了一把,现在看来,还是很有用的,一点血,就能让老板怕成这个样子。 老板阴森地看了他一眼后,一股浓郁的黑气便脱离了身体,只剩下一张薄薄地瘫在地上的人皮。 柯淼浑身脱力,他趔趄了两步,跌坐在了地上。周围的人都被这一幕惊呆了,那个三口之家的男人质问他:“你在做什么?!你把鬼激怒了我们还活不活了?” 闫月怡也是呆呆的:“你、你为什么帮我?” 柯淼用刀子割破了手指,流了一小碗血,他也是想起养父曾经说过的话所以想试一试,付静静小心地走过来问:“你是怎么做到的?你给他泼的什么?” 当时的情况太恐怖,根本没有人敢抬头看,再抬头的时候已经是老板被毁容的样子了。 柯淼喘着气,他身体素质本来就不怎么样,长期省吃俭用打工导致出的营养不良,这会儿流了这么多血,脸色更是蜡黄无神。他断断续续道:“我,我以前听人说过,一切鬼物都怕阳气,所以我就用自己的血试了试……” 没想到还挺有用的,至少短时间内老板是走了。 老板一消失,翟磊跟吕农的两张人皮也瞬间如同泄了气的皮球跌落在地,黑气凝聚在门窗上虎视眈眈,它像是有生命一样,窥视着一屋子的食物。 “用血就行吗?”刘志阳问,“那我们能从这逃出去吗?” 柯淼摇头:“得是纯阳之血。” 付静静顺口问了一句:“什么是纯阳之血?” 周围就有人笑了一下,不怀好意道:“处男呗。” 付静静脸刷的就红了。 在场旅客有三十来个人,除却女客外,居然只有柯淼一个处男!就连刘志阳这个没交过女朋友的也不是!他挠着头,颇有些不好意思:“那个,谁还没做过几次大保健啊?” 闫月怡从被庄锐推开后就一直跟在柯淼身边,她用崇拜的眼神看着柯淼,因为她知道,自己已经被鬼物盯上,庄锐根本靠不住,唯一能救她的就只有柯淼。她抓住柯淼的手,含情脉脉:“柯淼,你会救我的对不对?那个鬼不会放过我的,你一定要救我!你要我做什么都可以!” 庄锐气得跳脚:“闫月怡!你别忘了你是我女朋友!” “谁他妈是你这孬种的女朋友!”闫月怡一边掉眼泪一边呛回来,“你去找鬼做女朋友吧!我们已经没有关系了!” “你叫老子给你花钱买包买衣服的时候怎么不这么说了?花了老子几十万现在在这装什么清纯女神?!不当女朋友也行,你给老子睡一次,睡完就抵消了!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拿老子当提款机,吊着老子几个月,现在说没关系?” 闫月怡满脸通红,不知道是被羞辱的生气,还是被说中了心事。 她只能找柯淼:“柯淼,你看他!” 庄锐怕鬼,又不怕柯淼,柯淼向来是食物链最底层的那个,他冷笑:“我看你现在跪舔这个穷鬼,他能怎么救你。” 付静静看看庄锐又看看哭泣的闫月怡,忍不住出声道:“好了就先别说话了,我们还是想想办法要怎么样从这里逃出去吧!” 可能是气氛太恐慌,那一家三口里的小孩突然大哭出声:“我要回家!我要回家!” 他父母哄了半天也哄不好,人心惶惶之际有这么个哭声,直叫其他人也心烦意乱。 就在此时,变故突生,那一家三口坐在靠近窗户的地方,男人坐在里头贴着窗,原本微微蠕动的黑气突然间像是有了生命,瞬间包裹住男人的头,只是眨眼间,男人的头跟脖子就分了家,正尖锐哭闹的小孩跟耐着性子哄他的女人还没来得及反应,脸上身上就溅满了温热的血液! 所有人都吓傻了! 眼睁睁看着一个大活人被吞掉头颅,这绝不是正常人能够承受的事情! 黑雾像是一张生满锯齿的口,不时地喷洒出一些肉屑,小孩的母亲尖叫一声,立刻晕了过去。小孩则傻了,呆呆地盯着那把他父亲吞掉的黑雾,还是柯淼反应快,把他从椅子上扯了下来,否则下一秒被吞的就是他! 黑雾慢慢向中间聚拢,男人脖子以下的身体也被吞噬其中,旅客们只能尽量往中间挤,黑雾蔓延的速度很慢,可这也不能改变它终将把所有人吞噬的未来。 每个人都想呆在圈子最里面,庄锐大喊我有钱我给你们钱,可这种时候命都要没了,谁还在意钱?柯淼喊了几声没人搭理,他想的是让女人跟孩子在里面,男人靠在外面,可他刚说出自己的建议,就有人嘲讽道:“你要当英雄,那你在最外面啊!你不是很能吗,刚才那老板都给你打走了,我们等你救我们啊!” 柯淼傻傻道:“我、我不懂这些,刚才就是误打误撞……” “反正你的血管用不是。”那对小情侣中的女孩说,“你再流点血试试呗。” 听人这么说,庄锐顿时眼睛一亮:“柯淼!你不是很缺钱吗?你快放点血给我,我买!我给你钱,你要多少我给多少!” 有人开头就有人跟,“我也买!” “我买!他们出多少钱我就出多少钱!” “你开个价!” 柯淼说不出话,他想拒绝又不知该怎么拒绝,现场的确又只有他一个人的血能用…… 柯淼看起来瘦弱矮小,一副很好欺负的样子,根本就没人把他放在眼里,倘若不是他的血能驱鬼,庄锐都想不起这么个人来,无他,柯淼实在是太没存在感了! 他摆着手:“我不要钱……” “那你想要什么?”庄锐问,“你不会说你想要闫月怡吧?” 闫月怡一听,脸色也难看起来,她虽然依赖柯淼,希望柯淼能保护自己,可并不代表心高气傲的她真的看上了柯淼。 “不是……”柯淼很少被这么多人盯着看,他结结巴巴地说,“我会尽量保护大家的……” “这可是你说的啊!”先前死了男人的女人抱着儿子先声夺人,“我们的命可就靠你保护了!我儿子还小呢,可不能出事!” 这时候,付静静轻轻说了一句:“可是,他只有一个人,怎么保护得了我们这么多人呢?而且,他身体一向不是很好,哪有那么多血?还是我们大家想想办法怎么出去吧……” “你说得倒是轻巧!你想办法,那你想!”兴许是眼睁睁看着丈夫死在眼前的缘故,女人言语十分刻薄,表情也有些歇斯底里,“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都是一伙的,你们就想着自己逃出去!根本不管我们死活!” 旁的旅客听她这样说也慌了,要是柯淼真的不管他们,他们怎么办啊?难道就光站着等死? 生死关头,没有多少人真的是无惧的,为了活下去,他们什么事都做得出来。 603|第五十一片龙鳞(七) 第五十一片龙鳞(七) 众人吵的不可开交, 不过与其说是吵,也只有付静静一个人为柯淼说话而已。剩下的人不过是在等, 看谁最先动手, 就像是公路上翻掉的水果车,有第一个人去捡, 其他人便会蜂拥而上, 简而言之, 这是一种从众心理, 害人也是。 ——又不是只有我一个人。 黑雾逐渐蔓延过来, 众人惊恐更甚, 这会儿也顾不得什么人道不人道的了, 都挤到了柯淼身边, 闫月怡最为害怕,她不停地催:“柯淼你想想办法!你想想办法呀!” 柯淼也是头一回遇到这样用科学无法解释的事件,养父还在的时候, 也就偶尔会跟他说上一点, 他懂得并不多。眼下箭在弦上,即使他手足无措,也没有别的方法了, 可是他的血再管用, 这里的黑雾也太多了啊! 他被推到了最外围,很快,柯淼就由于失血过多而唇色发白。他四肢无力,连手都要抬不起来了, 那个小孩突然尖叫起来,原来因为他们母子力气没有别人大也待在外围,而黑雾已经缠住了小孩的脚踝。柯淼见状,伸手就想去把小孩抓到自己这边来,那个女人却不知哪里来的力气,一把将他拽到了他们母子身前! 只是一眨眼,柯淼就被黑雾吞噬了! 他的眼中甚至还没来得及恐慌,只有对孩子的担忧。 黑雾逐渐蔓延,速度较之先前明显快了很多,闫月怡尖叫:“你是不是疯了!你把柯淼推进去!谁来救我!” 女人死死搂着自己的孩子不说话,这时候一个男人突然说:“这小孩不也跟那个男孩一样吗?这么小,肯定阳气足。” 有时候恶意不需要太多语言,这么一句话就足够了。 女人刚死了男人,又见这些人盯着自己儿子看,她张牙舞爪地抱着儿子朝后退:“他还是个孩子,他还没长大!你们还有没有人性?啊?你们还有没有人性?” 那对小情侣中的女生讽刺道:“你刚才把那个男生推进这吃人黑雾里的时候,你怎么不想想你有没有人性?就你孩子金贵,他就没有爹妈?” 女人才不管这些呢,反正谁都不能要她孩子的血!一点也不行!但眼看命都要没了,唯一能派得上用场的柯淼又被推入黑雾中,不管怎么样,没有人想死在这里!然后留下一张人皮做这黑雾的傀儡!所以无论女人怎么挣扎,她怀里的男孩还是被暴力拽了出去,她把柯淼推出去的行为就像是一个指令,彻底解放了旅客们心底的黑暗。 既然要活下去,那就要不择手段! 小男孩尖叫着,拼命撕咬殴打拉扯他的人,可惜他立刻就被摁在了地上,庄锐第一个过来取血,其他人有样学样也都过来了,刘志阳这会儿脸上也显出几分阴狠之色,惟独付静静站在边上看着,眼见这一场笑料百出的闹剧上演,发出大笑。 闫月怡恼怒地回头:“你有病啊!这都什么时候了你还笑,吓傻了吗你!” 付静静笑了个痛快,她直起腰,拍了拍胸口,苦恼道:“真是不习惯胸前有这两坨肉。” 别人不懂什么意思,刘志阳这个神经一向很粗的体育生却秒懂!他本来想跟付静静一间房,结果被柯淼阻止了,他跟柯淼在房间里的时候,付静静是一个人! 同样待在房间里没出来的翟磊跟吕农都只剩下一张人皮,那么一个人在房里的付静静呢?! 黑雾能够进入人皮里模拟出人类的形态,谁敢说眼前这个人就是真实的付静静?! 他吓得仓皇后退,下一秒付静静就把嘴巴张大到了人类无法达到的地步,就好像她的这张皮特别有弹性,只一口,就咬掉了边上闫月怡的一只胳膊! 闫月怡痛的大叫! “她”咀嚼人肉的声音听起来恐怖极了,两三口,闫月怡的胳膊便没了,“她”摇摇头:“真是不讨人喜欢的女孩子,难怪这具身体本来的主人那么讨厌你。” 明明讨厌,却又要跟闫月怡做好朋友,只是因为付静静喜欢庄锐。而且跟着闫月怡,本来家境普通的她也能过上更好的日子。 闫月怡流了特别多的血,大家惊奇的发现,她的血流过的地方,黑雾都慢慢退去了! “付静静”说:“其实是个人的血都有用,我不骗你们,你们试试看?” “她”舔了舔嘴巴,垂涎地看了庄锐一眼,黑雾进入人体后会获取本体的记忆,付静静很喜欢这个男孩,吃下去的话一定会让自己更加强大的。 “她”诡异地朝众人咧嘴一笑,满嘴血肉看得人毛骨悚然,下一秒,一缕黑雾就从付静静体内离开,原本鲜活的付静静瞬间变成一张软塌塌的人皮跌落在地! 黑雾早就能把他们全都吃了,可它偏不,它就是在玩弄他们,变成人形唆使他们自相残杀! 那么剩下的人里,有多少是真人,又有多少是披着人皮的黑雾呢?! 原本挤成一团的人们立刻分散开来,互相戒备地盯着彼此,生怕一个不小心,也如站在付静静身边的闫月怡一样,被人一口咬掉胳膊或是脑袋。 庄锐差点吓尿了!他跟闫月怡靠得近,眼睁睁看着那只胳膊从闫月怡身上被扯下来的!他几乎是连滚带爬从闫月怡身边逃开的,直到背抵楼梯才停下,身体还止不住颤抖,大脑一片混沌根本没法思考。 本来取血的两只手也撑在地上才不会倒下,只是手下似乎摸着了什么软软黏黏的东西……庄锐往下一看,宛如拿了烫手山芋甩开老远,再次手脚并用地爬到另一边,原来他摸到的是先前掉在地上的两张人皮! 他彻底受不了了!大哭起来:“救命啊!这到底是什么鬼地方,我要回家!我要回家!” 因为“付静静”突然发难,小男孩还剩下一口气,女人扑过去把孩子抱在怀里嚎啕不止,哭声响彻大厅,带来铺天盖地的绝望与恐惧。知道要死,却不知道会什么时候死,只能等待死亡降临,这实在是太可怕了! 刘志阳那大块头此刻只知道蹲成一团瑟瑟发抖,黑雾像是有生命一样,又慢慢向前进发,闫月怡还昏迷不醒,她的血还在流淌,有个男人见了,咬牙道:“不管怎么说,我不甘心就这么死在这!” 他起身,鼓足勇气走到闫月怡身边,从她胳膊的断口处,将鲜血涂抹在自己身上。他说:“不是说这血有用吗?那我要试试看能不能从这黑雾里走出去!” 这倒是个方法。 其他人都没有动,看着男人朝黑雾方向走,很快,便消失在了黑雾中,失去声息,也不知道是走出去了还是没有。 大家默默地、期待地看着。 直到男人又走了回来,他满脸颓唐之色,身上的血迹还没干,但已经撑不住了。他在庄锐身边坐下,很绝望地说:“只能在黑雾里走,根本看不到东西,也没有尽头,走着走着还是回到了这里。” 庄锐停止了哭泣,问:“那只要是血就有用吗?” 男人扭过头,朝他露出扭曲的笑容:“你猜。” 庄锐一声尖叫还没出口,就被男人豁开的大嘴咬住了半张脸,撕拉一声,耳朵连同半张脸皮都被啃走,男人发出桀桀怪笑:“如果有用,那我还敢吃你们吗?一群蠢货,哈哈哈哈……” 又是一阵恐慌尖叫吵闹,黑雾离去,地上瞬间只剩一张人皮,胆子小的刘志阳这会儿已经被吓疯了!他抱住头不停地念叨着都是假的都是假的,连抬头看一眼都不敢。 不知过了多久,因为剧烈疼痛晕厥过去的闫月怡与庄锐,还有先前被放血过多的小男孩都醒了过来。他们清楚地认识到一个事实,当他们被吃掉的时候,黑雾希望他们是清醒的,它享受他们的恐惧与尖叫,且无论受了多重的伤,只要没被完全吃掉,他们就会留着一口气。 黑雾再次来袭,这次是吞掉了那一对小情侣。 男生本来怀里抱着女生,保护着她,可当黑雾缠上他的脚踝时,他却下意识地将怀里的女友推了出去——等他反应过来自己做了什么而后悔时,女生已经被黑雾彻底吞掉。男生怒吼了一声,却在冲上去的前一秒犹豫了。 但是已经没有人会嘲笑他的无情无义贪生怕死,因为在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是这样。就连抱着儿子的女人,也把儿子的血涂在了身上。虽然那个怪物说血根本没有用,可万一呢? 醒来后的庄锐跟闫月怡两个人抱头痛哭,啊不,闫月怡已经没法抱头了,庄锐也没有一颗完整的头。此时他们心中只剩下一个想法:为什么要选这个地方玩?为什么要玩笔仙?为什么不把笔仙送走?为什么是他们?! 从头到尾,没人想起柯淼。 也是,他活着的时候是个隐形人,死了自然也是。 正在这时,一个清脆的声音传来:“行了别号丧了,吵死了!” 604|第五十一片龙鳞(八) 第五十一片龙鳞(八) 本来心烦意乱情绪不受控制的众人, 被这一声喝斥震的一愣,竟是耳清目明, 不再受黑雾影响。他们不约而同地朝声音来源看去, 只见浓厚的黑雾似是有意识般向两边散开,容出一人身形的大小, 一个红裙子少女拖着什么东西走了过来。 定睛细看, 才发现那是之前被推进黑雾里的柯淼。 少女像是扔死猪一样把柯淼扔到一边, 不巧的是正好压在了一张人皮上, 柯淼的眼皮子颤了颤, 仍然没能醒过来。 少女这一系列动作吓到了众人, 使得所有人都虎视眈眈地望着她, 生怕她也是被黑雾占据的人皮, 谁离她近,谁就会被一口咬掉脑袋。 玲珑嘲讽道:“反正你们都要死的,早死晚死有什么区别?” 别人不认识她, 庄锐一拨人还有跟他们坐同一班大巴到山上来的旅客却认识, 这不就是那个先他们一天住进来的少女嘛!其他人都死了,没道理她什么事也没有啊! 就有人问:“你你你,你是人是鬼啊!” 玲珑学舌:“我我我, 我不告诉你啊!” 说来也奇怪, 她跳坐在柜台上,红裙下两条细白的腿儿晃呀晃的,周围的黑雾却压根不敢靠近,连带着被丢在地上的柯淼它也不敢再碰了。玲珑想了想说:“我可以救你们哦。” 虽然早就做好了会被吃掉的心理准备, 可没有人能真正自然地面对死亡,当听到玲珑说能救他们的时候,所有人都激动了! “真的吗?!” “你真的能救我们吗?” “快救我们!我再也不想在这个鬼地方待了!” “救我们啊!” 玲珑双手撑在柜台上,咂咂嘴:“你们这个态度我非常不喜欢,想得到什么,就得付出什么,哪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儿,你们说是不是?” 拿她当大善人呢?这理所当然的语气她就很不喜欢了。 “求求你救我儿子!”先前那个推柯淼的女人抱着小孩连滚带爬扑过来,泪流满面,“我老公已经死了,我儿子不能死!他还小啊,他求求你救救他!救救他吧!” “那要看你拿什么来换了。”玲珑随意用指尖勾来一缕黑雾把玩,人类碰到就会被吃的黑雾在她指尖上乖巧的不可思议,甚至还在瑟瑟发抖。“对你来说,最重要的东西。” 女人一愣。 “你,你儿子,只能活一个。”玲珑微微一笑,“选吧。” 女人嘴唇剧烈哆嗦:“你、你也太狠心了!你不想救我们就直说!何必在这里故弄玄虚!” “我劝你注意对我的态度。”玲珑并没有生气,反而笑起来,“你应该不想知道我生起气来是什么样子的,煽动别人的情绪对我来说无关痛痒,毕竟我来去自如,你们却不是。” 女人真就不敢再说话了,她紧紧抱着儿子,小孩也醒了,哭喊着要回家,女人忍不住掉下眼泪:“求你救救我们吧……我们都不想死……” “两全其美是不存在的,你只能做一个选择,你,还是你儿子。” 玲珑不为所动,她只是又一次问出了这个问题。 女人仍旧哀哀哭泣,玲珑好整以暇地等着她的回答,直到女人再也哭不下去,毕竟时间不等人,其他人可没有那个好心让女人哭到玲珑答应,有个男人直接冲上来了:“你要什么我都给你!只求你救我出去!我真的受不了这个鬼地方了!这就不是人待的地儿!” “我真的要什么你都会给吗?” 男人拼命点头。 玲珑说:“我想先阉了你,你觉得怎么样?” 现场的男人顿时胯|下一凉。 可看玲珑的表情就知道,她绝非开玩笑。 男人瞬间变了脸色:“你要救便救,不救便算,何必耍人玩?!” “谁说我是耍你玩了?” 他立刻后退,只是已经晚了,黑雾似是十分听从玲珑的命令,她无需动手,黑雾便迅速窜过男人裤裆,只听男人一声惨叫,其声之凄厉,听得没有小弟弟的女人们都幻肢一痛。 玲珑啊呀一声扭过头:“好血腥啊。” 只是她面上的笑容说明她并不害怕,甚至乐在其中,看着男人捂着下面在地上打滚哀嚎,玲珑笑眯眯地对其他人说:“不如现在我们大家开诚布公谈一谈,想活着出去吗?如果想,你们能付出什么呢?我这个人,胃口可是很大的。” “我儿子,我儿子真的还小,他还在上小学,他还不知道这个世界是什么样子的,求你了救救他吧!”可能是女人用力过猛,她怀里的小孩被抱得发出疼痛的声音,女人却浑然未觉,只一个劲地哀求玲珑,“求你了求你了,我给你磕头了,我给你磕头了!” 说着抱着小孩跪在地上对着玲珑猛磕。 玲珑就这样看着她磕,女人磕到尴尬,根本没人搭理她,她抬起头,看见那个红裙子少女脸上仍然是那种懒洋洋的、没有感情的笑,仿佛自己是个偌大的笑话,在这里装模作样,心里想什么都写在脸上。 “咦,你怎么不继续了?我还以为你会一直磕到我答应你呢。”玲珑吃惊,“这也太没诚意了,你磕了有九九九个吗?” 随便张张嘴磕磕头就想空口套龙? “再说了,我不是讲得很清楚,活着出去的条件都给了,你什么都不想付出,就想从我这占便宜么?” 玲珑努努嘴:“想得可真美,这又不是电视台记者采访,你哭一哭跪一跪就能有那么多的人为你说话。” 女人眼睛瞠的极大,她嘴唇抖了两下,似是被玲珑这句话勾起了什么不堪回首的往事,眼神也变得躲闪。 这时柯淼终于醒来,他睁眼后只觉一阵天旋地转,躺在地上好一会儿才回忆起先前发生了什么,但让他惊奇的是自己居然没死?他被推入黑雾中之后就感觉有人把自己扯了出去,之后就意识全无。 身下也不知垫了什么东西,感觉滑溜溜的……柯淼下意识伸手摸了一把,意识到那是什么后放声尖叫,光速爬起窜离那张人皮! “哟,还挺活蹦乱跳的,看样子血还是放得不够多。” 柯淼顺着这声音看见玲珑,又吃一惊:“你你你你怎么在这儿?!你、你没事?!” “我出去玩,能有什么事?不过你们看起来很有事。” 柯淼:…… 他看见一边抱着小孩瑟缩不已的女人,倏地想起先前她无情将自己推入黑雾中的行为,心中百感交集。女人见柯淼醒了也难免心虚,根本不敢跟柯淼对视,她在心中是不觉得自己有错的,生死关头谁能做到真正的圣人呢?舍己为人的毕竟是少数,人大多是自私的。 柯淼没去质问女人为什么要那么做,他是善良不是傻,他试着问玲珑:“你是怎么进来的?” “走进来的。” “那、那还能走出去吗?” “能啊。” 兴许是看到玲珑对柯淼有问必答,态度也比对其他人好上太多,闫月怡不顾疼痛扑了过来,泪流满面:“柯淼,柯淼求你救我出去吧!我真的好痛!我需要去医院,我的胳膊没了!” 柯淼看到闫月怡断裂的胳膊吓了一跳,他震惊地看向玲珑,玲珑朝他摊摊手:“看我做什么,又不是我干的。那边有个毁容的,还有个失去小弟弟的呢。” 柯淼没有目睹那位可怜人失去小弟弟的经过,但他已经感觉到下面一阵凉意。闫月怡拽着他,模样看起来很是癫狂,完全不是那个随时随地都保持着体面美丽的校花了,这次旅行彻底毁了她,柯淼可以想象得到,就算他们获救了,能活着离开这里,缺少了一只胳膊,闫月怡是无法面对大家同情的目光的。 他被闫月怡扯着哀求,她光洁的脸蛋上满是血污,柯淼恍惚中想起自己第一次见到她的模样。那是他第一次从老家的镇上到大城市,他连地铁都没有坐过,面对其他光鲜亮丽的同学,没有钱买行李箱的柯淼拎着个蛇皮口袋,里面是他的全部家当。别人偷偷笑他,在背后指指点点的时候,是闫月怡主动教他怎么报名怎么找宿舍,又作为新生代表带他去领军训服。 那时候柯淼想,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善良又温柔的女孩子呢? 即使后面柯淼慢慢察觉到她似乎和他想象中的不同,他也仍然想要尽自己最大的能力保护她。 于是他看向玲珑,忐忑地询问:“请问,你愿意救我们出去吗?” 玲珑把一绺头发卷在手指上玩:“救你可以,其他人不行。” 柯淼一愣,不明白是为什么。 玲珑带着笑把在场的人环视一圈:“你以为,你们为什么会来到这里?难道真的只是巧合?” 柯淼面目呆滞:“不、不然呢?” 她吐出一口气,难得拿出耐心道:“这就说来话长了,你觉得吃人的黑雾是什么?是鬼怪?” “我、我也不知道。”柯淼舔了下干裂的嘴唇,“我没有遇到过这种事,所以……” “有问题的是这家旅馆,或者说,这家旅馆本身是‘活’的,这你能听懂么?” 605|第五十一片龙鳞(九) 第五十一片龙鳞(九) 看柯淼那一脸智障的样子, 玲珑知道他不懂,她想了想, 换了一种说法:“这家旅馆其实是不存在的, 能看到他的人,不仅仅只是巧合, 比如, 你们可以问问带你们来的人, 他曾经做过什么。” 柯淼、闫月怡还有刘志阳不约而同地看向庄锐。庄锐一凛, 他捂着自己毁掉的半张脸大声道:“你们看什么?我能做过什么?我就是看这里风景好所以才想带你们过来而已, 别忘了钱都是我付的!” 玲珑温馨提示:“不说实话会被吃掉哦。” 庄锐不察, 黑雾已经裹住了他半条腿, 他凄厉地叫起来, 把其他人都吓了一跳。 玲珑毫无感情地环顾一圈:“那我想你们大家应该心里都有数为什么自己会出现在这里了,对吧?山间旅馆只对做过亏心事的人开放,被吃掉的没有一个无辜的, 当然它本身也很鸡贼, 它并不管邀请的客人会带多少人来,反正在这场恐怖游戏中,人类心底的阴暗面会被激发出来, 老好人也会想要杀死其他人让自己活下去。” 山间旅馆是“活”的, 只是它没有意识,它因为人类的阴暗面拥有了惊人的能力,凝聚出无数吃人黑雾,黑雾本身是没有灵智的, 但当它披上人皮,就能得到那个人的全部记忆,并且能够活灵活现地模仿对方说话。它引诱那些内心黑暗的人来到这里,并以他们为食,从口中角度上来说跟玲珑有些像,只不过旅馆吃的是肉,而人肉勾不起玲珑的食欲。 庄锐疼成这个逼样当然是说不出话了,玲珑就替他说了:“这位被旅馆选中的食物,并不是有钱的父母亲生,他从很小的时候被领养,当他上高中的时候,养母怀孕了,他害怕自己无法继承家里的财产,害怕自己会失去养父母的疼爱,就在养母每天必经的台阶上抹了蜡。” “养母一尸两命,养父只剩下他一个亲人,把他当眼珠子疼,这才有了你们所见到的庄锐。” 庄锐听到玲珑的话,怒吼:“你胡说!不是这样的!你是在造谣!” “我造没造谣你心里清楚,我又不是来当法官的。”玲珑耸耸肩,看向那对母子。那个女人不敢与玲珑对视,畏畏缩缩地避开她的眼睛,玲珑嘲笑道,“别看她怀里这孩子如今弱小可怜又无助,他把邻居家三个月大的小妹妹从七楼扔下去的时候可不是这个样子。” 柯淼已经开始怀疑人生了,他无法想象他想要保护的人曾经做下这么恶毒又毫无人性的事,被人收养了不感恩便算,还害死了养母跟养母肚子里的孩子,一个十岁冒头的小朋友居然能把小婴儿从高楼上丢下去……黑雾吃人都没有给他带来这样的恐惧跟寒意,他甚至觉得鬼远远没有人可怕。 女人听了,把儿子抱得更紧。 “这位伟大的母亲就更不用说了,当着媒体的面给人家失去孩子的小夫妻下跪,哭得涕泪横流,发毒誓说自己一定会好好教育孩子,转头就笑得灿烂琢磨着给她儿子做顿红烧肉。看到不小心从家里跑出来的名贵品种猫就揣回家,儿子把猫开膛剖腹,她还要再把猫丢回人家门口……啧啧啧。” 玲珑感慨,“真真的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男人在地铁上猥亵女高中生,被抓了耀武扬威要打人家小姑娘,女人到了扇小姑娘耳光怪人家穿了短裙,啊,我的这双眼睛。” 柯淼:…… 他仿佛在听天书奇谈。 “至于这位失去小弟弟的就更不用说了,他做过什么,看他现在缺了什么就知道吧?” 柯淼:…… 玲珑带着笑问他:“你好,现在我想采访一下你,你还想救他们出去吗?” 柯淼说不出话。 “我得先提醒你,首先,如果他们好端端的出去,庄锐只是在台阶上抹了蜡,是养母自己踩上去的,而且过去这么多年早就没有了证据;其次,这孩子今年十一岁,还不负法律责任;最后,这里每一个人,都曾经直接或间接地毁掉一个人甚至好几个人的人生,如果他们出去了,没有人会受到惩罚,请问你还要不要舍身取义救他们?” 救还是不救?柯淼茫然,这时候闫月怡用完好的那只手拼命拉扯他,“救我!救我!我什么都没做过!” “是吗?” 柯淼闻言,顿时看向玲珑。 玲珑问闫月怡:“你确定你什么都没做过吗?” 闫月怡眼睛眨的极快,她想起一件自己早就忘记的事…… “不如我来跟你说说吧。”玲珑特别喜欢揭人疮疤,尤其是在对方嘴硬的时候。“你的女神出身普通,但是她曾经有个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初中毕业的时候,你的女神家里不想让她继续上学,就给她定了一门亲事……” “闭嘴!闭嘴!不许你再说了!你给我闭嘴!” 闫月怡突然尖锐地吼叫,甚至破音,玲珑却毫不在意,手指一抬便封了她的嘴,仍旧道:“她不想嫁啊,又不敢惹怒家里人,就私底下找男方退婚,男方怎么愿意?这么个水灵灵的小媳妇谁会傻的不要?” 她顿了一下,问柯淼:“你猜她后来是怎么跑出来的?” 没等柯淼回答,玲珑笑出声:“这人居然把全心全意为她着想,拿了家里的钱想偷偷带她走的好朋友给骗到了男人家里。” 都是漂亮的小姑娘,谁会拒绝呢? “偷拿了家里的钱是要挨打的,被人睡了也没别的办法,只能结婚了。不过人家比你的女神有骨气,宁可跳楼也不肯被逼着嫁人。” 玲珑问闫月怡:“现在你还坚持你什么都没做过吗?” 要真说起来,闫月怡确实也没做什么,她只是撒了两句谎把好朋友骗到那个男人家而已,强|暴了女孩的不是她,逼着女孩嫁人的也不是她,跟她有什么关系?她当然是趁这个机会继续上学拼命努力考个好大学,然后嫁个高富帅走上人生巅峰啊! 闫月怡被说出心底刻意遗忘的秘密,大哭起来,只是不知道她是因为后悔做了那件事,还是后悔没有做的再隐蔽一点。 过了许久,柯淼才呆呆地问:“难道、难道这里就没有没害过人的吗?” 玲珑眨眨眼:“你啊。” “刘志阳……” “他也没有,不过他本来有。” 柯淼没听懂这句话,不明白玲珑是什么意思。 玲珑很慈爱地为他解惑,毕竟老瞎子做了一辈子善事,灵魂香甜无比,要不是算出养子命中有一死劫放心不下,也不会去到荒海。“如果不是我,刘志阳作为体育生兼舔狗,会把你摁在地上,帮助其他人取走你全部的血。” 不过由于她的出现,这一切都不会发生了。 “你该谢谢你的养父,没有他,你今日必死。” “我爸?我爸他、他不是个骗子吗?” 玲珑心想这哪里来的傻孩子?“你爸算一卦好几万起,你当他是天桥底下十块钱一卦的骗子?” 柯淼:??? 难道不是? 当然不是,老瞎子算命是极准的,也是真的会驱鬼,而且收费还不便宜,只是每次都把手头的钱全部捐出去而已,靠那三十五十的度日。他并不想让柯淼也走自己的老路,窥见天机的人都避免不了五弊三缺,他自己就是个留不住财的瞎子,不想养子像自己一样。之所以从来不留钱,也是想给养子积德,想让这个孩子能平平安安活下去。 他算出柯淼命中有死劫,便拼命做善事,谁知遇到了比自己更强的厉鬼,被附身后跳河而死,死后也记挂着柯淼的死劫。 倘若玲珑不来,柯淼注定会死在这些旅客手中,他们会取干他的血,将他的尸体推入黑雾。山间旅馆可不管你内心有没有黑暗,柯淼的血之所以起作用,并不是因为他是个童子鸡,而是因为他心中只有光明,所以无法伤害到他,且畏惧他。 玲珑想了想,伸指在柯淼眉心点了一下,瞬间剧痛,柯淼抱头跪坐在地,十几秒后他抬起头来,竟是两行热泪汩汩而下。 玲珑把老瞎子的记忆作为礼物送给了他,至于柯淼愿不愿意接受……她送出去的东西,他有拒绝的资格么? “爸……” 柯淼痛哭失声,他悲痛至极,眼泪汹涌,养父的记忆在他脑海中飞速转动,父亲所有的喜怒哀乐都为他而生,甚至连被鬼附身跳河的时候,父亲心里想着的都是他还没有到来的死劫。 “怎么样,这些人,你还要救么?” 柯淼红着眼眶看向玲珑,点头:“要。” 没等那些人高兴,他又说:“他们需要法律的制裁,我会找到证据的,至于法律惩罚不了的那些……”他忐忑地看向玲珑,“您会出手的,是吗?” 玲珑不置可否:“那谁知道呢?” “虽然在您看到的未来里,刘志阳会参与到杀死我的行为中,可现在他没有做过任何坏事,他还有改正的机会。”柯淼抹了把眼泪认真地说,“我想如果是我爸还活着,他也会这么做的。” 玲珑完全没有意见,她对柯淼这样和颜悦色是因为老瞎子的灵魂十分美味,这是她给柯淼的决定权,既然他决定了,自然一切都按照他说的来。 606|第五十一片龙鳞(十) 第五十一片龙鳞(十) “你不后悔就可以啊。” 玲珑耸耸肩, “该给你的都给你了,你做的决定跟我有什么关系?” 这些人她连吃都不屑去吃呢。 柯淼点了点头, 他始终坚信人世间是有公道正义的, 他也愿意用自己的一生去相信与贯彻。这些人……柯淼看向那对母子,眼神异常平静。“我一直都知道, 报应这种东西, 有的时候来得很晚, 有的时候甚至根本不会来。世界上有太多做过亏心事的人快快乐乐平平安安过了一辈子, 受到伤害的人毁了一生, 迟来的正义, 还能叫做正义吗?” 他是知道的, 他一直都清楚世界上并不是非黑便是白, 可如果不去相信,不去努力,不去试着改变——这个世界最终会变成什么样子呢? 玲珑努了努嘴, 轻笑:“我答应你的请求, 那你说说,你要怎么报答我?我可是从来不做白工的。” 柯淼迟疑了一会才说:“我……可以么?” 其他人听不懂,但玲珑跟柯淼都懂。 玲珑笑起来:“那就这么说定了, 我给你们一分钟时间, 现在开始,跑吧。” 她打了个响指,面前的黑雾瞬间像是有了意识往四面散开,一个男人反应最快, 踉跄着朝仅容一人通过的小道跑去,其他人如梦初醒,也都连滚带爬跟在了后面。就连少了一条腿的庄锐也朝外跑。 黑雾聚集在周围,垂涎地微微晃动,人类不敢停留,拼命地往外跑,这一路非常顺利,他们出了大门,看见了正常的星空,空气无比清新,周围还有鸟语蝉鸣,可此时此刻,没有人有心思来欣赏这美景。 柯淼是最后一个出来的,他回头再看的时候,山间旅馆已经消失不见,就好像从来没有存在过。 包括那个神秘的红裙子少女。 他们的行李掉的到处都是,柯淼找到自己的手机看了下,果然已经开始有信号了。他先报了警,又叫了救护车,随后便安静地坐在一边的石头上等待。刘志阳慢吞吞地蹭过来,神色很茫然:“……那个女孩说的话,是真的吗?我真的……会对你做出那种事?” 柯淼认真道:“那是还没有发生的事,我还不是受害者。” 刘志阳喃喃着:“我从来不知道我会做出那种事……可是仔细想一想,真的到了生死关头,我可能就是个什么事都能做的小人,我觉得她不是在说谎,我觉得……我觉得我好像真的对你做过那种事……我、我……” 他双手捂住脸,地面上的沙土有了湿润的痕迹。柯淼轻轻拍了拍他的肩:“没事的,你平时对我也没有很好。” 刘志阳:……真是完全没有被安慰到呢。 两人坐在同一块大石头上,大概等了两个多小时,眼看天都亮了,警察跟救护车终于到来。受伤的人们都被抬了上去,像柯淼这样失血过多的也被拉上去处理伤口,警察们不停地询问他们这么晚进山干什么,说这座山一直都没有开发,深山危险,山下还有注意危险的牌子呢! 可这要如何解释? 柯淼老老实实让护士小姐姐处理了伤口,然后去学校递交了休学申请书。 刘志阳得知他要休学的时候跑来拦他,气喘吁吁的,看样子是刚知道消息就狂奔来找柯淼了。柯淼正在收拾行李,他的东西很少,去掉床褥被子,所有东西加在一起也就只有一个背包。 因为山间旅馆的事,刘志阳一直都非常自责自怨,他认定自己亏欠柯淼,拼了命的想补偿他,只是他自己也没什么能力,不然也不至于跟在庄锐身后当舔狗了。不过养个柯淼还是不在话下,虽然柯淼从来不接受他的补偿。 “你疯啦!”刘志阳气得团团转,“咱们都大三了,再上一学期就能实习,到时候你有了文凭找工作不好找吗?你不是一直都想进外企吗?你知道这年头没有学历多难找工作吗?” 柯淼淡定地听他在耳边絮絮叨叨,等刘志阳说完了才回答道:“报考这个专业,我本来是想进外企,拿很高的工资,在大城市买房扎根的。” “对啊!你这想法完全没错啊!那你休学干嘛?!” “我现在想法变了。” “变了?”刘志阳一脸懵逼,“变成什么了?你不想进外企,不想拿高工资,不想在大城市扎根买房娶媳妇生孩子了?” “不了。”柯淼纠正,“而且我本来没有想过要娶媳妇生孩子,这个不在我的计划内。” 刘志阳:“……那你到底为啥休学?” 柯淼摸了摸自己的心口,他认真道:“我要跟我爸一样。” 刘志阳:…… 他要是没记错,柯淼他爸是天桥底下给人算命骗钱的,据说十块钱就能算一卦,还经常被城管撵着跑。不过那天在山间旅馆,那个红裙子女孩说柯淼他爸算命其实很准,还挺赚钱。“你、你会算命吗你就要跟你爸一样?你爸知道你这样吗?” 柯淼的眼中浮现出淡淡一层悲伤:“他心中最重要的就是我,不管我做了什么决定,他都不会反对的。” 刘志阳说不出话,只能呆呆地站在原地,看着柯淼背起背包往前走,他跟在柯淼身后,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就看见柯淼头也没回对自己摆了摆手表示再见。 他觉得……柯淼真的是傻透了。从前刘志阳就觉得柯淼很傻很蠢,那种傻跟蠢并不是智商上的,甚至某些时候,柯淼是通透的。他并不是一味认为这世界上只有好没有坏只有白没有黑,他清楚这个世界藏污纳垢,却仍旧向往光明,所以哪怕是在恐怖的山间旅馆,他也能坚持本心,这样的人,世间罕见。 刘志阳心想,自己是绝对做不到柯淼这样的,但这不妨碍他佩服柯淼,即使自己永远都无法成为柯淼的人。 有了养父的记忆,柯淼能做到很多从前做不到的事,有些证据会被时间抹去,可也能通过某些方法找回。他将证据寄给庄锐养父之后,就听刘志阳说庄锐被父亲赶了出来,并且被告上了法庭,那个爱庄锐的父亲,在经历了巨大的打击后,恨极了自己当年的一时好心,养了一条白眼狼,葬送了妻子与孩子的性命。 庄锐毁了半张脸,身体也残疾,被判了无期徒刑,案子一经披露,更是被人人发指。 而少了只胳膊的闫月怡被家人强行带回去,当年那个男人到现在还没找到老婆,愿意出几万块钱彩礼,那他们还有啥不愿意的呢?闫月怡从前说在大城市上大学能找到有钱的男朋友,可现在她都残废了,还上哪儿找高富帅?还不如早点回家嫁人,还能赚点彩礼钱,也好给爹妈养老。 那对母子,因为家里男人死了,女人一个人带着孩子过不下去,只能在家里人的安排下跟个中年丧偶的鳏夫结婚了,婚前那人还挺好,婚后就露出了真面目,原来他是个家暴惯犯,他上一任媳妇就是活生生被他给打死的。这刚从牢里蹲了五年,出来没多久,就又结婚了,原形毕露后,母子俩是一天三餐加宵夜的挨打,没有停下来过。 原本欺负同学虐待小动物的男孩儿,在继父的毒打下乖巧的像只小猫咪,女人一开始还想跑,被绑起来毒打后就再也不想跑的事情了。 …… 每个人都得到了报应。 柯淼认认真真地找出当年养父穿的长衫,戴上了养父的墨镜,当然他是不瞎的,他得到了养父的记忆与能力,首当其冲就是想办法研究如何消灭那名害死了养父以及无数无辜生命的女鬼。养父被附体后跳河而死,那女鬼本身又是水鬼,可以通过水任意来往各个地方。柯淼吃了好几次亏,不过不知为何他总是死不掉,后来有一回他被逼急了,趁着女鬼从水里冒出一颗头,把水给通了电。 然后柯淼惊奇地发现,他可以把科学跟道术结合起来,总算是三年学费没有白交!! 女鬼一阵抽搐,险些被电成鬼干,能力大减,柯淼趁机将她镇压,对自己大学肄业的事儿老骄傲了! 刘志阳也养成了做慈善的习惯,每个月都会准时询问柯淼近况,柯淼身上是留不住钱的,他算命救人赚到的钱都捐了出去,最后只能学他爸在天桥底下让人花十块钱给人算命,招摇撞骗被城管追着撵。 这一生,他去了很多地方,拯救了无数人,当他寿终正寝,即将履行自己与红裙子女孩的约定,把灵魂献给她时,柯淼问了一件自己在意了大半辈子的事:“那间旅馆……” 他后来去过那座山很多次,但都找不到旅馆的踪迹,柯淼怀疑旅馆是“活”的,兴许就可以自己走路,他也经常上网,想要搜寻到跟山间旅馆有关的信息,可惜的是始终没有收获。 红裙子女孩认真思考了几秒钟说:“……还是让它开着吧。” 毕竟大家都得吃饭不是? 她轻轻抚过白发苍苍的柯淼的额头,柯淼便慢慢闭上了眼睛,在他眼前闪过养父的笑容,柯淼也笑了,他觉得自己没有辜负父亲的教导,终于也成为了无愧于心的人。 607|第五十二片龙鳞(一) 第五十二片龙鳞(一) “夫人的腿……日后可能不良于行, 甚至在子嗣方面也……” 年过半百的白胡子老大夫吞吞吐吐,透露出的意味却很明显:床上这位沐家少夫人, 以后怕是彻底成残废了。惊马导致她不仅双腿尽断, 就连身子也伤到了,不能服侍夫君, 亦不能为夫君再生儿育女, 真是叫人可惜, 要知道这位少夫人的夫君, 那可是才华横溢又俊秀无双的鸿胪寺卿沐少清啊! 三岁能吟诗七岁技惊四座十七岁便连中三元被圣上赞“此子前途不可限量”, 年仅二十已是正四品的鸿胪少卿, 民间有句话叫嫁人当嫁沐鸿胪, 这不仅仅是赞美沐少清才华绝世年少有为, 也是赞美他成亲两年来,除了妻子外,不纳妾、不纳通房, 自始至终都守着妻子一人。哪怕妻子迄今未曾为他诞下子嗣, 他仍旧严词拒绝了所有想给他送女人的人。 易得无价宝,难得有情郎,世间有无数女子过得苦, 沐鸿胪就像是女子们心中的梦, 因此当男人们说沐鸿胪太过迂腐不知享受时,家里的妻妾都会在这时候站在统一战线声讨他们——自己左拥右抱移情别恋,还不许人家情深义重山盟海誓了? 谁知就在昨日,沐少清的夫人于闹市中被一疯马所伤, 一向性情清冷脾气宽和的沐少清头一回与人发了火,他亲自将那纵马伤人之人送去了京城的顺天府,虽说与平日里谪仙般的模样不同,可实在叫人震撼!许多女子都羡慕极了沐鸿胪的夫人李氏,恨不得取而代之。 李氏伤得极重,当日她本是同婢女要去首饰铺子的,谁知横里生出事端来,当时许多人亲眼所见,李夫人被疯马践踏了双腿,被抬起来的时候骨头都软绵绵的,怕是人要废了。 边上的沐老夫人闻言,整个人在儿媳沐夫人的搀扶下都站不住了,她抓着大夫问:“这、这当真没救了吗?!” 老大夫叹了口气,摇头道:“这世上兴许也是会有奇迹发生的,老夫医术不精,倘若是宫中御医,说不得会有一丝希望。” 沐夫人急道:“娘!娘!” 原来是沐老夫人晕了过去,一旁的人又是喂参片又是掐人中,折腾了好一会儿,总算是叫老太太醒了过来,老太太一醒,眼泪就哗哗往下掉,这孙媳妇哪哪儿都好,惟独一点,嫁给清儿两年,还是个下不出蛋的母鸡,清儿又不肯纳妾,也不知这孙媳妇给清儿跟儿媳施了什么迷魂汤,但凡是老太太做主要给沐少清抬妾,母子俩就都拼命反对,连带着沐老夫人就不喜欢这孙媳妇起来。 哪有女子这样善妒的,自己不能生,也不叫自己男人跟旁的女人生? 沐夫人在边上劝,沐老夫人啥都听不进去,她这会儿实在是受到了太大的刺激,两年来沐少清没少为纳妾的事儿跟她置气,老太太疼孙子,只好把一腔怒火都发泄在孙媳妇身上。当初她就不懂孙子怎么看上的李氏,以清儿的资质,圣上可是想把公主都嫁给他的啊! 结果挑来挑去,挑了个没落的世家,娶了李氏。 好在李氏温婉柔顺,倒也勉强附和沐老夫人心意,在她心中,孙儿是最出息的那个,配金枝玉叶都配得,李氏着实难登大雅之堂。 她也不顾孙媳妇还躺在床上,边上又还有大夫等人,厉声跟沐夫人说:“无论如何,这事儿我都做主了!不能叫清哥儿一辈子无后!日后我到地底下,哪有脸去见他祖父?哪有脸见沐家的列祖列宗?!必须抬妾!就抬我先前给清哥儿看中的那几个!” 沐夫人急得团团转,可沐老夫人是她婆婆,她哪里敢说什么?全家也就沐老爷跟沐少清得老太太青眼,她们这些媳妇老太太才不放在眼里呢! 正在沐老夫人叫嚣着要给沐少清抬妾的时候,沐少清从顺天府回来了。他始终冷着一张脸,因为妻子受伤,那张俊美如玉的面孔显得更加冰冷,眼底隐有怒焰。“祖母!我绝不纳妾!” 沐老夫人真是要被这宝贝孙子给气死,她拉着沐少清的手苦口婆心地劝:“清哥儿,祖母知道你心中喜欢你媳妇,可你听听大夫刚才都说了什么,你媳妇以后就是个废人了!不能伺候你,也不能给你生儿育女,咱们沐家你可是个独苗苗,你忍心让沐家的香火在你这里断了吗?!” 沐少清反握住老太太的手:“祖母,我跟您说过许多次了,我不会纳妾的。” 沐老夫人被这孩子的犟给弄得说不出话,她又舍不得跟这宝贝大孙子生气,沐家七代单传,沐老爷当年纳了多少个妾也没能生出个儿子来,府里那些个妾侍个个生得都是闺女,好在沐夫人肚子争气,总算是生了儿子,此后也因着沐少清在家里扬眉吐气,那些个妖里妖气的姨娘生不出儿子,都不敢作妖。 当年沐夫人刚嫁进来的时候,跟沐老爷也是两情相悦感情甚笃,可沐夫人生不出儿子,沐老夫人张罗着给沐老爷纳妾的时候,沐夫人说什么了?沐老爷不也乖乖听她这个亲娘的话? 怎么到大孙子这里就不成了?! 沐老夫人就不懂了,这男人还有不三心二意的?她家大孙子就那么喜欢这个李氏?然而沐老夫人左看右看上看下看,也看不出那李氏除了生了张花容月貌的脸以外有什么值得人喜欢的地方。真要说起来,她大孙子这人品相貌,是李氏那个空有美貌的女子配得上的么!小夫妻俩站在一起,都是她大孙子更好看! “你不纳妾,你不纳妾,儿子从哪来!咱们沐家的香火怎么办!” 沐老夫人实在是气急了,她不敢相信都这种情况了,沐少清还是咬死了不肯松嘴纳妾。沐少清皱眉道:“祖母,我娘因为我爹纳妾的事儿熬了一辈子,我不想让我的妻子也过这样的生活。” “你娘那就是自己作的!”沐老夫人恨恨道,还瞪了沐夫人一眼,“这天底下的女人,不能给自己男人开枝散叶,就得要点脸自请下堂!难不成因为自己自私想独占丈夫,就要断了夫家香火?!这样的女人谁敢娶?!” 沐少清知道跟老太太说没用,老太太自有自己的一套行为法则,她认为女人不能给丈夫生儿子就是德不配位,李氏在她看来,那是绝对不合格的。 当初沐少清高中状元,不知多少妙龄少女倾心,就连公主也都予以青眼,可他却心悦李家的姑娘,求娶为妻。小夫妻俩过得很好,唯一就是一点,李氏迟迟不能有孕。叫大夫看了,也说两人都没问题,沐少清便说这事儿要顺其自然。 可老太太等不下去啊!她恨不得沐少清纳上十个八个妾,拼命地生儿子! 一开始她还对李氏寄以厚望,随着时间过去,李氏迟迟未能怀孕,老太太终于忍不住了,试探着提出给沐少清纳妾。结果李氏当时就哭了!沐少清回府后也向着李氏,就连沐夫人也站在李氏那边! 合着整个沐家要给沐少清纳妾的就她一个! 他们也不想想,清哥儿今年都二十了,这寻常人家成婚早的,早儿女成群了!本来清哥儿成婚就晚,还挑了个老太太不是那么满意的媳妇,这媳妇还生不出孩子! 老太太可不管什么缘分到没到,她就一个观点,李氏生不出来,换别人生! 哪怕生个闺女,也比生不出来好! 可她辛辛苦苦给大孙子物色了几个美妾,大孙子却看都不看一眼,可把沐老夫人气得够呛,于是看李氏更不顺眼。 李氏一直不肯松口给清哥儿纳妾,迷的儿媳妇跟清哥儿晕头转向,沐老夫人这才愈发不喜欢李氏。 要说从前,李氏还有怀孕的可能,现在李氏腿废了身子也坏了,根本就不能生了,还不让清哥儿纳妾,那不是祸害他们沐家么! 老太太这回非常坚持,她甚至不顾沐少清跟沐夫人的阻拦,看到李氏醒了之后直接走了过去,当头就问:“李氏我问你!如今你身子坏了,大夫说你以后都不能生了,你还坚持不同意清哥儿纳妾吗?咱们沐家数代单传,万万没有因为你好妒便让香火在这一代绝了的道理。我这里有给清哥儿物色的几个姑娘,家世清白性格乖顺,我再问你,你答不答应?” 可怜李氏刚刚醒转,还没从剧痛中恢复过来,便听老太太说了这样的话,这无异于是拿刀子割她的心。 沐少清一步上前挡在李氏身前:“祖母!再说多少遍都是一样的,我绝不纳妾!” 沐老夫人眼看要被气晕了,这时候从沐少清身后传来李氏气若游丝的声音,她因为身体跟精神上的双重打击,显得很是萎靡,唇瓣惨白:“……是我不好,不能给相公开枝散叶,从前是我想岔了,全凭祖母做主吧。” 闻言,沐老夫人顿时转怒为喜,她得意地看了沐少清一眼:“听到没有,你媳妇都说让我做主了!今儿个晚上,我就把人送到你院子里去!” 说完也不给沐少清拒绝的机会,立刻走了,从头到尾连关怀李氏一句都不曾,从她得知李氏不能生育之后,李氏在她这儿就完全没了价值,好在李氏是个要脸的,也知道自己无能,愿意给清哥儿纳妾,否则老太太非要去外面说道说道,让世人都评评理! 你不想丈夫纳妾,这还能理解,可你都不能生了你还不许丈夫纳妾,你是不是太恶毒了?照老太太的意思,最好写封休书!李氏两年无所出,身子又彻底坏了,以后她大孙子可是有无限前程的,怎么能有这么个废物夫人! 老太太一走,沐夫人就着急地看了一眼沐少清,连忙追了上去。 过了几秒钟,沐少清才回过头,语气中难掩怒意:“你怎能答应让我纳妾!” 曾经的李氏,如今的玲珑垂下眼,轻声道:“我已是个废人,难不成真要拖累你一生?祖母因我缘故,已对我十分不满,我若是再不肯,她岂能容得下我?” 沐少清扶住她的肩头:“只要你说不,我便永不纳妾,祖母对你如何与你我何干?日子总归是要我们过的。” 玲珑抬起眼直勾勾地看向他:“相公也不想纳妾?” “绝不。” 她便笑了一下,这笑容稍纵即逝,快得沐少清都没有注意,只听她用无力轻柔的声音问:“那相公怎么不自己跟祖母说呀?每回祖母要给相公纳妾都要问我,可这哪里是我做得了的主?既然相公不肯纳妾,那祖母下回再说,相公言辞回绝就是了。我知晓相公是个孝顺的人,不会忤逆祖母,只是我如今,不过是个废人,再拦着不让相公纳妾,真是名不正言不顺,要被天下人唾沫星子淹死。” 沐少清甚少听到妻子这样说一大堆话,他嘴巴张了张,眼神复杂:“你……” 玲珑眼底已满是眼泪,“我以后连站都站不起来了……” “不会的。”沐少清握住她的肩膀,温柔滴拭去她的泪珠,“我会请太子殿下借我宫中御医,我一定会治好你的!” 玲珑继续抽抽搭搭,沐少清又安慰了她一波,便要去沐老夫人那儿,无论如何,这妾他是不会纳的。 她答应沐少清纳妾的全程都被大夫跟几个小徒弟看在眼里,玲珑心想,这就是最有力的扬声器,很快大家就会知道,她并不善妒,也从不拦着沐少清纳妾,甚至悲伤地主动答应沐少清纳妾——上哪儿找她这么贤惠的妻子呀? 就是可惜那个老太婆了,怕是她给他孙子纳上千八百个妾,也仍旧生不出儿子哦。 大夫一走,玲珑便只留了从娘家带来的贴身丫头阿馒,之所以取这个名字是因为阿馒是李氏用几个馒头换来的,那时候阿馒还小呢,李氏便把她留在身边,两人情同姐妹一起长大,阿馒特别能吃,力气也特别大,在李家,少不得阿馒保护她。 后来沐少清主动提出要娶她为妻,李氏在李家才有些地位,成亲后,她便将阿馒带来了沐家。 阿馒粗枝大叶,生得也不是特别好看,比一般男人都高大粗壮,皮肤也黑黑的,李氏曾绞尽脑汁要给阿馒瘦身美白,想趁着自己嫁入沐家,给阿馒也寻个能托付终身的人,可阿馒不乐意,只肯跟着她,并不想嫁人。 如今这双腿彻底废了,身子也坏了,除了阿馒,没有人真心实意地难过。 阿馒眼泪不停地往下掉,她一遍又一遍看着玲珑的腿,经过缝合处理与包扎,她的腿包裹的厚厚的,但丝毫没有动静,血迹渗出了纱布。 那天她被安排去给姑爷买文房四宝,因为东西比较重,所以小姐让她先回府,如果她在的话,小姐就不会出事了! 阿馒很自责,她跪在地上给玲珑磕头,玲珑下半身彻底是废的,动也不能动,也不好去扶她,只好装作伤口疼,把个阿馒吓得,差点飞奔去把没走多远的老大夫再给扛回来——毕竟来的时候就是她扛来的。 玲珑伸手一把拽住阿馒:“你别走,我有话跟你说。” “小姐。”阿馒打小就叫她小姐,就算李氏嫁入沐家也不曾改口,为此李氏还生过气,不过很快就不在意了。 “你别自责。” 阿馒怎么能不自责?! 她发过誓,一辈子都要保护小姐,不管发生什么都不离开小姐身边。李家那些利欲熏心的人,对小姐看不惯的沐老夫人……这些人都伤害过小姐,可姑爷跟夫人嘴上说喜欢小姐,爱惜小姐,却仍旧叫她受委屈。李家的人仍旧好端端的,沐家那老太婆也整日耀武扬威给小姐找不痛快,阿馒不喜欢他们! 可小姐喜欢,阿馒就什么都不说。 她本可以保护小姐的!一匹疯马而已,她力气那么大,怎么会怕?可小姐身娇体弱,她怎么受得住?! 阿馒想着想着,就难过极了,她哭起来是没有声音的,就是眼泪扑簌簌往下掉,真称不上多么好看。然而在龙女看来,这样一张平凡黝黑且粗糙的面容,远胜沐少清那张俊美出尘的绝世容颜。 她轻轻摸了摸阿馒的脸:“我不疼了。” 阿馒没说话,怎么可能不疼?都断了,还流了好多血。 她听说小姐出事的时候都要发疯了,小姐怎么可能不疼? 玲珑还真没撒谎,她说不疼就是不疼,但阿馒显然是不会信了。玲珑想了想:“虽然腿断了,是个残废了,但是怎么说呢,你往好的想一想,你家小姐我还活着,是不是?” 阿馒大脑比较耿直,俗话说就是少根筋,她眨眨眼,还能这样解释的吗?总觉得有哪里不对,但小姐说得肯定不会错。 玲珑就拍了拍阿馒的手:“行了,掉眼泪可解决不了问题,我总不能一辈子躺在床上吧?你去帮我弄个椅子来。” 这个时代有专门给残疾人坐的椅子,但是非常难走动,需要人搬着才行。阿馒见过,她立刻就站起身跑走,没一会儿就扛着一把新椅子来了。 玲珑就坐在床上看阿馒四处忙活,把椅子用柔软的布给包裹起来,她则在边上指挥,阿馒力气大,动手能力也强,玲珑稍微一指点,她就知道要怎样做。 很快,两个人就合力将椅子给改造了出来,不过还缺两个轮子,玲珑给阿馒画了草图,叫她去铁匠铺里找人打,再在外面包上一层结实的兽皮,椅背上添扶手,这样基本上就跟现代人类社会的轮椅差不多了。 阿馒很着急,在她心里这是小姐要的东西,她必须给小姐弄好,而且要越快越好。 她担心小姐一个人在家里呢! 因为太着急,阿馒看铁匠的动作都慢的不行,直接上去抢过来自己打,铁匠一脸懵逼地站在旁边,只能见缝插针告诉阿馒要怎么做。 阿馒不在,玲珑就一个人躺在床上,她觉得有点困,想先睡一觉再说。 沐鸿胪的夫人残废这件事,想必已经传得街头巷尾了,沐少清为了表示对她情深义重,必不可能纳妾,又要拿她做挡箭牌,但也有好处,既然她是沐鸿胪深爱的妻子,沐鸿胪自然会去宫里求御医,玲珑可不打算真当个几十年残废,所以御医给她治腿,她当然不会拒绝。 就算治好了,世人也会觉得那是御医医术高明。 不过她就睡了一会儿,便听闻外面吵吵嚷嚷,沐少清压低了嗓音喝令那几名沐老夫人送来的女子走,玲珑躺在床上一声不吭,干嘛故意压低嗓音,搞得跟怕吵到她一样。真怕吵到她早在院子外面守着赶人了,这不就是做给她听的嘛! 可惜她不是李氏那个傻子,她还盼着沐少清纳妾呢,最好跟沐老太婆说得那样,纳上千八百个,然后看看是不是能生出一窝儿子来。 沐少清皱着眉,原以为玲珑会主动跟自己说话,可他都在外面把人赶走了,里面也没有动静。想起那样如花年纪的女子彻底废了,沐少清叹了口气,心中到底生出些许不忍与愧疚,他进了屋,就看见玲珑在床上睁着眼。 “……可是伤口疼?” 玲珑点头:“疼得厉害,相公,我这腿是好不了了。” “不要这么说。”沐少清眼底闪过愧意,“我会去宫中求御医,御医们医术肯定比民间大夫强,你不会有事的。” 玲珑轻轻眨了眨眼睛:“真的吗?” 沐少清颔首:“真的。” 他已经负她良多,不能再害她一生。 玲珑冲他露出一个苍白的笑容:“屋子里血腥味大,只好委屈相公到别的房间睡了。” 沐少清摇头道:“不妨事,我在这里看着,你有什么事,也好叫我。” “有丫头婆子呢,相公明日还要当差,还是早些休息。” 好说歹说总算是把沐少清劝走,玲珑翻了个白眼直接拉着被子蒙住头。 滚啊!一个喜欢男人的女人,搁这儿跟她装什么情圣呢! 608|第五十二片龙鳞(二) 第五十二片龙鳞(二) 沐少清心事重重。 他有个巨大的秘密, 可他不能说。这个秘密是一定要保存好的,否则将给沐家带来巨大的灾祸。祖母年纪愈发大了, 受不得刺激, 稍微一点小事都会让她老人家置气,于是他只能委屈李氏。这一生, 他欠李氏的怕都还不了了。 他带着这样的情绪直到求见太子, 李氏的腿不能就这么断了, 她还那样年轻, 不该这样毁了一生。 太子身着白色锦袍, 玉冠束发, 沐少清进入东宫书房时, 他正提笔在洁白的宣纸上画着什么东西。听闻沐少清来了, 也只是抬起头看了他一眼,漫不经心地问:“沐鸿胪今日来见孤,有何要事?” “回太子殿下, 下官的妻子于闹市中被疯马所伤, 下官想求殿下恩准一位御医为下官的妻子诊治。” 太子的笔顿了顿,纳闷道:“闹事?疯马?你的妻子怎会出现在那里?” 沐少清低着头,咬了下嘴唇又快速松开:“……她是为了下官。” 他已经得知当日李氏为何会出门, 远近闻名的布坊进了一批新布, 据说格外适合冬日,轻薄且保暖,沐少清平日上朝,春夏秋还好, 冬日朝服不能太过臃肿,每回都在大殿冻得瑟瑟发抖。于是李氏一听说,就着急忙慌的出门了。 否则也不会遭遇祸事。 “倒是个好女子。”太子放下笔,“孤知道了。” 沐少清得了太子的恩典,这才拱手谢恩,离开东宫的路上,他那张俊美无双的面容上仍旧没有丝毫放松,仍旧是那样阴郁。从东宫出去不远,只听清脆马蹄声,不远处纵马驰来数人,为首的正是风头无两的渭阳王,他见了沐少清,似笑非笑:“沐鸿胪今日怎地有空入宫?是有什么事需要帮忙么?不如跟本王说一说,兴许本王能为沐鸿胪尽点心意。” 沐少清道:“王爷客气了,下官怎敢叨扰王爷。” 渭阳王哈哈一笑:“我等正要去郊外饮酒狩猎,沐鸿胪若是不嫌弃也一起来?” 沐少清根本就不想跟他去,可渭阳王自负蛮横,竟是一把勾住他的腰,把他从地上提到了马上,鞭子在马屁股上一甩!沐少清便以这个丢脸的方式被带出了宫! 他忍了又忍才没有把自己的巴掌甩到渭阳王的脸上!渭阳王见沐鸿胪不高兴了,心想,这人真是无论嬉笑怒骂都是那样好看,那群文武百官,还有他父皇都是些什么眼神?明明是个美娇娥,他们怎么能把她当成男人?方才他把她拎上马的时候,那腰肢轻轻一掐,细的不可思议,男人怎么会有那么软那么细的腰? 周围的侍卫们很有眼色的退下了,只剩下渭阳王跟沐少清两人。他们现在是在郊外的一座山中,这里九曲十八弯,有湖水一潭,又有凉亭一座,因为渭阳王要来,凉亭已经装点的十分精致,四周挂着雪白的纱幔,亭中石桌上放着棋盘与美酒。渭阳王冲沐少清拱手:“久闻沐鸿胪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不知沐鸿胪可愿指点本王一二?” 沐少清根本不跟他拐弯抹角,眼下四处无人,他直接问:“我妻子的事情,是不是你做的?” 渭阳王没有急着否认,而是嘲笑道:“你妻子?你是男人吗你就想着妻子?” 沐少清一窒! 他本跟渭阳王没有什么交集,他安安分分做着自己的鸿胪寺卿,偏偏机缘巧合,他与其他同僚来这座山饮酒作对时,渭阳王不知为何独身一人掉进水里,在场的人只有沐少清一人会水,他将渭阳王救起来,原以为此事便这样揭过,谁知渭阳王从此后就缠上了他! 后来沐少清才知道,自己把渭阳王从湖里救出来时他是有神智的,也正是因为那次搭救,沾了水的衣裳变得沉重贴身,渭阳王对沐少清的性别有了疑惑。后来百般试探,果然被他看出了破绽。 渭阳王就不信世界上真有能给家中发妻守身如玉的男人!世人都说沐鸿胪是爱妻之人,可不是么,他就不是个男人,当然不会被女人打动。 一来二去,渭阳王就变得特别喜欢找沐少清麻烦。尤其是他发现沐少清对他的皇兄,也就是太子特别仰慕之后,那种不如人的感觉就又来了!他有哪里不如太子?不过是比他生得晚一些,这太子位置让出去也就罢了,连他喜欢的女人都对太子情有独钟,渭阳王怎么能接受? 沐少清被他纠缠的没有办法,只得减少了与太子相见的念头。他心里是知道的,自己这一生都要以男子身份度过,不可能作为一名女子陪伴在太子身边。他只想做太子的左膀右臂,辅佐他开创一番盛世,谁曾想这份卑微的心愿都被渭阳王撞破,沐少清无法,只得与渭阳王约法三章,发誓自己绝不主动向太子透露自己的身份,但与此同时,渭阳王也不能把他逼得太过,与此同时,为了封住渭阳王的口,沐少清只得委身于他。 可委身之后,渭阳王没有对他失去兴趣,反而占有欲掌控欲愈发强盛,尤其是在知道李氏不知他真实性别之后,连李氏的醋都要吃!沐少清一点都不想见到他,可这人真是阴魂不散,无论他到哪儿都要跟着…… 等一下! “李氏的事,是你做的?!” 沐少清想起渭阳王对自己的占有欲,这绝对是渭阳王做得出来的事! 渭阳王敢做就敢当,一点都没有否认的意思:“本王就是看不惯她一天□□你身上贴的样子。” 沐少清眼眶一红,心中又是绝望又是愤怒:“你怎么能这么做?!她没有欠我的,反而是我欠了她,你怎么能毁了她?你知不知道你这么做,她的一生都要毁了?!” “本王这不是在帮你么!”渭阳王也很生气,他就没把李氏的性命放在心上,不过是个没落世家不受重视的姑娘,能嫁给沐少清已是李氏前辈子修来的福分,虽然李氏废了,可她照样是沐鸿胪的夫人,只是以后再也不能拿恶心巴拉的眼神看沐少清了而已。 沐少清抬手就想打他,被渭阳王握住手腕一把拖进怀里,声音低沉:“本王警告你,最好乖一点儿,否则这双小爪子,本王不介意帮你铐起来。” 他着迷地端详着沐少清的双手,他的双手不像是普通女子那样柔嫩,但纤细修长,指腹上有着长年执笔留下的茧子,跟女子比,沐少清也是高的,他自小伪装成男子,也不怪没有人认出他的性别,毕竟他身上没有一丝女人气息。 渭阳王挺庆幸自己最先发现沐少清的身份并且赶在太子之前把她占了,否则这样才貌双全的女子,不就便宜了太子? 沐少清知道他说到做到,于是忍气吞声,咬牙问:“你究竟想怎样?!” “不想怎样,就是想帮你一把。”渭阳王把玩着沐少清的双手,让他靠坐在自己怀中,嘴角微勾。“你这样骗李氏,能骗多久?早晚有一天她会知道你们之间根本没有过夫妻关系,到时候她问你,你要作何回答?继续编些新的理由骗她,还是跟她说实话?说了实话,她能接受么?能理解么?” “万一她要把你的事儿抖搂出来,你怎么办?” 沐少清怔怔。 “现在就不一样了。她断了腿,坏了身子,此后一生都必须依靠你生活。你不是想做千古名臣?这就是一个好机会。几千年后,世人不但会歌颂你的能力,还会歌颂你对发妻的专情。可若是放任李氏,等到东窗事发,你又能如何?” 渭阳王轻笑。“沐鸿胪,这可是欺君之罪,你不怕死,你的爹娘祖母呢?你的家族呢?他们也不怕死么?” 沐少清恨这个人把话说得如此现实又难听,半晌,他喃喃道:“我对不起她……” “反正已经对不起很多了,何妨再对不起一点?这辈子欠的债,下辈子还就是了。” 不得不说,渭阳王是个很会给人洗脑的人物,至少他把利害关系说得清清楚楚,让沐少清很真切地认识到,如果他揭穿一切,把渭阳王害李氏的事说出来,那么他自己也将万劫不复。 他现在不是为了自己活着的,而是背负了整个沐家。 只看沐少清的神情渭阳王就知道自己说到了他心坎儿上。他这个心上人啊,心里沐家占第一,其他的,包括他自己都得往后面站。他打小被当成男子养大,早就把沐家当做了责任,无论如何都不会丢弃。一个李氏而已,不值一提。 更何况,李氏不还好端端活着?他知道沐少清还想让御医给李氏治腿,当然可以治,渭阳王想,只是能不能治好,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此后沐少清只要咬死了深爱发妻不纳妾,自然美名无数。李氏说起来也是让人羡慕呢,渭阳王想,至少沐少清可没对着他有过好脸色,他那一腔柔情都用在太子身上了。 不过,那又如何呢? 渭阳王漫不经心地想。 现在沐少清不喜欢他,早晚会喜欢他的。 609|第五十二片龙鳞(三) 第五十二片龙鳞(三) 在玲珑的远程指导与精益求精的挑剔下, 她的轮椅终于做出来了。阿馒把轮椅扛回来的时候,周围的小丫头们都上去看稀奇。玲珑嘴角撇撇:“干嘛呢你, 扛这么高打算供起来?给我放地上, 然后把我抱上去。” 阿馒有点舍不得,这椅子做得精细极了, 怕小姐坐着难受, 她还特意找人用上好的料子跟今年的新棉花缝了个坐垫放上头。真要把这干干净净的车轮放地上, 阿馒真有点下不去手。 不过她要是再磨叽小姐就要生气了。 阿馒赶紧过去把玲珑从床上抱起来, 这个时代技术有限, 玲珑稍微帮了那么点“小忙”, 让这个轮椅看起来更符合人体美学, 她坐上去可不是为了走路的, 而是为了气势。既然断腿已经成为事实,那就接受,反正她总有法子讨回来。谁欠她一双腿, 怕不是要用三条腿来还。 坐上去后, 玲珑试了试屁股下的坐垫,柔软的像是云朵,她非常满意, 示意阿馒推轮椅。阿馒在玲珑的调|教下已经知道要怎么使用, 双手握住后面的把手,轻而易举就推着玲珑在院子里走起来。丫头们见了都很是惊奇,没见过这样稀奇的玩意儿呀! 阿馒发觉小姐特别轻,好像没有重量一般。她推着玲珑在院子里走了几圈, 玲珑就说要出去。阿馒极听玲珑的话,便推着她往外面走,正巧碰上前来看玲珑的沐夫人,沐夫人见多了这么个奇怪的会转动的椅子还吃了一惊,随后关怀玲珑的腿怎么样了,有没有哪里不舒服。 玲珑心想,我不舒服的地方那可多了。 面上却没什么笑容,对沐夫人也不如以往敬爱尊重,反倒带了几丝嘲讽:“不舒服?我倒是希望腿不舒服呢,只可惜这双废了的腿,什么感觉也没有。” 沐夫人心虚,她是世界上唯一得知沐少清真实性别的人,母女俩无话不谈,沐少清虽隐瞒了自己已失身给渭阳王的事,却把玲珑腿断的原因告诉了沐夫人。因为沐少清平日里公务繁忙,很少在家,他希望沐夫人能够代替自己多多照顾玲珑。 可沐夫人不敢靠近玲珑啊!先不说她愧疚,她怕自己跟玲珑相处久了,熟悉了,万一有个什么说漏嘴的时候就糟糕了! 她神色极为不自然,过人的心理素质让这种不自然昙花一现,很快沐夫人就恢复了往日的贤惠慈爱。想想也是,她都能骗她的丈夫跟婆婆二十年,又会对玲珑愧疚多久?无非是廉价的愧疚,好安慰自己。 “清哥儿已经去往宫中给你请御医了,说是过会儿就到,我这才先过来看看。”沐夫人顿了下,又道,“清哥儿平日里是忙了些,不过他对你的心意想来你是明白的,娘也站在你这边,你祖母就是年纪大了操心,才总想着给清哥儿纳妾,你且放心,娘会说服你祖母的。” 玲珑问:“我不能生了,你是真的不在意?那以后沐家无后,我岂不是万夫所指?” “怎么会呢,你们两个过好日子就成。再说了,这也不是治不好,说不得这宫中的御医就比医馆的大夫厉害。”沐夫人声音轻柔,只听她说话看她表情,无疑是个非常体贴慈祥的长辈。平日里她对下人也好,又孝顺婆母伺候丈夫,简直就是理想型的贤妻良母,挑不出一丝毛病来。 不止如此,她还经常去给穷人施粥,造桥铺路的善事更是没少做。 但也就是这样一个人,能用被子亲手将李氏活活闷死。 她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她的“儿子”,为的是永远守住这个秘密。 玲珑笑了笑,她可做不来原主对沐夫人的态度,一个不答应自己儿子纳妾,总是千叮咛万嘱咐要儿子好好对待儿媳的婆母,打着灯笼都难找,李氏能遇到,多有福气啊! 李氏在李家过得也不算好,可至少不会死,也许十五六岁的时候会被嫁出去,至少不会守半辈子的活寡,她不过是从一个棺材里,跳到另一个棺材罢了。难道因为第二个棺材雕饰精美就不算棺材? 阿馒推着玲珑在前面走,沐夫人跟在后头,回了房,阿馒把玲珑抱到床上,沐夫人则在床边坐下。她本想与玲珑说些体己话,可玲珑并不想跟她虚以委蛇,反正她的态度就放在这里,她无所谓沐少清纳妾与否,最好是纳妾,反正自己不能生,不能让沐家绝后。沐夫人要是还想让她去跟沐老夫人抗衡,那是万万不可能的。 打死玲珑都不会做那个出头鸟。 从前李氏觉得婆母跟夫君都站在自己这边,自己只有千百倍的回报才对得起这样的真心。她怎么也不能相信,对自己嘘寒问暖的婆母,温柔体贴的丈夫都是虚假的! 过去她愿意为了这份情跟沐老夫人正面抗衡,无论沐老夫人怎么说她都不肯松口答应沐少清纳妾,没少惹沐老夫人发火,每回老太太气得不行,婆母跟夫君却安慰自己不用担心的时候,李氏都在怀疑自己是不是做得太过了,是不是不该这样拒绝。 每次婆母跟夫君都会用言语坚定她的想法。 每次都会。 可玲珑无所谓啊,沐少清最好纳的越多越好,她倒是想看看这个假男人是怎么让女人怀孕的。 沐少清陪同御医一起过来的,这位御医乃是御医院首正,平日里只为皇帝跟太子看病,太子让他到沐家走一遭,沐少清心中无比激动,只是他面上仍旧维持着温和淡定的表情,一路上跟御医相谈甚欢,御医很是欣赏这位沐鸿胪。年少有为,才华横溢又对发妻忠贞不二,实在是难得的品质。 他原以为沐鸿胪已是生得极好了,却不曾想沐鸿胪的妻子亦有一张不输沐鸿胪的美貌! 这两天玲珑吃好喝好睡好气色好,原主美则美矣,五官细看却都有些缺点,对于挑剔的她来说,自然得比“夫君”更美才成,于是做了些调整。因此虽然还是原本的五官,可看起来却像是换了个人,亲近的人不察觉,第一次见的人却必然被惊艳。 长得好看的人总是讨人喜欢的,尤其玲珑还是一副娇软乖巧的模样,看得御医恍然间似是见到了自己夭折的女儿。他年少时仗着有一手医死人生白骨的好医术任意妄为,连累妻女为人所害,他出门在外不觉,妻子被火烧死,女儿在妻子的死命保护下也没能逃出来,毁了容,又被房梁砸断了腿,胡御医回去的时候,妻女已断了气。 此后他才收敛了脾气老老实实当个御医,见到玲珑废掉的双腿,胡御医恍惚间又看到了面目全非的妻女。 “检查夫人双腿,怕是要冒犯。” 虽说他是个大夫,医者父母心,可对许多男子而言,到底是男女有别,沐鸿胪疼爱妻子,不一定能接受他看沐少夫人的腿,甚至上手按压。 沐少清却没有多想:“胡御医请。” 沐夫人有些纠结,似是想阻止,这女人家的腿怎么能随意叫外人碰呢……先前大夫来的时候,都是他指点丫头处理的,顶多是看了眼,还是血肉模糊的。但这胡御医是要上手啊,这……不太合适吧? 玲珑二话没说就让阿馒掀开被子,阿馒只想着小姐腿治好,心里根本没有什么男女大防的观念,胡御医先是仔细看了一遍,又轻轻在几处穴位摁了一下,问玲珑可有感觉。 她摇摇头,完全没有。 胡御医收回手,示意可以将被子盖上了。沐少清连忙问:“胡御医,怎样?” “还是让我先为令夫人把个脉再说。” 玲珑伸出手,胡御医将指头搭在她脉搏上,突然表示略微诧异地看了她一眼。玲珑露出一脸天真无邪的笑,她十五岁嫁给沐少清,今年满打满算也才十七岁,正是娇俏年华,她又惯天真烂漫,一双眼睛黑白分明宛如稚童,干净无比。看得胡御医心头一痛,再度想起自己早夭的女儿。 不过人这么多,有些话是不能说的。 关于玲珑的腿他也没有把话说死,没说能治好,也没说治不好,只说需要试试。回去后要给她调制药膏,内服外敷得一起来才行。走的时候胡御医瞧见玲珑的新轮椅,十分新奇,得知是玲珑自己想出来叫人制作的后,对她十分赞赏。 寻常人突然残废,大多沉浸悲伤或是愤世嫉俗,沐少夫人却看不出丝毫颓唐之色,还做出了这样有用的轮椅,胡御医觉得自己能理解沐鸿胪为何只钟爱她一人了。 这样的女子,本就是值得的。 不过…… 他隐晦地看了沐鸿胪一眼,没有说话。 虽然沐鸿胪跟他很聊得来,但有些事他还是只能跟太子殿下与圣上说的。 太子听了,差点儿没拿稳手里的朱砂笔,他如今已开始代替皇帝批阅奏折,胡御医一番话惊的他在奏折上画了道斜杠:“……你说什么?可是孤听错了?” 胡御医面色严肃:“下官以自己的医术发誓,决不会出错!沐鸿胪成婚两年,他的夫人尚是处子之身!” 610|第五十二片龙鳞(四) 第五十二片龙鳞(四) “这……可是他的夫人面貌丑陋, 性格乖戾?” 胡御医仔细回想了下沐少夫人的模样,摇头, “我见犹怜, 娇软可人。” 太子沉默了几秒钟道:“兴许你应该为沐鸿胪把个脉,这样的病症, 若是提前诊治大胆求医, 说不准还是有救的。” 毕竟这种无能为力的痛苦, 身为男人大概都能感同身受, 反正太子一瞬间就对沐鸿胪充满了同情。你说那样一位玉树临风气质出众的美男子, 万千少女的梦中情郎, 居然……真是上天给了他什么, 就得收回点什么。 胡御医摇头道:“倘若沐鸿胪愿意主动问医, 下官自然是愿意帮忙的,只是,下官今日同殿下说话, 为的不是这个。” 太子嗯了一声表示疑问。 “下官乃是御医, 基本上待在宫中不出去,亦对外界事情毫无兴趣。便是如此,下官都对沐鸿胪深爱发妻毫无二心的事耳熟能详, 天下女子更是以沐鸿胪这样的夫郎为榜样, 倘若这是真的,自然是好,可沐少夫人分明是处子身,外头传言她善妒无所出, 一个处子,要怎样才能有所出?如是而已,却只有沐鸿胪传了美名,可见他心中,并非是真的爱他的妻子,不过是沽名钓誉。” 从诊脉后胡御医对沐少清的态度就有了转变,他认为那位光风霁月的青年,兴许并不像自己想象中的那样。如果沐鸿胪真爱他的妻子,怎么会忍心让世人流传她好妒无所出的谣言?一个处子能好妒,却绝不可能无所出! 太子的手指轻轻敲着书桌,他沉吟道:“孤本来看中沐鸿胪的才识与人品,正欲招募,眼下来看,此人不能重用。” 胡御医点头:“下官深以为然。” 太子是他看着长大的,说句大逆不道的话,他简直把太子当成自己的孩子,太子为人又高风亮节,哪怕朝中有人支持其他皇子,胡御医自始至终都站在太子这边。每半个月他会为太子请平安脉,没少从太子嘴里听到对沐鸿胪的赞赏,于是胡御医对沐鸿胪也很有好感,否则脾气古怪的他怎么可能对沐鸿胪那样和颜悦色? 然这次沐府之行,却让他对沐鸿胪彻底改观,甚至有些不寒而栗。一个人,明明不是这个样子的,却装的如此□□无缝,图的是什么?所求又为何?从前胡御医跟沐鸿胪说话,对方对太子的仰慕与归顺之意让胡御医很是高兴,认为太子手下又要有一位明臣,现在他不这么认为了。 沐鸿胪总是对太子表达效忠之意,可有所图? 显然太子也想到了这一点,他道:“那女子的腿,可还有痊愈的可能?” 胡御医摇摇头:“可能性不大,不过殿下,说来那沐少夫人还挺有趣的,她断了双腿坏了身子,竟不曾自暴自弃,还让人做了奇怪的能被推着走的椅子出来,叫作轮椅。下官试了试,倒是实用,可全国范围内推广。” “哦?”太子也来了兴趣,“这么有趣?” 胡御医笑起来:“下官觉得那是个好姑娘。” 太子道:“那你便全心全意为她治腿便是,若是有什么问题,只管寻孤。” 胡御医领命而去。 他一走,太子的神色便慢慢冷下来,他摊开面前一张宣纸,把沐少清的名字划了下去。 比起沐少清,他自然是更信任胡御医的。沐少清入朝为官两年,看着倒是安分,才华也为人所称道,可一个人若是如此佛口蛇心愧对发妻,无论有什么苦衷,也终有背主的一天。 若玲珑知道太子在想什么,定然要拍拍他的肩:兄弟你可真聪明! 沐少清虽然委身跟了渭阳王,心里却想着太子,本来渭阳王也是没想拉太子下马的,毕竟他对皇位没有什么渴望。谁知沐少清一颗心都系在太子身上,哪怕身子被自己占了,还想着太子,居然做了太子幕僚,主动向太子投诚! 这可把渭阳王气坏了!他怎么能容许自己喜欢的女人心里想着另外一个男子? 于是愈发针对太子。 而李氏断了腿,已经愧对沐家,怎敢再劳烦宫中御医?又有沐老夫人跟沐夫人阻止,生怕她的腿叫人摸了去,便让府中常请的大夫给治,这自然是治不好的。胡御医不曾给她把脉,就不知她是处子身,而外头的大夫医术虽然不错,却远不及胡御医精湛,且也不曾听说有人能通过把脉确认女子是否是完璧之身。 太子惜才,沐少清一心为他做事,他自然重用,万万没想到最终沐少清会背叛他。 可是有什么办法呢?沐少清当时已经有孕,家人的性命,沐家的未来,都系在他一人身上,他若是不背叛太子,如何挡得住渭阳王?便在渭阳王的威逼利诱软磨硬泡下,颤抖着将谋反的“证据”放入了太子书房。皇帝查出后雷霆大怒,不由分说便将太子废黜,改立渭阳王为太子。渭阳王深知自己这位皇兄是位了不得的人物,便先下手为强,暗中毒死太子,使其看起来似是暴毙而亡。 此后渭阳王登基,便迎娶沐少清为后,沐少清对他虽有心结,怨他害死太子,可长年累月,此人对自己深情不移,又育有一双儿女,他不心软也得心软了。 至于李氏,则在沐少清跟沐夫人坦诚自己与渭阳王关系时偷听被发现,叫沐夫人用被子捂死了。 她被捂死的时候眼睛都流淌出血泪来,她知道沐少清就在外面,他听得到里面发生了什么,她希望他能来救她,无论他是男是女,她都不会说出去的! 可是没有。 沐少清试图阻止沐夫人,可沐夫人说了他两句,他也只能握着拳头红着眼眶到外面等。 李氏一死,外头便立刻歌颂起她的贞洁与情意来,竟因为自己不能生育,沐鸿胪便不肯纳妾,就自尽了! 惟独阿馒不信。 阿馒总觉得有哪里不对劲。她家小姐早上去沐夫人院子时还说回来带她出门,怎地突然就自尽了? 她脑子不大好使,但也不是傻子,一次起夜,叫她听到小姐跟姑爷的房间里有声音。她偷偷靠近了听,才发现自家姑爷不是个男人,而是个早与渭阳王暗通款曲的女娇娥!小姐断腿、不能生育以及所谓的“自尽”,都是这些人一手策划! 她根本不能静下心来思考,只想进去杀了那对狗男女,可惜渭阳王武功高强,反手就制住了她。沐少清为她求情,渭阳王却笑她妇人之仁,阿馒眼睁睁看着沐少清流着泪背过身去,心想,小姐被捂死的时候,“姑爷”是不是也是这般“于心不忍”,却仍旧让小姐死去? 接下来沐少清推说身体不适,在沐夫人的帮助下诞下渭阳王之子,悄悄养在府中。待渭阳王登基,才将沐少清的身份告知沐府其他人。沐老夫人还没来得及发火就被孙女即将当皇后的消息弄得喜不自胜,此事便不了了之。 沐少清假死,再以沐府表姑娘的身份重生入宫为后,好一段缠绵悱恻的佳话,为后人所称道。 但现在,沐少清的名字被太子从候选名单上划掉了。 他考察了许多臣子,那些心术不正、能力不足、人品卑劣的全都被他排除在外,剩下的人中,除却早已归顺他的老臣外,尚有许多新臣。沐少清为官两年,太子本很是欣赏他,如今也对他改观。 玲珑扇扇自己的小翅膀,无形中就改变了很多事。 胡御医第二日又来了,带来了外敷的药膏与内服的方子,玲珑看着那方子面如菜色,她是从不喝苦药的,打死都不喝!随后胡御医就问她能否把轮椅借给他看看,玲珑摆手表示随便看,她这把椅子可花了不少银子,真想推广,最终做出来的必不可能有她的这么好。别的不说,光是那轮子的胎皮便是用的打磨过的上好兽皮,不比橡胶禁用,隔个一年半载就得更换,普通人家能用得起? 为了仔细了解车子构造,胡御医还把轮椅给搬回宫中。太子闻言前来一探究竟,还上去坐坐试试看。 这车子不仅能在后面让人推,甚至轮子上有专门的手推圈,讲真,太子觉得比马车都舒服。 当然他是不会坐的,这种东西若是成天坐上去,岂不是玩物丧志? 他睡觉还用硬枕呢! 送回来的时候玲珑盯着自己粉嫩嫩的坐垫很不高兴,问胡御医:“是哪个大屁股的人坐了我的轮椅?” 胡御医:…… 玲珑让阿馒把那坐垫扔了,“都给我坐坏了!” 胡御医:…… 他回到宫里把这话跟太子一说,太子:…… 他就坐了那么一下下,真的就能把坐垫给坐坏?! 未见其人,他已经对这位鸿胪夫人有了深刻的认识。 聪明、敏锐、机灵,还有,小心眼。 玲珑又让手巧的丫头们给自己缝了个新的,这回仍然是粉嫩嫩的颜色,她每天坐在轮椅上呼啸而来飒爽而去,比腿没断的时候都灵活! 611|第五十二片龙鳞(五) 第五十二片龙鳞(五) 很快到了中秋佳节, 玲珑的腿在胡御医的精心治疗下……仍然没有什么起色,反正她是要继续坐轮椅的, 让阿馒推着恣意来去别提多舒服, 阿馒力气大又听话,虽然笨是笨了点, 可对龙女而言, 笨并不是让她唾弃的品质。 中秋当晚, 皇宫大摆盛宴, 股肱良臣们可携家中女眷前往, 于前殿同皇帝共度佳节。女眷们则在后殿由皇后招待, 沐少清心中并不是很想带玲珑一起去。倒不是怕她给自己丢脸, 而是怕她在宫中遇到什么麻烦, 自己在前殿无法及时赶到。同时,也怕玲珑情绪生变。虽说这段时间她在府中看起来比往日更加活泼,做事也自有一套章程, 然而女眷们赴宴, 沐少清能想象得到是什么样子。 他担心玲珑会被人讥讽嘲笑。 但玲珑却美滋滋地带着阿馒挑衣服去了,她愿意出门,且很高兴的样子, 沐少清自然也不会扫兴, 拉着阿馒叮嘱了好几遍,要她一定好好跟在玲珑身边,千万不能让她有什么闪失。阿馒点头,把姑爷说的话翻来覆去记了好几遍, 这时玲珑在房里喊她,她朝沐少清行了个礼。 房内桌子上摊着几件色彩不一的新裙子,都是刚做的,虽然腿断了只能坐轮椅,玲珑可不觉得自己要放弃爱美的权利。她撑着下巴陷入了选择困难,穿白色的会很显得她很仙,穿蓝色的能衬得她肤若凝脂,红色又能使她艳冠群芳……想了半天,她问阿馒。 在阿馒心里,小姐穿什么都好看,她固执地伸手指向红色那套,阿馒的想法有点像是老人家,认为年纪轻轻的不就该穿大红大紫呢!哪能穿那么寡淡的颜色? 玲珑便听了她的话,选了那套红的。柔软的丝绸轻薄飘逸,绣着精致繁复的花纹,以少许金线点缀裙摆,可惜玲珑不能走路,否则走动间,裙摆定是美不胜收。 她让帮自己梳妆的小丫头走开,把胭脂水粉一一摊开在面前。这些自然是不能跟现代人类社会的彩妆相比的,玲珑也不怕阿馒看到,这张脸本就生得美丽,经过她的调整更是比沐少清不差,妆容一上,艳的夺人心魂,哪怕是打小跟在她身边的阿馒都看得有些呆了。 沐老夫人跟沐夫人都是那种喜爱朴素之人,平日里饮食也大多不沾荤腥。李氏为了讨好这二位,已是许久不闻肉味,玲珑可不惯着她们,她打断了腿后,那是想吃啥吃啥想干啥干啥,谁都拦不住她。反正她腿断了,也不能去给老太太请安了,横竖两人相看两相厌,见面做什么呢? 沐老夫人要给沐少清纳妾被严词拒绝,她愈发的不高兴,看玲珑也愈发不顺眼。换作从前的李氏,兴许会为了得到老太太的认可拼命努力,玲珑却满不在乎,那老太婆是死是活都与她无干,她还没找沐家麻烦,沐家人怎么敢要求她? 沐少清在外头等着,听闻开门声方抬头,一眼撞入玲珑眼中,瞬间竟是被美得窒息。成亲时他心不在焉,新娘子的妆容又是满面惨白,惟独嘴唇鲜红眉毛乌黑。婚后李氏致力于做一名合格的妻子,迎合祖母与娘请,吃斋念佛衣着朴素,平日里都穿些素色,甚至连首饰都极少带。 这还是沐少清头一回见到李氏盛装打扮的样子。 而在这之前,他从来都没有对女子的身份感到羡慕过。他看多了那些所遇非人的女子,看多了世间悲伤的故事,也看多了母亲因为父亲流下的眼泪,还有府中那些庶妹,仿佛这世上的女子,大都过得不好。她们被拘泥于后宅之中,哪怕有天大的才情,最终也逃不过嫁人生子,为夫君打理后宅的命运。 因此,沐少清很是庆幸自己能以男子的身份活在世上。也许连他自己都没察觉,其实他在面对那些女子的时候,是有些微妙的优越感的。 ——你看我能以一己之力撑起沐家,能入朝为官施展自己的抱负,我永远都不会经历你们这样的人生。 现在,他看到玲珑精致的妆容与华丽的衣裳,心中竟不由得有些羡慕。他想起东宫那些美貌如花的宫娥,个个身段窈窕轻声细语,她们能与太子殿下朝夕相处,能够晨昏定省伺候他……而自己不能。 他又想起渭阳王府那些貌美的歌姬,这也是为何他迟迟不肯臣服渭阳王的原因。与洁身自好的太子比起来,渭阳王对美人几乎是来者不拒的,最开始他缠上沐少清,也是因为沐少清生得美,且这种美,是王府中那些妖娆妩媚的歌姬所不具备的。 马车前,玲珑对沐少清露出笑容:“相公,阿馒到底是个姑娘,不好抱我上去,马车这么高,就麻烦相公了。” 沐少清回过神,才意识到玲珑是让自己抱她上马车。她还笑吟吟地朝自己伸出了双手,沐少清抿了下唇,这自然是不能让车夫来抱的,她又说阿馒也不行,只能自己来了。 可沐少清只是看着高,骨子里到底是个女子,天生力气便比男子小,他原以为玲珑看起来苗条不会多重,可刚抱就感觉不对。 这、这也太重了! 偏偏玲珑还笑眯眯地看着他:“有劳相公了。阿馒,把我的轮椅搬到后面的车上去。” 阿馒应声而去。 沐少清抱起玲珑还踉跄了两下,死命咬着牙,因为使劲儿耳朵都涨红了,好不容易才将玲珑抱上马车,随后便不停地喘息。即便他很想掩饰自己力气小的事实,也仍被靠近的一些人看在眼里。 大家就觉得……少夫人那么瘦那么娇小,肯定轻飘飘的,怎么少爷抱的如此吃力?这、这未免也太虚了! 说不准这两年少夫人一直未能有孕,不是少夫人身体不好,而是…… 当然这种话借他们十个胆子也不敢这样说,只是在心里想想罢了。可流言难防,不敢当着主子的面讲,不代表他们不会跟交好的小伙伴讲。 天底下从来没有什么秘密是能一辈子瞒住所有人的。 反正沐鸿胪虚这件事不能。 马车上铺着厚厚的软垫,玲珑坐在上面也不觉得难受。不知为何,沐少清不受控制地就想注意她的状态。她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让他很好奇。他想知道,是不是这样的女子,才最招人喜爱?明明身体不好,可她无论做什么,都不会有自卑的感觉,沐少清扪心自问,倘若今天断腿的是自己,他必然会怨天尤人自怨自艾,决不能做到玲珑这般。 玲珑坐着无聊,又不想假装仰慕地跟沐少清搭话,便掏出一个很小巧可爱的白色小兔子来。小兔子毛茸茸红眼睛,是她房里一个善于女红的丫头缝的,特别逼真可爱。尤其一双长长的兔耳朵,玲珑撸了两把,手感非常好。 沐少清也看得眼热,他忍着伸手去摸的冲动,就听玲珑问:“相公也喜欢吗?” 他心惊一下,道:“只是看你玩得开心,觉着有趣。” “男子喜欢粉兔子又不是什么丢人的事。”玲珑努努嘴,“不过我听娘说,夫君打小就不爱跟人玩,什么蹴鞠骑马都没有兴趣,只爱读书,可有此事?” 沐少清点了下头:“正是。” 其实他小的时候,并不能分清自己是男是女,可能天性使然,他很喜欢粉嫩的颜色跟可爱的小动物,但这些出现在一个男孩子身上,未免要被骂玩物丧志没有出息。因此打小,沐夫人便严禁他碰这些,沐少清逐渐懂事后自己也有意收敛,又不是不能克服,比起沐家的将来,兔子小猫什么的根本没有吸引力。 可玲珑纤细的手指保养的娇嫩无比,指甲上涂着鲜红的蔻丹,修剪的整整齐齐,随意一动都美感十足。她的腕子上还戴了一个翡翠镯子,碧绿如洗,愈发衬得她肤白貌美。耳朵上打着小小的耳洞,戴着精致的琉璃珠子,描眉画眼红唇娇艳,身上的裙子更是漂亮,这些都是沐少清本该拥有,却从未拥有过的。 他以前不觉得这些东西吸引人,现在却总忍不住想看。 叫玲珑说,这其实很正常,毕竟以前沐少清遇到的都是条件不如他的人,男女都是,不是在才华上不如他,便是在容貌上不如他。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他出色的外貌让他无需这些外物点缀。 直到玲珑出现。 她调整过的李氏的脸比沐少清更美,精心装扮后简直令人自惭形秽,沐少清这辈子都不知道穿裙子是什么滋味,他见了比自己更美的人,堂而皇之地享受着女子的身份,自由地打扮梳妆,再想起自己心中的秘密,背负了这么多年的真相,怎能不难受? 他难受了,玲珑就高兴了。 “那相公可真爱读书。”玲珑赞赏道,“怪不得是连皇上都称赞的状元郎呢,如此说来,还是我占便宜了。” 沐少清略微赧然。 612|第五十二片龙鳞(六) 第五十二片龙鳞(六) 玲珑夸完沐少清便没有再说话, 只是人心中的欲念,怎么是想压制就能压制的?沐少清从未对女子的身份有过期待, 如今也不免地难过, 只要自己一天是男子身份,便一天要维持这样的生活, 背负着责任与真相, 甚至不能靠近自己真心爱慕的人。 他很努力地想要成为太子幕僚, 日后为太子效力, 之前太子对自己也很是欣赏, 可最近这些时日不知为何, 沐少清总觉得自己被太子一派排斥了。他不知道这是错觉还是别的什么, 胡御医还在为玲珑治腿, 若太子已不想重用自己,完全没有必要这样做的吧? 他这一颗心如同水淹油煎的难熬,一时认清自己的现状告诫自己不要胡思乱想, 一时又免不了心生奢望觉得自己才貌双全未必就配不上太子, 一时甚至想着哪一日悄悄换上女装去与太子偶遇…… 心里头乱七八糟的想法终结在皇宫门口。 阿馒把轮椅搬了过来,玲珑笑吟吟地朝沐少清伸出手:“麻烦你了,相公。” 他们夫妻俩在外面确实是以恩爱著称, 妻子断了腿, 自己若是不出手抱,未免显得生疏。好在抱下来比抱上去要轻松些,饶是这样沐少清额头也因用力沁出细细的汗珠,玲珑被放到轮椅上, 阿馒拿过一件披风给她盖住腿免得受凉,胡御医可是再三叮嘱了,小姐的腿决不能吹冷风,必须注意保暖。 沐少清道:“我送你过去吧。” 玲珑问:“不耽误相公的事儿吗?” “不耽误。” “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沐少清接过阿馒的活儿,一路推着轮椅把玲珑送到后殿。虽说是宴请群臣及其家眷,但没到时辰大家便都来了,生怕给皇上皇后留下不守时的坏印象。俗话说得好,伴君如伴虎,你永远都不知道皇帝突然看你不顺眼是因为什么。曾有一位大臣在上早朝前腹中饥饿,于家中食用了一小碗韭菜猪肉馅儿的饺子,因为出门的急只顾着整理仪容,上奏时嘴巴一张,皇帝便瞧见了他牙缝里塞的韭菜叶,当时心情就糟糕透了。 这位大臣早就被打发的远远的了,皇帝一看到他就想起那韭菜叶,好歹是自己的臣子,能力也不错,但御前失仪可是重罪,他没有治对方的罪而是把他远放,皇帝认为自己相当仁义。 总的来说,皇帝是个非常重规矩的人,这也是为何元后薨后,他也没有废掉太子的意图。在他看来,身为嫡长子的太子,是其他儿子都比不上的,更何况这个嫡长子聪慧孝顺。皇帝自己登基前跟自己的兄弟们斗的是你死我活,如今他倒是希望他的儿子们能兄友弟恭友爱相处。 ……这当然是皇帝一厢情愿的想法,为了防止其他儿子对太子的位置生出觊觎之心,皇帝早早就给成年的儿子封了王赐了府邸,走马上任的王爷们也知道皇帝的意思,哪怕心底再看彼此不顺眼,表面上至少是和谐的。 沐少清推着玲珑的轮椅,他本以为这个椅子只是看起来好看,平日里也见阿馒推着轮椅带着玲珑呼啸来去,那时他心想阿馒劲大,也不足为奇,不懂胡御医为何如此推崇这种稀奇古怪的椅子。今日自己亲自推了才察觉到这其中的好来,首先轻,其次轮子滚动时十分快捷,几乎不需要花费什么力气。 玲珑又是爱美的,哪怕是轮椅也要求打磨雕刻精致,倒是跟艺术品都差不多了。 她坐着轮椅,双手摆在腿上的毯子上,今日她的拇指上戴了一枚鲜红的玛瑙扳指,透出一股说不出的贵气。若非沐少清从她梳妆打扮便在外头等着,简直都要认不来了。 他记忆中的李氏,美貌温婉,不爱说话,可断腿后的李氏,艳若桃李又潇洒恣意。让沐少清感受最深的便是,从前他晚回家,无论多晚她都会等,并且会温好热汤给他暖胃,他的衣食住行她样样都要操心,只要他出现的地方,她的视线一定是凝结在他身上的。 而李氏断了腿后,便以不方便为由同沐少清分开说了。 实不相瞒,沐少清松了口气。 他自然不能让外人看出自己是个女子,夫妻两人又是恩爱名声在外,所以从成亲以来两人便睡在一张床上,惟独每个月癸水,这个控制不住,沐少清便会寻个理由,或是公务繁忙或是同僚相邀,总之是要避开前两天,免得被李氏闻出自己身上的血腥气,也怕夜晚更换月事带时被发现。 两人不睡一起后,沐少清也不用再寻理由了。 只是难免生疏起来。沐少清对玲珑还是一样的,玲珑却不可能像李氏那样对他关怀备至,讲道理,她没去折腾他,已经是对他最后的仁慈。 沐少清这个人,看起来才华横溢,其实骨子里无比懦弱。他知黑白辨是非,可最终总是会屈服于或亲人或爱人的威逼利诱下,他总是无法坚持自己的原则。比如说他从一开始,沐夫人让他成亲时是反对的,不愿这样毁了一个姑娘的一生,可沐夫人哭了,又生了好久的病,他便心软了。 再比如说,他明知道自己根本就没有令女人怀孕的能力,外面却都在传李氏善妒无所出,可沐夫人又是一番苦心劝导,他就又哑了火。 就连自己受到渭阳王的霸占,他也不能严词拒绝。 所以沐夫人掐死李氏,他只能在外面默默流泪;阿馒撞破他与渭阳王奸情,渭阳王要杀阿馒,他阻止了却被渭阳王拒绝,便就此放弃;他心心念念爱慕的太子,他也能在渭阳王的诱哄下背叛——他看似对任何人都有情有义,实则正是因为他这份懦弱,才是真正的薄情寡义。 因为他从来都不曾放弃过他自己。 放弃了别人都是不得已而为之,沐少清是这样安慰自己的。 他推着玲珑往后殿的方向去,引路的小太监恭恭敬敬走在前面,阿馒则亦步亦趋地跟着,生怕沐少清手上不知轻重伤了她家小姐。玲珑格外有闲情逸致,她已经不知道来过多少次人类世界的皇宫了,睡过许多皇帝,也当过好些次皇帝,这些皇宫虽然各有不同,却都是一样的富丽堂皇。 要是那小家子气没见过大场面的人,怕不是刚进来就要腿肚子打哆嗦。不过她不怕,因为她腿断了,嘻嘻。 待会儿见着谁都不用跪,可真好。 迎面走来一群人,为首之人身着明黄色龙纹袍子,头戴玉冠,只看这颜色就知道,天底下只要两个人能穿这颜色,皇帝跟太子。这青年瞧着年轻,自然不可能是儿子都长大了的皇帝。 沐少清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心上人,还有些微慌乱,他第一反应居然是挡在了玲珑面前! 回过神后才想,自己为何要这样做? 太子见了沐少清很是平静,他一贯如此,脸上笑意淡淡:“沐鸿胪。” “下官拜见太子殿下。” “不必多礼,请起,你身后这位是……” 不知为何,沐少清一点都不想跟太子介绍玲珑。他不知道是不想让太子再次回想起他已婚的身份,还是不想让玲珑被太子看见。往日他并不会有如此想法,可今日的玲珑美得出奇美得霸道,他根本挡不住。 “我是沐少清的妻子,你好。” 太子挺新鲜的,毕竟从来没人跟他打过招呼,大家见了他都是要跪拜的。他不免有些稀奇,特地看了玲珑一眼,十分惊艳,心道胡御医这回倒是没说错,沐鸿胪的妻子比之沐鸿胪毫不逊色,这对夫妻倒是有趣,别的不说,至少容貌上是相当般配的。 于是他也学着玲珑回了一句:“你好。” 出于人道主义精神,太子的视线落到玲珑被盖住的腿上:“听说夫人伤了腿,如今可好些了?” “多谢胡御医给我治腿,虽然没什么用,但好歹有个心理安慰,让我觉得明天自己就能站起来了。” 她说话全无下位者对东宫太子的敬畏与惶恐,态度自然举止烂漫,丝毫不似作伪,太子看惯了柔弱羞怯的美人,很是欣赏玲珑的性格。至少他从胡御医嘴里已经不止一次听到这位沐夫人的丰功伟绩了,爱吃爱玩都不算,光是断了腿还能如此自然地接受并且面对,就是许多男子都做不到的事情了。 太子扪心自问过,倘若他也断了腿,若要他像玲珑这般大大方方走出家门绝无可能。 于是他对着玲珑很是和颜悦色:“会好的,胡御医医术精湛,会找到治好你的法子。” “那就承殿下吉言了。” 沐少清收了行礼的姿势,听着玲珑跟太子相谈甚欢,温文的表情逐渐有些龟裂。他明明就跟他们两人站在一起,可太子对玲珑说话时微微弯了腰照顾到她的身体状况,玲珑则微微仰着头,两人出现在同一副画面里,竟是格外和谐,看得沐少清心下一惊! 他告诉自己这并非嫉妒,只是不想让太子与臣妻走得太近,免得落人口舌。 613|第五十二片龙鳞(七) 第五十二片龙鳞(七) “殿下, 下官还要送内人前往后殿,殿下可是要去往前殿?” 太子闻言, 答道:“那孤便不打扰你们了, 孤是要往前殿去的。” 一方面沐少清想马上把玲珑送到后殿,一方面他又舍不得这个跟太子近距离接触的机会, 他也是要去往前殿的, 若是能与太子同行便最好不过, 可他要是在这里把自己断了腿的妻子抛下, 岂不是太过无情? 玲珑似笑非笑地看了沐少清一眼, 说:“阿馒在这里, 就不必麻烦相公了, 阿馒, 推我跟着这位小公公走。” 沐少清暗道不好,他正想要解释自己并非不想送她去,阿馒已经把轮椅从他手中抢去, 他双手空荡荡站在原地, 无端透出几分落寞来。太子看在眼里,感叹此人仙姿玉貌,却对自己的妻子如此淡漠, 实在瞧不出世人所说的恩爱甚笃。无论是那位沐少夫人, 还是沐鸿胪本人,彼此间的生疏,明眼人一瞬就能看出来。 阿馒力气大,推着玲珑就要走, 玲珑拍了拍她的手,她就乖乖停下来,玲珑回头看了太子一眼,笑得眉眼弯弯:“听说殿下试坐过我的轮椅,不知殿下感想如何?” 太子立时想到自己被说屁股大的事,俊脸险些扭曲,只尴尬一手握拳抵在嘴边,轻咳道:“……尚可。” 玲珑便笑得灿烂,没再说话,让阿馒推着走了,太子看过去,便只看见她摆动的一只小手。他捉摸不透这摆手是什么意思,兴许是在跟自己道别? 反倒是沐少清,没有玲珑反应快,此时再追上去也是来不及,好在太子还在,他能与之同行,便正色道:“内人体贴温婉,能得她为妻,是下官的荣幸。” 太子心想,这天底下任何一个男子,得了个两年不圆房背负污名也对自己一心一意的妻子,都是他们的荣幸。只是他愈发觉得这沐鸿胪人不可貌相,瞧着倒是光风霁月一表人才,做事也是井井有条,可对其枕边人却如此薄情——太子可不认为沐少清是真爱沐少夫人,这天底下哪有这样的爱? 任何爱,只要添加了伤害,就都不算爱了。 他想起那笑颜如花不见阴郁的女子,也不知她心中是否知道沐少清对她并无多少真心,这样的日子过久了真的会幸福么? 就像母后。 太子的生母便是皇帝元后,与皇帝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长起来的,皇帝当年尚未登基前只是个不起眼的皇子,元后却是貌美倾城又有才情,更兼温柔端庄,不知多少人想求娶为妻。可她自始至终心中都只有皇帝,也在皇帝不受先帝重视时义无反顾地嫁给了他。 为他操持家务,打理后院,生儿育女,为他筹谋划策,助他登上帝位,可就是这样的情分,随着时光流逝,皇帝喜爱上了更年轻更美丽的女人,皇后便不再那么重要了。 他娶她的时候,她的聪慧敏锐是他的助力,他成就大业后,这样一个对自己知之甚深又冰雪聪明的女子,就不是那么讨人喜欢了。 什么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什么情分。 皇后死时太子还小,他记忆中的母后总是郁郁不乐,时时期盼着父皇到她宫中来,只有看到自己时才会露出笑意。 可父皇总是不会来的。 她就在这样一日一日的期盼中逐渐灰了心,生了大病后便撒手人寰。 太子冷眼看着皇帝在得知皇后的死讯后狂奔而来,抚着棺木痛哭了一场,人人称赞皇帝念旧情,重情义,只有太子知道,这样的情义是虚假、没有意义的,已经死去的人,不会因为这廉价的情义就能让冰冷的尸体回温。 所以他很平静地接受了母后死去两个月,父皇就把贵妃扶正的决定。 那是他的父亲,也是皇帝,皇帝不喜欢任何人对他置喙。 而沐少清,恍惚中仿佛让他看到了另一个皇帝。 这样的人,看似重情重义,实则最是狠心,因为他就算是在放弃你、疏远你的时候,也是流着泪,心里有着愧,一遍遍说着对不起的。仿佛他根本无法改变现状,仿佛他比死去的人更悲伤更凄惨。 因此虽然沐少清跟他一起去了前殿,但太子身边还有其他臣子,除却礼貌性的寒暄外,并没有跟沐少清多说几句话。今日沐少清对其发妻的言行举止,太子全然看不到丝毫爱意,也让他彻底将沐少清从近臣名单中划掉。 这样的人可以用,却不可重用,也不可信任。 他想起玲珑,便轻声吩咐了身边的人多照看下,免得她在宫中不得体面。就沐少清的态度来看,太子不认为他会为了发妻做什么。而那位少夫人不良于行,沐少清又是美名在外,爱慕者众,据太子所知,甚至有几位尚未出嫁的公主也对其仰慕不已。元后只有太子一子,那些同父异母的弟弟妹妹,太子向来不爱搭理,只做到礼貌,已是他的极限。 母后弥留之际,已是神志不清,她拉着他的手,把他当成了父皇,喃喃诉说着少年时种种,说父皇曾对她许下一生一世一双人的誓言,那时她信了,后来也一直信,可这宫里的新人是越来越多,他有了更多的儿女,她慢慢地就不信了。 但太子并没有觉得难过,因为母后留下的最后一句话是,她后悔了。 后悔就好。 太子想。 若是执迷不悟,继续把情意托付给父皇那样的人,才是不值,才是把自己践踏到了骨子里。 后悔了,下辈子就能重新开始了。 太子比沐少清大了三岁,尚未娶妻,东宫太子妃仍旧空缺,无数贵女虎视眈眈,都盼着能花落己家。沐鸿胪虽然也很优秀,可跟太子比起来,总是要差一些的,更何况,太子说过,娶妻当娶心上人,绝不将就。 不曾出嫁的姑娘家,心中对浪漫的爱情故事总是向往的,看多了话本子,听多了戏,自然知道世上千金易得,有情郎难寻,尤其是太子殿下这般贵不可攀的,于是人人卯足了劲儿想要在太子面前表现,可惜太子心如磐石,并不会出现在女眷所在场合,让许多人有心无力。 皇帝也挺着急的,他儿子多,大部分都成婚了,除却那几个小的外,成年的太子跟渭阳王都未有婚配。渭阳王还好,以后就是个闲散王爷,成不成婚皇帝不着急,可太子不一样啊! 说来也是有趣,元后活着时,皇帝对她忌惮疏离,亲近贵妃,可元后一死,少年时期的好他就又记得清清楚楚,尤其是现在他年纪越发大了,每当他怀念起年少,记住的就都只有元后的体贴温柔与不离不弃。 白饭粒变成了白月光,朱砂痣却成了蚊子血。 如今的皇后,又在重复着当年元后的老路。皇帝身边从来不缺年轻貌美的少女,他需要这些活力十足的女人来证明自己不减当年。 正是因此,他对太子有着对别人没有的耐性与慈爱,尤其是太子的眉眼与元后生得很是相似,更是容易让皇帝心软。太子不肯娶妻,皇帝心知肚明是因为什么,他心中有愧,便不敢太过逼迫,他这个嫡长子,是他第一个孩子,凝结了他全部的心血,是他最完美的继承人,不得不说,元后死了,唯一让皇帝有些怕的,就只有太子了。 当然这种怕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怕。 前殿宴请群臣,皇帝在思考要怎么做才能让太子到后殿去。前几日通知百官赴宴时,皇帝特地委婉暗示了一番,臣子们也都知道他的意思,这回大都带了家中正值妙龄尚未婚配的少女过来,太子哪怕是去瞧上一瞧,说不准也能看上个中意的啊! 太子深知皇帝用意,说是让他亲自送菜过去给皇后以表孝心,其实就是让他相看太子妃的,毕竟他和如今的皇后只是表面关系,他连母后都不曾叫过。 皇帝把自己用了觉得好的几道菜给点上,让太子送过去。说是送过去,其实根本不用太子经手,自有宫人呈献。但皇帝一心给自己儿子拉娘配,似乎忘了一件事——他的赏赐,是自己用过的,从前殿到后殿,等到了皇后桌上早冷了! 而为了表达对皇帝的感恩,这菜皇后必然是要全部吃完不能浪费的。 太子看了一眼那几道菜,都是大肉,荤腥十足。 冷了说不准就是什么味儿了。 怕冷得不够彻底,太子刻意放慢了步伐,身后的内侍怎敢走到太子前面?自然低头跟随,等到了后殿,那几道菜,是凉的透透的。 皇后那样精细的肠胃,吃完这几道油水足的冷肉,不说掉半条命,也得上吐下泻几天。 太子神情淡然,仿佛不是自己故意的,把来自皇帝的重视告诉了皇后,并且着重强调:这是父皇用了觉得好的,要跟娘娘分享的,旁人都没有。 是啊,旁人都没有,你皇后娘娘可不是得当着众人的面,把这些赏赐都给吃了么? 不吃? 那可是大不敬。 614|第五十二片龙鳞(八) 第五十二片龙鳞(八) 皇后心里苦, 却又不能不吃,面上只得做出一副皇上想着本宫本宫可真是太荣幸了的表情来, 拿起筷子夹起一块扣肉放入口中。她平日那是养尊处优山珍海味, 味道稍微不对那是筷子动都不动,宫中御厨厨艺精湛, 即使是冷了, 这肉也比寻常人家的饭食要美味许多, 只可惜皇后养刁了的肠胃受不住, 她轻轻一咬, 外面那层肉皮已变得僵硬, 只觉荤腥无比, 周围那么多人还羡慕地看着她。 怎么办?必须吃! 不吃也得吃! 优雅地吃完一块扣肉, 皇后抬头看向太子,太子先前可说了,是皇帝亲□□代, 只赏赐她一人, 其他人都没有这荣幸的,也就是说,皇后不能把这几道菜再分给其他嫔妃。 吃一块已是要了皇后的老命, 把这几道都吃完的话……且不说是否难以下咽, 对身体也不好呀! 太子施施然落座,殿内正当妙龄的女眷们的目光都不由自主集中在了他身上,怕被殿下看见,觉得自己太过轻浮, 都是抬头偷偷看一眼,而后立马低下不敢再看,整个后殿,当太子抬眼望去时,竟只有一人敢与他对视。 就是这个对视让他心跳漏了一拍。 他自认礼数是周到的,皇后也不能从他的言语姿态中寻出什么错处,殿中嫔妃与女眷们也的确真心实意羡慕皇后独得圣宠,惟独那位沐少夫人,笑得张扬灿烂,表情是毫不掩饰的幸灾乐祸。 太子以手握拳,抵在薄唇边轻咳一声,对皇后道:“娘娘这里还在忙,孤便回前殿去了。” 皇后对这个元后长子毫无感情,但也不至于到眼中钉肉中刺的地步,要不是皇帝叮嘱她务必要把太子留下,看是否能有太子相中的,皇后才不想管呢!太子成不成亲,有没有女人,关她什么事?反正他心里头也不见得对她这个皇后有多少尊重,大家井水不犯河水就好了,想那么多做什么? 可皇帝吩咐的不听能行么? 好说歹说,总算是把太子留下,皇后便笑道:“今日乃是中秋佳节,本宫年纪大了,许久不见这样多的小姑娘了,若是有人主动献艺,本宫便赏她一朵牡丹。” 牡丹花期已过,惟独皇后宫中养着几盆,她愿意拿出来当彩头,可真算是下了血本。 太子对如今这位皇后并没有什么怨恨,只是母后薨时他虽然岁数还小,却清晰记得这位新后有多么得意嚣张,将母后所有遗物都销毁殆尽。尤其是那历任皇后住过的宫殿,更是里里外外重新整修,抹去了元后所有痕迹。 那时新后正得圣宠,自然不将他这个太子放在眼里,后来年老色衰,宫中不停地进新人,她才消停下来,老实许多。太子对皇后并无多大怨恨,只是偶尔小小报复一下当年她毁尽母后遗物的仇,毕竟母后的大部分东西,在被皇后销毁前,便被太子派人收走了。也正因如此,后来皇帝与皇后感情淡了,开始怀念发妻,便要气恼皇后不知轻重,将元后遗物一件不留,愈发地疏远她。 其实就算不是皇后,也会是别的女人。 可能也是因此皇帝对自己愈发冷淡,皇后拼命地想要证明自己的身份。比如无论何时她都要穿上象征身份地位的朝服,戴上皇后独有的凤冠,就连花她也只喜欢牡丹。 有了皇后的彩头,聪明人不知道她的用意?太子殿下在呢,还不是要给太子殿下相看的? 必须得好好表现才行! 一时间,群芳争艳,琴棋书画歌舞诗赋看得人那叫一个眼花缭乱,这些贵女出身高贵,家中都请了名师精心教导,个个才貌双全,让人简直挑花眼,赏心悦目至极。贵女们又是在太子面前表现,自然拿出十二分的本事,偶有小心机也显得很是可爱。当然,如玲珑这般已婚的,就看看热闹。 但架不住有人把火朝她身上引啊! 贵女们纷纷展示才艺,玲珑看得津津有味,一副很乐在其中的样子,太子眼角余光看见她拍着小手面带笑容的模样,简直以为其实是她在相看太子妃了。 在座的女子大都爱慕太子,公主们却不然。龙生九子尚且不同,皇帝的女儿们性格更是迥异,她们是太子的亲妹妹,对太子只有敬畏,不巧,其中还就有几个是暗恋沐少清的。当初沐少清被皇帝点为状元,皇帝爱他人才,想为他跟自己的女儿赐婚,沐少清却不卑不亢地拒绝了,风骨十足,一时间传为佳话。虽说当时皇帝也没提要给哪个女儿赐婚,但爱慕沐少清的公主们都相当自信地认为是自己。 于是乎,后来嫁给沐少清,占据了沐少清夫人位置的玲珑,就是她们的眼中钉了。 尤其这位沐少夫人,还断了腿,听说是连孩子都不能生了。这样残缺的身体,怎么好意思霸占沐鸿胪那样神仙般的人物?若是聪明些,要脸些,早就该自请下堂了! 玲珑莫名被cue,食指指着自己的鼻间:“公主是要我出来献艺?” 那位身着粉色百蝶迷花罗裙,容貌娇媚的公主点头:“沐少夫人是沐鸿胪的妻子,沐鸿胪可是天下有名的大才子,连本宫的父皇都对他赞赏有加,本宫觉得,能让沐鸿胪视若珍宝的人,一定有她的过人之处吧。” 说是这么说,表情看起来也挺友好,语气就不是那么有礼貌了,夹枪带棍的,就差没把本宫就是要找茬几个字写眼里。 寻常人被金枝玉叶这样一问,哪有不慌张的,一些心地善良的姑娘都不由得担心地看了玲珑一眼。她们之中也不乏有爱慕沐鸿胪的,可大家都是出身高门,哪能去给人做妾,或是做续弦?再说了,沐鸿胪钟爱其妻,倘若因为妻子断了腿便不要她,那也不是人们追捧赞美的沐鸿胪了。 公主这样为难沐少夫人,就不怕沐鸿胪发怒么? 那样的话,沐鸿胪更不会看公主一眼吧? 玲珑本来正欣赏着小美人的水袖舞,眼瞅着上了盘新的栗子糕,想拿一块吃,公主的针对就到了,她笑了笑,毫不客气地说:“等公主招了驸马,自然就会知道我的过人之处。” 太子闻言,看了她一眼,没反应过来,主要是谁也不知道会有已婚的女子在如此正式的场合开车……就连在场那些貌美如花一身媚骨的妃子们,都没在第一时间意识到玲珑是什么意思。没等她们琢磨过味儿,皇后因为吃了冷肉刚喝下的一口热茶便喷了出来! 大庭广众之下,一国之母做出如此不雅之事,简直是出了大丑!太子立时开心,朝玲珑投去赞赏的一眼。 公主自然不懂玲珑的意思,她仍旧胡搅蛮缠,非要玲珑展现才艺给她大开眼界。玲珑的耐心逐渐变小,她眯起眼睛:“哦,那你想看我表演什么?胸口碎大石?还是单腿弹跳?公主明知我是个废人,却仍在大好的晚宴上为难我,难不成是我断了的这双腿碍了公主的眼?还是说,公主在心疼谁?” 这话说得就大不敬了,公主再嚣张也是个未出阁的女子,立时就站起来娇喝:“你胡说八道!” 玲珑很没有诚意地道:“公主应该不会跟我这个废人计较吧?” 这计较不是,不计较也不是,公主气恼道:“你是腿断了,又不是手也断了!难道不能弹琴下棋写字画画吗?那投壶总会吧!” 这回玲珑很爽快地答应了:“会。” 比起寻常贵女,公主们的生活更自由些,她们甚至可以跟皇子们一起习六艺。六艺指的是礼、乐、射、御、书、数,不过身为女子,皇帝对她们并没有太高的要求,也不会拘着她们,几位公主便同皇兄皇弟们一起玩乐,其中投壶算是他们都很喜欢的一项游戏。 投壶源自射礼,取来一只壶,向其中投入箭矢,投的多者胜出,输家便要按照规定接受惩罚,公主们身娇体弱,箭矢锋利,便以特制的竹管代箭。 公主们平日无聊经常玩,说不上百发百中,可跟没有玩过的人比起来,那也绝对是高手了。尤其玲珑还断了腿,准头必不可能好。 皇后觉得这不成体统,正想阻止,太子却饶有兴趣,他倒不是想看玲珑出丑,只是觉得她把玩乐的心思都写在脸上,着实不像不会玩的人。 听胡御医说,平日去给她治腿,总是能在她那儿见识很多没见过的东西,说这位沐少夫人,是十分喜欢玩,也擅长玩的人。 有太子发话,宫人们迅速将公主们素日里玩投壶游戏的道具都搬了来,根据公主吩咐,将肚大口小的壶放在约一丈远的地方,伶人奏乐,太子亲自下来做见证,反倒让几位公主十分紧张。 太子哥哥不好亲近,她们平日不敢打扰,虽说是兄妹,可她们怵他极了。 玲珑却有心思跟太子开玩笑:“殿下可要公平公正公开,不能徇私。” 太子颔首:“这是自然。” 615|第五十二片龙鳞(九) 第五十二片龙鳞(九) 太子都发话了, 自然不会有人反对,只见公主趾高气昂地拿起一只竹管, 竹管一头被削的略尖, 她放在手心掂量掂量,是平时玩乐的重量跟手感, 便稳住重心摆好姿势, 眼睛盯着壶, 将竹管投了出去! 叮的一声脆响, 正中红心! 几位公主都笑起来, 皇后也赞赏道:“不错。” 于是公主再接再厉, 将手头剩余的九枚竹管也分别捏在手中投了出去, 她的准头很不错, 但并非百发百中,然而十根竹管中了六根,这已是很了不得的成绩了, 大部分女子能投进一两根就很不错了。 公主自认为胜券在握, 便摆出一副赢家的姿态,对玲珑的语气也比先前好了许多:“沐鸿胪夫人请。” 她刻意将众人的目光都集中在玲珑身上,就是要让她丢脸。公主爱慕沐少清, 对沐少清的事打听的清清楚楚, 他的妻子出身没落世家,在家中又不受宠爱,什么琴棋书画怕是听都没听过,更别提投壶这种游戏了。能嫁给沐鸿胪真是此人前辈子修来的福分, 可惜福薄之人终究是福薄之人,没有那个命。 玲珑想了想,对太子说:“可否借殿下发带一用?” 太子今日束发用了玉冠,还系了一条黑色发带,愈发显得丰神俊朗,举世无双。他听玲珑要跟自己借发带,稍微愣了下,很快便颔首:“可。” 竟是亲自将发带取下!又亲自交到玲珑手中! 发带落入她掌心时,太子的指尖不可避免地触碰到玲珑的手心,肌肤相贴只是眨眼间,太子却愣了一瞬,尤其在看到玲珑冲自己微微勾唇后,他只觉心跳加速,完全不懂是怎么回事——简而言之,他就是被高明而不着痕迹地撩到而不自知。毕竟跟十几岁就和美貌宫女厮混的渭阳王比起来,太子爷连个媳妇都没有呢。 玲珑见好就收,她见着好看的香甜的人便喜欢,恨不得吞之入腹,对太子这般是天性使然,因此撩完就算,将太子发带展开,众人面面相觑,不懂她是要做什么。 直到看见她将发带蒙在了眼上! 居然是要蒙眼投壶?! 这…… 大家小心翼翼地看向公主,果不其然,公主的脸色已经相当难看,“你这是瞧不起本宫?!” “公主说笑了。”玲珑伸手在脑后打个结,朝左边伸手,没等阿馒把装着竹管的箭囊递过来,太子便先一步接受,把个阿馒吓了一跳,眉头紧皱地看着。 玲珑取出一根竹管,她没有立刻就投,反而是在手中把玩转动,那么长那么细一根竹管,在她手中听话的不可思议,转出令人眼花缭乱的弧度来,可见其人手巧。 公主见不得她拖延时间,催促道:“你快些呀,若是实在不能,跟本宫认错道歉便是。” “哈?”玲珑不敢置信地偏头,太子的发带蒙住了她的眼睛,但不妨碍她“看”向公主们所在的方向。也正是这一侧头,叫太子瞧见她的侧脸,蒙上眼睛后,这份颜色非但不显平庸,反而更加夺目,且独特。 至于她说的话,那就更是胆大妄为了,反正太子是没见过有谁家的姑娘不怕公主,在公主面前能比公主还横的:“我做错了什么要跟你认错道歉?我犯了哪一条律法?公主若是说得出来,我立时拎着自己的头请罪去。” 说着随手一丢,就把一支竹管丢入壶中! 公主还没来得及因为玲珑的大不敬生气,就被那精准的竹管惊到了,她心想,这肯定只是巧合,蒙着眼睛怎么可能丢得那么准?等着瞧吧,下一支绝对不会这样准了! 玲珑怼完公主就很随意地把手头的竹管投了出去,偌大的后殿,只听竹管落入壶中时发出的“叮”,九声响后,已是十支竹管尽数投中! 再加上玲珑是蒙着眼睛投的,谁技高一筹,高下立判。 玲珑把眼上的发带抓下来还给太子:“谢谢。” 太子嘴角微微扬起一丝弧度,把发带接回来,就听公主大声质问:“这不可能!你定是作弊了!你根本就没有学过这个,你怎么可能丢的这样准?!” 太子闻言,声音一沉:“小七!” 姐妹中排行第七的公主立时就委屈地扁了嘴,玲珑奇道:“瞧公主这话说的,这皇宫又不是我家开的,道具也不是我准备的,怎么就是我作弊了?难不成是太子殿下借我的发带其实是透光的,我蒙着眼睛也瞧见了?且听公主话里的意思,对我很是关注,这世上最关心我的人便是我的相公,没想到公主跟我相公一样,对我如此在意?” 在场的都是后宅女子,那些个夫人嫔妃,个个都是人精,哪能听不出玲珑话里的意思?她嘴上说公主是关心她,根本就是在影射公主觊觎有妇之夫!可人家也没拿到台面上说,因此这话里的意思大家虽然都明白,却也没法治玲珑的罪。 玲珑表情多变,她想了想又很遗憾道:“兴许公主不晓得,天外有天人外有人,有些人生来高贵,有些人生来天赋便高于平庸的常人,这也是无可奈何的事,平常心对待也就是了。” 这回连太子都忍不住侧目了,这姑娘也太敢说了,她可知道她此刻就在皇家地盘?她不怕为沐家带去灾祸? 那太子可就错了,玲珑还真不怕,在皇宫又怎么样,惹她不高兴了她照样甩脸色摆架子,从没有旁人耍威风耍到她头上的时候,她哪怕最虚弱那会儿,也是唯我独尊的。至于为沐家带去灾祸……那也太棒了吧?! 所以她压根不怕得罪人,反正她又不跟这些女人交朋友,也不在意前殿那群男人怎么看待沐少清,她自己开心,从来不管旁人死活。 “这投壶,讲究的是力道角度跟巧劲儿,若是凑不足这三样,侥幸投进几支,可算不得什么高手。” 太子轻咳:“好了,小七,回到座位上。” “太子哥哥!”七公主快被玲珑气哭了,“你就看着一个残废欺负我吗!” “残废又如何?”玲珑反驳,“我是断了腿,可没脏了心。” 七公主向来跋扈,她是金枝玉叶,从来只有别人让着她,没有她吃亏的时候,玲珑这一句一句毫不留情,她真想把这个占据了沐鸿胪夫人位置的残废给拖出去杖毙!好在她还有些理智,又畏惧太子,一时间还不敢找玲珑麻烦。 太子淡淡道:“愿赌服输,便是这么个道理,是你输了,又在胡搅蛮缠什么?” 七公主便觉得太子是在拉偏架,他分明就是偏向这个残废,根本不管妹妹的!转念又觉得太子哥哥到底不如渭阳王哥哥,渭阳王哥哥从来不摆架子,更不会凶她! 玲珑冲太子嫣然一笑:“多谢殿下主持公道。” 太子颔首道:“夫人心志坚定,世间罕见。” 两人商业互吹一波,太子这戏也瞧够了,总算是要告辞了。他一说要走,皇后忙不迭地送,赶紧走吧赶紧走吧,那冷菜她都吃了三盘了,再吃下去真的要出人命了! 太子一走,皇后做的第一件事不是给七公主撑腰,而是把皇帝赏给自己的菜分拨给其他人。若她还是年少时倾国倾城的模样,这御菜她是敢不吃的,还敢对着赏赐自己冷菜的皇帝发脾气,可惜如今失了好颜色,到底是不如年轻水灵的小姑娘,皇后的位子都不一定坐得稳,哪里还敢恃宠而骄啊! 只是七公主跟玲珑的矛盾还是要调和的,不过皇后没怎么放在心上就是了,太子都说了愿赌服输,她要是给个不一样的结果,那不是打太子的脸?皇后才不干呢!她就想和稀泥,又不是她生得女儿。 谁知话还没出口,玲珑便先一步道:“我看娘娘肤色略有暗沉,可是近日睡眠不好?” 皇后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脸,心想难道扑了这么多层粉都没能遮掩得住?最近皇上对自己越来越不满,她过得战战兢兢的,生怕哪天皇帝翻旧账,把元后之死赖在她头上,是以夜晚辗转反侧睡不着,早上上妆时还特意涂厚了粉,没想到还是叫人一眼瞧出来了。 她不禁看向玲珑的脸,按理说这沐鸿胪的夫人也是十七八的年纪,不再是刚及笄的小姑娘了,成婚后的妇人与未婚的少女比起来区别是很大的,可皇后看着眼前这张小小的精致的脸儿,发觉她的皮肤娇嫩无比,简直称得上是吹弹可破,竟是一丝瑕疵都没有!白里透红的,她甚至可以看见她脸上细细的绒毛儿,嫩汪汪的宛如枝头的水蜜桃。 玲珑冲太后笑:“我这里有个美容方子,可美容提亮,不知道娘娘想不想试一试?” 这话从她嘴里说出来可信度十足,她欺霜赛雪的肌肤比起在座的年轻姑娘们也不差,看起来甚至比她们还要小一些,完全不像是成婚两年的妇人。 皇后顿时心动。 616|第五十二片龙鳞(十) 第五十二片龙鳞(十) 七公主本来还等着皇后娘娘给自己做主, 哪里知道那残废轻描淡写一句话,就叫皇后娘娘态度大变?瞧那亲热劲儿, 不知道的还以为残废是她生的呢! 皇后忧愁自己的皮肤问题。诚然, 她心中清楚,再怎么保养呵护也是比不上十五六岁刚及笄的小姑娘的, 可生而为人, 除非那想法异于常人的, 否则无论男女, 谁不希望自己漂漂亮亮的?且皇后较之同期入宫的妃子们要沧桑许多, 她也知道这是因为皇帝对自己愈发不耐烦, 有时候做梦她都梦到自己被废, 长期吃不下睡不好, 怎能不憔悴? 玲珑说起美容护肤那是一套一套的,直听得皇后恨不得引以为知己,连带边上的嫔妃及女眷们都竖起了耳朵, 偷偷在心中记下玲珑所说, 准备回家试试看。又见玲珑掏出一个很精致的透明小瓶子,也不知是何材质,总之漂亮得很, 折射出耀眼的光线, 里头的膏体则是雪白雪白的,皇后将盖子拧开,凑在鼻端闻了闻,惊喜道:“好香的味道!” 玲珑笑道:“这一瓶够娘娘用上几个月, 每日早晚洁面后取黄豆粒大小,按照我先前所说的方法使用,绝对立竿见影。” 皇后连连点头:“本宫知道了!” 其他人也艳羡不已,只可惜沐鸿胪夫人说了,这面霜只有一瓶,献给了皇后娘娘便没了。 皇后则看玲珑愈发顺眼,再看一边痴痴等她发落玲珑的七公主就不那么高兴了。你说说,太子都赞赏的人,本宫能罚么?还嫌跟太子之间龃龉不够深?便假装什么都没有看见,甚至在七公主张嘴要说话时示意身边的嬷嬷把七公主先带下去。 她是皇后,折腾别人不成,折腾个公主还是行的,皇帝也不会为了这样的小事就跟她发火。 七公主满面震惊地被两名嬷嬷夹在中间带了下去,她还不住回头,不敢怨恨皇后,只好把满腔怒火都撒在玲珑身上。玲珑咬了一口手里的板栗酥,还嫌没把七公主刺激大,冲对方露出嚣张挑衅的笑容,七公主瞪大了眼,险些就要转身扑回来。好在那俩婆子身高体壮力气也大,七公主可拗不过她们。 以七公主为首的沐鸿胪爱慕团便老实了下来,连最能闹腾的七公主都被安排下去了,她们还能做点什么?而且……说实在的,今日中秋摆宴,她们这些交好的早就私底下说了玲珑不知多少坏话,恶意地揣测她断了腿会是一副什么颓唐模样,说不准还会愤世嫉俗粗鲁不堪,甚至因为自卑根本不敢来! 结果今日一见,人家除了坐在轮椅上,样样都比她们强!且坐轮椅还不用下跪呢!要知道按照本朝礼数,见了皇后以及高位嫔妃她们可都是要三跪九叩的,光是行礼就要了不少娇小姐的半条命! 现在七公主出师不利,其他人也不敢轻举妄动,玲珑终于能一边敷衍皇后一边吃东西一边欣赏美人歌舞,她若是存心让人对自己有好感,那真可谓是手到擒来,待到宴会结束,皇后都拉着她的手舍不得她走了! 阿馒觉得皇后娘娘好奇怪,居然管她家小姐叫什么妹妹……这辈分也差了吧?! 宴会是前殿先结束,后殿自然也不会拖太久,女眷们出了后殿,就只剩下玲珑一人没人来接——她也不着急,就坐在轮椅上,顺手抄起旁边桌子上一盘没人动过的金糕卷。皇后见她整场宴会从头到尾吃不停,与那些连茶水都少饮的女眷们形成鲜明对比,再一低头,好么,人家这小腰细的,这种怎么吃都不胖的体质真是令人羡慕! 想当年自己年轻时也是这样呢,只可惜上了年纪,慢慢地就不行了,吃多了不舒服,难克化。 因为得了人家的好处,皇后相当贴心地派人去前殿打听沐鸿胪,结果小太监回来禀报说沐鸿胪大醉,渭阳王好心,说是要帮忙送他回府…… 皇后倒是没多想,玲珑就挑了下眉:“既然如此,我一人回去便可。” 阿馒不高兴极了,但是在皇后面前没说什么,她虽然一根筋却也不傻,直到与皇后道别,出了后殿,她才忍不住抱怨:“姑爷喝醉了就不管小姐了?” “他倒是想管,只可惜有心无力。”说实在的玲珑也许久没纾解过了,忍不住长吁短叹,“真是涝的涝死旱的旱死。” 阿馒歪歪头,不懂。 她继续推着玲珑向前走,胡御医不知从哪儿来的,把她给拦住:“少夫人来了?正好正好,我这有新研制出的药膏,你拿回去试试看,有没有效果都要告诉我。” 胡御医为了治玲珑的腿称得上是呕心沥血,玲珑虽然没有“感恩”这种情绪,但待她好的人,她也没有一口就吃了的习惯。 遂跟胡御医道谢。 胡御医便要送她出宫,让那引路的小公公先回去,他路上跟玲珑说话,玲珑谈吐有物又犀利辛辣,许多事经了她的口便另有一种感触,胡御医很爱跟玲珑聊天,若非他看不惯沐少清,非要认玲珑做个义女不成。 他那姑娘,若是长得这么大,定也是这样讨人喜欢。 不过走着走着,阿馒突然道:“胡御医,我怎么看这路跟我们来的时候不一样啊?” 胡御医茫然抬头,猛地拍了下大腿:“糟糕,一心跟少夫人说话,脚自动朝东宫走了!” 他醉心医术,除了钻研炼药外,也就朝皇帝寝宫跟东宫两个地方来,出宫次数都很少,说是送玲珑,结果双脚有他自己的想法,直接走到东宫来了! 恰逢太子也刚回来,见到胡御医还好,玲珑也在就很惊讶,他微微扬眉:“二位怎么会在这里?” 胡御医很不好意思道:“下官要送少夫人出宫,结果引错了路……” 太子失笑:“这倒是胡御医的不是了,还望夫人见谅。” “无妨,横竖这轮椅又不是我推。”她早就注意到胡御医带错路了,只是没说而已,反正又不用她动脚,走哪儿不是走?这皇宫再大,走个大圈也能走出去。 太子见她性情豁朗,便道:“夫人若不嫌弃,孤也送夫人一程。” 这话玲珑没什么感觉,胡御医反倒惊讶无比,太子爷算是他看着长大的,什么性格他最清楚,没见过主动跟女子搭话的时候,东宫那么多貌美的小宫女,太子爷可一个没沾手,就连更衣沐浴都是自己来! 话又说回来,这两人对话的场景可真是仙人一般,赏心悦目,就是沐少夫人后头那个推轮椅的怪力丫头瞧着不大和谐,活似一副高雅山水画中掺杂了两笔鬼画符。 阿馒敏锐回头,感觉有人说自己坏话。 太子对玲珑的轮椅很有兴趣,毕竟他是用过自己的屁股亲自感受的,问玲珑可否让自己来推。这要真说起来,那可是男女大防,万万不妥。可惜玲珑天生不在意这个,阿馒缺根筋,胡御医本来就是叛逆之人,太子则是完全没想到这个。 他心中很自然地想跟玲珑亲近,倒不是有什么龌龊想法,只是欣赏她的性情,惊叹于她的想法,与她说话,觉着轻松,又觉着受益匪浅,再想起沐少清,对这位痴情女子十分同情。 这同情里,又似乎夹杂了什么不一样的东西。 太子想要暗示一下玲珑,让她不要痴痴地将一颗芳心都寄托在沐少清身上,至少从他的角度来看,这是不值得、也没有意义的,如同他的母后,最终落得个郁郁而终的下场,父皇再是怀念,又有何用?不过他不会安慰人,也不懂女子心事,这得亏是对沐少清满不在乎的玲珑,要真是一往情深的李氏,听到有人这样诋毁自己的相公,怕不是断了腿也要蹦起来敲爆对方脑壳。 等送到了地儿,玲珑才知道渭阳王是个何等厚颜无耻之人,那厮嫉妒她占了沐少清妻子的名分,派人弄断李氏这双腿不说,这个老狗比,居然还把沐家的马车弄走了! 也就是说,玲珑回不去了。 她根本不着急,就问太子:“不知殿下可否让我在宫中借住一宿?” 东宫必然是能住的,可她身为臣妻,无论如何也不能住到东宫啊!胡御医就想说太医院有空房间,或者宫中还有马车,结果太子却先他一步回答了:“可。” 胡御医顿时懵圈,不知道这两人是暗中达成了什么共识,总感觉哪里有些怪怪的,好像发生了什么自己没有察觉的事情一样。 住什么太医院,当然要住东宫。 凭什么沐少清能给她戴绿帽子? 这会儿怕不是正口嫌体正直的跟渭阳王滚床单哦。 还真叫玲珑给猜对了,宫宴上渭阳王示意自己的近臣一个劲给沐少清灌酒,沐少清拒绝不得,喝了个酩酊大醉,他趁机说要送他回家,又故意把李氏那个鸠占鹊巢的女人丢在宫中,就是要让李氏难堪。至于断了腿的李氏要怎么回去,渭阳王才不在意呢,他现在眼里心里,都只剩下因为饮酒粉颊酡红,又被他拆去发髻,一头青丝披泄,妩媚无比的沐少清! 617|第五十二片龙鳞(十一) 第五十二片龙鳞(十一) 这还是东宫第一次有不是宫女的女子入住, 太子莫名觉着有些怪异,吩咐人伺候后, 便在书房待了很晚。即便如今父皇看似很信任他, 他也仍然不敢掉以轻心。谁知道当年父皇与母后许下海誓山盟时,是不是也是这样呢?世上再没比人心更善变的东西了。 他看书看到很晚, 直到眼睛都开始酸涩才回卧房。太子不爱人近身侍奉, 一部分原因也跟元后有关, 对元后来说, 最让她怀念的不是登上后位的荣华富贵与高高在上, 而是曾经同舟共济时只有彼此的温暖。那时, 她可以亲自为丈夫梳发更衣, 两人亲密无间, 后来他成了皇帝,自己做了皇后,一切就都不一样了。 太子洗漱后揉了下眼睛, 吩咐内侍到外间候着, 他晚上鲜少起夜,也不大爱折腾人,有时候口渴想喝水都自己起来倒, 东宫的宫人们可是整个皇宫宫人都羡慕的!太子爷多好伺候啊! “这么晚才回来, 害得我好等。” 本来略有睡意的太子被这一声吓得立时清醒,他手上端着的茶杯都差点儿掉了,才发现自己床上不知何时多出个玲珑来。她盘腿坐在那儿,一只手掀开床幔, 可能是见他一直在外面走动却不上床,等得有些不耐烦了。 ……不对!这不是她等得耐烦不耐烦的问题! 太子失声道:“你怎会在孤的卧房?” “不是殿下邀请我的么?” 太子:“……我只是让你在东宫暂住一晚,没有别的意思!” “啊是吗。”玲珑早就换了衣裳,乌黑的发披散在身后,不梳妇人髻后,她看起来跟豆蔻年华的小姑娘一样,脸蛋儿小小的鼓鼓的,嫩生生能掐出水来,一双眼睛却是黑白分明,宛如雨后青空。“可是身为太子,邀请臣妻到东宫留宿,这样的事情叫人知道了,会不会不太好啊?” 不能怪当时胡御医露出匪夷所思的表情,实在是这事儿怎么也说不过去,太荒诞了!哪有说家里马车先回去就留宿宫中的,更别提是以臣妻的身份留宿东宫了! 太子当时真没想这么多,现在被玲珑抓住这一点,顿时头疼不已。他道:“便是孤逾矩了,你也不该出现在这里,东宫未有正妃,有的是房间给你睡。” “啊,那就是我意会错了,我以为殿下要我住在东宫,是想同我做对露水夫妻呢。” 太子哪见过这样大胆的人,偏偏她的大胆又不轻狂,反倒是自己叫她撩的面红耳赤,全然看不出寻常的稳重做派。“一、一派胡言!” 玲珑捶了捶自己的腿,她叹了口气:“只可惜我的腿废了,是没法自己走出去了,要不,殿下送我出去,或是寻个相貌英俊的侍卫抱我出去?” 她今天晚上很有感觉,若是太子不从,随便挑个长相身材都好的就行。 太子磨了磨牙,道:“你是为了报复沐鸿胪,才这样作践自己?” 玲珑奇道:“你说什么呢?报复他?” “难道不是?” “当然不是!”玲珑笑起来,“他有什么好报复的,男欢女爱人之常情,我也是有需求的呀,断然没有他在外面跟人逍遥快活,却要我给他守活寡的道理。再说了,若不是殿下风姿出众,我也不会在这儿不是?” 太子一时间搞不懂她的话有几分真几分假,半晌,舔了下唇瓣,没法对玲珑说重话,潜移默化中他对她的感觉就是跟别人不一样,只是他没有意识到。“孤……” “你先过来呀。” 太子说话时一直不大敢跟玲珑对视,就怕那双看起来干净又天真的眼睛,不知道那样一双眼睛是如何妩媚到令人心弦颤动的,他甚至觉得,如果跟她对视,会不受控制地被她蛊惑,酿成大错。他自小便严格要求自己,决不能做出奸|污臣妻的龌龊事来! 可玲珑这么一叫他,他情不自禁地朝她看,也不知怎地,等太子回过神,人已经走到床边了。他心下一惊,想赶紧撤,手指却被玲珑握住一根,她没使什么力气,他便顺着她的力道往前趔趄,坐在床上,她软软地依偎缠绕过来,朱唇微启,吐气如兰:“殿下在怕什么,难道是怕我要你负责?我保证不会,你情我愿之事,今宵快乐就好,不问其他。” 又软又香的身体蛊惑力十足,太子轻轻喘了口气,想将玲珑搭在自己肩上的手拿下,结果刚碰到她,她就势反握住他,跟他十指交叉,太子顿时头皮发麻——这样的亲密,是他从不曾有的。 她的手又小又软,太子心中便浮现出四个大字,叫柔若无骨。他甚至都不敢太大力气,怕把她弄疼了。 “孤……不能……” 他断断续续地拒绝着,玲珑沐浴过后来的,她洗的牛奶花瓣浴,身上一股甜甜的奶香,只穿了薄薄的两件寝衣,稍微动弹就能瞥见衣衫内的雪白肌肤,太子眼一热,就感觉脑袋轰的一下不听使唤,热血全往一个地方涌,这样的绝色,世间罕见,独一无二,他又不是圣人,甚至对她有着隐秘的好感,她存心引诱,他如何自制? 竟是就此沦陷,连自己的身份都忘了。 玲珑如愿以偿,她想要的从来就没有得不到的。 太子初尝云雨,青涩又热情,甚至亲自给她清洁了身体,又给她的双腿做了热敷。 玲珑看着他笑:“这会儿知道我这双腿的好了?只可惜不能动,否则——” 太子堵住了她总是叭叭不停的小嘴儿,用自己的薄唇,看得出来他有些羞赧,但木已成舟后,他并没有后悔、心虚,或是怨怼,反倒格外坦然。 “你与沐鸿胪之间,究竟是怎么回事?” 玲珑努努嘴:“你不是都知道的差不多了,还问我做什么,我可不信胡御医回来什么都没跟你说。” 兴许是成为这世上最亲密的人了,太子对她明显热络亲昵起来,他握着她的手轻轻揉捏:“胡御医只跟孤说,你们成婚两年,迄今你仍是完璧之身——” “现在不是了。” 玲珑突然插了句嘴。 太子俊脸爆红,他轻咳一声,又道:“可是外面都传言你善妒,无所出又不肯让沐鸿胪纳妾,如今更是坏了身子还要专宠。倘若你是完璧之身,沐鸿胪不会不知道,倘若他知道,他便不该任由流言满天飞,因此无论怎么看,他都不堪重用。你,你可想离开他?” “不。” 果决的回答让太子十分失落,“孤会娶你为妻,难道不比留在沐家好?还是说你对他……余情未了?” 后面那四个字,不知为何,玲珑听着总觉得有点咬牙切齿。 她揪着太子的耳朵玩:“咱们先前不是说了,你情我愿,露水情缘,你还真把自己当成我的人啦?” 太子突然就不是很想跟她说话,但玲珑调戏人向来一流,她手指在太子下巴处挠一挠,又耙耙他的耳朵,他就温顺起来,仿佛喉咙里发出了呼噜噜的舒服声。“我还是要留在沐家的,至少短时间内要,不过你大可放心,这个世界,就目前来说,你是我第二喜欢的人。” “第一是谁?” “阿馒啊!” 原以为会回答沐少清的太子顿时松了口气,随即意识到阿馒是那个身强体壮的丫头,又不懂玲珑为何最喜欢对方。 “你要努力,等到你对我的爱超过阿馒对我,你就是我第一喜欢的人了。” 她可不是撒谎哦,她是很愿意回报爱的,只是有时限而已。 “不必担心我跟沐少清死灰复燃,我们俩之间就没有过感情,要真说有,那也是他单方面在骗我。” 太子一时不懂,她所说的骗,是指情感上的还是身体上的。 玲珑凑近他耳边,其实整个卧房就他们俩人,内侍在外间啥也听不到,可她就是要神神秘秘地说,这样才有感觉。 当她说完,太子一向不动声色的脸上出现极度错愕的表情:“嗯???” “你要是不信,可以邀请他一起泡泡温泉,以彰显太子对臣子的关爱。” “……沐少清是个女人?!” 太子觉得这太玄乎、太匪夷所思了:“他哪里像个女人?” “谁说女人就得穿裙子抹胭脂了?人家心有抱负满腹经纶不行么?那你觉得我像不像女人?” 太子沉默了两秒钟没说话,她也不大像。可他确确实实亲自感受过了,她是个女人,至少身体上是。“这是要诛九族的欺君之罪。” 女扮男装参加科考也就算了,居然还隐瞒了这么些年,一路升官到鸿胪寺卿!皇帝最是重规矩,太子几乎想象得到,如果父皇得知他向来赞赏有加的沐鸿胪是个女人,诛九族真都是轻的。 太子跟沐少清来往并不多,只是欣赏对方的才华,他觉得书生斯文瘦弱很正常,再加上沐少清从发育期就开始束胸,现在不束胸前面都跟男人一样平,又没打过耳洞,举手投足根本瞧不出姑娘家的模样,是以太子根本没往这方面想。 618|第五十二片龙鳞(十二) 第五十二片龙鳞(十二) 看着太子匪夷所思的脸色, 玲珑很想看他知道沐少清暗恋他后的表情——她想看,于是就说了, 本来还轻拥着她厮磨的太子顿时浑身僵硬, 恨不得自己的耳朵能跟眼睛那样闭起来,那样就不用听一些稀奇古怪的言语了。 玲珑捏着他的耳朵, 两人有了亲密关系后她对他就特别随意, 皇帝都没捏过太子耳朵呢!她一边捏一边笑话他:“怎么, 发觉自己被暗恋, 情绪激动, 恨不得立刻以身相许?” 太子:…… 他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虽然玲珑跟他说沐少清是个女人, 可他还是没办法从“沐少清是男人”这个观念改变过来, 更不可能觉得“孤被沐鸿胪暗恋是件值得骄傲的事”。“你是什么时候知道的?” 玲珑瞥他一眼, 回答的半真半假:“就在腿断了之后。” 事实上李氏直到临死前才知道自己无比爱慕的夫君是个女人的真相,她甚至都没来得及去问问他,就被沐夫人捂死了。她流下的那两行血泪, 是一片错付的痴心, 也是被辜负的情意。 太子敏锐察觉到“断腿”跟“得知沐少清是女人”这两者间似乎有什么联系,“你的腿……” “当然不是意外。”玲珑想起来就牙痒痒的,“我醒过来的时候腿已经断了。” 不然她肯定是要避免这件事的, 坐着虽然舒服, 可不能跑不能跳,对于活泼爱玩的龙女来说,其实是件挺烦的事儿。好在她漫长的龙生中类似的事情也不是没有过,可自己愿意, 跟别人刻意造成,那是两码事。 太子修长的手指在她的腿上轻轻摸着,像是在安抚她:“胡御医医术高超,他会找到治好你的方子的。” “再说吧。”玲珑无所谓地摆摆手,“我饿了。” 她就是想吃东西而已,太子任劳任怨地从床上起来,披了衣衫唤人传膳,看着她一个人干掉了满满一桌子的夜宵,上了床后默默地伸手摸她仍旧平坦的小肚子,肚皮白嫩细腻,真不知道那么多食物都吃到了哪里去。宫宴上她也是这样,别人为了形象都不怎么吃喝,惟独她嘴巴就没停过。 玲珑双腿不便,整个人都窝在太子怀里睡觉,她软软的,太子都不敢太用力抱她,怕一不小心把她给弄坏了。可他也从未睡过这样好的觉,从身体到灵魂都轻松愉悦的不可思议,习惯了早睡早起的太子,第二天早上居然是被内侍叫起来的。 他怀里的人儿早就不在了,太子立刻披衣而起,结果却得到沐鸿胪夫人天一亮便已离开的消息。 他不想承认自己的失落,可接下来一整天都抿着唇,心情不是很好。尤其是在早朝看见脸色略微苍白却还是坚持来上朝的沐少清后,更是荡到谷底。 这瞧着不是挺正常的么,怎么就因为醉酒,便把玲珑丢在宫中?且太子都不知道什么时候沐少清跟渭阳王关系那样要好了,可见此人平日里对自己的忠心都是假——等一下,他又忘记沐少清是个女人的事实了。 这也不能怪太子,跟时下的女子比起来,沐少清确确实实就是个男人样。 换作往日的太子估摸也瞧不出什么来,可昨夜他刚尝过世间极乐,再联想到渭阳王带走了沐少清,沐少清又是个女人……这孤男寡女在一起,能发生什么事?昨晚他跟玲珑就是干柴烈火一发不可收拾,渭阳王跟沐少清难道会是盖着棉被聊天的纯友谊? 不见得吧。 沐少清面色苍白,眼皮下带着淡淡的青色,可见昨晚定是没睡好,当然你要硬说是因为宿醉,那倒也说得过去,可太子有种神奇的第六感,他觉得不是。 于是这天退朝后,太子首次主动叫住了沐少清。沐少清有点激动,但更多的是心虚羞愧,他早晨起来时照了镜子,知道自己今日绝对称不上体面,精气神都糟糕透了。尤其是一大早他挣扎着下床要来上早朝时,渭阳王整张脸都是黑的,当下便把他又抓回床上胡闹了一通,沐少清沾地时两只脚都是抖的。 他真不知渭阳王哪里来那样好的精力,他反正是吃不消了。 “沐鸿胪昨日醉酒,今日可好些了?” “多谢殿下关心,下官好多了。” 是吗。 太子想,这看起来也不像是好多了的样子啊。他状似不经意道:“昨晚沐鸿胪先一步走了,令夫人却没有马车回府,只得在宫中留宿,沐鸿胪难道都不知道?” 沐少清一愣,他还真不知道。昨晚渭阳王把他带回了王府,又折腾了他大半夜,早上更是不依不饶。他满心疲惫,哪里注意得到玲珑回没回去?他自己都没回去呢! 听太子这么一说,心里就有些发慌,也不知道是因为自己跟玲珑恩爱夫妻的形象有损,还是太子话里句句不离玲珑。 他总觉得,有什么不在自己控制范围内的事情发生了。 这种说不出的不安让沐少清提不起精神,太子也只是替玲珑觉得不爽,并没有跟沐少清多说两句的打算。主要他一想起那坏女人脸上促狭的神情,说着沐少清爱慕他的话,就别扭的不行。 哪怕沐少清是女人也不行。 太子对于爱慕自己的女人也是敬而远之的。 沐少清惴惴回到家中,沐夫人见他一夜未归,脸色又不好,慌张不已,生怕他在外面暴露了秘密。沐少清跟她解释了一番,沐夫人大惊失色:“你快去找李氏!决不能让她对你有心结!” 沐少清唇瓣微动,半晌道:“娘,我们真的要这样一直骗她吗……” “你这孩子,说什么呢?事到如今,你以为是只要说出真相就能解决的吗?你的命,李氏的命,沐家人的命,都在你手上握着!你知不知道如果你的身份泄露出去,会招来多大的灾祸?”沐夫人压低了声音斥责,“这样的话以后都不要再说了。” 她只以为是女儿对李氏有愧,完全没想到女儿也会有想要恢复女子身份的一天。 母亲的态度摆在这儿,沐少清便没有多说,很多心里话,他是没有诉说对象的,也因此,即便他爱慕的是太子,霸道又得知他秘密的渭阳王也仍然能在他心中占据一席之地,因为他知道他所有的不能说的秘密。沐少清想过很多,如果他能从小做一个女子,也许就不会有今日的左右为难。 他从前以和天下女子不同而自得,如今却又开始羡慕女子的生活。 沐少清心事重重地回了自己的院子,玲珑正在试几盒新首饰。说是新的那可一点不夸张,她走的时候太子塞给她的,还不许她不要,他真的想多了,玲珑怎么可能不要这些漂漂亮亮又亮晶晶的东西?这不,回来后换了身衣服,她就开始在镜子前面美了。 丫头们在边上时不时发出赞叹声,声声发自肺腑,谁叫少夫人这么美,美得不管什么首饰跟她比起来都黯然失色呢? 玲珑正在试一对琉璃耳环,两个小小的琉璃坠子愈发显得她绝美不可方物,脸蛋儿小小的,嘴巴又红红的,肤白胜雪,从没见过这样的美人儿! 坐轮椅的好处就显现出来了,不需要挪窝。 听沐少清来了玲珑也没什么太大感觉,她摸了摸自己粉嫩的耳珠,笑眯眯地回头问沐少清:“相公,你看我这耳环好看吗?” 沐少清不由得看向那对耳环,精致小巧,素净典雅,她戴起来说不出的好看。 而自己,连耳洞都没有。 他略微僵硬地点了下头:“昨晚……” “你说昨晚呀,没事儿,我知道相公喝醉了,跟渭阳王走了,两个男人还能闹出什么花儿不成,相公不用跟我解释。”玲珑美滋滋地对着镜子照来照去,这张脸比起她自己的还是要差上许多,不过勉强算是人间绝色,她还能接受,偶尔换张脸感觉挺不错的。 其实太子给了她好几盒满满当当的首饰,里面更贵重更华丽的也有,可玲珑就是喜欢这对琉璃耳环,无他,这耳环不知是如何制作的,外面抹了一层薄薄的透明的介质,特别亮——没错,这就是龙女钟爱它的原因。 沐少清本来准备好的说辞全没用上,他讷讷道:“那就好,我实在不该醉酒……” “没事的呀。”玲珑高高兴兴地转过身冲他笑,沐少清注意到她手里的那一盒珠宝,和她耳朵上戴的又是另一种风格,若是他记得不错,应是西域进贡而来,因为数量不多,当时太子又办事有功,皇上便全部赐给了太子……只有太子有的珠宝,为何会在玲珑手中?! 不觉神色古怪起来,“这些首饰是哪里来的?” “嗯?”玲珑没想到沐少清也会在意这个,“你问这个啊,别人送我的。” “谁?” 玲珑本来闲适的表情突然就变成一个大大的笑容,带着毫不掩饰的得意:“相公想知道啊?那我让她们退下,我只跟相公一个人说。” 619|第五十二片龙鳞(十三) 第五十二片龙鳞(十三) 严格来说, 沐少清对玲珑是没有丝毫防备的,因为即便他不承认, 他内心深处也和他的母亲一样, 将他的妻子当作一个挡箭牌,甚至是一个得了他庇佑的挡箭牌——难道不是么?如果不是他, 李氏现在还不知在娘家过得什么生活。虽然他不能给予她寻常女人应有的婚姻与孩子, 至少给了她荣华富贵, 也不会有人敢欺负她。 这是沐夫人一直在沐少清耳边说的, 沐少清嘴上总是反驳, 其实心中也是认可的。他必须这样说服自己, 才能让那点微不足道的愧疚与惶恐变得心安理得。 “我有件事, 恐怕要跟相公说一下, 不知道相公愿不愿意。” 沐少清道:“只要是我力所能及,夫人只管说。” 玲珑笑起来:“那就再好不过了。” 她笑起来眉眼风流,格外风情, 沐少清哪里见过这样的李氏, 哪怕自己也是个女儿身,也不由被这美色失了神。往日李氏美则美矣,却过于守旧刻板, 何曾像这样美得鲜活?也正是这样的鲜活, 勾起了沐少清的性别意识,让他也开始渴望能够正大光明做回女子的自己。 玲珑可不是那种迂回曲折也要给人留面子的人,她直接跟沐少清说:“我想这件事,相公很容易就能做到的。我与相公成婚两年, 迄今未有身孕,过去我总是怨恨自己身子骨不争气,觉得愧对相公,可昨夜过后我才知道,原来并不是我的问题。” 沐少清顿时警觉起来,以为玲珑察觉了自己的身份,正在想要如何是好时,却听玲珑说:“……所以相公也不能怪罪我找别的男人了。” 一时间大起大落,沐少清紧紧地盯着玲珑,玲珑却丝毫不惧,把自己红杏出墙的事儿说得那叫一个理所当然:“这人活在世上,难免都有欲望,我原先以为跟相公睡在一张床上就是圆房,不曾想根本不是那样。相公既然占了好名声,就不能阻拦我自己寻欢作乐吧?说不得日后我怀个孩子,还能给你们沐家传宗接代呢!” 语气轻柔乖巧,真心实意,沐少清一时分不清玲珑究竟是在讽刺还是别的什么。他唇瓣动了动,半晌道:“你、你也太……” “太什么?”玲珑在首饰盒子里扒拉,找出一支跟那对琉璃耳环配套的发饰,照着镜子戴在头上,愈发显得人比花娇。“世人都说相公是翩翩君子,对我情深爱笃,可谁知却是个不折不扣的伪君子呢。” 她叹了口气,“我刚知道的时候,心中也很是难过呀。” 沐少清叫她嘲笑得面红耳赤,想反驳又奈何人家说得都是实话,想指责玲珑不守妇道又想起自己并不是个真男人,一时间不知如何是好,只得拂袖而去。 玲珑对着他的背影撇撇嘴,根本没放在心上。 这两人算是撕破脸了,沐少清虽对玲珑有愧,可也没法正视自己头上那顶颜色鲜亮的绿帽子,他在心中说服自己是个女人不用在意那么多,却又因为这件事无比煎熬。 这种情绪被他带到了日常琐事上,就连被渭阳王带在身边时,他都是闷闷不乐郁郁寡欢的。 渭阳王注意到了,很是不满,捏着他的下巴质问,沐少清如何能把这种丑事告诉这个对自己强取豪夺之人,可惜耐不住渭阳王手段高超,终究是破碎地说了出来,在一片狂风暴雨中溃不成军。 要说渭阳王对李氏那也是调查的仔仔细细,祖宗十八代都查的差不多了。这个懦弱又温顺的女人,怎么可能做得出红杏出墙一事?不过他心中窃喜,若是这般,那沐少清对李氏的愧疚就会少些,那个女人在沐少清心里的地位自然而然会降低。 他装模作样地安慰了几句,虽然他厌恶李氏占据了沐少清妻子的身份,却也见不得自己的人被人这样羞辱。李氏红杏出墙,惹沐少清不快,渭阳王怎么能放过她?一个残废,不知几斤几两重,还敢跟人谈条件了! 她得认清楚她自己的身份! 可派出去调查的人却无论如何也查不出与那李氏通奸之人是谁,渭阳王觉得奇怪,便让人盯紧了对方,总算是叫钻了空子!这李氏甚少出门,也不见外男,可每隔几日,那为她治腿的胡御医便会上门!渭阳王简直道尽胃口,这李氏也真是饥不择食!那胡御医保养的再好,也是五六十岁的人了,她倒也真的看得上! 于是便当作笑话跟沐少清说了。 沐少清没想到跟李氏通奸之人便是胡御医,顿时恶心的不行,他没有怀疑渭阳王查错,因为在他内心深处,即便他不想承认,也是信任渭阳王的能力的。 第二日退朝后他便主动求见太子,提出不需要胡御医为妻子诊治一事,还觉得自己仁至义尽,没有将这桩丑事说出去,算是顾全了彼此的面子。 太子不悦:“胡御医说令夫人的腿已经有了好转,假以时日必能行走如常,沐鸿胪不让胡御医医治,难道是有了更高明的大夫?” 沐少清听出太子不高兴了,但他以为太子是因为面子,毕竟当初求胡御医的是自己,让胡御医不必继续的也是自己,便拱手解释道:“并非如此,还请殿下息怒,实在是……” 他想不到什么理由能解释,太子只觉得此人着实虚伪,道貌岸然,竟一心不想玲珑腿好,冷冷地质问:“实在是什么?” 太子语气更冷,沐少清也没办法了,只好说出实情:“实在是胡御医与内人有染,下官好歹有些血性……” ??? 太子几乎不敢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沐少清说谁跟他的玲珑有染??? 他匪夷所思地问:“你是怎么知道的?” 他真想知道这结论是怎么得到的! 沐少清并不喜欢在外人面前自曝其短,但太子是他要效忠之人,家丑也不算外扬,一咬牙就说出来了,还把玲珑那天嚣张跋扈的原话给还原了一遍,说完一抬头,发觉太子面色柔和,似是嘴角含笑,顿时怀疑是自己看错了,殿下怎会笑呢?又继续道:“下官仔细想了想,内人不见外男,平日也不甚出门,惟独胡御医每隔数日都会前来,尤其是中秋过后,更是来得勤了……” 太子清咳两声,胡御医为何去得勤他自然清楚……因为他每次都假扮药童去与玲珑私会,相思之苦难熬,自然去得勤……没想到却让人怀疑到胡御医了。 太子爷的良心难得痛了一下,他知道沐少清是女子,也不介意跟他说开:“沐鸿胪误会了,此事与胡御医无关。” “殿下!”沐少清不敢置信,“下官知道殿下宅心仁厚,可——” “与令夫人有染的,是孤。” “……” 沐少清话没说完,就听见太子说了这么一句。他几乎以为自己听错了,可抬起头来,看见的却是太子坦然的面容,他当时就傻了:“这、这怎么可能……怎么可能!殿下怎会做出如此之事!” 只是一瞬间,他对李氏的愧疚便烟消云散!他只敢在心中爱慕,连喜欢都不敢说出的人,居然被李氏……李氏她怎么敢!!! “既然沐鸿胪寻孤说这些,孤便不瞒沐鸿胪。孤见了玲珑一面,心甚爱之,若是可以,希望沐鸿胪能割爱。” 说是这样说,但这明显不是建议而是命令。 沐少清声音不觉尖利起来,平日为了男子形象他都是可以压低的:“殿下说得甚胡话!强夺臣妻殿下未免欺人太甚——” “沐鸿胪。”太子慢悠悠地叫了他一句,眼神冷淡,略带嘲讽,看得沐少清心里一凉。“沐鸿胪在孤这里惺惺作态,未免显得太过虚伪。你一个女人,跟孤说什么强夺臣妻欺人太甚?真要说起来,难道不是骗婚的沐鸿胪欺人更胜一筹?叫玲珑好端端一个清白姑娘,承受了这么些年的骂名,也不见沐鸿胪愧疚几分啊。” 沐少清已是彻底惊了!他惊恐地看着太子,为那双黑眸中的轻视阵阵齿冷。他以为世界上没有人知道的秘密……除了渭阳王外,又有人知道了!而这个人居然是太子殿下!是太子殿下! 可除了惊恐外,他心中又难免有丝丝奢求,希望太子不会揭穿自己,甚至于因为自己女子的身份,他能够接受自己。 太子却并没有将沐少清收入麾下的打算,观此人所作所为,着实令人难以信任。 他只是告诉沐少清:“孤不会揭穿你的身份,同时,孤也不许你为难玲珑。她在沐家,从前过得是什么日子孤不管,日后,你们要将她当作太子妃侍奉。” 沐少清惶恐害怕未过,嫉妒就先一步袭来,他声音尖锐:“她是人妇,皇上不会答应殿下纳她为妃——” “那是孤的事,无需你操心。” 太子神情冷淡,“胡御医日后也会上门为她诊治,沐鸿胪是个聪明人,沐家宗族上上下下几百口人命都握在沐鸿胪手中,孤想,沐鸿胪应当知道取舍。” 沐少清不敢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殿下这是为了李氏,拿沐家威胁他! 他眼睛不受控制变得酸涩,“殿下是在威胁下官?” “威胁?”太子轻笑,“你觉得是便是。” 沐少清就这样浑浑噩噩回了家,沐夫人见他一副魂不守舍的样子,问了几句,沐少清也不知作何回答,游魂般回自己院子去了。可当他听到玲珑与那些小丫头的欢声笑语时,在东宫压抑许久的愤怒、嫉妒、怨恨,此时一股劲儿地朝头顶涌,他愤而起身冲了过去。 阿馒正笑看着小姐跟小丫头们玩耍,突然瞧见姑爷气势汹汹地走过来,那张被称为仙人之姿的俊秀面容上,满是怒火与杀意,惊得她立刻挡在了玲珑身前! 玲珑也看见了,不过她向来是煽风点火嫌事儿不够大那种,沐少清气得快死了,却见她一副笑意盈盈的样子,分明就是在对着自己示威、显摆!他一把抓住玲珑的手腕:“我有话问你!” 威风还没耍完,他的手腕就叫阿馒给握住了,阿馒说:“放开小姐,你弄疼她了。” 她可不管这是姑爷还是别的什么,反正谁都不能欺负她家小姐,否则她阿馒第一个不答应! 沐少清疼得龇牙咧嘴,他何时受过这样的罪?饶是渭阳王强迫他,也不过是用软绳绑住他的双腕,阿馒却是实打实地捏,沐少清不由自主地松开手,只觉手腕一阵剧痛,哪怕阿馒撒开了也还是没有停下。 玲珑施施然道:“是在这儿说,还是回房说?” 端看沐少清要不要脸了。 显然此人是极度要脸的。 阿馒不放心两人独处,玲珑拍拍她的手:“他一对我动手我就喊救命,你来救我。” 一根筋的阿馒连连点头,她出去带上门,就把耳朵贴在门上,生怕听漏了小姐的呼救。 只剩下两人的房内,玲珑见沐少清那一脸吃了屎的衰样儿,就忍不住笑:“有话想说?说吧。” 她坐在轮椅上,人舒舒服服朝后一躺,两只手搭在两边,别提多惬意多嚣张了。若是太子在这里,自然觉得她可爱娇俏怎么看都讨人喜欢,然而落在沐少清眼里,那便是没有坐相轻浮放荡,真不知道殿下怎么会被蛊惑。 他咬着牙问:“与你有染那人……是太子殿下?!” “你不是都知道了,还问?” “你这是不守妇道!” 玲珑哎呀一声:“别说了相公,你好意思说我都不好意思听呢,什么叫我不守妇道,说得好像你很守妇道一样。你在渭阳王身下嗯嗯啊啊的时候,也没见你想过我啊?” 嘲讽十级。 沐少清先前一肚子怨言,此时一句也说不出来了,他跟见了鬼一样盯着玲珑看,偏偏玲珑还很无辜地说:“干嘛,我说错了?你一个假男人,我平时没拆穿你,就算对你有情有义了,怎么,你还要求我给你守身?不带你这么赖皮的吧?你跟渭阳王一夜七次的时候,我说什么了?” 她更嚣张了,威胁道:“以后我在沐家,我要当横着走的那个,你可别想把我给弄死,我要是死了,你第一个倒霉。” 沐少清心头就冒出四个字:小人得志! 可他也无可奈何。 因为玲珑威胁的,正是太子先前话里的意思。他只要一想到自己爱慕的人一心为了另一个,便心如刀绞,不受控制地说出刻薄的话来:“你现在是我的妻子,难道你真以为可以和殿下双宿双飞不成?殿下那是何等身份,也是你敢肖想的?!不自量力的二手货!” 玲珑自打成了李氏,还是头一回看到沐少清这样说话,不得不说,他刻薄起来就没沐老夫人什么事儿了,到底是血脉相连的一家人,祸害人时都一样一样的。反正她不生气,就玩着自己的手指头笑嘻嘻地说:“你这样的假男人都敢肖想太子殿下,我一个真女人有什么不敢?” 她嘲讽全开,各种暴击:“别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啊,我一个残废都能睡到太子殿下,你这么个手脚健全又惊才绝艳的沐鸿胪却不能,真让人感到难过。” 沐少清根本不会跟人吵架,更没应付过玲珑这样牙尖嘴利的,一时间气得体似筛糠,伸出手指着玲珑的鼻子,你你你你个没完。 既然脸都撕破了,玲珑不介意更激烈点:“不瞒你说,明儿个太子殿下又要来跟我私会了,他就是喜欢我这个残废也看不上你,怎么办呢?毕竟人家是太子殿下不是,哪有接手破鞋的道理。” 她这是回敬沐少清先前那句震怒之下的二手货,不然她是不喜欢这样骂人的,一点意思都没有。 沐少清瞬间脸色惨白,他想起自己与渭阳王的日日夜夜,心中绝望不已,只觉得与太子的距离越来越遥远,竟是自己无法控制了。 阿馒正贴在门上,冷不丁门从里面拉开,她差点摔个大马趴,就瞧见他们家姑爷失魂落魄地走了,赶紧进去查看她家小姐有没有受伤。玲珑无辜地摊手对阿馒说:“你看这人,心理素质也太差了,就说了几句话,至于么?可见平日大家都捧着他,所以这么点小小挫折就让他受不了了,我看还需要再历练。” 阿馒:“小姐说得都对!” 玲珑就喜欢这样的盲目崇拜,对阿馒比了个心。 沐少清那满腹悲伤绝望无从诉说,渭阳王不能交心,母亲也不敢说实话,祖母年纪大了更是要瞒着,天下之大,竟连个说心里话的人都没有。他把所有喜怒哀愁都埋藏在心中,又止不住哀愁,为何自己是这样的命运?为何这沉重的责任都背负在他一人身上?这样的日子何时才是尽头? 他一人在房里喝了个酩酊大醉,直到第二日他看着镜子里双目无神眼下青黑形容憔悴的自己,顿时恍如隔世。 又听外面有人说话,似是胡御医来了,沐少清想起昨日玲珑所说,今日太子殿下会来,连忙叫人备水梳洗,可梳洗到一半他又停下了,这么一副样子,去见殿下做什么?不过丢脸而已。 挥手让人下去,沐少清贴近了墙壁,耳朵死贴着想听出什么来。他现在与玲珑不睡一个房间,但两个房间是相连的,跟玲珑的卧房也只隔着一堵墙。平时那边动静稍微大点儿,这边就能听得清清楚楚。 他都不知道有朝一日自己会做出这样猥琐之事,奈何心底太过不甘,无法自控。 玲珑正在笑话太子的药童扮相,他自然是不能光明正大朝沐家来的,于是屡屡扮做药童,胡御医知晓了他们二人之事,一开始还匪夷所思,不过他自己也是离经叛道之人,又得知沐少清的女子身份,自然不会阻拦,反而很是支持。太子进来后,他就去外面,一方面是不打扰,一方面也是望风。 太子不懂今日的玲珑为何如此热情,他只知道每多见她一次,自己就神魂颠倒一次,若说最初尚且能自控,如今已是无法自拔了。 玲珑被他从轮椅上抱起来,放在梳妆台上,他就挤在她身前拥着她的腰肢,玲珑背抵着墙吃吃的笑,太子被她笑得心痒痒,轻声在她耳边说着情话,这些话换作往日他指定肉麻不已,可如今这肉麻的情话说出来却无比流畅自然,盖因字字发自肺腑,一腔真情。 玲珑咬着他的耳朵,不介意让墙那边的沐少清听得再仔细些,杀人诛心,这事儿没人比她更会办了。 两人很快闹作一团,沐少清又痛苦又忍不住继续听,甚至拿渭阳王来跟太子比。 他与渭阳王在一起时,那人霸道强势蛮不讲理,从来只顾自己快活,逼得他丢弃自尊求他才肯满足,太子却温柔体贴情话绵绵,即便看不到,沐少清也能从语气中感受到太子对李氏的情意,这是他梦寐以求的,却属于了别人。 他背抵着墙壁,一点点滑下去,终于哭出声来。 太子沉溺于温柔乡中,俊脸在玲珑脸上蹭了蹭,“有什么声音?” 玲珑无所谓地抱住他:“狗叫,不用管。” 她无意评价沐少清的选择对错,他的人生从出生起就被沐夫人决定了,他优柔寡断又自私自利,这样的性格缺陷藏在道貌岸然的假象之下,是好是坏与玲珑无关。她吃掉的是李氏的灵魂,为的李氏那两行血泪,其他人的命运,她从来是不在乎的。 太子百般不舍地跟着胡御医离去,临走前又塞给玲珑一个精致的小盒子,里头是他这阵子看到的宝贝,反正他觉得好看,就收集在身边,见了玲珑便送给她。 他喜欢人的方式就是送礼物,吃的喝的玩的穿的戴的样样不缺,阔气得很。 玲珑毫不客气地照单全收,并且非常喜欢其中一个亮晶晶的戒指,当时就戴在了手上,这戒指是一对,于是太子顶着玲珑的不高兴把另一只给要了来。 戴到了自己手上。 620|第五十二片龙鳞(十四) 第五十二片龙鳞(十四) 两人的手一大一小, 握在一起格外和谐,太子捏着玲珑的手指亲了又亲, 在她身边流连忘返不舍离去, 玲珑推了他两下没动也就随他腻歪。这人生来孤独,元后死后更是不与人亲近, 如今得了趣, 简直像是患了皮肤饥渴症, 疯狂地想要黏人。 总算是把他撵走, 玲珑开始清点这回太子又送了些什么好东西。阿馒在边上看, 哪怕她少根筋, 也看得出来这些都是好东西。 玲珑又优哉游哉地吃饭, 吃完饭玩自己的, 然后就听下人说沐少清病了。 这可了不得! 沐夫人得知后立刻冲了过来,看到正在解沐少清衣襟的玲珑,声音都变了:“你在干什么!” 玲珑很无辜地回头:“相公生病发热出了许多汗, 我自然是要为他解衣擦汗, 这有什么不妥么?” 沐夫人意识到自己的口气不对,连忙换了口吻:“娘不是这个意思,而是你现在行动不便, 这样的事情交给娘来做就可以。” “我的天哪。”玲珑捂着小嘴儿佯作惊讶, 震惊的无复以加。“不管怎么说相公都是已经成年的男子了,难道娘还要亲自为他擦身?这百无禁忌也不是这么个说法,要叫人知道还不嘲笑我们沐家坏了伦理?我是断了腿又不是断了手,给相公擦身还是能做到的。” 说完, 她又语重心长地教育沐夫人:“这样的话娘以后还是别说了,传出去惹人非议,谁家也没有说母亲给二十岁的儿子擦身子的,人活着呀,还是得要脸。” 沐夫人被这冷嘲热讽搞得说不出话,又见玲珑继续解沐少清的衣服,她哪里会答应?一个箭步上前抓住玲珑的手,“放开!” 因为太过着急,跟往日的慈爱形象大不相同。 玲珑立刻就掉了眼泪,委屈地绞着手帕,让阿馒把自己推到了一边。沐夫人正奇怪玲珑为何如此听话,一扭头就看见被请来的大夫就在身后,不仅如此,他还带了两个药童。 沐夫人顿觉眼前一黑! 玲珑心满意足过了戏瘾,她才不管沐家的丑事会不会传的到处都是呢,反正她知道这个大夫是个管不住的大嘴巴就行了。 沐少清自小到大很少生病,偶有生病,沐夫人也很少会请大夫来,有时候病得重一些请来了大夫,那也是不许大夫把脉的,生怕把沐少清的女子身份泄露。甚至于为了保密,每回她都会派人请不一样的大夫来,可见为了沐少清的身份,沐夫人是下了多大的工夫,处处严防死守,滴水不漏。 眼见沐夫人不许大夫把脉,玲珑怒了:“娘!相公都病成这样了,您还不让大夫把脉,您还是相公亲娘吗?天底下有您这样的亲娘吗?有什么见不得人的,连脉都不许把?!” 沐夫人对这个关键时刻拆自己台的儿媳气得要死,正要争论,突然听人说老太太来了。原来是老太太听说宝贝孙子生病,实在放心不下,便过来了。 老太太一来,沐夫人心底更是暗暗叫苦,有老太太在,这要拦住可就难了! 玲珑率先上去告状,老太太虽然不满意她善妒无所出,却知道她对沐少清一心一意着想,听说沐夫人不许把脉,当下拐杖一敲,厉色道:“你在瞎折腾什么?这病了就要找大夫,找大夫哪有不把脉的?” 说着就让大夫上前把脉,沐夫人还想拦着,老太太却示意人把她拉住。大夫拱手行了个礼,上去把两根指头朝沐少清脉搏上轻轻一搭,勃然色变! 这表情,现场除了玲珑跟沐夫人心里有数外,其他人都不懂是怎么回事。 把出脉象的第一时间,大夫心底就闪过四个字:我命休矣! 窥伺到如此高门内辛,他还有命活着回医馆吗?! 这、这沐鸿胪,居然是喜脉!!!! 只有女子才会有的喜脉! 一时间,大夫不知道是先震惊于沐鸿胪是个女子,还是先震惊于这个女子居然怀孕了。他呆滞地看向在场众人,像是碰到什么烫手山芋一样收回自己的手,干巴巴道:“这、这……” “怎么啦大夫,相公他怎么样了?你尽管说,我做好心理准备了。” 大夫咽了口口水,哪里真敢说?他看了玲珑一眼,见这位少夫人美若春花,一双水眸中满是对沐鸿胪的爱慕关心,顿时无比同情,世人都说沐少夫人善妒残废无所出,根本不配成为沐鸿胪的妻子,这黑锅背的也太大了! “这个……请恕在下学艺不精,实在是诊不出沐鸿胪的脉象……在下心中十分愧疚,决定回去后苦读医书!今番的诊金在下不要了!在下受之有愧,在下告辞!” 说着背起药箱那叫一个健步如飞,他带来的俩小药童傻乎乎地追在后面喊师父,大夫拔脚就跑,一边跑一边在心中疯狂悼念佛祖道君,总之求救就对了! 大夫跑得太快,老太太都没反应过来,玲珑忍着笑,担心地说:“方才胡御医刚走,我已经派人去追了,应该来得及。” 沐老夫人这才对她刮目相看,只是吝于夸奖,而是矜持地说:“这做得倒像是回事儿。” 玲珑低眉顺眼:“谢祖母夸赞。” 沐老夫人哼了一声,不是那么想搭理她。没办法,要不是这个李氏,她说不定早就儿孙满堂了,怎会像如今这般膝下连个曾孙儿都没有?自己不能生,还不许清哥儿跟别的女人生,这样善妒的女人,沐老夫人真是头一回见! 这胡御医刚走没多远就被沐家的人叫住了,说是少夫人请他回去给少爷诊脉。胡御医当时就有点懵,直到边上扮做药童的太子打了个手势,他才颔首:“我知道了。” 这回太子肯定是不能去的,万一被人认出来未免麻烦,胡御医到了沐家,沐老夫人对他很是欢迎,玲珑也冲他笑,惟独沐夫人愁容不展,还说什么沐少清只是太累了休息休息就好了不必麻烦他之类的话…… 换作过去别人这么不想他诊脉,胡御医还不乐意给诊呢!可他知道沐少清的底细,自然也知道沐夫人这奇怪的态度是因为什么。都这种时候了,这位沐夫人还一心想着面子,真是令人作呕。 胡御医从前不爱给王公贵族看病就是因为这个,甭管大病小病,他们总有办法找出无数个理由,利用这些病症来得到自己想要的,虚伪又自私。 眼看胡御医真要给沐少清诊脉了,沐夫人心跳如雷,她上去就要拦住,却被沐老夫人一拐杖敲到了背上,老太太怒斥:“你在胡闹什么!清哥儿若是有什么三长两短,看我怎么收拾你!” 沐夫人着急啊!可她又不敢说出来,她靠着这个“儿子”在老夫人面前硬气了大半辈子,要是叫老夫人知道清哥儿其实是个女人……不说老夫人气不气,光说这欺君之罪,就够他们沐家喝两壶的了! 说时迟那时快,沐夫人阻止不及,胡御医的手已经搭在了沐少清脉搏上。他因为早知沐少清是女人,所以对脉象没有太大惊讶,甚至于沐少清与渭阳王,胡御医也略知一二,他只是没想到,渭阳王那厮连避子汤都不给沐少清喝,他可知道,以沐少清的身份,一旦怀孕暴露,皇帝会如何震怒? 收回手,胡御医面无表情地说:“没什么大病,只是怀孕引起的情绪紊乱,一时昏迷不醒而已。” 简而言之就是想太多。 沐老夫人傻了一样,半晌才结结巴巴地问:“什、什么?” “老太太在这装无辜给谁看呢?”胡御医不耐烦地收拾自己的药箱子,“沐鸿胪女扮男装考取状元入朝为官,已触犯我朝律例,我会如实向太子殿下与皇上禀报,此等荒谬之事,亏得你们做得出来!” 沐老夫人说不出话,半晌眼睛一翻晕了过去。 沐夫人则扑通一声给胡御医跪下了:“胡御医!求您不要泄露此事!我儿命苦……这一切都是我的主意,求胡御医宽恕我们吧!” 胡御医把自己的衣袍从沐夫人手里拽出来,冷淡道:“我又不是太子不是皇帝,没有这个宽恕你们的权力,既然当初为了荣华富贵将女儿假扮成儿子,就该想到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早晚有泄露的一天。” 沐夫人苦苦哀求不成,眼底猛地闪过一抹杀意,在场的都是她的心腹,胡御医又是独身回来,没带药童,那么就算死在沐家,也顶多算是意外,没人能证明跟他们家有关!毕竟比起欺君之罪被砍头,她宁可担待御医死在家中的罪名! 胡御医见沐夫人目露凶光,顿时暗叫不妙,他来沐家给玲珑治腿,每每遇见这位沐夫人,都是一副慈眉善目的菩萨模样,听说平日里也是吃斋念佛体恤下人,没想到竟是这么个佛口蛇心的人物! 从头到尾被无视了个彻底的玲珑很不满意,她在哪儿都是人群的焦点才是! 沐夫人一声令下,几个五大三粗的婆子就冲胡御医扑了过去,原以为很快就能把这看起来瘦弱斯文的胡御医抓住,谁曾想还没靠近胡御医就被人扔了出去。沐夫人定睛一看,那挡在胡御医面前的不是别人,正是玲珑身边力大无穷的阿馒。 她立刻就恼怒了:“李氏!你在做什么?你不要命了?!” 玲珑自己推着轮椅到胡御医身边:“明明是你心起歹意要杀害胡御医,我可是个大好人,怎么能看到如此残忍之事发生?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罢辽。” 沐夫人被气得要死:“你让这丫头给我让开!” “我就不。” 沐夫人阴恻恻问:“这么说来,你是要与我作对到底了?你还是不是沐家人?” “不是。”玲珑冷笑,“你们骗我当了两年活寡妇,让世人对我指指点点败坏我名声,我还没找你算账呢,怎么你还敢叫我配合你杀人灭口?” “来人!把少夫人跟这个丫头给我一起拿下!” 沐夫人是铁了心今日一定要封口! 玲珑拍拍手,拉着胡御医往后退几步,胡御医不敢相信都这种生死存亡的关头她还能这么悠闲,咬着牙问她:“你就不怕!” “有什么好怕的。”玲珑鄙视他,“让你看看我阿馒的实力,一个打十个不在话下,再说了,阿馒打不过,那不还有别人么。” 胡御医恍然想起来,这丫头身边是有太子暗卫的,反正在太子眼里玲珑在沐家就是吃了很多苦头,为了保护她所以特别派了人在她身边,平日里没有人能察觉,一旦玲珑遇到危险就会出现。 想到这里他也松了口气,有心思看阿馒一打十,眼见玲珑从口袋里掏出一小把五香瓜子开始磕,他也伸手抓了一半:“给我也来点儿。” 两人咔嚓咔嚓嗑瓜子,那边阿馒拍拍身上尘土,相当自豪地对玲珑说:“小姐我打完了!” “阿馒真棒!” 玲珑不吝夸奖,顺便把自己剥好的瓜子仁放进阿馒掌心。阿馒不是那种会推辞的性格,高高兴兴地一把丢进嘴里,嚼的口齿生香。 自己人都被打的东倒西歪躺在地上哎哟哎哟直叫唤,沐夫人终于知道害怕了,她节节后退,结结巴巴地说:“你、你、你别过来!我警告你别过来!” 玲珑看了眼还倒在地上的老太太,啧了一声摇摇头:“放心我对你没兴趣,再说了,也不用我动手啊,只要皇帝知道了,就治你们个欺君之罪,这算啥。” 沐夫人顿时脸色惨白! 这时候床上的沐少清醒了,他都不知发生了什么,只见到地上躺了许多人,脑子还没彻底清醒,就听见玲珑真心实意的祝福:“相公醒啦?恭喜你怀孕了,你要当娘啦!” 沐少清:??? 他下意识地看向自己尚且平坦的肚子,他听到了什么?他、他怀孕了?! 玲珑认为这就是性教育缺失的悲哀,渭阳王那家伙太懂,沐少清太不懂,归根究底这一切悲剧都是沐夫人造成的,她为了在家中站稳脚跟,把好端端的女儿当成儿子养,还狗胆包天地送去读书科考做官,这要换作几百年后肯定正常,可惜在这个时代,就是大逆不道的欺君之罪。 足以诛九族。 像是此刻,沐少清慌乱不已,怀孕的消息让他彻底失去了往日清风朗月的翩翩君子形象,只觉得前途一片灰暗。 玲珑不准备再看了,让阿馒推自己走。 她也不能继续在沐家待了,沐少清的身份一泄露,沐家肯定要问罪,作为沐家少夫人,她到时候也没好果子吃啊,当然是要脚底抹油先溜为敬,至于娘家会不会受牵连,那干她什么事! 不过走归走,悄咪咪地消失跟正大光明的殉节那是不一样的。 就这样,沐鸿胪女儿身一事在胡御医禀报了太子及皇帝后迅速传遍了天下,听说天子大怒,认为被沐家戏耍,当时就下了谕旨,将犯有欺君之罪的沐夫人及沐少清斩首,沐老夫人及沐老爷等不知情人等尽数流放,沐氏一族自此男子世世代代不得入朝为官!世人都赞誉皇帝英明仁厚,否则这样的欺君之罪,乃是要诛灭九族的! 惟独沐家那位少夫人,在得知沐少清的女儿身后,竟是悬梁自尽以示清白,倒是让皇帝唏嘘好久,还夸赞了几句。人人都可怜这位女子被蒙在鼓中数年而不自知,背负污名而不怨怼,可谓天下女子之楷模。 李家在这场祸事中得以生存,四处诉说自家可怜,博取了不少同情,可惜很快就被人爆出李氏未出阁时在家中屡受欺辱一事,也不知是谁看不顺眼,暗中将李家整的更加潦倒,一日三餐都难吃上,愈发成了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而太子东宫温暖如春,玲珑坐在太子大腿上把玩他手上的戒指,对他说的话兴致缺缺,“哦……” “你不高兴?”她不高兴,太子就不高兴,尤其是在他想到某个可能性之后。“难道说沐少清是女子也不妨碍你爱慕她?听说她过得不好,你就跟着难过了?你是不是觉得孤不够好?” 玲珑眨眨眼:“你真厉害。” 能从她一个哦字中得到这么多结论,也是脑洞够大的。 太子悻悻然哼了一声。 他是知道的,渭阳王以一死囚替换了沐少清,偷梁换柱将沐少清带回了王府,只是沐少清从此要隐姓埋名,除非渭阳王能登上那个位子,否则她一辈子都别想光明正大地做回沐少清。因此日日郁郁寡欢,渭阳王对她十分珍爱,又见沐少清心中还念着太子,对太子的怨念也愈发大了,这阵子朝堂动作不停,看样子是想把他从太子的位子上拉下来。 只可惜太子不会给他这个机会。 沐少清家破人亡,母亲被斩首,祖母父亲及姐妹尽数被流放,惟独她一人住在王府,享受万千宠爱及锦衣玉食,心中如何能不焦灼?吃不下睡不着,对腹中孩子自然没有好处,再加上王府中尚有渭阳王其他姬妾,这孩子五个月大的时候便没能留住。渭阳王因此大怒,将美人们全都遣散出府,只留沐少清一人,百般呵护,也不见她有丝毫软化,心中愈发怨恨太子,誓要将太子拉下马。 他固执地认为只要太子没了,沐少清就会只爱他一人。 这两人虐恋情深,谁都不肯先低头,渭阳王咬着一股劲儿要给沐少清一个母仪天下的未来,只可惜到底是计输一筹,折在了太子手中。 皇帝年纪大了,舍不得儿子们自相残杀,可渭阳王心怀不轨也是事实,他便将渭阳王赶去皇陵,渭阳王起事前为了保护沐少清,将她转移到了安全地点,如今未来得及寻她,已被送出京城。 这次起事,他断了两条腿,毁了半张脸,他心想,沐少清更不会喜欢他了。 沐少清则浑浑噩噩地过着日子,她痛苦了许久,失去了渭阳王后终于意识到自己对他的爱,便马不停蹄地想要去皇陵找他,谁知道被拦在城门口,她那张脸太过出色,立时就叫人认了出来,押解报官,皇帝方知自己的好儿子渭阳王居然做出了拿死囚顶替沐少清砍头的事! 他本就因为渭阳王谋反而大怒,本着最后一点父爱给了他一条生路,见到沐少清更是气不打一处来——这得是个什么祸害,把他的儿子迷成了这样?! 这一次,没有了渭阳王,沐少清终于躲不过去了。 临死前她才知道,自己原来是如此怕死的。 这辈子她都没吃过什么苦,总是有人护着她,现在那个人已经不在她身边,她临死前却还想再见他一面。 皇帝恨极了沐少清,认为是她带坏了渭阳王,便连个全尸都不给,更不会给渭阳王与沐少清合葬的机会。 经此一事,皇帝元气大伤,只得退位。 他以为太子是自己最靠谱的一个儿子,直到太子跟他说自己要娶一个默默无闻的女子做太子妃!皇帝怒发冲冠火冒三丈!他给太子挑了那么多高门贵女,他一个看不上,就找了个普通民女! 可他已经失去了一个儿子,不想再失去另一个了,尤其是在他负了元后的情况下。 太子把这新媳妇藏得非常好,直到大婚第二天,皇帝见了新鲜出炉的太子妃,瞬间就晕了过去——这个姑娘他见过!这不是那个李氏?! 他总算是知道为何这段时间,皇后总是拿那种欲言又止的目光看自己了!他还以为皇后是要给渭阳王求情,合着是因为这个李氏! 皇帝这回气得更厉害,他的儿子们没一个省心的! 可惜大婚与登基是在同一日,他后悔退位也晚了,只能苦哈哈地一个人捶着床痛骂,骂完这个再骂另一个,骂的口干舌燥昏昏欲睡之时,眼前突然浮现起发妻那张温婉美丽的面容。 她一如当年青春年少,听他说一生一世一双人的誓言。 …… 是他食言。 621|第五十三片龙鳞(一) 第五十三片龙鳞(一) 钱包、银|行|卡、存折、手机余额…… 玲珑盘腿坐在床上, 再次确认自己的全部身家加起来一共是两千三百六十二块,除此外一毛多的都没有。 …… 更别提她刚刚还点了四百块的外卖。 就这么点钱, 拿去炒股玩玲珑都嫌弃, 但这却是一个女孩全部的积蓄了。 也是她在这个世界上留下的最后一点痕迹。 玲珑从床上爬起来,赤脚踩在了地上, 这是一个大约四十平米的单身公寓, 看得出来原主人非常爱惜它, 打扫的干干净净, 一尘不染。地上铺着毛茸茸的卡通地毯, 窗台跟餐桌上都摆放着小花, 懒人沙发上的抱枕也是很可爱的小动物造型。 这时候手机响了, 玲珑看了一眼, 是催缴水电燃气费的,于是她又从手机里划走了三百块,这下子, 本来就少得可怜的余额顿时就显得更可怜了。 玲珑沉默了几秒钟, 还是选择了先打开窗户通风。 屋子已经闷了好几天,窗户一打开,迎面而来的凉风让玲珑觉得舒服了很多。她跳到窗台上坐着, 很随意地倚着玻璃, 开始考虑一个很严肃的问题:外卖到底什么时候到。 她是从不忧愁的。 好在五分钟后外卖就到了,玲珑淡定地从震惊的外卖小哥手里接过巨型塑料袋,一边拆开吃一边打开电视,看看这个世界有没有什么好玩的东西。 玲珑大概花了一个小时吃完了外卖, 又打了个电话叫了个保洁——笑话,难不成让她亲自来收拾吗?等到保洁阿姨一走,她的全部余额就又缩小了一块。填满空落落的冰箱后,仅剩的余额也没了,两千三百六十二块,现在只剩下六十二。 她吃饱喝足了才打开电脑,电脑屏幕跟键盘都落了薄薄一层灰,看得出来很久没有人动过了。得到人类记忆的玲珑输入开机密码,驾轻就熟地登陆了社交账号,只看到微博下高达几十万的痛骂——什么婊|子、小三、贱人之类的词层出不穷,私信更是爆了,还有几万条艾特她出来挨骂叫她不要装死敢做就不要不敢认的。 玲珑呵呵一笑,看了下自己微博的黄V认证,写的还是Jr战队队员,世界战争职业选手。 不过现在不是了,至少不是Jr战队的队员了。人家那战队,可是在丑闻刚出来就立刻发了声明把她从俱乐部踢了出去,一点情面都不讲,也不管她曾经为这个队伍付出过多少心血。 因为俱乐部踢人踢的特爽快,声明也发的特利落,完全站在道德制高点,在网上还大火了一阵子,迎来不少鼓掌喝彩。 而这个可怜的食物,就在这样疯狂的网络暴力中选择了割腕自杀。 玲珑看了看微博觉得没意思,就又上了世界战争的游戏号。这个世界里,这款名为《世界战争》的5v5moba竞技网游风靡全球,电子竞技已经成为各国年轻人都热爱的比赛,其中尤以《世界战争》的全球赛最为惹人注目。而本国有三支战队最为出名,粉丝无数,男粉女粉都有,Jr就是其中一支。 玲珑曾经是这个战队的替补队员,也是迄今为止职业赛中唯一一名女性选手,只不过她只上过一次场,还发挥的超级差,导致本来的优势局瞬间被对方扭转,被国内粉丝喷了个狗血淋头不说,又被爆出她插足Jr队长跟俱乐部女经理的恋情,可谓是技术人品都不过关,也不知道是怎么进的Jr,被骂得那叫一个惨。 满打满算小姑娘也才十九岁,哪里受得了这样的羞辱?她在这世界上又没别的什么亲人,独来独往的,唯一的乐趣就是打游戏,结果出了这事儿,她还以为能够澄清,结果Jr队长跟俱乐部第一时间发声明,将她贬到了尘埃里,于是粉丝们把Jr惜败的怒火全都发泄到了玲珑身上,甚至连队长谈恋爱的枪口都对准了玲珑。 你说她作为一个背锅侠冤不冤啊? 因为她比赛时没发挥好,许多男粉骂得格外难听,甚至地图炮攻击女性玩家不配做职业选手云云,连带着许多女性玩家也对玲珑感到愤怒,觉得她的存在拖了所有女玩家的后腿,还有Jr团饭,本来就看不惯一群小哥哥里出现这么个戴着口罩低着头的怪胎,这下更是找到了机会,什么糟心烂肺的话都能骂出来。 简而言之,玲珑其实就是个被拿去挡枪的倒霉蛋而已。 眼下这情况,没有人愿意听她辩解,也没有人会相信她,粉丝们刷着什么Jr永不言败再创辉煌,高兴玲珑这颗老鼠屎总算是卷铺盖滚蛋,别的不说,就说队长天刀,输了比赛回来直播不但没多少人骂,礼物跟人气都较比赛前翻了好几倍!这都跟女朋友在微博上开始秀恩爱了! 这些罗织的罪名压在玲珑身上,让她抬不起头喘不过气,对于游戏无比热爱的她在一遍又一遍打基地的电话没有人响应后终于绝望了。到底是年轻气盛,想用死亡的方式来证明自己的清白,可这有什么用呢? 人一死,就不会说话了,是非黑白都在活人的嘴里。 玲珑把那张遗书捡了起来,顺手揉成一团丢进垃圾桶。 她觉得自己应该去剪个头发。 毕竟她不是那种内向腼腆到不好意思跟人说话连打招呼都紧张的深度社交恐惧症患者。 准备出门前,玲珑停下了,她忘了,她只有六十二块钱,可能剪头发,就是单纯的“剪头发”,多做点什么都没钱。 一个小时后她回来了,手里捏着根冰棍儿,此时她的余额只剩下了七块。 洗剪吹花了五十,冰棍儿花了五块,只剩可怜巴巴的七块。 冰箱里还有些食材,不过她不吃东西也是可以的。 玲珑又检查了下衣柜里的衣服,得,全是些套头卫衣运动裤板鞋,裙子没几条,因为严重的社恐,口罩帽子是这个家最多的东西。原主一个人生活,高中上完了没读大学,在家里打游戏,她确实有天赋,反应又快,不比职业选手技术差。但是因为不爱说话,所以就给人做代练,赚的钱不多也不少,反正够衣食住行的。后来被俱乐部挖掘,成了Jr的替补后,虽然没在公共场合露过面,但线上赛,玲珑可给Jr好几个人做过代打。 她就是不能面对太多人,否则就会害怕紧张,正式比赛时发挥的很差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可要是她私下一个人玩就特别厉害。 玲珑看了下电脑,她出门剪头前更新的游戏这会儿已经安装好了,她申请了个新号,继续玩《世界战争》,不仅如此,她还在蓝天直播平台注册了个账号准备做直播,标题起得非常嚣张——国服第一不服来砍。 不过新主播嘛,没流量没人看,就只能靠这种标题吸引人了。玲珑有信心,进了这个直播间的人来了就不会舍得走。 毕竟她打游戏的时间比这个世界所有人活着的时间加起来都要长! 心空空是个对WW很有兴趣奈何自己手残打不上段位的大三学生,他好像天生对游戏就没开窍,看倒是都看得懂,道理也都明白,可鼠标键盘一上手就不知道该往哪儿放,玩啥游戏都被人血虐。后来他也看开了,不打了,就看看直播。 世界战争这个游戏受众非常广,心空空无聊的时候就会点开新人主播看看,因为那些大主播你发个弹幕或是送个小礼物什么的,人家根本看不见,或者是看见了也不会搭理。中午他在食堂吃饭,习惯性打开国内最大的蓝天直播WW专区往下拉—— 卧槽,这个标题也忒嚣张了! 不管主播打得怎么样,这国服第一不服来砍的标题也让心空空不由自主点了进去。原以为又是些取噱头标题博人气的抠脚大汉,没想到一点开,传来的居然是个女孩子清脆甜美的声音:“……这个人反应也太慢了,这是我第三次从后面收他人头,不过没办法,这才是二阶,都是小萌新,值得原谅。” 不说别的,心空空这个声控听得骨头都酥了,女孩子的声音好听的不行,甜甜的又不腻人,比那些矫揉造作只会喊小哥哥救救我的女主播可强多了! 他看了下余额,就花了十块钱送了个风筝。风筝是蓝天直播的特有礼物,十块钱一个,只能用钱买,送给主播后则会收获一枚粉丝勋章,勋章有效期一个月,只要一个月内赠送任意礼物,勋章等级就不会掉。 这是玲珑收到的第一个付费礼物,她随口说了句谢谢心空空送的风筝。 心空空就跟浑身过电一样! 不知为何感觉口干舌燥,他突然明白为什么会有人给女主播一掷千金甚至挪用公款了! 但很快他的注意力就从主播的声音转到了技术上,虽然主播声音很甜美很好听,可根据心空空阅览多年直播的经验来看,她绝对不是个小萌新!有句话怎么说来着,遇到猪队友,那就不是5v5是你单方面1v9! 622|第五十三片龙鳞(二) 第五十三片龙鳞(二) 心空空曾经亲眼目睹老好人脾气的室友因为被傻逼送人头的猪队友气到骂娘, 讲真他都有点心虚,因为如果打游戏, 他就是传说中最菜的那一种。不是有心当坑逼, 实在是本身就是个坑。 他好奇发了个弹幕:主播是在炸鱼吗? 不管什么游戏,炸鱼都是为人所不齿的。 玲珑单手操控鼠标, 懒洋洋地回答:“鱼?他们连个虾米都不算。” 心空空忍不住笑起来, 不自觉又发了一条:“主播你的标题好嚣张啊。” “嚣张?这年头不许人说实话了?”玲珑发自肺腑地反问, “国服第一本来就很容易拿。” 心空空咋舌, 不知道这个女孩到底是有多自信才能说出这样的话, 要知道国服第一可是Jr战队的队长天刀啊!这个赛季天刀自打上了国服第一就没掉下来过, 光分段就跟下面的人差开好一些呢! 《世界战争》这个游戏等级一共有九阶, 每一阶分为五段, 其中九阶五段后便是按照星星数来排名,可以说九阶往上的都是这个游戏的高水平玩家,已经接近职业选手的技术了。虽然排位赛全天开放, 但大部分玩家都要上学上班, 只有游戏主播职业玩家才会不间断地打排位。 有时候看别人玩得很轻松,自己上手了才知道有多难,就好比心空空的室友大熊, 曾经在七阶一段和八阶五段反复横跳整整半个月!刚刚有望打上去, 立刻输了掉下来,如此往复循环,越是高段位上分就越难! 心空空看直播看入了迷,都忘了再去其他新人直播间看看, 他发现主播的人气正在缓慢上涨,从他刚进来时的三个人,已经变成五百多了。蓝天直播的人气显示是真实的,不受礼物数影响。 渐渐地弹幕也多了起来,可能是玲珑取的这个标题太过嚣张,再加上她声音软软甜甜,就有恶臭男开黄腔,叫主播露露胸看看大不大,要是大就给刷个飞机。 飞机也是直播平台礼物,要两百块一个,主播跟平台五五分成后能拿到一半的钱。 可玲珑缺那一百开钱么! 她冷笑一声:“嘴巴脏成这样是刚从你爸床上起来打小缺母爱?你爸看到我都得磕头叫祖宗你算个什么东西。” 说完直播间就显示XXX已被主播封禁1999天。 关键封完了玲珑还嘲讽道:“啊我忘了,这个比能不能再活1999天都是个未知数,说不定待会儿出门就二百码了。” 心空空顿时打了个哆嗦,这个喷人水平……绝对有做大主播的潜质!!! 弹幕滚过一片666,也有人说主播骂人过分了。 “过分了?我跳你家厕所了你说我过分?给这种人说话难不成你也缺母爱?” 玲珑就是要喷! 她就不是好惹的!这些人一毛钱没花看她直播还在这嫌她不够礼貌不够卑微,要不要她给他们磕一个啊?老老实实安静如鸡看也就是了,非要张嘴叽叽歪歪。 然后打完这一把她就把游戏ID给改成了国服第一喷子。 现在女主播哪有她这么蛮横任性的,个个都是轻声细语小哥哥叫着事业线露着,生怕一个不对惹观众老爷们生气这周贡献榜就破不了万。玲珑完全没有这个顾虑,反正她本来浑身上下也就只有七块钱而已!难道还能变得更少?! 她虽然说话不客气,但都是针对那些嘴贱的弹幕,像是有人问某个英雄该怎么玩,她是怎么发现草丛里的敌人的,这把带的什么铭文……她都会一一解释,而且她喷人声音也特别甜,反正心空空喜欢的不行,干脆刷了架飞机! 玲珑咦了一声:“谢谢心空空老板的飞机,理性消费啊。” 心空空发了个大大的笑脸上去。 他回到寝室,其他三个室友在组队,心空空孤独地坐在自己的位子上,每次打游戏他都是被孤立的那个,也没别的原因,就是寝室只有四个人,除了之外的三个人联手也带不动他,每次四人排都会遇到一个野队队友,在野队队友的口中,心空空的妈都不知道死过多少回了。 他老老实实看直播,正好室友们那把游戏打完,纷纷拿下耳机,把心空空带回来的午饭分掉,一边吃一边说:“哇这个妹子声音好听,也是打世战的?” “是啊。”心空空说,“技术还挺好咧。” “得了吧。”室友大熊翻了个白眼,“我相信有技术不错的女玩家,但我绝不相信有技术不错的女主播!” 心空空不服气,“你看看!” 大熊瞥了一眼就看见玲珑三阶一的段位,嗤之以鼻:“这个段位搞笑呢,普通人随便打打就……对不起我没有说你不好的意思!” 心空空哼了一声,他不就是那个拼命打仍然在二阶徘徊的菜逼! “不过妹子声音确实好听啊。”外号烧鸡的室友拼命扒饭时来了这么一句,“新主播吗?感觉没听过这个声音。” 心空空点头:“是,声音的确特好听,弹幕很多人都是声控。” 这时候直播间人气已经有两千了。 心空空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看一个女主播打了一个多小时的排位! 玲珑是拿的新号在玩,由于没钱氪金,用的还都是系统赠送的初始英雄,简单好上手,适合新手用,但稍微会玩这个游戏的人都不会用这两个英雄,有弹幕问她为啥一直玩初始英雄,她直接了当地说:“没钱买。” 心空空连忙发了个弹幕:“玲珑能加好友吗?” 虽然游戏ID是国服第一喷子,但主播ID跟游戏ID并不一样,玲珑想了想说:“行,你是刚才第一个给我送礼物的,待会儿我带你玩两把吧。” 室友们饭也不吃了开始狂笑,纷纷同情主播,居然要带他们家老四打游戏,知不知道他们家老四就是大罗神仙也带不动,可以凭借一己之力让全场崩盘的神仙队友! 心空空连忙加了玲珑好友,然后第一时间买了个当下大热的新英雄“狂热之舞”送给了玲珑。玲珑还没下游戏就收到了,奇怪地咦了一声,“你不用给我送人物啊,这两个初始的够用了,不过还是谢谢你,待会儿我想玩别的游戏,你要是有兴趣,我们一起玩几把。” 弹幕突然间飘过一条:玩什么? 玲珑微笑回答:“玩你妈。” 心空空忍不住笑了,这暴脾气妹子真说不出的可爱,听声音感觉还是个小妹妹呢,他就在游戏里发消息说:“好的,可是我很坑。” “无所谓。”玲珑说,“反正本来这就是个1v9的游戏。” 室友们都笑起来,觉得这妹子声音好听又有梗,纷纷端着饭盒凑过来看直播,心空空干脆用电脑打开直播界面,玲珑一边说话一边继续排位,他跟其他人说:“我去食堂买饭的时候无意中进她直播间的,感觉她很适合做主播啊,早晚会红,不管是技术还是口才都有,最关键是不怕喷。” 室友开玩笑说:“是别人喷不过她吧。” 虽然只看了一会儿,但他们对这位主播的风格已经有些了解了。 ——没人能从她这儿占到便宜。 玲珑从初始一阶五段,用了两个小时上了四阶一,战绩全绿没一把飘红。反正不管遇到怎么样的猪队友她都能一人carry全场带飞,她自己说是因为对面也很菜,如果是打高端局,队友要还是这样的意识,想赢就有难度了。 “……不过那也没关系,我想赢就能赢。” 真的嚣张! 嚣张的令人发指! 但偏偏就是有人吃这一套! 刚才心空空一共送了两百一的礼物挂在日贡榜跟周贡榜第一,现在他已经被挤了下去找不着了……好在他家境优渥,刚加了主播妹子好友哪里能不给撑排面呢,立刻送一个一千块钱的火箭,瞬间一跃到了日贡前十。 “这真是新人主播吗?”大熊发出来自灵魂的疑问,“为什么我之前一天播十个小时也没人搭理我?” 他也是动过做游戏主播念头的,可惜播了一段时间发现效果不好,来来回回就那么几百个人看,礼物也没什么人送,钱赚不到还把自己累个要死,干脆就不播了。 “可能是妹子专属加成。”烧鸡严肃地分析,“你看看,首先,人家声音不是一般的好听,其次,人家技术还不错,最后也是最重要的,节目效果好,谁跟你样打个游戏屁都不放两个。” 说真的,不看技术,他们想留在这个直播间听主播喷人。 直播间人数已经破万了,弹幕也逐渐增多,可能是知道玲珑不好惹,没什么人开黄腔也没什么人辱骂,倒是时不时有人因为这个嚣张标题好奇进来问要是打不到国服第一怎么办的。 “怎么可能打不到?”玲珑稀奇道,“不就是个游戏吗,还有我打不到的排名?那我要是打到了你给我送个航母?” 航母是蓝天直播最贵的礼物,9999一个,送出的时候会有全平台横幅,普通观众还能点进来捡免费的小礼物,土豪一般都靠这个提高直播间人气。 623|第五十三片龙鳞(三) 第五十三片龙鳞(三) 还真有那跟玲珑抬杠的:主播要是打上国服第一, 我省吃俭用给你送航母!绝对的! 玲珑:“好的我记住了,答应我的事情要是做不到, 可是会倒霉的。” 不知为啥, 电脑前刚发下豪言壮语的男人猛地打了个哆嗦,不知为啥突然有点冷。不至于啊, 这天儿越来越热, 他咋还冷上了呢?估计是错觉, 就摇摇头, 继续看直播。 玲珑足足打了三个小时的排位, 游戏再好玩她也不会沉迷, 看着差不多了就说:“今天排位就先打到这儿, 晚上再继续, 刚才那个老板呢,来组队玩两把?” 心空空早就上线等着了! 因为游戏内不能语音,所以两人是通过其他软件进行语音的, 心空空非常紧张, 他结结巴巴地说:“我、我很坑的!待会儿我要是坑了你可千万不要在意啊。” 玲珑无所谓道:“段位差距过大,玩两把匹配又不会掉分。” 心空空颤巍巍地接受了玲珑的组队邀请,为了表示自己的认真, 他选了自认为最拿手的一个英雄, 因为对自己的菜有认知,心空空从来不敢去打野,玩得都是最稳的辅助。奈何他技术实在不到家,辅助也辅助不好……倒是次次坑队友比谁都厉害。 反正他玩这个游戏到现在胜率只有可怜的百分之十五, 这百分之十五里还有一部分是遇到了人机……《世界战争》官方是非常人性化的,他们为如心空空这般手残党考虑,在三阶以下连输太多把就会遇到人机,人机的ID头像跟战绩都是拷贝的真实玩家,为的就是给予一部分玩家游戏体验。 心空空玩这个游戏的所有快乐,都来自于人机。 室友们嘻嘻哈哈的,都不信玲珑能带动心空空,要知道平时打游戏他们仨都带不动这一个呢! 游戏开始,玲珑心态平和,直到她看到了心空空的操作。 “……” 不是没见过菜的,但菜成心空空这样的也真是少见,玲珑严重怀疑他可能连这个游戏怎么玩都没弄懂,他一个需要猥琐发育后期才能爆发的英雄,到底是为了什么能接二连三被人杀?最神奇的是他刚死,玲珑估计都不到一分钟就又死了!怕不是回到基地重生补满血一出来就又被割了人头?! 室友们露出一脸的“不出我所料”表情,他们太知道这家伙的水平了,还不如小学鸡呢! 心空空到现在还是二阶,玲珑却已经五阶了,两人匹配排到的队友也比平时心空空单排时遇到的段位高。段位高,就说明会暴躁,反正玲珑还没开始喷,心空空就被队友骂了。 “下路那个逼你tm不会玩不要去送行不行?自己不想赢别拖累我们OK?” “这尼玛是什么沙雕蛇皮走位,我活这么大就没见过这么智障的人,人家大招开了你不躲你往刀上送你是孤儿???” “小学鸡麻烦不要打游戏乖乖去写作业行吗?爸爸们玩的游戏也是你能玩的?” 心空空第一次被骂的时候还气得火冒三丈原地跳脚喷回去,现在……他已经心如止水了,边上他还开着直播呢,唉,他这个水平,跟主播组队真的是太不要脸了,别把人家匹配胜率给弄掉了。 “有这时间骂人还不看看自己血条,上路的塔都被推了还在这说你妈呢?” 玲珑人在下路,心空空属于游魂状态,他也不知自己该去哪一路,反正哪一路都有队友,哪一路都不需要他。他都不知道为啥自己经过泉水的时候边上的草丛能突然跳出个敌人放个大把残血的自己给收割了……也没事儿干,就觉得怎么敌人这么强,无处不在?他蹲在草丛里也能被法师远程A爆狗头??? 另外三个野队队友被玲珑一喷,本来想回嘴,奈何妹子声音太甜……悻悻然地说:“反正我们带不动,这把输了不怪这个玩荒野的怪谁?” 心空空玩的英雄名字就叫做荒野,是个前期脆皮后期爆发的全能型英雄,唯一的缺点就在于前期特别脆,所以需要猥琐发育,奈何心空空是个手残,除非玲珑把人头送到他边上,不然他连人家的人头都抢不走,可以说菜的相当真实。 “有我在,输不了。” 就在这一瞬间,心空空感觉自己看见了上帝,他感动的差点哭出来,边上的三个室友也听见了,羡慕嫉妒恨,为什么他们在游戏里就遇不到妹子? 好在虽然有心空空拖后腿,三个队友却都算会玩,再加上玲珑一路carry,在上路塔已经被推掉的劣势下成功绝地翻盘,赢了! 对面开始骂心空空上分婊,说要不是有狂舞带祖宗十八代都凉了,玲珑琢磨了半天才想明白对方是把她跟心空空搞混了,以为她是心空空,谁叫心空空当初申请账号的时候选择了性别女?而玲珑的ID是国服第一喷子,怎么看都不像个妹子。 心空空赢了心情特别好,不要脸地回道:“你们羡慕你们也找妹子带啊!没有就别比比!” 不说队友,就连他的队友都对这惊人的厚脸皮叹为观止。 玲珑拒绝了其他人的好友请求,又带着心空空玩了几把,心空空每一把都被队友疯狂辱骂,玲珑就用实力带他躺赢。最后一把队友可能是被心空空的傻逼操作弄得崩溃了,居然主动去送!就这样,在心空空属于敌营且两名队友主动去送的情况下,玲珑带着剩下那名努力在打但是技术显然很烂的小菜鸡再次超绝五杀! 看了几把,心空空的室友们也都看出门道了,烧鸡咋舌说:“我靠这个妹子强的啊!这天崩局势都能扳回来,还能带动你?!” 心空空不服气地说:“我也没有很烂吧,你看对面结束后还给我点赞了!” “点赞是为什么你心里没点逼数吗?” 心空空哼哼两声,玲珑也玩累了,说要换个游戏,等晚上再打。心空空忙不迭地说好,今天给玲珑送礼物的人其实不少,但她就带了他一个,哪好意思还继续让人家带啊! 除了《世界战争》外,最近几个月还有一款1v4非对称竞技手游也很火,叫《凌晨三点》,主要分为人类与杀手两个阵营,每场有四名人类与一名杀手对抗,人类要在规定时间内修理完五台发电机逃出大门,而杀手的任务则是阻止他们活着出去。由于内容比较血腥,许多直播平台已经将此游戏禁播,蓝天平台是难得还能播的一个。 虽然说这个游戏比较吓人,但人就是有这种越害怕越想玩的心理,许多人不敢玩就会选择看直播,玲珑更换了分区后发现人还挺多的。 跟《世界战争》一样,《凌晨三点》也分为九个段位,每个段位以彩虹的颜色来区分,最高段位为九阶紫段。玲珑在其他时间玩过许多类似游戏,所以压根不像新手玩家那样手忙脚乱,连新手攻略都从容跳过。 她率先选择了杀手阵营,并且对其中一个外表英俊骑着一匹黑马面部有血迹的杀手十分感兴趣。 弹幕有人说:主播别玩这个,饥荒是所有杀手里最废的一个……人称外卖小哥,屠皇都不敢玩。 玲珑说:“可是他帅。” 强不强是版本的事儿,帅不帅是一辈子的事儿。她还下拉看了一圈皮肤,啧啧,一个皮肤就得一百来块钱,对不起她没钱买。 饥荒骑士,是末日四骑士之一,被《凌晨三点》引入游戏中作为一名杀手角色,在很大程度上还原了圣经中对他的描写,除却骑着一匹黑马外,武器则是一轮带血的天平,由于强度过弱,从大名鼎鼎的饥荒骑士被戏称为外卖小哥。 饥荒究竟有多弱呢?这么的说吧,人类方看到屠夫玩的是饥荒,就能立刻产生“这局稳了”的感觉。 玲珑看了遍饥荒的技能,心想这还真挺像外卖小哥的,跟送饭似的,追击能力不强,远程杀人也基本不能,走地流杀手在这个游戏没什么尊严,没点特别的技能你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杀手。 “这个杀手的技能怎么像个憨批啊。”玲珑说。 弹幕滚过去一片哈哈哈。 外卖哥……不,饥荒骑士的一技能,是将自己的天平置放于任意一台发电机旁边,发电机被人类修理的越多,人类就会越容易陷入“饥饿”状态。饥饿状态是一种debuff,可以降低人类的板窗交互速度并且持续叠加到第三层时,也就是饥荒骑士的二技能开启,则会缓慢掉半血。 但这个天平人类是可以拆的,就是拆的时间慢了些,拆过之后也会再生。除此之外这个饥荒就是个铁憨憨,骑着马但是跑不快,速度比起其他杀手也没快到哪里去,最可怕的是这个游戏杀手是第一视角,骑在马上居高临下,要是空旷一点的地图还好,像是什么树林地下工厂这样障碍物特别多的图,真的是两眼抓瞎! 可那又怎样呢? 饥荒,他帅。 624|第五十三片龙鳞(四) 第五十三片龙鳞(四) 别的杀手, 拿镰刀、电锯、斧头,再不济也有把漂亮的小刀, 饥荒, 这位哥拿天平砸人…… 玲珑顿时一言难尽,弹幕许多人都劝她不要玩, 因为这个杀手屠皇都玩不好更别提是新手玩家了, 就算面对的是再怎么菜的萌新人类, 想赢都不容易。可玲珑是谁啊, 她是那种听得进去劝的人吗? 弹幕都是好意, 她当然不会回怼, 就软绵绵说了句:“我先试试嘛。” 短暂的沉默后, 一片弹幕疯狂飞过: “试试试!你说试就试!” “你声音好听你说了算!我都听你的老婆!” “前面那是谁不要脸的在喊老婆???” “嗷我原本以为主播喷人时最可爱没想到撒娇时更可爱!” …… 玲珑瞟了眼这些花痴弹幕, 撇撇嘴说:“我这没有鸡笼,劝你们洁身自好。” 弹幕又是一水的哈哈哈。 这时候她的人气已经快要七万了。这对一个第一次开直播的新人主播来说,简直是个令人难以想象的数字, 有好多人播了两年都没七万人在线观看呢! 玲珑之所以玩《凌晨三点》的原因很简单, 天刀那个比带着他的俱乐部经理女朋友正在炸鱼——她就要来当这条被炸的鱼。严格说起来天刀主要是玩WW的,所以玩《凌晨三点》也不算炸鱼,但他本身就是顶尖职业选手, 虽然近年来状态有所下滑甚至线上赛都让玲珑代打, 可从游戏意识到技术,都是普通玩家比不上的,新游戏上手也很快。更何况他还带个菜如狗的女朋友,玩人专门带一些恶心杀手的技能, 玲珑认为这就是炸鱼! 天刀那边也在直播,他并不是只播WW,每个月的时长到了之后也会酌情播一些其他火爆的游戏,最近这段时间《凌晨三点》玩家暴增,他也是其中一个。 但他遇到了玲珑。 万千人中,能够在同一时间匹配上,那可真算是千里姻缘一线牵了。 这回玲珑的游戏ID正常了很多,叫蓝天TV玲珑,排到天刀后,正在看天刀直播的粉丝们纷纷过来串门,瞬间就把玲珑那仅有的七万粉丝给挤没了,他们不仅串门,还要刷主播你遇到大神了主播是小萌新吗对方可是天刀啊主播这把要输,甚至还有的因为玲珑是女主播就哈哈哈起来说什么他们刀哥从来不怜香惜玉让玲珑待会儿不要哭鼻子……玲珑看得烦,直接说:“我不带技能杀他好吧?让我康康这个人皇到底能有多秀,话说回来我第一次玩这个游戏就能排到人皇?这游戏一阶才是人皇九阶是萌新?人皇怎么排到的我这个纯新手?” 她说话毫不客气,完全不在乎天刀在蓝天直播有千万关注,平时随意播一播都是百万观众起。 “炸鱼就炸鱼,人你妈的皇。” 电脑前看直播的觉得这个主播妹妹很暴躁的观众们这会儿确定了:这个妹妹果然很暴躁!这是个什么脾气啊!居然敢怼天刀,他那群女粉可是能吃人的! 果然,弹幕立刻就开始骂起来了,玲珑不痛不痒,她不喜欢别人骂她,谁骂她谁倒霉,这些人不怕倒霉就继续骂,骂啥反弹啥。 游戏开始。 不巧的是,人皇天刀撞脸了。 玲珑看着手上的天平,她一边追人一边嘲讽:“哎哟我的天瞧瞧这个神奇的走位,我打会睁眼开始就没有过这么迷的走位了,人皇真是厉害呢。” “天哪没带弹射翻这么多窗户你以为你刘X玩跨栏呢?我都不用套路红光藏一藏一天平一个人皇。” 说着乓的一声,人类爆发出一声惨叫,受伤加速瞬间跑远,玲珑半点不慌,她知道天刀要往哪里跑,转点是不可能给他转点的,这辈子都不可能给他机会转进无敌点的。 这里就不得不提饥荒真的是杀手中的憨批,别的杀手用脚用武器踩板,他得下马才能踩,而且踩的巨慢无比,有踩板的时间人类发电机都修完了! “高贵的骑士绝不踩板,人皇肯定是要往那边的板区跑的,我经过一下天平有个两秒钟的加速分分钟a死他。” 声落天平砸出去,人皇倒地。 要说饥荒这个杀手帅,不仅仅是外表,别的杀手挂人用扛的,他挂人是拴在马上拖的。 非常适合天刀。 一路挂上钩子,秉持不守尸的美好原则,玲珑踹了两台发电机,又迅速带走了天刀的女朋友,挂上后开始鞭尸。 弹幕的天刀粉已经在疯狂骂她了。 “嗯?你问鞭尸有什么用?没什么用,但是能为我带来快乐。”说着又是一天平砸到天刀女朋友身上,人物发出一声哀嚎,玲珑美滋滋,“电子竞技菜是原罪,被我这个第一次玩人的杀手秒杀,原来这就是人皇啊,失敬失敬。” “不服拔线啊,又没人拦着。” 她真的是太嚣张了!嚣张的令人发指! 但也正因为这份嚣张,直播间人气暴增!天刀那边也有人传话,本来就是出名的职业选手,粉丝又多,还是Jr战队队长,天刀当然不可能是什么好脾气,他冷笑着说:“行啊这么横是吧,以后玩这游戏我见一次虐一次你!” 等再传到玲珑这边,玲珑轻飘飘哦了一声。 不然呢? 她轻轻松松将人类四杀,鄙夷道:“菜的我脚搓都能赢,这个游戏的人皇实力都是这样的吗?” 然后又叹了口气,声音突然变软了,“你们这样闭着眼睛吹一定很累吧?来,坐下休息休息,给我送个风筝卡个牌子,好好学习一下游戏到底是怎么玩的。” 有人怼她说她太没礼貌,玲珑:“你在说什么屁话,不是你们这些粉丝先到我直播间说他是人皇的吗?吹上天了结果上来秒倒就不许我落差过大?我是要练技术的不是炸鱼的。” 都是玩游戏的谁比谁高贵?至少龙女还没让人给自己代打过呢,代打的那个人怎么不把自己钉死在耻辱柱上? 有时间带女朋友玩凌晨三点怎么没时间把自己的技术练上去?天刀现在的状态跟他刚进Jr的时候可完全不一样,不管是反应能力还是技术水平都差了一大截,就这一天天的买热搜秀恩爱打广告,不知道的还以为拿了世界冠军是为国争光的英雄呢! 一场世界性的电子竞技比赛,Jr把全部罪名都推到一个替补队员身上,就因为这个替补队员是个女性职业选手,迎来了铺天盖地的痛骂与侮辱,那些污言秽语是人嘴能说出来的?玲珑看了只想把这些人类的舌头都给拔了。 不会说话就不要说,嘴巴不想要就别要。 她无聊地又开了一局,结果无巧不成书,又排到天刀跟她女朋友了。 “我再重复一遍,电子竞技菜是原罪。” 说着她又掏出了杀手中最帅也最废的饥荒。 上一把是天刀撞鬼,这一把是他女朋友撞鬼,玲珑百无聊赖地在后面追着女经理,在脑海中回味着对方冷嘲热讽的语言跟表情,现在能在游戏里把她给杀了挂到钩子上再鞭尸,心情简直不要太棒。还得谢谢天刀,这一波帮她涨了多少人气啊,天刀粉丝多,黑粉当然也多,她把天刀捶的亲妈不认,看得爽的可不止她一个人。 Jr这个战队看似和平,其实内里波涛汹涌,玲珑还在里面的时候就有所觉,只是原主是个心思单纯只想打电竞的小姑娘,从来不掺和进去——不然也不会被第一时间推出来当炮灰。 “这个走位绝了。”玲珑点评,顺便吸了一瓶奶,“我真的脚搓都能杀她。” 弹幕纷纷不行,叫她开摄像头脚搓给他们看。 玲珑呵呵一笑:“开就开。” !!! 这下直播间人气更高了,居然达到了惊人的三十万!送礼物的粉丝也非常多,大部分人都是舍得那十块钱买个风筝卡个粉丝牌的,而且有了粉丝牌就有每次粉丝专属的免费礼物送,轻轻松松维护牌子还不掉等级,等于蓝天直播血亏。 她真开摄像头了! 不过没对着脸,而是对着鼠标跟键盘,因为要脱鞋所以暂时放过了女经理,对方对地形不熟悉,根本不知道往哪里跑,玲珑看了眼血迹方向心里大概有数,然后三十万直播间观众就看到一双白嫩嫩的小脚丫伸了出来! 一个点在鼠标上,一个点在键盘上! 这双小脚可爱极了!还肉嘟嘟的,脚趾甲粉润晶莹,形状优美,简直足控福利! 大家先舔了一遍脚,然后很快地目瞪口呆,因为他们发现主播真的是在用脚搓……说脚搓就脚搓,不带骗人的!就饥荒这么个走地流杀手,居然还把人给追上了!干脆利落一天平,人类哀嚎倒地,正好旁边就有钩子,玲珑顺势给挂上了。 她刻意把人挂在发电机旁边,这台发电机边上的天平没有被人类拆掉,人类一旦接近就会有减速效果,救人都不好救。 是的,她要守尸。 守尸前先鞭两下神清气爽。 625|第五十三片龙鳞(五) 第五十三片龙鳞(五) 这女朋友都被挂钩子上眼看凉了, 天刀能置之不理吗?所以玲珑鞭了两下尸也就算了,她上把打天刀连技能都没带, 主要是新手玩家也没什么可解锁的技能, 这把就不一样了。 天刀万万没想到同样的当自己能上两次!上一把他就是被玲珑藏红光给砍倒的,这把还是!甚至于因为钩子就在发电机附近, “饥饿”的debuff使得人类交互变慢, 玲珑又特意带了擦刀加速, 他甚至救人的进度条没完就已经被砍倒在女朋友脚下了! 这翻一次车还能说是偶然, 翻两次难不成也是巧合? 玲珑抖了抖自己嫩汪汪的脚趾头说:“电子竞技, 菜是原罪。” 她看了下时间差不多了, 已经连播快五个小时了, 她要去找点吃的, 作为一个全身上下总财产只有七块钱的美少女,她准备下楼买个加蛋加火腿肠的手抓饼,正好七块, 一毛不多一毛不少。 听说今天直播结束晚上八点再见, 观众们十分恋恋不舍,他们也不知怎么地,反正进了这个直播间就不想走了, 还特别想送礼物, 想听主播用甜糯糯的嗓子叫他们老板,而且这都飙到四十万的在线观看人数了,一般新主播哪里舍得关播啊,怎么主播说走就走? 玲珑说关播就关播, 不仅如此还是秒下播,甚至于直播间里她那声再见都没说完,直播屏幕就已经黑了。 观众们:…… 她下楼买了个手抓饼,卖手抓饼的阿婆见她漂亮可爱非常喜欢,还额外多给她加了一颗蛋。对于余额为零这件事玲珑丝毫不慌,她淡定地回到小公寓里,看了下自己的直播收益,光是今天一天总数就破万了,甚至后台已经收到了平台的签约申请。这要是给那些拼死拼活都签不了的新人主播看到,怕不是得气得背过去。 人比人真是气死人。 玲珑看了下签约协议,觉得也还行,不过她不打算签太久,现在的这个条件是针对普通主播的,五五分,也就是说这一万块钱她只能拿到五千,五千里还得再扣税,对于花钱如流水的龙女来说实在是太少了,压根儿看不上。不过蚊子再小也是肉,五千丢进股市她随意玩玩就能翻个百八十倍。 超管加她好友跟她谈话,问她有没有什么别的要求时,玲珑沉默了很久,问:“……我能到付吗?” 她身上最后的七块钱被她拿去买手抓饼了,连快递都寄不起。 超管:…… 虽然快递还没到,但到了晚上,如心空空这样准时八点钟守在直播间的就发现主播的ID后面跟了个小小的金色的“签”字,而玲珑也准时开播,一开播就有人送礼花。 这个礼花要88一个,送出礼物的时候直播间会有特效,玲珑揉了揉眼睛,她刚才睡了一小会儿,就看到弹幕齐刷刷地祝她签约。 她自己淡定得很:“签个约而已,又不是什么大事。” 说着熟练地打开《世界战争》,正好心空空送了她一个飞机,她就跟心空空说:“待会儿打两小时排位再带你玩两把。” 心空空一激动,给玲珑送了个十连飞机,他条件好,也不在乎这点小钱。 就有人问玲珑带不带粉,玲珑一边收人头一边说:“带粉啊,不带。心空空老板那是因为他是第一个送礼物的所以有特权,至少今天有特权。” 别人认真打排位的时候都不大说话,有时候情绪失控还会骂人,玲珑却显得格外游刃有余,她还有空看弹幕呢!要是之前说有人能一天从一阶五升到九阶,那肯定没人信,可玲珑出现之后,这就成为了事实,她已经九阶了! 不过国服排行榜上还在五百名开外,很多观众都觉得,照主播这个速度跟胜率,说不定真能上国服第一。 WW玩多了自然会产生疲劳感,玲珑就又打开了《凌晨三点》,这回她不玩杀手改玩人类了,一个啥技能啥道具都没有的初始人类,她都能秀的飞起,简直把对方杀手遛成狗,弹幕飘过一片666。 还有人说想看jio搓,玲珑毫不犹豫地拒绝了:“要开摄像头,麻烦。” “我们众筹给你买摄像头!” “那咋样你才觉得不麻烦!你说!只要你说我们就能做到!” “球球开摄像头叭!我想看美女打游戏!” 玲珑说:“那不行,开了摄像头你们就只想看我不想看我打游戏了。” 弹幕被她这种迷之自信给惊到了,纷纷刷过去一片问号,玲珑顿时不满意:“干嘛,我说的都是真的,知道我有多漂亮吗?娱乐圈那些女明星到我面前都是被秒杀的份儿OK?” 弹幕的问号越刷越多,没人相信她的话,大家都觉得她是在开玩笑,虽然她的语气听起来很认真。 玲珑觉得没办法跟这些人沟通,她看了看时间,都快十二点了,就跟弹幕说了再见准备下播。 睡了一夜后,她火了!!! 在网上火了! 一开始是一个百万粉丝的游戏博主发了一个视频,说“点进来看美女屠皇jio搓虐人皇”! 然后一传十十传百,不知道怎么的就转出圈了,甚至有些人把注意力从游戏转到了玲珑的脚上! 没办法,这双小脚实在是太好看了! 很多女孩子因为爱美穿高跟鞋,但高跟鞋穿久了难免会造成足部变形,这样一双肉嘟嘟粉嫩嫩的脚已经够好看了,令人发指的是她真的是在拿脚打游戏!还赢了! 就连《凌晨三点》游戏官方都转了这个微博,甚至为了宣传游戏给买了推广,一瞬间大家都知道脚搓的这个妹子是蓝天直播的一名新人主播,群众的力量是伟大的,他们迅速涌入蓝天直播,搜索玲珑的房间号关注了她,然后无比期待地等她开播。 再一看妹子直播,得了,那真是着了魔根本出不去! 声音甜技术高脾气暴还特别有梗,这样的主播谁看了不喜欢啊!短短一天时间,通过网络发酵,玲珑第二天直播的时候就发现自己的在线观看人数到达了惊人的一百多万! 她宠辱不惊的也没觉得多高兴,而是很苦恼:“我现在还只有一个房管……” 就是心空空。 心空空这人打游戏不行,干别的就特别细心,比如维护直播间秩序。本来只有他一个房管也是够的,玲珑直播间喷子比起其他主播可少了太多太多,没办法,那些喷子都喷不过她。 可现在人多了就不行了,有那一掷千金的,榜一甚至已经砸了快十万! 这种人傻钱多的老板当然是要给个房管了。 她打了个呵欠,弹幕就有人问她是刚起床吗,说晚上不要太晚睡,早睡早起才会身体好。玲珑先是感谢了下对方,然后说:“我知道你们是担心熬夜毁坏了我的美貌,不过没关系,再熬一千个夜,我也照样美得冒泡。” 她夸自己毫不谦虚,弹幕纷纷好奇主播到底能美到什么程度才能有这样的自信。 玲珑想了想说:“这样吧,等我涨到五百万粉丝的时候就开摄像头。” 说完补充了一句:“不开美颜的那种。” 人类的美颜龙女开了之后简直跟外星人一样,看起来古古怪怪的,因为她本身就是极致的美,美颜的瘦脸大眼磨皮功能其他人兴许很受用,到她这儿就行不通了。 真正的美人哪里需要开美颜,又哪里需要滤镜? 现在她的关注数是三十多万,很多人看直播,但并不会送礼物,有些甚至连注册都懒,真要说起来,像玲珑这样的新主播,大多数都是靠周榜前三养着的,所以她表现的非常真实:花钱多的老板就可以带,普通观众没机会。不然一百多万的观众她怎么带得完? 而且玲珑还有一个优点,她从来不喷队友,除非队友主动喷她。 看玲珑带老板真是笑点无数,尤其是带像心空空这样的坑逼,真的是全程1V9,别人的队友是打团战讲合作,玲珑的队友是帮着敌人拆自己家的塔。 她每天的直播时间非常固定,中午十二点到下午五点,晚上八点再到十二点,昨天第一次播时间稍长,今天就严格遵守,到了五点钟,直播间观众还意犹未尽呢,她就下播了。 留下一群问号。 玲珑找到超管,真诚询问可否提前拿一个月的钱,不然她就要活不下去了。而且像是WW跟《凌晨三点》这样比较火的游戏,打到排行榜上被平台或是游戏官方签下那都是有固定工资的。超管也觉得她前途无量,就破例答应了她,玲珑看到手机余额里显示的一万五千块钱,开心极了,然后立刻点了个五百多的外卖。 巧的是,还是上回那送外卖的小哥,他一个人提着五百多块钱的外卖上楼,用的是从保安那借的推车。 这女孩子……真的能吃这么多吗???这是何等恐怖的食量啊! 626|第五十三片龙鳞(六) 第五十三片龙鳞(六) 玲珑在外卖小哥惊恐的眼神中把门推开, 很有礼貌地说:“麻烦把东西放到桌子上谢谢,太重了我不好拿。” 外卖小哥是个好人, 乖乖照做了, 临走的时候又忍不住看了玲珑一眼。 玲珑才不管呢,门一关就开始吃。 她还打开了电视找了个比较有趣的电影在看, 完全不知道网上关于她的新闻已经闹得越来越大。 一开始那个游戏博主发布玲珑的视频只是觉得有趣, 而且他当时也看了玲珑的直播, 觉得这个新人妹妹以后肯定很有前途, 就想拉一把, 反正他本来也是挖掘新主播的, 给个推荐顺手的事儿。 后来玲珑也一如他想象中的火了, 而且还转出圈了, 《凌晨三点》这个游戏最近正大火,人类跟杀手两方阵营中,其实还是杀手比较有看点, 毕竟对待开黑的人皇, 杀手的意识跟能力都会受到巨大的考验。但再厉害的屠皇,也没人用脚玩游戏啊!甚至有人感慨说,从前遇到猪队友, 会骂队友用脚玩游戏才这么菜, 可现在他意识到一个可怕的问题——真正厉害的人,脚搓都比手搓强。 玲珑火了,被她两刀秒杀的人也被扒了出来,毕竟天刀自信非凡, 并没有改名字。 而天刀都要气死了! 他带女朋友打个游戏玩玩,本来就是用来带妹的,谁知道遇到的这个小主播特别嚣张,把他秒了他还能说是自己失误了,是对方运气好,可对方还鞭尸!最可气的是对方还蹭自己的热度!最最可气的是还被她给蹭成功了! 天刀下播后到玲珑直播间看了一眼,说实在的一开始他注意到杀手ID叫玲珑的时候还吓了一跳,以为是他们战队曾经的那个叫玲珑的替补。不过直播间一打开天刀就知道不是了,他们战队那个是内向的怪胎,社交恐惧症患者,而这个主播玲珑……看她喷人时就知道,这样的人绝对不会有社交恐惧症。 而且对方榜一的名字很眼熟啊!就是天刀家的一个有钱大佬!对方很少看直播,但很喜欢WW战队,每次到直播间必定送航母,天刀都要酸死了!这怎么就到了玲珑直播间了?! 不仅如此,他往下拉拉榜,发现不少自家老板的ID在里头,怎么能让他不生气? 他不高兴,就发了条阴阳怪气的微博,指某些新人主播没有素质在游戏里鞭尸,还嚣张地说什么鞭尸能带来快乐之类的,大家将心比心,谁玩人类的时候喜欢被无缘无故的鞭尸? 这条微博一发,他的粉丝就像是得了命令的疯狗,尤其是那群疯狂女粉,直接到玲珑直播间刷屏骂人,男粉也不甘示弱,什么脏话黄腔都到玲珑直播间里开。他们一开始骂得那叫一个酣畅淋漓,这样的事儿他们不是第一次做了,以前天刀打排位会遇到同是主播的队友,对方难免失误,天刀脾气不好就会直接在直播间开骂,而他的粉丝也会到对方主播直播间骂,他算是国内顶尖的WW职业选手兼主播,其他的小主播哪里干得过他? 就这样,被他粉丝骂的注销账号的都不在少数,很多人都嘲笑说天刀粉丝应该去混娱乐圈,不然嘴这么臭没地方施展可惜了。好好个电竞游戏搞得跟饭什么明星一样,同个战队不同队员的粉丝都天天撕逼。 而天刀长得的确不错,当然跟明星比差一些,可在电竞圈那也算是出众了,比赛出场的时候又打扮过,更是吸了一批女粉。这群女粉,就是他粉丝中战斗力最强也最不讲理的。 但是这一次,她们踢到铁板了。 首先玲珑根本不在意这些不痛不痒的辱骂,其次她不喜欢别人对自己不礼貌,但凡骂她的都会“反弹”——是真正意义上的“反弹”,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这些女粉根本喷不过她。 她还不懂这些女粉粉天刀什么? “在我直播间骂一年街,也掩饰不了你们肥丑蠢挫穷并且会立刻倒霉的命运。” “我算什么东西也敢鞭天刀尸?不好意思,我是你爹,你不记得了?早知道你这么不孝当初就该把你摁在卫生纸里免得生出来恶心人。” “真可怜,键盘敲得啪啪响,今天晚上天刀也在睡他的女经理。” “我滚出蓝天直播?你长成这个死样子都有勇气继续呼吸活在这世上,我还怕什么?” 根本不需要她的粉丝帮她说话,她就一句一句喷了回去,现在房管多了,批量拉黑封禁都是可以的。 最终玲珑抱怨道:“我这又不是公共厕所,怎么什么蛆都往我这儿来?说了多少次电子竞技菜是原罪,菜就躺平任嘲,不服气来跟我solo啊。” 也不知道这些人都什么眼光,去喜欢什么天刀。不过玲珑对人类的认知还是很到位的,尤其是这些“粉丝”。她们的眼里没有是非黑白,也没有对错,无论她们粉的那个人是家暴出轨还是吸|毒卖|淫,在她们心里,哥哥都是纯洁无瑕的一朵小白莲,“全世界都在嫉妒哥哥”,“世界欠哥哥一个道歉”,“生而为人却无法守护哥哥我真是恨透了自己”…… 这样的灵魂,玲珑连看都懒得看一眼。 后来这些粉丝眼见喷不过她,居然开始攻击玲珑丑,要她开摄像头。 玲珑呵呵一笑:“我劝你们还是先打开自己的手机前置摄像头不要丑人多作怪,本人的脚趾头都比你们美貌一千倍。” 她以一己之力舌战天刀女粉,至此一战成名,再度在微博大火,网友们捶桌大笑,从她这儿学了不少话去,还有人做了她回怼脑残粉的语录,叫她暴躁妹妹。 现在提起玲珑,兴许还有人不知道是谁,可一说起暴躁妹妹,那几乎上网的人都知道。 这样的曝光对玲珑来说无疑是好事,至少她的在线观看人数已经达到了大主播级别,黄金时段甚至有了三百多万人!很多人在微博上安利她,说这是个魔性直播间,每个进入这个直播间的人都会舍不得走……与在线观看人数同时上涨的,就是玲珑的礼物榜。 这世界总是不缺有钱人的。 比起喜欢天刀的,不喜欢他的跟路人占据更多,尤其是那些讨厌天刀的人,这些人是什么成分姑且不论,但秉持着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的原则,他们非常愿意点开玲珑的直播间送一个风筝卡个牌子。 天刀都快气死了! 他怎么也想不到Jr输了世界赛回来都没挨骂,反倒是一次无意的游戏使得自己的风评大大受害!他现在觉得那女的绝对是在搞自己! 但私底下还是不想闹大,毕竟电竞粉大家都知道,一旦回过神意识到Jr没拿到名次跟那名替补女队员关系不大,天刀怕是能被骂得祖宗十八代都摁不住那棺材板儿。 粉丝就是这样的,爱你的时候把你捧上天,讨厌你的时候又恨不得你暴毙。 而对于天刀的私下联系,玲珑的回应是一个字:滚。 他现在被人讽刺个两句菜就难受了?原主被网络暴力逼得自杀的时候也没见他这么焦灼啊,他跟女朋友狼狈为奸把罪名都推到原主身上他不照样是理所当然?怎么火一烧到自己身上就觉得热了呢? 就在新闻已经炒到顶点,玲珑用那个已经很久没有用过的微博艾特了天刀: 我准备好了,你呢【微笑】 这条微博一发,那可谓是一石激起千层浪,大家都纷纷猜测这是什么意思,有人就提出,难不成这个主播玲珑,就是之前被Jr开除的替补队员玲珑?! 天刀也吓了一跳,不过他很快就不慌了,为什么呢,因为他知道,线上赛的时候各个战队都是在自己基地打的比赛,虽然他跟其他队员曾经让玲珑代打过,可根本没有开摄像头,她就算说出来也不过是狡辩,是找理由,根本不会有人信他。 于是他就发了条微博回应,大意是说玲珑是在故意黑他,是怀恨在心才在游戏里鞭尸云云。 玲珑回复的格外爽快: 打得就是你。 她真的太刚了! 这个态度,从来没见过这样的人! 从网络时代风靡以来,人们接受新鲜事物的方式与渠道也越来越多,畸形的饭圈文化让许多路人嗤之以鼻且避如蛇蝎,各种各样的人肉与人身攻击层出不穷,“只有对家没有敌人”这样的观念深入每个粉丝心底,在他们看来,诋毁自家哥哥姐姐的都是嫉妒是污蔑是泼脏水,哥哥姐姐清清白白毫无黑点。 粉丝多,就代表有话语权,就能呼风唤雨,也能遮天蔽日。 天刀的粉丝光是微博就已经破了千万,更别提他作为明星战队的队长,本身游戏技术高,长得又帅,而作为女性玩家,不得不说,从性别上,就注定了玲珑的粉丝不会有天刀的粉丝那样疯狂蛮横。 但是没关系,她一个人的战斗力,抵得上千万粉丝。 她就是玲珑,就是那个被Jr战队利用欺骗又一脚踢开,并且彻底毁了她的电竞梦的倒霉蛋。 只不过这一次,不知道倒霉的会是谁了。 627|第五十三片龙鳞(七) 第五十三片龙鳞(七) “我靠小姐姐好刚啊……我突然怀疑之前的事情是不是有内情了……” “最烦这种阴阳怪气暗示的, 有锤你就放锤,没锤就闭嘴安如鸡。” “不管怎么说比赛的时候确实是你没发挥好吧?你不是自己说电子竞技菜是原罪?怎么到自己身上就不是了?双标狗。” …… 玲珑的微博一发布, 除却少部分觉得事情有蹊跷的人之外, 大部分的人还是在骂她,她又不关评论, 瞬间就被刷了好几万条, 热评前几都是天刀的粉丝, 恨不得把玲珑给钉死在耻辱柱上, 让她把Jr败北这个锅给扛得死死的。 天刀那边也只是感到很烦, 觉得玲珑太烦人了, 这样纠缠不清有什么好处, 难道她真以为她能凭一己之力把他们扳倒?不可能的好吧!她现在最应该做的就是闭上嘴巴什么都不要说, 人们是健忘的,等到大家把这个事儿忘的差不多了,她想复出还是想做直播都无所谓。可她现在跟天刀硬刚, 不知道天刀后面还有俱乐部吗? 她刚得过? 要是玲珑知道天刀跟他女朋友这对狗男女在想什么, 一定会奉送一个无敌甜美的笑容,告诉他们:还真刚得过。 人类自以为湮灭的证据,只要她想要, 就会重新出现。 在明知道原主有社交恐惧症并且在人多的地方容易紧张害怕的情况下, 天刀还让她这个替补队员出场,开除声明里居然说是玲珑主动请求出战的——这种话也就骗骗没什么智商的脑残粉,一个替补队员,还是个没什么存在感只有在代打时会被叫出来的女队员, 在世界赛这样重要的赛事上,她自动请缨,队长就同意了,俱乐部那边也没反对。 原主要是有这么个本事,还能被网暴到自杀??? 玲珑也不跟那些粉丝废话,她懒得打字去回复那些脑子有坑的人类,直接甩出了证据,图文并茂还带视频。 从俱乐部签约她到她在战队里被欺负,从她被要求线上赛代打到世界赛被安排出战——一样一样全摆在明面上,签约合同、代打视频以及后台临时决定让玲珑参加世界赛顶替天刀……甚至还有她精神状态不太好,尤其是在与人交流上存在重大障碍,且不适应大众目光的诊断书! 这个锤实在是太硬了,你要说音频是伪造的,那视频呢?视频上玲珑就在基地内,拿着Jr队员的账号在打线上赛!当时线上赛也是有直播的,解说当时还提了一嘴说Jr的打法看起来很生猛很新鲜,猜测他们是不是换了策略跟风格,不过技术还是一样的强。谁能知道那时候都是玲珑在后面代打? 她本身是不愿意做这种事的,可是俱乐部经理却软磨硬泡威逼利诱,甚至拿她签的合同来威胁她,说她要是不代打,亦或是将这件事泄露出去,要付五十倍的违约金! 作为替补队员,还是女性选手,他们签玲珑的钱还比不上天刀等人的零头。但就是那么点钱,对原主来说也算是天文数字了,她没日没夜做代练打装备也赔不起。 这反转的太厉害,当初俱乐部跟Jr战队的声明有多干脆利落正气凛然,此刻就显得多么厚颜无耻肮脏卑鄙。这回连粉丝都没法洗了,洗什么洗,还能怎么洗?都被锤的死死的,反驳都不知道从何反驳! 只剩下一下低龄脑残粉质问玲珑是不是故意要搞Jr,否则风口浪尖的时候不澄清,干嘛挑这个时候澄清?她根本就是对天刀求爱不得所以想毁了他吧!就算别的能洗,她做小三插足天刀跟天刀女朋友怎么说?难道这也能洗?! 玲珑真是服了这些人,退一万步她也看不上天刀那样的啊!长相身材能力灵魂样样过不去,她顶多当成个塞牙缝的小零食给吞噬掉,怎么可能让他近自己的身! 这件事闹得太大,但她仍然每天都直播。蓝天直播见她热度特别高,还接连给了半个月的首页推荐,玲珑的粉丝是噌噌往上涨!这里面有粉丝有对家也有路人,大部分人本来都是好奇所以点进来看看,然后就中了毒舍不得走了,用他们的话说,这个直播间有毒!他们的眼睛耳朵还有手,都不许他们从这个直播间离开! 更可恨地是他们还控制不住那想充钱送礼物的手! 也因此,短短几天,从天刀那蹭的热度,再加上《凌晨三点》游戏官方的头条推广,当然最重要的是玲珑本身的魅力,她的粉丝关注数就一跃到了五百万! 她要兑现承诺开摄像头了! 而就在这么几天,她在游戏里把天刀锤的要死,现实生活中也没放过,偏偏同时还在直播,一直没停下来过,粉丝不停地涨,礼物不停地堆,毫无疑问,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玲珑才是当之无愧的赢家,她甚至一跃成为了蓝天直播不容小觑的大主播,而从她直播开始到现在,满打满算也就一个星期! 这搞事的能力实在是太强了! 如心空空这样的老粉都拍案叫绝! 晚八点,直播间关注人数破五百万的玲珑准时出现,她一开始还没有开摄像头,弹幕就疯狂抗议。 “说好的露脸呢妹妹!” “妹妹露脸啊啊啊我都等不及了!” “妹妹之前天天吹牛逼说自己秒杀一众娱乐圈女神,今天我倒是要看看她有没有撒谎!” “看了妹妹的微博好心疼,妹妹声甜有技术,真的是被某些辣鸡耽误了。” “妹妹的病好些了吗~现在跟我们说话是不是没关系啦?” 玲珑看着弹幕面不改色地道:“不然你们以为为什么我直到现在才锤他,就是因为在调整自己心态,我按时吃药每天充足睡眠调整心情,因为社交恐惧症吃了大亏,哪里还能上第二次当?” 她调整了下摄像头,弹幕顿时一片啊啊啊,这时候直播间在线观看人数都破千万了……可以说这样的数据天刀都没有过!大家都无比好奇玲珑到底长什么样子,因为在那些图文视频中,她总是戴着帽子跟口罩的,大家都能理解这是一个社恐患者对自己的保护,没有口罩跟帽子,她无法把自己暴露在大众视线下。 ……等一下! “妹妹我跟你说待会儿你要是戴个头套什么的我绝对不满意!” “拒绝头套帽子口罩眼镜!我们要看妹妹!” “不许遮脸啊啊啊啊啊” “虽然很想看,但妹妹要是遮脸我也能理解的~” 玲珑说:“放心,不遮脸,但是我建议你们先准备好速效救心丸,不然一会儿被我美死我概不负责。” 弹幕顿时刷过一片问号。 她经常吹嘘自己的美貌跟技术,弹幕就养成了刷问号的习惯,现在事实证明妹妹技术是有的,但脸呢?真有素人能比娱乐圈那些美貌著称的女明星还好看?不见得吧,那些看到美女明星就说路人长相我同学我同事我表妹比她美多了云云根本不存在! 玲珑把摄像头打开,对准自己:“我要往上咯。” 大家不觉屏气,等待即将揭晓的真相! 因为玲珑才十九岁,大家都管她叫妹妹,一开始是直播间粉丝在叫,后来不知道怎么地在往上蔓延开了,暴躁妹妹去掉了暴躁两个字,只剩下妹妹了。 镜头一开始对准的是一片精致的锁骨,玲珑今天穿了一字肩上衣,还戴了choker。 “哇哇哇我看到妹妹的锁骨了!” “这个锁骨awsl” “阿伟死去又活来!妹妹身材好好啊!这真是十九岁的妹妹吗!” 镜头继续往上,一开始是一个小巧的下巴,一眼就看出主人的脸肯定特别特别小,唇形饱满红润,鼻子长得尤其好!多少人因为一个鼻子毁了整张脸啊!妹妹的鼻子又高又挺又自然!再往上,终于露出了一双神采飞扬的猫儿眼,眼尾微微上扬,似乎是天生的自带嫣红,不用上妆就透着娇态,每一处五官都完美无瑕,组合在一起更是说不出的美貌! 说什么秒杀娱乐圈女明星真不是吹的,那些女明星哪里能有妹妹好看?! “啊啊啊啊啊妹妹妹妹妹妹!” “我妹妹太好看了吧!!!我不行了!” “我可以!我真的可以!!我可以!!!!” “啊啊啊啊啊啊——” 摄像头露出整张脸之后,开了弹幕的观众就看不见玲珑的小脸儿了,只看见铺天盖地的啊啊啊还有刷屏礼物,各种大礼物都送上了,光是航母玲珑都谢不过来! 真的太美貌了! 明明可以去颜值区你到游戏区来虐什么人! 惟独玲珑一如既往的淡定,她一张嘴,那个熟悉的暴躁妹妹就回来了:“我先打把排位,这几天排名已经上前三十了,越往上越难,不过没关系,我才是最强的。” 嚣张的令人发指。 可那又怎么样呢? 她这么好看,她说什么都对。 628|第五十三片龙鳞(八) 第五十三片龙鳞(八) 世界赛上, 选手是必须要出境的,当然官方不会管你是否愿意露脸, 不愿意露你也可以自己想办法, 因此世界赛时大家看到的,是一个瘦瘦小小缩在椅子里戴着帽子跟口罩, 恨不得藏在桌子底下的玲珑。那时候的她灰扑扑的, 看不见脸, 就让人觉得很小家子气, 一点气场都没有! 可现在就不一样了, 拿下口罩跟帽子的妹妹超美的!这个颜值, 她要是进娱乐圈那些女星就都没饭吃!几乎是玲珑露脸的同时, #妹妹露脸#这个话题就上了热搜。 完全没有水军, 都是大家刷上去的,其中大部分还都是路人! 各式各样的彩虹屁吹的不行。 “妈耶妹妹这样的美貌是真实存在的吗?” “我这个根本不看游戏直播的人进了直播间就舍不得走了……妹妹太好看辽,好看的让我心碎。” “历史上那些绝色美女找妹妹演绝对有说服力!” “求妹妹进军演艺圈吧!别打游戏了!游戏这种东西怎么配得上你?不要浪费你的美貌啊啊啊!” …… 而玲珑仍然兢兢业业打排位, 说拿国服第一就拿国服第一, 她就是要把天刀踩在脚下!不过打到前十的时候确实是有些难了,天刀可能也知道要是被玲珑踩下去会丢大脸,就联合了Jr的其他几个队员五黑, 为的就是稳定保住自己国服第一的名次。 然而玲珑的骚操作又来了, 她单排孤狼,从一阶打上来不知遇到多少魔鬼队友,还怕Jr这群乌合之众? 前面就说了,WW这个游戏, 本国有三支战队最为知名,其中Jr领先,紧跟其后的就是WTF跟Zn,Zn算是其中资历最浅的,队员都是一群爱打游戏的富二代,家里钱烧得慌,就在自己圈子里搞了个战队,谁知还真就打出名堂来了,技术水平比起大部分职业玩家都好,可跟Jr以及WTF这样的老牌战队比起来,难免显得阅历不足。 上次世界赛Jr惨白,Zn也没有在之后的比赛中取得好名次。 真要说起来他们这个战队要不是队员个顶个都绝顶有钱,恐怕早就撑不下去了。因为有钱,所以只对打游戏感兴趣,从来不会像其他职业玩家那样直播,也不玩微博,除了战队官微外什么联系渠道都没有,更不拉赞助不打广告,一心只有游戏。 天刀本来拉着队友轻松上分美滋滋,结果晴空一声霹雳响,玲珑签了Zn的消息就出来了!Zn的官微还官宣了! 玲珑也不艾特天刀了,她可不想反过来被对方蹭自己的热度。天刀这大半年心思就没搁在训练上,他觉得自己技术了不得,只是年纪大了反应力差了,跟十几二十岁的新人不能比,毕竟从年纪上来说,二十八岁的电竞选手是跟不上年轻选手的。 而且他自打跟经理谈恋爱以来,对游戏也没有那么上心,否则他状态要还是当年巅峰期,怎么会让玲珑代打?就是不敢上世界赛,怕被专业人士看穿,才会找代打啊! 谁知道这个代打看着呆呆的,其实凶得不行,不仅留了后手,还把他的名声给弄臭了!天刀就是再蠢也知道,自己要是真把这国服第一的名号让人,那以后真就抬不起头来了。 说真的,他从没把那个不起眼的替补队员看在眼里。打开始他就安着利用玲珑的心思,为什么呢,因为玲珑之前一直都是他的代练。他那个国服第一的号就是原主在打!当然,给的钱也很丰厚。 天刀见原主技术好就起了别的心思,故作伯乐把原主引荐给经理,顺理成章签下来,然后自然地把脏水都泼到玲珑身上,自己拍拍手干净利落走人……一切都按照天刀的剧本在发展,除了那不知从哪里被搞到的证据。可他记得很清楚,玲珑线上赛代打那几回,他确实是将基地的摄像头提前关掉了啊! 怎么还会有视频呢? 天刀打死都没想明白是怎么回事。 玲珑加入Zn后,粉丝都很高兴,毕竟比起另外两支老牌战队,Zn那就是土豪的化身,别的不说,就说他们的队服,都是队长特意去跟蓝血品牌定制的,每个人都不一样,据说一件T恤都得好几万! 有钱人,惹不起惹不起。 玲珑是作为正式队员加入Zn的,而原本的队长因为年纪比较大,含泪退位让贤做了战队老妈子——不对,是经理,每天除了在基地看管队员训练之外,就是卑微地继承百亿家业做一个卑微的上班族。 也有人质疑Zn的决定,他们大多承认玲珑的技术,可是又对她的状态很不放心。虽然她说自己痊愈了,可谁能保证比赛的时候不出问题呢?再说了,她现在直播能跟大家谈笑风生,那是因为大家都没有面对面,如果面对面呢?毁了Zn怎么办?再像当初在Jr一样手抖的不行各种送人头菜的飞起? 对于这种言论玲珑只有一个回应:我状态不好不能打比赛和我装病博取同情二者矛盾,麻烦想清楚选择其中一个再群攻我。 又说她深度社恐是装的,又说她社恐不能打比赛,话都让这些人说了。 她进了Zn就搬去了基地,要不说Zn有钱呢,市区大别墅,还有专门洗衣做饭打扫的阿姨,别提日子多快活了!就连电脑设备都是顶尖的!别人羡慕都羡慕不来! 虽然别的队员不直播,但玲珑还是直播的,她也不废话,就带着其他几个人开黑一起往上打。 Zn的队员那也不是盖的,技术都有,就是谁也不服气谁,每次开黑都打成一盘散沙,很多专业人士都说,Zn什么时候能团结一点能默契一点,就不会是三足鼎立Zn垫底这种尴尬局面。毕竟从年纪来说,Zn的职业选手平均年龄最小,也最有钱。 玲珑担当队长就有趣了,队员们都是血气方刚的大小伙子,对着漂亮妹妹连话都说不完整,那叫一个结结巴巴,玲珑指哪儿打哪儿,所以一开黑就有了令人意想不到的好成绩,中午开始打的排位的,到了晚上十点,玲珑已经超过了天刀的积分,正式登顶国服第一! Zn官博是上一任老队长在管,他早就看Jr不顺眼了,因为三支战队里就属Jr的队员嘴巴最贱!别以为他们不知道背地里那群讽刺Zn都是一群嚯嚯钱的废物是谁家粉!甚至天刀有时候口嗨,也会这样攻击Zn。 他们花的是自家的钱,怎么快乐怎么来,别人有什么资格指指点点? 难不成还得这些人来教他们怎么花钱?! 这下把天刀踩在脚底下扬眉吐气,老队长立刻截图发布了微博,也没艾特天刀,但懂的人自然懂这是什么意思,就比如评论那些不约而同的【偷笑】表情,说明大家都知道这是为什么嘛! 而玲珑高兴的点在于:“我终于能改直播间标题了!” 然后她就改成了“国服第一喷子在线暴躁”。 眼看分数被玲珑超过,天刀气得砸了手里的鼠标,这鼠标特别贵,要三万多一个,他就一点也不心疼往地上一摔,甩脸色给队友:“你们是干什么吃的!就连一个女人都拦不住?!这么菜还打什么电竞回家打猪草啊!” 队员们不敢顶嘴,心里都不以为然。他们战队最疏于训练的就算队长天刀了,他怎么好意思说别人的。 不过天刀跟俱乐部经理是情侣,俱乐部又是经理爸爸开的,特别有钱,他们还靠着俱乐部发工资给奖金呢,所以都不想跟天刀闹僵,天刀便自然地认为自己很厉害,气得要死,可这回却再也找不到玲珑那样厉害又厚道的代练了。 之后他很努力地想要打回去,可惜玲珑压根不给机会,天刀拼命打,可总比玲珑差了那么一点。 他只觉得事事不顺心,立刻就怨恨上了玲珑,觉得要不是玲珑这些事都不会发生! 可玲珑住在Zn的基地,一时半会也找不到办法教训她一顿,于是天刀只能气在自己心里,也正是由于这股气,使得他对玲珑的消息视而不见,谁要是敢在他面前提玲珑,他保管立刻发火! 因此当玲珑签约Zn,他都不知道玲珑到底长啥样! 反正不管啥样,都不可能比他女朋友好看。而且女朋友不仅长得漂亮,还是个不折不扣的白富美,家里特别有钱!天刀就是凭借的这一点才在队里说一不二,他心里已经很自然地把女朋友的东西当成了自己的。 要不是玲珑出现,他真的是一路顺风顺水,本来天刀都想好了,借由这次世界赛,他可以引咎辞去队长职务并且表示不再打比赛,毕竟打比赛吃力不讨好,叫那些粉丝来看,秀是理所当然的,稍微一个失误就会被骂得狗血淋头,真是吃力不讨好,有白富美谁还乐意伺候那群脑残粉啊! 629|第五十三片龙鳞(九) 第五十三片龙鳞(九) 可现在出现了一个大问题, 本来不该存在的视频突然被放出,证据确凿的情况下, 不管天刀做什么都是没有意义的洗白, 根本不会有人相信他——除了他的那些无条件支持他的脑残粉。 他如果就这样隐忍下去,绝对算是职业生也中的巨大败笔!所以, 他必须得继续打游戏, 还得打好, 不然要是在技术上输给玲珑, 那更丢人! 只要技术够高, 早晚大家会把这些事儿忘了, 到时候随便洗洗白又能继续收智商税。可天刀自己清楚, 他二十八, 不是十八,无论状态还是技术都已经不能跟巅峰时期的自己相提并论了,甚至于他早就到了退役的年纪, 他的心早就不在事业上了。 而Zn在玲珑的带领下每天都在训练, 中午晚上排位必打,打完还会复盘,大部分都是玲珑在喷队友, 因为她玩游戏从来不出错, 更不会给敌人有机可乘的机会,队友们跟她开黑久了,默契就慢慢上来了,玲珑打游戏的风格就是随心所欲, 你永远不知道她下一秒会有什么骚操作,她做什么事都不会中规中矩,因此总是秀的飞起。 和她一起玩的队员们从一开始的不服气到如今的心服口服,明明玲珑才是名义上的队长,结果他们反倒是一口一个妹妹叫得开心。 玲珑的粉丝也变得更多,在线观看人数稳定在五百万以上,她加入Zn之后带粉的时间就少了,用她的话来说,光是带她的队友她已经非常暴躁。 Zn的队员都是对世界战争这个游戏充满热爱的,家里有钱的他们也不靠直播收入养活自己,粉丝们想他们时怎么办?就一个官微还八百年不更新,除了赛事就没动静,可世界赛一年一次啊! 如今玲珑直播,很多粉丝也能通过玲珑的直播看见自己支持的选手,然后看着看着……就发现还是妹妹更可爱一点! 除了训练外,他们也会组队一起玩别的游戏,美曰其名是培养感情跟默契度,毕竟WW是个吃团战的游戏,玲珑很强,可如果队友跟她的水平相差过大,那么打起来就会很艰难。Zn之所以比不上Jr跟WTF,除却他们本身默契度不够外,技术水平也是很重要的一个缺陷。毕竟这三支著名战队,Zn的队员平均年龄更小。 年轻就意味着有潜力,不管你承不承认,电子竞技就像是体育运动,年纪大了之后,反应能力与意识都是比不上巅峰时期的,许多运动员二十出头就会退役,除却伤病外,也有很大一部分年纪的原因。 玲珑平时除了打WW,《凌晨三点》玩得也比较多,不过玩的时间不固定。她打游戏就是要打最强的,以至于后来排到她的时候人类方都不肯接单……被毒打怕了,再也不想体验还有五台发电机却四趴的悲惨经历了! 也正因为玲珑对饥荒骑士的偏爱,一直对饥荒骑士强度装死的官方终于有了动静,饥荒骑士将迎来史诗级加强! 《凌晨三点》迄今已经有十几位杀手角色,其中男性杀手中,论言之第一,饥荒当仁不让。正如玲珑曾经说的那句话,强不强是版本的事,帅却是一辈子。如今饥荒喜提加强,粉丝顿时狂欢,本来在杀手中他的人气就高,人气高,官方就不敢轻易改动技能,要在不改动大技能的情况下加强,还得考虑实际机制问题,其实还是挺难做的。 今天正好是游戏维护结束,玲珑第一时间开了直播准备看看新版本饥荒的强度。 她有钱了之后就开始疯狂氪金……完全不拿钱当钱的那种氪,好在她欧,但凡是需要从卡池抽的基本上都是一发入魂,那些需要钱买的她也从不犹豫,好端端的两个游戏愣是被她完成了公主换装! 伴随饥荒加强,官方当然不能不骗氪一波,就同步上了饥荒的新皮——夜之王子。 本来浑身血迹就连战马也染上了血的饥荒摇身一变,换上了高贵整洁的燕尾服,打着领结穿着马靴,面具只遮住上半张脸,露出刀削斧刻的鼻子嘴唇和下巴,一双湛蓝色的眼睛闪烁着嗜血的光芒,就连马也变成白色的了! “挺帅的。”玲珑说,控制人物疯狂转圈,“我看看……视角也改了,这个视角舒服多了呀。” 饥荒因为骑在马上视角特别高,空地多的图还好,障碍物一多那真是两眼抓瞎,现在官方重置了饥荒的视角,使得他比其他杀手稍微高一些,但不再高的那么离谱。 玲珑评论道:“光是这个视角就算是史诗级加强了,别的不说还是先玩一把试试看吧,你们没事儿吧?来开个房间让我捶你们一把。” 她现在已经是九阶紫段全服第一,积分远超他人,同时也是唯一一个百分百胜率的杀手,官方为了她特制了一个头像,现在很难排到人,排到的人皇还不准备,活似玲珑是什么洪水猛兽。 万不得已,她只好去玩人类。 人类就没法保持百分百的胜率了,即便她总是能跳地窖,也没办法带自己的三个猪队友共同逃出生天。这回要试新版本饥荒,玲珑想都没想就把Zn的其他队员叫过来开自定义房间。 队员们敢怒不敢言,都屈服于她的淫|威之下,乖乖放下手头在做的事情打开游戏。 《凌晨三点》因为Zn战队又火出新高度,对玲珑特别好,天天在微博发玲珑的精彩操作集锦,彩虹屁都一套一套的,甚至还来蓝天直播给玲珑刷礼物,现在还在玲珑的周榜上待着呢! 不仅如此,他们还为玲珑量身定做了一个皮肤,也就是这次与新版本饥荒同时上架游戏的“夜之王子”,这也是《凌晨三点》这个走恐怖风的游戏唯一一次往英俊潇洒的皮肤折腾,玲珑刚上线,新皮就已经被官方送到她的邮箱里了。 “啊……”玲珑感叹说,“多帅啊。” 自定义已经开始,她开场就找到了人,先套路一波试试,一刀砍下去鲜血四溅,玲珑很满意:“这个皮肤手感特别好,轻刀刀气也变长了,不像是过去,明明帅的一匹,人类跑脸上一刀下去砍不到不说还弹刀。……诶,这什么鬼?这什么技能?!” 弹幕也刷过一片问号,无他,骑在马上的饥荒速度变快了! 怎么说呢,就是跑起来了! 过去的饥荒虽然也骑马,但本质上是个走地流屠夫,只能靠着电机附近的饥饿天平施加给人类debuff来抓人,可人类只要带了弹射或是稍稍离开发电机,饥荒就束手无策。某些特定地图的无敌点就更难受了,视角问题导致饥荒翻个窗踩个板就找不着人了。 可新版本饥荒的马居然能跑! “哦哦我明白了,这个进度条就是马能跑的时间,速度非常快,能够迅速追上人类,进度条使用完毕后进入cd,不知道cd多久,但是加速期间杀手不能交互,也就是说踩板翻窗都不行,而且只要人类中刀他就会立刻下马恢复往日的弟弟速度。” “总体来说还行,强度适中。” 玲珑是无所谓饥荒强不强的,反正她玩他也不是因为他强,不强不也照样那他上九阶紫段全服第一?可以说旧版本的饥荒玩法已经被玲珑开发的淋漓尽致,新版本饥荒加强后,就不仅仅是玲珑一个人能把这个杀手玩好,普通杀手玩家也可以。 她把四个队友砍了个四趴,开始骑马在地图里驰骋,非常满意。 又跟队友换位置玩了几把,基本上就要去打WW的排位了。 虽然已经是国服第一,但玲珑仍然坚持每天打排位,她可不会给天刀追上来的机会,现在天刀已经变成了国服第三,第一名是玲珑,第二名也是Zn的队员。玲珑想象了一下天刀的表情,顿时开心不已,希望对方能够再倒霉一点儿。 玲珑以一己之力锤死了天刀,连带着Jr战队也受到了影响,大家都在怀疑,天刀让替补队员代打线上赛的时候,其他队员在想什么?视频里他们也在,他们为什么没有为玲珑说一句话? 稍微有点是非观的人都不会再继续粉Jr了,反倒是有了玲珑加入后的Zn变得更加讨人喜欢。。 春去秋来,一年过去,新的一年,新一届WW世界赛也即将开始。 去年本国三支战队尽数惜败,今年大家都特别希望他们能拿个好成绩回来,毕竟电子竞技这一块国内一直比较薄弱,要是能拿个冠军回来该多好啊! 像是Jr、WTF、Zn这样的顶尖战队,线上赛是不会碰到一起的,国内也不傻,当然要给足机会。本次入围世界赛的国内战队一共有五支,结果公布后,热评都是期待Zn的,没办法,这一年玲珑的直播彻底带火了Zn,Zn俨然已是新一代WW领头羊。 630|第五十三片龙鳞(十) 第五十三片龙鳞(十) 只要Zn这次能拿个好名次回来, 就能彻底把Jr踩在脚底下。 而这一年因为代打丑闻,Jr早就在走下坡路了, 所谓的下坡路不是指他们的技术, 而是指人气以及公信力。只看天刀的粉丝数就知道,他在蓝天直播的关注数为一千万, 这一年几乎没有什么增长, 开播后的热度也下降了一大半, 直播间更是黑子横行, 房管禁都禁不过来。 偏偏这个天刀也是个暴脾气, 他的暴跟玲珑的还不一样, 玲珑一般针对那些嘴贱的, 天刀是不容许直播间出现任何反对声音。就算他失误了也不许任何人说, 说就是禁言,一禁就是三百天。 再加上他心情不好,直播效果当然也好不到哪里去, 粉丝们就更不愿意留在这里听他满嘴的国骂。还不如去玲珑直播间呢, 听她暴躁怼人都有趣,至少人家骂得不脏。 玲珑开开心心做直播,也开开心心打比赛。这回线上赛有她在, Zn几乎是所向披靡, 一场没输顺利拿下了世界赛的参赛名额。 她也很久没再搭理天刀,这次世界赛开始前夕,选手们都买好机票准备出国了,她才发了一条新微博艾特了天刀: 出来挨打@天刀 天刀看到这条艾特简直快要气死!他本来心情就不好, 被玲珑这么一挑衅真是恨不得把这个女人给杀了!当下就在直播间破口大骂什么脏的都骂出来了,因为骂得太脏,甚至被封停了直播间…… 就这他还不肯罢休,上微博继续骂,直接艾特玲珑。 玲珑也艾特他: 这次我可不会给你代打了@天刀 就这么一句话,瞬间勾起了大众回忆,于是天刀免费上了一轮热搜,大家都好心好意地为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科普去年的Jr队长代打事件,说他不仅骗自己的代练进队当免费代打,还侮辱人家妹子做小三想插足他跟他女朋友,反正就是又渣又烂,这样的人千万不要粉!然后天刀之前在直播间喷脏喷的太厉害被人录屏了,放到微博上后大家更是目瞪口呆,这种话都能骂得出口还是个人?人家妹妹说你什么了? 现在的天刀已经不是一年前那个人人追捧吹嘘的天刀了,现在的天刀跟没素质、输不起六个字锁死,只要一提到他,大家就想到代打,想到这个人视频里那副凶神恶煞污言秽语的模样,到底谁那么重口味会粉这么个货色? 说来也巧,进入世界赛的二十四支战队会随机抽签进行比赛以角逐十二强,Zn在开始就跟Jr对上了! 大家有点可惜,虽然两支战队势如水火,但毕竟都是本国战队,大家还是希望他们能一路势如破竹打进决赛拿个好名次的,现在开场就对上,不管谁赢,本国战队就都只剩下两支了。 WTF倒是好运气,抽到的是相对比较弱的邻国战队,但最有看点的显然是Zn对战Jr,同时玲珑也是迄今为止WW世界赛上唯一一位女性职业选手,同时兼任Zn的队长。 Jr先出场,现场没什么呼声,主要是无论在国外还是国内,这支战队的风评都不怎么好。而且今天来到现场的都是WW热爱者,大家都是混电竞圈的,Jr那点事儿谁不知道啊,对电竞粉来说,天刀让玲珑代打,比污蔑玲珑做小三更可耻! 作弊就是可耻的!欺骗相信他们的粉丝更可耻! Zn战队随之登场,一出场观众们就感受到了金钱的味道——这一队光是队服都跟其他人不一样! 别人的队服是相同颜色的夹克或是T恤,Zn战队除了颜色一样外,就连款式都不同!这队服是上一任队长现任俱乐部经理找大牌专门定制的,其他人都穿着裤子,只有玲珑是蓝色连衣裙,裙子长度到小腿,她今天梳了个花苞头,看起来特别娇嫩可爱,站在一众选手中,数她最为天真,看起来一点都不像是职业选手。 外国观众们也都惊呼不已: “哦我的天,她好可爱!” “居然有女性选手进入了世界赛!他们是要争夺十二强名额,这个小女孩她可以吗!” “她好像是他们战队的队长,那么她的实力一定很强劲吧!” …… 打玲珑一出来天刀就傻眼了,他还不知道玲珑居然长这个样子……毕竟他记忆中的玲珑,总是戴着口罩,鸭舌帽压得低低的,问她十句她也不一定回你一句,闷得要死。 他在直播间跟微博上骂她的时候也没少骂她怪胎、神经病,现在天刀只觉得脸上火辣辣的! 解说问:“在比赛开始前,Zn战队有什么想要跟对方战队说的吗?” 玲珑微微侧身靠近话筒,笑起来,镜头正对着她,愈发显得她笑靥如花美得惊人,无数人被这个镜头煞到,大屏幕上的这个笑容使得在场许多外国观众下意识捂住心口! “第一是我们的。” 她狂妄地说出了这句话,一点都不含糊,现场立刻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跟尖叫。没办法,从来没在这样大的世界比赛上看到女性选手,尤其她还这样漂亮可爱!笑起来简直比天使还治愈!谁会不喜欢这样的女孩子呢! 甚至于已经有人在外网上发布感慨:无论今天这个战队能不能取得好名次,我都宣布我是这个小天使的粉了! 对比起Zn的嚣张,作为Jr代表发言的天刀就言简意赅地多,他说:“我们也会努力。” 说的时候还不敢看玲珑,这一年来他风评受损,连带着拖累战队,本来就不怎么稳固的关系更是如履薄冰,这回世界赛天刀几乎是绝望的,且不说他自己的水平不在巅峰,就是跟队友的磨合跟默契,也比过去差了很多。 玲珑的锤是非常有效的,她毁掉的不仅是天刀以及Jr这个战队的人气,还带低了俱乐部的收入。每年俱乐部都会给Jr战队投入许多资金,去年却连本都没能回! 正因如此,天刀跟女朋友的关系也有些剑拔弩张,可以说今年的世界赛就是Jr最后的机会,如果抓不住,如果在一开始就输了,那么天刀也好,Jr也好,乃至于俱乐部,都会毁于一旦。 就目前的形势来看,天刀很明显没有什么信心。 比赛一开始,便看出了两支战队的差距,同样是打野,玲珑打得又凶又秀,天刀却畏缩不前,甚至连她的大招都没能躲开,开场就被收人头——这可谓是无法挽回的失误! 叫国内粉丝来看也很不可思议,以前都是Jr强于Zn,这次怎么是Zn在吊打Jr?? 说是吊打毫不夸张,短短一年时间,Zn就已经强到这个程度了吗? 甚至解说也在感慨:“我的天!Zn的这把配合太绝了!打野的狂舞简直所向披靡!哦这个闪现!天哪对方没有躲掉!又被收了人头!Zn战队的打野实在是太棒了!打得太凶了,对手根本没有还手之力!” 天刀越打就越感到压力,他作为一个打野,居然不敢对上玲珑!不仅如此,Zn的默契程度也让他暗自心惊,想要偷袭根本不可能,发育的慢就没有发言权,甚至全队被玲珑一个大全部带走! 五杀! 大家都惊呆了,惊于Zn的强与秀,也惊于Jr的菜! 是的,菜! 跟Zn对上的Jr,就像是被欺负的小朋友,连招架之力都没有! 上半场输成这个样子,Zn士气正足,Jr要怎么打才能打回这个劣势啊! 接下来两场,Jr更是输的惨不忍睹,就如玲珑说得那样,她都不需要把天刀放在心上,因为他根本没有那个价值。 Jr止步于二十四强,遗憾被淘汰。 国内网络已经沸腾,大家都没想到,最差也能打到八强的Jr,居然在二十四强的时候就被刷了下来! 而WTF紧随其后,在八强时被淘汰,反倒是Zn一路打到了决赛! 在击败了强力对手OP战队后,只要Zn能够稳住,他们就是这一届世界赛的冠军!他们将会为国家拿回第一个属于他们自己的电竞金牌! 就连解说也激动起来! “看得出来Zn战队气势如虹!他们在击败Jr后士气大涨,一路未尝败绩,这次总决赛,Zn是否能够重现不败辉煌呢?让我们将目光看向选手玲珑……狂热之舞她非常熟练且上手度非常高的一个英雄,对方战队看样子对她做过功课,他们将狂舞ban掉了!玲珑选择了亡灵!可亡灵这个英雄并不适合打野而是辅助位,难道说她要转位辅助吗?” 玲珑的粉丝们也在看比赛直播,听到两个解说在讨论玲珑转辅助是不是新战术能不能成功时纷纷露出了同情的目光,作为粉丝那是再清楚不过玲珑的骚操作了,她可是那种拿打野当辅助拿辅助当打野的奇葩! 果然,对方战队也被迷惑了。 谁能想到玲珑连铭文都带的很奇葩?她一个辅助英雄,带的却是打野专用铭文,而亡灵之所以被称为亡灵,就是因为他的大招不受cd限制,再加上本身足够肉,一控就能控死非常恶心,只要操作够6,就能无限放大招!硬生生把个辅助玩出了打野控制二合一的效果!尤其对方打野是个脆皮,被控的生不如死,全场连个大都没放出来过! 解说都被这骚操作惊呆了,他们以为玲珑要转辅助让队友打野,因为对方战队摸透了他们的套路,所以ban掉玲珑的擅长英雄后选了一套针对阵容,万万没想到Zn不按套路出牌,辅助干的是打野的事儿,打野肉的一批!三个大搞不死他一个! 他就是个吸引火力的! “这个大招!Zn这个亡灵手速惊人啊!大家都知道亡灵无限大招的要求是非常苛刻的!可是玲珑做到了!对方打野全程被控死放不出大!上单被围剿了!中路的塔也被推了!我的天!” “让我们恭喜Zn获得本次世界赛冠军!” 现场尖叫口哨不绝于耳,玲珑拿下耳机,双手举过头顶对着镜头比了个心。 国内更是高兴疯了!所有人都在狂吹玲珑跟Zn,只有天刀跟女朋友爆发了一场剧烈争吵。 两人互相指责互相谩骂,谁都不肯让步,到了后来甚至大打出手闹得警察都来了,可是在Zn夺冠这个大热门的消息下,显得很轻很轻。 几不可闻。 无人在意。 再后来,曾经的Jr战队彻底消失在人们的记忆中,天刀?女朋友家里破产后,他二话没说就分了手,只是自己名声臭了,只能卑微当个代打,可惜他代打又不肯尽心尽力,风评也不好,逐渐穷困潦倒。后来……天刀? 那是谁? 没有人记得。 只有玲珑永不被遗忘。 631|第五十四片龙鳞(一) 第五十四片龙鳞(一) “……此去山高水长, 路途艰险,小王爷务必保重。” 夏青霜心中有万言千语, 最终也只化作这寥寥几句。她眼神柔和地看着面前俊秀的少年, 他面如冠玉,生得比姑娘家还要好看, 眼睛是那样干净天真, 懵懂稚气, 让她连一丝丝重话都舍不得讲。 “若是追上了人, 务必不要闹脾气, 一定要注意安全……” “我不去了!” 夏青霜还有无数叮咛, 结果小少年突然冒出这么一句, 叫她惊呆了:“啊……嗯?” 玲珑眨着眼睛笑得无比纯良:“我突然觉得霜姐姐说得不错, 我性子娇气又吃不了苦,追上去也不过是一厢情愿,再说了, 父王跟霜姐姐都在京城, 我还是留下来的好。” 唉,说起来他父王被气得都不肯来送他呢! 夏青霜怎么也想不到这固执的九头牛都拉不回来的少年一夕之间就改变主意了,不过她也没多想, 因为玲珑向来是这样骄纵单纯的性子, 想一出是以出:“不去也好,你一个人上路,王爷必然担心不已。” 玲珑嘟哝道:“担心我还不来送我。” 夏青霜抿着嘴儿微微一笑:“好了,既然你不打算去了, 那我送你回王府吧。” 堂堂七尺男儿怎么能让姑娘送自己回家?玲珑连连摆手:“不用不用,还是我送霜姐姐回家,然后我自己回去……不不不,还是霜姐姐送我回王府吧,这样的话父王不会打我。” 他父王可喜欢夏青霜了,恨不得把他跟夏青霜换一换。夏青霜要是在,玲珑肯定不会挨打。 夏青霜依言上了王府马车,玲珑坐在最里头,于是这浩浩荡荡的为爱走天涯,还没拉开个序幕就结束了。玲珑完全看不出有哪里失落,反正夏青霜没看出来,她觉得少年还挺开心的,该吃吃该喝喝还有闲情逸致把马车叫停下去买些零嘴回来。 她照顾他已经成了习惯,早在幼时见到他时,夏青霜便把这个弟弟放在了心上,不知不觉中,他已经是她的责任,也是她无法放下的亲人了。 这次玲珑要为爱走天涯,别说肃亲王气个半死,就连夏青霜也险些没能抑制住脾气,她在玲珑面前一向温柔体贴,可若真的温柔体贴,她哪里能在家中立住?只不过最后她还是心软了,舍不得让玲珑走的时候,身边一个人都没有。本来是打算送走玲珑,她就去王府开导开导王爷,父子俩哪有隔夜仇呢。 到王府前,玲珑用帕子把嘴巴擦的干干净净,又灌了一杯茶,这样待会儿见到亲爹就不会被看出他偷吃了多少东西。毕竟为了追求真爱,他可是跟肃亲王大吵了一架,还惹得打小把他当成宝贝的肃亲王第一次揍了他,被揍得鬼哭狼嚎,玲珑也坚持要去追自己的心上人。 不过心上人什么的对玲珑毫无意义,他利落地跳下马车,又朝后面的夏青霜伸出手:“霜姐姐,来,我扶着你。” 夏青霜也没想那么多,毕竟这是自己看着长大的弟弟,就把手搭在了玲珑掌心,她这才发现,原来玲珑的手已经比自己大了。 玲珑把夏青霜扶下马车,就看见王府护院目瞪口呆的表情,他懒洋洋地问:“干嘛,没见过美男子?” “小小小小王爷???您回来了????” 玲珑一顺刘海儿:“什么叫我回来了,这本来就是我家,难道我不能回?” 边说边跨过门槛,顺便问:“我父王呢?” 护院战战兢兢地回道:“王爷早上发了一通火,便把自己关进了祠堂没出来。” 王府祠堂祭拜的是已经逝去的先王妃,也是肃亲王的发妻,玲珑对她没什么印象,因为他出生后没多久先王妃就没了,也正因此,肃亲王对他这个不成器的纨绔儿子溺爱的不行,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玲珑在京城简直横着走,就连皇子公主们看了他都得退避三舍。没办法,谁叫他父王手握百万大军兵权呢? 皇帝忌惮他们,可肃亲王只有玲珑这一个儿子,还如此的不成器,这兵权暂时留在肃亲王手中也无妨。这么个文不成武不就的侄儿,皇帝还没放在眼里,他甚至有意放纵玲珑,一旦玲珑与人起冲突,无论占不占理,他都会第一时间斥责跟玲珑起冲突的人,久而久之,皇帝宠爱小王爷的印象就深入人心。 肃亲王也从未阻止过,他也没想着儿子能多么成器,至少他还能再活个几十年,这几十年里,为儿子遮风挡雨还是可以的。 但架不住这倒霉儿子作死啊! 小小年纪就要为爱走天涯,他对他老父亲这么孝顺这么执着过呢!往年肃亲王领兵出征,这小子可是没心没肺地躺在家里睡大觉,要不是京城还有青霜在,肃亲王真是一点都不放心!他恨不得出去打仗都把儿子拴在裤腰带上! 他对他儿子多好啊!要啥给啥,结果这小子不孝顺不说,还为了个女人跟他顶嘴,连老父亲都不要了! 想想肃亲王就觉得悲凉,所以一夜没睡,就待在祠堂里看着亡妻的牌位发呆。他知道自己那便宜皇兄是什么打算,无非是现在胡人虎视眈眈,还需要他镇守边疆,所以一时不能动他。肃亲王对那个位子没有想法,否则不会任由自己的儿子长成今天这副德行,天底下谁人不知小王爷是个不着五六的纨绔? 可肃亲王怎么也想不到,这臭小子,就为了个女人,居然还要跟着去那穷山恶水之地——他也不想想,他娇生惯养细皮嫩肉的,抗打击能力连青霜都不如,跑去干什么?去做慈善?他鞍前马后的讨好,人家给脸了么! 想想肃亲王就绝望。 结果他正抱着亡妻牌位痛哭诉苦呢,突然祠堂的门被人敲起来,然后他就听到他家不孝子的声音:“父王!父王我回来了,你开开门!开开门啊!” 肃亲王瞬间就愣了,他赶紧抹了把眼泪,把牌位端端正正地放好,又给亡妻点了香,这才过去一把拉开门,结果紧贴着门口的臭小子一个没站稳就扑了过来。当时手上动作比大脑快,肃亲王一把就将儿子给捞住,捞了后又想起了自己正在生气,赶紧撒开,玲珑一个没展位,眼看要摔个狗啃泥,他身后的夏青霜眼疾手快一把拉住他,玲珑顺势扑进夏青霜怀里,抱着美人姐姐的杨柳细腰松了口气:“好险好险,还是霜姐姐疼我。” 肃亲王:??? “你这臭小子还敢回来?!你回来干什么,啊?!”肃亲王是出了名的大嗓门糙汉子,这一声吼出来真是雷霆万钧,振聋发聩。“你不是去追你那心上人了?你去啊!你不是不回王府,不认你亲爹吗?啊?!” 你要以为玲珑跟肃亲王硬刚那就错了,龙虽然是个唯我独尊的龙,但有的时候也是分得清是非曲直的,比如说肃亲王这片赤诚的爱子之心,足以得到特殊待遇。 依依不舍地从美人姐姐怀里离开,玲珑毫不客气地行使着纨绔少年的特权,又扑进他亲爹怀里,甜言蜜语不要命地往外说:“不过是个八字没一撇的女人,怎么比得上我父王重要呢?呵,就是再来十个我也会眼都不眨地选择我父王!父王,儿臣知道错了,你就别生气了吧,啊?” 寻常少年长到他这岁数,哪有还撒娇的,可他撒起娇来,非但不叫人觉得恶汗肉麻,反倒天真十足,让人很是受用。主要是玲珑长得太精致了,肃亲王看着这张与亡妻肖似的面孔,如何还舍得打骂? 再加上还有个夏青霜在边上说好话:“王爷,小王爷既已知错,还望王爷大人有大量,原谅他这一回吧,这一路上,小王爷可不停地念叨着您的好,说舍不得您呢。” 有这么个台阶下,肃亲王当然是装模作样一番就顺势接了:“你这丫头,就知道惯着他,他这臭脾气,本王看跟你脱不了干系!” 夏青霜抿嘴偷笑:“王爷过奖。” 肃亲王捋捋胡子,把怀里的儿子给扯开:“起开!像什么样子,多大的人了一点正行都没有!” 玲珑撇撇嘴:“多大的人了我都是个孩子。” 肃亲王被这臭不要脸的态度惊呆了,他忍不住敲了敲儿子的脑壳:“走,到前厅说去。” 顺便还留了夏青霜用午膳,并让人去夏府说一声。 夏青霜的母亲谷氏与王妃曾是一对无话不谈的好姐妹,只可惜天妒红颜,谷氏生下夏青霜后难产而亡,王妃心疼夏青霜,便将她接来王府照料,可以说在小王爷出生之前,王爷王妃就是夏青霜的爹娘,至于她那位亲爹,早在她娘去世后第二个月就迎娶了继室。若不是肃亲王与王妃看重夏青霜,还不知道夏青霜在夏府过得是什么日子! 肃亲王不能把自己的儿子教好,便将一腔热情都用在了夏青霜身上。夏青霜小小年纪,回到夏府便能智斗继母稳固地位,与肃亲王的教导可离不开。小王爷出生时她是亲眼看着的,后来王妃去世,临终前还叮嘱他们姐弟俩要好好相处,从那时起,夏青霜就发誓要照顾这个弟弟一辈子。 她为了小王爷,真的什么都能做的。 本来肃亲王不许她回夏家,认为那样腌臜的地方配不上他冰清玉洁的小侄女儿,可夏青霜却坚持要回去——并不是不眷恋王府,而是她即将及笄,若是还留在王府,只会带给夏家攀龙附凤的念头。就因为她由肃亲王及王妃抚养长大,夏家便狐假虎威,做了许多敛财刻薄的事。 夏青霜决不允许他们借王府的势! 她回到夏家后,也时常会来看望肃亲王跟小王爷,反正夏家是没有人管得住她的,她一时半会也不想嫁人,她那位好父亲与继母更不会为她张罗好人家,是以夏青霜今年都十八了,犹待字闺中。 肃亲王对她的亲事倒是很上心,只是左看右看,都不觉得有哪家儿郎配得上秀外慧中的夏青霜,于是这亲事就一直压着。他怕夏家人打夏青霜婚事的主意,还额外警告过他们一次,夏青霜的婚事,只有她自己能做主! 玲珑嘴里塞满了肉,肃亲王一边嫌弃地说能不能不要跟饿死鬼一样,一边又止不住地往他碗里夹菜。夏青霜笑着在边上给玲珑剥虾壳,白嫩的虾肉瞬间堆满了他的碗,真是神仙般的生活,享尽万千宠爱。 肃亲王还唠叨呢:“父王跟你怎么说的,你这么大点年纪,懂什么就嚷嚷着山盟海誓至死不渝?人家走的时候跟你说过没?求过你没?你看给你能的,你倒是追啊!你知不知道雷州那个地方,穷山恶水,毒虫蛇蝎无数,你以为你那心上人一家是去游玩的呢?好好的日子你不过,你要去吃苦,你也不看看自己德性,就你这娇气包,你到了雷州你能受得了?平时见个毛毛虫都吓得尖叫,那地方的蟑螂可有人的拳头大,飞起来吓不死你!” 玲珑悄悄看了一眼忍笑的夏青霜,在桌子下踢了他爹一脚:“干嘛这么瞧不起我!” 肃亲王根本没拿夏青霜当外人,他早把夏青霜当闺女了:“瞧不起你?本王说的不都是实情?霜儿你说说看,这小子是不是打小就怕虫子?” 夏青霜用公筷给肃亲王夹了一道他爱吃的菜,笑道:“王爷,小王爷都长大了,您这样说,他会不高兴呢。” 肃亲王嘟哝道:“屁大点小子,还知道要脸面了。” 玲珑呵呵一笑。 一顿饭吃的刀光剑影,但好在玲珑日常闯祸,肃亲王早已习惯,只要儿子不作死,不去搞那些容易伤害到他自己的事,怎么玩肃亲王都是没意见的。 夏青霜就更不会有意见了。在她看来,小王爷性情天真,并不像外面传言那般跋扈蛮横,仗势欺人。 玲珑吃饱了就犯困,顺势就趴在偏厅的美人榻上睡了,留下肃亲王跟夏青霜,夏青霜主动跟肃亲王说了玲珑突然转变了态度的事儿,还不忘开导老父亲:“王爷不必担心,小王爷吃不得苦,做事又向来三分钟热度,想来爱慕女子也是如此。” 她这么说小王爷,肃亲王不仅不生气还赞同点头:“这倒是,这臭小子干啥啥不行,就知道闯祸。他老老实实待在京城,有你在本王也放心了。这段时间夏家人可有为难于你?” 瞧肃亲王那副要是他们敢为难你本王就去宰了他们的凶神恶煞模样,夏青霜忍俊不禁:“拖王爷的福,我身边的下人都忠心耿耿,又有影卫可以用,没人敢欺负我。” 她坚持要离开王府回到夏家,肃亲王留不住,他又常年不在京中,便把手下的一支影卫一分为二,一半保护不省心的傻儿子,一半保护倔强的聪明闺女。 “那就好。” 夏青霜看了眼美人榻上张着嘴儿睡得正香的小王爷,走过去把毯子给他拉上盖好,又对肃亲王说:“王爷此番会在京城待多久?” “半年吧。”不管怎么说,他得陪着儿子把年给过了。 过完年夏青霜就十九了,小王爷也十六了,肃亲王对夏青霜的亲事感到很焦心:“霜儿可有心仪的儿郎?若是有,跟本王说,本王包你心想事成。” 夏青霜扑哧笑出声来:“王爷这话说的如土匪一般。” 肃亲王不以为意反倒很骄傲:“王妃在世时也总说本王是土匪转世,本王将霜儿视为亲女,无论什么事,霜儿都可以跟本王说,若是霜儿愿意,叫一声义父就更好了。” 夏青霜却轻轻摇头,她跟王府的关系,与夏家人无关,若是认了义父,夏家人汲汲营营,利欲熏心,她是疯了才会给他们攀上王府的机会。 肃亲王知道这丫头心里的想法,轻叹一声,没有说话。 玲珑睡着觉,眼前闪过的却是被他吞噬掉的,属于人类的记忆。 肃亲王功高震主,皇帝早已容不下他,只维持着表面和平,哪怕肃亲王养了个不成器的儿子,只要他活着一天,皇帝就不能高枕无忧。他早就想杀了肃亲王,将兵权揽入手中,小王爷追寻真爱而去,正是个千载难逢的机会。 肃亲王表面上不想管傻儿子,其实怎么能不管? 他哪里知道,自己已经卑微成这样,皇帝还是看不惯自己?那被小王爷爱慕的女子一家,本就是皇帝的诱饵,要引诱小王爷去往雷州——自然,不会让他活着到那儿。 肃亲王得知儿子半路失踪的消息,心焦不已,立刻出发去寻,皇帝趁此机会发难,夺了他的兵权又将他押下大狱。而为了救肃亲王,夏青霜别无他法,只得施计入宫,委身于老皇帝,换取了肃亲王一线生机。 她生得极美貌美,又聪慧温柔,皇帝被她迷得不能自已,竟昏庸到废了皇后要立夏青霜为后!夏青霜是肃亲王教导着长大,心机城府远超他人,她一直不肯相信小王爷死了,可从大狱被放出来的肃亲王已经去了大半条命,偏偏就在这时,皇帝身体每况愈下,他的几个儿子每次看到她的眼神都让她毛骨悚然。 他们丝毫不掩饰对这个美丽继母的企图。 执着追寻小王爷下落的夏青霜总算是找到了他,只是那时,身受重伤失去记忆的小王爷已经成了富人禁|脔,被折磨的不成人形。她恨极了! 夏青霜报复人的手段无比狠毒,她已经完全不再是曾经那个心存善念的姑娘,只想让这世上的人都为她的养父及弟弟陪葬。 皇子们要拉她下马,便称她是红颜祸水,要清君侧,斩杀妖后。夏青霜不肯向他们低头,便被活活勒死在已经傻了的小王爷面前。 肃亲王得知消息后怒极攻心,吐血而亡。 小王爷自然也讨不了好。 肃亲王还得势时,他在京城横行霸道,皇子们没少吃他的亏,如今能报复,谁会放过他?能保护他的父亲跟姐姐都已经死了,他又是个懵懂的傻子,那些人连个体面的死都不给他。 最终小王爷是在极致的折磨后,被溺死在便桶中。 而那位他心心念念的心上人,在他追去雷州的途中便哄骗他甩开了肃亲王给他的影卫,亲手将他推下深渊,害他万劫不复。那姑娘原以为能从此飞黄腾达,却不曾想小王爷有个厉害的姐姐,不仅入宫为妃迷惑帝王,还顺藤摸瓜找到了她谋害小王爷的证据,一家人尽数被夏青霜派人杀死,富贵荣华都不过大梦一场。 正在小声说话的肃亲王跟夏青霜都被美人榻上的玲珑吸去了注意力,只见精致的少年吧唧了两下嘴,睡得很开心很舒服,翻了个身,还吐了个泡泡,两人都忍不住笑起来。 肃亲王笑骂道:“臭小子,就是欠抽。” 嘴上这么说,他可从来没舍得抽过儿子一回,也就这次小王爷跟他闹别扭非要去雷州,他才没忍住用鞋底抽了他屁股两下,没使多大劲,熊孩子就哭天抢地的,气得肃亲王不想理他! 暗地里还是派了影卫保护,他就得了这么个儿子,是亡妻给他留下的唯一念想,如何能不担心呵护? 等到玲珑睡醒,夏青霜已经不在了。他从美人榻上爬起来盘腿坐着,挠挠睡得有点乱的头发。肃亲王就在边上一边读兵书一边看着他,见他醒了,语气凉凉:“哟,试图追爱的小王爷醒啦?怎么,梦到你心上人了?看你睡得都流了满地口水!” 玲珑不在乎老父亲酸溜溜的嘲讽,他甜笑着说:“什么心上人,哪里有父王重要?” 肃亲王很受用,嘴上却说:“比你父王重要,怎么不看你随父出征?本王去军中一年半载,也不见你几封书信,听说你都会写情书了?来写一封,让父王也见识见识。” 小王爷为了追求心上人可闹了不少笑话,但玲珑是坚决不会承认的,他睁着眼睛说瞎话:“情书?什么情书,我怎么不知道?完全没听说过!” 632|第五十四片龙鳞(二) 第五十四片龙鳞(二) 肃亲王可太了解他儿子了, 这小王八犊子……等一下,他是不是把自己也给骂了进去?反正这小兔崽子打落地起就没有个消停的时候, 胸无大志也无点墨, 一心只想吃喝玩乐。肃亲王虽然没把自己儿子教导成文武双全的奇才,却也没把他教坏, 小王爷顶多是性子骄纵任性了点, 兴许还有点儿不讲理, 但除此之外, 他勉强还算是个好孩子。 至少那种鱼肉百姓欺男霸女的事儿, 小王爷是不做的。你看他没事儿学人家喝花酒, 其实影卫都把他的一举一动报给了肃亲王, 他儿子冰清玉洁着呢!说喝花酒就只喝花酒, 别的啥也不干! 当然,这也是肃亲王觉着儿子年纪还小,不能沾女人伤了身。不信你看那个皇帝, 为什么就比肃亲王大个七八岁, 却老了一圈?还不是十三四岁时就有宫女启蒙,此后沉溺美色一发不可收拾?可不像他肃亲王,直到娶妻生子才碰女人, 并且妻子死后一直洁身自好, 从不动别的心思。 但与此同时,他把儿子养的太过天真,否则也不会被个姑娘三言两语就骗得团团转,还死心塌地要跟人家去雷州, 梦想为爱仗剑走天涯。 唉,肃亲王都不好意思说,就他儿子这小鸡仔儿样,他一根手指头都能戳倒。 虽然他嫌弃他亲儿子,可他不许旁人嫌弃啊!那姑娘表面上跟他儿子来往的热乎,背地里又跟其他人搭线,肃亲王懂,不就是吃着碗里看着锅里嘛,不就是因为他儿子只靠他这个爹嘛,不就是因为他这个王爷深受皇帝忌惮说不准哪天就没了嘛!所以人家姑娘要放长线钓大鱼要多多考虑,他都懂~个屁! 就算懂也非常生气!他儿子哪里不好?就这小肉脸,拿出去在这京城,有哪个姑娘能比他好看?更别提他儿子还爱干净! 因此小王爷那位心上人在肃亲王面前讨不了好,肃亲王看似是脾气暴躁的糙汉子,实则心细如发。他若是不这样表现,皇帝说不得要怎么害他呢!他表现出来的,只是愿意给外人看的。 否则也不会教出夏青霜那么个出色的姑娘不是? “父王。” 肃亲王看了一眼倒霉儿子,瓮声瓮气地应:“干嘛!” “我也到了该娶媳妇的年纪了吧?” “你急什么?你父王我当年二十才娶你母妃呢!不照样把你生了出来?” 玲珑淡定道:“那能一样吗,我母妃不是比你小好几岁吗,你老牛吃嫩草也好意思说,母妃刚及笄就眼巴巴地把人娶进门。” 肃亲王被儿子揭了老底心中十分悲愤:“放你的狗臭屁!老子当年跟你母妃那是两情相悦天生一对!你凭啥跟老子比!你毛都没长齐呢!老子当年成亲时那已经是威风凛凛的大将军了!你算个啥!” 玲珑冷眼看他爹跳脚,呵呵一笑:“老男人。” 肃亲王作势脱鞋抽他,玲珑下一秒就变脸,抱住肃亲王胳膊撒娇:“父王,人家是认真的,人家真的想娶媳妇了。” 肃亲王想都不想就说:“你要是想娶那个什么秋静竹,那绝不可能。” 玲珑说:“我不娶她。” 肃亲王愣了下,这昨天还为了秋静竹跟自己吵架的傻儿子,今天就移情别恋了?“那你要娶谁?” “父王你就说你觉得谁配得上我吧!” 这倒是,肃亲王自己对儿子有千百句吐槽,却不容别人说小王爷一句不好,在他看来,他儿子跟闺女那是顶顶可爱的,谁都不能说一句!夏青霜十九了没嫁人外面议论纷纷,之前肃亲王在军营不知道,回来后大发雷霆,把那些个长舌头的家伙给狠狠整治了一遍,现在再也没有人敢说夏青霜是嫁不出去的老姑娘了! 可真要说谁配得上他儿子,肃亲王真的很苦恼。 他这儿子吧,养得比公主都娇气,衣食住行都要最好的,一般姑娘还真受不了他,必须得找个能照顾他的。 肃亲王想来想去也想不到人,可他儿子想娶媳妇,他这个当爹的能不给他打算吗?由他来决定,总比那个秋静竹好! 肃亲王愁啊愁,愁到夏青霜再来王府时看到他这副愁容都忍不住问了,肃亲王就把自己犯愁的事儿给说了出来,夏青霜想了想,轻声道:“若是王爷不嫌弃,我倒是有个人选。” 肃亲王眼睛一亮:“真的?霜儿提出的人必定靠谱,来跟本王说说是谁?” 夏青霜淡定道:“王爷觉得我如何?” 肃亲王愣住了,立刻摇头:“不行不行不行绝对不行——” 夏青霜还以为是看不上她呢,结果下一句肃亲王就大声说:“本王怎么能让那小兔崽子毁了你一辈子呢!不行!绝对不行!本王还要给你寻个乘龙快婿,怎么也不能便宜了玲珑那臭小子!” 夏青霜忍不住笑出来:“王爷,您听我细说,我之所以这样提,也是有原因的。” 闺女说话肃亲王当然老老实实听,可以说这世上皇帝他不怕,唯一怕的就剩下这一手养大的闺女了。虽说没有血缘关系,但比有血缘关系的都亲。 “过完年我便十九了,一直拖着不嫁人,一方面是不想夏家拿我的婚事要挟,一方面,也是我不想嫁人。” 夏青霜声音温柔,“我很感激王爷将我养大,也真心将小王爷当作弟弟看待,王爷想找能照顾小王爷的人,我不就是最好的人选么?且王爷大可放心,日后小王爷若是遇到了心爱的姑娘,那位姑娘又有德行,青霜必定不会占据小王妃的位子……” 肃亲王大手一挥:“那不行,玲珑要是娶了你,这辈子就只能有你一个不得有别人,反正也是他自己要娶媳妇……哎呀你这一说本王才发现,这个想法真是妙极了!” 他舍不得儿子,也舍不得闺女,这俩要是成亲那不是皆大欢喜?!他早就想把霜儿从夏家接回王府住,可霜儿非说什么避嫌,这让玲珑娶回来,不就是名正言顺的一家人了?他再出征也能放下心,有霜儿在,玲珑绝对闯不出什么祸来! 妙啊! 肃亲王是个行动派,他立刻起身:“本王去找玲珑与他说道说道!” 夏青霜连忙叫住他:“王爷千万不要逼迫小王爷,否则小王爷不愿意的话,我是不会嫁的。” “好好好。”肃亲王连连点头,“本王一定和颜悦色地跟他谈。” 他着急地跑了,留下夏青霜在原地失笑,她觉得自己很卑劣,为了阻止小王爷继续迷恋秋静竹,再加上自己贪恋王府的温暖,居然想着要嫁给一个比自己小了三岁,还是自己一手带大的弟弟……只是想想,夏青霜就有些后悔了。 兴许她不该提的。 肃亲王一路狂奔到玲珑院子里,就看见他那比闺女都精致秀气的儿子正舒舒服服躺在美人榻上,左右各一个美婢给他打扇,边上还有一个美婢用纤纤玉手剥葡萄喂他……看得肃亲王额角青筋直跳,这臭小子!“给老子起来立正站好!” 玲珑跟没骨头似的看他一眼:“干嘛呀父王,对我这么凶?” 软趴趴娇滴滴的,偏偏又没有小姑娘那样的脂粉气,兴许是因为才十五岁的缘故,容貌过于美丽,便显得中性,并不娘气,就连撒娇卖痴也是讨人喜欢的。 肃亲王尴尬地清清嗓子,把婢女们都赶了出去,玲珑不高兴地坐起来自己拿了一颗葡萄吃,“父王来干嘛的?” 说着分了一串葡萄给肃亲王。 肃亲王接过来,面部表情相当严肃:“你自己说想娶媳妇对不对?” 玲珑点头:“嗯嗯。”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对不对?父王给你的人生大事做主,你没有意见对不对?” 玲珑继续:“嗯嗯。” “那你看你霜姐姐如何?” “很好啊。”玲珑吐掉葡萄皮,“不过霜姐姐看得上我吗?我可是琴棋书画诗词歌赋样样通九窍。” 肃亲王正想骂他不要脸,就听他又接了一句:“就是一窍不通。” 老父亲瞬间笑骂道:“你个不要脸的也好意思说!亏得霜儿不嫌弃你!本王可跟你有言在先,你要是答应娶霜儿,日后这一生都只能有她一个妻子,不得有二心!那什么乱七八糟的阿猫阿狗,你最好给本王忘得干干净净!” 玲珑继续吃葡萄,不停嗯嗯,态度顺从的不像话,肃亲王非常怀疑臭小子根本没把自己的话当回事。但不管怎么说,小王爷是答应了,他得赶快,趁热打铁把霜儿接回来,这门亲事就这么定了! 肃亲王一走,玲珑就懒洋洋地瞬间又倒回美人榻上,悠哉悠哉地又塞了一颗葡萄。 娶媳妇什么的,很难么? 不就是一句话的事儿? 真搞不懂那些母胎单身的人啊。 夏青霜得知小王爷想都没想就答应了,也有些无奈,那孩子便是随波逐流的性子,她不想嫁给旁人,因此虽然对小王爷没有男女之情,却愿意照顾和保护他一辈子。即便王爷说不许小王爷有二心,夏青霜也是打算好的,若日后小王爷真的有了心爱的姑娘,她必定不会拦着他,会主动退位让贤。 本身她已是占便宜了。 肃亲王做事那叫一个风风火火,立刻就带着媒人上夏家去了,夏家人被他吓得战战兢兢,肃亲王虽然看不上他们,却要给夏青霜做脸,不仅三媒九聘齐全,还把儿子给拾掇了一下一起带上,并且勒令他今天是要去提亲,不许他穿那些花里胡哨的衣服! 玲珑只好认真打扮。 出来的时候肃亲王都没敢认,这一身大红锦袍头戴玉冠俊秀出众的少年真是他那不着调的纨绔儿子?哎哟瞧瞧这翡翠抹额,寻常人带了定然压不住,偏偏他儿子戴了就好看的跟画里的人一样! 夏家家业不大,也就剩个基本没什么意义的成安伯的虚衔,世袭下来一点实权都没有,倒是夏家家主那攀龙附凤的心思不比任何人差,见天儿想把貌美如花的长女送给人做妾好换取自己仕途的一帆风顺。要不是肃亲王亲自上门勒着他脖子警告他,夏青霜早被他送人了!也因此,夏青霜对自己的父亲跟祖母压根没有什么期待,也没什么感情。 夏伯爷的继室嫁进来后又生了一对子女,比夏青霜小一些,也都到了说亲的年纪,但顶头的夏青霜一直未嫁,后面的次女也不好嫁人,为这继室杨氏没少算计过夏青霜,只可惜她每回算计夏青霜,最后吃亏的都是自己。久而久之,也不敢再去招惹夏青霜了。 这回肃亲王上门提亲,杨氏还以为是给自己的女儿提呢,肃亲王说是求娶夏青霜后,她脸上的笑容瞬间变了,又不敢对肃亲王无礼,于是表情显得极为怪异。 夏青霜的妹妹,也是杨氏的亲女夏红雾就在边上羞答答地偷看玲珑。 谁说这位小王爷一无是处了?至少人家这尊贵的出身跟绝世的容貌,就是其他人一辈子都赶不上的! 她那个老姑娘大姐何德何能? 夏青霜面色沉静地坐在一边,杨氏阴阳怪气道:“这别人家的姑娘,知礼守礼的,都知道媒人上门自己回避,也就咱家这大小姐,向来比旁人有主意。” 肃亲王脸色一沉,“本王来提亲,你把你女儿带出来做什么?真是上梁不正下梁歪!原配缠绵病榻便勾引人家男人,生出来的女儿也是一路货色!” 杨氏脸一白,肃亲王是怎么知道的…… 夏青霜微微一笑,看向始终一语不发任由继母作践自己的父亲跟祖母,她知道,他们是想给她个下马威,警告她他们是她的长辈,能够拿捏她的婚事。只可惜,她从来不是孝顺的人:“夫人真是瞎了眼,这位可是手握百万大兵的肃亲王,边上还有小王爷,你一个诰命都没有的普通妇人,王爷免了你的礼数,可不是要你这样无礼说话的。” 玲珑在边上给他爹和他霜姐姐应和:“就是就是!” 夏伯爷赶紧道歉,也是他被猪油蒙了心,自打想把长女送给人做妾被肃亲王教训了一顿后,他再见着肃亲王就浑身发抖,这回也是被杨氏说得心动——两家若是成了亲家,那、那不是大大的好事嘛!自己说不准也能飞黄腾达,哪怕肃亲王手指缝里落下来的一丢丢好处呢! 夏青霜冷眼看着父亲谄媚的模样,几欲作呕,她突然开始怀疑起自己的决定,既然搬出王府是为了不让夏家借势狐假虎威,那么又为何要嫁入王府呢?就因为自己不想嫁人,便拿小王爷当挡箭牌?这也太卑劣了,她跟夏伯爷又有何区别? 眼看夏伯爷跟老夫人就要提出一堆要求,夏青霜眼神冰冷,就要说出婚事作废的话,谁知双手却突然被人握住。她愣了一下,低下头,却看见一双白嫩纤细的手,这手比女儿家的都娇嫩好看,却又格外温暖。 是玲珑。 “得了吧。”玲珑翻了个白眼,他爹虽然脾气暴,但讲理,有些话还是适合他这个不学无术的纨绔小王爷来说,“我父王是来通知你们的,不是征求你们意见的。真把自家当王府亲家了?是本来的官位就不想要了?!我父王捋你这个小伯爷还是轻轻松松的。” 他这么一威胁,夏家人立刻从得意忘形中清醒过来,夏伯爷又被肃亲王的暴力阴影统治,他哆哆嗦嗦地说:“都、都听王爷的,都听王爷的……” 肃亲王微微一笑,分外温和:“早这么说不就没事了吗?” 夏青霜冷若冰霜,丝毫不见动容,也不因夏家人的表现感到丢脸。可以说她从未将自己当作夏家人,自然也不会管他们死活。 于是这婚事就定了下来。肃亲王特别着急,他要把闺女带回家,一家三口过这个年! 因此婚期就定在一个月后,这可以说是非常着急了。 消息传出去,惊讶者有之,艳羡者有之,幸灾乐祸者亦有之。 总的来说,夏青霜这个出身,嫁入王府,还是小王爷的正妃,绝对是她高攀了。反正她在娘家这段时间,夏红雾嫉妒的要死,对着她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说话也阴阳怪气满是嘲讽。夏青霜可不惯着她,夏红雾敢讽刺,她就敢让人去刷夏红雾的嘴,夏红雾在她这吃了几次亏渐渐地也不敢造次,只敢拿怨恨的眼神盯她。 盯又不会少几块肉。 世人都在观望肃亲王府的这门婚事,甚至有人怀疑肃亲王根本不疼小王爷,否则怎么会给小王爷找了这么个大了三岁还出身不显的老姑娘? 然而这样想的人很快就打脸了! 别的不说,肃亲王府的聘礼那绝对是独一份!十里红妆绝不夸张!聘礼一抬又一抬地送入夏家,夏家顿时被人羡慕的要死,可只有夏家人才知道苦,原以为那些聘礼是给他们的,毕竟他们怎么说也都是夏青霜的娘家人,可谁知道聘礼全抬进夏青霜院子去了! 一点也没给他们剩下! 杨氏带着夏红雾去看过一次,那箱子一打开,我的老天爷!全是价值连城的金银珠宝!什么珍贵的稀有的都有!看得杨氏母女眼都红了,恨不得扑上去抢! 可惜肃亲王还派来了几个眼神凌厉的婆子,就盯着她们,杨氏想摆继母的谱儿,那婆子更厉害,直接说大小姐如今是未来的小王妃,要杨氏这个没诰命的磕头行礼! 杨氏什么谱儿都摆不起来,只能灰溜溜地走,听说回去后把茶碗花瓶都给摔了。 这些送出去的聘礼,到一个月后大婚时,又都一样不少地抬回了王府——夏青霜才不会把它们留在夏家呢,那不是肉包子打狗么,再说了,夏家人根本就不配! 她全然不在乎名声,也不在乎世人如何评价她,甚至连成亲,她的心中都是无比平静的。 她发过誓,要用自己的一生来回报王爷王妃的恩情,她会用自己的生命照顾与保护小王爷,直到自己死去。 给她梳妆的婆子笑眯眯的,手艺极好,夏青霜闭上眼睛让她为自己上妆,直到听婆子说这嫁衣是小王爷亲自画的花样才愕然睁开眼:“……你说什么?这嫁衣是小王爷画的?” “是啊。”婆子一脸喜气洋洋,“小王爷不仅亲自画了花样,还亲自盯着人绣出来的呢!小王爷对小王妃可真是有心了。” 夏青霜有些出神,她从没想过没心没肺的小王爷会想到这么多。嫁衣对女子而言,一辈子仅有一次,非常重要,夏青霜心中对嫁人并无期待,可她也是个普通女子。 纤纤玉指轻轻抚过质地极佳的嫁衣,她昨日看到这嫁衣时便觉得非常美丽耀眼,不曾想是小王爷亲自画的花样……他竟然还有这样的才能,她却浑然不知,看样子,是她还不够了解他。 待到吉时,新娘上轿,按理说这里应该要有兄弟来背她出门,可杨氏所生的儿子怎么会来背她?他们只是在边上看着,脸上毫无喜色,完全没有祝福的意思。 夏青霜也不在意,正要婆子搀着自己走,就看见一个小丫鬟喘着气跑过来:“小、小王爷来了!” 夏青霜一愣。 她伸手撩起凤冠的珍珠帘,露出精心妆点过后清丽绝俗的容颜,美丽的眼睛里闪现出错愕的情绪。 玲珑也是一身喜服,他今日打扮的格外正式,就连神情看起来也严肃许多。 他脸上本是没有表情的,看见夏青霜,才眉眼弯弯露出一个笑来。 那笑又暖又好看,夏青霜顿觉眼眶一酸,竟是想要落泪。 玲珑眼中只看到夏青霜,他大步跨过来,冲夏青霜咧嘴笑:“霜姐姐,我来带你回家。” 夏青霜松开手,珍珠瞬间遮住她泛红的眼眶,她看着在自己面前蹲下的少年,不知何时,他已比她高,比她强壮,甚至背的动她了。 不再是那个吮着手指头要姐姐带着的小孩子。 633|第五十四片龙鳞(三) 第五十四片龙鳞(三) 这古往今来, 就没见过新娘子出门是叫新郎官给背出去的……杨氏在边上有心说一句于理不合,奈何胆子不够大, 至于她的好女儿夏红雾, 那嫉妒的眼神都化作了阵阵刀子雨,恨不得把夏青霜给戳透了! 夏青霜趴在玲珑背上, 他比她想象中的更加宽厚, 背起她来脚步稳健, 一步一步朝院子外面走。夏青霜双手搂住玲珑的脖子, 泪水悄悄掉下来, 顺着玲珑的脖子滑入衣领。 轿子早已备好, 玲珑亲自把夏青霜背到了轿子前, 她在婆子们的搀扶下从他背上下来, 正要自己进去,却又被玲珑一个打横抱起来!这下就算是夏青霜也无比惊讶:“小王爷……” 玲珑冲她笑:“怎么能让霜姐姐自己走呢,万一累着怎么办?” 竟是亲自将她抱入轿中, 这才旋身而去, 夏青霜怔怔地看着大红色的帘子缓缓落下,一时心头悸动,却是一句话也说不出。 轿子走得慢, 两边还有丫鬟婆子跟她说话, 夏青霜只是安静地听,出乎意料的,离开夏家,她没有半分不舍, 甚至有种说不出的释然,反倒是即将嫁入的王府,让她有了强烈的归属感。从没有哪一刻,夏青霜如此渴望着回到王府,渴望着与王爷还有小王爷成为真正的一家人。 肃亲王今天嘴巴都要咧到耳后根了,只看他表情就知道,他对这个出身不显又年纪颇大的儿媳妇是多么满意,笑得见牙不见眼的。特别是新娘子到的时候,他作为长辈,居然还亲自到门口迎接! 这一路有不少看热闹的百姓,纷纷赞叹于肃亲王府的大手笔,还有他们对新娘子的看重。那骑在骏马上胸戴红花的小王爷也是十足十的俊俏,看得许多大姑娘小媳妇脸红心跳的,小王爷看起来也很是开心,笑起来特别阳光爽朗,看得人心花怒放。好些个胆大地就喊小王爷新婚快乐,还有人洒钱跟喜糖呢! 哇,这就是前些年皇帝最疼爱的女儿出嫁,也没有这么多嫁妆啊!说是十里红妆一点都不夸张! 夏青霜坐在轿子里,自然也听得到婆子丫鬟们对百姓言辞的叙述,她在心中暗自发誓,一定会保护和照顾好小王爷,决不让王爷有任何后顾之忧。 到了王府,夏青霜又叫玲珑从轿子里抱了出来,王府周围围绕着许多看热闹的百姓,他们都被这桩大喜事所感染,脸上兴奋的笑容遮都遮不住,王府也大方,派了人四处派红包跟糖,百姓们就更高兴了,那祝福的话是一串儿一串儿往外说。等看到俊秀精致的小王爷把小王妃抱出来,现场顿时迸发一片尖叫! 夏青霜从脸到脖子根都红了,好在她的凤冠遮住了脸,除了离她最近的玲珑,其他人瞧不出什么来。 “……快放我下来。”她轻声说,“叫人看见成何体统?” 玲珑却已抱着她跨过火盆,笑道:“就是要叫人看见,他们才知道咱们家你最大。” 夏青霜略微挣扎了两下就放弃了,人前她还是要给小王爷留脸面的,也是怕她挣扎他一个失手,摔了事小,丢人事大。 肃亲王今日也穿了身喜气洋洋的朱红色长袍,坐在主位上正儿八经的,就是脸上的笑掩饰不住。他旁边则放了先王妃以及夏青霜生母谷氏的牌位——从夏家出来时,他们都没有拜别父母长辈,毕竟夏伯爷跟杨氏那种人不配。 拜过了天地高堂,夫妻对拜后,夏青霜便先被送进了洞房,出乎意料的,她以为玲珑会在前面待很久,没想到他回来的很快,只身上有些酒味儿,人瞧着倒是还清醒。 无论何时,只要跟玲珑在一起,夏青霜就自动开启老妈子模式,屋子里那么多下人,她还是站起身:“快坐下休息会儿,我给你擦擦脸。” 完全没有新嫁娘的娇羞,仍旧是平日里的姐姐做派。 玲珑可不惯着她。 他一把反扣住夏青霜的手腕,夏青霜愣了下,就听小王爷笑说:“还是先挑盖头吧,霜姐姐这凤冠戴的不重么?” 少说得有二十来斤吧? 这倒还真说对了,夏青霜头都要被压断了! 玲珑用喜称挑起了盖头,又帮她把凤冠取下,愈发显得今日精心妆扮的夏青霜貌若天仙。她生得清冷,仙气十足,惟独看玲珑的时候眼神是柔和包容的,仿佛无论他闯了什么祸,她都会为他收拾烂摊子。不管他想做什么,她都会保护他、照顾他。 打小就是这样。 喜娘端过托盘,托盘上是一盘半生不熟的饺子跟两杯合衾酒,玲珑先把两杯酒拿到手上,夏青霜被迫与他喝了交杯酒,又看向那盘饺子。她骨子里是知礼守礼的女子,知道那饺子要吃,谁知还没摸到筷子,托盘就被玲珑推开。 他娇气,便是煮熟了的饺子,若是不满意都不会吃,更何况是夹生的?“拿走,这种半生不熟的谁要吃?霜姐姐也不吃。” 难吃死了! 这饺子里包的是桂圆松子仁一类的东西,图的就是个早生贵子多福多寿的好兆头,奈何玲珑从不会在人类世界留下龙之血脉,因此吃不吃意义都不大。 何必让美人儿受罪呢? 小王爷任意妄为,喜娘也不敢说什么,只好在小王爷的命令下带着人退了出去,边退先愁这于理不合呀……她们可是要伺候小王妃梳洗的,这小王妃发髻未拆喜服未换,小王爷能行么? 屋里一没了人,夏青霜就不用给玲珑留面子了,柔声道:“那饺子吃了也无妨,小王爷怎么又任性起来了?” 玲珑跟她坐在一起,抓住她的小手把玩,从细嫩的手指头到粉润的指甲,又捏又揉的。夏青霜也很好脾气地任他折腾,觉得还是有些话得跟他讲清楚。“小王爷,我能嫁你,是我上辈子修来的福分,可我知道……” 玲珑打断了她的话不让她继续:“那些都过去了。” 夏青霜愣了下:“……嗯?” “既然我们成亲了,以后自然要好好过日子才是。”玲珑正儿八经地说,“难道我们要当一对表面夫妻吗?今天晚上你是不是还想让我去别的房间睡?” 夏青霜:??? 难道不是吗? 她看着面前仍旧精致貌美的少年,却发现对方眼底深不可测,是连她也不敢去触碰、甚至微微颤抖的东西。夏青霜莫名被他看得心慌意乱,连忙低头:“我不是这个意思……” 明明是从小看到大的弟弟,怎么、怎么突然间……像是换了个人似的,弄得夏青霜心跳如雷,直觉感到危险,连话都说不利索了。 她虽然独立自主,但到底母亲早逝,继母不仁,出嫁前也没人跟她说过新婚夜应该是什么样子的,肃亲王是个糙汉子长辈,当然也不可能想得这么细致。玲珑倒是想到了,却没让人教夏青霜,毕竟别人耳传口述的,哪里抵得上自己亲自教导来得有趣呢? 他宛如盯上了猎物的猛兽,盘算着要如何将这美味的姑娘拆吞入腹。 夏青霜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意识便被弄得模模糊糊,她剧烈地喘了几声,又是羞耻又是慌乱,总算是没了那副稳重端庄的姐姐模样,像是个涉世未深的小姑娘了。 这种时候,她抛去了所有想法,心中只剩下了玲珑——只有他是能信任、能依靠的。 外头守着的丫鬟们都未经人事,所以还好,可婆子们都懂啊,哎哟,那一个个老脸羞红,她们家小王爷看着比姑娘家都秀气,没想到这么猛咧!她们可得在这守着,免得待会儿小王爷要叫水传膳却没有人,那可不行! 婆子们都是老早在王府伺候的,小王爷也是她们看着长大的,青霜姑娘是个好姑娘,如今又成了小王妃,可真是天大的好事,虽说比小王爷是大了三岁,可老话怎么讲,女大三抱金砖!这不,她们家小王爷不就勇猛起来了嘛! 婆子们纷纷偷笑,搞得小丫鬟们面面相觑,完全不知道这些妈妈在笑什么。 待到小王爷叫水,已是数个时辰后,婆子们抬水进去是头也不敢抬,都是几十岁的人了,闻着这屋子里的味儿还心怦怦跳,真是丢人。 而夏青霜根本连根手指头都没力气了,她软软地依偎在玲珑怀里,他平日穿衣服看着斯文纤细,没想到脱了衣裳,胸膛结实不说,还有坚硬的腹肌……难道他平日里招猫逗狗都是假的?明明是个弱不禁风的小纨绔……怎么、怎么这么蛮不讲理?! 玲珑拥着美人儿心情极好,过程中夏青霜几次几乎生气,奈何他是个混不吝的,从不在意脸皮,稍微作弟弟状撒个娇,她便立时软化,玲珑寻着了对付夏青霜的窍门,那还不是他想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 夏青霜总算是明白姑娘家和为人妇的区别了,她现在再看玲珑心中别扭,却又有种说不出的亲近依赖,不管怎么说,是彻底没法单纯地将他当弟弟看了。 而是深刻无比地意识到,他是个男人,是……她的男人。 这跟她本来想的不一样! 玲珑又不像这个时代的大多数男人性格冷硬,他是不吝于说甜言蜜语的,更能揣摩到夏青霜的心理活动,不让她对他有丝毫芥蒂。关于秋静竹他一早解释的清清楚楚,只是年少轻狂不懂事,其实那并不是爱慕。又说心里一直爱慕的是她,以后一生都只守着她一个人过。 火辣辣的情话听得夏青霜面红耳赤,偏他还一定要她回应,半点都不听她的话了! 她只好模模糊糊地说了好些……被他逼着说的话,迄今为止还不想见人。 玲珑也知道这一点,让婆子们把水放下,待会儿传膳,等屋里没人了才起身。 他好像都不知道害羞两个字怎么写,夏青霜无意中抬头,就看见他松开了她,坦荡荡地下床,连个衣服都不穿! 真要说起来,小王爷的皮肤比姑娘家还白皙娇嫩,穿着衣服时叫人觉得他很瘦弱很没力气,可衣服一脱才知道,那是穿衣显瘦脱衣有肉,夏青霜感触最深。 她羞得不行,大脑一片空白,什么端庄什么姐姐全被抛到了九霄云外,她现在听小王爷说话都感觉自己头顶要冒烟了! 然后自己就被抱了起来,夏青霜惊叫了一声,快羞哭了:“你、你干什么……” 外面的婆子们发自内心地感叹:年轻可真好啊! 她们后来又进去换了干净的床褥,便看见穿着寝衣的小王爷搂着小王妃在怀里喂她吃东西,对上婆子们的视线,小王妃还被呛到了呢!大家都是过来人谁还不懂啊,平日里就见青霜姑娘知进退懂礼数,做什么都游刃有余,没想到成了新妇,居然害羞成这个样子! 夏青霜最后是眼角含着泪睡着的,她原以为自己嫁入王府的第一夜定是一人独眠,却不曾想会被人这样拥在怀中紧紧禁锢。被禁锢的不仅是身体,还有她的灵魂。 不过夏青霜是十分自律之人,她的生物钟很准时,早睡早起,可新婚之夜显然与寻常日子不同,待到她一觉睡醒,天已大亮,她立刻想起今日要给肃亲王奉茶,可自己还被抱得紧紧的,就喊玲珑:“小王爷,小王爷,快醒醒,该起身了……” 话没说完小嘴儿就被堵住,结结实实被吻了个窒息,然后他就把头埋进她胸口继续睡。 夏青霜脸红得快要滴血,只好拽玲珑的头发,可是又心疼,不舍得太用力。这不痛不痒的能叫醒玲珑才怪了,他直接抱着她翻了个身,整个人压在她身上,活似把夏青霜当成了心爱的抱枕,不肯放开。 夏青霜被压得不难受,但浑身上下只剩下眼珠子可以动就不那么舒服了。万般无奈下,她只要张嘴咬小王爷的喉结,这倒是一下就把人咬醒了,只是那双漂亮的黑眼睛一睁开,夏青霜瞬间紧张起来: 他又拿那种深沉难测的眼神看她了! 不过玲珑显然是很人性化的,他看了她一会儿,就慵懒地翻身回去,让夏青霜趴在自己胸口,懒洋洋地问:“霜姐姐不困了?” 他又叫她姐姐…… 事实上夏青霜现在听他叫姐姐就浑身发软,昨天晚上他也是,不管怎么着都是要叫姐姐。什么姐姐这里舒不舒服,姐姐快不快乐之类的……还有些羞于启齿的,夏青霜想起来都全身滚烫,她以后还怎么直视他叫她姐姐! 最后她佯作镇定,强行冷静:“时候不早了,咱们该起身了,我还要给王爷奉茶呢。” “可以,但没必要。”玲珑打了个呵欠,“这个点父王早就出门溜达了,咱们家没那么多规矩,日后你是主母,都你说了算,我跟父王都听你的。” “哪有这样的。”夏青霜小声说,“礼不可废。” “都是人定的规矩,有什么废不废的。” 说着又打了个呵欠,嘟哝说:“我昨儿晚上可卖力气得很,再让我睡会儿呀。” 夏青霜现在懂他说的卖力气是指什么了,羞赧至极,连看他一眼都不敢。 玲珑又抱着她睡了好一会儿,夏青霜想尽了法子才从他怀里钻出去,轻手轻脚地掀开被子,意外地发现自己已经恢复如常,身上没有丝毫不适。她想了会没想明白,干脆不想了,怕吵到玲珑,她便自己洗漱,没有叫人进来伺候。 好在外间的温水是一直备着的。 不过梳头这种事一个人还是很难办,而且夏青霜不会梳妇人发髻,只好先披散着一头青丝,她对镜自照,恍然发现自己居然容光焕发,气色白里透红,瞧着好极了! 过去的她总是一个人,心有郁结,怎么看都是清冷过于人气,然而仅仅是过了个新婚夜,她看起来就……这镜子里倒映出的娇羞女子,真的是她吗? 夏青霜做梦都没想过自己也会露出这种表情。 她双手捧住滚烫的两颊,又用手扇风想让脸上的温度降低些,一时不察,叫人从背后抱了个满怀。 不是玲珑又是谁? 他容颜昳丽,眉眼精致,身上袍子半穿不穿,露出一大片洁白细腻的胸膛,瞧着勾人极了。夏青霜被他抱得浑身发软,轻轻拍他的手:“起来了就把衣服穿好。” 玲珑声音几不可闻:“霜姐姐给我穿呀,伺候夫君,可是你应该做的事。” 他这分明就是在调戏她! 夏青霜忍着羞涩,扭过头,双手微微哆嗦,却还固执地给玲珑把衣服扣子给扣起来了,不让他这魅惑的一面继续动摇自己。 玲珑笑着看她跟个老学究般一个一个把他扣子扣好,这才叫人进来伺候。 丫鬟给夏青霜梳头时,他就笑眯眯地坐在梳妆台专注而仔细地看,仿佛世上再没比她更美的姑娘。等到丫鬟们为夏青霜点妆,他才挥手让她们走开,随手拿起螺子黛,要为夏青霜画眉描眼。 夏青霜向来是惯着他的,也不介意自己的美貌会不会被糟蹋,出乎意料的,玲珑点妆的手艺比丫鬟们都要出色,夏青霜本就是绝色美人儿,叫他巧手一点,更是美得惊心动魄! 只是夏青霜心中不由得想起小王爷曾经总爱往那烟花之地去,是不是在那儿学到的本事?这样一想,不知为何,她就开心不起来了。 连忙在心中喝斥自己贪心不足,正是此时,玲珑又捏住她的下巴,指腹上染了口脂,在她粉润柔软的唇瓣上轻轻一擦,胭脂红衬得她气色格外好,眼角眉梢都是娇媚喜悦。 “我可没给别的女人这么做过。”玲珑凑在她耳边轻声说,“霜姐姐是唯一一个。” 夏青霜立刻就被抚慰到了,她假装不在意地看他一眼:“……我可没问你。” “是我自己要给霜姐姐解释。”玲珑笑嘻嘻的,“那接下来请霜姐姐给我穿衣。” 她心里喜悦,却还是体面而端庄地说:“不是有丫鬟在……” “那怎么能一样呢?我可是有主的男人,别的女人不能碰。”玲珑伸开双臂让夏青霜给自己套上中衣,“难道霜姐姐不愿意给我梳头穿衣?” 自然不会不愿意。 夏青霜飞快瞥了他一眼,拉着他在梳妆台前坐下,拿起象牙梳为他梳发,这一头黑发比她的也差不了多少,又柔又滑,瀑布一般。她心灵手巧,很快就把玲珑的头发束起来,又为他戴上发冠与抹额,夜里还无法无天的小恶魔瞬间就变成了翩翩如玉的小王爷,天生眉眼带笑,看得夏青霜心跳不已。 她过去见他,从未如此,只把他当弟弟看,可、可最近也不知怎地,总是止不住耳红心跳,活似情窦初开的小姑娘。 明明都是同一个人,怎么感觉……就不一样了呢?难道是因为他们成亲了? 夏青霜想不明白这一点。 两人正式出门,正好赶上跟肃亲王一同用午膳。肃亲王从军多年,向来是天不亮就起了,不过他了解他这儿子,懒得不行,不睡到日上三竿是不会起的,他又不是那种会苛刻人的长辈,干脆早起就出门溜达去了,这会儿见着夏青霜,笑得那叫一个慈爱,立马叫人把王府账本及府库钥匙都给了她。 日后她是小王妃,王府便合该由她来做主。 小王妃很感动,眼眶泛红,玲珑就开玩笑说:“父王,怎么不见平日里对我这么大方?” 肃亲王从鼻孔里喷出两股气:“你个小兔崽子也有脸说!本王要真把这些东西给你,你不出三天就能给本王败的一干二净!” 玲珑嘿嘿一笑,拉着夏青霜坐下,夏青霜却执意要为肃亲王奉茶,又磕了头。 仔细一瞧,肃亲王眼角也红了,他连声说好好好,把夏青霜扶了起来,满是欣慰:“日后咱们三个是一家人,一家人,不见外。” “是。”夏青霜顿了一下,才缓缓叫出她从幼时就想唤的称呼,“……父王。” 玲珑左看看右看看,拉着夏青霜坐下,把肃亲王爱吃的菜全都端到了自己这边。 感动不到三秒的肃亲王立刻就想脱鞋揍儿子了。 634|第五十四片龙鳞(四) 第五十四片龙鳞(四) 本来夏青霜跟肃亲王两个人都感动的不要不要的, 眼眶发酸眼看就要落泪,这要换在电视剧里就该放感人肺腑的BGM然后相拥而泣, 结果都叫玲珑利索的换菜给打断了。 他相当现实, 把自己爱吃的跟夏青霜爱吃的全搬过去,再把那些不爱吃的都堆到肃亲王跟前。你说巧不巧, 他们口味还都挺相似, 玲珑不爱吃的, 肃亲王也不爱吃。 老父亲鼻子差点儿气歪了, 啪的一声, 手里筷子给捏断了。 现场陷入短暂的沉默, 片刻后玲珑露出笑容:“来父王, 不要跟我客气, 就当是自己家。” 肃亲王:??? 这难道不本来就是他家?就算他每年在军营的时间远超在王府的时间,那也不能说王府不是他家啊?看看大门那牌子上,写的是“肃亲王府”四个大字! 夏青霜忍俊不禁, 给玲珑和肃亲王一人夹了一个卤鸡腿, 这对父子俩都爱大鱼大肉,她反倒吃的比较清淡。今天的午膳应该也是考虑到她的,光是清淡的菜色就占了一半。 玲珑跟肃亲王对视一眼, 一个鸡腿泯恩仇。 吃着吃着, 肃亲王忽然想起来:“明天记得进宫,带霜儿拜见你皇伯父。” 玲珑的筷子停了下,哦了声。 “本王可警告你,你平时胡作非为无法无天也就罢了, 明日入宫,若是敢害霜儿丢人,本王可不饶你!” 说完又对夏青霜说:“宫中是非多,这小子若是又闹事,霜儿只管教训他。” 夏青霜点头:“我知道了。” 玲珑撇撇嘴,“就算我不闹事,父王,你能保证其他人也不闹事?” 肃亲王也明白这个理,神情愈发严肃,“若他们闹事,你也不必客气,横竖皇帝短时间内还不敢对你怎么样。即便与皇子们冲突了,他也不会罚你。” 夏青霜轻声道:“说不准是越闯祸,越合皇上的心意呢。” 一家三口心照不宣的笑起来,肃亲王突然察觉到不对劲,用诡异的目光把儿子上上下下打量了两遍:“臭小子,怎么变聪明了?过去你那脑袋瓜子可想不到这些个。” 玲珑别有深意地看了夏青霜一眼,夏青霜可太熟悉这个眼神了!原本冷静自持的表情瞬间破功,粉颊缓缓浮现出动人的嫣红色,肃亲王看看儿子又看看闺女,半晌一声长叹,这个家是容不下他了,他是多余的了! 不过看着两个小的处得好,他心里也非常高兴,饭后还特意把玲珑抓过来耳提面命,无非就是告诫他过去那些荒唐事,诸如喝花酒之类的不能再做,成家的人就要有成家的样子,要对妻子体贴真诚,不能生出二心。玲珑呵欠连天听他父王啰嗦,说:“这些您都说过多少次了?” “本王这不是怕你记不住吗?你什么德性你自己心里不清楚?” 玲珑居然无言以对。 他好不容易被放出去,就听下人们说夏青霜已经去书房了,还叫上了府里的管事们。玲珑心想这姑娘真是一时半会都闲不住,虽然他看起来只知道寻欢作乐,但府中下人大多忠心可靠,毕竟肃亲王不在京中这些年,都是夏青霜在打点,只是为了避嫌不肯接王府的账本及府库钥匙而已。如今她是名正言顺的小王妃,再做这些就是理所应当了。 也因此她很快就回来了,一回房就看见玲珑整个人趴在美人榻上看话本子看得出神,夏青霜好奇地凑过去一瞧,才发现小王爷哪里是在看话本子,分明是在看避火图! 她立时便红了脸,书上那些火辣辣的花苗叫她面红耳赤,赶紧离玲珑远些。而被发现看避火图的玲珑没有丝毫害羞或是心虚,坦荡无比:“霜姐姐一起看?我们一起探讨下生命的大和谐。” “我不要。”她背过身,“我、我先出去了。” 却被玲珑一把拉住手腕,一阵天旋地转后,整个人都落到他怀中,眼中只看得到他昳丽绝艳的脸,带着浅浅笑意,却让人捉摸不透。 “你不想看啊?” 玲珑凑在她耳边刻意放柔声音,还朝夏青霜耳朵里吹了口气,她登时腿都软了,又是羞又是恼:“不许胡闹,这、这可是大白天!” “可我本来就是无所事事的纨绔啊,我父王又不许我到处乱跑,要我收收心,那这颗心还不是都得放在霜姐姐身上?”玲珑调戏美人上瘾,还去解夏青霜的衣带,咬她扇贝般可爱的耳朵,“我有好~多好多不懂的东西,迫切需要跟霜姐姐一同学习呢。” 夏青霜脸都要冒烟了!她刚才进来的时候带了婢女,都不敢想象会被她们听到多少! 她有心要挣扎,却不知小王爷是哪里来的力气,被压制的毫无还手之力,直到她羞得要哭了,眼角泛着妩媚春意,嫣红一片,泪珠要掉不掉,明明很委屈却还要顾及着自己是姐姐……这样看起来,真的让人很想欺负啊——玲珑想。 他呢喃着告诉她:“现在屋子里只有我们两个人哦。” 夏青霜眨掉泪珠,这才略略松了口气,要是真让人瞧见她与小王爷这样亲昵交缠,哪怕二人是名正言顺的夫妻也不行。她见他面上笑意吟吟,一看便知是在逗自己玩,坏得很! 一巴掌就拍在了玲珑背上,自然是没用多大力气的,不痛不痒,只是表达自己的不满而已。玲珑勾着嘴角笑得坏极了,他随手把那本避火图翻到最前面,将夏青霜圈在怀里,细细地在她耳边吐息:“来,我们一起学习。” …… 后来这一整天丫鬟婆子们都没能见到小王妃,婆子们挤眉弄眼嘿嘿笑,丫鬟们经过昨儿一夜大致上也明白了些,都是黄花闺女,面红耳赤说不出话,婆子们那些隐晦又火辣辣的讨论她们是怕听又想听,整个肃亲王府都笼罩在一片新婚的酸臭味中。 不过玲珑还是有分寸的,至少第二日起身时夏青霜已经恢复如常,她本来浑身酸痛不已,仿佛每一根神经都浸润在那种可怕的极乐中,让向来习惯把一切掌握在手里的她害怕又无助,狂风暴雨中,惟独玲珑是她唯一的依靠。心头的那份惶恐终于被他彻底击溃,只能柔弱地攀附着、依赖着他。 夏青霜只记得迷迷糊糊间被他喂了甜丝丝的水,身体上的不适便瞬间消失了,只是她困极,也没工夫去看那是什么,一觉睡醒后,天已大亮,昨天的腰酸背痛好像是她的错觉,已经不复存在。 玲珑则还在睡。 虽然只成婚两日,可夏青霜对他很是了解,这要换作普通男子,又懒又馋的指定娶不到媳妇,说不准温饱都是问题。可他生得好,又贵气十足,懒散好食都让人觉得理所当然。 怎么也不忍心说他。 睡着了便显得温和乖巧多了,眉眼间还带着些许稚气,不再是昨日掐着她腰肢横冲直撞霸道不讲理的人。夏青霜那一腔爱护弟弟的姐姐心又升了起来,她还记得今日要入宫拜见皇帝,就推着玲珑喊他起床。 他是必然不会起的,不睡到心满意足,谁都甭想把他从床上挖起来。 不过夏青霜可以是个例外。 只见玲珑撑开一只眼皮,慵懒地睨她:“嗯?” “该起身了,今日咱们还要进宫呢。” “你亲我一下,我便起。” 夏青霜被他这无赖做派闹得又红了脸,好在经过玲珑两日蹂|躏,她对他的性子也有了深一步的认知,兴许就是人家说的,成了家,就成熟了?总归是和这些年来她记忆中的小王爷不一样,可真要说哪里不一样,夏青霜又说不出来。 她飞快地在他脸颊上啄了一口。 玲珑摸摸脸,不是很满意,但也聊胜于无,就单手撑着床坐了起来。这一坐,被子下滑,那本被研究透彻的避火图不知从哪儿露了出来,夏青霜赶紧伸手去抢过来,可不敢再让这家伙看到了,精力无限的,她可顶不住。 照旧是夏青霜先起身,她也没叫人进来伺候,而是穿了鞋子就去拉又想躺下去的玲珑,逼着他乖巧坐好,再拿过衣服往他身上套。每一个扣子,每一条衣带都系的一丝不苟,然后又亲自为玲珑束发,照顾的无微不至。 “姐姐真好。” 玲珑坐在椅子上,双手圈住夏青霜纤细如柳的腰肢,脸埋在人家胸口,还亲昵地蹭一蹭。夏青霜耳朵都要滴血了,只能强自镇定:“你、你正经点儿。” “我很正经啊。”玲珑咕哝,“不然这会你已被我拉到床上去了,不过仔细想想,梳妆台也不是不可……” 夏青霜听不下去了!啪的一下,两手捂住他的嘴,恼羞成怒:“不许再说了!” 玲珑眼带笑意地看她,举起双手表示投降,都说了龙性本淫,就是要他全天都在动也是完全可以的,就是人类体质太差,怕是受不了。 不过这样的话就没必要跟夏青霜说了,吓到美人怎么办? 夏青霜松了口气,心想他虽然口没遮拦,好在还算听话,赶紧抹了帕子给他擦脸,手心下的脸蛋甚至比她的肌肤都要娇嫩,一丝瑕疵也无,她给他擦脸的时候都小心地放轻了力道。 等到把小王爷打点好,她才开始忙活自己的,让玲珑坐在边上等,谁知玲珑却先一步抢过了梳子,冲她笑道:“来而不往非礼也。” 夏青霜不想打扰他的兴致,但还是有点忧愁:“……你会梳妇人发髻吗?” “这有什么不会的,看一眼的事儿。” 昨日夏青霜的头是丫鬟梳的,玲珑在边上看早就学会了,甚至融会贯通举一反三,给她梳了个改良版,比昨日的更好看也更精致。夏青霜看着他那胸有成竹的样子,十分惊讶,他居然真的会! 梳好了头,玲珑又从梳妆台的抽屉中取出一个锦盒,打开后,里面流光溢彩的一套宝石头面看得如夏青霜这般心如止水的姑娘都忍不住掩口惊呼。 太美了! 这时候下人们已经开始传膳,用过的水也被婆子们换掉,就听见一个慈眉善目的婆子说:“这可是小王爷在婚前亲自为小王妃画的花样儿,亲自打出来的呢!” 夏青霜不由自主地看向玲珑,他只是笑,为她把两只宝石耳环戴上。按理说这套头面看起来如此耀眼美丽,该是很重的,可她戴在头上却并不觉有多少重量。如此巧夺天工的技艺……居然是小王爷亲自打的? 还有她的那身红嫁衣。 从成亲以来到现在,一桩桩一件件,夏青霜无比深刻地感受到自己是被深深珍视着的,无论是肃亲王还是小王爷,他们都在用他们的方式对她好。这让素来稳重自持的夏青霜眼圈儿都红了,她的唇微微动了动,像是想说什么,又不知从何说起。 玲珑笑着用指腹抹过她红润的唇瓣:“这就感动了?刚给你点了妆,你瞧瞧好不好看?” 夏青霜便依言瞧向镜子,只见镜子里映出一张绝美面容,恍若神仙妃子,黛眉入鬓,杏眼含情,眼角用桃色胭脂晕染开来,看起来既娇媚妖娆,又惹人怜爱。 头上那套宝石头面更是无比精巧,可任这套首饰如何耀眼,也压不住夏青霜本身的美貌,反而是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说她是仙女也有人信的! 夏青霜震惊了,她用惊叹的眼神看向玲珑的双手,又白又嫩,指节细长,一看就是不沾阳春水的那种,可他一个男子,怎么把、把这种事学得如此之好? 玲珑正好来一波洗白:“那么多花酒可不是白喝的。” 他在她额头吻了一下,“放心,我只看,从不动手。” 夏青霜轻轻推他:“我又没问你。” 两人相携起身准备用早膳,布膳的下人们瞧见这神仙眷侣,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被玲珑嫌弃没见识,全给撵了出去。 肃亲王早就在外面等了,他今日要跟着入宫,好给自己儿子闺女撑腰,否则宫里那群吃人不吐骨头的豺狼虎豹,还不知道怎么欺负他的儿子跟闺女呢! 眼见玲珑牵着夏青霜的手,两人之间甜甜蜜蜜的氛围挡都挡不住,老父亲分外感慨:“长大了,像个人了。” 玲珑经过老父亲身边时就“不小心”踩了他的脚。 肃亲王气得原地暴跳,奈何玲珑拿夏青霜当挡箭牌,肃亲王怎么也抓不着这滑溜溜的跟个泥鳅一样的臭小子,顿时又是生气又是好笑,只能随他去了。 要不怎么说小王爷不着五六的名声传得那么响亮呢,人家皇子公主成亲,第二日带着自己另一半去见皇帝的时候,那都恨不得天不亮就在皇帝寝宫外面候着以显自己一腔孝心,玲珑呢?他不仅第一日没去在家睡懒觉,第二日他也迟到!甚至在王府慢条斯理用完了早膳,一路上马车慢的不行,他还有闲情逸致在街上买了支麦芽糖,一路吃到皇宫! 夏青霜拿着帕子给他擦去嘴角糖渍,方才他问她吃不吃她拒绝了,今日的妆容太漂亮,她怕把口脂吃掉。再说了,就一根麦芽糖,他舔的到处都是,就算她吃,又要怎么吃呀! 一路上小王爷没有作妖,小姐姐就放松了警惕,直到下马车,他先下去,不让其他人搬小凳子,非要抱夏青霜下去。夏青霜犹豫了会儿,还是朝玲珑伸开了双手,他一把她接到怀里,就拿嘴巴蹭她的小嘴儿。 甜甜的凉丝丝的,然后坏笑:“甜不甜?” 夏青霜真的是想揍他了! 可她舍不得。 最终只是轻轻敲了他脑壳一下,却又不由自主舔了舔嘴角。 甜的。 然后她目瞪口呆,看着玲珑不知从哪儿掏出一个小盒子……他居然随身带着口脂! 面对小姐姐惊呆的表情,玲珑理直气壮道:“随时随地补妆,不是很正常嘛?” 是很正常,可从你小王爷手里掏出来的……就很不正常了! 玲珑又以指腹抹了口脂,在夏青霜唇瓣上轻轻擦拭,她本就生得人比花娇,今日又盛装打扮,必定艳冠群芳。什么后妃公主的,都别想超过她去。 玲珑从没想过要让夏青霜穿着朴素来掩盖过盛的容貌,他甚至还把自己最爱的亮晶晶都装饰到她身上。当然,玲珑喜欢的亮晶晶并不意味着俗气,夏青霜又生了一张特别适合打扮的脸,用几千年后的形容词,那就叫“高级脸”,无论骨相还是五官都相当完美,因此撑得起各种风格。 当然他自己也是。没有说他长得太过好看就得顾及那些丑人的想法的不是? 两人今日都穿得一身红,一看便是新婚夫妻的打扮,华丽矜贵。 为了表示对小王爷这个侄儿的看重,皇帝早就等着了,不仅如此,他还把所有皇子公主都叫了来,后妃们也都在。玲珑寻思着这是要给他脸呢,还是要给他拉仇恨呢? 不过他这人向来是打蛇随棍上的,得寸进尺四个大字就是他龙生的座右铭,皇帝既然要装大度装疼爱,玲珑就不会跟他客气。 小两口一入大殿便让人眼前一亮,乌泱泱的一群人中,只让人觉得殿门口站着的两人宛若一道彩虹,劈开了混沌夜空。 一时间,竟是说不出这两人谁更好看一些。 爱美的公主与后妃们则盯着夏青霜的首饰与妆容,羡慕又好奇,恨不得马上过去问一问这首饰是哪里买的,妆容又是怎么化的。 夏青霜是第一次面对这样的场面,她略有些心慌,手却被玲珑扣在掌心轻轻挠了一下,她不由朝他看过去,只见他脸上的笑是游刃有余又倜傥风流的,不知为何,夏青霜便安了心,跟在玲珑身边走到最前面。 玲珑很江湖气地朝皇帝抱拳:“拜见皇伯父。” 下跪是不可能下跪的,这辈子都不可能下跪的。 甚至夏青霜要跪下也被他拉了起来,毫不害臊地圈在怀里:“姐姐身体不适,皇伯父多担待。” 在座的大部分都已成家,哪还有不懂的,顿时发出一阵笑声,夏青霜惊呆了!这种话他也敢在人前说! 甚至、甚至还当着这么多人面叫姐姐! 她已经羞耻到想找个地洞钻进去…… 好在肃亲王及时赶到,打破尴尬。 皇帝对玲珑的态度格外慈爱,慈爱的让夏青霜都感到了不适——尤其是在她注意到边上的皇子公主们都有些愤愤不平的表情,几个年纪小的甚至都不掩饰他们对玲珑的敌意。 夏青霜是肃亲王教出来的,自然不是傻白甜,她早知小王爷不学无术的纨绔名头有人在其中推波助澜,只是没想到皇帝真的会用如此可笑且下作的手段——堂堂帝王,没有容人之心,反而小肚鸡肠。小王爷已被父王刻意养废,他还要继续捧杀他! 这仇恨值拉的妥妥的,夏青霜心中不由有些忧虑,但看肃亲王跟小王爷,父子俩都是一副坦然的态度,尤其是小王爷,还大言不惭地问皇帝开私库找几件宝贝送给小王妃……惊得夏青霜立刻回神:“皇上不要听小王爷胡言,臣妇并不需要哪些……” “不行,你必须要。”玲珑皱着眉,一副趾高气昂的嚣张模样,“皇伯父私库里宝贝可多了!是不是皇伯父?” 皇帝浑浊的眼睛在夏青霜天仙般的面容上流连不去,状似慈爱地笑:“这是自然,你这猴儿,看上了什么,自己去挑。不过朕可有言在先,不得超过三样。” 玲珑打了个响指:“成交!姐姐,我们走!” 说着便拉着夏青霜跑了出去! 他那无法无天的纨绔行为世人皆知,但夏青霜真不知道他在皇家人面前也是这样的。从头到尾,他就只给皇帝抱了个拳,什么皇后贵妃皇子公主的,他看都没看一眼,骄纵的令人发指!换夏青霜是皇家人,看到他敢如此不敬也要生气啊,而且看他态度就知道,这绝不是第一次! 皇帝可着劲儿地纵容,小王爷也拼了命地拉仇恨,这两人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还真的挺……一拍即合的。 635|第五十四片龙鳞(五) 第五十四片龙鳞(五) 肃亲王面不改色地说:“玲珑还是个孩子, 各位多担待。” 在座的许多人都隐晦地看向他,眼底是努力压制后的不敢置信:孩子!已经成亲的孩子!每回肃亲王都用还是个孩子给小王爷推脱, 难不成那小王爷还能当一辈子的孩子?这都成家了, 还是孩子???在场还有几个三四岁的小皇子小公主呢,也没见人家跟你家小王爷一样嚣张! 可惜的人, 这些怨念肃亲王完全感受不到, 或者说他感受到了也当没感受到, 反正他儿子怎么折腾都是理所当然的, 别人不能说他一句不好。 玲珑对皇帝的私库简直不要太熟悉, 拉着夏青霜进去后就挑挑拣拣活似在菜市场买菜, 夏青霜本来还想拽着他, 没想到根本拽不到, 他挑了价值连城的珍宝便捧到她面前:“姐姐喜不喜欢?” 能被皇帝放在私库的自然都是无价之宝,夏青霜也是个俗人,自然喜欢, 她主动握住玲珑的手, 认真地问他:“这样做真的好吗?万一皇上心存芥蒂……” “霜姐姐以为,我要是乖乖的不闹事,皇伯父就不心存芥蒂了?” 夏青霜一怔。 “放心吧, 我越是闹腾越是无恶不作, 皇伯父才越是放心越是满意。”说着还耸耸肩,“父王还在的时候我这样能让他安心,哪天父王不在了,我这些年的所作所为正好可以成就个罪名送我上断头台。” 夏青霜想都没想便道:“不许胡说!” 玲珑就笑着蹭过来:“今朝有酒今朝醉, 霜姐姐与其在这里担心我,不如跟我四处看看,把最珍贵的三个宝贝给他拿走,没必要跟皇伯父客气,就当是给我的补偿。” 听他这样说,夏青霜心中不由泛过丝丝悲凉,他本是肃亲王的儿子,本应被教导的文武双全耀眼夺目,只因帝王忌惮,便要一辈子做个不学无术的纨绔,稍微上进一点都要惹来侧目。世人怕他、骂他、诋毁他,他也不能证明自己给世人看。 一时间心软成一片,竟是上前把玲珑抱进了怀中,他个儿是比她高的,只是恰好在弯腰寻宝,被夏青霜一抱,整张俊俏的脸儿就埋进了美人姐姐温暖的胸膛,一派娇花模样,简直比小姑娘还小姑娘,惹人怜爱得紧。 他装可怜占便宜又不是第一回,夏青霜只愈发怜爱他,他说什么就是什么,简直要宠溺到天上去。待到皇帝看着小两口携手回来,又看到他们身后的太监托盘上捧着的三样宝物,一时间险些背过气去——这臭小子怎么这么会挑??全踏马挑的最珍贵的! 玲珑对皇帝拱拱手:“谢谢皇伯父,皇伯父可真大方,我最喜欢皇伯父了!” 夏青霜抿嘴一笑,也跟着福身谢恩,皇帝那点子怒火,在看到这清丽出尘的美人时瞬间消失不见,若非在场人数众多,他简直没法将视线从夏青霜脸上挪开。说起来他后宫也是美人无数,可愣是找不出一个容貌上胜过夏青霜的!更别提这小王妃一身气质格外勾人,对旁人冷若冰霜,对那小王爷却又体贴温柔,真是看得人心痒痒。 玲珑不着痕迹地挡在了夏青霜前面,皇帝也察觉不妥,此后便避免朝夏青霜看,又要留肃亲王一家用个午膳。 肃亲王自然不能推辞。 这塑料兄弟俩还有些话要谈,无非就是一个装模作样的试探一个四两拨千斤的敷衍,这些跟纨绔小王爷没关系,他就牵着自己媳妇的手在皇宫四处晃荡。夏青霜还是头一回入宫,不说那些眼神意味深长捉摸不透的人,只看景色,皇宫是极美,极富丽堂皇的。也怨不得古往今来那么多人都想做皇帝,手握生杀大权,唯我独尊,谁会不喜欢? 两人步行至御花园,御花园中央有好大一个湖,湖中则养着番邦进献来的锦鲤与金莲。这一池金莲十分珍贵,按理说这季节莲花早该凋落,可这池金莲却张扬怒放,十分美丽。 “听说这金莲的莲子是金色的,不知道是真是假。” 夏青霜读书多,她对什么类型的书都很有兴趣,曾在一本植物志上读过有关金莲的记载。 玲珑笑道:“想知道还不简单,我去为你采几枝来。” 夏青霜赶紧制止:“不用不用,我只要看着就好了。” “那可不行,霜姐姐想要什么都得有。” 夏青霜阻止不及,只好在岸边担忧地看,这小混蛋真是蛮不讲理,上去就抢了人家公主们玩耍的小船,一个人往荷花处撑,直把小公主们气得哭鼻子。 这几个小公主岁数都不大,最大的那个也只有七八岁,边上有宫人伺候,正在哄。夏青霜没过去,只听得身后有人说话:“小王爷弄哭了小姑娘们,怎么,小王妃难道不上去哄一哄?” 夏青霜听到这个声音顿时如遭雷击!她的身体变得僵硬起来,缓缓转过身,反唇相讥道:“四皇子看到自己的妹妹们哭泣都能置之不理,我如何能去哄?” 四皇子身着一身玄色蟒袍,头上只简简单单插了一根白玉簪,听夏青霜这样不客气,也不动怒,只笑道:“这么久不见,不曾想,你竟真嫁给了这么一个……” 他笑笑,后面的话没有再说,想来是在惋惜,如夏青霜这般德才兼备的大美人,居然自甘堕落,嫁入父皇视为眼中钉的肃亲王府。倘若那小王爷是人中龙凤便罢,偏偏又是个扶不上墙的烂泥! 夏青霜面色冷淡:“小王爷天真单纯,可比那些狼子野心的好多了。” 四皇子面上的笑一点点褪去:“夏青霜!” “如何?” 她仰起骄傲的面容,带着不屑。此人与她曾有过一面之缘,谁知之后便缠上了她,说是爱慕,其实不过是想让她做个妾,夏青霜不愿意,他甚至拿夏家来要挟她!可惜四皇子不知道,她对夏家毫无感情,夏家人就是全死了她也不在意!也正因四皇子纠缠不休,肃亲王提起要给小王爷找个媳妇的时候,她才会一时意动——当初觉得是自己太过冲动,可成婚的这两天,夏青霜却一点都不后悔。 四皇子忍着满腔怒意,死死地盯着眼前貌美如花的小妇人。她待字闺中时,虽然美,却也冷,是一种寒人骨髓,令人不能靠近,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可如今她才成婚几天?眼角眉梢便都是妩媚嫣红!可见被那小纨绔滋润的很好! 这本是他的女人! 只是离京两个月办差事,回来她就嫁了人! 周围虽有人,四皇子还是没忍住,想去捉夏青霜露在袖子外头那截雪白皓腕,夏青霜虽然冰雪聪明,可体力上哪里是个大男人的对手,仓皇后退,四皇子见她娇容失色,总算是露出了今天第一抹真心实意的笑——天知道在大殿上看到她跟那小纨绔携手进来时,他有多愤怒、多不甘! 能让她露出惊慌的神色,也是他赚了! 只是这手刚霸道地伸出去,就感觉到一阵火辣辣的刺痛! 四皇子慌忙将手收回,才发现那打自己的是几枝莲花梗。 金莲花梗上有尖锐的小突起,又被人狠狠抽下,疼得四皇子捂住手后退数步,夏青霜却是惊喜不已,她拉住玲珑的袖口:“小王爷!” 玲珑手持莲花挡在夏青霜身前。他生得比那画中人都好看,昳丽近似妖魅,却又手持莲华,佛性魔性都叫他占全了,真是说不出的美丽。只是这种时候他还有心思调戏夏青霜:“外人面前要叫夫君。” 而后笑眯眯地怼四皇子:“手不想要可以捐给有需要的人,别到处乱伸,万一被剁了就不好了。” 四皇子勉强笑道:“这说得是什么话,我只是见小王妃独自一人,问候几句罢了。” 玲珑用看傻逼的眼光看他:“眼里淫光是个人都能瞧出来,个大尾巴狼在这装什么纯情小白兔?我媳妇是你能觊觎的吗?回家照照镜子看看你那张出生时着地的大脸,长得这么丑配出现在我们这样的美人面前吗?我要是你,早用刀抹脖子免得留在世上丢人现眼辣眼睛了。” 四皇子自是比不上他们夫妻的美貌程度,却也是个不折不扣的美男子,被玲珑夹枪带棍一顿损,眼看气成河豚。却又不敢回嘴——谁叫玲珑有个好爹呢! 玲珑就更瞧不起他了,语重心长对夏青霜道:“你看看你看看,这样的男人,受辱了不敢还手就算了,连嘴都不敢还,就知道欺负你温柔善良,欺软怕硬的真不要脸,皇伯父怎么生出这种儿子来,当初还不如把他抹墙上呢!” 夏青霜已不是未经人事的小姑娘,她已经深刻体会过生孩子的过程,叫玲珑这番话惊得,忍不住轻轻捶了他一下:“不得胡言!” 只是她才不会跟四皇子赔罪,四皇子眼见玲珑牙尖嘴利,往日也听说过不少此人横行霸道的事迹,又想起父皇对肃亲王欲除之而后快的心情,便冷笑道:“咱们走着瞧。” “走着瞧就走着瞧,谁怕谁?” 四皇子转身就走,结果后脑勺啪的被砸了一个巨大的莲蓬头,也不知玲珑哪里来那么大的劲儿,砸的他眼冒金星! “哈哈哈。”玲珑在背后嘲笑他,跟夏青霜说,“你看这人怂的,像不像咱家里养的小王八?拿树枝戳一戳,怕得要死恨得要死,也只敢把脑袋再缩回壳儿里……” 夏青霜忍不住想笑,又不想丢人,便以手掩口,眉眼弯弯。 是个人都没法在这样的羞辱中憋着气!更何况四皇子本身就是众星捧月!他本来还想息事宁人,这下是彻底不行了,挥着拳头就朝玲珑打来,夏青霜吓了一跳,就要挡到玲珑面前,玲珑却勾着她的腰转了个圈儿,轻轻松松躲开攻势不说还带点评:“下盘不稳脚步虚浮,看着眼下还带点青黑,估计肾虚,说不准还早|泄。” 说完发现被姐姐瞪了,连忙捂住她的小耳朵:“错了错了,不该叫你听这些,毕竟四皇子也要面子。” 四皇子向来自诩高贵,几乎不与玲珑对上,哪里知道他战斗力这么强?尤其是一张淬了毒的嘴,真真是气死人不偿命!怒道:“你找死!” 玲珑松开手告诉夏青霜:“姐姐你看,像他这样输出全靠吼的,我有个专业名词形容,你想不想听?” 不知为何,明明他看起来斯文纤细,夏青霜靠在他怀中却安全感十足,还点点头。 玲珑薄唇一动,慢吞吞吐出四个字:“无,能,狂,怒。” 这要是真能怒发冲冠,四皇子现在应该是个爆炸头造型,在喜欢的女人面前被人如此奚落,雄性血液中的争强好胜让他完全忘了眼前这人是父皇都要惯着的肃亲王之子。他打不着玲珑,还不能教训夏青霜么! 眼见四皇子直取夏青霜,玲珑不怒反笑,抓住了四皇子的手,没等对方回神,他干脆利落抬起一脚,这一脚可真是不留情,硬生生是把四皇子从凉亭中踹进了荷花池中央! 刚被哄好的小公主们砰的被溅了一身水,漂亮的小裙子全脏了,顿时又嚎啕大哭起来。 断了线的风筝四皇子倒栽葱直入水里,玲珑还拍手:“这个水花压得好!一百分一百分!” 夏青霜真是服了他闯祸的本事!就这嘴跟手段,不怨人人谈他色变! 玲珑猛地拉起她的手:“霜姐姐咱们走!” “这、这就走了?” “不然咧?” 她脚儿小小跑不快,玲珑干脆把她打横抱起来狂奔,一边逃还一边说:“闯了祸就要跑,没有说站在原地挨打的道理,到时候皇伯父来了怎么说我都得赔礼道歉,可那厮配么!所以咱们这就跑,午膳也不吃了,让父王善后去!” 正在跟皇帝打太极的肃亲王突然打了三个大大的喷嚏! 他心中逐渐升起不祥的预感,果然!御书房的门被推开,就听说他家小混蛋把四皇子给打进荷花池里了! 这个混蛋儿子哟!!!!! 肃亲王心中直骂娘,面上却还要装出一副不动如山的沉稳冷静。 夏青霜被一路抱到马车上,玲珑想都没想就让马夫驾马,她刚在他怀里坐稳就着急问他:“把父王留在宫里没事吗?万一皇上生气……” “放心。”玲珑吧唧亲了她一口,“短时间内皇伯父不会动父王的,他还需要父王给他卖命呢!” 语气嘲弄,很是看不上皇帝这种又需要人卖命又不信任人还想杀人的行为。 夏青霜这才放下心来,只是很快又有些焦虑,半晌才道:“方才……四皇子……” 她也不知该作何解释,若是放在最初,她是能毫无顾忌地告诉他,四皇子觊觎自己的,可如今夏青霜却不敢随意开口,这世道对女子太过苛刻,即便是四皇子对她心存不轨,也难免叫人反思,为何四皇子不对别人这样?为何是她?是不是代表她自身也有问题?更何况,她已为人妇却还被外男纠缠,说来也是自己不检点…… “啊你说那个货?我见一次打一次。” 他把夏青霜抱在怀里,从背后把下巴搁在她肩头蹭啊蹭,咕哝道:“姐姐的美色只有我能尝,来,我尝尝~” 说着轻捏夏青霜的下巴,将她小脸儿换了个方向,深深吻了一回。 待到她瘫软在他怀里,玲珑才喜滋滋道:“这样美丽温柔又有魅力的姐姐,那群狂蜂浪蝶可没资格采摘,只有我。” 夏青霜没想到他全然不在意四皇子,一时间心头又酸又甜,只觉得软成一片。这会儿,叫她为他死,她也是愿意的。“小王爷……” “都说了要叫夫君。” 夏青霜感动了大概七八秒,就开始挣扎:“等一下,你、你做什么?啊……别扯我裙子!不行不行!外面还有车夫……呜呜我不要不要……” 由得她不要么! 待到了目的地,马车停下,夏青霜已哭得泪眼迷蒙云鬓散乱,她颤着手儿胡乱把衣服往身上拉,偏偏又舍不得跟玲珑生气,那小可怜模样可比平日里的大姐姐模样更可怜可人! 玲珑把她搂进怀里,笑意吟吟:“我来。” 夏青霜见他头发都没乱一根就悲从中来,刚才她衣服都……他却连衣带都没解开,让她特别特别羞耻,可是羞耻中又隐藏着说不出的刺激与快乐,导致她现在不敢直视玲珑的眼睛,都不知道他是哪里来的这些精力! 把小姐姐打点好,不过头发确实是乱了,玲珑干脆把她戴的头面拿下来,将青丝松松绾成一个髻,其余长发则披散在身后。夏青霜脸上还带着欢愉后的潮红,抽抽噎噎着说:“头发要挽、挽起来……” 只有姑娘家才会披发,她已是小王爷的妻子,头发得全部挽起来才行。 “这样就很好看。”玲珑在她滚烫的粉颊亲了一口,蹭了蹭,“姐姐乖。” 说着又把她晕开的妆容拭净,口脂早被吻没了,也不在乎。狂风暴雨浇灌后的娇花儿愈发媚态横生,无需脂粉点缀,已是极致绽放的绮丽。 夏青霜试着用双腿站立,可腿抖的不行,只好还是叫玲珑抱下了马车。她又羞又气,把脸藏进玲珑胸口不敢见人,可玲珑是那种会害羞的人么?大摇大摆就抱着她进了酒楼,还怼好奇看过来的人:“看什么看,眼珠子给你挖了!” 他生得极美,眉眼妖冶,威胁人的时候却带着股强大的威压,一时间哪还有人敢看? 直到入了包房,夏青霜才想起很重要的事,他们直接下的马车,马车里一片狼藉,叫人看到可如何是好? 还有那马夫可是男人! 她在马车里又哭又求的,怕不是早教人听了去! “你、你……你真是太胡闹了!” 气了半天,最终骂了玲珑一句太胡闹。 玲珑哈哈大笑,笑得夏青霜愈发羞窘,他搂住她亲香一口:“放心,他什么都没听到。” “怎么可能?我明明……” “明明叫得很大声?” 他笑得太坏了,夏青霜不想理他了!顿时双手一推,背对着玲珑坐,他出现在左边,她就换个方向朝右,他到右边,她就再朝左,直到玲珑扮鬼脸逗她开怀,夏青霜再是忍不住,杏眼含泪:“你、你下回不许这样!” 玲珑应道:“这回知错了,下回得下回再说。” 这种积极认错死不悔改的态度让夏青霜没辙,她又无法真的狠下心不理他,好在玲珑懂女儿心,靠在她耳边说了许多甜言蜜语,保证不会被人看到也不会被人听到,又说难道不是要多多换地方才乐趣无穷么? 夏青霜听得耳朵冒烟,好在小二已经开始上菜,她才算逃过一劫。 两人柔情蜜意,自是说不出的潇洒快活,这家酒楼滋味极好,夏青霜还是头一回吃,她饿得狠了,但吃相仍旧优雅斯文,还不忘给玲珑夹菜剥虾。 外头还有唱曲儿的,只是不知何时突然闹腾开来,只听一声极为难听的琴音——听着应是琴弦断了,随后便是聒噪吵闹,玲珑不慌不忙。夏青霜却有些好奇。 而后他们包房的门突然被撞开了!一个白衣少女狼狈地趴在地上,几个男人冲进来正要调笑,又看见美若天仙的夏青霜,几对招子瞬间直了,直到眼睛被什么东西击中才哀嚎一声捂住。 玲珑手里还把玩着两个桂圆,笑眯眯道:“看什么呢?” 许是见了他这一手,那白衣少女在地上连滚带爬地过来,语带绝望:“公子救命!公子救命!” 玲珑轻轻抬脚将她踢开:“别动手动脚。” 少女仰起头,梨花带雨我见犹怜,夏青霜才知她生了一副花容月貌,便是比后宫的美人们也不差,也难怪会被人盯上。只是少女趴跪在地上,她的小王爷微微俯首打量,这画面不知为何,叫她心中有些泛酸。 原因无他,这少女不仅貌美,甚至与小王爷之前苦求不得的秋静竹有七八分相似! 636|第五十四片龙鳞(六) 第五十四片龙鳞(六) 时间仿佛被暂停了一样, 少女楚楚可怜的仰头,小王爷饶有兴味的俯首, 两人视线在空中交缠, 因着男俊女美,还真是有种缠绵悱恻的感觉。 夏青霜掩在袖中的素手不觉中握成了拳, 正在她要出声打断深情凝视的时候, 玲珑突然坐直了, 摇头道:“粗制滥造, 难登大雅之堂。” 白衣少女:? 夏青霜:? “你这妆, 化的不行, 找你来的人都不知道给你买点好的胭脂?瞧, 浮粉了。”玲珑指指少女的脸颊, 又叹息道:“既然生得没那么白,就别光抹脸,好歹脖子跟耳后也扑一层粉啊。” 他还很是失望的样子:“辣眼睛, 你看是你自己主动出去, 还是我帮你?” 少女都呆了,这样叫她接下来怎么演?说好的小王爷怜香惜玉特别喜欢打抱不平呢? 夏青霜的心情则一时地下一时天上,她的手儿悄悄松开, 戳了玲珑一下:“不许胡闹。” “没有胡闹呢姐姐。”玲珑单手揽过夏青霜的肩膀, 对来人道,“拜托你们找个比我媳妇更漂亮的女人再来勾引我好吗?这种货色,小爷我怎么看得上?” 说完还鄙夷道:“甚至都没我漂亮,我是那种饥不择食的人?” …… 全场静默, 因为他说的话还真没人能反驳。确实是……这少女的容貌比起他们夫妻哪一个都要差一大截,可这是重点么!重点难道不是这少女跟秋静竹生得相似?小王爷当时为秋静竹要死要活,谁也不知后来他为何没有追随秋静竹而去,可他对秋静竹一片痴心,这是许多人都知道的。男人的劣根性嘛,见了与心上人生得相似的姑娘,哪能忍心看她沦落风尘的? 可这小王爷怎么不按套路出牌呢?不行,说不定他是在诈他们! 于是那虬髯汉子就拉着嗓子道:“你这贱婢!我们家爷看上你是你的荣幸,哪还有你拒绝的份儿!识相的赶紧给我滚过来好好伺候!” 少女呜咽一声就朝玲珑身边爬,边爬边哭:“这位公子救救奴家、救救奴家——啊!” “不好意思。”玲珑优雅地收回腿,“我这个人自打成亲后就多了洁癖,任何异性靠近半米内就会条件反射地出腿。她好像晕了,你们快带走去伺候你们家爷吧,昏迷不醒的也别有一番风味呢。” 汉子们:…… 这一招不行,只好再来第二招,反正今天无论如何也不能暴露! “你身边这小娘子不错,要是你肯把你小娘子借给我们家爷玩几天,我们就走!”汉子凶神恶煞,“要不你就把这个贱婢给带回去!已经被你打晕了,我们家爷看不上,要换个新的!” 夏青霜美丽的面容瞬间冷漠如冰,她自幼貌美,从来听不得这些污秽之语。 玲珑却并未生气,而是诧异道:“你要我身边的小娘子?” “不错!” 几秒后,玲珑叹了口气,对夏青霜道:“霜姐姐要给我作证,我本身还是个热爱和平的好人,有时候闹出人命,也是逼不得已。” 说着打了个响指,包房里瞬间出现了四名身着黑衣口戴面罩只露出一双眼睛,却手持刀剑的人。 玲珑嘲笑道:“你们不会以为我带个车夫,就真的没人保护我了吧?本娇花在父王心中那可是非常可爱又脆弱的,你们上门找死呢?” 说着捂住了夏青霜的眼睛,轻飘飘道:“不用留活口。” 夏青霜甚至都没看到,只听得几声闷哼,也就眨眼之间,待到她恢复视野,房间里已是干干净净,连一丝血迹都没有留下。 这影卫他们俩是一人一半,成亲后两人形影不离,玲珑就要走了夏青霜那一半,夏青霜问都没问就给了他,也不知他要人去干什么了。 影卫的本事夏青霜是知道的,只是她从不害人,也甚少见血,虽然面前一片正常,可空气中还残存着淡淡的血腥气,彰显着方才发生了什么。 “害怕么?” 她愣了一下:“嗯?” “我杀人,害不害怕?” 夏青霜想,自己的脸色一定是很苍白的,她看着少年琉璃般干净透彻的猫眼,怎么也说不出害怕两个字来。“不怕。” “要是有一天。”玲珑窝进夏青霜怀里,让她像小时候那样抱住他,当然最主要的是他要吃嫩豆腐。“姐姐发现,我不像姐姐想象中那样的傻白甜……姐姐会不会离开我?会不会怕我?” 夏青霜想起成亲后与他如胶似漆,其实一举一动都能看出他跟过去的小王爷判若两人,她也没有多想,只以为他是韬光养晦,毕竟是肃亲王的儿子,能够熊到哪里去呢?“……不管小王爷做什么,我都是小王爷的人,都会跟随你。” 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她就是这么想的。不管小王爷是对是错,她都跟随。 玲珑便喜笑颜开起来,重重亲了夏青霜一口:“走!” “去哪儿啊?” “这里被人弄脏了,带你出去吃别的!” 她感觉到他心情格外愉悦,连带着自己也被带的高兴起来,忍不住笑。 玲珑带着她几乎把一整条街吃了个遍,夏青霜胃口小,吃的东西也少,他却是个无底洞,几乎是每一样买一份,分她几口,剩下的全叫他给吃了。吃到后来,夏青霜担心地摸他的肚子,就怕他撑着,可手一碰上去,还是坚硬无比的腹肌,不见凸起。 反倒是玲珑眼神意味深长:“这么急啊,要不待会儿在马车上……” 夏青霜及时捂住他的嘴:“你又胡说!” 玲珑笑着不说了。 他还买了个大大的纸鸢,也不回王府,就带她去郊外玩,把马车里的垫子拖出来放在草地上,然后把街上买的小零嘴小玩具堆满,周围也没有其他人,就手把手教夏青霜放纸鸢。 她性子文静,在夏家又向来孑然,玲珑买的纸鸢特别大,她也觉得特好玩,笨手笨脚地跟着学,不过她跑不快,只得玲珑把纸鸢放起来,才把线交到她手中。今日风还挺大,吹得脸有些冷,可这样的快乐,夏青霜觉得自己一辈子也忘不掉。 她又是笑又是跳的,跟个小姑娘一般。其实说起来,十八岁的少女,本身就是个小姑娘吧。 玩到天色见黑才回府,这会儿京城街上又跟白日是另一副光景。街上熙熙攘攘,花灯无数,人流不息,玲珑握着夏青霜的手,她神色快活,玲珑便给她买了个小兔子面具戴着玩,当然他自己也选了一个,两人直逛到夜市将散还意犹未尽。 等到了王府门口,玲珑搂着夏青霜亲了又亲:“好姐姐,待会儿你可要保护我。” 夏青霜一开始没反应过来,直到他们一入府,大门就吱呀一声关上,出现在他们面前的是手执鸡毛掸子的肃亲王,她:…… 玲珑松开美人姐姐的手,灵巧地躲过一击:“君子动口不动手!” “本王不是君子,是你老子!” “出口成脏可不好啊,给我树立了错误榜样,我可是会学的。” 他还敢说! 肃亲王都要气死了! 他今天在皇宫回来后就等着揍儿子,结果是左等不来右等也不来,气得他肝火上冒,好不容易把人等回来了,这臭小子一点认错的意思都没有!“你知不知道你错在哪儿了!说!” 玲珑秦王绕柱,看得出来他爹并不是真想揍他,否则驰骋沙场多年,哪能拿个鸡毛掸子跟他绕柱这么多圈?无非就是吓唬吓唬他。“没错啊,那四皇子嘴巴不干不净,手还痒痒,我就帮他送到莲花池洗涤一下他罪恶又淫|荡的灵魂,我能有什么错?” 肃亲王一愣,“嗯?不是你找人家茬儿?” 玲珑立时一屁股坐在地上,手抓脚脖子开始哭天抢地:“我的天老爷鹅!我怎么命这么苦哟~!我亲爹不给我讨公道却向着外人哟!母妃啊!你怎么就走那么早呢!你怎么不把该带走的人一并带走呢!我……” 他前面的哭诉听得肃亲王还挺愧疚的,直到后面那句大逆不道的把该带走的人一并带走——那不是诅咒他这个亲爹早死?气得又想拿鸡毛掸子揍人,却被夏青霜挡在了面前。 肃亲王装模作样道:“霜儿让开,今儿个本王就要打死这个小兔崽子!” 夏青霜哭笑不得:“父王,小王爷,你们俩别闹了。” 到底一家之主的话还是要听的,玲珑瞬间从地上爬起来拍拍屁股,肃亲王也随手把鸡毛掸子丢到一边,一家三口两个戏精,作为唯一一个正常人,霜姐姐表示很累。 到了正厅,夏青霜才把今日四皇子的所作所为告知肃亲王。原本还笑呵呵搂儿子脖子作势要掐死这小混蛋的肃亲王笑意瞬间消失,因为怒火眼睛微微泛红:“竖子无礼!” “父王你说我是不是踹的好?” 肃亲王鄙夷道:“这要是换作本王,早把他胳膊腿儿给卸了!你就只把人踢到湖里算什么本事!还让霜儿受委屈!” 玲珑摊摊手:“说得是,下回我会记得的。” 夏青霜全程无语听他们父子俩说话,这会儿忍不住道:“父王,您别动怒,为了那种人,不值得。” “真是跟我那皇兄如出一辙,不愧是父子俩。”肃亲王冷笑,“要不怎么说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呢!” 他跟皇帝之所以是塑料兄弟,一方面是因为他比皇帝能干又手握兵权,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已经故去的先王妃。王妃年轻时可谓是倾国倾城,皇帝也曾动心,只可惜王妃最终选择了他,皇帝面上不显,心里却不知将他恨了多久。此人极为小肚鸡肠,这也是为什么小两口进宫肃亲王也跟着的原因。 不用指望那老家伙有什么节操。 “说起来,父王啊。”玲珑一副很忧愁的样子,瞬间就把肃亲王跟夏青霜的注意力吸引过来。他摸了摸自己的小白脸,叹了口气,“今日入宫,皇伯父一直盯着我瞧,你说他是不是看上我了?” 肃亲王:??? 夏青霜:…… 谁也想不到他能说出这种话来。 “毕竟我美得人神共愤雌雄莫辩,皇伯父会暗恋我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吧?可我已经有霜姐姐了,再说他那么老,跟风干的橘子皮一样,万一他对我心怀不轨,我怎么办?” 肃亲王:…… 夏青霜:…… 他们的表情都很是一言难尽,但玲珑却是认真的:“所以父王啊,你过完年就要走,到时候就剩下我跟霜姐姐,谁来守护我的屁股?” 这话听得肃亲王头皮发麻,忍不住想去找之前随手丢的鸡毛掸子揍人。但他看着儿子亮晶晶的猫儿眼,又觉得不无可能,毕竟他皇兄他了解,能有几分节操?他这儿子闺女全是人间绝色,这、这…… 肃亲王万万没想到,他这一辈子都在为皇帝让路,在做个忠臣良将,到老了却要为了儿子的美貌而战斗。 “……你是什么意思?” 他沉声问,并没有相信儿子这一番鬼话,只从中听到了他意。 “父王认为,咱们一味退让,皇伯父会感恩?” 怎么可能。 肃亲王不语。 “如今父王还硬朗着,可战场上刀剑无眼,父王已不再年轻力壮,有朝一日只剩下我跟霜姐姐,要如何过日子呢?”玲珑慢条斯理地掀开茶盖喝了一口,又把杯子放进夏青霜手中,“如今只有咱们一家三人,有些话我不得不说。父王,我不想前半辈子做个纨绔,下半辈子却要做个缩头乌龟。” 见肃亲王要说话,他先一步堵住:“这个父王无法否认吧?但凡父王撒手人寰那天,便是肃亲王府被剿灭那天。” “不可能。”肃亲王脸色极为难看,“本王……” “已经百般退让?”玲珑笑起来,“我怕皇伯父不这么觉得,皇子们不这么觉得,后妃们世家们,都不这么觉得。” “那你要如何?要本王谋反?” “有何不可?” 肃亲王惊呆了,“你、你这是大逆不道的想法!” “皇位有能者居之,皇伯父能坐,父王就能坐,与其坐以待毙,不如先下手为强,这样父王自然就不用担心百年之后我跟霜姐姐无依无靠了。” 肃亲王头晕眼花,听着儿子说这些歪理,仍旧是那么一张脸,可跟自己印象中的却完全不是一个人。过了许久,他声音沙哑道:“……你是不是恨父王,从小不肯好好教导你,把你养歪了?” 玲珑摊手说:“那倒没有,真正的好苗子不需要教,看我就知道了。” 肃亲王又忍不住生气:“那你就装了这些年?连你老子都蒙在鼓里?” “那怎么办呢,我看父王对皇伯父百般忍让,还以为父王爱的不是母妃是皇伯父呢!”玲珑深沉地叹了口气,“可我既然娶了霜姐姐为妻,自然要许她一世长安,半点风波危险都不要有。四皇子当着我的面都能欺辱霜姐姐,父王认为这是什么征兆?皇伯父又能忍我们多久?或者说,父王以为,那秋静竹为何会恰到好处的出现,且样样符合我的喜好?” 难得肃亲王一脸懵逼:“……你、你不是爱慕那秋静竹?” 玲珑看了一眼傻子老父亲:“我那么说,你就信了,我有什么办法?说起来要是以后父王死了,皇伯父容不下我,我还可以去戏班子唱戏养活霜姐姐哩。” 肃亲王:??? 他儿子为了那秋静竹闹得天翻地覆,结果跟他说是假的? 夏青霜先前听玲珑一语带过对秋静竹并非真爱,当时她没当回事,可现在再听玲珑说,顿时感觉非常有道理。便对肃亲王说:“父王,小王爷聪慧,心中自有盘算,您别以为他是傻子呀。” 早就被洗脑的霜姐姐坚定站在小王爷这边,剩下肃亲王怀疑人生。他儿子不一直是个傻白甜不学无术么?怎么突然间就……他觉得自己的世界都被颠覆了! 像是确认什么,他慢吞吞地问夏青霜:“你说玲珑他……聪慧?” 完了他闺女不会傻了吧,怎么会觉得小兔崽子聪慧? “小王爷不仅聪慧,还有远见,他什么都会,胆大心细,很厉害的。” 肃亲王听着这一串彩虹屁,仿佛不认识眼前这两人了。 “父王啊。”玲珑走到肃亲王身前蹲下来,把脑袋搁在他腿上,用一双扑闪扑闪的猫儿眼看他,“儿子不想后半辈子担惊受怕,就算有富贵荣华,也想像现在这样嚣张跋扈的活着。” 肃亲王沉默不语。 “那秋静竹,乃至整个秋家都是皇帝的人,您以为能保我,可您越是按兵不动,皇帝便越是想要杀我,他知道,杀了我,您就垮了。” 夏青霜不由得抓紧了裙子。 她再了解不过父王对小王爷的感情。虽说总是喊打喊杀,可他从未真的动过小王爷一根手指头。无论小王爷怎样异想天开,他都是宠爱着、纵容着。王妃死后,小王爷就是父王的全部,如果小王爷不在了,父王会彻底崩溃的。 “爱情会让人盲目,这句话并不假。”玲珑蹭了蹭肃亲王,“可我是父王的儿子,不是傻子,我永远不会为了一个女人抛弃父王跟霜姐姐。谁是我的亲人,谁真的爱我,我比谁都清楚。” 夏青霜道,“雷州地处偏远,毒瘴丛生,小王爷又出身尊贵身体娇弱,若是折在那里,也是理所当然不是么?也许父王您都不知道该找谁报仇。” 是啊,找谁呢? 是小王爷自己要去的雷州啊!这一路穷山恶水,他娇生惯养,死在那,又有什么不对? 肃亲王似是受了重大打击,他看着面前的儿子,从小猫儿一样,渐渐长大,如今都成家了,也有自己的主意了。“……本王此生,只盼着你们二人平安快活,再无他念。” “可您是皇帝的眼中钉肉中刺,若是有朝一日得势,皇帝只会害了我们。” 肃亲王摸了摸儿子的头,有些疲惫:“让父王……好好想想。” 他心中终究是重纲常讲忠义的。 要他谋反,无异于是叫他做乱臣贼子,更何况到目前为止,皇帝虽对他不满,却没有对他做过什么。 打心里,肃亲王还念着兄弟情谊。 直到晚上,他做了一个梦。 梦里他的儿子没有留下来,而是追随那秋静竹去往雷州,从而生死不知,他大受打击,重病不起,皇帝趁机夺了他的兵权将他下了大狱,霜儿为了救他居然委身于皇帝! 皇帝足足比她大了几十岁! 此后肃亲王就像是在看一场自己深入其中的戏。看着自己愈发病重不能行,霜儿将皇帝迷惑的不能自已,人前风光,人后每每落泪,再不见她笑过。 又见儿子被人当作玩物欺辱,霜儿被四皇子活活勒死! 喉头一阵腥甜! 肃亲王猛地睁开眼,哇的吐出一口血来! 他慌乱地看看时辰,天刚亮,竟是不知睡了多久。一时间他分不清梦境与现实,跌跌撞撞下床,鞋子都忘了穿,直奔儿子的院子。扑过去就踹开门,口中喊着玲珑霜儿,真是可怜一片慈父心。 …… 然后就很尴尬了。 “父王。”玲珑慢条斯理地拉过被子遮住身边的美人姐姐,眼看美人姐姐已经羞的把头都藏在了被子里。“一大早的,您一定要坏儿子的好事吗?” 他霜姐姐害羞得很,好不容易哄着骗着要一起玩,肃亲王是见不得他好? 这世上再没有比此刻更尴尬的事了! 肃亲王恍如梦醒,老脸通红:“对不住对不住对不住——” 闭着眼睛退出去,结果没注意到门框哼哧一下绊倒,同手同脚地出去了。 玲珑哈哈大笑起来,听着屋子里的笑声,肃亲王痴痴地,片刻后竟是潸然泪下。 是梦,可真是太好了。 很快小两口收拾好了出来,等在外面的肃亲王装作没看到儿子怨念的眼神,直截了当地跟玲珑说:“你昨日说的,父王答应了。” 玲珑咧嘴一笑:“好的。” 说着就要拉着夏青霜回房继续。刚才夏青霜一定要他立刻起身出来看看肃亲王到底怎么了。 现在看完了。 637|第五十四片龙鳞(七) 第五十四片龙鳞(七) 肃亲王大喜大悲也就那么一会儿, 很快就被他过河拆桥的儿子气得说不出话来,一边转身走一边破口大骂。 屋子里夏青霜忍不住笑了:“小王爷你……真是的……” 明明就是不想让王爷太难过, 可这种安慰人的方法也真的是太别致了, 一般人承受不来。毕竟难过死跟气死,好像都不是那么舒服。 肃亲王是个说干就干的性子, 这些年他把兵权死死握着, 未尝也不是做好了破釜沉舟的准备。在他心里, 对皇帝也并不是那么信任。狡兔死, 走狗烹, 飞鸟尽, 良弓藏——早晚有一天, 皇帝会对他下手。 现在率先决定反了, 心里那块大石头反倒落了地,心情前所未有的平和起来。 甚至,还掺杂了不可言说的兴奋感。 但是谋反, 必定要师出有名, 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的概念已经深入进每个人的心底,无论皇帝对他做了什么,只要对方是皇帝, 那么自己就是错的, 本国重忠义二字,倘若肃亲王谋反,那么跟这两个字不沾边,也难堵天下人悠悠之口。 肃亲王愁的头发快白了, 玲珑跟夏青霜终于起身,按规矩今儿是回门的日子,不过夏青霜并不想回去——夏家没有她留恋的人,她回去做什么?去看夏家人是怎么谄媚小王爷的?那还是算了吧,身上流着夏家的血,夏青霜深以为耻。 玲珑却说要回。 他是这么说的:“咱这不叫回门,叫炫耀。” 夏青霜没有争强好胜的心思,看得出他一脸想要玩闹的意图,便摇摇头:“小王爷高兴就好。” 只要是他想做的,她从来不会有拒绝或是反对的时候。 玲珑便让人像模像样地准备了几箱礼物,夏青霜微微蹙眉:“小王爷,不必准备这么多,便是空手去也使得。” 玲珑得意洋洋地朝她挑眉:“谁说我要送礼物给他们?也不看他们配不配?” 夏青霜嗯了一声表示疑惑,玲珑示意下人将箱子掀开,夏青霜瞬间就笑了,这看起来满满当当的十个大箱子,里头装的居然全是稻草! “我一文钱都不给他们!” 反正被人看到他们带了礼物就行,把美人姐姐的面子给做到了,至于夏家人发现十个箱子里是什么,那就是之后的事儿了,反正他们说出去也不会有人信。世人皆知小王爷是个花钱如流水的纨绔,出手大方,谁会相信他使坏在妻子的回门礼上做手脚呢?怕不是夏家把宝贝都藏起来了然后妖言惑众的骗人哦。 夏家人提前得知小王爷要携小王妃归宁,一开始他们还不相信呢,后来确认了顿时欢呼雀跃,夏家现在的日子可不好过,夏伯爷守着个爵位过得磕磕巴巴的,像是这种世袭爵位,每传一代便降一级,更何况夏伯爷本身文不成武不就偏偏有一颗青云直上的心,那日子就更难过了。 心比天高,命又不好。 老太太虽然年纪大了,也跟着出来迎接。他们可不敢把小王爷真当成夏家的女婿,听说皇上都宠着小王爷呢,他们怎么敢在小王爷面前耍威风? 更别提夏青霜那个死丫头,目无尊长,谁她都不放在眼里,今日她若是不好好待他们,看他们在小王爷面前如何说道! 夏红雾则一大早就起来打扮的花枝招展,她自知容貌上不及夏青霜,却与夏青霜是两个完全不同的类型,夏青霜美得张扬大气,她则是甜美的小家碧玉,眉眼生得格外惹人怜惜,跟小王爷曾经痴迷的秋静竹是一个类型。 她也不想别的,就想着能让小王爷看中,哪怕当个侧妃,也比做普通人的正妻好。 不过……他们都等过吉时了,王府的马车怎么连个影子都没有? 夏家人万万想不到,玲珑搂着夏青霜睡懒觉,打算直接过来夏家用午膳,吃了就走,不然那十个大箱子还得要成本钱呢! 夏红雾一大早精心准备的妆容都不再耀眼,等了太久,看起来灰头土脸,跟容光焕发又雍容华贵的夏青霜比起来,那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这会儿都别说什么美得风格不一样了,夏红雾被衬托的就跟个丫头一样——还是粗使丫头。 她眼见王府的马车停在跟前,俊美无俦的小王爷帅气地跳了下来,正想随着家人迎上去,马车里便伸出一只纤纤素手。那只手十分的优雅好看,指甲上涂着精致的蔻丹,小王爷伸手一握,便千娇百宠地将人给抱了下来。 不是夏青霜又是谁?! 那身上的衣裙,被小王爷披上的白狐裘披风,以及头上的珠翠……哪一样不是价值连城,不是皇家特贡?寻常人即便有都不敢拿出来用!看得夏红雾心里那叫一个难受,跟被尖利的猫爪子挠了一样,她也想要、她也想要啊! 怎么就便宜了夏青霜这个小贱人呢?! 小王爷看起来那样俊秀温柔,体贴多情,可比夏红雾见过的所有男子都强!是谁诋毁小王爷不学无术?便是不学无术又如何?王府的富贵难道还不够小王爷挥霍一辈子的么?瞧他多疼夏青霜啊,要是换成自己该多好! 本来还打算跟夏青霜争一争的夏红雾,这会儿连主动蹭过去的勇气都没。她觉得自己在夏青霜的衬托下就像是可笑的乌鸦,自以为独特,实则是个难登大雅之堂的丑角。 没有哪一刻,夏红雾像是现在这样清楚地意识到,夏青霜不再是那个爹不疼娘不爱的小可怜了,她现在比夏家所有人加在一起都高贵。过去有祖母爹娘疼爱的夏红雾突然想,是不是夏青霜,从来都没有在意过夏家人呢? 她想起小时候自己到夏青霜面前炫耀新得的裙子跟首饰,肃亲王府立刻就会送来更好更贵的;她炫耀爹娘祖母对自己的疼爱,肃亲王跟小王爷就会亲自上门带夏青霜去王府小住;她炫耀自己年纪轻得人爱慕,夏青霜却不声不响地嫁给了小王爷,做了高高在上的小王妃……虽然人人嘲笑小王爷只会闯祸,可谁不想做小王妃? 夏红雾这颗心啊,可叫妒火给折磨的,宛如被油煎被针扎,恨不得扑过去把夏青霜身上的衣服首饰都抢过来,恨不得自己是小王妃! 玲珑对夏家人一点敬意都没有,根本没拿这当自己的岳家看待,一边走一边嫌弃夏家的格局,又是房子太小,又是院子逼仄,又是花草伺候的不好……反正林林总总说了一大堆,最终透露出一个中心思想:他家霜姐姐在夏家过了这些年,实在是委屈了,夏家太不像话。 夏伯爷跟在身边唯唯诺诺,杨氏又怕又恨,奈何夏青霜连个眼神都懒得施舍。她全部身心都放在小王爷身上,看他挑剔这挑剔那,把夏家人贬低的一无是处,知道是给自己出气呢,嘴角微微抿出个笑容来。 因为他们来得晚,正好逛一圈就用午膳。 结果这顿午膳又是让夏家人大开眼界加羞愧。 大开眼界是小王爷对夏青霜好,羞愧则是因为小王爷边吃边损,人家还真不是鸡蛋里挑骨头,夏家这精心准备的饭菜跟王府的厨子没法比,根本不对玲珑的胃口,所以他吃,他还要逼逼,反正就是把夏家人贬到尘埃里,让他们深刻无比地意识到自己的low,意识到他们跟王府的差距。 讲道理,对夏家无比厌恶的夏青霜都有点同情夏家人了。 当然她也再一次清晰地意识到她家小王爷这张嘴有多么得理不饶人。 对此玲珑振振有词:“我得理为什么要饶人?我有理我最大!没理的人不磕头道歉就算了,还敢怪我不够宽容?我受委屈了我凭什么要宽容?!” 夏青霜用帕子给他擦去嘴角的油花,耐心问:“你受什么委屈了?” 玲珑拍拍肚子:“我平日吃得是什么,今日吃得是什么?我纡尊降贵到这儿来,难道不是受委屈?” 他们已经用完午膳了,玲珑没吃多少,夏青霜也没吃多少,两人约好待会儿回去的路上去昨日没来得及吃的那家酒楼,这回总不会还有楚楚可怜的秋静竹三号四号进来打扰了吧? 倒是杨氏,一个劲儿地给老太太使眼色,夏红雾也紧张地双手直搓裙摆,要说夏青霜大婚那日她见了玲珑只有三分心动,那么今日就长到了九分,她快要嫉妒死长姐了!甚至怨恨为何自己不是长姐,那样就能从小被肃亲王带到王府养大,回到夏家也仍然被妥帖的照顾着,吃的穿的用的都是最好的!还能嫁给世上最俊的男子! 老太太就咳嗽了几声,说要跟夏青霜说说话。 玲珑歪着脑袋:“我不能听?” 杨氏笑道:“都是女人家的私密话,小王爷怎么能听?” 玲珑毫无包袱道:“那你们就当我也是女人。” “这……”夏老夫人尴尬地笑笑,“小王爷说笑了……” 夏青霜还挺想知道这些人搞什么幺蛾子,说起来没人比她更了解夏家人了,一个个无利不起早的,老太太留她肯定不是叮嘱她什么,否则她成亲前夕便会说了,别人家都会有的侍奉好夫君公婆为夫君分忧延绵子嗣的一类话,夏青霜是一句也没从老太太嘴里听到。今日留她,必定有所图。 换作过去的夏青霜,绝对是不耐烦听他们废话的,甚至都懒得跟他们打交道,一言不合转身就走。可跟玲珑成亲短短三天,她觉得自己被带坏了,比方说此刻,她就很期待夏家人说出些奇葩的话,然后她看看好戏回两句,看着夏家人气得要死又拿她无能为力的样子……真的,好爽哦。 玲珑只好出去,夏伯爷跟他的独子夏长满陪着。但离了夏青霜,他就没那么好说话了,虽然也没冷着张脸,可气势却透着一股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漠,搞得夏伯爷父子都不敢说话,唯唯诺诺地跟在边上。 他们一家人面对夏青霜时可不是这个态度啊,别的不说,就说这位夏伯爷,亡妻刚死,就能立刻娶了杨氏,女儿在王府长大也能不闻不问,能指望他对夏青霜有什么感情?怕不是他连自己闺女的生辰都不知道;夏长满就更不必说了,成亲那日他都敢不去背夏青霜上轿子,这说明什么? 夏家人根本没拿夏青霜当家人看待,那玲珑当然也不会给他们面子。 至于屋子里跟夏家女人独处的夏青霜,这会儿已经目瞪口呆了。 她自幼喜怒不形于色,如此失态简直前所未有,但没办法,谁叫老太太的话太魔幻了呢? 老太太是这样说的。 “……你一个人伺候小王爷也辛苦,小王爷出身高贵,日后必定不会只有你一个正妃,与其叫旁人进王府与你争宠,倒不如选自家姐妹,也能互相帮衬,共同伺候小王爷,为皇家开枝散叶……” 夏青霜真是气都气不起来。 杨氏也在一旁劝:“是啊是啊,红雾这孩子没什么心眼,保证听你话,难不成自家人还会坑你么?” 夏红雾羞答答的,一副已经要进王府的样子。 夏青霜微笑:“这种事我也做不了主,你们不如直接问问小王爷。” 说着起身过去把门一把拉开,玲珑正好转身冲她笑:“霜姐姐,说完了?” 夏青霜见到他笑得如沐春风,心中也一片柔软。自打成亲以来,她的脾气变得更好了,否则换作往日,夏家人说出这种异想天开的话,她第一个讽刺回去。 她拉住小王爷的手把他带进屋子里,夏伯爷跟夏长满也随即跟上,就听夏青霜告诉小王爷:“祖母和夫人说,我一个人伺候小王爷伺候不来,你日后又必定会有侧妃,倒不如让夏红雾入王府,姐妹共侍一夫,也能互相扶持帮衬,小王爷意下如何?” 玲珑问:“谁说日后必定会有侧妃?咱们成亲那日我就说过,只你一人。” 听得夏红雾嫉妒死了! 更是不敢相信世界上会有只要一个女人的男人,尤其还是小王爷这种出身高贵的!哪怕是他爹,夏家这样落魄,都有几个姨娘跟通房呢! 这样好的小王爷怎么就便宜了夏青霜呢? “再说了。” 夏红雾还没在心底骂完夏青霜就被玲珑diss,她抬起头,不敢置信地望进一双充满厌恶的猫儿眼中,那位昳丽精致的小王爷,用不屑的口吻道:“我的眼光就这么差?这种品行不佳的丑女也敢推给我,实不相瞒,王府中倒夜香的丫鬟都比她好看。” 可真真是把夏红雾的颜面、夏府的颜面往地上踩。 老太太气得发抖,杨氏也怒道:“小王爷欺人太甚!” “就是欺你了,如何?”玲珑得意洋洋地翘起二郎腿,“去告御状啊,看是你告得快,还是我搞死你比较快。” 杨氏被他恶毒的眼神吓了一跳,连忙缩成一团不敢说话了。 “别把自己真当成王府的亲家,也不看看自己配不配。”玲珑翻了个白眼,“得了,霜姐姐,咱们也该回去了,这种污浊的地方,日后还是少来得好。” 夏青霜道:“都听小王爷的。” 玲珑便牵起她的手扬长而去,到了门边突然想到什么一样提醒:“啊对了,别骂我,骂我必倒霉。” 说完便再也没回头。 直到见不着人了,老太太才猛拍了下桌子:“这小畜生——咳、咳咳、咳咳咳——” 一时激动骂玲珑,居然猛烈呛起来,吓得杨氏猛拍她的背,半晌,老太太伛偻着身子,从喉咙里吐出一颗带血的牙齿来。原来是她方才气怒攻心,再加上年事已高,这颗牙齿早就松动,过于愤怒使得她在破口大骂时深吸一口气,牙齿就被吸入了喉咙中,一阵猛咳才咳出来,差点儿没咳死! 不过夏家人没当回事儿,都以为是巧合。 当天晚上夏伯爷满心烦闷,与酒肉朋友喝酒诉苦,把小王爷骂了个狗血淋头,第二日他就因为多饮了酒睡过头叫不醒被上峰狠狠地臭骂一顿,本就为数不多的实权彻底被架空,除了这个伯爷的头衔啥也没了! 而夏红雾躲在屋子里给夏青霜扎小人,扎着扎着把针戳进了自己的指甲缝里,剧痛无比! 杨氏更是出门跌了一跤,裙子直接撩起露出了里裤,被人好一通嘲笑! 这也太邪门了! 夏家人继续在水深火热中生活,时间一晃而过,过了年,肃亲王就要离京了。 他很舍不得儿子闺女,临走前叮嘱了一遍又一遍,他别无所求,只希望两个孩子平平安安。 玲珑当着夏青霜的面送给他一份临行礼物,是一块护心镜,护心镜里似乎放了什么熠熠生辉的东西,一接到手上肃亲王就觉得不同凡响。 玲珑随意道:“贴身携带,除了洗澡别拿下来。” “这个是……” “是我对父王你的爱。” 他说着,还搂住肃亲王的脖子,在老父亲的脸上用力啵了一口! 肃亲王被亲得面红耳赤,臭骂道:“丢人现眼的臭小子!” 夏青霜只在边上抿嘴偷笑。 说是这么说,肃亲王还是无比珍惜地将儿子送的护心镜放在了铠甲的胸口处,又将闺女亲手编织的如意结系在了腰间,十分喜庆地离开了。 玲珑跟夏青霜在城楼上一直到看不见肃亲王的亲卫队才回府。 都说老虎不在家猴子称大王,最喜欢管东管西的肃亲王一走,整个王府就都是玲珑的天下!结果他还没来得及高兴,就被美人姐姐拽到了书房,面前砰的一声来了一大摞书,美人姐姐还义正词严地说:“父王要成就大业,你是父王的儿子,不能懈怠,从今日起,不许你再吃喝玩乐,要每日用功读书。” 玲珑:…… 他对这些书可没兴趣,不过让他读也无所谓,但他是有条件的:“……读书也不是不行,你得答应我一件事。” 夏青霜道:“只要你肯用功,别说一件事,十件百件我都肯。” 玲珑笑道:“那感情好,你附耳过来。” 夏青霜便贴过去,随着玲珑的话脸颊逐渐升温,最终指着他的鼻子,手指微颤:“你你你……” “姐姐答应我的可得说到做到,否则我也不做君子了。”玲珑说着,随手拿起最上面一本翻开,又捞过夏青霜让她坐到自己大腿上,很是情真意切道:“来,劳烦霜姐姐给我这个不学无术的小王爷讲讲,这第一章第一句是个什么意思呢?” …… 王府伺候的下人们都惊奇起来,他们家小王爷真能一天在书房待满四个时辰不出来的??? 下人们永远想不到,为了让夫君好好读书,他们的小王妃付出了什么代价。 第一天读书结束,夏青霜的腿都在打颤,她被肃亲王教养大,书读得比男子都好,教起玲珑自然游刃有余。可她没想到玲珑是这么一个……一个无赖!一个混球!一个不讲理的坏蛋! 这样子读书到底是折磨他还是折磨自己呢? 偏偏他又是那样聪慧,过目不忘。夏青霜给他讲过一遍的东西,他立刻就能记住,还能举一反三,学习速度极快!夏青霜甚至都可惜这些年让他招猫逗狗的长大,倘若打小便有名师教导,小王爷该多么出色呀! 什么皇子什么才子都比不上他! 但对玲珑来说,调戏美人姐姐远比读书有意思得多。读书有福利,为什么不读?他又不是傻子。 夏青霜眼看玲珑不耐烦,就再让步一些,再答应一些丧|权|辱|国的条件,她做梦也想不到,这一脸正义凛然的小王爷心里都在想些什么稀奇古怪又羞人的东西。 肃亲王一走,京城的局势就变得有些诡异,皇帝开始频繁地召玲珑入宫,当然,每次他都得带着夏青霜,等到春暖花开之际,皇帝已经不怎么掩饰他对夏青霜的觊觎了。宫里许多人都等着看这缺心眼的小王爷笑话,天天喜滋滋地把妻子带进宫,知不知道他的头发快要变色啦?! 638|第五十四片龙鳞(八) 第五十四片龙鳞(八) 夜色沉沉, 隐秘的通道中只有轻巧快速的脚步声,打着灯笼的太监在前面引路, 身着明黄色朝服的皇帝看似面色沉静, 实则已是迫不及待。 马上就能收网了,明日、就是明日, 肃亲王将再也不能碍他的眼, 而今天晚上, 他就要满足夙愿, 一亲芳泽。 打第一次看见夏青霜, 皇帝就对其生出了占有之心, 无他, 夏青霜着实美貌, 尤其是那冷若冰霜的气质,后宫那些嫔妃可学不来,对皇帝而言新鲜得很。他越是得不到, 就越是想要, 人骨子里的劣根性就是如此,因此他简直是日思夜想辗转反侧。好在他那不讨喜的弟弟走了,只剩下个没什么本事的小侄子, 皇帝可太了解自己这个侄儿了, 耳根子软,没主见,偏偏又横。 他本想利用秋静竹先弄死玲珑,再在肃亲王大受打击下趁势夺权, 谁知道玲珑突然改变了主意不肯追随秋静竹去雷州。虽然有点奇怪,但也不是不能理解,毕竟是娇生惯养的小王爷,没吃过苦,贪图享乐不肯去也很正常。 后面的那个歌女,虽说跟秋静竹有几分相似,到底是仿品,玲珑看不上,皇帝也能理解。 主要是小王爷不学无术的形象塑造的太到位了,皇帝压根儿没把他当个人。 今日他召玲珑及夏青霜入宫,结果天降大雨,皇帝便顺势让两人留下来,并将他们安置在别宫。不巧,他的寝宫到别宫还“正好”有条密道——简直老天爷都在支持皇帝偷香窃玉。 晚膳时,别宫的眼线亲眼所见,小王爷及小王妃用了被下药的食物,一旦入睡,不到天亮必定不会醒,可以任由皇帝随心所欲。 到了密道口,皇帝轻巧出来,立刻有宫人迎上,他问:“人可睡了?” 宫人恭敬答道:“小王爷已睡,小王妃正在净房沐浴。” 哎呀那敢情好! 皇帝立时就兴奋起来! 为了情趣,也是因为太过自信,他挥退众人,一人推开净房的门。一进去是面绣着百鸟朝凤的屏风,屏风上影影绰绰显出一个纤细的身影,那身影正将外衫穿到身上,十指纤纤,侧颜宛如玉雕,极美、极精致,看得皇帝眼热。那人又将湿漉漉的秀发从衣服中取出,披散在身后,随意地摇摇头,当真是风情万种,看得皇帝如痴如醉,一时间竟连呼吸都忘记了! 他放轻了脚步,蹑手蹑脚走过去,此时此刻他极为膨胀,横竖玲珑已经睡了,这别宫到处都是他的人,就是他把小王妃睡了又能如何?前朝还有皇帝纳了自己的儿媳为妃,他又有什么错?这天底下的女人不都是他的?他想要谁就要谁! 再说了,只要他先把人给占了,难不成小王妃还能跟玲珑照实说? 皇帝可没想过给夏青霜名分,他自大惯了,行事向来不容人置喙,他内心卑劣,却又好面子,甭管私底下做了多少龌龊事儿,那摆在明面上的,都是好看的,都是不容人说的,谁敢说,他就能记人一辈子的仇,等寻了机会便将其置之死地。 此时他一把从背后将人儿给抱住,真是宛如他想象中一般香、一般嫩,就是块头似乎没有看着那样纤细。不过没关系,环肥燕瘦各有不同,也各有各的美。 出乎意料的,美人儿并没有害怕,本来皇帝已经做好捂住她嘴巴的准备了,谁知她却借势往后倚,软软绵绵地依偎到他胸口。 皇帝大喜! 若是能有美人的回应,那自然比昏睡中来得强! 他含情脉脉道:“霜儿……” 怀中美人也眉目款款,捏着嗓子道:“皇伯父~~” 美人侧过半张脸来,皇帝看了顿时傻眼,这、这又是哪儿来的美人??比之夏青霜也不差! 他几乎看呆了,居然没注意对方叫自己皇伯父,只觉得这美人生了一双能勾人的猫儿眼,真真是红尘万丈不及她万种风情,与夏青霜又是完全不同的类型。皇帝看得甚至不敢眨眼,生怕自己眨了眼,这美人儿便如泡沫般消失不见,甚至他开始怀疑起自己的眼睛——宫中若是有这样的绝色,缘何自己从未见过? 他一时情迷意动,就想低头去亲美人的脸,谁知被美人躲开,皇帝也不生气,嘻嘻笑着又想亲,两人一时间笑闹作一团,直把暗地里的夏青霜气得银牙暗咬,险些绞碎手里的帕子! 她再也顾不得玲珑的交代,叫她看来,这小混球完全不是为了保护她,根本就是为了耍着皇帝玩! 眼看皇帝那双咸猪手已经试图染指小王爷的衣襟,夏青霜忍不住了! 她冲出去与,不顾尊卑,一把扯住皇帝的头发狠狠往后一拽,尖声道:“你这个色魔给我滚开!不许你碰他!” “哎呀。” 说话的是玲珑。他小心翼翼地抹了抹眼角,“快看看我的桃花妆晕没晕开?” 夏青霜都要气死了,哪还有心思看这个! 皇帝看看夏青霜,又看看那个眉眼间有几分熟悉的陌生美人,瞬间好像明白了什么,就想叫人。夏青霜眼疾手快提起裙摆一脚踹了过去,早就埋伏好的影卫立刻从四周出现,将皇帝绑了个结结实实,还用布团堵住了嘴。 玲珑穿着一身女装,头发还是湿的,他本就生得男女莫测,平日着男装俊秀风流,换上女装便是倾世绝色,再加上刻意用脂粉柔化了五官线条,他化妆技术又好,看起来娇媚极了!且他扮演起女人来让人挑不出毛病,走路比夏青霜都婀娜多姿! 虽然知道他是个男人,不会让皇帝占去便宜,可夏青霜看到皇帝抱着玲珑时,真是气得一点理智都不剩下! 她的男人,这个狗皇帝怎么配碰他! 赶紧掏出帕子给玲珑擦掉脸上的妆,玲珑还有点可惜咧:“我觉着挺好看啊。” 夏青霜否认:“不好看不好看,丑死了,快擦掉快擦掉,把眼睛闭上。” 脂粉擦去后,他就又是那个俊美无比的小王爷了。夏青霜松了口气,说真的,她开始怀疑玲珑曾经说过的皇帝觊觎他美色是真的了…… 皇帝被绑起来堵着嘴呜呜叫唤,玲珑蹲下来很友好地跟他说:“行了皇伯父,从现在开始你就老老实实在王府待着吧,谁叫你手贱非要来招我?本来我也没想用这招,但既然你主动送上门,还把人都留在外头,那我就不客气了。你说说你,怎么这么不怕死呢?好歹留个人在身边看着你办事嘛。” 皇帝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夏青霜这会儿看他真是怎么看怎么恶心,无论他觊觎的是他们夫妻俩哪一个,她都很想立刻打爆他的头。 玲珑示意影卫将皇帝浑身上下扒干净,随后又出现一个身披黑色斗篷的男人,看身形与皇帝几乎一模一样,黑衣人将斗篷解开,皇帝的眼珠子瞬间凸起! 此人竟与他生得一模一样!甚至连神态都极为相似! 他眼睁睁看着这个与自己一模一样的冒牌货把自己的衣服都穿了上去,玲珑这才松开捂住夏青霜眼睛的手,无语道:“你倒是实诚,亵裤你也穿?” 冒牌货:“……爷,您饶了属下吧,属下已经很恶心了!” 穿人家穿过的亵裤什么的……这种事说出去,他以后甭想娶媳妇了! 说着忍不住瞪了皇帝一眼,这狗皇帝会享受,亵裤都是用特制的布料缝制而成,想弄个假的都难。实不相瞒,他已经觉得自己被玷污了。 “皇伯父怎么这个眼神?我好怕啊。”玲珑拍拍胸膛,又笑着说,“这不是皇伯父企图对我图谋不轨嘛,我也知道我的美貌实在是男女通杀,可皇伯父你暗恋我,居然想霸王硬上我,那可不行,这几十年里,我的贞操属于我霜姐姐。没办法,为了防止皇伯父你越陷越深,我就先请你到王府地牢住一段时间,过过清心寡欲的日子,念念佛经吃吃素斋什么的。” “不用担心朝中无人哈,本贴心侄儿还为您找到了一个擅长易容模仿的影卫,以后他就暂代您的位子,您先安心度个假。” 皇帝信他个鬼!这分明就是要把他给架空!这是谋反!是篡位!他要砍了他的头! 玲珑挥挥手,皇帝就被拖进了密道中,然后假皇帝摇身一变,从气质到神态都与真皇帝如出一辙,他对玲珑一拱手:“小王爷,那属下先走了。” “去吧。” 玲珑轻轻松松解决完了皇帝,夏青霜还不敢相信居然这么快。她早就察觉了皇帝看自己的眼光不对,只是没想到对方居然如此胆大妄为,仗着自己是皇帝,便罔顾人伦。今日若非小王爷机灵,她怕是要被玷污了! 转念一想这小混蛋美曰其名保护她结果却穿了她的衣服化了娇艳的妆容被皇帝抱了摸了……虽然只碰到了腰,手没伸进去,夏青霜还是非常不高兴! 她二话不说就解玲珑的衣服,玲珑握住她的手笑眯眯道:“姐姐不好吧,你很想要吗?” 夏青霜捏了下他的耳朵:“把这身衣服脱下来扔了!还有,你得重新洗一次!” “啧啧啧。”玲珑摇头,“就这么介意我没了清白?” “没错!” “唉。”玲珑长叹,“女人,真是翻脸无情啊,就因为我叫旁的男人摸了下手,抱了下,就认为我失了贞洁,认为我脏了,我真痛苦,都怪我男德没学好。” 夏青霜本来很生气,被他逗得笑出声,连忙推了他一把:“快去洗!” 玲珑拉着她:“行啊,你陪我。” 她躲闪不及,直接被他拽入池水中,水还是热的,夏青霜吓了一跳,险些吃了几口水。 外头的太监则感到蹊跷,这这这,今儿个皇上怎么完事的这样快?难道说……皇上已经不行了?他恭恭敬敬地弯着腰不敢看皇帝脸色,伴君如伴虎,他也只能老老实实伺候着,不该他问的,那是一句都不会问。 所以假皇帝还真就蒙混过关了。他本身便非常擅长模仿他人,在这之前玲珑每日入宫见皇帝都会带上他,早就把皇帝的一举一动言语神态拿捏了个十成十。真要说起来哪里不一样,就是过去皇帝隔三岔五就会召个美人伴驾,而假皇帝没有。 他可不敢真的宠幸后宫那些美人,他又不是来当皇帝的,他是为了王爷跟小王爷的大爷添砖加瓦的! 皇帝的亲信们见“皇帝”按兵不动,都觉得有些奇怪,这时候传来肃亲王大破敌军甚至真龙护身的消息,别说是臣子们,就连皇子们都坐不住了!还真龙护身!龙那是真龙天子的象征!肃亲王虽然也是皇家人,却只是王爷,要真是龙,那也该是皇帝,是皇子!他一个王爷凭什么有真龙保护?! 再说了,这事儿是真是假都得另说呢! 京城里传得沸沸扬扬的,然而此事的确是真的。 别说是京城,就是肃亲王自己都惊呆了! 两军交战中,他向来身先士卒,没想到身边的副将是皇帝的人,奉命要在乱军中将他斩杀,就在对方从背后劈下来那一瞬间,肃亲王胸口的护心镜大亮! 只听阵阵龙吟,胆子小些的畏惧地丢掉武器跪在了地上!那名副将更是直接被龙吞噬掉了!随后那条龙便盘踞在肃亲王头顶,光芒万丈,贵不可攀,威压强大,它长啸一声,敌军便不战而败,纷纷丢掉兵刃匍匐在地,浑身上下失了力气! 这条龙实在是太大了,比整个战场都要大!它的身体有一大部分隐蔽在雷云闪电之中,却又显得那样高贵! 虽说皇帝是真龙天子,可谁见过真正的龙? 偏偏这条龙一出现,便让人下意识觉得这就是传说中的龙,是最尊贵、也最令人敬畏的存在! 异象太大,不仅仅是两军战士看到了,附近十几座城池的百万百姓也看到了!许多人当时就跪了下来向神龙祷告,又见神龙始终维护在肃亲王左右——这代表什么? 真龙护身,说明肃亲王才是天选之子!才是真正应该做皇帝的人! 肃亲王都不用策反,连敌军都主动臣服了……尤其是那位蛮子将领,跪在地上直呼天神下凡,要效忠肃亲王。 肃亲王:……那你既然这么主动,我当然也不能拒绝不是? 不过他自己也怵得慌。那龙太过庞大威武,虽说面对他时很是温和,还主动收了威压,可肃亲王难免紧张。此后他顺利收服敌军,这场仗打得要多容易有多容易,等到他回城,百姓们更是跪在路边俯首相迎! 这、好像、突然,不主动反,百姓们也认定他才是真正的天选之子了…… 肃亲王怀揣着这种复杂的心情一路回到京城,外带百万大军。见过龙迹之人都将他奉为天子,十分忠诚,京城的百姓们早就听说了肃亲王有真龙护身,夹道相迎时都是畏惧的,想看又不敢看。 待到肃亲王到了皇宫门口,按理说要先拜见皇帝,可皇帝居然亲自率领文武百官来接他! 就在这时! 肃亲王身上散发出一阵金光! 明明是大好晴日,却电闪雷鸣,百姓们及众臣都吓了一跳,眼睁睁看见一条巨龙于雷云中现身,极优雅极凶悍,龙啸响彻天地! 这回不用肃亲王说话,因为就连“皇帝”也跪了下来。 皇帝一跪,其他人哪还敢站着??? 也就坐在宫殿上方的玲珑没什么感觉,那不过是他一片龙鳞所幻化出的“龙”,是这个世界的人类对于“龙”的想象,与他自身的模样还是有些差别的,比如说他看起来一点也不凶,更不丑。 说实在的,这个世界的“龙”,真的是好看不到哪里去,不过威武霸气还是有的。 夏青霜目瞪口呆,她捂住小嘴不敢置信,那龙就在她头顶,她耳边甚至听到了细小的闪电所发出的噼啪声,龙在雷云中缓缓游走,最终又化作金光回到了肃亲王身上。 “吾皇万岁万万岁——” 不知道是谁先喊的,后来所有人都跟着一起喊,就连皇帝都卖力气,还有谁敢反驳?人家都有真龙护体了,谁还有脸说自己才是天子? 肃亲王就这么轻轻松松地成了新帝。 “皇帝”登时大哭,说自己无能不配为帝,当众命人取来笔墨写了罪己诏及禅位诏书,肃亲王恍惚中就被人拉去一阵伺候,换上崭新的龙袍——嘿你还真别说,这龙袍可合身了,一看就是提前做好的! 直到他瞧见自己儿子闺女,才从持续的恍惚状态中清醒:“玲珑,霜儿……” “恭喜父王登基。” 玲珑还是那副没大没小的样儿,甚至很轻佻地拍了拍他老父亲的胸膛。老父亲眼神茫然:“这……造反是这么容易的吗?” “您这不是有真龙护身吗?神龙都认为您才是明主,谁还敢对您不敬呢?”夏青霜笑起来,下午她看到龙的时候也惊呆了,又忍不住为那神龙的美丽身姿感慨赞叹,万万没想到有朝一日自己能见到真正的龙,当真是死而无憾。 肃亲王说:“……本王都不知道那龙是哪里来的,别说你们了,本王看到的时候都快被吓死了!旁人以为我是镇定,其实我当时是被吓傻了!” 他摸摸自己胸口,把玲珑给的护心镜取了出来,护心镜还是原来那个样子,肃亲王也不知道那龙迹跟他儿子有没有关系。不知为何,他并没有问。 也许他并不想知道真相。 只要他的儿子还活着,那就够了。如果问清楚会让他离开自己,那么肃亲王宁可什么也不知道。 夏青霜则是根本没往玲珑身上想,直到晚上入睡,她还在回想今日所见之龙的神秘与美丽。 关押在王府地牢里的皇帝被秘密提交给了肃亲王,肃亲王得知皇帝意图玷污玲珑后脸都黑了,他对这位异母兄长本无什么感情,又疼儿子得紧,便将皇帝给阉了,却留了一条命,流放三千里。 至于他那些侄儿侄女,目前为止都没做过什么恶事,肃亲王便没有动他们,只是他们不能再做皇子公主,便都给了封号,从皇子降为郡王,从公主降为了郡主,全部打发出宫。 肃亲王登基后,改年号为道崇,史称肃帝,并封独子为太子,封夏青霜为太子妃。 当了皇帝后的肃帝完全没有感受到快乐。 从前他还能上阵杀敌,现在是只能坐在龙椅上听下面那群大臣叭叭叭,听得他头昏脑涨恨不得直接动手——能用拳头解决的问题为什么要用嘴?这群人管他后宫是不是没人,管他儿媳有没有给他生个大胖孙子? 他们咋都管这么宽呢!!! 关他们屁事! 而时间过得很快,眼看成亲将满一年,夏青霜仍未能有身孕。虽然肃帝跟太子都不催她,她自己却暗自焦心起来。小王爷成了太子后,就不再装出一副纨绔模样了,从国宴到狩猎,大大小小的场合,都能看到太子的身影,他擅骑猎,通笔墨,实在是不可多得的良人,因着只有她一个妻子,连个侧妃都没有,别提多少人对他虎视眈眈。 就连宫中的宫女都想着勾引他! 而夏青霜肚皮迟迟没有动静,心中很是烦忧。她不敢把这件事跟旁人说,就悄悄让太医给自己看诊。 太医前脚给她看了,后脚就告诉了玲珑。 ……玲珑完全没想过孩子的事儿。 不过他能理解夏青霜想要孩子的心情,就问肃帝:“父皇,请问您想生二胎吗?” 肃帝正抓耳挠腮地看奏折,听到他问,抬起头来冷笑一声:“生了一个已经够朕头疼的了,不能帮朕什么忙,还整日吃喝玩乐,还生二胎?生什么生!再说了,朕答应过你母亲,除了她之外决无二心!” 说完突然警觉:“老子警告你!你要是敢有其他女人,不用霜儿动手,老子先阉了你!” 玲珑哦了一声:“那您就是不要孙子的意思呗。” 肃帝一愣,没搞懂自己要不要孙子跟儿子找不找女人有什么关系。 639|第五十四片龙鳞(九) 第五十四片龙鳞(九) “我不喜欢小孩, 不想生小孩。” 肃帝:…… 他匪夷所思地看着玲珑,有点没搞懂这孩子脑子里都在想些什么。这世上男子, 哪有不想着传宗接代的?便是不生个儿子, 生个女儿也好,他儿子居然不想要小孩? 肃帝道:“生下来又不用你带, 自然有乳母宫女, 也不用你养, 你为何不肯生?你不肯生, 你问过霜儿没有?霜儿难道也不肯生?” 这想都不用想, 夏青霜肯定是想要孩子的, 否则也不会私底下找太医诊脉又偷偷吃些补品。反正在她看来问题不会出在玲珑身上, 他龙精虎猛的怎么看都不像是生不出孩子的。然而太医诊完脉又说她的身子也没问题, 这两人都健健康康的,却一直没有孩子,难不成是缘分未到? 肃帝还好, 只是想抱孙子, 但也不到不抱孙子就活不下去的地步。 玲珑说:“日后父皇你可以从旁支里抱个孩子来培养,我可不想当皇帝,也不想当爹。” 你听听这说的是人话么? 肃帝恨不得抄起棍子把这倒霉儿子揍一顿, 却又搞不懂他这想法是打哪儿来的, 谁灌输给他的,怎么会有人不想要孩子呢?“你可是太子,你要是一直无子,你让别人怎么看霜儿?难道你就想着自己快活?” “生不生孩子我都挺快活的呀。”玲珑摸摸下巴, “父皇是男子,自然不知道生孩子有多可怕,要不父皇你也生一个?” “一派胡言!”他是男人怎么生孩子! 玲珑不想跟他爹继续废话,这是个死胡同,他俩谁也说服不了谁。就拍拍屁股准备走人:“不跟你说了,我要回去了。” 肃帝还想叫住他,奈何玲珑跑得比兔子都快,一眨眼便没了人影,剩下肃帝气个半死。 这段时间夏青霜情绪一直不大好,如今她是太子妃,一言一行都被人看在眼里,平日里也有许多场合需要她出席,或多或少的,外面的传言都逃不过她的耳朵。在她面前自然是无人敢说,可背地里认为她年纪过大配不上太子,或是无所出、善妒的却不在少数。太子相貌出众,又是未来的天子,不知多少女子虎视眈眈,变着法的想跟太子“偶遇”。 光是这个月,夏青霜就处置了三个想要爬到太子床上的宫女。 她能明白宫女们想要出人头地的心思,却不能接受——不知不觉中,她已不再是那个刚嫁入王府时的自己了。那时候她想着,若是小王爷有了喜欢的人,自己便会主动离开,可现在她一点都不想将他让给别人。 他太好了,她想独占。 这样卑劣的心思夏青霜自己想着都觉得羞耻。她本不该这样的,尤其是这一年多,她连个孩子都不能为他怀上,难不成往后几十年,她生不出孩子,却也不让他纳侧妃么?若是日后他当了皇帝,后宫之中难道就能只自己一人? 哪怕玲珑曾说过只要她一个,夏青霜也觉得愧疚,她并不认为自己有足以让他着迷的价值。 也正因如此,她心里郁结,心情便算不得好,尤其是在看到那些前仆后继的女人之后,更是不知自己该怎样做才算是个合格的太子妃。 前朝那些臣子劝肃帝广开后宫,又劝太子纳侧妃为皇家开枝散叶一事,夏青霜虽不曾亲眼见,却也有所耳闻。 听宫女说太子回来了,夏青霜连忙站起身,整理了下衣裙,努力不让玲珑看出自己神色有变,面上带着淡淡笑意:“太子今日怎么回来晚了?” 平时上完早朝他就回来的。 “我去跟父皇聊聊天。” 玲珑轻描淡写说了一句便抬脚朝里面走,走了两步发觉夏青霜没跟上,扭头一瞧,她站在原地,眉眼愁绪万千。 玲珑走过去搂住她的肩膀,在她额头亲了一下:“犯什么愁呢?这世上还有什么事是我霜姐姐做不到的?” 夏青霜心说:那还真有。 只是她不想说出来惹玲珑跟自己一起烦心,便强颜欢笑:“无事,只是早上起得早,又有些困了。” 玲珑把她打横抱起来:“那咱们再去睡个回笼觉。” 夏青霜双手搂着他的脖子,把小脸埋进他颈窝,呼吸间尽是太子身上清爽好闻的气息,可她却不知自己还能拥有这样的他多久。 很快到了年关,肃帝大宴群臣,夏青霜作为太子妃,在没有皇后的情况下便坐在主位招待群臣家眷。她容貌绝美气质高贵,坐在主位上是说不出的雍容,底下许多第一次见到太子妃的姑娘都在心中暗暗惊叹。 怪不得太子妃一直无所出,太子却对她情深似海,原是这样的绝世美人。 夏青霜学什么都快,她其实非常冷静,冷静到几位夫人拉着自家小姐到她面前介绍也能面不改色。她心知肚明,说是带给太子妃娘娘瞧一瞧,实际上是向她表个忠心——表明日后便是做了太子侧妃,也会以她马首是瞻,绝不跟她抢夺太子。 夏青霜心里难受极了,若不是场合不对,真是要哭出声来。 为何她就生不出孩子呢? 远扬侯府的世子夫人郑氏过来与她说话,夏青霜还待字闺中时与郑氏便有交情,区别不同的是夏家不把夏青霜当家人看,郑氏却是家中宝贝的小女儿。四年前郑氏嫁入了远扬侯府,做了世子妃,两人见面便少了,不过书信上的来往一直不曾断。虽然久未相见,然而一见仍旧如故。 郑氏已有了七个月的身孕,行走间不是很方便,夏青霜连忙扶了她一把。 郑氏坐到了夏青霜身边,见她眉眼间有着愁色,便轻声问:“太子妃娘娘可是有什么烦心事?” 夏青霜看了她一眼却没说话。 郑氏见她视线落到自己鼓起的肚皮上,顿时心有所感,问:“太子妃可是为了子嗣烦忧?” 夏青霜被人说到心坎上,顿时眼睫一颤。 郑氏在心中叹息,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太子妃深受皇帝与太子疼爱,是众星捧月的人物,天底下谁不羡慕她?偏偏成亲这么久肚子却未有消息,外头的人说得可难听了。但叫郑氏来说,太子妃不该如此忧愁,更不该动了给太子纳侧妃的念头。 那些个夫人今日给太子妃表忠心,可成功进了东宫,谁能保证她们真的安分守己?太子与太子妃伉俪情深,两人之间若是真的有了第三个第四个人,他们还能保持对彼此的爱意吗?真的能够毫无隔阂的继续相爱吗? “太子妃娘娘,臣妇有些话想对您说,还请您听了不要生气。” 夏青霜道:“你我是好友,我怎会生你的气?” 郑氏轻轻点了下头:“太子妃娘娘可是想为太子物色侧妃?” 她这么一说,夏青霜简直心如刀割。 见她的表情,郑氏还有什么不懂的?殿中正在表演歌舞,她与太子妃说话旁人也听不到,便主动拉住了夏青霜的手:“您若是听我的,便不要这样做。” 夏青霜一愣。 有道是家丑不可外扬,然而郑氏却不想自己的好友也步入自己的后尘。她低下头,轻声道:“几个月前,我刚被诊出有了身孕,婆母便做主给夫君纳了一门妾侍。” 夏青霜眉头一皱。“世子答应了?” “是侯府的表姑娘,生得温婉,又知书达礼。婆母说我有孕在身,无法伺候夫君,一个孝字压在头上,夫君不愿意又能如何?婆母以死相逼,他能怎么办呢?” 郑氏说着,表情无比冷静,夏青霜还记得她嫁人时,自己去为她添妆,那时候的郑氏美若春花,笑容都是羞涩与幸福,可这幸福,竟是如此短暂的。 “我过门四年方才有了身孕,婆母早就对我不满,夫君百般抗拒,终究是不能继续。”郑氏闭上眼,复又睁开,“太子妃,倘若太子都不在意子嗣,您为何要一定要主动为他纳侧妃呢?难道您就不怕伤了彼此的感情?感情一旦有了裂缝,那将是无法还原的。覆水难收,难道您不懂得这个道理吗?” 夏青霜怎么会不懂!她摇头:“可是太子不一样,他——” “若是太子变了心,您大可如此,可太子尚未变心,您却要把他往外推,这又是何苦?” 夏青霜愣愣的。 为情所苦的她看起来丝毫没有往日的淡然聪慧,反倒像个茫然的孩子,不知如何是好。肃帝与玲珑都不知道,她日夜难眠,恨得就是自己为何连怀孕都不能,世人背地里说她,她连反驳的勇气都没有! 她生不出来,可她也不想别人为太子生! “华浓……我、我不知要如何与太子说,我、我不敢。” 郑氏握住夏青霜的手,认真道:“您就开诚布公与太子谈一谈,难道他不是一直都在保护您吗?既然害怕,为何不告诉他呢?这世上还有比太子更爱您的人吗?” 没有了。 夏青霜怔怔的,郑氏又拉着她的手摸摸自己的肚皮,“您看,我嫁入侯府四年才有身孕,您着急什么呢?缘分该到的时候,挡也挡不住。” 夏青霜被她说得无比动摇,等到歌舞结束,再有人带着女儿过来拜见她的时候,她的态度就冷淡了许多。好在她本身就是个冰美人,不苟言笑时看起来格外严肃,众人也没多想。 晚宴结束,玲珑在殿外等夏青霜,郑氏见了抿嘴一笑,在丫鬟的伺候下先行告退,把空间留给了太子与太子妃。 夏青霜不知道在想些什么,手被玲珑握住的时候,她突然有种把一切告诉他的冲动:“……夫君。” “嗯?” 玲珑等着她说呢,结果半天也没动静,就好奇道:“怎么不说话?你想与我说什么?” 夏青霜咬着唇瓣道:“……还是等回去再说吧。” 结果直到二人沐浴完毕换了寝衣,甚至他又想胡闹时,夏青霜才把双手抵在他胸前,红着脸:“……我有话跟夫君说。” “今晚的姐姐嘴巴格外甜,想说什么?” 夏青霜鼓足了勇气问他:“你、你怎么看我到现在都还没有孩子?” “嗯?” 玲珑挑眉道:“你总算肯主动跟我说了?” 夏青霜眼巴巴地看着他:“我私下叫太医给我诊过脉了,他说我身子没问题,只要再给我些时间,我一定能怀上的!所以,所以……你、你不要嫌弃我,好不好?” 玲珑摸了摸她的长发:“我怎么会嫌弃你?没有孩子的原因又不在你身上。” 这话说得,好像没孩子的原因是他一样。 “可是……你看起来很健康呀。” 但凡是她小日子没来,身上干净的时候,他总是有无穷无尽的精力用在她身上,夏青霜怎么也想象不出玲珑不能生育的样子。再说了,每个月太医都会为肃帝与太子诊平安脉,真的有什么问题早就查出来了! 说不定真的跟有些人说的那样,是她命不好,不配生他的孩子。 玲珑苦恼地想了半天:“霜姐姐喜欢孩子吗?” 夏青霜用力点头。 喜欢! 她早就想要一个孩子了,她一定会做个很好很好的娘亲,她想给他生孩子! 可玲珑从来不会在人类世界留下龙之血脉呀!然而他知道,在这个世界,男人不要孩子是件匪夷所思的事情,跟女人不能生孩子完全是两码事。倘若夏青霜真的生不出孩子,这辈子都会叫人戳脊梁骨,嘲笑她是不会下蛋的母鸡,便是她贵为太子妃,又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才智谋略不输男子,在许多人眼里,也不如村头那个只会傻笑但生了七八个儿子的疯女人。 他想了又想,就听夏青霜委委屈屈地说:“你再给我几年时间好不好?倘若我还是生不出孩子,我、我就主动给你物色侧妃人选,我发誓决不会妒忌她们,好不好?” 玲珑回过神,弹了她白净的脑门一下:“胡说什么呢?我只要你一个就够了。” 他要是真有了别的女人,她的爱尝起来就会变成苦涩的了。 那可是他的食物,怎么能糟践味道呢? 玲珑咬了咬夏青霜的耳朵,问:“是不是有了孩子,你才会快乐?” 夏青霜闷闷地嗯了一声。 他便叹了口气,也罢,就满足她吧,横竖只是一片龙鳞的事儿。 “我不要是侧妃,只要姐姐就够了。”玲珑蹭蹭夏青霜滑嫩的脸蛋儿,“既然姐姐想要孩子,那么咱们就赶紧努力吧,免得父皇都嗝屁了也抱不着孙子,那就太可怜了。” 紧接着,夏青霜就陷入一片狂风骤雨中。 在她看不到的地方,一片泛着柔润光芒的鳞片便缓缓没入她腹中,很快消失不见。 有了玲珑的保证,再加上玲珑又拉过肃帝,父子俩一起跟夏青霜说孩子不着急且不管有没有孩子都不会有侧妃,夏青霜的心情肉眼可见的好转。她又变成了那个说一不二的太子妃,只是每隔几日都会让太医诊脉,调理身子的药也光明正大的喝,看得出来是非常认真想要孩子的。 皇天不负苦心人,冰雪消融春日到来之际,夏青霜早膳刚端起一碗鱼片粥,便觉得腥味扑鼻,转头便吐了出来。 太医一把脉,顿时喜笑颜开:“恭喜太子妃娘娘!太子妃娘娘这是有喜了!” 夏青霜激动地差点把筷子都给丢了! 她不敢置信地摸着肚子:“真的吗?我、我真的有孩子了?!” “绝对是喜脉!”太医也笑呵呵的,“这好消息得赶紧通知皇上跟太子才行!” 肃帝得知夏青霜有孕,高兴不已,立刻决定大赦天下,为太子妃肚子里的小皇孙祈福。 玲珑就淡定多了,那片龙鳞是他放进去的,时间也控制的刚刚好,既然肃帝跟夏青霜都想要孩子,他便满足他们,不过那只是个傀儡,没有美好的灵魂注入,就只是一具模拟人类的傀儡而已。 好在荒海什么都不缺,美好的灵魂多得是。虽然它们已经被玲珑注入每一只小鱼每一株珊瑚中,但想要抽出来也是可以的。 龙鳞创造出肉身,灵魂给予肉身活力,完全模拟人类形态,生老病死都与活人一模一样,甚至能够生儿育女,等到死后,自会重归荒海。 不过这肃帝跟夏青霜面前,玲珑还是表现的很高兴。 夏青霜时常跟他说:“我有感觉,这孩子特别乖巧,知道疼人。你看,我除了一开始吐了以外,吃得好睡得好,一点不适都没有。” “是嘛。” 玲珑心说,真正疼你的是我好不? 天气又稍微暖和了一些,这日夏青霜正在宫中给尚未出生的孩子缝一件小肚兜。她女红精湛,绣上去的小鸭子小老虎都栩栩如生,活灵活现的,平日里没事儿她就给孩子做衣服,如今已经做了一箩筐了! 本来正懒洋洋地晒太阳呢,玲珑突然回来了。夏青霜直起腰:“今儿怎么回来这么早?” “带你出宫,去不去?” 夏青霜疑惑道:“去哪儿呀?” “远扬侯府。” “啊?”她不解,“去那儿做什么?” “郑氏要生产了,你不想陪着她吗?” 这倒是,前几日夏青霜才得了郑氏的信,说是接近临盆,不知哪一日便会发动。她还想着就明后两天过去看看呢,没想到今日就发动了!连忙撑着腰站起来,“我想!” 马车早已备好,玲珑拦腰抱起夏青霜上了车,她便紧张地捉住他的衣襟:“生孩子是不是很可怕?” 她娘就是生她的时候难产,没撑几天,人就没了,她甚至都不知道自己的母亲生得什么样子,又是何种性格。 玲珑亲她的脸:“害怕了?不想生了?” “我要生!”夏青霜认真地说,“我想给你生个孩子。” 玲珑这回没说话,过了片刻才道:“霜姐姐,待会儿到了远扬侯府,你可不许动怒。” “……嗯?” 华浓生孩子是好事呀,她为何要动怒? 夏青霜没能理解玲珑这句话的含义——直到他们到了远扬侯府,才发现侯府大门紧闭谢客,直到侍卫亮出腰牌,守门的家丁才哆哆嗦嗦地打开门,跪下来后玲珑就没让他们起来,他们也不敢起,更不敢去通风报信。玲珑随手抓了个小丫鬟带路,夏青霜被他牵着手,两人很快到了世子跟世子妃的院落外头,隔得老远就听见女人痛苦到极致的哀嚎。 是郑华浓! 郑华浓是个乖巧没什么心机的姑娘,她在家中被父兄保护的很好,说话从来都是细声细气,夏青霜从未听过她这样凄厉的叫声! 只是那叫声很快就歇了下去,他们进去院子,就听见一个婆子的声音:“这、这只能保一个,侯夫人,是保大还是保小啊!” 侯夫人想都没想就说:“当然是保小!我丑话说在前头,我的金孙要是有什么闪失,我拿你们是问!” “保大!” 侯夫人正厉声说话,突然被人打断,顿时非常不悦,一扭头却发现是太子妃,顿时吓了一跳,连忙行礼:“见过太子、太子妃……” “保大。”夏青霜理都没理她,直接对稳婆说,“太医也跟着进去,世子妃与孩子,都不能有闪失。” 侯夫人立刻急了:“太子妃!这太医可是男人!男人怎么能进产房?!若是他看见了不该看的,我儿媳的清誉可就没了!” 玲珑搂着夏青霜的腰,懒懒地瞥了侯夫人一眼,一脚踹了出去,直把侯夫人踹飞到墙上,掉下来时候爬都爬不起来,口吐鲜血! 他轻轻道:“谁允许你用这种态度与太子妃说话?” 言辞冷漠,完全没把侯夫人当人看。 侯夫人身边那位身着白衣白裙生得娇媚可人的姑娘捂住嘴,想尖叫又不敢,只好跑过去扶侯夫人。侯夫人被这一脚踹的宛如断了线的风筝,是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 玲珑这才问侯府的人:“世子呢?” “回、回殿下,世子爷外出尚未回府……” “那可真是巧啊。”夏青霜怒极反笑,“世子爷不在,侯爷也不在,世子妃正巧就发动了,怎么,侯夫人连世子妃的娘家人都没通知?” 这其中必有隐情! 640|第五十四片龙鳞(十) 第五十四片龙鳞(十) 侯夫人叫玲珑那一脚踹的险些没了命, 此时面如金纸,倚靠在那白衣姑娘怀中, 似是要说什么, 却又说不出来。嘴巴微张,便有血迹流出, 瞧着十分可怜。 夏青霜却对她生不出一丝同情, 只有满满的愤怒与厌恶, 她让玲珑在外头等着, 自己则跟在太医后面进了屋子, 她不放心侯府的这些人!谁知道她们会在华浓生产时做些什么! 玲珑勾了勾手指头, 立时有下人搬了椅子过来, 他随意往后一倚, 双臂撑在两边扶手上,冲侯夫人挑眉浅笑:“怎么说郑氏也是世家贵女,你倒是真敢这么做。来人, 把侯夫人裤子扒了, 赏她一百个板子,是死是活就看她的命了。” 他言词冷淡,眉眼却风流含笑, 叫人觉得他是个顶顶好说话的人, 只是说出口的命令却叫人不寒而栗,侯夫人已是只剩下半条命,他却叫人再打一百个板子,似是这等养尊处优的贵妇, 别说一百个板子,十个她都受不住! 这是要把侯夫人活活打死啊! 可太子令下,谁敢不从? 侯府的人不敢动,太子却自有亲卫队,上去二话不说将侯夫人扯过来,搬来条长凳便摁了上去,裤子一扒——这不仅是要打,还要她颜面尽落! 玲珑懒洋洋道:“太医进去了,郑氏的清誉叫他糟蹋了,侯夫人这屁股叫这么多人看见,可如何是好呢?” 侯夫人根本无力反抗,一开始还能惨叫,二十个板子后,已是进气少出气多,一个字儿也说不出来,只趴在长凳上奄奄一息,唯有板子落下,痛觉神经反应她会稍微抽搐以外,瞧着活似一滩烂泥。 她的命在玲珑看来毫无价值,就在打板子继续时,世子回来了! 他一进院子就看见自己亲娘被扒了裤子在打,浑身血肉模糊已不知死活,登时急红了眼:“住手!都给我住手!” 玲珑抬手,便有人将世子制住,迫他跪下。 世子认得玲珑,来时又已得到消息,心急如焚,此时见玲珑面如冠玉却冷淡至极,无比担忧母亲,便厉声道:“殿下好大的威风!到侯府来打杀侯夫人!我母亲乃是一品诰命——” “哦,那又如何?”玲珑笑起来,懒散的视线漫不经心地又扫过场中,此时板子已打了六十个了。“废帝封的诰命,你拿来是想吓唬孤?” 世子一窒,“求太子住手!我母亲年事已高,已不能——” 玲珑示意人把世子的嘴堵住,听着怪聒噪的,他又缓缓看向那个白衣美人,嘴角微勾:“是你自己趴上去,还是孤让人帮你?” 白衣美人吓得梨花带雨,连连后退:“妾没有、妾是无辜的……世子救命,世子救命!” 眼见这太子打了自己母亲还要再打爱妾,世子目眦欲裂,他挣扎着吼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太子凭什么管我远扬侯府的事情!今日你害我母亲又要打杀我妾侍,我发誓——” “吵死了!” 夏青霜本在里面陪着郑氏,听到外面一阵鬼吼鬼叫,顿时心烦气躁,一把拉开门,却见侯夫人被扔在地上,浑身血肉模糊,而先前那个白衣美人则被拉到了凳子上,板子已经开始打了! 她看都没看世子一眼,而是走到玲珑跟前:“怎么回事?你怎么生气了……” 话没说完叫玲珑握住手腕带进怀里,大庭广众的就让夏青霜坐在自己大腿上,把夏青霜脸儿都臊红了。她在不为人知的地方悄悄拧了玲珑一下,当然,没舍得用力,自然不痛不痒。 “看这两个女人不顺眼,就打一顿。” 世子听得快疯了!就因为不顺眼?就因为不顺眼!“太子——” 玲珑温声问:“叫你们堵嘴都堵不住,怎么,要孤教你们?” 侍卫吓得赶紧拼命捣住世子的嘴,不让他说话。 就这么折腾间,两百个板子都打完了,侯夫人跟那位美妾趴在地上生死不知,玲珑也不让人给她们看,反正就扔那儿。他搂着夏青霜,心不在焉地转动着左手拇指上的翡翠扳指,问:“郑氏还好?” “还好,幸好我们来得及时,里面还有两个不安好心的婆子,也被我逮住了。” 玲珑颔首:“杀了吧。” 他这副不拿人命当回事的样子实在恐怖,可谋害主母的下人,不杀又该如何?难道要好酒好菜的捧着,用爱感化她们? 一切尘埃落定后,远扬候总算是赶回来了!他一见玲珑便撩袍下跪:“见过太子、太子妃。” 玲珑点了下头,让人把证据送过来,之所以没给世子,是因为那人跟疯狗一样见他就想咬,他都懒得解释。远扬候勉强算个人,玲珑还是愿意跟他多说两句的。 只见远扬候脸色愈发难看,半晌怒道:“狠毒妇人!” 这份证据可十分齐全,从郑氏孕中,那位美妾对她下的药,到郑氏生产,侯夫人安排的要人命的接生婆以及在参汤中添了料的婢女……一桩桩一件件都摆在远扬候面前,他要是个聪明人,就立刻休了侯夫人并把那美妾处置了,否则这事儿闹到皇家面前,太子与太子妃都在,侯夫人丢了命事小,他们家一世清誉被毁事大! 世子本在地上跪着,远扬候看他那副样子就来气,过去狠狠踹了一脚,把证据丢给他:“你自己看!” 世子看着看着,突然浑身颤抖:“不、这不可能……” 玲珑见状,教育怀中姐姐道:“看到没有,男人都是大猪蹄子,女人在他面前掉两滴眼泪温声软语,他就觉得对方是个小仙女,幻想着左拥右抱齐人之福,你可千万要擦亮眼睛,认清楚全世界只有我对你最好,我跟那些妖艳贱货都不一样。” 夏青霜本来因为郑氏的事儿心中十分生气,被玲珑这么一说,真是啼笑皆非,她小声道:“我自是知道你是最好的。” 世间男子加起来,也不敌他好。 又过了没多久,郑家人也赶到了。 如今证据摆在那儿,侯夫人想让自己侄女上位,可惜侄女出身低微,只能在她的安排下给儿子做妾,但郑华浓生产,便是可乘之机。她想去母留子,这样顺理成章就能把侄女扶正,毕竟做个继室是没什么问题的,以后她也能一心的帮衬娘家。谁知道她侄女也是这么想的,这姑侄俩不约而同地朝郑氏下手,就等着郑氏生产呢! 只不过侯夫人舍不得自己的第一个孙子,侄女儿却是想要一尸两命的。 郑家人最是疼爱郑华浓,当初两家结为秦晋之好时,远扬侯府可不是这么说的!他们好端端的女儿嫁进来,结果就惹来杀身之祸了!郑华浓的父兄登时便暴走,将远扬侯府打砸一片,玲珑搂着夏青霜坐在椅子上慢悠悠地看戏,尤其是世子被郑华浓的哥哥摁在地上爆锤时,他心里舒坦极了! 远扬候是明事理的,他没有阻止,反而是下跪给郑家认错。郑家也不是得理不饶人之辈,但这样的人家,他们是无论如何都不敢跟他们结亲了,便要将郑氏带走,让两人和离。 世子怎么肯?! 然而刚生产完面色苍白不能移动的郑氏只问了他一句话,便叫他失魂落魄地让开。 她问:“太子高贵如厮,品貌才情都远胜于你,更是未来的帝王,为何能只守着太子妃一人忠贞深情?” 不过是世子不如罢了。 易得无价宝,难得有情郎,是她没那个福气。 太子与太子妃走后,远扬候站在院子中老泪纵横。他一生清名,就毁在这糊涂的妻子手中! 郑家不由分说,将郑氏与刚出生的小娃儿一起带走了,隔日就送来了和离书。 侯夫人与那妾侍命大,挨了一百个板子都活了下来,一听说两家和离,这身子还没好呢,就又开始打算上了!远扬候一来看自己,侯夫人正说要把侄女儿扶正,就叫远扬候给的一封休书看傻了眼——她都这把年纪了,他要休她?! 远扬候神态冷淡,他自成婚起,不曾纳妾不曾有通房,专心致志只守着她一个人,却不曾想她一个劲儿给儿媳妇添堵,她自己一生一世一双人,却拼了命要给儿子塞女人!如今毁了整个家,太子震怒,远扬侯府的好日子便到了头。 只有休了她,才能为他的儿子争取一丝生机。 至于那妾侍,更是要彻底打发,远扬候命人给她灌了绝子药,连带侯夫人连夜送回了娘家。 可侯夫人娘家本就败落,谁愿意养这么两个人?更别提侯夫人被休了,诰命没了,还因为这一百个板子不能走路了!难不成嫁出去的女儿,娘家还要养着她?哪有这样的道理! 只剩下世子顾念母子情,将侯夫人养在府外,只是很少见她。侯夫人众叛亲离,终于后悔,她原本想着拼了性命也要去乞求郑华浓原谅,结果肃帝直接给郑华浓赐了婚! 还是赐给了他手下一名年轻有为相貌出众的大臣! 这名大臣是出了名的俊秀才高,只是因为父母祖父母相继去世,接连守了十年的孝,如今二十八岁尚未成婚。郑氏嫁过去之后,夫妻俩琴瑟和鸣,他对郑氏之子也是视如己出,甚至不再要自己的孩子,家中更是干净,决无什么来投奔的表妹姨妹。郑氏起初对他还只有礼貌没有情意,可人心都是肉长的,夫君对她真心实意,她又怎能不为所动? 也因这么一遭,叫许多女子看到了希望,有娘家支持在夫家过不下去的,爽快和离再嫁,不少女子都重新找到了幸福,一时间男子人人自危,赶忙对自己的妻子母亲更好些,倒是少了不少家庭矛盾。 就在这春去秋来,夏往冬盛之日,夏青霜发动了。 她还记得去看郑华浓时,对方生产是如何煎熬可怕,甚至有那么一瞬间,夏青霜都以为她要死了。 只是不一样的是,郑华浓生产时孤独一人,她的夫君却陪在她身边。 饶是夏青霜性格沉稳也不由害怕。她拉着玲珑的手,絮絮叨叨地嘱咐若是自己死了他要好好把孩子养大云云,听得玲珑头大,忍不住喂了她一小碗鸡汤,免得待会儿生产没有体力。 为着夏青霜生产,肃帝跟郑华浓等人都候在外头,宫里一片兵荒马乱,没办法,这是太子的第一个孩子,谁敢不看重? 夏青霜紧张的要死,她闭上眼睛按照稳婆所言,还没察觉到什么就听宫人们恭喜太子喜得麟儿……等一下,她、她这就生完了?! 这也太快了吧! 那她之前哭唧唧的害怕委屈撒娇都算什么?! 皇长孙一出生就白白嫩嫩胎毛乌黑,瞧着非常讨人喜欢,肃帝大喜,再次大赦天下——这次远在雷州穷山恶水待了好几年的秋静竹一家,终于得了皇恩可以回京城了! 得知肃亲王做了皇帝,小王爷成了太子,秋静竹那颗心啊,简直如同放在开水里,难受的要死。她为了荣华富贵算计小王爷,为的就是日后能嫁给皇子,谁知道一朝变天,废帝连带着皇子们都凉透了,她曾经倾心的四皇子更是被打断了腿丢去守皇陵,更别提她了!谁还记得她啊! 家里人也对她怨言四起,谁叫是她当初提出的远迁雷州? 可那时她有靠山,现在没有啊! 好不容易大赦天下,一方面秋静竹欣喜于能回京城,一方面又暗恨夏青霜占了自己的位子。皇长孙出生,日后她再为太子生下一儿半女,也比不得皇长孙的位置,这皇长孙必不能留! ——她是坚定地认为太子还对自己无比迷恋,不可能变心。却不想想,真要是还迷恋她,为何这几年都对她不闻不问,为何不派人来雷州接她?哪怕太子妃善妒,太子妃手段强硬,可太子要是想做,太子妃拦得住吗? 秋静竹把所有罪名都推到夏青霜身上,反正都是夏青霜的错,反正自己一回京城太子肯定会来见自己。 她是这么相信的。 可回到京城后就丢人了。 雷州那地方不养人,再出色的美人在雷州住个几年,风刀霜剑的,也被摧残的不成样子,皮肤粗糙暗黄,再美的五官都会打折扣。 秋静竹想方设法要见太子,可秋家不过小官之家,连上朝的资格都没有,她怎么见得到太子? 回京一个月后,秋静竹固执地认为:不是太子不来见自己,定是太子妃封锁了消息,害怕太子来见自己! 皇天不负苦心人,要不怎么说她跟太子是天生的缘分呢,居然在街上也能遇见! 呵,他身边那位戴着面纱的必定就是太子妃了吧,竟是连太子出宫都要跟随,可见其善妒与霸道。秋静竹心下激动,连忙整理了下自己的衣裙想要蹭过去,然而她还没来得及靠近就被拦住了……太子跟太子妃出行,身边哪儿能不带影卫呢……像秋静竹这样的向来都是重点关照对象,没办法,自打太子宣布只有太子妃一个妻子后,那些个世家贵女更是眼馋的不行,变着法的想要动摇太子爷,各种各样的偶遇层出不穷,影卫们已经被锻炼出来了,他们能不动声色地就把包藏祸心的人给弄走,还不惊扰到太子跟太子妃。 就是……这位瞧着,跟从前的那些差的有点多,年纪看着也有点大,皮肤这么黄也敢肖想太子,对镜子照照不行吗?还没有太子好看呢…… 秋静竹被拦着过不去,无奈之下只好喊玲珑的名字,她不敢喊太子,怕被人发现,就喊:“玲珑!玲珑!我是静竹呀!玲珑!是我!我回来了!” 正跟心爱的小姐姐买糖人的玲珑扭头一瞧,人群之中,粉衣女子满脸希冀,他立刻别开了视线,松了口气:“好险,差点我的眼睛就被强|奸了!” 夏青霜:…… 她也顺着声音看过去,玲珑可能没认出来,他没心没肺的,夏青霜却忘不掉,那不是秋静竹吗?虽然黑了点黄了点老了点胖了点粗糙了点,但确实是秋静竹没错。 可这人一黑,穿粉红色就是个大大的悲剧,夏青霜连嫉妒都嫉妒不起来,她戳戳玲珑:“快看,那是你初恋。” 玲珑握住她的手不让她乱动:“不要胡说八道,我没有初恋。” 夏青霜努努嘴:“那秋静竹是什么?” “秋静竹?什么秋静竹?” 看他神色不像作伪,仿佛是真的不记得这个人了,虽然秋静竹不能成为什么威胁,但夏青霜还是打心底高兴起来,用扇子遮挡着在玲珑脸颊亲了一亲。“没什么没什么,咱们逛完了赶紧回宫吧,一会儿短短要哭了。” 短短是他们儿子的名字,因为刚出生时胖成藕节,胳膊腿儿都特别短,玲珑就管他叫短短,把肃帝气得吹胡子瞪眼,不许玲珑给皇长孙取大名。 玲珑才不在意那个“儿子”呢,不过夏青霜很爱,他就勉为其难地装一下,一片注入灵魂的龙鳞而已。 秋静竹眼看玲珑跟夏青霜要走,急得快哭出来,她必须想想办法!再不想办法,这一生都别想出头了!家里人给她挑的那都是些什么人?个顶个年纪样貌出身,哪个能跟太子比? 过去她无比爱慕的四皇子,现在再让她嫁那是万万不可能的,皇陵阴冷偏僻,去那儿跟被流放有什么区别?她不甘心这一辈子就这样过了啊!夏青霜的人生明明是属于她的!是夏青霜偷走了的! 她开始疯狂怨恨起夏青霜来。 可是又有什么办法呢? 她一介平民,拿什么跟高高在上的太子妃争?她连人家的面都见不着! 雷州消息闭塞,许多事她都不知道,回到京城后秋静竹格外关注太子与太子妃,自然得知太子迄今只有太子妃一人,身边连个侧妃都没有,皇上跟文武百官已经默认了这件事,可把秋静竹给嫉妒的呀!恨的是日日夜夜在家里挠墙,这要是她从未拥有过也就算了,这滔天的富贵,本来是唾手可得的呀! 越是曾经靠得近,失去后就越难受,秋静竹几乎魔障了,她一个劲儿地幻想自己才是太子妃,以后就是母仪天下的皇后。可家里人却想给她说门亲事,没办法,再留下去,真成嫁不出去的老姑娘了。 如今肃帝在位,太子出众,可许多人都还记得几年前太子还是小王爷时,追着秋家姑娘到处跑的样子了呢!虽然照后来看,太子那时候是年少有为,故意追求秋家姑娘扰乱废帝视线,以造成自己不学无术的纨绔形象,但这秋家姑娘谁还敢娶? 秋家人是天天犯愁,早知京城嫁不出去,还不如在雷州说个人家。 秋静竹心里满满当当都是太子,哪里愿意嫁给别人? 这说来也是巧,风水轮流转,曾经是小王爷追着她跑,如今是她追着太子跑,立时就出了名,不过是丑名。 她追着太子跑,也得能见到太子不是? 因为秋静竹太烦人,严重影响夫妻和谐——小姐姐嘴上说不介意,可这种狂蜂浪蝶黏上来,哪有不介意的?玲珑想了想,就给嫁不出去的秋静竹想了个好去处,他要是记得不错,秋静竹好像爱慕四皇子?正巧四皇子在皇陵形单影只,送去跟四皇子做个伴儿好了,两人怎么说也是旧识,万一擦出爱的火花呢? 秋静竹一夕之间失踪,也不知去了哪儿,秋家人寻找一番无果也就算了。他们家现在已经活得很艰难,实在是没工夫再把精力花费在一个被太子厌弃的女儿身上。 管她死活呢? 至于秋静竹跟四皇子碰了面会怎么样……那玲珑可就不管了。 肃帝辛辛苦苦当了大半辈子皇帝,睡得比狗晚起得比鸡早,他那儿子不成器,镇日想着吃喝玩乐,他怕孙子被带坏了,就亲自待在身边教养,养得那叫一个聪慧过人! 等到肃帝年纪大了,想退位享享清福,让儿子先登基,刚跟玲珑透露了点意思,结果第二日这臭小子就带着霜儿跑了! 只留下一份书信,上书四个大字: 能者多劳。 641|第五十五片龙鳞(一) 第五十五片龙鳞(一) “到底要怎么样你才能懂事一点, 长大一点?!你看看你这是什么眼光!简直是不知廉耻、丢尽了我们苏家的脸!” “你就不能学学流意!你能有她一半懂事,我也就烧高香了!” 身材高大, 保养得宜的中年男人看起来极为恨铁不成钢, 他在昂贵的手工地毯上来来回回地走动,一会儿大声指责, 一会儿又忍不住流露出心痛的色彩来, 而坐在他边上沙发的一对母女则面色沉重, 忧心忡忡, 其中那个中年女人劝道:“行了行了老苏, 孩子长大了有自己的主意了, 咱们做父母的也没什么办法不是?尊重她的选择就对了, 再说了, 横竖有你在,玲珑还能吃什么亏不成?那姓易的孩子瞧着也挺有诚心的,孩子们愿意好好过日子就行了呗。” 男人眉头紧蹙, 眼中透露出几分古怪的意味, 但很快那古怪就被更大的怒意给吞噬了,叫站在他正面刚刚睁开眼睛的玲珑看得清清楚楚。 他还想再骂这个不省心的女儿,可女人说的话不知怎地就被他听了进去, 而且还觉得非常有道理, 他甚至想着不管这个女儿算了,反正他还有一个女儿,流意才是他最乖巧、最心爱、也最看重的女儿……既然玲珑不听话,那干脆就不要她了…… 就在男人身体略微僵硬准备转身的时候, 一直站在他前面,低着头任由他骂,连一句话都不回的女儿突然抬起了头,男人呆呆地看着女儿眼眶中晶莹的泪水,那可怜兮兮委屈巴巴的小模样,就跟她还小的时候,爸爸都叫不清楚,小嘴儿只会模模糊糊的叫巴、巴……他要去公司,忙得要死,又舍不得把她丢给保姆,便小心翼翼地揣在怀里带着。 她是妻子死后,他一手带大的宝贝儿。 男人忽觉头疼欲裂,这时那中年女人又开口了,“老苏,你的身体最重要,别再动气了,医生都说你这阵子火气太大得好好休息,玲珑你也是,明明知道你爸爸身体不好,怎么还气他呢?” “是啊爸爸,姐姐不懂事,您好好说就是了,别发这么大火。” 母女俩一唱一和,成功再次挑起苏晁的怒意,就在他即将再次对着玲珑发火的时候,玲珑一个箭步冲上去抱住了他的腰,哇的一声哭出来:“爸爸!爸爸我错了!我都听爸爸的,爸爸不要丢掉我!我只有爸爸了!” 苏晁被女儿抱住的瞬间忽觉一阵清凉的快慰传入脑海,连带着他混沌的大脑都得到了短暂的晴明,有那么一瞬间,他的眼睛恢复了往日的犀利与深沉,只是下一秒就又变得有些涣散,玲珑将他抱得更紧,仰起头来看他,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立刻给予了苏晁力量,他拥着女儿的肩膀,对之前自己吼出的那些话感到匪夷所思。 这是他的掌上明珠,他怎么会骂她不知廉耻、丢尽了苏家的脸? 他明明是个极为护短的人,便是他的女儿做错了,他也一定是要说她没错的,怎么会把罪责都推到她身上? 她大学还没毕业呢! 柳沁跟苏流意母女俩意识到有点不对劲,立刻站起身也想过来扶苏晁,玲珑却抢先一步说:“爸爸我知道错了,可是爸爸要是不好好保重身体,还怎么继续骂我?我先送你回房间好不好?爸爸先睡一觉,睡醒了我什么都听您的。” 苏晁许久没见到女儿这样乖的模样了,他茫然地点点头,晕晕乎乎被玲珑送回了房间,一躺上床就闭上了眼睛,玲珑的指尖在他眉心点了点,一丝金光瞬间没入。 再回身,柳沁跟苏流意正站在门口,柳沁还走进来想要照顾苏晁,被玲珑挡住了。 对着玲珑,柳沁面上是带笑的,似乎并不介意她是个熊孩子,反而有耐心得很:“阿姨知道你一时半会不能接受阿姨,可你爸爸身边每个照顾的人怎么能行?玲珑不要闹,你的事儿,等你爸爸醒了,阿姨跟他说说好话,成不成?” 玲珑可不会给她脸,只嘲笑道:“你算什么东西,我爸爸会听你的话?” 柳沁仍旧没有生气,倒是苏流意冷冷地说:“注意你对我妈说话的态度。” “一个不要脸给我爸爸下药的贱|人,你想我什么态度啊?”玲珑笑起来,继续嘲讽苏流意,“我倒是忘了,你可是没名没分的私生女,谁叫你妈不要脸呢,我真是可怜你妈,毕生目标就是当我爸的小三还没成功,吃|屎都赶不上热乎的。” 她气起人来,说是第二,没人敢说第一,尤其是那种傲慢又鄙夷的眼神,是个人都承受不了,好教养如苏流意都被玲珑这嚣张态度惹怒了! 而陷入昏睡中的苏晁只觉得浑身都被冰凉又舒适的海水轻拥着。他做了个很诡异的梦,梦里他像是变了个人,对自己的宝贝女儿苏玲珑视而不见,甚至将其视为自己的耻辱,把她赶出家门,冷眼看着她所嫁非人,最终落魄惨死于街头。 梦中的那个他居然一点都不关心,也不心痛。 他牵着柳沁的手,逢人必定宣告这是自己深爱的夫人,而苏流意,这个耻辱的私生女,被他当作了掌上明珠,他在临死前还把苏家的一切都留给了苏流意! 这怎么可能?! 玲珑是他的宝贝,是他和妻子爱情的结晶!妻子死后,女儿就是他的命根子,他怎么可能不要她?不管她? 看到梦中那个着了魔要嫁给易泽成的女儿,他居然把她扔掉了! 他是她的父亲,无论她变成什么样子,他都不会抛弃她,不会不要她! 这个梦是那样令人恐惧,苏晁看着那个与柳沁苏流意其乐融融一家三口的自己,只觉得唇齿发冷。他不知道那是为什么,他甚至都不觉得那个人是自己! 还有他的女儿! 他如珠如宝将她养大,她会画画会弹琴会唱歌,性格乖巧贴心,是他最最心爱的小棉袄,他怎么能把她从自己的生命里彻底抹除? 梦里的柳沁是那样年轻美丽,他对她的迷恋从眼睛里散发出来,还有他对苏流意…… 柳沁是他这辈子最为厌恶的人!她生得女儿他也决不会承认!这个无耻又贪婪的女人,靠着他妻子的信任对他下药,被他发现后打压的无法抬头才远走他乡,怎么会突然出现在他身边?他怎么会对她改观?怎么会娶她为妻?! 梦里的一切都太匪夷所思了,苏晁不想再看下去,他只想快点回到现实,快点、再快点!他的玲珑……他的宝贝,他不能就这样眼睁睁看着她被毁了一生! 像是漆黑如墨的夜空被闪电撕裂,苏晁猛地睁开眼睛从床上坐起! 他汗流浃背,气喘吁吁,左右看了看,才稍稍放下心来。 还是自己的卧室,床上也只有一个枕头,没有其他人的痕迹。如果真的像梦里一样他跟柳沁在一起了,那么他有什么脸面去见已逝的妻子?她离世前最放心不下的就是他跟女儿,他发过誓会保护女儿一辈子的! ……等一下。 苏晁又开始剧烈头痛,痛过之后他脸色煞白,梦里的轨迹虽然没有完全发生,却也开始了!他的女儿已经疯狂爱上了那个易泽成!那个狼心狗肺、忘恩负义的畜生! 苏晁捣着两边太阳穴,只想这剧痛快些停下,他好去找女儿。 这时候,一声怯生生的、小动物般的呼唤在安静的卧室内响起:“……爸爸?” 苏晁甚至怀疑是自己听错了,可他扭头就看见了缩在角落里双手抱膝的玲珑,一瞬间眼眶发热,泪水汹涌:“……小宝贝?” 他是个生性严肃的男人,在娶了妻子,有了女儿后,才逐渐变得温柔又浪漫,这一大一小两个女人就是他的命,直到妻子病逝,他一个人守着女儿,为了拒绝那些蜂拥而上的女人,才又戴上冷淡的面具,但在面对女儿时,苏晁一向都是极其温柔的。 他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咱们家有两个宝贝儿,妈妈是大宝贝儿,玲珑是小宝贝儿。 玲珑抬起泪眼,瞧见苏晁略显憔悴,双眼却格外闪亮,便知道他是“醒”了。“爸爸……” 从柳沁母女俩出现,父女俩的关系就逐渐降至冰点,已是许久不曾这样亲昵而没有隔阂了。苏晁忍着满心难受,掀开被子走过去,蹲在了玲珑跟前小心翼翼地哄她:“都是爸爸不好,之前跟你发脾气,还骂你,宝贝原谅爸爸好不好?” 他的妻子是个温婉却有主见的女人,她去世的时候女儿才只有三岁,这十几年苏晁从风华正茂的青年变成仍旧英俊挺拔的中年,身边始终一个女人都没有,又怎么会疯狂“爱”上最厌恶的柳沁? 如果不是柳沁,原本身体虽然不好却也养得非常精细的妻子不会大受打击导致病情加重,他是疯了才会去“爱”柳沁! “不是爸爸的错,是我也不好。”玲珑吸着小鼻子,乳燕投林般扑进苏晁怀里,因为妻子去得早,苏晁养女儿完全不假手他人,他笨拙地学习给她编辫子挑衣服喂饭,跪在地上让她骑大马陪她玩游戏……因为小孩子身体弱,他在认识妻子后就戒掉的烟酒,也完全没有因为丧妻之痛而重拾。 他身上的爱意,闻起来那样香醇又浓烈——这是来自父母独有的,深厚且不求回报的爱的味道。 玲珑趴在他肩头抽动两下小鼻子,呜呜道:“我不该不听爸爸的话,我其实一点都不喜欢易泽成,我就是想气爸爸,可爸爸真的被我气坏了我又后悔了嘤嘤嘤……” 听到玲珑说不喜欢易泽成,而是为了跟自己对着干才故意表现的非易泽成不可,苏晁大喜! 他捧过女儿小脸,其实在她稍微大一点的时候,他就不给她洗澡换衣服了,很注重性别意识,后来女儿越来越大,父女间像是这样的亲密动作也越来越少。苏晁本身就不是那种会把爱表达在嘴上的人,他妻子还在的时候就总是笑话他,说要是不了解他,谁知道他其实是个妻奴、女儿奴呢? “真的吗?”苏晁声音沙哑,“宝贝真的只是为了气爸爸?不是真的喜欢那个易泽成?” 玲珑用力点头:“不喜欢!爸爸你都不知道,他家里人有多奇葩!我还在上大学呢,他家里人跟吃定我一样,又要车又要房还要易泽成把他们接到首都来住,我是他的提款机吗?可爸爸你总是听那个柳沁跟苏流意的话,我就想气爸爸,吸引爸爸的注意力,您越是不让我跟他交往,我就越是要跟他在一起!” 苏晁听得又是好气又是好笑,他怎么也想不到,对易泽成爱到疯魔连自我都失去的女儿居然心里是这样想的! 他也赶紧跟玲珑道歉:“是爸爸不好,爸爸也不知怎么的,柳沁母女俩说的话,明明不想听,可就是控制不住自己……” 说真的,他这个无神论者都要以为自己是被下蛊了! 苏晁不知道他歪打正着了…… 不仅他被下蛊,他的女儿也被下了蛊,至于对象,显而易见,就是柳沁跟易泽成。 玲珑不高兴地噘起嘴:“那爸爸以后还听她们的吗?” “不听了不听了,都听我们玲珑小宝贝的。” 苏晁信誓旦旦,他也不知哪里来的自信,反正身体跟精神都格外轻盈,他相信自己不会再受柳沁母女的影响了! 玲珑这才笑逐颜开,在他脸上重重亲了一下:“爸爸真好!” 苏晁又赶紧说:“那你跟那个易泽成也赶紧断了,那小子我看着就不顺眼,他算个什么东西,也敢对我的小宝贝挑三拣四!” 他之所以不满意易泽成,除了对方的家世以外,那种拈花惹草的烂性格也是其一。别以为他不知道,易泽成表面上是他宝贝女儿的男朋友,其实背地里至少跟三四个女人纠缠不清!甚至还嫌弃他的女儿没有情趣,就是个没意思的大小姐,除了钱以外一无所有! 这不就是拿他女儿当提款机吗? 他苏晁这辈子赚的钱就是给老婆女儿花的,老婆没了,他就一门心思守着女儿,苏家以后必定是女儿的嫁妆,她想买什么都行,苏晁从不在意他闺女花他多少钱,但把这钱花在易泽成那个狼心狗肺的畜生身上就是一文不值! “当然。”玲珑想起那个仗着痴心蛊就对原身予取予求导致原身灵魂被腐蚀到卖相全无的易泽成,就露出一个阴恻恻的笑,奈何她长得精致可爱,十八岁的少女脸蛋上还有嫩呼呼的婴儿肥,看起来一点也不吓人,反倒十分讨喜。 反正苏晁是上手捏了。 有了那个梦,又有之前“中邪”的经历,苏晁是再也不想有任何有可能的危机发生在女儿身上。 他牵着玲珑的手想站起来,父女俩突然龇牙咧嘴,相视片刻后都笑起来。 没办法,蹲了这么久,谁的腿不会麻呢? 柳沁则跟苏流意在一起咬耳朵,母女俩分工明确,目的也一致,都是为了苏晁跟苏家的财产。柳沁这辈子就爱过一个男人,那就是好友的丈夫苏晁,她见到苏晁的第一眼就沦陷了,明里暗里暗示了好些次,可苏晁就是不为所动,直到他们结婚后,柳沁仗着好友的信任暂住苏家,趁着好友不注意给苏晁下药睡了他,还成功怀上了苏晁的孩子! 她得意极了,直到苏晁震怒,她想象中的金屋藏娇不曾到来,反倒像是过街老鼠一样狼狈地离开首都回到了老家! 憋着这么一口气,她把孩子生了下来,原以为会是个儿子,结果却是个女儿! 但无论男女,都是苏晁的骨肉,苏晁能不管她,能把她赶走,可他能无情对待他们的女儿吗? 这是柳沁一开始认为的。 后来她才知道,原来自己爱了这么多年的男人,真的能够做到如此无情! 陈秋曼的女儿被当作小公主千娇百宠的养大,十八岁的成人礼震惊整个首都,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她的女儿却是不值钱的一根草!从小就被人嘲笑父不详,被人骂野种,无名无分,明明流意也是苏晁的女儿,她也应该是小公主啊! 他雷厉风行地将去寻找他的她们母女俩处理掉,甚至从头到尾,那位骄傲的小公主都没有见过她们,也不知道她们的存在! 柳沁当年对苏晁下药后被赶走,苏晁非常非常厌恶她,连讨生活的机会都不给她,名牌大学的学历并不能让柳沁找到一份舒心的工作,不仅如此,她的家人因为她做了这样的事,害怕被苏晁报复,主动跟她划清了界限不再来往。为了养活自己跟女儿,柳沁只能去做皮肉生意,好在她那时尚且年轻貌美,攒了不少钱。 她满心以为陈秋曼死了十几年,苏晁对自己再多的仇恨也该散去,更何况他们还共同孕育了流意这个女儿,谁知道苏晁是那样无情、冷硬! 他甚至连流意的生活费都不愿支付,他甚至不肯承认这个女儿! 柳沁恨啊! 她们被逼得走投无路,女儿因此与易泽成结识,更是毁了一生!易泽成那一家子没一个省油的灯!柳沁自己也穷困潦倒沦落街头而死。 可谁知道,她一睁眼,又回到了过去! 她刚刚带着女儿回到首都找苏晁的时候! 甚至于机缘巧合,柳沁还得到了两只痴心蛊。 痴心蛊,顾名思义,被下蛊之人会对下蛊之人死心塌地至死不渝,无论对方是男是女,是善是恶。哪怕下蛊者是六十几岁油腻丑陋的老乞丐,被下蛊的人也会疯了一样爱上对方。 柳沁想都没想就把一只蛊虫下在了苏晁身上。 接下来的日子就如同做梦一般! 可苏晁这人,自控力太强,许多次都产生了清醒反应,也更让柳沁看到他是多么地爱他跟陈秋曼的女儿!柳沁心中怨毒,愈发不显,她就是要让苏晁亲手毁了苏玲珑! 只有流意才是他的女儿! 她才是他应该深爱的夫人! 果然,慢慢地,苏晁清醒的时候越来越少,眼看就要对她言听计从了! 一次无意,柳沁见到了易泽成。她对这个毁了自己女儿一生的男人恨之入骨,本来想让苏晁弄死他也算是给前世的流意报仇,可转念一下,她为何要这样轻易饶了易泽成?那样悲惨的命运,她的女儿尝过了,难道陈秋曼的女儿就不应该也尝尝吗? 反正苏家最后都会是流意的,易泽成就是攀上苏玲珑也讨不到什么好。 柳沁刻意接近了易泽成,并且“无意中”透露了痴心蛊的存在。否则如苏玲珑那样眼高于顶的千金小姐,怎么会对一个易泽成爱得死去活来?要知道她的出身,多少青年才俊排着队任她挑选! 后来,剩下的那只痴心蛊“失踪”,柳沁也装作不知道,苏玲珑也无法自拔地爱上了易泽成,一切都如同柳沁预料中的那样发展,唯一让她想不到的是,苏晁爱女心切,居然挣扎着清醒派人调查了易泽成,又强势反对玲珑跟易泽成交往——他明明都已经是她的了,却还能不受她的控制去关心苏玲珑! “……无论如何,苏玲珑必须跟易泽成捆绑,他们就是天生一对!” 柳沁说这句话时眼神阴狠,直到面对苏流意时才变得温柔起来,“流意你要好好努力,成为人上人,苏家以后就是你的,没有人能跟我的流意抢!” 苏流意乖巧点头:“放心吧妈,我都听你的,你跟爸爸好好过日子就是了,至于苏玲珑,不用管她,她会自己作死的。” 柳沁摸了摸她的头,“咱们娘俩的好日子还在后头呢……” 她们在房间里说悄悄话,突然听到外面也有说话声,苏家规矩很好,佣人们是不会这么闹腾的。 母女俩对视一眼,暂时放下了话题,准备出去看看是怎么回事。 642|第五十五片龙鳞(二) 第五十五片龙鳞(二) “来闺女, 吃这个,这个是你最爱吃的小炒牛肉, 爸爸亲自给你做的, 快尝尝,是不是还是过去那味儿?” 饭桌上, 跺跺脚整个商界抖一抖的苏晁大佬, 正殷勤地把盘子里的肉夹到他闺女碗里, 一边夹还一边用欣喜慈爱的眼光凝视着, 一颗慈父心溢于言表。 是的, 到了苏大佬这个地位, 平时只要有空, 就会去厨房里露一手。当然他的厨艺跟家里特聘的大厨那肯定没法比, 可架不住他心里满满都是对妻女的爱,因此无论是亡妻还是女儿,都对他的手艺情有独钟, 苏晁就更喜欢下厨了。 不过自打柳沁带着苏流意找上门, 苏晁被蛊惑之后,已经大半年没碰过锅铲了,就因为柳沁说那儿油烟重。 苏晁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被鬼迷了心窍, 对柳沁百依百顺, 说什么就是什么。这大半年,柳沁母女俨然将他当成了她们的所有物,各种大手大脚挥金如土,虽然那点钱在苏晁看来也就是九牛一毛, 可他的钱,是给自己老婆闺女花的,柳沁母女俩算什么东西? 他从头到尾都没有承认苏流意是自己女儿的意愿! 玲珑嘴里塞满了肉,也笑嘻嘻地夹了块秋葵放到苏晁碗里。龙女一般不挑食,但如果有人帮她把不是那么喜欢的食物吃掉,她也是很高兴的。肉跟秋葵,她当然是选前者。“爸爸也吃,多吃蔬菜对身体好,你最近几天就不要大鱼大肉了。” 苏晁也没问为啥不要大鱼大肉,反正闺女说啥他都是无条件答应的,那盘蚝油秋葵几乎全进了他的肚子。 父女俩其乐融融,柳沁母女俩则看得目瞪口呆,不敢相信就这么短短时间里,苏晁跟苏玲珑之间的隔阂就不复存在,还恢复了以往的亲密! 要说柳沁恨死了玲珑的妈妈陈秋曼,自然也理所当然恨极了玲珑,她看到苏晁把玲珑当成眼珠子心里就难受,都是女儿,凭什么陈秋曼的女儿就是小公主,她的女儿就是地上的杂草?苏玲珑有的,流意也应该有!不,应该比苏玲珑拥有更多才对! 这大半年的时光,已经足以柳沁将苏晁视为自己的男人,不过她在苏晁面前装模作样惯了,哪怕心里气成河豚,脸上也带着笑容。 苏流意是她的女儿,自然不会差到哪里去。 母女两个走上前,柳沁率先开口:“老苏,你怎么还亲自下厨了呀?不是说厨房油烟重对身体不好吗?玲珑你也是的,大姑娘了,得关心关心你爸爸了。” 声音温温柔柔的,倒是真关心苏晁,但非要点一句苏晁闺女不够关心他,那苏晁听着就不舒服了。 他抬头看了柳沁一眼。 柳沁心里一咯噔! 无他,苏晁的这种眼神她已经许久没见过了!自打她得了痴心蛊并用在苏晁身上后,苏晁都是像看陈秋曼一样看他的!可这个眼神却冰冷而厌恶,仿佛她是个什么恶心人的臭虫! 只一瞬间,那些年被他逼得背井离乡东躲西藏的记忆就浮上脑海,柳沁不觉握紧了拳头,干笑道:“老苏,怎、怎么用这种眼神看我?” “爸,我妈也是担心你。”苏流意开口,试图打破这个僵局。你还真别说,刚才苏晁那个眼神,哪怕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苏流意都看得有些害怕。 这可是苏晁啊。 苏晁是谁? 第一批趁着东风起来的企业家,胆大心细有本事,白手起家成了今天这样的商业大亨,苏家有多有钱?这根本已经是无法用数字来衡量的了。可以说每个国人用的手机、使用的支付软件、购物软件、通讯软件等等等等,都是来自苏氏,可以说每个人的日常生活都与苏氏息息相关。 苏晁也并不是一帆风顺到的今天,他从一个穷小子能有今天的成就,其中走过的弯路跟失败简直不胜枚举。也正因如此,他的心性格外坚定隐忍,否则当年柳沁也不会对他一见钟情。 只可惜苏晁心里只有陈秋曼,根本不看别的女人一眼,她几次三番的暗示勾引都没有用,人家连她主动要当地下情人都觉得恶心! 这样厉害的大人物,是自己的亲生父亲,谁会不激动、不高兴呢!更何况之前的大半年,苏流意真真切切地体会到了成为被苏晁捧在手心的小公主是种什么体验。 这生活美好的她根本不舍得放开! 跟沉浸在爱情中的柳沁不一样,苏流意更加敏锐、也更聪明一些。她发觉父亲的眼神跟过去不愿意了——不,应该说,父亲的眼神变得跟刚见到她们时一样了。没有爱意、没有慈爱,只有冷漠。 还有,变得更深的厌恶。 玲珑闷声吃大肉,静看表演。 苏晁则把筷子放下,轻飘飘回了一句,“是吗。” 柳沁再傻也意识到不对劲了,“……老苏?” “老苏也是你叫的?我怎么不知道,什么时候你跟我这么亲近了?” 察觉到他的排斥跟冷淡,柳沁不免慌了,美好的日子过了太久,她已经离不开了!众人的追捧、花不完的金钱还有崇高的社会地位,她不想回到过去再去过贫穷的生活!“老苏你在说什么啊,咱俩不是一直都挺好吗?你不是还说要跟我领证,带我去度你的私人小岛上度蜜月吗……” 玲珑闻言,咬着肉抬头瞪大眼睛,苏晁连忙澄清:“没有没有,那是我神志不清时候说的,不算数!宝贝儿你可不能信!不能跟你妈妈说我坏话啊!” 他对玲珑就像春天般温暖,到了柳沁母女这就成了冬天般的残酷了。“我不知道你在我身上做了什么手脚,让我这半年多对你言听计从的,但你觉得你很厉害,能让我下半辈子都维持这样?” 柳沁的脸刷一下就白了! 她当初得到那两只痴心蛊也是因缘巧合,只知道用法,也不知道怎么解,更不知道解开之后要怎么办!如果苏晁不要她了,她就一无所有了! 就这短短做饭时间,苏晁已经让手下的人把柳沁母女这半年多花的钱都给算了出来,这母女俩也是真的能造,花钱那是眼都不眨的,什么游轮别墅都敢买,直接记她们自己的名字,更别说那些大牌奢侈品。 这要真是他老婆孩子,苏晁绝对一个字都不说,还举双手双脚支持。可柳沁母女,算什么东西?那都是他要留给他乖女的钱! 妻子跟他是一路苦过来的,所以哪怕是在发迹后,也仍然维持了简朴节俭的习惯,每回都是苏晁买了硬塞给她,她心里高兴,嘴上却难免还要说他浪费。女儿是在他们有了家底后生的,从小富养长大,对钱这种东西就没什么概念,却也不会像柳沁苏流意母女一样胡乱花。 这俩人居然花了两个多亿! 不知什么时候律师到了,戴着眼镜头发梳理的一丝不苟的中年律师看起来就是一副精明相,脸上没什么笑容,将手头的资产清算表以及柳沁母女俩这大半年的花销记录取了出来展示,并且告知这两人,三个月内如果还不清这两个亿,就要去吃牢饭。 她们买的那些不动产跟奢侈品倒是可以转手卖出去,毕竟很多东西柳沁根本用不到,只是看着贵就买了,想过一把贵夫人的瘾。苏晁那会儿对她百依百顺,根本不会拒绝,甚至还支持她使劲儿花,怎么一下就变了呢? 这些东西哪怕崭新崭新,再转手也不值钱了,保守估计得缩水近一半儿,也就是说,哪怕把她们得到的东西全部再卖出去,她们也背了一个亿的债! 柳沁眼前一黑,整个人都软了,好在苏流意眼疾手快一把扶住她。 比起大受打击的柳沁,苏流意就冷静许多:“爸,你真的要这样赶尽杀绝?” 苏晁对她根本不像是对女儿,甚至连陌生人都不如:“你以为呢?” “好。”苏流意突然笑了,笑得嘲讽,“你好得很,苏晁。” 她居然就直呼苏晁名字了! 玲珑百忙之中抬起头,若有所思地看了苏流意一眼,只是苏流意根本没注意到她,而是冷冰冰道:“欠你的我会还给你,但是我警告你,有朝一日,我一定会让你后悔!” 这样的狠话苏晁这些年来不知听过多少失败者说了,根本没放在心上。“滚。” 她们在苏家的东西全是用他的钱买的,当然不能带走,母女俩怎么来就怎么走的,两手空空,一无所有。 柳沁直到被苏流意半扶半抱的带出苏家的大门还在痴痴流泪:“他怎么能这么对我……他怎么能这么对我……” 看到母亲这个样子,苏流意不免有些心浮气躁,但她还是冷静下来,按在母亲的肩膀上:“妈!妈!你还没看清楚吗?那样的男人根本不值得你爱!他心里根本就没有我们!” 柳沁拒绝承认这个事实,只是哀哀哭泣,苏流意眼底闪过一抹鄙夷,为了个男人把自己弄得要死要活的,真的值得吗? 她心底充满了对苏晁的恨意,还有那个始终吃饭连看她一眼都懒的玲珑。 那明明也是她的生父,却偏心眼到没边儿了,苏流意清秀的面容上满是不衬的阴狠,既然这样,也不能怪她不讲旧情了吧?早晚有一天,苏晁会求她回去,苏玲珑会跪在地上向她认错的! 把柳沁母女一赶走,苏晁大佬那脸上就变成了谄媚的笑:“怎么了小宝贝,怎么不吃了?是不是爸爸做的不好?” 玲珑咬着筷子,她一直没把柳沁母女放在心上来着,原以为柳沁比较特殊,没想到苏流意才是那个真正特殊的人?苏流意身上有个很好玩的东西,她有点好奇,就像是看到了个别人有而自己没有的玩具,免不了想抢过来看一看玩一玩。 苏晁的声音让她回神:“怎么了爸爸?” “是不是不好吃啊?”苏晁小心翼翼地问,毕竟自己也大半年没下厨了,“要是不好吃就别吃了,爸爸让人重给你做。” 玲珑摇摇头:“跟肉没关系,爸爸,你就不好奇为什么之前你那么听她们的话吗?” 这说起来,也是苏晁的一个心病。不过这些烦心事儿他不会跟玲珑说的,自己跟中了邪一样,打心底认为柳沁才是自己的真爱,苏流意才是自己的宝贝女儿,这实在是太离奇了。他年轻时也是个不信神鬼之人,可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后来慢慢地,他对这方面的事儿也略有些耳闻,比如说苏氏的办公大楼,在起建前,他还特意找了有名的风水大师来看,办公室跟家里的摆设也都是有讲究的。 “没事。”苏晁摸了摸玲珑的头,“不管爸爸变成什么样子,都不会有人敢欺负你的。” 早在妻子逝世后,他就把全部财产都转到了女儿名下,简而言之,苏晁是在给自己闺女打工。 这恐怕也是为什么这么久,柳沁母女没有对玲珑做什么的原因。 而易泽成那个小畜生,只要让他闺女对他爱得死去活来就什么都有了,也难怪跟个狗皮膏药一样,跟别的女人勾三搭四搞暧昧,这边还要吊着他家小宝贝。 易泽成是哪里来的自信? 苏晁隐隐意识到似乎有个巨大的圈套,而他和女儿就是这个圈套里的猎物。 玲珑也没再说什么,有她在苏晁肯定不会再次受到蛊惑,她现在比较好奇苏流意身上的东西,想要抢来玩玩。 这时候她的手机响了,苏晁探过头一看来电显示,顿时酸的牙都倒了! 还“老公”???闺女才多大点就有了老公???易泽成那小畜生配么! 玲珑也抖落了一身鸡皮疙瘩,意识到苏流意的不同寻常后,她就明白原主为什么节节败退,绞尽脑汁也只能做人家的垫脚石了,怎么说原主都只是个普通人类,就算家里有钱,也比不过柳沁母女的金手指,无法跟超自然力量抗衡。她之前一直在想别的,都把这个易泽成给忘了。 随手就把电话摁掉,顺便跟苏晁说:“爸爸,你把我名下的那张黑卡给停了,这垃圾天天拿着我的卡装富二代泡妹,气死我了。” 苏晁立刻说好。 玲珑仔细回想,原主对易泽成,就跟之前苏晁对柳沁都是一样的,她看到苏晁的第一眼,就知道他身体里有虫子,蛊嘛,这个东西她在别的人类世界见到过,不过没什么学的兴趣,因为根本不用学,那些虫子感知到她的气息,就会变得畏惧,什么都做不了。 在这之前。 玲珑推了一杯蔬果汁给苏晁:“爸爸,喝。” 苏晁根本不问女儿为啥要自己喝,端起来就一饮而尽,然后三十秒内他开始剧烈腹痛,也没法儿陪女儿吃饭了,匆匆丢下一句话就冲去了厕所! 一个小时后,洗了澡换了衣服吹干头发的苏大佬下楼来,又是一枚温文儒雅成熟稳重的中年美男子,但他面有菜色,很显然,他上完大号后回头看了。 任谁看到那种恶心巴拉七彩斑斓的虫子碎肉都会觉得恶心吧?更何况还跟翔掺在一起。 玲珑已经吃完了,她拒绝跟苏晁靠得太近,原主的身体早就没了,虫子自然没那荣幸也出现在她身体里。 玲珑倚着沙发,好奇地问:“爸爸,你还记得当初是怎么对柳沁另眼相待的吗?” 被她这么一问,苏晁顿时陷入回忆中。 真要说起来,人对半年前的记忆其实是非常模糊的,可苏晁却记得清清楚楚。那天柳沁不知怎地找上门来,他看到她便无比厌烦,根本不想搭理,可对方却扑倒在他的车子前面,连脸都不要了一直在闹。苏晁下车后,只觉得身上有点疼,但一闪而过,他也没在意。 把柳沁赶走后他突然就后悔了! 甚至连让司机掉头都没有,直接停车,自己下了车一路狂奔去追,简直是那种垃圾偶像剧的烂剧情! 然后他就把柳沁带回了家,并对柳沁爱得要死要活。 回想起来,苏晁脸都黑了。 玲珑也有点同情他,毕竟她爸虽然快五十了,但身材保养的很好,完全不像其他中年男人一样有大肚腩,头发也乌黑浓密一点不秃,常年的养尊处优使他看起来成熟优雅,绝对是能让小女生小鹿乱撞的英俊大叔,就是那种会被美少女大叔大叔叫的那种美大叔! 可就这样的美大叔,被柳沁给睡了。 玲珑真的真的报以一千一万个同情。 柳沁年轻时也算一枝花,可多年生活艰难,保养的肯定比不上苏晁。苏晁太可怜了,被人骗财又骗色,想想就心酸。 “没事,我妈不会知道的。” 苏晁:…… 闺女,扎心了。 他气得额头青筋暴跳,要不是在闺女面前还想维持点风度,真想亲手把柳沁给掐死! 易泽成被玲珑挂了一个电话后没多久,就开始疯狂连环call,玲珑直接把手机静音,撑着下巴问苏晁:“爸爸你说,他打电话找我做什么呢?” 苏晁正在气头上,想到自己被柳沁玷污了就恶心的浑身不对劲,易泽成突然撞到枪口,难道还指望他给脸不成?“小畜生找死呢!” 玲珑赞同点头:“我也觉得。” 关键是苏晁的人做事快很准,那张在玲珑名下,但被玲珑以爱情名义赠送给易泽成的黑卡一旦被停,就一毛钱也刷不出来,甚至还会报警,易泽成自打给玲珑下了痴心蛊,花钱就跟柳沁母女一样大受打击,那叫一个挥金如土,否则也不能左拥右抱不是?他在学校里可是富二代人设呢! 天知道他开的车子住的豪宅都是玲珑名下的。 也怪易泽成是个自大的傻逼,自以为把玲珑笼络了就能从此高枕无忧,换作玲珑蛊惑他人,肯定第一时间就把房子车子转到自己名下。易泽成不这么做,那不就是给她赶他走的理由么! 由奢入简易,由简入奢难,要是易泽成没过过这种一掷千金的生活,说不定还能安于清贫,可他过过了,且本身就是好逸恶劳贪图享受的性格,再把他打回原形,那可真是太残忍了,比挖他一块肉都让他疼! 而且他还有非常极品的一家子。 易泽成这人就是典型的凤凰男,家里条件一般,但有四个姐姐一个亲妈,全家人供他上学,全家人都拿他当宝贝疙瘩,觉得他世界第一优秀,只有仙女配得上。像玲珑这样倒贴给钱给房子的,人家易泽成妈说了,就是贱皮子!上赶着贴她家宝贝儿子! 易泽成亲妈在首都住了几个月,回家就开始吹牛皮,说那城里的有钱姑娘不要脸的倒贴,她儿子不要都不行!又说那样的姑娘一看就不安于室,不老实,没有农村姑娘淳朴! 反正就是把玲珑贬低到了尘埃里,以此抬高自己儿子的价值,听得村里人一愣一愣的羡慕的不行,都觉得易泽成出息了,城里姑娘倒贴都嫌弃! 而易泽成的四个姐姐跟姐夫,都靠着玲珑找到了好工作,玲珑可不是鬼迷心窍的原主,她完全不受蛊虫控制,不仅让苏晁停了易泽成的黑卡,还把之前对易泽成家里人的所有帮助都给撤回了! 易泽成亲妈在村里吹牛逼,村里人羡慕啊,就纷纷上来找她帮忙,易泽成亲妈嘴上把玲珑骂成个倒贴的小贱人,用到她的时候还蛮实诚的,因为玲珑对易泽成的迷恋,易泽成亲妈对玲珑态度并不好,觉得你看上我儿子,倒贴我儿子,那什么都我说了算。 偏偏原主受蛊虫控制,对易家人百依百顺指哪儿打哪儿。 当初帮忙的时候效率高,如今不帮了效率更高! 那会儿苏晁还被柳沁迷惑着呢,现在苏晁也醒了,父女两个雷厉风行的,易家人那群蛀虫,甭管是在首都还是在老家的,他们的单位跟公司以及学校都得了消息。在单位的被开除,在公司的被解雇,在学校的被劝退——总之从玲珑这儿拿了多少,都得十倍百倍的还回来! 643|第五十五片龙鳞(三) 第五十五片龙鳞(三) 从前易泽成对玲珑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 活似是拿脚趾头看她一眼都像是对她的恩赐,不少人都觉得这人实在是狂妄, 那可是苏玲珑, 集才华与美貌与一身的白富美,易泽成怎么能不把她放在眼里? 可真要说起来, 白富美苏玲珑对易泽成跟失了智一样的痴迷更叫人匪夷所思, 诚然, 易泽成身材高大长相帅气成绩也优秀, 可那么大个学校, 比他更高更帅学习更好家里更有钱的比比皆是, 苏玲珑怎么就喜欢他呢?而且是那种不管白天黑夜随叫随到的喜欢, 与其说这两人在交往, 倒不如说是易泽成找了个白富美饭票,还是那种对自己言听计从的饭票。 虽然很多人心里都奇怪,但嘴上都不敢说什么, 毕竟谁也不敢跟易泽成搞僵, 看不惯他这种作风的都不跟他来往,剩下围绕在易泽成身边的,那都是溜须拍马等着占便宜的。 当然, 易泽成这人对自己的舔狗还是不错的, 反正从他嘴里漏点出来就够舔狗们吃的了。 可是今天,易泽成因为带了比较多的人出来玩,回去的时候车子不够给白富美打电话让她派车来接人的时候,第一个电话, 白富美没有接。 易泽成不慌不忙,单手搂着一个辣妹的肩膀,“她可能没看到。” 依在他怀里跟他调情的女生娇滴滴道:“那你再打一个嘛。” 易泽成勾唇:“没必要,她看到我的来电必然会回。” 自信十足的态度令人艳羡,谁不想要那么个大美人做自己的提款机啊!而且易泽成说的话大家都很信服,没办法,跟着易泽成的舔狗都是见过白富美苏玲珑的,那姑娘怎么说呢,舔起易泽成比他们还卑躬屈膝呢! 可是十分钟过去了、三十分钟过去了、六十分钟也过去了……苏玲珑还是没有回电话,这就比较尴尬了,且是从未发生过的景象。 易泽成皱眉,起身道:“我先去结账,你们先玩着。” 狐朋狗友们纷纷应声。 他走出包厢,一边给玲珑打电话一边朝前台走,结果走到前台也没人接。易泽成眉头拧得更紧,但还是表现的云淡风轻,两根手指头从皮夹中取出珍贵的黑卡,很是帅气地将卡丢给了负责结账的美女前台。 美女眼睛一亮,看易泽成的眼神都变了! 易泽成享受着这种虚荣的快|感,可是电话仍然没有人接。他有点来火,决定下回苏玲珑再找上自己一定要好好晾晾她,让她知道她做错了什么!没等他在心里模拟如何调|教出玲珑的奴性完,礼貌而略显冷淡的美女声音传来:“不好意思先生,您的这张卡不能刷,请问您需要别的结账方式么?” 边询问边吐槽,这年头怎么有人虚荣成这个样子,拿张不能刷的黑卡出来糊弄人?随后又担忧起来,这一晚上除了果盘,光酒水就消费了快十万,这人不会付不起吧?看着也人模人样的啊! 易泽成愣了一下:“你说什么?” 美女前台维持着自己的职业风度:“不好意思先生,您的这张卡不能刷。” “你们机器坏了吧。” 易泽成根本没放在心上,他都刷这张卡刷了大半年了,怎么可能突然就不能刷? “不会的先生,我们的pos机是昨天刚刚更换过的最新款,您这张卡是真的不能刷,请问您需要别的结账方式么?” 易泽成脸瞬间就黑了! 他自打把玲珑收入囊中,就全靠这张黑卡走天下,到哪儿掏出来都是一片羡慕惊叹,极大的满足了他装逼的欲望,现在跟他说这张黑卡不能用?探头一看今晚消费了八万七千六,后面的二十三店家给抹零了,这八万七千六,易泽成不是付不出来,毕竟他自己也有些钱,可是真要付,那肯定不能像刷卡一样潇洒了。 趁着没有朋友发现,他赶紧掏出手机先付钱,美女前台笑容甜美而标准,心里却在吐槽:这是哪里来的逼王啊???先拿张不能用的黑卡装一波逼,然后再把好几个账户里的钱分批次扫码付??? 不过她是有职业道德的,付了钱就行,可别是个想吃霸王餐的。 易泽成付了钱,自己的几个账户上就空了。他习惯了刷玲珑的黑卡,再加上有自信,觉得玲珑是自己的掌中物,根本没想过把钱转移,真不知道该说他心大好,还是他智障好。 付了钱回去,包厢里还是一片热闹,有人问车来了没有,易泽成惯常装了个逼:“玲珑刚才打电话来说她病了,今天就麻烦大家自己回去了,Cassie,你坐我的车吧。” Cassie正是刚才跟他调情的女生,听了这话,露出一个娇艳的笑,看得易泽成身体火热,把玲珑的事儿瞬间忘到了九霄云外。 ……明天再找她也是可以的。 易泽成如是想。 他开着价值千万的豪车,Cassie第一次坐这么贵的车,在里面忍不住惊叹赞扬,好话一箩筐一箩筐地往外说。易泽成抿着唇,露出志得意满的微笑,道:“今天晚上我们先去东郊的别墅,明天带你去西郊的公寓看看。” Cassie眼睛更亮,谁不知道东郊的别墅那是有钱也买不到的啊!你不仅得有钱还得有人脉,易泽成这得是什么身家啊! 她一定要死死抓住这个男人! 结果她在超跑上吹了一路,到了东郊别墅区被拦在外头了! 易泽成下车跟保全理论,然而不管他怎么说,人家就是不让他进!Cassie靠近听了一下,瞬间脸绿,合着这别墅户主根本不是易泽成?那他在她面前装什么超级富二代? 正想下车理论,有人敲车窗,Cassie被迫下车,就听到来人说要把这辆超跑也收回去,甚至还要追究易泽成的责任。 易泽成大声道:“这是苏玲珑给我的!不是我偷的!” 黑西装男人轻扶眼镜:“与其在这里跟我叫嚣,易先生不如先考虑一下如何还得起天价欠款。受苏先生跟苏小姐的委托,我们苏氏律师团将对您提出指控,从三月份起到现在,您一共使用自己的签名盗刷了苏小姐名下钻石黑卡金额共九千六百七十二万,证据我们已经全部备好,易先生怎么说呢?” 易先生能怎么说?易先生已经懵逼了。 “不是,我跟苏玲珑,那是男女朋友啊!苏玲珑自己给我的卡,给我车子跟房子,这能怪我吗?凭什么我花了还要我还?” 黑西装律师仍旧温和浅笑:“不好意思,请问您有证据证明这是苏小姐赠与您的吗?签过转赠协议吗?有口头赠送视频录像吗?” ……没有。 易泽成心中突然生出巨大的恐慌感:“我要见玲珑!玲珑人呢?我要见她!” “不好意思,很晚了,我们要先回去了,如果易先生不想被告上法庭强制执行赔偿,就请在开审前将九千六百七十二万欠款还清。” 说完,他就示意手下的人将车子开走,车钥匙还插|在车上,不费吹灰之力,只剩下易泽成跟Cassie在冷风中瑟瑟发抖。明明这才十月份……怎么突然这么冷? Cassie心说幸好被揭穿了,不然自己岂不是人财两空?白白被睡不说还捞不到好处。说起来东郊这地方景色是好空气也好,就是交通不方便,有钱人住这边当然不愁出行,但普通人来这边真的就是连叫个车都难。她赶紧打电话给自己的小姐妹,希望她们能弄辆车来接自己,至于易泽成——鬼才管他呢! 易泽成很想晕过去,但是不能,他被风一吹脑子清醒了点,然后就接到自己两个姐姐的电话。他四个姐姐,三姐四姐年纪比他大不了多少,玲珑帮忙安排了首都的工作,还给了房子车子,大姐二姐因为结婚生子了,就都留在老家,但玲珑也在省城一人给了套房跟车,现在四个姐姐全都打电话来了,都是说一夕之间房子车子甚至工作都被收走! 让他赶紧找玲珑要个说法! 可能是对玲珑倒贴易泽成的印象很深,四位姐姐对玲珑的态度并不是多好,在她们看来,她们全家上下就只有易泽成这一根带把儿的独苗苗,那肯定是最优秀的,别人比不了的!没看那大首都的姑娘都拼命倒贴吗? 一缕清风吹过,易泽成只觉得冷到了骨子里,他浑浑噩噩挂了电话,开始一遍一遍又一遍地打给玲珑,可她就是不接! 他又不敢去苏家找她,他虽然对玲珑很嚣张很傲慢,可却非常畏惧苏晁,被苏晁看一眼腿都会软那种。 而今天晚上,他甚至只能回学校宿舍住,奈何东郊离市区太远了,他连车都打不到。 后来易泽成是拦了一辆送活鸡进饭店的货车回城的,还给了人家八十块钱的车费。到了学校天都大亮了,他的那些名牌衣服都在东郊的别墅里,也没来得及拿出来,而且因为跟鸡坐了两个多小时车子的缘故,易泽成身上的味儿那可真算不上好闻。再加上他昨天夜里嗨到很晚,且喝酒抽烟还有女生的香水味儿,这么些味道掺杂在一起,那简直不要太奇怪。 舍友们也正好起床,见到这位半年多没来寝室的仁兄突然回来,纷纷对视,然后尴尬地问候道:“你怎么回来了?身上怎么了啊这是。” 易泽成心情不好,这句无恶意的话在他听来就是你不是富二代在外面有豪宅豪车吗怎么回我们的小破寝室了?受了一晚上的罪再加上天价欠款,易泽成跟吃了火|药般口气冲:“关你屁事!我爱回就回不爱回就不回,要你他妈的多管闲事!” 室友立刻就来了火,好在其他两个人把他拉住了,想想易泽成平时的行事作风,也真是不好得罪。但接下来没人跟易泽成说话,大家收拾好自己的东西就立刻走人,谁也不想多看易泽成一眼。 临走前被易泽成怼的男生跑去把窗户打开,出门前嘀咕道:“真是臭死了。” 易泽成呆呆地坐在自己的书桌前,他许久没回来了,也不搞卫生,但寝室卫生定时检查,所以还是干净的,但他就坐在那儿失魂落魄。 过了没多久,他妈打电话来了,哭喊着说他大姐夫二姐夫都在闹离婚,原因无他,他们不仅丢了工作,房子车子也都会收了回去,易泽成亲妈在电话里号丧,一边哭一边要他去找那个千金小姐,顺便还污言秽语地骂玲珑,说这个小婊|子跟了她家泽成,那这些东西就都是她家泽成的凭什么拿回去云云。 易泽成听得头晕脑胀,他也知道当务之急是立刻联系上玲珑,他的电话她不接,难道她今天不来上课吗? 本来想立刻去找人,可是一站起来抖落了几根鸡毛,易泽成才意识到自己现在是个什么邋遢样,赶紧从衣柜里扒拉出两件平价衬衫跟牛仔裤,冲了个澡,换好衣服出寝室了。 寸土寸金的首都,没钱可活不下去啊! 苏晁大佬自打四十岁后就坚持早睡早起,今天也不例外。但是他那个爱睡懒觉还有起床气不让她睡到自然醒就发脾气的闺女居然也起来了!甚至比他起得都早! 老父亲目瞪口呆地看着已经坐在餐厅等着早餐的女儿,上上下下把她打量了一遍,穿着漂亮的小裙子还化了妆,一看就是精心打扮的,这是要干什么去? 他忍不住问:“宝贝儿,你一大早的打扮的这么漂亮要去哪儿?” 玲珑掏出包包里的小镜子,照了照发现自己一如既往的美貌才抽空回答老父亲:“我去上学呀!今天易泽成肯定要找我的,我总不能灰头土脸吧。” 老父亲心底刷刷蹦上几个大字叫:女为悦己者容。 他哆嗦着问:“你、你不会忘了跟爸爸保证过的吧?难道你还喜欢那个易泽成???” “不喜欢呀。”玲珑撩了撩卷发,她今天扎了个半丸子头,长长的栗色卷发显得她宛如洋娃娃般精致可爱,脸上还有嘟嘟的婴儿肥,满满都是胶原蛋白,也不是说易泽成不出色,可跟玲珑这样的女孩子站在一起,那真是远远比不了,许多人都好奇易泽成到底是怎么把玲珑迷成这样的。 “就是因为不喜欢,才要漂漂亮亮的。难道要他看到我憔悴的一面?万一他误会我喜欢他怎么办?” 她才不给易泽成机会呢! 某些世界,人类社会会出现一些无法反抗的力量,所以也不怪原主,她并非无能,只是太过弱小,面对有金手指的柳沁母女俩,一败涂地也很正常。 谁叫人家一个读档重来一个开|挂? 玲珑最擅长朝人心最脆弱的地方落井下石了。 她用这样的理由成功说服了苏晁,老父亲甚至想要把她母亲生前最喜欢的一套钻石首饰给她戴上——玲珑想都没想就拒绝了,那么大那么重,戴在身上岂不是要累死! 要不是玲珑坚决不许苏晁跟着,苏晁真是想陪她一起去学校的。他想起自己对柳沁无意义的迷恋就毛骨悚然,再想到女儿,傻子也知道肯定是遭人算计了。 他已经暗地里派人去请那些德高望重的大师,查查看自己跟女儿身上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之所以还留着柳沁也是因为如此,苏晁不能保证她还有没有什么危险的东西,万一对方狗急跳墙,他怎么样都无所谓,女儿却无论如何不能有闪失。 这些他都没跟玲珑说。 被易泽成下了痴心蛊后,原主就心甘情愿成了易泽成的奴隶,随叫随到不说,还温顺地接受了对方在外面胡搞。易泽成也仗着这个痴心蛊予取予求,玲珑觉得,都该还回来了。 作为白富美中的白富美,出行当然有架子,同学们就看到一辆加长豪华轿车停在了学校门口,真跟偶像剧里那种豪门一样!不仅如此,还有穿着西装戴着白手套的年轻司机! 司机下了车到后座拉开门,从里面先伸出一只纤细雪白的小腿,随后是柔软的裙摆,玲珑把架子摆的足足的,就是要让人认识到她是高高在上的大小姐,不是易泽成的移动饭票! 不过易泽成比她想象中的更快到来,玲珑刚到楼梯口就看到了等在教室门口,来来回回走来走去活似得了痔疮的易泽成。 他身上的衣服看起来很廉价,事实上从他拿了玲珑的黑卡后就非名牌不穿,衣食住行样样都要最好的不说,还挑剔的要死,像这样的狼狈可不曾见过。 他一见到玲珑,两眼放光冲了上来,可惜玲珑上学都是带保镖的,没等易泽成靠近就把他摁在了地上,人来人往的教学楼里易泽成脸贴着地还不住叫玲珑的名字:“玲珑!你不要胡闹!快让他们松开我,我有话跟你说!玲珑!你再这样我可要生气了!” 玲珑看着这个不知死活的家伙,走过去,抬起一只脚,她今日穿了一双酒红色的小皮鞋,轻轻踩在了易泽成的脸上:“你算什么东西,我需要听你的话?” 易泽成立刻就愣住了! 他习惯了玲珑的百依百顺,她突然转变态度,他便无法承受,两个保镖一个把他摁在地上,一个守在玲珑身边,虎视眈眈地看着他。不知为什么,易泽成紧张起来,“我、我是你男朋友!” “谁说你是我男朋友?”玲珑奇怪道,“谁承认你是我男朋友了?” 易泽成顿时急了:“我本来就是!全校人都知道!” 她爱他都爱疯了好吗! 玲珑撇撇嘴:“不过是为了气我爸爸,闹着玩罢了,你还真以为我看得上你啊。” 她摆摆手,示意保镖把易泽成松开。 易泽成听了她的话半个字都不信,那个痴心蛊有多厉害他是听柳沁母女说过的,他才不信玲珑的话!眼下最重要的是她把黑卡给解冻,否则他真是没钱花了,还有他姐姐们的工作跟房子……易泽成到底还要脸:“我们能找个地方说吗?我有很多事想问你。” 玲珑弹着手指头:“不,要说就在这儿说,别打扰我学习。” 易泽成帅气的脸扭曲了下,奈何他几乎一夜没睡,气色实在算不得好。气色一不好,人就显得萎靡不振,偏偏玲珑今天容光焕发白里透红,一看就是泡在蜜罐子里娇惯的小公主,易泽成拿什么跟人家比?站在一起那岂止是不配啊!简直是相当不配! 他舔了下嘴唇:“我的那张卡……” “我叫人停的。”玲珑理所当然道,“怎么了?” “你为什么要停我的卡!” 易泽成下意识地吼,他对玲珑这个态度习惯了,一时间难改。 “你的卡?” 玲珑怀疑这人脑子进水了,“那写着我的名字,怎么是你的卡?你还要不要脸了?” 易泽成忍了忍又说:“还有我姐姐跟姐夫的房子车子跟工作,你为什么不跟我说一声?你怎么能这么做?你太过分了!” “我能给,当然也能收回来,这有什么不对?再说了,我为什么给他们这么多好处,别人不知道,你还不知道?” 看着玲珑的眼睛,易泽成莫名心虚:“我、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听不懂没关系呀,无所谓你懂不懂,别把自己想得太重要。” 上课铃响了,不用玲珑说话,一个保镖就把易泽成摁住,不让他再上前骚扰自家大小姐。玲珑拍了拍自己的包,她可是要认真学习的人,才不会跟易泽成浪费无谓的时间,这人会想明白该找谁算账的。 他得到了无数的好处,虽说本就不属于他,可有朝一日突然失去,习惯享受的人怎么能坦然? 谁给他的痴心蛊,他就找谁呗。玲珑觉得,什么锅配什么盖,这话也有点道理,本来就是属于苏流意的男人,怎么能强硬塞给她呢? 644|第五十五片龙鳞(四) 第五十五片龙鳞(四) 大家都觉得玲珑变得不一样了——不, 与其说是变得不一样了,倒不如说她是变得正常了, 毕竟过去大半年只知道追着易泽成跑而且予取予求毫无怨言的人, 看起来真的不像是她。 就算是被爱冲昏头脑也不带这样盲目的啊!有时候易泽成都当着她的面跟其他女生暧昧,她也不生气!易泽成说什么就是什么, 真让人觉得玲珑像是被操控的傀儡一般! 现在好了! 还是这个笑起来灵动又活泼的女生更讨人喜欢! 原主在班里的人缘还可以, 因为家里“比较有钱”, 各个方面来说, 她的日常跟普通同学的日常完全不同, 所以朋友并不多。可玲珑是谁呀, 她要是有心结交, 那就不可能有讨厌她的人!一个上午的课上完, 她已经跟班里所有人都混熟了! 易泽成还在外面等着,都这样了他还好面子,不肯让人看出来他跟玲珑之间的不对劲, 强装着笑意走上来却被保镖隔绝在千里之外, 他开始发慌,他现在没钱没车没住的地方,要是玲珑不管他, 他又要回到过去那种贫穷的生活了! 享受过有钱人的快乐, 知道不劳而获的好处,谁还想努力啊? “玲珑!” 玲珑随意看了易泽成一眼,微微笑从他身边经过,一个眼神都不给。 易泽成也顾忌她身边的保镖, 不敢追上去,其他同学也知道了玲珑跟这人闹掰了,要说学校看不惯易泽成的人不少,尤其是男生,多少人想找个女朋友都找不到啊,这易泽成脚踏数条船还不珍惜,简直就是个人渣!现在好了,大小姐擦亮眼睛不做回收垃圾的事儿了,看这人渣还能怎么作! 易泽成还想追上去,他手机响了,是他老娘的电话,问他是咋回事,咋没把那个城里姑娘给哄好,抱怨了一大堆最后说要带着易泽成的大姐跟二姐到首都来,亲自问玲珑是什么意思。 易泽成本来想拒绝,转念一想,还是让母亲跟姐姐过来比较合适。他毕竟是爱面子的,不好意思闹,但他妈那是十里八乡有名的泼妇,之前也来过首都一次,见过玲珑,那时候玲珑对他还死心塌地的,对他妈比对她自己妈都亲,鞍前马后的服侍着,易母要啥就给啥,他两个姐姐在老家省城的房子车子还有工作,就是他妈给要来的。 但是易母张嘴就叫他帮忙买机票——一辈子连车都没怎么坐过的女人,在得知有个城里姑娘看上自己儿子后,易母真是不拿人家的钱当钱,之前来首都,坐的可是苏家的私人飞机! 易泽成哪里来钱?他就那么点剩下的还得维持接下来几天生活呢! 没办法,他只好打电话给三姐四姐,让她们给易母买了票。机票太贵,现在得省着点儿,就买了四十多个小时的硬座,虽然受罪但只要两百块钱,完全不亏。 因此易母到火车站的时候,经过两天两夜的硬座折磨,已经是灰头土脸没个人样儿,她还背着一个大大的布包,有人试图帮她,她就满心以为人家是看上自己的好东西了,不说谢谢,直接张嘴就骂!搞得她一个老太太背着大包也没人说帮她一把,毕竟谁也不想好心帮人去挨骂不是? 四十多个小时,挤在人来人往的硬座,也不说能洗个澡换个衣服,身上皱巴巴满身都是酸味儿,易母又不是那么注重个人卫生,火车到的时候是早上六点多,她一边张大嘴打呵欠一边抠了抠自己的眼屎,嘴巴一张开,坐在她对面跟身边的乘客登时面部扭曲——这老太太的口臭要飘出十万八千里了! 痴心蛊出问题,易泽成想到了柳沁跟苏流意母女,其实说起来,苏流意才是他的梦中女神,只不过她总是对他不假辞色罢了。当初他只想追苏流意,是柳沁若有似无地提了“痴心蛊”,易泽成当时不怎么信,直到后来他把这个痴心蛊用在了玲珑身上,得到了自己以往从来不曾想象的美好生活。现在让他回到从前那种一个月只有一千块钱生活费的日子,他做不到,他真的做不到。 所以他还联系了柳沁,柳沁一开始装作不知道痴心蛊的事儿,可易泽成却咬定是她给他的,威胁说柳沁要是不帮他,他就把这事儿捅到苏晁跟前去! 哼,别以为他不知道柳沁心里头在想什么! 柳沁生气得很,易泽成这个跳梁小丑也敢在她面前蹦跶,是嫌活太长了是吗? 苏流意则面色沉静:“妈,不用在意他,钱的事儿我会想办法的。” 虽然厌恶玲珑,可对于这个身上流了苏晁一半血的女儿,柳沁是爱的,她发愁道:“那可不是小数目,你说你爸怎么就那么狠的心,他是完全不把咱们母女俩放心上啊!” 从苏家被赶出来后,她们的那些奢侈品不动产都被收了回去,就这还欠了一个多亿呢!按照柳沁过去打工来看,她们母女俩一辈子不吃不喝也还不起! 没人比柳沁更明白苏晁无情起来是什么样子了。她爱他的无情,亦恨他的无情。 苏流意面无表情地听着,过了许久才说:“妈,你既然知道他狠心,又为什么不肯对他死心呢?那种人根本不值得吧?他就没有把我们母女俩当人看,我们又何必给他留面子?倒不如拼个鱼死网破……” “他可是你爸!”柳沁下意识道,“你怎么能说出这样的话?!你爸先前跟我都很好了,一定是玲珑那个小贱人从中作祟,否则你爸不可能突然不理我!还把我们赶出来!” 苏流意却觉得,一个人真的爱另外一个人,是不会被其他人的言语撼动的。 说起来也是痴心蛊的问题,即便它能让苏晁对柳沁死心塌地,那也不是出自真正的爱,蛊虫一旦出现问题,“爱”也就会立刻消失。 她心疼柳沁,爱了那个男人一辈子,一辈子没得到他一个好脸色,连几句温情的话都是在对方被痴心蛊控制之后才说出来的。 “总之,妈,你短时间内不要再去见爸了,我会帮你的,这段时间,我来想办法把钱补上,他既然不想认我们,以后就别来后悔!” 苏流意掷地有声的说! 柳沁看着女儿这副胸有成竹的样子,莫名就被说服了。 她又想到一件事:“对了流意,那个易泽成你还记得吗?他说他的痴心蛊也出问题了,苏玲珑那个小贱人不听他话,还把给他的房子车子都给拿回去了!这也太邪门了吧?不是说这个痴心蛊很厉害吗?” “是啊……”苏流意喃喃,“应该是很厉害的才对……” 她为了兑换这两只痴心蛊可浪费了不少积分,如果还想再次兑换,又得攒好长一段时间。不过没关系,她可以先赚点钱,苏晁还真以为她们娘俩没了他不能活?他自我感觉未免也太好了! 此时此刻,苏晁在家疯狂打喷嚏,不知道是谁在背后cue他。 之前自己对柳沁的爱意来得莫名其妙,苏晁敏锐地察觉到了危险,就派人去匿名打听有那些有名的大师,想看看能不能找到问题所在。 那种身体跟意志都不属于自己的感觉,他是真的不想再感受第二遍了! 苏晁找大师的空档,易母也跟自己儿子还有两个女儿见面了,一家人挤在一个小出租屋里,以易母为首开始对玲珑破口大骂,骂得口沫横飞,最后易母拍板定案:“……这样的媳妇咱家决不能要!这回让她知道点厉害才行!成儿妈可跟你说,到时候妈教训她,你就在一边学着点儿,不许你插手!” 易泽成也眼神阴狠:“放心吧妈,我现在掐死她的心都有,怎么可能心疼她?” 短短两天,他在学校里的声誉跟人缘就一落千丈!以前那些总是围着他跑的姑娘们,立刻就翻脸不认人了!昨儿还缠着他要坐跑车去海边兜风,今天就高贵冷艳拒人于千里之外,这一切的羞辱都是玲珑带给他的,他决不会放过她! 不过眼下最重要的是把她给哄好了。 易母不赞同:“这女人就不能惯着,你给她脸,她就得锅上炕,像她那种城里女娃,捧着她的人那么多,也不缺咱家,咱家就得让她知道,想嫁进来,那就得听咱家里人的话!女人嫁了人,那贴补婆家有什么问题?” 易母泼辣刻薄,她的四个女儿也都遗传了她,易三姐帮腔说:“就是!前天早上我的脸都丢尽了!那苏玲珑还想不想嫁给你了?我跟你说,她要是不跟我磕头赔罪,我绝对不原谅她,也不承认她当你的媳妇!” 她早上去上班却被单位赶了出来,说她已经被解雇了!不仅如此,单位还要收回分配给她的公寓,五险也不帮她交!易三姐不缺那个公寓住,毕竟那城里女娃倒贴自己弟弟后,连带着给自己也送了套房子,她就把公寓给出租了。公司把她一赶走就要收回公寓,人家租客当然不乐意!害得易三姐赔了三倍的违约金! 她现在都入不敷出、揭不开锅了! 反正所有的苦难跟麻烦都怪那个苏玲珑! 易家女人一起嘀嘀咕咕,最终决定要去学校闹。易泽成却不赞同——他在学校已经很丢人了,再去闹,人家肯定会知道这是他妈跟他姐,到时候得多难看啊! “还是去苏家比较好,咱们好言好语上门,他们也不能把咱们赶出来不是?” 这倒是。 易母想了想,还是听儿子的。 于是休息日,玲珑趴在柔软的被窝睡大觉,只有苏晁一人在楼下喝茶看报纸。基本上女儿一放假他就会调休,想要尽力陪她多一些。不过他的小宝贝喜欢赖床,苏晁也不急着喊,这才九点多,哪有女孩子这么早就起来的? 而易泽成的号码早就被玲珑给拉黑删掉了,他就是打再多电话也不会有人接,甚至在小区外面进都进不来。 保全虎视眈眈地看着他,易泽成嘴皮子都磨破了,保全也不相信,还嘲笑他说:“……你是苏家大小姐的男朋友?那我还是苏家大小姐的哥哥呢!” 这年头真是什么屌|丝都敢做一步登天的美梦。 不是说易泽成长得不好,而是他的环境跟阅历造就了他的层次,这些保全都是在别墅区干了好些年的,不说看人一看一个准,也能看出些门道来。 再加上易母狂妄自大,觉得易泽成天下第一优秀就是配仙女都委屈,态度自然也算不得好。她态度都不好了,保全们又怎么会尊重她? 因此闹了许久,就是不让他们进去,甚至连苏家人都没有通知。 易泽成带着亲妈亲姐打车过来的,不见到玲珑怎么舍得走?既然进不去,就只好在外面等。保全不让他们在小区这边等,免得破坏小区形象,母子四人就到了马路对面,大太阳晒着,连口水都没有,嘴里愈发咒骂不停。 玲珑一觉睡到大中午,醒来下楼,苏晁已经换好衣服要带她出门了,说是有个世交好友过寿,要带她过去看看。 再等玲珑上去换身衣服化个妆,又是一个小时,父女俩出门时已经是十二点。 苏晁点着女儿的鼻子嘲笑她:“也就是你禾伯伯,打小看你长大的,知道你这拖延症,不然还要以为是我故意给他没脸了!” 玲珑抱住苏晁一只胳膊说:“那人家不是要打扮的漂漂亮亮才好出门嘛~爸爸你看,我今天漂不漂亮~” 苏晁想都没想就无脑吹:“漂亮!太漂亮了!跟你妈妈年轻时一样漂亮!” 对苏晁来说,跟妻子一样漂亮就是世界上最好的评价。 因为是寿宴,穿着需得体,但也不需要太隆重。玲珑就穿了一条雾霾蓝的蕾丝连衣裙,一字肩的设计使得她的锁骨看起来格外精致,肩颈线条流畅且完美,头发再全部束起来,苏晁觉得闺女就跟长大了一样,褪去了青涩跟懵懂,变得更聪明、更机灵了。 她把随身携带的诸如小镜子呀口红呀手机呀之类的物品放入包包里,就挽着苏晁的胳膊,父女俩上了车。 车子行驶到小区门口,保全认得车牌号,赶紧放行。对面马路上的易泽成一直紧紧盯着门口,一见黑色加长豪车驶出,立刻站起身冲车子挥手,还大声叫玲珑的名字:“玲珑!玲珑!是我!是我!” 任他有一百分的英俊,在太阳下干坐几个小时滴水未进,再加上廉价的衣服油腻的神态也得扣除九十九点五,玲珑在车子里瞥了他一眼,根本不说话。 车子完全没有停下的意思,说时迟那时快,当易泽成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已经不管不顾地冲到车子前面伸开双臂了——意识到自己差点儿就成了车下亡魂的易泽成瞬间出了一身冷汗。 易母也赶紧带着易三姐易四姐跑过来,女人的声音高亢尖锐,尤其是她们自以为“讨公道”,愈发大声,玲珑单手撑着脑袋准备下车:“我就是脾气太好了。” 苏晁却摁住了她:“你在车里等着。” 他是疯了才会让好不容易跟易泽成断绝关系的女儿再跟那家伙见面! 易母跟着喊玲珑的名字喊得口干舌燥,停在面前的加长豪车终于打开了门,不过先走下来的是四个身着黑色西装戴着黑超的保镖,个个人高马大,站起来的阴影都能把她给盖住。 本来想耍一耍婆婆威风的易母立刻就萎了。 玲珑在车里通过录像平板把她的神态看得一清二楚,啧啧称奇:“真是人善被人欺,柿子得挑软的捏啊。” 在她读取的记忆里,易母对着原主可不是这个态度,那鼻孔都要长头顶上去了!更别提易泽成那几个姐姐,就把原主当成不听话的提款机而已。看不上她,觉得她倒贴是下贱,是她们家成娃子委屈了,转身却又不停朝她伸手要钱。 原主对易泽成死心塌地,也拼命讨好他的家人,为了不让自己看起来太不好相处,她每次去易泽成家都穿得很朴素,还学着做家务活,从来不曾带过保镖。 殊不知她越是这样,易家女人就越觉得她贱,她倒贴。 可保镖朝那一站,母女三个就跟被掐了脖子的鸭子一样,一句话也不敢说了,丝毫不见先前大叫玲珑名字的嚣张。 四个保镖出来后,最高的那个拉开了后面一排的车门,易三姐易四姐都紧张地看着,她们还没见过这样奇形怪状的车哩!比普通的轿车长好多,光是用看的就觉得很贵。 因为是老友寿宴,苏晁穿得比较随性,他虽然四十多了,可身材保养的非常好,平时也有健身的习惯,穿着白衬衫搭黑马甲,头发乌黑浓密,五官俊美,眼角淡淡的纹路让他比年轻男人更多一分阅历与魅力,那可真是罕见的不行! 易家姐妹俩差点儿都不能呼吸了,就没见过这么好看的男人!她们家弟弟就是十里八乡出了名的俊俏后生,可跟眼前这位先生那还是不能比! 苏晁这个地位的人已经习惯装逼,他走路根本没问题,但为了气场,出门在外的时候总是习惯拿着一根手杖。此刻他看着眼前这低俗、贪婪、刻薄的一家子,问:“拦住我的车,总得给我个说法。” 别看易泽成在原主面前嘚瑟又傲慢,到了人家亲爹这儿,不说话都被踩到了尘埃里,整个一手足无措,丢人的不行。 苏晁看他一眼都觉得是自己吃亏了。 这一家人里,易母没见过什么世面,易三姐易四姐面对这样儒雅俊美的男人不好意思,只有易泽成强撑着说:“苏、苏伯父,您、您好,我是玲珑的男、男朋友……我叫……我叫……” 他说不下去了!从他说自己是玲珑的男朋友开始,苏晁就微微眯着眼睛看他,就那么云淡风轻的,也没什么威胁,偏偏就是叫易泽成紧张的结巴、出汗! “你刚刚说,你是我女儿的什么人?” 易泽成还想再重复一遍,可愣是不敢跟苏晁对视,话都说不周全。 苏晁跟他说句话都是自降身价,他下来也就是想看看这位把他闺女迷得神魂颠倒的得是怎样一位美男子,合着就这么个德性?他现在是真的相信他闺女说的话了,那肯定真的呀,难不成他的小宝贝真的就看上这么个人?果然是因为跟老父亲置气呢。 眼看儿子说不出话,易母使劲戳自己俩女儿。没办法,她也是个女人,而且跟苏晁还年纪相仿,只不过她不到二十岁就生了大女儿,又饱受贫穷折磨,看起来跟苏晁仿佛两个辈分。 可惜易三姐易四姐对着苏晁也卡壳了。 玲珑坐在车里捧腹大笑。 苏晁等了几秒,见无人说话,便道:“这样的话,我以后不想听见,我的女儿,你可配不上。” 他的语气可以说是相当温和,可那种自然流露出的上位者的尊贵,却让易泽成暗地里握紧了拳头。谁不想成为人上人呢?他跟许多女生暧昧的同时还吊着玲珑,就是想凭借她一步登天,谁不知道娶了她就拥有了一切? 他说他配不上…… 换作往日,听人瞧不起自己儿子,易母早就发飙了,但对着苏晁她连个屁都不敢放,从来没有哪一刻让她如此深刻地意识到,她以为非常优秀,优秀的让城里姑娘倒贴的儿子,其实在人家眼里,什么都不是。 苏晁回到车里,一跟玲珑四目相对,瞬间就换了笑眯眯的表情:“爸爸办事你放心。” 玲珑把脑袋倚在他肩膀上:“我当然放心呀,爸爸是最厉害的~不过爸爸也不需要对他们做什么,怎么说也是我利用易泽成在先,之前的钱就不要他们还了,把属于咱们家的房子车子收回来就行。” 外面找个人演男朋友也花不了这么多钱呢,苏晁想。 不过女儿高兴就好,他看那易泽成很是不顺眼,眼神游移不定,轻浮流于表面,一看就是个表里不一骄矜薄情的家伙。 645|第五十五片龙鳞(五) 第五十五片龙鳞(五) 易母对着苏晁不行, 对着她的宝贝儿子也不行,可对她自己闺女, 那是非常行的。她骂人也是如此, 小|婊|子、贱|货一类的词语,她从不吝于用在自己的女儿们身上。就好比明明是来给她儿子“讨公道”的, 明明是她自己见了苏晁卡壳, 这会儿她把错全推到女儿们身上, 怪她们不知道给弟弟出头。 易家四姐妹从小被母亲骂到大, 继承了她的刻薄自私, 也继承了根深蒂固的扶弟思想, 她们像是烈日炎炎下被晒得怂头耷脑的鸭子, 站在那儿任由亲妈口沫横飞的骂。 易泽成不耐烦了:“行了你别说了!现在是说这些的时候吗?!有时间废话还不如想想办法今后该怎么办!” 嘴上是这么说, 他心底却打定主意两边都不放下,苏流意是他的女神,他肯定是要继续缠着的, 不管怎么说痴心蛊是她妈给的, 而玲珑这边也不能松手,易泽成不相信对自己言听计从百依百顺的玲珑真的变得这么快,他还想继续靠着这个大饭票呢! 他坚信, 困哪只是暂时的, 像他这样的人,必不可能一生平庸。 跟白手起家的苏晁不一样,禾家那是有一百多年的首都望族,家里关系盘根错节, 各方各面皆有涉猎,禾家的家主禾扬跟苏晁关系不错,几十年前百废俱兴,苏晁趁着这股东风一跃而起,能在首都扎根,禾扬没少帮忙。当然,苏晁是个知恩图报的人,这些年来他给予禾家的,绝对称得上是一笔巨大的财富。 彼此合作愉快,又无利益冲突,情谊也就能够保持。 不过到了玲珑这一辈就不一样了,交情那是苏晁这一辈的,他完全没想让自己的宝贝女儿也掺和到这些权力斗争里来。 所以玲珑来禾家的次数并不多。 要说苏晁为什么这次坚持要带玲珑一起来,也得感谢一下易泽成,是易泽成给老父亲敲响了警钟——他就是太严防死守了,女儿才会喜欢上垃圾,这上流社会不说别的,哪家有儿子的不好好教育?出国镀金回来继承家业的大有人在,才华相貌家世样样出众,易泽成拿什么跟人家比? 倒不是苏晁瞧不起凤凰男,毕竟他自己也算是凤凰男,跟老婆结婚的时候就差没倒插门了,但他爱老婆爱女儿保护她们为她们遮风挡雨还拼命赚钱给她们花,可从没吸过她们的血! 今天也想让女儿多多跟年纪相仿的青年才俊见见面——老父亲的心简直都在滴血。 禾家门禁森严,不是什么人都能进来的,这次禾扬五十大寿,请的都是比较亲近的人,苏晁绝对算是贵客中的贵客。助理刚刚展示出请柬,禾扬就亲自出门迎接了。 加起来快一百岁的两个老男人握着彼此的手上下摇动开始商业互吹,寒暄完了禾扬就朝玲珑看去,顿时眼睛一亮。 这小姑娘长得可真好! 禾扬久居上位,不怒自威,哪怕是他的儿女见了都会畏惧,玲珑却落落大方,还冲禾扬笑:“禾伯伯好。” “好好好。”禾扬连连点头,羡慕道,“你这闺女养得好啊。” 你要是夸苏晁,那他还能谦虚两句,可你要夸苏晁老婆跟女儿,他绝对是点头赞同:“谁说不是呢?我们家玲珑啊,又乖又体贴,真的,不是我这个当爸爸的吹,优点真是数都数不完!” 一般姑娘叫父亲在外人面前这样夸早就脸红了,玲珑却无比自然地接受了老父亲的吹捧。怎么了,难道说错了?她当然是又乖又体贴优点数不完。 能让禾扬亲自去接的客人,满打满算五个手指头都数得出来,还有谁不认识苏晁啊,这位可是被无数人疯狂喊爸爸的大佬,领导人都点名表扬过的。对于众人来说,苏晁大佬是见过的,至于苏晁大佬身边穿着蓝色裙子的少女却眼生得很。 很多人都知道苏晁有个女儿,但这个女儿长什么样子,叫什么名字却是不知道的,今天禾扬的寿宴倒是让他们开了眼界,没想到苏家的大小姐居然这么出色! 是的,光是从容貌来说,她就已经是今天寿宴最受瞩目的人了。 禾扬跟苏晁有话要谈,就让人带着玲珑在禾家到处转一转。苏晁瞧出老友眼中愁绪与疲惫,知道对方肯定是遇到了什么麻烦事,就摸了摸女儿的头,叮嘱她要乖乖的不许乱跑,然后就跟禾扬去了书房。 玲珑就大摇大摆地出了客厅,毕竟她可不想呆在原地等人来搭讪——知道她爸是苏晁后,没看到有些人都两眼放光吗? 女儿不在,苏晁连笑容都没了,他皱着眉道:“你这是干什么,跟我道什么歉?难道你做了什么对不住我的事?” “咱们多少年的交情,我能做什么对不住你的事?”禾扬冲老友翻了个白眼,“待会儿会来个比较特殊的客人,我要是不跟你说,我怕你生气。” 苏晁琢磨不明白,这禾家请什么客人,那是他们家的自由,还有他生气的份儿?“谁啊?” 禾扬说:“一个叫苏流意的女孩儿。” 知道柳沁苏流意母女的人不多,禾扬就是其中一个。不仅如此,苏夫人在世时跟他也算是很不错的朋友,柳沁的所作所为禾扬也有耳闻,自然知道苏晁对这对母女有多么深恶痛绝。所以待会儿苏流意来了,他是真怕这位老友动怒把人给赶出去。“老苏啊,我寻思着你这阵子怎么回事呢?前段时间我联系你你都不搭理我来着,一门心思的跟柳沁那女人恩爱,这怎么又把人给赶走了?” 苏晁拉着一张脸,不是很想说自己中邪的事。 好在禾扬也不会盘根问底,就告诉他:“你是不知道,那苏流意很有些本事。” “……她能有什么本事?” 不能怪苏晁厌恶苏流意,她本就不是他期待下的孩子,而是被柳沁暗算后出生的,苏晁认都不打算认。而且他对柳沁那个女人的品性很清楚,被柳沁养大的能是什么好女孩? 禾扬悄咪咪地凑近苏晁耳边:“她懂玄学术数!” 苏晁脑袋顶瞬间蹦出三个问号:??? “老刘家你知道吧?” 禾扬所说的老刘是房地产大亨,跟苏晁一样都是抓着机遇起来的,家大业大,可最近几年不知道怎么回事,是干啥啥不顺,竞标的土地被发现有古墓而停工,建好的高档小区隔三岔五就出凶杀案,就连他自己家也闹得鸡犬不宁,害得老刘本来就没剩几根毛的脑袋更秃了! 可就是前几天,老刘开始走运了!不仅一块攥在手里好些年没能开发的地附近搞起商业街,之前那几个老出事的小区也消停了下来,甚至他老婆跟他外面的几个女人都开始和平共处了!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里头必有蹊跷。 其实像是苏晁禾扬这样的人,到了这个年纪这个地位,都不免有些迷信,比如苏晁就强硬地要他闺女戴上象征吉祥的锦鲤手串儿,自己办公室也请人专门看过,各个东西摆放都是有讲究的。再加上前不久自己中邪,对柳沁迷恋的死去活来,苏晁愈发觉得这世界上有些神奇的东西是自己不曾触碰过的,他怕自己会再变回过去那个样子,一直暗地里派人找那些有本事的大师,想知道之前到底是怎么回事。所以禾扬这么跟他说,他一点都不意外。 无他,老刘那家伙这些年真的是太倒霉了,倒霉的让人不敢相信! “老刘家,跟你有什么关系啊?” 禾扬正要说,突然就有人敲门,那人敲了门还直接进来了,非常的没规矩,禾扬正想发火,就发现来人是玲珑。 这就不好生气了呀。 苏晁一见自己宝贝女儿,态度立马变了,乐颠颠迎上去:“宝贝儿逛完了?” “没什么好逛的,不过我找到个好玩的。” 说着提起手里拎着的小家伙。 禾扬苏晁不约而同看过去,顿时目瞪口呆。 她拎的是个胖乎乎肉嘟嘟,看起来顶多只有三四岁的小奶娃! 苏晁话都说不顺:“你你你你,这、这哪儿来的啊!?” 玲珑晃了晃奶娃娃,“我捡的呀!” 禾扬简直要晕过去了:“小叔公!” 奶娃娃被玲珑晃得头晕眼花,但这一切都比不上禾扬脱口而出的那一句小叔公! 要是苏晁没记错,禾扬祖父几十年前就过世了,这三四岁大的小奶娃怎么可能是禾扬的小叔公?苏晁跟禾扬认识这么多年,都没听说过他有个小叔公呢! 小奶娃看起来很奶,言语就不那么奶了,但他之前因为过度嚣张被玲珑揍过,此时也不敢反抗,只能怂耷耷地任由玲珑拎着自己的衣领晃来晃去。 禾扬赶紧去把门关上,对玲珑说:“乖侄女儿啊,你、你快把他给放下来。” 玲珑很听话,手一松,小奶娃啪叽一声摔地上了。禾扬吓了一跳,赶紧过去把人捞起来问:“小叔公你没事儿吧?你疼不疼?要不要叫医生?” 小奶娃捂着屁股,奶声奶气地说:“我没事。” 观看了全程的苏晁呆若木鸡,他甚至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还没睡醒,否则怎么会看到禾扬对这个小奶娃毕恭毕敬的叫小叔公?“老禾你……” 禾扬头痛不已,因为某些特殊原因,小叔公性格乖戾偏执,这怎么就跟玲珑对上了呢?他不是该乖乖呆在自己房间里吗?还有那带玲珑到处看看的人,未免太失职了! 既然已经被撞破,这就不能再瞒着苏晁了。反正今天他请了苏流意来,表面上是为自己祝寿,其实还是为了小叔公。 于是禾扬把小叔公抱到沙发上,然后跟苏晁说了禾家这个保持了几十年的秘密。 小叔公全名禾曜,是禾扬曾祖父的老来子,生得特别好,人也特别聪明,本来禾家是要交给禾曜来继承的,可谁知道在禾曜十六岁那一年突然出了事,出事之后,他就变成了这么个小奶娃的样子。从禾扬还没出生,到禾扬已经凸起啤酒肚秃了头抱上了孙子外孙子,禾曜都一直维持着这个样子。 为了保护禾曜,也害怕别人知道禾曜的存在会把禾曜当怪物,禾扬的祖父,也就是禾曜的大哥决定把他藏起来,毕竟一个永远不会长大的孩子实在是太可怕了,自家人会心疼,外人却不一定也会。 后来禾扬祖父去世,照顾禾曜的人就变成了禾扬的父亲,禾扬父亲也去了之后,就由禾扬接手了。 虽然是小孩子的样子,禾曜却是个当之无愧的天才,禾家能有这样的昌盛,他可谓是功不可没。 可天才大多孤僻,他眼睁睁看着大哥老去,侄儿长大成人,也垂垂老矣,如今侄孙也迈入五十大关,惟独自己,始终维持着这小不点的模样,连洗澡都不能自己洗,因为浴缸太深,一个不小心滑进去都能把他给淹死! 别人娶妻生子,他不能,别人抛头露面,他也不能。每个照顾他的人都有自己的人生,而他除了这稚嫩的身体,一无所有。 否则也不会溜出来被玲珑抓到。 禾扬讲述这些的时候,禾曜肥嘟嘟的小脸全程面无表情,仿佛自己是个局外人。只有他自己知道,他早就已经死心了,这些年,从父亲到大哥,从大哥到侄儿,再从侄儿到侄孙,他们每个人都在坚持不懈地寻找有本事的大师,可谁也不能为他解了这枷锁。 苏晁听得入神,再看这奶呼呼的小家伙,怎么也没法把对方跟“长辈”这个词对上,要说禾曜长得可真好,大眼睛又黑又圆,脸蛋儿白嫩有肉,露在外面的胳膊小腿儿藕节一般,又胖又软,萌极了!尤其是他沧桑的眼神跟表情,一点都不吓人,只会让他看起来更加可爱。 说实在的,苏晁忍不住想手欠去捏一捏…… 他只是想想,可他闺女动手了,扯住那水嫩嫩的胖腮帮子就是一掐!禾曜脸被掐的变形,只能求助地看向禾扬——禾扬在心底惊呼,乖乖,他小叔公出了名的不许人碰,也就他能抱一抱,那还得是小叔公自己做不到的时候,怎么玲珑掐他,他都不知道反抗的啊? 玲珑掐着禾曜的脸,又揉,禾曜看起来是个小孩儿,身体也是小孩儿,肉又软又嫩,手感极佳。 最后老父亲都看不下去了,他觉得闺女要是再掐老禾小叔公,老禾就要跟自己拼命了。 赶紧去拦:“好了小宝贝,快撒手,怎么说这也是你的……你的……” 想了半天不知道该叫什么,禾曜辈分太高了……叫不出口,天知道老禾是怎么一口一个小叔公的! 玲珑笑嘻嘻的:“他很好玩诶。” 禾曜好不容易重得自由,看了玲珑一眼,揉了揉自己腮帮子上的嫩肉。本来他知道今天热闹,实在是忍不住想出来看看,结果不知怎么跟这个女孩遇上,把他吓了一跳,以为对方是坏人,怕被她看到自己的脸,就想先发制人欺负人……没想到被一招反杀还揍了一顿,这会儿他屁股蛋子还疼呢! 不过禾曜是绝对不会跟自己的侄孙说屁股蛋疼这回事的,那也太没面子了! 苏晁想起禾扬先前说的:“你是想看看苏流意能不能帮忙?” “是啊。”禾扬点头,“我也真是没招了,眼看自己也不知道能活几十年,老苏你不知道啊,我小叔公过得真的苦,怕被人发现,他不能出现在人前,就一个人住,平时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这好人也给憋死了啊!我打听过了,苏流意不只给老刘一家解决过问题,那些人都叫她苏大师,说她是有真本事的,所以我就想死马当成活马医吧。我爸临死前交代我,一定要找真正的大师给小叔公看看。” “没关系。”苏晁点点头,“你能跟我说这一声就行了。” 禾曜坐在沙发上,他人小腿短,两条胖腿伸出来都没到沙发边缘,听到这话也是纹丝不动,没有丝毫波澜。 他都忘了自己今年多大岁数了,反正他的父亲、大哥、侄儿侄孙都给他找了很多据说有本事的大师,一开始他还会期待,后来慢慢地就麻木了。 期望越高,就越容易失望。 玲珑戳了戳禾曜的婴儿肥,好奇问道:“那你今天多大了呀,小老头?” 禾曜抿着嘴,奶声奶气道:“我不是小老头。” 玲珑又戳了戳他。 禾曜有点恼,但是她实在是太可爱、太漂亮了!他变成奶娃那会儿才十六呢,情窦未开,青涩的不行,哪里见过这么美丽的小姑娘?活了这么久,真能说一声是百年老光棍,看着自己的亲人一个个结婚生子有各自的生活,自己却只能孤独一人,禾曜哪能不做梦啊!不过他是现实的,知道美梦无法成真,要不是玲珑过分好看,他、他才不会让她欺负自己呢! 所以他也不跟玲珑发火,而是转了个角度,拿后脑勺跟屁股对着玲珑。 玲珑笑不可仰,她之所以会跟禾曜遇上就是因为她闻到了纯净灵魂的香味,遇到后发现是个小奶娃还不怎么意外,可对方身体里却明显是个成熟灵魂,这就很有意思了。 初生的人类幼崽,大部分的灵魂都是纯白、散发着淡淡香味的,可惜随着长大成人,这样子的美好就会变得寡淡、苦涩、腥臭……能够维持灵魂纯洁的人屈指可数。 眼睁睁看自己宝贝闺女欺负人家小叔公,苏晁大佬视线四处游移假装没看着。他家小宝贝还是个孩子呢,老禾小叔公得多大了?七八十有了吧?让着他小宝贝不是应当的?再说了,戳一戳捏一捏,又不会少块肉。 但有些话还是要跟老禾说,给老禾提个醒:“不是我泼你冷水,我也很希望小叔公能恢复正常,但是那个苏流意……” 禾扬说:“我懂,可我就想试试。” 苏晁就没有再多说。 玲珑也想看看苏流意能有什么本事,又是不是真的能把禾曜变回原样,“爸爸,禾伯伯,如果他真的变了回去……那是变成十六岁的模样呢,还是变成他这个年纪应该有的模样?” ——从没考虑过这个问题的禾扬,被这直击灵魂的一问给问懵了。 “要是变成十六岁还好,要是变成七老八十的样子……牙齿都掉光了连豆腐都咬不动,走着走着就会骨折,别说是成家立业结婚生子,就是上厕所都得人扶着呢。” ……禾曜也呆了。 这些年他就想长大,可完全没想过自己真的“长大”后是回到十六岁,还是跟玲珑说的那样,变成一个头发牙齿都掉光说话漏风走路颤巍巍的老头子…… 场面一度变得十分尴尬。 “不过往好处想,说不定就回到十六岁了不是?” 禾扬突然就警觉起来:“侄女说得对,我得慎重考虑这个问题。” 正说间,电话响了,说是苏流意已到。 苏流意今天特地盛装打扮过,她要证明给苏晁、给所有人看,她不需要苏家的承认,她自己就是最优秀、最无可替代的! 来自鲛人织出的华美长裙,古国皇后所佩戴的南海珍珠,今日的苏流意看起来格外光彩照人,她一出现在大厅门口,便吸引去了所有人的目光! 正在她享受这种被人瞩目的苏爽时,却发现众人看了她一会儿后,又很自然地移开了视线,继续先前的交谈。 苏流意有点懵了,她今天难道不惊艳、不出众? ——她当然是出众的。无论是裙子首饰还是妆容,都出尽了风头——如果,玲珑没有在之前出现的话。 再珍贵的华服珠宝,也抵不过龙女一回眸。 见过了龙女,苏流意变成了庸脂俗粉。 直到被请进书房,苏流意都没能弄明白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明明她已经很完美了,怎么收到的积分却只有那么点儿?这样的话她要用什么完成今天的任务? 646|第五十五片龙鳞(六) 第五十五片龙鳞(六) 苏流意一进书房就看见了苏晁玲珑父女, 她脸上本来带着温和的笑容,这下瞬间消失不见, 冷冰冰道:“禾先生, 如果你找我来是为了让我见我不喜欢的人的话,那么请恕我先告辞。” 气势非常之足, 姿势非常之帅, 禾扬心里一着急就想挽留, 他话还没说出口呢, 玲珑就凉凉道:“快走快走, 招摇撞骗到禾伯伯眼前来了, 赶紧走吧, 就不会被拆穿了, 不然丢人可怎么办呢?” 可以说天底下任何人都可以瞧不起苏流意,惟独苏玲珑不可以! 她站定原地,怒而回眸, 一双杏眼因为玲珑的话宛如燃烧着烈焰, “你敢不敢跟我打赌?!” “赌什么?”玲珑戳着禾曜的胖脸无所谓地问,“你身上有什么是我想要而没有的?你拿什么跟我赌?难不成要赌你那个不知廉耻的妈?不好意思,白送我都不要。” 苏流意就没见过比玲珑嘴巴更损的人!“不许你说我妈坏话!” “行了, 不就是赌嘛, 你说说看,你想要什么?” 见玲珑愿意赌了,苏流意冷笑道:“我不要什么,如果我赢了, 我就要你出去在大庭广众下给我磕三个头认错,再去给我妈赔罪,求她回苏家!” 苏晁立刻怒喝:“你做梦!” “行啊。”玲珑想都没想就答应了,她收回一直戳禾曜的手,走到苏晁身边,安抚似的把站起来的苏晁按下去,给他捏着肩膀,百无聊赖道,“我答应你。如果我赢了,我要你身上一样东西。” 苏流意心中冷笑不止,要她身上的东西?无非是看上了她的这条裙子或是首饰,就算给她又如何?这只是她用积分换来的,在使用过后会被回收,苏玲珑拿回去也会消失不见,到时候让她竹篮打水一场空!“那就一言为定了。” 玲珑看了又看,不知道她的自信从何而来,想来想去,应是同她身上那奇怪的东西分不开。不过没关系,那东西马上就是她的了。 两个小姑娘针锋相对,禾扬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他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情感上他肯定站在玲珑这边,但另一方面他又对苏流意抱有希望,已经当了几十年小奶娃的小叔公,万一真的能够恢复正常呢? 见小姑娘们停战,禾扬清清嗓子,试探道:“是这样的,苏大师,我听说了你最近的几桩事迹,他们都对你的本事赞赏有加,我家中也有件麻烦事,想请苏大师帮忙。” 他随即慢慢将禾曜的事情说了出来,但隐瞒了许多,只说禾曜是他的一个亲戚,十六岁时变成了三四岁的模样后,这么多年一直维持着这个状态,想问问苏流意能不能帮忙解除。毕竟一个成年人的灵魂,住在三四岁小孩的身体里几十年,换作谁都受不了。 其实苏流意一进门就看见沙发上粉雕玉琢的小奶娃了,这孩子长得特别好,粉嫩嫩胖乎乎,奶萌奶萌,哪怕是她都觉得可爱。眼下听说这奶娃娃其实已经好几十岁了,面上难免露出吃惊的神色,玲珑又在这个时候刺激她:“喂,你能不能行啊?不能行就赶紧走,别在这里招摇撞骗,小心我打消费者投诉热线举报你。” 苏流意淡漠看她一眼,非常不明白父亲苏晁到底为什么视这样的女儿如珠如宝,无论从哪方面来说,她都比苏玲珑更加优秀吧?不过算了,她心中早就不把苏晁当作父亲了,一个不慈爱的父亲要他做什么呢?她现在只想让苏晁跪地恳求她妈妈回去,以泄心头之气! 说着,她走到禾曜面前弯腰问道:“你好,请问我能问你几个问题吗?” 结果这奶萌可爱的胖娃娃看了她一眼,冷冰冰地吐出两个字:“不、能。” 玲珑顿时哈哈大笑。 禾曜怨念地瞥她,他早就不信什么大师了,真能变回去早就变回去了,何必等到现在?那些德高望重的大师都没有办法,眼前这个叫苏流意的女孩,看起来才多大?又能有什么本事? 所以他连敷衍都懒得敷衍。 苏流意直起腰对禾扬说:“禾先生,如果你们是这样的配合态度的话,那么我很抱歉。” 可苏流意不知道禾曜是禾扬小叔公啊!禾扬当然不能责备禾曜,而是走过来跟他好言好语的商量,可他好说歹说禾曜都不配合,最后苏流意生气了,她起身就要走,却被玲珑叫住:“喂,那个谁,你不会忘记我们之间的赌约了吧?不战而退视为放弃,放弃就等于失败,你要认输?” 怎么可能! 输给谁也不能输给玲珑! 苏流意背对众人,深深吸了口气,再回过身已是一派云淡风轻,你还真别说,看起来真有种世外高人的感觉。只不过书房里的几个人没一个get到的,玲珑是蔑视,苏晁是无视,禾扬一颗心扑在小叔公身上,禾曜……禾曜这个身板儿,根本不懂得怎么欣赏女人!而且他心底认定了苏流意个骗子,就更不会给她好脸色了。 本来还想问几个问题装一波逼的苏流意,直接从口袋里掏出了一个小瓶子,瓶子里倒出来一颗散发着清香的粉色药丸,她将药丸递过去淡淡地说:“把这个吃掉,你就能恢复如常了。” 禾扬大喜,禾曜却没有接,他说话时肥嫩的腮帮子都在抖,说出来的话却很是讽刺:“刚才要问我几个问题才能解决,说我态度不配合不行,现在直接掏出个来历不明的药丸让我吃,你这人说话有几句是真的?禾扬,你信她说的?” “这……” 玲珑却快速拿过药丸,捏开禾曜下巴丢了进去,他下意识吞咽口水,然后脸黑如墨——这稀奇古怪的东西他真的吃下去了! 禾扬、苏晁、包括苏流意,三个人都看呆了,本以为还得费好一番唇舌,结果玲珑这简单粗暴的方法让他们瞬间卡壳,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看我干吗?我也是为他好。” 说完问禾曜:“怎么样,有什么感觉?” 禾曜沉默了几秒钟说:“……挺甜的。” 禾扬:“……然后呢?” “没了。”禾曜开始不耐烦,“这就是颗糖豆吧?能有什么效果?” 苏流意则冷静道:“不可能,请稍微等待一下,这颗药丸一定能让你恢复原状的。” 于是众人等啊等盼啊盼,在大眼瞪小眼中逐渐度过半个小时,禾曜甚至脑袋一点一点开始打盹儿,身上也没出现什么变化。苏流意看似镇定,心中却在疯狂呼唤:系统!系统!你不是说这颗药丸很有效的吗?怎么禾曜吃下去什么变化都没有?是不是哪里出问题了? 可惜系统却没有回应她。 苏流意心里愈发慌张,她唯一的凭借就是这个系统,是系统让她逐渐走上人生巅峰,给了她这样的自信与气势,如果失去了系统……她开始想走了,想找个安全的地方再跟系统联系。两人是在识海中绑定的,她不相信没有自己的首肯就能单方面解绑! 禾扬等了这么会儿已经有些生气了,虽说本来就抱着试试看的心态,但这不代表苏流意能糊弄他,把他当成个傻子骗的团团转!要知道他是先付了五百万的定金的! 禾曜的不耐烦就明显多了:“就是个骗子,禾扬你还不把她给赶出去?都骗到禾家来了!” 苏流意脸色极为难看,“这件事是我的疏忽,我愿意负责,禾先生给的定金我会一分不少的退回来。” “你当然要退回来!”禾扬的脸色也好看不到哪里去,“你给的这颗药是什么成分?对身体会不会有影响?” 苏流意无法回答这个问题,因为就连她自己也不知道。本来今天是按照系统发布的任务来到禾家,将禾曜身上的问题解决,她自然就能得到禾扬的感激涕零与禾家的支持,便有了跟苏家抗衡的本钱,谁知道万事俱备,临门一脚出了问题!不知是药丸毫无效果,系统也联系不上了! 这在之前是完全没有过的事! 这阵子苏流意玄学大师的名头逐渐传开来,就是依靠着系统。她靠别人对她的正面情绪获得积分,然后可以使用积分兑换商城货物,比如她身上的这条鲛人裙,比如她头上的珍珠冠,又比如之前为刘姓富豪解决的各种风水问题……本来今天也该是顺风顺水的,可自打遇到玲珑,她就没称心如意过! 想想就让人生气! “不会有事。”苏流意硬邦邦地说,“他不是说那只是一颗糖豆?” 禾扬目瞪口呆,就没见过骗子被拆穿后还能这样淡定的!“你给我走!赶紧走!以后禾家的大门,你一步都别想踏进!” 苏流意高傲起身,冷声道:“你求着我,我都不一定再来。” 说着迈着坚定的步伐朝门口走去,直把禾扬气得差点翘辫子! 玲珑给老父亲捏着肩,笑嘻嘻道:“这就走了啊,你是不是忘了什么事?” 苏流意脚步一顿,僵硬回答:“你想要什么就说。” 玲珑说:“我想要的已经拿到了,你走吧。” 叫住她她就停,赶她走她就走,苏玲珑把她当做什么?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玩具?!苏流意心下怒极,却也知道这并不是自己发火的时候。倘若此时此刻她还能跟系统联系上,就算花光所有积分,她也要买几样东西教训苏玲珑! 可眼下,她只能憋屈地离开,尽量维持着高贵的体态。 从楼上一步一步下来的苏流意确实很出色,引来了众人目光。反正除了书房里的人也没人知道她今天来是干什么的,更没人知道她是被禾扬赶出来的。 苏流意目视前方,红唇微抿,气场十足,然而就在她走到二楼时,宾客们只觉眼前一花,再细看,乖乖!苏流意这是放飞自我了?裙子都不要了??? 听到众人惊呼,还有那些男人们的贪婪目光,苏流意只觉身上一凉,她一低头,瞧不见身上的鲛人裙,瞬间蹲下去抱住自己尖叫不已:“啊——” 书房里的玲珑说:“这叫声还挺有穿透力的咧。” 禾扬苏晁面面相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玲珑却很清楚。她跟苏流意打赌,苏流意以为她会要什么裙子首饰,可玲珑想要的,是她识海里的东西。苏流意之所以会输,就是因为那玩意儿被玲珑抢了过来——也没说不许她用这种方法获胜不是?龙女可不跟你讲什么光明磊落。 所谓的“系统”被玲珑剥离,药丸自然失去了功效,而玲珑算了算时间,差不多苏流意的裙子首饰也要被收回,她可不想让老父亲看到苏流意狼狈的样子,万一长针眼就不好了。 苏流意蹲在楼梯上,哪怕是下去了也好呢……好在有男士比较有绅士风度,将自己的西装外套借给了她,苏流意这才站起身,但那高贵优雅的神态却再也保不住了,她现在只想赶紧离开这个地方! 书房里禾扬对着禾曜唉声叹气,禾曜则恶声恶气道:“叹什么气,我还没死呢!” 禾扬说:“这不就是最该叹气的地方吗?” 生老病死人之常情,虽说很多人都梦想能长生不老,但像小叔公这样的长生不老也太折磨了,因为这三岁多的身体,肠胃也像小孩子一样敏感精细,刺激性的食物不能吃,也不能享受成年人的乐趣,甚至有的时候还会不受控制的尿床……一桩桩一件件,说出来都让人心疼。 禾曜哼了一声没再说话。 玲珑则不无好奇地问:“禾伯伯,禾曜到底是因为什么变成这个样子的啊?俗话说得好,对症才能下药,你都不说清楚,那旁人怎么帮忙呢?” 禾扬挠挠头说:“这个,我也不是很清楚啊,我爸在世的时候也没跟我说。” 玲珑就掐禾曜的胖屁股:“那你说。” 禾曜被她掐的一个机灵,羞愤道:“我不想说!” 看他这胖脸通红眼神游移的样子,深受其害的苏晁不由脱口而出:“……不会是桃花劫吧?!” 这话一出口,再看禾曜那呆滞的样子,大家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禾扬顿时叹息:“听说小叔公长大后那叫一个玉树临风,恍然潘安在世,也难怪会遇到桃花劫。像我,打小就没什么女人缘,结婚都是商业联姻。” 长得好真让人羡慕啊! 都被人看穿了,禾曜就不想隐瞒了,他对此事是非常怨念的,且完全不想提起那个女人的名字——他打小就聪明,可谓是当之无愧的天才,当时他的父亲将他视为禾家的未来,花了重大的心血来培养他。禾曜也非常争气,小小年纪就考进了首都大学的少年班,在少年班里,他认识了一个女孩。 说起来两人也就是普通的同学关系,禾曜都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招惹上的人家,等他发现自己突然莫名其妙变小之后,那女孩已经死了! 临死前留下一封遗书,说是深爱禾曜,本来不想打扰他的人生,可是只要一想到自己的寿命即将终结,禾曜却风华正茂,以后还会娶妻生子,就心痛不已。因此用自己仅存的生命与灵魂给他下了诅咒,让他永远维持着这个样子,不老不死。 女孩的老家在很远很远的深山,只身一人求学,不曾想患了绝症,她自觉人生无望,对禾曜执念又深,百般刺激下,用幼时学到的给禾曜下了诅咒。 可以说禾曜是相当倒霉催了。 现场四人,除却当事人禾曜外,禾扬是禾曜侄孙,当然心疼自家小叔公;苏晁则被柳沁算计过,同样遇到过烂桃花,深有感触,也很是同情,惟独玲珑笑出了声。 哪怕是老父亲,也不由得不赞同地看她,觉得要笑咱可以回家笑,没必要当着人小叔公的面笑出来不是?看小叔公多可怜啊! 确实挺可怜,这几十年,禾曜眼睁睁看着父亲、兄长、侄儿逝世却什么都做不了,甚至因为自己的缘故,葬礼不能参加,连祭拜都得是偷偷的。他已经厌烦了所谓的“长生”,只能看着亲人逝去而无能为力,久而久之,这些悲伤与痛苦将他的性子变得阴暗、偏执、蛮不讲理——其实他十六岁的时候,很爱说话也很爱笑,对谁都很友好,不是如今这副怪物的样子。 玲珑正想说点什么,突然脑海中浮现出一个声音:你好,请问你想要帮助孤苦无依的禾曜恢复正常吗?与本系统绑定,本系统能够让你走上人生巅峰! 玲珑看看左右,无论是禾扬还是苏晁都没反应,显然这声音是只有她能听到的。此时她兴味正浓,就在心里回答:好啊。 系统顿了一下,显然是没见过这么上道的宿主,它就说了一句话,她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系统开始绑定……恭喜宿主绑定0825号系统,获得新手大礼包一份,请宿主查收!】 玲珑对所谓的大礼包兴致缺缺,问:你刚才说能让孤苦无依的禾曜恢复正常?请问我要怎么做? 【宿主要根据他人对宿主的正面情绪,比如:爱慕、怜惜、崇拜等等等等获得积分,积分可以在系统商城自由换取商品,其中就有能够让禾曜恢复正常的丹药,请宿主再接再厉,再创辉煌!】 玲珑说:可是我不在乎他能不能恢复正常啊? 系统:【……】 玲珑:再说了,我爸这么有钱,我也不缺钱,我长得这么美,我也不需要微调,只要我挥挥手就有无数人前仆后继的喜欢我,请问我要你有什么用? 系统:【……】 她又不是苏流意,欲壑难填,要这么个玩意儿顶多逗逗乐,还能干嘛来? 【宿主,0825号系统能够在您人生结束时带您开启世界之旅,让您在每个世界都能登上人生巅峰!】 玲珑哦了一声。 真要说起来,龙女最是放纵,也最是克制。因为一切使她着迷喜爱的,她都能眼都不眨的放弃,没有什么能在她心中留下一席之地——因为龙本就没有心。 能够让人类疯狂的权势、地位、金钱,对龙而言都毫无价值。 或许她看到金子的时候,倒是会多瞥两眼。 “禾伯伯,要不然你把禾曜借给我玩玩吧?我过几天就给你送回来呀。” 禾扬:? 禾曜也抬起水汪汪的大眼睛看向玲珑,别看他表现的很强硬,其实心里头还是很期盼能出去看看的,但事关重大,他也不能做主,就朝禾扬看。 苏晁大概愣了几秒钟就立刻站到了他闺女这边帮着说服禾扬:“老禾啊,你看,再好的人这不见天日,心情也会变差啊,你就让玲珑带出去玩玩,说不定心情一好,这就变回来了呢!” 这话老父亲自己说着都心虚。 禾扬问禾曜:“小叔公,你想出去玩吗?” 禾曜抿着粉嫩小嘴,他肯定是不能跟禾扬出去的,如果有别人愿意带他出去看看,他当然乐意。虽然玲珑总是戳他捏他,但他能感觉到对方对自己并无恶意,就对禾扬点了下两下头。 禾扬很担心,可禾曜眼里对外面世界的渴望藏都藏不住,他想了半天,最终还是首肯了。 于是离开禾家的时候,苏晁手上拎了个胖娃娃。胖娃娃很是乖巧,一动不动,直到上了车才迅速手脚并用爬到角落,紧张地盯着父女俩。 玲珑也没拿他当小孩儿看,捏了捏他果冻般的脸蛋,感慨道:“你可真倒霉。” 谁说不是呢? 本来他今天就能恢复正常的,谁叫禾扬请苏流意上门让她撞见了?而且她没什么积分兑换不了丹药,恐怕是要委屈小叔公继续维持这个状态一段时间了。 反正几十年都这样过来了,也不差这一时半会儿。 得亏禾曜不知道玲珑在想什么,不然非气死不可。 而苏流意披着好心人给的西装外套出了禾家,走出几里地还觉得那些人嘲笑讥讽的目光还凝聚在自己身上。 647|第五十五片龙鳞(七) 第五十五片龙鳞(七) 她在心中不停地呼唤着系统, 却始终没能得到答复,这无异于是要了苏流意的命, 她跟易泽成从某方面讲还是很像的, 失去了赖以为生的依靠后,心态瞬间就崩了。 苏流意要还是那个日子贫苦一年连件新衣服都买不起的苏流意, 肯定不会觉得现在这种生活可怕, 但她已经品尝到了系统所带给她的好, 带给她的高高在上, 带给她的万众瞩目与人人称羡, 再让她从白天鹅变回丑小鸭, 她又怎么会愿意呢? 可她就去了禾家一次, 明明在进禾家书房前一切都是好好的, 怎么突然系统就没了?明明绑定的时候系统说过,没有得到宿主同意是不能单方面解绑的! 想到系统商城里那些令人眼热的东西,苏流意握紧了拳头。 正在她琢磨着要怎么回去禾家的书房看看有什么古怪时, 手机响了, 又是易泽成。这人自从被苏玲珑抛弃后就跟狗皮膏药一样黏着自己,还敢拿痴心蛊的事来威胁,苏流意一点都不在怕的。就算易泽成去跟苏晁告发又能怎么样?她妈妈被苏晁记恨了, 难道同样对苏玲珑下蛊的易泽成就能全身而退?这种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事儿, 易泽成要是不长脑子去做,她也没办法。 易泽成联系不上玲珑,被苏晁警告过后虽然还是贼心不死,却也不敢像之前那样再去主动拦截玲珑, 万般无奈之下,他只好找上柳沁母女。既然威胁没有用,那他就赖着她们了!反正是她们给的痴心蛊,她们就得负责! 别看柳沁对陈秋曼母女恨之入骨,什么手段都使得出来,真对上易泽成这样不要脸的反而输了一大截,她被缠得心力交瘁,要光是易泽成还好,偏偏还有易泽成那泼辣刻薄的老娘跟几个姐姐! 靠着苏流意做大师赚来的钱,母女俩重新买了房子暂时安定了,手上也有些余额。今天苏流意被禾家请去,就只有柳沁一个人在家。她听到门铃来开门,谁想到会是易泽成一家子? 那老太婆不由分说地就冲进来四处看,柳沁想赶她们走还被打了两巴掌,易母骂起人来那叫一个脏啊,听得柳沁这种没什么羞耻心的人都面红耳赤。 苏流意还没到家就听到一阵吵闹,她上楼一看,自己家门敞开着,她妈脸上红肿一片! “你们在干什么!” 柳沁也不是怂,主要她一个人也干不过易母跟她的四个女儿,她心里恨毒了易泽成,要不是这个小畜生,她的女儿上辈子也不至于过得那么惨,现在他们已经没关系了,小畜生却还想占她们的便宜,还是缠上了她们,她真恨不得一刀捅死这个畜生! 易泽成本身就不是什么有多强能力的人,为人又好高骛远,做什么事都是半分钟热度,柳沁记忆中的前世,易泽成跟苏流意结婚后,一开始还人模人样的,后来就变了,然后她才知道易泽成之所以会追求苏流意,根本不是因为什么爱情,而是知道了苏流意的生父是苏晁! 虽然是私生女,可易泽成有自知之明,人家苏玲珑那样的千金大小姐是看不上自己的,苏流意虽然是私生女,但也是苏晁的亲生女儿不是?可婚后他才知道,苏晁根本不带认这个女儿的! 这美梦一岁,画皮一撕,人就不像人了。 不提易母为人多么尖酸苛刻,光是易泽成一个便已将苏流意折磨的不成人形,后来苏流意遇到了愿意带她离开的人,易泽成却又不肯离婚,两人大打出手,苏流意从高处摔下,易母还不许她住院,苏流意实在忍无可忍,操起菜刀把易母砍死,撞见这一切的易泽成暴跳如雷,扭打间苏流意的脑袋撞上了桌角,救治无效死亡。 柳沁去求苏晁,求苏晁帮帮她,可苏晁连见她一面都不肯!正是在这样万念俱灰的情况下,柳沁脚底打滑掉进了河里,眼睛再一睁,就发现自己回到了许多年前。 可就算回来了又有什么用?她还是没有本事,不能给自己报仇,也不能给女儿报仇!难道她重生一次,苏晁就会见她、就会爱她? 也正是这个时候,女儿给了她一对痴心蛊,并且告知了她用法。 对柳沁来说,被苏晁“爱”上,实在是太有诱惑力了。 诱惑力大到她甚至没有去问女儿这东西是哪里来的。 失去了系统,手无缚鸡之力的苏流意母女俩根本不是易母的对手,易母常年在田间劳作,柳沁虽然也做过些苦活,可最近过得都是好日子,一时间母女两个都没能掐过易母一个。 苏流意捂着被易母狠狠甩了个嘴巴子的脸颊,恶狠狠地盯着易泽成:“你到底想干什么?!这是我家,你凭什么进来?!” 易泽成看了她一眼,说:“是你害得我,总得赔偿我吧?” 苏流意不怒反笑,“我害得你?我让你把那东西偷走的?我让你把东西用在苏玲珑身上的?你自己作死,害怕苏家报复,别来缠着我!” 听到她说苏家报复,易泽成脸色略沉。他之前喜欢苏流意,一直追她却追不上,无意中听见她们母女俩说的话才动了不该有的心思。至于什么痴心蛊,他一开始并不信,但光明正大的大小姐跟私生女,是个人都知道选哪个,他就想试试看,没想到那虫子特别好用,苏玲珑立刻对自己百依百顺的,不仅给他黑卡随便刷,还给他跑车开豪宅住! 现在被揭穿了,他的确是怕人家找自己算账,所以才想着赖住苏流意。 易泽成拿自己的想法套苏晁的,他觉得要是自己有私生女跟小三,肯定不能不在意,苏晁估计也是。所以他一定要死死跟着苏流意! 看着易泽成一家子这副令人作呕的嘴脸,柳沁恨得牙痒痒,她掏出手机就想打电话报警,却被易母一把拽住。看到母亲被欺负,苏流意也抓狂了,她冲进厨房举着菜刀就冲了出来,面色狰狞:“不就是想死吗?行啊!来!大家一起死!” 她也不砍别人,就砍易泽成,易泽成根本就没当回事,他一点都不信苏流意敢真的砍人——直到菜刀落在了自己腿间! 一阵剧痛后,他反应极慢地低下头,腿间血如泉涌,易泽成登时翻了个白眼晕了过去。 易母也愣了,回过神后疯狂尖叫,伸手就去捂易泽成飙血的地方,易家四姐妹也都吓傻了,谁都没想到只是嘴巴厉害的苏流意居然真的能挥刀砍人,而且砍的还正正好是那儿最重要的地儿,易家女人活得这么艰苦是为了谁?还不是为了易泽成!易泽成要是废了,那她们家的香火可就断了啊! 苏流意失去了系统,本来就已经处于崩溃边缘,易泽成还带着他妈跟他姐上门欺负人,更是让她的情绪彻底爆炸,此时此刻她的脑子里只有自己赤着身体在大庭广众下丢人场面,偏偏易泽成还要这个时候闯上门——他算个什么东西,也配喜欢她? 初初得到系统时,苏流意还有些害怕,可系统一告诉她,只要和它绑定就能够登上人生巅峰,她那点害怕立刻就转化成了兴奋——她曾亲眼目睹过苏玲珑的排场,出过的风头,那是她做梦都想要拥有的! 系统什么都知道,它告诉她,其实她也是千金大小姐,她也是苏晁的女儿!但这件事,母亲居然从来没有提起过! 只要得到足够的积分,就能够换取道具,她想要什么就能得到什么! 苏流意努力了许久,但是积分这种东西,是越优秀的人对她越有好感,就越高,好感包括但不限于爱情、友情、亲情,哪怕是马路上迎面遇到的男生特别帅特别出色,多看了她两眼,她也能多得几个积分。就这样,她在攒够了积分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换了系统商城中的“痴心蛊”。 商城里的每样物品都有详细的介绍,比如说这个“痴心蛊”,就是很久以前一个苗女为了留住自己心上人所制。只要将蛊虫放到对方身上,对方立刻就会疯狂爱上自己。 苏流意想要的东西有很多,房子、车子、名牌……她知道,只要拥有了苏晁,只要能够得到父亲的爱,这些东西不过是九牛一毛。她心疼自己母亲爱而不得,就把一对痴心蛊交给了她。 这痴心蛊虽然一只就有奇效,然而两只共存才是真正的互相吸引,苏流意叮嘱柳沁要用在她自己身上,可柳沁记恨陈秋曼母女,也记恨易泽成,居然想把易泽成跟苏玲珑绑成一对!苏流意一开始还担心会出现什么问题,但事实证明痴心蛊用一只还是一对影响都不大,她顺顺利利得到了自己想要的。 可之后的一切就开始不受控制了。 痴心蛊失效的事情苏流意没有多想,只以为是当初母亲把这两只蛊虫分开,反正只要有系统她照样能混得风生水起,事实证明也的确如此,她凭借系统成了一名玄学大师,那些有权有势的人看到她都得点头哈腰求她去帮忙看风水或是驱魔,这大大满足了苏流意的虚荣心,她已经将系统当作宝贝了,结果去了禾家一趟,原以为胜券在握,系统却没了! 更别提她用积分在系统商城兑换使用的鲛人裙与古国珍珠,众目睽睽之下消失,原本还想享受他人艳羡嫉妒的目光,结果却丢了个大人! 如果没有了系统……如果没有了系统……那她要怎么办?她享受过系统带来的好,如果失去了,她要怎么办?她不能没有它! 苏流意神经质地啃着指甲,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她走一会儿,就盯着易泽成一行人看一会儿,刚才还很横的易母现在一个屁都不敢放了,她哪里知道这丫头凶成这个样子,居然拿刀砍他们家成娃子! 这救护车怎么还不到啊! 柳沁早就吓傻了,她呆呆地看着女儿,一时间竟然有些不敢认了。她记忆中的女儿,虽然有点任性跟虚荣,但那都是小女孩身上的毛病,不值一提,她觉得如果好好教导还是能教好的,她最渴望的就是苏晁在看到他们女儿的时候能够夸一句她被教得很好。 所以重生之后,柳沁总是对着苏流意耳提面命。 你不能输给苏玲珑,苏晁也是你爸爸,苏玲珑有的你也应该有,是陈秋曼跟苏玲珑挡住了咱们娘儿俩的路,她们该死,她们不得好死!易泽成是个人渣,你不要靠近,你要哄着你爸爸,你要当苏家的大小姐,你要把陈秋曼的女儿踩到脚底下!…… 她日复一日的在苏流意耳边唠叨,由此可见,她的女儿的确听进去了,至少苏流意对苏玲珑的敌意以及对易泽成的厌恶都是实打实的,从易泽成最初追求她那会儿苏流意就没看上,可柳沁不敢相信自己的女儿居然胆子这么大,直接把易泽成给砍伤了! 又等了会儿,救护车来了,易家的女人们哭天喊地的看着自家的独苗苗被抬上了担架,哭哭啼啼跟在了后头。 同时警察也把苏流意给带走了。 医院里,一听说易泽成下面废了的易母登时就跌坐在了地上,此时她看起来更像是个疯婆子了,她呆滞了大约有十几秒,然后站起来抓住医生的手就嚎叫:“不行、不行啊!咱家就成儿一根独苗,他要是废了,我、我有啥脸面去见他地下的爹啊!你们能救他的,你们是大医院的医生,你们肯定能救他,肯定能!” 说着又神神叨叨:“你肯定是看我们没钱,看我们没钱才不肯给我成儿治,我告诉你!” 她声音变得尖锐起来,“苏晁!苏晁你知道吧!我家成儿是苏晁的女婿!你给我治好!你不给我治好!我亲家饶不了你!饶不了你们医院!” 原本见这老太太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实在可怜过来安慰她想提出其他解决方法的医生瞬间无语,还苏晁女婿……他也想当苏晁女婿啊,苏晁大佬那可是全国十几亿少男少女的梦中情爸! 老太太是神志不清了? 易泽成废了,易家女人们的天都塌了,四姐妹也恍惚地靠着墙坐在地上,不知道今后该怎么办。她们这辈子都是为了弟弟活的,要是弟弟不能传宗接代了,那她们还为谁拼命呢? 易母则抓着脚脖子嚎啕不止,医院里来来往往病人那么多,就属她最吵。 可那也没办法呀,连根被人剁掉了,创面平整的跟玻璃一样,缝合都缝合不了,而且也过了最佳缝合时间,他们做医生的也不是神仙。 突然,嚎啕不止的易母像是想到什么,她迅速爬起来交代几个女儿:“你们在这守着成儿,我、我去找那姑娘去!” 得意的时候苏玲珑是个倒贴的小贱|货,需要用到人家的时候就成“那姑娘”了。 可易母身上没什么钱,也不知道该怎么去苏家所在的别墅区,就让易三姐跟她一起。 说起来还真巧了,易母又跟柳沁碰上了。 这回俩人目标还一致呢,一个是为了救儿子,一个是为了救女儿。仇人相见那是分外眼红,可惜人家是母女俩,柳沁一个人掐不过,三个人小区门口掐的那叫一个狠,保全在室内看着监控目瞪口呆,都不知道这是哪里上演的现实版乡土狗血伦理肥皂剧。 但是很可惜,拎着小奶娃出来玩的玲珑把小奶娃带去学校上课了,而且晚上还要一起去吃海鲜大餐,直接在学校附近的房子住——苏家家大业大,房产到处都是,先前给易家人住的那几套房子收了回来,但是玲珑嫌晦气,里头的东西基本全扔了,而且还要重新装修,免得沾染了易家人的味儿。 禾曜从十六岁过后就没出过门,毕竟他长得太好,见过的人都很难忘记,一旦被人发现几十年一个样长不大就糟了。他十四岁的时候就考进了少年班,但现在的他早已忘记大学是什么样子的了。 ——反正不应该是他被女生们围起来,稍微动一下甚至坐着不动都被惊呼他好可爱太萌了的样子。 他试图乖巧坐在玲珑边上的椅子上不动,奈何人小身矮,坐着不动就只露出小半个脑袋,短短肥肥的腿儿顶多伸了课桌一半。大眼睛圆脸蛋小嘴巴,着实可爱的过分,看得女生们一阵一阵地倒吸气。 妈呀这是哪里来的小萌神! “他好可爱呀!啊啊啊我心都要化了!” “嘤嘤嘤冷着小脸面无表情也好可爱哟,好想捏捏他!” “这是哪里来的小天使啊!好想偷回家养!” 女生们都被禾曜勾的母爱泛滥,征得玲珑的同意后拿着手机对准禾曜三百六十度疯狂拍,哪怕坐着不动,他肥嫩嫩的腮帮肉也间或抖动两下,萌的人心肝儿都颤。就连上课来的教授,一进门也被这可爱的小家伙吸引了。 禾曜继续冷着一张脸,试图用这样的表情拒绝这些疯狂女粉,然而她们根本不知道收敛,仍然捧着脸对他小声尖叫。 玲珑为什么把他放在边上呢? 因为禾曜在,女生们就源源不断地把自己的小零食贡献了出来,玲珑给禾曜准备了个卡通书包,把零食通通装进去,然后占为己有。 上课铃响了,大家依依不舍地回到自己座位上,教授还特意过来问小朋友坐不坐得住,要是坐不住,就在教室里玩也可以。没等玲珑回答,禾曜就奶呼呼道:“坐得住。” 等教授开始讲课,禾曜的小眉毛也越皱越紧,玲珑瞧着有趣,就捏了把他肉墩墩的屁股。禾曜捂住屁股怒视玲珑,觉得身为一个男人的尊严彻底没有了! 不过这一切都抵不过他想指出教授讲述例题的错误,其实就是个很小的数据问题,可对禾曜这种做学问一丝不苟的人来说,一丁点瑕疵都让人难以忍受。要不是遇到个女神经病,他早就进国家科学院搞研究了,哪里还用藏在家里发明些无关痛痒的小玩意儿? 见玲珑根本不听课,禾曜愈发生气,他伸出小手掌,啪的一声拍在桌子上——大家都诧异地看过来,包括教授。 鉴于被玲珑欺负的厉害,禾曜大眼一转就想整她,举着小手说:“报告教授,姐姐说您讲的题目有一处错了。” 教授是个虚心的教授,就问玲珑:“哪儿错了呀?我可能是没注意到,疏忽了。” 禾曜得意洋洋,心想你要丢人了吧,让你捏我屁股,让你掐我脸,让你把我当小奶娃看还围观我洗澡! 可三岁小孩儿洗澡不让人看着能行么?哪怕身体里住了个成年人的灵魂,三岁的小奶娃坐在浴缸里还是很有可能一个不小心淹死。 完了玲珑似笑非笑地看了他一眼,顺利地回答了教授的问题。教授回头一看,嘿,还真是有个数据错了,一个小数据错,最终得到的结果跟正确答案就会有差距。他一边改正一边认错并且表扬了玲珑。 玲珑戳了戳禾曜的脸蛋儿:“谢谢你让我出风头,谢谢。” 禾曜气鼓鼓,他哪里是帮她出风头,他是想看她出丑! 她明明就没有在认真听课啊,甚至全程在看别的书,为什么还会知道教授错在了哪儿? 出生即天才的禾曜哪怕在人才济济的少年班也没能遇到旗鼓相当的对手,仿佛这世界上除了他这个聪明人外都是蠢蛋,玲珑在他看来就是个不知人间疾苦,天真烂漫的大小姐,可她露的这一手却叫他刮目相看。 下了课他被玲珑抱着走,两只胖胳膊搂着玲珑的脖子怕掉下去,还问她:“教授讲的知识你是不是都会?” 玲珑不答反问:“知道人活久了什么最多么?” “阅历。” 玲珑笑了笑:“那你就该知道,有的问题不一定能得到答案。” 禾曜鼓了鼓腮帮子,“既然你这么聪明,就应该好好学习。” 活到老学到老! 648|第五十五片龙鳞(八) 第五十五片龙鳞(八) “对你来说很重要的东西, 对我来说就不一定了哦。”玲珑把禾曜在怀中颠了颠,他惊呼一声把她脖子抱得更紧, 一副惊慌失措的小可怜模样, 但看得出来他很开心,毕竟生活再怎么优渥, 只能待在房间里足不出户, 来来去去见到的只有一个侄孙, 也是非常寂寞的事。 他又不像龙一样会陷入沉睡。 禾曜哼哼唧唧两声, 因为过于可爱, 一路上许多人都看他, 他把脑袋搁在玲珑肩膀上, 面无表情地看着不远处几个结伴而行的男生对自己做鬼脸。 苏晁早在外面等着了, 三个人一起去吃了海鲜大餐后,就在离学校比较近的公寓暂住。这套公寓是苏晁特地给玲珑买的,方便她中午不回家的时候过来午休, 平时有人专门打扫, 被子还散发着阳光的清香。 禾曜被苏晁拎去一起睡,反正是不可能让他跟玲珑睡的,哪怕看起来是个小奶娃, 也掩盖不了骨子里是个糟老头子的事实! 第二天玲珑全天没课, 老父亲就带着他们去游乐园疯玩一整天,禾曜兴奋的不行,他十六岁之前醉心学习对吃喝玩乐都没有兴趣,可变成三岁小奶娃后天天待在房间里, 倒是对晚了生出了渴望。不过小奶娃的身体摆在这儿,到了晚上回去的时候,禾曜已经趴在苏晁怀里睡得昏天暗地,叫都叫不醒。 大门打开,车子缓缓驶入。 “妈!妈!回来了!他们回来了!” 正坐在路边打盹的易母被易三姐推醒后一个激灵,顿时睡意全无冲了上去,一边冲还一边喊玲珑的名字叫救命。 禾曜哼唧着像是要被这夸张的尖叫吵醒,玲珑连忙拍了拍他的背,他就又呜咽了两下继续睡了,瞧着跟小孩子一模一样。 苏晁则皱眉:“……她们怎么又来了?” 玲珑摸着下巴说:“看起来不太好啊,这怎么狼狈成这个样子?肯定是有我不知道的事儿发生了,爸爸,咱们把车窗降下来问问看。” 女儿的要求老父亲哪有不答应的,车窗一降下就听见易母嚎哭:“玲珑呀!好姑娘!求你救救我们家成儿吧!成儿他惨啊!他命苦啊!玲珑啊!” 易母瞧着风尘仆仆,着实可怜,奈何玲珑看清楚了这个人的灵魂,一丝怜悯都吝于给予,就笑着说:“有多苦啊,你说给我听听?” 易母哭着把易泽成住院的消息给说了,这下苏晁也跟着一起笑起来,谁能想到呢?种马文男主上身的易泽成居然失去了他最重要的作案工具,以后怕是只能当个太监喽! 简直大快人心! 玲珑就说:“我还当什么大事儿呢,小伤罢了,人又不是没了,你在这号丧,我还以为他死了。” 易母一愣。 她想求玲珑给钱,想求玲珑去照顾易泽成,更想求玲珑给易泽成找更好的医生。她不相信自家的独苗,她老易家的香火就在这儿断了!她不能接受啊! 苏晁按下按钮升起车窗,轻飘飘道:“这么点小事也来烦人,是想把之前易泽成花的钱都给我还回来?” 他不追究,那是因为他闺女说故意跟易泽成演戏,所以那钱苏晁才没放在心上,可易泽成母亲这是什么意思,还把逢场作戏当真的了?她怎么不去找面镜子照照她自己的脸,看看她什么样子,也敢肖想他的宝贝女儿?易家人加在一起都不配给他女儿提鞋! 易母穷了一辈子,苦了一辈子,也刻薄了一辈子,她心里头自己儿子就是天底下最最优秀的那一个,配什么姑娘都配得,只有那些姑娘倒贴她成儿的份儿!就算苏玲珑是首富之女又如何?一个女人,跟了男人,名分都有了,那苏家不就是她成儿的?这咋还能分开,咋还能不管她家成儿呢? 她总是瞧不起别人,却不知自己也让别人瞧不起。眼下求助无门,她一屁股跌坐在地上,痴痴呆呆看着苏家的豪车驶了进去,心中突然生出一股绝望感,头一回认识到自家成儿跟人家城里姑娘,那是两个世界的人。 玲珑回家先洗澡换衣服,禾曜就把他放在了苏晁房间,反正苏晁是绝对不会同意她带着禾曜睡的。 等玲珑洗完澡出来,深知女儿性格的苏晁已经有了调查结果,玲珑下楼时他正坐在沙发上看完最后一页,上面还附了易泽成的病例报告……总而言之,同为男人,苏晁都觉得疼。 玲珑好奇地凑过来,下一秒就笑出声,“哈哈哈哈……虽然我很讨厌苏流意,但这件事她做得确实是好,既没有要了易泽成的命,又让他被制裁,这样的人要是直接死了就太可惜了,待会儿我就上学校论坛帮他宣传一下,对了爸爸,你说他以后上厕所是站着还是蹲着呢?” ……苏晁拒绝跟女儿讨论这种话题。 他沉声道:“这个苏流意能持刀砍人,可见她性格偏执狠毒,也难怪,有那样一个母亲,她又能好到哪里去?” 言语间完全不把苏流意当作自己的女儿。 对苏晁来说,柳沁苏流意母女俩就是他的耻辱,是害死他妻子的罪魁祸首,他恨她们尚且来不及,又怎么会有爱?苏流意本就不是在他意愿下出生的,他也不会对这个女儿负责任。玲珑洗澡的时候警察局领导打电话过来,说是苏流意在警察局里闹,碍于苏晁,还是问下苏晁的意愿,毕竟是易泽成私闯民宅在先,真要操作起来,是能把苏流意的故意伤害定位正当防卫的。 苏晁拒绝了。 他听都不想听那母女俩的消息。 系统跟玲珑说:【作为生长在红旗下的新时代好青年,请问宿主是否愿意原谅苏流意?】 玲珑鄙夷道:你做梦。 又不是她逼着苏流意砍人的,再说了,苏流意不想利用易泽成害她,她会还手吗?她可柔弱了,但也不能别人欺负到自己头上还傻乎乎地当圣母原谅人家。苏流意自作自受关她什么事?柳沁那女人,假使她没重生,苏流意顶多是嫁给易泽成互相折磨,可她重生之后,给苏流意一洗脑,再加上这个没什么用只会放大话的废物系统,直接把苏流意给搞到监狱里去了! 这大学是别想毕业了,有了案底出来找工作都难,更别说被她废了的易泽成,怕不是要恨她入骨。易母现在是没反应过来,等反应过来,柳沁也别想讨到好。 被拘留的苏流意在短暂的快慰之后终于开始害怕,柳沁去看她时她哭得可怜极了,求柳沁把她救出去,可柳沁怎么救她?她倒是想求求苏晁,可她见得到苏晁吗? 失魂落魄的柳沁茫然地想,自己得到了这么好的机遇,怎么最后就被糟蹋成了这个样子呢?她怎么就……怎么就变成了现在这样?原本以为能够改变前世的一切,谁知道最终过得比前世还要糟糕。她没得到幸福,她的女儿也没有,兜兜转转,还是要跟易家人纠缠在一起,难道这就是命运? 易泽成醒来后发觉自己失去了最重要的小弟弟,整个人都崩溃了!他性情大变,易母抹着眼泪安慰他,他不肯吃喝,逐渐骨瘦如柴,易母又是心疼又是难受,现在只有她一个人在医院陪床,四个女儿会轮流来换班,失去了苏玲珑,她们全家人没有一个过得上好日子的,终日为了生计奔波。 柳沁也来求易泽成放过苏流意,不要再追究苏流意的过错,易母立刻破口大骂,把她前途无量的儿子害成这样,还不许她追究? 出乎意料的是易泽成居然答应了,但他的条件是苏流意得嫁给她,而且柳沁的那套房子也得给他。 柳沁为了女儿没有办法只能妥协。 这场官司雷声大雨点小,他们两家人闹成这样,苏晁父女看都不看一眼,仿佛他们都是地上的蝼蚁,卑微又不值一提。 苏流意出来后听说要跟易泽成结婚,誓死不从,柳沁流着眼泪给了她一巴掌,问她:“你是想去坐牢吗?!” 苏流意愣住了。 她在牢里这段时间可不好过,没有自由不说,还总是被人欺负,浑身上下没一块好肉,也没人管她死活。相比较下,嫁给易泽成仿佛不是那么难以接受的了。 虽然大学还没毕业,但都到了结婚年龄,两人就在易母的监视下领了结婚证,不过照片上谁都没有笑,瞧着毫无新婚夫妻的喜气,倒像是仇人。 苏流意拿给人看风水的钱买的房子也成了易泽成跟易母的地方,三室一厅的房子母女俩住宽敞得很,再住进来两个人就不一样了,尤其易母颐指气使,在家里当甩手掌柜什么都不干。 易泽成痛失小弟弟,学也不想上,但要休学手续得办齐全,他特意挑了礼拜天去学校就是想避开认识的人,奈何他没想到学校论坛上他的照片传得到处都是,所有人都知道他没了小弟弟……就连给他办手续的老师也若有似无地看他,眼中颇有深意。 被人嘲笑的滋味儿,只有尝过的人才知道是多么苦涩。离校时易泽成站在一棵树下,出神地看向不远处——玲珑正跟几个女生说说笑笑,她们坐在一起,中间的桌子上则坐了个穿着背带裤格子衫的小奶娃,奶呼呼的别提多可爱了。不知道说了什么话题,女孩儿们一起笑起来,易泽成看得眼热,顿时后悔。 要是一开始他没有对玲珑那么过分,是不是现在也不会是这样的结局?他现在连靠近她去跟她说句话的勇气都没有了。而曾经被他视为女神的苏流意,如今在他心里就是一坨烂泥,毕竟他所有的悲剧都是因她而起。 他不该贪心的。 他不该奢望这样的自己能配得上苏晁的女儿,他能在人群中看她一眼,就已经是上天对他的眷顾。 如果不是所谓的痴心蛊,他连跟她说话的资格都不会有。 曾经易泽成是嫌弃玲珑爱慕苏流意,如今情况完全反了过来,他回到家后看着麻木坐在窗边的苏流意,实在无法忍受内心怒火,扑上去就给了苏流意两个大嘴巴子,打完人后突然有一种诡异的快|感,他从暴力中得到了抒发,他觉得爽快! 苏流意被两个嘴巴子打翻在地,捂着脸不敢置信,随即尖叫:“你敢打我——” “你这个贱人!”易泽成眼睛通红,“都是你害我——” “你个死太监有什么资格说我!没种的男人!” 这句没种的男人彻底激怒了易泽成,他顺手抄起边上的扫帚,对着苏流意就是一顿毒打,她一开始还能对着他叫嚣咒骂,后来就只能哭喊倒地打滚躲避了。她越是躲,易泽成越是要打,他要打死这个贱人!打死这个毁了他一辈子的贱人! 如果不是她的痴心蛊,他怎么会去奢求苏玲珑?他的心就是这样被养大的,所以痛失一切后才会如此绝望! 而现在他连个男人都不是了! 易母被外面的动静吵到,着急出来一看,见自己儿子打人,当时就放下了心,要她说,苏流意这种女人就是欠打,多打两顿就好了! 柳沁现在在酒店做清洁工,每个月累死累活也不过几千块钱,她一回到家就觉得不对,闻到的都是血腥气,打开灯一看,女儿倒在地上人事不知,其他房门紧闭! 等到把苏流意送到医院,柳沁茫然地站在病房外,从头到尾易泽成母子俩没出来过,甚至一句问候都没有。她起早贪黑赚的钱,也顶多够她女儿在医院多住几天。 难道……后半生就要这样了吗?让女儿跟着个连男人都不算的易泽成,当一辈子活寡妇? 易泽成又跟上辈子一样对流意动手了,无论她怎么做,最终的结局都是一样的,没有办法改变的。 柳沁彻底绝望。 她终于开始后悔了,年轻时那个虚伪贪婪恩将仇报的自己,如今的一切仿佛都是报应。她曾经暗自窃喜陈秋曼命不好早死,可陈秋曼就算死了,苏晁也爱她,自己呢? 一无所有。 甚至后半辈子也要这样过下去。 —————— 系统非常苦恼于自己的新宿主不肯干活这件事情。 它搞不懂,为什么宿主有这样的本钱,却对它的引诱丝毫不动心呢?难道说,是系统商城里的东西不够好? 那不能够啊! 此时此刻玲珑正在跟苏晁八卦,参与进来的还有禾曜跟禾扬。把小叔公放出去遛了半个月,禾扬到底还是不放心,就跑来苏家看一看,出乎意料的,小叔公非但没有不适应,反而乐不思蜀! 不知道是不是禾扬的错觉,他轻轻揉了下眼睛,问:“……小叔公,你是不是长高了点?” 禾曜懒洋洋地看着他:“你的错觉。” 这么多年了,要长高早就长高了,还缺这么会儿? 被无情驳回的禾扬没再说话,但他真的觉得小叔公长高了啊……而且好像也没有那么胖了,“老苏,你不觉得吗?” 苏晁认认真真看了禾曜好一会儿,答道:“没觉得呀,可能是天天在一起察觉不到吧。” 玲珑掐着禾曜的肥腮帮,“是高了点也瘦了点,别的不说,脸上的肉都少了,以前坐着不动都会肥肉震颤,现在震颤的频率明显小了。” 禾曜气得拍开她的手捂住自己的腮帮子,吃力地从沙发上爬下去,跑到墙边,比划着说:“给我弄个身高测量仪,就放这儿!我以后每天都要量一量!” 他就自己的身高与体重跟玲珑展开了非常激烈的辩论赛,最终结果以他失败告终,又被玲珑捞回来继续掐脸,软嫩嫩的肉肉被她掐了一手,禾曜委屈死了,天天被掐,能不瘦吗?他就是被玲珑折磨瘦的! 老苏跟老禾在说老刘。 老刘家刚好没多久的风水,随着苏流意的进监狱轰然瓦解,一夜回到解放前,又掉了回去。 老禾说:“要我说老刘也是活该,他这人行事作风一点道义都不讲,这样的人都能发财还有没有天理了?” 老苏应和道:“谁说不是呢,他盖得那小区,是不是偷工减料来着?” 两人凑在一起,活似说人坏话的小姑娘,悉悉索索偷偷摸摸,还生怕被人听了去说自己在背后嚼舌根子。 玲珑觉得奇怪,就问系统:苏流意不是给解决了问题?怎么你们还不包售后? 系统沉默了几秒钟说:【这也不是我的问题,苏流意没有完成任务,她所得到的东西自然是要被回收的,而且系统重新绑定了宿主,一切就都得重头再来。】 玲珑问:那请问你有什么用? 系统:【是他们太弱了,但我相信宿主您是非常强大的!只要您——】 玲珑哼了一声:得了吧,真拿我当傻子呢忽悠呢?你哄了苏流意,那是因为苏流意贪婪,可我什么都有,什么都不缺,你拿什么哄我?要是我猜的不错,你这些年宿主可不少吧? 早在察觉到苏流意身上有东西的第一时间,玲珑就闻到了灵魂的味道,然而不是单一的,而是许多个灵魂交杂在一起的,那可真的称不上多么好闻,真要比喻,可能就是臭豆腐加榴莲再加螺蛳粉混合在一起的味儿。 苏流意身上怎么会有这种味道? 囫囵吞噬灵魂,就是这个样子。 这系统,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与玲珑有些类似,比如他们都会以人类的灵魂为食。只不过玲珑将其作为食物,系统将其作为养料——假如说这么个东西也能称得上是系统的话。 系统听到玲珑毫不掩饰的心声,整个统都慌了,试图立刻解绑闪人,随即僵住,如果它有实体,那么一定是冷汗涔涔的那种——前提还得是它有汗。 这什么鬼啊……怎么会解绑不了??? “根本就没有绑定跟解绑这种事,你就是拿来骗人的罢了。”玲珑走到窗户前轻声说,宛如在逗弄一个小可怜,“怎么,引诱我不成就想走人?没那么便宜的事哦。” 系统:【你到底想怎么样!】 这下也不装那种机械化的电子音了,语气充满情绪,玲珑噘嘴道:“我能想怎么样啊,就是想让你把禾曜恢复原状呗!” 随后她又补了一句,“别说你不能,我知道,你跟我一样,都觊觎着他的灵魂。” 少年天才,心性单纯,这样的灵魂可比那些杂七杂八的美味多了。哪怕是不挑的系统,吃多了平淡的味道,也会渴求美好。 系统许久没有说话,很久之后才问:【你到底是谁?】 “我?”玲珑笑,“我只是个普通人啊,被你挑选的宿主而已,我还想着跟你到下个世界去看看呢。” 系统知道是问不出来了,俗话说统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不过它也不算什么系统,这个词它还是跟人类学来的,与其说是它的系统,倒不如说它是人类内心深处贪念的集合体,当贪婪过于强势,就形成了它。而它继承了人类的贪婪,也对人类的灵魂充满渴望。 禾曜正专心致志听八卦,突然面前多了一杯水,抬头一看是玲珑,他纳闷:“干嘛?” “小孩子就要多喝水。” 禾曜无语地把水给灌了下去。 玲珑又退回窗边,啧啧道:“你对禾曜还真是执着,要是我猜得不错,把禾曜变成小孩的那个女生,也是你的宿主之一?” 事到如今系统以及不敢不回话,也不敢再撒谎,憋屈了半天,答道:【是。】 它来到这个世界之后力量不足以去到下个世界,寻找到的宿主又一个比一个不聪明,光是那个少年班的女生,就花了它商城里好多宝贝才变得聪明又漂亮!如果不是这样,它也不会想要吃掉禾曜,奈何那个女生恋爱脑,毁了它的好事。 万般无奈,它只好又寄生在了别人身上,也就是前世濒死的柳沁。 这一世的柳沁一死,她的灵魂就要作为代价属于它了。 649|第五十五片龙鳞(九) 第五十五片龙鳞(九) “啧。”玲珑感叹, “你倒是无本万利,稳赚不亏, 说白了你就是个骗子呗。” 系统讷讷道:“说骗子什么的未免难听了点......毕竟公平交易、公平交易嘛!” 它说着, 语气充满试探的意味,生怕玲珑一个不满意不肯答应跟自己绑定了, 这所谓的绑定约束力其实并不强, 怎么说系统也活了这么久, 骗过的人不知道——不, 是绑定过的宿主不知道有多少个, 怎么说还是有点危机意识比较敏锐的。像是新宿主玲珑, 它其实感觉到有哪里不对, 可是这个少女仿佛有毒一样, 对什么都漫不经心游刃有余的,虽然跟她做交易好像很危险,但还是贪字占了上风。 主要是宿主好像没什么需要自己的地方, 就好像她说的, 她年轻貌美又有钱,妥妥地人生赢家,简直可以说是出生在罗马, 它还能有什么是她所图的不成?顶多这个世界夹起尾巴做统, 下个世界跟宿主共同美丽。 把自己的老底全交了之后,系统便老老实实跟在玲珑身边不敢乱说话,也不敢随意发布任务了。它可不是易母那样没眼色的人,不该惹的人统可是会好好谄媚的。 被玲珑以小孩子就要多喝水为名灌了一大杯的禾曜心情很不好, 不知道怎么回事,他怀疑是玲珑给的那杯水有问题,虽然说他侄孙来接他回去,两个人以后可能没法一起玩了,但她应该不至于恶劣到在他喝的水里加料吧........她不是这种人吧??? 回到家里肚子疼得在床上打滚直冒冷汗的禾曜连叫人都不能,肚子里头像是有人在拳打脚踢,在拿刀子划拉他的五脏六腑,他疼得快爆炸了,终于眼前白光一闪,彻底晕了过去。 房门外,禾扬来来回回踏步,小叔公把门给反锁了,他怎么敲门都不开,早上的时候他还以为小叔公是因为不想离开苏家所以跟自己置气,但这都晚上了,不至于一天三顿饭都不吃吧?早饭午饭还都在门边摆着呢! 禾扬又叫了几声,还是没有人应声。他想了想,去找来了备份钥匙,不过一般不到万不得已他是不会随便开小叔公的房门的,备份钥匙也藏在只有自己知道密码的保险柜里。 “咔哒”一声,门开了,禾扬喊了几句小叔公没得到回应就大着胆子走了进来,他给禾曜准备的房间相当豪华,不亚于五星级酒店的总统套间,但对禾曜来说,可能再奢华的环境也比不上有人多陪陪他。禾扬太忙了,又是自己的晚辈,禾曜怎么好意思在晚辈面前说自己需要陪伴呢?那不是空巢老人才会有的台词吗?他虽然也很老了,但看起来嫩得很呀! 禾扬一进门就瞧见了床上的鼓包——很明显,这么大的鼓包绝不是三岁小奶娃能撑出来的,禾扬当时心里就咯噔一下,脑子里刷刷刷掠过一大堆危险的社会新闻,他家小叔公又奶又萌谁知道会不会被什么变态看上啊?然后趁着这次机会摸到禾家......细思恐极,禾扬都把自己给吓着了! 他蹑手蹑脚走过去,深吸一口气,两根指头捏住被角哇呀呀一声猛地掀开,随机夸张的张大嘴瞪大眼——谁来告诉他这是谁啊?! 被子下是个十分苍白的美少年。之所以说他苍白,是因为他皮肤极白,脸色也极白,眉头紧蹙,间或轻颤,似乎还沉浸在痛苦里面。哪怕是禾扬这种铁石心肠见识过无数诱惑的中年老男人,都难免放轻了语气跟动作,“嘿,你醒醒,你醒醒。” 禾曜被这声音叫醒,下意识又想去捂肚子,然后才发觉不疼了,他愣了愣,突然看见在眼前放大的一张脸。这脸属于他那个满脸褶子的侄孙,可以说相当辣眼睛,于是禾曜下意识挥出一句右勾拳—— “嗷!!!” 一声凄厉惨叫,禾曜无语地说:“你干嘛,一点都不疼,装什么呢?” 禾扬忿忿道:“不疼你试试看!” 说着放下捂住眼睛的手,禾曜奇异地发现那只眼睛居然黑了。他......哪有那么大的劲儿?三岁小孩子再怎么用力也疼不到哪里去吧,再说了他昨天晚上肚子一直疼......等一下,这双手! 他看见了什么?! 一双正常人大小的手! 禾扬正在揉那只熊猫眼,结果那打他的少年突然哭了,还把禾扬给吓一跳。挨打的没哭,打人的却哭了这是什么道理?他正想安慰安慰,突然想起这少年是哪里眼熟......他刚才就是因为觉得眼熟才想靠近看看的,谁知还没来得及仔细看就挨了一拳,真是冤枉死了。眼下禾扬福至心灵,这少年,不就跟他爸临死前留给他的那张老照片里的少年一模一样吗?除了脸色苍白点罢了! “小小小小小叔公?????”禾扬激动到破音!禾曜觉得要是可以他这个侄孙都能打鸣了。由于过度震惊,禾扬咽了口口水,小心翼翼地问:“是你吗小叔公?是你吧!” 禾曜嗯了一声,还沉浸在自己如常的双手上。他几乎是痴迷地看着自己的手,一时间想哭又想笑,这么多年了......本来已经不抱希望了,偏偏又变回来了! 他终于恢复了原样,可是父亲跟大哥,侄儿却看不到了。禾曜眼眶发红发酸,他胸口各种各样的滋味儿交织在一起,一时间百感交集,竟然不知道要说什么,只对禾扬说了句谢谢。 如果不是他们一直保护着他,他绝不可能平安活到现在。 禾扬的熊猫眼已经不怎么疼了,听禾曜说谢谢,也笑眯了眼睛:“一家人,客气什么?”他本来都准备好了,要是到了自己快死的时间小叔公还不能变回去,他就让自己的长子将这份责任继承下去。 不过......禾扬很嫉妒:“为什么我们家男人都长得一般,小叔公你却长得这么好?” 禾曜根本就是挑着父母的优点在长,禾扬就不一样了,他是一点好的都没遗传到,好在娶了个漂亮老婆——当年结婚禾扬拒绝了多少门当户对的大家闺秀,就是想娶个漂亮老婆改善下自己这糟糕的基因。很幸运的是,除了小女儿,他的其他子女都长得不错,不过跟小叔公还是不能比。 能够变回来已经是上天的恩赐,禾曜哪里还会在意自己长得好不好,他下了床跑到洗手间的镜子前!里头映照出的的的确确就是他十六岁时的模样,这让他百感交集,内心狂喜。 至于怎么突然就变回来了......禾曜也不知道,他隐隐约约觉得可能跟玲珑有关系,但并没有完全往她身上想,潜意识中他不希望太多人知道她的特殊,那绝不是什么好事,就好像是他不希望别人知道自己变成了三岁小孩一样。 “我变回来了,应该可以继续上学了吧?” “当然,只要小叔公你想,什么时候都可以。不过少年班有点难了,我给你弄个重点高中上上还是可以的要是想上少年班,你自己考嘛。” 禾曜却摇摇头:“正常就可以了。” 曾经的他无比沉迷于知识当中,如今知识虽然也很重要,却比不上“活着”对他更有吸引力。他想游历名山大川,想欣赏万紫千红,感受人生百态,想要把这些年来没能活过的,通通都体验一遍。 禾扬自然不会拒绝的。 他对外宣称禾曜是自己一个远房侄儿,暂时寄住在禾家,毕竟为了保护禾曜,也是为了防止他变为常人会有被人认出来的潜在危险,他的父亲早就把有关他的一切销毁!只留下一张照片。同样地,为了给予禾曜全部的自由,禾扬还在校外给他准备了一栋房子,除了配给做饭打扫的阿姨外,没有任何禾家的人会去打扰。禾扬自己每隔几天就去看看,见小叔公适应良好也很放心。 禾曜一进学校就成了风云人物,先不提他长得多么出众,在人才济济的一中,他一插班进来,第一次月考就压住了年级前几的学霸们,轻松登顶宝座,且在之后大大小小的考试中全部蝉联。 这样的他自然是师长的宠儿,女生们的男神。如果说一定要挑禾曜的缺点的话,那就是他的体育成绩稍微有些差,但这也不算什么,毕竟他还会弹钢琴、拉小提琴、画画......总之就是点满了普通人无法拥有的技能。无数女生争着抢着要跟他谈恋爱,奈何学神总是高冷无情的恋爱绝缘体,完全无视女生们的示好。 有人喜欢他,当然也就有人不喜欢,就比如说由于禾曜的迷妹太多,连带着导致许多男生无法脱单,他们就组建了一个失恋联盟小组,发誓要给禾曜一点颜色看看,毕竟这家伙表现的太完美,他们在妹子面前就完全没有优势了!反正只是个无伤大雅的小玩笑,等第二天大家进校看见禾曜的狼狈样儿,看还有人喜欢他不! 因此,当禾曜做完值日准备下楼回家时,就发现教学楼一楼的大门从外面被锁上了。他很冷静地回到教室等门卫大爷来查楼,到时候一楼的门自然就会打开。但出乎意料的是,他等到天都快黑了,也没有人来。 ——男生们就是打听到了今天门卫大爷请了假才敢这么做,说真的,他们学校太大了,每一栋教学楼都有许多教室,听说一中的前身是个万人坑,之所以把学校盖在上面就是为了镇压底下的阴气,而且他们学校确实环境好,夏天的时候不开空调都不怎么热,很多人都传说学校有鬼......本事最出名的十个校园恐怖故事,有七个都是从他们学校出去的! 尤其是到了晚上,学校里空无一人,只有黑漆漆的一个一个窗户目不转睛地看着你,这滋味儿可真是吓人!禾曜那小白脸一看胆子就不大,怕不是要被吓得哭爹喊娘哦!等到明天他们就可以当着全班人的面嘲笑他啦! 此时禾曜已经确定自己是被关在教学楼出不去了,他骨子里是个老头子,又受过最高级的教育,做不来那种大声呼救的蠢事,不过在学校里待一晚上,他是不愿意的。于是他施施然掏出手机,没有给禾扬打,也没给家里阿姨打,更没给老师打,而是打给了玲珑。 说起来他们也是很久没见了,一中跟大学城完全在两个相反的方向,高中课业又重,禾曜是不肯承认自己会想念那个老是捏他脸戳他屁股揉他嫩肉的恶魔少女的! 玲珑接起电话的第一时间系统就在她脑海中发声:[宿主!宿主!检测到学校里有异常的灵魂波动!宿主是否愿意斩妖除魔,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添砖加瓦,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玲珑懒洋洋道:“有就有呗。” 自打被拆穿不是系统后,系统仍然努力装作一个系统,这会儿它都着急了,等柳沁跟苏流意死还不知道得多少年呢,以它现在虚弱的情况,当然是能吃一个是一个,说不定吃多了就能开启下个世界了呢?[宿主!求你了!其实是我想吃掉那个鬼......求宿主帮帮我吧!吃的足够多,不需要柳沁母女的灵魂我们也能在各个世界任意穿梭!] 这个玲珑倒是很好奇系统能把自己带到什么样的世界做任务的,她想了想:“那好吧。” 系统感动坏了,相处这么久它也算是了解一点宿主的性格,没想到这么无情无义、冷心冷肺、蛮不讲理的宿主,居然会愿意为了自己亲自跑这一趟!果然是最不求回报的宿主了! 等到了学校,系统就在心里呵呵了自己两声,它可真是太会朝自己脸上贴金了,宿主哪里是来抓鬼的,根本就是来调戏美少年的! 禾曜被突然出现的玲珑吓了一跳,然后她的两只小手立刻伸了过来,捏住他的两边腮帮子,几秒钟后嫌弃地撒开:“嘁,一点手感都没有了,变成大人就不好玩了啊。” 禾曜怒道:“我才十六!明明就还有婴儿肥!你再给我重新捏!” 玲珑满足他,上手一掐——似乎好像大概是比之前好了点,也不知是不是自己的心里错觉。她松开手问:“这么晚了不回家,等着在学校里喂鬼?” 要是以前那个在少年班醉心学术的禾曜,肯定对这种鬼神之说不屑一顾,但是自己身上发生了这么诡异的事,他就不敢嘴硬了,而且不知道为什么,明明小孩子形态的时候对着玲珑还很自然,变回来之后只要想到她,感觉就怪怪的,有点热,所以他也一直没敢联系她,趁着这次被锁在教学楼,他才想试试看,没想到她来得这么快......等等! 禾曜问:“你怎么进来的?!你怎么来得这样快?!我要是没记错你家跟一中至少两个小时车程吧?!” 玲珑好整以暇地看他:“你确定要我跟你解释?” 禾曜一下就没声儿了,过了几秒钟才说:“我能变回来,也是因为你对不对?” 玲珑不置可否。 她很随意地在附近走了两圈,禾曜都没看明白她在干什么,就被她嫣然一笑给弄失了魂,下一秒他的腰被人掐住,瞬间腾空而起,没等他尖叫,扑面而来的风就灌了满满一嘴,等到双脚落地,他都还没从那种刺激的悬空感中清醒,晕晕乎乎半天,只有眼前带着笑的玲珑最为真切。 系统正得意地跟玲珑表功:[宿主已经安全了!我把对方给解决了!] 玲珑没搭理它,这个统实在是不怎么机敏,都感觉不到她的嫌弃跟不在意。几个心有不甘的鬼魂而已,给龙女塞牙缝都嫌太细了。 系统还在美滋滋,玲珑已经朝外走了,不过校门也锁着,想出去只能爬墙头。玲珑抬脚在墙壁上一踩,轻轻松松越过去,但她实在是高看了禾曜,等半天这家伙也没能爬上来,玲珑又上去把他拉到墙头上,禾曜瑟瑟发抖看着墙头与地面的距离,这起码两米多吧?!他不敢跳。 玲珑又先跳了下来,啧啧称奇:“听禾伯伯说你在学校特别受小女生欢迎,怎么现在小女生都喜欢这种连翻墙都不敢的胆小鬼了吗?” 禾曜立刻道:“当然不是!我,我只是在计算我跳下时受到的空气阻力会有多大,其实我只要想跳,分分钟就跳了。” 话是这么说,他两条颤巍巍的腿好像有意见,半天还是蹲在那哆嗦,愣是没敢跳。 直到他看见玲珑朝自己张开的双手。 她就站在那儿,笑意盈盈,总是那么一副漫不经心的模样,把他从禾家带走那段时间,她一直跟他玩,总喜欢逗他,弄得他炸了毛才甘心,可不知不觉间,他的阴郁、暴躁就这样被一点点抚平,变成正常人后,他居然都没有再怎么发过脾气了。 可这样一个人,她对谁都没怎么放在心上。要他不要他都是一时兴起,也许这才是他不想联系她的主要原因,反正他不联系她,她也不会主动的。 “你要不要跳呀?我待会儿还想去吃大排档呢,不跳我走了啊。” 禾曜闭上眼一咬牙跳了下去! 然后他躺在地上绝望无比。他就知道她怎么可能会真的接住他,那种偶像剧里才有的浪漫剧情才不会在他身上上演呢,更何况男女主角还掉了个。 生无可恋地躺在地上,睁开眼看见的是玲珑俯视的脸,哪怕是这种死亡角度,她一样美得冒泡。此时禾曜心中无比挫败,他握住她伸来的手借力站起来,两人并肩朝学校附近的大排档走过去。 [果然少男情怀总是诗,哪怕骨子里是个糟老头子,在十六岁的年纪也还是会春心萌动呢!] 系统贱兮兮的声音听得玲珑好笑,这家伙真是无时无刻不忘记觊觎禾曜,可惜禾曜是她看上的,没有先来后到,只有拳头大的人说了算。 系统当然也不会敢跟玲珑争,它就是看看禾曜解解馋罢了。 [宿主,我们以后要继续降妖除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离不开每个人的奉献......] 玲珑直接把它屏蔽了,这个统有时候聒噪的她很想把它拎出来暴捶一顿。 禾曜小路乱跳的跟玲珑一起吃了大排档,还坚持绅士风度的要把玲珑先送回家,好像忘了谁才是比较弱鸡的那个。他已经决定要去健身锻炼了,总不能连个腹肌都没有吧?! 不过他忘了自己的肠胃被养得多精细,就算是做饭阿姨也都是做得清淡的,少油少盐,大排档却是重油盐且辛辣,路上他肚子就开始不舒服了,本来想看着玲珑进去再找个地方解决,可惜身体状况不允许,只能踉踉跄跄追上去,脸色惨白地抱住玲珑肩膀:“......你家洗手间借我一下。” 客厅里,苏晁莫名其妙地看着从自己身边刮过冲进洗手间半天没能出来的禾曜,纳闷道:“咱家的厕所是比外面的香?” 玲珑随意坐到老父亲身边,两人分享了一根香蕉,“谁知道呢!” 禾曜在里面拉得昏天暗地险些脱水,起来的时候两股颤颤走路都打摆子,苏晁看着都于心不忍:“那个,禾扬他小叔公啊,你要不然今晚别走了,我已经让医生过来了,你吃点药好好休息吧。” 在苏家留宿很开心,感觉拉肚子也值了。虽然形象已经破灭但禾曜还是想在苏晁面前好好表现,他彬彬有礼地说:“现在我的身份是禾扬的远方侄子,苏先生要是不介意,直接叫我的名字就......” 咕噜噜肚子在叫,这回禾曜背过身朝洗手间走去的背影无比悲壮。 苏晁感慨道:“真不容易啊,老禾家家教可真好这都什么时候了,还这么有礼貌......” 玲珑笑而不语。 650|第五十六片龙鳞(一) 第五十六片龙鳞(一) 秋风瑟瑟, 庭院中的海棠树已经不复往日繁盛,玲珑所在的整个小院子都显得萧条又乏味, 风一吹, 院子里的落叶便随风打摆,在地上转出一个漂亮的旋儿, 瞧着是挺有趣, 但冷也是真冷。 若是下人打扫的干净, 地上怎么会有这么多黄叶? 玲珑缩在被窝里, 她今年四岁, 还是奶里奶气话都说不利索的年纪, 但这个小院儿里除了奶她长大的乳母外就只剩下一个忠心的丫鬟——其他人全攀高枝去了。 他们楚氏一族, 本无权无势, 玲珑的阿翁与阿耶却都是有大本事的人,皇帝昏庸,鱼肉百姓, 天下人苦不堪言, 手握重兵的楚氏父子便顺应天命揭竿而起,是时天下已然大乱,各地谋反势力层出不穷, 但并州楚氏, 俨然令人不可忽视。 但就在两年前,玲珑的阿耶楚骁在战场上被人暗算,伤重不治。阿翁楚战共有五子,楚骁是他的嫡长子, 亦是他静心培养的继承人,一朝惨死,他如何能不痛?只是战事吃紧,他也仅能派遣心腹将长子灵柩送回并州,着人下葬。 那已是两年前的事儿了。说起来,楚战已快四年不曾回家,他与楚骁走的时候玲珑才刚刚出生,一眨眼她已四岁,楚骁却已魂归故土。 且玲珑还是楚骁唯一的孩子。 楚骁之妻,是皇室郡主,金枝玉叶,身份高贵,与楚骁倒也有过一段甜蜜时光。奈何后来楚氏谋反,她便与楚骁离了心,生下女儿后便毫不留情地与楚骁和离,回去京城,又嫁了人,做她尊贵的郡主去了。她知道楚氏有可能成事,但又有多少希望?与其成日提心吊胆,倒不如早早撒手以免竹篮打水。因此,就连楚骁战死,她也不曾回到并州,更不曾给玲珑写过一封书信,就好像完全忘记了这个女儿。 也是。她走得时候玲珑还在襁褓中,生下孩子才能和离是楚骁提出的条件,郡主恨他连挽留都不愿,愈发地不待见玲珑,更是恨不得没有生过这个女儿了。而她身为郡主,心高气傲,在府中时做什么都要高高在上,彰显自己与其他妯娌的不同,她这么甩手一走,楚骁又已死去,剩下四房对她积怨甚深,谁还会善待她的女儿? 是以玲珑四岁了,却毫无四岁小孩应有的白胖壮实,反倒生得弱不禁风,身量尤其娇小,甚至话都说不利索。她院子里的下人伺候的也不甚精心,都觉得留在玲珑身边没有盼头,个顶个地想朝其他主子院子里去,很多时候玲珑连顿热乎饭都吃不上,更别提跟其他几房的兄弟姐妹一样,吃昂贵的补品,每十日有大夫诊平安脉了。她能活到现在,还是乳母李氏与丫鬟万紫拼命努力的结果,否则这么点大小娃,随便出点什么意外人就没了。 其他四房在想什么也很好理解,长子楚骁一死,又只留下一个孤女,日后楚战若是挑选继承人,必定是从剩下四房,那大房还有什么值得人忌惮的地方?难道要怕那么个小不点? 真要说起来四房其实谁也没真的亏待玲珑,可四位夫人谁也不提就是最大的无视,衣食住行样样都想不到她,下人们自然也有样学样,她们嘴皮子都不用动一动,大房就跌落了云端,不得不说,还挺快意的。 玲珑的乳母总是在私下里咒骂这些个女人不是东西,郡主给她们气受,大爷优秀出众盖住了她们男人的风头,她们不敢抱怨尊上偏心,却把气撒在一个小娃儿身上!真真不是个东西! [宿主,你怎么都不着急啊?!这都什么时候了,你怎么变成这种逆来顺受的人了?] 玲珑懒得问这个系统是怎么看出来她逆来顺受的,她讽刺道:“反正我不过是个注定要凉的炮灰,不逆来顺受我就不会凉?你可真行,给我这么个身份,我是信了你的邪,才觉得你会很有趣。” 她在上个世界活到苏晁去世后才开启下一个世界,没想到这系统本事不大,条条框框倒不少,比如说一定要她不能崩人设、要按照原本的历史轨迹走......“那你要我来干什么,体验一下什么叫小时候可怜巴巴长大些张开双腿接客最后活活被糟蹋死?” 系统一下就没了声儿,不敢再说话了,因为它虽然没有人类的情绪,但还是能敏锐察觉到危险的,比如说现在,它觉得自己如果继续废话下去,很有可能会被宿主折成两半,虽然它也不知道没有实体的自己要怎样才能变成两半。 玲珑揉了揉肩膀,躺在床上把自己缩成一个更小的团团,再把不怎么保暖的被子往上拉。现在天冷了,这具身体天生畏寒,李氏怕她着凉,想都不用想那是肯定找不着大夫的,就每天晚上搂着她睡,把玲珑的小手小脚都塞到自己怀里给她取暖。万紫则想方设法弄来了炭,可惜那种主子用的银丝炭弄不来,这个炭虽然也能烧暖和,可是烟很大,味儿特别冲,玲珑不喜欢。 现在李氏跟万紫一个人去洗衣服一个人去厨房找吃的了,说来也可怜,作为楚骁独女,母亲和离父亲战死后,居然连口热乎饭都吃不上了。 系统看着玲珑缩成一个小团团,忍不住又想张嘴啰嗦,还没来得及说话呢,就听见砰的一声响,房门从外到里被人一脚踹开,夹进一片冷风! 来人身材高大,声若洪钟,生了一把美髯,披风上沾染着尘土气,浑身气势非凡,透着杀气,胆子小一点的人若是看到了,怕是会吓得两股战战,说不出话来。 他一进来就四处巡视,最终将目光定在床上那个微微凸起的小包包里,这会儿他的视线就又变得和缓起来,甚至还有一丝温柔。楚战开始后悔自己方才暴力踹门的行为,万一吓到小孙女可如何是好?他脾气暴躁,说一不二,这次提前回来没有知会任何人,也是,若是知会了,怕是就不知道他的小孙女,他长子唯一的血脉,在府中就是过得这样的日子! 楚战慢慢走过去,试图压低嗓门哄玲珑出来,但床上的小包包很明显是不想出来的,若不是她呆呆露出一只穿着白袜子的小脚丫在外头,楚战当真要以为里面没有人了。 他只觉得这孩子可爱,又想起他们临行前孩子才将将出生,他只来得及给她取个名字,连抱一下都没有便走了。 楚战伸手捏住被角,非常小心非常缓慢地往后掀开,首先他看见的是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圆滚滚的,瞳孔又黑又大,是小孩子才有的干净与天真。她看起来似乎并不怎么怕他,而是趴在床上,两只小手叠着下巴,歪着脑袋看他。 楚战感觉自己的心脏遭受到了重击。如果他在几千年后活过,就知道自己这是被萌到了。 他的长子芝兰玉树,是人人称赞的好儿郎,会做学问,谋略过人,上阵杀敌也比任何人都勇猛。他那郡主儿媳虽然不怎么讨喜又心高气傲,却也是难得一见的美人,然而小孙女却比他们夫妻两个生得都好,隐隐还能从她脸上看到长子楚骁的影子,想起浑身浴血还挂念女儿的长子,楚战心头一酸,将玲珑从被子里抱了出来。 这一抱就察觉不对了,什么季节了,哪怕是他都感到了寒意,小孙女身上却还穿着夏日衣服,怪不得她要在被子里缩成一团,合着是冻得!楚战天生体热,被他握在掌心的小手小脚跟冰块都差不多,他顿时对院子里伺候的下人恨之入骨,熟识他的人都知道,楚战是个爱憎分明之人,爱之欲其生恶之欲其死,对谁都这样。 万紫好不容易从厨房弄到一碗酒酿圆子,这是厨娘带给她自家孙儿吃的,万紫把最后一点银子都花了对方才肯给她。酒酿圆子府里的主子们都不屑吃,下人们嘴巴也挑得很,惟独她们姑娘,想吃都没得吃,还要受人一番奚落为难,明明她们姑娘是大爷独女,也是这府里的主子! 她心中惦记着无论天气冷热都手脚发凉的姑娘,想着赶紧回来喂姑娘吃点热乎的再上床搂着玲珑给玲珑取暖,谁知远远就看见房门处有个大洞,当时就把万紫吓坏了!她端着碗快步走上前,门口两个身着铠甲的将士立刻将她拦住:“来者何人!” 万紫哪里见过这阵仗?她吓了一跳,结结巴巴道:“奴婢,奴婢是姑娘的贴身丫鬟,方才是去到厨房给姑娘寻点热的暖暖身子......”奈何那群奴才狗眼看人低,非说不是用膳时间不给吃,她求爷爷告奶奶又给了银子,才得了这么一小碗酒酿圆子。 “让她进来。” 这个声音......万紫是家奴,自然识得楚战,她颤巍巍地进去,登时就跪了下来:“奴婢见过尊上!” 楚战心里是很不满意的,他正想罚一罚这个敢把小孙女一个人丢在房里的婢女,怀里一直乖顺给抱的小孙女却突然开始挣扎,一边挣扎一边口齿不清地叫着:“紫、紫......” 楚战皱着眉头问:“你叫什么名字?” “回尊上,奴婢万紫。” 看到了万紫玲珑就不给楚战抱了,说实话虽然过得不是多么精细,但她真没受多少委屈,李氏跟万紫对她那是掏心掏肺的好,楚战要是敢罚万紫,她第一个不答应。 玲珑朝万紫伸出两只小手要抱,因为万紫一直不抱甚至委屈的眼底蓄满泪水,万紫看得都要心疼死了,她看着姑娘长大的,怎么也不舍得让她哭,可尊上还在这里,她哪里敢抱? 还是楚战酸溜溜地送手,眼睁睁看着小孙女对他毫无留恋地投入了万紫怀抱。他沉声问:“把这几年姑娘的状况一一跟我说清楚。” 万紫抱着玲珑应是,楚战眼角余光瞧见桌上那碗用普通瓷碗装着的酒酿圆子,闻着有股酒味儿,圆子大小不一,卖相着实称不上好,但万紫小心翼翼一路端来,想必不是她自己吃,而是给玲珑的。 他的孙女,就吃这样的东西?! 又过了会儿,李氏也带着洗好的衣服回来了,她毕竟活得久一些,又因为是夭折了孩子才做的乳母,把玲珑奶大的她说句大逆不道的,姑娘那就是她身上掉下来的肉。因此对着楚战,李氏竟忘记了害怕,遂将姑娘这四年在府中过得是什么日子都给说了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而楚战的脸色也因为她的话越来越难看。 看得出来他是想要发怒的,只是当着玲珑的面儿,她看起来又怯生生的,到底是忍住了。最后楚战深吸一口气,朝万紫伸手,又把玲珑抱了回来,她很不乐意的小模样,楚战这才知道为何从头到尾都不曾听过小姑娘说过一句完整的话,大都是单字,如紫,母之类的。 四岁的孩子了,还话都说不利索! 他的长子楚骁是天纵英才,三岁便能吟诗百首,他的女儿怎么会差? 马上都要入冬了,小孙女身上还穿着夏装,在这府里吃顿饭都得撵人家剩下的,除了一日三餐寻常时候连饿都不敢喊,合着所有人都是山珍海味锦衣绸缎,独玲珑一人吃苦! 楚战怒极! 大房一失势,府中中馈便由二房打理,二夫人把自己跟子女打点的容光焕发,每个月都要进新衣裳跟新首饰,楚骁一死,论嫡论长都是她家二爷出挑,她俨然将自己当作了楚氏未来的主母,很有些瞧不上别人的意味,其余三房在她看来也都是在巴结自己。 至于大房留下来的小姑娘......二夫人早抛之脑后了! 她正在欣赏自己最新叫人打的一副宝石头面,房门便被人一脚踹开!这是二夫人偷偷用公中的银子打的,可不敢叫其他妯娌知道,她反应迅速用东西盖住了头面,努力平复了下心情,也不看来人是谁张嘴就先指责:“谁这么不懂规矩?青天白日的朝别人房里闯,你以为你是......是......尊上!” 二夫人吓得手一抖,整个人从椅子上掉了下去跪在地上瑟瑟发抖,她最怕的就是楚战,此时此刻简直被吓得魂飞魄散! 楚战可不管这是自己儿子的女人只知道此人行事令自己万分恶心,她在并州锦衣玉食,可知都是谁打来的?楚氏一族能有今日,与楚骁密不可分,她享受着人家带来的好,苛待着人家的女儿,如今想想,真不该如老二的意,叫他娶了这么个无知刻薄的妇人! 二夫人受了楚战毫不留情的一记窝心脚,整个人宛如断了线的风筝飞了好远,直到墙壁才摔下,哇的一声吐出一口血,面色青白还不敢回嘴,只流着泪无声乞求楚战能够消消气。 尊上回来了,二爷,二爷是不是也回来了?她上次见到他还是两年前,他送大爷灵柩归故里,他临走时还叮嘱她要好好照顾大爷留下的小侄女......想起与楚战一样爱恨分明的二爷,二夫人脸上愈发没了生气...... 楚战暴喝一声:“把老二给我叫来!” 二夫人一听,吓得魂不附体!她张嘴想求情,可一张嘴就又是一口血,楚战常年征战,天生神力,这一脚几乎要了二夫人的命,别说是求情,她连个字音都发不出来! 二爷楚震很快赶来,他跟父亲不一样,楚战第一时间回府看玲珑,他则与两个弟弟先去了并州府衙,直到将士传令说父亲召见才马不停蹄赶了过来。一进门就闻见了一股血腥味,自己的妻子则奄奄一息倒在地上。 “父亲。”他抱拳,“不知父亲因何动怒?可是这妇人犯了错?” 楚战冷笑,叫李氏说给他听。李氏恨毒了二夫人,此妇人心胸狭隘,只因曾在郡主那受过气,便将火都撒在姑娘身上,姑娘才多大,今年的秋衣她去求了不知多少次,连二夫人的面都见不着,全程被搪塞! 楚震一开始还能维持冷静,到了后面简直怒不可遏!他与兄长楚骁手足情深,因此才特意叮嘱妻子要好好照料小侄女,她便是这样照料的?“天冷路滑大夫不好来”这样的借口也说得出口?让个四岁的孩子把病熬过去?别说是奴大欺主,没有她的默许,奴才哪里来那么大的胆子?! “当初你看上她,说要娶她为妻,虽然她出身小门小户,可为父见你喜欢便也不曾反对。可你长兄对你如何你是知道的,他奋不顾身救了你多少回性命!可你这妻子,半分不记你长兄的好,只记恨郡主给她吃的亏,连四岁稚童都能亏待,可见是个记仇不记恩的!今日你若是不给我个满意答复,你就带着你的妻儿给我滚出去自立门户!” 楚战显然是怒极了,他的长子是他这辈子的骄傲,长子战死后他有好长一段时间睡不好,醒来时便已是泪湿枕袖。作为父亲他兴许不够尽责,可楚骁,他对几个弟弟绝对是掏心掏肺的好! 楚震也被说的眼泛泪花,他咬牙道:“无需父亲动怒,儿子自会处置她!” 当初就是因为妻子掌管中馈,他才特意叮嘱,谁知她阳奉阴违,可见是不将他的话放在心上,仗着他的信任为所欲为,若是容忍了,他日九泉之下,他有何面目去见长兄?! 当即命人取来纸笔,要写休书。 二夫人听了险些晕过去!但她知道自己绝不能晕,一旦晕了被休弃便是定局,再无转圜余地!她出身普通,娘家都是靠得楚氏才有好日子过,若是被休,她日后要如何? 更何况她舍不得二爷! 楚家男人个顶个的洁身自好,除了不着调的四爷,其他人都是连个通房都没有,做楚家妇别提有多舒心了! 可她被楚战踹了一脚,心口剧痛,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好在她的一双儿女来了,一见她倒在地上,立刻哭着跑过来,还指责楚震:“阿耶为何如此心狠!阿娘为您生儿育女打点家中,难道就连这点情分都没有?阿耶竟要休她!” 楚震并非铁石心肠之人,可他更讲是非对错,他这一双儿女,身上穿的头上戴的样样都价值连城,再瞧父亲怀中的小侄女,四岁的孩子,瘦弱的跟个猫儿一样,话都不怎么会说,身上甚至还穿着夏装! 他闭上眼睛问自己儿女:“你们阿娘所为,你们认为是对是错?” 两个孩子相视一眼,便继续为二夫人求情,显然是不将玲珑当回事的,女孩儿甚至说:“横竖她都没有事,阿娘若是真的苛待,哪能叫她活到现在?” 楚震闻言,心头大震! 他总算是明白父亲当年在他娶妻时说娶妻娶贤是什么意思了,妻子心术不正,被她教养的一双儿女又能好到哪里去呢?还不是上梁不正下梁歪! 便挥手让人把两个孩子拉到一边,坚定地写下了休书。印章盖上去那一刻,二夫人终于再也受不住,白眼一翻,晕了过去。 楚战这才满意,但除了二夫人,那些下人也要整治。他有些罚楚震,便将此事交给他全权负责,楚震领命而去从头到尾再没看二夫人一眼。 再多的情爱也比不上他长兄一条性命,报答不了那些救命之恩。 为表歉意,他走前将自己的贴身玉佩送给了玲珑,挂在她的小脖子上。小姑娘软绵绵的视线好奇地看着他,楚震仿佛透过这张小脸蛋看见了逝去的长兄,顿时眼眶一酸。“儿子已经派人去寻神医,到时候为侄女调理下身体也好。” 楚战嗯了一声道:“这还像句人话。” 玲珑趴在楚战肩头,很满意他的处理方式,于是慈悲心大发,冲楚战抿出一个小小的,花骨朵儿一般的笑。 楚战顿时心花怒放,忍不住在小孙女细嫩的小脸蛋上重重亲了一口,他胡子拉的玲珑脸疼,于是这笑也昙花一现,再不肯看楚战一眼。楚战也是头一回这样哄小孩子,他这辈子有五个儿子,可哪一个也没像这样哄过。 651|第五十六片龙鳞(二) 第五十六片龙鳞(二) 万紫跟在楚战身后, 又是高兴又是担忧。高兴是因为尊上回来了她们姑娘就不用再过这样吃不饱穿不暖的日子了,担忧则是因为不知道尊上会在府中待多久, 姑娘又不是那种会讨好人的性子, 且尊上若是走了,姑娘留在府中, 焉知不会再叫人欺负错待? 可她不过是个人微言轻的奴婢, 再有百般忧愁, 也无处可说。 虽然楚战是个性格暴躁易怒之人, 但在初初见面的小孙女面前, 却是拿出了百倍的耐心。他哄着玲珑吃碗奶羹, 她戒备地盯着他不肯动作他也不生气, 亲兵在边上看得那叫一个目瞪口呆, 要知道就连大爷在世时也不曾得过尊上这般和颜悦色,这小主子面子可真是不小。 奶羹上洒了细细的梅子粉跟核桃碎还有葡萄干,吃起来又甜又香, 玲珑的眼睛随着碎花小碗左右上下移动, 分明是很想吃的样子,却总是不肯开口,楚战喂到她嘴边了她也严肃地抿着小嘴儿。 [经过检测, 楚战是个不折不扣的暴君, 宿主你确定还要拿乔吗?万一被厌弃了怎么办?还是张嘴吃了吧!] 玲珑权当没听到,楚战注意到她的小眼神儿,心里觉着好笑,面上还是没笑出来, 而是苦恼道:“既是如此,那阿翁帮玲珑吃了吧?” 说着挖了大大一勺就要送入口中,玲珑急了,忙伸出两只小手抱住楚战的手腕。他身高足有九尺,魁梧高大,玲珑却天生不足瘦小娇弱,两只小手也包不住他一只雄壮的手腕,自然按不住他。不过楚战本就不是要自己吃,只是逗她玩罢了,佯作无奈道:“好吧好吧,阿翁不吃,玲珑不需要阿翁帮忙是么?” 玲珑眨巴眨巴水灵灵的眼儿,她眼睛生得极好,眼珠颜色浅浅,透着股大人不会有的天真,是经历了无数鲜血战争的楚战从未见过的。他在这样一双稚嫩的眼睛里看到了勃勃生机与无限希望,这是他的小孙女,是他英年早逝的长子在这世间留下的唯一的血脉,于是一颗千锤百炼的心变得无比柔软。 但他哪里喂过小孩子?他的五个儿子,哪怕是从小跟着他的长子,也甚少得到他的温情,楚战是个严父,对儿子们向来是不假辞色,甚至不知该以何种态度对待这个小小的脆弱的孩子。 勺子笨拙地送到玲珑嘴边,楚战满满当当舀了一大勺,可小女娃嘴巴多大?努力张开如嗷嗷待哺的雏鸟,再努力也只吃得下三分之一,就这,嘴边还沾了些许梅子粉,玲珑咂咂嘴,觉得挺甜,小舌头伸出来在嘴边舔了一一圈,味道确实是极好的,她顿时就开心起来,眼巴巴看着楚战。 楚战大喜,这回他吸取了教训,先用柔软的帕子给小孙女擦了嘴,才舀了小小一口喂给她。 系统:[是在下输了。] 它实在是不懂楚战为何不生气也没有不耐烦,也不懂宿主是哪里来的底气,明明商城里有许多可利用的道具,足以她安全无危险的从楚战面前全身而退的......她却完全不依赖系统,甚至系统已经检测到楚战的好感度在疯狂上升...... 不过宿主也从来不在乎好感度这些东西,对系统商城里的物品亦是兴致缺缺,以前系统觉得自己跟宿主是自己占上风,可自打跟苏流意解绑跟了玲珑,它觉得自己就变成了个不甚重要的附属品......一点也找不到过去那种被宿主尊重甚至是敬畏的感觉了。 楚战喂了玲珑吃掉一小碗奶羹,她吃了大半,还剩下几口楚战也不嫌弃全给吃了,此时楚震已经回来,他处置了玲珑院子里那些不尽心的下人,嘴角含笑看着玲珑。她实在是个容貌极出色的小姑娘,可以想见日后长成得是怎样的倾城色。见玲珑被楚战抱在腿上坐着,楚震甚至伸出双手试探:“二叔抱抱你,好不好?” 玲珑的反应是把小脸埋进楚战颈窝。很显然,比起被楚震抱,她更愿意被楚战抱。 楚震伤心了,楚战就高兴了。他在玲珑小嫩脸上重重吧唧一口,随即把她抱起来抛高高,万紫看得心脏差点儿跳出来,好在没出什么事。楚战楚震父子俩意外地发现小家伙居然并不惧怕被人抛这么高,甚至还颇为享受。 “不愧是我楚家的姑娘!”楚战大赞。 玲珑兴奋地小脸红红,活脱脱一副稚嫩小姑娘的模样,倘若系统不是早就绑定她,且见过不知多少她的彪悍行为,当真要以为眼前这只是个寻常的小姑娘了——所以说她是怎么能在霸道任性跟卖萌娇憨之间切换自如的?真是让统叹为观止。 鉴于小孙女还小,楚战便暂时将她交给万紫,并让万紫带玲珑去他的院子。她那小院落,许久没有打扫,摆设也陈旧,楚战有意给玲珑长脸,就好像当年他亲自把长子带在身边教导一样。 玲珑临走前还在万紫怀里被楚战揪着小脸蛋香了一口,她气恼地用袖子擦擦脸,楚战顿时哈哈大笑,捋着美髯目送她。 待到见不着玲珑人影了,楚战才让儿子儿媳们以及孙子孙女们进来。 他有五子,除却只留下一个独女的楚骁外,老二有一双子女,老三老五则各有一子,惟独不成器的老四,儿子闺女一大堆,这一多,也就不值钱了。不过老四虽然不着调,心还是向着家里的,他天生没什么才能,比不上兄弟们聪慧英勇,楚战对他也没有太多要求,便让他坐镇并州,其实也就是挂个名头,可谁知就这样,小孙女受了天大的委屈,老四还蒙在鼓里一事不知!真真是把楚战给气坏了!说真的,这要不是自己儿子,他早叫人拉出去砍了! 别看几位夫人平时在府里勾心斗角你来我往的,可那都是后宅妇人的手段,到了楚战面前,胆子是一个比一个小,尤其是楚震休了二夫人并把人送回娘家一事,雷厉风行毫不留情,其他三位夫人心里也慌得很。她们......虽然没对小玲珑做过什么,可二夫人默许的,就等于她们默许的,谁叫郡主在时惹了许多人呢?她的女儿,谁也不想善待,说真的,不落井下石就是她们最后的温柔。 她们倒是没想过,郡主跋扈,关孩子什么事?玲珑才多大?正如楚战所言,这几个儿媳只记得郡主的仇,却从不记楚骁的恩,她们哪怕有一点恻隐之心,有一点良知,都不会对玲珑漠视到这样的地步。 楚战也不与她们废话,集体赶去家庙清修一年,府里的事儿不需要她们再来管。 楚家家庙那可不是享福的地方,这群娇生惯养的贵夫人怎么受得了?怕不是蹉跎个几个月便不成人形了!登时便齐刷刷跪下来求楚战开恩。 可楚战最烦这些满肚子心眼对着男人却只会装可怜扮柔弱的妇人,他不仅要把三个儿媳罚去家庙,还要把家里所有的孙子都带去军营!再让这些无知妇人养下去,好好的孩子都要废了! 尤其是老二家那两个,一个比一个不成器。他可不想日后被人说,你要是想报复谁,就让他娶并州楚氏女! “再废话,老子就把你们全休了!都给老子滚回娘家去!” 此言一出,三位夫人顿时噤声,心中却是苦不堪言、后悔不迭。早知如此,她们怎会苛待玲珑? 四位爷都站在边上一声不吭,很明显,妻子苛待大哥遗孤一事,他们听了都觉得过意不去,其中最慌的就是四爷楚侑,他悄悄抹了把汗,要是他没记错,父亲是不是给自己寄过许多次书信,叮嘱自己好好照顾小侄女?但他一心寻欢作乐,就都交给了妻子,万万没想到妻子居然阳奉阴违...... 楚四爷觉得今儿他是必然要挨打了。 二爷三爷五爷都是常年在军中的,对家中事是真不知情,顶多叫楚战骂上个两句,四爷却是常年混吃等死,他露出个讨好的笑容,道:“父亲......” 楚战说:“既然你在家中也起不到什么作用,那此番你也同老子一起去军营。” 楚四爷一听差点儿没晕过去,他打小文不成武不就,都已经做好了从此以后跟着兄弟们混的准备,为人也没什么雄心壮志,让他去军营那不是要了他的命吗?! 奈何楚战所做的决定没有人敢质疑,他的儿子们都不敢多说什么,更别提几位夫人了。 原本以为二夫人被休会连累她们的几位夫人,心情真是跌宕起伏,一开始是惧怕,后来得知自己不会被休,她们又开始幻想二夫人不在了府里的中馈谁来把持,结果还没想出什么来,尊上就要把她们送去家庙清修整整一年!那地方供奉的是楚氏一族的排位,常年又阴又冷,决算不上是个好去处。 她们也不敢说什么,只怕会像二嫂那样惹怒了自家爷被休,这样的年纪被休可不是什么好事,外头多的是觊觎几位爷的狂蜂浪蝶呢! 虽然嘴上不敢说,但几位夫人的想法都是一样的,觉得玲珑既然没出什么事,这惩罚也太重了些,尊上真是偏心眼的明显。 楚战处置完了人,几乎是将整个府邸的下人都换了一遍,也彻底斩断了几个儿媳的手,从此以后该是什么用度就是什么用度,男人们在前线拼死拼活,不是为了让她们苛待一个小姑娘的 “行了,今日之事便到这里,你们也累了一天,回去歇着吧。” 楚战说完就起身想赶回自己院子去瞧瞧小孙女,才抬脚又停下,“派人去看着,一文钱都不许她们带走!” 原本还盘算着要如何带银两去改善生活的夫人们瞬间眼前一白,可当着尊上的面谁也不敢没面子的昏过去,尊上最是讨厌哭哭啼啼一句话分成十句说的女人,她们婆婆还在的时候便是个雷厉风行不亚于男儿的女子,是以尊上一直对她们这几个儿媳看不上,也鲜少有好脸色。 “儿子恭送父亲!” “对了。”楚战想起一件至关重要的事,“老四,跟老子过来。” 一心想着小孙女,差点儿忘了要揍倒霉儿子一顿。 二爷三爷五爷瞬间对四爷报以同情,原以为躲过一劫嘴角乱他妈上扬的四爷秒变苦瓜脸,拖着沉重的步伐跟在了楚战身后。没过多久,就听见一阵十分凄厉的哀嚎与认错。 剩下三位爷面不改色喝完了自己手中的茶。 三夫人拖拖拉拉收拾了许久,终于等到了三爷楚殷回来,她立刻迎了上去,想同他说几句体己话,毕竟已是四年不曾见,可他面色冰冷,对她并无多少柔情,三夫人心知夫君这是怪了自己,她下意识想要为自己开脱,然而夫妻多年,三爷哪有不了解她的?当下淡淡道:“若是要找借口,大可未必。” 三夫人眼圈一下就红了:“爷连妾身说的话都不想听吗?” 楚殷道:“眼下你心中还只顾着拈酸吃醋耍性子,可曾想过自己有错的地方?” 夫君这般语气平淡,可话里的指责却一点不少,三夫人泪珠滚落,她并不是不知好歹的人,更是深知在夫君面前不能暴露自己内心深处的想法——她真的恶毒地想过,大嫂那样的女人生得女儿,夭折了也是活该。 楚殷却不是会被泪水打动之人,他看了眼边上监视三夫人有没有带银子及贵重首饰的下人,道:“时间差不多了,送夫人去家庙。” 一句温情没得到的三夫人再也忍不住委屈地哭了出来,她年轻貌美,真是铁石心肠的人见了都要软化,偏偏楚三爷就冷眼瞧着。 她若是大大方方认了错,他倒是能高看她一眼,如今这般惺惺作态着实不雅,奈何这是自己的发妻,楚殷便道:“你在家庙潜心修行,若你真心知错,我自会亲自去把你接回来。” 三夫人没想到还能听到这一句,她的眼泪瞬间呆在眼眶里,迷蒙中去看三爷,已是回了房,不再瞧她一眼了。 她爱慕他,不就是因为他正直无私么? “夫人,您该启程了。” 三夫人咬咬牙,无比后悔起自己对玲珑的不闻不问。这四年她与三爷一直有书信往来,他几乎是每次都会在信中询问小侄女的情况,她便总用一切安好来回答他,在他看来这已经是一种欺骗了吧?就因为厌恶前大嫂,她居然对一个小娃娃这般......那不知道被埋在了哪里的愧疚之心终于冒出了头。 四夫人这边就没那么好运了,四爷被揍到吐血,根本没工夫搭理她,且自己离了府,那些个妾室却还好好的,也不知道等一年后又是什么光景。 五夫人则比较聪明,第一时间就跟五爷认了错。她是最后一个嫁进来的,因为是商贾出身,那位高贵的郡主大嫂十分地看她不起,两人屡有冲突,她也是一时之气,虽然她不觉得自己不管玲珑有什么错,但尊上与夫君都生气的话,她自然是要立刻道歉的,难不成还要忤逆尊上,惹怒夫君吗? 不过是一年而已,很快就会过去,且自己若是诚信悔过,说不准早早就能出来。 儿子儿媳们在闹什么楚战半点兴趣都没有,他一颗心都系在玲珑身上,大步流星地回了自己院子。他四年未归,院子却仍然打扫的干干净净,屋内也是整整齐齐,被褥甚至才刚刚晒过,就这几个儿媳还敢拿疏忽来做搪塞他的借口?难不成上了年纪,他看起来已经是十分好糊弄得了? 玲珑早就睡着了,板鸭趴在楚战的床上,万紫正在边上看着她,见楚战来了立刻起身行礼,却在问安的前一秒被楚战制止,随后这个声若洪钟的男人刻意压低了嗓门小小声问:“她睡了多久了?” 万紫也学着他的样子压低声音:“回尊上,姑娘睡了有小半个时辰了,因尊上未说,奴婢便把姑娘抱了进来,奴婢斗胆一问,尊上是要如何安置姑娘?奴婢也可把姑娘抱去。” 楚战道:“无妨,日后她就住这儿。” 说着左右看了看又道:“我去隔壁睡,有什么事你就喊一声,切莫委屈了我的孙女儿。” 万紫应是。 临走前楚战没忍住又看了板鸭趴的小姑娘一眼,白皙的小脸蛋贴着床褥,瞧着可人极了,就是个让人心疼的小不点儿,怎么会有人舍得对她不好呢?楚战实在是想不通。至少在他看来,老二家那个孙女,就连玲珑一半也比不上,更别说老四家那群歪瓜裂枣了——在楚战心里,老四都是个歪瓜裂枣。 玲珑饱饱睡了一觉,醒来床边守着的却不是万紫或李氏,而是不知何时已经起身的楚战。他们楚家男人向来天不亮就起床练武,除了没出息的老四外是坚持多年不能动摇,不过今日楚战无心练武,只想来欣赏一下小孙女萌萌哒的睡姿。 玲珑眨了眨眼,在随便瞪个眼都能吓哭一片小孩子的楚战面前,她似乎天生不怕他,那些个兄弟姐妹瞧见楚战都吓得要哭不哭,玲珑却好奇地去拽楚战的美髯! 正好端了洗漱温水进来的万紫跟李氏见了险些没晕过去!谁不知道尊上最为爱护他那一把美髯,爱护到不许任何人碰一下,还专门着人弄来清洗胡须的药剂,力求打理的整整齐齐漂漂亮亮,她们姑娘居然敢伸手去抓! “小乖乖喜欢阿翁的胡子吗?” 更让万紫李氏惊奇的是,尊上不仅没有生气,还拿胡子逗姑娘玩......玲珑没有说话,眼珠子却随着胡子一左一右的转,可把楚战萌坏了,直接把人抱起吧唧一口亲了上去。 玲珑努力表达自己丑拒的意思,但楚战好像没看懂,还以为玲珑是在跟他玩游戏,玲珑挣扎了两下就随他去了。 万紫拧了温热的帕子要给玲珑擦脸,楚战见了也想学,甚至自告奋勇试试看。万紫很担忧地把帕子交出来,可楚战天生神力,再轻的动作对于皮肤嫩的掐出水的小孩子而言也是重的,所以玲珑被擦了两下,一边粉嘟嘟的脸蛋就红了一片。 李氏看不下去了,走过来壮着胆子说:“尊上,还是让奴婢来吧......姑娘人小,脸儿嫩着呢!” 楚战心疼地看着小孙女脸蛋上的红印记,非常自责。接下来他又笨手笨脚地试图帮玲珑刷牙,帮玲珑梳头发......总之是闹出了不少笑话,让人觉得他也并不是看起来那样难以接近,至少在早饭的时候,玲珑已经愿意主动拍拍他的手臂让他给自己夹菜了。 早饭用了一半,二爷三爷五爷来了,于是只好又添了三副碗筷,至于四爷,由于屁股开花还在床上趴着哎哟哎哟叫唤着呢!他本身就是好睡懒觉的人,这回挨了打还不能躺着睡,趴了没一会儿又觉着屁股痛,活生生给痛醒,于是就在心里把已经被休弃的前二嫂给骂了一千八百遍。 见玲珑乖乖让父亲喂,几位爷也有些意动,纷纷夹了食物,试探着放到玲珑面前的小碗里。奈何她只是好奇地看他们一眼,却并不吃,这让三位爷很失望。 楚战在心底哈哈大笑,刻意显摆的夹了个小灌汤包——为了照顾玲珑特意做的迷你版,他把灌汤包吹凉送到玲珑嘴边,她果然张开小嘴儿吃了下去,甚至表示自己还要,只把楚战美得冒泡。 三位爷默默别开视线。 一家人用了早饭,就要开始说正事了,楚战会选在这个时候回来并非巧合,只是打仗这样的事是男人干的,他并没有让小孙女听的意思,因此刚吃完没多久玲珑就被万紫牵出去散步消食,但她自己最想做的却是留在现场。楚战跟几位叔叔集体笨拙地哄了好一会儿,她才跟着万紫走。 652|第五十六片龙鳞(三) 第五十六片龙鳞(三) 玲珑并不知道祖父跟叔叔们在讨论什么话题, 她只知道当她被抱回去的时间,他们已经做了离开并州回去军营的准备。如今前线战事吃紧, 这回回并州, 除却想看玲珑之外,他们还有别的钥匙。 如今天下群雄割据, 四处战火连绵, 并州百姓在楚氏一族的庇护下方得一片净土, 但想要在这样的乱世守成基本是不可能的, 楚氏若是偏安一隅, 那么早晚有覆灭的一日。将来无论是谁登顶大宝, 都不会给并州楚氏喘息的机会。 而楚战, 无疑是有野心的。此番回并州, 除却看看自己一直记挂的小孙女,还有一件很重要的事,那就是戎州解氏的示好。 戎州与并州比邻, 解氏则世世代代为戎州世家, 其族人心高气傲,很是瞧不上楚战这种拳头打天下的人,可这一次他们却几次三番派人前来送信, 说是有意归附, 请楚战亲临。 别人主动归附,楚战若是不亲自出面似乎也不大妥当,但玲珑却知道,这次楚战若是去了, 人就真的没了。 并州楚氏有野心,难道戎州解氏就没有?谁愿意把自己手头的兵力拱手让人?可若说这是鸿门宴,又未免太蠢了点,更别提解氏素来仇视楚氏,两家虽不到至死方休的地步,却也是连表面功夫都不屑做的。 只是楚战派出去打听的人却都没什么准确的消息传回来,而解氏又一遍一遍的催,他们越是催促,楚战便越觉得有诈,别因为他性格暴躁就看轻他,倘若他真是个除了武力一无是处之人,他麾下那些能人为何对他忠心耿耿?又如何能教出五个......不,四个优秀的儿子? 至于楚四爷,那属于变异的,不算在内。 最终楚战还是决定亲自走一趟,毕竟富贵险中求,他既然想要戎州,那自然也该承担相应的风险。 可他不知道的是,此番一去,他便再没有回来。 玲珑得知祖父要走,她一开始安安静静什么也没说,楚战在府中这数日一直陪着她,只是小姑娘一直对自己冷冷淡淡,明日他就要走了,大晚上的,他喂着玲珑喝了滋补的药膳,跟她打趣:“明儿阿翁要出去啦,等回来的时候给咱们玲珑小乖乖带礼物好不好?小乖乖想要什么?” 玲珑眨巴着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看着他,并不说话。 楚战已经习惯了她这个样子,自顾自地说自己的,说了半天玲珑觉得烦了,唰的掀开被子钻了进去,一副我拒绝跟你说话的样子。 楚战好笑地揉了揉被窝里毛茸茸的小脑袋,开始绞尽脑汁给玲珑讲故事,好不容易把她哄睡着了,小脸蛋儿睡得红扑扑的,睫毛又卷又长,楚战知道,当她睁开眼睛时,他就会看见大海与星辰。 他轻手轻脚起了身,对边上伺候的万紫与李氏说:“明儿要她多睡会,别把她吵醒了。” 这些日子尊上对姑娘有多好,两人都是看在眼里的,遂恭恭敬敬点了头。 第二日天还不亮,楚战就要出发了。他本是马背上打天下的人,可此番去戎州,总要摆足架子,毕竟是解氏求他去,而非他主动,因此备了马车,不过不习惯坐马车的楚战只觉得浑身不自在,就先骑马,想等到快到戎州时再更换华服上车。 他吃住也跟将士们在一起,这回与他同来的还有二爷楚殷,长子楚骁战死后,次子楚殷便代替了他的位置,侍奉在楚战左右。楚家里五兄弟除却不着调到四爷外,个个性格都很相似,许是自幼被丢到军中的缘故,四位爷逗比较沉默寡言,即便是对着自己的妻儿也难有温情的一面。 中午他们停止赶路扎营生火啃干粮,一片和谐中,楚殷冷不丁抬起手,“我好像听到有什么奇怪的声音......” 众人连忙停下动作也跟着听起来,二爷说得不错,果然有奇怪的声音,咔嚓咔嚓的,就像是有人在吃什么酥脆酥脆的食物...... 楚殷听力最好,他瞬间冷下眼:“马车里有人!” 此言一出,众将士瞬间拔/出刀剑戒备,楚殷则冷笑,这得是个什么样的蠢物,成功潜入后却闹出动静来让人发现?遂大步上前,一把掀开马车门帘,击杀对方的准备都做好了,结果却在看到对方的一瞬间目瞪口呆! 将士们顿觉好奇,二爷是出了名的冷静克制,是什么人能让他露出这种表情? 正喝酒的楚战也有点好奇。 然后他们就眼睁睁看着二爷丢开手里的长刀,探臂从马车里抱出一个粉雕玉琢的小女娃......那小女娃有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看得人心都要化了,不仅如此,她嘴角还沾了些食物碎屑再往下一看,那双小肉手里捧的,可不就是一块桃酥! !!! 将士们惊呆了,他们之中怎么混进了一个小女娃! 突然,一阵撕心裂肺的咳嗽声响起,原是尊上被酒给呛到了!他起身就朝马车走过去,不由分说地把小女娃从二爷怀里抢了出来,众人都以为他要生气了,谁知他却突然露出扭曲且不自然的笑容说:“乖宝宝,你怎么会在这儿?” 玲珑又啃了一口桃酥,发出咔嚓咔嚓的声音,显然刚才楚殷听到的怪声就是来自她。那块桃酥叫她啃的没了形状,半晌,她从胸口的可爱小袋袋里又掏出一块桃酥,拿出来后呆了两三秒,歪了歪小脑袋,大概是不明白为什么包进去的时候好好的,拿出来的时候却碎了呢? 然后她把这块桃酥举到了楚战的嘴边。 这是楚战回来之后,她第一次主动跟他分享属于他的食物。先前可能是总吃不饱也吃不好的缘故,他对吃的非常执着,也很护食,从不跟任何人分享,且每次都要吃上很多,楚战每每都担心她的小肚子会被撑爆。 他小心翼翼地咬了那块桃酥一口,玲珑立刻高兴起来,主动搂住他的脖子,奶声奶气地叫:“......阿翁。” 楚战的心一下就化了,他这辈子都没有过这种神奇的感觉,明明理智尚存,却控制不住疯狂乱他妈上扬的嘴角,他重重应了声哎!随即就忘了要问她是怎么钻进来的,顺势一脚踹在楚殷屁股上:“还愣着干什么,快去抓点野鸡野兔什么的,饿老子的小乖乖,老子揍死你!” 然后秒变脸:“乖宝宝,待会儿阿翁给你烤兔子吃,阿翁手艺好着呢!” 楚殷还能说什么?当然是任劳任怨。不过楚战虽然被弄得神魂颠倒,但理智还是在的,小孙女不知为何上了他的马车还跟到现在,但他肯定是不能带她去的,她还这么小,万一解氏包藏祸心,她说不定会有危险,楚战绝不能容忍这件事。 可玲珑抱着他的脖子不停软绵绵地喊阿翁,他那颗心啊,就跟在沸水里煮熟了一样,软的不像话,怎么也舍不得拒绝她的任何要求。 最终楚战咬咬牙让几名心腹过来,交代他们务必要将姑娘安全送回府里,马车也一并带回去。玲珑窝在楚战怀里,他交代完了一低头,看见的就是她灿若星辰的眼眸,那样乖巧,又满是信任与依恋。 “......算了。” 楚战叱咤风云了一辈子,临老了才知道什么叫认栽,“你们只回去一个人报信便可,顺便把我的口信带给老四,让他绷紧了自己身上的皮!” 等楚殷拎着一大串野鸡野兔还扛了一头野猪回来,玲珑已经笑哈哈地坐在楚战怀里跟他玩拍手游戏了。他目光放柔,拎着野鸡到一边利落地开始清理,很快就将干净的肉串上了树枝,这时候楚殷揣着玲珑过来,不由分说地抢走了,还握着玲珑的小肉手带着她一起给肉抹盐巴。 玲珑被他逗得开心极了,咯咯笑起来,她的笑容感染力极强,本来对尊上前往戎州而心有担忧的将士们也不由得露出笑意,这么个小小的、鲜活的生命,似乎就象征了无限美好的未来。 因为有了玲珑,楚战就不能骑马了,但他还是带着玲珑骑了会儿,她是头一次骑马,新奇多过害怕,令人称奇的是,楚战的爱驹腾风,向来不许楚战之外的人触碰或是骑坐,结果对着玲珑却乖的不得了! 越是跟玲珑在一起久了,就越是能察觉到她不同常人之处。 等玲珑有些困意了,楚战便带着她到了马车上,还特意令将士们放慢速度,以免玲珑睡不好。 也因此,第二日回去并州报信的士兵就回来了,说是伺候姑娘的乳母跟丫鬟哭成了泪人,就连四爷也拖着还没好全乎的屁股到处找人呢! 楚战楚殷父子俩得知玲珑是自己跑到马车上的都很惊奇,他们原本都以为是丫鬟或乳母帮忙的,否则她这么小小一只,是如何躲过戒备森严的护卫,又是如何在大半夜准确无比找到了路,还爬上了有她三个身量高的马车的? 对于他们的疑问,玲珑慢吞吞地用只字片语回答:“......自己走。” 楚战从她零碎的叙述中拼接出了真相。原以为她年纪小什么都不懂,有些事他都不避着,比如说自己要出一趟门许久才回来的事儿,结果这小家伙全部听懂了!她不仅听得懂,她还悄咪咪半夜从床上爬了下去,自己穿了衣服,背上李氏亲手给她缝制的小包包——连路上的干粮问题都没忘记! 因她平时吃得多,楚战喜欢带她在府里四处溜达,楚府极大,光是楚战住的院子便是九曲八绕,谁知她竟把路线都记得清清楚楚,还能在乌漆抹黑的晚上精准分辨哪一辆马车是楚战的,甚至能悄悄藏上去还不被人发现!临行前检查马车的愣是没看着!若非她半途饿了啃桃酥,怕不是他们得到戎州才察觉多了个小不点。 越分析越觉得小孙女了不得,楚战面前似乎又浮现起长子的脸,骄傲道:“这便是虎父无犬子!” 玲珑乖乖窝在他怀里,昨日烤过的野兔没吃完,楚战就让人处理了给她路上当零嘴用来磨牙,啃着啃着可香了! 但是看她这张细嫩嘟嘟的小脸蛋,怎么看都只是个玉雪可爱的孩子,谁能想到她能一个人闷声不吭地就搞出这些事来?不知为何,楚战突然觉得此番带着小孙女,说不准会有奇妙的效果。 这一点他倒是猜对了,玲珑若是没来,他必死无疑,玲珑跟着他,他才能有一丝生机。 解氏可没怀什么好意。 并州戒备森严且极为排外,有文牒的都不让你进,更何况是别人的探子?楚战虽不坐镇并州,但守卫并州的都是他的亲信,个个能力卓绝,这才让并州堪称铜墙铁壁。俗话说擒贼先擒王,解氏也没想过能在战场上拿下楚战人头——他们要是有这个本事,就不会次次被打的节节败退。 因此他们想了个阴损的招儿,能不费一兵一卒取下并州。 两日后他们到达戎州,解氏解天明亲自来迎,甚至对楚战口称主公,楚战毫无心理压力的应了,本来嘛,他来这儿就是当主公来的,解天明那老儿都这么叫了,他还要谦虚不成? 解天明暗自咬牙,想到小不忍则乱大谋,面上便维持着一贯的笑,只是这笑无论是在楚战还是楚殷看来都显得格外虚假。父子俩一时半会搞不懂解天明这老小子在搞什么鬼,便将戒心提高,楚战还寻思着难不成解天明是想趁着这次机会把他给俘虏了?还是杀了? 想太多了吧! 就算他死了,也还有三个出色的儿子,解天明却只有一个独女,拿什么跟他比? “主公远道而来,我已命人备宴,还请主公不嫌。” 楚战豪爽挥手:“无妨!” 说着转身掀开马车的帘子,解天明正在戒备他取武器伤人,却见楚战从里面慢悠悠抱出了一个软绵绵的女娃娃! 解天明:...... 这还带小孩的?楚战这老匹夫莫不是以为来郊游的?未免也太不把他戎州解氏放在眼里了! 玲珑揉了揉眼睛,趴在楚战怀里,视线正好跟楚殷对上。楚殷朝她勾起嘴角,她立刻害羞地把小脸藏进楚战颈窝,贴的紧紧地。 然后她好奇地看向解天明,解天明矮胖,看着着实有些辣眼睛,玲珑眨了眨眼,问:“......什么是‘我?’” 稚嫩软绵的小奶音一出来,在场众人瞬间鸦雀无声! 是啊,解天明若真有心归顺,则该口称为臣才是。 楚战也眯起眼睛若有所思。他性情豪迈,一开始并未在意解天明的自称,可叫小孙女一提,不知怎地就也觉得不对劲儿起来。 玲珑呜咽一声抱住楚战脖子,小身子剧烈颤抖:“呜呜呜......阿翁,他,他瞪我!” 什么!? 楚战立时朝解天明看去,饶是解天明表情收的再快,也还是叫楚战看出了些许端倪。他哄着小孙女说:“乖宝宝,谁敢瞪你了?看阿翁打他啊!” 说着在解天明脸上轻轻一拍,完全没用力气,然而却是极致的羞辱! 若是寻常人家,一人将另一人家的小孩逗哭了,人家大人轻轻拍一下,无非是逗得大家哈哈一乐,孩子也能破涕为笑,偏偏今日是并州戎州的二位主公!解天明被拍的那一下安全不疼,可他却觉得自己的脸都被丢在地上使劲儿的踩! 若非所图并州,他定要让楚战这老匹夫血溅当场!可面上还要干笑起来:“无妨,无妨,是我.......” 楚战瞥他一眼,轻描淡写道:“是‘臣’。” 解天明袖中的手瞬间握成了拳头,两位主公站在城楼前,周围都是各自的心腹,拼的就是个气场,讲的就是修养。 但楚战可高出解天明太多了......不说别的,光是身高,解天明就拍马也追不上,他都没到楚战胸口,玲珑怀疑他甚至都不到五尺高,站在楚战身边跟个晚辈似的,然而你一看到他那张满是褶子又黑又沧桑的老脸,瞧着又像是楚战的长辈,明明两人岁数差不了多少。 楚战虽远道而来,却丝毫不见惧色,愈发高下立判。 这样僵持了许久,解天明不知在心中念叨了多少遍成大事者不拘小节,总算是安抚了心头怒火,憋屈道:“是臣无礼。” 一般他主动认错了,这事儿也该过去了,偏偏玲珑又奶声奶气地说:“打板板,打板板......” 一边说还一边指着解天明。 解天明都要 被这小女娃气死了!楚战见他神情难看,自是无比愉悦,但有些话他不适合说,于是楚殷轻轻刮了下玲珑的小鼻子,哄她说:“虽然咱们是主子,可对下人也不能喊打喊杀哦。” 解天明眼看要被挤兑的暴毙了! 好在楚战没想过这样弄死他,便笑着给了个台阶下,一行人又恢复了原本的塑料情谊,说说笑笑朝里去了。 然而唱了这么一出,怕是要不了多久,解氏要归顺楚氏的消息便会在城中流传,反正他们不流传,玲珑也会帮他们一手,到时候楚战好端端的,她倒是想看看解天明如何赖账。直接把人弄死倒是干脆利落,可看着他赔了夫人又折兵,那才叫有趣呢。 楚战全程抱着玲珑,如珠如宝的模样,解天明看得在心里啧啧称奇,毕竟他跟楚战对头多年,对他的性格颇为了解,这人就没有什么耐心,更是暴躁易怒,还是头回见他对个没断奶的娃娃如此和声细语,一副生怕吓坏她的样子。 戎州这边的风俗却又与并州不同。比方说并州人人爱吃辣,几乎是无辣不欢,就着辣椒什么东西都吃得下,因此人也爽朗热情。戎州这边口味却偏清淡,吃甜比较多,玲珑觉得解天明之所以这么胖,跟饮食习惯肯定脱不了干系。 人矮还能救,矮了还胖,那就是真的没救了。 上了一大桌子的菜,玲珑挑着自己有兴趣的吃,楚战楚殷父子别的没干光伺候她了,这祖孙三代真跟来戎州旅游的一样,言辞间俨然将解天明当成了家臣。这副目中无人的样子叫解天明鼻子都气歪了,他甚至不想等,想现在就弄死楚战! 玲珑小嘴儿里塞满食物,小腮帮鼓囊囊,楚殷从未见过这样可爱的小孩,忍不住轻轻戳了一下嫩腮帮,玲珑噗的一声,嘴里的糕点渣子被戳的喷了出来,登时恼怒,推开楚殷的手,委屈巴巴投入了楚战的怀抱。 楚战怒踹不孝子! 解天明额头青筋直冒,这一家子在戏耍他吗?! 就在他克制不住脾气的时候,打里头传来一个好听的声音:“我道今儿个燕子报喜是为何,原是贵客上门来了!” 只见门帘一掀,走出个身着大红镶金线长裙的年轻姑娘来。她瞧着约莫有二十岁,生得十分美丽,杏眼樱唇,神态飞扬。 解天明斥责道:“不得胡言!” 但这姑娘的出现确实是让他的怒气降低下来,就赶紧对着楚氏父子介绍:“这是我的掌上明珠,闺名袅袅。袅袅,还不见过你楚伯父、楚二哥?” 解袅袅落落大方见礼,她看起来让人很有好感,但是跟她爹长得一点也不像,玲珑都怀疑她是不是解天明生的,或者是解天明的妻子得是什么样的美貌才能把解天明的基因改造成这个样子。 解袅袅就也坐了下来,她可比她父亲会说话多了,而且还不会让人觉得谄媚,玲珑很想建议她写本著作,书名就可以叫说话的艺术。至少她阿翁马屁是被拍得舒服极了。 解袅袅又对着玲珑看了好一会儿,感慨道:“侄女儿曾见过许多人家的女娃儿,可不曾见过比姑娘更好看的了!” 这话委实不夸张,叫解袅袅说,还真是发自肺腑。 653|第五十六片龙鳞(四) 第五十六片龙鳞(四) 谢袅袅夸其他人玲珑没感觉, 但夸她还是可以的,且玲珑认为今天谢袅袅拍了这么多的马屁, 就属这句最为真诚。 她很愉快地冲谢袅袅露出一个笑, 谢袅袅还以为自己是得了这小姑娘的青睐,心下甚喜, 方才父亲与并州楚氏一家说话, 她虽然没有现身, 却始终在暗处观察, 自然看得出这一家人里最受宠爱的便是这个小姑娘, 虽然年纪小小, 瞧着却机灵极了, 生得也是极好, 谢袅袅是真没见过这样好看的小姑娘,同时她在心中也有些瞧不起楚战,说是骁勇善战, 这样的场合却带个小姑娘出来, 这楚氏当真如他人所说那般令人忌惮? 假以时日,谢袅袅觉得,解氏也并不是不能吞并楚氏。如今天下群雄割据, 谁仁慈谁心软, 谁就会失败,比的莫过于一个狠字。 而这谢袅袅出来后,谢天明则彻底沦为了背景板,只有在女儿问他时才会笑着应一声, 这做主的人不像是他,反倒像是他女儿了。 玲珑就坐在楚战腿上,单纯地做一个乖巧可爱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子,楚战时不时摸一块糕点喂她一喂。她表现的十足像是一个小孩子,吃着吃着就困了,嘴里咬着一口,两只小手一只搭在楚战肩膀上,另一只则握着一块被自己咬过一口的红枣桂花糕,十足的憨态可掬,哪怕是谢袅袅这样的女子都觉着她着实惹人怜爱,恨不得自己也能拥有一个这样的漂亮娃娃,可以随时给她梳头发换衣服。 因玲珑睡着,楚战也提出明日再谈,抱着玲珑与楚殷一同离去,看着他们的背影,谢天明问:“我儿以为并州楚氏如何?” 谢袅袅道:“父亲放心,大计能成,并州不日便将成为我戎州附属。” 谢天明大喜,他这女儿自幼与常人不同,无论见识才华,皆不逊于男儿,更是在幼年时便为他出谋划策,解氏能有今日风光,此女功不可没。此番向并州楚氏投诚,也不过是个借口,天下大乱,没有人会不觊觎那个位子,至于史书,那是由胜利者书写的,失败者没有说话的权力。即便他的手段再不堪,只要他能打下这江山,早晚有一日就能得偿所愿。 楚战那老匹夫,竟真不把他谢天明放在眼里,远道而来还带了个小奶娃娃,那孩子才多大?这一路遥远崎岖,可别说是带来玩的,真要是带孩子来玩,会不带孙子带个孙女? 无非是做戏给人看的罢了。 自以为看的很清楚的谢天明冷笑一声:“这是自然,我儿冰雪聪明,那楚战便是有再多儿子,也比不上我儿一个。” 谢袅袅微微一笑:“爹爹过誉了。” 她看起来可真是个好脾气的姑娘,但出的主意却是一个比一个狠辣,只要能成功,人命在她眼里根本算不上什么。 玲珑抱着被子躺在床上睡得香,出门在外楚战不放心她一个人睡,一定要抱着,玲珑丑拒了好几次都不行也就算了,然后一个翻滚贴着墙,抱着被子侧卧,把小屁股对着外头,就差把嫌弃俩字儿给写脸上了。 楚战分外惆怅。 他怕吵醒小孙女,自己快速洗干净手脚换了寝衣上床,动作极轻,鼻息间尽是小孩子的奶香味儿,软绵绵肉嘟嘟的,楚战没忍住,缓缓把手伸了过去,将背对自己的小姑娘抱到怀里。他似乎又想起了自己喜得麟儿那一刻,老大是他最得意的儿子,一朝战死,他白发人送黑发人,许久都没能缓过来。 而此刻玲珑正有一搭没一搭的跟系统说话,系统分外激动,语速也变得很快:【宿主!难道你都不感到紧张吗?那可是谢袅袅!被后世誉为神女的谢袅袅!也是第一位位极人臣的女官!】 “哦。”玲珑说,“可是那跟我又有什么关系呢?” 【她就是从替父不费一兵一卒取下并州而扬名天下的,简而言之你们就像是游戏里负责触发主要人物剧情的NPC!】 “那说明人家有本事呗,不然呢?你想让我干什么?” 然后玲珑发出了深刻的问句:“你觉得我会听你的吗?” 系统:【……不会】 那不就得了。 “我想怎么做就怎么做,不需要你来教我。你要是看不顺眼,你就自己来,总之不要对我指手画脚。”玲珑不高兴地说,而在楚战看来,那就是小孙女做了梦在吧嗒吧嗒噘嘴吐泡泡,别提有多可爱了,他只恨没有什么方法能够将这一刻永远停驻,留待日后回味,毕竟小孩子是一天一个样儿,但他家小乖乖好像长得很慢,都怪之前坏了底子,一想起老二媳妇就生气,当初让他自己挑,就挑了这么个玩意儿! 系统委委屈屈不敢说话,过了会儿,还是小小声提醒道:【根据记载与我的推测,谢袅袅用不了几日就会动手,宿主最好提前做好准备,毕竟之前的楚战死得实在是太惨了……】 一代枭雄没有死于战场,而是死于瘟疫,实在是令人唏嘘。 玲珑嗯了一声就算是答复,不知道是不是被虐久了,她就这么轻轻嗯一声,系统却跟得了圣旨一样,分外高兴!它跟宿主之间总算是有实质性的进展了!至少比以前那种被单方面排斥嫌弃好得多!这回宿主都回应它了呢!虽然就只是一个嗯……但这绝对是个好开头!早晚有一天,他们也会跟小说里写的那样,互相信任、亲密无间! 楚战是在天还没亮时醒的,他本来是个沾了枕头就能着的人,这回却被怀里的小火炉给烫醒,小孙女一张小脸蛋儿烧得通红,嘴唇却雪白雪白,可把从来不生病的楚战给吓坏了!他当时就大声叫着来人,可小孙女呜咽着嫌吵,他就连喊人都不敢,直接过去隔壁一脚把楚殷踹醒,他们住在戎州府衙,府衙内有仵作却没大夫,与其等大夫来,倒不如他们带孩子去比较快! 两人也没跟其他人说,而为了表现自己的真诚,谢天明真的没有派人暗中看着他们,是以也不知道这父子二人居然会在这个时辰出去! 原以为这么早街上不会有人,可奇怪的是,他们一路上见到不少人家都亮着灯,等到了医馆,里头虽然挺安静,却灯火通明,且来来往往的人络绎不绝,其中有打扮普通的人,也有药童,人人行色匆匆,整个医馆弥漫着一股浓厚的药味,令人非常不适。 见到楚战等人,药童也神色麻木,“到后面候着吧,师父在给别人看病,你们等等。” 楚战怎么可能会等?他抱着玲珑,抬起一脚便将药童踹开,收了力气,只是给个下马威,冷冷道:“叫大夫出来,不然老子烧了你这破医馆!” 楚殷则轻轻拍了拍玲珑的背,“我去里面看看。” 这里闹得够大,大夫很快就出来了,是个须发皆白的老人,慈眉善目的,见到楚战怀抱着小童,立刻道:“还愣着干什么,这孩子都烧成这样了!快去里头!” 他也看出来这高大魁梧的两人不好惹,遂不想惹事,何况小孩子无辜,发热的孩子若不及时救治很有可能把脑子给烧坏。 楚战跟着进去,按照老大夫的指示把玲珑放在了小床上,他耳力很好,清楚地听到隔壁有许多病人因为疼痛所发出的呻|吟声,断断续续,楚战正想再听,却看见老大夫的手伸向了他宝贝小乖乖的衣服,一副要脱她衣服的样子! 啪的一声,他这手劲儿老头子哪里受得了?老大夫险些没被一巴掌拍晕过去!楚战力气大,他还是扶住了床才没跌倒,就听楚战怒吼:“你要对我的孙女做什么?!” 老大夫:…… 他耐着性子跟这看起来就很暴躁的大胡子男人解释:“医者父母心,这孩子烧的已经非常厉害,不仅要退烧,还得退热,我这里有擦身专用的药水,与温水兑好后沾湿布巾擦之,好得快。难不成这位爷,您想看孩子把脑子给烧坏?” 楚战立刻否认:“怎么可能!” 他皱着眉,反正他是不会让一个老头子给自己小孙女擦身子的,“你这没有医女?” 老大夫:…… 这人到底怎么回事? 楚殷立刻道:“父亲你先照顾玲珑,我这就回去带个侍女过来!” 楚战难得给了自己次子一个赞赏的眼神,老大夫无语了半天,温水兑好了药水,看在楚战紧张孩子的份儿上,他也没跟这人计较,细细叮嘱了需要注意的事宜,便又去忙别的了。 很快侍女就来了,她战战兢兢的,还做着梦呢突然被二爷从床上拽起来,一开始还以为是自己要飞上枝头,没想到只是换个地方继续伺候人……楚战见她来,连忙起身让开,却不见楚殷,楚战立时觉得有哪里不对,先前他只顾着担心小孙女,倒是忘了这医馆的诡异之处。 谁家医馆,大半夜生意能这么好?白天从这里经过的时候,他也不曾见过。 654|第五十六片龙鳞(五) 第五十六片龙鳞(五) 这医馆瞧着着实有些奇怪, 这戎州瞧着一片繁荣,若是有这样多的病人, 他该知道才是。楚战关心着玲珑, 一时间不可离去,大约等了半柱香左右, 楚殷回来了。他面色凝重, 与担忧玲珑时是完全不同的状态。父子多年, 楚战立刻就知道这家医馆有古怪, 楚殷来到他身前, 低声道:“父亲, 我们回去说, 玲珑怎么样了?” “大夫说擦了身子再喝下退烧药应该就没事了。”楚战还在怪自己, 他照顾小孩子只是学会了皮毛,虽然偶尔也能给小孙女喂饭穿衣服,可真要比起从小照顾小孙女的万紫跟李氏, 那差的可不是一星半点儿。就好比晚上, 若是万紫李氏带着玲珑睡,一旦她有丝毫不适,她们肯定会第一时间反应过来, 也不会像自己这样耽误了小孙女的病情。 本来因为长子的缘故, 楚战对玲珑就满是愧疚,如今便更是爱怜心疼,恨不得要把她宠到天上去。 一时半会可能是离不开了,但不能让解天明知道, 楚殷便附在楚战耳边轻声将自己方才去打听到的消息说了出来。楚战一听,随即色变,饶是知道此时应该按兵不动,也忍不住咒骂了一句:“这没良心的老东西!” 原来这戎州竟然在半个月前的一个小村庄爆发了瘟疫,一开始是一户农家的猪不知为何不肯进食,终日趴着无精打采,农家人以为是生了病,按照惯例弄了草药灌了下去,结果没几日那猪便死了。对农家来说,哪怕是病死的猪也是值钱的,他们一年到头开不了多少次荤,再加上这猪又是病死的,当时也没人多想,死猪的那户人家就把猪肉便宜卖给了乡亲们。 这一吃下去可不得了,短短数日就有人持续不断低烧恶心,由于只是些小毛病,村民们舍不得花钱去镇上看大夫,就强撑着。又过了几日,有人在田里干活的时候突然晕倒了,浑身上下长出了非常可怕的斑纹,腹部极痛,甚至神智紊乱,这下子村民们才慌起来,但眼下这种病状,来看诊的大夫只看了病人一眼就吓跑了——无他,只因在这个世界,瘟疫、肺结核、高烧……等等,都是无法根治的绝症。 大夫逃走后立刻上报,很快解氏就悄悄派兵将这个小村庄包围住,不管里头还有没染上瘟疫的人,一把火将这个村庄烧了个干干净净,以此来防止瘟疫传染。 但让人没有想到的是,有个小孩子跑了出去,这小孩儿也机灵,知道在戎州是活不下去了,就想着要离开,谁知在城门口便被人拦了下来,因为整个村子的人都死了,这小孩儿却看着活蹦乱跳的,大家便以为他很健康——直到不久后,州衙的人纷纷被感染! 解天明大怒之下本想把这孩子给杀了,可他的女儿却提出一个特别走险的计策。 戎州与并州素来不和,倘若让并州楚氏得知戎州瘟疫,必定会派兵前来攻打,而他们决不能将这个消息泄露出去,与其为人所制,倒不如先发制人,以投诚为名义将楚战骗来,那小孩儿不知为何,虽然感染了瘟疫却始终没死,且外表看起来也是正常小孩儿的模样,只是皮肤显得极为苍白,到时候只要用他的贴身衣物跟楚战的掺到一起,用不了多久,楚战定会得患瘟疫,他们也可以趁机吞并并州,从而解除目前的困境。 楚氏长子已死,楚战再没了,并州必定是群龙无首,到时候便可不费一兵一卒取下并州,还能遮掩戎州瘟疫一事,只是要委屈了解天明,要他在楚战面前好声好语的说话。 该说解天明不愧是谢袅袅的父亲么?这样拿两州百万百姓性命不当回事的想法,父女俩倒是打的同样的算盘——只要能成就大事,谁管里头的细节? 如果玲珑没有来,那么这个计策的确是成功了,这也正是系统所说,千百年后人类的史书上将谢袅袅称之为智多而近妖的神女的起源。楚战回到并州后发觉自己被染上了瘟疫,立刻明白了是戎州解氏的阴谋,只恨自己没有识破这下作的手段,平白着了道儿,还要把性命给丢在这里。 他深知不能将瘟疫传染出去,便自刎而死,死前留下遗言,要儿子们将他的尸体烧成灰烬,埋于地下。 楚战一死,陪同他前去戎州的楚殷也出现了相同的症状,他的妻子吓得立刻回了娘家再也没回来,戎州解氏趁机攻打,楚三爷楚五爷在这一场血战中尽数战死,只剩下个不着调的楚四爷。他虽然事事无成,却有并州楚氏风骨。解氏父女想要招安他,他宁可自尽,也不肯做解氏走狗。 就这样,并州楚氏分崩离析,戎州解氏取而代之。后来谢天明病死,谢袅袅以一女之力接管了解家,那些不肯服从她管教的老古板都叫她狠狠收拾了一番,最终闯出了名堂,留下赫赫威名,甚至千百年后的人类都在感慨这么一位女枭雄。 但现在,并州有瘟疫一事,叫楚战父子得知了。 解氏父女现在还不知道,这场瘟疫并不像他们想象中的那样简单,在他们不知道的时候,已经有许多人被感染。当然,在最初期的时候病情还是可以遏制的,只要人们不要对瘟疫谈之色变,一旦发热便及时就医,就还有活下去的机会。然而各大医馆都得到了解氏的命令,一旦有类似患者出现,立刻派人报官! 可医者父母心,世上的好人总是比坏人要多。医馆的大夫们私下达成了共识,每个深夜到凌晨都会为出现类似症状的病人诊治,毕竟发热也有可能是单纯的受寒,并不能与瘟疫一概而论。 此外,每个夜里巡视的差役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生意“好得惊人”的医馆视而不见。这些平凡又普通的人,一辈子都不会在史书上留下痕迹,却个个都是仁心仁德的大英雄。 一开始听说新来的小女孩发高热,老大夫还吓了一跳,后来确认是风寒,这才松了口气。 楚战看着小孙女被喂下一整碗汤药,那味儿苦的呀,他没喝都觉得刺鼻。偏偏小乖乖很温顺的喝了,只是喝完后哼哼唧唧的伸着两只肉奶奶的胳膊要抱抱,而且不肯在床上睡,必须楚战抱着睡。抱着睡也就算了,他还不能静止不动,必须抱着她来来回回的走,这样她才不哭。 要不是真知道小家伙生了病,楚战一定以为她是在捉弄自己。这说起来都是他的错,他抱着玲珑不停地走不停地哄,她眼角还挂着可怜的泪珠,肉嘟嘟的小脸蛋枕在楚战肩头,一副委屈小宝宝的模样——她当然委屈了,如果不是因为楚战,她会被喂了一碗苦哈哈完全不好喝的药吗?! 短时间内她是绝不会被哄好的! 楚殷摸了摸玲珑的额头,高兴道:“烧退了。” 楚战这人虽然暴躁,但冷静下来的时候还是挺讲理的,他想起自己先前踹人家小药童那一跟头,可真是无妄之灾,赶紧示意楚殷给钱,然后跟老大夫打了声照顾,便离开了。 从始至终,都没有人知道他们父子俩离开过又回来。 第二天一早玲珑基本就好的差不多了,除了看起来有点点疲倦,总是要人抱着。楚战没有空就楚殷抱,楚殷要是也没有空,她就在父子俩的亲兵队里挑长得好看英姿勃发的大哥哥,反正就是一定要人抱。 除了让人抱之外玲珑一点都不闹腾,吃饭睡觉都很乖巧,照顾她反倒成了亲兵们最想抢的活儿…… 楚战先前派人去打听,没有确切目标,解氏父女又做了完全的准备,自然是一无所获,这回有了目标,得到的消息也越来越耸人听闻。 一开始他还以为只是戎州闹了瘟疫,这样的话楚战也能理解为什么解天明会提出归顺,但很快地,当消息一个一个传回来时,楚战就不这么认为了。 尤其是当他得知解天明屠戮了整个村子,一个活口都没留之后! 那个村子足足有近千人,感染之人只有其中一小部分,且还有一部分有感染迹象的人,只要发现的早,尚有救治机会。而解天明居然一把火就都烧了?那是他的子民!说实话,解天明做出这样的事,便是他真心归顺,楚战也绝不会用他。不过两人是老对头了,楚战对解天明还是有些了解的,这个家伙做事犹豫不决,也因此失去过很多次机会,这样干脆利落的屠村,楚战认为不一定是解天明的手笔。 倒是解天明的那个女儿,绝非池中物。 楚战自己光明磊落,把自己的几个儿子也教成了这种性格,因为瘟疫便屠村不在乎是否有无辜村民的事,并州楚氏绝做不出来! 楚氏与并州百姓共进退! 既然戎州是这么个情况,解天明主动归顺的提议就有待商榷了,那人对着他就没有心悦诚服过,既然如此,又怎会甘愿把偌大一个戎州拱手相让?说是因为瘟疫,楚战是不相信的。 可要说解天明老小子憋着什么坏,那他肯定信! 655|第五十六片龙鳞(六) 第五十六片龙鳞(六) 在楚战心里头, 解天明是个满肚子坏水的老小子,两人是多年老对头, 对方想弄死他他也能理解, 可他万万想不到会是这种方式! 得知戎州瘟疫一事后,楚战便命人仔细检查日常衣食住行, 务必要无一遗漏。果然, 负责浣衣的婆子被查出了问题。她怕是没想到有人暗中盯着自己, 竟在给楚战清洗衣物时, 将一件幼童小衣掺入其中! 被抓获后她还狡辩说自己是把小孙子的衣服给带来了, 楚殷便立刻让人去将她的小孙子带来, 再把这件小衣穿上, 看看到底合不合身。 那婆子立时变了脸色, 这才从她口中问出这小衣乃是上头的人交给她的,要她在给楚战浣衣时一起洗净,否则便要杀了她全家。她也不知这小衣从何而来, 只是全家人性命都掌控在他人手中, 不得不屈服而已。 然而楚战经历了医馆一事,当下便觉得此事不简单,便让人在不触碰小衣的情况下将其收起, 到了晚上再去医馆给大夫看看, 只半真半假地说自己颇有家产引人暗害,不知道这小衣有什么蹊跷,所以请大夫给看一看。 大夫见了登时破口大骂起来:“这是何等歹毒之人!肚肠良心难道被狗吃了不成?!这是感染瘟疫之人穿过的衣裳,上面还有伤口崩裂的脓汁, 到底是何人如此歹毒!我......” 他还要再骂,却突然被面前之人冰冷的脸色给吓到,瞬间噤声,心里顿时犯上嘀咕,寻思着这位是什么来头,竟有这般强势的威压?方才他差点儿腿脚不稳跪了下去...... 楚战万万没想到解天明那老小子会这样算计他,但出乎意料的是,他并没有发怒,反而表现的格外冷静,冷静的玲珑都觉得他是不是吃错了药。 有了缺口,剩下的事情就好打听多了,经过层层剥丝抽茧,楚战方得知那被解天明屠戮的村子居然还有一个活口,甚至于这件被用来害他的小衣,也有极大可能性是那孩子的! 楚战虽为人暴躁,却甚少迁怒,这又不是那孩子的错,归根结底都得怪解天明下手太狠太不留情,而且经过探子打听,那孩子正被关押在府衙地牢——迄今未死! 瘟疫传播速度极快,几乎无法避免,如果初期没有察觉并得到治疗,那便是必死的命!可这幸存的孩子到现在都还没死,楚战觉得这其中一定有什么没有被察觉的东西。 这也许也是到现在解天明父女都没有杀掉这小孩的原因。 他私下里与楚殷商量了些事,首先要把地牢里的那孩子带出来让大夫看一看,虽然这是戎州,可楚战做不到眼睁睁看着无辜百姓感染瘟疫。至于大夫,那位仁心仁德的老大夫就很不错,医术高明又守口如瓶,没看小乖乖喝了他一碗药睡了一觉后第二日就活蹦乱跳了吗? 得亏玲珑没在意他在想什么,否则非又要闹上一通。她不好起来难道要继续喝药吗?那药又不甚好喝! 其次,解天明如此歹毒算计,楚战不是那种叫人欺负了不还手的人,他是必定要报复回来的! 最后,此番前来戎州是为了解天明归顺,既然对方佛口蛇心别有所图,那倒不如将计就计。 “想算计老子,那也得他有那个命!” 楚战气势十足地说。 正坐在他健壮大腿上玩玩具的玲珑听了,抬起头意味深长地看了他一眼,楚战丝毫不觉,还以为小孙女是在给自己卖萌,哈哈大笑着捧起她小嫩脸啾了一口:“小乖乖等着,阿翁给你把戎州打下来当嫁妆!” 玲珑的反应是面无表情地揉了揉脸,偏偏她生得玉雪可爱,做出这样的表情非但不让人感觉被冒犯,甚至还让人萌的肝儿颤。楚战是如此,楚殷也是如此。 他们心中已经有了防备,自然就不会让解天明得手。那婆子被他们又放了回去,只是对解天明那边说已经得手,是以翌日再见解天明,对方已经掩饰不住满心喜悦兴奋,俨然将往日的心腹大患楚战看作一个死人,言谈举止间都毫无尊敬可言。 楚战心里冷笑,面上却还是一副不拘小节的样子,只是把酒时很自然道:“我来戎州已有数日,也该回去了,不知贤弟打算何时正式归顺我并州楚氏?” 解天明端着茶盏的手一顿,随即笑道:“不急、不急。你我二人把酒言欢,戎州便是愚弟的投名状,楚兄大可放心。” 这是要打拖字诀了,一来二去拖到楚战被感染也就是了。到时候无论楚战自己还是他的儿子们都将束手无策,谁叫这是瘟疫呢? 不过他脖子这会儿有些痒,可能是昨儿晚上叫蚊虫给咬了,解天明便没有放在心上,转移话题问道:“今儿个怎么不见贤侄?” 两个各有心思的人在这儿打太极,楚战笑道:“带孩子出去玩儿了。” “阿翁!” 说人人到,随着奶声奶气的呼唤,楚殷抱着玲珑出现在厅前,玲珑一手拿着糖葫芦一手拿着糖人,甜腻腻地要求:“二叔我要下来。” 楚殷看着面前足有她小人儿大半高的门槛陷入沉思,但小姑娘一再要求,他只好同意。 翻越门槛无比艰难的玲珑好在还是成功了,她抓着手里的好吃的朝楚战跑去,活脱脱一个撒娇卖萌的小娃娃模样,看得解天明心中愈发不屑,轻敌便要落败,他会努力在楚战死前教会他这个道理的。 于是伸出手逗逗玲珑:“小乖乖,解阿翁抱抱你可好?” 此时解天明心情是真的好,一切都在按照他想象中那样发生,更何况楚战老匹夫的孙女儿确实可爱,楚氏若是没了,他倒是可以考虑考虑替他照顾这个孩子。 玲珑看着眼前摊开的手,一扭头躲到了楚战身后,拉着他的衣角警觉地望,手上的糖水粘了楚战一身......他也不生气,把玲珑抱到自己腿上,又把她心爱的糖葫芦接过来,微微笑着说:“贤弟见谅,我这孙女儿最是怕生,非亲近的人不让碰的,望你不要跟个孩子计较。” 解天明干笑:“当然,当然。” 心里却怒骂楚战拿个小孩子给自己下马威!否则这么点大的孩子懂什么?!还不都是下人教的! 而楚战则觉得孙女儿就是自己的小福星,无论是因为发热得知戎州瘟疫,还是她率先不喜欢那个主动接近她的浣衣婆子从而让人瞧出破绽,总之她为他带来的都是好运,此番若非带了小乖乖来,楚战估计自己就算活着回去也得留下半条命。 玲珑依偎在楚战怀里啃糖葫芦,还想把糊满口水被她吃掉糖衣的山楂塞进楚战嘴里作为报复,楚战万般痛苦的张开了嘴,囫囵嚼了几下就吞了,看得楚殷不免生出幸灾乐祸感——天底下敢这么对他父亲的,也就小侄女一个了,偏偏你还不能生气。 解天明忍了又忍,若不是想看楚战得知真相痛苦不已的模样,他才不会这样跟他浪费时间,当下便又安抚了楚战几句,再次表明自己忠心,楚战满口应了,他也不觉有诈,毕竟戎州确确实实是富庶,像楚战这种人怎么可能会不想要呢? 送走了解天明,楚战方冷笑,然后在看到又一颗被啃的面目全非的山楂后,堂堂楚氏一族尊上,无数能人追随的主公,他,沉默了。 第二日,戎州城中突然流传起他们尊上要率领戎州全部将士及百姓归顺并州楚氏的消息,这个流言以极其快速的趋势分布开来,仅半天时间,便已满城风雨,无数人议论纷纷——这是真的吗?为何尊上突然就要归顺?归顺后他们还能像是往常一样平安生活吗? 很快就有去过并州的人现身说法,说并州百姓安居乐业,过得比他们戎州人还好哩!尤其是并州楚氏尊上,爱民如子,励精图治,是响当当的大人物,对待俘虏也很是优待,如果能归顺还好呢!并州那边的盐巴跟粮食对外界而言一直供不应求,可以说并州就是天下最大的粮仓。而他们戎州虽然也有钱,却大多是宝石矿山,战乱年间哪里比得上实打实的粮食呀!反正归顺的话是绝不会挨饿的! 那些个感染瘟疫不敢说只能偷偷诊治的人似乎也看到了希望,等解天明父女察觉了,他即将率领戎州军民归顺楚战的消息已是人尽皆知。这时若是反悔,那就要丢大人了! “......父亲莫慌。”解袅袅冷静地说,“此事咱们也并非手足无措。” “我儿何出此言?” “倒是让我没想到楚战会这么做,这与他的性格颇为矛盾。不过既然他想要戎州,咱们给了便是。” 解天明惊呆了,不敢相信听到了什么......解袅袅提醒他:“父亲难道忘了,楚战活不了多久了?依女儿看,咱们将戎州给他,再差人送他回并州,如此拖上几天,楚战定然病死半途,那就不算是咱们食言了。” 656|第五十六片龙鳞(七) 第五十六片龙鳞(七) 解天明左思右想, 觉得女儿这个提议勉强可行,确实也是现在最有效的方法了。只是等一段时间而已, 说不得楚战还没来得及回到并州便在半途暴毙, 到时并州还不是他掌中物? 于是第二日,他便主动找上楚战, 表明不日便奉楚战为主公, 并将这个消息昭告戎州百姓, 以显示自己的心悦诚服。 不管楚战心里信不信, 至少面上他是信的。可怜解天明一世英名, 便将祖宗攒下来的数十年基业尽数拱手让人!不仅如此, 为了表达自己的真诚, 他还特意派人去百姓间敲锣打鼓言明此事, 这让本来还不是很确定的百姓们彻底相信了,连尊上都说了要归顺并州,那还能有假? 可以说现在解天明父女最期待的就是楚战病发, 到时候他们就有名正言顺的理由去到并州, 反手就能将并州拿下,从而成就大业! 楚战的一举一动也的确都在他们的掌握中。 百姓们得知戎州即将归顺并州后,又担心又期待。担心地是听说并州尊上性情暴躁还会吃人, 而他们戎州尊上虽然也没有多好, 但至少不吃小孩儿的......期待则是那些说着并州有多好的人,吃饱穿暖安居乐业不怕生病......简直是只有梦里才会出现的事! 很多时候,一个谎言说久了,对无意中听到的人来说, 就会成真。 比如现在人们已经习惯在干了一天的活计,晚上吃了饭后坐在门口,家家户户一起幻想并州是什么模样。听说并州的姑娘们都能自己挑选夫婿,抛头露面也没人会说什么,甚至于并州还有女官!听说并州的百姓个个白白胖胖,一日三餐都有大米饭吃!听说并州的年轻小伙儿长得特别好...... 但凡谁去过并州,或是道听途说来了些与并州有关的消息,乡亲们总是很好奇也很激动,他们都想知道自己即将侍奉的尊上是什么样的人,听说并州每三年免除一次赋税后,一个个惊的嘴巴都合不拢了! 而解天明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他自己说的要把戎州给楚战,外面百姓就是传的再轰轰烈烈,也是他自找的。别说镇压了,他都不能派人出去稍微制止。要是让他知道是谁给戎州百姓画了那么大一块饼——人人都有地种顿顿都吃大米饭女子也能读书做官......他一定要对方死得很难看! 这其中自然少不了楚家人的推波助澜。他们的探子个个翘舌善变,最擅长跟人打交道,说话感染力还强,淳朴的百姓们怎么会知道他们有多鸡贼?反正美好的并州已经描述给他们看了,顺便还要洗一洗尊上那暴躁易怒的性子,硬是把楚战说成了面冷心热仁心仁德的英明主公,这探子们嘴皮子还利索,说起八卦跟说故事似的,大家都爱听!这样一传十,十传百,待到楚战离开,解天明想要控制舆论已是来不及。 楚战走时,令所有探子都留在戎州,继续把这把火给烧起来。 虽然解天明也有些奇怪楚战怎么这么轻易就走了,但对方能走人那当然是好事,总不能真让楚战在戎州死了吧?到时候他的那几个儿子还不跟发了疯一样! 他不知道的是,楚战坐着马车离开时,里头多了两个人。一个是那慈眉善目的老大夫,另一个则是他命人以偷龙换凤之计带出来的人——也就是那件小衣的主人。 老大夫瞧见男孩第一眼就吓到了!楚战见他两腿打摆子便威胁道:“要命就把他给我治好,不然老子要了你的命!” 一副凶神恶煞的恶霸样子。老大夫不知道他身份,还以为是附近的山匪,抓自己大概是为了给人看病的,估摸着就是眼前这个皮肤白的诡异的小男孩。 小男孩缩在马车的凳子下不肯出来,始终戒备地盯着眼前两个一看就“不坏好意”的大人! 玲珑坐在楚战怀里歪歪小脑袋:“阿翁,咱们什么时候到家呀?” 奶呼呼的问话让楚战忍不住笑了,他这一笑可真是吓人,饶是楚二爷都打了个机灵,险些以为是自己看错了,不过小侄女乖巧可爱,父亲这样倒也不是不能理解。 小侄女这魅力太可怕了,楚殷自认为是极其自律之人,可抱着这小姑娘到处看看玩玩,没过多久就忘了时间,几乎是她要啥就给啥,根本不会拒绝。 偏偏就是这样,楚殷还是手痒的想抱呢! 他的一双儿女他都没怎么抱过,常年征战在外,连看孩子的时间都没有,更别提是抱跟教导了。也因此那一双儿女被妻子教的不好,如今儿子被打包丢进军营,女儿也给换了正直的新先生,必然不能让他们以这样的性子过一辈子,那绝对是害人害己。 玲珑好奇地看着凳子下面的小男孩,他瘦的跟个小猴子一样,浑身上下没几两肉,肋骨都凸出来了,可见先前在戎州地牢里的日子过得不算好。 楚战根本不是那种会跟小孩子沟通的人,但当着小孙女的面他又不想暴露自己蛮横的一面,想了想,把楚殷叫来,再把玲珑塞给他,自己留马车里跟大夫一起收拾这臭小子。 玲珑被楚殷一把抱到马上,一点儿都不怕,还笑得十分开心,看得楚殷眼神不禁柔软起来,大手虚虚环着防止她掉下去。那两只胖乎乎的小短腿儿一晃一晃的别提多逗人,饶是楚殷也觉得这孩子长得实在是好,长兄跟嫂子生得也好,可是跟小侄女比起来就有些不够看了,真不知道这孩子是怎么长的。 “二叔。”玲珑软软地喊,“阿翁会欺负那个小哥哥吗?” 楚殷迟钝了两秒才意识到玲珑口中的小哥哥是谁。他想想自己父亲那脾气,会不会欺负什么的......那谁知道呢?三秒钟后他决定对小侄女说一个善意的谎言:“不会的,你阿翁是讲道理的人。” 对没错,他父亲就是那种讲道理的混人。 玲珑信不信呢?反正她是点头表示相信了。很快她就快乐起来,抓着马儿细滑的鬃毛咯咯笑着要楚二爷再骑快些,完全忘了马车里还有个小可怜反正人也不是她救的,活不活得下去与她无关。 小孙女一走,楚战就不再掩饰。饶他知道凳子下这小猴儿命运多舛很是无辜,却怎么也不会哄小孩,那孩子也倔强,不管楚战威逼利诱软硬兼施,他都一语不发抱着膝盖藏在凳子下,只有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死水一般,连眼珠子都不动一下。 楚战气得跳脚,那孩子却不怕,只抱腿藏着,最后叫楚战粗鲁地从凳子下抓了出来,扯了条腰带把人捆得严严实实,不然这小狼崽子还想抓他踹他挠他呢! 他手上带着手套,与男孩接触也不怕,楚战认为生死有命富贵在天,他对他自己的命向来不是特别看重,拿来打赌都无所谓。 “老子是救你,懂吗?救你!” 小孩顿了一下就继续挣扎,楚战几乎要气急败坏了,他把被捆成小粽子的小孩丢在软榻上,这样老大夫才能仔仔细细地看病。 半晌后老大夫收回了手,奇道:“这孩子分明已是感染了瘟疫,为何却......” 他一时也说不上来,只知道这孩子是十分奇怪的,忍不住问:“乖孩子,你可知道你自己身体上的特殊?” 兴许就是这种特殊才让这孩子从那恐怖的屠戮一夜中逃走,也正是因为他很特殊,所以解氏才一直没有动他,而是将他关了起来。 小孩不答话,一双漆黑无神的眼睛毫无波澜,他明明是听到楚战跟老大夫说的话了,但他并不想回应。 他已经不相信任何人了。 村子里最开始有人生病的时候,他相信村长,后来他相信更大的官儿,相信解氏,甚至天真的以为他们会被拯救——但后来他明白那不可能,平民的性命在这些权贵眼中,不过是蝼蚁,不值一提。 楚战是真拿这小孩没办法,老大夫撸起小孩袖子,上面密密麻麻都是些细小的伤口,有些是因为瘟疫病变流脓的,有些则是细细的刀伤......这孩子身体的秘密肯定也被解氏看破,所以才千方百计瞒着不让他人知道。不过......一想起孩子已经被自己带走,到时候解天明竹篮打水一场空的情景,楚战的心情立刻美妙起来。 他就是这种性格,谁让他不痛快他能记一百年,然后在对方倒霉的时候肆无忌惮的嘲笑。 他对着小孩儿不耐烦极了,对着玲珑却是另外一副面孔,玲珑被他抱回来时还时不时看向小孩儿,小孩儿却不跟玲珑对视,安静而死寂。 玲珑试探着朝他伸出手,楚战一惊,怕小猴儿伤到他小孙女,毕竟这小崽子不好惹,谁知玲珑的小胳膊伸出去了,对方非但没有伤玲珑,还往里面又缩了缩。 657|第五十六片龙鳞(八) 第五十六片龙鳞(八) 玲珑伸出手却没能碰到那孩子, 她并没有生气,想了想, 打开自己的小包包, 从里头掏出一块用油纸包起来的肉干,打开了给小孩儿丢了过去。就丢在他面前, 触手可及。 小孩儿许久没吃饭了, 他看着肉干, 咽了咽口水。玲珑给了他肉干就翻滚进楚战怀中打了个呵欠, 楚战本不想让她与小孩儿坐同一辆马车, 但老大夫却说这孩子体质神奇, 只要不触碰到他的体/液, 就不会被感染, 而他破烂伤口处之所以迟迟不好,也正是因为有人不愿意让他好,刻意维持着他的“毒性”。 这实在是太残忍了, 用脚趾头想都知道是谁干的。 座位底下的小孩儿一直没反应, 但他再傻应该也明白自己是从解天明手里逃出来了,这些人给他看病喂药还给他东西吃,虽然不知道他们有什么目的, 难道还能比在戎州的时候更差吗?他身上又有什么东西是值得旁人利用的?能活下去已经很不容易了。 此时此刻, 小孩儿心中充满了对戎州的恨。他恨那些官官相护的畜生,恨下令屠戮他们全村的解天明,恨那些无情斩杀他爹娘兄长的官兵......曾经他有多么爱着这片故土,如今就有多么恨它。 不管是谁, 只要能让他报仇,他做什么都愿意! 楚战看到了他眼底的光,嗤笑道:“小狼崽子。” 不过这样凶神恶煞的,总比死水一潭看得顺眼些。 怀里熟睡的小孙女动了下,楚战连忙收敛气势轻轻拍拍她的背,玲珑又蹭了蹭楚战温暖粗糙的掌心,把小脸儿搁在上头继续睡了。她这样小小的,脸蛋儿还没有楚战一只手掌大呢! 这一路回到并州都是畅通无阻,小孩儿也不再像一开始那样抗拒老大夫接近,他得知楚战是谁后主动找到他,扑通一声跪在地上,一双黑漆漆的眼睛闪烁着死寂又热烈的光:“......求您助我报仇!” 楚战没想到这小孩儿小小年纪就能屈能伸,要知道许多大人都做不到他这样,但也有意为难他:“你要我助你,总得给我个理由,商人尚且不做赔本买卖,何况是我?” 小孩儿仰着头一脸倔强坚定:“我会比解天明更厉害!” 楚战叫他逗乐了:“大话人人会说,可不算什么本事。” 小孩儿急了,他岁数也不大,满打满算今年也才七岁,家里人正准备送他去书院读书,村子便遭了灾祸,楚战说的其实也不错,他的确没有什么本事,只有一颗被仇恨控制的心罢了。 楚战已是一方枭雄,自己能为他提供什么呢?何况他虽在牢里也听说了,解天明要率领整个戎州归顺并州,楚战为何要因为一个自己便杀解天明? 没等小孩儿绝望,楚战又道:“你说你要报仇,严格说起来,你其实已经算是报了仇了。” 小孩儿听不懂,雾蒙蒙的眼睛看着楚战。这眼神莫名和小孙女卖萌时有些像,只是没有那种天真,显得格外深沉。楚战难得起了怜惜之意,轻声道:“解天明感染瘟疫,你又被我带走,他怕是活不久了。” 什么?! 楚战把这小孩儿摆在一个对等的角度与他对话,告诉他,想要报仇不是不可以,但轻率盲目的仇恨不会给他带来任何好处,只会让他拘泥于牢笼之中。如果想要报仇,他必须变得更强,仇恨也许能够激励一个人,却永远无法真正让人长大。 小孩儿还太小了,不是很懂楚战是什么意思,楚战伸手本想揉一把他的头,然后尴尬收回,这娃儿还没洗干净呢,他弄脏手还怎么哄着小孙女睡觉呀? “你要是愿意,日后就跟在我身边,若是不愿意......也得等我弄明白你身上的问题再说。你这样的到处乱跑,只会让更多无辜的百姓伤亡。” 系统感慨道,[这可真是个行走的化学武器啊!] 玲珑继续睡觉,它继续喋喋不休,[宿主你知不知道这娃儿是谁?] 反正不用玲珑回答它自问自答也挺有乐趣的,[他可是这个世界真正的气运之女的忠犬!能够为其付出生命的那种!就因为对方救了他!不过现在宿主才算是他的救命恩人,真是占了大便宜啊!宿主你高不高兴?] 玲珑懒洋洋道:“有他没他,我都一样活。” 多一个少一个,气运之子气运之女什么的,在她这儿啥都不算。 系统沉默了。它忘了它家宿主跟别人不一样,她本身就是最大的金手指。 不过它很快又兴致勃勃起来:[那宿主你想听我讲讲他的故事吗!你不好奇戎州解氏是怎样崩塌的吗?而解氏崩塌后解袅袅又是如何幸存并且成为后世人人称颂的神女的?还有气运之女,说起来这气运之女跟宿主你还有些关系呢......] 巴拉巴拉巴拉......玲珑觉得它吵死了,她反正就是趴着也不说话,宿主还以为她在听,就继续叽叽喳喳:[宿主你还记得楚骁的妻子,也就是你这个身份的生母吗?] 玲珑漫不经心地嗯了一声。 [历史记载她在与楚骁和离后很快就又嫁了人,生下了个小女儿,也就是宿主你同母异父的妹妹,只比你小两岁!小忠犬被解氏关押在地牢,解氏占领并州后一直没有杀他,而是根据他奇怪的体质当作武器,直到被你那同父异母的妹妹给破解......此后她就展现了男人都没有的才能,救出了小忠犬,收服了解袅袅,此后一路青云直上,直到做了女帝!] 系统的声音都变得慷慨激昂起来,正说的口沫横飞呢,却怎么也得不到宿主的回应,它一瞧,宿主早睡了...... 合着它说了这么一大堆重要的事,她一个字儿也没听进去呢...... 玲珑一觉睡醒,小孩儿已经不在马车里了,楚战看着小孙女水汪汪的大眼睛,跟她解释说小哥哥因为身体不舒服已经去了另外一辆马车,跟大夫爷爷在一起。 玲珑点点头表示知道:“我可以去看看他吗?” 楚战其实很犹豫,他搞不懂小孙女为何对那小屁孩儿这么感兴趣,难道那么点大的小孩儿很有吸引力?他想了想,哄着玲珑说:“不好哦,小哥哥生病呢,你要是过去了也被传染了,阿翁可是会哭的。” 他还刻意做出一副泫然欲泣的样子来,说实话有点辣眼睛,但现场只有玲珑看到,楚战也就放飞自我了。 她别开眼睛拒绝继续看他,噘起小嘴儿。 ......大概过了十秒钟,楚战顶不住了:“好好好去去去,但只许看一眼,就一眼!” 方才还委屈巴巴的小孙女瞬间破涕为笑,楚战立马知道自己被套路了,但还能怎么办呢,谁能抵抗得了小姑娘的卖萌撒娇?她皱一皱眉毛哭一哭鼻子,他只想把天上的星星都摘给她玩。 因着已出了解氏地盘,楚战便不再遮掩小孩儿的踪迹,直接让人又备了一辆马车,怕小孩儿不听话,还给配了几个膘肥体壮的将士,全副武装,专门听从老大夫的吩咐收拾小孩儿的,不然老大夫那老胳膊老腿可禁不起折腾,万一给弄个骨折什么的,说不得还得再备一辆马车。 楚战不给玲珑太靠近,因为老大夫给小孩儿抹了一身绿油油的草药,看着难看不说,还臭不可闻。 活脱脱一只小绿猴儿。 小孩儿把楚战的话听进去了,老大夫摆弄他时他就没怎么挣扎,被抹了臭药也一声不吭,他的一举一动都有人回禀楚战,楚战觉得这小孩儿性情坚毅,日后说不得是有大造化的,他本是爱才之人,不拘小节,小孩儿年纪小在他看来不是问题,小,才更有发展空间。 玲珑就被他抱着站在车窗那里,小孩儿呆坐马车看老大夫捣药,蓦然车帘被掀开,一双又黑又亮的大眼睛看了进来。没有厌恶没有嫌弃,只有满满的好奇。他在村子里长大,大家都说村长家的花儿长得最好,水灵灵的一看就不像乡下人,可小孩儿却觉得这个小妹妹长得才叫好,一看便是人间富贵花,只可远观,与自己是两个世界的人。倘若不是此番惊变,像他这样的人,也许一生都没有遇到她的资格。 [唉,宿主,其实你们命中本该有一次相遇的,不过你这蝴蝶翅膀扇的太厉害,一切都面目全非了。] 玲珑难得问了一句:“怎么说?” 能得到宿主一句问话那可真不容易,系统立刻激动起来:[是这样的!按照本来都轨迹,楚战死后楚家分崩离析,你也被二夫人转手卖了出去沦落风尘。多年后便与他有一面之缘。不过那时候他是女帝的小忠犬,你是被人拍卖的花魁......] 说到后头声音越来越小,俨然是不敢往下说了,毕竟是同母所出的姐妹,结局对比也太惨烈了些...... 玲珑:“那真是谢谢你告诉我了。” 658|第五十六片龙鳞(九) 第五十六片龙鳞(九) 饶是向来没什么眼色的系统, 这会儿也不敢顺着心意对玲珑来上一句不客气。它心虚地缩了缩根本不存在的脖子,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么害怕宿主, 明明是自己要绑定的, 可是绑定后却始终处于下风,不仅如此, 她稍微不开心, 它就觉得天要塌了。 玲珑顺势把小脑袋搁在楚战肩头, 一副累了的样子, 楚战轻柔地拍拍她的背, 跟老大夫打了声招呼, 抱着小孙女离开。 三日后, 他们即将抵达并州, 而远在戎州的解天明终于察觉到了不对劲——派出去的探子非但没有传回楚战感染瘟疫的消息,甚至去了一批没一批,这不得不让他怀疑楚战是否欺骗了自己。还有那个失踪的小孩儿……也许这一次, 女儿的计策不再像之前那样周详, 这其中破绽着实不少,光是想,解天明心中便生出了不祥的预感, 他放下手中书简, 准备叫人进来,结果起身的一瞬间头晕眼花,看不清面前事物,直接栽倒在地, 不省人事。 解袅袅也在翘首期盼探子们的消息,按照她的计算,这会儿楚战也差不多要病发了。她是女子,很多时候不能像男子那样到处走动,因此解袅袅更喜欢研究与推测别人的性格,楚战便是她研究的对象之一,此人责任心极强,根据解袅袅对他的了解,楚战一旦得知自己患了无解的瘟疫,必定不会选择回到并州,而他的儿子们个个重情重义,人一旦太重感情,就有了弱点。 找准弱点,便能成就大业。 可等了许久,这消息总是不来,饶是胜券在握的解袅袅也不由奇怪。这时侍女慌慌张张跑进来:“姑娘!姑娘不好了!尊上、尊上他病了!” 解袅袅一惊! 父亲的身体没人比她更清楚,只要不受伤,好端端的再活个几十年不是问题,怎么会生病?! 她立刻起身,“请过大夫了么?父亲怎么样了?” 侍女答道:“府里已经派人去请了,尊上现在还昏迷不醒。” 解袅袅心底咯噔一下,她太了解自己的族人,父亲一生只得自己一女,亦有将戎州大业传承于自己的意思,族人大都不能对她服气。她本想借这个机会拿下并州证明自己,可父亲突然生病让解袅袅有些发慌,总觉得有什么稳操胜券的事从指缝中溜的一丝不剩。 大夫到了之后给解天明诊脉,解袅袅擅察言观色,瞬间看出大夫表情变了。她摒退左右,问:“你大可直言,我父亲生得是什么病?” 大夫嘴唇哆嗦了两下,扑通一声给解袅袅跪下:“姑娘饶命!在下才疏学浅,实在是无能为力……尊上、尊上这是染了瘟疫!” 什么?! 解袅袅大惊:“这怎么可能?!” 她娇生惯养,虽自幼饱读诗书,却很少出门,大多是纸上谈兵,也因此对于旁人的生命不是那么在意,屠村对她而言,不过是一个数字。 都说瘟疫可怕,但解袅袅并未亲眼见过感染瘟疫的人是什么样子。她看向床上烧得满脸通红甚至皮肤上开始隐隐出现斑点的父亲,心下恐惧,情不自禁后退了两步,随即觉得自己太过卑劣,居然连父亲都不敢接近,便强忍着恐惧问:“父亲可还有治?” 大夫胆怯地摇摇头,“在下无能为力……尊上感染已久,只是不知为何这瘟疫潜伏期这样长,前段时间完全不察,却在临了彻底爆发。” 他说的话太熟悉,解袅袅立刻想起她与父亲派去研究地牢里那小孩儿的人传回来的消息。他们用小孩儿的体|液做感染源,又以活人做实验,得出的结论与这大夫说得完全一致! 那孩子身上不知曾发生过什么,也不知是否有过奇遇,总之他感染了瘟疫却活了下来,身体却变成了一个移动的感染源,可只要不触碰到他的体|液,他便是安全的。且即便触碰到了,潜伏期也非常长,恰好就是楚战从戎州离开到达并州之前,定会爆发。 可现在这瘟疫却爆发在父亲身上……解袅袅再傻也知道他们父女俩是被人将计就计了,他们想要害楚战,楚战早早察觉,先下手为强,怪不得探子们始终没有消息传来,楚战根本就没有感染,感染的是她的父亲解天明! 此时的解袅袅还太过弱小,失去了父亲的庇护,她完全无法与族人抗衡,那些个倚老卖老的家伙,联合起来想对付她一个弱女子简直不要太容易,父亲不能死,父亲一定不能死! 解袅袅当机立断,命人将大夫扣押,便让他住在府中为解天明医治,不得回去医馆,同时勒令下人们守口如瓶,谁都不许把尊上生病的消息透露出去,如此先稳住局势,其他的之后再说。 但世上哪有不透风的墙,解天明一倒下便没能起来,这瘟疫来势汹汹,且极其容易感染,解袅袅作为亲女都不敢太过靠近,门客们久不见尊上,自然心有怀疑,瞒是别想瞒住的! 解袅袅登时焦头烂额,解天明偶有清醒,时机都非常短,她深知决不能让人知道父亲得的是什么病,只推说是急症,需要好生休养,奈何此时的她还不是那个不费兵卒拿下并州为人追捧的她,族人们并不服她,解袅袅没有办法,她可不是会以德报怨的人,父亲的身体明显是好不了了,她心中迅速有了取舍。 与其让解氏一族其他人掌控戎州,倒不如做个人情真正归顺楚战,她一个弱女子,相信楚战也不会拿她怎么样。楚战其人虽然恶名远播,解袅袅却觉得他并非好杀之人,否则不会那样宠爱一个小孩子。戎州归顺楚战,她有谋略有胆识,尚有出头之日,可若是落到族人手中,她绝落不着好! 于是解袅袅立刻修书一封令人连夜送去并州,希望楚战能在父亲去世前赶到并接管戎州,信件内容极为恭敬,与先前假降大为不同。 楚战几乎是在展信的一瞬间便笑了,他道:“此女不容小觑。” 寥寥几句便言明了她此时境况,将所有罪责都推到了解氏族人身上,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诱之以利,楚战想,他还真是难以拒绝啊!且这是个绝佳的机会,解天明一死,他便能顺利接管戎州,总不好让戎州百姓干等着不是?人家也想着顿顿吃上大米饭娶上个漂亮媳妇生几个大胖小子呢! 七日后,解天明没能熬过去,解袅袅大哭了一场,抹了眼泪神色坚毅,父亲没了,她却还要活下去,要为自己的以后盘算。楚战害她父亲,今日她虽俯首称臣,但总有一日定要报这血海深仇! 杀父之仇不共戴天! 可是对着再次来到戎州的楚战,解袅袅却彻底放下了身段,她处处以楚战为尊,完全不将解氏一族放在眼中,他们想从她手中夺走戎州,她便要亲手将戎州送到楚战手中! 但未来,她一定会再拿回来,还要拿楚家人的人头祭奠父亲。 楚战吞并戎州后势力更大,如果说并州是天下最大的粮草地,那么拥有数座铁矿的戎州,便有着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武器。戎州地势不像并州,因此农作物尤其是水稻小麦大多不丰收,百姓们除却交出去的赋税外,剩下的只够勉强糊口,对百姓来说,衣食住行是天大的问题,戎州地势陡峭土地干旱,有了并州做粮仓,楚战便命人大力推广百姓们改种耐旱的高粱花生及药材,而这些恰恰是并州所缺的。 解袅袅眼看戎州百姓的日子蒸蒸日上,高兴之余又十分遗憾。她不想做个普通的闺阁女子,并州便有女子为官的记录,可她也知道,楚战并不会信任她。 虽然她信上所说献上戎州是一片真心,可她跟楚战都知道,这不过是托词,事实上真相是她与父亲算计楚战的命,结果却被反算计罢了。这种情况下想要楚战用自己,几乎是不可能的事。 解袅袅镇日心事重重。 比起她的忧愁,玲珑可就开心多了! 她现在成日被楚战带在身边,每日都有好吃的好玩的,楚战忙完了还会陪她做游戏,至于系统所说的什么神女女帝之类的,玲珑完全没放在心上,天塌下来都跟她没关系,自然也不会将解袅袅视为敌人。 但解袅袅还挺想讨好她的。 许是玲珑曾对她笑上那么一笑,解袅袅见惯了楚战对玲珑的宠爱,便想着从玲珑身上着手,从而得到自己被重用的机会。她终日无事,便主动提出陪玲珑玩耍——楚战怎么可能答应!解天明的女儿跟他一个德性,骨子里都不安分,万一要拿小孙女来威胁他怎么办?他辛辛苦苦把戎州搞成这么一副欣欣向荣的模样,难道是为了他人作嫁衣裳? 想都别想! 而解袅袅也没想到,一个四岁大的小孩子,居然如此难讨好…… 659|第五十六片龙鳞(十) 第五十六片龙鳞(十) 四岁的小孩子, 不应该是很好哄的吗? 至少在解袅袅的记忆里是这样子的。 她生来便有一种旁人没有的亲和力,又生得粉面桃花, 眉眼温柔, 铁石心肠的人见了她都不觉轻声细语,给人的第一印象向来极好。但凡是她有意伪装, 从未有人察觉她心中沟壑, 她也正是凭借这一点成功扮猪吃老虎多年——谁会想到这样一个娇滴滴的女子, 心中却有大抱负? 饶是楚战, 与她说话也都一改往日暴躁, 口气称得上是温和。惟独这小小的女娃儿, 解袅袅同她说话, 她也回答, 哄着她玩儿,她也愿意玩儿,然而一提别的, 小女娃儿便眨巴着一双天真烂漫的眼睛, 什么都“听不懂”了。解袅袅又怕她年纪小到楚战面前学舌,连引诱她说话都经过深思熟虑,玲珑还偏偏就不吃这一套, 解袅袅给她好吃的好玩的她照单全收, 可要是想从她这儿得到回报,那必不可能。 从玲珑这得不到什么好处,反倒浪费了不少心血,又送出去许多好东西, 饶是解袅袅这般能隐忍之人也难免焦躁起来。 她是不愿在后宅做一辈子的妇人的,更何况父亲一死,她便是想嫁,也嫁不到什么好人。楚战看着对她颇为礼遇,谁知道哪天就会对她出手?如此继续下去,不过是坐以待毙。 “姐姐,你怎么了?” 玲珑扑闪着她水汪汪的大眼睛,好奇地问正在出神的解袅袅。解袅袅被她一唤,立即回神,面上露出一抹瞧不出异样的笑来:“不好意思,姐姐刚才在想明儿个要做什么好吃的给玲珑吃呢,来,咱们继续玩儿。” 她在陪着玲珑玩翻花绳,天知道她最不喜欢的就是这些小孩子才会玩的玩意儿,可为了讨好这个小丫头,她纡尊降贵陪玩陪吃好几日,小姑娘不信任她不说,就连楚战也时刻派着下人在边上守着!活似她会对小姑娘怎么样一般! 玲珑甜甜一笑,用短短嫩嫩的小手指翻了个漂亮的花样儿,解袅袅看着她翻出的新花样,沉默数秒无奈道:“玲珑真厉害,姐姐输了。” 她便不高兴地噘起小嘴,没说话呢,就听见楚殷的声音:“这是怎么了,玲珑嘴儿上都能挂油瓶了?” 玲珑一听到楚殷的声音,立刻就抛弃了解袅袅,她人小腿儿短,坐在椅子上两条腿儿都不着地,这会儿奋力扭动小屁股跳下石凳就朝楚殷跑去,楚殷蹲下来接住她,把她抱起来抛高高,嘴角含笑:“又是谁惹得咱们小乖乖不开心了?” 他本是冷静自持的性子,奈何不管什么样的人,与玲珑相处久了,都是忍不住要对她掏心挖肺的。楚殷很是细心,他平日繁忙,但每次回来都会给玲珑带礼物,这次他一出去就是半个月,心里也有些想这娇俏可爱的小侄女。 “姐姐好笨。”玲珑跟楚二爷告状,“她每次都输给我。” 楚殷闻言,不着痕迹地看了解袅袅一眼。解袅袅起身行礼:“见过二爷。” “解姑娘不必客气。” 说完他单手抱着玲珑,另一手捏了捏她的小鼻子:“人家那是让着你,怕你输了哭鼻子。” 玲珑不高兴地抱住他的手拿开:“才不是。” 解袅袅在边上听得很是尴尬,这真不是她故意藏拙,而是她确确实实玩不过玲珑。 这要玩得过才叫有鬼呢,对玲珑来说,跟解袅袅玩唯一的难度就在于人家有一双纤纤玉手,而她的小手又肉又短。除此之外,她是活了多久的龙?吃喝玩乐样样精通,最擅长的就是玩,解袅袅翻花绳的技术不是她说,还不如她跟人类初学的那会儿。 楚殷见解袅袅的耳朵红了,很是守礼地移过视线逗玲珑:“二叔给你带了礼物,要不要去看看?” 听说有礼物,玲珑眼睛一亮,高兴地在楚殷怀里就踢动起小脚来:“要要要!” 楚殷笑着圈住她不让她掉下去,又对解袅袅颔首:“告辞。” 解袅袅也福了福身,眼见楚殷抱着玲珑走去,她陪着玩了几日的小姑娘那是一个眼神也没留给她,实在是让解袅袅气不打一处来。她就不明白了,这姓楚的一家子都这么难讨好么?楚战就不说了,楚殷休妻不久对女子暂时心灰意冷也能理解,可这四岁的小女娃到底是怎么做到抽身无情的? 想到自己送出去的那些奇珍异宝,解袅袅心都在滴血。 楚殷给玲珑带了一套木娃娃回来,这套娃娃身上都抹了很鲜艳的油彩,看起来十分精致逼真,有大有小,俨然是一家人,还配备了诸如锅碗瓢盆桌子床铺之类的道具,属于小女孩最喜欢的豪华版过家家必备主演。 虽然玲珑对这个其实没什么兴趣,但还是表现的非常高兴,抱着楚殷的脖子亲了他一口,把楚战看得那叫一个嫉妒。 小孙女越来越活泼是好事,但这样的亲吻,他这个阿翁是没有的! 凭什么! 他不平衡的一问,玲珑就拒绝地别开脸:“阿翁胡子好痛!” 每回楚战抱起玲珑就喜欢蹭她软嫩小脸,全然不想自己那一脸胡子,楚殷却不曾蓄须,一张面容仍旧俊美,也难怪解袅袅最初还打过他的主意,后来见他实在油盐不进才罢休。 楚家男人个个不吃美人计。 玲珑收了礼物就不让楚殷抱了,她从他腿上下去,在阿翁与二叔含笑的注视下跑到已经有了名字的小孩儿面前,“不忘哥哥,你陪我玩。” 不忘比玲珑也就大了三岁,却因为大变性情格外早熟沉稳,让人难以相信他过去曾是个顽皮不驯的少年。他给自己改了名字叫不忘,便是提醒自己一辈子都不能忘记被屠戮的村庄,虽然解天明已死,可那场瘟疫给他留下了可怕的后遗症,为了保护他人,他贴身穿着一层细甲,就连手指与面容都被包裹起来,只露出一双眼睛在外面,旁人看到他,总会第一时间认为他是个怪胎。 惟独这小小的女娃,非但不怕他,还总是想让他陪着她玩。 不忘没有妹妹,但村子里有许多蹒跚学步的小女娃,他那时候不爱跟小女娃玩,总觉得她们爱哭又胆小,看着小小一只的玲珑,他就想起那些小小的孩子来。 但他是不敢靠近玲珑的,便摇摇头,轻声说:“姑娘找别人和你玩吧,我很笨的。” 玲珑抱着娃娃不高兴,扭头去看楚战楚殷,楚战立刻道:“玩!必须玩!今儿老子就给你放半天假,下午你就陪着我小乖乖玩!” 不忘:…… 后来他真的陪玲珑玩了一下午的过家家。 神奇的是他完全不觉得麻烦,也不觉得枯燥,连听她那些稚嫩可爱的话语都很温和平静。 他的体质到现在都是未解之谜,楚战召集的大夫们想尽了法子也不能让他变回正常人,同样也无法找到让被他的体|液感染到的人痊愈的方法,似乎唯一的办法就是把他关起来,就像是解天明父女对他做的那样。 楚战却不同意,他特意命人用珍贵的冰天蚕丝做了一套贴身细甲让不忘穿上,这样隔绝他与旁人在肢体上的接触,自然也就不会危险了。 不忘对此毫无异议。 他自己戴上了只露出一双眼睛的面罩,对谁都退避三舍,哪怕追随尊上,跟在尊上身边,不忘也总是离得最远的那个。与此同时,他受训练的时候比任何人都拼命,也更能吃苦。这神奇的体质赋予了他常人达不到的强大,因此虽然年纪还小,但不忘已经非常厉害了。 也惟独在面对玲珑的时候他会笑一笑,但这笑没有人能看到,只是根据他眼睛微微弯起的弧度以及柔和的眼神感受到的罢了。 解天明虽然死了,可他还有一个仇人。 但解袅袅聪明的选择了归顺,那就代表不忘无法不管不顾的去杀了这个女人给村子报仇。楚战也知道这一点,他还知道解袅袅想要什么,然而即便这个女人有经世之才,他也绝不会重用。 不用暗地里对解袅袅做什么,只让她当个锦衣玉食的大小姐,她自己就会受不了,否则也不会千方百计地想通过玲珑得到他的青睐。 楚战不理会她,她早晚会待不住。 可戎州已经姓了楚,楚战接管后戎州更是蒸蒸日上,对老百姓来说,上头坐的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能不能过上好日子。很显然,这位新主公,在他们心中的地位是远远胜于解天明的。解袅袅做主把戎州送出手,就绝没有再拿回去的道理。她认识到留下来决出不了头,甚至还有可能被楚战想办法打发掉,便生出了铤而走险的念头。 不过她也知道,楚战是不会放她离开的,如果想要走,就只能不告而别,寻求机会东山再起。 好在解天明虽死,却还有一些忠心耿耿的旧部,解袅袅动了离开的心思,便私下派心腹去联系,他们大多愿意效忠于她,这让解袅袅很欣慰,至少离开的时候,她不至于一无所有。否则一个弱女子在行走于乱世,脑子再好使,也不安全。 她做了一份详细周密的计划。 却万万想不到,有人等她离开,已经等了许久。 660|第五十六片龙鳞(十一) 第五十六片龙鳞(十一) “阿翁!阿翁!” 刚刚与幕僚们议事完毕的楚战出了厅门就听见这奶呼呼的呼唤, 他笑眯了一双眼眸,弯下腰去接住飞扑而来的小孙女, 抱起来狠狠颠了两下, “小乖乖想阿翁了?” 当着众幕僚的面,玲珑一把揪住楚战心爱的美髯:“不忘哥哥呢!” 幕僚们一瞬间低头不敢再看, 他们都跟随楚战多年, 自然清楚尊上对他那把美髯有多么在意, 平日里是碰都不叫人碰一下的, 曾经一次宴会, 有个粗手粗脚的婢女把酒水洒在了他的美髯上面, 尊上登时便暴跳如雷, 直接让人将那婢女拖了出去。唉, 他们都不忍心看娇滴滴小姑娘的下场了,怎么说都还是个孩子呢…… 她其实没多大力气,但楚战愣是做出一副被拽的很痛的模样, 哎哟哎哟叫唤着, 玲珑被他叫的手一松,不急着找不忘哥哥,而是轻轻捋着楚战的胡子:“阿翁阿翁……对不起, 我不是故意的, 是不是很痛?我给你吹吹……” 说着小嘴儿噘起来冲胡子吹一吹,楚战本就是逗她玩,见她灵动的大眼睛都蓄上了水雾,连忙道:“阿翁不疼, 小乖乖是不是想玩阿翁的胡子?来来来,随便玩。” 说着还主动把美髯递到玲珑手中。 玲珑这回却不再用力扯了,她把小脑袋搁在楚战肩头,可怜巴巴地说:“阿翁,我要不忘哥哥。” 楚战:那臭小子有什么好! 后头的幕僚们目瞪口呆看着他们性格暴躁的尊上是如何温声细语哄一个小女娃的,连他那把美髯都不顾了! 楚战可不知道旁人怎么看自己,他现在比较愁要如何将玲珑哄好,要不然陪她一起去玩老二之前送她的那套过家家娃娃?听说小女娃都喜欢玩这些。 而此时的不忘,早早就候在离戎州三十里的登高坡。 他没有穿平日里的贴身细甲,面容也露在阳光下,静静地等待仇人。 今日是解袅袅逃离戎州的日子。她将戎州送与楚战本是为了报复一心吸血的族人,可送出去后才发现事情根本不像是自己想象中那样,楚战根本没有重用她的意思,而她如果想为父亲报仇,就势必要有自己的势力。经过百般思量,解袅袅最终决定去往京城,虽说京城纷乱,但皇室毕竟是正统,且她带去了戎州的布防图,这也是很好的一份投名状。 与父亲旧部相比,解袅袅身娇体弱,连骑马都不会,因此行程慢了许多,她也知道自己不能娇气,尽快赶往京城才是正经,而且为了防止被楚战的人察觉,解袅袅一路上命人做出不少假象,为的就是迷惑追兵,给自己争取更多离开的时间。 “姑娘,前方有人拦住了去路。” 马车里的解袅袅一听,颇为奇怪,“可知是何人?” 她对自己的部署很有信心,楚战必会察觉,可决不会来得如此之快。 “属下不知。” 骑在马上的不忘拔出了刀。 他跟随楚战也不过半年有余,却进步飞快,但说要将解袅袅身边的人全部杀死,那就夸张了,可他还有个秘密武器,包准能让这些人全部死在这里。 这小少年一语不发就动手,目标很明显,就是马车,众人连声喝斥他充耳不闻,瞧那模样,倒像是与马车里的人有什么血海深仇!解袅袅夺人性命向来是朱唇一张,却从未见过真正鲜血淋漓的场景,她不将平民百姓的命放在眼中,却对自己的命珍惜得很。 刀剑砍在身上,不忘躲都不躲,嘴角勾起了古怪的笑意。解天明感染瘟疫,是他崩裂伤口处脓汁沾染的破旧衣物掺在洗衣水中所导致,潜伏期长些,可这些人直接接触到了他的血——那可真是太不幸了。 跟随尊上后,大夫们一直试图找出他身体的不同之处,不忘都不知道自己喝了多少稀奇古怪的药,又泡了多少臭不可闻的药浴——他的体质非但没有被解除,反而变得更加凶悍,否则尊上也不会命人专门为他打造这一身细甲。 今日在此之人,一个都不能活。 眼看保护自己的属下一个接一个倒下,有些甚至都没能碰到不忘,便已经面色青白断了呼吸,解袅袅终于怕了。她刷的从马车上的小桌子内屉抽出一把锋利的匕首对准不忘,这辈子她还是第一次惧怕这么点大的孩子……“你、你不要过来!我警告你不要过来!” 不忘淡漠地看了看四周,所有人都死了,而他也是伤痕累累,但是没关系,他没有想过一刀杀了解袅袅,这太便宜她了。这位高高在上的大小姐,解天明的掌上明珠,只因他的村子里有人感染了瘟疫,便决意屠村——为怕瘟疫传播,连那些完好的活人都不放过,一个不留。 戎州内但凡被感染的人,都是全家被拖去杀个精光,然后一把火烧个干净。 这么狠毒的心肠,如今也只能任人鱼肉。 不忘丢掉手中长刀,抠挖自己的伤口,染了满满一手鲜血。 他的血呈现出一种诡异的、透着淡淡蓝色的红,然后他一脚跃上马车朝解袅袅抓去——解袅袅不知他要做什么,只觉得古怪恶心,便尖叫着用匕首向他刺来! 不忘侧身躲过,然后一手握住解袅袅的手腕迫使她丢掉匕首,另一只沾满了血的手则毫无感情地贴在了解袅袅那张温婉美丽的芙蓉面上。 他年纪还小,根本不懂得女人的美,因此解袅袅蛊惑不了他。 这热血淋在脸上,却没有普通人血液的腥气,反而带着股诡异的药香。解袅袅正想抹去脸上鲜血,突觉整个面皮发烫发胀——仿佛有什么可怕的东西要从被禁锢的脸皮下冲出牢笼一般!她用力捂着脸尖叫:“你对我做了什么!你对我做了什么!你到底是什么人!” 不忘终于笑了:“你认不出我,也是意料之内。” 高贵的解氏千金怎么会把一个得了瘟疫的穷小子放在眼中呢?她怕是连低头看他一眼都觉得脏吧? 解袅袅听了这话,知道这人必定是自己认识的,可她左思右想,也不知道此人究竟是谁,直到不忘仁慈地提醒了她一句:“田家村。” 田家村……那个她和父亲命人屠杀的村子! 她惊恐地瞪大了眼睛,开始疯狂用衣物擦拭自己的脸,仿佛这样就能把满脸的血擦干净,就不会被感染一样。这形容着实狼狈,不忘站在马车上居高临下地看着,一双眼睛冷得毫无感情。 “你就在这里慢慢等死吧。” 他吹了声口哨召来自己的马儿,翻身上去,头也不回。 解袅袅崩溃地大哭起来,泪水流淌在脸上,只觉得阵阵刺痛,身体也逐渐没了力气……原来死亡是这么可怕的事情吗?如果当初,她没有和父亲决定屠村,是不是就不会有今日的下场?此时此刻,什么雄心壮志远大抱负都没了,连活下去都是一种不可能的奢望。 不忘回去的时候先找楚战复命,今日他出城是尊上首肯的,也是尊上给了他报仇的机会,他已决定这一生都要追随尊上,便是没了这条命都无所谓! 谁知他找了一圈没见着人,还被二爷赶去沐浴更衣,二爷说:“把自己打点干净再过去!别吓着姑娘!” 这一听不忘就知道尊上必定是在陪着姑娘玩。 他怕有人因为自己感染,平日里事事自己一人,就连衣裳也不让他人碰,洗澡水也自己泼,总算是弄得干干净净才敢去见尊上。 玲珑一看到不忘,就觉得今日的他看起来和平时不一样,仿佛平时的他身上有千斤重担,可今日却显得很是轻松,虽然还是只能看到他的一双眼睛,但曾经束缚他灵魂的东西已经不见了,闻起来更加香甜。 “……姑娘?” 被盯了好久,饶是不忘也感到了不自在。 玲珑冲他招招手:“你今天心情似乎很好呀。” 不忘很意外她能看出来,毕竟他洗干净后还是以往的打扮,除了眼睛没有其他部位露在外头。他盘腿在玲珑面前坐下,把被玲珑抠出来的一块七巧板又给安了回去,轻声说:“属下今日心情的确很好,因为有一个很想完成的心愿,在今日完成了。” 楚战疼爱玲珑,可无论是他还是几个儿子,平日里都忙得要死,甚少能挤出时间陪玩,于是便专门让人去民间搜集奇工精巧的小玩意儿回来,这样她即便是一个人的时候也不会太无聊。 玲珑掏出一块糖递过去:“那心里就该是甜的了。” 不忘接过了糖,但他戴着面罩并不方便吃,便小心地收进了暗袋之中,他比玲珑也大不了几岁,从前村子还在的时候也是招猫逗狗被坏脾气的阿娘追着满村子揍的,但屠村过后一夜长大,对着什么都心如止水,如今大仇得报,便只想着报恩。 又思及尊上说若非姑娘生病发热,他们也不会发现解天明父女的所作所为,就在心中把玲珑也当成了恩人,对着她,总比对着其他人多出了耐心与温柔。 不就是陪玩么,他可以的。 661|第五十六片龙鳞(十二) 第五十六片龙鳞(十二) 楚战太忙, 等到他忙了一段时间停下来后就发现,小孙女最最要好的人已经不是他, 而是不忘那个混小子了! 晴天霹雳。 为了防止自己在小孙女心中地位彻底下降, 他立刻把不忘派去跟楚殷一起上前线,美曰其名是历练, 毕竟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玲珑得知后感觉还好, 反倒不忘离开时心头无端出现几分失落。 他很快调整好了心态, 本来这条命就是要奉献给楚家的, 上战场一直都是他的梦想, 他希望成为楚氏手中最锋利的一把刀。 但没过多久, 楚战便也要离开戎州去往军营, 他决定派人将玲珑送回并州, 老四被他狠揍了一顿,想必会把玲珑照顾的很好,不敢再像之前那样花天酒地了。 可一向好哄的小孙女却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不管怎么哄都不行, 楚战头一回知道自己孙女儿居然如此聪慧,他想尽了方法哄她劝她,讲故事把人哄睡后就溜的法子也试过了, 可她就是能第一时间知道, 然后哇哇大哭。 最后楚战被磨的没有办法,一咬牙,不就是带个娃儿去军营么,去就去!横竖她就留在后方, 那么多人难道还保护不了她? 这么一说,玲珑立刻就不哭了,但眼睛已经哭肿,直把楚战心疼的哟,早知道最终结果是一样的,干嘛浪费这么多时间弄她哭呢? 玲珑一点都不想回并州。 虽然二婶已经凉透了,但剩下三个婶婶没一个好相与的,不记恨她就很好了,还想着她们照顾她呢?兴许看在几位叔父的份上会,可她需要那种虚伪的关怀么?白送都不要。 她宁可不要锦衣玉食,也要被人类爱着。 因为带了个小女娃,楚战的行程便稍微慢了些。平时半个月的路程,这回足足走了一个月,好在小家伙看着娇弱可怜,身子骨却好了不少,到了目的地后,非但没有憔悴消瘦,反倒精神奕奕,小脚丫沾地后第一件事就是扑向了等候他们的楚殷—— 楚二爷微微笑着准备接住可爱的小侄女,结果小侄女跟他擦身而过,抱住了他身后小少年的腰。 楚二爷:…… 被不善目光盯着的不忘淡定以对,他蹲下来与玲珑平视,心想也就数月未见,怎么她却丝毫不见长?还是这么小小一只,似乎没有任何变化,就连抱起来也是轻飘飘的。 玲珑被不忘抱起来,两只小脚丫悬空,有些慌张的胡乱踩了两下,他就一只手抱她,另一只手托住她的小脚,这样踩在他的掌心也就不会慌了。 两人说起来也就隔了三岁,可不忘比玲珑高出许多,她是怎么吃都不见长个儿,瞧着俨然跟个人偶娃娃一般,其他人家像她这样大的女娃娃都长了身子,就她一点都不长。 军营里都是糙汉子大老爷们儿,平时开开黄腔喝喝酒看不顺眼还能打打架,陡然冒出这么点大的小姑娘,还是尊上的心肝宝贝,这谁还敢有事没事儿脱衣露肚啊?一个个都把衣服给裹紧了,那斯文劲儿,说出去都吓人。 玲珑每天都在军营里跑来跑去,她长得可爱嘴巴又甜,但凡见到她的没有不喜欢的,且许多将士都有妻儿,见着她更是父爱泛滥,平日里藏了什么好吃的好玩的都会塞给她。后来玲珑出去都会随身携带一个小包包,出去的时候是空荡荡的,回来的时候就满了。 就连楚战那些眼高于顶的谋士们见着她都心生欢喜,一群人议事时,小姑娘是不会捣乱的,鼓着张肉肉的小脸坐在楚战腿上,或是一个人趴在后面的榻上玩耍,偶尔抬起头来看看他们,露出个奶呼呼的笑,就让人觉得生机勃勃,精神满满。 如是春去秋来,便是五年时光。 九岁的玲珑也没见长了多少,至少比起同龄人她是矮了一大截,体重更是轻的可怜,楚战忧愁不已,总觉得她是不是生了什么病,可大夫们诊治了许多次,都说姑娘身体健康,只是长得比常人慢——楚战只好把这归咎于四岁之前在并州受了罪,这么一说,他又想揍老四了。 比起其他人家的父亲,楚战算是开明的,他不管自己的儿子们要娶什么样的媳妇,总之是谁的人生谁自己决定。要跟女人过一辈子的又不是他,他挑个合他心意的又能怎样?只是没想到他五个儿子,居然没一个看女人的眼光行的。 但要说这些儿媳妇刚进门的时候,确实也是挑不出毛病来,谁知道后头就变成这样子了呢?楚家五位爷尚且没有争权夺势的念头,他们的妻子反倒热衷得很,生怕日后楚战打下的江山便宜了其他妯娌,一个个掐的要死要活。 等老大一死,楚战的嫡长子没了,剩下的几个更是眼热。 心里被利塞满了,自然也就不复如初了。 楚战心里想了很多,他觉得就是并州那几年过得不好,才让小孙女一直长不大,这五年就都刻意没有回去,且因为玲珑长不大,身量小小,他更是什么都纵着她,简直溺爱到了骨子里。 他做梦都想不到玲珑不想长大只是因为小小一只能够到哪儿都有人抱,这样就不用两条腿走路了。而且小小的,她就什么都不用学,每天只要吃喝玩乐就可以了,还能让大家怜惜她,什么好东西都偷偷留给她呢! 既然这样,为什么要长大? 五年时间足够楚战扩展版图,如今他已是盘踞江南的一方枭雄,与江东江西三足鼎立,彼此虎视眈眈,谁都不肯服谁。而在这五年里,被三方围在中间的京城那边,似乎也在逐渐崛起,只是三方枭雄谁都不愿率先低头——已经到了这个份儿上,说不想当皇帝那都是假的,谁愿意把自己拼死打下来的江山拱手让人,就因为人家是“正统”? 也正因如此,江南江东江西三方才形成了如今这个微妙的局势,谁先对京城动手,谁就是乱臣贼子,可若是不动手,便要当一辈子的人臣——三方都在等,等一个契机,也比一个耐心。谁最先摁不住,另外两方就能打气清君侧诛叛贼的旗号直入京城。 在不打仗的日子里,楚战致力于改善农具提高农作物生产冶炼兵器操练军队,这五年烙印在他脑海中最深的便是谁落后谁就要挨打,谁放松谁就会被趁虚而入,他毫不掩饰自己想当皇帝的意图,江东江西那两边还在等,可楚战却想着先将他们吞并。毕竟京城如今还不成气候,不足为患,待到他拿下江东江西一统天下,聪明人自然知道该怎么做。 有朝一日若他登基为帝,必定要顺应民心,而对百姓来说,衣食无忧便是他们毕生追求。龙椅上坐谁不是坐啊,关键要看谁能让他们吃饱穿暖,有肉吃有酒喝有老婆孩子热炕头! 要说楚战能有这样的思想觉悟,跟玲珑可脱不了干系。 他们议事时她总是在边上玩耍,大部分时候都是安静乖巧的,偶尔会冒出几句稚气天真的孩子话,众人笑过之后,却又觉得,孩子说的话虽然简单质朴,却又不无道理。成年人想到的事情大多深沉复杂,孩子却能一眼看穿本质,久而久之,楚战甚至会在议事的时候专门把玲珑抱到身边,间或问她几句,她便用儿童的方式说出自己的建议,听得楚战与众谋士猛拍大腿:他们怎么就没想到呢! 一个个瞧着玲珑的眼神都变得火热起来,感慨若是姑娘男儿身,尊上必定后继有人。 这么古灵精怪的小姑娘,也不知道尊上是怎么养出来的。 有那有女儿的,大着胆子去问,楚战被问得一脸懵逼,他哪里知道怎么养孩子!儿子当然是要糙养,带在身边摸爬滚打也就成材了,可小孙女娇滴滴的,他除了宠着惯着,别的一概不会。至于小孙女为啥能长得这样好,楚战觉得,可能就是因为她有一位十分出色的阿翁吧! 谋士们万般敬畏尊上,也不由得露出了嫌弃的眼神。 楚战用了五年时间令自己治下百姓安居乐业生活富足,又用了五年,才将江东江西逼迫的不得不投诚——在玲珑十四岁的时候,他终于一统天下,于诸多枭雄中脱颖而出,令人意识到楚战并非只会打仗的莽夫,他也是收服人心的高手。 与江南楚氏比起来,江东江西的百姓过得就不那么好了,两位尊上致力于练兵,一切都要为练兵服务,赋税严苛,许多偏院地方甚至有人活活饿死冻死,楚战接管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大开江南粮仓! 只这一件,无需做别的,便有无数人对他感恩戴德。 江南农作物丰收,少不了玲珑的点拨。在现代人类社会看来非常简单的知识,古代人类社会却压根儿不懂,他们甚至都不知道棉花要打枝!还是玲珑装作顽童掐了一小垄棉花,因她是尊上的心肝宝贝,也无人敢说什么,只种棉花的老农心疼的直掉眼泪,楚战得知后还特意命人送去十两银子以做补偿。 结果到了棉花丰收时,那一小垄长得比其他都好,产量也高出好几倍! 楚战大喜,来年再种棉花时,命人按照玲珑的方法将棉花掐尖,果不其然,被掐尖的棉花产量瞬间翻倍,再也不愁冬日将士们的棉衣不够暖了! 他高兴的抱着玲珑狠狠亲了好几口,被她扯着胡子丑拒都没能阻挡楚战的热情,直亲得玲珑心如死灰。 就这样,经过玲珑的好几次“无意”,江南农业瞬间有了质的飞跃,这也为楚战拿下江东江西奠定了稳固的基础,后方无忧,前方的将士只要英勇战斗,自然无往不胜。 硬件条件上就比不过人家,江东江西两位尊上还能怎么样?与其被人打进来绑住投降,倒不如聪明些先一步归顺,日后好歹能捞个异姓王当当,等楚战那老家伙打过来,那就只有做阶下囚的份儿了。 十四岁的玲珑……总算是长高了一些,但比起同龄少女还是娇小得很,楚战等人也不会再随意对她亲亲抱抱举高高,毕竟姑娘长大了,男女之防还是要注意的。 而不忘个头窜得极快,如今已和楚战差不多高了,玲珑站在他身前,也就到人家胸膛,每每说话都得艰难仰头。楚战私底下没少操心,人家十四岁的姑娘都嫁人了,他家姑娘怎么就还是这么点小个子呢? 是以玲珑十四岁,瞧着跟十一二岁的小姑娘也没区别,甚至有些十一二岁的小姑娘都比她高! 如今这是楚战心头最忧愁的事之一。 他找了不少大夫,说是小孙女身体倍儿棒,平日里瞧着食量也不小,可吃下去的那么多东西都到哪儿去了呢?怎么就一点都不见长肉? 听说天底下最好的大夫都在京城皇宫,楚战决定早点打进去! 他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 江东江西被他吞并后,只剩下京城并临近几个小城池,根本不足为惧,这些年楚战做什么都顺风顺水,他自己都觉着运气好的不可思议。翻倍的农作物产量,随随便便被发现的金矿铁矿,在军营里走一圈都能迎面撞上的奸细……仿佛老天爷都站在了他这边。 京城那边一开始还负隅顽抗,后来楚战大军打到了城门下,皇帝终于屈服了,率领文武百官出城投降,并脱去龙袍命人将自己捆绑跪在路边以示归顺。 作为尊上的心肝宝贝,玲珑自然享尽万千宠爱。楚战骑马在最前方,身后是一列骁勇善战的将士,只有玲珑坐在马车里。她悄悄用手指拨开窗幔,小小声叫:“不忘哥哥,不忘哥哥。” 不忘微微侧身:“姑娘?” “咱们还要走多久呀?” 她是从戎州直接过来的,楚战不放心别人来接,特意让不忘守在她身边,严格说起来玲珑已经在马车里坐了快半个月,屁股都要磨出茧子了! “很快就到了,姑娘莫要着急。” 不忘声音轻柔,生怕吓着她,玲珑便无聊地双手抓住窗棱,小脸上的嫩肉被窗棱挤出几道来,看着好笑又可爱。 不忘伸出手将窗幔勾下,沿途都是好奇的百姓,虽然有大军开路,但他还是担心有人冲撞了她。 玲珑不高兴地把窗幔又弄到一边,仍然坚持用窗棱挤自己脸上的肉,她有一双世界上最天真最烂漫的眼睛,此刻充满了好奇,四岁后的她是被百般宠爱着长大的,从未吃过苦,养尊处优,与世人云泥之别。日后她还会是新帝最宠爱的小公主,要风得风,要雨得雨。 不忘丝毫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对,如果要他说世界上最可爱的人是谁,那么除却姑娘,他想不到旁人了,他认为她就是要被人深深爱着的,不去回应,不去感恩也是理所当然。 而他也已习惯隐于黑暗之中,沉默而忠诚地保护她。 跟随楚战的这十余年,不忘大大小小战功无数,人人都说他前途无量,楚战即将登基为帝,论功行赏必然少不了他,然而楚战派他去接戎州接玲珑时,不忘却主动言明自己不要任何官职,只愿做姑娘的侍卫,以求报答恩情。尊上但凡有用到他的时候,无论何时,都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楚战当时沉默了数秒,没说同意也没说不同意,只说此事待到登基大典结束再说,但不忘已经将自己放在守护者的位置上,并且甘之如饴。 他这性子也不知是怎么磨练出来的,明明未曾遭逢大变之前,还是个招猫逗狗成天皮的被阿娘抓着棍子追的满村子跑的猴儿。 玲珑无聊地在人群中看来看去,打了个呵欠,等到了皇宫,楚战纵马过来要牵她下马车,就见粉雕玉琢的小孙女脸上兀地出现了几道竖着的红痕,她皮肤娇嫩细白,红痕愈发明显,偏偏她自己还不觉得,一副美滋滋的样子,顿时就叫楚战笑不可仰。 玲珑悄悄踹了阿翁一脚,不痛不痒的,楚战捏捏她小脸:“这是把脸往哪儿搁了?怎么硌出这样的印子来?” 怪滑稽的。 可你还真别说,放在她脸上,楚战就只感受到了大写的两个字:可爱。 玲珑路上无聊一直把脸压在窗棱上,因为也不疼,就没收回来,这会儿四下望望,叔叔伯伯们都忍俊不禁。面前又没镜子,她也不知晓自己究竟是何模样,就胡乱揉了揉脸,总算是好了些,印子还在,却淡了许多。 楚战弹了下她的脑门儿,玲珑便报复性地扯扯他的胡子。祖孙俩这一通互动,熟知二人亲昵的谋士将帅们自然只觉好笑,跪在地上的文武百官们心中却都大惊失色! 楚战是谁? 那是横据一方杀伐决断的大枭雄!更是于乱世中脱颖而出吞并天下即将为新帝之人!世人皆知他生性好战,性情暴怒,可谁见过他笑呵呵宛如慈父的一面?而且居然能有人拽楚战的胡子还能好端端的喘气! 楚战账下诸多谋士将帅表示:拽胡子算什么?曾经姑娘将尊上的胡子编了几十根小辫儿,用的还是五颜六色的花绳,他们当时也都吓坏了呢,可结果呢?尊上非但没有生气,还命人将自己的模样给画了下来,说是要留着做纪念! 打那时候起大家伙儿就知道了,姑娘是尊上的心头肉,无法无天都有人惯着。 再说姑娘也是一等一的可爱,他们这群叔叔伯伯都是看着她从小小一只慢慢长大的,军中生活清苦繁忙,可见着她便有好心情,与她说上两句话,听上几句童言稚语便神清气爽,更别说姑娘那令人艳羡的气运……光是金矿就发现了十几座!这可不是老天爷的亲闺女么!好运气全在她这儿了! 好些个人都恨不得抱一抱她,沾沾好运气。 可惜尊上管得严,严禁怪叔叔怪伯伯们靠近,姑娘又渐渐长大,是再也不能抱抱喽。 所有人都一致认为玲珑是并州楚氏的小福星,有她在,楚氏才有今日的辉煌天下。 人家本就是天之骄女,尊上愿意疼着纵着怎么了?谁家有这么个小宝贝不疼不宠? 这些年,玲珑回去并州的时候少,也就是在打京城前楚战放心不下,派人将她护送回并州过了两个月多。她几乎是在楚战怀里长大的,四岁以后便再没见过那几位婶婶,自然谈不上有什么感情。再加上军中人人疼她爱她,小性子养得特别娇,谁想拿捏她,那都是给自己找不痛快。 家里的姐妹们多数都是好的,惟独二房那个,哪怕楚殷想尽了方法要把性子掰正,可到底是遗传了生母,刻薄寡恩,且十分记恨玲珑,玲珑回去并州后没少被针对。 可惜她不是那个四岁的小不点了啊,想整治她的人,最后没一个落着好的。 几位婶婶虽然不敢再对她不闻不问,却也难掩心中不平衡。都是有儿有女的,怎地尊上就只把玲珑带在身边?她们的儿女就不是尊上的孙子孙女?好事儿全叫玲珑给占了! 可惜冷暴力对玲珑是完全行不通的,她压根儿就不在乎那些人,谁对她不敬,她就教训谁,从不叫自己吃亏。在她手上栽了好几次跟头,并州那群女眷也就学乖了,至少不敢明面上再说些透着酸味儿的话了,人家是没爹没娘,可有个阿翁如珠如宝的疼着,几位叔父也十分宠爱,她们还能怎么样? 难道要怪自己夫君不争气,没有大房死得早?还是怪自己不够狠心,不跟夫君和离? ……比不过比不过。 就像是楚战大军尚未入驻京城,他已提前派自己的副将不忘前往并州将玲珑接来,与他共享这盛世繁华。 而那群女眷还在并州府邸里等着呢! 玲珑揉好了脸,就被楚战握住了小手带着朝里走。她打量着富丽堂皇的皇宫,颇为意兴阑珊,毕竟这样的地方她住多了,早就没了新意。 她现在只想知道,这个皇宫的御厨有什么拿手菜。 662|第五十六片龙鳞(十三) 第五十六片龙鳞(十三) 楚战并不是个吝啬的人, 但同时,他也不是个对外人多么慷慨的人。 旧朝皇帝投降态度良好, 人都把自己上衣脱了捆起来跪地投降, 他总不能把人给弄死吧?于是就意思意思的给封了个爵位,至于那些皇子公主后妃什么的, 全叫他从皇宫里撵了出去, 跟废帝住一起。那么点大的地方养这么多老婆孩子, 废帝都要愁死了! 从前的皇亲国戚在改朝换代后也都成了光杆司令, 超出规制的田地奴仆俸禄全部都要收回, 这其中自然也包括楚战的前长媳, 曾经的郡主, 如今的朱夫人。 朱夫人果断与楚骁和离后回到京城, 没多久便转嫁他人,将丈夫幼女抛之脑后,待到怀孕生女, 更是将玲珑忘到了九霄云外, 一心一意过自己的小日子。后来楚骁战死,她也只觉得遗憾,背地里悄悄哭了两场, 却不曾想过去看看那个可怜的女儿。横竖玲珑流淌着楚氏血脉, 楚氏不会不管她。 她心安理得的继续做自己的郡主,兴许是对玲珑还有点愧疚,她十分疼爱自己与郡马爷生得小女儿,几乎到了有求必应的地步。 女儿幼时便展现出了惊人的才能, 待到岁数见长,更是冰雪聪明,比许多男子都要出色。郡马爷也是才华出众的人物,父女俩齐心协力保家卫国,愣是让摇摇欲坠的朝廷又站稳了脚跟。只可惜跟兵力强大的楚氏比起来到底还是差了些,最终仍旧是输了。 朱夫人心中想着要见一见玲珑,毕竟这是她与楚骁的女儿,生下她后自己便走了,她甚至都不知道自己的女儿长什么样子。 但现在她看到了。 她与丈夫女儿跪在废帝身后,朱夫人本是强势的性子,嫁入并州楚氏后,虽然面对几位妯娌她能保持皇家的高贵与傲慢,可在楚战面前,她是畏惧的。这种畏惧比见到皇伯父更甚! 如今楚战经历无数鲜血洗礼,气场越发强大,朱夫人甚至都不敢抬头去看他,生怕被他认出来。 毕竟当初自己提出和离,楚骁尚且不舍,楚战却立刻点了头,并且亲自派人将她一路送回京城,只说是缘分已断,再无瓜葛。 这世上能有人不怕这位枭雄吗? ……别说,还真有。 朱夫人鼓足了勇气抬起头悄悄看过去,只瞧见楚战从马车里牵出来一个身着嫩绿色衣裙的小姑娘。 只一眼朱夫人便认出那是自己的女儿! 无他,她眉眼间的神韵与故去的楚骁简直一模一样! 朱夫人霎时间便想起相识时的心跳,新婚时的甜蜜,以及决裂时的无情。她看玲珑看得有些痴了,那小姑娘却根本没注意到自己,被楚战牵下马车后,居然胆大包天的踹了楚战一脚! 朱夫人的心都要从喉咙口跳出来了! 她差点儿惊呼出声! 紧接着楚战捏了捏小姑娘白嫩嫩的脸蛋儿,她生得极好,嫩生生的脸蛋儿上却不知怎地多了几道竖着的红痕,瞧着令人心疼极了。楚战捏完了脸,又弹了小姑娘一个脑瓜崩儿,小姑娘怒极瞪眼,顺手就扯了楚战的胡子——朱夫人看得简直、简直傻眼了! 这世上居然有人敢踹楚战、扯楚战的胡子还能活着的?! 做了楚氏妇几年,朱夫人再清楚不过楚战对他那把美髯有多爱惜,向来是不容许旁人碰一下,每日精心打理,如今被人扯了不生气便罢,居然还笑嘻嘻的! 她瞬间在心中重新衡量了女儿与楚战之间的感情。 朱夫人想念玲珑是真,但有所图也是真。从她能决然与反了的夫君和离便可以看出来,她更爱的是她高高在上的郡主身份,维护的是所谓的“大统”。真要说感情,自然是养在身边的小女儿更讨她欢心。尤其是在见到楚战对大女儿的宠溺慈爱之后,朱夫人几乎是立刻就有了新想法。 待到一切步入正轨,将御厨手艺都品尝了一遍的玲珑便每日出宫去寻些好吃的,有时候一些民间小吃更对她的胃口哩!而有不忘守着她,楚战也很放心,伺候她的又是从小看她长大的万紫,楚战便只在口头上交代了几句,并且严格要求玲珑必须在天黑前回宫,这才答应她自己出去玩儿。 他的四个儿子都有各自的王府——旧朝之所以颠覆,整个皇族骄奢淫逸占了一大部分,只消将牌匾取下,里里外外打扫干净,再按照主子们的喜好重新摆设,新鲜的王府便出炉了。楚战舍不得玲珑出去住,再加上他身边也没有多余的姬妾,便将玲珑留在身边做伴儿。 同样都是孙女,玲珑却能住在宫中,还立刻被阿翁封了公主,二爷家的那位心里可不舒坦极了。可惜她不舒坦她的,压根儿没人管她。新朝建立,百废俱兴,几位爷都忙得团团转,就连最不着调的楚四爷都被楚战拉来当壮丁,谁有工夫去管一个小姑娘的悲春伤秋啊?而且一个住在宫中一个住在王府,基本上没什么见面的机会,掐都掐不起来。 玲珑是见着好吃的好玩的就想要,完全不考虑拿不拿得了吃不吃得下的问题。万紫跟不忘都是看着她长大的,自然知道她的胃是个无底洞,但又挑嘴得很,许多零嘴她买来啃了两口就不想吃了,全塞给不忘。不忘戴着面罩又不能吃,只好抱着,亦步亦趋跟着玲珑,生怕别人冲撞到她。 是以朱夫人带着小女儿出现在玲珑面前跟她搭话时,没等玲珑给她们个眼神,不忘的刀已经架在了母女俩的脖子上。 朱夫人养尊处优,何曾遇过这样的阵仗?登时吓得魂不附体,好在她的小女儿见多识广冷静自持,立刻表明了身份:“姐姐,我是你的妹妹,这是我们的母亲,你不要错杀好人。” 玲珑嘴里咬着一根糖酥,就是面粉炸熟后裹了一层糖浆,而后洒上芝麻,冷却后一咬嘎嘣脆,满嘴生香。她像只小兔子一样咔嚓咔嚓把一整根糖酥全送进嘴里,然后拍拍手,完全不按套路出牌:“不忘哥哥,她们冒充我的家人,你快把她们抓去牢里。” 不忘立刻照办! 街上行人不少,见此一幕,众人吓了一跳,纷纷远离了些,朱夫人在人前丢了脸,又被不忘踢在膝盖上不得已朝玲珑下跪,心中对这女儿的愧疚早就没了,只剩下愤怒:“你怎生如此骄纵蛮横!都说了我是你的母亲!万紫!她不认识我,难道你也不认得?!” 万紫面色如常,看向好奇与自己对视的玲珑:“姑娘莫听此人胡言乱语。” 玲珑点点头:“我才不信呢,阿翁说我母亲生我的时候就死了。” 几位婶婶倒是知道郡主回去京城嫁人了,可谁也不敢在玲珑跟前说,尊上下了封口令,谁要是敢让这些乱七八糟的消息进入姑娘的耳朵,他可是要人命的! 是以玲珑四岁后,便再也无人敢在她面前提起她生母,楚战跟她说她的生母难产而亡,但平日里也基本不提此人,力求玲珑对母亲的渴望降到最低——他还真白操心了,朱夫人这样的母亲,白送玲珑再倒贴几个她都不要。 朱夫人气急败坏,不忘吹了声口哨,立刻便有人上前将她们母女二人制住,捂了嘴瞬间拖下去——这些都是暗地里保护玲珑的,许多跑腿的小事也可叫他们做,如是不忘便可无时无刻都陪在玲珑身边。 从摁住她们到消失不见,也就几秒钟的时间,几个路人甚至还揉了揉眼睛,险些怀疑是自己看错了。 晚上回去玲珑就跟楚战说了今日的事。 楚战对着她那是万般宠爱,转身就变了脸:“把人给我带上来!” 朱夫人最怕的就是他,见着楚战,丝毫不见平日里的骄傲矜贵,匍匐在地上瑟瑟发抖,不得楚战允许,连句话都不敢说。 楚战盘着手里的菩提子,他性情暴躁易怒,又因久战沙场,周身杀气弥漫,总是动不动便动怒,情绪极难控制。尤其是长子战死后,一点点小事都能惹得他勃然大怒,惟独在看见小孙女的时候能好些。后来玲珑送了他这串菩提子,不知为何,捏在手中,每每心中怒气蓬勃时,大脑便一片清凉,亦能很快地平静下来。 他不言语,朱夫人也不敢说话,她的小女儿却是个有胆色的,对楚战道:“尊上可否听小女一言?” 楚战瞥了她一眼,“可。” “母亲心中挂念姐姐,只是身在京城,相隔万里而不得见。此番尊上登鼎大宝,母亲心下欢喜,却不想打扰尊上,这才私下寻到姐姐,想要见上一面。还请尊上明察,体谅母亲这一番拳拳爱女之心!” 小姑娘应是只比玲珑小一岁,但瞧着比玲珑可成熟多了。旁的不说,单是个头,玲珑便拍马都及不上。 也不知人家的姑娘是怎样养得这样健壮的。 朱夫人若是知道楚战用健壮这个词来形容自己的小女儿,非得气得晕过去不可。她这小女儿生得也是极好,有她的教养身段更是比其他姑娘好得多,怎生到了楚战这儿就是“健壮”了! 他到底懂不懂女儿家! 很显然,楚战是不懂的。 他听了少女的话,生气倒是没生气,只是看了朱夫人一眼,“哦,是吗?” 朱夫人立时便感到了巨大的压力。她在楚战面前,向来是畏畏缩缩,天底下就没人不怕他的,自然也不敢在他面前撒谎。可不撒谎,难道要说实话吗?“媳、媳妇只是有些想念玲珑……怎么、怎么说媳妇也是她的、她的亲娘……” 楚战仍旧没生气。 这反倒有些奇怪了。 他可不是什么好修养的人。 他主要是被前长媳的脸皮给惊呆了。 这都另嫁他人给别的男人生孩子了,完了到他面前还自称媳妇?楚战问:“你是谁的媳妇?” 朱夫人如遭雷击! “若是我记得不错,当日我儿与你和离,说了一别两宽,男婚女嫁各不相干,那孩子便也是我楚氏女,与你断了亲缘。如今你不敢问过我,径直跑到她面前要认她,究竟是想她亏欠她,还是另有所谋,你不是傻子,也莫拿我作蠢货看。” 人心真假,他还是分辨的出来的。当年他长子要娶郡主,看着二人两情相悦,楚战便不曾泼冷水。后来天下大乱,各地纷纷起事,按兵不动的却年年被朝廷苛刻,索要进贡愈发无赖翻倍,并州楚氏顺势而起,这位郡主想都没想便要和离——她要她的郡主身份,要她的荣华富贵,不想随着并州楚氏共沉沦。 说到底京城这边是正统,她不肯与“乱臣贼子”为伍,楚战无所谓,楚骁也能理解,是以虽然不舍,仍旧爽快写了和离书。然而叫楚战看来,该给她一封休书才是! 仗着出身高贵便在楚家任意妄为,不将其他几位妯娌放在眼中,终日掐尖要强,这样的祸害走了才好! 只可怜了他那刚出生便没了娘的小孙女。 这位朱郡主可是无情得很,女儿生下后,她因坐月子不能离开,愣是抱都不抱一下,看都不看一眼!现下来说什么慈母心肠,又有谁会信?无非是知道若是过了他的面,必然不准她们母女相见,才想着私下相认,再借着玲珑乘东风步青云罢了。 朱夫人跪在地上瑟瑟发抖,楚战冷冷地看向她身边那少女。 他这人暴躁、护短、爱迁怒,因而哪怕这少女再有才华再美丽,他也吝于给个好脸色,更不可能让她有什么好前程——若是安分守己便罢,若是心大了,他有的是法子教训她! “你该庆幸你与玲珑尚有相同的一半血脉,否则今日便是你一家死期。”楚战声音冰冷,“朱氏,你是否忘记,你与我儿和离后不久,我儿便战死?你觉得,我应不应该怪到你身上?” 他的长子在战场上浴血杀敌,他的妻子薄情寡义抛夫弃女而去,饶是嘴上说着理解,也是意难平。 如今江山在手,楚战没有寻旧仇,以朱氏鲜血祭奠长子,已是他看在对方是玲珑生母的情分上。 想要再多,便是她自己寻死了。 楚战能任玲珑予取予求,再任性娇蛮也百依百顺,那是因为她是他一手养大的孩子,是他长子的遗孤,是他的心肝肉——朱氏算什么东西,又凭借的是什么? 只是死罪可免,活罪难逃。 “你既然不安分,我便想想法子,叫你安分些。” 朱氏一听这话,心道不好,终究是将尊上惹怒了!她连忙叩首乞饶,可她先前贪心寻上玲珑,已是惹怒楚战,如朱氏这般贪慕荣华之人,只要给她一点机会她就会牢牢抓住,这一次不制裁她,下一次她仍会贪心,要叫她吃足了苦头,明白能活着便已是楚战给的恩典,她才会老老实实安分守己。 本来这些皇亲国戚,除却规制外的房屋田产被收回外,其余的都属于私人所有,楚战并未赶尽杀绝。现下他觉着不行了,既然朱氏一家觉得衣食无忧还不够,那就试着自己动手养活自己吧! 他一声令下,便抄了朱氏的家,这下别说是富贵荣华了,柴米油盐都成了问题!那些绫罗绸缎珍宝首饰全叫抄的一点不剩,只剩下一家三口孤零零站在冷风中瑟瑟发抖。曾经有多风光,如今就有多落魄,更别提过去朱夫人对别人那是眼高于顶,从来都是拿下巴看人,而世上最不缺的就是痛打落水狗之人。 过去朱氏一家在京城多风光啊!郡马爷有为,郡主高贵,又生了个冰雪聪明屡屡出奇计被封为县主的女儿,一家三口那真是赚足了眼球!朱氏虽是郡主,却比公主都风光!哪怕她抛夫弃女是二嫁,也照样有大把大把的人追捧。 可风水轮流转啊!谁能想到群雄分割,并州楚氏是最大的赢家?怕不是朱氏现在肠子都会青了哦!若是当年她不曾与楚骁和离,眼下便是正儿八经的公主之母——尊上对玲珑公主的宠爱可见一斑,那是谁都越不过的! 偏偏她主动要和离,对小公主不屑一顾,十几年不曾看一眼,又找上门去求荣华,你说尊上能不发火么? 按照尊上那脾气,给她留个全尸都是她造化,如今还剩下一条命,真是让朱氏捡了便宜。 不过没关系,尊上对朱氏一家的不喜已人人皆知,难道还缺那种落井下人之人么? 朱氏要以为现在的日子很痛苦就错了,难熬的日子还在后头呢! 对朱氏一家的境遇玲珑毫不关心,母亲也好妹妹也好,是系统口中的皇太后也好女帝也好,她都是全不在乎的。爱她的人做了皇帝,这就行了。 系统:【宿主您也太任性了一点……】 玲珑充耳不闻,系统又开始叨叨:【不过宿主,最近外面开始流传你的坏名声,说你、说你不认生母苛待幼妹,又性情傲慢骄纵,对下人动辄打骂……】 “除了最后那点,前面也没说错啊。” 系统:【……】 您的自我认知还真是很不错啊! 它振奋精神再接再厉:【难道宿主不想知道是谁在背后传这些谣言吗?!如果宿主想知道那就——】 正想发布任务,玲珑懒洋洋地打断它:“这有什么难的,我用屁股想都知道,朱氏最怕阿翁,被教训了一顿必然是不敢了,她的女儿虽然胆大,可也谨慎,短时间内亦不会兴风作浪。那剩下看我不顺眼的还有谁?我可是人见人爱,除了二叔家的那个。” 其他堂姐妹或多或少也有些嫉妒她,可见了面都是好言好语,也知道一荣俱荣的道理,堂兄弟们心更大些,惟独二叔家的堂姐,对玲珑可谓是恨之入骨。 二夫人被休弃后,她的娘家怕惹怒楚战,很快便将她改嫁他人,匆忙之下的选择自然不会很好,去年二夫人便病逝了,据说死的时候骨瘦如柴,已没了人样,只因人人都知她是被楚氏厌弃的妇人,自然人人都想踩上一脚。 再加上楚战打仗,怕玲珑伤着硬是把她送回楚家养了数月,她可不是那种会收敛性子的人,想叫她吃亏的婶婶堂姐妹们都被她狠狠教训了一顿——还以为她是四岁小奶娃可以随意蹂|躏呢?二叔家的堂姐在她手上不知吃了多少亏,还是不知退缩,从某种角度来说,这种精神也蛮值得肯定的。 但是在背后放话中伤她,玲珑势必不会放过。 她也无需自己动手,只跟阿翁跟二叔说了便是。 楚战最是厌恶家中有人心术不正,尤其是将心眼使在自家人身上的,他立刻将人叫来,问了一遍,楚芳然不肯承认,可当着阿翁的面也不敢狡辩,只咬着嘴唇沉默不语。 瞧她这模样便知是她做的没错了,楚殷道:“你们是一家姐妹,玲珑名声坏了,难道对你就有好处?看来你的规矩还是没学好。” 父亲轻描淡写的语气让楚芳然心中慌乱,母亲被休弃后,她跟着几位嬷嬷学规矩,那段日子可真是水深火热生不如死,好不容易才熬过去,难道她又要陷入那般境地?她今年都十七了,早该相看人家,学规矩,传出去她还要不要做人? 遂脱口而出:“我不要!” “你不要什么?”楚战沉声问。 楚芳然死死咬着嘴唇,半晌也不知哪里来的勇气,从小到大的委屈瞬间在此刻爆炸:“凭什么!你们不公平!” 正吃着橘子的玲珑看过来一眼,看楚芳然一把鼻涕一把泪的,立刻别开脸,眼不见为净,别坏了她的食欲。 “不公平?”楚战琢磨了下这句话,怒极反笑,没想到孙女不知错便罢,还怪罪到他身上来。“你若不说,我还不知你心中有这些不满,你倒是说说,我哪里不公平,你父亲哪里不公平?” 楚芳然怨恨的视线盯在玲珑身上:“你们哪里公平了!你们的心偏得要死!” 663|第五十六片龙鳞(十四) 第五十六片龙鳞(十四) 她不管不顾, 将压在心底多年的话脱口而出,心头顿时像是少了块大石头, 又轻快又害怕。但是出乎楚芳然的意料, 无论是她的阿翁还是阿耶,都没有生气, 他们只是用一种平静到近乎冷淡的眼神看着她, 整个大殿鸦雀无声, 惟独玲珑剥橘子吃橘子津津有味, 似乎完全不受环境影响。 于是她更气了, 直直地指着玲珑的鼻子:“她从小是跟在阿翁身边长大的, 阿耶跟几位叔父宠的她如珠如宝, 有什么好东西永远都是给她的!阿翁账下那些能人, 从来只认得一个姑娘,不认得其他楚氏女!阿翁总是第一个想到她,就连入主京城都要将她带在身边, 让天下人看到她有多尊贵, 如今过去这么久,独她一个人是公主,其他人什么都不是!我想问难道我不是阿翁的亲孙女, 不是阿耶的亲女儿么?你们的心缘何能这样偏?!一碗水都端不平, 你们凭什么不许我心生不满,不许我讨厌她?!她难不成是什么珍宝,所有人都必须要喜欢?!” 楚芳然若是不义愤填膺声嘶力竭地喊上这么一通,楚战都不知道她心里头对玲珑有如此多的不满。他没觉着生气, 只觉着好笑,又觉着遗憾,便问其他孙女们:“你们也这般想?” 孙女们都没有回话,纷纷低下头,显然即便不如楚芳然这般嫉妒,也是有点疙瘩的。 “看样子楚芳然是说出了你们的心里话啊。”楚战轻叹,“想我楚战征战一生,到老来,子孙后代却都是如此眼界,如是楚氏一族的风光,怕不过百年起。” 楚殷面色冷淡,他问楚芳然:“你拿什么同她比?” 楚芳然一愣。 “我问你,拿什么同她比?” 见楚芳然迟迟不回话,楚殷便又问了一遍。 楚芳然嘴唇动了两下,她、她拿什么跟玲珑比?难道处处比不上她,就活该被看轻,活该被偏心? 更何况,她不觉得自己有什么比不上的! 是以咬着牙倔强道:“我不过是没有被阿翁养在身边的机会罢了,我被关在深闺,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既不曾有她的运气,又何谈她的本事?” 楚殷倒是不知他这女儿如此会狡辩,“如此说来,倒是我的错了?” 他似笑非笑的,楚芳然也最是怕他,只咬着嘴唇低下头,一副我没错我不服的模样,楚殷见她如此,心中大失所望。他这人性情内敛,并不习惯感情外露,因此对着一双儿女大多时候都是面无表情,可心中的爱护怜惜不曾少过分毫。为人父母,哪有不期盼自己孩子好的? 可能也是因为这样,他的一双儿女都不大爱亲近他,看到他总是怯生生的,不如玲珑那般娇俏撒娇。 小姑娘是真不怕他,小时候还敢要他骑大马,大了见着他每次也亲热的不行,如果没有玲珑的对比,楚殷也不会觉得自己与子女的疏远。只可惜他征战在外,陪伴他们的时间本来就少,又不大会主动亲近,于是只愈发的生疏,他那一腔父爱,几乎全都倾注到了玲珑身上。 楚战见孙女那理直气壮的脸色,微哂,“你没有玲珑的运气叫我养在身边,怎么,你是怪你阿耶死得不够早?” 楚芳然一愣。 众人亦然一愣。 楚战愈发地对这个孙女失望起来:“这楚氏天下,少不得你大伯父楚骁,他为此搭了一条命进去,临死前还求着我要多多照拂他的女儿。他的女儿长到四岁,他不曾抱一下看一眼,为的是谁?你在并州锦衣玉食,是谁给的?你吃着你大伯父的血肉,怎不见你有丝毫感激之意?你母亲苛待玲珑时你也是懂事的年纪,你可曾劝过你母亲一句?” “你四岁的妹妹大冬天穿得单薄吃得残羹冷炙,你母亲私下挪用公中,那银子都花在谁的身上?怎不见你自责不见你愧疚?” “也是。”楚战冷笑。“倒是我想多了,一个品行不佳的母亲教养出的儿女能是什么好东西!当初就该让你跟她一起滚出我楚氏!也好过你一边啃着楚氏的血,一边嫌弃我偏心!” 楚芳然霎时脸色惨白! “你当我与你父亲在外多年,打江山便如探囊取物一般简单?” 楚战真是越说越失望、越说越生气,他冷冷地环顾一圈座下的孙子孙女儿媳们,心寒到了极点。“你以为军营生活也能如你在并州一般安稳舒适?” 在他身边养着,真不如在并州享福。只是小孙女硬要跟着他,楚战无法拒绝,才带在身边吃苦。 虽说衣食无忧,可军营里都是大老爷们儿,许多事她一个小姑娘都得自己来,更别提经常有敌袭,一旦开战,胆子小点的根本站不住。军队翻山越岭,许多将士跋步而行,没有马车给她坐,她便也哼哧哼哧跟着走,他心疼地要她坐马车她还不乐意,只因坐马车会拖慢大军行程。 “你以为我与你父亲及几位叔父在前线便是战无不胜?不会受伤?” 多少次他的几个儿子身受重伤回来,眼看都要不能活了,军医摇头叹息,玲珑不肯放弃,拉着不忘出去,回来时便能带回救命的药草或是奇人异士,他账下那么多能人,光是她收服的便不知凡己!否则那些有大本事又心高气傲的人,缘何能心甘情愿做他的下属?小孙女的人格魅力楚战见了几回也就不吃惊了。 “玲珑忙前忙后的时候你在哪里?便是你在并州,可这些年,你父亲不能回去,可每年都不忘为你们准备生辰礼物,你呢?十余年下来,你可曾写过只字片语问候你的父亲?你可曾关心他身上有没有旧伤,阴湿下雨会不会旧疾复发,出行是否会有危险?你是关心过你的阿耶,还是关心过我这个阿翁?” 楚战问着问着几乎都是匪夷所思了:“你什么都不想付出,却责怪旁人偏心,你的脸皮子都不要了?!” 楚芳然毕竟是他亲孙女,他已很是给脸了,言辞并未太过苛刻,但楚芳然一张脸已经涨成通红,她咬死了楚战楚殷偏心,就是不肯承认自己也有错。 楚战对她失望透顶,正压抑不住脾气准备痛骂时,嘴巴一张,叫人塞进来一瓣橘子。他顺势咬了下去,唇齿之间果汁四溅,酸酸甜甜,味道很是不错。 玲珑给他塞了一瓣,亦给楚殷塞了一瓣,她坐在椅子上,不忘宛如战神守在她身后,想来不忘也是楚芳然嫉妒的一个点了。毕竟楚战好几个孙女,惟独她身边有不忘这样厉害的人物保护。 楚芳然就是讨厌玲珑! 玲珑逼走了她的阿娘,又抢走了阿翁跟阿耶的爱,她怎么能原谅她?怎么能不恨她?! “你用这种眼神看着我又有什么用呢?无能狂怒而已。”玲珑才不跟楚芳然讲大道理,有些人类是听不懂人话的,只消把她踩到泥土里就好了。“你没有我长得美,又没有我可爱,还没有我会撒娇,阿翁更疼我怎么了?难道不应该么?难道他要把这么讨人喜欢的我丢在一边,搂着你喊心肝宝贝,你才满意?我吃这橘子都没你酸。” “瞧你这小心眼的样儿,又丑心胸又狭隘,不敢当面刚只敢在背后阴人,怎么着你以为我干不过你?” 她雄赳赳气昂昂地站起身,奈何她的个头实在是比楚芳然小了一大截,这让玲珑不是很高兴。她吃力地拖过椅子,爬上去站着双手叉腰:“丑人就不要多作怪,一天天的就知道恨我害你娘,你要是关心你娘,怎么你娘走了之后你也不派人问候一声?这么多年不闻不问都过来了,突然就变孝女了?” 说着回头看了想过来扶着她免得她摔下来的楚殷一眼:“二叔你给我老实坐着,伤口别迸裂了。” 然后又气势汹汹地骂楚芳然:“就你还是个做女儿的,我跟二叔快一年不见,都看得出来他受了伤失血过多,你眼珠子都没朝你阿耶身上放,还怪人家不疼你。不疼你你有本事别要每年的礼物啊,有本事出去了别说你是楚殷的女儿,楚战的孙女,看有人把你放眼里不?你在府中掐尖要强的还不算,还丢人丢到外面去,你个臭不要脸的!” 骂完了从椅子上跳下去,那椅子离地面很高,看得楚战心惊胆战,还好不忘就在边上托住她,否则真摔个大马趴要心疼死他。 “这些年遇到的难处多了去了,他们从不与你们说,不说归他们不说,不关心也没人怪你,可你不关心人家还怪人家心不在你身上,你怎么不上天呢?像你这样的仙女降生在楚家都是他们的造化啊,他们居然不把你捧在手心,不让你当女帝真是他们瞎了眼。” 小嘴儿叭叭的,许多话楚战楚殷是长辈都说不出口,但她就没这个顾忌了。而且骂得再凶也没事,骂得越凶,楚战及几个儿子就觉得小姑娘是心疼他们呢,不然怎么这么生气? “瞪着眼睛看我干吗?看我你就能有我好看吗?别做梦了!” 她叉着腰,昂着头,一副凶神恶煞其实超级萌的小模样,不忘先笑出声,随即楚战也没忍住——几位叔父先后笑出来,因着楚芳然指控偏心而生出的失望与愤怒,在玲珑的卖萌下彻底消散。 这些年父子之间说没有冲突是不可能的,甚至有些时候就差大打出手了。可不知为什么,但凡玲珑在,他们就吵不起来也打不起来,气氛总是很祥和——她就像条可爱的小锦鲤,为他们满是鲜血杀戮的人生增添了柔和与快活。 谁能不疼她呢? 一个喜欢你,对着你撒娇,贴心懂事,又能第一时间察觉你不舒服或是不开心的小姑娘,谁能不疼? 更别提她是有真本事的。 如果没有她,就没有那几座金矿与铁矿,没有产量翻了好几倍的农作物,没有那么多次的死里逃生——看着她似乎整日玩耍无所事事,可她的存在就像是有了主心骨,看到她,他们就心安。 楚芳然的这场闹剧在玲珑的掌控下迅速结束,她离开时还抱着楚战的胳膊卖萌撒娇,逗得他呵呵直笑,回头看楚芳然的时候眼神却格外冰冷阴森,俨然已不将她当个活物看了。 楚芳然被她看得毛骨悚然。 而经此一事,楚战也偏心的正大光明。既然说他偏心,那他就偏心给她们看喽,她们不看着,都不知道他还能更偏心呢! 不仅要封公主给封号,还要给封地,给建一座豪华的新的公主府! 楚战还允许玲珑上朝旁听,允许她发表意见,任何提出异议的大臣都拖出去! 提出异议的大臣大部分都是前朝留下的,楚战看着暴虐,其实还蛮讲道理,但对这些旧臣来说,女人怎么能上朝呢?是以他们对楚氏一族中的女将女军师们非常不满,一天到晚不寻思别的,就想把这些女人摁回去老老实实成亲生子,别在这些大事儿上跟男人争! 他们还是看不清自己的地位,以为楚战跟旧朝皇帝一样好脾气。等到被拖出去的时候,后悔都晚了! 而一干女臣冷眼旁观,她们为尊上卖命多年,若非尊上值得追随,她们岂会如此劳心劳力?这些人见着她们就已跳成这样,若是知道还有女兵营,是不是会气得吐血啊? 楚芳然被“偏心”的阿翁赶出了楚家,楚战是这样想的,老二家的孙女不是认为他偏心吗?那他还真就偏心了,他本就是记仇的人,楚芳然若不是他的亲孙女,说了这么些大逆不道的话,早就被他挫骨扬灰。可毕竟是自己血脉,倒也不好杀了,但教训一顿是在所难免的。 楚芳然觉得他苛待她,那他就收回她的一切,让她清清白白干干净净做个姑娘家,叫她自己用双手打拼去,想来就不会再怨恨他了。 不知柴米贵的楚芳然连身上华美的衣裙都叫婆子们给扒了个干净,穿着粗布麻衣,身无分文被赶了出去。 她无处可去,亦无银钱,甚至不再是楚氏女。 这日子可就难过了。 楚战收回了她所享受的一切便不再管她死活,楚芳然绝望又害怕,却舍不得去死,只能苟延残喘的活着,就躲在门口,期望着阿耶回来时能把自己带回去,再跟阿翁求情。 可楚战怕楚殷心软,早就派了差事给他,怕是没有个半年回不来。 楚芳然哭得更厉害了。 楚战下了死命令,谁敢接济她,哪怕是给一个铜板,都要与她一样从楚氏滚出去。如此,根本没有楚家人敢搭理她。吃不饱穿不暖连个落脚地都没有的楚芳然总算明白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偏心,从前楚战偏心,可自己应得的东西一样不少,只是没有玲珑多罢了,可跟其他姐妹比起来都是相同的。她在府中绫罗绸缎穿着山珍海味吃着,不用面对军营里那群大老粗,也不用担心阿翁阿耶是否会受伤,只要享福取乐就好,可现在呢? 她无处可去。 最后是路过的一个好心阿婆收留了她。 楚芳然本不想跟她走,可不跟着走,又要去哪里呢? 她万万没想到这阿婆看着和善,却是个拐子!见她年轻美貌,又无人搭理才动了心思。楚芳然一路大喊自己是楚战孙女,楚殷亲女,那婆子及其同党哈哈大笑:“你若是尊上孙女,我就是尊上夫人!做什么梦!楚氏女怎可能如你这般卑贱?” 楚芳然一听,顿时泪流满面。 好在她运气还算不错,楚战登基后,天下治安甚严,她被拐出京城后不久就被官府救了,由于没有去处,当差的捕头便让她暂居家中。为了避嫌,年轻的捕头干脆住在了府衙,他家中尚有一位老母,楚芳然便留下与这位老太太作伴。 老太太和善,楚芳然吃足了苦头,那群拐子对拐来的姑娘非打即骂,虽不至于毁了清白,到底是落了一身伤痕。楚芳然笨手笨脚地开始跟着老太太学习如何生火煮饭,如何下地种菜……她本有一手好女红,平日里闲暇,便作刺绣换得几个钱养家,也免得自己只在人家吃喝。 久而久之,她甚至都要忘记曾经的自己是如何高贵骄傲了。 再后来,由老太太做主,她与年轻的捕头结为连理。 日子便这样平凡而安稳地过了下来,午夜梦回时,楚芳然已经不记得曾经的自己梦想着要嫁什么样的好儿郎,要成为令所有人羡慕嫉妒的贵女。 夫君害羞却也温柔,对她极好,婆母亦慈爱宽厚,饶是她还有些小毛病他们也不嫌弃。很快,楚芳然便有了身孕,她生下女儿后,看着襁褓中那张小脸,突然明白了阿耶的一番苦心。她总觉得阿耶偏心,疼爱侄女更甚亲女,可想想,自己又有哪里做得比玲珑好呢?如今一想,心中便又是悔恨又是愧疚,又是想念。 这么久了,家中人都没有寻她,想来已是彻底不要她了,她亦不敢再生奢望,只想着能与夫君好好过一辈子,生儿育女,将他们抚养长大,再不能变得和自己一样薄情寡义。 如是又过了几年,夫君受上峰看重,很快便升了官,但楚芳然不想回去京城,夫君也由着她,一家人便在此地安心过日子。 直到楚芳然听说楚殷大败敌国,自己却受了重伤卧床不起,她心中慌乱,总算是将自己的身世说与婆母与夫君听,说时忐忑,生怕他们不信——楚氏女天生尊贵傲慢,她宛如尘土,哪里能与之相比? 夫君却笑了,道:“你总算是肯告诉我们了。” 楚芳然一愣。 随后才知,自己被拐子骗走后,阿翁阿耶与几个叔父都要急死了,只是不想被她知道他们还担心她,才让此地府衙出面,也是由此,她才会在夫君家中安定。这几年阿耶还来看过她几次,甚至偷偷抱过襁褓中的小女儿——怪不得有时候夫君总抱着女儿出去溜达,说是要让同僚们羡慕羡慕。但楚殷毕竟繁忙,来的次数不多,却几次三番威胁女婿要好好对待妻女,甚至夫君能够升迁,其中也有阿翁跟阿耶的意思。 楚芳然泪如雨下。 夫君为她拭去泪水:“娘子莫哭,咱们这就启程前往京城,去看岳父。” 她抱着女儿用力点头。 待到了京城,原以为会被挡在外头,结果却有人在城门口相迎,直接把楚芳然一家三口送入宫中。楚殷伤重,楚战便让他在宫中休养,楚芳然便是在那里遇到了玲珑。 她还是那副不谙世事的少女模样,个头儿倒是抽了许多,已是纤细高挑的大美人了,不过她不喜欢楚芳然,看了她一眼,毫不掩饰。 楚芳然抱着女儿上去道歉,玲珑上下打量了她两眼,哼了一声转身而去,她身后,是那位忠心耿耿的侍卫。 楚芳然见了伤重的父亲,父女两人冰释前嫌,可阿翁脾气大,虽然心软了,但面上仍不肯示弱。出宫的时候楚芳然又是哭又是笑,她喃喃着:“原是我错了……” 岂料突然惊马,夫君出去看了一眼,回来说是一个可怜的妇人被一户人家的下人打了出来。 楚芳然掀起帘子看了一眼,突觉那人很是眼熟,只是比记忆中苍老许多,她连忙让夫君帮忙,又送那妇人去医馆。不过妇人已不认得她是谁了,只絮絮叨叨说他们一家子苦命,原以为滔天的富贵要来了,贪心不足,才落得这般人人痛打的下场。她的丈夫早已病死,她只能与女儿相依为命。女儿有才华,可朝廷却不肯用,于是便收拾了包裹不告而别——也不知有生之年,还能不能见到女儿。 楚芳然没忍心告诉她,她的女儿已经死了。 阿耶之所以身受重伤,便是遭到邻国一女将的算计,那女将只剩了一口气,伤重不治,想来便是这位曾经的大伯母的女儿…… 她轻轻一叹,留了些银两与夫君离开。 人要知足,知足方能常乐。 这个道理,她吃尽了苦头才懂。 664|第五十七片龙鳞(一) 第五十七片龙鳞(一) 天色将晚, 黑云压顶,青空一片惨白, 偶有金色雷电从黑云中撕裂而出, 偌大的街道上空无一人,狂风席卷着秋叶, 在地上打了个滚儿, 周遭两边的店铺紧紧闭着门, 从破裂的门角与窗框看过去, 里面一片漆黑, 散发着令人难以忍受的霉味儿。 除了玲珑, 似乎没有活物了。 与玲珑径直相对的则是一座大宅, 这宅子瞧起来很有些年头, 门口两个石狮子,一只还老老实实蹲着,另一只东倒西歪, 身首异处, 地面上尚有些碎石。朱红色的大门也斑驳褪色,墙壁宛如一幅被水泼了的画,由上而下颜色愈发浅淡。 墙头打斜里伸出一片槐树的枝丫, 这种秋风瑟瑟的天气, 这株槐树却仍旧枝繁叶茂,一簇一簇地挤在墙头,风一吹,宛如一个凄怨的妇人在频频招手。 【宿主你不要怕, 我来保护你!】 玲珑没理会聒噪的系统,她来到古宅门口,推了一下那门,只一道细缝她便进去了。 荒凉的古宅中,除却那一株茂密槐树,除此之外一切都是恐怖片必备。入门之后是一座巨大的假山流水,不过假山坍塌,流水干涸,左右两侧则是一道蜿蜒长廊,长廊上的油漆如大门般斑驳,墙壁上为了雅致悬挂的画,有的完好无损,有的只剩一半,有的跌落地面,大部分已经看不清上头都写了些什么。 是很典型的四进院子。 左手边是倒座房,从左侧长廊可以直接进去,玲珑隐隐听到里头传来说话声,抬脚就走了过去。 倒座房的门是开着的,里面或做或站了几个人,男女都有,他们看到玲珑之后都很吃惊,因为她的颜值高到完全不必要来玩这样子的游戏——随便进进娱乐圈就能赚个盆满钵满。 但是对于漂亮妹子,男生们都是很兴奋的。 一个穿着白T恤牛仔裤的男生迎了上来,冲玲珑笑:“你也是新手玩家吧?你好你好,我叫武荣轩,跟你一样,都是第一次玩的。” 玲珑看着他伸出来的那只手,展示了自己手上拎着东西:“不好意思,不过你说得不错,我的确是新手玩家,还是第一次进入游戏呢。” 武荣轩旁边有个个头比较小的男生,他看起来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这会儿也笑起来:“应该没多大事的,毕竟咱们这都是B级关卡,你到时候要是怕,就跟在我们身边好了。对了,我叫王昊,你可以叫我耗子。” 玲珑笑的甜甜的:“我叫玲珑。你们吃饭了吗?” 不知道怎么话题就转成这样了,两个男生呆呆摇头,玲珑便把自己手里的塑料袋放到了屋子里唯一一张桌子上:“刚到的外卖呢,还热着,要不要一起吃?” 说着解开塑料袋的结,取出里面附赠的一次性餐具。 众人面面相觑——因为是第一次进行闯关,他们都带了非常多的东西,可这个女孩居然只拎了两手外卖? 可袋子一打开,外卖的香气瞬间盈满废旧的房屋,勾起人心底馋虫。玲珑拖了个板凳过来,她大概点了快四百块,本来一个人也能吃,但既然人多,分享一下也没什么不好,免得让他们觉得她只是个蹭分的。 除了武荣轩跟王昊以外,房间里还有另外三个人,分别是一个年轻女生,一个女白领以及一个中年男人,加上玲珑正好六个人,三男三女。 女生看起来比较高冷,女白领则很警惕,中年男人一副蔫了吧唧的样子,除了玲珑外,每个人看起来都很平凡,像是大街上随处可见的普通人,当然除了漂亮之外,玲珑看起来也挺平凡的。她就像个大脑简单的小女生,只知道逛街追星爱美,简而言之就是胸大无脑,尤其她还穿了一条一点都不方便运动的背心裙,长度及膝,露出两条细雪般的胳膊,愈发显得胸大腰细腿长,脚上甚至还踩着一双高跟鞋! 美是真的美,但也真不适合这游戏。 于是见美心喜的武荣轩与王昊便决定要跟妹子搞好关系,这万一来个英雄救美啥的,回到现实后说不定就脱单了呢?不然光赚钱多没意思啊! 他俩是大学室友,机缘巧合分配新手关卡时居然排到了一起,武荣轩是家里管得严,他想在游戏里买一件装备钱不够,所以参加了这个游戏。王昊则是母亲生了病需要一笔巨额手术费,总之他们俩都是缺钱才来参加的,武荣轩家里其实条件挺好,但他花钱大手大脚,一个月五千块钱生活费根本不够。 他喜欢打游戏,VR游戏玩得不少,设备也齐全,可像是眼下这个身处其中的游戏——他真不觉得只是单纯的VR。 场景太真实了,而且居然能够把现实生活中的东西带进来。 但同时,玩家又可以根据完成关卡所得到的积分奖励进行各种强化,这一点又与现实大不相同。 那么,所谓的在游戏中死去,现实中的自己也将失去生命的话……是不是真的呢? 被美色冲昏头脑,还是第一次参加游戏的年轻男孩们并没有察觉到存在的巨大危机。在他们看来,去个鬼屋,玩个跳楼机就已经是很刺激的事了——谁会拿自己的命来玩游戏?世界上怎么可能会有这么玄乎的事儿? 玲珑把两个大塑料袋里的食物全都取了出来,因为有打包盒,时间过得也不是很久,所以还是热的,她选了那份加辣的牛肉米线,把店家给的醋包一股脑儿全挤进去,很大方地说:“不要客气,吃吧,吃饱了干什么都方便。” 武荣轩跟王昊没有推辞,坐下来分别选了一份披萨跟一份盖饭,埋头大快朵颐,武荣轩一边吃一边问:“你怎么点、点怎么多啊?吃得完吗?” 玲珑笑了笑没说话。 高冷的女生犹豫了下也坐过来:“我可以吃吗?” “当然。” 剩下的女白领跟中年男人则一句话没说,也没有要吃的意思,可能胃口不是很好,毕竟身处这样的环境,是个人都不会有好胃口——缺心眼的人除外。 很显然,包括玲珑在内的年轻四人组,在女白领跟中年男人眼中看起来就是四个缺心眼的二百五。 不然呢?谁会在这种鬼气森森的荒凉古宅吃外卖? 甚至还交换了下对彼此食物的看法? 高冷女生吃了半分烧鸭饭后心情就好起来了,看起来也没那么高冷,还挺健谈的。玲珑得知她叫龚冬冬,今年大四,之所以玩这个游戏是因为实习的时候被顶头上司吃豆腐,那猥琐男还嘲讽她没钱还不愿卖,于是龚冬冬一气之下就签订了游戏条约,结果进来之后就后悔了,她胆子特别小,连鬼片海报看了都会吓得做好久噩梦。 所以这次得到闯关通知后,她慌得一批,几乎花光了所有积蓄准备了一大背包的武器。什么糯米黑狗血黄符开光佛像黑驴蹄子……基本上只要是她想到的查到的能买到的都带了。 然后就忘了带食物跟水。 玲珑是到的最晚的一个,但也就晚了一个小时,她来之前,屋子里的五个人除却彼此认识的武荣轩与王昊外,其他三个话都很少,龚冬冬主要是戒心很重,缺心眼二人组试图跟她搭讪,她不知道该怎么说干脆就不说话,再加上个头高挑又长了张比较有棱角的脸,看起来就很高冷,分享食物后玲珑觉得她其实也挺二百五的。 不然谁会花两百多块钱买个硬邦邦的黑驴蹄子呢? “你说这宅子不会有鬼吧?”熟起来之后龚冬冬就成了话唠,而且越害怕话越多。她紧紧地依偎在玲珑身边,试图跟玲珑抱团取暖,看得武荣轩王昊两个人啪啪拍着胸脯保证一定会保护好她们。“根据不作死就不会死定律,要么咱们就待在这,不往里头走吧?黑漆漆的好瘆人啊!” “恐怕不行。”玲珑无情地打破她的美好幻想,“别忘了我们是有游戏指示的。” “是啊,这个副本一共投放了我们六个玩家,肯定不可能让我们在这一直待着。而且这跟真正的恐怖游戏又不一样,不是说你不到特殊场景就不能触发剧情,主要是咱们就这一顿外卖,一直在这待着不一定能出去,还会饿。”王昊说。 他胆子倒是挺大的,而且有漂亮妹子在也不想丢份儿,反而生出一股豪气来。 谁知他一说完,就听到一声轻蔑的冷哼。 是那个女白领。 她坐在角落里,此时脸上是嘲笑的神态:“新手就是新手,你想的也太美了,明面上只有六个玩家,你知道这里的NPC会不会是玩家假扮的?而且关卡难度不同发放的任务也不同,说不准你们谁待会儿接到的指令就是杀死其他玩家。我好心奉劝你们一句,别相信什么队友。” 说完还意有所指地看了玲珑一眼,“别被美色冲昏头,把自己小命丢进来了,在这死了可就是真的死了,还一毛钱都拿不到。” 把缺心眼三人组说的一愣一愣的。 玲珑问:“你不是新手吗?” 女白领嗯了声:“第三次。” 中年男人也颤巍巍举起手:“我是第二次……” 虽然不是新手,但和新手也差不了太多。 这时候外面突然炸了一声雷!白色的闪电劈透长空,黑云半开,然后又迅速聚拢,哪怕是在屋子里,外面呼呼的狂风声听着也很骇人,破旧的窗棱被刮得吱嘎吱嘎响,一切都不祥极了。 除了玲珑,其他三人都没了食欲,玲珑还在慢条斯理地吸米线,她吃完最后一口,又拆了一盒鸡丁炒米粉。 女白领好像不是很喜欢她,见她这副安逸的样子忍不住讽刺:“你现在还能冷静,一会儿出事了看你还吃不吃得下去。” 视线从玲珑浪漫的长卷发到她雪白的肌肤,又从漂亮的裙子一路到高跟鞋,心里很是瞧不起,又有些怜悯。穿成这个样子,被NPC追的时候怕不是跑都跑不动。瞧着也是娇生惯养的女孩子,怎么就这么想不开呢? “不用担心我。”玲珑笑了笑,也没生气,“游戏而已,快乐就好。” 女白领:…… 这生死游戏是拿来快乐的吗? “叮”的一声,五个人都变了神色,因为这是游戏提示,会隔一段时间出现在每个人的手心,就好像是……他们的身体与灵魂都被烙上了印记,游戏的主宰可以随意分配他们的去向,决定他们的死活。 武荣轩首先选择了分享:“它要求我去正院触发剧情。” 其他几个人也都点头,伸出自己的手展示:“我的也是。” 龚冬冬快哭了:“握草我好怕我能不能不去?你们说我现在出去能回家不?我寻思着被猥琐男揩油也比撞鬼强啊!这走向一看就不正常!” “我劝你最好不要。”女白领说,“脱离游戏剧情,你会被抹杀。” 龚冬冬吓了一跳:“抹、抹杀?!” 女白领嗯一声,看得出来她虽然人冷淡点,但还是挺热心肠的,虽然有点不喜欢玲珑,可又总是提醒她。兴许还不是老手的缘故,对着同样的玩家总有些怜悯与同情,也许再多活过几个关卡,她就不会这样了。 龚冬冬紧紧跟在玲珑身边,虽然理智上知道这个漂亮妹子兴许是个傻白甜,因为不知道游戏的危险性所以才什么都不怕。可就是这么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真的让人很有安全感! 玲珑叹了口气:“姐姐,你要不要吃点?扔了多浪费啊。” 女白领:…… 她没好气地走到桌边抓了个汉堡跟一杯可乐,三口两口吃了,不得不说,食物下肚,人也回了点精气神。只有那个中年男人始终一副畏畏缩缩的样子,没有接受玲珑食物的意向。 吃了东西,女白领对玲珑的态度明显好多了,从谈话中他们知道她叫卞颖,是一家上市公司的高管,之所以对玲珑有意见是因为她看起来年幼貌美又会来事儿,她男朋友就是被相同类型的董事千金勾搭走的,她呕的不行才参加的游戏,前面两次虽然都活了下来,但所得到的积分并不多,评价也不高,B级关卡完成度不达到S的话,顶多也就得到个合格分,还不够塞牙缝呢。 不过多说了几句话就发现玲珑跟董事千金不同了,天真烂漫跟矫揉造作还是有区别的,而且这种天真也不让人反感,反倒让卞颖生出一股难以言说的希望。 前面两次都活下来了,没道理死在第三次不是?她还没能手撕狗男女呢! 因为她是闯过两次关的玩家,缺心眼三人组都有一大堆问题要问,叽叽喳喳的,仿佛这个阴森古宅也没有那么可怕了。 卞颖冷着脸回答问题,“能,一个积分在现实世界中是一百万。” “握草!”王昊脱口而出,“那我妈手术费有了啊!” “兄弟!”武荣轩深情款款按住王昊的肩头,“哥们儿一定让你赢!” 王昊险些泪流满面:“好兄弟!” 两人正腻歪着,卞颖斥责一声:“别说话!” 原来一行人已经穿过假山长廊,越过花门中院,到了厅房。只要经过厅房,前面就是正院,是即将触发剧情的地方。 新手已经开始紧张了,玲珑却不知从哪儿掏出一根棒棒糖,扯掉包装纸塞进了嘴里。 正院的门虚掩着,窗纸破了些小洞,不知怎么地,这些小洞给人一种眼睛的错觉,仿佛屋子里有许多人,正通过这一个个小洞将眼睛贴在上面,观察着这群外来客。 哪怕是大胆如武荣轩跟王昊,也不免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走吧。” 卞颖一把拽住玲珑:“你是傻子吗?直接冲进去不怕死啊?万一有什么隐藏机关怎么办?这可不是普通游戏,不小心的话会丢掉命的!” 她虽然凶巴巴,但也是好心,玲珑便乖巧举起双手:“那姐姐你说了算。” 卞颖这才松开她,正院到厅房中间有一段距离,地上到处都是些枯枝烂叶,还有些砖块瓦砾,她便捡起一块大小适中的石头,冲着正院门板砸过去。 吱呀一声,虚掩的门开了,天色已晚,没有光亮,里头黑漆漆的不知道什么样子。 王昊把手机的手电筒功能打开,但光线到了门口就像是被黑色吞没了一样,只能隐隐约约看见里头的摆设,瞧不见其他,也不像是有人的样子。龚冬冬死死抱住玲珑的胳膊,上下牙齿打着颤还要充英雄:“你你你你别怕啊!你你你你跟着我!” 玲珑:“好,我不怕。” 到底是谁在怕啊? 游戏指示要他们进入正院才能触发剧情,在院子里待着怕是得活活等死,卞颖一咬牙:“进去吧。” 她一声令下,其他人都听她的,紧跟其后的是武荣轩,然后是玲珑跟龚冬冬,王昊跟在她们后面,两个男生打着保护妹子的心思,而且男生嘛,对恐怖游戏总有种说不出的刺激感,又怕,但又想玩,再加上没有见识过游戏的残忍与恐怖,心中还残留着天真,中年男人则跟在最后。 玲珑只觉得眼皮子不受控制地合在一起,她也没有抵抗,更无视了系统的叨叨,顺其自然地睡去。 待到醒来,却发现自己睡在一张精致的拔步床上,身上盖着绵软的锦被,房间里则有淡淡的香气,扭头一瞧,床头点着安神香。她坐起身,环顾四周,确定这应是一间女子闺房,处处透着小巧精细,瞧着家中应该很是富裕。 “小姐醒了?” 出声的是个面上带笑,作丫鬟打扮的女子,她走过来扶着玲珑下床,伺候着她把脚踩进绣鞋里。“天色还早着呢,小姐要不要再休息会儿?” “……外面做什么这么吵?”玲珑问。 “小姐忘啦,今儿个是大少爷的大喜日子哩。”丫鬟笑眯眯答。 玲珑想这应该就是所谓的剧情了,只是没想到自己会身临其境,这游戏做得真有意思,她的玩心彻底被勾了起来,也不急着用龙之目去看,反而饶有兴趣地随着丫鬟的指引解谜。“那大少爷人呢?” “小姐,大少爷是您的兄长,若是老爷知道了,又要责罚您不懂礼数了。” 玲珑撇撇嘴,“我饿了,给我弄些吃的来。” 丫鬟领命而去,玲珑自己洗了脸,铜镜中映照出的仍旧是她自己的模样,她的言行举止没有OOC,所以丫鬟给出的反应也是自然而真实的,这个小姐的身份倒是不错。 她完全没在怕的,甚至在上了一桌子菜之后,还津津有味的每一样都品尝了一番。 也不怕这些菜被动了手脚,或是有什么问题。再不济像是志怪故事里那样,都是用些癞|蛤|蟆蜈蚣虫子幻化出来的,吃了怕是要上吐下泻去半条命。 她胃口好得很咧。 不过等她吃完饭想出去走走的时候,丫鬟就面有难色:“老爷吩咐过,今夜谁也不许出去的,小姐,您就别为难奴婢了好吗?” 玲珑噘嘴:“我爹为什么不许我出去?他这么吩咐你们的吗?” 丫鬟不敢惹她生气,只连连认罪,看着是不会再透露什么重要信息了,玲珑觉得没趣,便让人备水沐浴。 “那我早些睡吧。” 她说。 这倒是很顺利,洗过了澡,丫鬟伺候着她抹了香膏,熏干长发,换上柔软顺滑的寝衣,这便进到被窝里。丫鬟在边上守了会儿,不知为何打起盹来,玲珑觉得这是个信号——暗示她可以偷溜出去。 果不其然,她悄悄下床穿了鞋,虽然穿着寝衣但一点皮肤都没露,她也就懒得再起穿那厚重的外衣,直接把头发扎了起来,打开一道门缝,顺着就溜了出去。 可是,不是说府里大少爷要办喜事?怎么一点喜庆的感觉都没有,而且兄长成亲,怎么做妹妹的不能出现?玲珑隐隐觉得有些奇怪。 院子里的下人守得很严,玲珑在脑海里回忆了下这个四进院子的平面图,攀过墙头就往正院去了。 665|第五十七片龙鳞(二) 第五十七片龙鳞(二) 沿途上玲珑遇到了几个下人, 都是行色匆匆的模样,紧闭嘴巴一言不发, 墙壁上贴了鲜红的喜字, 长廊上也挂了鲜红的灯笼——那灯笼的颜色,叫玲珑看来, 颇觉有几分诡异, 简直像是用血染成的一样, 红得过于鲜艳。 她正想潜进正院大厅, 却在拐角处跟个人撞了, 玲珑想都没想就要踹过去, 那人却先在月光下露出了一张脸, 虽然是小厮打扮, 但确确实实是武荣轩。 他看到玲珑也很惊喜,玲珑对他竖起一根食指示意他安静,他连连点头, 小小声说:“我也是偷偷过来的。” 两人达成共识, 便顺着偏门钻了进去,藏在了前厅的两个大花瓶后面,这花瓶足有一人高, 掩住一个人绰绰有余。 这谁家成亲结婚不敲锣打鼓, 不张灯结彩,不人来人往宾客满盈?这家人可倒好,大厅里居然一个人也没有,完全感觉不到有什么喜庆的氛围。而且……玲珑看了一眼天色, 月亮已升至中心,估摸着得是十一二点,谁家成亲还挑这么个时辰? 这时候听到一阵咳嗽声,伴随着这咳嗽声,终于有人进来了。 是个穿着大红色喜服的年轻男子,他一左一右被人搀扶着,显然是如果不被搀扶就走不动的样子。那两个下人小心翼翼地将他放在了铺着厚厚毯子的椅子中,又过了会儿,进来一膀肥腰圆的中年男子,年轻男子见了他,虚弱地喊了一声“爹”。 想必是这家的老爷了。 玲珑想起丫鬟所说,今儿是大少爷的好日子,那这位眼看下一秒就要吐血而亡的年轻人就是所谓的大少爷,也是她的“兄长”。一副病秧子模样,脸色惨白唇色发青,玲珑怀疑他能不能活过今晚。 成亲流程似乎都是固定好的,老爷坐在了主位上,很快外面就又进来三个人,与大少爷相对,凤冠霞帔的新娘子也被两个老婆子搀着,拜天地的时候大少爷根本动不得,还是两个下人帮着他才勉强成的。 到了夫妻对拜时,变故突生! 这瞧着只剩下一口气的大少爷突然瞪圆了双眼,喉咙里发出骇人的咯吱咯吱声,嘴巴大张,死死盯着眼前的新娘子,用尽最后一丝力气掀起了对方的盖头,紧接着一口腥血喷出去,新娘子那如花似玉的小脸瞬间就染上了颜色! 紧接着他就直挺挺地向后倒去! 这下可乱了套了! 老爷大叫:“叫大夫!快叫大夫!” 可惜已经晚了,根本不用大夫来,大少爷就已断了气,小厮把手指头朝大少爷鼻下轻轻一试——打了个激灵,吓得跪在地上磕头:“老、老爷!大、大少爷他、他仙去了!” 从玲珑这角度刚好可以看到那张发青诡异的死人脸,饶是他生前五官端正,死后也好看不到哪里去,更何况还是喷血而死,可怜了对面的新娘子,玲珑瞧着,觉得她顶多也就十四五岁,此时也傻了,又怕又慌,站在边上,任由府里的人来来去去,她一个新娘子,本该是今天的主角,却只能尴尬而卑微地站在角落。 老爷跌坐在椅子上许久,老泪纵横,他瞥见边上站着的儿媳妇,气不打一处来,上去便是一记狠辣的耳光,直把新娘子扇的扑倒在地。玲珑看得清楚,她好像是撞到了什么东西上,捂着肚子趴在地上起不来。老爷气得又狠踹了她一脚,她便愈发蜷缩着动弹不得。“原以为你是个福星,不曾想叫你来冲喜,你将我儿给克死了!扫把星!扫把星!我怎就挑了你这个扫把星!” 新娘子连哭都不敢出声,她把自己抱成一团,卑微又木讷,满是绝望。 这一出闹剧很快就结束了,老爷让人将大少爷的尸体装殓,又让人把新娘子关进柴房,这方才还热热闹闹的正院,瞬间恢复了死寂。 玲珑跟武荣轩也从各自的藏身之地走出来。 武荣轩拳头捏的噼里啪啦响,破口大骂:“卧槽这个老傻逼!他儿子都快死了不知道找大夫好好休养搞什么冲喜,折腾死了就是人家新娘子的错?草他大爷!新娘子那年纪也就是个初中生吧?伤天害理不怕天打雷劈!” 玲珑却没怎么生气,她只是觉得这个宅子更加令人窒息了一点,就连门框上朱红色的漆都显得格外压抑。 她问武荣轩:“你在这里,其他人你遇到过吗?” 武荣轩气得不行,“没有,我就自己一个,一来就是个在厨房烧火的,他们都睡下了我才溜出来,你呢?” “我是这户人家的小姐。” 武荣轩突然就羡慕了:“我也想当少爷。” 玲珑:“少爷刚才喷血死了。” 武荣轩:“……” 两人又说了几句话,决定各自回到各自的地方,等待天亮的出现。 玲珑摸回床上后,丫鬟就醒了,见小姐睡得熟,蹑手蹑脚掐了灯,只留下一小盏,然后睡到了外间守夜。 原本玲珑跟武荣轩都以为一觉睡醒会天亮——事实证明没有,天不仅没有亮,反而更黑了。这个夜晚,天上居然连个星子都没有,黑漆漆的,将整个宅子笼罩其中。玲珑趴在窗户上,丫鬟在她身后为她绞干刚洗的长发,玲珑问她:“我那嫂子怎么样了?” 丫鬟吓了一跳,看看左右无人,才道:“小姐可莫提那个扫把星了,老爷知道要生气的!” 随后又说:“自打大少爷被她克死,老爷把她关进柴房,这都三天了还没放出来呢,瞧着倒是要把她活活饿死,送去给大少爷陪葬了!” 玲珑吃了一惊:“三天?” “是啊。”丫鬟不觉自己说了什么惊人的事,他们都是府里的家奴,主子就是他们的天,要他们生还是死,他们都没有选择的权利。他们这一生都要在这宅子里度过,兴许小姐日后嫁了人能带着自己走,但奴才就是这样的不是吗?不需要去想太多,只要听主子的话就好了。 “唉,大少爷也是可怜,老爷为了他的病操碎了心,可终究是留不住。原以为新娘子能冲冲喜,结果天地都没拜完,就把大少爷克死,老爷正恨着她呢!” 玲珑想起那个脑满肠肥的老爷,寻思着那货到底有什么资格怪人家小姑娘?他自己儿子死了就人家克的?那怎么不是他自己克的呢? 且那早死鬼一脸短命相,临死前都不忘掀盖头看新娘子,还吐出一口污血在人家脸上,人新娘子都没怪他给自己留下巨大的心理阴影,他可倒好,两眼一闭两脚一蹬嗝屁了。 是夜,玲珑又溜了出去。这回她驾轻就熟地去了大少爷的院子,想看看能不能得知这货得的到底是什么病。 结果她刚进了大少爷的房间就碰见了熟人,卞颖姐姐身着下人服饰正在东翻西找,见了玲珑两人都吓一跳,看到玲珑的衣服后,卞颖陷入沉默:“……去他娘的,我才二十八,凭什么给我个乳母的身份?” 玲珑幸灾乐祸的笑起来,卞颖没忍住,上手掐她嫩呼呼的小脸。 这种情况下再见,两人的关系明显好了许多,卞颖还跟玲珑吐槽:“我去他大爷的,你知道我第一天晚上是怎么过来的吗?这家大少爷真的死了不亏,他就活该暴毙!” 玲珑:“咋啦?” 卞颖想想都气:“多大的人了,居然还要我喂奶!” 她当时整个人都懵逼了!一睁眼就被个小厮叫乳母,说大少爷找她,等到了屋子里,那货直接就扑到她胸前扯她衣服要她喂奶,卞颖想都没想就挥了一记铁砂掌,本来就虚的大少爷直接被她揍晕了! ……那他直接在婚礼上暴毙,好像也不是不能理解。 “你不知道那货多恶心,我头一回见这种病鬼都快死了还满脑子想着那些事儿。” 卞颖不说玲珑也知道了,床头堆着些书,她随意翻看一本就是避火图,一个本来就重病在身快死的人,满脑子不想别的就想着这二两肉的事儿,他不暴毙谁暴毙?怪不得临死前还想看看新娘子呢,真是丑人多作怪。 反正是个NPC,挺恶心的,死了也没人觉得可怜。 至于大少爷这屋子就更不用说了,玲珑觉得他可以去现代人类世界开个成人用品店,赚来的钱买点蓝色小药丸嗨完就上天。 “我想去柴房看看新娘子,总觉得她是个很重要的NPC。” 卞颖点头:“我也是这么想的。” 她是大少爷乳母,自然来去自如,玲珑却不能被人看见,卞颖正想说你等等我给你找套丫鬟衣服,就见娇滴滴的大小姐助跑都不用一脚蹬在墙上就跃了上去。 …… 这尼玛是哪里来的“傻白甜”? 谁说她是傻白甜的?! 玲珑知道柴房的位置,两人一边走一边说话,卞颖忍不住好奇:“你身手不错啊。” “是啊。”玲珑回应。“我练过的,看文章的小朋友不要跟姐姐学。” 卞颖笑出声,两人一路鬼鬼祟祟避开下人朝柴房去,柴房附近没什么人看守,但下人聚集在柴房的院子外,玲珑耳朵尖,隐隐听到哭声与求饶。 她心底生出了不好的预感,卞颖还在想要怎么进去,被玲珑拉了一把,两人发现柴房后面那堵墙不知何时居然破了个洞,恰好能容一人过。 这估计是游戏给的便利之处,让他们闯关,自然会有所提示。 钻过这个洞走没两步就是柴房,这会儿天已经冷了,柴房更是阴暗潮湿,里面的声音卞颖听了没几句就气红了脸:“我操|他|妈——那个老变态在干什么?!” 她没见过新娘子,但玲珑跟她说新娘子年纪很小,古代人及笄是多少岁?十四?十五?这他妈在现代社会还是未成年人! 玲珑拽住了她。 卞颖怒视:“你干什么!” 好在她知道自己的处境,因此是压低了嗓音说的。 没有月色,玲珑的面容如玉般白皙精致,却透着可怕的冷漠:“这是剧情,你就是上去了也无法打断,不信你试试。” 卞颖不信邪,想走上前,却发现面前好像有一堵空气墙,怎么也越不过去,就好像是游戏自动播放剧情时,你怎么点击鼠标都没有反应,除非拔线——可现在她人就在游戏中。 这就是这个游戏的残酷。 让你看到人世间无比残忍的事,而你无能为力。 因为是触发剧情,两人就站在柴房后,从这里不知为何少了块木板,恰巧能看见里面发生的一切。卞颖发现自己连移开视线都做不到,只能眼睁睁看着,她不想看!她一点都不想看! 她不想听小姑娘的哭泣与求饶,不想听老爷的威胁与卑劣,不想面对这种让她浑身发抖想要落泪的剧情! 可是不行。 最终她们足足站了一个多时辰才结束。 老爷心满意足地走了,新娘子的喜服破碎地散落在周围,她双目无神地躺在地上,伤痕累累。 卞颖突然蹲下去,头埋在双腿间无声的哭起来。玲珑低下头看她,不知道这有什么好哭的,她轻轻踢了她一下:“该回去了,月亮要出来了。” 昨天月亮出现的时候她出来,月亮消失的时候剧情结束,今天则是月亮不在的时候触发剧情,月亮出现,她们也该各自回去了。 卞颖红肿着眼睛跟在她身后,好在她是大少爷乳母,就算哭成这样子也只会让人觉得她是在为大少爷伤心。 她们一觉睡了三天,大少爷的棺材摆在正院,再停四天,头七结束才会下葬。 离开的时候玲珑看见有几个婆子丫鬟进了柴房,手上还端着水盆,其中一个的面孔很是面熟,正是龚冬冬。龚冬冬也看到了玲珑跟卞颖,激动地想要说什么,却被玲珑无声制止,指了指柴房,便跟卞颖离开了。 这一次一觉醒来后便是大少爷头七,玲珑不再睡觉,而是换了白色的丧服去给兄长上香,老爷沉默地站在灵堂里,新娘子也不知何时换了白衣,俗话说要想俏一身孝是真不假,新娘子个头娇小面色稚嫩,跪在那里一动不动,只是不停地烧着纸钱。 玲珑一进来就看到了她,新娘子怯生生地抬头瞧她一眼,又飞快低下不敢再看。老爷见了玲珑,沙哑道:“过来,给你哥哥上柱香。” 想起这大少爷屋子里那些个脏东西,玲珑暗地将三根掐断两根,插|进香炉时也无人注意。 棺材是上好的棺材,老爷长叹一声:“今晚是你哥哥下葬的日子,你回去吧,女儿家的,不要看这些。” 玲珑瞥了一眼,看到老爷身边管家打扮模样的人正是玩家中最不熟悉的中年男子。他一副不认识她的样子,毕恭毕敬跟在老爷身边,俨然是不打算跟玲珑互通信息的。 不过无所谓,玲珑也没想搭理他。 迄今为止,包括自己在内的六名玩家,除却到现在还没有消息的王昊外基本上都见过了。除却玲珑是主人身份,其他人几乎都是下人,混迹在这宅子里的仆人从中倒也不显眼。 玲珑毫无留恋地走了。 但是紧接着触发剧情,老爷面对女儿的时候还道貌岸然,人一没了,便露出了本色,居然当着儿子的棺材,再度糟蹋了新娘子——说什么克死了他儿子,要再赔给他一个儿子云云,又拿新娘子的家里人威胁她,花样百出,一逞兽|欲。 玲珑冷冷地看着,回去的时候“恰巧”撞上个丫鬟,丫鬟连忙跪下求饶,然后悄悄看向玲珑,玲珑一看就知道她是故意撞上来的,对管教她的婆子说:“这丫鬟我看着挺讨喜的,就给我吧,我屋子里正好还缺个洒扫。” 她是大小姐,自然说什么算什么,婆子也不敢多嘴,于是她成功把龚冬冬带回了自己院子。 伺候她的大丫鬟觉着自己失宠了,小姐带回来个新丫鬟后就不要自己在屋子里了,她站在外面叹了口气,很是不安。 龚冬冬一进屋就飙了一长串国骂,她之前每天都作为丫鬟去为新娘子清理,自然看到那姑娘身上没一处好肉,老爷根本就是个丧心病狂的老变态!活该他儿子死了,活该他断子绝孙!那种老狗比就该陪着他儿子一起死! 玲珑切开一只橙子分了她一半,龚冬冬骂完了一屁股坐下来端起茶杯一饮而尽,冷掉的茶水也没能浇熄她心中的烈焰。她实在是太生气、太恶心、太难受了! 新娘子的年纪在她看来只是个小妹妹,却要经受如此残忍的事……龚冬冬红着眼眶:“这个关卡到底想要我们做什么?我们能救她吗?我想把那个老狗比的弟弟给割下来喂狗!” 玲珑把玩着手里的茶杯:“听你话里的意思,昨天你是醒着的?” 龚冬冬点头:“是啊。” 玲珑了然,她叫了丫鬟进来,让她去请大少爷的乳母,说自己想哥哥了,想跟乳母一起回忆哥哥的音容笑貌。丫鬟也没多想便去了,过了半柱香的工夫,卞颖便进了来。 三人一对,这才知道,每个人的时间其实是不一样的,就好比玲珑一觉睡了四天,直接到大少爷的头七,但龚冬冬这四天却都是正常的,虽然每次都是晚上,可确实是每个晚上都清醒,而且都参与了一部分剧情。 她是负责为新娘子做清洁工作的丫鬟,每次做不了别的,醒了就是去清理,看到那可怜的姑娘一身伤痕,偏偏受到剧情限制什么都不能说,还有个严厉忠心的婆子盯着,清理完回去倒头便睡,醒来便是第二天。 卞颖是成熟女性想的比较周到:“我们是不是得想个法子帮她避孕?冬冬说她身上的痕迹越来越重,旧的没消新的就又上来了,如果真的怀了,她还没有发育成熟,对身体非常不好。” “那我们要怎么做啊?”龚冬冬问。 他们进来的时候虽然准备了东西,但困在剧情中后啥也没了,可怜她两百多块买的黑驴蹄子!根本没能派上用场! 卞颖也犯愁。 三个人坐在一起商量了半天,不知何时,觉得眼皮沉重,便睡了过去。 再次醒来,不出意外,仍是黑夜。 这个宅子似乎笼罩在黑暗之中,预示着永远不会有光明降临。 玲珑坐在梳妆台前,丫鬟正在为她精心打扮,一边打扮一边说:“姑爷在前厅等着呢,说起来姑爷可真是出息,给小姐带了许多礼物呢,老爷说待会儿可以让小姐带姑爷在府里转转,不过要小心别去扫把星所在的院子,免得晦气。” 玲珑心想这老东西还真是不要脸,担着他女儿的身份她已经觉得很晦气了。 再一看时间,居然直接过了三个月! 这三个月的剧情已被补足,比如说卞颖和龚冬冬都成了她院子里的下人,因为与玲珑关系密切,三人的睡眠时间也很重合。 出院子的时候玲珑抬头看了下天,今天的月亮透着一丝血红。 她到了前厅,见到了自己的未婚夫,这才知道了一直没出现的王昊在哪里,从丫鬟的口气中她也得知自己是喜欢极了这个人的,见是王昊,玲珑实在是表达不出什么喜欢的样子,对老爷也没什么尊重——她不想演戏的时候,什么法则都没有用,更何况这只是个破游戏。就是ooc了怎么着?有本事来搞她啊! 很显然,游戏没本事。 王昊发现是她很激动,但毕竟现在身份不同又受到游戏限制,他还是表现的很体贴很符合人设,奈何玲珑根本不搭理他,给他个眼神都算他造化,还想别的?桃子都没他的。 所以老爷让她带王昊逛一逛,她随口就说:“我身子不舒服先去休息,你随便逛。” 说着居然就把人给丢下了! 这一天平静度过。 似乎什么也没发生,可玲珑回去的时候发觉天上的月亮血红色又多了一些,仿佛在昭示着什么。 游戏本身没有再给予他们提示,但剧情始终在缓慢触发,这个副本显然没有让新手玩家们自相残杀的意思,而是要磨合他们的合作能力,玲珑觉得,需要六个人聚集在一起各自整合彼此得到的信息,才能够得知他们最终要完成的任务是什么。 666|第五十七片龙鳞(三) 第五十七片龙鳞(三) 玲珑平时不大爱动脑袋瓜子, 因为许多事情在她看来都太过简单,顺其自然就行了, 再可怕的逆境她也不惧, 简而言之就是比起动脑子她更喜欢简单粗暴的,没有什么是一拳头解决不了的事, 如果有, 那就两拳头。 所以当她动脑子的时候, 那就厉害了。 六名玩家每个人都被安排进了剧情里, 可难道就是让他们做NPC的?这样的话玩家和NPC的区别又在哪儿?而她是这家的大小姐, 她理所当然地认为作为主子, 可以随意决定下人的来去与死活。 龚冬冬跟卞颖被她要到了自己身边就是个例子, 游戏虽然没有明白提示, 但并不会禁止玩家自行摸索,比如说潜入柴房时绕了一圈发现的那个狗洞。这种大户人家,养的狗也都是在门房那, 柴房这边会有狗洞还不修葺本身就挺不合理, 游戏世界和现实世界到底还是不一样的。 于是在玲珑又一次醒来的晚上,她说自己饿了,但等饭的时候又嫌上得慢, 干脆带着龚冬冬跟卞颖, 浩浩荡荡去了厨房,然后就把在厨房老老实实烧火的武荣轩给带了回来,说是要让他做守院的小厮——大小姐的决定,除了老爷谁敢置喙?而且不过是个不起眼的下人, 根本都不用劳烦老爷知道。 这样就凑齐了四个人,但王昊属于“未婚夫”,不是玲珑能弄到身边来的。她想了想,提笔写了一封信让丫鬟送出去,信上说与他许久不见,想约个时间碰面。 她写信的时候其他三人站在边上看,都很惊讶,屋子里没外人,武荣轩直接感慨:“卧草!这字写得也太好了吧!” 说来惭愧,现代人有几个能写一手好毛笔字的! 龚冬冬也觉得好看,她悄咪咪顺了张纸,也想写两个试试看,但小学过后她就没拿过毛笔了,居然都忘记要怎么用,指头一僵,就在上好的宣纸上落下个墨点子,等她写了下自己的名字,再看看玲珑的字,便再度悄咪咪地将宣纸抽走,揉成一个团丢掉。 卞颖则说:“字写得不错啊。” 玲珑吹了吹写好的信,很是谦虚:“还行吧。” 四个人太过无聊,玲珑不知从哪里弄来一副麻将,干脆开始推长城,不过只有她跟龚冬冬会打,卞颖跟武荣轩对麻将是一窍不通,好不容易熟悉了规则,打起来又太没挑战性,最后玲珑主动退出,用硬纸板在边上做扑克。 等到困的睡过去再醒来,人又在床上,而王昊的回信也来了。 龚冬冬说:“还有那个叔叔,要不要联系他?” 武荣轩也说:“是啊,耗子来了咱们还是缺一个人呢。” 卞颖却持反对意见:“我觉得我们五个就够了,拼拼凑凑信息也差不多,叫他来没必要,而且,我看他也不一定会来。” 她作为大少爷的乳母,在玲珑跟武荣轩之前就见过了管家,但管家完全没有跟她相认的意思,也没有互通消息的意向,不过这个游戏就是这样,在一些关卡不阻止你组队,但组队得到的积分必然是不如单人,在都是S级评价的情况下,组队的积分要平分,单人却能独享,B级关卡一积分就是一百万,谁愿意送出去啊? 在游戏里出生入死朝不保夕,钱还要平分?不划算。 玲珑点头:“要不要他无所谓,再说了,断然没有我主动去寻他的道理,他以为他是谁?” 连她给的饭都不吃的家伙,她才不理会呢! 她看着年纪小又娇俏,小公主一样任性,却有一种说不出的威严感,她做的决策,就连现实世界身为高管习惯发号施令的卞颖都没有异议。卞姐姐寻思着,一个不用助跑轻轻松松能翻两米高墙的小公主,就算是小公主,那也是硬核小公主。 又等了一天才见到王昊,龚冬冬忍不住吐槽说:“这谁家未婚夫来走岳丈家是大晚上的来啊?我从来都没这么想见太阳过!啊啊啊那个射掉九个太阳的混账!” 这话倒是,他们在这大宅里住了得有……小半年了吧,但一次太阳都没见过,就连月亮也是惨白夹杂着血红,瞧着特别不吉利,让人心里头惴惴不安,情绪根本好不起来。 一个衰败、腐朽、暗黑的环境,换谁在这地方生存都高兴不起来。 王昊穿着一身锦衣,人模人样的,奈何他个子小,撑不起来,跟偷穿大人衣服的小孩一样。见着玲珑他可算见着亲人了,“呜呜呜我总算见到你们了!这到底是什么鬼地方啊!” 玲珑手上拿着一根树枝,这时候往前一送,正好抵住王昊的胸口制止他再往前靠近,“好好说话,别靠过来。” “就是,耗子你可别想趁机吃豆腐。” 王昊一听这熟悉的声音,再一看,跟在玲珑身后一直低着头做下人打扮的可不就是他的好基友武荣轩吗!他原地助跑冲刺扑向武荣轩,跳起来两条腿夹住人家的腰,武荣轩狂甩也甩不下他,他还哀嚎呢:“啊我过得简直不是人过的日子啊!这家人到底是什么魔鬼啊!我他妈的差点就失去了清白啊!” 听到这里,众人脑袋上齐齐冒出一个? 王昊激动够了,被武荣轩甩下来也不生气,五个人围到院子里的石桌边,碍于远处还有其他下人,除却王昊跟玲珑外,其他三个人都是站着的,彼此交换了下已知的信息。 玲珑说:“我跟冬冬还有卞颖姐姐很久没触发新剧情了,估计关键点在你和管家身上。” “我也是。”武荣轩举手,“这个剧情好像有节点,而每个节点在不同的玩家手上,你刚才说你差点失去清白?怎么回事?” 说到这里王昊狠命一拍大腿:“你们可别说那大叔了!他就是个人渣!臭傻逼!” 他想起这事儿就又恶心又难过,背地里还偷偷流过几回眼泪,谁不是爹生妈养的,就大少爷是人,新娘子不是人? 于是他将自己所知的剧情复述了一遍。 剧情触发点在于他跟玲珑的第一次见面,玲珑没搭理他,他一个人在府里逛,不知不觉就到了大少爷的院子。因着人已经死了,守着院子的人没几个,还都在打盹儿,王昊好奇,想起这个大少爷算是剧情里的一个蛮重要的NPC,就想进去看看,万一能得到什么线索呢?结果刚进去就听见房间里传来了女人的哭喊声。 声音稚嫩,听着还是个小姑娘,他心里有了不好的预感,可就跟当时卞颖被游戏控制一样,他也是不受控制地上前,戳破了窗纸往里看——原本的未婚夫起了什么心思他不知道,但王昊心里只有愤怒与恶心! 老爷跟管家在一起糟蹋新娘子! 他不能离开也不能冲进去,只能看着他们笑哈哈的取乐,意犹未尽的结束,然后新娘子就躺在地上,宛如破碎的浮萍。 “……我就进去了。” 王昊说着,眼圈儿都红了。“我实在是没法转身就走不管她,我想帮她把衣服穿上,哪怕盖上也是好的。” 他虽然母亲生病,但一家人和美,除却社会新闻,从未亲眼目睹过这种地狱般的惨事。“那新娘子才多大啊……跟我妹妹差不多啊,在现实里顶多也就上初中,人家小姑娘玩手机打游戏化妆穿漂亮裙子,她怎么就这么可怜啊!而且那个大叔!” 他把牙齿咬得咯吱咯吱响:“他是玩家!他不是NPC!他怎么能、怎么能——你们知道吗?我给她盖衣服的时候,她眼睛都没睁开,就把腿张开了,这两个畜生!狗东西!活该千刀万剐的人渣!” 龚冬冬已经哭了,她是亲眼见过那身伤痕的人,此时此刻除却难过外,还有一种绝望感——他们无能为力。 哪怕那只是个NPC,他们也无能为力。 五个人在就这样呆呆沉默了会儿,天上的月亮就要消失了,这意味着他们的清醒时间即将结束。 而再一次醒来的时候,玲珑收到了王昊的信。 信上是一片胡言乱语,看得出来他写的时候情绪失控,许多字有被水化开的痕迹,再加上他毛笔字写得差,四个人费了一番功夫才弄明白他想说什么。 原来在其他人休眠的这段时间里,他独自一人再度触发了剧情。而且这段剧情是他不能控制的,就好像灵魂在外,身体变成了机器人,自动自发进行着剧情里该有的一切。 真正的未婚夫无意撞破老爷管家糟蹋新娘子的一幕后,也如王昊这样生出了怜惜与愤怒,可他跟王昊不同,他对新娘子动了心,甚至于偷偷来看她,给她送来食物与伤药,新娘子自打有记忆开始,迎来的便是爹娘的嫌弃,又被爹娘卖掉给人冲喜,进了这宅子,就像是进了一座坟墓,活得生不如死,从未有人对她这样好过。 她傻乎乎地沦陷了。 甚至每日期盼着未婚夫能来看她——而她连他的身份都不知道,未婚夫也不敢说,他情迷意乱要了新娘子的身子,却根本不能把她救出这个地狱。 王昊之所以崩溃,是因为他得到身体支配权的时候,新娘子正依偎在他怀里,跟他说她有了孩子。 他在纸上胡乱的写着:我要怎么救她? 她太可怜了。 太可怕了,这些人真的太可怕了! 他们居然让下人也—— 她太可怜了,她太可怜了! 我想杀了那群畜生!可我控制不了我的身体! 帮我、帮我! ——信到此戛然而止。 “王昊不是NPC啊,新娘子得不到幸福的……他们现在越好,到时候就越……”卞颖喃喃着。 “这他妈是什么B级关卡,最轻松最简单的难度?我觉得我脑子都要炸了!” 武荣轩担心王昊,那小子别看一副滑不溜丢的样子,其实心肠最软,看到谁都想帮一把,穷得叮当响,看到乞讨的老人小孩残疾人还是忍不住给钱,让他看到那种事情,本身就是最大的残酷。 玲珑把信纸烧掉,免得多生事端。她神情冷淡:“剧情还没有结束。” 此时此刻,其他人都不愿意再提管家,不是一路人,没必要做同伴。卞颖甚至讽刺地想,那家伙看起来弱的不行,之所以能完成第一次游戏还没死,说不定就是在游戏里堕落才保住的狗命。 正如玲珑所说,剧情没有结束,因为接下来的剧情触发点,在她身上。 作为她的下人,武荣轩、龚冬冬以及卞颖都没有陷入睡眠,而是被她叫着跟在身后。 这个副本就是一环套一环的圈儿。 终点与起点是在一起的,未婚夫撞破了老爷管家对新娘子的取乐,大小姐也撞破了未婚夫的移情别恋——她没有恨未婚夫,反倒是恨上了无辜的新娘子。 哪怕新娘子不知道未婚夫的身份。 再次见到王昊,两人相对而坐,身体都不属于自己,下人们立在远处,但作为玩家,都能清晰听到剧情。 大小姐得知未婚夫与未亡人的嫂子有染,性情刻薄骄纵的她立刻与他摊牌,威胁他要解除婚约。家境清贫靠着未婚妻才有锦衣玉食的未婚夫吓坏了,他回去后,做了个沉重的决定。 他要抛弃新娘子了。 “草泥马,人渣!”武荣轩骂。 紧接着,剧情在他们面前迅速展开。 新娘子不知为何就再也见不到了那个人,她开始渴望外面的世界,想要去找他,想要问问他,为何不再来看她了呢? 可她哪里出得去? 这府里的下人都能将她当作玩物,她不被当人看。 而她肚子里的孩子也成了小姐的心病。哪怕她被府里的男人都睡过,可万一那孩子就是她未婚夫的呢?且看着这个低贱淫|荡的女人她便作呕,更是想要刺激她,便拉着未婚夫到了新娘子面前,逼着他承认只是骗她的身子,对她没有丝毫情意。 永远生活在黑暗中不曾见过光明,与身处黑暗短暂拥抱光明后再失去——究竟是哪一个更痛苦呢? 看到新娘子疯癫绝望的模样,未婚夫尴尬而心虚地别过脸。世间负心汉大都如此,惟独痴傻的女人才会将一腔真心托付。 小姐有意教训未婚夫,当着他的面,命下人给新娘子灌了落胎药。 太疼了。 真的太疼了。 连看客都落了泪。 虎狼之药灌了下去,孩子是打掉了,只是人也没了。 新娘子本就过得水深火热,年纪又小,身子都没长好,长期被糟蹋的她内里早已腐坏,这一碗药灌下去,端的是一尸两命。 大小姐这才慌了,她站在原地不知所措,这时老爷与管家来了。 他们一起,将新娘子埋在了墙角,她被埋下去的时候,眼睛是睁着的,老爷试着把她的眼睛合上,却怎么也不行。想起厉鬼索命一说,便让人取来尘土,挖出她的眼珠,以尘土蒙蔽她的眼睛,叫她死了也做个瞎子,化成厉鬼也不知找谁复仇! 剧情结束后,一阵冷风,眼前漆黑一片,再睁眼,玩家们已经回到了荒凉破旧的古宅,龚冬冬第一个忍不住,蹲下去小声哭起来。其他人也都泪流满面——亲眼所见而无法伸出援手的悲剧,和平时玩游戏看剧完全不一样。 NPC们看起来都是活生生的人,所以也都是活生生的恶,活生生的绝望,活生生的死。 玲珑朝院子外看过去,她在没进宅子前就看到了长出墙外的茂密槐树,枝繁叶茂,绿意盎然。 “别哭了,走。” 说着,她率先朝外走去,卞颖跟武荣轩分别拉起一个跟在后头,谁也没搭理从脱离剧情后就站在边上的中年男人——他在他们心里,已经不算是个人了。 中年男人迟疑了下,也跟了上去。 他不觉着自己做错了,他也只是跟着剧情走罢了,不抗拒,身体就仍然是自己的不是吗?再说了那不过是NPC,又不是真人。话说回来,虽然是NPC,但感觉真他娘的好! 玲珑来到那棵槐树下,对武荣轩跟王昊说:“挖吧。” “啊?” 俩二百五不知道啥意思,龚冬冬的背包里带了两把工兵铲,本来是以防万一用的,没想到真派上了用场。 卞颖脑子灵活,立刻明白了玲珑的意思,解释说:“那女孩子……被埋在了这里。”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从她与孩子的血肉上长出了这样一株巨槐,槐,木中之鬼,阴气极重。 武荣轩跟王昊立刻开始挖——他们挖了足足有一个多小时,才碰到了槐树根部,拂去泥土后,露出小小一节泛黄的骨头。龚冬冬眼泪都出来了,她把自己背包里的东西都丢掉,平时看到个蟑螂都吓得屁滚尿流的人,这会儿什么也不怕了,小心翼翼地蹲下去,把骨头取了出来,放在背包上。 透过这具白骨,她似乎还能看到那个伤痕累累的小新娘。 玲珑把背包捧起来,尸骨就在她怀中,她转身就往正院走。 “玲珑!你要去哪儿!”卞颖追着问。 玲珑没有停下,“她找不到回阳世的路,不认得自己的仇人,我要帮她一把。” 既然玩家能够通过正院进入剧情,骨头自然也可以,他们不能把自己的东西带进去,可这骨头,本来就是属于这个副本的。 正院门虚掩,玩家离开之后,它便恢复了那种浓重的黑,窗纸上破碎的洞宛如眼睛唇舌,贪婪地看、无情地说。 玲珑第一个走进去,其他人尽数跟上,中年男人却不敢了,玲珑回头冷笑道:“你有胆子做,没胆子进来?怎么,怕她活过来生吃了你?” 中年男人面露恐惧,玲珑实在是不明白这样的人类,为何现实生活中怂如猪狗,到了虚拟世界便宛如穿上铠甲披风所向披靡。 武荣轩力气大,一把抓住了中年男人将他拖了进来! 小新娘的白骨被玲珑放在了桌子上,她的手轻轻拂过白骨,众人眨了下眼,再睁开,已是到了小姐闺房,背包消失不见,白骨也没了。 外面陡然传来一声尖叫。 玲珑丝毫不惧,微微一笑:“走,出去看戏。” 一个满身是血的丫鬟扑过来,似乎想要抓住玲珑的脚求救,玲珑轻轻将她踢到一边。 她跃上屋顶,从这里可以看到前后院子的全况,想了想,她又伸手:“上来,我拉你们。” 一个一个,把其他四个人拉上屋顶,惟独不管中年男人。 正面所对的那间屋子,只有一声惨叫,鲜血溅上了窗纸,随即一具破败的尸体被丢了出来,肥胖的身躯仓皇逃窜,边逃边求饶。府门口聚集了许多下人,每个人都想逃出去,可门打不开,他们谁都走不了。 大小姐、未婚夫、管家、下人、丫鬟……尽在其中。 每个下人都糟蹋过新娘子,每个丫鬟都嚼过她的舌根子——在她们口中,是她太过下贱,才会如此。桃色消息总是那样香艳,茶余饭后谈一谈,贫瘠乏味的人生便恍若有了乐趣,给枉死之人套上一副又一副无法挣脱的枷锁。 老爷被扯掉了一条胳膊,涕泪横流,丝毫不见往日凶残暴虐,甚至跪在地上对着小新娘猛磕头。她穿着嫁过来时那一身凤冠霞帔,七窍流血,骨肉腐烂,只想把这些害她的人全部杀了。 很快,宅子里血流成河,中年男人早吓软了腿,他们仿佛是画外人,却又仿佛身在其中。他想起自己对小新娘做的事,愈发害怕,可他又不知要如何脱离剧情——直到他一转身,那张他无数次让其浮现出痛楚、恐惧、绝望的面容,如今染了血出现在他面前。 他还没有来得及反应,胸口处一痛一凉,慢吞吞低下头,原是心脏已叫小新娘掏了出来。 狼心狗肺的人,不需要心。 杀死了中年男人,小新娘慢慢地抬起头,看向了屋顶上的五个人。 握草! 龚冬冬吓得抖成筛子,王昊武荣轩卞颖胆子大也禁不住毛骨悚然,小新娘的眼睛是两个黑漆漆的洞,除了血看不见别的,因为她的眼珠生前就被挖了出来,又被灌进了尘土,按理说是什么都看不到的。 玲珑却冲小新娘笑了一笑。 667|第五十七片龙鳞(四) 第五十七片龙鳞(四) 小新娘愣了一愣, 就站在那,仰着头与玲珑对视。 过了许久, 她的身形才慢慢淡去, 随着她的消失,眼前的一切都如同快进的电影, 色彩褪飞速腐化——武荣轩发出一声少女尖叫, 就从腐朽的屋顶栽了下去! 好在他皮糙肉厚, 也没受伤, 就是吓了一跳, 从地上爬起来后还懵逼不已:“这、这就结束了?” 玲珑利落地跳下去, 伸手去接小心翼翼一点一点往下蹭的卞颖跟龚冬冬, 至于王昊……不好意思, 她不管。 王昊哭丧着一张脸闭着眼睛往下一跳,恰好把刚爬起来的武荣轩又给砸了下去,两人摔的七荤八素, 好不容易站起来还晕晕乎乎的, 看得卞颖跟龚冬冬忍不住笑起来。 众人手心一阵滚烫,再一看,是游戏提示:恭喜玩家闯关成功并达到S级评分, 每人获得三个积分, 副本将在五分钟后解除,请玩家做好准备。 龚冬冬立刻冲过去把自己买的那些东西朝背包里塞,花了她好几千块钱,绝对不能落在副本里! 就着剩下的五分钟, 几个人互相交换了手机号码,都觉得比较投缘,至于那个消失了的中年男人,在游戏中死去等同于现实,根本没有人关心。 玲珑走之前还很有素质的把外卖垃圾一起带走了。 每个副本结束后,玩家都能得到为期一周的休息时间,副本难度越大,休息时间越长,据说S级副本闯关成功一次能休息一年! 回去后武荣轩建了个群把玲珑拉了进去,不过玲珑对网络聊天不是很感兴趣,她拿着到手的三百万,二话没说就先从合租屋搬了出去,新房子地点很好,附近好几条美食街,装修精致拎包入住,她非常满意,于是进去后就点了五百块钱的外卖。 一个星期花掉三百万什么的,太简单了。 她完完全全做了一条宅龙,每天吃外卖打游戏过得相当快乐,系统都看不下去了。它在游戏副本里也不受限制,可惜由于太过聒噪话唠,玲珑不大爱搭理它,它自己也意识到自己不是很讨宿主的喜欢,大部分时间都安静如鸡,但它觉得自己还是有用的!比如说那个游戏副本,就是它推测出带着小新娘尸骨进入正院会被拉回剧情——可宿主怎么就不夸它一句呢! 在这种煎熬中,一个星期飞速过去,玲珑慢条斯理地吃着饭,等她吃完这一桌时间就差不多了。 这一回的副本是一个小山村。 但是问题来了,她跟其他玩家一起被投放在山脚下。 玲珑:…… 这他喵的不会让她爬上去吧? 【是的宿主,根据我的检测,你还不止要爬一座山,胡家村在这群山之中,你至少得翻五座大山才能找到,而且胡家村地势偏远,村民们也非常排外,最重要的是,他们那里没有信号,你不能打游戏了。】 晴天霹雳! 玲珑掂了掂自己的小包包,好在她这回虽然还穿的裙子,却配了双小白鞋,干脆待会儿自己走好了,这样其他人就看不到她是怎么过去的不是? 这回投放的玩家比较少,仍然是B级难度,加上玲珑也只有四个人。 一个是二十五六岁全身名牌的年轻女人,另外两个都是三十岁左右的男人,他们见了玲珑都眼睛一亮,从年轻女人那里过来跟玲珑搭话。这可能惹恼了年轻女人,她用鼻孔斜着玲珑,冷冷哼了一声,显然很生气于玲珑抢走了她的风头,毕竟之前玲珑没来的时候,那两个男人就是她的舔狗,结果一看到美少女立马就倒戈了。 交谈中玲珑得知他们两个的名字,长脸偏瘦的叫陈志高,方脸略矮的叫杨勇,两人都不是第一次参加游戏,全身名牌的女人则叫包雅,看起来不是很好相处,虽然都是一副冷淡的模样,但上个副本遇到的卞颖明显比这个包雅可爱多了。 杨勇讨好地问:“玲珑啊,要不咱也组个队?人多力量大嘛!而且你看你一个娇滴滴的小姑娘,到时候遇到什么危险,咱哥俩还能保护你。” 陈志高也笑:“是啊,一起做个伴,总比一个人瞎捉摸要好,大家彼此交换一下信息,说不定能事半功倍。” 玲珑微微一笑:“好啊。” 每个副本都是有名字的,比如说上一个便叫做《古宅》,而这一次的副本则叫做《胡家村的秘密》。陈志高跟杨勇都想在玲珑面前卖弄,纷纷猜测这次的任务目标可能就是揭开胡家村的秘密,他们丝毫没有老牛吃嫩草的心虚感,毕竟都是参加过好几次游戏的老手了,很多人在游戏里遇到太多生死不知的危险,观念也就放得更开,人生得意须尽欢,要是能跟这样的美少女春风一度,死在这个副本里都香艳啊! 于是两人就跟邀宠的公孔雀一样纷纷开屏,奈何长相身材气质不过关,连当玲珑的仆人都不够格。 包雅特别瞧不上玲珑,冷笑道:“年纪不大,勾引男人的本事倒不小。” 她说完这句话,玲珑就瞥了她一眼,不知为何包雅突然心惊肉跳,但随即一想自己怎能被这么点大小姑娘吓着,便又撑起一副老娘最大的模样来。 不过目前横亘在眼前最大的难题是:如何翻越五座大山到达胡家村。 玲珑机智地在投放前吃了许多东西,这会儿身上也只有一个双肩包,而且胡家村所在的群山从未开发,也就是说,上山路不像那些景点名山一样有台阶,都得自己爬。好在天气好,路也干燥,倒不会弄脏她的小白鞋,但穿裙子好像确实有点不方便,于是玲珑请陈志高跟杨勇背过身去,自己干脆利落地换上了一条牛仔裤。 她穿裙子的时候就让人觉得她肯定有一双好腿,这会儿换上贴身的牛仔裤,陈志高跟杨勇哈喇子都要流下来了,这他妈才叫真正的腿玩年啊!这么漂亮的少女,真的!比漫画里走出来的都好看! 于是两人也更加殷勤,爬山的路上一会儿问玲珑饿不饿,一会儿问玲珑渴不渴,一会儿又问累不累,陈志高还主动要帮玲珑背包,被玲珑拒绝了——开玩笑,她的包只是装个样子,难道龙女真的要到哪儿都背一大堆东西吗?别开玩笑了,光是储物袋跟空间戒指她都不知道有多少个,作为一条囤囤龙,玲珑自己都数不清自己有多少宝贝。 三个成年人看着人模人样,其实都缺乏锻炼,在副本里得到的积分可以作为强化用,但大部分人都会将其换成现金,而且他们到现在都在B级副本,就说明本身实力不怎么样,根本升不上去,玲珑是傻子才会相信他们保护她的鬼话。 第一座山刚爬完,玲珑面不红气不喘,陈志高等人却喘得跟条狗一样,再加上日头足,他们被晒的头晕眼花,玲珑戴着鸭舌帽,坐在山顶一块石头上摇晃着小腿,按照她的速度可以更快,但这三个人实在是菜如狗,还不如上个副本遇到的武荣轩跟王昊,人家至少还是体育生,这么点体力是有的。 她坐了会儿就要继续走,包雅却不行了,她一屁股坐在地上:“要走你们走!我不走!” 山脚下都说了要组队互相交换信息,这会儿她闹起脾气,再加上确实也是个年轻身材好的美女,陈志高跟杨勇都过去哄,被人众星捧月包雅才开心一点,期间还得意地看了玲珑一眼,玲珑是不知道她有什么好骄傲的,反正她是不想等这三个废物了,不够可爱,连搭理的欲望都没有,组队的事儿也是他们自说自话,她可没答应。 说什么保护她,怕不是到时候屁滚尿流的求她庇佑。 玲珑干脆利落地跳下石头走人。 包雅看见她走了,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没提醒陈志高跟杨勇,乃至于故意装脚疼把鞋子脱了吸引两人注意,直到玲珑消失在视线内,她才“坚强”地站起来:“好了我没事了,我们出发吧,玲珑——咦,玲珑人呢?” 陈志高跟杨勇刚才被她勾的晕晕乎乎,这会才意识到玲珑不见了,立马就着急起来:“她一个小姑娘万一走丢了怎么办!” “啊呀我们快追上去!” 包雅心里恼怒,穿上鞋子走了两步突然哎呀一声,倒在了陈志高怀里。陈志高激动的脸通红,忍不住提出:“那个,小雅,要不、要不我背你?” 包雅羞答答道:“好啊。” 陈志高看着杨勇羡慕嫉妒恨的眼神,心里别提多得意了!两个男性玩家都为了自己争风吃醋,包雅同样得意,她觉得小姑娘就是小姑娘,根本不懂男人心,青涩的小果子哪有饱满的水蜜桃可口呢?适当地给他们一点甜头,他们就会跟沾了蜜的苍蝇一样四处围绕不肯走。 包雅身材火辣,前|凸|后|翘,陈志高背着她,感受着背上的快乐,内心飘飘然,但这种快乐只存在了没多久——五座大山,他们需要爬上去、走下去,再爬上去、再走下去,继续爬上去、继续走下去,还要爬上去、还要走下去……下山的路很陡,他抓着登山杖都有点打滑,但背着个美女感觉也还好,不是特别累,可上山就不一样了! 怎么说包雅也得有个九十斤,他还带了个十几公斤的双肩包,这就将近一百二十斤——他哪里顶得住?! 可在美女面前露怯也太丢人了,陈志高死要面子活受罪,最终在第二座山的半山腰彻底撑不住了,他觉得自己的腰都要断了! 包雅享受了免费的人力车夫,还是不想自己走,杨勇还没享受过呢,就自告奋勇要背她。 他体力比陈志高还要差,走没多远就受不了了,包雅心里唾弃这两个没用的男人,面上还要作出一副没事我理解你们都是我给你们添麻烦了的样子。 而远离废柴三人组的玲珑早就到了,她在山里抓了只狼,那狼看到她,吓得两只后肢夹紧了尾巴,又因为是头狼,非常健壮,玲珑坐在它背上,四平八稳的。 系统:【……宿主牛批。】 这尼玛徒手抓狼它真是第一次见,它这是什么神仙宿主! 玲珑懒得搭理它,要不是这个家伙她需要装作抓的样子吗?头狼直接就能过来当她的坐骑! 比起还在苦苦爬山的三个人,玲珑只用了两个多小时就到了胡家村。头狼把她送到胡家村后就匍匐在地上,两只乌溜溜的眼睛看着她,满是畏惧与臣服,玲珑不发话,它是不敢走的。 它对群山地形非常熟悉,驮着玲珑走的近是小道,节省了许多时间,玲珑对它的服务也很满意,顺势撸了撸它钢针一样的毛发,头狼喉咙里发出呼噜噜的声音,能够被龙气笼罩,是它的福分,日后它必定比群狼要聪慧许多。 玲珑撸完狼就拍拍它的脑门,头狼知道这是让自己走的意思,围绕在玲珑身上呜咽了两声,又蹭蹭她的裤脚,跑了两步回头看她一眼,才彻底消失在丛林之中。 胡家村是个不大不小的村子,整个村子大概能有两三百口人,这会儿天还没黑,晚霞绚烂,夕阳普照,整个村子在湖光山色的映照下分外美丽与安宁,家家户户飘起炊烟,怎么看都都像极了世外桃源。 玲珑的到来引来了不少人的关注,这次的副本游戏提供了身份,一个出来采风的女大学生,为了逼真,玲珑还背了个画板,带了画笔。 她漂亮的像是小仙女一样,脸上又带着甜甜的笑,别看她性情骄纵傲慢,可她若是想跟人打好关系,那绝对能甜到你心坎儿里去,只一会儿,她便跟村头大树下那群下棋的老人打成了一片,好几位老人还主动邀请她去家里住宿,甚至不要她的钱。 但最终玲珑还是去了村长家里借宿,村长家很干净,村长女人笑起来的时候眼角有着浓浓的皱纹,给人的感觉就是淳朴善良的农村妇女,他们家有一儿一女,晚上吃饭的时候才见着,长得都挺不错的,家教也不错,主要是沉稳,可能是在这种世外桃源生活久了,没有那种少年人的浮躁。 怎么看,胡家村都是个很好很热闹的村子,虽然他们不跟外界来往,但住在这里,连个电都没有,晚上还得点煤油灯,出山的路更是艰险无比,他们又要怎么跟外界来往呢? 因为家里没有多余的房间,村长女人就安排她跟自家姑娘住,村长家姑娘叫菊花儿,今年十九岁,正是花朵儿般的年纪,她看着玲珑的衣着打扮,很是羡慕,觉得玲珑又漂亮又时髦,她没出过山,也没见过外面的世界,但哥哥曾经在外面上过大学,回来后跟自己讲过,她一直很好奇,也很向往。 但胡家村的人世世代代不出去,她也不例外。 玲珑自己带了睡衣,农村洗澡不方便,只能烧了热水,兑了冷水用木桶洗,玲珑洗完澡更是人比花娇眉目如画,她换了件棉质睡衣,坐在床上别提多好看,菊花儿瞧着都羡慕,小心翼翼地碰了碰她露在外面的肌肤。 呀,比她摸过的最好的布料都细都滑哩! 玲珑见她虽然已经成年,言行举止却还很是天真,对菊花儿也愈发好起来,她刻意对人好的时候简直能让人把心都挖出来送给她,没一会儿,菊花儿就把她当成好朋友,跟她推心置腹了。听她说明日要上山采风,菊花儿想了想,小小声凑到玲珑耳边:“你如果上山的话,记得千万不要靠近山神庙。” 玲珑眼底有光芒闪过:“为什么啊?山神庙属于风土人情,怎么不能去看看呢?” 菊花儿摇摇头:“我也不知道,但这是村子里的禁忌,总之山神庙你到时候不要去就好了。要么这样,反正我平时在家也没事,明天我陪你上山吧,也免得你迷路了,山上有很多野兽呢,咱们村子里年轻人都不大敢上去。” 玲珑笑起来:“好啊,来你试试这条裙子,我觉得你穿上肯定好看!” 菊花儿看着那条摸起来特别顺滑的红色连衣裙,有些不好意思:“我能穿上吗?” 她略略有些丰腴,玲珑早就注意到她时不时朝自己的衣服看,分明是很喜欢很羡慕的。 在玲珑的坚持下,菊花儿穿上了那条红色连衣裙,她正是当好年纪,穿上后鲜活极了,玲珑顺势将裙子送给她,菊花儿不敢置信:“真、真的吗?这裙子你真的要送给我?!” 玲珑笑眯眯地点头:“是啊。” 两人的关系立时又好了一层,等玲珑把护肤品拿出来教菊花儿怎么用之后,已经好的跟连体姐妹一般了。 第二日菊花儿起得很早,他们山里人都这样,没有电,晚上也没什么娱乐项目,基本上天黑就睡了,醒的自然也很早。玲珑倒是多睡了会儿,六点钟才起,村长一家都等着她吃饭呢! 早饭是一锅小米糊糊,配上村长女人做的腌菜,又在院子里掐了新鲜的豆角,与辣椒、泡椒、酸辣椒一起炒,再加入农家自己做的风干腊肉,又香又辣又下饭,村长女人还烙了饼,锅上抹一层油,面里揉进葱花与盐巴,烙到正反面金黄取出来,特别管饱。听说玲珑今天要上山,村长女人还特意为她带了几个饼子跟腌菜,免得到山上没东西吃。 当然,玲珑不仅给了钱,给送了村长女人一管护手霜跟一瓶面霜,上面都是村里人不认得的外文字,光看就觉得很贵。 胡家村处于群山之中,四周群山环绕,湖泊宛如一条耀眼的飘带,将群山与胡家村围绕其中,这里山清水秀鸟语花香,如果说真的有世外桃源,玲珑觉得大抵也就这样了。 菊花儿很惊奇地说:“玲珑,你的体力很好啊!山这么高,平时我爬都觉得有点吃力呢!” 但玲珑居然脸不红气不喘的,真厉害! 玲珑笑了笑,摸出两根棒棒糖,一根自己吃,一根喂给了菊花儿。菊花儿嘴里含着甜丝丝的糖,心里充满了高兴,要是玲珑能永远留下来就好了!她想永远跟她在一起玩! 山上有许多小动物,她们还遇到了一群小松鼠,这些小家伙也不怕人,藏在树上好奇地看着她们。玲珑觉得这些毛茸茸的小家伙很是可爱,就变戏法一样摸出许多松子,放在掌心。 小松鼠们又怕她又想靠近她,她刻意放柔了气息,小松鼠们便像是看到亲人一样扑了过来,乖乖巧巧从她掌心抱走松子,用牙齿啃起来。菊花儿见状也想摸一摸,但小松鼠们非常警觉,只许玲珑撸。 玲珑顺着它们毛茸茸的大尾巴,又留下一大捧松子才离开。 菊花儿羡慕死了:“你好受动物喜欢呀!我以前上山,它们看到我立刻就藏起来了!” 玲珑笑道:“因为我有带松子,你没有。” 菊花儿一想,也是这个理。 两人在山上走走逛逛,菊花儿教玲珑辨别能吃的果子跟蘑菇,山里人靠山吃山,就算迷路了也不怕饿肚子,唯一需要担忧的就算山上的野兽,但只要不往深处走,一般都是安全的。 玲珑说是采风,当然要画画。她本人几乎无所不会,毕竟在人类世界不知生活了多久,许多技能都点亮到了顶点,菊花儿给她做模特,躺在一片花丛中。等玲珑画好了,她看见玲珑的画,又惊喜又开心:“哇!你把我画的好好看!” 常年生活在山中,村民们连电灯电视都没有,就更别提什么相机了,菊花儿看到画上栩栩如生的自己,喜欢的不得了,把画抱在怀里问玲珑:“这个能送给我吗?我一定会好好保存的!” 玲珑点点头,她高兴的不行,分外谨慎爱惜地将画先还给玲珑,让玲珑保管,不然她拿在手上还要爬山,万一摔倒了,受伤倒是小事,画弄坏了就糟糕了。 668|第五十七片龙鳞(五) 第五十七片龙鳞(五) 在山上溜达了半天玲珑饿了, 她拿出早上村长女人给烙的饼子以及腌菜,跟菊花儿分着吃, 吃完了她又打开自己的背包, 变戏法般从里头掏出薯片、糖果、话梅等零食来。 不得不说女孩子之间的友谊建立的非常快,独处的这一个上午, 菊花儿跟玲珑就已经非常要好了, 几乎是玲珑问什么她便答什么, 一点遮掩都没有。 玲珑画了一幅画就准备换个地方, 山上景色极美, 她随意走了两圈, 也不觉有什么异常, 总之就是个山美水美人淳朴的好去处, 说实话,如果她不是事前知道这是游戏副本,简直要以为是自己选了个人类世界在度假。 就这样, 她们一直玩到下午才回去。 村头的老人们看到两个女孩子手拉着手从山上下来, 顿时都笑呵呵的,根本没拿玲珑当外人,热情地邀请她去自家吃饭, 玲珑也笑盈盈地回应, 俨然跟他们打成了一片,要不是她穿的衣服更加时髦一些,真跟打小就生活在这里一样。 村长家也在做饭,玲珑一进门就跟村长家儿子打了个照面, 她就举手打招呼:“嗨。” 结果村长儿子被她这一笑弄得那叫一个面红耳赤,话都不会说了,结结巴巴学着玲珑的样子举起手,也说了个嗨,然后就钻进了灶房帮村长女人烧火,多看玲珑一眼都不敢。 菊花儿取笑她哥说:“我哥平时可不这样咧,他可是敢上山打野猪的!玲珑你太好看了,我们村子里没有出过你这样好看的姑娘,连我哥看着都害羞了。” 玲珑丝毫没有不好意思,毕竟她的美是有目共睹的。 她给了钱,自然不可能过去帮忙做饭或是打扫卫生,而是坐在院子里,村长家院子里种了一棵枣树,这会儿青枣累累,她顺手拽下一个咬了一口,然后立刻吐掉——看着感觉好吃,其实又苦又涩。 到底不是枣子成熟的时候。 等晚饭做好了,村长也从地里回来了。他站在水井边,用瓢先灌了一肚子冰凉的井水,这才觉着舒服些。一家之主到了,自然就要开饭,晚饭还挺丰盛,鸡蛋炒蒜苗,酸辣椒炒肉,还有一个土豆地锅鸡。这种用柴火烧出来的地锅鸡特别香,村长女人在锅子的四周用死面贴了锅贴,卷着肉跟辣椒,蘸点汤汁别提多香了!这样原生态原汁原味的食物玲珑相当喜欢,毕竟她在城市里叫不到桌上的这些外卖,怪不得农家菜能风靡一时。 她吃了一碗大米饭还不够,菊花儿又给她添了第二碗,结果刚拿起筷子,就有村民大叫着进来——胡家村家家户户都沾亲带故非常熟悉,平时除了晚上睡觉,家里大门都是敞开的。 “村长!村长!有外人来了!有外人来了!” 玲珑夹起一块鸡肉送进嘴里,农家自己养的鸡,吃起来特有嚼劲儿。她一边吃着饭一边竖起耳朵,就听见那村民说:“刚才啊,我二叔他们吃完饭,看着天还没黑透,就去树底下乘乘凉,还想再下下棋,结果就有两个男的一个女的来了,还跟我二叔起了冲突!你快去看看吧,再不去我怕他们打起来!” 村长撂下饭碗就起身:“走!” 其实菊花儿也很好奇,但她看玲珑很淡定,就又忍住了,她是第一次见到玲珑这样美得不可思议,举手投足一颦一笑都令人回味无穷的姑娘,自幼生长在大山的菊花儿下意识地去学习玲珑的言行举止,不想让自己看起来太过粗鲁,想要活得精致些。玲珑都纹丝不动,她当然也不好像往日那样爱凑热闹。 用脚趾头玲珑都猜得到那是谁,不过跟她没关系,她才不在乎那三人能不能混进来,能不能有饭吃呢。 五座山而已,居然能走这么久,也是挺厉害的,怕不是一路上净顾着风花雪月,没想着闯关了。 直到第二天玲珑按照惯例要上山“采风”才跟包雅等三人碰上。昨天晚上村长回来后玲珑都听他说了,说是那三个外人里女人的态度特别嚣张,还骂人,差点儿没把村民们都骂出火气要打她,好在还有人有理智,想着先跑回来找村长。费了好大的工夫两边才谈稳妥,但要安置他们就比较困难了,反正村东头的村民们没人乐意,村长只好带着他们到村西头去安置。 胡家村的村民们其实不大在意钱,因为他们常年在深山中生活,出去非常艰难,钱也没什么大用,能赚点固然是好,但赚不到,家里也不缺那一口饭吃。 这一碰上面,包雅对玲珑翻了个白眼,陈志高和杨勇则很激动:“玲珑!你什么时候到的!” 在他们看来,山里这么危险,她又是一个人,说不定早就迷路了。就连他们也都是花了好大一番工夫才找到的胡家村,灰头土脸的,一开始还能怜香惜玉,后来疯狂爬山,包雅再怎么给甜头俩人也不乐意背她了。 玲珑冲他们笑一笑:“我前天到的,现在我要上山,你们去吗?” 菊花儿在边上很好奇地问:“你们认识啊?” 玲珑点头:“在山外认识的,我是来采风的,他们不知道干嘛来的。” 她的意思就是跟他们不熟,免得村民们讨厌这三个人会迁怒到她身上来,她可是人见人爱的小甜饼! 也是陈志高反应快,立刻回答说:“我们两个是摄影师,主要是来拍摄一下无污染的纯自然风光,到时候出去给你们宣传宣传,也好开路造桥,你们村子里的人也能多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啊!” 玲珑立刻注意到菊花儿的眼神变了,对陈志高和杨勇明显就戒备起来,当这两人询问是否能和她们一起上山采风时,向来脾气很好的菊花儿想都没想就拒绝了:“你们还是找别人带你们吧,我先告诉你们,山上很危险的,没有村子里的人带,你们会迷路,而且山上还有野兽,玲珑,我们走吧。” “好。” 见两人手拉着手走了,包雅才翻了个白眼:“神气什么啊!来得早有能耐啊?” 陈志高说自己跟杨勇是摄影师当然是骗人的,不过他们俩都带了相机,主要两人虽然不算多么厉害,但也不是纯新手。之前经过的几次B级关卡让他们意识到游戏副本的一个设定:至少在B级副本里,任何非自然的力量都能通过相机被拍摄下来,而手机经常会莫名其妙没有电,他们在回到现实世界后,便买了便携式微单,只要随身携带两块电池板就行。 昨天他们被村民们教训了一顿,差点儿起冲突,包雅还抱怨着穷山恶水出刁民,他们也觉得胡家村村民特别难沟通特别排外,可今儿一见玲珑,又感觉好像不是那么回事……你看村民们多喜欢她啊!就昨天那个发火的被村长叫二叔的老头儿,对着玲珑都笑眯眯的咧,怎么一对着他们就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难道这是个看脸的世界?还有刚才那个小村姑,对玲珑笑得又软又友好,转到他们这儿,就差翻白眼了! 那要是不能跟NPC们搞好关系,副本难度必然会呈直线上升——他们曾经听说,有人在B级副本惹恼了NPC,导致副本难度直接变成了S级!最终参加那个副本的全部玩家都没能活着出来…… 玲珑也觉得自己足够仁至义尽了,都在山上晃了两天,难道还不到触发剧情的时候?胡家村的秘密到底是什么? 她是真心认为这个游戏好玩,于是也愿意付出耐心,这山也确实美,干脆便享受起来,横竖没有时间限制,她亦无牵无挂,耗时间嘛,她最不缺的就是这东西了。 不过今日上山明显是赚了的,因为菊花儿在去捡柴火的时候叫蛇给咬了! 她们没想过会遇到蛇,自然不会带蛇药,眼看菊花儿面色逐渐青紫起来,玲珑也作出一副着急的模样:“菊花儿,你还好么?我、我该怎么办?我没有遇到过蛇呀!” 菊花儿强撑着抬起手指了个方向,随即便被蛇毒麻痹,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玲珑弯腰将她背起,循着菊花儿指的方向走,菊花儿应该是蛮重要的NPC,直接凉了的可能性不大。她玩过许许多多的游戏,早已驾轻就熟,知道这必然是剧情触发点,哪怕所走的方向愈发遥远陌生,也没停下。 大概走了有半个多小时,菊花儿已经彻底晕了过去,玲珑终于瞧见了一座小庙。 这庙瞧起来有些年头了,牌匾斑驳,隐约能看出写的是“山神庙”三个字,门是开着的,惟独在门前又竖起一面墙,新旧痕迹交错,应是修补过许多回。 玲珑把菊花儿放在墙边让她倚着,一个人进了山神庙。 里头黑漆漆的,神龛里什么都没有,供奉台上也什么都没有,可奇怪的是里面又很干净,蛇鼠虫蚁都不见。 玲珑转了一圈也没什么发现,她去过很多有神仙的世界,这双龙之目能够看见任何生物——但这山神庙中,确确实实是空无一物。既然什么都没有,菊花儿为什么要跟她说不要进山神庙?现在她进了,又能如何?会有什么事发生吗? 不死心的龙女还把墙壁都摸了一遍,想看看有没有机关暗道什么的,当然结果是她想多了,这就是个空荡荡的山神庙而已。 但是当她出去的时候,本来倚着外面那堵墙面色青紫眼看都要死了的菊花儿居然醒了! 不仅如此,她的脸色也在逐渐恢复正常,玲珑蹲下来仔细观察了她一会儿,发觉她的蛇毒已经清除的一干二净,整个人都是好的! 可能是看出玲珑的满腔不解,尚有些虚弱的菊花儿断断续续地说:“你、你别怕……等我一会儿……等我、等我一会儿……” 玲珑依言坐在边上等,没多久,菊花儿的脸色逐渐显得白里透红,待到半个小时后,她看起来比早上出门的时候还要精神!还要健康! 这是什么原理? 她也没觉得这地方跟山上其他地儿有什么区别呀,除非……玲珑朝地下看了一眼,特殊的东西不在庙里,而在庙下。 菊花儿好起来后就拉了玲珑的手跑走了,活似山神庙是什么洪水猛兽,但她中了蛇毒,眼看咬死了,分明是在山神庙好起来的,怎么说山神庙也应该是个好去处,又为何会如此害怕呢? 对于玲珑的疑问,菊花儿犹豫了许久,捏着衣角说:“我、我现在还不能告诉你……但我总有一天会告诉你的,真的!我觉得这一天不远了!你相信我吗!” 玲珑看着她,缓缓点了下头:“我当然相信你。” 菊花儿这才笑起来:“那待会儿等咱们回家了,你可千万别跟其他人提我们来山神庙的事儿呀。” 玲珑也应了。 是夜,她躺在床上,呼吸平稳,可睡在她外侧的菊花儿却悄悄起了身,还轻轻推了玲珑两下,叫她的名字,叫了好几声玲珑不应,才确信她是睡着了,蹑手蹑脚下床。她一走,玲珑便睁开了眼。 她也跟着摸了出去,眼见菊花儿去了东屋,那里是村长夫妇住的。 “……爸,妈,你们说好不好嘛!” 是菊花儿在央求村长夫妇。“我太喜欢玲珑了,我想她永远留下来做我们家的人,好不好嘛!” “可是……” 这是村长在说话,“说到底她都是个外人……而且按照惯例,这回也轮不到咱们家……” “你还说呢。”村长女人推了自家男人一把,抱怨道,“咱家山子都多大了?到现在没讨上媳妇,你当村长,好事儿都紧着别人家,自家吃了多大亏!我看这姑娘就很好,长得漂亮嘴巴又甜,最重要是咱菊花儿跟山子都喜欢,是吧山子?” 山子扭捏着嗯了一声,脸红的不行。 “那我也得明儿找几位长辈商量商量……”村长说,“这事儿真不一定能成,咱山子没媳妇,我这当爹的也着急,可是……” 菊花儿就怕玲珑不能留下来,她立刻说:“爸,我今天带玲珑去山神庙了。” “什么!”村长瞬间激动起来,他瞪圆了眼睛,活似要把女儿给吞了,“你怎么能带外人过去!让你跟着她上山就是让你别带着她乱跑!” “我没办法啊!我被蛇咬了……”菊花儿委屈死了,“反正都这样了,就把她留在我们家嘛!” 村长气得不行,“说了多少次不许一个人去山神庙,你是不是听不懂?你、你以后上山自己带着蛇药!” 一家人又絮絮叨叨说了许多,玲珑悄悄回房上床躺下,大概又过了半个多小时,菊花儿才回来,见玲珑仍旧睡得香,这才掀开被子,轻手轻脚在玲珑身边躺下。 隔日,玲珑说要将画好的画修改润色,等画好了就要回去了。 她故意这样说的,逼着村长一家早做决定,否则继续等一下,万一被那三个人抢先了怎么办?这回玲珑可不打算把积分分给别人,大家各凭本事吧。 听说她要回去,沉默寡言的山子明显很着急,坐在边上编篮子的时候总是偷偷觑她,若是玲珑也看他,他便很慌张地将视线收回去。 当天晚上玲珑就已经收拾行李了,她虽然就一个背包,但换洗衣服还有护肤品什么的都放在菊花儿屋子里,要走自然得把这些东西收拾好。眼看是要留不住她了,村长一家终于憋不住了。 到了晚上,玲珑推说明日一早要早点走,吃了饭洗了澡便早早睡下,睡前菊花儿给她送了一碗糖水,她没多想就喝了,结果沾了枕头就着,被山子抱起来都不知道。 他没碰过女人,尤其是这样鲜活美丽的女人,一双手都在颤抖,村长女人见他这样儿,忍不住笑话他:“行了行了,过了今晚她就是你媳妇儿,是咱家的人了,到时候你想怎么抱都行。” 山子脸涨得通红,火把下,他的脸看起来格外兴奋,与平日里的老实沉默截然不同。 一家人出了门,家家户户的人都站在门口,包括那些刚会走路的小孩子,村长跟前头几位年纪大的长辈先打了个照面,互相点点头,确认这事儿是要办了,这才有人在前头打灯领路,玲珑则被放到挑子上,山子跟另外一个小伙子把她抬着。 一路就到了山神庙。 夜晚的深山显得格外幽静,村民们不见了白日里的热闹,都很安静地站着,共同保守着同一个秘密。玲珑被放在了空着的神龛前,这里本应是放供奉的地方,她躺在上面,穿着一袭洁白的睡衣,娇嫩雪白的四肢露在外头,长发垂下,愈发显得五官精致绝美,许多没媳妇的小伙子都忍不住咽了口水——这样小仙女一样的姑娘,就要成山子的媳妇了,他们羡慕的不行。 跟山子一起抬挑子的那小伙子就说:“村长,我想反悔了。” 村长立刻就说:“这咱们昨天不是说好了吗?虽然说是轮到你了,可山子实在是喜欢这姑娘,我跟你保证,下一个指定留给你!” 小伙子不高兴起来:“这都多少年了,咱村里也就仨人娶上媳妇,我都等了七十多年了!她好看,我也想要啊!” 七十多年? 这小伙子看起来也就二十出头,要说七十多年前他就到了娶媳妇的年纪,那他现在是多大? 山子闷声说:“我喜欢她,我要她当我媳妇。” 小伙子昨天叫村长许了不少好处,本来想着忍忍也就算了,可这姑娘真好看,他活了这么久都没见过比她好看的,凭啥就为着一头牛一头猪还有几十只鸡,就把媳妇让出去啊?他都等了七十多年了!“村长,我把猪牛鸡都还给你,你把媳妇还给我吧。” 村长脸色很难看,显然是没想到这小子居然到了关键时刻见色起意想反悔,他沉下脸:“你知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说好的事儿,你想改就改?” 到底他是村长,积威甚深,小伙子嘴唇蠕动了两下,不敢说话了,山子这才露出笑容,痴迷的目光在玲珑脸上流连不去。 接下来所有村民都跪了下来,嘴里吟唱着奇怪的小调,说实话,听起来挺催眠的。紧接着玲珑听见了铁锹的声音,他们似乎在神龛下面挖着什么东西,过了许久,山子才捧着取出来的东西靠近玲珑,想要喂到她嘴巴里。 他伸出手的时候都是颤抖的,这样好看、这样精致的姑娘,比他梦里的仙女都要好看,马上就能成他的媳妇了…… 就在山子捏开玲珑下巴,要将那块洁白的东西喂进去时,玲珑猛地睁开了眼睛! 山子吓了一跳,别看他私底下狠,可对着玲珑就是个愣头青,紧张地脸刷一下涨红,人也不住后退,还摔了个趔趄,手上的东西也丢了出去。 玲珑从供奉台上坐起来,她环顾四周,终于不继续装小甜饼了,而是问:“你要给我吃什么?” 村长女人吓了一跳:“你怎么会……” “怎么会醒?”她顺势换了个姿势,好在睡裙够长,盘着腿也不至于走光,“一碗糖水而已,里面的加的东西还奈何不了我。” 果然,山神庙底下埋着什么东西,玲珑在上面感受到了不同于人类的气息……她看着掉在地上的洁白物体,觉得看起来有几分像肉,可肉埋在地下,怎么会不腐不坏? 山神庙里没有山神,山神庙下埋着东西,那山神去哪儿了? 直觉告诉玲珑,那块肉能够触发新的剧情。 但在这之前,她可能要先打怪。 原本跪坐的村民们都站了起来,他们不见了往日的友好,深沉而冰冷地盯着她,宛如毒蛇,村长站在最前方,问玲珑:“你是愿意留下来,还是愿意在此消散?” 玲珑不答反问:“山神庙里为什么什么都没有?神龛里的神像呢?” 村长没有回答。 她一根指头点着下巴若有所思:“……你们吃了你们的神。” 669|第五十七片龙鳞(六) 第五十七片龙鳞(六) 本来玲珑不是很确定, 看到村民们的表情以及肢体反应后就很确定了。她跳下供奉台,赤着脚踩在地上, 这群人抱她过来也不知道给她穿双鞋。 地上那块雪白的肉被她捡起来, 送到鼻间轻轻闻了闻,味道倒是没什么味道, 就仿佛一块普通的肉而已。 菊花儿央求她:“玲珑, 你吃下它, 然后永远留下来好不好?我们都会对你好的!你留下来吧!我不想你走!” 玲珑看向她:“吃下它才能永远留下来?如果我不吃呢?你们……难道要把我杀了?” 山神庙里黑压压的挤满了人, 村民们都盯着她看, 玲珑说完这句话, 整个场面陷入一片死寂, 惟独火苗跳跃着噼啪一声, 在这漆黑的夜里,在这空旷又拥挤的山神庙里,显得那样刺耳、那样陌生。 菊花儿急得眼泪都出来了:“我不会害你的!吃掉它, 你会变好, 没有坏事的!” 玲珑捏着手里的肉,寻思着要不自己吃一块试试看?不过她很快就打消了这个念头,埋在地下多少年了肯定不新鲜, 而且还是没经过处理的生肉。 也就是在这时, 村民们仿佛被定在了原地,白肉也散发出淡淡的光晕,这光越来越强,玲珑闭上眼睛再睁开, 眼前已经是另外一番景象—— 而对村民们来说,被定住的时间是不存在的,他们只是眨了下眼睛而已,就看见那个小仙女一样的姑娘又跳上了供奉台,山神肉则被她随意搁在边上,她看着他们的眼神是冷淡的、傲慢的、鄙夷的。 “我可不吃。”玲珑回答菊花儿,“长生对我而言没有任何吸引力。” 村长说:“你不吃,那你也别想离开胡家村!” “这就是你们胡家村的秘密吧?”玲珑根本不在意他说了什么,自顾自道,“我说呢,这信息时代发展的那么快,深山老林不说没有电,连个朝外通的路都没有,实在很奇怪。你们家家户户与外界一点没有联系,甚至连身份证户口本都没有,与其说是偏远,还不如说是这个国家就不知道有这个村子。” 说完,她又补充了一句:“一个不会老也不会死的村子。” 当然不能被外界知晓。 “我们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但如果你还要胡说下去,就不要怪我们不客气了!” 平日里笑吟吟十分热情好客的村长,此时脸上只剩下了威胁与狠毒,为了守护胡家村的秘密,每个来到胡家村的人都没能离开,他们不信任任何外人,除非外人断绝所有关系留下来,成为他们中的一员。 玲珑叹了口气,“瞧你们这口气,还真当自己是天皇老子了,你们吃了山神肉,山神给你们留下的诅咒,应该也应验了吧?否则怎么解释你们从来不离开呢?不是不想,是不能。” “话又说回来,你们知道自己吃的是谁的肉么?” 玲珑环顾一圈,估摸着他们是不知道的,“其状如狐,其背有角,乘之寿二千岁,此异兽名为乘黄……你们其实没必要吃掉它的。” 村民们愣住了。 “它既然愿意留在这群山之中,愿意做你们的山神,便是要庇佑你们,诚心供奉,什么得不到呢?你们竟要吃它。”玲珑摇头笑笑,“可真是什么都敢吃。大旱之际,它以自身血肉为引,使得群山流水不腐,百兽不死,土地不枯,本就是为了报答你们的信仰,你们倒好,见它血肉有此奇效,居然骗了它现身,将它分食……啧,人类可真是残忍啊。” 方才的剧情中明明白白展现出了一切。 乘黄乃是异兽,居于此山,因一次偶然救了胡家村村民,村民们见其形状奇异,便奉为山神,为它建了这座山神庙,日日以鲜花水果供奉,乘黄因而保他们风调雨顺安居乐业。 直至大旱,群山干涸,胡家村村民眼看要活不下去——他们这些年来受山神庇佑,衣食无忧,战乱不扰,可土地龟裂庄稼颗粒无收,没有粮食,村民们要怎么活下去? 村民们在山神庙拜了许久,乘黄因而取自己血肉镇压于地下,使群山回春,胡家村村民因此得以幸存,谁知乘黄割肉时,叫村子里一个樵夫看见了。 他亲眼所见,那干涸大地、枯死花木、如柴百兽,皆因那一块血肉变得鲜活——他回来后将所见告知村民,长生不死的诱惑,早就盖过了对山神的感恩。 他们合谋捕获了乘黄,将其剥皮抽筋,取肉分食。 胡家村共有两百三十七名村民,每一位都吃了山神肉。 然后他们将乘黄残骨埋在了山神庙下,以此来确保群山繁荣不枯。后来慢慢地,村民们发现,他们虽然不会变老不会死去,却并不是刀枪不入百毒不侵——受了伤中了毒,只要到山神庙来,吃过山神肉的身体便会得到山神残骨的庇护,只是待的时间一旦过长,便总觉得身体不听使唤,因此村民们被禁止到山神庙来,更不可以待上太久。 如愿以偿的村民们度过了一段快乐的日子,直到有一日,村子里最聪明的后生想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但刚出了山,便暴毙在了路上。后来也有人不信邪,但接二连三的,只要意图离开群山的村民,都会死。 他们便不敢再离开,如此生活了快两百年。 所以,哪怕是菊花儿,也有两百多岁了,这个看着很正常的村子,其实每个人都停留在了吃下山神肉的瞬间。毛发不会长,皮肤不会老,稚童永远长不大,老人永远不会死——就好像是被时间按下了暂停键。 村子里的人出不去,外面的人也很少进来,两百年来,找到胡家村的人屈指可数。胡家村的村民们非常好客非常热情,他们如饥似渴地从外人口中汲取外面世界的消息,却又在外人离开前将人解决掉——愿意留下来的,便会被送到山神庙,在全体村民的见证下,挖出山神残骨,取残骨上未曾腐烂的肉食用,长生不死,然后被永远禁锢在村子里。 村子里有许多大姑娘小伙子,都年纪轻轻未曾成家,他们最希望的就是嫁人娶媳妇,因此玲珑的到来才那么受欢迎。先前那个跟村长儿子对着刚的小伙子,轮到他之后,他足足等了七十多年,才等来一个姑娘! 黑夜里,人可以剥掉身上人皮,尽情挥洒心中黑暗。 对于玲珑居然能将两百年前的事说出来,村民们很吃惊,村长结结巴巴地问:“你、你怎么知道的?!” “我什么都知道。”玲珑耸耸肩,“喂,你们吃了乘黄肉,想不想吃吃看龙肉啊?不仅能够长生不死,还能刀枪不入百毒不侵,甚至可以获得强大的力量——不用像现在这样,被禁锢于山中不能离去,活再久也只能留在胡家村,只要你们愿意,叱咤风云呼风唤雨都可以,想不想吃吃看?” 世人只听说过龙,可有谁真的见过龙? 玲珑这番话可把系统给吓坏了,它声音都变得尖锐起来:【检测到宿主将有生命危险,请宿主不要作死,本统会为你提供逃命道具——】 “不需要。” 系统:【为什么!!!】 如果它有脸,此刻表情一定是抓狂崩溃的。 离开胡家村……对已经长生不死的胡家村村民而言,诱惑力可真是太大了,但龙肉?想也知道这姑娘在胡说八道,世界上哪里来的龙?就算有,他们要如何才能吃到? “不过呢,我又仔细想了想,即便你们出去了又能如何?”玲珑慢条斯理地坐在供奉台上翘起二郎腿,“对外界一窍不通的你们,长生不死,出去会被抓走切片做实验吧?外界的人可不像你们恩将仇报薄情寡义,万一他们也想试试,吃了山神肉的你们好不好吃呢?” 系统:【姐,别作死了,我看他们想杀人了……】 菊花儿仍旧在求玲珑:“你不要生气,是我想把你留下来的……你不要走好不好?留下来不好吗?” “留下来有什么好?”玲珑问,“你们活了两百多年,没出过这个村子,你们知道外面的世界有多有趣多好玩吗?知道外面有多少好吃的吗?知道外面有多享受吗?让我在这地方永远待着?那必不可能。” 菊花儿哭起来:“可是你不肯留下来,你也是走不了的。” “菊花儿,你想跟他们一样把我杀了吗?然后就没有人知道胡家村的秘密?你们就能继续这样活下去?”玲珑轻声问,“你吃山神肉的时候,可曾想起过它对你们的好?你吃下山神肉之后,又可曾有过后悔?” 菊花儿茫然地看着玲珑,泪眼迷蒙,却透出一种天真无知的残忍。 她没有。 不仅她没有,整个胡家村的村民都没有。 他们吃掉了庇护他们,为他们付出良多的山神,仍旧心安理得,不曾有过丝毫后悔或是愧疚,听到玲珑说本可不吃它的肉,也没有什么触动——说什么乘之寿二千岁,可谁知道山神愿不愿意?还是吃到肚子里最关键。 玲珑撇了撇嘴,“给我把那个商城里的什么金钟罩兑出来。” 系统一懵逼,随即大喜:【宿主!你终于愿意买东西了!你的积分都要溢出来了!】 系统商城里的金钟罩并非武功,顾名思义,就是个玄铁做的大罩子,能够按照使用者的心意随意收缩大小,玲珑拿出来后直接丢了出去,将整个山神庙死死罩住! 庙门已经焊死了,今天谁都别想出去! “真无情啊,吃了人家还不够,还要在山神庙外砌一座墙将其魂魄镇压在此,我还以为你们这么凶悍,不怕被报复呢。” 长生不死固然是人类梦寐以求,可只能活在一个地方周而复始的长生,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算是一种折磨。 “这是什么东西?你干了什么?!” “推不动!这个打不开!我们出不去了!” “放我们出去!” 村民们被金钟罩吓了一跳,有人试着去推,用铁锨去撬,但是始终没有用,罩子纹丝不动,他们不由得害怕起来,看着罪魁祸首那副满不在乎的样子,心里愈发怨恨不满,“都是这个扫把星!要不是她,我们怎么会这样?!” “杀了她!” “不能让她活着离开村子!” …… 玲珑看着凶相毕露的村民们,轻轻拍了拍手:“杀我之前,不如先担心担心你们自己吧。” 她手上不知拿了个什么东西往地下一丢,只听一声轰隆巨响,镇压在地上两百多年的山神残骨便出现在了地面上,骨头洁白,肉还带着血丝,看起来栩栩如生,就仿佛是刚死一般。 村里年纪最大的老人第一个倒下来,他掐着自己的喉咙,喉咙里发出嗬嗬的拉风箱般的声音,形容可怖,紧接着又倒下来一个、又一个……胡家村的村民们就这样一个接一个倒下,都掐着喉咙,而山神残骨也逐渐泛出柔润的光芒。 玲珑怜悯道:“既然山神庙不能多待,那你们干嘛浪费时间听我说那么多废话呢?早点走不就行了?现在你们想走也晚了。” 山神肉与山神骨之间有感应,村民们残忍吃下的肉,终究要还回去。 玲珑眼看着山神骨上的光芒越来越大,每晕过去一个村民,光团就会变大一些。当最小的孩子也倒下了,那团光芒逐渐便有了形状,雪白的皮毛,背生双角,十分的漂亮,和宠物小狐狸也差不上多少。惟独那双眼睛,显出一副悲伤而人性化的色彩来。 它看了村民们一眼,玲珑瞧见它眼角有泪,随即便化作光团,逐渐消失,淡化在空中,连同那副山神骨,都烟消云散。 狂风大作,玲珑甚至听到了河水干涸、树木枯朽、鲜花腐败的声音…… 山神不再庇佑人类了。 它离开了。 收起金钟罩,外面天色已是蒙蒙亮,玲珑走出去,坐在山神庙屋顶上,放眼望去的群山皆是一片枯黄,胡家村的村民们虽然长生不死,却会感到饥饿,然而山神离去,彻底对这片土地失望,他们的庄稼也都死在了地里,井水枯竭,就连房屋都开始衰败。 过了许久,玲珑才听到庙里传来的咳嗽声,这咳嗽声像是会传染,一会儿就咳成了一片。 第一个走出山神庙的人是村长——他已经老得不像样子了,他看着周遭的一切,连哭都只能发出干哑的声音。 紧接着就是一片哭声,玲珑眼睁睁看着一个小孩子瞬间变成风干的老人,他们哭,似乎不是后悔,而是因为失去了长生不死的机遇,是因为吐出了那块山神肉。 玲珑懒得理这群人,村民们互相搀扶着,一步一挪地想要下山,玲珑抬眼眺望,只看见走在最后面一个白发苍苍满脸皱纹的老婆婆,她似乎有所察觉,向着山神庙顶看过来,眼角流下了浑浊的泪。 她仿佛想起了幼时上山爬树险些摔下来的顽皮自己,是山神接住了她,还给她叼来清甜的果子。 但后来,她吃了山神的肉。 包雅、陈志高跟杨勇三人睡到日上三竿才醒,醒来就发现整个世界大变样,胡家村里的人他们一个也不认识了!怎么一夕之间……这个村子里的人都变成白发苍苍的老人家了?而且这得是多老啊!这老的、老的也太不像话了!说真的,陈志高觉得有些人都老得跟干尸差不多了……还有这山,昨天还山清水秀一片好风光,今天怎么就光秃秃干瘪瘪连村子里的路都裂开了? 整个胡家村没有一点精气神,人人都是行将就木的老人…… 正在这时,手心一热,居然提示当前副本已结束! 等一下! 什么时候开始的?他们才刚到啊!这怎么就结束了?! 要知道玩家是有评分机制的!如果纯粹躺赢得到的评分决不会高,甚至还会受到惩罚! 叮的一声,包雅面露绝望……她是D级评价! 不仅拿不到积分还要倒扣! 陈志高跟杨勇也没好到哪里去,他们到现在都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游戏已经提示玩家即将离开副本了。 玲珑是最后走的,她像来时一样,站在胡家村村头,那棵大树已经枯死,树下也再不会出现一群下棋的老人……更不会再有欢声笑语。虽然她也不知道那欢声笑语,有哪些是真,哪些又是假。 反正积分到手,别的与她无关。 胡家村的村民们老得不能动了,只能躺在床上等待死亡来临。 他们先抛弃了神,于是神也抛弃了他们。 —————— 回到现实世界后,玲珑发现手机上的五人小分队群里积攒了好几千条消息,她懒得一条一条看,只回复了卞颖的艾特,卞颖问她是不是又进入副本了,如果是,安全回来的话记得报平安。 玲珑发了个表情包,群里迅速炸起,得知玲珑又拿了S级评分后纷纷羡慕不已,又听玲珑说了胡家村的事,个个义愤填膺,他们四个也参加了新副本,B级副本难度都不大,因此有惊无险,不过卞颖却说:「你已经拿到两次S级评分,这在新手玩家里是很少见的事儿。」 「是啊是啊,玲珑你真的超厉害!」这是来自龚冬冬。 「估计下次,你就要进入A级副本了,我也不知道A级副本是什么样子,但肯定不会简单,你倒是一定要小心,不要太相信别人。」卞颖说。 玲珑想了想,问「很危险吗?」 「反正不会像B级副本这样不痛不痒,你赶紧看看手头的积分够兑换什么武器的,或者强化一下身体属性。」 玲珑看了下自己的积分,她基本上都拿来换钱花了,这次的胡家村副本给的奖励还不错,足足有十五个积分,但她没什么想换的,也不需要武器,不过对于群友们的关系她挺受用,就在群里发了个两块钱的红包,不偏不倚,一人五毛。 其他四人立马发了叩谢老板的动态表情包来。 玲珑想了想,在群里说「我突然有点后悔。」 龚冬冬「?」 「我应该把乘黄抓住,试试看烤着吃会不会好一点,我觉得它的肉挺适合做烧烤的。」 过了沉默的十几秒,群里刷起了你是魔鬼吗的队形。 山神已经很惨了,你还想着怎么吃人家! 就这样,玲珑又度过了B级副本后的一星期休息时间,新的周一来临时,她手心发烫,一看便是游戏提示,这一次果然如卞颖所说,连拿两个S级评分后,游戏不再为她分配B级副本,而是将副本难度提升到了A级,并且需要玩家进行确认。 玲珑想都没想就确认了。 她还记得卞颖的话,便在群里说了一声,大家纷纷表示关心,毕竟都是菜鸡,B级副本都是抱着大佬大腿才得的S,还不知得磨练多久才拥有进入A级副本的资格,结果玲珑一个看起来娇娇弱弱的精致少女,居然这么轻松就进了,给的钱越来越多,但风险也越来越大。 确认后是熟悉的失重感,这代表正在进行副本传送,玲珑还在心里琢磨着看到的副本标题,鼻间就闻到了一股销魂蚀骨的味道……这味儿冲的! 她捂住鼻子,打开厕所门就冲了出去。 哪里做传送点不好,放厕所! 女洗手间外有一块大镜子,玲珑在里面看到了自己的模样,一身英伦风夏季校服,因为腿太长,短裙只到膝盖上方,黑色高筒袜还印着猫咪,脚上踩着一双小皮鞋,别的不说,这学校的校服是真的不错——紧接着她耳边就响起了铃声,一个从她身边经过的女生说:“快走啊!上课铃都响了!灭绝师太的课你要是迟到她肯定搞你!” 应该是一个班的,本着找不到教室的原则,玲珑迅速跟在了女生后面。 她先观察了一番地形,就肉眼来看,是一所挺好的学校,气派宽敞且有钱,跟普通的高中截然不同,处处都透着贵族的气息。 难不成这A级副本还自带偶像剧功能? 670|第五十七片龙鳞(七) 第五十七片龙鳞(七) 找到自己的教室跟座位后玲珑坐了下来, 她左看右看,前后左右的同学瞧着都挺正常的啊, 也没感受到什么不同的气息, 来上课的老师也是,这学校除了有钱点, 校服好看点之外, 跟普通学校有什么不同? 通过课本跟笔记, 玲珑得知自己正在上高三, 理科班, 就读于本市最好的高中:庆兰一中。 她百无聊赖地转着笔, 好不容易挨过去一整节课, 下课后就跟同桌说话。她的同桌是个眼镜足有啤酒瓶底厚的女生, 玲珑之所以没在上课的时候打扰就是因为人家一直在奋笔疾书,那认真劲儿玲珑自愧不如。 从同桌嘴里她又套到许多消息,搞明白了如今的自己是个转学生的身份, 今天是到校上课的第二天, 所以跟班里的人还不怎么熟。玲珑觉着这个身份特别好,于是发挥了她强大的交友能力,到中午放学, 她就跟眼镜妹儿很要好了, 眼镜妹儿还邀请她一起去食堂吃饭。 一中的学生一日三餐都在学校吃,为了保证升学率,学校实施的是军事化管理,一个月才放一次假, 平时想要出去比登天还难。玲珑跟眼镜妹一起排队进了食堂,每个班级都有固定的用餐区域,但需要自己去窗口打菜端餐盘。 一中不愧是看起来就很贵的学校,食堂伙食挺不错,身为转学生,还是漂亮的不可思议的转学生,男生们总是忍不住要将目光聚集在她身上,也有许多女生暗地里打量她,玲珑淡定以对。 眼镜妹虽然把知道的全告诉了玲珑,但她醉心学习,对许多事情都一知半解,好在玲珑身后坐的两个男生都是八卦王,听新同学说话听得心痒痒,找了个机会插嘴,迅速跟玲珑聊得火热,玲珑也从他们口中得知了许多八卦。 比如说校花家里多么有钱出身多么显赫,学校师资力量多么雄厚,校霸跟校草为了校花争风吃醋等等等等……这里面真假不论,但有了消息就是好事。 而且玲珑一直在想这个副本的名字为什么要叫“我没有说谎”,这个“我”是指谁?闯关成功的条件又是什么?到目前为止她都没有再得到过游戏提示,这显然是要她自己摸索了,而且她也没有遇到身份相同的玩家,玲珑干脆就把自己伪装成NPC,她仔细观察了同班同学,觉得除了自己之外好像都挺普通的。 游戏本身肯定是不会给她其他玩家的信息的,想拿高分过关,就得早点完成游戏任务。 玲珑决定先找出这个“我”是谁。 可只有这五个字作为线索太过单薄,根本无从查起,而且她还不能表现的太不一样,万一周围混入了其他玩家,被人看出自己身份,那就不够完美了。卞颖说过,越到高难度副本,玩家之间所存在的竞争关系也会越来越强烈,甚至有的时候会出现互相厮杀的情况,玲珑是不信任其他人的。 体育课上,全班同学集体跑了两圈后便原地解散,玲珑本来想找个安静的地方坐会儿,眼镜妹却想去厕所,还非要拉着她一起去。想起自己被投放在厕所玲珑就很不爽,但还是被眼镜妹拉走了。 然后她就遇到了突发事件,在校园副本中,霸凌是很常见的事,既然出现在玩家面前,那必然是有深意的。 眼镜妹刚进去就跑了出来,玲珑诧异道:“你上完了?” 这速度比男生都快,她怀疑她裤子都没来得及脱。 眼镜妹拉着她的手臂小声说:“不上了,里面有人。” “……有人就不上了?” “哎呀你听我的就是了,别惹麻烦,等待会儿下课我再来上。” 眼镜妹很明显在害怕,玲珑就更好奇里面是什么人了,她把眼镜妹的手从胳膊上拿下来,拍拍眼镜妹的头:“你先回操场或者教室,我待会儿去找你。” 说着就要进去,眼镜妹一看她这架势,赶紧死命把人拽住:“你别作死啦!里面可是校花亲卫队!你进去了不得被她们剥层皮!” 嘿,这不让玲珑进,她还偏要进呢! 眼镜妹捂住眼睛不敢看,她可不敢惹里面的人,但玲珑是她的同桌,放着不管感觉也很不好…… 玲珑刚进厕所就听见了闷闷的哭声,女孩子似乎不大敢出声,听得出这已经是极度隐忍了。一中厕所很大,分为四大排,玲珑顺着声音找过去,就看到最里面那排,最后面一个坑位那里站着几个女生,门大开着,透过台阶能看到一双跪在马桶前的膝盖。 这些人真的是看着就让人很生气。 小皮鞋踩在瓷砖上发出清脆的声音,亲卫队的女生们也扭头看过来,发现是新来的转学生,彼此相视一眼,露出了不怀好意的笑容。其中个子最高的那个走出来对玲珑说:“转学生,你最近挺出风头啊!” 新来的转学生特别漂亮,漂亮到什么程度呢?文科班的男生们都在学校论坛偷偷发帖子说不知道该用什么词句才能形容这份美貌,自然,这样璀璨耀眼的美丽,瞬间就把校花给比了下去,不仅如此,论坛上还有许多偷拍玲珑的照片,基本都是日常抓拍,可每一张都漂亮的叫人不敢相信,这不,校花还没生气,校花亲卫队就坐不住了,本来打算等等再去找转学生的麻烦,没想到转学生自己送上门来了! 学校很注意安全,校园里几乎到处都有摄像头,除了寝室跟厕所。 就算她们狠狠教训了转学生,也不会有人知道,转学生难不成还敢跟她们作对不成? 玲珑说:“没办法,谁让你们太平庸,想出风头都不能呢?” “操!”另外一个女生特别看不惯玲珑这么嚣张,“这个小婊|子也太狂了,搞她!” 话音刚落,啪的一声,她就被一巴掌甩在了脸上,玲珑慢条斯理地吹了吹手上不存在的灰尘,好整以暇地问:“你刚才叫我什么?” 她最、最、最讨厌人类对她不敬,尤其是将这样的侮辱性词汇用在她身上。 被甩了一巴掌的女生没想到转学生力气这么大,直接撞到了墙上,捂着发麻的半张脸,感觉整个脸都肿起来了,嘴里一片铁锈味,还有什么异物!吐出来一看,居然是几颗碎牙! 她在学校里横行霸道,从来只有她欺负别人的份儿,什么时候被人打过?当下是又疼又恨又委屈,眼泪狂飙。 玲珑却不肯放过她:“再叫一遍给我听听。” 她慢慢朝女生走近,其他几个人也被她这一巴掌吓到了,回过神就开始生气,一起冲上来想制服她给她点颜色看,结果刚冲上来,连人家衣服都没碰着,就被利落地踹飞了! 是真的被踹飞,一点都不夸张! 之前她们欺负人特意把厕所清场,一中的女生聪明点都知道,她们教训人的时候不能打扰,再加上厕所没有摄像头,她们下起手来也就没有什么顾忌,基本上都是往身上最脆弱的地方打,怎么损怎么来,脱其他女生裙子拍裸|照摁头进马桶这些简直驾轻就熟,闭着眼睛都能来个三连! 谁知道今天就踢着铁板了呢? 反正没有摄像头,怎么打都行呗。 玲珑抓住之前骂她小婊|子的那个,对方脸已经肿成了猪头,她拎着对方的衣襟,轻柔道:“我让你再叫一遍那三个字给我听,你听不懂吗?” 女生疯狂流眼泪,却怎么也不敢再叫,玲珑对她的勇气表示非常失望,随手丢到一边,而她的捣乱也使得那个被欺负的女孩子得以解脱。 玲珑看了一眼,不敢想象对方头上脸上身上那些湿漉漉的都是什么东西,嫌弃地躲开了。 她也无意得知对方的姓名,只掐着一个女生的脖子重重抵到墙上,然后对女生说:“走。” 女生手忙脚乱地爬起来冲了出去,玲珑忍不住提醒她:“记得洗一洗。” 随后她就把注意力放到了欺负人的几个女生身上,美丽小脸儿上笑容灿烂:“好了,不相干的人走了,接下来就算算我们的账吧!” 她摆明了要迁怒,一个人骂她,所有人都要挨打。 且说眼镜妹偷偷在边上等了许久不见同桌出来正担心呢,结果就有个女生走了出来,她看了眼,发现不认识,但身上湿哒哒的,眼镜妹想了想,还是没上去问里面的情况。人家要是被欺负的,肯定不希望被人看到,她过去那不是揭人疮疤么,太缺德了,还是等一等吧。 结果又等了十分钟,同桌还是没出来,她实在是担心玲珑也被人欺负成这样,就鼓足了勇气悄咪咪摸了进去,并且做好了心理准备,一旦情况不对立刻撤退去求助老师! 十秒钟后,眼镜妹目瞪口呆。 她初中就跟这群人在一起上,自然知道她们的德性,校花倒是人美心善,可她的这些跟班就不一样了,总是喜欢欺负人。谁要是成绩比校花好,或者是哪里让她们觉得不满意了,就组队去欺负人。眼镜妹这样埋头学习的小透明不算什么,虽然拼命学习但成绩仍然中等,长得也是一般,家境更是普通,但那些长得特别漂亮、成绩特别好还有家境特别差的女生,过得就不那么轻松了。 这群人家里都挺有钱的,众星捧月着校花,只要不闹大,学校基本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她们也聪明,欺负人就选女厕所,没有监控不会被抓把柄,事后女生想告状都没证据。 但现在……眼镜妹沉默了,从她这个角度看过去,最后几排的坑位门都开着,然后每个坑位跪着一个人,玲珑正在拍手,好像沾了什么脏东西一样。 眼镜妹慢吞吞地退了出去,不知道怎么,她突然不敢惹这位大佬转学生了……原以为看起来精致娇弱漂漂亮亮的,是个弱不禁风的瓷娃娃,谁能想到有这么恐怖的武力值呢…… 玲珑走之前还在每人屁股上踹了一脚,“下次看到我绕道走。” 等她出来面对眼镜妹,就又是娇娇软软一枚小甜饼。 正如玲珑所料,女厕所没有摄像头,她揍了也就揍了,亲卫队被她揍怕了,别说报复,就连远远地看到她都要退避三舍。毕竟这种丢脸的事儿她们也不想拿出去宣扬,而第二天玲珑就在桌洞里发现了一份包装的很精致的小蛋糕,上面还贴了一张字条,写着谢谢你。 她毫不客气地把小蛋糕给吃了。 新来的转学生无疑是最耀眼的! 这是一中所有学生的想法! 玲珑来得时间也巧,正好是春季运动会,她丝毫不掩饰自己的光芒,每一项都要做到最好,无论是上课发言还是课后作业,亦或是与同学的交往,就没有人说她一句不好,老师们更是把她当成宝贝,回到办公室就对着同事一顿狂吹!春季运动会上玲珑更是大放异彩!龙女想要表现的时候,人类怎么跟她比?! 他们班在运动会上拿了足足十张奖状,其中七张是玲珑的第一名! 而运动会也使得全校师生都记住了高三理科班这个叫做玲珑,又美又厉害的女生。她在跑道上奔跑的样子是最美的风景线,令人看了便无法忘记。 学校论坛里她的帖子更是数不胜数,俨然已成了新一代的女神。 彻底把校花的风头压了下去。 而等到第一次月考结束,她以所有科目全部满分的成绩更是傲然群雄,彻底将校花踩在脚下——无论是美貌、成绩还是体能都处于碾压状态,《校花这个名头也该换人了吧,都给我进来看绝美小仙女!》这个帖子在学校论坛瞬间被顶了上来,帖子里几乎有百分之九十的人都在呼吁玲珑作为新一任校花。 校不校花什么的玲珑无所谓,但她就是要取代其他人成为这个学校的风云人物,有她在,谁都别想出头。什么校花校霸校草的,都给她老老实实蹲下去当乌龟,不能提供剧情触发点的,不能给予游戏提示的都没有价值! 显然她的猜测是正确的,她这一番出风头,将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在了自己身上后,反倒没有人怀疑她是玩家,而在她刚刚出现的时候,有人偷偷给她发信息问她是不是游戏玩家,玲珑没有回。每个玩家都喜欢把自己隐藏起来,不要暴露气息,她偏偏反着来,就是要出色就是要耀眼,反而没人怀疑,甚至有玩家把她当成了游戏里的NPC,试图撩她得到游戏提示——也正是如此,玲珑确定了这个副本,包括她在内应该是有五名玩家的,但都不在一个班,也不知道彼此的任务目标是什么。 月考结束后,玲珑所在的班级迎来了一名新同学,不是别人,正是被誉为校花的尹知雨。 她长得非常漂亮,不跟玲珑比的话,算是人类长相中的中上水平,在这么个学校里当校花那绝对是绰绰有余。她看起来就是一副教养很好的样子,举手投足都有千金小姐的风范,听说她家里很有钱,父亲是本市著名的企业家,上过好几次电视跟杂志报道的那种。不过尹知雨身上完全没有被宠坏的小姐脾气,反倒非常平易近人。 玲珑把论坛上的帖子都看了很多,基本上明白这位校花的人设:善良、宽容、大度、真诚。 属于说太阳今天从西边出来了都有大堆人信的那种人,哪怕是对校花亲卫队很看不顺眼的眼镜妹,曾经也悄悄跟玲珑说过:“校花还是很好很优秀的,就是被身边的人蒙蔽了。” 尹知雨本来是文科班的,可是不知怎么改变了主意想学理科,好在她成绩本来就好,再加上家里有门路,还真叫她转科成功了。一中有四个理科班,她恰巧就到了玲珑班上,而且还被安排坐在玲珑的正前方——游戏里出现这样的巧合,能不是提示玲珑愿意倒立打游戏。 第一节课下课后尹知雨就转过头来,温柔地笑:“你好,我是尹知雨。” 她声音很好听,眼神也很干净,看得眼镜妹眼里疯狂冒爱心,以前她就听人说校花特别温柔对人特别好,还特别乐于助人,帮助过很多同学,现在一见果然名不虚传,别的不说,光这气质就甩那些亲卫队十条街! 玲珑也笑,一副非常友好的样子:“我是玲珑。” 两人轻声细语地交谈起来,眼镜妹全程趴在边上,花痴不已: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好看这么温柔的女孩子呢?她看看尹知雨,又看看玲珑;看看玲珑,再看看尹知雨,论美貌,那自然是玲珑胜出,可作为亲眼目睹玲珑强大战斗力的眼镜妹私心还是更欣赏尹知雨的性格,呜呜呜,温柔又漂亮的小姐姐真的是太讨人喜欢了! 而她只想跪下来给她同桌唱征服。 这一来二去的,玲珑跟尹知雨就熟悉起来。她能够闻到人类灵魂与爱的气息,而尹知雨对她,没有让她感到甜蜜,可见这人根本不是真心与她做朋友。玲珑的入学档案上写的家世很普通,跟尹知雨这样的千金小姐自然是没法比的,可她跟那些家境不如尹知雨只好做舔狗的人不一样,她的自信就是她最大的依恃,无论尹知雨是跟她讨论名牌还是艺术,玲珑总是能侃侃而谈,从来不会有卡壳的时候,甚至每次都能将尹知雨说得哑口无言,让尹知雨怀疑自己肚子里时是不是太过没货,所以才连一个村姑都说不过。 她派人查过玲珑的档案,明明是农村户口,能上一中已经是造化,可她怎么还敢这么不识抬举?! 玲珑在尹知雨面前,从来不知留情面三个字怎么写,尹知雨自己送上门来的,她觉得副本剧情一定跟这个女生有关,不然才不会浪费时间跟她虚以委蛇。 第二次月考之前,尹知雨给玲珑送了张请柬,说这个周六是她的生日,她要在家里举办一场生日宴会,邀请全班同学都去参加。 还揽着玲珑的胳膊轻轻摇晃,一副姐妹俩好的样子:“到时候你可一样的来啊,你可是我最好的朋友!千万不能缺席我的生日宴会!” 玲珑用脚趾头想都知道她打什么算盘,顺口道:“好啊。” 尹知雨就笑笑不说话了。 她特意挑在没有人的时候给玲珑送请柬,就是不想告诉玲珑参加宴会需要注意什么,而她在其他请柬上都标注了“请着礼服参加”的字样。 到时候不仅有理科班的同学,文科班的同学也会去,还有她自小一起长大的发小们。尹知雨在玲珑这吃了太多闷亏,她本来就不是个心胸宽广的人,如今更是心心念念要找回场子,真难为她了,跟玲珑装好朋友装到现在。 这场大戏还得继续唱下去呢! 眼镜妹从来没参加过宴会,她的生日就是买个蛋糕妈妈做一桌好菜家里人围着她唱生日快乐歌再一起分享蛋糕——哪里见过尹知雨这种高档的请柬?而且还要穿礼服?她最近吃的比较多,腰上明显多了两层小肉肉,去年的裙子今年都穿不上了……腰上穿礼服不知道得多丑呢! 到了生日那天,尹知雨笑盈盈地在自家别墅客厅走动,每个见到她的人都忍不住惊呼追捧,她今天的礼服是知名品牌的高定,头上的钻石王冠价值百万,看到同学们对别墅露出的惊叹表情,尹知雨心中便不由得意起来,这样的生活,是那个乡下小村姑从来没见过的吧?只是……这都几点了,怎么玲珑人还没到?该不会是自卑的不敢来了吧?! 尹知雨在美貌跟成绩上都拼不过玲珑,可论出身,她有一百个信心比玲珑更好!在硬件实力面前,长相成绩什么的都是浮云,再漂亮成绩再好又能怎么样?还不是得苦哈哈上大学出来找工作领着月薪还着房贷?而她尹知雨,从出生就比别人高了一大截,她不需要努力,想要的东西也都能得到。 671|第五十七片龙鳞(八) 第五十七片龙鳞(八) “玲珑呢?她怎么还没来?是不是路上堵车了啊?”尹知雨看了下时间, 做出着急的表情,“一会儿宴会就要开始了……她可不能缺席!” 她的跟班们向来都是一流舔狗, 被转学生在女厕所里狠揍一顿教训的事太过丢脸, 没敢跟尹知雨说,这阵子尹知雨跟转学生又俨然成了“闺蜜”, 连带着对她们都冷淡下来了, 跟班们羡慕嫉妒恨, 对玲珑就更没有好印象, 这会儿有个人就嘲讽说:“瞧她那副穷酸相, 今天是双休日, 可不是得堵车么, 坐公交当然要堵了。” 说着呵呵笑起来, 而尹知雨一向都是温柔好说话的人设,这会儿听见跟班嘲讽玲珑也没有生气,只是无奈道:“好了, 你就少说两句吧, 她答应我会来的。” 又有人说:“我真不知道知雨你干嘛对她那么好,她也没什么特别的吧,就知道出风头而已。” 尹知雨笑起来, 她的公主裙跟钻石王冠让她看起来圣洁的仿佛在背后长了一双洁白的翅膀, 宛如天使般纯洁无瑕,说出来的话自然也是极其善良:“交朋友如果只看对方的家世,那么怎么能得到真诚的朋友呢?不管她是怎么想的,我想和她交朋友, 我就会用最大的真诚。” 跟班们纷纷一顿彩虹屁,她们出身都不如尹知雨,但尹知雨确确实实从来没有瞧不起过她们,不仅如此,平日里有什么好东西也都会想着她们,真的是好的没话说。之前她们欺负人,狐假虎威是一回事,但看不顺眼对方抢了尹知雨的风头也是真的,在她们心里,尹知雨就是世界上最好的女孩子,其他人都不配跟她相提并论。 尹知雨正想再说点什么,突然就听见一阵惊呼声,她心底涌现出不祥的预感,拨开人群看过去,在场的人纷纷让开一条路,大厅门口,身着酒红色细肩带亮片连衣裙的玲珑是那样美! 她不需要任何外物点缀,只凭借那一张脸,便轻轻松松夺去了所有人的瞩目。 按理说她们这个年纪的女生,是担不起性感两个字的,可玲珑比大部分女生都要高,发育的也更好,细腰长腿,锁骨精致颈项优美,热烈鲜艳的酒红色在她身上非但不显得庸俗,反倒生出一种灼热的性感来,而她眉眼天真,不流于媚俗,真真是美的高贵,又美的优雅。哪怕她身上这条裙子其实很普通,看不出是什么大牌,但她就是有这样的本事——是她穿裙子,不是裙子穿她。 眼镜妹第一个惊呼:“哇!玲珑你今天超美!” 不用去学校就不用穿校服,玲珑还特意把头发烫卷,她一步一步朝尹知雨走来,每一步都把尹知雨摁在地面摩擦。拿家世来打压玲珑实在是太稚嫩了,她根本不在乎尹知雨家的这点小势力,说句不好听的,她连个响指都不用打,就能让他们一家灰飞烟灭。但是游戏嘛,NPC还是要“尊重”一下的。 玲珑顺势勾住眼镜妹的脖子,这眼镜妹醉心学习个头娇小,恰好让她搭肩膀。“你这话是什么意思,难道平时我不美?” 平时当然也美,但那是清水出芙蓉的美,今天的美却娇艳、热情,这是还在上学的学生们向往羡慕,却又学习不来的。 尹知雨忍着满肚子的气,她准备好的高高在上的台词一句话都没能用到。比如说她身上的这条公主裙是某知名贵族品牌的私人订制,她头上的王冠一共镶嵌了一百多颗钻石,今天的来宾除了同学们外还有许多社会名流……她要跟玲珑炫耀的,都在对方出现的那一瞬间化为乌有! 因为跟这样自信又耀眼的人比起来,她只能拿身外之物当作噱头。 这个认知让尹知雨非常非常难受。 她才是天之骄女,只有别人羡慕她嫉妒她的份儿,什么时候她也会这样自卑了? 偏偏玲珑还嫌刺激的她不够,对尹知雨笑:“不好意思我来晚了,不过路上遇到了邹扶,他载了我一程,不然我可能要来得更晚呢!” 邹扶就是校草,跟尹知雨家算是世交了,但尹知雨都不知道这两人是什么时候认识的!她看着从人群中走出的邹扶,他高大帅气,可是看玲珑的目光就跟那些花痴的人一模一样! 心底有气,但尹知雨还是忍住了,她扬起一抹微笑,上去挽住了玲珑的胳膊:“你真是的,什么时候认识的邹扶都不跟我说一声?好歹我俩还是青梅竹马呢,你都不当我是朋友啊!” 这话说得颇有技巧,但也不过是小姑娘争风吃醋的水平,玲珑回以更灿烂的笑容:“没办法,要不是他今天开着车,我都不知道他是谁呢。怎么你们俩是青梅竹马?哦……”她做出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就是你上次说的那个,总是缠着你让你很——啊不好意思,我心直口快,你不要介意啊。” 眼镜妹:不知怎么回事,总觉得玲珑这一番言行有点眼熟的样子…… 等一下,想起来了,这不就是校花平时的行事作风吗!尤其是后面那句! 尹知雨没想到玲珑大庭广众的就把自己对她说的悄悄话说了出来,登时面红耳赤,还没这么丢过人。她为了跟玲珑搞好关系当闺蜜,把很多“小秘密”都告诉了她,以此来证明自己的真心,但这些话十句里至少有八句都是编的,邹扶缠着她的事儿更是子虚乌有,实际上是她很喜欢邹扶,两家也有让他们订婚的意思,但都没摆到明面上来说。 这会儿邹扶的眼神明显变了,尹知雨忍着气,没等她反击,玲珑先一步握住她的手轻轻摇晃:“哎呀你别生我的气啦,你知道我这个人的,就是心里有什么说什么,也没那么多弯弯绕绕,更不会跟人玩心眼,你大人有大量,别生我气哈!” ……话都让她给说了! 这个人怎么能如此虚伪、如此令人作呕?! 尹知雨这辈子都没吃过这么大的亏,她觉得自己端着的笑容都要不见了,用尽了力气才软软地说:“我怎么会生你的气呢,我们可是最好的朋友呀。” “是啊。”玲珑意味深长,“我们可是最好的朋友呢。” 尹知雨觉得自己要是再跟这个女人待在一起非被气死不可!好在宴会即将开始,她的父母很宠爱她,这次还为她请来了她非常喜欢的几个明星,一会儿她就要作为今天的主人公上台,没必要在这里跟玲珑浪费时间,有的是机会收拾她! 尹知雨虽然走了,但玲珑看得出来,这公主病的姑娘压根儿没有放过她的意思,这种人该说她是有勇气还是不怕死呢? 宴会开始,邹扶就想过来邀请玲珑跳舞,可惜他爸妈今天也来了,又跟尹知雨家是世交,第一支舞肯定是他跟尹知雨跳,至于玲珑……从头到尾都没在意过这个人,早就去吃东西了。 你还真别说,尹知雨家是真的有钱,今天的生日宴会请的都是五星级大厨,跳舞有什么好玩的,能比得上蛋糕好吃,能有酒好喝? 但尹知雨很明显是不肯放过玲珑的,她跟邹扶跳完了第一支舞,情绪逐渐平息,非要拉着玲珑去见自己父母,美曰其名要把自己最好的“朋友”介绍给他们。 尹先生瞧着挺和善,尹夫人只差没把“哪里来的想攀上我女儿的穷酸”这几个字写在脸上,尹知雨介绍了玲珑之后,对玲珑爱答不理,只淡淡地哼了一声。 要不说这是娘俩呢,做娘的就是比女儿道行深一点儿。尹知雨只知道拿自己优越的条件来刺激玲珑,尹夫人却高高在上的一冷哼,不需要太多话,换个心思敏感点的小姑娘,早被刺激的委屈巴巴眼里含泪了。 然而玲珑不是小姑娘,她还不乐意搭理尹夫人呢! 对方哼了一声后,她先是很礼貌地对尹先生问好,然后很惊讶地问尹知雨:“这位……奶奶是你妈?我的天,也太老了吧!” 她声音也不大,正好让尹知雨一家听见,也不会让别人觉得她无礼粗俗。 尹夫人惊了!她瞪大了眼睛,不敢相信这个穷酸的女生居然这么刻薄!居然对她人身攻击! 玲珑瞬间化身天真小女生,敬佩又害羞地看了尹先生一眼:“尹先生保养的这么好,看起来这么有味道,我刚才还以为知雨你是单亲家庭,妈妈早就死了呢!啊……” 她懊恼起来,雪白的小脸儿上是委屈跟无奈:“我这个人真的是,总是想都不想,什么话都往外说,知雨你不要生我的气哦,我们可是最好的朋友呢!” 尹知雨:…… 要不是对这么点的女孩发火有损形象,此刻的尹夫人已经暴跳如雷了!她忍着气,咬牙切齿地说:“知雨!你看看你,交的都是些什么不三不四的朋友!” “唉。”玲珑长叹一声,“长得美人缘好次次都考第一名,说实在的,我觉得你们家知雨是高攀我了,要不是看在她的面子上,这么无趣的地方我才不会来呢。” 尹夫人:…… 羞辱一个小女孩但是人家完全不在意怎么办,急,在线等。 尹先生笑呵呵打圆场:“小孩子嘛,童言无忌、童言无忌,好了知雨,带你同学在咱们家四处逛逛吧,这里我跟你妈妈看着就行了。” 尹知雨都要被玲珑给气死了,哪里还想带她去逛?她算是看明白了,就算把自己的超级豪华衣帽间展现给玲珑看,玲珑也不会自卑不会羡慕的!她给玲珑的,玲珑根本看不上,更别提想要人家感恩了! 事实上现在尹知雨被气得心肝脾肺肾都疼。 她正想说点什么,大厅突然一下黑了下来,现场宾客们顿时议论纷纷,家里的佣人赶紧跑出来说是突然停电了,请大家稍安勿躁,备用线路马上就好。 大约过了五分钟,大厅重新又亮起来,正当宾客们重新开始享受这次宴会时,人群中突然传来一声尖叫—— 那是待会儿由尹知雨一家人共同切开的蛋糕,但是现在蛋糕被毁掉了——一片狼藉中,奶油掺杂了鲜血,铺洒的漫天遍野。 趴在蛋糕上浑身都是奶油跟巧克力已经没有气息的人,正是尹知雨的跟班其中一个,玲珑对她还有印象,谁叫对方是唯一一个敢骂她是小婊|子的呢,现在这个女孩瞪着一双无神的眼睛,脸上东一道西一道都是奶油,看得出来她死前像是见了什么恐怖的东西,脸上还有着没来得及褪去的惊恐。 谁能想到来参加一个生日宴会见到死人?现场顿时爆发出无数尖叫,许多人争先恐后朝大厅正门跑,这么危险的地方谁要待啊!就停了五分钟的电居然死了个人!再待下去万一下一个就是自己该怎么办! 尹家人也吓得够呛,眼镜妹更是紧紧抱住玲珑的细腰,一片混乱中,玲珑是最淡定的那一个,她掏出手机,报了警。 尹知雨的生日宴看样子是彻底毁了。 警察很快就赶了过来,并且要了一份宾客名单,像是玲珑这样还没离开的则先做笔录,不过大家的说辞都差不多:突然停电,五分钟后电来了,但是人也死了,这中间发生了什么没有人知道,也没有人说得清楚。 眼镜妹都不敢回家了! 她跟玲珑做完笔录后就要走,但这会儿其实已经挺晚了,眼镜妹便想着要不要叫个车,手机还没掏出来,一辆白色跑车就停在了眼前,车窗拉下来后,露出邹扶那张英俊带笑的脸:“上来吧,我送你们一程,这么晚了,你们两个女孩子回家也不安全。这边是别墅区,不怎么好打车。” 眼镜妹下意识看向玲珑,生平头一次经历这样恐怖的事,她彻底失去了主心骨。 玲珑拉开车门让眼镜妹先进去,对邹扶说:“先送她。” 眼镜妹家住得离这挺远,一个小时后才到,玲珑看她下车的脚步都是虚浮的,知道这姑娘肯定是被吓怕了,就叫了她一声。眼镜妹浑浑噩噩回头,玲珑伸手在她额头轻轻一点:“不要怕,把你看到的都忘了吧,回去洗个热水澡睡觉,明天就好了。” 说来也奇怪,被她点了这么一下后,眼镜妹突然觉得耳清目明,精神好了很多,记忆里那副死人以诡异的姿势仰躺在蛋糕里脸部向下鲜血滴滴拉拉的恐怖画面,居然开始慢慢淡去,她甩甩脑袋,等到了家门口,就已经想不起来是什么样子了。 邹扶笑着说:“你对她很好。” 玲珑回以笑容:“她很可爱。” 虽然长得一般成绩一般哪哪儿都一般,但就是让她觉得挺可爱,哪怕是个NPC也无所谓。 这个节点死了人,邹扶又主动邀请她上车,说没有事发生玲珑都不信。她坐在后车座报了自己家的抵制,邹扶笑起来:“好巧,我在那个小区也有一套房子。” “是嘛。”玲珑凉凉道,“也许这就是有钱人的快乐吧。” “那你呢?这么晚回去家里人会不会惦记?” “放心吧,我爸妈工作忙都在国外,我一直都是一个人住,只有一个保洁阿姨会固定来打扫。” 她表现的很单纯很信任邹扶,三句两句就把自己的底细透露了出来,邹扶也一脸温柔,把玲珑送到后,真的就绅士地目送她进了小区,然后什么也没做,只是玲珑在到家后手机接收到了一条陌生短信:晚安。 呵,连她的号码都有,说对她没企图玲珑都不信。 邹扶这人长得是不错,但十七八岁的少年有什么啃头,再加上邹扶是文科生,穿衣服挺好看,但不用脱玲珑都知道他是个白斩鸡身材,真是看一眼都懒,尹知雨会喜欢,她可一点兴趣都没有。 到了周一返校,参加过尹知雨生日宴会的同学们看着都有点魂不守舍,只有眼镜妹精神奕奕。这么点大的学生,哪怕平时看个恐怖片啥的,可真正有人死在眼前还是头一遭,更别提其中还有好一些是死者的同班同学,基本上是只要一闭眼就想到那副血腥恐怖的画面,能撑着来上课已经是他们心理素质好了! 玲珑是个普通学生,当然没办法接触到警方,于是也不知这案子调查的怎么样了,不过当天就有警车开进了学校,叫了死者的几个同学去问话,也没说是什么事,但玲珑看见被叫去的几个都是跟班一伙。 果然,到了下午的时候,正上课呢,玲珑就被老师叫了出去。 她到了校长办公室,里面有三个警察,一个中年警察,一个年轻男警察,还有一个年轻女警察。 玲珑一进去,警察们都眼睛一亮,这女孩儿可真漂亮!耀眼夺目的那种漂亮!看着眼神也清正,虽然都说不能以貌取人,但很多时候,眼睛就反映了一个人的灵魂。 “同学,你不要紧张,也不要害怕,我们找你来呢,就是想问你几个问题。”女警察声音很柔和,“你只要如实跟我们说就好了。” 玲珑乖乖点头,坐姿乖巧,双腿并立双手放在膝盖上宛如小学生,一副乖乖牌的样子,任谁看见这样的女孩子也不会觉得她是坏人的。 女警察看她这样,心都要化了,语气就更温柔:“是这样的,昨天尹知雨同学的生日宴会,你去了对不对?” 玲珑点头:“是的,我还做了笔录。” “好,那我们能问你几个问题吗?” 她继续点头:“可以的。” “你认识死者周小琪吗?” 玲珑想了想:“……不算是认识,但我们见过。” 旁听的两个警察迅速对视一眼,女警察又问:“是在学校里见过?” “不是。”玲珑很诚实地回答,“我揍过她。” 说完又补充了一句:“还有她的狐朋狗友。” 警察们:…… 这看起来乖巧可爱的小仙女,怎么张嘴就来猛料? 玲珑看到那几个跟班被叫出去就知道自己揍人的事儿肯定会被抖露出来,这回不是面子不面子的问题了,周小琪确实是死了,真要说起结仇,这些舔狗不知惹了多少人,但大家都怕她们,吃了亏都闷声不吭忍了,只有玲珑硬刚。跟班们一方面是害怕,一方面也是想教训玲珑,肯定是要咬她下水的。 既然一定会被咬,那还不如自己干脆承认呢。 “姐姐,你别看我这样,我很强的,没有人能欺负我。”光说还不够,玲珑还挥舞了两下小拳头,一副我超级吊超级牛批的样子,但她校服扣子都扣到最上面一个,给人的感觉就是很乖,女警察忍不住露出笑容,不认为这样的小姑娘会是凶手。 别的不说,那周小琪体重一百二十斤,五分钟内杀人并且将人砸进蛋糕里还能返回原地不被发现——哪里是这么点小姑娘做得到的?他们其实也有数,只是例行问话罢了,想看看能不能查出什么蛛丝马迹。 “那方不方便告诉我们,你为什么要揍她呢?” 中年警察一开口就占据了主场,显然三个人里他才是头儿,玲珑很诚实地回答:“因为她欺负人,把一个女生摁在马桶里,我看着生气,就揍了她们,也把她们给摁进去了。” …… 虽然以暴制暴很不好,但女警察特别想说一句干得漂亮! 她上学那会儿也遭遇过校园暴力,正是因为有那样的经历,最终才会选择读警校,从警后,她也最厌恶校园暴力案件,可惜这样的案件如雨后春笋,按都按不住,不知多少无辜的孩子受到伤害,一辈子落下阴影无法走出来。 中年警察清清嗓子:“是这样啊……” 玲珑回答的很诚实,毫不遮掩,问什么答什么,还一片坦然磊落,警察们很快就放她回去了,显然她跟凶手沾不上边,但学校里还是得继续查,当天参加宴会的人太多,一个一个排查,少说也得五六天。 672|第五十七片龙鳞(九) 第五十七片龙鳞(九) 上课期间玲珑被叫出去, 班里的同学都不大清楚是为什么,但尹知雨知道, 她便温柔而不小心地说出了暗示“有个女同学被杀死了警方怀疑是玲珑干的”话, 于是等玲珑回到教室,就发现班里同学看她的视线怪怪的, 好在已经下课, 眼镜妹悄悄写了张小纸条给她, 玲珑秒懂, 坐在座位上单手撑着下巴:“知雨, 你家别墅现在解封了没?我听说作为案发现场, 好像是不能住人的啊。” 班里没去参加生日宴的是大多数, 大家并不知道凶杀现场就在尹知雨家, 玲珑说话声音虽然不大,可整个教室的人都听到了!尹知雨小脸儿一白,尴尬地笑道:“当然……我们家当然是积极配合警方调查的……” “也是, 毕竟人死在你家, 还是平时跟你关系很好总是为你冲锋陷阵的小姐妹,唉……”玲珑眨了眨眼睛,一滴晶莹的泪珠便滚落下来, “想想那么年轻的生命一下就没了, 我真的很难过。不像知雨你,不仅家世好成绩好,就连心理素质也比我好多了,我只是看了一眼, 到现在都没缓过来呢。” 尹知雨:…… 她再傻也知道不能任由玲珑往下说,就这张嘴,待会儿都能把她爸妈一起给拉下水!“我也只是强迫自己不要去想而已……” 可惜她没有玲珑道行深,人家能说掉眼泪就掉眼泪,尹知雨努力挤了半天也没能成功,好在大家都忙着去安慰趴在桌子上小声哭泣的玲珑,也没什么人注意到她。可这不在意还不如都看着她呢!人群中她尹知雨向来才是焦点,结果这个玲珑一出现,全都被她抢走了! 真是想想就让人生气! 周小琪死了,在一中只掀起了小小的水花,大家茶余饭后讨论惊叹过,便慢慢地不再放在心上,而警方也一直没有找到凶手,尹家的别墅只好解封。不过发生了那么恐怖的事,尹家人肯定是不敢再继续住了,就举家搬到了另外一栋房子里,尹知雨也恢复了以往低调的显摆,总是不经意间透露自己的房间有多大,家里有多豪华。 年轻小女孩听了怕是会羡慕,奈何玲珑这条老龙压根没放在心上,别墅?还没有她归墟龙宫的珊瑚床一角大呢! 大约过了一个星期,学校即将组织这个学期的第三次月考,就在大家收拾课本布置考场的时候,外面突然有人大叫:“有人跳楼!有人要跳楼啊!!!” 学生们一听,登时什么都不顾了,直接冲出去往楼顶瞧! 他们学校一共有十栋教学楼,每一栋都是七层,但通往顶楼的小门是锁着的,寻常学生根本上不去! 玲珑正从小卖部里出来,她叼着根棒棒糖,仰起头来看向楼顶——那里有个女生,站在楼顶边缘,风一吹过,便摇摇欲坠,下面的老师跟校长都要急死了,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个大喇叭对着喊:“张晴晴同学!你不要冲动!你还年轻!你还有无限的未来!你不能现在就放弃!” 张晴晴却像是没听到,她站在顶楼,垂下头,风吹起长发,遮住了她脸上的表情,学校已经报警了,但警察也不可能立刻赶到,所以他们必须在张晴晴跳楼前稳住她!有老师还跑去宿舍找生活老师,带着一大堆男生搬来许多棉被放在下面,就怕张晴晴真的跳下来。 虽然离得远,但玲珑仍然认了出来这是周小琪小姐妹中的一个。 底下老师们在苦口婆心地劝,张晴晴却像是没听到,她木然地往前走了一大步,当着全校师生的面,宛如一只断线的风筝,以非常诡异的姿态,在一声闷响后,重重地摔在地上! 那些根据她站位铺放的棉被根本没有派上用场! 现场一片尖叫! 年轻的学生们从未见过一个活生生的人在自己面前死去,张晴晴的身体弯曲成了一个奇怪诡谲的姿势,鲜血从她身下缓缓流出,有些胆子小的人早就晕了过去。 警察来了之后迅速拉了警戒线,各班级老师们也在尽力维持秩序,把学生们带回教室不让他们再添乱。玲珑站的比较远,她毫无怜悯地看了眼被蒙上白布的尸体,反倒是对顶楼产生了兴趣。 如果她没有看错,张晴晴当时的表情更像是惊恐——跟周小琪死时一模一样的惊恐,仿佛是看到了什么让她不能接受的东西。作为一条活了不知多久的龙,大千世界无奇不有,玲珑什么没见过?更何况这是游戏副本,就算下一秒出现哥斯拉跟奥特曼她也不惊奇呢! 闹出了这样的事,月考肯定是不会再考了,学生们人心涣散,宿舍里一个接一个的做噩梦,许多人纷纷请假回家,学校看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干脆放了三天假,玲珑白得三天空闲,悠哉悠哉地收拾了书包准备回家。 眼镜妹当时拉肚子蹲厕所没能看到,她一边后怕一边庆幸自己躲过了,拉着玲珑絮絮叨叨:“你说我是不是冲撞了什么?不然怎么老遇到这种事?不行,我得让我妈带我去庙里拜拜,去去晦气什么的,玲珑,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去?” 玲珑摇摇头:“我不去。” “那我回来给你带个护身符!” 眼镜妹心有余悸地走了,玲珑却磨蹭到了最后一个,她想上顶楼看看。 顶楼已经被拉了警戒线,门锁着,但这难不到玲珑,就在她伸手想要推门时,一阵上楼的脚步声传来,然后她就被叫住了:“同学,你在干什么?” 一回头,玲珑眼睛一亮:“警察姐姐!” 是那天那个问她话的女警还有中年警察。他们也没想到会是玲珑,但小姑娘乖巧的模样实在可人,女警察就把她拉到身后:“好孩子,你在做什么?这么危险的地方,学校应该跟你们说过不要来吧?” 玲珑仰起小脸儿:“我是想看看这地方有没有什么线索,张晴晴会跳楼实在是很奇怪,她不像是会因为成绩啊恋爱啊家庭啊之类的原因寻死的。” “你认识她吗?” 玲珑摇头:“她跟周小琪是好朋友,都是经常欺负女生的姐妹团成员。” 这个线索很重要,两个警察对视一眼,但女警察还是很温和地说:“就算是这样,你也不能一个人上来,这里拉了警戒线,你知道警戒线是什么意思吗?” “我很聪明的。”玲珑说,“我可以帮你们。” 显然两个大人都没把小姑娘的话当一回事,女警还摸了摸玲珑的头:“好好好,但是这么晚了,你安全回家才是最重要的。头儿,要不我们先把她送回家再过来吧。” 中年警察点头,玲珑被迫离开顶楼,她走之前还看了一眼,气势汹汹地在心底发誓:我一定会再回来的! 坐警车回家的感觉非常好,一路上玲珑彻底赢得了两位警察的喜爱,尤其是女警,简直都要把她当妹妹了!两人还交换了电话号码,看着玲珑上楼,看到她家里的灯光亮起,两位警察才驱车离开。 女警:“头儿,这小妹妹真不错,长得漂亮成绩又好,我实在是不想怀疑她。” 男警:“根据我的经验,A级副本里可没有这么优秀的神助攻,她如果不是NPC,难道会是玩家?会有这么……这么不遮掩自己的玩家?” 两人顿时陷入一阵沉默,游戏副本与现实世界不一样,现实世界兴许会有这么品学兼优的小姑娘,但游戏世界里突然出现这样的NPC,只会让他们这些老玩家觉得异常。而且经过长时间探测,本次副本貌似只有他们两个人,之前他们也怀疑过玲珑会是玩家,可在跟一中师生们了解过她的事迹后他们就觉得不可能了。 哪个玩家不是拼命隐藏自己,A级副本可是会有生命危险的,随意轻信别人,便有可能死在游戏里,他们两个之前排到过几次,知根知底,但就算这样,彼此也还是对自己现实中的身份守口如瓶,小姑娘都到A级副本了,能不知道这个?怎么可能还表现的那么耀眼? 玲珑倒不关心谁是玩家谁是NPC,她看着手机上邹扶发来的短信陷入沉思:学校刚刚死了人,校草就约她一起去游乐园……这人是心大呢还是根本就不在意? 她想了想,回了个好。 第二天她起了个大早,邹扶已经在小区外等着了,看到她出来,眼里闪过浓浓的惊艳!今天玲珑穿了简单的白T跟牛仔背带裤,脚上则是一双小白鞋,游乐园嘛,她肯定是要玩个尽兴,穿短裙的话总没有那么方便。 邹扶非常体贴,车上配备了小冰箱、毛巾、各色零食,甚至还有个医药箱!他还问玲珑有没有抹防晒霜,格外周到。 玲珑问:“就我们两个吗?没有叫知雨吗?” 邹扶愣了一下,露出不好意思的神情来,“其实今天还有几个人要来的,但是他们突然又都有事,就只剩下我们俩了。要是你不想去的话,我也能理解,不过我很久没有去游乐园了,真的很想去玩一玩……” 很会说话,这个人。 玲珑笑了笑:“无所谓,那我们走吧。” 两人到了游乐园,邹扶特意去买了一个大大的毛茸茸的兔耳朵发箍给玲珑,她本来就精致可爱,戴上兔耳朵后更是漂亮,许多小朋友都指着她喊姐姐,玲珑开开心心照单全收,有人找她合影她也不拒绝,邹扶全程跟在身后成了背景板,她想玩什么就跟着玩什么,云霄飞车流星大摆锤跳楼机什么的都是小意思,玲珑从来都不怕这些,反倒是邹扶,跟她一起坐的时候嗓子都要喊哑了,等双脚一沾地面,整个人腿软的瞬间摔下去! 好在玲珑眼疾手快一把捞住他,两人在路边的长椅上休息片刻,玲珑去买了两支冰淇淋,邹扶俊脸苍白,看得出来是真的有点顶不住——玩一个两个还好,这些刺激的每个都玩还不间断,这谁顶得住啊! 如果不是玲珑真的很开心,邹扶都要以为她是在故意整他了! “谢谢你,我今天一天都很高兴。”玲珑笑眯眯地说,还拿起手机,“我们来拍一张合影吧?” 两人先对着镜头比剪刀手自拍,然后又请一位过路的小哥哥帮忙拍了合照,小哥哥拍完后羡慕嫉妒恨地看了邹扶一眼,邹扶顿时虚荣心起,抬首挺胸——整个游乐园最漂亮的妹子是他的! 紧接着玲珑就发了朋友圈九宫格,在家休息的尹知雨自然也看到了,尤其是在看到中间那张两人合照后,更是气得快要晕过去! 邹扶居然靠玲珑那么近,还笑得那么灿烂! 两人打小一起长大,她还是很了解他的,他把手搭在玲珑肩上,明显是一种显示主权的姿态,他喜欢上玲珑了?! 尹知雨焦躁地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她真的很生气很生气,她不容许任何人抢走她的所有物,哪怕是她不要的,她丢了的,也不许别人碰!玲珑真是胆大包天,谁给她的胆子?她怎么敢跟邹扶单独出去玩?!她是不是根本没把自己放在眼里?! 玲珑发这个朋友圈就是为了刺激尹知雨,邹扶经常跟她发信息,她也耐着性子一一都回了,第二天,她推掉了邹扶的邀约,换了衣服准备翻墙进学校,再去学校顶楼瞧一瞧。 警戒线还拉着,玲珑进去后绕着顶楼走了好几圈,也没有发现什么异常的地方,她来到张晴晴那天跳楼的地方,一屁股坐了下去,两条小腿在高空中晃啊晃啊,一点也不害怕。 然后她就被抓包了。 女警察打开顶楼门想再来检查一遍现场,结果就发现穿着黑色卫衣戴着卫衣帽的女孩坐在那里,她怕吓着人,就轻轻咳嗽了一声。玲珑扭头一看,“警察姐姐!” 女警这才小心翼翼走过来:“你别乱动啊,我过来拉你一把,你别乱动啊。” 玲珑笑嘻嘻地单手撑在地面就翻身站了起来,身手格外利落,女警快被她吓死了!赶紧拉着人往后站,又是一顿批评,觉得这小姑娘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跟她说不要来不要来,性子拧的偏要来,这要是真出事了谁担待得起啊! 玲珑乖乖挨训,训完了才委屈地对对手指:“我也想查明真相嘛!我想知道是谁杀了她们。” 女警无力道:“可你还是个孩子,你最重要的任务就是好好学习,其他的不要想。” 玲珑嘟起嘴:“我不需要好好学习也是第一名,他们都考不过我。” 女警:…… 脑子聪明了不起啊! 她握住玲珑的手,把小姑娘牵到外面,问她:“你怎么进去的?” 玲珑指了指旁边:“绕过去的。” 女警:…… 这尼玛一个不小心能摔成肉饼,她怎么敢绕过去? 她真的是服了这个胆大包天的小女孩,反正讲道理她乖乖点头好像是听进去了,其实自己很有主张,根本不管大人的意见,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任性的不行。 最终女警跟她约定:“这样,我们做个交易,好不好?” 玲珑歪歪头:“什么交易?” “你也想查明凶手是谁对不对?” 玲珑点头。 “我们呢,互相传递消息,我有新进展了就发消息给你,而你负责在学校里搜集线索,你有了什么重大发现就发消息给我,我们互帮互助一起破案,怎么样?” 玲珑想了想,觉得可以接受:“好,那我们拉钩。” 女警被她的孩子气逗乐了,跟她拉了钩:“一码事归一码事,你搜集线索我觉得没问题,但是你把自己的安全置之度外就不行了,学校的安全教育课你是不是没有好好上?我跟你说过顶楼很危险的,你为什么还要过来?明明答应过我的,说话不算话可不是好孩子的行为。” 对此玲珑干脆认错:“对不起,我下次不会了。” 啊,跟聪明孩子聊天就是这点好。玲珑展现了超出同龄人的敏锐与智慧,女警也愿意相信她,更何况她跟头儿事后查过玲珑,无论是别墅凶杀案还是张晴晴跳楼案,她都有目击证人,最重要的是,张晴晴跳楼案怎么看都是一起自杀事件,警局甚至要因此结案,只有她和头儿觉得其中有蹊跷。 游戏副本中的每一次死亡,都是值得注意的。 接下来玲珑返校,尹知雨再见到她的时候都掩盖不住自己的不高兴,她向来是众星捧月的天之骄女,结果却在玲珑这里接连碰壁,心情委实称不上好,她甚至开始后悔自己为什么要调到玲珑班上来了,每次看到玲珑心情就极差! 玲珑平时住在宿舍里,她跟眼镜妹住一间,一中的住宿条件很不错,相对的住宿费也比其他学校高,高一高二都是四人间,高三由于比较特殊,分配的都是双人间,还有独立卫浴,不用跟其他高中那样挤在公共区域洗脸刷牙洗衣服,连上个厕所都要排队。 每天晚上十点钟,是生活老师查房时间,宿舍也会在这个时候断电。 不过学生们都有充电宝,藏在被窝里打游戏看小说什么的都是常态。 这天晚上,生活老师查完房,把最后一个寝室的勾打上后,就发现楼梯口蹲着个人。 为了不打扰学生休息,走廊的灯光向来打到最低,声控的楼梯灯只有走过去才会亮起,因此从生活老师的角度看,这人穿着一身白睡衣披着黑头发,大半夜了真的很瘆人。 但她没多想,以为是跟舍友闹矛盾的学生,这挺常见的,就喊了一声,女孩子没有回答,她便上去轻轻推了一下,结果那人就跟没重量一样,咕噜噜就滚了下去! 生活老师吓坏了!还以为是自己把学生推掉了下去,人滚下去时楼梯灯亮起,生活老师呆了约莫有七八秒,随即发出一声恐慌的尖叫:“啊——————” 这一声叫的荡气回肠,几乎吵醒了整个楼层的学生,玲珑还没睡,立刻跳下床穿了拖鞋往外走,她是第一个出来的,就看到生活老师跌坐在地上,手里的寝室表单洒了一地,整个人都被吓傻了,在那儿哆嗦。 她顺着生活老师的视线往下一看——楼梯那里倒了个歪七扭八的人,面色青紫眼球凸出,显然已死了。 有其他学生听到声音出来,玲珑喝斥道:“都回去!不要出来!” 不知为何,女生们都怕她,居然都乖乖回到了寝室,但一时半会是睡不着了。 眼镜妹也跑了出来,被玲珑一把捂住眼睛随手推进距离最近的一个寝室,反手带上门。 她带了手机,第一时间就打了女警察的电话。 女生宿舍出了这样的大事,学校管理层都慌了,生活老师更是被吓得魂不守舍,连句话都说不清楚,最后只能先送去医院,到达女寝的女警察脸色非常非常难看,这已经是庆兰一中的第三起死亡案件,被害人还都是女生。如果说周小琪是在外被杀害的,张晴晴是自杀,那么这个女生又是为什么死的? 玲珑把她拉到一边,告诉她这位也是姐妹团成员之一。 这绝不是意外!甚至张晴晴看似自杀的死亡,也有人在里面搞鬼! 内心沉重的女警还是摸了摸玲珑的头,让她回宿舍休息,好在小姑娘机灵,没让除了她跟生活老师之外的第三个人看到,学生们都还没弄明白发生了什么事,不会引起太大的恐慌。 玲珑知道这时候不能打扰警察办案,就乖巧回到寝室,眼镜妹还在嘟哝发生了什么事怎么警察都来了之类的,玲珑躺在床上想了许久,她倒不是为了这些NPC惋惜,现在就是傻子也看得出来,姐妹团肯定是惹了什么祸,她们那几个人干什么都在一起,惹祸必然也是一起的,会遭到报复也不是不能理解。 问题就在于,报复她们的人,跟“我”,有没有关系呢? 673|第五十七片龙鳞(十) 第五十七片龙鳞(十) 学校里又死了个人的事没有多少人知道, 校长头都要愁秃了,他揪着本来就没剩多少的头发愁得整日整夜睡不着觉。你说这好好的, 怎么突然就开始死人了呢?他怕引起学生们的恐慌, 特意封锁了消息,但这仍然抵不住学生们之间渐渐流传开来的怪谈。 毕竟周小琪跟张晴晴都是在众目睽睽之下死的, 有些胆子大的还想趁着学校放假的时候偷偷去顶楼探险——差点没把校长给气死!为此他特意叮嘱了学校的门卫, 让他们二十四小时不间断的巡逻, 就是要防止学生再出事。 可你防得了外面防不住里面, 女生寝室又接着死人了!发现尸体的生活老师被吓得险些精神失常, 到现在都不能回来上班, 还在家里休养呢! 这样下去可怎么办啊! 他还特意找玲珑去谈话, 因为这个女生在当时生活老师被吓得魂不附体的时候冷静地打了报警电话。玲珑坐在沙发上, 听校长委婉又恳切地请求她千万不要将这件事到处传扬。 校长室里只有他们两个人,玲珑眨了眨眼睛:“不外传当然是可以的,毕竟我也是学校的一份子, 维护学校声誉人人有责。” 校长顿时松了口气, 笑得见牙不见眼:“那就好那就好。” 但紧接着玲珑就问了:“可我很好奇怎么办?为什么那么多人,偏偏是这三个人死了呢?要是我记得不错,她们的姐妹团一共有四个人, 剩下的那个会不会也……” 校长神情立刻严肃起来:“这个问题你就不用担心了, 警察会调查清楚的,你现在还是学生,最重要的就是学习,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不要去想。” 玲珑撇撇嘴, 好吧。 警察调查是讲证据的,没有证据不会随便传唤人,她跟秉公守法的警察可不一样,她觉得这个解谜游戏很有意思,所以她想知道什么,如果没有人愿意告诉她,那她就亲自去问。 姐妹团里最后一个成员叫冯爽,今年也是高三,很显然,经过三个好姐妹被杀的事后,她是无心继续学习了,因此这段时间也没来学校,直接请假在家,反正她成绩本来也不怎么样,就是靠的一路舔尹知雨才舔进了庆兰一中。 玲珑带着鲜花水果到冯爽家的时候,她爸妈很高兴,显然她是在冯爽请假后唯一一个肯来看她的人。玲珑听了后很感慨,这人平时是多不会做人啊,病假在家这么多天,别人不来看她就算了,居然尹知雨也没来过? 卧室的门是开着的,因为冯爽很害怕,她抓着被子瑟瑟发抖,整个人都藏在里面,玲珑进去的时候她飞快地看了她一眼,想起了自己曾经被摁在地上摩擦的悲惨经过,更害怕了,玲珑看到被子都跟着一起抖。 “你们先在一起说说话,爽爽,爸爸妈妈就在客厅,你喊一声我们就过来。” 冯爽父母离开后,玲珑就戳了戳床上的鼓包。鼓包颤了一下,玲珑又戳,鼓包再颤,最后玲珑先开口:“你想不想死?不想死的话,我劝你跟我说实话,我问什么你答什么。” 冯爽不吭声。 “周小琪她们三个都死了,你们姐妹团的成员在学校还挺横,喜欢你们的人没几个,讨厌你们的人一抓一大把,你看你人生多失败,都这样了,居然都没人关心你。”玲珑感慨,“我要是你啊,早就不活了,还怕什么死啊。” 饶是冯爽在颤抖,这会儿也不由得发出一连串的问号,您这是来看望人啊还是来刺激人啊? 玲珑继续苦口婆心:“一号跟二号的死状你都看到了吧?吓不吓人?可你看到三号的了吗?我跟你说,三号当时就穿着一身白睡衣坐在楼梯口,生活老师还以为她是跟室友闹矛盾的呢,结果上去一推,整个人咕噜噜——就滚了下去,掉下去的时候四肢就跟摔断了的木偶一样,眼睛还睁着呢!” 冯爽抖得更厉害了!结果玲珑还刺激她:“你们四个平时那么黏糊,连上厕所都一起,你说说看,前面三个都凉了,按照规律,下一个是不是你?” 冯爽真的哭了,被子里传出她模糊的声音:“我不知道……我不知道啊!” “你仔细想想,你肯定知道的,你得把你知道的说出来,这样我才好帮你啊!” 冯爽从被子里露出头,玲珑对她点点头,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冯爽不知怎么就觉得她说话特别值得信任,努力想了半天,哭丧着脸,泪水哗哗:“我真的想不出来……我们、我们欺负过很多人……” 眼看她这副涕泪横流的死样子,玲珑刷的给她表演了个变脸:“告辞,那你等死吧。” 说着起身就走,冯爽吓坏了,她直觉玲珑这一走可能自己真的也要跟着小姐妹凉了,就伸手去抓她,玲珑本来就是故意装作要走,如此顺势留了下来,坐在床边,压低了声音:“我只给你一次机会,你要是不能给我点有用的信息,别怪我不管你。” 看得出来冯爽很迟疑,她似乎在犹豫要不要把心里的那件事说出来,但是她又害怕自己说出来会有什么意想不到的后果……最终她怯生生地看了玲珑一眼,丝毫不见平时在女厕所耀武扬威的威风劲儿:“我说了,你真的能保护我吗?” 玲珑是那种被威胁的人吗? 起身就走! 冯爽总算是看出来玲珑是真的心狠,她带着哭腔道:“我说!我说!” 玲珑坐下来,双手环胸,昂起下巴:“再给你最后一次机会。” 冯爽紧张地舔了舔嘴唇:“我,其实我也不确定是不是那件事,但我们欺负过很多次人,大家都没跟我们一般见识……” 玲珑冷眼瞥她,讽刺道:“哦,原来被你们欺负的不敢发声,在你口中是不跟你们一般见识啊,真是失敬。” 冯爽脸都红了,玲珑更稀奇了:“我的天,你还会脸红呢?你还有脸呢?” 她在学校里是样样第一的风云人物,冯爽却样样不行,只是靠着跟小姐妹抱团做了尹知雨的舔狗才能横着走,这会儿被玲珑嘲讽的面红耳赤,小小声地往下说:“就、就有一个女生自杀了……” 玲珑眼一冷,她连继续说都不敢了。 “她叫什么名字?” “朱、朱红艳。”冯爽声音更小了,然后声音像是要为自己辩解一般大了点,“可她真的太讨人厌了!这一点真不是我撒谎,不仅是我们讨厌她,整个学校都没有人喜欢她!” “为什么不喜欢她?” “她是乡下来的,也不知怎么转进庆兰一中的,特别土,名字也很俗气,长相气质都一言难尽,身上还老有一股怪味儿……我没有撒谎,我是说真的!”见玲珑明显不信,冯爽顿时着急,“真的!我说得都是真的!” “然后呢?她惹到你们了?” 冯爽低下头,嗫嚅道:“那、那倒也没有……就是看不惯她……她还偷东西!还撒谎!” 听到这里,玲珑总算是动了下,她翘起二郎腿,“仔细说说。” 迫于她的淫威,冯爽老老实实地把朱红艳的事情给讲了出来。 是这样的,高二的时候朱红艳转进了庆兰一中,正好跟她们一个班,庆兰一中学费非常贵,没有钱根本进不来,但朱红艳怎么看也不像有钱人啊!她长得特别矮,年纪还比她们都大,听说是因为上学晚的缘故,十八岁了身高才一米五出头,穿的衣服也特别土特别廉价,居然还扎着麻花辫! 长得就不用说了,农村女孩,又黑又瘦又干,反正就是灰扑扑的特别不起眼,最让人受不了的是她身上总有一股怪味儿,说不出来那是什么味儿,反正特别难闻,冯爽她们都怀疑朱红艳一个月都不洗一次澡的! 等上课了,朱红艳就更丢人了,他们庆兰一中教学设施特别先进,朱红艳不会用不说,连进度也跟不上!出了许许多多的丑!计算机课她不会用电脑,体育课她不会跳健美操,化学课她甚至连烧杯都不知道怎么拿!大家都不跟她说话,她也就一个人默默地待着,一副很老实的样子。 直到后来大家猜发现这个朱红艳一点都不老实! 她会偷东西! 而且还偷到尹知雨身上来了! 尹知雨家里有钱,吃的穿的用的都甩出旁人一大截,其他人都不理会朱红艳,惟独尹知雨会跟朱红艳说两句话,也正是因为如此,朱红艳在学校的处境好了很多。直到有一次体育课,尹知雨一副几万块的耳环不见了! 那对耳环特别漂亮,很多人都见过,是一个知名珠宝牌子的限量款,突然丢了当然要找! 结果就从朱红艳的书包里找到了! 那个小土包子,一边哭一边说自己没有偷东西,除了尹知雨,没有人相信她。 尹知雨推说是自己忘了让朱红艳给自己保管的,虽然是这样,但大家都知道,是尹知雨善良才帮朱红艳圆的,就朱红艳那没见过世面的样儿,偷东西也不奇怪,尹知雨可是出了名的大方,再说了,这两人云泥之别,难不成还是尹知雨冤枉了朱红艳?用脚趾头想都知道不可能。 结果朱红艳偷上瘾了! 一开始尹知雨还帮她瞒着帮她解围,后来就连尹知雨都对她失望了,冯爽这样的舔狗姐妹团当然要帮校花教训这个不知好歹的东西——她们想尽办法欺负朱红艳。藏起她的作业,撕碎她的课本,发卷子故意不给她,她课间想上厕所她们故意拽着不许去,朱红艳甚至因此尿了裤子……少年人羞辱人的方法,天真又残酷。 再后来更好笑的事情出现了,朱红艳居然说邹扶强|奸她!简直笑掉全校师生大牙,这位姐妹都不看看邹扶是谁吗???? 人家打出生起就含着金汤匙,学校多少美女想做他女朋友人家都拒绝了,朱红艳哪怕撒泡尿照照自己的尊容,也该知道邹扶看不上她吧? 尹知雨对此非常生气,邹扶是她的青梅竹马,又是她喜欢的人,就当着很多人的面指责了朱红艳,并且为邹扶作证,邹扶也很无奈,笑着说朱红艳可能是误会了,如果自己有哪里做得不对的地方,请朱红艳谅解。 从这以后,朱红艳在学校的日子更加的水深火热,但很多人都觉得她活该,又穷又作又没骨气,整天做梦,真的让人很想欺负她。 反正姐妹团成员对朱红艳做过很多过分的事,她们甚至拍了朱红艳的□□发到了学校论坛,虽然很快就被管理员给删了,但很多人都保存了,嘲笑朱红艳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风景再美都不如朱红艳想得美。校园里人人避她如蛇蝎,谁跟她靠近了都觉得晦气,有时候朱红艳走在路上,都会有一个篮球迎面砸来,男生们连句对不起都不说,还要对她吐口水。 每个人都在欺负她,但姐妹团的人做得最过分。 再后来的一天,朱红艳放学,在学校门口被一辆不减速的卡车给撞死了,听说整个人都被卷进了车轮下面,尸体被弄出来的时候都碾烂了。 反正这样一个不起眼的人,从大家的生活里消失,也没有人记得。 除了朱红艳死了,大家都继续过着自己的日子,谁也没想过她。 “可是、可是她都死了……应该跟她没关系吧?”冯爽的眼泪要掉不掉,声音打颤,“而且、而且又不是我撞死她的!” 玲珑站起身,居高临下地看着床上的冯爽:“有句话我得跟你说明白。” 冯爽不解抬头。 “我这个人其实不大爱做慈善。” 冯爽没听明白玲珑的意思,但是看玲珑离开的背影,隐隐觉得自己即将大祸临头。 果然,两天后,冯爽被发现死在家里的洗手间,跪在马桶前,头浸在里面。 至此,姐妹团成员全灭。 玲珑回校后又问了眼镜妹,还走访了几个被姐妹团欺负过的女孩子,但一提起朱红艳,大家都是一个反应:厌恶。 哪怕是在老师们口中,朱红艳也是一个满口谎言虚荣恶毒的女孩子。 可结合副本标题,朱红艳绝不是这些人所说的样子。而且别人看不出尹知雨什么德性,玲珑可一清二楚,她敢保证,假如自己武力值不高,脑子不够灵光,自己就会是第二个朱红艳。像尹知雨那样的千金小姐,想要毁掉一个人根本不用自己动手。 显然朱红艳就是副本关键人物,假设她没有说谎,那么她必然也没有偷东西,且是真的被邹扶性|侵过。 别的不说,就尹知雨那性格,真要被人偷了心爱的首饰,怕不是表面笑嘻嘻,背地里要把人给阴死!要不是尹知雨“发现”自己的耳环“丢了”,又“无意中”提出要“搜”,还引不出朱红艳是小偷的事儿呢! “……唉,玲珑,你怎么突然问朱红艳啊?我跟她不是一个班,不过也对她有所耳闻。”眼镜妹叹了口气,“虽然她真的人品有问题,可是年纪轻轻就出了事真的很让人惋惜,如果她能改正,再好好学习就好了。” “朱红艳死了之后,她家里人有没有来啊?” “没听说过呢。”眼镜妹摇头,“我听有人骂她没爹没妈是个野|种没教养什么的,应该是没什么亲人吧?主要是除了校花也没人跟她熟,偏偏就这么一个朋友,还让朱红艳自己给作没了。” “就是因为朱红艳,你才觉得校花人美心善?” “是啊。”眼镜妹理所当然地摇头,“讲道理,换作我,我做不到的。” 哪怕是性格乖巧温顺的眼镜妹,言谈之中也透着对朱红艳的轻视与不屑。玲珑想了想,问眼镜妹:“……那你就没想过是尹知雨在撒谎吗?朱红艳并不是那样的人?” “怎么可能啊!”眼镜妹怪叫起来,“尹知雨干嘛针对朱红艳啊!我的天,她俩都没有可比性好不好!朱红艳身上有什么地方是让尹知雨嫉妒的吗?你怎么会这么想啊!” 看她这副激动的样子,玲珑严重怀疑眼镜妹也想做尹知雨的舔狗。 “是啊……你说得对。”玲珑喃喃着,“尹知雨为什么要针对朱红艳呢,完全没理由啊……” “就是说嘛!”眼镜妹重重点头,“我跟你说,尹知雨对朱红艳可好可好了!她那时候刚转来,因为外表看上去比较那个,很快就出出名了,没有人愿意理她,她去食堂吃饭,连饭卡都不会用!是尹知雨主动教她的耶!不仅如此,每个月放假,尹知雨还会用自家车送她呢,就是为了给她省点钱,讲真这样的好朋友我也想要好吗?!朱红艳就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呸呸呸,死者为大,我怎么又说这个了。” 玲珑双手枕在脑后,想了想,给警察姐姐发了条消息。 女警察正在辛苦地查阅监控,她现在是真的忙到焦头烂额,完全弄不明白这四个女孩子之间的死到底有什么关联。冯爽的死看似自杀,可是谁会把自己的头塞进马桶里?但要说是他杀,现场什么痕迹都没有,孩子爸妈还在客厅——人无声无息就死了,还一点声音都没有! 她也是经历过数次A级副本的人,跟B级副本比起来,A级副本更加危险,更加复杂,游戏提示也更少,且B级副本在玩家没有犯规的情况下,即使未能成功闯关,也顶多是扣除积分,会保障玩家的生命安全,但A级副本就不一样了,如果遇到鬼怪野兽,只能靠自己去战胜。 光是她就在A级副本遇险数次,能活到今天都是运气。 手机提示音响起,是那个叫玲珑的小姑娘。 女警点开信息,看见小姑娘问:姐姐,你相信世界上有鬼吗? 女警一愣。 她不知道小姑娘为什么突然这么问,但必定事出有因,说实话,庆兰一中在短短时间内死了四个人,她作为警察,其实非常担心其他学生的安危。但是为了社会稳定,也是为了安抚师生,四件案子都被压了下来,警察们在加班加点的破案,如果凶手不是人类……那么永远都别想破了。 她试探着回道:为什么这么问? 小姑娘也回的飞快:因为我觉得,死掉的这四个人是被复仇了,而且不仅是她们四个,还会有别人跟着一起死。 一条之后又来一条:不过我也不确定,得看看接下来的人会不会死才行。 女警腾的一下站起来,头儿看了她一眼:“怎么了?” 她对着头儿使了个眼色,本次副本内目前只有他们两名玩家,对方一看就知道她是有话要说。 两人出去后,女警把玲珑的短信给了他看,头儿看了沉吟片刻:“走,去庆兰一中。” 玲珑很快就到了校长室,校长将空间留给他们,玲珑就把自己的手机拿出来,那天冯爽说话的时候她录了音,听着冯爽的叙述,两个警察的脸色都变得非常难看,尤其是经历过校园暴力的女警,她握紧了拳头:“这些人、这些人真的是……” 她找不到词语来形容。 玲珑认真道:“我觉得,我们有必要开诚布公谈一谈。” ? 她伸出小手:“你们好,我是编号0768的玩家,我叫玲珑。我认为我们可以合作。” 这下可把两个警察吓了一跳:“什么?!你是玩家?!” 女警甚至开始怀疑人生,她跟小姑娘打交道许久,压根儿没看出来她是玩家! 玲珑吐吐舌头:“我第一次进入A级副本,以前认识的同伴说要小心其他玩家,越往上的副本越不能相信别人,所以就……姐姐,你不会怪我吧?” 她甜美可爱,谁舍得怪她?再说小姑娘有点警戒心也挺好。 女警摇摇头:“没事,你做得很对。但是你现在愿意主动告诉我们,就说明你相信我们了,对不对?” 玲珑粲然一笑:“是啊!” 674|第五十七片龙鳞(十一) 第五十七片龙鳞(十一) 女警察跟玲珑打交道久了, 之前就觉得这小姑娘聪明漂亮又机灵,眼下得知她是玩家, 仍然很喜欢, 有时候人跟人之间的关系真的很奇妙,气场合了, 自然而然就彼此信任了。 不过当她听玲珑说最大的嫌疑人是尹知雨时, 还是露出了匪夷所思的表情。 就连游戏玩家都没察觉尹知雨的不同, 足见这个人平时形象维持的有多好。 钢铁直男头儿就更不能理解了, 因为周小琪死在尹家别墅的关系, 他也见过尹知雨, 还给她做过笔录, 在他看来, 那就是个性格温柔友好的小姑娘,胆子还特别小,再加上其他人笔录中对尹知雨的吹捧与推崇, 显然是个品学兼优的好孩子, 所以警方根本就没朝尹知雨身上想,但现在问题来了,玲珑说尹知雨跟这几件敏感有关系? “你们不懂。”玲珑摆摆手, “她只有在面对我的时候才会竖起浑身的尖刺, 没办法,谁让我太优秀了呢?她想跟对付别人一样对付我,但是万万没想到我是与众不同独一无二的那个,她那点小把戏, 在我面前根本不够看。” 警察们:…… 女警若有所思起来:“也许这就是所谓的第六感?因为我们对尹知雨造不成威胁,而你的光芒盖住了她……” “是啊!”玲珑理所当然地点头,“不然我为什么样样都要争第一呢?我就喜欢尹知雨看不惯我又干不掉我还要逼着自己跟我当好姐妹的样子。” 头儿:女人实在是太恐怖辽…… “重点在这个朱红艳。”玲珑打开手机相册,里面是她存的几张有朱红艳的照片,都是在学校论坛的老帖子里扒来的,如果只用眼睛看的话,那么这个叫朱红艳的女孩子,确确实实非常不起眼,穿着打扮气质都跟尹知雨大相径庭,简直就是另外一个极端,说她土真不是人身攻击。 而且每一张照片里朱红艳都没有直视过镜头,这些照片当然都不是专门为她拍的,有几张她只是单纯的入镜,可看多几张就会发现,无论是哪一章,朱红艳都是孑然一人,其他学生三五成群,她始终自己一个。仅从照片来看,她简直像是生活在这个校园里的,不被欢迎的幽灵。 她的衣着、举止、乃至于气质,都给人一种脏兮兮阴沉沉的感觉,而大部分人都是以貌取人的,你可以长相普通,但如果长得过丑,总容易招来比普通人更多的恶意。 很显然,朱红艳在庆兰一中就是如此。 “尹知雨为什么会讨厌她呢?这一点不用你们说我也在想,她讨厌我还有情可原,但朱红艳是什么地方碍到她了?”玲珑的手指在照片中朱红艳的脸上点点点,“不管怎么说,这个女孩子也太普通太平凡了,跟光芒万丈的尹知雨完全不是一类人。所以姐姐,我希望你们去查查她们俩之间的关联,然后告诉我。” 两个人这才发现,不知不觉中,他们的思路已经被这个女孩子带着走了。女警忍不住问:“那你呢?如果尹知雨真的有问题,你要尽量少跟她来往,保证自己的生命安全,毕竟在副本里死掉的话,现实世界也活不成。” “我要继续去刺激她。”玲珑理直气壮,“她不是讨厌我吗?我得让她更讨厌我一点。” 警察们:…… 于是三人兵分两路,警察们去做他们擅长的,玲珑也去做自己擅长的,她最擅长的就是气人了! 姐妹团四人接二连三死亡,尹知雨虽然看起来像是个没事儿人,但上课时经常走神,玲珑知道她肯定是受影响的,谁知道姐妹团的人死完了之后会轮到谁呢?就跟一顿丰盛的晚宴放在面前,最美味的、最珍贵的,总要留在最后吃,前面的不过是开胃菜。 “你还好吗?”玲珑主动关心尹知雨,“你看起来脸色有点苍白,是不是病了?” 两个美人在一起轻声细语的画面别提多养眼了,班里同学光是看她俩互动就能看一天! 尹知雨勉强笑了一下:“没事,我就是有点低血糖。” 玲珑立刻掏出热量爆炸的超甜巧克力:“来,吃一块就会好一些了。” 注重身材从不多吃的尹知雨:…… 最终“盛情难却”,她还是掰了一块,送到嘴里的一瞬间就被甜的受不了,天知道这一块巧克力吃下去她得多久才能缓过来!而且为了营造天生吃不胖人设,尹知雨在学校里从来不会剧烈运动,都是回家了偷偷健身。 “唉。”玲珑叹了口气,“你说最近这是怎么了,接二连三的出事,我都有点害怕,想请假回家休息一段时间了。” 说完她的手机就亮起来,尹知雨瞥了一眼,看到来电显示是邹扶后立刻握起了拳头。冯爽死后,她心情不是很好,每天都病恹恹的,不知道为什么,心头就跟有座大山压着一样,她心里有鬼,晚上睡觉都不敢关灯,一闭眼就看见姐妹团四个人的死状……她们虽然热衷于校园暴力其他女生,但对她一直都是有求必应。 邹扶是约玲珑去酒吧的。 因为国定假日的来到,学校会在下午提前几个小时放假,玲珑又是一个人住,家里除了打扫卫生跟做饭的阿姨没有旁人,父母都远在国外——这些消息邹扶早就打听好了,他觉得自己花在玲珑身上的时间是别人的好几倍,可总是不能更进一步,他心痒痒得很,总想着把她弄上手尝一尝,为了给玲珑一种洁身自好的感觉,邹扶都好几个月没交女朋友了。 当然他本身交女朋友也都是地下恋情,从来不会摆在明面上,否则在学校里名声也不会那么好。 尹知雨清清楚楚听到玲珑跟邹扶约好了。等玲珑挂了电话,她才忍着心里的气哎呀一声:“你晚上要出去玩啊,带我一起去啊,我在家里闷得好无聊哦!” 玲珑似笑非笑地看着她,而后嫣然一笑:“当然可以。” 下午一放学,邹扶的车子就在外面等着了,玲珑背着书包很自然地坐了上去,使唤道:“先送我回家,我要换个衣服。” 她身上还穿着庆兰一中的校服呢! 邹扶却笑着说:“我请你吃晚餐吧?吃完饭我们再去玩,正好吃饭的地方附近就有商场,你喜欢什么裙子,我送你就是了。” 他家里有钱,送女生条裙子根本不算什么。 玲珑听了,意味深长地笑了:“好啊,那就多谢你了。” 邹扶道:“跟我还说什么谢?” 边上的尹知雨差点儿把包带都给拽断了! 他们一起去吃了西餐,全程邹扶都表现的非常绅士,对玲珑献殷勤的程度简直堪比舔狗,看得尹知雨牙根泛酸。等吃完饭,他们又去了附近的商场,玲珑挑了一条白色蕾丝的连衣裙,布料非常多,胳膊腿都严严实实的包裹住,惟独脖颈地方是一字肩样式,露出漂亮的锁骨与修长的颈项,隐隐约约能看到内有沟壑,显得天真又性感。 从试衣间出来,好几个也在同家店逛的女孩立刻要求导购员找同款,可惜这一款只剩下这一件了。 裙子从背后乍一看非常保守,但仔细瞧就会发现腰部有个鱼嘴镂空,露出一截雪白曼妙的小蛮腰,饶是邹扶见多了美女,也不由得看得心脏怦怦跳,玲珑扎起半丸子头,戴上珍珠耳坠,她就像是个误入凡尘的小仙女! 尹知雨也精心挑选了一条红色的裙子,结果非但没能盖过玲珑的风头,反倒被衬的黯淡无光。两人站在一起,哪里是什么红白玫瑰,根本就是耀眼的明珠与鱼目。 玲珑人类形态时是极美极美的,这种美超出了人类的想象,若是不收敛锋芒,走在大街上不知会造成多少事故,因此大多数时候她都会有意收敛,但眼下她彻底绽放,整个商场但凡是见到她的人,都目瞪口呆站在原地僵直不动,直到她走了老远,还沉浸在那份绝世的美貌中,手机拿在手上却忘记了拍——因为打开相机的时间,他们就要少看她几秒钟了! 更别提邹扶了。 尹知雨一直都知道自己比不过玲珑美貌,可像今天这种碾压来的自知之明让她难受的快要疯掉!她的世界里向来只有她自己最出色,所有人的目光都是属于她的,玲珑一来,就全部被抢走了! 酒吧里本来人声鼎沸,玲珑出现的时候全场安静,就连DJ都忘记了手上的动作,呆呆地盯着她瞧。 她如鱼得水地从大厅经过,还不忘勾了下一位豹纹美女的下巴。 邹扶早就定好了包厢,他们是要跳舞的,但除了跳舞以外,他还想要更多。 尹知雨心头的恶意也再也不能掩盖,她趁着玲珑去洗手间,从贴身的小包包里取出一个透明的小瓶子,将里面粉红色的粉末都倒在了玲珑的酒杯中,然后和邹扶对视了一眼,她慢慢地别开视线,邹扶却握住她的手,在她脸颊上亲了一口,低低地说了什么,玲珑从洗手间的门缝看,只看得到尹知雨娇嗔后生气,生气后又恢复如常。 紧接着她出去,尹知雨跟邹扶就疯狂劝酒了,玲珑端着酒杯晃呀晃,“我想去跳舞。” “喝完再跳也一样嘛。”尹知雨娇滴滴地说,“喝了酒会比较嗨,你是不是都没喝过啊?” “是啊。”玲珑打量着杯子里的液体,在两人期待的目光中一饮而尽,随即站起身,“我去玩了。” 尹知雨露出一抹笑容,也跟着起身,起身的瞬间突然有点眩晕,眼前一花,她也没当回事儿,只是走了没两步啪的一下就摔在了沙发上,随即喃喃:“怎么这么热啊……好热……空调开到了多少度?” 玲珑显然是不会回答她的,而是笑吟吟看向了邹扶:“是啊,怎么这么热啊,空调开到了多少度?” 邹扶吓了一跳,不懂为什么玲珑没有变化,雪白的小脸儿还是那样,眉目如画,美得惊人,却又透着一股说不出的诡异。 她也不出去了,顺手带上门还不忘反锁,一步一步向邹扶走近:“你说啊,邹扶,你今天晚上,想对我,想对尹知雨,做什么?” 她见惯了丑恶的人类,因此丝毫不觉得吃惊,总觉得这个种族,无论是做出多么没有下限的事情,都在她的意料中。与之相对的,她也见多了美好的人类,这个神奇的种族,美好与丑恶,善良与恶毒,总是矛盾又神奇地交织在他们身上。眼下,邹扶很显然不属于那批美好的人类,尹知雨也不是。 不知为何,邹扶看着玲珑,她还是那样精致纤细美丽动人,但他心底却生出一股寒意——那药是他亲眼看着尹知雨下的,怎么会什么反应都没有?她明明喝下去了啊! 玲珑一把拽住他的衣领,柔声告诉他:“知道吗,我想揍你很久了。” 说完就是一记重拳! 邹扶觉得自己的五脏六腑都被打了出来! 他存的什么心思就连尹知雨都不清楚。尹知雨以为他只是跟从前那样,要她帮忙睡玲珑罢了,却不知道邹扶想的却是双|飞的主意,因此在尹知雨给玲珑下药的同时,她自己的杯子里也被邹扶加了东西。奈何玲珑不上当,结果就比较尴尬了。 “看你这熟练劲儿,这种事不是头一回干吧?”玲珑礼貌询问,手上又是一拳,“但是把主意打到我身上,你对着镜子照过自己没有?” 邹扶被她揍得魂都没了,哪里还能回话啊! 玲珑一脚把他踹飞到墙上,“不过今天你定的包厢我很满意,外面的人都在嗨呢,我们在里面也嗨一嗨。” 邹扶鼻涕眼泪都流了出来,玲珑正想再继续揍他,手心突然一烫,出现了游戏提示:请让反派NPC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且重新做人。 玲珑:…… 一直沉浸的系统此刻悄咪咪道:「宿主我觉得,这个副本你可能完成不了了……」 别的还好说,她刚把人家NPC狠揍了一顿,这要是能感化,系统愿意把自己吃了。 玲珑站在原地沉默数秒,掏出手机给警察姐姐打电话,得知他们也收到了游戏提示,同样是要让反派NPC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且重新做人。 三个人陷入一阵沉默。 片刻后,玲珑把定位发给了警察姐姐,还跟她保证,等她跟头儿到了,这人她绝对感化好了。 不知为何,警察姐姐一阵心惊肉跳。 系统正想问宿主要不要来点精神催眠药剂什么的,就看见它家硬核宿主上去就把邹扶提了起来一阵疯狂拳打脚踢!一边打一边问:“知道错了吗?认识到自己的不对了吗?你觉得自己还是个人吗?” 掷地有声的素质三连,邹扶被揍得不成人形,哪里还管别的,反正一个劲儿的认错一个劲儿的说自己要重新做人。 玲珑踹完最后一脚,“好了,他知错了,也要改正了,世界和平,真好。” 系统:…… 邹扶被揍出了心理阴影,玲珑抬个手他都以为自己又要挨揍,缩在墙角里一动不动,玲珑又把地上的尹知雨也给提起来,一巴掌甩过去,尹知雨被打醒,见是玲珑打她,刚服了药的她神情不清,只想着梦里也出现这个最讨厌的人,一定要弄死她!结果手没伸出去呢就被扇飞了! 玲珑继续揍人,继续素质三连,尹知雨比邹扶更不抗揍,一分钟都没撑过去就哇哇大哭喊着自己知错了要重新做人。 玲珑遂把两人提起来丢到沙发上,打开手机摄像头,选了个比较好的角度还开了美颜加滤镜,“好了,现在你们可以说了,告诉我,朱红艳撒谎了没有?” 提起这个人,邹扶跟尹知雨那鼻青脸肿的脸上露出了心虚的神色。 玲珑一只手拿手机拍摄,一只手举起来慢慢握成拳头。 两人都怕了,这家酒吧是邹扶家里的,他平时胡作非为,在包厢里不知糟蹋了多少小姑娘,怕留下证据所以从来不装摄像头,等于白被玲珑揍一顿。 紧接着,两人跟玲珑讲述了和眼镜妹口中完全不一样的经过。 等另外两个玩家千辛万苦堵了一个多小时的车赶到,邹扶跟尹知雨老老实实抱头蹲在墙角,玲珑翘着二郎腿坐在沙发上吃果盘,两人顿时怀疑人生,这看起来,明显是玲珑比较像反派…… “我都录下来了,给你们。” 女警接过玲珑的手机,打开了录像视频,视频时长有四十几分钟,邹扶跟尹知雨详细讲述了冤枉朱红艳的整个经过。 “人渣。”女警察喃喃着,“恶魔。” 尹知雨为什么针对朱红艳?这是最让人搞不懂的地方,直到她自己口述玲珑才知道,原来那位嘲讽她是尹知雨不三不四朋友的尹夫人,并不是尹知雨的亲生母亲,而是继母。 朱红艳则是这位继母嫁在乡下后生的女儿。 尹知雨小公主当的好好的,突然有一天父亲要再娶,继母带了个拖油瓶,还是个又丑又土的拖油瓶……她当时就不满意了。可她是谁?是形象完美的小公主,怎么能让人知道自己有个这么土的农村继姐呢? 但她表现的非常友好,成功让朱红艳相信了她。 继母为了稳固地位挖空心思讨好尹知雨,自然就忽略了朱红艳,再加上朱红艳十几年都在农村度过,乍一到豪宅别墅,什么不懂什么不会,闹出许多笑话,就连佣人都嘲笑她。 这种时候,尹知雨是她唯一的光。 尹夫人只想着嫁入豪门,根本不想带着这个拖油瓶女儿,她都不想承认这是自己生的窝囊废!一天到晚头发盖脸连头都不敢抬,又矮又丑又黑又瘦,她恨不得直接无视,要不是乡下男人威胁她说不要女儿就不离婚,她早就把朱红艳给丢了! 嫁进尹家后她便享受着贵夫人的生活,直接把朱红艳抛之脑后。为了讨好继女,她主动跟朱红艳说不要在学校里暴露身份,免得给尹知雨丢人。 尹知雨假惺惺劝了朱红艳几句,朱红艳牢牢记着尹夫人的话,都摇头拒绝了,但尹知雨在学校里还是对她很好,甚至放假的时候,还让她一起跟她上课。 可那些小提琴、绘画、奥数之类的课程,朱红艳一句都听不懂,尹知雨对她越好,她越是自卑。 她把所有信任都给了尹知雨,哪怕学校里人人都孤立自己也无所谓,她觉得只要有一个人对她好那就够了——直到她发现,尹知雨也是骗自己的。 高高在上的小公主就像是拿着苹果吊着猪猡的主人,玩弄着她、嘲笑着她,将她一步步推向深渊。 你要是问为什么,其实也没有为什么,只是瞧不起罢了,瞧不起朱红艳,也瞧不起继母,但继母那副讨好自己巴结自己的样子很顺眼,尹知雨想看看,继母到底能容忍到什么程度呢?自己如果毁了她的女儿,她是不是也还会舔着一张笑脸,对着自己自称妈妈呢? 果不其然,尹夫人可没让小公主失望。 哪怕知道朱红艳没有偷耳环,是尹知雨诬赖,尹夫人也帮忙把假象变成了事实——不然呢?难道要证明是小公主撒谎了吗?那怎么行!尹先生疼爱这个女儿,如果得知因为朱红艳,妻子跟女儿产生龃龉,他想都不想就会不要她的! 也正是在这个时候,不被人相信的朱红艳遇到了邹扶,温暖阳光的邹扶说相信她。 谁知这却是另外一个地狱。 她忍受着来自尹知雨的污蔑,姐妹团的欺凌,忍受着老师的漠视,同学们的冷嘲热讽,也忍受着母亲的责备与谩骂,忍受着一切本不该忍受的。 但她全心相信的第二个人,强|奸了她。 这说出去太可笑了,根本不会有人相信她的! 邹扶是谁?朱红艳是谁?只要邹扶想,有大把大把的美女任他挑,他怎么可能看得上朱红艳?人人嘲笑朱红艳,就连警察都不相信她。 邹扶还做出一副我只是看她可怜想帮帮她没想到她居然碰瓷赖上我了果然可怜人必有可恨之处的姿态来。 可这仍然不是压死朱红艳的最后一根稻草。 675|第五十七片龙鳞(十二) 第五十七片龙鳞(十二) 你有没有感受过被所有人孤立、欺凌、冷眼旁观的感觉?无论你说什么, 都没有人相信你,你的喜怒哀乐是别人取乐的玩具, 就连你的母亲, 也不会信任你。 朱红艳感受到了。 真正让她绝望的不仅仅是身体上受到的伤害,还有精神上得到的欺骗, 以及抛弃。 她试图反抗, 试图自救, 但是母亲却认为她在说谎, 她躲在房间里不敢出去, 继父看她的眼神宛如在看什么渣滓, 朱红艳性格怯懦, 她就连据理力争的时候都是温柔而胆怯的, 尹夫人狠狠甩了她一个耳光叫她不要异想天开随即甩门而去,却不知道她的丈夫对她的女儿做了什么。 后来就连朱红艳自己都要认为是自己的错了,也许真的是她在做梦, 其实根本没有欺负她, 都是她性格太过差劲,才活该落得这般下场。 而对尹先生来说,欺负这样一个胆小的小姑娘, 实在是件, 让他能够解压的事。 朱红艳走投无路,她背着书包离开尹家的时候在街上徘徊,然后遇到了学校里的老师。这位四十岁的中年老师非常和蔼可亲,将她带回了家, 并且询问了她之前的所有。朱红艳以为终于有人愿意相信自己,即便老师让她仔仔细细把被邹扶与继父性|侵的过去讲出来,连一个关键词都不肯错过,但她还是忍着羞耻说了,她以为自己能得到一个公道。 但是她错了。 那天晚上,和蔼可亲的老师涨红着一张脸,嘴里骂骂咧咧,说着令人作呕的话向她扑过来—— 活着让朱红艳绝望,她甚至不知道自己活在这个世上的意义是什么,伤害她的人每天都在快乐的生活,而她已经筋疲力尽活不下去了,她眼前摊开着书本,大脑却迟钝地一个字都看不进去,她沉默而卑微地接受一切来自他人的伤害,直到——直到她打了一个电话后,浑浑噩噩地出了校门,那辆没有减速的卡车直直地冲她开过来…… 当时,她心底想的居然是:死了就好了。 是的呢,她死了,果然都好了。 “这个案子,我觉得没有查下去的必要了。”玲珑说。 她坐在茶几上,细长的小腿掩在裙摆下晃呀晃的,“反正他们都是咎由自取。” 对于她的想法,两名警察都是不赞同的,头儿说:“不论凶手是谁,都不能让她继续杀戮下去。” 玲珑摊摊手:“那跟我没关系呀,我又不是警察,她爱杀谁杀谁,我可管不着。” “你不能这样想。”女警轻声说,“我能够理解你的想法,觉得很生气,觉得这些人都是活该,但是……但是玲珑,你不能按照你的价值观来衡量,按法律来讲,他们有错,但罪不至死。” 玲珑哦了一声:“我懂得嘛,强|奸霸|凌|虐待什么的,都是小罪,赎完罪继续快快乐乐过日子,至于受害者……谁管她是不是一辈子都毁了呢。” “如果放任凶手,她迟早会迷失自己。现在她还只是杀与自己有仇的人,但是随着她杀人越来越多,她就会越来越失控,我见过许多次这样的结果了,她们最终,会变成连自己都不认识的样子。为了这些人渣……把自己的灵魂赔进去,真的值得吗?” “你看你,又站着说话不腰疼了姐姐。”玲珑摇摇头,“你从正义理智的角度上来看不值得,可你怎么知道对她来说值不值得?如果燃烧灵魂能够报仇雪恨,我想她非常愿意。你刚才还说不能用自己的价值观去衡量别人,现在你却用你的价值观去衡量她了。” “我从来不在乎别人的想法,与我一样或是不一样都无所谓,我不去说服你,你也别想着说服我。”她从茶几上跳下去,拍了拍裙子上根本不存在的灰尘。“既然你们要保护这两个人,那还是赶紧的吧,如果凶手真是你我想的那个人,你们可能要把这些人二十四小时拴在裤腰带上了。” 她扒拉着手指:“啧啧啧,死了四个,加上这两个,还没算上其他人……你们得买条长一点的裤腰带才够了。” 她其实知道这两个人为什么要保护这些人,主要还是被游戏发布的那个任务给闹的,让反派NPC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重新做人?那这难度可不小,要是真让凶手杀了,这任务就算失败了,不知道A级副本失败会有什么惩罚?还是不痛不痒的扣积分吗? 应该不是。 否则以这两人的正义感,决不会吝啬那点积分。 玲珑无法理解人类的原则与正义,她心中也没有这种概念,但并不妨碍她欣赏。 完成任务的方式有很多种不是吗? 反正邹扶跟尹知雨这两个已经被她揍到认识错误重新做人了,接下来的几个一个个揍,游戏又没说认识错误重新做人要用哪种方式,逼着他们认错做人就完事儿了,如果一个拳头不能解决,那就两个。 她跟两个警察摆摆手:“这两人就交给你们了,我先走了,有什么新消息我会提前通知你们的。” “玲珑!” 女警看着那个白裙子小姑娘回头,嘴角扬起一丝笑意:“你要小心一点,凶手如果杀红了眼,是不会顾及我们的身份的,我们也不会得到任何庇护,如果死了,真的就死了。” 她冲女警眨了下眼:“我知道啦。” 她把手机上的视频发给了女警,然后根据记忆找到了尹家现在住的地方。之前出过凶杀案死了人的别墅对尹先生这种颇有些迷信的人来说相当晦气,因此早就不住了,玲珑后来又被尹知雨邀请过新家来玩,当然,尹知雨的目的是让玲珑参观一下她那巨大的充满了名牌的衣帽间,从而在玲珑面前找找优越感,可惜龙女虽然穷奢极欲,却并非真的有“欲”,并不上心。 不管那两个人最终要怎么完成任务,玲珑反正要先凶手一步,再晚点人直接死了可就难了。 尹先生原本还以为能跟这美丽的小姑娘多说说话,再不然给点小恩小惠什么的,毕竟听女儿说这姑娘家世一般,他正值壮年,身材保养的也还好,不知多少年轻女孩儿上赶着的勾搭,结果刚见了玲珑面,脸上笑还没下去,就被一拳揍到了肚子上,痛的他差点儿没把胃给吐出来! 玲珑甩了甩手,也不给尹先生说话的机会,第二拳就又下来了。 直到尹先生被打到宛如一只破布袋子疯狂飙血,她才拎着他被血染红的衣领,很友好地问:“知道错了吗?” 鼻青脸肿的尹先生鼻孔嘴角都是血,脑子被揍得昏昏沉沉,牙也掉了好几颗,根本不懂玲珑在说什么:“什、什么?” 随后又是一记重拳。 然后他就明白了,玲珑根本不需要他知道什么,只需要他认错。就是钢筋铁骨也撑不住这样揍啊!尹先生一边哭一边喊我错了我知道错了,玲珑这才满意地收手,问他:“那以后要重新做人,知道不?” 尹先生稀里糊涂挨了一顿胖揍,从头到尾不知道为什么挨揍,但人已经被揍出了条件反射,玲珑说啥就是傻,鼻涕血水糊了一脸,“知、知道了……知道了呜呜呜……” 反派NPC认错态度良好,玲珑非常满意,撒手丢掉,问他:“你老婆呢?” 尹先生手指颤抖,抬起来哆嗦了半天,啪叽掉了下去,人也晕了。 玲珑:…… 这男人真不抗揍。 她在书房里揍的尹先生,要不说有钱就是好呢,家里隔音效果做得特棒,书房都要被她拆了也没人过来敲个门。尹夫人估摸着不是去逛街血拼就是去了美容院做spa,她这人一辈子就这点爱好,全是拿钱堆出来的,对美的追求简直苛刻到骨子里,会在攀上尹先生后立马跟乡下男人离婚、嫌弃自己的亲生女儿,着实是不奇怪。 不知道尹夫人去的是哪家美容院,玲珑干脆就在书房里等。 大概过了一个多小时,尹夫人回来了,听说尹知雨那个特别漂亮的女同学来了,被先生带进了书房到现在没出来,她立刻无比警觉,现在的年轻小姑娘不要脸起来那可不一般,什么事都做得出来!她自己就是经过一番争斗血雨腥风上的位,好不容易占了尹夫人的名头,可不能把这好日子再拱手送给别人。 尹夫人忍着焦躁敲了敲门,努力让声音显得平和,“老公,你还在里面吗?我给你切了点水果,你要不要吃?” 等了几秒没有回应,尹夫人有点着急:“老公、老公?!” 她把耳朵贴在门上试图去听里面的声音,生怕玲珑勾搭上了尹先生,谁知门突然被拉开,尹夫人一个趔趄摔了进去,玲珑拉开门后就躲开了,迅速又踢上门,完好无损地接住了尹夫人手里的果盘。 她拿起一片苹果送进嘴里,又脆又甜,完全无视尹夫人。 尹夫人进了书房才发现书房里一片狼藉,书架东倒西歪,书本文件丢了一地,桌子上的摆件更是到处都是,她惊恐地看向倒在墙角浑身是血生死未知的尹先生:“老公……老公!” 晃了两下尹先生却没得到回应,尹夫人立刻就想叫人,奈何玲珑一手果盘一手桃子,还一只长腿抵在门上禁止她出去,尹夫人立刻怒道:“快让开!要是我老公出了事,我饶不了你!” “得了吧。”玲珑翻了个白眼,“你还是先担心担心你自己。” 尹夫人见她朝自己走近,不知为何心里害怕,往后躲,玲珑把果盘往完好的一个书架上放,待会儿揍完人她要吃,然后就一脚踹向了尹夫人,身娇体弱的尹夫人宛如一只断了线的风筝飞出几米远,砸在将倒未倒的柜子上,只听噼里啪啦一阵响,上面那只幸存的花瓶也完蛋了。 玲珑不是警察,也没有正义之心,她生气也好开心也好,全凭自己心意,真要说起来,大部分时候龙女的怒气,都是由于食材被“污染”造成的。 “知道我为什么要揍你吗?” 她嘴里叼着一块甜梨,咬得咔嚓咔嚓响,汁水四溢,居高临下地看着尹夫人,没等尹夫人回答,又是一脚。 她揍人的时候就好像喝水吃饭一样自如,这是她的无情,从未有过改变。 尹夫人比起尹先生更娇弱一些,一个运动量最大是逛街的女人,根本挨不住几下,尹夫人又是享受惯了的,哪怕嫁给乡下男人也没吃过苦头,比尹先生更没志气,很快就疯狂认起错来,完全不见她第一次见玲珑时的高贵与鄙夷了。 玲珑一只脚踩在她肩头,“知道错就好。” 游戏只要求她让反派NPC认错,你看,这不就认了?多简单啊! “告诉你个秘密。”她弯下腰,凑到尹夫人耳边吓唬她,“你女儿要回来找你了。” 尹夫人的猪头脸上看不出什么表情,但瞪大的双眼显示出了她的恐惧与不敢置信,玲珑便又加了把火:“迄今为止,死的都是欺负过她的人,可是她为什么先杀那些人呢?尹夫人,你想想看?你知道的吧?” 当然是要把最美味的留在最后,而谁才是朱红艳最恨的人? 是欺骗她玩弄她的尹知雨,还是强|奸她污蔑她的邹扶,亦或是趁火打劫的尹先生跟老师? 又或者,是她的母亲呢? “人类讲究什么母子天性,我觉得大可未必,像你这样的母亲,就算被杀了,也不会下地狱吧?” 叫玲珑来说,生恩微不足道,不信你问问朱红艳,她可愿意被尹夫人生下来,承她这个情? 朱红艳的答案必然是否定的。 走的时候玲珑还带上了门,当天晚上她就收到了女警发来的信息:庆兰一中某教师被发现死于家中,一刀致命,下面那东西还叫人给割了。 玲珑回了个鼓掌的表情,女警还了她一串省略号。 至此玲珑已经闯关成功,反派NPC们确实已经承认了错误并且发誓要重新做人,但做不做得到,还有没有时间做得到,那就不在玲珑考量之中了,更何况她从来不觉得这些令人作呕的人类的忏悔有什么意义,被伤害的人类已经死去,又不能重来,忏悔是为了安谁的心,让谁好受一些呢? 应该不是地下的亡魂吧? 尹先生醒过来之后还想找人教训玲珑,可真是见了鬼,他们家的监控居然坏了,小区的监控也都没有拍到她!也就是说,哪怕他报警,警察抓了玲珑也没有证据指控是她做的!那个疯子!不仅把他打了个半死,还毁了他的好多机要文件!损失惨重的尹先生还没来得及休息,就又被疯疯癫癫的尹夫人吓到了! 这个女人好像被玲珑提点了一下后精神就有些不正常,嘴里一直念叨着朱红艳的名字。 她是真的不喜欢这个女儿,又黑又丑,就连名字都土得要死。她还在乡下的时候,最讨厌的就是看到父女俩对着她唯唯诺诺的样子,她要过的是好日子,而不是连买件几百块的衣服都得咬牙积攒! 就像玲珑说的,很多事情她都知道,只是比起利益,一个不讨喜的女儿着实太轻。 凶手杀人的速度越来越快了,一开始她杀人会隔上几天甚至一周,但光是今天就死了三个——继那名老师后,待在警察局的尹知雨跟邹扶也死在了监狱里! 邹扶死得比那名老师还要惨,浑身上下都是抓痕,爪爪见骨,下面那玩意儿也没了,尹知雨则是被拔了舌头,她生了一张巧嘴,就是这张嘴让朱红艳活在了人间炼狱。 而躺在医院的尹先生,哪怕身边有保全与警察,也在第二天被捂死在病床上。 这下子,活着的人就只剩尹夫人了。 要是换作过去,老公跟继女死了,尹夫人能高兴到天上去,作为未亡人她能够继承丈夫所有的遗产!可惜现在她的脖子上也悬着一把大刀,不知何时就会落下,她哪有心情去享受?只能顶着一张肿胀的脸瑟瑟发抖。 朱红艳最恨的人果然是她。 只有她活到了现在,而那些欺辱过朱红艳的人全部都死了。 女警忧心忡忡:“她再继续失控下去……我们要怎么办?” 头儿同样发愁:“这孩子很可怜,难不成真的要把她除掉?但尹夫人又是个活生生的人……” 他们严防死守,仍然没能守住。要去洗手间的尹夫人刚关上门就发出一声尖叫,等在外面的女警心头一惊,立刻踹门,谁知那门结实的诡异,怎么也踹不开。她大声喊人,又咬破自己的指尖在门上画了个古怪的图案,门里便传来一声诡异尖锐的叫声,随即归于平静,这下门被一脚踹开,尹夫人跪在地上,头浸在马桶里生死不知。 但很显然,朱红艳不想让她这么轻易死去。 醒过来的尹夫人吓到语无伦次,“我看到她了……我看到她了!我看到她了!” 女警的手被她拽的生疼,这个总是雍容华贵的女人此时此刻狼狈的像个小孩子,一边哭一边求:“你们抓住她!抓住她啊!她要杀我,她要杀我!” 这个“她”是谁,已经不言而喻。 女警问:“那是你的亲生女儿,难道你对她,就没有一点愧疚之情吗?” “愧疚?”尹夫人抹了把眼泪,“我把她生出来,给她吃给她穿,带她到大城市,上贵族学校,我哪里亏待她了?她心理素质那么差,我跟她说了多少遍让她啊!!!!” 后面开始尖叫,因为整个房间里的东西都在摇晃,一些物品已经掉在了地上,显然是因为尹夫人的话而感到无比愤怒! 尹夫人一提到朱红艳,便是满满的优越与恨铁不成钢,可一吓吓她,她就又老老实实不敢说话了,缩在女警身后,紧紧抓着女警的衣服。 女警握紧了口袋中的武器,她参加过数次A级副本,经过升级体能较之普通人强上许多,对付厉鬼也能抗衡,但朱红艳……它太凶,怨气又极重,这次能全身而退不缺胳膊少腿都算她造化了。 “我知道你在这里,朱红艳,你冷静一些,你真的要让自己的手沾上生母的血吗?我不是为她开脱,也不是不许你复仇,但是你如果杀了生母,天道难容你,你只能魂飞魄散!” 房间里的动静慢慢平息,过了许久,才传来一个阴恻恻的声音:“……那又如何?” 女警突然想起那个叫玲珑的小姑娘说的话,你觉得不值得,可你怎知对别人来说值不值得? “你还有来生……”女警说着,突然停了,她忘记了,这里不是现实世界,这只是个游戏副本,朱红艳其实没有灵魂,也没有来生。它困在这个副本里,等待玩家的一次又一次进入,将被设定好的苦难一次又一次重复……永无止境。 她忽然说不出话来了。 墙壁上蔓延出大片大片血迹,那片血迹缓缓形成人的模样,只是不再是照片中那个不起眼又自卑的朱红艳,而是满身鲜血怨气滔天的厉鬼。 厉鬼血红的眼珠子慢慢盯向尹夫人,尹夫人被吓得疯狂尖叫,手脚并用地往后爬,直到背部抵着墙,她还没来得及松口气,下一秒墙后突然冒出一颗血腥味的头颅,还有一双瘦弱的血手臂将她从后亲密的抱住:“妈妈,我曾经很爱你。” 厉鬼的声音哪怕再温柔都透着阴森与无情。 正在这时,一声哭喊想起:“红艳儿!” 厉鬼一愣,正是这个空档,女警扑过去抓住尹夫人的脚往前奋力一拖!成功让她脱离厉鬼掌控,而厉鬼一时间也无意尹夫人,慢慢看向了门口的中年警察,以及中年警察身边,四十多岁就老得像六十岁的男人。 那是她的父亲。 是她绝望打电话给他,想求他带她回去乡下,却跟她说他要娶媳妇,让她好好跟着尹夫人过好日子,有什么不开心忍一忍就过去的父亲。 676|第五十七片龙鳞(十三) 第五十七片龙鳞(十三) “红艳儿!” 朱父又叫了一声, 他沟壑纵横的脸上是风霜刀剑的痕迹,可见生活的并不顺心。 朱红艳看着父亲, 但她已经不是生前的模样, 她活着的时候得到的那一点点微不足道的爱,她早就忘记了, 铭刻在她记忆中的只剩下滔天的恨。 “你要当着你父亲的面杀人吗?”中年警察轻声问, “你真的要让他看到这一幕吗?” 玲珑左看看右看看, 觉得这事儿与自己关系不大, 便好整以暇地倚在了墙上, 准备欣赏这出大戏最终如何收场。朱红艳没有想到警察会找来自己的父亲, 归根结底她本性并不坏, 只是过于残酷的命运对她开了个巨大的玩笑, 让她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大。”她轻轻叫了一声,血红色的眼睛茫然无比,“我一点都不快乐。” 朱父顿时老泪纵横。 他们乡下都管父亲叫大, 管母亲叫娘, 尹夫人还是他妻子的时候总嫌弃这叫法土,不许朱红艳叫,朱红艳就偷偷的叫, 他也会偷偷摸摸拿自己攒下来的零钱给她买糖吃。 闺女是他这辈子最大的骄傲。 她勤快又懂事, 小小年纪就知道帮家里干活,洗衣做饭下田喂猪样样都干,从来都没有闲下来的时候。上学后更是次次都考第一名,因此在妻子要离婚时, 朱父逼着她把女儿一起带走,因为他知道,在那小小的、偏院的农村,闺女只能跟他一样当一辈子的泥腿子,他连她上高中的学费都交不起! 他就是个在地里刨活的,艰难度日,一年到头的收成卖了钱也就挣个两三千,没本事没能耐,给不了妻子闺女好生活。他妻子长得好,他早就知道留不住,但他想,她要出去过好日子,不管怎么说,得把他闺女带上,听说城里人每个房间都有空调,还有什么抽水马桶——他觉得闺女跟着走,总比在地里一辈子强。 而朱红艳为了不让父亲担心,也一直报喜不报忧,朱父根本不知道,她在乡下受到的教育,到了大城市之后是多么的难登大雅之堂,她连学校的进度都跟不上,更别提保持好成绩了。朱红艳拼命的学,尹知雨却不肯放过她,她被欺负了那么久,打电话给朱父时,朱父怕她不听话被尹夫人赶回来,就让她忍一忍,说忍一忍就过去了。 城里的日子,再差,难道能比农村的瓦屋泥土还差吗?他闺女进城了,能有个好前途哩! 朱红艳很少给朱父打电话,她实在是个懂事的孩子,她不管别人的眼光只想努力学习,可架不住总有人想要毁掉她。她这样的平凡、卑微,没有为她带来一点友好,反而加重了别人想要欺辱的欲望。就好像是,没有人敢惹一头藏獒,却能笑嘻嘻地用稚嫩的手指撕掉蝴蝶的翅膀。 她人生的最后一段时光,情绪已经濒临崩溃,朱父接到了好几个电话后,生怕这孩子放弃城里的好日子要回来,就骗她说自己要娶新老婆,让她不要再打电话回来——后来这成了他一辈子最悔恨的事情,因为就在他这样说之后的第二天,尹夫人就通知他闺女被卡车撞死了。 卡车司机赔了三十万,可他要这么多钱做什么呢?他把闺女的骨灰带回家,葬在村子的坟地里,每天都要去给她的坟薅草烧纸,他甚至都不知道闺女死前经历了什么,直到现在他也不知道。 警察找到他,告诉他说闺女变成了厉鬼,朱父一开始还不信,直到他看见了闺女的样子…… 朱父浑身都没了力气,他抓着门框的手慢慢松开,跌坐在了地上。他穿着破旧的衣服,脚上的绿色胶鞋还开了好大的口子,常年劳作而晒得乌黑的脸庞上是源源不断的泪水,他是个嘴笨的汉子,不会说话不会哄人,就连哭也显得愚笨而平凡。 朱红艳想说什么,却没有说,她呆呆地看着流泪的父亲,又听见警察说:“你父亲他,根本没有再娶,他没读过书,连字都不认得几个,他以为把你留在城里就是对你好。” 可事实证明朱红艳过得并不好,如果她没有来城里,兴许她读不起高中要辍学,然后在家里干两年活嫁人生子,一辈子都困在那个贫困的小村子里,但至少她能好好活着。 “我不杀她了。”朱红艳慢慢伸出手,这是犯人就捕时会有的姿态,但她已经是鬼,显然警察是无法将她逮捕的。“你们……不要……” 她后面那句话没说完,但在场的人都知道她的意思是不要跟朱父说她生前遭遇了什么,就让他以为她的死只是个意外,只要这样就好了。 两名警察愿意相信她,因此并没有阻止从地上爬起来的朱父走近朱红艳,而玲珑注意到了什么,却没有开口,她瞥了一眼自以为逃过一劫开始沾沾自喜的尹夫人——对方连伪装都不伪装,眼角眉梢都添了喜色。 朱红艳看着父亲朝自己走来,她却不敢上前,不敢让他看到自己面目全非的脸,谁知朱父走到离尹夫人最近的时候突然冲了过去!他从口袋里摸出了一把剪刀,狠狠地捅进了尹夫人的心口! 尹夫人还以为能逃过去,不曾想最终要了自己命的,却是那个被她瞧不起了一辈子,唯唯诺诺了一辈子,就连她说要离婚都不敢多说话的农村男人。 朱父眼眶通红,鲜血溅上了他的脸,这张看起来憨厚淳朴的面容,被鲜血染上后,显得格外冰冷而诡异。 警察们惊呆了,他们想要制止已经来不及,而唯一能制止的玲珑并不想制止,朱父拔|出剪刀后跪在地上给警察们磕了三个头:“我杀了人,我认罪。” 说着便将剪刀反过来捅进了自己胸膛!朱红艳尖叫一声扑了过去,可惜已经来不及了,朱父抬起手想碰碰她,摸摸她的头,最终却没了力气,朱红艳发狂了! “不好!”头儿骂了一声。“要出事了!” 女警也没想到事情最终会变成这个样子,一路上朱父都表现的非常老实,谁能想到他居然在衣服里藏了把剪刀,杀了前妻后又自杀?这一切发生的太快,让人猝不及防,现在朱红艳被刺激的发狂,眼看要大开杀戒,今日谁都别想活了! 发狂的厉鬼有着恐怖的力量,朱红艳之前虽然杀人,杀的却都是毁了她人生的人,否则光是庆兰一中她都得杀个干干净净,言语羞辱过或是对她动过手的人并不止这些已经死掉的,但她没有杀,那是她还保有理智的时刻。而现在朱父一死,她在人间最后的羁绊都没有了,她连变成鬼都不想让朱父知道自己生前经历了什么,可朱父会亲手杀了尹夫人,显然是已经知道了的,朱红艳不发狂才怪! 她甚至恨上了把朱父带来的警察!如果不是警察多管闲事,她的父亲还好端端地活着! 而将朱父带来的警察,只是想唤起朱红艳的良知让她停止这场杀戮,如果可以的话,他们还想超度她,可现在……他们今日也难逃一死。 就在这剑拔弩张的气氛中,玲珑掏出一块糖,剥开了放进嘴里,雪白的牙齿将糖块咬得咯吱咯吱响,分外有底气。 朱红艳直冲女警而去,她已经不在乎谁是无辜的谁才是仇人了,她的脑子里已经没有了这种概念,此时此刻的她,不过是被怨气支配的工具。 作为本次副本的Boss,还是个发狂的Boss,两名玩家应付的非常吃力。女警强化的体能在厉鬼的爪牙下连自保都难,落了满身血痕,头儿亦是不堪一击——朱父如果没死,作为A级副本的Boss,他们还是能够拿下朱红艳的,然而朱父自杀,触发了隐藏剧情,导致Boss黑化发狂,难度呈直线上升,三人手心一烫,游戏直接提示了本次副本已由A级转化为S级! “我操!”头儿破口大骂,“他妈的副本怎么还带转化的?!” 居然变成S级副本了! 他们打A级副本的Boss都还有些吃力,这直接来S级的谁顶得住?!好在他性格谨慎,总是习惯留一些积分以备不时之需,眼下从游戏商城兑换的道具勉强能让他们再撑一会儿,但朱红艳的力量越来越强,如果暴走杀死了副本里其他NPC……这次的评分绝对会非常非常低!到时候他们就是没死在副本里,也要被游戏本身抹杀掉了! 这个游戏不容许混子存在! 头儿兑换了一个罩子,朱红艳在发狂之下攻击罩子数下,罩子上方已经出现了裂纹,女警吐出一口血,擦了下嘴角,气喘吁吁道:“头儿,我的积分都换成钱存在卡里了,我要是死了,我爸妈都能拿到钱,你怎么还把积分留着?咳咳……不过幸好你留着,不然咱俩早死了。” 头儿苦笑:“我爹妈早死了,老婆跟我离婚带着儿子走了,我就算是死,我也想再看看我儿子。” 玲珑在边上听着都觉得这俩的旗子插得比戏台上的武生都多。 啪的一声!罩子碎了!朱红艳一手抓起一个人丢出去,两人砸在墙上发出闷响,玲珑闭上眼扭过头不敢细看,还嘶的倒抽了口气帮忙配音! 也就是这一声,让朱红艳注意到了她,随即厉鬼迎面扑来,女警见了,想叫玲珑躲开,可她刚遭受重创,连连吐了好几口血,根本说不出话,感觉身上的骨头都要碎了!趴在地上爬都爬不起来! 眼看腥臭鬼爪已至面前,玲珑抬起一只手,轻轻松松挡住,然后一脚将朱红艳踹开:“离我远一点。” 朱红艳自死后不曾吃过这样大的亏,带着呼啸的鬼号再度扑过来! 这回玲珑一把抓住她的头发把整个鬼顺时针甩了两圈砸在了墙上,砰的一声巨响,墙上多了个大洞,玲珑又上去踩住朱红艳的背:“发狂是吧?失了智是吧?多半是打少了,多揍两顿就好了。” 说着劈头盖脸就是一顿拳打脚踢,她本来没管朱红艳报不报仇,这鬼居然还敢欺负到她头上来,莫不是活久了? 倒在地上的两名玩家面面相觑,咳出一滩血,他们祭出所有武器都干不掉的厉鬼,在人小姑娘手里跟闹着玩儿似的……知道的那是S级强度的Boss,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张被扯出来随意摇摆的卫生纸呢…… 发狂的朱红艳身形涨大了数倍,浑身都是怨气,这些怨气活人若是沾了,不死也得脱掉半条命,可被玲珑揍了一顿后,怨气越来越少,等玲珑把鬼丢开,朱红艳已经恢复了一开始的身形。她活着的时候个头不高,顶多一米五出头,除了身上的衣服都是血,脸色透着青白死人色之外,她看起来跟活着的时候已经差不了多少了。 “我……”朱红艳后知后觉发现自己恢复了神智,她看了看自己的手,又看向地上已经死去的父亲,突然捂住脸蹲下去哭起来。 她要是硬刚,玲珑能把她揍得魂飞魄散,可她要是哭鼻子,就另当别论了。 玲珑走过去,用脚尖踢踢她:“喂。” “呜呜……大……都是我不好,都是我不好……” 玲珑抬头看看呈蛛网状的天花板,都是她揍鬼造成的,但这个鬼俨然陷入了它自己的世界,根本听不到她在说什么,玲珑只好又踢了踢她,当然,没有太用力。 朱红艳哭哭啼啼地抬起头,这时候的她看起来一点也不凶了,反而可怜巴巴的,怎么说呢,就是那种,看着让人很想欺负一下的样子。 “别哭了,再哭你爸也已经死了。” 扎鬼心了。 朱红艳不敢再哭,鬼眼泪却止不住,玲珑看着地上已经断气的朱父,淡淡道:“有什么好哭的,你爸为你做了他能做的事,他不后悔,你也不用伤心。” 朱红艳不懂她的意思。 玲珑吐了口气,怜悯地看向这个脑子不太好使的鬼:“你死了也有一段时日了,怎么最近才能报仇?” 这个问题不仅朱红艳没有想过,另外两个嗷嗷吐血的玩家也没想过。 “我不知道你父亲做了什么,但是……”玲珑伸出手点在朱红艳的眉心,“他很爱你。” 闻言,朱红艳泪如雨下。 因为爱着女儿,得知女儿死讯的朱父才会生出疑心——电话里的前妻态度遮遮掩掩,与她平日里的高高在上大不相同,而且没有等到他到女儿就已经被火化了,他只能带回女儿的骨灰。 他不知道女儿在城里经历了什么,但是他可以查。 至于他是怎么查到的,又是如何找到方法让朱红艳变成鬼能拥有力量的,这些属于副本剧情,与主线任务关系不大。玲珑也不是很在意,但是她确确实实闻到了朱父灵魂里“爱”的味道,所以他才会亲手杀死前妻,又因为杀了人选择自杀来赎罪。这个老实巴交逆来顺受的汉子,临了居然敢杀人,实在是令人意想不到。 “你父亲都知道杀人偿命,你呢?还要继续发狂杀下去?其他人怎么惹你了?” 朱红艳哭着摇头:“我、我不杀人了……” “知道错了?” “嗯、嗯!” “以后要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做鬼了?” “嗯……” 得到满意的回复,玲珑顿时拍拍手非常高兴:“非常好。” 紧接着三人手心一烫,游戏提示:恭喜玩家闯关成功并且获得S级评价,本次副本获得积分共100个,可供玩家自由使用。 玲珑心想,发了。 副本结束,游戏很快就将他们传送回了现实世界,玲珑走得潇洒,完全没注意到另外两名玩家想跟她结交的意思。都到这份儿上了,谁都不是傻子,看出玲珑一直在扮猪吃老虎,是能把S级Boss摁在地上揍的硬核少女,而且嘴硬心软,说着不管他们,最后还是来了一波心灵鸡汤,他们也趁着这个东风首次从S级Boss手中全身而退还获得了B级评价。 S级副本的B级评价,积分虽然比不上A级副本里的S级评价,但也算是非常不错了。他们两个都受了重伤,光是兑换药物,积分就花得差不多了,最后能落到手上也就三四个。 回到现实世界后玲珑发现群名已经被改为“清纯大学生线上战斗学习小组”,她在群里发了个表情,立刻引起一片讨论,大家互相交代了近况,加上玲珑现在有三个人处于休息期,龚冬冬跟武荣轩则还在副本中。 得知副本居然能够触发隐藏剧情导致转化升级,王昊慢慢地发出了个卧了个大槽的声音,并且举手发誓自己以后再也不作死了。 卞颖则担心道:“这次副本升级,那下次副本再开启的时候,你参加是A级还是S级啊?” 这个问题玲珑还没想过,她发了个打呵欠的表情包,“无所谓吧。” 王昊跪地十连表示膜拜,他说:“要是我们能再次遇到就好了,我要抱着大佬的大腿全程躺赢,我想做个混子!” 卞颖:呵呵。 由于副本转化升级,玲珑得到了整整一年的休息时间。与B、A、S三个等级副本响应的时间分别的是一周、一月、一年,足见S级副本的恐怖程度,就朱红艳那个副本,要是没有玲珑,整个副本NPC加上游戏玩家都要被杀死,可谁能想到新手村里进去了个满级的?朱红艳发狂都没有十分钟,就被玲珑揍回了原形。 这一年里玲珑躺着花钱,一个积分对应的现实世界货币单位是一百万,她直接拿了一百个积分,真的是全天什么都不用做,只要躺在钱上面吃东西就行了。 而在这一年里,清纯大学生线上战斗学习小组的其他四个人也苦哈哈地升到了A级副本,其中不乏玲珑的指导,否则他们不知早死多少回了! 一年后的这一天,玲珑终于再次手心发烫,收到了游戏提示。说真的,这一年里屁事没有,她都要以为游戏本身把她这个外挂给屏蔽了。 群里没有人,她直接换了身衣服,又在走之前吃了一顿海鲜大餐,这才正式进入副本。 本次副本名为《百鬼夜行》。 光听名字,玲珑就觉得有点不吉利,晦气得很。 她被传送的位置是一个公交站,就是恐怖片里必备的那种公交站,天阴森森的,周围全是宽广的大马路,但一个人也没有,玲珑掏了块糖送到嘴里,围着公交站转了一圈,最后停在公交指示牌前。 这里只有一路叫做903的公交,是从麓山公墓开往鑫星电子厂的,全程一共有三十六站,看得玲珑脑瓜子疼。 她在口袋里摸了半天也没能摸出个硬币来,那待会儿上车怎么办? 可她左等右等车也没来,干脆不等了往前走,傻子才在这种恐怖副本里老老实实等公交车呢!她掏出手机对了下方向,决定向东走,但走了好久周围的景色也没变化,玲珑觉得这条街未免也太长了,更奇怪的是走了半个多小时,沿途别说人,连条野狗都没有!仿佛世界之大,却只有她一个活物。 换个胆子小的早吓哭了,玲珑却跃跃欲试起来,尤其是在她发现自己走了一个小时结果却回到原点之后! 跃跃欲试是一方面,白走了一小时则是另外一方面,她气哼哼地抬起脚踹向公交指示牌,公交指示牌晃了晃不动了,玲珑撇撇嘴,甚至搞破坏,把牌子拔了出来丢到路边,反正附近也没有摄像头,不会有人发现是她干的。 她在长椅上坐下,托腮思考,到底还要等多久呢,这种恐怖公交车难道也会晚点? 这样想着,龙女大人脸都绿了。 要是让她等到晚上,她发誓,一定把这个副本搅和的天崩地裂,让所有公交车都不敢再晚点。 677|第五十七片龙鳞(十四) 第五十七片龙鳞(十四) 可能是玲珑暗中的愤怒生了效, 虽然公交车还是没来,却来了个活人。 她坐在椅子上等的时候, 不远处走来一个背着背包手拿长长自拍杆的青年, 看起来约莫二十岁,穿着白T牛仔裤运动鞋, 长得还可以, 玲珑就眼睁睁看着他离自己越来越近, 也逐渐能听到他的声音, 不过不是对她说的:“……接下来我们就要到传说中平城最恐怖的十个都市怪谈之一的903号公交车站牌, 喜欢恐怖直播的水友们不要错过哦!我今天可是鼓足了勇气才过来的!这是我第一次孤身一人到这种地方来, 不知道今天是不是能全身而退呢?” 他一边说一边倒退着走, 结果镜头里出现了个女孩, 男生一愣,扭头望过去,只看见一个穿着黑色背心卡其色短裤的女孩, 女孩低着头玩着手机, 露在外面那双腿又长又细又白,哪怕是在这样阴森的天气里,肌肤也亮着雪白的光。他这一别头, 镜头扫到玲珑, 弹幕立刻刷过一片腿玩年。 “那个……你好?” 等到走近了打招呼,女孩抬起头来,直播间更是变得无比热闹。 “握草!这是什么下凡的仙女?!” “原来真的有那种我在路上遇到过比XXX更漂亮的女孩子……” “求搭讪求手机号求认识!” 玲珑眨了眨眼睛:“有事?” “你好你好,我叫手撕素肉, 你叫我素肉就行,是一名恐怖游戏主播,今天是来做灵异探险的,你呢?你怎么会到这儿来?”因为是美女,素肉态度相当殷勤,哪怕弹幕里在嘲笑他见了美女走不动道也无所谓。 “我迷路了,走了很久也打不到车,见不到什么人,看到这里有公交站牌,还有一辆公交车,虽然不到市区,但我可以坐到看山路下去转车。” 素肉脸都红了:“咳,你要等的是903公交车吗?” 玲珑点头:“这不就只有这一班吗?” “但是……”素肉紧张起来,他舔了舔嘴唇,“你不是平城人吧?” “不是,我是外地的。” “那就是了!”男孩一拍大腿,“怪不得你会想坐903路公交车呢!” 玲珑歪歪头:“怎么说?” 她看起来就是一副少女模样,漂亮的惊人,比之娱乐圈那些顶着盛世美颜的女明星都要好看,很轻松就让人对她放下防备。素肉在她边上坐了下来,“是这样的,903路公交车全天就只有一班,而且不知道什么时候发,说实在的,我都不知道这路公交车到底是不是真实存在的。” 弹幕开始刷主播不要骗人家漂亮小妹妹。 素肉看了眼弹幕,倒抽一口气:“这怎么是骗人呢?我们本地人都知道903路公交车的灵异传说好吧,不然我今天也不会来这儿直播啊!你看看你们,嘴上说着要我做灵异直播,完了我跟你们认真讲灵异故事你们又不信,这做人难,做主播更难啊!我太难了!” 玲珑听了,顿时笑起来。 “哇哇哇妈妈我恋爱了!” “妹妹笑起来太好看了阿伟反复去世!” “主播快问问妹妹名字搭讪留联系方式啊!还愣着干嘛!” “注孤生啊。” 玲珑也看到了弹幕,她略带惊奇:“这么多人啊。” 弹幕开始疯狂刷妹妹好妹妹你好漂亮之类的,素肉不好意思道:“那个,就还行吧,主要是没考上大学,也不知道干啥,平时就喜欢打游戏嘛,就想说要不试试看做主播,结果没能做成技术游戏主播,无意中播了个恐怖游戏火了……从那之后我就专门播主机恐怖游戏了。” 玲珑看了眼,光是订阅就有一百多万,此时此刻的在线观看人数更是超过了两百万,可以说是热度非常高了。她点点头:“挺不错的,行行出状元嘛。” “你呢,你叫什么名字啊?我看你也要坐903,要不我们搭个伴儿?实不相瞒,虽然我主要播恐怖游戏,但我是靠尖叫火的。” 说着,素肉还清了清嗓子。 他高中没考好,又不想随便读个专科,干脆就辍学不上了在家打游戏,做了主播后勤勤恳恳兢兢业业播了两年,直播间订阅人数没过万,后来有一款新上架的恐怖游戏,他买下来玩通关后传到了网上,结果这游戏因为制作精良又特别恐怖就在网上火了!很多不敢玩的人纷纷去找视频看,他的播放量分分钟破百万,微博上很多营销号见热度高也发他,还把他的尖叫剪成合集……就这样,素肉火了。 他见恐怖游戏有市场,就专门播这个,其实他胆子还行,不算特别小,就是容易受惊喜欢尖叫,叫声千奇百怪,看的人越来越多,他玩的游戏也越来越多,他没把胆子练出来,嗓子倒是练出来了。 这次是直播间订阅破了一百五十万给的粉丝福利,素肉选了平城几个恐怖都市传说让水友们投票,选出三个地点他来实况直播,除却903路公交车,还有青山路精神病院以及废弃的118号住宅区。903路公交车作为十大恐怖怪谈之首,本来素肉是想放到最后一个来的,但是他仔细想了想,公交车比较小,比起精神病院跟住宅区,他还是选择公交车,否则他一进去那么大的地方都要被吓尿了。 而且他在网上查过,喜欢做恐怖探险的人不止他一个,每个来等车的人都说是骗人的,这个站牌都不知多久了,政府也一直不更换,根本没人真正坐过903路公交车。因此素肉打好了如意算盘,只要自己老老实实过来了,在这等着了,等到天黑没有车,他就推说肚子疼要回家岂不是美滋滋? “好啊,我叫玲珑,我胆子很大的。” 漂亮妹妹这么说,素肉一点都不信,他笑眯眯点头:“好好好,那到时候真要有什么恐怖事件,咱俩互帮互助,共创和谐社会主义。” 玲珑笑起来,这笑稍纵即逝,突然冷却,如画的眉眼露出冰雪般的冷来:“这里一个人都没有,你怎么知道,我就是人?” 说着她突然站起身,素肉被吓了一大跳!顿时哇呀呀呀惨叫出声,整个人向后仰去,直接从椅子上摔下,玲珑见他这样狼狈,捂嘴笑起来:“你真好玩,你的叫声也很好玩。” 素肉:??? 直播间: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都在嘲笑他被漂亮妹妹骗了,胆子比漂亮妹妹还小。素肉恼羞成怒怼弹幕说:“你们有能耐你们上啊!这条路我到现在除了玲珑一个人都没见过你们难道不觉得奇怪吗?这么长的路,怎么说也得有点人吧?再不济难道没人去扫墓了?” 玲珑突然往前走了两步,素肉还以为她又要吓唬自己,这招用过了就没效果了,正想说话,玲珑却说:“车来了。” 什、什么?! 素肉登时出了一身冷汗,他把镜头转了个向,弹幕也刷过一片卧槽,他这款手机出了名的像素好,所以那辆老旧的绿色公交车上头,红通通的903三个数字顿时无比显眼。 公交车慢慢悠悠开过来,停在了他们面前。 车门打开,玲珑先一步上去,素肉想拉住她,她一只脚踩到台阶上,然后扭头:“我没零钱,你能帮我付吗?” “可、可以,当然可以。” 是上去更吓人呢,还是自己一个人留下更吓人?素肉只用了三秒钟时间来考虑,到底还是怜香惜玉的情绪占了上风,他一咬牙,“我也上去,我还就不信了这个世界真的有鬼!” 说着从口袋里摸出四个硬币投了进去,玲珑已经选了个单人座位坐好,素肉不敢离她太远,就坐在了她身后,紧张地不停咽口水。 车上只有他们两个人,他刚才太紧张都没来得及看司机,不过看车上这个样子……环城老公交旧了点也没啥吧?毕竟这条线路没什么人,说不准903路公交其实人家就是一天一班,没别的,自己想多了呢? 玲珑很自在地往窗户外面看,她打量完了四周风景后就低头玩手机,素肉坐得屁股发毛,不知为什么,他特别想跳车。 直播间弹幕一直在刷,可他却不敢说话了,车上特别安静。 后来车子中途又停了几次,上来的人越来越多,很快座位就满了,最后上来的人都站着,看起来完全没有什么问题,除了…… 素肉看到一条弹幕:好奇怪,这些人怎么这么安静啊……我第一次看到这么安静的公交车。 素肉顿时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是啊,他就说哪里奇怪呢,这一车人看着都挺正常的,可坐下来后没一个说话的,而且个个坐姿非常死板,别说开口说话,就连手机都不玩! 期间玲珑感受到了他恐慌的气息,回头说了一句:“别怕。” 素肉哭丧着脸:“我、我不怕啊……我们到哪一站下啊?” 玲珑正要回答,车又停了,这回上来个六十岁左右的老年人,瞧着还挺硬朗,但车上没座位了,她扫视了一圈,径直走到了玲珑面前:“小姑娘你起来,给老年人让让座。” 玲珑正玩着手机,闻言抬头一笑:“奶奶,我瞧你手脚挺利索的,没必要让我让座吧?” 素肉立刻站起来:“坐我的坐我的——” 可那老奶奶就是要坐玲珑的:“我说你这年轻人怎么一点尊老爱幼都不懂的?你年纪轻轻,站会儿怎么了?快起来!你家里人怎么教你的,有没有家教了?” “我家里人怎么教我的你不知道,但你明显素质极差,我又没坐老弱病残孕专座,我也花了钱,我还很累呢,我为什么要给你让?”玲珑毫不客气地翻了个白眼,“我看你精神矍铄跑起来比我都快,你在这说你妈呢?” 素肉:??? 握草这个漂亮妹妹怎么口吐芬芳? 老奶奶听了显然怒极,伸手就朝玲珑打来,玲珑岿然不动抬手挡住,站起身一脚就把她踹飞出去,“狗东西,我走了一个多小时又等了一个多小时正来火呢,非要往我脸上撞是吧?” 素肉发现,不知何时他手机已经没信号了,直播间早就断开了链接,他突然产生一种不祥的预感,低下的头慢慢抬起来,只看见一张血丝呼啦无比狰狞的脸!正是那个老奶奶!此刻她已经不像上车时那样整洁干净,而是张开了满是烂牙的嘴朝玲珑扑了过去!再一看车上的人,素肉屁股都要炸了!这他妈是一车死人! 他们都沉默地看着那张牙舞爪的老奶奶鬼扑人,但车子还在继续行驶,现在用脚趾头想都知道司机也不可能是人了! 他虽然是恐怖游戏主播,可他没见过真鬼啊!素肉吓得四肢无力整个人抖成筛子,老奶奶鬼嘴巴张大到无比夸张的弧度,正常人的嘴绝对张不了这么大!还没有靠近,素肉都仿佛闻到了那张嘴里的腥气与臭味,他喉头一阵翻滚,拼命掐自己的虎口才没当场吐出来。 玲珑撇了撇嘴,直接抄起身前的灭火器,一个精准的投篮,身姿优美,就把灭火器塞进了那张烂口里…… 素肉头顶缓缓冒出一个亮闪闪的问号。 这是什么操作? 一般公交车上会配备两个小型灭火器,玲珑坐的位置就离灭火器很近,她冲老奶奶鬼嫣然一笑,反手抄起另外一个,对准那张深渊巨口就开始喷……老奶奶鬼尖利地惨叫一声,迅速化成一阵黑雾,就想顺着窗户口飞出去,结果玲珑反手就把她给抓住了,揉成一团丢在地上用脚一踩! 只听又一声惨叫,那团黑雾瞬间烟消云散。 只剩下灭火器掉在地上的“当啷”声。 玲珑拍了拍手:“好了,你们谁还想跑?” 整辆公交车鸦雀无声,最凶残的老奶奶鬼被她一个灭火器再加一脚弄得魂飞魄散了,剩下的都没有老奶奶凶,谁敢动?不敢动不敢动。 玲珑又扫视一圈:“别用这些丑脸对着我,辣着我眼睛了。” 众鬼迅速变回正常人模样,玲珑坐回自己位子翘起二郎腿,淡淡地说:“你们是自愿被我收服呢,还是死?二选一,我这人很讲道理的。” 这还用选吗? 玲珑从短裤口袋里掏出一个迷你小本本,这是进入游戏后发的图鉴小本,上面本来是灰色的地方已经亮起,“903路公交车”这几个字出现在了上面,并且配了一张新闻图片。 她一直在玩手机就是在搜这个。 五年前,903路还是平城最长的一条环城线路,不过由于人少,903路全天只有来回的一班,早上六点钟发车,下午六点钟返回,雷打不动。 坐车的人并不多,但出事的那天,是鬼节。 按照惯例,许多人都会前往前来起点站扫墓,回去的时候未免晚了一些,都挤在一辆车上。跟刚才一样,中途上来个老太太,老太太一上来瞧着慈眉善目的,没想到人特别刻薄,眼珠子转了一圈,就找了个小姑娘要人家让座。小姑娘脸色苍白,看着应该是不大舒服,可老太太不在意,硬是要人家的座位。 小姑娘都被她骂哭了也不愿意起来,老太太生气了,车上的人劝她,要给她换个座位她也不肯,就要坐人家小姑娘的,司机看不下去说了她两句,结果这老太太当时就发疯了!骂骂咧咧地扑过去抢方向盘,害得整辆车子失控,撞到了墙头,再加上有人扫墓带了易燃易爆物,居然就爆炸了! 整辆车四十几个人,无一生还。 这件事当时闹得很大,这老太太死了,家里人还不乐意,去公交公司闹,直把人闹的赔了他们五十万才罢休。 玲珑坐的位置正是那小姑娘的,她站起身,整辆公交车迅速变得老化起来,最终只剩下烟火焚烬后的残骸,但是在变成残骸之前,她看见自己座位上星星点点的血迹。 素肉惊魂未定,他完全不敢相信世界上真的有这样恐怖的事,但这位漂亮妹妹……他咽了口口水,“大佬!求罩!” 玲珑瞥了他一眼:“你手机有信号了吗?” 素肉低头一瞧,这回有信号了,直播间显示正在连接中,五秒钟后弹幕一大片,都是在问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怎么播着播着突然断开了,他们一直在刷新都没有用。 再看时间,素肉发现只在车上这小小一会儿,其实已经过了一个多小时,天都快黑了。 他拍了拍胸口,吐出一口气,抬头发现903路公交车不见了,纳闷道:“咦,车呢?” 玲珑:“……怎么,你还是再坐会儿?” 素肉疯狂摆手:“不了不了不了。” 玲珑嘴角勾了勾:“我没带钱,你看看手机,打个车,捎我一程吧。” 素肉当然不会拒绝,根据他多年玩恐怖游戏的经验,今天他就是个该死的炮灰,要不是遇到这位大佬,小命早交代在这儿了,打个车而已,算什么?难道比他的命更重要?他都不知道该怎么感谢漂亮妹妹! 不过他还是有点事情不明白,来探险之前他也查阅过903路公交车的资料,但他不明白那女生为什么不肯让呢?他问玲珑,玲珑答道:“因为她来例假了。” 素肉先是一愣,随即恍然大悟。 怪不得怎么也不肯起来,他高中的时候见过来例假疼得死去活来的女同学,那真的是看得他蛋都跟着疼,痛经,再加上弄脏了衣服,如果站起来就会被全车人看到,所以女孩才不肯让。 但那老太太非要坐她的座位,这才闹出这一场悲剧。 素肉唏嘘不已,真让他见鬼吧,他吓得屁滚尿流,等他安全了吧,他又开始回忆刚才有多刺激了!还缠着玲珑问东问西,比如世界上真的有鬼,那会不会有妖怪跟僵尸?糯米黑狗血黑驴蹄子真的能辟邪吗?穿红衣服自杀真的能变成厉鬼吗?人死了变成鬼之后呢?真的有阴曹地府吗?人会有来世吗?…… 玲珑嫌他烦,一巴掌把他推开,素肉关了直播还是求她给讲讲,她不耐烦极了:“我怎么知道,不要问我!” 素肉委屈不已:“我就是想知道嘛!” 玲珑想了想:“你很有钱吗?” “……还行。”他保守的回答,反正他靠直播已经买车买房有存款了,应该算是挺有钱吧? “那你把我带回你家吧。” 素肉脸爆红:“这、这不大好吧?我们今天也才刚认识,这进展太快了你让我想想……” 玲珑鄙夷地看他一眼:“你在想什么?我只是没地方去,又没钱,让你收留我几天罢了。” ……原来是这样。 素肉很失落,他偷偷看了侧颜绝美的玲珑一眼,感叹,漂亮妹妹又好看又厉害,当然是看不上高中学历的自己的……他这辈子也就只能跟自己的右手相亲相爱了。 他们坐着出租车回去了市区,光路上就花费了快两个小时,素肉自己买了一套三室一厅的公寓,平时就一个人住,每周会有保洁阿姨来做清洁,平时吃饭都靠外卖,基本上是过着日夜颠倒的生活。播恐怖游戏,白天总是少了那么点感觉,也就是晚上了。每次下播他都被吓得特别精神,忍不住想点个外卖吃点东西压压惊。 玲珑对小区环境还算满意,阿姨刚打扫过,素肉家里也挺干净,客房的被子阿姨晒过,床单什么的都洗过,但是她身无分文,素肉又任劳任怨跟她去附近的时装店买了换洗衣服。等外卖期间玲珑洗了澡出来,素肉立时就看呆了,手脚都不知往哪儿放。 他、他这辈子还没跟漂亮妹妹靠过这么近呢! 难道说他的春天就要来了?他虽然长得一般,但他很温柔,脾气很好啊! 玲珑跟在自己家一样,开了冰箱拿了罐冰啤酒出来仰头一气喝完,将易拉罐捏扁精准丢进垃圾筐,看得素肉不禁竖起了大拇指。 在车上他看她丢灭火器的准头,就觉得她能进国家队。 678|第五十七片龙鳞(十五) 第五十七片龙鳞(十五) “……那个谁。” 素肉立刻正襟危坐:“行不更名坐不改姓, 我叫上官海,江湖人称手撕素肉。” 玲珑无语了几秒钟才问:“你之前说, 除了903路公交车, 还要去什么地方探险来着?” 素肉连忙将手机打开,把自己调查出的平城十大都市怪谈拿出来给玲珑看, 指着青山路精神病院跟废弃的118号住宅区:“这两个地方我本来也打算去的, 但是现在……我可能不敢去了, 我能不去吗?应该可以的吧, 我觉得水友们也能理解我的。” 他实在是被903路公交车吓怕了, 要不是当时有玲珑在, 他小命休矣。 玲珑随意看了看这两个怪谈, 青山路精神病院不必多说, 一般这种地方发生点诡异的事情简直不要再常见,跟903路公交车比起来,青山路精神病院在十五年前, 不知发生了什么事, 精神病人集体暴走,在医院里互相残杀,连带着医护人员都死得没剩几个, 到底是什么原因, 到现在官方都没有披露。至于废弃的118号住宅区,本身则是上个世纪的老厂子单位楼,因为地势偏远,所以一直没有重建, 一些家境比较普通的人会选择住在那儿,但真正让118号住宅区出事的,则是因为十年前的一场凶杀案。 家暴成性的男主人将妻子活活打死,又打死了前来劝架的老母亲,上小学放学回家的小女儿看见了,他恶从心头起,竟将自己的亲生骨肉给掐死,然后自己也割腕自杀了——从这以后,118号住宅区总是发生一些怪事,每隔几天就会有人死,慢慢地住在那里的人们接二连三的搬走,现在早就废弃的不像样,连水电都断了。 玲珑撑着下巴想了想:“我觉得,你还是去看看吧。” 素肉打了个哆嗦,他哭丧着一张脸:“我能不能不去啊?” 如果是现实人类世界,去不去的倒无所谓,但作为她在本次副本中第一次遇到的NPC,玲珑觉得素肉肯定不能就这样轻易下线,他是个恐怖游戏主播,又在903路公交车上撞鬼,接着又为她提供了青山路精神病院以及118号住宅区的信息……“我猜,你要是不去,可能就要死了。” “!!!”素肉吓得跳起来:“为什么!我什么坏事也没干!我就是个清清白白的主播啊!我连女生的小手都没拉过,我还没谈过恋爱呢!凭什么我就要死了啊!” 玲珑问他:“你玩恐怖游戏的时候也问为什么吗?” 素肉:…… 他沉默了几秒钟,突然双膝一软:“大佬!求罩啊!” 玲珑笑了笑:“你负责我的日常开销,我就保护你。” “好好好没问题。”素肉忙不迭地答应,“但是、但是我要怎么办才好啊?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 玲珑努努嘴:“你问我,我也不知道。” 素肉长叹一声,突然肚子疼,就捂住肚子跟玲珑说了下跑去厕所,玲珑随手打开了电视,她换了几个台都没找到有兴趣的节目,干脆就点了新闻频道放着,里面也没有什么有价值的信息,正在她考虑要叫什么外卖的时候,洗手间突然传来一声惨叫! 不能让饭票出事! 她一个箭步就冲了过去,素肉捂着肚子拽着裤子露出半个屁股,吓得头皮发麻,玲珑顺着他的视线朝马桶看过去,只见那里不知何时出现了一团头发,俨然还有越来越多的架势。素肉玩恐怖游戏的,为了壮胆也看过些经典恐怖片,比如《XX老尸》,女鬼的头发铺满马桶那一幕是他毕生心理阴影,吓得他肚肠都跟着疼! 难道他也喝了什么奇怪的水?没有啊!他今天回来就喝了一瓶冰可乐其他的啥也没碰过啊! 他被吓得腿软,跑都跑不快,任谁脱了裤子坐到马桶上准备纾解一下结果却感觉有异物站起来后发现是头发都会吓成狗吧?! 说时迟那时快,就在素肉眼看吓晕过去之前,玲珑大步上前,按下了冲水键—— 哗啦啦—— 这马桶是素肉花了大价钱买的,主打就是水流迅猛不流异物,那颗头还没来得及冒出来就被打转的水流卷了起来冲了个干干净净。 素肉:…… “继续上吧。” 漂亮妹妹说完就走了,还顺手给他带上了门。素肉站在洗手间僵硬了十几秒钟,拔腿就往外奔——还上啥啊!他肚子里的存货都给吓没了! 结果他一出去,就看见了他家大电视里又冒出一颗黑黝黝的头! 啊啊啊这个剧情他也看过!《XX凶铃》! 他觉得自己快要昏过去了! 然后硬核的一幕就出现了,玲珑一把拔掉了电源线,转身就去厨房抄出一把烧烤专用的火枪,开到最大档对着那头乌黑油腻的长发一通扫射…… 素肉恍惚中想着:原来,鬼也会秃头吗? 玲珑干完了这两件事,掏出图鉴小本本,果然在上面发现又亮了两个名字,可能鬼也没想到,能有人比它们更凶吧? 她扭头看向素肉:“上完厕所了?” 素肉茫然摇头:“……没。” “继续去上啊。” 他点了下头,乖巧转身,而后想起什么,发出了一声振聋发聩的卧槽。 玲珑随手把小本本一塞,她刚才烧女鬼头发的时候注意了距离,电视机完全没有被烤坏,电源线一插上就亮了,不过这次她换了个动画片来看。 重新回到洗手间战战兢兢上完厕所的素肉出来就跟着玲珑,他想起刚才那两幕场景就瘆得慌,换作以往他是绝对不会想到恐怖片里的事情会发生在自己身上,转念他又想起玲珑的硬核操作,无论是马桶冲水还是拔电源线上火枪,都是正常人不会去做的——就算会想到这样做,遇到那种恐怖的情景也吓得动弹不得,哪能反应那么快呢! 可是……“我以前从来没遭遇过这样的事啊!生活为什么要这样对待我这只小猫咪?”素肉呼天抢地地哭诉,“我真傻,真的,我早知道会有这么一天,我就不做恐怖游戏主播了,以前虽然赚钱赚的少,但不至于见鬼啊,现在可好,呜呜呜……” 玲珑被他哭得脑仁疼,瞥了他一眼:“谁叫你上了903路公交车呢?” 素肉哭唧唧,不懂她是什么意思。 照玲珑的理解,上过903公交车的人都已经死了,这辆车虽然五年前就没了,但总会有些作死的人去进行所谓的“探险”,而这种探险,对公交车上那老太太来说,就像是狩猎,她死前蛮不讲理,死后也凶神恶煞,将其他鬼压迫的不敢拿她怎样,玲珑想起车上没有那个小姑娘的鬼魂,怕是早就被老太婆给吃了。 她不是人类,自然不受影响,可素肉在这个副本里却是个不折不扣的人类,他上过鬼公交,体质自然跟从前不一样,别的不敢说,但肯定是比以前更容易见鬼,也更容易招鬼了。 身有鬼气的人就像是被狗舔过一口的肉骨头,哪怕藏在地下,也会被挖出来。 “真不幸。”玲珑幸灾乐祸的说。 她笑得可开心了,一点都看不出遗憾的意思。 听她这么说,素肉眼泪都要掉下来了,他吸了吸鼻子:“那、那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啊?” 玲珑耸耸肩:“那我可不知道。” 她说完,打了个呵欠,又伸了个懒腰,“我要睡觉了,明天的事情明天再说吧,祝你今天晚上平平安安。” 素肉被她吓得原地跳起:“大佬!我能跟你一起睡吗!” 喊完了他发觉自己说话有误,连忙改口,“我的意思是,我能跟你睡一个房间吗?我打地铺就行!求你了!” 玲珑摆摆手:“今天晚上不会有事,你安心睡就是了。” 话是这么说,可素肉怎么可能安心睡觉?这直接导致第二天玲珑起床后看见一只顶着两只黑眼圈的大熊猫。她拿起桌子上吸管插好的牛奶喝了一口:“干什么呢你,昨晚没睡?” 素肉可怜巴巴道:“我在你门口睡的,但睡一会儿醒一会儿,后来就睡不着了,老做梦,我以前玩恐怖游戏里的那些NPC全出来了,我在梦里面死去又活来的。” 玲珑闻言,毫不客气地表示嘲笑。 她今天要去废弃的118号住宅区,素肉哪里还敢一个人留在家?昨天晚上能活着真的算他运气好,他一开始还存着跟漂亮妹妹谈恋爱的心思呢,这会儿是彻底烟消云散只想抱大腿了。 118号住宅区在市区外围,根本没有直达的公交车,只能打车过去,但是一听说去118号住宅区,司机们都疯狂摇头,最后他们只能打车到离目的地最近的一个地方,然后步行过去。 明明是大白天,太阳那么大悬挂在天上,素肉却硬是打了个冷颤:“大佬,你看这天……怎么我感觉有点冷呢?” 118号住宅区的牌号断成了两截,要掉不掉地悬挂在墙上,疯长的野草与破旧的墙壁彰显着这个地方已经被人们遗忘了多久,青天白日的,还没进去呢,只是站在门口,如素肉这样的普通人就觉得很不舒服,很诡异。 他也说不上来究竟是哪里不舒服,但就是不舒服,心头好像笼罩着一层厚厚的阴霾,叫嚣着不要进去,让他对这个地方望而却步。尤其是在玲珑伸手推开年久失修的铁门后,那吱呀吱呀带着铁锈味的门被打开,露出仅容易人通过的缝隙,素肉就更是害怕,更是不敢进去了。 经历了昨天的事,他几乎是百分百肯定自己会撞鬼了。 明知有鬼还要进去……这不就是恐怖片里经典的作死环节之一吗?难道说他看起来像是有主角光环的样子? 玲珑要是知道他在想什么,必然会回他一句想多了。 她倒是不害怕,率先走了进去。比起进去,素肉觉得还是一个人待着更可怕,毕竟大佬有本事,都敢拿火枪给女鬼搞个秃头出来呢,还有什么是她不敢干的?还有什么是她会怕的?跟紧大佬有肉吃就是了! 118号住宅区是一个比较小型的小区,进去之后左右手边各有几栋废旧的住宅楼,看着年代很是久远,要是玲珑没记错,应该得有七八十年了,当时还没有电梯的说法,因此每栋楼都只有五层高,但比起它曾经的辉煌,如今的118号住宅区,已经空无一人,整个小区都透露着衰败、荒凉,比起外面的炎热,住宅区里……还挺凉快的。 一楼入口处都是黑漆漆的一个洞,像是一张张深渊巨口,虎视眈眈着这胆大包天敢进来的两个人,玲珑打量了几下,问素肉:“那家人是住在哪栋楼来着?门牌号是多少?” “不是吧!”素肉腿都给吓软了,跟灌了铅似的一步都走不动,“你还要进去?我们在外面看看就行了吧?!” 玲珑:“……就这样你还敢拍视频?” 没错,这回素肉学聪明了,他之前实况直播把自己吓得够呛,也没能证明自己的勇猛,所以这次他带着小型录像机,这样录下来的视频会是第一视角,更容易让人代入,同时也能把自己怂的一面给剪掉,尽显男儿英武本色! 然后他就战战兢兢哆嗦着声音报出了那件惨案的地址。 三号楼301室。 从外面看这些废楼已经很吓人了,可进去之后才知道叫什么叫更吓人!水泥楼梯这边缺一块那边少一块,扶手都断了,阴暗潮湿的墙壁上满是油腻与污迹,整个楼梯间都散发着难以言喻的霉味,当初搬走的那些人有些垃圾没来得及处理就直接扔在家门外,后来住宅区废弃也没有人来清理,这么多年过去,早就长毛了,还不知滋生出多少细菌,脏得不行。 踩到楼梯上,空旷安静的楼梯间就响起了脚步声,这声音其实不大,但这么安静,又是在这么恐怖的传说中闹鬼之地,玲珑是兴味盎然的要探秘,素肉裤子都快尿湿了! 早上出门玲珑还善意地提醒他可以穿个成人纸尿裤什么的,免得到时候丢人,被素肉严词拒绝,他认为自己有必要维持男子汉的形象,结果现在他每走一步腿都抖。 这楼里……太压抑了。 黑漆漆的,只有每个楼梯间的小窗户里透出些许光亮,有些窗户的玻璃还在,但多年未曾清理,上面厚厚的污垢遮住了大部分的光,有些玻璃早就碎了,光线折射不进来,因为是背阴,总之进了这栋楼,素肉就开始呼吸不畅,他深深吸了口气,鼻息间又是那股子霉味,让人毛骨悚然。 不知道为什么,他特别想发脾气……尤其是看着前面穿着裙子一派自得的少女,他总觉得看着很不顺眼,都说了不要进来不要进来不要进来,可她根本就听不进别人的话吧?想进来她为什么不一个人,要把他也带进来呢?说不定昨天晚上的话也是骗人的,说什么他会招鬼,根本就是想拿他当长期饭票吧?! 这种女人真的就该打一顿!裙子这么短,穿得这么少,抛头露面的长得又这么漂亮,肯定很会勾引男人! 鬼使神差的,素肉举起了手里的录像机,这机子虽然迷你,但挺重的,要是真砸人脑壳上,这么柔弱纤细的女孩子,肯定会晕过去,到时候自己就能为所欲为…… 他面露凶色,高高举起录像机,结果玲珑背后跟有眼睛一样,偏头躲过不说还抬起一只脚踹了过来,她有意收敛了力道,素肉被踹飞出去,直接滚下了楼梯。 一声闷响,仿佛整栋楼都震动起来,身体上的痛楚让素肉清醒,他手足并用地从地上爬起来,也不管玲珑刚踹了他,赶紧跑上去:“我了个大槽!什么鬼!我刚才为什么会想要打你?!” “意志不坚定,难免会被迷惑,很正常,你看着就是一副憨相。” 素肉敢怒不敢言,小声嘀咕:“你怎么人身攻击呢?” “跟紧我,待会儿再被迷惑了,我可就不是一脚这么简单了,你信不信我能从这儿给你一脚踹到对面大楼?” 素肉信! 他依言紧紧跟在玲珑身边,他们很快到了三楼,老旧的木板门上油漆脱落的七七八八,上面只有一把聊胜于无的铜锁,玲珑伸手咔嚓一下给拽了下来,让素肉怀疑那其实不是锁,是一片卫生纸。 门一推开,玲珑就掩住口鼻,素肉也是,他鼓足了勇气往里看了一眼,地面上有大片大片黑漆漆的东西,应该是风干了很多年的血迹。当年凶杀案发生后,警察就封锁了这个房子,301也一直再租不出去,后来频频发生怪事,住宅区的居民们也先后搬走,这里更加荒无人烟,除却胆子大的年轻人“探险”外,几乎不会有人踏足。 这是个很简单的三室一厅的小居室,跟素肉的三室一厅比起来,这里的空间要小很多,只看房间,应该是男主人女主人、女儿以及母亲各一间,门都开着,从客厅到卧室,都有一大片乌漆嘛黑的血迹,就连墙上也溅射上不少,听说女主人被发现时,以及死的不能再死了,整个人都被打成了肉饼,男主人用了多种凶器,以前他虽然也打老婆,但从没有这样重过,后来甚至把自己的母亲跟女儿也杀了,许多人都骂他是个畜生,说他自杀是便宜了,要死自己去死,别带着无辜的人一起。 虽然过去多年,墙上的照片都已褪色,但玲珑仍然看得出来这个家是经过精心布置的,网上说行凶的男主人是家暴惯犯,家里的女人天天挨打,可玲珑觉得网上的信息倒不一定全都可信,经过了这么多年,很多信息都已经经过二次加工,网上说的也不一定都是真的。 但男主人杀了妻子母亲与女儿,这一点应该不会有太大的问题。 她围着屋子转了几圈,还饶有兴趣地参观了各个房间,素肉腿软地跟在她身后,一边跟一边还念叨着有怪莫怪,这屋子里真的好冷!不是那种空调吹的冷,而是一种刺骨的冷,感觉思绪都要被冻坏了! 好在玲珑看过之后就算了,“好了,没什么特殊的,咱们回去吧。” 虽然都是平城都市怪谈,但也不代表每个怪谈都是真实的。 素肉吐出一口气,面露喜色,终于可以回去了! 结果他们刚出去,带上门,屋子里就传来了奇怪的声音!那声音有点尖锐,像是指甲盖划黑板被放大,又像是上门利器被拖在地上……素肉不寒而栗,结结巴巴地说:“里、里面有、有人?!” 玲珑歪着头:“你确定是‘人’?” 素肉往后退了几步,差点儿没从楼上翻下去,这栏杆可护不住人!玲珑一把抓住他扯了回来,然后就在素肉惊恐的目光中一脚将破旧的门板踹开! 里面那尖锐的声音瞬间消失。 玲珑冷笑:“有时间在这跟我装神弄鬼,信不信我一把火烧了你的老窝!” 说真的,素肉觉得她比鬼凶多了。 但也正是玲珑这种态度,让情绪快要被吓崩溃的他稍微冷静了一下,他不敢去看屋子里的现状,就连手里拿着的录像机都在剧烈发抖。无意识一抬头,素肉瞬间睁大了眼:“大佬!他、他过来了!” 玲珑:“嗯?” “这、这里!” 玲珑侧过头,看看录像机里的画面,又看看眼前的画面,眼前是什么都没有的,但录像机里却有一个浑身是血面目狰狞的男人,拖着一把长斧子,一瘸一拐地朝他们走来,越走越近、越走越近—— 素肉不受控制地发出一声尖叫,因为那人已经靠近了,带着污血的眼珠子甚至贴近了镜头,斧子高高扬起,那人嘴角咧出了怪异的笑容,就向素肉当头劈下—— 679|第五十七片龙鳞(十六) 第五十七片龙鳞(十六) “啊啊啊——” 此时此刻, 素肉除了尖叫,已经顾不上其他了, 偏偏他的尖叫声听起来又特别好笑, 玲珑忍不住,就笑了。 尖叫中的素肉不敢相信鬼子的大刀都砍到头上了, 大佬还能这样轻松, 他下意识地把手里的录像机丢了出去, 被玲珑抓住带子又拽回来, 干脆利落地把录像机给关了。 素肉:? 玲珑敲了下他的脑壳:“看到那么恐怖的画面都不关机, 你很有勇气啊, 你不是说自己看恐怖片到了恐怖镜头都会拿手挡么?” 话、话是这么说没错, 但谁会真的在面对厉鬼的时候想到这些再自然不过的常识啊? 紧接着玲珑拉了他一把, 侧过身这一下,让素肉冥冥中感觉有一股怪异的风从身边经过,然后他就看见大佬一脚踹了出去——他睁大了眼睛, 模模糊糊似乎看到一个男人被踹飞了, 但是再仔细看,又看不清了。要不怎么说好奇心害死猫,玲珑的彪悍让素肉逐渐大起了胆子, 他本来也不是小胆子的人, 又玩了这么久恐怖游戏,他在心里催眠:这是VR恐怖游戏、这是VR恐怖游戏……然后咽了口唾沫,哆嗦着手将录像机打开…… 果然又看见了! 拎着斧头的男人看起来特别瘦,像是干尸的那种瘦, 露在外头的四肢宛如风干的橘子皮,好像是一点血肉都没有了,也因为这样恐怖的瘦,使得他看起来格外地高,偏偏他拎着斧子又要拖着地走,于是整体形成了很怪异的姿势,玲珑那一脚直接把他踹到了对门的302,破旧的门板挡不住什么,素肉听见了骨头咔咔响的声音,紧接着那男人又走了出来。 这下玲珑没有再留情,她像是在903路公交车上收拾老太太鬼一样,伸手抄起301门口一只不知废弃了多少年的破水桶丢了过去,以她国家队的准头正中男鬼的头,然后飞起又是一脚,这一脚特别猛,男鬼直接就消失了! “咦?” 素肉紧张地拿着录像机左看看右看看,狗腿地说:“大佬,安全了,周围什么都没——啊!!” 下一秒整个三号楼都开始晃荡了!素肉连忙抓住栏杆,“地震了地震了地震了!” 玲珑瞥了他一眼:“地震你个头。” 大佬语气淡定,还带着嘲讽,可是这三号楼突然晃悠的这么厉害,不是地震还会是什么? 无意中抬头,素肉又瞧见了录像机里的内容,这回他吓得张大了嘴,连个音节都发不出来,如果说之前那个男鬼已经很吓人了,但毕竟只有一只,他身边又有大佬,可现在、现在这个录像机里的画面……怎么屋子里还有这么多鬼的?! 这些鬼看起来都跟那个男鬼很像,露在外面的身体只剩下一层皮,包裹着骨头,跟903路公交车里那些被困在里面的鬼魂不一样,除了老太太鬼凶一些,其他鬼还是很胆小的,可这些明显是要吃人的啊! 素肉想都没想转身就要跳楼!三楼往上跟往下去的楼梯上都是鬼,想走楼梯那绝对是自投罗网,与其被鬼吃了,他还不如跳楼摔死!摔的血肉模糊也总比尸骨无存好! 他颤颤巍巍地摸出手机想试试看能不能报个警啥的,毕竟法制社会他很相信警察叔叔,然而当他看到没有信号后,心情居然也不是非常绝望呢,只有一种,啊,果然是这样的感觉。 恐怖片定律之一:哪怕你头上就是基站,你也没信号。 眼看大佬动也不动,根据素肉对她的了解,这位漂亮妹妹绝对会选择硬刚,能屈能伸她怕是不懂的,她的字典里就没有屈这个字!于是素肉赶紧伸手扯扯玲珑:“大佬咱跳楼吧!我看过了这里只有三层,下面又不是水泥地,顶多摔断个腿啥的,总比被鬼弄死好啊!” 玲珑闻言,若有所思地看了他一眼:“你居然不结巴了。” 之前他一害怕就结巴。 素肉:“……都什么时候了你就别开玩笑了!” “谁跟你开玩笑了,这么点东西算什么,再说了,他们也不是鬼啊。” “不、不是鬼?!”素肉一愣,“怎么可能呢,他们不是鬼是啥?难道、难道是丧尸?末日难道要来了?!” 玲珑:…… 她慢慢抬起左手,素肉只看见她的指尖上逐渐凝聚出鲜艳的红色火光,就跟电视里变魔术的一样,不过这火显得格外美丽,仿佛有生命,在大佬指尖跳跃飞舞着,宛如一只只调皮的小精灵。 素肉看不见的,玲珑都看得见,但她显然是不会怕的,就这么点没有灵魂的行尸走肉,她连打响指的工夫都懒得花。“我说过,我有很多宝贝,也是你们走运,烧得干干净净,应该比成为别人的饵食要好得多吧?” 她随手一挥,在素肉视野中,这些红色的火就像是有生命一样飞了出去,本来那些他看不见或是模模糊糊的鬼群,一沾上这红火,瞬间就现出了模样,连反抗都不能,只须臾,便化为灰烬消失不见。这满满当当一大群鬼……素肉嘴角抽了抽,忍不住说:“大佬你一个满级的进什么新手村?” “炸鱼的乐趣你不懂。”玲珑心情好,回了他一句,她巧笑倩兮的模样实在是美极了,看得素肉眼睛发直,直到有其他人的声音传来…… “你用的那个火,是什么?” 素肉吓一跳,还以为群鬼没了,又招来一群。定睛一看才放下心,问话的是个三十岁左右的男人,他身边还有两个年轻女人,不过跟光鲜亮丽自带十级滤镜的玲珑比起来,这三人要狼狈很多,身上到处都是伤口,灰头土脸的,再英俊也要打点折扣。 玲珑挑了下眉:“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说着掏出图鉴小本本,出乎意料的是,图鉴上并没有新的亮起。当初903路公交车上的群鬼与她友好商讨过后可是立刻就加入图鉴了的,素肉家里那两个不懂事的,被她好好教育后也懂事了,今天这一群…… 没等她想出什么来,一个女人就说:“我们也是为了这个怪谈来的,怎么说大家经历了一样的事情,也算是朋友吧?而且我们只是好奇地问一下而已。” 这话说得素肉头顶都险些冒出一排问号,他忍不住说:“不是,我寻思着你们仨这个狼狈,不都是大佬带飞的啊?” “有你什么事?我跟你说话了吗?” 素肉虽然在网上能够使用键盘舌战群儒,但现实中其实还是挺好说话一人,这女人年轻又漂亮,就是脸上那种高高在上的神态让人看了很不舒服,明明神态狼狈的是她们,可素肉愣是有种自己是三等贱民的感觉,大佬比她漂亮不知多少倍都没这么目中无人呢! “他说错了吗?” 玲珑凉凉道:“谁跟你们是朋友?多大的脸?” 她活到现在,也就只有一个朋友呢。 女人有点生气,可是碍于玲珑刚刚展现了神秘的力量又不敢多言,她心知那肯定是游戏商城提供的道具,只可惜自己等级不够积分也不够,要不是抱大腿上来的,现在说不准还没资格在S级副本。 女人出师未捷,男人总算说话了,他长得很不错,身材也高大挺拔,如果不是太过狼狈,其实挺符合玲珑审美观的。“这位小姐,我们不是质问你,只是想跟你交个朋友,刚才的确是多亏了你,不然我们还没到这里就要死在二楼了。” 另外一位看起来比较温婉的女人也柔声道:“是啊,小妹不懂事,要是哪里惹你不高兴了,还请你多多担待。” 两人一唱一和,换作正常人肯定也不好意思计较,奈何玲珑从来不按套路出牌,她撇撇嘴:“我从来不担待别人。” 素肉悄悄比了个拇指,大佬就是大佬,一句话就能给人聊死。 “至于这个火……你们想知道啊?”玲珑晃悠着手指,美丽的鲜艳火苗便再次出现在她指缝间,“其实也不难,自己去一趟忘川奈何,自然就有了。” 这哪里是要告诉他们的意思,分明是在咒人呢!年轻一些的女人立刻怒道:“你什么态度!” “我就这个态度,怎么了?”玲珑也呛回去,“有本事就过来抢,不然就闭嘴惊艳少废话。” 她语气也不激烈,就是那种轻飘飘的,但气人程度比年轻女人不知高多少个等级,就连那男人也微微皱起了眉头,显然没想到这看起来很天真的少女居然这样难搞。不过也是,都能在S级副本里来去自如了,当然也不可能是真的傻白甜。 他便从口袋里也取出一个小本本,玲珑看了一眼,立刻明白这人是个玩家,温柔女人也掏出了图鉴本,又拉了年轻女人一把,年轻女人心不甘情不愿地也跟着掏出来,鼻子里哼了一声,又塞了回去。 “不知这位……”男人看向素肉。 “他不是。” 素肉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总觉得有什么自己不知道的事情悄悄发生了,他挠挠头,“大佬,咱们要不要赶紧走啊?我总觉得这里很冷……” 玲珑拎起他的衣领:“走了。” “等一下!”男人叫住她,“小姐,不知有没有这个荣幸知道你的名字?我叫严川。” “玲珑。” 严川听闻这个名字,眼睛微微眯了一下,等玲珑拎着素肉走了,年轻女人才抱怨道:“川哥,你干嘛对她那么礼貌?她配么!直接把她手里的道具抢过来就是了!还是说你看上她了?” 后面一句酸气直冒,明显很不开心。 严川回过神,轻笑,搂住她的肩膀,在她唇瓣上吻了一下:“怎么会呢,有了你跟若兮,我眼里哪还能看得上别人?” 温柔女人似真非真道:“那谁知道呢?毕竟我跟岚岚两个人加在一起都没有那位玲珑小姐漂亮,人家小姑娘年轻貌美还厉害,川哥眼里还看得到旧人啊?” 严川赶紧也搂过她,在她唇瓣上也吻一口,“怎么会呢?你们俩这一路上帮了我这么多,我们可是绑定在一起的,我怎么会见异思迁呢?” “你最好不会。” 嘴上这么说,但名叫若兮的温柔女人眼睛里已经带了笑,很显然她被说服了,心爱之人只要稍微几句甜言蜜语,她便心甘情愿沉沦在这甜蜜的情爱里。 素肉跟着玲珑下了楼,以为她要回去,结果她完全没有要离开118号住宅区的意思,素肉顿时一哆嗦,心头涌起不祥的预感:“大佬,咱们怎么还不走?” “走?”玲珑笑了下,“这么快就走了,多不好啊。” 说着,她用力跺了一下脚。 真的只是跺了下脚而已!!! 但整片地都开始剧烈摇晃了! 素肉不知所措,玲珑冷笑:“想操控那些死魂吞噬我,我倒是在这,也得你有命吃。” 接着几栋住宅楼居然纷纷开始起火!火势极大,却没有烟,不知是不是素肉的错觉,他仿佛听到了有诡异的哀嚎声……住宅楼看起来也变得扭曲,就像、就像是有了生命…… 在他出神的时候,从天而降三个身影,严川一边搂着一个女人平安着落,奇怪的是那些火不烧活人,住宅楼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衰败坍塌,玲珑平淡地扫了一眼,“走了。” 素肉赶紧跟上。 叫岚岚的女人看不惯她这副眼高于顶的样子:“你给我站住!” 玲珑顿住脚步,她几乎是匪夷所思地回过头:“你怎么敢用这样的语气跟我说话?” 素肉察觉到大佬分明是有些生气了,赶紧先一步发声:“你这人有没有良心啊?救命之恩不说以身相许,你这是面对救命恩人的态度吗?你——” “呵,你算什么东西,也敢在我面前叫嚣?”岚岚笑得十分恶意,“不过是个连自我意识都没有的N——” 啪的一声,她捂住脸,不敢相信:“你敢打我?你居然敢打我!” “打都打了,不然呢?”玲珑歪着头笑,她是看起来极其清纯精致的少女,可无端给人一种危险的感觉,“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你最好心里有数。” 她不管副本中的NPC能不能得知自己只是个NPC,但素肉是她罩的,对她来说,这个NPC,价值也远超真正的人类。 严川先一步制止了岚岚:“不好意思,岚岚只是心直口快,没有恶意的。” “我这人也是,心直手快,也没有恶意的。” 严川:…… “这位小姐。”若兮忍着气跟玲珑讲道理,“不管怎么说我们都算是一路人,难道不应该互相交换一下已知信息谋取事情顺利解决吗?您这样使用暴力又能怎么样呢?最后还不是……” 后半句卡壳了。 玲珑晃了晃打开的图鉴本,118号住宅区的图鉴赫然已经亮了起来。 严川:…… 他不可思议地问:“你是怎么做到的?!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想知道啊?”玲珑把图鉴本塞回口袋,嫣然一笑,“我偏不告诉你。” 说完又看了岚岚一眼,“下次再撞到我手里,我可不是不会这么轻轻放过的,想活命就别惹我,蠢货。” 围观了全程的素肉只想为大佬打call,不过他按捺不住内心的兴奋,从原路返回后,他回头看了眼,那三人没有跟着,就好奇地问:“大佬,那个火到底是怎么回事啊?为什么能把那些鬼都给烧没了?” “那是八寒地狱之七的红莲业火,焚尽世上一切业障,阴邪之物最是怕它,哪怕是人类,只要灵魂有恶,都会被燃成灰烬。”忘了是从哪个世界得到的了,反正都在她的归墟龙宫,她活了这么久,有无数的储物空间跟芥子世界,里头的好东西堆积如海,根本数不完。她又是个喜新厌旧的,丢进去后许久都想不到,偶尔心血来潮才会拿出来用一用。 “握草……”素肉听得晕晕乎乎,完全不敢相信这么不社会主义的东西居然会存在,而他这个优秀的社会主义接班人居然还相信了。“那那些鬼……” “它们不算是灵魂,而是死魂。”玲珑想了想,觉得跟素肉讲解起来太麻烦,但这个小弟挺可爱的,她又闲着无聊,难得心情好,“这么跟你说吧,每个世界有每个世界的法则,你们所在的这个世界,人类是有灵魂的,这灵魂像是鸡蛋,你吃掉了里面的蛋黄蛋白,剩下的蛋壳就只是个没有意义的形式,明白么?” 说实话,并不明白。 玲珑用你真是蠢笨如猪的眼神看他:“你甜筒吃完了包装纸还要吗?” “当然不要啊!” “这不就行了。”玲珑白他,“人类的灵魂被吸干,但仍然呈现出的魂体状态,就叫做死魂,是没有意义的。” “那他们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呢?我看过新闻,虽然说出了些事,但……而且那么多鬼,怎么会都变成死魂?” “那你就得问这个118号住宅区了。” 一向脑子不怎么灵光的学渣素肉突然想起自己玩过的一个游戏,叫做《万物有灵》,这款恐怖游戏中,主角要做到的就是孤身一人在城市中活到一百天,城市里一切齐全应有尽有,但惟独一点——任何一样除了人类外的物品,都有可能产生神智,剥夺主角的生命,他光是玩这个游戏就玩了半个多月才通关,因为你根本想不出自己到底会怎么死! 玲珑见他猜出来了,诧异道:“脑子里的水晃悠出去了?” 118号住宅区,是里头的居民楼的统称,不知何时有了灵智,有了灵智,便想要自由的身体,可作为建筑物,它永远都是死的,直到有一次,独居五楼的一位老人家在洗手间摔倒无人救援而死,屋灵吸干了她的灵魂,觉醒了更加强大的力量。 它使用这种力量迷惑居民,最先被迷惑的都是那些年纪大的老人或是年纪小的小孩子,后来胃口越来越大,它便盯上了新闻报道中的那一家四口。 男主人工作失利,搬进房租便宜的118号住宅区,屋灵蛊惑了他,让他变成了只会家暴的怪物,后来更是失手杀死妻女与母亲而后自杀,这些灵魂都成为了屋灵的饵食,它就像是一个巨大的炼丹炉,每个住进来的人都是它的食物。 因为死的人越来越多,屋灵力量有限,并不能将他们留下来,幸存的居民们逐渐搬走,屋灵也慢慢陷入虚弱……直到118号住宅区变成了平城怪谈,吸引来了许多寻求刺激的人。 它就这样盘踞在这儿,等待饵食上门。 每个进来的人都被它用死魂困住,那些灵魂被它吸食干净后剩下的壳子,就成了它直接攻击人类的武器,因为它的力量还远远不够化为人形。 烧了这住宅区,屋灵自然就随之消失。 玲珑想起刚才那三名玩家,那三人辛辛苦苦一场却竹篮打水,怕是气得要死,偏偏又不能跟她硬刚,谁叫他们加在一起的实力也不如她强呢? 可能他们觉得再努力一把也能将118号住宅区纳入图鉴,可惜叫玲珑抢先了。 素肉跟着想起那三个人,“也不知他们是什么来头……难道是那种不入世的高人?不不不,不像。”他自己就否定了这个说法,毕竟那个叫岚岚的女人太目中无人,他虽然是个高中学历,但好歹也是月入几十万的知名主播好不好,还是税后呢!凭啥瞧不起他呀!大佬美得天上有地下无的都没那么横呢! “你管他们呢,总之只要他们安分守己不来找死就行。” 素肉咽了口口水:“那个大佬,你饿不饿?中午我请你吃好的吧?” 玲珑眼睛一亮:“吃什么好的?” 这可是说到她心坎儿上了!两人一边讨论待会儿吃什么一边走远,谁都没注意到身后跟着一只若有似无的纸扎小鸟。 680|第五十七片龙鳞(十七) 第五十七片龙鳞(十七) 一辆黑色的轿车中, 白色的纸鸟缓缓顺着车窗飞了进去,变成了一张纸, 落在女人手上。 “川哥, 找到他们的地址了。” 严川看了下纸鸟上记载的信息,露出一抹笑容。这纸鸟是他使用积分在游戏商城兑换的, 使用上限十次, 用来追踪再适合不过, 如果不是担心那个叫玲珑的少女手上还有什么他们没见过的道具, 他也不会使用这珍贵的纸鸟。 “干嘛这么小心翼翼呀, 今天晚上上门, 我就不信刀子架在脖子上, 她还能不管不顾不在乎。” 严川捏了下岚岚的脸:“你这丫头, 不要总是这么暴力,喊打喊杀的,这虽然是副本, 但都是模拟的现实世界, 万一被警察缠上可就麻烦了。咱们是做大事的人,有些事情完全是可以避免的。” 若兮想了想说:“川哥,咱们也参加了好些次S级副本了, 可从来没有听说过哪个强者名字叫做玲珑的, 你说,她会不会是个刚进S级副本的新人?又或者说,她根本没有告诉我们真名?” 毕竟在副本里,防人之心不可无, 许多人都会用假名。 严川想了想说:“这就不知道了,但可以肯定的是,她的那个红色的火非常厉害,如果有了那个火,咱们以后就不用犯愁了。” 听他这么说,岚岚酸溜溜道:“不能杀了,她又不会主动给我们,这不得靠川哥你出场了么,有了我跟若兮姐姐还不够,你还想再要一个啊?” 她跟若兮一开始都是普通玩家,能力并不强,是在遇到严川后,被他的温柔体贴打动的,游戏副本越来越难,越来越危险,像岚岚跟若兮这样的女人根本活不下去,尤其是在到达S级副本后,女玩家更是少得可怜,大部分女玩家都沦为了强大男玩家的玩物,谁叫在这个游戏里,弱肉强食呢? 一开始三个人在一起也避免不了磕磕碰碰,可时间久了也就习惯了,尤其严川对她们是真的很好,这么久以来,也不是没有女玩家想攀附他,毕竟比起那些杀戮成性的S级游戏老手,严川可以说是十分有绅士风度了,对她们也很好,于是在现实世界里他们三个人也生活在了一起,靠着从游戏里赚到的积分挥金如土,过着穷奢极欲的日子。 可今天遇到的那个少女,岚岚心里总有点不得劲儿,她是后来跟了严川的,当时已经有了若兮的严川为什么会看上她?还不是因为她长得漂亮!S级副本中女玩家数量极少,长得好看的更是寥寥无几,突然出现这么个大美人,岚岚不信严川不心动。而且她不觉得自己能跟那个少女合得来,没看对方那性格么! 听出岚岚语气中的酸意思,严川失笑,捏了下岚岚的脸:“你在乱想些什么?我不是说过,我只要你跟若兮就已经够了?” 这话说的,他自己都不信,但他惯会甜言蜜语,这两个女人也总是被他的甜言蜜语所说动,即便现在不能接受玲珑,等他真的将玲珑领回来,她们也是会接受的。 珍贵的道具他想要,美人他自然也想要,经历过多场游戏的玩家,许多人都已经摒弃了“人性”,朝不保夕生死未知的时候,只有寻欢作乐才是最重要的。 而且和他现在的两个女人比起来,玲珑明显要更加强大。S级副本里的高等玩家大多各自为营,互相厮杀更是常有的事,为了保护若兮跟岚岚,严川感觉自己一人已经有些吃力了,本来游戏副本是随机分配进入的,但他们三个人却选择了绑定,这也意味着他们要付出更多东西,比如说积分减半,又比如说休息时间从一年缩短为半年,甚至三人组队的副本里,遇到的其他高等玩家也更为凶残。 若兮看得明白,爱人虽然嘴上说只要她们两个就够了,其实最就对那美貌少女动了心,她心中酸涩,却也能理解,毕竟那样美丽的少女难得一见,便是现实世界中娱乐圈那些被称为神颜的女明星,和玲珑比起来也显得太过寡淡。只是,明白是一方面,接受又是另一方面,心里难受是肯定的。 玲珑完全不知道有人看上自己了,她跟素肉一起吃了顿酣畅淋漓的火锅后,又在超市买了两大包零食,回到家后素肉日常要直播,今天去118号住宅区的视频也要做剪辑,忙得不行,玲珑便坐在客厅地毯上咔嚓咔嚓啃薯片吃果冻。 她把那个图鉴小本子丢在眼前,上面亮起的无非都是那些被她揍过的鬼,但她不明白收集这些又有什么用,还有副本标题所提到的百鬼夜行,这没有晚上也没有百鬼,闹什么呢? 想不明白的玲珑一般不会再去想,当下手心一烫,她低头瞧了眼,游戏系统发布了新阶段人物:进入青山路精神病院并点亮图鉴。 玲珑琢磨了下平城的这些个怪谈,扬声问正剪视频的素肉:“你们平城十大怪谈,除了这三个,其他几个吓人吗?” “啊?”素肉想了想,“你说其他的啊,我给你发这个帖子你看看就知道了。” 玲珑随即低头看向手机,素肉给她发来的帖子名叫《清凉一夏!细细为你盘点传说中最恐怖的平城十大怪谈!》。 这个帖子发布在平城本市论坛的交流版块,跟帖人特别多,除却903路公交车、废弃的118号住宅区以及青山路精神病院外,还有诸如消失的第五小学、闹鬼别墅、自杀的白衣女高中生等等,玲珑一目十行地看过去,发现除了她参加过的这两个以及还没有去的青山路精神病院外,剩下七个都有很多人去探过险,比如说消失的第五小学其实并不是消失了,只是因为平城当年要盖铁路,第五小学正好在线路上,连夜拆迁后,师生们各自分配到了其他小学。 而关于闹鬼别墅,帖子里也给了很详细的解释,是说别墅的主人家非常有钱,后来移民国外,别墅空置,有几个流浪汉无处可去就偷偷进去住,结果有小偷进去,被他们装神弄鬼吓跑了,后来人云亦云就传成了闹鬼……说实在的,这些解释,玲珑觉得自己仿佛在看走近科学。 也就是说,真正有问题的,也就是903路公交车、废弃的118号住宅区,再加上还没来得及去见识的青山路精神病院。 她在帖子里看到了几张青山路精神病院的图,可能因为是上个世纪的建筑,看起来格外古老破旧,有一种说不出的压抑感,住在里面的人估计也不会多么舒服。 帖子里有些大胆的人说要去青山路精神病院探险,但玲珑发现,这些人毫无意外的一个都没有再跟帖,不知道是吹牛怕被戳破,还是已经死了。 素肉剪了两个小时视频,终于结束了想休息一下,结果一扭头就看见玲珑身边大堆包装袋,他目瞪口呆:“大佬你、你全都吃完了?!” 这是个什么胃啊!他忍不住问:“大佬你该不会不是人类吧?你是饕餮?” 玲珑闻言,意味深长地看了他一眼。 不过话又说回来,素肉也到地毯上盘腿坐下,他挠了挠头:“大佬,你真的要去青山路精神病院吗?经过之前的两次遭遇我已经不再是坚定的唯物主义者了,我觉得这些地方邪门儿得很,我我我我不去了。” “我也没说要带你去啊。”玲珑凉凉道,“不知道是谁一直在尖叫。” 素肉羞愧地低下了头,他本来信誓旦旦说要给粉丝弄福利,结果三个地方去了两个他就怂了。 没等他说话,玲珑提醒道:“你一个人在家,上不上厕所,看不看电视?开不开冰箱?” 素肉:…… 卧槽他都忘了自己家里也不怎么安全! 玲珑纯粹逗他玩,就戳了他的脑门一下:“胆小鬼。” 素肉委屈巴巴,他胆子真的不小,可玩游戏看恐怖片的胆子,能跟真刀实枪的比吗?他当时没腿软真的已经是靠平时玩游戏的积累了! “晚上我自己去。” “晚上?”素肉狠狠打了个寒颤,“为什么要晚上啊???白天去就够瘆人的了,你还晚上去?!万一有什么危险怎么办?” 百鬼夜行,自然要晚上去,玲珑觉得自己一直没能触发副本剧情的原因,可能就是因为903路公交车跟118号住宅区,她一个在下午一个在上午去的,“因为晚上才刺激。” 素肉:…… 惹不起惹不起。 他抱着桌腿瑟瑟发抖:“那我真不去啊,我真害怕,我不敢去。” “不要你去。”玲珑站起身,“我去洗个澡换身衣服,待会儿就走,你晚上继续直播就行。” 素肉忧心忡忡,他一方面是真的害怕,不敢再去了,另一方面又不忍心让玲珑大晚上的一个人去那种危险的地方——虽然说她很强,迄今为止没有她搞不定的事,但她看起来太幼齿太娇弱了,作为男生,不说什么绅士风度,怎么着也得当个护花使者吧?! 玲珑一边洗澡,一边淡定地将还没来得及搭上自己肩头的鬼给一脚踩的魂飞魄散。 素肉上了死亡公交车人却没死,沾了一身鬼气,难免吸引这些脏东西,好在他虽然沾了鬼气,中午他们从118号住宅区出去后步行到车站再走路去吃火锅那段时间是一天之内最热的时候,再这样晒个几天,那点鬼气也就没了,免得他又模模糊糊看到鬼影。玲珑觉得这些事很有趣,但她不认为普通人类也会觉得有趣,怎么说素肉给她买了这么多好吃的,让她很是顺眼,要是稀里糊涂死了,那不是很可惜? 她洗过澡出去,素肉还没开始直播,他这几天被吓得有点过,所以直播的时候都没玩恐怖游戏,好在粉丝已经很多,基础在那儿,看的人仍然不少。 “大佬,你、你真的要自己去啊?” 玲珑点头,把购物袋里的一排棒棒糖塞进背带裤口袋。 素肉犹豫了好久,迟疑了好久,才小小声说:“那还是我陪你去吧……真的,这大晚上的,你一个女孩子……” “你该不会认为有人敢劫我的色?”玲珑笑起来,“除非他们活得不耐烦了。” 素肉心脏怦怦跳,他是吓得,主要是他想起自己刚见到大佬时,心里还有些飘飘然的想法,当然现在是没有了,只剩下敬畏跟膜拜,恨不得跪下来抱大腿。“说是这么说,但青山路精神病院离这儿很远,你过去至少得三个小时,那里很多司机都不去的,你给双倍车费都不行。” 玲珑不想说她根本用不着司机,但还是拍了拍素肉的脑袋:“不必担心,有人会捎我。” 没等素肉听明白,玲珑眼都没眨就伸出手,等她摊开,素肉便看见她掌心有只纸折的鸟,这小鸟看起来栩栩如生,但绝不是活物。 玲珑撇了撇嘴:“还偷窥上瘾了。” 她从桌上拿了支笔,写了几个字,又把那鸟丢到一边,在素肉的目瞪口呆中,纸鸟像是活了一样飞到床边,变成了扁扁平平一张纸,顺着缝隙挤了出去,又变成了鸟,一眨眼就飞不见了! 他震惊的不行,玲珑朝门口走去:“我走了。” “你一定要小心啊!” 玲珑挥挥手。 素肉看着她的身影消失在门口,心里空落落的,坐在地毯上好久没动静。他从做直播后就是个不折不扣的宅男,连垃圾都让外卖小哥或是快递小哥帮忙带下去,一年到头出不了几次门。而因为他的职业,跟家里闹得也不欢而散,再加上没什么朋友,他其实是很孤独的。 可是玲珑来了之后,他的生活多了许多乐趣……想到这里,素肉咬咬牙,爬起来快速穿了鞋子抓起钱包就冲了出去! 不管怎么说,也不能让她一个女孩子大晚上的去那种恐怖的地方! 玲珑出小区后直奔一辆黑色轿车,毫不客气地敲起车窗。 车窗缓缓降下,露出一张还算英俊的脸,这张脸上带着笑,丝毫没有被发现的尴尬:“玲珑小姐。” 玲珑拉开副驾驶的门,对坐在副驾驶的岚岚说:“你到后面去。” 岚岚瞪大了眼睛:“凭什么……” “乖,听话。” 岚岚忍住想骂人的话,到后座跟若兮坐一起去了,玲珑则毫不客气地占据了她的位置,关上车门,“去青山路精神病院。” “大晚上的过去?”严川一愣。 “都是玩家,有些事非要我说清楚么?副本名字叫百鬼夜行,不大晚上的去,难道还要挑个良辰吉日沐浴焚香?” 她说话可真不客气,不过严川一点都不生气,在他看来,像玲珑这样气质能力美貌兼备的女人,是有资本骄傲的。更何况她的傲慢跟岚岚不一样,岚岚有时候会让人感到烦躁,玲珑却像是喝水呼吸一样自然,就好像——她天生便比世人尊贵,凡人本该仰望。 车子行驶中,玲珑也从严川口中得知了一些高等玩家的信息,这个人显然是在讨好她,因此才知无不言。本来在B级副本的时候,卞颖就提醒过玲珑,不要太相信游戏里遇到的玩家,因为你永远都不知道对方的游戏任务是什么,出现自相残杀的事情太过常见,不是所有人都那么友好的。 尤其是在高等玩家。他们能够进入S级副本,便说明他们本身实力强劲,像龚冬冬武荣轩那样的傻白甜,除非是超级运气比,否则这辈子估计都得在B级副本里混日子,因此哪怕严川笑得很温柔,玲珑也不相信他。 更何况严川自己也说了,高等玩家之间存在竞争,每个人都不想死,因此有些人会结盟,比如说像他跟若兮岚岚这样,虽然结盟会使得积分与休息时间减半,但是在危险的S级副本中,结盟的玩家会并肩作战,这样死亡率就会大大降低,而且合作也能互相交换信息,从而快速闯关成功。 说完这些,严川声音温柔地问玲珑愿不愿意和他结盟。 玲珑:“不愿意。” 回答的干脆利落,考虑都不考虑一下,因为完全没必要,她一个人都能把这游戏给碾死,何必跟心怀不轨的人类结盟?更何况,这严川都不掩饰一下他想睡她的意思,看得玲珑有点反胃,赶紧剥了根橘子味的棒棒糖塞进嘴里压压惊。 面对玲珑的拒绝,严川并没有生气,他也知道短时间内恐怕并不好说服,可是男人跟女人,绑定结盟,无非也就是通过身体上的交流。在游戏里活下来才是最重要的,很多人早已抛弃了底线。 若兮好言好语道:“玲珑小姐,你真的可以再慎重考虑一下,川哥是参加过许多次S级副本并且成功闯关的玩家,经验丰富能力也很强,你跟我们结盟,不会吃亏的。” 岚岚则冷嘲热讽:“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你觉得自己进了S级副本很厉害?等你见过那些不把女人当人的高等玩家,后悔都晚了!” 玲珑从后视镜里看她一眼:“光听你们夸严川多么多么厉害,怎么不说说你们自己?” 若兮跟岚岚瞬间僵住,她们的实力比起A级副本中的玩家肯定是要强的,否则当初也不会升级进入S级副本。但是跟S级副本的这些高等玩家比起来,她们还是太嫩了,高等玩家非常排外,每个新进入S级副本的玩家,要么被拉拢,要么就是个死,女性玩家更是危险。 她们俩都是严川救下来的,便对他死心塌地,严川对她们,比起其他男性高等玩家,已经温柔体贴许多了。 “我们两个的实力比起川哥,要弱许多,也是川哥一直在保护我们,否则我和岚岚说不定早就死了,哪里能有今天这样的日子呢?”说着,若兮的视线与严川亲密交缠,看得玲珑一阵恶寒。 严川亦深情款款对玲珑道:“如果你决定跟我们结盟,我也会像保护若兮岚岚那样保护你。” 玲珑磨了磨牙,提醒他:“这位兄弟,你是不是忘了在118号住宅区的时候,谁比较狼狈?” 她全程身上一点灰都没沾好不好,这人到底是哪里来的自信心? 严川笑,他一点都不认为是玲珑强,而是她获得的道具强。这样的事在高等玩家中并不少见,有些玩家机缘巧合在副本中得到顶级道具,几乎所向披靡,可强者为尊,只要抢过来,道具换了主,旧主自然就失去了价值。 他全程没看到玲珑如何揍鬼,只看到她用火烧了群鬼,怎么看,也不是她本身的实力吧? 若兮问道:“玲珑小姐,不知道你用的那个火,是什么来历?” 他们三人后来讨论过,一致认为不是凡火,因为凡间的火不可能那么鲜艳那么红,而且群鬼被灼烧时,隐隐有红莲。 “我不告诉你。” 若兮脸上的笑消失了几秒钟,随即温声道:“既然这样,那我也不多问了,不过玲珑小姐,你真的可以信任我们,我们对你是没有恶意的。” 那当然了,没有恶意,有睡意。 玲珑叹了口气,跟严川说实话:“这么的跟你说吧,我看不上你。” 严川英俊的脸有那么一瞬间变得相当狰狞,而若兮与岚岚则露出不敢置信的神色,在她们看来,川哥是最优秀最出色的男人,怎么会有女人不喜欢他? “你呢,首先长得有些粗糙,其次身高也不太行,身材嘛,一般般,最重要的是不对我的胃口,明白吗?”玲珑语重心长地说,“我这人非常挑剔,不是随随便便什么人,说想跟我结盟,我就会点头的。” 饶是严川性格再好也忍不住动怒,他对玲珑好言好语那是出于男人对美人的怜爱,不代表他真的是这样的好脾气!否则,他也不会在S级副本中生活这么久还毫发无损! 681|第五十七片龙鳞(十八) 第五十七片龙鳞(十八) “怎么, 想打架?”玲珑见对方神色不善,并不生气, 反倒有几分跃跃欲试, 她正想见识见识所谓高等玩家的实力呢,要是严川真要跟她动手, 那可真是求之不得。 然而严川面上怒色一闪而过, 很快就恢复了温和:“怎么会, 这个副本还没有结束, 我们起冲突完全没有必要。” 闻言, 玲珑很是失望地往后倚在了座位上。接下来的时间她就不怎么说话了, 严川倒是跟若兮岚岚两个人聊得火热, 打情骂俏个不停, 听得玲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这三人腻歪的跟演偶像剧似的,知道的这是恐怖游戏副本, 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泰坦尼克号呢。 青山路精神病院在平城西郊, 西郊这边人一向很少,尤其是在精神病院废弃后,基本没什么人住了。当初建立精神病院的时候, 就是主打的清净, 可以给病人一个很好的环境,因此附近人烟稀少,景色倒是不错,谁知道后来精神病院发生暴动, 死了许多人,政府把这地方封住之后,除了那些胆大来找死的,基本没有人会来。 夜色中的青山路精神病院,就像是一只恶兽,对着每个来宾虎视眈眈。 铁门常年失修,上面的大铜锁已经生锈,伸手摸摸栏杆,手指上就沾了许多铁锈,路牌经过多年风雨侵蚀早已模糊不清,就连医院的名字都看不清楚了。从外表上来看,这个地方一定荒废了很久很久,政府也一直没有动,西郊这块地始终没有开发,不得不说有点奇怪。甚至附近的路灯都没剩下几个完好的,他们一路开车过来,从一个小时前就没见着活人了。 因为年代久远,青山路精神病院跟118号住宅区一样,都只有五层楼,住院部那些黑漆漆的窗口曾经上满了防盗网,现在破损无数,废旧的窗帘在夜色中招展,从铁门的缝隙看过去,病院大门的玻璃只剩下一扇完整的,上面鲜红色的字却不曾褪色,有种说不出的诡异。 严川想要收服玲珑,自然不能任由她去冒险,而且本次副本的十个平城怪谈,真正有问题的也仅仅是三个。他们之前等了很久也没等到903路公交车,118号住宅区里又被玲珑截胡,现在只剩下青山路精神病院了,如果这个地方还不能拿下,本次副本所得到的评分绝对不会好,拿不到积分是小事,被惩罚才是最关键的。 他也想借机投诚,得到玲珑的青睐。不用别人说严川也看得出来,玲珑手上的道具绝对是珍品,他在游戏商城甚至都没找到,显然是更高等级积分才能兑换的,无论玲珑是实力超群还是机缘巧合,他都要尽最大努力收服她。 若兮跟岚岚到底还是女人,对这种恐怖的地方有着天然的恐惧,虽然脸上淡定,但看脸色都有点发白,此时四人手心俱是一烫,抬起来看,是游戏最新发布的任务:青山路精神病院的秘密。 没头没尾,显然是要他们进去找了。 玲珑看了看那扇生锈的铁门,不是很想从门缝中挤进去,万一把她的衣服弄脏了怎么办?周围墙壁上已经长满了绿油油的爬山虎,十分茂密,她一脚蹬在一块微微凹陷的砖块上,稍微一使力,便跃上了墙头然后轻巧落地,径直往里面走,根本等都没等严川三人。 她不喜欢的人,想蹭她的分?门儿都没有。 严川也被她露的这一手惊讶到,他上前一步,大铜锁本来是可以扯掉的,但他想起玲珑轻轻松松的样子,又回头看了眼自己那两个花容失色的女人,心里不免有了比较,从前他看其他女性玩家的时候觉得自己这两个女人相当优秀厉害,一个聪明一个机灵,做事都很稳当,可有了玲珑作对比,各方各面就差得有些远了。 不过他也只是在心里想想,还是很绅士地托住若兮,让她先上墙头,然后再把岚岚也托上去,最后才是自己上去,落地后再朝两个女人伸出手:“小心点。” 顿时软玉温香就抱个满怀,还不忘安慰:“有我在不要怕,待会儿不管发生什么事都记得一定要跟紧我,不要走丢了,知道吗?” 这边三人搁这儿黏黏糊糊,玲珑早就已经进去了,病院大厅非常黑,除了外面的一丝丝月光外什么都没有,不过她本就不需要光线也看得清楚,这是门诊部,除却中间的咨询台外左右分开,分别是医生们的办公室与医疗室,而直走穿过这栋楼就是住院部,刚才在外面也看到了,住院部一共有三栋楼,食堂仓库什么的都没算上,如果用几十年前的眼光看,青山路精神病院绝对算是建造的非常气派的那一种。 当年闹得事太大,整个病院都是一片狼藉,到处都是干涸发黑的血液,空气中也散发着令人窒息的霉味,但这并不是现实世界,既然是游戏副本,就肯定会有线索,玲珑看了墙上的地形图后,直接就去了院长办公室,真要有什么秘密,作为最高领导,院长肯定清楚。 和其他地方比起来,院长办公室的血几乎铺天盖地到处都是,不知道是不是玲珑的错觉,进来之后感觉还闻到了一丝丝血腥味儿。窗户是打开的,墙壁斑驳,外头横生的杂草已经长了进来,地上有许多破损的文件,她捡了一张起来看,文字十分模糊。 她又把院长的办公桌搜了一遍,在最下面上锁的抽屉里找到了一个牛皮笔记本……按照游戏定律,拿到线索需要完成任务,比方说这个上锁的抽屉,玲珑就该去找钥匙,然而她直接把抽屉给拽出来了…… 笔记本保存的还算完好,有些发黄,但字迹仍然清晰,只不过写的有些怪异。 每一行都有一个姓氏,姓氏后面则是字母,有的一个有的两个,玲珑猜测这应该是人类名字的缩写,名字后面则写着数字,1234都有,数字后面又是一串数字,玲珑寻思着这要是连在一起,还挺像个电话号码的。 除此之外就没别的东西了。 这时候她听到外面传来脚步声,知道是那偶像剧三人组来了,干脆直接把笔记本揣进口袋,从窗户跳了出去直奔住院部。 几十年前建的精神病院,墙壁一半是白色一半是绿色,住院部进去看到的都先是公厕,一片漆黑,玲珑随意挑了几个病房,没发现有什么问题,她在想,要怎样才能触发剧情呢? 又逛了一圈,她发现住院部是分单人间双人间以及多人间的,单人间的条件最好,有独立卫生间,多人间可能就要差一些,一进来的公厕就是给他们使用的。 这很正常嘛,哪怕现代人类的医院也有VIP不是? 不过走着走着,她就发现一些房间墙上画着些古怪的图案,还有一些则写着些不知所云的句子,可再想想这里是精神病院,好像……就也不是那么难以理解了。 直到她来到手术室门口。 …… 精神病院里有手术室与医疗室并不奇怪,毕竟医生需要长时间观察病人情况,有时候也要防止他们的身体产生病变,但是这家精神病院的手术室……是不是有点太多了? 玲珑数了数,足足有五间手术室! 她想起自己刚才在几个医生办公室内看到的病人病历以及体检报告,这些体检报告几乎是每个星期都会更新一次,手术室的使用频率也非常高,她想了想,推开了手术室的门。 里面设备相当齐全,齐全的超出了玲珑的想象,她走到手术台前,把院长的笔记本放在了上面,这玩意儿果然是触发剧情的关键—— “这个月又有十几笔新鲜货啊。” 一个穿白大褂的医生笑着说,他的医用手套上还沾着血,此时他正无比自然地将手套脱下,又拿下了口罩。 他身边的另一位医生立刻将一枚新鲜肝脏处理的严严实实,而躺在手术台上打了麻药昏迷不醒的病人,并不知道自己失去了什么。 “这些神经病,一天天的就知道闹,咱们在这儿都给折磨坏了!好在他们勉强还有点用。” “嘻嘻,前几天又有几个新病人给送进来了,家里头不想管,往这儿一丢,出去还得说咱们医院服务好价格厚道。” “那可不厚道么,哈哈哈,毕竟这些都是新鲜货啊!” …… 玲珑眼看白胡子院长笑呵呵地掏出一个牛皮笔记本,用笔在上面写写画画,他先是看了眼手术台上病人的名字,这人叫刘勇,他就写刘Y,1,3000。 然后感叹:“到底是年轻些好,身体底子好,价钱也高。你说这些外国人也真是的,不远万里非到咱们国家来,不过也多亏了他们啊,不然咱哪里买得起好房子活得这么舒坦啊!” 一群人纷纷笑起来。 1是指手术台的病人被取走了一个器官,后面的3000则是价钱,几十年前的三千块无异于是一笔巨款。所以……这家精神病院,是在进行器官走私! 床上的病人麻药效果逐渐过了,玲珑眼看着这些医生用和善宽厚的面容与安抚他,又让人把他送回去好生休息,而后笑:“好好养养,这得好好养养,身体健康就是好啊,这养上几个月,又能弄出个好肾来。” 像是听到什么有趣的笑话,众人齐笑,玲珑撇了撇嘴。 接下来的剧情就很顺理成章了。 原来青山路精神病院表面上是正规精神病院,其实背地里做了不少非法之事,他们不管病人是否真的患有精神疾病,只要给钱,就能把人塞进来,被送进来的人便任由他们处置,对于那些因为种种原因进来的正常人,医生们会使用电疗等方法,对他们进行频繁快速的“治疗”,借以摧毁“病人”的精神,长此以往,不疯也要变疯了。 但这些病人虽然精神上出现了问题,身体却非常健康,病院里配有多名专业营养师,就是为了给病人们调养身体。每个月院长都能接到一笔来自国外的大订单,而外人永远不知道青山路精神病院里面发生了什么。 被取走器官的病人,活着的,家里人来探望,发现他们变得“安静”,“乖巧”,便很是欣慰,死掉的,进院前签过协议的家人也没有办法,还有些本来就是想把人弄死才送进来的,院方就更不会客气了。 这样的生活一直持续着,直到有一天一名新来的医生无意间撞破真相——每个新来的医生最终都被院长以各种方式收服,这位医生却是在没有被收服的时候发现了院长伙同其他医生挖去病人器官的事,他试图报警,却被人撞见,然后被活生生麻醉放上了手术台…… 年轻医生的家人们听说他因为过度疲劳猝死在医院后非常伤心,也很感激“善良”的院长为他们风光大办了年轻医生的后事,当时政策已经不允许土葬,年轻医生的家人们最终看到的便是一盒骨灰。 院长又假惺惺地给了他们一笔钱,获得了他们的感激涕零。 随后,青山路精神病院照常如旧。 谁知当初给年轻医生下刀的那位,居然在自己办公室自杀了! 这实在是很奇怪,院长左思右想都不明白,这之后,青山路精神病院怪事时常发生,死的人越来越多,就连院长也在睡觉的时候看到了幻象——年轻医生,以及那些在手术台上死掉的病人们,都站在他们面前。 他开始逐渐陷入诡异的癫狂状态,甚至开始发疯,有一天,他拿起了刀…… 这之后的画面,便是发了疯的院长以及医生们互相残杀,这份凶残甚至影响了那些病人,地处偏远的青山路精神病院被奇怪的病毒侵袭,所有人都发了疯,互相屠戮,直到最后一个人死去。 玲珑深深吸了口气,又吐了出来,她把那个笔记本拿起来,外面传来一阵打斗声,不用想都知道是偶像剧三人组开始互殴了。 青山路精神病院里没有鬼,但是有奇怪的病毒,或者说,这应该是怨气。 怨气使生活在这里的人陷入幻象,真真假假虚虚实实分不清楚,久而久之便会发疯,每个进来的人都会死在这里,因为没有人能逃过这病毒。 玲珑除外。 她又不是人类。 之所以说这个副本是S级,那是对人类而言,对龙……比新手村还简单呢。 没看外面那三个高等玩家已经被病毒操控了吗? 这也能解释那个帖子里说的,来过青山路精神病院探险的人,虽然活着回去了,但都发了疯,变成了精神病,有些自杀,有的杀人,总之没有一个得了善终。 图鉴小本已经亮了,能不受病毒影响,或是从病毒中清醒的人便能成功通过。玲珑找了个干净的地方坐着,津津有味地看若兮跟岚岚互扇耳光。 在她们的眼睛里,对方恐怕都是鬼,打得越来越凶,什么道具都用上了,玲珑才知道看似温柔的若兮,武器居然是一把大刀,而岚岚则是在鞋子里藏了两把匕首,舞的虎虎生风,没一会儿,那三人便已伤痕累累,不过他们似乎感觉不到痛苦,而是要至死方休。 她可不是什么善良的人,所以压根没提醒,看了会儿觉得无聊,就顺着原路离开,结果刚走过门诊部就听见有人在那砰砰捶墙,仔细一看,那人拿头捶呢…… …… 居然是素肉。 偶像剧三人组无所谓,素肉不能不管,玲珑过去直接拽住素肉衣领,他已经满头是血,好像感觉不到疼,还拼命要去撞墙,被玲珑拽了,又转而攻击她,玲珑沉默了几秒钟,没弄懂这家伙为什么会出现在这,只好摁住他。素肉在她脚下拼命挣扎,像只小乌龟翻不过身,玲珑想了想,嘟哝道,“真是便宜你们了。” 她直接掏出一瓶藿香正气水,足足有五百毫升,按住素肉就往他嘴里灌! 素肉还想不喝,被她捏着下巴强迫张嘴,不到一分钟就全部粗暴地灌了进去! 他拼命咳嗽,慢慢地眼睛聚焦,看见了玲珑,跟看见亲人一样:“大佬!救命啊!有鬼!!!!” 玲珑丢开他:“有什么鬼,你在做梦吗?” “真、真的有……嘶……好痛,我的头好痛背好痛手也……”素肉摸了把脑袋,就着月光看见一手鲜红,顿时吓得腿软,“我、我怎么流血了!” 玲珑:“……” 他呜呜着哭起来,“我流了好多血我会不会死啊?大佬你快点把我送去医院……不过我是自己走过来的也没车呜呜呜,我不会死在这个恐怖的地方吧?我卡里还有好几百万没花呢!今年想给我爸妈买个房的呀嘤嘤嘤……” 哭得难听死了,玲珑离他远一些,免得那些血弄到自己身上。 素肉哭了个够,才抽抽噎噎爬起来,头疼的要命,没等他说话,就听见一阵尖叫追逐,不远处跑来三个手持武器凶神恶煞的人,要是他没认错,好像就是他们在118号住宅区见到的那三个人。不过眼下……这三人很明显都不顾形象了,一个比一个残暴,一边跑一边打,打的浑身是血还不停下。 “……他们中邪啦?” “你刚才也跟他们一样,嗷嗷叫着拿自己脑袋朝墙上磕。”玲珑凉凉地回答。 素肉赶紧问:“那、那我是怎么醒的?” 玲珑微微一笑,示意他看脚下的瓶子,素肉捡起来一看,嗬!藿香正气水!还是五百毫升的!他顿时觉得自己仿佛吃了屎,面部表情极其难看,他最最最最最讨厌这个味道了!闻着都恶心!居然还被灌了五百毫升!说着他打了个嗝儿,瞬间又开始作呕,再加上脑袋剧痛,一时间真是惨不忍睹。 气得把瓶子负气一扔! 好巧不巧就扔到了严川面前,严川正拿着刀跟若兮岚岚三人追着互砍,冷不丁脚下踩到瓶子,一个趔趄就匍匐在地,紧接着若兮一个箭步冲过来,一脚就踩中了他的裤|裆! 素肉顿时头也不疼了也不恶心了,他现在……下面疼。 严川发出杀猪般的惨叫,若兮却没有停下,跟岚岚一起攻击,素肉着急:“大佬!大佬帮帮他们啊!这这这这要出人命了啊!” 玲珑朝他抛了个东西,素肉顶着满头满脸的血接住,发现那又是一瓶五百毫升的藿香正气水,他茫然,这是要干啥? “要救你自己去,我可不去。” 说起来这藿香正气水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被她收入储物空间的,反正储物空间里时间停驻,东西都还是原样,既然没过期,就应该有效。 素肉哆哆嗦嗦朝那三人走近,严川虽然下面剧痛,但比起被砍死下面那点痛也不算啥了,他滚开攻击范围,双腿颤颤地爬起来,结果正好就看到朝他走来的素肉! 柿子当然要挑软的捏! 眼看那三人调转方向朝自己冲,面目狰狞还带武器,素肉吓得转身就奔着玲珑跑,可惜他跑的没有人家快,还摔了一跤,眼瞅着小命要没了,大佬终于出手了! 玲珑长叹:“你真是会给我找麻烦,待会儿出去,我要吃烤肉。” 素肉连连点头:“吃吃吃!” 于是玲珑一脚一个,把三人全踹到了墙上,素肉还能得到她灌藿香正气水的待遇,这三人可就没这好运气了,她直接从岚岚身上搜出绳子把三人捆了起来,就绑在病院入口的大柱子上,然后当着素肉的面,用严川的手机报了警。 至于警察什么时候到,会怎么处置这三人,这三人什么时候醒,能不能醒,醒了怎么脱身,能不能脱离副本……不好意思,跟她半毛钱关系都没有。 她要先去吃烤肉,吃完烤肉再跟这个副本说拜拜。 不过玲珑又看了素肉一眼,道:“你还不错。” 怕得要死居然还是跟来了,虽然没派上什么用场。 682|第五十七片龙鳞(十九) 第五十七片龙鳞(十九) 脱离副本后, 玲珑成功得到了一百个积分,她毫不客气地全部换成了钱, 继续过她奢靡享受的日子。而在她休息的这一年里, 卞颖也终于成为清纯大学生线上学习小组中,继玲珑之后第二个进入S级副本成为高级玩家的人。 其实她最开始参加游戏的初心早就忘得差不多了, 经历了多次副本, 在一开始的时候能遇到群里这几个人, 对卞颖来说, 绝对是非常幸运的。而且闯关成功之后得到的积分足够她过上很好的生活, 那份工作早就辞了, 现在她自己开了个设计工作室, 弄得还挺红火。 不过面对即将到来的S级副本挑战, 卞颖特别紧张。她清楚自己的实力,能活到现在靠得不是武力值也不是智商,是她的谨慎。她在副本里从来不会轻易相信别人, 也正是因此躲过了数次危机, 后来她便习惯了隐藏玩家身份,说实在话,A级副本她已经完成的很勉强, 把她升级到S级副本, 她都怀疑自己是不是进去逛一圈就凉了。 而武荣轩王昊龚冬冬三人还在A级副本里苦苦挣扎呢! 一开始为了钱才加入的游戏,到了后面,钱已经多到用不完,却不能轻易脱离, 进入了游戏副本才明白平淡普通的现实生活是多么难得,可惜,他们都回不去了。 得知卞颖的第一次S级副本会在半个月后开启,玲珑想了想,直接在群里艾特卞颖:你要不要跟我绑定结盟? 卞颖还不知道什么叫结盟,玲珑就粗浅地跟她说了说,卞颖一听,想都没想就答应了:好!!! 后面还加了一连串感叹号,她其实并不是特别清楚玲珑的实力,但是对方能在短短时间内把A级副本Boss折磨到S级,又多次从S级副本中全身而退且拿到最高评分,跟误打误撞的自己绝对不一样,如果能跟玲珑结盟,就算积分减半休息时间减半,但小命肯定是有保障的。 群里其他人也非常羡慕,可惜他们现在还处于A级副本,连结盟权限都没有开放。 很快,卞颖就来找玲珑,两人在游戏中进行绑定,这样卞颖的副本开启时,玲珑就可以跟随她一起进入了。 [宿主,我以前真的是误会你了。]安静如鸡的系统瞧着玲珑心情不错,小小声说,[我曾经居然认为宿主是个冷血无情的人,现在一看,还是很有人情味的嘛!] 这是个美好的误会,其实玲珑只是想知道一件事而已——她不可能真的陪这个游戏玩一辈子,再好玩,也会有腻味的一天呀! 和之前几次的单独传送不同,绑定结盟后的两个人传送点都在一起,不仅如此,她们身边还有其他人。 传动点是一片茂密的森林,也不知道具体位置在哪儿,反正睁开眼睛就是这样的场景,茂密的参天大树,周围灌木丛生,树木高到连阳光都只能照射进来一丝丝,往前看,广阔的森林显得格外漆黑,几乎什么都看不见,往后看亦然,总之除了众人站着的这块作为传送点的地方,哪里看着都很危险。 这些植物看起来很稀奇,反正现实生活中极其少见,玲珑看了看,除去她和卞颖,另外还有五个人,一女四男,分成两个小团体站着,那个女人和一个三十出头的男人站在一起,剩下三个则是一起的,只有玲珑跟卞颖是两个女人绑定。 三个男人中身材最为魁梧壮硕的是个光头,他身上有种浓重的匪气,看得出来边上那俩,一个瘦猴一个鹰钩鼻都是他的小弟,对他毕恭毕敬,另外那对情侣看起来则有些紧张。光头一眼就相中了玲珑,没办法,在场三个女人,只有她最好看也最精致,不像是在闯关的,倒像是来度假的! 他上前来跟玲珑打招呼:“这位小姐,不知道你怎么称呼?这片森林看起来很危险,要是可以,不如大家结伴前行?” 这时候众人手心一烫,出现游戏提示,非常简单,只有三个字:活下去。 看到这三个人,包括光头在内的其他人都神色一变,玲珑也觉得有些奇怪,之前的S级副本虽然也很危险,但也没有直接让玩家以活下去作为游戏任务的,这就说明本次副本相比较之前的会更危险。 副本名字叫做《放逐者之森》。 放逐者是指玩家吗?他们被投放到这个危险森林中来,不允许携带任何现实世界的道具,显然是让他们自己想办法活下去,可是普通人要如何在危险重重的森林中存活? 卞颖很紧张,面上却表现的很冷静,她是个性格谨慎的人,在场只有三个女人,说实话,她觉得自己连那光头的一巴掌都扛不住,对方至少有一米九,要是真想对她跟玲珑出手,她们俩只有任人拿捏的份儿。可低头也是不可能的,没有人愿意自甘下贱去当舔狗,瘦猴跟鹰钩鼻想干嘛是他们的自由,与她们无关。 但这片森林确实给人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比起分散开来,卞颖也倾向于大家一起,这样遇到危险还有转圜的余地。 她这么说了,玲珑自然没意见,她看了光头一眼,半点儿不在怕的,“我叫玲珑,这是我的姐姐卞颖,既然决定要结伴前行,那么大家还是分工明确,免得起冲突。” 光头一副很好说话的样子:“这是自然。不过当务之急还是要找到出口,游戏任务让我们活下去却没有给时间限制,我想还是需要我们自己想办法出去的。” 玲珑想了想,觉得此屁有理,便点了点头,“可以。” 光头就笑起来:“我们哥仨儿可以去找食物,你们女人就留在原地找点柴火啊果子什么的,这样会比较安全。” 卞颖几不可见的皱起眉头,这光头说话很友好,但就是太友好了!S级副本里的高等玩家,会比B级副本的玩家都友好吗?她存了个心眼,上前一步把玲珑挡在了身后:“可以,不过我妹妹年纪小,她的活我来干。” 光头没有意见。 那对情侣也没有意见,通过谈话得知他们一个叫邹蜜,一个叫焦文治,其他的隐私信息,谁都没有过多透露。 不过现在还不太饿,毕竟每次进入副本大家习惯性会先吃好饭,高耸入云的树林遮住了阳光,令人无法判断时间与方向,至于手表,早在传送进副本的那一刻就已经停了。 眼下最重要的是辨别方向并选择一个方向前进,只有走到尽头才能弄清楚这个森林到底有没有出口。瘦猴看着挺猥琐,方向感却很强,他找了棵一人抱的大树,说要通过年轮来辨别方向,但这片森林肉眼可见的没有现代痕迹,自然得自己砍树。虽然现实世界的东西不能带进来,但像是光头这样的高等玩家都有自己在游戏商城内兑换的武器道具,砍一棵树还是轻轻松松的。 瘦猴就这样辨别了方向,并用树枝在泥土上划了四道剪头,最终光头做决定往南走,其他人没有他强悍,也都没什么异议。 卞颖的眉头仍然轻轻蹙着,她小声跟玲珑说:“这个森林很奇怪,这些树我们见都没有见过,我觉得那些常识在这片森林里不一定会有用。” 玲珑拍了拍她的肩膀:“不用担心。” 就这样,一行人往南走,每走上几个小时便要重新辨别一次方向,阳光始终透不进来,给人一种莫名的窒息感。 天很快就黑了,夜晚不适合赶路,邹蜜便提议先停下来驻扎,没有帐篷没有食物的他们晚上想要平安度过一夜其实是很难的,必须早做准备。 光头带着鹰钩鼻去打猎,邹蜜则跟焦文治一起去摘一种植物的叶子,这种植物的叶子非常大,一片足有玲珑一人高,铺一片盖一片的话勉强还有点睡袋的意思。卞颖则去找些能烧的柴火,玲珑跟着她,瘦猴儿也跟了上来,不着痕迹地想套玲珑的话,结果玲珑根本不理他。 卞颖就说:“不好意思,我妹妹在家被宠坏了,比较任性,你多担待点。” 瘦猴倒也没生气,这么美的少女耍脾气,哪个男人生得起来气?再说了,这么危险的地方,小姑娘也耍不了多久脾气了,到时候还不得靠他们活命?就笑着说我理解我理解。 玲珑觉得他根本不理解。 因为害怕迷路,大家都不敢走太远,基本上就摘了点能让七个人睡的叶子,又捡了些柴火来就算了,光头跟鹰钩鼻回来的时候手上分别拎着几只已经死掉的动物,卞颖觉得这动物看起来有点怪,现实世界是没有的,比方说鹰钩鼻手上抓的,看着像野鸡,却生了张扁嘴,细细的爪子鲜艳的羽毛,头上还有只小小的角。 光头提着的则比较像兔子,有一双很长的耳朵,同时尾巴也很长,眼珠子是绿的。 谁也不知道这些动物是怎么回事,只是这片森林显得更加神秘且危险了,虽然目前为止玩家们都很安全,没有遇到什么恐怖的东西,可谁也不会天真的认为以后就能安然无恙了。 光头带着打火机,众人用捋干净的树枝将猎物开膛破肚后串起来,没有水也没办法,只能烤熟了将就吃,肉质倒是不错,挺嫩的,可是清理的不够干净,再加上没有调味料,吃起来很腥。 玲珑是绝对不会吃的。 她一口都不碰,瘦猴还劝她:“小姑娘,你现在不吃,晚上要是有危险你跑不跑?不吃东西就没体力!” 玲珑凉凉看他:“你管我呢。” 卞颖勉强吃了点垫垫肚子也没有再动,四个男人分配了值夜时间,三个女人则不用,感觉还挺绅士的,但卞颖知道,这只是开始。 因为还没有危险,因为副本才刚刚开启,男人们兴许还有耐性,可以后呢? 她总觉得光头一伙没那么善良,不是很想跟他们相处,甚至有种带着玲珑单独走的冲动。不过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显然是不现实的。 卞颖正发愁,一只软绵绵的小手伸了过来,精准地朝她嘴里塞了一块草莓味奶糖。 卞颖:“?” 她跟玲珑睡在一起,身下是两片大叶子,身上也盖着两片,靠在一起感觉比较安全,也比较暖和,毕竟入夜后的森林气温骤降,还是挺冷的。 玲珑穿了件驼色的毛衣外套,里面是白衬衫搭着格子短裙,脚上踩着一双马丁靴,露出白生生的嫩腿儿,卞颖总担心她腿会冷。 她小声问玲珑冷不冷。 玲珑悄悄靠近她说:“别担心,我暖和着呢。” 她不惧冷热,穿什么都是为了好看,但卞颖是普通人,肯定做不到她这样。 卞颖没问她是哪里来的糖,只说让她留着糖自己吃,玲珑也没答应。 就这样,众人看似安全地睡了。 怕夜深会有野兽,火堆没有熄,邹蜜跟焦文治两人依偎在一起倚着背后的大树,玲珑跟卞颖睡得稍微往外点儿,光头三人暂时没睡,尤其是光头,眼神不时从邹蜜身上看到卞颖跟玲珑,又从卞颖跟玲珑看到邹蜜。 这三个女人,要说样貌,那必然是玲珑最出色,可邹蜜跟卞颖,那放在普通人里也都是美女,游戏副本里,很多玩家早已抛弃了人性,不过高等玩家们十分谨慎,不会轻易犯错,比起随意蹂|躏女性NPC,他们更愿意用女性玩家取乐——你情我愿的,强者为尊不是么? 玲珑卞颖的名头他们听都没听过,小姑娘又是一副娇生惯养的样子,怕是叫姐姐一路带上来的,都还是新手呢,既然是新手,想活下去还不得跟人绑定?那还有人比他光头更合适吗? 所以光头俨然已将玲珑视为自己的掌中物。 至于邹蜜……他也颇为心动,不过眼下不是动手的时候,他很了解女人,她们很快就会受不了这样绝望的现状,光头等着呢。 鹰钩鼻跟瘦猴儿都是跟他多年的伙伴了,三人视线一对就知道彼此在想什么,顿时露出心照不宣的笑容。 也正是在这时候,变故突生! 依偎在焦文治怀中的邹蜜睡得很熟,可是睡着睡着,她觉得有什么黏糊糊滑腻腻的东西在舔舐自己,明明身在男人怀抱中,却有种不寒而栗的感觉……她猛地睁开眼!就与一双黄色竖瞳相对! 那条红色的、分叉的长长蛇信,居然还在她脸上舔了一下! 邹蜜吓得叫都不敢叫,她甚至能闻到眼前这条巨蟒口中的腥臭味! 焦文治不知何时也醒了,两人紧紧抱在一起,谁都不敢动一下,毕竟这条巨蟒光是头就比他们俩人抱在一起宽,而且那两颗泛着光芒的毒牙……一旦被咬,便决无生还可能! 值夜的鹰钩鼻跑去撒了泡尿,回来就看见不知何时缠绕在树身上的黑色巨蟒!他张大了嘴,屏气凝神不敢出声,生怕惊动巨蟒,所有人都要成为它的盘中餐,只能缓缓蹲下来,从地上捡起一根树枝,悄悄戳了戳已经睡下的光头。 他们这群人里武力值最高的必然是光头无疑,但鹰钩鼻也很怀疑,哪怕是老大,也不一定能杀死这条巨蟒吧?毕竟这条蛇实在是太大太粗了! 光头陡然被戳醒就想发火,“你他妈——” 三个字一出,巨蟒瞬间改变目标,闪电般将头伸到了他面前,张大了巨口,喉咙中发出恐怖的气音,光头被吓得魂不附体,刚睡着被吵醒一睁眼就这么刺激,谁顶得住?!眼看小命不保,他急中生智,抄起手边正烧着的树枝就挥了过去! 巨蟒灵活地躲开了,光头也趁此机会原地打了个滚翻到安全的地方,邹蜜同焦文治更是离开了大树下,众人将这棵树围成一圈,就着火光,终于看清楚这条蟒蛇有多大! 比水桶还要粗,蛇身缠绕在树上,由上而下甚至看不到尾! 这要是被咬一口,就直接交代在这森林都不用活着出去了! “老大!咱们、咱们怎么办啊!” 鹰钩鼻结结巴巴地问。 他们在S级副本也很久了,但每次遇到这种野兽都很犯愁,赤手空拳肯定干不过,野兽又不像是鬼怪有惧怕的东西,这些玩意儿不怕疼不怕死,就是要吃他们,真是一点也不做作,跟那些妖艳贱鬼一点都不一样! 光头咬牙:“还能怎么办,弄死这孙子,不然咱哥几个就得死!” “这怎么干啊!”瘦猴儿大喊。 光头取出自己在副本中的武器,是一把几十斤重的大砍刀,他挥舞着砍刀照巨蟒七寸砍去,结果一刀砍上去,巨蟒毫发无损,他却虎口剧痛,险些连刀都拿不稳了! 鹰钩鼻跟瘦猴儿也纷纷开始攻击,奈何这么点物理攻击对巨蟒而言不痛不痒,反倒是激怒了它,它狠狠地扑过来,瘦猴儿身形小,一个打滚躲开,再回头一瞧,自己先前站着的那地方,一排树全叫这巨蟒给撞断了! 这是怎么样惊人的破坏力! 玲珑跟卞颖坐在边上施施然看戏,她说:“你看,我有先见之明吧,睡在这里。” 她们睡得地方离大树比较远,光头喊那一声卞颖就醒了,她立刻拉着玲珑跑远,这会儿看着众人围攻巨蟒,卞颖很担心,“他们能打得过吗?” 玲珑耸耸肩,“那谁知道呢,跟我又没关系。” 她刻意收敛了龙之息,就是为了让这片森林中的猛兽们认为她很柔弱,要不然只要她在根本没有野兽敢靠近,怎么给光头他们表现的机会?历练一下才能提高水平不是嘛。 卞颖可不知道玲珑心里在想什么,她现在很紧张。 虽然物理攻击对巨蟒而言不痛不痒,但被打久了也很烦,它势如破竹地撞过来,一路上光头瘦猴儿鹰钩鼻都被它撞飞老远,它也没有去吃他们的意思,而是直奔邹蜜跟焦文治而去! 焦文治吓一大跳!没等他反应过来巨蟒已至跟前,他下意识把身边的人往前一推——巨蟒一张嘴,就把邹蜜咬在嘴里,随即就要回到树上,卞颖看不下去了,快速跑过去,她也有武器,是一根降魔棒,物理攻击不起作用,魔法攻击不知道有没有用? 邹蜜整个上身都在巨蟒口中,她又恶心又害怕,同时还对焦文治感到了深深的失望,奈何她本身并不强,想要自救也没办法。正在这时,有人抓住了她的脚! 邹蜜不敢挣扎幅度过大,万一被那獠牙碰伤就完了,但她还是取出了自己的武器,一把金属制的叉子,对付鬼物有效,对巨蟒……也不管有没有效了,反正逮着舌头内壁等柔软的地方就拼命扎拼命扎! 巨蟒痛的张口,她便掉了下去摔在地上,卞颖的魔法棒使用前还需要吟唱,玲珑在边上看觉得这个前摇未免也太长了,就冲光头等人喊:“还愣着干什么,把它赶走呀!” 其他人如梦初醒,这才冲了上来,他们倒是想跑,可卞颖要是死了,巨蟒决不会也放过他们! 说来奇怪,巨蟒却没有要攻击卞颖的意思,而是左右摇晃着头脑,试图将卞颖也叼进嘴里。 光头等人上来噼里啪啦一顿放技能,总算是让巨蟒得知今天偷袭失败,它没有恋战,迅速又窜回了树上,只听叶子哗啦哗啦响,立刻便不见了巨蟒身影,卞颖也浑身脱力,跪坐在地剧烈喘息。 游戏商城中兑换的道具都是有使用次数的,像是魔法棒这样的武器,有十次使用次数,而且每次使用前需要吟唱,特别浪费时间,对待恶鬼有奇效,对野兽……说实在的,卞颖真没感觉到有什么效果。 她吓出了一身冷汗,都不知道自己怎么来那么大的勇气。 玲珑把她搀起来,问:“你没事吧?” 卞颖惊魂未定地摇摇头,心疼地看着自己的魔法棒:“又少了一次使用机会。” 其他人的道具也都收了起来,邹蜜满头都是巨蟒口中涎液,她呆呆地跌在地上,半晌说不出话。 683|第五十七片龙鳞(二十) 第五十七片龙鳞(二十) 玲珑是个很现实的人, 她立刻就提出了分开前进的要求,还处于惊吓中的光头脸色很难看, 可玲珑太漂亮了了, 他怎么也没法对这样一个女孩子恶言相向,就努力组织语言试图说服她, 旁边的瘦猴儿跟鹰钩鼻也一直在说, 可惜玲珑就是不肯答应, 而且卞颖也愿意跟她一起走。 “说实话。”卞颖看了焦文治一眼, “有这样的同伴在, 我很担心我们最后没有死在这片森林的猛兽口中, 而是死在同伴手上。连女朋友他都能随意舍弃, 更何况是我们这些陌生人?” “再说了, 你们三个瞧着也不像好人呀。”玲珑把玩着自己的头发,绕在手指头上转圈圈,“这里的东西都给你们, 天亮之后咱们分开。” 光头失去笑容, 阴狠道:“我要是说不行呢?” 玲珑瞥他:“你现在倒是厉害得很,要是刚才对那条巨蟒也有这么勇猛,不需要我姐姐帮忙就好了。” 光头脸色顿时很是难看, 毕竟刚才卞颖确实是出力了, 尤其是在邹蜜被叼住之后,在场这么多人,只有卞颖冲了上去。 他哼了一声没再说话,但表情眼神都在闪烁, 似乎是在打什么坏主意,玲珑也不在意,拉了卞颖回到她们之前睡的地方躺下,叶子厚重,盖在身上还挺保暖的。隐约中就听见一直没怎么说话的焦文治拉扯邹蜜的声音,两人似乎是走到远处说了,偶有争执,邹蜜还哭了,也不知最终能谈出个什么结果。 卞颖被男朋友背叛过,她一点都不认为焦文治可信,生死关头不保护女朋友就算了还把对方推出去挡灾,那么下一次呢?留在他身边怕不是连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跟他打交道,绝不会有什么好下场。游戏副本可不是现实世界,现实世界比这里可安全不少。 她还想继续听,不过那边已经不哭了,声音愈发小起来,卞颖又没敢乱动,因为玲珑已经睡着了。卞颖心里有事,她担心光头等人不会轻易让她们离开,就不怎么敢睡,几乎每眯一会儿就会惊醒一次,好在有惊无险,还是平安到了天亮。 与之相对的就是玲珑的脸蛋儿白里透红气色极好,而卞颖眼睛下有两个明显的黑眼圈。她绝望地捏了捏玲珑的脸,又细又滑,比刚剥了壳的鸡蛋触感都好,这就是年轻的小姑娘呀!一时羡慕嫉妒不已。 天一亮,她们就准备走了,既然不打算跟光头等人同行,她们自然也不打算往南去了。 瘦猴儿还想劝她们:“你们真要走?咱这么多人里就我一个能分方向,要是走散了遇到危险怎么办?” “是挺危险的。”玲珑点点头,“昨天那条巨蟒可不是被你们打跑的么。” 这嘲讽意味就很浓了,卞颖拉了下她的手,说:“咱们本来就是独立的玩家,能够拧成一股绳固然好,但不能的话,也没必要强求。”她蹲了下,看向邹蜜,问:“你……要不要跟我们一起走?” 她心里还惦记着昨天焦文治把邹蜜推出去的事儿。 谁知邹蜜却摇了摇头,还跟焦文治把手捏到了一起,一副浓情蜜意的样子,看起来昨天晚上经过争执,最终焦文治还是把邹蜜哄好了。 卞颖难免失望,玲珑却无所谓,多一个人少一个人关系都不大。 两人很快就走了,半点留恋都没有。 鹰钩鼻小声问:“老大,真让她们走了?” 光头一口浓痰吐在地上,嘴里骂骂咧咧:“妈的走就走,不就两个不知好歹的娘们儿么!我倒要看看没了咱哥几个,她俩要怎么生活!” 瘦猴儿连忙捧臭脚:“老大说得是,瞧那妹妹娇惯的,怕不是没几天就哭喊着找咱老大救命了!” 光头被捧得飘飘然,又忍不住点评起卞颖跟玲珑的身材来:“这姐妹俩,啧啧,你还真别说,一个比一个够味儿,老子光是看着就不能描述……” 瘦猴儿跟鹰钩鼻也加入其中,大肆讨论起到底是熟女更有风情还是少女更有滋味儿,三人说着说着就猥琐地笑起来,他们当然是没打算放过玲珑跟卞颖的,俩小娘们不知天高地厚要自己走,行,那就走,可瘦猴儿认得路啊,到时候把人找着,还不是他们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再说了,没了那姐妹俩,这眼前不是还有一个嘛! 邹蜜被看得打了个寒颤,不由得朝焦文治身后躲去,这回焦文治也确实做到了他昨晚说得那样,挡在她身前,保护了她。其实她想着的是跟焦文治也单独走,不知道为什么,她总觉得光头这三个人不好相处,一起走老让她毛骨悚然,而且她一点都不喜欢那三人看自己的眼神,活似她一点衣服都没穿,玲珑跟卞颖离开真是再正确不过的选择了。 且说回卞颖与玲珑,两人顺着反方向随意走,卞颖突然拉了玲珑一把,玲珑顺势蹲下来朝卞颖示意的方向一看,原来是一群似鹿非鹿似牛飞牛的动物。如果不看头上的角,那跟现实世界中的鹿几乎没有两样,可它们却又长了一双牛角,经过昨天晚上,她们已经知道这个森林里的动物都很奇怪了,唯一正常的,居然还是深夜袭击他们的巨蟒! 当然这个正常是排除了体型的,反正没在巨蟒身上看到手脚翅膀之类的东西,姑且算是正常的吧。 “它们是食草动物。”卞颖小声说,生怕惊扰了这群动物。 玲珑嗯了一声:“所以?” “所以咱们跟着它们应该不会有太大危险,说起来昨天到现在一口水都没喝过,我嗓子眼儿都要冒烟了,这群动物肯定要去喝水,咱们就能跟着到河边。” 玲珑点头:“听你的。” 这群动物吃完了一片草,就开始慢慢悠悠地往前走,玲珑跟卞颖两人跟在身后猫着腰小心翼翼,就这样跟了足足有三四个小时,不远处总是深重的像黑夜般的森林突然有了大片大片的光!卞颖激动不已:“难道咱们找到出口了?” 玲珑觉得她在做梦,不过有水声倒是真的。 跟着群鹿走,有光的地方树木稀少,视野也逐渐开阔,卞颖脸上的兴奋逐渐淡去,但很快又重新振作起来:“没事儿,就算不能出去,至少找到了水源!” 原来这里是一处巨大的水潭,水不知从哪里流下来,落到水潭里,又往下游而去,周围有许多食草动物群,它们都在这里喝水,带她们来的那群鹿牛也是。 水潭跟森林中间是一片空地,水潭边上还有几块两米左右的大石头,总之如果在这里休息,肯定是不用担心会有巨蟒了,而且食草动物们在这里很悠闲,说明附近没什么危险。 玲珑说:“咱就先住在这儿吧。” 卞颖一愣:“不出去了吗?” “你就知道肯定能出去吗?”玲珑反问,走到水潭边用手撩水,这水相当干净,阳光下都能看到细细小小的鱼苗,不过两位入侵者的出现显然惊扰了许多动物,它们惊慌地站起来,跑离老远才停下,接下来发现她们并不会伤害它们,才又重新或趴或坐,或饮水或啃灌木丛。 玲珑随手揪了片船形叶子,舀了水递到卞颖嘴边,卞颖呆呆地喝了,她才说:“副本名字叫《放逐者之森》,就说明了我们肯定是走不出去的,就好像是你打游戏,副本叫恐怖病院,难道还能把你传送到幽灵古堡?安心在这待着就是了,游戏任务是要我们活下去,我觉得,森林里头肯定很危险,咱们这一路没撞上野兽是托了这群鹿牛的福,它们在这生活久了,自然知道哪里的路线比较安全,既然这样,干嘛不在这住着呢?只要活下去就好了,不是吗?” 卞颖想了想,觉得她说得也有道理。其实她有很多理由可以反驳玲珑,但玲珑吧……就是有那种胡说八道也让人觉得很可信的气势。“那好,都听你的。” “听我的听我的。” 既然决定在这里住下来,自然得想想办法住到哪里去了,两人就把主意打到了这几块大石头上。在玲珑的淫|威下,卞颖含泪取出魔法棒,又浪费了一次使用次数,将两块大石头掏出了能容两人跻身的洞,再把碎石屑清理出来,接下来便是在附近寻找一些柔软不刺挠的草叶,把掏空的石头铺的满满当当,这样晚上睡进去就不会硌得慌。 水有了,问题在于火从何而来?卞颖正发愁呢,见玲珑看自己,立刻警觉:“我绝不答应用魔法棒生火!” 玲珑大方地递出打火机:“喏。” 卞颖:? “这、这你哪来的?” “夜里在地上捡的。”玲珑耸肩,“不管过去是谁的,现在我捡到了,那就是我的。” 卞颖:…… 她忍不住冲玲珑比了个大拇指,玲珑很得意地扬起下巴,两人立刻生起了火,卞颖让玲珑看着火,自己则去捕猎。她在A级副本里生存了那么久,学到了许多基本生存技能,大的猎物虽然抓不到,但抓只昨天那种小鸡小兔还是可以的。 最后拎了两只鸡回来,惊讶地发现不知何时玲珑已经盘腿坐在石头上,火堆边还堆了几条鱼。 看到卞颖,玲珑努努嘴:“你收拾一下。” 卞颖任劳任怨。 期间玲珑还在森林里发现了两种能作为调味料的植物,一种比较咸,另一种则有些辣味。卞颖好奇道:“你怎么这么厉害,这样的好东西也能被你找到?” 是的,玲珑还捋了两大把放在火堆边。听见卞颖夸赞,她得意地昂起下巴,“还行吧。” 说完卞颖就无语地举起了手里的一把辣草,“……你从动物嘴里抢的?!”这上面还有宽宽齐齐的牙印子呢! 玲珑很是理直气壮:“我又不知道哪种植物有毒哪种可以吃,当然要抢它们的来看看,它们吃的肯定没有毒,我再尝尝味儿就行了呗。反正也没吓到它们,你看,它们不是还继续快快乐乐的嘛!” 不知道为啥,卞颖看过去的时候,总觉得那些动物一边啃草一边瑟瑟发抖,就好像受到什么惊吓一样。其实她心里也知道,玲珑的实力肯定是远超自己的,这一点从大家一起参与的第一个B级副本就能看出来,可玲珑的外表太有欺骗性,卞颖总是忍不住把她当小妹妹看……但不管怎么说,如果这个副本只有卞颖一个人,她肯定会被这样的生活逼疯,可有了玲珑,她就觉得特别心安,好像只要玲珑在身边,就不会有危险。 那还能咋办呢?当然是继续给大魔王清理鱼跟鸡然后烤给她吃啊! 没了光头那些个碍眼的人,两人就开始折腾起来,鱼清理干净后把两种草的草汁挤在上面涂抹均匀架在火堆上烤,然后卞颖想试试看自己做叫花鸡,没有荷叶,她就用很像的一种叶子替代,抹了泥,放进火堆中。接下来两人又找到一种神奇的树枝,有点像是竹子,一节一节,掰开后每一节都有底,细的有人手腕粗,可以当杯子,粗的有人脖颈粗,可以当碗,再掰两根细树枝,得了,这下连筷子都有喽! 反正这森林里有很多奇奇怪怪的植物,为了验证这些东西有没有毒,卞颖还去抓了一头鹿牛回来,编了草绳拴在离水潭最近的树上,接下来就拿这只鹿牛做实验,鹿牛吃的,她们就用,鹿牛不吃的,就强硬地喂…… 这回烤出来的鸡也好鱼也好,都比昨天晚上好吃一百倍!再加上潭水非常甜,这顿饭吃得很是舒服。卞颖比较有危机意识,她怕火会熄灭,就找了个避风口,存了一小撮火苗,每隔几个小时就过来添一把。 现在天气是热的,不过昼夜温差大,再加上卞颖担心她们不知道会停留多长时间,倘若时间过久,如果冬天了呢?那是不是要找些能御寒作为衣服的东西?还有食物,是不是也得想想办法? 她愁的不行,玲珑却快快乐乐的,俨然一副今朝有酒今朝醉的架势。 跟卞颖不一样,玲珑曾经在一些世界里无聊的待在深山生活,那还是世界上没有人类的时候呢,她便趴在山中睡觉,须臾一甲子过去,也不觉得无聊。所以这么点时间在她看来真不算什么,她是不大明白卞颖为何这样焦躁忧愁的。 不过慢慢来嘛。 两人的生活逐渐步入正轨,卞颖小时候在乡下跟着奶奶长大,有一双能化腐朽为神奇的巧手,她会编绳子编花篮编草鞋,甚至于她还开始试着建造一栋木屋——就建水潭上游,要是天冷了就可以住。 她们在附近也走过几个小时的地方,受玲珑影响,卞颖没觉得自己是为了生存,她觉得这种恐怖未知的森林副本,她跟来度假的一样……不得不说生活中完全原生态的森林中,没有手机电脑WiFi朋友圈,每天日出而起日落而息,有肉吃有水喝,还真的挺、挺舒服的…… 等一下,说好的恐怖副本,说好的活下去就是游戏任务呢? 怕自己忘记时间,每天卞颖都会在树上划一道作为标记,她们就这样过了一个半月,有一天两人去水潭上游更远的地方探险,回来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了,还没到水潭就闻到一股刺鼻的血腥味儿! 两人对视一眼,迅速跑起来,入目便是一片鲜血,水潭边的草丛都被染红了。往日里悠闲自在啃草休息的食草动物们都不见了踪迹!就连她们拴在树上的那头鹿牛也没了,只剩下被啃了一半的绳子! 卞颖吓坏了,玲珑则气坏了! 谁敢偷她的东西! 就连两人住的大石头都被翻的不成样子,杯子碗筷掉落一地,玲珑的石窝被掏的一干二净…… 她快要气死了! 卞颖正害怕呢,叫玲珑给惊呆了,赶紧哄她,可怎么也哄不好,玲珑上了头,“顺着血迹走,我要看看是哪个不怕死的这样大胆!” 说着,就从地上捡起一根比较平整的树枝准备当武器,卞颖无奈地看着她,本来很害怕的,叫玲珑这么一弄,她现在净担心这小姑娘待会儿把身子气坏了。“好好好走走走,但是你不要冲动,万一敌人比我们多可怎么办?” 玲珑冷笑:“人多就能偷我东西?” 那头鹿牛养得多肥呀,还没来得及吃呢,哪个孙子给弄走了! 顺着地上的血迹,两人跟了很远,直到深夜。卞颖怕走丢,沿途用石子在数目上刻记号,就这样越走越远,一开始天还没有完全黑,到如今连月光都看不见,不知走了多远,前方茂密的森林才慢慢变得有些稀疏,她们是顺着河道下流走的,一路走到这里,居然有一小块空地,空地不远处则是几个黑不拉几什么都看不见的山洞。 山洞门口趴在一头同样黑不拉几的野兽,这野兽有座小山高,正趴在那儿打瞌睡,这会儿还有什么看不明白的呀,她们走了没多久就看不到什么血迹了,不过搬运这些动物的人留下了足迹,却没有鞋印,当时卞颖就猜测森林里除了玩家之外还有其他“人”。不,或者不是“人”,是其他的什么东西,河道边的土地比较松软,她们所看到的这些脚印都非常大,放她们的两只脚都绰绰有余! 此刻看到这样庞大的野兽,卞颖轻轻喘了口气,她看得不甚清楚,只觉得这野兽应该是类似熊的生物,不过比动物园的黑熊可大多了!但是跟那天晚上所见到的巨蟒一样,除却体型都是正常动物的外貌,没有多出什么也没少什么。 玲珑却不是会忍耐的主儿! 她甩开卞颖的手就快速跑了出去,给那头打盹儿的黑熊当头来了一棍! 卞颖:!!! 她吓得腿都软了! 黑熊被猛地敲脑袋,还痛的要死,立刻嚎叫出声,捂着脑袋爬起来,结果左看右看啥也没看到,玲珑眯起眼,又抄起树棍照着这死熊的脚脖子狠狠来了一下! 卞颖:!!! 小祖宗!你那棍子打的是个啥!给人——不,给熊挠痒痒的吗?! 她想上去拉着玲珑逃跑,可这回亲眼所见如此庞然大物,是真的吓坏了,腿根本不听使唤! 黑熊又被揍了一棍,痛得龇牙咧嘴,偏偏玲珑的树棍都没断,它抱着脚哀嚎,扑通一声倒在地上,溅起无数尘土!卞颖正想喊玲珑跑,然后被吓得呆若木鸡! 我的天!那、那是什么?!那些洞里闪耀着的颜色各异的眼睛,都、都是什么?! 除却黑熊趴着的地方,一共有五个山洞左右,此时那些山洞里头亮起了小小的萤火,有的红色、有的绿色……但是用屁股想都知道,这地方怎么可能会有LED?果然!月光下,那些眼睛的主人慢慢走了出来。卞颖猛地捂住自己的嘴巴怕自己叫出声,她哆嗦着看向那些走出来的狼、老虎、豹子等等各种不一样的巨型野兽,心下绝望,她们今天晚上必然是要交代在这儿了,这个任务能完成?这是人能完成的任务?她那根可怜的魔法棒要怎么制裁这些巨兽?! 偏偏那少女还在作死,卞颖急得声音都发不出来,她真不知道这都啥时候了,玲珑怎么还能一点都不怕,甚至一手叉腰一手拿树枝指那头看起来脾气就很坏的巨熊呢?! 万一把这些巨兽惹怒了,她们顶多就给人家塞塞牙缝! 玲珑是真的生气,她抬起脚一脚踹向黑熊,卞颖闭上眼不敢细看,生怕下一秒就瞧见玲珑被拍飞出去,结果半晌,玲珑没动静,她反倒听到了一声野兽的嚎叫和地动山摇的震动……悄悄睁开一只眼睛,瞬间目瞪口呆,那头黑熊居然被踹飞了!还险些震塌一个山洞! 周围其他的巨兽逐渐将玲珑包围,可奇怪的是,它们都没有立刻攻击,反而…… 卞颖突然有种毛骨悚然的感觉,不知是不是她的错觉,她总觉得这些巨兽看起来……好像……非常的……通人性?! 684|第五十七片龙鳞(二十一) 第五十七片龙鳞(二十一) 卞颖的感觉是正确的。 因为那群巨兽, 在她的视线中,居然变成了人! 她顿时瞪大了眼, 简直不敢相信世界上能有这么玄幻的事, 可转念一想,神奇的游戏、吃人厉鬼她都见过了, 动物变成人, 又有什么奇怪?这些巨兽比起普通动物体型要大上数倍, 变成人后也特别高, 一个个跟铁塔似的, 玲珑在女孩子中已经算是高的了, 站在这群人中间就跟个小孩儿一样。 既然这些巨兽能变人, 卞颖心中的恐惧就略微轻了一些, 她想爬起来跑去玲珑身边,却发现自己腿软了…… 玲珑看着围着自己的这一圈“人”。他们看起来跟其他人类很不一样,首先是身高, 其次是他们十分浓密的毛发, 以及过于深邃的五官,最重要的是,这群“人”没有穿衣服。 她也不害怕, 一脚踢在一个男人小腿上, “是不是你们偷了我的肉?还翻了我的东西?把吃我的都给我吐出来!” 那头鹿牛她养了这么久,费费嫩嫩的一直没舍得吃,就是想再养胖一点,这群“人”可好, 全给她弄走了,连根毛都不剩下!换谁谁能不生气?更别说脾气本来就不怎么好的龙女了。 奈何她说的话这群“人”听不懂,而玲珑收敛起龙之息,他们也根本没有感到畏惧,反而盯着她眼睛直发光,眼看一个“人”的手就要碰到玲珑的脸,卞颖终于拿回了身体的主动权,虽然腿软但还是冲了出去,魔法棒就劈在男人头上——玲珑一脚就能踹飞的巨兽,看起来很是脆弱,可是燃烧着火焰的魔法棒敲在兽人脑袋上,居然屁事没有,连毛都没烧着…… 兽人摸了摸头发,抓住了细细的魔法棒,卞颖就这么尴尬地停在半空中,还是玲珑把她拽了下来。 兽人们发现了卞颖,几乎是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兴奋起来,他们甚至开始大打出手,一边打一边嗷嗷叫,似乎是在争夺着什么,玲珑冷冷地看着,卞颖趁机拽了下她的手:“咱们快点走!” “我不走。” 卞颖:“……不走咱俩都要死在这儿了!” “我的肉还没拿回来呢!”玲珑生气,“还有被弄得乱七八糟的窝!凭什么我要跑?是他们做了对不起我的事,该他们跑才对!” 卞颖无奈又着急,那群兽人打着打着就变成了原形,一边撕咬一边怒吼,小山似的身躯滚来滚去,灌木丛啊树木花草啊都被碾的东倒西歪,就连他们住的那几个山洞都扑簌簌往下掉着泥块跟石头。 眼看打个没完了,玲珑不耐烦,用力跺了下脚! 她也没说话,可卞颖居然感到自己心脏骤停! 是真的停止了跳动! 随后就是一股疯狂的、铺天盖地的恐惧感,这种恐惧感让她浑身无力,站都站不稳,直接摔倒在地,爬都爬不起来,背上仿佛有千斤重担,她张嘴想说点什么,却发现自己浑身都在颤抖,连灵魂都被碾压。 太可怕了,她这辈子都不想再经历第二次!有那么一瞬间,她大脑都是空白的,根本无法思考。 就连那群正在撕打的巨兽都突然停了下来,倒在地上瑟瑟发抖。原本能够撕开森林的巨兽,此刻比家养的小猫小狗都要乖顺胆小,它们趴在那儿,动都不敢动。 玲珑这才满意,她一满意,卞颖就觉得那千斤重的感觉消失无踪,但灵魂的颤栗还在,她想从地上爬起来,结果发现自己四肢都在抖,根本使不上劲儿。那种深沉的、无法忘怀的畏惧感,已经刻在了她的灵魂里。 玲珑弯腰把她拉了起来,走过去踹了一脚一只花豹:“是不是你们偷了我的东西?!” 花豹听不懂,却知道眼前这位大人生气了,这些巨兽虽然能够化为人形,灵智却并不完全,对玲珑产生的本能恐惧,已经彻底掩盖了它们发现雌性的狂喜。 就在这时,一个细细的声音传来:“是、是你们?” 卞颖迅速朝声音来源处看去,就见一个年轻的女人站在山洞口,扶着墙壁,怯生生地看着她们,月光下那张脸瞧着熟悉又陌生,不是邹蜜又是谁?! 她吓了一跳:“邹蜜?你怎么会在这里?你、你……” 她就是再瞎也看到了邹蜜凸起来的肚子,这是怀孕了啊!可是她们分开也才两个月多一点,邹蜜什么时候怀孕的?肚子怎么可能会这么大?! 此时此刻的邹蜜,已经跟初见时判若两人。初见时她穿着现代化的时髦衣服,还化着淡妆,是个看起来很漂亮的都市丽人,依偎在她男朋友焦文治身边时,不说话都能感受到她的幸福与安全感。因为跟那些自愿献身于男性高等玩家的女性玩家不同,他们两个在现实生活中就是情侣,进入游戏后也一直相互扶持,不过S级副本,这也是他们第一次参加,所以哪怕光头等人不靠谱,焦文治跟邹蜜也还是选择了跟随他们。 那三人再不靠谱,也比玲珑卞颖这个组合看起来可靠得多。 可此时此刻的邹蜜,她身上是用树叶制作的衣服,头发编成了一条辫子垂在胸前,脸上没有了精致的妆容,脚上甚至没有鞋子,这样的她,看起来就像是森林深处部落中的女人。 更别提她那个大肚子了。 邹蜜低头看了自己的肚子一眼,没有那种久别重逢的喜悦,反而是尘埃落定的平静:“你们俩还好好的真好,我原本以为你们俩死了。” 玲珑也看着她的肚子,她的眼睛自然能看到里面的幼崽是什么样,“你男朋友呢?” 谁知一提焦文治,邹蜜就变了脸色。看得出来她在极力隐忍,握起的拳头、颤抖的身体以及含着泪水的眼睛,无一不在诉说着噩耗。卞颖上学时还挺爱看小说,当时就脑补了一段爱恨情仇,然后迅速打醒自己,醒醒吧,焦文治那种人,被个巨蟒吓到就会把女朋友往蛇口推的男人,一点担当跟责任心都没有,难不成还会为了保护邹蜜去死? 但邹蜜这个反应…… “他死了。” 卞颖觉得,这语气里,没有悲伤,甚至有股爽快的意味在里头。 “你对它们做了什么?”邹蜜问。问完,她舔了下嘴唇,乞求道,“能把它们都放开吗?它们没有对我做过什么坏事,如果不是它们,兴许我早就被糟蹋死了。” 这信息量就很大了,玲珑瞥了这群巨兽一眼,意思是它们可以起来了,巨兽们听不懂玲珑的话,却明白她的眼神,赶紧从地上爬起来,老老实实坐在一边。邹蜜指了指山洞:“要进来吗?” 卞颖小声说:“我们进去吧。” 玲珑当然没有异议,她最后一个进去的,进去之前瞪了巨兽们一眼,直把这些家伙吓得又扑通一声趴在地上头都不敢抬。 这是不许它们进去的意思了。 出乎意料,山洞里面还挺整洁,也没有什么臭味。甚至还保留着火种,因为玲珑跟卞颖,邹蜜点燃了柴火,火光亮起,山洞内的摆设顿时也被看得清清楚楚。 四壁有掏出来的洞,上面整整齐齐放着一些肉,有鲜肉也有肉干,还有一些则是能吃的果子跟植物,山洞最里还有一张石头床,上面铺满了软软的毛皮,这张床非常大,便显得坐在上面的邹蜜无比娇小。 她看起来很平静,除却刚才听到焦文治的名字有一瞬间的反应外,就没有再失控了。 “焦文治死了。”邹蜜低着头,看着自己的脚。“他活该。” 卞颖顿时与玲珑对视一眼。 原来,在她们俩离开之后,光头等人没有她俩的好运气——主要是有玲珑在,没什么找死的猛兽敢袭击她们,再加上两人跟着食草动物群驻扎在水潭边,最大的危险是卞颖杀鸡时由于下手不够狠那只鸡头都没了却到处乱窜。可邹蜜等人就不这么好运了,他们在瘦猴儿的指挥下一路向南,可是越走越往森林里,越往里,猛兽越多。 就这样,五个人很快都伤痕累累起来。比起暗无天日,更可怕的就是没有人知道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结束,也没有人知道下一秒他们会被什么野兽袭击。光头本来就不是好人,气性上来就要泻火——他当着焦文治的面抓过邹蜜,邹蜜哪里是他的对手?只能指望着焦文治有骨气一回救救她。 显然那个男人是没有骨气的。 他们在B级副本A级副本中能够相互扶持,是因为在游戏商城兑换的道具以及副本本身难度适中下,并不会对生命造成太大威胁。然而这是S级副本!跟A级副本完全不是一个概念!不仅NPC会把他们视为猎物,就连同为人类的玩家也不把彼此的命放在眼中! 邹蜜就这样成了光头等人的玩物,到后来他们甚至不给她穿衣服,怕她逃走,光头用裤腰带拴在她的脖子上牵着! 而焦文治,从头到尾一句话都没有说过,就好像不认识了她一样! 地狱般的日子持续了快一个月,有一天他们发现了这边的山洞,那时候瘦猴儿已经分不清方向了,一群人根本就是凭着直觉在走,也不管是不是在森林中绕弯子,反正走就完事了。 光头率先进了山洞,发现了里面有“人”的痕迹。他杀过许多人,根本不把人命放在眼里,就想埋伏在里面,等住在这的人回来了把人制服。 可谁知道回来的不是“人”,而是一群巨兽! 巨兽们嗅觉非常灵敏,立刻察觉到自己的地盘被入侵,光头等人被找到,一番恶斗,焦文治被当成挡箭牌推了出来,瘦猴儿也死了,光头则被一头巨狼咬掉了一只胳膊,鹰钩鼻则瞎了一只眼,两人使用游戏道具狼狈地逃了出去——但从始至终,这些巨兽都没有伤害邹蜜,甚至把邹蜜养了起来。 “……我亲眼看到、看到他们把焦文治给……给生吃了。”事到如今,邹蜜想起那一幕还万分恐惧,她吓得体似筛糠时,这群巨兽却露出了茫然的眼神,似乎不懂她为什么害怕。在他们看来,他们只是正常进食,吃掉入侵者而已,其中那头巨熊,以为邹蜜是不吃生肉,甚至还把焦文治肉比较多的大腿烤熟了送过来! 听到这里,卞颖喉头翻滚险些作呕。 “我以为我也要死了,可我居然没死。”邹蜜轻声说,火光中她的脸看起来很温柔,“他们虽然茹毛饮血未开化,对我却很好,我不吃人肉,他们便去捕猎,把幼兽肚子上最嫩的肉烤给我吃,慢慢地,我也就不害怕了,见到他们变成人,我居然都不怎么惊讶的。”明明是吃人的野兽,却给了她巨大的安全感,他们比人对她更好。 “……那你,要不要跟我们一起走?”卞颖问。 邹蜜讶异地看了她一眼,随即笑起来:“你们可真是好人,这种时候了,还想带着我一起走。” 而后,她拒绝了:“不,我不走了,我要留在这里。” 玲珑没想到她居然会选择留下:“你确定?” “嗯。”邹蜜点头,“而且我已经怀孕了,说起来,我真该庆幸,被糟蹋了一个月后,我居然来例假了。你们不知道,我下面一直流血,他们有多害怕,以为我死了,还给我采来很多鲜花……你们也别怪他们吧,这座森林里,能够变身的巨兽不多,雌性更是屈指可数,所以他们从来不伤害雌性,那天晚上的巨蟒也是这样。” “那你,和他们……”卞颖有些结巴,“就、就在一起了?” “嗯。”邹蜜点头,“我说出来也不怕你们笑话,我现在害怕‘人’,就连高中开始便在一起的焦文治都能弃我于不顾,还有谁会对我好呢?我现实世界里,爸妈车祸走了,我生无可恋,才参加的这个游戏,而且,我现在怀孕了,虽然不知道生出来是人还是别的什么,至少在这里我很快乐。” 她看向山洞里被掏出来的洞:“就算游戏是假的,这份快乐却是真的。” 玲珑无所谓:“你高兴就好。” 卞颖却还想再劝,话到了嘴边,又不知该怎么劝。能说什么呢?遭遇了那样的事,她能替邹蜜觉得都过去了吗? “对了,这个副本,叫做放逐者之森。”邹蜜像是想起什么,连忙抹了抹眼角,不让人看到眼泪。“这些巨兽就是放逐者,他们被神明抛弃,永生永世只能徘徊在这片不归林。” 而不归林里充满了危险,野兽、怪物,以及逐渐灭绝的雌性,都使巨兽们濒临灭亡,邹蜜跟他们待久了,已经能够大致上理解他们的肢体语言,因此才整理出了这些信息,她也不知道自己的肚子怎么会大的这么快,可没有感到不舒服,她也就没在意。 “但是,你这次副本必定会成功吧?”玲珑对邹蜜的决定不感兴趣,她只是好奇这点,“游戏任务要玩家活下去,有这群放逐者保护,你肯定是不会死的,那么等到时间结束,你就会被强制传送离开副本,到时候你要怎么办呢?” 邹蜜的脸刷的一下就白了! 她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更何况你不要忘记,这些可都是游戏里的NPC,他们的一举一动都是被设定好的,你确定要沉溺在这样的幻象里?” 邹蜜听了,眼泪瞬间涌出来:“我不想回去……我想永远留下来!” 玲珑突然笑起来:“我有一个办法,你想不想听?” 始终安静如鸡的系统突然生出一种不祥的预感…… 直到玲珑离开,放逐者们才变成人进入山洞,他们中只有两人是邹蜜的配偶,其他人虽然没能被邹蜜选中,但保护雌性已经成为了镌刻在血脉中的天性,所以都很害怕邹蜜会走,毕竟那位娇小美丽的宛如神明的雌性,他们加在一起都打不过…… 邹蜜却抱住了为了讨她欢心化出两只毛茸茸兽耳的巨狼,揉了揉他的耳朵,把下巴搭在他脑门上…… 卞颖则很担心:“这样真的能行吗?不会被检测出来吗?” 玲珑瞥她一眼:“这有什么好检测的,我说行就行。” 经过先前震慑巨兽的那一幕,卞颖对玲珑已经是言听计从,她看了玲珑一眼,似乎想问什么,但又忍住了,过了会儿她又想问,可又忍住了……直到玲珑受不了她这目光:“你到底想说什么?” 卞颖吓了一跳,讷讷道:“我是想问……那个时候,你为什么能……能让他们……你、你到底是谁?真的,就只是个玩家吗?” 闻言,玲珑意味深长地看着她,勾勾手指头,等卞颖凑近了耳朵,她才轻飘飘地说:“不告诉你。” 卞颖:…… 说着说着玲珑突然一拍大腿:“亏了!” “我那头鹿牛!忘记拿回来了!” 卞颖:…… 她真的是,刚对玲珑生出畏惧感,下一秒这滤镜就会被打得粉碎! 距她们住的地方还有很远,这么晚回去也不现实,于是玲珑又拽着卞颖回去了放逐者们的山洞,可把那些人吓了一跳,就连邹蜜都吃了一惊,结果玲珑就是来找个地方睡的,她把放逐者们全部赶到外面守夜,又让他们生火给她烤肉……那头还没来得及被烤了吃的鹿牛,终究是没有活到天亮。 第二天上午她们要走了,邹蜜依依不舍地出来送,卞颖还叮咛她:“以后万事小心,祝你幸福。” 邹蜜点点头,目送她们离开。其实她想是让她们留下来的,毕竟留在这里,有放逐者们保护,这个任务其实还是很轻松的,但玲珑不乐意,她还想继续去玩,在她看来,这片不归林里好玩的好吃的都有很多,危险?那是什么,不存在的,没听说过。 卞颖则心痛不已,因为邹蜜要留下来,她担心邹蜜以后会遇到些麻烦,为了防患于未然,她把自己的所有积分都拿出来在游戏商城兑换了道具,都是些工具、药物以及女人最重要的姨妈巾之类的,当然还有避孕套,基本上能为邹蜜考虑的都考虑到了。 玲珑瞥她:“心疼就别花啊。” “我不心疼!我以后能赚回来!”一边说,卞颖一边红了眼圈儿,那是她辛辛苦苦攒下来的积分啊! 说着她又心疼地摸出了自己的魔法棒,十次使用次数只剩下一次了……嘤嘤嘤想起来就很舍不得。 不过是为了邹蜜,咬咬牙的话,也不是不能接受。 邹蜜想要留下来,只有一个选择,那就是闯关失败。可闯关失败就代表着要死,难道她留下来是想死的?那当然不是啊!于是在玲珑的逼迫下,卞颖不仅先花了积分在游戏商城兑换了一个分|身券——这玩意儿本来是用来对付怪物的,就是能原地制造一个与自己一模一样的分|身并且获得十分钟的屏息隐身时间,这十分钟内,分|身就代表了真实的自己,就连游戏提示也会显示在分|身手中。 而卞颖的魔法棒可以将□□冻住,邹蜜都听玲珑的,然后那分|身就被卞颖摧毁,紧接着,邹蜜便发现自己再也不能进入游戏商城,也无法查看积分了! 当然,在那之前,她就把积分全部用掉,兑换了一些工具跟调味料,还有一些基础农业书籍。 也就是说,她跟游戏解绑了——不过仅限于副本,如果她出现在现实世界,那么游戏便会检测到她的生命体征,会再次和她绑定,使她成为玩家。然而生存在游戏里的话,就不会被察觉。 这是个小bug,哪有玩家会愿意留在游戏副本中呢?最重要的是,每逢有新玩家加入,副本便会从头开始,到时候一切都会被更改,邹蜜知道这一点,却仍然选择留了下来。 这是她自己做的决定,卞颖虽然不能理解,却仍然尊重。 就像邹蜜说得那样,她知道这一切都是假的,但她得到的幸福,快乐。 是真的。 685|第五十七片龙鳞(二十二) 第五十七片龙鳞(二十二) 玲珑跟卞颖两人一路吃吃玩玩, 时间倒也过得飞快,卞颖完全没有了一开始刚进入S级副本时的不安, 她现在每天开心得很, 甚至在玲珑的及时享乐思想下,她都不担心如果天冷了没有食物该怎么办了, 用玲珑那句话来说, 船到桥头自然沉……直! 又这样过了一段时间, 她们刚找到一种类似菠萝的水果, 不过跟现实世界的菠萝不同, 副本里的这种菠萝是生长在水里的, 而且切开后里面是红色的囊, 偏偏吃起来又有一种草莓味儿。两个人都很爱吃, 干脆就暂时驻扎在河道附近,经过这么久的不归林求生,卞颖已经彻底化身野外求生小能手, 她自己还琢磨了出了树屋的建法, 两人白天晚上到处玩,困了就回树屋睡大觉,过得简直不要太快乐。 附近的动物们也有对她们虎视眈眈的, 被揍过之后就学乖了, 大家井水不犯河水,倒也相处和谐。 这天玲珑跟卞颖在树屋里睡觉,突然听到跟她们住的很近的那群食草动物的叫声,它们成群奔跑的时候简直跟地震一样, 哪怕待在树屋也感觉到了震荡。 卞颖立刻起身探头查看,这一看不要紧,还真让她看见两个熟悉的人:“玲珑!你快过来!快看!” 玲珑揉了揉惺忪睡眼,根本不关心是谁,但到底还是凑过来了,然后眼睛微微睁开:“哟,他俩还没死呢?” 不远处那两个闯入食草动物群捕猎的,正是光头跟鹰钩鼻。不过现在的他们已经没有最开始见到时那样强悍厉害了,得两个人合作才能捉住一只猎物。 而那种猎物,卞颖一个人就能抓。 两人抓住一只动物后累得气喘吁吁,卞颖原本以为他们会把动物尸体拖拽到河边清理,结果……“我去,这两人疯了吗?他们后面就是河道啊!怎么还直接喝上血了?!” 玲珑恶心道:“哇,他们居然生吃,能好吃吗?” 卞颖:……重点是这个吗?! 光头跟鹰钩鼻瞧起来可落魄憔悴极了,身上到处都是伤口,可见他们即使从放逐者们手中逃走,日子也非常的不好过。要知道放逐者们只对雌性有保护欲,对同样身为雄性的男人,可是不咬死不罢休的。他们本来就繁衍困难,又自相残杀,卞颖很怀疑他们怎么到现在还没有灭绝。 邹蜜身边那几个能够和平共处的放逐者绝对是个例外,虽然他们看似友好在一起,但卞颖记得很清楚,那天晚上,待在一起的雄性放逐者们,稍稍不如意便会大打出手,只有成为邹蜜配偶的两只除外,好像在邹蜜身边,他们的灵魂都很平静。卞颖想了很久也没想明白是个什么原理,干脆就不想了。 光头少了只胳膊,走起路也一瘸一拐,鹰钩鼻少了眼睛,居然还少了条腿,两人十分狼狈,可能也是饿坏了,直接抓着生肉就啃起来,弄得血丝呼啦的,看着就让人生理不适。 卞颖跟玲珑都不想搭理,说实话这两人能活到现在,真的算是有实力的了,可惜眼看着也是要撑不下去的,一看那身上的伤口就知道没有处理,旧伤未愈又添新伤,没有感染都是他们走了大运。 谁知道她俩不想搭理,那两人狼吞虎咽吃了一通后,就踉跄着走到了河边,先是清理了伤口,然后随意找了附近的草放进嘴里嚼碎覆在伤口上,他俩就像惊弓之鸟,不管干什么都时刻注意着周围,生怕被什么猛兽偷袭——直到鹰钩鼻那仅剩的一只眼睛看见了隐藏在茂密树叶中的树屋! 他激动地戳着光头,光头顺着他视线也看到了,两人第一反应是附近会不会有那种巨兽!但是转念一想又觉得不可能,因为他们从没见过有灵智的巨兽,巨兽们虽然凶残,却并不会做建造树屋这样精细需要技巧的事,所以那就是说……里面有人! 光头连忙站起来,跑到树屋下,他少了只胳膊,鹰钩鼻少了条腿,两人都不好爬树,只能叠罗汉,光头在下面站着,鹰钩鼻踩着他肩头,两个人加起来将近四米,正好能够着树屋门。 鹰钩鼻露出狂喜的表情,伸手就想推门,结果那门突然从里面推出来,他一个没防备,就向后倒去,连着光头一起摔在地上,摔得头晕脑胀眼冒金星。 玲珑哈哈大笑:“你看他们俩好好笑啊!” 卞颖不想笑的,可是她忍不住。 两人坐在树屋里笑起来,光头跌在地上好半晌才缓过神,他仰起头,正午的阳光有些刺眼,但并不妨碍他将树上的两个女人看清楚。虽然许久没见,他还是一眼就认出了玲珑跟卞颖,无他,这两人一点都没瘦!也一点都没黑!身上白白嫩嫩连个伤口都没有!可他呢?在游戏副本中受到的伤,现实世界里还能调养,可缺失的胳膊是再也不会回来了! “臭婊|子!笑什么笑!”他最受不了被人嘲笑,此时此刻玲珑卞颖笑得越欢快,光头就越生气。他对那些巨兽没本事,可收拾两个臭娘们还不是手到擒来?“老子今天就教教你们做人!” 玲珑叹了口气,“无能狂怒。” 卞颖刚收起笑容,又没忍住,只是转而想起邹蜜,她脸上的笑又淡了下来,在她看,光头鹰钩鼻瘦猴这三人都不是什么好东西,真该在一开始就把他们杀了,也好过他们糟蹋无辜的邹蜜!“论起人渣,我们两个加起来恐怕也比不上你的百分之一,光头老大,你不是很牛批吗?现在怎么了?哎呀,你的胳膊怎么少了一只啊?干嘛,cosplay神雕侠啊?” 光头被卞颖讽刺的暴跳如雷,鹰钩鼻阴森森道:“你们两个小婊|子,有种给老子下来,老子不把你们弄死就跟你们姓!” 玲珑眼一冷,卞颖阻止都来不及她就跳了下去!于是卞颖也赶紧跟着下去,生怕玲珑吃亏,这两人被放逐者们围攻后还能活到现在就说明他们并不是靠运气,而是真的有实力,万一有什么秘密武器还没使出来就糟了,谨慎小心总是没有错的。 结果玲珑下去后一脚踹在鹰钩鼻脸上,鹰钩鼻躲闪不及,被踹出老远,直接摔进了后面的河里! “你刚才骂我什么,我没听清楚,你再说一遍。”她很有礼貌地询问,一只手放在耳边作扩音状。 但就是这一脚已经让光头不敢小瞧她了,要说一开始瞧见这两个女人他还兴奋地想要发泄,那么现在他只想逃跑——可惜来不及了。 玲珑把他也送去河里跟鹰钩鼻作伴,她踹人一点余地都没留,两人掉在水里还喷了一口血,紧接着卞颖就举起了魔法棒,冷冰冰地说:“既然你们送上门,也省得我们去找,有遗言也不用说了,你们欠邹蜜的,就拿命来还吧。” 谁知光头听她提邹蜜,反而露出一抹淫|笑:“你、你给邹蜜出头?哈哈哈——那关我什么事!是焦文治那软蛋孙子把他女朋友送给我的!老子睡她,是她的福分!妈的贱|货,老子睡过的破鞋!宁肯给畜生干也不跟老子!” 他污言秽语不绝,卞颖实在是不想再听,一枚冰锥立时从光头眉心穿过,他瞪大了眼,死不瞑目,上半身趴在岸边,还是一副老子天下第一的架势。可鹰钩鼻就没有这样的骨气了,他痛哭流涕地认错求饶,奈何无论是卞颖还是玲珑都不相信,卞颖便干脆利落地也用冰锥解决了他。 然后卞颖就发现玲珑的眼神有点古怪,她一凛:“你是不是觉得我行事太狠毒了?可是这两个人实在是人渣,而且我也只敢在游戏里抹杀他们,现实世界我还是法治公民……” “你的魔法棒。”玲珑指了指,“这好像是最后一次了吧。” 卞颖:!!! 然后她欲哭无泪,她居然忘了使用次数已经到上限了!眼睁睁看着魔法棒回到游戏商城不再属于自己,卞颖留下了绝望的泪水,她怎么就手这么欠儿呢! 正在她想跟玲珑说点什么的时候,两人手心俱是一烫!随即响起游戏提示:恭喜玩家闯关成功,并得到S级评分,现实世界传送即将开始,请玩家做好准备。 根据经验,传送前还有几分钟的时间,不过她们也没什么可收拾的,白光一闪,两人便已经离开了副本,出现在了玲珑家中。 玲珑一根手指不停点着自己下巴,她好像知道放逐者之森的秘密了……如果她没有猜错、也没有看错的话。 不过这件事没必要跟卞颖说。 接下来两人得到了为期半年的休息时间,期间群里其他人仍旧在A级副本苦苦挣扎,谁叫他们不是高等玩家,连绑定结盟的权限都没有呢?只能眼睁睁看着大佬的大腿却抱不上去,人世间还有比这个更惨的事吗?! 半年时间一瞬即过,当暌违许久的烫意再次在掌心出现,玲珑跟卞颖就知道,她们又要进行新一轮闯关,来换取金钱,以及活着的时间。 因为太过讨厌光头等人,卞颖还特意去查了他们的信息,得知副本结束后不久那四个男人就都死了,而且死因都是自杀,尤其是焦文治,居然是自己把自己淹死在了浴缸里! 这一次新副本居然是有限制的——她们不能携带任何现实世界的物品过去。 卞颖只好心疼地放弃自己准备好的那些宝贝。 睁开眼,玲珑就发现自己躺在一个四四方方的水泥小屋子里,没有窗户,只有头上一盏黄色的灯光。她试着动了动,发现自己的手脚都被束缚着,脖子上也有束缚带,虽然只要轻轻一挣就能脱身,她却没有着急,而是淡定地躺着,顺便批判了下这盏黄色的灯,感觉非常不护眼,她非常不喜欢。 除此之外就是安静,什么声音都没有,周围也没有人,她所能看到的三面墙连门都没有,那应该是背对着门躺着的,水泥墙看起来十分厚实,隔音效果应该不错。 她有点没弄懂这是什么地方,自己又是为什么会被关在这儿。 也不知这样躺了多久,玲珑……睡着了。 她主要是不害怕,跺跺脚拍拍手就能灭世的龙女,对人类世界的种种招数真的相当淡定。 直到有人用力拍她的脸把她吵醒,玲珑第一时间就是生气,很生气,因为居然有胆大包天的人类敢这么用力拍她的脸!她猛地睁开眼睛,就看见一个戴着眼镜的中年女人,这女人长了一副非常刻薄的面相,一看就很不好相处。不过这些不重要,重要的是这女人居然敢那么用力拍她的脸! 于是下一秒,中年女人就平地摔了,不巧的是她的脸正好磕在玲珑躺着的台子上,玲珑都看到喷溅起来的血珠子……中年女人狼狈倒地,另外一个人把她扶了起来,玲珑才注意到屋子里还有个中年男人,跟瘦成麻杆的女人相比,这男人简直像是窝瓜成了精,又矮又胖又,哪怕穿了一身白大褂也遮掩不住他猥琐的气息。 所以说,她是在医院? 看这条件不像是在正规医院,难道是精神医院?再看这水泥砌的房子,不像病房反倒像棺材,难道是处于一个比较落后的模拟副本? 没等玲珑想太多,中年男人就扶着那女人,谁知那女人却把他推开:“我自己走。” 中年男人很殷勤:“主任小心点儿啊,这里你放心交给我,有我在呢。” 满脸是血还磕掉两颗牙的女主任走了,中年男人转身关上门就走到玲珑面前,他个头不高,哪怕玲珑是躺着的,他也就比玲珑高了一个头多一点,但看玲珑的目光却像是在看什么极品货物,从她的头发丝儿打量到脚后跟,这种眼神玲珑见多了,那些肖想她的人类们都是这样,充满淫|欲。 不过通常下一秒他们就会跪在地上向她求饶了。 中年男人欣赏着那完美优雅的曲线,心头火热,极品、极品啊!还是这么点大的女孩儿……来之前他看了这女孩资料,说是刚过二十岁生日,鲜嫩的跟个花骨朵儿一样,就叫家里人给送来了,你说说这年头的小姑娘,没尝过男人的好就是容易误入歧途啊! “你不要怕。”他努力作出和颜悦色的表情,“你爸妈呢也是为你好,要知道把你送进来他们可是花了一大笔钱啊,咱们学校光是一个月的学费就是三万块,你家里人要是不心疼你,能这么舍得花钱?你以后就好好学,老师也会好好‘照顾’你的。” 玲珑从他的话里提取到了几个有用信息,但是问题来了,为什么老师要穿医生才会穿的白大褂? 她的眼睛非常漂亮,像是最昂贵罕见的宝石,看得中年男人都傻了,他在学校里当了好几年老师,就没见过比这女孩更美的!真是遇到了好货啊!他得赶紧尝鲜才成,要是叫别人看见了,难免跟自己抢。 说起来这个年纪的女孩子,又没交过男朋友,应该还是处吧? 只要这样想想,中年男人就兴奋的不行。 玲珑说:“我手脚都麻了,能给我松开吗?” 中年男人想了想:“你得保证不许胡闹,不然待会儿就不是简单地关禁闭了。你是昨天才进的学校,胡闹还有情可原,再有第二次,老师可是会生气的。” 他这么一张又丑又肥的脸,偏偏要用深情款款的语气跟玲珑自称老师,差点儿没把龙女恶心的吐出来。 得到龙女的点头后,中年男人这才解开玲珑四肢的束缚,她从台子上坐起身,随意揉了揉根本就没有麻的手腕。 她身上穿的是一条黑色牛仔裤与一字肩上衣,躺着的时候露出一截细细嫩嫩的小腰,刚才中年男人不知瞥着看了多久,这会儿玲珑坐起来才发现自己猜得不错,门果然在她身后,这水泥墙,这四四方方窄窄矮矮的房间,再加上这门,都给了玲珑一种强烈的监狱感。她敢用归墟龙宫所有的亮晶晶发誓,这里绝不是什么正经学校! 哪有学校会有禁闭室,还是个这样的禁闭室?正常人在这里怕不是待不了一天就会发疯! 中年男人见她不说话,以为她是变乖了,吃了教训知道不能忤逆老师了,就笑起来:“好了好了,你过来,把衣服换了,换上学校制服吧。” 说着还抖了抖手上的衣服。 玲珑看过去,发现那是一身白色的套装,估计穿上后除了脸连脖子都露不出来。 她先是伸手接过,然后就发现中年男人完全没有回避的意思,反而眼睛兴奋地望着她。 玲珑微微眯眼:“老师,我换衣服,你要在这看?” 中年男人叹了口气,一副很为难的样子:“这是学校的规定呀,放心,我们一定能把你治好,这就是你康复的第一步。你想想看,如果你连在男人面前换衣服都不敢,是不是说明你内心深处其实对男人还是抗拒的呢?当然了,我能理解你第一次,很不好意思的心情,不过你得学着克服,你想想家里人,你也想早点痊愈离开这里是不是?” 这一番话说的,换个人怕不是要被说动了,可惜玲珑不乐意。 她把手里的白色制服展开抖了抖,发觉布料一般剪裁一般什么都一般,一时也不急着穿,“可我没有换衣服给人看的习惯。” “老师只是按照学校的规章制度来监督你的,你听话,赶紧换,待会儿第一节课就要开始了,别赶不上。” 中年男人说着,又咽了口口水,显然是非常期待能看到这样一个大美人在自己面前宽衣解带。 玲珑说:“不。” 中年男人立刻拉下脸,玲珑发现他变脸特别快,无论是假惺惺的安慰还是虚伪的游说,甚至是此刻厉声厉色的威胁,都把情绪玩得炉火纯青,如果玲珑真是个年纪不大的女孩子,处于这样的环境,肯定会害怕,可问题就在于玲珑她不是小女孩呀! 她瞥了眼不远处的摄像头:“你转过去我才换,你不转我不换。” 中年男人彻底生气了,脸色更黑:“你这样是非常要不得的行为,你是在挑战老师的权威吗?你家长花了那么大一笔钱把你送进来,难道是让你来叛逆的吗?老师难不成还会害你?赶紧换,不要浪费时间!我实话跟你说了,不把你这个不喜欢男人的病给治好,你是别想走的!只让你在老师面前换个衣服就这么不情愿,以后的课程还有更难的,你还能不上了?我劝你早点习惯,别逼老师生气!” 然后又是软下语气:“老师们家长们都是为了你们好,你想想,这男人养家,女人生孩子,自古以来,男女成婚,阴阳调和才能繁衍后代,老祖宗都是这么过来的,你却不跟他们一样,这是不是一种病?放心,只要你听老师的话,这病就能治好。” 玲珑彻底明白这是什么地方了。 合着是个治疗同性恋的学校啊! 她问:“老师认为女人喜欢女人,男人喜欢男人,是一种病吗?” “当然!”中年男人斩钉截铁的回答。 玲珑嗤笑一声,没搭腔,她又问:“那我要是改不了呢?” 绑定后的玩家按照游戏规则应该是投放在一起的,可她到现在都没能见到卞颖,唯一可以肯定的是卞颖肯定也在这个学校,只是不知道是什么身份。 “必须改!”中年男人先是厉声说,然后非常自信,“我们都是专业的,一定能治好你们!” 玲珑撇了撇嘴,看了眼摄像头,“老师还是转过去吧,不然……我会不高兴的。” 中年男人还想拒绝,可突然骨子里生出一股奴性,他一句话都没有说,老老实实就转了过去,玲珑快速换上统一制服,打了个响指,中年男人顿时如梦初醒,他看到玲珑换好了衣服,正想回味一下刚才的美景,却发现自己怎么也想不起来了。 686|第五十七片龙鳞(二十三) 第五十七片龙鳞(二十三) 换好了衣服, 在中年男人的带领下,“乖顺”很多的玲珑就被带着去上课了。她的手腕被套上一个圈, 上面写着0912四个数字, 出了禁闭室,她又被带到一间全是男老师的办公室, 里面的老师把她的编号登记后, 才由最开始的中年男人——玲珑已经得知他姓彭, 是方才那位中年女人的助手, 其他人都喊他彭老师。 出了办公室, 走廊尽头就是教室, 不过与普通学校不同的是, 每一间教室的门窗都紧紧关闭, 窗户上甚至焊满了铁条,不像教室,倒像监狱。 中年男人说:“进去之后好好学习, 把以前那些乱七八糟的全忘了, 不要辜负你家里人对你的期望,学校老师都是为你好啊。” 玲珑没搭理他,反而冲他笑了下, 她本就生得绝美, 可生得再美,在这地方也没人会笑得出来,嫣然一笑下,彭老师简直心驰神荡, 还想跟玲珑说点什么的时候,她却已经进了教室。 剩下彭老师舔了舔嘴唇,十分地迫不及待。不过他也不急,等到他授课的时候……嘿嘿嘿。 一进教室玲珑看见了卞颖,卞颖跟她一样身上也穿着这学校的制服,见了玲珑非常高兴,但两人谁都没表现出来,因为除了坐在讲台上的女老师以外,前后门分别有两位人高马大的男老师守着。 玲珑的位置在最左边一排第四个,卞颖跟她隔了两排,玲珑略微数了下,这间教室一共有四十个人,全是女人,年龄不一,她这样的算是比较年轻的,十几岁有,二三十岁有,还有几个看起来四十往上的,有些人脸上脖子上还有伤,但大部分面部表情麻木,坐在那儿一动不动。 每个人的课桌上摆着一本笔记跟一支笔,应该是给她们做笔记用的,玲珑寻思着这老师能教什么呢?没等她寻思出来,讲台上的女老师就开口了:“好了,大家都到齐了吧,接下来开始点名,点到自己编号的应声答到。” 等到点名结束,女老师才一本正经地说:“从今天开始,从现在开始,你们要跟过去的错误人生说再见,开启崭新的人生篇章。在你们的人生旅途中,此前的几十年已经错误的难以追回,但幸好,你们还有以后。只要认真听老师的讲话,认真地做好笔记并且去贯彻、去学习,总有一天,你们也会痊愈,会像正常人那样走在阳光下!” “那么在这之前,你们要彻底忘记过去,忘记自己的姓名,忘记一切错误,把自己当成一个纯白的婴儿,来学习。” “柔,是女人的根;顺,是女人的本,我们做女人,就是要遵循四项基本原则。第一:打不还手;第二:骂不还口;第三:逆来顺受;第四:坚决不离婚!” “男为大,女为小;男为天,女为地;女人就该做女人的事,女人就要以服侍男人为己任,否则上天为何造人的时候,要造出男人,和女人?阴阳调和才是正道,男人跟男人,女人跟女人,那都是歪门邪道,是错误的,是应该被抹杀的!” “你们想想看,如果每个女人都和你们一样,啊,不喜欢男人,喜欢女人,那谁来繁衍后代?上天赋予了我们女人子宫,就是将人类繁衍的职责交给了我们,如果你不用这个子宫,那你做女人干什么?你为什么不去变性?女人爱上女人,那是错的,是不能被容忍的,是该下地狱的,是变态!” …… 玲珑听得嘴角抽搐,这坐在讲台前的女老师,生了一张非常大众化的脸,就是那种丢在人群里就找不出来的,偏偏在那大言不惭的说女人就应该低调、应该朴素,不能化浓妆,不能穿太少,要诚心诚意地讨好与侍奉男人,这才是女人的出路云云。 看她那长相,也难怪要朴素不化妆,再好的衣服再好的化妆品到她身上也都是浪费。 她忍不住翻了个白眼,毫不遮掩。 女老师精准地看到了,立刻叫她的编号:“0912号学员!起立!” 玲珑左看看右看看,发现大家都在看自己,才意识到原来她就是0912号学员,可她压根没有起立的打算,反而向后倚着后面的桌子,双手环胸还翘起二郎腿,别提有多拽多桀骜不驯了,看得不停强调温婉顺从的女老师额头青筋直跳!“0912号学员,你这是要跟老师、跟学校作对吗?!” “不好意思啊老师,我刚被罚了关禁闭,躺的手脚都不听使唤了,老师刚才都说了,女人要包容,要顺从,不能太咄咄逼人,不能有太多自己的想法,我想,像老师这样完美的女人,肯定非常善良,不会无情地叫我起来罚站吧?” 女老师顿了一下,厉色道:“不要跟我吊儿郎当的!你这样的根本不配做女人!如果你还不收敛悔改,早晚有一天,老天爷会收了你!” 可得了吧,这老天爷见了她都得跪下叫大人呢。 玲珑嘟了嘟嘴,很是不解:“老师刚才还说,男人是天,女人是地,女人要对男人顶礼膜拜,这才是女人该做的事,怎么老师一张嘴就是老天爷,难不成,老师身为女人,还想做身为天的男人的主?这不太好吧?” 卞颖默默竖起大拇指。她发现自己身处那种治同性恋学校的时候都吓坏了,要说鬼可怕,鬼哪有人可怕?于是她乖巧无比地听从老师的话,这才安安全全到了教室,本来想着找到玲珑再说,没想到在教室见了面,话还没来得及说上一句,玲珑就开始当杠精了。 女老师被堵得来气,她在这学校从教数年,从未遇到过这样胆大妄为的学员! 这时,边上两个男老师见玲珑破坏了课堂气氛,立刻上前想要抓住她,结果玲珑双手环胸发出尖叫:“救命啊!强!奸啊!!!!” 叫得太大声,两个男老师连忙上前捂住她的嘴,就要把她拖出去,卞颖见状,哪里还忍得住?正要出手,却见玲珑对自己使了个颜色。 她只好忍耐坐下,眼睁睁看着玲珑被拖走。 女老师见刺头儿被拖走了,这才舒服起来,她继续开始讲课,仍旧是那些狗屁不通的话,然而卞颖发现,教室里大部分女人都神色麻木,无论女老师说什么,都不会有愤怒,也不会有反感——她们就像是被设定好了程序的机器人,学校安排她们这一节课老老实实听讲,那么她们就只会听课。 不过她也发现了几个有反应的,大多年纪比较轻,看着进来的时间并不长。 玲珑被拖到了办公室,男老师们捂住她的嘴才松开,她奋力挣扎,摆出一副骄纵任性的模样:“谁许你们碰我的?脏男人,离我远一点!” 出乎意料的,男老师们没生气,反而纷纷笑起来。 一个四十出头的男老师笑着说:“0912,你这不是同性恋,你这是恐男症啊!是不是恐男症让你误以为你喜欢的是女人?” 另外一个也笑,还用露骨的目光从上到下把玲珑打量了一遍:“小小年纪,长得这么漂亮,身材又这么好,没尝过男人的滋味儿,就是长不大啊!” “就是说啊,你尝过男人的味儿,知道爽了,就懂男人的好了哈哈哈哈,那可是女人给不了你的!” 一群人好像听到了什么好笑的笑话,纷纷笑起来,玲珑眯起眼睛,“那可不,你们要是尝过男人的味儿,知道爽了,就也懂男人的好了。我寻思着都要防同性恋了,怎么这办公室里全是男人啊?难不成老师们表面上教育学生,其实私底下玩得更嗨?” “小嘴儿还挺伶俐。” 呵呵笑的是不知何时回来的彭老师,他对玲珑和颜悦色:“你们女性学员这边,除了女德课是女老师外,其他都是男老师,你们喜欢女人,就是因为跟男人相处少了,不过你放心,等你的课程全部结束,自然就能痊愈了。到时候回归社会,找个男人生个孩子,当个相夫教子的家庭主妇,多好啊!” 玲珑看他那副猥琐的油腻样儿就犯恶心,她跳到办公桌上坐着,哪怕穿着学校统一的宽大制服,也仍然能看出她纤细曼妙的身段来,别说是在这学校,哪怕是拿去娱乐圈,也没有比得过她的! 也正因如此,男老师们对她的态度称得上和善。 她翘起腿,单手托腮,陷入思考:“听起来你们真的很不靠谱,难道我家里人花了那么多钱,就是让你们在这儿念经洗脑的?” “当然不是,我们学校还开设了很多课程呢。”彭老师笑,示意她看课表。 玲珑低头,她坐的这张办公桌上就有一张。 男老师们见多了进学校后哭哭啼啼骂骂咧咧的人,像玲珑这样跟观光旅游的还是头一回,再加上她格外美丽,对她都很有兴趣。玲珑拿起课表看了看,发现上面除了女德课外还有体能课、医疗课跟实验课,整的跟学医的一样,但她敢肯定,所谓的医疗课跟实验课,绝不是她想象中的那样。 这破地方,真是很容易让人生气。 除此之外,这学校实施的还是军事化管理,条条框框一大堆,比重点高中都苛刻,是个人都受不了,什么早上五点钟起床吃饭不许发出声音不许携带手机不能打电话不能跟外界联络……看得玲珑眼睛疼,直接丢到一边不看了。 她问:“那现在,你们要怎么对我呢?” “根据学校规定,扰乱课堂的学员,要送去医疗室。” 玲珑从善如流地跳下来:“那走着。” 彭老师笑呵呵的,不过也怕玲珑中途闹事,就又带了一个男老师。医疗室在一楼,从外表看很像是医务室,但一进去就会发现,这个房间跟玲珑关禁闭的房间一样没有窗户,只有两个供学员躺着的台子以及两部仪器。 那玩意儿玲珑在戒网瘾学校见过,她扭头看向彭老师:“所谓的医疗课,就是让我躺上去,然后电我?!” 彭老师和蔼指正:“这怎么能叫电你呢?之前的女德课你也听了,这世上有男人也有女人,男女交合才是正道。你们这些女人却不喜欢男人,这是一种病,学校呢也是为你们好,才会为你们开设医疗课,就是为了让你们在医疗课中体验到自己的错误,从而认识到喜欢同性是错误的、罪孽的,这是好事啊。” 玲珑想起自己刚才看到的课表,要是她没记错,这医疗课是一天三节,也就是说上午、下午、晚上,每个学员都要接受时长一小时的电疗——怪不得刚才在教室里她发现有些女人的面部表情很奇怪,明明眼神麻木,可脸部肌肉却时不时的抽搐,那分明是电疗过度的体现! 一天三小时,没死在这儿都算是造化了。 另外那个男老师走过来,看样子像是要把玲珑放到台子上,玲珑轻巧地躲开,男老师有点生气了,玲珑便对着他甜甜一笑:“老师,我好怕疼的,你要是电我,我可受不住呀~” 男老师像是傻了一眼冲她笑,玲珑又慢慢看向彭老师,对那男老师说:“不如这样,让彭老师先给我做个示范,你看我这么漂亮,万一伤到哪儿多不好呀!我们把彭老师放上来好不好?” 她有意蛊惑人类,比用歌声迷惑水手的美杜莎还要迷人,那男老师迷迷糊糊地就点头答应了,彭老师吓一跳:“你疯了!你别过来!你小心我跟主任投诉你!我警告你——啊!!!” 男老师劲儿大得很,直接就把彭老师摁在了台子上,玲珑眼疾手快把他四肢咔的全扣住,然后兴奋地开启了机器——看着很好玩的样子,她要试一试! 彭老师吓得都尿裤子了!他们用久了,知道怎么样能让人痛苦而不至于立刻出人命,可玲珑不知道啊!她摆弄着机器,试探着按下一个按键…… “啊!!!!!!” 彭老师宛如杀猪般惨叫出声,不过学校的医疗室隔音效果做得最好,根本不会有人听到。 玲珑便玩上瘾了,一会儿加大电流一会儿变小,看着彭老师跟个猪一样在台子上弹跳,偏偏四肢被扣又挣脱不了,没一会儿就口吐白沫翻着白眼一副要休克的样子。 她半点怜悯之心都没有,直把彭老师玩得半死不活才意犹未尽地收手,然后干脆地把电流开到最大就不管他了! 那个男老师被蛊惑后对她言听计从,又带玲珑去了实验室。 门一开,玲珑就闻到一股石楠花的味道。 她捂住鼻子,这里跟医疗室的摆设很像,不过不是台子而是两张单人床,除此之外还有一个柜子,柜子上有台联了校园网的电脑,别的就什么都没有了。玲珑打开柜子看了看,里面是一些避|孕|套跟润滑物,还有一些器具。 再联想到之前那死胖子说的尝过男人的味儿知道爽了就懂男人的好,这实验课是怎么上的可想而知。 被送进来的人都是同性恋,女性同性恋者只喜欢女性,对男人不感兴趣,所谓的实验室,就是让她们体验男人——不得不说,这是最有效,却也是最恶心的一种方法。而对这些男老师来说,实验课应该算是他们的天堂吧? 玲珑又转了一圈,发现实验室医疗室以及禁闭室一样安装了摄像头,她打开电脑,提示需要密码与权限,正好男老师在身边,然后玲珑就看到了电脑桌面上的文件夹——这些人,居然还把每一堂课都录了像取了名字,有些被送进来的同性情侣,他们就把两个女人带到一间实验室进行所谓的“教学”! 甚至他们还有观摩实验教学,也就是一个女性同性恋者被糟蹋,而其他学员在一边看! 他们管这个,叫作“学习”。 “恶心的垃圾。”玲珑鄙夷道,直接扭断了男老师的脖子,她真是一秒都不想再看到这个令龙作呕的家伙了。 龙女向来坚持享乐至上,她习惯两厢情愿,否则便觉得没有快乐,显然这些人类并不这么认为。他们热衷于作践这些女性同性恋者,蹂|躏她们让他们感到畅快和兴奋,在视频里露出一张张兽相毕露的丑恶脸孔。 脱掉身上的制服,随意从储物空间取出一条鲜红的裙子,龙女喜欢这样热烈的颜色,她也喜欢白色,但不喜欢这间学校里没有任何乐趣的惨白。 什么垃圾制服,丑的要死。 紧接着她直奔来时路,找到了之前的教室,女老师还在上面口若悬河,被玲珑抬起一脚踹飞到窗户上,摔下来的时候五脏六腑都要碎了!她颤巍巍地指着玲珑,玲珑一条腿还在空中,鲜红色的短裙下,这条腿显得又细又长,美丽无比,顿了几秒后,她才把腿收回来,踩在讲台上,毫不在意自己泄露了春光——“卞颖!出来搞事!” “来了!” 卞颖兴奋地站起来,脚踩在椅子上一蹬,再踩到桌子,连路都不走,直接踩着桌子到了第一排然后跳到地上,玲珑随手抛给她一条同样鲜红的裙子,“换上!” 教室前后的两个男老师已经被玲珑撂倒,此刻倒在地上死活不知,卞颖也没迟疑,直接脱掉了身上制服,说真的她早就受不了讲台上这臭女人的叨逼叨了! 魔法棒使用次数结束后,她用新得的积分兑换了新的道具,是一把雕琢的很精致的黑色三股叉,拿在手中舞的虎虎生风,俗话说一寸长一寸强,这学校里的老师难不成能有枪?要是没有,那就是她的天下! “你们是要继续呆在这里等死,还是要跟我们出去玩儿?”玲珑耸耸肩,问其他人。 女人们都呆呆地坐着,似乎不敢相信有人敢反抗。 她们中也不是没有人反抗过,只不过对上那些男老师,根本没有还手之力。 卞颖上前一步:“继续留在这里,你们永远都不能解脱。爱没有错,爱上同性也没有错,想想你们的爱人,她们是不是还在外面等着你们?难道真的要把一辈子葬送在这里吗?难道真的要自己放弃吗?相信我们吧,今天就是反杀的好时候!” “脱掉这身制服,挣脱身上不该属于你们的枷锁,不反抗就没有自由!” 玲珑在边上听着,觉得卞颖不愧是高管,说话都一套一套的,喊一声狼性公司啪啪啪扇耳光简直都能去搞传销了! 有的女人动起来了,有的女人没有,玲珑才不在意呢,她要把这个副本搅的天翻地覆,谁都别想拦着她! 愿意一起的女人直接脱掉了制服,玲珑只好又拖出一个大包,包里全部都是漂亮的短裙,什么颜色什么风格都有,穿到女人们的身上别提多么美丽!哪怕她们面容憔悴,也无比耀眼! 卞颖忍着痛在游戏商城里花掉了剩下的积分,全部兑换成了武器,分发到了女人们手上。 “还记得副本限制吗?”玲珑冲她笑个不停,“今天谁都别想离开这个学校。” 是啊,这里是游戏副本,没有人能脱离学校去到别的地方。 办公室里的男老师们正在聊哪个女学员胸比较大屁股比较翘,办公室门砰的就叫人一脚踹开!他们立刻站起来,其中一个认出卞颖是刚进学校不久的女学员,看着倒是挺乖的,可看她现在的打扮跟气势,分明是个找茬的刺头!还有她身后跟的那些女人,穿的都是些什么东西!裙子连膝盖都不到! “你们在胡闹什么!”他大声喝斥,“都给我滚回教室去!” 因为他足足有一米九,又高又壮拳头又大,一些女人挨过他的打,下意识起了畏惧之心,结果这么高大的男人,直接被卞颖用三股叉挑起来丢到了墙上! 游戏副本的好处就在这里,使用积分兑换身体属性,柔弱少女也能变成怪力女王。 687|第五十七片龙鳞(二十四) 第五十七片龙鳞(二十四) 跟在卞颖身后手持武器的女人们惊呆了, 她们看出来玲珑很厉害,却不曾想卞颖的武力值也这样高!有时候士气就是这样激发出来的, 一个女人大喊了一声, 举着手里的电|棍冲了出去,直奔一个戴着眼镜中等身形的男人。 她是半年前被家里人送进来的, 进来后便不肯屈服, 整日想着逃跑, 可毒打、电疗、强|奸……他们将这些施加在她身上, 她以为自己已经撑不下去了, 因为没有人敢恨, 没有人敢露出不服的表情, 她们生活在这个地狱里, 没有自我没有自由,连姓名都被剥夺,只是冷冰冰的器具, 供这些人淫乐。 这正是当初给她上第一次“实验课”的男老师, 女人到现在都忘不掉他脸上的笑,他甚至一边解着裤腰带一边羞辱她的腰不够细胸不够大,说她不懂男人的好, 说像她这样爱上同性的女人都应该被抓进来好好教训—— 女人眼中看不到别的, 她疯狂地用手中的武器攻击着对方,直到卞颖拽住了她,她浑身脱力跪坐在地,泪流满面。 男老师们已经都被控制住了, 有人想要打电话报警,可惜不管怎么打都不通,甚至学校里的局域网都断掉了! 卞颖带着人把男老师们绑起来堆在办公室角落,这时突然传来一阵脚步声,一个穿着白大褂的女人出现在办公室门口,一看情形不对,转身就跑! 卞颖认得这是女学员这边的主任!连忙喊道:“抓住她!” 女学员们没有不认识这位女主任的,如果说男老师们践踏她们,那么这位女主任更是恶魔中的恶魔!她非常看不惯这些不相夫教子生孩子伺候丈夫的女人,认为她们是女人之耻,前几天甚至提出了裹小脚的新课程,说是要让她们重新学习传统女德文化!有几个女人被当做试验品先裹了脚,后来就再也没有回来。 众人扑了上去,主任跑得不快,立刻就被抓住了,卞颖一手拿着三股叉坐到椅子上,假装看不见主任是怎么被围殴的。 只听见这个老女人哭喊求救的声音,可惜谁会来救她呢?这间学校人再多,她跟玲珑两个也能全部干掉,他们又没有枪,怎么反击? 而玲珑则到了男学员那边。 他们不仅让男老师侵|犯女学员,女老师侵|犯男学员——美曰其名是实验课,是帮助学员们恢复“正常”性向的一种方法,更恶心的是,被送进来的人里有许多人一直在坚持自己爱上同性没有错,而除却每天的洗脑课程、电疗以及强|奸,他们还会把男女学员关在一间屋子里,给他们下药,逼着他们互相交|合。 爱上同性的人们对异性没有感觉,却被逼着“正常”,许多人就此崩溃,这间学校的“老师”们,便以这样无耻又下流的方式,“教育”着这些“异类”。 男学员这边除了守着的男老师以外,全部都是女老师,玲珑踹开一间实验室的时候,一个肥胖的中年女人身下正压着个二十出头,四肢被绑在台子上的年轻人,而周围则有十数名身着制服的男学员被逼迫观看。躺着的年轻人面色透着诡异的潮红,看起来自厌到了极点,却根本无法反抗。 玲珑踹门踹的太用力,她跺了跺脚,都不记得今天踹了多少扇门了,直接上去拽着女老师的头发把人扯下来丢到地上,又取过一边的衣服盖住年轻人的身体,一手点在他眉心,问其他人:“女学员那边已经反杀成功,你们是要继续过这样的日子,还是跟我们一起搞事?” 这学校建立了这么久,怎么会没有人反抗?只是每一次都以失败告终。学校禁止他们自杀,一旦自杀被发现,就会遭到更残酷的对待与“教育”,而他们被送进来之前,大多都是被家人厌弃的,觉得他们不正常,学校便因此与他们的家人签订协议,进入学校后,如果因为某些课程导致学员死亡,学校不负任何责任,不过会赔给家长二十万。 就像是训鸟。将绳子拴在鸟腿上,然后打开笼子,鸟就会往外飞,然后被拽回,久而久之,再打开笼子鸟也不会飞了,因为它心里已经有了固定意识:飞不走,逃不掉。 被玲珑丢到地上的女老师还在那叫嚣:“你是哪里来的?!你是哪个班的?!你好大的胆子!小贱人,看我待会儿不把你啊!!!” 玲珑一脚踩在她嘴上用力碾压,她淡漠地看着女老师一脸鲜血,有些嫌恶地抬起脚,又搁对方身上把鞋底擦干净:“嘴巴既然不想要,那就别要了。” 说来也奇怪,刚才还浑身颤抖皮肤通红的年轻人居然好了!他从台子上坐起来,就好像是没有被人下药强迫一样! 迅速穿好衣服,红着眼就朝女老师扑了过去。 被下药捆起来的他当然只能任人宰割,可被龙女触碰过恢复正常的他,女老师怎么可能是他的对手?哪怕他比进学校之前瘦了几十斤,成年男人心中的恨与厌恶形成了坚强的意志,一拳又一拳地打了下去,完全没有什么不打女人的原则。 他打得特别狠,也特别用力,看得许多男学员握起了拳头,玲珑走到教室门口,从外面艰难拖进来一个巨大的蛇皮袋,里面是新衣服跟武器,游戏商城里的东西按照等级算积分,像是这种最普通的衣服跟武器最便宜,一个积分就能换好些个。 “是穿上新衣服拿上武器反抗,还是继续留下来等死,你们自己选,我不强求。”玲珑看了下时间,“不过我可不等你们,愿意跟我走的就快点。” 那个年轻人把女老师揍的昏死过去,然后一扭头就哇哇吐了出来。他喜欢的是男人,对女人自然没有感觉,可这间学校,有的是方法让他们这些同性恋“正常”,只要想到自己违背了自己的意志做了那种恶心的事,他便恶心的不行。 不过他也是最快拿出衣服换的,玲珑换的都是类似沙滩裤那种滑不溜秋的大裤衩跟T恤,这学校为了教育学员,不许他们穿除了白色之外任何颜色的衣服,把颜色从他们的生活中剥夺,只剩下无情的惨白色。 年轻人带动了其他人,男人们有了武器,便一路跟着玲珑冲出去,那几个拿着电|棍还有麻|醉|枪的男老师,都被玲珑撂倒,随后就有人扑上去拼命地揍,玲珑只来得及说一句留一口气别打死。 两个小时后,学校所有的老师、保安、领导,都被抓住并且捆了起来,而从始至终他们都没能打通报警电话,甚至监控都出了问题,最可气的是,有些人想要偷偷逃跑,结果却根本出不了学校大门,真是太邪门儿了! 卞颖叫人点了人数,学员们一共有三百七十五人,校方人员则有一百零三,玲珑坐在学校操场的椅子上摸了摸下巴,陷入沉思。“不够啊。” 卞颖:“嗯?什么不够?” “我说人不够啊。”玲珑叹了口气,一副没办法的样子,“也只能凑合了。” 她不知从哪里弄来个喇叭,免得有学员听不见自己在说什么:“喂!你们!我觉得这学校很多设施都挺不错的!不如咱们也分分班,过过当老师的瘾!” 卞颖:??? 玲珑让人将这些校方人员分开,基本上三四个学员就能负责一个人,然后也带去上课——尤其是医疗室,必须一天上三个小时,一分钟都不能少! 学员们本来以为玲珑接下来会报警,但大家其实都知道,报警没什么用。就算警察来了,这些人也不可能获得多么重的刑罚,而他们还要面对一生的阴影。没想到玲珑根本没有报警的打算,她就是把学员跟老师调了个位置,当然他们不会去侵犯这些人,但是医疗课是必须要上的,而且得加大上! 看得出来学员们非常高兴,而被绑起来送进医疗室的校方人员则惊恐无比,随后,哪怕关着门,玲珑都听到里头传来高亢的花腔男女高音,叫了会儿,就没声儿了。 至于那位提出裹小脚的女主任,被几名女学员拉去实验室,在她的鬼哭狼嚎中,也给她裹了个小脚,让她也感受一下三寸金莲的美丽,从而可以更深刻地体验到美好的传统文化对女人是多么的宽容。 卞颖则跟玲珑坐在外头,一人一把椅子背靠背,主要是为了防止会有人跑出来,学校大门从里面被反锁,电话线网线早教玲珑破坏的一干二净,今天谁都别想出这个学校! 卞颖感慨说:“你胆子可真大,换我绝对不敢上去直接干。” 果然还是需要绝对的实力啊! 玲珑翘着二郎腿,打了个呵欠,然后无精打采地捂住肚子,卞颖难得见她这样颓丧,赶紧转过身,跨坐椅子摸摸玲珑的额头:“怎么了?发烧了?没有啊,你是不是不舒服?” “……我好饿。”玲珑委屈巴巴。“我好久没有吃东西了。” 此时系统悄咪咪道:[宿主,恕我提醒,您在进入副本前吃了上万块的海鲜大餐。] 玲珑懒得理它,这个蠢东西怎么知道她在说什么,她是缺那一口人类的食物么! 这个游戏是挺好玩,但是没有食物,她感到非常焦躁非常不舒服,肚子里空落落的,不想动也不想说话,只想睡觉,睡着了就不饿了——很久很久以前,她刚刚从沉睡中醒来,胡闹之后饿得不行就是这样过的。 好在游戏提示他们已经闯关成功,卞颖正想跟玲珑说快起来回去她给她买好吃的时候,眼前一花,自己已经被游戏传送回了现实世界玲珑却消失不见了!她们之前是一起进去的,不可能出来的时候却被分开! 难道说……玲珑还在副本里?! 只是低着头闭上眼睛假寐几秒钟,卞颖的声音就消失了,玲珑懒洋洋地撑开眼皮,却发现自己身处一片空白的世界——除了白色什么都没有,哦,还有她屁股底下这把椅子。不过她实在是很沮丧,把副本闹了个天翻地覆后更是饿得不行,几乎马上就要陷入沉睡。 谁知却有个机械化的声音问她是否愿意立即开启下一个副本,如果下个副本再次闯关成功,她将获得双倍积分奖励。 玲珑捂着肚子:“……不,我不玩了,我要回家。” 游戏系统:…… 片刻后,它又提出了更丰富的条件,甚至用长生来引诱玲珑,可惜,对玲珑来说,最没有魅力的就是长生不老了——她把时间当作玩物,怎么会渴求长生?还不如送上几个人类灵魂供她食用。 “蠢东西,你觉得是你厉害,还是这个游戏系统比较厉害?” 系统:[请不要叫我蠢东西,我有编号——] “得了吧,别人不知道,我还不清楚,你是人类的怨念与黑暗面的结晶体,装什么高科技产品?” 系统:[……主人你好过分。] 它难道不想要有个实体吗?可它汇聚怨念与黑暗面而生,根本就没有实体可言,拼了老命骗人类当宿主,就是想骗点灵魂吃吃,说不定有一天就能化出实体来,结果却被这个凶残的家伙抓住,别说实体了,就只剩下一口气了! 她根本用不着它,却又不肯丢掉它,非要它吃苦受罪! 一龙一统好一顿叨叨,游戏系统似乎有些忍无可忍,刚开口,玩家两个字还没出来,那机械化的电子音突然变得惊慌,居然变得很人性化!然后玲珑面前就出现了一个男人! 当时系统就嫉妒了。 都是系统,虽然它是冒充的,可凭什么这个游戏系统就能有实体?! “玩家请不要害怕,这是游戏系统的意识体,并没有攻击性。” 玲珑仍然趴在椅子上,瞥了男人一眼,“你当我是小孩儿呢,在这哄我?” 她笑起来,带着几分嘲弄:“真以为我什么都没察觉到?把我跟那些愚蠢的人类玩家相提并论?还长生,你自己都做不到,只能在游戏里维持可笑的长生,居然还大言不惭地说让我长生?像你这么不要脸的,我见得都少。” 系统:…… 游戏系统:…… 玲珑站起来,游戏系统所幻化出的实体是个非常英俊修长的男人,只从外表看堪称完美,可惜玲珑不喜欢,再好看都没用。她抬起手,在对方脸上摸了摸,触感冰冷,轻松道:“从第一个副本里的女鬼开始,你应该不知道,我对食物的味道非常敏感。” 少女踮起脚尖,在男人脖子上轻轻嗅了嗅,小巧的鼻子动了动,带着胜券在握的笑:“说是副本,说是NPC,可是那些NPC却有灵魂呢。你给我解释解释,游戏副本里的NPC,怎么会有灵魂呢?” 灵魂,那可是连龙女与孟婆都无法创造的。 闻言,男人完美无缺的脸总算是有了一丝裂缝,“……你怎么知道?” “后来的山神、朱红艳,甚至是放逐者们,他们都有灵魂,可最有趣的是,你,一个所谓的游戏系统实体,也有灵魂呢。” 说完,玲珑勾起嘴角,右手化为闪耀着金色光芒的龙爪,直接探入男人胸口,抓住了一个光团。 系统:!!!! 它的主人到底是什么来历???难道不是一个除了长得美丽之外平平无奇的少女吗???? 看她随意就掏人灵魂的硬核行为,系统才后知后觉当初的自己有多么幸运,否则怕不是早就被碾成碎片了! 玲珑抓住光团,又随手塞回去,龙爪也恢复了原状,男人重新获得了身体的使用权,非常惊讶,甚至带了些许惶恐,灵魂从虚拟的身体里被抓出去还是第一次!在游戏世界,从来都是他的天下!可刚才,他的灵魂居然感到了颤栗……这下子从容的表情再也无法维持,结结巴巴地质问:“你、你到底是什么人?!” “人?”玲珑重复了他话里最后一个字,笑起来,“我可不是人类。” 说着,她伸出两只嫩藕般的胳膊,细细密密的鳞片闪着光芒逐渐覆盖其上,那光芒莹润饱满,金色闪耀,头上还冒出了两只小小的可爱的角。 男人目瞪口呆,“你、你、你……” 下一秒玲珑恢复了美丽的少女模样,潇洒地坐回椅子上,“我什么?” 系统:[主主主主主——] “不要叫我主人,叫我龙女大人。” 系统现在全明白了!为啥自己从有意识以来绑定无数宿主掀起无数腥风血雨无往不利结果碰到这个宿主后就一直在吃瘪! 它战战兢兢,分外乖巧:[龙、龙龙、龙龙龙……] 太过害怕,叫都叫不顺。 玲珑叹了口气,“你看,这就是我瞧不上你的原因,你真的是个蠢东西,很丑,很废物,很蠢,也很没用。” 系统哇的一声哭起来,它不仅没有实体,还要被主人——不,是龙女大人,还要被龙女大人嫌弃! “那么现在轮到你了。”玲珑翘起二郎腿,悠然自得地看着男人,“说说吧,你要是不想死,就最好给我老实说,这个游戏我玩腻了,我饿了,我要回去睡觉了,时间不多,你最好知无不言。” 在放逐者之森,传送离开副本的时候,她看到了光头跟鹰钩鼻的尸体逐渐有了变化,如果她没看错,放逐者并不单纯地指那些巨兽,而那些巨兽,都是失败的男性玩家——之前她一直没明白要怎么样才算副本通关,活下去的时限又是多久,直到光头两人死了,放逐者之森副本的通关条件,就是要男性玩家全部死去。 而等到了新一批玩家进入副本,他们将会成为新的放逐者,所以才会缺乏雌性,所以即使没有雌性,放逐者们也不会灭绝,他们其实根本没有繁衍的必要,也就是说,选择留在副本里的邹蜜,所谓的幸福,快乐,是根本没有意义的。 这个人…… 玲珑确定眼前这个灵魂曾经是人,也许这具躯体就是他还是人类时的模样,实在是个聪明人,将玩家与NPC都玩弄于股掌之中。 男人慢慢地、慢慢地笑起来,他看着玲珑的眼睛都闪闪发亮:“你真聪明,那么你是不是能帮我?我本来想要——” “想要我的灵魂。”玲珑一本正经地点点头,“我知道,你之所以能够撑起如此庞大的游戏副本,虚构出这样的虚拟世界,必然是有条件的。” 男人已彻底臣服于她,甚至跪在地上,膝行至她面前,这会儿也不装高冷了,也不当游戏系统了,就像是一只温顺的狗,卑微地将英俊的面容贴在玲珑的小腿边。 他是一个天才。 真正意义上的天才。 可就算是天才,身为人类也是会死去的,而他不甘心这样死去,他活着的时候研究出了神秘的空间机器,甚至确定了人类本身是有灵魂的,而这些灵魂,就是他的养料,他利用自己的研究,在死后将自己的灵魂藏入虚拟游戏世界,生前是天才的他,可以通过网络任意侵入现实世界,引诱那些对钱有欲望的人进入所谓的“游戏”,成为玩家。 其实不过是他在培养养料。 他希望有朝一日,能够复活,或者说,能够“长生”。 他几乎已经痴迷了。 而每个游戏副本中的NPC,都曾经是活生生的人,他用自己的研究,将他们的灵魂永远困在副本中,等待玩家出现,然后一次又一次重演。随着时间过去,男人的力量也越来越强,他用难度不同的副本来区别灵魂力不同的玩家,将那些强大的高等玩家视为充足的养料,等待着吞噬他们,壮大自己。 玲珑,无疑是这么久以来,最强大的一个。 不过,现在男人已经不想吞噬她,而只想跟随她,将自己优秀的大脑奉献给她了。 他被她的强大征服了。 688|第五十八片龙鳞(一) 第五十八片龙鳞(一) 系统也好, 这个男人也好,它们都没有实体, 哪怕是天才, 死亡后的肉体也会逐渐腐烂,即便能够使用, 也无法恢复鲜活, 他想用自己的研究获得真正意义上的长生, 而并非像现在这样, 只有意识, 再聪明又有什么用呢? 可惜, 玲珑并不需要什么聪明人。 如果她想, 她可以拥有无数的仆人, 像是这样的一个,还真没有带回去的必要。 “去吃了他。” 系统听到龙女这样说,明显愣了一下, 玲珑便又重复了一遍:“你不是也很久没有吞噬过人类的灵魂与黑暗面了么?真说起来, 还有哪个食物,能比这个人更适合呢?” 被她这么一说,系统顿时激动起来:[真、真的可以吗?!] “当然。” 玲珑松开对系统的桎梏, 然后笑看一黑一白两个光团开始相互撕咬吞噬, 一会儿黑的多一些,一会儿白的多一些,她就跟看戏似的,津津有味, 还不知从哪里掏出来一把瓜子开始嗑,嗑着嗑着就开始打瞌睡,揉了揉眼睛,那一人一统总算是分出了胜负,看起来……应该是系统赢了,黑色的光团明显大了一圈,兴奋地绕着玲珑跑来跑去。 她也不想陪系统玩什么穿越游戏了,只想快些回到归墟龙宫好好睡上一觉——她真的好饿,饿得不想觅食,只想先睡一觉,等醒来再说。 随手抓起那黑色光团,下一秒已然回到荒海,哪怕荒海没有时间,小海豚也对她表现出了极高的热情,围着她不停地打转,并且发出娇嫩的鸣叫。 虽然系统吞噬了那个男人的灵魂,但玲珑并不知道它会变成什么样子,她是不许这黑不溜秋的东西进入自己的龙宫的,但是在沉睡前,她随意丢了一片龙鳞给那光团,至于能不能修出实体,那就要看它自己的本事了。 然后她便幻化出原形,趴在巨大的珊瑚床上,怀抱亮晶晶金闪闪的宝贝,陷入了沉睡之中。 这一觉睡了许久许久,待到玲珑醒来,发现荒海多了个人类外形的生物时非常惊讶:她从来只留灵魂不留实体,那些人类的灵魂被她注入到荒海的生物当中,这才使荒海的生物们有了灵性。“……你是谁?” 男人生得十分俊美,身着白衣,恭敬地跪在了玲珑身前,为她献上了在她沉睡期间来到荒海的灵魂。 可玲珑太饿了,这么点儿食物只能塞塞牙缝,根本无法让她满足,甚至无法恢复她的力量。 也正是因为男人没有私吞灵魂,反而将漂浮在荒海的灵魂收集起来献给龙女,玲珑才打消了毁灭他的念头,她很随意地坐在一条蓝白色小鲸鱼的身上,小鲸鱼欢快地吐着泡泡,载着玲珑慢慢悠悠地游着。 “我是范无救。” 玲珑对这个名字没有印象,她努力思考了几秒钟,“你是那个很蠢的系统?怎么变成这个样子了……” 说着,她探身,在范无救颈边轻轻一嗅,微微眯起眼睛:“你不是系统,你是那个人类。” 范无救仍旧跪在地上,他虔诚且卑微地说:“我曾经是人类,也曾经是系统。” 玲珑撇了撇嘴,“你想留下来?” “我愿意永远做您最忠实的仆人。” “可是,我留你下来做什么呢?”玲珑歪着脑袋,“而且我不喜欢我的家里出现人类,除非是食物。” 范无救没有丝毫惧怕,比起留下来,他其实更希望自己能够被龙女大人吞噬,因此他并不害怕,反而身躯开始兴奋地微微颤抖。 玲珑坐在小鲸鱼背上,一双细嫩的腿露在外头,荒海汇聚天下之水,她的小脚丫便在水中轻轻摆动,分外娇憨可爱。然她这条龙,显然并不如外表看起来这样单纯好骗。 范无救一路膝行至玲珑身前,仰起头,亲吻她雪白的脚趾头:“只要能让我留下来,我愿意成为您的食物,那是我的荣幸。” 玲珑算是看出来了,这家伙就是个抖M。她颇觉无趣,用脚把他轻轻踢开:“想留就留吧,不过不许吵到我,否则我会很生气,你不会想要知道我生气是什么样子的。” “是!” 玲珑越看他越烦,说实话她对那个系统也好,对那个号称天才的人类也好,都半点兴趣好感都没有,没想到这两个居然还融合了!果然是两个废物,谁都不比谁厉害。想想她沉睡期间总是会有灵魂漂泊而来,若是有个仆人去收集倒也不错,暂且留着他,以后看不顺眼了,弄死便是。 这样一想,龙女顿时便舒服多了。她本想去海面上玩一玩,突然又想起来沉睡前的事,问范无救:“你随我来了荒海,你塑造出的虚拟世界呢?” “崩塌了。”范无救脸上露出微微的笑容,“我追随您而来,那些虚假的世界自然便没有继续存在的必要。副本中的死灵得到解脱,玩家也与游戏解绑,至于他们之后的人生,我便不清楚了。” 玲珑也只是随口问一问,她捂住饿得火烧火燎的肚子,颇有些无精打采,浮到海面上后,也不想化出原形尽情嬉戏,只百无聊赖地以人类形态趴在小鲸鱼身上,没一会儿她的身边便聚集了许多动物,它们对她有着天然的畏惧,也有着天然的亲近。 果然啊,比起爱,只吃灵魂的话,需要很多很多很多才可以。 范无救再没见过玲珑。 她去玩之后,许久不曾回来,荒海没有时间,他确确实实在这里得到了梦寐以求的永生,甚至还找到了愿意永生追求的信仰,他心甘情愿从此留在这里。哪怕玲珑没有回来,他也不曾进入归墟龙宫,而是在海底寻了巨大的贝壳,拖到龙宫门口,作为自己的栖息之地。剩下的时间,便是不停地、不停地在荒海巡视,在龙女回来之前,为她守护这极乐之海。 哪怕这守护是那样的微不足道。 玲珑很清楚,以自己的饥饿程度,到了人类世界,怕是一点力量都要没有了。不过她并不担心,因为她还曾有过进入人类世界后连自己是谁都忘记过的过去,不也一样大杀四方从不吃亏? 她闭上眼睛,复又睁开,便已身处一个古色古香的房间,而她正躺在床上,此时见她醒来,一直站在床边伺候的嬷嬷惊喜不已:“老太君,您醒了?快,四喜,快去请大夫,就说老太君醒了!” 然后她连忙上前,搀扶着玲珑坐起身,又在玲珑身后垫了个枕头,正想说话,却听老太君道:“去把镜子搬过来我看一看。” 嬷嬷虽然没弄明白老太君是什么意思,但她都伺候了大半辈子了,忠心程度自然不必说,连忙招手让其他婢女去拿镜子。 镜子到了面前,玲珑对着一照,瞬间陷入沉默。 而后她看了看自己明显开始苍老的手,不复少女的细嫩,一看便不年轻了,便问:“我今年……已是多少岁了?” 嬷嬷还以为老太君是因为病了一场心生难过,毕竟当年她可是能够提刀上战场的赫赫一员女将,威风凛凛令敌军闻风丧胆,与老太爷更是鹣鲽情深。可多年过去,老太爷早已作古,只剩下老太君一个,午夜梦回,忆及少年恩爱,如何能不肝肠寸断? 嬷嬷当年是作为陪嫁跟着老太君一起嫁进来的,也曾一同上过战场,虽一生未曾婚嫁,却见过两位主子是如何恩爱的,见老太君神色恹恹,顿时眼圈儿就红了:“老太君今年,已是天命之年了。” 玲珑哦了一声:“去让厨房做些甜的来,我要吃。” 她现在什么都不想,只想吃点东西,哪怕不能果腹,至少在嘴里过过味儿呀,总比干躺着什么都没得吃好! 嬷嬷连忙吩咐下去,又服侍玲珑起身,很快大夫赶到,被玲珑诊了脉,捋着长长的胡须说:“老太君的身子已好的差不多了,不过还是要注意防寒保暖,在下再为老太君开个方子,喝上个几天,便能痊愈。” 曾嬷嬷非常高兴,玲珑却知道自己绝无可能去喝那苦药,正好厨房的糕点送到,她拒绝了曾嬷嬷的伺候,又摒退下人,一个人吃起来。 小桌子上摆满了各式点心,都是按照老太君的要求来的,不过因为老太君年纪大了,府里的厨子不敢用太多糖,玲珑拿起一块甜糕咬一口就不高兴地皱起脸:“……这个不甜。” 曾嬷嬷被自家主子这老小孩的样子逗乐了,连忙道:“您忘了大夫吩咐的了?您得少吃甜的,否则对身子不好。” 玲珑:……我都饿多久了你跟我说这个? 她非常不高兴,但有的吃总比没得吃好,便泄愤般往嘴里塞,进食速度极快,又不失优雅,在曾嬷嬷看来,主子这就是难受了、失望了,虽然有些煞风景,但她还是要劝:“您哪,就别操心那么多,老话怎么讲,儿孙自有儿孙福,您操心这个操心那个的,操心的过来吗?若是老太爷还在,见您这样也要心疼的,身子重要啊。” 玲珑就着碗茶咽下嘴里糕点,她含糊地嗯了一声,曾嬷嬷见她吃得多,一开始还高兴,觉得主子有胃口,后来就开始担心开始惊悚,这吃得也太多了! 连忙让下人进来收了,不给吃,又轻声细语地哄着玲珑起来走走路消消食。 玲珑眼睁睁看着食物离自己远去,一时间便要发脾气,转眼瞧见曾嬷嬷眼中的担忧,又强自按捺,“行,那叫人备水,我要沐浴更衣。” 这也是应该,毕竟在床上躺了好几日了。 沐浴的时候玲珑仍然很不开心,她并不喜欢人类苍老的身体,可惜这回吞噬掉的灵魂是个老太太,要是她越活越少女,怕不是要被当成妖怪。 沐浴完对着镜子照一照,发现这张五十岁的脸,看起来跟六十的一样,哪怕不皱眉,眉心也是个挥之不去的川字,一看便是整日操心劳力的。 换了衣裳,曾嬷嬷年纪大了不能再守夜,也去睡了,就剩下几个年轻水灵的婢女,玲珑让她们到隔间守夜去,然后就倒在了床上。 她也没想那么多,睡觉要紧,睡前她吩咐了明儿一早要吃蟹黄灌汤包与年糕汤,这样一想,这具苍老的身体也不是那么难以接受。 整座护国公府,她辈分最大,她是老祖宗,她说啥就是啥! 第二日清晨,玲珑睡了个懒觉,曾嬷嬷伺候她几十年,早起已成刻在骨子里的习惯,等玲珑醒了,才让婢女们进来,亲自绞了帕子为玲珑擦脸,一边擦一边道:“您醒了,几位爷带着夫人跟少爷小姐们都来请安了,正在花厅候着呢!” 玲珑打了个呵欠,“让他们先候着吧,没有说我这个做长辈的着急去见他们的道理,睡了一夜也饿了,蟹黄灌汤包做好了吗?” “好了,都给您一直热着呢。” 曾嬷嬷笑,伺候玲珑穿上衣服。因为已上了年纪,服装颜色都以深色为主,玲珑的头发都已经全白了,可是因为不是原本那个爱操心的灵魂,明明是很以往相同的打扮,曾嬷嬷却觉着老太君瞧起来跟以前不一样了。 玲珑用了一顿早膳,吃饱喝足,才让人将自己的龙头拐杖拿过来。 她当然没老到需要拄着拐杖才能走路的地步,不过是为了气势。 花厅里,护国公府的主子们都在。他们已经等了好些会儿了,但老太君一直未曾起身,他们也不敢走,只得老老实实等着,期间暗涌,只有他们自己知晓。 听婢女禀报说老太君醒了,让他们进去说话,为首的老大,也就是如今的护国公荀耿率先起身,他作为老太君与老太爷的嫡长子,在这个家里一向说得上话,不过性子十分古板,不苟言笑,就是个木头疙瘩。 本朝以孝治国,老太君染了风寒卧床不起,作为孝子必然要事备躬亲,荀耿这一起身,他的妻儿也立刻跟上,紧接着二房三房四房都跟了上去。 一进内屋,迎面而来便是一阵暖意。外头寒风阵阵,屋里烧着地龙,又有炭盆,一点都不冷。老年人上了岁数,是最禁不住冻的,众人进去,便瞧见老太君坐在上位,手中持盏,漫不经心地吹了一口,见他们进来,眼皮子都没抬一下。 荀耿率先行礼请安:“母亲身体可好些了?听曾嬷嬷说已无大碍,儿子不孝,还请母亲原谅则个。” 玲珑把茶盏放下,她看了地上乌泱泱跪着的这一群,淡淡道:“行了,都起来吧,你们不气我这个老不死的,我便能再多喘上几口气。” 这话说得可就严重了,荀耿登时面色涨得通红,他不善言辞,只能说自己有错。 玲珑又看向其他人。 这内屋已经够大,可就这,人还坐不够呢! 一个身着兰花锦缎绣裙的少女福身行礼:“祖母在上,父亲这几日担忧祖母,吃睡都不好,孙女看在眼里,疼在心中,若是祖母不嫌弃,孙女愿留下代父亲为祖母侍疾。” 她生得面如银盘,一双笑起来弯弯的眼睛看着十分无害,简直就是个小甜姐儿,这番话说得也是滴水不漏,荀耿便赞赏地看了她一眼。 二房家的女儿也不甘示弱:“祖母,孙女也愿意为您侍疾!” 这时又一少女行礼道:“祖母大病初愈,吉人自有天相,孙女愚鲁,不知能为祖母做些什么,只好吃斋念佛,为祖母抄诵经文,祈求祖母早日康复。” 说着无意中露出红肿的手腕,看起来抄的绝对不少。 一个个争着表孝心,玲珑听得脑仁都疼,她揉了揉太阳穴,慢吞吞道:“行了。” 众人立时不敢再言。 玲珑抬起头,顺着荀耿挨个看过去,目光深沉,被她看到的人不知为何都心跳如雷,总觉得自己的小心思叫老太君给看穿了,大气都不敢喘一下。 老护国公与妻子鹣鲽情深,一生未曾纳妾,夫妻俩育有三子一女,长子荀耿,袭爵护国公,次子在朝中任文官,三子则在军中任职,长女早已嫁人,嫁娶的都是门当户对的,四子的身份比较特殊,并非他们夫妻亲生,而是当年征战沙场的副将遗腹子,也因此在府中存在感最低。 老护国公去得早,不过老太君巾帼不让须眉,夫君战死后,以一己之力率领兵将保家卫国,将胡人驱赶回了老家。先帝有感荀家夫妻战功,追封老太爷为护国公,并让当年年幼的长子荀耿袭爵,又赐了老太君一品诰命,并赐一把尚方宝剑,以此来嘉奖他们夫妻的碧血丹心。 兴许是早年亡夫的缘故,老太君对儿女十分看重,操心到了极点,儿女们也都很是听她的话,说出去谁不羡慕他们护国公府治家甚严,人才辈出?可就在孙子孙女们出生后,也不知为何,原本和睦的一家子却矛盾百出! 老太君不知道是为什么,想尽了法子也没用,可玲珑知道啊! 荀耿兄弟几个倒还好,问题出在他们生养的儿女身上。 比方说刚才出来说话的身着兰花锦缎绣裙的少女,那是国公爷荀耿的嫡长女,名叫荀兰,而说为老太君抄了佛经祈福的那个,则是荀耿的庶女荀蓉,荀耿有一妻一妾,妻子刘氏,生一子一女,妾侍陈氏,只有一女,原本倒是相安无事,两个小姑娘也挺安分,可就在一年前,两人不知为何就暗地里掐起来,成日勾心斗角,将大房闹得鸡犬不宁。 你道是为何? 原来这姐妹俩,嫡女重生庶女穿越,前世被庶妹荀蓉踩在脚下的荀兰,不仅被抢了姻缘,还落得个不得善终的下场,此番一朝梦回闺中,可不是想方设法要整死荀蓉么!而荀蓉穿越而来,对这个家本就没有归属感,许多想法也异于常人,自然看不惯嫡庶尊卑,再加上嫡姐对自己若有似无的敌意,两人可不得掐的你死我活! 二房说话的少女则是次子荀正的嫡女荀芳,平日里最是活泼嘴甜,颇讨人喜欢,但任谁也想不到她并非荀正亲生,而是抱错了的,至于荀正亲生的那个闺女,还在乡下给人放羊喂猪干粗活呢! 此时这荀芳已经得知自己并非亲生,她小小年纪心机倒是不小,卯足了劲儿要给自己谋个好前程,一方面派人去乡下灭口真千金,一方面又为了以防万一,与护国公府的政敌来往,横竖她不是亲生的,护国公府就是没了她也不在意,只要能攀上高枝,能有荣华富贵,她还怕什么呀! 三房就更不用说了,三子荀远,娶妻张氏,婚后五年无所出,张氏心急,尤其是看着大房二房儿女双全,更是着急生子,尤其是荀远妾侍已经生下庶长子,她急于怀孕,百般求方问医,好不容易有了身孕,结果生下来是个姑娘!张氏无奈,只得买通稳婆,把女儿说成儿子,小姑娘今年都十二了,还作男子打扮! 也正因如此,张氏之女,名为荀晨的少女性格内向沉默,她本就不是读书的料,张氏再怎么逼迫,她也比不过庶出的兄长。而她越是比不过,张氏越是失望她怎地就是个女儿身,对荀晨愈发要求严格,叫玲珑来看,小姑娘估计已经是深度抑郁症了,也难怪最终会选择投湖自尽。 至于四房……在府里虽然存在感最小,祸心却最重。 四子荀扬,幼时还很是乖巧伶俐,可最近却愈发心思难测,盖因他无意中遇到老太爷旧部,那人竟悄悄告诉他,说是他生父罗副将并非为老太爷挡刀而死,而是老太爷嫉贤妒能将其暗害——这厮居然信了!还满心策划着要如何毁了护国公府给他生父报仇!他妻子早亡,膝下只有一独子,生怕老太君对其下毒手,早早就送出去读书了。 一家子人,看着人模人样,其实各有算计,个个都是不省心的,换谁当这老太君都得操心,换哪个老太君操心都没有用。 689|第五十八片龙鳞(二) 第五十二片龙鳞(二) 玲珑慢吞吞地把在座诸人扫视一圈, 愈发觉得头疼。她最是不耐烦管这些琐事,然而若是不管, 吞噬掉的灵魂便味道苦涩难以消化, 虽然忍忍就过去了,但她是吃不得苦的。且她还想继续留在这国公府继续品尝山珍海味做个人人称羡的老太君, 真让二房那荀芳跟四房荀扬把国公府毁了, 别人怎么样她不关心, 可她的日子就不好过了呀! 谁叫她现在饿到一点力量都没有, 跟普通人类都没有区别了呢?再说了, 这一身老胳膊老腿, 真要打起来她必定是吃亏的那个。 龙头拐杖重重地在地上敲下, 玲珑神色冷肃:“都在闹腾什么!看老身活久了, 想让老身早死到地底下见老头子是不是!” 本朝最重孝道,哪怕是当今圣上,在见到玲珑这位老太君时也礼遇有加, 她这么一说, 谁敢承认自己惹老太君生气?连忙下跪认罪,面前乌泱泱又跪了一大片,这下子玲珑瞧着, 心情便好上许多。 她果然还是喜欢人类跪拜自己的模样。 “都回去吧, 老身这刚好上没多久,再叫你们气一气,给气出个好歹来。” 玲珑说着,喝了一口茶, 她现在一点都不想喝茶,她要喝甜的。可是曾嬷嬷看管的很严,平日里对她也是忠心耿耿说一不二,惟独在吃食上管得那叫一个滴水不漏,既然明面上不行,玲珑就打算私下藏点儿。 荀耿欲言又止:“母亲……” 玲珑又把龙头拐杖重重敲在地面:“让你们回去就回去,你们这几个当爹的,不要成日只想着自己,多关心关心儿女,尤其是几个在书院读书的哥儿,老三家的晨哥儿这回是不是又没考好?” 荀晨本就因为自己女扮男装感到紧张,再加上母亲张氏不停地给予压力,玲珑一提起他,他便如同惊弓之鸟,竟是跪在地上颤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张氏见了,心中更是愤懑。恨这怎么就不是个儿子,又感慨到底是个女儿,不如儿子稳重,老太君不过是问了句学业,话都不敢回,实在是上不得台面,太过小家子气。 玲珑叹了口气:“行了,我这身子不适,待过几日好些了,再来问问,你们都想回去吧,曾嬷嬷,扶我回房。” 说着便起身走了。 她这么一走,大房庶女荀蓉才在心中稍稍松了口气,然后不着痕迹地瞥了嫡姐荀兰一样,心想这人真是一如既往的讨厌,自己说要给祖母侍疾,她也要来争抢,现在祖母要走,她怎么不跟上去?说起来庶女就是这点不好,再怎么优秀,这嫡庶之分便让自己无端矮了荀兰一头,可大家都是爹生妈养的,凭什么荀兰就比自己高贵?凭什么自己就要被瞧不起?她还偏不信了,她还非要做出一番事业来不可! 而荀兰也注意到了荀蓉的视线,在心中冷笑,这个小贱人,毁了自己的上辈子,这辈子决不会再给她任何出头的机会! 一时间,众人心思各异,老太君回房,他们也不能再继续待,便该去哪儿去哪儿,该做什么的做什么。 而被曾嬷嬷扶着回房的玲珑,一边说自己饿了要吃点心,一边状似无意跟曾嬷嬷聊天:“这老三家的芳姐儿越长越大,怎着我瞧着,倒是跟老三家的长得不像呢?瞧大房那俩姐儿,个个出落的水灵灵的,如花似玉,惟独这芳姐儿,长得可真不像咱们荀家的姑娘。” 曾嬷嬷哪里能想到芳姐儿不是二房亲生,只笑道:“老奴听说,这孩子也有肖舅肖姑的,兴许芳姑娘是更像她外祖那边的人。” 玲珑瞥她一眼:“我看她长得不像她姑姑,亦不像她舅舅。” 曾嬷嬷:……主子您这样说,让老奴怎么回?总不能说芳姑娘长得当真不像是荀家人吧? 曾嬷嬷觉着,这还真不能怪她家主子想太多,实在是她家主子当年,那也是出了名的大美人,提刀上马上阵杀敌,不知是多少好儿郎的梦中情人,与老太爷那更是般配得很。她是打小就在主子身边伺候的,后来生出的四位小主子,可以说,老太爷因为征战都没能陪在妻子身边,但曾嬷嬷却是全程都在的,老太君所生三子一女,都是曾嬷嬷抱到老太君身边的。 从大老爷荀耿到三老爷荀远,再到已经嫁出去的大姑娘荀茹,都继承了老太君跟老太爷的好相貌,长得一个比一个好,这后面出生的哥儿姐儿也都是,别看三老爷家的晨哥儿一副唯唯诺诺的胆小模样,相貌生得好着咧! 于是这么一对比,二老爷家的芳姐儿就有点普通了。 这都是曾嬷嬷斟酌了词句后说的,若是拿出去跟普通村姑比,荀芳肤色雪白养得气质出众,自然是鹤立鸡群,可和自家姐妹,不说大房嫡女荀兰,便是与大房庶女荀蓉比,荀芳都显得太过寡淡!姐妹三人若是站在一起,那荀芳就跟不是亲生的一样! 荀家姑娘都是鹅蛋脸杏仁眼樱桃小嘴儿一点点,天生丽质,可荀芳却是单眼皮圆脸蛋,不像她爹,也不像她娘。 玲珑叹了口气,“我这病了几日,老是梦见老头子。”当然是假的。 “总觉得他有些话想同我说,可是我又听不见,只看到他的嘴皮子在动。”当然是编的。 “他就一次又一次地冲我露出那种哀伤的表情,似乎是有什么心愿未了,又似乎是想告诫我什么。”当然不是真的。 曾嬷嬷还是很迷信这些东西的,连忙道:“那,那要不等您身子大好了,咱去庙里拜拜?听说白云寺的住持算卦看相都灵验得很,您若是心中有事儿,咱就去看看,也好安安心。” 玲珑要的就是她这句话,曾嬷嬷是她身边最忠心也最好用的人,她不好直接跟曾嬷嬷说荀芳是狸猫,便假借老太爷托梦,如此去了寺庙,自然是要带上孙女们一起的,到时候她进去跟住持求签,不带曾嬷嬷进去,那解签解的是啥,还不是她说了算? 三日后她便谴下人去通知三个孙女,说是要带她们去庙里拜佛上香。 荀兰听闻,握紧了拳头,心道这是上辈子没有发生的事,难道因为自己的重生,使得祖母也有了改变?不过不管如何,她都不会吧属于自己的锦绣人生让给别人! 她怆然地想,若是祖母后来没有被气死,自己说不定也不会落得那般下场。 荀蓉则非常高兴,她自穿越来便没出过门,像是国公府这样的高门更是对子孙管教甚严,她都想出去许久了!这是个难得的机会,正好可以看看古代人们的生活! 荀芳是最淡定的一个,在她看来,祖母要去上香是很正常的事,毕竟年纪大了,吃斋念佛,她并没有多想。 为了不迟到,给祖母留下最好的印象,三个姑娘都起了个大早,要去寺庙,不适宜打扮的太过鲜艳,姑娘们都穿得比较素净,结果她们都上了马车,祖母也还没来! 玲珑是不跟她们一起坐车的,她当然要自己一人坐,只留了了曾嬷嬷在身边伺候。 一路上荀蓉十分兴奋,时不时挑起帘子往外看,荀兰忍了又忍,终于没忍住:“蓉姐儿,你这样掀起帘子,叫外面的人看到我们的脸怎么办?” 荀蓉觉得很莫名其妙:“看到就看到啊,又不会少块肉……” 荀兰没想到这个庶妹居然在这个时候便已如此不知廉耻,她心想,就是靠着这样一张脸皮,荀蓉才能做出那些令人不齿的事情的吧? 荀芳则想要大房姐妹俩之间的矛盾再激化一些,这样就没人注意到她了,大房闹得越厉害,她的身份就越隐蔽,越不会被揭穿。便笑着开口:“大姐姐,你就不要怪二姐姐啦,二姐姐也只是好奇而已。” 荀蓉一听荀芳为自己说话,顿时很是得意,荀兰则抿紧了嘴唇,她不喜欢荀蓉这个庶妹,对二房的这个堂妹也没什么感情,只觉得这个堂妹笑里藏刀,只可惜自己前世死得早,也不知荀芳最后怎么样了。 一路大家各有心事,到了寺庙,玲珑带着三个孙女求签,荀兰抽了个中签,荀芳抽了下下签,惟独荀蓉像是有穿越大神给她开挂,直接抽了个上上签! 荀兰见状,心中更是悲凉,难不成这辈子自己也斗不过荀蓉? 荀芳一看自己是下下签,登时脸色就不好了,她想起代替自己在乡下做粗活的真千金,顿时下定决心,未免夜长梦多,须得早些做打算,决不能让她有活着到京城拆穿自己身份的机会! 至于荀蓉,自是不必多说,高兴的不行,愈发觉得自己是这个世界命定的主角,能够改变一切的。说不准能当个王妃皇后,不说光宗耀祖,也要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玲珑冷眼看着这三个作妖不停的孙女,懒得搭理她们,自己也上去抽了个签,她随手一抽便是签王,哪怕是没有力量的龙女,也有着人类无法比拟的气运,这么一根签,对龙女来说实在是没什么意义。结果没过多久,就有一位白胡子老僧快步走来,前面还有个引路的小沙弥:“师父师父,您看,就是这位老夫人抽中了签王!” 老僧一见玲珑,如遭雷击,仙风道骨的高僧形象彻底崩塌,若非小沙弥及时扶住他,怕是要直接在玲珑面前跪下了! 玲珑瞥了他一眼:“大师来得正好,老身正想让大师给看看相。” 老僧结结巴巴道:“您、您、这边请、这边请——” 他不知道该称呼玲珑什么,想叫仙家,又怕被人听到,可叫老夫人,便显得轻慢,最终只能一口一个您,请玲珑入了厢房。 荀家三姐妹在原地看呆了。 尤其是荀蓉,她觉得剧本好像不对啊!难道不是自己拿了女主剧本吗?这上上签都被自己给抽了,怎么就叫老太君给抽走了签王?难道说老太君才是女主?还有年纪这么大的女主呢? 荀蓉在想什么玲珑全然不知,她让曾嬷嬷在外头等着,一进厢房,老僧就给她跪了下来,口称仙家。 玲珑:“……我不是神仙,你大可不必这样叫我。” 老僧法号天玄,今年已是九十有六,在古代人类社会算是非常高寿了,且他虽然年纪大,却仍然精神矍铄健步如飞,又算命如神,人人都要称他一声高僧,哪怕是当今圣上,也经常请他入宫讲解佛法。 可他一听说有人抽中了签王,再一看那人相貌,竟是完全看不透,只觉深不可测高贵无匹,除了仙家还能是什么人?没想到他修行一生,竟也能在老来见到仙家! 真是不枉此生了! 他态度极为恭敬虔诚,玲珑很满意,便颔首道:“你很好,有一双慧眼,比那些人类都强。” 当她作为人类生活的时候,是有些灵魂纯净又一心修行的虔诚出家人能察觉她的不同的,当然,这也是在玲珑没有遮掩的情况下,老僧能看出她非凡人,足见其平日侍奉佛祖用足真心,佛心坚定。 得了玲珑一句夸赞,天玄激动地浑身颤抖。 曾嬷嬷只知道老太君进厢房叫高僧看相,也不知道里头说了些什么,足足过了一炷香,厢房门才打开。见玲珑安然无恙,曾嬷嬷悄悄松了口气,又见高僧天玄双手合十对老太君行礼,老太君却神色淡淡,曾嬷嬷愈发觉得似乎有什么自己不了解的事情发生,但她向来守本分,又忠心,自然知道什么能问,什么不能问。 玲珑看相的时候,三个姑娘便在白云寺中走动,白云寺依山而建,景色秀丽宜人,后山还有一片桃林,都是僧人们亲手栽种,每年收获了桃子,还会无偿分发给附近的村民,寺中香火向来旺盛。 “姐儿们呢?” 曾嬷嬷答道:“姑娘们说是要四处走一走,老奴让婢女们跟着伺候,不会有危险的。” 玲珑颔首:“该回去了,叫她们回来吧。” 曾嬷嬷领命,立刻让下人去寻。 待到回程,玲珑坐在马车里闭目养神,过了许久,才轻轻叹了口气。曾嬷嬷向来是最懂玲珑的人,立刻问道:“老太君怎么了?可是有什么烦心事?若是可以,老奴愿为您分忧。” 玲珑道:“见了天玄,我算是明白老头子为何夜夜入我梦了。” 曾嬷嬷奇道:“难道真有蹊跷?” “是啊。”玲珑又叹了口气,“天玄一见我,便同我说,老头子夜夜托梦,是因着我荀家血脉流离在外!” “什、什么?!”曾嬷嬷惊讶的话都说不顺了,“这、这怎么可能?老太爷对您的情义天地可鉴,怎么会——” 玲珑:“……你想到哪里去了?那老头子敢背着我在外面乱搞吗?他大半辈子都活在马背上,军中连个女人都没有,到哪儿去弄那流离在外的血脉?!” 曾嬷嬷瞬间松了一大口气:“吓煞老奴了!老奴还以为……” 玲珑忍住翻白眼的欲望,“天玄给了我一个提示,说是问题出在二房身上,又说鱼目混珠,狸猫换太子,我又想起这些日子每每见着芳姐儿,总觉得心里不得劲儿,她长得与我荀家实在不像,难不成……” 曾嬷嬷傻眼了:“这、这不会吧……芳姑娘……” 她突然想起一件事:“老太君,老奴记得,芳姑娘不是在府中出生的。” “不错。”玲珑颔首。 “咱们国公府乐善好施,每年都会给穷人施粥,二夫人亦是心善,当年她挺着大肚子还坚持要做善事,您还夸赞过她,但就是在那次施粥回城途中,二夫人动了胎气,不能及时回府生产,最后是在一家医馆产下的芳姑娘!” 不会有人把自己的亲生骨肉主动调换出去,尤其是二夫人出身书香世家,性情温婉,说起来,芳姑娘的性子跟二老爷二夫人也都不像,难不成……那次生产,真有猫腻在里头?! 倘若芳姑娘真的不是国公府血脉,那么真正的姑娘在哪里?! 曾嬷嬷只是这样一想,便冷汗涔涔。 玲珑道:“我也是这样想的,你找几个伶俐的人去查,记得,瞒住府里的人,不要让他们知道。再派几个人严格盯着芳姐儿,我总觉得这丫头有什么事瞒着我。” 曾嬷嬷立刻点头称是。 做主子就是这样的好处,动动嘴皮子,就有下人去把差事做完,完全不需要自己来。 曾嬷嬷做事非常有效率,她年轻时也是能跟老太君一起上阵杀敌的女将,她们甚至还有一支女子军队,只可惜天下安定后便解散了,且近年来那些酸儒总说什么女子抛头露面有伤风化,倡导女子无才便是德,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才是知礼的好姑娘,是以女子军解散后,便再没有重建的机会。 派去彻查当年医馆生产的人还没得到消息,倒是监视荀芳的下人那边报了信回来,说是芳姑娘私下里见了些奇怪的人,还给了他们银两,现在那些人已经被他们抓住,没有惊扰到芳姑娘,正等老太君发落。 玲珑非常欣赏这样的办事能力! 她立刻让曾嬷嬷去审,曾嬷嬷宝刀未老,回来的时候脚步都是飘的,满脸的不敢置信。 “老太君,这、这芳姑娘竟然真的、真的不是咱们国公府血脉!” 说到这里,曾嬷嬷又觉得一阵心凉,这芳姑娘明明早已得知了身世,却秘而不宣,甚至派人去乡下灭口,这是何等狠辣绝情的心肠!她既做得出这样的事,又会如何对待老太君跟二老爷二夫人?毕竟这国公府跟她没有一丝血缘关系,她会在意么! 玲珑把玩着两颗核桃,一边盘一边说:“就先这样,派人去将乡下那孩子秘密接来,至于那户农家……也给我查清楚,这些年我那可怜的孙女都过得是什么日子,他们善待了那孩子最好,若是没有……” 曾嬷嬷立时点头:“是!” 从京城到那乡下来回便是小半个月,经过查证,才知道那户人家是想进京谋个好生活,谁曾想家里女人怀孕突然生产,送到医馆后,二夫人也在其中,见生得都是个姑娘,当时医馆又一片混乱,便趁机在乱中将两个婴孩调换,将真正的国公府姑娘抱去乡下,又将自己的亲生女儿留在京城过这富贵日子。 而荀芳是如何得知自己身世的呢? 盖因那乡下夫妻还有个儿子,两人把荀芳调换,也是为了日后能给儿子谋个好前程,此番那家儿子进京,便是想找荀芳说出她的身世,讨要些银子回去好娶媳妇——他在国公府外等了许多天,好不容易见了荀芳,荀芳却不肯信他! 直到他说出她身上的胎记等种种隐私,荀芳才震惊不已,她心思深沉,第一时间也不曾拒绝相认,而是好言好语,哄着自己兄长先在京中客栈住下,又将自己的首饰给他,叫他去兑换银子。 她那兄长,叫那对父母养得眼皮子浅又为人自私,以为这千金小姐妹妹是怕了自己,愈发得意,向荀芳索要的越来越多。 荀芳对他忍无可忍,几次三番虚以委蛇,套出了一切真相,也套出了家中地址,这才将其灭口,又派人去乡下追杀真正的千金。 一环一环,直教人觉得这芳姑娘,若是将心思用到正道上,怕也是能有一番成就,可惜,全用在这歪门邪道上了。 曾嬷嬷都不敢相信自己派人查到的这些都是真的!她把证据送到玲珑面前时手都是抖的! 芳姑娘那是她从小看着长大的!这孩子嘴巴特别甜,也特别会察言观色,从前只觉得她机灵,现在却只觉不寒而栗! 玲珑倒淡定得很,她问:“可派人去接我那孙女了?” “再过个两日应该就到了。”曾嬷嬷说完,顿了下,小心翼翼地问:“老太君,您是怎么打算的?” 玲珑想都没想就回答:“自然是各归其位。” 曾嬷嬷点头:“如此甚好,只是……老奴担心,芳姑娘心思狭隘,又出手狠毒,怕是要闹个满城风雨了。” 其实好面子的话,也有办法,无非是将那乡下姑娘说是与荀芳的双生子,只是身子不好一直送在外面休养,如今回了家,这样既能堵住外人的口,也能维护国公府的颜面。 但问题在于,玲珑并不在意国公府有没有颜面。 脸是自己争的,不是别人给的。 690|第五十八片龙鳞(三) 第五十八片龙鳞(三) 曾嬷嬷派去办事的人很是靠谱, 效率也很高,两日后, 那在乡下长大的孙女便进了国公府。不过玲珑没打算立时就跟老二家的说, 便让人悄悄把她送了进来。 小姑娘今年也只有十五岁,还差几个月才及笄, 瘦骨伶仃, 愈发显得一双眼睛大了起来。她许是没见过这样气派的房子, 也没见过这样有气势的人, 她在乡下, 见过的最大的官儿便是里正, 爹娘的巴掌便是她最怕的。 因此一进来, 便站在那儿瑟瑟发抖, 看都不敢看玲珑一眼,两只手紧紧地绞在一起。见玲珑之前是打理过的,干净舒适的衣裳并不能掩盖她的粗糙与小家子气, 玲珑看到她那双手, 肿的跟个胡萝卜似的,自然不能跟屋子里烧着地龙还有火盆的高门世家比,玲珑这具身体五十岁, 瞧着皮肤都比这小姑娘要好上许多。 曾嬷嬷看着也心疼, 这本应是国公府锦衣玉食长大的姑娘,结果却在乡下过了十五年的苦日子,派去调查的人都查出来了,那家人根本没把她当成自家闺女看, 像使唤下人一样使唤她,家里的活儿都扔给她做,大冬天的还得去河边洗衣服,一洗就是一大盆。因着没什么赚钱的本事,那家女人便让她给人洗衣赚钱,尤其是冬日,村子里稍微富足一些的人家都不爱洗衣服,赚的铜板也比往日多,小姑娘便终日蹲在河边,饭却吃不饱,棉袄也破了洞,嗖嗖往里灌风,浑身上下都起了冻疮。 “你叫什么名字?”玲珑问。 小姑娘不敢回答,她忐忑害怕,手脚都不知往哪儿放。 她从未见过这样好的屋子,也不曾见过这样雍容华贵的人,这位老夫人瞧着威严极了,比里正还要吓人。她觉得自己的脚踩在这地面上,都把人家的地给弄脏了。 她又想自己身上会不会有什么异味?她已经许久不洗澡了,一开始她虽然每日都忙着干活,却很爱干净,后来她却不敢洗了,甚至希望自己能再脏一点,越脏越丑,爹娘就越不会把她卖出去,因为卖不出好价钱。 见她实在不敢答话,曾嬷嬷柔声道:“你莫怕,眼前这位不是旁人,正是你嫡亲的祖母,把你从那吃人地方接回来的人。你若是心里有什么委屈,便同老太君说,老太君会为你做主的。” 来见玲珑之前,曾嬷嬷先见的她,小姑娘一路长途跋涉来到京城,都不知道自己干嘛来的,曾嬷嬷特意见了她,捡着话明白着说给她,可这孩子居然并没有多么欢喜,反而先是颤抖,她被家里人骂贱皮子惯了,早把自己当成了下等人,做梦也想不到自己居然是被抱错的。 这位老夫人……怎么可能会是自己的祖母呢? 她的祖母……是成日骂骂咧咧地朝地上吐痰,能因为一根葱同邻居掐架,把人骂得狗血淋头的老妇人,可眼前这位夫人,瞧着比她的娘都年轻! 见小姑娘仍旧不说话,曾嬷嬷轻声道:“姑娘不要怕,过去的日子再不会有了,往后啊,姑娘的好日子都在后头呢。” “到我这儿来。”玲珑冲她招招手。 曾嬷嬷轻轻推了小姑娘一把,她便茫然无措地回视,曾嬷嬷朝她点了下头,她才战战兢兢地一步一步挪到玲珑身边,步伐极慢,但玲珑一点都没有不耐烦——她在闻到美好灵魂的香甜滋味时,一向都是耐心十足的。 小姑娘走到玲珑面前,不敢乱动,生怕自己弄脏了老夫人的衣裳,玲珑对她微微一笑:“你过去的名字不好听,祖母给你重新取一个,好不好?” 记忆中她直到六七岁才有名字,叫翠花,平时家里人都是一口一个贱丫头,幼时懵懂的她,甚至以为贱丫头才是自己的名字。 不知为何,小姑娘眼眶一酸,她用力点头,“嗯!” “你看这冬日早晚要过去,到时候冰雪消融,百花齐放,咱们荀家的姑娘,便如那春日桃花,鲜活又靓丽,日后,你便叫作荀桃。”玲珑拉过小姑娘的手,将自己准备好的见面礼送给她,是个桃花形状的吊坠,玲珑亲自雕的,质地极佳的白玉被雕琢出桃花的模样,十分精致。 她将这吊坠给荀桃戴到脖子上:“日后你便是祖母的心肝宝贝,往日欺负你的那些人,以后都不会再有了。” 荀桃十五年的人生中头一回接触到如此善意,她只觉得泪水把视线模糊,什么都看不清,只有握着自己的那双温暖的手。 曾嬷嬷见了,赶紧道:“这祖孙相认可是天大的喜事,姑娘可不兴哭啊,你再哭下去,老太君也要跟着一起哭了。” 荀桃一听,连忙拼命吸鼻子,生怕自己真把玲珑也给弄哭。 玲珑摸了摸她的头,现在还不是让荀桃出现在世人跟前的时候,诚然她刚出生便被人替换,又过了十几年的苦日子十分可怜,但现在的她,又黑又瘦又丑,像只灰扑扑的小老鼠,说话做事更是唯唯诺诺,根本不是荀芳的对手。还是得养一段日子。 不过倒是可以先跟老二夫妻俩说说,这两口子倒是不怎么作妖的。 荀正与妻子高氏在来玲珑院子的路上,都不知道母亲为何会突然召见他们夫妻二人。 说实在的,一般人家,长子幼子都受重视,夹在中间的那个最容易被忽视,国公府也是如此。二老爷荀正人如其名,以清正扬名,在朝中做了个文官,终日与史书为伍,不问世事,娶的妻子高氏也是书香门第出身,夫妻俩成亲二十载,育有两子一女,都教育的非常好。同时荀正也是四兄弟中唯一一个没有妾侍通房的人。 夫妻俩一个性子,好静,好读书,不争不抢性格淡薄,惟独生了个争强好胜的女儿,看别人有什么自己也一定要有,又一心谋个好前程,夫妻俩怎么教也教不好,只好想着日后求着母亲为她寻个殷实些的夫家,芳姐儿那性子不宜高嫁,得寻个性情忠厚的儿郎,家境要比他们国公府差些,这样芳姐儿嫁过去才不会受委屈。 然而荀芳全然体会不到爹娘的良苦用心。在她看来,一心想给她找个穷书生的爹娘到底不是亲生的,所以才会不把自己放在心上,她的富贵,终究要靠自己去博! 夫妻俩与玲珑见礼,荀正便问:“不知母亲召我们来,是有何事?” 玲珑瞥他一眼:“怎么,没事儿了还不能叫你来陪我这老婆子说说话了?” 荀正赶紧拱手作揖:“儿子不是那个意思,母亲若是乏了,儿子愿为母亲诵书。” 玲珑:“……算了吧,我知道你孝顺。” 听这死板板的声音,怕不是给他读他都读不出那抑扬顿挫的劲儿来。 高氏轻笑:“母亲瞧着果然已大好,想来这白云寺是真有几分本事,还是母亲眼光好。” 期间,荀桃便在隔间,紧张又不安地听外面说话。玲珑把她安排在这儿,就是想让她心里对自己的爹娘先有个数,曾嬷嬷在边上陪着她,荀桃老老实实坐着,又期待,又怕受到伤害。 玲珑挥挥手拒绝二儿媳的糖|衣|炮|弹,不过是去上个香,说好的书香门第清贵人家,怎么还拍起马屁来了?哪儿就体现出她的好眼光了?“老二说得不错,今日叫你们来,的确是有事相谈,此事事关重大,关乎我荀家颜面,我便想听听你们的意见。” 荀正夫妻俩立刻做洗耳恭听状。 “我昨天听人说了个事儿,心中未有决断,便想问问你们,你们俩读的书多,来给我参谋参谋。” 接着玲珑便讲了个这狸猫换太子的故事,只不过没有指明是谁,只说是富人家与穷人家。她语速缓慢,却又深谙话术,把个故事讲得高|潮|迭|起,听得人如痴如醉,情绪都被调动了起来。最终,玲珑问:“你们觉得,这富人家的夫妻俩,应要如何是好?” 荀正想都没想:“自然是拨乱反正,让一切回到正轨!” 高氏也道:“媳妇也如老爷这般想。说起来,那被抱走的千金才是真正的受害者,她本可以锦衣玉食的长大,如今却只能做个村姑,恶人之女却代替她享了十几年的富贵,哪有这样的道理!她的父母若是不能分清楚是非对错,依媳妇看,也不配为人父母!” 玲珑却道:“那穷人女儿却是无辜的,虽然她父母作恶,可她本身却没有犯错,若是留下来……” 荀正立刻摇头:“不妥,不妥。她虽无错,可犯错之人终究是她父母,且她无错,也白享了这么多年的富贵,富人家给她一笔钱财安顿好她也就是了,若是将她留下继续当作女儿,那么富人家的亲生女儿,又如何是好?这一碗水不应该端平!” 玲珑得到了满意的答案,很高兴地举起龙头拐杖敲了敲荀正的肩膀以资鼓励,“很好,那我相信你们一定做得到自己说的那样。” 荀正与高氏一脸懵逼:??? 片刻后,到底是女人比较细腻,高氏率先反应过来,脸色煞白:“母亲的意思是……” “不错,芳姐儿便是那穷人家的姑娘,你们便是那对富人夫妻。”说完玲珑还很得意,“怎么样,我这道理讲得是不是鞭辟入里?” 荀正不敢相信:“这、这怎么可能呢……” 玲珑道:“我既然敢这样说,自然是有了十成十的证据,此番也只是给你们提个醒,让你们有个心理准备。这件事儿,我是不打算轻易了结的。” “母亲的意思是……” “既然敢偷走我国公府的姑娘,又以外人血脉替换,且苛待我国公府的姑娘,甚至还要将她卖掉,你说,这个账,该不该算?” 荀正与高氏自然没有异议,只是夫妻两个都不敢相信芳姐儿居然真的不是他们亲生的,尤其是他们两人为了扳正芳姐儿的性子不知花费了多少精力,那孩子表面上总是应好,私底下却仍是原状,高氏屡屡觉得羞愧,这一家子三个姑娘,只有她没把女儿教好。 现在骤然得知那并非自己亲女,除却难以置信外,高氏发现,自己心中居然还有一丝果然如此的感觉。 她总是想,老爷性格清正,自己亦是家教森严,为何养出的女儿却功利心那样重?眼下,也总算是知道为什么了。 话又说回来,若芳姐儿并非他们亲生,那…… 高氏眼中突然升起光热:“母亲!我的亲生女儿,我与老爷的女儿,现在在哪儿?她、她过得还好吗?她现在怎样了?!” 荀桃若是出现在世人面前,那自然得光鲜亮丽,可对着她生身父母便没那个必要了,老二两口子心思正直,荀桃越是凄惨,他们便越是愧疚,会愈发疼爱补偿她,对荀芳也会愈发看清,玲珑便喊了声曾嬷嬷。 高氏本不相信世上有母女连心这样的事,可一见荀桃,见着那怯生生、瘦巴巴,有着一双杏眼的小姑娘,当时她的眼泪便决了堤,内心涌出无限感动,悲喜交加,上去便搂住了荀桃,一边流泪,一边唤着我儿。 荀桃头一回叫人这样抱,这位美丽的夫人眼泪都把她的脖子弄湿了,可她一点都不害怕,甚至还奇怪地跟着一起眼睛发酸。 看着母女俩抱头痛哭,荀正也红了眼眶,玲珑见状,问他:“你就不怕是我骗你?” 荀正摇头:“母亲说什么我便信什么,其实这些年来,我与夫人,也不是没有那种想法。芳姐儿性情虚荣,好高骛远,此前我一直以为是我们做爹娘的没教好,现在才明白,她原是根子就坏了。” 玲珑颔首:“那就好,人证物证我这都齐全,到时候桃姐儿养好了,这桩官司咱们再慢慢算。” “对了母亲,那家人……” “放心。”玲珑敲了敲拐杖,“都在我掌控之中。” 母亲当年也是能上马打天下的,是先帝都赞不绝口的巾帼,荀正对她十分信任,眼见那娘俩哭个不停,他赶紧上前安慰。 夫妻两个见女儿又瘦又黑,手上耳上满是冻疮,皮肤皴裂,心疼的要死,愈发恨起那户换了他们女儿的人家,恨不得立刻便把女儿认回来。 可惜主位上那位手持龙头拐杖的大魔王不同意。 荀正与高氏虽然下定决定要认回亲女,却也没想过要不管荀芳。按照他们之前的想法,孩子怎么说也养了十五年,无论荀芳父母做了什么,他们与荀芳的情分都不是假的。只是,没办法再把她当成女儿而已,因此两人便想给她一笔银子,把她安顿好,便断绝关系再不来往,可听母亲话里的意思……这芳姐儿是不是…… 玲珑无情地打破他们的幻想,没错就是他们想的那样,芳姐儿早就知道自己不是亲生的,手头还沾了人命。 高氏一听,当时就晕了过去。 醒来后泪流不已,好不容易冷静下来,最后是红着眼圈一步三回头走的,她心疼女儿,回了院子便立刻翻箱倒柜折腾起来,又派人去京城最好的医馆买药,她的女儿不该是那般模样,桃姐儿也应是娇滴滴的国公府姑娘! 她心中有气,再见荀芳的时候难免神色不大自然,好在荀芳心里也在担心派出去灭口的人到现在都没回来,便没注意到母亲的异样。 就这样,半个月时间一晃而过,荀芳愈发坐立不安,她派去的那些人还是没有信儿,也不知道做得怎么样了,又或者说是路上遇到了麻烦,该不会把自己给供出去吧? 不知为何,她这几天眼皮子跳的厉害,总觉得像是有什么坏事要发生了。 待到第二日,祖母说要举家出门,荀芳坐在马车里,眼皮子愈发跳得快了,马车停下,她刚掀起帘子,就看到偌大的“京兆府”牌匾,当时便吓了一跳,怎会来京兆府?! 怀揣不安,荀芳总不能转身就跑,那样显得心虚,她强自镇定跟了进去,便看见高大健壮的捕快们站成两排,手里拿着水火无情棍,公堂更是肃穆,正装整齐的京兆尹大人一拍惊堂木,捕快们大喝一声,把个娇生惯养的荀芳吓得腿都软了! 她手里有人命,自然害怕公堂,眼见祖母上前,被京兆尹迎着在侧边坐下,而父母却没有管自己,荀芳心中着急,唤道:“爹!娘!” 京兆尹又是一拍惊堂木! 很快,捕快们便带上几名犯人,这几人别人不认识,荀芳却熟悉得很!正是她派出去灭口的那几个亡命之徒! 不过她是断然不会承认的,哭着道:“祖母,爹,娘!我害怕,我们为何要到这儿来?这些又是什么人?你们莫要吓我了……” 玲珑无情地看她在这里惺惺作态,嘴角一勾:“你很快就知道为什么了。” 紧接着,京兆尹又命人带被告。 这回被带进来的一对打扮破旧的中年夫妻,男人瞧着老实巴交,女人却生了一张刻薄脸,只看这张脸,荀芳便绝望起来!无他,这女人简直与她生得一模一样!圆脸单眼皮,尤其是说话时的神态,说是亲母女也有人信! “堂下所跪何人!” 夫妻两个连忙报上自己姓名,京兆尹又问:“国公府老太君状告你们偷走国公府姑娘,混淆荀家血脉,又虐待国公府姑娘并要将其卖掉,可属实!” 两人连忙磕头:“属实!属实!小人认罪!小人认罪!” “你们看去左边,这女子可是你们二人亲女?若是,可有凭证?!” “有的!大老爷,有的!”女人忙不迭点头。“当年小人鬼迷心窍把自己的女儿与国公府二夫人的女儿调换,为了日后好相认,便仔细看了她的身体,她的大腿内侧三寸与背后各有两枚红痣!” 荀芳一听,立刻捂住自己衣襟,京兆尹命她下去让女医检查,她拼死不让,对着荀正夫妻吼叫:“爹!娘!难道你们真的要听这两个霞下贱之人的话,不认我这个女儿么!我是你们的亲生女儿啊!” 荀正面色冷淡:“既然是,为何不敢验证?” 荀芳狠狠咬住牙,终究是叫人拽了下去,一会儿后被女医带出,果然身上有那女子所说的红痣。 夫妻俩更是咬死了荀芳是他们的亲生女儿,除却红痣外,这母女俩简直一个模子刻出来的,说不是亲生都没有人信!荀芳眼见这二人要将自己拉入深渊,恨到了极点:“两个该死的下贱之人!我不会认你们,我死也不会认你们!” 她实在是搞不懂这两人为何咬死了自己是他们的亲生女儿,难道让她留在国公府享富贵,会没有在乡下好?他们若是想要好处,怎么还敢攀咬她?! 更何况承认了自己混淆国公府血脉,这夫妻俩能得到什么好?他们连自己的命都不要了?! 荀芳实在是无法理解,不过她很快就知道为什么了。 因为紧接着,京兆尹就传唤了客栈小二及几位客人,每个证人都指认了那日在客栈暴毙的客人,再加上被荀芳买通灭口的人的反水,以及被查出来的荀芳贴身婢女换的银子,还有荀芳毒死亲兄时弄到的药……一桩桩一件件都查的清清楚楚,人证物证俱摆在眼前,荀芳就是想要赖都赖不掉! 直到现在她才明白,为何荀正高氏都是那副冷淡的面容,他们肯定是早就知道了,故意看她的笑话! 不行! 她不能就这样招认,她不能就这样死了,她还没有成为人上人,她才十五岁,她还没有过及笄礼,她不能这样就没了! 那边夫妻俩却痛哭起来,若非他们二人当时贪婪,将女儿与国公府姑娘调换,又虐待人家千金多年,儿子也不会被亲女所杀,所以说这都是报应、是报应啊! 而比起亲生儿子,一个没养在身边的女儿算什么呢? 691|第五十八片龙鳞(四) 第五十八片龙鳞(四) 这桩案子很快就宣扬开来, 荀桃也作为国公府姑娘被正式带回来,荀正高氏夫妇对这个得而复失的女儿十分珍惜, 父母慈爱, 荀桃也逐渐有了自信,她身上养出了肉, 皮肤也养白了, 再加上玲珑亲自把她带在身边教导规矩, 几乎是一日一个样儿, 到了那对夫妻被流放时, 她已经看不出乡下小可怜的痕迹。 而荀芳害了人, 虽然不是她亲自下的手, 却是死罪可免, 活罪难逃,玲珑特意为她求了情,京兆尹便判了荀芳与生身父母共同流放三千里, 按照本朝律法, 流放的犯人要受黥刑,即在脸上刻字以表罪责,然后涂抹上特殊颜料, 这字一旦刻上, 终身不得洗净。荀芳哭喊着不乐意,可谁会理她呢?终究是受了刑,又与生身父母被流放。 那对夫妻恨毒了这个女儿,他们觉着自己把她送去国公府这样的人家养大, 国公府啊!他们这辈子都没见过这样高贵的人家!不说要荀芳给他们什么回报,至少也不能害死他们的儿子吧?怎么说那也是荀芳的亲生兄长,她连自己的兄长都能害死,更何况是所谓的父母? 于是一路上,三个戴着枷锁的人疯狂互殴,夫妻俩打荀芳一个,荀芳倒是也想反抗,可惜人家两口子终日在地里刨活,别看人瘦,力气却不小,她一个闺阁千金,无非是心机深沉些,真要打,根本打不过,这不,流放的路刚走了一半,她这身娇体弱的便受不住,直接死在了路上。 而那对夫妻也被押解的官差狠狠揍了一回,出了人命,哪怕是流放的犯人也是要受罚的! 国公府对于新来的三姑娘,甭管心里怎么想,至少面上都表示了欢迎。荀正与高氏的两个儿子也听说了妹妹被调换这回事,见了荀桃,虽然还不够亲昵,却也愿意担当起兄长的责任,只是妹妹到底年纪大了,不好亲近,两人便经常在外面买些奇巧的小玩意儿送给她,兄妹之间相处的也很不错。 荀兰则心中暗惊,因为前世根本没有发生这样的事,她甚至都不知道芳姐儿不是他们国公府的血脉! 怪不得……荀兰恍然大悟,怪不得芳姐儿坑害起国公府来毫不手软,原是她早就知道自己并非荀家人,自然对荀家没有感情!可二叔二婶怎么说也把她当作掌上明珠养了十五年,得是何等无情的心肠,才能眼都不眨地害死养父母与兄长们?! 话又说回来,前世没有发生的事,这一世为何会发生呢?难道说……因为自己的重生,使得很多事情出现了变故?之前便没有祖母去白云寺一事,如果是这样,那么以后的事情还说得准吗?曾经登上皇位的人,这辈子还能做皇帝吗? 荀兰陷入了迷茫之中。 而荀蓉只觉得吃了好大一口瓜,荀芳总仗着自己是嫡女,见了荀蓉便眼高于顶,荀蓉便不喜欢她,只是怎么也想不到这荀芳居然不是二房亲生的,再看二房领回来的荀桃,生得跟二婶十分相似,眉宇间又有祖母的神韵,说起来她们姐妹三个长得都挺像的,都是鹅蛋脸杏仁眼,但真要说,还是三房的晨哥儿长得跟祖母最像,可惜却是个男孩子。 三房太太张氏则觉得老太君这样做太过不考虑后果,当着全家人的面,她也是个拎不清的,直接就说:“母亲,再不管怎么说,芳姐儿犯了案子,该罚自然是该罚,可您这一通闹上京兆府,直接是满城风雨,这几日媳妇出去,言谈间旁人都在打听咱们国公府的事,当时何不私下处置了呢,这芳姐儿做出那般错事,还叫人觉得,咱们国公府的姑娘,都养得脾性不好……” 玲珑冷冷地看她一眼:“怎么,你有意见?” 张氏被这眼神吓了一跳,她最是怕这位婆母,立时闭上了嘴,只是心中仍然嘀咕,难道自己说得有错吗?本来私下处置了就算了,这回闹得这么大,人人都在传他们国公府的笑话,二房的芳姐儿养成那样,那国公府其他姑娘又能好到哪里去? “媳妇不是这个意思……” “那你是什么意思?”玲珑冷笑,“我看你也没有多么会教女儿。” 张氏原就心中有鬼,被玲珑这若有似无的斥责下愈发心跳如雷,讷讷道:“媳妇只得了晨哥儿一个儿子,哪里有教导女儿的经验……” 荀晨在边上低着头一语不发,手紧紧地攥住了自己的衣袍。 他比起其他兄弟有岁数上的差距,因此身形略小,倒不显眼,可书院里的同窗皆是岁数相当,他便显得格外矮小长不大,又加性子腼腆内向,在书院里总是被人欺负,可他回来一同张氏说,张氏便要他找自己的原因,要他自己反省,久而久之,荀晨愈发不爱说话,在书院里受排挤也愈发严重,他读书又一般,先生也不会主动关心。 玲珑觉得,叫这孩子继续这样过下去,深度抑郁自杀也不远了。 要说这四个儿媳妇里,她还真就最烦张氏,掐尖要强又没那本事,一天天的净知道盯着别人看,什么都是旁人的错,自己清清白白。便又道:“你们呢?也跟老三家的一样,觉得我这回闹得大了,丢了你们的脸,让你们没法见人了?若是有这样的心思,就给我说出来!这日子能过就过,不能过便分家,如此也不碍着你们眼,不丢你们脸!” 这话说得就严重了!母亲尚在,弟兄们哪有分家的道理,且如果分家,大房继承了爵位尚且能住在国公府,其他几房都是要搬出去的啊!几个妯娌怎么想不重要,她们彼此比较,但几位爷打小感情就好,又都特别孝顺,要是叫他们知道分家是她们闹的,怕不是要休了他们! 张氏赶紧跪下来,今日是她将婆母惹怒,“媳妇口无遮拦,求母亲恕罪,媳妇没有那个意思……” 玲珑淡淡看她,又对众人道:“咱们荀家,行的正立的直,不惧他人笑话,血脉混淆为他人养了十几年女儿,养出个冷血无情的白眼狼,本就是错,错了还能不认?桃姐儿是正儿八经的国公府姑娘,照老三家的那样说,是要叫她跟芳姐儿做对孪生姐妹,又或是李代桃僵?你当聪明人看不出来?与其遮遮掩掩,倒不如大大方方,皇上都没有怪罪,你们倒是心里先嘀咕上了!” 说完又冷笑道:“你们父亲当年还是个拾粪的穷小子,跟着太|祖|皇帝马上打来的天下,是不是也给你们丢脸了?!” 这下就连荀正等人都跪了下来,被玲珑骂得额头冷汗涔涔,别说他们父亲当年是拾粪的,就是太|祖皇帝也要过饭…… “我们荀家姑娘,不怕外人说,脊梁骨都给我挺直了!错就是错,对就是对,张氏,你为人母,却是非不分黑白辨,你怎么去教你的儿女?晨哥儿都十三了,还在你的院子里住,我看便是慈母多败儿!从明日起,晨哥儿便搬到我院子来,我亲自看着!老三,你有没有意见?” 荀远怎么可能会有意见!母亲见识远大,若是晨哥儿能得母亲亲自教导,那绝对是件好事,当下便道:“一切但凭母亲做主,儿子没有异议。” 张氏却白了脸,晨哥儿是个姑娘的事只有她跟贴身的嬷嬷知道,这也是为何她一直把晨哥儿养在自己身边的原因,十三岁的姑娘了,去年刚来了癸水,虽然小日子不准时,但在她院子里,就能遮掩,若是搬到婆母院子……“母亲!母亲媳妇知道错了,晨哥儿是媳妇的命,您若是把晨哥儿夺走,还让媳妇怎么活啊!” 说着便抹起眼泪,活似玲珑是个生生拆散他们母子俩的恶魔。 荀远黑了脸:“张氏,你在闹什么?母亲愿意抚养晨哥儿,那是晨哥儿的荣幸!” 张氏却拼死不肯答应。 玲珑知道她怕什么,就问:“你不乐意?难不成我这个做祖母的,还会害了晨哥儿?你拿我当什么人?十三岁的哥儿还小,那日后晨哥儿娶妻生子,你是不是还要同他们夫妻躺在一张床上?” 这话说得就诛心了,毫不客气,说得张氏面红耳赤目瞪口呆。 荀晨也脸色惨白! 他忘了,自己能装一时的哥儿,却不能做一辈的哥儿!难不成,日后他还要娶妻?那、那不是害了人家姑娘吗?! 可他了解自己的母亲,为了掩盖他的女儿身,张氏是必然会逼着他娶妻的,只要想到这里,荀晨便一片绝望。他跟父亲一样,都很重孝道,因此才任凭母亲摆布,可是,难道真的要赔上自己的一生吗? 芳姐儿跟桃姐儿这件事,叫外人看,那必定是高门丑闻,但祖母却坦坦荡荡毫不在意,可见祖母心胸宽广,倘若,自己跟祖母招人,说出真相……不,不行,祖母不会为难自己,可母亲这样做必定会触怒祖母,他不能说。 “方才还觉着桃姐儿丢了你国公府的人,你把十三岁的哥儿养在身边拘着不让出去,叫外人知道就不丢人?难不成旁人还会赞美你这一片慈母之心?我当初怎么就给老三说了你这样眼皮子浅薄的媳妇!” 玲珑骂得毫不留情,直把张氏说得泪流满面,她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就是抱怨两句,这火便烧到了自己身上,眼下总算是一声不敢吭了。 玲珑发了一通火,再把人通通赶走,这才舒服些。 曾嬷嬷给她捶着肩膀,心疼道:“老太君年纪这样大了,合该颐享天年,结果还是要为儿孙操心。” “儿孙都是债啊。”玲珑老气横秋的感慨,“不过老三家的,真是越活越回去,晨哥儿都多大了,还当奶娃子养。” 荀远忍着气,当着母亲面没发,回去后跟张氏大吵一架摔门而去,留下张氏坐在原地抹眼泪,待荀晨来了,她一把抓住荀晨的手,神经质地嘱咐他:“晨哥儿,你要争气!你一定要争气!你不能给娘丢人,娘只剩下你了,你必须得有出息,你得有出息,你爹才容得下我们娘儿俩!” 荀晨被抓得很痛,面色茫然,难道因为自己是姐儿,爹就不在乎了吗?爹是那样的人吗? 但母亲这样强调,他也只能点头:“孩儿知道了。” “等你搬去你祖母那儿,一定要讨好她知道不知道?你这孩子天生嘴笨,到时候多跟你祖母说点好听话,她自然会疼你!有你祖母护着,我看那两个贱人还怎么在我跟前得意!”张氏念叨不停,压根没注意自己修剪精致的手指甲已经陷入了荀晨的肉里,荀晨吃痛,忍着不说。 “娘,我想跟你说,书院里那个姓李的同窗把我的书给撕了……” “你怎么又跟人家闹!”张氏立马生起气来,收回手,狠狠地戳荀晨的脑门,“娘跟你说过多少回,你最重要的是读书!读书!你书读不好,没人看得起你!上回考试又没考好,你祖母心里不知道怎么瞧不起咱们!不要总是说别人不好,你怎么不找找自己原因?他怎么不去撕别人的书,偏撕你的?!你是不是又没有好好跟先生学知识?是不是又玩乐了?!你是不是想让娘去死?你是不是想把娘气死,然后让那两个贱人做你的娘?!” 她连珠炮般一通指责,荀晨不想惹她生气,默默低头不语。 如此被张氏骂了足足有半个多时辰,老太君那边的人来了,说要帮他整理东西,张氏这才放人,放人前又拉住荀晨的手,柔声细语:“娘只剩下你了,以后你就是娘的依靠,一定要争气,知不知道?不能给娘丢脸。” 荀晨点头,张氏才放他去。 转过身,荀晨面上流露痛色,母亲刚才拉他手时,恰好捏到了他被她指甲掐伤流血的地方,可是她却根本没有注意到。 祖母院子里的人做事非常有效率,曾嬷嬷怕荀晨拘谨,还主动来迎他,一路上就跟他说了许多玲珑的好话,荀晨自幼腼腆,跟玲珑相处时间并不多,再加上孙子孙女一大堆,玲珑也不可能一个个拉过来摸狗头顺毛,因此祖孙关系比较疏离,但老太君自然是疼爱荀晨的,她之所以看不惯张氏,也是因为张氏太过强势,对荀晨不够关心。 荀晨满心紧张,现在他跟桃姐儿都住在祖母院子里,祖母的院子是国公府最大的,他有点害怕,但更多的担心自己的女儿身被识破。因此言行举止都非常小心谨慎,看着他小脸煞白的样儿,曾嬷嬷在心里叹息,这三夫人真是造孽,好好的一个哥儿,怎么就养成这般畏畏缩缩唯唯诺诺的性子。 出乎荀晨意料,祖母辟了个小院落给他,院子中央有个小型喷泉,四周种植着花草,虽然天气寒冷,但却有红梅盛放,只看一眼便让人觉得生机盎然。 待进了房中,荀晨又是一愣。 他在母亲身边时,房间里一点女儿家的东西都没有,甚至怕人察觉,张氏刻意把他房间收拾的简谱冷淡,可祖母为他准备的房间却是暖色调的,地上还铺了厚厚的鹅黄色毯子,床铺也整理的非常柔软,桌子上甚至还有一排憨态可掬的小泥人! 荀晨忍住眼眶酸涩,就要去给祖母谢恩,曾嬷嬷便领着他过去了。 刚过了走廊,还没进去,就听见里面有笑声,荀晨听出那是祖母跟桃姐儿的声音,曾嬷嬷挑开帘子,他便定了定心神,进去先行礼:“孙儿见过祖母,愿祖母福寿安康。” 玲珑冲他招招手:“晨哥儿过来。” 他乖乖走过去,不知自己该坐该站,便显得手足无措,玲珑握住他的衣袖,她坐在硬榻上,榻前有台阶,荀晨坐下来正好把脑袋搁在玲珑膝上。 她缓缓摸了摸他的头,荀晨只觉得那双手异常温柔,登时要落下泪来,兀自咬牙忍住了。 “既然来了,就安心住下,有什么事都可以跟祖母说。” 荀晨用力嗯了一声。 玲珑便让人传膳,中午就带着荀晨跟桃姐儿三人一起用,因着府里人多,一起用膳特别吵,时间又长,玲珑便让各房自己吃。荀晨爱吃甜的,但张氏不许他吃,生怕因为吃甜的长胖了,身子发育的太好,曲线到时候遮都遮不住。 荀晨自己也谨记母亲叮嘱,明明渴望极了那盘红枣糯米糕,却硬是没有伸筷子。 结果一块糕却落在了自己面前的盘中,他愣了一下,抬起头,就看见了冲自己笑得害羞又友善的桃姐儿。 ——这世上,似乎除了母亲以外,每个关心他的人都能察觉到他想要什么。 “谢谢三姐姐。” 桃姐儿脸红低下头,她也是鼓足了勇气才给晨哥儿夹菜的呢! 荀晨吃得很少很慢,可不知为何,他见祖母吃得很满足很开心,自己的胃口也不觉变大了,被带动着吃啊吃,直到吃不下了,才意识到自己今日的饭量足足抵得上寻常一整天! 他想把筷子放下,结果又上来一盅银耳莲子甜汤,荀晨没忍住,又小小喝了一碗,这回是真的再也吃不下了…… 婢女伺候他漱口的时候,他自己去拿帕子想擦擦脸,却听见祖母沉声问:“晨哥儿的手怎么了?” 荀晨吓了一跳,丢掉帕子就把手朝袖子里藏,曾嬷嬷与桃姐儿听了,都照他的手看过来。 刚才用膳有下人布膳,荀晨也很注意掩饰,玲珑醉心于吃便没注意,直到荀晨刚才自己拿帕子要擦脸,她才看见上面星星点点的伤口,有些已经干涸,有些又渗出了新鲜血迹。 “祖母,我、我……” “过来。” 祖母不怒而威,荀晨不敢拒绝,他磨磨蹭蹭走到玲珑跟前,被玲珑一把撩开袖子,桃姐儿跟曾嬷嬷都惊得捂住了嘴! 荀晨本就生得矮小,一双手更是又细又白,因此更显得伤口触目惊心! “你母亲弄的?” 荀晨连忙道:“母亲她不是故意的——” 说着就痛的龇牙咧嘴,因为玲珑狠狠掐了他的伤口一把,痛的荀晨眼睛里都泛起了泪花! 曾嬷嬷早去拿了药膏过来,玲珑便让荀晨将手摊开,给他抹上清凉的药膏,一边抹一边说:“你母亲心思重,你与她相处久了难免受影响,只是你别忘了,你还有爹,还有祖母,这样藏着掖着,你以为是对你母亲好?” 荀晨眨掉眼中泪花,他也知道这样下去不行,可他不能不管母亲。母亲的执念便是毕生没能为父亲生下一子,自己这个她千盼万盼来的孩子又是个女孩,这是他欠母亲的。 见荀晨不想多说,玲珑也不逼迫,给他上了药便让他回去休息了。 荀晨因而一连数日浑浑噩噩,在他自己都没有察觉到的时候,他已经每日都期盼着下课回家,能见到慈爱的祖母了。有时候他看到在府门口等待自己的母亲时,甚至会产生一种逃避心理,随后他便斥责自己的自己,实在是太无情、太令人羞愧了!那是他的亲生母亲,他怎么能逃避她? 然而每次与张氏见面,张氏来来回回反反复复念叨着的,无非是让他争气,让他出息,让他讨好祖母,祖母才会喜爱他云云…… 有一回荀晨终究忍不住:“我就是不讨好,祖母也疼我!” 张氏瞪大了眼睛:“你怎么能这样跟娘说话?你这是什么态度?你祖母疼你,你祖母难道有娘疼你?娘才是真正为你好的那个人!你祖母再疼你,她也还有那么多孙子孙女,她疼得过来吗?把你生出来,辛辛苦苦把你养大的又是谁?我难不成还养了白眼狼?你怎么就不懂娘的苦呢?” “娘说这些,不都是为你好!” 荀晨想反驳,可看到张氏激动的神色,他又默默低下了头,接下来许久心情都不好,直到见了玲珑,才强颜欢笑,生怕被看出什么。 这样的日子,何时是个头呢? 692|第五十八片龙鳞(五) 第五十八片龙鳞(五) 荀晨去给玲珑请安的时候, 玲珑正在教荀桃如何辨别玉色,这个便宜孙女是在乡下长大的, 见到的最好的东西就是村头路过的卖货郎卖十几个铜板的镯子, 就这样一个镯子,村里女人要是有一个都能嘚瑟上天去。 回到国公府后, 她才知道世界上居然有那么多的好东西, 十几个铜板的桌子又算得上什么呀! 玲珑把她带在身边, 除却让嬷嬷教她读书认字外, 最多的就算带着荀桃享受。衣食住行, 无一不精致、无一不奢华, 每每都能让荀桃目瞪口呆, 觉着自己真是见识短浅。如此久而久之, 她再见到什么好东西都不会露出没见过世面的模样了,气质也越来越温婉内敛,再加上读书认字很用功, 身上居然有了书卷气。 高氏很感动婆母对女儿的用心, 更是搜罗了不少好东西朝玲珑这儿送,知道玲珑好口腹之欲,甚至回娘家撬了个擅做糕点的大厨回来! 如今的荀桃已不复当初黑黑瘦瘦的乡下土丫头模样, 她白了许多, 也长了许多肉,瞧着愈发有国公府姑娘的派头,待人接物也落落大方,不得不说这都是玲珑的功劳。 荀晨把这一切都看在眼中, 一开始桃姐儿跟自己说话还会害羞,低着头不敢看人,甚至会紧张地抓着衣袖使劲儿捏,这模样虽然惹人怜爱,但落在外人眼中,难免要被说成小家子气。可现在的桃姐儿已经不那样了,看着他会笑了,还会主动跟他说话关心他,这都是祖母带来的改变。 可越是如此,他心里越是沉重。一方面想把自己的事情跟祖母说,另一方面又背负了母亲的期望,他怕自己说出来,祖母会怪罪母亲,哪怕祖母不怪罪,父亲呢?父亲也不会怪罪吗?这么多年来,父亲始终将自己当作嫡子精心培养,哪怕自己脑子不灵光,读书并不怎么好,父亲也不在意。他不想进军营,父亲也尊重自己的想法,可越是如此,在母亲心中,自己便越是无能。 在张氏看来,自己夫君如此纵容晨哥儿,并非是真的宽怀开明,不过是因为他还有两个出色的庶子罢了。 于是她愈发逼着荀晨要上进,可她不知道,越是逼迫,荀晨压力越大,也就是这阵子住到玲珑院子里心情好上许多,脸上才多了些笑容,可这并不代表他就变得健康了。在张氏的高压教育下,荀晨变得非常敏感,旁人无意中说的一小句话,他听了都会想的特别多,然后陷入自怨自艾的怪圈中无法自拔,只是张氏从来不觉得荀晨有哪里不对劲,她只觉得荀晨到底是个女儿,没有儿子有出息,否则怎么读书读不好,讨好父亲也不会,做什么都不行呢? 荀晨在这样的压力下,就越来越沉默寡言。 玲珑有意让荀桃跟荀晨培养感情,荀桃过了十几年苦日子,很是能理解他人不易,见这个弟弟总是面露苦色,便主动关心他,尤其是荀晨长不高一事,荀桃还特地去问了大夫,此后便经常让厨房煮些牛乳或是骨头汤,只不过见效甚微。 听着祖母与桃姐儿说话,荀晨安静地坐在一边,玲珑问了他今日在书院的情况,他也没有说自己又被人欺负了,在玲珑面前,他向来是报喜不报忧的,不想祖母这么大年纪还为自己操心。 结果他坐着坐着,突然觉着下腹一阵热流,随即肚子开始痛起来!荀晨心底一咯噔,知道自己那完全不准的癸水来了,可现在他是在祖母房间,偏偏今日又穿了一身白色袍子! 他这癸水不来则以,一来必定痛如刀绞,且前两天量极大,然后到了第三天便戛然而止,荀晨知道这样是不正常的,可他不敢叫大夫看,母亲则很庆幸他的癸水只有两日,生怕隐藏多年的秘密被发觉。 曾嬷嬷眼见荀晨面色惨白,连忙道:“晨哥儿可是身子不适?要不要请大夫来看一看?” 国公府里嬷嬷许多,惟独曾嬷嬷,是曾经跟着老太爷老太君上马迎敌,又伺候了老太君一辈子的,因此只有她能叫哥儿姐儿,旁的下人都是恭恭敬敬叫少爷姑娘。 曾嬷嬷年纪大了,愈发慈爱,眼睛里对荀晨的担忧毫不作假,荀晨却不敢答话,他强忍着腹内抽痛:“孙儿突感不适,祖母……” 玲珑摒退左右,只留下了曾嬷嬷与荀桃,她那双深邃的眼睛定央央地凝视着荀晨,荀晨本就紧张,这下被祖母盯着,愈发冒了冷汗,竟是双眼一闭,晕了过去! 待到醒来,已躺在暖融融的被窝中,肚子上还有一个热乎乎的汤婆子,有效地抚平了抽痛的小腹。荀晨无神地看着头顶的帐子,突然想起晕倒前的事,这不是他的房间! 连忙坐起身,这一坐,身下又是一股热流,他快吓哭了,这才发现自己身上的衣服已被换过,只穿着洁白的寝衣。 “你醒啦?” 跟他说话的是荀桃,荀桃手中还端着一个碗,见荀晨醒了她很高兴,小心翼翼地坐下来,“这是姜枣红糖水,祖母特意吩咐小厨房给你熬的,你身子不适,我喂你吧。” 说着便舀了一勺,吹凉了送到荀晨嘴边,荀晨死死咬住牙关,荀桃发现他的身子都在颤抖,心中愈发怜惜,便道:“你不要怕,祖母会为你做主的。” 荀晨一听,眼泪顿时就落了下来。 见他哭了,荀桃更着急:“你、你别哭,掉眼泪对身子不好,还是先喝红糖水吧?别哭、别哭呀。” 荀晨也不说话,眼泪如同断了线的珠子掉个不停,他深深觉得自己把一切都搞砸了!辜负了母亲的期望、父亲的信任还有祖母的慈爱,他简直一事无成,是个根本不该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怪物! 荀桃连忙放下碗,掏出帕子轻柔地给荀晨擦眼泪,她看着这个比自己没小几岁却瘦弱了许多的妹妹,终究没有忍住,一把将荀晨抱入了怀中。像是哄婴儿那样轻轻拍着荀晨的背:“不怕不怕,不哭不哭……我给你说说我以前是什么样的好不好?你可能没见过,我刚回府的时候,就跟个麻杆儿一样瘦。” 荀晨默默流泪,却没有拒绝她的拥抱,此时此刻的他实在是太需要这样一个拥抱了。 “我跟那家人在一起的时候,每天只能吃一餐饭,还都是稀粥,连个米粒都找不到,却天天要做很多的活儿。夏天的时候长痱子,冬天的时候生冻疮,我那时候想,我做错了什么呢?我的爹娘要那样对我?再后来,我不想知道爹娘为什么那样对我了,我只想能吃饱饭,不要饿得那么难受。我以为自己的一辈子都要那样过了,可祖母却派人找到了我。” 荀桃想起自己的过去就忍不住想笑,她已经不害怕了,甚至可以平静面对那些磨难。“祖母一点都不嫌弃我丢人,你没看到那会儿的我有多难看!我什么都不会,不会读书也不会认字,琴棋书画更是样样不精通,唯一会的就是洗衣服。可是国公府这些衣服那样精致,下人穿的都比我洗的那些好,合着我这唯一的特长,也派不上用场呀!” 她说着,轻轻笑出声,荀晨也听得入神,就听荀桃又道:“你不要怕,祖母很好很好,不管是什么事,都可以跟祖母说的,你不要怕好不好?如果不想继续活在阴影里,你至少要伸出手,让愿意救你出去的人握住。” 里面小姐妹俩嘀嘀咕咕,外头玲珑淡定饮奶茶,瞧她那端方正经的模样,曾嬷嬷笑:“老太君怎么就那么确信,桃姐儿能劝醒晨哥儿?” “他们两人虽生活环境不同,但心境却是相似的,桃姐儿细心,自然能劝得醒。”玲珑说着,又喝了一口。 曾嬷嬷叹道:“真没想到,三夫人如此拎不清,好好的姐儿非要装成哥儿,委屈了这么多年。”若非荀晨晕过去,她跟桃姐儿扶起来的时候发现他衣服上染了血迹,谁能想到一个姐儿会被当成哥儿养了十几年? 说着说着,曾嬷嬷忽然警觉:“老太君,您喝的是什么茶?!” 玲珑面不改色地快速把剩下的奶茶全部干掉,淡然地放到桌子上:“自然是极普通的茶。” 曾嬷嬷过来看了一眼,顿时好气又好笑,“老奴拦着不让您喝那么甜的是为您好,您都多大岁数了,甜的吃太多对身子不好!” 玲珑立刻敷衍三连:“是是是对对对嗯嗯嗯。” 曾嬷嬷又想继续说教,结果荀桃牵着荀晨的手出来了,穿上寝衣,放下头发,荀晨瞧着,远比他的实际岁数要小。 荀晨心中忐忑,他握紧了荀桃的手,荀桃知他紧张,便安慰他:“没事的,祖母很喜欢你,不会怪罪你的。” 荀晨咬紧了嘴唇,怯生生地抬头,便见祖母对自己招手,“过来。” 荀桃对他用力点头,面带微笑。 他又看向曾嬷嬷,曾嬷嬷也是笑着的,完全没有荀晨想象中那样被欺骗的愤怒与失望。他这才明白,其实比起被发现女儿身,他更害怕的,是来自祖母、曾嬷嬷、桃姐儿还有父亲的失望。他怕他们不疼他,不要他了。比起那种失去的恐慌,他宁可装一辈子的哥儿。 走向玲珑的脚步慢之又慢,似乎每一步都踩在刀尖上,玲珑却不在意,待到荀晨到了跟前,她勾起嘴角,捏着荀晨的下巴左看右看,笑容加深:“都说晨哥儿是长得最像我的那个,果然如此。” 曾嬷嬷最知主子心意,立刻调侃道:“老太君总念叨着晨哥儿如此像她,却不是个姐儿,心中郁卒,如今可算是如愿以偿了!” 荀晨瞪大了眼睛,“祖、祖母……” 他叫了玲珑一声,然后眼泪刷的掉了下来,不知哪里来的勇气,兴许是她的笑,也兴许是她自然的态度,更兴许是她的手,他直接扑进了玲珑怀里大哭特哭起来,哭得桃姐儿曾嬷嬷跟着一起掉眼泪,尤其是曾嬷嬷,一边哭一边念叨好可怜哟,就没见过晨哥儿有这样情绪外露的时候,真是造孽哟…… 玲珑任由他哭,可荀晨根本停不下来,最后玲珑绝望了:“宝贝儿,你再哭,我这新做的衣裳都要叫你哭坏了。” 荀晨哭到打嗝,说到底她不过是个十三岁的小姑娘,顶着压力装了这么多年的哥儿,早就到了崩溃的边缘,如今能发泄出来倒也是好事。 最终她勇敢地把一切都告诉了玲珑,眼巴巴看着:“祖母,我娘她……她也不是故意的,她只是太紧张爹,太怕失去爹了。” 玲珑摸摸她的头,并没有因此对张氏产生些许怜悯,“无论是什么理由,做错事了,都需要受罚,难道因为不想失去,就能做错么?那荀芳是不是也能够被原谅呢?” 荀晨茫然了,她不是很懂。 玲珑便让桃姐儿先带荀晨下去,让她好好休息,顺便让大夫给看看,开个药调理下身子。 紧接着就让曾嬷嬷去传一声,让老三回了府就立刻带着他媳妇过来。 三老爷荀远是武官,由于天下太平很是清闲,回府很早,一回来就听说母亲召见他和妻子,当下他就觉着是妻子又做了什么蠢事,可张氏也满头雾水,她能做错什么啊? 等见了玲珑,两人行礼请安,玲珑却慢条斯理地吃糕点,丝毫没有让他们起身的意思。 这是要孝顺的老母亲,就是罚他们跪上三天三夜,也断然没有拒绝的道理。 更何况荀远孝顺,让跪便跪,一声不吭,也不问为什么,总而言之母亲如果要罚,那必然是自己做错了事,跪着就是了,父亲还在的时候,犯了错都要罚跪搓衣板呢,如今自己跪在地毯上简直不要太舒服。 可张氏不舒服啊!虽然张氏嘴上总抱怨,可她出门与其他贵夫人聊天时,都知道,那么多婆母中,自己的婆母虽然强势,却是最心善的,从不为难几个儿媳,她嫁入国公府多年,办过许多蠢事,但婆母从未要她立规矩,一直养尊处优,于是这稍微跪一会,便受不了了。 “母亲,是媳妇做错了什么事吗?若是,请您告知媳妇,也好让媳妇改正。” 玲珑瞥她:“不错,正是你做错了事,你就跪在这儿给我想,什么时候想出来了,什么时候起来,你是老三的媳妇,妻不教夫之过,你们夫妻二人同舟并济,合该赏罚一体。” 张氏心想,还真是自己的错啊! 她想了又想,绞尽脑汁也没想出来自己到底哪儿犯错了,这些日子她安分守己得很,没掐尖要强也没攀比,更没口无遮拦,终日小心翼翼,什么错事也没做啊! 就这样足足跪了有一个时辰,张氏脑门上汗都出来了,整个人也摇摇欲坠,仍旧没想明白,她哀求道:“母亲……母亲给个准话吧,媳妇实在是不知道错在哪里。” 荀远则没有说话,他知道必然是妻子行错了事,否则母亲不会如此动怒。 玲珑道:“只跪了一个时辰你就撑不住了,我记得晨哥儿五岁时,因背不好书,你把他罚跪在院子里,就跪了三个时辰,五岁小儿尚且能跪那么久,你怎么不能?” 听到婆母提及晨哥儿,张氏那颗心直接坠入冰窖!若说自己真犯了什么大错,那只有这一件了!虽然她不算是混淆国公府血脉,可是把姐儿养成哥儿,若是被婆母得知……顿时心里那点怨也没了,只剩下惴惴不安的恐惧。 荀远也觉得妻子对儿子太过苛责,正因如此,他平日里对晨哥儿才多有纵容,觉得孩子只要过得平安快乐,有没有出息其实没那么重要。难道一个人只能有出息才活得下去? 他哪里知道,他对晨哥儿越是宽容,张氏就越觉得他不看重晨哥儿,否则他怎么不对两个庶子也宽容? 张氏低着头不敢抬,玲珑一看就知道她是不会招了,直接怼荀远:“老三,你可真是个好父亲!” 荀远一头雾水,都不知道自己哪里错了,但母亲骂了,必然有她的道理,遂老老实实道:“儿子错了。” 玲珑呵呵冷笑,“那你说说,错哪儿了?” 荀远:…… 这个他还真不知道。 紧接着玲珑也不继续跟这两口子兜圈子,直接问张氏:“老三家的,我再问你一次,有没有做错事?你别急着回答,你给我考虑清楚,若是回答错了,你便回你娘家去,国公府养不起你这样的人。” 她语气平淡,张氏却慌了手脚:“母、母亲……我、我……” 她实在是不知道婆母什么意思,难道真的是晨哥儿的性别暴露了?那万一不是呢?于是张氏一咬牙,准备死扛到底:“媳妇实在是不知道哪里错了,婆母为何如此逼迫媳妇!难道媳妇就让您这样不喜,要用如此手段苛责?!” 荀远立刻怒道:“你在胡说什么!” 张氏闭着眼,“媳妇说的都是心里话!” 饶是心肠好如曾嬷嬷,见张氏不见棺材不掉泪,也觉得反感。 这时,一声细细弱弱的“爹”,在房间里响起,荀远立刻听出这是自己儿子的声音,一扭头,却愣住了,半晌,结结巴巴道:“晨、晨哥儿……你、你怎地这副打扮?!” 原来叫他的,是已经换上女装的荀晨。 她本就生得纤细娇小,换了女装没有丝毫违和,一看便是个娇滴滴的姑娘家。荀桃站在她身边,一直握着她的手给她鼓励。 谁知张氏见了却发疯般站起来扑过去:“晨哥儿!谁许你穿这种衣服!你这不阴不阳的不孝子!给我脱下来!给我脱下来!” 曾嬷嬷先一步挡在了荀晨身前,面色冷淡地抓住了张氏的肩膀:“三夫人,老太君面前不得放肆。” 荀远还处于震惊中,荀晨慢慢走到他面前,眼泪刷刷往下掉,“对不起,爹……我、我骗了您!我不是个哥儿……爹,对不起、对不起……” 而说出来之后,她没有遗憾没有后悔,只有如释重负感。 这个秘密她藏在心中十几年,每每快要把她逼疯,母亲的压迫让她越来越害怕越来越难过,如今勇敢说出了口,反倒像是打破了某种枷锁。荀晨直接对着荀远与张氏跪了下来,磕了几个头:“女儿不孝,求爹娘谅解,女儿、女儿实在是不想再骗你们了!” 荀远神情恍惚,还没搞懂自己的儿子怎么一下就变成了女儿…… 张氏被曾嬷嬷制住不敢发疯,却用仇恨的眼神瞪着荀晨,在她看来,这个女儿实在是太没用,太不听话了! 玲珑道:“晨姐儿莫怕,将此事慢慢说与你爹听。” 荀晨吸了吸鼻子,忍住泪意,从自己开始装哥儿开始,到学院里被人欺负,母亲日夜逼迫,再到自己的害怕、绝望、恐慌,甚至想过自尽解脱破除这僵局……字字泣血,听得荀远这样的男子汉都忍不住红了眼眶。 他一把将女儿抱进怀里! 荀晨从前是哥儿,荀远觉得儿子要养好,就不能婆婆妈妈,从未这样抱过她,张氏只想让荀晨出人头地,更不会有多少温情,如今被父亲抱在怀里,感受着那浓浓爱意与铁血温柔,荀晨立刻就明白了,父亲根本不怪她!父亲是爱她的! 她反手搂住了荀远的脖子,眼泪浸湿了荀远的领口。 只有张氏形似癫狂:“晨哥儿!你胡说什么!你是个哥儿!你是个哥儿!你忘了娘跟你说过什么了,你这样害娘!你怎能这样害娘?!你这是要娘去死吗?!你这是要毁了娘!” 荀远抱着女儿,从地上站起来,反手就给了张氏重重一记耳光! 正发狂的张氏被这一耳光打愣了,她鬓发散乱,嘴角有血,喃喃道:“爷……爷你打我?你怎么能打我?我、我都是为了你……” “你是为了我吗?”打了张氏一巴掌后,荀远分外平静,他按住女儿的头不让她看到这一幕,只问张氏,“你摸着你的良心问一问,你是为了我,还是为了你自己?” 张氏立时被他问的懵了。 693|第五十八片龙鳞(六) 第五十八片龙鳞(六) 荀远早就跟这个妻子离了心。 此时张氏见他那冷淡疏离的表情, 憋了这么多年的委屈,在荀晨性别被揭穿的这会儿终于彻底爆发起来:“我是为了我自己!行了吧!我是为了我自己!你若不是整日宠着那两个贱人, 我能逼着我的晨哥儿这么多年吗?!我生不出儿子, 我不着急吗?!我是为了我自己吗?你只知道怪我,你怎不看下你自己?!你若是一心一意, 我——” “够了!”荀远怒吼, 他眼珠子都要瞪出来, 不过不是被说中痛楚的心虚, 而是因为愤怒。“那两个妾侍哪里来的你比我清楚!” 他先是吼了一声, 随即深深吸了口气平复心情, 觉得自己这般生气不值当, 他这么多年都没气, 现在再来生气又有什么必要?于是他平静道:“张氏,你我成亲一年,你未曾有孕, 母亲与我都不曾逼迫于你, 只说顺其自然。这荀家有大哥二哥还有四弟,便是我终身无子也不怕断了血脉,可你是怎么说的呢。” 张氏叫他问懵了。 那时两人刚成亲, 也有过浓情蜜意的一段, 荀远那会儿可不是现在这不近人情的模样,对她温柔体贴,做什么都想着她。可后来,张氏着急了, 眼看比自己后进门的四弟妹都有了身孕,大房二房更是儿女双全,惟独自己,肚子里啥都没有。她着急啊,她又着急又难受,娘家嫂子就给她出了这么个主意。 叫她把陪嫁过去的丫鬟给抬成妾,这样那卖身契还是在她手里,也好拿捏。 可荀远不乐意,就是说不急。张氏甚至都怨恨上了,他不急,他当然不急,可她急啊!因此哪怕丈夫与婆母都没有催促,她也还是又哭又闹地给荀远抬了妾。 荀远一开始还不肯幸了那妾,张氏就又想了个昏招,在给荀远的甜汤里放了催情的东西……那晚荀远搂着妾侍翻云覆雨,张氏一个人在屋里哭成了泪人。 那妾侍也争气,没多久就被诊出了有孕,顺利给荀远生了个大胖小子,再后来,荀远就跟自己离心了,除非初一十五,不然不到自己院子来,哪怕不去妾侍那儿,也独自睡在书房。张氏又怕那妾一家独大,便又做主给荀远抬了个妾。 直到后来,她终于怀孕,结果却生了个姐儿,大夫又说她是难受孕的体质,张氏鬼迷心窍,便买通了稳婆,将这姐儿说成哥儿,一瞒便是十几年。 可现在她已经忘了当初那两个妾是怎么来的,只记得荀远心里眼里都没了自己,她这是为了自己的地位,才让女儿装成儿子的。 但荀远却把那块遮羞布狠狠地给她扯了下来! 张氏无话可说,只能掩面痛哭。 玲珑听她哭听得都头疼,“行了,要嚎回去嚎,别惹我生气。” 荀远冷冰冰道:“劳烦曾嬷嬷,把夫人送回去,她身子不适,就让她去郊外的庄子上静养吧。” 张氏一听,顿时慌了:“爷!爷你不能这样对我!” “你在府中,没来由地惹人烦,还是出去自己折腾。”荀远淡淡地看着她,眼底一丝温情都没有,或许曾经是有的,但早被张氏消磨光了。他说的誓言她都不信,那就不必再当真,也没必要再破镜重圆,“没有休了你,已是我最后的情分,你若还要闹,我不介意现在就把你送回去。” 张氏顿时像滩烂泥软在了地上,她怔怔地看着丈夫,又看向女儿:“晨哥儿……你、你不为娘说句话?” 荀晨却别开了头,她知道祖母与父亲俱是好人,决不会苛待母亲,且父亲祖母都是在为自己出气,她若是开口求情了,与当年不信父亲偏要给父亲纳妾的母亲又有什么区别? 见荀晨这般,张氏心如死灰,她知道,无论丈夫还是女儿,都是跟自己离了心,可她真的做错了吗?她生不出孩子,久久未能有孕,便给丈夫纳妾,这难道不是为了丈夫好吗?女儿被她当成哥儿养,她一心督促他上进努力出人头地,这又有错吗?怎么到头来,这不好的全是她的呢? 张氏怀着这些她后半辈子也没能搞懂的问题被送走了,国公府对外则宣称三夫人生了病,大夫说需要静养,便送到郊外的庄子上去了。这种事儿在高门很常见,旁人也没多想,但很快的,这国公府三房又出了事儿,说是三爷荀远的独子突发恶疾去世,白云寺的高僧说为了给孩子祈福,丧事不能大办,于是国公府便很低调,甚至都没给人递帖子报丧。 紧接着,世人才知道,原来当年三夫人生了对龙凤胎,只是高僧批命说这对兄妹命中相克,若是生活在一起,必然会祸害门楣,可若是分开,便能各自安好,如今三房的哥儿没了,便将这一直养在外头的姐儿给接了回来,老太君十分看重,还要亲自办一场宴会把孙女儿介绍给大家。 短短时间内国公府突然闹出了这么多事,实在是令人好奇,就连宫里的皇后娘娘都递了帖子,说是想见见这位刚被接回来的姑娘。旁人一听就懂,皇后娘娘这是要给国公府做脸呢,谁叫国公府老太君是当年跟着太|祖皇帝一起打江山的巾帼英雄?如今老太君年纪大了,怎么也不能寒了功臣的心。 荀晨已经被改了名字,她总不好再叫之前的名字,荀远便为她取名叫荀棉,他一个男人,女儿又这样大了,实在不知怎样教,就跟桃姐儿一样,把棉姐儿也留在了母亲院子里,还真别说,有了桃姐儿,棉姐儿性子也逐渐开朗起来,小姐妹俩感情特别好,晚上都睡一张床,做什么都一起。 但是得知皇后娘娘要见自己,荀棉还是非常紧张的,她坐在椅子上,僵硬地任由祖母在自己脸上头上弄来弄去,边上是忍着笑的桃姐儿,荀棉很是害羞,桃姐儿今日也是要跟着一起入宫的,她刚被认回来,皇后娘娘就召见过她了,还夸她温柔婉约宜室宜家,如今名声好着呢,不知多少人想要求娶。 “皇后娘娘是再宽厚不过的人,棉姐儿别怕。” 荀棉不敢点头,就嗯了一声。 片刻后,玲珑拍拍她的小脸:“好了,让开吧,桃姐儿坐下。” 荀棉乖乖站起身,荀桃便鼓掌笑道:“棉姐儿真好看,真像是祖母!曾嬷嬷,你说是不是?” 曾嬷嬷也在边上笑得见牙不见眼,“是啊,棉姐儿生得最像是老太君了。” 她眯起眸子,似是在回忆当年披甲上马的日子。 荀棉很是高兴:“真的吗?我真的跟祖母年轻的时候长得很像吗?” 玲珑凉凉问道:“什么倒霉孩子,什么叫我年轻的时候,我现在就很老?” 荀棉赶紧摆手:“不是不是不是,在我心里祖母永远是最年轻的!真的!” 她急出一头汗,生怕玲珑不喜欢自己了,曾嬷嬷笑着拉她的手:“棉姐儿别怕,都这么久了,你还不知老太君的性子?她逗你玩儿呢!棉姐儿跟老太君长得可像了,一看啊,就是亲祖孙!” 荀棉鼓起腮帮子,她胆子一直比较小,祖母特别喜欢逗她,偏偏自己还不禁逗,每次都上当。 荀桃乖乖坐下接受祖母的手在自己脸上点来点去,在她看来,祖母有一双化腐朽为神奇的巧手,自己长什么样自己是知道的,可经了祖母的手,颜值就是能比素颜时翻上好几倍!上次她入宫,就是靠着美丽的发髻与妆容跟公主们打成一片的呢!小姑娘家家在聚集在一起最津津乐道的就是首饰衣裳,她相信这次自己一定可以把妹妹带好的! 收拾完了两个漂亮小姑娘,玲珑也换上了衣服,让曾嬷嬷给自己把头发梳起来。她看着可真不像其他高门的老夫人,永远都是精神奕奕气场十足的,跟祖母在一起,永远都不担心不害怕,于是两姐妹一人一边挽住玲珑的手,被玲珑嫌弃地推开,还是跟小奶狗一样黏上来,非要和玲珑坐同一辆马车。 换作以前,两人是不敢撒娇的,可她俩很快就发现,祖母虽然很嫌弃她们,可对她们提出的要求却鲜少拒绝,便愈发喜欢黏人,玲珑有时候都躲着她们。 带着这俩坐一辆马车,请问她要怎么偷吃?自打这俩丫头来了,曾嬷嬷可算是找到了帮手,不厌其烦地叮嘱荀桃荀棉,说老太君年纪大了不能吃太多甜的,本来有个曾嬷嬷就够烦的了,这下可好,三个人一起盯着她,玲珑又不能去恭房偷吃!那里味儿太大了! 皇后娘娘体谅玲珑年纪,并不要求她们早到,只要赶在午膳前入宫就行,这是要留她们用膳的。 结果还没出发,大房那边的两个孙女就双双来请安了。 荀兰荀蓉两人都各怀心思。 她俩在大房掐的风生水起,荀兰是嫡女又重生了一次,哪怕荀蓉有着一千年后的记忆,也不是她的对手,是以这阵子荀兰春风满面很是得意,这次得知祖母要带棉姐儿进宫,两人都起了心思。 荀兰记得上辈子可没有这回事!别人不知道,她还不知道么!三叔家的晨哥儿怎么可能是病死的!分明是自尽死的!可这一世晨哥儿莫名其妙没了,却多了个棉姐儿,一见面荀兰就知道,棉姐儿就是晨哥儿!她不知道为什么晨哥儿突然从哥儿变成了姐儿,只知道这入宫的机会自己一定要抓住! 入宫见了贵人,好好表现,为自己谋个好婚事,这才是荀兰的目标! 而荀蓉想的跟荀兰也差不多,只不过荀蓉为的不是婚事,而是想搭上一条线,娘娘公主皇子谁的都行,她在这国公府的日子过得太憋屈了,荀兰总是针对她,偏偏对方是嫡女,自己不管出什么招儿她好像都知道,吃了几次亏后荀蓉就想明白了,她何必跟荀兰斤斤计较?她要找机会逃离这个国公府! 玲珑坐在主位,眼看这两个来给她请安的孙女那一副乖巧柔顺却目露精光的埋汰样。真要说起来,这俩孙女她没一个喜欢的,尤其是荀蓉,仗着自己是千年后的人,对国公府压根没什么感情,坑害起来毫不手软,彻底将国公府当成了绊脚石。只可惜自己现在力量尽失,不然早将荀蓉的魂魄抽出来了。 但哪怕没有力量,她仍有一双龙之目,荀蓉从千年后而来,占据了这个身体,可这身体里还有原住民没走呢! 至于荀兰……玲珑懒得搭理。 好不容易重生回来了,不想着孝顺前世被气死的祖母,也不想着挽回被污蔑抄家的国公府,一天天的就想嫁给前世的真龙天子,哪怕祖母不受她待见,她爹娘对她可是一片真心,可她何曾想过他们?只想着要攀高枝嫁皇家,想得可真美。 “请完安就回去吧,我今儿还有事。” 祖母毫不留情的逐客令让荀兰荀蓉姐妹俩都有点尴尬,但脸皮厚的人可以忍这一时之气,荀兰率先开口,用的是撒娇的口吻:“祖母~我听说您今日要带桃姐儿棉姐儿入宫,孙女还没去过呢,可不可以去看看呀?上回桃姐儿明明都去过了……” 荀桃一听,有些愧疚,这倒是,她上回去过了,这回本没必要去的,可是祖母说要她带着棉姐儿,不然棉姐儿会害怕,她可是姐姐呢! 这样一想,就没有应声。 见荀桃一声不吭,荀兰心里有气,这个乡下来的!不知耍了什么手段,不仅二叔二婶对她予取予求,就连向来严肃的祖母都疼她!带她进了一次宫还不算,还想第二次! 再看一眼,发觉荀桃今日特别漂亮! 她们几个姐妹都继承了父母的样貌,生得那是如花似玉,站在一起各有千秋不分高低,可今日荀桃无论是妆容发髻还是首饰,都精致出挑,荀兰都没见过!肯定是荀桃讨好祖母,哄着祖母把好东西都给她了!祖母年纪大了,老眼昏花,居然被个乡下丫头哄得团团转! 这样一想,荀兰更是恨得咬紧银牙。 重生回来,她也不是没想过要抱祖母大腿,可这老太太比上辈子更难缠更难讨好,她试了几次就放弃了,不过让她高兴的是,虽然自己没能抱住祖母大腿,但荀蓉也没这个机会! 荀蓉也想去,可她是庶女,如果荀兰都不能去,她去的机会更渺茫。而且她才不会抢在荀兰前头开口,谁先开口谁挨骂,这么简单的道理,荀兰这个胸大无脑的女人居然不懂。 “我想带谁去就带谁去,怎么,你有意见?” 玲珑毫不掩饰自己的偏心。 四个孙女,两个别有用心虚情假意,两个乖巧伶俐懂事贴心,你选哪两个? 荀兰没想到祖母这样说,顿时气哭了:“祖母也太偏心了!” “人心本来就是偏的,你看不惯,你还巴巴地跑来找我?怎么,合着是来气我的?你爹娘就是这样教你的?你的孝道给狗吃了?”玲珑不掩厌恶,“去把老大两口子叫来,我倒是要问问他们怎么教女儿的!” 荀兰没想到老太太这样强词夺理,她重生一世本就有许多委屈,见老太太心偏的不像话,登时就怒起来,她发过誓,再也不要过这种憋屈的被人瞧不上的日子!居然站起来跟玲珑叫板了!“我又没说错!你找我爹娘干什么!祖母年纪大了,心越来越偏,我怎么了!你凭什么就偏心二房三房,不把大房当回事!我看祖母就是老眼昏花了!” 荀蓉低着头一声不吭,内心狂笑,恨不得鼓掌让她们撕的再响些! 她也很不喜欢老太君,这老太太封建古板的要死,根本看不得女人好,呵,她自己不是女人?偏心成这样子,活该被骂! 玲珑冷着眼看荀兰撒泼,曾嬷嬷却怒了:“兰姐儿胡说八道什么!你怎能对老太君不敬!” “我是国公府嫡长女,主子说话,哪有你个卑贱的老奴才插嘴的份!谁准你叫我兰姐儿,叫我大姑娘!” 荀兰气势汹汹,把所有人都给看呆了,曾嬷嬷老实本分了一辈子,头一回叫人指着鼻子骂,登时气得浑身发抖,她跟随老太君多年,从未把自己当作主子看,可也从未有人指着她鼻子骂她是个卑贱的老奴才! 啪的一声,荀兰那张脸就肿了起来!她不敢置信地捂着脸,瞪着眼前还在颤抖却敢打自己的人!尖叫:“你这个泥腿子,居然敢打我——” 说着就要还手,荀桃鼓足勇气打了荀兰这一巴掌,打完就跑,跑到玲珑腿边,还结结巴巴地回嘴:“不、不许你气祖母!也不许、不许骂曾嬷嬷!” 在荀桃看来,祖母跟曾嬷嬷是天底下最好的人了! 荀兰重生后就没吃过亏,今日又是被骂又是被打,无端让她想起了前世那个凄惨无助的自己,反正国公府最后都是要被抄家灭族的,她现在心里有种诡异的痛快!抄家吧灭族吧!都是活该!都是报应!谁叫他们要这样对待自己!她决不会提醒他们的!都去死吧!尤其是这个偏心的死老太婆!前世被气死真是太便宜她了!就该让她被砍掉脑袋,她就不敢再仗着自己当年跟太|祖皇帝一起打天下这样嚣张了! 于是心里也没了对玲珑的畏惧,反正咬死了就是不能吃亏,扑过去就要打荀桃。 荀桃只是一时之勇,她虽然在乡下干惯了农活,但力气一直不大,那家人虐待她,她的身子早有亏损,调养至今也没好全,始终孱弱,见荀兰来势汹汹,吓得闭上眼睛—— 荀棉挡在了姐姐跟祖母身前,荀兰撞在了她身上,把瘦弱娇小的她撞得往后退了几步,被一只温柔的手扶住。 她这才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撞到你了吗祖母?” 玲珑摇摇头,把荀棉按在腿边坐好,一拐杖对准荀兰肚子捣了过去——她这一下可是实打实的,直疼的荀兰脸色煞白! 玲珑并不生气,龙头拐杖叮的一声杵在地面:“你继续闹。” 被祖母冷酷的眼神看着,荀兰心头蓦地升起一股难以言喻的恐慌与畏惧,她不肯认输,不肯吃这个亏,总觉得大脑里涨涨的,好像有什么东西堵着急需疏通:“我又没说错!你这个死老太婆——” “住口!” 啪的又是一耳光,这耳光打得又狠又疾,荀兰被这蒲扇般的大掌一打,整个人都飞了出去,撞到旁边的桌椅,浑身骨头都在疼! 她捂着脸不敢置信:“爹……你打我?你凭什么打我!” 荀耿只觉得这个女儿跟失心疯了一样,他刚才都看见,也都听见了!身为长姐,长孙女,居然要打妹妹跟祖母!简直就是大逆不道!“我凭什么打你?凭我是你爹,凭你是我女儿!凭你做错了事!” “我做错什么了?!”荀兰不肯认,直接指向玲珑,“是她先偏心的!” “你那根手指头再指着我,就别想要了。”玲珑冷冷地说。 冥冥中荀兰觉得祖母这话是认真的,她忍着气收回手,跟父亲据理力争:“我没有错!我只是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这话是她跟前世的荀蓉学的,觉得很有道理,那时候她是嫡女,有什么资源都会紧着自己,荀蓉总是跟自己争,争的时候就这样说。 结果她这么一说,一直低头没说话的荀蓉突然瞪大了眼,惊奇地看着荀兰,心想,难道荀兰跟自己一样,也是穿越来的?可平时没觉得啊,就觉得她对自己敌意很深……难不成,荀兰是伪装的好?她根本就是故意的,所以才刻意针对自己? 如果是这样的话,这个国公府不能待了,必然不能待! 否则不知道哪一天她就会被这个老乡整死! 除非……自己先下手为强。 荀蓉越想越是这个理儿,古人重孝道,谁家孙女会这样对着祖母吼?就因为祖母偏心?别说是古时候,就是现代社会,偏心的家长也一大堆,荀兰居然敢这样放肆,她是哪里来的胆子?看她那精神状态,总觉得不大好,难不成是因为穿越到古代接受不了,脑子出问题了? 694|第五十八片龙鳞(七) 第五十八片龙鳞(七) 眼前这闹剧终于惹怒了玲珑, 她把龙头拐杖重重敲击在地面,喝斥道:“都给我住口!” 众人不由讷讷停下, 包括荀耿在内, 都一脸的忐忑,哪怕是荀桃荀棉及曾嬷嬷都叫吓了一跳, 她们安安静静一语不发, 连大声喘气都不敢, 生怕再度惹怒老太君。 “你要教女儿, 别在我跟前教。”玲珑冷冰冰地对荀耿说, “你这女儿养得好啊, 一个比一个好。” 这讽刺的意味简直不要太明显, 听得荀耿面红耳赤, 想跟母亲赔罪又不知要如何诉说,他本就不是嘴巴灵巧的人,两个女儿闹到母亲跟前, 尤其是长女, 居然还对母亲出言不逊,甚至想要出手打人,这简直就是失心疯了! 他治家甚严, 便道:“母亲恕罪, 儿子这便把这个不孝女送去家庙,此后就当没了这个人!” 荀兰一听,不敢置信,“爹!你还是我亲爹吗?!我被人欺负了你不管不顾, 你怎么还向着别人!” 在她口中,她的祖母俨然就成了“别人”,玲珑慢慢抬眼看过来,荀兰满腔怒火都被那冰雪般的眼眸看得一沉!她大脑一片混沌,心中却充满怨恨,只觉得自己前世被那样亏待,今生也没讨着什么好,祖母也好爹娘也好,根本没有人把她放在心上,根本没有人疼她! 她也不想想,她自打重生以来总是与人攀比,仗着自己嫡长女的身份,样样都得是最好的,荀蓉是她上辈子的仇人,她去报仇,勉强算是有情可原,但荀桃荀棉碍着她什么了?老太君要带谁入宫那是老太君的选择,她凭什么觉得人家不带她就是对不起她? 更何况,她总是别有心思,玲珑又不是傻子,谁是真心谁是假意都看不出来。荀兰自己尚且对人虚伪,又凭什么要求别人一腔赤诚? 哪怕是血脉相连的家人,也需要真心去维系情意。 荀耿真是没想到这个女儿如此疯癫,他忍了又忍,才没在母亲面前再度甩女儿一个嘴巴子,只厉声道:“这国公府不是你任意妄为的地方!没有你祖母,哪里有你!你就是这样对待姐妹与祖母的?平日里先生教你的你都学到狗肚子里去了!” 照荀耿的性格,能说出这样的话已实属不易,他古板严肃,与女儿几乎没有交流,哪怕是儿子,也是严厉多过温情,只是没想到女儿就被教成了这个样子!便带着怒气看了一眼发妻。 大夫人刘氏性情温婉,嫁入国公府多年,育有一子一女,从未与人红过脸,此时被丈夫的指责弄得满面羞红,哪怕婆母没说什么,可她也无颜面见婆母。她也不知女儿为何就成了这般性子,从前只是稍微骄纵了些,她觉得女儿家家的,娇宠着长大,有些小脾气无可厚非,可怎么也没想到,兰姐儿胆大到敢挑衅老太君,说老太君偏心! 这天底下有儿有女的父母,几乎没有不偏心的,老太君已算是能一碗水端平的了。且叫刘氏说,桃姐儿棉姐儿性子柔和软绵,又体贴孝顺,她这女儿却听不得一句不好,人心都是肉长的,兰姐儿只想别人对她好,自己却不付出真心,这哪儿能怪老太君偏心眼呢? 能入宫拜见皇后娘娘自然是天大的好事,可老太君想带谁,那是老太君的权力,做儿孙的哪有逼着老太君带自己入宫的道理?作为国公夫人,刘氏在高门中向来很受尊敬,她的夫君是个只知道读书的清正君子,并无实权,可为何国公府还能在权贵中独占鳌头? 还不是因为府中有这位老太君镇着! 几十年前跟太|祖皇帝一起打江山的开国功臣们,因着常年带兵打仗,久有沉疴,不是病死便是隐退,如老太君这般身子骨还硬朗的寥寥无几,皇上见了老太君都要免跪扶起,兰姐儿难不成比皇上还要尊贵?! 兰姐儿到底是自己的女儿,刘氏也不能眼睁睁看着她犯错,连忙上前来拉住她的手:“兰姐儿不得胡言,快给祖母认错,你方才说的那都叫什么话?” 荀兰却狠狠甩开了母亲的手,脑海中只回想着前世求助无门的自己,她现在是彻底把国公府的人给恨上了! 玲珑看她这愤愤不平的表情就生气,没来由地破坏了今儿个的好心情,便冷冷道:“还愣着干什么,还不快把这孽障给绑了,送到白云寺去!我这孙女平时虽有些脾气,却也不至于这般疯癫,怕不是冲撞了什么,叫脏东西给上身了!白云寺的天玄大师佛法高深,将她送过去,交由天玄大师处理!” 刘氏听了反而松了口气,送到白云寺总好过送去家庙或是外头的庄子,且天玄大师慈悲为怀,女儿决不会受伤或是吃亏。 这下她赶紧使眼色,让自己的人把荀兰给带下去,还不忘堵住荀兰的嘴,免得荀兰又说出什么大逆不道的话让老太君动怒,到那时候就不是送去白云寺那么简单了! “至于你……”玲珑看向荀蓉,“你好得很,挑拨着兰姐儿来我这里闹事。” 荀蓉心里一咯噔,连忙跪下:“祖母明鉴,孙女不敢。” “你不敢?”玲珑似笑非笑,“你有什么不敢的,你本事大得很。” 不过她确实没有为难荀蓉,只不过也不会带她入宫,反而是让人把她带回她自己的院子禁足,不得到允许不许她出来。 荀蓉表面笑嘻嘻,心里妈卖批,把这死老太婆骂了个狗血淋头! 玲珑知道她必然在心里骂自己,眼睛微微一眯,觉得还是得给她点颜色看看,不是进了这具身体,就是这身体的主人了。真正的荀蓉还没死,她早晚得连本带利的还回来。 且异世之魂……勉强能给她塞塞牙缝,只可惜力量全失,连把灵魂剥离出来都做不到,还是得交给天玄和尚来做。 荀耿与刘氏满心惴惴,玲珑瞥了他们一眼:“行了都回去吧,别在这惹我生气。” 她带了荀桃荀棉入宫,害羞的荀棉很得皇后喜欢,皇后甚至还主动问起玲珑要办的宴会,说到时候一定要捧场,玲珑笑起来,两人相谈甚欢,期间皇帝也过来了,他是个非常孝顺的人,可惜生母早逝,与太妃们关系淡淡,对玲珑便很是尊敬,也正是因为皇帝的这种态度,国公府才成了香饽饽。 皇子们都觉着,要是能娶到国公府的姑娘,那自己距离太子的位子,不就更近了吗? 再加上皇后娘娘着重夸赞了荀桃与荀棉,这俩姑娘很快就被各大高门世家争相求娶,不过玲珑一个都没应,荀桃还要几个月才及笄,荀棉年纪更小,这些人为了讨好皇帝皇后也真是不择手段,好歹照照镜子再来说求娶的事儿。 时间一瞬即逝,很快便到了国公府举办宴会的时候。 因着帝后看重,能拿到本次宴会请帖的人都非常得意,就连皇子们也来凑了热闹,玲珑懂皇帝的意思,荀桃虽然尚未及笄,却也到了成家的年纪,他也是想给自己的儿子们相看,国公府虽然显赫,但那是老太爷在的时候,老太君年轻的时候了,如今国公府四位爷三个不管事,唯一一个手上有实权的三爷又对皇帝忠心耿耿,是皇帝的心腹,皇帝是不吝于以联姻来稳固忠臣的心的。 因此即便娶了荀氏女,也不会有外戚做大的可能。 皇子们也隐隐明白皇帝的意思,上门还特意准备了两份贺礼,一份给今日的主角荀棉,一份是给老太君。 年轻人的场合,玲珑就露了个脸,之后便全程交个了二房媳妇高氏。刘氏作为长媳,又是国公夫人,本该是她来执掌,奈何她教不好女儿,知道这是婆母敲打自己,便安分待在院子里,三房张氏早被送去了庄子,四房就更不用说了,恨不得当个透明人不跟国公府扯上关系,这样到时候国公府倒了,自己也能撇干净。 换作从前的老太君,因着四房不是亲生,对他们比对自己亲生儿子都要好,现在?玲珑理都不想理。 对他们好还以为是心虚,真是惯的他们! 曾嬷嬷笑道:“老太君不出去热闹热闹?听说前面的哥儿姐儿们,说是要行酒令讨彩头呢!” 玲珑懒洋洋地咬了一口奶酥:“我这把老骨头去干什么?” 她要是坐在那儿,怕不是一众小孩都要战战兢兢正襟危坐,她又不是魔鬼,小孩儿玩他们的,跟她有啥关系,她现在不想玩,主要是太饿了,只能拿人类世界的食物过过嘴瘾,活得跟七老八十一样,见天的不想动,浪费力气,只想吃了睡睡了吃。 曾嬷嬷笑着眯起眼睛,似是在怀念:“想当年,老太君也是貌美过人,人人羡慕老太爷呢,桃姐儿棉姐儿都承了您的样貌,此后定然百岁无忧。” 说完没等玲珑回答,就把没吃完的奶酥端走了:“老太君吃了好些了,可不能再吃了,老奴让人给您煮了清热降火的消食茶,您喝点儿。” 玲珑:…… 早晚有一天,她要把曾嬷嬷给丢出去! 这边主仆俩有一搭没一搭说着话,外边儿进来一小孩儿,不是别人,正是荀耿与刘氏的嫡长子,也是未来要继承国公府爵位的荀然。今日玲珑举办宴会,平日里在书院读书的哥儿们也特意告了假,外头正热闹着,荀然跟着玩了会儿,便来给玲珑请安,顺便跟玲珑讲讲他们都玩了些什么。 玲珑一边喝茶一边听,这消食茶酸酸甜甜,山楂味儿浓郁,她还挺喜欢喝的。 说起来这荀家儿孙,除却四房外基本都不错,孙子们个个都是好的,孙女们则个个有意外,但家风清正,恢复身份的荀桃荀棉都是好姑娘,荀蓉则被人占了身体,本质上也是个柔弱乖巧的孩子,惟独荀兰是本身就不大行,但玲珑觉得掰正也不难,她心里有了主意,但此事还是得等处理了四房之后再议。 荀然看着祖母笑眯了眼睛,心里也很高兴,他知道妹妹做错了事,很是愧疚,来给玲珑请安的次数都多了,知道玲珑喜欢吃甜的,每每放课回府,路上都会买些零嘴回来瞒着曾嬷嬷偷偷给玲珑吃,祖孙俩便这样结下了深厚的革命友谊,荀然着实不明白妹妹为何那样恨祖母,桃姐儿棉姐儿命苦,祖母多疼了些有什么?兰姐儿那可是众星捧月无忧无虑的长大,也不知怎么就突然开始针对蓉姐儿,又对两个堂妹看不顺眼,甚至还想出手打人了! 前几日他特意去了白云寺看兰姐儿,她安静了许多,看起来很没精神,见着他就要他放她出去,他不答应,她就破口大骂,说了许多令人匪夷所思的话,荀然想了想,还是跟祖母说了。 两人正说着呢,二房的两个哥儿也来了,兴高采烈的:“祖母!没想到蓉姐儿那样有才华!” 玲珑头上缓缓冒出一个问号。 她要是没记错,荀蓉还被她禁着足不是? 原来是年轻人们行酒令,中途不知怎地荀蓉出来了,还主动跟荀桃荀棉打招呼,那俩小姐妹软绵得很,不会拒绝人,荀蓉自来熟,她们能有什么办法?总归是自家姐妹。 结果荀蓉就加入了游戏,随便作了首诗便惊艳众人!凭借着才华迅速打入人群,成为了宴会上风头无两的人物,把今日的主人公棉姐儿都给盖住了! 得了,那首诗要是荀蓉自己写的,玲珑愿意从此长睡不醒再也不吃东西了。 她觉得荀蓉的日子还是过得太好了,本来打算过些天再收拾她,现在看来没这必要了。“然哥儿,你现在就去白云寺,找天玄大师,就说我要见他,把他带来。” 荀然很听话:“是。” 也不问为什么。 玲珑冷笑:“佑哥儿佐哥儿,扶我去看一看,我倒要见识见识我这好孙女的风采!” 二房哥儿俩面面相觑,不懂祖母怎么突然不高兴了,蓉姐儿有才华不是好事吗? 但两人都是听话的,一左一右搀扶着玲珑,曾嬷嬷紧跟其后。 玲珑一来,年轻的哥儿姐儿们便纷纷行礼,几位皇子也上前问好,玲珑面目慈祥,发挥出了教科书级别的演技,轻轻松松就把众人的目光从荀蓉身上转移到了荀棉身上,顺便不着痕迹地看了荀蓉一眼,今儿这宴会是她办给荀棉的,荀蓉可好,喧宾夺主,把这宴会当成自己结交人脉的时候了! 皇子们本来都赞叹于蓉姐儿的才华,可跟老太君一说上话,才明白为何国公府的哥儿姐儿都那般出色,原是老太君教得好啊!他们纷纷折服于玲珑的人格魅力,曾嬷嬷也悄悄带人将荀蓉捂了嘴带走。 荀蓉今日出风头玲珑没打算揭穿,等真正的荀蓉回来恰好接盘,待会儿得记得感谢一下这个假的。 顺便,那首被人称赞的诗,她看都没看。 荀蓉刚出尽风头,跟几位贵族小姐搭上话,又被几位世子爷用欣赏的目光凝视,就连皇子们都赞叹于她的聪慧,没等她高兴呢,这大业尚未开始,就被人捂了嘴带走了。 她被迫跪在地上,曾嬷嬷等人不许她起来,她又气又恨,又庆幸没被人瞧见,否则真是丢了大人! 跪了许久,膝盖又疼又麻,才等来了玲珑,与玲珑一起的还有个白胡子老和尚,不知为何,一见那老和尚,荀蓉便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那老僧慈眉善目,可叫荀蓉看起来,却是面目可憎极了!跟老太婆在一起的人,能有几个好的! 都是极品! 老僧那日只给玲珑看了签,还是头一回见着荀蓉,不禁讶然:“仙家,这位姑娘……” “你也看出来了,想个法子把她赶出去,我孙女的身子可不是她的容器。” 荀蓉听这两人对话,吓了一跳,怎么听起来……他们知道自己不是真正的荀蓉? 她脑子转得快,也能屈能伸,立刻就流泪求饶:“祖母,祖母我好怕,您这是要做什么呀,蓉姐儿做错什么惹您不高兴了吗?您说,蓉姐儿立刻就会改的……” “还装什么呢?”玲珑示意天玄坐下来,漫不经心地瞥了荀蓉一眼,“平时心里头老太婆死老太婆骂了一堆,这会儿怕了,就叫祖母了?我可没那么倒霉,做你的祖母。” 天玄闭目打坐,开始吟诵佛经,荀蓉只觉得自己的魂儿像是不能依附这具身体一样,一抽一抽的被往上拽。 她吓了一跳! 现实世界中的她车祸死亡,弥留之际因缘巧合进入了荀蓉的身子,正摩拳擦掌要干一番大事业,结果还没开始,就被掐灭在了摇篮里,这个老太婆活似自己克星,不管做什么都会被她破坏,现在连这具身体都要失去了? 不行!绝对不行! 于是拼命挣扎,抵抗天玄的诵经声,可惜她不过游魂野鬼,生前也不过是个普通人,又有什么能耐?最终还是被拽了出来,灵魂彷徨无依,看到玲珑恨红了眼,只觉得这人夺走了自己的第二次生命,便想着要变成厉鬼给自己报仇! 玲珑看着这不知死活的东西朝自己扑来,微微一笑,荀蓉甚至没弄明白那笑是什么意思,就被人抓在了手心。 她吓坏了,这、这怎么回事?!她不是应该能穿过人类身体的吗?怎么会像是有实体一样被人抓住?! 玲珑随意把玩着这个灵魂,时而把她捋成长条,时而把她搓成一团,深深叹了口气,说是塞牙缝都是抬举了她,这么弱小又寡然无味的灵魂,吞噬掉了根本屁用没有。 但她还是秉持着不浪费的原则将其吃掉,荀蓉的意识瞬间消散,化为最初始的光团,颜色黯淡,是非常非常普通的食物。 天玄没看到这一幕,他虽是高僧,可念这样一段繁复的离魂经文也出了一身汗,仙家要求的事他已经做到了,只盼着日后圆寂,也能有修成正果的福分。 随后他又跟玲珑说了寺庙里的荀兰,与荀蓉不同,荀兰本就是荀兰,本体与灵魂是和谐融洽的,无法离魂,也就是说,靠佛家手法,不能让荀兰恢复正常。 玲珑点头:“我知道了。” 寺庙里不行,就还是去缺衣少食的家庙待一段时间吧,也治一治她的小姐脾气,让她知道不是谁都得惯着她。 随后让曾嬷嬷送走天玄,又让荀然把荀蓉送回院子里休息,再请个大夫给她看一看。 大夫诊了脉,说这位姑娘身子虚弱,需要好好休养一段时间,但是虚弱的原因他诊断不出来……可不是诊断不出来么,任谁的身体被塞进另外一个灵魂,没爆炸都是好事,还能捡回来一条命已是荀蓉造化。 将荀兰抛之脑后,国公府就恢复了正常,只是这正常之下,尚有不为人知的暗涌。 荀兰死得也挺早,并不清楚四房是跟谁勾结害了国公府,但那时连皇帝都死了,一片混乱,能下旨抄家的必然是新帝,皇帝那么多儿子,鬼知道哪个能当上皇帝。 老太君死得比荀兰还早,所知有限,玲珑失去力量,只能让人去查,好在手头还有些忠心又好用的属下,荀扬怕是想不到,连晚上他搂着小妾滚被窝干了几次,都被记录的清清楚楚。 眼看国公府越来越好,荀扬焦急起来,他总不能眼睁睁让荀家人讨了好!他连自己的姓都改了,如果还不能为父亲报仇,又有何资格为人子?! 于是私底下动静也逐渐变大。 曾嬷嬷得知老太君怀疑四房图谋不轨还不敢相信,四老爷是多孝顺多老实一孩子啊!幼时最爱黏着老太君,被接到荀家后更是兄友弟恭,上上下下打成一片,直到现在,几位爷还经常一起把酒夜话呢!怎么可能会害国公府? 可老太君说得信誓旦旦,又是老太爷托的梦,还经过天玄大师的肯定,曾嬷嬷就是不想信也得信了。 695|第五十八片龙鳞(八) 第五十八片龙鳞(八) 随着调查荀扬的日子逐渐过去, 荀桃及笄的日子也终于到来。她是二房失而复得的宝贝疙瘩,此番及笄, 自然是要做足了排场, 就连远嫁的荀家姑姑都特意赶了回来,要为荀桃做正宾, 笄礼上还迎来了帝后的赏赐, 可以说是非常大的荣耀了, 前来观礼的夫人们都在暗暗观察荀桃, 见她貌美端庄行事从容处变不惊, 都觉得国公府的姑娘教得好, 若是能求来做自家媳妇, 那是再好不过了。 事实上荀桃及笄后, 虽然不急着嫁人,却也到了该相看的年纪。荀正与高氏皆不舍得她早嫁,有人来问的时候, 便说要多留女儿几年, 荀桃自然也愿意在父母膝下承欢,横竖婚事的不急的。 但很多事情也可以摆上章程了,比如说从前的荀桃每天琴棋书画陶冶情操, 如今却要抽出时间与母亲学习如何执掌中馈, 毕竟日后若是嫁了人,自然不能像是做女儿这般清闲。她也肯下苦功夫学,性子那是一等一的好,反倒是高氏心疼她太用功, 不想叫她学了。 玲珑则收到了远嫁女儿荀攸的信,信上也是关心桃姐儿的婚事,甚至想要亲上加亲。 荀攸生了三个儿子,其中长子次子都已成家,惟独剩下个天资聪颖的幼子,迄今尚未婚配,时下表哥表妹成婚的大有人在,但玲珑却写了封回信告知荀攸这桩婚事不在她考虑范围内,让她不必因为等着桃姐儿拘着哥儿的婚事。 表哥表妹太近了也不怕生出个畸形儿? 荀攸也不生气,她在家中时性格便是出了名的温顺,只是可惜那讨人喜欢的侄女儿不能做自己的儿媳妇罢了,再看那成日只知道读书的儿子,真是恨不得拽拽他的耳朵,叫他知道自己失去了什么好姑娘。 荀桃在玲珑身边待久了,对八字没一撇的婚事一点都不害羞,她认真地跟父母说,想要找个跟爹爹那样一心一意的,哪怕家世平凡也无所谓,只要两情相悦,能够互相扶持。 喜得荀正天天摸着自己的胡子,觉得在桃姐儿心中自己这个爹还是很有价值的嘛! 结果荀桃的婚事一直没结果,倒是有人主动上门给荀棉提亲了! 按理说荀棉还差两年才及笄,便是提亲也不急于一时,不过这也不是没有先例,有些好姑娘,人才品貌家世兼备,怕被人抢走了,便早早定下,待到及笄再完婚也不是没有的事。 可上门给荀棉提亲的这一家却有些不同寻常了。 这户人家姓李,其家主李振是当朝工部尚书,治家最是严谨,上门来提亲的,便是这位李大人的夫人。 李夫人面上带笑,与高氏坐在一起,没多会儿便将话题转移到了荀棉身上,原来是之前那场宴会,她家中独子李湛见了荀棉一面后便念念不忘,两家也算是门当户对,她便想先为儿子求娶了荀棉,荀棉年纪尚幼,他们李家也愿意等,如此倒也算是一桩好姻缘。 只高氏是不能轻易做主的,她听李夫人说的自然是好,可谁会说自己家的不好?只李夫人说没有用,若是真要定亲,她少不得要问过母亲的意见,还有棉姐儿,她是棉姐儿的婶母,棉姐儿母亲不在,她自然要为棉姐儿打算,可棉姐儿性子摆在那儿,这位李夫人瞧着又过于强势,李大人更是出了名的不近人情,高氏觉得,不能这么快就答应。 便跟李夫人打起太极来。 她说自己现在虽执掌中馈,但府中仍旧是婆母做主,又说自己只是荀棉的婶母,不能代荀棉父母决定婚事,左扯右扯,把个话说得滑不溜丢,叫李夫人气都气不起来。 她叹了口气,对高氏道:“实不相瞒,我便与夫人说了实话,我家那孽子,对贵府四姑娘可谓是一见倾心,这些日子在家闹的不吃不喝,也要我上这一趟门,若是夫人不能做主,可否安排我见一见老太君?” 听她说李湛在家闹得不吃不喝,高氏心里便生了不喜。 你说你有心仪的姑娘,姑娘未曾及笄,等几年也就是了,非要火急火燎地逼着父母上门,李湛又是独子,可见其性格□□霸道。这样的话,李夫人心中又能有多喜欢棉姐儿? 待见了老太君,她便把自己的意思给说了,心里是不愿意这桩婚事成的。她并非嫉妒荀棉能有这桩好亲事,而是实打实的觉得李家并非良配。 玲珑颔首表示知道,又听说过两日李夫人会带着李湛一同上门拜访,便道:“上门拜访倒也不必,免得传出闲话,这婚事没成,也叫人说成了,三日后我带棉姐儿桃姐儿去白云寺上香,便在那儿见吧,你到时候也跟着一起去。” 高氏应了是,随即玲珑叫来荀棉,荀棉还不知道祖母叫自己来做什么,先甜甜的笑了,她这阵子胆子大了些许,至少在玲珑面前是能说能笑,跟个普通姑娘一般。 一听玲珑说是有人给自己提亲,当下就愣了:“可、可是我还未曾及笄,难道不是先要给三姐姐相看吗?” “这倒是无可厚非,桃姐儿有桃姐儿的姻缘,你有你的故事,说起来,这位李公子,你还是认识的。” 荀棉仔细想了想,随即小脸白了一瞬,李公子……她只认识一个李公子,就是她还在以哥儿身份在书院读书时的同窗,比她大了三岁,却老爱拉帮结派的欺负她,撕她的书藏她的功课在先生提她时故意捣乱扯她的头发孤立她……总之让荀棉愈发不爱说话愈发抑郁的罪魁祸首,张氏算一个,李湛也算一个。 她在书院里过得一点都不好,这点她跟祖母说过,当下就急了:“祖母!我、我不喜欢他!我不要嫁他!” 她想起上次祖母给自己举办宴会,李湛也来了,当时见着她眼睛就放光,还故意找她说话,她害怕露馅,就没跟他说几句便跑了,那有什么一见倾心的说法!根本就是胡扯,李湛根本就是想把她娶回家继续欺负她的! 她想到那个人就浑身发毛,鸡皮疙瘩都起来了,若是要跟李湛过一辈子,那她宁可绞了头发做姑子去! 见荀棉吓成这样,玲珑笑出声:“只是叫你问问,又没说定下,我也是不看好的。” 荀棉闻言,眼睛一亮:“真的吗?” “这是自然,棉姐儿莫怕,你不喜欢,老太君怎么会强迫你?”曾嬷嬷笑起来,“来日咱们便回绝了这桩亲事,哪有说他上门来求,咱们就必须应的道理。” “不错。”玲珑点头,“且你二婶母也说,由李夫人上门一事,可见李湛性格霸道,以自我为中心,李大人治家那样严,却养出这样的儿子,李夫人必定娇惯不少,她把儿子当作宝贝,儿子却为了你跟她闹腾,若是两家真成了亲家,她作为婆母想要给你立规矩磋磨你,那简直不要太容易,且到时候,娘家还不能说什么。” 荀棉被这话说得小脸都吓白了,赶紧抱住玲珑的胳膊:“祖母祖母,祖母最好了,一定不会让我嫁去李家的对不对?” 玲珑颔首:“不过三日后,你还是要同我去白云寺。” 可一想起李湛荀棉都怕,她踟蹰许久,小小声问:“我、我不去行不行呀?” 玲珑微笑以对,小姑娘顿时泄了气,知道肯定是不行的了,但她心中其实也不是特别怕,有祖母在,没有人能欺负得了她! 怀揣着这样的想法,三日后,荀棉雄赳赳气昂昂,宛如一只挺起胸膛的小公鸡要去干架。 荀桃与她朝夕相处,姐妹俩亲密无间无话不谈,自然也知道那位李湛,就是书院里总欺负她的人,自己一个人欺负不算,还拉着旁人一起欺负,实在是过分! 是以对李湛的印象就不好,更不可能会支持这门亲事。 李湛今日特别打扮过,玲珑看到的第一眼,觉得也是人模人样,李夫人显然对自己的儿子非常有自信,把个李湛夸了又夸,李湛在家中跟书院里是个小霸王,到了玲珑跟前,被老太君的眼眸一看,登时紧张的不行,走起路来险些同手同脚。 在他看来,这桩婚事是稳成的! 从前他不知道自己为何看荀晨不顺眼,总是想欺负他,后来荀晨死了,他心中难受了许久许久,直到国公府设宴,他见到了荀棉,只一眼!李湛就知道,荀棉便是荀晨! 虽然不知道她为何从哥儿变成了姐儿,但李湛心里却是激动和兴奋的! 他对荀棉日思夜想,便求母亲帮忙提亲,李夫人一开始还不愿意,后来他在家中闹了个天翻地覆,她没办法,只好应下,这才有了先前李夫人去国公府那一出。 不过李湛怕是做梦也想不到,国公府没一个看好他的。 因此听到玲珑不答应的时候,他的小霸王脾气就上来了,跟着玲珑怼:“老太君!婚事要讲你情我愿,怎能您说不行便不行?您可问过四姑娘?!” 玲珑诧异地看他:“你说什么呢,这婚姻大事,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我说不行自然就是不行,你们李家儿女思想自由,国公府自然比不得。” 李夫人叫她讽刺的面红耳赤,连忙拽了儿子一把:“休得无礼!” 李湛却是头倔驴,他从小到大最怕的人就是父亲,可哪怕是父亲,在他的坚持下也会妥协,因此叫他来看,此时的玲珑就是那罪大恶极的拆散情人的王母娘娘!“我没有说错!老太君为何不肯答应?难道是觉得我没有本事,配不上四姑娘?!” 玲珑施施然承认:“是啊。” 李湛这么说本就是气话,可玲珑却直接承认了,李家母子顿时愣住,李夫人率先不高兴起来:“老太君,我这儿子虽然不成器,却也是——” “说什么成器不成器。”玲珑摆摆手笑,“成器之前还是先成人吧,多大的人了,在这跳脚,一点不如意便风度尽失,老身可不敢把孙女嫁到这样的人家。” 李夫人的脸顿时涨成了猪肝色。 “李夫人如何娇惯孩子,与老身无关,你们在家里关上门,就是把孩子纵到天上,那也是你们的自由。可这予取予求,还要求国公府,就有些过了吧?皇上都没这样霸道过呢,难不成,李公子比皇上还厉害?” 这话哪里是能承认的! 李夫人干笑:“老太君言重了……” “怎么能是言重呢。”玲珑敲了敲拐杖,对李夫人道,“有些话,老身看在你是晚辈的份儿上没说,我那可怜的孙儿晨哥儿,在书院时,与李公子是同窗,可跟我说了不少李公子的光辉事迹。” 李夫人知道这两人是同窗,但并不明白老太君这时候提是什么意思,如果两人是同窗,那现在李湛跟荀棉定亲,那不是缘分吗? “李公子,你在书院做了些什么,不用我这个老婆子说吧?”玲珑淡淡地问,就没把李湛放在眼里,“晨哥儿心思重,自幼体弱,在书院里又叫李公子磋磨,活生生病死了,你说说,这样的人家,我能把棉姐儿嫁过去?你害了我一个孙儿,还想再害我一个孙女儿?” 李湛被她说得心虚,他讷讷道:“我、我、我……” 玲珑笑了笑:“我看还是缘分不够,李公子也该长大了,应当知晓,把欺负人当作一种爱慕的手段,来证明自己情深似海,着实是非常可笑的事。你是想给自己欺负人的行为正常化,还是想同化被欺负的人感恩这份情,那与老身没什么关系,可这既然事关到我国公府的姑娘,那是万万不成的。” “国公府的姑娘,永远不会喜欢把恶意当成爱慕的人,所以我说你不配,你认是不认?” 被那样一双深沉的眼眸盯着,李湛只觉得心里发慌,他嘴皮子不停哆嗦,想说些什么,却发觉自己无话可说,因为他根本不能反驳老太君的话。 见儿子这般,李夫人心疼的要命,只是不敢同玲珑翻脸,红着眼圈瞧着玲珑走了,才对李湛说:“不过是个外面养大的小丫头罢了,娘以后给你找更好的!” 不得不说,老太君不答应,李夫人还松了口气。这八字都没一撇呢,儿子就开始跟自己闹了,真要娶回家,那还有自己的地位么! 不成也好,不成也好。 李湛却是浑浑噩噩茫茫然然,他推开母亲的手,沙哑地说了声我出去走走,便头也不回的离开。 李夫人在他背后又是着急又是难过,想了半晌,还是先去给儿子求个姻缘签,横竖在白云寺是安全的,也不会走散。 说来也巧,李湛胡乱走,就走到了白云寺后山那片桃林,还在那遇到了荀桃与荀棉。 姐妹俩手拉着手,见到李湛,荀桃不认识,荀棉却吓得朝她背后躲去,荀桃立刻警觉,挡在荀棉身前,“公子,麻烦让一让。” 李湛贪婪地看着荀棉的脸儿,她瞧着比在书院时胖了不少,也健康了不少,更……快活了不少,像是刚才那种甜笑,是他从未见过的。平日里,她总是像只灰扑扑的小老鼠,安安静静地待在角落里,不吵不闹不蹦不跳,也甚少与人来往,脸上甚至都没什么表情。 可后来李湛发现,被欺负的时候,她总是眼睛红红的,像是要哭,又未曾哭,十分惹人怜爱。他那时候不懂自己的心情,只觉得想看她的表情,便愈发喜欢欺负她,一次一次,变本加厉。 直到现在,他都忘了自己曾经对她做过什么过分的事了,只知道一见到她就心生欢喜,她若是女子,两人便能名正言顺长相厮守,李湛不明白,荀棉为何不乐意呢? 眼见李湛的眼睛绿的跟狼一样,荀桃暗自警觉,她一只手伸入怀中,只要李湛再敢上前一步,她就敢用辣椒水喷他! 结果李湛没有再靠近,只是问荀棉,带着些哀求:“我能跟你说说话么?” 荀棉怕死他了,怎么可能愿意跟他说话?连连摇头:“姐姐,姐姐我们走,我们快走。” 荀桃就把她护在身后,时刻盯着李湛,待到绕至李湛身后,才拉住荀棉的手飞快跑开,只要出了桃林,就有下人,她们就不怕了! 眼见荀棉避自己入蛇蝎,李湛失魂落魄,在书院的时候,他觉着自己对荀晨来说应该是最特别的那个,可直到现在他才明白,原来不是最特别的那个,而是最讨厌的那个。他情生意动的时候,人家只当他是洪水猛兽。 这桩亲事,必然是不成的了。 可李湛不甘心啊! 他好不容易认清楚自己的心意,在家又是霸道惯了的,起小到大,他想要什么都没有落空的时候,再说了,荀棉没跟他相处过,怎么知道他会对她不好?以前是以前,以后他自是会改的! 他想起方才看到的甜笑的荀棉,是他做梦都想要的,又想起她今日那一身粉色衣裙,真是人比花娇,更是不想放手。 于是离了白云寺前,国公府的马车便被拦住,李湛扬声道:“老太君!晚辈有一事,想与老太君商谈!请老太君赐教!” 玲珑皱眉,这怎么还是个阴魂不散的? 曾嬷嬷掀开车帘,李湛便道:“还请老太君摒退左右,免得叫人听去。” 玲珑看他那死样子就知道他又想作妖,但她可不是他娘,会让他如愿以偿:“你就在这里说,让老身听听看。” 李湛没想到这位老太君软硬不吃,又看见她边上低着头不愿意瞧自己的荀棉,愈发坚定:“我知道荀晨与荀棉的关系,老太君若是不想这桩丑事被揭穿,若是不想国公府失了名声,便允了我跟四姑娘的亲事,我保证此事今生永不再提!” 语毕,他难掩期待,却发现老太君脸上没有丝毫惊慌失措的表情,甚至一直低头的荀棉都抬起了头,眼中满是震惊于厌恶,李湛心里一疼,转念又想没关系,待到两人成了一家,他总会对她好的。 荀桃也觉得这位李公子太太太太太太讨人厌了! 玲珑非但没生气,反而笑了:“好啊,你就去给老身宣传宣传,最好弄得天下皆知,那样你就能如愿以偿了!你现在就去,不去你就是个窝囊废,老身倒是要看看,你有多大的本事!” 李湛心里一咯噔,他刚才跑上来只是一时之勇,万万没想到,不仅没能威胁到老太君,反而让老太君动怒了! 荀棉握着小拳头,轻声细语地说:“我就是青灯古佛当姑子也不会嫁你,我、我最讨厌的人就是你!” 真是一万句谩骂不如心上人一句不喜,李湛脸色惨白,想要解释又不知从何解释起,玲珑凉凉道:“晨哥儿没了,接回与他同胞的棉姐儿,这事儿在皇上那儿都过了一遍,你提出质疑?谁质疑谁举证,你最好闹到皇上面前去,狠狠打皇上的脸,让他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然后给你跟棉姐儿赐婚,说不得还得夸你有张巧嘴呢!” 李夫人气喘吁吁地追上,恰好听到玲珑这句话,真是吓得她头皮发麻! 国公府为何屹立不倒?还不是因为有这位老太君!见了皇族不必行礼下跪,甚至逢年过节皇上都不忘了问候,怎么他们家儿子这么能,还跟人杠上了?!就算是老爷,见着老太君都毕恭毕敬! 她狠狠地把李湛扯到身后,带着笑:“老太君见谅,我这儿子教我给宠坏了……” “是啊。”玲珑慢条斯理,“你宠坏了不要紧,这老身可以帮你教一教,祸从口出这个道理,总得学学不是?也省得日后对着谁都口没遮拦。” 一听这话,就知道玲珑不会善了,李夫人心头发苦,国公府马车很快就走了,她怒极攻心,想骂儿子又舍不得,只好深深叹了口气,只盼着老太君大人有大量,不要同他们计较了。 结果当然晚上,李大人黑着一张脸回府,生平头一回,不顾妻子阻拦,把儿子剥光狠狠打了一顿,直打了个半死,又压上国公府给老太君赔罪。 能不赔罪吗? 老太君被人气得病倒在床的消息,连皇上都知道了! 至于谁气的,呵呵,李大人越想越气,恨不得连老婆也打。 696|第五十八片龙鳞(九) 第五十八片龙鳞(九) 可怜的李公子叫亲爹毒打一顿不说, 还被押着上国公府认错,他是被亲娘宠坏了, 还是怕打的, 蓬头垢面形容狼狈地认了错之后,这辈子他都没脸再出现在荀棉眼前了! 李夫人是媳妇, 打不得, 李大人除却口头上斥责外, 便连着几个月都睡在姨娘院子中, 直把个李夫人也弄得泪眼涟涟, 那些个歪主意是再也不敢打了, 娘儿俩经此一遭, 总算是乖顺许多, 渐渐地时日过去,李大人气消了,一家人才又和好如初, 只是, 无论是李湛,还是李夫人,都不敢再想婚事的事儿, 李大人亲口说了, 儿子的婚事到时候他来做主。 这家人的事情一完,荀棉自己也松了口气,她跟荀桃亲密到晚上睡一张床,姐妹俩悄悄夜话时, 也曾问过彼此对未来的畅想,然而无论是荀桃还是荀棉,都没有想过嫁人的事儿。 荀桃知道自己及笄,必定是要早早相看,她心中这样想,却又不大敢说,她总觉得自己这一生,前头十几年浑浑噩噩任人欺凌,好不容易回到国公府,拿回了属于自己的身份,却又面临着嫁人之后相夫教子的日子,日后难道就要围着夫君孩子团团转,不能有自己的人生么? 但是她心中这些念头也是模模糊糊的,唯一就是爱听曾嬷嬷跟她讲几十年前祖母这位巾帼英雄的英勇事迹,越听越入迷,甚至做梦都梦到自己上马执剑去杀敌。 临了这年年关,国公府一片祥和,下人们早早贴上了春联挂起了红灯笼,只待明日一晚吃过宫宴,便是家家户户团圆的日子。 往年玲珑岁数大是不往宫里去的,今年她却去了,皇帝亲自下来握住她的手迎接她,毫不掩饰对她的尊敬与爱护。先帝征战多年,沉疴严重,皇帝年纪还小的时候便登基为帝,那会儿朝政不稳,得亏老国公与老太君坚定不移地站在他这边,他才能一步一步紧握大权,这份恩情他一直都记着。 玲珑可谓是全场辈分最大的人,女眷们在后殿由皇后娘娘招待,她却是当年跟先帝爷一起打过江山的,因此被皇帝留在前殿,与文武百官一起,皇帝还亲自将她领到自己下手的位置,可谓是十分的给脸面。 于是酒酣饭饱之余,玲珑便提出了重建女子军的事。 皇帝还没说话,就有迂腐的文官主动抗议:“老太君此言差矣,女子在家相夫教子才是本分,出去抛头露面打打杀杀,岂不是有碍斯文!更何况我朝如今国泰民安,平白要什么女子军,说出去惹人笑话,难道还要女人去打仗了!” 皇帝眉眼深深,他看了这位文官一眼,颇有些意味深长的意思在。 他登基时,无论是国公爷还是老太君,都已经年华不再,因此皇帝记忆中的老太君是慈爱的、温和的,满足了他对母亲的幻想,可最近几年,国公府出了不少事,他才真正见识老太君的手段,当年能提刀上马纵横沙场,如今又怎么可能会安于荣华? 且只有他与心腹重臣才知道,边境之地近年来并不太平。许是停战这些年让那些蛮子修生养息了个够本,他们又开始骚扰边境掠夺货物乃至于虐杀平民,叫皇帝来看,早晚要有一仗。蛮子们在马背上长大,骁勇善战能以一敌百,本朝将士却过于安逸,他登基的时候女子军已经解散,老太君如今又提起,皇帝倒也挺想一瞻往日风采。 只是如今儒生们对女子的要求十分苛刻,已不像开国时那样开放,许多人家甚至给女儿裹了小脚,真是养在深闺十几年,唯一出门的那天是嫁到夫家。 皇帝自己也有女儿,平心而论,若是他的女儿们也过这样的日子,他心中是不快活的。 “呵呵。”玲珑冲那文官冷笑,“你这样瞧不起女人,怎着,你是你爹生养的?你亲娘可知道你当着皇上的面说女人无用?若真有骨气,便别从女人两腿间爬出来!” 她说话辛辣刻薄,直把那文官气得手都哆嗦,可碍于她辈分在这儿,又不能真与她撕起来。 玲珑又说:“当年老身与先帝爷纵马打天下,也不见先帝爷说过女人家没本事!老身的女子军屡建奇功哪怕先帝爷都多有赞赏,到你嘴里便是惹人笑话,怎么,你比先帝爷还有本事,还厉害,能一眼看穿先帝爷看不穿的?!” 她仗着自己年纪大辈分高,一句话把文官压死,这一顶帽子扣下来,对方真是立刻跪在了地上瑟瑟发抖! 玲珑觉得这就是个憨批。 文武百官俱在,要说大家多么支持女子军,必不可能,可成不成,那不都得看皇帝意思?甭管多少人心里不赞同不以为然,但人家都闭着嘴明哲保身,只有这个憨憨直接冲出来说不行,你说不骂他骂谁吧! “皇上。”骂完人立刻开始装可怜的玲珑眼圈儿都红了,“老身年纪大了,也不知还能为皇上效力几年,只盼着在老身咽气前,能让这天底下的女人们再多一条出路,爱国爱君的心思都一样,女人怎么就低人一等了呢?还请皇上看在我家老头子的面子上,允许老身重建女子军吧!” 皇帝沉吟许久,其实他心底是同意的,只是面上要做出个样子,且老太君也不是贸然提出,早在数月前,老人家便写了信进宫中,两人通信许久,将彼此的想法建议都交流了下,皇帝的心腹重臣们都是知道的。 便有人出列:“老太君忠肝义胆,所言字字发自肺腑,臣附议重建女子军。” “臣附议。” “臣附议。” 出列赞同的人越来越多,不赞同的那些人一看还有啥不明白的,皇帝的意思摆在这里呢!哪怕心里不同意,表面上还是得跟皇帝站在一起,纷纷出列表示附议。 于是这件事便这般定了下来,皇帝命户部拨出足够的军饷与老太君,又派了自己的两名心腹大臣全权协助,只盼着能在两国开战前,将女子军训练成型。 曾嬷嬷听说要重建女子军,激动的热泪盈眶!她这辈子都没想过有朝一日还能回到军队里去! 玲珑拍着她的手:“这些年跟着我在这生活,委屈你了。” 曾嬷嬷连连摇头:“您是老奴的主子,您在哪儿老奴便在哪儿,有什么委屈的?只是,老太君,咱们真的能够重建女子军吗?!” 玲珑颔首:“这是自然。” 曾嬷嬷心中还有许多担忧,可是看着主子这气定神闲的样,也慢慢定下了心。当年她们组建女子军时更是艰难,最后不也熬过来了?保家卫国的心思,女人也是一样的! 荀桃第一时间找到玲珑表示自己想要参军! 玲珑笑了:“你想参军?瞧你这细胳膊细腿儿的,怎么参军?” “我力气很大了!”荀桃急急道,“祖母求您了,给孙女这个机会吧!只要一个普通小兵的名额就好了!孙女一定会努力的!” 她这样期盼,玲珑就没逗着她玩儿,荀桃跟在她身边也有三年了,学识胆识都是一等一,再也不复当年那小可怜模样。女子军要重建,少不得她这样自告奋勇的人。 且荀桃对数字十分敏感,在女子军尚未成型前,她便可以暂时担任文书的职责。 很快朝廷就发了告示,百姓们一开始觉得这征兵告示有什么好看的?结果仔细一看,征的居然是女子兵!原来是当年与先帝爷一起的那位女将军要重建女子军!这消息轰然传播开来,有玲珑当年旧部,还能走得动有力气的,都不忘曾经辉煌,携家带口的来了! 这些人年纪都跟玲珑差不多,自然不能上阵杀敌,可她们有着丰富的阅历与经验,恰好可以做新兵们的老师。 女子兵的征兵条件非常好,只要适龄,本人自愿即可,无需家人同意,且每个月都有月俸,在女子军中达到一定时间后,朝廷甚至允许她们立女户! 这些年世道对女子愈发严苛瞧不起,许多人家生了女娃都不想要,被丢弃的比比皆是,玲珑便看中了这些年纪尚幼无牵无挂思想又尚未成熟的女孩子,在各地建立了慈善堂,把这些女孩养起来,并派遣老师们前去教导,如今国泰民安不见战事,许多将军无所事事,玲珑便全要了来,给孩子们做武师傅。 荀桃也忙活起来,而荀棉读书不行,身子骨也差,眼见姐姐忙得脚不沾地家也不回,祖母曾嬷嬷也成日不在家中,她心里焦急,也想做些什么。 最终她求了玲珑,去跟御医学习,毕竟女兵们难免受伤,若是男性军医怕是不大方便。玲珑有意培养女医,还让人专门挑了心思细腻的女孩子们,与荀棉一同学习。 然后,她就把一切全权交给曾嬷嬷,自己当个甩手掌柜,全国各地到处跑,就连皇帝都含蓄地问候过,老太君年纪大了,是不是要好好歇着,就怕她到处跑出毛病来。 呵,一群憨憨。 她老太君非但没跑出病,反倒越来越健康,精神矍铄气场强大,甚至越来越年轻,一根白头发都没有!不像坐龙椅的那位,才三十岁,头发就白了许多。 眼见女子军愈发成型强大,一切有条不紊,也不乏那些个酸儒叫嚣着反对,要女人们回家生孩子的,每每听到这种言论,老太君就发挥了她这个辈分这个年纪的特权,直接打上门去,管这说话的人是谁,谁敢说她就揍谁,谁叫她是开国元老,谁叫她是辈分最大的那个?! 久而久之,说的人越来越少。 女子军并不专门为打仗而服务,玲珑非常善于挖掘人类的优点,难道说,只有身强体壮的人才能打仗,那些个体弱的就没有资格参军? 体弱的,兴许脑子聪明,兴许记忆力过人,兴许在某方面有别人无法想象的才能。 她一开始也并非直接表达自己的想法,而是跟皇帝说,想让旧部教导出的这些女孩子实践实践。皇帝想都没想就同意了,他对玲珑是百分百的信任,没见老太君虽然到处乱跑,却把儿子们都留在京城嘛!虽说他不怀疑老太君,但老太君的态度都摆在这儿了不是! 最开始,是那些有着特殊才能的女孩子纷纷进入基础部门,比如说在县衙做个仵作,在医馆做个医女,在当行做个账房……如此温水煮青蛙,还真有不少女孩子立下奇功!有破了大案的,有救了一方百姓的,还有及时发觉隐患提出治堤的!渐渐地,百姓们最先接受这群女子兵。 尤其是年纪尚小却格外机灵的孩子,她们看起来瘦弱无害,简直就是打听消息的神器!因为根本就没有人会怀疑她们,就这样,许多贪官污吏被连根拔起,皇帝上朝的时候都神清气爽!虽然他着户部拨了许多银子给女子军,可是他也回本了!不说善于经商的女孩子们赚给他的,就说那些个偏远地区的贪官,每抄一个国库就能有一大笔进账! 甚至还有女兵发现了能够作为粮食食用的农作物,皇帝愈发意识到女人的用处,他每隔数月都会亲自召见这些立下功劳的年轻姑娘,深深感慨她们有些人的才能根本不亚于男子,若是真的一辈子受困于后院,终日与丈夫的妻妾子女打交道,那才叫暴殄天物! 皇帝的态度都摆在这儿了,文武百官还能说什么? 风气是慢慢扭转来的,若是有女兵想要成家,玲珑也不拦着,想要从军,想要学医,亦或想要嫁人生子她都无所谓,她只负责给她们选择的权利——人生应当是掌握在自己手中的。 荀桃荀棉也成长了许多,尤其是荀棉,她过去是个说话都不敢大声的小姑娘,如今却也敢拿着刀跟心怀不轨的人对着干了!姐妹俩黑了不少,也抽条许多,玲珑隔了几个月再见,就被这俩黑蛋惊的说不出话。 如花似玉的小孙女,因为终日奔走,黑得跟什么似的,精神头却极好。 荀棉大声说:“谁说女子必须要又白又瘦才是美!我觉得我现在这样就很美!” 荀桃握拳:“没错!我的身体我做主!” 玲珑笑出声来,她失去了力量,但能做的事情仍然不少,唯一可惜的就是,以前能够简单粗暴凭武力解决一切阻碍,现在只能循序渐进的来。皇帝早已同意创办女学,可距离女子科考入朝为官的日子还远着呢,也不知道等她脱离这具身体的时候能不能看得到。 这些就只能由人类社会的帝王一代一代的继续努力下去了。 皇帝迄今未立太子,眼见女子军越办越好,还真有人打上了玲珑孙女的主意,可惜荀桃荀棉两个都是不解风情的,她们一心想要实现自己的价值,哪里有心思去想什么成家? 为了讨好美人,从而得到国公府的助力,皇子们也是越挫越勇。 年轻人的事儿,身为老太君的玲珑可不掺和,她倒是想看看,皇帝对自己这样尊敬器重,孙女们又都有了前程,老四还想怎么作妖。 自打女子军办的热火朝天,就连二夫人高氏跟远嫁的荀攸都没能忍住,她们都是听着女子军的传奇长大的,自己虽然上了年纪,却也想帮帮忙,于是国公府的中馈再度回到大夫人刘氏手中,刘氏心疼还在家庙受苦的女儿荀兰,便求了玲珑,能不能把兰姐儿接回来,又发誓说自己一定看好她。 玲珑同意了,要不是刘氏提起,她……已经忘了荀兰了。 国公爷荀耿本是个古板之人,奈何他老母亲都亲自上阵,他作为以孝治家的人,又怎好说母亲一句不是? 就连三房的几个哥儿,也都在妹妹们的努力下有了危机意识,愈发勤勉。 于是等到荀兰盼天盼地终于回了府以为自己能够重头再来,就发现偌大的国公府基本没剩下几个人……她脸色苍白,人也瘦了一大圈,问母亲刘氏:“……娘,这是怎么回事?” 刘氏便将女子军的事给她说了,顺口一提桃姐儿棉姐儿的现状,荀兰听了,顿时眼睛一亮! 可别以为她是想发光发热,她只是想作为老太君的孙女也去分一杯羹!没听她娘说,皇子们都爱慕她的两个妹妹吗?! 于是荀兰努力喝药调理身体,好不容易等到老太君跟曾嬷嬷回府,就扭扭捏捏地去找玲珑,委婉地表明了自己从前错的离谱,如今改邪归正,也想要付出努力的意思。 玲珑哦了一声:“你说你知道错了?” 荀兰跪在地上:“孙女从前被猪油蒙了心,实在是错得离谱,幸得祖母宽厚,才有如梦初醒的一日。如今想起从前,真是万般羞愧,还求祖母给孙女一个机会!” 她跪在那儿看似虔诚,一双眼珠子却还滴溜溜的转,玲珑瞥她一眼就知道她肯定还在打歪主意,就问:“那你都会些什么?” 荀兰愣了一下。 玲珑慢条斯理道:“如今最缺的就是医女,你可会行医?” 荀兰恍惚摇头。 “算账可会?” 荀兰:…… “思维逻辑能力如何?” 荀兰:这是什么? 玲珑长叹:“你什么都不会,干嘛,想空降?” 荀兰咬着嘴唇,只觉得祖母是故意给自己难堪:“孙女怎么说也有才女之称……琴棋书画是通的……” 玲珑平静道:“是吗,那你弹一曲给我听听。” 待到琴摆在面前,荀兰做足了姿态,却发觉手指放到琴弦上时,已无比僵硬。她愣了一下,试着拨弄琴弦,慢慢弹出来的曲子简直不堪入耳,宛如初学者! 刘氏在边上轻轻叹了口气。 荀兰慌了,怎么、怎么会这样呢? 接下来她又与玲珑下了三盘棋,盘盘皆输,写出的字也没有风骨,画技更不必多说,曾经得意且擅长的一切,她仿佛全部失去了。 “你一心只想着掐尖要强,与人攀比,哪还有心思练习这些。”玲珑淡道,“便是把你送去女子军里做启蒙师父,你都不够格。心术不正,又一事无成,仔细想想你都失去了些什么,你又还剩下什么。” 她还记得这孙女一脸嚣张自以为重生了无人能敌还想打她的样子呢! 能说上这么两句,已经是看在被她吞噬的那个灵魂的份儿上了。 荀兰就这样失魂落魄地离开了,途中遇到正抱着花前来寻玲珑的荀蓉,对方小脸娇俏天真,见了荀兰还有些惧怕,却规规矩矩的行礼,与荀兰记忆中的荀蓉判若两人! 与荀桃荀棉不同,荀蓉并没有参军的打算,她想到了年纪便相夫教子,做个贤妻良母,如今婚事也已经定了,只待明年嫁入夫家。 嫁的人却不是前世的皇子,而是一个五品小官之子。 刘氏轻轻摸着女儿的脸,“人是你祖母挑的,虽说家世不出众,那哥儿却品性宽厚又上进,且承诺永不纳妾,娘看过了,是桩好姻缘。” 荀兰仍旧失了魂一般,她不懂,这辈子跟上辈子怎么差别就那么大,祖母到现在都还没死,国公府也没有被抄家,一切的一切都不一样了,只有她是一样的。 还是那样的浅薄可笑。 荀兰这一惊之下,大病一场,许久不得好,终日半昏半醒,嘴里喃喃着不该这样不该这样,大夫请了不少,都说这是心病,医不了。 再高明的大夫也医不了心病。 也就在这时候,四老爷荀扬总算是有了动作。 他潜伏多年,做个安分守己的儿子,其实心中从未将老国公跟老太君当作父母看待,在他看来,这对道貌岸然的夫妻便是他的杀父仇人,却又碍着面子将他养在膝下,不过是给外人看的罢了。 好在妻子早逝,儿子也早早被他送出游学,他便可以竭尽全力帮助他人毁掉国公府,来给自己生父报仇! 这几年眼看女子军越办越好,名声越来越响亮,荀扬那叫一个急啊,嘴里生了燎泡,好几个月都没好。 697|第五十八片龙鳞(十) 第五十八片龙鳞(十) 听到荀扬主动提出想要帮忙, 为女子军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玲珑差点没笑出来, 这人就差把自己的所图写在脸上, 真当她是他亲娘,满心把他当成亲儿子所以啥都看不出来呢? 她坐在上首, 嘴角浅浅勾住淡弧:“这倒是不必了, 你又不像是你大哥二哥, 成日里除了读书上朝无事可做, 再说了, 你最近不也忙得很。” 忙着跟那些个心怀不轨之人合谋要害荀家呢。 荀扬咽了下口水, 觉得养母似是话中有话, 但他又觉得不可能, 自己蛰伏多年,一直谨言慎行,从未哪里表现过不对劲, 养母就是有天大的本事也不该怀疑自己。说起来, 到底不是亲生的,才不信任他,不肯交权于他吧?否则怎地大哥二哥都能加入, 偏偏他不行?她又不是不知道, 他那官职就是个体面,说出去好听,其实根本没什么实权。 这样一想,愈发觉得玲珑面目虚伪, 无非是因为自己不是亲生,又害了他的生父,怕他有朝一日青云直上翻脸无情,才一直死死压着他,生怕他抢了她亲生儿子们的风头! 呵,这样的人,居然是他父亲拼死也要保护的。 荀扬越想越是愤怒,他将这些负面情绪全部隐忍下来,不叫任何人瞧出端倪。如今国公府的站队很是明显,就是要做直臣,不投靠任何一名皇子,谁坐在那个位子上他们就效忠于谁,不像自己,早早就投靠了外家势大又素有才名的二殿下,待到二殿下成功登顶大宝,自己便是一等一的功臣,到时候再跟荀家算这笔账! 他心中有了计较,却没想到自己能不能顺顺利利活到那时候。上辈子的荀家,跟如今的荀家那能一样么!上辈子的老太君早早就死了,荀家变成一盘散沙,大房的荀兰荀蓉都不是个能安分的,二房的荀芳又是假冒,怕自己身份泄露,便与荀扬一拍即合两人合作毁了国公府,三房的荀晨则迫于张氏的压力选择了自尽,老太君一死,整个国公府便是一团乌烟瘴气! 也正因如此,荀芳才能轻松将谋反的罪证藏于荀耿的书房,荀扬才能“大义灭亲”再给自己赢来一场好名声,被穿越的荀蓉亦与二殿下两情相悦,早就胳膊肘向外转,国公府才分崩离析。 可现在老太君还活着呢!她活着一日,就能镇得住这些妖魔鬼怪一日。只要她在,国公府就能有主心骨,可这具身体年纪确实是大了,必然是活不了几十年,玲珑可不想自己一撒手,就一夜回到解放前! 所以她才没有犹豫直接解决了荀芳的假冒身份,又让荀晨做回女儿身,再把大房作妖的两个孙女给收拾的老老实实。她又不是天生劳碌命,吃了个人类灵魂而已,难不成还要给她当牛做马几十年?想都别想! 建立女子军是她深思熟虑后的决定,幸好老太君面子够大,皇帝又扎扎实实得到了好处,那一堆孙子孙女也都有了用武之地,只有儿孙们立起来,国公府才能屹立不倒,否则只靠她一个老太婆? 那三个儿子,除却老三外,剩下两个都是不知世事只知埋头钻研学问的,老三虽然有本事,可脑子又不大好使,否则也不会全身心信任他那好四弟,最后被人家坑的死死的。 又要教儿子儿媳又要带孙子孙女,龙太难了,真的太难了。 让国公府每个人都有事做,每个人都发挥出最大的用处,玲珑就不信等自己死了,他们还能被套到沟里去! 至于荀扬,不知道他嘚瑟个啥,整日在那沾沾自喜,仿佛二殿下已经登基自个儿已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大功臣了,他也不想想,就他这种人,能把对他恩重如山的养父母一家害到家破人亡抄家灭族,二殿下又不是傻子,荀扬这样的人,可以用,但绝不可重用!他虽然想抄国公府的家,但也没想过荀扬会那样狠毒冷酷,别说老太君两口子没害他爹,就是真的害了,他报复老太君便罢,夺走国公府的名声富贵也情有可原,可荀家那三位老爷,与他自幼一同长大,难道一点手足情深都没有? 被玲珑拒绝的荀扬非常生气,他私底下派人递了信给二殿下,表明自己会再想法子进入女子军,为二殿下谋利。 二皇子读了这封信,难免有些失望。他跟几个兄弟掐的你死我活,他虽然外家强势,可其他几个兄弟的外家也不是吃素的,就看谁能得到更多的权臣支持,二皇子最看好的莫过国公府,主要是有连父皇都敬重的老太君在,他若是能得到老太君的支持,储君之位岂不是铁板钉钉? 可惜,老太君油盐不进,极难讨好,他这才将主意打到荀扬身上。 荀扬主动接近他,向他示好,二皇子才知道荀扬对国公府的仇恨,他想着兴许此人能派上用场,这才留着他,否则荀扬这样的小人,他根本不屑理会! 国公府,倘若不支持他,那必然也不能支持其他人,问题就在于老太君的态度模棱两可,令人不安。 尤其是近几年,女子军屡建奇功,不知抢走多少风头!谁能想到那些个柔弱的女人也能成为强大的战士呢?二皇子瞧得眼热啊!可惜他绞尽脑汁也不能安插自己的人手进去,只好将希望寄托在荀扬身上,想着既然荀耿荀正都能进入女子军为官,没理由荀扬不行不是?如果荀扬也成功进去了,他倒是能高看他一眼。 事实证明荀扬不配。 老太君根本不给他这个机会! 二皇子一得知老太君拒了荀扬,便觉有些不妙。他是个多疑之人,你随手给他一颗糖,他都要仔仔细细琢磨你为何要给他糖,是有什么目的,这糖能不能吃,有没有毒,吃了之后是不是要还你什么……更别提荀扬了。 他总觉得,老太君似乎是什么都知道,否则也不会在宫中遇见,自己去打招呼,老太君却格外冷淡。 二皇子辗转反侧许久,最终决定放手一搏!本来荀扬他就不看好,就是没了这颗棋子也不痛不痒,但若是主动告知老太君,焉知不能得到老太君的感谢?谁愿意有人终日在身边虎视眈眈只想着害自己? 于是,在春暖花开的时节,二皇子主动进府拜访,说了两句话后,就恭恭敬敬地以晚辈姿态将荀扬的事儿给说了。唯恐老太君怀疑自己在挑拨离间,还带上了证人以及荀扬主动给予的信物——谁叫荀扬当初急着投诚,表现出了十成十的诚意呢? 随后,在抹黑荀扬的基础上,二皇子还真诚满满的表达了自己对老太君的敬仰,说自己原本是看在荀四爷是老太君教导的份上,想要荀四爷做自己的幕僚,没想到荀四爷暗地里却包藏祸心,想要毁了国公府,自己左思右想,觉得这还是国公府的家事,要交给老太君处理,这才斗胆上门与老太君说出实情。 真的是,好话坏话都叫他给说完了。 此人两面三刀八面玲珑,端的是算计的好,谁也不得罪,还能给老太君卖个好,玲珑若是感恩,自然要在皇帝面前说二皇子的好话——正常情况下,是这样的没错。 可玲珑的想法素来与普通人不一样,她看着二皇子送来的证据与证人,立刻让人把荀四爷给叫了来,面上含笑:“有劳二殿下与那不成器的畜生对质一番,老身实在是不愿相信自己这些年的心血就养出了这么个白眼狼。” 在二皇子想法中,这种家丑不是应该关起门来自己解决嘛……怎么还要他留下来呢! 荀扬被带来的时候还满是愤怒,结果一瞧见坐在上头的二皇子就懵了,玲珑笑吟吟:“老四,二殿下今日上门,与老身说了些有趣的事儿,你想不想知道是什么?” 荀扬又不是傻子,他一见二皇子与玲珑谈笑风生似是全无隔阂,立马明白这是给自己效忠的主子给卖了! 他现在还不是上辈子那个顺风顺水的权臣,做什么都先一步被玲珑斩断了手脚,本来心思便抑郁着,又被这一幕刺激到,立刻吼道:“我没做错!我只是给我爹报仇!” 曾嬷嬷气道:“四爷——不,罗扬,你真是个糊涂虫!世上再没有比你更糊涂的人了!” 平日里曾嬷嬷见着四位爷都是笑的,罗扬头一回见她这样红着眼圈伤心,他梗着脖子叫嚣:“若非你们害了我爹,为何待我这样好,却又防备我?无非是愧疚,又怕我来日风光了找你们算账!” 玲珑用看傻逼的眼神看他:“你晃一晃自己的脑子,听听看大海的声音吧。” 她是不想跟罗扬辩自己为何要害怕他这么个人了,反正这人也听不进别人的话的。“直接把人带进来,送给罗家老爷看看。” 二皇子震惊地看到两名侍卫押着一个蓬头垢面衣衫脏污的人进来,又强硬地将那人下巴抬起,罗扬与对方对视,立刻将其认了出来:“胡叔!是你吗胡叔!你怎么变成这样了?!你们怎么能这样对待胡叔!” 见他到这时候还没想明白,玲珑笑出声来,“你啊你啊,真是聪明一时,糊涂了一世,白白糟蹋了自己这锦绣人生,曾嬷嬷,你告诉他,他口口声声喊的亲爱的胡叔是个什么人。” 曾嬷嬷上前,从怀中掏出一纸文书,丢到了罗扬面前,罗扬低头一看,这是一封急函,落款是罗大洲,罗大洲正是他的生父。 信函写的非常潦草,足见当时情况紧急。上头说,副将胡江与敌国勾结图谋粮草欲害主将,请主母支援。 主将指的是已过世的老国公爷,主母则是当时领兵打仗的老太君,罗大洲是荀家家将,对二位主子忠心耿耿,因此习惯叫老太君主母。也正是那一次,胡江与敌军勾结被发现,恶向胆边生,连夜与敌军里应外合,先一步烧掉粮草又追杀老国公爷等人,罗大洲便是在那场恶战中为保护老国公爷牺牲的。 “你说,这胡江该不该恨你爹啊?”玲珑问,“你爹揭穿了他的身份,害得他失去副将的官职,且那场战役我带兵前去支援,又将敌军击溃,虽我军损失惨重,但敌军更是大伤元气,自然也不会履行先前的承诺,胡江两面不是人,半生仓皇奔逃,却没想到遇到你这个傻子,被哄得团团转不说,还出钱出力把他养下来,帮他隐姓埋名,啧啧啧,你可真是个好孩子,你父亲泉下有灵,定然会以你为傲。” 荀扬彻底傻了,他喃喃着:“这不是真的、这不是真的……” 胡江弄得这样狼狈便是感觉有人在窥视自己,他怕荀扬露馅把自己也给连累了,便故意弄得脏兮兮想要逃走,没想到刚逃就被曾嬷嬷的人抓了回来——他怕是做梦也想不到,巷子里那几个乞讨的小乞丐,都是女子军里格外机灵懂事的小女孩扮的,他的一举一动都在人家眼里呢! 稍有点风吹草动,玲珑这边就知道了。 “说起来还是得谢谢二殿下。”玲珑皮笑肉不笑地看向二皇子,“多谢二殿下。” 二皇子尴尬的汗流不止,他看出来人老太君早就知道这事儿了,自己此番上门不过是给她个发难的好时机,不仅没能得到感谢,反倒暴露了自己对国公府的觊觎……否则怎么解释荀扬投入他门下这么久,他却挑在荀扬被女子军拒绝之后的这个节骨眼儿上上门?无非是想踩着荀扬博取一波好感呗! 这会儿他也没脸继续待了,赶紧谎称有事先行告辞,玲珑似笑非笑的:“二殿下走好,老身年事已高,便不送了。” “老太君留步、老太君留步……” 二皇子点头哈腰的走了,他一走,玲珑就嗤笑了一声。 这世上能占她便宜算计她的人还没出生呢。 荀扬遭受如此暴击,整个人都傻了,嘴里一直自言自语,他靠着仇恨支撑了快十年,结果这一切都是假的?! 他恨毒了胡江,眼见那人还一副得意洋洋我成功离间你们的模样,只觉心口有一团火在烧,烧得他口干舌燥,烧得他意识尽失,居然一把扑上去掐住了胡江的喉咙,直将胡江掐的白眼翻起。荀扬双眼通红,理智荡然无存,他只想杀了这人,他骗得他好苦,骗得他好苦啊! 玲珑冷眼看着,不说拦,也没说不拦,曾嬷嬷示意下人将荀扬拉开,荀扬满脸是泪还在挣扎,直到养母冷淡的声音传来:“闹了这么久,也该适可而止了。” 荀扬跪在地上,连头都没有勇气抬。 “无论你做了什么,你父亲于我荀家有恩,我不会杀你,只是,荀家也留不得你了。” 荀扬一听,面露乞求。 “你想去哪儿都随便你,此事我不会同元哥儿说起,算是全了你的颜面,你也好自为之,自寻出路去吧。” 元哥儿便是荀扬独子,曾经他生怕养母害了儿子,才让儿子小小年纪便出去游学,如今才知自己是恩将仇报,猪油蒙了心。其实他要是真想弄明白当年的事,完全没必要听胡江的片面之词,在他内心深处,他不敢承认,是贪婪跟欲望占据了上风——他是个彻彻底底的小人。 只是如今后悔也晚了。 荀扬这件事没有瞒着其他三个儿子,三兄弟坐在一起沉默不语,不明白大家怎么就走到了今天这一步。 此后,便传出了荀家四老爷辞官出家的消息,荀四老爷在寺庙外跪了七天七夜,方得天玄大师首肯,留在白云寺做了一名洒扫和尚,终日念经送佛,一心皈依,有故人前去看望,他亦不再留恋。 远在外地游学的荀元得知后赶了回来,身着粗布僧衣已然剃度的父亲却口称罪人不肯认他,荀元回府后,扑在祖母怀里大哭了一场,性子便愈发沉稳,只逢年过节前去白云寺看望父亲,哪怕对方不再见他。 他游走名山大川,见多识广又头脑灵活,玲珑便人尽其用,也省得荀元整日闷闷不乐。 后来荀元还与一名医女看对了眼,两人禀报了玲珑,得了成全后结为夫妻,不久后便子女双全,一直留在军中效力,日子十分美满。 而随着荀扬的事儿过去,养精蓄锐多年又虎视眈眈的蛮子们再度侵略边境,这也是女子军第一次真正上战场。 她们天生的力气比起男子是不足的,可她们能在其他方面弥补回来,因为她们的身形可以更小巧更灵活,特别适合特殊作战以及刺杀。再加上有强力的医女团与哨兵团,那些个只会喊打喊杀的蛮子哪里是她们的对手!更何况还有同样骁勇善战的将士们! 蛮子们气势汹汹而来,狼狈逃窜而去,这一战赢的漂亮,皇帝激动不已,趁热打铁开了女子科考的先河! 那些个大声反对的酸儒们万万没想到,从前是女子们跟自己对着干,现在那些男性将士居然也站在女子军那边了!直把他们气得要死,回到家又被老娘媳妇一顿痛骂——回想过去,老娘媳妇多么温顺啊,全是叫那些个彪悍的女人给闹的! 战事结束,女子军们仍然有事可做,她们大多正值妙龄,可谁都不急着成亲生子,将士们舔着脸来求老太君,他们大多是在并肩作战时爱慕上了某个姑娘,玲珑才不反对姑娘们恋爱呢,但想让她插手也是免谈,她看起来像是会当红娘的人么! 皇帝是最能察觉到好处的人。 他的皇位坐得更稳了,百官中纳入了女官,女官们更加细心谨慎,男女和谐竞争共同进步,民间更是少了许多冤假错案,不知多少无钱就医的百姓重获新生——就连皇帝也老当益壮,又跟皇后生了个嫡子! 他至少还能再活个几十年呢! 皇帝之所以这么多年都没有立储君,完全是因为上一任储君的缘故。上一任储君是他与皇后的的嫡长子,才华出众又宅心仁厚,大臣们非常爱戴。可后来,太子生了场大病,让他白发人送黑发人,使得皇帝每每想到储君的位子,便想起早逝的太子。 他那么多儿子,可再没哪个儿子能让他生出对太子那样的父爱了。 直到皇后老蚌生珠,帝后二人将这个孩子当成了眼珠子般疼爱,孩子长大后,竟是与先太子生得有八|九分相似!皇帝愈发觉得这是先太子投胎转世,对小皇子无比疼爱,小皇子刚满了十岁,便立为太子。 其他儿子们都惊呆了,合着他们掐了这么多年,掐的死去活来,最后谁也没讨着好? 有丧气的,自然也有不服气的,二皇子就是其中一个。他筹谋多年却一无所获,本来想着靠自己的容貌身份,能求娶国公府的姑娘,奈何除却已经嫁人过得幸福美满的二姑娘,剩下的三姑娘四姑娘都是不想成家一心事业的,他总不能去娶那个疯疯癫癫的大姑娘吧! 他小动作不少,大动作不敢有,主要是这跟前世不一样,皇帝身体还康健,老太君也还活着,女子军的兵权已经转移到了三姑娘手中,国公府是只效忠皇帝及正统的。 这样扣扣索索,二皇子终于熬到了老太君逝世,他原以为自己能出手了,没想到女子军内却是铜墙铁壁,就连朝中那些女官,都自动自发前去为老太君守灵,他父皇更是哭得涕泪横流,二皇子也想哭,他怎么还什么都没捞着呢! 再后来,他努力熬到了父皇驾崩,小太子才十五岁,稚嫩青涩,如今二皇子已经不敢想着当皇帝的事儿了,只想捞些实权——结果那彪悍的国公府姑娘却把他所有手脚都给斩断了! 最终,他只能做个安分守己的闲散王爷,终日待在王府中无所事事。 思及年轻时的雄心抱负,竟恍如隔世。 698|第五十九片龙鳞(一) 第五十九片龙鳞(一) 回到荒海的龙女陷入沉睡, 她的力量已经无法支撑她继续以人类的形态在人类世界生活,因而忘却所有, 只有神识。 范无救于荒海游走, 寻得漂泊而来的魂魄,作为龙女沉睡时的食粮。 ———————— “哎, 你听说了吗?村头樊铁柱家刚才把大队长叫过去, 说是要分家啦!” “啥!樊铁柱家分家啦?害, 叫我说早就该分了, 再不分, 那就活活给他家老二祸害死了!” “就是说啊, 没见谁家生了个丫头片子那么宝贝的, 这过去地主老财家的小姐也没说这样养活的!” “我听说樊老二把粮食都卖了, 就是为了给他家那赔钱货买什么……买什么奶粉!夭寿哦,这农村丫头片子也能喝奶粉了!” “甭说了,咱快去看看热闹去, 再不去一会儿挤不进去了!” 几个扛着锄头刚下工的妇女一边说一边快步走, 直奔村头樊铁柱家。 里头正闹哄哄的,樊家村大队长樊敬业一个头两个大,樊家村往上了说, 祖上都是一个人, 邻里之间也都沾亲带故,但现在正忙着秋收呢,县里头又有好几条命令下来,他这个大队长已经焦头烂额了, 这会儿樊铁柱家闹着要分家,真是让他百忙之中又添了焦躁。 樊铁柱今年五十多,一共生了三个儿子,大儿子樊爱国,二儿子樊爱党,小儿子樊爱民,当时还有高考时,大队长樊敬业跟樊爱党还是同班同学,两人关系一直挺铁,所以他很清楚樊家现在是个什么情况。 老大樊爱国家里一气生了三个小子两个闺女,出的劳力最多,老大两口子也都身体健康能干活,所以樊家不分家,主要就是靠老大一房,老三呢则是个文化人,在县里供销社上班,最近刚谈了个对象,听说是县里人,家境挺好,老二樊爱党则是个有主见的,唯一就是一点不好,跟媳妇结婚快十年,愣是一个娃也没下出来。 这可不戳了老爷子老太太心窝了嘛!他们肯定不相信是自己儿子的问题,就都怪那城里来的媳妇。樊爱党当年生得可是好得很,又高又壮,偏偏就娶了个城里下乡来的知青,这有了媳妇后真是一点活都舍不得叫媳妇干,生不出孩子也不着急,他又是个牛脾气,谁要敢说他媳妇不好,哪怕是他爹他娘,他也敢对着刚! 好在今年年初那会儿,他媳妇万媛终于怀孕了,可把老两口高兴坏了,这二儿子终于有后了啊! 十月怀胎一朝分娩,谁知道生了个丫头片子……老两口气没上来,差点晕过去,他们都听说了,国家现在在宣传什么计划生育,说是一家就生一个,这不是叫他老二绝后吗! 老两口就不高兴了,对这个孙女看得特别不顺眼,老太太都没管万媛,知道是女儿后转身就从卫生站走了,万媛那月子还是樊爱党给做的! 樊爱党这人,牛脾气,他疼他媳妇,甭管别人说啥他都听不进去,认准个死理就不管了,家里鸡蛋都是老太太收的,他就早早起,抢在老娘起床前捡鸡蛋,然后一天给他媳妇煮一个。 你以为这就完了? 他还不知从哪儿弄来一包红糖,这可是金贵货,全叫他煮给他媳妇喝了,他老娘是一点没捞到!直把樊老太气得呀,天天拍着大腿抓着脚脖子骂他不孝。 但这还能忍,毕竟大儿媳妇给她生孙子的时候,老太太虽然心疼鸡蛋,却也一天给煮一个。她生气主要就是气二儿媳妇肚皮不争气,又气二儿子啥都听他媳妇的,两口子一起祸害人。 结果老太太万万没想到,更气人的还在后头……老二两口子把那丫头片子当眼珠子一样疼! 要她说,农村丫头就好赖给口吃的养着呗,等到十七八岁给找个婆家就行了,可老二两口子呢?不说别的,就万媛,她刚来村子里的时候穿得是洋气的布拉吉,后来结婚下地干活就没穿了,那么好的料子啊,万媛给裁了做丫头片子的小衣服! 你说说,那布料拿来干啥不好!给老大家三个娃做个衣服多好?那么点大丫头片子,小衣服能穿几天?! 这还不算,二儿媳妇娇气,这小孙女更娇气! 你说你一投生在老农民家里的娃,你恁娇气干啥?他们农村床上都是粗布被子床单,这丫头片子躺上去就哭!那一身小嫩皮子,蹭一下就红一片,老二两口子也纵着,还想办法找老三在供销社买了棉布回来,给丫头片子做小被子小襁褓! 你说樊老头樊老太气不气? 再后来那丫头片子闹得更厉害了,万媛奶水下的不好,只能喂米汤,谁家小孩不是这样过来的,偏她不行!她也不哭,就是不吃,可把老二两口子急得呀……最后没招,老二只好求老三给弄麦乳精,但这麦乳精哪里是那么容易弄的?不仅要钱,还要票!老三哪有那么大本事? 这才是把老两口气得要分家的导|火|索。 因为他家老二居然上县城自己弄了罐奶粉回来!可把老两口吓出一身冷汗,老三更是生气,二哥这样不管不顾,那是拿自己的前程开玩笑,他也快到结婚时候了,二哥去黑市的事儿要是给人查出来,那不是害了他?! 樊老头樊老太意识到这样下去不行,他们家老二脑子明显坏了,心里就顾着他媳妇闺女了,再这样下去,这家非给他嚯嚯了不成。老两口讨论了半天,分家! 必须分! 以后老二干啥他们都不管! 分家的消息一传出去,村里人都来看热闹了,倒也不是出自坏心,就是凑个趣。 在樊敬业的见证下,老樊家一分为三,老大家占大份,因为二老要跟着老大家养老,老二老三都平等分了家里的资源,什么锅碗瓢盆都是一人一份,老两口攒了这些年的钱,除却留下养老的,也分了,樊爱党分到两百三十六块钱,他对分家的结果并不惊讶,也没多难受,转头回自己屋了搂着媳妇就亲了一口,把钱都给了媳妇。 万媛也是倾向于分家的,他们两口子有手有脚,能养活自己,现在多了个娇气的小囡,无非是再辛苦点罢了,而且她爸妈都在城里,每年都会给她寄一大堆东西,可不分家,那些东西她就不能自己留着,不然人家不说她小心眼?那么好的鸡蛋糕啊动物饼干啊桃酥啊,她还想留给她家男人香香嘴呢。 看着躺在床上闭着眼睛睡觉的小闺女,万媛心都化了,她轻轻摸了摸闺女鸡蛋白般的小嫩脸,这么好看的闺女,公婆不疼,她这个当娘的疼! 穿个棉布衣服怎么了,吃点奶粉怎么了,这就叫娇气了?别人不喜欢丫头片子,她喜欢! 樊爱党其实也喜欢儿子,奈何媳妇是个有主见的,他跟媳妇结婚久了,潜移默化,受了很多影响,对儿子还是女儿也不大看重,闺女咋啦,闺女就不能给他传递香火啦?闺女就不能给他养老啦? 更何况他这小闺女长得可真是好啊! 当年他媳妇刚下乡,那就是知青队里一枝花,樊爱党一眼就相中了!人万媛那会儿可没准备嫁个乡下人,可谁叫樊爱党不要脸不要皮的拼命缠她呢?烈女怕缠郎,最后还是叫他得逞了。嫁给樊爱党那天晚上,万媛狠狠哭了一场,她以后就不回城里了,就在乡下扎根了,她再不想什么连衣裙高跟鞋和外语咖啡了,她现在就是个地道的农村妇女。 这么点委屈,都叫樊爱党给疼了回来,她快十年没能下个崽,婆婆都脸上都挂不住了,她男人也没说她一句。 好不容易生了个闺女,万媛就不打算继续生了,她城里的爹妈也只有她一个闺女呢,她难道还能不管爹妈了? 两口子就这两百三十六块钱要怎么花的问题展开了讨论,既然分家了,那肯定不能再在一起住了,他们现在住的西屋,要是能搬出去,自然是搬出去的好。 樊爱党就去找樊敬业,村里确实有些空房子,但年久失修,不好好修缮恐怕不能住人。樊爱党拿了批条,就去找人帮忙修房子,万媛则在家里带闺女。 她从生了孩子到现在四个月,闺女就一直放在屋里没抱出去过,没办法,这块地风大,她怕闺女受凉,也怕那娇嫩的小脸蛋皴了。再加上樊老头樊老太都没来看一眼,到现在就万媛跟她男人知道,他们家小囡生得有多好! 万媛相貌也极出众,但她家小囡却明显是挑了她跟男人的优点又超常发挥了长的,刚出生那会儿红通通皱巴巴,没多久就变得白白嫩嫩,胎发又浓密,皮肤雪白小嘴儿粉嫩,以后一定是个大美人! 得知樊爱党一点都没觉得分家不好,甚至还热火朝天的准备搬出去,樊老太气得说话都不利索了! 樊老头也生气,老两口干脆谁都不搭理二房,老大樊爱国家里则是欢天喜地,他们家劳动力最多,分了家干的活越多,自家的好处就越多,不然老二家的生了个丫头片子后到现在就没上过工,那不都是吃他们的? 现在可好了,再也不用被老二家占便宜了! 唯一让大房的孩子们觉得可惜的一点就是,二婶被分走了,那些城里才有的好吃点心跟牛奶糖,他们恐怕也吃不到了。 樊爱党媳妇朱金桂就戳自家不成器的娃脑门:“你二婶好东西多着呢!她不给,你不能自己去要?她要是要脸,就指定给!” 她毫不觉得自己唆使孩子取要吃的有什么不对,虽然是妯娌,但朱金桂一直对万媛的资本主义做派看不顺眼,天呢,她们妇女干活做家务喂猪弄饭不都是天经地义的?咋就万媛恁娇气?听说她还早晚抹什么蛤蜊油雪花膏,那种好东西,朱金桂见都没见过! 樊老头樊老头倒也不是不喜欢孙女,大房的两个孙女他们还是挺疼的,主要就是由于二房十年就生个闺女,老二还说以后不想要了,又惯的跟什么似的,老两口实在咽不下这口气,就憋着不去看——其实樊老太捡了一辈子鸡蛋,哪能不知道鸡什么时候下?而且他家鸡养得一般,有时候好两天下一个,樊爱党咋就能一天摸着一个? 但樊老太樊老头都爱面子,硬是不肯低头,万媛也不喜欢他们贬低自己小囡的话,两边就僵持着,而樊爱党兴高采烈的准备搬家,一点不舍都没有,老两口恨不得把他打死,这不孝子! 万媛觉得公婆不待见自家小囡,她也不管他们,反正她跟她男人疼就行了,她生了之后给城里的爹妈写了信,刚才村里就通知樊爱党去取信,万媛在家等啊等,等了许久樊爱党才回来,不仅带回了信,还大包小包的提着。 打开一看,都是她爹妈给她寄的,一小部分是她的,一小部分是吃的,剩下的全是小囡用的,什么奶瓶尿布甚至还有两罐奶粉! 万媛看哭了,小囡吃奶吃的多,一罐奶粉根本吃不了多久,她也心疼自己男人,他去黑市搞奶粉,她在家里担惊受怕,有了这两罐,爱党就不用顶风作案了。 除此之外还有一封信,信里一向是报喜不报忧,老两口当年都是留过洋的教授,后来时局不稳,好在结了不少善缘,把唯一的闺女送下乡后,老两口就在城里扫大街,也没吃多少苦,省吃俭用从牙缝里省下的东西,全寄到樊家村来了。 媳妇一哭,樊爱党就手足无措,他哄了半天,万媛红着眼睛说:“爱党,你说我这辈子还能回城吗?我真想我爸妈。” “能,指定能。”樊爱党连声说,“你看最近这些年不是越来越好了?我跟你说,说不定以后咱就不用上工赚工分,能自己做生意,说不定你还能重新取考个大学咧!” 万媛扑哧一声笑出来:“做梦呢你,我可不敢想那么好,我就想咱小囡健健康康平平安安……对了,我爸给小囡取了名字,你看看。” 樊爱党接过信,仔细读了一遍,傻笑道:“玲珑,这名字好,这名字好,有学问有文化,到底是我老丈人,我可想不出这样的名字,我就想叫个小花小红什么的。” 万媛:…… 你在樊家村喊一声小花小红,十个丫头能回头九个。 正巧闺女醒了,睁着圆溜溜的大眼睛,别提多可爱,万媛心都化了,把闺女小心抱起来,支使自家男人冲奶粉,把那个新奶瓶给用上。 之前没有奶瓶,她拿勺子一勺一勺喂,到底是不方便。 樊爱党冲好了奶粉拿过来贴脸试了下温度,就递给媳妇。万媛知道他皮糙肉厚,不放心,就自己也试了试,感觉温度适中,才放到闺女嘴里,小闺女立刻嘬着小嘴儿吸起来,两只小嫩手还有模有样地抱着奶瓶,其实她哪里有力气,根本就是万媛帮她拿着的。 不过这样的好东西,小闺女看起来也是很不满意的,喝着奶,细细的小眉头还皱着,万媛轻声:“听说外国奶粉比咱国产的更香,也没有这么甜,可惜现在弄不到,只好委屈咱闺女了。” 樊爱党把媳妇的话记在心里,其实他觉得这奶粉就是世界上最贵最好的东西了,但小闺女还是不太喜欢,他又觉得自己这个爹不成器,没本事,暗暗在心中发誓,早晚有一天要叫闺女喝上外国奶粉。 等喝完奶,万媛就顺着女儿的背,让她打了个小奶嗝儿,小囡吃饱喝足眼睛亮晶晶,看得两口子真是骨头都要酥了。 就没见过比他们家小囡更好看的娃! 这会儿天气转暖了,不过万媛生怕闺女冻着,还是给她穿了好几件衣服,想着再等等,再等天气热点儿,再把她抱出去,她生了个这么好看的闺女,实在是忍不住想炫耀炫耀……远的不说,就说近的,大嫂生俩侄女的时候她也看着,生出来都黑黑瘦瘦小小一只,长大了点儿就开始在家里干活,更是养得粗糙的不行,可万媛毕竟是婶子,且大嫂还不喜欢她,人家闺女人家自己都不心疼,她能咋办? 顶多是偷摸摸给俩侄女点鸡蛋糕跟牛奶糖,再多的也没了。 也不能怪朱金桂,这家家户户养闺女都是那样,一方面是觉得闺女赔钱货没有用,一方面也确实是困难,没有那资源养好,村子里的女娃们普遍都是脏兮兮黑乎乎的,又干又瘦。 像万媛家小囡这样白胖粉嫩,就是村长家刚出生没多久的大孙子也比不上! 万媛是城里来的知青,要不是因为那些个原因,可能早就出国留学了,她见多识广,自然没有重男轻女的想法,嫁的男人又对自己百依百顺,说实在的,她下乡这些年,基本没吃过什么苦。 她家男人能干活,每次都是把自己的活干完了就来给她干,也不管村里人笑话他是个耙耳朵,十年如一日的对她好,就是石头心都捂化了,更何况是万媛这样心软的? 继樊铁柱家分家后最新最热闹的消息就是一大队空出来的那个泥屋被人推倒重建了! 听说是樊爱党分了家想搬出来,请人干的活! 那泥屋本来是个孤寡老人住的,后来人没了,村里人帮忙入殓下葬后就一直空着,很多年没人住了。 这个时候,两百块钱足以盖很好的房子了,不过谁家也没这么大手笔花这么多钱,樊老太听说老二拿分到的钱盖了房子,眼前一黑,就拍着大腿哭这个不长心的,你说你把钱都花了,你吃啥喝啥啊!你以后咋办啊!你还有媳妇闺女要养呢! 樊爱党就乐呵呵端了碗猪肉菜来孝敬爹娘,他请人盖房子当然要请吃饭,他是个豪爽舍得的人,但樊老太樊老头不是,老两口差点儿没晕过去,这也太乱花钱了! 樊爱党送了碗猪肉菜,还被老爹老娘饱以老拳当头痛骂,他赶紧撒腿就溜,分家好,好就好在他再也不用听爹娘骂他了! 骂完儿子,老两口又想哭了。 老二虽然不着调,但也是真孝顺,有啥好东西都不忘他们,不像是老大家的,藏着掖着。 但以后可咋办啊,就生了个丫头片子你说说…… “他大。”樊老太小声说,“等房子上梁了,你去送点鸡蛋呗。” 樊老头装模作样地咳嗽两声:“……行吧。” 搬进新家那天,也是玲珑出现在樊家村村民面前那天。当地习俗是搬新家要扔花生糖果馒头,但现在哪有那条件,樊爱党一咬牙,找老三弄了点白果子,混着花生洒出去,小孩子们笑哈哈地抢着,难得有东西甜甜嘴,这可是好事儿呀! 等万媛抱着刚喝完奶的玲珑一出现,本来还围观新房子的女人们都围了过来,万媛轻轻把襁褓掀开一小点,露出白嫩嫩粉嘟嘟的小脸蛋,一双又黑又亮的大眼睛灵气十足,看得女人们都情不自禁地哇了一声。 哪来这么好看的小囡啊! 咋能有这么好看的小囡呢! 就连樊老太也没忍住,悄悄蹭过来,假装不在意,踮起小脚朝里看。 这一看,老太太心就化了,这、这咋这么好看呢?!她简直想要抱一抱…… 万媛是个贴心人,她男人对她好,她对她男人也好,老两口虽然嫌弃她生闺女,但说实在的,结婚十年没个信儿,也不怪老两口着急,可再着急,人家也没说她什么。之前那样吵了一架,分家就算完了,要是能和好,就再好不过了。 她就把心爱的小闺女朝婆婆递过去,“娘,您要不要抱抱她?” 樊老太很想装出不想抱拿走的样子,但那小小一只的胖囡,居然冲她笑起来,一笑啊,樊老太就忍不住跟着笑,最终没管住自己的双手…… 哎哟,这小囡,抱在怀里沉甸甸的,胖啊! 看这嫩呼呼的小脸,水汪汪的大眼睛,长得真好! 樊老太以前总说女人好看不当吃不当穿,她就看不惯家里老二被儿媳妇迷得五迷三道的样子,在她看来,长得像万媛这样太好看的都是祸水,就跟以前唱戏里说的一样,可现在她突然觉得,二儿媳长得好看也有好处,至少这胖囡可比老大家的俩孙女好看多得多。 699|第五十九片龙鳞(二) 第五十九片龙鳞(二) “哎, 前个儿我瞧见樊老太了!你猜她往哪儿去的!” “还能往哪儿,朝樊老二家去的呗!” “你还真别说, 这樊老头当时闹着分家, 我还寻思着这以后樊爱党给分出去就老死不相往来了呢,谁知道这就又给续上了!” “害, 还不是因为樊老二家的会生!他家上梁那天你去了没?我抢花生的时候瞧见樊老二家的把那小囡抱出来了, 我滴个乖乖, 哪里来这么好看的小囡哦!” “樊老太现在不就给迷上了嘛, 见□□樊老二家跑, 还给送鸡蛋呢!我瞧着她跟二儿媳妇也不咋吵架了。换我有那么好看的小囡, 我也想天天抱。” “这哪里是咱养得起的, 你是不知道, 他们家那小囡娇气得很,棉布衣服穿着奶粉喝着,你有那本事养啊!真不懂樊老二咋就那么喜欢个丫头片子咧, 以后是能给他养老还是能干啥?丫头片子嘛, 早晚要嫁人,那是泼出去的水!” 村头河边,一群洗衣服的女人在窃窃私语, 没办法, 农村人没那么多娱乐,尤其他们樊家村更是穷,天一黑连个煤油灯都舍不得点,家家户户就剩下嚼舌根这一个爱好了。谁家要是有点风吹草动, 他们能从年头侃到年尾。最近这段时间最出风头的无疑是樊爱党两口子,无论是结婚十年没有崽,还是下了个崽却是个女娃,又或是因为这女娃闹了分家,女娃养得跟地主老财家闺女一样,再到樊爱党盖房子,樊老太从不喜欢这孙女到天□□樊老二家跑……反正就是话题性十足,爆炸性十足! 这挤在一起洗衣服的时候是难得清闲时,大家可不使劲儿讨论嘛! 倒也不是恶意,妇女们聚在一起就是碎嘴,平日她们讨论最多的就是那些个花枝招展的女知青,但讨论了十年也讨论腻了……好不容易有个新话题,当然是兴趣十足。 身为话题中心当事人,樊老太并不知道自己被村里那些个长舌妇笑话呢,当时分家她有多坚定,现在她就有多懊恼。这要是不分家,不就天天能看着小囡啦? 她打抱了小囡一回,回家就想得慌,半夜还戳老头子,樊老头睡得正香叫老婆子给弄醒,又不敢生气,老两口絮絮叨叨说了大半夜,第二天一早,樊老太就揣着家里母鸡刚下的热乎的蛋,去樊老二家了。 她跟二儿媳妇多年不和,现在连儿子也不搭理,进去就直奔炕上,把个刚睡醒抱着奶瓶的小孙女给抱起来,看着小胖囡看得如痴如醉,觉得自家小囡连吃奶都好看,一边陶醉还一边顺着玲珑的背,好让她及时打出奶嗝儿。 剩下樊爱党两口子面面相觑:娘干啥来了?这是干啥呢? 他俩也不敢说,他俩也不敢问。 樊老太抱完孙女,依依不舍地走了,她这个年纪还能下地,仍然是要去赚工分的,临走的时候看都不看万媛一眼,来也匆匆去也匆匆。 万媛:…… 她把闺女的奶瓶拿走,想给她洗一洗,结果发现闺女襁褓里不知咋回事多出个蛋来…… 樊爱党看得一愣一愣的:“咱小囡下蛋啦?” 万媛没忍住捣了他一拳,胡说八道什么! 紧接着几天,樊老太都一大早来,走之后小囡襁褓里必定多出个蛋,万媛都忍不住笑了,她这婆婆真是嘴硬心软,她坐月子那会儿嘴上说不管不顾,每天她男人去灶房的时候热水都是烧好的。于是等樊老太再来,她就亲亲热热叫了一声娘,樊老太假装不在意,万媛就说:“娘,你看我这月子也坐好了,能下地干活了,就是小囡太小,离不开人,要不娘你帮我照看照看?” 樊老太呸了一声:“你想得美!就你要赚工分,我就不赚工分!想让我给你带娃!没门!” 说完就把小囡揣走了。 万媛跟樊爱党笑得前俯后仰,感慨说:“得亏咱闺女长得好,不然娘说不定真跟咱们老死不相往来了。” 樊老太年纪大,队里给她分的是比较轻松的活,比如说天气刚转暖,大队里存贮许久的粮食需要晒,樊老太就负责拿着个竹竿守着这些粮食,防止有小鸟来偷吃,其实还是很适合看孩子的。 她把小囡揣回家,樊老头正蹲在门口啪嗒啪嗒抽旱烟,见她抱了个襁褓回来,也想上前看看小囡长啥样。他上梁那天跟一群大老爷们凑在一起,都没看过小囡的脸。老婆子能朝老二家跑,他是一家之主,面子还是要的。 樊老太得意洋洋地把襁褓掀开一个小角,里头的胖囡吃饱喝足正精神着,咧着粉红色的小嘴露出没有牙齿的笑。樊老头下意识跟着一起笑,然后惊奇道:“乖乖,老二家的真生了个这么好的娃啊!” 他早就听老婆子说过了,村里那些妇女也老是夸老二家娃长得好,樊老头没当回事,心想娃嘛,刚出生都那样,有什么好不好的,无非是胖点白点呗!可他这小孙女还真跟她们说的那样……樊老头没读过书,不认几个大字,也形容不出来,反正好看就完事了。 万媛终于能去干活了,有跟她交好的妇女见她来了都纷纷打招呼,问她小囡呢,万媛说给娘抱走了,妇女们就羡慕的不行,大家都是生过女娃的,谁家婆婆乐意给你带女娃啊,都得自己绑在身上,稍微大一点,就能关在家里,再大点儿,就该给家里干活了。 像万媛这样婆婆帮带女娃的,真是少之又少。 再看万媛,脸色白里透红气色极好,较之生娃前一点变化都没有,还显得更年轻了,许多人羡慕不已,樊爱党虽然十年没能有娃,但他对媳妇是真的疼,怪不得当年知青一枝花万媛能相中他呢! 樊爱国媳妇朱金桂见婆婆给老二家的带孩子,也有点眼热,可惜她家娃都大了,俩女娃也都是能给家里干活的,没法让婆婆带。 时间一瞬即过,等春天过去,夏天来临,到了割水稻的时候,樊家老三樊爱民也结婚了。 他媳妇是县里户口,两人每个月工资加起来就有七八十块,小日子过得特别美,但刚新婚,肯定是要在樊家村过几个月的,樊爱民媳妇叫杜丹丹,一点都不娇气,听说村里要割水稻,立刻就要跟着一起下地干活。 她性格爽朗,结婚这几天也见了两个妯娌,很是看不上朱金桂那种重男轻女的劲儿,再加上朱金桂爱占小便宜,杜丹丹对她一直淡淡的,倒是二嫂万媛,年轻漂亮谈吐有物,说真的,杜丹丹一直以自己的县城户口为荣,可在这个二嫂跟前,却老是生出一种自惭形秽的感觉。 等杜丹丹看到了玲珑,那真是差点尖叫出来!她家里条件好,没结婚的时候屋里就有好几个洋娃娃,可她那些洋娃娃哪有这小侄女漂亮可爱啊!顿时抱着就不舍得撒手了,晚上做梦自己也生了个这么漂亮的闺女! 杜丹丹想,她虽然长得不如二嫂,但她男人比二哥俊,自己也不丑,相当于此消彼长嘛,说不定也能生个跟玲珑一样好看的闺女! 等她听说小侄女大名叫玲珑,就愈发觉得这位二嫂有气质了,别说农村,就是县城,你叫一声丹丹红艳芳芳的,回头都一大片,玲珑这名字好啊,怪不得爱民说二嫂娘家两位都是大学教授呢。 玲珑现在也快要一岁了,她是个很活泼的小囡,总是笑,笑得人心都跟着化了,几乎是人见人爱,就连总是喜欢酸万媛两句的朱金桂大嫂,见着她也忍不住想抱一抱。 成年人们在地里割水稻,玲珑就被放在一个木头做的车子里,面前搭板上是她的奶瓶。 车子是樊老头做的,他年轻那会儿学过木匠,就是靠的这个手艺养家糊口,可惜后来,这些都成了歪门邪道,他那双巧手,只能拿来锄地种菜养鸡喂猪。就这小木车,他也不敢做得太精巧,但小囡大了许多,割水稻是最热的时候,太阳毒的不行,哪怕是他跟老婆子这个年纪也得下去干活,那小囡就只能绑在身上,可她皮肤嫩,万一晒坏了怎么办? 往常不是没有过,绑着奶娃下地的女人,干完一中午的活,孩子皮都给晒裂了! 樊老头就找大队长樊敬业,得了大队长的允许,才给玲珑做了个小车车出来。 万媛找来家里那些不用的小布,把车子给垫的软软的,会碰到磕到的地方也全都包起来,但这样坐上去又会热,樊爱党就给编了个细细的草垫子,免得把自己闺女粉嫩的屁股蛋也蒸红了。 玲珑坐在小车车里,奶瓶就放在触手可及的地方,她眨巴着水汪汪的眼睛,看着不远处田里的村民们。 其中她娘每隔一会儿就会回头看看她,玲珑叼着奶嘴吸了两口,天气热,早上冲好的奶粉,放到中午都还是温的。 其他人家经过的时候都忍不住冲她看,可以说小玲珑是樊家村的红人儿了,她是公认的好看,她爹娘是公认的傻子——毕竟谁家会只要个闺女不要儿子呢?更别提这闺女养得,简直跟地主家小姐一样! 樊爱党干活劲儿特大,也特快,他干完活就把媳妇赶到岸边陪闺女,自己接了媳妇的活儿,等干完媳妇的,再把爹娘也赶去岸边,反正他身强体壮,总不好累着自己媳妇爹娘。 樊老头樊老头确实也上了年纪,弯腰割水稻没一会儿就腰酸背痛的,这会儿到了树荫底下,仨人围在一起逗玲珑玩,要她的奶瓶。 小囡特别护食,抱着奶瓶不肯撒手,直把樊老头乐得哈哈大笑,万媛也轻轻戳了闺女的胖脸蛋一下:“小贪吃鬼。” 玲珑咂着奶嘴,纯洁天真的眼睛懵懂又无辜,她又听不懂娘在说什么,只知道好吃的只能自己吃。 接着仨人又教她说话,按理说小囡都快一岁了,早到牙牙学语的时候,甚至都能大人搀着学走路了,可她懒得很,总喜欢躺着,万媛夹着她的胳肢窝教她走路,她跟没骨头似的软绵绵在万媛怀里转一圈就扑她怀里去,怎么逗也不吭声,于是樊老头两口子,樊爱党两口子,搁玲珑跟前不知叫了多少声爷奶爹娘。 小小年纪坏得很。 一家人逗着小囡其乐融融的时候,稻田东边突然一阵闹腾,万媛眼睛好,站起来看了看,就皱眉,原来是有知青在那边地里晕倒了。 知青们刚下乡那会儿都挺天真,年纪也都不大,可随着时间过去,形势越来越严,他们的日子也越来越不好过,尤其是像万媛这样成分不好的,因为父母留过洋,要不是在樊家村,要不是有樊爱党护着,真不知道成啥样了。她也是经过慎重考虑才决定接受樊爱党,从此在樊家村扎根的,可是更多的知青都抱着回城梦,这十年里,他们有的人已经死心,结婚生子留在村子里,也有些人仍然怀抱希望,还有些人则是走上了歪门邪道,只想着能回城,啥事儿都愿意干。 不过除了几个关系比较好的女知青外,万媛跟知青点的人已经很久不打交道了,她觉着自己现在的生活就挺好,男人疼她,公婆也通晓事理,还有个超可爱的闺女,回不回城,万媛已经不在乎,但她特别想再见见自己的父母,特别特别想。 玲珑都要一岁了,还没见过姥姥姥爷呢。 樊爱党擦着汗过来,拿碗倒了碗凉开水,吨吨吨的灌了下去才凉快些,“我去看看。” 上午差不多也到收工的时候了,新媳妇杜丹丹早就回家做饭,干完了自己那份的人也都走得差不多了。 过了会儿樊爱党回来,脸色不是很好看:“是樊进步家的,怀孕了自己不知道,大队长已经找人送她去卫生所了。” 樊进步是村里著名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懒汉,当初是救了落水的一个女知青,俩人就结婚了,婚后生了三个娃全是闺女,樊进步就越来越绝望,现在连上工都开始偷懒,就靠媳妇一人养活。 好不容易媳妇又怀孕了,他这才激动起来,就等着来个男娃继承香火呢! 万媛非常讨厌他,因为这人生了张大嘴巴,还特别不会看人脸色,一张嘴就要把女人给贬低到尘埃里去,因为樊爱党跟万媛特别疼闺女的缘故,没少在背后诋毁嘲笑他们,说他俩脑子有问题,个赔钱货也看得那么重要云云。 反正跟自己家没关系。 农忙的时候分家的人也会在一起吃饭,只要带上自己口粮就行了。 万媛一回去就进灶房给弟媳帮忙,杜丹丹一人料理全家的饭菜还是有点手忙脚乱,见二嫂来了非常感激,至于大嫂?大嫂早说腰疼进屋歇着去了! 万媛笑着说:“我是真的还好,你二哥把我的活干了大半,大嫂干得不少,歇歇也没啥。” 杜丹丹就愈发觉得二嫂是个实诚人,二哥也是真疼媳妇,转念一想,自家男人也不错,爱民早早就让她回家煮饭呢,她的活儿也是爱民给干的。 俩妯娌一边说话一边干活,都是手脚麻利的人,很快就好了。 大人们忙活的时候,娃们就在院子里疯玩,再热的天也不能阻挡他们的热情,樊爱国的三个儿子最小的也七岁了,都是能下地的,俩闺女一个六岁一个五岁,拿不动镰刀,就负责一趟一趟把割好的水稻抱到岸边,累倒是不累,就是晒得慌。 朱金桂又是个重男轻女的,她知道给仨儿子找块布当头巾,却不管闺女,两个女娃脖颈后面都给晒的红通通,樊老太发现了,把大儿媳妇又是一顿骂,她也重男轻女,可也没有老大家这样不把闺女当人! 就去拿了樊老头的茶叶,煮了水,用布沾湿给孙女们擦,直把樊老头心疼的。 擦完了把皮糙肉厚的孙子们也抓过来,晒到的地方跟脸蛋通通擦一遍,然后看着白嫩粉嘟的胖囡,再看看几个黑猴儿,深深叹了口气,都是老樊家的种,咋察觉就恁大呢? 玲珑的奶瓶向来是樊家娃娃们最好奇也最向往的东西,他们看着奶瓶里白白的奶,似乎闻到了奶香。尤其玲珑现在不怎么饿,万媛给她刚冲的奶,她是有一口没一口的嘬,主要是咬着奶嘴磨牙,看得娃娃们一阵眼热。两个女娃还好,在家被娘打骂大的,不敢去抢,三个男娃就没那顾虑了,谁叫朱金桂在家就教他们要主动跟二婶要吃的呢,因为二婶有好多好多好吃的,就是不舍得给他们! 老大铁蛋就咽着口水接近二叔家的小妹妹,小妹妹又白又香,但是不会说话,他偷偷吃一口奶也不会被发现的。 恰好玲珑松开了奶嘴,铁蛋就饿虎扑羊般扑了上去,玲珑虽然小,反应却很灵敏,她懵懂的小心思中意识到这个庞然大物似乎想要抢夺自己的口粮,登时哭起来,嘴里凉、凉的叫。 万媛耳尖,闺女一哭她就着急了,丢掉手里柴火,朝围裙上擦了擦直奔屋子,就看见大嫂家的五个娃都在,她小囡哭得上气不接下气,还朝她伸着手要抱抱。 万媛身上脏啊,她哪里敢抱,就蹲在小车车前哄,好不容易把小囡哄得不哭了,这才回头问几个娃:“妹妹怎么哭了?” 铁蛋最是心虚,不敢说话,他只是想尝尝奶粉是什么味儿,没想到把小囡给吓哭了,他还没来得及碰着奶嘴呢! 其实就算是他们不说,万媛也猜得到。这几个侄子被大嫂给惯坏了,平时欺负自家妹妹也就算了,居然还想欺负到她家胖囡身上来了! 这下万媛不敢让玲珑离开自己视线,就把小车从东屋推了到了堂屋,大人们都在堂屋,有大人看着才好些。 朱金桂见铁蛋蔫嗒嗒从屋里出来,就知道没占着便宜,不由觉得他没出息,不争气! 晚上万媛躺在床上跟自己男人说悄悄话,就说了今天的事儿,“大嫂家的娃儿真不像话,再这样下去就毁了,我看,还是跟爹娘说说,送到学校里去吧。” 樊爱党想了想,说:“那也得等九月份了,铁蛋都十一了,大嫂也不说送去上学,好歹得知道自己名字咋写吧,这大字不识得一个,天天在家欺负弟弟妹妹,我看就是欠打。” “大嫂可舍不得打,儿子是宝贝,怎么能打呢。”万媛嘲讽地说,“你看大妮儿二妮儿,都瘦成什么样了,吃饭连声都不敢出,要不是娘给她俩夹了块鸡蛋,怕不是只能刨白饭。” “唉。”樊爱党叹了口气,“大哥性子软,啥都听大嫂的,爹娘上了年纪,也不能时时刻刻听着,大嫂当家一天,大妮儿二妮儿就得受罪一天。” “你说大嫂也是女人,她咋还瞧不起女人呢?”万媛真琢磨不透这一点儿,“我可不管,等咱家小囡能上学了,我是一定要送她去上学的!这世道,女人就得多读书,书读得多了,眼界才能高,才能不吃苦。” “听你的听你的,都听你的。”樊爱党笑起来,“媳妇说啥就是啥。” “可惜啊。”万媛叹气,“高考早就没了,咱闺女顶多也就能上个高中。” “那往好了想,说不准咱闺女上学的时候,高考就恢复了呢?”樊爱党开始做梦,“到时候媳妇你也能去考大学,闺女也考大学,我出去都倍儿有面子!” 万媛:…… 她恨恨地掐了樊爱党腰一把,直把樊爱党掐的脸色发青,但夜深人静,忍,必须忍! 至于被他们给予厚望的小囡,早就睡得香喷喷,怀里还抱着空荡荡的奶瓶。 直到第二天早上,万媛才想明白自己好像忘了啥,她猛地抓住男人肩膀拼命摇晃:“爱党!爱党!” 樊爱党睡眼惺忪:“媳妇……咋这么早,再睡会儿……” 说着就勾住万媛的腰把她压下来,万媛却很兴奋,拼命拍他的脸:“醒醒!快醒醒!小囡昨天好像叫我娘了!” 700|第五十九片龙鳞(三) 第五十九片龙鳞(三) “樊老太送她那仨大孙子去读小学了, 这事儿你听说没有?” “听说了啊!这不是闹呢嘛!读书有啥用?” “就是说,那么大的仨小子, 下地干活是多少工分啊, 咋就送学校里去了?你说这樊老太一家都在想啥呢?” “读书能有啥用?你看那些个知青,都读过不少书, 好些个还是高中生咧!还不是连点活都不会干, 赚的工分连自个儿都养活不起。” “糊涂!糊涂啊!真是人越老越糊涂!” “我听说读小学一学期要一块钱啊, 这三个大小子就是三块钱, 樊老太家还是有钱啊!” 最近, 樊家村村民们最津津乐道的, 无疑就是樊老太做主把大儿子樊爱国家的三个孙子送到公社小学里去了。附近几个村子都没学校, 所有的娃要上学都得去公社小学, 但现在这世道,哪有说让娃读书的,认自己的名字就差不多得了。 读书无用, 这是所有人的想法。 因此哪怕大队长樊敬业挨家挨户地上门做工作, 说是让把娃们送到学校去读书写字,村民们也都是拒绝的。这有啥好学的啊,学来有啥用呢?有那工夫下地干活赚工分多吃点饭不好吗?谁把娃送去学校谁傻子! 再说了, 国家不是会办扫盲班嘛, 还不收学费哩,等以后再办的时候把娃送进去认得几个大字就行了,老农民嘛,地里刨活就行, 没必要想那些有的没的。 樊敬业愁的头都秃了。他是大队长,经常去公社去县里开会,也经常会买报纸看,再加上自己也是读过书的,就觉得不管咋样,读书总是没坏处的。可村民们说不通,他们就觉得,那些个读书好的都在牛棚里待着呢,让自家娃去读书,能有什么用?难不成种地还得你认字才行? 没有这种道理嘛! 樊老太能把三个大孙子送到学校,对樊敬业来说真是个好消息,而在樊老太的带动下,九月份小学报名,樊家村一共有七个娃能去上学!大队长樊敬业亲自送他们去报名,要不是村子不富裕,他真想把这几个娃的学费都给交了! 对于婆婆的决定,朱金桂敢怒不敢言,她觉得这纯粹就是扯淡,读书?读书能有什么用?樊爱党不也是读过书的?现在不还是在地里刨活?把读书那钱拿来买点白米细面猪肉吃多好啊,送去给学校!那不浪费吗! 可惜就算分家了,樊老太也仍然是樊家一言堂,樊老头拗不过老妻,他也不认得几个字,但当年学木匠的时候,师父是个有文化的人,娃们要是能读点书,他觉得也挺好。 而且学校里也说了,农忙的时候会给娃们放假,也就是家里的些活需要大人们自己做了,累就累点呗,还能咋的。 朱金桂气啊!晚上掐她男人,樊爱国是个三棍子打不出个屁的,任由媳妇掐也不吭声,反正爹娘说啥他听啥。 等到朱金桂想明白事情已经成定局不能更改,而且学费是由公婆出的以后也就平静了,不过有些话她得说在前头,铁蛋十一了,剩下俩娃狗蛋跟臭蛋也一个九岁一个八岁,确实是能去上学,但俩闺女大的才六岁,等到了八岁,她是不许去上学的! 儿子去上也就算了,认字的话以后也好讨媳妇,说不准还能跟老三一样讨个县城媳妇,但女娃读书,家里活就彻底没人干了,朱金桂不同意! 她把这事儿跟樊老太说了,樊老头抽着旱烟,樊老太看着院子里两个洗衣服的孙女。她从前对孙女也是看轻的,重男轻女,农村谁不这样啊?可自打老二家生了个胖囡,她把那胖囡当成宝贝,天天抱着也不嫌累,再看看大房这两个面黄肌瘦的孙女,难免就有些疼。万媛看出了婆婆的动摇,以前是没胖囡,她说啥都不好使还容易惹婆婆生气造成家庭矛盾,但现在都有胖囡了,她就见天若无其事地给老太太上眼药,力求将老太太洗脑成就算重男轻女也不重男轻女太严重的。 就像当下,樊老太就觉得大儿媳这话说得自己心里头烧得慌,咋就男娃能读书,女娃咋就不能读?她想起老二家那个白嫩粉嘟嘟的胖囡,再看看院子里瘦得跟麻杆一样的大妮儿二妮儿,语气顿时很冲:“又没叫你交学费!咱家娃到了年纪都去上学!你要是不高兴,你也从家里分出去!以后我们老两口不要你俩养!” 朱金桂想不通婆婆咋就突然生气了,碰巧樊爱国扛了锄头要下地,就被他老娘吼过来,问他给不给俩闺女上学。 樊爱国看看媳妇,又看看老娘,可耻的怂了。 一直蹲着抽旱烟的樊老头敲敲烟斗,慢条斯理地说:“上个小学咋了,你自己娃你不心疼,还等别人给你疼?人家老二家的说了,就是砸锅卖铁也要给小囡上学,女娃就更得读书,不读书,咋找个好人家?人家给你彩礼,你连彩礼单子都不认得咧!” 朱金桂一直跟万媛别苗头,事事都要跟万媛比,一听樊老头这么说就来气,她还能输给万媛?她男人没老二有本事就算了,她闺女绝不能输!万媛连儿子都没有,这辈子就一丫头片子,朱金桂觉得自己必不能在女娃读书这件事上输了!到时候难道要万媛那张傲慢的脸嘲笑自己说不把闺女当人? 咳,虽然她真的不咋疼闺女,但输人不能输阵,必须上学! 爹说的也是,大妮儿今年都六岁了,再养个十年差不多就能嫁人了,这会写字的媳妇确实挺吃香,也能找个好婆家,彩礼多了,她还愁儿子们找不到媳妇吗? 现在这一点点投资,不算啥。 朱金桂想明白了,就冲院子里俩拼命干活的闺女说:“大妮儿,二妮儿,等过两年,也送你俩去上学!” 俩女娃一听顿时高兴的疯了!大妮儿冲过来,黑黑瘦瘦的小脸都红了:“真的吗娘!” 不知为啥,看着俩闺女兴高采烈的样子,朱金桂心里,有那么点不是滋味。 她想起自己小时候了。 她娘也是重男轻女,对闺女非打即骂,对儿子却疼得跟什么似的,朱金桂还没懂事就开始在家里干活,哥哥弟弟们出去玩的时候,她也得留在家里,因为永远有洗不完的衣服扫不完的地捡不完的柴火。 后来她结婚了,她也这样对自己的闺女。 樊老太暗暗看了自家老头子一眼,这糟老头子真是坏得很,从头到尾不吭声,一吭声就把老大家的给说的死死的……还真是小看他了! 樊老头晒够了太阳,施施然起身,准备朝老二家去,看看胖囡咋样了。 唉,他也觉得孙女其实不读书也没啥,主要是想到胖囡,那要是以后胖囡读书,他少不得要给胖囡交个学费买个本子啥的,听说县城里的娃都有什么文具盒用,他也想给胖囡买个咧,谁叫他是她爷呢! 可作为一家之主,不能太厚此薄彼,所以大房俩孙女也必须得去上学。 樊老头想到一看见自己就咯咯笑的胖孙女,心里跟吃了蜜一样甜。 金秋九月,没有那么忙,地里的活儿樊爱党一人就能全干了,他把自己的干了,还会去把樊老头两口子的也给干了,老大老实,是个闷葫芦,他就是给你干了活也不会说;老三忙着上班,农忙时候回家帮帮忙,不常在身边;就只有老二,力气大能干活嘴还能叭叭,又生了个小仙童般的胖囡,虽然分家了,但有口好吃的就不会忘了二老,你说这样仨儿子,老头子老太太能不偏心老二么? 时光荏苒,随着玲珑慢慢长大,公社小学也即将要放寒假了。 然而,铁蛋三兄弟却结结实实吃了一顿竹笋炒肉丝。 无他,樊家村七个读书的娃,期末考试他们兄弟三个垫底。语文数学两门功课,一共两百分,这三兄弟加在一起愣是都没考到! 可把樊老太气得呀,抓过来摁在板凳上,裤子一扒露出俩屁股蛋儿,抄起鞋底就开揍,揍得三个娃鬼哭狼嚎哭爹喊娘!樊爱国默不出声,说实在的,他也挺想打的……朱金桂则是又气又心疼,难不成她的娃读书不行?不,绝不可能是这样,肯定是他们没有认真! 趁着寒假,朱金桂厚着脸皮主动找上了万媛,她可是知道的,万媛爹妈以前是首都大学的教授,虽然成分不好在扫大街吧,但人家肚子里的墨水是货真价实的,万媛肯定也有文化,她就揣了几个鸡蛋上门,求万媛给自己家三个娃补补课。 万媛没想到大嫂还能有这份觉悟,很高兴,鸡蛋也没要,就让孩子带着课本作业明天过来,朱金桂脸都臊红了,她以前没少跟万媛掐,虽然都是单方面的吧,但她也习惯单方面宣布胜利了,没想到人家万媛一点都不记恨自己。她来的路上,还想着万媛要是不乐意该咋办呢! 于是第二天,满心以为放寒假可以去凿冰掏鱼爬树找鸟窝疯玩的铁蛋狗蛋臭蛋三兄弟,怂头搭脑的来了。 万媛给他们每人准备了一个高一点的板凳当桌子,然后坐在小马扎上,结果三个娃把课本一掏出来,她:…… 这是课本啊还是废纸啊?! 好好的课本,脏的一塌糊涂,上面用铅笔画了不知所云的东西,臭蛋的课本封面都没了,光秃秃的,页脚有缺的也有卷的,可见这三个娃平时的学习态度。 万媛受父母的影响,非常爱护书本,眼看这三个侄儿对学习不上心,有点生气,又有点悲哀。 但她扭头看到炕上抱着小脚自己玩的胖闺女,心里就舒服了许多。旁人家的孩子怎么样她不管,她以后一定把自己闺女养好了! 别看铁蛋三兄弟在朱金桂面前很横,那是因为他们知道娘疼他们,但二婶就不一样了,二婶总是干干净净香喷喷的,有时候不说话都很吓人,所以三兄弟全程老老实实不敢作妖,甚至不敢说要出去玩。 玲珑已经会走路说话了,樊爱国疼得不行,奶粉喝完了就又跑黑市去给她弄了两罐回来,所以到现在都还没断奶呢。 万媛给她冲了奶,她就抱着奶瓶咂,歪着脑袋看三个小哥哥在那里摇头晃脑的跟着亲娘读书。 好笨,嘻嘻。 这三个娃底子太差,基础都没学好,拼音都不会背,也不知道一学期学了啥,怪不得仨人加在一起才将将一百分多一点。万媛先跟他们讲道理,强调了坐姿跟拿笔姿势,写字的时候不可以出本子的框框,尤其是书本,一定要爱惜。 碍于二婶的威力,三兄弟乖得不像话,直到万媛让他们回家吃饭了,三兄弟才跟解放了一样冲出去——二婶太可怕了!还是娘好! 于是朱金桂大嫂受到了儿子们的热烈欢迎。 等听他们说二婶特别严格,上到樊老头樊老太,下到樊爱国朱金桂,都纷纷点头赞同,严好啊,当老师可不就是要严嘛! 而且中午吃饭的时候,三兄弟坐姿也有模有样的,还知道先洗手,可把朱金桂给惊喜的不行! 打这三兄弟出生,还没分家的时候,万媛就很头疼他们的个人卫生习惯,大嫂没有那种讲卫生的观念,孩子饭前便后就没见过洗手,她是二婶,又不能说,现在成了“老师”,总算是能名正言顺的要求了。 她那还有很多好吃的,鸡蛋糕啊桃酥啊麻花啊,都是小孩子特别喜欢又没有的,万媛就以这个做引诱,跟他们说,互相监督,回家了谁饭前便后没洗手,告诉她,她就奖励一样好吃的。 三兄弟精神振奋,拼命抓对方的小辫子。 中午樊爱党回来,万媛已经把饭做好了,简单的粗面粥,加了点盐,切了青菜,又切了一小块过年灌的腊肉,味道很不错。她是个能在苦难中把生活过得精致的人,樊爱党也是跟她结婚久了,身上那些坏习惯才慢慢改掉,总觉得媳妇城里一枝花,要不是下乡,哪轮得到他这大老粗啊!所以就努力学,怕媳妇在那些知青面前因为自己丢人。 粗面粥配上白菜炖土豆,熬得烂烂的,味道特别好。 玲珑是不爱吃这些粗食的,她打出生就挑剔金贵,樊爱党就是被这小闺女逼得各种想法子弄钱换好东西,他也不觉得累,反正给媳妇闺女卖力气,他高兴。 饭后樊爱党抢着刷碗,万媛就把被子放开,准备待会儿一家三口睡个午觉,然后差不多三个侄儿就要来了。 她跟樊爱党说了给娃娃们补课的事儿,樊爱党一点意见都没有,只是听说大嫂送了鸡蛋来后,嘴巴张的比鸡蛋还大,天哪,他那抠门吝啬最喜欢占便宜的大嫂,居然给他媳妇送鸡蛋啦! 表情故意夸张,万媛没好气地掐了他耳朵两把。 樊爱党就把媳妇拉怀里了,又想把坐着玩奶瓶的闺女也给拉下来,万媛笑看父女俩互动,耳边突然听到闺女那口齿不清的小奶音……她之前一直没注意,因为自打会说话后,闺女就会这样咿咿呀呀的自说自话,婴儿语她也听不懂,但、但是……她要是没听错,那小奶音,好像是在……背拼音?! 万媛一下就精神了! 她立刻坐起来,夹着闺女的胳肢窝抱到腿上,闺女立刻给她吐了个奶泡泡,万媛亲了亲软嫩雪白的小脸,“乖囡刚才在说什么,再说一遍娘听,好不好?” 玲珑咯咯笑起来,却不肯说。 万媛早发现了,她跟她男人都是实诚人,不知咋,生出个小淘气来……你越是逗她,她越是懂你,就越是不肯如你意,想起自己曾经对着闺女叫了半年多的娘,闺女一直乐呵呵笑,万媛就很无语。 哪来这么坏的小囡啊! 好在万媛也是有招儿的,她劈手夺走了玲珑的心爱之物——奶瓶! 顿时封印解除,小闺女委屈巴巴,口齿不清地背起来。万媛越听,眼瞪得越大,嘴巴张得越大……乖乖,她、她这是生了个小天才啊! 激动地把奶瓶还给闺女,然后抓着就是一顿狂亲,亲得樊爱党都酸了:“媳妇,你好歹也亲我一下……” 万媛扭头,眼神狂热:“爱党!” 樊爱党叫媳妇吓得一机灵,立刻正襟危坐:“咋……咋?!” “小囡她会背拼音了!一个不错!” 樊爱党也是上过学的,顿时惊讶起来:“真的?” 两口子立刻化身痴汉,把玲珑围绕在中间,又是哄又是求的,小祖宗最终叫哄开心了,又嘟嘟囔囔把拼音背了一遍,樊爱党激动的满脸通红猛拍大腿:“哎呀!祖坟冒青烟!祖坟冒青烟啊!” 媳妇可说了,她根本没教闺女,甚至都只是带了三个侄子读了两遍而已,没想到闺女就会背了!此时此刻,樊爱党恨不得抱着闺女冲出去围着樊家村狂奔十圈炫耀炫耀! 万媛正色道:“我以前听我爸妈说过,有些孩子生来智商就高,我看咱家小囡就是。” 樊爱党嗯嗯点头:“那必须的,就这么鬼灵精的囡,我也就见过咱家这一个。你看从前教她叫爹,她愣是不叫,骗得我对她叫了多少声爹啊!” 那时候他一叫爹,闺女就咯咯笑,樊爱党那会儿还发愁闺女学不会说话呢,合着根本就是占他便宜! “但是这样聪明的小囡,不能就这么埋没了。”万媛严肃道,“爱党,我跟你说,咱家小囡一定要上学!一定要读书!” “应该的应该的。”樊爱党拼命点头。 万媛摸着闺女的小胖腿,爱得不行,咋能有这么好的娃呢,哎呀,她得赶紧写封信寄给爸妈,问问他们,小天才的娃该怎么教啊!她没有这方面的经验,可不能把孩子给埋没了! 再这之后,万媛每每教三个侄儿时,都会注意闺女,她发现闺女的学习能力可比仨侄儿强多了……甚至有的时候小胖囡还会抱着奶瓶躺在床上嘎嘎笑,以前万媛不知道她笑啥,现在她知道了,笑三个小哥哥笨呢…… 于是万媛教完侄儿,就去找人借课本回来教闺女,她发现闺女就像是一块干燥的海绵,你永远不知道她的吸收能力有多强!后来连樊爱党都被嫌弃了,太笨了,咋就是他们闺女的爹了?! 樊爱党一脸懵逼。 万媛教着教着,发觉自己的知识存储都要不够了。她下乡后就很少读书,现在想抓起来也需要时间。 好在首都的爸妈给她寄来了一大堆书! 万媛珍重地把书都放在了橱柜里,借着教女儿的工夫,自己也跟着重新温习。她在知识的海洋中似乎又找到了学习的快乐,无关乎未来,无关乎前程,单纯地因为学习与阅读,得到了精神上的巨大满足。 樊爱党也只好跟着一起看书,媳妇闺女都在进步,他原地踏步怎么能行? 只不过他水平有限,很多地方都需要万媛给他讲,随着天气越来越冷,一家三口却学的如痴如醉。 万媛深深觉得,生在这个年代,生在这么个贫穷落后的小村庄,实在是委屈了闺女。 她必须努力为闺女创建更好的生活环境! 等到寒假过去,新学期来临,公社小学的老师们就发现,樊家村那三个在学校垫底的娃,居然有了翻天覆地的新变化!基础扎实了,课文会背了算数会写了,甚至还开始讲个人卫生了! 仨娃的变化被老师们看在眼里,不由得询问,铁蛋三兄弟毫不掩饰,就把二婶给供了出来。校长一听,瞬间对这位农村妇女肃然起敬,现在公社小学老师奇缺,大部分都是没上过大学的,更没有受过系统的师范教育,因此良莠不齐,就起了挖掘人才的心思。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啊!不读书咋能行呢? 他打算去找樊家村的大队长问一问,这位叫万媛的同志,能不能吸收到公社小学这边来,为孩子们的教育做一番贡献? 701|第五十九片龙鳞(四) 第五十九片龙鳞(四) “樊老头家二儿媳妇给公社小学看中, 去当老师的事儿你知道不?” “谁不知道啊!可把我家那几个儿媳妇给羡慕死了,可羡慕又能咋样, 人家是城里来的知青, 读过书,她们再羡慕啊, 也没那个命!” “我听说公社小学给开一个月七块钱的工资呢!还说以后都不用上工了!” “天呢, 这工资也太高了吧, 这不就跟吃公家饭一样的啦?” “哎哟真是好运气啊, 你说这樊老头家分了家, 咋越过越好了呢?” “害, 过得再好有啥用, 还不是只生了个丫头片子, 以后能给他们养老啊?到时候嫁了人就啥也没了,要我说,樊爱党家的就得好好攒钱, 留着给自己两口子老了用。” “唉, 说得也是,我家儿媳虽然没什么本事,也不会看书写字, 但好歹肚皮争气, 一气生了五个大胖小子,这家里都要吃垮了!” 而处于村民们讨论中心的万媛,已经接受了公社小学的邀请,成为一名光荣的小学人民教师了。 她以前在首都的时候跟着爸妈见多识广, 深谙要如何教育学生,真是不来不知道,一来吓一跳,这公社小学的老师整体水平都偏低,也真不能怪铁蛋三兄弟上学期考了个令人绝望的数字,老师们不会教,学生们不会学,成绩怎么可能会好?成绩不好,村民们就更不乐意浪费那个钱送娃来上学了。 但也正因为她现在到公社小学当老师,离家有些远,所以就早上过去,下午放学了再回来,基本上就跟铁蛋三兄弟一起走,一边走还能一边教育,查查他们的背诵跟算术,樊爱党要是下午没活,就会来接她。 学校一共有六个年级,有的年级一个班,有的年级两个班,在校学生五百人左右,全公社的小孩都在这儿了,还不算是那些年纪没到或是家里人不给读的。前两年从五年制变成六年制的时候,还有不少五年级学生的家长到学校来抗议,说本来就是想给娃读个小学就算了,没想到学校突然给加一年他们不同意云云,直把校长弄得哭笑不得,他哪来那么大权力说上几年就上几年啊? 万媛因为业务水平过硬,被分配到了五六年级,教数学。 六年级的学生是可以参加小升初考试的,考过了的话,就可以上小学对面的公社中学,不过大部分学生都没这个想法,这年头,小学毕业的学历已经很够看了,这村里的大队长啊会计啥的,还有的小学都没上过呢!只要会算术会打算盘就成! 万媛深深地感受到了眼下这种令人焦灼的教育环境,师资力量落后,教学设备几乎没有,学生们更是想学就学不想学就不学,家长们对成绩就更不上心了,人人都是学习无用论的忠实支持者。 校长每天不干别的,就是在公社下的各个村子里有适龄读书娃娃的人家游走,嘴皮子都磨破了,也招不来几个学生,天天唉声叹气,四十出头的人看着跟五十多的一样,头发都愁没了。 万媛的到来是注入公社小学的一股清流,她有知识有素质有见识,主动跟校长商议,提出了教师培训的概念,这会儿公社小学的老师基本上不是知青就是初中小学毕业后来学校教书的,几乎没人有教书育人的想法,就是想混个工作拿个工资。 而身为离不开娘的孩子,玲珑当然也被万媛带到了学校。 这么玉雪可爱的小家伙,跟那群黑不溜秋又干又瘦的鼻涕虫们截然不同,同办公室的老师们都非常喜欢玲珑,万媛要是去上课了,他们都争着帮她带孩子。就连校长没事儿的时候也逗玲珑玩,不停地说小囡长大了一定要好好读书,读书才能有出路云云。 其实读书能不能有出路,校长自己也不知道,但他还是想让娃娃们多读书,多读书,哪能有坏处呢? 有时候老师们都有课,玲珑就一个人待在万媛的座位上,把小脑袋搁在桌上,面前放着一本摊开的课本。 这天校长刚从外面回来,一进办公室发现没人,只有一小囡,就笑着摸了摸玲珑的小脑袋瓜:“小囡看啥呢?哟,还是六年级课本,你看得懂吗?嗯?” 他是开玩笑的,结果小囡奶声奶气地回答:“懂!” 校长没多想,就以为小囡好强,这个年纪的小孩子嘛,自以为是大人,什么都说懂。他就把玲珑抱起来放到腿上,翻开课本指着问:“懂啊,那你给老师念念,这个是啥字儿?” 玲珑大声说:“刻!” 校长翻到的这篇是十分著名的寓言故事《刻舟求剑》,但是六年级的语文课本已经没有拼音标注了,很多孩子读起来都是磕磕绊绊,一篇几百字的小课文,愣是得读个十分钟!校长觉得很稀奇,又指了几个字,玲珑都认出来了,校长怀揣着激动的心情让玲珑给他读读课文,怀里的小囡胖嘟嘟沉甸甸,小奶音还有些口齿不清,但读的非常流利和通顺,没有崩瓜掉字,也没有断断续续。 等到老师们下课回来,就看到平日里总是沉静严肃的校长兴奋的连秃掉的那块头皮仿佛都在发红…… “万老师啊!你家这小囡了不得啊!”校长拍着桌子,“这么点大,就能读六年级的课文,这是个小神童啊!你快给说说,是咋教育的!” 万媛一看桌上那本摊开的课本就知道了,有时候老师们都有课,只留个小囡在办公室,她不放心,就会给她找书看,这样小囡就乖乖的,然后她一下课就马上回来,以前都是这样的,但大家都没在意,毕竟谁会相信一个才一岁多一点的小囡,能认得这么多字,学习能力这么强呢? 说真的,小囡要不是她生的,她也不信…… 但是校长问她是咋教育的,这能咋说,她没咋教育啊,小囡自个儿长的!“她就是聪明,刚学说话的时候,她爹都急死了,天天逮着她教她叫爹,她愣是憋了半年多不叫,听她爹管她叫了半年多的爹!” 玲珑露出甜甜的无辜的笑容。 “这后来,我大哥大嫂家仨个侄儿不是来上学了嘛,学的不好,大嫂就说看我能不能帮忙教一下,我这教着呢,三个大的没学会,这刚会说话不久的全会了!” 万媛很无奈,“我也搞不懂,我跟小囡她爹虽然都说不笨吧,但也都是普通人,谁想到能生出这么个小囡呢?” 校长对玲珑简直爱不释手,恨不得抢回家里去当自己囡,其他老师们也纷纷好奇,个个都出题来考玲珑,她的小手握不住笔,大家就拿课文给她读,出一百以内的加减法给她算,你猜怎么着?这么点大的小囡,答的比谁都快! 这是真真正正的小神童啊! 万媛很忧愁,她没打算让人知道自家小囡的不同之处的,万一被人说出去也不好,伤仲永的故事谁没听过?再说了,等再大点儿,万一小囡表现的不如人意,那到时候人家肯定会说不好听的话。 可是看着玲珑冲自己伸开双臂要抱抱,万媛又没了脾气,她从校长那儿把自己胖闺女抢回来,玲珑没穿鞋子,只穿了毛茸茸的小短袜,踩在万媛腿上不安分的动来动去。 万媛捏了捏她肥肥的小屁股,玲珑就把小脸藏进了她的颈窝,一身奶香气让万媛心软的不可思议。 她跟校长说:“她还小呢,我跟她爹也不指望她有多大出息,就平平安安健健康康,我们也就知足了,上学是肯定要给她上的,但也得等到她再长大点,现在这么小,我们两口子疼都来不及呢。” 校长点头:“应该的应该的。” 他看着玲珑的眼神都在发亮…… 万媛其实也很为闺女发愁,这样聪明的小家伙,她不知道要怎么教育才能不埋没她。说不希望孩子有出息是假的,是明珠怎能做砂砾?好在首都的父母又来了一封长长的信,他们当教授的时候也遇到过特别聪明的学生,可惜国内目前没有专门测试智商的仪器,而且就算是有,身在偏远贫穷樊家村的玲珑也没这个机会。 但小外孙女是个小神童,老两口还是非常高兴跟激动的。他们用一封数万字的长信,细细梳理了教导孩子的方法,叮咛万媛千万不要埋没了小囡,但也没必要过于逼迫学习,这么点大的孩子,健康成长才是最重要的。 万媛都记在心里,今天胖闺女实在是给自己长脸,回家路上,她忍不住抱着闺女亲了又亲,在那粉嘟嘟的腮帮子上印了一个又一个吻。 玲珑也乖乖让她亲,咯咯笑着。 铁蛋三兄弟经过万媛教导后爱干净了,也懂事了,至少不会再在家里欺负大妮儿二妮儿,甚至还懂得了爱护妹妹跟分享。朱金桂大嫂偷偷煮了鸡蛋塞给他们兄弟三个,三人还知道分一半给大妮儿二妮儿跟玲珑,不过玲珑还小,万媛不敢让她吃蛋黄,平时在家里吃她都是把蛋黄压碎的,于是跟玲珑分享的臭蛋就特开心,因为只有他能独享一整只鸡蛋! 就这样,时间一晃而过,随着铁蛋三兄弟从黑黑瘦瘦的鼻涕虫捣蛋鬼变成每天老老实实上课认认真真写作业的五年级生,玲珑也六岁了。 万媛最终还是决定让她六岁读小学。 不过眼下公社小学的规定入读年龄是八岁,有的人家孩子都十三四了也才送来读一年级,六岁还是太小了。 可小玲珑是公社小学老师校长看着长大的,不过为了彰显公正,还是给她准备了一场入学考试,如果她的成绩能够达到入学标准,那么就收她来读书。 小小一只的孩子,坐在空荡荡的教室里,里面除却两个监考的老师外,其他人都是有意无意“路过”,然后朝里看。 五年时光,当初的小胖囡已经没有那么多肉肉了,而是长得越发可爱,大大的眼睛长长的睫毛雪白的皮肤,比华侨商店进口的洋娃娃都好看! 她坐在座位上,因为个子矮,两只小脚还扎不到地面,小肉手里握着铅笔,一笔一划的认真写卷子。 校长写了一手好书法,玲珑的字就是他一笔一划教的,学校里有个知青老师会拉手风琴,还有个老师会吹口琴——这个活泼可爱的小不点,让知青老师们重新想起了当年那段时光,连带着对生活都充满了希望!公社小学的校风近几年是越来越好,学生也越来越多,去年还有几十个考上了公社中学! 不过,校长越来越秃了。 这会儿的卷子,有条件的才能去县里用油墨印,这样的待遇也就期末考试能有,平时都是老师们板书,娃们在下面抄,抄了自己做……玲珑这两张卷子,就是一年级的两位老师手写的。 她很快就做完了,然后小屁股一扭一扭,从板凳上滑下去,小脚一沾地面,就从教室里跑出来奔到万媛怀里:“妈妈!” 万媛亲了亲她的苹果脸,“有没有不会的?” “没有!”玲珑缠着要她抱,万媛无奈,只好把她抱起来,一边抱一边亲昵地咬了咬闺女的小鼻子,“又不是小囡了,咋还这么黏人,动不动就要人抱?” 玲珑搂着她的脖子咯咯笑,穿着毛线小鞋子的脚丫子动来动去,为什么要人抱? 当然是因为这样就不用自己走路了呀! 万媛心灵手巧,玲珑的小衣服小鞋子都是她做的,这几年樊爱党赚了不少钱,她自己不大穿好的,就把心思都花在女儿身上,哪怕是一模一样颜色的衣服,玲珑身上也总是会多出个荷叶边或是小流苏,非常娇俏,她也是许多女孩子羡慕的对象。 是万老师的女儿,有很多漂亮衣服,万老师还会扎很多很多种好看的头发,学校里老师都喜欢她……可以说,玲珑就是公社小学学生们公认的人生赢家。 又是一年九月,天气刚有些冷,但还不算冷,万媛就用樊爱党弄回来的毛线给玲珑织了一双毛线小鞋,鞋底是泡沫的,鞋头织出了两只展翅欲飞的小蝴蝶,不知多少人羡慕呢! 玲珑也很喜欢这双鞋,穿起来又轻又舒服,不过这不能改变她不喜欢走路的习惯。 虽然知道闺女聪明,不过当娘的哪有不担心的,但同事们改卷子,万媛也不好凑过去,好在结果出得快,玲珑轻轻松松考了双百,顺利进入公社小学就读一年级。 万媛高兴地捧着闺女的脸蛋狠狠亲了几口,亲得玲珑晕头转向,趴在她怀里不肯动弹。 樊老太得知两天后一开学小孙女就要去读书了,当时就看老二两口子不顺眼,说:“这么点大的娃,那么早读书干啥?你俩也真是,不想带,我带!送去学校,咱囡这么小,万一叫人欺负了咋办?” 万媛哭笑不得:“娘,您想多了,玲珑她聪明着呢,早上学早好,而且有我在,谁敢欺负她呀。” 现在万媛已经是公社小学的副校长了,谁会欺负她闺女?她家闺女别看懒,但脑袋瓜子好使着呢,只有她欺负别人的份儿。 樊老太还是嘀咕:“有你在,有你在咋啦,你能全天盯着啊,万一没工夫看的时候被人欺负了呢?” 万媛:…… 玲珑钻进樊老太怀里,抱着老太太的腰:“奶,我想上学嘛!我一定好好学习,考个双百拿奖状回来给你长脸,我还要长大孝顺你呢!” 樊老太的老脸瞬间笑成一朵菊花,“哎哟奶的乖囡啊……真是比你爹你娘孝顺!来让奶疼疼!奶给你留了肉,快来吃!” 被无情忽视的老二两口子:…… 像是这种婆媳矛盾,自打玲珑会说话,就总是能谈笑间解决。 樊老太给玲珑留了一碗烧得特别香的青椒炒瘦肉。这会儿农村人其实都爱吃肥肉,越油越好,因为肚子里没油水,咬一口肥肉能顶半年馋虫!可惜玲珑打小不爱吃那种油汪汪的肉,樊老太就忍着心疼,家里每回换肥肉时,她都让出一点叫人给自己换瘦肉,回来用大火大料烧的又香又嫩,玲珑就爱吃这个。 看着小孙女就着玉米粗面馒头吃得津津有味,樊老太那双浑浊的老眼啊,都笑得眯了起来,能吃是福、能吃是福啊! 就是,咋怎么吃也吃不胖呢? 小囡小时候白白胖胖,抱在手里沉甸甸的,男娃都比不上,可越长大越抽条,现在抱起来就轻轻的了。 在老两口这吃完饭,樊爱党一手抱着闺女,一手牵着媳妇回家了,樊老太笑呵呵地收拾碗筷,晚上洗了脚正要脱衣服,就在兜里发现一个小布包,打开一看,是八十块钱,得,不用想,肯定是老二媳妇给的,让孙女偷偷塞进来的。 老两口省吃俭用惯了,再说也分了家,每个月老二家的都给粮食,尽了赡养的义务,可这时不时的塞钱,就是老两口不缺,也感觉心里暖洋洋的。 樊老太就骂:“老二家这个败家娘们儿哦!一个月十五块钱工资,咋就给我这么多!留着给小囡买奶粉多好!” 嘴上这么说,心里却喜滋滋,觉得自己被儿媳妇孝顺了,就把这钱藏起来,准备以后给小囡置办嫁妆。 樊老头翻了个身,心想这老婆子,年纪越大越装模作样,分明喜的跟什么似的,非要说人家两句。 给了公婆钱,万媛自然也不会忽视侄儿侄女,铁蛋三兄弟都大了,大妮儿二妮儿也在两年前来了学校,今年开学就是三年级,她便用自己的工资,让男人从县城买了六个新书包六个文具盒,还有一人一支钢笔。甭管她跟大嫂朱金桂从前有多少龃龉,反正这几年,她当副校长,大嫂时不时地就送点吃的过来,是为了孩子也好,是别的什么也罢,人家示了好,总没有打回去的道理。 分家后,以前那些矛盾基本就可以无视了。 而且铁蛋三兄弟在学校里是玲珑的忠实维护,大妮儿二妮儿对玲珑也好,闺女小,自己这个当娘的,自然要帮她感谢。 樊爱国家五个娃收到新书包新文具盒高兴的都要疯了!这个特别贵!二婶真是太好了! 看自家娃高兴成这样,书包文具盒又是稀罕货,村里大部分娃都是家里人给缝的布袋子,还有人直接拿复合肥袋子当书包,能有个漂亮书包背多威风啊!而且这铁皮文具盒,里面还有拼音跟乘法口诀呢! 朱金桂心里也特别高兴,觉得老二家的真大方。 至于老三樊爱民家的娃,万媛也没落下,樊爱民跟杜丹丹四年前生了龙凤胎,然后就定居在了县城,两个娃还没到上学的年纪,万媛就给买了两身衣服。 投桃报李,杜丹丹也给二嫂弄了些稀罕布料来,万媛见了高兴极了,这样粉粉嫩嫩的颜色,多适合她家小玲珑啊! 总之,分家后的樊老头一家,相处的特别融洽,基本上没有矛盾。 这也让村里不少人家琢磨着,要不自己也分分家?都有小家了,就不再掐尖攀比了,直把自己的日子过好就行了呗。 就在村子里刮起一股分家热的时候,一个更重磅的消息在十月底发生了! 高考,恢复了! 公社小学的知青老师们当着学生们的面,听到外面喇叭里校长的喊声,眼泪就掉了下来,有些失控地直接泣不成声!就连正在办公室批改作业的万媛,都有一种恍惚感——盼了这么多年,以为早就没希望的事儿,真的……就发生了? 校长高兴啊! 他的头发已经一根都莫得了,可是这个消息真是振奋人心!说明国家越来越看重教育,越来越看重人才了!也说明以后会有更多的娃会被送来读书,说不定其中就有很多像玲珑那样的聪明孩子! 他兴奋地拿着喇叭,骑上二八大杠,去各个村子里吆喝。 曾经有过大学梦的人,都被这个消息震惊了。 702|第五十九片龙鳞(五) 第五十九片龙鳞(五) “哎哎哎, 听说高考恢复了,你家那女婿有啥打算没啊?” “别说了, 这整天吵着架呢, 就是闹着要去高考,你说都在咱樊家村扎根了, 还考啥啊!” “这话可不能这么说, 听说这高考, 只要报名就能考, 要是考上了就直接去上大学了, 国家不要你学费, 还给你补贴你!” “啥?有这么好?” “那是!你没听说樊进步家女人正跟他闹离婚嘛, 说是要回城, 以后再也不在这儿待了。” “唉,你说樊进步,当年也是好好一大小伙儿, 咋就懒成这样呢?他媳妇过得苦啊, 要走,也是应该的。” “就是可怜了四个娃,我看他媳妇是一个也不想带。” “别说这个了, 那你知道樊爱党家的走不走?我记得当年那批知青下乡的时候, 好像就属她成分最不好!她能走不?” “人家可跟咱们不一样!樊爱党家的,听说首都的爹妈都平反了,被重新接回去学校当教授了!这人能不走吗?” “唉,可怜爱党啊, 他那么疼媳妇一人……这媳妇要是跑了可咋办哦,还有他家那个小囡……你说当初要是生个儿子不就成了吗?这样以后还能指望闺女给他养老?有了儿子找不到二婚也成啊,这一大男人带个闺女,日子可咋过哦!” 被热烈讨论的樊爱党并不知道村民们已经给自己贴上了弃夫的标签,他正在跟媳妇商量去首都看望岳父母的事儿。说起来他跟媳妇结婚十几年了,闺女都六岁了,还没见过岳父母呢! 万媛也想回去,更想带着男人闺女一起回去,让父母看看,其实她一点苦都没吃,不过小囡刚上学,学校里刚开学也是比较忙,她现在名义上是副校长,其实校长的活儿都给她干了,基本脱不开身,就说等等。 她跟樊爱党说了,近几年先不参加高考,首先她现在的工作很需要她,其次闺女太小了,如果她考上大学势必要离开樊家村,最近也是到市里读书,那闺女咋办,男人咋办?总不能把他们丢下不管吧?他男人是很疼闺女,疼得跟眼珠子似的,可架不住他那令人震惊的审美,之前万媛作为公社小学代表去县里开会,前一天晚上过去的,第二天下午回来,就叮嘱樊爱党给闺女多穿件外套免得早上冷。 闺女每天的服装万媛都会搭配好,但她万万没想到,樊爱党这个死男人,能在闺女穿了绿色灯芯绒背带裙的情况下,给她穿了件鲜艳的大红色绣花小外套! 大红配大绿,如果不是闺女颜值高顶得住,真是谁穿谁灾难,万媛到校一看差点儿没晕过去!打那之后,她就再也不放心男人带孩子了。 别的都好说,这穿衣打扮,她决不能容忍自己漂漂亮亮的小闺女穿上樊爱党给搭的衣服! 樊老太晚上也跟樊老头说,怕二儿媳妇不要他们家爱党回城里去了。这可不是无的放矢,哪怕樊老太年纪大了,也记得当年万媛刚到他们樊家村那水灵灵的模样,真是把樊家村一群没媳妇的大小伙子看得心跳加速,谁知最后被樊爱党抢了先呢?听说老二家的爸妈都是大学教授,他们老樊家可没法跟人比,老二家的要真想走,他们还真别想留住。 出乎意料的是,他们那二儿子还跟个傻狍子似的一天天咧着个大嘴笑得开心,看得樊老太都想揍他,私下里拉过来说他,让他对媳妇好点儿,别让媳妇走了,没看樊进步家那个,哭着闹着要离婚,樊进步死活不同意,人家直接包袱款款跑了!连娃都不要了! 樊爱党压根没想到媳妇会走,他觉得媳妇肯定不会不要他啊,他们还有个宝贝疙瘩哩!不过老娘这么担心,他也不能无视,就跟樊老太说了万媛想等闺女再长大点再参加高考的事儿。 樊老太吊在嗓子眼儿里的心这才稍稍放下来,后来出去逢人就夸自家二儿媳妇多好多好,嘚瑟的不行——谁叫村里闹离婚的就好几家呢?说真的,这些个知青,在乡下待了十几年,都是见识过城里繁华的,谁不想回去啊,谁想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过一辈子啊!是回去吃商品粮找个铁饭碗,还是在乡下种一辈子的地,这还需要考虑吗? 一年级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玲珑轻轻松松考了双百。不过卷子简单,和她一样考双百的人不少,可是她的字儿写得最好看,老师就额外给了十分卷面分,所以她还是第一名,还领回了一张奖状、一支铅笔跟一块橡皮。 樊爱党高兴的哟,把闺女抱起来抛高高,用胡茬儿扎她细嫩的小脸蛋,被万媛看见了一通暴打。 然后玲珑用了一上午的时间把寒假作业写完了,她写得又快又好,写完之后就可以尽情地玩了,大伯家的小哥哥们说要带她去掏鱼,玲珑非常期待! 万媛也决定今年要去首都那边,跟自己父母一起过年。樊爱党当然没有意见,樊老太听说儿子孙女都跟着一起去,也放心了,儿媳妇是她的儿媳妇,却也是别人家的闺女,这谁家闺女一走十几年,家里爹妈不惦记啊?再加上还有小囡,樊老太就忍痛掏出了两百块钱塞给万媛,叫她路上给小囡买些好吃的。 万媛哭笑不得,但也非常感动,她这婆婆就是个面冷心热的,嘴上老是不饶人,其实为人特别好,她生了小囡后不再要孩子,婆婆也没再说过什么,反而很疼小囡。 当然,万媛知道,这并不是自己的人格魅力征服了婆婆,纯粹是她生得这个小囡太成功了,老太太把持不住…… 一大早的,樊爱党早早起了在炉子上熬粥,玲珑还在被窝里叫万媛搂着,母亲的怀抱又香又软,她蹭了蹭,红润的小嘴儿微微张开,睡得正香。 樊爱党忙活不停,他一会儿回主屋一趟,看见媳妇闺女睡得香甜,自个儿心里也跟吃了蜜一样。 媳妇说要缓两年参加高考,樊爱党觉得自己也得找点门路,多赚点钱,不然到时候,媳妇考走了,闺女也被带走,他一人留在樊家村独守空闺?这回他就想去首都看看,能不能找到什么法子让自己也出息出息。 他是没想过考大学的,首先他读的书不多,其次读书的时候成绩不咋滴,最后他对大学其实没了向往,他更想做娘俩的坚实后盾。听说岳父母都是有见识的,樊爱党就想去请教请教。 不过这事儿,连万媛都不知道。 过了会儿,万媛醒了,她看着怀里趴着的小闺女,舍不得惊醒她,就悄悄拿开两只小手手,自己迅速起身把被子掖好,免得有冷风灌进来,等樊爱党再进来的时候,媳妇已经穿好了衣裳,小闺女却还在被窝里呼呼大睡。 他搂着媳妇亲了一口,万媛娇嗔看他一眼,樊爱党骨头都要叫这城里媳妇给看酥了,甭管结婚多少年,他还是顶不住媳妇这美色。 然后他就弄热水来让媳妇洗漱,万媛洗完脸,抹了雪花膏,就去灶房帮忙,两口子浓情蜜意的,连这冰冷的冬天似乎都被看热了。 等到饭菜准备就绪,樊爱党才去喊闺女起床。 被窝里的小囡已经换了个姿势,可能是烧炕太热了,她从被窝里伸出一只白胖小脚丫,整个人呈大字型,小肚皮朝天,睡得不省人事。 樊爱党就凑上去使劲儿亲那粉嘟嘟小脸蛋,直接把玲珑给弄醒了! 自家闺女起床气严重,有时候还会哭鼻子,怎么哄也哄不好,万媛才不做这叫闺女起床的恶人呢!只有傻男人,乐呵呵地以为这是给他跟闺女亲密的福利,害,男人傻还能咋办,凑活过呗,还能离咋地? 小闺女一骨碌从床上坐起来,头上的软毛四处翘起,小脸委屈的不行,可怜巴巴地掉金豆子。 樊爱党顿时手足无措,不管闺女哭多少次,他都不知道手脚朝哪儿放,也不知该怎么哄。 这时候,就需要万媛出场了。 果然,妈妈一来,玲珑就选择了投入她的怀抱,怎么也不肯再看樊爱党一眼。万媛得意地抱着闺女,拍拍她嫩呼呼的小屁股,“都是爸爸不好,爸爸太坏了,看妈妈打他!” 说着就作势拍了樊爱党几下,樊爱党也很配合,发出嗷嗷惨叫,玲珑睁着大眼睛看了半天,就在两口子以为这事儿就算完的时候,她奶声奶气地说:“妈妈,用点力。” 樊爱党:…… 万媛用怜爱的眼神看着自家男人,啪的一巴掌拍到他胸口,这下格外响亮,玲珑满意了,搂着万媛脖子咯咯笑起来。 樊爱党一颗心碎成千万片。 一家三口正吃早饭呢,铁蛋三兄弟带着大妮儿二妮儿来了,个个都带着道具,就等着去凿冰掏鱼呢!一进屋,冻得通红的脸蛋就更红了,因为屋子里好香…… 万媛就让孩子们都坐下来再一起吃一顿,樊老太老两口起的特别早,家里孩子也不许睡懒觉,早饭吃得也早,但万媛一家都是爱赖床的,有时候早饭十点才吃。 樊爱党早上熬了小米红枣粥,里头还加了点白糖,吃起来又香又浓,铁蛋兄妹五个本来想拒绝的,可是太香了……五个人呼噜噜都喝了一碗,又一人吃了一个红糖饼子,就着二婶腌制的咸菜还有切的薄薄的腊肠,又美味又暖和。 万媛给闺女穿上小棉袄,她家闺女爱干净,从来不用穿罩衣,但是想到他们要去掏鱼,万媛又找出耳套帽子围巾手套,把闺女包的密不透风,活似一颗小肉球。 樊爱党看了都笑起来,横竖他今天也没事:“走!今天二叔做你们的战略支援!” “真的吗!”臭蛋兴奋起来,“听我爹说,二叔小时候最调皮捣蛋了,还敢掏马蜂窝!叔!你啥时候也带我淘淘呗!” 最大的铁蛋过了年都要十七了,农村里这么大岁数的小伙子结婚的也不是没有,朱金桂就盘算着等铁蛋读完小学就给他找个媳妇,铁蛋自己也觉得对读书没什么兴趣,成绩一直在中下游徘徊,他倒是想跟爷学学木匠,反正有门手艺不怕没饭吃嘛。 老二狗蛋想去当兵,只有老三臭蛋还想继续读书,大妮儿二妮儿成绩倒是都很好,就是不知道朱金桂等她们小学毕业了还支不支持她们继续上。 万媛无奈地看着自家男人跟孩子王似的,肩头上骑着闺女,身边浩浩荡荡围了一圈娃,就去凿冰掏鱼了。 她本来是不想让闺女去的,冬季河面虽然冰层很厚很坚硬,但她总是怕没人看着会出意外,闺女是她的命根子,万一出什么事,她后悔都晚了!不过闺女想去,她又舍不得拒绝,幸好男人今天没事,有他在,万媛就放心了。 等到中午父女俩才回来,没进门呢就听到他们喊媳妇跟妈妈的声音,万媛在屋子里给玲珑的裙子钩花边儿,这是等去首都要穿的,一听见声音就出来了,樊爱党笑出一口大白牙,玲珑骑在他脖子上欢天喜地,边上还有个水桶。 万媛朝里一看,嚯,还真有好几条又肥又大的鱼! 这冬天,鱼也长膘,樊爱党带着一票童|子|军足足掏了十几条,有大有小,他就拿了三条回来,剩下的都让铁蛋他们带回家。万媛做得一手好鱼,她欣喜地看着这活蹦乱跳的鱼,说:“今天中午给你们爷俩做酸菜鱼!” 一听到酸菜鱼三个字,父女俩口水都要滴下来了!接着樊爱党把闺女放下来让她在院子里自己玩,然后自己进灶房帮忙烧火。 中午一家三口就美美地吃了顿酸菜鱼,紧接着就开始商量去首都的事儿了。 火车票得去县城买,樊爱党打算明天带媳妇闺女一起去,还得买些礼物,第一次上岳父母家的门,不能空手不是? 而且他也有私心,听说县城有电影院,咳,他想带媳妇闺女去看看。 炕烧热了,玲珑被脱得只剩秋衣秋裤,躺在被窝里甜甜睡去,两口子就坐在床上点钱。这几年万媛的工资都没怎么花,全攒起来了,樊爱党又是个胆大的,经常干些“投机倒把”的事儿,两人一点存款,足足有将近三千块! 这绝对算是一笔天文数字了! 有了这些钱,短时间内可以应付所有突发状况! 而且自打闺女出生,吃喝上就没短过,肉蛋都是经常吃的,平时零嘴也不少,还有闺女的小衣服小鞋子支出同样没省着,就这还能攒下将近三千块,可见他们的生活是越来越好了。 “媳妇,我老觉得,以后这黑市可能办不下去。”樊爱党认真地说,“前些日子我去县城给闺女买奶粉,都有人直接在街上卖东西了,我看也没人抓。” 其实万媛也有这种感觉,以前男人进城,她在家里那是担心受怕,有时候他怕被抓,得在外面藏两天才能回来。虽然回来的时候带了一大堆好东西还有钱,可总归是不安全,但最近两年,县城管的明显松了很多,男人大早上去,中午就能到家。 “等见了我爸妈,问问他们,咱们在村子里,能得到的消息实在是太有限了。” 樊爱党也是这么想的,就点点头,拿了五百放在边上以备不时之需,剩下的全放明天要穿的外套内兜里。万媛看了,就说:“没必要买那么多,咱们能去,我爸妈就很高兴了,那些钱还是得留着,玲珑以后能用呢。” “媳妇,我会拼命赚钱的。”樊爱党沉声说,像是在发誓,万媛愣了一下,“所以你不用心疼钱,钱没了,再赚,你想买啥就买啥,我也想给岳父母多带点东西。” 万媛闻言,眼神柔软,嫁了这么个男人,疼她这么多年,一点苦也没让她吃,她怎么舍得离开他呢? 第二天,一家三口收拾妥当,就进城了。 樊家村离县城很远,不过樊爱党早就以接送媳妇闺女上下学的理由买了辆二手自行车,媳妇坐在后面,闺女坐在媳妇怀里,他在前面蹬着脚踏子,哼哧哼哧,到了县城后先去老三樊爱民家,把自行车停在那儿,然后再带着媳妇闺女四处逛一逛。 吃了糖葫芦,看了电影,中午又在国营饭店吃了顿好的,下午则是买些礼物,看到漂亮的头花发夹小裙子,又给闺女买了一大包,这才提着东西去樊爱民家。 樊爱民正好下班回来,杜丹丹在做饭,两口子非要留他们下来吃饭,盛情难却,万媛把给龙凤胎买的礼物拿出来,杜丹丹见了,嗔怪道:“二嫂你咋这样,留你下来吃顿饭你还给买东西,那下回我可不留了啊!” 两个妯娌虽然一年到头见面不多,但感情挺好,万媛就笑着说:“我这当二婶的,还不兴我疼疼我侄儿侄女?不光是星星跟月亮有,大嫂家的我也给买了。” 龙凤胎叫星星月亮,星星是弟弟,月亮是姐姐。 不过,玲珑觉得,月亮妹妹好像并不是很喜欢自己,看到自己之后,小嘴儿翘的高高的,一副不高兴的模样。 实在是不能怪月亮小朋友,谁叫她妈杜丹丹特别喜欢玲珑,尤其是玲珑展现了超乎常人的智商后,她也开始提前教育龙凤胎,觉得都是老樊家的种,没道理她家儿女就差,是不是? 但现实是残酷的,月亮小朋友只喜欢吃糖玩娃娃,一点都不喜欢读书,于是杜丹丹妈妈就会叹息,就夸玲珑,这夸的多了,月亮小朋友就对这个二叔家的姐姐有了敌意,觉得就是因为她,妈妈才总是逼着自己背诗认字! 不过小朋友的讨厌来得快去得也快,当月亮小朋友发现玲珑小姐姐比自己心爱的娃娃们都要漂亮之后,就立刻喜欢上了她,还想脱玲珑的裙子给她换衣服…… 星星小朋友也是个颜控,两人比玲珑就小两岁,但黏人程度是玲珑的好几倍,眼看小闺女吓得钻进自己怀里,万媛忍不住捏捏她的小脸蛋:“弟弟妹妹是喜欢你,才想跟你一起玩呢。” 玲珑皱皱小鼻子:“他们太幼稚了,我可不是小孩子。” 在座的大人都被这句话给逗笑了,万媛亲亲小嫩脸:“是是是,咱们家小囡是大宝贝儿了。” 其实玲珑也不是没办法对付那对龙凤胎,可他们比她小,又对她不坏,还把自己的宝贝玩具送给她玩,她虽然不想同他们玩,但也不能欺负人家不是?所以只好躲着。 吃完饭,天还没黑,樊爱党就骑着自行车带着媳妇闺女回家,龙凤胎十分不舍漂亮小姐姐,吵着闹着要跟着一起走。 杜丹丹:“……爸妈还要上班,你们朝哪儿走?” 星星初生牛犊不怕虎,跟亲妈对着刚:“我要去找爷跟奶!” “没错!”月亮握紧小拳头振臂高呼,“我也要去!” 杜丹丹气得把俩孩子拖过来裤子一扒噼里啪啦一顿揍,揍得俩熊孩子再也不敢吵闹,甚至还被迫站在墙角背了一首诗。 就这样,樊爱党两口子把要出门的行李都准备好,足足装了两个大包,出发那天,樊爱民特地骑车回来帮忙拿东西,然后一家三口就在樊老太樊老头不舍的眼神中离开了。 大妮儿挥舞着手臂:“妹妹!一定要早点回来!” 二妮儿抹着眼泪没说话。 臭蛋大声喊:“二叔!我想要个小汽车!” 然后迎来他爷奶一顿揍。 玲珑坐在妈妈怀里遥遥冲家人们挥手:“我一定会回来的~~~” 万媛心中百感交集,离开了这个生活了十几年的地方,哪怕知道还会回来,她心中也生出了不舍。怀里的闺女香喷喷软绵绵,她忍不住把脸埋进闺女的颈窝狠狠一吸——啊,这奶香,瞬间感觉自己被治愈了。 现在,万媛迫不及待地想要见到暌别十几年的父母,更是迫不及待地想要把自己的男人和宝贝闺女带给他们看。 703|第五十九片龙鳞(六) 第五十九片龙鳞(六) “樊爱党不是跟他媳妇闺女去首都了吗?咋一个人回来了?不会是他媳妇要跟他离了吧?!” “我听说他媳妇爹妈在首都那可是大学教授!家里条件好着呢, 看不上樊爱党也正常哈。” “那樊爱党也太可怜了吧……这就自己回来,也不闹一闹?怎么说也得要点钱啊, 不然这后半辈子咋过?再找个人凑合?” “害, 我说啥来着,还是得生个儿子, 你看你生个丫头, 人家心里头根本没你这个爹, 到了大城市看花了眼那就不回来了……” 骑着自行车刚从爹妈家出来准备回自己小家的樊爱党:…… 这些人咋这么会脑补呢? 都是乡里乡亲的, 要说恶意也不至于, 但这也太碎嘴子了, 啥叫他媳妇要跟他离了啊?啥叫他家闺女心里头根本没他这个爹啊?于是樊爱党露出笑容:“二叔婆, 三婶, 四舅姆,你们在这说啥呢这么热闹?” 三个叭叭的女人立刻停嘴了,没办法, 八卦人家被人当场抓住, 实在是件很尴尬的事情,而且又都姓樊,沾亲带故的, 这…… 好在樊爱党是个明白人, 他也没追着问,就笑嘻嘻地说:“我闺女在首都那边参加了个竞赛,把她一人扔那儿我不放心,就让我媳妇陪着, 等开学她俩就回来了。” 二叔婆立刻问:“真的吗?还回来啊?那么好的地方,她们也舍得?你岳父母不说啥啊?” “有啥舍不得的,咱们仨在一起才是家呢,我岳父母都是讲道理的人,从来不在背后嚼人舌根子的,思想开明着呢。”樊爱党笑眯眯,“得,我不跟你们多说了哈,过些天我媳妇闺女回来,我得回家把家里收拾收拾。” 说着就加快了蹬脚踏子的速度,留下三个被“从来不在背后嚼人舌根子”搞得面红耳赤的妇女。 樊家村这些人啊,没什么坏心,尤其是近几年樊爱党家日子越过越好,别人看在眼里,难免有点眼热,于是他家有点啥动静就能立刻传遍整个村庄,大家津津乐道的,谁叫他家话题性特别足呢? 樊爱党到了家,把门推开,自行车靠在墙边,揉了揉耳朵,说真的刚才他在爹妈家就给教训的够够的了,对于他把媳妇闺女留在首都一事,不仅爹妈觉得他糊涂,就连一向沉默寡言的大哥樊爱国都用不赞同的目光看了他一眼,活似他已经被媳妇闺女给抛弃了——不管他说了多少遍闺女因为太聪明,岳父母特别喜欢她所以带她去参加竞赛开学就会回来,他们也不信。 他想起自己在首都见识到的那些高楼大厦,那些个穿着洋气衣服的男男女女,还有些高鼻深目蓝眼睛的外国人……跟贫穷落后的樊家村完全不一样,就算是县城,也被首都衬托的无比黯淡。从前樊爱党觉得能去县城就很不错了,可真正见识到了好东西,他才知道自己有多么狭隘。 岳父母平反后,不仅被首都大学重金聘请回去教书,从前那些被收走的财产也都还了回来,老两口在学校,有学校分配的小洋楼,老两口回家,家里有特别大的四合院儿,里面的摆设、书画、古董,都是樊爱党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他回来之前,岳父把他叫到书房,问他,是想一辈子留在樊家村在地里刨活呢,还是想做一番事业? 樊爱党想都没想就选了第二个。 他在首都那些天,基本上没闲着,岳父母带着媳妇闺女到处逛,他就跟着岳父给他找的人拼命学习,自己的媳妇跟闺女,总不能让岳父母养着,岳父告诉他说,现在沿海一片城市大多特别发达,如果可以,建议他去看一看。 樊爱党就想等媳妇闺女回来,新学期开学了,他就揣上家当出去走一圈。 他太想看看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了,也太想做个好丈夫好爸爸了。 村民们好奇了一阵子樊爱党家的还回不回来,很多人都认为是樊爱党爱面子不好意思说,你看村里头樊敬业家的,就是市里来的知青而已,这连四个娃都不要了直接跑了,前段时间还带了男人回来说要跟樊敬业离婚,这谁乐意留在这儿啊?更别说樊爱党家的是首都人了。首都!那是个什么概念?他们只在大队长讲话的时候听过那个城市,连想都不敢想该是什么样的。 结果正月还没出,公社小学新学期开学前两天,樊爱党家的还真回来了! 许多人都跑去围观,樊爱党骑着个自行车带着闺女媳妇,大家都觉得,嗨呀,这出去一趟可真了不得,看樊爱党家媳妇洋气的! 那身粉红色大衣真好看!也不知道是个什么料子,看着就感觉特别顺特别滑溜,让人想摸一把。 孩子们则盯着玲珑,她本来就是村子里最漂亮的小女孩,精心打扮过后,比课本里的公主插图还漂亮! 樊爱党把闺女从媳妇怀里抱过来,狠狠地蹭她软嫩的小脸,被玲珑嫌弃地用肉巴掌推开,万媛先打开了自己的背包,里面是些在首都买的糖果巧克力啊之类的,都是村里人没见过的,她一点不吝啬,围观的每人都给抓了一把,直把娃娃们乐得,剥开糖纸往嘴里一塞,美得眼睛都睁不开,抿嘴里半天舍不得咽下去! 就有人问首都是啥样的,问那么好,她还回来干啥。 万媛说:“我男人还在这儿呢,我咋能走?要是走,以后也是一家人一起走。” 樊爱党顿时迎来了一阵羡慕嫉妒恨的眼神,他格外得意,挺起胸膛美滋滋,他才不是弃夫! 又有人问,说爱党说小囡在首都参加什么什么竞赛,那是啥啊,考的好不好啊? 之所以这么问,是因为但凡考试,玲珑永远都是第一名,大家很好奇,这么漂亮聪明的小囡,跟大城市的娃比起来,会不会差呢? 万媛就笑了:“拿了个第一,还有一百块钱的奖金跟奖状呢!” 乖乖! 众人哗然,一百块钱!这是什么概念?!在他们这里,就算是县城吃商品粮的工人,一个月能有四十块钱工资,就已经是很厉害的了!结果人家首都,考个试就能拿一百块钱,还有奖金! 立刻就有人想看看奖状是啥样的,万媛就从包里拿了出来,大家一看,嚯!这首都的奖状,都比他们公社小学的奖状气派!好大一张纸,印着金色的边儿,荣誉证书四个大字则是鲜红的,上面写着樊玲珑同学荣获星语杯数学竞赛少年组第一名。 人群中发出一声疑问:“……这樊玲珑是谁啊?” 有玲珑的同班同学就喊:“小囡就叫樊玲珑!” 小囡本是当地普遍叫小孩的称呼,基本三岁以下都能叫小囡,但樊家村这边,自打玲珑出生后,樊家人一直叫她小囡,村子里人也跟着叫,后来大家只记得她叫小囡,没人记得她大名叫啥了…… 一时间樊爱党顿时成为村子里的风云人物,一呼百应的那种。樊老太樊老头听说孙女回来了,赶紧过来看看,樊老头拿着那张奖状看得特别认真,直夸好,又夸小囡有出息,樊爱党就说:“爹,你拿反了。” 樊老头沉默两秒,拿着烟杆子就要敲樊爱党的脑袋:“反了你个兔崽子!咋跟你爹说话的!” 樊爱党冤啊! 院子里顿时一阵鸡飞狗跳。 大房的娃娃们听说妹妹回来了,也都来了,就连樊爱国朱金桂也没错过,一家人挤在樊爱党家院子里,本来还挺宽敞的地儿,瞬间就满了。 万媛把自己从首都带回来的好东西一一拿出来分,每个人都各自有一身新衣服,娃娃们多了一套文具跟零食,除此之外还有樊老头的一盒好烟,朱金桂的一盒进口雪花霜,以及首都那边的特产。大家得了礼物都很开心,大妮儿二妮儿摸着布料柔软细滑又鲜艳的连衣裙,喜得小脸通红! 樊爱党挨了打,亲自过来谄媚地给他爹点烟,樊老头颤巍巍放下用了大半辈子的烟杆儿,也抽起了城里人才能抽的香烟,这刚抽了第一口,就察觉到跟自己那些便宜烟叶的不同,樊爱国也抽了一支,父子三人蹲在墙角下说话,樊老头就说:“大城市好啊,还是大城市好,不然我这辈子也想不到还有这么好的烟哩。” 樊爱党也说:“是啊,首都可真好,我在那可闹了不少笑话,幸亏我岳父母不嫌弃。” 初见的时候,岳父母对他客气中带着冷淡,樊爱党察觉到了,他也不在意,毕竟设身处地想,娇养了十几年的闺女下乡,嫁给个泥腿子还生了娃,又是十几年不见,换他他也看不惯这女婿。 但樊爱党这个人,能吃苦,会看脸色,最重要是他疼媳妇闺女,他媳妇闺女也疼他,没少在岳父母面前说好话,渐渐地,看到了他的品质,岳父母对他也慢慢好起来,把他当作一家人了,否则岳父也不会提点他,还把自己的人脉介绍给他。 他一万次庆幸自己生了个人见人爱的小闺女,岳父母一见着小囡,简直就爱不释手,本来小囡该跟他们一起睡,愣是叫岳母抢去了,尤其是在二老发现小外孙女脑袋瓜特别特别聪明之后,更是想要把小囡留在身边教育,樊爱党怎么舍得! 可他清楚,小囡留在首都,肯定比留在家里好,但他就是舍不得啊。 他就跟岳父母保证,最迟五年,一定把家搬到首都去,到时候小囡也大了,想学啥都随她自己。 二老虽然很可惜,可小囡自己也愿意回来,说有爷奶有哥哥姐姐,他们也不能硬拉着不给走啊。 樊爱党提前回来,别看他对着旁人一副没事人的样子,其实自己心里也发虚,就怕到时候媳妇闺女真被留下了。 现在最爱的人都回到身边,他也开始筹谋以后了。 万媛坐在炕上跟朱金桂说话,妯娌俩这几年关系好了不少,主要是朱金桂这人比较会自我安慰,她看着二房日子越来越好其实也是红眼的,但谁叫二房没儿子呢……只要一想到这个,她就觉得万媛很可怜,再加上吃人嘴软,得了那么多好处,她总不好吃完骂人不是? 玲珑则跟两个姐姐在一起玩,大妮儿二妮儿在家里被朱金桂压迫,性子都很温顺,姐妹俩对玲珑也很好,看着玲珑身上的小裙子,羡慕,却不会嫉妒。 至于铁蛋三兄弟,已经兴奋地拿上樊爱国给他们买的小汽车玩具整个村子撒欢了。 樊老头蹲在屋檐下,听他二儿子说以后的打算,他是拜过师父的人,见识过很多好东西,也知道放在以前,那二儿媳妇就是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他二儿子是肯定高攀不了的,现在人家千金小姐能回家了,他要是拦着不让二儿子自己出息,把人留在村子里种地,早晚有一天,两口子日子会过不好。 所以老头儿很支持樊爱党,樊爱国性格保守,觉得做农民就够吃穿,没必要去搞别的,但兄弟要是好了,能不拉拔他一把么? 男人们一边抽烟一边商量事儿,樊老太则叫俩儿媳妇一起做饭,准备大家一起吃顿团圆饭。 大中午的时候樊爱民也拖家带口来了,这还是头一回在樊爱党家吃团圆饭,他还带了汽水跟卤肉来,娃娃们见了汽水又是尖叫又是笑的,喜欢的不得了! 星星本来特别喜欢玲珑小姐姐,可小姐姐不喜欢跟他玩,他一来,就被铁蛋三兄弟抓走去玩游击队游戏,月亮则跟姐姐们一起过家家,等中午开饭了,男娃们跟从泥地里捞起来的一样,女娃们个个清清爽爽干干净净。 于是男娃们悲惨了,包括星星在内,每人都吃了一顿竹笋炒肉丝。 中午饭特别丰盛,孩子们一桌大人们一桌,都吃得非常好。 吃完饭大人们还有事情要说,就把娃娃们赶出去玩,朱金桂掐着铁蛋的耳朵骂他:“都多大了!眼瞅着能说媳妇了,还带着弟弟们鬼混!待会儿要是衣服再弄脏了,你就自己洗!” 委屈的铁蛋屈服于亲娘的淫|威,不敢再在泥地里耍了,就带弟弟妹妹们去挖野菜。 这会儿正是野菜鲜嫩的时候,拿来剁碎跟猪肉一起包饺子,鲜的能让人把舌头都吞下去! 玲珑拎着小筐子,这是爷编的,他们家娃一人一个,又轻又结实还能装很多东西,她一手拿着小铲子一手拎着小筐子,看到野菜就挖起来丢到筐里。 月亮是在县城长大的,不认识什么野菜,眼看哥哥姐姐们筐子里越来越多,她却只有几根,还不一定是能吃的,急得眼圈儿都红了! 玲珑就把自己的野菜分给她一些,大妮儿二妮儿也分了一些,一会儿铁蛋几个人知道了,同样分了一些。月亮小朋友顿时就破涕为笑,觉得跟哥哥姐姐们一起玩真是太好了!她都不想回家了!家里没有这么大的院子,也没有这么好玩的地方,更没有哥哥姐姐,只有讨厌的老是跟你自己抢吃的弟弟。 正玩着呢,迎面碰上四个女娃,她们没有小筐筐,拎着个口袋,也在挖野菜,穿得破破烂烂,但是挺干净。 铁蛋认识她们,是樊进步家的四姐妹,就是那个娘跑回城里不要她们的四姐妹。因为一直没生出儿子,进步叔这几年是越来越懒了,家里活儿都让闺女们干,大丫就比铁蛋小一岁,可到现在都没学上。 大丫看见他们也很高兴,二丫三丫也凑上来说话,只有四丫不动,玲珑把胸前大口袋里的糖果掏出来分给她们,给到四丫的时候,总觉得四丫的目光怪怪的。 分开后,大丫就说四丫:“你咋不跟人家说声谢谢呢?” 知青娘虽然不要她们了,但大丫并不怨恨,因为她知道,娘在这里日子过得不好,而且她也大了,能照顾妹妹们了。娘没走的时候,教了她很多东西,比如说要爱干净懂礼貌……哪怕后来娘自己都忘了这些,大丫也还记得。 四丫低垂着头问:“大姐,那个穿着红色裙子的是谁啊?” 大丫愣了下:“你咋啦,连小囡都不认识啦?” 二丫说:“那是爱党叔家里的小囡啊,你以前不还说她很漂亮吗?” 是啊,很漂亮。四丫想。 就算是现在的她看着,也很漂亮呢,完全不输给几十年后大城市里娇生惯养的小孩子。 可是,为什么她没有死呢? 要是她没记错,爱党叔的闺女好像刚出生就病了,婶子月子还没出,闺女就没了。也正是因为这样,婶子大受打击身体一直不好,爱党叔拼命赚钱就为了给她调养,一直到后来政策好了,爱党叔赚了大钱,就带着婶子搬到了城里,两人一直没再要孩子。四丫后来遇到他们的时候,是婶子去医院看病,而自己正巧也去医院,只不过不是看病,是打胎。 她前辈子太混了,去医院打胎连钱都没有,是爱党叔给的钱,可惜又被那畜生抢走,最后她只能随便找个黑诊所,然后就死在了手术台上。 结果一睁眼,自己居然回到了童年时候! 爹还是那个好吃懒做的爹,娘也已经跑了,只剩下三个姐姐。 想起隔壁爱党叔,四丫就想跟他们搞好关系,他们不是闺女没了吗?她就努力献殷勤,让他们把她当闺女,可谁知那个早就夭折的女娃居然活下来了? 四丫顿时茫然了,她不知自己该咋办。 这就导致她越来越注意玲珑,很快地她就得知了这个小女孩在村子里的地位。爹疼娘爱,吃穿都是最好的,老师同学都喜欢她,婶子居然还是公社小学的副校长!前不久甚至还一家人去了首都,又拿了个什么数学竞赛第一名回来! 四丫前辈子也没读什么书,但她知道竞赛是什么东西,都是聪明的学生里挑最聪明的去比,然后选出最最聪明的做第一名,爱党叔家那个夭折的闺女,居然这么厉害?! 对于这个总是明里暗里窥伺自己的四丫,玲珑挺无所谓的,她在学校里,有时候坐在班里都有人跑他们教室门口看她呢! 四丫这观察着观察着,就忍不住嫉妒起来。 她知道自己不该嫉妒,可实在是太让人嫉妒了! 新学期一开始,樊爱党把家里托付给爹娘大哥,就悄悄上了远去的火车。万媛拦不住他,只好放他走,整日除了上课陪闺女,剩下时间就想男人,晚上搂着闺女睡觉,又担心男人在外面吃不好睡不好,更怕他遇到什么危险。 四丫却知道,爱党叔是个干大事的人,老樊家的人说他是去首都找岳父母,四丫才不信呢!她试着让自己爹也去干,樊进步在床上翻了个身当没听见,他就是个懒汉,又是没儿子的,再努力赚钱又有啥用?还是就这样躺着最舒服。 对这个爹,四丫失望透顶,她又想去学校读书,可家里根本没有余钱。 她不知道该去哪里弄钱,再来一辈子,她仍然活得很平庸很糟糕。 等樊爱党回来,整个人黑了一圈儿瘦了一圈儿,但精神奕奕的,还掏出了一大把票子跟一张存折! 樊爱党用兴奋的语气说:“那可真好!处处是机遇,处处是黄金!我休息两天再去!” 万媛看着他这样心疼的不行,给他下热汤面,用鸡汤做高汤,又切了肉进去,樊爱党一顿风卷残云,感动地说:“还是媳妇做的饭好吃!” 他逐渐有了更大的野心,他看着那些个一夜发家的人,也渴望着能够成为他们,为妻女遮风挡雨。 再后来,他用手头的钱在南方办了个厂子,就更没什么时间回家了,万媛在家里等得煎熬,便趁着闺女暑假,没写信告诉樊爱党,就抱着闺女上了前去南方的火车。 不能怪她担心。 通讯不方便,樊爱党写的信到手的时候都过了十天半个月,她现在就知道他赚钱办了厂子,又跟人学着买地炒房炒股票,有时候一天就能身家翻个几十倍。字里行间透露出的野心、兴奋,都让万媛非常担心。 她害怕了。 704|第五十九片龙鳞(七) 第五十九片龙鳞(七) “樊爱党从首都回来了!我滴个乖乖, 整个人都黑瘦了一大圈!这是去享福啊还是去受罪啊?” “我听说他家这几天还在吵架咧!樊爱党家的不知为啥喊着要离婚,昨儿晚上我在灶房烧饭, 还听着樊爱党家的哭了!” “真的假的?爱党不是最疼他媳妇?咋还吵起架了?” “那以前樊爱党家的就是个成分不好的女知青, 现在人家可是大学教授的闺女!看不上樊爱党也正常啊。” “你说……这该不会真要闹离婚吧?” “这可说不准。” 此时此刻,正处于闹离婚状态中的樊爱党跟万媛, 一个在门口蹲着, 一个在屋子里用小炉子给闺女熬鸡汤。玲珑写完了作业就爬上家里的大椅子, 坐上去两只小腿儿晃呀晃, 小嘴儿微张盯着锅里的鸡汤看。 万媛笑着掐她水嫩嫩的小脸蛋:“小馋猫, 你别靠这么近, 待会儿给热气烫着就不好了。” 小馋猫假装没听到, 万媛正想再说点什么, 抬头就瞧见蹲在门口那男人黑黑瘦瘦的脸上满是讨好的笑。她的好心情一下就没了,白了樊爱党一眼,就当没看见他。 樊爱党就跟条大狗似的, 怂头耷脑, 屁都不敢放一个。 他在南方放飞自我的时候,是真的陷入了金钱的漩涡中,整天连觉都不想睡, 就想让自己的钱多点儿、再多点儿, 他学着人家买股票,炒到天价后全部放出去,然后再用这些钱再去买再去炒——金钱游戏是这样迷人,迷人到樊爱党完全没有意识到其中的危险。万媛带着闺女找到他的时候, 他正在股票大厅狂热地盯着那些不住跳动的数字,直到万媛给了他一巴掌,他才从那名利迷雾中清醒。 万媛见到男人的时候自己都要认不得了,他眼睛通红,就像个陌生人,她忍着害怕,用颤抖的手打了他,把他拽出了那个全是疯子的地方。 樊爱党本来还不想回来,直到万媛跟他说,要么跟她回家,要么离婚。 他赚钱是为了给媳妇闺女过好日子的,要是离婚了,他还要那些钱干啥? 万媛哭着打他,他才意识到自己已经快半年没回家了,小囡又长高了许多,可她看着自己都生疏了。 于是樊爱党乖乖跟着回了家,但是万媛是真的生气,这回家都好几天了,她还是不搭理他,晚上甚至都不给他上床睡觉,樊爱党只能自己打地铺。好在天气比较热,直接凉席一铺倒也能凑合,可媳妇不跟他说话太让他难受了,闺女又是个鬼灵精,不肯帮他说好话,樊爱党那颗心啊……真是七上八下不得着落。 熬好的鸡汤盛了两碗,一个大碗一个小碗,小碗是玲珑的,大碗则是樊爱党的。樊爱党以前是将近一米九的大高个,生得又高又壮,虽然不能说多白吧,但也是个相貌堂堂的男人,结果现在呢?黑,瘦,萎靡不振,就数那双眼睛还有点光。 樊爱党一边喝鸡汤一边偷觑媳妇,万媛察觉到了他小心翼翼的眼神,心里叹了口气,觉得晾了他这么多天,也该差不多了。就打发闺女拿了糖果巧克力出去玩,准备说教说教自己男人。 当了好几年副校长,万媛这说教能力更上一层楼,她问樊爱党:“你是不是觉得我眼皮子浅,才不给你赚钱?” “咋能呢!”樊爱党立刻否认,“媳妇说啥都是对的,我现在想想我当时那状态也挺吓人的,要不是媳妇你把我拉回来了,我指不定还要在里面投多少呢!” 万媛看着他,神色很平静:“我不反对你做事业,更不反对你对金钱的追求。咱俩结婚十几年了,有钱当然是生活的更好,这点我也懂。以后闺女会长大,要用钱的地方多了去了,你可能还不知道,公社要被取消了吧?等新学期一开始,我在的公社小学就要变成镇小学了。我爸说这就是个信号,敏锐的人能从中察觉到商机。咱们从辛辛苦苦吃大锅饭赚工分,到能自己摆摊做生意开厂子,这是进步,可是樊爱党,你不能把你自己给弄丢了。” 听媳妇这么说话,樊爱党眼圈儿都红了,“媳妇我……” “你不知道,我在家里担心受怕的,我知道南方处处是机会遍地是黄金,可你看那些炒股炒房的人,他们就跟疯子一样,红着眼睛吼着往里冲,忘了自己有家人,眼里就剩下钱,有朝一日要是出了事没了钱,他们命都不想要了。樊爱党,我不想你变成那样的人,我想我闺女能有个疼她的好爹,你要是做不到,我不介意换一个。” 樊爱党这回是真害怕了,他赶紧凑到万媛身前,握住她搭在膝盖上的手,触感冰凉,樊爱党眼泪都下来了:“媳妇我真的错了,我以后再也不那样了,我谢谢你媳妇,你把我从里头拉出来了……我以后,我以后指定脚踏实地,你可千万别不管我,我以后啥都听你的。” 万媛本来也没打算离开他,她知道男人是害怕,尤其是在他们一起去过首都之后,见识过她父母与家庭条件,男人就特别怕配不上她,但是这个傻子,她要是不喜欢他,能跟他在一起过这么多年吗?早在恢复高考的时候她就走了! 樊爱党察觉到媳妇的软化,立刻打蛇随棍上,人也蹭到床上坐着,把媳妇搂怀里,出去这么久,回来后媳妇也在生气,这都旷了半年了,谁受得了啊?立时就要拉着媳妇滚被窝。 不过时间有限,闺女很可能随时回来,她想拒绝,又看男人那可怜样儿,到底是半推半就从了,她也想他了。 而玲珑揣着糖果去爷奶家,哥哥姐姐们都在写作业,眼看要开学了,他们终于开始补暑假作业了…… 玲珑就吃着糖在边上看,还能随时指出他们的错误,樊老太笑得合不拢嘴,催着赶紧写,写完了带妹妹出去玩。玲珑朝她嘴里塞了块奶糖,老太太顿时美得眯起眼睛。 不过哥哥姐姐们太多没写了,玲珑不想让他们在没写完作业的情况下陪自己玩,就在爷奶家待了会儿要走,村子里还有其他小女孩可以陪她玩。 樊老太不放心她一个人走,被玲珑好一通撒娇才勉强同意不送她,玲珑一边走一边玩,路边有野花什么的她也随意揪一朵,短时间内她是不会回家的,别问,问就是高智商什么都懂。 最后她坐在村头大树下的大石头上,来来往往的村民们都跟她打招呼,她也嘴巴甜甜的叫人,然后就遇到了四丫。 四丫应该是刚从地里回来,肩膀上还扛着个扁担,她比玲珑大,但是黑很多,家里又有个懒汉爹,虽然说不打她们吧,但是也不管她们。 这看见玲珑在大树下吃糖,四丫就忍不住嫉妒了。 她不明白,早就应该夭折的人为什么能活到现在,还活的这么好。可惜四丫前世脑子就不大好使,这辈子重生了也想不明白什么叫独立,她本来想讨好爱党叔跟婶子,结果人家闺女还活着根本轮不到她。眼看玲珑一天天小裙子都不带重样的,兜里一掏就是一把奶糖巧克力,而四丫打重生回来,连白糖都没能舔上一口! 玲珑对其他人的情绪十分敏感,她打见到四丫第一面就知道这个人不喜欢自己,所以分糖果的时候也不会给四丫,平时更不会主动跟四丫说话,结果四丫却凑到她面前,咽着口水问:“你在吃什么?” 玲珑眨巴着大眼睛看她,“我在吃糖。” “好吃吗?” 玲珑仍旧眨巴着大眼睛:“好吃。” 四丫心里有些着急,这丫头怎么回事,她都问了这么多了,她怎么还不给她一块?平时不都是别人没要,她都主动分的么! 不知道四丫在想什么,但总觉得很不好的样子。玲珑从石头上滑下来,眼看不远处的樊老头,顿时喊:“爷!爷!” 樊老头扛着锄头刚从地里回来,瞧见小囡很高兴,尤其是小囡朝自己跑,他蹲下去喊:“哎哟我的乖乖,跑慢点跑慢点,你别摔喽!” 然后放下锄头一把将小囡接住。 玲珑抱住他的脖子,樊老头老当益壮,还能把她扛起来,主要是小囡这几年抽条了,肉却没长多少,轻得很。樊老头可是能挑满两大桶肥水去田里的人! 玲珑剥开糖纸朝樊老头嘴里也塞了块糖,樊老头笑得咧开嘴,问她怎么一个人玩,她乖乖答了,樊老头就扛着她朝家走,玲珑抱着樊老头,再也没看四丫一眼。 四丫气得原地跺脚,不就是一块糖么,至于么,真是抠门死了! 等到玲珑在爷奶家吃了饭回去,她那对妖精打架结束的爹妈已经和好如初了,或者说是单方面的黏人,万媛不管去哪儿樊爱党都要跟着,玲珑单手托腮观察着眼前这一幕,直把万媛脸都看红了…… 两口子商议好,樊爱党要做生意,那还是继续做,他那个厂子还在,没有脱手,又因为炒地皮炒股,手上有一笔天文数字,她许他去做生意,但不许他再干这么危险的事,更不许舍本逐末。 樊爱党拼命点头答应,媳妇不让跟,他就抱起闺女抛高高,父女俩闹腾起来,院子里顿时一片欢声笑语,四丫在家里听到了,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儿。 她知道爱党叔以后是村子里出了名的有钱人,可就是知道才难受,因为她一点光也沾不到。她那个爹又是个废物,不管她咋说都不肯去做生意,还说什么投机倒把要被抓,直把四丫给气得!抓什么抓!后世不知多少人做生意!不趁现在这个机会发家要等什么时候啊! 可你要让四丫自己去找门路,她又没那本事,首先她没本钱,其次她不懂,最后她的眼界就那么窄,根本没想过自己也能独立自主,她就想找个人靠着,别人吃肉,她喝点汤还不行吗? 因此在家里干活也总偷奸耍滑,三个姐姐一开始还说她,后来也懒得说了,反正人家也不听。 新学期开始,公社小学正式更名为白花镇小学,对面的公社中学也换了新牌子,老校长退休了,万媛正式成为镇小学校长,而玲珑也选择了跳级。 她直接从一年级跳到了六年级,和铁蛋三兄弟一个班了! 跳级考试还考了满分! 铁蛋三兄弟一方面是觉得不好意思,一方面又觉得很骄傲,妹妹成绩多好啊!他们三个对任何企图接近玲珑的男孩子严防死守,而在玲珑的带动下,三兄弟也比一开始上课认真了,因为玲珑说,要是不认真,就告诉校长,也是她的亲妈万媛女士。 铁蛋三兄弟最怕这个,二婶一旦知道他们上课开小差,必定要告诉他们娘,朱金桂女士下手可狠着呢! 过了些日子,樊爱党也又去了南方,这回他没有待很久,回来后搂着媳妇说着让自己心惊胆战的事儿。这次过去是看他的厂子的,他媳妇跟岳父母十几年不见面,肯定想以后好好照顾二老,樊爱党就想在首都扎根,不过这肯定需要时间。这回过去南方,他之前认识的好些个股民,有好几个跳楼的。 他收手之后,不管是地皮还是股市都发生了大动荡,幸好媳妇去找他,他及时收手,否则非得赔个血本无归不可! 这下,樊爱党更加坚信媳妇的话是对的,干啥都得脚踏实地,要坚守本心。 一年时间一晃而过,小升初考试,玲珑顺利考取县里第一,县中学的老师亲自到樊家村来,就怕她到时候不去县里上学而是去了对面的镇中学,这么好的苗子,可不能便宜了别人! 才八岁的小朋友就很有主见,万媛很注重培养女儿的思考能力,玲珑自己决定要去县中学,她自然不会反对。 她现在是镇小学校长,但万媛肯定是不会留在这儿的,她以后还是要回首都承欢父母膝下,把这些年缺失的都还给他们,只是闺女太小罢了。而且,她还想考大学。 玲珑已经跟她说了打算,初中读一年高中读一年然后就可以直接去首都啦! 万媛捏她的鼻子:“你这小坏蛋,妈妈到时候考不过你怎么办?” 玲珑得意地叉着腰:“我可以帮妈妈补习。” 万媛搂着她笑,亲了亲她的小脸蛋。 为了玲珑能去县中学,那边可开出了非常好的条件,首先学费杂费全免,其次还有一百块钱的奖励,学校还愿意包她的一日三餐。除此之外,对于孩子太小离不开家里人,学校也有说法,万媛同志是一位非常优秀出色的老师,他们愿意接纳她进入县中学任教,当然,前提是万媛自己同意。 万媛当然是没有异议的,她是这样想的,先带闺女上一年初中,闺女如果跳级成功,她就辞去老师的职位在家里复习,到时候一起去首都。 她很喜欢老师这个职业,但她觉得自己还需要更系统的学习才能进步。 于是新学期伊始,樊家村就传遍了玲珑去县中学,万媛也被调去了县里,这下樊爱党一家都不在村子里了! 樊老太可舍不得了,孙女在公社小学上学,她天天都能见着,可去了县里,这得啥时候能见着啊? 玲珑趴在老太太怀里说:“奶,我以后还要在首都买大房子,把你跟我爷都接过去!” 樊老太笑的不行,边上臭蛋不高兴地说:“那哥咧?” 他们兄弟三个考的中等,铁蛋不打算上学了,狗蛋臭蛋则在镇中学读,对于妹妹的厚此薄彼,臭蛋感到非常不满。 “都去都去。” 虽然不舍,但最终樊老太还是点头了,万媛带着闺女走的时候,老两口一直站在村头,目送娘俩的身影消失才回去。 就跟计划中的一样,玲珑在读完了初一上学期后就参加了跳级考试,以满分成绩顺利进入初三,升高考试,仍旧是全县第一,这次的成绩震惊了全市,要知道她还不到十岁! 各家高中抢破了头,县里最终没能留住人,玲珑跟着妈妈一起去了市里,樊爱党抽空回来了一趟,在市重点高中一中附近,财大气粗地买了栋新房子,收拾的妥妥当当。 经过这么久的磨练,他彻底褪去了农村男人特有的憨厚跟土气,变得成熟稳重起来,穿上西装也像模像样的,万媛瞧着都脸红耳热。 一年后的高考,母女俩一起参加,考完后就收拾东西回去了樊家村,受到了家里人的热烈欢迎! 这几年玲珑可谓是在村子里出了名,以前村民们觉得上学没啥用,可自打玲珑考了县里第一、市里第一,那么多学校跑他们村子里来找人,就是为了让玲珑到他们学校去读书,还给奖金免除学费包吃住,不少人就嘀咕起来,哪怕读书花钱,可要是有这名声也好听啊!于是那些个家里有些余钱的,咬咬牙,也都把娃们送进了小学,就盼着他们也能争争气呢! 尤其是那些个有男娃的,天天被拽着耳朵跟玲珑这个女娃比,人家女娃都能行,你们男娃咋不行?! 村子里的男娃们可恨死玲珑了!可他们又不敢说玲珑坏话,谁叫玲珑有三个特别能打的哥哥呢? 还有那两个姐姐,听到他们说坏话,就跑去给他们家里人告状他们在学校的所作所为,真是惹不起惹不起。 这点子恨意,在接受了玲珑发的糖果之后瞬间烟消云散了。 万媛现在也是村子里的红人,好多人都来问她是怎么教娃的,有什么经验能传授。万媛哭笑不得,她能说她也不知道吗?她是按照课本教的,可她家闺女一点就通还能举一反三,学的比她都快,甚至还帮她复习呢! 只能说,天生脑子不一样,后天再怎么追也追不上。 玲珑在樊家村享受着家人们的宠爱,舒舒服服躺了半个月,高考成绩出来了。 她对自己的水平相当有信心,所以哪怕万媛紧张的要死,她也照样吃得好睡得香。 那是一个早晨,已经成为村长的樊敬业激动地拿着个大喇叭在村子里喊:“恭喜咱村樊玲珑同学考取省高考状元!恭喜咱村万媛同志超出一本线四十分!” 正做早饭的万媛差点儿没把自己手给烧了,她在围裙上擦擦就飞奔出去,樊敬业看到她露出大大笑容:“恭喜你啊弟妹!” 他身后还跟着一辆小轿车,“省里派了同志来采访咱小囡,小囡醒了没?快快快,快做准备!” 这母女俩一同高考还都考取了优异成绩可不多见!虽说高考恢复好几年了,但偏远地方,尤其是像乡镇啊这些,大部分人家对教育还是不大看重,这回的高考状元是个农村孩子,还是个小天才,甚至是个女娃!多少女娃没有上学的机会啊!于是省里就想把这事儿给重点宣传宣传,你看人家,妈妈那么大年纪了还要高考,孩子更是聪明,作为普通人,难道不应该向她们学习,向她们靠拢吗?! 万媛飞奔回家,闺女鼓着小肚子睡得喷香,她赶紧又是抱又是亲的把人弄醒,玲珑不高兴极了,万媛给她套上衣服梳好头发,这才出去见人。 来采访的领导跟记者一看,嚯,这小天才长得也太好了!更适合宣传了! 水灵灵的小丫头有双精灵般的大眼睛,皮肤雪嫩,就是城里娇生惯养的女孩子也没她好看,洋气得很! 万媛作为被采访主体,无论是她本人还是女儿的经历,都是非常励志和值得钦佩,记者们听说她是首都来的下乡知青,父母是大学教授,顿时了然,怪不得对教育这么看重,原来是书香世家啊! 玲珑乖乖坐在妈妈身边任由记者拍照,娇滴滴的小模样看起来一点都不像是个能力压全省高考举子的学神! 也许,这就是天才吧。 跟凡人总是不一样的。 705|第五十九片龙鳞(八) 第五十九片龙鳞(八) “我听说樊爱党要全家搬去首都了, 真的假的啊?你跟樊老头关系好,你听说没?” “那还能有假的?人家媳妇闺女都要去首都上大学, 那可是首都啊, 爱党要是不去,就留在村子里, 听说大学都是半年放一次假, 这一家人一年才见两回, 那怎么行?” “也是, 不过樊爱党搬去首都得很多钱吧?” “害, 人家岳父母有钱, 你操这心干嘛呢?” “等今年镇小学开学了, 我把我家那几个娃也给送去!哪怕考不了状元, 多读点书也给我长脸啊,你看看爱党家那小囡,光是奖金听说就拿了小一千!镇上的县里的市里还有省里的, 我听说首都都有大学来请她去上呢!” “你说这也真奇怪哈, 向来都是学生找学校,这还有学校找学生的道理?” 坐在门口剥黄豆的四丫把这群人的话都听在了耳朵里,她想起那个比自己小, 却已经成为高考状元的小女孩, 仍然不敢相信这就是现实。一个早就该夭折的婴儿居然成功长大了,还有了这样的成就,村里人落后愚昧,但四丫却知道, 再过些年,学历越高越受人尊重,没读过书的连个工作都不好找! 她们家现在的钱都在爹手里攥着,一点也舍不得漏给她们,四丫知道再过几年国家就会免除小学初中的学费,施行九年制义务教育,但是等到那时候她年纪就大了!所以四丫就想进城去找她那个跑了的娘,她也不想沾她什么光,就想要点钱去上学。 想是这么想,可四丫并不是块读书的料,上辈子她对学校嗤之以鼻,觉得能找份工作就是好的,最后去了纺织厂做女工。谁知道纺织厂后来一倒闭,大字不识的她连自己都养活不起,只能匆匆找个人嫁了,结果又嫁了个不着调的,落得那样凄苦下场。 这辈子她也没办法,只希望能上学吧,好歹认几个字,反正是决不会像上辈子那样听她爹的嫁人了! 四丫的黄豆剥了一半,就看见那辆停在樊爱党家门口的小汽车启动了,听说是樊爱党找来帮忙搬家的,她就知道,爱党叔特别有本事。 怎么爱党叔就不是她爹呢? 樊爱党把闺女先抱进车子里,他对村民们说车子是朋友的,其实是他自己的,万媛跟他说过很多次财不露白,他也记在了心里。这以往大家都是种地的,突然你有钱了,还能在首都买房买车了,你说旁人知道,心里是不是会有点不平衡?但是小汽车在村子里还是稀罕物件,大家都跑来围观,樊爱党跟万媛就在车外派些烟啊糖啊之类的,大人小孩得了好东西都很高兴,不过也确实眼热,人家樊爱党一家都要去首都了,以后就是首都人了! 四丫黄豆也不剥了,就看着人群中格外高大跟美丽的爱党叔还有婶子,她前世就没见过这两人露出这样的笑容,他们虽然有钱,却是安静的、压抑的,婶子身体一直都不好,为人温柔和善,却很少见笑。可现在,他们都特别开心。 还有车窗里探出来的那颗小脑袋,扎着漂亮的公主头,水汪汪的眼睛跟星星一样,四丫无端就羡慕起来,都是农村丫头,怎么人家打生出来就是个小公主呢?投胎都是个技术活啊!她投生在她们家,注定了天生就跟人家有无法跨越的距离。 “四丫咋坐在门槛上?”樊爱党看见了仰着头痴痴看着他们的四丫,笑着走过去,给四丫塞了一把糖,“来,吃糖。” 四丫嘴巴蠕动了两下,“……谢谢叔。” 樊爱党对她笑笑,就过去了,乡亲们太热情,车子只能开得很慢。 四丫就这样目送着他们离开,眼眶酸涩,她连忙剥了块糖塞进嘴里,这糖可真好吃。 告别了樊家村的村民们,万媛眼圈儿就红了,樊爱党连忙安慰说:“咱以后也不是不回来,你可不兴哭啊媳妇儿。” 万媛也是忍不住,她在这里生活的时间比她在首都都长,樊家村记载了她全部的喜怒哀乐,已经成为了她人生中不可磨灭的一段记忆。见樊爱党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她忍不住掐他腰上的软肉:“你怎么回事,离开生你养你的家乡,你怎么一点都不难过!” 樊爱党冤枉死了!他这些年走南闯北的,不着家习惯了,一开始还有点失落,习惯之后就总是想媳妇闺女,这回去首都送媳妇闺女上学,一家人就能天天在一起,他还难过啥啊! 万媛的父母早就翘首期盼了!从万媛头一回带着外孙女回来,之后他们也就是一年见个一两次,这回可不一样,这回女儿女婿还有外孙女都要来首都定居了! 老教授们都住得很近,因此万媛一家还没到,周围的邻居就知道这老万家那下乡的闺女回来了,还考上了首都师范大学!这还不是最劲爆的,最劲爆的是老万家那小外孙女,还不到十岁,就是省高考状元!首都大学的招生办都轰动了! 所以当小汽车停在万家小洋楼前面的时候,邻居们都跑了出来,先是老万家女婿,瞧着仪表堂堂,不说都不知道是个农村种地的汉子,万媛也跟当年下乡时差不了多少,一看就是没吃过苦,至于他们家那万众瞩目的小外孙女,嚯,老万两口子这还真不是吹牛,这长相这气质,就跟天上的小仙女似的! 玲珑一点也不认生,万母一看到她就激动地抱着她亲,然后搂着她给她介绍周围的老教授邻居们。他们现在住在学校分配的小洋楼里,这一片都是当年被下放的老教授,学术氛围浓厚,很适合小外孙女住。 玲珑就跟着万母打招呼,爷爷奶奶的叫了一大堆,好些个老教授都因为那些年动荡没能留个一儿半女,见到这样乖巧漂亮嘴又甜的小姑娘都喜欢的不行,尤其是听说她特别聪明,就纷纷说想考考她。 万母嗔道:“要考也不能在外面考,咱进屋里说去,都进来都进来!” 三层小洋楼,老两口年纪大了就住在一楼,平时忙,还有个阿姨给打扫卫生跟做饭,老教授们一进来,呼啦啦就把客厅给坐满了。万父把小外孙女抱到腿上坐着,捏着她软软的小肉手,疼得不行,他这辈子跟妻子就生了一个女儿,下乡后天天担心着,只盼着万媛平安,其他什么都不求。他的女儿当年是何等出色啊,却在农村蹉跎了十几年,现在看着这小小的比女儿更出色的外孙女,万父就想把自己全部的知识都教给她! 老教授们花样百出,知道她是高考状元,自然不会拿她当真正的小朋友看,大家都是搞教育的文化人,出的题目也是千奇百怪,奈何玲珑一一破解,瞧这乖巧的小模样,脑袋瓜子却比所有人都聪明! 最后一个姓张的老教授喜的不停摸玲珑的小脑袋:“真聪明,真聪明啊……这可是个货真价实的小天才,是咱祖国未来的栋梁啊!得好好教,一定得好好教!” 万父看不下去了,抓住老友的手:“说话就说话你别乱摸我乖孙的头!” 张教授充耳不闻,继续摸,看玲珑的眼神跟看到个大宝贝一样,慈眉善目的老教授,此刻宛如一个人贩子用糖果在引诱无知小朋友:“乖玲珑啊,你想好报什么专业没?张爷爷是教数学的,我听说你之前参加了星语杯数学竞赛拿了一等奖啊?要不要来跟张爷爷学数学?” 万父着急了:“我还想让她学化学呢!” 万母立刻道:“老头子你怎么说话不算话?不是说好乖孙跟我学外语的吗?” 最艰难的时候互相扶持,一辈子也没红过脸的老两口顿时互瞪起来,谁都不想错过这样的好苗子,如今祖国正是人才奇缺的时候,他们这些老东西也想为祖国做一份贡献。 玲珑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脆生生地喊:“我都学!” 呵,这小家伙口气还挺大! 一个教物理的,姓陈的老教授笑了,“都学啊?你个小娃娃,还挺贪心。” “我可以的!”玲珑握拳,不高兴这些爷爷奶奶不相信自己,“我很聪明很聪明,我什么都能学!” 直把一屋子老教授给逗得哈哈大笑。 樊爱党在角落里跟媳妇咬耳朵:“有没有一种自己被无视的感觉?” 万媛又掐了他一下:“谁叫咱闺女讨人喜欢呢?” 对老教授们来说,这样的好苗子决不能耽误,因此即便还在暑假,他们也想亲自为玲珑授课,看看这孩子的极限到底在哪里。于是从这天开始,除去每天的玩耍,玲珑剩下的时间都被安排的满满的,姥姥想教她外语,姥爷想教她化学,张教授想教数学,陈教授则想教物理……一群德高望重的老教授为了争个小娃娃险些大打出手,好在玲珑深谙雨露均沾的道理,决不让每一个喜欢她的人落空。 教过她的老教授们惊喜的发现,这孩子就像是一块巨大的干燥海绵,不管你教给她多少知识,她都能很快吸收,还不是那种笨笨的只知道学,她还能举一反三,提出许多问题! 不管多少人,不管多少知识,她学得都是又快又稳固,老教授们嫉妒的眼都红了,这么好的孩子,怎么就是老万两口子家的呢! 等到选专业的时候,老教授们顿时把首都大学的办公室给挤满了,一个个目光灼灼,眼巴巴盯着玲珑。 玲珑压力很大。 她看看姥姥,姥姥拼命对她眨眼,她看看姥爷,姥爷目光殷切,她再看看陈爷爷张爷爷……大家都是一副求你了选我们专业的眼神,玲珑想了想,突然拍了下手:“这样吧!” 她找了张纸,上面写上各个学科,“我抓到哪个就哪个。” 众老教授:…… 这是什么蛇皮选专业方式?说到底还是个孩子啊! 玲珑把她爹拉过来:“爸爸,你帮我抓吧,我相信爸爸。” 樊爱党立刻被捧的飘飘然,完全无视了一众老教授杀人般的目光。玲珑觉得自己真是机智,不管摸到哪一门学科,最后被人眼刀子杀了一千一万遍的都是她爹呢。 樊爱党慎重地去洗了把手,回来后在一堆纸团中摸索,最后选定一个,打开一看,是物理! 已经六十三岁的陈教授激动地一巴掌拍在旁边胡教授的肩膀上,胡教授愤愤不平地把他手拿开,不想搭理他。 就这样,玲珑最终选择了物理专业,此后的几天,陈教授天天往家里跑,给她开小灶,他深深地觉得,如果让这个孩子像其他学生一样按部就班地去学习,那是对她学习能力的浪费!一个天才的时间是宝贵的,他认为玲珑可以选择跳级深造。物理是一门严谨又美丽的学科,它值得任何人为它痴迷。 新学期伊始,跟玲珑同班的学生们就愕然发现自己班里那个小小一只的小朋友,居然不是老师带来的孩子,而是他们的同学! 因为年龄差巨大,大家都很喜欢这个小不点,结果期末考试成绩一出来,所有人都沉默了……请问在全国第一的高级学府中能拿满分考第一的,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妖怪? 更别提这娃才九岁! 等到大一第二学期,小同学就不见了,其他人好奇的一打听,才知道人家被陈教授收为了学生,已经直接跳级到大四了,还要参加毕业答辩! 惹不起惹不起。 玲珑的传说流传了整个校园,人人都知道物理系有个小天才,还被陈教授收为了学生,陈教授是谁?那是曾经在国外留学,被国外势力疯狂阻碍回国的大拿!这样的人居然收了个小豆丁当学生,真的让人很不解,难道那么点大的孩子,真的就能聪明到这个地步吗? 首都大学科学院有个少年班,里面汇聚了来自全国各地的天才少年,他们最大的年纪也不超过十五岁,最小的才十岁,但都是各方面的佼佼者,能够进入首科院少年班,对他们来说是非常骄傲的事,平时走在校园里,学长学姐们也都投来钦佩羡慕的眼光,其中不少人更是搞出了许多小发明! 这么一群天才少年,有一天风头突然被更小的天才给压住了,心高气傲的少年们顿时非常不满。 陈教授也会给他们上课,但从来都没有说要收他们中的某一个为学生,凭啥那个还不到十岁的小不点就能有这机遇? 都是天才,谁能比谁差了?! 这天,在陈教授上完课准备走的时候,一个男生举手提问:“陈教授,听说您收了个天才做学生,是真的吗?” 陈教授笑眯眯的,这群孩子的智力都非常高,他给他们上课的方式也和对普通学生不同,对这群孩子,你完全不需要考虑知识点的问题,你只需要讲,他们聪明的大脑就能立刻理解,因此少年班的学习进度非常非常快。这些孩子,都是祖国的未来啊! “是真的啊,等过几天,带她来给你们看看。” “陈教授,我们想和她比一比!” “对!没错!我们要和她比一比!” “凭什么我们少年班的要一起上课,她却是一对一专业教学啊!难道我们没有她聪明,比不上她吗?” “就是!那么点大的小孩,为什么不跟我们一起上课?” 陈教授推了推眼镜,乐呵呵道:“比?你们想比什么?” “比啥都行!” “那等我回去问问去,她要是乐意你们就比。”陈教授笑得有点坏,“就是输了可不能哭鼻子。” 嚯! 这话说的可过分了! 他们可都是少年班的天才!怎么可能会输?就算一个人会输,难道全班三十多个人加在一起也会输?! 于是愈发被激起了斗志,“行!” 陈教授回去就跟玲珑说话,小姑娘正捧着一个大大的被剥好的柚子在那儿吃,她不喜欢那种枯燥无味的学习,因此学着学着就总想吃东西或是玩一会儿,陈教授也纵容她,这孩子的学习能力极强,适当的玩乐根本不会造成任何影响。 玲珑歪着脑袋,分了一瓣柚子给陈教授,自己继续吃,她现在跟陈教授学习,早就过了理论知识的阶段,进入了实验室,身上穿的是陈教授特意让人给她定做的小白大褂,看起来小小一只特别可爱。 但陈教授知道,这小姑娘早熟聪慧,很多事情她都懂,因此他并不把她当普通的小朋友看,而是以平等的身份与她对话。 面对挑衅,玲珑从不退缩。 师徒俩分着吃了一个大柚子,玲珑玩够了,就继续做实验了,说实在的,她手特别痒痒,总觉得娱乐的东西太少了,这时候的电脑也格外笨重,个头大运行慢里面还啥都没有,每次玲珑看到这傻大个都觉得很无趣。 但陈教授把这电脑当宝贝,这可是花了大价钱从国外买来的高科技技术,他们国家还没有呢!核心技术掌握在国外,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他们也能普及用上电脑。 然后晚上吃饭,是万母亲自来实验室喊的,玲珑抱住她的胳膊:“姥姥,下次别来啦,要爬五层楼呢!太不方便了!” 万母捏捏小孙女的脸蛋儿:“不来喊你,你知道吃饭啊?” “知道!吃饭最重要!”玲珑握拳,然后看了陈教授一眼,“我回去晚了都是因为教授他忘了吃饭只知道做实验,我只好陪着他。” 陈教授被这小丫头的倒打一耙给震惊了,她自个儿做起实验来跟玩儿似的,一玩儿就上头,这也能怪他? 师徒俩立刻开始互瞪,玲珑哇的一声哭了,扑进万母怀里:“姥姥教授都不疼我了,他以前从来不瞪我的!” 陈教授:…… 万母指责老友:“玲珑才多大点儿孩子,你多大的人了?虚长了快六十岁,就不知道让让孩子!你再这样,我可让老万来跟你理论了啊!乖宝贝儿,要不跟姥姥学外语?咱学好外语也有许多用处呢!” 陈教授一脸懵逼,看着老友开始撬墙角,赶紧把孩子抢过来:“不行不行那不行!坚决不行!” 这边笑呵呵,完全没把比试的事儿放在心上,那边少年班的小天才们却摩拳擦掌跃跃欲试!要是能把小不点打败,说不定陈教授能改收他们为学生呢!陈教授是研究经典力学电磁学以及量子力学的老专家,对物理感兴趣的人都想拜入他门下! 其他教少年班的老教授们得知了这场比试也都很感兴趣,还争着给他们出卷子。 孩子们多,怎么办嘛,那就考试嘛! 眼见老教授们纷纷兴奋如此,少年班的天才们陷入一阵怀疑人生当中,怎么感觉教授们都一副看好戏的样子? 公布了要考试的学科,分别是化学、物理、数学以及外语,考试时间就在三天后的本周六,少年班的天才们都是一副胜券在握的样子,他们上这些课都上很久了,有些学生家里条件好,早就跟外教学习过外语,对这些考试简直就是手到擒来,根本不放在心上。但是为了不轻敌,他们还是认真复习了! 考试那天,大家终于见到了传说中的小不点儿。 个头小小的,看起来又奶又甜,还冲他们笑叫哥哥姐姐,咳,小天才们努力用意志抵抗住这糖|衣|炮|弹,再可爱也没用!学术的世界没有看脸的! 老教授们改卷子非常快,上午考完,下午成绩就出来了,卷子还交由他们自个儿看,玲珑的卷子则被贴在教室后面的黑板上。 人家……全部满分。 少年班都是智商高的小天才,可这次考试跟以往学习的不一样,内容更加复杂深奥,很多知识他们甚至都没有学到,光是化学一门就考到了生物化学、物理化学、核化学等多类分支的内容,可以说,这个等级的卷子,估计只有教授们来做才能拿满分,可那个笑得特别甜的小不点儿…… 学习不易,天才们叹气。 706|第五十九片龙鳞(九) 第五十九片龙鳞(九) “你说……这樊爱党家一走, 咋就没人回来呢?算算时间,这走了至少得五年了吧?今年要是再不回来啊, 那可就六年喽!” “该不会是大城市好, 忘了自己的根儿还在咱樊家村吧?” “别瞎说,爱党才不是那种人!” “他不是, 保不准他媳妇跟他闺女是啊!要我说生闺女就是没用, 你看看, 没良心啊!她爷奶当初多疼她, 这一走就是五年, 都不说回来看看!” “人家孩子要上学, 你懂什么?” “你可别再给他们家说好话了!要上学, 上学就不放假吗?那寒暑假长得很, 他家又不是没钱,咋还买不到回来的火车票不成?忘本就是忘本了!以后我坚决不同意我家男娃娶城里女娃,这心都给带野了, 爹妈都不顾了!” 就樊爱党孝不孝顺一题, 村民们展开了热烈讨论,其实这个话题在好几年前,樊爱党一家第二次过年不回来的时候, 村民们就已经私下里议论纷纷了。 明白他们一家去首都是去求学的, 但过年不回来,一次两次就算了,五年下来每一次都不回,樊老头樊老太两口子每到过年的时候就站在村口朝外望, 要是村里来了邮局的,那是立刻就跑出去问有没有他家的信,可这五年,樊爱党一家三口就跟失踪了一样,一点消息都没了! 不少人甚至猜测他们是不是在大城市出了事,不然咋好好的人,能销声匿迹呢? 不过樊爱党一家虽然没有音讯,樊老头一家运气可好得很。先是樊爱国承包了村里的果园,后来城里有专门来培训的专家,说是搞什么鱼塘的,村里人大多比较保守,就樊爱国试了,这下可了不得,人家第二年,家里小泥屋就换成了洋气的两层楼!可把那朱金桂给喜的,现在说话做事都不刻薄了,以前多爱占便宜一人啊!也就是去年还是前年,她还把她家那俩丫头片子供着去县里读高中了! 你说说,这还是那个重男轻女的朱金桂吗? 还有樊老头家老三樊爱民,本来在供销社上班的,现在供销社已经取消了,人家因为工作品评优异,直接被吸收进了政府机关,现在在县政府当什么县委秘书!樊爱民是常常带着媳妇娃娃回来的,樊家村村民对他很是熟悉,都觉得他很出息。 让人最惊讶的就是,曾经被认为最出息的樊老二一家,居然没消息了。 正在大家议论纷纷的时候,一群小泥猴儿簇拥着两辆黑色吉普车进了村,这可是稀罕货儿,这么气派的车子他们还是头一回见呢!村民们立刻好奇地凑过去,因为四周孩子多,车子开得很慢很慢,车子里伸出一双雪白的小手,不时抓住一把又一把的糖果巧克力,分给那群欢天喜地的小泥猴儿。 小泥猴儿们本来在村头玩游戏,远远瞧见了吉普车,立刻就靠了过来,后面那吉普车里的人还想赶他们走,不过前面车里的小姐姐不让,还给他们糖吃! 这糖可真好看!上面的字儿他们都不认识,一连串叽里呱啦的,有小娃拆开一块塞进嘴里,立刻被美得不行,这糖真甜!比爱民叔从县里带回来的好吃多了! 因为围观群众越来越多,车子实在是开不动,上面的人干脆下来了,这一下来,大家一晃神,然后立刻认了出来:这不是樊爱党,还有樊爱党家那口子吗?! 他们回来啦?! 有人立刻飞奔前去樊老头家,一边跑一边喊:“二大爷!二大娘!你家爱党回来啦————” 樊老头正在家里雕木头,现在政策开明,他早就把手艺拾了回来,还带着大孙子一起,樊老太则在剁菜准备喂鸡,老两口一听,手头活儿就停了,还不敢相信,直到来报信的那人气喘吁吁停在他家门口,扶着他家那大红色铁门:“爱党!爱党回、回来了!” 老两口顿时把手里东西一丢,樊老太那小脚跑得飞快,一边跑一边哭,瞧见不远处走来的樊爱党跟万媛,那眼泪更是止不住,上去就冲着樊爱党一顿打:“你这不孝子!你、你还敢回来!六年了……六年了啊!你咋就不能给家里写封信呢!我咋就生了你这么个没良心的狠心的崽!” 樊老头红着眼圈儿,但是没哭,只说:“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他跟老妻一辈子就生了三个儿子,但最疼的,就是这二儿子,结果就是这块最疼的心肝肉,一走六年连封信都没有,老两口别看白天好好的,晚上那是翻来覆去的睡不着。之前樊爱民还去首都找过,可是连准确地址都没有,彻底扑了个空,老两口就更难受了。 现在看到樊爱党两口子好好的,心也就放下来,樊老头止不住地往后瞧:“我孙女呢?啊?我那乖小囡呢?” “爷!我在这儿呢!” 樊老头眯起眼睛细看,没看着人,只看见车窗里伸出来的一只小巴掌,正跟他晃啊晃的,樊老头那颗心哦,就跟沸水里煮过一样,“咋不下来呢小囡?下来给爷看看!” 樊爱党轻咳一声:“爹,她不能下来,得到家门口才行。” 樊老头不懂了,为啥啊? 等车子开到家门口了,他还是两眼茫然,这不是还没下来吗?但是他已经能从车窗里看到小孙女了,还是那副娇滴滴的小模样,冲他笑得特甜,樊老头忍不住也跟着笑,就看到后面还有一辆吉普,那辆车一停,嚯!上头下来四个穿军装的,三男一女,迅速围住了前面这辆车,女军人打开车门,玲珑才从里面下来,樊老头还没来及跟自己乖孙说句话,乖孙就被簇拥着进去了,全程没让村里人看到她的脸。 樊老头:……这是干啥呢? 然后他发现,开着两辆车的,也都是穿绿军装的,个顶个身材高大不苟言笑,还挺吓人。 樊爱党说:“爹,娘,走,咱进去,进去跟您说去。” 一行人进了屋,但村民们就别想进去了,因为有绿军装守在外头……小孩子们又害怕又好奇,这些叔叔身上都有枪……是真的枪! 进了屋,玲珑舒舒服服地扑上了沙发,跟没骨头似的。万媛坐在她身边,慈爱地摸着她的长发。 “老二,咋回事儿啊?”樊老太迫不及待地发问,“你们咋这么久没回来,连个口信都没有?这、这外面那些人,是谁啊?你们该不会是犯啥事儿了吧!” 樊爱党听着好笑,赶紧给老娘解释:“娘,你就别乱想了,外面那些同志是国家派来保护咱小囡的人。” “啥!”樊老太听得一愣一愣,“保护咱小囡的?” “娘,这些年不是咱不想回来,是国家怕咱们有危险,不让咱回来。”万媛拉住婆婆的手,柔声细语的跟她解释,“小囡现在可厉害了,她入学后一年就拿到了毕业证书,之后就跟着老教授做实验,贡献非常非常大,但这些都是得保密的,所以我跟爱党也被严密保护起来不让到处走,这才没能回来。今年是小囡严肃要求的,你看,这还给配上车啊警卫啊,就是怕她有危险。” 樊老头跟听天书似的,他再看玲珑,觉得这都不是自家那个爱吃爱睡爱撒娇的小囡了,结结巴巴地问:“这、这咱小囡这么厉害啊?” “可厉害了!”万媛非常骄傲,“就连主席都特别接见过她!” “乖乖!”樊老头再看玲珑,就觉得小囡浑身上下都在冒金光! 这样的小囡,真是他老樊家能生出来的?莫不是神仙投的胎吧?! 玲珑跑过来抱住樊老头胳膊:“爷,我想吃你烤的地瓜了,咱去烤地瓜吧?!” 樊老头被孙女弄得晕晕乎乎,爷孙俩立刻往灶房摸去,剩下樊老太、樊爱国朱金桂,还有闻讯赶回来的樊爱民杜丹丹两口子,听万媛樊爱党跟他们说这六年的事儿。 浩劫初过,百废俱兴,国家在许多技术上都远远不及国外,于是有一批兢兢业业的老教授带领着各方各面的人才日夜努力,为祖国现代化建设做着贡献。但是没头苍蝇般的摸索,需要很久很久的时间,也就是在这个时候,玲珑进入了首都大学学习,她在与首科院少年班的天才们竞争过后,竟然跟他们成为了朋友,而在老教授的保航下,这群小天才,成为了崭新的一个研究团队。 天才们的大脑和普通人是不同的,他们总是有很多奇思妙想,年纪小,不仅敢想,还敢干!再加上有玲珑的领导,六年里,不仅在各方各面都追上了外国,甚至还有些外国人都想得到的新技术!这也是为什么国家要保护玲珑的原因,不仅是她,天才团队里的每一个人,几乎都是严加保护的,只不过她作为贡献最多的人,受到的影响最大,就连她的父母也不能轻易离开。 “这么跟你们说吧,大哥那果园啊鱼塘啊,还有爱民的工作啊,都是因为小囡,上头才给的便利。”樊爱党很骄傲,他现在也不怎么做生意了,全靠闺女养,不说那些发明专利,光是闺女的奖金,就足够他跟媳妇舒舒服服过一辈子的了!“咱小囡,现在是国宝级的科学家了!” 虽然因为如此,六年来他们夫妻俩见闺女的次数也屈指可数,有时候心里想得慌也没办法,只能忍着。 谁说他生个闺女不如生儿子的,谁说他闺女不能给他养老的?! 一家人顿时恍然大悟,樊爱国说:“我说呢……那些个专家咋还动不动就主动来考察果园鱼塘,我还以为是他们好心呢!” 樊爱民也说:“……怪不得领导对我态度都那么好,天天都是春风一样的温暖。” 他们这几年就没有遇到过任何挫折,做什么都顺风顺水,以前以为是运气好,遇着好人了,现在才知道,原来是沾了小囡的光! “还有你们看,附近这些村子,有些还没有电呢,可咱樊家村,不仅有电,政府还给专门修了路,你们以为是因为啥啊!”万媛笑眯眯地说。 大家一听,顿时对玲珑肃然起敬。虽然不懂她都做了些什么贡献,研究了些什么厉害的东西,但听起来就很牛逼的样子! 夸就完事儿了! 然后樊老太突然想起一件很重要的事:“那,那你们这次回来,能待多久啊?” “上头给了一个月的假呢!”万媛拉住樊老太的手,“娘,你跟爹,跟我们去首都吧?” “啥?”樊老太这辈子去的最远的地方就是公社,哦不,现在已经是镇了,她连连摆手,“我一死老太婆,去首都给你们丢人干啥?不去不去不去!” “娘!你就不想看看咱现在住的地方是啥样的?不想看看首都是啥样的?还有我岳父母,你们亲家还没见过面呢!国家给小囡分了个四合院,就在岳父母家旁边,地点是小囡自己选的,你们去了就住那儿,几百号人都住得开!” “人家首都老太太可时髦了,都穿小脚裤戴丝巾,娘,你就跟咱们去看看吧,小囡老是吃不好,你到时候给她做做饭,她就想你那手艺!” “这……”说别的樊老太不心动,但见亲家跟给孙女做饭这两点,她确实是招架不住。 万媛是个好儿媳,她咋能不见见儿媳的爹妈呢?樊老太到现在都觉得,小囡之所以这么优秀,必然是因为有个好娘的缘故,否则只凭他们老樊家的种,看铁蛋三兄弟就知道,干啥都是中等,不好不坏,平庸得很。 这边在疯狂吹玲珑,那边玲珑蹲在灶房里跟樊老头一起烤地瓜。樊老头的眼最近几年老看不清,玲珑知道这是老花眼的缘故,她还特意给樊老头买了一副老花镜,找给樊老头一戴!樊老头便惊喜的发现他能看清了! 樊老太酸溜溜地说:“还戴眼镜呢,搞的跟个城里人一样。” 樊老头顿时喜滋滋。 “奶也有,我也给奶准备了礼物。”玲珑笑眯眯道,“大家都有,谁都没落下~” 等傍下午的时候,在县里工作的铁蛋,还有读书的臭蛋狗蛋、大妮儿二妮儿、星星月亮,全回来了! 见到玲珑都兴奋的要命,可是小妹妹长大了,都不敢认了! 这可太洋气了,看着跟仙女儿一样! 不及如此,玲珑还带来了给樊家全家人的礼物,收音机电视机电话冰箱洗衣机……甚至还有给二老准备的按摩椅!其中大部分都是经由她研发的,期间四丫也来看过热闹,不过没见着玲珑,因为人多,警卫员们守着玲珑待在楼上,只许樊家的兄弟姐妹们在一个屋子里说话,其他村民不能上去。 四丫勉强读完了小学,现在在读初中,但她真不是学习的料,怎么学也学不好,就想着等下学了去打工。但是听说玲珑回来了,她又忍不住跟来看看。 村民们都张着嘴震惊地看着来给樊家装电视的人,看到那大彩电啪的一声打开,里面播放出的人物画面精彩又细腻,这一看就舍不得走了! 而四丫无比震惊! 她知道,在这几年,电视机是早就有的,但大多是那种笨重又很小的黑白电视机,需要天线,还没几个台,但眼前这种液晶大彩电……至少得再等个十来年! 玲珑成为科学家的事情村民们已经知道了,还知道国家特别宝贝她,四丫混在人群中听着,说不出是什么感受。她真的怀疑这个玲珑的来历……她真的是那个本该夭折的小婴儿吗?她带来的变化,不仅仅是樊家,而是整个国家……听说现在国家在国际上话语权都强了,经历过后世的四丫虽然脑子不灵光,却知道拳头大的就是老大,再加上樊三叔给一群村民科普科学家是干什么的又说玲珑会造什么核武器……四丫听不大懂,却知道玲珑至少把国家的整体实力翻了好几倍,提前了几十年! 她以前还很嫉妒,现在嫉妒也嫉妒不来了。 差距……真的太大了,好像从出生那一刻起,就注定了人与人的不同。 彩电很稀奇,电话冰箱上面的也很稀奇,樊老太还很大方地让老姐妹们去试试那个按摩椅,说是小囡特意给她跟老头子研究的,就是担心他们老两口一辈子太辛苦,老了老是腰酸背痛,上去躺一躺,就能疲惫全消呢! 所有人都乐呵呵的,只有四丫默默地离开了。 晚上她在自己屋子里,虽然有电,但她爹樊进步舍不得电费,所以屋子里还点着味道很大的煤油灯,四丫甚至还能听到远处樊家传来的欢声笑语,电视太好看了,大家都在看那些个从来看不到的东西呢! 直到深夜,樊进步才迈着脚步晕乎乎地回来。 因为玲珑回家的缘故,樊家人晚上在村子里摆了流水席,不用礼金坐那儿就能吃,特大方,樊进步就是去占便宜去的,吃完了还顺回些猪头肉回来,等明天还能做下酒菜。 他喝了不少酒,醉醺醺的,瞧见四丫屋里还有光,就说她:“咋这么晚了还不睡!点什么煤油灯!浪费油!” 说完,又骂骂咧咧,嘀咕她们四姐妹都是个赔钱货,在就没人家樊爱党家的赔钱货有出息——现在村里谁还敢说樊爱党家那小囡是赔钱货,是不值钱的丫头片子?那可是国家都非常宝贝的科学家! 四丫沉默地听着,没有说话。 玲珑在晒过的被子里美美地睡到第二天日上三竿,家里人也不吵她,因为有时候在实验室她都几天几夜不合眼,能好好睡一觉绝对是亲人们喜闻乐见的。她醒了也不起,把自己藏在被子里,万媛上来看她,跟小时候一样叫她起床,说爷奶亲自给她做了饭,一直留着呢,让她去吃。 兄弟姐妹们也都在等她,毕竟她回来的时间不长,等分开后再见,都不知道什么时候了。 非常感动。 但是玲珑打着呵欠穿着睡衣下楼,看见正襟危坐的兄弟姐妹时,揉了揉眼睛,问:“我没跟你们说吗?等我回去,要把你们也一起带走,等寒假结束再回来,不用担心学习进度,我有一票免费的团队成员可以给你们补习。” 还在上学的几个一听,立刻站起身,“你咋不早说!” 玲珑很无辜:“你们没给我机会说啊,昨天一直问我一直问我,我哪里想得起来。” 于是上学的上班的都跑了! 这还没到放寒假的时候呢!赶紧回去不落下课,到时候去首都玩嗷! 皮猴子们一跑,樊老太心疼道:“还困呢吧?要不再睡会儿?” 樊老头则皱着眉:“都带去,那得浪费多少钱啊!要不我跟老婆子就不去了,你们去玩。” “爷~”玲珑蹭到他身边,“我可有钱了。” 她伸出手,握住老人枯木般的手掌,“你可别给我省钱啊,我平时在实验室钱都花不出去,你得帮帮我。” 樊老头想生气,却忍不住笑:“咋有人嫌钱多花不完呢?” 等家里人都忙去了,樊老头才偷偷找到玲珑,示意她跟自己来。小老头儿背着手,叼着烟斗走在前面,玲珑跟着到他跟樊老太的房间,樊老太正从床底下掏东西,掏啊掏的,掏出个黑布包来。 黑布包一层层打开,里头还有个灰布包,灰布包再打开,还有个蓝布包,一层一层的,最后露出真面目,原来里面是一沓一沓捆得整整齐齐的钞票,有大有小,有零有整,还有些布票肉票啊什么的,甚至还有些大洋。 最下面则是一张存折。 这是老两口这些年给玲珑攒的嫁妆钱。 他俩真是心都偏的没边儿了,这些年省吃俭用的,攒了大概有几千块钱,儿女孝敬的,自己从牙缝里抠的,都没舍得花,都存着呢!现在虽然不要布票肉票就能做买卖了,可老两口还是担心哪天政策又变了,没票就不给买东西,所以都给孙女留着了。 玲珑看着这一堆并没有多少钱,却充满了老人慈爱心意的票,在老两口脸上分别亲了下:“谢谢爷奶,那我就不客气了!” 说着,就全部拢到了怀中,直把老两口给乐得,说以后还给她攒。 707|第五十九片龙鳞(十) 第五十九片龙鳞(十) “嘿!昨天晚上我在老樊家看电视, 老樊家那小孙女上电视啦!” “啥?真的?” “这还能有假?让你昨天回娘家!不仅上电视了,还被主席亲自接待了呢!说什么, 说她是建国以来贡献最大的天才科学家!还说了一通啥啥啥的, 反正就是咱国家好多技术都是她搞出来的,我也听不懂, 老樊家这是生了个文曲星啊!” “哎哟……真这么厉害啊?” “那可不!这可是咱樊家村飞出去的金凤凰呢!早上邮局的还来送报纸了, 报纸上全登的是那小囡!听说现在全世界都在报道她!” “这孩子可真行!哎你说, 当初谁能想到樊老二家生了个女娃, 这大家伙儿还笑话他呢, 说他咋就要个女娃还去结扎了, 以后没人养老送终, 这国家还不得给他养老啊!” “谁说不是呢!村里现在来了好多车!听说市里省里的都有, 都是来看樊家小囡的!” “愣着干啥!咱也去凑凑热闹!” “走!” “走!” 几个村民一边走一边聊,言谈间都是对樊家人的羡慕。谁也想不到家里出了个会读书的能有这么多好处,听说国家给在首都分配房子, 干啥都有便利, 还派人保护,这样的好日子,咋就给樊老头家的遇上了呢! 说到底, 还是人家娃争气啊! 这样一看, 自家的娃也得送去上学,尤其是女娃!说不定下一个小囡就在他们自己家!到时候他们也不用干活,直接去首都让国家给养老!说出去又威风又好听,谁不羡慕啊!据说这回樊家人都要跟着一起去首都过年了!四合院……他们只是听说过, 都没见过啥样的,首都那边的大房子一定很贵吧,就这样给了樊家的小囡,可见她是有多厉害的! 自打樊爱党一家三口回来,老樊家来来往往的客人那叫一个络绎不绝,可惜不是每个人都能见到玲珑,因为她总是待在二楼,而在看到守在楼梯口拿着武器的军人后,村民们都怂耷耷的。村子里小孩子们是最高兴,也最难过的。高兴,是高兴樊家有很多进口的糖果巧克力给他们吃,还有能放好多动画片的大电视,难过,是因为自打樊家的小姐姐成为科学家后,他们这些毛都没长齐的小豆丁,全部都被家里催学了……爹娘对他们给予厚望,期望他们能成为第二个小姐姐,但是,这可能吗? 其中不乏那些个重男轻女的,骨子里就认为男娃比女娃有出息的,这会儿也叫家里的皮猴子给惹怒了,人家一女娃都可以,你男娃咋不行?你不行也得行,必须行! 于是,村子里刮起了一股学习热,对此受益匪浅的是一些从前没机会去上学的女娃们,家里人见樊家的小囡都能这样出息,他们家娃也不可能差,就都准备送去上学,而那些已经在上学的,则被更加严格的要求,以前放学还能耍一耍,现在是抓过来就得学习,哪儿也不许去! 好在这样的痛苦终于得到了缓解,那就是放寒假的时候,樊家人大包小包地跟着樊爱党一家,坐吉普车去首都了。 村里又来了好几辆吉普车,村民们亲眼看着樊老太把樊家那道朱红色的大门给锁了,身上穿着崭新的蓝布棉袄,头发用发兜挽起来,瞧着跟个城里老太太似的,羡慕不已。 人家一个小囡有出息,全家都跟着享福啊!不成,还是得回家教育自家那些娃,必须学习,必须好好学习,必须向樊家小囡看齐! 天才科学家的名号被叫响后,玲珑也不需要再藏着掖着了,只是跟随保护她的人非但没有变少,反而增加了……不过她为人心宽,多少人跟着都无所谓,照样吃吃喝喝非常快乐。反倒是因为她,全国上下都掀起一股学习热,家长们生怕自家娃就是像玲珑一样的天才,只是被自己给埋没了,一时间,各种补习班层出不穷,意外地推动了教育发展…… 而一些外媒则认为这是虚假报道,这么点大的一个小女孩,怎么可能是制造出那些恐怖武器以及精密仪器的科学家?他们坚信这是一个阴谋,他们是不会上当的! 处于难得休假时间的玲珑才不管这些呢,说真的,国家派来保护她的这些人极为厉害,不管是什么危险她都没遇到过,那些间|谍啊特|务啊啥的,还没来得及靠近她,就被警卫员们解决掉了。 最远只去过镇上的樊老太被首都的繁华给震惊了,她在家里看电视的时候,原本以为那些热闹昌荣的景色都是电视剧拍的,是假的,亲眼见到才发现,那可都是真的!首都真好啊!樊家村跟首都比起来,就像是一块不起眼的小石头,而首都却是雕梁画栋的高楼大厦,鳞次栉比的摩天大楼里,各种各样的商品琳琅满目,樊老太连上面的字都不认得! 就连街上走来走去的人,都穿得跟电视里一样时髦!一样洋气! 等她见了亲家母,那就更震惊了! 樊老太本来以为自己已经收拾的够齐整了,穿着新做的蓝布花袄,头发也梳的整整齐齐,老头子也人模人样的,但跟人家二儿媳妇的爹娘一比,那可真是完完全全两个世界的人! 按理说大家年纪也差不多,可人家读的书多,气质特别好,且看起来比他们两口子年轻多了! 万母的头发整齐端庄地盘在脑后,脸上架着一副带着眼镜链的金框眼镜,看着就像是书香世家出来的,身材保养得宜,不胖不瘦,羽绒服穿着不显臃肿,等进了国宴餐厅,里头打着暖气,这羽绒服一脱,樊老太都看呆了!乖乖!这首都老太太,不仅穿得好,还穿得美! 万母里面是一件暗紫色的绣花旗袍,她穿上格外有韵味,真是好看的不行。 樊老太觉得自己长见识了。 两个老太太相谈甚欢,樊老太一开始还担心亲家母瞧不上自己这一家泥腿子,结果人家说话谈吐都非常温和亲近,樊老太觉得,这二儿媳妇好,不是没理由的,能教出那么个有出息的小囡,更不是没理由的。 她顿时有些心虚来着,觉得人家那么好的姑娘,嫁给自家爱党,其实是有些亏了的。 两家人亲如一家,亲亲热热地吃了顿饭,然后就去了玲珑现在住的四合院,原本樊老太以为亲家母两口子就够厉害的了,结果到了家,这来访的人是越来越多!个个都是德高望重的老教授,她那可怜的小囡,屁股都没坐热就被抓去学习了! 樊老太心疼的要死,万父骄傲地说:“咱小囡厉害着呢!跨学科都能搞出好多东西来,我这些老友啊,都把她当成宝贝,拼命想把自己的知识都传给她!小囡学得也高兴,她喜欢这些。” 所以,玲珑其实是没有太多时间陪玩的,但这种放假时间,学不学习都是她的自由,只不过许多老教授膝下无子孑然一身,就盼着她能跟着他们学习,玲珑觉得自己能顶得住,完全还是游刃有余,也不吝于虚心求教。所以,带着家人们玩遍首都的计划只能暂时搁浅,交给了她的姥姥姥爷。 等到玩得差不多了,长辈们开始忙着准备过年事宜,除却不上学的铁蛋大哥以外,剩下的兄弟姐妹们全部都要补习! 而给他们补习的,就是来自少年班的天才团队成员。 天才的教学手段跟普通老师自然不一样,进度特别快,要求特别严苛,星星月亮两个年纪小的学的都要哭了!甚至还想偷偷逃课,结果被当场抓包,只能蹲着马步背课文。 热热闹闹的过完了年,寒假也快结束了,樊家人要回去了,不过樊老头樊老太没走,二老被樊爱党两口子留下来了,说是六年没孝敬,让二老在首都待几年。怕二老过得不习惯,樊爱党就把四合院中间那大花园给平了,弄出个菜园子来让老两口摆弄…… 铁蛋也留了下来,他主要是跟樊老头学木匠的,自己回去樊家村,顶多就是接点活儿,养家糊口能成,赚大钱别想。但留在首都,说不定就能有更好的机遇,那些个有老手艺的匠人,现在打一套家具都能卖出天价!还能参加国际展览! 不过铁蛋还得再继续学。 大妮儿二妮儿走的时候依依不舍,她们拉着玲珑的手,发誓般认真地说:“我们一定也会考过来的!” 她们永远都会记得,是妹妹的出生,让她们有了上学的机会,这些年娘对她们也越来越好,看到她们做家务还会赶她们去学习,大妮儿二妮儿觉得,首都真好啊,她们以后不想靠妹妹才能过来,她们要靠自己,堂堂正正地考过来! 玲珑送走了兄弟姐妹们,没怎么伤感,就又一头扎进了实验室。 樊老头樊老太以前就听说小囡忙,但没见过是怎么个忙法,现在总算是见识了。 两家住在一起,但愣是能半年见不着孙女! 老人家又是心疼又是骄傲的,好在有手机,还能视频通话呢!勉强也能慰藉一下二老思念的心。 就这样,时间一晃而过,当初外媒们不肯信任的天才科学家及其率领的天才团队,这些平均年龄不到二十的孩子们,居然做出了一项又一项令世界震惊的项目,使得国家在国际上的地位大幅度提高,完全压制住了曾经嚣张的几个发达国家!直到这时候,他们才终于认识到,所谓的天才团队究竟有多么可怕! 一个天才,便已是万里挑一,那么,几十个天才凑在一起呢?他们有着常人无法比拟的大脑,智商高,反应快,想象力强,思维能力逻辑能力都远超常人!再加上还有一批学识渊博经验丰富的老教授作后盾——这还给别的国家喘气的机会吗? 尤其是领导团队的那个少女,真令人想剖开她的大脑看一看,到底是什么构造,为什么总是能站在全世界的前面?她那么超前的思想,到底是哪里来的? 曾经令人望尘莫及的发达国家,也终于因此匍匐在了本国脚下,科技技术被人甩出一大截,再不摆好姿态认真学习购买专利,那就只有落后挨打的份儿了! 有些不安分的,想出许多坏点子,可惜樊家一家人都被保护的密不透风,以至于他们后来兵行险着,居然对玲珑用美男计…… 可惜,这个人仿佛是个爱情绝缘体,甭管是金发蓝眼睛,还是黑发黑眼睛,甚至甭管男女,她都完全没有兴趣,有几个堪称绝世美人的,偶遇后,她睡倒是睡了,但想从她嘴里知道点啥,或是得到点啥好处,想都别想,甚至那几个被睡的,还被策反了……始作俑者非但没能占着便宜,还赔进去几个精心培养的人才,简直气得吐血。 久而久之,他们便默认了自己比人家落后,只能依附人家的现状。 而玲珑三十岁生日的时候,樊家人,尤其是樊老太樊老头,最操心的,就是她的婚姻状况。 他们家这小囡,打十岁左右进了实验室,这都二十年了,愣是一点春心都不动的! 不过着急的只有樊家人,玲珑的姥姥姥爷,还有教导她的老教授们都非常开明。他们中许多人都终身未婚,把自己的一生都奉献给了国家与科学,结婚与否,对他们来说并不重要,只要孩子高兴,觉得人生没有遗憾,那就成了。 可樊老头樊老太思想保守,没办法理解,叫他俩说,小囡不想结婚那是小囡的事儿,可你至少得有个前提吧?这天天在实验室里待着,跟谁结婚啊? 她那个团队里的成员,也一个个都是研究狂魔! 于是,趁着玲珑难得的休假日,樊老太就来探探孙女口风,问问她有关结婚的事儿。 玲珑一口一个吃她爷种的小番茄,完全没打过农药,又脆又甜,根本停不下来。“结婚?我没想过结婚啊。” 樊老太顿时如遭雷劈。 边上旁听的姥姥姥爷笑起来。 万媛也笑:“娘,你真不用担心,小囡老了,国家给她养老呢!” 樊老太嘀咕说:“我那不是担心……这没个孩子,这聪明的脑袋瓜子咋办呢?” 玲珑哈哈笑:“奶,你想得真多。” 说着蹭到她奶怀里,还跟小时候一样。她虽然三十岁了,但还是特别爱撒娇,一点都没变过,“也许再等个几十年我会想结婚,但现在完全没有那种想法哦。” 樊老太摸着她的头发,一下又一下,苍老的手粗糙又温暖,“那奶能咋办啊……你哥哥姐姐还有弟弟妹妹都结婚了,就剩你一个,奶担心你啊。” “奶不用担心,我以后有国家养老,国家要不管我,我还有钱呢。”玲珑搓搓手指,“好多好多钱!” 这倒是真的,她现在老有钱了,还没地方花。 樊老太就叹了口气,她是不想给孙女添堵的,可是孙女一直不结婚,她这心里啊,就是七上八下,知道以后孙女养老问题不用愁,可她就是担心啊! 不过,孩子如果开心,那就最好了。 后来,玲珑果然一辈子都没有结婚,她活得格外长寿,精气神儿也一直很好,一百零七岁的时候,还能在首都大学做讲座。只不过那个时候,她已经送走了全部长辈,她这辈子都是个豁达爽朗的人,很少掉眼泪,哪怕是父母去世,她也是笑着的。没有多少难过,因为她从出生就活在他们的爱里。 生命的意义就在这里,有得有失,有始有终。 —————————— 2200年,首都大学。 寝室里,几个女生正在讨论这一期的网上热点。 她们刚上完历史课,对这个最近特别火的话题充满兴趣。 “你认为在这些贡献巨大的名人当中,谁最像是穿越者?” 这个话题是一个星期前在光网上火的,里面提到了许许多多的名人,有思想家、政治家、科学家、音乐家、作家等等等等,发起人是国家□□,还给搞了个投票,网友们也跟着一起玩闹,各种拉票,搞得跟给爱豆应援一样! “那当然是樊玲珑先生啊!”一个卷发女生说,“你看这投票数就知道了!” 本国四十亿人口,投票参加人数三十亿,樊先生一人就占据了二十三亿的票! 高居榜首,后面的人都难以望其项背。 “没错!别的人也都很伟大,可樊先生,我觉得她绝对是穿越的!连重生都不是!”另外一个短发女生激动地说,“重生,就算重生,眼光是也比较局限的,不可能有那么多奇思妙想,还一一把它们实现,是穿越,绝对是穿越!” “难道你们就没人注意到樊先生长得很美吗!”卷发女生捧着脸发花痴,“我好想和她结婚哦!” “你在想屁吃?”圆脸蛋女生毫不客气地嘲笑起来,“樊先生的照片每隔一段时间就要上热搜,她可是全国人民几百年来的白月光,还结婚,你先找着对象再说吧!” “听说樊先生那个时候,我们国家还不允许同性结婚,唉,我想樊先生一定是没有等到我才会终身未婚。” 对于卷发女生的话,大家纯粹当她放屁,又继续陷入热烈讨论中。 “你说樊先生的大脑是什么做的?她是怎么做到在两百多年前,就提出全息技术理论的?”短发女生怎么想怎么匪夷所思,“在她出现前,咱们国家的技术水平在国际上只能处于中下,只有挨打的份儿,可她横空出世后,就像是上天派来拯救我们国家的一样,分分钟反转打脸成为一流强国,比爽文还爽……” “听说樊先生一百多岁的时候身子骨还硬朗,是个特别有气质的老太太,还能去首都大学开讲座呢!” “啊啊啊这个我知道!我爷爷的爷爷的爷爷曾经有幸听过一回!说是能容纳几千人的大厅挤得水泄不通!就连过道都挤满了!” “我也好想亲眼见见女神啊!她真的好厉害!不管是她的发明还是理论,都是造福了我们全人类的,她留下的那些手札里还有些没能完全实验出来的技术,现在也都一一成为了现实,虽然这样说好像很不尊敬樊先生,但我真的觉得樊先生像是穿越的!说不定,她现在就活在我们身边,制造出了什么穿越时空的机器……” “你在想啥呢!历史课上不是说了,樊先生出生在一个叫樊家村的小村庄,那里特别偏僻贫穷,如果是穿越,也不可能穿越到一个婴儿身上吧?” “那难不成是神仙下凡啊?反正我觉得她肯定不是凡人!说不定真是神仙投的胎呢!” “其实我也觉得,她就不属于人类,你们看光网上那些珍藏的樊先生讲座视频了么?我的天,她好美,可是又让人好有距离感!明明都是一百多年前留下的影像,我愣是给看傻了……” 一群小姑娘叽叽喳喳,话题始终围绕在已经逝世,却永远活在人们心中的著名科学家樊玲珑身上。她们从她讨论到她的家族,又讨论到如今光网上热议的话题,讨论的那叫一个不亦乐乎。 这其实是很多人心里的疑问。 毕竟在那个贫穷落后的年代,樊玲珑的出现,实在是太让人不可思议了。 她的很多想法以及理论,哪怕是拿到现在来看,也让人惊叹。她超前的思想以及能力,乃至于她率领的天才团队,迄今为止,仍然让许多人津津乐道,甚至还有人迷恋她到专门研究她的生平,将她奉为女神。 但不可否认的是,人们都觉得她绝不是一个普通人,她应该是上天赐予他们人类的指引者,指引他们走向光明,走向了更美好的未来。 有时候,很多人都会感慨,如果她现在还活着,能够看到人们现在的生活,该多好啊! 708|第六十片龙鳞(一) 第六十片龙鳞(一) 烛影摇红, 潜龙宫内已被一片红色掩盖,今儿个是官家娶继后的日子, 合宫上下一片欢腾, 为了表示对继后的看重,官家还特意大赦天下, 因着继后年纪尚幼, 两人之间足足差了二十岁, 官家连礼节都命礼部做得与元后时无异。 这位继后出身裴家, 其父乃是当朝宰相裴正重, 外祖则是天下闻名的大儒一笑先生, 可谓是出身高贵, 甚至官家当年年少做皇子时, 一笑先生还是他的启蒙恩师,只是一笑先生闲云野鹤惯了,不爱朝中事, 视金钱权势如粪土, 官家被封为储君后,便潇洒离去,已是多年不曾回京了。 否则官家大可给这位裴姑娘一个妃位, 何必要立后呢? 话又说回来, 官家之所以会娶这位裴姑娘为后,也是因为“凤命”一说。 据说是裴家姑娘无意中被得道高僧见了一面,对方立时被这面相大惊,言之为凤命, 这消息不知怎地很快传的人尽皆知,也传进了官家耳朵里。 官家瞧着那一群对“凤命”蠢蠢欲动的儿子们,冷笑了,他这条真龙还没死,这群儿子已经想着要娶凤女了! 于是便推说元后托梦,言自己多年不曾再立后,于后宫有亏,着钦天监夜观星象,寻找最为合适的继后。这自然而然,寻到的便是裴氏女,也就是那位被批“凤命”的姑娘。 不说这世上到底有没有凤女,便是有,那也该是官家的! 这场大婚虽然来得没理由,但成武帝却给足了裴家面子,裴相能说什么?人家钦天监测出来的,礼数又做得周到,最重要的是,帝王旨意,你敢抗旨?自然是从了。 只不过,这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恐怕成武帝自己也不晓得会被裴家人摆一遭。 这裴家,可不止裴玲珑一个女儿。 那凤女,自然也不是玲珑。 裴相偏心,却又碍于发妻的岳父乃是天下知名大儒,桃李遍地,因此哪怕发妻已去,也不敢将深爱多年的表妹扶正,更不敢明目张胆的偏心幼女。但成武帝的这张圣旨,却让裴相与心爱的表妹陷入愁苦之中,这做皇后固然好,可谁不知道,官家今年已经三十有六,而他们的小女才将将及笄! 于是表妹管氏便出了个李代桃僵的主意。 横竖外头的人也不知道这凤女是长女还是幼女,这长女未嫁,幼女怎嫁?倒不如…… 裴相虽然心惊肉跳,但爱妻恳求,他又疼爱幼女,最终还是同意了。夫妻俩一合计,便将这凤女的名头转移到了长女身上,不过此事必然要严防死守,不能叫外人知晓,因此连夜派人去找那位大师,可那位大师与一笑先生一般,云游四海去了,遍寻而不得,只能从长计议。当务之急,还是先告知长女。 结果事情进展的比他们想象中顺利多了……长女什么也没问,只笑着说既是谕旨,便不可违背,似乎对入宫并无多少抗拒。 裴相心中这块大石方才落下。他看着长女,又生出愧疚,因此嫁妆出得足足的,许多人还夸赞他疼爱女儿。 虽然最疼幼女,可长女也是心头肉,自打这礼成,群臣贺喜后各自归家,他在马车里是坐也不得劲儿,站也不得劲儿。 官家可不是那些个毛头小子,他家长女……真能应付得来么?且官家的儿子们都长成了,日后即便长女诞下皇子,也决无即位可能,更何况……裴相觉得,以裴家之势、一笑之名,官家会让女儿生子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否则生出个外戚强大的皇子来,岂不是给皇权找麻烦?自古以来,未尝有过此事。 元后逝世多年,官家虽未立后,后宫却是环肥燕瘦美人无数,官家自制力强,亦好美色,只是那些个受宠的妃子,少则数月,多则几年,最终都落得个无宠的下场,有子傍身的不过寥寥数人。四妃不说,单说那卢贵妃,便是生得国色天香艳若桃李,多年来圣宠不衰,更是掌握凤印把持后宫,长女为后,必定要与其起冲突,如是这般…… 裴相越想心里越惦记。 可真要他把幼女送进宫,他又舍不得了。 他这一生,仅得两女,长女玲珑,乃发妻所生,幼女宝珠,乃心爱的表妹所生,虽然表妹只是个贵妾,但裴相一直想将对方扶正,却碍于一笑先生,心中很是有些愧疚,对管氏也格外温柔体贴,否则也不会轻易做出李代桃僵这样的事儿。要知道,一旦被帝王发现,那就是雷霆震怒,万劫不复! 对于父亲的担心,玲珑全然不知,她若是知道了,也不过笑话一声假惺惺。 已成定局后,在那儿后悔担心给谁看呢?虚情假意,她全不在乎。更何况,这桩婚事,全然在她算计之中。 凤女? 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 她不是真正的凤女又如何?如今她为后,自然就是凤女,谁敢说不是?而裴宝珠,即便是真正的凤女又如何?长姐嫁给了皇帝,难不成,她还能再嫁皇子,日后母仪天下? 这姐妹嫁给兄弟,尚且能称之为美谈,可姐妹嫁给父子,还是皇家父子,说出去可就成笑话了。相府让她入宫时,不知想没想过这个理儿。 玲珑端坐于龙床之上,按照规矩,帝王大婚,新后可与帝王共眠于寝宫一月,这一月中,帝王是不会召其他嫔妃伴驾的。而这龙床,也仅有皇后能与帝王同寝,寻常人家尚且讲究规矩,皇家更是如此,品级位份说明一切,皇后就是再不受宠,也是皇后。正妻与小妾,终究是不同的。 哪怕,是个比皇帝小了二十岁的正妻。 成武帝回了寝宫,只见满目大红的龙床之上,小皇后正等着他。 他今年三十有六,小皇后却还未过十六生辰,比他的女儿都要小,成武帝心中难免起了些许老牛吃嫩草的心虚之感,近些年他选秀的次数并不多,基本是五年一轮,每年入宫的新人更是屈指可数,上回选秀,已是两年前了,也就是说,皇后的年纪,在后宫这群嫔妃中,也是最小的。 可谁叫她的凤命之女呢?他不娶,难不成要看他那群儿子挤破脑袋的争来争去?成武帝正值壮年,少说得有个几十年好活,可刚长成的儿子们就开始勾心斗角了,不得不说,成武帝心里很不舒服。偏偏那群脑子不怎么灵光的皇子们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所作所为都在父皇掌控中,还以为自己聪明得很,成武帝便觉好笑,他的这群儿子,许是年幼,竟没一个能成器的。 想到这里,便已步行至龙床前,接过尚宫手中喜称,将那大红色盖头轻轻挑开。 凤冠之下,是一张连贵妃都黯然失色的小脸。 成武帝好美人,这一点他从不掩饰,他尤好细腰长腿小脚的美人,只是帝王喜好,总是比较隐晦,知晓的人五根指头都数得出来。然你腰肢再细腿再长脚儿再小,没有一张绝色芙蓉面撑着,也是寡淡无味。但艳丽挂仙气挂妖冶挂的美人成武帝都见识过了,却没一个及得上这位凤命小皇后的。 单凭美色,她便入了他的眼。 毕竟是比自己小了二十岁的小娇妻,又生得如此绝世容颜,看得人都痴傻了,成武帝也是出神了好一会儿才缓过来,他挥退宫人们,却发觉宫人们不听话,扭头一瞧,原是都叫看傻了,眼珠子直勾勾盯着新后,连帝王的命令都没能听见。 随后,成武帝便听见自己的小娇妻发出银铃般的笑声来。她对他毫无惧怕,一双猫儿眼又大又天真,闪烁着清凌凌的光辉,恍若漫天星子坠入其中:“你就是官家?看起来,比我爹年轻多了。” 按理说,裴相比成武帝年纪还要小些,但成武帝明显保养的比裴相好很多。 旁人都觉得,裴氏长女二八妙龄,要嫁的帝王比自己父亲年纪都大,定然是面甜心苦,可谁都不知道,玲珑压根儿不在意嫁的人是谁,也不在意对方的年纪,长得好看自然最好,长得不好看,她不搭理也就是了。 她不过是想坏裴相的事儿,嫁人只是一种手段。与其整日在相府看管氏矫揉造作,面对那个不知为何对自己满是敌意的宝珠妹妹,玲珑都腻味了。 她娘早死,她能在相府长这么大安全无虞甚至还能不失裴相喜爱,难道靠得是她那个不知所踪的外祖? 别开玩笑了。 若非她不喜裴相,把裴相完全拉拢到自己身边也不是难事,不过她比较喜欢在裴相心中占据一小半位置,然后让裴相两难割舍,送了她入宫,自然要对她有愧。 至于皇宫里这些牛鬼蛇神,玲珑更不曾放在眼中。管氏那样厉害,把她娘都给斗死了,还不是在她手中活得跟个蚂蚱一样,只知道蹦跶,却不知自己做出的每一个选择,都是在玲珑的允许之下,就这脑子,还以为她入了宫,自己就成了相府主人呢。 呵,玲珑是走了,可相府里到处都是她的人。 她未嫁时,身为嫡长女,自然要掌持府中中馈,她一嫁人,府中无长女无正妻,这权力便要落入管氏之手,可那废物,根本不知道相府早已被玲珑掏空,不过是剩个奢华的壳子而已。玲珑在,能保相府富贵日子,玲珑一走,那烂摊子便都是管氏的,偏偏短时间内一切会如常,待到坍塌,裴相也会认为是管氏经营不当…… 有些爱情呀,不能掺入人间烟火气儿的,有了烟火气儿,就超脱不起来,出尘不起来了。 她娘没有管氏讨裴相喜欢,不就是因为如此? 虽然裴夫人死得早,但玲珑还记得她的怀抱很温暖,抱着她的手也很温柔,她打小便比寻常人聪慧,刚出生便有记忆,旁人对自己是真情还是假意,一眼便知,寻常人在她面前半点花花肠子别想耍,从出生起,她便是高贵于所有人的,因此连父亲皇帝也不放在眼中,谈何害怕?谈何敬畏? 成武帝却被她这一双眼睛望得呆了,美貌能杀人,古人诚不欺朕。 他见宫人傻站不动,也知晓不是自己一人看傻,还有比自己定力更差的,立时喝道:“都退下!” 这一声,将宫人们从痴傻中唤醒,闻帝王言语有怒意,个个两股战栗,不觉跪了下来,只是不敢落泪不敢求饶,生怕坏了大喜日子。 玲珑觉着这皇帝分明是恼羞成怒了,她举起双手,两只嫩如玉雪的胳膊便露了出来,成武帝不觉盯着瞧,那藕臂皓腕,当真是冰雪凝结,泛着玉石般的光华,十指纤纤,却又有肉,托住头顶厚重的凤冠,眼看小手晃了晃,成武帝连忙伸手帮忙,凤冠一入手,没料到这么重的成武帝便被压了压。 这凤冠足足有三十几斤,巧夺天工,也是真的好看,上面缀满珍珠玉石,俱是价值连城,玲珑看到的第一眼就觉得,亮晶晶的,很喜欢。 她自幼喜欢亮晶晶的东西,首饰匣子里的也多是如此,偏她又生了张举世无双的美貌,再珍贵耀眼的宝石,戴在她头上也只能衬托她的美丽,而不能压制她万丈光芒。 说句不好听的,就连帝王,见到她,心中都生出自惭形秽之感。 这般神女,该是天仙下凡,哪是凡人有资格染指的? 凤冠取下后,玲珑便站起身,成武帝发觉她虽然貌美无双,个头儿却还娇小,只到他胸口多一点儿,成武帝身高九尺,以本朝一尺长度22厘米左右来算,应是一米九还要多,玲珑到他胸口,以十六岁的身高来算,其实不算矮了。不过本朝皇室成员历来生得高大,据说是跟开国皇帝的外族血统有关。 不仅高大,还高鼻深目,数代下来,与各种美人交合融汇基因,长得是越发的好,也彻底褪去了外族味儿相貌,却保留了轮廓的深邃笔挺,不得不说,挺会长。 玲珑伸出手,从自己头顶比了比跟成武帝的身高差,她努了努嘴,她不仅矮,还瘦,成武帝一个人就有她两个宽,胸膛坚硬,站在她身前就跟堵墙似的。 成武帝见她行为稚气可爱,也颇觉好笑,心想这还是个小姑娘呢,虽然本朝十五岁便可嫁人,但他毕竟不年轻了呀,他的几个女儿大都已婚嫁了。 “等了朕这么久,可是饿了?” 皇后礼服繁琐,大婚时为了保持口气与礼仪,从早上几乎就不曾进食,可玲珑是那种会委屈自己的人么?她早早在礼服里揣了糕点。而且,她发觉自己挺扛饿的,很多时候就是不吃饭也无所谓,总觉得……应该吃点别的。可你要问她吃什么,她又说不出来。 便点点头:“再吃一顿也是可以的,不过我要先沐浴更衣,今儿个足足抹了有几斤头油。” 她的乌发又黑又长又浓密,甚至都不需要假发盘就能梳成繁复的发髻,为了定型,尚宫们用了好些发油,玲珑嫌弃的要死,要不是得等成武帝回来掀盖头,她早就跑去洗的干干净净了。 成武帝闻言,便凑近她,在青丝上轻轻一嗅,道:“很香。” 玲珑一言难尽地看了他一眼,半点羞涩没有:“官家刚才让宫人们都出去,谁来伺候我沐浴更衣?我可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什么都不会自己做的。” 别人家的皇后都是表明自己贤良淑德能够为帝王分忧的呢,他家的这个小皇后却是不同凡响。 取下凤冠后,那张小脸儿在大红与金色交织而成的礼服映衬下愈发显得稚嫩,芙蓉面上甚至还带着些许娇嫩嫩的婴儿肥,成武帝不觉生出一股怜意,伸出手去,捏了捏看起来就细滑柔嫩的脸蛋,道:“朕伺候你,还不成?” 换作其他妃子,早羞红了脸娇嗔不已,玲珑却推开了成武帝的手,“那还是我自己来吧。” 说着略微一弯腰,两只手就抱起了厚重的裙摆,大婚时,她后面是跟了十几个女官抬着的,这会儿却得自己抱着,十分吃力。 成武帝见她如此,赶紧帮忙,送她进了净室。池子里水温正好,水面上飘着一层厚厚的花瓣,玲珑的头发又长,她对成武帝说:“叫几个宫女进来伺候我。” 使唤起皇帝来也是理直气壮的。 成武帝叫她给逗笑了,“都说了朕伺候你,难道你不愿意?” 他觉得小皇后是害羞,可玲珑郑重思考了几秒,站在水汽氤氲的池子边,对成武帝勾勾手指头。 他就走过去了,没意识到人家这动作跟唤狗似的。 玲珑伸展开双臂:“我不会脱。” 大婚的礼服跟平日的衣裳又不尽相同,光是穿就穿了一个多时辰。成武帝解女人衣服解的相当熟练,可皇后礼服,他还真没解过,一时间,场面陷入尴尬之中,玲珑露出果然如此的神情,成武帝道:“朕刚才是忘了,再给朕试一次。” 这回又试了好久,眼看玲珑都要不耐烦了,成武帝总算是找到了诀窍,脱衣服总比穿衣服简单,很快,珍贵的皇后礼服便跌落在地,玲珑脱去这几十斤重的衣裳,宛如活过来般发出一声叹息,礼服上的金线都是实打实的,绣的密密麻麻,虽然好看高贵,但也是真的重。 她又把发髻解开,价值连城的首饰到处乱丢,可见其生活习惯有多差。 成武帝却觉得很是可爱,眼见她毫不害臊地一件一件继续脱,里头的衣服她自己会脱了,直到扯开最后一件,露出精致的锁骨跟脖颈,他才制止道:“朕还在这儿呢!” 她是不是将他给忘了? 玲珑用脚丫子试了试水温,成武帝便看到那双娇小白皙,还没他手掌大的小脚丫,莫名口干舌燥,玲珑确定水温能接受后,坐了下去,衣衫半遮半掩,隐约可见姹紫嫣红,对成武帝歪着脑袋:“今天晚上我们要一起睡觉,难道,就不能一起洗澡?” 成武帝只觉得有一阵热血涌上了头脑,直把他冲的头晕眼花! 而外头等着主子宣召进去伺候的宫人们都在发愁。娘娘妆容礼服发髻都未曾拆卸,这、这万一仪容不整,岂不是御前失仪?官家若是怪罪了要如何是好?尤其是从相府被带来的两个丫头生金抱银,几乎是急得团团转! 惟独伺候成武帝的潜龙宫掌事大太监毛公公气定神闲,官家眼瞧着应是对新后十分满意的,否则早叫人进去伺候了,这些小年轻啊,有什么好着急的?那可是皇后,不是洗干净了卷一卷就能立刻承宠的嫔妃,这对正妻跟对小妾,能一样么?他虽然是个没了根儿的人,却也知晓这些道理呢。 正想着,一个身着粉白宫装手执提灯的宫女杳杳而来,见了毛公公立时福身行礼:“烦请公公通报官家,我家娘娘突感不适,想求官家去看看……” 毛公公把手上拂尘一甩,笑了:“素玉姑娘,这大喜的日子,咱家哪有那胆子坏官家的事儿?贵妃娘娘身子不适,请了御医便是,官家又不会看病不是?” 素玉咬着唇:“可是娘娘一直哭一直哭……” 嗨,毛公公就觉得这贵妃娘娘又来了,你说说你都三十几了,还学娇滴滴的小姑娘梨花带雨,以为自己是刚入宫时的少女呢?就压着舌头舔了下内腮,好歹是官家宠妃,不好得罪,便圆滑道:“那还请素玉姑娘先回,咱家自会禀报官家。” “娘娘吩咐奴婢要等官家口信儿,奴婢不敢擅自回去。” 生金抱银两个丫头纷纷皱起眉头,这贵妃的贴身宫女未免太过嚣张,帝后大婚之日,晚上也敢来拦人?这分明是不把她们家姑娘放在眼里! 她们家姑娘,虽说不是心狠手辣,却是睚眦必报,不惹她还好,若是惹了…… 换句话说,贵妃,你摊上大事儿了。 709|第六十片龙鳞(二) 第六十片龙鳞(二) 素玉在潜龙宫外忍着寒风等了老大会儿, 里头也没动静,毛公公不为她传禀, 生金抱银就更不会了, 两个已做宫女打扮的丫鬟紧紧地盯着素玉,生怕她行什么昏招儿, 比如大喊大叫什么的, 好在素玉也怕死, 不敢如此放肆, 等了许久, 终是扛不住, 还是先走了。 至于她回去后突感不适的贵妃是如何瞬间生龙活虎跳起来摔了一地碎瓷片的, 那就不得而知了。 且说这潜龙宫里头, 毛公公毕恭毕敬的守着,敬事房负责记录的太监都有些战战兢兢,这闹得也太狠了些, 便凑过来:“毛爷爷, 您瞧着……是不是提醒官家一声?” 纵欲伤身哪! 毛公公闻言,看了敬事房太监一眼:“要去你去,咱家可不去。” “可是这……” “里头又不是嫔妃, 是官家正儿八经娶回来的皇后, 今儿又是新婚,你能不能有点眼力劲儿?再等等,等里头叫水。” 敬事房太监只好又蹲了回去,心说官家虽然好美色, 却不见这般沉溺,这已是闹了有两个时辰了,官家大婚有十日婚假,想来也不会误了明日,人家大太监毛公公都没说啥,他一敬事房的小太监多啥嘴呢,到时候平白惹了官家与娘娘不喜,一张破草席子就能把他这无根之人给卷咯。 又等了有一个时辰,里头才传来成武帝叫水的声音,宫人们低着头进去,又低着头出来,连看都不敢看一眼。生金抱银是在玲珑身边长大的,胆子要大些,又实在是担心自家姑娘,便壮着胆子看过去。 只见龙床之上放下大红帷幔,只窥得影影绰绰的两个人,似是依偎在一起,官家还小声说着什么。她们家姑娘倒是一如既往的娇气,没有说起身伺候官家,反倒对着官家颐指气使。生金抱银对视一眼,都笑了,姑娘能在宫里过得好,那是再好不过了,横竖在相府,每日对着居心不良的管氏与虎视眈眈的宝珠姑娘,也不是什么好事。 成武帝这人,小毛病不少,大事儿上从不犯浑,绝对称得上是一代明君,他看似多情,实则对谁都无情,喜欢谁,宠爱谁,一段时间过了,也就过了,只剩下被宠爱过的人留在原地不知所措。唯一能说得上多年荣宠不衰的,也就是卢贵妃了,除此之外,后宫之中无人能夺卢贵妃的风头,这也跟卢贵妃的家世有关,她的兄长乃是执掌二十万大军的兵马元帅,在后宫她便有了底气,其他人家世再尊贵,也无她兄长那般实权,因此,无人敢与她争。 她又生得国色天香艳丽非常,自打入宫便很得成武帝喜欢,像是这样成武帝在旁的妃子宫中,她去抢人的事儿也不是一次两次,次次都能成功,可谁知这回就失败了! 卢贵妃一夜辗转不能入眠,总忍不住去想,官家现在是不是也抱着那位新后?是不是也同新后翻云覆雨?饶是知道官家合该坐拥天下美人,卢贵妃这颗心,也跟在水里煎着一样,心痛难忍。 是以第二日见新后时,她早早就起来了,力求要打扮的美貌逼人。她知道,新后今年将将十六,自己足足是新后的两倍大!这青葱玉嫩的少女,是有青葱玉嫩的好,但也太过稚气青涩,她便是要压压对方的威风! 常年在后宫作威作福的贵妃,与深闺养大的千金小姐,自然是前者的气场更为强大。 可让卢贵妃生气的是,她率领后宫一众姐妹前去潜龙宫请安,却得知新后未起! 未起! 因何未起?! 自然是因为昨日被疼爱得狠了,才未起! 卢贵妃修剪精致涂抹了蔻丹的指甲都硬生生在掌心捏断了两根! 其实她想多了,玲珑只是困,不想起罢了。 她从不是会为了什么人或是什么规矩委屈自己的人,在相府时,她连自己亲爹的面子都不给,更何况只是自己夫君的一个妾?贵妃这名头叫着好听,玲珑却是不怕的。卢贵妃有哥哥,她还有外祖跟爹呢,虽然这俩人对她而言意义都不大,但能派上用场不是?大儒与宰相,难不成还不能跟卢贵妃抗衡? 成武帝娶她是为什么,除却凤命,玲珑也能猜得到。看卢贵妃近些年在后宫愈发飞扬跋扈,已有数年不曾有嫔妃有孕,说卢贵妃没做手脚?玲珑不信。但成武帝在这时候娶她,无论是皇后身份还是正值妙龄,都会成为卢贵妃的眼中钉。 两个家世相当的女子打擂台,留下成武帝坐收渔翁之利——不愧是帝王。 昨儿晚上官家的甜言蜜语,玲珑听过就算了,一句也没朝心里去,谁会相信男人在激情时说的话呀,她对着大儒外祖跟宰相爹的时候不也甜甜蜜蜜?可又有哪一句出自真心?不过是两个走肾不走心的人在互相套路罢辽。 可年纪小就是占优势,比较青涩比较稚嫩,好哄好骗好欺负。 谁知道她是扮猪吃老虎呢? 成武帝有十日婚假,自然也不用早起,可他这人自律惯了,再说了,不早朝,不代表不需要处理政务,因此玲珑起身时,他已经命人将奏折搬来潜龙宫,坐在一边批阅。又能陪伴小皇后,又能不落下政务,简直就是两全其美。 随后,他便被小皇后的风姿吸引住,直勾勾地看着宫女们伺候她更衣梳妆,眼神根本移不开,导致平时的工作效率大幅度下降,险些连自己是谁都给忘记了。 洗去大婚浓妆,换上皇后宫装,令人惊奇的是,她虽小小年纪,却将这身衣裳撑了起来,华丽繁复的宫装不仅没能压下她的容华,反而使得她看起来更加高贵脱俗。成武帝还是头一回明白,什么叫人穿衣服,而不是衣服穿人。你看见玲珑,第一眼注意的必定是她这个人,而他见那些嫔妃,第一眼注意的,定然是她们身上耀眼夺目的衣服,或是琳琅满目的首饰,面容如何,倒是不在意了。 跟小皇后一比,他的后宫,尽是庸脂俗粉。 玲珑梳妆完毕,又用了些糕点,生金禀报说娘娘们都在偏殿候着,玲珑慢条斯理地喝着一碗小米粥,道:“那就继续候着,既是来给我请安,断没有我着急忙慌去见的道理,也正好让我看看她们的心性,毕竟,日后都是要一起伺候官家的人。” 咳。 官家颇有些心虚地低下头,继续看自己的折子。 又过了一炷香时间,玲珑总算是吃好喝好可以出发了,除却生金抱银两个贴身大宫女外,她身边还有八个宫女四个嬷嬷十六个随行太监,众星捧月般簇拥着她朝偏殿去了。 她一走,官家立刻将手中折子放下,想跟着去看看热闹。不过自然是不能让人发现的,好在偏殿隔壁是个他平日小憩之地,未免被人瞧见,成武帝连毛公公都没带。 “皇后娘娘到————” 太监尖利的嗓音唱着礼,偏殿内所有人尽皆跪下行礼,先不论她们心中对这位比自己小了许多的小皇后是否有不满,且说这位小皇后,居然任由她们跪着,许久也不叫起! 卢贵妃心里憋着口气,其他人都跪了,偏她不跪,只冲玲珑微微屈膝福身,道:“妹妹,姐姐虚长你些岁数,便斗胆自称一声姐姐,这殿下跪着的,同本宫一样,都是伺候官家的老人,妹妹不让她们起来,岂不是有些无情?寒了姐妹们的心。” 玲珑根本不接她的话茬儿,问:“你是谁啊?” 她这才看向卢贵妃,卢贵妃对上那张比自己更要年轻绝美的面容,一时间都呆了,精心准备的妆容不仅没能让她艳压皇后,甚至还让她落得下风! 这样的一张脸……难怪昨儿她怎么也没法把官家请到自己宫中! 卢贵妃生出一股强烈的危机意识:“……本宫姓卢,乃是官家亲封的贵妃,本宫的兄长是卢思淼,乃是掌管数十万大军的兵马大元帅——” “行了,那么长的前缀就别说了,听得我耳朵疼。”玲珑打断她,“按照规矩,后宫嫔妃见我当跪,你是贵妃也不例外,你不跪,我怎么好叫其他人起来?还是说……贵妃,不想跪?” 卢贵妃没想到自己话都说到这份儿上了,玲珑居然想要自己下跪?她自然是不肯跪的,她凭什么要跪这么个小姑娘! 玲珑淡淡道:“抱银,帮帮她。” “是!” 抱银看着柔弱,其实很有些工夫,尤其是熟知人体关节穴位,过去面上带着笑,微微弯腰在卢贵妃腿上一点,卢贵妃尚未弄明白怎么回事,已经扑通一声跪了下来!膝盖磕在冰冷的大理石地面上,发出咔嚓一响。 这一下跪的可算真诚,玲珑满意了。但卢贵妃娇生惯养,跪的她眼泪狂飙,立时怒目:“你、你居然……” 贵妃皇后两座大山神仙打架,下面的嫔妃们自然不敢说话。她们来之前都想,是贵妃能压住皇后呢,还是皇后能压住贵妃?大多数人都觉得是贵妃更厉害些,毕竟人家是陪伴官家的老人,出身好又有手段,小皇后才多大,定然不是对手。可今儿见了才明白呢,小皇后人家不跟你废话,人家是简单粗暴型的……反正人家是皇后,干啥都有理,你心机深沉嘴巴会说,直接动手,你再说啊? “如是,各位都起身吧。” 玲珑坐在主位上居高临下地看过去,她丝毫不掩饰自己的傲慢以及对这些女人的鄙夷,就像是主人在审视自己圈养的牲畜,完全没把她们当人看。 左边右边一顺坐着的,是四妃九嫔,其余位份不够的则都站着,甭管心里想什么,至少面上都是低眉顺眼的。 玲珑根本不想认识这些人,连让她们自报家门都没有,直接了当地说:“我不喜欢听别人叫我什么姐姐妹妹,日后你们注意着些。卢贵妃既然也在,正好,其他人可以走,你去将凤印及各局令牌章子全部奉上,余下我自会处理。” 按照本朝规制,内省是伺候帝后衣食起居的官署,其之下分为尚食、尚药、尚衣、尚舍、尚乘、尚辇六局,本应由皇后掌管,只是元后逝世多年,卢贵妃执掌后宫已成习惯,万万没想到这小皇后口气大得很,一张嘴就要权。 而她偏偏不能不给! 没有皇后的时候,她执掌凤印尚且有情可原,可如今有了皇后,她便是名不正言不顺了。 有卢贵妃一派的,被封为嫔的赵姓妃子,柔柔道:“皇后娘娘,贵妃娘娘辛劳多年,为官家排忧解难,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娘娘一来便要回凤印,是否有些不近人情?” 言语柔和,倒也不是指责玲珑,但字字句句都夹着刀子,分明是说玲珑无情刻薄不讲情面呢。 玲珑眼皮子一抬,她坐在这主位,便是艳压群芳,甭管下头这群女人怎样费尽心机的装扮,在压制性的美貌下,都显得如同一潭死水。这般眼波流转,饶是赵嫔身为女子,都不由得看痴了,只觉得新后一颦一笑都美不胜收,她们这些入宫的女子,大多受过严格教养,如何走路如何说话如何行礼,事事都要美而得体,也因此,不免有些匠气,显得刻意。 然这位新后,却是举手投足都显露着美,她无需学习,因为她本身便是如此,她天生就会,远比学来的更动人心。 没等赵嫔心里把乱七八糟的给想完,就听玲珑问:“你又是谁?” 合着刚才请安的时候,人家根本没记得自己呢! 赵嫔忍着羞恼,又起身行礼,说了自己是谁,玲珑哦了一声:“所以你觉得,皇后应该把凤印交给贵妃,自己做个吉祥物,此外一切都让贵妃能者多劳?这么说起来……贵妃之兄卢思淼大元帅,执掌数十万大军二十年,这都这么久了,这二十万大军,干脆改名叫卢家军得了,毕竟没有功劳也有苦劳,若是官家把虎符收回,岂不是不近人情?倒不如将这虎符赠与卢大元帅,赵嫔,你说是不是这个理儿?” 她笑吟吟的,愈发显得一张玉色小脸天真烂漫,可说出来的话却字字诛心,但你要细品,这跟赵嫔的话岂不是异曲同工?凤印在你手上久了,就是你的了?虎符在你手上久了,岂不是也要成你的? “赵嫔分不清什么是尊卑上下,不懂什么叫君臣妻妾,我看,还是好好再学学规矩。”说完,玲珑顿了下,“这样吧,就罚赵嫔禁足半年,将女则抄上三百遍,抄不完,谁也不许见。” 赵嫔跪在地上瑟瑟发抖,一句话也不敢说。这剩下的,她也不用参加了,直接滚回自己宫里抄书去吧! 眼看玲珑三言两语处置了赵嫔,又把贵妃压制的无话可说,众妃立时都打起精神,生怕下一个被发难的就是自己。 玲珑百无聊赖地撑着腮帮子,完全没有端庄坐好的想法,她又问卢贵妃:“贵妃意下如何?可觉得我处罚的过了?” 她那一番虎符说法实在叫人胆战心惊,卢贵妃又不是没脑子,她哪里还敢占着凤印不还?只是多年下来,内省早已布满她的人,她就不信了,这么个丫头片子,能有多大本事! 于是强行挂着笑:“臣妾待会儿便会把凤印及各局令牌章子送来,请皇后娘娘放心。” 玲珑微微勾了下唇:“再好不过。” 嫔妃们来时雄赳赳气昂昂,走得时候都夹紧了尾巴不敢多言,谁也不曾想,这位小皇后凶得很……生怕落得个跟赵嫔般禁足半年的下场。禁足事小,不能侍寝事大!官家虽然宠爱卢贵妃,却也算是雨露均沾,这被禁足半年,半年后官家怕是连你是谁都给忘了! 卢贵妃说话算话,很快就将凤印及一并令牌章子送了来,甚至还有内省的账本。 玲珑却不想看,她又困了,又想睡会儿。 打着呵欠回了寝宫,一边走一边脱衣裳,罗裳腰带披帛丢了一地,生金抱银跟在后面习以为常的捡,玲珑脱得光溜溜钻进被窝,娇嫩的肌肤与上好的面料相贴,她舒服地发出一声喟叹,翻了个身自顾自睡去了。 成武帝瞧了那一场热闹,不由心惊。 他原以为自己娶了个娇滴滴的小皇后,却不曾想,还是个厉害的人物。瞧她说话行事,看似骄纵傲慢,实则样样算得精准,又能达到自己的目的,又让人不敢看清,四两拨千斤,几句话就处置了赵嫔,压制了卢贵妃,拿回了凤印。 可她拿回来了又不在意,随手就丢给宫女——她到底在想什么?她难道不知道,在宫中安插自己人手的重要性?她为何一点都不着急? 怀揣着这种疑惑,成武帝连折子都不想批了,对玲珑充满好奇与戒备。 到了下午,就是见成武帝的儿女及其家眷了。 玲珑爱美,总是要打扮的耀眼出众,众人见到她时,无比为她容光所迷,哪怕心有所属,也不由得看这张面容看得痴傻,毕竟欣赏美的本能都是相同的。 成武帝坐在边上,清了清嗓子,这才将众人从迷雾中惊醒。 大公主道:“这可真真是绝了,儿臣从未见过母后这般美人,竟看得失神,还请母后父皇原谅则个。” 她言笑晏晏,丝毫没有对着一个比自己小的姑娘叫母后的不适。 其他人也纷纷出言赞美,玲珑示意嬷嬷送上自己准备好的见面礼,人人都有,尽是价值连城,看得人眼热。她高傲冷淡得很,并不怎么搭话,对这些皇子公主也没什么感觉,不讨厌,也不喜欢,倒是那些被带来的年纪还小的小皇孙,不懂场合哭闹,幼儿哭声极为刺耳,听得玲珑皱起眉头,起身不愿多待。 走得很快,成武帝自然也跟着走了,状似不经意问:“梓童不喜欢幼儿?” “长得丑又爱哭,谁会喜欢?” 她说得太不客气,直接把官家给噎住了,怎么说那也是他的孙子孙女咧,怎么能用长得丑又爱哭来形容呢?不过同她比,是个人都长得丑…… “官家挺厉害的呀。” 突然一句让成武帝愣住:“嗯?” “八个皇子五个公主,听说还有好些夭折的,可见官家平日里很卖力气。” 玲珑说着,拍了拍成武帝肾所在的位置,意有所指,成武帝觉得她是吃醋,却又觉得不像,他见过后宫妃子吃醋,哪有她这样的,若说是吃醋,反倒更像是讽刺。 “咳,不过,近些年宫中少有幼儿出生,朕不似年轻时那般,如今很是克制了。” 说着,成武帝握住了小皇后的手,声音低沉:“若是梓童能为朕生下嫡子,朕定然疼他入骨。” 我信你个鬼。 她能为后,已是看在一笑先生跟裴相的份上,再让她这个母家强势的皇后产下嫡子?除非成武帝疯了。 玲珑半个字都不带信的,她早在入宫时便已做好了此生无子的准备。只有那些个目光短浅的,才会死防她有孕,其实玲珑自己都不必做措施,成武帝便会不着痕迹给她做的。 官家对她说着甜言蜜语,心里不知是怎样一番冰天雪地的算计,谁信谁憨批。 她入宫,求得就是权力,要是就是富贵,又不是为爱献身,真想要男人爱,挑谁不好,挑个比自己年纪大这样多的妻妾成群儿孙满堂的? 若他不是皇帝,玲珑看他一眼都懒。 她自生来,便觉高贵,不将世人放在眼中,要走到权力顶端,官家,不过是她一个踏脚石。 虚情假意谁不会?娇憨痴缠玲珑更是随手拈来,官家想利用她掣肘卢贵妃,不过是想平衡卢家与裴家之势,她与卢贵妃注定势如水火,你死我亡。而官家,站在岸上看着多不好?他想做鹬蚌相争的渔人,也得看她同不同意。 寻常姑娘听见夫君说生子,必然要羞得满面通红,可惜玲珑不是寻常姑娘,她对自己生父尚无情意,何苦是只睡过一夜的官家? 只见她巧笑倩兮,眉眼盈盈,却道:“那得看官家的种子有力与否了。” 媚眼如丝,惹得官家近乎发狂。 710|第六十片龙鳞(三) 第六十片龙鳞(三) 帝后大婚后一月, 官家不曾驻足后宫,每日下了朝处理完了政务, 必定往小皇后宫中而去, 皇后所居金凤宫与官家所居潜龙宫并不远,官家几乎是整个人都搬到金凤宫去了, 如此一个月都未曾宣召其他嫔妃, 包括卢贵妃在内心里都不舒服起来。从前卢贵妃虽然也受宠, 可一个月总能余出个十天半个月给别人, 她自己也顶多霸占官家半个月, 可这位小皇后倒好, 竟是一点也不肯分给别人了! 于是趁着这日早上请安, 四妃之一的贤妃便委婉地表达了后宫姐妹们的意思, 是想要身为一国之母的皇后娘娘劝着点官家雨露均沾,不好专宠,传出去总是不好听。 话是这么说, 可玲珑觉得, 若她们这些人谁得了专宠,必然是不会故意做大让出去的。 她是个独占欲很强的人,虽然她不喜欢官家, 可她嫁给了官家, 她都没有找别的男人,他又怎么能去找别的女人?玲珑这人打小双标,向来以自我为中心,怎么可能把自己的东西分给别人?更何况这些问她要东西的人, 一个个她都不喜欢。 生金在边上伺候着,面上含笑心里却狠狠呸了一声,这些个娘娘,嘴上说得冠冕堂皇,每回来请安,官家要是没走,那眼珠子跟黏在官家身上了一样,还好意思说她们家娘娘善妒! “官家的腿长在他自己身上,他不乐意走,难不成,我还要搬着?”玲珑凉凉道,“与其在这里求我,倒不如自己想想法子,从自己身上找找原因。入宫这么些年了,低位嫔妃且不说,四妃九嫔贵妃,与官家相处多年,少不得得有些情分,自己的情分自己去抓,找我?真要跟我讲规矩,那我可就要好好说道说道了。” 她把玩着自己的手指头,纤细雪白的手指上戴着金丝缠枝甲套,看起来高贵又傲慢,如她这个人,哪怕对着一群比自己大了不知多少岁的嫔妃,也照样毫无拘束。 “贤妃说,官家在我宫中一月不踏足后宫,不雨露均沾乃是大忌,又暗示是我善妒……” “不,娘娘,臣妾不是这个意思——”贤妃面红耳赤地赶紧解释。 “得了吧你,在座的各位虽然长得不行人也老了,但指桑骂槐勾心斗角说一套做一套的本事还是有的。”玲珑不客气地讽刺,“不是说这样不合规矩?且不说我是正宫皇后,尔等只是嫔妃,就说这规矩。贤妃,我若是记得不错,你宫中刚打砸了一套元青花麟九尾凤纹摆件,是也不是?” 贤妃保养得宜的脸刷的一下就白了! 各宫嫔妃的位份限制了她们的用度,宫中规制森严,若是毁坏了什么东西是要上报的,对于贤妃这样的妃子来说,凤纹是她不能用的。可偏偏之前是卢贵妃掌持内省,她自己便用了许多皇后规制的东西,其他人也经常捡漏,所以,真要说规矩,这些人怕是没几个遵守了的。 自己都已经破坏规矩了,却来玲珑面前冠冕堂皇地要玲珑把官家送给她们睡,这不是逗乐么? 想要就自己去抢,抢不到便是没本事,想拿玲珑做枪使,也得看人家答不答应。 卢贵妃心里也是咯噔一下。 她今日到现在都没怎么出声,因为有的是人先出头,本来想坐收渔翁之利,可小皇后一下转移了话题,让她心里有些不安…… 说起来,她宫中还有许多违规的珍宝……可是不应该啊,这把凤印交给小皇后才多久,内省可到处都是她的人,没理由她没得到消息不是?卢贵妃不相信,自己花了好些年才勉强把持住的内省,到了这么个不起眼的小姑娘手里,短短一个月,就能大换血! 生金眼色极好地为自家娘娘呈上鲜果盘,玲珑嘴巴就没停过,她慢条斯理地剥开一颗葡萄,汁水四溢,送入口中,笑意盈盈:“贤妃,你不跟我解释一下,为何你宫中会有九尾凤纹摆件?这九尾凤纹,本是皇后所用,你宫中有不算,还将其砸了,这是不是……在对本宫表示不满啊?” 她不喜欢自称本宫,平日里对谁都是“我”,陡然换了称呼,叫贤妃浑身发抖,竟是被那威压吓得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心里恨极了自己为何要强出头!以往官家雨露均沾,自己一个月也就能轮到一两日,这又是何苦来哉?真要说着急,卢贵妃不得比任何人都急?! “臣妾、臣妾知错了,求娘娘恕罪!” “做错事就得受罚,我若罚你,你服不服?” “臣妾不敢有怨言!” 玲珑便笑得更开心了,她那张灿若春花的小脸儿,是这些嫔妃们已经不再拥有的青春洋溢、天真灵动,偏偏这么个小姑娘,心思比她们更要深沉难测,仗着皇后的身份大刀阔斧对她们出手,她们连个哭的地儿都没有! 于是贤妃便被赶去跟赵嫔做伴儿了,同样是禁足半年,女则抄写三百遍。 贤妃哭哭啼啼地受罚还给下跪谢恩,人一走,玲珑像是想起什么,微笑着询问旁人:“方才好像还有人想说什么,不知是哪位娘娘有高见,大可提出。” 这谁还敢提! 可都无人敢提了,玲珑还是不肯放过她们,语笑嫣然:“贤妃此番话也提醒了我,以往宫中没有皇后,卢贵妃虽有心,却力有不逮,难免疏忽。既然我来了,那一切就都要提上章程,恢复以往规矩。回去之后,各位。”她又慢慢剥了颗葡萄,放入嘴里,雪白的牙齿咬的汁水四溢,谈笑间,嫔妃们已是胆战心惊提心吊胆,不知她又要如何。“好好查查自己宫中是不是有什么违规的物件,有没有随意打杀过宫人,平日里的衣食住行是否超出了自己的规制。我可是给了时间的,若是之后,再让我查到……” 小皇后甜甜一笑,“诸位应当不是很想知道我的手段。” 她就差没把乖乖听话四个字写在脸上做威胁,众妃听得又慌又庆幸,卢贵妃手松,她自己平时用的都是皇后规制,哪里还会管别人?她的那些心腹,虽然都安插在内省,可个个都随了她,贪婪成性,玲珑拿了凤印,前一个月几乎没有动静,彻底养大了这些人的心,让他们因为帝后大婚略微收敛的手又伸了出来。 既然敢伸,玲珑就敢剁。 她是正儿八经的皇后,正得官家青睐,又有强大的外家,怎么可能会怕那一票尚宫与阉人? 还在狐疑为何自己没收到消息的卢贵妃回到自己宫中不久,就听说皇后娘娘召见了内省各局之人,一项项将其罪责指出,拉入内省刑司受刑,好几个被活活打死!全都是卢贵妃的心腹! 她安插了多年的钉子,花了多少心血金钱培养的,就这么被连根拔了出来,一个都没剩下! 卢贵妃都要气疯了! 可随后她发现,还有更让自己生气的,从前她掌持内省,六局皆在掌控中,官家宣召谁伴驾,去了哪儿穿了什么衣服,都有人报与她知晓,这也是为何她总是能在官家去别的嫔妃宫中将人提前拦下的原因,可现在呢?她的耳目全部被清除,她天天待在自己宫中,竟像是个耳聋眼瞎的废人! 她什么消息都得不到了! 不仅如此,从前她一顿膳食有一百二十八样菜色,那是皇后规制,可贵妃便只有六十八道,出门的车架也大为削减,就连宫中自己砸碎的杯盘花瓶,也要严格按照月例来!做什么都束手束脚,偏偏这都是劳什子的规矩! 她要跟皇后讲规矩,皇后就主动跟她讲规矩,看看到底是谁能压得住谁。 可怜半辈子在后宫呼风唤雨一呼百应的卢贵妃,直接被气病了。 她这是心病,想到玲珑就好不了那种。 原以为能让官家来看看自己,谁知道很快内侍省那边就传来了消息,说是皇后娘娘做主,言明贵妃娘娘既然身染疾病,官家便不来了,以免过上病气,甚至还把卢贵妃的牌子给撤了…… 正生着病的卢贵妃险些一口老血呕出来! 她躺在床上恨得牙痒痒,心想,难道贵妃跟皇后,真的就差了这么多?难道妾比起妻,天生就上不了排面? 不,不是这样的,一定不是这样! 只是官家喜新厌旧,向着那小贱人罢了!否则那么点大的皇后,怎么可能做事如此雷厉风行,如此杀伐决断?根本不给她反应的机会,就已将她打入地底! 卢贵妃绝不承认是自己技不如人,她认为一定是官家爱美人,才偏心如此。 其实她想多了,官家根本就没出手,他巴不得贵妃皇后两人闹起来,最好是势均力敌谁也不让谁,连带着卢裴两家也势如水火,两大势力与皇权达到平衡,才不会出现结党营私外戚专权的现象。 可让他没想到的是,在后宫嚣张跋扈快二十年的卢贵妃,居然这么的……没用。 不仅在皇后的打压下毫无还手之力,还把她自己给气病了!成武帝得知后好气又好笑,觉得自己真是高看了卢氏,她空长了个脑袋,合着里面全是些草包! 他忌惮小皇后,却又不得不承认,小皇后好手段。 内省被她整治的一片清明,从前哪怕是官家,也总有些不如意之处,卢贵妃看着精明,私心却过重,内省大多是她的人,贪污舞弊严重,逢年过节操办宫宴,也总是有些小毛病。但她毕竟是卢氏女,又是位份最高的,只要没闹的过火,成武帝就没说过什么。可小皇后入宫,势如破竹地拿下内省,将权力牢牢掌控在她自己手中,宫人们做事谨慎小心井井有条,再也没发生过什么纰漏,更不可见往日三五成群聚集在一起碎嘴的小团体,就连后宫嫔妃也规矩了许多,反正成武帝是没再见着自己御辇前扑出来摔倒的、逛御花园着舞衣起舞的、清浅吟唱小曲儿的……这些乱七八糟的小手段都没了。 不得不说,咳,还挺好。 唯一让官家觉得糟糕的就是,他,咳,睡了小皇后快两个月了还没睡够,每天都精神抖擞战斗力强劲,一点都没觉得厌烦。政务一处理完他就想直奔金凤宫见她,甚至还有种把她留在潜龙宫的冲动……当然这种冲动他自己还是克制住了,成武帝把这解释为自己对美色的痴迷,等到他再睡睡小皇后,早晚会睡够的。 说不定以后初一十五他都不想来金凤宫了呢! 但是……真香。 真香啊,真香。 他的小皇后身上有种神奇的魅力,有她在的地方,其他美人就都成了寡淡无味的摆设,有时候成武帝晚起些,众妃来请安,明明一个个美人对着他直放电,他眼中却只看得到小皇后,黯然失色的众妃根本入不了眼。这、这以后要去哪儿找比小皇后更美的女子?就像是吃过山珍海味玉盘珍羞之人,谁还乐意去吃糠咽菜? 玲珑整顿好了内省,后宫乌烟瘴气一扫而空,她平日里就是吃吃睡睡,基本上只要你不惹她,不对她不敬,她就懒得搭理你。那些个被她收拾了的,全是自己找死的。 成武帝一进内殿就瞧见小皇后裸着身子趴在床上,只在腰臀处盖了薄薄的毯子,那个叫抱银的宫女正在她雪白娇嫩的肩背上摸来摸去! 官家立时就怒了:“住手!你们在做什么!” 抱银见了成武帝,赶紧行礼,成武帝对她态度不甚好:“你对皇后做什么?!” 抱银:……官家您这语气?怎么跟捉奸似的? 不能怪成武帝,他最近总觉得小皇后魅力爆棚,看谁都像是情敌,再说了,先帝后宫还有一对磨镜的太妃……谁能保证他的后宫就没有? “回官家,奴婢这是给娘娘抹精油呢,这精油渗入皮肤,可以使皮肤更加娇嫩细腻,是女子专用之物。” 成武帝了然,但还是横眉怒目:“退下!” 抱银看了玲珑一眼,得了眼神才恭敬离去,成武帝走到床边,美人仰着头看他,愈发显得一张小脸儿巴掌大,又嫩又娇。 这么点大的小娇妻,换谁谁不疼啊?虽然她是聪明过了头,可是、可是也没在他面前藏着掖着不是?她聪明厉害,又没瞒着他,他心里较劲什么呢? 粗糙的大掌缓缓抚过展翅欲飞的蝴蝶骨,声音也沙哑起来:“朕给你涂,好不好?” 玲珑懒洋洋道:“不仅要涂,还要按摩吸收。” 成武帝听了,下意识吸吸鼻子,还以为自己要流鼻血了。 两人在内殿做了什么,外头的人不得而知,但毛公公却提前叫人备了水。 晚膳时,桌上多了一碗药。 成武帝轻笑,将药碗端过来喂给玲珑:“这可是朕让御医院亲自为你调制的补药,你年纪小,要好好调养,才能给朕生个大胖儿子。” 玲珑闻了闻略带苦涩的药,自然知道补药是假,避子是真,其实成武帝就是不让她喝,她也是会自己处理的,她可没想过给他生孩子。只是这官家,瞧着是个浪荡多情之人,心却比谁都冷,夜夜欢好后,定要亲自喂药,旁人不知,还为这份情深感动,玲珑却知道,他不过是怕自己不喝而有了身子。 她张开小嘴儿,靠在官家怀中一口一口的喝下去,好在这药喝着没有闻着苦,喝完了,她还努着嘴不高兴:“我身体好得很,不喝也成。” 成武帝咬了咬她白嫩的小耳朵:“是吗?那常说自己受不住了嘤嘤哭泣求朕的又是谁?” 玲珑:…… 害,做皇后是很难的,她又要表现出自己的聪明,又要让官家觉得自己坦诚,不至于对自己生出戒心,这容易么?难不成她要在龙床上说官家啊一夜七次本宫受得住你却不行你好好反省反省? 人类男人啊,总是对自己那方面的能力过于自信……虽然,确实挺厉害也就是了。 等一下,她为什么要说“人类男人”? 玲珑想了想,没想明白,干脆地丢到脑后,不想了。 “说起来,官家也快两个月没有翻牌子了。”玲珑喝完药开始喝一碗甜甜的红枣莲子粥,“我瞧着妃子们都有些着急了,等着官家雨露均沾呢。” 她毫不掩饰自己话里的酸溜溜,听得成武帝从脚后跟儿到头发丝儿都舒服顺畅。 “梓童想要朕雨露均沾?” “官家何必明知故问?”玲珑皱眉,不高兴起来,“我未满十六就嫁了你,比你小了那样多,贵妃她们可是进宫十几年了,这一天天的算,她们比我霸占官家的时间可要多,凭什么现在就跟我抢?” 说完,她用纤细的手指头点官家的胸口,一直点一直点:“当然官家若是有心雨露均沾,我自然也不敢说什么,还不是看官家的,官家要是更喜欢年纪大的,我又有什么法子?” 成武帝觉得她越说越不像话,随道貌岸然握住她软软小手,道:“朕岂是那种人。” 说白了,男人的劣根性,成熟风情的女子固然美丽,可娇嫩天真又有娇嫩天真的好,玲珑早知这人口味不拘,看那票环肥燕瘦风格不同的美人都知道。端庄温婉的他喜欢,艳丽逼人的他也好,冰山美人更是有冰山美人的妙——官家好美色,世人皆知。 玲珑审视着成武帝,半晌,狠狠咬了他脖子一口,用足了劲儿,疼得成武帝龇牙咧嘴,只是她个儿娇小,否则换个人,早被甩飞治罪了。 咬完这一口,玲珑舔了舔唇瓣,她那红唇本就不点而朱,有了血迹浸润,更是有种说不出的妩媚风情,暧昧、诡谲、黑暗,却又美得动人心魂,看得成武帝心脏怦怦跳。 那点血她没有吐掉,反而咽了下去,瞧在成武帝眼中,就好像自己已经被她吞噬入腹,看得他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是震撼的、激动的、兴奋的。 “我要在官家身上盖个章。”玲珑又凑上去,在他脖子伤口处舔了舔,“这样,看到官家的人都知道,这个,是我留下来的……” 她的指头拨弄着伤口,带来一股异样地、火辣辣的疼痛,这疼痛让成武帝蹙眉,又让他心跳如雷。 他被撩的动心而不自知,仗着比她痴长二十年,便自信在握,觉得不会输。 其实他已输了。 玲珑又忽然偷笑起来,先前小恶魔的模样忽然又摇身一变,成了只眉眼带笑的小狐狸,“官家,在这伤口好了之前,可不好雨露均沾啊……若是叫人瞧见了,问官家这伤口哪儿来的,岂不是丢脸又丢身份?官家的威严还往哪儿搁?” 成武帝叫她恨得牙痒痒,爱恨交织,忍不住抱着她也想咬一口,玲珑却不怕,甚至歪着脑袋露出雪白颈项,成武帝便咬不下去了,唇齿间的皮肉细嫩如雪,他感觉自己的牙齿稍稍用力就会将她伤害。 咬一口根本不会怎样,他却开始怜惜不舍,玲珑露出志得意满的微笑,赖在成武帝怀中撒娇。 这实在是不成体统,一国之母,焉能如此放肆任性?官家便面目严肃地教育她:“快快起来,叫人看见了不像样子,你可是皇后。朕的公主们,都不像你这样撒娇耍赖。” “我还小呢。”玲珑理直气壮地答,“下个月我才过十六生辰,比官家的女儿们可小多了,不过官家要是觉得公主才能撒娇,那我也可以叫官家一声父皇呀。” 眼见成武帝听了这话浑身僵硬,她便咯咯娇笑起来,凑近他耳边,吐气如兰:“还是说……官家喜欢民间的叫法,那叫爹爹,也不是不可以呀~” 尾音娇软绵长,成武帝总算是明白,骨头都酥了,是种什么样的感觉。 他去抱她的手都是绵软无力的,现在她哪怕是拿了把刀要刺入他胸膛,成武帝觉得,自己都不会生气,反而会担心她的手痛不痛,会不会太用力? 他、他这到底是娶了个什么小魔星回来?! 711|第六十片龙鳞(四) 第六十片龙鳞(四) 玲珑的生辰很快到来, 她生在暮春四月,正是褪去严寒, 略有薄寒, 却万物生长的季节。 这是她十六岁生辰,亦是作为皇后之后的第一个生辰, 成武帝很是看重, 亲自着掌管内侍省的大太监毛公公携手内省办理, 务必要办得使娘娘满意。 自己的生辰宴哪有自己动手的, 玲珑很潇洒地做了个撒手掌柜。官家也觉着她跟先前自己所见过的人都不一样, 远的不说就说近的, 卢贵妃执掌内省时, 那可是牢牢地把权力握在自己手心, 办事不假他人,生怕被分权。可玲珑得了凤印,又将卢贵妃的眼线全都□□, 待到内省足以自我运转, 便毫不在意地放养了。 偏偏她这样做,内省也不曾出什么乱子,反倒比卢贵妃在时更加有条不紊做事有规矩。 官家曾好奇问过, 玲珑答, 她是来做主子的,不是来做奴才的,主子自然要轻松享受,若是天天把事儿都揣自己身上, 那她为何要入宫?在家里当她的千金大小姐不好吗? 每天都要批阅一大堆奏折,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一点都不快乐的官家沉默了。 皇后生辰,官家大宴百官,女眷们则在内殿由皇后娘娘招待,其中自然也包括了相府的管氏与二姑娘裴宝珠。 裴宝珠是幸灾乐祸来的。她早就想看看这位满肚子坏水的姐姐,在嫁给比她大了二十岁,已经儿女成群甚至有了孙子孙女当了祖父的老皇帝之后,过得是什么日子。定然是日日以泪洗面吧?定然是夜夜辗转不能寐吗?那张绝色的脸,说不定已经憔悴苍老的不能看了! 想起往日长姐在家里对自己和娘亲的欺压,裴宝珠心头就一阵暗爽。再有手段又有什么用,相府还是爹爹说了算,她不想入宫当劳什子的皇后,长姐不就得做她的替代品?饶她是一笑先生的外孙女又如何?得爹爹的心,才能过得好呢! 若非怕连累自己,裴宝珠真想告诉官家真相,他娶回来的根本不是什么凤女,不过是个冒名顶替的野鸡! 怀揣这种兴奋,裴宝珠由始至终都面带笑容,甚至主动要去给玲珑请安。不知道的人以为她们是姊妹情深,只有她自己知道,她是迫不及待要去看笑话的! 她是皇后亲妹,旁人都要给她面子,裴宝珠眼见平日那些眼高于顶的贵女在自己面前低眉顺眼,心中无比受用,她是从不懂她们在高贵什么,从前她也觉得人生而平等,但在相府生活了多年,裴宝珠不得不承认,她已经彻底陷入这种可恶的阶级享受之中,出身好,就意味着可以凌驾于他人之上,到了现在,她已经忘了曾经的自己是多么平凡的人了。 随着众女眷一起下拜行礼,太监特有的尖锐声音响起:“诸位平身——” 裴宝珠抬起头,飞快地看了大殿主位一眼,不过离得有些远,她看不大清楚。仗着自己是皇后亲妹,不管彼此关系怎样,内里都是一家人,表面上皇后是不可能给自己难堪的,便主动上前:“姐姐,好久不见,你可还好?” 这一上前,才看见旧日里让自己恨得牙痒痒的长姐,是何等风采。 往日她在府中脂粉不施素面朝天,就美得叫人生气,如今生辰,身着皇后朝服,眼角眉梢都透着华贵傲慢,这一身气势极强的宫装,竟丝毫不能压下她容色上的芳华,反倒令人不敢直视!尤其是玲珑面色红润,一看便是在宫中过得极好。裴宝珠心里狠狠骂道,也不知在得意什么!不过靠一张脸以色侍人罢了!谁不知官家好美色,待到官家厌倦了她,且看她还如何嚣张! 再美,也终有会被腻的一天不是? 玲珑慢条斯理地看了裴宝珠一眼,脸上连点笑都没有,是半点面子都不给——裴相的脸面,与她何干? 见玲珑竟是理都不理自己,像是没看见,甚至不让自己起身,裴宝珠脸色涨红,大庭广众之中被给予如此难堪,旁人自然就知道皇后是不待见她的,人缘事小,丢脸事大! 她也就咬着牙赌气不起来,她就不信了,这个长姐不爱惜羽毛,能如此苛待自己!这事儿传出去,看言官如何弹劾她!看官家又如何待她! 结果玲珑还就真不理会她,女眷们入座后,玲珑似是想起什么,道:“我听闻,震惊朝野的韦州灭门一案,前几日告破,其中有定远侯府千金的功劳,不知这位姑娘可在?” 一位身着绿衣的姑娘立刻起身行礼:“臣女在,只臣女不敢贪功,这桩案子的功臣另有人在。” “哦?”玲珑很感兴趣的样子,“是谁?可在今日殿中?” 绿衣姑娘大着胆子抬起头:“回皇后娘娘,此案得以侦破,最大的功劳,要属韦州治下三平县县衙的一位女仵作。” “女仵作?”玲珑奇道,“若是我记得不错,我朝并未有女子为仵作的前例。” “正是。”绿衣姑娘给玲珑恭恭敬敬磕了三个头,“这位女仵作姓丁,仵作乃是贱籍,不得贵人开口不得脱离,所以,臣女斗胆,想同娘娘为丁仵作求个恩典,许她脱离贱籍,回归良民之身。” 按照本朝律例,仵作皆是贱籍出身,其地位较之乞丐也高不了多少,又因为常年与死尸打交道,几乎是人人嫌弃人人避让,其后代亦禁绝参加科考,可谓是十分卑贱。 玲珑歪了歪头:“你为何要替她求这个恩典?” “回娘娘的话,丁仵作为人正直纯善,自她担任三平县仵作以来,不知还了多少无辜死者公道,又揪出多少冤假错案,实在是女中豪杰,臣女心中无比钦佩!” 这姑娘说话干脆爽朗,很容易令人生出好感,玲珑便笑起来:“若果真如此,便允了你也无妨,你可肯做这担保人?” 绿衣姑娘一听,这是有门儿了,当下瞪大双眼惊喜道:“臣女愿意!臣女愿意!” 于是玲珑立刻便下了一道懿旨,着绿衣姑娘去颁布,许那位丁仵作脱离贱籍,回归良民之身。 此后,整场生辰宴,绿衣姑娘都随侍在玲珑身边,与她说了许多故事。定远侯府乃是武将世家,连带生出的女儿也自小舞刀弄枪,定远侯又是个大剌剌的性子,从不拘着女儿,于是这绿衣姑娘便天南海北的乱跑,也正是如此,才结识了丁仵作,二人一见如故,韦州灭门一案,二人合作,与韦州府衙一起告破奇案,因着破案的是两名奇女子,再加上当时灭门案闹得十分大,消息迅速流传开来,如今就连京城,都有茶楼说书人专门说她们二人。 名为绿翘的侯府姑娘,半点不矫揉造作,今日入宫穿了繁复的罗裙,她走起路都小心翼翼的,对着玲珑也没有其他人那种谄媚讨好,就是觉得皇后娘娘很讨人喜欢,一点架子都没有,根本不用是娘亲叮嘱的那样谨言慎行,瞧,她跟娘娘说那些剖尸检验的事儿,娘娘都面不改色呢! 不像是边上那几位女官,居然已经脸色煞白……绿翘觉得,自己若是再说下去,她们几人非在这生辰宴上吐了不行。 她心里得意,心想,自己第一次看到丁姐姐验尸时也是如此,吐得天昏地暗好几天没缓过来,足足有一个月才勉强适应! 绿翘的话题告一段落,大殿内已起了歌舞,玲珑对这些没什么兴趣,眼角余光看到边上的裴宝珠,奇道:“你怎么还在这儿?我倒是将你给忘了,行了,回自己位子上坐着去吧。” 这种高高在上的施舍,简直不要太羞辱人! 可裴宝珠也是真的跪累了,人家是皇后娘娘,说一声忘了、没注意到,她又能如何?难不成,还想要其他人给自己打抱不平? 眼看绿翘一个侯府姑娘都能坐得离皇后那么近,她身为皇后亲妹,却只能坐在远处,甚至于娘亲都不能入宫……想想裴宝珠就觉着生气!那绿翘也真是跟长姐蛇鼠一窝,两人在那说什么解剖验尸的仵作,裴宝珠想想都觉得恶心,也不知道官家怎么会喜欢长姐这样的女子。 生辰宴结束,绿翘依依不舍地走了,临走还问:“娘娘,我日后能入宫来找您说话么?” 玲珑笑道:“自然可以。” 晚上金凤宫内,官家搂着她香软的身子,在她的粉颊上吻了又吻,问她今日可还开心,玲珑答:“挺开心的,遇到个讨人喜欢的小姑娘。” 她自己就还是个小姑娘呢,却用如此老气横秋的语气说别人,官家险些笑出来,“哦?有多讨人喜欢?” “官家。”玲珑想了想,翻了个身,从躺在官家怀中,变成趴在他怀中,两只小手撑在他胸口,脸蛋儿就搁在小手上,看着格外稚嫩可爱。“你再给我讲讲外面的事儿呗,我一人总是无聊得很。就讲……韦州灭门一案,你上回可还没讲完呢。” 她终日在后宫,对前朝的消息唯一来源就是成武帝。别看官家对外一副严肃正经的样子,实则很是会讲故事,韦州灭门一案,就是他见玲珑无聊,晚上搂着她讲给她听的,其中自然也就讲了那两位如今被说书人都津津乐道的奇女子,侯府姑娘绿翘,以及三平县女仵作丁岚。 只不过在官家口中,这两人是没有姓名的。 官家轻轻捏了捏她粉嫩嫩的脸蛋儿:“这么血腥的故事,你怎么就是喜欢听?” 玲珑作沉思状:“嗯……与其说是喜欢听这血腥故事,我更喜欢听丁仵作跟绿翘。” 她眼中流露出的,是对那两人的向往。明明是高贵的皇后,她却在向往一个疯疯癫癫的侯府姑娘,跟一个贱籍出身的仵作。成武帝说不出心头什么感觉,这一刻他突然意识到皇宫对她而言,似乎就是个巨大的金笼子,她在这里面过得,也许并不如表面看起来那样快活。 他心头百转千回,面上却不动声色,捏着玲珑的小手玩:“为何想听她们二人?你是不是觉着无聊了?朕明日就让梨园教坊给你排些新戏看可好?” 玲珑不感兴趣地别过头:“不要。” 跟个孩子似的。 成武帝柔声问她:“那你想要什么呢?跟朕说,朕都给你寻来,好不好?” 官家完全没意识到自己已成了最不屑成为的那种帝王,此时此刻,若是烽火戏诸侯能博她一笑,官家怕是也不会拒绝。 玲珑摇摇头,无精打采地趴在他胸口上:“算了。” 她在后宫中吃吃睡睡其实挺开心的,可又不是那么开心。你要问她为什么,她自己也说不上来,总觉得不管吃多少东西也吃不饱,好像都不是她想要的东西,可她想要什么呢?她自己也不知道。宫里的女人们都蠢呼呼的,根本不是她的对手,在相府时也是如此,那些心机深沉的人,在她看来都蠢得可怕,她觉得入宫做个皇后挺好,没人管得着她,她有权有势,想做什么都成。 可权势到手了,她又不知道自己想做什么了。 已经得到的这些,就显得不再珍贵。 她无意识地用官家的胸肌磨牙,咬得他浑身颤栗。 第二日玲珑又起晚了,已经习惯等待她起身再请安的嫔妃们规规矩矩地坐着,赵嫔跟贤妃还没放出来呢,早就没人敢惹玲珑了。大家都开始讲规矩,但皇后娘娘本人却不怎么讲规矩了……只是又有哪条宫规规定,嫔妃们来了,皇后就一定要早起呢?她们来请安是规矩,但皇后起得早还是迟,宫规里没说啊! 已经旱了快半年的女人们,眼见小皇后一副雨打娇花春睡迟的模样,嫉妒的眼都绿了! 玲珑打了个呵欠,有一搭没一搭听嫔妃们说话。昨日玲珑生辰,她对侯府千金绿翘青眼有加的事自然也传得人尽皆知,不过在妃子们看来,皇后纯粹是眼神不好。 那种被人说是疯疯癫癫的女子,有什么好?终日跑在外头比男子还要糙,不安于室,都十九了还没许人家,谁敢娶啊! 她们踩不了皇后,还不能踩踩绿翘么! 卢贵妃率先以绣帕遮面,笑得格外虚伪,很自然地将话题转移到绿翘身上,“……这要本宫说呀,女子就该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这见天的朝外跑,心都养野了!这样的女子,我看就该把她关在家中,请了教养嬷嬷好生教导,否则谁家儿郎敢娶?这娶回去不能相夫教子,岂不是娶了个冤家回去?跟这种女子走得近了,自己都脏!” 玲珑凉凉道:“你倒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了,却也不见你相夫教子啊。” 卢贵妃瞬间被戳中痛点,她入宫二十年,膝下却未有一儿半女,可谁敢这样说她?! 偏偏这说她的人,她不敢反驳。 “……无趣。”玲珑站起身,再也不想搭理这群一天天就知道说酸话互相抢男人的女人,她本想去御花园逛逛,结果脚步突然停了下来,然后慢慢看向了一位姓梅的嫔妃,这位是九嫔之末,生得是江南烟雨般袅娜可人,今年应是二十有七,虽然不再是青葱少女,却为官家生下两子一女,只是在争妍斗艳的嫔妃中并不显山漏水。 可就这么一位查无此人的梅嫔,却在卢贵妃的压制下,安安稳稳为官家生下了两子一女,还都养大成了人。 甚至二十七的年纪,仍旧如少女般羞怯温顺,不见丝毫老态。 面前突然停了一双绣鞋,裙摆华丽,俨然是皇后娘娘,梅嫔死死低下头,连眼都不敢抬。 玲珑便这样居高临下地看了梅嫔许久,从她的头发丝儿瞧到脚后跟儿,过了会儿,突然说了句:“天气已暖,梅嫔怎么还穿得这样多?可是体寒怕冷?若是如此,当要好好调养才是。抱银,宣尚医局的李尚宫,给梅嫔娘娘好好把把脉。” 梅嫔一听,登时吓得魂不附体,立刻跪了下来:“皇后娘娘!皇后娘娘恕罪……” 这会儿玲珑也没了去御花园逛逛的心思了,她一直没注意这些妃子,往日请安也都是随意打发,若非今日心血来潮要去御花园,先她们一步出殿门,都不会注意到梅嫔的不对劲。 要不怎么说糊是最好的保护色呢? 自然,这糊,是旁人认为的。 “你又何错之有,瞧你,都发了一层冷汗,怎么,我就这样吓人?” 梅嫔只觉得冷汗涔涔,似是小衣都被打湿。她匍匐在地低着头不敢抬,只能听天由命等皇后发落,向来谨小慎微的她,今日也不过是抱着赌一把的心思,端看官家会不会来了。 李尚宫很快就赶到了,她先是给玲珑行礼,随后便在玲珑的示意下为梅嫔把脉,面无表情的脸上竟显出惊愕的神色来。把完脉后,她迟疑着跟玲珑回禀:“娘娘,梅嫔娘娘怀了龙种,若是奴婢诊的不错,应是已有半年了。” 半年,大概就是在玲珑入宫前怀上的,但足足瞒到现在,不得不说,梅嫔是真有本事。 她这一胎不怎么显怀相,平日人又孱弱,穿着大一些的衣服,竟没有人察觉! 卢贵妃眼都绿了!她苦求多年怀不上,这个梅嫔怎么命就这么好! 若不是还有玲珑在,她说不定都要扑上去把梅嫔撕下一块肉来! 嫔妃们尽皆哗然。 皇后入宫后专宠日久,旁人都不敢与她争,梅嫔却闷声发大财干了票大的,居然怀上龙种了……这…… 玲珑没说话,旁人也不敢说,此时传来太监吟唱:“圣——驾——到——” 官家从殿门口进来,众妃顿时眼睛一亮,他看似平静,玲珑却瞧见了他眼中一闪而过的焦虑与担忧。很显然,这份焦虑跟担忧,绝不是给她的,亦不是卢贵妃。 而是,那位还在跪着的梅嫔。 玲珑不动声色,“官家怎地来了?” 成武帝道:“今日折子看完了,想着你,便来瞧瞧。” 玲珑但笑不语。 成武帝状似无意道:“梅嫔犯了何事,居然跪在地上?” 旁人都以为他是无意询问,毕竟往日梅嫔实在是太没有存在感了,官家也从不提起她,糊的没人问。可只要她们细想就会明白,梅嫔虽然无人问津,可她的吃穿用度却从无人敢克扣,还能平平安安为官家生儿育女,与世无争,也无人拿她做眼中钉,甚至二十有七还能保持这么一副风情姿态——哪怕是卢贵妃,也因无子而性情暴躁,更别提其他为了恩宠争得你死我活的嫔妃。 玲珑把玩着自己的金丝甲套,似笑非笑:“怎么能说是犯事呢,是好事才对,还未恭喜官家,梅嫔这是有孕了,的确也不能长跪,起来吧。” 梅嫔便惶恐地被自己的宫女扶着起身,她低着头老老实实站着,一句话都不敢说,十分惹人怜惜。 成武帝看了她一眼,迅速又看回来,走到玲珑身边与她同坐:“梓童不是想听丁仵作之事?刑狱司有桩案子无人能破,朕便想着把她召来京城,也要叫梓童亲自见见她。” 玲珑一听,嚯,官家这是下了血本呀! 她敢肯定成武帝绝对没有想过把丁岚召至京城,这话不过是临时拿来转移她注意力的,不过不得不说,很有用,至少她是心动了。 害,官家怕什么呢,梅嫔都生了两子一女了,难不成再生这一个,先前的就不算了?她还能对梅嫔做什么不成? 亦或是……有人希望她能流露出嫉妒之意,从而加害于梅嫔? 别想了,不存在的。 有爱意才有妒意,她对官家无爱,自然也不会嫉妒他的女人。更何况梅嫔又不是在她入宫后怀的,官家现在还是她一个人在用,勉强也能接受。 “好的。”玲珑笑盈盈地答,“官家如此上心,真是让人感动。不过,按照宫规,嫔妃有孕,应当立即上报,免得与皇嗣有碍,梅嫔隐瞒不报,便罚她禁足三月,官家觉得如何?” 这……禁足,其实算是变相的保护了,不出现在人前,对梅嫔而言绝对算是好事,只是……官家看了玲珑一眼,只见她小脸儿上笑容天真烂漫,毫无难过,心头顿时又有些不是滋味起来。 712|第六十片龙鳞(五) 第六十片龙鳞(五) 对于这个惩罚, 梅嫔也是毫无异议的。虽然她不知道皇后为何要这样罚自己,但她心知肚明, 被禁足绝对好过抛头露面, 禁足,就代表她不出来, 其他人也不能进去, 这样遇到意外的可能性便大幅度降低了。只不过……梅嫔又悄悄看了玲珑一眼, 原以为这小皇后会生气嫉妒, 却不曾想, 她行为处事还是如此落落大方。 待回到自己宫中, 贴身宫女才轻声说:“娘娘, 您何苦来哉?大庭广众之下让皇后罚了, 旁人又要笑话您了。” “笑话就笑话,我才不怕。”梅嫔满脸慈母光辉,温柔地抚摸着自己的肚子, “谁叫我肚子里有了个小宝贝呢。对了, 待会儿官家定然会来瞧我,你快给我重新换身衣裳梳妆打扮,今日这身可不怎么好看。” 她深谙韬光养晦的道理, 上头有卢贵妃跟皇后两尊大佛, 又有四妃压着,她根本没必要出头,只在自己宫中好好过日子便是,是以每次去请安, 都打扮的很不起眼,从不在头上戴亮眼的首饰,亦不会上娇艳的妆容。 梅嫔出身平凡,生父不过是个六品小官,她入宫后也曾想像旁人那样去争宠,可她出身不显,容貌又只是中上,更无甚才艺,拿什么去争?官家有那样多的妃子,燕瘦环肥绝色无数,她怎么争? 后来梅嫔发现,自己不争,就已经能得官家喜爱了。 小皇后入宫半年,官家就没踏足过后宫,梅嫔有心见他,却又不能,皇后将后宫管理的井井有条,如她这般嫔妃根本不能像从前那样得知官家的行踪,窥伺帝踪,若是被皇后知道了,是要受罚的。 好在,小皇后入宫不久,梅嫔便察觉到自己有了身孕。她已经生养过三个孩子,对有孕的反应十分熟悉。只不过,皇后正受宠,谁愿意做那个出头鸟?没看见赵嫔贤妃都被收拾了吗?就连跋扈的卢贵妃,在小皇后面前都得夹着尾巴做人。 可是时间越来越久,都半年了,官家好像都想不起自个儿了。梅嫔才想着,要再试探试探官家的心。 今日的她,虽然穿了比较宽松的衣裙,却用了条腰封,这腰封站着不显,可坐着时却很显胖,皇后从自己面前经过,会看到本就在梅嫔意料之中,而她也先一步派人去给官家身边的毛公公传话,说自己有了身孕,梅嫔相信,虽然这一招有些不合规矩,但官家一定会为自己遮掩的。 果然,皇后还没来得及做什么,官家就赶来了。 梅嫔心里像是吃了蜜一样甜,她就知道官家疼爱自个儿,看到那些为了宠爱争的头破血流的嫔妃,梅嫔甚至产生了一种得意之感。你看啊,你们整日勾心斗角,却什么都得不到,我什么都不做,官家照样来我这儿。饶是那打杀了多少妃子,害了多少未出世龙种的卢贵妃,迄今不也是膝下无子?而她,却平平安安为官家诞下了两儿一女,谁能保证日后她就不能成为圣母皇太后呢? 宫中妃子大多比她美丽,比她有才华,比她家世好,可她们都不及她在官家心中的分量重,只这一点,就足够梅嫔鄙视所有人的了。 因此,她面上恭顺,却并不觉得小皇后有多么独特。现在受宠,不过是因为家世高贵,但小皇后跟卢贵妃一样,家世太好,就注定不能有子嗣。 没有儿子的后宫女人,又能有什么将来? 可梅嫔换了石榴红的罗裙,点了精致的妆容,却左等右等,等不来官家。她差着身边宫女前去打听,半柱香后宫女回来,说是官家陪皇后娘娘垂钓去了! 梅嫔不敢相信:“你说官家、官家陪皇后垂钓去了?” 这怎么可能?! 官家怎会不来看她?! 宫女低垂着头,缩着脖子:“回娘娘,是、是的。” 梅嫔忍着气,她是再气都不会摔花瓶推桌子的,这宫中的一举一动都逃不开官家视线,若是表里不一,她又怎能得官家喜爱?便坐在桌边垂泪,又挺着个肚子,十分地惹人怜惜。 而官家手持钓竿,正襟危坐,时不时偷觑一眼身边的小皇后,却见她一会儿一条大鱼一会儿一条大鱼的,桶子里都装满了,他的桶里却是空空如也…… 这实在是太丢人了,连钓鱼他都输? 官家觉得,定然是风水不好,便主动要求跟玲珑换个边。玲珑毫无异议,只是换了边后,官家仍旧是一条鱼也钓不上,那些鱼却跟疯了一样咬玲珑的饵,她身边的桶都不够用了! 最后她把钓竿一扔:“没意思,我要回去了。” 官家赶紧也丢掉钓竿快步追上去,看着她没什么不开心的地方,可他就是觉得她应是不开心了,想起梅嫔,心里又有点心虚,遂清清嗓子道:“玲珑,你不要生朕的气,梅嫔的身子……是在你入宫前有的。” “是啊。”玲珑点点头,“算算日子,大抵也就是我入宫前不久,半个月?那时候应已为大婚做准备了吧?官家准备迎正妻,又快快活活睡小妾,真是惬意得很,我都羡慕了。” 成武帝头都大了,他跟上玲珑努力同她解释:“梅嫔性情柔顺,从不与人争锋,在朕心中便高他人一筹,不过自打你入宫,朕的心里眼里就只剩下你了……” “官家别怕。”玲珑停下脚步,拍了拍官家的胸膛,“我又没有怪罪您的意思,您可是皇帝,三宫六院本是平常,这民间汉子,有了几个钱儿都想讨个小老婆,何况是官家?我只是想跟官家说清楚,我能理解,却不能接受。我入宫之后,什么时候官家去了旁人宫中留宿,日后便别再来找我了,我跟我娘一样,闻君有两意,故来相决绝,咱们做对相敬如宾的帝后也挺好。” 裴相之妻,官家是知道的,一笑先生的独女,生下玲珑后不久便体弱而亡,但是对于她跟裴相之间的纠葛,不好意思,官家还没有窥视臣子家私事的习惯。 “再说了。”玲珑笑起来,“我本就对官家无甚期待。” 她这话把官家说懵逼了,“嗯?什么意思?” “您想啊。”玲珑开始一本正经讲道理,“我同意入宫前,与您素昧平生,不知道您长相如何,只知道比我大了二十岁,二八年华,嫁个三十几岁比我爹年纪都大的人,难不成,您以为我是怀着一腔爱恋入宫的?那样的话,官家未免也太自恋了。” 官家的一颗心霎时间被扫射成了马蜂窝。 “所以……就这样嘛。”玲珑摊摊手,“我只是不想在相府待了而已,换个地方也是一样的,官家若是哪天对我厌烦了,想去什么卢贵妃梅嫔宫中了,使敬事房知会我一声便好。” 从来左拥右抱被人争抢的官家,生平头一回听到自己的妻子说无所谓愿意与他相敬如宾,一时间人生观都被打碎了,站在原地傻了半天,终于从玲珑的长篇大论中提取出了中心思想:爱谁谁,老娘不伺候。 他快步追上已经走远的小皇后:“你、你怎能这样跟朕讲话?” “我就是这样的人啊,官家又不是不知道,想要面子,我相信卢贵妃、梅嫔、赵嫔等人一定愿意捧您的臭脚,您去试试嘛。” 都这语气了还说没生气呢?成武帝心里又生出一股子喜悦来,她分明是喜欢自己才会说这样的话,登时跟在了玲珑身边,好在比她年长二十岁,权当哄孩子了,什么话都能说。 两人一路闹着回了寝宫,就没梅嫔什么事儿了。 说起不争不抢……谁能比皇后更不争不抢啊?更何况人家是官家正妻,又是年轻貌美的小娇妻,有着天然优势。 又因为梅嫔身怀龙种而隐瞒不报被罚禁足,虽然皇后仁厚,赐了一大堆东西,但官家却什么动静也没有,连个眼神都没给。梅嫔把自己关在殿里哭了好一场,总算是想到自己怀着身子,这才逼着自己停下眼泪好生休养。 原以为被禁足,能像以往一样每个月见官家几回,可因着被禁足,官家根本是来都不来了…… 卢贵妃则一夜没有睡好,她恨哪!她恨梅嫔几次三番怀上孩子,自己却想尽了办法也生不出来,如今自己都这般年纪了,恩宠愈少,更是没有了怀孕的可能! 于是第二天再来给玲珑请安时,卢贵妃脸上施了浓厚的脂粉,用以遮掩她的黑眼圈与疲态。她心中不舒服,也不想让旁人好过,尤其是坐在主位一脸春风得意的小皇后:“说起来,梅嫔有了身孕,是大喜,皇后娘娘正当年少,也该早做打算才是。” 嘴上这么说,她心里却恶意地想,小贱人,入宫半年了,几乎是夜夜承宠,可迄今肚皮都没有动静,怕也是个不能生的!不能生,还敢霸占着官家!真是无耻至极! 玲珑喝了口茶,点头:“如卢贵妃言,我应是也有二十年时间来生呢,谁叫我今年才十六?日子都在后头呢。” 听得卢贵妃差点儿没气死,其他嫔妃也是脸色一变,齐齐被戳中痛处,是啊,小皇后今年才十六……比她们可小了不知多少岁! 其实玲珑并不喜欢用年纪来讽刺人,她也不觉得三四十岁的人很老,可这些人非要来找事,明明吃过许多次亏了,却总是记不住,她也只好攻其弱点了。 “卢贵妃今日的妆上得不好,眼角的细纹都没有遮住,还是要多加保养才是。”玲珑叹息,一副很可惜的样子,“听闻当年贵妃乃是艳冠群芳,可到底是过了最好的年纪,真遗憾我没能一睹贵妃风采。” 卢贵妃气得差点儿晕过去,她就说了她一句,这有一百句等着她!还句句戳在她肺管子上! 请安结束,卢贵妃第一个走,她气得身体都在颤抖,看着她远去的背影,玲珑忍不住乐了:“你看这人,跟个斗鸡似的,吃了□□看谁都想啄一口,偏生啄又啄不过,只能灰溜溜地跑了。” 生金抱银在边上看得头都大了,她们家姑娘,别说是相府还是皇宫,那都是拉仇恨的一把好手,靠着一张嘴就能把人恨得牙痒痒的。 不过卢贵妃的话却让生金上心了:“娘娘,贵妃说得其实也不无道理,您年纪正当好,膝下还是要有个孩子,地位才稳当。” 玲珑反问:“难道我需要个孩子,才能证明我的价值?” “话不是这么说呀娘娘,您看这后宫诸妃,都是有儿子的比没儿子的有底气,有女儿的比没孩子的有底气。”抱银柔声说,“您不要钻牛角尖,官家如此疼爱您,若是有了孩子,定然也会爱如至宝的。” 说完,就看见她家娘娘咂咂嘴,用一脸一言难尽的眼神看她,抱银呆呆地问:“奴婢说错了?” 玲珑爱怜地轻抚她狗头:“别想了,不可能的。” 不过卢贵妃有点烦,她得给卢贵妃找点事儿做才成。估摸再有两日,丁岚就能到达京城,说实话,比起跟这些脑子里只有男人的女人勾心斗角,玲珑更想见见好玩又有趣的绿翘与丁岚。 入了宫,自然都有所求,求的无非是家族荣耀或是荣华富贵,可入了宫,又拿高道德高标准去要求皇帝,那就有些可笑了。早在入宫那一刻,嫔妃们就应当知晓,生死胜败,成王败寇,没人会心疼你。 可惜这些女人只知道争宠爱,把自己的心搭了进去,哪儿能不犯错呢?还不如只求富贵,看得清楚通透,还能全身而退。 把自己的心全部寄托在别人身上,叫玲珑说,实在是件非常愚蠢的事儿。 世间兴许是有亘古不变的情深义重,但绝不会是在帝王身上,尤其是在这位帝王身上。 他好美色,可美色与江山社稷,他永远都会先选择后者。 两日后,玲珑如愿见到了丁岚。 与丁岚一起入宫的还有绿翘。丁岚并没有刻意打扮,一身粗布衣裙,脂粉不施素面朝天,容貌清秀,算不得出众,却自有一股独特的气质,格外干练,一双眼睛也十分沉稳有神。 她第一次见皇后这样高高在上的人物,略有些紧张,但看得出来认真学过礼数,行礼有模有样,玲珑赐座于她,她也没有推辞,如此爽快利落,倒是跟绿翘一样,很让人有好感。 天知道玲珑真的很烦那群矫揉造作一阵风吹来都要哎哟好冷弱不禁风的女人! 很多时候,她都觉得自己硬了,拳头硬了,硬的蠢蠢欲动,想揍人。 丁岚心中其实也很忐忑,她来到这个世界后,所见到的第一个人就是三平县老仵作——那是她亲舅舅,为人和蔼亲善,是个老好人。丁岚自幼丧母,便是由舅舅抚养长大,舅甥俩相依为命,有了她帮忙,三平县再无冤案,舅舅一点都不想她做个仵作,但丁岚却很坚持,她原本是一名经验丰富的老法医,如今能重操旧业,倒也不算荒废人生。 只是丁岚在这个世界过了好几年,愈发见识了本朝落后的验尸手段与技巧,不知酿出多少冤假错案,也正因此,她成了三平县外借最频繁的人,后来无意中结识绿翘,才算是真正见到个不歧视不厌恶,也不避自己如蛇蝎的人。 仵作乃是贱籍,虽也在公门,却比不上其他公职人员受尊敬,反而人人避让,觉得晦气。丁岚却觉得行业无贵贱,若是没有为死者伸冤的仵作,又何来盛世清明? 绿翘之前求玲珑给个恩典,去了丁岚的贱籍,如今的丁岚已是良民之身了。而以良民之身在公门担当仵作的,本朝也仅此一人。 生金抱银在边上听得头皮发麻,看看自家娘娘,却是津津有味,丝毫不见惧色。两人险些抱在一起发抖,这位丁姑娘……也太荤素不忌了,怎能在娘娘面前讲些开膛剖腹的腌臜事?! 虽说丁岚不觉得自己卑贱,却也知道在这个时代,自己定然是位卑言轻的,若不是有绿翘帮忙,说实话,她都不一定能全须全尾的活到现在。仵作本就卑贱,女仵作更是前所未有,她这一路上不知遭受了多少白眼冷待,早已习惯了。原本还怕吓着这位娇滴滴的娘娘,却不曾想,娘娘她听得还……挺兴奋,于是丁岚也说上了瘾,再加上本来就话多的绿翘,到了官家回来的时候,就见自己的小皇后跟两个女子盘腿坐在地毯上,三人围成一个圈儿,圈儿里摆着几盘瓜果,正一边嗑瓜子一边聊天呢! 他一开始没打扰,还想听听看是聊什么能把他家难哄的小皇后给聊的眉开眼笑,这仔细一听,脸都绿了…… 剖开死者胃部发觉其生前曾吃过难以消化的菇类于是确定了他曾在哪家酒楼吃饭?胎死腹中的孕妇解剖后取出腹中胎儿发觉母子俩乃是中毒而死?巨人观的尸体各器官胀大气味难闻让在场所有公职人员都吐了从此后三天没吃下饭??? 你这都跟皇后讲得是些啥! “梓童!” 他喊了玲珑一声,一见成武帝,绿翘赶紧拉着丁岚起身,二人规规矩矩下跪行礼:“见过官家!” 官家没搭理她们,只觉得这二女可恶至极,居然给玲珑讲这些血腥瘆人的东西,直接把玲珑拉到身边握住她的小手,生怕把她吓着了,哎哟,瞧这小手,吓得冰凉……诶?一点都不凉?甚至暖呼呼的?! 官家顿时心绪复杂,他在外面听了会儿,只觉恶心,可看小皇后这架势,非但不怕,反倒很是沉迷的样子…… “你们俩起来吧。”玲珑先让绿翘跟丁岚起身,随后才说,“今日就先到这儿,咱们明日再见。” 二女便告退,临走前玲珑叫了她们一身,“那个五香味儿瓜子,生金,去给二位姑娘带些回去。” 绿翘丁岚登时眼睛一亮,不得不说,宫廷里虽然规矩严,但东西是真的好吃,尤其是那五香瓜子,也不知是如何炒制而成,反正吃得停不下来,娘娘可真是个大好人! 等不讨喜的人走了,官家才捏着掌心的小手,两人沿着床畔坐下,他低头吻了吻粉扑扑小脸蛋:“瞧你,听得那么入神,真有那么好?别吓着你,晚上做噩梦怎么办?” 玲珑说:“我才不怕呢。” 说完,她仰起头:“官家,丁岚与绿翘,均是有真本事之人,可就因为身为女子,便为人所看轻,绿翘是侯府之女,尚且还好,可丁岚贱籍出身,时人瞧她不起,您有没有什么法子?” 官家沉吟片刻:“……只说这二人有本事,却不能服众,我朝自开国起,对女子束缚并不深重,只是自先帝时,儒生们认为女子不应抛头露面,后又有一笑先生强调女子应讲究德言工容……” “哼。”玲珑冷哼,“外祖是个老糊涂,只关心自己清誉,哪里管他女儿与外孙女死活?” 也许那老头教导出了无数能人,桃李满天下,可玲珑仍旧不喜欢他。 一笑先生为人迂腐古板,连带对自己的女儿也十分严苛,三从四德样样要求,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便不是他家里的人,就连死了,一笑先生也不曾质问过裴相。裴相纳妾,那更是理所当然,至于一笑先生自己,因为盛名在外,便早早辞官致仕,云游四海,提起一笑先生,谁不赞他清名? 他就跟他的好名声过一辈子去吧! 自玲珑有记忆起,只见过一笑先生数次,每次见面,那老头儿必然是叮嘱她在家从父,要姐妹友爱尊重继母,如是才能阖家欢乐云云……玲珑权当他是在放屁,她打小便比旁人离经叛道,那些大道理,她不爱听,也不爱照着做,真要像老头儿说的那样对管氏裴宝珠好,现在她坟头青草都得有两人高了! 官家轻咳一声,别说是玲珑,他到现在也还受不住老头的唠叨,可老头辈分高,他又不能说什么,因此当年老头辞官致仕,官家啊,那真是大大的松了口气。 世人追捧一笑先生,赞他品行才学,官家连个一起吐槽的人都没有,如今总算是能跟玲珑一起,酣畅淋漓地说一顿老头儿的坏话了。 713|第六十片龙鳞(六) 第六十片龙鳞(六) 这日官家回寝宫, 发觉气氛怪怪的,准确点来说, 是宫人们的表情跟神态怪怪的, 做起事来也是束手束脚,有几个麻利的给他行礼时居然还左脚绊右脚, 跟见着什么洪水猛兽一般! 虽说今日他在回来早了些, 但那也是因为今日政务不多, 所以想着早些回来陪小娇妻玩耍用膳, 这些人…… 官家站在那儿, 看着颇有些战战兢兢的几名女官, 这几个都是伺候小娇妻日常起居的, 可今日只见女官不见小娇妻, 成武帝就纳闷儿了,往日她虽然不至于欢天喜地的迎他,也不会这般冷漠:“……娘娘呢?” 这一问, 金凤宫中顿时刷刷跪了一大片! 玲珑的贴身大宫女生金也跪在地上, 官家对她有些印象,记得是个颇为沉稳的侍婢,平日里也很得玲珑的心:“你家娘娘呢?” 生金苦着一张脸:“回官家, 娘娘……娘娘她……呃, 娘娘她……” 见生金这样吞吞吐吐,官家心中顿时涌起一阵不好预感。他大步上前进了内殿,就瞧见床铺上整整齐齐,根本没有那个懒骨头的人儿。左右又找了一番, 金凤宫上下也不见人影,再联想到金凤宫宫人们的忐忑,生金的支吾,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定然是又胡闹去了! 生金跪在地上心里直叫苦,若非自己猜拳输给了抱银,也不至于留在宫中承受官家的怒火! 耳闻脚步声传来,她又跪的再诚恳一点,希望官家能看在自己认罪态度良好的份儿上不要过分责骂,怎么说她也只是个小小宫女,做不得娘娘的主呀! “说,娘娘去了哪儿?” 官家声音低沉威严,温柔是对着娘娘的,宫人们可没这个荣幸。但生金又怕官家对娘娘心生不满,于是斟酌着字句:“娘娘她……她……” 得了,不用她说官家也明白了,这要是还在宫中,有什么不能说?必然是偷溜出宫去了! 官家觉得,自己能保持到现在都不动怒,修养实在是一等一的好。 他深吸一口气:“什么时候走的?” 生金赶紧回答:“巳时刚过走的。” 官家眼前一黑。他早晨从金凤宫走后,中午想着把堆积如山的政务处理完,就没回来陪她用膳,她可倒好,巳时走的,眼看就要酉时了还敢不回来!待会儿宫禁了看她怎么办! 可心里这样想,又气急败坏地叫毛公公给他更衣,更衣出来后,金凤宫的宫人们都还跪着呢!官家问生金:“可知娘娘去了哪儿?” 生金老老实实回答:“娘娘只说要出去玩,没跟奴婢说要去哪儿。” 官家顿时用看废物的眼光瞪了生金几眼,生金低着头心里流着泪,那她要是猜拳赢了,她不就能跟着娘娘出宫了么,怎么会便宜抱银? 官家换了衣裳,带着几个人悄悄出了宫,他先是派了暗卫去查玲珑的行踪,她要出宫,要去的地方无非就那么几个,相府,或是京城有名的酒楼,再不济便是要去寻那惊世骇俗的女仵作。根据官家对她的了解,后者的可能性比较大。 很快暗卫便回了消息,玲珑果然是去寻了那女仵作,侯府那女子也在,三人正在京城著名的酒楼里推杯换盏,相谈甚欢。 官家看着已经逐渐黑起来的天,深吸一口气,踏着雷霆万钧的脚步朝酒楼去了。 他气势不凡,一进去便有跑堂的过来献殷勤:“这位老爷瞧着面生,几位呀?咱楼上还有包厢——” 被带刀的御前侍卫一瞪,跑堂的顿时缩了回去也不敢说话了,心想,娘嘞,哪里来的大老爷,俺在酒楼里也算是见过不少大人物了,怎么瞧见这位大老爷还是吓得心头狂跳? 无人敢拦,官家顺着楼梯径直上了二楼,找准了包厢,忍着怒气开始敲门。 “叩叩叩”三下,无人来应,他便又叩了几下,里面的人可能是烦了,一边嘟哝着抱怨一边过来,一把将门拉开,然后,呆了:“你……你哪位?” 官家看了眼面前容色平凡的女子,心知这可能就是那传说中能断阴阳让死人说话的女仵作,他内心不满,却又知玲珑很喜欢,便忍着没让人拿下她。也做了常人打扮的毛公公立刻低声斥责:“大胆!见了官家竟敢不行礼!” 丁岚吃了许多酒,她酒量甚好,已经把绿翘跟玲珑给喝趴下了,不过她喝得也不少,大脑有些反应迟钝,过了好久才意识到,这位声音尖利的应是太监,而他口中的官家,也就是眼前这位身材高大魁梧,相貌英俊气势如虹的男子,则是……丁岚酒都被吓醒了!赶紧跪下行礼:“民女拜见官家……” 她转念又一想,便知道官家是为何而来,可是……那娇滴滴已经喝晕过去了啊! 握草,丁岚心里冒出这两个大字,她该不会被拖下去砍头吧?不要啊,自打她穿越过来,一直都是谨慎小心老实本分的过日子,做的最出格的事儿也莫过于当个仵作,但她做的都是好事,没理由要血溅当场吧?! 娘娘你快醒醒,救救我啊! 官家绕开她朝里走,一绕过屏风就看见自家的娇滴滴,玲珑趴在桌子上,手里还握着个酒杯,看似在闭目养神,而她边上还有个绿翘,神智尚且清醒,傻笑着扒拉玲珑的胳膊:“娘娘……娘娘,再、再来!” 来你的头! 官家觉得自己八辈子的修养都用在了这一天,他一出现,抱银也吓得扑通一声跪下来,官家警告地瞪了她一眼,抱银心里叫苦,她、她也想拦娘娘的……可、可这不是拦不住呢!谁拦得住呀!眼看娘娘喝得一团烂醉,偏生喝醉后愈发显得艳若桃李风情万种,她都不敢说要回宫……这番娇憨醉态若是叫除了官家以外的男子给瞧见,抱银觉得,自己必然看不到明日的太阳。 谁能想到她家娘娘喝着喝着就上头了呢…… 被抱起来的玲珑终于略微清醒,她睁开眼睛,瞧见官家的脸,还很是气愤的样子,别开了不想看他。 官家头上缓缓出现一个问号:? 今日究竟是谁偷偷跑出宫来?是谁不懂规矩?是谁犯了错?怎么还能瞪他呢? 他也没搭理其他人,用毛公公细心递来的披风把怀里吐着热气醉的粉颊酡红的小皇后包的严严实实不叫人看见,然后便离开了包厢。毛公公走了两步,回头斥责:“还不快跟上!” 抱银如梦初醒,给了毛公公一个感激的眼神,跟上了,然后就听毛公公说:“娘娘胡闹,你身为大宫女不知劝诫,甚至跟着一起,回去之后,仔细你的皮!” 抱银:……你听我解释啊公公! 眼见人走了,丁岚一颗怦怦狂跳的心才缓缓落地,她寻思着,官家这是不是不怪罪她的意思啊?要不,赶紧跑路回三平县?眼看绿翘还在那傻乎乎的拿着个酒杯憨笑着对空气叫娘娘劝酒,丁岚额头青筋直冒,一个两个都少根筋!但最二百五的还是她!她居然跟着侯府千金与皇后娘娘一起胡闹!玩得是开心了,可人家出身高贵,她只是个小仵作啊啊啊啊! 丁岚叫不醒绿翘,但她被官家一吓,酒醒了大半,脑子也能清晰思考了。穿越前她是省厅主任法医师,要不是因为出现场时察觉尸体有异从而为了保护其他同事而牺牲,她现在还在每天二十四小时连轴转呢!穿越过来后,轻松是轻松了,但是这种上下阶层特别分明,技术条件又格外落后的年代,真让丁岚有些不适应。 不过几年过去,她也渐渐融入其中,现世的她小学时父母就已经离婚各自分开,她是跟奶奶长大的,奶奶去世后就一直都是一个人,性格又比较孤僻没什么朋友,几乎是把自己的全部时间都奉献给了工作,但现在她有舅舅,舅舅虽然是个老好人,却是真心疼爱她,而且,这一路走来,她还结交了不少朋友,也并不是所有人都对她退避三舍的,至少绿翘没有,至少娘娘没有。 只是丁岚未免觉得可惜,十六岁的女孩儿,在现世还是个小姑娘呢,但在这里,十四十五嫁人的比比皆是,娘娘生得那样好,却嫁了个比她年纪大二十岁的老皇帝,丁岚一开始还觉得暴殄天物,今日见着官家,好歹松了口气。 怎么说呢,至少官家相貌身材都是一等一的好,跟现世那些皇帝画像完全不同,勉强不算糟蹋了娘娘。 可娘娘性格爽朗自由,若是生活在现世,肯定会更好吧? 不过这些都是她自己的瞎想,可不敢说出来,祸从口出的道理,丁岚太明白了。 官家一路黑着脸把玲珑带回了宫中,他舍不得罚她,难道还不能罚金凤宫的宫人?于是连同生金抱银在内,金凤宫上上下下都被罚跪了,说是娘娘何时清醒,她们何时能起身。宫人们也不敢多言,老老实实跪着,玲珑吃醉了酒,官家将她放在床上,解开披风,露出一张热乎乎粉扑扑的小脸儿,睫毛颤颤的,似醒未醒。 毛公公一早叫人熬了醒酒汤,可怎么也喂不进去,玲珑嫌那东西难喝,闭口不肯合作,气得官家险些掰开她的嘴儿硬灌下去! 她被他的动作弄得醒了,睁着一双茫然无辜的杏眼,清凌凌地看着他,半晌,泪珠子断了线般往下掉。 官家就急了,喂个醒酒汤而已,又不是欺负她,这怎么还哭上了? 玲珑一边哭哭啼啼一边发脾气,还拿手打官家:“你、你就知道气我……你就知道气我!” 天地良心,到底是谁气谁? 官家心知跟个醉鬼不能讲道理,且这醉鬼还是世上顶顶没有良心的,就好言哄她:“朕怎么气你了?你说出来,朕都改。” “你……你……”玲珑似是身在梦中,什么话都敢说,“你有那么多女人!你还有好多儿子女儿孙子孙女……我、我却什么都没有!” 她说着,可能是愈发觉着自己可怜,哭得也越发伤心,可怜巴巴的,鼻头眼睛都哭得红通通,叫人不敢相信她这样娇小的人儿,哪里来的那么多眼泪? 官家闻言,愣了。 他万万想不到,看着没心没肺好像什么都不在意,甚至直截了当跟他说她不关心不在乎的小皇后,心里居然是这样想的。 她看着他有那样多的女人,嫉妒又不甘心,看着他的女人们给他生了那么多孩子,她是羡慕的,因她入宫已经半年了,除却小日子,几乎是夜夜承欢,肚皮却到现在都没个动静,哪怕年纪还小,她也是羡慕的,尤其是梅嫔,后宫唯一身怀有孕的女子…… “我、我要把她关起来!”玲珑孩子气地说,“我不看见她我就不烦!我……我……” 她呜呜咽咽的,后面声音就小起来,人也啪叽一声砸进官家胸口,小脸儿贴着他,又带了细细弱弱的哭腔:“我、我不害她……我也不想见她……呜呜我的命好苦,我不要和我娘一样喜欢见异思迁的男人……呜……” 官家搂着她,轻抚她的发,声音不觉沙哑起来:“你娘怎么了?你为什么说不要和她一样?” 裴相对发妻情深,是世人皆知的事情。当年二人结合,亦是一段佳话。 “她一点都不快乐……我爹、我爹嘴上说喜欢她,却又喜欢管氏……他这个也喜欢、那个也喜欢……这样的喜欢……我、我才不要……” 她一边哭唧唧一边零零散散说着话,有些语焉不详,语无伦次,但官家都听懂了。 “你不能只喜欢我,我也不要只喜欢你!” 突然,她又开始雄赳赳气昂昂起来,“我、我要去逛小倌儿馆!我、我要偷偷养面首!我、我还要——唔!” 越说越不像话,官家又舍不得打她,她一番酒后吐真言,活脱脱是个爱撒娇又有小性子的小姑娘,可怜死了,可爱死了,官家心都软了,只觉得自己太对不住她,连忙捧住她小脸亲了下去,制止她再说出那些气得他肝疼的话。 亲着亲着,愈发觉得吃醉酒的她娇艳夺目令人爱怜,软绵绵一团窝在他怀里,这下醒酒汤也不必让她喝了,美人醉酒,别有一番滋味。 毛公公乖巧地退出了内殿,待到里头官家叫了水,他便按照以往的惯例呈上了避子汤。 却不料半晌,官家都没有接过去。 毛公公悄悄抬眼一看,却见官家只披着外衫,露出精壮胸膛,床上还有个小小的鼓包,毛公公不敢多看,又恭恭敬敬低下头。半晌,听见官家问:“你说,让她怀上龙种,可行?” 毛公公斟酌了片刻,方道:“……官家龙精虎猛,便是娘娘怀了龙种,待到小殿下长成,已是十数年之后的事了。” 他说得很委婉,其实就是说让小皇后生孩子也不能妨碍到什么,官家如今正值壮年,殿下们却都已长成,待到小殿下长成,少说又得二十年,到那时,小殿下如何能与大殿下们争锋?便是有强势的外家,可现下官家已经开始考虑储君人选,二十年后储君的地位必然已经稳定,任一笑先生如何有名望,裴相如何有权势,也不能轻易动摇储君的地位。 过了也不知多久,毛公公只听一声:“撤了吧。” 他立时弯下腰,恭敬地托着托盘退了下去,心知官家这是要给小娘娘一个孩子了,说到底,这后宫嫔妃,还是要有个孩子,才能有依仗,有底气。 这人跟人比可真是不一样,贵妃娘娘努力这么多年,却仍是什么也得不到,谁叫她性子太过跋扈张扬,光是她宫中便不知鞭死过多少人,还是小皇后入了宫,接管内省,卢贵妃不能一手遮天,才略微收敛,可叹贵妃娘娘痴长小皇后十几岁,脑子却差了不知多少倍。 她越是闹,越是要证明自己别人强,越是打压他人,官家便越不可能给她怀上龙种的机会。 原以为小皇后也要一生无子呢,这才半年,官家的想法就变了。 而决定给娇滴滴一个孩子后,官家也松了口气,他看着床榻上睡得人事不知的小娇妻,又爱又恨,忍不住上去捏住她的鼻子不让她呼吸,看到她张开小嘴儿喘气,又轻轻松开,捏了捏软嫩的脸蛋儿,大手抚上她细细的却有肉的小肚子。 虽然那些避子汤他特意叮嘱过御医务必要对人体无害,但喝了这么久,还是得再叫人给她调养调养。 让她给自己生个孩子——这样的想法,官家只要一想起,便心头火热,情绪激动,这是从未有过的事,哪怕他第一次当父亲,也不曾这般期待过。 是男是女都好,最好生得像她些,调皮捣蛋的,他一定能宠到天上去。 又见玲珑眼角尚有泪痕,官家以修长的指尖轻轻抹去,吻了吻玲珑额头,给她清理干净,又换了寝衣,掀开被子上床,拥着她沉沉睡去,这一觉睡得无比踏实,梦里全是胖乎乎软绵绵的小奶娃,个个都像极了她。 玲珑趴在他胸口,亦是嘴角微勾。 说起喝酒,她还没输给过谁呢。 从这日起,伺候在金凤宫的宫人们便发觉,官家待娘娘似乎有些不一样了。 比以前更好了。 若说以前官家也宠娘娘,但那不过是帝王对后妃的宠,这样的宠,从前许多人都拥有过。可现在,官家对娘娘愈发纵容溺爱,不像是帝王,反倒像是丈夫,像是父亲,又像是兄长。无论娘娘怎样胡闹玩乐,他都不生气,全任由她高兴,甚至敬事房那边的牌子都撤下去了,要知道,过去半年虽然官家没翻过旁人牌子,却也没有让撤下去啊,每日敬事房的还是要过来,然而眼下,敬事房的跟失了业一样…… 最让人惊讶的是,官家居然在朝堂上许那位女仵作入刑部为官!虽然只是个小小验尸官,但女官,那可是亘古以来从未有过的事!这刑部女官,与宫中女官,可完全是两码子事! 谁不知道娘娘很喜欢那位女仵作? 官家英明果决了大半辈子,老来这是要做昏君了呀! 不过,这话谁都不敢说,毕竟那位丁女官,人家是有真本事的,上任不过一月,便将刑部积压的案子给清理了三分之一,且无一件冤案错案!民间甚至传言她是阴间使者,乃是神仙派下凡来辅佐帝王的,更是能证明他们官家乃是难得一见的明君! 这也不知道是谁先传的,反正现在许多人都听说了,但人家丁女官,宠辱不惊,毫不自大,每日认认真真做实事,让那些个瞧不起女官的大人们都哑口无言。 刑部大多是些汉子,终日面对牢狱之事,升迁难,勾心斗角的也少,是个讲真本事的地方,丁岚在里头简直如鱼得水,她在现世时就一个人当两个人用,到了古代,有了皇后娘娘的大力支持,她想查什么都能查,一个令牌畅通无阻! 嗨,真要说起来,现在可比在现世时方便多了,皇权至尊,她都不用打报告,更不用害怕被投诉! 丁岚屡破奇案,就连一开始只是为了讨玲珑欢心的官家都啧啧称奇,心道一个女子,竟有如此才能,当真是令人感慨。他本非固执古板之人,见他开女官先河便知,官家也是敢干敢说的,一开始丁岚入刑部,他顶了巨大的压力,朝堂上大部分都是一笑先生的学生,个个都受了一笑先生影响,认为男为天女为地,女子就该相夫教子三从四德,尤其是那些御史,跟茅坑里的石头一样又臭又硬,不怕死不怕骂,天天上折子反对女官——现在不也闭嘴了? 还是娇滴滴聪明,出了个主意,让那些反对丁岚为官的臣子们去刑部参观了一场尸检,据说这阵子大人们个个面带菜色瘦了一大圈,一问,好么,都一个月没吃肉了!见着肉就哇哇的吐,闻着荤腥都犯恶心,听着“肉”字儿就干呕! 呵,官家寻思着,朕还治不了他们了! 这天下是朕的,不是一笑先生的! 714|第六十片龙鳞(七) 第六十片龙鳞(七) 要说玲珑入宫后谁的日子最不好过, 那非卢贵妃莫属。 其他嫔妃一开始也不习惯这样规规矩矩的过日子,可时间一久, 这好处就出来了, 至少无宠的嫔妃们再也不会被克扣用度,只要不犯错, 小日子过得还是蛮舒心的。而像卢贵妃这样之前大权在握宛如皇后的, 等有了真正的皇后, 那就是束手束脚, 不仅是自己的耳目被拔的一干二净, 就连用度规制也缩减成了贵妃该有的。 最重要的是, 她不能再一怒之下打杀宫人了! 其实早在开国时, 便有各宫主子不得任意打杀宫人的宫规, 只是形如虚设,根本没什么在乎,主子们在外头因着各种各样的原因受了气, 回来无处可撒, 伺候的宫人便战战兢兢,生怕出了纰漏惹得主子不快从而丢了小命。 卢贵妃掌管后宫时,几乎能够一手遮天, 她也并不是个傻子, 在官家面前自然不会如此,可借着自己手头便利为难为难刚承宠的妃子,或是随意勾掉个人……可谓是相当的简单。她原以为自己就是最受官家宠爱的人,不曾想小皇后入了宫, 自己便成了无人问津的,几次三番去请官家,官家要么是不来,要么是来了连杯茶都不喝,说了连句话便走,卢贵妃心高气傲,如何能忍? 最让她难受的便是自己生不出孩子,她看着其他女人一个接一个的生,心里的羡慕嫉妒,真是无法言喻。 小皇后虽然受宠,肚子却不争气,偏偏那梅嫔,不过是在小皇后入宫前侍奉了官家一回,便又怀上了! 卢贵妃性情愈发暴躁,如今她最看不顺眼的就是玲珑跟梅嫔,这两人在她心里简直宛如肉中钉眼中刺,不除不快! 明明在玲珑这不知吃了多少亏,可卢贵妃就是不长记性,还是要挑刺儿,还是要阴阳怪气地说话,尤其是梅嫔被禁足,她瞧不着梅嫔不能冷嘲热讽后,这炮口一致对准了玲珑,非要刺玲珑两句,非要催孕不可。 玲珑寻思着,自己娘是死得早了,若是到现在还活着,估计都没有卢贵妃对她的肚子怨念深。 她真的真的真的没想过给官家生孩子,这人怎么就不信呢?非得每个人都和她一样死皮赖脸哭着求着怀上龙种却怀不上,有人陪着她心里才舒坦? 这一日,卢贵妃安分了没多久又开始说起怀孕一事,眼珠子还盯着玲珑的肚皮来回地看,像是要看出朵花一样,“……娘娘这个月的平安脉可请了?可有消息?” 众妃一听,头皮发麻,又来了!她们不想继续待,神仙打架关她们啥事儿啊,能不能放她们走?可想皇后娘娘没发话,谁也不敢动。 玲珑看卢贵妃眼底那抹疯狂之色,怜悯没有,却觉得她可笑至极。大家都是一样的,难不成你入宫是为了爱情?那如果是,你得不到,还泥足深陷不肯清醒,着实是愚蠢过了头,这卢贵妃生了个恋爱脑,就不想想自己的家世还有性格,到底哪一点能讨人喜欢?若非生了张艳丽的容颜,怕是进宫都要受冷待。 她小手一挥,善心大发地让其他人先退下,众妃一听,如释重负,立时,就只剩下玲珑与卢贵妃两人了。 玲珑把玩着自己的甲套,过了片刻,卢贵妃略有忐忑戒备时才慢悠悠开口:“贵妃觉得在宫中,过得不快活?” 卢贵妃愣了一下:“娘娘何出此言?” “我是这么觉得的,瞧你,整天红着眼睛嫉妒这个愤恨那个的,我觉得你过得应该不怎么快活。” 卢贵妃脸色顿时涨红:“娘娘慎言!本宫有什么不快活的——” “是啊,有什么不快活的呢?”玲珑眯着眼睛想,“有吃有喝地位崇高,我这个皇后,只要你不来惹事儿,我便不会为难,你有什么不快活的?进了宫,做了官家的女人,明知自己是三宫六院其中一个,享着皇家待遇,却又痴心想要民间一样的夫妻恩爱……你不快活,是因为太贪心,又太没本事。” 她说话可算是极不客气,字字句句都戳在卢贵妃痛处上,使卢贵妃面色狰狞:“你小小年纪,你懂什么!你现在得宠,才说出这些话——” “我可不需要男人宠着,便是官家冷落我,我照样能过得好。可是,他凭什么不心悦我?” 卢贵妃愣住了,她看着眼前这身着皇后宫装的少女,那样美丽、自信、神秘,有着令人痴迷的魅力,就连说出的话都格外有底气。 “好歹也是三十来岁的人了,民间如你这样年纪,做祖母的都有,怎么脑子还是如此不清醒?”玲珑真想让丁岚帮忙剖开卢贵妃的脑壳看一看,是不是她的脑子里跟别人不一样,全是水。“我相信打你入宫之前,你的家人应该就叮嘱过你,入宫要谨言慎行安分守己,你出身武将之家,兄长手下有数十万大军,你觉得,你适合有孩子么?官家能容忍你有孩子么?” 这一连串问话,问得卢贵妃呆了。她这些年为了求子真是快要疯魔,然而她从不敢在官家面前表露,只以为是自己身子有问题,可现在小皇后却说了另外一种可能性……她没有孩子,不是因为身体问题,而是因为……她有个手握重权的哥哥…… “如今皇子们大多长成,再给你个孩子,倒也无可厚非,只可惜,我用过的男人,哪怕是我不要,也不分给别人,因此,你还是死了这条心吧,以后快快活活过日子,再当个颐享天年的贵太妃不也挺好?你是真心喜欢孩子么?不见得吧?” 玲珑可太了解这位卢贵妃了,她自幼对人心便格外敏锐,“你掐尖要强,什么都要比别人好,非要把别人踩在脚下才肯罢手,我且不说这些年你手里有多少条人命,就说这孩子,你若是生了个公主,怕也是不高兴的,你不过是想要个能争抢皇位的皇子,最好日后能登上太后之位,继续高高在上,没有孩子你就没有筹码没有武器,所以省省吧,你这样的人,还是别生孩子比较好。” 卢贵妃恼羞成怒:“本宫比你多活了这么些年,不需你来教本宫!天天将规矩挂在嘴边,你日日夜夜霸占官家,本宫怎么生孩子!” 玲珑沉默了几秒,跟身边的生金说:“看到没?这就是那种不管什么都是别人错的奇葩,现在她生不出孩子,已经成我的错了。” 卢贵妃怎么可能肯听玲珑的!她觉得玲珑就是包藏祸心!再说了,她决不可能坦然承认玲珑话里那个贪婪的女人是自己,她不过是想做母亲而已,不过是这样而已! 是皇后在恶意揣测自己! 卢贵妃拂袖而去,玲珑撇撇嘴,知道接下来一段时间应该是能消停些了,她怕自己再听到卢贵妃逼逼叨叨的时候,会忍不住手痒想要揍人。 “唉,承认自己内心深处的欲望就那么难么?”玲珑老人般长长叹口气,“现在的年轻人……真是一代不如一代!” 人类总是这样,明明渴求甚多,却喜欢找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包装自己,好似那样就会比较高尚,无论做了什么事都能被原谅。 卢贵妃想要孩子,跟那些被她杖毙的宫人,被她打压的嫔妃,被她害死的胎儿有什么关系?叫玲珑看,卢贵妃一点都不可怜,反倒是讨人厌得很。 时间匆匆过去,一眨眼已是暮夏,金秋将至,郁郁葱葱的御花园顿时换了身颜色,天气也逐渐变冷,玲珑的肚子却始终没有消息。 她自己不着急,官家却有些急了。 他虽然让玲珑喝了避子汤,但这避子汤却是经由御医院调配,对女子身体无甚影响的,按理说停了之后,稍加调养便能顺利孕育龙种,可每月请两次平安脉,都未曾有消息。 官家怀疑是不是避子汤有问题,但给卢贵妃请脉的御医却说,卢贵妃身体康健,她可比玲珑多喝了十几年的避子汤,只要一断,便能有孕,为何玲珑却不能? 御医们也百思不得其解,最终只能试探着给官家答案,说是这人的体质各有不同,兴许是皇后娘娘便不耐这避子汤的药性……导致服用后哪怕断药也迟迟不能有孕。 官家脸都要黑了。 他对朝堂之事看得十分清楚,当年纳卢贵妃入宫,自己正值青年,卢家势大,自然是不可能让卢贵妃有孕,可他也不至于毁了一个女人的身子,避子汤是要喝的,却经过他吩咐,对人体不会有害,卢贵妃喝了这么多年都没事,怎么小皇后喝了就不能有孕了?官家觉得,这必不可能是自己的错! 于是他开始努力找原因,最后把目标定在裴相的妾室管氏身上。 据他所知,当年裴相娶了一笑先生之女,夫妻两人琴瑟和鸣,没多久裴夫人便有了身孕,而后裴相就纳了妾,也就是他自幼青梅竹马的表妹管氏,再之后,裴夫人产下小皇后不久,撒手人寰,而管氏也有了身孕……官家觉得,一个能在裴相妻子怀孕时与裴相勾搭成奸的女人,绝不是什么好人! 说什么情不自禁,实在是令人作呕。官家这些年来,宠幸过许多美人,也从未有过怦然心动的时候,他对自己的女人们相当慷慨,甚至称得上宽厚,可设身处地的想想,倘若如今玲珑不是他的皇后,而是臣妻,他便是再喜欢,也做不出有悖道德的事来,虽说管氏所为不算犯法,但着实是令人恶心。官家甚至开始阴谋论,觉得裴夫人之所以生了小皇后不久便死了,是不是也跟管氏有关系? 至于裴相……他这位重臣,在朝政上绝对称得上是睿智沉稳,有倾世之才,虽然私事有些问题,但那是人家自个儿的,与官家无关,可谁叫官家如今要找害小皇后无子的源头呢? 反正不可能是他的错,必须是别人的错! 他悄悄使人去查管氏,这不查不知道,一查真的吓一跳。 所谓的凤命之女,居然不是小皇后,而是裴相庶女裴宝珠! 官家心里风起云涌,怒不可遏,是要有多大的胆子,才敢犯下欺君之罪?! 他是不信什么凤女之说的,只是不想让自己儿子们对着个女人抢来抢去,但眼下得知玲珑并非凤女,心里只有把火在烧,他只想知道,这般瞒天过海,裴相可知情?! 若是知情,将所谓的凤女留在家中,迄今未有婚配,是不是在想他的儿子们?他尚未立储君,裴相就开始要站队了?! 不得不说,官家的脑补非常厉害,他已经从小皇后不孕,直接联想到裴相是否有不臣之心,那所谓的凤女裴宝珠又是何打算。最可恨的是,裴相口口声声疼爱女儿,却为了庶女将嫡女送入宫中——哪怕自己疼爱小皇后,官家也不得不承认,入宫并不是个好选择,玲珑入宫前,谁能保证他会独宠于她?不让她独守空闺守一辈子的活寡? 裴相明知道,却还是这样做了,又是为何?只是因为对妾室与庶女的疼爱?那他与裴夫人之间的情谊又何存?置玲珑这个嫡女于何地? 得亏玲珑不知道官家在想什么,要是知道了,必然会可惜他不是女人,没有生在后宫,否则跟那群一天到晚瞎鸡儿想的女人们勾心斗角,多有看头啊! 官家不高兴了,照他看,也不必继续查下去了,皇后不孕,必然与幼时在相府长大的经历有关,他很自然地就把管氏当作罪魁祸首,至于那个凤女,官家一开始还想着纳入宫中,当然,就是纯粹做个摆设恶心人,后来他转念一想,他恶心的是裴相跟管氏啊,还是自己跟小皇后? 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事儿不能干。 但这裴宝珠,想嫁皇子,也绝无可能。 官家的儿子大多已成家,尚未婚配的仅剩下七皇子、八皇子以及因为体弱一直深居简出的二皇子,官家当下就决定,要小皇后举办一场宫宴,他要给他的儿子们挑皇妃!按照规制,每个皇子可有一位正妃三位侧妃,官家就要趁着这次机会给他们挑满了,他倒是要看看,这凤女要如何翱翔九天! 玲珑不知道官家打什么主意,只听他说设宴邀请女眷,尤其是要邀请那些家里有适龄女儿的,登时就皱起眉头,一副不高兴的样子。 官家满肚子坏水,见玲珑表情不好看,才意识到她可能是误会了,连忙解释:“朕不是为了自己。” 玲珑撇撇嘴,很不相信。 因她不能有孕,官家命人瞒着不许叫她知道,寻尽了珍稀药材,只为给她调理身体,对她疼到极点,更是一点脾气都不舍得发的。不过,他不知道她是否知晓凤女一事,也不想因为这个两人起了隔阂,便都瞒着,只说:“老七老八还有老二,三个年纪都到了,朕想给他们相看相看,真不是为了自己,朕有了你,不要旁人了。” 玲珑点点头:“这倒是,官家祸害我一个就成了,别的小姑娘犯了什么错呢?” 官家:…… 他恨恨地咬了咬她粉嘟嘟的脸蛋儿,又心疼地揉了揉,怕给她留下牙印。 而后官家假装不经意地问:“梓童在相府时,过得可开心?” 他觉着……应当是开心的,甚至,应当是知道凤女一事的。 派出去的暗卫回来禀报,说小皇后幼时,相府中馈由管氏把持,可她小小年纪便崭露头角,冰雪聪明,五岁的时候就把管家之权抢了过来,一次亏也没吃过,反倒是管氏母女要在她手下讨生活,那对母女不得她喜欢,但只要不惹她,不包藏祸心,玲珑便不搭理,也不会去害她们。这样聪明的姑娘,在凤女的消息传遍天下时,耳聪目明的她能不知道? 她知道,却还是肯入宫,是不是说明……她是自愿的,而非被迫的? 此时单方面陷入爱河的官家已经彻底忘了玲珑从前说在相府无聊想换个地儿待的话了,他被他自己的脑补感动的不要不要,搂着玲珑就用力亲了一口,搞得玲珑莫名其妙,“还行吧,开心说不上,不开心也说不上。” 不过官家还算好,最让玲珑觉得莫名其妙的无非是她那宝珠妹妹,几年前落水后醒来,突然就变横了,以前虽然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但是蔫儿坏,都是背地里出主意搞她,这几年是明目张胆地瞧不起她,玲珑到现在都没搞懂,裴宝珠到底为什么那么恨她,又为什么瞧不起她。 她是相府嫡女,如今又是皇后,裴宝珠为什么老是用那种高高在上的眼神把她当可怜虫? “那……朕要是给你的庶妹赐婚,你可会生气?” 玲珑懒洋洋答道:“只要官家不把她接进宫来继续跟我做姐妹,我就不生气。” 官家清清嗓子,假装忘掉自己还真这么想过的事儿。 “官家是什么打算?” “工部尚书叶芝家有一幼子,正值婚配之年,头脑灵活读书也不错,朕有意为他和你庶妹赐婚。” 玲珑想了想,觉得甚好,“那叶公子为人若是太好,就别害人了。” “怎么会害人呢。”官家一本正经道,“那叶公子不过是有个青梅竹马的小表妹,只可惜小表妹家世飘零,暂住在尚书府,叶芝一直为幼子的婚事头疼,朕是皇帝,叶卿又一直勤勤恳恳为朕分忧,朕少不得也得帮帮他。” 闻言,玲珑顿时用难以言喻的眼神盯着官家看,心想这老家伙可真坏,肯定是知道什么了,这明显是打击报复。“……官家知道我不是凤女了?” 她不遮掩,坦坦荡荡,官家听着也高兴,拥着她亲个不停:“朕不信这个,可裴相敢哄朕,朕还是要教训他的。” “您随意,不用跟我客气。”玲珑笑嘻嘻的,难得觉得官家顺眼,捧着他的俊脸回吻,“相府庶女配尚书嫡子,也不算辱没她。” 头脑灵活才好呢,头脑灵活至少被骗的可能性大大降低不是? 虽然官家没说,但玲珑能感觉得出来,官家不如以往器重裴相,甚至心中生出了不满。毕竟裴相这一出骚操作实在是太过分,他为人臣子,本该忠诚,却因为管氏哀求,舍不得把幼女送入宫中,用她来李代桃僵,管他有什么苦衷有什么隐情,在官家来看,都是违逆。更何况,官家虽不信什么凤女之说,可他不信,跟臣子不忠,那完全是两码子事。 没有迁怒到自己身上,已经很不错了。 玲珑笑意盈盈:“官家可别觉着自己亏了,我比那劳什子的凤女,可珍贵千百倍。” 官家眸光柔和:“这是自然,山鸡焉能与你相比?你是皇后,你便是凤女。” 玲珑把脸埋进他胸口吃吃的笑,笑裴相谨慎小心一生,仍旧因为管氏失了圣心。 她也不是完全没有报复心的,裴相不珍惜她,拿她做裴宝珠的替代,玲珑心中怎么可能不怨?她本就是睚眦必报的人,别人拿她当筏子使,也得看看她愿不愿意,也得看看他们承不承受得起后果不是? 裴相的报应要来了。 “我又想起我娘了。”玲珑喃喃地说,“她真不该嫁给我爹。” 她还很小很小的时候,仍然记得那被温柔抱着亲吻的感觉,女人临死前最放心不下的就是她,玲珑都记得,那份爱……让她觉得很喜欢。 而辜负那份爱的人,总得受到惩罚不是吗? 官家抚着她的发,“但她嫁了你爹,才生下你,朕才能遇见你。” 玲珑蹭了蹭他,没再说话,呼吸绵长平稳,像是睡着一样。 她开始渐渐喜欢他的靠近,总觉得,他像是她喜欢吃的食物一样,散发着越来越浓郁好闻的香味,跟最初的时候完全不一样。 可是玲珑觉得,还不够。 他可以,再为她奉献多一点。 715|第六十片龙鳞(八) 第六十片龙鳞(八) 官家叫玲珑摆宴, 她还真的就摆宴——真的只是摆宴而已,请帖发出去了她就开始当个撒手掌柜, 官家跟个偷窥狂一样在暗里观察, 记下了几个形容端庄气质出众的少女,准备配给自己尚未有婚配的儿子们, 可真是出了鬼, 老八老九老二这三个, 居然都抗旨不遵! 他赐婚时玲珑就在身边坐着, 眼见下面三位殿下露出相同的表情, 不由得嘴角微勾。 看样子, 这也是知道裴宝珠凤女之命的人, 不得不说, 裴宝珠真是混得如鱼得水,只可惜使了个昏招,官家瞧见她一个女子, 将自己三个儿子迷惑的团团转, 你说他能成全他们么? 那必然是不能的。 只见官家不怒反笑,“也好,你们到底是都长大了, 朕的话也不必听了。” 二皇子连忙跪下:“父皇, 儿子自幼体弱,并不想拖累其他姑娘,还求父皇收回成命。” 他倒是聪明,没有提到裴宝珠, 也不说自己有了心上人,只说是身体不好,哪怕是娶了人家姑娘也不一定能陪伴人家几年,既然如此,何必要娶妻呢? 还真别说,这通鬼话让在座众人都纷纷露出动容之色,尤其是那位被官家指给他的贵女,眼中的感动与爱慕简直拦都拦不住。 八皇子九皇子,则是以暂时不想成亲的理由拒绝了。 官家微微一笑,玲珑觉得他这笑就跟老狐狸似的,在床上哄着她玩儿的时候,他经常也这样笑。她不用想都知道这三位要倒大霉,只听官家道:“既然如此,朕也不强求,不过朕这里还有一份已写好的赐婚旨意,皇后庶妹何在?” 人群中的裴宝珠突然有种不祥的预感。可封建社会皇权至上,她又不是不要命了,只能老老实实从人群中走出来,按照大礼行拜:“臣女裴宝珠,拜见官家。” 因她话中只拜自己不提皇后,官家几不可见地蹙起眉头,片刻又舒展开来,好整以暇地看着自己那三个露出焦急之色的儿子,呵,他要赐婚,他们不要,那以后就也别想要了。不是觉着身子不好、年纪没到、没有成就一番事业不能成家么?官家寻思着自己少说还能再活个几十年,横竖他是不着急的。 在他面前耍心眼子,恐怕是活腻味了。 “倒是个伶俐的。”官家意味深长说了一句,听得裴宝珠鸡皮疙瘩都起来了,“念在你是皇后庶妹,皇后为朕掌持后宫日夜辛劳,朕便给你个恩典,工部尚书有一幼子,文采斐然,与你甚是相配,朕便为你们做主赐婚。” 听了这话,裴宝珠恨不得自己聋了!她跟几位殿下打得火热,谁要去嫁给什么工部尚书幼子啊!她见都没见过对方!当下就抬起头,毛公公手里拿着圣旨正要宣,裴宝珠却大声道:“官家!臣女、臣女的姻缘,想要自己决定!” 官家眯起眼睛:“今儿是什么日子,连着几个人,朕要赐婚都给拒了?前头几个拒了,朕尚且未拟好旨,这圣旨已经下了,你说自己的姻缘,要自己决定?婚姻大事,自古以来便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天家赐婚便是你前辈子修来的福分,到了你这儿,反倒是朕的不是?” 他明显是动怒了,吓得裴宝珠跪在地上动都不敢动,深刻体会到了来自封建社会帝王的威压,她的后背已经出了一层冷汗,感觉衣服都紧紧贴在身上。 在家中,爹娘溺爱纵容,出来了,还有三位皇子保驾护航的裴宝珠,从穿越至今,除了在玲珑身上屡战屡败之外,到哪儿都是最风光的,可此时此刻,只因为官家动怒,所有人都慌张地跪了下来乞求官家息怒,她心底也不由得后悔起来……赐婚而已,她不想要可以想别的法子,何必要跟皇帝硬碰硬? “官家跟小孩子生什么气呀。” 众人屏气凝神连呼吸都不敢用力,这时候,皇后娘娘终于开口了。她微微笑着抚了抚官家胸口,小声道:“小心生气会变老。” 官家没好气地瞪了她一眼,只是这眼神明显是爱怜多过愠怒的。玲珑笑靥如花:“我这位庶妹,打小便是有主意的人,我可不敢做她的主,官家也算了吧,人家小姑娘的姻缘,哪里需要你插手呢?” 裴宝珠在心里狠狠骂了一句白莲婊,听听这话说的,字字句句好像都是在为她着想,实则根本是在暗示她心大瞧不上官家的赐婚罢了!自己一个庶女,连皇后都敢瞧不起,以后谁家还敢要?这明显是不得帝后欢心的,裴玲珑这个白莲婊真的是一如既往的恶心,哪怕入了宫,陪三十几岁的老男人睡觉,也照样婊的不行! 玲珑多熟悉裴宝珠啊,说句不好听的,对方撅撅屁股她就知道裴宝珠要拉什么屎,眼下裴宝珠必定在心里骂她,那这桩婚事还必须得成! 官家摸了摸她的小手,放在掌心包住,淡淡道:“来人,去请裴相,朕得好生问问裴相,嫡女教得这样好,庶女为何却变成了这样。” 这话里的信息量可就大了。 裴宝珠察觉到官家对自己的厌恶,心底涌起一阵不安,她不觉得自己做了什么惹怒官家的事,难道是因为自己跟三位皇子纠缠不清?可他们都很小心的,除非是裴玲珑在官家耳边吹了枕头风! 必然如此! 裴玲珑代替自己入宫,做了替身不说,还是个假凤女,饶是官家英俊高大不输给后世那些成熟的天王巨星,可在这个年代来说,就是足以做裴玲珑父亲的男人,再加上官家的三宫六院,裴玲珑心里一定很痛苦、很愤怒,很怨恨自己吧? 想到自己成了那个被玲珑嫉妒的人,裴宝珠心底便生出快意来。 饶是此刻,她仍然能以怜悯的目光凝视玲珑,玲珑都不知道该说她是脑子坏了呢还是根本就没带脑子。 这人真是绝了。 从当初敢撺掇裴相跟管氏,让玲珑李代桃僵的时候,裴宝珠就应该做好被报复的准备的。她先对玲珑下的手,无论入宫后的生活如何,那都是玲珑自己得来的,与裴宝珠没什么关系,可若是换成另外一个人呢?也能如玲珑这般独得圣心?也能快速将后宫打理的井井有条?也能面对来自比自己年长十几岁的四妃九嫔及卢贵妃的刁难陷害? 不见得吧。 就算是年纪轻轻葬送在这深宫之中,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吧? 可谁为玲珑担忧过呢?她那位相爷父亲?还是面甜心苦的管氏?又或是总跟自己对着干的庶妹? 至于名扬天下的外祖父,玲珑根本就当没有这个人,说实在的,她上次见到一笑,已经是五岁左右的时候了。在玲珑还很小的时候,一笑先生来看她,便总是教导她要友爱妹妹尊重庶母……没被他洗脑是玲珑有主见,这些年不得见面,玲珑更是连一个字也不曾给一笑先生写过,他寄回来的书信她也看都不看,横竖都是老生常谈,没必要浪费时间。 真要说起来,这个世界上,唯一让玲珑感受到自己是被爱着的只有两个人,一个是早早去世的裴夫人,另一个便是官家。 所以只要官家不触碰到她的底线,她就不会放开他。 裴相很快就来了,他向来受官家器重,如这般跪在众人面前还是头一回! 又听官家说赐婚一事,还提到了长女,裴相忍不住抬头朝长女望去,玲珑面无表情地看着他,恍若在看一个陌生人,裴相心头剧痛,知道自己是伤了长女的心,这孩子怕是此生都不会再认他这个爹了。 官家话里有话,不知内情的人听不出来,裴相却听得满身冷汗,官家为何要特意给宝珠赐婚?还不是因为官家知晓了李代桃僵一事!宝珠的凤女身份注定了她只能嫁给皇家人,可官家已迎娶了长女为后,若再将宝珠纳入后宫,长女定然伤心欲绝,更何况,宝珠若是入宫,原本感情便不怎好的姐妹俩,怕不是要斗到至死方休! 可玲珑嫁给了官家,宝珠又怎能嫁给皇子?这就差了辈分了! 当初只想着先让宝珠逃过入宫,却不曾想过后果,裴相真是悔恨交加,只能匍匐在地上谢主隆恩。 官家心里还是顾念他的,至少没有随便给宝珠配个人家,叶芝家的幼子的确是文采斐然,写得一手好文章,裴相曾读过,若是明年春闱能取得个好名次,宝珠嫁过去也不算吃亏。 见幼女还呆呆的不知谢恩,裴相连忙拽了拽她的胳膊示意,在父亲的暗示下,裴宝珠心不甘情不愿地磕头谢恩了,却不知她今日抗拒的一幕,已原原本本被叶芝家的千金,也就是她未来的小姑子看在眼里。 回去之后同家里人一说,叶小公子本就有心上人,闻之对裴宝珠愈发不喜,就连叶芝及其夫人都有些膈应。 但到底是官家赐婚,还是要表现出欢天喜地的样子来。 时间一晃而过,眼看将要入冬,后宫唯一一个有孕的梅嫔也要发动了。 嫔妃生孩子,跟玲珑没关系,她听到宫人们来禀报时,不痛不痒地哦了一声作为回答,懒洋洋地在床上翻了个身。又听说官家赶过去了,举手打个呵欠,仍旧不着急。 生金抱银反倒急了:“娘娘,诸位娘娘听说都去了,咱们不去看看吗?” “有什么好看的,不过是生孩子罢了,又不是我的女人,又不是我的孩子,跟我有什么干系?” “可、可是!”生金觉得自家娘娘心真大,“官家也去了啊!” “他要是不去才奇怪吧?”玲珑抱着被子,“到底是他的孩子,说不定还是他这辈子最后一个孩子,他去看了,你们说他太看重梅嫔,他要是不去,你们可能又要觉得他冷血了。” “……娘娘你真的是。”素来冷静的抱银也有点暴躁,“自打梅嫔娘娘有了龙种,这还在禁足呢,就见天的肚子痛不舒服,尚医局的天天跟着还不算玩,夏天嫌冰少秋冬嫌炭不好,隔三岔五地不来请安还要假惺惺地说自己是因为有孕才如此,不就是专门来刺激您的么!更不说她老朝您要东西了!您私库里的宝贝她也敢仗着肚子里那块肉来要!” 生金也被勾起了吐槽欲:“就是说啊,这梅嫔娘娘,以往那样老实本分不起眼,怀了龙种后却跟变了个人一样,作的不行,娘娘您也不生气!” 玲珑被这俩宫女唠叨的顶不住,只得坐起来,很无语地说:“怀孕中的女人情绪有所起伏是很正常的事,她要作便作,反正医女接生嬷嬷乳母我都命人给她备好了,其他的我可不管。” 作一作挺好的,反正把官家那点子情意给作的干干净净,梅嫔之所以能安稳生子,正是因为她不争不抢不贪心,人淡如菊惹人怜爱,可玲珑入宫后,官家彻底沦为“昏君”,别说是留宿,就是去看她都少,梅嫔能不着急么?还有个暗地里蠢蠢欲动的卢贵妃在那刺激她,梅嫔性情大变,本就正常,说不定这才是她原本的性情。 官家不喜欢不争不抢不贪心的人设了,她又不知道官家喜欢什么样的,除了肚子里那块肉,梅嫔没有别的筹码。 因此她刚开始闹,玲珑就很贤惠体贴地把官家退去看她,官家每每去过就来,后来梅嫔再来请,官家自己就不乐意去了。说是人好好的,面色白里透红,怎么也看不出龙胎不稳的迹象。梅嫔派人来的次数一多,官家就恼火起来,玲珑再小小发一发脾气,撒撒娇卖卖萌,官家心里就只剩下她了,哪里还想得起什么梅嫔? 老老实实呆在自己宫中养胎吧! 不过看着两个日渐沉稳的大宫女炸毛也挺有趣,玲珑总是能在平淡的生活里找到快乐的真谛。 这份快乐大概持续了一个多时辰,就有小太监来禀报说梅嫔娘娘难产了。 玲珑不为所动,她不是医女也不是产婆,难产跟她说有什么用? 不过作为皇后,面子工程得做好,就懒懒起身,更衣梳妆前去梅嫔寝宫。 她到的时候里面一阵安静,没有人敢说话,就连卢贵妃也安静如鸡地坐着,上位的官家皱着眉,瞧着心情不大好,见玲珑来了起身迎上前:“你怎么来了?快回去,这儿血气重,免得冲撞了你。” 卢贵妃在边上听着,只觉心寒。 官家心里,是只有这小皇后了。梅嫔在里头九死一生,他却只怕这生产的血气冲撞到了皇后。 难道,这就是天家,这就是皇帝? 玲珑早跟她们说过,入了宫做了妃子,要么就想荣华富贵,要么就找点乐子让自己不无聊,一味地去追求帝王挚爱,用话本子里的情深似海两情相悦去要求官家,是非常可笑的事。 官家之所以是官家,是因为他先是帝王,才是男人。 古往今来,哪位帝王能做到只有一个妻子?入宫的前提就是得做好跟一群女人分享的准备,玲珑入宫前难道不知?她大可拒绝裴相的要求,只要她自己不想,裴相也不能为难她。 可是比起做个相府千金,她更中意做个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皇后娘娘,大权在握的前提下,才有绝对的自由。 她把官家迷得找不着北,自己却始终是冷静的,除了玲珑之外,没有任何女人可以做到这样。哪怕是铁石心肠,在得了官家独宠与深爱之后,也说不定会心软,可玲珑自始至终都很自私,她只愿意索取,不愿意给予。 又或者说,不是不愿意给予,而是她根本就没有去爱的概念。 “官家都不怕,我怕什么?”玲珑随着官家坐到他身边,“里头情况如何了?” “不大好。”官家眉头深锁,“朕……” 没等他话说完,里头走出尚医局的医女,跪在地上战战兢兢地说,梅嫔娘娘生产困难,若是只能保一个,是保大还是保小…… 官家想都没想:“自然是保大人!” 卢贵妃却猛地握紧了拳头,她看向地上跪着的医女,半天没有说话。 接着又等了一个时辰,里头梅嫔是再也喊不动了,一开始她故意喊的那么凄惨,是为了得到官家怜惜,可现在是出气儿多进气儿少,气若游丝的情况下,她彻底没了力气。 她所生的两子一女也来了,在外面候着,梅嫔张着手,只觉一阵剧痛,眼前发黑,便彻底闭上了眼睛。 玲珑听到了微弱的婴儿哭声:“……生下来了?” 里头有人出来报讯:“禀官家,禀娘娘,梅嫔娘娘拼死产下小公主……殁了。” 梅嫔的儿女们立刻跪下来哭出声,站起身的卢贵妃也面露失望之色,“什么?……竟是个公主?” 她似是有什么大计划被搅乱了一样,喃喃着:“御医不是说,看怀相,应是个皇子么?” 玲珑听到她的低语,顺口回答:“御医看怀相不过是经验之谈,不能完全确定,做不得真。” 小公主哭声微弱,如猫儿一般,也不知养不养得活。医女们围绕着她团团转,接生嬷嬷则说小公主在梅嫔肚子里待了太久,许是有些先天不足,需要好生调养。 皇家最不缺的就是宝贝,但官家的脸,直到回了金凤宫也是苍白的。 玲珑觉得他这样有些可爱,像个孩子,就踩在他的脚背上踮起脚,搂着他的脖子:“怎么这么难过呀?被吓到了?” 官家深吸一口气,捧住她的小脸一顿狂吻,才说:“……朕不想让你给朕生孩子了。” 玲珑挑挑眉:“您不是想我生孩子都想疯魔了吗?” 不仅欢爱时要讲究更容易受孕的姿势,还要有时间有计划,甚至他还在潜龙宫跟御书房都摆了送子娘娘!玲珑得知的时候整个人都惊呆了,万万没想到,人家都是女人求子,到了官家这儿,是他自己早中晚三炷香,态度格外虔诚,可惜屁用没有。 “不生了。”官家如释重负地吐出那口气,“朕怕了,真的怕了。” 往日他觉得嫔妃生子乃是天经地义,如今活着的子女们,有些生母早逝,因为产子而死的嫔妃也有数个,官家向来是觉得惋惜,给足了那些妃子娘家恩典,亦很照顾没有母亲的子女。可若是将那些妃子换成玲珑——只是想象,他就觉得自己的心口像是被人揪紧,呼吸都困难。 “官家挺有觉悟的。”玲珑拍了拍他的俊脸,“丁岚同我说,我还小,身子骨尚未长开,她还跟我说,本朝女子十四可嫁人,实在是太早了点。她研究了许多卷宗,发觉女子难产率极高,可见二十岁之前并非最佳生育年龄,官家,您看,是不是要颁发个新条律,哪怕不能让全天下的女子二十后产子,至少也得未及笄不得嫁人。” 官家仔细想了想,觉得很有道理,“此事朕会与众臣商议,这个丁岚,倒是真的有本事。” “不只是她呢,绿翘也很厉害,我听说她去军营跟人比武,就没输过,官家要做个好皇帝,可不能故步自封,我觉着,外祖父那套理论,有些纯粹就是狗屁。” 官家跟她相处久了,老从她口中听说一些外头的事,这些消息大多来自于丁岚绿翘,有时候官家都恨得牙痒痒,小皇后三句不离丁岚绿翘,他都怀疑谁才是她男人了! 天下儒生尽皆追随一笑先生,以一笑先生马首是瞻,一笑先生就是放个屁说屁是香的,对人是好的,他们也会鼓掌赞同。 但也正因如此,一笑先生哪怕辞官归隐,这一呼百应的能耐,也还是让官家有些不满。 最重要的是,一笑先生的一些观念,与官家的想法不符。 就好比官家能够轻易答应丁岚做女官,也能纵容玲珑时常女扮男装偷溜出宫去找丁岚等人玩耍,可要换作一笑先生,女官?决无可能!皇后出宫?更是滑天下之大稽! 官家不满一笑先生的名望,这也是为何他暗中推动丁岚的原因。 他相信,世上男子多,女子却也不少,一笑先生那些苛刻女子的学说,只要有一点星星之火,便能燎原。早晚有一日,这天下儒生,将改变自己的看法,朝堂之上,也不会再有一笑先生的影子,更不会成为一笑先生的一言堂。 716|第六十片龙鳞(九) 第六十片龙鳞(九) 哪怕是刚出生就失去了母亲, 新生的小公主也仍然过得比天底下大部分人都快活。还是一个肉团团的她根本不知道什么是难过悲伤,每天能吃饱奶, 有人抱, 她就能很开心地吐奶泡泡了。 但小公主没有母亲教养是不行的,官家的意思在后宫中寻个无子的嫔妃, 将小公主记到她名下。本来这最好的人选是卢贵妃无疑, 但玲珑却不想让卢贵妃那么如意——是啊, 谁都知道, 若是新生的皇子公主没了母妃, 最有机会养活他们的便是卢贵妃, 这个道理谁都懂, 卢贵妃能不懂吗? 过去她不肯这样做, 是不想养别人跟官家生的孩子,那时候她还有宠,还有希望, 觉着有朝一日自己说不定也能怀上龙种。可玲珑入宫后, 官家是再不朝后宫来了,便是来了,也只是坐着说上两句话很快便走, 长此以往, 她要怎样生孩子?且那日玲珑的言语,卢贵妃虽然一副不信的样子,却也听进去了大半。 以她的出身,官家是不会让她有孩子的。 可她没有, 小皇后不也没有么! 于是她生出了一种诡异的平衡感……同时也滋生出了另外一个念头。既然自己不能生,拿别人的孩子过来养也是一样。最好的人选莫过于梅嫔了,现下后宫中唯她一人有身孕,卢贵妃暗中着经验丰富的嬷嬷看过,说梅嫔肚子里必定是个皇子,她非常高兴,想都没想,就决定要梅嫔的命。 过去梅嫔不争不抢不起眼,卢贵妃也不把她放在眼里,可眼下所有人都无宠的情况下梅嫔却还能有孕,这真是叫人不得不嫉妒。 她也不傻,梅嫔宫中有她的人,可选在生产时动手是极为愚蠢的事,很容易就会被查出来,卢贵妃便让自己的人在梅嫔每日服用的安胎药里放了点东西,那可是滋补的好东西,会把胎儿养得非常茁壮健康——与其同时,代价就是母体的虚弱,到了生产时自然会难产,到时候保大保小,还不是一句话的事? 她是就是存了心要梅嫔死! 只要一想到过去十几年,梅嫔表面上是如何装低做小地讨好自己,背地里却又如何笑话自己的,卢贵妃便觉得,只是要了她的命,都是便宜了她! 她安插在梅嫔宫中的眼线经常给她报消息,怀孕后的梅嫔无比狂妄自大,兀自嘲笑了许多人,其中被嘲笑的最为严重的,莫过卢贵妃! 可让卢贵妃万万没想到的是,这梅嫔死了也就死了,直接葬入妃陵也就是了,那小皇后却说什么,梅嫔怀孕期间请的平安脉都是大好,怎会突然难产,疑似死因有异,竟是要请已经成为刑部侍郎的丁岚验尸! 得知这个消息的卢贵妃大怒,当着官家的面跟玲珑对着刚:“梅嫔已死,皇后却还要外人来验尸,这是要她死不瞑目啊!皇后真是好狠的心!人死入土为安,你这是要让她死无全尸了!” 丁岚见不得小皇后被人怼,就对着卢贵妃抱拳:“贵妃娘娘放心,臣不仅擅剖尸,亦擅敛容,到时候包准把梅嫔娘娘缝的严严实实,比她生前还漂亮。” 她在现代的时候只负责缝合不管其他,但到了古代,很多时候只能进行表体检验,因为大部分人对于解剖都充满抗拒,因此丁岚专门寻了一位入殓的老师傅学艺,现在她觉得,只要自己学会吹唢呐,哪怕有一天被贬官,回归平民之身,自己一人就是丧葬一条龙。 卢贵妃被她这话恶心的不行,只觉得这丁岚根本就没个女人样,怕不是个披了女人皮的怪物!“大胆!梅嫔乃是官家的妃子,如何能让你动她的遗体!这是大不敬!这不合规矩!” “死的规矩都能改,更何况是死人呢,从前都没有女官之说,如今不仅有了,还有了好些位,卢贵妃这是怎么了。”玲珑不慌不忙,“什么时候,你跟梅嫔的关系这样好了?瞧你这着急的模样,不知道的,还以为梅嫔是你亲妹妹呢。” 卢贵妃窒了一下,强词夺理道:“本宫虽然与梅嫔生前多有龃龉,可人死如灯灭,这死了个妃子,皇后便要给她开膛破肚,日后若是我们其他人也死了,皇后是不是也要这么做?” 边上众妃齐齐变了脸色。 丁岚心想这贵妃还挺会带节奏,一下就把其他娘娘的情绪给扇动起来了。 “若是其他人,月月请平安脉都是大好却暴毙,我自然也不会撒手不管,谁愿意死得不明不白呢?这好险梅嫔生得是个公主,若是个皇子……贵妃,你想记在自己名下么?” 玲珑语气平和,但越平和,越显嘲讽,丁岚在心底啪啪啪给皇后娘娘鼓掌,别看放在现代还是个未成年小姑娘,可在古代,人家这心眼儿,能比丁岚多数百八十个窍来! 卢贵妃还想再说,官家却不耐烦了:“你若是不想知道,回自己宫中便可,不要在这里胡闹。” 闻言,卢贵妃脸色大变,她不敢惹官家生气,只得仓皇退下,手攥成拳,目光如炬,盯着丁岚的一举一动。 听说这位丁大人,如今已是三法司的名人,因为在她手上,无论多大的案子都能告破,不知还了多少人家清白,又洗了多少人的冤屈,惩治了多少恶徒,威名天下,话本子里也以她为主人翁,还有人排了她的戏,说书的也都爱说她,人人都说丁大人是神仙下凡派来辅佐官家的,在民间威望极高。 有了冤屈,就找丁大人,哪怕你死了,她也会还你一个公道。 能让死人说话的女人……难不成,真的能让梅嫔死而复生?! 卢贵妃很慌。 梅嫔生前是皇妃,自然不能赤|身|裸|体叫人瞧见,玲珑便命内省尚宫及毛公公进去监管,其他人则坐在屏风后头等待。 丁岚丝毫没有因为眼前这人曾是皇妃便束手束脚,她身边有两个少女,一个负责记录,一个负责递工具,都是她收的徒弟,这一身本领,既然来了古代一遭,断然没有浪费的道理,丁岚希望能够传承下去,能让更多的人学习。这两个少女是她亲自挑选的学生,能吃苦,为人本分老实,她以前在母校有个挂名教授的头衔,也带过好几批新手法医,所以教学生很容易上手。 少女们……吐着吐着,也就习惯了。 但尚宫们不一样啊!她们在宫中也是女官,可跟丁岚这样实打实掌权的不能比,看到丁岚在检查了梅嫔的身体后用一把格外怪异锋利的刀子在尸体胸口开了个Y字型口后,个个面色苍白,如毛公公这般娇弱的,已经抱着个痰盂哇哇大吐了。 他说呢……这验尸前,丁大人要他准备几个痰盂是干嘛的,合着是给他们用来吐的…… 里头吐得太难闻,外头都闻到了,官家微微蹙眉,玲珑面色不变,卢贵妃的脸色比里头的毛公公都难看。 不可能被发现的吧,只是点药而已,过去了这么久,人早就死了,丁岚难道有天大的能耐,能看出一个人生前吃过什么东西? 大概过了一个时辰,丁岚自里面出来了。 她取下口罩与手套,禀报道:“官家,娘娘,经过验尸,臣可以确定,梅嫔娘娘难产乃是人为!” 众人尽惊! 丁岚不卑不亢:“臣解剖了死者的遗体,发觉死者心肺胀大至常人的两倍有余,这也导致死者生产时无法呼吸用力,造成胎儿积压腹中的窒息现象,而这罪魁祸首,应是一味叫做天腥草的奇花。臣曾在刑部卷宗里读过这种花,十分稀有,常用来保胎,可死者生前脉象平稳,腹中胎儿也十分康健,完全不需要天腥草。胎儿无恙的情况下摄入天腥草,只会让胎儿长得更大,也会成为生产威胁,最值得注意的是,这天腥草,若是摄入过量,便是心肺胀大的元凶。” 官家眉眼沉沉,已是雷霆万怒之相。 卢贵妃心都凉了! “臣请官家娘娘许臣查明此案,还死者公道!” “准。” 从官家嘴里轻飘飘吐出来的一个字,对卢贵妃而言却有千斤重,她真搞不懂,丁岚是怎么做到的!那天腥草十分冷门稀有,她可是试探过的,就连尚医局的医女跟御医院的御医都认不得!丁岚怎么就知道! 案子交给了丁岚,梅嫔也能葬入妃陵了。可惜刚刚出生的小公主,胖是胖,却因为母体受损而先天不足,瞧着健康,其实内里虚乏,小病不断。 丁岚办事极有效率,卢贵妃又不是什么天才罪犯,很快就被查了出来,不仅如此,丁岚顺藤摸瓜,还找到了她以往陷害其他嫔妃,害得数位有孕妃子小产的证据! 看得丁岚心头发寒,深觉这后宫的女人们太可怕,哪怕是一点点小事,她们都能记恨很久,你三年前抢了她一根簪子,她能等十年再把你摁死。 还是刑部好,还是死人好。 一桩桩一件件摆在卢贵妃面前,卢贵妃不认罪都不行,可她不觉着自己有错,昂着头颅像一只高傲的天鹅:“我没有孩子,她们凭什么能有!我不后悔!我也不觉得我错了!” 官家见她这般冥顽不灵,竟没有动怒,只是眼神格外冰冷,冷得连丁岚都觉得毛骨悚然。 她见过官家好些回,除却上朝时,私下见娘娘,也总是能见着官家,只觉得这是位脾气挺好、挺讲道理的帝王,如今见他不怒而威,连自己这个受过高等教育从人人平等的现代社会而来的人,都起了一身鸡皮疙瘩,真真感受到了什么叫天子一怒。 “你没错,那是朕错了?” 卢贵妃眼底有泪:“官家看着宠爱我,却也宠爱别的女人!凭什么我就要让给她们?凭什么官家就不能是我一个人的?若是我不能得到,那凭什么——” 她指向玲珑,“凭什么她入了宫,就想要什么都有?!官家为何不能像对她那样对我?若是官家心里有我,能给我个孩子,我又怎会做出这些事?手上沾了这么多血……难道我就日日好过了?!” 我的天哪! 丁岚咋舌,这是什么流氓逻辑啊?宫里还有许多无子无宠的妃子,人家不也照样安分守己?怎么卢贵妃能把害人都说得这样冠冕堂皇?入宫又不是官家逼的,她想要爱无可厚非,可你因为想要官家的爱就去害人,官家不给所以是官家的错,这逻辑比现代社会那种她看不上我就是爱慕虚荣就是因为我没钱还不讲道理呢! 官家本来怒不可遏,也被卢贵妃的话搞得哑口无言。 你跟一个不讲理的人讲道理,毫无意义。 他挥挥手,示意将卢贵妃拖下去,扒了她身上的贵妃华服,取下她的八尾凤簪,贬为庶人打入冷宫。日后长夜漫漫,她便在冷宫中继续怨天怨地吧。 “官家无情……官家无情!” 卢贵妃被拖走时又哭又笑,喃喃着重复着这四个字。 官家面无表情,眉宇间隐隐有着疲色,玲珑便让人都退下了,丁岚功成身退,可揪出这么个皇室丑闻,难免官家心情不好迁怒,还是溜之大吉的好。 柔软的手指覆在自己两边太阳穴上轻按,官家闭上眼睛,握住玲珑的一只小手送到唇边轻吻。“……朕真的是个无情之人么?” 玲珑奇道:“官家这还自我怀疑上了?官家对旁人无情,对我有情便可以啦。” 说着她从背后抱住他,把小脑袋搁在他肩膀上,还咬他耳朵:“难不成官家想处处留情,待谁都好?那可不成,我要这后宫其他女人都是摆设,你只能喜欢我。” 又霸道又蛮横还不讲理,官家的心却妥帖不已,他把玲珑抱到怀中,轻轻叹了口气:“朕自然是只喜欢你的,再不会喜欢旁人了。” 玲珑露出满意的微笑。 官家这不好的心情一直持续到了他自己的生辰。 他生在腊月二十八,不过自打娶了玲珑之后,官家对生辰不仅不期待,反而有些深恶痛绝的意思,如今他是连年都不想过了,过年,就意味着他离不惑之年又近了一步。 于是这几日朝臣们都老老实实大气不敢喘,生怕被低气压的官家拿出来撒气,毕竟谁不想过个好年呢? 而今日到了官家生辰,宫中什么动静都没有,他一方面因此感到高兴,好像自欺欺人这样就不会变老,一方面又很失望,觉着自己把玲珑的日子都记得清清楚楚那么上心,她却对他的生辰满不在乎。于是当天就在御书房处理政务直到天黑,晚上也不想去金凤宫了,着毛公公去金凤宫禀报,就说今晚官家太累了,便在潜龙宫歇下了。 毛公公应了一声爽快去了。 官家心想,这老家伙跟了自己几十年,应该机灵的知道怎么卖惨把皇后哄过来吧?他再在御书房待一会儿,等回去潜龙宫,小皇后一定已经在等他了,嘿嘿嘿。 结果半柱香后毛公公怂眉耷眼的回来了,战战兢兢回禀说娘娘已经睡下了…… 官家沉默不语。 毛公公浑身发毛。 片刻后,官家把毛笔一扔:“那朕今晚就睡在御书房好了。” 毛公公:“……这可使不得!御书房哪有寝宫睡着舒服?官家还没用晚膳呢,还是先回潜龙宫吧!” 在毛公公的劝说下,官家好歹算是起身了,百无聊赖的,潜龙宫内与以往并无什么不同,他已经许久没回来住了,基本上已在金凤宫扎根,神情恹恹,完全没注意到只有自己进去了,毛公公却没跟上。 结果展开手臂等毛公公过来更衣等了半天没人,官家才睁开眼,正想发火,耳边却突然传来一阵悠扬笛声! 内殿的珠帘无人自开,里面本是漆黑一片,却突然亮起了光,光圈中央,是个身着金色舞衣背对着他的少女。 那金色舞衣布料极少,露出来的肌肤尽是香雪玉嫩,伴随着清脆的铃铛声,少女回过头,嘴里赫然咬着一枝去了刺儿的花儿,眼波流转,处处妩媚,尽是风情。 官家站在原地,整个人都看傻了。 她本是个大美人儿,这世上再找不出第二个来,平日里浓妆淡抹样样惊艳,却从未像今晚,身着舞衣,妖娆灵动,像是吸人精气的妖精,眼角眉梢都是勾人的情。 随着乐音她渐渐舞着靠近,咬在嘴里的花儿也送到了官家怀中,只听她娇娇唱着天籁般的歌,官家已彻底痴迷,后头自己做了什么都忘了,唯有她唱的那句“愿君偕老共白头,永远不负我柔情”,绕于耳边,经久不绝,声声不息。 他觉得,他从此爱上过生辰。 恨不得日日是生辰。 待到云雨初歇,官家的脑子才逐渐清晰,这会儿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她根本是联合了所有人哄着他,先让他失落到极点,再给他甜头尝,打一巴掌给个甜枣儿什么的,向来是官家御下常用的手段,如今明晃晃被用到自己身上了,他居然一点都不生气,还觉得很甜。 不过…… “这词写得不好。”官家说。“什么红颜每多薄命,公子多情,淫词艳曲,谁写得?朕要治他的罪。” 玲珑攀在他身上笑个不停:“那可不行,这是丁岚教我的,你要治她的罪我可不答应。” 官家嘀咕道:“真不知道谁才是你男人。” “也就是丁岚是个女人。”玲珑长吁短叹,“恨不相逢未嫁时啊!” 官家:…… 不过她显然是在开玩笑,因为她很快又蹭了蹭他:“官家,你还饿么?” 想起她先前问的那句,是先用饭还是先用她,官家那张英俊的脸居然慢慢又红了起来!他不肯让玲珑看见,遂恼羞成怒:“吃什么吃!睡觉!” 说着便把她搂紧了,不许她再抬头看自己,一颗心却仍然像是在沸水中,因为满腔爱意爆棚而显得激动又热烈。 他这辈子,都不会再忘记今天晚上了。 这会儿,玲珑要是跟他提,想要皇位,官家觉得,自己都会答应。他承认,他彻底被她迷得失去了心智与判断力,哪怕理智尚在,也无法抵挡感情上的狂潮澎湃。 他甚至觉得,曾经谁都越不过的江山社稷,同她比起来,是那样微不足道。 她想要什么呢? 他现在,像个情窦初开的小伙儿,迫切地想要在心爱的人面前表现,去找到她喜欢的东西,哪怕披荆斩棘,千辛万苦,也要捧到她面前,讨她一个欢心。 但玲珑此时此刻,除了睡觉什么都不想要。 至于那件尚衣局在丁岚的指导下费尽心机缝制出来的珍贵舞衣,已经壮烈牺牲,再也用不上第二回了。 朝臣们察觉到官家身上的低气压已经过去,他们终于又可以畅所欲言互相弹劾甚至在金銮殿上破口大骂大打出手,以往官家会制止,但这回,官家居然是笑吟吟地看着,甚至没有因为御前失仪治他们的罪! 官家这是怎么了? 唯有丁岚知道,官家这是被枕头风吹得找不着北了。 她从前觉得,史书上写得那些祸国殃民的女子都是扯淡,一个国家若是要灭亡,一个君主若是不英明,将罪责都推到女人身上,算是什么道理?但是认识了玲珑之后,丁岚觉得,也许可能大概……换作玲珑的话,也不是不可以? 她的杀伤力,实在是强于千军万马。别说是官家,哪怕是她这个解剖过的死人比活人都多的女人,有时候都心脏怦怦跳。 漂亮又有魅力的小姑娘谁不喜欢呢! 官家春风得意地过了自己的生辰,又迎来了新年,大年二十九,宫中设宴,宴请群臣,除夕之夜,臣子们阖家团圆,官家则和玲珑乔装打扮溜出了宫,这事儿除了亲近的宫人外,谁都不知道。 丁岚独身一人无亲无故,玲珑便差人给她递了消息,绿翘也从家中跑出来,四人今夜无君臣之分,一起在繁华的都城逛起来。 717|第六十片龙鳞(十) 第六十片龙鳞(十) 年后不久, 就是官家给裴宝珠和叶小公子赐下的婚期了,饶是裴宝珠再怎么不情愿, 也还是被塞上了花轿。她倒是想过逃婚, 可惜父亲把自己看得死死的,李代桃僵的法子用过一回不好再用, 裴宝珠便认命了, 不过是嫁人而已, 嫁过去后怎么过日子还不是她说了算?她是裴相的女儿, 难不成叶家还能对她不好? 不过是换个地方过, 过得好就过, 过不好就和离, 她可不是这群古人, 要以夫为天。 裴相的确是疼爱这个女儿,光是嫁妆就足足有一百抬,若不是怕超出规制引人非议, 他还想再继续往上加呢!反正整个燕京, 没有一家的庶女出嫁能有这个架势的,众人也纷纷认识到这位裴二姑娘在裴相心中的地位,裴相一日不倒, 裴宝珠便一日能耀武扬威。 作为新娘子的姐姐, 玲珑缺席了婚礼,只给了赏赐,她是皇后,不出宫也正常, 也没多少人把她们姐妹俩朝不和的方向想。 甭管私下两人关系多不好,但明面上叫旁人看,裴宝珠就是这燕京最不能惹的女子! 父亲是大权在握的宰相,姐姐是深得圣心的皇后,这以后的日子裴宝珠都能横着走了! 可惜,官家给她赐婚,是让她去过好日子的么? 虽说裴宝珠的瞒天过海让他娶到了心爱的小玲珑,可裴家欺玲珑太甚,这欺君之罪不能问,但叫官家吃这哑巴亏绝无可能!他可是经过精挑细选才给裴宝珠选了个叶小公子,叶芝这个臣子,在做官上没得说,但他是典型的深受一笑先生理论影响的人,后宅之事他从不插手,也因此,叶家后宅便是他妻子许氏的一言堂。 叶芝有三个儿子,长子次子皆在外地做官,也早早就成了亲,可稀奇就稀奇在于,叶芝的两个儿媳妇都早早地没了,于是长子次子迄今都还是个鳏夫,只剩下尚未婚配的幼子叶檀玉。 这一切,都是因为许氏。 兴许是因为许氏为新妇时婆母未死,叶芝乃是寒门学子,自己实打实考出来的功名,留在京城后就把乡下的老娘接了来。那位老娘可真真是个粗鄙蛮横的妇人,只是商贾出身的许氏没少在婆母手中受折磨,而叶芝从来不管不问——连一笑先生都推崇孝道,更何况是他?在他看来,无论母亲做了什么,都是长辈,都有情可原,妻子都应该谅解。 许氏便这样受了大半辈子的罪,老太太死了之后才扬眉吐气翻身做主人。都说多年媳妇熬成婆,这媳妇熬成了婆婆,非但不会对儿媳宽容,反而会比自己的婆婆更能磋磨人。 长媳次媳便是因为许氏郁郁而终。 许氏热衷于给媳妇立规矩,还派了自己的心腹嬷嬷去儿子的院子里听墙角,一旦欢好时间长了,第二日她便要指着儿媳的鼻子骂她们是祸水,祸害她儿子来的,平日里亦是非打即骂,两个儿媳都柔柔弱弱,不堪折磨,没多久就染疾去了。 可许氏丝毫没有收敛! 不仅如此,她对自己的儿子们有种诡异的占有欲,觉得儿媳妇都是来跟她抢儿子的,于是她特别喜欢给儿子们送女人。 叶檀玉是幼子,最得许氏喜欢,许氏绞尽脑汁想给他娶个出身高贵的妻子,可这不争气的儿子却偏偏喜欢上了寄居在他们家的,乡下来的表妹! 那表妹是老太太那边的亲戚,父母死了无依无靠,便来京投奔叶家,生得倒是很美,完全没有老太太那种粗鄙的乡下妇人模样,一来二去,就把叶檀玉迷得死去活来,跟家里抗争说要娶表妹为妻,可把许氏给气得够呛! 后来官家给叶芝与裴相庶女赐婚,许氏心里是不满意的,叫她说,他儿子,就是连那位成了皇后的凤女也娶得!如今却只能娶个庶女! 这桩婚事她不满意,可她不敢不满意,一场婚事下来,许氏强颜欢笑的脸都僵了! 眼下也没别的法子,人都娶进来了,怎么过,还得以后慢慢教。 可许氏怎么也想不到啊,她这儿媳妇好本事,新婚之夜,居然把她儿子拒之门外,说什么日后相敬如宾,井水不犯河水?谁都不要靠近谁?! 你听听、你听听!这是人说出来的话吗! 这人都嫁进他们叶家了,还以为自己是相府千金,人人都得捧着她惯着她?许氏可不惯着! 裴宝珠身边有八皇子九皇子给的两个婢女,一个会武一个专医,她自己又有许多嫁妆,根本不担心自己日子会过不好。 但是她真的小瞧了许氏的魄力! 两个婢女再厉害,还能厉害过叶家上上下下几十个家丁?有几个护院以前是混江湖的,手上都有一把好功夫,两个婢女立时就被抓住,许氏根本不给裴宝珠反抗的机会,在她看来,到了叶家,不听她话的,都得处置了! 不过是两个婢女,发卖了又能如何? 可这两个婢女的卖身契不在许氏手中,许氏便直接让人把她们拉到院子里打板子,打的血肉横飞,看得裴宝珠毛骨悚然!她自打穿越过来便是万般娇宠事事顺利,何曾见过这样可怕的事?吓得她尖叫不已,连为两个婢女求情都忘了。 许氏下定主意要调|教她,就不由得裴宝珠不同意。 嫁进了叶家,那就生是叶家的人,死是叶家的鬼! 裴宝珠从来都不知道,一个生活在后宅的古代女人,居然能够有这么多的手段!能把自己这个拥有现代灵魂的人给治的服服帖帖!她在叶家吃尽了苦头,想方设法要递消息出去,许氏却是个精明的,前三天她没对裴宝珠做什么,只是软禁了她,又让叶檀玉与她圆房,裴宝珠几乎都要气疯了! 叶檀玉将她当什么?!跟她圆房时,露出那样厌恶敷衍的表情,根本就是在侮辱她! 偏偏许氏怕她反抗伤了自己儿子,还令人将她绑起来,直到落红染了白帕,这圆房才算结束。而一结束,叶檀玉便抽身而去,再不看裴宝珠一眼。 待到三日回门,叶檀玉陪她去了相府,裴宝珠当天被许氏命人灌了药,昏昏沉沉,裴相与管氏都没想到叶家竟敢这样对待他们的宝贝女儿,只以为是女儿生了病,便没有多留,迅速让人送了回去,然后又送了一大堆珍贵药材来。 而八皇子九皇子二皇子之流,还想进府探望?许氏愈发觉得这个儿媳水性杨花,不是个好东西,她真是越想越恶心,怎么就给小儿子娶了这么个人进门! 她不敢怨恨官家,只好怨恨裴宝珠,把一切怒火都发泄在裴宝珠身上。 裴宝珠过得生不如死,叫天不应叫地不灵,她自穿越以来都觉得古代生活非常快活,一点都不像网上说得那样艰难,毕竟她穿越后身份高贵,是统治阶级,又深受父母疼爱,比在现代做个普普通通的小白领可强多了!不仅如此,那些高贵的皇子见了自己也都深深着迷,着实让她过了一把玛丽苏瘾! 直到嫁入叶家,她才明白封建社会的可怕,什么法制公平都不会有,一个孝字大过天! 她连出门都难,身边的人更是被许氏换了个干净,连个能使唤的都没有,最让裴宝珠惊恐的是,自己居然怀孕了! 她居然怀了强|奸|犯的孩子! 是的,在她心里,叶檀玉并不是她的丈夫,而是一个不顾她意愿强迫了她的混账! 许氏自然是要她生下这孩子的,她前头两个儿媳妇命薄,没能给她儿子留下个一男半女就都死了,晦气得很,这裴宝珠倒是身强体壮,虽然看起来憔悴些,但有了身孕到底是好事。 不过既然有了身孕,就不能伺候儿子了,许氏便琢磨着,给儿子纳个妾。 恰逢叶檀玉来求她,让她同意自己纳表妹入门,许氏仔细想了想,答应了。不过是个妾,翻不出什么风浪,眼下两人浓情蜜意,她若是棒打鸳鸯,难免儿子跟自己生分。横竖那小贱人出身卑贱,没了做正妻的机会。 于是裴宝珠还没从自己怀孕的噩耗中走出来,就又迎来了夫君纳妾的消息。 她真的要气疯了!被逼疯了! 叶家这一通闹剧无人知晓,许氏是掩饰太平的一把好手,真正为人所知,是在叶檀玉的纳妾宴上,叶家上上下下一百一十三口人,尽数被毒死! 第二日来送菜的菜农发觉往日来迎自己的小厮不见了,试探着推了下后门,门吱呀一声开了! 他小心翼翼地走进去,就发现遍地横尸!吓得他菜也不要了,连滚带爬就跑了出去,大声喊着死人了死人了! 因只是个纳妾宴,叶芝并未参加,而是与同僚把酒言欢,当晚并未回家,第二日他休沐,轿子到了自家巷子口,听说死人了,一开始也没在意,直到抬轿子的小厮吓得把轿子扔在了地上,叶芝摔了个七荤八素,才忍着怒意询问:“在闹什么!” “老、老、老爷!不好了老爷!老爷出事了!” 叶芝觉得晦气,刚要说什么,就听见旁边的人说尚书府所有人都死了! 片刻后,叶芝两眼一黑,一头栽倒在地。 这桩案子震惊朝野,就连官家也没想到会是这么个发展,他最初的用意,只是要教训裴宝珠而已。但官家失算的是,裴宝珠并不是叶家先前那两个儿媳,她不仅不会逆来顺受,还会引发她的报复心理——凭什么在家时是千娇百宠的小公主,嫁到你家我就要受折磨?你对我这样狠毒,我也不让你好过! 丁岚作为刑部侍郎接管此案,她率领刑部的验尸官们将叶家一百一十三口尸体都进行了检验,最终确定都是死于毒物,这毒物投在了厨房的水缸与宴会所用的酒里,阖府上下的膳食都需要借由这口水缸制作,再加上又是纳妾宴,主子们高兴,大家就都多吃了几杯酒,也多分到了几盘好菜。 死因好查,这凶手是谁也很明显。 除却在外地做官的叶大叶二,以及当晚与同僚在一起躲过一劫的叶芝叶大人,叶家上上下下,只有叶三夫人一个幸存者,而这幸存者还“恰巧”失踪了,无论如何,这案子即使不是她所做,也必然与她有关系! 刑部立刻派发了通缉公告,城门亦是紧闭,不给任何人出城的机会。 偏偏在这时,八皇子九皇子要出城,但禁城令是官家下的,谁敢放行?一番纠缠中,刑部的捕头来了,这群人都是一群铜豌豆,软硬不吃只认死理,饶你是皇子公主也照样不给面子,要出去?可以,先让他们搜过! 这一搜可了不得,哪有小厮鼓起个肚子的? 可不就是在逃的嫌犯裴宝珠! 裴宝珠也是一时气急,她质问叶檀玉为何纳妾,叶檀玉却将她贬的一文不值,就连那位满脸写着婊的表妹,也话里话外地奚落她,她想起自己嫁人后的遭遇,愈发痛苦煎熬,就想起了很久以前八皇子给她用来防身的一根簪子。 簪子是活的,簪尖儿一扭便带毒,簪头里则是补用的毒|药,她借口要去厨房看看有什么想吃的,因她怀着孕,许氏对她的吃食倒是放宽了些,她便借机在水缸与酒坛里注入了毒|药,随后惴惴不安地待在房间,直到门口看守自己的婢女倒下。 裴宝珠慌张逃出尚书府,前去了八皇子的别庄。 八皇子九皇子虽是情敌,关系却不错,怎么也不忍心看自己心仪的姑娘受罪,更何况,她不是被逼到了这个地步,如何会用这般狠心的法子脱身? 谁知道根本走不出京城就被抓了个现行。 这桩案子闹得极大,就连身在外地的叶大叶二都来了,裴相更是长吁短叹日夜难眠,幼女犯下如此大案,他想保她的命都难啊! 叶芝别的都不管,就是要官家将凶手绳之以法,以告慰他叶家一百来口冤魂。 裴相则乞求官家放裴宝珠一条生路,管氏更是日日夜夜以泪洗面。 他们还想入宫求玲珑呢! 可惜玲珑根本不见他们,她见官家犹豫不决,便笑起来:“官家有什么好愁的,这不是个好机会么?” “什么?” “我爹做宰相这么多年了,手头上权力不少,官家早就想打压他了吧?”玲珑笑得很幸灾乐祸,“卢贵妃被贬为庶人后,官家借机收回兵权,卢家如今已是强弩之末,那为何不趁着这次机会,把裴家的权也收回来呢?我爹既然想要裴宝珠活,那给个恩典也不是不可以,官家必定还得顾及我的面子,想来叶大人深知君臣之道,也不会对官家有所不满。” 说白了,这裴宝珠以一人之力,毁了整个裴家。 而说到底,对于这场悲剧,叶芝自己就没有责任? 他放任自己的母亲磋磨妻子,又放任妻子磋磨儿媳,大儿媳二儿媳因此丧了命,也不见他像如今这般激动。他的儿子们也被他教成了这个样子,可以说,但凡叶芝关心一下自己的妻子,教育一下自己的儿子,就不会有今日之祸,可真正说起来,罪魁祸首,不正是一笑先生? 正是他坚持的那些学说理论,把女人踩到脚底,把孝字大过天,才引发这一场一场的悲剧。叶家之事,难道仅此一例?光是丁岚手中的卷宗,因为这些家长里短闹出的命案,就足足有三尺高! 一笑先生做学问自然是最好的,也的确教导出了许多栋梁之才,可唯一一点,他不是神,没有必要被推上神坛。 他的贡献与能力不能否认,可他所带来的愚昧,也同样是存在的。 官家一直想要推翻的就是这一点。 哪怕叶家灭门一案不能使所有人认识到错误,也至少会有一些人开始觉醒:一笑先生的某些学说,真的是正确的吗?一个家庭,真的只有把孝字放在头上,让妻子承担一切后宅之事,男子碰了便是污秽,这样才能得到幸福吗? 只要人们的心开始怀疑,就有清醒的一天。 更何况,还有足以身为女子楷模的丁岚。 裴宝珠落网后,因其身份特殊,丁岚亲自审问,这一审不打紧,旁人听不出来,同是异世而来的丁岚怎能不懂?这裴家二姑娘,分明跟自己一样,也是穿越而来! 她心中先是惊讶,然后就是麻木,你看看,都是穿越,人家就是相府千金,只要不作死,那绝对一辈子富贵荣华,而自己,却是小小县城里的一个受尽歧视的仵作…… 虽然这样想,可丁岚并不是真的想过贵女生活。每日赏花扑蝶,到了年纪便嫁人生子掌持家务,再跟丈夫的妾室斗智斗勇……算了算了,那还是死人更让丁岚喜欢。 她也没有对裴宝珠暴露自己的来历,只是此案罪证确凿,裴宝珠是必定要治罪的。 而那两位协助裴宝珠出逃的皇子,也被官家禁足一年,怕是彻底与皇位无缘了。 后来,在官家的决策下,裴相无颜再为官,便辞了官职还了相印,又有皇后娘娘求情,裴宝珠终究免了一死,却被判黥刑并流放三千里,叶芝虽然不满,却也无法,他知道这是官家跟裴相的交易,裴相放权,官家留裴宝珠一命。 裴相成了平民之身,在府中终日不出,许多人都开始猜测,裴相落败,皇后娘娘是否要开始失宠了? 可惜,他们失望了。 让人震惊的是,被流放的裴宝珠,面上刻着罪字彻底放飞自我,囚车游街时许多人朝她丢臭鸡蛋烂白菜,她的存在使裴相晚节不保,使裴家上上下下蒙羞,百姓们更是对这样的蛇蝎毒妇嗤之以鼻,裴宝珠咬牙切齿,想到那位还高高在上的长姐,突然放声大喊:“皇后不是凤命!皇后是冒名顶替的!皇后不是凤女!皇后不是凤女!” 她现在才开始后悔,与其落得这般下场,不如入宫为后,皇后的权力多大啊,像长姐那样威风,谁敢说一个不好? 这就是她想多了,玲珑是裴相嫡女,又是一笑先生的外孙女,才能为后,若是裴宝珠入宫,封个妃就顶了天。 她这样一喊,前面的狱卒面色大变,赶紧过来堵住她的嘴,裴宝珠却笑得格外得意,她不在乎!她已经把裴玲珑拉下了水,她不在乎! 流言的兴起总是很快,皇后不是凤女而是冒名顶替一事,迅速传遍了整个京城,就连每天早上众妃来请安,看玲珑的眼神都怪怪的。 玲珑倒是不在意,她从来不觉得自己是什么凤女,这么低级的称呼,也配用来形容她? 就算要做,她也是要做一条龙。 她发觉自己很喜欢龙,又说不出是为什么。 官家不喜欢旁人说她是非,就命人去寻当初给裴宝珠批命的道人,他倒是要问问,这凤女,怎么沦落这个下场? 除此之外,他也很担心小皇后的心情被影响,终日里都小心翼翼的,可玲珑是真的不在乎,她现在已经蓄势待发准备搞事情了,裴家出了这样的大事,叶芝又曾是一笑先生的门生,这所谓云游四海的小老头儿,还不回来? 再不回来,她可要派人去带节奏了! 远在千里之外的一笑先生确实得到了消息,他自然是要回来的,只是舟车劳顿,年纪又大了,不免脚程放慢。 在官家的雷厉风行下,京中流言迅速消失不见,裴相更是主动出面,说幼女是犯人已经魔障了,长女自然是凤命,否则怎会入宫为后? 至于管氏,因为心爱的女儿出了事,早已哭得死去活来,醒来后夫君又失了大权,成了闲散在家的平民,一夕之前几乎一无所有,她哪里承受得住? 这以后出门,她还不得给人笑话死?宫里的皇后是风光,可毕竟不是从自己肚皮里爬出来的,她又能沾到什么光? 她的命怎么这么苦呀! 没等管氏好起来,就听说一笑先生回来了,还马上要来裴家。 管氏当时就给吓晕了。 718|第六十片龙鳞(十一) 第六十片龙鳞(十一) 真要说起来, 如果当初一笑先生肯为自己的女儿做主,管氏别说进门了, 这天底下都没有她喘气的地儿! 一笑先生认为, 真正贤惠的妻子,应当不阻挡丈夫纳妾, 但与此同时, 他也不将“妾”当作可以尊重的人, 管氏之流, 在他心中, 与个物件无异。他无法感同身受女儿的痛苦, 也不能理解为何女人总是贪心想要独占, 在他看来, 这是善妒和不理智的。 当然,他并不会强逼着男人纳妾,那些愿意跟妻子一生一世只有彼此的, 一笑先生也不会说什么。 但坏就坏在他这态度上。 天底下有很多他的门生, 有些人继承了他的学问与抱负,以及对这个天下的热爱,可也有些人浑水摸鱼, 其实一开始, 一笑先生对于女人的言论并没有这样严苛,只是后来以讹传讹,许多男子都会以一笑先生的话来要求自己的妻子,说白了, 不过是找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满足自己的私欲罢了。 要知道,一笑先生可没有纳妾,他的心里似乎只有学问,其他的什么都不在乎,包括他自己。 而他跟玲珑的梁子,那是打玲珑小的时候就结下来的。 跟裴夫人不同,裴夫人性格柔顺,被一笑先生教养长大,琴棋书画诗词歌赋那是样样精通,便是拿出去跟享誉天下的大才子比也不差。可她并不喜欢出风头,只是安静地待在深闺,做一个温顺懂事的千金小姐,她的心中未尝没有觉得遗憾跟疲惫的时候,可她深深信赖自己的父亲,听他的话。 玲珑就不一样了。 玲珑小的时候,是在一笑先生身边长了几年的,可惜她跟她娘完全是两个性子,如果说裴夫人是柔软的水,那玲珑就是尖锐的冰、淬炼的火、自由的风!她不受任何人拘束,没有人能用自己的思想束缚她、掌控她,哪怕是一笑先生也不能。 所以祖孙俩的关系简直就是势如水火,谁看谁都不顺眼,偏偏玲珑又牙尖嘴利,这点官家深有体会,她挤兑人的时候,简直能让人羞愤欲死! 和这世间大部分人不同,玲珑,是完全按照自己自由的意志长大的。 一笑先生回京的消息震惊朝野,他的门生们得知他要回来,早早就在城门口等候,奈何等了许久也不见人,根本不知道老头儿在哪。 与此同时,一个头戴斗笠身穿粗衣骑着头小毛驴的人进了城门,他瞥了门口那一群人一眼,把路引及文牒交给守城的官兵检阅,那官兵立时瞪大了眼,激动的都结巴了!老头儿竖起一根手指对他嘘了一声,官兵立刻猛点头,捂住自己的嘴巴,老头儿才抽了驴子屁股一下,哒哒哒往城里去了。 要不怎么说人要倒霉喝凉水都塞牙呢,他骑着小毛驴悠哉悠哉,谁知拐过一个路口时,恰巧与一壮汉相撞,小毛驴受惊,直接把老头儿从身上颠了下来,老头儿费劲儿爬起身,顿时愣了一下,那跟自己相撞的汉子,居然倒在了地上人事不省! 周围还有些百姓跟小商贩,见状都吓了一跳,有人壮着胆子上来试了试汉子的鼻息,尖叫起来:“死人了——” “这老头把人给撞死了!” “快报官快报官!” 一笑先生:? 他跟他的小毛驴,哪里能有这么大的劲儿? 周围还有热心百姓把他团团围住生怕他跑了,很快官府的人赶来,将地上的尸体以及一笑先生都带回了衙门。府衙的长官却是认识一笑先生的,这桩人命案子可不敢瞒,赶紧上报刑部,刑部又上报官家,官家再告诉玲珑——等到官家玲珑亲临现场,咳,已经是下午了。 官家先跟一笑先生寒暄,问一笑先生怎么回京都不告知,又说百官在门口迎接却不见人,一笑先生恭敬地拱手行礼:“草民一介布衣,缘何能让众位大人在门口迎接?于理不合。” 唉,这就是官家对这老头又爱又恨的原因,恨他影响过大固执古板,又爱他谨守规矩桃李天下,这么个老头,打不得骂不得讲道理人家又听不得,官家总不好学民间那些撒泼的妇人坐在地上哭嚎着跟老头讲道理。 跟官家打完招呼,老头儿就板着脸:“见着外祖也不知问候,规矩都学到哪里去了!” 玲珑撇撇嘴:“君为上臣为下,先君后臣,一笑先生怎么不先拜见本宫?” ……老头儿把自己外孙女已经是皇后的事儿给忘了。 他板着脸,挑不出毛病地给玲珑行礼:“草民见过娘娘。” 然后就直起腰板,意思是我行过礼了,现在该你问候我了。 玲珑却假装什么都没看到,抬头望天,正好丁岚来了,她之前为了一个案子到处奔波,刚回刑部就听说娘娘召见,又马不停蹄地赶过来,绿翘也跟随在侧,她现在也是刑部女官,基本就是丁岚验尸她勘察,两人配合的天|衣无缝。 丁岚还是头一回见这位只活在他人口中的一笑先生,这一见之下,倒觉得也没啥特别的地方,不过是个精神特别好的小老头而已。她在刑部其实没有遭受多大为难,但是出去办案,有时难免与其他同僚打交道,刑部的同僚们知道她的能力,对她是实打实的佩服,外人却觉得,这丁大人不过是个会溜须拍马之人,得了皇后娘娘的欢心,做了个什么挂名女官,名头倒是不小,但一个女人,能有什么真本事? 丁岚没有老老实实成亲嫁人相夫教子,在许多人眼中便已是罪孽了。 这些瞧不起她的人里不仅有男人,还有相当多的一部分女人。 一笑先生看了看丁岚,“这就是刑部女官丁岚丁大人?” 从韦州开始,丁岚断案入神的形象便已深入人心,又有官家在后推动,以她为原型的戏曲说书数不胜数,几乎已是家喻户晓。一笑先生自然也有耳闻,丁岚打量他的同时,他也在观察丁岚,一见之下,便觉此女出众。 到了老头这个年纪,看人早就不看脸了。丁岚眼神坚毅神态平和,一看便是沉稳正直之人,若非是个女儿身,一笑先生定然对其印象极好。 “见过一笑先生。” 丁岚当然是站在皇后娘娘这边的,皇后娘娘不喜欢老头儿,她也不喜欢,尤其是因为这老头儿,天底下的女人活得比从前艰难,这其中固然不全部是一笑先生的原因,可他身为大儒,他带头说出的三从四德,到了那些疯狂追随他的人口中,到了那些心有不轨的人口中,就彻底成为了套在女人脖颈上的枷锁。 丁岚在刑部,光是类似的案子便不知遇到多少个,原本那些悲剧都是可以避免的。 好在今天还有个案子,客套话不必多说,府衙的仵作已经进行完了初步的验尸。 丁岚穿越后便一直做的仵作,她从不藏私,本来她所学习到的知识,也是经由无数先辈与教授教导的,她也希望能够将自己所学的技术再传授给天下仵作,使海晏河清,时和岁丰。 她改进了验尸工具,提出了与当今仵作完全不同的检验理论,而经过实践,她所有的理论都是完全正确的,如京城这些仵作及验尸官,每个月都有机会进入刑部跟随丁岚实体学习,自然业务水平也比先前提高了一大截,没有冤案,无人敢犯案,因为不管你做了什么手脚,都逃不过这位女刑官的眼! 太平了,百姓们感受的最清楚,本来对丁岚以女子身为官而不满的人也只能将嘴巴闭上。 更多的人则开始推崇丁岚,他们佩服丁岚,信赖丁岚,丁岚与绿翘的存在,就是天下女子的风向标——你们大可不必一生拘泥于后宅,你们有能力开拓属于自己的未来。 有人追随,自然也有人鄙夷,比如说京城贵女圈,向来看不上丁岚,也瞧不上出身高贵却自愿屈身丁岚之下的绿翘。可惜的是,贵女们自诩高高在上,却无人记得她们的姓名,而被她们排斥的丁岚绿翘,却是许多百姓口中的活菩萨,许多重见天日之人的大恩人。 府衙的仵作知道这是大事,因此只做了外围的检验,如今,只能确认死者体表无外伤,且死者身强体壮,怎么看都是个魁梧的汉子,不至于被个骑着小毛驴的老头儿一撞就给直接撞死啊! 现场的目击证人说,两人确确实实是相撞了,但当时大家都觉得会是老头儿惨一些,毕竟老头儿年纪大了,还从毛驴上被掀翻了,可谁能想到,居然是那个名叫牛奔的汉子死了呢?此人力气巨大,在码头上一人能扛十人的货,除非老头儿练过什么隔山打牛的神功……可大家又的的确确看见了,两人相撞后,牛奔是真的死了,而在相撞之前,牛奔还活蹦乱跳的呢! 要说是小毛驴踩踏的,那就更冤枉了,小毛驴胆子特小,吓得不停叫,除了脑袋撞上牛奔,就没碰过牛奔一下! 丁岚皱起眉头,“牛奔的家人可来了?他可有伤病史?” 仵作摇头:“属下已经问过,牛奔自幼力大无穷,并无伤病史。” 这就奇怪了,一个高高壮壮的成年汉子,怎么会被个小老头一撞,就给撞死了?! 有些话官家不好说,但玲珑百无禁忌,她坐在椅子上晃着小腿,幸灾乐祸道:“哟哟,桃李满天下的一笑先生变成杀人犯了哟~” 完全看不出那是她外祖父,一点都不带担心的,甚至很希望一笑先生去牢里做做客。“刑部大牢包吃住,要不你先去那住两天,等丁岚查完案子,看该怎么判就怎么判。” 一笑先生被气得吹胡子瞪眼,“我没杀人!” “这杀人也分好几种呢,不是还有非故意杀人罪嘛,你老胳膊老腿儿的,也不知能不能撑到那时候。嗨,说起来,早知有今天,就把裴宝珠留下了,你们爷孙俩也好路上做个伴儿。” 一笑先生脸都绿了,他这外孙女别的不拿手,但论起气人,她说第二,就没人敢说第一。 官家憋笑憋得受不了,赶紧过来打圆场:“如此委屈先生了,朕相信先生,不如这样,这桩案子,就交由先生与丁卿同办,朕再着御史全程监察,保证公开公平,二位以为如何?” 丁岚无所谓:“臣遵旨。” 一笑先生也被玲珑激怒:“草民愿意!” 两个互相看不惯对方的人必须合作,这案子少说得查上几天,就看是谁比较厉害,能把谁洗脑了。 玲珑投丁岚一票。 帝后二人离去,剩下丁岚绿翘一笑先生仵作四人,丁岚眨了眨眼:“……接下来我要亲自验尸,老先生要不……在外头喝茶等着?” 一笑先生道:“不必,我受得住。” 闻言,绿翘隐晦地看了老头一眼,没说话。 待到进了停尸间,丁岚熟练地戴上手套口罩,这手套是乃是用鱼鳔制成,这是古人的智慧,防水防尸气,可用时间还长,她用发带把头发全部束起,府衙仵作便给她打下手,绿翘做验尸记录。 老头儿一开始以为自己忍得住的,真的。 不过是尸体,他又不是没见过。 可他真没见过一个大活人,还是个女人,把一具刚死没多久的尸体给开膛剖腹!偏偏她动作行云流水干脆利落,跟做艺术品一样,胸膛一剖开,血腥味顿时刺鼻,老头儿年纪大了,脸色刷的一白! 丁岚还说呢…… “这具尸体新鲜啊,可惜来得匆忙,若是在刑部,也可以让几位新来的仵作过来共同解剖学习。诶,罗仵作,你剖开他的胃部,看看他生前食用了些什么,兴许我们能从中找到线索。” 绿翘也是一路吐过来的,现在她已经可以面不改色了,她偷觑一眼一笑先生,只见老头摇摇欲坠,脸色发青,就好心地指了指隔间:“那里有痰盂。” 老头还想硬撑,丁岚直接举起手中的肝脏在烛火下进行检查,眼见这一幕,老头忍不住了,大步跑走,然后就传来哇哇的呕吐声。 丁岚绿翘相视一笑。 等老头出来,丁岚状似不经意道:“好在眼下天气还不算特别炎热,否则尸体一烂,就更难找到线索了,说起来绿翘你还记得咱们之前那具已经巨人观化的尸体吗?我记得……” 接下来,丁岚用了几千字来形容那具巨人观尸体,用词活灵活现,给老头儿勾勒出了一副栩栩如生的画面。刚吐完的老头又哇的一声吐去了,丁岚笑得差点憋不住。 等到检验完尸体,已经是两个时辰后,丁岚仔仔细细地将尸体解剖的事无巨细,方方面面都照顾到了,又亲自上手缝合,老头倒是能撑,后面吐得少了,丁岚觉得应该是胃里东西吐干净的缘故,她微笑着对老头说:“这么晚了,想必先生也饿了,这样吧,咱们就在府衙将就吃一顿。” 菜一上来,一笑先生脸色更绿,溜肥肠、青椒炒猪肝、梅菜扣肉……他噌的一下站起来,又止不住地开始干呕。 丁岚面不改色地大口吃饭,干她们这行的,就是吐着吐着便习惯了,人是铁饭是钢,该吃还是得吃。 “这肥肠不错。”她说,顺便给绿翘夹了一块。 这边大快朵颐,老头儿却什么也吃不下去,后来他跟着丁岚回了刑部,他是个古板之人,自己既然是嫌犯,便必然不会推卸责任。可是只要一想到验尸的场景,胃里便一阵翻滚。又想起人家丁岚,身为女子却丝毫不惧,当真如民间所说——能让尸体开口说话。 第二日,老头儿又跟着丁岚跑来跑去,他发现丁岚的体力比许多男人都要好,而且为人非常强韧,她身边的几个徒弟,年纪都不大,有一个小姑娘约莫十二三岁,但她们都有同一个特点,那就是对一笑先生充满敌意。 丁岚待她们却很是温柔,刑部办事效率快,又有丁岚验尸,很快便找到了真凶。 因为涉及了一笑先生,官家与皇后也前来旁听。 凶手不是别人,正是牛奔之妻何氏。 绿翘带人打探过,人人都夸何氏贤惠温婉,挑不出一个毛病来,邻里之间提起她也皆是夸赞,但就是这样一个完美的教科书般的妇人,是害死牛奔的元凶。 得知事迹已经败露,何氏非常平静,她生得很是美丽,又有一股书卷气,严格说起来,牛奔根本配上她,两人站在一起,简直就是鲜花插在了牛粪上,让人百思不得其解,牛奔那样暴躁易怒又酗酒,且无身家的汉子,是怎么娶到何氏这样的姑娘的?! 但已经确认凶手是何氏,自然,她的杀人动机也找到了。 何氏本是书生之女,自幼饱读诗书长大,她幼年时母亲早逝,父亲续娶,继母又生下一儿一女,后来到了嫁娶之年,父亲的一位至交,家中有一独子,才华横溢,年纪轻轻便已是举人,前途不可限量,便想为儿子定下何氏。 这本是桩好亲事,书生自然也愿意,可继母却想把这好亲事留给自己女儿,日后那公子考取功名,自己的女儿便是官家夫人了! 她怎么能看着继女得这样的好事儿? 牛奔,便是她花了钱找来糟蹋何氏的人。 书生迂腐,女儿被粗汉坏了清白,他不由分说,便将女儿嫁给了牛奔,牛奔是个粗人,为人贪婪好色又贪便宜,拿了钱睡了个美人还能带回家当媳妇儿,这样的好事怎能拒绝? 他娶了何氏后,对她愈发轻贱,有时甚至带着自己的狐朋狗友回家一同糟蹋她。何氏不堪受辱,可她手无缚鸡之力,又如何伤牛奔?几个月前,,牛奔在码头上搬货,摔了一跤,在家将养许久,还是说心口难受,因他摔倒时,货物都砸在心口。 此后何氏愈发贤惠温柔,小心伺候,但每天晚上,她都会用锥子凿牛奔的心脏。没用太大力气,可水滴石穿,牛奔的心脏本就受了重击,何氏又日日凿击,他看似强壮,实则内里已经腐坏,因此跟一笑先生相撞后,惊怒之下暴毙而亡。 死因是尸检得出的结果,可杀人动机,绿翘查到的时候,心中不知是何滋味。 这番审案,帝后众臣皆在,坐在公堂正中的丁岚问何氏:“既然知道是折磨,又为何要嫁?” “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女人,不都是这样的么?”何氏安静地回答,“便是个乞丐睡了我,他占了我的身子,我便是他的人了,不嫁,我也只会给父亲丢脸。” “父亲只要脸,女儿的死活,与他何干?” 一笑先生如遭雷击。 “既然出嫁从夫,你又为何要杀牛奔?”丁岚问。 “因为……”一直安安静静的何氏,被丁岚这句话问出了泪,“因为……活不下去了呀……这桩婚事,父亲没有错,继母没有错,夫君也没有错。” “只有我有错。” 若是能苟活,谁会想要满手沾上鲜血呢? 丁岚沉默许久,方对官家道:“官家,臣以为,律法无情人有情,此桩案子,书生作为何氏之父,程氏作为何氏继母,牛奔作为何氏丈夫,只因身份,便能决定何氏的人生,迫使她变成杀人凶手,此三人,才是真正的罪大恶极。何氏杀了人,罪不可恕,却情有可原,臣求官家许臣从轻发落。” 官家道:“准。” 何氏原以为自己注定一死,不曾想却还能活,她有些呆,却茫然无助:“大人,您要我活,可是,我活着做什么呢?” 不过是再嫁个人,再这样过一生罢了,她遇着良人,说不定能善终,再遇到牛奔这样的人,连活着都是折磨,倒不如死了干净。 一笑先生闻言,浑身颤抖起来,玲珑看了他一眼,心想,你总算是知道你的女儿临死前在想什么了。 活下去又能怎样呢? 还不是那样的日子。 “一笑先生可知道。”丁岚突然看向一笑先生,沉声询问,“如何氏这般的案子,我自任职刑部以来,手中判过多少?” 一些可怜的女人因她得到解脱,可更多的女人,因为挑战了男人的权威、男人的地位,而死无葬身之地。而一些死于非命的女人,只因行凶之人是丈夫、是婆母、是公公、是亲人,地方官府甚至撒手不管,只当是件丧事来处理。 “一笑先生可知道,我那些徒弟是从何而来?” 丁岚言语平静,却掷地有声:“她们大多是被抛弃的女婴,被卖掉的女儿,被女德束缚的可怜人。” “先生胸怀天下,为何却不肯怜惜女人几分?” 719|第六十片龙鳞(十二) 第六十片龙鳞(十二) 一笑先生在想什么没有人知道, 丁岚的问话却是振聋发聩,不是所有男人都将女人视为物件, 这旁听之中的百官, 有与妻子相濡以沫多年的,亦有爱女如命的, 他们也曾想过自己的掌上明珠日后要如何, 便绞尽脑汁挖空心思, 想要为女儿寻得如意郎君。作为父亲, 他们自然愿意养女儿一辈子, 可过了十五不嫁人, 这世道不允许啊。 就像是何氏所言, 女子这一生, 不过是个从父亲手中,辗转到夫君手中的物件,作为父母, 作为夫君, 他们有权对女人做出任何事,只要有这个名头在,律法就怪罪不到他们身上来。 丁岚对此深恶痛绝。 她并不是想要做一个多么伟大的人, 她只是希望, 在自己有能力的时候,可以多多改变这个世界一点。 玲珑率先起身,她觉得无聊,剩下的是这些人类的事, 与她无关。 她要走,官家自然不会留,临去前对一笑先生道:“先生不如好好想想。” 一笑先生行礼恭送帝后,随后便失魂落魄地坐在长凳上,也不知在想些什么。其实他在外游历这些年,见过许许多多的民间百姓,比起三妻四妾的高门贵族,民间男女大多是一夫一妻,一笑先生并不觉得在肚子都填不饱的状态下有纳妾的必要,但他也一直觉得,男人想要纳妾,也是天经地义。 他曾在一处乡村见到一个泼辣的妇人,手撕她男人的耳朵,听着说是男人在外面赚了几个钱,回来就收不住心思,想要纳个小妾,妇人自然不愿,便将男人一阵追打,场面十分不雅。当时一笑先生便说了自己那套女子应当贤惠温婉的话,谁知那妇人却差点儿连他都要打! 乡下妇道人家哪里知道什么一笑先生,反正就是这老头儿说话不讨喜,还撺掇她男人纳妾,她就连着老头一块打! 一笑先生一边说着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一边抱头鼠窜。 这只是他多年经历里的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可不知为何,却多年来不曾忘怀,也许是因为,那泼辣妇人追打她男人的时候,眼里隐约的泪花,像极了那年写了家书却不小心将眼泪滴在信纸上的女儿。 他的女儿。 已经死了快十五年了。 一笑先生年纪大了,记性愈发不好,他觉得自己应当已经忘却了女儿的长相,可事实上,他连她幼时换牙冲他笑时露出的牙齿缺口的形状,都记得清清楚楚。 那也曾是他的掌上珠,曾是摇摇摆摆奶声奶气的小人儿,一笑先生恍惚想起来,女儿幼时,似乎并不像后来那样的性子。 她是他最大的骄傲。 是他培养出的完美的女子,无论是才情人品,还是性格气质,都挑不出一丝毛病。他将女儿按照自己理想中的模样教导,她也没有令他失望,确确实实是长成了好模样,然后,他为她寻了个才华横溢前途无量的夫婿,她成了宰相夫人,愈发高贵端庄,是京城无数贵女争相学习的对象。 可是她死了。 年纪轻轻的就死了。 裴夫人死时,玲珑将将两岁,刚会说话走路,但极其早慧,一笑先生便与裴相说,想将外孙女带在身边教养几年。裴相自然不敢拒绝,可把外孙女接到了身边,一笑先生才发现,这个小家伙,跟她娘完全不一样,一点都不乖巧,更不懂事,不管他怎样教她,她都要跟他对着干。 哪怕是如今,玲珑也没有长成一笑先生希望中的样子,她不仅不贤惠不温柔,还非常的任性傲慢,不知谦逊为何物,一笑先生每每都被气得火冒三丈。从前一笑先生觉得自己没教好外孙女是愧对了九泉之下的女儿,可今时今日,他突然不确定了。 因为他从玲珑身上,从丁岚身上,从绿翘身上,乃至于刑部那些小丫头身上,看到了“活”。 不是女儿那种按部就班平静如水的模样,而是自由、鲜活,有着属于自己的意志。 正如丁岚所问,身为父亲,便可操纵女儿的命运吗?何氏被玷污,是何氏的错吗?难道罪魁祸首,不是玷污她的牛奔?不是陷害她的继母?不是粉饰太平的父亲?何氏何错之有? 为何受害者没能得到公道,加害者却如愿以偿,过得更好?若是人人如此,这天底下还有什么公理可言? 丁岚喜欢用数据说话,一笑先生既然要留在刑部数日,她便与徒弟们一起整理了这些年的卷宗,分别抱给了一笑先生,让他自行翻阅。 这些卷宗里,有许许多多死去的女人,她们大多为人女、为人|妻、为人儿媳,而操控她们命运的,正是父亲、母亲、丈夫、公婆,这些女人就好像是木偶,从生到死,这短暂匆匆的一生便划上句点。 丁岚是个有人情味的人,她在重审这些卷宗时,会在死者名字旁边标注一些信息。 比如被丈夫殴打致死的华氏,她生前有一手好女红,擅刺绣,容貌秀丽却爱吃辣; 因为无子被休弃又被娘家拒之门外因而投河的王氏,她少女时期最爱与闺中密友一起踢毽子; 身为寡妇被无赖玷污官府不受理悬梁而死的钱氏,人称豆腐西施,靠着这门好手艺养活一双嗷嗷待哺的儿女与年迈公婆,她死了,整个家都散了; 以残忍手段谋杀了十数名男子的花娘桃红,五岁被生父卖入勾栏院,八岁接客,在里头受尽折磨屈辱,她行凶时下手非常狠辣,吃断头饭时却请求狱卒帮她买一支糖葫芦——幼时她的弟弟曾被父亲抱着,手上举着一支,她咽着口水想要舔一舔掉在桌上的糖衣,却被父亲一巴掌扇聋了半边耳朵,后来她成了花娘,有了银子,却自始至终没有买过糖葫芦…… 这些卷宗摞成了厚厚的小山,与之相对的,则是另外一堆。 成武三年,卖货郎郝大山醉酒奸|淫弟媳,醒后怕事迹败露,失手将弟媳扼死,判了三月监禁; 成武三年六月,跑镖的镖师娄志,见护送的富家小姐貌美,便行了不轨,后那位小姐便被迫嫁与他为妻,婚后两年,郁郁而终; 成武五年,地痞王小赖传播流言,说镇上朱员外家的千金胸上有三颗红痣,朱员外为表家风,将亲女沉潭,官府认定是家庭纠纷,不予受理,王小赖全身而退,后来丁岚重审,此人招供说只是与狐朋狗友多饮了两杯黄汤,夸下海口自己能娶个千金小姐,便将主意打到了朱小姐身上,没想到朱员外忒地心狠,宁可把女儿沉潭,也不肯嫁给他。此人招供时嬉皮笑脸,言谈之间毫无悔意; 成武六年十二月,成州治下岩寺县一户人家被灭门,凶手乃是上门女婿曾凡,只因受不得别人嘲笑自己吃软饭,便发誓要人高看,狠心将妻子儿女并岳父母尽数杀害,判了十年…… 每翻一份卷宗,一笑先生的脸便苍白一分,他看了一半,便再看不下去了。 丁岚从外头进来,就见先前气势磅礴的老头儿跟霜打了的茄子一样坐在那儿,垂头丧气毫无精神,老态倍出。 她敲了敲门:“先生。” 跟在她身边的还有绿翘,手里又抱了一堆卷宗过来,刑部别的不多,就是卷宗多,保管老头儿看不完。 一笑先生慢慢抬起头,问:“这些案子,为何会如此之多?从前,我怎不曾听闻?” 丁岚轻声答道:“因为从前,没有人觉得这算得上什么事儿。” 一笑先生愣住。 绿翘道:“先生,若非丁大人任职刑部,这些卷宗,您永远都别想看见,这样想想,也是挺好的不是么?至少这些从前无人提起的事,丁大人将它们挖了出来,光明正大地呈现在了世人面前。” “先生恐怕不知道,光是我任职刑部的第一年,就有多少类似的案子被下头的府衙压下,官员们都觉得这是微不足道的小事,上不了台面。可是先生,如果一个普通百姓的死上不得台面,那么这个天下,日后官家要去统治谁呢?” “先生有所不知,刑部的诸位大人大多清正廉明,一开始虽对我与丁大人为官不能接受,可长期接触下来,亦能和平相处,而三法司辖下各州府衙,再到县衙乡镇,捕快仵作素质能力参差不齐,更是有许多人浑水摸鱼仗着衙门之势鱼肉乡里,那些遭受了不公的百姓,根本不敢去告。您可以看一下成武八年四月,在淝州的一桩案例。” 一笑先生便找到了卷宗,这些卷宗都是按照年份月份排好的,还做了书签,要找到简直一目了然。 这些卷宗也是丁岚来了刑部后重新改良过的,当初她为了翻一桩陈年旧案,在刑部卷宗库待了足足七天,才从山海般的卷宗中找到自己想要的。待到她有了闲暇时光,便带着刑部众人将卷宗分门归类,又找工匠制作了简易的文件夹,此后再找起卷宗,比从前不知方便多少倍! 绿翘说的这桩案子,发生在成武八年四月,但死者并非女子,而是男子! 原来这位姓孙的书生,自幼天资聪颖,一家子便拼命干活供他读书。他也争气,年纪轻轻就中了秀才,被老师推荐到淝州的青鸾书院就读。孙书生不仅学问好,品貌也是上佳,卷宗中记载他面如冠玉气质斐然,可就是这样一位才华横溢的书生,却因为出身卑贱,又生得出众,被书院山长之子糟蹋了。 书生心高气傲不愿折服,可官府根本不接他的案子,本朝律例里,就没有男子被玷污要如何处置判刑的法例! 孙书生讨不到公道,无言面见家中亲人,那山长之子竟又起淫|心,派人在外大肆宣扬孙书生被男子鸡|奸,污言秽语不绝,意图逼迫孙书生就范。 孙书生假装就范,用藏好的刀子杀了仇人,而后自刎。 山长大怒,不许孙书生的家人给他收尸,让他曝尸荒野,又因杀子之仇,暗中派人假作强盗入室,将孙书生一家人杀了个干净。 谁知那家里有个小妹子,当日去了镇上的姑姑家,逃过此劫,她深知哥哥秉性,不愿相信他会无故杀人,也不信穷得叮当响的自家能引来十数人的强盗团伙,可她也不信州衙府衙的官,然而她告了许多年,吃了无数苦头,从来无人愿意为她出头。 直到丁岚任职刑部,传说遍天下,她才朝京城来,求丁岚做主。 丁岚为了翻这桩旧案,几乎是日夜颠倒睡不上觉,好在结果尽如人意,还了孙书生清白,青鸾书院名声扫地,山长因买凶杀人被判砍头,已经快要三十岁的孙家妹子终于能光明正大将兄长的衣冠葬入祖坟,只因孙书生的尸体被丢弃在乱葬岗,遭野兽飞禽啄食,早已分辨不出哪具骸骨才是他。 人是得了清白,可那惊才绝艳的孙书生,却再也回不来了。 “地位、权势、名声,拥有这些的人,可以任意将不如自己的人踩入尘埃里,阶级便是如此,可我认为,便是现下不能人人平等,也要讲究律法规矩,官家曾说,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我相信官家是位明君,我也愿意为官家效劳,可是先生,以我一人之力,实在是太难了。” 丁岚上前一步,对着一笑先生鞠了个九十度的躬,绿翘也学她的模样,两人深深鞠躬,而后丁岚诚恳而认真地说:“我想请求先生,看在这些无辜惨死的人份上,看在那些将死未死的人份上,帮我一把。您的一句话,胜过多少人的苦口婆心啊!” “哪怕改变现状并非一日之功,我等也该从今日做起,从眼下做起!我相信,皇后娘娘也是这样想的。” 皇后娘娘……一笑先生眼神茫然,那是他的外孙女,却是根本不愿认他的外孙女。 丁岚知道不可能一下就说服固执古板的一笑先生,但眼下,一笑先生没有拒绝,就证明有成功的可能性。 她心甘情愿为皇后娘娘所驱使,愿意去完成一切皇后娘娘让自己去做的事,从前丁岚不知道什么叫士为知己者死,现在她知道了。 上天让她穿越千年时空来到这里,绝不是只为了让她谈个恋爱嫁个人生个孩子,去做个贤妻良母甜甜蜜蜜过一生——丁岚在这里找到了人生的意义。 这几日她在忙一桩新的案子。 之前杀夫的何氏,因官家法外开恩,免去死罪,判处监禁一月放出。 何氏无处可去,她茫然四顾,却见不远处走来了那位女刑官大人,她连忙见礼,女大人却问她:“何姑娘,我知你无处可去,不知你可愿加入我们?你知书达礼,饱读诗书,性格又温柔,我们的女学里缺一位您这样的先生。” 何氏愣住了。 后来她进了女学,看见了那些稚嫩的小脸,认识了一群志同道合的朋友,性格也逐渐开朗乐观起来,前尘往事,竟如云烟,再不能令她痛苦,就连那份亲缘,也因这一场生死,而尽数斩断。 丁岚每日都非常忙碌,不过很快,她迎来了新的帮手。 当她看见男装打扮出现在刑部的小皇后时,嘴巴不雅地张成了一个巨大的圆形:“娘娘!您怎么来了!官家呢?!” 官家能舍得小皇后一人出来?不会又是偷溜出来的吧?!握草,丁岚已经预感自己将来又要疯狂加班了,官家是个小心眼…… 玲珑掏出手中刻着“如朕亲临”四个大字的金牌晃了晃,“你怕他作甚。” 丁岚不喜欢跪拜礼,除却必要之时,基本都是很豪爽的抱拳作揖,玲珑也不在乎这些虚的,反正她看顺眼的人没大没小也无所谓,只有那些个让她不爽的,才必须得跪。 半柱香后,丁岚总算是明白了,官家居然真的愿意让小皇后出来历练了! 此外,官家还派给小皇后一拨暗卫,这群暗卫武功高强训练有素,正好可以拿来查案!再加上小皇后的身份,嗨,带着她,丁岚觉得自己就跟带了个外挂一样,再也不用担心遇到官职比自己高的查不了了!也不用担心刑部的捕快们手脚不够快了! 令丁岚惊奇的是,小皇后极其聪明,而且看再恶心的现场也不会吐,简直不要太有出息! 有了玲珑的加入,案子破得跟开挂一样快…… 官家最近在忙着修改律法一事,基本没时间陪伴玲珑,他将原本交由毛公公管辖的内侍省的权力也交给了玲珑,毛公公现在跟着玲珑的时间比跟着官家都长。只是修改律法,事关重大,如何改,怎么改,删除哪些加入哪些,并不是上下嘴皮子一碰就成的事儿,最重要的是,朝中有许多食古不化的老臣,守旧派与改革派一天到晚掐的血雨腥风,官家头都大了。 修改律法需要面面俱到事无巨细,他总不好把这些忠臣都拉下去打板子吧? 而刑部最新破获的案件也引起了朝臣争议。 城东的范屠户早年娶妻,妻子难产,一尸两命,此后范屠户不曾续弦,只一个人守着肉摊子过,可数日前摊子许久不开张,有邻人觉得奇怪,又闻到范屠户家中有恶臭,因范屠户为人暴躁易怒,经常追打客人,所以邻里关系不好,没人愿意搭理。可过了几日,愈发臭不可闻,邻居一家便壮着胆子上门,谁知却发现了被大卸八块的范屠户尸体! 混在一群死猪肉中,格外令人作呕! 而在不远处,还有个头比身子大,样貌畸形诡异的婴儿尸体。 除此之外,便是一个疯癫癫傻乎乎的女人,衣不蔽体,眼神呆滞,满手都是血,那婴儿尸体就被她抱在怀中。 府衙不敢瞒,立刻上报刑部,丁岚玲珑绿翘三人赶到现场,饶是身经百战的丁岚都感觉到了不适,玲珑却面不更色。 这女人是谁,这畸形婴儿又是哪里来的,是谁杀死了身强体壮的范屠户……这些谜团,在三人抽丝剥茧下逐渐解开。 原来这当年,范屠户妻子难产,妻子是死了,生下的女儿却没死,这女儿虽然没死,却是个傻子,范屠户嫌丢人,就把她关在屋子里,吃喝拉撒都不许出来。原本打算把这傻女儿卖掉,可等这傻女儿大了些,范屠户发觉,她长得很是标志。 于是便起了淫|心。 姑娘是傻的,根本不知道范屠户对自己做了什么,她又不懂避孕,时常怀孕,孩子生下来大多如那婴儿一样畸形,生下来后,范屠户便悄悄抱走掐死,就地掩埋。 直到这一次怀孕,范屠户掐死孩子的时候没避着傻姑娘,叫她看见了。 谁也不知道这傻姑娘是怎么想的,又是真傻假傻,她拖着脚上范屠户用来锁住自己的铁链子,拾起了厚重的杀猪刀,趁着范屠户不注意,砍在了他头上,随后又跟玩闹一般,将他碎尸,最后丢掉刀,把已经浑身青紫断气的怪婴抱入怀中,玲珑等人到达现场时,她浑身是血,表情疯癫,抱着怪婴吃吃的笑。 怎么判,便成了难题。 从情理上讲,范屠户丧心病狂合该千刀万剐,按照何氏一案,法外开恩也不是不行,但问题就在于,范屠户是傻姑娘生父,这不是杀夫,而是弑父! 用丁岚的话说,就是杀夫弑父,都彻底触碰到了男人的权力与尊严,一个再卑微不过的贫民,只要他是男人,他在家中就能掌控妻女的喜怒死活,可傻姑娘跟何氏这样的做法,便是告诉其他女人,你们可以反抗,甚至律法会为你们开恩——且不说有多少女人是真的苦,若是有那浑水摸鱼的呢?杀了夫君父亲,难道因为可怜,就能不判? 朝堂上也因此事争的你死我活,两派各执己见,谁都不肯服谁。 他们在金銮殿上吵得不可开交,有两位老大人干脆大打出手,你薅我头发我拽你胡子的,一片鸡飞狗跳。 官家绝望扶额。 这还能不能好了! 720|第六十片龙鳞(十三) 第六十片龙鳞(十三) 晚上官家回宫, 坐在那长吁短叹,玲珑刚沐浴过, 换了寝衣坐在椅子上晃悠着一对小脚丫吃苹果, 啃的咔嚓咔嚓响,汁水四溢。她现在基本每七天抽出一天时间来处理宫务, 内侍省的权虽然也说交给了她, 但毛公公毕竟是跟随官家多年的老人, 玲珑是习惯做撒手掌柜的人, 她仍旧叫毛公公管着内侍省, 毛公公大为感动, 觉得官家娘娘都如此信任自己, 那恨不得是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至于内省, 生金抱银也练出来了,还有六局尚宫,如果身为上位者, 做点什么事都得亲力亲为, 请问她为什么要入宫难为自己?不过她时常出宫,官家担心她的安危,除了给她一队暗卫外, 还专门精挑细选了两名女暗卫, 充作侍女留在她身边。 暗卫没有名字只有代号,玲珑就简单粗暴地给人取名叫珍珠翡翠,反正她身边侍女的名字都得是亮晶晶。 她啃的只剩一个苹果核,觉得官家实在是太好玩了, 他做什么事都要顾全大局小心制衡,其实为人还真不错,基本不会有感情控制理智的时候,相对也比较公平,算得上是一位明君。唯一的问题就是,要做明君,就得公正严明,不能什么都按照自己的心意来——哪怕知道自己是对的,也得说服那些个头脑不会拐弯儿的老大臣。 官家心浮气躁,被玲珑啃苹果的声音啃得头皮发麻,他以为她啃了个苹果就算完,没想到人家啃完苹果又刷刷刷开始啃梨子,光是用听的,都能感受到那梨子有多甜多脆。 官家忍不住了:“……心肝儿,这么晚了你还吃,小心长虫牙。” 玲珑冲他傻笑两下,忒地讨人疼,官家忍不住走过去把她抱到自己大腿上坐着,把她手上剩下的半个梨拿走:“不许再吃了。” 玲珑也没去抢回来,搂住官家脖子:“你想什么呢?” “你这小没良心的,趁着朕焦头烂额之际一天天溜出去不着家,朕看你干脆跟那丁岚等人一起睡在刑部吃在刑部好了!” 话虽这么说,官家还是很钦佩与敬重丁岚的。一开始他只以为丁岚是个有些本事的女人,他愿意捧着,是想要打破一笑先生对天下人思想的禁锢,可随着时间过去,丁岚的价值才彻底展现,乃至于是为京中贵女排斥的绿翘,还有他怀中的小心肝儿,她们都有着男人都无法匹敌的才能,为何要一生困于后宅呢? 因此玲珑出宫,一开始官家还会恼怒,觉得她不庄重,可是在她加入丁岚的小团体后,那破案率是噌噌往上涨。听刑部的人说,他的小心肝儿学什么都快,还敢跟着丁岚打下手,从来不吐不怕不慌不忙,甚至有时候,如绿翘都怀疑小皇后是不是有什么读心术之类的,审讯犯人时,只要小皇后在旁边,对方说得是真话假话,她一眼就能看穿。 丁岚倒是不以为意,她认为有些人天生便比旁人敏锐,像小皇后这般的,跟现代社会的犯罪心理学与犯罪侧写其实很相似,如果小皇后在现代,她相信她的智商一定远远超出常人,达到了天才的标准。只可惜身在古代,技术手段落后,真的是埋没了。 而这样的年代,又埋没了多少人啊。 丁岚是个工作狂魔,她在现代时有时候能忙得三天三夜不睡觉,吃桶泡面打个盹儿再起来就又是生龙活虎精神奕奕,她发觉小皇后很能接受一些新鲜事物,她便潜移默化地将一些现代思想说给小皇后听,说实在的,名震天下的女刑官丁岚丁大人,在穿越到古代做出一番风生水起的事业后,唯一的心愿居然是再吃一桶老坛酸菜牛肉面。 哪怕是泡的呢! 好在她是工科女,虽然做不出长|枪|大|炮,但因为好学,各方各面多有涉猎,比如现下的农作物收成以及纺织机灌水机等,丁岚心中都有个大致的想法,她闲暇无事时便会跟玲珑绿翘一起研究,要不怎么说天才就是天才呢,小皇后哪怕生在古代,根本没有接触过现代学说理论,也能通过丁岚的描述跟想法进行制作与改良! 从前的纺织机非常笨重,需要数个妇人一起使用,织出来的布也大多是粗糙暗沉的粗布,经过改良,纺织机变得小巧轻便,一个妇人便可轻松使用,大大降低了制作成本,且织出来的布也细腻柔软,最重要的是,产量大幅增加! 与此相对的,就是农作物的生产,丁岚对这一块只是有些隐隐约约的印象,为了验证她的想法,官家特意批了一个皇庄下来,交由经验丰富的老农打理,再加上丁岚的指向,玲珑的脑子,农作物产量足足翻了数倍! 本朝最大的问题就是粮食不足,远远达不到人口总需求,吃饱饭,就是普通百姓的目标,他们每年还要上缴粮食进国库作为军需,这样辛辛苦苦一年下来,能得个温饱已是不易,又哪里攒得下闲钱?手头没有钱,又有何幸福可言? 但眼下,这个问题被完美解决了,丁岚还跟玲珑琢磨出了稻田养殖,在水土适宜的地区逐渐推广,想到几个月后就能收获麻辣鲜香的小龙虾,丁岚深深吸了口气,干劲儿十足! 她们这边热火朝天的,干啥啥成功,一路畅通无阻宛如开挂,唯一苦逼的只有夹在朝臣中为了改革每天看大臣们吵架乃至于互殴的官家。 玲珑眨眨眼:“也不是不可以,刑部的饭菜挺好吃的。” 好些都是按照丁岚的想法做出来的呢。 官家本来只是负气一说,想要玲珑哄哄自己,没想到她还煞有介事地眨眼说可以,她一天天地跟丁岚等人形影不离,心中还有他这个官家么? 官家真心觉得自己太难了,难上加难,难的不行。 他抱着玲珑晃一晃:“想到明儿还要听他们吵架,朕的头现在就开始疼了。” “把他们都拖下去打一顿。” 简单粗暴,还没用。 官家可以想象自己要是真这么干了,怕不是百官要以为他疯了。 拧了拧玲珑挺翘的鼻子:“你呀,净说些孩子气的话,大臣们吵架,是为了社稷,又不是故意为难于朕,要是拖出去打一顿,寒了百官的心,朝堂日后便是朕的一言堂了。” 玲珑歪歪脑袋:“那不好吗?我就喜欢我说了算,不喜欢旁人质疑跟反对我。” 是,她确实性格霸道,这点从晚上睡觉时她抢被子的英姿就能看得出来。“身为皇帝,本身就拥有世上最大的权力,一言堂只会让朕变得跋扈专|制,对江山社稷黎民苍生,不是好事。因此朕哪怕是被气急了也会忍着,因为朕分辨的出来,他们是不是在为朝廷考虑,为百姓考虑,为朕考虑。” 至于那些个想要浑水摸鱼的,官家也有法子治,可大部分官员都是清正的,这也是为何他能容忍这么久的原因。 玲珑努努嘴:“那你继续发愁去吧,跟我没关系,我要睡了,明天还要出宫呢。” 官家长叹一声,打算也睡了,明天再说明天的事,最近这段时间为了律法,每次早朝都延长好久,他一个人坐在龙椅上肚子咕噜噜响,饿得要死要活,真是一场折磨,要不,以后早膳改到早朝前用好了,但是那样的话,早朝时间一拖,他可能会想要出恭……总不好大臣们争论的你死我活之际,作为帝王先溜了吧? 真是左右为难。 “放心吧。”睡前,玲珑亲了下他的薄唇,“明天会有好消息的。” 官家不信。 能有什么好消息? 第二天他又起了个大早,先稍稍用了几块糕点垫肚子,然后去上早朝,一如既往的,今天也是吵得不可开交的一天,官家觉得恐怕再让他们吵上三五个月也不是难事,两派彼此都无法说服对方,只能梗着脖子互相伤害。 就在官家严肃的表情下隐藏着吐槽的灵魂并且开始昏昏欲睡时,一个小太监匆匆跑到毛公公身后,附耳说了几句话。毛公公连忙又上前禀报官家,官家颔首,那小太监便机灵地跑了出去,眼看臣子们又要顶着黑眼圈儿淤青开始动手了,外头传来尖利的一声通报:“一笑先生觐见————” 菜市场般的金銮殿瞬间鸦雀无声,个个安静如鸡,那俩扯着对方衣领的官员甚至都忘了收回手。 但见门口进来个身穿青色布衣,精神矍铄的小老头儿,虽然瞧着不起眼,但百官中不说都是他的门生,也都读过他著的书,对这样一位两袖清风不恋名利的大儒,都是钦佩敬重的。 小老头儿先是规规矩矩给官家行礼,他辈分太大,名望太高,官家连忙命人赐座。 一笑先生面容严肃,看着那两个拉拉扯扯的人:“多大的年纪了,还在金銮殿上如此胡闹,若非官家仁厚,你们俩就该被拖出去打顿板子!” 说的两人面上讪讪,松开彼此的手,不打架了,又是一对好同僚,各自拱手作揖表示失礼,在老头儿锐利的眼神中,老老实实退回队列,静待老先生发言。 保守派觉得:先生定然是站在他们这边的!这还用说嘛!一笑先生谁不清楚?讲究的就是规矩、体统,这回修改律法,要改的可不是一条两条,那是要大动的!这律法可是开国便有,怎么可能说改就改?呵,有先生在,那群革新派还想改革?想屁吃! 革新派则很绝望,他们默默地看向官家。 谁知官家却不看他们,反而在跟一笑先生对话,一笑先生沉声道:“草民听闻,官家意图修改律法。” “正是。” 来了来了!一笑先生要怼官家了! 保守派的大臣们兴奋不已! “……草民愿为官家效犬马之劳。” ? 别说是百官,就连官家面上也不免显出惊讶之色,他知道与刑部女官们接触后,一笑先生的想法应当会有转变,但没想到会转变的如此彻底,这真的是……一时间,官家心中百感交集,他深觉自己太过狭隘,竟将一笑先生当成沽名钓誉之人,完全没有意识到,对方性格里的古板固执,其实也是清正公平的象征。 身为大儒,能够知错认错改错,这一点,便是官家自己也不能做到。 毕竟对官家来说,面子大过天,若是承认错误了,便失了面子,许多人都是如此,明知所行有错,却硬着头皮往下走,就为了那么点一文不值的面子。 这一次,官家从龙椅上起身,对着一笑先生作了个长揖:“如此,便有劳先生了。” 革新派的官员们险些原地跳起三尺高!他们得意洋洋地看着对头们,那嘚瑟劲儿,使得保守派的大人们恨不得打爆这群人的狗头! 革新派的官员坚定站在官家这边,大多是官家的心腹,保守派的则深受一笑先生思想影响,可以说一笑先生就是他们的信念,现在连信念都倒戈了,他们还能咋办…… 于是这天晚上,玲珑就发现官家喜滋滋,一扫前些日子的颓唐,见谁都笑。 官家搂着自己的小心肝儿喜不自胜:“你怎么知道一笑先生今日会来?” “他这些日子也在刑部,我们做出来的贡献有目共睹,他凭什么不服气?”玲珑歪歪头,“他想要百姓们将孩子送去读书开智,可饭都吃不饱,谁会想那么多?民生多艰,吃饭永远是最重要的。” “而且……” 玲珑鼓起脸颊吐了口气:“我娘生前有一本手札,我命人送给了他。” 裴夫人并非是块木头,她敬爱父亲,听从父亲的话,却不代表她心中真的是这样认为的。她把自己的痛苦、为难、失落,都一一记录在手札上,她死后,遗物交由玲珑保管,手札自然也到了玲珑手上。也正是因为这本手札,玲珑对裴相与一笑先生的印象都算不得好。 一笑先生这一生恐怕都没有想到,女儿过得这样不快乐。 他没有逼迫她,却是成为害她郁郁而终的刽子手。软刀子割肉,跟那些凶手又有何不同? “至少他还是有心的,有他帮你,能事半功倍。” 官家轻轻拥了玲珑入怀,“要是没有你,朕不知会是什么样子。” 玲珑哼了一声:“能是什么样子,迎娶真正的凤女入宫,然后开展一段宫斗搞得你死我活呗!” 官家:…… 就不能说两句体己话吗? “但话又说回来,你该庆幸我没有那么做,一开始我入宫,可是有备而来。” “哦?”官家笑眯眯的,“是不是对朕一见倾心?” 玲珑给了他个笑容让他自己体会:“您觉得呢?” 官家:…… 她将脑袋倚在官家肩头,轻描淡写道:“我本来都想好了,进宫的目标是当个手握大权的太后。” 官家头顶缓缓浮现出无数问号,合着这是入宫等他死呢??? “我跟卢贵妃那些人可不一样,她们所求,明明是利,却偏要用爱包装,我当时都打算好了,要是你不听我的话,我就想办法弄死你,然后自己当太后。” 官家:“……你说出这样大逆不道的话,你就不心虚?” 玲珑嘿嘿笑了两声,“开玩笑的嘛,这不是很好嘛。” 她还真不是开玩笑。 寻常人入了宫,说不得与官家是一番爱恨情仇虐恋情深,玲珑真没那么想过。恋爱脑的人或许跟官家纠缠半生,最后用自己的死亡惩罚官家,官家难过掉两滴眼泪,从此再入宫的秀女都有几分她的影子——但那管什么用啊,官家不还是坐拥天下夜夜睡美人?玲珑才不玩这一套呢,她会先联合朝臣凝固自己的势力,再不着痕迹地弄死官家,扶持傀儡上位,虽说不至于垂帘听政,但也要做手头权力最大的那个人。 幸好官家没有算计她,也因此保留了他自己的命。 他对谁都是那样,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除却一开始不想让玲珑生子而说的甜言蜜语外,也没有欺骗过她,玲珑本来也没打算给他生孩子,这点倒是无关紧要了。 但这个人已经成为她的所有物,她要的,是他的…… 是他的什么呢…… 总觉得有个答案若隐若现,可玲珑就是想不起来。 说到孩子,官家现在已经快要对她愧疚死了,虽说当初的避子汤对人体无害,可玲珑确确实实是怀不上孩子了,官家身体正好,自然不是他的问题,御医又只会战战兢兢,官家自觉是自己的错,便对玲珑愈发百依百顺。 且说裴相辞官后,便心平气和地开了家书院,他是因裴宝珠辞官,本身才华人品都不错,又有长女为后,他自觉亏欠长女发妻,便主动开办了女学,做了女子书院的第一位先生。 有裴相开头,一笑先生又表现出支持的态度,旁人哪还有不懂的?便是许多高门世家觉得不成体统,但更多的普通百姓,却是儿子女儿一样疼爱如宝,且书院束脩便宜,如今家家吃饱穿暖,交了税还有余钱,送孩子取读书,万一能够光宗耀祖呢?女娃咋了,女娃也有像丁大人那样能出人头地的! 一时间女子读书大热,丁岚见此一幕,心中生出一股无法言喻的感动来。 她挽着身边玲珑的手,两人相处已久,早已感情深厚,“我相信,日子会越来越好的。” 玲珑笑道:“这就得靠你们的子孙后代继续努力了,活着就有希望,是不是?” “对!”丁岚用力点头。 等玲珑回宫,就听说官家派人去寻的那位高人找到了,正在宫中,官家请娘娘过去一趟。 玲珑一脸茫然;“……什么高人?高什么人?这谁?” 珍珠耐心道:“娘娘您忘了,罪女裴宝珠被流放时,曾于囚车高声呼喊娘娘并非凤女,官家便是那时派人去追查高人下落的,听说是位仙风道骨的道士呢。” “哦……”玲珑点点头表示明白,“裴宝珠如何了?” 珍珠答道:“她在流放途中多次意图逃跑,导致腹中胎儿流产,如今还在服刑。” 玲珑摇摇头:“她比丁岚可运气好多了,可结果却……咦,我为何要拿她跟丁岚相提并论?” 翡翠抿嘴笑道:“娘娘兴许是跟丁大人在一起久了,受了她影响吧?” 大家都知道,丁大人时常会说些让人摸不着头脑的话,天马行空的,什么手鸡飞鸡电视鸡……可能是丁大人比较爱吃鸡? 玲珑收拾了下就奔御书房而去,御书房里不只有官家,还有已经变成裴先生的裴相,以及一笑先生,除此之外,便是一位穿着破破烂烂道袍的光头道士……她回头看向珍珠,这就是所谓的“仙风道骨”? 珍珠:…… 她也只是听说的呀! 这道士……怎么看怎么像个不着调的花和尚假装的。 僧不僧道不道的,害她在娘娘面前丢脸了。 “这位姑娘,切不可以貌取人,贫道正儿八经打扮起来,也是挺仙风道骨的。” 珍珠吓了一跳:“你、你怎会知晓我在想什么?!” 道士微微一笑,视线调转到了玲珑身上,瞬间,笑容消失,面上甚至露出震惊之色,看得在座众人都呆了。 官家更是直接站起来,准备这老道若是说出不着调的话,就立刻让人把他拖下去。 玲珑毫不畏惧,打量了道士一番,问:“怎么,我是什么妖魔鬼怪不成?你吓成这个样子?” 道士忍住灵魂上的颤栗,如他这般修行之人,与芸芸众生不同,更能透过表象看到内质,这位皇后娘娘……他咽了咽口水,恭恭敬敬朝玲珑跪了下来,行了大拜之礼,才对官家说:“官家得娘娘,实乃三生有幸。” 怪不得啊……怪不得他观天象,见星象变化莫测,众星黯淡,惟独帝星闪闪发光,先前那颗凤星,早已陨落。 如今四海升平,国运昌隆,都托了这位仙家的福。 道士语无伦次的,也不说玲珑是何来历,反正他也看不出来,吹就完事儿了。 裴相有些一言难尽,这位跟当初遇到幼女时的道士,看着是同一张脸,但这神态却完全不同……难不成,真是因为长女贵不可言? 道士喃喃着不可说不可说,连官家的赏赐都不要,反而舔着脸问能否留下为娘娘效劳。 官家:…… 刚才你刚见到朕的时候不是这么说的啊,你不是说你闲云野鹤惯了不受拘束?这怎么见了皇后一面立马换了言辞? 呵,高人。 但他没有拒绝,而是要看玲珑的意思,玲珑打量了一番这道士,嘴角一撇,“先去刑部跟着丁大人历练一番吧。” 旁边的一笑先生猛地打了个哆嗦。 721|第六十一片龙鳞(一) 第六十一片龙鳞(一) 玲珑觉得, 自己可能是个妖怪。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她居然记得上辈子发生过的事诶, 从她这辈子出生那一刻起, 她就明明白白记得自己曾经是谁,有过怎样的经历, 又因为与丁岚交好, 对这个世界也不是特别陌生。 丁岚一生未婚, 她六十岁的时候身子骨还很好, 不过看起来她有时候很怀念几千年后的世界, 因为她总说自己想吃上一桶老坛酸菜牛肉面, 于是她总是不厌其烦地跟玲珑描述老坛酸菜牛肉面有多好吃, 玲珑也从她的言语中得知了她的来历, 不过正如丁岚所料,小皇后对自己的来历并不奇怪,也没有把她当作怪物。 现在玲珑觉得, 真要说起妖怪, 还是自己比较像。 而且还是个失忆的妖怪。 因为她居然不记得自己是什么成的精。 她打出生那会儿记忆就特别清晰,为什么她会以为自己是妖怪而不是忘记喝孟婆汤投胎转世呢,是因为她想起了自己并不是只活了上辈子。 官家比她年长, 自然死在她前头, 官家一死,玲珑便成了太后,至于新帝,不是任何一个皇子, 而是病逝的二皇子膝下的皇孙,那孩子因自幼没了父亲,便被官家带在身边抚养,又有一笑先生与丁岚做师父,养得非常好,也很尊敬玲珑。反正总体来说,玲珑上辈子过得相当舒服,就没有不顺心的时候。而裴相也因为裴宝珠的事与管氏离了心,管氏的日子并不好过,不过这些跟玲珑关系都不大,她本来就不上心,对死亡也从无恐惧。 官家驾崩前还想与她约定来生,虽然玲珑觉得不大可能,但还是给了官家希望,不过话又说回来,她也没想到自己不仅没有彻底死掉,反而想起了第一世为人时。 怪不得呢,她就说自己为何对丁岚所说的那些现代化科技接受能力那么强,她自己本身就是搞科研的大佬好么! 但哪有人能投胎三次,不仅没有忘却前尘还都想起来的? 所以,玲珑认为自己可能是个妖怪。妖怪就妖怪吧,也没什么不好,她现在比较想知道自己是个什么精? 她带着记忆出生,对父母亲缘自然也不是特别看重,更何况这一世的父母比起上一世的裴相也没好上多少,和第一世的父母比起来真是差远了。 玲珑的生父姓钟,叫钟旭国,是天海市叫得出名号的富豪,母亲姓潘,叫潘蘅,出身自书香世家,这两人的结合呢,在当年也算是才子佳人,一段佳话,总之两人结婚的时候那场世纪婚礼,是很多人多年后都不曾忘怀的。 可惜,现实总是比较骨感,没有想象中那样完美,这两人当年相爱了是不假,可是年纪都不大,一个是大少爷,一个是大小姐,相爱时全凭一腔孤勇走进婚姻殿堂,可真结婚了,就发现这殿堂俨然成了埋葬爱情的坟墓,恋爱时可以忽略的事情,到了婚姻里就非常的现实。 首先,钟家虽然有钱,是天海市排得上名号的富豪,但却是暴发户,国家改革初期抓着浪潮起来的,有钱是有钱,但底蕴就差了些;而潘家,那是几代沉淀下来的书香世家,尤其是潘蘅的父母,本来有意把女儿许给得意门生,谁知道女儿就跟钟旭国看对眼了,他们反对无效,只能任由两人结婚。 可是这一结婚,矛盾就出来了。 婚前恋爱,钟旭国装得仪表堂堂,毕竟两人不睡一起,很多坏毛病彼此都不知道,婚后就全暴露了出来。潘蘅受不了丈夫睡觉流口水呼噜震天响脚丫臭还不讲卫生不懂风花雪月只知道钱;钟旭国受不了妻子清高傲慢整天目下无尘连自己爹妈都看不上各种要求自己朝高雅靠拢——别看这都是些小矛盾,可漫长的时间能够将这些小矛盾发展成无法挽回的大裂痕。 潘家老两口瞧不上女婿家暴发户,钟家老两口也瞧不上儿媳家假清高,两家关系越来越糟,夫妻俩的感情也降至冰点,玲珑就是在这个时候出生的。 她一出生,钟旭国跟潘蘅两人就迅速办了离婚,从此后男婚女嫁各不相干。他俩结婚那会儿年纪都不大,离了也照样能找好的,只不过婚前的那些爱意,如今都成了厌烦与嫌弃,彼此两相厌,因此谁都不想要这个女儿。 钟旭国父母觉得,你生得女儿你都不要,那我们儿子也不要,不过是个丫头片子罢了;潘蘅父母倒是不重男轻女,可惜他们看不上钟旭国,觉得这孩子女儿要是要了,难找好人家。 于是,在父母两家条件都非常好的情况下,就因为这矛盾,可怜的小玲珑在医院躺了快半个月,愣是没有人愿意要她。 最后两家达成共识,既然谁都不想要,那就彼此都出一半的钱养这孩子。 所以,玲珑是跟着保姆管家长大的,她刚出生,就已经一个人住在偌大的房子里了。 后来钟旭国潘蘅各自再婚,她就彻底成了没人要的了,甚至她长到六岁去上学的时候,都没有家长陪同,而是管家爷爷送她去的。 管家爷爷姓张,一辈子无儿无女,把玲珑当作亲孙女一样疼,保姆奶奶是张爷爷的妻子,他们俩是被钟潘两家聘请来照顾玲珑的,一照顾就直到如今。玲珑所住的这个房子距离钟潘两家都不远,钟旭国跟潘蘅再婚后又都有了各自的儿女,玲珑就彻底成为了多余的那个。老两口看着心疼,就试探着问钟旭国跟潘蘅,能不能带着孩子去他们老家生活。 谁知道这对父母想都没想就答应了!甚至他们听到玲珑的名字时都有些茫然:玲珑是谁? 这个自出生他们就没再见过的女儿,彼此之间实在是太陌生了。 张爷爷跟张奶奶就带玲珑离开了天海市,回到了他们的家乡素平县。 一开始两家还记得给他们打钱,后来随着玲珑的长大,不知哪天开始,这钱就断了,好在张爷爷张奶奶有一手好厨艺,老两口就开了个小吃店,地势一般,可生意特别好! 小玲珑长得漂亮极了,小时候她就乖乖搬着小板凳坐在靠窗的桌子上,没有客人的时候,张爷爷就教她读书写字,小家伙聪明的不行,一教就会,张爷爷就跟张奶奶商量,送小乖乖去学点什么才艺,虽然他们离开了天海市,但也是见识过人家上流社会小孩是什么样的,觉得不能因为在县城就耽误了孩子。 可是好景不长,张爷爷张奶奶年纪大了,身体不好,玲珑初二的时候,张奶奶就先去世了,等到玲珑升高三,张爷爷也撒手人寰,她彻底成为了孤家寡人。 张爷爷临终前联系了天海市的钟潘两家,钟旭国跟潘蘅这才想起来,哦,他们还有个女儿呢! 经过十几年时光,两人之间不再像当年一样剑拔弩张,但也没了什么情分,对于这个女儿,两人都很为难,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他们都有了各自重新组建的家庭,这时候容纳一个小姑娘进去?那不是刻意给自己的另一半还有儿女添堵么! 可玲珑还未成年,他们总不能不管。 没办法,最后两家决定,把玲珑接回去,学籍也转到天海市,但由于钟旭国跟潘蘅各有家庭,所以玲珑不能和他们一起生活,可玲珑是他们共同孕育的,不可能谁来做这个撒手掌柜,因此就决定玲珑以后在钟旭国父母家跟潘蘅父母家轮流住一个月。 玲珑现在就坐在车子里,来接她的人是钟家的司机,她会先在钟家住上一个月,然后再去潘家,这样一直住到她满十八周岁为止。 钟父钟母都不记得这个孙女了,今天是玲珑来的第一天,这孩子毕竟从小在县城长大,他们从经历过潘蘅的事儿后,也明白了个道理,暴发户是让人瞧不起的,因此这些年也很注意家里孩子素质的培养,所以就有些担心这个孙女会不会太小家子气。 钟父叹了口气:“毕竟是咱们老钟家的孩子,趁着孩子还不大,好好教,不管怎么说,也的确是咱们做爷爷奶奶的亏待她了。” 钟母小声道:“我只要一想到她是潘蘅生的,心里就别扭,你说那潘蘅,当初把咱们家搅和的是天翻地覆,好歹是个女人,连自己孩子都不在乎,幸好旭国跟她离了,小悦可比她好多了。” 她嘴里的小悦,是钟旭国的再婚对象彭悦,和潘蘅完全是两种人,潘蘅清高傲慢,彭悦则温柔体贴善解人意,就是靠着这个性格才吸引了钟旭国,不过她也是二婚,带了个女儿来,跟钟旭国结婚后又生了个两个儿子,一家五口过得很好。 玲珑的到来,彻底搅翻了一池春水。 钟父钟母说完了悄悄话,就听见管家说玲珑小姐到了,两口子赶紧出去迎,不管怎么说,他们是做爷爷奶奶的,虽然物质上没有亏欠孩子,情感上总归是说不过去,唉,也是当年那事儿闹的,两家撕破了脸,多少年不来往,谁都不愿意管这孩子。 原以为会看到个土里土气畏畏缩缩的孩子,可玲珑一下车,便彻底吸引走了钟家上上下下所有人的目光。 上到钟父钟母,下到园丁保安,都看呆了。 这孩子、这孩子长得也太好了! 钟旭国长啥样?浓眉大眼国字脸,帅谈不上,但有型、耐看;潘蘅则长了一张寡淡的江南水乡式面容,清秀有余美貌不足。两人再婚后生的孩子当然不算丑,不过也只能说是普通人,偏偏玲珑长得一点都不像这对前任夫妻,说真的,钟家老两口简直以为这是神仙捏出来的小仙女,否则怎么长得这么好?! 最关键的是,她漂亮的惊人,却一点都不小家子气,目光淡淡扫过来的时候,连钟父钟母都不觉感到了些许压力,仿佛喘不上气,在她面前就低人一等似的…… 玲珑的行李挺多的,不过家里早就准备好了她的房间,张爷爷张奶奶非常疼她,老两口开小吃店赚了不少钱,都花玲珑身上了。 她打小就没吃过苦,又在张爷爷张奶奶无所保留的爱里长大,说实话,真的不稀罕钟潘两家。 “爷爷奶奶好,我是玲珑。” 钟父钟母赶紧回应:“好孩子好孩子……好孩子,来来来,快坐,路上累了吧?饿不饿?要不要先洗个澡然后吃点东西?” 玲珑想了想:“那就麻烦了,不过我想吃手擀面,要鸡汤打底,再给我加个荷包蛋。” 边上的管家赶紧示意厨房去做。 玲珑跟来自己家似的,一点拘谨都没有,问了自己的房间所在,就让司机把自己的行李送进去,然后很有礼貌地跟钟父钟母说了一声,去洗澡了。 半小时后她下来,已经换了一身鲜艳的红裙子,这红色热烈如火,她却能压得住,甚至这红色比不得她面容娇艳,十六岁的少女,正是最好的年华,美得不可思议,这艳光四射的小脸儿,比到处摆满古董宝贝的钟家大厅都要耀眼,简直让钟家蓬荜生辉! 那种活色生香,钟父钟母不算文化人,形容不出来,但就是觉得好! 玲珑吃饭也非常优雅。 她可是做了几十年皇后又当了几十年太后的人,气场威压寻常人怎么能比?至于礼仪规矩……跟她比这个,认真的么? 吃完一碗面,她用面纸擦了擦嘴,微微皱起眉:“这鸡汤不够新鲜,不过算了,毕竟我第一天来,厨房应该也不知道要提前备好。但是以后,这样过夜的鸡汤,就别拿来给我吃了吧?” 她的嘴巴是最最挑剔的,钟家的厨子虽然手艺很好,可跟挖空心思讨好她的御厨们比起来,那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对玲珑来说,这也就是勉强能吃而已。 钟父钟母听说厨房是用过夜鸡汤给孙女煮的面,脸上羞愧交加,老脸通红。 玲珑也不在乎,她看了下时间,这个点还早,她就很有礼貌地问:“我可以在你们家四处逛逛吗?挺想熟悉一下居住环境的。” “当然!”钟母连忙说,她到现在都有种不真实感,这么漂亮的孩子……真是他们老钟家能生出来的?她都觉得这是哪个小公主到他们家做客了……“要不要奶奶陪你?” 玲珑看看她,似是在打量,钟母不觉仰首挺胸,玲珑的嘴角微微一动,说实在的,钟母身上珠光宝气,但还是给人一种画蛇添足的感觉,跟前世那些伺候她的尚宫们没法比。宫中有许多如钟母这般年纪的嬷嬷。但大多体型标准容貌端丽,且各自有一门拿手的绝技,伺候起玲珑来更是一个比一个熟练体贴,钟母……在玲珑挑剔的眼光看来,甚至不够格做她的嬷嬷。 唉,不过现在她已经不是高高在上的皇后了,没有官家疼她,也没有丁岚陪她,她也不是人人敬重畏惧的太后了,没有孝顺的皇帝,也没有生金抱银珍珠翡翠,现在的她,不过是个弱小可怜又无助还打小被父母家人忽视的小女孩而已。 钟家的大宅后来请过国际知名的设计师重新设计装修,整体走那种奢华风,虽然看起来不那么土了,本质上其实还是暴发户。玲珑觉得在喜欢亮晶晶这一点上,钟父钟母还是很合她胃口的。 钟父钟母也想多了解下这个孙女,两人就都陪着,不时问问玲珑的近况,问这些年她过得怎么样。 可惜玲珑并不是个喜欢跟人叙旧的人,她也没有要讨好老两口的意思,就问:“那有什么好说的,你们要知道那些做什么?难道说,这十六年,你们都没问过我爷爷奶奶一句?” 钟父钟母愣了半天才反应过来玲珑口中的爷爷奶奶就是当初他们聘请去照顾她的那对夫妻。 小姑娘问话的时候眉眼天真,清澈的眼睛里满是好奇,却全无受伤,看得钟父钟母老脸愈发红起来。 这会儿看着优秀漂亮的孙女儿,他俩才意识到这事儿做得是真不厚道。 但小姑娘脸上没有一点受伤的神态,好像……就只是纯粹的好奇而已。 玲珑自认是个善良的少女,看老两口不好意思了,也没再继续追问,非常贴心,暖的钟父钟母愈发愧疚。 其实玲珑觉得没必要。 他们为何要愧疚呢? 这愧疚又不能让她的心情有丝毫变化,换作张爷爷张奶奶,能得到她的撒娇卖萌,亲生父母这边的亲人嘛……说实在的,玲珑就没把他们当自己亲人看,她就是在这儿暂住,又不需要他们可怜。 要不是因为爷爷去世,她没有监护人,才不会来呢。 早点满十八周岁就好了。 等到了晚上,钟旭国才过来,同时还带了他的妻子彭悦,以及彭悦带来的女儿周舒桐,还有后来她生得双胞胎钟栋钟梁。 显然彭悦跟女儿是精心打扮过的,看起来就是那副贵妇跟千金小姐的派头,不知道是不是想给玲珑个下马威,反正她们看到玲珑的时候,那副装出来的架子根本保持不住——穿再多名牌,比不上人家随意一件白T加短裤,那嫩生生的小脸蛋儿,美得跟不真实,彭悦甚至忍不住看向自己丈夫——这真是旭国的种?钟旭国跟潘蘅,能生出这么漂亮的女孩? 钟旭国也愣了,他除了在玲珑出生时看了一眼后,这还是他第二次见她。 显然面前这个女孩儿也不认识他,目光淡淡的,没有什么讨好,更没有孺慕,仿佛对她来说,钟旭国这个父亲可有可无。 周舒桐就难受了。 她跟着彭悦嫁过来的时候已经懂事了,知道钟叔叔不是自己的亲爸爸,但钟叔叔家多好啊!钟叔叔对自己也好,要是钟叔叔是自己亲爸就好了。 后来她才知道,钟叔叔原来真有个女儿,不过一直养在小县城,这次养她的人去世了,所以要把人接回来,周舒桐特意去做了个头发,还化了个裸妆,因为她知道,以后玲珑就要跟自己在一所学校上学了,她也是高三,但周舒桐不觉得玲珑能比得上自己,天海市重点高中的教育,是区区一小县城能比的么? 双胞胎今年才上三年级,岁数不大,见到玲珑没有那么多弯弯绕绕,俩人不约而同地张口结舌:“姐姐好漂亮!” 玲珑冲他们笑了笑,“你们也……挺健康的。” 不是她不想夸,实在是她不是个喜欢撒谎的人。双胞胎长得像钟旭国,一个模子刻出来一般,又比同龄人胖一些,玲珑夸不出可爱好看之类的词,只能说健康。 看着也不大聪明呢,感觉脑子不太好使的亚子。 她就知道,自己肯定是个妖怪,不然钟旭国这样的凡人怎么可能生得出她来? 不对不对,她应该是神仙才对,前世那个老道每次见了自己都要跪拜,说她贵不可言,怎么可能是妖怪呢?要是妖怪还不早就被收了? 没错,这些凡人,还不赶紧跪下来膜拜她! 心里疯狂飙戏的玲珑,面上笑得又甜又暖,她的笑可太能欺骗人了,钟旭国被笑得脸红心虚,觉得自己真不是个东西,这么好的闺女居然也能十几年不管……他结结巴巴地说:“以、以后有什么事,都、都跟爸爸说,明天……明天爸爸送你去学校吧?” 玲珑想了想:“那就麻烦您了。” “不麻烦不麻烦。”钟旭国连声道,还在偷偷打量玲珑,仍旧不敢相信这是自己能生出的闺女,这是把钟潘两家全部的好基因都长身上然后超常发挥也难达到的颜值啊!“你要是跟爷爷奶奶住不惯,待会儿就跟爸爸走。” “不用了,住在这儿挺好的。”玲珑微微一笑,“就不麻烦您了吧。” 她看向边上的彭悦还有周舒桐,这两人打进来还没说话呢,因为玲珑太过出色,钟旭国只顾着看她,都忘了要跟她介绍自己的妻子跟儿女了。 722|第六十一片龙鳞(二) 第六十一片龙鳞(二) 打玲珑出生, 钟旭国就跟潘蘅离了婚,此后十六年, 他一直过着自己的日子, 从来没有说感到愧疚或是难过,因为这个孩子, 不是在他跟潘蘅相爱时有的, 反而是矛盾丛生时到来, 以至于他们离婚的脚步都被她足足拖了半年多, 所以这对前任夫妻对这个孩子, 实在是爱不起来。他们甚至不看她一眼就将她送走, 一方面是不想看, 一方面是怕自己看了会产生感情, 然后两个人再继续纠缠,相互折磨。 后来钟旭国再婚,过得也挺好, 他从来都不觉得自己再婚有什么错, 可今天面对着这个小女儿,他心底却油然而生一种说不出的怅惘跟愧疚来。他也挺疼周舒桐的,但那毕竟不是自己的亲生女儿, 彭悦给自己生了对双胞胎, 一天到晚上房揭瓦的熊孩子,钟旭国都接受了自己这辈子的娃就那样了,这时候突然冒出来一个玲珑,还那么优秀。 肉眼所见的碾压, 钟旭国心底就未免心虚,甚至都不敢跟玲珑四目相对,快速在心里想着要如何补偿她。 彭悦好歹也跟了钟旭国十年,她笑着说:“你爸这人啊,就是容易忘事儿,瞧这孩子,长得多好啊!我是你彭阿姨,这是舒桐姐姐,以后你们俩就在一个班了,有什么不懂的不会的,都可以找你舒桐姐姐问,她成绩很好的,每次都是年级前十。” 这就是彭悦骄傲的地方。她生了个漂亮又聪明还会跳芭蕾的女儿,说出去谁不羡慕?天海市重点高中的年级前十,那含金量是多高?这也是她有意在玲珑面前显摆,不过语气温柔面色慈爱,一般人并不会想太多,更别提是暴发户钟家了。 可惜,玲珑对人类的情绪感知十分敏锐,是真心还是假意,从来无法逃脱她的眼睛。这彭悦的段位还不如管氏呢,管氏那么厉害,不也被她治的服服帖帖,大气儿都不敢喘一声? 她便对彭悦笑:“谢谢彭阿姨,我会的。” 彭悦就想拉住玲珑的手,谁知玲珑恰好起身过去挽住了钟母的手臂,声音软软甜甜:“奶奶,我想吃绿豆糕了,能不能让厨房给我做呀?” 她还是头一回撒娇,那娇滴滴可可爱爱的模样,别说是钟母钟父这样最顶不住小孩儿撒娇的老年人,就连钟栋钟梁都看呆了,双胞胎对视一眼,这个姐姐真的好喜欢! 钟母连声说好,彭悦伸出去的手尴尬地停留在半空,然后若无其事地收了回去,她心想这死丫头应该不是故意的,但毕竟是自己的面子被落了,心底不爽,却不知玲珑为何针对她。 钟潘两家都不差钱,玲珑哪怕是在县里,每个月他们也会打一笔很可观的钱到爷爷奶奶账户,可就是从玲珑七岁起,钟家突然就没有再打钱了,张爷爷张奶奶自己开小吃店也能养活这个小不点儿,两家给的钱他们都没动,给玲珑存了起来,怎么说钟家也不至于不给钱不是?他们虽然不想养她,但物质上是不亏待的,她刚出生那会儿,可是一个人住大别墅呢! 所以,是谁不让给她打钱的呢? 看起来钟家人也都被蒙在鼓里,那暂时就先不要提好了,现在提出来,也是不痛不痒,人家总不能为了她这么个刚见面的孙女,就把生了双胞胎儿子的儿媳妇赶出家门吧?她倒也没想搅个天翻地覆,但让他们不好过是必须的。 她,玲珑,如此美丽、可爱、聪慧,怎么敢有人类作为她的生身父母而不爱她? 不爱,对玲珑来说,便是罪。 玲珑甜甜的笑着,端起一杯果茶喝了一口。 周舒桐本来觉得自己就够漂亮的了,来之前还精心打扮过,没想到这精心打扮,被人家的漫不经心一比,顿时显得格外不入流,又想起玲珑拥有着自己最羡慕的身份——爸爸的亲生女儿,虽然她也叫钟旭国爸爸,可没有血缘关系,到底算不上亲的,中间总是隔着什么,她永远都不能像双胞胎那样扑进爸爸怀里撒娇,而是要拼命把自己表现的更优秀、更出色,这样才能让人夸赞她。 谁让,她不姓钟呢? 从前周舒桐也来过钟家大宅好些次,不过她不是钟旭国亲生,只是彭悦带来的拖油瓶,钟父钟母对她虽然也很好,但总是隔着些什么,很是疏离。可她聪明漂亮成绩好,钟父钟母也会夸她给她奖励,觉得她很给他们脸上增光,因此周舒桐向来是人群的焦点,然而现在她失去了,就因为玲珑。 他们一家人其乐融融,好像她是外人一样。 如果玲珑知道周舒桐在想什么,头顶肯定会冒出一万个问号???? 难道周舒桐不是外人??? 对于玲珑明天要去天海一中报道,钟旭国特地打电话给秘书取消了明天的行程,准备亲自送她过去。不管怎么说,这都是他的女儿,他亏欠她太多了。 钟父钟母闲暇无事,自然也要去,他们本来是怎么打算的不知道,反正在见了这个孙女之后,根本没法不管她。 第二天早上,玲珑睡到八点钟,本来家里阿姨可以叫她,但钟母决定自己去叫。小孙女躺在被子里,只露出一头海藻般乌黑蓬松的长发,看着可爱极了,钟母有点不忍心吵醒,就坐在床边看了会儿,越看心里越喜欢,觉得当初是怎么鬼迷心窍,舍得不要这么好的孩子呢? 也是两家闹得太大了,做不成亲家,反倒成了仇人。 这孩子夹在中间,才是真正的可怜。 眼看时间不早了,钟母才轻轻拍了拍被子,想喊玲珑起床。玲珑打了个呵欠,眼睛还没睁就先软绵绵地叫了声奶奶:“……奶奶……早上想吃奶奶熬的小米粥……呜,还要爷爷做的腌菜~” 撒娇的模样跟小奶猫似的,特别讨人疼,钟母心都化了,正想说点什么,猛地意识到玲珑嘴里的奶奶爷爷并不是指她跟老伴儿,而是姓张的那对夫妻。 她心里顿时又酸又疼,说不出是什么滋味儿。 玲珑迷茫地揉了揉眼睛,看清楚了面前的人,精致的小脸蛋儿上毫不掩饰地露出了失望之色,她忘了,奶奶爷爷都已经去世了…… 眼看小孙女情绪低落,钟母连忙搂住她的肩头轻声哄:“我也是你的奶奶呀,以后奶奶疼你好不好?” 玲珑鼓着嘴没说话,可怜巴巴的样子让钟母一颗心难受的厉害,她知道孩子这些年肯定有心结,这事儿说起来也是他们做得不厚道,真不怪孩子有怨气。“好好好,咱们玲珑赶紧起床洗漱换衣服,待会儿要去学校了噢。” 玲珑点点头,又揉了揉眼睛,掀开被子下床,她身上穿着件鹅黄色的卡通纯棉睡衣,上头印着呆萌的熊猫头,露出来的两只小腿跟雪藕一样,嫩生生的,怎么看都是个好孩子。 钟母先下去跟钟父汇合,说了孩子早上起来叫爷爷奶奶的事儿,钟父也叹了口气:“……咱们这是干了些什么事啊。” 自家孩子,丢给别人养,一丢就是十几年,要不是那对夫妻去世,他们说不定都想不起这孩子来。可真见了面,才知道什么叫血浓于水,那么好的孩子,要是打小就生活在家里,有家里的条件,不知道得多优秀。 钟母一走,失落无辜又无助的玲珑瞬间变脸,她对着镜子打了个呵欠,昨天晚上虽然她很早就回房了,但直到凌晨三点多才睡。自从发现自己的与众不同后,玲珑就很放肆,比如她不管怎么熬夜都不会有黑眼圈,再怎么吃都不会胖,而且运气一级棒,简直就是行走的人形锦鲤! 洗了脸,满是胶原蛋白的年轻脸蛋儿甚至不需要护肤品,只涂了一层薄薄的牛奶霜,头发扎成丸子头,刘海也全部梳上去,露出光洁饱满的额头,玲珑不仅五官长得完美,头型也是普通人最羡慕的那种,发量浓密发际线优美,天生就是上天精心打造的面容。 元气少女从楼梯上下来,客厅里的钟父钟母还有钟旭国都眼睛一亮! 小姑娘穿着白衬衫加格子百褶裙,这是一中的夏季校服,胸口还有个红色领结,这一身他们都见过周舒桐穿,可穿到玲珑身上就是让人眼前一亮! 玲珑身材高挑,虽然才十六岁,但已经有一米七了,小姑娘长得特别好,腰细腿长的,穿在周舒桐身上过膝的百褶裙,到她身上连膝盖都遮不住…… 早饭就有小米粥和腌菜,钟母柔声说:“玲珑尝尝,看看味道怎么样?” 玲珑喝了小半碗粥,腌菜夹了两筷子,说实在的,不如张爷爷张奶奶做得好吃,大抵人类做的菜里也会拥有感情,满怀爱意的人做出来的,对玲珑而言更加美味。 她是不会委屈自己的人,这意思显然就是不合心意了,经过昨天一天的相处,钟家人也都知道这孩子嘴巴特别挑剔,但能挑剔,就说明没受过委屈,是好事、是好事啊。 周舒桐一大早到学校就有点心不在焉,她的同桌是她的忠实舔狗,就问她:“舒桐你怎么了?一会儿老师说要抽背文言文的。” “我没事。”周舒桐柔柔一笑,“我已经背下来了,我只是在想我妹妹。” “妹妹?” 周围的同学都惊了:“你还有妹妹?” “我去,女神的妹妹是什么样子?怎么从来没听说过?” “为什么高三了才转到我们班啊?” 周舒桐成绩好长得漂亮性格温柔,家里还有司机,一看就是白富美,所以在很多男生心中的女神,要知道这可是人才济济的天海一中!能在一中高三考取前十名的,那都不是普通人!更别提周舒桐还会跳芭蕾弹钢琴,平时的穿着打扮也是很多女生争相模仿的对象,简而言之,她就是天海一中的风云人物,众人目光的聚焦点,人群中最闪亮的那颗星。 “是这样的。”周舒桐轻轻一笑,“妹妹之前在县城上学,因为高三了才转回来,正好我在一班,也可以好好照顾她,大家到时候记得对我妹妹好点啊。” 周围同学都笑起来。 “那当然!女神你发话了谁敢不听?” “我一定好好照顾妹妹哈哈哈!” “不过周舒桐的妹妹是在县城上的学啊,那她能跟上吗?这样直接进实验班真的好吗……” 不知道是谁提出了这个问题,现场顿时一阵沉默,是啊,他们一中高三一共有二十五个班,其中一二三班是实验班,汇聚了最优秀的学生,而且实行残酷的淘汰制,每次月考结束,成绩被后面班级超过的就会离开实验班,这种苛刻的条件使得实验班的学生们都非常拼命地学习,平时下课了也很少有人会去玩。 一个在县城读书的女生,转学后直接进一中实验班,能跟得上?到时候可别拖他们班平均分啊……虽然都是实验班,但一班一直比二班三班还强,要是加入这么个成绩不好的,平均分一拉……顿时,大家就对玲珑的印象不好起来,顺便以周舒桐的语气脑补了一个穿着土气扎着麻花辫内向的差生形象。 虽然称不上地域歧视,但天海市作为能跟首都抗衡的一线直辖市,土生土长的本地学生,对外地来的难免有点看不上,不少人开始窃窃私语,觉得周舒桐怎么会有那样的妹妹啊! 不过大家议论纷纷的行为在早自习开始后就消失了,毕竟比起那个还没到的转学生,大家更在意第一节语文课老师要抽查背诵的文言文。 一班的班主任是个很和蔼可亲的中年男人,啤酒肚稍稍有些大,但长了一双笑眯眯的眉眼,愣谁看着都觉得他绝对是个好脾气的人,然而现实却完全相反,如果论起高三班主任中哪个最不好惹,必然是一班的齐老师无疑。 他最擅长的就是笑眯眯地把你所有小心思扼杀在摇篮中,高中生有许多偷偷谈恋爱的,老齐号称嗅觉最灵敏的那个,人送外号活王母,可见他到底拆散了多少对苦命鸳鸯。 对于自己班要来个转学生,还是校长亲自安排的,齐老师表示有点担心,但是在校长给他看了小姑娘的成绩单后,齐老师脸上的笑就没停下来过。笑面虎一天到晚的笑不仅没能让学生们感到放松,反而倍感恐惧,不知道是谁犯了事儿,根据以往的规律,老齐笑得越慈爱,就越是有人要倒霉。 玲珑的转学手续是钟家派了人办的,见到玲珑后,钟家人都没有问过她的成绩,生怕伤了孩子的心,毕竟在小县城读书长大的孩子,学习环境跟条件都比不上大城市的,钟旭国甚至琢磨着给玲珑找个家教好好补一补课。 他们不问,玲珑自然也没说。 齐老师瞧见玲珑眼睛立刻就亮了!不说这是在县城高中读书的孩子他都看不出来!这气质!这长相!样样出众!再想到她那一系列令人眼花缭乱的获奖经历,这简直就是巨大的宝贝蛋儿啊! 钟旭国觉得齐老师眼神怪怪的,瞧着有点猥琐,他皱起眉,这齐老师瞧着挺正儿八经的,不会是那种欺负女学生的衣冠禽兽吧? 玲珑坐在办公室里,等待第二节课开始齐老师带她去教室,很快上课铃响了,她背起自己的书包,对钟家人挥挥手:“爷爷奶奶爸爸中午见。” 她以前上学的时候就很娇气,不上早晚自习,一日三餐都要在家里吃,张爷爷张奶奶也疼她,张爷爷甚至亲自买了辆电动三轮车,每天接送她上下学,现在想想,那段时光,可能是这辈子的玲珑过得快乐的时候。 可惜人类便是如此,生老病死不可避免,玲珑很平静地接受了,并且在二老去世后迅速抽离了那些感情,她总是如此冷静,冷静到近乎薄情。 正如前两世,她在度过那段时光后,那些记忆对她而言便仅仅只是记忆,如此而已。 钟父钟母还有点担心,决定再等等,万一孙女不适应呢?看到家里人说不定还能好受一点。 钟旭国也不走,他现在对这个小闺女真的是爱愧交加,想靠近她,又不敢靠近,束手束脚小心翼翼的讨好着,意识到自己实在是个失败的爸爸,再看看家里那俩能上天的熊儿子,他真的是…… 闺女就算成绩不好,那也是他害的。 要是他在她小时候就抚养她,她肯定比舒桐更优秀,比所有人都优秀! 第二节课是班主任齐老师的数学课,大家正襟危坐,都知道新同学肯定是这节课来了,第一节课下课的时候他们看到学校里停了好几辆豪车,估计就是新同学家里人。 当然,也是周舒桐家里人。 有人问周舒桐课间怎么不去办公室,周舒桐笑着说自己不能去添乱,今天妹妹才是主角,当时就把好些人感动了,觉得她真是个善解人意的好姐姐,唉,也不知道女神的乡下妹妹是什么样子。 结果上课铃一响,齐老师先进来然后对着外面笑容满面招手的时候,走进来的少女让所有人都看傻了! 不是! 这、这能是个小县城长大的女生?! 说是公主也没有人怀疑吧?! 都是校服,怎么穿到她身上就那么好看?一场长度的百褶裙,凭什么她就不过膝?!那脸蛋那细腰那腿……看得一班沉稳的学霸男生们都忍不住想要发出阵阵狼嚎——他们狼多肉少的理科班在继女神周舒桐后,居然赢了如此赏心悦目的大美女! 哇这长得真的是……根本没有办法形容这种美!美得夺目美得耀眼,美得人眼睛都直了,这真的是人类能有的长相吗?! 现场唯一一个能够抗拒美貌光环的,也就昨天见过玲珑的周舒桐,光是昨天周舒桐就花了好几个小时做心理建设:长得美有什么用,还不是个差生,她不信玲珑成绩能有多好,成绩不好,光靠一张脸能有什么用?能当饭吃?她还是爸爸最出色最看重的女儿! 可今天再见到玲珑,周舒桐仍然感到了惊艳,昨天的玲珑扎着马尾穿T恤短裤,今天穿了一模一样的衣服,更是显示出她惊人的美貌。 什么成绩不好的小县城妹妹……说是仙女下凡都不为过! 甚至有同学悄悄掏出手机拍了玲珑的照片,齐老师让玲珑做自我介绍,玲珑就笑着对全班同学挥挥手,丝毫不怯场,落落大方:“大家好,我叫钟玲珑,造化钟神秀的钟,风动玲珑水晶箔的玲珑,以后还请大家多多关照啦。” 尾音又清又甜,说完还歪着脑袋笑起来,不知道哪个男生率先嚎叫,后来就压不住了,一班六十三名同学,其中四十个男生……这一群男生的狼嚎简直要把屋顶给掀翻! 玲珑给人的第一印象太好了!在这个颜即正义的年代,她又美又活泼,哪里有人抵挡得住?这会儿根本没人记得周舒桐的话了,什么小县城?什么成绩差?什么什么?你说什么? 班上唯一一个单独坐的男生激动的脸色通红,他知道,他的机会就要来了! 结果齐老师眼睛转了转:“廖明浩,你起来,跟陈沉换个位子。” 廖明浩:“???老师不公平!!” “什么公不公平的,陈沉是班长,你是班长吗?” 廖明浩悲愤不已,只能忍辱吞声收拾东西,跟班长换了座位,擦肩而过时,他语气沉痛:“班长,我恨你。” 陈沉:…… 玲珑就走到了自己的座位上,第三排角落靠窗,外面就是走廊,她还是挺喜欢的。 陈沉是个戴着眼镜不苟言笑的男生,但很有礼貌:“你好。” 玲珑歪歪脑袋:“你好。” 她太漂亮了,大家都忍不住注意她的一举一动,就连歪歪脑袋都有人惊呼好可爱,周舒桐正好坐在玲珑前面一排,听着此起彼伏的夸赞,默默地抓紧了手里的中性笔。 723|第六十一片龙鳞(三) 第六十一片龙鳞(三) 齐老师是个实诚的人, 他毫不掩饰自己对于成绩好的学生的偏爱,比如周舒桐、比如班长陈沉, 都属于他的得意门生, 属于他非常喜欢的那种,而玲珑, 眼看就要凌驾于其他人之上了! 玲珑之前用的课本跟天海市的不一样, 天海市是直辖市, 属于全国版教材, 玲珑用的却是他们那个省的教材, 因此领的是新课本, 崭新崭新的, 她上课也不像周舒桐那样正襟危坐认真做笔记, 反正看着她,就觉得这少女未免太轻松随意了点,不像是在上课, 倒像是在度假。 今年讲的正好是新内容, 按照齐老师的脾气,讲完新内容必然要点人上黑板根据新的知识点来做题,他清了清嗓子, 全班同学立刻把头低下, 谁还不知道,老师们要抓人上黑板,就是要先清嗓子!这种时候谁抬头谁倒霉,于是大气不敢喘一下, 他们虽然是学霸,但实验班的进度是又快又强,能进实验班的,除却天生头脑好的,更多的人靠得是自己的努力。 只有玲珑左手托腮,见老师想点人,还主动举手。 齐老师教了高中这么多年,见过主动举手要求上黑板的学生简直寥寥无几,这些孩子也不是不会做,但就是没人愿意主动,好像谁主动举手就会丢脸似的,看人家小学的小朋友,个个举手多么积极啊! 他想都没想就点了玲珑:“来,钟玲珑同学。” 低着头装鹌鹑的大家立刻看向玲珑,有点为她哀悼的意味。大家被老齐教久了,都知道老齐的脾气,你要是上黑板做不出来,他准会用温和的语气把你教训的眼泪汪汪,刚讲过的知识点为什么没抓住?只是拐了个弯为什么就不知道套什么公式?数学是最迷人的学科身为理科生不能融会贯通还待什么实验班? 新同学好惨……听周舒桐说她以前在县城上学,学习条件跟进度肯定都比不上天海一中,做不出来怎么办…… 只有跟玲珑同桌的陈沉知道,玲珑是主动要求上黑板的。 然后老齐就又无情地点了三个人,四个人正好一人一题。 有些人就是心理承受能力不太好,在座位上你让他自己做,他也能做出来,可是一上黑板,一被人看着,他就不会了,大脑里一片空白,拿着粉笔的手微微颤抖,根本不知怎么办。 周舒桐没有被点名,她一边做自己的题,嘴角微微扬起,准备等着看玲珑的笑话。齐老师不会以为钟玲珑跟得上他们天海一中的学习强度吧?待会儿挂在上面下不来可就丢人了! 结果玲珑是最快下来的,她恢复了前两世的记忆,这点题……比大学生去做一年级数学都要简单。 不过她旁边那个胖乎乎戴眼镜的妹子好紧张哦,一直在抖一个字也写不出来,玲珑就好心地快速写出了她的答案,写的很小,那女生看见了,感激地看她一眼,迅速抄上去,玲珑给她一遮——正在下面检查其他学生做题情况的老齐就没能发觉。 很快,黑板上的同学都下来了,老齐扭头看了看,又点了四个人上去改。 他就喜欢这么干,能够提高学生纠错改错的能力,同时也能考察他们对知识点的掌握情况,上去四个同学里,就有周舒桐。 周舒桐改的是玲珑的题,任她怎么想找出点错误都是徒劳,人家做得毫无瑕疵,答案也是正确的,就是周舒桐有点看不懂是怎么做的,这道题如果按照今天所学的知识点来做,要换算好多步骤,可是玲珑就写了四步,轻轻松松得到答案,周舒桐捏着手里的红色粉笔,不知道该怎么改。 最后只能画了个对勾。 等到学生们改完了,老齐才回到讲台上,从玲珑这道题讲起。他先问周舒桐:“周舒桐,你自己的这道题是怎么做的?” 周舒桐就把自己的解题思路说了一下,老齐满意地点头,因为周舒桐的做法就是根据今天所讲的内容得出的方法,然后他又问:“那你能说说钟玲珑同学的解题思路吗?我看你给她打了个对勾,应该是明白的意思?” 他就是随后问问,没有别的意思,见周舒桐站在那儿答不出来脸还红了,立刻道:“好了先坐下吧,这也不能怪你,毕竟最后得出的答案是正确的,不过钟玲珑的解题方法,你们得到大学才能学习到了,但这种方法确实非常适合来解这种繁复的题,我看你们每个人的草稿纸上写了一大堆验算步骤,可是你们看钟玲珑同学的解题方法,是不是简单明了?以后啊,你们得多多向新同学学习、请教,不能骄傲自大。” 随后又说玲珑:“上来做题目,就要用今天学的知识点,我看你帮其他同学解题的时候用的很顺嘛!” 他笑呵呵的,于是那个做不出题目的胖女生偷偷看了玲珑一眼,见玲珑笑盈盈的,赶紧扭过头,捂住怦怦直跳的心口——妈妈呀这谁顶得住,她可是女生啊!为什么也会有这种怦然心动的感觉! 玲珑说:“您看到了啊。” 老齐得意道:“永远不要小瞧班主任的视力!我站在这上面,你们下面六十几个人在干什么我都清清楚楚!你们要是不信可以过来看看,是不是站在这儿啥都能看清?所以廖明浩你待会儿要是再敢偷偷写外语试卷,下课就跟我去办公室拿十套题回来做!” 因为下节课是外语而疯狂补作业的廖明浩狠狠打了个哆嗦,不敢了不敢了再也不敢了。 大家都用惊奇的目光看向玲珑,新同学一点都不像是县城出来的啊,周舒桐不是说她跟不上吗?这明显是超纲了呀! 于是一下课,大家就挤到了玲珑桌子前,可怜的班长被胖女生直接拎了出去,她坐到班长的位子上对玲珑不住道谢:“谢谢你啊,要不是你我就要挂黑板上丢人了,老齐每次都罚做不出题目的人刷一百题!啊对了我叫吕慈慈,你叫我慈慈就好!” 玲珑在书包里摸呀摸摸了半天,掏出一大把糖果来,笑得甜甜的:“吃糖吗?” 花花绿绿的包装上写满了外文字,能进天海一中读书的基本家庭条件都不错,认得出这是进口的限量糖果,大家也不客气,每人取了一块,还有女生主动分享出自己的小零食,有了食物作为交流,彼此之间很快就熟悉起来。 玲珑要是想跟人打好关系,那绝对是妥妥的万人迷,等到第三节课上课铃响起,大家才依依不舍地回到自己座位上,吕慈慈甚至不想走,甚至想把陈沉给赶走。 大家发现,新同学很显然是学霸中的学霸,能够碾压一般这群变态尖子生的,必然得是学神了! 说好的县城学生跟不上呢?说好的就算其他学科优秀至少外语不如他们呢?眼下这个在课堂上能跟老师以流利外语对话的是谁? 而所有人加在一起,也不如周舒桐震惊! 她原以为玲珑只是长得漂亮点,可是身为学生,成绩才是最重要的,自己不可能在成绩上也输给对方。眼下脸被打得有点疼,周舒桐握笔的手指都开始泛白。数学课上她回答不出玲珑所用的解题方式,外语课上也彻底被抢去了风头……甚至刚才下课,还有其他班级的人跑到他们班来围观,就因为听说他们班转来一个大美女! 周舒桐真是用尽了毕生修养才没有暴走。 她觉得对方就是个恶魔,前来夺取自己的一切。 不管周舒桐多不舒服,玲珑从始至终都没在乎,她就是最灿烂的太阳,有她在的地方,其他人都难与她争辉,成为人群焦点难道不是理所当然的? 很快她就出了名,因为坐在靠走廊的窗边,其他人只要经过走廊就能看见她,一班教室在最尽头,也不知是怎么会有那么多人“路过”的。学校贴吧里更是被美颜帖子刷屏,回复的人都嗷嗷叫着求照片,甚至还有人把玲珑的照片传到了网上,因为长得太美,被营销号看见拿去当流量,当天晚上就靠这张盛世美颜上了热搜! #神颜少女#什么的,玲珑可一点都不觉得羞耻,怎么,她难道不是? 周舒桐都要被这骚操作气死了,她真的觉得这些人就没见过世面?见个好看的女的就疯成这样?男的也就算了,为什么女生也跟着吹啊?! 玲珑是不上晚自习的,但刚转来天海一中,老齐的意思是马上要月考了,等第一次月考结束,如果她的成绩很优秀,那就以后保持她不上早晚自习的习惯,校方没有意见。 玲珑答应了,不过这样的话就不够时间回家吃饭,因为下午放学到晚自习中间只有一个小时。 她就跟班里的女生一起去食堂。 她一出现在食堂,原本吵吵嚷嚷的地方瞬间鸦雀无声,大家都目不转睛地看着她,打饭的阿姨还给了这个笑得又甜又糯的小姑娘满满当当的肉——排在玲珑后面的男生也喜滋滋递上自己的餐盘,随后就开始怀疑人生,他的肉呢?为什么同一个青椒肉丝,他只有青椒没有肉丝?! 一班的同学跟玲珑相处时间最久,觉得她不仅有盛世美颜,还特别活泼可爱,吕慈慈更是因为黑板之交对玲珑崇拜的五体投地,到哪儿都跟着玲珑,可以说,除了周舒桐外,几乎没有人反感玲珑。 第一天上学结束,司机接玲珑回家后,钟父钟母还没睡,钟旭国居然也在,三个人都有点紧张,问玲珑在学校适应的怎么样。 玲珑想了想说:“大家都挺有趣的。” 那应该就是不错的意思吧?钟旭国略略放了心:“玲珑啊,以后要是有什么事,立刻打电话给爸爸知道吗?爸爸给你买了新的手机,爷爷奶奶还有爸爸的电话全都存在里面,在学校里要是不开心了,一定要第一时间跟爸爸说,好不好?” 玲珑接过新手机,摆弄了两下,点点头:“我知道了。” 以后怎么样不知道,但今天确实是很舒服的,就是每天的作业有点多,她能不能申请不写作业?以前在县城一中的时候就这样,她从不写作业的。 等到月考结束再提出要求好了。 本来周舒桐在学校里也是女神配置,白富美成绩好人也和善还会弹钢琴跳芭蕾,不知是多少女生羡慕的对象,可玲珑一来,周舒桐就像是被太阳光照射到的萤火虫,拼了命想再散发点光和热跟人家对抗,可惜太过渺小,太阳都不知道她是谁。对于一向心高气傲的周舒桐来说可太难受了,她想过很多种展现自己优越感的方法,比如在玲珑面前感叹爸爸对自己真好啊,不小心展示一下身上的名牌新衣与手表啊,轻描淡写地说自己钢琴十级啊…… 在玲珑面前,这些话一句都没能用上。 好在月考将近,周舒桐暂时也不想那么多,每天咬牙切齿挑灯夜读,发誓一定要考得好一点,她不信玲珑能考进年级前十! 先不说二班三班的学霸,就说他们班的班长陈沉,那是常年霸占年级第一的大学霸!就没人考得过他!她要证明成绩才是一切! 但心里实在是太生气了,就拿着微博小号在神颜少女的热搜下骂了两句。 “这也叫长得好看?明明很一般好吧,街上一抓一大把的路人脸不知道在吹个什么劲儿。” “营销的这么厉害是想进娱乐圈?我觉得她长得还不如XXX跟XX好看,一看就是那种不安分的狐狸精脸。” 结果就骂了两句,立刻有人回怼。 “围观活体柠檬精。” “大街上一抓一大把?求上天给我一张这样的路人脸,信女愿一生吃素!” “抱走XXX跟XX,我们不比较。” “隔着屏幕我都闻到了酸气儿,你审美畸形?这是一般的脸?那你爆张照出来给我们看看什么才是不一般?” “害,这年头,丑女总是嫉妒美女,漂亮妹妹可太难了。” …… 虽然没什么骂脏字,但每一字每一句都特别扎心,尤其是扎周舒桐的心,她恨恨地把手机摔在床上,气得要死要活。 正在这时,彭悦进了她的房间,过来看到手机上的内容,坐到周舒桐身边,“好了,生什么气呢?” “妈!”周舒桐委屈地眼圈泛红,“我讨厌她!为什么爸爸要把她从乡下接来啊,就让她在小县城待着不好吗?!” 彭悦柔声说:“你看看你,又不高兴了?你这么优秀,还怕她做什么?不是快要月考了吗,你好好考试,考过她,到时候咱们再去你爷爷奶奶那儿,让他们知道谁才是他们应该看重的孩子!” 顿了下,她又道:“不过是个你爸爸十几年没管的女儿而已,你跟她置气,至于吗?要记得,你可是钟旭国的女儿。” “那为什么爸爸不给我改姓啊……”周舒桐吸着鼻子,“我不想姓周,我想姓钟。” 彭悦摸了摸她的头:“所以你要更加努力变得优秀,把那小丫头片子给比下去,这样你爸爸才会明白你才是他的女儿。” 周舒桐又被母亲说起了斗志,抹了把眼泪,“好!” 彭悦安抚好了女儿,晚上有点睡不着,她万万没想到那在县城长大的孩子居然是这个模样的……一点都不傻不笨,看着也不好糊弄,而且不跟自己亲近。 她知不知道自己暗中不让人给她打钱的事儿呢?要是知道,应该早就说了吧?到现在都没说,是不是代表玲珑根本不知情?如果是那样的话,彭悦觉得,没必要自己吓自己,平时正常相处就好,要是心虚了才会让人觉得奇怪呢。 她嫁给钟旭国之前就知道他还有个女儿,不过钟旭国好像把对方忘了一样,彭悦自然也不会再提。一开始她是带着女儿嫁进来的,自然安安分分温柔体贴,可等到彭悦生了双胞胎,心境就有了变化。 钟栋钟梁是钟旭国的亲儿子,那钟家的财产以后就是她两个儿子的,偏偏钟旭国又还有个亲生女儿,舒桐虽然讨他喜欢,但钟旭国也没说过要给周舒桐改姓钟,得知钟家每个月给那个在县城生活的女儿打五十万之后,彭悦那颗心都在滴血。 五十万、五十万啊! 钟家财大气粗,不在乎这点钱,可普通人一年都赚不到五十万!一个月!就给那丫头五十万生活费! 这一年是多少钱?十年下来又是多少钱?这些钱应该全是她儿子的啊! 于是彭悦就悄悄叫人停了给玲珑打钱的事,钟家人到现在还不知道呢!至于那每个月五十万的拨款,自然被彭悦划到了自己的私人账户里。 她又很积极地把女儿周舒桐送到钟父钟母面前,就是希望周舒桐能得二老欢心,主动提出给她改姓的事儿,这样的话,她的三个孩子就都有权继承钟旭国的财产。 可彭悦也就是听说过玲珑,玲珑却完全超出了她的想象,她费尽心思养出的优秀漂亮的女儿,在玲珑面前黯淡失色,想破坏都破坏不了,没看二老跟钟旭国拿她那宝贝样子吗?听说是刚出生就没见孩子,这要是出生就养在身边,还能有她彭悦?有钟栋钟梁? 现下彭悦唯一指望的就是女儿了,长得不如人没什么,比钟玲珑优秀就行! 她的女儿成绩好,会跳芭蕾会弹钢琴,肯定比玲珑强! 这次月考就是见真章的时候,是骡子是马拉出来遛遛! 一班的同学突然想起一件事来,周舒桐不是说新来的转学生是她妹妹吗?可是这姐妹俩咋不一个姓呢? 吕慈慈心宽体胖,直接就问了,其他同学也都很好奇,玲珑答道:“她是我后妈带过来的,所以跟我不是一个姓。” 众人恍然大悟。 原来是这样,之前听周舒桐的说法,他们还差点儿以为新同学是私生女呢……搞了半天周舒桐是新同学后妈带来的啊? 周舒桐正好出现在教室门口,听见玲珑这么说立刻就急了:“你在胡说什么呢!” 玲珑愣了愣:“……你不是我后妈亲生的?” 周舒桐怒道:“你才不是你妈亲生的!我的事儿需要你来说吗?” “可是玲珑没进班之前你不是也说她了嘛。”吕慈慈心直口快,“你说她是县城来的,还暗示她成绩不好来着,说你爸十几年没管她……不好意思啊玲珑,我当时差点以为你是私生女……还挺瞧不起你的。” 周舒桐脸都涨红了,“我才没有暗示你们,你不要胡说!” 吕慈慈急了:“你当我们是傻子呀,你话里有话谁听不出来?你来学校是当学生呢还是宫斗呢?勾心斗角一句话转十八个弯有意思吗!” 周舒桐都要气疯了!三年了都没人知道她只是她妈带到钟家的拖油瓶,玲珑一张嘴就给她说了,这人到底有没有情商?凭什么随意把她的事情告诉这么多人?! 玲珑眨着眼睛看她,觉得她要是再生气,人设可能就崩了。 好在周舒桐及时想起昨天她亲妈交代的话,于是恨恨地看了玲珑一眼,回自己位子上坐下了,月考在即,她决不会输给钟玲珑! 班里这才渐渐平息,但周舒桐却无心复习起来,她随意扭头,就看见两个女生在那里小声说话,往后看,还有几个人凑在一起偷笑,她忍不住开始胡思乱想:他们是不是在笑我?是不是在背地里嘲讽我?之前我一直都是高高在上的大小姐,突然大家就都知道我只是个拖油瓶了,他们肯定在冷嘲热讽!肯定的! 而这一切的始作俑者,就是钟玲珑! 她凭什么这么对她? 周舒桐手上不觉用力,笔头刺啦一声划开了草稿纸,但她的心情已久久难以平静,又气又恨,还不能拿玲珑怎么样。 到底是年纪不大,没有彭悦的好气度,周舒桐大脑一片混乱,哪怕记得自己要认真复习,可心里那股气压不住,又怎么能用心? 724|第六十一片龙鳞(四) 第六十一片龙鳞(四) 由于玲珑在班里的人缘非常好, 以同桌陈沉为首,周围的同学都主动把自己的笔记借给她看, 甚至吕慈慈还问玲珑需不需要帮忙补习。当然, 她也就是随口问问,毕竟以玲珑这几天的表现来说, 需要补习的很可能不是玲珑, 而是她自己。 玲珑照单全收, 大家借给她的笔记她全都要, 不过看的时候那叫一个迅速, 哗啦啦地翻, 一目十行都没她快! 看完了她就把笔记还回去, 在所有人都认真复习的时候, 她拿着圆珠笔在草稿纸上画画。陈沉跟她坐得近,发现她画画得很好,光是用蓝色的圆珠笔也能画出一幅气势磅礴的山水图来, 就是图上几个Q版的小人有点破坏气氛。 他是跟玲珑做同桌的人, 可以说没人比他更清楚玲珑每天在干嘛了。 她对学习根本不上心,上课的时候别看她听得挺认真,其实都是装出来的, 每次老师点她起来回答问题, 还是陈沉小声告诉她老师在问什么,但最气人的也是这里,她明明没有认真听,却都能答得出来。 跟玲珑坐在一起, 陈沉同学感受到了巨大的压力,他脑子也聪明,但在人才济济的实验班,脑子聪明的又不止他一个,班里拿了各色各样大奖的同学大有人在,他能够维持年级第一,也是靠自己不眠不休的努力换来的。 身边这人就太气人了,她根本不用心学,但她就是会,你说气不气? 所以相比较其他对玲珑的月考表示担心的同学,陈沉觉得大家还是别想那么多,赶紧多刷两套题吧,这人绝对不用操心的! 三天后的晚自习,大家就没有在学习,而是开始清理自己的书本并且把桌子分散拉开再贴上考好,作为班长的陈沉带着同学们忙得热火朝天,一中大大小小的考试不少,除却随堂测验外,每一次考试都非常重视,如果不是全市统考,考场就随机分配,就好比月考,这次你前后左右的同学,跟下次的绝对不一样,基本上杜绝了作弊可能。 住校的同学可以把课本带回宿舍,走读生的课本没地儿放,都堆到了办公室,老师们的桌子上一下就满了,每回考试都这样。 排好了考场,今天提前一节课放学,不过钟家派来的司机不知道,玲珑就在校门口买了一大堆小吃,到保安室坐着边吃边等,保安室的大爷特别喜欢她,还用烧水的炉子给她煨红薯吃。 一中要月考的事钟家人都是知道的,没办法,谁叫有个状似无意说出来的彭悦呢?她还跟玲珑说要是觉得跟不上就让周舒桐给她补补课,言辞态度都很诚恳,听得钟旭国大为感动,觉得老婆真好。 不过他们在玲珑面前都没提这茬儿,生怕玲珑会有负担,直到月考结束放了两天假,玲珑回来跟没事儿人一样,钟旭国忍不住找他爹妈嘀咕:“……闺女不会是没考好吧?” 钟母说:“没考好就没考好,那县城的教育能比得上咱天海市吗?没考好下回加油也就是了。” 钟旭国就说:“我寻思着给她找个家教,舒桐虽然说成绩好,但毕竟是学生,不会教。” 钟父点点头说:“这个话你先别急着说,免得孩子出现逆反心理,等成绩出来了咱们循循善诱,可不能跟教钟栋钟梁那样教玲珑!女孩子必须得好好教!” 周舒桐的心情没有像表现出来的那样好。她复习的时候心绪紊乱,考试的时候也总是忍不住想些杂七杂八的,虽然底子在那儿,但这次的卷子做得并不能让自己满意。考完试后她跟其他同学交流了下,一致认为这次的卷子难度比以往要高,老齐开班会的时候也说,这次的整体分数可能会比以前低,所以她安慰自己,没必要想太多,总不可能真的考不过玲珑吧? 她跟玲珑不在一个考场,但恰好是在窗边的位置,每场考试开始没多久玲珑就出来了,想必是不会做就提前交卷了。 周舒桐心里顿时生出一股快意,是爸爸的亲生女儿又如何,还不是比不上她?还不是个在县城长大的土包子? 一中的老师们改卷子很快,假期结束的那天晚上成绩就出来了,不过为了让学生们能度过假期尾巴,学校很人性化的没有提前公布,而是在第二天周一开完大会后贴在学校公示栏。 按照惯例,周一升旗开大会,校长会亲自表彰考试有进步的同学,并且号召其他同学向他们学习。 周舒桐是班里领队,她总是站在班级最前面,她长得又好,虽然个子不算高,比例却很不错,穿着校服站在那儿也是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她宛如一棵青松站在那儿,听着校长讲话,一开始她脸上的笑是骄傲而满意的,直到她听说:“……恭喜高三一班的钟玲珑同学,在转到我校半个月后,就考取了全科满分,年级第一的好成绩!陈沉,你这样可不行啊!要再接再厉!努力把自己的第一争回来!而钟玲珑同学,你得把自己的年级第一给保住!” 陈沉是一中出了名的大学霸,就没见过他考除了第一以外的名次,全校闻名,这回他却考了个第二! 虽然对玲珑的成绩很有把握,但老齐还是感到了惊讶,玲珑转学来的时候就带来了从前的成绩单,次次考试都是全科满分,这很令人惊奇,但毕竟是县城高中,题目难度跟知识面和天海市的没法比,这次考试又加大了难度,她却仍然考了满分!直接压了陈沉十几分的距离! 校长为人风趣,跟学生们关系很好,大家就哄笑起来,随后校长便邀请玲珑上台讲话,周舒桐不敢置信地回头看过去,只瞧见穿着白衬衫格子百褶裙的少女从人群中走出。 还有很多只闻其名未见其人的同学是第一次见玲珑,都忍不住发出哇的一声。 这腿??? 是真实存在的么?? 女生们低头看了看自己过膝的百褶裙,沉默了。 玲珑上台后很是大方,她接过校长的话筒:“大家不用惊讶,我这个人有强迫症,不考满分不舒服。” 又逗乐了一群人,大家瞬间觉得跟学神的距离拉近了,就连考了第二的陈沉都笑了。 他是真的服气。 没人比他更清楚玲珑的脑子有多聪明,她不听课不复习照样考满分,光是这一点已经是他望尘莫及的了。 周舒桐狠狠地把指甲掐进掌心,全科满分……年级第一……说好的成绩差跟不上呢?妈妈根本就是在骗她! 玲珑讲话俏皮且不拖拉,令人觉得她是个爽朗又活泼的少女,她讲完话把话筒还给校长,校长又把她狠狠一顿夸。没办法,这孩子太优秀了,哪怕拿到天海一中也是独占鳌头的人。 周舒桐还是第一次知道玲珑成绩一点都不差,非但不差,她还拿了无数大奖!有数学的、物理的、化学竞赛金牌,也有作文大赛演讲大赛金奖,甚至还有发明创造一等奖!这些奖项最低都是省级,物理化学则是国家级,数学甚至是国际金奖!校长还说,她所在的原高中得知她要转学,原本的校长跟老师都依依不舍地亲自打电话到一中来叮嘱要好好教导这孩子! 这一连串的奖项校长拿着张纸,光是念就念了快五分钟……听得下面的同学们两眼冒蚊香圈儿,后面很多奖他们都听不懂了,反正玲珑牛逼就完事儿了! 等到升旗大会结束,玲珑已经彻底成为一中的风云人物,现在,课间跑来高三一班“瞻仰”她的人更多了,她脾气又好,谁跟她说话都笑眯眯的,只要不含恶意,她都会分一颗糖给对方。作为同桌的陈沉觉得很神奇,她每天只背了一个小包包,到底是怎么能掏出那么多糖果的?简直跟神奇口袋一样! 老齐来上课,又把玲珑一顿狠夸,并且宣布了以后玲珑不上早晚自习不用写作业的特权。 有男生哀嚎表示自己也想,老齐温柔地说:“你全科满分年级第一,你也可以。” 男生遂闭嘴不言。 如果玲珑只是普通优秀,大家兴许会嫉妒嫉妒,可她这分明已经超出人类常识的,根本嫉妒不起来了,下课后大家刷的过来把玲珑围成一圈,女生们悄悄摸她的头发脸蛋小手想沾沾学神之气,男生们则眼巴巴地问她有没有什么学习的窍门。 实在是被打击的太厉害了! 玲珑任由妹子们在自己身上摸来摸去也不生气,女生们很有分寸,并没有弄疼她,然后摸了一下,七嘴八舌地把男生们挤出去…… “玲珑你用什么牌子的洗发水?你的头发好滑好顺啊!” “是我羡慕的发量!” “啊啊你皮肤好好!有没有推荐的护肤?” “你用身体乳吗?这个香味好好闻啊!” 一脸懵逼被挤出座位的陈沉头顶上缓缓冒出一排问号,不是,你们是来探讨学习方法的还是来学变美的?!怎么都开始聊什么口红比较适合高中生了?高中生就不能涂口红! “呵,臭男生,你懂什么。”一个女生鄙夷地看了班长大人一眼,“考第二名的人不要跟我说话。” 陈沉:??? 你一考二十几名的,凭啥针对我?! 玲珑人气太高,挤得坐在前面的周舒桐分外不爽。她想到自己这次居然连年级前十都没考到,而是只考了年级十八名,就委屈地想哭。身边的人一口一个玲珑,听得她忍不住想发脾气,“你们能不能不要挤了,还让不让人好好看书了啊?” 虽然是指责,但语气还算温柔,于是周围的同学对视一眼,避开了周舒桐……只可怜了陈沉,原本好歹能摸下自己的桌子,这下大家换个方向挤那简直就是噩梦…… 最后还是玲珑看不过去拯救了他:“大家别闹啦,要不这样吧,不是马上就要到国庆了吗?国庆节放假我们一起出去玩啊?我请客!” “那怎么行!”吕慈慈第一个反对,“我们班六十来个人,你这得多少钱啊。” 周舒桐冷笑,还不是花爸爸的钱! “我有钱啊。”玲珑理所当然道,“光是比赛奖金就够我挥金如土好几年的了,那个国际数学竞赛金奖的奖金是五十万呢。” 同学们:……书中真的有黄金屋,是我们输了。 玲珑在学校里如鱼得水,哪怕她个性到从此不上早晚自习,也照样是班里最受欢迎的人,每天她来学校都有数不清的人跟她打招呼,最可气的是她记忆力好,每个人的名字她都记得,哪怕不是一个班的,大家迅速组建起了玲珑后援团,玲珑俨然成了高三代表人物,乃至于一中代表人物! 而那些曾经的风云人物,在她偌大无比的耀眼光环下,简直渺小到不堪一击。 大部分人都能接受,但周舒桐不能。 她不上早晚自习的第一天晚上,是钟旭国亲自过来接她的,车里还有彭悦跟双胞胎,一家人要去钟父钟母那吃饭,就顺便过来接玲珑,顺便给周舒桐也请了假。 不过周舒桐跟玲珑两人没什么好说的,一开始周舒桐还能装作好姐姐,可现在她根本装不下去,她觉得在玲珑面前说话都显得自己很卑微,她有什么好照顾人家的?从头到尾她都像个跳梁小丑! 人家根本就没把她放在眼里! 有了这么优秀的女儿,爸爸跟爷爷奶奶,还能让自己改姓吗? 周舒桐心情沉重,甚至都没跟彭悦说,彭悦也不知道玲珑的真正实力,她还等着机会夸一波自己女儿拉踩一波玲珑呢! 钟家没有食不言的规矩,晚饭的时候,彭悦就笑眯眯地慈爱地望着玲珑:“说起来舒桐这次只考了年级十八,我寻思着,要不给她找个家教补一补吧?这个成绩还是有点差了。” 钟旭国当年就是个学渣,但现在不照样当家财万贯的大老板?他迅速看了玲珑一眼,对彭悦说:“吃饭的时候不要说这样的话,孩子成绩好不好不重要,天海一中的年级十八,已经是非常优秀的了,你别总是打击孩子,我看舒桐就很好。” 虽然被丈夫这样指责,彭悦却并没有不高兴,她当然知道自己女儿很好很优秀,不过是说出来刺激玲珑罢了。这么点小丫头,以后要跟她的儿女争家产,钟家的产业分出去四分之一……那是一笔什么样的天文数字!只是想想,彭悦的心都开始滴血了。要是舒桐不能改姓,那玲珑就要分走三分之一! 这怎么能行?! 钟家的财产都是她儿子的! 她笑眯眯的:“是是是,知道你疼舒桐,我不说她了,行了吧?对了玲珑,姐姐在学校有没有照顾好你?要是没有,我可是要收拾她的。” 玲珑吃肉丸子吃得正开心,突然被cue,顿时茫然抬起精致小脸蛋:“啊?” 说实在的,彭悦刚才在逼逼叨叨啥她一句也没听。 彭悦忍了忍,继续笑:“阿姨说,舒桐姐姐在学校有没有照顾你啊?平时你要是有学习上的问题,千万不要瞒着,多学多问,成绩才能提上来——” 她这也算是一片好心,可惜的是,她跟玲珑见面的次数五根手指头都数得出来,突然这样热情的关心,未免显得虚伪。 玲珑是那种会让人拿自己当跳板的人么? 她缓缓咽下嘴里的肉,把筷子放下,对彭悦微微一笑:“彭阿姨,我觉得,在您认为我成绩不好的前提下,一而再再而三地提及您的女儿成绩好,可以帮助我,并且教育我要虚心求教多学多问……这不像是关心,反倒像是绵里藏针的讽刺与炫耀,不知您的优越感是从何而来呢?” 彭悦一下就愣了。 没见过这么说话的小孩啊! 她眼圈儿一红:“对不起啊玲珑,阿姨是为了你好,没想到那么多……要是你不爱听,阿姨保证以后不说了……” “阿姨,您知道吗?您保养的不够好。” 彭悦眼泪还没来得及掉下来,就被这一句话扎了心。 玲珑乘胜追击:“您的颈纹赶得上百年老树的年轮了,眼角下垂法令纹深的像是拿笔画上去似的。我看您也没什么人格魅力,说话又阴阳怪气,相貌还这么差,怎么抓得住丈夫的心呢?您可别跟我生气,我还未成年,是一孩子呢,童言无忌,我说这些也是为了您好。甭管您心里想什么,女为悦己者容,哪怕是不为别人,为着自己瞧着好看,也不能这么放飞自我不是?您看您那腰,有我两个粗。我这也是关心您跟我父亲的夫妻生活,您可别跟我生气啊。” 彭悦能不生气?彭悦都要气死了! 这个小贱丫头,怎么敢这么没有规矩?! 显然在来到钟家后一直表现的活泼可爱的玲珑,是头一回露出她极富攻击性的一面,她不容许任何人对她不敬,什么爷爷奶奶爸爸妈妈,人类的亲情在她这里毫无意义,从他们丢弃她不爱他时开始,就已犯下了最大的罪。 他们伤害不了她,她却可以肆无忌惮的伤害他们。 餐桌上一片死寂,只有玲珑重新拿起了筷子开始吃饭,她一边吃一边慢悠悠地说:“这种怕丈夫原配女儿回来争家产的白莲花后母戏码,家庭伦理剧都不怎么演了,您倒是演的开心呢,殊不知我人送外号摧花辣手,什么花到我这儿都是被撕碎的命。” “啊对了。”她敲了下筷子,露出甜甜的一个笑容。“忘记告诉彭阿姨了,在下不才,这次考了全科满分年级第一,不过多谢彭阿姨好意,愿意让年级十八的舒桐姐姐来给我补习呢。” 她这话一说完,一直忍着没说话的周舒桐再也忍不住了,她噌的一下站起来:“你不要太过分!” “姐姐,你人设要崩了。”玲珑微笑提醒。 周舒桐又气又恨,最后丢掉筷子转身就跑了。 钟栋钟梁看看这个看看那个,不敢说话,钟父钟母则面色复杂,钟旭国嘴巴张了张,玲珑吃完了自己碗里的饭,很遗憾地站起来:“这个地方我住得不开心,总是会见着些讨人厌的人,待会儿会有人来接我,你们以后就不用管我了。” “反正。”她微微一笑,“也不管了十六年,我不介意再加上六十年。” 半个小时后,两辆黑色轿车停在钟家门口,钟父钟母跟钟旭国谁都拦不住要走的玲珑,她也没带走钟家人给她买的任何东西,反倒交给钟旭国一张卡。 “这里头是你们给我打的生活费,从出生到……八岁吧,每个月的钱都在里面,我跟爷爷奶奶没动过,八岁之后你们一毛钱也没给我,所以多出来的那十万,是我给你们的,就当是这半个多月在你们家的住宿费跟伙食费,再见。” 钟旭国都愣了,什么叫八岁过后一毛钱也没给过? “玲珑!等等!玲珑!” 钟父钟母也连忙追过去,原本玲珑在餐桌上怼彭悦,他们可能还觉得孩子有点叛逆,可听说孩子考了年级第一,又立刻要搬走,显然是个眼睛里容不下沙子的,但是这八岁过后没给过钱是什么意思啊,他们家大业大,给孩子钱也爽快,就怕不够她花的,一个月五十万从没停过! 当玲珑说出八岁后没给过钱的话时,原本还在委屈的彭悦瞬间脸色就变了! 这小丫头是怎么知道的! 居然还挑在这个时候说!公婆肯定会先心疼她,然后派人去查,到时候查到自己身上……彭悦脸都白了,这哪里是什么县城长大的野丫头,分明就是个心机深沉的妖怪! 钟旭国一把拉住玲珑的手腕:“你要去哪儿?这些是什么人?你一个小姑娘你自己怎么照顾自己?你——” “这个就不劳你操心了。” 小姑娘笑着把他的手从胳膊上捋了下去,眼神冷淡的让钟旭国心脏揪紧:“十六年没操过心,以后也不用麻烦。” 说完,她再没看钟家三人一眼,转身便走。 冷漠、薄情、陌生,就好像这半个多月的欢声笑语其乐融融,都是假的一样。 725|第六十一片龙鳞(五) 第六十一片龙鳞(五) “小姐在钟家过得还好吗?” 玲珑坐在后座上剥了根棒棒糖吃, 无聊道:“就那样吧,伺候的一般般, 钟家人脑子又不怎么灵光, 还有两个总是蹦跶来蹦跶去的臭虫,看着糟心。” 是的, 在她眼里, 暗戳戳想要把她风头压下去的彭悦母女, 不过是两只激不起她情绪的臭虫。 “那接下来咱们是回自己家, 还是去潘家?” 玲珑打了个呵欠, 刚才她吃得挺多的, 说实话, 不知为什么, 她吃再多也不会有饱足感,但也不会发胖就是了,要是实在赚不到钱了她就去做大胃王吃播, 以她的脸蛋儿, 月入百万还不是轻轻松松? “先不去潘家了,没什么意思。” 来接她的都是自己人,玲珑打出生起就拥有前面两世的记忆, 自然不会真当自己是钟潘两家人, 她对这对不怎么着调的父母毫无归属感,她是张爷爷张奶奶带大的,很小的时候就展现出了超乎寻常的智力,张爷爷是个见过世面的人, 知道这样的孩子得特殊教育,不能让她和普通孩子一样,那样太泯灭她的光芒了。 可玲珑自己就是想一级一级上学,她第一世的时候跳级跳得很欢快,天才少年班最后都成了她搞科研的团队成员,这辈子对跳级没什么兴趣,而且,两位老人家太爱她了,她如果跳级学习,他们无疑会非常寂寞,她得到了他们的爱,就会想要陪伴和回报他们。 同时,也想要为他们带来荣光。 如果钟潘两家人去县城调查一番就会知道,玲珑是小县城的名人,县高中的师生们提起她那全是夸奖,什么次次考试全科满分年级第一呀,参加各式各样的高水平竞赛必定拿金奖呀,多才多艺又活泼友善呀……要是去问老邻居,老邻居们提起她那也是赞不绝口,玲珑是他们见过最乖最惹人疼的好孩子!尤其是那些跟张家住得近的,看着自家娃,真是有种塞回去重造的冲动。 张爷爷张奶奶那就是所有人羡慕的对象! 再不济,钟潘两家人用玲珑的名字上搜索引擎搜一下,也能看到她名下那一串惊人的履历。 他们根本就没有想过要去了解和照顾她,不过是在见到她后,发觉她比他们想象中要优秀漂亮千百倍,于是才生出了慈爱之心罢了。如果玲珑是个内向普通的县城女孩,世界上唯一爱她的一对老人去世后来到天海市,面对陌生的家庭,陌生的祖父母,陌生的父亲阿姨还有妹妹——她能像玲珑这样快速适应吗? 她不能的。 没有人能做到玲珑这样。 所以钟家人的爱对玲珑来说来得太晚了,来晚了,她就不需要了。 玲珑上初中的时候就会参加一些发明创造大赛,别人都是小打小闹,她不,她是真的用心在做东西。第一世所在的世界后期的科技水平比当今这个世界要先进许多,玲珑在第一世死亡的时候,全息技术以及光脑技术都已经彻底成型,更别提武器医疗方面的革新与进步。她在那一世被誉为世界级的瑰宝科学家,涉猎极广。 别的不说,光是卖专利的钱,就够她挥金如土过个几十年。有些核心技术不能外泄,但是可以卖给国家,面对如此年轻又有创造力的人,国家又怎么能不用心培养?所以玲珑表面上看起来只是个高三少女,其实她身边生活着许多暗地里保护她的人。毫无疑问,这颗大脑是必然不能受到损害的。 上个发明光是卖给国家就拿了三个亿,她不缺钱,要不是爷爷奶奶临终前总是担心她年纪小没有人照顾希望她能回家,她连回来的兴趣都没有,什么未成年需要监护人,不过是个借口,她要是想一个人生活,难道还有人能拦得住? 玲珑从钟家搬走的很快,她走的时候头都没回,走了之后钟家陷入一阵死寂,钟旭国还开车去追,可那两辆车也不知怎么回事,明明跟得好好的突然就不见了,他只好垂头丧气地回去。 钟父钟母正等着呢,结果儿子没把孙女带回来,气得钟母恶狠狠拍了钟旭国一巴掌:“你看看你!这都叫什么事啊!” 玲珑在钟家的这半个月,获得了上上下下所有人的喜欢,她漂亮可爱还会撒娇,简直就是个小甜饼,又是钟父钟母的亲孙女,老两口一直自己住,好不容易有了个蜜糖般的孩子在身边,又叫人给气走了! 顿时钟旭国成为众矢之的,他闷声不吭任由爹妈批评教训,心里一阵一阵的后悔。他想起玲珑临走时那个眼神,虽然平时爸爸也叫得甜甜的,可他知道,孩子心里根本没把他这个父亲当回事,她在学校里遇到了什么人,发生了什么事,考了多少分……这些,她从不会跟他说,甚至都没有主动联系过他。 可他又能怪谁? 难道罪魁祸首不是他吗? 年少不懂事的时候因为爱情冲动的结婚,结了婚才发现跟想象中不一样,开始无休止的争吵与排斥,偏偏在这个时候孩子来了,他们两人谁都不想要,干脆只出钱,把孩子丢给管家和阿姨养,一丢就是十六年。 钟旭国设身处地想了想,换作是他,他也不会原谅的。 可今天之前不是都好好的?要不是彭悦非说那么多话,闺女也不会生气一走了之。 钟旭国对彭悦就有了意见,他问:“爸,妈,玲珑走的时候说八岁后就没给她打过钱了,是真的吗?” 钟父钟母回过神,也想起这茬儿。钟父说:“不可能啊!我记得很清楚,当时我吩咐的人,一个月给卡里打五十万当生活费,没叫停啊。” 彭悦脸一白。 钟母毕竟是女人,比较心细,她不着痕迹地看了儿媳妇一眼,对钟旭国说:“还不打电话叫人去查!愣着干什么!” 钟旭国赶紧去打电话,不一会儿就脸色难看的回来,先让人把双胞胎带去房间,然后问彭悦:“……你把玲珑的生活费弄哪儿去了?” 钟父一听:“什么意思?怎么说的?” 面对亲爸亲妈,钟旭国感觉难堪极了:“财务那边说好几年前太太就把这事儿揽过去了,他们每个月的钱都打到了太太账户里。” 这个太太是谁,不明而喻。 钟母恼火起来,她噌的一下站起身:“彭悦,你给我说说,这是怎么回事?” 彭悦白着一张脸不知道该说什么,她在嫁给钟旭国之前就是普通人家,家里不穷,但也没多少钱,日子过得普普通通,出门上班打个车都心疼钱。 可嫁给钟旭国后就不一样了,那真是要什么有什么,以前彭悦一家人拼死拼活工作一年也赚不来五十万,丈夫跟前妻生得女儿一个月就要五十万生活费! 五十万啊! 这在小城市都够买一套房子了!就这么给了那么点大的小女孩!八岁的小孩一个月能花多少钱?凭什么要把这五十万给她? 恰好那时候她已经生了双胞胎,还都是儿子,给钟家留了后,就觉得特别有底气。钟旭国对老婆很慷慨,从不过问她花多少钱,彭悦就这样慢慢充实了自己的小金库。 她以为不会被发现的,就算得知玲珑要回来也不是很在意,一个小姑娘,能有多大本事?给口饭吃的事儿罢了。 谁能想到玲珑根本不是个善茬儿? 人家非但不需要彭悦可怜,赏口饭,甚至彭悦引以为傲的女儿在玲珑面前都黯然失色!她的女儿,她辛辛苦苦娇生惯养当作小公主一样的女儿,在玲珑回来这个家后越来越沉默、越来越自卑,这还是她那骄傲的宛如白天鹅一样的女儿吗? 凭什么呀! 彭悦就想,凭什么呀!现在他们一家过得好好的,为什么要把那小丫头接回来?接回来了,还要对她那么好?以后财产甚至都要分给她?舒桐都没能改姓,凭什么从来没相处过的玲珑,就能比得上朝夕相对十年多的舒桐?难道就因为血浓于水?就因为玲珑姓钟? 她想把这个外来人从家里赶出去有什么不对?再说了,她也不是想赶人走,只是想让小丫头知道,这个家不属于她罢了。 眼见彭悦不说话,钟旭国深吸一口气逼自己不要发火:“我是短你吃还是短你穿了?你每个月都出国购物旅游买首饰,给你娘家人买房买车,我说过什么了?你自己一个月花的都比这多,你给舒桐请的钢琴私教一节课就要五千,我说过什么了?钟栋钟梁打小就养得娇惯,花钱的时候我说过什么了?你要去贪玲珑这每个月的生活费?你眼皮子就这么浅?!” 彭悦眼里有泪:“我就是舍不得……” “你舍不得?那是我亲闺女!”钟旭国不打女人,气得来来回回在客厅走,然后站定了又对彭悦吼,“那是钟家的钱,是我爸妈跟我赚的!花在我闺女身上有什么舍不得?她姓钟,身体里流着老子的血!你给你弟弟买几百万的跑车,给你爹妈买千万别墅,你就舍得?合着你舍不得在钟家孩子身上花钱,这钱都得花在你闺女跟你娘家人身上?!” 边上的周舒桐顿时觉得更委屈了,从前爸爸根本不会这样跟妈妈说话,这分明是把自己当成外人了……她忍着想哭的冲动,是啊,她姓周,不姓钟……都怪玲珑!她到底为什么要回来!否则爸爸妈妈怎么会吵架?! 这边闹哄哄的,最后彭悦只好带着周舒桐先离开,钟旭国跟钟栋钟梁都留了下来,一出钟家,彭悦的脸色就不好看了,她质问周舒桐:“你怎么不跟我说那贱丫头考了第几名?害我在你爸还有爷奶面前丢那么大个人。” 周舒桐怎么可能会说?她在学校被掩盖的已经够黯淡了,玲珑根本没有针对她,但就是没有针对周舒桐才难受——她连被针对的资格都没有! 玲珑在那里,就散发着别人无法忽略的光芒,周舒桐在那光芒下,逐渐的自卑起来,怎么可能主动告诉彭悦说自己考不过人家? 彭悦又开始唠叨,叮嘱周舒桐一定要好好学习,这次回去就给她请家教,下次考试决不能再输!还有钢琴跟芭蕾也得勤练不能松懈……周舒桐听着,心里也慢慢升起一股斗志,是啊,学习好又如何?玲珑也不会弹琴跟跳舞吧?马上到国庆了,学校会组织文艺汇演,每年她都是最出彩的那个,今年她也不会放弃! 她总不能各方各面都输给别人! 一中对国庆汇演很看重,每年都搞得很隆重,对节目的筛选也特别苛刻,而且节目优秀的班级还会颁发奖状,所以老师们也非常鼓励学生报名。 周舒桐是班里的学习委员与文艺委员,她主要就负责同学们报名的事。 能来天海一中上学的基本的都是天海市本地人,家境条件不错,打小就学弹琴画画的那种,很快就报了一连串节目,这些节目会先通过班级投票的模式筛选,然后再报上去。 陈沉会吹萨克斯,吕慈慈会拉手风琴,反正一班几乎人人都有特长,周舒桐钢琴弹得特别好,芭蕾跳得也棒,高一时的国庆汇演她就是一曲芭蕾独舞,引得满堂彩,随后大出风头,学校贴吧里美图刷屏,顺利成为一中女神。 迄今未曾跌下神坛。 “玲珑,你要报节目吗?” 趁着课间玲珑争分夺秒打游戏,突然听到有人说话还吓了一跳:“啊?我?” “是啊。”看到玲珑茫然的表情,周舒桐又重拾自信,“因为要到国庆了,班里会出好几个节目,我想你要不要报一下?” 玲珑一边打游戏一边敷衍:“没什么兴趣,就先算了吧。” 旁边陈沉上完厕所回来听她这么说:“咱们班有个乐器合奏,你有兴趣吗?” 周舒桐心下一喜,她心想,玲珑能会什么啊,班长这不是让她面子过不去吗? “乐器合奏?” “是啊。”吕慈慈也凑过来,“班长萨克斯,我手风琴,还有卢笛的小提琴、谭月的吉他……是一首很著名的交响乐现代改编曲,很好玩的!” 玲珑摇摇头:“我没兴趣。” 她一点都不喜欢上台表演,感觉自己跟个猴儿似的,人类配看她的表演吗?曾经有个不长眼的外国使臣给官家送美人,美人一舞惊艳全场,那作死的美人还敢cue她,问她能否指教一下舞技,玲珑倒是没指教她舞技,反倒把她腿给打断了——是的没错,就是这么凶残。 但陈沉吕慈慈都没有恶意,她就没生气,只是拒绝而已。 见玲珑拒绝,周舒桐准备再接再厉:“到时候学校会邀请很多已经毕业的著名校友来看的,你真的不考虑一下吗?如果你愿意参加,我相信同学们都会很高兴的,大家都想看你表演呢。” 前两人没恶意玲珑也就算了,这个可不一样,这个恶意满的都要溢出来了。 玲珑眼皮子一抬:“我怕我的乐器拿出来吓死你们。” 周舒桐觉得她在说大话,简直搞笑,什么乐器拿出来能吓死人?她根本就不会吧,何必打肿脸充胖子? “没事的。”周舒桐柔声说,“只要你报个节目就行,而且到时候还要经过班级筛选,重在参与嘛。” 玲珑:“哦,那你给我报一个唢呐独奏。” “……啥?” 周舒桐怀疑自己听错了。 陈沉跟吕慈慈,还有附近的同学也震惊了,“嗯???” 什么独奏? “唢呐,没听说过吗?”玲珑面色淡定,“就是那种,能从你出生吹到你头七再吹到你迁坟的乐器界流氓。” 同学们:……打扰了。 这玩意儿还真不敢加进合奏里,因为唢呐一出谁敢争锋,这玩意儿一响,其他乐器都歇菜。 周舒桐忍着气:“不要开玩笑了。” “我没跟你开玩笑啊。”玲珑撇撇嘴,“我是专业的。” 她第一世还在樊家村的时候,村里每有红白喜事,都会找人来吹唢呐,吹唢呐的是隔壁村的几个人,玲珑觉得好玩就会跟着,他们就教她这个小不点儿,没想到她学得又快又好,嗨,要不是她学习更好,说不定他们都要拉她入丧葬队了。 第二世她跟丁岚绿翘为了查案扮演过各种身份,还真就装过丧葬队,丁岚入殓她吹唢呐绿翘敲鼓,目睹了一切的官家险些没晕过去。 可以说,她唢呐独奏的水平已经达到了当世之高峰。 “……我们是国庆汇演,能不能有点……文雅的?”周舒桐真是忍了又忍才没发火,“比如说唱歌跳舞弹琴什么的……再不济,说个相声也可以啊!” 玲珑鄙夷道:“你凭什么瞧不起我们唢呐。” 周舒桐:……这人到底能不能说通了?! 最终以玲珑的拒绝告终,反正她就一句话,要她报节目她就要唢呐独奏,否则免谈。 老齐知道这事儿还乐得不行,说就给她试试,于是班级投票那天晚上,玲珑破天荒来上晚自习了,还揣着一支绑着红绸子的唢呐。她一进教室就引起了围观,大家哈哈大笑,不敢相信她真的会吹这玩意儿。 陈沉跟吕慈慈还主动要求试一试,吕慈慈微胖,尚且吹得响,陈沉个小弱鸡肺活量差得惊人,吹萨克斯还行,唢呐他真来不了。 等到老齐带着主科老师们来了,大家都很期待玲珑,以至于都没认真去看周舒桐跳舞。 来了来了! 玲珑一本正经地上了讲台,把唢呐拿在手里。 第一声响起,隔壁班正在跟学生对答案的老师手一抖,啪的一声,粉笔掉地上了。 第二声响起,隔壁班正在努力学习的尖子生们浑身一颤,笔尖刺啦一声划破了一张草稿纸。 待到曲调出来,已经听不见老师讲课的声音了,响亮的唢呐声宛如一个混在小媳妇堆里的老流氓,以破釜沉舟、摧枯拉朽之势,撕开整栋教学楼的安静、撕开了这片宁静祥和的学习氛围、撕开了漆黑无比的夜空! 办公室里一个在饮水机前面接水的老师吓得一激灵,热水就泼在了手上,疼得他龇牙咧嘴! 握草! 这是发生了什么?! 但你还真别说,这曲子响亮动听,生机勃勃,而一班师生们彻底看傻了,尤其是坐在第一排的,已经捂住耳朵想要保护脆弱的耳膜,然而仍然在唢呐的攻势下溃不成军! 这到底是什么乐器流氓!还讲不讲道理了! 一曲吹完,玲珑脸不红气不喘:“请大家投我一票,谢谢,我保证在国庆汇演上一鸣惊人。” 那是肯定的了——大家想。 这颜值,应该是拉个小提琴弹个古筝啥的,结果去吹唢呐,能不一鸣惊人吗?怕不是当天别的节目都记不住,就记得她这个唢呐了! “咳。”老齐毕竟是老齐,所有老师中第一个回神,“吹得不错。” 他不懂音乐,但还是有审美能力的,这吹得确实是好,比他回老家参加葬礼的时候的丧葬队吹得都响亮。而且唢呐是传统民乐器,有啥不能上场的?纵观天海一中建校以来国庆汇演无数,可曾有谁在汇演上吹过唢呐? 围观了全程的周舒桐内心是绝望的,她觉得老师们同学们都疯了……他们居然真的投票给玲珑的唢呐! 这节目也太丢人了! 最终,玲珑的唢呐独奏以最高票数一马当先排在头一位,她很开心地抓着唢呐回到座位上,还不忘跟周围同学抱拳:“大家抬一手、抬一手。” 周舒桐闭上眼,不想看玲珑跟其他同学相处融洽的样子,她在这个班三年了,也没有跟其他人关系好成这样,玲珑才转学来半个月,就全部混熟了! 同学们也学玲珑的样子抱拳,大家嘻嘻哈哈闹成一团,整个晚上都在搞节目投票,老师们回到办公室,隔壁班老师还心有余悸:“……刚才那唢呐声可把我给吓坏了,班里几个睡觉的都给吓醒了!咋回事儿啊到底?” 老齐摸摸鼻子,“到时候你们就知道了。” 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 726|第六十一片龙鳞(六) 第六十一片龙鳞(六) 国庆文艺汇演开始前, 高一高二的学生们排练的时间会多一些,高三学业重, 大家只有晚自习的时间可以自由支配, 玲珑则更忙一些,她要去参加“金鼎杯”奥数竞赛, 之前她在市赛拿下了第一的好成绩, 老齐还指望着她能给学校再多赚点名誉呢! 玲珑觉得自己在老齐心里就是个拿奖状的工具人。 金鼎杯决赛在首都大学举办, 加上玲珑的话, 天海一中一共有七名参赛选手, 老齐作为带队教师, 负责他们的出行住宿以及安全, 考试时间正巧在国庆汇演前, 还能赶回来参加演出呢! 玲珑一个人习惯了,她很听话,从不会给老师找麻烦, 老齐对她特别放心, 考完试后问了她一句怎么样,玲珑说很轻松,他就不再问了, 怕孩子们压力大, 还亲自掏腰包请大家吃了一顿大餐,然后心疼了好几天。 决赛的卷子含金量很高,前来批改卷子的都是首都大学的老师,杜绝了弄虚作假的可能, 而且改完后还会有复改以及审核,所以说成绩是绝对真实且公平的。 结果文艺汇演那天,他们班参加乐器合奏节目的一个女生突然肚子痛,原本她还忍着不说,想强撑着表演完,结果在后台化完妆刚想换衣服就脸色惨白的晕倒了,吓得老齐赶紧打电话叫救护车,送到医院一查才知道是急性阑尾炎,这孩子都不舒服好几天了,居然一直忍着。 她是拉大提琴的,如果没有她,这个节目就不完整,所以这两天排练跟彩排她一场都没落下,肚子疼得受不了就吃止痛药,被送到医院的时候还不停地哭,说自己连累了大家,害得整个节目都要出问题。 虽然很遗憾,但没关系啊,他们有三个节目选上了呢!周舒桐的芭蕾独舞,玲珑的唢呐独奏,就算没有乐器合奏也不算什么嘛!大家七嘴八舌地在电话里安慰女生,但电话一挂,还是有些失落。 为了这次演出,他们付出了很多精力,服装是陈沉带着几个班委到处跑找来的,化妆品是班里的女生们从家里带的,曲子不知道练习了多少次,可少了一个主要的乐器,基本就废掉了。要是硬着头皮上当然也行,外行人估计也听不出什么来,可能只会觉得略有不和谐,但国庆汇演有许多知名校友还有领导,如果表演不完美,那不如不上。 就在大家垂头丧气的时候,玲珑拎着自己的唢呐来了,她跟旁人不一样,别人对自己的乐器都爱惜得很,她拎个唢呐跟拎二斤猪肉似的,随手朝桌上一丢:“也不是没有办法解决,你觉得我加入你们怎么样?” 陈沉:“……你那一开口,还有我们的地儿吗?” 班级投票那天晚上他们已经见识过唢呐的威力了,后来排练,一开始玲珑也跟大家一起,可她唢呐一吹,其他乐器全部歇菜!这乐器界流氓的称号半点做不得假,大喜大悲大嗓门,没人盖得住。 “怎么没有,你们就按照你们之前排练的上,我补位呗。” “能行吗?”卢笛有点担心,“大家排练了好久,要是不上真的太可惜、太不甘心了。” “我相信玲珑!”吕慈慈是玲珑的头号忠实粉丝,不管玲珑干什么她都举双手双脚支持,“你们想想,玲珑可是十项全能,她说行肯定行!要是不行,那最后也她负责啊。” 玲珑匪夷所思地看了她一眼,心想这小胖丫可真敢说。 大家都做了这么久同学了,玲珑的实力如何自在人心,她确实是干什么都厉害,当初开大会校长光是念她得的奖就念了好几分钟,更别提她转学到一中后又连续拿下的各个大型竞赛第一了,她在学习上不偏科,身体素质也很棒,体育课上她跟男生一起打篮球,班里女生全是她的迷妹,镇臂高呼那种! 哪怕是大学霸陈沉也不得不承认,在打篮球这方面,他们班男生真的……被衬托的很菜。 通俗点说,玲珑那叫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羡慕嫉妒恨的说,就是天才跟普通人之间的差距令人绝望。 周舒桐不参加乐器合奏,所以根本不知道这茬儿。 等主持人报了一班的乐器合奏,同学们顿时怀着破釜沉舟的决心上了台!不管怎么样试试再说! 下面的观众除却全校师生外,还有市里的领导跟社会各界的名人校友。天海一中是天海市的重点高中,学生们大都多才多艺,节目非常精彩,前面正好是两个高二男生的原创对口相声,获得了满堂彩,听说下一个是乐器合奏,观众们十分期待。 幕布拉开,露出一张张还带着稚气的青涩脸庞,周舒桐在后台调理自己身上的芭蕾舞衣,这个节目一结束就轮到她出场了,今天晚上她一定要好好表现,艳惊四座! 按照之前排练,各个声部的乐器先后开始演奏,曲子改编自一首外国交响乐《轮回》,融入了东西两方的乐器,欣赏起来别有一番风味。一些品鉴能力比较好的人已经闭上了眼睛细细聆听,台上的演奏者们穿着优雅,男生燕尾服搭领结,女生优雅小黑裙,听得出来基本功都相当扎实。 曲子名字叫做《轮回》,自然是跌宕起伏引人深思,哪怕是经过改编,也没有失去核心。 台上的演奏渐渐趋于平静,仿佛是一个人的生命走到了尽头,只剩下醇厚低沉的埙在吹奏,就在此时,一声响亮的唢呐,将那些闭目欣赏的观众吓得差点儿原地跳起来! 等他们一睁开眼,顿时就傻了——不是,这怎么还有吹唢呐的?还是个穿红裙子的漂亮小姑娘?!瞧着有模有样的,也太泥石流了! 偏偏这唢呐声加入进来,还不让人觉得突兀,反倒有种拍案叫绝的惊喜。说唢呐能从出生吹到头七,那真不是假话,大喜大悲,生死轮回,都靠这么一个小小的不起眼的乐器,大俗大雅,尽在其中。 效果居然比有大提琴时还要好! 这嘹亮豪放的唢呐声,似乎能将轮回都撕出个裂口来。 不知道是谁先鼓得掌,台下一片热烈,后台的周舒桐都惊了,唢呐声穿透力太强,但她要是没记错,唢呐好像是独奏啊?怎么加入到班级合奏里去了? 在座的大多是有头有脸的人,平时去听个音乐剧看个歌剧啥的,基本上见不到唢呐的影子,新奇之下,那吹唢呐的小姑娘又格外出彩,生生把这个节目给带活了!一时间,掌声云集,全场的气氛都被调动起来! 同学们下台前齐齐鞠躬,到了后台就嗷嗷叫着抱在一起,吕慈慈恨不得把玲珑亲了又亲,“你真是个小机灵鬼!玲珑你太棒了!我爱死你了!” 玲珑嫌弃地推开她:“离我远点儿。” 吕慈慈:“不要嘛!” 突然,一个女生想起来:“那待会儿唢呐独奏还要上吗?感觉玲珑刚才太惊艳了,到时候效果会不会不好啊?” 被她这一提醒,大家才反应过来玲珑自己还有个独奏呢! 这下糟了! 玲珑却没所谓:“小问题,改一下就行,不上也行。” “改成什么啊?” “我刚才跟齐老师说了,他帮我沟通了,应该可以改,改成魔术啊,不过班长,你的衣服得借给我穿一穿。” “魔术?”吕慈慈惊了,“握草,这世界上还有什么是你不会的?” 玲珑轻飘飘瞥她一眼:“不会带你这样的笨蛋。” 吕慈慈嗷呜一声扑过来,两人顿时闹成一团,陈沉对于玲珑的要求很不满意:“为什么你就要我的?难道就是因为我矮?” 这是陈沉不能言说的痛,班里男生大多都很高,只有他,现在只有一米六八,怎么也长不高。 衣服给玲珑穿倒是合适,玲珑比他还高呢…… 由于高三一班的乐器合奏太过出彩,导致接下来出场的周舒桐风头都被掩盖了,大家还沉浸在那神一样的唢呐声中,节目结束了,好些人还在意犹未尽的讨论,甚至都没注意看新节目。周舒桐表演完现场也起了一片掌声,她有点不高兴,下台的时候甚至都不搭理她的同桌了。 本来唢呐独奏是放在最后的,老齐觉得放最后能够让看节目看累的观众们打起精神,可惜加入了合奏,就只好改成了魔术,也没彩排过,谁知道玲珑到底会不会啊?说白了,就是靠着对她的那种迷之信任,否则老齐才不会干这么冲动的事儿呢! 玲珑一出场就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她是最后一个节目了,后台的学生们也都跑到各个班级的区域坐下来等着看,简直称得上是万众瞩目。 坐在最前排的领导以及各界校友们小声说着话,他们都记得这个小姑娘,主要是长得太好了,气质也特别出众,穿着红裙子瞧着跟小公主似的却在台上吹唢呐。而此刻,她换上了一身很优雅的燕尾服,脖子上打着个红色领结,头戴高帽,头发扎在后面,最可爱的是她还在人中的地方贴了一圈小胡子,活脱脱一副小少年扮相。 光是看到她这样就已经有人开始笑了。 变魔术这种事对玲珑来说不要太简单,任何魔术都是有迹可循的,她曾经搞了几十年科研,变几个小魔术还不是手到擒来? 当她从帽子里掏出一连串五六只小兔子的时候,台下一片惊叹; 当她从空无一物的手中变出一朵玫瑰花的时候,台下掌声雷鸣; 当她打了个响指从台上消失,又突然出现在观众席,大家顿时疯狂起来! 这个年纪的学生都是最单纯最可爱的时候,尤其是一班同学,谁也不曾想玲珑会这么厉害!一向冷静的陈沉甚至带头吹口哨,全场兴奋! 玲珑回到台上,双手抬起,微微弯腰行了个优雅的礼,大红的幕布逐渐放下,国庆文艺汇演至此完美落下帷幕。 好多人都冲过来问她是怎么做到的,尤其是最后大变活人那里。 玲珑却笑而不语,并不回答,这可是吃饭的家伙,以后要是混不下去了她还能去马戏团呢!怎么能轻易交给别人? 这一下,本来就是一中风云人物的她更加风头无两,学校贴吧全是吹她的彩虹屁,至于周舒桐……她的芭蕾确实跳得很好,可那天晚上的节目出彩的太多了,尤其是她比较惨,前面是一班的合奏,后面是音乐声的独唱,都非常吸人眼球,最后玲珑的魔术表演更是将全场气氛引燃到了高|潮,而且她之前就跳过芭蕾,大家惊艳过,再来第二次反应便平淡了很多。 周舒桐怎么也想不到自己又被将了一军,她几乎都要气哭了,回家后发了好大一番脾气。 可是没人在意。 爸爸妈妈最近正在冷战,爸爸都不回来住了,钟栋钟梁也不回来,家里就只有她跟妈妈。 该死的玲珑,她为什么要出现?为什么要把一切都抢走?明明玲珑没来之前,她是爸爸疼爱的女儿,老师的宠儿,同学们羡慕巴结的对象——可现在,这些人都属于玲珑了! 凭什么!凭什么啊! 周舒桐气得抓心挠肺睡不着,玲珑却睡得相当甜美,她权当国庆汇演是个游戏,根本没放在心上,周舒桐看得那么重跟她有什么关系? 前来参加一中国庆汇演的人里,就有一位德高望重的老教授,他是天海大学历史学院的院长,几十年前还曾担任过天海一中的校长,他姓潘。 一中是他一手建立和培养起来的,可以说,一中能够在众多高中中独占鳌头,绝对少不了潘教授的贡献。这次国庆文艺汇演,校方特意邀请了他,他便带了妻子来看,潘教授的妻子同样也是天海大学的教授,教的是外语。 整场演出下来,他的目光就在那红裙子小姑娘身上移不开了。 太优秀了。 这孩子,实在是太过出色。 身边的妻子也跟他说,不知道这是谁家养出来的孩子,可真是养得太好了,叫人羡慕,再想想自家的外孙跟外孙女,本来以为已经够优秀了,可跟人家小姑娘一比,还是差得太远。 尤其是在边上校长笑眯眯地跟他们科普了这小姑娘取得的成绩后,哪怕是潘教授都感慨了:“这孩子太好了,真想见见她的父母,问问是怎么教育的孩子。” 校长笑个不停:“玲珑那孩子脑袋瓜特别好使,她上课都不用听讲照样能考满分,刚参加了金鼎杯奥数竞赛呢,我估摸着又能给学校捧个大奖杯回来!哎呀,这段时间可真是靠她拿了不少荣誉,这孩子太优秀了!明年高考,这高考状元我看哪,稳了!” 潘教授说:“玲珑这个名字取得也好,人如其名。” 玲珑剔透。 潘教授暗暗把这孩子的名字给记下来了,心想以后要是有机会能指点指点就好了,不过这孩子成绩好,考天海大学肯定是没问题的,万一再来学历史,那岂不是美滋滋? 演出结束,潘教授跟妻子也准备回家,结果在校门口却看见了一个熟悉的人——他们的前任女婿,钟旭国。 钟旭国正拉着红裙子小姑娘的手说着什么,看着很急切,手还摸到人家肩头了,好像要朝怀里搂……潘教授看得怒从心头起,这钟旭国果然不是什么好鸟!他大步走过去准备给小姑娘撑腰,人家还未成年,钟旭国都多大了?还要不要脸了?看着这会儿学生散的差不多了就在门口耍流氓?再这样下去信不信他报警把这混蛋抓起来?! 钟旭国正哄着闺女呢,结果劈头盖脸挨了一顿骂,定睛一看不是旁人,正是他前岳父,当时人都傻了:“爸……不对,潘叔,你说什么呢?什么叫我诱哄未成年少女……你把我想成什么人了?!” 他也恼起来,两家当年闹得实在太僵,相看两相厌的那种,前岳婿俩顿时开始掰头,玲珑眨眨眼,小手就被一只温暖的手握住拉到了一边,是潘教授的妻子郭教授。 她保养的很好,气质文雅而沉静,是经过岁月沉淀后独有的一种不会褪色的美。显然她是很喜欢玲珑,且非常厌恶钟旭国的,还安抚玲珑:“好孩子,不要怕。” 玲珑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扑哧一声笑了,这是个什么乌龙哟! 跟前岳父掰头的钟旭国也琢磨出味儿了,合着潘教授是拿他当诱拐未成年少女的衣冠禽兽看呢!当时把他给气得呀!那叫一个暴跳如雷,他果然是讨厌姓潘的人! “你在胡说什么!玲珑是我闺女!我亲闺女!你闺女给我生得亲闺女!” ……什么?! 潘教授傻眼了,郭教授也傻眼了,两人面面相觑,片刻后全都看向了玲珑,玲珑面色淡定,她也是第一次见名义上的外公外婆呢,嗯……没有激动没有开心也没有怨恨,反正就跟大街上迎面而来的人差不多,没感觉。 “你、你说她是、她是……”德高望重的潘教授都结巴了。“她是我外孙女儿?!” 钟旭国没好气地说:“如假包换!” 潘教授惊了,他刚觉得这孩子特别优秀,想见见人家父母,问问是怎么教育的,结果就……顿时一张老脸火辣辣,还有人比他更了解这孩子的父母吗? 别说是怎么教育了,那对父母连看过她一眼都没有! 郭教授也呆了,她看着眼前如花似玉的小姑娘,心里顿时又酸又涩,在他们都忽略了她、遗忘了她的时候,她一个人已经长大了,还长得这么好…… 玲珑看了看时间:“我要回家了,你们确定还要站在门口继续浪费时间的话,我建议你把车子开远点,别挡着路。” 正好来接她的车也到了,她挣脱郭教授的手,很有礼貌地说了声再见。 司机下车来给她打开门,还有个身材挺拔穿着黑色外套的男人朝这边看了一眼,跟玲珑说了什么,然后才上车。 郭教授拦都拦不住。 潘教授问:“玲珑那孩子,不是跟你们住一起吗?不是说先在你家住一个月?这不还没到一个月吗?” 钟旭国的表情变得苦涩起来,“她觉得家里住得不舒服就走了,我拦不住,我今天就是想带她回家的,但她不愿意。” 郭教授实在喜欢玲珑,她看到小姑娘的第一眼就喜欢,知道这小姑娘是自己外孙女,那就更喜欢了。可是想想之前十六年的忽略与遗忘,她又觉得愧疚难当,当初女儿女婿年纪轻不懂事,难道她跟丈夫也是吗?两家闹得水火不容,只有真正夹在中间的孩子才是最无辜、最可怜的。 “……老潘,我觉得,咱们两家得坐下来,开诚布公的好好谈一谈了。” 周末潘蘅带着丈夫儿女回家,就发现父母心情不是很好,客厅的茶几上还放着一个文件袋,她好奇地走过去看了看,顿时就被那些照片给惊呆了。 好漂亮、好可爱的小姑娘! 她拿着照片兴冲冲地找郭教授:“妈,这小女孩儿谁啊?长得可真好看!能不能找来给我当模特啊?” 她大学学的是服装设计,现在也是很有名气的设计师,还有自己的原创品牌,很多明星都以能穿上她亲自设计的礼服为荣。 郭教授看了她一眼,长长叹了口气。 潘蘅:? 过了会儿潘教授从楼上下来,看见她,也是没什么精神的样子,女儿拿着外孙女的照片兴致勃勃地问是谁,饶他们是潘蘅父母,这会儿也觉得真是丢人又不着调。 全家都丢人,全家都不着调。 “阿蘅啊,你认不出她吧?” 潘蘅莫名其妙道:“我怎么会认得她啊?不过这小姑娘合我眼缘,妈你快告诉我她叫什么名字怎么联系吧!” 郭教授轻声说:“她叫钟玲珑。” 钟…… 这个姓让潘蘅很敏感,她随即又翻了几张资料,越看,两只手就越发颤抖起来。 727|第六十一片龙鳞(七) 第六十一片龙鳞(七) 钟旭国最近一直很苦恼, 苦恼的他上班都上不好,脑子里总想着要怎样才能把闺女给接回来。 也就是在这时候, 他接到了潘蘅的电话。 两人已经十几年没见过面了, 天海市的上流圈子就这么大点儿,两人却始终王不见王, 主要是现在过得都还不错, 于是愈发觉得年轻时的纠缠是个错误, 爱情混在日常生活中变得平淡无味, 最后又生出了怨恨后悔, 谁都想迫切抛弃过去展开新生, 没有人在乎那个被无辜生下, 又被无辜忽视的孩子。 潘蘅也不是铁石心肠。她虽然性格清高傲慢, 其实是个挺一根筋的人,认准了的就不会改变。像当初她跟钟旭国好,就一门心思要跟他结婚, 后来闹翻了, 就再也不想见到这个人,决绝地连自己辛苦十几个小时生下的孩子也不多看一眼,说断, 就断的干干净净。 后来她也再婚, 嫁的就是当年父母看中的师兄,她跟钟旭国结婚后,师兄始终单身,还收养了远方堂哥的儿子, 之后他就一直自己带着孩子,直到潘蘅跟钟旭国离了,两人才再续前缘。夫妻感情极好,又生下一儿一女,一家人其乐融融,过得别提多幸福了。 可是越幸福,在看到玲珑后就越愧疚。 不仅仅是钟旭国跟潘蘅,两家父母也来了,这大概是时隔十六年,两家人再一次坐在一起,居然是难得的心平气和,不像十六年前,大打出手你死我活,恨不得闹得个老死不相往来。 但再怎么讨论,也讨论不出个结果来。钟旭国这边想要玲珑,潘蘅那边也想要,钟旭国说玲珑已经在钟家住了快一个月习惯了,不用再往潘家去,潘蘅就说孩子在你家住得不快乐自己搬走了你还有脸说,两人一开始还挺和谐,说着说着就又要掐起来,纷纷把对方当成自己年少无知时的产物,谁也说服不了谁。 直到潘蘅师兄宋译说:“我觉得咱们在这争,就是争出结果又能怎么样?还不是得看孩子怎么想?伯父伯母还有钟先生,要不还是联系一下孩子,看孩子怎么说,她想跟谁就跟谁,要是她选了阿蘅,我保证对她视如己出!” 他是出了名的守承诺,是现代社会里难得一见的清正君子,性格正直,跟潘蘅也有很多共同话题,与钟旭国完全就是两个类型。 玲珑接了电话后来了,两家谁都不想到对方家里去,就在天海市著名的酒店包了个房间,玲珑一进去就看见满满当当坐着的人,就是两边坐的泾渭分明的,中间一条三八线,一副井水不犯河水的模样。 因为天气开始转凉了,她今天穿了件米色的针织连衣裙,外搭小外套,愈发显得淑女、优雅,小脸蛋精致又漂亮,宋译不着痕迹地看了妻子以及妻子的前夫一眼,心里忍不住开始怀疑,他不是说妻子不好看,也不是说妻子的前夫长得不行,但以这俩人的基因,能生出这么漂亮的孩子,那绝对是老天爷保佑了。 玲珑坐在中间,她听完了两边陈述,露出了然的表情:“我明白了,你们都想要我,想补偿我,是吗?” 众人点头。 “我什么时候成了香饽饽呢?”她歪着脑袋,觉得很不可思议,“十六年都没有想起我来,一夕之间突然又愧又悔地说想要弥补……你们在想弥补之前,就不能问问我需不需要吗?” 她看了看两边,今天各家小孩没有来,都是大人,彭悦因为之前断了她的生活费一事,钟旭国现在还生她的气不肯原谅,因此也没来。既然都是大人,玲珑就不客气了。“我是在不被期待中生下的孩子,在我出生的那一刻,你们之间就已经没有了对彼此的爱意。” 这话说得钟旭国跟潘蘅心头都狠狠一痛。 他们这样怨恨彼此,未尝没有对旧情的恐惧,深爱的时候恨不得与对方融为一体,分开后为了证明那是个错误,更是绝口不提,时隔多年被孩子这样赤|裸|裸地说出来,只觉得最后一块遮羞布都被扯掉,仿佛剥了一层皮。 “想要我原谅你们,接受你们,只有一个可能。” 闻言,众人眼睛尽是一亮! 玲珑微微一笑,她看起来那样稚嫩可爱,水汪汪的眼睛闪烁着天真烂漫的光芒,说出来的话却又是那样理智而冷酷:“那就是抛弃你们现在的家庭,丢弃你们疼爱了十六年的儿女,恩爱了十六年的伴侣。做到这一点的话,再来说补偿我的话吧。” 没有人回应,因为所有人都惊呆了。 坐在中间的小姑娘狐疑地挑眉:“这应该不难吧?我想要的就是这个而已,做人要公平不是吗?难道你们要在夫妻和睦家庭幸福的前提下,给予我一点点爱吗?那太可笑了,我又不是乞丐,什么东西丢给我我都要接受。” “你们只有这一个选择,否则就用你们的后半生愧疚去吧,这点后悔惭愧对我来说没有丝毫意义。实不相瞒,你们不爱我,我也不爱你们,父母亲情,对我来说是没有意义的东西,想要我改变这个看法,就要按照我的条件来。” “我是不会原谅的,想要借由我来安抚你们内心的不平静,绝无可能。” “或者,你们也可以就这样放手,再也不要跟我来往,蒙上眼睛捂住耳朵继续过你们的人生,不过我得提醒你们,恐怕你们的余生都要生活在我的阴影之下,永远都不会幸福。” 玲珑笑得很是灿烂:“你们觉得我的条件怎么样?只要抛弃现在的一切,就可以哦,反正你们也不是没有抛弃过,再来一次又如何?没理由能够抛弃我,就不能抛弃他们吧?毕竟他们都长大了呢,而我现在却已经十六岁了,迟到的父爱母爱再不来,我就不需要了哦。” 她说得很强硬,除此之外没有别的可能。 她也不接受别的可能。 “玲珑,这……”钟旭国喃喃着叫玲珑的名字,“这实在是……” “不可以吗?做不到吗?不行吗?”玲珑素质三连,“我是不强求的,你们可以自由选择。” 潘蘅呆呆看着玲珑,这是她第一次面对面真实地看到这个她生下来就没有管过的孩子,见到玲珑之后,那十几年快乐的时光此时此刻在她心中都显得寡淡起来,这个孩子……完全没有胆怯、自卑,也没有小心翼翼,她就是把彼此放在平等的天平上提出条件,而抉择权,交到了潘蘅跟钟旭国手里。 听玲珑说要潘蘅钟旭国分别离婚,宋译着急了:“你这孩子想法未免太偏激了,你想要爸爸妈妈,难道你的兄弟姐妹就不需要吗?” “那跟我有什么关系呢?”玲珑脆生生地反问,“我只要他们两人的十六年,至于别人怎么想,那是别人的事儿。” 她抬起手看了看时间,“总之话我放在这儿了,你们愿意,就可以联系我,不愿意就拉倒。” 决无商量余地。 既然从一开始就想用金钱来解决问题,就不该生出愧疚之心,既然生出了愧疚之心,就不能怪她拿来利用了,反正他们本身也是想得一份心安不是? 可以啊,放弃现在的家庭,离婚,离开他们后来生的孩子来到她身边陪伴她——玲珑就原谅。 包间里全是大人,两家长辈都在,然而此时大家都用震惊地表情看着玲珑,盖因这些理智到近乎冷酷的话从十六岁的小姑娘口中说出来,着实令人哑口无言。 这场谈话最终不欢而散。 钟旭国回去之后想了很久,也跟钟父钟母开诚布公地谈了一遍,同时还找来钟栋钟梁,双胞胎虽然熊,但也都上小学了,听说以后爸爸不跟他们住在一起都忍不住掉眼泪。钟旭国知道自己这么做对双胞胎其实不公平,可双胞胎起小就是他疼着长大的,而玲珑呢? 玲珑什么都没有。 是的,他最终决定和彭悦离婚。 彭悦悄悄把他给女儿的生活费昧下来存到自己账户这件事,触犯了钟旭国的底线,平日里她怎么贴补娘家人他都没说过什么,可凭什么拿他给女儿的钱来贴补?难道彭悦的娘家人是人,他的女儿就是没人要的小可怜? 得知丈夫要跟自己离婚,彭悦彻底惊了,她想都没想就咬死了不同意,后来见钟旭国态度强硬才改了口,要求平分婚内财产。 钟旭国会答应她才有鬼! 彭悦之前只是个普通员工,嫁给钟旭国后的日子可谓是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就连她的娘家人也都因此沾了不少光,她娘家兄弟能找到好工作,外甥侄儿都能进天海市重点学校——这些是谁带来的?还不是钟旭国? 此外彭悦很喜欢购物买包,钟旭国也从不拦着她,她花钱给她娘家人买车买房,钟旭国都没说过什么,婚后彭悦就做了贵夫人,离婚却想要拿走一半财产,基本上是在做梦。 周舒桐则惊慌极了,她一点都不想爸爸妈妈离婚!到时候双胞胎能名正言顺地留下来,可她不能!她不想回到过去那种紧巴巴的生活!她想做大家羡慕的白富美,不想跌落神坛! 钟旭国并不是不讲情分的人,平心而论这些年彭悦对他好,对他父母也不错,他也不可能叫她净身出户,所以很大方地给了几栋房子跟车,另外还有五千万的赡养费,双胞胎当然是要留下来的,周舒桐则需要彭悦带走。 彭悦再不答应也不行,离了钟家她就没有人脉,什么都干不成,怎么跟钟家的律师团队抗衡?最终她权衡了利弊,选择了拿赡养费跟补偿离婚。 走的时候悔恨交加,就为了贪那点生活费,她把钟旭国弄寒心了,这真是丢了西瓜捡了芝麻! 当钟旭国出现在玲珑面前时,她立刻明白了他的意思。 小姑娘欢天喜地地朝自己扑过来,那一瞬间,钟旭国眼眶一红,他把女儿搂进怀里,忍住泪意,摸着她的头不停地道歉。 玲珑在他怀里仰起头,笑得分外灿烂:“爸爸要补偿我,我才会原谅爸爸哦。” 钟旭国忙不迭点头:“好好好,爸爸以后什么都听你的。” 他愿意为玲珑离婚,又把双胞胎交给钟父钟母抚养,自己则住到了一中附近的房子里,每天亲自接送玲珑上下学,堂堂大老板笨拙地学着做便当,诚意十足,也心甘情愿。 潘蘅最终没有舍得离婚。 她跟钟旭国不一样,钟旭国到底还是更狠心些,而且双胞胎也都不小了,又是男孩子,皮实得很,再加上彭悦确实做了无法挽回的事,他离婚,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他想要补偿女儿,但怎么补偿呢?在有妻子跟儿子的情况下,把她接到身边?那玲珑会永远把自己当作一个外人,所以,他想赔给她一个完整的爸爸——只属于她的爸爸。 这是他欠她的。 潘蘅跟宋译却过得非常幸福,又儿女双全,当时跟钟旭国离婚后,钟旭国过了好几年才再婚,潘蘅却是离了婚立刻就嫁了人,生下的女儿也就比玲珑小了不到两岁,儿子今年也上初中了,宋译爱她,儿子出生后主动做了结扎。女儿贴心儿子懂事,丈夫又疼爱自己——潘蘅怎么舍得离婚? 她已经习惯每天在宋译怀中入眠了。 所以最终,她没有选择回到玲珑身边。 玲珑也不要她了。 潘蘅试着和玲珑交流,可玲珑根本不肯见她,完全将她当作陌生人,无论她给玲珑什么,玲珑都不接受,钱也好卡也好车子房子也好……她通通都不要,看潘蘅的眼神跟看陌生人没有区别。 潘蘅晚上做梦的时候总是梦到当年跟钟旭国结婚时的场景,她一次又一次梦到自己生下那个孩子,又对她弃如敝屣,从前她把这个孩子抛之脑后,因为一面都不曾见,就能心安理得。然而孩子出现了,她又不是真正无情之人,便根本无法忽略。 潘蘅病了。 她没办法再拿起画笔,每次对着设计稿,她就会想起玲珑。 小女儿是她的掌上明珠,她一点点带大的,小女儿很小的时候潘蘅就亲自为她设计衣服了,甚至还因此在自己的品牌下开创了一条童装线,她给她讲故事,给她做营养儿童餐,亲吻她拥抱她——而这些,她的大女儿从来没有拥有过。 这是心病,治不好的。 潘家人想方设法要补偿玲珑,玲珑说不要就是真的不要,她将潘家人拒之于千里之外,根本不让他们靠近,她只认钟旭国,其他谁都不认。什么外公外婆妈妈,根本没有价值也没有意义,哪怕现在潘蘅愿意离婚来到她身边玲珑也不会再要了。 她就是这样正大光明地告诉潘蘅:母女连心,她就是要这样惩罚于她,要她一生难以心安。 玲珑也没有强迫潘蘅要愧疚不是?不想愧疚的话调整好自己的心态就行,你自己要心软,跟她又有什么关系呢? 潘教授郭教授见女儿整日魂不守舍以泪洗面,着急上火,嘴里起了好几个燎泡,他们这辈子都没见过玲珑那样有主见又狠得下心的孩子,偏偏主动了解之后,你只会越来越喜欢她,因为她实在是太棒了! 她是个天才少女! 二老毕竟都是教授,虽然不搞科研,但人脉特别广,很快就从圈子里获知了玲珑取得的成绩,知道这孩子的,谁不是赞不绝口?可这孩子却叫他们给推的远远的,整整忽略了十六年! 国家都暗中保护和支持的天才科学家,做出的贡献比他们两个老家伙可多多了,这是他们的外孙女啊! 孩子优秀,潘蘅高兴,可是她又忍不住去想孩子没有爸爸妈妈的十六年是怎么过来的,都说张家夫妻对她特别好,可再好也不是自己的爸爸妈妈,她、她都做了些什么啊! 好像直到这一刻潘蘅才明白,原来自己一直都是那个幼稚浅薄的自己,从没变过。 而在高考前的一段时间,玲珑几乎不在学校了,她不再掩饰自己的身份与成就,迅速火遍了大江南北,各大官媒争相报道她的相关事迹,被她承认的钟家更是因此获利无数,更上一层楼! 她从指缝里随便露出来点儿,就能让无数人趋之若鹜,点石成金一点都不夸张。 钟旭国说到做到,不管玲珑到哪儿都陪着,他已经从大杀四方的大老板变成了十项全能的超人爸爸,一年到头都回不去几次钟家,玲珑也不是不讲理的人,他还是可以跟双胞胎视频通话的,不过随着时间过去,钟旭国觉得双胞胎越来越烦人,猫嫌狗厌的,他不想搭理,还是把心思都放在了闺女身上。 直到高考结束,玲珑以满分的成绩成为天海市高考状元,她才算是暂时停歇脚步,跟钟旭国一起回到了钟家。 钟父钟母激动的眼圈儿都红了,他们以小姑娘为傲,家里收藏了好多有关她的杂志跟报纸,还有她获得的那些证书奖杯,钟父特意给她辟了一个大房间用来收藏,老两口每天都要进去摸一摸看一看,奖杯都是亲自擦,绝不假他人之手。 爷爷奶奶爸爸的诚意给的足足的,玲珑自然也愿意回应,虽然这些爱来得太晚,但总算是在她所能忍受的最终期限前。 双胞胎一开始还因为玲珑抢走了爸爸不高兴,后来学校里的老师同学都问他们钟玲珑是不是他们的姐姐,得到肯定回答后都羡慕嫉妒恨的,双胞胎就虚荣起来,随后自愿加入钟家后援团,做姐姐的忠实小粉丝,不过玲珑对他们一向淡淡的,说不上讨厌,但也没有多喜欢。 没办法,长得一般的熊孩子就是不惹人疼。 玲珑考得好,钟旭国是一定要炫耀的!他这近一年来天天跟着闺女东奔西跑,以前生意上的朋友都觉得他疯了,现在还不是一个个羡慕的要死要活?呵呵,他们的儿女加在一起也比不上他闺女一个,当然要羡慕了! 所以升学宴必须大办!钟家财大气粗,虽然这些年尽力朝上流社会靠拢,但暴发户三个字是刻在骨子里的,不差钱儿! 玲珑在网上的粉丝也很多,她上热搜的次数不少,有些不了解她事迹的人还酸她说以后肯定要进娱乐圈,被玲珑的粉丝拿着亮瞎人眼的履历秀了一脸才知道人家根本不需要进娱乐圈就赚的比一线明星多……国家都给这个天才少女颁发了终身成就奖!他们现在使用的新型网络就是经由她研发并且改进的,还有能够有效治愈癌症的特效药、数学界百年未解之谜伯根思猜想、以及只在人们想象中才存在的全息影像技术……她一定是来自未来的伟大科学家,一定是! 而玲珑越优秀,潘家人就越是想念她。 潘教授偷偷收集了许多关于玲珑的新闻报道,郭教授钱包里放着的也是玲珑的照片,潘蘅就更不用说了,她拿着的画笔画出来的,全部都是专门为玲珑设计的衣服,可是这些衣服玲珑从来不收,后来她也不寄给她了,这一针一线都是潘蘅亲自缝制的衣服,都被她好好地保存在了为玲珑准备的衣帽间里。 即使她知道,女儿可能一辈子都不会接受她。 跟潘家人一样不好受的还有彭悦跟周舒桐。 与钟旭国离婚后,彭悦没有带走双胞胎,一是知道自己带不走,二也是不想带,她跟钟旭国的这些年保养的非常好,手头又有一大笔钱,再婚根本不是问题,带一个女儿还没什么,要是带三个孩子,那就不一样了。而且儿子终究是她的儿子,难不成以后双胞胎还能不认她?不给她养老? 可日子过得再美,也美不过玲珑。 本来你有馒头吃,心里很满足,觉得比那些吃不上饭的人幸福不知多少倍,可突然一天,你身边出现了个吃鱼翅熊掌山珍海味的,你说你馋不馋? 不仅会馋,还会觉得手上沾满油水的馒头变得索然无味。 728|第六十一片龙鳞(八) 第六十一片龙鳞(八) 和玲珑比起来, 周舒桐的成绩就不是那么好看了,玲珑没来天海市之前, 她次次考试都能保证年级前十, 基本上只要不出意外,维持现状的话, 重点大学妥妥的。 但她的心理承受能力太差了。 玲珑从始至终都没有针对过她, 甚至跟她说话的次数十根手指头都数得出来, 也没有暗示别人一起去孤立她, 周舒桐自己就受不了了。她看着玲珑一天比一天出名, 一天比一天疯狂, 上上下下仿佛所有人都喜欢她, 走到哪里都能听到人们对玲珑的赞美……相比较之下, 自己是多么黯淡、多么平凡啊! 就连国庆文艺汇演上她引以为傲的芭蕾独舞都没能掀起什么水花,玲珑到来之后,所有人都看不到自己了。 生活在这样的人的光环下, 如周舒桐这般心高气傲习惯了被众星捧月的女孩子根本无法接受!她总是忍不住要胡思乱想, 尤其跟玲珑一个班,每天都要见面,哪怕对方从没有主动搭理过自己, 周舒桐也觉得窝囊。她知道玲珑根本就是看不起自己, 所以才故意不理她,不就是因为她不是钟旭国的亲生女儿么! 这种情况下周舒桐怎么有心思去复习啊!她心浮气躁地学不进去,在这关头彭悦又跟钟旭国离婚,双胞胎名正言顺地留下, 周舒桐却必须跟着母亲离开,一切都仿佛在昭示她只是个冒牌的千金小姐,这令她非常痛苦。 因此高考成绩是前所未有的差,甚至比之前三模的时候都不如,只堪堪过了一本线,大学是不愁没有上的,可是首都大学天海大学她是想都不要想了! 和拿了满分的高考状元比起来,周舒桐觉得自己像只灰扑扑不起眼的小老鼠,缩在角落里一事无成。 她厌恶这样的自己,却又无法振作起来,只好把怨恨都转移到玲珑身上,认为如果不是玲珑,自己就不会变成今天这样。 玲珑不回来的话,她就还是钟家的千金小姐,还是同学们追捧的学霸女神,还是老师们的宠儿——她不该是现在这副无精打采的样子的,这一切都是钟玲珑害的! 对于一项成绩优异的女儿高考分数如此之差,彭悦没有安慰也没有理解,她只觉得失望,她指责周舒桐说:“妈妈为你付出了多少,啊?妈妈在你身上倾注了多少心血!你就考成这个样子?你看看人家钟玲珑!小县城来的!学习环境跟条件哪里比得上你?可人家就是会讨人喜欢,你怎么就不行?我生你出来到底是干什么的?来讨债的吗?!你看看你这个分数!说出去我都嫌丢人!以后让我怎么见人啊!” 周舒桐低着头沉默不语,她不认为自己有错,可彭悦说话越来越难听,她在女儿面前向来是比较真实的,不会像在钟旭国面前那样维持端庄温柔的样子。 “……早知道这样当初我就不带你走了!让你跟你那个没用的爸去!” 这句话突然就戳中了周舒桐的痛处,她猛地抬起头:“你现在说有什么用?!你要是有本事,早就让我改姓了!你带我是为了我吗?还不是因为我给你长脸了!现在我考不好你就来骂我,那你找考得好的那个去!看人家愿不愿意认你当后妈!” 啪的一声,彭悦打了周舒桐一个耳光! 周舒桐捂着脸,红着眼睛瞪着母亲,眼神里全是愤恨跟怨怼,半晌,她站起身跑了出去,任凭彭悦在后头如何叫喊都没有回头。 她去找玲珑了。 高考结束,玲珑待在家里等饭,她养了一只小橘猫,在小区里捡来的,刚来的时候还没她巴掌大眼睛都没睁开,现在已经浑身肥肉。平时基本都是钟旭国在照顾,可不管何时,只要玲珑在家,小橘猫就只认玲珑,对辛苦养育自己的老父亲视而不见。钟旭国不满很久了,说这就是个白眼猫,一点良心都没有,明明吃喝拉撒陪玩都是他,结果眼里却只有他闺女! 玲珑却认为不是这样,这小胖猫与其说是喜欢她,倒不如说是……畏惧她。 是的,畏惧。 她在小区里捡到小橘猫的时候,它正被自己的亲妈叼着,那母猫凶得很,小区里不少爱猫人士想抓它去做绝育而不得都被狠狠挠过,玲珑只闻其名不见其猫,结果第一次见,那母猫就把嘴里的小橘猫给丢了,然后跟闪电似的窜的没了影子! 玲珑想,很好,至少现在能够排除自己是老鼠精的可能性了。 小橘猫太小了,她只好把它拎回来,这小猫只要看到她,只要她在家,就必定围在玲珑身边。后来玲珑一个人去过动物园,她的本意是想看看有没有什么动物能让自己看了一眼就心潮澎湃的,结果是没有,非但没有,那些大家伙见着她甚至都匍匐在地上瑟瑟发抖,好些旅客还对着拍照,不知道这些猛兽都在怕什么。 玲珑开始好奇自己到底是个什么来历了,因为她对自己的过去,除却这几世的记忆以外居然毫无印象。 唯一能确定的是,她不会忘记前几世的记忆,脑子特别聪明,聪明的简直超出了人类的范畴,此外,就是动物们对她的畏惧。比起人类,动物们明显对危险的感知要更加敏锐一些。 手机响了一声,玲珑看了看,是周舒桐,约她出去见面的,玲珑寻思着她俩有啥交情?不过周舒桐的情绪很激动,她想那就去看看也无妨,两人就约在学校附近的一家奶茶店,出门之前小橘猫跳过来扒拉玲珑的裤管,她今天穿得格外小清新,蓝白杠条衬衫加水洗白阔腿牛仔裤,头发松松扎成一个丸子头,还别了个樱桃发卡,特别娇俏活泼。 她想了想,把小橘猫塞进了衬衫口袋,小猫虽然胖了很多,但从本质上来讲还是只奶猫,体型进步空间巨大,眼下塞进口袋里还是可以的。 周舒桐已经在奶茶店等着了,选了个僻静的角落,玲珑先点了杯抹茶奶盖才坐下,周舒桐劈头就质问她:“你为什么要回来?!” 小橘猫蹭啊蹭的,从玲珑口袋里伸出一颗毛茸茸的小脑袋,它完全不像在家里那样皮,在玲珑身边的时候总是分外乖巧和通人性。 玲珑露出匪夷所思的表情:“我寻思着我户口还在天海市呢,我还不能回来了?” “你没有出现之前,我才是最优秀的那一个!”周舒桐咬牙切齿地说,“可是你一出现,就把我的一切给抢走了,还害我妈离婚,你——” “你搞错了一件事。”玲珑竖起一根食指摇了摇,“钟旭国是我的亲生父亲,从情感上来说,他应该爱我,从法律上来说,他应该养育我,而你的母亲从我八岁起就拿走了我的生活费,怎么看都是你妈亏欠我吧?离婚这事儿,我又没把刀架在爸爸脖子上逼他,这是他自己的选择不是么?至于抢走你的一切……别闹了,不是我抢的,是你太没用了。” 什……么?!她在说什么!周舒桐怒了,她怎么敢这样说! 玲珑掏了掏耳朵,哪怕时间倒流她也还是这么说:“本来就是啊,你得不到我爸爸的疼爱,成绩没我好长得没我漂亮脑子不如我还比不上我讨人喜欢……这难道不是你太废物了吗?你应该从你自己身上找原因吧?怪我太优秀咯?” 她笑眯眯地,一点也不生气,正好奶盖到了,就插了习惯满足地吸了一大口:“别以为我不知道,我还没有进班前,你就跟着同学们嚼舌根,暗示我是乡下来的差生,我可没这么对过你吧?你该知道,要是我想收拾你,你早不知吃多少苦头了,怎么,说了我坏话,还敢怪我抢了你的东西?” “你那点可笑的优越感没能在我身上使出来,关我什么事?” 玲珑一气吸了大半杯奶盖,嗨,她今天来就是为了嘲笑周舒桐,在对方脆弱的小心脏上再用力开上一枪的。“你就是个废物,根本不配成为我的对手,我连看你一眼都懒。” 说完这句羞辱人的话,她就起身走了。 可不能怪她啊,谁叫周舒桐送上门来叫她羞辱呢? 本来井水不犯河水多好,非要找事,她看起来真的很好欺负吗? 周舒桐万万没想到成为自己噩梦的人,居然瞧不起自己,她愣在当场,心里简直像是有钝刀子在一下一下的划拉,疼得她滴血,恨得她咬牙! 可惜,这么点愤恨,对玲珑来说毫无意义。 她揣着小橘猫回家,钟旭国已经熬好莲藕排骨汤等她了,见她回来,顿时笑着招呼她吃饭。玲珑看着父亲,慢慢地,也勾起一个笑容。 这笑容神秘、美丽、诡谲。 又毫无情意。 她的大学选在首都就读,钟旭国也基本驻扎在了首都照顾她,他就像是他说的那样,要把欠玲珑的十六年父爱还回来,哪怕因此他要去抛弃双胞胎。玲珑认为自己十分善良,她可没有硬性要求钟旭国不能跟任何姓钟的人来往,她觉得这已经是非常仁慈的行为了。 可是没能得到她谅解的潘蘅却过得非常不好,噩梦与愧疚的双重压力下,潘蘅的精神状态每况愈下,那曾让她留恋的幸福家庭生活,已经成为了套在她脖颈上无法取下的枷锁,玲珑的成就越高,名声越广,她就越是难过、越是悔恨。 大学开学前,潘蘅的一双儿女以及继子找到了玲珑,希望能跟她谈谈。 玲珑再度揣上小橘猫出门,这只胖猫短短半个月肥了一圈,别的猫洗澡时毛一打湿就看出来是虚胖,它不一样,它身上是明晃晃的全是肥肉,一捏一把,又软又嫩。 “……不知道猫肉火锅好不好吃。” 小橘猫像是听懂了,吓得炸毛。 玲珑就搓了搓它毛茸茸的耳朵尖,颇为遗憾,刚才出门前听一群喂猫的爷爷奶奶大叔大妈遗憾地讨论说小区里的流浪猫最近都不见影了,也不知都跑哪里去了,万一被猫贩子抓了就糟糕了云云。 玲珑绝不承认这是因为自己太可怕的缘故。 潘蘅的一双儿女长得都还可以,不过她的继子,也就是宋译收养的那个孩子,今年大三,在天海大学就读,五官很是英俊帅气,气质也不错,给人一种很可靠很稳重的感觉,今天明显是为弟弟妹妹保驾护航来的,玲珑听说他们一家五口感情特别好,虽然是重组家庭,但比一般家庭还要幸福。 潘蘅的女儿今年上高一,儿子则是初二,小大人似的,看到玲珑明显有点紧张,除此之外,更多的是排斥与敌意——虽然他们很努力地在掩饰了,可人类的情绪怎么能够逃过玲珑的眼睛呢? “玲珑姐姐,我们可以叫你姐姐吗?”潘蘅的女儿宋翩很有礼貌地问,看得出来礼貌仪态都很好,这得归功于家里的教育。 玲珑无所谓地摊摊手:“随你。” “我希望姐姐你能够去看看妈妈。”宋翩绷着一张小脸非常严肃,“妈妈的情绪很不好,我想她最想见的人一定是你。” 玲珑没有说话,宋翩及哥哥弟弟都忍不住看着她,过了十几秒,玲珑才说:“我去了又能怎么样?我又不是药。” “可她是因为你才病倒的!”小少年宋智着急道,“妈妈以前从来不会这样,是你让她变成这样的!” “哦。”玲珑说,她长得真的很美,可她说出的话也真的太过绝情,“可那跟我有什么关系呢?我给过她机会的,是她没有捉住。” “你不觉得你这样太自私了吗?妈妈现在有了新的家庭,你却因为你自己的私心要求她离婚回到你身边,你明明知道她跟你爸爸不可能再续前缘的!”宋翩见她这样态度也忍不住生气。 “我没有强求呀,小妹妹。”玲珑笑起来,“你对我发这么大的火做什么,我没有逼着她离婚,要不要愧疚要不要悔恨是她自己的事,她自己走不出来,却想两全,世界上哪有那么好的事?” “她是你的妈妈——” “不,她不是。” 玲珑脸上的笑瞬间消失,宋翩都看呆了,不知道世界上怎么会有人变脸变得这么快,明明前一秒还是很开心很愉悦的样子,下一秒就连一点笑意都找寻不着,冷酷地令人心惊。 “我说过,要补偿我,就只有离婚回到我身边这一个方法。她不愿意,那就算了,想拿生病做借口要我去看她绝无可能,她大可抛弃她的女儿,无视她的女儿,她的女儿自然也可以同样回报她。” 一直没说话的宋家大哥宋群开口道:“我们今天来找你,就是希望事情能有转圜的余地……” “不可能,没有。” 玲珑干脆利落地拒绝了,一点可惜性都不给。 “她是你亲生母亲,你怎么能不管她!”宋智气得站起来。 “我是她的亲生女儿,她不还是十六年不管我?”玲珑的脸上又慢慢浮现起笑容,有些古怪,有些诡异,“承认吧,如果今天的我是个成绩一般的县城姑娘,性格内向不讨喜,什么都不会什么都不行,她还会愧疚吗?还会想要补偿我吗?还会变成今天这个样子吗?” 不需要亲自验证玲珑都知道不会。 宋翩无疑是个很出色的女孩子,玲珑听潘家人提起过她,学习成绩好,性格活泼会撒娇,会拉小提琴会三国语言,优秀的不像样。如果玲珑不是玲珑,而是另外一个被遗忘十六年却又突然被接回来的女儿,普通到丢进人群都找不出来,潘蘅还会这样吗? 不会的。 不过是因为玲珑比太阳还要耀眼,每个人都想要她悬挂在家中感受那万丈光芒,让世人欣羡罢了。 她不否认潘蘅是爱她的,可是这爱太可怜了,像是对一个可怜虫的施舍。 玲珑不做可怜虫。 她也不知自己为何会做出这样的假设,可能从想起之前的记忆开始,她就没把自己当作钟旭国跟潘蘅的女儿。钟旭国愿意离婚回到她身边,玲珑就给他这个机会做一个好爸爸,潘蘅不愿意,她不强求,但潘蘅自己顶不住内心的苛责,又与她有什么关系?又不是她让潘蘅难过的。 不过是没有亲缘而已。 宋翩宋智姐弟俩打小在满是爱的幸福家庭长大,从来都不知道自己还有个在县城的姐姐,更不知道这个姐姐居然这样的无情。他们都说到这个份儿上了,她还是不肯原谅妈妈,甚至看都不肯去看一眼! “你想要爸爸妈妈,我们也想要爸爸妈妈,难道就因为你想要,就要把我们家拆散?” 玲珑叹了口气,把小橘猫的头塞回去,“我不是说过了,我不强求,你听不懂吗?” “你说你不强求,可是妈妈她——” “那是她自己的选择。”玲珑拿出了十二分的耐心,她把手举起来放到桌面上,语重心长地说:“我这个人脾气实在是不太好,你们两个听说脑子也不笨,但怎么就听不懂人话呢?” 她不在乎潘蘅,不在乎潘家人,他们是死是活,她都不关心。这个核心思想就这么难懂吗?别跟她打什么亲情牌,也别说什么父母亲缘,那种东西不要也罢,又不是什么必需品,潘蘅已经错过了回到她身边的最佳时机,就算现在哭着喊着要回来,玲珑也不会要她了。 能不能从这种情绪中走出来那得看潘蘅自己,玲珑估摸着是走不出来了,因为她以后必然不会就此沉寂,只会在这个世界大放异彩,让所有人都对她刻骨铭心,无法忘怀。 这样,潘蘅只会更难受。 情绪调整不好,难过的人又不是玲珑,她怎么会操心? 这场谈话不欢而散,回家的时候钟旭国还焦急地告诉玲珑小胖猫又不见了,结果刚说完,小橘猫就在玲珑口袋里喵呜一声,钟旭国僵硬当场,玲珑拍拍他的肩:“爸爸,不得不说,你当初做了个明智的决定。” 那就是跟彭悦离婚,抛弃所有人回到她身边。 虽然这份父爱来迟了,但她并不嫌弃,至于潘蘅的爱,她给的晚了,她就不要了。 钟旭国被闺女夸得一头雾水,不过不妨碍他心中暗喜,连忙跟上去问玲珑有没有什么想吃的,父女俩谈笑风生,玲珑从始至终没提潘蘅一个字。 十六年前,他们是年轻也好,一时冲动也罢,既然选择了不要她,就得付出代价。 不爱玲珑,便是原罪。 玲珑在这个世界又足足活到了一百多随,她发觉自己真是意外的长寿且不容易老,她一生也没有再见潘蘅,哪怕后来潘蘅愿意离婚回到她身边来,她也不再见她,潘蘅有心从糟糕的情绪里走出来,可到处都是玲珑的消息,哪怕不看到她,生活在也会运用到她开发出的许多技术,睹物思人,潘蘅永远无法将玲珑忘却,也永远无法回到过去那个美好幸福的家庭中去。 她一辈子都在后悔跟痛苦中度过,直到临死前,潘蘅眼前走马观花般闪过无数画面,模模糊糊中,她好像看到了自己的女儿,还是十六岁的模样,只是不像玲珑,容貌清秀,成绩一般,连密码锁都不会用,笨拙土气的令人无奈。 她仍然生不出什么母爱,大抵是把母爱都给了后来生得一双儿女吧。 她给她钱,把她接到家里住,可女儿是始终无法融入到她的生活中。就这样,日复一日,十六岁的女儿始终没有长进,成绩愈发差,人也愈发不显眼,潘蘅工作忙碌更是没工夫把心思花在她身上……女儿就这样,在钟旭国家和她家来回换着住,只是越来越沉默,越来越不爱说话,只喜欢一个人呆着。 直到高考前,她在浴缸中割腕自杀。 而她的父母,却不知在她发生过什么。 他们在她死后也不爱她,就像是她刚出生那样。 729|第六十二片龙鳞(一) 第六十二片龙鳞(一) 现在玲珑已经彻底排除了自己是妖怪的可能性。 此时她坐在椅子上, 任由前后左右的宫人在自己身上比比划划来来回回,先是梳洗束发, 又是更衣换装, 铜镜里倒映出来的少女也就十一二岁,个头儿也不大, 玄色的龙袍穿在身上, 看起来就是个偷大人衣服穿的小孩。 不过她这龙袍可不是偷的, 而是正大光明继承来的。 这一世的身份, 不巧, 玲珑还正好在上一世的历史书中读过。 说的是公元406年, 正值乱世, 有位以赶海为生的汉子不满人间疮痍揭竿而起, 他为人豪爽仗义,又有容人之能,最终建立起了“历”这个朝代。此后数八十年, 皇位已传至“孝宗”。孝宗为人温润平和, 虽无创业之才,却有守业之能,且性情宽厚, 是人人称赞的一位仁义之君。 然而让他在后世最为令人追捧的, 却不是他的好脾气与好性格,而是他的英年早逝,以及,他十五岁登基, 至二十八岁病逝,这十三年间,后宫竟只有一位皇后,再无其他嫔妃! 最令人惊奇的是,他的皇后只给他诞下一个女儿,孝宗逝世之年,公主十一岁,他驾崩前曾留下圣旨,将皇位传给了自己的女儿! 别说是古代了,就是放在现代,有两个钱的男人还想找小三包二奶呢,这可是封建社会的皇帝!因此历孝宗在后世向来为人所称道,尤其受女孩子欢迎,那些个以历史为模的言情小说啊,特别喜欢以他做男主角,各种改变他英年早逝的命运。再加上他对待女儿如珠如宝,更是戳中许多人的萌点,后世还有很多学者专门研究孝宗,玲珑读大学的时候几乎看遍了天海大学整个图书馆的书,对此自然也很是了解。 她还知道,小女帝登基,除却深受孝宗之恩的几位大臣,余下百官竟无一人呼应!女子为帝,牝鸡司晨,简直贻笑大方!因此小女帝的帝王之路,走得比古往今来的任意一位帝王都要艰辛。她的母亲仁安太后性格与孝宗很是相似,都是柔情似水之人,夫妻二人鹣鲽情深,生下的女儿也如他们一般温柔宽厚,可惜,这样的性格,在皇室,在朝廷,只能被吃的骨头都不剩下。 孝宗一驾崩,小女帝面对满朝反对自己的文武,束手无策,饶是有几位大臣愿意效忠,却也比不过那些个另效新主的。孝宗虽然只有一个女儿,却还有四位兄弟以及数名侄儿,这皇位叫她一个小姑娘坐了,谁能服气? 正是这时,孝宗亲手提拔起来并且重用的翰林院侍读陆宥陆大人出现了,他容貌俊秀手段强劲,对小女帝却又很温柔,很快便获得了小女帝的信任。此人又是孝宗亲自重用,对孝宗也是一片忠心——就这样,陆宥迅速得到了小女帝的支持,眼见朝政一天天步入正轨,小女帝对陆宥也是愈发依赖看重。 直到这个人在她心口用力捅了一刀。 后世评判陆宥此人时,都说他是“滔天俊才”,又说他是“乱世枭雄”。 是的,大历朝便在小女帝这一代尽数断绝。 陆宥以一己之力推翻了皇室,使离间计,令四王起间隙,而后四王割据,各自为王,天下大乱,他便借机挟持小女帝,又亲手割了小女帝的脑袋,嫁祸四王,以小女帝之死激励那些对孝宗忠心耿耿对大历忠心耿耿之人效忠于他,于乱世之中将四王逐一击溃,一统天下,黄袍加身,国号为“魏”,史称陆宥为魏太|祖。 与孝宗比起来,陆宥更像是一位铁血帝王。他三宫六院齐全,儿女成群,对女子约束极高,绝不允许有像前朝那般为女帝想法的女儿,因着太|祖皇帝如此,上行下效,大魏顿时掀起一股女德热,以后世的眼光来说,大魏太|祖时期,是整个历史中女子生存最为艰难、最为束缚的时候! 竟有公主在出嫁之后被夫家磋磨死,而皇室不得知一事发生! 太|祖之女尚且如此,遑论普通人家的女儿? 然而最令人惊奇的是,这位魏太|祖皇帝,在手刃小女帝后,竟将小女帝生母仁安太后纳入了自己后宫! 这简直是骇人听闻! 谁也不知道这家伙在想什么,反正仁安太后成了他后宫一员不久后便悬梁自尽了,也不曾给陆宥留下子嗣,据帝王起居注里说,陆宥甚至不曾临幸过她! 玲珑对这段历史根本不感兴趣,但现在她成了小女帝,这就另当别论了,她可没有什么既定历史不能改变的想法,既然现在她是女帝,那么想做什么就是她的权力,如果历史不能改变,那何必让她到来呢?她可不是讲规矩的人。 龙袍还是很合身的,毕竟是量身定做,就是头上的九龙冠冕沉甸甸的,玲珑戴着觉得脖子都要被压弯了,换作普通小姑娘,长年累月的戴非驼背不可,人一驼背就没气势,玲珑想了想,干脆把冠冕拿下来丢到桌子上,周围的宫人连忙过来劝,她听得耳朵嗡鸣,顿时发脾气道:“朕是皇帝还是你们是皇帝?!” 宫人扑簌簌跪了一地,不敢答话,玲珑随意找了个比较轻便的冠冕戴到头上,然后对着镜子整理了下仪容,又拍了拍身上根本不存在的灰:“胡秀禾呢?” “回陛下,胡大伴已经在外头候着了。” 胡秀禾是孝宗生前伺候在孝宗身边的大太监,与孝宗同岁,生得阴柔,又手握大权,忠心于孝宗辅佐小女帝的人里边就有他一个。不过小女帝并不亲近他,可能是因为对方是阉人的缘故,反正自打陆宥出现并发誓效忠后,陆宥就是小女帝身边的红人,胡秀禾反倒泯然众人,只能做些不起眼的活儿了,就连他手上的厂卫,都被小女帝交给了陆宥。 玲珑点点头:“把那个……桃花酥给朕拿一盘来,再来一碗热牛乳。” 上朝这个事儿,第二世作为皇后她可再了解不过了。当时的官家日日头疼,盖因上朝时间太长,若是不饮食,上到一半便是饥肠辘辘,若是饮食,又怕要出恭,左右为难。 玲珑没有这方面的顾虑,她从不闹肚子。 她吃了一整盘桃花酥,又喝了一碗热牛乳,空荡荡的胃部……也没感到多么饱足,但比没吃东西的时候可舒坦多了。 胡秀禾在外头等着,这宫里也就只有小女帝跟仁安太后敢直呼他的名字,其他人见了谁不恭恭敬敬叫一声胡大伴?他垂首弯腰,态度恭谨:“请陛下上御辇。” 玲珑抬腿踩着小凳子上了去。 胡秀禾跟在边上慢慢地走,这抬御辇也是有讲究,若是稍微晃荡一些,惹陛下受了惊,这抬御辇的小太监命儿就没了,因此愈发小心翼翼,玲珑坐在上头,与在平地也差不了多少。 一边走,胡秀禾一边跟玲珑说上朝要注意的事宜,小女帝继承了孝宗与太后的性子,温顺体贴,可为贤妻做良母,却并不是当皇帝的料。孝宗也是如此,可孝宗毕竟是男子,比小女帝天生就有优势,而小女帝……恐难服众。 玲珑左耳听右耳冒,她在想待会儿退朝后吃点什么呢? 待到金銮殿,胡秀禾引她上龙椅,殿前百官跪了一地,玲珑毫无惧色只道平身,百官起身,这是小女帝头一回上朝,便有人要做出头鸟,他们刻意引经据典,一句话拐了十七八个弯弯,胡秀禾自是听得懂的,可小女帝却听不懂。 这群人,正在为谁监国而吵呢! 小女帝将将十一岁,又是女儿身,虽然孝宗遗旨将皇位传给她,可并无人服气,四王也因孝宗驾崩赶回京城,都想争一争这监国王爷的位置。 他们各自的拥护者也吵闹不休,这个说齐王仁厚堪当大任,那个说蜀王多智是不二人选,另外还有推胶东王与吴王的……整个大殿争论纷纷,嗓门儿大的吵得胡秀禾太阳穴突突跳。 这群人!孝宗皇帝刚刚入皇陵才几日,他们便绷不住要跳出来兴风作浪了! 他暗暗握紧了拳头,生怕小女帝被吓哭,结果一抬头,却见小女帝神色懒懒,单手支在龙椅扶手上托着腮,一副看猴戏的模样——可不是嘛,这群为了权势利益争相吵闹乃至于大打出手完全不顾小女帝的,可不就跟猴子一样!恁的可笑! 其中叫嚷的最凶的就是吴王了,他本身是个身材铁塔般魁梧的硬汉,又兼在鱼米之乡的吴地,自认为地势财富都高其他三王一筹,态度格外强硬,带着自己的拥护者跟其他人对着吵,只从这些人的态度看,便知道他们丝毫没有将小女帝放在眼中。那龙椅上坐着的穿着龙袍的小姑娘,不过是砧板上的鱼肉,只有任人瓜分的份。 吴王直接问玲珑:“侄女儿,你来说!你中意谁!你要是中意本王,本王必然对你忠心耿耿,绝无二心!” 呵呵,这四王任谁监国,对玲珑来说都是与虎谋皮,他们闹得越凶,小女帝越怕,也为日后陆宥获得她的信任打下了基础。 可惜……玲珑不是原本的小女帝,她的性格嘛,虽然自认也很温柔宽厚,但还是得分人的,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能得到她的垂怜,尤其是面前这个蹦跶的跟个蚂蚱似的吴王。他自恃强大,能在女帝面前打人,毫无尊敬可言,这样人的说什么忠心耿耿绝无二心,比玲珑说自己吃素不吃肉还荒诞! “父皇驾崩前将皇位传于朕,自然是相信朕有做皇帝的本事,前有玄宗皇帝七岁登基亲政,朕自然也可以。” 小女孩儿丝毫没被这群男人吓到,反倒贵气天成,众臣不由得颇为惊异,吴王却道:“皇叔还能害你!到了你亲征的年纪,自然是要还权于你!你且说今日选不选你吴王皇叔做监国王爷!侄女儿别忘了,你岁数还小,太后还需要你照料!” 他语气狠辣,俨然是在威胁了,大有你不同意我便不饶你与你母亲的意思。 孝宗皇帝已死,留下一对孤儿寡母,能起什么风浪?这天下还不是四王的囊中物? 玲珑极为不喜欢他的语气,她慢慢从龙椅上站了起来,嘴角勾起淡淡的笑:“听吴王皇叔这语气,朕若是不答应,今日还不得善了了?” 四王之中,蜀王最为心机深沉,胶东王则明哲保身,齐王看似忠心宽厚,惟独这个吴王,什么都写在脸上,大剌剌的,为了权势不管不顾,也不怕自己成了他人口中的乱臣贼子。 但也就是这样的人最好激怒。 也最适合拿来杀鸡儆猴。 吴王见这小侄女儿从龙椅上站起来,一步一步朝自己走近,不以为意,这小丫头还不到他胸口高,瘦弱的一阵风就能吹走,耍什么皇帝脾气,那龙椅是她一个丫头片子配坐的么! 于是愈发嚣张起来:“本王不敢!本王也只是为侄女儿你考虑!你若是不答应,本王自然有法子治——” 后面那句话没来得及说完,因此小女帝已经走至他面前,不知何时,从袖口取出了一把短剑,凶狠而无情地刺入了他的肚肠—— 玲珑微微一笑,又将短剑往里头送了两寸,一边看吴王痉挛吐血一边笑着对百官道:“朕这一剑,避开了一击致命的要害,却又能要了人的命,药石罔效,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死,朕想,这绝对算是很有欣赏力的一场美景了,诸位爱卿觉得如何?” 她长叹一声,一脚踹在吴王小腿上,吴王站立无能,轰然倒地,百官眼睁睁看着小女帝那双洁白细腻的小手将短剑拔了出来,又满是爱怜地抚过剑刃,于是手指上便沾了血,显得妖异而诡谲。 只听小女帝遗憾道:“可惜了这把削铁如泥的宝剑,开了锋后,竟是用在了吴王皇叔的身上。” 说着又是笑了一声,径直将短剑递给跟在身边的胡秀禾,又漫不经心地用胡秀禾呈上的帕子擦了手指上的血,走回龙椅,笑容陡然灿烂天真起来:“哎呀,刚才诸位爱卿说什么来着?朕记性不大好,不如再说一次?” 还!有!谁!敢!说! 一时间大殿鸦雀无声,连呼吸声都清晰可闻。 玲珑顿时失望:“一群废物,不过是见了点血,竟连话都说不好了,齐王皇叔,不如你来说?” 齐王暗自心惊,小女帝毕竟是正统,名正言顺继承的皇位,他们这样闹,就是为了小女帝自动听话,毕竟谁也不想当个乱臣贼子,名声这东西,可太重要了。 他对外的形象一直都是忠心,于是当机立断抱拳:“臣愿誓死效忠陛下!” 他一跪,齐王党自然也跟着跪下,余了胶东王与蜀王,也见风转舵纷纷下跪,最后,就连吴王党也同跪了! 与先前朝拜很快叫起不同,这回小女帝许久没让他们起来,就让他们跪着,叹道:“诸位快看,吴王皇叔要不行了。” 可怜的吴王满脸血沫子,喉咙里发出拉风箱般哼哧哼哧的声音,身下一片血泊,俨然是快要断气了——小女帝那一剑刺的角度格外刁钻,让他救不活,又让他不那么快死,试想一个魁梧健壮的大活人,要亲眼看着自己一点点死亡,是何等阴森恐怖之事! 吴王瞪着眼睛断了气,玲珑道:“忒地晦气,这血的味道可真不怎么好闻。” 亲手杀了自己的亲叔叔,她却毫无惧怕或是悔意,不得不令人心生恐惧。 先前众人看龙椅上的小女帝,只觉瘦弱纤细不足为惧,此时再看,却觉得她心狠手辣深不可测,任谁也不敢轻视。 “吴王皇叔既是死了,这吴地群龙无首,朕少不得要操几份心,按照我朝律例,王位当有世子继承,胡秀禾,派人修书一封前往吴地,并将吴王皇叔的王印送至世子手中。” “是。” 可只有了解吴王的人才知道,吴王根本不想把王位传给世子!世子虽是嫡长子,可吴王却有一极为宠爱的侧妃,他对那侧妃所生之子极为看重,吴王妃早逝,世子性格懦弱,在府中寸步难行,如今小女帝却将王印交给世子——那对侧妃母子如何能忍? 势必要斗个你死我活,那么世子只有两条路走,向女帝投诚,或是跟侧妃母子至死方休。 吴王宠爱侧妃,侧妃在王府也与王妃无异,世子拿什么跟人家争? 这吴地,只因小女帝这一剑,便要易主了! “至于蜀王、胶东王、齐王三位皇叔,都是远道而来,便再在京中住个几日,少不得叫朕尽了地主之谊再离去。” 当初四王来时气势汹汹,为的就是监国王爷的位置,可眼下吴王惨死,剩下三王谁都不愿出头当这个乱臣贼子,小女帝要留他们,他们只要敢不告而别,就是抗旨欺君! 天底下的人能用唾沫星子把他们给喷死!大家都想要那个位子,可都想小女帝禅让自己名正言顺地坐上去,谁也不想被骂上去! 眼见杀鸡儆猴成功,玲珑也不准备再多做点什么,怎么也得给这群人反应跟思考的时间,于是便有事起奏无事退朝,她还等着回去用早膳呢! 胡秀禾特别高兴,他满面喜色道:“陛下今日真是威风!先帝泉下有灵,定会为陛下感到骄傲的!” 玲珑融合了小女帝记忆是今天早晨,孝宗皇帝的音容笑貌还是那样清晰,他的确是个好夫君、好丈夫,也算是个好君主,可惜英年早逝,实在是令人扼腕叹息。 仁安太后担心一个早上了,在宫中走来走去不停歇,听到禀报说女帝来了,连忙起身去迎,只是女儿身份不同了,不好像从前那样一把搂住,只能拉住女帝的手眼巴巴地看,怕她委屈怕她哭,又不知该说些什么安慰。 她是个柔情似水的女人,对夫君对女儿向来都是体贴温柔,孝宗早逝,女儿成为新帝,仁安太后心中始终忐忑,可她什么忙也帮不上,只能寄希望于孝宗,希望他在天之灵能够保佑他们的女儿。 玲珑一进门,光是气场便令人耳目一新! 她气势十足,自信非凡,在她身上你永远瞧不着落寞失望,连带着她身上有股叫人看了就振奋的鲜活劲儿,那样自由奔放、无拘无束,哪怕龙怕也束缚不住。 仁安太后眼睛一下就亮了,玲珑毫无帝王尊严地扑进母亲怀里:“饿了饿了饿了——想吃母后亲手做的面!” 仁安太后跟孝宗皇帝情谊深厚,两人平时相处宛如民间夫妻,高贵如仁安太后亦会亲自下厨,孝宗皇帝还给她生火呢!帝后二人完全没有架子,终日吟诗作赋弹琴下棋,若不是为帝后,当是一对神仙眷侣。 “好,母后这就去给你做。”仁安太后摸了摸女儿的头,看了胡秀禾一眼,胡秀禾朝她微微颔首,表示今日陛下没有受委屈,她这才放下心来。 玲珑也跟着进了小厨房,仁安太后脱下华丽外衫,挽起袖子,她是个很美丽的女人,虽然看起来有些憔悴,却也早早从失去孝宗的悲伤中走了出来,因她清楚,孝宗去了,却还有女儿要保护,孝宗在时对女儿爱若至宝,她爱孝宗,又怎会不管不顾不要女儿去追随他? 哪怕她能做的有限,也要尽最大可能去陪伴和保护小女帝。 但是…… 仁安太后亲眼见着女儿吃了一大桌的食物,连带自己做的汤面也喝的一干二净,忍不住开始担心,这吃得这样多,会不会积食? 玲珑却说:“待会儿要去批折子呢,不多吃点我怕没力气。” 仁安太后对前朝素来没有兴趣,也从不干涉,只点头道:“自己的身子才是最重要的是,你年纪还小,若是哪里不舒服,便记得要传召太医,有胡秀禾在你身边,母后倒也放心的。” 玲珑点点头:“好的。” 胡秀禾笑眯眯听着母女俩对话,心里头却难免有些惆怅,若是孝宗皇帝还在,该多好啊! 730|第六十二片龙鳞(二) 第六十二片龙鳞(二) 不管是在什么时候, 玲珑看到大臣们的奏折都觉得头疼。 这些人仿佛不会好好说话,明明只是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也要花上几千字洋洋洒洒地写出来, 通篇都是在吹捧皇帝顺便展现自己的忠心,直到最后才会说事情, 有些任职远的, 每隔三年进京一述职, 不述职时便每年给皇帝写一封折子陈述这一年来的情况, 那就更是废话连篇, 饶是玲珑一目十行也看得暴躁起来。 她本就不耐烦伺候这些事儿, 真的是越看越烦, 胡秀禾在边上守着都觉得小女帝的脾气要爆了, 正在他寻思着自己得怎么哄的时候,小女帝突然把手上的折子扔的老远——就跟民间生气的小孩儿一般,逮着手头的东西就扔, 逮着哪个扔哪个。 不过玲珑没有迁怒到胡秀禾身上, 从孝宗皇帝驾崩到今日,折子是一日比一日堆积得多,如今已经有小山高, 她得看多久才能看完啊!她当皇帝是为了享受不是为了做苦力的!这样想还不如让胶东王他们来当呢! 偏偏这折子又不能让他人看, 只能她一个来看,看到天黑能看完吗?这群臣子一天天的闲的吃屁,怎么就能写出几千甚至上万字的折子来? 玲珑挑了几本看了,实在是受不了, 西南布政使袁庸今年写来的折子足足有一万多字,但什么要事都没有,通篇只表达了一个思想:虽然臣在西南就职,却一心向着陛下,臣想念陛下,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真是迫不及待想要见到陛下了!在陛下的英明领导下,西南风调雨顺百姓安居乐业,这都是陛下的功劳啊! 将近两万字,全是在剖析自己对皇帝的忠心与想念的,玲珑看着,就觉得拳头硬了。 她啊的惨叫一声,整个人都扑进折子里,娇小的身影看起来分外凄惨。 胡秀禾忍俊不禁,但是小女帝太惨了,他若是笑出来未免不好,便上前一步:“陛下可要用些瓜果?时值夏日,吃些瓜果也解解闷。” 玲珑点头:“要。” 很快果盘就送上来了,苹果西瓜草莓荔枝等等,都切成可直接入口的大小,宫中就是这点好,想吃什么都有,哪怕是反季节水果,只要皇帝想,底下的人就能想方设法地弄来。 不过这些瓜果胡秀禾是不敢吃的。他自幼伺候在孝宗皇帝身边,御前行走的人都要格外注意仪态,瓜果生冷,容易坏肚子,不能吃,味儿稍重一些的食物,也不能入口,如番薯萝卜这般会胀气的就更不能碰了,韭菜大蒜葱姜,易口臭,也不能用。吃得太饱,不行,喝太多水,容易出恭,也不行。如胡秀禾这般,已是多年不曾吃过饱饭,御前伺候的,看似风光,实则苦不堪言。 因此当玲珑把吃剩下的赏给胡秀禾时,他面露难色,为了陛下吃得舒爽,瓜果放在泉水中冰镇过,凉丝丝的,他却多年未曾食用,肠胃脆弱,吃了生冷必定要闹肚子,到时候御前失仪,惹了陛下厌烦如何是好? 难道说,陛下还是不信任自己,想将自己调走? 胡秀禾在这胡思乱想,玲珑则压根儿没想那么多,她就是单纯不想吃了赏给下头的人罢了。 陛下赐,不敢辞。胡秀禾做了许久心理建设,总算是一点点将剩下的瓜果都给吃了,果然没多会儿肚子里便闹起来,玲珑正继续看折子,突然听到几声肠鸣,立时抬起头,胡秀禾扑通一声跪下:“陛下恕罪!奴才失仪——” 玲珑眨眨眼,她没有过便秘或是拉肚子的经历,所以无法理解,但没吃过猪肉总见过猪跑,胡秀禾那张阴柔俊秀的脸上已经布满冷汗,她便摆摆手:“你先下去吧,待会儿再过来伺候。” “是。” 饶是腹中百般作响,胡秀禾还是忍着,恭敬地退出了御书房。 他一走,玲珑才笑出声,你还真别说,这人挺好玩儿的。 半个时辰后,胡秀禾回来了,换了身青色的太监服,面上瞧着也无大恙,身上还重新熏了香,又恢复成了那个泰山崩于前而不改色的胡大伴。 最后玲珑看了一整天折子,胡秀禾不懂政务,只知道陛下将折子分为了三份,并吩咐明日抱上金銮殿去。小山般的折子,陛下居然真的只用了一日便全看完了!胡秀禾暗暗心惊,便是孝宗皇帝还在的时候也看不得这样快! 第二日玲珑照旧早起,她懒洋洋地眯着眼睛任由宫人给自己梳洗更衣,困倒是不困,她对食物与睡眠虽然看似狂热,仿佛戒不掉,其实根本没有那么痴迷执着,她有时候都在想,这世上还有什么是能让她一直追逐的吗? 昨日小女帝以十一岁稚龄亲手诛杀吴王面不改色,今日百官再不敢小瞧她,如昨日那般吵闹乃至于大打出手的场面没了,个个宛如鹌鹑老老实实,三位藩王站在最前头,看似神态恭谨,却也不知心里在想什么。小女帝不让他们回封地,他们能说什么?只觉得孝宗皇帝好手段,临死为小女帝铺路,以自己的死换四位藩王进京,又因小女帝年幼无知对她轻视,轻装简从,这下成了瓮中之鳖,小女帝不发话,他们谁敢走? 除非是不要脸面了! 奈何这四位藩王,最不要脸面的那个已经被小女帝一剑刺死,剩下三个都是道貌岸然,属于那种做了婊|子还想要牌坊的。都想当皇帝,都想篡位,可必须得名正言顺,必须得小女帝禅让,他们还得上演一场再三推辞最后百官下跪请求才“无奈”接受的戏码。 太要脸的人对上玲珑向来过不好。 玲珑坐龙椅也不像是历代帝王那样正经死板,她个头儿小,懒懒地窝在里头,舒服地跟什么似的。孝宗皇帝是个严于律己之人,除却跟妻女在一起之外,他的所有椅子床榻都是硬邦邦的,就连枕头用的都是玉枕,以此来提醒自己不要沉溺享乐,龙椅自然也是这样。可玲珑坐不惯,她觉得自己屁股都被硌疼了,胡秀禾就在龙椅上铺了软绵绵的垫子,这样坐上去便舒服许多。 宫人们将折子搬了过来,玲珑随手打开一本,百官面面相觑,不知道小女帝这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 只听小女帝道:“诸位爱卿,昨儿个朕读了一日的折子,深觉头疼,光禄寺卿徐咎何在?” 一身着藏蓝朝服的官员闻声出列:“臣在。” “你这折子……朕数了数,共写了五千三百零七个字。”玲珑面色平静,“其中五千三百个字是废话,谈及正事的仅有七字,便是‘臣请颁冰光禄寺’。” 这五千多个字,说的是个啥呢?这徐咎,从冬天赞美到春天,又从春天赞美到夏天,从社稷到民生,从朝政到后宅,反正吹捧了五千字,最后一个中心思想:陛下!夏天太热了!光禄寺又坐北朝南!往年分给光禄寺的冰实在是太少了!今年能不能再多给点啊! 就这么屁大点事,写了五千三百零七个字,玲珑忍着暴躁看到最后,就最后七个字在讲正事! 徐咎:咳…… 现下写折子都这样,先对着陛下歌功颂德,然后表明自己的忠心,东扯西扯一大堆到最后也不一定能有什么实事,大家都这样写,他自然也不例外……不过这种被拿出来做典型的感觉,真的是太羞耻了! 除却徐咎外,玲珑又抓了十几个人的折子出来当场处刑,别看这些大人一个个看着正儿八经严肃正直的,其实折子里的马屁简直不要太多,都能给吹出花儿来!这些折子有些是孝宗病重时便积下的,也有些是玲珑登基后才来的,反正不管有事没事儿,这些大臣都喜欢写折子,一写就是又臭又长,所以玲珑提出了新的要求。 “朕不爱读这些废话,日后的折子,都给朕记住,立意自定,文体自选,标题自拟,不得套作不得抄袭不得多于一百字,若是重大事件则可加急入宫觐见无需通过奏折,最好给朕开门见山,有事儿说事儿没事儿别写!谁若是多出一个字,朕便罚他一个月俸禄,多出两个字,便罚两个月,多出三个字,便罚四个月,以此翻倍类推!” 众臣哗然,便有须发皆白的老学士手持象笏出来辩驳:“陛下,臣以为,这万万不可——” “有何不可?”玲珑瞪了他一眼,“朕有多么英明神武不需要你们说,你们有多忠君爱国光用嘴也看不出来,如今朕只是提出这么一个小小的要求,你们便如此不满,日后朕如何敢器重你们?还是说朕的话不管用,你们想听别人的?” 这话就说的严重了,老学士赶紧跪下请罪:“臣不敢——” “不敢最好。”玲珑白了他一眼,丝毫不掩饰自己的厌烦,她向来讨厌这些又老又古板的家伙,宛如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每次都会激起她揍人的欲望。“明日起,若是还有人的折子给朕超出一百字,朕会亲自告诉他,罚俸一事绝非玩笑!若是看不上那点子俸禄,故意跟朕作对……呵,昨日吴王,便是尔等明日。” 她跟她的父亲孝宗皇帝不一样,孝宗皇帝是温柔、体贴、宽厚的,他对妻女如此,对百姓如此,对臣子也如此,甚至还曾亲自出宫探望生了病的大臣,也非常有耐心地听人说话,方方面面都考虑的很是周到。 可玲珑不是孝宗皇帝。 她是冷酷、铁血、专|制、不容置疑的,她不容许任何人在她做了决定之后还有话说,更不喜欢有人违逆她的意思。 她是正统,是孝宗皇帝亲女,哪怕她是女子,多的是人看不惯她,也没有人敢在孝宗皇帝刚驾崩不久便对小女帝指摘批评,那样的话,便是不忠不义,传出去都能让百姓的唾沫星子给淹死在历史长河中! 于是,这折子限定字数的事儿便定了下来,大部分臣子都是遵守的,有那么几个刺头儿,隶属于藩王账下,有意挑衅,因此隔日玲珑便将这几人点了出来。 她昨日说过,不可超出一百字,然而今日被她点出队列的三人,站在最前面的是通政使司副使,留着山羊胡,他写了三千字,剩下两人一人是督察院侍中,一人是国子监祭酒,都是没什么实权但是名望颇高之人,三人加在一起足足写了一万多字! 玲珑没打没骂没有动刀,只是吩咐边上的胡秀禾:“去将这三位爱卿的折子递入宗庙,当着我大历朝历代帝王,让庙祝亲自烧了,也好教历代帝王都瞧瞧,传到朕这一代了,都是些何等有才华又有风骨的臣子。” 胡秀禾面不更色:“是。” 他双手捧起那三份折子转身就走,那三人却急了!这宗庙是历代帝王牌位供奉之处,只有皇帝才有资格进入,他们身为臣子,折子却要送到宗庙烧给历代帝王……这、这简直是要他们的命啊! 通政使司副使急了:“陛下!万万使不得、万万使不得啊!” “有何使不得?”玲珑稀奇不已,“朕说的话你们不听,便去问问朕的父皇,皇祖父,以及历代长辈,想来他们的话你们是乐意听的,若是这折子写得好了,叫他们高兴了,朕便送你们去伴驾,正巧也能圆了你们这一腔忠心,岂不美哉?” 为何其他人都老老实实听话,这三人却不?一是为藩王效力,二则是踩着她出头罢了! 认她做皇帝,是因为孝宗皇帝的遗旨,可叫这群臣子臣服女帝他们心里又不痛快,这样跟玲珑对着干还能彰显自己的不凡之处,简单来说,就是想踩着小女帝赚自己的名声。 想,得,美。 要名声,去宗庙问历代帝王要啊! 三人齐齐跪下认罪求饶,可惜玲珑从不是善良之人,她要的是全心全意的服从! 很快,胡秀禾回来了,玲珑问:“可有神迹?” 胡秀禾恭敬摇头:“回陛下,不曾有。” “看样子,你们的折子写得不算好,否则我父皇那样温和宽容的人怎地都不降下旨意?平白污了历代帝王的眼,真是罪过。” “陛下。”蜀王出列行礼,“鬼神之说,本就虚幻,这三位大人也是一心为了陛下好,还请陛下——” “蜀王的意思是,历代帝王驾崩之后,便不在人间,因而后人也无需要有敬畏之心?” 蜀王被这诡辩惊呆了,他说的跟小女帝的是一个意思吗?正要解释,玲珑却不爱听,她笑起来:“怪道父皇刚驾崩,四位皇叔便火急火燎地赶来,连圣旨都等不得呢。” 言语之前讽刺意味极浓,孝宗皇帝一死,四位藩王听说皇位传给了玲珑,登时就以国丧名义奔来京城,而身为藩王,不得召唤不可出封地,这些规矩倒像是被他们给吃了! 她就是咬定了帝王有灵,你的折子烧了,帝王们没有反应,就说明你写的不好!你写的不好,你还敢不听我的话与我挑衅,你便是乱臣贼子! 好一通霸道不讲理的说法,明摆着就是要收拾这三个出头鸟,谁敢出来说情谁就跟着一起倒霉,她是皇帝她爱怎么说就怎么说! 蜀王只能舍弃这枚棋子,退回位列当中。 这就是默许让步的意思了。 玲珑冲三位跪在地上的大臣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来,这恐怕是她上朝两日以来笑得最高兴的一次。孝宗皇帝与仁安太后都是人中龙凤,相貌出众,她更是青出于蓝,然而这美丽至极的笑却并不能让跪在地上的三人放松,反倒头皮发麻,额头出了一层冷汗,只觉得像是被什么危险的猛兽给盯上了,无处可逃。 “朕昨日说了,超出一个字便按倍数罚俸,三位爱卿着实是勇敢,为了挑战朕的权威,竟然人人不下三千字,朕算了算,这辈子到告老还乡前的俸禄你们是罚完了还不够,要怎么办才好呢?” 她伸出一根手指挠了挠自己粉嘟嘟的脸颊,一副小女儿犯愁的娇俏模样,然而时至今日,再也不会有人把她当作可以戏弄欺骗的幼虎——再稚嫩的老虎,也是猛兽。 孝宗皇帝的女儿,比之孝宗皇帝,更像是一位帝王。 她就这样用甜蜜的声音苦恼着,而跪在地上的三人瑟瑟发抖,别说往日有什么清名,生死还不是拿捏在小女帝手里!而剩下一言不发的人里头,也各有心思。 小女帝,她太蛮横了。 什么掣肘什么平衡什么帝王心术她通通都不跟你讲这些,她就是随心所欲不按套路出牌,但不管你怎么防,她是皇帝,她是正统,她就是有法子搞你,除非你能豁出去那张老脸说不要了我就是不服就是要改朝篡位——而在你成功之前,天底下人一人一口唾沫都能淹过你头顶! 不是正统,便是上位也是名不正言不顺,不知会有多少包藏祸心的人想要效仿这黄袍加身的一幕,吴王就算是不要脸的翘楚了,当着小女帝的面要监国王爷的名号,连一声陛下都不愿意唤,结果呢?给一剑捅进肚肠,活生生流血疼死了! 谁敢说什么? 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想要权势就别要脸,要脸就得忍气吞声,就是这么个道理。 “禀陛下,臣有话要说。” 这清朗温润的声音一响起,玲珑便循声望去,只见一位身着青色绣虎纹官袍的青年手持象笏出列,先是行礼,而后道:“臣翰林院侍读陆宥,愿为陛下分忧。” 玲珑眨眨眼,没有回应,先是把这人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后世历史中说他“面如傅粉,眼若流星,虎体猿臂,彪腹狼腰,乃是滔天俊才、器宇不凡”,端的是文武双全才智过人的人物。与温和专情的孝宗皇帝比,这位魏太|祖俨然是另外一种魅力,更符合后世人们对帝王的想象,说一不二、杀伐决断,但此时此刻,他还不是魏太|祖,而是大历朝一位从五品的文官,一身官袍只看出他身形修长挺拔,至于什么猿臂狼腰,看不大出来,就觉得,腰挺细的,身材应该很好。 是个不折不扣的美青年。 端看气质,可完全没有后世记载的那样。也是,眼下正韬光养晦准备扮猪吃老虎呢,哪能把自己的底牌全部亮出来? 朝代交替罢了,分不清谁对谁错。但眼下她是皇帝,陆宥若是有什么心思……她可不会管历史会不会因此有所改变。 “陆爱卿但说无妨。” 陆宥又施了一礼:“臣以为,三位大人虽忤逆陛下,可多年来勤勤恳恳为国效忠,未有功劳亦有苦劳,不如叫三位大人将被罚的俸禄补上——如此,岂不是两全其美?” 玲珑心想,这人真是会做人啊,横竖她都不可能因为折子字数这点小事砍了三个人的脑袋,但若是不罚轻轻放过又难以立威,陆宥提出的这个法子还真不错,这三人被罚的俸禄拿银子来抵也是一笔天文数字,虽然罚了钱,但性命无忧又能维持官身,在投靠的藩王都不肯为自己说话的空当,一个翰林院侍读却挺身而出……真是两面都不得罪,两面都讨好。 “也罢。”玲珑叹了口气,“本来朕念在三位爱卿初犯,想着停职三月闭门思过,不过陆卿这个法子朕觉着更好,那就限三位爱卿一日内将要罚的银子补上,然后再停职三月吧!” 陆宥几乎能够感受到三位大人那灼热的视线穿透了自己的皮肤,但他愣是面不改色地退下了,玲珑还要夸他:“陆卿果然是深知朕心。” 陆宥:…… 这真的只是个十一岁的小姑娘么?还是说到底是皇室血脉,不能以常理来推断? 可是眼下,小女帝分明缺一位站在她这边的能臣,如今她以狠辣手段骇住朝臣,最缺的便是能信任的人,他在这时挺身而出,便是不得信任,也不该被这样对待,小女帝三言两语,便将他给架到火上烤了! 731|第六十二片龙鳞(三) 第六十二片龙鳞(三) 如今风调雨顺国泰民安, 臣子们也没什么要事必须每天写折子,再加上字数限制, 玲珑的工作量大幅降低, 瞬间就轻松起来,藩王们一直蠢蠢欲动却不敢真的做什么的原因也在此, 若是天下大乱, 他们师出有名, 尚可堵住世人之口, 可眼下风平浪静, 他们要是想篡位, 那就是乱臣贼子, 人人得而诛之, 因此,想要皇位,就得从小女帝身上着手, 得从江山社稷着手。 可别小看这些人对权势的追求, 如果能够把小女帝拉下马自己坐上那个位子,牺牲点百姓又有什么紧要? 朝中暗涌浮动,除却那些个生出异心的, 也有一些深受孝宗皇帝恩情因而对小女帝忠心耿耿的臣子, 孝宗皇帝这场病来得太快,他甚至都没能把心爱的小女儿教导成一位合格的帝王便撒手人寰,而在这世上,孝宗皇帝最信任的, 莫过于从小一起长大的胡秀禾了。 厂卫便是他亲自交至胡秀禾手中,只是孝宗皇帝仁厚,厂卫也因此显得平庸起来,玲珑接手皇位后,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吩咐胡秀禾派厂卫去调查百官与藩王之间的关系。 这些人不过是利益相关才结合在一起,只要找到节点逐一击破,这江山她照样坐得稳当。 除此之外,远驻边疆的秦大将军秦政对孝宗皇帝极为忠心,孝宗皇帝驾崩,他在边疆不得回,却立刻派人向玲珑递了信,信中除却效忠之意,还有安慰,简直令玲珑如虎添翼。 只要玲珑能全心信任秦政,藩王们便绝不敢轻举妄动,可惜的是,后世所记载的历史中,小女帝年轻气盛,受人蒙蔽,连下十数道圣旨宣召秦政回朝,摆了场鸿门宴要了秦政性命!她的本意兴许是想把兵权攥在自己手中,从而与四位藩王抗衡——且不说这能不能成,就说这自断臂膀的损主意,也不知是谁给她出的! 秦政一死,蛮子趁势入侵,秦政的三个儿子继承父志征战沙场,硬生生折进去两个,只剩下长子秦枭重伤失踪。这秦枭,便是魏太|祖陆宥日后的左膀右臂,为其开疆辟土立下汗马功劳的绝世名将! 这样一来,唆使小女帝做出这等糊涂决策的元凶,不是陆宥还能是谁? 历来帝王尽皆对手持兵权的大将抱有戒备之心,始终不能信任,生怕对方在民间名望过高危及自己的地位。玲珑却没有这样的想法,在她看来,能够抛头颅洒热血一心镇守河山爱民如兵的将军,难道不配在民间有着好名声么?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古往今来少有帝王能做到。 玲珑对权力没有欲望,因此她可以尽情信任秦政。 秦政的信一到,她便亲手写了一封回信,交由厂卫送达。 孝宗皇帝驾崩,秦政在边疆急得团团转,可没有帝王旨意不得回朝,他也仅有书信一封聊表哀思。这日他正与儿子们在看布防图——女帝登基,蛮子又开始蠢蠢欲动,这些年便是有他在,才打得对方落花流水不敢入侵,但越是这样,秦政越是担心。蛮子就像是饿了三个月的疯狗,咬住你一块肉不死就不会松口,他们敏锐、凶狠、贪婪,孝宗皇帝仁厚,蛮子投降便不与追杀,眼见蛮子将养生息逐渐兵强马壮,秦政知道,还有一场死战等着他们。 只是眼下蛮子不动手,只在边境线来回冒头,秦政也不能主动出兵,否则朝中那些人又要写折子弹劾他,说他不听君令私自动兵恐有异心……也就孝宗皇帝,换作历朝历代哪个帝王估计都容忍不了秦政这样有兵权儿子个个出息还有民望的。小女帝太小了,秦政光是在边关就待了十余年,从未与小女帝见过面,这种情况下,小女帝如何会信任他? 也不知小女帝读了自己的信是何反应。 而对陆宥来说,想要实现自己的野心,秦政必须要死。这人太忠心、太死板,一心想着忠君爱国,又擅带兵,只要小女帝全心信任他,谁也翻不出这天去!因而他才会百般算计害了秦政性命,秦政的儿子们个个都是以一敌百的将才,父亲惨死,三人怎能没有怨恨?玲珑在读史书的时候就觉得陆宥的心机手段都是一流,寻常人决斗不过他,也难怪人家最后成了名垂青史的魏太|祖。 她在回信中表达了对秦政的信任,并且慰问了他与边关数十万大军,又赐下几十车粮草药物,对秦政来说,粮草药材显然比金银珠宝有价值多了。 他读了小女帝的回信非常激动,在营帐中来来回回地踱步,孝宗皇帝虽已不在,新帝却有明君之风! 随后,他唤了长子秦枭与次子秦策来,吩咐他带三千精兵轻装简行连夜奔赴京城,听从陛下调派。又吩咐次子亲测同带三千精兵赶往吴地,支援吴王世子。 秦枭打小在军营长大,自是知晓军令如山不容拒绝,先是领命,随后才问:“父亲,小女帝这是何意?” 秦政道:“陛下胸中有沟壑,如今藩王们皆在京中,陛下身边只有一个胡秀禾能用,藩王们久不得离京旨意,难保不狗急跳墙,你千万要保护好陛下安危。” 秦策道:“看不出陛下年纪虽小,却有魄力,竟手刃了吴王,此番杀鸡儆猴,想来余下三位藩王也不敢轻举妄动了。” “正是如此,不过吴王侧妃与庶子扎根颇深,世子有心无力,还需要你去帮忙,将吴地牢牢掌控住,决不能给吴王侧妃与其他藩王联手的机会。” 玲珑那边已经接到吴王世子的回信,信里吴王世子先是对于玲珑将吴王之位传给自己表示感恩,随后便很上道的主动要求女帝收藩,他虽然性格懦弱,脑子也不大灵光,却胜在知足,父王一死,他成为吴王,吴地靠他一人必定守不住。且不说侧妃与庶弟手中的权力与人脉,光是自己成了吴王,便是那二人的眼中钉肉中刺,想要保住小命,就得主动投诚。 这封地他要是捞不着,那二位更是想都别想! 不得不说,新吴王确实摸着了玲珑的痒处,她到现在还没有放藩王离京,就是想要收藩。她能信任秦政,除却孝宗皇帝的原因外,秦政本身也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可这几位藩王,除却身上流淌着所谓的皇家血脉外,一个比一个阴险狡诈冷酷深沉,她会信任才有鬼! 光是这四人就分走了大历国土的三分之一,如今吴地已在囊中,剩下的齐地、蜀地、胶东,玲珑都要拿回来! “儿子绝不辱命!”秦策一抱拳,便率先出了营帐,准备点三千精兵去往吴地助力吴王。 秦枭也对父亲抱了抱拳,“父亲,陛下她所欲为何?若是态度过于强硬,难保余下三位藩王生出异心,齐蜀胶东三地虽比不得吴地富饶,却易守难攻,且蜀地瘴气密布,齐地矿山频出,胶东更是有十八鬼门关为天堑。蛮子又虎视眈眈,我担心……” 别看三王看似老实本分,可谁也说不准他们会不会狗急跳墙干脆跟蛮子结盟,到时候内忧外患,又是一场恶战不说,天下又将民不聊生! 边疆气候苛刻,昼夜温差大,并不适合农作物生长,此间百姓大多以放牧为生,比起气候湿润的中原,生活要清苦许多。秦枭在边关长到二十岁,他继承了秦家男人的高大与英挺,又因多年风吹日晒,皮肤是健康的古铜色,肌肉结实,充满力量与野性美。同样的,生活在边关十六州的百姓,因为这特殊的地理环境,无论男女,大多身材高大皮肤粗糙性情豪迈,与京城那些金贵的高门贵族完全不同。 “这些为父也有所考虑,陛下年岁小,胡大伴虽然忠心,却专精宫务之事,为父要你回去,也是因为你性格最是稳重,能够辅佐陛下。” 秦枭微微愣了一愣。 “我相信,只要你好好同陛下说,她一定能明白的,她可是孝宗皇帝的女儿啊,也是古往今来第一位女帝,食君之禄担君之忧,这是我等为人臣子应要明白的道理。” 秦枭恭敬地向父亲一揖到地:“儿子受教了。” 随后他点出三千精兵,披星戴月赶往京城,这三千精兵尽是他麾下最优秀的将士,体能心智都远超普通士卒,若是能为陛下所用,定然是如虎添翼,不必再忌惮藩王驻扎在京城外的卫队。 玲珑悠哉悠哉地过着自己的日子,三王不来问,她也不主动说让他们走,她发现这些大臣们并不是不能言简意赅地写折子,只是陋习难改罢了,眼看被罚停职的三个倒霉蛋因为多写了几千字几乎倾家荡产,大臣们纷纷引以为戒,那是能少写一个就少写一个,生怕多出来,停职事小赔偿事大! 至于那三个出头鸟,早已是悔不当初,恨自己怎么就那么欠,大历朝官员俸禄不低,一个五品官一个月就能拿一百两的俸禄,这还不算补贴的米面粮食,一百两,足够一个十口之家过一年! 也正因如此,罚款的时候就格外令人心痛,这罚的不仅仅是银子,还有三位大人滴血的心! 半个月后,秦枭率三千精兵于子时抵达京城,他将三千精兵驻扎于京郊深山中,未免打草惊蛇,他还乔装改扮只身入京,玲珑刚下早朝,胡秀禾就来禀报说秦将军到了,正在御书房等候。 再细问,得知秦枭是夜里到的,但愣是在外头等了一夜,直到天亮才进宫。 玲珑每个月有一日休沐,她对此表示非常不满,认为一个月只休息一天太不人道,可惜眼下她说改……还改不了。 对于秦枭陆宥这样的历史名人,后世有许多面部还原的画像,不过等玲珑真正见到秦枭,才发现后世画像实在是过于抽象,连本人十分之一的风采都体现不出来。 秦枭也是头一回见小女帝,先是恭顺地行礼,随后就见那坐在龙椅上的小不点跳了下来,小嘴儿张成圆形围绕自己转了两圈,他有些弄不懂小女帝的想法,直到她转完圈后停到自己身前,秦枭便听她说:“哇……你好高啊!” 玲珑估摸这人得有一米九还不止,身材魁梧,却又不是那种虎背熊腰的强壮,相反一身劲装穿在身上勾勒出的身体线条健康而狂野,腰细腿长的,脸还特别小。 她伸出手比了比两人的高度,很不高兴地发现她还不到人家胸口,十一岁的小女帝,就比秦枭的肚子高一点点。 真的只是一点点。 宫人们大多不高,玲珑见过最高的人当属陆宥,估计有一米八几,但秦枭肉眼可见的比陆宥还高! 常年陪在她身边的仁安太后是女子,身形娇小,一米六差不多,胡秀禾幼年入宫,吃了不少苦头,长得也不高,一米七顶了天,玲珑自己……她不愿意提,反正被秦枭这么一比,她简直像是小人国来的。 秦枭想了想,说:“陛下日后还会再长的。” “能长到你这么高吗?” 秦枭:…… 胡秀禾:…… 那还是不要了吧。 不过玲珑对身高的兴趣也就只维持了一会儿,秦枭也从与她的对话中感觉小女帝并非不讲道理的人,他跟她说的话她都很有耐心地听完了,也愿意听他的。秦枭心里悄悄松了口气,入宫前他都在想小女帝不知是什么性格,若是骄纵任性,他又该怎样去说服,没想到事情比他想象中的要轻松很多。 藩王们是肯定不能留在京中过久的,但也不能就这样直接杀了,吴王已死,若是剩下三王尽皆折在京城,少不得有人在里头做文章,攻击已经驾崩的孝宗皇帝以自己之死骗藩王入京从而诛杀——孝宗皇帝的名声决不能染上污点!可若是这么快就将藩王们放回去,又与放虎归山无异,他们吃了这次亏,以后再行事定然是万分小心。 因此眼下的问题就是三位藩王要如何放行,放行之前又要如何控制局面。 有秦枭的三千精兵在,至少短时间内能保京城无虞,暂无后顾之忧,玲珑就能做点别的了。 吴地乃是鱼米之乡,不仅景色秀丽宜人,更是盛产水稻小麦,十分肥沃,吴王也是四位藩王中最有钱的那个,眼下玲珑就在等秦政派的人到达吴地与新任吴王汇合,而后吴王便会亲自上书请求收藩,对新的吴王来说,收藩是能保命的好事,且他对女帝投诚,日后自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可齐王等人就不这么想了,他们在各自封地,那便是能一手遮天的土皇帝,谁乐意把封地交还然后住到京城王府来受人辖制? 吴王在金銮殿上对女帝出言不敬,野心世人皆知,玲珑当堂斩杀,是为立威,也无人置喙,可这样的招数,使第一次是她果敢决断,使第二次第三次那便叫心狠手辣,不是明君所为。 因此,玲珑要逼三王犯错。 人心的欲望是无止境的,孝宗皇帝在的时候,对四位兄弟十分仁厚,他们的日子过得也格外好,齐地光是铁矿便有十数座!这铁矿虽隶属朝廷,却都是齐王派人在开采!若说齐王没有别的心思玲珑可不信。 而现在,三位藩王都被侄女压迫,好不容易熬到没有儿子的孝宗皇帝驾崩,结果皇位却传给了个黄毛丫头!天底下哪怕人人服气,与孝宗皇帝流着相同血脉的藩王们也不服气! 孝宗皇帝继位,性情品行都是一等一的好,又是嫡长子,可玲珑凭什么?光她身为女子,便已经不配了! 是孝宗皇帝独女又如何?难道宗室中还缺了能过继的不成? 谁都没想到孝宗皇帝会将皇位传给公主! 这可真是打了众藩王一个措手不及。 翌日,秦枭便光明正大出现在金銮殿武官一列,他是正儿八经的正三品骠骑卫上将军,军功显赫,从战场打滚出来的血腥气与杀意直将身边的文官吓得站不稳。 他是秦政之子,世人皆知秦政乃是良将,秦家军威名远扬,近些年蛮子看到城楼上的秦家军战旗便吓得仓皇而走,早就叫秦家军给打怕了,秦枭作为秦政长子,日后是要接秦政班子的,这样一个人,缘何突然出现在京城?为何事先无人得到消息? 是陛下暗中传召而来?秦枭必不可能只身回来,那么他所率领的秦家军身在何处?京外有齐王等人驻扎的卫队,藩王卫队不得入京这是规矩,但每日都会有心腹前来互通消息,却不曾听说有军队来到。 一时间,藩王们心中疑虑丛生。 玲珑坐在龙椅上,状似不经意地开口:“仔细算算,三位皇叔进京也有一个月了吧,不知封地上家眷心中如何惦念。” 蜀王谨慎小心答道:“为陛下分忧,乃是我等幸事。” 胶东王言:“然国有国法,藩王不得在京中逗留过久,这是祖宗传下来的规矩,陛下,臣等今日便想与陛下请辞,返回封地了。” 他们实在是坐不住了! 这次来带的卫队跟训练有素的秦家军如何能比!小女帝若是想让他们把性命交代在此处,那真是叫天不应叫地不灵!还是早些回封地另做打算!头先都忍了那么多年,难道就急于这一时么! 玲珑笑道:“二位皇叔说得不错,齐王皇叔呢,可也想念封地家眷了?” 齐王斯文行礼:“回陛下,正是。” 三位藩王早就私下达成共识,要早些离开京城,免得小女帝不知天高地厚,这初生牛犊不怕虎,他们还真不敢跟小女帝硬刚,尤其是秦枭突然出现在朝中,这是否代表了秦政的意思?孝宗皇帝驾崩,秦家军也仍是帝王手中的利刃! 若是如此,回到封地韬光养晦才是上策。 “方才胶东王皇叔说……国有国法?” 不知为何,胶东王心里突然有种不祥的预感,律法规定藩王不得在京中久留,甚至有些藩王自成年去往封地,至死都不曾再回来!齐蜀胶东虽好,又如何能好过繁华奢靡的京城?好过那金闪闪的龙椅,好过那一身龙袍? “先帝仁厚,不忍见诸位皇叔有骨肉分离之苦,可既然胶东王皇叔说国有国法,那么便请三位皇叔修书一封去往封地,请三位世子前来迎接皇叔们回去吧。” 小女帝上下嘴皮子一碰,几乎要剜去三位藩王的心! 跟厌烦嫡子的吴王不同,齐蜀胶东三王最是看重正统,对嫡子倾尽心血栽培教导,可玲珑话里的意思,俨然是要三位世子前来京城做质子与他们交换! 这、这你还不能说她过分,因为确实是有这么个规矩,为了防止藩王作乱,京中要留质子,然孝宗皇帝温和,并没有这样做,快活了几十年,三王已经把这茬儿给忘得干干净净,被玲珑一提起才又重新想起来。 方才说国有国法的胶东王恨不得给自己一个大嘴巴子,叫你多嘴! 谁愿意把自己精心培养的儿子送到京城来做质子? 一时间,大殿鸦雀无声,竟无人敢说话,藩王们沉默以对,似乎是在无声的反抗,玲珑却言笑晏晏不见丝毫忐忑,她敢说,这三人回到封地后必定会暗地练兵准备取而代之,她自然不能给机会,藩王质子古来有之,孝宗皇帝没有遵循,是孝宗皇帝心善,她又不是孝宗皇帝! 这时候就需要有人出来捧场了,而且必须得在大殿无人说话好一会儿后,秦枭正要按照他们商量好的出列,文官列就有人抢先一步:“臣以为陛下所言甚是,此事可行。” 玲珑眼睛一抬,又是陆宥! 他毫不掩饰自己就是站在小女帝这一边的,忠心耿耿谁也动摇不得,就是这副真诚的模样,取得了小女帝的信任。 玲珑不介意给他个好脸色,笑得愈发灿烂起来。 732|第六十二片龙鳞(四) 第六十二片龙鳞(四) 不得不说陆宥这人心理素质过硬, 经历了前一回罚俸一事后,他并没有泯然众人, 而是坚定地站在了小女帝这边, 成为了玲珑的拥护者。 他也的确是有真才实学的,并非只会溜须拍马, 这样的人用好了自然是一代贤臣, 可惜他野心太大, 眼下他甘愿为玲珑驱使, 日后便也能毫不犹豫地背叛她去追求自己的大业。此人知人善任文武双全, 又生得一副好皮相, 说话做事更是滴水不漏, 一派君子风范, 若不是玲珑读过历史,说不定也会如小女帝一般对他信任有加。 陆宥站出来表示支持后,秦枭也随后出列, 此后忠心于孝宗皇帝的臣子们纷纷也表示支持, 中立派的臣子们在斟酌后同样站了出来,剩下没怎么说话的基本都是三王一派的,不得不提的是, 吴王一死, 曾经暗中效忠他的大臣们几乎是整日整夜睡不着觉,他们在朝中地位尴尬,其他三位藩王必定不会重用他们,而小女帝尚且年幼, 基本上吴王一死,他们的前程也就断了。因此,最近一直老老实实本本分分。 世子入京一事便这样定了下来,藩王们不乐意也没有办法,秦枭还在边上虎视眈眈呢! 齐蜀胶东三地距京城约莫有半个月的路程,也就是说,藩王们至少还需在京中待上半个月,这还没算上传信的时间。 过了五日,新任吴王进京。 他见了玲珑便露出感激涕零的表情,向着玲珑跪下谢恩,又亲手交上王印,这代表了绝对的臣服,光是这态度就比其他三王聪明多了。 与吴王同来的还有秦策,他将三千精兵一分为二,一半留在吴地,另一半则护送吴王进京。 吴王心有余悸,他生母早逝,父亲又不待见,侧妃与庶弟更是面甜心苦,他在吴地的日子着实称不上好过,甚至他都觉得,说不定哪一天,父亲就要把自己世子的位子给收了回去,因而做事十分小心翼翼,再加上没什么野心,在老吴王看来,实在是个不成器的儿子,因此吴王今年二十有三,还是光棍一条,身边连个侍妾都没有。 因他态度恭谨温顺,玲珑便问他有何想要的赏赐。吴王也不藏着,害羞而期待跟玲珑说,希望玲珑能为他赐婚。 玲珑:…… 她什么时候还兼职当媒人了?! 皇帝名下有许多府邸,她便赐了吴王一座,为吴王府,日后吴王便不再回到吴地,同时,那位侧妃与老吴王庶子也要回到京城,吴地,以后就是玲珑的了。对此吴王没有意见,他父王死了,父王的女人他不能不管,父王的儿子也是他亲弟弟,总不能丢到大街上自生自灭,只是跟那两个毒蛇一样的人生活在一起,吴王难免有点心惊胆战。说实在的,若非陛下派了秦将军前来吴地,他早不知死多少回了! 因此除却想娶老婆外,他还有个要求,就是不跟老吴王侧妃与庶弟同住。他知道自己没什么心眼,斗不过人家,说不准哪天好端端的就暴毙了,到地底下都没法给自己伸冤! 这都是小要求,玲珑很大方地允了,此外她又召见了秦策,与兄长秦枭比起来,秦策生了张娃娃脸,他今年也十九岁了,但看起来脸嫩得很,为人也很是磊落。之后,玲珑便派他再返回吴地,老吴王一死,新吴王入京,吴地群龙无首,正是清理的机会。此外,她还派遣了一位对孝宗皇帝忠心耿耿的文官同去,吴地虽说已是她囊中物,但百足之虫死而不僵,老吴王虽死,他那些部下却还在,秦策便要协助那位大人完成对吴地的清洗。 这些年边关没有什么特大战事,秦策骨头都痒痒起来了,能有事做是再好不过,登时领命而去。 秦枭则留在京中由玲珑驱使,她身边只一个胡秀禾得用,忠心的臣子们又大多是文官,比不得秦枭身手高超。 也就是跟随玲珑这段时间,秦枭才意识到这位十一岁的小女帝不容小觑。只是……这手段未免有些……怎么说呢,有些另辟蹊径了。 百官中难免还有不服气的,亦或是有鄙夷女子的老古板,尤其是那些个言官,平日里无事可做,最爱干的就是抓人小辫子,然后洋洋洒洒写上一篇折子,反正这世上就没有他们不能弹劾的,就连玲珑睡个懒觉,他们都能不厌其烦地逼逼叨叨一大堆。若不是玲珑强制限定奏折字数,这群酸儒能写个几万字! 他们不隶属于藩王,也不忠心于小女帝,他们最爱的就是名声,毕生所求也为一个“名”字。要玲珑说,就是孝宗皇帝脾气太好了,把这些人给惯的不知天高地厚,一天天恨不得全身上下都是嘴,叭叭个没完却一点实事都做不出来。 她琢磨着要搞一搞官员考核,考核不合格的通通罚款,严重的则贬谪罢官! 是的,秦枭跟胡秀禾两人所做的最多的事,不是匡扶社稷,不是辅佐女帝,而是去打探消息,就连陈芝麻烂谷子的鸡毛蒜皮小事儿也不能错过,上到被调查人的祖宗十八代,下到被调查人几天换一次裤衩,事无巨细,玲珑全都要知道。 这些言官,孝宗皇帝在的时候一天天就没个完,看不惯这个看不惯那个的,也就孝宗皇帝能忍,换作玲珑早就想把他们的嘴巴缝起来挖个坑全给活埋了! 孝宗皇帝后宫仅有皇后一人,他们看不惯,那折子曾经是雪花片般飞来,一个个苦口婆心地劝,还要攻击仁安太后善妒云云,后来仁安太后多年未曾生子,仅为孝宗皇帝诞下一位公主,这群言官更是疯魔,恨不得把仁安太后说成什么祸国殃民人人得而诛之的妖后,直到脾气温和的孝宗皇帝大发雷霆,他们才稍微收敛了点儿。 如今小女帝登基为皇,他们又开始了。 玲珑最烦的就是有人对自己说教,更何况这些人不是出于爱意,只是想为自己挣个清名!一开始,她看到第一封批评自己一顿午膳有一百二十八道菜太过奢侈浪费的折子时,她没有说话。 小女帝似乎默认了自己理亏,言官们愈发兴奋起来。 再后来,有言官上折子弹劾小女帝起迟了些作为帝王不够勤勉,玲珑也没有说话。 说她素日里喜欢奇巧玩意儿甚至还养鹦鹉玩物丧志,玲珑依旧沉默。 …… 直到又一日早朝,一位须发皆白的老言官仗着自己辈分高,反正一条腿踏进棺材里也没几年好活了,不如临死前博个清名,便主动出列,直言女帝这般年纪还与仁安太后同寝是不上进不长进无担当,又说前几日胶东地动,想来是女帝所为惹怒上苍,要玲珑下罪己诏以安民心。 别说是玲珑了,就连秦枭都有些动怒。 前面说女帝性好奢靡玩物丧志也就算了,这胶东地动也能怪罪到女帝头上? 胶东地处东北,群山环绕,整个胶东之地有十八道山口,由于地势险峻易守难攻,这十八道关口又被称为十八鬼门关,基本上常年都有小地动,在那儿生活的百姓都习惯了,怎么到这老言官口中,胶东地动就成了女帝的过错?还惹怒上苍下罪己诏呢……哪个皇帝愿意下罪己诏? 玲珑眯着眼睛,“哦,听你话里这意思,胶东地动,是朕触怒上苍?朕下了罪己诏,从此后胶东便永无地动?” 老言官却道:“上苍是否愿意宽恕陛下,还是要看陛下的诚心。” 合着要是玲珑下了罪己诏,日后胶东却还是地动,那不怪上苍,也不是老言官胡说,怪她自己不够诚心诚意呗? 胶东王嘴角微微裂开一个弧度,他倒是要看看这小丫头片子还能有什么本事!藩王之中,四处封地,惟独胶东最为险阻,齐地有矿产,吴地有粮草,就连瘴气密布的蜀地也交通发达,惟独胶东,虽说有十八鬼门关做天堑,可出入困难,连与外界联系都费劲儿,因此胶东王始终是藩王中实力垫底的那个,再加上胶东因为特殊的地理环境经常地动,小些的还好,严重些的一次便能死上数百上千的人!与京城的繁华奢靡比起来,胶东显得那样困苦、可笑、清贫! 胶东王这辈子做梦都是回到京中,但不是被收藩,可是光明正大,令人顶礼膜拜的回来! 老言官叭叭不停,玲珑很平静地听他说,期间一语不发,秦枭进京也有一个多月了,他基本上就担任了小女帝贴身护卫一职,胡秀禾主内,他主外,两人便是小女帝的左膀右臂,秦家军与厂卫专精的方向不同,但都是打探消息的好手,这位老言官可能自己很干净,因此才敢这样对小女帝叫板。 可人活在世上,总是要与旁人打交道的,老言官也有妻有儿,有亲朋好友,他不犯错,难道他的家人也能不犯错?瞧他这满嘴之乎者也的样子,便知道是个脑子不会转弯的老古板,想抓他的把柄不容易,抓他家里人的却要简单得多。 厂卫们最擅长干这些阴私活儿,玲珑就任由老言官说完,才问:“照你这意思,朕若是不下罪己诏,上苍还要给朕更可怕的惩罚?若朕爱民如子,便应如你所说,下罪己诏?” 老言官梗着脖子:“臣正是此意。” 玲珑很绝望地摇头:“上苍已经给了朕最可怕的惩罚了,有你这样的臣子,朕上辈子不知是造了多少孽。” 想她上辈子是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想跟她有故事的人数不胜数,可惜她从不为谁驻足,不知伤了多少纯情少男少女心,原来报应在这儿等着她呢! 老言官纵是个傻子,也听出玲珑在讽刺自己了。他一张老脸涨得通红,结结巴巴道:“陛、陛下这样说,简直、简直是有辱斯文!臣对陛下一片忠心,日月可鉴!” 玲珑面无表情道:“朕听说你有五个女儿,是也不是?” 老言官突然警惕起来:“陛下问臣的私事作何?” “不许朕问你的私事,你又为何要管朕的私事?” 老言官窒了一下,强词夺理道:“陛下是一国之君,行事是天下之表率,臣如何能与陛下比?” “朕还听说,卿家五个女儿死了四个,其中有两个还是卿家的老母亲亲手溺死,可有此事?” 大历朝重男轻女严重,哪怕是官宦之家亦多如此,老言官一生就只有五个女儿,在平均寿命只有五十几的古代,他的老母亲今年已经将要七十了,却还是耳聪目明。老言官天命之年却膝下无子,他那老母亲听了个游方道士所言,说为何家中总是生孙女不见孙儿,便是孙女过多,碍着了男丁之气,若要破解,只有一个法子…… 他那老母亲年老糊涂,为了抱孙子竟真的做下了糊涂事!不过那都是老言官还年轻那会儿的事儿了,他一开始睁只眼闭只眼,直到四个女儿都没了,妻子临盆又产下一女!家里的老母亲才明白自己怕是被人骗了,老言官是个大孝子,此事他严令家中下人不得泄露,还将老母亲身边的人都给打发掉了,原以为能瞒住,谁曾想天底下没有不透风的墙。 秦家军与厂卫联手,什么陈年旧事查不出来? “听卿家方才所言,朕倒是觉得,野兽尚有舐犊之情,卿家之母却能狠心溺死两个孙女,可见其人性淡薄猪狗不如。这样的人居然是卿家之母……上梁不正下梁歪,朕不得不怀疑卿家的品行了。” 玲珑是真的很烦这群人,所以说话毫不客气,那老言官脸色瞬间惨白,玲珑还不肯放过,又乘胜追击:“话又说回来,焉知不知卿家母亲这伤天害理的事儿做多了,惹怒上苍,才落得个断子绝孙的下场?” 对老言官来说,除却清名之外,唯一能伤害到他的,怕就是断子绝孙这四个字。 他又恨又气,怎么想不到自己会被小女帝气到说不出话,偏偏这些事他埋在心底谁也没告诉,小女帝又是从何而知?今日之后,怕是要传遍了!别说什么清名,没有骂名就算不错了! 毕竟也是天命之年,又讲究什么文人风骨,登时老言官就晕了过去,玲珑摆摆手,胡秀禾会意,立即唤人进来将老言官拖走,要晕也不能在陛下眼前晕,陛下还小呢,吓着可怎么办! “下一个。” 玲珑说完,半晌没声音,她顿时很失望:“怎么了,你们没人想说话了吗?那几个说朕玩物丧志不够勤勉的呢?出来掰头啊?” 臣子们听不懂掰头是什么意思,但潜意识觉得不是什么好话,且老言官被气得都要嗝屁了,谁家里没点腌臜事,可那点儿事,自家人知道无所谓,陛下却要拿出来当众处刑……一个不小心名声没了是轻,乌纱帽不保事儿大! 朝堂之上鸦雀无声,玲珑摇摇头:“平时不搭理你们,你们一个个比鹌鹑蹦跶的都欢,真要计较了,却又都安静如鸡了,朕觉得有些人着实是德不配位,食君之禄不能分君之忧,朕要你们又有何用?” 这话说得严重,顿时哗啦啦跪了一大片,都是口称陛下恕罪的。 玲珑太讨厌这种当皇帝的感觉了,她揉了揉眉心,很想把这群人都丢出去,但终究是克制住了,甚至还冷静地召集了六部尚书及其他重臣到御书房,商议官员考核制度。 她自然不会拿现代人类社会的制度来生搬硬套,但她必须得给这些家伙找点事儿做,叫他们吃吃苦头,知道她不是好惹的,也多从他们自己身上找原因,不是不许她一顿饭一百二十八道菜,不许她晚起偷懒吗?好啊,上行下效,她要做到的,他们也都跟着做到!凭什么这群大臣一个月休沐三日,她身为皇帝却只有一日?凭什么她一天到晚待在宫中哪儿都不能去,他们却那么自由? 来啊,互相伤害啊! 玲珑最先提出的就是打卡政策,众臣每日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完成当日工作进度后,若是无事便可提前回府,但现在不行了!都给她当九九六的社畜!此外还要进行工作评价考核,逐层上报,品行、态度、能力及公务处理水平各方面都要有要求,不合格者首次罚俸,二次官降一级,三次直接罢官! 如此苛刻制度,众臣面面相觑,都想觐见,但谁也不想做那个出头鸟,秦枭目不斜视,反正这事儿跟他没啥关系,而且叫他来看也不算苛刻,朝中官员不乏尸位素餐之人,这些官员,当初都是走科举而来,得了官身便一心钻营,早就失了初心,朝中宛如一潭死水,众人只知结党营私为自己谋利,有几个想着为百姓做实事的? 陛下这考核制度看似严苛,其实不过是最基本的要求罢了。如翰林院那群清闲的官员,官职低微的没有早朝资格,甚至日日闲来无事躺着等领俸禄!像是这样的人朝中到处都是,至少有了这考核制度,他们是再不敢迟到早退犯错误了。 玲珑也只提出了这几个要求,她深知欲速则不达的道理,也是借由老言官这次出头才故意发怒震慑群臣,就好比她本来想要把开个窗户,却威胁他人说要把屋顶掀了,众人大惊失色连忙劝阻,这时候她再说自己想开个窗户,众人便能轻易接受她的要求,殊不知她本来就没想着掀屋顶,只是想开个窗户罢了。 日后温水煮青蛙,一点一点改进,早晚有一天叫他们再也不敢有二心,再也不敢给她找事儿! 很不幸的,老言官成为了最新一只被杀鸡儆猴的倒霉蛋。他本来想借由玲珑给自己挣个清名,结果什么没捞到,还把自己跟老娘折里头了!不仅如此,小女帝还很大度地说念在他这些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的份上,不对他与老母亲做出惩罚,只罢了他的官,又口头斥责了几句,可九五至尊,金口玉言,无异于是将他全家打入谷底,再无翻身之日! 老言官的前车之鉴也让许多人吸取了教训,别因为最近小女帝脾气很好的样子,就忘了这是个十一岁稚龄就能手刃藩王的狠角色! 仔细想想,跟小女帝作对的人,到现在谁真的占便宜了?已经嗝屁的吴王就不说了,哪怕孝宗皇帝在时也嚣张跋扈的其他三位藩王,哪个得了好?在他们得意洋洋的时候,小女帝已经暗中修书前往边关,使得秦政派遣长子率秦家军前来,将京城围的固若金汤,藩王们若是真把小女帝惹急了,把他们当场斩杀,顶多是名声难听些罢了! 仁安太后心疼女儿,她在后宫也帮不上什么忙,唯一能做的就是亲手给女儿做些好吃的犒劳,这也是孝宗皇帝驾崩后仁安太后最大的爱好了。 眼见女儿耷拉着脑袋走进来,仁安太后心疼的不行,一把将人搂到怀里,摸了摸小手小脸,“瘦了,又瘦了。” 有种瘦,叫你妈觉得你瘦。 玲珑垮着肩膀,她把脑袋埋在亲妈的胸口一顿蹭,然后吐出一口长长的气:“……当皇帝一点都不好玩。” 仁安太后听了,摸了摸她的头。 可她也说不出叫女儿不做皇帝的话,若是女儿不做皇帝,她们会立刻被那些人拆吞入腹,连根骨头都难剩下。“若是你父皇还在,我儿就不会这样辛苦了。” “辛苦倒是不辛苦。”玲珑很实诚地说,“累倒是也不累,就是一点不好,生气的时候不能直接动手。” 仁安太后:…… 天可怜见,那群臣子究竟是怎样讨人厌,才能把她的女儿变成这副暴力模样! 虽然不曾涉及前朝,但孝宗皇帝在时,他们夫妻二人亲密无间,孝宗皇帝常常说些前朝的事与仁安太后听,那群老学究有多烦人多固执,仁安太后还是知道的。女儿又不似夫君那样脾气好,她居然会只想要揍人而不是砍头,仁安太后心中生出一股诡异的庆幸来……当初孝宗皇帝舍不得女儿习武,是多么正确的决定啊! 733|第六十二片龙鳞(五) 第六十二片龙鳞(五) 玲珑美美地吃了一顿仁安太后亲手做的饭, 晚上又跟仁安太后睡在一张床上让她给自己按摩——孝宗皇帝身体不大好,平日里处理政务又需久坐, 一天下来便是腰酸背痛吃不下睡不香。仁安太后便亲自同太医学了这套按摩手法, 无论什么时候,只要孝宗皇帝回来了, 躺上了床, 她便会给他按按, 天底下最尊贵的帝后, 却生活的如同凡间夫妻一般。 与仁安太后相处这么久, 玲珑自然明白她是个温柔似水又心细如发的女子, 且她与孝宗皇帝感情慎笃, 这样的一个人, 最后为何会入陆宥的后宫?又无缘无故的死了? 当时小女帝已死,仁安太后绝不可能爱上陆宥,她爱过孝宗皇帝那样专情温柔的男人, 又怎么可能对薄情深沉的陆宥动心?可她却入了陆宥后宫, 除了为女儿报仇,玲珑想不出别的可能性。 想必陆宥登基后,天下安定, 他心中偶尔也会想念曾经那个对自己死心塌地的小女帝, 他从她手中夺走了江山,又亲手割掉她的脑袋,如今他是天下之主,自有无数美人讨好献媚, 可唯一能让他俯首称臣的,只有被他残忍割头的小女帝。仁安太后是小女帝生母,母女俩容貌肖似,他难保没有睹物思人的念头,两人各有心思,可惜仁安太后必定是斗不过陆宥的,她最终究竟是自尽还是他杀,恐怕是千古之谜了。 被母亲抱着安慰了一夜,次日玲珑仍旧神采奕奕,这回再没人敢说她十一岁还跟母亲同睡一张床的事了,昨日的老言官就是前车之鉴,谁家里没点阴私事,可谁也不想被拿到明面上来说! 官员考核制度也在五日后正式开始,只是不许迟到早退敷衍渎职,大部分官员还是能够做到的,那些个做不到的,玲珑也是该罚就罚该打就打,一段时间后,朝中风气俨然令人面目一新。 等到三位世子入京,玲珑设宴款待,藩王们终于能回封地,却要将自己精心培养的儿子留下来,这谁乐意?可不回去又能如何,他们父子全留下玲珑可不介意,她正好有理由派心腹大臣去封地“协同管理”呢! 最初藩王们不懂什么叫做“协同管理”,玲珑一解释他们就恍然大悟,合着就是明面上派个监视他们的人呗!不行不行,坚决不行!他们不需要什么协同大臣,他们这就把儿子留下来自己回去! 这是逼着他们放弃已经成才的嫡子啊! 不出意外的话,这三位世子这辈子除了死,是别想回封地了。若是藩王们心怀不轨意图谋反,他们就是最先被诛杀的那一个,而若是不反,他们便要永远作为质子留在京城,此外,因为他们的出身,小女帝决不会重用他们,也就是说,这一生便如此蹉跎了。 藩王们也很绝望,继承人是那么随便就能选出来的么?他们将儿子培养成今天这样,又花费了多少精力! 这群人的担忧玲珑暂且不管,她是不可能放任藩王回去壮大自己势力的,只不过收藩一事不能操之过急,还需从长计议。眼下最重要的是民生问题,自古以来,老百姓才不关心龙椅上坐着的是谁,他们只要能吃饱穿暖,衣食无忧,便足够了。然而以大历朝目前的发展水平,老百姓们俨然还在温饱线上苦苦挣扎。 每年收了粮食还要缴税,粮食产量低得可怜,缴税之后落下的钱能够吃饱饭就不错了,别的什么都不要想!再加上底层官员中饱私囊,百姓虽然不至于流离失所,却也称不上安居乐业,归根究底,还是粮食产量的问题,人口基数远远超出了粮食产量,许多儿女多的人家连饭都难吃饱,又谈什么别的? 长此以往,穷的越来越穷,再加上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私塾学院束脩昂贵,普通百姓根本负担不起,也没有多余的银钱送孩子去读书,于是一代一代传下去的只有贫穷。 与贫穷相伴的,只有愚昧。 玲珑看了各地呈上来的新生儿数据,出生率与夭折率一样高,女性因生产造成的死亡率也相当惊人,所以说要做一个好皇帝,首先,就要让自己底下的百姓吃饱饭。 她搞了两世科研,各方各面皆有涉猎,大历虽然技术水平落后,但那些知识早就是贮藏在玲珑脑子里的。不过她是皇帝,断然没有她亲自下田去搞研究的道理,如何让百姓吃饱穿暖,这是工部该考虑的问题,如何让百姓安居乐业,这又是户部该考虑的,国库里亮晶晶的银子难不成要养这么两群废物? 玲珑召见工部尚书及主要官员,给他们定下了两个小目标。一,优化粮种,根据种植环境选择合适的农作物;二,改进现有落后且笨重的农具。 大历朝百姓多用犁铧,犁铧体型沉重不易深耕,往往需要人畜卖大力气,得两三个人共同耕种,收益却不高。怕工部这些人脑子不够使,玲珑还亲自给他们画了图纸,要求他们造出如图上那种轻巧便捷的耕犁。再多的要求也不敢提了,至少比起犁铧,短辕犁与曲辕犁更加轻松,可以节省人力,且效果更好。 此外还有筒车这样的灌溉工具,制作出来后无需人力照看便可自行进行灌溉。 工部尚书捏着玲珑给的图纸激动的说不出话,看玲珑的眼神跟看神仙差不多,这些知识对历史稍有了解的人都知道,可对于科技水平落后的大历朝官员来说,却是一个大大的进步! 玲珑给了他们半年为期,粮种的优化与农具的改进,半年后她要看到成果,要是做不到,罚俸! 至于户部,她则是提出了系统登记户籍并且进行全国大普查的要求,三教九流包括贱籍之人尽皆要登录在册,并且稍稍减免赋税,且增加“女户”。 工部的人效率很快,有了图纸,农具很快便制造出来,下田一试,嘿!你还真别说,比过去难用的犁铧强上不知多少倍! 只是粮种的优化需要时间,寻得的优秀粮种也在皇庄上进行试种,工部尚书天天朝宫里跑,好好一个白胖老头儿愣是被晒得乌漆抹黑,但精神头却很好,工部在六部里一直是个隐形部门,孝宗皇帝在的时候便不怎么重视,如今他们逐渐做出成果,哪有不高兴的!玲珑又不着痕迹地从各方各面进行提点与帮助,效率更是突飞猛进。 全国大普查用了半年还多的时间才完成,各行各业的人尽皆登录在册,以往大历朝的环境,对丧夫的寡妇,无父无母的孤女等独身女子非常不友好,甚至发生过公婆将守寡的儿媳卖掉的事,而失去父母的孤女更是“吃绝户”的典型,有了女户后则不一样了,只要在衙门申请女户,便能得到朝廷庇佑,那些个想吃绝户的,被抓住可直接流放! 这种事儿就是需要杀鸡儆猴,先逮两个罚了,其他人自然就不敢效法。 女户出现后,开始有女子试着经商,自古以来士农工商,商人是最为卑贱的一列,可到了小女帝这却是个例外,小女帝鼓励经商,唯一要求便是,商人所缴赋税要比农民多,但这无可厚非,因为就利益上来讲,商人所赚的银子,比农民不知要多上多少倍。而今年户部发下公告减轻赋税,商人也在其列! 紧接着,便是新粮种与改良农具的施行,新一年春耕开始前,全国各地便颁发了来自小女帝的旨意,要求各地因地制宜,选择合适的农作物进行耕种,旱地不要种水稻,沙地也不要一股脑地种菜,大历开放海关,允许外商前来,工部便从高鼻深目的外商手中换到了诸如辣椒、马铃薯、番茄、花生等种子,经由工部试种,发现其产量大、易饱腹,且最重要的是,花生还能拿来榨油! 当下百姓一年难得见油水,用的都是动物油,便是买来肥肉煎出的猪油,平日哪里舍得吃,都得逢年过节。 如今却是有植物油了! 有了油水,哪怕是炒个青菜也能让人吃的舒坦! 工部最担心的就是,百姓们保守胆小,贸然推动新粮种,他们可能很难接受,甚至会引起反弹,于是玲珑小手一挥,户部尚书顿时流下了两行热泪——你们工部推行新粮种,为什么要我们户部承担??? 玲珑的办法很简单:但凡是根据工部要求进行新粮种与新农作物种植的,免交一年赋税。 百姓们顿时沸腾了! 怕百姓们听不懂那些文绉绉的话,玲珑吩咐户部将消息下达到各州各县的童生秀才那儿去,因为人手有限,大历朝幅员辽阔,不可能由朝廷的人跑到各个地方去教百姓如何种植如何使用新农具,同时新的律例也需要向下传达,这需要一个过程,没有比读书人更适合的了。 当然,愿意听从官府派遣前往各个村庄进行宣传讲解的读书人,会得到官府的表彰。 嗨,不过是张盖了戳的奖状,但对读书人来说,这是上达天听的好机会,陛下的旨意,身为读书人能够代为传达是多么值得骄傲的事情啊!那张奖状裱起来就能当传家宝! 有许多心怀天下的书生,本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经此一遭也成长许多。 根据地理环境更改农作物,再加上优化粮种产量少说翻了三四倍,待到丰收时节,田地里的硕果累累就是对玲珑最好的回报。 许多耕作了一辈子的老农捧着沉甸甸的稻穗热泪盈眶,今年还不用缴税,家里能顿顿吃饱饭,还能给婆娘买两匹花布,甚至能送脑瓜子聪明的孙子去县里读书! 玲珑对工部户部的要求,一开始许多大臣都觉得不可行,尤其是投靠藩王们的,觉得这小女帝简直就是在玩闹,让堂堂工部尚书亲自下地?太过有辱斯文! 结果等着看好戏的他们,如今脸疼得一匹。 减免了一年赋税的百姓们明显腰杆儿硬了,此外玲珑大力鼓励行商,又增添了国立商站,由户部指派,百姓们可到商站出售粮食水果布匹等物,再经由商站进行转卖,否则南方的果蔬与北方的毛皮调料,光是交换就是一大难事。 商站抽取一部分费用纳入国库,这些新部门的人员要求读书识字会算数,且要家世清白无犯罪史,先前进行的全国人口大普查便派上了用场,除此之外,每季度还有考核,若是玩忽职守中饱私囊,不仅要被开除,还要被记录在案,此后三代不得科考。 因此入选国立商站的人都非常谨慎小心,对待老农的态度也非常好,听说户部会派人伪装成农民的样子前来卖货进行考察,万一态度不好被抓了,那可是要治罪的!这可是份肥差! 百姓们卖货卖多了,就发现在商站工作是件大好事,除却薪资高外还受人尊敬,但衙门要求得读书认字会算数才能进去,他们这些大字不识的一辈子也没那机会。 自己在地里刨活刨了一辈子,难道以后子子孙孙都要刨活?! 横竖今年余钱不少,倒不如送了家里孩子去读书,不求读个功名出来,能进商站工作也是好的! 就这样,衣食无忧的百姓们无需朝廷鼓励便追求起读书认字,对下一代的教育也逐渐有了要求,此时玲珑再派人一宣传——百姓们见女子也能入商站,更是激动不已! 小女帝登基三年,大历朝几乎改头换面,最明显的就是街上基本见不着乞丐了,因为贫穷吃不上饭而卖儿卖女的也非常少,百姓们气色极好,身上有肉红光满面,他们可没有大臣那种酸腐性子,谁让他们吃饱饭穿暖衣服,他们就服谁! 玲珑又不是那种做好事不扬名的人,她生怕自己在民间名望不够高呢! 民心所向,她倒是要看看那三个藩王还想怎么跟她争这江山。 就连朝中对玲珑颇有微词的官员们也闭口不言了,他们能说什么?如今工部户部二位尚书对陛下大为推崇,谁要是说陛下一句不好,这两个老头都能把你生吃了! 可女子进商站工作,还是有臣子在早朝上提出了抗议,认为女子抛头露面太过不妥,女子经商更是荒谬云云。 玲珑淡定地听他放完了屁,慢悠悠地问:“照卿家的说法,朕岂不是也该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朕这天天上早朝见你们这群男人,怎么着,朕也成水性杨花的女人了?” 那臣子吓了一跳,这才意识到龙椅上这位陛下也是女儿身! 实在是这三年来,除却专|横一点霸道一点任性一点不按套路出牌一点……外,玲珑表现的比历朝历代明君都不差,大家险些忘记她是女子了。 “都什么年代了,你还不给女人活路了?”玲珑把玩着自己左手拇指上的翡翠扳指,这三年来她生得愈发好,周身贵气令人不敢直视,同时揭人老底的本事也越来越强,之所以能把朝廷变成她的一言堂,主要就是因为她掌控的消息太多……“朕若是记得不错,卿家当时寒门贵子,十年寒窗才有今日这一身蟒袍。” “是……是。” 那人跪在地上发抖。 玲珑慢条斯理道:“这年头养个读书人可不容易,朕听闻,卿家的老母亲绣花赚银子为卿家攒下入京赶考的银子,又要自己去买布买线,又要自己拿着绣品到处出售,抛头露面终日见外男,以卿家的逻辑来讲,岂不是生性淫|荡该浸猪笼才能平愤?” 她语气轻飘飘的,那臣子却吓坏了:“陛下!陛下臣——” “朕知道你是出了名的孝子,只是你别忘了,你的母亲不仅是你的母亲,她还是个女人。你有妻有女,对她们也是如珠如宝,缘何就要苛刻别人家的母亲妻子女儿?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理,你若是不懂,不如回家好好读读书再来。”玲珑神色冷淡,“罚俸半年,你可有异议?” “谢主隆恩,谢主隆恩!” 他深知罚俸已是最轻的了,严重些陛下能直接派人把他给丢出金銮殿革职永不录用! 其他人安静如鸡,不满女子入商站的人不少,但谁也不敢提,毕竟谁也不想被揭出黑历史…… 下朝后,胡秀禾笑眯眯的:“陛下今日怎地没赏那位口无遮拦的大人几板子?” 玲珑瞥他一眼:“那人就是个二百五,他家中老母与娘子都性格彪悍,朕不揍他,他回去后被老母娘子得知,少不得要被掐耳朵痛骂一顿。” 更别提那还是个孝子,老母亲一顿臭骂,他怕是能蔫个大半年。 十四岁的玲珑已长成少女模样,个头也窜了不少,不过同秦枭比起来就……嗯…… 秦枭跟随玲珑三年,早已对她心服口服,私下里这位小女帝没什么架子,他与胡秀禾乃她心腹,也能自在调笑两句。眼看小女帝又跑到自己面前蹦蹦跳比高度,秦枭忍俊不禁:“陛下已经长得很快了。” 是啊,从秦枭肚子,长到秦枭胸口了。 见玲珑颇有些垂头丧气,秦枭道:“陛下,齐地暗探回报,齐王又开采了一座铁矿。” 玲珑听了,冷笑道:“是啊,开采铁矿,上缴朝廷的只有一半,另一半去哪儿了?” 改良农具的推广少不了铁,要铁就少不了铁矿,齐地矿山多,可到如今铁仍旧不够,一座矿山的产量该多少,常人兴许没数,玲珑却清楚得很!“那老东西坐不住了。” 三年时间已过,齐王世子还留在京城,可远在齐地的齐王却遭了大罪,他原本一共有三个儿子,嫡子为世子,最得他看重,可因为嫡子留在京中为质,明眼人都知道是回不来了,于是他那两个庶子就起了取而代之的心思,互相算计下,一个嗝屁,一个在嗝屁的路上,眼看活不成了,这样的话,齐王就只剩下一个儿子! 他能不着急吗?! 当然,那两个庶子之间你死我活,也少不了玲珑的人在其中推波助澜,想让两个人交好不容易,交恶还不简单? 齐王在十来年前曾坠过马,虽然活了下来,却没了再做爹的能力,因此对三个儿子都很是看重,如今死了一个,另一个还快死了,只剩下全须全尾的世子在京城,他不想后继无人,就得想法子把世子捞回去! 而玲珑当然要给他这个机会。 私藏铁矿私造兵器,足够齐王喝一壶了。 吴地如今已并入版图,秦策便为吴地指挥使,而玲珑对齐地垂涎已久——哪个皇帝会嫌矿山少呢? “是时候给齐世子透点口风了。”玲珑意味深长地道。 秦枭跟胡秀禾都是心思玲珑剔透的人儿,无需她多说便知其中意,不过这一次,玲珑不需要他们去做这件事,而是吩咐给了陆宥。 三年过去,陆宥已官至正三品督查御史,是隶属于玲珑的直线官员,这官儿,言简意赅地说,就是孤臣,是专门拿来得罪人的,基本上当了这个官儿,想拉帮结派比登天还要难。陆宥此人,就后世历史来看,他行为狠辣杀伐决断,不失为一位明君,可他确实是有真本事的人,察言观色的本事堪称一流,用来做督查御史再好不过。 玲珑用他,却不信他,此人天生反骨,不甘屈居他人之下,因此秦枭与胡秀芝能做她的心腹,陆宥却始终不能。 但她对陆宥却大方放权赏赐不断,没办法,陆大人是玲珑的忠实追随者,无论玲珑提出什么理论,陆宥都坚定不移地站在她这边,这里头真情假意各有几分玲珑不知道,可她喜欢陆宥这种态度。 如果他是装的,那最好就装一辈子。 秦枭光明磊落,有些事儿他做不来,胡秀禾虽然心机深沉,大局观却又不足,惟独陆宥兼具两者之短处,对此人来说,只要能达到目的,便可不择手段。 由他去算计齐世子,简直是再好不过了。 就先拿齐王开刀吧。 734|第六十二片龙鳞(六) 第六十二片龙鳞(六) 女帝继位后四年, 齐王世子夜逃京城,齐王拒遣世子回京, 满朝哗然, 齐王修书一封前来告罪,却只字不提世子不得皇命私自返回封地一事, 女帝大怒, 着骠骑将军秦枭率十万精兵攻打齐地, 诛杀齐王世子, 活捉齐王。 女帝留了齐王一命, 将其圈禁于皇陵, 齐王府其余人等尽数流放, 躲过杀头大罪。 一时间, 百姓无不赞女帝仁义。 后胶东王主动上书请求收藩,携家眷前往京城,因封地回收, 女帝改封胶东王为安王, 并赐下王府与赏赐,安王感激涕零。 又过半年,蜀王亦主动投诚。 借齐王世子叛逃一事, 女帝成功收藩, 至此,吴、齐、蜀、胶东四地共七十二州尽数回归版图,女帝将七十二州分为四“省”,并派遣心腹驻扎, 称“指挥使”。 其中大司马秦政三子,次子秦策任吴省指挥使,三子秦湛任齐省指挥使,长子秦枭则官拜骠骑大将军,侍奉女帝左右,秦家得女帝欢心,无数人眼红心热,奈何秦政治家甚严,从不与朝中臣子往来,更无姻亲关系,独善其身,只效忠于女帝。 秦政自己也没想到女帝会如此信任自己,甚至在大将军的基础上又将自己封为大司马——这是大历朝最高级别的武官,而他的儿子们也个个受到重用,如今边关稳定,秦政想着,自己得回去见陛下一趟,无论如何,这份信任与恩情他必须叩谢。 进京后他连铠甲都不及换便入宫面圣,女帝登基后的这几年,两人之间的书信从不曾断过,甚至是相谈甚欢,玲珑从不吝于在书信中表达自己的志向,边关百姓生活清苦,她自然不会放任不管。 大历朝商业的兴起,也带动了边关经济,边关特有的奶|子、酪子、毛皮、香料等物,都是中原地区十分少见的,而中原地区的器具、种子、蔬果,在边关也是稀罕物件,商人们得到允许,又有国立商站,边关百姓的生活一日好过一日,这些都是秦政看在眼中的。 哪怕是孝宗皇帝在位时,边关也不曾如此兴盛过! 秦政有感于此,更是想要主动回京面见女帝以表感恩。 对此玲珑自然不会拒绝,她也没见过这位秦大司马呢,在她的记忆中,孝宗皇帝临终前曾跟她说过朝中可信之人,秦政的名字便排在第一位。如今一见,这位秦大司马身材魁梧,蓄着一把美髯,生得浓眉大眼,气势十足。 嗯……秦枭应该是像秦夫人了。 秦政也非常意外小女帝的模样,她今年也才十五岁,还有两个月才到及笄的日子,但却生得极为美丽,饶是秦政这个年纪这个阅历,见了如斯美貌都有些喘不过气,不过他并无邪念,只是出自对美的欣赏罢了。而除却美丽外,女帝身上的帝王气势也不容小觑,至少秦政下跪行礼是心甘情愿的。 玲珑亲自过来扶他,一老一小一见如故相谈甚欢,连秦枭特意来见自己亲爹都被忽略了。 如今他负责皇宫以及京城的守卫,同时也监管刑狱之事,是玲珑不可或缺的心腹,平日里忙得不行,听说父亲进京专门赶来,没想到秦政压根儿没看他一眼。 玲珑觉得秦政实在是个很有趣的人,他一点架子都没有,反倒十分风趣平和。君臣二人秉烛夜谈,除却已经蒸蒸日上的边关外,秦政还与玲珑说了蛮子一事,女帝登基,蛮子修生养息四年,俨然有要卷土重来的架势,边关百姓常报自家的粮食或是农具被偷,秦政亲自查看过,被偷走的都是从京城普及来的新农作物与改良农具。 “听说草原土地肥沃,特别适合放牧,蛮子的牛乳烤肉滋味也极好,不知是不是真的?” 秦政被问得愣了一下,随即点头:“回陛下,正是如此,边关虽风沙大,但越过边境线便是蛮子们世代放牧居住的草原,他们是游牧民族,生来便在马背上,只是也因如此,不得稳定,因此人口一直难以增长,且一旦入冬,牛羊马匹便会大批大批冻死,他们不种庄稼,却要吃饭,才总想抢我们的。” 玲珑笑道:“大司马,有朝一日,朕想亲自尝尝草原的烤全羊,是不是真如想象中那般美味。” 秦政也笑了:“臣必不辱命!” 从宫中出来,秦政面上一直带着笑意,出宫门时,他与一位身着官袍容色俊美的青年官员擦身而过,秦政拱手,对方也回了礼,秦政便没放在心上,待到出了宫门,便瞧见自己的骏马旁还有另外一匹黑色名驹,正是长子的坐骑。 父子二人许久不见,秦政这才有工夫关心长子近况。 秦枭生性稳重,将这几年的事情捡重要的与秦政说了,秦政颔首,父子二人并驾齐驱,虽然街上行人不多,但始终控制着行进速度,绕开了大道走。 “陛下乃明君。” 对于来自父亲的肯定,秦枭先是点点头,又是摇摇头,秦政看着稀奇,这是个什么意思?不过秦枭没细说,他也就没问。 他是个很开明的父亲。 “来时我见了一位身着正三品官服的青年官员,又行色匆匆的入宫,可是你信中与我提过的督查御史陆宥?” “正是。”秦枭微微蹙了下眉,“他又入宫了?” 大司马琢磨着,长子这个“又”字,用的很玄妙啊! 儿子们都不在身边,但父子间始终有书信联系,朝中的大事玲珑会在信中跟他说,秦枭不爱说话,父子俩也就互相报个平安,唯一让秦枭在信中提到的,便是那位年纪轻轻没有军功却能坐上正三品督查御史的陆宥陆大人,据秦政了解,长子似乎并不喜欢此人。 秦枭道:“陆宥虽城府深沉,却有治国大才,这一点,父亲你与我都远不及他。” 秦政道:“倒是难得从你口中听到如此赞语,可见这位陆大人是有真才实学的。” 只是若如此,长子又为何露出这般表情? 秦枭答道:“真才实学是有,这几年为陛下做的事也不少,当初齐王世子会叛逃京城,牵起我去齐地平叛一事,便是他在运转。” 让齐王世子偷偷回封地,又使齐王不肯送回世子造反,听起来简单,操作起来却不容易。首先,齐王世子本身是个文武双全的人才,他是齐王精心培养的嫡子,又不是街上要饭的傻子,怎么可能会因为三言两语就夜逃京城?他明知道如果自己那么做,齐王必定会成为众矢之的,可他却还是那么做了——为什么? 而齐王世子回到封地后,老奸巨猾的齐王仅送书信告罪,却不肯再将世子送回,甚至言谈间以齐地矿山做要挟,又是为何? 这件事女帝可是全权交给陆宥去办的,平心而论,换作秦政自己,他觉得自己做不到。让他浴血打仗行军布阵,他决无二话,可要他与人勾心斗角互相算计,秦政就不行了。 用玲珑的话说,秦家父子,放宫斗剧里活不过一集。 因此她给予秦枭极高的信任,什么事都能派他去做,但对着陆宥却不能,陆宥只能是她的刀,秦枭却能成为她酣睡时守卫在身侧的忠犬。 不过秦枭对陆宥看不顺眼的还有一点,女帝将要及笄,陆宥入宫求见的次数却愈发多了,不知是不是秦枭错觉,他总觉得……陆宥对女帝有非分之想。 秦政脸一黑:“这位陆大人多大年纪了!” 陆宥恰好比秦枭大上三岁,秦枭今年二十四,陆宥都二十七了,正好比女帝大了一轮! “陆宥此人,野心极大,不得不防。”秦枭道。 秦政问他:“你可曾与陛下说起此事?” 秦枭摇头:“这只是儿子的想法,并不能确定,儿子不想做那等搬弄是非的口舌之人。” 秦政颔首道:“虽是如此,还是要多多注意,陛下是位明君,若是沉溺于儿女情长,未免不好,她年岁又小,免得被人哄骗了去。” 这纯属站在年长角度的看法,毕竟秦政所见到的女帝,那是冰雪聪明天真可爱,又生了一双极好的眼眸,笑起来的时候像是有星子在闪烁,秦政没有闺女,也不敢把女帝当闺女,可看着心里就欢喜。 秦枭:…… 世上所有人都被哄骗了,女帝也不会。 一开始他也跟父亲想的一样,觉得女帝年纪小很容易被骗,直到后来无数次血泪的教训,秦枭才知道,论起心眼,陆宥只能算是第二。 玲珑最近很忙,无他,四年一度的秋闱即将拉开序幕,这也是她登基为帝后的首次科考,下头的人为了讨她欢心,自是不敢出什么纰漏,事事要求尽善尽美。 不过这个年代没有先进的扫描仪器,举子们入场之前都要进行搜身,天渐渐地冷了,都说一场秋雨一场寒,十场秋雨要穿棉,可见深秋下雨后之冷。大历朝京城又偏北,那便更冷了,但来考试的举子们却不允许穿棉衣,只因怕他们在棉衣里做手脚,那么多棉花,一点点捏出来撕开检查就是个大工程,是以天冷如斯,举子们身上还穿的是没有夹层的单衣。 这单衣就是穿个七八件也不撑冻,考试环境也非常恶劣,今年参加秋闱的考生约有一千三百余人,都是露天搭建的小隔间,上面的顶棚风一吹就咔咔响,一考就是七天七夜,吃喝拉撒全在里头,身子骨稍微差些的,考一回试没命的都有! 前来考试的年龄差巨大,十几岁的有,几十岁的也有,都盼着能从这场科举中得个好前程。 四年一次啊,许多人都是从千里之外赶来京城,路上花费,笔墨纸砚,哪个不要银子?又有多少人家能供养得起?若是考不上,就又要再等四年! 有往年考过落榜的,今年再来考,都有经验了,衣服要穿单层的,穿多一件是一件,食物要带容易入口的,商站里卖的肉干就很好。手炉是不能带进去的,文房四宝都要经过层层检验,被子考场会提供,然后就是要祈祷天气不要有变化,最好是晴空万里,再一个就是不要生病,若是病了,那就白来一趟! 可是今年一进考场,大家就惊呆了。 这小隔间比之往年的简直不要太好! 不仅不漏风,还没声儿了!风刮过来也听不到响声,可以安心答题了! 此外,往年提供的被子发霉长斑的比比皆是,今年的被子虽然看着不是新的,却都洗的干干净净,细细一闻还有刚晒过的味道!然后过道上甚至提供了炭盆! 炭盆里烧的都是好炭,无色无味,非常暖和。 最重要的是,考场每日会免费颁发两次伙食!荤素搭配有鱼有肉,吃饱了暖和了,考生们下笔答题时都有劲儿! 开考前,监考官员讲了几句话,考生们听了,得知今年的改变都是陛下的旨意,说他们是未来的国之栋梁,应该要好好对待,听得考生们感动的热泪盈眶,一个个雄心壮志,誓要为陛下效犬马之劳! 秦政不急着离京,也被派来做监管,同时被派来的还有陆宥,这也是秦政第一次正儿八经地跟陆宥搭话。 陆宥无疑是个深谙言语之道的人,他进退有度谈吐有物,饶是秦政从长子那里得知陆宥似是对小女帝有非分之想,也不由得感叹此子当真非池中物。 他观察陆宥的同时,陆宥也在观察他。 这几年为小女帝卖命,陆宥心里在想些什么只有他自己知晓,其他人不得而知。 他的野心很大,大的一般人吞不下。 但在他的野心之路上,秦政无疑是横亘在面前无法翻越的一座大山。 孝宗皇帝驾崩,朝中局势紧张,女帝登基,身边只有个胡秀禾能使,可那胡秀禾仅仅是个宦官,伺候主子是好本事,政务之事能懂几分?陆宥当时就觉得,自己的机会来了。 可惜,小女帝并不像是他预料中那样单纯愚蠢,她当着众臣面亲手刺死吴王那一刻,陆宥发誓,他看到了小女帝脸上的笑意! 她享受这种杀戮的快感。 陆宥兴奋到头皮发麻,从这样一个人手中抢走她的江山,一定很有趣吧? 那将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然而令陆宥失望的是,女帝并不信任他,甚至背地里给秦政递了信,秦枭入京,立刻成为了女帝身边的红人,又有秦家军在侧,陆宥本想借由几位藩王的不满挑起战事,不曾想那三位野心家却怂的缩了头。 反倒是自己,没占着便宜,惹了一身腥。 此后数年,女帝的表现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别说是已驾崩的孝宗皇帝,便是大历开国太|祖,怕是也不及她! 天下安定,四海升平,在太平年代造反的人大多脑子不好使,陆宥可不像齐王那样蠢。他向往那种掌控一切的权力,既然不能通过自己原本预定的方式得到,那就可以换一条路走。 小女帝长大了。 十五岁的少女正是情窦初开的时候,陆宥从“想要得到天下”,慢慢变成了“想要征服女帝”。 那张总是高高在上的小脸,染上羞涩与情爱时又会是怎样的风景?他实在是很想看一看。 不过秦枭似乎是看出了什么,总是煞风景地出现捣乱,而对于陆宥的示好,玲珑是照单全收,毫不客气地跟他搞暧昧却不让他占到丁点儿便宜。每当陆宥觉得自己对女帝来说是特别的时候,玲珑就会让他发现其实他并不是独特的那个,他所拥有的,胡秀禾有,秦枭也有。而陆宥觉得挫败时,玲珑又恰到好处地给他一点希望,就像是在骡子面前吊了根胡萝卜,叫看得着吃不着,如此,陆宥只会更卖力气地给她打工。 陆宥可能做梦也想不到,二十七岁的自己在男女一事上压根儿不是小女帝的对手,小女帝那是谁?那可是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高手! 她撩过的男男女女比陆宥的头发都要多! 随着秋闱落幕,女帝及笄之日到来,朝中百官开始蠢蠢欲动,不过在那之前,玲珑跟仁安太后商量着,将年二十五以上的宫人放出宫去自行婚嫁。 孝宗皇帝在时,后宫除了仁安太后没有他人,每回选秀留下的也都是宫人,到了玲珑这儿,就觉得伺候的人太多了,完全没必要。她跟仁安太后商量着给宫人们恩典,仁安太后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这些宫人大多训练有素且有一技之长,有一些想要回家,有一些则想留下来,回家的玲珑都赐予金银派人护送,想留下来的,她也给她们找了别的事情做。 毕竟宫中的人实在是太多了,一个人一张嘴,请问哪里不需要花钱?国库里的银子她还要留着有大用处呢! 想要留下来的宫人大多是无亲无故无依无靠的,再不然便是不打算嫁人,觉得宫中日子比嫁人好的,玲珑觉得仁安太后日日无所事事,难免悲春伤秋想念孝宗皇帝,就想给她找点事儿做。 这些女官,便是第一批女学老师。 无论在什么年代,玲珑都觉得,对于人类来说,没有什么比教育更重要。许多人你跟她讲道理是讲不通的,生活环境社会环境对一个人的影响非常大,她是女帝,可她不可能一直留在这个世界,说实话她现在已经觉得当皇帝很烦人想要撂挑子了,而在她撒手不干之前,总得找个继承人吧? 想让她生?那是万万不可能的。 玲珑知道,自己在位时,百官臣服一片祥和,可她只要一走,换了个人,这群人立马原形毕露,她可不觉得下一任皇帝也能像自己这样把陆宥压制的死死的,那家伙给他一点缝隙他就能嚣张地伸出头颅,野心大的不行。 民主、自由、平权,人类世界想要达到这些,需要很久很久以后,玲珑势必不会留到那时。就像是先前与丁岚结识那一世,无论是谁,带来的改变都是有限的,只有时间,能够将人类世界改头换面。 仁安太后非常支持玲珑,大抵只有女子才能明白女子的不易,她贵为太后,总想着为女儿分忧,也想为这天底下的女子做点什么。 此外,玲珑还想要开辟河道。 原因无他,大历朝的交通,实在是太!落!后!了! 官道常年失修,道路崎岖稀少,交通不便,经商不易,社会经济怎么发展的起来?住在北方的人想吃顿海鲜比登天都难!沿海州县的海货几文钱一斤,到了北地便炒成了天价!因为运输困难,有钱你都吃不到新鲜的! 修路! 必须修路! 第一年免除赋税后,接下来的三年百姓们都是正常缴税的,再加上国立商站的出现,国库里的银子堆积如山。收回齐地后,光是靠那丰富的矿山,便又是狠狠赚了一笔,这些钱玲珑都准备拿来挖河开路,她要吃南方的河鲜荔枝,边关的奶酪肉干,要吃新鲜的! 对于玲珑未来的规划感到非常震撼又激动的众臣们口称吾皇万岁,许多文人墨客更是写诗作赋来赞美女帝,可能没人想到,女帝这样做的初衷只是因为她想吃新鲜的食物而已。 没必要太感动,反正她是为了她自己。 很快,全国各地都收到了来自朝廷的旨意,各家各户有条件的就要出一个劳动力服役,一开始百姓们惊慌失措,还以为是要打仗来抓壮丁了,家里有大老爷们儿的都恨不得躲起来,有些甚至藏到了深山里…… 还有些没躲的,战战兢兢惨白着脸跟着官兵走了,几个月后回来,家里人一看,嚯,这是去受罪的还是享福的啊?除了黑了点之外,变得又壮又胖!气色红润一看日子就过得很好! 听去过的人讲,官兵们对他们态度可好了,都一口一个老乡叫着,而且一日三顿顿顿有肉,甚至还有工钱拿!不仅如此,参与修路的百姓们,以及捐钱的富商们,他们的名字都会刻在路口的大石碑上!这是何等的荣耀!光宗耀祖啊! 没去的人肠子都悔青了,可惜为时已晚,各个州县开路有限,招完人干完了活就没了,想去就只能去隔壁州县,还得早点去,去晚了就被人抢光了! 735|第六十二片龙鳞(七) 第六十二片龙鳞(七) 对老百姓来说, 谁能让自己有饭吃,有衣服穿, 一年到头辛苦耕种后落下几个钱, 谁就是好皇帝,因此民间对玲珑十分推崇。本来虽已投诚却还有几分贼心的王爷们也逐渐死了心, 再不敢有别的想法了。 朝中那些另有异心的臣子, 一开始仗着藩王之势对玲珑推行的政策百般阻, 没少惹玲珑, 如今藩王认怂, 他们直接变得里外不是人, 玲珑从不重用他们, 这位小女帝心眼小得很, 这些个对她不够忠心的,最好是不要犯错,一旦犯错, 那等待他们的绝对就是罚俸罢官!都是十年寒窗考进来的, 好处还没享受够呢,于是愈发夹起尾巴做人,就连仁安太后出宫坐镇女学, 这群昔日最喜欢跟小女帝对着干的老古板, 也不敢再多放一个屁了。 大历朝整体情况自然是男尊女卑,但这种现象在高门之间体现的最明显,普通百姓家中虽有偏心,却也不至于太过分, 就是那些一瓶不满半瓶咣当,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人家,对自家女人的束缚最狠。女学推广后,反倒是平头百姓送女儿来读书习字的最多。 那些无处可去的女官纷纷找到了自己适合的岗位,不仅如此,朝廷还将她们的名字登录在册,即便是到七老八十不能动弹了,朝廷也会负责她们的养老。不过,作为女学的老师,也是要每学年进行一次考核的,考核不通过仍然会被刷下去。 玲珑没想过培养出什么惊才绝艳的女学生来,女学初级班基本就是认认字扫扫盲,总不好干什么都一把抓瞎大字不识,若是有天赋的,则可以进入中级班乃至于特长班,她给予了女性极为宽容的生存环境,一时间,聪明有能力的女子宛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来,甚至还有稚嫩的女童举着小手说想考状元! 此外,她还支持寡妇再嫁,过不下去的女子也可去官府自行请求和离,孤身女子的生活也变得不再那样艰难。 聪明的人都能意识到,女子地位的提高对于男子来说,是互利互助的好事,可总有那些个又蠢又坏的原地跳脚,觉得女帝是在瞎胡闹,别的不说,就说仁安太后怎么能在外头抛头露面教那些无父无母的孤儿?! 这话没人敢在玲珑跟前说,但日常生活中方方面面对女子的歧视还是不少,玲珑只能给他们一个好的开头,能不能维系和发展下去,那就是人类自己的事了。她又不是他们的妈,没理由说要管个几百年不是? 女帝登基后的第一次科举考试结束,殿前三甲新鲜出炉,都是年轻有学识又思想活泛的才子,玲珑看了他们的卷子,她需要心胸开阔光明磊落的臣子,像朝中那些又老又臭的家伙,真是想全都赶出去来个眼不见为净! 无论是人文还是科技,大历朝都在快速发展,打开海关后,前往他国做生意的皇商则带来了更多人们闻所未闻的好东西,固步自封的大历官员因此大开眼界,又被玲珑派去学习,整日里忙得脚不沾地。 现下当官可没有孝宗皇帝时那样轻松了,女帝人尽其用,恨不得榨干他们身上最后一点价值,谁皮不绷紧了,谁就等着回家喝西北风吧! 不过目前众臣最关心的,是女帝的婚事。 小女帝已经长大啦,不再是那个坐在龙椅上两条腿都沾不到地的小姑娘,而是长成明媚动人的少女了! 孝宗皇帝当初膝下只有一女,世人都觉得少,没个儿子传宗接代怎么能行?如今倒是看明白了,孝宗皇帝这一个女儿,寻常人家几十个儿子也抵不上! 但小女帝后继无人可不行,因此只要有一个开头,后头的人就被带动,每日早朝,玲珑都要面对催婚大军。 她忍不住对着仁安太后抱怨:“……真是皇帝不急太监急!” 胡秀禾在边上幽幽道:“陛下,奴才不急。” 玲珑瞪了他一眼,他便笑眯眯地手持拂尘伺候在旁,他是真不急,当年孝宗皇帝也是快三十岁才有的小女帝,小女帝今年才十五,有什么好着急的? 仁安太后拉着女儿的手,她最近在宫里的时间不多,整个人略微黑了一圈,但格外有精气神儿,眼睛里也多了坚毅。“大臣们虽然烦,却也都是关心你,想要你的血脉继承正统呢。” 玲珑在仁安太后怀里蹭了蹭:“听母后的。” 但很显然她是不会生孩子的啊,不过这话就不必对仁安太后说了,仁安太后再疼她,也不可能理解她不要孩子的想法。毕竟她是孝宗皇帝的女儿,若是不生个孩子,孝宗皇帝一脉岂不是后继无人? 不过眼下还是先着急皇夫人选吧! 用臣子们的话来讲,就是按照历朝历代帝王选秀的套路来一遍,只不过入宫参选的不是女子而是男子罢了。女帝在民间声望极高,又生得绝色容颜,爱慕者众,就连今年秋闱的殿前三甲,见了女帝都是脸红耳热誓死追随——不得不说,长得美就是好。 女帝及笄,陆宥也愈发对玲珑用起心来,玲珑并不在意皇夫出身,此外她也言明,若皇夫有能力,则可继续于朝中任职,这无疑是个滔天巨饼!那些尚了公主的驸马还不得录用呢,皇夫却能入朝为官!一时间玲珑成了香饽饽,不管到哪儿都有人含羞带怯地偷瞟她,那架势,恨不得自己扑上去自荐枕席。 可惜玲珑挑剔得很,及笄宴过后,选秀提上章程,由仁安太后做主,选了一位皇夫四位皇侍,都是品貌出众家境不错的,最重要的是,对玲珑都一心一意。说来也奇怪,这几位居然从不争风吃醋,只一心做学问,皇夫为讨女帝欢心,还主动申请出任女学老师,他出身自书香世家,在文人中名望颇高,有他带动,顿时使得许多男子也支持起女子读书来。 不过女帝的肚子一直没动静,朝臣们还挺担心,玲珑坐在龙椅上对他们呵呵冷笑,催完婚又催生,这群人比仁安太后管得都严,这点得看她乐不乐意,旁人着急忙慌也没用。 女帝继位后十二年,耗时八年的大运河终于竣工,全长近三千公里,纵贯大历版图,将南北交通彻底串联,河道运输发展极快,百姓们的生活更是日新月异,扶摇直上。 能这么快竣工,与工部在玲珑的指导下改进与创新各种器具脱不开关系,大运河开始行船那一日,女帝亲临,百姓下跪口呼万岁,现场气氛热烈到了顶点! 这些年蛮子们行事愈发猖獗,眼见边关兴盛,游牧的日子却一天比一天难熬,尤其是冬日,眼看大历百姓穿得又轻又薄却不冷还能围着烤炉吃古董羹,这群野兽般的蛮子终于坐不住了! 起先他们只是小打小闹,偶尔抢点东西,派来的人不多,抢了就跑,但不伤人命,边关将士总不能为了一件防风服或是一袋种子就派人直接追过去,再后来蛮子心渐渐大了,他们抢走的东西,只靠自己并不能破解其中秘方,就好像是那些种子,种在大历的土地上能长出各种各样的食物,可种在他们的草原上却什么都长不出来! 还有边关从将士到百姓都非常流行的防风服,布料奇怪,哪怕是用刀子割开,也搞不懂是怎么做出来的,抢是抢了,可没有大历人,他们根本不知该如何使用。 是以,在又一次抢劫后,他们不仅带走了货物,还抢走了一名商人! 这下可算是捅了马蜂窝! 秦政得知后怒不可遏,当即点起狼烟鸣起战鼓宣战,表示蛮子若是不在一日内将掳走的大历百姓毫发无损的送回来,便要将草原铲平! 可这些蛮子,茹毛饮血的长大,若是懂得礼义廉耻,也不会被大历百姓称之为“蛮子”。对于秦政的警告,他们非但没有听从,反而连夜将那名商人的尸体撕碎了丢弃于边境线上! 如此,怒的就不只是秦政,还有女帝了。 玲珑不关心这些普通人的死活,但眼下她是大历女帝,那群蛮子这么做是什么意思?她罩着的人他们也敢动? 居然是要御驾亲征! 可把仁安太后跟胡秀禾吓得差点儿没晕过去! 秦枭与陆宥却是支持的,后者是不管女帝做什么决策都赞同,前者却是真真正正的女帝舔狗。别看秦枭一副冷静沉稳不苟言笑的模样,其实每次见着玲珑眼睛里都有星星在闪烁,而且玲珑的骑射功夫相当优秀,当初她要求秦枭教导的时候就把秦枭吓了一跳,秦家男儿尽皆在练武上有天分,如秦枭,练的都是童子功,基础打得特别好,女帝虽是半路出家,论天赋却一点不差! 而且有他护卫,必然不会出事。 临去前,玲珑将朝中事交由胡秀禾陆宥暂管,她对陆宥的态度一直让秦枭觉得很奇怪,若说陛下信任陆宥,很多事情又不叫陆宥知道,可若说陛下不信陆宥,监国这样的大事却也能交给他。 不过秦枭素来寡言,从不会问这些。 大运河已经竣工,走水路一帆风顺,只七天便到达边关。秦政万分惊讶,怎么也想不到女帝会亲临战场,两人又是数年未见,当年那个小小一只的小姑娘,如今已经长得修长高挑,气势仍旧威严。 虽然陛下嘴上说要御驾亲征,但谁敢真的让她上战场?秦枭那更是随侍左右寸步不离! 倒是蛮子们远远见着边关城楼上有位身着银白铠甲的女子,嘴里不干不净的调笑起来,他们对大历女人很是着迷,因为和彪悍勇敢的草原女人比起来,大历女人是那样娇弱温顺,把她们玩弄后撕碎,是马背上的勇士最喜欢做的事。 “叽哩哇啦的说什么鸟语呢。” 反正玲珑一个字也没听懂。她示意秦枭把弓拿来,这弓是秦枭平日里用的,足有十几斤重,娇弱点的姑娘拽都拽不动,玲珑拿在手里跟玩儿似的,为首的那个蛮子脸上有一大片形状诡异的图腾,污言秽语说的那叫一个口沫横飞,边说边哈哈大笑,活似玲珑已经成他们的囊中物一般。 “秦枭,你说朕这一箭,能不能穿过他的喉咙?” 秦枭道:“这难免脏了陛下的手,让臣来吧?” 玲珑微微一笑:“不知为什么,朕总觉得,做什么事都可以,想要得到什么都能如愿,这一箭,将要穿过他那张惹是生非的嘴,叫他知道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 言罢,竟是张弓搭箭,以疾风之势射出!那箭矢破开凌空,恰巧在蛮子扭头大笑时将他喉咙贯穿! 人在马背上晃了晃,便僵硬地栽了下去,脸上笑意甚至都没有消失。 玲珑把弓还给秦枭,嘴角一撇,“垃圾。” 城楼上静默片刻,瞬间爆发出一阵嚎叫,负责阵前对骂的将士宛如打了鸡血,嘞着嗓子用蛮语痛骂,就连先锋队伍里的秦政都惊讶又不敢置信地回头朝城楼上看——他亲眼所见,将蛮子首领毙命的那一箭,不是他长子秦枭射的,而是女帝! 大历军队气势如虹,蛮子群龙无首,本就不是秦家军对手,如今更是节节败退,只剩下残兵败将,逃进危险的沼泽丛林去了,那里危机四伏,哪怕是蛮子也不熟悉,秦政没有再叫人追,只令人守着出入口,里头连水都没有,他倒是想看看那几个漏网之鱼能撑多久。 事实证明他们只撑了不到三天,逃进去的时候还有一百来人,三天后只剩下二十几个活口,秦政一个没留,在玲珑的首肯下,将这二十几个蛮子拉到边关菜市口的行刑台,手起刀落,杀了个干净。 这群蛮子多年来祸害了多少边关百姓,如此干脆的身首异处简直都是便宜了他们! 至此,玲珑终于在草原上吃到了心心念念的烤全羊以及奶酪。蛮子灭族后,她一路玩回京城,秦枭始终守护在侧,秦政在边关待了一辈子,并不想回到京中,而且回去了他也无事可做,那些文绉绉的东西他弄不来,还不如留在边关大口吃肉大碗喝酒来得痛快! 而自齐地被收回后,玲珑派遣秦湛前去任齐省指挥使,齐省矿山众多,但古代冶炼技术落后,冷兵器制造出来非常易折,铁匠也十分匮乏,秦湛任指挥使所背负的最大任务就是研发出削铁如泥又轻便的武器。当然,这其中少不了玲珑给他们的金手指,六部之中,俨然工部才是女帝的宠儿,从前最不起眼的工部官员,如今走路都带风! 不过高俸禄对应的是高强度工作,工部容不下浑水摸鱼的人,用玲珑的话来说,那就是上到尚书下到小吏,工部人人都是技术宅,一心只想搞技术。 想捞油水是不可能的,这辈子都不可能的。 女帝继位后十六年,第四次科举考试,新设女子科考项目。 经过十六年耳濡目染,哪怕还有人觉得女子科考滑天下之大稽,也不敢冠冕堂皇的说出来了,龙椅上坐着的那位就是女子,你有本事到她面前说去?她不把你扒下一层皮都是你造化! 同年,第一批女官正式进入政治中心,成为女帝的心腹,男臣们从一开始的鄙夷、怀疑、惊讶,到后来只剩下浓浓的危机感——照女官们这么拼命三娘的架势,是不是有朝一日他们会被挤出去? 有竞争就有动力,早年那些个古板老头们基本上都老得差不多了,这几届科考玲珑又刻意选的是思想开明有容人之风的举子,新思潮永远需要新人来推动,这也就是她,一年时间便抵得上寻常帝王十年,她以一己之力,将大历朝的发展硬生生往前拉了几百年! 唯一让朝臣们担忧的,那就是女帝今年二十有七,已经是当年孝宗皇帝膝下有女的年纪,可女帝的肚子却始终没消息,是不是皇夫皇侍……不大好使? 陆宥已官拜一品大员,没人比他更清楚龙椅上的小女帝做了多少惊天地泣鬼神的大事——不,已不能称她为小女帝了。 只是看着仍然幼嫩得很,二十七岁的年纪,瞧着比十几岁的小姑娘也相差不大。 陆宥迄今未婚,外人看来,他与秦枭、胡秀禾三人,可并称为女帝身边的三大红人,只有陆宥自己知道,他永远、永远,只能做女帝手中的一把刀,他要沾血,他要冷酷,他要站在所有人的对立面,才能维持这样的圣宠。 而他所追求的,不过是女帝那点可有可无的暧昧。 陆宥生性骄傲,自不可能入玲珑后宫,他想要做她生命中最特别的那一个,如果不能,也要留下专属于自己的痕迹,不能让任何人抹去。 他早已臣服,却不自知。 很多时候他觉得女帝懂得他的情意,很多时候又觉得她不懂。他又盼着她懂,又不想让她懂,总觉得这份情意就这样淡淡地掩藏着,比大张旗鼓的说出来要好——是啊,谁会相信呢,陆宥陆大人也会动情?他心狠手辣城府深沉,有无数的阴谋诡计,这辈子就该做个孤家寡人,孑然一身,这才最好。 四海升平,海晏河清,女帝又开始搞事了。 她是个坐不住的人,叫她老老实实在皇宫里待上几十年?呵,最好想都不要想。 女帝偷偷出宫的事儿,直到第二日早朝,众臣左等右等,等不来龙椅上那位才意识到。 胡秀禾一脸淡定地甩着拂尘,任由陆宥在自己面前走来走去,他眼皮子都不带抬一下的,慢悠悠道:“陛下有旨,令陆大人监国。” 陆宥怎么能不生气! 他没日没夜地给她卖命,一天天的给她唱黑脸让她做好人,得罪人的事儿全他干,这些年朝廷虽然风平浪静,但总有些个想要浑水摸鱼的,光是来刺杀陆宥的人都能围绕大历朝两圈!但就是在这时候,女帝她溜了! 溜了也就算了,怎么不把秦枭也留下来?凭什么带秦枭走?! 胡大伴表情平和:“秦将军武艺高强,自然要随侍在陛下身侧,否则遇到危险要如何是好?而奴才年纪大了,这宫中又离不开奴才,太后娘娘那儿也需要奴才搭把手,可不就剩下陆大人您能者多劳了么!” 陆宥四十出头,已经殚精竭虑的长出了白头发。 他没法把自己心底的躁动跟愤怒说出来,那是属于他自己的秘密。半晌,他接连做了好几个深呼吸才算冷静,问胡秀禾:“……陛下可曾说过何时回来?” 胡秀禾笑眯眯道:“也不久。” 陆宥刚松了口气,就听胡秀禾又接了一句:“也就一年半载吧。” ……陆宥觉得自己头发全白了! 最可怕的是,他不知不觉间有了奴性,居然除了愤怒跟绝望之外,还有了一丝丝的习惯。 原来人真的可以忘记自己曾经的雄心壮志,忘记曾经许下过什么样的豪壮誓言,甚至能够平心静气去看待自己的求而不得。 陆宥不愿与他人分享,他愿作贤臣,与女帝万古流芳。 陆宥此生都与女帝不亲近,她一年后回来,他仍旧将朝堂守的滴水不漏。她带了个来历不明的小女孩回来,他也立刻站在她这一边,甚至主动请求做小皇女的太傅,二十年后,当仁安太后故去,皇女能够独当一面,女帝带秦枭胡秀禾二人离开时,他甚至能够很平静地留下来,辅佐新一任女帝继续开创大历盛世。 他这一生,把自己活成了一把刀。 如今女帝将他留给新一任女帝,他也毫无怨言。 若是问为什么,若是问他的野心到哪里去了,若是问他还记不记得自己的抱负——陆宥想,他是记得的,只是那些不能再让他心潮澎湃,被驯服的狼,哪怕取掉锁链,也不会攻击主人。 哪怕最终会被丢弃。 会孤独老死,会一无所有。 736|第六十三片龙鳞(一) 第六十三片龙鳞(一) 气派的青砖瓦房外, 一群看热闹的村民一边羡慕一边拉呱,看着那门房上贴着的喜气洋洋的喜字, 又伸手去接主人家派发的喜糖, 剥了一颗塞进嘴里,哎呀, 这糖不愧是从县城买来的, 跟赶集买的就是不一样! “听说这枭子娶的媳妇是打燕城来的啊?那不是咱国家首都吗?” “是啊, 说是新媳妇是枭子以前部队里老首长的闺女, 老首长年纪大去了, 就留下这么个闺女无依无靠, 就托付给了枭子。你还真别说, 枭子现在可是县公安局局长, 以后指定还能往上升,这要是咱女婿该多好啊!” “想得美你!人枭子能看上你家闺女?” “俺家闺女咋啦!俺闺女好歹是个高中生学历咧!你家那个小学都没上完就不上了你也好意思说!” 两个村民一开始还哥俩儿好的拉呱,这拉着拉着突然就吵了起来, 好在人群多, 他俩就是吵起来也盖不过其他人的说话声。 旁边还有妇女在聊呢。 “哎你看看秦乃宽家的,这可真是风光了啊,她身上那料子, 我看不便宜。” “唉, 咱要知道枭子能有今天这出息,当初俺也拉他一把了,你看秦乃宽一家得了多少好处!” 这位大婶说出了整个小秦庄村民的心声——早知道秦枭能这么出息,能去当兵转业回来还能进公安局当局长, 谁还骂他是扫把星,命硬,克父克母啊!你看住在他家隔壁的秦乃宽一家子,明明就没什么血缘关系,就因为在枭子小时候帮扶一把,枭子回报了他家多少!枭子今天结婚,秦乃宽跟他家那口子就跟枭子爹妈一样风光! 秦乃宽女人叫方翠莲,是十里八乡出了名的厉害人,当年秦乃宽非要把还嗷嗷待哺的秦枭抱回家养,她跟男人闹得是天翻地覆,随着秦枭逐渐长大,自己考了军校当兵转业,那是一天比一天有出息,也不见方翠莲再跟人嘀咕自家男人傻了,反而与有荣焉,仿佛秦枭能有今天,全是她的功劳一样。 今天是秦枭结婚,他爹妈早死,靠秦乃宽接济才能活下来,心里也很感激,不然他是没打算在小秦庄办酒的,他对这个地方没有归属感,只记得村民们跟孩童们的厌弃与嫌恶。小时候没少挨小孩儿用石头土包砸,但秦三叔对他是真的好,秦枭不是那种知恩不报的人,他说过,就冲秦三叔救了他的命,他就会一辈子把秦三叔当长辈。 还在瞎聊的人群中,突然有人爆发出一声大吼:“快看!新娘子车来了!” 乖乖,枭子这是真发达了啊!居然还弄来了小轿车!小轿车后头是辆大卡车,卡车上都是新娘子的嫁妆,什么电视冰箱缝纫机,新床新柜新桌椅之类的,满满当当居然拉了两大卡车! 秦枭后来把小秦庄的家重新翻修,就是如今这青砖大瓦房,跟秦乃宽家毗邻而居,有什么事院子里喊一声对方就听得到。 小轿车上贴着喜庆的喜字,还沾了气球彩带,这会儿农村人虽然都能吃饱穿暖了,但谁家结婚也没见过这么大手笔,一时间看得人眼热,小孩儿在人群里笑啊叫啊跑啊,经过小轿车的时候对上头五颜六色的气球充满了好奇,胆子小的用手摸一摸,胆子大的直接把气球给拽了下来,一溜烟儿跑了。 新郎官秦枭从车子里出来,他生得很是英俊,身高腿长,今天穿着黑色的西装搭配白衬衫,胸前贴了一朵红色的绒花,绒花下头是红色的彩纸,写着新郎两个字,头发也全部往后梳成一丝不苟的大背头,愈发显得成熟稳重,看得围观的大姑娘小媳妇一阵脸红心跳。 “新娘子出来了!新娘子出来了!” 小秦庄这边的规矩,新娘子下车是要给周围人派糖的,但是脚不能沾地,头不能露天,需要打一把红色雨伞,再叫新郎背进去。 只见好奇新娘子长啥样的小孩儿们一窝蜂挤到第一辆小轿车后门口,秦枭过去打开车门,里头就伸出一只带着白色蕾丝手套的纤纤玉手来,手里还提着个精致的小花篮,里头全是糖果巧克力,小孩儿们见了糖是要疯的,可眼下他们却呆呆地站在原地,张着嘴巴瞪着眼睛朝车子里的新娘子看,连吉祥话都不会说了! 秦枭伸出手接过小篮子,把新娘子派糖的活儿给揽下了,他很快把糖派完,然后朝车子里的新娘子伸出矫健有力的双臂,轻轻松松却又温柔地将她抱了出来,周围的大姑娘小媳妇就又齐齐哇了一声,眼睛盯在人家新娘子的衣服上移不开眼。 这会儿镇上啊县城啊已经有好几家照相馆了,规模稍微大点儿的就会在外头摆一些婚纱模特,虽然设计质量都一般,可哪个姑娘结婚不想穿?穿上婚纱拍几张照片洗出来挂着多好啊! 但谁都没见过新娘子身上这种裙子! 不像照相馆里那种又蓬又重的层层裙纱,而是肉眼所能看见的细腻贴身,圈住那一抹盈盈纤腰,看得人眼热,长度到脚踝,下摆是鱼尾状散开的细纱,一字肩的设计使得新娘子露出了精致漂亮的锁骨,头上也不是照相馆那种很大的头纱,而是一顶精巧的白色蕾丝帽子,前面坠下的面纱是薄薄一层,点缀着小小的珍珠,新娘子的脸因此若隐若现,看得清楚的人都惊讶地张大了嘴,半晌,新郎官都把新娘子抱进去了,才有个男人羡慕地说:“……枭子这是真娶了个仙女回来啊!” 那小脸蛋儿,也太好看了! 话音未落,就被自家婆娘拧着腰间软肉狠狠掐了几圈,疼得他龇牙咧嘴,不过这回不敢说了,只敢在心里羡慕羡慕秦枭。 要不怎么说当官好啊,当官能娶燕城的千金小姐! 小轿车里坐的都是县公安局的人,他们今日都脱下警服换上西装,对于秦局结婚大家可是喜闻乐见,能被带到小秦庄的基本上都是能被秦枭信任的人,一个个八面玲珑给周围老乡派烟派糖,就有女人忍不住问:“新娘子那裙子可真好看啊,得多钱啊?” 一个有一对小虎牙的年轻男人笑着说:“那可是咱秦局特地在燕城找人给小嫂子定做的!得这个数!” 说着举起一只手。 那女人倒抽一口气:“五、五百?!” 她结婚时彩礼就只有两百!这已经算是很不错的了! 小青年哈哈大笑:“这位嫂子你可猜错了,得是五百再加个零!” 这回换作周围人齐齐倒抽一口冷气,五千!就那么一条裙子!要五千! 他们一家人不吃不喝,一年到头也赚不到五千!可见枭子确实是发达了啊!这得多有钱! “对咱来说这是个天文数字,对小嫂子来说,也就是她一件衣服的钱。”小虎牙笑嘻嘻的,“小嫂子跟咱那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好了好了,嫂子麻烦让让哈,咱也该进去了,平时被秦局管得跟孙子一样,今天非把秦局灌醉不可!” 公安局差不多来了有七八个人,这还是他们拼命申请才能来的! 里头,秦枭已经把新娘子抱到了新房。 新房是重新布置过的,地面是干净的水泥地,四面白墙刷的也很亮堂,两米宽的大床上是又软又轻的鸭绒被,都是秦枭找人弄来的,墙上还贴着些娃娃海报,桌上的花瓶里插着一束红玫瑰,他把新娘子放到床上后,就有些手足无措地站在床边,宛如一个犯了错的孩童,不知要如何是好。 新娘子笑起来:“你怎么傻乎乎的。” 秦枭条件反射的立正挺胸,双手贴在裤缝,半晌,“陛……”叫了一个字,又惊觉不能这样叫,立时改口,“玲、玲珑。” 玲珑很随意地倚在大红色的被子上,她身段儿纤细窈窕,这鱼尾裙穿在她身上,衬得她像条美人鱼,无一处不美不精致,看在秦枭眼中,是那样的动人,令他丧失理智。 二十八年前,他七十四岁,于大历朝寿终正寝,那时,陛下仍旧风华正茂不见老态,秦枭知道这是不正常的,但他从来不问,只沉默地守护着她。胡秀禾早年入宫吃了许多苦,身子骨差,又比陛下大很多,熬到了耳顺之年便撒手人寰,此后,便只剩下秦枭陪伴在女帝身边。 直到他死的时候,女帝也仍旧是那副女儿模样。 他临死前,也没有勇气把埋藏了一辈子的话说出口,只断断续续地请求女帝:“若有来生,枭还愿陪伴陛下身旁,不离不弃,愿陛下恩典。” 女帝摸了摸他的脸,笑着说好。 然后,他便带着记忆投生到了这一世。 刚出生便是父母双亡,后来被隔壁秦三叔拉拔大,才知道母亲怀孕时父亲失足淹死在河里,自己出生时母亲又难产而亡,村子里都说他是命硬之人,克父克母极为不祥,于是人人嫌弃,好在秦枭有前世的记忆,他长到三岁就能自己养活自己了,为女帝征战沙场时,经历过无数艰难险阻,这世上根本没有他怕的事。 秦枭知恩图报,随着年纪慢慢增长,他就开始制作简易的武器上山打猎,肉总会送给秦乃宽家一份,换来的钱也会买东西孝敬,这样上了学,他又聪明,高中毕业就考进了军校。 他是最勇猛善战的大将军,在这一世的军营中也是无法超越的“兵王”,但他却没有选择继续当兵,而是转业回到了家乡县城当了公安局局长。 因为他终于找到了他的陛下。 他对功名利禄毫无追求,世间最极致的权力他已经感受过是何等滋味——比不过在她身边看到她的笑。 只是如今已经没有皇室,陛下也不再是陛下,不过秦枭叫惯了,平日里还能记得,一紧张就忘记改口。 他、他真的娶到了陛下! 玲珑盯着他看了几秒钟,把个秦枭看得是愈发僵硬,待她朝他勾勾手指,他居然是同手同脚走过来的! 玲珑嗤笑了一声,伸手拽住他的衣领,秦枭怕她用太多劲儿,很温顺地倾身,被她在唇角轻轻印了个吻。他瞬间头皮发麻,只觉得脑海里有无数烟花爆炸,彻底无法思考,只呆呆地看着她,像个傻子一样。 “这个世界是一夫一妻制,难不成你还担心我嫁给你,还要再寻几个皇夫不成?大历早就亡啦!” 早在传位给新帝时,玲珑就不再自称朕了,他们俩在一起生活了几十年,将大江南北走遍,这人终生未娶,到死也就只恳求了她一句来生。当时玲珑是顺口答应的,不曾想却成真了,她不介意这一世成全他。 秦枭一紧张眼睛就眨得飞快,他维持着弯腰的姿势,第一次这样近距离看她的容颜,心跳如雷下,连自己是谁都忘得一干二净,直到有人敲门:“秦局!秦局出来喝酒啊!” 按照惯例,得找些新媳妇跟女性长辈进来陪新娘子,但秦枭拒绝了,他不觉得陛下会喜欢那些聒噪的女人,在他心中,陛下是高贵不染尘埃的,没必要让那些人来打扰,他对小秦庄的人向来冷淡,方翠莲也是因为秦乃宽的关系他才会恭敬,小时候没少听方翠莲咒骂他是个天煞孤星会把他们一家克死说秦枭怎么不死云云,如今秦枭出息了,她一口一个婶子如何如何,先前还想把自己娘家侄女说给秦枭,一副把自己当成秦枭亲娘的架势,恨不得把秦枭亲事给拿捏住了。 结果秦枭闷声不吭娶了个千金小姐回来,听说光是新娘子身上的那条裙子就要五千块钱,差点儿没把方翠莲心疼死! 她还没见过新娘子呢! 定亲走流程什么的,秦枭压根儿就没让他们家插手,方翠莲没少嘀咕,觉得自家男人那么用心,秦枭却一点没把他们放心上。秦乃宽听了还骂过她几次,就是给了人几口饭吃,人枭子给了他家多少好东西?合着你还想在人家枭子媳妇面前摆婆婆谱呢?你也不看看你是谁! 虽然方翠莲不咋滴,但秦乃宽是个朴实的老汉,他对秦枭好没有私心,因此秦枭也愿意容忍方翠莲的自私刻薄。 但若是欺负到他陛下的头上,那是万万不行的。 方翠莲却很想进来看一看。不仅她想,她的三个儿媳妇也想。 秦乃宽对秦枭有恩,连带着秦枭对秦家人态度也很不错,虽然亲近不足,但明面上的礼数都是有的,平常秦枭回村,也不仅只给秦乃宽带东西,秦家人或多或少都能有点。秦乃宽是真拿秦枭当儿子看,秦枭二十八岁没对象,他特着急,方翠莲跟三个儿媳还想把自己娘家人介绍过来,可惜秦枭很委婉地拒绝了她们的“好意”。 于是方翠莲就想,要不把孙子过继给秦枭一个。秦枭现在在县城都有房子,她跟老头子去过一次,那装修的,老好了!再加上秦枭又是公安局长,钱权势都占全了,跟着他那还不得过上人人羡慕死的好日子? 谁知她还没出招呢,突然有一天秦枭就回小秦庄给秦乃宽报信,说要娶媳妇了,还是老首长的遗孤,是个千金小姐。 当时方翠莲就不高兴了。 可惜,她的不高兴,秦枭看得很淡很淡,如果方翠莲不是秦乃宽女人,他连搭理她都不搭理的,如今也就是面子工夫做到罢了。 方翠莲跟秦乃宽生了仨儿子俩闺女,除了小闺女还在读高中以外,剩下的子女全都结婚了,他们已经分了家,不过住得都很近,老两口跟老大一家生活,方翠莲就是想把老大家最小的儿子东子过继给秦枭。 结果秦枭娶了媳妇,娃还会远么?她这如意算盘落了空,心里自然不高兴。娶个千金小金回来,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有啥用?还得秦枭伺候她!这要是娶了她娘家侄女或是过继了她孙子,那受益人不还是她家? 你看这枭子多能造!就结婚那裙子,谁家不是穿个红裙子红大衣就算完,有条件的就去照相馆租个婚纱穿两天,一天也就三块钱,结果他倒好,直接给整了条五千块钱的裙子! 五千块钱啊! 方翠莲光是用想的心就在滴血。她不高兴,就对儿媳妇抱怨,说秦枭不会过日子,又说新娘子娇气,还说以后她肯定要受气,儿媳妇们一边听一边心里嘀咕,你又不是人家正经婆婆你受的哪门子气啊!说起来那五千块钱一条的裙子刚才她们都看了,哎哟新娘子那小腰,那裙子送她们她们都穿不上,膀大腰圆的,一条大腿都有人家新娘子腰粗了。 本来秦枭的意思是玲珑不用出去敬酒,留在屋子里自己玩就可以了,他怎么能让陛下去给这些乡野之人打招呼敬酒?他们见了她,本该跪下膜拜才是! 玲珑却没什么架子,只要不冒犯她,她对谁都是一个态度,身份高低无所谓,能玩到一起去就行。 “不是还有你的同事吗?我跟着出去看看嘛,不然人家问你新娘子怎么没出来,你不是很没面子?” 她刚才坐在床上把高跟鞋脱了,这会儿作势要下床,秦枭想都没想就单膝跪地握住了她的小脚丫,帮她把鞋子穿上。“我不在乎什么面子,我只想你高兴。” “我挺高兴的呀。”玲珑动动脚,踩在地上走了两步,她本来就纤细高挑,穿上高跟鞋就只比秦枭矮半个头了,秦枭长得跟上一世没有区别,但是因为当兵的缘故,肌肉比上一世更加结实性感。 外头喜宴摆上,村民们都吃上了。秦枭不收礼金,摆的是流水席,把方翠莲闹得心肝脾肺肾都疼。一毛钱礼金都不收,这得往外拿多少钱啊!有钱也不能这么使,枭子就是钱多了烧得慌! 俨然把秦枭的财产都当成自家的了。 不过出去敬酒,玲珑就换了身衣服,她这条裙子一字肩低胸,秦枭虽然没说话,但显然是不想让这样的她被人看见的。 横竖裙子多,换一条也不打紧。 这回她换了条旗袍,新娘子穿的那种大红,衩开到膝盖,行走间一双美腿若隐若现,上身包裹的倒是很严实,却又因为旗袍的贴身把曼妙的身段显示的淋漓尽致,头发绾起,戴着一套纯金簪花流苏头面,小脸儿是完全露出来了,耳朵上戴着一对饱满晶莹的珍珠耳坠,无名指上则是一枚耀眼金戒,这些华丽奢侈的首饰戴在她身上丝毫不能掩饰她的美丽,只让她更加高不可攀。 秦枭却是懊恼的。 他想尽办法用了许多人脉买来的这些首饰,跟上一世女帝所拥有的那些根本不能相提并论,在他看来粗糙简陋得很,根本配不上陛下的倾世姿容,玲珑却挺喜欢,她无所谓贵不贵,只要亮晶晶的都行。 你给她片玻璃瓦她也喜欢。 时下结婚,能给新媳妇三金的非常少,所以都特别流行金饰,很多人结婚买不起纯金的,都是戴的镀金戒指,倒也喜庆。 玲珑手上这枚却是纯金,她生来一双纤纤素手,娇嫩白皙连个茧子也无,是被人娇惯着奉承着养大,与小秦庄粗糙平凡的女人们根本不是一个世界,金戒指戴在她手上,半点世俗烟火气也无,只有优雅高贵。 “新娘子出来了!新娘子出来咯!” 不知道是谁叫了这么一声,桌子上的客人们都好奇地朝这边看,小孩子尤其兴奋,早早挤了过来,但谁也不敢上手去摸新娘子的裙摆,大红色的绸缎上绣着凤凰于飞,雍容华贵,那真是令人见之忘俗,瞧见新娘子的人都傻了,有人夹着鸡腿忘记吃,有人倒酒忘记停,酒水顺着桌面流淌到衣服上都没回过神。 秦枭最先就是把玲珑带到秦乃宽那一桌,秦乃宽同桌坐的都是村里的干部跟有名望的老人,整个小秦庄,秦枭无疑是最出息的那个,秦乃宽也因此从老实巴交的汉子能跟村长大队长等人平起平坐了。 他这是沾了枭子的光啊! 737|第六十三片龙鳞(二) 第六十三片龙鳞(二) 这其他人结婚, 新人来敬酒少不得要调侃两句聊两句,可是这对着秦枭跟玲珑吧, 还真没什么人敢造次。这时候的酒水也都很一般, 玲珑是不爱喝的,因此秦枭给她酒瓶子里兑的是糖水, 她跟着秦枭把主要几桌的酒给敬了, 像是摆在院子外头的流水席, 那儿坐着的都是村民, 秦枭恐怕都认不得, 当然也没有去敬酒的必要。 这样一圈下来, 酒瓶子的糖水还有一大半, 主要秦枭要干, 玲珑就随意抿一抿。这村子里的人跟秦枭也不算多么熟悉,人家愿意回来办酒,看得是秦乃宽的面子, 听说县城还要再办一次! 这就属于虚假消息了, 玲珑可不愿意再来一回,秦枭交好的同事今天也都来了,他又无父无母, 在县城办酒也没人可以请, 所以在回秦家村之前,就请局里的同事在国营大饭店吃了饭,主要是县城的条件也就那样,粗糙得很, 这年头还不兴什么下人,连找人伺候陛下都难。 不过在村民眼里秦枭就是有钱有出息,人家要办两次酒也很正常。 敬完酒新娘子就回新房了,方翠莲加三个儿媳还有自家小孩儿都跟村长家的女人在一个桌,刚才新人过来敬酒,先前对新娘子颇有微词的方翠莲是一个屁也不敢放,这会儿人走了,才在心里嘀咕,怪不得枭子不乐意娶她娘家侄女呢,这新娘子比狐狸精都好看,男人见了能挪动腿就奇了怪了! 方翠莲想到新娘子身上那条一看就很贵的旗袍,心肝脾肺肾都跟着一起疼。 这枭子也太不会过日子了!几千块钱一条的裙子说买就买,得多有钱啊!还有这摆喜宴不收彩礼弄个流水席,他这么有钱,咋每回上门就拎那么点东西?她家老头对他多好啊,救了他的命又给他饭吃,没有他们家,枭子能有今天?不说别的,就说新娘子那裙子,哪怕把那五千块钱给他们家,就够起好气派的新房了! 这边方翠莲搁这儿琢磨,秦枭已经回到了屋子里,他气势摆在那儿也没人敢说要闹洞房,秦枭挨着玲珑坐在床上,手足无措浑身僵硬,都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干什么。 玲珑却自在得很,她先是支使秦枭去打热水,她想泡泡脚,秦枭应了一声,起身动作之快,出门的时候脑袋还磕门上了,看得玲珑嘴角一抽。 很快秦枭就回来了,大红色印着喜鹊登枝的盆里是冒着热气的温水,这会儿是初夏,大晌午的时候有点热,早晚又有点凉,玲珑穿了一天的高跟鞋,她很爱干净,每天都要洗澡,秦枭也不嫌麻烦,反正买不到下人,他伺候的就挺起劲儿。 玲珑自己都不用动,秦枭就给她脱了鞋子,然后就不知该咋办了。玲珑穿旗袍,里头搭的是丝袜,他脸就滚烫起来,手也不知该往哪儿放,偏偏玲珑还用脚尖踢踢他:“愣着干什么,继续呀!” 秦枭:!!! 他只好把她从床上抱起来,让她站在床上,然后闭上眼,束手往后退了两步,居然就不敢上前了,玲珑眼睁睁看着这人背几乎贴着墙,活似她是什么洪水猛兽,要是靠近了就能把他吃了一样。“骗你的,已经好了。” 秦枭又把眼睛睁开,英俊的脸已经熟的能煎蛋了,结果玲珑根本没把袜子脱下来,纯粹逗他玩儿呢,偏偏这样被戏弄他也不生气,哪怕玲珑要他的脑袋,他也会心甘情愿自己割了送给她的。 “真是个傻子。”玲珑咯咯直笑,凑近他耳畔,“过来,靠近点儿,朕手把手教你啊~” 她自称朕,秦枭瞬间仿佛回到二十多年前,胡秀禾死后,便只有自己陪伴在女帝身边。他紧张地咽了口口水,喉结因此上下滚动,顺着玲珑的手去了,神魂颠倒地被她引诱。 最后那盆洗脚水彻底凉了,袜子也不用脱了,反正可以买新的。 这次来的秦枭同事都是能信任的,他们笑嘻嘻地负责了婚宴之后的流程,很快院子里就被收拾的干干净净,也没人再去新房打扰,许多人挨桌挨桌地把荤菜倒进一个大盘里,拿回家热热再吃一顿,还有那些啃过的骨头,家里养了狗的也很高兴。这年头虽然不再挨饿,但谁家也没有说一日三餐顿顿是肉的,秦枭的婚宴肉菜多分量大味道还好,就这样桌上基本也吃得是干干净净,剩下的那点儿也都叫村民们打包带走了。 直到深夜屋子里的新人才算完事儿,玲珑躺在大红色柔软的鸭绒被里,被秦枭紧紧搂在胸前,她懒洋洋地搭着,一只小手还被他攥在掌心小心翼翼地揉捏,秦枭又陪她躺了会儿,终于强迫自己起来。 穿上衣服就直奔厨房,那里还有些许多剩下的新鲜食材,他准备做个炒面作为两人的宵夜。 将葱花蒜头切成细丝,锅热倒油,油热把切好的葱花蒜丝放入爆香,再加点儿本地特有的香辣豆豉酱,味儿一下就出来了。接着放入鸡蛋火腿胡萝卜肉丁等等,炒熟后,边上煮过的面也放凉了,直接下去大火炒,滴两滴生抽耗油,放少许细盐,这样出来的面颜色鲜亮香味扑鼻,秦枭又煎了两颗荷包蛋卧在上头,端进了屋里。 玲珑也起来了,她身上套了件柔软的粉色吊带睡裙,睡裙只到大腿,她正坐在镜子前梳头发,秦枭带着炒面回来,她很高兴地走了过去,先是闻了闻,又拿起筷子卷起一些尝了尝,点评道:“嗯,还是你的手艺。” 秦枭就满足了,上一世他们游历在外,很多时候都是他做的饭,秦枭的后半生基本就是个女帝专属的厨子,对做菜很有一套。 两人分别吃完了面,又漱了口,这才重新回到床上休息。玲珑很熟练地翻了个身,趴在秦枭胸口上睡熟了,秦枭动也不敢动,直到胸口上趴着的人儿呼吸逐渐平稳,他才颤抖地伸出手,抚摸着她的长发,将这以下犯上的动作来来回回地做了一遍一遍又一遍。 第二日玲珑睡到日上三竿,醒来时被窝里只有她一人,秦枭前世是大将军,这一世又当过兵,他是个极为自律的人,从来不会放纵享受,甭管前天晚上什么时候睡的,早上五点他都能爬起来。 今天是个例外,怀里的陛下太乖巧美好,秦枭赖到了八点多…… 他一早起来就开始在家里忙活,因为有婚假,他可能要在家里住上一个星期左右,陛下爱干净爱漂亮,秦枭早起打了一套拳后就琢磨着要不要在院子里种些花草,可他们又不常回来,总不好麻烦秦三叔帮忙照顾。 估摸着玲珑差不多要醒了,秦枭在围裙上擦擦手,准备进屋去看看,刚走没几步就听见有人敲门,是秦乃宽的大儿子秦世强,他挠了挠头,跟秦枭说:“俺爸让你跟弟妹到俺家一起吃饭,都做好了。” 秦枭厨房里其实也弄得差不多了,而且新婚第一天他并不是很想去别人家吃饭。秦三叔对他好,秦三叔的家人却不这么想,秦枭就说:“我家里饭也做好了,劳烦大哥帮我跟三叔说一声,就不过去了,晚上到我家来吃吧。” 秦世强跟秦枭也不怎么熟悉,他比秦枭大几岁,小时候没少因为亲爹对秦枭好欺负过他,也不敢说什么。 秦枭又把门栓上,他不希望有人来打扰他跟陛下,人生苦短,一分一秒的时间他都不想浪费。 玲珑坐在被窝里还是迷迷茫茫的样子,秦枭拧了温热的湿毛巾给她擦擦脸,她才算是醒了,洗漱过后换了衣服梳了头发,就坐在堂屋等饭。 刚起床不适合吃太油腻,秦枭熬了玉米粥,烙了葱花鸡蛋饼。他舍得用油用鸡蛋,因此烙出来的饼子又嫩又香,除此之外还有凉拌鸡丝,粥里的玉米粒是他碾碎的,喝起来香喷喷的,搭配葱花鸡蛋饼卷点鸡丝,简直好吃的让人想把舌头都吞下去! 秦枭知道女帝爱吃,每到一个地方,他们都会去品尝当地美食,秦枭便想尽法子去学,还会自己试着改良菜谱,这菜做了几十年,不是大厨也胜似大厨了。 这顿饭也不知该算早饭还算午饭,吃过后秦枭收拾了碗筷去洗,玲珑便无所事事了,等秦枭洗过手回来,就看见他的陛下坐在椅子上百无聊赖地看着电视。 这会儿村里是通上电了,但没多少人舍得用,很多人家里还点着煤油灯呢!秦枭就是怕玲珑无聊才买了电视回来,虽然以后在小秦庄住的时候不多,但只要住,有了电视就能哄哄陛下开心。 电视放在堂屋,对面还买了一组沙发,玲珑就窝在上面,看起来她像是在看电视,其实根本就是心不在焉,这种没几个台还需要自己调的黑白电视机……上面天线稍微动一动就变成雪花屏,对玲珑来说着实吸引力不够,还不如躺在秦枭怀里逗他玩有趣。 秦枭去了趟里屋,端了个小竹篮出来,他心细手巧,小竹篮是他亲手编的,上下五层,每一层都放了不一样的零嘴,第一层是瓜子儿,第二层是五香花生,第三层则是怪味蚕豆,第四层是松子开心果,第五层则放着用纸袋密封的果干……他就坐在玲珑身边,任劳任怨地给她剥壳,玲珑只要张嘴等吃就好了。 玲珑吃着吃着,人就吃到秦枭怀里去了,她这一世没什么大抱负,也不想干别的,就想当一只懒虫舒舒服服的过个几十年。秦枭对此当然没有意见,他已经见过了风华绝代万古流芳的女帝,她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他总是会追随她的。 他想给陛下比起前世也不差的生活环境,虽然就目前来说非常困难。不说别的,就说陛下的衣服,从前陛下的衣服都是宫中绣娘量身制作,全天下只有一件,光是使用的金线就贵不可言,拿到现在那都是无价之宝! “委屈陛下了……”秦枭颇有些懊恼,都怪他太没用。 玲珑今日穿了蝙蝠袖的连衣裙,她躺在秦枭怀里,一双美腿搭在沙发扶手上,突然听秦枭没头没脑说了这么一句,不解道:“你说什么?” “这衣裳太粗糙,陛下的皮肤都红了。” 秦枭愈发懊恼起来,这条裙子是他在县城买的,已经是最贵的了,但也就是几百块钱,他觉得根本配不上陛下。 玲珑沉默了几秒,举起双手——袖子特别宽大,她举起手袖子就往下掉,露出圆润洁白的一双藕臂,上头红痕处处,她语重心长对秦枭道:“不是衣服的问题,你该从自己身上找原因。” 秦枭:…… 数秒后他明白了,脸瞬间爆红! 玲珑笑起来,秦枭努力使自己表现镇定,道:“陛下……” “怎么又这么叫我了?都说了多少次,我已经不是皇帝了。” 秦枭有点可怜巴巴的:“……改不过来……” 人前他总是能记得不叫错,只剩下两人的时候他便无法克制,这一声一声的陛下,他前世就想这样叫了,一直叫到地老天荒也不会厌烦。 “算了,随你高兴吧。”玲珑拍拍他的脸,“我的确是你的女王大人。” 秦枭傻笑了两声,把剥好的松子仁送到她嘴边,玲珑小嘴儿一张,嗖嗖吸进嘴里,嚼的满口生香。 两人就这么没羞没臊地过了一下午,晚上就得去秦乃宽家吃饭了,秦枭开始拾掇要带去的礼物。五斤白砂糖、几斤糕点、一桶花生油、两兜水果还有一扇猪肉……他一个人就拿得了,不让玲珑帮忙。 要出门就不好穿今天的那条裙子,到时候一个不得劲叫人看见了,玲珑是无所谓啦,秦枭恐怕能害羞到找个地缝钻进去。她就换了身衣服,白色条纹的海军衬衫搭黑色阔腿裤,腰肢极细,走起来摇曳生姿,头发则扎了个清爽的马尾,露出令人艳羡的发际线来。 脂粉未施,也美极了。 秦枭看得眼热,玲珑觉得他跟小可怜似的,眼里分明透露着想要亲亲她的渴望,却又不敢靠近。于是她趁着他两手提满东西,踮起脚尖啄了他的薄唇一下,笑盈盈的。 秦枭不觉舔了下自己的唇,过了几秒,赧然要求:“……再亲一下吧,陛下。” 玲珑从善如流地又亲他一口,秦枭满足了,他的眼神温柔而缱绻,满是情深,上一世到死他都不知道自己能有如愿以偿的一天,因此愈发珍惜活着的每分每秒,恨不得能化身小小的挂件让她随身携带。 跟她在一起,他什么理想抱负都没有。 秦乃宽在门口等着呢,一见秦枭就迎了上来,看见他拎了那么多东西,老汉不高兴了。这咋还带这么多东西来?搞得跟他叫枭子来吃饭是想要好东西一样! 秦枭看一眼就知道他秦三叔在想什么,这是个老实本分的长辈,秦枭也因此对方翠莲等人容忍度很高,因为不想让老汉难做。“三叔,你可别说不要啊,你要说不要,那我立刻回家自己吃饭了,以后也不敢再来了。” 这年头谁家容易?他上人家吃饭,哪能空手呢? 他这么一说,秦乃宽就不敢说不要了,他真怕这大侄子撒手就走。 秦乃宽家已经分家了,晚上吃饭的除却秦乃宽方翠莲老两口外,还有大儿子秦世强一家,秦世强媳妇叫刘红娟,隔壁刘家村的,俩人生了三个娃,俩闺女一小子,加上秦枭玲珑,就是九口人。 方翠莲一瞧见秦枭手里大包小包的东西,顿时眉开眼笑,“来就来,咋还带这么多东西?” 说是这么说,她接东西的速度倒是挺麻利。 秦枭扭头看了一眼,怕玲珑觉得方翠莲粗俗会不高兴,结果陛下看起来心情还不错。 除却之前的那些吃的外,秦枭还拿来了几匹布,方翠莲正高兴呢,大儿媳妇刘红娟在她放东西的时候跟过来了,小声说:“妈诶,新娘子那衣服俺在县里看到过,好贵哝,那一身加起来得四百多!” 方翠莲这顿时就不高兴了,她看着手上秦枭送来的东西,顶天也就两百来块钱,还不如新娘子那一身衣服! 又听刘红娟嘀咕说:“真是越有钱越抠!” 还真别说,方翠莲听了大儿媳这话,觉得颇有道理,可不是越有钱越抠么! 看得出来为了叫秦枭来吃饭,秦乃宽是吩咐家里人好好准备的,桌上都是大鱼大肉,还有蒸好的白米饭,细细一数居然有五个菜!这放在小秦庄算是非常不错的了。 秦乃宽是个厚道人,他对秦枭有恩,却从不携恩求报,也从不因为自己是秦枭的长辈就对他的生活指指点点,在秦乃宽看来,他就是做了寻常人都会做的事,谁看见个刚出生的奶娃娃,能忍心不管让孩子取死?他就是希望这孩子能争气、能出息、能过得好,这样秦乃宽就很高兴了。 因此女人回来跟他抱怨说枭子媳妇衣服多贵多浪费之类的,秦乃宽就把她的话当耳旁风,人家枭子愿意给自己媳妇花钱,旁人管那么宽干啥?别看他女人嘴上絮絮叨叨,要是秦乃宽手头也有钱,也能给她买那么贵的衣服,她指不定得多嘚瑟呢! 说白了,他婆娘就是个红眼病,但一起过了这么多年,还能离是咋地? 怎么说都是长辈,怎么一点好歹都不知。 秦乃宽跟秦枭说了几句话,对着玲珑也笑呵呵的,玲珑感觉得出来这真的是一位特别淳朴的老汉,对秦乃宽的态度也很好,秦乃宽招呼他们坐下,玲珑还把口袋里的糖果分给了秦世强家的三个娃。 三个娃在院子里玩,刘红娟去喂鸡,就看见孩子们嘴里鼓囊囊的,一问,得知是新婶婶给的糖,再一看口袋里还有,刘红娟二话不说就把两个闺女的糖给掏了出来,全塞自己兜里了,儿子那份她没要。 俩闺女年纪不大,但刘红娟偏心习惯了,只是那糖特别好吃,她们也想要,当下就掉起眼泪来,被刘红娟拧着屁股肉狠狠掐了两把,也不敢哭了,被支使着去扫院子了。 玲珑可不知道外头发生了啥,就算是知道她也不在乎。 等到饭菜都上桌,除却玲珑是新媳妇能跟着一起吃以外,方翠莲、刘红娟带着几个娃都在厨房吃饭,正吃着呢,听见有人敲门,然后堂屋里哗啦啦人就挤满了,正是秦乃宽的二儿子秦世明跟三儿子秦世刚两大家子,好家伙,拖家带口全来了! 嘴上说着是来看枭子,其实就是来蹭饭的,秦世明家的娃经过秦乃宽家门口闻着肉香了,回去跟他爹妈一说,好吃懒做的秦世明两口子立刻起身往这儿来,他家跟秦世刚家是对门,两家一商量,这肉不吃不都便宜了枭子跟他媳妇?那不行!绝对不行! 昨天喜宴他们没能仔细看玲珑,今儿晚上看得比昨儿更清楚,秦世明秦世刚兄弟俩就在心里嘀咕,你说这枭子运气咋恁好,仙女般的媳妇也能娶回来!看人家那小腰小手小脸蛋儿,再看看自家婆娘,皮肤粗糙暗沉膘肥体壮的,真是高下立判! 但人这么多,先不说能不能坐得开,这饭菜哪里够吃啊!哼哧哼哧就又来了四个大人,每家还有俩娃,秦乃宽家板凳都不够用的! 当玲珑看到一个拖着鼻涕的小孩儿伸出脏兮兮的手从盘子里偷了块肉塞嘴里时,她立时就想走人了。 那孩子太脏了,脸上身上全是灰,不知道是在哪儿玩的,手指甲里都是一层老垢!她悄悄拽了拽秦枭的衣袖,微微噘起嘴巴。 秦枭立刻明白了她的意思,就算陛下不说,他也不会让她在这儿吃了,秦老二一家是出了名的又懒又馋,连带家里小孩也这样,秦老三家也没好到哪里去,爱贪小便宜,他打小就跟这兄弟三人处不来,这也太不卫生了,小孩儿直接都爬到桌上了! “三叔,哥哥嫂子们都来了,要不这样吧,明天中午,你到我家,咱们爷俩喝个酒聊聊天,你看行不行?这么晚了,我就先带我媳妇回去了。” 秦乃宽被这些不肖子孙气得老脸通红,哪里还好意思留人家? 方翠莲还装大方呢:“枭子别走啊!这饭都好了!你们男人家在堂屋坐着就成,让你媳妇跟我们一起吃!” 秦枭嘴角一抽:“不用了婶子,我们先回去了,你们也早点吃吧。” 方翠莲也就是客气,她高高兴兴把秦枭玲珑送出门,这等于白得了好多东西还没浪费自家米面,能不高兴么! 738|第六十三片龙鳞(三) 第六十三片龙鳞(三) 隔一天晚上, 秦枭弄好了一桌子菜,就把秦乃宽给请过来了, 随着一起来的还有方翠莲, 本来秦乃宽没想叫女人跟着一起来,可方翠莲却说什么他们俩大老爷们说话, 放着新媳妇在边上多不好, 她去也能陪陪。秦乃宽是个老实人, 一辈子肚里没什么弯弯绕绕, 自然也不知道自家婆娘心里在想些啥, 他就是觉得说的挺有道理。 秦枭见着方翠莲的时候眉头微微动了下, 这微表情太过平淡, 谁都没注意到, 他把秦乃宽迎了进去,玲珑是在屋子里没出来的。 方翠莲心说新媳妇也太不会做人、太没大没小了,家里来客人, 还是长辈, 都不知道出来迎迎。 她哪里知道这是秦枭不让的,在秦枭心里,秦三叔对他有恩, 对他陛下又有什么恩, 能让他陛下出来迎接?放在二十八年前,这些人给他陛下卖命,陛下都不一定看得中呢! 说白了,在他心里头, 陛下纡尊降贵嫁给自己,那已经是自己八辈子修来的福气,哪里还敢要求别的? 所以玲珑当然也不会主动出来跟秦乃宽打招呼,她能叫秦乃宽一声三叔,已经是给足了面子。 她比天上的神还要傲慢。 方翠莲进了正屋,左看右看,眼珠子都转不过来,那电视机啊沙发啊收音机啊冰箱啊……全是些稀罕玩意儿,这会儿虽然说大家日子都好起来了,可谁家能有这条件啊!枭子是真的发了啊!“咋没瞅着你媳妇呢枭子?” “她在房间里。”秦枭温声回答。 方翠莲特自来熟地朝卧室走:“那成,你俩大老爷们在这说说话,我去跟侄媳妇聊天去!” 秦枭阻止已来不及,方翠莲步子太快了! “没事,你先出去陪三叔说话吧。” 掀开卧室的门帘子后,里头的陛下如是吩咐。秦枭看了眼方翠莲,对她的忠诚与服从已经刻在了灵魂里,饶是心里担忧,他也还是听话地出去了。 秦乃宽很高兴,他当初把刚出生没人管的秦枭捡回家,他媳妇跟他吵跟他闹,可他觉得那是条活生生的命,要是没能耐管就算了,给口吃的就能养活的,怎么能不管不问呢?方翠莲不高兴他捡了秦枭回来,自然不会帮忙,连个好脸色都没有,秦乃宽自己摸索着把秦枭给养活了。 这是一辈子都不能忘的恩情。 秦乃宽是个厚道人,他从没想从秦枭身上得到什么,也严禁家里人用自己的名义去跟秦枭讨好处,如今秦枭成家了,他是真的高兴啊! 随着爷俩慢慢说着话,秦枭的眼神也变得温和柔软起来,他轻声说:“三叔,少喝点儿,你血压高。” 什么高不高的……秦乃宽听不懂,枭子自打转业回来,那是每年都拽着他去县城医院做检查,你说他一半条腿踩进黄土里的老头子花那冤枉钱干啥啊!医生还说他是啥啥啥高,他反正也听不懂,但不给喝酒真的难受啊,秦乃宽一辈子就这么点爱好。 以前他喝的都是从集上打来的酒,便宜,后来他的酒就被秦枭给包了,就是一点,不许他多喝,管得严。 秦乃宽乐呵呵的,一点也没有不高兴:“好好好,俺就喝这一盅,就喝一盅。” 这边两人慢悠悠说着话,那边方翠莲进了秦枭跟玲珑的卧室,宛如刘姥姥进大观园,眼睛都不知往哪儿看。她本来是想跟新媳妇搭搭话,吹嘘吹嘘当家的对秦枭的用心良苦,这是个懂事的新媳妇,还不得对她感恩戴德?别的不说,就从手指缝里漏出点好东西给她就成了! 啊哟,你看看这新媳妇的穿衣打扮! 玲珑坐在桌子前看书,你还别说,这年头的书尺度都挺大的,看着书难免无聊,就需要点零嘴儿,零嘴儿吃多了口干,又难免喝水。秦枭给她弄来的都是好茶,方翠莲原本心里打了一千一百个主意,看人家新媳妇那一双纤纤玉手,泡茶倒茶饮茶的动作行云流水,真是说不出的优雅好看,不知怎么的,肚子里的话一句也说不出来。 光是看着就觉得,那跟自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讲道理,方翠莲都不好意思让新媳妇叫自己一声婶子了! 等秦枭过来叫吃饭,就很惊奇地发现那个特别唠叨小气的秦三婶,居然没有在他们卧室翻来翻去,也没问陛下要好东西,反而很拘束地坐在桌子前,面前是精致的紫砂茶杯,陛下倒是一边喝茶一边读着书,秦三婶则跟个小学生一样束手束脚,别提多老实了! 听到秦枭叫吃饭,方翠莲陡然松了口气,她也不知自己咋就这么怕枭子媳妇,明明对方脸上也笑眯眯的,不知为啥心底老跟着发慌。 一起喝茶都不敢,还一起吃饭呢? 方翠莲推说出门的时候忘记喂猪了,让秦乃宽留下来吃饭,自己脚底抹油赶紧溜! 待到秦乃宽吃完饭拎了一大堆东西回来,还在那感叹说枭子真是找了个仙女样的媳妇,又有礼貌又懂事,小两口以后好好过,日子还不得美死?方翠莲心里快要呕死,她家老汉什么时候胆子那么大了!枭子说是公安局长,她在他面前都没有怕的时候,那新媳妇也不知怎么回事,愣是叫人怵得慌! 不过这话也不知该跟谁说,她家老汉啥性子她知道,肯定不会信她,方翠莲就带着一肚子的气睡了。 秦枭跟玲珑在村子的新房里住了有一个星期,这一星期里方翠莲是再也没上过门,秦乃宽还以为自家婆娘改好了,没少夸她,把个方翠莲给臊红了脸,这死老汉,啥意思?是说她以前不着调贪便宜呗? 她那是不想占便宜吗?她不是不敢吗! 小两口平时基本在家里不怎么出来,也就是晚饭后会在村子里逛一逛,小屁孩儿们都特别喜欢仙女婶婶,因为仙女婶婶总是有很多糖果分给他们。 换作别人当枭子媳妇,方翠莲肯定要嘀咕不会过日子,那么好的糖啊,就随随便便分给一群小孩?太浪费了! 是玲珑她就不敢乱说了。 虽然每回见面枭子媳妇都笑眯眯的,可方翠莲就是怕她,也不知为啥。 后来她发现最爱占便宜最小心眼的大儿媳妇刘红娟也怕枭子媳妇,方翠莲心里陡然生出一股异样的满足感——你看,俺不是最怂的,还有人比俺还怂! 秦枭回县城那天,秦乃宽来送他,手里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都是他这些日子拾掇出来的,今年的新米新面,地里刚摘的菜跟黄瓜,还有家里做的腊肉跟咸鸭蛋,满满当当塞了好几个包,看得秦枭感动又无奈。 他没拒绝老人的好意,都收了,又趁着没人注意的时候朝老人兜里塞了五百块钱,然后才上了车。 玲珑从车窗里露出头,冲秦乃宽挥手:“三叔我们走了啊。” 很多时候秦枭都觉得陛下心中自有一杆称,她看似傲慢,却是分人的,像三叔这样朴实无华的人,长得不咋地,也没啥好出身,更没见过什么世面,陛下对他的态度却比对他那些县城的同事还好。 上一世也是这样。 这也是陛下令人着迷的地方,她并不是嫌贫爱富,也不是势利眼,她身上有种很多人一辈子都做不到的“真”。 县城的家就在公安局附近,是一栋三层小洋楼,装修的格外洋气,都是按照玲珑喜欢的风格来的,秦枭还专门雇了一个阿姨打扫卫生,在玲珑身上花再多钱也不觉得心疼,哪怕住在周围的邻居都觉得他娶了个祖宗回来——谁家娶媳妇之后,不是媳妇做饭洗衣打扫卫生?结果这秦局倒好,每天除了按时上下班外,一日三餐都在家里吃,你要是晚上在巷子里遛遛,还能瞧见刚下班的秦局手里拎着刚买的菜回家! 秦局谁不知道? 那是一表人才前途无量啊!最叫人津津乐道的是他还有本事,像这样地位的领导,哪个不是挺着啤酒肚一天到晚不归家?人秦局就不,人秦局每天按时按点回家,节假日更是不出家门一步,他家那小媳妇也是,自打秦局结婚后就没什么人看到她出过门,不上学也不上班的,钱却花的比谁都快! 反正附近邻居经常看见有跑物流的专门送些他们这地方见不到的吃的,钱是流水式的花,秦局就是再有钱,也早晚给他媳妇嚯嚯干净咯! 因此,玲珑的风评相当不好,只不过没人在她面前说,她不知道罢了。 公安局里有个女同志,是上一任老局长的闺女,老局长年纪到了退了,她还在局里工作,主要是管后勤的,因为老局长也不放心自己闺女出现场,打秦枭来接班那天,就对秦枭芳心暗许了。可惜神女有情襄王无梦,秦枭是谁?那可是全世界最不解风情的家伙!上一世他是玲珑身边的红人,多少人想走他这条路子,金银财宝美女送了不知多少,金银财宝他都留下,转手就送给玲珑,美人那是看都不看一眼! 这名叫袁丽的女同志也就是中等之姿,难道还能比得过上一世那些美人?只不过是这年头国家经济发展比较慢,刚从那几年出来没多久的老百姓吃饱穿暖来不及想别的,烫了卷发化着妆的袁丽才显得那么鹤立鸡群。 局里那些捧着她的男同事她看不上,她就看上秦局了。 得知秦局要结婚,袁丽差点没气死,她都不知道什么时候的事!要不是前去参加婚礼的同事回来凑一起聊天,袁丽还以为秦局只是请假回老家看看呢! 去小秦庄参加婚礼的一共有八个人,全是男的,秦局有婚假他们又没有,吃了喜宴回来还得老老实实上班,碰了头还是没忍住赞叹起小嫂子的美貌来。 这就给袁丽听见了,追着他们问,大家谁都不敢说——秦局跟任何人都不亲近,他们算是秦局的心腹了,这去喝喜酒还是死缠烂打来的呢,万一秦局不想透露自己的隐私怎么办?谁敢跟袁丽说? 向来无往不利的袁丽被拒绝了,非常伤心,哭着抹眼泪打电话给她爸袁老局长,袁老一辈子就这么一闺女,疼得跟什么似的,他也看好秦枭,听闺女说秦枭结婚顿时吃了一惊,但他不是不讲理的人,怎么说秦枭人家只是接任,又年轻,以后指不定还要往上升,他除了年纪占大,其他跟人家不挨边,可惜他这闺女叫他给惯坏了,袁老局长没法子,只好打电话给秦枭探探口风。 这会儿大哥大已经开始风靡,秦枭也买了一个,为的是玲珑能随时随地联系自己,袁老局长电话打过来时他正好在楼下厨房洗水果,玲珑就帮他接了。 一听是个姑娘声音,袁老局长就知道秦枭结婚这事儿基本是板上钉钉跑不了了,他认认真真一辈子也不能晚节不保,撬人墙角这事儿他做不来,就关心了两句,没提别的事儿。 那边袁丽着急等着她爸回电话呢,一听她爸说叫她不要再胡思乱想,还说有个老朋友的儿子最近也退伍了,要她这个周末去见见,大小姐脾气瞬间上来,“我不去!你要去你去!” 说着啪的一声把电话给挂了。 袁老局长又气又无奈,他也是真怕自己闺女闯出祸来,这丫头打小就被全家人宠着,不知道天高地厚,再加上一路顺风顺水到哪儿都有人捧着她,还真没踢过铁板,要不是秦枭来了,说不准袁丽都不知道世界上还有能对自己不假辞色的男人。 跟县城的其他男人比起来,秦枭实在是太出色了,她见惯了秦枭,再看别人,哪哪儿都是毛病,根本看不上。 这对父女在折腾什么秦枭压根儿不知道,眼下他最重要的事情是把水果洗好切盘端出去。 玲珑歪在二楼卧室里,见他来了,告诉他有个姓袁的老先生打电话过来。见秦枭眉头微蹙了下,稀奇道:“他是什么人?” 能让秦枭这样泰山崩于前不改色的人一听就皱眉,得算是个厉害人物。 秦枭不知道该不该把袁丽的事情说出来,他自己觉得这是小事,可冥冥之中又觉得如果不说,好像会有很严重的后果。两相权衡下,他坐在玲珑身边,先叉起一块剥好的橙子送到她嘴边,喂她吃了才说:“是上一任的老局长,人挺不错的。” 得到秦枭不错的评价,说明这人品行过得去。“那你干嘛露出那种表情?他让你很困扰?” “不是他让我困扰。”秦枭纠正,“是他的女儿袁同志让我困扰。” 和平年代随意打打杀杀是要犯法的,哪怕是在上一世手握大权的时候秦枭也没做过违法犯纪的事儿,他总不能直接把袁丽手一铐丢到牢里去吧? 一听说是女同志玲珑就懂了,这事儿她见多了,上一世秦枭陆宥那都是人中龙凤,万里挑一的那种,尤其又都是女帝重臣,投怀送抱的不胜枚举,后来她退位,一路上不知道他们身份的,暗送秋波的更多,玲珑在外大多女扮男装,光是她收到的鲜花绣帕就能绕整个大历一圈! “被人喜欢不好吗?这说明你有优点值得人家喜欢。” 玲珑倒不会吃醋,秦枭不招人喜欢才怪呢,她就挺喜欢的。 秦枭摇摇头:“她性格有些偏执,又是一副大小姐做派,其实不适合做警察。” 玲珑努努嘴:“反正是个不重要的人,你都跟我结婚了,她还想当小三不成?” “……小三?” 玲珑突然想起来,这会儿小三这说法还没有流传开来,再过个十来年,原配街头剥光小三衣服暴打的新闻视频才会层出不穷。 她攀上秦枭的肩膀,两只手搂着,虽然已经在一起形影不离快半个月了,秦枭还是很容易脸红。算算秦枭一个月的婚假也要结束了,再过个两三天就得回到工作岗位,到时玲珑就得一个人呆在家。 秦枭软软地任由玲珑往自己身上爬,还伸手托住她免得她掉下去,不一会儿两人又亲密地交缠在一起,至于什么袁丽……不过是他们闲谈的不起眼话题罢了。 待到新一周到来,秦枭终于要回去上班了。 他本来想趁着婚假跟陛下出去走走,可陛下是个小懒虫,只想待在家里吃喝玩乐,秦枭都随她,只要她不觉得无聊就好。于是两人每日睡到太阳照屁股,秦枭一般会早起练拳,然后回到床上陪她,等玲珑快起了,他再起身去做饭。 接着一起看书、喝茶、看电视、聊天、亲热……总之两个人在一起有无数的事情可以做,唯一让秦枭扼腕的就是婚假太短了,仿佛眨眼即过。 他换警服的时候玲珑醒了,揉着眼睛从床上坐起来,睡衣肩带松垮垮地掉下,露出一大片膏腴般的肌肤,眼神略微迷茫。 秦枭走过去,亲了她唇角一下,结婚一个月,他已经敢主动亲她并且爱上这项活动了。“我先走了,等中午回来给你做饭,要是无聊就打我电话。” 玲珑打了个呵欠,夸他:“你这样穿特别帅。” 秦枭脸一红,他不是个追求外貌的人,可这张脸能够取悦陛下,是件很好很好的事。 他又亲了亲玲珑,这才准备出门,玲珑夸完他就倒下去又睡了,秦枭走时还检查了煤气门窗,确定没有问题才离开。 附近的邻居也都起早,上班的上班上学的上学,还有晨练的跟买菜的,除却节假日之外,一天之中就属早上跟晚上人烟多。 迎面遇上的人都跟秦枭打招呼,秦枭这人没架子,对谁都很客气,人又年轻,还一表人才的,没结婚前可是附近大爷大妈心中的最佳女婿人选。可惜他们介绍的人秦枭都是委婉而礼貌地拒绝掉了,还有人背地里嘀咕他是想娶个仙女不成,如今这位新上任的秦太太一天到晚待在家里也不见出门,附近邻居都不知道新媳妇长啥样…… 自然也不知道玲珑的来历,反正现在提起秦局长的媳妇,左邻右舍就一个字:懒! 打扫卫生的阿姨姓朱,嘴巴有点碎,但心地不错,也知道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她其实心底挺看不惯玲珑这样的姑娘——没办法,在大家的观念里,女孩子就是得勤快才能找着婆家,嫁了人就得会过日子,像玲珑这样的,在朱大姐心里绝对算是败家媳妇,可人家秦局长乐意,她一给人打工的能说啥? 最关键的是,秦局长媳妇比电视里的明星都好看,见了玲珑几次,朱大姐就觉得,像这样的姑娘,你叫她洗手作羹汤打理家务,实在是太暴殄天物了,人家就有那本钱懒! 因此她碰上附近好奇打探的邻居时,就笑呵呵不说话,所以回来县城二十来天,街坊邻居愣是不知道秦局长媳妇长啥样。 玲珑根本没有出门的欲望,她不想上学也不想上班,每天只要懒洋洋地躺在阳台的软垫子上晒太阳就很舒服了,猫不也能一睡一天?她也可以呀! 而且她晚上还有长时间的剧烈运动呢! 结婚后第一天上班的秦局长颇有些魂不守舍,总是忍不住去想陛下一个人在家,饿了怎么办渴了怎么办困了怎么办无聊了怎么办,还没到警局,他就已经想打电话回家了。 人逢喜事精神爽,饶是秦局也一样。 大家就觉得今天的秦局看起来很好说话,有个案子拖了一个多月都没破秦局居然都没有批评他们! 不仅如此,秦枭还带了喜糖来。 玲珑不愿意再请一次酒,她可是一点都不想出门,秦枭就自己带了喜糖过来,都是在进口商店买的洋牌子货,他亲自派糖,脸上虽然没有说笑逐颜开,却也是喜气盈盈的,大家高兴地接了,只有一个人的心在滴血。 那就是袁丽同志。 她瞧着眼前腰细腿长穿着警服仍然气质傲人的美男子,一颗心跟放在油锅里煎炸一样,难受的要命。 739|第六十三片龙鳞(四) 第六十三片龙鳞(四) 秦枭大方, 派糖一点都不抠搜,他专门找人设计了漂亮的红色纱网糖袋, 上面印着个大红双喜字, 用金色的细绳扎着口,包装的很是上档次, 接到喜糖的同事都高兴得不行, 他一视同仁, 哪怕是袁丽也给了。 袁丽伸出手, 想趁着他给糖的时候碰碰他的手, 哪怕一秒也好。 结果她伸出手的瞬间, 糖袋就掉在了她手上, 原来是秦枭在她主动碰触前就已经撒开手了。袁丽表情顿时阴晴不定, 若非现场还有其他人,她简直要发脾气了! 她好歹也是正儿八经的大学毕业生,怎么到他面前就跟洪水猛兽一样?! 秦枭派完喜糖就回了自己办公室, 没一会袁丽就扭了进来, 嘴上是汇报他不在的这一个月的后勤情况,其实心思压根就没给上,到了最后总算是忍不住问:“秦局, 你, 你真的结婚了?” 秦枭嗯了一声,低头看文件,“出去的时候把门带上。” “……怎么不办酒啊?新娘子哪儿的人?” 袁丽知道自己这是交浅言深,秦局对自己冷淡是早有的事儿, 可她不甘心啊!这要是公平竞争过她输了也就算了,结果连机会都没有就叫她退场,她都不知道自己输哪儿了! 闻言,秦枭放下手里的文件抬头看过来,袁丽被他那双黑色的眼睛盯着,瞬间头皮发麻,站都站不稳。“和你有关系?” 这已经算是很有礼貌的回答了,如果是上一世,他会直接把这个女人顺着窗户丢出去——法制社会好,但也有些不好,很多简单粗暴就能解决的问题,都得绕好两个弯儿。 “跟我是没关系,我、我这也是关心秦局你……”袁丽干笑,又觉得丢人又觉得伤心,那么多人追着捧着她,要不是真心喜欢,谁会在这儿倒贴? “不需要。”秦枭冷冷地说,“回到你自己的岗位上去。” 袁丽气急羞急,秦枭是再不看她一眼,她跺了下脚,转身走了,没留意到秦枭脸上厌恶的表情。 中午秦枭下班,顺道拐进菜市场买了小排,准备回去给陛下做糖醋排骨,瞧着里脊肉也新鲜,就想着再做个锅包肉,菜市场的人都认得他,纷纷跟他打招呼,秦枭一一点头示意,丝毫不觉得自己堂堂公安局长搁这儿给媳妇买菜做饭有什么不好意思的。他一走,就有女人拧着自家男人的耳朵教训:“你看看!你看看!也不跟人家秦局学学!长得又帅又有钱,还会给媳妇做饭!我咋就嫁了你这样的!” 她男人叫苦不迭,“那人家秦局媳妇不长得漂亮吗!” 之前玲珑有陪秦枭来买过一回菜,见过她的人到现在都忘不掉当时的惊艳。 这嘴巴爽了,身上的肉就疼了,又被自家媳妇拧的嗷嗷叫。 玲珑向来是只管吃不管做,她在家里穿得很随意,秦枭疼她是真的疼,寻常人家买不起的空调,他早早就找人弄了来,一点也不心疼电费,所以哪怕天气逐渐转热,玲珑还是穿得很清凉。 秦枭在厨房里,她在客厅啃着他给削好的苹果,咔嚓咔嚓,汁水四溢,这苹果也是秦枭从南方找人弄回来的,特别甜。 要养玲珑,那可真不是有一点小钱就行的,她衣食住行样样都要最好的,光是她每个月吃水果的钱,就足够普通人家大鱼大肉过一个月的了! 靠秦枭那点死工资,根本不够花,但国家规定公职人员不能经商,他要是在这个位子上继续待下去,哪怕能升迁,一辈子也都那么点钱。最重要的是秦枭这个人生性正直,让他以权谋私绝不可能,因此早在结婚前,他就已经递交了辞呈,不过程序走得慢,还有人员交接,少说也得再等一个月。 这事儿除了他跟玲珑谁都不知道。 坐吃山空这种事,秦枭从来不干。他早在转业前就瞄准了运输物流的巨大利益,别看现在大家似乎觉得你从外面买东西还要花邮费寄过来很坑,但时代在发展,人们的消费观念也会改变,秦枭转业前在部队里有不少交好的兄弟,除却他之外,大家转业后的日子都过得紧巴巴的,国家鼓励经商下海,多少人一夜暴富,秦枭也想试试看。 他需要很多很多的钱,才能把他的陛下照顾好。 对于秦枭的想法,玲珑表示支持,她见的世面经历的事情比秦枭多得多,自然知道秦枭的想法是对的。现在秦枭的物流公司已经成型,赚的也不少,只不过公司记在玲珑名下,毕竟他先前是公职。 过没几天,秦枭就给玲珑弄了台电脑回来,这会儿的电脑又笨又重运行还特别慢,但绝对算是稀罕玩意儿,有钱都不一定弄得到,你还得有人脉。玲珑对这玩意儿兴致缺缺,秦枭却很喜欢很看好,他搂着玲珑,说电脑这东西以后肯定会普及到每家每户,会有巨大的利润。 玲珑心想你还挺敏锐。 是个做生意的料子。 “物流运输这一行,眼下是没人做起来,但市场这么大,以后肯定会有人进来分一杯羹。”秦枭细细思索着,“我不可能做到彻底垄断,还是得发展其他行业。” 他就觉得电脑这一块很适合,除此之外地产业也是如此。农村人都想进城,进城就得买房,有房子才有底气,那房子从哪儿来?需要盖。怎么盖?得有土地开发证,得有授权,得有人脉跟财力。那房子盖好之后,你就得卖,怎么卖?这又需要宣传,怎么宣传?这又是一笔新的账。秦枭触类旁通,眼光精准地就发觉了未来几十年的经济走向。 他做什么都会跟玲珑说,这些道理是他自己通过各种报纸杂志还有新闻总结跟推测出来的,基本八|九不离十,眼光可以说非常毒辣,玲珑想了想,说:“上一世我是不是忽略了你这方面的本事?” 早知道这样就让他去管户部了,不知道他跟陆宥两人到底谁比较会赚钱。 秦枭笑起来:“臣也只是想,还需要实践才知道可不可行。” 玲珑点头:“可行。” 秦枭对他陛下有种说不出的崇拜,她说什么他都信,她说可行,那就一定可行! 对于秦枭辞职下海,以前的老领导都惊了,还有的特地打电话来骂他,说他在这个位子上再待个几年就能往上升,结果他脑子不清醒要去下海,你看下海的人前仆后继,但几个人真的发了?多少人都是赔的倾家荡产血本无归,秦枭这看着稳重的后生,怎么就这么想不开呢?! 奈何秦枭态度坚持,老领导们也没办法,气哼哼起挂了电话,等着这小子到时候碰了壁再回来求他们! 好好的当兵苗子,非要转业,转业没多久又要下海——哪天秦枭跟他们说想去拍电影,他们都不会惊讶了! 秦枭其实非常喜欢军旅生活,如果没有陛下,他愿意一辈子奉献给军队——他之前那样拼命,是始终没有遇到陛下,不知道在这个世界无牵无挂的自己还能做什么。直到他遇见陛下,那颗心才重新跳动起来,他不想奉献了,也不想牺牲了,他只想把自己全部的生命都奉献给她,去陪伴她、侍奉她。 所以他想都没想就要转业,转业完了也不打算继续向上爬,他就是要赚钱,然后养陛下。 他无法让陛下过上前世那样的生活,无法让她享百姓叩拜群臣跪伏,但至少要让她衣食无忧随意挥霍。 这就是他的梦。 得知秦局辞职下海,局里的同事都惊呆了,就连袁丽都觉得秦枭是疯了! 他不是普通小警察,他是局长!他这么年轻,以后前途无量,说不定能爬到什么高位,他怎么能这么云淡风轻的辞职?!他的脑子里在想些什么?!铁饭碗他都不要?! 但别人顶多嘴上说说,心里惋惜,觉得秦枭是个傻子,袁丽就不一样了,袁丽跟个炮仗一样就跑去局长办公室,迎面碰上手里抱着个纸箱刚跟新任局长交接完工作的秦枭,她想都不想就问:“秦局!你辞职的事情是真的吗?你要去做生意?!” 秦枭嗯了一声,绕过她往前走,袁丽上前一步拦住他去路,满脸的匪夷所思:“你疯了吗?你在想什么啊,我爸说你以后肯定能往上升,他特看好你,结果你要下海?你、你太让我失望了!” 周围的同事虽然没说什么,但看表情也都是不赞同的。 秦枭这人,做了决定轻易不会更改,他最想要的,是朝朝暮暮陪伴在陛下身边,这个世界他不再是手握重权的骠骑大将军,一切的一切都需要他亲自去奋斗、去拼搏,他需要钱,需要很多很多的钱才能养好陛下,辛苦是肯定要辛苦的,但是辛苦过后,他就可以一直陪伴在陛下身边了不是吗? 旁人能不能理解,倒是无所谓的。 “袁同志,麻烦让让。” 秦枭面色平静,冷淡至极,袁丽仿佛一脚踢到了铁板,她心里有愤怒有不解,又有那么点说不清道不明的快意,好像她得不到他,看着他成为个下海的商人,就突然有了优越感,能够去瞧不起他、嘲笑他了。“秦局,我现在还叫你一声秦局,你以为做生意是那么容易的吗?多少目光短浅的人看到一时之利下海,最后倾家荡产跳了楼?你也不是那种利欲熏心的人吧,怎么突然想要做生意了?是不是那个女人爱慕虚荣逼你的?” 除此之外袁丽想不到别的可能性! 她说别的秦枭不在意,说他陛下一句不好都不行! 袁丽被秦枭突然冷下来的脸吓得一哆嗦,她搞不懂秦局身上怎么会有这种气势,血气、戾气那样重,压迫感十足,让一向骄傲的她喘不过气来。 “枭哥!你在磨蹭什么呢?” 这声音……秦枭戾气顿收,朝袁丽身后望去,那里站着个穿着白色连衣裙聘聘婷婷的年轻女人,杏眼桃腮明眸善睐,不是他的陛下又是谁? 他脸上不觉露出温柔笑意,这温柔看得袁丽呆了——跟秦枭共事一年,她何曾见过他这般表情?她曾经怀疑他是不是冰块做的,根本没有心! 又顺着秦枭视线看过去,身形纤细修长的玲珑笑得极甜,一张盛世美颜令袁丽瞳孔微缩。 她这还算好的,看看周围的同事们吧,不管男女,基本都被那美貌看傻眼了,一个个走路的不会走,说话的不会说,拿着文件的手里东西掉一地,惟独表情相似,瞪大眼张着嘴险些流口水。 这是哪里来的大!美!人! 秦枭的箱子有些重,他不让玲珑碰,而是快步绕开忘记挡路的袁丽走过去:“你怎么来了?” “我在家等你,你一直不回来,我都饿了,就来找你啦。” 秦枭忍不住笑,打看见玲珑他脸上的笑就没下去过,“走,咱们回家。” 他说着,见她笑得可爱,到底没忍住,在她脸颊亲了一口,原本在外面他是很不好意思做这种事的,后来嘛……慢慢也就习惯,甚至爱上了这种宣誓主权的感觉。 玲珑不爱出门,对其他人来说这媳妇又懒又馋又不上进,似乎除了一张脸一无是处,可秦枭却高兴极了!他恨不得把陛下藏起来,全世界就只剩下他们两个! 如果不是要赚钱,秦枭也恨不得日日闭门不出。 他坚定了要把物流运输事业做大的想法,到时候待在家里什么都能送上门,如果待腻了,就换个地方换个房子住,这样的话房地产业也得努力,陛下在家里难免无聊,电脑什么的必须得优化进步! 一桩桩一件件,反正什么他都想着玲珑。 他抱着箱子,玲珑不好挽着他,就把小手搭在他有力的臂膀上,两人有说有笑地离开了,好一会儿,大家才缓过神,纷纷发出惊艳赞叹的声音。 “秦局媳妇太好看了吧!” “小王你不是去喝喜酒了吗?怎么不说秦局媳妇长这样!” “妈呀我现在了解秦局为啥要辞职了,就咱这点死工资,怎么养那么活色生香的大美人?!你没车没别墅没钻石的,你好意思吗!” “哎哟我天,秦局原来会笑啊!嫂子可真是太好看了!怪不得秦局看不上旁人呢!” 大家兴致勃勃,议论纷纷,惟独袁丽脸色发黑,难看至极。 可惜她的心情,没有人在乎。 因为比预计的时间回家晚了,再去买菜做饭有点来不及,秦枭怕饿着玲珑,便跟她商量下馆子。 玲珑没有不同意的,两人就去了县城很有名的一家私人饭馆美美地吃了一顿,吃完饭也不着急回家,横竖这几天秦枭是没事做的,他想好好陪陪她。 但这么热的天,玲珑可不乐意出去晒太阳,两人就去看了电影,又喝了咖啡,差不多时间也就到下午了,秦枭开着车,先在水果摊上买了些水果,然后把车停在菜市场附近,准备下去买菜。 他的菜几乎都是一天一买,怕买多了隔天食材不新鲜陛下吃了不好,过去在宫中,陛下入口的食物样样精细小心,后来追随陛下离宫,外头人多口杂,他不敢假手他人,每回都是让胡秀禾守着,他亲眼盯着厨子做菜。 但是现代社会……他要进人家后厨,人家大厨还怕他偷学手艺呢,反正不管怎么说,在外面吃饭,上菜前先试毒的习惯,秦枭这辈子都改不了。 之后两人在一起形影不离了三四天,秦枭要出一趟远门。他知道想做一番事业就不可能时时刻刻待在家中,除非他已经站在金字塔顶端,无需事事亲力亲为,眼下显然是做不到的,放陛下一人在家他又不放心,就又请了个手艺好的大姐,跟先前的朱大姐一样,一个打扫一个做饭,工资都开得很高,最主要是把陛下照顾好。 大热天的,玲珑才不陪他去出远门呢,先不说长途火车人多,就那环境,她就不乐意去。 不过秦枭这么拼命都是为了她,她不吝于指点他两句,且秦枭本就是聪明绝顶之人,得了玲珑指点更是茅塞顿开,对未来的规划愈发细致精确,他又是个有良心讲情义的人,从前在部队里,有许多战友受伤退伍,靠那点转业费跟死工资日子过得紧巴巴的,要是能拉一把当然最好,而且用退伍军人当员工好处也多,这次他除却跟人谈合作外,也想再多拉一些战友进公司,他们都是保家卫国的军人,是最可爱的人,日子应该过得更好。 新来的大姐姓李,性格爽朗,是秦枭再三考察过定的人选,他不在时留在陛下身边的人,一定得品性好。 李大姐烧得一手好家常菜,虽然比不上宫廷御厨也比不上秦枭,可比起一般人那绰绰有余,尤其是她还会做中式面点! 人家秦先生开了高工资,李大姐自然不能敷衍,那是绞尽脑汁变着法的给玲珑做好吃的,玲珑嘴巴挑,不合她口味的吃了一口就不再碰了,李大姐慢慢也就摸索出了玲珑的喜好——好吃就行。 反正秦枭不在,玲珑过得也很舒服,唯一不好的就是晚上没有人抱抱睡了,不过每天都会打电话,一打就好几个钟,秦枭一点都不心疼电话费,他在外面忙,晚上很晚才睡,就跟玲珑打着电话,她睡着了,听筒丢在身边,他就听着她的呼吸声继续忙。 然后等生意谈妥了,他就开始在各大商厦里大肆扫货,好吃的好玩的,衣服鞋子首饰,新奇的贵重的,反正能买的都买了,那不拿钱当钱的花钱劲儿,看得人啧啧称奇。 出来快半个月,秦枭归心似箭,好在他还记得陛下爱干净,回家前先在招待所开了个房间,好好把自己洗了一遍,换上干净衣服才敢回去。 到家的时候上午十点多,只有朱大姐在,正打扫卫生呢,瞧见秦枭回来了很高兴:“秦先生回来啦?” 秦枭点头:“嗯,太太呢?” “太太还在睡。” 秦枭就上楼去了,朱大姐也从一开始觉得玲珑懒到现在的习以为常,嗨,那么漂亮的小媳妇,又娇又软的,秦先生不疼才怪呢!前两天太太心血来潮想扫地,可把朱大姐吓得够呛,那小胳膊小腿儿的,是干粗活的人吗?必须不给干!不能干!就得好好躺着,舒舒服服的享受! 人家小夫妻小别胜新婚,朱大姐懂~她快速打扫完,不会那么没眼力劲儿地去说一声,而是悄悄带上门走了,走的时候在拐角处看到个姑娘,她也没上心,就觉得这大热天的,那姑娘穿得挺多。 不热吗? 秦枭轻手轻脚上了床,钻进薄被里,把他想了快半个月的人搂住,这颗心才算活了过来,他忍不住去亲她,亲她粉粉的脸颊软软的唇,又怕把她弄醒,一时之间矛盾得很。 最后还是老老实实陪睡了,他这些天都没睡好,这会儿回到家里,搂着心爱的陛下,彻底放松下来,等再睁眼,天都黑了! 秦枭一个翻身从床上起来,连衣服也没穿,只穿了条宽松的丝绸睡裤,裸着上半身就下楼了,他醒来看不着玲珑心里着急。 玲珑正在客厅吃东西,仰头就瞧见楼梯上的秦枭,嗨呀,那宽肩细腰大长腿,八块腹肌性感结实,看得她一下就眯起眼睛,正巧李大姐端着刚出炉的咸花卷出来,正巧也瞧见了,老脸一红,又忍不住盯着看,你还真别说,秦先生这一身腱子肉可真是……唉,她咋就晚生了几十年呢! 秦枭万万没想到家里还有个李大姐在,虽然已经在现代社会生活了快三十年,但他还是很保守,不能接受身体被除了陛下之外的女人看,当下二话不说,大步跨回卧室,把玲珑逗得哈哈大笑。 两分钟后他穿好了上衣下来,面色镇定,细看耳根还微微泛红,李大姐悄悄看了两眼,做好了饭就回家了,晚上把自己男人一顿捶,尤其是对着那软绵绵的肚子,一捏全是肉,都怪她啊!要不是她做饭这么好吃,她男人也不至于胖成这个样! 想当年他可是村里一棵草呢!不然她也看不上! 740|第六十三片龙鳞(五) 第六十三片龙鳞(五) 因为被李大姐看了上身一事, 秦枭非常不开心,这种不开心具体体现在玲珑跟他说话的时候, 他虽然不敢不回答, 却总是带着一股郁气,他又不会对玲珑发脾气, 因此只能气愤自己。 玲珑还是头一回见秦枭闹别扭呢, 觉得有趣极了, 就问他:“你之前当兵, 上辈子在军营, 难道没有衣衫不整的时候?” 其他人有, 但秦枭没有。 他向来得体, 哪怕是武将, 也是人人称颂的贵公子,再说了,即便有脱了上衣的时候, 面对的也都是同僚, 李大姐又不是他同僚! 玲珑深深觉得,自己平时穿不过膝的裙子出门他都能不生气,已经算是很大的进步了。怨不得他对她整日躺在家里一点意见也没有呢, 横竖不出门就没人瞧见她, 他也不用操心。 “好啦,你也不看看李大姐都什么年纪了。” 秦枭仍旧皱着眉头:“她的眼神让我很不舒服。”非礼勿视都不懂。 玲珑笑出声:“纯粹是对美的欣赏罢了,你练的这么好,就给我一个人不亏吗?” 秦枭半晌说不出话来, 过了十几秒,方瓮声瓮气地说:“……我乐意。” 这态度实在太可爱,玲珑便钻进他怀里,三言两语哄下去,秦枭也就正常了。他本来就不是对她生的气,也不舍得让陛下哄自己,这样的关怀怜爱,稍微给他一点点,便足以令他满足。 然后就拉着玲珑去看他买回来的礼物。 说实话,对玲珑来说,这些东西基本上只有落伍老土能形容,可是在这个年代却是新潮和洋气的代名词,秦枭跟她把衣服分别拿出来整理好放进衣帽间挂上,特产什么的啧放在桌子上,他还真是买了不少好东西回来。哪怕礼物并不能讨她欢心,玲珑也从来不会糟践送礼人的情分,她高高兴兴地都收了,耳边听着秦枭跟她讲这一行都发生了些什么新鲜事儿。 越往南走,贸易发展的越好,秦枭脑子灵活,他自有自己的事业规划,玲珑从来不管,顶多是偶尔给点建议。按秦枭的意思,是想搬家,总在这个小县城,虽然安静温馨,但很多地方都比不上大城市,而且生活上也不够方便。 房子可以先留着,秦三叔还在,以后肯定是要回来的,秦枭没想过跟秦三叔一刀两断,那小秦庄就是他这辈子的根。 玲珑对此毫无异议,不管到哪儿都是换个地方躺罢了,又没什么损失。 于是秦枭就开始忙起搬家的事情来,他手头有一笔现钱,还有一笔不能动的,这些年他攒下来的钱也足够在大城市买一栋很好的房子,不过还是得陛下喜欢。 玲珑不想出门,他就专门找人拍了他比较看好的房子外观跟内在布置,再把相片寄过来,让玲珑选择。 最后敲定的跟现在住的房子差不多,就是面积大了些,还带花房跟游泳池,看着那上面令人咋舌的价格,秦枭眼都没眨就定下了,紧接着便开始安排搬家事宜,大部分东西都可以重新再买,但玲珑的衣服鞋子太多,一时间还真没那么好打理,就在县城又多留了两天。 朱大姐李大姐都是本地人,肯定不会跟着走,秦枭便很大方地多给了三个月的工资,朱大姐走之前,想了想,犹犹豫豫地跟秦枭说:“先生,我这几天感觉有个人怪怪的。” 她就把外头那个总是在大热天包裹的很严实的女人跟秦枭说了,玲珑也在旁边听着,不过看她表情很明显没当回事儿。 秦枭点头道谢,把朱大姐送出了门,回家时他看见墙角那来不及撤回的影子,眼中闪过一抹冷色,反手把门带上。 只剩下俩人了,玲珑撑着下巴问:“是不是你的烂桃花?” 烂桃花?可不是么。 在这个世界,唯一让秦枭上心的只有玲珑一人,他当了二十来年的兵,军营里男人多,但偶尔也会有些女同志,沾过的烂桃花不少。他身上就是有那种普通男人没有的清正锐利的气质,上一世行走在外时,那些个卖身葬父的姑娘,也最最喜欢朝他抛媚眼。 可惜这人不解风情,不肯消受美人恩。 “不必理会她。”秦枭说,“待得没趣了自然会走。” 他连过去好言相劝的欲望都没有,朱大姐一说他就猜到,除了袁丽不会是旁人,此女心性偏执自私,根本不会在意旁人的想法。她既然爱等,就让她等好了。 接下来收拾东西的两天,秦枭偶有出门,连看都不看一眼。 袁丽在外头等得越来越不安,她好歹是个警察,最基本的盯梢还是会的,但她故意露出破绽,就是希望秦枭来找她,哪怕是警告也好,她都想跟他说几句话,怎知秦枭完全把自己当个透明人,眼看这两天总是有车到秦枭家门口拉东西走,甚至今天秦枭都拉着行李箱出来了! 然后她就看到了那个让她嫉恨的牙痒痒的女人,对方穿了一条很贴身的裙子,愈发显得身姿曼妙,袁丽暗暗咬牙,这年头谁会穿成这个样子!也就是这几年政策宽松了,放前些年早被抓去□□了!难道秦局就是因为这个才跟着女人结婚的吗?穿的这么骚肯定很会勾引男人吧,不然怎么把秦局迷的晕头转向? 她不吝于用最大的恶意来揣测玲珑,只有这样才能让她心里舒服一些。 玲珑手上什么都没拎,要带走的基本上都已经通过秦枭的物流公司送走了,剩下的大概装了两个行李箱,秦枭才不可能让她做事呢,在他看来,这些都是粗活,陛下是万万不能沾手的。 他给玲珑拉开车门,系好安全带,又把准备好的零食袋交给她,这才转到驾驶座边,车门还没拉开,袁丽就冲了出来,她越看越不对劲,这不像是要回乡下过日子,倒像是要搬家的! “秦局!你这是要去哪儿?!” 秦枭理都没理她,直接拉开车门坐了进去,他一点都不知道怜香惜玉,袁丽因为开车门的惯性被甩开两步,一个没站稳就摔倒在路边花坛里,秦枭上了车,全当她是空气,油门一踩,连个眼神都不给她。 天气热,花坛里的土晒得都烫人,袁丽狼狈地爬起来就追着车子跑,玲珑从后视镜里看见了,一边吃糖一边说:“好可怜哦,眼泪一把鼻涕一把的。” 当然她的语气一点都没有可怜对方的意思,秦枭知道,自己要是顺着她说可怜,她能立马抢方向盘把他从车上给丢下去。 “与我无关。” “哎呀,好无情的回答呀。”玲珑笑眯眯的,“不过我很喜欢,以后在外面遇到这种情况,你都要这样,知道吗?” “是。”秦枭抽空看了她一眼。“我都听陛下的。” 两人谁也没把袁丽当回事儿,说真的,这要也算事儿,前世玲珑退位后那几十年不知遇到过多少回,早就习以为常了。 袁丽追着追着崴了脚,摔倒在地哭得那叫一个惨烈,不知道的还以为她是被负心汉给抛弃了。 从县城到他们即将定居的安市没有直达的飞机,就连火车也得到市里去坐,秦枭早就买好了机票,火车需要三十几个小时,飞机五个小时左右就能到。 他还是第一次坐飞机,按理说陛下也是,可陛下一副驾轻就熟的模样,倒像是坐过许多次似的。 陛下身上有秘密,这一点秦枭前世就曾无数次地意识到,但他从来不问,也不好奇,陛下能够留他在身边,他就知足了,人总是要知足才能幸福。 飞机上玲珑是睡过去的,她靠在秦枭怀里,一觉醒来就到了。 安市跟他们先前住的县城那简直是天壤之别! 不仅有许多金发碧眼的外国人,还有许多高档设施,秦枭头一回来的时候也很惊奇,他扭头一看,陛下却是处变不惊的模样,他心想,也许这又是陛下的一个秘密。 新家已经重新布置过,都是按照玲珑的喜好来的,搬来之前秦枭就通过家政服务找了三个保姆,仍然是一个负责做饭两个负责打扫,此外还有打理花园的园丁,房子比较大,两个保姆将将够,这样就雇了四个人。 秦枭跟玲珑说了,他的事业刚刚起步,可能没办法跟之前那样每天都在家里陪她,至少一日三餐都陪她一起吃是做不到了,所以他还给玲珑雇了一个司机,如果她在家里无聊想要出去玩,就可以让司机送她去。 说这些话的时候秦枭很忐忑,他怕自己不能天天陪着陛下让陛下不高兴,那样的话他宁可就不开公司了。 玲珑摆摆手:“你去吧,记得赚多点钱才能养我。” 秦枭忍不住搂着她亲了又亲,“我会的!” 信誓旦旦,一副我一定赚大钱给你花的模样。 这他还真没胡说,在新家大概陪了玲珑两天,秦枭便开始忙得整天不见人影,晚上回来的还特别晚,要不是每天中午玲珑起床旁边的枕头都是微微凹陷的,她真要以为这家伙夜不归宿了。 慢慢地事业上了正轨,秦枭着家的时间就长了起来,虽然不像从前那样,但至少晚上能在十点前回来了。 他的物流公司开得很大,又有人脉,给很多退伍军人提供了再就业的机会,赚到的钱除却花在玲珑身上的,以及留着备用的以外,全部拿来买了地皮,秦枭眼光毒辣,地方他都特意跑过一遍,收购起土地来更不手软,然后便开始动工盖房子。 与此同时玲珑在家里也没闲着,她实在是受不了当下的电脑,跑得慢不说还没什么游戏可以玩,正巧秦枭有钱,而她有技术,秦枭也不管三七二十一,反正玲珑想,他就为她收购了一家中等规模的电脑公司,专门给她玩。 玩着玩着他就发现,陛下好像玩出名堂了……他的房子还没盖完,陛下已经成了炙手可热的商界新贵! 玲珑毕竟是搞了两辈子科研横跨数界的大佬,第一世的时候她就很受不了笨重的计算机,带领团队亲自进行改良优化,还写出了以本国文字为基础的源代码,这个世界不过是不动脑子的照搬罢了,市场一打开,钱财自然滚滚而来。 她不乐意管这些,通通丢给秦枭,秦枭做生意很有一套,玲珑记得上一世坑那些海外来的商人里就属陆宥跟秦枭最不手软。 随着社会发展,人们对房子的需求量大幅增加,原本偏僻的地方也逐渐发展起来,秦枭当时以极低价格买进的地皮,房子卖得简直不要太多! 物流公司也几乎达到了全国垄断的地步,玲珑喜欢买东西,网络又在飞速发展,秦枭无师自通就找了一群人研究出了购物网站,这一点倒是让玲珑很惊讶,这家伙脑子赚的是真的快。 网络购物与物流公司捆绑在一起,再加上玲珑开发制作的支付软件,在下海十年后,秦枭成功成为了本国富豪榜永远跨不去的坎儿——霸占榜一数年不曾被人超越! 很多人在网络上都喊他秦爸爸,秦枭不喜欢抛头露面,但总会有些会议拍到他的照片,大家发现这位白手起家的首付不仅有钱还有颜,明明马上都要四十了,身材还保持的那么好,尤其是那股男人味,真是想学都学不来! 每回秦枭公开亮相,网友们都会夸他衣品好,秦枭非常喜欢听这样的赞美,因为他的衣服都是陛下给他搭配的。 而已经足够有钱的他,近年来愈发少出现在公众面前了,他这样拼命,这样努力,不过是为了给陛下一个好的生活环境。哪怕比不上前世的皇宫,也至少不能比其他人差。 而在做到之后,他只想用自己的余生去陪伴她、侍奉她,一分一秒都不想错过。 上一世秦枭为将,上战场从不怕死,今生他在军营,无论出多么危险的任务都无惧色,可他如今却觉得人生短短数十载光阴,真的是太少太少了,弹指一挥间,十年时光眨眼即过,他跟陛下还没有过够呢! 于是,即将迈入不惑之年的秦先生,最大的爱好不是打球不是喝茶更不是钓鱼,而是养生。 每回玲珑看着他吃的东西都觉得牙疼,奈何秦枭意志力强大,明明有万贯家财,愣是能过得清心寡欲,就盼着多活几年,多陪玲珑几年。 “你至少还有几十年活呢,现在着急什么?” 玲珑凑近看了眼秦枭的马克杯,杯子里是枸杞菊花茶,她好奇喝过两口,不喜欢那味儿,秦枭却喝的面不改色。不仅如此,这家伙还制定了严格的作息时间表,早睡早起每天锻炼,活得跟七老八十一样! 玲珑可受不了这个,她还是原本那样,秦枭早就知道她跟普通人不同,上一世便是如此,他都老得快要死了,陛下却还是那副少女模样,丝毫不见老。她活得恣意,也不在乎生死,他却是个凡人,能偷一天也是好的,怎么也不舍得糟蹋自己的身子。 不过每天晨练过后,秦枭就会回到床上再陪玲珑睡个回笼觉,然后两人一起吃饭,吃过饭他就跟在她身边,安静地陪着她。 这样的日子,秦枭过一万年也不会腻。 “过两天我要去出席一个慈善晚会。” 秦枭如是跟玲珑说。 他现在的钱多得花不完,便把一部分用在了公益事业上。当过兵的人最知道人间疾苦,也许是受上一世的玲珑所影响,秦枭最偏向的公益是教育,尤其是偏远山区的女孩子,他以女帝曾经的年号“永安”建立了几百所小学,这里并不是他们曾经待过的世界,史书里也不曾有一位流传千古的女帝,但秦枭还是想要为陛下留下些什么。 “去吧。” 陛下态度太敷衍,秦枭很不满意,他把趴在地毯上看电影的玲珑拦腰勾到怀里,虽然已经快四十岁了,他仍然身强体壮,可以让她坐在他身上连做几千个俯卧撑,身上仍然维持着完美的八块腹肌,眼角甚至一点纹路都没有,要不是活了两辈子沉淀下来的气质,很多人都要以为他才二十七八。 “得去海市,来回估计得五六天。” 玲珑眨眨眼,“好的,我会想你的。” 这样更敷衍了! 秦枭不高兴,“陛下跟我一起去吧。” “不要。”玲珑想都没想就拒绝了,要是出去玩还可以,跟着秦枭参加宴会一点意思都没有。这些年她也不是没去过,反正知道不知道她身份的都会过来搭讪,知道的是想讨好她从而讨好秦枭,不知道的则是些狂蜂浪蝶,谁叫她看起来还跟个二八少女似的娇嫩,偏偏又风情万种,兼具少女与女人的双重魅力,想往她身上扑的可不少。 “你忘了之前我跟你参加一场酒会,你差点儿把人家胳膊被掰折了?” 那还是三四年前的事儿,秦枭跟人说话,玲珑觉得无聊就到处走走,结果有一人非要请她跳舞,秦枭远远看见了,跟头发怒的雄狮一样冲了过来,不分青红皂白就动手,那人最后没残废,真是老天爷给的福气。 提到这事儿秦枭还不服:“是他对你动手动脚的!” “你请人跳舞不伸手啊?”玲珑咬了他一口。“你当时可凶巴巴的。” 不仅在酒会上凶,回到车里还凶呢! 不过玲珑一直没告诉秦枭,要是她不乐意,那人根本别想靠近她,她拿那人逗他玩罢了。从在这个世界相遇那天起,秦枭就对她百依百顺,她要天上的星星他都会想办法去摘,从来不对她生气也不会拒绝她的任何要求。虽然这样温柔是很动人,可有的时候玲珑也会想来点别的情趣,反正那次结果她挺喜欢的,向来体贴听话的忠犬变得又凶又狠,享受的全是玲珑。 事后秦枭又后悔了,抱着她又道歉又自我检讨,玲珑都没好意思告诉他她是故意的。 秦枭到现在还不知道呢! 他也想起上回那个意图跟玲珑搭讪还硬是要请她跳舞的人,脸色顿时不是很好看,玲珑却笑盈盈的,一点不怕他生气,秦枭在她跟前就是个软绵绵的包子,别看他板着脸,一戳就破功。 她伸出手戳了戳秦枭的脸,秦枭顺势把她的小手握进掌心,自打他安心退居幕后,两人形影不离,从来没有分开过五六天,这也太久了,他受不了! 他一定要她陪着去! 一直好脾气任由玲珑搓揉的大将军突然转了性,不管怎么说都要玲珑陪着一起去,玲珑偏不答应,她就是故意拿乔,看秦枭急得团团转使出浑身解数讨好说服她,心里早已乐开花,脸上却还是不乐意的样子,“不去不去。” 秦枭没辙了,失落地坐在她身前,长腿伸开把玲珑圈在里头,手揽着她的腰,几乎是要乞求了:“陛下~求你了陛下,陪我去吧,我真的离不开陛下。” 边说边亲玲珑的耳朵,还磨牙。 玲珑被他闹得咯咯笑,总算是大发慈悲不再逗他:“好好好陪你去陪你去,别再弄我了。” 秦枭立刻就高兴起来,捧着她的脸亲呀亲,有点不敢相信她居然真的答应了,生怕她反悔,立刻从地毯上起身:“我去给你收拾东西!” 收拾好了就不怕她不去! 玲珑被他拉着站起来,秦枭觉得她走得太慢了,干脆把人扛起来就朝楼上跑。玲珑笑个不停,清脆的笑声回荡在整个客厅。 要外出好几天,但是衣服不用多带,只带两套备用,因为到了海市秦枭必然要给玲珑买东西,他赚这么多钱最大的爱好就是买买买,恨不得把所有的钱都花到玲珑身上,每次出门回来必定不空手,有时候是一束花,有时候是一个蛋糕,反正看到什么就给她买什么,从不吝啬。 对于家里的帮佣来说,先生太太感情是十年如一日的好,他们早就习惯了,哪天要是不这样亲密,那才叫奇怪呢! 741|第六十三片龙鳞(六) 第六十三片龙鳞(六) 海市, 顾名思义,三面环海, 最出名的除却它高速发达的经济以外, 就是大海。 不管多少次见到大海,玲珑都会油然生出一种说不出的亲近感, 甚至比待在家里都让她觉得舒服自在。最神奇的是她明明没有学过游泳却天生会水, 这一点连她自己都很惊奇。 她站在落地窗前, 海景房紧贴大海沙滩, 早起的时候拉开窗帘正好能看见海面日出, 景色壮观美丽, 入住一晚的价格也令人咋舌。 这是难得一次她比秦枭起得早的时候, 秦枭醒来时怀里已没了人, 他扭头就看见玲珑盘腿坐在落地窗前,身上的睡袍松垮垮的露出一边香肩,外面旭日东升, 灿烂的光芒将她周身晕上一层光辉, 仿佛下一秒就要飘然成仙。 秦枭吓得从床上跳过去一把将玲珑搂住,她还觉得他犯病呢,啪的一下拍在他胳膊上:“干嘛呢, 吓我一跳!” 揍死你! “……没事。”秦枭把下巴抵在她肩头, 经了一夜新长出的胡茬细细密密,有些刺挠有些痒痒,玲珑动了动,他却抱得更紧了。“看到陛下坐在这里, 光芒较之太阳更璀璨,怕陛下下一秒便离我而去了。” 玲珑伸出手安抚地摸了摸他黑色柔软的短发:“别想太多,我只是很喜欢这片海,今天我们去深潜吧?” 秦枭其实不喜欢带她来海边,每次她在海边,都会让他产生一种她不属于他,而属于大海的错觉。她是抓不住的,无论他怎么做,最后都只能眼睁睁看她远走——这样的感觉太糟糕,说来真是可笑,他居然在跟一片海吃醋,恨不得自己化身精卫将臭海给填了! 秦枭不说话,他一不想答应玲珑什么事的时候就这样,大海触手可及,玲珑耐着性子跟秦枭讲道理:“不管怎么说,我是人,人又不能在海里生活,你怕什么?” “……我就是怕。” 害怕就是害怕,还需要理由吗? 说完秦枭反倒委屈上了:“你都没有像喜欢大海那样喜欢过我。” 以他的性子很少会说这种带着控诉口吻的话,可他太不安,太怕她会走,有朝一日她离开的话,他连怎么去寻都不得而知,这一世已经是求来的,越是小心翼翼,就越怕失去。 “我很喜欢你呀。”玲珑笑起来,觉得他太杞人忧天。“大海再好,里头也没有东西吃,没有你陪着,放心吧,未来几十年,咱们是要在一起度过的。” 她可没想过在秦枭死之前就把他抛弃,这世上寻一个秦枭这般的人太难,事实上她自己都不太明白,上一世秦枭沉默陪伴了她一辈子,到死才敢求来生,当时玲珑知道自己必然有来生,秦枭又一生忠心追随,随口便允了他求的来生,她并不知道原来这一生真的能再见,到现在玲珑都不太明白是为什么。 秦枭没说话,把她搂得紧紧的,“那我们不要去深潜了吧?” “那可不行。”玲珑想都没想就拒绝了。“你要是不跟我去深潜,我就穿比基尼去沙滩晒太阳。” 秦枭可耻的屈从了。 他固然不喜欢她与大海太亲近,但更不喜欢她穿那种布料少得可怜的衣服!尤其不喜欢其他人看她! 玲珑在这个世界第一次穿比基尼的时候,秦枭被臊的脸红耳热,等他听说这种布料少得可怜价钱却贵得可怕的衣服是能直接穿出去的时候,两辈子加在一起仍然保守的不行的他当时就怒了,想都不想,甚至以死相逼不准玲珑穿出去! 绝对不可以! 这种衣服只要在家里穿给他一个人看就好了,外面的人最好把眼珠子都给挖出来! 玲珑也就是逗他玩,秦枭红着脸露出霸道一面阻止她的样子很是可爱,他都没意识到她根本是在逗他,反正发生闷气就对了。 不过玲珑穿潜水服的时候,秦枭的脸色也没有好看到哪里去,她身姿曼妙,潜水服紧紧贴在身上,边上那个负责指导的潜水教练老是偷看她,别以为他没看到! 玲珑进到海里,比身经百战的潜水教练还熟练,她在水中穿行,一些怕人的小鱼群甚至都不躲着她,反而主动上前亲近,眼看上去的时间要到了,她却还乐此不疲,秦枭忍住心底不安上去拉住她的胳膊,才将她带出水面,玲珑只觉得意犹未尽,她喃喃着说:“要是能生活在海里就好了。” 秦枭浑身一僵。 人类怎么可能生活在海里?顶多生活在海边。 玲珑也意识到自己说的话奇奇怪怪的,笑起来:“我在说什么呀?” 秦枭看她这样笑心软的一塌糊涂,走过来把她拉到怀里,两人一起冲了个澡,又换了干净的衣服,今天玩了一整天,一点公事都没碰。 海市这边的负责人是一位干练女性,这次公益晚宴她也会出席,三十出头的女人,长得高挑亮丽,穿上女士西装更是气场两米八,业务能力也强,否则秦枭不会提她上来。 但玲珑敏锐察觉到这位姓林的小姐对自己那若有似无的敌意。 林媛是出国留洋回来的高材生,家境小康,一路靠自己才升职到海市负责人的地位,如今年薪百万有车有房,可以说是相当优秀,家里人也以她为荣。 不过今年三十四了,家里慢慢地也开始着急催她结婚,奈何林媛见的世面多了,那些月薪不如她长相身材都一般的男人她哪里看得上?每次相亲,她都忍不住拿对方跟秦先生比,可这世界上又有几个人能比得过秦枭? 上一世大历青年才俊更是不少,在文武双全的秦枭面前都黯然失色,更别提现代男人了。 林媛越比越失望,她意识到自己可能是喜欢上自己老板了,这是绝对不允许的!她也不想丢了目前这份令人满意的工作,要知道对秦先生有企图的人不少,可敢出手的,没一个落着好的! 虽然这样想,可林媛心底还是有些不爽。 她听说过秦太,学历不高本事不大,但花钱能力一流,秦先生为她豪掷千金更是常有的事儿,平时也不见人,反正就是金屋藏娇的那个娇。 这样的人根本没法跟秦先生聊到一起去吧,他们能有共同语言吗?秦先生说起事业上的事时,秦太听得懂吗?如此两个人结婚,能幸福快乐吗? 过来汇报海市状况的林媛就替秦先生可惜,他本来可以配更好的女人的。 反正林媛看不上秦太这种菟丝花一样没有主见只知道依赖男人的女人,听说秦太这辈子就没有工作过,一直被秦先生养在豪宅里,终日吃喝玩乐一事无成,对比起秦太,林媛更喜欢自力更生有一番事业的自己。 所以她见了秦枭,恭恭敬敬地打了招呼,秦枭怀里那个戴着大大草帽的女人,她则冷淡许多:“太太好。” 玲珑察觉到了,抬起头看她。 林媛:!!! 这之前她一直在想,秦太到底有什么魔力,能把事业有成外貌成熟英俊的秦先生迷得神魂颠倒,这么多年别说是找小三了,就连女性下属也是少之又少,怎么看一朵菟丝花也不该有这样的魅力吧? 眼下见了秦太的庐山真面目,林媛心里突然生出一股诡异的想法:我要是秦先生,我也乐意这么养着她…… 这样的大美人,哪里舍得让她被人看见! 这些年秦枭的曝光度虽然低,但照片却是有的,基本上全国人民都知道他长啥样,可对于他的太太,无论媒体杂志还是网络消息,都是众说纷纭,没人知道他太太的身世姓名,也没人知道她长啥样,狗仔也不敢跟着拍,反正保护的非常好。 甚至都有人怀疑秦爸爸根本没老婆,就是骗人的,不然这么多年也不至于没个一儿半女不是? 是的,全国首富秦枭秦爸爸,他还没有孩子。 这一点让很多人都觉得奇怪,你不生孩子,你这么大的产业以后留给谁啊? 玲珑对秦枭的公事没兴趣,一听就犯困,秦枭就搂着她让她靠在怀里听林媛汇报,他以往出席各种宴会,只要玲珑不跟着去,身边从来不带女伴,林媛过去还做梦能当秦先生女伴呢,结果在海市干了这么些年一次也没遇过,新闻上也不曾见过,早就死了心。 没想到一丝不苟的秦先生也会穿大T恤花裤衩人字拖,跟他的气场一点都不搭。 玲珑靠在秦枭怀里睡了会儿,等她醒来林媛都走了。 她揉了揉眼睛,打了个呵欠:“饿了。” 睡饱就饿,饿了就吃,吃饱再困,困了继续睡,啊,她喜欢这种人生。 俩人在一起,两辈子加起来得有一百多年,秦枭早就习惯了陛下惊人的食量,不管她吃多少也不会胖,他伸手摸过她吃完后的小肚皮,软绵绵的,一点凸起都没有,好像有个无底胃一般。 这样休息一晚,第二天起来就开始为晚宴做准备。按照流程,今天玲珑是做美容的一天,但她除非心血来潮,否则不喜欢做,因为根本没必要,素颜朝天她也是人群中最耀眼的那一个,穿运动服照样比旁人美。 这是近几年她第一次携手陪他参加宴会,也是秦太首次在公共场合亮相,以前都是参加一些私人宴会,但这次的公益晚宴是政府举办的,现场还有国立电视台的媒体与记者。秦枭作为首富自然很吸睛,而且因为他英俊的外表与气质,网上还有一批粉丝呢! 粉丝们自动自发聚集在一起搞了个秦爸爸粉丝团,虽然图少,但张张都是精品。 现如今社会发展极快,有了玲珑的技术,秦枭的公司直接将整个国家的网络拉快发展了近二十年,直播形式近几年更是大热,就算是国立电视台,在这样的重大场合也会搞现场直播,再加上这次公益晚宴还有许多大腕明星以及各行各业的优秀人士参加,观看直播人数剧增! 跟其他人比起来,作为最大纳税人的秦枭自然压轴。 他今天穿了黑色西装三件套,愈发显得腰细腿长,身材保养的极好,很多影视圈的明星都比不上,属于穿衣显瘦脱衣有肉的那种,不过很可惜,他的身材迄今只有曾经的战友们跟陛下能看到,粉丝们也只能从图片里分析他有肌肉罢了。 头发向后梳起,眉眼愈发英俊,五官宛如雕塑,号称死亡镜头的国家电视台完全不能折损他的美貌! 但今天最最最让人惊讶的,不是一如既往盛世美颜的秦爸爸,而是他身边那位身着酒红色长裙美得人眼睛发直的太太! 几乎是一出场就有人开始啊啊尖叫。 “握草今天爸爸居然不是一个人出来的!!!” “他带的是谁?我恋爱了!爸爸身边的仙女姐姐是谁?还单身吗?” “这两个人走一起太和谐了呜呜,你们没注意到秦爸爸的领带跟仙女姐姐的裙子是一个颜色吗?” “首富撒狗粮我举报了。” “难道这位就是传说中的秦太太?如果是,我算是明白为啥秦爸爸这些年把人藏得这么好了,换我我也藏。” “换我我也藏+1,真是仙女姐姐……她有多大啊?感觉保养的好好啊,我记得之前看报道,秦爸爸说他跟妻子结婚十多年了。” “都想什么呢,万一不是妻子是情人呢?这种有钱人包二奶简直不要太常见好吧。” “我也觉得两人关系不正常,哪有有钱男人不偷腥的,这几年各种出轨劈腿新闻太多,早不相信爱情了。” …… 网上的言论并不能影响秦枭与玲珑分毫,不过今天国际电视台的镜头也分外偏爱他们,总是有意无意地给到,于是火眼金睛的网友们发现,这两人实在是太甜了! 就是那种不刻意炫耀,但是举手投足都充满爱意的甜!外人眼中的秦爸爸,那是成熟稳重不苟言笑,可他对着秦太太居然一直都是那种眼睛blingbling的笑容!完完全全把她当成自己的全世界,而且两人还戴了婚戒! 说是二奶的打脸了吧?人家是正室! 镜头给到两人交握的双手,上又炸出好多人。 “啊啊啊这两人在干什么!我代表国家把你们锁死了!” “秦爸爸还亲手剥橘子我酸了我真的酸了。” 玲珑注意到了镜头,俏皮地眨了下眼睛。 “!!!我不管四舍五入秦太的这个wink就是给我的!” “妈妈我看到了仙女!” “我真是忍不住发出狼嚎,秦爸爸是怎么忍心把老婆藏这么久不给看的!我以后都要天天都要看!” “楼上想屁吃,秦爸爸会给你看才有鬼……仙女姐姐我爱你!” “不是我说,你们叫秦爸爸,却叫秦太仙女姐姐,这辈分串了啊!” “讲道理秦太看起来跟二十岁的我也差不多,跪求秦太出个保养教程!” 这一场晚宴,令人万万没想到,最出风头的居然是第一次出现在公共场合的秦太太,甚至当天晚上就上了好几个热搜,点开基本全是夸的,还有人涌入官微下请求小编转告秦爸爸,多发点秦太美图行不行! 小编瑟瑟发抖,他只是个小员工,连秦太都没见过,就算见过没得到老板允许也不敢发啊! 这倒不假,秦枭当然是不给发的,他不喜欢社交,对除了玲珑以外的人都没有兴趣,怎么可能会回应网友们的呼唤? 接下来两人又在海市停留了一个星期左右,痛痛快快玩了一场才回家,刚到家没几天,接到了从小秦庄打来的电话,是许久不见的方翠莲,她在电话里听到秦枭的声音,哇的一声就哭了,说是他三叔快不行了,问秦枭能不能回去看看。 还搂着玲珑的秦枭立刻浑身紧绷,“三叔怎么了?” 结果方翠莲在电话里哭哭啼啼愣是说不清楚,秦枭没心情搭理她,直接给挂了就要回小秦庄,玲珑也站起来要跟着,这回他反而不想带她了,那地方人多嘴杂,他前些年都是自己一人回去看秦三叔的,从没带着玲珑,也不想让那些人打扰她。 玲珑却一定要跟着去。 她知道秦乃宽对于秦枭的意义,救命之恩比天高,秦乃宽又是个真正朴实善良的人,要不怎么说娶妻娶贤,他娶了个方翠莲,连带着几个儿媳妇都是方翠莲挑的,儿子倒是挺老实,可惜都是耙耳朵。 方翠莲电话都打来了,秦乃宽情况一定不怎么好。这种情况下让秦枭一个人回去,指不定出什么事呢! 当夜秦枭就乘坐私人飞机回到了小县城,虽然已经很晚了,但他还是连夜带着玲珑赶去了小秦庄。 方翠莲万万想不到自己下午的电话,晚上九点多秦枭就到了,她吓了一跳,赶紧把秦枭迎进门,如今秦枭是什么地位,她哪里还敢跟从前一样摆婶子的谱儿,就想着人家能从手指缝里露出来点,就够她一家吃喝了。 这些年秦枭忙,但基本上隔几年就会回来探望秦乃宽一次,每个月还都给秦乃宽打钱,吃的喝的穿的用的更是大方,但秦乃宽这人就是个倔驴,他觉得自己对秦枭那点子恩情算个啥?给口饭吃,啊,就想买人一辈子感恩啊?他不是那没皮没脸的人!秦枭给的钱他一毛也不花,老三家想盖房,软磨硬泡问他要钱,愣是一点也不给! 方翠莲也生气,你说枭子给的钱你就花呗,你不花,你给她,她来花也成啊,家里仨儿子一闺女,哪家不要贴补?哪家用不到钱?可秦乃宽倒好,说不给就不给! 为此方翠莲没少跟他吵,听她话听了一辈子的秦乃宽在这件事上却一点不肯让步,他讲做人要有良心,方翠莲心想就花点钱怎么就没良心了?那要是没有秦乃宽,枭子早死了,哪能有今天这成就? 秦乃宽不仅自己不花秦枭的钱,还不许家里人想攀附,老二家的孙子大学毕业找不到好工作,方翠莲跟他商量说要不打电话问问枭子,叫枭子给安排,秦乃宽当时就翻脸了,不行! 老大家的闺女想要个好对象,大儿媳妇刘红娟就来说能不能找枭子帮帮忙,给介绍个有钱的,秦乃宽也不答应! 方翠莲都不懂她嫁的这男人脑子是不是有问题,枭子那么有本事,靠着点咋了?要点好处咋了?你不要,你至少得给自家儿孙考虑考虑吧?不说留条后路,这年头有关系难道不比一个人打拼强? 直把秦乃宽记得,直截了当跟方翠莲说,对枭子有恩的是他,给枭子吃的那些饭,也是他自己下地赚来的,跟她方翠莲没关系,跟他家里儿孙更没关系!真要报恩,行啊,问枭子把当年给他吃的粮食还十倍过来,两家就算分干净了! 方翠莲哪里乐意! 那点粮食十倍还过来算个屁! 秦乃宽就说她不知好歹,家里儿孙这些年干啥啥顺利,就没遇到过难事儿,不都是靠着枭子的名号?你给人家几口饭,就想要这想要那的,咋这么贪心呢? 方翠莲给气得哎哟叫唤说心口疼,跟秦乃宽闹,非要秦乃宽打电话给秦枭要一套市里的房子,给老三家儿子结婚不可,秦乃宽不乐意,她就啥话都往外说,结果秦乃宽被她气得一口气没喘上来就晕了! 这又掐人中又扒眼皮的都没用,眼看人要没了,方翠莲赶紧给秦枭打了个电话。 玲珑露出匪夷所思的表情:“……所以秦三叔都这样了,你第一时间不想着打急救电话,而是先找秦枭?” 秦枭忍着即将喷薄的怒气,冷冷地看了方翠莲一眼,他弯腰用被子把秦乃宽给裹起来,抱着就往外走。方翠莲赶紧跟上去,“枭子!枭子!等等啊,你这才到,不吃口饭啊?喝口水也成啊!” 秦枭把秦乃宽放到后座,让玲珑开车,好在她是会开车的,大晚上路上没什么人,秦枭早年给村子里修了路,一路畅通无阻直达医院。 742|第六十三片龙鳞(七) 第六十三片龙鳞(七) 秦乃宽小时候是过过苦日子的, 从那最难的年代过来的人,基本上身上都有点毛病, 他又是个老实肯干的, 什么活儿都揽在自己身上,血压一直都高, 方翠莲不知道体谅他就算了, 还见天地因为秦枭跟他吵, 他觉得婆娘不理解自己, 婆娘觉得他太傻不知道占便宜, 一吵一闹, 秦乃宽就有点顶不住了。 好在检查过后说是也没啥大毛病, 但就是得注意不能动怒, 一动怒血压就飙高,再有下回都不一定救得回来。 秦乃宽还在病床上睡着没醒,他要是知道自己被送医院来还花了这么多钱, 指定不乐意。 方翠莲就在外头椅子上坐着, 这会儿也回过味来了,怎么说她把老头子气成这样,责任不可推卸, 可她真不能懂老头子在想啥, 骨气能当饭吃吗?他们不就是普通的农家人,那么点好处对枭子来说九牛一毛,不痛不痒的,给他们又能咋? 这一点, 就跟当年秦乃宽不忍心看着刚出生的秦枭死把他抱回家一样,方翠莲同样不能理解。 眼看秦枭脸色难看,方翠莲讪笑:“枭子啊,你三叔他平时身体都还可以的,前两天还下地锄草呢,就是这几天吧可能有点上火……” 秦枭并不知道秦乃宽是怎么晕倒的,但医生都说了不能动怒,血压高,秦乃宽是村子里出了名的没脾气,被方翠莲这厉害性子压制了一辈子也老老实实的,从来没跟人红过脸,能有什么让他这么生气? 是以他对方翠莲就淡淡的,并没有接她的话。 方翠莲尴尬,就又找玲珑说话,玲珑可不像秦枭还给她留面子,直接问:“三叔怎么无缘无故就晕倒了?上火也不至于这样吧,谁惹他上火了?” 方翠莲:…… 她心里就有点恼怒,觉得这两个是真的一点没拿她当长辈,哪有跟长辈这样说话的?就没看过被施恩的人这样对待恩人的!所以她就说嘛,人家都瞧不起他们了,干嘛还犟着不肯沾光?要是老头子早点听她的多好! “瞧你这话说的,什么叫谁惹他生气啊,这都是一家人,哪有惹不惹的……” 一听方翠莲这话就知道,这惹秦乃宽生气的非她莫属,要不是她,她早就跳起来骂了,还能心虚地解释呢? 秦枭是真的懒得搭理这个秦三婶,他握住玲珑的手把她拉到身边坐下,过了会医生过来说他们可以先回家,留一个人在这照料就成,病人估计得明天才能醒,已经脱离危险了就不着急,又问他们怎么把人拖这么久才送来,再拖一会儿,大罗神仙都救不了了! 玲珑凉凉地看向方翠莲,方翠莲表情尴尬,当时她哪里想得到那么多,就知道害怕了,但第一时间居然不是找救护车也不是找儿子们,而是打电话给秦枭…… 秦乃宽今年也七十了,村里这个年纪的老人一下晕了就没醒过来也不少,方翠莲就是个大字不识几个的农村妇女,一辈子没什么见识,两口子搭伙过日子,这种事真的就司空见惯,不当回事。秦乃宽在她心里,肯定比不上三个儿子跟孙子们重要,秦乃宽心里也是,婆娘比不得儿孙。 秦枭站起身,方翠莲见他是要走的模样,着急道:“枭子你去哪儿啊?你三叔等醒了见不着你肯定不好受,你不在这等他醒吗?” “三婶。”秦枭心平气和地叫了她一声,“三叔有儿有孙,我想他肯定更想见到他们。很晚了,我们先回去了,明天再来看三叔。” 他愿意给秦三叔养老,愿意孝敬秦三叔,可不代表他要接手方翠莲等人,秦三叔可能也是考虑到这点,这些年愈发少联系他,偶尔打电话,也是再三叮嘱秦枭不要想太多,不要听那些无理的要求。秦乃宽就说:“我秦老三有手有脚,有儿有女有婆娘,我凭啥让你来给我养老?我儿子不养我,我上法院告他去!” 可惜秦三叔这么好的人,他婆娘连他一半都不如。 出了医院,玲珑拉了拉秦枭的手:“别不开心啦。” 他嗯了一声:“……也不是不开心吧,陛下,我只是……” 他说不出自己心头什么滋味,大概是内敛惯了,他很少会用言语形容自己的内心感受,方翠莲这一番做派无疑是让他非常反感,他替秦三叔觉得不值,可他又没什么办法。 玲珑也不是做知心姐姐的料,她想了想,握住秦枭小指:“我要吃那个。” 另一手指向对面,是一家还在开的麻辣烫。 秦枭先是皱了皱眉,跟她打商量:“换个别的吃好不好?大晚上的吃这个容易不舒服。” 玲珑摇头:“我的胃坚不可摧。” 这倒是,这么多年了,不管吃多少,不管吃了啥,她都从没闹过肚子。 秦枭拗不过她,两人只好进了麻辣烫店,店里只有一对中年夫妻,一开始他们就觉得这两位客人长得太好看,偷偷多看了两眼,后来一个激灵,等一下,这位先生不是??? 秦枭冲他们微微一笑,点了下头,把两人激动地捂住嘴才没大叫出声,女主人端着做好的麻辣烫上来时还小心翼翼地问能不能合个影签个名,秦枭委婉地拒绝了,他并不喜欢跟人合影,也不喜欢签名,玲珑亦然。 两口子失落但仍然开心地躲在收银台后面看,他们家的麻辣烫做得很好,干净卫生又香气扑鼻,据说是用大骨汤熬制的,玲珑吃了一口就喜欢上了,过了会儿,陆陆续续有下夜班的人进来吃饭,他们俩一直坐在角落靠窗的位置,有盆景挡着,倒也没被人认出来。 以前县城的房子还在,不过长时间没有住人,今天回来的着急来不及找人打扫,就先在快捷酒店将就一晚。 过去这么多年,小县城已经不再是昔日的小县城,发展的还挺不错,他们住的酒店外头不远处就是美食一条龙,刚吃过麻辣烫不久的玲珑便又忍不住了,秦枭摸着她的肚子,仍然是软绵绵瘪瘪的,好像之前吃进去的那些都不算什么一样。 只好又听她的出去逛了一圈,这回只有玲珑一人吃,秦枭晚上是从不吃东西的,一是养生,二是为了保持身材,玲珑没有这方面的困扰。 她只觉得吃再多也不顶饿,得吃点别的什么……是什么呢,她又说不清楚,只好多吃一点试试看了。 第二天秦枭醒得早,他看了下手机,方翠莲又打了几个电话过来,也不知是不是有什么急事,照秦枭对她的了解,真要有急事根本顾不得找他。 十点多的时候玲珑也起了床,两人一起吃了饭,这才再度赶去医院,秦乃宽已经醒了,就是精神还不大好,看到秦枭很高兴,然后就是很生气,方翠莲在边上抹眼泪,病房里还有几个儿子儿媳妇,女儿女婿也在,各自又带了自家孩子过来,本来还挺宽敞的单人病房瞬间就挤满了人。 这些人里,秦枭就跟秦乃宽熟悉,跟秦家三兄弟没什么交情,秦乃宽的孙子孙女们就更没印象了。 可他不认识他们,不代表秦家人不认识他。 别说是秦家人了,就是整个小秦庄的人都认得他!出去没少说自己跟全国首富秦枭是一个村的,秦枭从来不接受采访,但他身上话题度强,小秦庄经常会迎来什么报纸杂志电视台的记者,采访村民们对于秦枭的看法。 秦枭功成名就后,他们彻底忘记曾经是怎样看待他,怎样说他是克父克母的天煞孤星的,异口同声说起秦枭的勤奋艰难,愣是给秦枭立了个励志的人设——其实他努力赚钱根本不是因为被人瞧不起,也不是因为想出人头地,纯粹是想要养他的陛下。 这其中最让人羡慕的就是秦乃宽了,要不怎么说秦乃宽眼光好呢,谁能知道当初那个刚出生就没了爹妈的孤儿,能有今天这本事? 村里人大部分都认为秦乃宽是个傻子,一点好处不要不说,有记者上他们家采访,他连门都不让人进! 这真能有人一点便宜都不占? 跟秦乃宽相反的,就是方翠莲了,她见着秦枭跟玲珑来,立刻就站了起来,开始给他们介绍家里人。 十年不见,当年那个貌美如花的新娘子仍然是一张盛世美颜,可惜秦家人都老了、发福了,面对面的时候手足无措不知道该说什么,秦乃宽精力差,他见方翠莲又要打歪主意,立刻怒视她,然后跟秦枭说:“俺这好着呢,你咋就回来了?” “我回来看看你。”秦枭坐在床边,把秦乃宽的手放进被子里,“别把手伸出来,还打着针呢。” 秦乃宽就笑了,他笑的模样格外憨厚慈爱,“你过得好吧?” “好着呢。” “那就成,以后少回来,我还能活个几年呢!你这老往老家跑,生意不要啦?” 秦枭应了一声:“都听你的,但是三叔,你也得好好养着,医生说你到现在都没戒烟戒酒?多大年纪了,自己不知道吗?” 秦乃宽就很固执,他都这么一把年纪了,还不让喝酒抽烟,你说这日子还有啥好过?他现在没别的爱好,就是喝两口抽两口,再加个听戏,到现在他还在用收音机听戏,一听就是一天不带停的。 等他听到秦枭说给他请了护工接下来几个月要他在医院养病的时候,这个淳朴的老人顿时一脸惊恐:“不行!俺家里还有地呢!” 奈何秦枭态度强硬,这爷俩互相掰头谁都不肯听谁的,闹了半天玲珑在边上笑了:“三叔,你要是不答应,枭哥要把你带去安市了,在我们家养着,养好才放你回来。” 她这么一说,秦乃宽立刻改口:“挺好的,在医院就挺好的。” 秦枭好气又好笑,“你就这么不愿意跟我住?我说给你养老是认真的。” “俺又不是没儿没孙,要你养老干啥?”秦乃宽理直气壮地说,“那俺当初给你两口饭吃,就是为了叫你给养老啊?” 秦枭眼神柔和:“这不是你年纪大了吗?” “也没多大。”秦乃宽很得意地说,“我还能挑两桶肥去浇地哩!” 七十岁的人能有他这力气,真算不错的了。 这边聊得乐呵,方翠莲眼珠一转,也过来说话。她是秦乃宽婆娘,照顾他是天经地义的,秦枭就起身让开,方翠莲给秦乃宽把床升高一些,又给他个枕头放腰后垫着,唠家常:“对了枭子,你俩结婚也得有十来年了吧?咋还不要个孩子啊?” 玲珑心说来了来了,终于来了。 秦乃宽皱着眉,搞不懂这婆娘一把年纪怎么总想占人家便宜:“那跟你有啥关系?” “俺这不是关心吗?”方翠莲瞪他,“这夫妻俩没个孩子怎么能行?年纪也都不小了,不要孩子傍身,以后谁给养老?” “这个就不用三婶你操心了。”秦枭淡淡地说,他对秦乃宽跟方翠莲完全是两个态度,“不要孩子是我的决定,等我们死了,就把财产捐献给国家,不愁养老的事。” 方翠莲简直不敢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那么大的事业,捐给国家?! 她几乎要维持不住脸上的表情了,不仅是她,病房里其他人也是。过了好一会儿她才勉强道:“这、这是有啥想不开的,咋就捐给国家呢?而且你俩没孩子,就不知道有孩子的好,要是实在是不想自己生,抱养一个也成啊!” 两口子过了一辈子,说句不好听的,婆娘撅撅腚,秦乃宽就知道她要拉什么屎,怨不得她一早就把儿女几家人全叫来呢,合着还打着这个主意?“说啥呢你!人家的家里事要你管?你有这工夫操心,还不如回家去把猪给喂了!” 说完他就对秦枭说:“枭子啊,你跟你媳妇先回去,三叔跟你保证,绝对老老实实在医院养病,养好了再回家,烟酒也少碰,你就别操心了啊,安市那边可不能放下,你俩快回去,回去吧啊!以后要不是俺给你打电话,你就别回来!” 他刻意不怎么跟秦枭联系,就是不希望婆娘打歪主意,这种话她也敢说,他这张老脸都叫丢尽了! 秦枭还想再说点什么,玲珑已经拉着他到一边了:“行,三叔,那我们就先走了,你要是有事,一定打电话。” 她还贴心地在出去时把门给带上了,顺便又叫了医生,因为她觉得接下来秦三叔跟方翠莲一吵架必然要发火,发火了血压就要升高,还是得医生看着点才好。 秦枭发达后,打着他名义的人多了去了,小秦庄许多人也都异想天开,能靠着这点老乡情,找秦枭给走个后门安排个工作啥的,秦乃宽对秦枭有恩,村里人找不到秦枭,就一窝蜂地去找秦乃宽。 方翠莲又贪便宜,没少收人家东西,全靠秦乃宽才没把这情分折腾没了,秦乃宽是啥也不收啥也不管,更不许自家人去想不劳而获,方翠莲虽然蹦跶,但有老汉镇着,倒也不敢太过分。 医院里的消毒水味很难闻,秦枭牵着玲珑的手朝外走,迎面碰上一穿着大衣风风火火的女人,手里还拎着个饭盒可能是,直接给撞上来了,秦枭拉着玲珑躲开,那女人踉跄一下,人倒是没摔着,饭盒甩手飞了出去,里头饭菜掉了一地。 别说,还挺香的。 秦枭看着他陛下抽动着鼻子嗅香味儿,登时哭笑不得。 女人看饭菜毁了,恼怒地抬头:“你们——” 刚说了俩字,卡壳了。 秦枭还以为是对方把自己跟陛下认出来了,毕竟他这张脸,不认识的人实在太少。正等着对方说话呢,那女人却没匆匆把饭盒捡起来就往前走,结果被一个护士拦住,让她把地上那些饭菜给清理一下。 女人低着头闷声不吭,玲珑眨眨眼:“她好像有点眼熟,是不是在哪儿见过?” 秦枭摇头:“没印象。” 反正他不记得曾经认识这样中年发福烫着泡面卷戴着金戒指金项链的女人。 玲珑也就不想了,“那我们走吧。” 看着两人无比般配的背影远去,拿着扫把的女人停下了清扫,有些出神地看着,过了半晌,苦笑一声,她还在想什么呢?生活已经明明白白告诉了她,除了爱她的人,其他人不会惯着她。 她也是吃了很多苦才明白这一点。 等她收拾好去了病房,家里男人都等急了,又跟她一顿吵,女人不知为何心浮气躁,心里总想着刚才碰到的那两人。男人见她走神,就吼她:“袁丽我跟你说话你没听到?!” 原来这女人正是当年对秦枭有意的女警袁丽,不过秦枭从头至尾没有正眼看过她,更是很快搬去了安市,她留在县城继续生活,在家里人做主下结了婚,一开始倒也还好,后来父亲去世,自己脾气又不大好,两人便天天吵架,要不是有了孩子,早离了。现在就是男人在外面赚钱,她早就辞职当家庭主妇了,前两天男人出了小车祸伤了腿,她每天在家里做好了饭送过来,日复一日柴米油盐,按理说早该忘了旧事。 可这年头谁不上网谁不看电视?竟是想忘也忘不掉。 但那又怎样? 还不是得认命。 对广大人民群众来说,秦爸爸一直没有小孩也是大家都好奇的源头,直到某一次晚宴,有人问了秦枭,秦枭随口回答生孩子太痛,不舍得太太受罪,而且他也没有皇位需要继承,最重要的是,他自己都享受不够与太太的几十年时光,怎么舍得分给孩子? 然后还开了个玩笑,说是现在叫他秦爸爸的人那么多,他哪里还需要孩子? 秦枭对外的形象向来是成熟内敛的,几乎没有这样轻松开玩笑的时刻,从他的每一张照片,每一次露面都可以看出来,他真的是非常爱他的太太,也是真的因为这份爱,不需要任何人插足,包括他自己的血脉。 很多人都觉得他傻,尤其是一部分男人,连孩子都不要,那不是断子绝孙了么! 秦枭想得很简单,陛下上一世是九五至尊,真正有皇位能继承的,都没要孩子,他要孩子做什么?上一世秦家香火还有两个弟弟延续,这一世他连父母的面都没见过,又何来断子绝孙一说? 他不讨厌孩子,但是啊,人生苦短,他不想浪费一分一秒,更不想有孩子存在于两人中间。 他所有的爱与忠诚都给了陛下,即便有了孩子,也无法成为一个合格的父亲,他已经没有多余的感情分给其他人了。 与上一世相同,秦枭格外长寿,基本到了四十岁,他就再也不出现在公众面前了,不过慈善事业还是在做,此外便是与玲珑游山玩水周游世界,去看浩瀚的大海,辽阔的草原,美丽的极光与皑皑的高山,沐浴大风迎接冰雪——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秦枭握着玲珑的手,他已经很苍老,她的手却还是一如既往的娇嫩,她仿佛永远不会老,岁月在她身上没有留下任何痕迹。 他再一次清晰地认识到,陛下与自己是不一样的。 这一次,他没有再求来生。 而是吃力地亲了亲她的手背,凝视着她,满足地闭上了眼睛。 玲珑低下头,把脸贴在秦枭脸颊上轻轻蹭了蹭,感受着这个人逐渐冰冷的体温,很神奇的是,她居然没有感到伤心,也不曾有任何遗憾。即便是在秦枭生命终结的那一刻,她也没有想过再与他续前缘。 真奇怪,难道她的血是冰冷的吗? 明明与秦枭生活在一起的时候,快乐与幸福都是真诚而饱满的,可是当他老去,她却并不失落,反而很自然地接受了。 甚至开始期待下一世又会是怎样的人生。 除此之外,便是一世比一世难吃饱的她,居然在秦枭合上眼睛后,觉得胃里暖融融的,好像吃到了什么了不得的东西。 她一直追求的能够让她满足的食物,现在她好像知道了。 743|第六十四片龙鳞(一) 第六十四片龙鳞(一) 最近大柳树村的柳老汉跟他婆娘很是苦恼。 他们家代代单传, 到他这一代就他一根独苗苗,好在娶了个能生养的婆娘, 结果一生, 就足足生了五个闺女!这一口气接连生得都是闺女,害得柳老汉在村子里抬不起头, 家里本就穷, 养五个闺女更是难上加难, 大闺女刚会走路就学着烧火了, 哪怕柳老汉两口子拼命干活, 也不过将将不饿死, 他原本觉得老婆子能生养挺好的, 这下可好, 接连生五个闺女,谁顶得住啊! 好在老天垂怜,就在绝望的柳老汉决定就这样的时候, 他老婆子又有了身子!如今大闺女十岁, 小闺女五岁,中间隔了五年,老婆子都这年纪了, 总算是又老蚌生珠了! 这回柳老汉是真怕啊, 万一再生个闺女出来,他真不如一头撞死得了! 结果他的乞求成了真,十月怀胎一朝分娩,老婆子终于生了个带把的! 村里等着看笑话的人也惊了, 柳老汉走路都带风! 柳老汉跟妻子王氏长得都一般,因为常年劳作再加上吃不饱,都是又黑又瘦,柳老汉粗活做得多,腰早就被压弯了,走起路来略微伛偻,头先生出来的五个闺女也跟他们很像,黑黑瘦瘦的,都不爱说话,干活倒是勤练,可惜终究年纪太小,没有别的讨生活本事,柳老汉养活这一家六口人,还没个儿子继承香火,真是眼泪都要掉下来! 可是这回生的大胖儿子却不像其他新生儿普遍的那种瘦小干巴,反而白白胖胖,长得可俊!要不是知道婆娘老实,柳老汉真以为她给自己戴了顶绿帽子,不然咋生得出这么好的娃? 有了儿子就有了干劲儿,王氏也喜极而泣,她奶水少,柳老汉就想着法的给她弄吃的,家里的粮食也是紧着她吃,为的就是保持奶水充足。 因为儿子来之不易,夫妻俩给孩子取了个小名叫六宝,又花了十文钱去镇上找算命的先生给取个文雅的大名,叫玲珑。 那俩字柳老汉学了好久才会写,牢牢地记在心里不敢忘,想等儿子长大了再教给他,总不能人活着,连自己名字都不会写不是? 随着儿子一天天长大,断奶后,问题也随之而来,他们家孩子不爱吃饭!送到嘴边的饭都不吃!可算是把柳老汉两口子愁的头发都掉没了,他家穷,平日都是吃粗粮,偶尔洒一把细面进去都算是改善伙食,荤腥更是一年到头见不着几次,儿子不乐意吃,他又没本事去给弄好的,眼看胖乎乎的儿子这也不吃那也不吃,柳老汉硬着心肠教训过一次,拉着王氏跟几个闺女不给她们去送吃的,就是要饿儿子一回,看他长不长记性,以后还挑不挑! 结果人家真的就一整天啥也不吃! 最后柳老汉反倒先心软了! 王氏搂着儿子抹眼泪,她这儿子长得这样好,说真的哪里像是在地里刨活的,就是镇上那些贵人家的孩子也不及他生得好,偏偏降生在自己家,连口好饭都吃不上! 柳老汉蹲在屋檐下唉声叹气。 好在他们这样哭过一回之后,儿子就开始吃东西了,不过吃得非常少,但也比不吃强。柳老汉此后只要地里活干完了,就想方设法去山里转转,看能不能打个野鸡野兔之类的,再不然就是自制了个渔网,到村子不远的河里去捞鱼,十回里总是扑空九回,鲜少有弄到肉回来的时候。 他们最近在苦恼,也是苦恼这一点。 大闺女今年十五了,及笄了,该相婆家了,可是家里条件实在太差,根本没人看的中,到时候怕是连彩礼都给不起。有那上门的,也是想买小一点的闺女回去当童养媳的,柳老汉养活一大家子很吃力,他不知道该咋办。 他没跟王氏说,其实他想送儿子去读书。 你看那隔壁村的秀才,虽然没能再往上考,但就是个秀才的名号,就人人尊重,人家开个私塾,教孩子读书,光是靠束脩就能养活家里头,可见读书的好处。他家儿子聪明又活泼,学啥都快,当初柳老汉歪歪扭扭地教他写自己名字,六宝看了一眼就记住了,写出来的字还比柳老汉好看,当时柳老汉心里就动了送他去读书的念头,不过那时六宝年纪小,如今六宝五岁了,人家小孩送去启蒙差不多也是这个岁数。 只是家里哪来的钱? 这些年种地,除了糊口的粮食外还要缴税,征税严重,缴后剩下的,也顶多维持一家人不饿死,上哪儿去攒余钱? 也就剩下卖闺女这一条路了。 上门想买五妞回去当童养媳的是邻村的一家屠户,家里平时有荤腥,长得膀大腰圆,就是女人早死,留了个傻儿子,这屠户担心儿子说不着媳妇,开了很高的价钱,给足足一两银子还有十斤肉二十斤白面! 五妞躲在外面听到了,等媒人一走,她就哭着来找柳老汉说:“爹你把我卖了吧!卖了我给弟弟吃肉!” 柳老汉听得眼眶一酸。 五妞喜欢弟弟,弟弟虽然年纪小,但对姐姐们都很好,爹娘偷偷给他吃的东西,他都会分给她们,反正她到哪儿过都是过,要是给人当童养媳能让家里人吃上肉,她愿意! 王氏在边上泪如雨下,你说这叫什么事儿?但凡家里不那么困难,谁乐意卖儿卖女? 都是叫穷给闹的! 庄稼人一年到头辛辛苦苦种地,到手就那么点粮食,一辈子生在黄土死在黄土,谁来可怜可怜他们哪! 没等柳老汉发话,一双小短腿就迈进了门槛:“爹,娘,不许卖姐姐。” 柳老汉一低头,五岁的儿子六宝站在门里,两手叉着腰,又重复了一遍:“不许卖姐姐。” 王氏一听,心里更加难受,眼泪跟断了线的珠子一样止不住,外头的大妞二妞三妞四妞也都进来了。 大妞说:“我看镇上胡员外家招丫鬟,爹你把我卖去当丫鬟吧,说是一个月给二钱银子呢!还包吃住!” 二妞说:“爹你别卖五妞,五妞太小了,我愿意去屠户家给他当童养媳!” 三妞四妞呜呜哭。 五妞也跟着哭,家里六个女人全在抹眼泪,柳老汉心如刀绞,觉得自己真是没用,眼圈儿也红了,眼看一家人就要抱头痛哭,玲珑没忍住翻了个白眼:“你们哭什么?爹,你今天不是要去浇地?娘,你鸡喂了吗?大姐二姐,你俩给人补的衣服做好了?三姐你柴火捡了吗?四姐你野菜还不去挖?五姐陪我,我要出去玩了。” 虽然年纪小,但他是儿子,在家里的女人们都下意识听他的话,五朵金花那是从小到大听爹娘念叨习惯了,弟弟以后就是你们的依靠,你们得帮着弟弟,不管弟弟说啥都得听云云……周围有儿子的人家也都是这样,闺女嫁出去不贴补娘家弟弟怎么能行?柳老汉那么大年纪才有了个儿子,更是小心,平时其他人下地,玲珑一人在家不放心,他不舍得带儿子去地里,就让五妞在家陪着,然后负责做饭。 大妞二妞平时会给人补补衣服,不过这赚的钱特别少,她俩又不会刺绣,针线都是王氏教的,顶多说能缝缝补补,再精细一点的就不能看了。三妞四妞平时干得最多的就是捡柴火挖野菜,家里粮食不够吃,只能多挖野菜填补肚子。 五妞跟着玲珑出了家门,眼看玲珑朝村外走去,她一边揉着眼睛一边拉住他:“弟弟不能出去,爹说了,只能在村子里玩。” 柳老汉生怕这个来之不易的儿子会出什么意外,平时都不大让他出门,玲珑五岁了也只有姐姐们这几个玩伴。 玲珑说:“你不跟爹说,不就行了?” 五妞觉得这话好像很有道理,但好像又很有问题。 玲珑背着手,他身上的衣服虽然打着补丁很陈旧,却干干净净,再加上他生得好,一张小脸粉雕玉琢,跟村子里小孩那就是天壤之别,平时他也不乐意跟那群流鼻涕的光屁股小孩儿玩,古代乡下小孩都玩啥?男孩子最爱的就是活尿泥,玲珑是疯了才会跟他们一起玩! 上一世过得跟个米虫一样快活,这一世条件苛刻,养家重任终究还是落在了他稚嫩的肩膀上。 再不动,他爹可能就要为了他把姐姐们给卖了! 对于自己变成男儿身的玲珑毫无压力,他甚至觉得本该如此,根本不需要适应时间就接受了自己的性别。 五妞着急啊!她跟着弟弟一路到了河边,开始害怕:“六宝,咱别去河边,爹说了,不能去河边,会淹死的!” 玲珑知道她害怕,就伸出一只小胖手:“五姐,你牵着我,就不会掉下去了。” 五妞轻轻握住弟弟的手,只觉得弟弟的手又软又嫩,好像没有骨头似的,跟自己黑瘦的爪子形成鲜明对比。 玲珑一手让五妞牵着,一手捡起一根树棍,又从兜里摸出从家里顺来的鱼线,这是从柳老汉渔网上拆下来的,反正他也没抓过几次鱼,还不如废物利用呢! 玲珑有种强烈的预感,那就是他想做什么,就能做什么,想要什么,就能得到什么。 上一世结束后,他拥有了很神奇的力量。 因此哪怕是如此简陋的钓鱼方式,甚至连鱼钩都没有,只是在鱼线底端绑了点没吃完的粗面窝窝,水里的鱼也都跟憨憨一样咬住了饵,丝毫不挣扎,那细细的树棍也没被撑断,玲珑吃力地用一只手把“鱼竿”往外拽,“五姐别愣着,帮我啊!” 五妞如梦初醒,两人连忙将那条老实的跟死了一样的鱼拽出水面,随后五妞瞪大眼:“好大的鱼!” 他们这河里有这么大的鱼吗!怎么从来没见过?! 五妞下意识舔了舔嘴唇,玲珑吩咐她:“你回家把娘叫来,让娘把家里的篓子背来。” 五妞摇头:“不行,我不能让你一个人在这。” 她怕弟弟再钓鱼,鱼拽不上来人一头栽进河里,附近没有人,弟弟没学过凫水,太危险了。 玲珑举手跟她保证:“我不钓了,你快去把娘叫来,不然这么大的鱼,待会儿要是有人经过被看见,我可藏不住,这鱼够我们全家吃一顿了!” 五妞再三犹豫,最终在玲珑真诚的保证中叮嘱他:“我很快就回来,你不要到处乱走不要靠近河边不要钓鱼!” 玲珑嗯嗯点头,五妞撒腿就跑,边跑边回头看,六宝要是敢再钓,她保证立马回来。结果玲珑果然很乖地站在安全地带看着他,五妞一路飞奔回家,王氏一听她把儿子单独留在河边,什么鱼都不重要了,赶紧过去,还不忘带上五妞说的篓子。 娘俩用尽毕生速度朝村外跑,路过的村民连人影都没瞧清楚! 这年头只有贵人家的小姐才裹足,乡下女人要是裹了小脚,活都干不了,因为大柳树村的女人们都是一双天足,跑起来飞快。 等到了玲珑跟前,王氏呆了,五妞也呆了。 玲珑端端正正坐在岸边,屁股下垫着几张干净的树叶,面前则摆着一二三四五六七……一共七条大鱼!还都活蹦乱跳的!王氏一颗心差点儿没从胸腔跳出来,就看见小儿子冲自己乐:“娘你来啦?快把鱼收进去,中午烧鱼吃呗?” 王氏没来得及说话,五妞就哭了,她冲过去把弟弟抱起来按在腿上对着屁股甩了两巴掌:“你咋答应我的!你咋答应我的!你说你不去河边!不钓鱼等我带娘来的!” 她根本没使劲,王氏本来也想生气,可一看儿子被打,就又气不起来了:“五妞别把你弟弟打疼了!他还小呢!” 五妞仍然哭,玲珑乖乖让她打了,然后从她怀里翻下去,伸出小手指擦她的眼泪:“姐姐别哭,我知道错了。” 下回还敢。 由于弟弟认错态度良好,五妞逐渐不哭了,但还是有些生气,不过她性子好,弟弟又那么可爱,等到家的时候,五妞就又跟玲珑有说有笑的。 大妞二妞刚才就听到动静,看到人平安回来了才松口气,又见王氏背篓里七条大鱼,惊喜不已! 虽然比起肥肉来,鱼很难吃,但毕竟也是肉啊! 王氏也很高兴,连忙指挥闺女把家里的大缸洗一洗,打水倒进去,再把鱼放进去养着。说来也奇怪,这些鱼在她背篓里老老实实不动弹,王氏还怕它们死了,结果一进水就又活蹦乱跳的了! 因为是鱼,王氏亲自做,玲珑在这个家生活了五年,已经知道王氏做菜的风格。基本上是少盐少油,至于糖啊料酒啊生抽啊之类的调味,那是想都别想,逢年过节也都是买的肥肉,用水煮熟放点盐就是一顿好菜,家里人个个吃的津津有味,那肉肥的玲珑都倒胃口,但庄稼人都这么吃,谁叫肥肉油水多呢! 一年到头肚子里都干瘪瘪的,能落油水的时候难得,哪里还管怎么做才好吃。 因此这鱼王氏利落地杀了,内脏苦胆什么的都丢进鸡圈,干干净净一条鱼,她拿起油瓶,往烧热的锅里小心滴了两滴——玲珑就在灶房门口,亲眼所见,真的就只有两滴!一点都不带多的! 当时他的脸就黑了:“娘!” 王氏给他吓一跳,冲他笑:“六宝出去玩吧,娘给你做鱼吃。” “这样做不好吃。”玲珑严肃地说。 他长得可爱极了,也因此爹娘再偏心,五朵金花都没有怨言,她们也愿意为弟弟牺牲呢!王氏更是对这个小儿子爱到骨子里,听他说这样做不好吃,顿时就乐了:“那你跟娘说说,怎么做才好吃?” “娘你得听我吩咐。”让玲珑亲手做是不可能的,这辈子都不可能的。“我说咋做你咋做。” 王氏被他那一本正经的小模样逗乐了:“成!你说!你咋说娘咋做,都听你的!” 玲珑点点头,很满意:“首先先切好细葱姜丝,大姐烧火二姐切丝,娘你把用刀从鱼侧开始片,要顺骨切,再把鱼用面糊抹上一层。” 一听说要用面,王氏顿时犹豫起来,玲珑立刻扁着嘴作势要哭,她就顾不得其他,全听他的了。 大大小小几个女人被他支使的团团转,慢慢地,除了白面,还要用上酱油、糖、料酒,鱼身抹了面糊不够,还要做一碗水淀粉制成糖醋汁……王氏心疼的不行,这吃条鱼哪来这么大讲究!还用了个鸡蛋打在面糊里! 哎哟……别说王氏了,姐姐们也心疼,可照玲珑说的做出来的鱼,那叫一个香,颜色透亮好看,闻着就让人肚子里的馋虫开始叫了!王氏又蒸了一锅糙米饭,狠狠心放了白米,等柳老汉跟三妞四妞回来,望着桌上饭菜,惊呆了。 一条鱼被一家人分食的干干净净,玲珑破天荒吃了一整碗饭,看得王氏险些喜极而泣!小儿子最不爱吃饭,刚出生时多胖乎啊!瞅现在给瘦的!这样一想,用了那么多调料还花了个鸡蛋跟白面在里头,就不是那么让王氏心疼了。 就连剩下的酱汁,也可以用米饭底部的锅巴放进去泡了吃,五朵金花吃完饭都忍不住咂嘴回味儿,就连柳老汉也有些意犹未尽。 但照这样吃,哪里吃得起? 柳老汉就寻思着,要不上镇上把这鱼给卖几条,留两条搁家吃就成了。 第二天他起了个大早就背着背篓进城,中午过后才回来,喜气洋洋地从背篓里取出一些吃食,一大包麻花,几斤猪肉还有半匹布。 “这回真是赶上了!镇上胡员外家里说是宴客,买不到好鱼,整个市场上就属咱家鱼最大最活!管家叫我给送上门,不仅得了卖鱼的钱,还给了赏银!加在一起足足有一两了!” 王氏一听,也喜笑颜开,四条大鱼卖出一两银子,这简直就是天价!怨不得人家说胡员外家境殷实不差钱呢! 柳老汉忍着心疼买了东西,麻花是给儿子当零嘴的,猪肉是全家一起吃的,布则是扯给家里女人的,新衣服肯定不够,但做个小衣肯定成。之前婆娘跟他说过几回,闺女们都大了,需要点好布料,这年头男女之防甚严,即便是父女也不怎么亲近,柳老汉虽然疼儿子,却也没把闺女不当人。 这半匹布是他去人家铺子里,花了极少的价钱买的,说是受过潮,有些发霉,但布料本身是好的,只是有了瑕疵后,有钱人家嫌弃不爱要,穷人又买不起,高不成低不就的,柳老汉跟着扯了会皮,花了一百个大钱给拿下了。 王氏喜不自胜,玲珑抽了根麻花咬一口,唔……比起他曾经吃过的宫廷麻花差得不是一星半点,咬一口全是面渣,甜的腻味,称不上好吃。 他嘴巴向来挑,就把麻花分给了姐姐们,五朵金花看了爹娘一眼,见他们没阻止,才小心翼翼送入口中,那香甜的滋味儿让她们陶醉不已,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好吃的东西! 王氏跟柳老汉嘴里也被玲珑塞了一根,老两口一边说他们哪里用吃这么好,一边又因为儿子孝顺感到暖心。 柳老汉发愁说:“六宝嘴太挑了,这麻花他都不爱吃。” 王氏也说:“那晚上再给六宝做昨天那样的鱼吧,就是家里油不够用了,还得去打点儿。” 油老贵了! 玲珑坐在椅子上,他家就一把椅子,还是个瘸腿的,柳老汉找了根粗木棍给修好了,只有他坐,不过人小腿短,坐在上面两只脚都不沾地。“娘,爹不是买了几斤肥肉吗?拿肥肉煎猪油可以吃好一阵呢。” 庄稼人一年到头难吃肉,谁舍得把肥肉拿来煎猪油啊?可是儿子都这么说了……柳老汉跟王氏对视一眼,咬咬牙,都听儿子的!他们不都是为了儿子才买这些的吗! 最后这几斤猪肉熬出了一大碗猪油,猪油渣炒一炒加点盐和葱花就好吃的不行,柳家一片欢声笑语。 虽然日子很艰难,可是这一碗猪油渣,每人分到一些,配着野菜粥,生活就已经很幸福了。 744|第六十四片龙鳞(二) 第六十四片龙鳞(二) 手头稍微有了点钱, 柳老汉心里这块大石头也就慢慢放下,他寻思着, 等到来年开春, 儿子正好满六岁,到那会家里应该也能攒到二两银子, 实在不行, 就把家里的鸡给卖了, 先把儿子的束脩凑齐再说, 不过眼下天渐渐冷了, 山货少, 要是想赚点钱, 还是得多抓点虫子喂鸡, 家里的几只母鸡下蛋都勤快。 今年的赋税已经交完,家里剩下的米粮也足够糊口,再多却是没有, 河里有鱼, 虽然从前柳老汉没抓到过几条,但他儿子都能抓,他咋抓不到? 正巧地里没啥活, 柳老汉就又开始折腾渔网, 他们村那条河特别宽,也有不少人想着捕鱼,可说来奇怪,就是没啥收获, 偶尔抓上来的鱼顶多手掌长,再多却是没了。大柳树村普遍都穷,抓了鱼的吃法都差不多,清理干净下一点点油盐,什么花样都没有,因此对于河鲜,大家只有一个印象:腥。 柳老汉把之前的渔网给拆了重新编,他的双手黑瘦干枯,却很巧,庄稼人大多都有这么一双巧手,可以编出篮子草鞋筐子等等,柳老汉平时穿得就是草鞋,也就天冷才会穿上棉鞋,这样不费鞋,还能省下几文钱。 玲珑搬个小板凳坐在边上看,柳老汉见儿子白嫩的小脸上满是好奇,乐呵呵道:“爹把渔网编好了,就给咱六宝抓鱼吃!” 玲珑:…… 我信你个鬼,你个糟老头子能抓到鱼才奇怪。 封建社会,生活在底层的百姓大部分都穷,一穷就是穷一辈子,他们所得到的信息与知识有限,自身偏安一隅,很少会有人想要出人头地,大柳树村村民就是如此。河里有鱼,大家都知道,但不好抓,也不会抓,抓上来也难吃,那就都不抓了,反正不是天灾的年头,家里米粮够糊口就成,不想别的。 要不是玲珑嘴特别挑,柳老汉一家也不会绞尽脑汁找吃的。 那七条鱼还是他抓的呢! 柳老汉费尽千辛万苦重新织好了渔网,这回的渔网更加细密结实,大妞二妞跟柳老汉王氏四个人还分别抓着渔网四个角,把玲珑放上去摇晃逗他玩。玲珑觉得自己真的付出太多了,他还能露出笑容,足以说明他对这家人是真爱,彩衣娱亲! 路上村里人瞧见柳老汉就跟他打招呼:“老哥干啥去?” “去下个网子抓鱼!” 那老汉就摇摇头:“咱村那条河里哪有啥鱼啊,你下个网捞上来的也就是些小螺蛳,那玩意儿又小又没肉,还一股土腥气,难吃得很!” 有那力气去下网子,还不如去地里多种点菜! 柳老汉说:“我家六宝爱吃鱼,我得去试试!前两天还刚从河里抓着鱼呢!” 都是乡里乡亲的,也不好说打击人家的话,老汉乐了:“那成,你去抓吧,要是真能抓着,我就上你家买一条去!” 柳老汉哈哈大笑,玲珑站在他腿边仰着头,他说:“六宝,跟你大根叔打招呼。” “大根叔好。” “好好好,老哥啊,别的不说哈,你这儿子长得是这个!”柳大根竖起大拇指,“怨不得你想送他去读书呢,这娃儿要是也在地里刨一辈子的活,那真是可惜了。” 柳老汉一听别人夸他儿子,那笑得是见牙不见眼,他也觉得自己儿子好,这可不是他吹牛啊,十里八乡,你都找不着一个跟他儿子这样好看又机灵的!他一个激动,就把地上的玲珑提了起来放到自己脖子上,玲珑抱住他的脑袋防止自己摔下去:“爹,我自己走,你还拿着东西呢。” 柳老汉拍着胸脯:“你爹力气大着呢!” 虽然人人都叫他老汉,但他今年也还不到四十,古代人成亲早,柳老汉十七成的亲,二十开始连着生五个闺女,中间又停了五年没消息,然后就是玲珑出生,现在玲珑五岁,满打满算,柳老汉也就三十来岁,不过在平均年龄五十左右的古代,这个年纪确实已经是老了,而且柳老汉一辈子没过过好日子,人特别显老,常年劳作使他有些驼背,不过大柳树村村民都是这样,就连小孩子也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又黑又瘦又干巴,因此水灵灵白嫩嫩的玲珑便显得更加出众。 玲珑就骑在他爹脖子上,下巴抵着他爹的头,叹了口气。 算了,好在他家人都比较爱干净,不像大根叔,隔着老远那头发都油的反光。 其实柳老汉家一开始也过得很粗糙,奈何玲珑这人,爱干净又不爱自己打扫,一家子都是在他的影响下潜移默化开始注重卫生的,以前炒了菜,王氏锅都不洗,这倒不是因为懒,而是想留着没剩多少的油渣子再炒个下一顿……直到她发现儿子六宝根本不吃回锅菜,这才改了。 如今家里虽然穷,但到处井井有条干干净净,犄角旮旯都没什么尘土,鸡圈更是清洁,玲珑认为这都是自己的功劳啊! 到了河边,柳老汉把儿子放在一边,开始琢磨着到哪儿放网,他走两步就回头看一眼坐在大石头上的儿子,生怕他贪玩跑河里去。 “爹!爹!” “六宝!咋啦!” “爹你过来!” 柳老汉匆匆跑过去,玲珑指着一个方向:“你把网下在这儿吧,明天晚上咱们来收。” 柳老汉挠挠头,有点犹豫,但还是听了。他寻思,反正也不一定抓得到鱼,那就先听儿子的,逗儿子开心,河里没什么鱼,就是放个几天也不一定能篓住几条,儿子还想明天晚上来收呢……“成,都听你的。” 玲珑满意地笑起来,柳老汉卖力气地把渔网抛下去又固定住,随后就要把玲珑抱起来,奈何他坚决拒绝老父亲背他的请求,坚持自己走回去。 晚饭喝得粗面野菜粥配粗面窝窝,大家都喝得很少,因为天冷地里活不多,少吃一点就能省下一点粮食,过完年好送六宝去读书。 五朵金花对于送弟弟读书一事都没有异议,甚至还很拼命,五妞天天起大早跑去鸡圈捡鸡蛋,要是哪天数量少了,她就出去抓虫子回来喂鸡,生怕家里鸡下蛋不勤快到时攒不了多少钱送弟弟读书。 隔天晚上,柳老汉又带着儿子去河边,这回还带了三妞跟五妞,其他三个闺女则在家里帮忙剥豆子。 柳老汉一拽渔网就觉得不对劲,沉甸甸的,他一人拽不动,玲珑当机立断,叫三妞回去家里叫人。王氏正在把这些天的鸡蛋一只一只拿出来清洗,上个月村里来了个卖鸭崽的货郎,她跟着买了几只,如今也渐渐长大,王氏想养鸭子,给儿子腌咸鸭蛋配粥喝。 三妞气喘吁吁地跑回来:“娘!爹抓着好多鱼!拉不动,叫你找人去帮忙!” 王氏吓一跳,赶紧站起身:“抓着鱼了?” “好多好多!”三妞言语匮乏,也不知该怎么说,反正就是好多好多鱼!她两手张开在空中囫囵画了个圈,这足够让王氏领回她的意思了。 家里都是女人肯定弄不动,王氏就敲开了几个交好人家的门,等大家到了河边,加上柳老汉一共五个男人,一起使劲,才把那渔网给收了。 看着活蹦乱跳的鱼,大家都震惊地张大了嘴! 这、这粗粗一看,少说得有百来条!而且还都是那种又大又肥的!一条就有七八斤重! 柳老汉也被这成果惊呆了,他做梦也想不到这回真能抓着鱼……说实话他这渔网,还是在儿子的童言稚语下改造的,虽说结实了许多,但这河里啥时候有这么多鱼啊! 柳大根回去把自家的板车拉来了,几个人把鱼弄上去,拉到柳老汉家,柳老汉就又开始犯愁,你说这么多,放哪儿养? 他家就一个大水缸,肯定不够,只好又从这几家人那借了水缸来,勉勉强强把鱼都放了进去,为表感谢,他给柳大根等人每家送了几尾。 虽然鱼腥,但那毕竟是肉,帮忙的几个人都很高兴,柳老汉兴奋的一夜没睡着,还想借柳大根家板车第二天拉进城里去卖。 可是这水缸太沉了,他哪里拉得动? 玲珑说:“爹,你不如带上几条去问问镇上酒楼里的掌柜,多走几家,要是要货,就让他们自取,可以给他们算便宜些。” “对对对,六宝说得对!”王氏点头如捣蒜。 “爹,留几条在家里给弟弟吃。”大妞说。 柳老汉也不停点头,反正不管谁说什么他都好好好。 隔日一大早他就背着篓子进城了,玲珑缠着要跟他一起去,柳老汉本不想带他,可儿子一扁嘴一含泪,家里女人就顶不住,他只好把儿子也带上。 玲珑是担心他卖不掉啊!他这个爹,嘴巴笨得可以,人又老实憨厚,人家要是跟他杀价,他肯定不懂讲,作为一个五岁的小朋友,他真是操碎了心! 到镇上要走好久,一开始还坚持自力更生的玲珑到后面已经萎了,彻底瘫在他爹怀里不说话。柳老汉看着瘦,但体力是真的好,背着一背篓的鱼跟儿子,面不红气不喘地就进了镇。 距离大柳树村最近的这个镇子叫新安镇,是同平县的中心镇,同平县衙也在这里,因此附近的村民们想买卖什么,都会往新安镇来,比起同平县治下其他镇,新安镇发展的相当不错,光是酒楼就有三家! 柳老汉嘴笨,他站在人家酒楼门口不好意思进去,怕自己沾满泥泞的鞋子会把人家的大堂弄脏,这时候他儿子六宝开始在他身上扭先要下去,柳老汉刚把人放下,这小不点就跨过了酒楼门槛,柳老汉吓了一跳,小人儿还回头叮嘱他:“爹你就站在这里不要走动,等我回来。” 他虽然穿着补丁衣服,但长得实在是太好了,便是县太爷家的小少爷比不得他好看,几乎是一进去,客人们都朝他看,那么小小一个人儿,站在那儿愣是跟旁人不一样。 跑堂小哥走过来,笑眯眯弯下腰:“小弟弟,你有什么事吗?” 玲珑仰起头看他:“哥哥,我家爹爹昨晚捕了好多又肥又大的鱼,想问你们酒楼要吗?我们可以便宜卖给你们,要是能成,以后我爹捕了鱼,都卖给你们。” 跑堂的哪里做得了这个主,他想了想,这孩子长得太好,说话奶声奶气却跟个小大人似的,叫人看着心里都欢喜,他也愿意帮忙问上一句:“那你在这里等着,哥哥去问问掌柜的。” “好的,谢谢哥哥。” 他太过可爱,跑堂的朝外看了眼坐立难安的柳老汉,心想这样的老汉是咋生出这么好的孩子的?他把玲珑抱到没人的长条凳上坐着,跑去了柜台那边,掌柜的正在算账,听他说有人卖鱼,他们酒楼向来是烧鸡比较出名,同平县山多河少,倒是很少有人吃鱼。 他跟着跑堂的到了客堂,就瞧见那粉雕玉琢的小人规规矩矩坐在那里,身上衣服虽打了补丁,却干干净净整整齐齐,一看掌柜的就喜欢上了,他早年丧妻后便未曾再娶,对小孩儿很是喜欢。 跟玲珑说了两句话,更是觉得这孩子天真不失聪慧,特别讨人疼,就也乐意看看柳老汉的鱼。 这一看之下顿时大喜! 这些鱼又肥又活,若是做出来指定讨老饕们喜欢!把鲜字拆开看,鱼字占半边,可见这鱼有多鲜!掌柜的曾在南方当过厨子,老来思乡才回到同平县,花了全部积蓄盘下酒楼,因他手艺好,价钱又公道,很快便有了名气,客人络绎不绝,做鱼,他是会的,只是同平县河货少,英雄无用武之地。 当下便把所有鱼都要了! 柳老汉喜出望外,对着掌柜的不住道谢,玲珑也学着亲爹的样子拱手,可可爱爱,掌柜的忍不住揉揉他的小脑袋瓜,对柳老汉说:“老哥,我跟着孩子投缘,你家这孩子了不得,小小年纪便有条理,若是可以,当送去读书,日后才能出人头地。” 柳老汉不住点头:“掌柜说得是,我家中也是这样想的,来年开春就送他去学堂。” 掌柜的人精见多了,柳老汉淳朴善良,反倒很容易让人说心里话,玲珑脆生生道:“掌柜伯伯,下回我爹捕了鱼,你还要吗?” “要!” 他看这孩子着实眼馋,喜欢的不行,“你家捕多少我要多少!” 这倒也不作假,鱼是怎么做怎么好吃,他们酒楼后院有个水池,平时都空着,这用来养鱼可再好不过了!而且比起肉,鱼还便宜一些,不得不说这老汉是个实诚人,卖得并不贵,就算是拿到其他两家酒楼卖,人家也肯定会收,倒不如提高点价钱,也好做个人情,日后好来往。 柳老汉听掌柜的说要在原本的基础上每斤再加三文钱,连连摆手:“使不得使不得!” “老哥我不是与你客气,这新安镇三家酒楼,你第一家找的就是我,这便是缘分,且这价格真不算高,已是我占了你便宜了。日后你要还捕了鱼,就都送来,我全都要。” 这样一来二去,便定下了价格,一百多尾鱼,掌柜的一共给了十两银子还多! 柳老汉喜不自胜,这样儿子的束脩有了,其他的也不愁了! 其实掌柜的这鱼买下来,做好了拿出去卖,一条就能卖个几百文,新安镇地处要道,走南闯北之人不绝,大多是不差那几个钱的。 掌柜的又派了人跟柳老汉去运鱼,临行前柳老汉又去买了些新鲜调料,家里还留了些鱼,不烧大料不好吃,这回赚了钱,可以让婆娘给儿子做了。 回了家,王氏见了银子喜极而泣! 村子里的人见柳老汉家捞鱼赚了钱,纷纷眼热,一时间前去撒网抓鱼的不胜枚举,可稀奇的事儿也来了,他们再怎么抓,也就抓到几条,还都是瘦瘦小小的,如柳老汉家抓的那种大鱼却是再也不见。 村民们都抓鱼去了,柳老汉却不抓了,他带着六个儿女,一人背一个背篓,到河边挖小螺蛳。 小螺蛳其实就是田螺,大柳树村没人会吃这玩意儿,肉少腥味重还不好吃,但他们家现在有钱,还有料子,完全可以做成麻辣鲜香的炒田螺,这玩意儿经放,特别下酒,自家吃可以尝尝鲜,还能卖给房掌柜,相信以房掌柜的眼光肯定能看出这小螺蛳的好来。 柳老汉心里还嘀咕这玩意儿能吃嘛,可儿子想要,他在家中无事,便想来挖,结果闺女们也要来,干脆一个娃一个背篓,边上捕鱼的村民们还笑话他们呢,觉得柳老汉家都傻了,好好的鱼不捕,挖什么小螺蛳? 最后一家人挖的小螺蛳放水缸里差点儿堆满,王氏陷入沉思,儿子想吃这玩意儿,问题是她不会做啊!这玩意儿咋吃? 玲珑向来动口不动手,这小螺蛳洗起来费事极了,除却搓洗刷干净外,还得放盐泡水把里面弄干净,就这样,柳老汉一家忙活了三四天,才算是把这些小螺蛳全部清理好,再吐出来的水都是清的了。 接着还得把螺丝尾螺丝盖都去掉,这又是一项大工程。家里忙得人仰马翻,就为了玲珑一句想吃,虽然大家都不明白,这玩意儿肉有跟没有差不多,有啥好吃? 上回卖鱼,柳老汉去了铺子,甭管认不认识,反正所有料子都买了一些,王氏本来还在发愁这东西怎么弄,边上的玲珑有意无意地引导着她,王氏向来知道儿子是个有主意的,别看六宝小,家里大大小小的事儿听他的准没错。 正是因为儿子如此聪明,他们两口子才想送他去读书。 依照玲珑说的,准备了大蒜八角花椒香葱辣子等物,又按照他的说法去爆炒,王氏做了这么多年饭还是很有心得的,玲珑稍一点拨她就知道怎么做。 隔壁邻居家顿时就觉得手上这碗糙面糊糊它不香了。 爆炒田螺的香味四处散开,乡里乡亲的,大家都过得不容易,哪好意思去人家要吃的?可玲珑会做人,他支使王氏装了好几个小碗,让姐姐们分别给四周邻居以及交好的人家送去,然后才是全家人坐在一起吃。 可能男人对这玩意儿都有天然偏好,柳老汉吃了一个就上了头,还拿出自己珍藏多年的白酒,倒了一小杯在那儿慢慢抿。 他用筷子沾了点酒,想骗儿子尝尝,玲珑怎可能上当?他鄙夷地看了亲爹一眼,灵活地吸出螺肉,旁边壳儿堆成一座小山。 家里他吃得最快!一开始姐姐们跟娘还想剥给他吃呢,玲珑拿起一个往嘴里一方,啧的一声,肉进嘴里壳儿吐出来,除了柳老汉,其他人学了好久都学不会。 这玩意儿第二天柳老汉就在玲珑的要求下送去了镇上给房掌柜,房掌柜一尝,惊为天人,因为谁也没想过吃这些小玩意儿,再加上成本低,倒是一道极佳的下酒菜! 遂以三十两银子买了炒田螺的方子,本来柳老汉不想要,可房掌柜却坚持要给,又跟他定了以后的送货,这玩意儿是当季的,吃的就是个新鲜,中秋刚过,河里还有,但随着天气转冷,只会越来越少,三十两银子柳老汉拿得简直良心不安。 房掌柜笑道:“老哥要是觉得占了我便宜,就让六宝认我做个干爹如何?我无儿无女,实在喜欢那孩子。” 柳老汉吓了一跳,对他来说,房掌柜绝对算是高攀不上的贵人了,这贵人却说想当自己儿子干爹,这、这实在是…… 房掌柜迄今为止见了玲珑三四回,每见一次都比上一次更喜欢,他这个年纪也不想着再娶妻生子,就想等死了,能有个人给自己摔盆儿。 柳老汉想了想,答应了,他觉得没什么不好,房掌柜是个好人,又厚道,对他们家也是掏心掏肺,人跟人之间讲究的就是个缘分,又何必往外推呢? 回到家中与婆娘说了此事,王氏也惴惴不安,觉得这样攀亲戚不好,玲珑则想了想,点点头。 他以后肯定是有大出息的,房掌柜眼光好。 745|第六十四片龙鳞(三) 第六十四片龙鳞(三) 柳老汉跟王氏两口子就拉着儿子跟他讲道理, 说人家房掌柜是见过大世面的,有大本事的, 他们家高攀不起的, 要是真跟人认了干亲,那不是占人便宜吗?这样的事儿可不敢干。 五个姐姐在边上直点头。 谁知道他们家六宝叉着腰, 挺着小肚子, 振振有词地说:“……可是我以后要读书考状元, 等我考上状元当个大官, 不就可以回报他了吗?” 柳老汉:…… 王氏:…… 姐姐们:…… 他们是想送六宝去读书的啦, 可是状元?那是想都没想过, 秀才有多难考他们是知道的, 考上秀才就很了不得了!还有些人考上秀才后当了一辈子秀才, 再也考不上去,状元那还在后头等着呢!状元得有多难考?柳家人的大脑加在一起都想不出来! 不过六宝有志向,还有自信, 瞧那小模样, 对儿子分外有信心的王氏点头:“对,六宝说得对!咱六宝以后是要考状元当大官的!” 姐姐们都是脑残粉,也拼命点头, 只剩下个柳老汉, 晕晕乎乎也被妻女带偏了,仿佛明天五岁的六宝就能当状元了。 这认干亲的事儿就定了下来,房掌柜得知后分外高兴,隔了一日就亲自带着大礼前往大柳树村来拜会, 打这以后,大柳树村村民们都知道,柳老汉家那个长得特别好的六宝认了个大酒楼的掌柜做干爹,家里日子一下就红火起来!可惜这羡慕也羡慕不来,谁叫他们家娃没有人家娃生得好呢? 这样等到过年,河面结冰,鱼啊小螺蛳啊基本啥都见不着了,不过柳家已经有了一笔丰厚的银子,柳老汉大方地决定带全家人一起去镇上置办年货。 结果还没出门呢,房掌柜就驾着马车来了,还带了一马车的年货,上面布匹糕点零嘴熏肉等等应有尽有,柳老汉接过的时候手都在哆嗦,他这是受了人家的大恩哪!房掌柜怕他不肯收,还特意说了,咱以后就是一家人,没必要讲究这些有的没的,六宝年后要去读书,不如就不去隔壁村秀才开的学堂,去镇上的私塾,这样他也好照看。 柳老汉很犹豫,那样的话,他就得一个月见一次儿子了,儿子过了年才六岁,他舍不得。 房掌柜就问:“老哥,你就没想过举家迁到镇上?” 柳老汉给问住了,这他还真没想过,庄稼人生在土地死在土地,从没有说迁家的。 “老哥不如考虑考虑,六宝现在也是我干儿子,我自然是全心全意为他打算的,这村子里的学堂跟镇上的私塾不一样,私塾的老师,人家可是举人!若是老哥想迁到镇上,我可以帮忙打点。” 先不说去不去吧,就是人家房掌柜这份心,柳老汉就觉得受之有愧,他连连道谢,房掌柜赶紧宽慰,直到门里扑出个穿得圆滚滚的小娃儿:“干爹!” “哎!”房掌柜喜不自胜,把朝自己扑来的小娃儿接住,一把搂在怀里抱了起来,用自己蓄了胡子的脸去刮蹭人家嫩呼呼的小脸蛋,“想干爹了不?” “想了!”玲珑回答的脆生生。 他是个非常现实的人,谁对他好他就喜欢谁,自打认了房掌柜做干爹,那好吃的家里就没断过,柳老汉不想要,房掌柜就佯作生气——都是给我干儿子的,你不要,我干儿子要! 玲珑还真不客气,给啥要杀,他这干爹有一手好厨艺,做出来的菜好吃的让人想把舌头都吞下去,所以他要人家东西半点不带害羞的!房掌柜也喜欢他这样直来直往,喜欢就要,他又不差那点银子!他乐意疼他干儿子,这别人管得着吗?再说了,他还等他干儿子以后给他摔盆儿呢! 柳老汉一开始还觉得不妥,后来也习惯了,没办法,谁叫自打认了干亲,儿子吃饭也香了呢?以前家里是想方设法给他做吃的他都不乐意动两口,吃得特别少,这也怪家里穷,有了房掌柜这个干爹后就不一样了,平时房掌柜也不说给你们钱什么的,就是送好吃的来,人家指名道姓是给干儿子的,柳老汉还能不要? 玲珑吃得香,他跟婆娘就啥也说不出,心里只有感激,平时也对玲珑耳提面命,要他以后孝顺干爹听干爹的话。 大人们有大人们的事,小孩子有小孩子的事。 玲珑是个很护食的人,一般人想分他点吃的是想都不要想,但对于家里五个姐姐,他却很大方,很愿意把干爹给自己的吃的分给姐姐们。 而房掌柜是说真的,他认了玲珑做干儿子,对柳老汉一家也很是关心,他跟柳老汉说,先不提六宝进城能有更好的先生,就说你家大妞,今年都及笄了,难道不想相看个家境殷实的好人家?可这村子里有啥好人家?肚子都吃不饱,日子怎么过得好?等去了城里,可以整个小摊子做点买卖,对孩子对大人都是好事。 他走过南闯过北,说话温和真诚又有见识,柳老汉跟王氏基本没什么抵抗能力就被说动了,想了想,王氏去屋里取出了一个布包,布包里是最近攒下来的几十两银子,除却留了五两外,剩下的她全拿出来给房掌柜。 人家说帮他们找房子,辛苦费什么的暂且不提,那房子钱还能让人家房掌柜出? 那也太不要脸了!这等没脸没皮的事,柳老汉一家做不来。 房掌柜忍不住想笑,这一家子是真的朴实,他轻轻将银子推回去:“找房子的事儿倒也不必着急,我名下正有几处院子,可以匀给你们一套住,别说不乐意啊,我这都是为了我六宝,我是真心拿他当儿子看,我跟这孩子投缘,你们要是跟我分得这么清楚,那就是不把我当一家人了。” 这话说的,柳老汉跟王氏两人嘴笨,都不知该怎么回。 事后只能把六宝抓过来,再次叮嘱他以后一定得好好孝顺干爹,做个好孩子。 房掌柜做事效率高,年后没几天,就亲自驾车来接柳家人了,镇上的房子是他的,一个很干净整洁的农家小院儿,正符合柳家人的想法,能养养鸡种种菜,房间也刚好够住,此外,房掌柜还给大妞二妞找了绣花的师父,三妞四妞不想学绣花,他也给找了活儿做,就连柳老汉也没闲着,被他拉去酒楼帮忙了。 五妞跟王氏平时打点家里,在私塾开学前,房掌柜亲手做了两只烧鸡,又挖了一坛子自己酿的酒,柳老汉则揣上五两银子,拎了家里自己弄的腊肉,俩老兄弟中间夹着个娃儿,就奔人家先生家里去。 私塾要过了元宵才开,但这位姓梅的先生收学生很看天分,也很挑,不提前拜会直接送去,老兄弟俩觉得,娃儿很有可能被丢回来。 梅先生无妻无子,不过学生甚多,逢年过节就有人来送礼,他早就厌烦了,早早叮嘱家里的小厮在门口守着谁也不给进,好在房掌柜跟梅先生有几分私交,梅先生没别的爱好,偏是个老饕,爱吃,这整个同平县,就属房掌柜手艺好,俩人也因此相识,听说房掌柜带着烧鸡来了,仙风道骨的梅先生险些口水滴下来。 等一见面,他却没有注意房掌柜手里散发着香味儿的烧鸡,而是先看到了那小小一只,比房掌柜大腿还矮的小肉娃儿。 房掌柜轻拍干儿子的小脸蛋,“快去给先生行礼。” 他教过玲珑,玲珑丝毫不怯场,上去双手抬起,正儿八经地作揖:“先生好。” 奶声奶气的,又生了双星辰般的大眼睛,着实可爱。 梅先生在这个时代可以说是思想很酷的人了,他无妻无子不为别的,就是因为不想。但他并不讨厌小孩,更何况玲珑玉雪可爱,饶是梅先生也不由得伸手摸了摸他的头:“是个好孩子,老房,你哪儿弄来的?” 该不会是犯罪了吧? 那样的话,要不要去县衙告发呢?梅先生陷入深深地沉思之中。 房掌柜:…… 柳老汉:我就在旁边,先生是真的看不到吗? “老房是我干爹!”玲珑脆生生地回答,又拉着柳老汉的手,“这是我亲爹!” 梅先生一愣,轻笑:“原是如此。” 房掌柜也不跟他多说,直接开门见山,说是想要他收玲珑为徒。 这孩子好看,光是容貌上就过了一半的关,梅先生问:“以前可曾读过书?” 他想应该是没有的,毕竟这孩子打小在村子里长大,又还小,大字不识一个也很正常,慢慢教就是了。柳老汉淳朴憨厚,房掌柜沉稳实诚,这样两个人都喜欢的孩子,根子就是个好的。 房掌柜摇摇头:“不曾正式读过,我这老哥不识字,虽然给他买了三百千,却没法教,也就是我教他读过几遍,可这么小的孩子,能记住什么?还是得梅兄你来教,才不枉这个好苗子啊。” 梅先生也顾不得吃烧鸡了,先去屋子里找了本千字文出来,对玲珑招招手。 奶呼呼的肉娃儿走近了,梅先生居然很有伸手捏一捏他脸蛋的冲动,想看看那脸蛋是不是如看起来那般软嫩。好在为人师表,他忍住了,清清嗓子,“六宝,你叫六宝是吧?” 玲珑点点头:“是的。” “你干爹说教你读过,你还有印象吗?” 玲珑看了看书,笑嘻嘻道:“先生,这个我会。” 说完就背着小手大声背起来:“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日月盈昃,辰宿列张。寒来暑往,秋收冬藏。闰余成岁,律吕调阳……” 随着他一句一句往下背,在场三个大人都瞪大了眼,尤其是房掌柜,没人比他更清楚,他就是带着干儿子读了几遍,而且是那种他读一句干儿子读一句的,因为他实在也没读过太多书,更不会教孩子,可谁知道这孩子他居然背下来了? 说句大实话,房掌柜自己都不会背…… 梅先生脸上的笑容掩都掩不住:“好好好!” 他一连说了三个好字,再看玲珑宛如在看个金娃娃,又为了考考他的记忆力,随意念了几句诗让玲珑重复,小人儿还挺有架势,两手背在身后,将梅先生念的那首诗一字不差地又背诵了一遍。 梅先生当场拍桌:“这个学生我收了!” 房掌柜迅速拍拍小家伙的头:“还不快给先生行礼!” 等从梅先生家里出来,柳老汉还晕乎乎的,他打这儿子生出来就觉得自己儿子好,长得好脑子好哪哪都好,不曾想连读书都这样好!方才梅先生说什么来着……说“此子必成大器”! 柳老汉一路晕乎到家,宛如踩在棉花上走路都打飘。房掌柜的高兴就体现出来了,他直接把干儿子抱起来让他骑在自己脖子上,还给他买了风车让他玩,乐得不行。 待到元宵一过,私塾开学,大大小小的孩子们就发现有个小豆丁混入了他们中间。 梅先生太喜欢玲珑了,从那天晚上过后,他就每天都让柳老汉把孩子送过来,他也不去品茶抚琴赏梅花了,先给玲珑开小灶,这孩子就像是一块干瘪的海绵,迅速吸收知识化为己用,你永远不知道他的极限在哪里。屡试不中的梅先生甚至觉得,自己无法实现的抱负,会在这个孩子身上得到发扬。 他才华是不缺的,可惜总少了些气运,久而久之便也不再坚持科考,而是回到家乡开了私塾做先生,看似闲云野鹤无牵无挂,可午夜梦回,又何尝不曾扼腕叹息? 梅先生把自己的梦想寄托在了玲珑身上,平时对玲珑有多慈爱,在读书上对玲珑就有多么严格。 这种另眼相待立刻让其他学生感到了嫉妒,这么点小娃娃,凭啥跟他们一起读书? 便商量着要教训教训玲珑。 这日放课,玲珑照常被留下来开小灶,他的学习进度很快,梅先生担心他学得过快而不能深刻理解书中意思,时常将句子揉碎,一点一点讲解给他,因此玲珑的基础打得非常好,学这些东西对他来说简直易如反掌。 外头等着教训玲珑的娃们着急了,这人怎么还不出来!天都要黑了! 平时他们倒是想在私塾里欺负玲珑呢,可惜大家都害怕严厉的先生,再加上玲珑是先生的得意弟子,要是在私塾里揍了他,难免要被吓先生罚,于是大家商量了下,就想趁着玲珑出来,然后教训他一顿,至少得警告他以后不许学的那么快那么好,不许让先生那么喜欢他! 玲珑背着自己的小书包慢悠悠晃出来,小书包是按照他的想法,由大姐二姐缝制的,很是新潮好看。 他一出先生家的门就看见拐角处几条扭动的腿,衣服还挺熟悉,正是私塾同窗的。玲珑想了想,又退了回去,直接去找先生。 梅先生见他回来很是高兴:“六宝,怎么又回来了?” 说实话,玲珑觉得先生真的有点精分,教他读书时那叫冬天般冷酷,都是连名带姓地叫他,跟喊仇人似的;私下里却又温柔慈爱,一口一个六宝,还喜欢捏他的小肉脸,早晚有一天婴儿肥都叫他给捏没了! “先生,有人想打我。” “什么!”梅先生一听,立时站起来撸袖子,“谁这么大胆?” “我不敢回家了,我爹还没来。”已经跟着梅先生读了一年书,但仍然胖乎乎的小肉娃一把抱住先生大腿,“他们在外面堵我,我好怕呀我打不过他们,他们人太多了!” 梅先生气得到处找戒尺,他平时就教他们欺负同窗了? 外头正等着玲珑自投罗网的小朋友们呆了……机灵的人喊一声快跑!梅先生喊的比他们更大声:“我看谁敢跑!” 小萝卜头们顿时乖乖站着不敢动,被梅先生全部拖回去又加重了一遍作业,玲珑在边上小可怜一般,赖着梅先生不肯放:“先生我怕。” 梅先生对他就是春天般温暖,摸了摸他的头,又捏捏他的脸,给了他一块糕点,又把他抱到椅子上坐下。 平时房掌柜跟柳老汉都对玲珑极好,几乎是溺爱了,梅先生就担心养坏了他的性子,所以甚少抱他,像今天这样少见,主要还是因为小弟子险些挨揍他心疼了,这小肉娃身上有种神奇的亲和力,每个亲近他的人都会不由自主想要靠近和爱护,梅先生自认是个俗人,自然不能例外。 玲珑小口小口啃着香甜糕点,再看看面前被留堂抄书的同窗们,趁着梅先生不注意,朝他们挤眉弄眼做鬼脸,挑衅意味浓厚,直把那群小萝卜头逗得火冒三丈。 柳老汉把他接回家的路上,他又要吃掉渣烧饼,柳老汉笑呵呵地给他买了一个,玲珑边走边吃简直不要太开心。 以前柳老汉还担心自己儿子在私塾里会不会被人欺负,后来他知道了,别看他家六宝六岁了却不怎么长个儿,心眼儿却不少!只有他欺负旁人的份儿,没有说旁人欺负他的! 第二天再去上学,除却精神奕奕的玲珑外,其他人都是蔫了吧唧的,跟霜打的茄子一般,可见昨天晚上为了抄书熬到很晚。 此后两年,他们一直没有停止过对玲珑的敌视与挑战,不过小孩子的事情小孩子自己解决,不需要大人插手,于是这群小萝卜头是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梅先生一开始还会生气,后来意识到小玲珑根本不会吃亏后也不管了,撒手让他们自个儿玩去。 他觉着,这斗来斗去,娃娃们感情好像都变好了。 待到玲珑九岁生辰一过,梅先生就说要他下场去考来年二月的县试。在他看来,小弟子的才学早就够了,只是他怕他骄傲,生怕伤仲永,才压着不给考,在梅先生看来,县试府试对于玲珑来说丝毫没有难度,也正好让他练练手。 梅先生是参加过会试的,对于本朝考试流程非常熟悉,他在同平县也算是很有名气,哪怕是县太爷跟他说话都客客气气,他亲自为玲珑作保,旁人哪有说不行的资格。 自家六宝终于要开始考试了,一家子人都很激动,最不激动的是玲珑自己,该吃吃该睡睡完全不当回事。 过完年二月一到,县试开始,十岁的玲珑……还是不怎么长个儿,小小的一只,也不知平日里吃的那些都装到哪儿去,非但不胖,反倒瘦了! 从前梅先生最爱捏他肉嘟嘟的脸,现在捏着捏着就叹息一声,肉少了捏起来真是不过瘾哪! 县试要连考三日,每日一场,共三场,这回下场的不仅玲珑,还有其他几名梅先生的弟子,都是第一次,他们的情绪明显比玲珑慌多了,不过梅先生说了,县试的难度不高,录取较宽,基础扎实便能过。 考个试还挺麻烦,不仅要唱保,还要搜身,行礼唱名后考生方可入座,检查十分严格,基本不会有冒名顶替的可能性。 若是有人舞弊或是顶替,不仅自己要被处罚,连为他作保的人以及互结的同窗也要连坐。 只要脑子没问题,就没人敢这么干。 县试内容无非就是四书文,试帖诗,诗,赋,策等等,中规中矩写了,考官会着卷面整洁字体工整语句通顺者录取,试卷稍有脏污墨点,基本就要往后放,这一点梅先生再三叮嘱过。 玲珑算是所有考生中年纪最小、个头也最小的,因此颇为引人注目,县太爷来巡查,见了他,还特意走到他身边看看他的卷子,见其言之有物字有风骨,不觉点头,心想到底是梅先生的得意弟子,光是这一手字便甩开了许多人。 他儿子也在梅先生那读书,可惜着实不是读书的料,又有玲珑做对比,县太爷早不抱希望了,光是县试都考了三回才过,你说说他还能希望儿子干啥? 玲珑少年天才,他也有耳闻,有意结交,因此对梅先生也愈发恭敬。 此子非池中物,有朝一日,必定青云直上。 746|第六十四片龙鳞(四) 第六十四片龙鳞(四) 三日后县试放榜, 玲珑毫无疑问位于榜首,不过他并没有骄傲, 因为考过县试根本不算什么, 连童生都算不得呢!得参加完四月份的院试并且通过,才算“童生”, 才能得到参加乡试的资格。而在乡试通过后, 才是“秀才”, 光是一个秀才, 便要考三回, 其中光是读书交给先生的束脩便是一笔银子, 更别提其他花销, 最重要的是, 你花了心血,还不一定能考得过,因此, 供养一名秀才, 是非常耗费时间与金钱的事。 梅先生怕玲珑骄傲,特意把他拉到身边来,先是表扬了他这次取得头名的好成绩, 而后又谆谆教诲, 告诉他县试只是同平县的读书人在考,而府试则更高一级,到时候会汇聚府衙治下所有县的读书人,录用的条件会变得艰难, 能考中的人也会少很多,要他戒骄戒躁,努力读书,继续用功。 玲珑表示自己乖乖听话。 他相当会装乖,哪怕心里不以为然也会表现的乖巧,主要梅先生是真心爱护他,对于疼爱自己的人,玲珑向来都很乖。 柳老汉跟房掌柜不懂这些,就觉得小家伙考了第一非常厉害,柳老汉还激动的热泪盈眶,想想当初家里多艰难啊!又是生不出儿子,又是吃不饱饭的,眼下日子越来越好不说,儿子读书还读出息了,真是祖坟冒青烟! 他跟王氏商量着过两天回大柳树村给祖宗们上个香啥的,王氏摇头说不行,眼瞅着六宝四月要去考府试,八月还有乡试,等今年考完了再说,怕他太激动到时候跟村里人显摆,结果给儿子压力。 柳老汉被婆娘说得老实下来,此后直到府试开始,都不敢大声说话,生怕惊扰儿子读书,就连房掌柜也被他摁住了,老兄弟俩打了壶酒炒了盘花生米又弄了只烧鸡,私下喝了个痛快,权当是给他们六宝庆祝了。 玲珑:? 说好的为我庆祝,为什么我一口烧鸡也没吃着?! 梅先生对于玲珑非常看重,他这个弟子天生就是读书的料,一目十行过目不忘,还能融会贯通举一反三,不管梅先生教了多少,教的多快,玲珑都能迅速吸收。 因此对于府试,梅先生也不担心。 四月到,玲珑在梅先生跟房掌柜的陪同下离开同平县去往青乡府,府试将会在青乡府举行,由知府老爷主持,对于考生们的身世户籍考查的格外严格,搜身也更加精细,明显比县试小心了好几倍。不过并没有什么人携带小抄,基本都是老老实实地进去了。 待到府试放榜,玲珑高居榜首,同来考试的考生们都对这个名字陌生得很,他们从各个县里而来,基本都是同窗,对于同窗们的水平很是了解,可从未听过柳玲珑这个名字,怎么跟个姑娘家似的。 等房掌柜来看榜,发现自己宝贝干儿子又考了第一,立时哈哈大笑起来,把玲珑一把抱起,如他儿时那般架在了自己脖子上! 已经十岁的玲珑丝毫没有不好意思,反而觉得这个视野特别棒,上头的空气都比下面新鲜。 众考生见是个十岁大的娃娃,都惊了,纷纷询问他师从何人,玲珑得意地说:“我先生姓梅,乃是同平县秀才!” 众考生顿时了然,梅先生的大名他们都听说过,才华横溢,可惜他们不是同平县人,否则也拜去梅先生门下了。 待到六月院试,仍旧是在府衙考,玲珑也依旧考了第一,正式成为了秀才老爷!如此,便是县试、府试、院试三连案首,这回人人皆知,这位震惊乡里的“小三元”,竟是只有十岁的神童!连带着梅先生的私塾都挤满了外县来的学生,都是跟随梅先生读书的。柳老汉激动的不行,特地回大柳树村给祖宗上了坟,他们家终于也出了个读书人! 如是一直到八月乡试,梅先生要教书不能陪同,便是房掌柜跟柳老汉陪着,又送玲珑去了青乡府隶属的崇州州衙,乡试便是在这里举行。这一回玲珑在进入考场前就看见有人携带小抄被发现,当场就被衙役抓走,不仅以后再也不能考举人,还得蹲监狱! 他身边有人惋惜说:“这尤秀才是我老乡,我们是一个府的,乡试三年一轮,他今年已是考了第四回了,老父老母供他读书已是家徒四壁,连棺材本儿都花用了,也难怪他剑走偏锋,使了这么个昏招。” 可见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 哪怕没有功名,你跟人说自己识字,读过几天书,那别人看你的眼神就都不一样,都说寒门出贵子,可这就跟现代人类社会一样,中产阶级的孩子永远比普通乡下的孩子受到的教育更加优越,寒门出贵子虽是少数,许多人却仍旧拼了命地想要考出去,富贵荣华功名利禄,都在这十年寒窗中。 旁边亦有人叹息,考生们大多家境贫寒,见到尤书生如此,未免有种兔死狐悲之感。 混迹在人群中个头不高的玲珑却不以为然。 不考举人又不是活不下去,都说高考是千军万马走独木桥,古代科考其实也差不多,那尤秀才连考七年都没考过,可见他考了秀才便已经是极限。但他考了这么多年,拖累家中老父老母,认不清自己的实力,便是早点放弃不考举人,也学别人办个学堂,再不济,去种地或是做点小生意,也不至于让他爹娘的棺材本都用在他身上。 作弊被抓,也是活该。 不过他只是一颗小豆丁,年纪不大,别人也不会主动跟他攀谈。 他生得好看,一副粉雕玉琢的模样,就连搜身的差役对他说话都轻声细语的,在青乡府,玲珑小三元的名号叫得很响,但到了崇州府衙就不是那么惹人注目了,因为小三元虽然少见,却也不是没有。 本来梅先生是不想让玲珑今年下场的,考完了院试,梅先生想压他三年,因着今年乡试正好轮到,再等三年,玲珑十三,去考举人也是可以的,他年纪小不怕等,就怕他骄傲自满掉以轻心。 可玲珑自己却想来考一考,他跟梅先生保证,不管考得好不好,都不会自大。 梅先生了解自己这个学生,要是不让他考,他必定能闹腾,小孩子都是这样,不撞南墙不回头,就放手让玲珑去考,玲珑走前他再三叮嘱,一定要放宽心,不要被前头的荣誉迷花了眼。 玲珑乖乖巧巧地听了,嗨,他能被这么点小荣誉迷花眼吗?以前搞科研被称为“国宝级科学家”“本世纪最璀璨的明珠”,他都没有骄傲咧!不过先生确实是为自己好,这一点玲珑清楚,所以他打算考完乡试拿了第一就回家舒舒服服待几年,然后再继续往上考。 梅先生自己便是举人出身,只是会试屡试不中,便没有再考,他教出了个十岁的小三元,彻底在青乡府扬名,多少人家把孩子送到他的私塾去,奈何梅先生只有一个,教了玲珑这样的学生,他的要求也变高了,只看天赋不看出身,否则他的私塾非得被挤爆不可! 考试开始后玲珑又听见一阵动静,他耳力过人,听见那秀才的哀求哭喊,知道那人不知是怎么逃过了搜身把小抄带了进来,结果被巡考的抓住了,当场卷子作废人也被拖了出去。 都觉得自己作弊不会被抓,为了那么一点侥幸心理葬送自己的未来值得么?要知道来考乡试的都是有秀才功名的,可一旦舞弊被抓,从此后不许科考蹲大牢就算了,这秀才功名也是要被捋下去的! 这一点,开考前负责的考官便已经再三言明,偏偏就是有那不信邪的想挑战,败露了又后悔求饶。 那秀才哭得特别惨,玲珑明显察觉到自己周围的几个考生情绪有些波动——他对旁人的气场跟情绪非常敏锐,不过这都不关他的事,反正都是分棚的,谁都看不见谁,他才不管呢。 乡试要考三场,每一场考三天,也就是说,玲珑要在考场待上三天整,待到第一场结束才能离开。 而等到第二场开始,考生们的座位会被重新打散排列,因此就是想做手脚都难。玲珑倒是还好,主要他干爹是个大厨,做啥都好吃,不过连考三天有些食物放不得,房掌柜就在他宝贝干儿子的鼓励跟启发下,搞出了“干脆面”这种东西,可惜的是搜身的差役太小心,把他的面饼全捏碎了……多减压啊玲珑想,那差役搜了那么多人,一看精神头都不好了,结果把他的干脆面咔咔咔全捏碎后,明显有了起色。 每个考生分得一间号房,号房狭窄,仅有两块充作桌椅的木板,晚上睡觉把这两块板一拼就成了床,甭管刮风下雨吃喝拉撒你都得在里面待满三天,这就让玲珑很受不了了,又不能提前交卷! 梅先生不想让他来,除却各种因素,最重要的也是玲珑年纪小,个头又一直不怎么长,这样的九天下来,身体稍差的人考完就得大病一场! 要是倒霉些的,说不得在里头病死都没人知道。 此外,号房里还给考生准备了炭盆与一支蜡烛,是做饭还是取暖都看考生自己,这炭盆绝了,不知道哪里弄来的黑心炭,烧起来整得跟狼烟一样,熏死个人,味儿特别呛,蜡烛也很劣质。 玲珑突然开始怀念自己当女帝那一世,他当时可是大手笔提高了考场条件,包准读书人们都健健康康平平安安的,你看当今,简直连他的脚后跟皮都不如。 不过今上确实也不是个东西。 梅先生虽然会试不中,却也是因为某些原因心灰意冷不愿再考,今上心胸狭隘且性格多疑,皇位又是从他亲哥手里抢来的,别的皇帝登基后都会图个好名声,不说给先帝的儿女加官进爵吧,至少也好好养着,今上不,今上全给人家砍了! 可能也是遭报应了,今上后宫嫔妃无数,迄今未有一儿半女。 他不仅杀他的兄弟侄儿,连大臣们也不放过。他怀疑哪个臣子效忠先帝,就会想方设法把人给弄死,抄家灭族的事儿没少干,偏偏又爱面子,不许人说,对民间看管甚严。 否则老百姓也不至于这样穷。 百姓们不仅穷,还能忍,虽然赋税一年比一年高,虽然日子一天比一天难,但皇帝没有草菅人命没有把他们压迫到极致,他们就还能继续忍。 好在皇帝虽然多疑残忍,但朝中为官的大人们许多都是真心为国为民,有他们撑着,这个国家勉强还能维持和平。 眼光长远的人都知道,这不过是大厦将倾前的平静。 乡试三场考的内容各不相同,但万变不离其宗,玲珑适应的很好,唯一让他受不了的就是他隔壁那个号房的考生,兴许是吃多了萝卜,总是不停放屁! 好不容易等到第一场考完,玲珑狂奔出考场,一头扎进他爹怀里。 柳老汉把儿子上上下下捏了一遍,没瘦也没伤,就是憔悴了几分,不由心疼起来:“就该听梅先生的,咱三年后再考也成啊!是不是题目太难了不会写?没关系,咱重在参与!” 房掌柜太了解自己这干儿子了,能让活蹦乱跳的小家伙蔫儿成这样,绝不是试题的缘故。“是不是饿了?渴了?累了?干爹给你订了一桌酒席,走,咱去洗个澡换身衣服!” 天可怜见,他那爱干净又爱美的干儿子身上有一股怪味儿…… 玲珑愤怒地说:“都怪我旁边那个人!他到底吃了什么能连放三天屁!” 他恶狠狠地往后看去,可惜出来的考生太多,也不知道坐在他隔壁的到底是谁。 房掌柜忍住想要大笑的冲动,哄着玲珑不生气,到了酒楼,他跟柳老汉都不停给玲珑夹菜,洗完澡换了干净衣服的玲珑得了美食,心情也就好了许多。 回去客栈后大睡一天,第二日又要进考场了。 连着考完三场,玲珑彻底萎靡不振。 不是考试折磨的,是他的前后左右考生害得。 吃喝拉撒都在里头,还有炭盆跟劣质蜡烛烧出来的烟……想象一下吧,这些味道糅合在一起是什么样的!玲珑都是第一顿就把饭全吃了然后撑过三天,他绝不容许自己就着这恶心的味道吃东西! 等他平步青云封侯拜相,一定要立刻改善科举考试考场环境!迫在眉睫的那种! 负责各州乡试审查主考的皆是皇帝亲自指派的官员,因此阅卷量大,时日也长,十分细致,待到放榜,已是桂花开遍,整个州衙香飘十里,参加乡试的考生们却无心顾及这桂花飘香的美丽雅致,州衙门口人头攒动,都等着放榜。 “出来了出来了!” “放榜了!” 州衙大门打开,从里面走出几名差爷,中间两人手持红榜,余下人等负责挡开人群。 红榜张贴,有人欢喜有人愁,有人大笑有人嚎啕,人间百态,在放榜这一日淋漓尽致。 柳老汉跟房掌柜本来也想去挤,被玲珑拽住了,让他们不要着急,等人走了再去看不就行了? 一向疼他疼得跟眼珠子似的房掌柜破天荒敲了下他的脑袋,然后猛然一想干儿子这脑袋是要读书的,又连忙搂进怀里吹气,生怕把这聪明的脑袋瓜子打笨了,嘴上说:“说什么浑话!必须得看!你在这儿等着,我跟你爹下去,你别跑哈!” 房掌柜精明,梅先生又有乡试经验,他们来得早,住的客栈离州衙很近,今天更是一早就来等了,因为还没放榜,就先在边上的茶楼叫了壶茶水,边吃糕点边喝茶边等。 二楼视野好,一看放榜的差爷出来房掌柜跟柳老汉就激动起来,两人冲出去后,玲珑眨了眨眼睛,随他们去了。除非主考官知道他是谁并且跟他有深仇大恨,否则这案首非他莫属。 柳老汉常年做农活,房掌柜常年颠大勺,这群书生哪里挤得过他俩?老兄弟俩过五关斩六将推开人群挤到最前头,房掌柜谨慎,从下往上看,柳老汉对自家六宝迷之信任,从上往下看,他不认得多少字,但认得自家六宝的名字,没等房掌柜看完几个,柳老汉就兴奋地大叫起来:“中了中了!我家六宝中了!” “什么什么!”房掌柜跟着兴奋,“哪哪哪!” “六宝是第一啊!” 柳老汉大叫起来,边上的书生们一听,纷纷瞩目,那守着红榜的差爷也听到了,面上带笑:“原是解元老爷的父亲,恭喜恭喜!” 柳老汉只顾着乐,房掌柜则从兜里取出一些红封派发给差爷们,这是喜钱,能收,差爷们收了,都笑眯眯的,把根本没见过不认识的玲珑夸上了天,偏偏这对老兄弟还听得不停点头。 玲珑出了茶楼走过来,双手背在身后淡定地看着前面拥挤不堪的人群,他爹跟干爹都出来了,好么,他爹少了只鞋,他干爹头发成了鸟窝,两人还笑出一嘴大牙,显然是没想到玲珑真能考第一。 前头玲珑考了小三元,梅先生想压他他却要继续考,梅先生私下就跟柳老汉房掌柜说了,不管怎么样,放宽心,不要对孩子要求太高,考得中固然好,考不中也无妨,娃娃还小呢! 柳老汉深以为然,他送儿子来考试,那群考生里有些看起来比他年纪都大!考了大半辈子也没考上的人比比皆是,他儿子是神童,却也不是无所不能的,要知道梅先生说过,山外有山人外有人! 这回玲珑考了第一,柳老汉真是高兴的语无伦次,就连稳重的房掌柜都没管自己的鸟窝头,狠狠的抱着玲珑,在他婴儿肥的脸蛋上用力亲了好几口! 其实玲珑长大点后,家里人就不会捏他亲他了,毕竟是个小小男子汉,以后顶天立地的,这样亲昵让人看到多不好? 可今天实在开心! 两人商议下,决定柳老汉回去报喜,房掌柜留下来陪伴玲珑,因为中举的人要参加由本次主考官亲自举办的鹿鸣宴。 三人在一起说话,边上的人也逐渐意识到眼前这颗年纪不大的小豆丁就是本次乡试榜首柳玲珑,便有人惊呼出声:“柳解元竟这么小!” 这话招了很多人注意,众人齐齐扭头,只瞧见人高马大的房掌柜跟黑瘦精炼的柳老汉……这俩人都不像是解元,视线下移……众人瞠目结舌,呆若木鸡。 玲珑淡定地冲他们作了个揖:“诸位好。” 这也太小了点! 且不说人们如何津津乐道本次解元只有十岁,玲珑反正是回到客栈睡了个昏天暗地,房掌柜知道六宝这是累坏了,就问客栈借了厨房,亲自给玲珑做了一桌他最爱吃的菜。又带玲珑去一家成衣铺子,三日后赴宴,总得穿得体面才行。 本就生得好的玲珑,穿上合身的锦袍,更像是勋贵人家的小公子,房掌柜越看越爱,觉得自己眼光可真好!认了个这么出息又招人疼的孩子当干儿子! 三日后他送玲珑去州衙赴宴,登记的衙役问随同的房掌柜是解元什么人,玲珑还没来得及答话房掌柜就抢先一步:“是伺候小公子的下人。” 玲珑愣了一下,立刻明白了房掌柜的意思。 从前他还是大柳树村小可怜的时候,房掌柜是有钱的酒楼掌柜,认他做干儿子,是他占便宜,可现在他是读书人了,读书人最是厌恶铜臭味儿,若是与商人为伍难免令人不齿,商人在上九流垫底,跟读书人没法比,干爹这是怕别人知道他认了个掌柜做干爹丢人呢! 便脆生生地答:“这是我爹!因着我年纪小送我来的,差大哥请放心。” 说着塞了个红封过去。 自打柳家搬到镇上,基本就是梅先生教他吟诗作赋,房掌柜教他人情来往,今日房掌柜也给他准备了一些红封带着,得知他中举,客栈掌柜都亲自来找他贺喜,身边没有红封打赏怎么能行? 房掌柜心头一暖,活了大半辈子了,眼睛里居然也会进沙子。 747|第六十四片龙鳞(五) 第六十四片龙鳞(五) 不出预料, 十岁的解元果然在鹿鸣宴上大出风头,主考官见他年纪虽小, 谈吐气质却出类拔萃, 对他很是赏识,还亲自写了一幅字赠给他, 看得在场其他举子酸的眼睛都红了!谁不知道本次崇州主考官乃是今上特意指派的侍读学士崔大人, 出身书香世家, 于学问一道很有研究, 得他一席话, 无疑胜读十年书。 本来这人才济济, 解元的称号却被个十岁的小孩子摘去已令人很是不忿, 偏偏这小子又很会装乖讨巧招崔大人喜欢, 举子们嫉妒的眼睛都红了,却不敢在崔大人面前表露出来,任谁都不会让人知道自己是个心胸狭隘之人, 因此对于玲珑的备受瞩目, 众人也只能强迫自己露出礼貌的微笑。 得知玲珑不会参加来年会试,崔大人有些失望,但更多的还是理解。他见过许多三岁能吟诗五岁能作文的神童, 但见过更多的, 却是这些神童的陨落,玲珑家人能够意识到这点,可见对他还是很上心的。 毕竟这年纪真的是太小了,便是明年参加了会试, 也不一定能考出的好的名次,最重要的是,孩子的心态必须得放稳。 于是他摸了摸玲珑的脑袋,这孩子着实讨人喜欢:“待到七年后,本官在京城等着你,到时候若是可以,你须得叫本官一声老师。” 这是委婉表达想要收他为徒的意思了,边上的房掌柜喜形于色,玲珑眨眨眼,毫不客气地回答:“好的。” 又把一群举子嫉妒的眼睛通红! 鹿鸣宴结束,玲珑便与房掌柜踏上了归乡之旅,家里人知道他考了解元,早就高兴疯了!连已经嫁人的大姐二姐三姐都特地回了趟娘家,带了好多吃的用的,还把三个姐夫也带来了! 五朵金花里,大妞二妞三妞年纪都不小了,便在房掌柜的牵线下分别嫁了人,姐夫们虽然家世不显,却都是人品好家境和睦对姐姐也很好的人,再加上有个出息的小舅子,对妻子那就更好了!得知玲珑考中解元,光是三个姐夫就凑了一笔银子,说是要出请酒的钱。 大柳树村的村民们更是不敢相信,这隔壁村的秀才考了十几年都没考上的举人,柳老汉家那小小的六宝,十岁就考上了?! 这也太惊人了! 于是玲珑觉得自己好像变成了动物园里的大猩猩,每天都有各种各样的人上自己家里来参观,美曰其名是祝贺,其实就是想看看他是不是有三头六臂。 举人是可以做官的,县太爷也亲自来过几趟,对玲珑的态度更加友善,横竖他自己儿子是没希望了,这会儿还挣扎在院试线上呢!他只想跟玲珑结个善缘,日后若是玲珑飞黄腾达,也能攒点人脉。 梅先生放任玲珑逍遥快活了半个月,就重新把他抓进学堂继续读书,他这小弟子性情慵懒散漫,就跟那拉磨的驴一样,你不甩他几鞭子他就不走。 他语重心长地跟柳老汉房掌柜等人说过,不是不让他继续考,而是他年纪太小,下场太早并没有好处,且会试更加艰难,条件也更清苦苛刻,不仅要学问好,身体也不能差,十岁的孩子真不一定能扛过去。 柳老汉跟房掌柜想起六宝考完乡试出来那萎靡不振的模样,心中颇以为然,都点头赞同。 玲珑便在家中又待了七年,这七年里,房掌柜的酒楼都开到府衙去了!家里也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五个姐姐全部嫁了人,一个比一个嫁得好,嫁了人后亦是儿女双全,家中不再贫穷,只供他一人读书,那是绰绰有余的。 不过会试要进京赶考,玲珑不要人陪,又不是十岁的小孩子了。房掌柜便做主给他挑了两个书童,都是手脚麻利勤快又会照顾人的,送玲珑出发时,就连一向潇洒的梅先生都红了眼眶。 家人们再三叮嘱他一路小心,从同平县赶往京城少说要半个多月,因此玲珑出发的时候还是春寒料峭,虽然他从小到大都是健健康康活蹦乱跳的,但是在家人心中,哪能不担心呢? 上了马车,玲珑掀开帘子冲家里人挥手:“爹,娘,干爹,先生,姐姐姐夫们,我走啦!” 大家纷纷红了眼圈儿,会说话走路的小侄儿侄女们叫着小舅舅,步履蹒跚地也想跟着爬到车上。玲珑平时无聊就会跟这群小豆丁玩,说是玩,其实是单方面的欺负,偏偏小豆丁们不对他生气,反而很喜欢他,常常黏着他。 儿子十七了,柳老汉也曾想过给他定门亲事,要知道自打六宝考上秀才,那乡里乡亲来说亲的可多了去了!柳老汉跟王氏差点儿没挑花眼,好在房掌柜见过世面,并不同意老兄弟如此草率地给六宝定亲,在他看来,六宝前途无量,日后蟾宫折桂,能有更好的选择,何必非要急于一时呢? 至于梅先生……梅先生根本不着急,他自己一辈子无妻无子,不也照样快快活活?学生就是一辈子不成亲他也支持。 房掌柜给买的两个书童,一个叫四斤一个叫八斤,是对双胞胎,四斤活泼八斤木讷,从五年前就开始跟着玲珑,早对自家公子的生活习惯熟悉的不能再熟悉。 房掌柜怕玲珑在途中吃得不好,特意让八斤跟自己学了两年厨艺,八斤做事肯下苦功夫,人也不笨,虽说不能把房掌柜的厨艺学个十成十,但七八分还是有的。 马车是买的,赶车的是四斤,马车里除却换洗衣服跟书本外,最多的就是吃的……这些年在玲珑的“启发”下房掌柜没少折腾新的吃食,否则酒楼的名号也不至于传得这样响,以前还能三家平分秋色,如今就是房掌柜一家独大了。 “公子,这路有些颠簸,您可坐好了!” 四斤是个话唠,八斤偏偏不爱说话,兄弟俩的性格南辕北辙,除却长得一样外几乎没有一点一样。 玲珑拨开窗帘看了看凹凸不平的地面,叹了口气,今上真不是个东西,官道都这么难走,也不知道派人修缮,这一路颠过去怕不是屁股都要变成好几瓣。 他在车里坐着无聊,就也跑出去,外头风景倒是不错,远山延绵,绿意盎然,就连空气都显得很是清新,只是离同平县越来越远,已经慢慢地看不见了。 玲珑没有那种离愁别绪,他现在在想这样颠半个月到京城自己还能剩下几口气,于是继改善考场环境后,修缮官道也成了他平步青云封侯拜相后的一大要事。 古代社会消息闭塞的一个重大原因,就是交通不便! 不过随着路途,玲珑发现了很奇怪的一件事,那就是太顺利了。 真的很顺利。 倒不是说得遇到个劫匪什么的才算不顺,而是出门在外,难免有不方便的时候,尤其是进城,首先找客栈,其次是吃饭,玲珑好美食,横竖时间充裕,每到一个地方,他都会四处逛逛,跟他出门不像是在赶考倒像是在郊游,连话少的八斤脸上都常常带着笑。 令人稀奇的就在这里,每到一个地方,他们都能入住最好的客栈还不要钱,其次便是掌柜的跟跑堂的亲自过来伺候介绍,还陪同他出去溜达,仿佛背地里有个人已经将一切安排妥当,玲珑只要吃喝玩乐进京就完事了。 这人绝不可能是崔大人。 七年来玲珑与崔大人虽无师生之名,却有师生之谊,两人经常写信,虽不能见面,情分却日益加深,玲珑可太了解他这位新老师了,放在现代社会就是个超级技术宅,一心搞学问连自己吃饭都能忘记的人,能干这么体贴的事儿? 不过幕后之人对他没有恶意,白送上门的便宜不占是傻子,也省去每次打尖,四斤都要跑来跑去地打点,直接进客栈梳洗换衣吃饭不好吗? 于是连带着本该半个月多一点的路程,足足走了一整个月还多三天。 今年赶考的举子非常多,京城客栈人满为患,来得稍晚的只能睡十人一间的大通铺了。而玲珑来得虽然晚,却仍然有上好的客房等着他,只不过这一回他没有住,因为崔大人早早就派人给他定了客栈上房。 前来迎接玲珑的下人顿时不知所措,不是,这位柳公子是怎么回事啊?一路上享受他家姑娘安排衣食住行安排的好好的,怎么到了京城一个谢字没有转身就走?这啥意思?不说别的,至少问问他家主人是谁吧?难道这柳公子就不好奇? 说真的,玲珑还真不好奇。 他才不管是谁吃饱了撑着呢,反正对方主动送上门,他勉为其难就接受了,然后现在他不想接受,可你要是想让他报恩,对不起,不好意思,不可能。 又不是他主动求来的不是? 那下人回去战战兢兢地回禀了,屏风后的姑娘轻笑出声:“他还是这样的性子呀。” 真是……令人又怕,又爱,又怀念。 下人跪在地上不敢说话,姑娘道:“成了,你下去吧。” 对于有个姑娘在暗中惦记自己的事儿,玲珑丝毫不知情,他跟同龄人不一样,县太爷家的儿子比他大三岁,早早就开始想姑娘了,玲珑却根本没有这方面的想法,冥冥之中柳老汉便是无子的命,他的到来也不能为柳老汉一家延续香火。 进了客栈打点一番,沐浴换衣,玲珑便揣着自家里带来的土特产去拜访崔大人了。 七年不见,崔大人已官至从二品翰林院掌院学士,他得知玲珑今日要来,特地休沐一日,早起沐浴更衣还熏香,看得夫人眉头直皱,心想自家老爷那就是个钻研起学问来啥都不管的邋遢货,上次这样精心打扮还是娶她过门的时候,这是啥意思? 崔大人对着铜镜整理完衣冠,扭头瞧见夫人还是那副荆钗布裙,立时道:“夫人怎么还不更衣梳妆?一会儿来人了。” “老爷,来谁呀?” 他们夫妻俩膝下只有一女,早已出嫁,两人琴瑟和鸣了一辈子,在家里也没什么架子,崔夫人性情温柔,并不好奢华,平时还会亲手养花种菜,崔大人也不觉得妻子这样丢人,反而颇觉野趣,闲暇时在家也穿得简朴,甚至还刨过地!也正因为崔大人是这样的性子,皇帝才会格外放心地用他。 “瞧我这脑子。”崔大人啪的拍了自己脑门一下,“七年前我奉命去崇州做主考,那一届解元乃是个十岁的小娃娃,如今已是十七了,正值少年,要参加今年春闱,他今儿便是要上门的。” 崔夫人恍然大悟:“所以之前老爷你让我去订客房,也正是为了这位小友?” 自家老爷跟人鸿雁传书七年,崔夫人怎会不知?她也是书香世家出身,只是家族没落,自幼也是饱读诗书,玲珑的每一封书信都是字字珠玑言之有物,她也曾爱不释手,因此还未见那孩子,心中便喜欢上了。 崔大人点头:“正是如此。” 然后他就看到他夫人瞬间变脸:“那老爷怎么不早说?唉,我、我刚才还移植了几盆花,弄得手上到处都是泥土,我这就去洗洗干净!” 说着便着急忙慌的走了,剩下崔大人挠挠头,这怎么见小友,夫人比他还激动? 待到崔夫人梳妆好回来,便命人准备好茶水糕点,这都是玲珑爱吃的,崔夫人问:“老爷,既然那孩子来了,何不让他在咱们府中住下?” 崔大人摇摇头:“不可。” “这是为何?” “那孩子才华横溢,不是池中物,必定前途无量,可你想想,今上最厌恶的是什么?” 崔夫人顿时了然。 是拉帮结派。 若是玲珑真住进了他们家,便是会试拔得头筹,待到殿试,皇上也不会给他个好名次,那样的话,反倒是害了他了。倒不如让孩子上门拜访拜访,只是也不要频繁走动,免得落入有心人眼里,让他们大做文章。 朝中虽有一心为社稷的大人们,却也有那些个钻营逢迎勾心斗角的,他们家老爷正是不屑与那样的人为伍,才执着于只做学问。 眼见夫人心情低落,崔大人连忙道:“夫人,待会儿见了玲珑,你可不要吃惊。” 夫人白了他一眼:“我有什么好吃惊的,那是个好孩子,又有才华,我喜欢还来不及。” 崔大人想起七年前那孩子就已经生得是姿容绝世,顿时嘟哝道:“……倒也不必太喜欢。” 夫人:? 说一千道一万,都不如夫人真真切切见到玲珑时的惊艳! 这孩子太好看了! 斯文俊秀,却又不是那种女儿气的娇弱,反倒透着英气,这么地说吧,人群之中他最耀眼,耀眼到什么程度呢?崔夫人不会形容,但她若是在千百年后生活过,就会感慨这孩子,其他人都像是手机前置摄像头,他是加了美颜滤镜的那种!还是最大幅度的美颜滤镜! 女儿远嫁,女婿虽然孝顺,却不是京官,几年也难见一面,只能靠着书信一解思念,玲珑的年纪比他们女儿还要小,崔夫人当时就露出了姨母笑,话也不多说,先吃饭! 四斤对这种情况早已司空见惯,就没见过讨厌他们家公子的人,谁见了不是好感度狂飙?作为公子的小书童,他与有荣焉并且习以为常。 饭后,崔大人又将本次会试想要注意的地方给玲珑叮嘱了一遍,还委婉地透露了今上的性格,说白了,就是要歌功颂德拍马屁,今上最大的心结就是自己这皇位是抢来的,不够名正言顺,不算正统。 他暗示的很委婉,玲珑秒懂。 今年会试足有一千余人参加,也是分三场举行,每场考三日,所试项目与乡试基本相同,四书文、五经文、五言八韵及策论等等,汇聚了天下学子,场面不可谓不壮观,人数不可谓不宏大。 玲珑应考心态向来优秀,他最烦的就是这考场环境,考试所用的小单间太窄了,五尺高四尺宽,他已经有一米八的个头,睡在里面都得蜷着腿! 崔大人并非本次主考,而是助考,也负责阅卷,因此除却玲珑来京两人见了一面,在开考前便为了避嫌不再相见,只有崔夫人会派府中下人去玲珑下榻的客栈送些吃食,玲珑投桃报李,也会送给崔夫人一些精巧的小玩意儿,他乖巧真诚,崔夫人自然喜欢的不行,嘴里连连念叨着一定要高中会员,还亲自去护国寺为玲珑上香。 第一场考试结束,在一片神情恹恹的考生中,玲珑显得神采奕奕,没别的,这一次的号房比之前乡试时要好得多,除却一个小口供空气流通外基本密封,什么味儿他都闻不着,因此精神自然也好,四斤八斤在考场外候着,一见着自家公子立马迎了上来。 不远处的二楼,一个戴着幂篱的少女见着了这一幕,不由得轻轻一笑。 她心中满是火热,恨不得下去立刻与那俊美少年相识一场,却又清楚此刻还不宜轻举妄动,如今自己占尽先机,难道还不能如愿以偿? 距离第二场开考还有一日时间,玲珑洗漱完毕换了干净衣服,又在外面吃了一圈回来,恰好听闻他住的客栈里,一群书生正在文斗,真是吃饱了撑的没事干,玲珑就想从边上走过去,结果就被人给叫住了:“这位兄台!” “兄台有何指教?” 那人叫玲珑本来是为了拉人,结果玲珑一回头,对方登时惊艳不已,倒抽了口凉气,瞬间将其他人的注意力也吸引过来了。 在这一届举子中,最出名的不是来自湖州,画得一手好画的陆明,也不是来自武南诗词双绝的陈笃生,更不是出自京城世家的贵公子薛见,而是这位名不见经传却因为一张盛世美颜被所有人记住的崇州举子柳玲珑。 他一点都不合群,不跟其他人抱团,也不在一起研究学问,每日独来独往,最大的爱好就是美食。平时也不见他怎么复习功课,举子们以文会友他更是兴致缺缺,搞得许多人都认为他是来玩票的。 毕竟以前从未听说过此子才名。 会试又不考脸,长成如此芝兰玉树的模样又能如何? 玲珑见来人不说话,便脾气很好地又问了一次:“兄台有何指教?” 那人脸刷的一下红了,结结巴巴道:“我、我等正在以文会友,不知、不知这位兄台可愿赐教?” 玲珑笑起来:“可。” 四斤跟八斤对视一眼,纷纷为在场众举子掬上一把辛酸泪,从前梅先生就经常开诗会,但严禁公子参加,因为他一去别人都不敢来,这群读书人是没有被吊打过不知道害怕呀! 登时便有人出了彩头,这时一个梳着双髻的丫鬟跑过来,笑眯眯地将一块质地上佳的玉佩放在桌上:“我家姑娘听闻诸位才子以文会友,特地添个彩头,为才子们助兴。” 说实话,身为读书人,哪个没想过金榜题名洞房花烛?这玉佩一看便不是凡品,连个丫鬟都生得如此貌美,姑娘得多么出众?便有人四处看去,只见二楼雅间,微微开了道门缝,隐约可见逶迤裙裾,心知那位大家小姐必在里头,雄性的争强好胜心瞬间起了,都想要一鸣惊人,获取那位小姐芳心。 时人有榜下捉婿的风俗,若是能成,也是一桩美谈。 可惜,他们遇到了玲珑。 从前在同平县,有梅先生压着,玲珑还能给同窗们点面子,让他们不至于输的太难看,可这群人算什么?人家真正想要考科举的人早就好好调养精神或是在房间复习,这群人挤在外面搞什么文斗,说好听点是风雅,说难听点就是臭显摆,跟风者为多数,就欠缺来自大佬的毒打。 一个办时辰后,诗词歌赋琴棋书画尽皆输了个底朝天的举子们沉默了。 玲珑对那堆彩头看都没看一眼,仍旧是笑意盈盈的模样:“明儿便要进考场,诸位兄台还是早些回去休息则个,我瞧诸位眼皮泛青,想来是没怎么睡好的,身体才是本钱,可别本末倒置了。” 说完拱手作揖,转身潇洒便走,真是深藏功与名,装逼到了极点。 748|第六十四片龙鳞(六) 第六十四片龙鳞(六) “姑娘!此人实在是——” 先前那过来送玉佩添彩头的丫鬟气得不知该说什么好, 在她看来,他们家姑娘出身高贵貌美如花, 愿意放下|身段示好, 那便是天大的恩赐,这位柳举子未免也太不识抬举了!“就该告诉老爷, 让老爷——” “好了。” 丫鬟悻悻然住了嘴, “姑娘, 您就不生气?” “有什么好气的?”少女露出愉悦的笑容, 似乎一切都在她的掌控之中。“他若是像旁人一样对我百般讨好谄媚, 我反倒要看不上他了。你看那周遭举子, 哪一个有他那般容貌气度?这样的人, 有朝一日必定高高在上, 说不得连我也攀不得。” 丫鬟惊奇地看向自家向来心高气傲的姑娘,不敢相信她会说出这样的话。要知道哪怕对着皇亲贵胄,姑娘的态度也都是那么傲慢的, 可这位出身清贫的柳举子, 怎么就如此得姑娘青睐? 少女没有多说,丫鬟这般坐井观天之人,一辈子也就困在后宅, 又能懂什么?说他出身贫寒祖上就是个泥腿子?往上了数, 哪个勋贵人家敢说自己家历代都比旁人高贵?开国皇帝还曾乞讨过,不也照旧拿下这一片好山河? 那群只知道靠着祖宗余荫自以为了不起的男子,她才看不上,她要, 就要这世上最好的。 上一世她没有得到,这一世她决不会错过!她的家族,她的未来,她的荣耀,都将与那人息息相关紧密联系,她相信,这一次再不会出错。 这一次,她必定会小心翼翼、步步为营。 叫玲珑一打击,大堂里的举子们顿时蔫儿了一半,也不再搞什么文斗了,一个个灰溜溜回去自己的房间,准备临阵磨枪再读读书。 玲珑不讨厌文人,但讨厌这些以文人自居自以为清高凡事都要讲究的人,如梅先生、崔大人那样的文人风骨他是很喜欢的。不过经此一事,他再也不是众人口中仅有外貌出众的绣花枕头,而是连才学都力压众人的崇州才子了。因他容貌绮丽绝世,举子中竟慢慢兴起了一批“颜粉”,使得他与陆明、陈笃生、薛见三人并称为四大才子。 这四人各有拥护,其中又以玲珑为最。 玲珑得知的时候会试已经结束,旁人都一副霜打茄子样,惟独他精神奕奕,仿佛三天三夜的考试根本不算什么,再看他旁边出来的人,一个个精气神儿都没了,头发散落衣衫不整的比比皆是,走路都软着腿,可见这三天有多难熬。 考完试,玲珑就带着四斤八斤在京城逛了个遍,放榜要在半月后,这半个月他大可吃遍玩遍整个京城。 而其他考完试出来的举子,就自发举行诗会,那位才名广播出自京城世家的薛见薛公子,还自掏腰包请了许多志向相投之人前往京城郊外一处景色优美秀丽的小山庄,曲水流觞,好不有趣! 帖子也下给了玲珑,只是玲珑拒绝了,他这人从来不给旁人面子,在他看来,自己只是不想去而已,跟那群酸溜溜的人坐在一起吟诗作赋,为了风雅连肉都不放多少油水,谁乐意去受那个罪?再说了,这天还有些冷呢,他在京城到处逛逛找好吃的难道不好玩? 不过在旁人看来,玲珑这举动就纯属不识抬举了,人薛公子是什么出身?对他这个泥腿子下请帖他还不领情,真是不识好歹! 玲珑的颜粉们则坚定认为柳公子是个不趋炎附势且遗世独立的人,长得美丽的人总是有这么个好处,不管做了什么都有一堆人愿意为他开脱。玲珑俊美出众,他平时穿什么衣服,用什么样的簪子,旁人一窝蜂跟着学,就连玲珑买了把折扇,也一堆人蜂拥去买,直把那卖折扇的掌柜喜得见牙不见眼,愣是没收玲珑的钱。 四斤觉得,以前是同平县,自家公子出个门就是一呼百应的,没成想到了京城还是这样…… 时间稍纵即逝,越是接近放榜,举子们越是紧张,他们很多人都考了好几届,如玲珑这般正值少年的只是少数,大部分人都已经成家,有儿有女,这次能不能考中,对他们而言相当重要。 玲珑当然不会自己去看榜,他甚至都不怎么着急,反倒是四斤原地跳脚,见他这般,玲珑便让他去看,四斤应了一声便跑走了,剩下八斤守着玲珑,比起哥哥,他性格更加沉稳,也更加细心,自家公子如此游刃有余,名次肯定不会差。 事实也的确如此。 没等四斤回来,已经有官差到客栈上门报喜了:“崇州柳玲珑公子可在!” 掌柜的赶紧迎过来,又派跑堂的去叫玲珑。 那来报喜的官差生得一对铜铃大眼,声若洪钟,手中还拎着个铜锣,铛铛一敲,“恭贺崇州柳玲珑公子高中案首!柳会元前途无量啊!” 饶是早知自家公子厉害的八斤也不由露出激动的神色,会元!这可是会试第一的名头!他们家公子又是案首!如此已是连中五元! 他赶紧掏出红封派给报喜的人,掌柜的也高兴的合不拢嘴,他这客栈出了个状元,这可是大好事!是揽客的好名头! 一旁还有派遣书童小厮去看榜自己焦急等待的举子,一听玲珑是案首,也纷纷过来祝贺,这其中有几分真心不得而知,然而此时此刻,他们必然是想要与玲珑交好的。 等四斤跑回来,一脸兴奋加激动,八斤看着他那样儿,难得摇摇头,“哥,你这吃|屎都赶不上热的啊。” 四斤一愣,随即跟八斤掐起来,玲珑心情颇好地摇着折扇围观,看这俩双胞胎弄一起掐的你死我活。 会试一放榜,有人大喜有人大悲,今年的录用人数较之往年要少许多,只有一百多名举子上榜,剩下的人,有的干脆一咬牙留在京城,一边读书一边靠给人写信抄书赚些银两,另一些则心灰意冷家去不再考了,不过大部分人都想着三年后再战。 与玲珑齐名的所谓四大才子也被甩的远远的,名次最好的是陈笃生,考了第八,可惜在案首太耀眼的情况下,第二第三都成了白板,何况是第八? 这群人啊,实在是不懂今上的心。 崔大人暗示过玲珑今上喜欢被人拍马屁,可你直截了当的拍谁看不出来?再说了,身为皇帝,身边还缺拍马屁的人?光歌功颂德是没有用的,你还得让皇帝看见你的能力、你的野心,前十名的卷子是要交由今上过目的,你只会吹有什么用? 三日后有殿试,考中的举子们已经不能再称为举人,而叫做“贡士”了。比起会试,显然殿试更让他们紧张,因为考场将是在皇宫保和殿,皇帝将亲临现场,因此大家虽然考中,却都不敢松懈,仍旧认认真真读书复习。 唯一躺在床上看话本子嗑瓜子的,可能也就只有玲珑一人。 殿试只考策问,这是光靠背书与写八股文完不成的,头脑不灵活没有想法的人往往排名就会比较靠后。今上虽然心胸狭隘,但还算是知人善任,指派的考官皆是一心做学问不结党营私的正直之人,崔大人也在其中。 因着要考一整天,所以考生们黎明前便已入了宫,点名散卷赞拜行礼后,考官颁发试题,试题皆由学识渊博的臣子所出,皇帝亲自过目,圈出四题作为考题,崔大人曾叮嘱过玲珑,书法和文章一样重要,若是卷子上有墨点,或是划痕,亦或是字写得一般,那是必然要落后的。 也就是说,卷面分很高,需要慎重。 考完后,卷子被收走封存,八名读卷官分别隔离传阅,以符号作记,其中画了红圈儿的,就是他们认为优秀的。 在所有考卷中,前十名的考卷将会送到御前,由皇帝钦定一甲三人。 崔大人认得玲珑的字,他的座位在最后一个,前面读了几十分卷子都波澜不惊,这些学子,一个个不想别的,溜须拍马的本事倒是一等一的好,通篇将皇帝夸的那是天上有地下无——你说皇帝他能不知道自己啥德性么?你昧着良心夸,只不过会让今上觉得你落于下乘。 今上就是这么个矛盾的性子,他喜欢人夸,却又不喜欢人明显不真实的夸,也正因他这喜怒无常的性子,身边的宫人都伺候不久,保和殿门口常常有洗刷不去的血迹。 直到他读到一百多分,终于见着了熟悉的字体,只看了第一句,崔大人便精神一震!再看卷头,那上头已经画了七个红圈儿,他认认真真仔仔细细将卷子读完,捋捋胡须,露出满意的笑容,也画了个红圈儿。 最后选出来十分卷子送到皇帝面前,皇帝随意翻阅了几分,考官们在下面候着大气不敢喘一声,也不知皇帝是否满意,直到皇帝看到最后一份玲珑的卷子,才发出一声咦,然后从慵懒的坐姿改为正坐,看起来很有兴趣的样子。 送到皇帝面前的卷子已经解封,皇帝是能够看到答卷人姓名及籍贯的,“这崇州的柳玲珑,倒是很有才气,与众不同。” 这次的题目,最后一题便是问削藩的影响。 崔大人瞧见题目时心里都咯噔一下,谁不知道今上当年便是藩王?而今上在登基后立刻将其他藩王尽数斩杀,甚至连其家眷都一个活口不留,这一题答不好,说不定脑袋都得掉! 就算是在朝中为官多年的崔大人都无法揣测皇帝的想法,不知道皇帝想要什么样的回答,可皇上既然在读了玲珑的卷子后很是愉悦,想来是被说到了心里吧。 于是他上前一步:“回皇上,这柳玲珑乃是个神童,十岁便连中小三元,后乡试又是案首,教导他的先生担心伤仲永,才压着他不叫他继续往下考,会试他亦是第一,实在是不可多得的人才。” 皇帝颇为讶异:“倒是很少听崔卿家夸人,此人今年多大?” “回陛下,当年乡试,臣乃是被皇上指派的主考官,鹿鸣宴与此子有一面之缘。”崔大人深知与其隐瞒不如说实话,今上最恨的就是有人瞒着他,“臣确有爱才之心,叫皇上见笑了。” 他这么一说,皇帝果然笑起来:“爱才之心,朕亦有之,崔卿家既然将这神童夸成这样,朕倒是想见见,来人,宣这十位贡士觐见!” 很快,考卷被选出来的十个贡士走了进来,行礼平身后,皇帝一眼便看见了人群中的玲珑——无他,这少年与其他人相比根本不是一个画风,无论容貌气度都鹤立鸡群,最难得的是见了他居然不怕,反倒是不卑不亢的,不像他左边那位中年贡士,两股颤颤,也不像右边那位青年贡士,额冒冷汗,十人中,惟他一人坦然磊落,光是这神情,便已让皇帝对他刮目相看。 “哪个是柳玲珑?” 如皇帝所料,那最出色的少年出列行礼:“回皇上,学生便是崇州柳玲珑。” “崔卿家可是将你一顿好夸。”皇帝似笑非笑,“果真是少年俊才。” 崔大人心跳如雷,总觉得没什么好事,他希望玲珑能低调一些,不要锋芒毕露。 谁知玲珑却笑了,他本就是俊美绮丽的少年,这样一笑,整个大殿都蓬荜生辉,璀璨无比。他不仅没有像崔大人想的那样低调,反而坦坦荡荡地承认了:“崔大人与学生虽无师生之名,却有师生之谊,且学生认为,崔大人也没有夸错,若是学生有幸日后为皇上分忧,皇上自然会知道臣便是千载难逢的少年俊才。” 崔大人:??? 别说是崔大人,大殿上除了玲珑自己,恐怕没几个人不惊讶,就在所有人都以为皇帝会震怒然后把这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给丢出去时,却蓦地听到皇帝放声大笑,指着玲珑道:“此子非池中物!” 当场点了玲珑为新科状元! 崔大人那颗悬在半空中的心才落下,真想把这作死的小子拉过来狠揍一顿! 玲珑对于他人的情绪十分敏锐,他甚至觉得自己能够通过这双眼睛,看出旁人在想什么,哪怕是九五至尊在他面前也不例外。不就是个皇帝,有什么好怕的?谁还没当过是怎么的? 至于那关于削藩的题目,嗨,杀藩王什么的,也不仅仅是今上一个人干过。 可不能说到对方心坎儿里么! 不过在赐官职时,按照惯例要去翰林的玲珑,却胆大包天对皇帝提出要求,说自己对做学问并无多大兴趣,也不想在崔大人手下讨生活,反而请求皇帝派他去刑部。 都说十年科举入翰林,历代状元哪个不是先进翰林院?惟独他跟别人不一样! 皇帝愣了一下,随即再度哈哈大笑起来。 今上是个喜怒无常城府深沉之人,一年到头也少见他如此大笑,可今日只是殿试,他便已笑了两次,甚至还调笑崔大人:“崔卿家,看样子,状元郎不乐意与你共事啊!” 他语气轻松,崔大人也佯作生气:“皇上可别夸他了,他向来便是这般张扬热烈的性子,想做什么便做什么,从不听旁人的,有主意得很。” 皇帝却并未动怒,反而如了玲珑的愿,将他派去刑部认书令史,还说要看他表现。 玲珑喜滋滋地拱手接受了,至于剩下的榜眼探花,在玲珑的对比下黯淡无光,皇帝很随意地让他们去翰林院做了两个庶吉士,剩下的就更随意了,基本全是偏远地方的七品县令,留在京城的寥寥无几。 此外皇帝还赏了玲珑好些东西,他可不像其他清高的读书人那样拒之不受,开开心心地要了。 皇帝真是八百年见不到这么一个性子的人,觉得新奇又对胃口,心情一直挺好,还松口让崔大人好好帮玲珑打点打点,毕竟日后是要在京城任职的人了。 晚上玲珑在崔大人家吃饭,他还未入朝为官就与二品大员如此亲近,换作旁人皇帝早已厌弃,可他今日的表现,言行举止都让皇帝无比舒服,连为难都没有。 崔大人也回过味儿来了。 玲珑不能进翰林院。 如今他是翰林院掌院学士,玲珑若是入了翰林,以他俩的关系,皇帝决不会重用他,甚至都不一定给玲珑出头的机会——今上登基后科考数界,状元多了去了!上一届状元还在翰林院里辛辛苦苦做编修呢! 那样的话,他们之间甚至连来往都得避嫌,不像现在,刑部基本没什么利益瓜葛,这小子精得很,是只小狐狸,崔大人觉得放刑部也挺好的,免得在翰林院气他。 玲珑却对崔大人道:“您也不用太害怕,其实以今上的性格,越是谨小慎微,他越是对你提防忌惮。” 朝中臣子,要么兢兢业业谨言慎行,要么溜须拍马谄媚逢迎,但不管哪种类型,面对皇帝的时候都是小心再小心谨慎再谨慎,玲珑觉得大可不必。今上明显更吃坦诚狂放的人设——就好比他。今儿个他要是跟其他人一样老老实实行礼跪拜歌功颂德,你看皇帝看他一眼不? 每个人都拼命表现出一副我很老实我很忠心的模样,看了这么多年皇帝早看腻了,玲珑少年意气,挥斥方遒,正合皇帝的胃口。 而且,玲珑年轻。 他这个年纪,估摸着皇帝要是能有个儿子差不多也就他这岁数,面对少年人,中年男人总是比较有包容力的,他即将为这死气沉沉的朝堂带来鲜活与热闹,这是其他人所不能具备的。 其他人没有这样的勇气,也没有这样的胆量,更没有这样的能力。 “所以大人啊!”玲珑说着,胆大包天地勾住崔大人的脖子,一副哥俩好的模样,“咱们大大方方来往便是,我可爱极了夫人给我做的云片糕!” 崔大人脸立时就黑了:“说话就说话,不要动手动脚!” 玲珑嘿嘿笑着,被推开后又勾了回来,把崔大人弄得好气又好笑。 崔夫人得知玲珑中了状元,笑得如花儿一般连连夸赞,夸的崔大人脸如菜色——他这辈子都没听夫人这样夸过自己! 可是有什么办法呢,这小狐狸是他亲自领进门的。 中了状元有了官职,皇帝善心大发地给了玲珑一个月假期,算算也就一个来回的时间。 五个姐姐都嫁了人,她们不一定愿意迁来京城,而且她们还有公婆,玲珑还没那么多钱养活她们。可爹娘只有他一个儿子,奉养父母是必须的,柳老汉跟王氏肯定得接来,干爹一辈子一个人,不能丢在同平县,也得接来,可是干爹还有酒楼……梅先生无妻无子,把他当亲儿子看也不能不管,这样一想…… 玲珑问了:“夫人,你说我要是把皇上赏赐的珠宝给卖了,算犯法么?” 崔夫人扑哧一声笑出来:“那当然不行!御赐之物谁敢买卖?上头有皇家印记,你还要去刑部任职呢,小心叫人抓起来!” 玲珑长长一叹:“早知道,就问皇上能不能把那些奇珍异宝换成金银了。”能看不能花有什么意义? 他想买个大院子,再盘个铺子跟酒楼给爹娘干爹,要是可以,再给先生开个私塾,有自己这个连中六元的神童做活招牌,还愁没人上门? 崔夫人捂嘴笑个不停,温温柔柔地问了玲珑的为难之处,而后给他出主意,时不时还要拉着崔大人问两句。她在京中生活多年,对京城称得上是了如指掌,哪里的地段好,价格到位,她都知道,而且她在贵妇圈有不少好友,人脉也不缺,再不济,给六宝找个合适院子的门路还是有的。 是的,崔夫人已经亲昵地喊玲珑六宝了,若不是得知玲珑已经认了个干爹,她真想也认他当干儿子! “夫人夫人的,多生疏啊,你那姐姐比你也大不了几岁,若是不嫌弃,你便叫我一声婶婶。” “那怎么行!”玲珑一副大惊小怪的模样,“夫人你瞧着跟我差不多,叫你婶婶,岂不是叫老了?要我说,叫姐姐也叫得!” 崔大人:??? 这臭小子甜言蜜语那是张嘴就来,净会给人灌迷|魂|药,以后肯定是个花心浪子!必须好好管教! 看把他夫人给哄得,笑得那叫一个花枝乱颤! 崔大人心酸的想,夫人都没对他笑得如此灿烂过呢! 崔夫人被逗得笑个不停,越看玲珑越是喜欢,坚持要他喊一声婶婶,又唤崔大人为叔父,称呼一改,更是觉得亲近了许多。 749|第六十四片龙鳞(七) 第六十四片龙鳞(七) 报喜的人远比玲珑衣锦还乡要快, 他还在路上呢,同平县已经因为这个消息全员炸裂! 上到县太爷, 下到刨活的庄稼人, 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他们同平县新安镇下的大柳树村出了个六元及第的状元郎!一时间柳家宾客满盈,送礼之人无数, 都是想跟状元郎一家子搞好关系的, 更有甚者还有送自己妹妹/女儿/侄女等等来给状元郎做妾的…… 事已至此, 已经没人再敢说给状元郎做媒的事儿了, 人家日后是京官, 前途无量, 怎么可能还看得上小小地方的村姑? 柳老汉跟王氏都不是圆滑的人, 应付的疲惫不已, 好在有房掌柜与梅先生帮衬,总算是不那么手忙脚乱,对于那些礼物, 类似村里人送的粮食啊菜啊母鸡啊啥的都收了, 但是有些人送的金银之类的是坚决不收。 房掌柜虽然没多少学问,但见多识广,他说前面那些乡里乡亲送的不值钱的东西可以收, 免得叫人觉得状元郎瞧不起村里人忘了本, 再说还要派红封,其实也就当是花钱买了,可那些金银珠宝决不能要,这玩意儿沾了烫手, 传到有心人耳里,说不得就是行贿受贿的罪名。 至于送人来的……就更不要了,家里现在除了王氏基本都是男人,要个姑娘在家干啥? 待到玲珑返乡,前来迎接和围观的人把整条路挤得水泄不通,他们这辈子还没见过活的状元爷呢! 玲珑落落大方,先与乡里乡亲的见了礼,随后便下马回家,“爹!娘!干爹!先生!” 可以说活到十七岁,这四个人为他花费了太多心血,是他这一世最重要的几个人了。 一家人见面,明明是天大的喜事,却都忍不住抹了泪,好一会儿才能坐下来好好说话,玲珑便说出要他们去往京城定居的事,柳老汉跟王氏却很犹豫,他俩在大柳树村过了半辈子,最远去的地方也不过是同平县,京城那么远,他们又啥都不会,去了也是给儿子丢人,倒不如在老家待着,种种地喂喂鸡,不比别的强?且五个闺女都在这嫁人生子,他们若是走了,闺女们咋办? 玲珑很坚定:“那你们不要我给你们养老了啊?我可跟你们说,我在京城就没什么亲人,隔了这么远你们还不陪我,那我以后成家立业我也不回来了。” 这属于赤|裸|裸的威胁! 明知道他是柳老汉跟王氏、房掌柜、梅先生四人的命根子,所以才敢这样说! 玲珑先威胁一番,然后抱住王氏的胳膊撒娇:“娘~娘你就跟我走吧!皇上给了我好些金银,我买了好大一个宅子,你跟我走,以后我立大功,还能给你请封个诰命,让你做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老太君!” 接着又去缠房掌柜:“干爹~干爹你不在身边我吃别人做的饭都不香~你忍心看我吃不下饭瘦骨嶙峋可怜巴巴的模样吗?干爹干爹~” 四个长辈里,别看房掌柜走南闯北有见识,其实他最疼玲珑,玲珑这么一撒娇他根本顶不住。 至于梅先生……梅先生无妻无子父母早亡,根本没什么牵挂,之所以回来同平县是因为他的根儿在这,可现在他有了牵挂,到哪儿都一样。读书人就是潇洒,袍袖一挥:“我回去收拾东西。” 他若是离开,学生们少不得得妥善安置,同平县因为出了个玲珑,吸引来了不少读书人,便是他走了也无妨。教了这么多年学生,如玲珑这般天资聪颖的,梅先生再没见过第二个。 紧接着玲珑又拜见了县太爷,请县太爷在他不在的时候多多照拂家中几位姐姐,县太爷自然满口答应。 姐姐们虽然也很伤感分别,可她们已扎根在此,不可能再一起离开了。 房掌柜便将酒楼脱了手,他为玲珑着想,知道他在官场上少不得打点,便全换成了现银,柳老汉跟王氏也把赖以为生的杂货铺给卖掉了,一家人终于随着玲珑去往了赶赴京城的路上。 到达京城,假期还剩下五天,这五天玲珑仍旧忙得团团转,崔夫人特地把自己身边得力的掌事跟嬷嬷都派了过来,柳老汉等人才知道这小子给他们准备了什么惊喜! 玲珑不仅买了一栋宅子,还盘下了一个铺子跟一个酒楼! 这些都是崔夫人的功劳,否则光有钱可买不到!铺子是给柳老汉王氏继续卖杂货用的,他俩闲不下来,绝对做不成天天没事儿干的老太爷老太君,玲珑觉得找点事给他们干也不错。酒楼则是前任东家经营不善欠了钱,这才想脱手,正好盘下来给房掌柜,好手艺房掌柜可不缺! 而后他还带了家人去崔府拜见崔大人夫妻俩,正如他想的那样,梅先生跟崔大人那是一见如故!若非崔夫人不许他过多饮酒,俩人怕是能秉烛长谈不醉不归!梅先生无心仕途,他教书习惯了,便仍旧开了家小私塾,有连中六元的新科状元做招牌,所收束脩又不高,附近的百姓便纷纷把孩子送了过来。 至于那些出身世家的,自然不可能看上梅先生开的小私塾,梅先生也不以为意,他教这些出身普通的孩子一样用心。 玲珑一家子的事儿皇帝自然知晓,他对于玲珑这种锋芒毕露却又有情有义的人很是喜欢,觉得好拿捏,能掌控,便对玲珑多了几分注意,想看看这毛遂自荐的少年进了刑部后能有什么惊人表现。 结果果真没有令他失望! 刑部书令史,说白了就是个整理卷宗的,一天天坐在卷宗室不知有多枯燥!审问犯人轮不到他,外出办公更是没有他的份儿,书令史的职责就是按时点卯,到了衙门往那儿一坐就完事儿了! 原以为这骄傲的少年坐不住,早晚想出头,不曾想他还挺有耐心,在刑部坐了一个月,便将数十年来所有卷宗重新分门别类,整理的整整齐齐,他手下有四名令史,五个人用了一个月时间便完成了这项浩瀚工程!别的不说,刑部其他官员去调阅卷宗时明显感受到了效率,从前要是想找一份卷宗,年代近些的还好,年代久远些的等个三四天都是正常的! 这三四天,有时候就是一个坎儿,本来能破的案子,便破不了了。 如今却是都改了! 工作上的便利令刑部的大人们对玲珑相当满意,而玲珑不仅是整理卷宗,整理的时候他一目十行过目不忘的本事发生了作用,那些在他看来有存疑的卷宗全部被挑选出来,复呈给他的顶头上司刑部侍郎洪大人,从年代最近的开始查,不仅查缺补漏杜绝冤假错案,还抓出了好些个蛀虫! 一月后早朝,洪大人将玲珑一顿好夸,请求皇帝褒奖。 皇帝很是满意,再说了玲珑在刑部也不碍着他什么,便将他提为刑部员外郎,赐予他外出办案参与审讯之权。 随后……皇帝便后悔了。 打殿试那日开始,他便知道这少年桀骜不驯一身傲骨,当时想着有才华又年轻可以慢慢重用,但玲珑主动提出想去刑部,皇帝虽然讶异,却也没有反对,刑部一个月,玲珑着实也做了许多事,连刑部侍郎那样严谨的人都会夸他,那就再重用吧! 可是皇帝万万没想到啊,这少年他不仅是桀骜不驯一身傲骨,他简直就是个刺头儿! 那些个陈年旧案,京城哪些勋贵人家没点腌臜事?偏他是个眼睛里容不下沙子的,愣是给人把旧账全都翻了出来!而且不管是谁他都敢正面硬刚!也是至此皇帝才知道玲珑的武力值有多高,他能骂又能打,威逼利诱不行,软硬不吃,谁被他盯上谁倒霉! 好些个人没办法,只好找皇帝评理,可皇帝把人一叫来对质,那只有玲珑单方面吊打的份儿! 他有凭有据有权力,又没诬赖陷害,凭什么不能继续查?凭什么不能让陈案昭雪?这位大人你如此害怕我继续查,是不是做了什么亏心事怕皇上知道? 嗨,他还真说到皇帝心坎儿里去了,皇帝真怕大臣们暗中捣鼓什么而自己不知道,有了玲珑,他宛如有了一双能够看透一切的眼睛,无论是什么人什么事,只要他想知道,玲珑都能替他查来。 至此,玲珑终于彻底走入这位当权者的眼中,成为他不可或缺的一名重臣。 一年后,前任京兆尹告老还乡,皇帝便将还在刑部任职的玲珑擢为新任京兆尹! 京兆尹其实就相当于后世的首都市长,从三品的官职,掌管京城大小事,得知此事后,家风清正的大人们纷纷点头,觉得皇上选的人好,那些个心里有鬼的则心里叫苦,以后还能不能强抢民女纵马闹市颠倒黑白仗势欺人了?这还给人留活路吗?说好的水至清则无鱼呢!给他们这些可怜的小鱼苗一个生存机会啊! 崔大人拼命拍玲珑的肩膀!好家伙!他从七品小官升到从二品,花了二十年!这小子可好!就一年,便从书令史这八品小官,一跃成为从三品京兆尹! 他可是知道的,如今这小子就是人人惧怕的活阎王!你最好别被他盯上,你要是被盯上了,裤衩子都能给你查的一条不剩! 这年头谁还没点亏心事啊!自打玲珑进了刑部升了员外郎,能够参与审讯稽查,那些个人都把尾巴夹在裤|裆里,一点异动都不敢有! 高门世家对玲珑自然是恨之入骨,可普通老百姓却对他爱戴的不行,皇帝怎么也想不到,只存在于史书中的“夜不闭户”竟真的在自己掌权下重现了!如今京城百姓安居乐业其乐融融,连犯罪率都降低了!这都是玲珑的功劳! 他是真想再把玲珑的官儿往上升一升,可是再升,这少年未免也晋升的太快了!崔大人还壮着胆子找到皇帝,跟他说最好让玲珑在京兆尹的位子上再待几年,一则他年纪小,二则有他镇着,那些个魑魅魍魉也不敢出来闹事,三,皇上,您想给他升官,您找着能继任的人了么? 皇帝:…… 那还真没有。 玲珑连破大案,居功甚伟,不能升官,皇帝的赏赐便如流水般进了柳府,此外,他还赐予了王氏诰命,可把王氏给激动的!玲珑一开始对赏赐照单全收,到后来就去找皇帝,说皇上,你能不能给点实际的、能花出去的?那些个珠宝首饰,他还是条单身狗,请问要来有什么用?他娘开杂货铺又不天天打扮! 这么多年皇帝赏赐人,谁敢来讨价还价?偏偏他敢! 玲珑就是看准皇帝没有儿女,自己年纪轻又讨人喜欢,再加上性格热烈自由,正是皇帝的菜才敢如此。 果然,皇帝佯作生气地骂了他两句,后面再有赏赐,都是金银比较多了。 玲珑不缺钱,他干爹那一手好厨艺,盘了个酒楼那简直日进斗金!他爹娘厚道善良,周围的老百姓都爱上他们家杂货铺,买个针线油盐零嘴儿啥的,皇帝赏赐的那些钱,玲珑另有用处。 中秋将至,本就热闹的京城更加繁华,外地来做生意的小商贩络绎不绝,连带着每日城门口负责盘查的将士们工作量大了好多,佳节虽好,却也是作乱的好机会。今上弑兄夺位,虽已坐稳皇位数年,可膝下无子又性格多疑,少不得有人想要他的命。他顺水推舟答应崔大人的请求,也有很大一方面是因为有玲珑在,整个京城固若金汤,玲珑为他守住了这道门,他晚上才睡得安稳。 京兆府的官差们在街上巡视,老百姓们见了纷纷同他们打招呼,有个热情的卖糖葫芦的老伯还不由分说地给他们每人塞了一串儿……一众人高马大的汉子只能一人拿着根糖葫芦穿街过市,惹得大家发出善意的笑声来。 他们一边脸红,却又一边骄傲。 去年柳大人任职之前,他们在京中行走,百姓们瞧见他们跟瞧见鬼一样四散躲藏,生怕惹了他们吃官司,短短一年时间,便已换了个样儿。 原来这种被百姓爱戴的感觉如此美好,就是这糖葫芦拿在手上太没气势了…… 待回到京兆府,正在院子里溜达的玲珑瞧见了,不由分说地把所有糖葫芦全部没收,当着官差们的面就咔嚓咔嚓吃起来,边吃边批评:“不是跟你们说过,不许拿老百姓一针一线,怎么听不懂吗?去把糖葫芦钱给我付了!” 为首的捕头一脸菜色地去付钱了,苍天啊,他一颗都没敢吃,全孝敬进大人嘴里了,为啥还要他掏腰包! 中秋夜官差们换队巡逻,玲珑则要前往宫中参加宫宴,在所有臣子都放下工作吃吃喝喝的时候,他可能是最忙的,因为他要应付一切突发状况。 换了朝服与崔大人一起入宫,先拜见皇帝而后落座,对于这些歌舞玲珑丝毫兴趣都没有,他只对自己面前的宫宴菜肴有想法。 崔大人见他都十八了,还是一副没心没肺的模样,不由得替他着急:“吃吃吃,你怎么就知道吃?” 玲珑正品尝一道清烩鲈鱼片,被崔大人一通指责,顿觉冤枉:“这吃饭都不让人吃啦?” 从他升官到现在宫宴也参加过不少次了,但不管哪一次,只有他一人吃得最欢。 其他人哪敢大肆吃喝?万一有了什么生理反应,那就是不雅,饶是崔大人也只敢饮几杯请酒,捡些清淡的吃,这些菜什么样子端上来,基本上就是什么样子端下去,哪有人跟这小混蛋一样,参加宫宴跟坐流水席似的,不吃够本不撒口? 不过……看着这小混蛋吃得这么香,崔大人也被引的饥肠辘辘,他来之前明明为了垫肚子吃了几块糕点…… 于是皇帝就看见百官正襟危坐,惟独这边一老一少吃得那叫一个香啊! 他忍不住笑起来,觉得每回看到玲珑心情都很好,到底是少年人有活力啊,连崔卿家那个老货都被带动了。 玲珑活得磊落张扬,他从不掩饰自己的家庭与人脉,又因他这性格,朝中与他交好的,大多是性格正直沉稳的,别看皇帝喜欢人拍他马屁,可什么臣子能用,什么臣子不能用,他心里门儿清。 这少年是一把利刃,而他想要成为掌控这把利刃为己所用的人。 中秋当晚,宫宴过后,玲珑回到家刚烫了脚准备洗香香睡觉,四斤就慌里慌张跑了进来:“公子不好了!公子不好了!” 玲珑懒洋洋地歪在床上,背后倚着锦被:“你公子我好得很。” “哎呀不是!是出事了!”四斤急得直跺脚,“佟捕头在花厅候着呢!刑部尚书朱大人死了!” 玲珑眨了眨眼,努力回想朱大人的模样,他在刑部那阵子,顶头上司是洪大人,洪大人是个刚正不阿之人,与玲珑之间话少,但合作很愉快,至于这位朱大人……可能就是刑部诸多官员中最让玲珑讨厌的一个了。 他没什么才能,也不干什么实事,光是个刑部尚书就干了十几年,自打十几年前升迁就再也没动过,生得是大腹便便一身油水,令人见之不喜。因为玲珑升得快,他一直视玲珑为眼中刺肉中钉,生怕有朝一日自己这刑部尚书的位子坐不稳叫玲珑给撬了。不过玲珑任京兆尹后,这人见了玲珑便总是笑,想来是怕玲珑针对自己,他可干了不少男盗女娼之事,真要查可不干净,那些个罪名,若是认真了办,掉脑袋抄家是必然的。 可就是这么一个人,死了。 还偏偏死在中秋之夜。 已经准备睡觉的玲珑只好又起身更衣,他很少穿官袍,一身黑衣愈发衬得他眉目如玉丰神俊朗。如今八斤在家里是管事,他性子稳重谨慎,家里需要他坐镇,四斤便日日跟着他到处跑。 佟捕头在花厅等待时不停地走来走去,一见玲珑仿佛有了主心骨,连忙迎上来:“大人!” “情况怎么样?” 玲珑直接朝外走,边走边问,“尸体呢?仵作去了吗?” “回大人,属下已令人将尸体送至县衙,仵作也叫去了,只是……朱大人乃是高官,仵作不敢验尸,还得请大人定夺。” “让他验。” 出了事他担着。 谁知道还没到京兆府,就已听闻一阵冲天哭喊,女人的哭声、尖叫、诉苦……各种各样的声音交杂在一起,真是听得人头皮发麻。佟捕头一脸菜色,来了来了又来了!每回抓那些身份高的犯人回来,其家中老母妻女必定来哭闹,要么以势压人要么哭诉叫嚷,平日里的贵妇千金到了京兆府一个个全成了泼妇! 正在佟捕头犯愁时,玲珑奇道:“里头何人喧哗?” 抹着汗的仵作连忙迎上来回答:“回大人,是朱大人的家眷。” “哦?她们是何时来的?尸体又是谁发现的?” “是打更的更夫发现的,因为子时已过,商贩收摊百姓返家,今日太过热闹,怕有意外,连更夫都轮了一班,朱大人的尸体便是在尚书府府门口发现的。” “……尸体在尚书府门口?”玲珑停下脚步。 “正是。” 这就难怪朱家女眷都来了,一个个嚎的人耳膜疼。 女眷们正在哭号,周围的官差突然纷纷向两边绕开,众人抬头看去,便见走廊尽头一身着黑衣长身玉立的青年走过来,他生得眉目如画俊美绮丽,正是那位有玉面阎罗称号的京兆尹柳玲珑柳大人。 “大人!” 一个身着粉色罗裙的少女满脸泪痕地扑过来:“我爹死得好惨好冤,求大人一定要抓到真凶为我爹报仇!” 玲珑顺手把四斤往前一拽,那少女就抱住了四斤的大腿。 而他则漫不经心地走过去,看都没看对方一眼。 说实在的,虽然他人称玉面阎罗小霸王,可是因为他这张脸,对他情有独钟的女子不在少数,尤其是民间那些大姑娘,许是知道他对好人不会凶,每回见了面就拼了命地挤上来想跟他说话,贵女们倒矜持些,可鸿雁传书绣帕荷包的也不少,还有些拐弯抹角送吃食的,反正这些东西都便宜了四斤跟八斤。 死得惨不惨嘛,得验尸后才知道,至于死得冤不冤……玲珑不用查都能回答。 绝对不冤。 750|第六十四片龙鳞(八) 第六十四片龙鳞(八) 先前玲珑不在, 京兆府的官差们谁都不敢动这些娇滴滴的女眷,万一被骂一句放肆, 那打板子都是轻的!不得不说, 这女人擅长的一哭二闹三上吊,他们还真有点招架不住。 他们柳大人就没有这顾虑了。 一年前柳大人刚执掌京兆府时曾判过一桩案子, 案子涉及到一个未出阁的姑娘, 那姑娘生猛得很, 为了不让大人往下查连自己的名节都不顾, 拼命朝大人身上扑, 大家都觉得大人要糟了, 谁知道他们家大人飞起一脚就把人家花骨朵一样的姑娘踹飞了……飞了……了…… 是真的半点怜香惜玉的想法都没有, 偏偏还笑盈盈地摇着折扇说什么像你这样的我一拳能打哭十个。 打那之后, 这玉面阎罗的叫法就传扬开来,反正是没人再敢不管不顾地往上扑了,刚才那位朱小姐如此有勇气, 好些人还为她掬一把冷汗! 他们真是误会玲珑了, 像朱小姐这种扑他会躲,像一年前那死皮赖脸想阻碍办案的他就不客气了,对方朝他扑, 他哪里知道那是不是弱女子, 万一是刺杀朝廷命官的呢?正当防卫你还不给啦? 他一出现,现场的哭声顿时小了许多,玲珑让人搬了把大椅子出来,就放在京兆府院子正中, 他袍袖一甩往上一坐,两条长腿分开,对仵作说:“验。” 仵作领命而去,那朱夫人立刻想要哭号,被玲珑冷眼一看,哭声顿时噎在了嗓子眼……她是万万不想自家老爷死后被人剖尸的! 认识丁岚的那个世界里,玲珑曾无数次听丁岚说过封建社会在尸检方面的缺漏之处,后来他进入到现代人类社会,对法医学这方面也主动学习过,再加上跟丁岚相携办案数十年的经验,在接手京兆府后,玲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培训仵作与官差,如今京兆府的仵作们验尸手段有了显著提高,本来他们验尸只观察尸体体表特征,根本不会解剖,许多案子的重要线索便就这样断掉了。 也正因尸体解剖这样的验尸手段,他那玉面阎罗的名号叫得更为响亮,甚至还有人说他是什么阴司判官转世——怎么不说他是他们的黄泉引路人呢? 朱夫人不敢大哭,只好哀哀哭泣,她身边尽是尚书府的女眷,一个个花枝招展的,玲珑瞥了一眼,真心难过的五根手指头都数得出来,还得算上因为朱尚书死了自己以后没有这样富贵而悲伤的。 不过玲珑不搭理她们,官差们也都傲然站立,验尸时间又长,慢慢地她们就哭不出来了,玲珑可不是会主动给人台阶下的人,场面顿时陷入一阵尴尬。 直到仵作验尸完毕,玲珑拿过验尸记录单一看,忍不住笑了:“还是个风流死法。” 他一目十行浏览完,把验尸记录单还给仵作,问:“朱尚书今日参加完宫宴可有回府?若是不曾回府,你们可知他去了哪里?” 这问题是朱夫人答的:“回大人,我家老爷宫宴后便一直未曾回府,往年有过宫宴时间长,皇上便留宿百官的情况,是以我也不曾放在心上,只当老爷是留在宫中了。直到有人敲门报丧,我、我才知道我们家老爷……呜,呜呜,呜呜呜,老爷啊,你就这样甩手走了,留下我们孤儿寡母的要如何是好啊!” 说着又忍不住哭出来。 “那夫人平常与朱尚书感情如何?” 朱夫人一边抽噎一边回答:“虽说称不上举案齐眉,却也是相敬如宾……大人,我家老爷、我家老爷是怎么死的?” 玲珑很爽快地回答了她:“马上风。” 朱夫人那拭泪的悲伤动作戛然而止,她简直要以为自己是听错了……然后脸瞬间红了,毕竟是贵夫人,还是要脸的,讲真,这死法要是传扬开来,那她以后不必做人了!家里儿女也再抬不起头来! “马上风”,是指男性在性|交时由于过度兴奋造成的心脏超负荷或是脑溢血,从而导致其昏厥或突然死亡的现象,也叫脱阳而死,因其突发性,往往缺乏预防措施,急救不能。 偏偏玲珑还有工夫调笑:“这可真是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啊。” 朱夫人是再哭不出来了! 这明摆的事儿还用多说么……她家老爷宫宴结束没有回家反而换地方鬼混去了,结果胡闹时死了,朝廷命官的死可不能等闲视之,那惹上事的女子必然害怕,才将他丢弃在尚书府门口……别的不说,做了二十年夫妻,自己夫君是什么德性朱夫人很清楚,这还真是朱尚书做得出来的事儿! 她忍不住怨怼起来,府中那么多美妾通房,就不够满足的?还非要在外面打野食,闹得全家颜面扫地!她还有一双儿女未曾婚配!若是传出去,真是脸都别想要了! 像是朱小姐这样未出阁的姑娘不懂什么叫马上风,还问朱夫人:“娘,马上风是什么意思啊?” 朱夫人脸刷的一下就红了,赶紧捂住自己家姑娘的嘴,略带乞求地看向玲珑:“柳大人,您看此事是否能……秘而不宣,这若是传出去……” “我这京兆府的人自然口风紧,朱夫人还是回去多多管教自己家里人吧。” 先前哭喊着自己爹死得惨死得冤,玲珑心想,不仅死得不冤,还死得不惨。 刑部尚书猝死这可不是个小事儿,他处理完朱家女眷后便连夜入宫,已经就寝的皇帝硬是被叫了起来,本来还存了三分气,一听说刑部尚书是马上风死的,当下皇帝脸都黑了,这朱温可真有能耐!如此佳节,弄了这么个死法,简直是有辱斯文! “皇上,要查吗?” 皇帝瞪了玲珑一眼:“你说呢?” “那得看皇上要不要面子了。”玲珑一点不怕他,摊摊手,“这朱大人猝死,总得给百官个交代,他又是被人发现丢在尚书府的,当时身上还一|丝|不|挂,若是要封口,那打更的更夫、朱府的下人……看到的可多了去了,总不能把人脑袋全砍了吧?再说了,朱尚书的死,其中也是疑点重重。” “怎么说?” “臣与朱夫人说了几句话,朱夫人只以为他是外出打野食,马上风猝死后,那与他有关的女子害怕,将他丢了出来。可是皇上,那女子再怕,也该给朱大人穿上衣服吧?仵作可是说了,朱大人身上有死后拖行的擦痕,再加上朱大人吃得脑满肠肥,少说得有二百来斤,虽说已是深夜,可街上还有行人,那女子是如何做到掩人耳目将朱大人丢弃在尚书府门口的?” 被他这么一说,皇上也觉得不对劲儿了,他突然想起一件事,玲珑见他神色不对,便问:“皇上可是有头绪?” 皇帝沉默了几秒,摇摇头,坐了下去,觉得不太可能。 玲珑擅观人心,只瞧皇帝便知他心中定是有件悬而未决的大事,不过眼下自己尚且年少,还不能得到皇帝的全部信任。 “此案要查。”皇帝眯起眼睛说,“柳青,朱温身居高位,他无缘无故地死了,难免人心惶恐,这案子你要亲自去查。” “是。” 玲珑爽快地应了,这案子本来就得查,不过刑部尚书官职大,没人能证明朱温的死是意外而不是人为,至少他的死因已经明确,既然是马上风,那么他生前是跟哪个女子在一起?又为何会在中秋宫宴结束后前去与那女子相会?玲珑已经命人排查过朱温的妻妾,这人可不是什么柳下惠,见着美人基本就走不动道,府里光是美妾便有十余个,怎么看也不像是会偷偷摸摸养外室的人。 那个女子的身份就很有必要查清楚。 不过玲珑对这案子也没有多上心,主要是朱温死不死对他来说关系都不大,这人死了比活着可好多了,继任刑部尚书的便是前刑部侍郎洪大人,洪大人与玲珑私交甚笃,有洪大人坐镇刑部,总比以前朱温在好。 本来这桩案子只能算作偶然,可随后,又一名高官暴毙。 这回是死在自己家中,当日是这位大人的母亲六十高寿,从外面请了个戏班子进来表演,老太太喜欢看戏,他又是个出了名的孝子,结果戏班子还没走,这位姓甘的大人便被发现死在自家书房中。 死得倒是比朱温体面,至少衣物整齐,若非家中小厮进来叫他,怕是还以为甘大人在闭目养神。 仵作验过尸后确认是窒息而死,因其鼻孔内发现了纸屑,且四肢有明显捆绑痕迹,几乎可以确定是被制住后施以“贴加官”致死。 所谓的贴加官,便是以质地柔软的薄纸覆在面上,浇上水,再覆一层,再浇上水,如此循环往复,被折磨的人可谓是生不如死,神志清醒地体验了自己的整个死亡过程。 也就是说,在戏班子热热闹闹唱戏,宾主尽欢时,甘大人正在书房中一脚踏入了鬼门关——然而乐声与唱声盖过了他的声音,是以直到他窒息而死,也不曾有人发现。 凶手甚至很有耐心地把他的面部清理干净,只剩下耳孔与鼻孔留有些许纸屑。 甘老夫人得知儿子惨死,当时就晕了过去,她受此刺激,醒来后竟是中了风,躺在床上,口鼻歪斜不能言语。 短短数日内接连死了两个朝廷命官,皇帝怒不可遏,除却玲珑外,又召集三法司几位重臣,将他们劈头盖脸骂了一通,命玲珑主查此案,三法司协助调查。 说起来,这朱大人跟甘大人,两人真是八竿子打不到一起去,朱大人是个贪婪好色的酒囊饭袋,甘大人却是以孝出名的大孝子,两人在朝中也无甚交集,怎么看也怎么不搭边,偏偏朱大人死后两天,甘大人就跟着一起死了。 看似毫无瓜葛的两个案子,其中会不会有联系呢? 玲珑敏锐地察觉了其中不对。 主要是他派人去查中秋晚宴后朱大人的去向,居然一无所获。得是什么样的人才能使得朱大人这样掩人耳目地去见?那跟他私会的女子身份有何需要保密的地方?最让玲珑不解的是,就朱温那个肚子比孕妇大满脸油光的熊样,女方得是多瞎啊才看得上? 随后派去调查朱大□□妾关系的人也回来禀报说一切没问题,朱大人那天晚上根本没回复,妻妾都在府中,又有府中下人作证,每个人都有不在场证明。 而甘大人的死就更离奇了,这人在朝中,除了孝顺这个优点外几乎是个透明人,他官拜翰林编修,乃是二十年前被皇帝钦点的状元郎,可惜进了翰林院后二十年,职位也不过是从庶吉士升为编修,他几乎不与人来往,终日沉默寡言,人缘也不大好,跟朱大人更是毫无交集。 玲珑随后又去了一趟甘大人家,他一死,整个家都要散了,甘大□□子早逝,只给他留了一个女儿,家中有老太太在倒也安稳,可如今老太太半身不遂卧床不起,那被养得娇滴滴的甘小姐便宛如了失了魂,见了玲珑仿佛见了救世主,眼泪刷的就掉了下来。 她因丧父悲痛至极,眼睛红肿,瞧着十分可怜,全然没了主心骨,不知该要依靠谁。 玲珑问了她几个问题,她虽然答了,可明显对她父亲的事情也不怎么清楚,答的囫囵,玲珑走之前突然心血来潮问了一句:“不知小姐今年芳龄?” 甘小姐苍白的脸微微晕染上一抹粉色:“小女今年十之又五。” “对了。” 甘小姐像是突然想到什么,“柳大人,我想起一件事。” 说着,甘小姐抿了抿唇,有些犹疑道:“那是去年的事儿了,不过我心中一直觉着奇怪,我爹是滴酒不沾的,可那天晚上,他却一人独酌,醉酒后大哭,又说了好些我听不懂的话,还偷偷在园子里烧了一盆纸钱,他回去后,我走过去看了看,有张字条没有烧干净,上面写了恩师二字。可是……我不记得爹爹拜过师啊。” 玲珑眼睛一亮:“甘小姐,你帮了我大忙了!” 青年一笑,宛如春风拂面,俊美无俦,令人怦然心动,甘小姐连忙低下头不敢再看,只轻声道:“我爹惨死,我也只希望大人能够找到杀害我爹的凶手,以慰他在天之灵,且我说的这只是一件小事,并不知道能不能帮到大人您。” “多谢甘小姐。”玲珑朝她拱手,“若是能破案,当记甘小姐一大功。” 甘小姐看着他修长英挺的背影,不觉看得痴了,片刻后回神,又嘲笑自己,父亲惨死,祖母病重,竟还能想这些有的没的。 玲珑转身就去拜访了一遍崔大人,崔大人乃是掌院学士,怎么说甘大人也在他手下干了二十年。 崔大人对甘大人惨死一事表示很是惋惜,叹道:“甘大人当年也是出了名的才子,只可惜进了翰林院后不思进取,虽无至交,却也从不与人结仇,是谁会用如此残酷的手法杀害于他呢?” 他实在是想不明白。 “伯父,我听甘小姐说,甘大人曾经有一位恩师,您可知道是谁?” 闻言,崔大人更是一声长叹:“知道,我自然知道,不仅我知道,皇上也知道。” 崔大人面上惋惜之色太明显,玲珑弄不明白了:“甘大人的恩师是谁?” “他恩师,乃是曾官拜一品保和殿大学士的穆明滔。这个名字于你必定十分陌生,可放在十几年前,那可是人人称颂敬仰的人啊!”崔大人说着,面上露出向往之色,“甘大人便是穆明滔的学生,他早年丧父,穆明滔见他天资聪颖,便收他为学生,又帮他奉养他的母亲,甘大人也很是争气,虽不及你连中六元,却也是会试第二,殿试第一的好才学!” “只可惜,只可惜啊……” “穆明滔一生清名,老来却晚节不保,与先帝旧部勾结,窝藏钦犯,又通敌卖国想要颠覆朝廷,如此不臣之心,使皇上大怒,砍了他的头,并将满门男丁流放,女眷充入教坊,百年世家毁于一旦!甘大人进了翰林院后多年升迁困难,皇上便是还记仇呢!他是穆明滔的学生,皇上怎么可能重用他?想来他也是知道这一点,才颓废度日不思上进。” “那穆家还有活口么?” 崔大人摇头:“哪里还有什么活口!穆明滔仅有两子三孙,今上说是流放,可流放途中,男丁便死了个干净,女眷更是不堪受辱,吊死的吊死,自刎的自刎,儿子孙子死在流放途中,两个孙女充入教坊,早已改名换姓,无人问津。且当年他最小的孙女也就三岁左右,说来与你倒是同岁。” “那教坊是什么地方?进去的官家女子能活下来的屈指可数,怕是早已死了。” “这么看来,甘大人倒是有情有义,可以说他的前程便是毁在了穆明滔手中,他却还偷偷给穆家人烧纸钱,唉。” 崔大人最终长长一叹,“我刚入朝为官时,曾与穆明滔有过数面之缘,他谈吐温和性情儒雅,也正因如此,皇上才会如此震怒失望,连查都不查便要了他的命。” 今上最是厌恶背叛与异心,穆明滔可以说是正戳中今上的肺管子,穆家百年世家,一朝湮灭,也正是这桩惨案,才使得当时许多蠢蠢欲动的人老实起来。 “那朱大人跟穆明滔可有关系?” 听到玲珑提及朱温,崔大人露出鄙夷之色:“不提穆明滔所犯之罪,便是给朱温一百年,这等趋炎附势的小人,都不配给穆明滔提鞋!” 与崔大人长谈后,玲珑回到京兆府,就有人来禀报说是甘家姑娘求见。 甘小姐一见玲珑便哭了,这一波眼泪来得猝不及防,可玲珑又不是那种会怜香惜玉的人,他就看着甘小姐一边抽抽噎噎的哭,一边结结巴巴地说。 原来是甘大人死后没几日,便有一群人上门说是她祖父那边的亲戚,见她父亲死了,她无依无靠,说是要接她回乡下生活——甘小姐吓坏了,那群人仗着与她同姓,在甘府作威作福好不威风!甘小姐没有办法,祖母又不能言语,她慌乱之下求助无人,便想到了玲珑。 玲珑一听就明白了,合着是遇到吃绝户的了,他也不推辞:“甘小姐先回去,我随后便到。” 崔大人对甘大人并不了解,很多事情还需要玲珑自己查,方才回来他已经派人去教坊调查当年穆明滔的两个孙女的下落,也不知那两个姑娘是否还活着。 其实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何要这样做,只是天生敏锐的第六感告诉他,这二者冥冥之中会有联系。 今上性格多疑睚眦必报,他一怒之下就砍了穆明滔的头,还在流放途中把穆家男丁全给杀了,足见其无情,这样的人很容易被愤怒牵制,尤其是当年他登基不久,根基不稳,估摸着也是想着杀一儆百,宁可错杀绝不放过,在这种心理下,很容易造成冤假错案。 穆明滔是怎么被揭发的,这里面还有的查呢! 他可能又得回刑部去调阅卷宗了,这么一想,突然很庆幸朱温死了,留下个兢兢业业对他还特别好的洪大人。 甘小姐生得貌美,性格又柔弱,那群自称是她祖父亲眷的人别提多么嚣张,进了甘府简直当成了自己家,下人随意使唤,好东西随便拿!甘小姐怕惊扰祖母,便小心谨慎,这些人便愈发蹬鼻子上脸,甚至还逼迫甘小姐把府邸的地契给交出来然后跟着他们回老家! 甘府下人不多,但在这群人眼里,也是滔天的富贵了,甘大人是个风雅之人,所谓的亲眷们宛如蝗虫过境,那是搜光拿光抢光,恨不得一点都不剩下,甘小姐又气又急,又无计可施,只能去京兆府求玲珑。 她也不知为何,只觉得若是有他在,便是天大的问题也能解决的。 751|第六十四片龙鳞(九) 第六十四片龙鳞(九) 吃绝户这种事, 玲珑并不是第一次碰见,这世道没良心的人多了去了, 他们做出什么来都不奇怪。家里的顶梁柱没了, 剩下孤儿寡母,便会引来那些个贪婪成性的人, 之前玲珑便办过一桩这样的案子, 是京兆府治下的一户商家, 商人意外死亡, 留下妻儿无依无靠, 他的兄弟便登堂入室, 不仅占了他的家产, 还逼迫着他的遗孀改嫁, 那女子便一根绳子吊死在了家里,倒是才七岁的孩童,流着眼泪从叔父家中逃到京兆府告状。 皇帝对这样的事简直深恶痛绝, 他推己及人, 如今他膝下无子,若是有朝一日驾崩,有人觊觎他的江山, 他怕是能恨得从地底下爬出来把人给弄死! 因此对于甘小姐家的亲戚, 玲珑直接带了一队捕快过去,该抓的抓该打的打,全给料理的干干净净,他们带来的女眷也被玲珑尽数赶出甘府, 几个男人倒是还敢破口大骂,挨了一顿板子后也就老实了。 随后玲珑让甘小姐将家中被破坏及被抢走的财物一一罗列,又把人丢进大牢蹲上个几年,甘小姐送他出府时感谢再三,看着玲珑的眼睛都在发光。 她从前只听说过柳大人的威名,今日是第一次见到他如此杀伐决断的模样,着实是风度出众,令人心仪。 对她虽然不算是关怀备至,却也是温声细语,似乎怕说话声大一点都吓到自己。甘小姐玉颊生粉,她觉得柳大人根本不像传闻中那样可怕,反倒很是可亲。 不过眼下最重要的是照顾好祖母,爹爹已经去世,她不能再做那个天真的大小姐了,祖母是她唯一的亲人,她不能失去她的。 至于少女心事,也只能藏在心中,夜深人静再悄悄回味。 玲珑处理完了甘府的事后直奔刑部找洪大人,想要调阅有关穆明滔一案的卷宗。他当时在刑部做书令史时,负责打理的都是陈年旧案,像是穆明滔叛国这样的大案,刑部一般另有案宗室。因此穆明滔这个名字,还是崔大人提起,玲珑才第一次得知。 皇上吩咐过由玲珑做主审,刑部大理寺御史台做协助,洪大人二话没说就给了他权限,还陪玲珑一起重读穆明滔一案的卷宗。 看着卷宗,玲珑稀奇道:“原来告发穆明滔的,竟是朱温朱大人?” 洪大人点头:“正是如此,朱温本身才华不显,正因此案才被皇上擢为刑部尚书。” 当年的卷宗保持的非常完好,从卷宗来看,穆明滔通敌叛国窝藏钦犯一事是人证物证俱全,基本是板上钉钉的事实,因此皇帝才勃然大怒,只看卷宗跟物证,还真挑不出什么毛病来。 可是这告发人乃是朱温,就让这桩旧案变得扑朔迷离了。 朱温是什么人? 穆明滔可是德高望重的大学士,无数人敬仰钦佩,这样一个光明磊落的人物,从来没有漏出过马脚的人,被朱温给发现了通敌卖国的证据,你说奇怪不奇怪?朱温要是有这本事,能在刑部一待就快二十年?他在之前不过是一个小小员外郎,多年不升官,靠着穆明滔这桩大案才一朝翻身! 这个案子里,朱温毫无疑问立了头功,除此之外没有任何纰漏,仿佛穆明滔确确实实就是个通敌卖国窝藏钦犯有不臣之心的大奸臣。 “柳大人可是觉得有哪里不妥?”洪大人问道。 “穆明滔通敌,图什么呢?”玲珑搞不懂这个,“世人总有割舍不下的东西,有人好名利,有人好富贵,穆明滔名誉地位都达到了巅峰,完全没有必要这么做的,还有这个窝藏钦犯……说得囫囵,钦犯是谁?怎么窝藏的?案子结了之后,这所谓的钦犯又在哪里?如果说通敌的书信可以作为物证,那么关于窝藏钦犯这个罪名呢?” 洪大人沉默片刻才道:“……这个,皇上没有同你说过吗?” 玲珑摇头:“跟我说什么?” 两人在案宗室,四下无人,又是忘年交,一些宫廷秘辛洪大人还是敢告诉玲珑的:“你可知今上这一身龙袍从何而来?” 玲珑颔首:“知道。” “虽说先帝的子女都已死绝,可是今上登基前宫中曾有一次失火,就是在那次,先帝留下来的最小的儿子,年仅七岁的十一皇子葬身火场,由于尸身难辨,仅能找到他身上的玉佩作为佐证,今上便把他当作十一皇子葬入皇陵。” 跟聪明人说话无需说得清楚明白,玲珑秒懂:“……皇上怀疑十一皇子没有死?” 如果是这样,就能理解先前为何皇帝总是露出若有所思的表情了,不管怎么说,今上的位子是从先帝那抢来的,若是那十一皇子真的活着,振臂一呼,哪怕不能成事,也定能大伤朝廷元气。且十一皇子若活到现在,也是三十左右的人了,穆明滔一案发生在十五年前,如果按照时间来算,当时穆明滔窝藏的“钦犯”,便是逃出皇宫后又返回京城的十一皇子。 他已逐渐成人,想要报仇,也想要拿回属于自己的皇位,而曾为先帝启蒙的穆明滔,无疑是非常适合拉拢的人选。 穆明滔一案造成轰动极大,“钦犯”却并没有捉拿到,应是趁着混乱逃出了京城,他万万没想到,今上戒备心那么强,于是穆明滔死后,他便韬光养晦多年不再有消息,今上便也不能确定,这个十一皇子到底是不是真的还活着,他只是抱了宁可错杀不可放过的想法,才要了穆明滔的脑袋。 而如今京城命案再起,说不得便是有人在背后操控。 朱温看似脱阳而死,可他的死状其实多有羞辱,堂堂朝廷命官,二品大员,却不|着|寸|缕|裸|身死在自己家门口,凶手要么是挑衅,要么是侮辱,无论哪一种,前提都得是找到那个跟朱温春风一度的女人。 玲珑有种预感,找到这个女人,就有很多谜团迎刃而解。 洪大人合上卷宗,“朱大人甘大人二人,都与穆明滔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可我不明白,甘大人又做错了什么呢?他因着是穆明滔学生,多年来不得重用,亦不曾行错踏错,凶手又为何要杀他?两个案子的幕后真凶会是同一人么?” “甘大人死前被人捆绑住四肢,按理说在神志清醒的情况下窒息而死是件非常痛苦的事,可仵作验尸过后却发现,甘大人身上除了窒息的生理反应外,并没有发现反抗性伤痕,难道说凶手事先给他灌了迷|药?可若是灌了药,大可一刀了事,何必使用如此残忍的杀人手段?” 玲珑道:“除非,他是不想反抗。” 去除掉所有的不可能因素,剩下的那个可能性即便再离奇再荒诞,也是真相。 正在两人商讨时,京兆府的佟捕头来了,说是已经查到穆明滔后人的下落。 玲珑站起身与洪大人拜别,卷宗还没看完,穆明滔的案子是否还有疑点,这些都得交给洪大人。虽然皇帝说由玲珑主办,可三法司的人也别想闲着,必须任他差遣。 一边走一边听佟捕头说,穆明滔的两个孙女只活下来一个,今年正好十八岁,当年穆明滔身死,穆家女眷被充入教坊沦为官妓,她仅有三岁,懵懵懂懂,对当年的事情已经记不清楚,佟捕头派人查过,她根本不知自己曾是何人,且性格温柔体贴,乖顺听话,因此吃得苦头也不多,又因容貌极美,颇得妈妈偏爱。 玲珑看了下自己身上的官袍,停下脚步。 佟捕头愣住:“大人?您去哪儿?” “回去换个衣服。” 佟捕头挠挠头:“您穿这个就挺好看啊!” 玲珑懒得搭理这个二货,本朝律例官员不得狎妓,便是官妓也不能明目张胆地去,被人看见了参一本就够喝一壶的了。 他没让佟捕头同行,带了四斤一起去了教坊司。 本朝教坊司的官妓大多派遣到各州服侍官员们,容貌才华格外出众的才能留在京城教坊司,这里可没什么好日子过,比之外面的妓院更加严苛,官妓们经受过严格教导,她们大多是官家女子出身,入了贱籍后,便不得再用以往的名字。 一听说玲珑是来找人,教坊司的妈妈连忙派人去叫,玲珑却抬手:“不必,我亲自去即可。” 他生得俊美绮丽,姑娘们瞧着都忍不住脸红心跳,玲珑边走边问这位浓妆艳抹的妈妈:“听闻霜织姑娘色艺双绝,今日倒是想见识一下。” 妈妈甩着手帕笑起来,“柳大人这话说得,可是折煞了我这女儿!旁的不敢说,霜织是真有学问的人!一天到晚文绉绉的,那些个文人墨客呀,最是追捧她!前些个还有位大人奉上千金想见霜织一面而不得呢!” 她简直要把霜织夸到了天上去,玲珑也来了兴致:“真有这么好?” “那当然!老身还敢骗明察秋毫的柳大人不成!” 两人说笑间已来到霜织的房间,开门的是个梳着双髻的丫鬟,一进去,玲珑便闻到了淡淡的书墨香。 坐在桌边的女子起身行礼:“霜织见过柳大人。” “大人啊,你就在这跟我这女儿好好聊聊,老身先去忙啦?” 玲珑轻笑,丢了个银元宝过去,妈妈喜不自胜地接过来放在嘴边一咬,愈发笑逐颜开,恨不得立时把玲珑跟霜织送作堆,面上带着意味深长地笑,反手就把小丫鬟拽了出去还带上门。 玲珑刷的一声甩开折扇,真是俊俏风流,公子无双,他毫无其他官员的急色,也无对霜织美貌的痴迷,反而是围绕着房间转了两圈。 如今这教坊司,有四位官妓美名最广,各擅一绝,霜织擅“书”,与这样的美人亲近,似乎都显得文雅许多,官妓们没有卖艺不卖身的说法,但这四位官妓凭借自己的美貌与才华,愣是拥有无数裙下之臣,可能成为她们入幕之宾的,却是少之又少。那群男人捧着银子捧着心,也不一定能换来美人回眸。 如霜织这个等级的美人,已是能两人住一层楼,房间极大,摆设清爽雅致,闻不到熏香。她的衣衫也并不华贵,只用眼睛瞧,便是位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美人儿。 她的谈吐很优雅,也很温柔,一字一句都能说到人的心里,绝对是位谈话高手,每句话都说得人熨帖不已,恨不得引为知己,哪里还会想什么巫山云雨? “霜织姑娘还记得自己的身世么?” 哪怕是被玲珑这样问,霜织也是柔和而平静的:“奴家已入贱籍,过往种种如过眼云烟,且奴家进教坊司时仅有三岁,从前的事情,都记不得了。” “穆明滔。”玲珑紧紧盯着她如玉的容颜,“这个名字,你有印象么?” 霜织先是茫然,而后思索,片刻后抱歉地摇摇头:“大人恕罪,奴家不曾听闻此人。” 她努力想跟玲珑对视,可眼前这位玉树临风的柳大人,明明生就一张绮丽面容,眼神却犀利的令人害怕。 “这位穆明滔,曾官拜保和殿大学士,乃是先帝与今上的启蒙恩师,德高望重,令人敬仰。” 霜织呀了一声:“恕奴家孤陋寡闻,确实是不曾听过这位大人的名号。” “可是此人老来失节,竟通敌叛国意图谋反,今上仁慈,没有判他满门抄斩,而是只砍了他的头,男丁流放,女眷充入教坊司。霜织姑娘,你说此人是不是太过愚蠢?世上竟有这般贪婪无耻之人,须知有国方有家,他却为了一己私利置江山社稷黎民苍生不顾……今上杀得好,霜织姑娘,你说是不是?” 霜织仍旧是那副温柔的模样,只是面上多出了些许害怕:“柳大人,这也太吓人了,奴家胆子小,您就别说这样的事来吓唬奴家了。且奴家不过是个弱女子,这江山之事,哪里轮得到奴家来置喙?” 她身段窈窕,明眸皓齿,西子捧心,令人无比怜惜,饶是铁石心肠之人见了怕是也要化作一滩水,玲珑却言笑晏晏,丝毫不为所动:“穆家女眷不堪受辱,尽皆自尽,惟独剩下穆明滔的两个孙女,因年纪不大,充入教坊司后便被教养长大,大孙女因故死去后,只余下那个小孙女……霜织姑娘想不想知道那小孙女现在身在何处?” “大人说笑了。”霜织略有些无奈地露出一个浅浅的笑容,“那穆明滔与奴家有何关系,他的孙女是死是活,又与奴家有何关系?奴家是娼门中人,妈妈教导的第一句话,便是要把过往给忘得干净,否则心高气傲,如何伺候好大人们?” 是了,打从入了教坊司那天起,她就再没什么自尊与骄傲可言了,过去曾是什么人不重要,现在的她不过是个人人轻贱的官妓,如此而已。 玲珑仔细观察着她,她说这话时很平静,平静地令人觉得她好像完全不在意,也已经彻底接受了如今的生活,可是这世界上真的会有人对残酷的命运没有怨怼吗?要知道她可不是小农小户女,而是穆明滔的孙女,若是穆明滔未曾晚年失节,她如今便是锦衣玉食人人追捧的贵女,又何至于沦落娼门? 玲珑见过无数苦命的人,能够认命的屈指可数,人的心中有一团烈火,这团烈火可能因为不公的命运而冰冻,但永远不会消失,只要点燃,便会从火苗蔓延成惊人的烈焰。 “那霜织姑娘要如何伺候我呢?” 霜织万万没想到玲珑会说出这么一句话,她美丽的面容上出现了缕缕惊讶的痕迹,显然她是知道玲珑今日来,并非为了与她缠绵,而是问话,可他突然话题一转,气氛便完全不同了,饶是做好了心理准备的霜织也没能反应过来,只觉眼前这位芝兰玉树的柳大人,是瞬间褪去了锐利危险的外衣,露出风流倜傥的内里来。 前后变化太快,她甚至不敢确定哪个才是真实的他。 在教坊司,官员见得多了,不曾有哪个如他这般相貌出众,也不曾有人像他这样令霜织下意识觉得危险。 眼见那小扇子般的睫毛颤了颤,玲珑用随身的折扇托起霜织的下巴,仔细端详她的小脸,明眸皓齿顾盼生辉,不愧是教坊司的头牌,虽然身在娼门,却无丝毫庸俗之气,反倒书卷气浓厚,像个大家闺秀。 但玲珑也知道,她仅仅是外表如此,教坊司里的女子,哪个不是深谙男女之道,与寻常贵女不同。正是床上床下不同的姿态,才更是引人着迷。 “大人……” 玲珑握住她一只手腕,轻而易举地令她站不稳,跌落到他怀中,霜织身体只僵硬了一下下,便迅速柔软下来,柔媚地依附在他怀中,媚眼如丝面含春情,活脱脱一副欲拒还迎的娇态,换作一般人还真顶不住。 顶级的美人儿,顶级的身段,顶级的引诱,能视而不见的恐怕只有宫中的阉人。 偏偏哪怕是这样的姿态,霜织也不显放浪,宛如一朵娇艳怒放的牡丹,欲语还休,多情妩媚,叫人想一头扎进这温柔乡,再也不醒过来。 “霜织姑娘真的什么也不记得了?”玲珑在她白玉般的小耳朵边说话,吐出的热气迅速将她粉颊耳朵染红,“若我说,霜织姑娘就是那小孙女呢?” “是或不是。”霜织努力让自己的声音不要打颤,“奴家都不记得了,又有什么重要?” 玲珑继续凑在她耳边说话,声音极轻宛如耳语,“穆明滔一案疑点重重,当年告发之人暴毙,与他有关的人也死了,这不得不让我好奇,其中是否有什么我不知道的,亦或是我没有查到的?霜织姑娘冰雪聪明,当为我解惑。” 霜织身子微颤,“奴家哪有那样的本事,大人太高看奴家了……” “霜织姑娘是穆明滔孙女,有心人只要查就查得出来,霜织姑娘不怕到时候惹来杀身之祸么?”玲珑把玩着她柔软的小手,将她的拳头拆开,与她十指紧扣,亲昵又霸道,但这明明是他们头一回见面。 不过是因为她是官妓,位卑身贱,才如此罢了。 来教坊司的官员,哪个不是在心里看轻她们呢? 饶是表面上谈笑风生,不觉间流露的也都是轻贱。 霜织明白这一点,她也能极快地反应,因此这身体的轻颤,言语的退缩,神态的娇羞……也不过是她理应表现出的模样。 教坊司十五年,她早已被调|教的柔顺乖巧,对什么样的人该有什么样的反应,已成为刻在她灵魂里的烙印。在这里,你可以娇嗔,可以嬉闹,可以矫情,但这一切,都建立在听话的基础上。她们的容貌、才华、体态,都是为了服侍男人才训练出来的,可以各有千秋,本质却永远不变。 “奴家自然是怕的,可这里是教坊司,寻常人等也进不来,若是当真惹了杀身之祸,也恐是命。” 这便是官妓与普通妓子的不同,普通妓子尚有赎身的希望,官妓乃是罪臣之家女眷,只能老死教坊司。 这是玲珑在这个世界,从出生以来,所见到的最滴水不漏、也最冰雪聪明的女子,虽然外表柔情似水,可玲珑感觉得到,她的灵魂决不是她表现出来的柔弱温顺。 她有一个不屈的灵魂。 眼下,霜织自然是不会轻信他的,玲珑也没有办法在第一次见面的情况下就告知对方一切,两人互相试探虚以委蛇,其实谁都不信任谁。 没关系,以后有的是时间。 霜织险些以为那双扣住自己,温热而修长的手,是要挑开衣襟的,她也做好了心理准备,然而他却没有动,只是贴近了她的领口,轻轻嗅了嗅。 霜织的脸瞬间染上红霞,这般举动……她忍不住想要离他远一些,又思及自己的身份,硬生生忍不住了,主动放软了身子任他予取予求。 玲珑却没有再动她,将她从腿上放下去,又取出一张银票塞进霜织手中,冲她微微一笑,竟是没有言语,潇洒而去。 霜织看着手上那张银票,面上笑意渐渐消失,浮现出一种慑人的冰冷来。 752|第六十四片龙鳞(十) 第六十四片龙鳞(十) 甘家的事情解决后, 甘小姐一直忙着照顾祖母,安抚下人, 虽然甘大人没了, 但是甘大人生前似乎考虑过倘若自己不在,老母亲与幼女要如何度过余生的问题, 他用毕生积蓄盘了几个铺子, 只要不太过大手大脚, 足够甘小姐与甘老太太富余地度过一生了。甘小姐这些天忙, 也在忙着这些, 得见过铺子的掌柜们, 得学着如何看账本云云。 好不容易闲下来了, 她便亲手做了一份杏花糕送到了柳府。 可惜的是玲珑不在, 他终日查案已经数日不归家直接睡在京兆府了,王氏收到糕点很是高兴,看甘小姐是哪哪儿都好, 只是她家儿子是个有主意的, 都十八了也不说要成亲,她跟柳老汉总不好帮他应承,好在甘小姐说这是为了感谢, 王氏便收了下来, 待到玲珑百忙之中回家,她便跟他说了甘小姐的事。 玲珑尝了一块杏花糕,做得还成,虽比不上干爹的手艺, 却也算是不错了,他一边把杏花糕往嘴里塞一边囫囵不清地说:“我才十八,有什么好急的?梅先生都四十多了,不照样没成亲?娘啊,你要是想做媒,你问问梅先生呗。” 把王氏气得想打他,偏又舍不得,最后只好掐了掐他的脸,儿子长大了,身上的肉也没了,哪里像小时候,肉嘟嘟的脸蛋一掐就是一团嫩肉。 玲珑换了身衣服吃了个饭就又走了,王氏一边给他收拾换下来的衣服一边唠叨,这当官儿怎么这么忙呢?明明从前他们还在同平县的时候,县太爷每天都要闲出屁来了,怎么京城就这么乱?累着她家六宝了! 佟捕头等人夜以继日,总算是查出了些东西,证明那天晚上跟朱温在一起的女子不是旁人,正是教坊司的霜织! 玲珑却让他们不要打草惊蛇,秘而不宣,只当没有这回事接着往下查,如果霜织是杀死朱温的凶手,那么她必有同党,且她教坊司监察甚严,朱温必不可能死在教坊司,霜织又是如何出来的?如何与朱温私会? 随着时间过去,玲珑的十八岁生辰到了,每年生辰都是房掌柜亲自做一大桌子菜,然后请来亲朋好友共同庆祝,并不摆宴,自家人高高兴兴地过了。 今年则是多了位甘小姐。 她得知玲珑生辰,特意送了一本前朝大师的孤本前来,王氏好客,觉得要是把人家姑娘再送走,好像有点不好,就做主把甘小姐留了下来。 梅先生与崔大人翻了翻那孤本,都非常惊喜:“这是王久荣的真迹!” 两人捧着孤本爱不释手,恨不得立刻拿回家临摹一番,甘小姐见平日稳重的二位露出孩子般的神气,忍不住捂嘴笑道:“这也是我爹生前收藏的孤本,他常说自己是因王久荣才对书法那样热爱,往日若是在家,必然是要写上好几张字的。柳大人不必觉得贵重,我家中还留有一本父亲的临摹,有那本在,就好像我爹还活着一样。” 玲珑却问道:“甘大人生前擅写字?” “是啊。”甘小姐点头,略带羞涩,却还是回答了。“我爹自幼擅写书法,模仿起旁人的笔迹来简直是活灵活现!便是女子用的簪花小楷,他看一眼也能写出来。” 提及父亲的优点,甘小姐明显露出了骄傲的神色,看得出来,她以她的父亲为荣。 只是随后,她脸上的笑便慢慢淡了,今日是柳大人生辰,她本不愿回想父亲已离自己远去,可父亲确实是被人残忍杀害的,她只想找到凶手,为父亲报仇雪恨。 玲珑噌的一下站起身,“甘小姐,能把你父亲的临摹本借我一阅吗?我们现在就去你家里拿!” 甘小姐懵懵懂懂不知道他要做什么,只点头:“自然可以。” 她裹了小脚,走路十分地慢,玲珑看着都着急,要不是碰了她就得负责,他真想把她扛起来跑了! 二人到了甘府,甘小姐去书房取了甘大人的临摹本来,不解地看着玲珑,不知道他要这个做什么用。玲珑吩咐四斤,把甘小姐再接到柳府与长辈们一同用膳,顺便告诉他们让他们先吃不要等,他现在要去一趟刑部,有十万火急的事。 随后便纵马去了刑部,洪大人正在里头,见了玲珑,严肃的脸上难得浮现一抹笑意:“今儿个不是你生辰?怎么不在家中休息?” 他们二人虽是忘年之交,但平日还是比较避嫌的,玲珑生辰请的亲朋好友不多,洪大人并没有去,一来是没必要,二来也是怕落入有心人眼中,即使皇上信任玲珑,可这样的弹劾来多了,信任也会被逐渐消磨。 “洪大人!你来看这个!” 洪大人接过玲珑给的临摹本,翻了几页,略有些激动:“……这、这是前朝书法大家王久荣的真迹?” “不。”玲珑否认,“这是甘大人的临摹本。” “……什么?”洪大人翻着书页的手瞬间僵住了。“临摹本?这不像啊!你看这纸张、这做旧、这质感,怎么不是真迹而是临摹本呢?” “我先前看的时候也很惊讶。”玲珑冷静道,“现在我觉得我们可以去把穆明滔一案中的物证重新看一遍了。” 当初彻底锤死穆明滔,证明他通敌叛国的,便是他与邻国的书信往来。朱温与他素无来往,自然不能仿写他的书信——可如果是他亲近之人呢?如果是穆明滔的学生呢? 任谁也不会怀疑到甘大人身上去吧! 他生父不仁,酗酒好赌,无事便将他与母亲打得遍体鳞伤,险些丢了性命,就是这时,路过的穆明滔救了他,不仅欣赏他的天资,将他收为学生,还把他和母亲都接往京城,可以说这简直是天大的恩惠,甘大人就是万死也不足报。再加上他本身又是内敛知恩的人,谁能想到穆明滔一案中还有他的手笔? 只有他能接触到穆明滔的墨迹,只有跟随穆明滔多年的他能够学得一手出神入化的字,只有他能帮助朱温将穆明滔推入深渊不能翻身! 再度检阅物证时,除却作为信物的骨哨外,一共十二封来往书信,其中穆明滔的六封回信,都是甘大人伪造的! “……他心中或许是想着有一日,穆明滔案能沉冤昭雪。”洪大人长叹一声,“竟故意在写之字时,将那一点与横连写,这是穆明滔没有的习惯。” 可当时皇帝震怒,负责彻查案件的官员只想赶紧结案,谁会一个字一个字地排查?再看甘大人留下来的临摹本,上面的“之”字也是这样的写法——他也许早就料到了自己的死亡,也早就想好了会有这么一天。 也就是说,当时他绝对不是自愿的。 甘大人以孝闻名,说来也巧,他的女儿甘小姐正好是穆明滔一案那年出生,他的妻子也死在那一年。 洪大人与玲珑立刻拼凑出了当年真相。 甘大人被人找到,要求他为虎作伥伪造穆明滔书信,借以陷害穆明滔,甘大人受穆明滔大恩必然不愿,幕后主使为了令他就范,必然会以他最亲近的人逼迫他。甘夫人的死,或许便是压垮甘大人的最后一根稻草,而他不敢说出来,很有可能是因为他的母亲或是刚出生没多久的女儿也在对方手上,这使得他只能隐忍吞声,沦为对方的一枚棋子。 伪造了书信后,甘大人便知自己犯了滔天大罪,他身不由己,还希望能有真相大白的那一天,才在书信中做了手脚。除却那个特意写得之字外,他用来写书信的墨,乃是最廉价的墨,穆明滔身为一品保和殿大学士,又沉溺书画之道,决不会使用如此廉价之墨——穆明滔一案,但凡当年审查的官员细查,便决不会如此,可偏偏就是上头皇帝震怒,下头的人想要息事宁人! 甘大人眼见老师惨死,穆家灭门,他万念俱灰,又有老母幼女,自是不敢背叛,于是浑浑噩噩,再也不复当年壮志,在翰林院一待就是这么多年。 甘大人之死有两种可能性,一是被灭口,二是被寻仇,从他被绑而不反抗这一点来看,寻仇的可能性更大。 这世上他仅对穆家有愧,而穆家只有霜织一个遗孤。 玲珑与洪大人对视一眼,两人都想到了极为不好的地方去——哪怕霜织真的是凶手,可她三岁入教坊司,她哪里来这样大的本事?她的同伙又是从何而来? “洪大人,当初审查穆明滔一案的官员,如今可还在?” 卷宗上没有写那人的名字,这也很奇怪,按理说哪个案子经过哪个官员的手,结案后都是要有官员签字按押的。 洪大人的神色瞬间变得古怪起来:“审查穆明滔一案的官员,是当年的太子太师,穆明滔伏法后官拜保和殿大学生,居诸殿阁大学士之首的晁文华晁老大人。” 二人紧接着又对视许久,从中闻到了一个滔天阴谋的味道。 太子太师,也就是说,晁文华曾效忠于先帝之子,可如今他却是今上的重臣——众所周知,今上多疑,晁文华得是交出一份什么样的投名状,才能在保和殿大学士的位子上一待十几载,地位无人能动摇? 你说巧不巧,他还正好是当年负责穆明滔一案的官员。 如今穆明滔一案,基本已经确定是冤假错案,可皇帝会愿意接受这个事实吗?他会承认自己犯了错么? 不可能的。 全天下谁都有错,皇帝也不会错。 “我去一趟甘府,看看甘老太太如何了,十五年前的事她必然不会忘记,若是有她的口供,咱们到时候也可拿来作为证据。” 洪大人起身:“我同你一起去。” 两人出了刑部,才发现已经快天黑了,他们在里头抽丝剥茧捋清案件根源,不曾想时间过得这样快。 甘小姐得知玲珑来访,连忙出来相迎,得知两位大人是想见甘老太太,她略有些为难:“祖母她虽然好些了,却仍旧口不能言,我怕……” “没事的,我只是有几句话想问问她,事关甘大人,还请甘小姐通融。” 玲珑言语温和,甘小姐微微红了脸:“那二位大人请随我来。” 两人进了老太太的房间,屋子里清爽干净,看得出来甘小姐对祖母很用心,老太太正躺在床上,虽然口不能言身不能动,精神头倒还不错。 玲珑先说明了来意,老人家眼角便流下两行泪水,显然对于丧子,她还没有走出来,仍旧沉浸在巨大的悲痛之中。 玲珑猜的不错,十五年前的事,甘老太太果真记得,只不过她知道的不多,只以为是有歹人想要勒索,因此绑了她与儿媳及刚出生不久的孙女,儿媳被杀以威胁儿子,她抱着小孙女哭得肝肠寸断,谁知那群人又莫名其妙把她们祖孙俩给放了,之后就是穆明滔出事,一朝变天。 玲珑问,老太太只需要以眨眼来回答是或否,洪大人则在旁记录。 问完后,玲珑给老太太掖好被角,安抚道:“您放心,好好养着身子,甘夫人的死,甘大人的死,我都会为他们讨个结果的。” 老太太用力眨眼表示感激。 随后甘小姐送走了二位,回来照顾老太太,给老太太擦脸擦身,她都是亲力亲为,怕别人伺候不好。 老太太发出哼唧声,甘小姐看懂了祖母的意思,这是夸柳大人年少有为呢,她脸儿微微泛红,随后又想到什么,黯淡下来:“柳大人一表人才,京中不知多少贵女爱慕,齐大非偶,我与他不相配,我只想日后找个善良平凡的男子成婚,一起孝敬祖母。” 她想了想,又眯起眼睛笑起来:“祖母可要快快好起来,否则我一人可挑不着好夫婿。” 老太太模模糊糊不知说了什么,也跟着笑了。 第二日玲珑上朝,便遇见了晁文华。往日他对这位老大人并无多少注目,只是在得知他在穆明滔一案中的表现后,忍不住想,这副慈眉善目的脸皮下,包藏着怎样的黑暗与恶毒。 穆明滔始终压了晁文华一头,穆明滔不死,晁文华便无法出头。穆明滔身败名裂,得利最大之人便是晁文华,说他没有在其中做手脚玲珑都不信,甚至于穆明滔案的幕后主使,玲珑都怀疑是他。 晁文华笑呵呵的,他对谁都很友好,玲珑故意走得慢些落后到他身边,他还主动跟玲珑搭话,不一会儿,就问到玲珑的婚配。 玲珑的婚姻大事有无数人在关注,他前途无量,又简在帝心,幸好皇帝没女儿,否则可轮不到别人!旁人家十八岁的男儿早已成家,朝中想给他说亲的多了去了,他却始终不为所动,真让人怀疑他是想娶个什么天仙才肯满足。 “老夫有个孙女,爱若掌上明珠,今年将将十六,柳大人若是见了,两人当有许多话可以说。” 晁文华轻笑,玲珑也跟着笑,却并不答应,他可不想娶晁文华的孙女。 两人一路友好交流到宫门口,晁文华年纪大了,平日上朝都是坐马车,今日他家的马车也早早在边上等着,只见一只素白玉手掀开车帘,隐隐约约露出半张美丽的面容:“祖父?” 晁文华笑道:“诗诗,还不快来见过柳大人?” 接着对玲珑介绍道:“此乃老夫孙女晁慧心,乳名诗诗,自幼饱读诗书,琴棋书画都是通的。” “祖父!” 少女明显是不高兴地唤了一声,从马车上出来,顿时令人眼睛一亮!但见她身着月白笼纱绣粉蝶罗裙,肤若凝脂花容月貌,着实是个不可多得的美人儿。 见了玲珑后,她先是愣了下,随即微微低头,粉颊上浮现淡淡酡红。 晁文华愈发笑得开怀:“看样子我这孙女儿是害羞了!” 晁慧心偷偷打了晁文华一下,晁文华丝毫不恼,满脸纵容:“好了好了,大姑娘家的,在外要大方一些,还不快与柳大人见礼?” 晁慧心便规规矩矩地行了礼:“见过柳大人。” 玲珑早就习惯姑娘家对自己脸红,抱拳:“晁姑娘不必多礼,晁老大人,下官还有要事在身,便不多停留了。” “柳大人去吧。” 玲珑又对晁文华作了个揖,随后上马而去,风姿绝世,令人难以忘怀。 晁文华见孙女仍旧痴痴看着,忍不住调侃:“人都走了,还看?” 晁慧心脸一红,嘟哝道:“祖父就知道取笑人家……祖父,你看柳大人是不是特别好?” “确实是年少有为。”晁文华点点头,上了马车,待到祖孙二人待在马车里,他才神色正经地问:“你梦中所见是否真实?他最终真的帮助十一皇子登基为帝?” 晁慧心点头:“正是,否则孙女也不会从一开始便那么关注他,在他进京赶考时便给他行方便施恩。若想保住晁家,只有他能做到。且他日后,可是权倾朝野的太师,与他结亲,必然是有百利而无一害。” 闻言,晁文华略微沉吟:“这么说来,倒是要再与十一皇子联系了,一别十五年,也不知他如今韬光养晦到何种地步。” 晁慧心却道:“祖父,还有一个人,我觉得应当处理一下。” “谁?” “甘平之女。”晁慧心美貌的脸在这一刻显得格外冰冷,“我梦中,她便是嫁给柳玲珑之人,也是她帮助玲珑揭开了穆明滔一案的真相,害得我们晁家倾覆,她必须死。” 晁文华颔首:“此事我会叫人去办,你且继续派人盯着柳玲珑,免得被他掀了底。” 晁慧心自信一笑:“我会的,祖父大可放心。” 祖孙俩相视而笑,颇有种胜券在握,一切尽在掌控中的得意感。 过了几日,京兆府又查出许多东西来,玲珑便再一次去了教坊司,这回他连四斤都没带,孤身一人去的。 妈妈见了他便喜不自胜,这位柳大人不仅生得好,出手也格外阔气,听闻他又是来找霜织的,妈妈二话没说就把人领了进去。 霜织并不惊讶,她早知道他会再来,兴许还带了与她有关的证据。 因此她面上并无第一次见面时的羞怯怕生,反而是一潭死水般的平静,“柳大人。” “数日不见,霜织姑娘还是一如既往的明媚动人。” 霜织微微怔了一下,有些没明白他来做什么,难道不是来抓她? 玲珑朝她伸出手,那只手修长好看,骨节分明,宛如白玉雕琢的艺术品,可上回霜织在他怀抱中待过,知道这人看起来玉树临风,其实却很有力量,身上没有丝毫赘肉,应当是个功夫过人的练家子。 她站起身,把自己的手搭了上去,于是再一次被玲珑拽入怀中,坐在他坚硬的大腿上,只是在耳边说的话不是那样香艳:“朱温甘平一死,接下来你要杀的,是晁文华,是也不是?” 霜织大惊,就要起身,却被他牢牢困住,只能被迫与他对视。 那双漆黑的眼睛无比深邃危险,仿佛能够看穿她的灵魂,霜织忍不住开始颤抖,她想要离开这个可怕的人,他却不肯松开,甚至靠近她耳边,说出恶魔般的低语:“……我可以帮你。” …… 什么? 霜织愣了。 她呆愣的模样颇为可爱,玲珑轻佻地捏了捏她的小耳朵,突然放大了声音:“今儿个霜织姑娘可得好好陪陪我。” 说完竟是将她打横抱起,直接入了罗帷,旁人便只瞧见床上两人互相交缠及其亲密,显然这位不近女色的柳大人,最终也没能抵挡住霜织的美貌,与她共赴巫山了。 墙角处的那只眼睛悄悄离开,一枚装饰用的小木牌轻轻落下,遮住了那个小小的、用来监视的孔洞。 玲珑离开时还不忘吻了霜织一下,留给她一沓银票,少说有一万两,妈妈进来时,眼底精光一闪,见霜织娇弱无力,特意上前,看似关怀,实则掀开被子查看,那柳玲珑是心上比旁人多生出十七八个窍儿来的人,不亲眼所见,她是不信的。最终妈妈很满意,她轻柔地抚了抚霜织的头发:“乖孩子,柳玲珑已经被你迷住了,你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是不是?” 霜织柔顺地答道:“妈妈放心。” 753|第六十四片龙鳞(十一) 第六十四片龙鳞(十一) 甘小姐去庙里为祖母上香祈福回来的路上失踪了! 她的贴身丫鬟跌跌撞撞地跑来京兆府报案, 玲珑立时派人前去搜索,可惜为时已晚, 甘小姐已经死了。 尸体是在城外的破庙被发现的, 死时衣不蔽体,显然生前遭受了残酷的侵害与折磨, 便是见多识广的仵作都有些不忍看。那小丫鬟见自家小姐惨死, 当场就晕了过去, 醒来后哭喊不止, 被玲珑命人捂住嘴拖了下去。 真巧啊, 小姐叫人掳走侵|犯杀害, 她个小丫鬟却毫发无损, 大家小姐去庙里上香, 哪有只带一个丫鬟的?且这丫鬟从报案伊始便大叫大嚷,生怕旁人不知道甘小姐被人掳走一般,作为下人应当知道, 名节对女子的重要, 她却如此张扬,是怕谁不知道? 玲珑便令人压下甘小姐的案子秘而不宣,就连甘老夫人也没告诉, 他是不知道甘小姐因何引来的杀身之祸, 只看她生前所遭遇的折磨便知,那杀害她的人必定对她怨恨至极。 可甘小姐不过是个闺阁女子,性格又内向,从不与人结怨, 再说了,小姑娘之间偶有龃龉,却也极少到这种要杀人的程度。 说来说去,还是跟案子有关。 朱温及甘平二人之死,剑指晁文华,霜织根本不像表现的那样是个弱女子,相反她果敢心狠,又有谋略,朱温好色,甘平有愧,因此她可以通过算计杀死这二人,但晁文华,晁文华这个年纪,对美色不看重,对穆明滔也不会有愧——他若是有愧,早年便不会对案中疑点视而不见,那就只有两种可能。 要么,晁文华在穆明滔案中推波助澜顺水推舟,要么,他就是穆明滔案的幕后黑手。 剧目前所了解的证据及情况来看,后者的可能性明显更大。 穆明滔死后,得利者除却朱温便只有晁文华,玲珑在刑部时与朱温同袍过一段时间,这人根本就是个草包,只有小聪明,根本不可能做局把穆明滔坑害,他也不过是别人手中的棋子罢了。最重要的是,朱温的妻子,与晁文华的妻子同姓。 真要算起来,朱温还得管晁文华叫一声姑父,因为他的妻子,便是晁文华之妻的远方侄女。在朱温告发穆明滔之前,他不过是刑部一个小小的员外郎,又因为没什么才能,在这个位子上一待就是好些年。 案子到目前来看已经很是明朗,唯一欠缺地就是晁文华陷害穆明滔的证据,玲珑觉得,兴许可以从朱温身上下手,这人虽然脑子不怎么灵光,却也不是傻子,当年若是晁文华指使,他必定会偷偷留下些物证,以免有朝一日自己被灭口。 于是玲珑再度拜访了朱家,却听朱夫人说夫君去世后,晁老夫人亲自来看望过她,还担心她与一双儿女无依无靠,让她放心,说是这一双儿女日后的婚事便交由她来做主。朱夫人是个没主见的,自然对晁老夫人感恩戴德,晁老夫人顺势留下了几个嬷嬷,说是要帮朱家好好立立规矩,尤其是那些个妾侍,朱温还在的时候一个个尾巴翘上天,如今朱温死了,得叫她们知道朱府是谁在当家做主! 朱夫人跟朱小姐自然没有异议,于是这几个嬷嬷在府上简直畅通无阻,又都是读文识字的,玲珑再来朱府,确实也是比最开始的时候清正了许多。他问朱夫人话时,朱夫人身边便站了个吊梢眼的嬷嬷,看似神态恭敬,双手贴在身边,身体却呈现一种紧绷状,明显是在戒备。 玲珑便没有再继续问,而是提出想去朱温的书房看看,朱夫人只想早日找到凶手,自然不会拒绝,可朱温的书房已经被打扫的干干净净,想来就算有什么证据,也该被那几个嬷嬷摸走了。 玲珑一无所获,便与朱夫人辞行。 还未出花厅,就瞧见了款款而来的朱小姐,她见了玲珑,一张俏脸慢慢便红了:“我听说柳大人来了,怎么,柳大人这就要走了么?要不,我送柳大人一程吧。” 朱夫人心里也存着撮合这两人的意思,再说了,这是在朱府,只要下人管住嘴,就没人知道朱小姐主动送玲珑的事儿。 玲珑有话想问,便也不曾拒绝。 嬷嬷倒是想跟,却被朱夫人阻止了,她还想女儿跟这位年少有为的柳大人多说几句话呢! 朱小姐拼了命地找话题,她知道柳大人此番来是为了父亲的案子,就死命的想朱温生前的事儿,不过都派不上什么用场,只好再找些家常事说说:“……先前我生辰,瞧见爹爹打了一个碧玉镶金桌子,还以为爹爹是送给我的,不曾想生辰宴没收到,爹爹也没有送给娘亲,后来爹爹死了,我曾想过要找那个镯子,却怎么也找不到了。如今想想,怕是爹爹送给外面那人的吧。” 说着,朱小姐面露惆怅,她爹在世时不是什么好东西,家里妾侍一大堆,没想到这还不够,外头还养着…… 玲珑却突然停了下来,朱小姐跟随不及,撞到他身上,挺翘的鼻子险些都撞塌了! 随后玲珑便笑了:“不过一个镯子而已,有什么紧要?朱小姐没受伤吧?” “说得也是。”朱小姐先是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而后摇摇头,“没事没事,我很好。” 紧接着到了门口,玲珑彬彬有礼地与朱小姐施礼告辞,纵身上马,朱小姐站在门里,痴痴地瞧着他远去的背影,半晌,直到玲珑的背影消失在尽头,她才轻轻叹了一声,转身回去。 想什么呢? 若是父亲尚在,兴许还有机会,如今朱府不过靠着晁家才屹立不倒,她又怎么敢肖想? 教坊司内,妈妈见了前两日刚来,今儿个又来的玲珑,面上立时笑成了一朵花!她就知道,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这柳大人再有本事,说到底也不过是个十八岁的少年郎,不曾见识过温柔乡,哪里知道温柔乡的好?这不,就被霜织迷得晕头转向了,哎哟,上回她进了霜织的屋子,可把她这老脸都给羞红了! “柳大人来啦?”她连忙迎上去,双手接过玲珑抛出来的金元宝,笑得谄媚,“霜织这几日可是一直在休着呢,不曾接过旁的客!以老身看啊,这是要给柳大人守身啦!” 玲珑配合地做出一副惊喜之色:“当真?” 他着实是把沉溺美色四字表现的淋漓尽致,眼角眉梢都是春色,妈妈哪里会有怀疑! 两人说笑着进了三楼,只见霜织对面屋子那处,有个二十来岁的美貌女子,见了玲珑狠狠哼了一声,把门给甩上了! 妈妈连忙赔笑道:“那是雾见,向来与霜织过不去,又因着年纪大了,不如霜织受人追捧,素来脾气大,柳大人不要放在心上。” 玲珑摸了摸下巴:“倒是个美人儿。” 与霜织又是不同风格的美了。 妈妈嘿嘿笑了两声,打开霜织房间的门,亲眼见玲珑进去,又抱了霜织,这才轻手轻脚将门带上,到了隔壁房间,对那监视的人道:“快去请示主子,柳玲珑在这里,再好不过的机会。” 只要拿捏住他,就能拿捏住京兆府! 监视的人颇有些不舍地起身,妈妈忍不住骂道:“在这儿活|春|宫看得还不够多!没得一副埋汰样儿!” 那男子心有不忿,却又不敢反驳,只在心里道,那些个脑满肠肥的官员压着美人,宛如公猪拱地,这柳玲珑可生了一副比霜织都不差的皮囊,两个美人搂在一起自然养眼! 屋子里,霜织躺在玲珑身下,他的手指握着她纤细的腕子,顺着腕子往上捋,目标不是别的,正是她腕子上的碧玉镶金缠枝镯子。 他还轻轻吻她的嘴角,问她:“这个镯子,可以给我吗?” 霜织心下一凛,“我不知道大人在说什么。” 玲珑闷声笑起来,实在是喜欢她这副冷静又可爱的模样,“事已至此,你不想脱身,难道还不想信任我?” 霜织眼睫颤了颤,没有说话,身上那芝兰玉树的青年突然亲了下她的眼角,低声道:“好姑娘,辛苦你了。” 只这七个字,便叫霜织心头大震,她习惯了与客人虚以委蛇逢迎讨好,也心知他们将她当作玩物,表面追捧夸赞,实则都是为了她的身子。若是那般,再如何作践自己,她也能冷静以对,寻求最好的机会谋取最大的利益——这个藏了晁文华手书的镯子便是由此而来,朱温怕是做梦也想不到,他自以为把证据交给了最安全最不会背叛的人,其实也是最恨他最想要他命的人。 她下意识把双手放在玲珑身前,想要推拒,却被他轻松捉住抵在头顶,又见他对自己笑得分外开怀,仿佛世间万物尽在他掌控中。 “不想给就不给吧。”玲珑道,“那我换个问题,你愿意跟我走吗?” 霜织愣了愣,随即笑起来,这笑里更多的是嘲讽:“大人要为我赎身?须知官妓不比民妓,只能老死教坊司。” 她们大多是罪臣之女,律法严苛,连外宿都不可以,谁敢做梦去赎身?且落了贱籍,便一生如此。 “你只说愿不愿意。” 花瓣般的小嘴动了动,到底没能说出不愿二字。 她在这地狱般的地方生活了十五年,早已忘却外面的世界是何模样。 玲珑见状,便知她是愿意的,微微一笑,“你且等着。” 这一日,玲珑走后,霜织抱着身前的被子久久不能平复,正在她内心一片茫然间,房门叫人一把推开,进来个气势汹汹的女子,正是看她不顺眼的雾见。 教坊司的人对此早已习以为常,这四大头牌里,其他人都井水不犯河水,惟独雾见跟霜织,两人势如水火,常常干架,一开始妈妈还两人都罚,后来也没辙了,反正她们有分寸,不会伤着脸,其他的便随她们去了。不过,不可闹大,若是闹大了还是要罚,那惩罚,可不是一般女子受的。 霜织性情温顺,倒是雾见脾气火爆,因此每每都是罚雾见多些,可无论罚了多少次,雾见都改不掉她这善妒的性子。 雾见一进去,旁人赶紧走,这俩姑奶奶打起来可不论死活,谁靠近谁遭殃! 雾见反手把门甩上,眼睛朝角落里看了看,霜织则轻轻摇了摇头,意思是那监视的人今儿不在。雾见立时上前来,先拉开她的被子,见她满身青紫,顿时骂道:“天杀的柳玲珑!竟这样糟蹋你!” 霜织把被子拽回来捂住自己,辩解道:“只是看着吓人,他并未用力,且若没有这么多痕迹,妈妈反倒生疑。” 雾见冷了脸,她忍着心痛摸了摸霜织的脸:“不要怕。” 霜织仰着脸,认真道:“我不怕的。” “对了,方才我听柳玲珑同妈妈说要为你赎身。”雾见握紧了霜织的手,“这是个极好的机会,你不要拒绝。官妓虽然不能赎身,可妈妈既然想要你控制柳玲珑,势必要给些甜头,柳玲珑于三法司有人脉,定能为你消了贱籍!” 她越说越高兴,竟是有些激动起来:“你一定要抓住这个机会!一定要!” “不。”出乎意料的,霜织却拒绝了。“我不会把你一个人留在这里的。” 雾见立刻生气了:“我不用你管!你要是不跟他走,我才会生气!” “我不!”霜织倔强地回嘴,“你不走,我也不走!” 随后她情绪又低落起来:“再说了,他也不过是嘴上一提,这些年……咱们碰到的说要为咱们赎身的人还少么,有谁是真的做到了呢?不过都是……骗人的罢了。” 男人的海誓山盟不能信,是年纪最幼的官妓上的第一课。 雾见却不这么觉得,她摇摇头:“柳玲珑,跟那些人不一样,那些男人,满嘴的仁义道德,进了教坊司,还不是色|欲|熏|心,明面上追捧我们,眼神还是瞧我们不起,把我们当做玩物。” “柳玲珑不一样。” “他看我的眼神,有对美丽的欣赏,却无丝毫欲念与轻视,他对你也是不同的。”雾见突然捧起霜织的脸,“乖,你听我的,他一定有办法把你带出去,他需要你!也许他就是我们等待了这么多年的人,也许泼在祖父身上多年的脏水,终于到了洗清的时候了!我听说他一直在查朱温跟甘平的案子,如果他想抓凶手,早就把我们俩抓走了,可他没有,他完全没必要拖这么久,他一定是看出了这两人之间的关联,一定是去复查了祖父的案子!” 这番话雾见压低了声音在说,哪怕没有监视的人,她也怕隔墙有耳,在教坊司生活了十几年,谨慎小心早已成为刻在两人灵魂上的烙印。 “你出去了就可以帮他!以你我二人之力,想要杀晁文华简直就是做梦!”雾见越说越激动,“且朱温甘平之死,已让妈妈对我们俩再三看管,稍有不慎便会露出马脚,晁文华……晁文华如果是那人的人,那么妈妈肯定会选择杀了我们两个灭口,也不会碰晁文华一根手指头!” “你甘心吗?有柳玲珑这个大好的机会放在眼前不去抓住,就为了我要留在这?!” 雾见一边说一边掉眼泪,两人脸贴着脸,泪水宛如断了线的珠子,打湿了被头。 “我听你的。”霜织咬牙,“他若是再来,我便答应他,若是能出去,我定要让晁文华血债血偿!” “姐姐……”她一边哭一边抱紧了雾见,“姐姐要等我,一定要等我!” 雾见摸着她的头发,眼神坚定:“这么多年都熬过来了,没有说死在这里的时候!晁文华一日不死,我便一日不能安心!九泉之下,我还要拿他的人头祭奠!” 姐妹俩说完了话,便又开始了互殴,雾见把霜织房间里的东西全摔了,又上来撕扯拽她的头发掐她的脸,她是铁了心要让霜织离开教坊司,因此闹得比平日更狠!待到妈妈来了,见着两个披头散发嚎啕大哭求她做主的姑娘,真是气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霜织是不能罚的,可是她这张脸! 叫雾见挠了好几道印子在上头不说,还硬生生被扯掉了一把头发!可把妈妈给心疼的!立刻叫人把雾见捆起来关进柴房不给吃喝,直到她认错为止! 如今雾见不再是那个初入教坊司誓死不从的硬骨头,而是响当当的头牌,自然不能拿那些腌臜手段再来教训。至于霜织……看在柳玲珑要为她赎身的份儿上,便也不予惩罚,不过妈妈还是耳提面命,软硬兼施,再三告诫霜织要忠诚、听话,此番教坊司放她出去,就有的是能力再把她抓回来,命她务必要讨好柳玲珑,将柳玲珑的一举一动都报知于她,还派了个丫鬟给她,要霜织到时一起带走。 那丫鬟是个练家子,说是伺候霜织,其实就是监视她用的。 霜织自然乖巧应了,见她如此听话,妈妈才满意起来,摸了摸她的头发:“这才乖,你啊,就是比雾见听话,妈妈才如此疼你。” 嘴上这样说,她心中却无比轻视,又觉好笑,这曾经生死不离的姐妹俩,如今长大了,竟是相见不识,还龃龉极深,可见这天底下,情之一字,根本不值一提。 接下来连着五日,玲珑都来了教坊司,妈妈刻意拿捏霜织身价,为了让玲珑放心,特意表现出贪婪的一面,要了个天价不说,还踟蹰地表示不敢做手脚,五日后,两人终于谈妥,玲珑以一万金的价钱带走霜织,此事事关律法,自然要小心谨慎,于是最终玲珑只带走了个身着男装身形略微纤瘦的小少年,至于教坊司的“霜织”,突然染了重病,不日便死了,追求者们大为心痛,写了不少诗篇来追悼,令人叹惋。 玲珑把霜织带回了京兆府,他平日忙起来便住在京兆府后院,这里什么都不缺,霜织倒也适应良好。 不过两人刚刚安置,就有差役来报,说是甘老夫人死了! 玲珑登时站起身,面色阴沉。 霜织头回见他如此气势,不免有些害怕,玲珑随即意识到,收敛了气势,柔声对她道:“你先自己睡,京兆府条件不够好,委屈你了。” 霜织摇摇头,“不委屈。” 那差役哪里见过自家大人如此和颜悦色的时候,那颗八卦的心简直抵挡不住,拼了命地往里看,想看看那位声音低柔婉转的姑娘长什么样子。 被玲珑一巴掌糊在脸上:“愣着干什么,走啊!” 把人拎出去时低声嘱咐:“不要拦着那个丫鬟,任她走动,见准时机……你懂得。” 作为被坑了无数次的下属,差役们秒懂,就是故意创造机会抓人,俗称钓鱼执法!可见那个容貌普通的丫鬟不是好人,而是奸细!当下抬首挺胸:“大人放心!” 玲珑赶到甘府,甘老夫人已死,伺候她的人跪在外面,如今,甘府便是彻彻底底没有主人了,甘小姐的死玲珑没让人告知甘老夫人,可甘老夫人却是受刺激猝死,是谁把消息走漏了? 甘府下人禁不住用刑,很快便找到了源头,是个伺候甘老夫人起居的嬷嬷。甘小姐数日不出现,甘老夫人本就担心,听说甘小姐是被柳大人接进京兆府保护了才放下心,可这老婆子却偷偷告诉她,说甘小姐上香途中被歹人掳走侮辱至死,老太太本就身体不好,受不住这般刺激,竟猝死了! 也就是说,目前唯一掌握的,关于穆明滔一案,甘平受制于人伪造穆明滔手书的证人,没了。 这要不是晁文华下的手,玲珑愿意把头割下来给他当球踢! 愤怒过后,他反倒是笑了,这一笑,使得甘府顿时蓬荜生辉,只觉这位柳大人生了一副好相貌,笑起来宛如光辉月华,令人不敢直视。 他一脚踹翻了那老婆子,轻笑:“既然没了一位甘小姐,那本官便还你们一位甘小姐。” 想算计他? 那必不可能。 754|第六十四片龙鳞(十二) 第六十四片龙鳞(十二) 直到深夜玲珑才回京兆府, 他压下甘家下人令他们守口如瓶,今天晚上发生的事是谁也不许透露, 先前那个背主的小丫鬟跟这次的嬷嬷都被玲珑收拾了, 甘府下人们见他便体似筛糠,宛如看了地狱里的恶修罗, 别说是嚼舌头, 就是大气都不敢喘一下。因此哪怕甘府已经没了主人, 下人们也仍旧有序生活, 恍如什么都没发生过。 霜织在后衙坐立不安, 好不容易等到玲珑回来, 却见他面有疲色, 本有许多话想问他, 他却洗漱换了寝衣直接过来,一把搂住她往床上倒,姿态亲昵, 不容抗拒。 她推了推他:“大人?” 玲珑把脸埋进她香馥的颈窝, 含糊地唔了一声。 “可是遇到了麻烦?可有需要我帮忙的地方?” “你好好地活着,就是对我最大的帮忙了。”玲珑如此回复。 霜织眉眼中难掩愁绪,玲珑知道她为何而愁, 亦不忍美人蹙眉, 遂在她耳边轻声说:“放心,雾见不会有事,教坊司有我的人。” 她瞬间便惊了:“你、你怎知……” “所以说,看人不要看表面。”玲珑语重心长地教育起她来, “虽然教坊司都说你二人水火不容,可我见她第一面,却见她眼神清正,你也可以将这个当作男人的感觉,总而言之,我的感觉从未出过错。再说了,京兆府的人没有你想象中那么没用,倘若当年穆明滔案发生在现在,我定能还他一个清白。” 霜织呆呆地睁着眼,无端落下连串的泪珠子,她容色极美,又被忧愁悲伤围绕,只令人万般心怜。 “相信我。”玲珑又搂了搂她,“我不会辜负你,你们姐妹二人都无需涉险。” “可是……” “想不想知道你们二人是姐妹一事,我是如何知道的?”玲珑突然转移话题,不叫霜织继续沉浸在悲痛之中,见她微微睁大了杏眼,显然是想知道的,便笑起来,“按照卷宗所言,你们姐妹二人以稚龄被送入教坊司,又都是美人胚子,想来教坊司定会细心培养,可你们又是出身自清贵人家,便是年纪小,所受教养也是好的,因此得到姐姐早死的消息后我并不信,令人继续暗访,教坊司本就藏污纳垢,总有人因贪欲口风不严,妈妈再厉害,难不成还将他人的嘴巴缝上?” 随着他的话,霜织双目逐渐迷离,陷入回忆之中。 当年她仅有三岁,姐姐也不过七岁,遭逢巨变,只剩下相依为命的姐妹二人被送入教坊司,那里的人可不会因为她们年纪小就对她们多加照看,反而因为身份原因,愈发苛刻。 她太小了,可妈妈却令人给她们看一些令人作呕的东西,并且强逼她们学习,霜织害怕又厌恶,姐姐搂着她哄着她,却不能阻止妈妈将她们姐妹二人分开的手。 因为霜织年纪虽小却性子倔强,妈妈怎么也收服不了她,打也不行骂也不行,这个才三岁的小女孩,骨子里有着来自家族的清高,于是妈妈便拿姐姐开了刀。 三岁的霜织眼睁睁看着姐姐被侮辱,她不懂那意味着什么,只知道姐姐痛苦地恨不得死去却还叫她闭上眼睛,她跟妈妈求情,妈妈却很温柔地摸着她的小脸,撑开她的眼皮要她看完全程。 直到姐姐奄奄一息被人抬出去,妈妈才问她,以后要不要听话。 她不知道姐姐死了还是能活着,她点头表示自己会乖,从那以后,倔强的小女孩就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温顺乖巧的霜织。她学什么都很用心很认真,接客时也极尽柔顺讨好,妈妈对她很满意,可她心中无时无刻没有一把烈焰在燃烧,忍辱负重,等待着有朝一日能够报仇雪恨。 十三岁挂牌那年,她见到了雾见。 哪怕已经过去十年,姐妹俩也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对方。 她们故意装作不认识,霜织还“无意”抢走了雾见的客人,从此后雾见便也爱上了“抢”她的客人,说白了,姐妹俩不过都是想保护对方罢了。她们在教坊司势如水火,经常大打出手,将彼此视为仇人,妈妈对此却很高兴,甚至故意将雾见安排在霜织那一层楼与她同住,姐妹俩日日相见却不能相认,可得知彼此都活着,那就是最大的幸运。 她们靠着争抢彼此的客人互递消息,朱温便是在这时候上的钩。 朱温很快就迷上了她们二人,偏偏两位美人不和,他夹在中间左右为难,便是借着这一点,二人各自给朱温递了口信,约他中秋宴后相会。朱温色迷心窍很快便上了当,雾见加大了助兴的药物,他便死在她身上,宛如一头死猪。 姐妹俩没法出教坊司,只能“无措”地叫来妈妈,妈妈吓坏了,但也别无他法,只好派人善后,之所以不给朱温穿衣,也是雾见的提议,为的就是不让人发现他衣服上沾了教坊司特有的熏香。 她们对此人恨之入骨,能够顺利将其除去却只是第一步。 如果说告发诬赖穆家的朱温可恨,那么甘平无疑更令人作呕。 霜织年纪虽小,却也还记得这位总是来家里的叔叔,祖父被下大狱,父亲与伯父两人百思不得其解,谁也没怀疑到甘平身上,甘平在其中充当了什么角色,也是后来雾见与霜织两人偷偷排查并且交流了彼此所知的消息所推断而来。 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 甘平是霜织亲手杀的。 那天雾见刻意找茬,两人在教坊司大闹一场,被妈妈关了禁闭,霜织由于没有反抗,也得了几日休息,她便趁着这个机会悄悄离开教坊司,这些年她们虽然是妈妈手中的棋子,听她的笼络当朝大臣出卖身体,却也不会真的傻到什么后路都不给自己留。教坊司十几年的生活,也足够她们两人收服一些忠心的人。 霜织买通了戏班子里抬箱子的脚夫,藏在里面进了甘府,甘府查的不严,她顺利见到了甘平。 甘平是心甘情愿赴死的,他将当年一切和盘托出,又跪下给霜织道歉,可那又有什么用?她的爹爹,阿娘,伯父,伯娘,祖父,哥哥……都已经死了。 甘平说这些年他一直都被噩梦缠绕,做梦都会梦见老师问他为何害他,他不知该如何回答,也别无他法,只希望能死在穆家后人手上。 霜织却觉得这样的道歉可笑极了。 道歉了,她的家人就能回来吗?她跟姐姐活着比死了还要难堪,而这一切都源自于甘平亲手伪造的祖父手书! 她把甘平绑起来,平静地杀了他,然后清理了现场,又借着戏班子之手逃了出去。 至此,三个仇人已经杀了两个,可最后一人,是最难杀的,对姐妹俩而言,简直难如登天! 她们身份卑贱,连见晁文华一面的资格都没有,更别提靠近去杀他了! 玲珑将查到的消息汇总,抽丝剥茧后所得到的真相,与霜织说的完全一致,几乎没有任何出入。但是这桩案子目前出了意外,那就是身亡的甘小姐与甘老太太,这两人为何会死?若说杀了甘老太太是为了毁灭人证,可甘老太太中风在床,根本算不得什么有力的人证,至于甘小姐,甘小姐又是因何而死? 她明显是个被养得不知世事的天真姑娘,为何会有人要杀她? 玲珑确信自己查穆明滔一案,除却亲近可信任的人外不曾泄露,但若说甘小姐跟甘老太太的死是意外,那绝无可能。 他将自己所得的信息也与霜织说了,她是极聪明沉稳的姑娘,立刻便道:“是否甘小姐之死,与我祖父的案子根本没有关系,而是另有他人?” 玲珑倒是没想到这一点,他讶然道:“她难不成还能跟人结仇?” 霜织道:“大人有所不知,我在教坊司待了十几年,所见过的最多的,不是无情的客人,而是官妓之间的纷争纠葛,这也是为何雾见与我不和,妈妈对我二人却因此放心的缘故。我觉得,大人不妨换个方向查一查。” “你说得对。”玲珑点点头,“却是我的疏漏之处。” 霜织缓缓摇头,片刻后,轻声问:“大人,你……” 玲珑知晓她想问什么,颔首道:“我保证,会还穆家清白,为你祖父洗刷冤屈。” 霜织闻言,不由得泪如雨下,她翻身跪在了玲珑面前,不由分说地重重给他磕了三个响头,被玲珑拉起来后亦是满面感激,这是她活了这十几年来,觉得离成功最近的时候。 因此也想投桃报李,报答玲珑,只是她身在教坊司,所得消息有限,但也正因为教坊司特殊之处,有些事儿,她知道的还真比玲珑多。“……对了大人,朱温生前,有一回酒饮的多了,提到一个人。” “谁?” 霜织摇摇头:“他很是害怕,我哄了许久他也不敢说,哪怕是醉了酒,也是吞吞吐吐,只称对方为‘殿下’。可是,今上并无儿女啊。” 殿下! 能被称为殿下的,除却今上儿女,还有先帝儿女! 这么说,十一皇子当年确实是未死! “而且有些事我跟雾见都觉得很奇怪。”霜织细细将这些年教坊司的怪异之处说出来,“妈妈总是要我们笼络当朝大人,最好是能拿住他们的信物或是把柄,可她要做什么却从不与我们说,而且,她极有可能知道朱温是我们仇人,朱温头回来教坊司,妈妈便三令五申,要我一定好好伺候,不许动别的心思。朱温死在教坊司后,她第一时间也是狠狠地骂了雾见一通,就好像……朱温是自己人。而甘平之死,她却提都不曾提。” “几日前我曾试探着提过晁文华,妈妈虽然没说话,神色却有几分紧张,还把我骂了一顿,要我不要坏了大事。” 霜织仔细回想着不对之处,“甘平临死前曾告诉我,祖父一案,幕后主使便是晁文华,祖父通敌卖国的罪证乃是捏造,手书是甘平亲写,可令我最在意的,却是窝藏钦犯的罪名。” 玲珑一直认为窝藏钦犯也是假的,可听霜织的话,好像是确有此事。“这话从何讲起?” “那年午后,我将将睡醒,去找爹娘,无意中瞧见一个陌生少年……当时不觉得什么,后来也一直没有印象,家变之后,我生怕自己忘记幼时之事,便一次一次回想,并将想起来的事尽数记录,记录下来后便烧掉,几年前,我想起这个少年,便总是难以忘记,他是谁?为何会在大变之前出现在我家?祖父送他出门时为何面带尊敬?之后又不再见过此人?我与雾见……接客时……” 显然,在玲珑面前坦诚自己接客一事,是极为羞耻自辱的,霜织不觉握紧了拳头,却还是继续往下说,“曾试探过前来的官员,可他们没有人识得此人,只有人醉酒时告诉过我,先帝曾有一子,死于宫中大火,若是推算,正是当年到我家那个年纪,再加上朱温口中的殿下,妈妈对我们的苛刻鞭策,我便想……幕后主使,是否不只是晁文华?” “祖父绝无可能做出窝藏钦犯一事!他自幼便抱我在膝头教导,天地君臣,做人要忠君爱国洁身自好,怎么可能做这等事?可他为人又宽厚,若是那殿下死里逃生,求祖父庇佑,便是看在先帝面子上,祖父也不会置之不理的!” “而这恰好便是晁文华的好机会……否则怎么解释朱温正好发难?兴许晁文华早与那位殿下勾结!我了解祖父,他绝不可能答应那位殿下的过分要求!” 她越说越激动,玲珑几乎是吃惊地望着她,只觉得她聪明又机灵,还耐得住性子,实在是他所见过的女子中数一数二,便是与丁岚比起也不逊色! 丁岚是在现代社会长大的人,到了古代仍旧能坚持本心,已很是不易,可霜织,她是土生土长的封建社会女子,受礼教束缚,又三岁进了教坊司,玲珑觉得她当真配得上那句出淤泥而不染! 她所推断的,与玲珑查出来并且整理出的真相对了十之八|九! 玲珑相信,哪怕自己不帮她,有朝一日,她也必能杀死晁文华以报血仇! 这样的女子,当她是玩物的人才是可笑。 霜织愿意同玲珑说这些,便是表示愿意信任他,见他俊容含笑凝望自己,才察觉到自己太过话多,顿时低下头:“大人见谅,我也只是猜测,没有证据,做不得真。” 玲珑却道:“谁说没有证据?” 霜织一愣。 他却冲她笑得更灿烂,这与平日那种游刃有余、成竹在胸的笑不一样,而是带着些坏,却又格外迷人。 仍旧是那意气风发,恍如天下尽在掌握中的少年郎。 霜织在教坊司时,擅“书”,说来不巧,晁文华的笔迹普通人弄不到,他自己也很是小心,平日里写完了字条基本全都烧掉了,可唯独当年他为穆明滔结案,用的便是他亲写的卷宗。霜织冰雪聪明,只看一眼,便能将晁文华的笔迹模仿的七七八八,再练上几日,包准能够以假乱真,叫晁文华自己也认不出来! 只是……霜织万万没想到,柳大人口中说的有证据,竟是这样来的。惊讶过后她又忍不住笑了,觉得他太促狭,当年晁文华便是用这一招害了她祖父,如今也算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通敌叛国什么的就没必要了,重点还在这个窝藏钦犯上。 正如霜织所猜测的那样,当年十一皇子能入京城见穆明滔,其中还真有晁文华的手笔。 十五年前,晁文华还是太子少师,虽然先太子已死,可今上心中有疙瘩,不可能重用他,反倒对先帝有启蒙之恩的穆明滔器重有加。今上是个眼里容不得沙子的人,先帝旧臣告老的告老,死的死病的病,晁文华不想死,也不想告老,他还想爬得更高。 而十一皇子想要复辟,便要寻求支持,他最先找到的便是晁文华,晁文华假意与他周旋,暗中将他引给穆明滔。 穆明滔虽已效忠今上,却仍念旧主之恩,虽然不能帮助十一皇子,却愿意保他的性命。 他不肯投诚,十一皇子自然怀恨在心,遂与晁文华里应外合,端掉穆明滔。此后晁文华一跃取而代之,十一皇子也去除一个心腹大患。 而最近,晁文华很明显在跟什么人联系,他手下的门客频繁出入教坊司——毫无疑问,教坊司便是十一皇子的据点之一,妈妈也是十一皇子的人,这也可以解释为何霜织雾见姐妹俩遭受了常人难以忍受的罪。养尊处优的十一皇子兴许能够得饶人处且饶人,可经历了天翻地覆失去一切的十一皇子,宛如一条疯狗,睚眦必报。 他怨恨穆明滔,连着还要折磨穆明滔的家人,哪怕是穆明滔的儿孙,玲珑觉得,也不一定是今上派人在流放途中杀害的。 真要让这位当皇帝,怕不是死的人更多。 他也不瞒着霜织,有些晦涩的地方,便掰碎了一点点讲给她听,霜织聪慧,一点就通,自然明白晁文华非一朝一夕能扳倒的,如今便是要给晁文华创造机会。 不过说来奇怪,晁文华居然屡屡派人接触十一皇子,比他们想象中的还要主动许多,反倒省了许多事。 这两人哪里知道,晁文华决心投诚十一皇子,其中有晁慧心的手笔! 晁慧心自以为胜券在握,谁知所作所为却帮了玲珑一个大忙,简直是将把柄送到他手中,绝对称得上坑祖父的典范。 霜织的话还是让玲珑上了心,关于甘小姐之死,他便换了个方向查,还真就顺藤摸瓜查到了晁慧心身上,玲珑有些不解,这甘小姐跟晁慧心有什么仇怨不成?能让晁慧心恨到这个地步,光是杀死甘小姐还不算,还要毁了她的名节? 至于那个十一皇子…… 玲珑冷笑:“敢在京城闹事,怕是没把我放在眼里。” 他的地盘上,敢跟他作对的人,通常没什么好下场。 晁文华投诚,十一皇子为表诚心,必定也会进京,玲珑特地吩咐下去,这阵子进城人员的排查适当放松些,但又不能让人看出来放松,否则难免打草惊蛇。 他手下的人都被调|教过,脑子一个比一个贼,秒懂自家大人是什么意思,很快,便有消息传来,人盯上了,对方住进了晁文华妻子嫁妆里的一个小宅子,因为地处偏僻,一般人还真难注意到。 鱼都咬饵了,垂钓者也该收钩了。 霜织这些日子不在京兆府,而是听从玲珑的吩咐去了甘府,作为“甘小姐”生活。她可比甘小姐厉害多了,甘府下人叫她整治的服服帖帖,嘴巴极严,以至于晁慧心派来盯梢的人什么也查不到,甚至影影绰绰听闻甘小姐就在府中……晁慧心便心中忐忑。 为了后续干净,她特意没经自己人的手,而是买通甘小姐身边的丫鬟,将人引至破庙,上一世那破庙里便是死了个姑娘,闹大后才知道那儿是匪徒分赃之处,不可能遇到个娇滴滴的姑娘还好端端把人放走,且那群匪徒也确实是被抓了,难不成,甘小姐跟柳玲珑的姻缘是上苍注定,因此谁都破坏不得? 不不不,不可能是这样。 自己这一世顺风顺水,绝不可能有意外发生,她是一定要嫁给柳玲珑的! 只要嫁给他,晁家就不会被抄家灭族,日后她仍可做人上人,未嫁时她是人人称羡的贵女,嫁人,她也要嫁人中龙凤! 而这天底下,显然没有比柳玲珑更出色之人了,那出身不显的甘小姐怎么配得上他! 这一回,晁慧心特意派了自己身边最机灵的心腹前去甘府打探,谁知这一去,人便再也没回来! 她有些着急了。 祖父信任她,才让她自己练练手,杀个无亲无故出身普通的甘小姐而已,若是出了问题,她在祖父心中地位势必也会下降,这绝不行!她还有许多姐妹,她只能做最优秀的那个,才有资格得到祖父的认可嫁给柳玲珑! 晁慧心仔细想了想,便放出消息,邀请京中贵女前来晁府赏菊,严冬将至,菊花怒放,正是办宴的好时机。 她要趁此机会,看看甘小姐到底死了没有。 755|第六十四片龙鳞(十三) 第六十四片龙鳞(十三) “给她脸了?” 玲珑随手将晁慧心送来的帖子丢到一边, 对霜织道,“你不必去, 她也没那么大的面子能请到你。” 霜织自己也是不想去的, 她什么身份自己最清楚,撇去罪臣之后不言, 便是在教坊司头牌的名号便有不少人听过, 朝中曾是她入幕之宾的大臣也不少。 否则这是难得能见到晁文华的机会, 无论如何她都会试一试的, 如今她却愿意不去搏一把, 无非是将赌注押在了玲珑身上, 相信他罢了。 只是她没料到玲珑不让她去的原因纯粹就是不想给晁慧心面子, 不由轻笑:“晁姑娘是怎么惹了大人不成?” “她觊觎我。”玲珑斜眼看美人儿, “怎么,你不生气?” 霜织的心迅速跳了一下,随即道:“我为何要生气?” 话虽如此说, 心脏终究是漏了一拍。她在教坊司见过男人无数, 当属柳大人最为优秀,旁的男人,一边睡着她们一边瞧不起她们, 世人心中更是视她们为洪水猛兽, 良家女子对她们亦是避如蛇蝎,如玲珑这般身居高位却又对她们礼遇有加的,五根手指头都数得出来。 可霜织从不多想的,她深知自己的身份, 便是有朝一日祖父沉冤得雪,她也不会认祖归宗,因这身子已脏了,配不上穆家清高门楣。到那时,同情祖父被害的人只会攻击她与姐姐失节而不自戕,乃是贪生怕死之辈,所以霜织早已想好,待到今上还了穆家清白,她便与姐姐远远离开京城,安安静静度过下半生。 柳大人……她是不敢想的。 她又喜欢玲珑这样跟她说话,又深知自己不能泥足深陷,教坊司里不乏为情爱所迷的女子,可十几年下来,没有一个得了善终,她们天生比他人下贱,没有资格寻求幸福。 “你当然该生气。”玲珑拉住她的手,将霜织搂进怀里,“你的男人被觊觎,你不生气谁生气?难道要我老娘生气?那可不成,她只是个普通妇人,胆子小得很。” 正在杂货铺里忙活的王氏猛地打了个大喷嚏。 霜织的呼吸瞬间急促起来,她向来柔顺,玲珑怎么碰她都不生气,眼下却突然排斥起他这样的亲昵来,只是想推开的手不由得松软,最后也只能茫然地道一声:“大人别同我开玩笑了。” “不是开玩笑。”玲珑认真地看着她,“我想娶你为妻。” 他是真喜欢这个女孩子,尤其喜欢她不屈而明艳的灵魂,对他有种神奇的吸引力,这在其他人身上是不曾出现过的,而且不知是否是他的错觉,总觉得霜织身上,要比旁人香了许多。 霜织大震,随即冷静而克制地摇头:“大人前途无量,若要娶我,无异于自断前程,我生长在教坊司,只会风花雪月,不配为人主母,小家子气十足,永远都不能成为大人的贤内助。大人应当有更好的姻缘,我不配的。” “我的前程又不需要靠女人。”玲珑开始跟她讲道理,“我家小,除却父母姐姐外就只有几个仆人,后宅干净,无需你做什么,而且你如此聪慧,若是一辈子待在后宅岂不浪费?我还盼你能留在我身边,把那个内字去掉,是做我的助手,而不是内助。” 这着实是个令人心动的提议,然而霜织还是摇头了,她了解自己,也了解女人。很多女人在没有得到的时候都会想着,啊,如果能留在他身边就好了,可是人心永远不会得到满足,只会得寸进尺,想要的更多,她不想成为那样连灵魂都变得丑陋的人。 有些话,在两人不想熟的时候可以随意说出口,可动了心,那些自轻自贱的话再说出来,无异于是在自己的伤口上撒盐,鲜血淋漓却又令人清醒。 “……若我记得不错,大人有姐姐,却无兄弟,日后定是要传宗接代的。”她清楚意识到自己在说什么,本也不愿说得如此鲜明,却又不得不说,无论他是否真心,爱慕的人说愿意娶她,她便能记住一辈子了。“……我的身子,已然坏了,大人……还是不要再说这些的好。” 教坊司里的官妓,哪个不是阅人无数,如她这般失贞失节,连生儿育女都不能,无疑是废人一个,嫁人便如害人。 霜织说着,眼圈儿微微红了,她跟玲珑虚以委蛇时能够很自然地掉下眼泪,可涉及到自己的尊严,便是硬撑着不肯哭,总觉得眼泪若是落下来,最后那点自尊也荡然无存。 可对玲珑来说,这根本不算什么事儿。 “那又如何?” 霜织一愣。 “我本就没有传递香火的打算,我们家又没有皇位要继承,就算有我也不让你生啊。”这回玲珑说得可理直气壮了,“你尽管嫁我便是,包准你不会受婆母的气,我娘是个好女人,她会疼你的。” 王氏的宗旨就是儿子好我就好,儿子说啥我就干啥,绝对不会跟儿媳妇争风吃醋,她儿子十八了身边连个母的都没有她已经急得不行了。 “说句不好听的,我现在跟我娘说我要娶头母猪,我娘都会鼓掌高兴。” 霜织:…… 她沉重的心情也叫他给搅和了,不由得掩嘴失笑,粉嫩的脸蛋笑中带泪,妩媚动人,玲珑轻轻亲了她一口,她只怔了片刻,便温顺地依偎在他怀中。 两人说定了事儿,玲珑干脆道:“三日后赏菊宴,你尽管去。” 霜织还是有些踟蹰:“可是……一旦被人认出来……” “放心。”玲珑微微一笑,“有我呢。” 她看着他,心头那些触动幻化成柔软的暖意,游走在四肢百骸,多年来冰冷无助的灵魂终于被阳光包围,仿佛此后余生,都不必再惊慌害怕。 不过……霜织万万没有想到,大人所说的有他呢,就是指这个。 晁慧心赏菊宴当天,由于前一天晚上心绪不宁,霜织起得特别早,她梳洗完毕玲珑就来了,还拎了个精致的小木箱子。 当着她的面打开,里面要是她没看错,应是些……胭脂水粉? 霜织容貌美丽,素面朝天时看起来年纪更小些,她眉毛生得好,无需多余点缀便显得娇媚而不失英气。玲珑把她摁在梳妆镜前,霜织微微睁大了眼,“……大人?这个你也会?” “当然,除了生孩子,没有我不会的。” 霜织有些想笑,却被他捏着下巴不许动,便只眨着眼睛,任由他在自己面上动作,信任之情溢于言表。此时此刻,她心中已想不到别的,只能看见面前那张俊美绮丽的面容,以及他略显冰凉的手指在自己面上动来动去,每一分每一秒,仿佛都被霜织铭刻于心。 她又害怕,又期待,又渴望幸福,又不敢追逐幸福。 像她这样的人……真的也可以吗? 一炷香后,望着镜子里的自己,霜织险些认不出来了!她敢保证,便是那些往日见惯了她的高官,恐怕也认不出来!仅仅是上了妆而已,却判若两人! “这世上生而相像者有之,你切记不可露怯,你相信你是谁,你就是谁。”玲珑捏捏她的脸蛋儿,“教坊司的经历不是耻辱,被错待被欺辱,你的脊梁骨都不曾弯过,怎么眼看雨过天晴,却开始瞻前顾后了?从此以后,你是穆家骄傲的女儿,而不是教坊司的霜织。” 他说着,又解下了自己腰间的随身玉佩,这块玉佩本是今上所赐,玲珑很喜欢,到哪儿都带着,因其成色极好,温润清透,许多人都认得,见玉佩,当如见柳玲珑。 “穆家出事时你仅有三岁,我去问过雾见,她说家人疼爱于你,三岁了还叫你宝儿,连大名都尚未为你取。” 霜织呆呆地望着他。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玲珑亲自将玉佩系到她腰间,笑得张扬又自信,“甘香寒,不知道这个名字你喜不喜欢。” 甘平本就亏欠穆家,让霜织顶替甘小姐的身份,也算是他赎罪了。 霜织一遍又一遍地抚摸着腰间玉佩,半晌,仰头冲玲珑嫣然一笑:“我很喜欢。” 她在心中又把“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这句诗念了一遍又一遍。 她冰雪聪明,又饱读诗书,一听便知玲珑是想说什么,他是想告诉她,只有经过不断地磨练、苦难,才能达到美好的品质,他的意思是,对他而言,她是很珍贵的,无需妄自菲薄。她应该有穆家女的傲骨,而不是迷失在过往的屈辱中。 只有放下过去,才能得到新生。 “大人放心吧。” 香寒站起身,朝玲珑福身行礼,端的是仪态万方,贵女风范:“香寒不会让你失望的。” 玲珑将她送上马车,又在她耳边低语几句,香寒频频点头,愈发斗志昂扬,玲珑特意把八斤派到她身边,八斤心思细腻性格稳重,绝对算是个好帮手。 四斤跟在他身后搓手手:“哎哟公子,咱家是不是要多出个主子啦?” 玲珑见不得他这臊眉耷眼的德性,啪的一巴掌拍他脑壳上,把四斤拍的原地蹦跳,敢怒不敢言,心想公子再这样虐待他,他就找老太太告状去! 赏菊宴中,有交好的贵女发觉晁慧心心不在焉,频频走神。晁慧心乃是晁文华之孙女,在贵女圈也是人人追捧,便有人关心道:“慧心?你是怎么了?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晁慧心回过神,露出一抹苦笑:“倒也无妨,只是在想,甘小姐怎么还没来。” “甘小姐?” 众女茫然,原谅她们孤陋寡闻,实在想不到姓甘的是哪户人家。 晁慧心见状,柔柔一笑,她本是骄纵性格,前世因此与人积了不少怨,乃至于死到临头无人问津,反倒被人奚落,如今她改了,变得温柔体贴,引得不少贵女称赞,愈发追捧跟随。“是那位不幸身亡的甘大人之女,甘大人死后,她便孑然一身,我想着,便不如邀她一同赏菊,却不知她竟没有来,想必是我多事了。” 语气多有怅惘。 旁人忙劝:“好言不劝该死鬼!你是什么身份,她又是什么身份!难不成还要我们去三催四请不成?慧心不必太给她脸面!今日她不来最好,她若来了,我等定要看看她有什么本事!为你出这一口恶气!” 一群人纷纷点头,觉得这甘小姐太过不识抬举,着实令人反感。玲珑要是在这里非笑掉大牙不可,晁慧心以为她是谁?合着你给了请帖人家就得来,不来就是不识抬举?脸大如盆,真当自己是天仙啦?好歹照照镜子看看那张脸,到底谁才是该死鬼! 摩拳擦掌之际,下人来报,说是甘小姐来了。 晁慧心精神一震! 她原本想的,也许甘小姐早已死去,如今这个是冒名顶替,谁知等甘小姐款款而来,晁慧心那只养尊处优的手,瞬间就捉紧了椅子扶手! 她竟真的没有死! 难道老天爷就这样偏心!为何不能让自己称心如意?! 很快,晁慧心的视线就落到甘香寒腰间那块玉佩上,如此成色的上好玉佩,不正是上一世挂在柳玲珑妻子腰间的?他们两人已经定了情?! 晁慧心的面部几要扭曲,她不知自己是用了多大的力气才能忍住,眼睛从直勾勾盯着玉佩,又变成直勾勾盯着甘香寒。 是了,这种新颖娇艳的妆容,必然是出自柳玲珑之手,上一世便曾听闻柳大人爱妻,常有闺阁之乐,每每柳夫人顶着新妆容出来,总是引领京城贵女风流,无数人争相模仿,可这一世,此二人分明尚未成亲,却已如此亲密,简直就是不知廉耻!这甘香寒定不是个好东西!寻常人家女子,若是安分守己,怎会在父亲刚死便与外人私相授受?! 她哪里配得上柳玲珑! 就靠那张楚楚可怜的脸么! 晁慧心嫉妒的快红了眼,她本将玲珑视为自己囊中之物,结果却发觉自己总是慢人一步,从玲珑赶考开始,她便费心费力为他打点,特意留点口风,让那些掌柜的说助他之人乃是一位貌美姑娘,想引起他注意,可他却丝毫不放在心上,好处他是拿了,回报是想都不要想! 她又不能真的跑上门去说我就是那个为你打点一切的人,只能吃了这个哑巴亏! 她绞尽脑汁都不知如何接近的柳玲珑,就这么便宜了出身卑微的甘香寒! 怎么能让晁慧心不气! 她重活一世,最大的目标就是玲珑,她认为只要得到他,日后一切都会改变,她仍然可做人上人,有人人羡慕的夫君,为人称颂的情意,可因为这个甘香寒,一切都将成为泡影! 晁慧心深呼吸了两口,面上露出一贯的笑来。 她不应如此愤怒,不应的,祖父已与殿下取得联系达成共识,待到殿下成就大业,她定然要记头功,能够做预知未来的梦,这就是她最大的依恃,柳玲珑早晚站在殿下这边,到时候他们多得是相处机会,他会知道,谁才是最合适的人。 于是面上带笑,迎向香寒,语气中是自己都不曾察觉的高高在上,她是晁文华之女,甘平算什么?不过一条没用的狗罢了,甘平之女,又算什么?!她愿意同她说话,就是甘香寒的福分! 教坊司人来人往,虚情假意,哪里瞒得过香寒眼睛,她佯作不知,自在与晁慧心交谈,看得周遭贵女纷纷咋舌,传闻不是说这位甘小姐胆小怕生,小家子气十足?怎地跟晁慧心这样的贵女在一起都不显逊色? 不过她们都站晁慧心,自然要为难香寒,便提出以文会友,也学那些才子,来个文斗。 香寒在教坊司时虽说以擅“书”出名,可琴棋书画丝毫不差他人,她是靠才华为生的,只有展现自己的价值,才能成为昂贵的棋子。而贵女们,学这些是为了陶冶情操,为了寻求如意郎君,哪里吃过香寒的苦,又哪里有她那样的天资? 香寒都不好意思太过招摇,她觉得自己仿佛在血虐对方全体,再三思量,到了最后一轮飞花令,她故意装作反应不及,输给了一个贵女。 至于晁慧心,不好意思,她可以输给任何人,都不会输给她。 因此全场就属晁慧心输的最惨,她的脸都要绿了,却还要佯作大度。旁人也不是瞎子,晁慧心对上甘香寒,就跟变了个人似的,不免让人怀疑起她邀请甘香寒前来赏菊宴的目的。 那位被香寒让了一局的贵女略略松了口气,好险没有太过丢人,虽然是人家友情相让,不过可见甘小姐是位体贴之人,与晁慧心的体贴不一样,后者流于表面,前者却熨帖到人心中,对甘香寒印象立刻好了许多,甚至主动攀谈,总算是把想问的问出了口:“甘小姐,你腰间那块玉佩……可是柳玲珑柳大人所赠?” 众贵女不约而同看过来,盯着那玉佩的目光分外火热,恨不得抢过来算自己的。 香寒:…… 她现在算是知道大人有多受欢迎了。 纤细的指尖轻轻抚摸着玉佩,然后点了点头:“是。” “哇……” 立刻有人羡慕出声,柳玲珑大人,那可是京城万千少女的梦!谁不想嫁给他呀!哪怕那玉面阎罗的称号吓人,也比不得见他一眼后的怦然心动!有了玲珑存在,京城男儿们娶妻之路都沧桑艰难了许多,女子们挑选夫婿,眼光也更加严苛,谁知这么一朵高岭之花,最终被不显眼的甘小姐给摘到手了! 不过仔细一想,前提是死个爹先…… 贵女们羡慕归羡慕,真正嫉妒到眼红的还是少数,像晁慧心那样执念深重的更是绝无仅有,一提到柳玲珑,贵女们纷纷兴奋起来,一个个虽然正襟危坐,可八卦好奇的心简直掩藏不住,一个劲儿地追着香寒问。 这个问柳大人是不是真如传闻中那样俊美,那个问柳大人凶不凶,这个问你今日的妆容好好看能不能教教我,那个问柳大人笑起来那么好看对你好不好…… 总之,因为有了玲珑这个共同话题,大家迅速接受了甘香寒,甚至称呼都从甘小姐变成了亲密的“香寒”。 晁慧心鼻子都要气歪了! 香寒察言观色的本事乃是一流,这些尚未出阁的贵女,年纪也就在十五六七,简直不要太好交流。 可她虽然与人相谈甚欢,却不见谄媚之色,仍旧不卑不亢。与柳玲珑两情相悦,也不高傲自得,愈发令人觉得与她谈话如沐春风,同时也愈发衬托出晁慧心的虚伪。 晁慧心虽然努力装作温柔,可是她本性在那,怎么可能真的放下|身段?她的温柔中夹杂了傲慢与轻视,好像天底下只有她晁家最厉害,其他人都得给她磕头一样。 谁不是家里万千宠爱的姑娘,谁乐意做别人的附属? 好好一场赏菊宴,晁慧心非要请甘小姐来,这不,风头被人抢了吧?孤家寡人坐在那儿,先前还有跟她交好的主动找她说话,她却跟别人欠了她银子似的不冷不热,哪里比得上甘香寒柔和婉转,令人心喜! 当下就有人约了香寒日后一起玩耍,香寒一一应了,愣是没给晁慧心留余地。可你要说她对晁慧心无礼吧,那人家也没有,人家温柔得很,对谁都是一样的! 晁慧心差点儿憋出内伤,赏菊宴全程,她成了配角,甘香寒反倒成了人群焦点! 她以为这就够令人生气了,待会儿等人走了,必然要派人中途拦截。她就不信这个甘香寒命如此之硬,上次让她跑了,这回难不成还要失手?除非她就留在晁家不走,否则今日必然别想活着回去! 这样一想,晁慧心的气就顺了许多,连同被人忽略也没那么难受了。 谁知赏菊宴刚至尾声,家中下人就来禀报,说是京兆尹柳大人来了,是来接甘小姐回去的! 晁慧心刚调整好的心态,瞬间又崩了。 756|第六十四片龙鳞(十四) 第六十四片龙鳞(十四) 便是香寒也没想过大人会来接自己回去, 她听到时明显愣了一下,面上并无得色, 看她眼睛却是喜悦的, 连带着身上都是柔和甜蜜的情意,愈发令晁慧心嫉妒横生, 恨不得当面撕烂这张令人作呕的脸, 不再让她挡自己的道儿! 可这见柳玲珑的机会太难得, 晁慧心毕竟是世家贵女, 没有说上赶着去讨好男子的道理, 在她想象中, 玲珑赶考途中及进京后她一系列体贴的行为, 应当足以令他心动, 或者,至少好奇应当是有的,可这人, 好处全拿了, 完了根本对幕后之人不感兴趣,她刻意留下的线索人家看也没看,根本不按套路出牌, 险些没将晁慧心气死! 后来祖父主动与他提婚事, 他又四两拨千斤,从不正面回答,换作上一世祖父跟随今上,晁慧心可能不敢想, 因为今上肯定不会答应他娶晁家女为妻,然而这一世他们都选择了十一殿下,那又还有什么可担心的? 晁慧心特意摆出最优雅的风范,誓要让今日来的娇客宾至如归,还亲自送各家小姐出了晁府门,其实为的不过是看玲珑一眼,若是能说上几句话就再好不过了。 之前香寒还一直在想晁慧心一定要找自己麻烦是为什么,无论是她还是甘小姐,都没有招惹过晁慧心,晁慧心对她们却有着如此敌意——且她都没认出来自己并非真正的甘小姐,也就是说晁慧心连见都没见过甘小姐!可就这么一个人,却暗中派人要了甘小姐的命,实在是奇怪。 现在她好像明白了,又好像不明白。 对她的厌恶尚且可以说来自于她腰间的玉佩,因她已与大人定情,便成了晁慧心的眼中钉,可甘小姐呢?大人说过,他与甘小姐连点头之交都算不上,顶多是说了两句话,甘小姐胆小温顺,怎么看也不像是会惹了晁慧心的人。 那晁慧心为何要置甘小姐于死地? 这真是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玲珑策马而来,他见了香寒,俊美的面容上都是笑,眼里仿佛瞧不见旁人了,便是香寒也不由得生出一种若是能被他这样看着,下一刻死去也心甘情愿的感觉。 晁慧心借机上前:“柳大人来了,祖父还说与柳大人甚是投缘,柳大人可要进去用杯茶?” “不了,多谢晁小姐好意。”对着晁慧心的时候玲珑也是笑的,只是这笑,跟对香寒的笑完全是两种,冷淡又漠然,丝毫不因对方高贵的身份而另眼相待。“我还有要事在身,恐怕不便打扰。” 要事……他都来接甘香寒了,还能有什么要事!无非就是搪塞自己罢了! 晁慧心暗暗握紧了拳头,只觉得重来一世后几乎事事顺遂,惟独在柳玲珑这里,踢到的全是铁板。 她心中不忿,玲珑并不在意,他扶着香寒上了马车,让八斤驾马,自己则骑在马上,放慢速度与她同行,如此即便不掀开帘子也能听到她说话,看到一众尚未离开的闺女欣羡不已,心想那甘小姐虽然可怜死了父亲,却又因此得了柳大人这样的如意郎君,谁说不是因祸得福呢? 玲珑知道晁慧心必定不会善罢甘休,她铁了心要杀“甘小姐”,至于这个“甘小姐”到底是谁她不在意,总之不能让人顶着这个名号,所以他特意派人乔装进了甘府,待到晁慧心狗急跳墙再派人,就给她来个人赃俱获,加上他已经收集整理好的证据,正好可以一并献给今上过目。 要不是想给晁文华时间联系十一皇子,他早就收网了,这回他要把他们所有人都一次抓起来,京城是他的地盘,谁敢在这闹事,谁就得有承担后果的觉悟。 光是想象前世的甘香寒与柳玲珑,晁慧心就已经红了眼,如今亲眼所见甘香寒随身带着柳玲珑赠予的定情玉佩,又见柳玲珑亲自来接甘香寒回府——俨然是再续前缘,虽然这前缘他们自己都不知晓,晁慧心却仍然嫉妒的快要疯了! 怎么就抢不来! 明明上一世她得不到的,这一世都得到了!祖父的信任、姐妹们的羡慕、万千贵女的追随……她想要什么都有,怎么偏偏就是得不到一个柳玲珑!难不成他们真是上天注定的姻缘,别人抢不走?! 不可能! 她不信! 愈发坐不住的晁慧心,终于再次出手,可惜这次没有上次那样轻松,她派去盯梢的人失踪,她一开始还在担心,准备老实个几天,没想到一次赏菊宴就把她刺激的露出了原形,不管不顾就是要甘香寒的命,结果派去的人尽数落网,连下巴都给卸了,自杀都来不及! 玲珑将香寒安顿好,连夜入宫。 睡得正香因为这小混蛋被叫起来的皇帝,如今连起床气都没有了,而且还生出一股不祥的预感。 因为每每玲珑连夜入宫,都代表有大事发生。 虽然正因为有玲珑在,皇帝才睡得安稳,可不代表他真的就一点脾气没有了!看看这是什么时辰?子时……子时啊! 然而当他看过玲珑呈上来的东西后,那张因为起床气而显得冷漠的面容,逐渐晕染上了滔天怒气! 大太监伺候了今上几十年,都被这股气势震慑地吓得跪在地上瑟瑟发抖,玲珑却毫无惧色,皇帝怒而将手中卷宗摔在桌上,刹那间纸片纷飞,“来人!给朕更衣!召集百官!” 这是真气着了! 大太监战战兢兢腿都站不直,玲珑还有闲情逸致弯腰捡卷宗,一边捡一边抱怨:“皇上生气归生气,别乱扔东西啊,这些卷宗臣一张一张整理好很辛苦的,这还得一张一张弯腰捡。” 皇帝正怒着呢,被他这一插科打诨,登时有种饱胀的皮球被戳了个孔的感觉,他没好气地瞪了玲珑一眼:“你就是知道朕仰仗你,才敢如此!” “哪儿能呢?”玲珑嬉皮笑脸,“往好了想,拔出这么个大蛀虫,对朝政社稷都是好事,再说了,穆明滔一案又不是皇上的错,晁文华、朱温、甘平以及逆贼暗中作祟,皇上又不是神仙,被蒙蔽也是在所难免,您看,今儿不就是拨乱反正的好机会?严办晁文华,还穆明滔清白,皇上还是那位明君。” 他这马屁拍的,连大太监都自愧不如。 想给穆明滔翻案,最难的地方不在于晁文华,也不在于十一皇子,而在于今上。 如果他改口了,就说明当年是他冤枉了穆明滔,皇帝的面子往哪儿放?可要是不改口,穆明滔难道真就背负这一身骂名遗臭万年? 因此最好的方式就是甩锅——还有谁比晁文华更适合背锅的呢?更何况这锅本来就是晁文华自己造的,他背一背也没什么错。至于十一皇子,皇帝当年能把先帝儿女尽数斩杀,就说明他是心狠手辣之人,十一皇子反正要死,给皇帝背背锅再死怎么了?退一万步说,穆明滔一案,罪魁祸首乃是晁文华与十一皇子,皇帝虽然也有错——可谁叫他是皇帝呢? 宫中连夜敲鼓,百官从睡梦中纷纷惊醒,换了朝服直奔皇宫而来,其中自然也包括了晁文华。 他已经一把年纪了,却还是野心不死,今上不信任别人,他虽取代了穆明滔,可手中实权根本无法填饱,他欲壑难填,他还想要更多,于是孙女的“预知梦”一做,他深思熟虑后便转投了十一皇子,然而他万万想不到,孙女口中所说的柳玲珑,却是站在了皇帝这边的! 穆明滔一案罪证确凿,他当年是如何顺水推舟,如何指使朱温告发,又是如何威逼利诱甘平……一桩桩一件件,晁文华自己都要记不得了,如今却全被摆在百官面前,其中有甘平绝笔,有朱温藏在镯子里的他的手书……还有甘老太太神志清醒时对于当年被绑一案的口供…… 但这些,都没有他与十一皇子的勾结更令晁文华害怕! 明明他与殿下的联系都在暗中,怎么也被这柳玲珑查的一点不剩! 皇帝冷冷地看着他,晁文华得意了一生,老来踉跄跌坐在冰冷的大理石地面上,浑身瘫软,宛如被人卸了全身关节,一点力气也没有,整个人瞬间苍老。 最终,晁文华被判斩首,晁家被抄家,男丁流放,女眷充入教坊司——竟是与当年的穆家如出一辙。 接到这个消息,晁慧心是最无法接受的那一个! 这跟她记忆中的不一样!为何会如此?十一殿下居然伏诛了?! 这不可能! 然而她再怎么不肯接受也是事实,晁文华与十一皇子暗中来往,十一皇子为表诚意亲自乔装进入京城,被玲珑拿了个正着,此人虽然多年漂泊,却养尊处优,根本受不得刑,很快就把自己的事儿招了个底朝天。 随后皇帝派人前去围剿叛军,大获全胜,至此,皇帝再也没了心腹大患,总算是能真真正正睡个毫无忧虑的大觉了。 先前还想着玲珑年纪小,想再压他两年,如今他立下如此大功,怎么说也该升升官,结果玲珑却以这次的功劳,换皇帝重还穆明滔清白,不仅如此,还追封了穆明滔为忠义公! 大家都觉得以甘平所作所为,甘香寒要抬不起头,谁知皇帝却封她为长平县主,又赏她无数金银财宝,还亲自为她与玲珑赐婚! 瞬间便打破了甘香寒即将被柳大人抛弃的谣言。 柳老汉跟王氏简直喜极而泣,天老爷,他们家六宝终于要成亲了!房掌柜更是高兴的说不出话,大手一挥,酒楼整整开了三天免费的流水席!待到他们见了香寒,更是觉得这样美丽贤淑的姑娘是可遇不可求,香寒本来还担忧自己不被喜欢,哪里想到柳家人会如此热情?搞得大人像是成亲困难户,找不到媳妇一般。 十一皇子落网,教坊司也迎来翻天覆地的整顿,玲珑没有瞒着皇帝,他很诚实地告知了皇帝雾见与霜织的身份,否则皇帝也不会封甘香寒为县主,至于雾见,她什么都不要,也没有改回本名,甚至连皇帝的恩典都不讨,给香寒留下一封信便离开了,说她在教坊司待了十几年,想要去看看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子,不用担心她,也不必寻找她,等到他们成亲,她会回来贺喜。 香寒捧着雾见的信,泪如雨下。 玲珑要娶穆家女,皇帝一方面觉得这样他很放心,一方面又为这个深得自己信赖的能臣感到可惜,玲珑想要什么样的妻子没有?偏偏娶了穆家女……但话又说回来,若是当初自己能耐住性子,不至于太过暴怒直接处斩穆明滔,如今甘香寒也确实是一等一的贵女。 经此一事,皇帝的性格平和了许多,不再像过去那般暴躁易怒,惟独可惜的一点就是,后宫嫔妃始终不能为他诞下一儿半女,这种惆怅、忧愁,在玲珑婚后数年,香寒也始终无孕后,终于迎来了“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欣慰感。 于是玲珑更受重用了。 直到皇帝五十七岁的时候,去年入宫的一个小秀女被爆出怀有身孕,皇帝大喜!暗自决定无论男女,都将成为他的继承人。当然,他在心中渴望这能是个儿子,他还不能死,他有了儿女,这江山得在他的后人手上传下去! 皇帝的身体确实也是不大行了,他膝下无子,生怕朝政紊乱,唯一能托孤的人选,便是玲珑。 多年君臣,皇帝也知晓玲珑对皇位并无贪念,他更喜欢吃喝玩乐,把自己的皇儿托付给他,皇帝很放心。 怀了龙种的小秀女被封为刘妃,七个月后产下皇女,皇帝略有些失望,但更多的还是高兴,不是儿子也没关系,于是他力排众议,要封刚出生的小公主为皇太女,这是前所未有的事,百官们纷纷反对,都以不合规矩为理由想要说服皇帝。可皇帝盼了这么多年才盼来自己这么个孩子,怎么可能听他们的? 崔大人早已告老,洪大人亦已还乡,玲珑不再任京兆尹后也开始佛系度日,以至于许多人都忘记这位柳大人曾经是多么不能招惹的人物。 皇帝要立皇太女,只有他第一个表示赞同。 有他肯应,皇帝便放了心,他随后封玲珑为当朝太师,又将皇太女全权交给他来抚养——因为他知道,自己怕是撑不了多久了,刘妃出身普通,终日哭哭啼啼,根本教育不出好孩子,他希望这个女儿能够延续自己的希望,不仅仅要将皇位坐稳,还要流芳百世。 他把自己拽在手中数十年的兵权交到了玲珑手上,要他务必保皇太女平安。 后两年,皇帝驾崩,各方势力一触即发,均被玲珑铁血镇压,整个大殿有时候都被鲜血席卷,在他恐怖的武力值下,还有些小心思的人也不敢再打什么主意,小皇帝的皇位总算是坐稳了。 柳老汉与王氏已故去,房掌柜倒是还硬朗,不过也不经营酒楼了,也就会在家里给玲珑做做菜,梅先生老当益壮,当年玲珑香寒成亲,雾见回京,与梅先生一见如故,竟结为夫妻,老夫少妻,倒也是一桩妙谈,如今两人走遍大江南北,做一对神仙眷侣,好不快活! 多年过去,香寒仍旧貌美,她的性情在时光里变得更为柔和沉静,公婆在世时也不曾嫌她不能有孕,她虽有遗憾,却也能够坦然接受。 基本上每年玲珑都会回老家去一次,爹娘虽然不在了,姐姐们却都还好好的,眼看他们无子,姐姐们也很担忧,不过她们都是明事理的人,从不会在弟妹面前多言,只委婉地问玲珑是否要过继个孩子到膝下,被玲珑拒绝了。 他已经养了个皮猴子,再不想来第二个了。 若不是香寒温柔,那一天天上房揭瓦的小皇帝,早被他收拾的哇哇大哭。 小皇帝虽是女孩儿,却比男孩儿都皮,她自幼得知自己的身份,也明白朝中大臣对自己的不信任、不看重。想要转变他们的观念,只靠嘴巴是没有用的,她必须花费更多时间,比男子更加努力,展现出自己的实力,才能服众。 好在有老师在前面挡着,她无需担忧其他,只需提升自己。 白驹过隙,眨眼小皇帝成人,老师明明没到告老还乡的年纪,却偏要辞官,说是要带着师母学梅师公云游四海,吓得小皇帝除了上朝镇日四处逃窜,就是不给玲珑见她的机会,谁知他居然称病闭门不出,小皇帝还以为是真的病了,火急火燎一上门,被逮个正着,不情不愿地同意他云游四海,但身边必须得带侍卫,且每个月都得与她通信。 玲珑懒得理她。 香寒给小皇帝挽尊:“都听皇上的。” 小皇帝嗷的一声就钻进了香寒怀里,真不能怪她亲师母而不亲太后,每回见到太后,太后总是叨叨着要她提携外祖一家,又总是叮嘱她要小心老师夺权篡位……小皇帝一开始还试图跟刘太后讲道理,后来也就绝望了。毕竟是生母,虽然不在她身边长大,面子是要给的,惹不起她还躲不起吗? 但凡刘太后能有师母一半关心她,她就烧高香了! 小皇帝最终被玲珑拎着衣领丢出门外,骂骂咧咧地走了,四斤八斤都已成家,有儿有女,不宜跟随,房掌柜在家里可待不住,于是结伴三人而行。 行至城门附近,人烟稀少,但见一蓬头垢面的女子倒在路上,无人问津。 房掌柜与香寒心善,连忙要救人,便中途停下,把这女子送进了医馆。 那女子醒来后见到香寒,宛如见了仇人,径直扑上来想要抓花她的脸,玲珑在边上眼疾手快拽了一把,女子便从床上狼狈摔落,嘴里还在嚎叫:“你为何不去死!你为何不去死!都是你抢走了我的东西!都是你!” 真是人在马车坐,锅从天上来。 “……我都不认识你。” 那女子听了,更加绝望,几乎是喊出来的:“我是晁慧心!你敢说你不认识我!” 晁慧心…… 别说是香寒,就连玲珑都花了十几秒时间才想起来这么一号人物,他颇为惊讶:“你还没死?” 大概他这态度太过绝情,刺激的晁慧心嚎啕大哭,晁文华被问斩,偌大的晁家瞬间树倒猢狲散,她也随同女眷被充入教坊司。晁家女眷可不如穆家女,还有自尽的气节,没过过教坊司的日子,不知那里是地狱。 晁慧心简直生不如死,如果不是念着柳玲珑,念着自己是重生之人,她几乎都熬不住那段时间。她几次出逃都被抓了回去,最后一次被活活打断了双腿,脸也伤了,便从头牌变成了洒扫的下人。因为生活清苦,老得极快,没有用处又频繁生病,便被赶了出来,走投无路倒在路边,不曾想却是被玲珑一行人救了。 她的精神状态时好时不好,嘴里总是絮絮叨叨,不好时说什么自己是上天眷顾之人,能重来一次,就能重来第二次,好时又咬牙切齿,问玲珑为何没有追随十一皇子,甘香寒怎么能死里逃生云云。 玲珑本以为自己就是最神奇的存在,没想到还有人能重活一世,从晁慧心言语中可知,上一世他仍是娶了甘香寒,也就是说甘小姐终究是死了,至于是怎么死的,已无人知晓,兴许是病了,兴许是因为父亲离世心力交瘁,但晁慧心说他上一世支持了十一皇子,并助十一皇子拿到了皇位…… 他笑笑,漫不经心道:“可能是因为上一世你没有重生,没有撺掇晁文华背叛先帝,我为了给穆家出气,便支持了十一皇子吧。” 还能是因为什么? 他这人,向来随心所欲,不按套路出牌。 以为重活一世占尽先机就能左右他? 不可能的。 晁慧心疯疯癫癫中听他此言,瞬间呆若木鸡,玲珑甩手离去,没多会儿,医馆的小学徒就惊慌跑来:“里面那个病人撞墙自尽了!” 他无所谓地放下马车的帘子,将房掌柜与香寒各自塞了一杯热茶。 对马夫道:“启程。” 757|第六十五片龙鳞(一) 第六十五片龙鳞(一) 玲珑是跟着外公长大的。 他亲娘生了他没多久就死了, 亲爹那边嫌弃他晦气,就派人把他送给了在镇上开棺材铺的外公。 其实说什么晦气呀, 不过是个借口, 无非是他亲爹出去长见识了,有钱了, 看不上在乡下娶的媳妇了, 说起来他娘临死前都没能见他爹一面呢, 听从外面回来的人说, 他爹现在在大城市里一家报社当主编, 娶了在外面留洋认识的女同学, 日子过得那叫一个风生水起, 简直不要太快活。 梁山镇这个小地方, 与世隔绝,外面听说闹得轰轰烈烈,梁山镇的人仍然像以前一样生活, 只有外公会敲着烟杆蹲在店门口抬头望天, 说一句要变天了,他是个很有本事的老人,除了开了家棺材铺, 还会给人看风水算命, 谁家小儿被魇着、家里人变得古怪了……总之什么奇奇怪怪的事,只要找到外公,就都能给他们解决。 玲珑就是在外公膝头长大的,外公没什么好教给他的, 就把这一身的本领传了下来,玲珑学得比他想象中还要好,他算是看明白了,因为心疼女儿不让女儿学,女儿最终也没能躲过五弊三缺,倒不如让外孙学,学的好了,不说撒豆成兵呼风唤雨,至少在这世道能活下去。 玲珑十五岁那年,外公死了,他一个人守着棺材铺,还养了一只不知打哪儿来的大黑猫。 大黑猫的眼睛绿油油的,任谁到棺材铺来,它都蹲在棺材头阴恻恻地看着人家,把不少客人吓得够呛。但对着玲珑却谄媚黏人得很,这只猫相当有灵性,玲珑说得每句话它都能懂,就是吃的太肥了,要不是身上毛全是黑的,玲珑真以为它其实是只胖橘。 外公死后,远在大城市的生父拍了封电报回来,说是想接他过去一起生活。 电报里说得感人肺腑,换作其他从小没感受过父爱,如今又失去唯一亲人的小孩,早就激动落泪了,玲珑却不然,他随手把电报撕了,也不理会也不回应,想丢就丢想接就接,干嘛,当他是弹力球啊?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一丢乡下十五年不管,然后突然想起来了又开始源源不断冒出父爱?不好意思,小朋友都不会相信这样拙劣的谎言。 那边没办法,一个月后,一个穿着西装打扮的很有精英范儿的男人出现在棺材铺门口,他头戴西式礼帽,左胸口的口袋上还别着一方雪白的手帕,瞧着精致极了,跟这个灰扑扑的小镇格格不入。这样的外来客,镇民们都非常好奇,从他打那四轮吉普车上下来,就有人不住地看他,打量了老半天,有那些个记性不错的,从尘封的记忆里扒拉出这么一个人来…… “哎哟,那不是老陈头的女婿嘛!就是在大城市过好日子那个!” “你这么一说我也想起来了,长得是像!” “这是小玲珑他爹?咋长得没小玲珑好看呢?” 旁边立刻有人啐了一口:“他是长得不咋地,但比你好看!你见过几个有咱玲珑好看的小孩?” 这倒也是,得亏玲珑是个男孩,否则梁山镇一枝花的名号非他莫属。 时隔多年,郑良俊再次回到这个生养他的小镇,心里也是百感交集。他走在熟悉的小路上,对这里却没有丝毫眷恋与归属感。他曾经迫不及待地想要逃离这里,却又阴错阳差地必须回来,就好像他拼命想要告别的过去,是无法斩断的,他再怎么催眠自己是高贵的城里人,也无法改变自己曾在梁山镇土生土长的事实。 吉普车停在棺材铺门口,棺材铺不吉利,平日是不开门的,要是有上门客,在门上拍三下,里头的人就知道这是有客上门。 在来之前郑良俊做好了心理准备,无论他的儿子变成什么模样,是否如这些刁民一样粗俗不堪,他都要保持自己的风度,最好是能够说服他,跟自己搬到惠城去。 结果门却没开。 郑良俊脸色难看,半晌,他按照规矩拍了三下,这下门从里面打开了,出现个穿着蓝色传统布衣的漂亮少年,上下打量他一番,问:“家里死人了?” 郑良俊:“……我是你爸!” 玲珑反手就要把门关上,郑良俊赶紧伸手抵住门,他顺着门缝已经瞧见了里头摆满的棺材,身上的鸡皮疙瘩简直都止不住,说实话他压根不想进去,他习惯了明亮整洁的办公室,这种阴森恐怖的环境,他这辈子都不想再看见。“你别关门,我这次来是想带你走的!” 玲珑不知道他哪来那么大脸,翻了个白眼:“带我走不可能,带个棺材走倒是行,拿回去装你自己吧,看在你是老乡的份上,我给你打个八八折。” 郑良俊险些没叫这小混蛋气死,他咬牙切齿道:“你外公刚死,你一个小孩怎么开店?到现在你都没读过书吧?留在这小镇上能有什么前途?还不如跟我去城里!” 玲珑想了想,突然撒开手,郑良俊还跟他抵门呢!玲珑一撒手,他一个踉跄没站稳,一股脑栽进门里去,正巧扑在一副棺材上,抬头脸还正对着玲珑外公与娘亲的牌位。 “哦,原来你喜欢这种款式啊。”玲珑说,“你死了我给你弄一个。” 郑良俊一点都不喜欢这个儿子! 可他也是没有别的办法了,如果不是要用到玲珑,他怎么可能愿意回来!他在惠城事业有成娇妻爱子,何必回来受气! 也许在其他人眼中,他是忘恩负义,可郑良俊不觉得自己有错,他本来就不喜欢梁山镇,不喜欢这家总是阴森森的棺材铺,更不喜欢那个总是用依赖缠绵眼光看他的女人! 得亏玲珑不知道他在想啥,要是知道,指定问他一句,你不喜欢你还睡?你嘴上不喜欢,下面的鸡儿倒是挺诚实。 典型的端起碗吃饭放下碗骂娘。 怎么说也是外公把他养大的,没有外公能有郑良俊的今天?他出去读书是谁给的钱?他在梁山镇的时候,除了一些流言蜚语外,吃过什么苦?现在搞得好像是别人错待他一样,脸皮比城墙根都要厚。 “总之你不能一个人在这儿生活,跟我去惠城,我会送你去上学,你会有个好前程。” 郑良俊拼了命才没有在玲珑面前发火,而是扮演一位和颜悦色的好爸爸,看得出来他一点都不喜欢自己,可别跟玲珑说是什么身为父亲的责任感——真有这份心,也不至于十五年对他不闻不问,这人必然另有所图。 他眯着眼睛:“我要是不跟你走呢?” “你不跟我走也得走。”郑良俊笑起来,好像玲珑问了什么愚蠢的问题,他暗示着向后看了一眼,原来他并不是一个人来的,吉普车里还有两个彪形大汉,正气势汹汹地盯着玲珑,大有他不听郑良俊话,就把他给绑起来带走的意思。 出乎意料的,玲珑没有反抗,而是摊摊手:“那好吧,既然你诚心诚意的邀请我,那我也不好意思拒绝。不过,我得把它带上。” “什……啊!!!” 郑良俊刚想问一句什么,就被猛然出现在自己面前的绿油油眼珠给吓了一跳!棺材铺里光线阴暗,黑猫的眼睛格外恐怖,吓得他一个趔趄没站稳,一屁股摔在地上,狼狈不堪。 玲珑却因此哈哈大笑起来,胖猫好像也察觉到了主人的开心,跟着喵嗷喵嗷的叫。 郑良俊丢脸又丢份儿,更是忍不住咬牙,这个邪门儿的小混蛋! 一时间他也有些拿不准,把这小混蛋接到惠城是好是坏。 玲珑笑眯眯地,既然郑良俊一片诚心,他当然不能辜负亲爱的爸爸,但愿到最后郑良俊不会后悔,因为他可不像娘那样温柔,也不像外公那样宽容。 他这人啊,心眼比针尖儿都小,旁人对他好,他不一定全部回报,可旁人对他不好,他绝对是要千百倍奉还的。 也没什么东西收拾,郑良俊连一秒钟都不乐意在棺材铺里多待,宁可在车上等着,可他又怕玲珑偷跑,只好跟着看他收拾,玲珑收拾啥他都看不顺眼,外公给玲珑买的衣服鞋子都是老款式,郑良俊是典型的西式服装拥护者,可他怕说多了玲珑又开始犯浑,只好忍着,最后他要求玲珑把胖猫给装到笼子里,被玲珑严词拒绝。 “这是我的小伙伴,我宁可把你装到笼子里也要给它自由!” 气得郑良俊胸口疯狂起伏,小兔崽子,他是他爹! 玲珑把棺材铺的门给锁上,走的时候还跟街坊邻居打招呼:“放心放心!我很快就会回来的!” 郑良俊金丝眼镜下的眼睛里,一抹精光一闪而过。 回来? 怕是这辈子都难以回来了。 从梁山镇到惠城,光是开车就要三四天,一路上郑良俊险些被玲珑折腾去了半条命,他是吃东西要挑、喝水要挑,反正就是干什么都要挑! 到达惠城的当天,郑良俊就先带玲珑去了一家新开不久的西式服装店,要给他来个改头换面。 本来就是粉雕玉琢的小少年,因为年纪小,还有种雌雄莫辩的美,五官精致又有棱角,换上白衬衫小西装,那简直跟画里的人一模一样!哪怕是郑良俊都有些看呆了,他可真没想过,以自己跟乡下妻子的长相,能生出这么好看的儿子来! 可惜啊,好看是好看,那张嘴一张就总是气得人吐血。 郑良俊家是一栋矗立在市中心的三层小洋楼,可见郑良俊日子过得是真不错,光看这条件,玲珑实在想不明白这人为啥一定要把自己从乡下带出来。外公生前曾经叮嘱过他,做术士,最忌讳心中戾气过大,那样便很容易走上歪魔邪道,人要坚持自己的本心才能屹立于天地间。 他希望玲珑不要带着仇恨活下去,他实在是个宽容又慈爱的老人。 玲珑在那双温柔疼爱的眼睛前保证过,会听他的话,只要郑良俊不太过分,他保证留郑良俊一口气。 九泉之下的外公要是得知他疼爱的小外孙这样想,怕不是要从棺材里爬起来再重新教育一番。 五行术数玲珑学得极好,他要想对郑良俊做手脚,这人早暴毙了,无非是看在外公跟娘亲的面子上没跟他计较。最主要他也喜欢看郑良俊被他气得跳脚又无计可施的模样,实在是又蠢又好笑。 跟郑良俊一起住在小洋楼的,除了他的妻子与一双儿女外,还有他的岳父岳母,都是本地有头有脸的大户人家,在惠城也排得上名号,姓巩,当年他们家女儿看上仪表堂堂的郑良俊,虽然郑良俊出身一般,但他们还是没有反对,谁叫他们就这么一个掌上明珠?好在郑良俊也的确有点才华,对女儿又好,他们也就不说什么了。 结果两人结了婚,巩家才知道郑良俊之前在乡下娶过一个妻子,这下可捅了马蜂窝,巩家父母大怒,巩小姐却不以为然,说那是没有爱情的结合,根本算不得婚姻,再说了,现在是新历,谁会认那旧朝婚书啊! 竟是压根没当回事。 巩家父母没办法,婚都结了,女儿都怀上了,又如胶似漆的,总不能逼着他们离吧?都是有头有脸的,登报离婚丢不丢人? 不过现在再看,也幸好女婿先前结过一次婚,还留下个儿子,不然…… 玲珑一进巩家就觉得奇怪,这家人一个个笑得都特别假,明明就是不喜欢他的,偏要装出一副欢迎他的模样,尤其是后母,连带着他亲爹也笑得很虚伪很恶心,还不如那两个一脸厌烦的便宜弟弟妹妹,至少他们脸上那种欠欠儿的表情,让他想要重拳出击。 巩雯丽表现的宛如玲珑亲娘,一个劲儿地嘘寒问暖,她不仅为玲珑准备了一个新房间,还给他买了许多新衣服,问玲珑路上累不累辛不辛苦,又问郑良俊有没有好好照顾他,最后跟玲珑说放心大胆地住下来他们都是一家人,以后她会疼他…… 玲珑一个字都不信。 巩父巩母也是笑呵呵的,仿佛他们就是玲珑的亲外公亲外婆,对他这个女婿跟别的女人生得孩子,那是一点隔阂都没有,一看就是那种特别慈祥的老人,感天动地。 玲珑把好处全都接了,给红包见面礼啥的,又不是他主动要的,他们非要给,他也只好勉为其难的接,等到了桌上吃饭,这家人就更为热情,热情的玲珑都不好意思了,只好把自己的碗拿开,拒绝他们夹的菜。 拜托用公筷夹给他好吗? 巩家人想笼络他,没想到这小混蛋软硬不吃,看着很好说话,他们说什么都应,其实是一句都没往心里去。 同父异母的弟弟妹妹显然对这个夺走了全家长辈注意力的哥哥很不满意,就差把讨厌写在脸上,玲珑等着看他们葫芦里卖什么药,就从善如流住了下来。 这样一住就是近半个月。 半个月里他就每天吃吃喝喝睡睡玩玩,也没别的事做,郑良俊嘴上说要送他去读书,其实根本没有实际行动。反倒是巩家给他的物质条件特别好,每天各种食补,晚上还要泡药浴,玲珑闻过,都是对身体好的,便没拒绝,送上门的便宜不占白不占。 本来他的皮肤就很好,经过将近一个月的调养后,那更是白的耀眼,十五岁的少年正是最鲜嫩的年纪,玲珑都能感觉到巩家人打量他的眼神是那样的不掩饰……就好像他是一头待宰的猪。 等待着客人的挑选。 时至今日,再不知道巩家人打什么主意,玲珑也算白活了,他撸着胖猫,胖猫这段日子跟他一起吃吃喝喝,又肥了一圈,走起路来肚子上的肉都一晃一晃,手感特别好。 吃早饭的时候,巩雯丽特意对玲珑说:“今天晚上咱们全家要去参加一场宴会,玲珑,你也跟着去吧?正好带你认识认识一些人,以后也好来往。” 萎靡不振只知道吃的玲珑瞬间精神一振! 来了来了! 他们带着目的走来了! “什么样的宴会?”他问。 巩超,也就是玲珑同父异母的弟弟很不屑地说:“跟你说了你也不懂,总之是上层人士间的聚会,而且还是郝大帅举办的,你到时可别丢人,我可不想被人说我有个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哥哥。” 巩茜撇着嘴:“反正到时候你听我妈的话就对了,我妈不会害你。” 不会才怪。 玲珑想。 面上他还是笑吟吟的:“好啊,我当然相信巩姨了。” 巩雯丽被这一个月来少年的乖巧听话所蒙蔽,觉得他完全不像丈夫说得那样顽劣难搞,分明就是个很容易相信别人的小傻子。瞧,马上都要被她卖了,还叫她巩姨呢! 她也笑得眉眼温柔:“那是自然,巩姨喜欢你喜欢得紧,打第一眼见面就觉得咱俩投缘,真可惜你不是投生在我的肚子里。” 不过生在那女人的肚子里,也只能算你倒霉。 巩雯丽对父母说自己不在意郑良俊以前有妻子,可哪儿有真不在意的!哪怕郑良俊再三跟她保证,对乡下的妻子没有感情,只是为了报恩才结合,这事儿也始终是巩雯丽心底的一个疙瘩。尤其是她见过一回那个乡下女人的照片,虽然打扮土气,却仍然掩不住天生丽质。男人都喜欢好看的,可对于到手的总是很快厌弃,喜新厌旧是他们的本性,更何况那个女人跟郑良俊还是一起长大,甚至还给他生了个儿子! 她表面上像是毫不在意,其实心里在意的要死,这次把玲珑接到惠城就是巩雯丽主动提议,一开始郑良俊还在犹豫,他不喜欢梁山镇,也不想跟那里的人扯上关系。 眼看巩雯丽生气了,他才答应。不过这的确也是个好机会,如果能成功,那他的事业也能更上一层,他不仅仅想当个报社的主编,他更想进入到惠城上层的中心,跟那些大人物推杯换盏人情来往。 巩超就很看不惯他爸妈把个乡下土包子捧的高高的作风,背地里没少跟巩茜抱怨,兄妹俩都看玲珑不顺眼极了,平日也经常在玲珑面前臭显摆,要么就是去喝咖啡啦,要么就是去西洋商店买东西啦,在玲珑面前大声说外文,还刻意弹钢琴跳交际舞……搞得跟孔雀开屏似的,时常看得玲珑嘴角抽搐。 就学了这么点皮毛在这儿得意啥呢?他闭着眼睛用脚趾头弹出来的曲子都比这兄妹俩好。 吃完早饭巩雯丽就开始折腾玲珑,给他挑衣服挑鞋子,还送他去做头发……少年的皮肤是那样娇嫩紧致,比起来自己的确是有年纪了,只要一想到这样的少年是那个乡下女人所生,巩雯丽便忍不住内心想要摧毁的怒火。 晚上出发的时候,哪怕是平日里看玲珑极其不顺眼的巩茜都看傻了,脸还不停地红,红着脸偷看一眼,再红着脸偷看一眼,心里不住可惜这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哥哥,关系又不怎么好,否则带他出去给班上那些自视甚高的女同学看看,什么才叫真正的美少年! 因为有所图,所以一家人除了玲珑外打扮的都比较低调,其他人都穿黑色,惟独玲珑穿得是白色的燕尾服,他才十五岁,却身高腿长,气质出众,跟巩家人站在一起,显得那样格格不入,几乎是一到宴会现场就吸引了所有人的注目。 玲珑就发觉有些人看自己的眼神怪怪的,开始还是惊艳赞叹,随后……好像是有点同情的味道在里头? 为啥要同情他? 难道不该同情打他主意的那些人吗? 他可不是任人捏扁搓圆的小可爱啊! 于是他笑得愈发灿烂,活脱脱像个小太阳,人群之中他最耀眼,站在二楼往下看的郝大帅,一眼就相中了。 正如巩雯丽想象中那样。 至于先前被郝大帅惦记上的男孩,则成功逃过一劫。 758|第六十五片龙鳞(二) 第六十五片龙鳞(二) 玲珑越是与众不同, 巩雯丽越是高兴,她对玲珑愈发和颜悦色, 那架势, 比对她亲生儿女都好! 她迫不及待想把这个少年推入深渊,反正, 他本来就是不该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人。只有他没了, 郑良俊那段令人反感的过去才算彻底淹埋, 否则她永远都不能释怀! 她舍不得对郑良俊做什么, 就只好从别人身上下手了。 巩超跟巩茜想看玲珑出丑, 故意不搭理他, 明明三个人是走在一起的, 可有旁人问起玲珑身份时, 他们两个都装作一副不好开口的样子,这太容易令人误会了,很快, 那询问的人看玲珑的眼神就变了, 仿佛他是什么玩物一般,充满鄙夷与不屑。 又一个人上来问,巩超巩茜兄妹俩延续了一贯吞吞吐吐的迟疑模样, 好像很难以启齿, 就在来人开始琢磨玲珑到底什么身份的时候,玲珑笑了:“我是他们爸爸在乡下原配生的又被抛下不管不顾十五年的长子,不过今年不知郑良俊主编是发了什么疯,没良心的人突然又讲起良心来了, 这位你也别怪我这弟弟妹妹不好开口,毕竟也是他们亲爸,他们总不能说自己亲爸忘恩负义嫌贫爱富始乱终弃寡廉鲜耻吧?” 这一连串的话玲珑说得直白又大声,郝大帅的宴会讲究的是高雅,努力朝洋人那边靠拢,连流淌的音乐都是轻柔舒缓的,玲珑这爆料可谓是整个大厅人人都能听到,还在另外一边跟人寒暄的郑良俊巩雯丽两口子脸色刷的一下就变了! 玲珑又叹了一口气,唯恐天下不乱,继续道:“你也别不信,你想想,这寻常男人,哪有说让自己儿女跟老婆姓的,他郑良俊要真是那么爱妻如命,能把他原配丢在乡下,拿着原配家里给的钱留学风光吗?不过是入赘的罢辽,上门女婿就是地位低点儿,也没办法的哈。” 这还真戳中郑良俊心窝子了。 当初巩雯丽怀孕,明明早知道他在乡下有妻有子,却非要闹脾气,说他让孩子跟她姓才是爱她,否则就是骗她,郑良俊好歹也是个男人,血性不多,面子却要得,但巩雯丽又哭又闹,再加上他确实理亏,而且还需要岳父岳母的支持,只好退了一步。这些年,儿女的姓一直是他心头不能提及的痛,明明是他的种,却不能跟他姓! 对外他就宣称是自己爱重妻子,才让孩子随了妻子的姓,反正不管姓什么都是他的儿女,都一样。 眼下血淋淋地被玲珑揭穿事实真相,郑良俊面上瞬间挂不住了,喝斥道:“你在胡说八道什么!” 玲珑本来也没想着让所有人都相信自己,他只负责带节奏,自然有唯恐天下不乱的人给他宣扬,他是不介意把事情闹得更大的,反正他光脚的不怕穿鞋的,郑良俊还能有什么威胁到他不成? “郑主编,你也别生气,我年纪还小呢,就是有点不知天高地厚,那你要是觉得我说的不对,你反驳我嘛!你说说当年你是不是跟我妈一成亲就走了,留学的钱是不是我外公给的,是不是跟你身边这位太太结婚后就翻脸不认婚书,我寻思着这新历的结婚证还能把脸皮也给磨厚啊?二婚就二婚,有什么遮遮掩掩的,你看,你这一对儿女都因你羞愧,别人问我是谁,他们都不好意思说。” 完全是颠倒黑白了,巩超巩茜那是因为不好意思才不介绍他的吗? 那不是想故意整他让他丢脸吗? 巩雯丽都要气炸了! 她怎么也没想到,在来到惠城后表现的无比温顺听话的少年会在宴会上闹出这么大的事!可见这就是个养不熟的白眼狼!他心里对巩家、对郑良俊有怨呢! 也不怪巩雯丽看走眼,一个在乡下长大的少年,能懂什么?还不是得听她的话?她万万想不到这少年是天不怕地不怕,什么篓子都敢捅,什么祸都敢闯,因为他有底气,也不怕牵连到巩家跟郑良俊,恐怕牵连到了玲珑还得拍拍手叫好。 眼看周围的贵妇们都用看好戏的目光看着自己,巩雯丽脸都涨红了,平日里她没少拿儿女跟自己姓是因为丈夫深爱她来显摆,这上层社会,哪个男人不偷腥,不是在家里纳了几房姨太太,就是在外头养了几个戏子,他们家老郑从来不干这些事儿,因此她一直都是圈子里人人羡慕的对象。 结果今天不仅被爆出是个二婚,还连带着坏了一家人的名声! 都是这小贱|种闹的! 不过巩雯丽审时度势,知道眼下肯定不能跟玲珑对着干,白白让人看笑话,就红了眼圈儿:“你这孩子……心里头对我们还有怨呢?我对你这么好,你怎么能说出这样的话呢?我还以为这么久以来,咱们已经关系很好了……” “不要偷换概念,我说的是郑主编停妻再娶忘恩负义,你跟我扯什么感情?是你把我妈气死的,不过是个不要脸上赶着送的下贱|货色,也就郑良俊不挑,什么脏的臭的都吃罢了。” 玲珑耸耸肩,很是轻松,“别哭了阿姨,你早过了楚楚可怜的年纪了,半老徐娘就要有半老徐娘的样子,麻烦您服服老成吗?我穿裙子都能比你哭得有感染力。” 他夹枪带棍是一点情面都不留,听得郑良俊额头青筋直跳,大步上前就要给他一个嘴巴子,这是他儿子,他想怎么教训就怎么教训! 结果步子迈得太大,没注意到地面上什么时候有了一块奶油蛋糕,正巧一脚踩上,一个打滑人就开始漂移,直挺挺撞进摞好的威士忌酒中,稀里哗啦霹雳嗙啷,地面顿时满是酒水与蛋糕的混合,周围的吃瓜群众纷纷尖叫躲避,生怕弄脏了身上昂贵的礼服。 郑良俊趴在一地玻璃碴子里,身上全是各色奶油,别提多狼狈了。 巩雯丽尖叫一声就想去扶,可地上滑着呢,她踩着高跟鞋不受控制地扭着屁股,正好摔在郑良俊身上,郑良俊的手压在玻璃碴子上,被老婆这体重一压,嗷的惨叫一声,下意识把巩雯丽推开,巩雯丽摔倒时,旗袍往上掀起,露出半拉屁股蛋子,简直如同一场滑稽表演秀。 玲珑率先哈哈大笑起来。 他真是小太阳般的少年,嬉笑怒骂都自由自在,搞得周围许多宾客也被他的笑容所感染,大厅里顿时回荡起快活的笑意,巩超巩茜脸烧得通红,也不好意思上前去扶,只想偷偷藏在人群里别被人发现。 摔得头晕眼花的两口子总算是在侍者的帮助下站了起来,不过巩雯丽精心打扮的妆容礼服已经彻底毁了,郑良俊头发乱糟糟再看不出平日里的文质彬彬,今天这一出可是让两人丢了大丑,一段时间内都别想有脸见人。 一片哄堂大笑中,郝大帅终于千呼万唤始出来。 他身形魁梧,年纪大约四十左右,长得浓眉大眼,浑身煞气十足,一看就是从尸山血海中淌过来的人,他一出现,在场的人都不怎么敢笑了,大厅瞬间鸦雀无声,只有被撞碎的酒液,滴答滴答在大理石地面。 “这是在闹什么?”郝大帅问,“你们把我这大帅府当成了什么地方?” 郑良俊跟巩雯丽不由得颤抖了一下,周围其他人也都畏惧郝大帅,他身后还有好几名带着枪的军官,一看就不是什么好惹的,谁敢多说话啊! “怎么能是闹呢。”玲珑脆生生回答,“这不是请大家看个乐子么?刚才笑得多开心啊!” 郝大帅没想到这小子这样胆大包天,敢接自己的话不说,还敢当着他的面指鹿为马,刚才那是搞乐子?分明是他在捉弄人! 方才在楼上,就觉得这小子格外耀眼出众,等靠近了看,郝大帅才发觉他长得比远观时更为精致美丽。兴许是年纪还不大,并不是纯粹的男人俊美,反而是雌雄莫辩,英气貌美兼具,笑起来尤其好看,稍不注意便会溺死在他的笑容里。 玲珑坦坦荡荡地迎接郝大帅的注视,丝毫不惧。 郝大帅倏地爆发出一阵大笑:“好小子!” 玲珑反倒歪了歪脑袋,带着些审视的意味打量他了。 不知为何,郝大帅反而有种毛骨悚然的感觉,他被看得不由得挺起胸膛,微微发毛,心头也涌起类似紧张的情绪——他意识到这一点并且感到非常不可思议,他比这小孩儿大了快三十岁,吃过的盐都比这小孩儿吃的米多,拔刀砍人脑袋眼都不眨,怎么可能害怕一个这么点大的少年? 是兴奋吧? 是了,不可能是害怕,肯定是兴奋! 巩雯丽虽然出了大丑,可是看郝大帅那表情她就知道今天的事儿,成了!旁人兴许不晓得,但她家里有个佣人的亲戚在大帅府当差,亲口告诉她,郝大帅虽然明面上有十几房姨太太,其实最好的还是年轻鲜嫩的小少年,尤其是那种将要长成却又尚未长成,雌雄莫辩正在发育期的小少年! 她立刻就想到了郑良俊在乡下的那个儿子。 一是想跟郝大帅牵上线,二也是铲除这个心腹大患。 不管怎么说,郑良俊都是她一个人,她决不允许其他人与自己共享,哪怕是个小孩也不行!本来她是打算眼不见为净,可是那乡下的死老头,临死前还拍电报过来要郑良俊照顾那小孩,巩雯丽简直快要笑死,凭什么?凭什么她的丈夫要去照顾别的女人生得小孩?郑良俊有今天,那是靠着他们巩家!乡下来的小贱|种也想沾光?想得美! 于是她立刻要求郑良俊把孩子接到回城,见到玲珑第一面巩雯丽就觉得稳了,这不正是郝大帅喜欢的类型?她刻意给他食补,给他打扮保养,为的就是今天! 可谁也没想到这个乡下孩子居然胆子这么大,敢在郝大帅举办的宴会上闯祸,还把他们两口子给拖下了水! 不过没关系,面子丢了是暂时的,好处却是实打实的,不管怎么说,今天晚上她都不会带玲珑回去! 巩雯丽突然掩面哭泣,狼狈地逃出了宴会大厅,郑良俊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最后仓皇地向郝大帅鞠了个躬道歉,也赶紧追着出去了。至于巩超巩茜,早已跑出去不肯留在这个丢脸的地方。 一家人就这么把玲珑丢了下来,谁也没说喊他一声。 郝大帅眼底精光更甚,立刻明白了郑良俊一家人的意思,心里对他们的识相也很满意,这个少年怕是迄今为止他所碰过的里头最精致漂亮的一个,他真是忍不住要看他哭喊求饶的样子了。 侍者们已经将大厅打扫完毕,刚才的一切恍如只是人们眼花,其实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但玲珑知道,那确实是发生了的,只不过众人碍于惠城一把手在这里,谁也不敢多说罢了。 他们很快忘记先前的事,重新投入到这场宴会中,谁也不敢不给郝大帅面子。 玲珑则被迎进一个精致的房间,郑良俊一家子都走了,郝大帅假模假样的说让他等一等,说宴会结束就送他回去,以此降低玲珑的戒心。玲珑假装什么都没看出来,一进那精致的房间,外头就传来啪嗒一声,想必是从外面锁上了,怕他逃跑。 他走到窗户边往下看了看,算了算距离,三层楼而已,也不算特别高,跳下去基本能全身而退。 不过他不是那种不战而败的人,郝大帅对他有想法,他对郝大帅其实也挺有想法的。 除此之外,房间里水果零食都有,还有唱片机,玲珑选了一张惠城著名歌星红玫瑰的唱片放了,在这靡靡之音里差点儿没睡着。 大概等了有两个多小时,宴会结束,宅子外面的车子一辆一辆开走,整座宅子也逐渐趋于平静。 郝大帅开门进来,就瞧见玲珑很潇洒地坐在窗台上。 穿着白色燕尾服的少年宛若白玉雕琢而成,一举一动都优雅出尘,眼角眉梢尽是风流,假以时日若他长成,也不知得是何等祸国殃民的模样。 不过郝大帅就好这正成长中的小树苗,他笑了笑:“窗户边儿吹冷风,还危险,下来吧,别坐那儿了。” 玲珑利落地从窗户上跳下来,顺手拿了个苹果咔嚓咔嚓啃:“不是说要安排人送我回去?人呢?” 郝大帅不答反问:“回去郑公馆有什么好?郑良俊明显没把你放在心上,你又何必念着他?” 玲珑觉得这人眼神不好:“你哪只眼睛看到我念着他?” 说起来他也有点好奇巩雯丽怎么想的,是想把他当成一次性物品送给郝大帅?可一旦他不是一次性物品,拿捏住郝大帅之后,第一件事就是找郑良俊跟巩家的茬儿好么! 她这是想害他啊,还是想给他送个收拾他们的机会? 美人总是带刺的,郝大帅不以为意,他进来的时候手里拎了个挺精致的箱子,这会儿打开了,里面的东西看得玲珑嘴角一抽——随后,郝大帅走到床边,不知碰到了哪个机关,那张床瞬间反转,出现了种种惊人的东西。 “你乖乖听话,想要什么,我都能给你。” 郝大帅如是说,还迫不及待地舔了下嘴唇。 玲珑沉默了两秒钟,答非所问道:“你进来的时候,门反锁了吗?” 郝大帅立刻笑:“当然。” 说着他走到窗边,把窗户也给锁上了,这是为了防止玲珑中途受不了跳窗,到时候这么漂亮的身体伤了或是残了,他可是要心疼的。 玲珑非常满意:“那就好。” 郝大帅被他这反应给惊了,往常的少年看到他这样一般都吓得瑟瑟发抖,破口大骂的有,嘤嘤哭泣的有,他们最后都只有一个结局——那就是跪下来哭喊求饶。 只不过他从未心软。 他就是喜欢看这些年轻的躯体遍布伤痕无法挣脱的模样,能让他得到极大的满足,当然,这样的癖好不为人知,郝大帅一向御下有方,没有什么人敢泄露消息,不过他也没有太瞒着,很多知道的人嘴巴都很紧,他们明白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谁叫这惠城是他的地盘,他是老大呢? 惹了他,就别想在惠城混下去,其他地方可没有惠城这么安稳。 玲珑非但不怕,还走近翻看郝大帅的箱子,从里面捡出一根带着倒刺的皮鞭,可想而知这东西抽在身上得有多疼。他啧啧两声:“你口味还挺重的。” “嘿嘿。”郝大帅笑起来,“待会儿你也能快乐。” “我会的。”玲珑回他一个无比灿烂的笑容,“你知道吗,我看到你的第一眼……” 他故意拉长语调,郝大帅也饶有兴致跟他对话,“看到我的第一眼怎么着?特别威武?霸气?” 玲珑就没见过这样自我感觉过于良好的人,“不不不,我看到你的第一眼,就知道你是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废物。” 郝大帅噌的一下站起来,阴沉着脸:“你说什么?” “你看看你啊,眼有三角面肉横生,可知你性格暴躁易怒,眼白多眼角短,可见有性|癖,眉骨重,山根断折,家中无亲无朋,地角尖削,额上生断纹,气色昏沉眼神浑浊牙口不齐,可见你是个孤家寡人,还是个短命人。”玲珑笑嘻嘻的,“你说我有什么好怕的?你这样便是有成就,也是一时半会,早晚会葬送个精光。” “我怕个短命鬼做什么?” 郝大帅根本不信算卦看相这回事,这些年他光是算命的瞎子就砍过好些个,也不见有什么天谴!不过玲珑这番话确实是激怒了他,他是屠户出身,父母早亡无儿无女,惠城谁人不知?这小子拿这点来糊弄他,装神弄鬼的,以为他会上当?在他面前耍小聪明的人,最后都没了命! “本来还想对你温柔点的。”郝大帅阴恻恻地笑,“看样子你是不需要了。” 玲珑嗤之以鼻:“得了吧,看你带来这么多东西,就知道你连温柔俩字怎么写都不知道。” 他手里还拿着那条黑色的鞭子,郝大帅冷笑一声,上前就要夺,结果他刚伸出手,还没能碰到这个看起来纤细的少年的肩膀,腹部就感觉到一股恐怖的冲击力,整个人直接被踹飞,砸到墙上又跌落下来,把柜子上的花瓶给撞塌了,啪的一声摔个粉碎。 玲珑漫不经心地把玩着鞭子,“老子在金銮殿上砍了几百人的脑袋,血流成河之际,你祖宗还没被射出来呢。” 说着抬起眼,面容俊秀洁白,却令人不寒而栗。 郝大帅不由自主打了个寒颤,他觉得自己刚才是轻敌了,怎么说他也是能把二百斤壮汉给丢出去的人,会怕一个弱不禁风的少年? 可他想从地上爬起来,却发现根本没有力气,五脏六腑都因为那一脚剧痛无比,他自幼力大无穷,跟人打架无往不胜,又能逞凶斗狠,从没吃过亏,今儿却阴沟里翻船了,被这个他一手就能掐死的小孩给暗算了! 是的,郝大帅认为是自己被暗算了,不觉得玲珑真的有实力。 “你好像很喜欢这些东西啊。” 玲珑继续在箱子里挑挑拣拣,选出他比较看好的几样后,扭头冲郝大帅露出了友好而不失礼貌的笑容:“那今天我也来玩玩,看是不是像你说的那么爽~” 说着,他已经挥舞着鞭子抽了过来,正好抽在郝大帅的脸上,倒刺刮花了郝大帅的眼皮,鲜血淋漓。 “这个屋子里……有着让我很不喜欢的味道。”玲珑缓缓地说,“是人类灵魂留下的哀鸣……对我来说,闻起来是苦味儿,我不喜欢苦味儿。而造就这一切的源头是你,你说,我不找你算账,找谁呢?” 郝大帅顶着被血浸润的眼珠,颤了两下,这鞭子他抽到别人身上时只觉得快活,抽到自己身上,却完全不是那味儿了。 哦,原来这么疼啊。 759|第六十五片龙鳞(三) 第六十五片龙鳞(三) “哎哟, 今儿大帅怎么叫得这么大声啊?” 走廊上有佣人经过,回到房间后就跟交好的人小声说, 那人连忙嘘了她一声:“你可别胡说八道, 一会儿叫人听着了告到大帅跟前去!大帅换个口味玩儿呗,跟咱有什么关系!” “我就是看那小孩儿长得好……唉, 也不知他爹妈咋想的, 那么好一孩子, 就给送到大帅府了……” “得了吧, 这有了后妈就有后爹, 他亲妈死得早, 郑主编说是亲爹, 其实一天都没养过人家, 这不是为了讨好大帅,才把这孩子从乡下接来的!刚才宴会上你不在,没听到吧?我也真是服了郑主编的脸皮, 都这样了, 还跟没事儿人似的,真是不要脸!” “那孩子亲娘要还在得多心疼啊……”佣人想着心里头都难受,“那些个孩子, 都挺可怜的。” “咱们可怜他们, 又有什么用?咱们也得养家糊口,大帅捏死咱们还不跟捏死个蚂蚱似的?成了,你也别东想西想了,赶紧休息吧, 明儿一早起来还当差呢!” 这两个女佣是老乡,说了会话后就闭上了眼睛,每当这种时候,三楼是不许人上去的,大帅不喜欢别人打扰,小洋楼隔音效果不错,除却经过三楼房间门口时听到了叫声,躺在一楼佣人房,就跟什么都没发生一般。 三楼房间里的郝大帅恨不得自己死了算了! 他从来都不知道那带着倒刺的辫子抽在人身上会这么疼!他是那么地喜欢看那些纤细漂亮的少年被剥光了衣服鞭打,一边哭喊求饶,一边在地上滚动,美丽的身体上满是鞭痕与鲜血——有种格外诡异而残酷的美感,往往是他们哭的越大声,郝大帅就越兴奋,他从不觉得自己这个癖好有什么不好,这是个乱世,他保惠城安稳,打死几个人算什么? 那些脆弱而稚嫩的生命最终都在他手中终结,他喜欢这种快感,是战场无法给予的。 他一直以自己的武力为荣,不管到哪里都是无往不胜,谁知道今天却踢到了铁板,谁也不知道眼前这少年同样纤细的身体里哪里来如此巨大的能量——在被揍了一顿后,郝大帅终于认识到玲珑并不是使了手段,他是真的,本身就这么强。 可以徒手把郝大帅这样两米大高个一拳捣碎石头的彪形大汉揍成蔫了吧唧的小鸡仔。 玲珑还有新创意,他把那条沾满了郝大帅血的鞭子抹了点盐水,再继续抽,郝大帅前面还能忍,后来是真不行了,什么好话都说了,爸爸爷爷都叫了也不能令玲珑动容,不管郝大帅怎么躲,鞭子总是能精准而凌厉地抽到他身上,他觉得自己像条狼狈的狗,在面对来自他人恶意的时候,无处可逃。 最后玲珑手都抽酸了,郝大帅也只剩下半口气,身体还在地上时不时抽搐两下,玲珑把手中鞭子丢掉,用洁白的床单擦了擦手,屋子里弥漫着血腥气,并不怎么好闻,他走过去把窗户打开,冷风习习,吹得他愈发精神抖擞。 他早就发现了,他可以正常吃饭睡觉,但如果不吃饭不睡觉也没关系,只不过吃饭睡觉让他看起来更像是个正常人类罢了。 窗户打开后,血腥气慢慢淡了些,玲珑走到郝大帅身边,他已经被他揍出了奴性,看到他靠近,下意识便会颤抖、畏惧,这是玲珑喜欢的反应——他喜欢别人怕他,这样他们就不会敢来烦他。 “怎么办,你说天亮之后,我该去哪儿呢?” 郝大帅一张嘴就喷出许多血沫。 玲珑一只手把他提起来丢到床上,他揍人可不留情,说只留半口气,就只留半口气,多的一点没有。 他也不嫌郝大帅的血弄脏了床,跟着坐上去,不过这么鲜血淋漓的,风花雪月是别想了,他对长得不好看的人向来容忍度比较低。 “喂,你怎么不回话?” 问了两遍郝大帅还不说话,玲珑自然认为他在装死,没忍住又踹了一脚,郝大帅瞬间浑身抽搐,还把玲珑吓一跳。 他这才意识到郝大帅好像不是狗胆包天不理自己,而是确实回不了话…… “真是麻烦死了。” 玲珑抱怨着,过去把门给打开,冲着走廊喊了一嗓子:“医生在哪里!快叫医生进来!大帅要不行了!” 这一声可把整个大帅府都给惊动了,包括住在后院的姨太太们,不一会儿,所有人都聚集在大厅,穿着白大褂戴着眼镜的医生匆匆赶来,一进房间都惊呆了……他是郝大帅的御用医生,平时也住在大帅府,外面还开了个自己的诊所,名声金钱样样不缺,对郝大帅也挺忠心。 这还是他头一回见大帅吃这样的亏呢……往常他都是来给那些可怜兮兮的少年们处理伤口的,今儿怎么换了人…… 玲珑一本正经地说:“是这样的,大帅觉得以往的快乐不够真实和清醒,所以就想设身处地一下,换个方式来体验人生的极乐。不过……这个吧,你看我也就是个新人,难免下手没个轻重,大帅你说是不是?” 还剩下半口气的郝大帅喉咙里发出哼哧哼哧类似拉风箱的声音,恍如卡了一口老痰,听得玲珑作势拍了拍根本不存在的鸡皮疙瘩:“好了好了,我知道大帅你想说什么,我要是说得对呢,你就眨眨眼,这样也好让医生给你治。” 郝大帅在万分憋屈绝望中眨了两下眼。 医生惊呆了,不过他立刻找回了自己的专业素养,不苟言笑,面无表情,努力做一个只知道治病救人的机器。 他越给郝大帅检查心里越是惊讶,这、这大帅可真是个狠人!对别人狠,对自己也狠!这哪里是设身处地感受一下,这是拿命在玩儿啊!果然有权有势的人的想法,如他这样的平民是看不懂的。 做郝大帅专属医生这么多年,他养成了不听不问不知道的好习惯。 最后郝大帅被包成了个木乃伊,只露出两只眼珠子跟口鼻以供呼吸,身上一动还是钻心的疼,他巴不得这个小煞星赶紧走人,以后说不得郝大帅都有心理阴影,再也不喜欢鲜嫩少年了! 可玲珑偏偏不走,不仅不走,还要舒舒服服地在大帅府住下来。 郝大帅口不能言手不能动,在床上直挺挺躺了三四天才算好转,可惜落了一身的疤,宛如爬满了蜈蚣,丑的辣眼睛。 能说话的第一时间,郝大帅就是让自己的副官带人去客房把那小煞星给绑了!必要的时候当场枪|毙! 副官雄赳赳气昂昂的去了,屁滚尿流地回来,少了只胳膊断了条腿对着郝大帅哭天抢地,他足足带了五六个人,都是有武器的,结果进去客房后却啥也看不见,一片黑暗中全是缺胳膊断腿青面獠牙的厉鬼对着他们啃!副官还是拼了老命逃出来的,险些被吓得精神失常。 郝大帅突然开始害怕,正要叫人,就看见小煞星已经倚在了他房门口,似笑非笑:“干什么啊,这么不厚道?郝大帅都是这么对你的客人的?派了这么些个歪瓜裂枣,拿着刀枪到我房间去指着我?” 他低下头,似乎发现身上溅了些血迹,啧了一声,不是很高兴地用手指沾了沾,抹在了雪白的墙壁上。 在郝大帅看来,那仿佛就是个明晃晃的“死”字。 他这会儿身上也不疼了伤口也不痒了更不想弄死玲珑了,只想求他饶了自己这条狗命吧!“我、我以后再也不敢了!你、你饶了我吧!我保证以后改邪归正!洗心革面!做个好人!” “哈?”玲珑被他说的话恶心到了,“谁要你改邪归正洗心革面做个好人了?你看你那德性,是做好人的料么?” 郝大帅呜呜哭泣:“是是是我不配,我下贱我恶心我龌龊我该死,求求你绕了我吧,好汉!壮士!爹!爷爷!” 那天他被玲珑抽个半死的时候也是这样胡乱叫一通,玲珑站在门边随手捡起旁边茶几上的花瓶丢过来,啪的一声砸在郝大帅脑袋上,他眼珠子直了直,又晕了过去。 至于地上那个副官…… 玲珑走近了,那人跟见了鬼一样往后退,他笑起来:“怎么这么怕我?你刚才可是威风得很。” 副官痛哭流涕:“是大帅让我去杀你的!跟我无关!我、我是被逼无奈,我也不想的啊!” 玲珑啧啧称奇:“怎么你们这些坏人一点骨气都没有的?” 副官哭得更厉害了,小命都要没了还要什么骨气?有骨气的会做坏人吗?那他要是知道这位小祖宗这么邪门,大帅就是把枪口抵在他脑门上他也不去!现在少了根胳膊少了条腿,以后日子还怎么过?“这位爷爷你收了神通吧,我是真的不敢了,我家里还有老娘妻儿,他们还要靠我养活……” “被你打死的那个瘸子家里也有老娘妻儿啊。”玲珑双手环胸,踩上郝大帅的伤口,逼得昏迷不醒的人活生生痛醒,然后慢条斯理地跟副官说,“不过是扛挑子的时候不小心摔倒,让你的皮鞋上沾了点豆花而已,你拔枪的时候,他应该也是这样跪在地上哭着求军爷饶他一命的吧?” 副官都傻了,他从记忆里疯狂搜寻玲珑所说的人,根本想不起来——他仗着自己是郝大帅的副官,在这惠城作威作福,从来没把谁放在眼里过,哪里还记得曾经杀过什么人? “你要了他的命,导致他老娘病死,妻儿伶仃,他只咬掉你一根胳膊一条腿,已是对得起你了。”玲珑打了个响指,副官面前慢慢出现一团黑色的雾气,雾气中隐约有一双充满怨恨的眼睛,那是个中年男子,背微微驼,两只腿一只高一只低,走起路来深一脚浅一脚,身上似乎还有豆子的味道。 慢慢地,副官想起来了。 那是好几年前了,大帅吩咐他出城办事,他起了个大早,天边刚露鱼肚白,打拐角处出来个卖豆花的小贩,躲闪不及惊了他的马,两个担子顿时跌落,摔碎了好几个碗,以及满地豆花,还有一些溅到了他锃光瓦亮的皮靴上。 当时那中年汉子吓坏了,跪下来不住磕头求饶,副官却没有饶他,随手给了他一枪,那人倒地时,鲜血跟豆花混合在一起,红红白白,副官看都没看一眼就走了,只觉得此人晦气,一大早撞见要出城的他,也是他命不好。 不过是个贫民罢了,死了又如何? 这些年惠城死的贫民还少么? 可眼下,那个早已死去的中年男人却出现在他面前,额心还有个不再流血的弹孔,眼睛里满是仇恨。 这些军人杀戮重,一般阴魂不敢靠近,就好比被郝大帅弄死的那些少年,难道他们不无辜?难道他们不恨?可郝大帅血气浓,凶煞气足,阴魂们根本无法在他身边停留,更别提报仇了,因此残留在那个房间里的,只有他们生前的绝望与痛苦,汇聚成淡淡的水汽,散发出浓郁的苦味,令玲珑不适。 这个阴魂却不一样,执念过深,居然扛得住这个副官的煞气,恰好副官想要杀玲珑,玲珑便帮了他一把。 好好个大男人,见个鬼而已,居然就被吓晕了! 玲珑朝郝大帅看过去,友好询问:“请问你还想要我的命么?” 郝大帅伤口剧痛,却不敢喊,龟孙子般摇头:“不敢、不敢了!爷爷再给我一次机会吧!我保证以后啥事儿都听爷爷的!” “别这么叫我。”玲珑踹他一脚,“我怎么会有你这么丑的孙子?” “是是是爷爷教训的是。” 这人还挺能屈能伸,没脸没皮的。 玲珑收回脚,嫌弃地在地毯上蹭了蹭,“赶紧养伤吧,把伤养好了,再替我做事。” 说完,他冲郝大帅笑得可爱极了:“刚才你看见了吧?想想看吧,你这些年杀死的人里,有多少是想找你报仇的?不想死,最好就听我的话,别打那么多歪主意。” 郝大帅刚才就是看见了那瘸子的鬼影,恨不得被吓晕过去却又害怕再被玲珑暴力踹醒,他怂头耷脑地应声:“是是是,是!” 外公教他这些,只希望他能在这乱世中平平安安过一辈子,守着家里的棺材铺长命百岁,可任老人家如何神机妙算,也算不出自己及家人的运势,他恐怕永远都想不到,郑良俊非但没有照看玲珑,反而要把玲珑推入火坑。 虎毒尚且不食子,郑良俊连畜生都不如。 见玲珑明明盯着自己看,却一副沉思的模样,郝大帅实在怕这位爷爷想了半天后又要把自己打死,他过了这么久好日子,可不想把小命葬送了,赶紧给玲珑作保证:“我以后指定做个好人!我、我知道我不配,但我会向着成为好人这个目标努力前行!绝不辜负您对我的教育!” 玲珑:“可别,你可千万别做好人。尤其是你那个爱好——” 她话没说完,郝大帅就学会抢答了:“我懂我懂!我改!我改!” “不用改。” 郝大帅:? 玲珑粲然一笑。 又过了一个星期,郝大帅算是养好了,虽然伤口处还是隐隐作痛,但比前几天趴在床上一动不能动好得多。他今天特别穿上了军装,特别霸气威武,再加上身材高大,给人一种铁塔般的压迫感,寻常人还真不敢跟他对视,生怕惹了他的注意,给自己招来灾祸。 郑良俊就是在这样忐忑中小心翼翼地进了大帅府的门,他也不知道郝大帅找自己来是为了什么,反正吧,那天晚上宴会他脸丢的挺大的,之后这些天,哪怕是在报社,也总有人指指点点,但凡经过的地方有人小声说话,郑良俊就以为人家是在嚼自己的舌头,一言蔽之,过得不太舒坦。 今天接到郝大帅的邀约,还偏偏就只邀了他一人,郑良俊实在是很不安,他总觉得自己那个儿子不是个温顺的主儿,跟陈老头又学了不少歪门邪道,大帅府说不定早教他给搅和的天崩地裂,结果一进门,发觉没什么异样,按理说他该高兴的,因为照这架势,要么大帅是特别满意想给他好处,要么是叫他来给他那便宜儿子收尸,反正不管哪个都挺好。 后者对郑良俊而言也是耻辱,他自认为跟那女人成亲,勉为其难睡了她,又给了她一个儿子,就已经是报恩,她应该对自己感恩涕零了。结果,就因为这个儿子,他跟巩雯丽之间,看似恩爱平静,其实矛盾不断,对郑良俊来说实在是个麻烦。 不过……他都在客厅坐这么久了,怎么不见大帅人影? 正在郑良俊坐立不安时,一个卫兵走过来:“郑主编,不好意思让你久等了,大帅有些事情要忙,请你到楼上说话。” 郑良俊心下一喜,这肯定是好事了!如果是他那便宜儿子惹了大帅,他早被打了出去,现在却请他上书房说话—— 郑良俊下意识认为谈话都会在书房,没想到卫兵却把他带到了一个装修的很精致的房间,房间一片雪白,没什么其他的颜色,看得人眼珠子有点疼。“这个房间太白了,大帅品位那么高的人,怎么会弄出这样的房间来呢?” 他不着痕迹地拍了个马屁,那卫兵闻言,表情顿显怪异,片刻后,咧着嘴笑了笑:“大帅说,房间全是白色,染了血才好看。” 郑良俊:!!! 他立刻就要逃,可惜为时已晚,房门在他面前无情关上,卫兵的脸在最后一刻显得那样诡异。郑良俊来不及多想,总觉得毛骨悚然,第六感让他下意识地想要逃走,可房门从外面锁上了,这里是三楼,他没有勇气跳下去…… 就在他急得团团转时,门开了,穿着军装脚踩马靴气势汹汹的郝大帅走了进来,手里拎着个箱子,见了郑良俊二话没说就把带着倒刺的鞭子抽了出来,郑良俊差点吓尿了:“大大大大大帅!您、您这是要做什么啊!” 嘴都吓得瓢了! 郝大帅按照玲珑给他写的台词,忍着恶心的感觉说:“你的儿子很不错,我觉得,你应该更不错,有时候换换胃口也是挺好的。” 郑良俊万万想不到自己这是羊入虎口了,他赶紧求饶:“大帅,这都是误会吧!我儿子能伺候大帅,那是他的福气,我哪有那个资格啊!再说了,我年纪都这么大了,大帅这、这就是换胃口,也不至于这样饥不择食啊!” 隔壁的玲珑把这话听得清清楚楚,郑良俊也真是狗腿,什么话都说得出来。 郝大帅面无表情:“不行,本大帅就是看上你了,你识相点把衣服脱了,还能好好说,不然等我动手……呵,就不是那么回事了。” 嘴上这么说,心里流着脸盆宽的泪,他根本就不喜欢郑良俊这种风干橘子皮的老男人!他只喜欢纤细漂亮的美少年!对郑良俊说出这些话,让他觉得即将被强|奸的是他自己。 郑良俊真吓得快哭,他可不喜欢男人,也不想被男人喜欢!事到如今他为了脱身已经口不择言:“大帅!有话好说、有话好说啊!你不是喜欢美少年吗?我、我还有一个儿子!长得虽然不如前几天送给你那个,但也是不错的!要是还不行,我、我还有个女儿!大帅!大帅你冷静点啊!你不要冲动!” 啧啧啧啧啧。 玲珑一边啃鲜甜多汁的甜梨一边摇头,这郑良俊啊,一颗心真是黑透了,这话也能说得出来?他得意地笑起来,瞥了眼边上被人绑来捂住嘴巴瞪大眼睛的巩雯丽娘仨。 想害他?那就得做好家里鸡犬不宁的准备。 雪白的牙齿没入梨肉,咔嚓咔嚓,清脆的声音放在现代社会,加上吃梨子少年的盛世美颜,指定是人人追捧的顶级asmr吃播,可惜听在巩雯丽娘仨耳朵里,就跟啃人肉没区别。 760|第六十五片龙鳞(四) 第六十五片龙鳞(四) “哭什么啊。”玲珑见那娘仨一个个泪水不止, 尤其是巩雯丽,哭得跟天塌下来一样。“这就哭啦?那你先前把我送进来的时候不是挺开心?现在换成你男人, 你应该也很高兴才对啊!要是郑良俊这次讨了大帅的欢心, 以后你们郑公馆就不用愁啦!郝大帅给你们当靠山,走路都带风!多爽啊!” 放屁! 被堵住嘴捆住手的巩雯丽泪流不止, 送丈夫原配生的孩子进火坑, 跟看着自己丈夫进火坑, 那能是同一个性质吗?玲珑死了就死了, 她还高兴, 可郑良俊要是出了事, 她以后的日子要怎么过?! 至于巩超跟巩茜纯粹是被吓得, 他俩一直被家里人宠爱着长大, 几乎没有吃亏的时候,玲珑刚到惠城住进郑公馆,兄妹俩没少嘲笑欺负他, 虽然最后都是以他们吃亏为结局, 但两人就是不长记性,生命不息作死不止,总觉得玲珑是乡下来的不敢拿他们怎么样, 结果出事了才开始害怕。 那天他们爹妈丢了多大人, 这兄妹俩倒好,不说上去帮忙,直接躲在人群里不敢露面。尤其是巩超,作为巩家独苗苗, 以后可是要传宗接代的,那在家里就是个小祖宗,上到爷爷奶奶下到爸爸妈妈,就算是骄纵任性的妹妹也得往后稍稍,但他爸却跟郝大帅说可以把他送出去——玲珑敢保证,等这一家四口回去了,哪怕巩雯丽不想闹,巩超也一定不会善罢甘休。 窝里横,说的就是他了。 隔壁房间传来的声音越来越不堪入耳,玲珑边摇头边感慨:“真是看不出来,郑主编还有这方面的潜能。” 想象一下中年老大叔的娇喘吧,辣耳朵不说,因为是装出来的,愈发矫揉造作,玲珑估摸着郝大帅也恶心的够呛,鲜嫩水灵的美少年跟干巴沧桑的老男人……经过这一回,玲珑想,郝大帅从此就能成为惠城第一直男,以后看到男人就会打哆嗦那种。 巩雯丽的眼泪早哭干了,玲珑算着时间差不多了,就叫人把他们仨原封不动的送回去,他亲自送到车上,冲巩雯丽甜笑摆手:“阿姨再见,祝你们一家幸福。” 他转身回去,郝大帅也从房间出来了,一脸惨白嘴唇发青,脸色难看的令人反胃,居然还是扶着墙出来的! 玲珑双手环胸倚在走廊上:“怎么,一个老男人,你就顶不住了?你不是最喜欢男人了吗?难不成……” 他眯起眼睛,缓缓弯腰,靠近郝大帅:“你还是喜欢我这个类型?” 郝大帅心力交瘁,他不知道折磨的到底是郑良俊还是自己,反正他觉得自己胃里一阵涌动,玲珑凑近他面前,那张小脸儿真是好看又精致,宛如绝世的艺术品,可郝大帅却无心欣赏,因为这么好看的一张脸,属于一个男人! 哪怕是他最爱的美少年,他也有了阴影了!谁能保证下一个上他床的美少年不像这位祖宗一样暴力? 郝大帅干呕一声,扶着墙的手微微颤抖,再也支撑不住,在走廊上朝洗手间狂奔,门都没来得及关,玲珑只听到一阵哇哇呕吐声。 他很幸灾乐祸地笑了,嗨,在他这儿没有治不好的,包治百病,治不好退款。 接下来该去看看郑主编了,不知道此时此刻的郑主编是否是雨打娇花柔弱不堪?还是意犹未尽流连忘返?说不得体验过男人,就知道男人的好了,发现同性才是真爱,郝大帅高大魁梧,正是他的命中注定。 虚掩的门还没推开,玲珑便听见里面的呕吐声,他顿了一下,想象那屋子里现在得是什么味儿,恶心的不行,就没进去。 郑良俊委曲求全,在硬刚跟软化之间选择了后者,但他确确实实喜欢女人,因此这对他而言并不算什么好的体验,尤其是郝大帅抽他那劲儿,感觉骨头都要被抽断了! 没办法,谁让他是玲珑生父呢?郝大帅不敢怨恨玲珑,只好拿郑良俊出气,也算是郑良俊撞枪口上了。但退一万步说,他要是不对玲珑动坏心眼,没想着把玲珑送给郝大帅糟蹋,也不至于遭来今天这祸事。 他自己尚且觉得这样的事无法忍受,凭什么让一个十五岁的孩子来接受? 玲珑在外面等了会儿,最终决定下去找条新围巾把口鼻捂住,然后抄起他让郝大帅买的相机,进去就是噼里啪啦一顿照。他可没忘记郑良俊是报社主编,玲珑的报复从不会轻易停下,没道理郑良俊说了开始还能说结束,什么时候算完,得玲珑说了才算。 郑良俊还没穿衣服呢,身上都是血以及特殊工具留下的痕迹,这照片洗出来拿出去一散,是个人都知道他干了啥好事,以后还想在惠城混? 郑良俊对相机的声音无比敏感,他手下的报社就经常会派人去跟拍最红的舞女啊歌星啊什么的,拍一些香艳的桃色新闻抓人眼球,说白了都是为了销量,不然这年头,谁会买报纸看?他的洋房汽车小花园从何而来? 玲珑有幸拜读过郑良俊报社的报纸,上头什么都登,从卖汤圆卖烟卷的小广告,到码头工厂的招工启事,从酸溜溜文人们的大作,到佚名写的小|黄|文,想看什么应有尽有,堪称魔幻现实主义大刊。 之前有一期,是拍到了宋记洋行小开宋思明与惠城最大歌舞厅极乐町当家花旦芍药的床照,郑良俊这个只要销量不管其他的人,居然直接把床照给登出来了!好在他还知道宋记洋行有钱,给宋思明的敏感部位打了个码……还有取标题的也是个鬼才,“宋记洋行小开被里红浪大战妖娆舞女眼皮发青几被吸干”,更是配了长达一千字的香艳小作文,据说,那一期销量剧增,到现在,人们茶余饭后还会闲聊“宋思明与芍药二三事”。 宋思明是个花花公子,玩过的女人没有上百也有几十,这上报顶多是丢了点人,问题不大,芍药却是极乐町头牌,她这样可就不值钱了,身价暴跌,据说如今已经沦落到彻底开始做皮肉生意,可见郑良俊这人为了这些花边新闻有多拼命。 当初被拍,芍药也是哭着求他不要登出去,可惜郑良俊这人不长良心的,他要是长良心,也不至于对乡下的妻子不管不顾,更不至于把亲生儿子送给郝大帅这样的人渣糟蹋。 他心安理得,他为了自己不择手段。 结果现在轮到他被拍了,他居然也怕了! 玲珑咔嚓咔嚓全方位无死角地连拍几十张,然后笑嘻嘻地跟郑良俊打招呼:“你好啊,看样子刚才战况蛮激烈的嘛,啧,真没看出来,郑主编还挺热情,郝大帅说你比他的姨娘都骚哎。” 郝大帅当然没有说那句话,玲珑根本就是故意刺激郑良俊的。 郑良俊瞬间瞪大了眼,脸色青一阵白一阵,玲珑摆摆手不跟他多废话:“大帅说你可以走了,要是走不动,就再留下来过几天,报社那边他会给你想办法。” 郑良俊一听,登时腰不酸腿不疼,爬也要爬走! 看着他一瘸一拐的背影,玲珑偷笑,边儿上呕吐完了回来的郝大帅见他笑了,谄媚地问:“爷爷您满意了不?要是还不满意,我再找人收拾他去!” “好啊。”玲珑赞许地看他一眼,“那就把人叫回来吧!” 郝大帅脸上狗腿的笑瞬间消失,一张苦瓜脸露了出来。他就是看玲珑放走了郑良俊,才想说两句好听话讨好他罢了,没想到这位爷爷不按套路出牌……“这、这……要不、要不就先饶他一回?主要是您看我这年纪也不小了,有点顶不住啊!” 玲珑踹他一脚:“既然做不到就别在嘴巴上给我玩虚的!我最讨厌别人讨好我却又骗我!” 郝大帅唯唯诺诺,心里哭泣,不知道他怎么这么难伺候。 郑良俊忍着浑身上下的痛出了大帅府,自然是没有人会送他回去的,他身上也没什么钱,回到家还不知该怎么交代,于是他绞尽脑汁想办法,等到回了郑公馆,也刚好编了一套说辞。 “咳,大帅跟我说了挺久的话的,主要就是说玲珑伺候他伺候的不错,所以我这个当爹的,他也挺看好……不过我也蛮倒霉,回来的时候在路口被车给碰了,那开车的司机我瞧着吓坏了,就没跟他计较……不过身上到底还是摔伤了,这几天我先一个人住客房吧,免得吓到了雯丽。对了,徐妈,给医生打个电话,让他过来一趟。” 说完这一番话,郑良俊自认为逻辑缜密没有疏漏,他忍着疼也要装面子,万万不能让人知道自己被郝大帅给抽的半死不活还那个了,他这辈子最爱的就是面子没有之一。 可这话说完,却发现巩雯丽跟一对儿女还有岳父岳母都面色古怪,尤其是儿子巩超,眼底的嫌弃与嘲讽都溢了出来:“是吗爸,你真的是出了车祸摔伤的吗?” “当然!”郑良俊大声道,随后又心虚地加了一句,“不是摔伤,还能是什么!你看我站都站不稳,还不知道扶我进去休息!你就这样对你爸?!” 巩超冷笑,巩雯丽正想制止,他嘴快已经说了出来:“我爸都要把我送给郝大帅了,我还扶他进去休息?爸,你也别把我们当傻子,你跟郝大帅搞一起的时候,我跟小茜还有妈都在隔壁呢!” 郑良俊如遭雷击! 抛妻弃子的时候他没有脸红,跟原配说我娶你给你个孩子已经是报恩的时候他没有脸红,被郝大帅抽的时候谄媚示好他也没有脸红,但是现在,当他儿子一字一句说出他丢人现眼的时候他们都在隔壁听见了时,活了四十余年的郑良俊,终于脸红了。 玲珑要是知道,肯定会很后悔没有跟着回郑公馆看热闹,他知道巩雯丽等人肯定要跟郑良俊闹,家庭矛盾少不了,可他没想到如郑良俊这样厚脸皮的人居然还会脸红!这无异于是天上下红雨,太阳西边升,属于千载难逢的奇景! 饶是郑良俊,在被亲生儿子指责的时候也口舌打结,不知作何回答,他只能讷讷道:“我当时说那些……都是骗他的……我、我也不想这样!雯丽,雯丽你是相信我的对吗?咱们多年夫妻,你还不知道我是怎样的人吗?!” 巩雯丽嘴唇动了动,面上浮现一股悲哀之色,就算她相信他又能怎么样?发生的事情无论如何都是已经发生过的,难道他们之间还能回到过去吗?只要想到自己深爱的丈夫被郝大帅……她就忍不住想哭!心里头像是有把火在烧,却不知怎么发泄! 巩茜也低着头不说话,至于巩父巩母,更是什么都说不出来。 郝大帅那是什么人?惠城一把手!盘踞一方的军阀!说句难听的,他们家看似有钱有地位,其实那都是郝大帅没放在眼里不搭理,人家要真想搞他们,他们早就凉透了! 所以恨又有什么用?你能干的过郝大帅吗? 不能。 忍气吞声伤身也没办法,除了忍也只能忍。郑良俊是不舍得放弃现在的地位的,他是报社主编,是拿笔杆子的文化人,让他抛弃现有的成就跟郝大帅拼个鱼死网破绝不可能,鸡蛋碰石头也太傻了,他哪里是人家的对手? 巩超则对这个父亲寒心极了,他不觉得郑良俊那是权宜之语,他爸能把原配的儿子送给郝大帅,怎么就不能把他也送给郝大帅了?他干得出第一回,就干得出第二回! 巩雯丽则非常痛苦,她无疑是个恋爱脑的女人,心里只有郑良俊,郑良俊就是她想象中完美丈夫的模样,现在这个完美丈夫有了污点,她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 她是爱他的,不可能跟他离婚,可她也做不到毫无芥蒂地跟他继续相爱。 她迫切需要找一个发泄口。 “……对了!”巩雯丽突然想起来,“那个小贱|种!我们被绑过去的时候那小贱|种也在!肯定是他搞的鬼!如果不是他,大帅怎么会盯上你?他这是想报复我们家!不能饶了他!” 这么一说,巩雯丽顿时找着了主心骨,郝大帅她不敢恨,丈夫她舍不得恨,只剩下玲珑能够承载她全部的怒火与恨意。“肯定是他跟大帅说了什么不利于我们家的话!这小贱|种命还挺硬,怎么死的不是他!他怎么没死!” 郑良俊也被妻子说服了,他想起玲珑还拍了自己狼狈不堪的照片,顿时恨得牙痒痒:“那个小混蛋……要是被我找着了机会……我绝对不饶他!早知道、早知道就不该让他出生!那个女人什么都不行,只知道生个讨债鬼来惹我生气!” 一家人迅速达成共识,将所有的原因都推到玲珑身上,至于一开始把人送给郝大帅的是谁……他们选择性失忆了。 现在受到侵害的是郑良俊而不是玲珑,已经说明了一切不是吗 就不该把那小贱|种从乡下接到惠城!他根本就是来捣乱的! 玲珑转手就把拍到的照片发给了惠城另外一家报社,跟郑氏报社是死对头的平安报社,因为一直坚持文章救国从不刊登未经证实的小道消息而销量一般,但报社主编跟主笔的几位记者都非常有正义感,如果说郑良俊属于酸溜溜的文人,那他们就是真正有风骨的人,平时连郝大帅的面子都不给,觉得郝大帅过于自负,又对平民太过苛刻。 郝大帅总不能把所有人都给毙了,看不顺眼他的人多着呢!平安报社不吹他,他就亲郑氏报社呗,不然郑良俊的事业也不至于发展的这样好。偏偏他贪心不足,还想要更多,乃至于巩雯丽想出把原配儿子送给郝大帅的馊主意后,他想都没想就答应了,于是贴到有史以来最强硬的铁板,简直是偷鸡不成蚀把米。 平安报社的胡主编,每一周都会把读者来信看一遍,这天,他拿起那封署名少年小英雄的厚厚鼓鼓的信封时,跟边上的副主编说:“你看,咱们国家的年轻人还是有想法的,我相信,假以时日,一定能把东瀛人给打出去!” 副主编扶了扶眼镜:“是啊,如今东北那边的肖大帅父子俩骁勇善战,率领兵民一起保家卫国,咱们惠城的郝大帅却偏安一隅,我看东北那边的消息,说是肖大帅有意与郝大帅结盟,想联手把东瀛人从咱们国家赶出去!” “咱们得多写点针砭时弊的文章,这样才能唤醒浑噩茫然的国人,虽然是文人,可笔杆子就是咱们的枪!”胡主编一边说,一边拆开了手里的信封,里面哗啦啦掉了一沓照片出来,白花花的□□吓了胡主编一跳,“我咧个乖乖!” 吓得他家乡话都飚出来了! “这啥啊?!”副主编也惊了,“恶作剧吗?给咱们报社寄这种照……诶?老胡你仔细看,这、这好像是郑氏报社的郑良俊啊!” 胡主编赶紧拿起一张,尽量忽略那辣眼睛的地方,重点看脸,端详半晌,跟老伙计面面相觑…… 可不是咋地! 正是郑良俊! 信封里还有一张纸条,上面写了一手行云流水的小楷:郑氏报社主编郑良俊真实性取向大揭秘!与同□□侣大战三百回合疑似癖好特殊! 下面是写的小一些的署名——做好事不留名的少年小英雄。 “我咧个乖乖。”胡主编又说了一句,“这郑良俊口味还挺重啊!” 副主编则迟疑:“这位少年小英雄的意思是让咱们把这个新闻登报?这……会不会被人说是文人相轻啊!” “郑良俊算个屁的文人!”胡主编大手一挥,“现在谁人不知他抛弃乡下原配停妻再娶忘恩负义的事,这就是一白眼狼,当世陈世美!” “那……” “不如……” 俩人相视一笑,达成共识,他们的报纸销量一直不咋地,又不爱去跟那些有钱人的花边新闻,小黄|文更是想都不要想,但对家这种丢人现眼的行径还是可以登一下的,干掉郑氏报社,他们平安报社就是业界老大! 谁还没有个垄断惠城的梦想了! 于是,当养好伤的郑良俊去报社时,就发现大家看他的眼神都怪怪的,这眼神还有那么一丢丢的熟悉,仔细一想,不就是那天他回家,妻子儿女岳父岳母看他的样子吗?! 难道是他跟郝大帅的事情暴露了? 不可能吧! 郝大帅那么爱面子的人,怎么可能容忍这事儿被人揭露? 不可能不可能,必不可能。 郑良俊整理好心态,摆出威严的模样进了自己办公室,他的心腹副主编跑过来,清了清嗓子,郑良俊问:“怎么回事?发生了什么?大家怎么都那么看我?” 副主编同情地看了他一眼,随即自认为开明道:“主编你不用放在心上哈,我听说洋人那边也有很多这样的例子,咱们国家古代,君臣之间还有断袖之癖呢,我觉得你不用在意,大胆地做你自己。惠城很多人就是思想太落伍了,其实这没什么丢人的。” 他巴拉巴拉说了一堆,无非就是宽慰郑良俊,在拍马屁,见郑良俊确实是一头雾水,不由道:“主编你没看平安报社今天的新闻吗?” 郑良俊白他一眼:“我从来不看平安报社的报纸,你又不是不知道。他们家销量不是一直很差么,说不定过两天都要关门大吉了。” 副主编吸了吸鼻子,转手从口袋里掏出一份叠的整整齐齐的报纸,“……您自己看吧。” 郑良俊满头雾水地接过报纸,几分钟后,他面部扭曲地掀翻了面前的桌子,宛如一道旋风,气势汹汹,夺门而去。 副主编在后头叹了口气,摇摇头,心说终日打雁终被雁啄瞎了眼……要知道以前一直登这些新闻的可是他们郑氏报社啊! 这么大的新闻,你说郑主编怎么不知道便宜自家人呢!正所谓肥水不流外人田,愣是叫平安报社给抢先了! 气人! 761|第六十五片龙鳞(五) 第六十五片龙鳞(五) 平安报社里, 胡主编正笑得嘴咧的合不上,他是真的没想到, 就登了个郑良俊的新闻, 销量就能增加这么多,看来郑良俊那样疯狂喜欢拍人隐私是真的赚钱, 至少报纸不愁销量。 正在他喜滋滋的时候, 副主编跟他说郑良俊来了, 胡主编坦坦荡荡把人迎进来, 郑良俊一路忍着气, 到了平安报社, 这里的人可不会像郑氏报社的员工一样对他忌惮, 一个个看他的眼神跟看猴儿似的! “你这是对我的污蔑!”郑良俊一巴掌拍在胡主编的桌子上, “是对我名誉的侮辱!我要告你!” 胡主编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我又没侮辱你,我就是接到投稿,觉得能发罢了, 再说了, 郑主编,你既然喜欢男人,为什么还要跟女人结婚啊?骗人家女人给你生孩子, 然后你继续跟男人搞在一起?还真别说, 你这癖好挺特殊哈,我只在洋人那边听说过。” 郑良俊被这冷嘲热讽气得说不出话:“我要求你立刻把今天的报纸收回,并且连着一个星期在平安日报上对我道歉!” 胡主编一口否决:“不可能!我们又不是登的假新闻!难道你要否认照片上的人是你?” 郑良俊一时语塞,因为那的确是他, 这是百口莫辩的,除非买了报纸的人眼都瞎了,否则是个人都认得出来。 他这会儿才开始又悔又气,恨自己怎么往日那么高调,导致整个惠城平民几乎都认识他,现在出了丑闻,真是想盖都盖不住!尤其是平安报社这个死对头,怕不是要把他往死里黑!别说这照片是真的,就算是伪造,如今平安日报发了出去,消息遍布全程,想澄清也澄清不了! 见郑良俊说不出话,胡主编顿时得意洋洋:“我很久以前就同你说过,低调做人,干点人事!你看看你,天天舔郝大帅,舔出什么结果来了?我就没见过你这么不要脸的人,嘴上说着自己是文人,净干些弯脊梁骨子的事!你还收了东瀛人的钱给他们做和平宣传,郑主编,人在做天在看,我平安报社从来不登这些花边新闻,但你是个例外!你要是没了,整个惠城的风气都能好很多!” 郑氏日报作为惠城最叫座、销量最好的报纸,平民也很喜欢买,在这个通信技术落后的年代,报纸就是人们获取外界信息的桥梁,可以说,一个称职的主编,决不会让自己的报纸每天登满那些无聊又可笑的黄色新闻,郑良俊不是,胡主编从很久以前就怀疑这个人兴许是根本没长良心的,否则怎么解释他帮东瀛人说话,怎么解释他总是在报纸上煽动民心,宣扬其他军阀想要联盟是想吞并惠城,打破惠城和平? 眼下这局势,不联盟,根本别想把东瀛人打出去,东瀛人以和平作为谎言,几乎是在明目张胆的侵略,平民们看不懂,难道出国留洋过的郑良俊也看不懂? 他不过是揣摩了郝大帅的心思,知道郝大帅想继续做惠城的土皇帝明哲保身,所以故意去迎合罢了! 像这样的人,曲意逢迎,只知道谄媚钻营,就该给他个教训! 郑良俊被胡主编骂得愈发恼怒:“你这报社要是还想开下去,你就给我登报道歉!否则我是绝对不会善罢甘休的!” 胡主编哦了一声,摆摆手:“再见了您哪,一路走好,我等着您来搞我好吧?你不给我开,我还高兴呢!你关了我报社,你能关着我的嘴不?你能关着这惠城几百万人的嘴不?” 郑良俊被他这油盐不进的无赖样子气得七窍生烟,他到底也没办法把胡主编怎么样,只能忍着怒火离去。他一走,胡主编就吐出一口气,惊慌失措地拍了拍胸口:“我咧个乖乖,小英雄说得还真不错,他真找上门但又不会把我怎么样!这平安报社可不能关好吧!还要靠这个吃饭哩!” 副主编在一旁围观了这场世纪大战,这会儿也笑了:“这小英雄也不知道是什么人,居然把郑良俊的反应都说得一清二楚,咱们报社应该不会有问题。” “管他是谁呢,反正知道他是个好人就是了。”胡主编心大,“对了,趁着今天销量涨了,明天肯定还有很多人买,你快去找老丁他们几个,把那几篇分析和揭露东瀛人阴谋的文章重新排版,明天就登!至于暗讽郝大帅那几篇也一起上,这是个好机会!” 副主编有点担忧:“这……郝大帅脾气不好,会不会来找我们的茬儿?” “他找茬儿还少了?大不了把我关起来呗,我被关了,这不还有你顶着嘛!”胡主编无所谓,他又不是第一次因为言辞激烈揭露真相被恼羞成怒的郝大帅教训,早就习惯了,反正只要生命不息,唤醒不止。 两人又就明天的排版选稿一阵商量,郑良俊却是彻彻底底要气死了,他根本没脸再回郑氏报社,只能回郑公馆。 回去路上他就在想,要怎么搞平安报社跟姓胡的那个老东西呢?难道真的要去找郝大帅? 他对郝大帅有阴影…… 那天的事,郑良俊是绝不想再重复一次了,他怕郝大帅食髓知味,听说从前郝大帅弄那些个少年,都是不弄死不罢休,自己被搞了一次却还活着,会不会勾起郝大帅的征服欲?如果是这样……郑良俊打了个哆嗦,他是万万不敢凑到郝大帅跟前的,生怕对方想起自己,又要来一遍。 别说郑良俊,郝大帅也花了好些天才让自己不那么反胃,他现在对男人彻底失去了兴趣,只要一想到郑良俊那副白花花又缺乏锻炼的身体,他就忍不住想吐……连带着整个人都清心寡欲起来,后院的姨太太们翘首期盼也盼不到大帅垂帘,都纷纷疑心大帅是不是在外头又有人了。 郝大帅最近几天确实很烦,因为他一直一直婉拒的东北那边的肖家好像听不懂人话,难道非要他说“我不管东瀛人侵不侵略只想在惠城当我的土皇帝国家大事跟我无关”,他们才能明白,他根本不想掺和到跟东瀛人的战争里去吗? 可是人家肖大帅这回让自己长子亲自来惠城,美曰其名是拜访,其实就是想拉他郝大壮入伙,别以为他不懂! 他好不容易打到今天这个地位,能在惠城说一不二,他没那么大的野心,也不爱国! 肖大帅长子肖长庆,人称少帅,是位军事奇才,本来东北肖家只能算是中等势力,这位肖少帅留洋回来后,得了他的帮助,肖大帅简直如虎添翼,军队无往不利,很快就占据了东北,又以极其强悍的兵力成为了军阀中最坚不可摧、也最强大的一个。 否则郝大帅这么暴躁的人怎么可能连个屁都不敢放,拒绝都那么委婉。他就是怕自己惹恼了肖家,到时候人家不跟他讲道理,而是直接上来干,那他还不是没了? 肖长庆要来,他也没办法,总不能把人赶走,而且人家也没说是来谈合作的,而是说来探望一下他,郝大帅心说有什么好探望的,你们家别打我主意我就谢天谢地了,可惜嘴上虚伪得很,还是得说辛苦辛苦。 他是第一次见肖长庆,显然这位少帅超出了他对军阀的想象,郝大帅见过肖大帅,那是高壮魁梧力大无穷,看起来凶神恶煞,怎么也想不出那样的肖大帅,是怎么生出这么一个风度翩翩文质彬彬,看起来跟个读书人一样的少帅的。 转念一想,人家确实留过洋,读过的书可能比自己吃的大米粒都多,郝大帅不想在人前露怯,他就是靠的拳头打下的惠城,是个没啥文化的大老粗,这一点他很有自知之明的。 肖长庆说话做事都非常到位,令人如沐春风,没有让郝大帅感到丝毫不适,也毫无侵略性。 两人见了面,说了好一会儿话,郝大帅见肖长庆始终没有提结盟一事,心底才稍稍松了口气。 他真怕肖长庆张嘴就来,到时候不管是拒绝还是答应,都不成。拒绝了,他怕肖家对他不满,答应了,他又不想改变现在的生活环境……说实话,他就是个没啥家国情怀的人,也搞不懂肖长庆为何要回国,听说国外遍地是美女跟黄金,留在那儿多好,回来做什么?硝烟漫天乌烟瘴气一团糟,有在国外舒服? 郝大帅没出过国,在他心里,能出去留洋的都是厉害人,国外就是仙境,能把穷小子变成炙手可热的新秀,没看那郑良俊吗?出国前算个屁!回来之后,自己开报社,还娶了巩家的大小姐,顺利跻身上层社会,谁看了不尊敬地喊一声郑主编? 反正郝大帅是搞不懂肖长庆这样的人的,在他看来,肖长庆跟平安报社那个姓胡的老家伙一样,都属于有福不享非要折腾的人。 肖长庆在来之前就做好了心理准备,郝大壮是个什么样的人,他早有耳闻,此人出身草莽,曾是以杀猪为生的屠户,靠着拳头大立足,慢慢才有了今天的势力。与此同时,此人眼光短浅,只知一时之乐,看不到内忧外患,对付这样的人,必定不能直接跟他讲道理,因为他那容量有限的大脑根本装不下,也听不懂。 肖长庆之所以阻止父亲亲自来就是因为这个,他爹肖大帅也是个暴躁人,他真怕肖大帅见了郝大壮,那是一言不合就要拔枪,如果可以的话,肖长庆还是希望能够和平解决携手联盟,若是见了血,在与其他军阀的结盟上也会多出不必要的麻烦来。 因此他态度极好,郝大帅知道自己玩不过这些心眼多的人,他如临大敌,不管肖长庆说什么他都说我再想想,以不变应万变。 偏偏肖长庆是个耐心十足的人,他能花许多时间来说一件事,郝大帅只觉得这人太可怕了,就像他爹还活着时那样,见天叮嘱他不可以这个不可以那个,明明是笑眯眯的,愣是给人一种起鸡皮疙瘩的感觉。 他最怵这种读书人,就打着哈哈问肖长庆要不要去军队里走一走,肖长庆欣然同意。 郝大帅手下的兵……怎么说呢,他到底是草莽出身,不像肖家乃是前朝武将世家,又有肖长庆这样出国学习过的人才,郝大帅的兵,比较散漫,匪气比较重,这也是为什么当初郝大帅副官被个卖豆花瘸子撞了,直接掏枪的缘故,都是这样杀人如麻的匪徒,聚集在一起了,说好听叫军队,说难听点,就是个土匪窝。 肖长庆在郝大帅的陪同下于军中逛了两圈,他神色淡然,看不出什么来,郝大帅几次三番想从他的表情猜测他在想什么都失败了,心里嘀咕这些读过书的人是不是花花肠子都特别多,怎么一点情绪都不外露。 等到看完了,回大帅府了,郝大帅才惊觉今日像是少了什么…… 那位不好伺候的爷爷呢! 想到这里,郝大帅差点原地一蹦三尺高! 肖长庆明显被他这样惊着了,想不出是什么事能让郝大帅露出如此惊恐的表情。他微微挑眉:“郝大帅怎么了?” “没没没没什么。”郝大帅正想松口气,小煞星不在也挺好,要是在,他都不知道该怎么介绍。 正在他松了口气的同时,突然感觉有什么毛茸茸软绵绵的东西围绕自己的裤脚转圈,郝大帅一低头,对上一团黑色肉球,还有一双诡异的泛着绿光的竖瞳,他心里正想着玲珑,本来已经很害怕了,再见到这恐怖的一幕,顿时也忘了肖长庆在,嗷的一声惨叫出来—— 肖长庆略微无语地看着蹦了老高的郝大帅,弯腰摸了摸那团黑色肉球的脑袋瓜子:“是只猫。” “猫、猫?就只是猫?!”郝大帅闭上眼睛不敢看,“没、没有人吗?!” “什么人啊。” “就是那个小……啊不!”惊觉这句什么人啊声音更嫩,不像是成年男子,郝大帅猛地睁开眼,就看见玲珑站在二楼走廊,双手撑在栏杆上,好整以暇地往下看。 他赶紧露出讨好的微笑:“这猫是你养的吗?” 也太吓人了! 太不吉利了! 胖猫见了玲珑,立刻喵嗷喵嗷叫了几声,飞快离开肖长庆温暖的手,肉滚滚的身体宛如一道肥胖闪电,窜上楼梯,开始围绕玲珑转圈撒娇。 玲珑一脚把它踢开些,猫是他今天抱回来的,之前……他完全忘了自己还有只猫了。 好在黑猫不懂自己被主人彻底遗忘,就算它懂,估摸着也不敢生气,而是老老实实趴在玲珑脚边舔爪洗脸。 肖长庆见了玲珑,很是讶异,因为据他了解,郝大壮并没有儿女,而且……想要生出这么漂亮的少年,郝大壮的妻子得是个什么样的绝世美人? 还得是个眼睛不好的绝世美人,否则凭啥看上郝大壮? “郝大帅,这位是……” “嗨。”玲珑冲肖长庆摆摆手,“我只个算命看风水的,郝大帅是个善心人,看我无依无靠无家可归才收留了我,你呢?你又是谁?” 这小少年……瞧着顶多也就十五六岁,还算命?肖长庆受过高等教育,不信这些,子不语怪力乱神,不过他并没有表示出鄙夷或是不屑,而是温和地笑了:“我姓肖,叫肖长庆,从东北来的。” “东北……”玲珑一手托住下巴思考几秒,“听说有很多特色美食,好吃吗?” 吃吃吃,就知道吃! 郝大帅差点儿哭了,这位祖宗难不成是看上肖少帅,想跟肖少帅走了?走走走快走吧!走得越远越好!东北好吃的可多了,就别留在惠城了!小庙容不下您这位大菩萨! 肖长庆轻笑:“挺好吃的,我在国外那几年吃不惯,心里总是想着东北的饭。以后要是有机会你来东北肖家做客,我一定做东请你。” 玲珑眼睛一亮:“好啊!就这么说定了!” 郝大帅俨然成了个隐形人,但他在心中疯狂啪啪鼓掌,恨不得现在就把小煞星打包让肖长庆带走!让他最不欢迎的这俩人抱团滚蛋! 玲珑说完,对上郝大帅就又变脸了:“喂喂,你站在那儿不动干什么,人家肖先生不是客人吗?有你这样的待客之道吗?” 郝大帅憋屈道:“少帅先坐,上茶的呢!怎么一点眼力见儿都没有!” 肖长庆还真就奇了! 他从前虽然没见过郝大壮,但看过他的资料,对他的基本信息是很了解的,今天也一起走了很多路,只看郝大壮谈吐,可见此人相当自我,且蛮横粗鲁,怎么看,都不像是个会对算命先生礼遇有加的人。 说是礼遇有加都是美化后的词,郝大帅对那个少年,简直比犯了错的熊孩子见了拿着木棍的爹都害怕…… 但不管怎么看,那就是个长得格外漂亮,有一双极其干净的眼睛的少年吧? 难道是因为郝大帅自己长得丑,所以不敢直视漂亮的人? ……肖长庆自己都觉得这个猜测扯淡极了。 玲珑从二楼走下来,胖猫亦步亦趋跟着,然后同郝大帅、肖长庆两人坐在客厅品茶。说实在的,郝大帅喝茶,那是饮牛饮马,再好的茶到他嘴里也咂不出什么滋味儿,平时他都是举起茶壶对嘴吹,可是人家肖长庆不是啊!人就是没出国前,那家里也是讲究的、有条件的,所以看着肖长庆品茶,郝大帅也东施效颦,笨手笨脚的模样,明眼人一看就知他完全不同此道。 可这位让郝大帅很忌惮与畏惧的少年,却明显是精通茶道的,肖长庆微微垂眼,掩住眸中精光,只当自己什么都没看到,愈发怀疑起这两人的关系来。 郝大帅被压制的死死的,这是为何?这少年是何来历? 还有那只猫……虽然刚才肖长庆揉了两把,但这猫,总觉得太机灵了,尤其是那双绿油油的眼睛,愣是给人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 一般人都不喜欢黑猫,觉得不吉利,这只黑猫全身上下乌漆抹黑,一双眼睛又格外的绿,哪怕肖长庆不信这些,都觉得这只猫怪怪的。 他问玲珑:“这猫看起来很是机灵,平时听得懂人话么?” 玲珑掐着胖猫耳朵,胖猫委委屈屈不敢乱动,尾巴还摇来摇去,狗腿得很。“听不听得懂我不知道,反正挺聪明的。” 就是看着令人发虚。 郝大帅被胖猫吓了一回,都不太敢主动看它,偏偏胖猫好像知道这一点,愈发喜欢靠近郝大帅,当然不是撒娇,就是想看郝大帅被它吓到时的怂样。 不过输人不输阵,眼看肖长庆都敢伸手揉猫,郝大帅觉得自己不能丢人,也颤巍巍地伸出手,谁知刚到胖猫面前,就见它耳朵抖擞,背部炸毛开始哈他! 郝大帅:!!! 他吓得赶紧缩回来,肖长庆目光复杂地看了他一眼,有点开始怀疑资料上说的“此人天不怕地不怕全靠犯浑”的评价来,郝大帅丢了个人还想挽尊,打着哈哈道:“我手劲儿大,怕吓着猫,怕吓着猫,哈,哈哈,哈哈哈。” “它才不会怕呢。”玲珑慢条斯理地顺着猫毛。“它可是死人棺材头长大的猫,别说你是个大活人,你就是具骷髅,它也不会怕你。” 郝大帅听得鸡皮疙瘩都起来了:“什、什么?” “哎呀,我忘记告诉你了呀。”玲珑笑眯眯道,“郑主编没跟你说过吗?我之前是开棺材铺的,如果你有需求,看在我俩熟人的份上,可以给你打九折。” 说完还俏皮地眨了下眼睛。 郝大帅宰了郑良俊的心都有了! 他现在严重怀疑郑良俊两口子根本不是想给他献美少年,而是给他送煞星来折磨他让他短命的!亏他还因为恶心郑良俊不想再见他,就这么放过那家伙,真是太便宜他了! 不行,收拾不了小祖宗,他还收拾不了郑良俊吗?! 762|第六十五片龙鳞(六) “哎呀, 你这么笑,是你也想要吗?”玲珑转头问嘴角笑意掩都掩不住的肖长庆。 肖长庆风度极好道:“等我六十岁了再跟你预定一副, 到时候记得给我打个折。” 玲珑朝他比了个没问题的手势, 随即嫌弃起郝大帅来:“你看看人家,再看看你, 难不成你死了还不要棺材了?咱俩什么交情, 你照顾我一下生意我都不成?” 郝大帅愁眉苦脸, 这哪有大活人给自己订棺材的, 又不是七老八十眼看要嗝屁, 谁跟肖长庆一样脑子不正常啊?一般人听到这种话都会生气好不好, 也太不吉利了!所以说这国外就是好, 还能提升人的涵养, 想当初他郝大壮要是也生在肖家这样的人家,说不得现在也是风度翩翩的公子哥儿呢,哪里还用这么风里来雨里去的。 玲珑嘴上怀念自己的棺材铺, 其实一点也不想回去, 以前有外公在,吃吃喝喝都有人张罗,他只要每天呆在铺子里玩就好了, 无聊了就出去走一走, 还能跟着外公上门给人看风水吃酒席。 可现在外公没了,就剩他一人,他这人的性格吧……跟外公不一样,外公面对傻逼仍然能微笑, 他面对傻逼只想一拳揍飞,再加上他对这一行没什么兴趣,除非是人家找上门千求万求,否则玲珑基本不会点头。 老陈头为人厚道,乡里乡亲的,有时候小孩儿丢了魂啊,家里老人走丢了啊这样的小事来找他,他都分文不收,很热心肠,玲珑就不一样了,他看心情,有时候心情不好,你就是死棺材铺门口他也懒得看你一眼。街坊邻居们也慢慢了解到以前那样占便宜的日子是没了,除非真正有事,否则不敢上门。 至于那些个远道而来的,玲珑就更不客气了,有的他象征性地收一个大洋,有的他张口就要人家全部身家,狠得很。 他那便宜亲爸把他接到惠城还真是做了件大好事,郝大帅有钱有势,在大帅府,别提过得有多自在!简直就是如鱼得水,每天吃香的喝辣的,衣食住行样样有人伺候,钱也不愁花,无聊的时候还能跟后院那群姨太太一起打打马吊,她们手气臭得很,偏偏又很喜欢跟玲珑一起玩——人家漂漂亮亮的小少年,嘴甜又爱笑,一口一个姐姐的叫得别提多甜,就是输钱给他也甘愿。 更别提玲珑每每赢得多了还会故意放水,出去玩回来也会给她们带些礼物,反正整个大帅府的女人都被他哄得服服帖帖,那他当亲儿子看。 郝大帅就没有这样的待遇了,从前他好歹也是万花丛中一点绿,十几个姨太太是天天争风吃醋,现在? 呵。 女人都是大猪蹄子,从前说什么大帅才是她们一生所爱,转眼就被小白脸勾走了魂儿,最可气的是郝大帅还不敢说什么,幸好玲珑才十五,估计毛都没长齐,一天天的虽然混在脂粉堆里,但从来不逾矩,否则郝大帅真觉得自己这头上的绿色帽子是一顶接着一顶,压得他喘不过气。 肖长庆在一旁将这两人的互动看在眼里,愈发察觉奇怪,他着实想不透能让郝大帅对这少年如此礼遇,礼遇到简直可以用畏惧来形容的理由,无论怎么看,除了格外精致漂亮之外,他都看不出玲珑有什么特别之处,难道是因为那种神秘的气质? 可外表是最能欺骗人的,郝大帅如果不是踢到铁板吃了亏,也不至于表现出这种模样。 还是说……这少年是个相当厉害的算命大师? 肖长庆不信这个,觉得这个理由相当扯淡。 他今次来惠城的目的就是劝服郝大壮与他们联盟,国内军阀如何纷争地盘,都得把东瀛人打走了再说,这是他们的国家,容不得别人猖獗。来之前,肖长庆便知道这会是一次艰巨的人物,他的父亲担忧郝大壮到时候恼羞成怒,但肖长庆坚持轻装简从,向郝大壮展示了绝对的诚意,郝大壮最想在惠城当土皇帝,除非他是疯了,否则肖长庆相信自己能够全身而退。 “……今天下午你要出门吗?” 玲珑突然问了这么一句。 肖长庆点头:“是的,我在惠城还有位朋友,想要一一拜会。” “我看你印堂发暗,赤睛过目,眉生逆毛,是恶死之相,所以劝你今天不要出门,最好也不要再见你那位朋友。” 郝大帅听得一愣一愣的,他先前对玲珑有想法时被他算过一次,也说他是个短命鬼,可他现在不是活的好好的?因此郝大帅并不相信玲珑真的能掐指算命,只当他是胡说八道吓人的罢了。 跟他算命的本事比起来,还是拳头更吓人一点。 肖长庆就更不信了,但人家这样提醒他也是为他好,于是他风度极好的笑了:“好的,我会多多注意,谢谢你的关心。” 说白了就是当玲珑在开玩笑呗,被刚认识的人说恶死也不生气,修养算是极好了,想想当初郝大帅是多么愤怒啊! 玲珑顺势白了郝大帅一眼,又对肖长庆说:“既然你不相信,就随你便好了,不过那副棺材嘛……我寻思着用不着等你六十岁,现在就可以派人去取了,到时候正好给你用上送回东北去。” 随即嘻嘻笑:“放心,我家的棺材用料实诚做工精良,包准你躺的舒心躺的愉快,就算到了地底也不会觉得挤呀!” 肖长庆:…… 郝大帅觉得,得亏说话的这人,长得好气质佳,不然换个丑比来说试试?立刻掏枪都是慢的!没看肖长庆带来的副官脸色都变了吗? 随后玲珑踹了郝大帅一脚:“你还在这傻笑?肖少帅死在惠城,就算不是你所为,你也该想想怎么平息肖大帅的怒火,你这土皇帝还想不想当了?” 郝大帅正偷笑,突被一语道破,顿时面露惊恐:“对,肖少帅,你还是待在大帅府吧,你那位朋友姓甚名谁?你跟我说,我叫人把他请过来!” 肖长庆愈发笑起来:“这倒是不必,我在来之前也考虑过这件事,带来的人都是我父亲亲自选拔训练出来的,而且我自己也有些底子,惠城好歹是郝大帅的地盘,难不成真有人敢不长眼想来刺杀我?我那位朋友性格孤傲,最是厌恶与权贵来往,还是我亲自上门吧,礼物我都已经备好了。” 玲珑从果盘里捞出一颗橘子在那剥,剥好了之后细细去除上面的丝,然后一口全部塞进嘴里,腮帮子鼓囊囊的分外可爱,他就用那种凉凉的眼神看着肖长庆,真是人想作死阎王爷都拦不住。 肖长庆就这么出门了,带着他的副官和卫兵,郝大帅坐在沙发上忧心忡忡,他越想越觉得玲珑说得对,不管这算出来的是真是假,而是国内势力互相想要吞并,有人一心为国想要结盟对抗东瀛人,自然也有人与东瀛人勾结想要瓜分这块大饼暗中动手脚,世人皆知肖少帅轻装简从前来惠城是为了说服他郝大壮,那万一……肖少帅真的在惠城出事了呢? 听说肖大帅就这么一个儿子,郝大壮猛地打了个哆嗦,他设身处地想了一下,他要是有个独子在别人地盘上出事了,他都能恨的屠城! 不行不行,肖少帅的安全一定得有保证!惠城看似风平浪静,但谁也不知道里头有没有别人家的钉子,万一真有人想刺杀肖少帅……郝大帅狠狠打了个寒颤,“来人啊!” 玲珑冷眼看他在那耍威风,分明就是个一肚子稻草的蠢货,自以为派多点人去保护肖长庆就能万无一失,绝了。 他又啃了一颗桃,这才擦擦手起身,也准备出门。郝大帅眼角余光瞥见他:“小祖宗,你去哪儿啊?” “关你什么事?” 郝大帅立马怂了。 且说肖长庆让副官拿上他特意从东北带来的人参貂皮等物,又在惠城一家著名糕点房买了糕点,这才去往跟朋友约好相会的和平饭店。 包厢是肖长庆定的,他早早派人给了朋友消息,说是下午三点在此处碰面。 他进去的时候,朋友已经到了。跟在郝大帅面前礼貌疏离的微笑不同,这回肖长庆笑得真诚又热烈,他直接过去给了对方一个拥抱:“文星,好久不见!” 对方也拍了拍他的背。 虽然他们不信算命之说,但副官与卫兵还是谨慎地守在包厢里,直到肖长庆让他们出去还有些担忧。 待到只剩下两人,肖长庆才带了些急切道:“咱们一同归国,你不是说会来东北投奔我吗?我等了许久你都不来,我只好亲自来见你了!如今国难当头,正需要你我这样的有志之士,我知晓你不愿与权贵打交道,但于此危急存亡之际,我真的迫切需要你的帮助!” 庞文星握住了茶杯,里头的茶水还滚烫,他像是掩饰什么快速喝了一口,被烫的唇舌生疼,仔细看他眼睛里,似乎有一种决绝的东西。只是肖长庆太久未见故人,激动与快乐的情绪已经掩过他的警觉与戒备——他们在国外曾经共同经历过生死,为了回国更是与人斗智斗勇,怀揣满腔抱负,乃是过命的交情。 过了半晌,庞文星才道:“我这几年,家里也有变故,以前答应你的事,可能很难做到了。” “怎么了?”肖长庆察觉不对,“是伯母的病还没好?还是又有别的什么难题?你尽可以跟我说,我将竭尽所能帮助于你。” “……真好。” 突然,庞文星这样没头没尾地说,肖长庆愣了一下,庞文星笑起来,这样的他颇有当年在国外留学时,两人不打不相识的样子了,见到这熟悉的笑容,肖长庆也咧开嘴角,庞文星像是在感慨什么:“你一点都没变,长庆,真好。” 肖长庆再一次觉得庞文星怪怪的,他其实有很多话想同庞文星说,可不知为何,话到嘴边却都咽了下去,两人只互相询问了近况,随后便陷入一阵尴尬的焦灼之中,似乎找不到话题了。数年未见的好友,应当是这样的相处么? 肖长庆提议出去走一走,惠城他还没有全部逛过,听说惠城园林极美,他想与好友共赏,可庞文星却摇头,道:“还是这样说说话吧。” ……他好像是在拖延时间。 肖长庆掩饰般端起茶杯,左右巡视一圈,没有发现问题,他又不着痕迹地往窗外看去,郝大帅的卫队正在附近巡逻,按理说是相当安全的,他不愿意去怀疑自己的好友,可出发前玲珑那张笑意盈盈又深不可测的面容,再一次浮现在他心中。 无论如何,谨慎小心是没有错的。 肖长庆站起身:“文星,今日便先到这里吧,有什么事,咱们改日再说。” 庞文星却一把抓住了他的手:“不,长庆,再等等。” “文星,今日就到这里。”肖长庆再次重复自己的话,庞文星与他对视,他的眼睛是那样沉稳而深邃,似乎看透了什么,却不想戳破。 庞文星喉头滚动两下,摇头:“不,再等等,一个小时……不,半个小时就够了。” 肖长庆愈发觉得他古怪,挣脱开庞文星的手就要走,可庞文星却死死抓住他,不停地重复再等等再等等…… 就在这时,包厢门叫人一脚踹开,来人声音清脆暗含嘲讽:“等什么等,你在等这个么?” 庞文星倏地睁大了眼! 怎么会! 肖长庆也愣住:“……你?” 来人正是玲珑,他手上提溜着一堆自制的炸|药,单看分量,足以把和平饭店夷为平地,“肖少帅的好友真是个狠人,这是把自己命搭上也要弄死你啊,你快问问他是哪里惹到他了,不然这死的不明不白多憋屈?” 他把那堆炸|药当玩具一样丢在地上,庞文星疯了般跑过来就想引燃,却发现他引以为傲的作品已经被人拆的七零八落,就算他现在点燃,顶多也就呲溜花水平,而且天还没黑,这呲溜花没什么美感。 玲珑靠近桌子,捡了一颗开心果剥开丢到嘴里,品了品:“味道不错,这个我喜欢,待会儿帮我打包个几十斤送去大帅府。” 肖长庆木着脸点点头,然后问庞文星:“……文星,为什么?” 庞文星的脸瞬间变得扭曲起来:“为什么……你说为什么?!” 玲珑一边吃开心果一边看好朋友撕逼,还在旁边摇旗呐喊插嘴:“还能为什么啊?身份地位差距过大导致的不平等催发了内心深处的自卑又衍生出了怨恨,被人一煽风点火,再加上老母威胁,就黑化了呗!” 肖长庆:…… 他娘的说的还真是简单粗暴讲道理,完全无法反驳。 连伤感的机会都不给?还是人吗? “在国外的时候肖少帅的名头不好使,国内就不一样了啊,你留学回来有爹捧,瞬间变成高高在上的少帅,他呢?他还得为母亲的医药费奔波,遇见熟人还得问他,哎你不是留洋回来的嘛咋还一事无成呢?我说你也真是的。” 最后一句突然指责肖长庆,肖长庆就懵了。 玲珑颇有几分恨铁不成钢的意味在里头:“人家说不要你来接,会去投奔你你就信?人家这是给你机会来请他呢!你不请,他这可怜的自尊心什么时候才能得到宽慰呢?” 肖长庆的世界观都被颠覆了,他喃喃着:“文星,你怎么、怎么变成这样了……” “此人鼻尖唇薄,口齿疏松,行走间步履高低不匀,本就是奸诈的命格,不是他变了,是你现在才真正认识他罢了。”玲珑笑得很开心,显然看到肖长庆怀疑世界的样子对她来说很有趣,“你说说他是有多恨你呀,居然宁可把自己赔上也要带你一起死,难不成这就是传说中的相爱相杀?郝大壮真该来看看什么才是真正的相爱。” 正在大帅府跟姨娘腻歪的郝大帅猛地打了个喷嚏,左看右看没看见小祖宗,才稍稍缓了一口气。 肖长庆甚至没来得及感伤,就被玲珑的话弄得头皮发麻,他下意识往后退了一步拉开跟庞文星的距离,然后突然发觉不对,他怎么这么轻易就被玲珑带着走? 别说是肖长庆,庞文星其实也很无语,他瞪了玲珑一眼,正想骂他两句,玲珑却笑容一收,威胁道:“你敢瞪我,我就把你的眼珠子挖出来。” 说着右手呈爪状,一副要挖人眼珠子的凶巴巴模样,庞文星本来自己凶神恶煞的,觉得全世界都对不起自己,自己理直气壮,还想再来一番临终前的演讲,谁知道玲珑比他凶多了,他被吓得一哆嗦,话都说不清楚了。 肖长庆很失望地看了他一眼,玲珑懒得再管,转身就走,肖长庆赶紧叫他:“喂!你……”他还不知道该怎么称呼玲珑,总不能学郝大帅叫祖宗吧? “我叫玲珑。” “玲珑,你……”肖长庆有点迟疑地在问,“庞文星制作出来的这个东西,是你拆的吗?” 他跟庞文星是在留学时认识的,因为是同一国的人,关系慢慢就好了起来,庞文星在学习上很有天赋,两人虽然不是一个专业,但肖长庆一直都很希望庞文星能够在学成归国后加入到救国大业中来,可惜的是,庞文星非但没有,还想要跟他同归于尽。 他就是想不明白,曾经那样好的朋友为什么会走到今天这个地步,难道说真的是怪自己从前没有擦亮眼睛看清楚? 那一起经历的一切又算是什么呢? 玲珑看人悲春伤秋就容易倒牙,“是啊,不然呢?你觉得是你带来的人厉害,还是郝大壮的人厉害?” 怕不是都来送死的命。 肖长庆心中的困扰以及无措,顿时就被希望与喜悦代替,他上前一步抓住玲珑的手:“玲珑,我需要你的帮忙!” 玲珑把他的手拿开,鄙夷道:“离我远一点,再动手动脚的,都给你砍了。救你一命还不够,你还敢对我提要求?” “不是要求!”肖长庆急切道,“我们需要你这样的人才!” 玲珑心想我会的可多了,可是我对人类之间的战争一点兴趣也没有,肖长庆又没有讨他欢心到他愿意纡尊降贵垂帘他几分的地步,他是要吃喝玩乐过下去的,“不,我没兴趣。” 肖长庆还想说服他呢,他已经烦了,一溜烟跑了,肖长庆回头看看庞文星,又看向玲珑溜走的方向,一咬牙,追了上去! 这回来惠城,除却说服郝大帅以外,他最大的目的就是说动庞文星跟他一起走,可是这样一个人,有着才华,却又无比狠心,国难当头,却不将家国放在心上,肖长庆无法信任他。比起来,还是刀子嘴豆腐心的玲珑更适合,玲珑嘴上说不管他,最终不还是救了他么? 想来是个善良正直的人。 他有耐心,直到请得动人为止! 这么一想,那颗被好友伤透了的心似乎都好转了许多,倒是庞文星看见肖长庆走了,大声喊他的名字:“肖长庆!你回来!我妈还在那些人手里!你别走!” 他本来心底对肖长庆就有怨,这回母亲被人绑了,也就顺水推舟,哪怕是把自己也葬送其中亦在所不惜,就是要带着肖长庆一起上西天,谁知道肖长庆命这样好,惠城居然是个卧虎藏龙之地! 眼见肖长庆已经跑远了,庞文星终于开始后怕,他刺杀失败,那他母亲……“肖长庆!肖长庆你回来啊!肖长庆!” 然而无论他怎么呼唤,肖长庆都已经听不见了。 玲珑救肖长庆有自己的私心,说实话,他并不是很喜欢大帅府,也不喜欢郝大帅,之所以留着郝大帅,不过是因为他比郑良俊要好得多,郑良俊更令人倒胃口。 他已经想好了,到时候直接弄死郝大帅,改而住到家,他帮肖长庆拿下惠城,肖家难道不该给他回报? 他要求不高的,吃好喝好玩好,事事顺心人人怕他就行了。 763|第六十五片龙鳞(七) 第六十五片龙鳞(七) 肖长庆被庞文星伤透了心, 还没来得及开始怀疑人生,就又被玲珑夺走了注意力, 不过无论他怎么劝玲珑都是不可能答应他的, 肖长庆磨破嘴皮子也没用。 最后肖长庆口干舌燥地回到大帅府,不知为何, 跟郝大帅对视的时候, 他突然有点理解对方的心情了。 庞文星要跟他同归于尽, 幕后主使是谁他根本不在乎, 也没有细问, 反正那人承诺要给他一大笔钱, 能治好他母亲的病, 妹妹以后也有了钱财傍身, 那他真没什么可牵挂的了,要是能带着肖长庆一起死,他觉得值。 他们不是好兄弟吗?不能同年同月同日生, 至少能同年同月同日死! 庞文星事败被抓吐露出的实情, 别说是玲珑,就连肖长庆都很无语。 偏偏庞文星不觉得自己这么想有问题,他还要反过来怪肖长庆对自己不够真心实意, 否则为什么就因为这点小事便翻脸?是, 他是想要肖长庆的命,可肖长庆不是还好端端的吗? 从以前他就最恨这一点,明明说好的是朋友、是兄弟,可不管什么时候, 两个人站在一起时,旁人最先看到的永远是肖长庆!不就是因为肖长庆有钱有势?那些爱慕虚荣的女人,曲意逢迎的男人……想想都令庞文星作呕! 审问庞文星的时候玲珑抱着胖猫在边上凑热闹,听见庞文星语气如此怨毒,仿佛肖长庆刨了他家祖坟,他没忍住,语重心长地说:“……他除了比你有钱有势,还比你长得好看,这么明显的事情,你分辨不出来吗?退一万步说,人家至少比你高十几厘米吧?” 一米七出头的庞文星,为什么能有如此底气觉得他比肖长庆就差在出身上? 肖长庆一脸尴尬,庞文星如遭雷击,玲珑继续道:“在国内兴许他靠着爹有的人是讨好,可国外谁认得他是谁?照你那说法,连洋女人都喜欢他不喜欢你,那洋女人也知道他爹是肖大帅喽?” 庞文星窒了一下,随即强词夺理:“那、那也是他平日花费大手大脚,叫那些洋女人看见了!不然,她们怎么光冲着肖长庆投怀送抱!” 肖长庆此时此刻在怀疑自己的眼光,他当初是为何跟这个人结为至交的?难道真是自己眼瞎?他更愿意相信是庞文星变了,而不是自己从一开始就看错了。 结果玲珑长长一叹:“兄弟。” 肖长庆直觉他要说出什么了不得的话来。 “脱了自己的裤子看看吧,我十五岁,都有你两个大。” 肖长庆:…… 副官:…… 卫兵们:…… 众人的视线不受控制,齐刷刷朝玲珑□□看过去,只觉得这少年虽然年纪不大,但腰细腿长容貌俊美,虽然是翘着二郎腿,却也瞧得出本钱不容小觑,紧接着,众人又朝被绑起来的庞文星看过去——一米七出头的个子,容貌只能说是端正,绳子绑的那么紧都没啥看头。 “为什么总觉得女人们朝肖长庆投怀送抱是因为钱呢?人家就不能看脸?”玲珑真是为了庞文星操碎了心,“你看看你,怪不得你到现在都还单着,合着女人看不上你都是她们爱慕虚荣呗?别闹了,我没啥钱,照样能得姑娘们喜欢。” 这一点肖长庆相信,他追着玲珑出去的时候,和平饭店的女服务生还跑过来送了玲珑一个小蛋糕,甚至邀请他下回再来。往日女人缘极好的肖长庆在玲珑身边活似一块不起眼的石头,根本没人看得见他。 没错,男人是视觉动物,女人也是,谁不喜欢长得好看的?肖长庆八分的长相能被庞文星衬托成十分,而站在玲珑身边,他就跌成了负分。 庞文星懵了,一脸大受打击,玲珑啧了一声,还不忘继续打击他:“你说神秘人答应你,只要你做成这件事,你娘你妹妹就能安度余生。如果你成功了,此时你已经跟肖长庆双双殉情,那么我有一个真诚的问题想要问你,你怎么确定你娘跟你妹妹能拿到那笔钱?你怎么确定神秘人不会反悔?不会灭口?你娘跟你妹妹拿到了钱,就一定能守得住?看不出来你还有这样的自信啊!怎么着,你妹是金刚芭比能以一敌百?” “那个,我跟他并不是殉……” “我说,这就是你想找的人才?我也就看出他像个人,才是没看出来,菜倒是比谁都菜。” 想纠正玲珑用词不当的肖长庆登时哑口无言,他还想垂死挣扎一下:“那个,当初我们一起留学的时候,他是真的学得很不错……” “再不错,这么容易被人煽动又心术不正你也敢往身边放,炸死你是轻的,万一哪天趁着你们高层开会给你们一窝端了呢?”玲珑再度真诚发问,他是真搞不懂肖长庆是哪里来的自信,从看到庞文星的第一眼玲珑就心生不喜,不需要用到外公教导的东西,他便感受到对方身上令他厌恶的气息。 那是灵魂腐烂的味道。 几次三番想要给自己洗白的肖长庆最终放弃了,他承认道:“是我看错了人。” “年轻人嘛,以后好好改就是了。” 玲珑很老道地拍拍肖长庆的肩,起身离开审讯室,“这种人最好不要留。” 这是来自玲珑善意的提示。 肖长庆愣了一下,庞文星立刻明白了玲珑的意思,他终究还是怕死的,眼见肖长庆始终沉默不语,审讯室窗口那点微弱的光芒打在他英俊的面容上,将他的眉眼遮住,庞文星看不清楚对方的眼神,心中惴惴不安,他制作安装炸|弹的时候全凭一腔嫉妒,当时他被神秘人煽动的上了头,只想着能拉肖长庆一起下地狱也不错,可现在真的要死了,他居然又开始害怕了! 这样死,他是两边没讨好,什么都没落下!这跟他之前设想的不一样! 如果今天的计划成功了,那么肖长庆一死,没人知道是他做的手脚,反而因为他也死了的缘故,他的母亲妹妹不仅能拿到神秘人承诺的一笔钱,肖大帅那样重情重义的人也不会对他的家人置之不顾,现在一切都乱了套……都怪那叫娘们唧唧的小子! 要是玲珑知道自己穿得干净讲究随身携带手帕还喷香水的优秀卫生习惯被庞文星说是娘们唧唧,一定会回来揍到他灵魂开花! 不是脏兮兮臭烘烘邋遢的仿佛八百年没洗过澡当众露出满是肥肉的上半身骂着脏话抠着脚丫的才是男人! 肖长庆最终还是做出了选择,他愿意善待好友,却也不会轻饶叛徒,如果他这次饶过庞文星,庞文星势必会再次反扑,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庞文星便是这样的人。且不论人品,庞文星实力强劲,放他在外太过危险。 他举起枪,对准了庞文星,庞文星这回是真的害怕了:“不要!你不能杀我!你说过我是你最好的兄弟!你说过我们要做一辈子朋友的!” “我没有你这样的朋友。”肖长庆很平静地回答。 一声枪响,庞文星宛如一根木头,啪的倒了下去,眼睛还是睁着的,似乎还有许多心事未了,还有许多话没能说出口。 但是,没有人愿意听了。 肖长庆让其他人都出去,一个人在审讯室站了许久。 他并非无情无义之人,他遗传了父亲的正直与宽容,哪怕是庞文星背叛于他,又对他起了杀心,他也仍然不会祸及庞文星的母亲与妹妹,甚至会掩盖庞文星制作炸|弹意图谋杀的消息,只说是庞文星出了意外,亲自去了庞家,帮忙打点庞文星的丧事。 庞母听说儿子在出去会友的路上出意外死了,当时就哭晕了过去,她身体本就不好,有着很严重的先天性疾病,庞文星这么一死,算是彻底击垮了她,庞文星丧事还没结束,庞母就跟着一起去了。 只剩下庞文星今年才十八的妹妹庞双月。 小姑娘哭得眼睛通红,短短时间内,她瞬间失去了全部亲人,世上还有比这更残忍的事吗?她倒是不像她哥哥,因为母亲病重,她已经退了女子大学,打了好几分工,可现在一切努力付诸东流,家里只剩她一人,她甚至不知该去哪里。 肖长庆主动提出带她去东北的意思,因为惠城说到底不是肖家地盘,想要照顾庞双月也有限,但到了东北就不一样了,那里是肖家的大本营,非常安全,庞双月也可以重新读书,选择自己喜欢的人生。 庞双月不像庞母那样柔弱,庞文星出国留学那几年,除却他自己勤工俭学外,过得其实不是很艰难,毕竟肖长庆跟他交好,钱是不缺的,庞双月比庞文星小那么多,却在家中又要照顾生病的母亲又要打理自己,还要时刻小心想欺负她们孤儿寡母的人,早早磨出了一副坚韧的心思。 她早看出哥哥的死另有隐情,哥哥从回国后,总是会提起肖长庆,言语中饱含嫉妒怨恨。庞双月便觉得回国后的哥哥变得戾气很重,她有时候会委婉地劝几句,可哥哥不是会听人劝的性格,娘亲又溺爱哥哥,娘俩总是一起说肖长庆的坏话。前儿肖长庆刚带来噩耗,母亲便晕了过去,醒来后对肖长庆又是打又是骂,活似是肖长庆欠了他们家一条命。 但庞双月隐隐觉得,并非如此。 她不太清楚哥哥学了什么,但知道是很危险的东西,而原材料他们家是买不起的,那几日哥哥在家中足不出户地搞研究,她无意中瞥了一眼,没放在心上,现在想想,是不是跟哥哥的死有关系? 她不想跟肖长庆去东北,她还是想留在惠城,哪怕已经是孤身一人,至少还有家。 去到东北,她成什么了? 上门打秋风的穷亲戚?不,她连肖家的亲戚都算不上。从前她能照顾母亲,还能省吃俭用攒下钱来寄给留洋的哥哥,如今养活自己也是轻而易举。 庞双月这样跟肖长庆说了,肖长庆被她的坚强打动,正想再劝劝她,就听见来凑热闹的玲珑说:“那你跟我去大帅府吧,大帅府挺好玩的,姨太太么还特别爱美,我觉得你跟她们能有共同语言。” 肖长庆暗中摇摇头,认为玲珑说这样的话不太好,庞双月一看就是个有主意的姑娘,怎么可能跟那群不入流的姨太太聊得来? 因为他母亲的去世跟姨太太有撇不开的关系,肖长庆一直对正妻之外的女人无好感。 结果让他大跌眼镜的是,庞双月眨着眼好奇地问:“去大帅府?那里有工作给我吗?” 玲珑点头:“你想要就有啊。” 庞双月就认认真真朝玲珑鞠了个躬:“谢谢你,我愿意。” 不是……这什么情况?有那么一瞬间,肖长庆突然能理解庞文星对自己的怨恨了,怎么说他也是有钱有权有颜值还有名望的肖少帅,庞双月不说跟别的女人一样投怀送抱吧,也不至于这样无视他啊? 别光无视他,有本事也无视一下玲珑啊? 这长得漂亮精致的少年到底有什么魔力,为什么上到九十九下到刚会走的女人都对他迷之好感?肖长庆突然觉得也许他不是因为玲珑的实力才邀请他拉拢他的,纯粹是因为他对女人的吸引力! 丧事结束后,庞双月就跟玲珑去了大帅府,郝大帅对此敢怒不敢言,他名义上是大帅,在这位祖宗面前就是个孙子,算了,不就是多张嘴吃饭吗?不是什么大事儿。 结果他一看庞双月,那眼睛就直了。 嘿,还正好是他喜欢的类型! 话说自打郝大帅与郑良俊春风一度被伤害了个彻底后,他对男人就失去了兴趣,再漂亮再柔弱的少年脱光了摆他面前他也没冲动了,于是就转而喜欢上了女人。 这么说不大准确,他本来就挺喜欢女人的。 他喜欢那种妖妖娆娆的长相,后院的姨太太们几乎人人一双桃花眼,尖下巴高鼻梁仿佛一个模子刻出来的,虽然不再是青葱少女,却也别有一番风韵。 庞双月则跟容貌普通的哥哥不一样,她正好长了一双波光潋滟的桃花眼,配着尖尖的下巴,天生白皮肤,这样的长相,放别人身上那就是活脱脱的狐媚子,然而她气质清正,眉毛又生得浓密斜飞,自带一股英气,恰好中和了过于妩媚的容貌,对郝大帅来说可不是眼前一亮? 结果刚想跟小美人握手,就有一只乌漆嘛黑的喵爪搭了上来,尖锐的爪子闪闪发亮,大有他敢吃豆腐就挠他一脸花的架势。 郝大帅抬起头,望进玲珑笑眯眯的眼里,憋屈不已的缩了回来。 玲珑对庞双月说:“这人一天到晚精|虫上脑,头跟屁股反着装,他要是敢对你做什么,你只管跟我说。” 庞双月脆生生应:“好!” 郝大帅宛如霜打的茄子蔫了吧唧,围观的肖长庆则是再一次体验到了玲珑的霸道之处,等玲珑回房了,他才接近郝大帅,斟酌着询问道:“大帅为何如此畏惧玲珑?” 此刻玲珑不在,郝大帅立刻叉腰,强词夺理道:“那能叫畏惧吗?我那是让他!让他的!不过是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孩,我还能怕他不成?我跟你说,也就是他现在不在,他要是在——” “就怎么样?” 郝大帅说得口沫横飞,完全没注意到身前给自己猛使眼色的肖长庆,“我就好好教训他一顿,让他知道知道,我郝大壮的名声不是白叫的!当年我可是能一人掀起几百斤的壮汉丢出十米远不带喘气儿的!” “这么厉害啊。” “那是!我——” 正口若悬河对着肖长庆吹牛逼的郝大帅突然浑身一僵,慢吞吞扭过头,露出一个讨好的笑容:“小祖宗,你不是说累了想休息吗?” “是啊。” 趴在三楼栏杆上的玲珑双手撑着往下看,凉凉道:“可是有些心虚的人只能靠大声说话来挽回尊严,我好奇,就听了一耳朵,原来你这么厉害。” 说着,他抬腿踩上三楼栏杆便往下跳,看到这一幕的肖长庆一颗心差点儿从嗓子眼里冒出来:“小心——” 虽然只有三层楼,跳下来不一定摔死,但摔残是肯定的! 玲珑安然无恙落地,肖长庆张着的嘴半天合不上——这到底是个什么怪物啊! 玲珑拍拍身上根本不存在的灰,冲郝大帅笑起来:“走,咱俩练练,我也想见识见识能把几百斤的壮汉丢出去十米远不喘气的郝大帅。” 郝大帅:…… 他力气是很大,但男人嘛,说话不就是得稍微夸大一点儿?吹个牛什么的不是很正常?何必如此较真呢?这些年他养尊处优的,肚子都要凸出来了,哪里还有当初那股子劲儿? 可他不敢反驳玲珑的话,两人干脆到了院子里,肖长庆觉着有趣,也带着副官卫兵来围观,不知怎么地,这消息还传到后院了,玲珑跟郝大帅刚面对面站好,呼啦啦跑来一圈穿着旗袍腰肢纤细走姿婀娜的美人儿,香风扑面,甚至在肖长庆的带动下大家开始打赌,最少押十个大洋,肖长庆坐庄。 郝大帅觉得自己虽然已经不是二十出头的小伙子,但到底也是真正逞凶斗狠才有的今天的地位,那回被玲珑抽了一夜哭喊求饶的绝对不是他!他其实也希望能有个机会再跟玲珑较量一下,毕竟这大帅府都快不是他的了!每天对着个十五岁的小孩点头哈腰谄媚逢迎是件多么痛苦的事儿,没有经历过的人绝对不会明白。 今天就是他一雪前耻的日子! 他要把这小混蛋给揍服,然后痛打一顿丢出大帅府! 幻想自己已经把玲珑踩在脚下的郝大帅不由得神情荡漾,下一秒他还没来得及出手,就被人一脚踹飞老远,直直砸进墙里,半晌动弹不得。 卫兵们好不容易把他从墙里抠出来,他咳了一口血,还要硬撑:“大意了大意了,还没说开始。” 玲珑收回腿,毫无歉意地说:“啊,不好意思,你看起来实在太欠揍了,没忍住。” 郝大帅有一万句妈卖批要讲! 接下来他打起十二分精神,愈发小心翼翼生怕被偷袭:“这回我说开始——啊!!!” 又是一声惨叫,又是一道残影,又是一面多出个大字的可怜墙壁。 玲珑双手环胸,仍旧毫无歉意:“都开始了还废什么话?” 郝大帅这回被抠出来,已经鼻青脸肿七窍流血,但还是命硬,他颤巍巍地摆着手:“不、不、不来了……” “这就不来了?”玲珑可惜,又看向肖长庆,“你来?” 肖长庆吓了一跳赶紧摆手:“不了不了,来不了来不了,我可打不过你。” 他对自己的身手挺有信心,但看了郝大帅被吊打的场面后是万万没有想法了,他现在知道为啥郝大壮对着玲珑跟耗子见了猫似的,谁被这么狠揍过都会生出心理阴影啊!当初他要是这样揍过庞文星一回,包准庞文星不敢怨恨他,见了他都绕着走! 要不怎么说这个世界是属于狼灭的呢? 郝大帅被扶到椅子上,慢慢地,他的眼中开始饱含泪水,深情地看着那群朝自己奔来的姨太太,还是身边的老人贴心啊,其他人哪有她们好? 正在郝大帅想要接受这浓郁动人的情感时,姨太太们宛如一阵风从他身边刮过,全跑到还站在场上的玲珑身边了,这个帮忙擦汗,那个帮忙整理衣服的,一个个都是母爱泛滥,还叫玲珑乖崽崽,说他辛苦了说他累了还夸他好厉害。 郝大帅:不是,我这么大个人,遍体鳞伤躺在这里,你们真的看不到? “唉。” 郝大帅听到一声低低的叹息,扭头一看,正是他喜欢又不敢染指的庞双月,正在他以为庞双月是因自己的伤势而感慨时,庞双月说了:“那两脚得用多大力气啊,我得去跟厨娘说一声,待会儿多做些玲珑爱吃的。” 郝大帅不想活了。 764|第六十五片龙鳞(八) 第六十五片龙鳞(八) 众星捧月的玲珑很享受这种被美人环绕的感觉, 虽然这些美人们都是他的妈妈粉,但是没关系, 疼他就行了。 郝大帅心肌梗塞, 郝大帅大脑充血,郝大帅不爽又没办法, 只好去折腾郑良俊, 借由折磨玲珑的父亲来发泄自己的怨气, 哪怕玲珑一点也不在乎。 郑良俊这段时间过得可真是太惨了! 他跟郝大帅那二三事, 旁人不清楚, 但巩雯丽清楚, 巩超巩茜也清楚, 虽然说两口子要把过去忘记重新生活, 可事情有那么简单吗?已经发生过的还真能忘个干净?别想了,不可能的,晚上俩人睡一张床, 巩雯丽都会觉得恶心, 郑良俊要是碰她,她也无法忍受。 她总是忍不住要想,这个自己深爱的男人, 曾经在别的男人身下, 做着和女人一样的事。 婚姻生活嘛,灵欲结合,缺一不可,再肥沃的土地也需要浇灌, 长此以往没有交流,感情自然大不如前,再加上郑良俊还有点心理阴影,提枪上马时便难免快了点,巩雯丽便更加不满,等到郑良俊的不雅照片被平安报社登了,闹得那叫一个人尽皆知,她都没脸出门,交好的贵妇们看到她也是捂嘴笑,问她那是不是真的,又问她郑良俊对她好不好,还有人在背地里嚼舌根子说怪不得她的一双儿女要姓巩,郑良俊这么多年在巩家忍气吞声的,原来是有把柄被人抓住才当上门女婿的啊! 巩雯丽越想越气,饶是再怎么情深似海,也有些顶不住了。 巩超巩茜还在上学呢,同学们大多家境不错,一两份报纸还是买得起的,不爱看报纸的同学也得到了分享,总而言之,大家都知道郑良俊与同性恋人大战三百回合癖好特殊的事儿了,还有人开玩笑问巩超,说你爸爸是同性恋你该不会也是吧? 这导致巩超在男生中人缘急转直下,几乎没人愿意靠近他,连跟他说话都避得远远的,好像巩超身上有什么致命病毒一般,跟他走得近就会被传染。 巩茜更不好过,她平时喜欢炫耀,本来就没几个好朋友,家里出了这样的丑闻,她脸都没处搁,去了学校几次都被人冷嘲热讽,干脆哭着回了家,连学都不想上了! 巩父巩母的老脸更是丢的半点不剩。 郑良俊自己也不好过,他这事儿闹得满城风雨,是个人都看过他的不雅照片,走大街上他都神经质地觉得刚才跟自己擦身而过的人是不是在说自己坏话。经此一事,他名望大跌,平安报社趁虚而入,抢占了郑氏报社的市场,往常还有郝大帅帮忙,现在郝大帅不打压他都算好的了! 郑良俊分外委屈,那又不是他自愿的,明明是郝大帅侮辱了他,怎么搞得郝大帅才是受害者一样? 可惜他的丑闻闹得实在太大,稍微知道的人都不乐意再买郑氏报社的报纸,等大家改订平安报社的报纸后才发现,要是比起香艳闲谈,郑氏报社肯定更丰富,但要比内涵比眼界,平安报社能甩开郑氏报社八个郝大帅的距离! 言之有物的东西,总是比那些鸡毛蒜皮的东西令人信服。 郑氏报社一落千丈,郑良俊急得冒火,嘴上长了好几个大燎泡,从前他事业家庭双丰收,人逢喜事精神爽,成天红光满面,这段时间却是内忧外患没一件好事,精神□□上都遭受了巨大创伤,而就在这紧要关头,巩雯丽向他提出了离婚! 对郑良俊来说,这无疑是晴天霹雳! 他都傻了,不敢相信离婚的话是从巩雯丽口中说出来的,“雯丽,你、你刚才说什么?我没听清楚……” 巩雯丽也在哭,她还是爱郑良俊的,可是她真的过不了心里那个坎儿,而且爸妈儿女都要她离婚,她也没办法呀!她不想出门后再被人指指点点,说她是那个郑良俊的老婆,郑良俊,就是那个被男人上过的郑良俊! 巩父巩母态度强硬:“当年你们结婚的时候,你一穷二白的,咱们家也没嫌弃你,帮助你在惠城立足,还掏钱给你建立了郑氏日报,我们老巩家是要脸的人,实在是受不了那些流言蜚语,事到如今也没别的办法,你要是还想我们好,就答应离婚吧,从这里搬出去。” 郑良俊张着嘴,他这阵子因为报社销量焦头烂额,怎么也想不到最亲近的人会插自己一刀。此时此刻,他神情恍惚,“那、那超超跟茜茜呢?他们是我的孩子……” “他们姓巩,不姓郑。”巩父无情地说,“不然你问问他们,愿意跟你还是跟雯丽。” 巩超想都没想:“我跟我妈!爷爷说得对,我又不姓郑!” 巩茜也点头:“我不想跟爸爸,太丢人了,人家都在背地里说我坏话。” 郑良俊大脑一片混沌,茫然中他想起他跟乡下妻子生得儿子,那个被他抛弃、无视、贩卖的,漂亮又满肚子心眼的儿子,管陈老头叫外公,而他捧在手心疼爱的儿女,却对本该叫外公外婆的人叫爷爷奶奶,原来这个家,这么多年他也没有完全融入进来,那他这些年……图了什么呢? 人到中年,一无所有,还老了。 他又想起那个令他避之唯恐不及的小镇,想起总是阴冷恐怖让他不喜的棺材铺,想起温柔浅笑送他留洋的女人……在功成名就后,他得到了巩雯丽的青睐,想都不想就断绝了过去,以为自己要成为城里人重新开始,这些年也确实都意气风发,从未想起过只在梦中存在的小镇,和小镇上的人。 但美好现实的崩塌,也不过是弹指一挥间。 巩雯丽还在哭,她也没有办法,她也不想这样,她口口声声跟郑良俊说受不了外人嘲笑的目光,郑良俊又忍不住想,那他抛妻弃子后,陈老头,还有他的乡下妻子,又是怎样面对蜚语流言的呢? 这世道,对女人总是更苛刻。 而现在流言传到了他身上,他也不好过,只是郑良俊想不到巩雯丽会这么快便对自己失望,甚至提出离婚……哪怕是先分开一段时间,也比直接离婚更能让他接受! 见郑良俊神色恍惚,巩父巩母还以为他是不想同意,便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说这么多年的感情了,他能忍心看着巩雯丽跟巩超巩茜抬不起头吗?现在谁不知道他的丑事,一家人闹成这样实在难看,为什么不能坐下来好好解决呢?而且,只是离婚而已,并没有否认他是巩超巩茜父亲的事实,以后还是能见面的。 但郑良俊会信吗? 当然不会。 巩父巩母的话跟放屁一样,一起过了这么多年,他还不了解他们?到时候翻脸比翻书还快的肯定也是他们,说这些不过是想哄他答应离婚罢了。 郑良俊冷笑说:“爸,妈,我打小在乡下给陈老头养大,从来没叫他一声爸,从我跟雯丽认识、结婚,就改口叫你们爸妈,孝顺你们,听你们话,连儿女也都愿意让他们跟你们姓,别人家哪有岳父岳母跟女婿一起住的,你们说舍不得女儿,行,那就一起住。平时你们想在家里做主,我也不拦着,现在我出事,你们第一时间就想跟我撇开关系,很好,这真的很好。不就是离婚吗?行啊,现在就离,但你们最好别后悔!” 他能当机立断抛弃乡下的妻儿攀上城里姑娘,自然也能立刻狠下心肠对付在他危难时逼迫他背叛他的人。 巩父巩母只觉得郑良俊答应离婚就是天大的好事,赶紧催着巩雯丽跟他一起去领离婚证。 你还真别说,这效率挺快,三个小时后,热气腾腾的离婚证就出炉了,巩父巩母顿时满意,巩雯丽还在抽抽噎噎,时不时留恋地看郑良俊一眼,郑良俊却不再看她,而是坐在了郑公馆的沙发上面。 巩父巩母就不高兴了:“不是都离婚了?你还不去把你的东西收拾收拾搬走?” 郑良俊没回话,而是露了个笑容出来,这笑容有点诡异,看得巩父巩母心头有种不祥的预感。 果然,下一秒郑良俊就说:“这是郑公馆,是我的家,要搬走也得是你们搬走,别忘了,巩雯丽跟我结婚后,这房子是我新置办的,写的是我的名字。” 巩父巩母一下就愣了! 当初巩雯丽迷恋上郑良俊,两人爱得那叫一个死去活来,仿佛没了对方不成,他们为了成全女儿,也对郑良俊很大方,甚至在两人结婚后,就把当初家里的房子卖掉,买了这栋公馆。为了弥补外孙外孙女改姓巩,公馆也命名为郑公馆,写得还是郑良俊的名字,但谁也没想到郑良俊就真能刚离婚便立刻将他们一军! 怪不得刚才答应离婚答应的那么爽快,原来是在这儿等着呢! 巩父巩母立刻就着急了,郑良俊好似变了个人:“快点啊,不然等我叫人给你们搬,那就不是帮忙了。” 说完他又笑起来,看到往日总是摆着长辈谱的前岳父岳母露出惊慌失措的表情,心里愈发满意。这两个老家伙,当初是帮了他不少,可这些年吃喝花销,哪一样不是他的钱?郑氏报社赚的钱他花在自己身上的不多,全葬在这一家人身上!离婚?好啊,离就离,巩家人以为离了他还能过好日子?他能让他们一个大洋也拿不到! 郑氏报社是他的,郑公馆也是他的,巩父巩母的房子早就卖了,被赶出去连个落脚处都没有,不是着急撺掇巩雯丽跟自己离婚吗?成啊,他干脆利落地离了,比无情,比无耻,郑良俊真没输给过谁。 他故意不在跟巩雯丽离婚前说,而是要在之后提出来,为的就是要看到巩父巩母此刻的表情:茫然、慌乱、不敢置信,还有愤怒。 巩雯丽没想到郑良俊会说出这样的话,她的嘴唇动了动,“那你的意思是,要把我们全部赶出去吗?” “不是你们先要把我赶出去的吗?”郑良俊反问,“不是你要跟我离婚的吗?现在我答应你了,我们已经没有关系了,怎么,你还想赖在我家里不出去?你的儿子女儿姓巩不姓郑,你记得把他们一起带走。” 巩超巩茜惊了,这还是平时疼爱他们的父亲?巩超脾气不好,一屁股坐在沙发上,一副赖在这儿的架势:“我不管,这里是我家,要走你走,反正我不走!” 郑良俊却恶狠狠道:“行啊,你不走,你不走我直接把这房子卖了,有本事你对着下一任房主也敢这么横!老子养你这么大,你心里有没有把我当你爸?你不是很能吗?成,你以后自己养活自己吧!我倒要看看没了我,你们吃谁的穿谁的,又跟谁耍威风!” 他是真的气急了,本来因为报社的事儿便已经焦头烂额,没想到回到家还要面对妻儿的插刀,他们既然这么想跟他撇开关系,他也不拦着! 别把郑良俊想成多么有良心的人,他要是真有良心,怎么会抛妻弃子?这种事他做过一次,自然就能再做第二次。 没了巩雯丽他也不是找不到别的女人,倒是巩雯丽没了他,这个岁数还想找什么第二春? “爸爸!”巩茜眼圈红了,“你怎么能说出这么绝情的话?爷爷奶奶也是为了我们还有妈妈好……” “是!都是为你们好!所以就要牺牲我!”郑良俊大吼一声,这些天四处奔波,家里人没有说帮他一把,反而在这时候提出离婚,他的心都凉透了,积攒许久的疲惫、怨恨、慌张,都在这一刻凝聚起来,压迫他的神经,使他情绪失控。“我告诉你们,没门儿!现在婚也离了,该滚的都滚!这是郑公馆,这房子不姓巩!” 巩父这些年是气势凌人的,陡然被前女婿这么一气,伸手指向郑良俊,另一手捂着心口不住地喘息,巩母立时发现老伴儿的状况不大对,仔细一看,巩父居然脸色发白,嘴里好像有口气喘不上来,明显是被郑良俊气得狠了! 她吓了一跳,“别吵了!别吵了!快来看看你爸!他怎么了?叫医生、叫医生啊!” 巩雯丽这么大年纪还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少不了巩父巩母的溺爱,她吓得六神无主,不知道该怎么办,巩超更是没经过大事,惟独巩茜还冷静点,跑去打电话,郑良俊则冷眼看着,不为所动。 郑公馆闹出这么大的事儿,哪里瞒得住人?很快大家就都知道郑主编跟妻子离婚的消息,有人觉得巩雯丽离得对,不然以后怎么抬头做人?也有人觉得巩雯丽太势力,只能共享乐不能共患难,像这样的女人是不能娶的,郑家的事儿成了大家茶余饭后的谈资,和平报社的胡主编又一次来了劲儿,把郑良俊给扒的清清楚楚。 从他当年身为孤儿却被开棺材铺的老陈头收养,与老陈头的女儿陈姑一起长大,又结为夫妻,拿着老陈头跟妻子给的钱出国留洋,结果一出去心就野了,跟巩雯丽搞在一起,两人回国后就结了婚,把乡下的陈姑抛之脑后。这不是最绝的,最绝的是郑良俊怕乡下妻子找上门,还特意回去了一趟,结果回去那天晚上,他又把乡下妻子给睡了! 这一睡,就睡出个儿子。 当然了,在郑良俊看来,他睡了陈姑,不仅是回报了老陈头的养育之恩,也是满足了陈姑对他的爱意——他都跟她睡一觉了,她还想怎样? 陈姑头天晚上还沉浸在丈夫回来的喜悦里,第二天郑良俊提上裤子就不认账,要跟陈姑解除夫妻关系。 陈姑虽然温柔,却也不是不要自尊的人,郑良俊要走,她不拦着。 但她没想到,她会因此有了身孕。 结果郑良俊得知她有身孕后,只打来一封电报,要她不要去打扰他,还说他并不想要这个孩子,愿意给她一百个大洋,让陈姑去把孩子打了。 陈姑对郑良俊彻底死心,她没有打掉孩子,而是选择将他生了下来,只可惜她因为生孩子落了病根,缠绵病榻几年便撒手人寰,剩下老父亲带着个嗷嗷待哺的小孩子,靠着开棺材铺、给人看风水活了下来。 结果这郑良俊娶了城里妻子后还不满足,想要搭上一位有权有势的大人物,居然把乡下的儿子强硬地带到城里来想要送给人当禁|脔! 这封报道一出,郑良俊瞬间千夫所指,此人简直当代陈世美,性格之冷血恶毒世上罕见!郑良俊还想挽回报社的颓势,可惜无论他去求谁都没用,走在路上被人认出来,还有人偷偷朝他丢石头跟臭鸡蛋,骂他是人渣! 郑良俊气个半死,街头不知道是谁家调皮捣蛋的熊孩子,嘴里还唱一些侮辱他名誉的顺口溜…… 眼看郑氏报社每况愈下,郑良俊没办法,只能求到大帅府,以他现在的情势,除非郝大帅愿意给他撑腰,否则郑氏报社只有玩完的份儿! 郝大帅一听说郑良俊求见,当时面部五官就扭曲了,他不想见郑良俊,甚至连这个名字也不想听到——只会让他想起那天晚上发生的事,他又开始想要吐了! 可惜,大帅府发生的事儿瞒不过玲珑,玲珑要他见,他不见也不行。 肖长庆跟庞双月都很不懂郝大帅为什么那么怕见到郑良俊,不应该是反过来的吗? 玲珑一看这俩人的表情,乐了,抓着人藏在书房,等郑良俊进来开始脱掉外套,肖长庆庞双月两人齐齐瞪大双眼!饶是见过大世面的肖长庆都差点叫出声! 好在玲珑眼疾手快,分别捂住这两人的嘴,等他们冷静下来,才收回双手,右手食指抵在唇上,意思让他们噤声。 郝大帅差点儿没原地一蹦三尺高! 郑良俊还以为郝大帅是矜持,强忍着耻辱放下|身段,眼看就要主动扑进郝大帅怀里了,郝大帅终于忍不住破口大骂:“操|你|娘的郑良俊!你他娘的不要靠近老子!这么饥渴你滚去大街上裸|奔找男人!来恶心老子做什么!” 郑良俊被羞辱的满面通红,难道他愿意这样吗?只是如果不这么做,他就真的一无所有了! 但郝大帅这样骂他,他也是有尊严的,说来说去,罪魁祸首还不是郝大壮!如果当初郝大壮没有对他做那些事,就不会被拍下不雅照片,姓胡的也就不会登报,他又怎么会丢人,怎么会众叛亲离,怎么会努力了大半辈子,到头来却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他恨啊!每每想到这里,他都恨的不行! 可他又有什么办法?这不都是郝大帅逼他的吗?当时的照片是那个不肖子拍的,如果不是郝大帅授意,那不肖子怎么敢?这种厚颜无耻的事郝大帅又不是没干过,他手头经了多少人命,何曾把别人看在眼中?无非就是想再控制他,所以才打压他罢了! 因此郑良俊先前才不肯朝郝大帅低头,如今也着实是走投无路,只能屈服。 要是为他的心理活动配上一句台词,玲珑觉得应该是:你只能得到我的人,不能得到我的心! 郑良俊自己脑补出了强取豪夺的郝大帅,完全没想到郝大帅当初根本不是自愿,而是被玲珑暴力威胁不得不为之,事后不仅吐了好几天,还从此对美少年没了兴趣,真要说起来,郝大帅觉得自己才是最可怜的,他就是瞎了、死了、残废了、被阉了,也不会看上郑良俊! 两人一阵推搡,郑良俊眼都恨红了,要是他手头有刀,怕是要刺入郝大帅的心口! 他摆脱了那个小镇,离开令他厌恶的棺材铺,与总是对他笑的陈姑,为的是什么?为的就是出人头地、飞黄腾达! 而现在,一切都因为郝大帅毁掉了! 就在剑拔弩张之际,肖长庆跟庞双月都有点接收不过来这巨大的信息量,玲珑突然笑了。 765|第六十五片龙鳞(九) 第六十五片龙鳞(九) 你永远不知道, 一个人在被逼入绝境时,会做出什么事来。 对很多人来说, 能够吃得饱穿得暖, 年底攒下点小钱做身新衣服,弄一桌子荤素齐全的年夜饭, 就很幸福了, 知足常乐的道理人人都懂, 可并不是谁都能做到, 人心总是贪婪, 总是要更多。 郑良俊哪怕没了郑氏报社, 手上余钱也够他安逸地过完下半辈子, 对许多穷苦人家来说简直了不得, 可郑良俊却无法接受,他享受过站在云端被人敬仰羡慕的生活,再让他回归平淡, 无疑是拿刀子割他的肉。 此外, 妻子要离婚,儿女反目,岳父母无情, 在在都刺激着这个有着可笑的自尊却又无法掩饰自卑的男人的心, 不过他是不会犯错的,这一切怎么可能是他的过错呢?他心安理得地将郝大帅当作罪魁祸首,完全没有反省过,如果当初自己没有抛下陈姑, 没有忘恩负义,是不是就没有今天这一幕。 ——不过也是,郑良俊怎么会反省呢?他到现在都还觉得他没有对不起陈姑呢,他在小镇上待了那么多年,又跟陈姑缔结婚书,他觉得自己浪费的那么多年青春,就是对陈姑最好的补偿,她不应该贪心,她如果贪心了,就不是爱他。 你看,他对别人要求特别严格,对自己却宽容的过分,此时此刻,眼见郝大帅不肯帮自己,即将失去毕生最重要事业的郑良俊终于忍不住了! 他恶狠狠地抬起头,盯着郝大帅看,郝大帅又不怕他,只是恶心他,这郑良俊体型瘦弱,这么个弱鸡还能把他怎么样不成? 郝大帅万万没想到,郑良俊这次是抱着破釜沉舟的决心来的,郝大帅帮他最好,不帮他,他也要报复回来! 躲在书房屏风后面的肖长庆看见了郑良俊脱去外衣后腰间一闪而过的光,他是要跟郝大帅结盟的,势必不能让郝大帅出事,正想出面阻止,却被玲珑摁住了。 他挣扎了两下,玲珑神情淡漠,手劲儿却大的惊人,肖长庆只能眼睁睁看着那枚匕首刺入郝大帅腰腹,瞬间鲜血如注!而郑良俊在伤了人之后也终于反应过来,他慌乱地松开手,才发觉自己身上已溅满温热的血液,郝大帅忍着痛掏出枪,对准郑良俊的心脏,可惜他太疼了,准头偏到了郑良俊的肩膀上,郝大帅还不解气,又胡乱开了几枪,终于因为剧痛倒在了地上。 玲珑眼睛里一点恻隐都没有,此时此刻,他比冬天的冰雪还要冷淡,眼睁睁看着两个大活人逐渐失去生命气息,肖长庆不知道他想做什么,只惊骇地望着他,玲珑推了庞双月一把:“你可以开始叫了。” 庞双月心思灵活,立刻张嘴尖叫,女人声音尖锐,迅速引来了卫兵,肖长庆则被玲珑推了出去,人一多,就没有人注意到肖长庆是什么时候出现的。 现场清晰明了,更别提今天前来拜访郝大帅的还有平安报社的胡主编跟副主编,他们两人上门来,是想劝郝大帅加入盟军共同抵抗东瀛人,万万没想到会看到这样一幕。 俩人都有点衣衫不整,倒在血泊里也不知还有没有气,不过一个未解之谜终于找到了答案,那就是当初跟郑良俊鬼混的另外一个男人是谁……原来是郝大帅…… 说来侥幸,这俩人都没有立刻死掉,郝大帅失血过多,又没有充足的血缘可以为他进行输血,医生有天大的本事也救不回来,他只能在神志清醒中等待死亡来临。嘴巴张着,发出嗬嗬的声音,破败又腐朽,像是想说什么,可说不出来。他这样清醒而绝望地感受生命力一点点消逝,眼睛里逐渐泛起了泪花,面露乞求地看着玲珑。 玲珑俯视他,毫无慈悲:“听到了吗?” 郝大帅茫然。 “是灵魂悲鸣的声音。”玲珑回答他,“就在你的身边,有许多少年在哭。你活着的时候阳气重戾气深,这些亡灵靠近便会被灼烧,现在他们终于可以得偿所愿了。” 人之将死,明灯熄灭,能见鬼神。 玲珑的话就好像一个开关,郝大帅瞬间瞪大了眼,肖长庆也在一边,他看得清楚,郝大帅眼前根本什么都没有的,可他本人却露出惊恐的神色来,五官扭曲,像是被什么东西啃咬一样,发出暗哑的惨叫。 郝大帅真的不记得这些人了,他玩过的、弄死的漂亮小男孩,没有上百也有几十,哪里会记得他们的长相?只知道他们在他的鞭下时,一个个弱不禁风又可怜,哭喊求饶的有,破口大骂的也有,大多数流着泪水死去,尸体被他叫副官随意清理掉,反正这惠城是他的天下,他就是这的土皇帝,说一不二,玩几个男孩怎么了? 难不成这些死人还能找他报仇?这世上哪有什么天理,哪有什么报应! 亡灵们啃啮着郝大帅的灵魂,一口又一口撕咬,玲珑权当没看见。 就这样,郝大帅足足痛苦了五个小时才断了气,而他的尸体上,已经不再有新生的亡灵。 这个世界的亡灵格外多,每逢乱世便是如此,死了的变成鬼,活着的人不人鬼不鬼。 玲珑不喜欢这样的世界,因为这样代表他不能开开心心的吃饭睡觉,没有秩序与道德,正在逐渐崩塌的世界,的确需要强而有力的人力挽狂澜。 而他不想做这个人,只想享受之后的成果。 他对肖长庆道:“你现在就可以给你父亲发一封电报,要他派军队来助你稳住惠城,趁着郝大帅还未发丧,谁都想来分一杯羹的时候,谁先下手,谁就占尽先机。” 肖长庆这人身上有一种古代儒士才有的宽容与仁义,他的确有才能有知识也有想法,但他总是不愿意去做违背自己原则的事,现在没这方面的困扰了,杀了郝大帅的人是郑良俊,凶手被当场捕获,又有平安报社的两位主编做见证,肖长庆完全可以把自己摘的干干净净,跟郝大帅联盟,自然比不上把惠城掌握于自己手中。 郝大帅那性格,答应联盟的可能性几乎为零,便是加入盟军,也不可能一心一意保家卫国,基本等于加了颗老鼠屎进来。 现在,老鼠屎没了,肖长庆应该高兴才对。 还是太嫩了点。 肖长庆要是知道自己被个十五岁的少年在心里评价太嫩了,怕不是一口血呕死,他权衡片刻,选择听从玲珑的意见,去给肖大帅发了封电报,肖大帅得知后非常惊讶,当机立断派了军队过来,无论如何要先一步将惠城拿下。 至于在背后暗算自己想要自己命的人,肖长庆没说,他也不是真正的老好人,意图伤害他激怒他父亲,惹起盟军内部矛盾的人五根手指头都数得出来,这是他自己的账,他自己算。 肖长庆如何打算与玲珑无关,比起短命的郝大帅,他是不想让郑良俊现在就死掉的。 郑良俊躺在隔壁房间,他运气不错,郝大帅砰砰砰乱开枪,只有四枪打在他身上,最严重的是打在他下腹处那一下,直接把他作为男人的功能给打烂了,除此之外,还有一条腿一条胳膊,以及肩膀,都不算致命伤,至少短时间内死不了。 玲珑进来的时候他还在昏睡,于是玲珑伸手摁在郑良俊肩膀的枪口上,瞬间伤口崩裂鲜血四溅,郑良俊面色惨白地睁开眼睛,见到的就是玲珑,他眼中闪过一抹惊恐,显然在最初同归于尽的气势过去后,他开始怕死了。 看到玲珑,他肯定是还活着,但之后呢?之后郝大帅会怎么对付他? 玲珑微微笑道:“你命真的很大,居然这样都没死,不过怎么办呢,郝大帅死了啊,你杀了惠城的一把手,你说说看,这事儿要怎么解决?” 郑良俊浑身都开始颤抖,连被戳开的伤口都感觉不到疼,只剩下恐惧。 玲珑吓了他一波还不够,继续打击:“这么一想你真的好惨,就算你能全身而退,以后又要怎么办呢?先不说你已经是个废人了,你老婆孩子会管你吗?会照顾你吗?听说你们离婚了,那你后半生怎么办啊?啊啊对了有件很重要的事忘记告诉你了。” 不知为何,郑良俊有种极为不祥的预感,果然,下一秒…… “郝大帅有一枪崩到你兄弟了。”玲珑温柔地说,“你成太监了。” 郑良俊:!!! 他的脸一瞬间就憋的通红,说不出是因为气还是因为怕,总之五颜六色非常精彩,因为他自己也清楚,他的妻子也好儿女也好,都不是那种会为了他牺牲奉献的人,否则也不会丑闻一传出来就要跟他离婚断绝关系了。 所以说他这一辈子,到头来得到了些什么呢? 恍惚中,郑良俊仿佛又回到了那个生他养他的小镇,看到了那个初出茅庐野心勃勃的自己。他厌恶那个地方,迫不及待想要逃离,可到了这个时候,浮现在他眼前的,居然是穿着棉布衣裙冲他微笑的陈姑,还有卷着旱烟打棺材的老陈头。 那个阴森的、潮湿的、好像天永远不会亮的棺材铺,居然是他最无法忘怀的。 玲珑看他这眼神就知道又开始了,“怎么,抛妻弃子的负心汉在临终前突然幡然悔悟想起过去?这种戏码太老套了,我都不爱看。” 他告诉郑良俊:“我娘又不是那种你给她一巴掌把她踩进泥里也爱你爱的要死要活的女人,她之所以会死是因为生我后伤了身体,我可请求你千万别把自己当成什么万人迷,她早就看不上你了。至于外公,外公临终前就跟我说你毕竟是我的亲生父亲,凡事要给你留几分余地,你看,到最后你自己遭报应了吧?众叛亲离人财两空,没了青春还没了小弟弟,太惨了。” 陈姑虽然不像巩雯丽那样有个好出身,又能出国留洋,但就品格上,可比巩雯丽不知高出多少截。她本以为丈夫回国后会跟自己长相厮守,但万万没想到他回来,头天晚上还与自己温存,第二天便提出离婚。 对于在小镇上长大的人,“离婚”是个时髦的词汇,他们不懂这些,只会认为陈姑被“休弃”,随后他们会猜测陈姑是不是哪里做得不够好,甚至于有些人还很能理解郑良俊,毕竟陈记棺材铺在整个小镇上都是不祥的存在。人们麻烦缠身时,兴许会想到老陈头,可当他们安逸下来,立刻就视老陈头父女为不祥之人。 老陈头是个善良温和的人,玲珑从小跟在他身边长大,自幼性子便不像老陈头跟陈姑,他是从不肯吃亏的,幼时他一人在外面玩,常有顽童想要欺负他,朝他丢石子,说他不吉利,是个扫把星。玲珑仗着年纪小,敢把熊孩子们摁在地上捶,他可不像是外公那样好说话,外公给人驱邪捉鬼,有时分文不收,到了玲珑这儿,全看他心情,心情不好,要你倾家荡产来换命也是常有的事儿。 老陈头就是怕这唯一的孙孙误入歧途,他常说五行术数不是拿来炫耀与害人的,怕玲珑性子拧,总是不厌其烦地教导他。 玲珑不爱听人说教,但老陈头出自一片真心,字字句句都是拳拳爱意,他都很乖地听了,甚至于在郑良俊惹他的时候,没有第一时间把郑良俊弄得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已是老陈头精心养育的成果。 这世道再乱,他一个人也能快快活活地过下去,只是想起老陈头往年总是蹲在门槛上抽旱烟,仰头看天象叹气将有数十年大乱,时常忧国忧民,玲珑才又多了那么几分心思,否则一个肖长庆,哪里值得他再三帮忙? 肖长庆是可托付之人,玲珑希望他能早点完成他所愿所想,郝大帅无疑是个烫手山芋,直接处理掉,对肖长庆名声有碍,但如果是郑良俊出手,那肖长庆就能摘的干干净净,待到肖大帅派的军队一到,多年乌烟瘴气的惠城也能好起来。 正如肖长庆所说,国难当头,最重要的是联合起来将东瀛人打出去,其他的事情都可以放到后面。 郑良俊怎么也想不到自己不过是人家手中一颗棋子,他怀念的过去,陈姑与陈老头早已放下,他们付出的真心没有得到回报,并没有怨恨,但也没了情分,郑良俊现在,是彻彻底底的众叛亲离。 不管他伤得多重,郝大帅毕竟是死在他手中,胡主编把这消息一报道,平安日报的销量又翻了好几番,惠城的权贵们惴惴不安,都知道这是要变天了,就眼前的情势来看,惠城很有可能被东北肖家收编,那样的话虽然命是保住了,可想跟以前一样有钱就能潇洒快活是不行的,肖大帅是出了名的节俭朴素,最讨厌人托关系,可不像郝大帅那么容易讨好。 对于杀死郝大帅的郑良俊,更是千夫所指,一夕之间所有人都在骂他,郑良俊被关进牢房判了枪毙,他以为自己的小命真的即将在此终结,可是几天后的一个晚上,牢房的门突然被打开了,几个卫兵进来,用黑布把他的头罩住,托了出去。 面对死亡,郑良俊吓得屁滚尿流,他感觉到自己被带上了车,随后就是汽车发动的声音,最后他被人从车上粗鲁的推下去,那车好像又把门关上,扬长而去,等待了许久的死亡始终悄无声息,郑良俊忍不住掀开了头上的黑布。 定睛一看,是郑公馆! 他激动地险些哭了! 他回来了! 他终于回来了! 可当他拖着残废的腿去敲门的时候,却被里面的人大骂一顿,郑良俊浑身又臭又脏,满脸脏污,是以来人并没有认出他是谁,郑良俊询问这家主人呢,那门房很鄙夷地说:“你是说前任姓郑的一家吧?早把房子卖给我们家先生,拿了钱走了!去去去,你是怎么到这里来的,这儿是你这种乞丐能来的地方么!还不滚!” 郑良俊被关进牢里后身上的衣服就没换过,酸臭冲天,他听说房子被骂了,都傻眼了:“怎么可能?这房子又不是他们的!他们凭什么卖了!” “人家地契都拿出来了凭啥不能卖?”门房还奇了怪了,“我说你这人问这么多是想干什么?你跟那家人什么关系啊” 郑良俊知道现在很多人都怨恨自己,他已是人人喊打的落水狗,断然不能暴露自己的身份,便不肯回答门房的问题,拖着断了的腿一瘸一拐地走了,他要去找巩雯丽,找他的儿子和女儿! 可惜现在风声很紧,他不敢露面,只能装成乞丐的样子蹲在巩超上的高校门口,因为这,还被别的乞丐狠狠揍了一顿,说他抢地方,郑良俊无比庆幸这些乞丐不知道他长什么样,否则要是喊一嗓子,被人认出来那就糟糕了! 从那天杀了郝大帅到现在,郑良俊已经数不清时间过去了多久,他对时间的感知已经变得模糊,只隐约猜测最少得有一个多月,反正他是度日如年,如今他一无所有,只能去找巩雯丽。 是他想岔了,他把地契跟值钱的东西放进保险柜,密码虽然只有他知道,可保险柜也不是刀枪不入,他一出事,巩雯丽立刻就把房子卖了带着家里人搬走,如果是陈姑,绝对不会这么做! 郑良俊心中,忍不住把两个女人比较了一遍又一遍,最后,除了出身好见的世面多以外,他居然找不出巩雯丽还有别的优点。 他在高校外足足蹲了三四天,才看见从一辆汽车上下来的巩超,郑良俊好几天没吃喝,又累又饿,巩超便是他最后的救命稻草,他拖着腿追上去,不停地喊巩超的名字。 巩超被这声音喊得毛骨悚然,他一扭头发现周围的同学都好奇地看着自己,再看那个朝自己走来的乞丐,心中突然生出一个不敢置信的念头:难道他爸还活着?! 怎么可能! 他赶紧装作没看见朝学校里走,郑良俊也不敢呼喊太大声,万一被人注意到就不好了,他只能继续在外面蹲着,结果当天下午,高校还没放学,那辆送巩超来上学的汽车便提前到了,郑良俊离这辆车很近,清清楚楚地看见里面一男一女正是亲热,男的他认识,是当初郑氏报社的副主编,女的他也认识,不是巩雯丽又是谁?! 郑良俊气得头皮发麻,他像是抓奸在床的丈夫一样愤怒地扑过去捶着车窗,直把里头的两人吓了一跳,巩雯丽认出眼前的人时眼珠子差点瞪出来:“你、你没死?” “你盼着我死是不是?”郑良俊咬牙切齿地说,“我没死,让你失望了?” 巩雯丽难免有点心虚,毕竟她在父母的建议下,最终还是撬开了郑良俊的保险箱,把钱全部取了出来不说,怕夜长梦多,还把房子给卖了,好在遇到了副主编,才知道对方一直喜欢自己,她是个很浪漫主义的女人,当初能为了爱情头昏脑涨要嫁给郑良俊,如今危难之际,当然也很容易就选择了副主编。 郑良俊彻底废了,她还爱个什么劲儿啊!更何况副主编为了讨好她,那是天天送礼物,不仅如此,巩超巩茜他也一视同仁,就连巩父巩母都说巩雯丽好福气,以后一家人就不用愁日子怎么过了。 副主编对巩雯丽也是非常温柔体贴,宛如当年国外留洋时,与她牵手漫步于浪漫的梧桐树下的郑良俊。 雪中送炭难,在所有亲朋好友都对他们退避三舍的时候,副主编的帮助轻易就打动了巩雯丽,她这些天被爱情滋润的容光焕发,早把郑良俊给忘到了九霄云外,而且…… “我们不是已经离婚了吗,你要是忘了,不如再看看我们的离婚证明?”巩雯丽说着,理直气壮起来,“既然都离婚了,我要跟谁在一起,跟你有什么关系!” 766|第六十五片龙鳞(十) 第六十五片龙鳞(十) 当年郑良俊跟陈姑说离婚的时候, 头天晚上才刚刚感受过夫妻恩爱甜蜜的陈姑,当时整个人都摇摇欲坠, 原本红润的面色瞬间惨白, 仿佛站都站不稳,郑良俊只觉她在装柔弱, 都是一起长大的, 她有多大力气他还不清楚?想学人家城里姑娘, 真是画虎不成反类犬。 直到现在他才知道, 原来人遭受到重大打击的时候, 真的会四肢无力, 无法控制自己的面部表情, 他想, 眼前要是有个镜子,他一定比当年的陈姑还要难看。 副主编还嫌刺激不够:“是啊,郑主编……哦不, 现在已经不能叫你郑主编了, 毕竟郑氏报社已经倒闭,你也不再是我的上司了。你确定要跟我们闹吗?如果我没记错,你现在应该在牢里吧, 你是怎么逃出来的?我喊一声, 你还能好端端站在这儿吗?” 往日对自己点头哈腰的副主编,如今趾高气昂地嘲讽着自己,郑良俊喉咙里发出一阵异响,像是把一口即将喷薄的老血给咽了回去。 他自然是不能让他们喊的, 他还想活,不想就这么死了。 郑良俊压低声音:“巩超巩茜是我的儿女,你就算要跟别的男人搞在一起,也不能带着他们!” 巩雯丽差点笑了:“我不带着他们?我不带着你带着?你也不看看自己现在这德性,你怎么养活他们?你供得起他们的学费?我再告诉你一遍,他们姓巩不姓郑,你不是还有个儿子吗,有本事找他去呀!” 想到玲珑,郑良俊不由得抖了一抖,巩雯丽见他这副怂样,愈发瞧不起,她现在也是夹起尾巴做人,谁不知道现在惠城已经是东北肖家的地盘,那个她以为会被郝大帅弄死的小贱|种,居然一跃成了肖少帅身边的红人! 想想就来气,害得她也不敢太出风头,就怕小贱|种心血来潮要找她算账,幸好有副主编帮忙,不然她这日子可难熬了。 郑良俊被前妻跟奸夫携手嘲笑了一通,眼神愈发阴郁,他心中生出一种同归于尽的冲动,眼看副主编跟巩雯丽接了巩超巩茜,四个人跟一家四口似的有说有笑,他拖着残废的身子跟在汽车后头,一路看着他们进了一家饭店,吃的酒足饭饱出来,怕被发现,郑良俊倒在垃圾堆后面,这样看起来他跟惠城无数个乞丐一样。 副主编去开车,巩雯丽母子三人站在路口等着,正在话家常,可能是刚好说到郑良俊,巩超嫌弃地道:“妈,你可别管他,我的脸都因为他丢尽了,我才不认这个爸呢!” 巩茜也说:“就是啊,要不是他,咱们家怎么会变成现在这样?我还记得他要离婚把我们赶出去的模样呢,真是风水轮流转,不知道吃亏的是谁了,他找上门我也不认!” “丢死人了,要是被人知道咱们还跟他有关系怎么办?好不容易在叔叔的帮助下换了学校,我可不想被人戳着脊梁骨说我有个杀人犯亲爸!” “放心吧。”巩雯丽安慰儿女,“等我跟你们叔叔结婚了,就帮你们改名字,到时候谁能认得出咱们来?你们俩也得嘴巴甜一点儿。” 母子三人越说,郑良俊听得越恨,他紧紧攥紧了拳头,眼里闪烁着无法言喻的怨气,心中暗暗下了个决定。 接下来几天,他始终伪装成乞丐在高校外乞讨,学生们大都家境不错,见他可怜,也会给一些钱或者食物,郑良俊把钱全都攒了下来,终于跟踪到巩雯丽一家暂住的地方,这地方令郑良俊目眦欲裂! 这个淫|荡下|贱的女人!居然跟姓方的住到一起了!还把他的儿子女儿也带了进去! 此时,巩超巩茜已经改口叫方副主编为爸爸,那亲热劲儿,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才是一家人呢! 郑良俊把心头的恨都压了下来,姓方的家里只有两个佣人,平时晚上还好偷奸耍滑,守夜根本不好好守,郑良俊拖着废腿都能顺着后墙爬进去,把自己攒了许久钱买的油桶拉进来,一家人睡得跟死猪一样,一个都没察觉。 他存了一起下地狱的心,这些年他赚的钱,哪一块不是花在巩雯丽母子三人身上?他们的衣服、首饰都是从哪儿来的?结果他刚落难,巩雯丽就跟他离婚,他还没死,她就找了第二春! 反正他也是个废人了,什么都没有了,就算烧死这些忘恩负义的东西,他也还有个儿子!哪怕玲珑不认他,那也是流着他的血的儿子!他的香火断不了!可巩家就不一样了,他倒要看看,那两个老东西以后还怎么得意! 黑夜中,郑良俊脸上浮现出一抹病态的笑,他点燃了手里的火柴,丢在了地上,火舌一秒席卷整个客厅,他听到里面传来的哭泣、尖叫,嘴角弧度愈发咧开,这场火来得气势汹汹,他可算是把自己的命都搭进来了! 方副主编走投无路到处乱跑,浓烟滚滚他看不清下去的楼梯,只约莫瞧见有个人影,刚才巩雯丽还叫他救命,好像是被掉下来的木头压到了,方副主编哪有功夫理她!当然是自己逃命要紧! 一看到人,他下意识想求救,结果那人当头挥来一棒,打在他腿上,一阵剧痛传来,方副主编嗷嗷惨叫在地上打滚,身上沾染了火苗,疼得他撕心裂肺! 定睛一看,这瘦得皮包骨,三分像人七分像鬼的不是郑良俊又是谁?方副主编连忙求饶说好话,可惜郑良俊已经不爱听了。 “老方,我平时没亏待你吧?”郑良俊阴恻恻的笑,手里的木棍又一次落在方副主编的伤腿上,为的就是不让他跑。“你是怎么回报我的呢,嗯?你睡我老婆,让我儿子女儿改姓,你可以啊!” 死到临头方副主编什么都说了,“我是骗她的!骗她的啊!郑氏报社一倒,和平报社根本不愿意收我,我、我没有办法,又抽上了大烟,将近倾家荡产,听说你犯事儿了,可是你还有钱啊,我就想捞一笔去烟馆爽一爽,谁知道嫂夫人她非要跟了我,那我没钱,我也没办法啊!我还靠她养呢!” 垂死挣扎的巩雯丽在木头下发出尖叫声:“你居然骗我!你还是不是男人!你把我的钱还给我!” 为了讨好方副主编,她也是下了血本的,结果到现在得知对方只是为了她的钱,怎么能让巩雯丽不绝望? 方副主编还在继续求饶,什么都说了:“真的、真的!我没骗你!郑主编我跟你发誓!我、我连房子都抵押了!过两天就有人上门来收了!我原本想着再骗一笔钱逃之夭夭,谁知道你来了,我真的知错了,你饶了我吧!饶了我这条狗命吧!” 郑良俊哈哈大笑起来,他怎么可能饶了方副主编,又怎么可能饶了巩家人! 耳边是妻儿的哭喊声,郑良俊却觉得这哭喊声美妙极了,宛如仙乐。 他笑着笑着,眼泪顺着脸颊滑落,浓烟熏得他睁不开眼,方副主编跟巩雯丽早已失去意识不知生死,郑良俊到了鬼门关,从前的记忆却愈发清晰起来。 只是这一次,他是真的回不去了。 已经被抵押出来的方公馆被人纵火行凶,导致全员死亡的新闻,可以说是最近影响力最大、传播最广的一个惨案,行凶者不是旁人,正是当初郑氏报社的主编郑良俊,此人不知怎地越狱成功,心思扭曲去报复前妻,活生生将人烧死在房子里,后来警察前去的时候,现场十分惨烈,一度让身经百战的警察们都忍不住再三呕吐。 听说郑良俊是因为跟郝大帅的奸情被披露,郝大帅不愿意承认还要跟他疏远,导致郑氏报社举步维艰,郑良俊愤怒之下刺死郝大帅,自己锒铛入狱后,妻儿立即与他划清关系并卷走一切财产依附了前郑氏报社的方副主编,男人哪有能容忍自己戴绿帽子的,郑良俊可不就疯了么! 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啊,平日见郑主编风度翩翩的,没想到能这么狠! 大家茶余饭后无聊,郑良俊也不过是他们闲谈中的一人罢了,横竖这人已经死了,总不能从棺材里跳出来说他们胡说吧?而且据说现场好几个人是扭打在一起烧死的,死后尸体都分不开,只好一同下葬,听起来就让人脊背发凉。 至此,所有与玲珑作对的人都死了,但却不是他下的手,他只是在其中推波助澜,他们就会自动拿起武器,真是可爱。 没有了郝大帅,惠城的收编格外顺利,之前在背后放冷箭,撺掇庞文星刺杀肖长庆的人也被揪了出来,肖大帅虽然脾气不错,但格外护短,谁敢对他儿子使那些下三滥的招,他是绝对不会饶过的! 在肖家的努力下,联军正式成立,东瀛人万万想不到,原本被他们视为盘中餐的国家居然能在满目疮痍的情况下拧成一股绳,还真把他们打了个措手不及,只是他们也很快反应过来,无数能人志士因此牺牲,鲜血洒遍每一寸土地,也终于将许多浑浑噩噩的人唤醒,投入到这场保家卫国的战争中来。 值得一提的是庞双月也选择了参军,郝大帅死后,姨太太们无处可去,在庞双月的影响下,有的脱下旗袍穿上戎装,有的离开帅府另行生活,惠城也是一天一个新气象,和平报社的胡主编与一群爱国文人摇着笔杆子作武器,无情揭开东瀛人伪善与侵略的一面,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觉醒,无数人抛头颅洒热血,最终换来一片安宁。 从与东瀛人撕破脸,到将他们彻底打出去,中间足足用了七年时间,庞双月已经成长为独当一面的将领,肖长庆也接任了父亲的位子,故土全部夺回的那一天,人们喜极而泣,告慰英烈,互相欢呼和拥抱。 小镇上,趴在棺材上睡觉的胖猫似乎察觉到了什么,喵喵叫了两声,迎接从外面进来的俊美少年。 七年时间,仍旧没有在玲珑身上造成任何痕迹,他褪去稚气,眉眼间却仍是少年模样,仿佛他永远不会长大,也不会老。小镇地方偏远,暌违七年,恍如隔世,从前的邻居很多都不在了,有许多逃难的人们在这里定居,关了七年的陈记棺材铺终于也重新开张,玲珑刚回来的时候,边上那家大妈还好奇呢! 他们是逃难来的,家乡那边打仗,男人们都走了,剩下孤儿寡母无依无靠,为了活命只能到处逃,哪怕是到了这个小镇,也经常有炮火声,可神奇的事情也在这里,旁边的房子都被炸的不成样子了,惟独这家陈记棺材铺,始终完好。 也不是没有人想偷偷进去看看,可是邪门儿得很,怎么也不得其法,还是头一回看到人回来呢! 哟,这孩子长得可真好! 玲珑心情不错,遂与大妈打招呼,“我从小就住在这,开棺材铺的是我外公,后来我从军去了。” 准确点来说,是肖长庆庞双月在前线打仗,他在后面吃喝玩乐顺便提供技术支持,奈何条件有限,他又比较懒,东瀛人虽然走了,可联军内部矛盾才刚刚开始,那些人争权夺利,玲珑可没兴趣,他给肖长庆庞双月留了份礼物,便收拾行礼回到了小镇。 虽然过去了很多年,但他答应过外公,要继续把这家棺材铺给开下去,在这里快快活活地过日子。 大妈连忙跟玲珑打听,问他有没有认识一个叫赵铁柱的人,赵铁柱是她大儿子,当年也是不堪忍受东瀛人的压榨,愤而从军,如今多年过去,始终没有消息,家里人又逃荒到了这儿,也不知是死是活。 开玩笑咧,人那么多玲珑怎么可能每个都认识,而且许多从军的人都改了名字,什么铁柱狗蛋,基本都改名叫爱国解放,你喊一声爱国,十个里能有九个回头。 大妈很失望,但还是热情地给了玲珑两斤自己家做的腊肉,玲珑想了想,告诉她:“你可以写信到原本的家乡,现在各地都建立了户籍处,如果你儿子还活着,他肯定会回去,你留个信息就成了。” 这七年,无数人家破人亡,上了战场的活着回来的不算多,希望赵铁柱还没死吧。 当然了,这是看在两斤腊肉的份儿上。 胖猫年纪不小了,玲珑小的时候它就陪在他身边,如今整天除了吃和睡就是晒太阳,其他的什么都不喜欢干,玲珑寻思着得把棺材铺重新整装一遍,这一天天的不出门晒不到太阳谁顶得住啊!看胖猫都瘦了! 他习惯了被人伺候的生活,乍一回来事事都得自己动手还真有点不习惯。 这种不习惯在几天后被彻底打破。 隔壁大妈刚从自家菜园子薅了菜出来,发现隔壁一阵吵吵嚷嚷,好像来了不少人,她好奇地出门看热闹,就看见棺材铺外停了好几辆车,还有许多穿着军装挎着枪的兵,把大妈吓了一跳! 玲珑则恨不得把人一脚踹出去,他是真没搞懂肖长庆脑子里在想什么,把一群小屁孩送到棺材铺来?给他送几个大厨才是认真的! 肖长庆留了小胡子,瞧着还挺威严,时局稳定,他几年前便与志同道合的同志结为夫妻,并且生了一个儿子,小家伙今年四岁,正是猫嫌狗厌的时候,成天闹腾到处闯祸,一点人事儿不干,玲珑走之后,还天天哭着要找大哥哥——纠正了多少遍要叫叔叔就是不听! 庞双月也把自家儿子送来了,除此之外,还有这些年其他老友家的娃们,大的八|九岁,小的三四岁,玲珑很真诚地询问他们:“你们当我是开托儿所的?” 把这群小萝卜头送来给他教??? 他们脑壳没坏吧! 肖长庆说:“反正你也没有别的事……” “放屁!”玲珑反驳,“我忙得很!知道请我算一卦多少钱吗?干嘛,你们这是想空手套白狼?我才不带孩子!给我把你们家娃都带走带走!” “要你留在惠城你不乐意,非要回来,说给你在惠城开家棺材铺你也不乐意,那我们有什么办法?”肖长庆笑得不怀好意,“反正他们都喜欢你,你就收留收留他们,权当是为国家培养人才了。” 玲珑咧嘴假笑:“想都别想。” 庞双月也在一旁劝他:“那你跟我们一起回惠城。” 惠城如今已经是他们最大的根据地,玲珑在那生活了好些年,已经腻了,他随意坐到自己的躺椅上,胖猫扭着屁股凑过来,被他撸了一把又一把,光影将他的脸分为一明一暗,“我知道你们是什么意思,你们亲自把人送过来,应当不只是给我当学生这么简单吧?” “瞒不过你啊。”肖长庆笑了笑,“外患虽除,尚有内忧,除了你我们也不知道还能把孩子托付给谁了。” 联军在对抗东瀛人这件事上站在统一战线,可内部争权夺势的情况愈发鲜明,肖长庆与庞双月疲于奔波,基本没有时间看顾孩子,他们也不想让自己的孩子庸碌一生,除却玲珑,他们想不到可以信任的人。 他身上有种神奇的魔力,令人心安。 而且他们也了解玲珑,让这人在小镇上生活可能没什么,但没人伺候他照顾他绝对不行!当年大家艰难到吃树皮的时候,就他一人还继续挑嘴!所以除了把孩子送来,肖长庆还准备了几个大厨,绝对能够满足玲珑各种苛刻的要求。 于是又过了三年,国内时局总算彻底平定,小孩子们也都长大了不少,肖长庆一行人来接人的时候,却没有再见到玲珑,陈记棺材铺也锁上了门,玲珑甚至连个口信都没留,就这样神秘地消失了。 肖长庆的儿子如今已很懂事,他对肖长庆说:“玲珑哥哥说他困了,要睡一觉,等他睡醒了,就会来找我们。” 肖长庆有点不明白这话是什么意思,睡觉在哪儿不能睡?说起来,仿佛从前玲珑都很少睡觉的,条件真正艰难时,他除了挑嘴,那些不够美味的食物,他是一口都不吃,坚持很多天,也不会像其他人那样饿得皮包骨头没有力气。 他身上有很多奇怪的地方,只是肖长庆把他当朋友,从未怀疑过罢了。 玲珑所说的“睡觉”,应该并不是他们认知的睡觉吧? 小家伙伸出手,给肖长庆看他口袋里的相片,很认真地对自己亲爹说:“玲珑哥哥叫你把相片供起来,子子孙孙都要记住他这张超级漂亮的脸。” 肖长庆:…… 庞双月却扑哧一声笑了,“给我看看……哟,这照的还不错,不过他动态更好看。” 肖长庆道:“这是重点吗?他一个人能到哪里去?不是说要一辈子守着这个棺材铺?等一下,他不会……” 肖长庆心里突然有一个很古怪很大胆的想法:“那家伙不会就躺在棺材里睡觉的吧?” 庞双月惊了:“你怎么会这么想?” “对了,胖猫呢?” 两人这才想起来,一直跟玲珑形影不离的胖猫好像也没有出现,玲珑到底去了哪里? 他们又在四处搜寻一番,最终也没能得到他的下落,最后只能带着孩子离去。 再后来,他们一直在等待,有朝一日那个小太阳般的少年会出现在他们身边,或是一通电话打过来,还是爽朗的声音,告诉他们他回来了。 可是始终没有。 就好像他说了要沉睡,便要睡上许久。 肖长庆临终前交代已经长大的儿子,告诫他要继续寻找玲珑,无论生死,如果有朝一日,遇到和那人长得一模一样的人,也不要惊讶,他给肖家的恩惠太大,肖家未曾偿还十之一二。 时间稍纵即逝,等到肖长庆的儿子也老了,玲珑仍然没有消息。 直到很久很久很久之后,在某个天气明媚的上去,眉眼如旧的少年,再度出现在这个世界上。 767|第六十六片龙鳞(一) 第六十六片龙鳞(一) 从前玲珑还好奇过自己是个怎样的存在, 如今无论在他身上发生多么神奇的事,他都已经不甚在意了。 只要够逍遥自在, 他是什么, 其实并不重要,他也没有非要刨根问底的劲头。 不过为了给自己弄个正儿八经的身份还真是不容易, 毕竟这一回他不是从呱呱坠地的小婴儿长起来的, 而是一觉睡醒后, 发觉自己还是睡前的那个自己, 没有变老, 也一条皱纹都没多, 他不大清楚过去了多少年, 反正当他走在街上的时候, 当年那个偏僻的小镇,已经宛如灯红酒绿的大城市,但是很可惜, 玲珑没有钱。 他蹲在路边的电线杆子旁, 正面是一家奶茶店,可能是他长得太好看,也可能是那种迷途小鹿般水汪汪的眼睛让人心生温柔, 总之有个姐姐特意多买了一杯奶茶走过来送给他, 玲珑接手说了声谢谢,插上吸管,香甜的奶茶入肚,他又开始琢磨起搞个身份的事儿了。 不过没让他犯太久的愁, 因此尘封数十年的陈记棺材铺,终于开门了! 因为许多年没有人,屋子里一股潮湿发霉的味道,那些还没有卖掉的棺材倒没什么变化,这都是外公老陈头当年亲自打的,做工精细,质量上佳,玲珑先把门窗全放开,他睡觉前那帮子小萝卜头在这住了好几年,房子是重新改建过的,数十年雨打风吹还是屹立不倒,不像最初那样背面朝阴,大夏天都晒不到多少太阳。 胖猫不过是一只普通的、比其他猫肥了好几倍的猫,没有办法陪玲珑度过这数十年的岁月,玲珑也没有喜欢它喜欢到不希望它死掉的地步,他是个感受不到孤独的“人”,赚钱对玲珑来说很简单,等他弄个身份在家里搞个吃播不好吗?又能吃又能赚,再也没有比这个更能轻松来钱的方法了。 左邻右舍也都更新换代,老一辈认识玲珑的基本都已去世,还活着的也都不可能天天出门,所以大家只是好奇关门数十年的陈记棺材铺又有了人,还是个长得极为漂亮的少年,没有人会想到他就是当年的那个小老板。 虽然几十年没有住人,但铺子里已经通了水电,看起来肖长庆有好好吩咐人准备,避免有朝一日玲珑回来却找不到地方。 玲珑还在桌子上找到了肖长庆留下来的一封信,信上说他年纪愈发大了,不知道还有几年好活,也不知道还能不能等到你回来,又说双月已经先他一步撒手人寰,很遗憾没能在死前再见你一面,如果你回来了,看到这封信,记得打这个电话联系我的儿子肖荣望,他会代替我继续等待你,你有什么需求都可以找他,他会给你安排一个合适的身份,不管发生什么你都不用害怕。 语气谆谆,俨然是把玲珑当成小辈来看了,玲珑看了下署名跟时间,已经是二十多年前的事,这封信就一直放在这里,可惜的是玲珑始终没有回来,肖长庆到底也没来得及再见他一面。 算算时间……肖长庆应该死了也有二十年了,曾经是个光屁股小萝卜头的肖荣望今年估摸着也快九十了,身子骨不知道还硬不硬朗。 玲珑循着这个号码拨了过去,接电话的是个声音低沉的中年男人,当玲珑说他要找肖荣望时,那人很快就把电话递到了另外一人手中,接着,玲珑就听到一个因为激动而颤抖的声音:“玲珑哥哥!是、是你吗?你还活着?!” 被如此苍老的声音喊哥哥,玲珑有点顶不住:“是我,我回来了。” 年轻人的声音与老人是不一样的,肖荣望小时候跟随玲珑生活过一段时间,早就知道他异于常人,那几年的时光,成为了他往后数十年人生记忆中不可磨灭的部分,有时候他甚至都在想,那个人真的还会回来吗?甚至于这个世界上,真的有那样一个人吗? 父亲临终前再三交代他要继续等下去,肖荣望也对自己的儿子从小耳提面命——这个私人号码只有玲珑知道,刚才接电话的那个就是肖荣望的长子肖繁,八十年过去,肖荣望已经从小孩儿变成了儿孙满堂的老人,他早从位子上退了下来,整天含饴弄孙,日子过得也有滋有味。 “我这就让人去接你!”肖荣望激动道,又不由叮嘱:“你不要到处乱走,就在铺子里等着,现在社会变化太大了,日新月异的,很多新奇玩意儿我都不会用,你可别到时候走丢了又没证件,给人当黑户抓起来!” 玲珑:…… 他看起来是那种蠢呼呼的人? 气得啪的一下挂了电话,被挂电话的肖荣望一点都不生气,反而还乐呵呵的,看得肖繁一阵无语,从来不知道性格严肃的父亲还有这么老小孩的一面。 他是肖家长孙,关于玲珑的秘密是一代一代传下来的,从肖长庆到肖荣望,再从肖荣望到肖繁,玲珑的存在是件很神奇的事,电话里他的声音一如以往,肖荣望感到很惊讶,却又觉得在情理之中,他活到这把岁数,是父亲亲自教导,且跟在玲珑身边数年,想法与常人不同,对生老病死也看得很开。 可玲珑如果还是记忆中那副少年模样,那么他的事情必须保密! 这世上有太多贪婪成性的人,不管玲珑是不是“长生不老”,他从乱世活到现在,怎么算也得一百来岁了,他父亲肖长庆跟姨母庞双月都很长寿,可他们都会变老,玲珑却没有,这事儿决不能让人知道! 肖荣望有三个儿子,惟独长子最像他,也最得他器重,对肖繁,肖荣望还是很信任的,否则也不会把那唯一的号码告诉他知道。 在首都的人来接玲珑之前,玲珑又一次遇见了那个他蹲在电线杆子旁时给他买了一杯奶茶的姐姐。 比起送他奶茶时的面色红润,她看起来很苍白很茫然,失魂落魄的,似乎路都不能好好走,明明是平坦的大路,她却跟被什么东西绊住了一般,差点儿摔倒,玲珑眼疾手快一把接住,姐姐吓了一跳,发现是他,眼神又逐渐聚焦,显然没有忘记玲珑。 “是你呀。”她笑,“还想喝奶茶吗?” 玲珑诚实地点点头,他等肖荣望派人来接他呢,身上没钱,自然也喝不起奶茶。 姐姐就带着他进了奶茶店,给玲珑买了一杯超大波霸奶茶,放了好多珍珠,店里有不少年轻的女孩子,瞧见玲珑都不由得多看几眼,还有人拿手机偷偷在拍。 玲珑无所谓这个,他不是什么善良的小天使,但怎么说呢,在他蹲在电线杆子旁边发呆的时候,人家给过她一杯奶茶,这次见面又主动请他喝奶茶,看在这两杯奶茶的份上……再说了,外公生前总是跟他说,人世间有因果,这位姐姐请他喝了两杯奶茶,是因,他帮她解决麻烦,是果,这样以后才两不相欠。 如果用这个世界的道理来解释的话,就是这样子。 店员是个年轻的女孩,她见玲珑长得好看,还特意又多放了一些珍珠进来,姐姐掏出手机扫完码,还给玲珑买了一块蛋糕,随即跟他打了声招呼朝外走,玲珑慢悠悠地跟上去。 这姐姐不知道怎么回事,走起路来腿脚打飘,玲珑跟在她身后,察觉到了她身上令人不喜的味道——他也不说话,就默默跟着,姐姐走到公交站停了下来,小镇虽然发展的不错,但跟大城市是没法比的,新国家的首都便是当初的联军根据地惠城,距离小镇十万八千里,这位姐姐的衣着打扮都很时髦,最重要的是,她掏手机时,玲珑看见了她包里的市民卡——是惠城的。 姐姐坐在公交站的椅子上,抚着额头,脸色愈发显得苍白,她的手机响起来,顿时脸上浮现出一种古怪的神情,像是喜悦,又像是厌恶,好像很想接这个电话,但又有什么东西阻碍她,让她不能接。 玲珑觉得很有趣,愈发仔细地观察起来,他把奶茶吸的哗啦啦响,成功引起了姐姐的注意。 姐姐抬起头,见是玲珑有些惊讶:“……你也等公交吗?” 她这几天状态不大好,都不太敢开车的。 玲珑摇头:“我看你面色苍白却眼泛桃花,本是夫妻恩爱家庭和睦的面相,如今夫妻宫隐有黑气缠绕,显然劫难将至,甚至要有杀身之祸。看在你给我买了两杯奶茶的份上,我可以帮你一把。” 姐姐愣了愣,随后无奈地揉揉额头:“弟弟,你在胡说什么呢?现在是讲科学的年代了。” 玲珑心想,那你是生在和平年代,乱世之中遍地孤魂野鬼,如今虽然少了许多,但并不代表没有。政府为了□□,自然不会把这种事说出来,而玲珑辗转这么多世界,也发现世界与世界之间,既有相似的地方,也有截然不同的地方。 有的世界,人死生灵,可入轮回;有的世界,人死如烟;有时候两个世界文化背景完全一样,但生活的人却彻底不同;大千世界数不胜数,玲珑觉得自己见过的还算少呢。 “你最近是不是觉得思绪不受自己控制啊?”玲珑把吸光的奶茶丢到距离他数米远的垃圾桶,咚的一声正中红心,笑眯眯的,他生得太过好看,笑起来眉眼弯弯,比天上红日都要耀眼,周围好些个等车的女孩子偷偷盯着他瞧,还说悄悄话。 姐姐被说中了心事,当时就懵了。 “刚才打电话给你的人,是你的男朋友吧?” 玲珑双手环胸倚着站牌,“看你面色,本应是在热恋,可男友电话你却不接,甚至露出了厌恶抗拒的神情,要说感情破裂,本该和谐的夫妻宫却又冒着黑气,再结合你眼泛桃花的面相,基本可以得出结论,你这是中了桃花煞。” 姐姐听得一头雾水,但玲珑说得也确实是没错,妈妈五十五岁生日,又是父母三十周年结婚纪念日,她特意请假回家陪他们,妈妈生日那天,她还特地在镇上最好的饭店订了酒席,本来一切都好好的,一家三口开开心心,她本来是准备好给妈妈过完生日就回惠城,但不知怎么回事,她突然不想走了,还把已经买好的机票退掉。 不仅如此,当相爱的男友打电话来询问的时候,她居然……不想接。 甚至于对方发起视频通话,她都感到厌烦不已,一点也没觉得体贴感动。 但是不该这样啊!明明在回家之前,他们之间的感情一点问题都没有,她还想着回惠城要给男朋友带妈妈做的拿手卤凤爪,怎么可能一夜睡醒就变了心? “桃花煞?这是什么东西?” 玲珑没跟她详细解释,那太浪费口舌了,他端详着姐姐的面容,问:“你回家之后,有没有见过让你感到不适的人?或者是让你觉得不喜欢的、讨厌的,尤其是异性。” 姐姐因为玲珑的话陷入回忆中,但是想了半天也没想出来,“那倒没有,我回家后一直跟我爸妈在一起,没有见过什么奇怪的男人。” 玲珑挠了挠下巴,突然冲她笑了,“那姐姐不介意请我去你家做做客吧?毕竟我现在无依无靠孤苦伶仃,姐姐这么善良,肯定会帮我的对不对?” 这要换成旁人,指定不行,但谁叫他长得那么好看呢,跟漫画里的美少年似的,姐姐虽然有了相爱的男朋友,可谁会不喜欢美少年? 最后她还真把玲珑带回家了,路上两人交换了姓名,玲珑得知她叫饶萱,是一名化妆师,在惠城有自己的美妆工作室,娱乐圈很多明星都合作过,有钱有颜,爱□□业双丰收,还在惠城买了房子,男朋友则是一家上市企业的高管,两人五年前认识,如今已经谈婚论嫁了。 饶爸饶妈见闺女带了个少年回来,根本没把玲珑往坏人上想——哪有坏人能长得这么好的?两口子就生了一个闺女,闺女在大城市一年难得回来几次,玲珑漂亮嘴又甜,很快就把二老哄得晕头转向,从回家后就被爸妈嘘寒问暖的饶萱姐姐瞬间觉得自己失宠了。 尤其是她妈,真的好喜欢玲珑! 饶妈越看玲珑越喜欢,恨不得这就是自己儿子,听玲珑说他只有外公和妈妈,而且都很早就去世了,他一个人生活了很久时,饶妈眼泪止都止不住,哗啦啦往下掉,把玲珑搂在怀里一口一个乖孩子一口一个宝贝的叫,看得饶萱牙都酸了。 玲珑很快乐地在饶家赖了下来,饶妈烧了一手好菜,尤其是她最拿手的卤凤爪,一口咬下去,又辣又香又带劲儿,甭提多好吃了! 饶爸则是个网瘾中年,喜欢打游戏,平时被饶妈管着,自己又菜,属于越挫越勇的努力型选手,有了玲珑之后,他终于发觉了电子竞技的魅力,总而言之,饶萱姐姐认为自己在这个家已经完全没有地位了! 说来也奇怪,这天晚上,她破天荒的没有做那些光怪陆离的梦,而是一觉睡到天亮,早上起来,明显感觉自己整个人气色比过去几天好很多。 前几天就不这样了,打从饭店回家她晚上总是睡不着,梦里有个看不清面孔的男人朝她招手,每每饶萱都控制不住地想要走上去,昨天晚上真是她回家后睡得正好的一次! 玲珑在客厅里吃包子,腮帮子鼓囊囊,他长得精致,饶是这样吃也不让人觉得粗鲁,饶萱觉得可爱,忍不住戳了戳,被饶妈一巴掌拍了下来:“干什么呢,弟弟吃饭呢,还有没有做姐姐的样子了?” 饶萱:“……妈,我还是不是你的小宝贝了?” 饶妈跟赶苍蝇一样挥挥手:“多大的人了还小宝贝,没看见弟弟正吃饭呢吗?这么喜欢戳人脸咋不戳你自己脸呢?” 饶萱姐姐气鼓鼓地坐下,正想跟饶爸撒撒娇,饶爸就把自己面前的包子也推到了玲珑跟前,面带慈爱:“多吃点多吃点,小孩子正发育,就得多吃点才长得好!这包子是我跟你阿姨早上晨练时排队买的,这家包子特别好吃,可惜我们去的时候已经晚了,就剩下三笼了。” 玲珑甜甜地道:“谢谢叔叔阿姨!” “哎呀这孩子可真有礼貌!”饶妈捧脸荡漾。 “真是个好孩子!”饶爸竖起大拇指。 饶萱:…… 她懂了,她收拾行李这就走。 虽然饶妈一副很嫌弃闺女的样子,但明显是在开玩笑,等她端出了饶萱爱喝的黑米粥搭咸鸭蛋后,饶萱嘻嘻一笑,饶妈仔细看了看她的脸色,说:“今天看起来好多了,你看你前两天黑眼圈那么大,我都不放心你开车出门,跟你说过多少次啦,晚上不要熬夜,熬夜对身体不好,你就是不听……” 饶妈唠叨起来没个完,但这回饶萱是真的冤啊:“妈,我真没熬夜,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这几天老是做很奇怪的梦,晚上也睡不好,不是熬夜才脸色差的!” 喝了人家两杯奶茶,玲珑自觉有必要为饶萱辩解:“阿姨,姐姐没说错,她脸色不好确实不是因为熬夜,是因为桃花煞。” 饶爸饶妈面面相觑,“啥、啥煞?” “桃花煞。”玲珑一本正经地回答,“姐姐是被人惦记上了。” 说完又把饶萱的面相给二老说了一遍,比起完全不信这些的饶萱,饶爸饶妈还是宁可信其有的,一听女儿有危险,很有可能这辈子都被人改变,虽然总是嫌弃她待在大城市不在家,可饶妈还是很骄傲女儿能有自己的事业的,而且女儿男朋友她跟老伴都见过,两家关系很好,以后肯定是要结婚的,这突然来的什么桃花煞……听着就不像好东西! 饶爸紧张道:“那、那这个能解吗?!” “可以。”玲珑点点头,“不过得知道那人拿走了姐姐的什么东西。” “我的东西?” “对。”玲珑一边喝粥一边回答,“头发啊指甲啊甚至是你的贴身衣服啊之类的,如果能知道是什么,就能解。” 饶爸饶妈陷入苦思,饶萱也一头雾水,她什么东西也没丢,真不知道背后的那人拿走了什么。 玲珑吃饱喝足伸了个懒腰:“不用怕,有我在他什么招式也使不出来,姐姐只要不离我太远就行了,此外,最好还是让姐姐的男朋友也来一趟,有他在,我觉得可能更好把人找出来。” 饶萱迟疑地摸出手机:“……我怕我给他打电话,脱口而出就说分手。” 饶妈吓了一跳:“分手?你俩好好的,怎么突然要分手?” “我不知道啊!”饶萱显得有点焦躁,“我只要一想到他我就忍不住生气,他要是打电话给我,我就、我就跟看着蟑螂一样特反感、特恶心,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而且我总是控制不住我自己,我觉得我只要跟他说话了,我肯定会提分手的!” “阿姨不用怪姐姐,这个电话还是您来打吧。” 饶妈用担忧的眼神看了闺女一眼,去给闺女男朋友打电话了,男人一听,二话没说就答应立刻赶来,总算是让饶妈的脸色好了许多、 她就这么一个闺女,谁敢算计,她绝对饶不了对方! 这事儿多亏了玲珑,得知玲珑帮忙,就是因为饶萱给他买了两杯奶茶后,饶妈翻了个大大的白眼,准备出门去菜市场买些菜回来给玲珑打牙祭。 饶爸狗腿地跟上给她提菜篮子。 两口子一走,饶萱不由得摇头:“长得好看真好,你看我爸妈,你说啥都信,这要是我跟他们说什么桃花煞,他俩指定以为我脑子不好使了。” 玲珑笑起来:“那有什么办法呢,我也不想长得这么好看呀。” 饶萱忍不住上手轻轻捏他软嫩的脸颊,感受那极佳的触感,感叹道:“年轻真好啊,我十七八岁那会儿,皮肤也很好。” 768|第六十六片龙鳞(二) 第六十六片龙鳞(二) 玲珑听了, 用眼睛斜睨饶萱,“姐姐今年不也才二十七吗?” 饶萱越捏他的脸越上瘾, 这如丝水滑果冻般的触感, 真是绝了,小婴儿的皮肤也莫过如此, 一边捏一边说:“二十七不小啦, 你是不知道, 我妈生日那天, 我不是在饭店订了酒席嘛, 按理说我妈是主角, 又是他们俩结婚三十周年, 可七大姑八大姨的老把话题往我身上带, 催婚又催生的,听得我耳朵都长茧了!” 玲珑少年老成地叹了口气,他的相貌过分精致漂亮, 导致他这一口气叹的宛如小孩子学大人, 对人类来说二十七岁不结婚好像多么罪大恶极,可对玲珑而言,二十七岁还是很小很小的年纪呢。 两人又说了会话, 大概过了有俩小时, 饶爸饶妈大包小包的回来了,不仅买了中午要做的菜,还买了许多玲珑喜欢的零食,见玲珑两眼放光, 饶爸饶妈别提多慈爱了,看得饶萱再次怀疑自己是不是捡来的。 饶萱不大会做菜,她被饶爸饶妈从厨房里赶出来,跟玲珑在沙发上打游戏,跟玲珑相处时间越久,她觉得自己的头脑越清醒,气色也好了很多,玲珑可以清晰看见她眼角的桃花相在缓缓褪去,其实找不到被拿走了什么东西也无所谓,跟在他身边自然是邪祟不侵的。 两人刚打完一局正匹配呢,门铃被人摁了,饶妈从厨房里喊饶萱去开门,饶萱把手机放下叮嘱玲珑帮她抢英雄,跑过去门一开,顿时笑了:“是范阿姨啊。妈!是隔壁的范阿姨!” 范阿姨笑呵呵的,手里提着一个小篮子,篮子里是一些新鲜的草莓:“我家浩子从网上买了些草莓寄回来,我跟他爸俩人哪里吃得完,看太多了,寻思着给你们送点儿来。哎呀,这小孩儿谁家的呀?长得可真好!” 玲珑冲范阿姨露出一个笑容,范阿姨看得愈发高兴,直接把小篮子塞给了玲珑:“都洗过了,可以直接吃!” 她跟饶妈是多年交情,互相交换八卦的好闺蜜,这回送草莓是幌子,找饶妈说闲话才是真的。 于是可怜的饶爸被抛弃在厨房,饶妈在围裙上擦擦手,跟范阿姨坐了下来,玲珑和饶萱虽然继续打游戏,但一个个耳朵竖得老高。 “诶诶我跟你说,姓贾的那家小伙子,说是找着媳妇了!”范阿姨神神秘秘道。 “啊?”饶妈露出吃惊的表情,“谁家姑娘那么想不开啊?” “谁知道呢!我寻思着我要是知道是谁家姑娘,我非给她好好说道说道不成,就贾家那小子,成天阴阴沉沉的偷鸡摸狗半点儿正事不干,还想说媳妇?”范阿姨脑洞大开,“这是老贾喝醉酒跟人吹牛时说的,还说人姑娘在大城市有事业,长得漂亮还有钱!又说什么等着瞧,说那姑娘早晚对他儿子死心塌地!你说这姑娘眼神得多不好啊?会不会是老贾从外头买的姑娘?” 饶妈也鄙夷道:“听他在吹牛!谁家好姑娘看得上他家小贾?咱不说做人得长得多好,你至少得有份工作吧?天天在家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没文化没素质没长相,除非是大街上捡来的傻子,不然没人乐意跟他好!买姑娘应该不至于,他不怕人报警啊?” “说起来这老贾神神叨叨的,也不知老贾他媳妇怎么就看上他了。” 说到老贾媳妇,玲珑就来兴趣了:“老贾媳妇很好吗?” “那可不!”饶妈拍了下大腿,“老贾媳妇得是咱这小镇上的这个!” 她比了个大拇指,范阿姨也陷入回忆,显然中年妇女们八卦起来是没个完的,否则范阿姨也不会因为听到老贾吹牛就来跟亲爱的闺中密友饶妈分享这个新闻:“那可是咱小镇一枝花啊!那时候我跟你饶阿姨还都是黄花大闺女呢!咱就没见过那么漂亮的大姑娘!那是真好看啊!油亮亮的两条大辫子,水汪汪的大眼睛,身段儿好谈吐也好,一看就是好家庭出来的姑娘,就是眼瞎,瞧上了又老又丑的老贾。” 接下来二位开始疯狂回忆老贾媳妇,当时老贾带回来这么漂亮一媳妇,镇上许多小伙子眼珠子差点没掉下来,可惜老贾不是个东西,那么漂亮的媳妇他也非打即骂,有好心人劝他,他却很得意地说就是把媳妇打死,媳妇也不会跑,可怜好好个大美人,一天到晚不仅要干家里活,还要出来工作,赚的钱全被老贾拿去喝酒打牌,就这老贾还动不动揍她,偏偏他媳妇从来不反抗也不生气,看老贾那眼神哦……黏糊的不行,要是有人在她跟前说老贾坏话,她还生气打人! 久而久之,便没有人再去自讨没趣,老贾媳妇生了小贾后,月子都没做还在干活,小贾七八岁的时候她就死了,打那之后老贾也没再找,小贾今年估摸得有三十了,又懒又馋,长得完全不像他那个美人妈,反倒像极了老贾,老贾还求人给他儿子说媒……你说谁敢说这个媒?那不是害好人家的姑娘吗? 因此老贾醉酒后说什么他儿子要娶个有钱还漂亮的姑娘,真没人信,都觉得他是在吹牛。 玲珑听完,问了句:“阿姨生日那天,老贾父子俩来吃酒席了吗?” “来了。”饶妈想想都很无语,“本来没想着请他们,他俩不请自来的。” 范阿姨说:“你还不了解这俩癞皮狗?那就是俩没脸没皮只想占便宜的!白吃白喝谁不乐意?” 玲珑颔首:“那这两人应该见过姐姐了吧?” “是啊,当时客人多,你姐姐还上台发言——”饶妈说着说着,突然停住,“你的意思是……” 玲珑笑嘻嘻的:“这可真叫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我看就是这俩人没跑了。” 范阿姨一头雾水:“咋了?咋了?” 两家关系好,饶妈也没瞒着,范阿姨听后不敢置信地张大了嘴,她纯粹八卦八卦,这怎么还跟非科学力量扯上关系了? 饶萱本来就想听听八卦,万万没想到这事儿最后还能扯到自己身上,她是见过老贾父子的,也算是邻居了,他们家这小区挺不错的,家家户户都是干净人儿,老贾媳妇她也有印象,记得那是个很漂亮也很温柔的女人,可一提到老贾,那女人就跟变了个人一样,不许人说老贾一句坏话。老贾对饶萱而言,就是个特别懒特别猥琐的中年男人,至于小贾…… 他们小学是在一起上的,她从来不跟小贾一起玩,都是跟范阿姨家的浩子哥上下学,两人虽说打小就认识,但没说过几句话,她实在是不明白对方怎么就盯上自己了。 玲珑说:“长得漂亮,有钱有事业还在大城市上班,这一听就是你嘛。” 饶萱:…… 她忍无可忍:“我已经有男朋友了!” “那又怎么样,谁能保证老贾媳妇从前没有男朋友未婚夫什么的呢,不还是被老贾弄到了手?”玲珑轻笑,“只是同样的戏码还想再来第二遍,未免想得太美了。” 饶萱深吸一口气,正想说话,手机响了,是她男朋友唐靖。 唐靖从接了饶妈电话后,把手头工作一推就买了机票过来,正好赶上午饭,这会儿已经到车站了。饶萱怕自己见到他会控制不住说出无法挽回的话,玲珑却拉着她起身说要去接人。 “有我在呢,你怕什么?” 饶妈抓住玲珑的手,忧心忡忡:“玲珑啊,你姐姐就拜托给你了,她是我跟你叔叔的心肝肉,咱不图她嫁入豪门大富大贵什么的,就要她平平安安快快乐乐,小贾那事儿,你还得多费心。” “放心吧。”玲珑笑得灿烂,“阿姨记得多给我做点卤凤爪,您卤的凤爪特好吃。” 饶妈拼命点头,“路上小心,一定要小心,有什么事立刻给家里打电话。” 有玲珑陪同,饶萱终于能开车了,天知道前几天她出门都坐公交…… 小镇发展的虽然还可以,但没有机场,唐靖是飞到市区机场,然后再转搭巴士过来,这会儿正在出站口等着呢,他身高一米八五,穿着驼色大衣,搭配烟灰色毛衣与黑色西裤,头发梳理的整整齐齐,非常帅气,光是站在那儿便是一道亮丽的风景线,跟饶萱可谓是郎才女貌,非常相配。 ……正常情况下,饶萱就是瞎了眼睛也还有手呢,怎么也不至于看上个头一米七的小贾吧? 一看到唐靖,饶萱顿时眼睛一酸,她又想过去,又不敢过去,心里那种喜欢与厌恶交织的矛盾感又上来了,就在她心浮气躁时,一只手被人握住。 她愣了下,扭头看向身边的玲珑,玲珑冲她笑得格外可爱:“感受一下我的力量,你就不会害怕了。” 饶萱忍不住笑起来,好像真的蛮有用的,至少她再看向她男朋友时,不再像之前那样厌恶地想要打爆这个男人的头。 不过还是不能接受让唐靖触碰,这使得想拥抱数日未见女朋友的唐靖伸出双手呆愣当场:“……萱萱?” “对不起……”饶萱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她能接受玲珑的触碰,却不能接受曾经肌肤相亲的男朋友,不,不对,不仅是男朋友,她爸也不行,或者说是除了玲珑以外的任何男人都不行! “姐夫好。” 玲珑这嘴甜的呀,唐靖立马笑成一朵花:“你好你好,你就是玲珑吧?我听伯母说了,谢谢你对萱萱的照顾啊,你还想喝奶茶吗?姐夫给你带了惠城特色小吃,你要不要尝尝?” 玲珑决定罩着这个人! 太上道了! 唐靖带了个小行李箱,三个人上了车,由于饶萱无法跟唐靖有肢体接触,所以可怜的唐靖只能一人坐在后座上,玲珑坐在副驾驶开吃,昨天他跟饶妈打电话,饶妈已经把饶萱的事给他说了,玲珑一边吃,一边跟他讲了老贾父子的事儿,最后言简意赅地总结道:“不需要你做啥,就是跟姐姐多秀秀恩爱,他们一定会再出手的。” 唐靖问:“对萱萱不会有影响吧?” “不会。”玲珑抽张纸巾擦擦嘴,笑的不怀好意,“我觉得直接把人弄死太没趣了,许多年没遇到这种不知死活的人了,我还挺期待的。” 饶萱跟唐靖都觉得这小孩儿说话怪怪的,什么叫“许多年”,他顶多也就十六七岁的样子,脸上婴儿肥都没褪去呢! 唐靖看得手痒痒,他跟饶萱都是独生子女,没有兄弟姐妹的,此时看到玲珑那张稚气未脱的脸上浮现出类似霸道总裁的表情,真是可爱极了,实在忍不住想捏两把。 但不管怎么说人家是深藏不露的大师呢,不能因为被叫一句姐夫就得意忘形。 到了小区,饶萱去停车,唐靖跟玲珑从车子里下来,他自己拎着行李箱,一下车,玲珑便察觉到一股令人生理不适的视线,他的眼睛微微沉了下来,却没有表现,而是一手拉着饶萱,一手拉着唐靖,把他们俩的手强硬地放在一起。 饶萱发觉,那种一触碰异性便如针扎的刺痛感消失了,她低下头看向两人交握的手:“这是怎么回事?” “有我在没意外。”玲珑比了个大拇指自夸,“秀恩爱你们会吗?比平时再黏糊点儿的那种。” 唐靖没好意思跟玲珑说他俩谈恋爱谈了五年还跟最初一样黏糊着呢,要不是这次工作确实忙,他早就陪饶萱一起回来给饶妈过生日了。 他还记得饶萱说不能跟异性接触的事,犹犹豫豫地问:“我亲你一下,会不会疼?” 饶萱摇摇头:“应该不会,现在牵手已经没有刺痛感了。” 唐靖赶紧亲了她的脸颊一下,飞快离开,生怕再多停留一会儿饶萱会疼,这也太蜻蜓点水了,饶萱没好气地瞪他一眼:“走吧!” 走着走着,她突然打了个寒颤:“总觉得有什么东西在暗中窥伺我……我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玲珑笑眯眯地揽住她肩膀,他虽然看起来年纪小,却已经有一米八左右的身高了,跟唐靖一左一右牵着饶萱,画面不要太美,正常人看,就觉得是个姑娘跟弟弟还有男朋友,但在有心人眼里,那就是这个女人水性杨花,明明已经被盖了章,成了他的人,还跟别的男人暧昧不清! 这种女人,根本不值得他珍惜,就该好好教训才是! 刚进家门,饶萱大叫一声蹲在地上,双手抱头,脸色瞬间惨白,太阳穴好像有人在拿刀子捅她,疼得她眼前发黑额冒冷汗,心里有个声音在叫她:过来,过来…… 她控制不住自己的身体了! 玲珑眼疾手快一把将门关上反锁,然后抓住饶萱的手,总是笑意盈盈的俊美脸蛋此刻冷得像冰,他的手不停地抚摸饶萱的长发,其他人都急的团团转,饶萱终于在玲珑的抚慰中渐渐平静,但因为受到了太大刺激,她精疲力尽,闭上眼睛便睡了过去。 唐靖快要气疯了! 他左右看看想找点武器,恨不得上门去跟那姓贾的父子俩拼命!饶妈拉住他不让他乱走:“萱萱要是知道你这么冲动她会不高兴的!你想让萱萱不高兴吗!” 饶爸也气得发抖,他疼得跟眼珠子似的闺女,打小他都舍不得让她掉一滴眼泪,无论她闯了什么祸,他这个当爹的都没舍得打过她一巴掌,老贾父子俩凭什么?他们凭什么这样对他的宝贝闺女?! 范阿姨在屋子里团团转,不知道自己能帮上什么忙,玲珑想了想,说:“范阿姨不是居委会的吗?您就帮帮忙,去老贾家看看情况吧。” 范阿姨连忙应了一声,玲珑眯起眼睛,其实不需要这么麻烦,只是看到范阿姨担心又无能为力的样子,找点事儿给她做罢了。 饶萱躺了大约有两个小时,醒过来后她对着家人与玲珑苦笑:“我觉得我真的不是我了,我总是忍不住想往贾家去,我、我不会变得跟老贾媳妇一样吧?要是那样,我、我还不如死了算了!” 与其失去自我意识成为他人的附庸品,她宁可去死,也不要像行尸走肉一样活着。 “不会的。”玲珑跟她保证,“今天晚上就给你解了。” “真的吗?” 她眼泪汪汪的模样看得饶爸饶妈跟唐靖心一揪,玲珑点头:“真的,骗你是小狗。” 闹了这么一出,午饭大家都吃得不是很开心,饶萱吃了饭就回房睡觉,饶妈不放心她,在她床边守着,唐靖则找到玲珑希望能帮上忙,玲珑打量他一番,问:“会开锁吗?” 唐靖:? “能翻墙头吗?” 唐靖:…… “知道怎么解桃花煞吗?” 唐靖:…… “那你来帮倒忙吗?” 唐靖被这三连问的痛心疾首,“我、我虽然都不能,但我力气挺大的!” 玲珑扑哧一声笑出来:“你想跟就跟吧,到时候揍人总能行。” 接下来半天,唐靖一直紧张不已,可直到晚饭过后玲珑都没动静,他实在忍不住,眼看都要凌晨了,赶紧去找玲珑,玲珑也正好换了衣服出来,唐靖看他这一身黑不溜秋的运动装,大脑一时没转过弯:“干啥,夜跑啊?” 玲珑说:“月黑风高夜,杀人放火时,你没听过吗?” 从小到大都是守法公民的唐靖吓了一跳:“违反犯罪的事可不能干!这事儿一定还有别的解决方法,你不能冲动!” 玲珑顺着他的话说:“直接杀了一了百了,也省得他们以后再祸害别的姑娘。” 唐靖差点吓傻了,白天怎么看不出这孩子这么莽! 不过很快他就发现自己被耍了,因为玲珑还有闲情逸致找个面包吃,一边吃一边打开了家门,唐靖赶紧跟上去,他也是全副武装,还戴了口罩,玲珑出门后直奔贾家去,唐靖紧跟其后,一边跟一边说教,生怕玲珑年纪轻轻误入歧途。 贾家的门是锁着的,门铃已经坏掉,玲珑敲了敲门,里头传来一个比较年轻的男人声音:“谁啊?” 唐靖:!!! 没见过找人算账还正大光明敲门的! 接下来他眼珠子差点瞪掉,因为玲珑发出的声音居然跟饶萱一模一样:“是我。” 唐靖: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 他在心里默默念叨了好几遍,门被拉开了,来开门的正是小贾,他看起来就是一副手|淫吧老哥的猥琐模样,眼下发青身形瘦削,戴着个啤酒瓶底厚的眼镜,见人唯唯诺诺,狠起来能要人命。 一看不是自己心心念念的饶萱,小贾立刻就要把门关上,玲珑双手插在口袋,一条腿抵着门,轻轻松松把小贾往门里踹了回去,进门后问:“你不进来?” 唐靖赶紧跟上,还不忘把门反锁,贾家客厅乌烟瘴气,到处都是吃过的泡面盒子跟各式各样的生活垃圾,散发出一种潮湿的霉味,很多地方还有陈年老垢,恶心的不行,小贾被玲珑踹倒在地上,连滚带爬就要往卧室跑,玲珑慢悠悠地跟在后头,卧室的门被砰的一声甩上,他还是不慌不忙,唐靖握住门把,“里面反锁了。” 玲珑抬抬下巴:“让开点。” 唐靖不明所以,三秒后:“握草!!!!” 一声滔天巨响,坚硬的门板应声而裂,里头的小贾呆若木鸡,面上一点凶狠都没了,他的卧室非常黑,只开了昏黄的一盏台灯,墙壁上全是些色|情贴画,书柜上则是黄|色书刊,电脑上还正在播爱情动作片,桌上放着些卫生纸,垃圾篓里几乎堆满,显而易见在他们来之前,这人在做什么。 当唐靖看到小贾的电脑桌面是偷拍放大的饶萱后,脸彻底黑了,他想阉了这个狗东西! 玲珑觉得站在这地方,把他鞋底都弄脏了,真是想找个东西靠一靠都怕太油腻,正常人能在这种垃圾堆里过三十年吗? 答案是否定的。 “你是自己说呢,还是我动手呢?” 他很友好地询问,“我动手的话,可能会稍微有点点重哦。” 769|第六十六片龙鳞(三) 第六十六片龙鳞(三) 小贾被玲珑那彪悍的一脚吓到了, 呆呆地站在电脑前说不出话,光是看着这个人, 你很难想象他居然有这么大的力气, 又能狠得下这样的心肠。 玲珑的视线落在他床头正在燃烧的香上,小贾见玲珑注意到了那香, 嘴唇蠕动两下, 似乎是想说点威胁的话?但是被玲珑那一脚震慑地又怂了吧唧的, 你单看他这个人, 只觉得胆小怯懦不爱说话, 完全想不到他有多么猥琐跟恶毒。 空气中隐隐约约有一种淡淡的血腥气, 唐靖闻不出来, 玲珑的鼻子却很敏感, 他问:“你拿了饶萱什么东西?” 唐靖也气势汹汹:“快点招!不然别怪我揍你!” 两个一米八的男人挥舞着拳头威胁,小贾连个屁都不敢放,嗫嚅着说了两句话, 听得唐靖跟玲珑满脸黑线, 再看那供奉的东西,立时觉得又恶心又让人起鸡皮疙瘩。 废话不多说,先揍一顿好了。 唐靖一想到自己女朋友被这种恶心人的渣滓觊觎, 拳头就忍不住一下比一下重。他平时有健身的习惯, 揍起小贾这种小鸡仔一样的男人简直手到擒来,拳拳到肉,听到的都是闷响。玲珑在边上冷眼看着,上前去把香给掐了, 结果无力反抗的小贾突然跟发了疯一样挣扎着要扑过来,瞪着玲珑的眼睛里满是恨意,仿佛要将他剥皮拆骨:“饶萱是我看中的媳妇!她马上就要成我的媳妇了!不许你抢走她!” 唐靖:??? 我他妈都没叫过媳妇呢,你先叫上了? 下手愈发重,小贾抱头痛呼,玲珑在他绝望的眼神中,不仅掐了香,还把供奉的东西丢到了马桶里,当听到卫生间传来冲马桶的声音时,小贾万念俱灰,瞬间嚎啕大哭起来:“我媳妇没了……你们赔我媳妇!赔我媳妇!” 玲珑见他长得丑一脸纵欲过度的猥琐相,哭得涕泪横流辣眼睛,一脚踹了过去:“你们家又不是没镜子,你看看自己的尊容,谁家姑娘看得上你?” 小贾鼻青脸肿还振振有词:“她们不就是嫌我没钱吗?我要是有钱,她们还不扑上来!” “……” 一般面对这种自我感觉格外良好的人,玲珑都会踹他两脚,跟这种人你讲道理是没用的,天花乱坠说上一年,他也会坚持女人看不上自己是因为自己没钱,天底下的女人都是嫌贫爱富的势利眼,看不上他这种老实男人——这种观念在小贾心中根深蒂固,别看他挨揍的时候唯唯诺诺,实则在网上他重拳出击,对待穿得稍微火辣一点的女星都口出恶言,好像人家都上赶着求着要当他女人一样。 门铃突然响了。 玲珑与唐靖对视一眼,知道应该是老贾回来了,老贾喜欢跟人打牌喝酒,基本上不到凌晨两三点不回家,玲珑让唐靖待在屋子里,自己去开门,他贴上猫眼想往外看一看,结果只看到一只巨大的滴溜溜转动的眼珠,原来是老贾有几分醉意,到家了发现钥匙打不开门,就把自己的脸贴到了猫眼上。 这种堪称惊悚的画面完全没有吓到玲珑,只让他愈发的手痒。 他将门锁打开,老贾醉醺醺地走了进来,还以为是自己儿子,结果发现身高不太对,他儿子哪有这么高! 这一抬头,吓了一跳,毕竟玲珑长得太好看了,不过深夜自己家出现一个陌生人,再好看也会被当成妖魔鬼怪,老贾晃了一下神,立刻戒备道:“你是谁?怎么会在我家?我儿子呢?!” 玲珑没回答他,而是从头到脚把他打量了一遍,在心里默默回想了下饶妈跟范阿姨的说法,怎么也想象不出来那位据说是个大美人的老贾媳妇,是为何对眼前这又老又猥琐油腻气息爆棚的丑男人死心塌地的,说老贾没动手脚,玲珑可不信,他刚才在这家里逛了两圈,没有看到任何有关老贾媳妇的照片,当然了,他也不认为老贾有多么喜欢他媳妇,说白了,这对父子不过是为了一己私欲想要占有自己不配得到的美好罢了。 这个世界人死生灵,可老贾家里却一点灵魂的气息都没有,如果老贾媳妇心中有怨,怎么可能一点气息都没留下?生前遭受控制,死后总能清醒,难不成她毫无芥蒂,死后立即入了轮回? 不知为何,玲珑潜意识中认为不可能,人类是他见过最容易生出执念且会为了执念不顾一切的生物。 “我是谁,你不知道吗?”面对老贾的质疑,玲珑这样回答。 老贾脸上迅速闪过一抹类似心虚的表情,他忍不住盯着玲珑瞧,玲珑太好看了,这样好看的人,他这辈子见的不多,太容易让他想到他早死的媳妇,难不成……这人是他媳妇的家人?可看年纪又太小了点……“我、我怎么会知道你是谁!” “你不知道?你不知道你还教给你儿子同样的手法去祸害人家姑娘?就没想过报应?” 一听玲珑提儿子,老贾变得凶狠起来,那抹心虚便消失了:“我儿子呢!你把我儿子怎么了!你要是敢动我儿子一根毫毛,我要你的命!” 玲珑一脚把他踹开,老贾宛如断了线的风筝砸到茶几上,又从茶几上跌落,疼得他嘴巴张开半天说不出话,玲珑走过来,带着纹路的鞋底踩在他丑陋的脸:“一根毫毛?呵,我就是弄死他,你又能拿我怎么样?” 他双手插在裤兜,这会儿微微弯腰,饶是这种角度也仍旧俊秀绮丽,可惜老贾完全没法欣赏他的盛世美貌,只感觉到了无法呼吸的恐惧——“说说看,我要是弄死他,你能拿我怎么样,嗯?” 实力上的差距天差地别,对旁人来说老贾也许格外凶狠,但在玲珑脚下,他宛若蝼蚁任人鱼肉,除却无能狂怒外,还能拿玲珑怎么样呢? 老贾试图挣扎,玲珑更用力踩下去,他的脸深深陷入破碎的茶几中,划拉出无数道细小刺痛的伤痕。 就像是被摁在砧板上的鱼,连跳动都不能。 老贾生平头一次感受到了自己的渺小,从前他从没有过这种体验。他能够掌控他媳妇的人生,要她生要她死,要她怒要她笑,他也可以管教他的儿子,让他乖乖听话,可面对玲珑的时候,他终于意识到原来角色兑换,自己成为了那个被掌控的人,是如此可怕的事。 强大的威压让老贾忍不住瑟瑟发抖,玲珑瞧他这副没出息的德性,嫌弃地撇了撇嘴,“你这基因太烂了,不怪你儿子长成那副磕碜模样,恕我直言,你就是坨烂泥。” 这句话似乎戳中了老贾的某个点,他刚才被踹飞头摔破了,鲜血流到他的眼睛上,这个看起来无能又废物的男人此时突然咧出一抹诡异又畅快的笑来:“老子就是坨烂泥,她不照样当了老子女人?被老子睡!给老子生儿子!老子想打就打想骂就骂,那个贱女人还不是要跪下来舔老子的脚!老子——” 他的大放厥词到此为止,因为玲珑嫌他烦,踩住了他的嘴:“跟谁一口一个老子呢?” 他对老贾媳妇没什么兴趣,给他买奶茶把他带回家的是饶萱,老贾媳妇生前过得如何不在玲珑考虑之中。 “你知道吗,我就喜欢你这种嘴硬的人。”玲珑笑起来,“待会儿你最好能一直保持。” 说完他喊了唐靖一声,唐靖循声把房间里的小贾拎了出来,一见鼻青脸肿半死不活的儿子,老贾顿时怒不可遏,可惜他自己都被玲珑踩在脚底下,行像是这样子愤恨的目光玲珑不知见了多少,根本不痛不痒,只会让他想要把这些人的眼珠子给挖出来,看看他们还敢不敢这样看他。 小贾见了亲爹仿佛找着了主心骨,呜呜叫唤着想要老贾救他,可老贾自己都是泥菩萨过河,父子俩如此无能又卑微,却又能轻而易举决定他人的命运——以掠夺别人思想的方式。 玲珑不喜欢这过于污浊的灵魂,他想了想,思考的时候右手食指无意识地点着自己的脸蛋,唐靖左看看右看看,按照他这样法制社会长得从小就是红旗手的三好学生想法,当然是要报警的,可是也没有哪条法律证明老贾父子犯了罪,他用什么名义去告?刚才在屋子里他狠揍了小贾一顿,小贾可没什么骨气,该说的不该说的全说了。 他都三十了连女孩子手都没拉过,从来没人看得上他,他整天就看那些爱情动作片跟色|情杂志,最大的爱好就是浏览各种十八禁论坛,尤其喜欢意|□□明星,幻想自己是小说里的猎艳高手左拥右抱。 他很早辍学,跟饶萱这种品学兼优的女孩子根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以前小贾对饶萱印象也不深,结果前段时间饶萱回家给饶妈庆生,她出现在小区里的时候,他正巧拉开窗帘朝外看,一眼就相中了。 不过他有贼心没那贼胆,也就每天偷偷看看罢了,结果老贾得知后,也很看好饶萱做自己的儿媳妇,就给小贾出了个主意。 饶萱漂亮大方有气质,听说还在大城市有自己的工作室,而且她身材很非常好,小贾记得清清楚楚,饶萱在饭店摆酒席的时候他偷偷摸摸跟去了,一直躲在角落里看她,饭店里有点热,饶萱就把外套脱了,里头的黑色贴身连衣裙显得她的身段凹|凸|有|致,当时看的小贾口水都要流下来! 他不知道该怎么样才能像他爸说的那样得到饶萱的贴身衣服或是毛发血液,正巧看到饶萱去洗手间,小贾就假装想借厕所,饭店的服务人员态度非常好,还亲自领他到洗手间,等饶萱出来了,女厕没了人,小贾心跳如雷地钻了进去,刚巧那天饶萱来了例假,于是小贾顺势拿到了饶萱的血。 唐靖听到的时候差点儿要气疯了!他真是恨自己下手太轻!于是又把小贾暴揍一顿,并决定这件事永远不会告诉女友,这太恶心了! 被这种肮脏龌龊的垃圾盯上,绝对是最令人作呕的事情之一。 最可怕的是,如果不是饶萱认识了玲珑,她说不定也会和老贾媳妇一样,慢慢地失去自我,从此听命于给她下桃花煞的人。 老贾的媳妇也是这样弄到手的,三十年前那会儿他长得丑人又矮,说不着媳妇,有一回小镇上来了个特别漂亮的姑娘,听说是来采风的画家,反正他也不懂,但那姑娘是真水灵啊!老贾立马就被她给迷住了。 可人家姑娘只是路过,他又长成这样,要怎么做才能把人留下来呢? 这自然是桃花煞的功劳,姑娘出身良好,本来是父母的掌上明珠,结果却“看上”老贾这么个玩意儿,还为了老贾伤透了父母的心,父母把她关在家里,她宁可从三楼跳下来把腿摔断也要跟着老贾,还不惜与父母断绝关系!就跟疯了一样,完全没有了自我,心里眼里都只有老贾,老贾叫她跪着给自己□□,她也会露出虔诚的表情听他的话。 她的父母被活活气出病来,扬言要与她断绝关系,老贾媳妇一意孤行,她的父母万念俱灰,又没有办法,报警?你姑娘自愿的,警察能咋办?找大师?这年头哪有什么大师!都是些骗子! 老贾还特别恶心地去找他们,管他们叫岳父岳母,一个跟他们年纪小不了多少的老男人,也有脸叫他们岳父岳母? 女儿执迷不悟,他们别无他法,只能离开,以此表明对这桩婚事的不赞同。后来老贾媳妇死了,老两口才又重新来到这个小镇,这一次,他们坚持把女儿的骨灰带走,老贾也没拦着,反正已经是个死人了,他还留着干啥呢? 别说是唐靖,玲珑听了都觉得生理不适,他低头看向顶着张猪头脸的老贾,这样血肉模糊居然看着还顺眼一点。 唐靖几乎暴跳如雷,他一想到饶萱差一点变成第二个老贾媳妇,就恨不得把这对父子给千刀万剐! “除了这些呢?”玲珑又踹了老贾一脚,“桃花煞是谁教你的?” 老贾被揍了个半死,在玲珑面前横不起来,他总算明白了,在玲珑跟前,你跟他横跟他犟,只有吃苦受罪的份儿,还不如老实交代,也能少受点皮肉之苦。“那人、那人我也不认识……我也不知道他是谁!我就是看着我媳妇觉得她好看,跟着她的时候,那人主动找上我的!” “废物东西!” 老贾惨叫一声,宛如断了线的风筝再度飞出去,重重地砸在墙面上,颓然倒地。 唐靖怕玲珑下手太狠:“冷静冷静,别弄出人命,不值得。” 玲珑瞥他一眼:“你好意思劝我冷静?” 小贾都被他揍出屎来了好吧。 唐靖摸摸鼻子:“不是,这怎么处理啊?这个桃花煞怎么解?报警有用吗?” “报警抓你?” 唐靖:…… 私闯民宅故意伤害,好像真的是他的罪名比较大…… 玲珑却笑起来,唐靖直觉他这样笑是有人要倒霉,果不其然,玲珑道:“他们不是想找媳妇嘛!可是人太丑太没用了,姑娘们看不上,有什么办法?总不好把姑娘们的眼睛都给弄瞎不是?既然生活在社会最底层又不思进取只想天上掉馅饼,那就老老实实接受孤独终老的命运嘛。” 他让唐靖去把供奉在小贾屋子里的桃花煞取出来。 说是桃花煞,其实就是一个香炉,香炉上插着三根快要烧完的香,此外里面还埋了一张字条,上面写的是饶萱跟小贾的生辰八字,也不知老贾是怎么知道的。 唐靖不懂玲珑要做什么,好奇地凑过来:“这是要干什么,你能解吗?” “解?为什么要解?” 唐靖脸色都变了:“不解?那不行!” “当然不解。”玲珑慢条斯理地把那张字条从香灰里挖出来又点燃,灰烬一点点落在桌面,小贾眼见希望消失,哭得无比凄惨,眼泪血水混作一团,更丑了。“这位好父亲不是担心自己儿子找不到媳妇吗?不好去祸害好姑娘,他自己上不就行了嘛!” 唐靖:??? 玲珑轻轻踹他:“快去帮我把他俩的身份证找出来,户口本也行,我要知道他们的出生年月。” 唐靖忍不住激动起来,隐约感觉这将是个大工程,屁颠颠地去翻箱倒柜了,三分钟后,手持户口本冲出来:“找到了找到了!” 户口本上的生日换算成八字,玲珑从厨房拿了把菜刀出来,毫不客气地把老贾小贾放了血,两人的血糅合在一起,浸润了那张写着两人生辰八字的字条,然后再度埋入香灰中。 这香灰已经很多年了,隐隐还有一股桃花香,紧接着玲珑又薅了俩人一人一撮头发,用香烧掉,再重新插上香,一副炫耀的模样:“你这个桃花煞起效太慢了,当年那人应该没告诉你,回收再利用的香灰虽然不是一次性,但效果会递减吧?不然饶萱早就受控了。我外公生前夸我是天纵奇才,说我极有天赋,我就给你稍稍改良了一下,见效特别快。” 说着还对着自己竖起大拇指,得意洋洋的,“不用谢我,你们父子俩以后相亲相爱一辈子多好呀,虽然男人不能生孩子,但关上灯前后都一样嘛。” 唐靖的嘴巴张成一个巨大的O型,半晌倒吸一口气:“外公说得对!弟弟真是天纵奇才!牛批!姐夫服你了!” 解决了女友的问题,唐靖终于开始幸灾乐祸:“哎哟,这真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哈,你俩内部消化,拯救了其他妹子,太好了,真是太好了!” “咱们该走了。”玲珑拍了下唐靖,对老贾甜甜一笑,“虽然那个女人的死活与我无关,可我太讨厌你了,我想她即便有灵魂应该也不会想要回来,我也知道你这样的人从来一条道走到黑,所以我决定再额外送你一份礼物。” 说着,他走近老贾,用老贾的血在墙上画了一个奇怪的符号。 唐靖琢磨了半天也没看明白,等两人出去了,走在回家的路上,夜风习习,他才问:“刚才那符号是什么啊?” “是我根据外公的笔记研究出来玩的。”玲珑笑眯眯,“以前在别人身上试过,效果极好。” 那得是好多年前的事儿了,肖长庆跟庞双月都没死呢,他成天研究这些东西玩儿,虽然很多时候他都是心想事成的,但搞得花里胡哨一点比较有排面,当年他还设计了好多施法手势跟动作,力求优雅美观仙气飘飘,那样才有高人范儿。 “……幸好那两个废物不需要同情。” “你知道吗?万物有灵。” 唐靖被他说万物有灵时认真的模样吓了一跳,打认识开始这少年就跳脱任性得很,这一句话却不是在开玩笑。 “不仅仅是人类,其他生物活得久了也会生灵,有些老房子见证了人类的悲欢离合,生老病死,会生出短暂的灵,这些灵宛如初生稚童,没有灵智,会随着房子坍塌分崩离析,但是在它们存在的时候,会承载曾经住在这里的亡灵的记忆。” “我不想看,所以我把那些记忆植入到老贾跟小贾脑子里,我想看看他们会不会发疯。” 月色下,漂亮的少年笑得宛如恶魔,但唐靖却觉得他是个天使,“那个女人,我不愿意称她为老贾媳妇,她已经死了,可她的记忆还在,老贾那么理直气壮,我想,他一定也很愿意代替那个女人吧?” 实在是太让人生理不适了,那个房子里,乌烟瘴气,满是人类污浊灵魂的气息,如果不是饶萱,玲珑根本连进去都不会进去,尤其是老贾,玲珑不喜欢这样的人。 老贾还骂他呢,要他的命呢,都这么威胁他了,他当然给他点颜色看看! 呵,等着瞧吧。 770|第六十六片龙鳞(四) 第六十六片龙鳞(四) 饶萱已经很久很久很久没有睡过这么好的觉了。 可能是在大城市工作的缘故, 虽然业内颇有名气,车子房子样样不缺, 但因为高节奏的生活方式, 饶萱的睡眠一直不怎么好,每天晚上都得吃褪黑素助眠, 好不容易睡着了也会做一夜稀奇古怪的梦, 像这样一觉无梦到天亮, 直到醒来都感觉自己仿佛躺在云端的感受真是前所未有! 洗漱的时候对着镜子照, 她发现自己的气色格外白里透红, 前几天的苍白憔悴尽数消失, 不仅如此, 她觉得自己饿得能吞下一头牛! 此时此刻, 什么戒辣戒甜保持身材的原则都被抛到了九霄云外,饶萱欢天喜地地出了房间:“早上好!” 结果就发现除了她以外全部人都坐在客厅呢!被她这一声吓到,众人纷纷投来控诉的目光, 原来饶妈饶爸加上玲珑唐靖正好四个人, 正呼啦啦在搓麻将,见饶萱起来了,饶妈说:“厨房里还有给你留的饭, 快去吃, 今天就先原谅你睡到这么晚,下次十点前必须起床。” 饶萱不解地抬头看了下客厅的时钟,顿时发出惨叫:“怎么都下午了!” 她居然睡了二十个小时? “这很正常,毕竟刚解了桃花煞, 损耗的气血正好借由睡眠补回来。”玲珑如是说。 饶萱这才明白困扰自己这么久的桃花煞解了,她动了动胳膊腿儿,喃喃道:“我好像什么也没感觉到……昨天不是还很棘手吗,今天怎么就解了?对了,他们到底拿走了我什么东西啊?” 这个问题……玲珑拒绝回答,唐靖眼珠子左飘右飘:“萱萱,你快去吃饭吧,睡了这么久你不饿吗?” 这倒是,饥肠辘辘的肚子拯救了唐靖,饶萱被这么一说顿觉更饿,立马朝厨房去了,唐靖很想跟过去看一看,到现在他俩都还没能单独相处过呢!想死他了! 饶萱的危机一解除,饶爸就恢复成了护犊子的模样,对唐靖态度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俨然视唐靖为想要染指他家小白菜的猪,严防死守,坚决不给唐靖暗度陈仓的机会。尤其是在麻将桌上,恨不得把唐靖死死拽住,可怜的唐靖只能眼巴巴看着女朋友,而无情的女朋友不愿意为他说一句话。 一边搓麻将,几个人一边聊老贾媳妇,饶萱在边上听得鸡皮疙瘩起了一身,要不是遇到玲珑,她也会变成老贾媳妇那样子……无论爸爸妈妈多么反对她都死性不改,谁能想到她是中了桃花煞,而不是出自本心呢?饶萱甚至觉得,老贾媳妇临死都没有清醒是件好事了,如果是活着的时候醒过来,得是多么可怕又绝望啊! 但是浑浑噩噩着死去,这一生彻底葬送,原本应该拥有的美好未来失去了,甚至连报仇都不能…… 饶萱觉得,如果是自己,她就是做鬼也不会放过老贾! 可她什么都不能帮那个可怜的女人做,因为法律不管这些,外人看来就是个大美人昏了头看上了老贾为他要死要活,他们会用不堪入耳的言语嘲笑她羞辱她,没有人会可怜她,也没有人知道她这一生是多么地可惜。 因此饶萱的心情从得知自己的桃花煞解了之后的开心,迅速转变为失落,看得唐靖心疼的不行,要不是未来岳父死死瞪他,他真想把把女友搂到怀里好好安慰安慰…… 他们两个人都是有正经工作的,平时没多少空闲时间,这回也是因为饶萱出了事才能在小镇上停这么久,唐靖的意思是再在家里待几天,他主要是怕女友回到惠城后会有心理阴影,饶妈饶爸也不放心。 来惠城接玲珑的人在陈记棺材铺扑了个空,玲珑又没手机,搞得那些人也不敢走,只好在附近等着。 好在玲珑还有点良心,他打电话质问肖荣望怎么接他的人还没来,肖荣望好大一把年纪险些给他气死,那是人还没来吗?人都等了好几天了,结果他自己不知跑哪里去逍遥快活! 这种事他又不是第一回干了!他小时候跟他生活了好几年,那是白过的吗? 玲珑半点心虚都没有,干脆利落把电话给挂了,肖荣望原本觉得自己有可能像他爸一样长寿的,现在他不敢肯定了——说不定过不了多久就会被气死。 得知玲珑要走,从饶爸饶妈到饶萱唐靖都很舍不得,饶萱拉着玲珑带他去买手机,满心以为他不会用,给他把社交软件都下齐全了,还加了好友,存了手机号,再三叮嘱玲珑到了惠城一定要联系她,有什么需要都可以找她。 饶爸饶妈恨不得把他留在家里养着,送玲珑走的时候万般不舍,回去后,四个人在一百多平的房子里居然感觉空旷的可怕……少了个小太阳,饶萱连吃饭都不香了。 大概是玲珑走后的第二天,范阿姨一脸天哪出大事了的表情冲进饶家,进来就喊:“大新闻大新闻!我的乖乖!可把我眼珠子都吓掉了!” 饶萱也准备回惠城了,正收拾东西呢,饶爸饶妈在厨房里准备做些容易带的吃的,全都是双份,其中一大半都是给玲珑的。玲珑已经到了惠城,而且把他住的地方的地址发给了饶萱,饶萱准备回惠城就去看他的。 范阿姨如此激动,跟她相交多年的饶妈立刻在围裙上擦擦手出来听八卦,饶爸虽然人在厨房,耳朵却竖得老高,显然这是个巨大的新闻,不然范阿姨不会拍大腿叫他们全都出来听。 等到听众齐全了,范阿姨才神神秘秘地说:“那个老贾,你们知道吧!” 饶家人心照不宣地对视一眼,点头。 “哎呀!”范阿姨又是狠拍自己大腿一记,“我的天!这不是全国人口普查又开始了嘛!居委会要上门做登记,老贾家明明有人却没人开门,这事儿又不好拖着,他们家门没锁,我们就进去了,你猜我们看着了啥!” “看着啥了?”饶妈兴奋不已,眼露期待。 “老贾跟他儿子小贾,俩人光着身子在床上呢!”范阿姨说着说着哎哟一声还捂住眼睛,戏精十足,把当时的情况给描绘了个十成十,“唉呀妈呀当时就给我们几个看傻了,你说这叫什么事儿啊?得亏我体检的时候指标样样正常哈,老张当时都被吓得吐了!” 那场面,太辣眼睛。 居委会的几个大妈大爷都属于那种热心肠加碎嘴子,撞破了这事儿还能给老贾父子俩保密?范阿姨是跟饶妈关系好,所以第一时间火速上门告知,饶妈只觉得心头那口恶气出得酣畅淋漓,范阿姨拍手称快道:“该!这俩畜生真是该!我就没见过比他们更恶心的人!我跟你说,我当时反应快,我还拍视频了!待会儿我就给他发到网上去,我看他们还要不要脸!” 饶家人与唐靖顿时对范阿姨肃然起敬,看热闹的同时还不忘拍视频存证据,这是什么样的精神啊! 唐靖已经在心底琢磨着买水军炒一炒了,那两人万一决定离开这里,也别的改名换姓重新开始再去祸害别人。 玲珑到了惠城后,肖荣望亲自来接他,随同而来的还有肖繁,作为肖荣望的长子,对于这位“玲珑哥哥”,肖繁没少听父亲提及。在父亲嘴里,那是一位来历神秘的大能,能断阴阳视鬼神,却又精通许多知识,反正在肖繁小的时候吧,就一直把父亲口中的玲珑哥哥当作偶像。后来慢慢长大,虽然他答应了父亲会继续等下去,等待那个人回来,但肖繁其实并不怎么相信的。 祖父在的时候也说,多亏了玲珑的出现,才使得国家发展这样快,历史上对于他的记载也是极尽赞美却英年早逝,只有当年一同的元勋世家的家主才知道,那人并不是死了,而是离开了。 肖长庆与肖荣望是真正见识过超自然力量的,因此当年在肖长庆与庞双月的推动下,国家秘密成立了特殊案件调查处,招募了许多性格正直又有能力的玄门中人,以为普通民众提供帮助。当然,这个部门并没有公开,就算是公职人员也只有处于核心地位才能得知。 肖繁相信世上有鬼,是因为他的父亲与祖父见过,慈爱的庞奶奶也见过,以及特调处这些年处理的案件,都有视频、照片以及卷宗为证,这些事实摆在他眼前,因此相信。 可哪怕是祖父、庞奶奶,也会有生老病死,因为他们是凡人,可他们口中名叫玲珑的人,明明也是开国元勋之一,却能保持容颜不老,这是真实的吗? 如果是真的,也难怪祖父与父亲再三叮嘱,对方的身份也属于核心机密。 眼下真的见到了,肖繁才承认祖父、庞奶奶还有父亲的话不是作假,按照辈分他该叫爷爷,可对方瞧起来比他儿子年纪都小…… 玲珑不在意这些虚礼,他向来看人下菜碟,肖繁对他毫无敌意,他便摆摆手:“叫我名字就行,我的身份弄好了吗?” 后面那句是问肖荣望的。 肖荣望激动地热泪盈眶,他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眼前俊美绮丽一如数十年前的少年,“玲珑哥哥,你真的、真的一点都没变,我没想到死之前还能再见你,你这些年去哪儿了?怎么一点消息都没有?” 玲珑受不了道:“你怎么又哭了?以前也是这样,一群萝卜头里,数你最爱哭,一把年纪了,脸上褶子跟蜘蛛网似的,怎么还哭?” 肖繁:! 他缓缓看向父亲,果然,叔伯们说小时候父亲是最弱的那一个的话没有骗他。 肖荣望这么大岁数的人了,在长子面前威风了一辈子,临老被戳穿,顿时恼羞成怒:“我、我这不是太激动了吗!” “不必激动。”玲珑顺手揉揉他的头,跟对待当年那小孩儿一样,态度十分自然,“这回我估计要待个几十年。” 肖繁看在眼里,觉得又诡异又和谐……他哪里知道,饶是面容如此稚嫩年轻,玲珑实际上也是活了“几百岁”的“人”了,肖荣望在他眼中可不就是个小孩么! “身份什么的都给你弄好了,你以后怎么打算?”肖荣望问,“要不要进特调处?” 玲珑想了想:“算了,没兴趣,可以给我找个学校,要轻松点儿课不多的。” 肖荣望对肖繁道:“你安排一下。” 肖繁颔首:“是。” 玲珑这才打量了一番肖繁,不知为何,肖繁只觉得他的目光分外灼人,令他不由得紧张起来,抬头挺胸,想要让自己的体态更加板正。“你儿子长得跟你很像,不过更像你爸。” 肖荣望说:“是啊,我爸打小就喜欢他,他小时候我比较忙,肖繁基本是我爸带大的。”说完,顿了顿,“我爸,还有庞姨跟诸位叔伯阿姨,都念着你呢。” 可能因为小时候在玲珑身边长大的缘故,比起放不下的长辈们,肖荣望对生死看得更淡一些,对于失去,他可以更坦然的接受。 这样伤感不过瞬间,很快肖荣望便重新振作起来,仔细想想,还能再见到这个人,不已经是非常幸运的事情了吗?“我特意请了好几个名厨,今天晚上包准让你吃个过瘾!” 虽然分离很多年,但玲珑最喜欢什么,肖荣望从来没忘记过。果然,他一说完玲珑眼睛便亮了,两人一边说话一边朝家里走,肖荣望的意思是让玲珑就在大院住下来,玲珑不愿意,他最讨厌束缚,刚刚睡了几十年的长觉,他更想到处走一走逛一逛。 肖荣望虽自觉是晚辈,可外貌上差异过大,他总是忍不住代入老父亲角色,担心这个担心那个,其实他心里也清楚,真要比起心计城府,他们所有人加在一起也得甘拜下风,很多时候玲珑都是懒得搭理懒得在乎,只要你不惹怒他,不跑到他面前去挑衅作死,那他绝对算是世界上最好相处的人,没有之一。 肖繁任劳任怨地给玲珑准备了新的身份,还给他弄了个学籍,走得是官方程序,绝对挑不出毛病来。 玲珑在肖家住了一个星期,受不了了,肖家来来往往的人太多,除却肖荣望跟肖繁之外,其他肖家人根本不知道他是谁,变着法地套他的话,总想从他口中打听点什么,肖荣望的儿子们倒是都不错,可惜儿媳们各有心思,这种情况下,肖荣望也没有办法,只好答应让他提前搬出去。 肖繁在大学城附近给玲珑置办了一套公寓,怕玲珑不喜欢还问过玲珑喜欢的风格,玲珑回答完后肖繁陷入了深深的沉默中:请问blingbling的风格得是什么样子? 最后他还是选择听从自己的审美,玲珑对此有些失望,但也很快就接受了,他发觉自己对亮晶晶的东西格外有好感,就算用亮晶晶把住的地方堆满也不会觉得刺眼。 饶萱跟唐靖回到惠城后第一件事就是打玲珑电话,带着大包小包上门,一进公寓,饶萱放下东西转了几圈,她是专业化妆师,品位很好:“这房子装修摆设好雅致啊。” 玲珑瞥她一眼,心想雅致能有blingbling好看吗? 唐靖正忙着把带来的吃的塞到冰箱里,玲珑不喜欢跟除了肖荣望和肖繁以外的肖家人来往,肖荣望父子也不希望有太多人注意到他打扰他,因此很少见面,都是电话跟视频。不过肖繁这个人心细,除却玲珑的身份之外,衣食住行他也处处打点,玲珑对他的印象一下就好了起来! 听说玲珑要去上学,读的还是历史,饶萱点点头:“可以的,年轻的时候就得多读书,总是没有坏处的,要不是我现在太忙了,我也再去读个研。” 唐靖闻言,挺起胸膛:“本金融学硕士在此,需要膜拜的话请赶紧。” 饶萱笑着敲了他一下,他顺势握住饶萱的手,两人当着玲珑的面秀恩爱,玲珑瞥了一眼:“客房就在你们左手边,如有需要请自便。” 饶萱瞬间脸就红了,把手抽出来还揍了唐靖两下:“你干嘛呀!不要在小孩子面前做这种事!把人带坏了看我爸妈怎么打你!” 唐靖委屈巴巴地坐好,反正所有人都能欺负他就对了! “对了,你刷微博了没有?”饶萱兴致勃勃地问。 玲珑歪歪脑袋,“你是说那个父子激情大战视频吗?恐怕不止我,全国上网的人都看到了。” 饶萱用力点头:“是啊是啊!我跟你说,居委会去登记人口的时候撞破了他俩,当时范阿姨在场,你现在看到的视频就是范阿姨拍的!那两人现在是彻底身败名裂了,走在小区里所有人都对着他们指指点点,他们真是活该!” 说着饶萱还不解气,“只要一想到老贾媳妇,我就觉得他们俩真是千刀万剐也不为过,尤其是老贾!” 玲珑慢条斯理地拿出一只苹果,又找出一把水果刀,全放在了唐靖手上。 唐靖:……懂了,我这就给您削。 他继续任劳任怨,玲珑才对饶萱道:“千刀万剐,死了也就死了,多便宜他呀。” “你的意思是?” 玲珑笑起来:“这老贾也是个有趣的人,桃花煞这东西一个普通人可学不会,我看教他的那人别有目的,老贾这么做可算是出了个大风头,你说那人会不会饶了他啊?要不是老贾把用过的香灰回收再利用,也牵扯不出这么大事儿不是?现在老贾出了名,人被逼到了极点什么事儿都能往外说的。” 饶萱若有所思,这件事现在想想也是真的奇怪,老贾就是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人,他身上有什么特质,能让奇人异士看上?那个教他桃花煞的人难不成是月老转世,见老贾求而不得所以善心大发? 真要是个善心人,怎么可能做出这种事?毕竟对于老贾媳妇来说,这可不是天赐良缘,而是飞来横祸。 换作饶萱,是宁可死也不愿意做小贾媳妇的。 唐靖削好了苹果,切开给女朋友跟小祖宗一人一半,他道:“最好是找上老贾算账,他那人简直死不足惜。” 如果说老贾求而不得可怜,那么被迫夺走神智变成行尸走肉的老贾媳妇岂不是更可怜?她得罪谁了?她做错了什么,自己的人生要操纵在别人手中? 三个人又聊了会儿,等到下星期一,玲珑去学校的时候,约好会来送他的饶萱跟唐靖也到了,此外还有肖荣望父子,不过他们俩那是全国人民都熟悉的大人物,只能坐在车子里等,手续已经全部办妥,就是肖荣望不放心玲珑,所以坚持要来看看。 新同学对玲珑非常友好!没办法,谁叫他们班阴盛阳衰!加上玲珑班里只有五个男生,剩下三十个全是女生!尤其是玲珑长得这么好看,他到了班里那叫一个如鱼得水,本来打算玲珑上完上午的课就一起吃饭的肖荣望父子俩坐在车里沉默了。 三分钟前,玲珑给肖荣望发了条语音,说同学们太热情,为了他决定中午聚餐晚上开迎新晚会,让他跟肖繁别等了回家去。 肖繁:“……爸,以前也这样吗?” 肖荣望:“……是啊,听你爷爷说,惠城还是郝大壮当家的时候,他混迹在大帅府,搞得所有姨太太们都疯狂追捧。你看你爷爷,再看看我,还有你那些叔叔伯伯,就该知道他是男女通杀了。” 肖繁呛了两声:“爸,男女通杀不能这么用……” 总之玲珑人缘好,他也就放心了,本来还担心这个“老人家”融入不了年轻人会被排挤呢,真是他想多了。 新同学大部分都是妹子,玲珑非常乐意跟她们玩,不过其中有个叫王曼曼的女生引起了他的注意,原因无他,中午的聚餐全班同学都来了,除了王曼曼,晚上的迎新,大家一起吃了烤肉又去KTV唱歌,王曼曼又没来。 771|第六十六片龙鳞(五) 第六十六片龙鳞(五) 但要说王曼曼不喜欢玲珑, 这又不见得,上午玲珑进班的时候, 她也是鼓掌欢迎的, 不过现在想想,玲珑又觉得有些奇怪, 他们班的同学性格虽有不同, 却都很好相处, 上课的时候大家基本都是三五成群坐在一起, 玲珑之所以会注意到王曼曼, 就是因为对方一个人坐, 其他同学都坐在中间往后的位置, 惟独王曼曼一人独占前排, 最前面两排只有她一人。 他很好奇,便问边上叫相宏的男生。 听玲珑问王曼曼,相宏刚抓了把瓜子准备磕, 顿时口沫横飞地说起来:“唉, 这不是她不愿意来嘛,要我说,现在都讲科学了, 哪有什么霉运不霉运的啊, 不过王曼曼性子拧,愣是不跟同学来往了,还申请了单人宿舍,我们也没办法, 她平时除了上课,什么集体活动都不参加。” “霉运?” “是啊!”另一个叫尹长安的男生听见他们讨论王曼曼,也凑了过来,“以前她可不这样,就这学期开始,好像除了她自己,家里人也屡屡出事,她都不怎么笑了,我们想帮她也没有办法。你说人这运气真的有那么神奇吗?虽然平时打游戏也有欧皇,但我们顶多就是骂一句运气比,可王曼曼那是真倒霉啊!” “对对对,我亲眼看见她过马路,明明绿灯都亮了好几秒了,路边停着的那辆面包车刷的就开出来差点撞着人!还有一回,学校超市搞活动,满五十送十块钱代金券,诶,后来超市老板都说了,他们准备了三百张代金券,就一张是白纸,王曼曼还就抽着了这张白纸!” “还有什么走着走着天降花盆,平坦的大路也崴脚,去理发店洗头结果差点触电,一出门就下雨……这一件两件还能说是巧合,连在一起难道还是?老天爷是不是对她有意见啊?” “但上学期她不是这样的啊!”另外一个女生凑了过来,她叫花冉,曾经跟王曼曼一个寝室,“上学期我们一起玩的那个养成抽卡游戏,她可是一发入魂的欧皇啊!逛商场结果抽到大奖,吃西餐抽到免单什么的……要说倒霉,她也是从这个学期开始倒霉的!” “气运”这个东西太过玄妙,大家都是信奉科学的,谁也不会相信这种玄而又玄的玩意儿,可王曼曼很坚持,她认为任何靠近她的人都会跟着她一起倒霉,于是在大家孤立她之前,她先一步孤立自己,到哪儿都独来独往,慢慢地性格也从最开始的活泼变成了沉闷,现在已经是很久不曾见过她笑了。 提到王曼曼,大家都有很多话要说,最多的就是怕新同学误会王曼曼性格不好不合群,但她以前真的不是这样的!上个学期她还是班里的团支书,无论学业还是生活上都给了同学们很多帮助,也因此哪怕王曼曼这学期跟同学们疏远,大家也还是很想帮助她。 “没错,她以前真的是欧皇本皇,结果从暑假开始莫名其妙运气变得特别差,夏天睡觉不盖被子都能重感冒,送到医院医生又给她开错药,直接成了肺炎住了一个多月院!等出院回到家了,在家里洗澡又一脚踩到浴室地面上的水差点摔成脑震荡,以前还都是些无伤大雅的小事,最近我觉得好像闹得越来越大、越来越倒霉了!” 大家议论纷纷,玲珑问:“她是本地人吗?” “是的,他们家是本地的,不过她现在连家也不怎么敢回,怕她爸爸妈妈还有哥哥也被她的霉运波及,平时更是上完课就走,一句话也不多说!” “我们其实不怕的,子不语怪力乱神,还是要相信科学啊!” “我之前在网上搜了比较有名的寺庙跟道观,发给她让她去拜拜,也不知道她去没去。” 玲珑没有看错,王曼曼的气运的确是被人夺走了,而且一点也没给她剩下。 第二天下课的时候,玲珑提前等在教学楼拐角处,听女生们说王曼曼以前会骑自行车,但自从她出了一次小车祸之后就改乘公交了,不过她的霉运丝毫没有好转,等公交一等几个小时等不到是常有的事儿,好不容易等到了,也绝对会一路红灯,甚至还会遇到扒手。所以王曼曼干脆申请一人宿舍,没事轻易不出门,哪怕叫外卖也会让小哥把外卖放地上,等外卖小哥走了她自己再出来拿。 她本来是个很活泼阳光的女孩子,这小半年被霉运折磨的精疲力竭。 “王曼曼。” 王曼曼一个人孤独走了一条小路,因为离宿舍楼是绕了一大圈,所以很少会有人走,她听到有人叫自己,下意识抬头看去,只见教学楼拐角处,穿着淡蓝色牛仔裤跟烟灰色毛衣的俊美少年正望着自己,她当然认识他,是刚转来的新同学,不过他们没有说过话,也不知道对方找自己是做什么。 “……你有事吗?” 玲珑心想,到底是我有事还是你有事啊?他微微挑了下眉,“有事的人是你吧?” 王曼曼愣住了:“啊?” “听说你小半年来特别倒霉,你就没想过是为什么?” 王曼曼很无奈:“倒霉就是倒霉,人倒霉的时候喝凉水都塞牙,我哪知道是为什么呀,反正跟我走得近的人都会跟着倒霉,你还是不要靠近我比较好,不然出了事,我可不负责的。” 嘴上这么说,她却往后退了几步,显然是要跟玲珑保持安全距离。说实话,她真的觉得有点顶不住了,最初的时候,无非是玩游戏抽不到ssr,喝汽水没有再来一瓶,这些都是小事,她不在意的,但随着时间过去,这种霉运越来越严重,已经彻底影响到了她的日常生活。她现在连回家都不太敢了,先前爸爸开车来接自己,结果路上撞了,哥哥说要来学校给她送饭,却被不知哪里冒出来的流浪狗咬了,就连妈妈在家里帮她晒被子都闪了腰,她真怕再这样下去,给家人带来灾难。 这个女孩情绪紧绷,还能维持表面上的平静已经很不容易,玲珑也没跟她兜圈子:“我听其他同学说,你本来是个欧皇,可是从暑假开始就频频倒霉,有没有这回事?” 王曼曼点头:“是这样的,同学,我不是没礼貌,而是你最好离我远一点,那天冉冉拉我手,当天就把脚给崴了,导师让我做课题,搞得整个微机室电脑都死机了,我就是个扫把星,你别靠近我。” 她笑容苦涩地自嘲,“总之离我远点吧,我不想害人。” “那要是这种情况越来越严重怎么办?” 王曼曼一愣:“……什么意思?” “你也发现了吧?最开始只是好运气消失了,可后来越来越倒霉,已经逐渐衍生到有血光之灾,且会殃及家人,你确定这样躲避是个好方法吗?” 玲珑的话戳中了王曼曼的内心,她自己也最怕这个,她感觉得到最近情况越来越严重,好几次都见了红,她心里惴惴不安,总觉得有朝一日自己会死,可是她又没别的办法,有名的寺庙她也去拜过了,根本没用,最让人绝望的是,她给佛祖添香油钱,功德箱都莫名其妙自燃…… 女孩的眼眶迅速红了:“我、我没有办法呀,除了离大家远一点,我还能怎么办?” 玲珑被班长拉进了班级群,群里还有很多全班聚餐郊游时拍的照片,那时候的王曼曼笑容灿烂无忧无虑,远不是眼前的模样。 “我可以帮你。” “什么?” 玲珑冲她笑,不知为何,这笑容令王曼曼感到心安,泪眼迷蒙中,少年走到她面前,他比她高一个头,俯首看她,很用力地把手掌放在她脑袋上揉了揉:“下午没课,带我去你家看看。” 王曼曼抽噎着,抹掉眼泪,乖乖点头。 她也濒临崩溃了,这样的日子继续下去不知还能坚持多久,老师、同学、朋友、亲人……她通通不能靠近,甚至连快递小哥外卖小哥都不敢多说话,生怕给人带去不祥,可她原本并不是这样的倒霉蛋呀!她又没有做过坏事! 玲珑送王曼曼回了宿舍,一路上他跟在她身后保持了一定距离,总算是亲眼见识了这位少女的倒霉之处。 只能说,绝了。 他们走的这条小路是红砖铺的,周围都是修剪整齐的花草,王曼曼看起来很瘦,体重不过两位数,但她走着走着,愣是能一脚踩翻一块砖,然后就把小腿蹭出了血。女生宿舍楼的大门是玻璃的,明明是开着的,她走近的时候不知怎么,玻璃门就咣的一声砸了过来,要不是玲珑反应快箭步冲上去把她扯开,王曼曼的鼻子已经保不住了。 她虚惊一场,疯狂拍胸脯:“好险好险好险!差点毁容!” 然后赶紧跟玲珑道谢,朝楼里走,玲珑在外面眼睁睁看着一个拎着水壶的女生经过王曼曼身边,什么也没做,那水壶就爆炸了!里面全是开水!王曼曼的腿刚才摔了一跤,眼看要被泼上一壶开水……好在边上正拖地的宿管阿姨反应极快,拎起手上拖把伸了出去——只有几滴开水溅在王曼曼身上,两个女生都吓了一大跳,好半晌才缓过来。 宿管阿姨开始批评教训,一个走路太快,一个不看路,这要是真泼人身上了咋办? 拎水壶的女生都吓哭了,不住地跟王曼曼说对不起,王曼曼知道这不是对方的错,她再三表示没关系,心情低落至谷底。 说起来,她已经很久没回家了。 接下来她很小心地一步一步上楼梯,明明已经打扫且已经干了的楼梯,不知道为什么在她踩了第三个之后打滑,若不是王曼曼早有心理准备死死拉着扶手,早滚了下来! 然后她开宿舍门的时候,钥匙折在里面了…… 只好下来找宿管阿姨。 结果就看见新同学正跟宿管阿姨一起看宫斗剧还谈笑风生,俩人跟前摆着一盘瓜子花生巴旦木,宿管阿姨还亲自剥给新同学吃……得知王曼曼钥匙断在锁孔里,阿姨很无语:“王同学,这是你第几次出问题了……” 王曼曼也很羞耻,哪怕她一个人住也老出状况,不是水管炸了就是有老鼠,再不然就是莲蓬头关不掉窗户玻璃碎了……反正总是有无数的状况发生,阿姨从最开始的震惊到现在的麻木,已经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看到王曼曼来就知道,哦吼,又出事了。 钥匙断在锁孔里很费事,这个得找专业开锁的,玲珑自告奋勇:“阿姨,让我试试吧?我会这个。” 阿姨特别喜欢这个嘴巴甜长得又好看的少年,居然破天荒允许他进女生宿舍楼……当然,怕有女孩子没穿衣服不关宿舍门,她走在前面带路,王曼曼跟在玲珑身边,很羞惭地说:“……对不起,让你等了这么久。” “没关系。”玲珑无所谓道,“这也不能怪你。” 到了王曼曼一人住的宿舍门口,半把钥匙孤零零地插在锁孔,有点滑稽,有点心酸,还有点好笑。 玲珑伸出手捏住钥匙,轻轻松松就拔了出来,锁孔也没损坏,阿姨掏出备用钥匙开了门,玲珑站在门口说:“我在这等你吧,你把要带回家的东西收一收。” 王曼曼没什么要带的,就拿了个包,带上钱包手机,接下来的每一步她都走得小心翼翼,生怕不小心摔了,她最近受伤成习惯,已经开始随身携带创可贴,小腿上贴了好几张,好在有长裤掩饰也看不大出来,就是走路有点一瘸一拐。 阿姨一边走一边跟王曼曼说:“同学,我之前跟你说让你去庙里拜拜,你去了没?” 王曼曼没好意思说自己捐香油钱把人家功德箱都给烧了,含糊地唔了一声,“好像没什么用啊。” 上了年纪的人好像更信那些神神叨叨的,阿姨很肯定道:“你肯定是冲撞了什么了!不然不应该这样啊!你看你这学期开始后多衰!回家得跨火盆去去霉运!” 王曼曼乖乖应了,她在家庭群里说了自己要回家,妈妈跟她说已经出门买菜,让她路上小心,看着妈妈发来的消息,王曼曼的眼圈儿不由得又红了,她好想扑进妈妈怀里撒娇,可是她不敢!她怕自己靠近家里人,又给他们带来不幸! 虽然爸妈还有哥哥都说是巧合让她不要多想,可王曼曼潜意识中觉得这些并不是巧合,而是哪里出了问题,可惜的是她自己束手无策,只能被动地承受霉运的到来。 两人走到学校附近的公交站台,王曼曼认真地跟玲珑说:“你得做好心理准备,至少得等一个小时。” 大学城公交站线路基本都是十分钟一班,可每回王曼曼等车都得等很久,一个小时都算快的了。 玲珑倚在站牌的柱子上,笑:“我运气好得很,你看,车来了。” 他们要坐1602路,王曼曼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噌的站起身:“真的来了!” 最神奇的是车子上居然还有空位! 1602路经过商业街跟时代广场,大学城站又是中间站,每回到这一站基本都是挤满了人,这回车上居然还有空位! 而且是两个! 上车刷了卡,直到坐下来,屁股挨着椅子,王曼曼还不敢相信这是现实。她惊奇地看向玲珑:“你的运气好像真的很好!要是能分我一点点就好了……只要一点点。” 她不贪心的,只要不这么倒霉,可以正常人际交往就行了。 玲珑凉凉道:“就算把我的运气全部给你也没用。” “啊?”王曼曼满头雾水,“为什么啊?” “因为就算给了你,也会被吸收走,你又保不住,给了你有什么用?” 王曼曼听不懂他的话,但隐约好像明白是什么意思:“你是说,我的运气是被人吸走了?” “可以这么说。” “啊?” 显然这么非科学的事,王曼曼跟听天书一样,不过她接受能力挺强的,毕竟在倒霉了这么久之后,再弱小的心理承受能力也培养了起来,她到现在还能冷静地生活,已经非常了不起。 接下来王曼曼对玲珑所说的他运气好再次有了新的认知,首先他们一路绿灯没有堵车!车上也没有遇到扒手或是非要强求人让座的不讲理老太太什么的,一切都顺利地不可思议,直到下了车,王曼曼还觉得跟做梦一样,老天爷,什么时候连正常坐公交都成了奢望了! 她愈发相信玲珑的话,跟紧了他,眼睛亮晶晶的无比崇拜与信任:“我觉得好像跟你走近一点,我都没那么倒霉了!” 说着突然浑身紧绷,因为要过一个马路,想起上次从这里走过时发生的事,王曼曼还心有余悸:“上回我从这里走,打斜里不知怎么冲出来一个骑着山地车的,直接把我给撞倒了,人没事,包飞出去了,手机甩到马路中间,正好绿灯,被一辆车给压碎了……” 当时她眼睁睁看着,一时间不知道是该先哭自己摔疼了,还是先哭自己刚买没多久的手机。 提到这个,王曼曼似乎打开了话匣子,玲珑愿意听她说话还不嫌她烦,这段时间她真的是要憋死了!于是滔滔不绝开始讲:“……还有我看上一个牌子的裙子,找代购,明明那人都帮我买过很多次了,这次却突然拿了钱把我删了不理我,我再加她她还拉黑我……刷个微博还掉马,随便评论了一个明星就被人肉发恐怖照片,排队买饭到我的时候正好卖光,学校里的流浪猫那么亲人却不许我碰一下……” 越说越心酸,简直想要掉眼泪。 玲珑听着也觉得……王曼曼真是不容易,反正他是从来没有倒霉过,不能理解她的感受。 两人一边说一边走,王曼曼惊奇地发现她跟玲珑并肩走路时,真的什么意外都没有!一切都正常地让她惊喜!而且新同学好绅士,腿比她长那么多,还刻意放慢步子配合她的速度,这是哪里来的神仙同学啊! 一路畅通无阻到了家,出电梯的时候王曼曼不忘跟玲珑告状:“上回回家我刚进电梯,电梯就坏了,这电梯刚维修过的!我在里头带了足足四个小时,吓得我之后都是爬的楼梯!可是爬楼梯又容易摔跤……我明明很小心了呀!” 玲珑摇摇头,王曼曼家是密码锁,她自己开了门,熟练地从鞋柜上拿了自己的拖鞋,又找出一次性拖鞋给玲珑,然后就叫人,不过家里没人,只有一只蓝猫。 猫儿见了她,破天荒地没有躲开,而是上前蹭了蹭王曼曼的手,王曼曼感动地差点哭了:“你知不知道!我家猫已经很久不理我了!它、它现在居然让我抱了!” 不过这胖猫没有宠幸王曼曼多久就谄媚地跳到了玲珑脚边,围着玲珑的腿绕来绕去,看得王曼曼快嫉妒死了:“为什么它这么喜欢你啊!它不怎么黏人的!我爸平时想撸它它都不给呢!原本我俩关系最好了,可自从我开始倒霉,它也不怎么理我了。” 玲珑坐到沙发上,猫儿便蹦了上去,狗腿地蹭起他的手,玲珑顺势摸了摸它肉嘟嘟的肚子,它便瞬间瘫软,露出肥嫩毛茸茸的肚皮,任由玲珑□□。 玲珑一边摸着猫,一边打量着王曼曼家里的装修摆设,就肉眼所见,没有什么问题,气息祥和清澈,看得出来这应该是幸福和睦的一家人,但王曼曼身上确实出了问题…… 他正想着呢,突然看见王曼曼手上拿了一身衣服,那衣服是摆在阳台上的,明显不是王曼曼的风格:“这谁的衣服啊?” “哦,你说这个啊。”王曼曼笑起来,“这个是我爸妈资助的一个小妹妹,她今年刚考上大学,也在惠城读书,平时周末就会来我家住。” 772|第六十六片龙鳞(六) 第六十六片龙鳞(六) 王曼曼不是特别爱打扮, 穿衣服更喜欢宽松舒适的森系款,一般情况下运动装穿得比裙子多, 但她手上这套却是非常粉嫩的小裙子, 之前在女生宿舍玲珑瞅了一眼王曼曼的房间,她明显是不喜欢粉红色的。 “小妹妹?” “对。”王曼曼点头, “她家是在山区, 十二岁才上学, 不过她很聪明, 靠着志愿者们寄过去的书, 在支教老师的帮助下自学到了初中课程, 然后正好跟我爸妈对接, 供她在县城读了高中, 今年才十五呢,但已经考上大学了,她很乖的, 你要是见了也一定会喜欢她。” 王曼曼说得信誓旦旦, 玲珑不置可否,两人又说了会话,王曼曼的父母差不多也回来了, 两口子一起去买的菜, 回家见闺女在都很高兴,结果一扭头看见个长相过分精致的少年,王爸爸心中突然生出一股危机感:不会是他的宝贝女儿在学校谈恋爱了吧?! 王妈妈则是个不折不扣的颜控,她就喜欢好看的, 一把年纪了还是个追星少女呢!不过她觉得自己的爱豆没有女儿这个同学好看!当下亲热极了,拉着玲珑的手问东问西还留她在家里吃饭,王爸爸眼睁睁看着自己老婆女儿都对这小白脸热情洋溢,心中十分不满,可是又不敢说什么,只好偷偷发消息给还在回家路上的儿子,催促他快点回来统一战线对抗外来侵略者。 王曼曼的哥哥在一家游戏公司做策划,平时自己开车上下班,大部分时候都比较准时,今天是特地绕了一圈去接人,因此回来晚了些,跟他一起进门的就是王曼曼和玲珑所说的叫祝胜男的女孩子,听说原本她父母给她起的名字叫招娣,她自己读书认字后觉得招娣这个名字不好,自己做主改成了胜男。 她长得很清秀,衣着打扮非常简单,头发梳成高高的马尾,看得出来她很有礼貌,也真心在感谢王家人对她的帮助。 王妈妈依依不舍地松开玲珑的手去厨房,不忘再三叮嘱他一定要留下来吃晚饭,又对着祝胜男一阵关心,看得出来祝胜男很不适应这样的关怀,她有些僵硬,王曼曼哥哥王殊还跟王妈妈告状:“我到学校找这丫头,这丫头还非跟我说什么她吃过了,要不是她室友正好经过,我都不知道她跑去做兼职,一天只吃一餐饭!” 祝胜男抓着自己的衣角,辩解道:“……我没有,我饿了就吃的。” 王妈妈生气道:“不是跟你说了不要把叔叔阿姨哥哥姐姐当外人吗?你现在年纪小,不知道三餐不正常对身体危害多大,等你到了阿姨这个年纪,胃熬坏了,到时后悔都来不及!快过来吃点蛋糕垫一垫,马上就能吃饭了。” 祝胜男对这种饱含关爱的责骂毫无抵抗力,她乖乖跟在王妈妈身后,被王妈妈塞了个小蛋糕,坐在椅子上老老实实地吃,玲珑也得了一个,他可是不会客套的人,见他吃得香王妈妈更高兴:“这是我今天刚烤的!你们觉得味道怎么样?” 被遗忘的兄妹二人组在边上互相拥抱取暖,反正这个家已经容不下他们了! 王殊正抱着妹妹,突然想起什么,把妹妹拉开:“咦?你怎么敢抱哥了?之前不是摸你头都不让吗?怎么,不倒霉啦?相信科学啦?” 王曼曼跺脚:“还是倒霉!但跟玲珑在一起后就不倒霉了!” 一旁喝水准备去厨房打下手的王爸爸噗的一声把嘴里的水喷了出来,来不及擦就追问:“什么?什么在一起了?你跟谁在一起了?你谈恋爱了?!你刚才不是说你们只是普通同学关系吗?!” 王殊等人也震惊地看过来,王曼曼惊觉自己没说清楚,疯狂摆手解释:“普通同学!确实是普通同学!没别的关系!我的意思是今天我们俩走在一起后我就不怎么倒霉了!” 王爸爸一颗心放回肚子里,王殊也悄悄松了口气,虽然平时跟妹妹打打闹闹,但臭丫头要是谈恋爱他可是第一个不答应!不过他习惯了嘴上损一损妹妹:“我想也是,看看你俩这颜值差距,人陈同学又不是瞎子,你想那好事呢?” 王曼曼:“……你可真是我亲哥!” 王殊得意道:“那当然。” 兄妹俩围着客厅一阵追逐打闹,玲珑笑吟吟地看着,视线无意中掠过祝胜男,见她嘴角也带着微微的笑,这可稀奇了,这姑娘打进王家门就一个表情,不哭不笑跟个木头人似的。 祝胜男与玲珑四目相对,她迅速别开视线,那点笑意仿佛是玲珑看错了。 等到吃饭的时候,王曼曼又把自己在学校这些天的事儿给说了一遍,苦恼不已:“我真的太倒霉了,我觉得再这样下去会越来越严重的!” 王殊不信这些,但王爸爸王妈妈爱女心切,之前去庙里拜佛,他们也是亲眼看着女儿捐了香油钱的功德箱突然一下着了火,场面确实是非常邪门,求神拜佛,对王曼曼的霉运一点用都没有。 他们一家人都没做过什么坏事,与人为善,每个月还固定捐款做慈善,怎么女儿却要遭这么大的罪呢? 但王曼曼说得也确实没错,今天她回来之后跟往常一样,一点霉运都没有。 王殊还是不相信,他觉得就是巧合,人能倒霉一时,还能倒霉一世啊?他也有喝凉水都塞牙的时候,可这些神神叨叨的东西你要是太在意,那就有点愚蠢了,没有科学解决不了问题! 最后王曼曼决定摆出事实说服她哥:“这样吧哥,我们打个赌。” 王殊:“什么赌?” 王曼曼深吸一口气,“我去小区超市买东西,玲珑不跟着我,他只要跟我保持一定距离,我就还会倒霉。” 说完又咬咬牙:“我坐电梯下去!” 这还真是下了血本了!自打上回坐电梯被刚维修的电梯困在里面二十个小时之后,王曼曼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坐过小区电梯了,她宁可爬楼梯都不愿意冒险。 王殊还真不信能连着两回电梯都故障,王爸爸王妈妈想阻止,可兄妹俩都很犟,祝胜男则没有说话,只是小心、审视地看了玲珑一眼。 吃完饭,王曼曼拿上零钱包,以破釜沉舟的决心朝外走去……气势十分之悲壮,简直闻者伤心见者落泪,然后她走到门口的时候就莫名其妙被换下来的鞋子绊了一跤,好在王殊跟在她身后,眼疾手快捞了一把。 然后低头:“老妹你这……平地摔啊?” 王曼曼羞愤难当,甩开亲哥的手朝外走,这回小心翼翼的,正好对面邻居家吃完饭准备去小区走两圈消食,“曼曼来家了呀?” 王曼曼点头:“是啊,倩倩没回来吗?” “她跟朋友出去玩啦,前几天在网上抽了个什么国外七日游,包食宿机票,出国玩啦!” 王曼曼立刻就酸了,想当初她也是这样的欧皇!“哦哦。” 为了其他人的安全着想,王曼曼拒绝了邻居邀请自己一起搭电梯的提议,王殊还笑话她想太多,等到电梯再次上来,王曼曼长长吸了口气,扭头可怜巴巴地对王殊说:“要是出事了,你记得立刻打电话报维修,别让我再在里面待二十个小时,我有密室恐惧症。” 王殊无语:“知道了,你亲哥还能害你?” 他一把将妹妹推了进去,笑眯眯地帮她按了一楼,看着电梯在眼前合上,祝胜男突然一个箭步也挤了进去:“我也有点东西想买,我跟曼曼姐一起下去。” 王殊跟父母就站在电梯口,玲珑则站的远一些,电梯有条不紊地往下去,王家住的是十七楼,电梯直到十四楼的时候都还是好好的,但最后却突然在十三楼停止了! 王殊揉了揉眼睛,发现真的是完全不动了! 他吓了一跳:“卧槽!不会这么巧吧?!” 虽然平时跟妹妹打打闹闹互损互怼,可这毕竟是他唯一的妹妹!他还是很爱她的!当下,王殊疯狂按电梯,可是电梯纹丝不动,什么反应也没有,他着急了,拔腿就往楼梯口冲,王家父母跟玲珑紧跟其后。 到了十三楼,有几家住户在电梯口等着,抱怨:“这电梯怎么回事啊,停在十三楼不动了?” “不是前阵子刚维修过?又坏了?” “每个月物业费白交了啊?我这就打电话给物业!” 王殊挤到最前面,拍着电梯:“曼曼!胜男!你们在不在里面?你们还好吗?!” 指示灯已经全部熄了,里面的声音断断续续,隐约能听到王曼曼绝望的声音:“哥,你……这……回……信……我……了……吗……” 王殊点头如捣蒜:“信了信了我妹简直是扫把星转世乌鸦精投胎,太厉害了!你等着,哥这就打电话找人来救你!” 电梯里的王曼曼眼前一片漆黑,虽然知道亲哥看不见,但她还是忍不住翻了个大大的白眼,然后安慰祝胜男:“胜男你要是害怕就握紧姐姐的手。” 祝胜男摇摇头,下一秒意识到王曼曼看不见,轻声道:“我不怕,姐姐也别怕,不会有事的。” “嗯!” 两人互相鼓舞打气,确实有祝胜男的陪伴,王曼曼没有上次那么慌了,上回她哭得眼睛都肿了,四周一片漆黑手机还没电没网络的感觉真的太可怕了,不过胜男也是因为她的霉运才这样的,她很愧疚,都怪她哥,怎么不知道把人拦住! 王殊掏手机的手微微颤抖,不知何时玲珑走到他身边,把他的手机抽走,王殊怒道:“快还给……诶?!” 这什么鬼! 指示灯又亮了! 玲珑先按了向下键,旁边还有个大妈好心提醒:“小伙子,这里面断电了,你按也没用的。” 玲珑冲大妈笑了笑,笑得上了年纪的大妈一脸荡漾,然后众人惊奇地发现电梯又亮了!紧接着电梯门便在他们面前打开,里头手拉手相互依偎躲在角落的王曼曼跟祝胜男乍一见光线还有些刺眼,纷纷眨了眨,王殊冲进去就把俩女孩子拽了出来,然后跟见鬼一样看着这电梯,冲他惊悚的表情,这电梯仿佛会吃人。 玲珑问:“还去超市吗?” 王殊:“不去!” 说完,他惊奇看看自己妹妹,又看看玲珑,“这到底怎么回事啊?” “电梯好了,你们确定不进去吗?”玲珑询问之前等电梯的住户们,大家面面相觑,有一个人先进去,后面的人就都跟上,发现电梯果然没有事,很神奇地坏了,又很神奇地好了! 等回到家,王殊亲眼所见,也不得不信邪,他之前一直以为无论是老爸出的小车祸还是自己被狗咬都是巧合,跟妹妹的霉运无关,可现在……他也不确定了。 王曼曼正襟危坐,终于把玲珑的来意介绍给加人,然后王家人看玲珑的眼神跟看超人一样。 玲珑想了想,说:“都市玄幻小说你们看过吧?情况跟那个差不多,我们国家有个专门负责处理这些特殊事件的部门,叫特别事件调查处,简称特调处,别看我年轻,其实我是个公务员,还是师出名门的那种。” 他正儿八经忽悠人的样子真的很帅,大家都信了。 玲珑:长得好看真好,他本来还以为需要打个电话给肖荣望让那家伙安排一下呢! 王殊激动不已,他是做游戏策划的,最近公司想推出一款恐怖游戏,他正在寻找素材,当下问题一箩筐,问得王曼曼忍不住捂住他的嘴:“你先听我同学把话说完!” “是这样的。”玲珑说,“王曼曼同学的气运被人偷走了。” “啊?”王妈妈愣住,“气运还能偷走?” “当然。”玲珑耸耸肩,“还有人可以偷命,偷个气运又算什么呢?王曼曼同学之前不是说她运气非常好?” “对啊!”说到这个,王爸爸最有发言权,“我们家哈,从我们生了王殊,一直都是普普通通,能温饱吧!可自打曼曼出生,那真是好运不断,先是我买彩票中了三百万,然后是我老婆在老家堂屋底下挖出了一箱子黄金!我们靠着这个本钱开了超市,结果越开越大,现在都成连锁的了!王殊上高中的时候成绩一般般,那年本一线又比往年高三十分,结果那天我跟我老婆忙啊,曼曼去送考,出来成绩就低空飞过!还有那什么再来一瓶恭喜中奖更是数不清!过年亲戚在一起打牌,只要曼曼坐我身边,我把把赢!” “对!就是从暑假开始运气突然就差了,不说中奖了,连好端端过日子都难!那回她在浴室里滑倒,我明明打扫过的,地上都是擦干的,还有防滑垫,怎么会摔倒呢?上次送她去学校,好家伙,刚下车,当场就又摔了!” “一开始还只是她自己倒霉,后来连带着你们都开始倒霉了吧?”玲珑问,“最近超市的生意怎么样?” 这还真说到了王爸爸王妈妈心坎儿上,他们家超市一直都是赚钱的,可这几个月不知怎么回事,盈利不多,反倒贴进去不少,前段时间还有个老太太到他们家超市碰瓷上了新闻,一时间差评不断,就连王殊一直开发的新游戏项目,也很突然地被喊停。 但王家人并不觉得这是王曼曼霉运的影响,他们还把这些当作例子安慰王曼曼,说是人都会倒霉,只是巧合。 可眼下……照玲珑的意思,这并不是巧合? “我能知道王曼曼同学的出生年月吗?要准确一点。” 王妈妈立刻报出了女儿的出生年月,补充道:“当初上户口的时候写大了半个月,其实她是二十三号生的。” 换算成生辰八字的话…… 眼见玲珑陷入沉思,王曼曼愈发绝望,等玲珑抬头,她颤抖着问:“我、我是不是要倒霉死了?因为我把一辈子的运气都提前预支用光了?” 她就知道太好运没好事!她就是从在微博上中了个超级大奖后开始变倒霉的!之前购物狂欢节,许多品牌在购物网站的引导下开始了“转发抽锦鲤”的活动,就是从转发里挑一个人,然后每个品牌都送她一份礼物,王曼曼当时就中了! 结果没过几天,还没落实呢,微博突然抽了,直接把抽奖博给抽没了……连王曼曼自己的私人微博都莫名其妙被注销,最终这个奖只好重新抽,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这件事就是她倒霉的开始! “那倒不是。”玲珑轻笑,“只要不动歪脑筋,哪有运气透支这种说法,从面相上看,你本就是大气运之人,属于走在路上都会天上掉馅饼儿的,现在这样,不过是有人把你的气运偷走了,而且是源源不断地榨取,这才使得你祸及家人。” 王曼曼跳起来:“可是我没有得罪过人啊!我都没有随地扔过垃圾!考试从来不作弊!我是个好人!” 王爸爸王妈妈王殊也七嘴八舌地讨论起来,这个觉得七大姨有嫌疑,那个觉得八大姑看起来不对劲,反正疑心一上来觉得谁谁都是坏蛋,只有始终安静的祝胜男开口:“……如果说气运真的可以被偷走,那……我有个怀疑对象。” “谁?!” 王家人齐刷刷看过来,把祝胜男吓了一跳,她看向玲珑又迅速移开视线,抿了抿嘴唇:“你们对门家的女儿。” “……邹倩倩?” 对门姓邹,是一年前新搬来的,不过跟王家很熟,以前王家没发家的时候,住在同一个单元楼,一年前邹家人搬过来的时候碰着面大家还觉得稀奇呢,邹家女儿邹倩倩跟王曼曼是幼儿园同学,王曼曼出生后王家条件越来越好,很快就搬离了老单元楼,所以也是很多年没见面了。 “嗯。”祝胜男点头,“她在网上是个主播,我不知道你们看不看直播,但我也是无意中发现的。” 因为考上大学,她到了惠城,王爸爸王妈妈还有王家的哥哥姐姐对她都非常好,不过祝胜男性格倔强,不想占人便宜,王家资助她上大学,但学费有助学贷款,生活费她可以自己做兼职,可王妈妈很喜欢她,怕她不来,总是叫王殊到学校接她。 那天王殊把她接到小区,结果公司打电话要他回去加班,他只好看着她进电梯然后自己走了,邹倩倩就是那时候进来的。 当时邹倩倩说了些非常古怪的话,祝胜男记忆力过人,没当回事,可事后她发觉王曼曼越来越倒霉,王家频频出事,她才想起那天下午在电梯里遇到的打扮时髦的女生,她还记得对方说了一句:等着看吧,我马上就要红了!我要成为爱梦一姐! 爱梦是本国最大的直播平台,祝胜男就在APP里试着搜索邹倩倩,可惜人家当然不会拿真名直播,她就每天一刷热门排行榜,不久之后,果然有一匹黑马闯入眼帘,直接登顶热门第一! 点进去一看,不是邹倩倩又是谁? 就像那天她在电梯里说的那样,她火了。 祝胜男又在网上搜索她的直播ID,说来也是巧合,邹倩倩高中毕业后就开始做直播,一开始主打二次元美少女的形象,一直不火,就换了性感女主播路线,还是不火,可那天,爱梦直播平台突然抽风,把所有观众都抽到了她的直播间! 更巧的是,那天的邹倩倩,打扮的宛如国民初恋,说话温柔风趣,再加上爱梦出的这次事故,瞬间就被称为天选之女,还被平台主动邀请签了约! 这运气也没谁了! 谁能相信这个人之前播了四五年都没几个粉丝的?以前周榜第一能有三四百就顶天,如今周榜前十最低都是六位数起! 如果她真的很有魅力,为什么之前都不火呢? 为什么她能断定自己要火了呢? 而且是越来越火! 听说已经有经纪公司想要签她做艺人,捧她进娱乐圈了! 773|第六十六片龙鳞(七) 第六十六片龙鳞(七) 王曼曼努力回想了下邹倩倩, 说实话,印象不深。 小时候的记忆已经模糊, 邹家搬到对门后碰面也少, 只偶尔说过几次话,除此之外连交集都没有, 她想不明白为什么邹倩倩要偷自己的气运。 “是不是她不重要。”玲珑漫不经心地说, “这几天王曼曼同学跟我走得近一点就是了, 只要王曼曼同学不倒霉, 她的气运自然会慢慢回来。” 如果不是遇见他, 王曼曼的霉运会一天比一天严重, 甚至她的家人也会因此丧生, 王曼曼本身因为这个霉运已经性格大变, 如果家人再出事……很难想象她会被刺激到什么地步。说起来这又让玲珑想到了老贾媳妇,那个女人本来光明的一生因为老贾的私心受尽屈辱,如果她死后有灵, 不可能不恨吧? 每个靠近自己的人都会出事, 以王曼曼的性格很有可能走上极端,人死生灵……可老贾媳妇的灵不见了,甚至于连一点点怨气都没有留下, 那王曼曼如果死了, 她的灵会怎么样呢? 不如撒手不管,让她死一死就知道了…… “啊对了,我锅里还炖着牛腩呢!”王妈妈突然惊叫,“刚才光顾着吃饭了!玲珑快快快, 来尝尝!这番茄牛腩可是阿姨的拿手菜,吃过的人都说好!” 玲珑:……算了,看在番茄牛腩的面子上,先不让王曼曼死了,不过得他尝尝味道怎么样。 事实证明王妈妈真的没有夸大其词,虽然她是个家庭主妇,但家常菜就是五星级饭店也做不来的味儿,番茄牛腩炖的恰好到处,一口咬下去,Q弹嫩滑,汁水四溢。要是王妈妈死了,岂不是以后都吃不到了?让她活着的话少说还能吃个几十年,人类的寿命本就短暂,多活几十年,少活几十年,好像也没什么分别。 王家人可不知道他们在玲珑的舌尖绕了一圈死生,总之一家人性格都格外乐天,对于王曼曼的霉运,王爸爸是这么说的:“虽然前阵子倒霉了,但是能遇到玲珑,玲珑还恰好能帮助我们家,看样子我们家还是很好运的嘛!” 王曼曼拼命点头:“没错没错,我还是那个欧皇!这世界上倒霉蛋多了去了,前几天有个新闻,一男的围观看人跳楼凑热闹,结果跳楼的没死,他给砸死了,你说多倒霉?比我还倒霉!” 王殊比了个大拇指:“妹啊,你这例子举得好,强!” 王曼曼喜滋滋,祝胜男把能说的都说了,主动起身告辞,说是还有功课没有做完,王妈妈赶紧让王殊送她,祝胜男拒绝了,这会儿才八点,地铁都没停,她不喜欢麻烦人。 等祝胜男一走,王爸爸感慨:“你看人家胜男多乖,再看看你俩,一个就知道吃,一个就知道玩。” 无辜被cue的兄妹俩眨巴着眼睛,他们一个像爸一个像妈,但此刻的神态却叫人一眼看出他们是亲兄妹,面对这么两张脸,王爸爸也不好意思再批评下去,催着王殊去把客房收拾收拾,总之确定玲珑不是自家闺女的恋爱对象后,王爸爸对玲珑那是越看越顺眼,甚至夸他:“长得真好,有我年轻时的风范。” 王殊做了个呕的动作,差点儿被他爸抡起鞋底子揍飞。 第二天到学校,同学们惊奇地发现新同学跟王曼曼变得很要好!以前王曼曼都是自己一人坐在前两排,孤零零的,谁要是想陪她一起坐,那她指定是要离你远远的,久而久之大家也不凑过去了,但是玲珑居然没有被赶耶! 跟王曼曼关系很好但是最近在被单方面疏远的花冉顿时酸了:“长得好看就是有特权哈,我好酸。” 王曼曼不确定自己的气运能不能回来,她现在跟玲珑在一起才能保持正常,万一到时候事情不能解决呢?而且玲珑的身份也需要保密,她总不能喊的人尽皆知,只好冲花冉不好意思地笑,悄悄给她发了条信息。 花冉是个心宽的妹子,她本来也不是真的生气。 老师在上头讲课,俩姑娘在下面悄咪咪发消息,玲珑权当没看见。 王曼曼感动地险些落泪,她都多久没尝过当个正常人的滋味了!跟玲珑在一起,走路不会平地摔,抬头不会花瓶来,吃得下睡得香,感觉自己仍然是欧皇! 这样过了两天,一直蹲守对面的王妈妈火速打来电话:“邹倩倩回来了!” 邹倩倩是主播,平时都在家里直播的,怕错过她回家,王爸爸还特意让王殊找人在家门口安了个摄像头,他跟王妈妈手机上都装了实时监控的APP,没事儿就瞅一眼,再说了,那邹倩倩回个家,大包小包一大堆,动静震天响,想不注意到都难! 邹倩倩父母都不上班,一个喜欢打牌一个喜欢搓麻将,反正天天不归家,是小区外头那棋牌室常客,要不是棋牌室老板还要休息,他俩估计能在里头待满二十四小时。现在邹倩倩又赚钱了,给他们点小钱打牌轻轻松松,两人就更不归家了,上回玲珑能碰着他们,他们跟王曼曼说是出去散步消食,说白了就是回家吃一顿,填饱肚子继续玩…… 这坏习惯据说是在邹倩倩小的时候就有,因为夫妻俩都好这一口,俩人工资根本不够花,日子过得紧巴巴的,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了,也没改…… 因此现在邹倩倩是一个人在家。 玲珑上去按了门铃,好一会儿才有人过来,语气有些不耐烦:“谁啊——” 门一拉开,见是个陌生的少年,邹倩倩脸上的不耐之色顿时被惊艳取代,只是随后她看到了玲珑身后的王曼曼,眼皮子一抬,发现后头还有王爸爸王妈妈王殊,邹倩倩的手就抓在门把上,完全没有让人进去的意思:“我在直播呢,你们找我有事?” 玲珑偏头朝里看了眼,家里还挺干净,但是有一股说不出来的怪味儿,他问王曼曼:“你闻到了吗?” “啊?” 回答他的是一脸茫然,玲珑立刻便意识到这气味只有自己闻得到,他问邹倩倩:“是进去说还是就在这说?” 邹倩倩刚才还觉得他长得好看,这会儿见他这样没礼貌,脸立刻拉了下来。她今天化了很清透的妆容,但论起美貌程度,顶多也就中等偏上,玲珑在爱梦直播平台上看过,比邹倩倩漂亮的、有才华的多了去了,可都没有她火。 “你谁啊我又不认识你!”邹倩倩翻了个白眼就想把门甩上,被玲珑伸腿挡住,她冷下脸:“你是有病吗?” “你的态度我很不喜欢。”玲珑不怒反笑。 他说完这一句松开手,邹倩倩啪的一声甩上门,玲珑也不跟她继续纠缠,直接扭头进了王曼曼家,王家人小心翼翼地跟在他身后,不知怎么地,平时笑眯眯看起来总是很好相处的玲珑,总是让他们打心底怵得慌……最后,还是王殊试探着问:“那、那邹倩倩……” 玲珑似笑非笑地瞥了他一眼,让王曼曼坐到沙发上,用小刀取了王曼曼一点指尖血,又取了自己的一点血,将两滴血揉到一起,印在了王曼曼眉心,而后轻轻冷笑了一声。 ……王曼曼觉得这声冷哼像极了大反派。 她试探着问:“……你生气啦?要不要吃点东西?” 虽然相处时间不长,但王曼曼已经很知道要如何哄玲珑了,果不其然,她问完这句话玲珑便要求:“我想啃鸭脖。” “哥你快去买。” 王殊:??? 他正想挣扎一下子,好歹维持下自己的家庭地位,结果他爸他妈纷纷瞪他还催他:“还不快去!” 王殊:…… 我知道了我这就走。 邹倩倩把门甩上后回到电脑前继续直播,她直播时和平时完全是两副面孔,此时她笑得很温柔,“不好意思啊大家,刚才是快递小哥,稍微耽误了下,我给大家唱首歌吧,或者有老板想要点舞也是可以的~” 她的房间很大,一部分布置成直播间的样子,另一部分用来住,直播间观众所看到的装修粉嫩嫩带着仙气,弹幕一水的安慰她表示没关系,还有大气的老板为她砸下价值数千元的礼物——正在邹倩倩谢礼物的同时,她的直播间突然没了! 邹倩倩噌的从椅子上站起来,疯狂点击自己的主业,但她的直播间确实是没了,而且她在搜索栏里输入自己的房间号,显示的是“暂无该直播间”! 怎么会这样! 她赶紧打电话给自己的经纪人,经纪人不敢相信:“你别是在骗我吧?今天可不是愚人节!” “我骗你做什么!我直播间没了啊!” 邹倩倩说完,又赶紧上微博,准备发条微博安抚一下粉丝,结果当她上了微博,发现自己的微博居然也没了!她惊呆了,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昨天晚上她睡前发晚安博的时候不是还好好的吗?! 经纪人说帮她去问问平台,邹倩倩心急如焚地等待着,十几分钟后,经纪人回了电话:“我问了,那边说是后台程序波动,把你直播间给抽没了……微博我也问了,说是更新系统的时候出了个小bug,不仅是你,还有很多人和你一样,微博账号莫名其妙显示被注销,你别着急,他们说看看能不能恢复,我先给你发条微博解释下吧。” 手机从邹倩倩手里掉到地上她都没察觉,整个人彻底放空,不敢相信自己会如此倒霉! 不应该是这样的!她已经是运气非常好的人了! 她像是想起什么,跳起来跑到床边找出自己的包包,颤抖着从里面掏出一个桃木坠子,放在手心细细摩挲,不管摩挲多少遍,桃木坠子都保持原状,一点问题都没有。 所以这肯定是意外,肯定是意外,只要等官方给她恢复就行了! 可是爱梦直播平台只有她的直播间被抽没了,其他主播的都在,她又不能发微博跟粉丝解释,真是心急如焚。 这样等了几个小时,经纪人才无奈又疲惫地给她打电话:“不知怎么回事,爱梦这边的直播间修复了,可是粉丝全没了……周榜也全部清零,甚至你后台的收益都抽没了,微博则是找不回来了,只能重新注册。” “什么?!”邹倩倩快要疯了,“我后台的收益已经快半年没取了,你说给我抽没了?!还有微博!我微博有五百多万的粉丝,你跟我说要我重新注册?!” 经纪人有什么办法,经纪人也很无奈啊。 最后邹倩倩丢掉手机,趴到床上嚎啕大哭起来,她手里始终攥着那个桃木吊坠,不住地在心底催眠自己:不会的不会的,我一定是最幸运的,我不会回到过去的,我已经有了名气,马上还要进军娱乐圈,就算重新开始也有粉丝基础,没事的没事的…… 虽然这样安慰自己,但心里还是非常难受。 邹倩倩宛如热锅上的蚂蚁急不可耐,每隔一会就要看看自己的最新微博与直播间,看之前的粉丝有没有过来,左等不来、右等不来……她仿佛被粉丝们给遗忘了! 就在邹倩倩六神无主的时候,有人按门铃,她心里烦躁,不想开门,可那摁门铃的人耐心十足,俨然一副你不来开门我就继续摁下去看谁熬得过谁的意思。 邹倩倩迈着愤怒的步伐冲过去一把拉开:“你有完没完!你——是你?” 她打量着眼前容貌只能算是清秀,个头也不怎么高的祝胜男,两人是见过的,好像是王曼曼家的亲戚吧。王曼曼家的亲戚找她做什么?“有事?你家里人没教你什么是礼貌吗?这样拼命按别人家的门铃,你素质被狗吃了?” 祝胜男面无表情,眉眼冷淡,她衣着简单,已经被奢侈品养刁胃口的邹倩倩一眼就看出祝胜男身上全是地摊货,怕不是全身上下加起来都不到三百块,王曼曼家哪里来这么个穷亲戚?也不嫌丢人。 呵,邹倩倩想,王曼曼当然是不嫌丢人的,她从小就喜欢这样,假装很慷慨很大方地把自己的零食跟玩具分享给别人,以此迎来别人的感激,享受被追捧的虚荣! 别看祝胜男个子小,力气却很大,她在山里做粗活长大,家里里里外外都是她,邹倩倩家境再一般也是城里人,祝胜男用力把她往门里推,自己挤了进来,反手就把门给带上,又朝邹倩倩伸手:“拿来。” “什么?” “你捡的那个桃木吊坠,拿来。” 邹倩倩气乐了:“凭什么啊?你谁啊?你问我要我就给你?什么桃木吊坠,从来没有听说过!” “我亲眼看到你包里有,不要试图骗我,如果你不想死,就把那东西还给我。” “那是你的吗?写了你名字?你叫它一声看它应不应你!”邹倩倩觉得好笑极了,“乡下来的土包子就要有乡下土包子的样子,在我面前装什么大尾巴狼?想要东西去找王曼曼要啊,她家有钱,你要啥都有。” 祝胜男不跟邹倩倩胡搅蛮缠:“那个桃木吊坠是我丢的。” 邹倩倩单手叉腰,发出几声冷笑:“你说是你的就是你的?我还说是我的呢!怎么,你的意思是我去捡你丢掉的垃圾了?” “我知道那个人许诺了你什么,这个桃木吊坠不像你想象中的这样简单,如果你还要命,最好还给我。” 祝胜男一本正经,邹倩倩只觉得她是后悔了,不管那桃木吊坠到底是不是祝胜男的,反正现在被她捡来了,那人也说以后她就是桃木吊坠的主人,凭什么祝胜男想要她就要给?那可是个宝贝,她还指望着它翻身呢!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邹倩倩不耐烦道,“请你赶紧离开,否则我要报警了。” “……你偷来的气运迟早会还回去,到时候你要付出什么代价,自己知道吗?” 邹倩倩闻言,僵硬了下,随即嘴硬:“关你什么事!你少在这里胡说八道,什么偷气运,你小说看多了吧!” “你偷了王曼曼的气运,难道你不承认?我一直在关注你,从你捡到那个桃木吊坠开始。”祝胜男仍旧保持心平气和,她试图说服邹倩倩从此刻开始放弃桃木吊坠,显然这样的愿望成功率很低,邹倩倩已经陷入了好运怪圈之中,她尝了甜头,已经无法拒绝诱惑了。“那人最开始找上的是我,他问我想不想要气运,成为人上人,让所有人都羡慕我,我想,他也这样问你了吧?” 邹倩倩脸上的笑容顿时僵住了,因为祝胜男所说跟自己遇到的一模一样,只不过她是在捡到那个桃木吊坠之后见到的黑衣人,那天她从外面回来,经过小区外垃圾桶,眼角余光瞥见一个桃木吊坠——说起来这吊坠看起来非常普通,谁也不知道那天邹倩倩怎么就刚好看见了,还动了心思将它捡回来。 一开始她只是觉得这吊坠有种说不出的吸引力,随手塞到包里,没几日便有一个神秘人给她发消息,问她是否想要大气运,想不想一夜爆红,邹倩倩当了好几年主播都不温不火,每个月拿到的收益交完房租水电吃个饭基本没剩多少,那些让她望而却步的奢侈品,她永远只能在经过的时候羡慕地看上一眼。 这条短信的号码被她当作垃圾信息拉黑,可对方还是能不停地给她发消息,而且她的一切对方都非常熟悉,甚至提到了从小就让邹倩倩羡慕嫉妒的王曼曼。 那人说王曼曼是大气运者,属于上天的宠儿,命格极好,跟她在一起的人也会因此受益。邹倩倩努力回想,好像还真的是这样,她记忆中王曼曼家一开始条件跟自己家差不多的,但后来差距却越来越大,难道是因为王曼曼的气运? 她顿时心动,尤其是在那人告诉她,只要把自己的血,写上想要换气运的那人的生辰八字,在桃木吊坠下烧掉,然后每天一碗清水三炷香供奉,就能把王曼曼的气运一点一点吸取到自己身上来。 邹倩倩想,王曼曼都已经那么幸运了,分点运气给自己不过分吧?她也只是想要一个好点的人生而已啊! 果然,从那天过后,先是直播平台抽风,使得所有观众都进了她的直播间,然后便是爆红,被追捧,一切都是那么水到渠成,她成了爱梦平台最火的女主播,还有娱乐圈的公司想签她,钱赚了好多,那些买不起的奢侈品,终于也能随随便便用了。 至于王曼曼怎么样了……邹倩倩还真不在意,她只要自己过得好就行了,每天晚上她都会给桃木吊坠上香,然后乞求它再给自己一点好运,再多吸王曼曼的气运,于是她也成了人人羡慕的锦鲤,什么国外七日游啊,转发抽最新款手机啊……只要是邹倩倩转发的,全部都能中! 她也靠着最美女主播和最美锦鲤的名号火起来,经纪人给她买热搜,路人观感还都特别好,邹倩倩觉得自己真的是马上就要火了! 不,她明明已经火了! 可是一念天堂一念地狱,她还没有享受够,怎么就又失去了呢?! 这怎么能行?! 祝胜男说那个桃木吊坠本该是她的?让她还?怎么可能! 因为过度激动,邹倩倩的五官有些扭曲:“那是我的东西!我想怎么用就怎么用!我偷王曼曼的气运?你看着不爽,你报警啊!现在你到我面前来装好人了?那那人是怎么看上你,怎么要跟你联系的?你要真是好人,不至于吧?既然跟我一样,都想着抢人家东西,你还在这装什么?!不过是看我现在火了,美梦成真了,你后悔想来抢罢了!” 祝胜男:…… 她不知道该怎么跟邹倩倩说,显然这个人情绪激动,根本听不进去她的话。 她声音平静:“我之前是也有过这样的想法。” 774|第六十六片龙鳞(八) 第六十六片龙鳞(八) 邹倩倩脸上显现出鄙夷的色彩来, 显然坦诚自己嫉妒王曼曼的祝胜男,并没有让邹倩倩感到高尚, 她只觉得祝胜男当初没抓住这个机会, 眼看机会被自己抓住了又后悔,想要花言巧语哄骗自己罢了。 “你相信吗?”祝胜男问, “我能听到你的心声。” “哈?!”邹倩倩就差在脸上写“你神经病吧”几个字了。 祝胜男慢慢把视线转向邹倩倩卧室的方向, 那令她不适的感觉正是从那传来的, 桃木吊坠就在那, “与虎谋皮, 你会后悔的, 没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 你得想清楚, 付出什么东西做交换。” 邹倩倩受不了这个神经兮兮的女孩,直接掏出了手机:“我再说最后一次,你还不走, 我就报警了。” “如果你后悔了, 记得联系我。” 祝胜男被忍无可忍的邹倩倩赶出来,她呆呆地在邹倩倩家门口站了一会,并没有想要再去王曼曼家的意思, 而是朝电梯走去, 电梯门一打开,她便与玲珑四目相对。 她一直有点怕这个人,不敢跟他靠近,也不想跟他靠近, 好在平时见面机会少,就是见了面祝胜男也绝不会主动跟玲珑讲话。可眼下这狭小的空间,如果不打招呼直接掉头就走假装自己不是想坐电梯……是不是很没礼貌? 她很认真地思考了这个问题几秒钟,最终还是决定进去,她以为玲珑是要去王曼曼家的,但他却跟着她一起下去了,电梯上的数字缓慢地跳动,平时总是时不时停下有人搭乘的电梯,今天居然只有他们两个。 “跟邹倩倩谈得如何了?” 闻言,祝胜男心跳不受控地漏了一拍,她犹疑不定地看向玲珑,只瞧见少年脸上成竹在胸的微笑,仿佛她做了什么都无法逃过他的眼睛。 “叮”的一声,一楼到了,祝胜男在犹豫要不要跟随玲珑的脚步走出电梯,他站在前方,没回头,单手插在口袋里,问:“还不走?” 最后两人在小区凉亭里坐了下来,周围没什么人,祝胜男不大敢跟玲珑对视,低着头:“……你怎么知道我会去找邹倩倩。” “因为你身上还有残余的一丝味道。”玲珑眯起眼睛,“那条王曼曼帮你收的裙子上,有一点点桃花香,虽然很淡,却跟我曾经闻到过的很香似。纵使偷走王曼曼气运的是邹倩倩,你也绝对知道些什么,只是我没想到你居然敢去找邹倩倩,你就不怕以她的气运,你出门就被车撞?” 虽然邹倩倩已经开始倒霉了,但谁叫祝胜男不知道呢? “我没有别的办法,我只是想把那个桃木吊坠拿回来,如果我早知道会被人捡走,从一开始我就会把它给毁了。” “给你桃木吊坠的人,你看见他的脸了吗?” 祝胜男摇摇头,这件事憋在她心中许久,她从没有跟旁人说起过,她本来是个闷葫芦性子,这会儿玲珑问了,干脆一股脑全给说了。 那是她刚考上大学的事儿,甚至她自己都不清楚当时所见是现实还是做梦,只记得那是一个披着黑袍的人,而且,说话极具感染力,有种令人忍不住想要听从的魔力,蛊惑性很强。那时候祝胜男刚刚离开小山村,第一次见识到大城市的繁华与自己的平凡,尤其是在被资助自己的王家人接到他们家暂住后,她更是被迷花了眼。 王曼曼有一个好大好大的衣帽间,里面满是各种名牌服饰与包包,她的梳妆台上堆满了化妆品与护肤品,上面的许多文字祝胜男都不认得,王曼曼花起钱来也大手大脚,几千上万的衣服眼都不眨,和她比起来,一块钱都恨不得掰成两瓣花的自己是多么丢人、多么可怜! 为什么人家就能出身优渥?为什么人家就能有疼爱她的父母哥哥?为什么人家的人生一帆风顺? 这些问题,实在是太难回答了。 那个桃木坠就像是潘多拉的盒子,引诱着祝胜男堕落。 她因为是个女孩,在家里并不受喜欢,很小很小的时候就开始干活,里里外外都是她,小小年纪骨瘦如柴皮肤黝黑,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十五六岁就能找婆家了,比如说,嫁给村东头的瘸子,换点钱给自己的兄弟娶媳妇。 但最让祝胜男厌恶的,是她能够听到人的心声。 只要有肢体上的碰触,她便能听到那人心里在想什么,她厌恶自己有这样的能力,每一天都想要逃离那座大山,逃离要把她卖掉,不把她当人看的父母跟兄弟。 她对于父母商量她能值几个钱的话题已经麻木了,并没有感到难过,她似乎丧失了属于人类的情感,她无时无刻不想着从这绝望的命运中挣脱。 所以,那个桃木吊坠,对祝胜男而言,真的是很大很大的诱惑。 只要她按照那人说的做,就可以斩断这令人作呕的宿命,得到新的开始,她会无所不能,她会心想事成。 差一点,真的,只差一点,祝胜男就要放出了心里那个魔鬼。 她初来乍到,孑然一身,虽然从前也都是一个人,可那时候她从没有感到如此的卑微,就在她险些控制不住自己的时候,那天,王曼曼兴高采烈大包小包的回到家,王妈妈在厨房里一边做菜一边问祝胜男想不想吃红烧肉,王爸爸跟王殊打打闹闹,祝胜男坐在沙发上,她始终融入不了这个家,她对任何亲密关系都有一种说不出的抗拒感,王曼曼把东西放在客厅地毯上,笑嘻嘻地掏出来好多新衣服新鞋子,还有新的包包,她还给她买了一部新的智能手机。 而在这之前,祝胜男从没用过手机。 王曼曼坐在她身边,拉着她的手教她手机怎么用。 那一瞬间,祝胜男觉得,她的手,好温暖。 从来没有过这么温暖的手触碰过她。 她不喜欢听别人的心声,因为小山村贫穷,经常会有些人扛着摄像机来做慈善,他们在镜头前对如祝胜男这样的孩子亲切又和蔼,好像非常爱他们,心里却想着。 好脏啊。 好臭。 这衣服穿了多少天了。 手这么黑,别弄脏我的西装。 这个倒是长得挺好看,不知道花点钱能不能带走。 …… 祝胜男家里有四个兄弟,只有她一个女孩,家里人从没想过给她上学,她连衣服都只能捡哥哥们的,头发剪得很短,因为常年捡柴火干农活,手皴的不像样,村子里好多贫穷的小孩,她最可怜,因此那些人也最喜欢靠近她。 不要靠近了。 她讨厌和别人有肢体上的接触,她不想听爸爸妈妈商量傻子家出几百块才能把她换走,也不想听哥哥弟弟们争自己的卖身钱,更不想听这些好像很善良的人们一边给她钱,一边又瞧不起她。 最开始,她以为王家人也是这样,祝胜男的手粗糙无比,王曼曼的手细腻柔嫩,可王曼曼抓住她手的那一刻,祝胜男没有听到那些贵妇们经常想的这小孩好脏好糙好恶心如果不是为了名声真不想靠近,而是:她的手好冷,是不是冷气开得太低了? 从王家出来后,祝胜男就把那个困扰了她好些天的桃木坠子给丢了。 只是她没想到会被邹倩倩捡回去,那天在电梯里看到邹倩倩包里的桃木坠子祝胜男惊呆了,她想问又不知如何问出口,直到后来王曼曼突然开始倒霉,而且这霉运俨然有殃及到王家人的意思,祝胜男便怀疑是桃木坠子的问题。 她在网上搜索了邹倩倩的信息,确认邹倩倩从王曼曼倒霉后就好事连连,她本来想直接找邹倩倩,可是邹倩倩却出国了,她又在来王家的时候遇到了玲珑,怕被玲珑看出自己曾经也动心过的事实,因此只把邹倩倩的事儿给说了。 “……事情就是这样的。” 玲珑摸着下巴:“你去找邹倩倩,你以为她会听你的?” 祝胜男沉默了几秒钟:“我知道她不会听我的。” 所以她已经做好坦白的准备了,她抢不来那个坠子,王家人自然会有办法。她曾经动过坏心思,不配承他们的情,所以才不愿意来王家,也不想接受他们的好意,只想努力赚钱,希望有朝一日能报答。 “你试试看。” 玲珑突然倾身,与祝胜男面容贴的极近,“能不能听到我现在在想什么。” 祝胜男嘴角微抽,半晌,伸出手触碰在他脸颊,和玲珑比起来她觉得自己真是比男生都糙……一个男生是怎么把皮肤保养的这么娇嫩有弹性的? 随后她露出惊愕之色:“你……” “嗯?” “你什么都没有想吗?” 玲珑坐回去,笑起来:“看样子你的读心术也不是特别厉害,我还以为你也能听到我的心声呢。” 祝胜男惊疑不定地看着他,玲珑想了想:“你这个能力挺有趣的,放心,王曼曼的气运会慢慢回来,邹倩倩的事儿你就不用管了,王家那边我什么都不会说,要不要跟他们继续来往是你的事,你自己做主。” 说完他看了看时间:“我要走了,你能自己回学校吗?” 祝胜男跟着起身:“可以的。” 直到坐上地铁,她感觉整个人还轻飘飘的,不敢相信这事儿真的就过去了,心头的大石头稍稍放下,祝胜男朝窗外看,嘴角终于扬起一个轻松的弧度。 不过,那个少年真是太可怕了,总觉得自己心里想什么在他面前都无所遁形,可以的话,还是不要再见面的好。 接下来几天,王曼曼发觉自己的欧皇体质回来了!事情是从她在超市买东西结完账抽了一等奖免单并且领回家一个微波炉开始的!她又是那个欧皇了! 王曼曼激动地喜极而泣,与此相对的,就是对门邹倩倩过得不太好…… 她那对爱打牌的爸妈,一开始还是几块十几块的赌,可随着邹倩倩赚钱多了,他们的胃口也大起来,这段时间累计欠了一百多万的外债! 要是之前爆红的邹倩倩,这一百多万她当然不看在眼里,问题是她的直播间跟微博都莫名其妙抽没了,虽然重新开了回来,但跟过去没法比,粉丝流失的厉害,周榜瞬间一落千里,最近一周榜一甚至只有几百块! 至于那个说要签她进娱乐圈的经纪人也彻底没了消息,工会见她flop的这么快,更是瞬间放弃了她,她又变回了从前那个扑街小主播,甚至很多曾经的粉丝莫名其妙对她转黑,网上关于她的扒皮帖子一大堆,开头都是“818那个蹿红跟过气一样快的女主播”,还有她的一些同学出来现身说法,证明她人品差没朋友,都是卖的人设等等,还有什么给山寨代言自己开的网店卖假货还人肉要维权的买家等等等等…… 一个人从山顶上跌落谷底,也就是一瞬间的事儿。 扑街还是那个扑街,但名声臭了,还欠了一大笔外债,要债的天天上门闹得同层住户不得安宁,最后物业通知户主强行收走了房子不续租才结束,邹倩倩搬走的那天整个人瘦了一大圈,眼神阴森森的,王曼曼正好带朋友回家玩,她现在在学校又恢复了好人缘,也搬回了原本的宿舍,邹倩倩用饱含恨意的眼神瞪她,瞪的王曼曼一阵莫名其妙。 不是,到底谁是受害者啊? 此后便再没了邹倩倩的消息,也不知道她父母的债务还的怎么样了。 经此一事,王曼曼将玲珑奉为男神,每次回家返校,必带她妈妈亲手做的好吃的送过去,玲珑不收别的礼物,但吃的他来者不拒,学校里许多女生会自己烤烤小饼干小蛋糕,含羞带怯地送了,他大手一挥全收,事后当作什么也没发生。 逢人就笑特别好相处长得还好看,女生们都喜欢他;性格豪爽打得一手好游戏还不嫌弃队友菜,男生们也都喜欢他,玲珑俨然成了万人迷,肖荣望关心他与社会脱节几十年,特意派人来看看他的情况,结果看到他跟一群男生勾肩搭背打篮球,每投中一个周围就一片尖叫,最骚的是尖叫的不仅有妹子,还有男生! 等到他下场休息,那真是数不清的饮料跟毛巾递过来。 前来查看玲珑状况的人沉默地回去了,他觉得老爷子真是白操心,明显人家过得如鱼得水,到哪儿都吃得开呢。 肖荣望看着照片哈哈大笑,对肖繁说:“他啊,以前就是这样!男女通吃!你爷爷跟你庞奶奶为他不知吵过多少回,可惜你爷爷那人嘴笨,没吵赢过。” 肖繁:…… 有魅力的是人家,您老人家在这嘚瑟啥呢?这一脸自豪是个怎么意思? 如此过了一个多月,某天早上玲珑到学校的时候,发现班里一个女生没来上课,这挺常见的,他们学院的老师都很有人情味,允许女生请生理假,每个女生每个月可以请三天。 但王曼曼却忧心忡忡地凑过来跟他说话:“哥,舒逸晴不是请了生理假,是毁容了,我觉得这事儿怪怪的。” 原来自打自己身上发生过怪异现象后,王曼曼难免有些杯弓蛇影,玲珑早习惯她这副大惊小怪的模样,懒洋洋道:“哦,这样啊。” “真的!”王曼曼跺脚,“她住我对面寝室,昨天半夜动静闹得很大,她睡觉呢,突然大声哭,室友把灯一点开,好家伙,她那脸!我当时也过去瞧了,她的脸……就好像被什么野兽抓了一样!深可见骨!” 半夜在女生宿舍睡眠中被抓破脸毁容……讲真,挺离奇的,玲珑来了兴趣:“有照片吗?” 王曼曼不敢置信地看着他:“情况那么危机,我要是还掏手机拍照,我也太不是人了吧!” “知道的人多吗?” “嗯……应该不少吧,但围观的人不多,因为宿管阿姨很快就过来了,舒逸晴叫得太大声,很多人都被惊醒了。” 主要是半夜睡得正香突然被女人的尖叫哭泣声吵醒,又是女生宿舍这种恐怖片跟恐怖小说最爱的场景之一,亲生经历过的王曼曼不由得想多了,要不是宿管阿姨来了,她真不敢下床出去看。 就那一眼已经够吓人的了,舒逸晴多漂亮一妹子啊,脸被挠的那么深,都不知道以后该怎么办了。 玲珑想了想:“中午下课去医院走一趟吧。” 王曼曼顿时很崇拜地看着他:“哥你人真好!” 玲珑嫌弃地将她推开,她又笑嘻嘻地蹭过来,两人打打闹闹,很快班长就在班级群里艾特全体成员,说是舒逸晴住院了,但是大家最好不要集体过去,免得打扰她,中午就几个班委加上玲珑,买了果篮跟鲜花去看望舒逸晴。 舒逸晴已经醒了,脸上包着好几层纱布,她躺在那儿神情呆滞,她不是本地人,父母得知消息后已经在赶来的路上,现在看到熟悉的同学,眼泪刷的掉下来,又疼又害怕,天知道她被疼痛惊醒时,感觉有什么人的手在狠狠地挖自己的脸颊有多么恐惧! 最令人绝望的是,当时她想叫却叫不出声,尖锐的手指从她脸部肌肤一点点划过皮肉,每一根纤维都是极度的疼痛。 “没事了,别哭。” 玲珑走近,把鲜花送到她怀中,“虽然哭了也很漂亮,但还是不哭的好,女孩子的眼泪是很值钱的。” 舒逸晴听他这样说,吸了吸鼻子,想忍住眼泪,最后却突然大声哭起来,“我、我好痛……真的好痛好痛!那个人用手挖我的脸,它的指甲好长,真的不是我自己弄伤的!” 进病房前玲珑听到班长等人跟医生的对话,医生说舒逸晴的脸是她自己划伤的,伤口跟她的指甲完全一致,只是这真的很奇怪,舒逸晴是个很漂亮的女孩子,而且力气不算大,她的指甲是怎么能划到骨头的? 医生说这个伤的太严重了,就算是医美也很难拯救,脸上肯定要留疤。 女孩子哪有不爱美的,脸上留疤,那比杀了她还让她难受! 舒逸晴急急地跟大家解释:“真的不是我自己!我又不是傻子,我怎么会挠自己的脸呢?而且我当时都睡着了!医生还猜测是不是梦游……我从来没有梦游的习惯!” 玲珑用指腹轻轻碰了碰舒逸晴的脸,他若有所思地看向她的手:“……你的指甲不长啊。” “就是啊!”舒逸晴又怕又气,“因为我从小学钢琴,都不留长指甲的,前段时间去做美甲,人家老板都说我的指甲太短了,想要好看就得用甲片,那甲片又轻又薄还不伤指甲,别说划脸,就划纸都划不破!” 王曼曼爱美,也做了美甲,她看看自己的纤纤玉指,不过她没有用甲片,而是自己留了长指甲。 玲珑握住舒逸晴的手,托起,逐渐抬高…… 病房里的同学们都睁大了眼,舒逸晴正难受呢,被这么好看的男生握手,而且他好像还要亲吻她的手背,整的怪不好意思…… 玲珑闻了闻她的指甲,“你的美甲怎么没了?” “还说呢,几百块钱做的,很多人都说他们家做得虽然贵但质量特别好,可到我身上就坚持了三四天!我一气之下就全给弄掉了。”舒逸晴内心失落,原来不是要亲她的手背呀……“我想着反正我也是要弹琴的,不如不做好了,反正做了也就那样,还不方便。” “在哪家做的?” “嗯……挺远的,我也是收到一条推广的微信看到的,叫什么……纤纤美甲!我看网上好评特多,还以为真的做的很好呢。” 虽然毁了容,但她还是生龙活虎的,玲珑站起身,点了下头表示知道,这时候舒逸晴手机响了,原来是她爸妈到了惠城,班长连忙说他们找人去接,让舒逸晴安心养伤,几个人陪舒逸晴到她父母来,然后才离开。 王曼曼兴致勃勃:“哥,是不是要去纤纤美甲?我带你去!我知道路!” 玲珑诚恳地问:“世界上有你不凑的热闹么?” 王曼曼叉着腰十分得意:“没有!” 775|第六十六片龙鳞(九) 第六十六片龙鳞(九) 纤纤美甲是一家定价比较高的美甲店, 由于距离大学城较远,因此并不是学生们的第一选择, 不过店址位于商业街附近, 白领们去的比较多,玲珑跟王曼曼到的时候, 里头已经排满了人, 许多客人坐在沙发上等待, 玻璃门一打开, 负责招待的女孩便笑着走过来:“二位是想做指甲吗?本店还提供美容服务的哦!” 玲珑一派自然道:“对啊, 我想做做指甲。” 女孩子本来正打算跟王曼曼再多说几句呢, 谁知道要做指甲的不是女孩而是这个长得极为好看的男生, 她做美甲这一行这么久, 陪女朋友来做指甲的男生不少,可自己做指甲的男生……还是头一回遇见。 不过她也是见过大风大浪的,立刻摆出了专业姿态:“好的麻烦这边坐, 请稍等, 休息时间的话可以看看我们店里的图本,看有没有喜欢的。” 玲珑冲她笑得很灿烂:“谢谢。” 女孩子捂住怦怦直跳的心口,转过身轻轻吐了口气, 妈呀, 被这么漂亮的人看着……真的很难抗拒,刚才她差一点就说出没关系请跟我来我立刻就让人给你做……这样的话了。 果然男色害人! 玲珑悠然自得地坐在沙发上,王曼曼则坐到他旁边,小小声问他:“不是, 哥,你真要做指甲?” “怎么了?” 他反问,伸出手摆在眼前左右欣赏自己的手,王曼曼也不觉看过去,这可真是一只完美的手,手指修长,骨节分明,白的如同玉雕,王曼曼平时觉得自己的手就挺好看了,但是被玲珑一比,她只想把手揣进口袋里。 这手,去做手模怕不是戴啥啥卖空! “你一男生做什么指甲啊。”王曼曼说,“到时候被人看到怎么办?干脆就说我要做好了,刚好之前因为倒霉的事儿,以前做的指甲也陀脱落的差不多了。” 玲珑瞥她一眼:“男生怎么就不能做指甲?哪条法律规定男生做指甲是罪吗?” 王曼曼:…… 他们没有等太久,那个负责招待的女孩子突然来了,对玲珑说:“我们老板娘刚回来了,说是第一次听到有男生想做指甲,要亲自帮你做呢!” 玲珑站起身:“那可真是我的荣幸。” 他冲女孩子笑得很是温柔,瞬间就让人家羞红了脸,王曼曼看看这个看看那个,不得不服气玲珑这魅力,狐狸精勾引人还得动动手指头,他老人家只要笑一笑就成! 作为小跟班,王曼曼也被允许跟着一起去,旁边有还在等做美甲的客人羡慕道:“哇,你运气好好啊,老板娘手艺特别棒!画得指甲超美的!之前网上有一些人拍了返图,真的把我羡慕死了,可惜她很少亲自给人做,我来了好几次都是店里的美甲师。” 女孩听自己老板娘被夸,掩不住骄傲:“是啊,我们老板娘很厉害的!人也超级好!所以纤纤美甲才会好评如潮嘛!这位小哥哥你完全可以放心,老板娘说男生也可以爱美,当然也能做美甲,她肯定会把你的手弄得很漂亮的!” “那可太好了。” 转进后面,玲珑带着王曼曼进去,一个穿着长裙的女人正坐在桌子前,桌上摆着需要用的材料,玲珑一眼就看见了甲片盒。 女人大约二十七八岁,生得十分妩媚,眼眸含情,说话声音也非常动听:“是这位同学想做指甲吗?” “是啊。”玲珑道。 “我还是第一回遇到男生想做美甲的呢!”老板娘笑。 玲珑也跟着笑:“这不是很正常嘛,男生也有爱美的权利,偶尔我也想感受一下指甲漂漂亮亮的感觉。” 王曼曼听他俩聊得如此投入,简直说不出话,他俩聊得是真的嗨,从花样到长短到颜色,听得王曼曼头晕眼花,都不懂他们是怎么能聊得这么开心的。 老板娘的手艺是真的好,最后成果出炉时,王曼曼都酸了:“……姐姐你看能不能给我也走个后门?我跟他一起来的,你给我也做个呗!你做的好好看啊!” 之前在网上查返图的时候,她觉得是挺好看,但也没有吹的那么夸张,眼下近距离观看玲珑做好的指甲,因为是给男生做,所以老板娘选择了比较淡雅的底色,这个颜色很适合玲珑,随后她按照玲珑的要求划上了龙纹,用黑色的小水钻作为龙目,一只手伸直并拢的话,连在一起看就是非常漂亮的一条龙! 老板娘捂嘴笑:“你要是也想做呀,到外面排会儿队,姐姐这还有别的事情要做呢,可能没办法帮你哦。” 虽然很遗憾,但王曼曼还是接受了,她有些失落,酸溜溜的眼神总是忍不住落到玲珑的指甲上,原以为老板娘是有什么很重要的事,可是当他们离开的时候,王曼曼明显瞧见有个新的客人进去了! 她嘟起嘴不高兴:“我又不是付不起钱,为什么给别人做不给我做啊?” 玲珑意味深长地说:“不给你做,你应该高兴才是。” 王曼曼:“?这有什么好高兴的!我明明就是被歧视了!别以为我没看见哈,刚才进去的也是个漂亮姐姐,说白了就是嫌弃我长得不够好看呗!我恨颜控!” 玲珑啧了一声:“你这欧皇体质是真的不错,逢凶化吉,要是能量产就好了。” 遇到危险也会自动避开,简直是老天爷亲闺女,你找谁说理去? 两人做完了指甲,又一起吃了自助餐,随后才各回各家,玲珑现在一个人住,除却打扫卫生跟做饭的阿姨外家里没有其他人,老板娘的手艺确实很不错,这指甲做得完全符合玲珑的心意,只可惜…… 他凑近指甲闻了闻,这个味道他不喜欢,看着好看闻起来臭烘烘,又有什么意义呢? 半夜玲珑正睡着,鼻息间臭味陡然加重,他猛地睁开眼睛,便看到自己的手伸到了脸前,今天刚做好的新指甲像是有了灵魂,不受控制地疯长,锋利如刀刃,俨然要刺入他的脸! 他冷笑一声,像是看什么脏东西一般随手一甩,本来十分牢固的甲片便如雪花般跌落地面,迅速汇集成一个面目狰狞的鬼物,咆哮着伸出两只长着又长又尖的指甲,凶猛无比地朝他刺来,目标正是他的脸! 玲珑不退反进,他从床上坐起身,在鬼物靠近时,毫不客气地捏住了对方本不该被人类触碰的颈项,随后粲然一笑:“你可能不知道,我天生就是你们这些脏东西的克星。” 那是很小时候的事儿了,外公虽然很厉害,但也不是万能的,很多时候他收服了鬼物,也会有些漏网之鱼,这些脏东西报复心极强,不仅想要仇人的命,还想要仇人子孙的命,棺材铺时不时便会有一场恶战,这也是为何附近居民总是畏惧他们的原因,用居民们的话来说,那就是棺材铺闹鬼,是个鬼窝! 虽然外公很努力不影响到母亲与郑良俊,可郑良俊还是不愿意接受这样的生活,因此离开后便不再回来,留下母亲牵肠挂肚。 直到陈姑怀了玲珑,鬼物们大多不能投胎,便想进入陈姑的肚子,占据这个尚未生出婴灵的胚胎,可是它们全部失败了,等到玲珑出生,稍微有些神智的鬼物根本不敢靠近棺材铺,陈家父女也因此得到了长久的平静与安宁,有个大鬼来找老陈头报仇,老陈头力有不逮,玲珑伸手便将那大鬼抓住,宛如揉搓一个纸团。 本来想着要让这身本领断绝的老陈头,这才改变主意,希望外孙能够成为自己的继承人。 继续保这世间安宁。 年纪越大,玲珑只会变得越凶,从前外公活着,是个宅心仁厚的老人,后来的肖长庆与庞双月,都是在逆境中受尽苦难也仍旧心怀大爱之人,有那样的人陪伴在身边,玲珑稍有收敛,如今他孑然一身,自然无需顾及他人想法,这指甲鬼被他的手一触碰,宛如一滩烂泥,毫无还手之力,瞬间被捏成一团黑烟,消散在空中。 与此同时,纤纤美甲店里的老板娘发出一阵惨叫,一手捂住半边脸,当她再次抬起头时,镜子里倒映出一个只有半张脸妩媚美丽的女人,剩下半张脸,生得极为怪异。 眼睛过小,一半鼻子又过大,脸盘子仿佛也涨了一圈儿,她似乎耻于看见这样的自己,啪的一声,镜子跌落地面,粉碎。 捂住脸的手,黑色的指甲长得极长,蔓延着淡淡的黑气,这么多年从未吃过这样的亏,今日那小子到底什么来历!她的分|身居然被毁掉了! 她的脸! 伤害她的脸的人,都不能饶恕!她要把那小子的皮给剥下来! 可惜没等她找上门,玲珑已经来了,老板娘瞪大了眼看着不该出现在眼前的人,她心中生出一股不祥的预感:“你、你到底是什么人?!你怎么进来的?!” 她的美甲店施了障眼法,普通人类绝对进不来!否则她也不敢大剌剌地现出原本的模样,虽然人类的武器伤害不了她,可是总要改头换面一个城市一个城市的辗转流浪,她也是会厌倦的。 如今在惠城待了一年多,她一点都不想离开! “你都想毁了我的脸了,难道我还不能找你算账了?” 玲珑一边说,一边举起自己的右手,他的手上已经没有了下午美甲的痕迹,甲片也消失无踪,与老板年泛着黑气的指甲不同,玲珑的的手隐隐散发着金光,这金光十分耀眼,却又给了老板娘一种不祥的预感,她总觉得……自己会被揍出屎来。 哦,虽然她早就死了,根本不会拉屎。 说时迟那时快,老板娘还没来得及摆出防御的姿态,玲珑便已经冲了过来,她得意地笑:“哈哈哈——愚蠢的人类,以为自己有点小本事小聪明,就以为能伤到我?哈哈哈哈,我——” 还没来得及放完狠话嘲笑完玲珑,腹部便传来一阵剧痛!老板年震惊了!她已经化成烟雾状,有形态而无实体,人类怎么能碰到她,还让她如此剧痛?! 玲珑冲她一笑:“哪来那么多废话,瞧你这半张脸丑的,我扒了你的皮,看看你究竟长什么样。” 再没有什么比扒皮更让老板娘恐惧的话了,她惊恐地捂住自己的脸,却绝望地被玲珑摁住,他的手触碰到她的头发,毫不客气地往下撕——就像是在揭手撕面包的那层糯米纸,老板年只觉得自己赖以为生的美人皮一块比一块少,明明衣服还在身上,可连着脸皮带头发已经被扒的一点不剩,玲珑随手丢开她,她尖叫着在地上翻滚,间隙被玲珑瞧见她那张脸…… 玲珑:…… 突然有点反胃且不想说话。 这是人类能长得出来的丑脸吗? 根本就是个畸形,活似大饼上丢了两粒芝麻就想当眼睛,仔细看没一样五官是正常的,长得极其夸张,玲珑语重心长道:“我明白你为什么总想划人家的脸了,谁叫你长成这样呢?换我我也崩溃,太难看了。” 老板娘被撕了脸皮便疯狂捂住脸蜷缩成一团嘤嘤哭泣,她自己都不想看到自己的脸,更何况是别人?从玲珑这样漂亮的人口中说出的丑,比普通人说更让老板娘绝望。 玲珑嗤了一声:“行了,我答应过外公,在能力范围内做能做的事,舒逸晴那家伙又亲手给我做过好多次吃的,不把你弄死,我不是白吃人家饭了吗?” 舒逸晴性格很好,而且很爱下厨,在学校里还报了个美食社,有空的时候就会去大展身手,然后做出来的食物大部分都进了玲珑的肚子。 他一步步朝老板娘走去,老板年吓得直哆嗦,眼看玲珑就要将她弄的魂飞魄散,突然有人出现:“请等一等!” 玲珑的手停在半空中,回头看向门口的几个陌生人:“嗯?” “你好。”为首的青年大步走进来,亮出自己的证件,“我们是特调处的,这个指甲鬼是我们正在追查的犯人,我们想把她带回特调处审判,还请这位道兄手下留情。” 青年身后还有一个年轻女孩跟一个杀马特发型的男孩,两人都用亮晶晶的眼神看着玲珑,显然玲珑刚才的表现被他们看在眼里,对于正处于实习期的新人而言,他们最为崇拜的就是强者,玲珑无疑是强者中的翘楚。 “指甲鬼?” “不错。”青年态度很好,毕竟是玲珑抓住的鬼,按理说被弄死了特调处也不能说什么,但是这个指甲鬼还有用处。“她肉身早已湮灭,死于整容事故,整容医生怕暴露,便秘密处置了她的尸体,谁知道过程中脱落了指甲,尸体虽然没了,但魂却留了下来,化为恶鬼,改名换姓,专门盯上那些容貌姣好的人,毁去他们的脸,偷他们的脸皮,想给自己做一张完美的脸。不过之前她选择的都是女性……” 看看玲珑的脸,青年默然,他觉得自己应该明白指甲鬼为何看中这个少年了。“女性们的脸中了指甲鬼的毒,现代医学无法解除,还是需要她做药引才成。” 玲珑一脚踩到指甲鬼脸上,像踢皮球一样把指甲鬼踢了过去:“拿走吧。” 青年微微鞠了一躬,“多谢道兄配合。” 他取出一张黄符,又取出一个小瓶子,黄符贴到指甲鬼身上后,她在哀嚎声中变成小小一团,被塞入瓶中。 “后续工作会有特调处人员前来,我们会负责处理善后的。”青年又道。 玲珑哦了一声:“那我走了。” “等一下!” “还有事?” 瞧出玲珑的不耐烦,青年连忙问:“不知道兄姓名?我看道兄有大能,不知道兄可愿意加入特调处,与我们一同战斗?” 玲珑从记忆里扒拉半天,终于想起这是肖荣望跟肖繁说过的那个特调处,他摇头:“没兴趣。” 去了这种部门就意味着要被人管,被人分派任务,他像那种会乖乖听话的人吗? 没能留住玲珑青年很遗憾,杀马特男孩问他:“师兄,你怎么会对那个人那么尊敬啊,我看他年纪跟我差不多,怎么这么厉害!” 青年瞪了他一眼:“你要是不想着偷懒,就算没有他厉害,也不至于到现在还没转正。” 杀马特少年立刻闭嘴不言。 等到指甲鬼被带回特调处,青年特地去见了特调处的Boss,双腿残疾需要坐轮椅却人人敬仰追随的闵处,向他报告了追踪指甲鬼途中遇到神秘少年一事,并且将玲珑的资料放在了闵处面前,这些年玄门凋零,特调处也极缺人手,如果能将人笼络来自然再好不过,虽然世界看着风平浪静,但这片安宁祥和下,无数鬼物虎视眈眈,想要为祸人间,特调处的使命就是驱除恶鬼守护人类。 闵处的眼珠较普通人更为浅淡,是非常漂亮的茶色,他性格温和,翻了翻玲珑的资料,轻轻一叹:“如果能跟招过来自然好,可是喜欢自由的人,必然不喜欢被束缚,听你的说法,他应该是个很有自己想法的人,你可以再跟他多多接触一下,试着说服他,我们可以给他提供最好的待遇。” 青年挠挠头:“您知道我的,我这人吧……嘴笨,您让我去说服他,那不是赶鸭子上架么!” 闵处轻轻笑起来:“那就再观察看看吧。” 玲珑可不知道,继肖荣望肖繁父子后,又有人期盼着他能进特调处,反正第二天他再跟班委们去医院的时候,舒逸晴显得精神奕奕,她的父母在边上也高高兴兴,见他们来了还招呼他们坐下吃水果,舒逸晴掩不住兴奋地告诉他们说,医生刚才来说她的脸有救了!而且还不会留疤!就只需要一个小手术! 长得这么漂亮,如果能不毁容,当然是不毁容的好。 玲珑倚在门边,“那还真是恭喜你了。” “医生说是国外来交流的医生呢!我也是赶巧了!”舒逸晴乐呵呵的,她长得很漂亮,是那种英气十足的漂亮,也难怪指甲鬼会看上她,还想要她的脸。 玲珑离开的时候正巧遇到带着“国外医生”前来查房的医生,四目相对的刹那,玲珑嘴角微勾,这所谓的国外医生,不就是昨天晚上那个青年吗?后面戴着口罩的小护士是跟在他身后的女孩子,至于杀马特男孩则没见着,不知道跑哪里去了。 舒逸晴的事就此落下帷幕,王曼曼问玲珑是怎么回事,玲珑三言两语说给她听,吓得王曼曼发誓从此以后再也不做美甲了! 大学生活还在继续,舒逸晴回到学校后仍旧是原本的性格,很快,就到了今年的第一场雪,惠城很少下雪,因此大家都很兴奋,校园里随处可见学生们堆的雪人,个个胖乎乎的憨态可掬,十分可爱。 玲珑班上还组建了一场打雪仗,男女分开,女生们纷纷表示反对,认为她们过于柔弱根本打不过,强烈要求给她们几个男生。 男生们纷纷头上冒出问号,他们班男生五根手指头都数的过来,这些女生还好意思把玲珑要过去?根本就是想让他们站在原地当靶子给她们欺负吧! 可惜这一票娘子军过于彪悍,他们只能答应。 玲珑可没有什么兄弟爱,他丢起雪球比女生们可狠多了,男生们被砸的哭爹喊娘,纷纷大喊不玩了不玩了,大家笑着闹着分外开心,一个男生团了个大雪球朝玲珑丢过来,玲珑迅速偏头躲开,身后传来一声痛呼,他扭头一看,发现居然是祝胜男。 她穿着黑色的羽绒服,头上戴了帽子,手套耳罩围巾一应俱全,如果不是那双眼睛太有辨识度,讲道理,玲珑是认不出来的。 王曼曼高兴地跑过去:“胜男!你怎么来了!是来找我的吗?晚上跟我一起回家吃饭吧?” 祝胜男显然很不习惯这样的亲近。 776|第六十六片龙鳞(十) 第六十六片龙鳞(十) 王曼曼笑得真诚又高兴, 饶是祝胜男这样习惯跟人保持距离的人也忍不住对她也笑了笑,不过她可不是来找王曼曼然后去王家吃饭的, 而是想找玲珑。 如果可以, 她也不太想见这个人,但她所能想到的、可以求助的人, 也只有他。 王曼曼伸手把刚才砸到祝胜男身上的雪球拍开, 一秒变脸:“没看见还有别人吗?把我妹妹砸疼了我要你好看!” 丢雪球的男生怂耷耷地过来, 老老实实道歉:“对不起, 我不是故意的。” “没关系。”祝胜男眨了眨眼睛, 她的容貌虽然只算是清秀, 眼睫毛却很长很翘, 跟人说话的时候会轻轻颤抖, 气质看起来很文弱,这也是为何她不爱笑,但大家还是会想要接近她的原因。“不疼的。” 不疼吗? 那刚才叫什么? 雪球砸在祝胜男的脑门上, 碎裂后, 一些雪花落在她卷翘的睫毛上,使她瞧着愈发惹人怜爱,反正王曼曼已经恨不得把祝胜男搂到怀里了, 她拉着祝胜男朝教学楼走:“别站在这儿, 这儿冷着呢,你的手怎么这么冷啊,不是戴了手套吗?” 祝胜男不好意思地说:“可能是骑车时风吹的。” 王曼曼:“这么冷的天你骑车过来的?” “……”看到那张脸上的担忧,祝胜男突然说不出话来, 她赶紧转移话题,“对了,我今天来是想找他。” 说着迅速看向玲珑,“我有件事想请你帮忙,我可以付钱的。” 王曼曼把这两人来回打量一番,恍然大悟:“胜男,你知道他是干什么的?” 祝胜男点头,随即眼露哀求:“拜托你了,我真的很需要你的帮助,我……我……” 她似乎有些难以启齿,王曼曼当机立断:“走,咱们出去找家有暖气的店坐下来说!” 于是三个人出了校门,转到附近一家麻辣烫店,正巧都没吃完饭,干脆点了麻辣烫,在等待期间祝胜男抿了抿嘴唇,“是这样的,因为我家庭条件比较困难,平时没课的时候就会做兼职,我的辅导员对我很好,她给我介绍了一份家教工作,这份工作我做了很久了,因为前段时间辅导员请产假,她生了孩子后,我去她家里看她,她生了个男孩儿,我……我亲手抱了那个男孩儿,我觉得他……他不对劲。” “怎么个不对劲法?”王曼曼听得聚精会神。 “辅导员喂的是母乳,那孩子……”祝胜男难以启齿,“那孩子的眼神,不像是孩子,像是个成年人。” 她怕对方觉得自己是在瞎猜,连忙又道,“后来辅导员让我抱抱孩子,我一抱起他,他就往我胸口拱,看起来像是婴儿的自然动作,但……但……我听到他心里的声音,他、他在嫌我胸小!” 后面那一句,祝胜男是小小声说出来的,随后玲珑、王曼曼两人,不约而同地朝她胸口望去,把她看得面红耳赤,冬天穿得多,包裹的这么严实,他们在看什么啊! 王曼曼先是感慨了一下胜男的胸,随后咦了一声:“你说你听到他心里的声音,是什么意思?” “……”祝胜男欲言又止。 “是种类似超能力的天赋。”玲珑替她回答了,“这样的人百里挑一,你这年纪能遇到两个,怎么说呢,可能这就是欧皇体质吧。” 王曼曼猛地双手捂胸,祝胜男怕她误会,连忙摆手解释:“我需要跟人肢体接触才能听到的,所以我平时基本都戴着手套,你放心,我从来没有主动去倾听过你的心里话,我不会那么做的。” 她很怕王曼曼误会,也怕对方会露出见鬼的眼神,正在祝胜男还想再次解释的时候,王曼曼嗷的一声叫了,一把抓住祝胜男的手:“这也太酷了!” 祝胜男:…… 玲珑伸手把王曼曼的脑袋摁下去,问祝胜男:“你确定那婴儿的体内是个成年人?” “是个油腻猥琐的成年男人。”祝胜男肯定地说。 王曼曼激动过后开始感到恶心:“握草,难道是死后没喝孟婆汤直接投胎了?带着前世记忆的那种?还是穿越?重生?夺舍?” 她把自己能想到的可能性都说了一遍,玲珑随即嗤之以鼻:“孟婆汤是想喝就能喝的么?” 说完他愣了下,不明白自己为何会下意识说出这种话,玲珑歪了歪头,没细想,“那你看什么时候带我去看看吧。” “我也想去!”王曼曼举起手,十分兴奋,“能不能带我啊?” “你去干什么?”玲珑睨她一眼,“到时候人家让你试着抱抱那孩子,你抱是不抱?不过也是,你跟祝胜男两人是半斤对八两,都一样。” 王曼曼愣了三秒钟才反应过来玲珑所谓的“半斤对八两”是什么意思,她恼羞成怒道:“你懂什么!贫乳有贫乳的美!” 玲珑懒得跟她胡扯,正巧麻辣烫上来了,他一边吃一边跟祝胜男约了时间,祝胜男只要想到那个婴儿的眼神就觉得很恶心,辅导员对她很好很好,她是真的不想让对方受到一点伤害。 到了周六,祝胜男早早就到了约定好的地方,这回她忍痛下了血本,自己是骑共享单车来的,因为要省下钱,但去辅导员家是打的,她不好意思这么冷的天让人家帮忙的也跟着自己吹冷风。 辅导员的家在离学校不远的小区,越是靠近,祝胜男越是不安,她活到十五岁,对她好的人屈指可数,更多时候她所见到的、听到的,都是人性中黑暗与贪婪的一面,连她的父母兄弟都把她当作物品,旁人凭什么来爱她? 可是她遇到了王家人,又遇到了辅导员,还遇到了很多温暖又善良的人,因为年纪小,同班同学都把她当成妹妹照看,祝胜男做不到不管他们。 辅导员刚坐完月子,她的丈夫也是学校的老师,夫妻俩感情非常好,见祝胜男不仅人来了,还买了水果,都怪她乱花钱。 这孩子家里不容易,逢年过节都一个人,这水果一看就是挑的好的,不便宜,这不是浪费吗? 祝胜男对两位老师笑得很乖,玲珑注意到她不仅取下了帽子围巾,手套也取了下来,然后就听见她问:“宝宝呢?” “宝宝还在睡呢。”辅导员笑起来,“哎哟,前两天家里来人看他,都说没见过这么黏人的小孩儿,我跟你说,他——” 卧室方向突然传来一阵哭声,辅导员的丈夫鲁老师连忙对妻子说:“你在这儿等着,我去看看,可能是拉了。” 不一会儿他苦恼地走出来:“老婆,儿子不给我碰……” 辅导员笑出声:“真的是,你们父子俩怕不是前世的冤家!” 鲁老师挠挠头,对祝胜男跟玲珑道:“这孩子特别不喜欢我,可能是因为我太吓人了。” 他是教体育的,身高将近两米,又高又壮,小孩子会害怕也是在所难免,平时他走路上,很多人看到他都会不由自主地避开呢! 祝胜男却知道并非如此,她想了想:“我可以进去看看吗?还有我的朋友,他非常喜欢小孩子。” 鲁老师笑得憨憨的:“当然可以,走,我带你们过去。” 到了卧室门口,他先敲了敲门,听到妻子说可以进之后才打开门,看得出来这对夫妻是很热爱生活的,他们的房间布置的温馨又可爱,床头跟地毯上有许多毛茸茸的小公仔,床边放着一张婴儿床,辅导员正整理衣服,她刚喂完奶,见祝胜男来了,连忙笑:“胜男,要不要抱抱宝宝?” 祝胜男下意识朝玲珑看了一眼,玲珑对她点了下头,她才露出笑容:“好啊!” 上去把孩子接了过来,那孩子一到祝胜男怀里,玲珑便冷了眼,□□是婴儿,灵魂果然是成年人,还是散发着恶臭的成年人! 刚到辅导员家他就闻到了这股令人反感的气味,玲珑低头朝祝胜男怀里的婴儿看过去,那婴儿白白嫩嫩生得很是可爱,一双眼睛却透露着成年人才有的色|欲,正拼命地朝祝胜男胸口拱。 辅导员家开了暖气,祝胜男脱了外套只穿着毛衣,她感受到孩子对自己的“亲近”,顿时浑身僵硬,宛如被长虫缠上,令她起了满身鸡皮疙瘩。 玲珑适时笑道:“也给我抱抱吧,我还没抱过这么小的孩子呢。” 祝胜男忐忑地望向他,他朝她伸出手,她问了下两位老师:“可以吗?” 老师们笑呵呵的,“当然。” 哎呀,没想到一心只有兼职赚钱的小胜男也知道跟男孩子来往了,真是不错啊! 婴儿一到玲珑怀中,便被那双眼睛盯住,他下意识夹紧屁股,假装做出一副稚童的模样,平时只要他这样笑,大人们就会把他的怪异之处放在一旁,然而这一回屡试不爽的套路却不行了,这抱着他的少年虽然比女人还漂亮,可他完全感受不到对方“喜欢孩子”! 他立刻哇哇大哭起来,辅导员跟鲁老师赶紧过来看,玲珑把孩子还给他们,很不好意思地说:“可能是我抱得他不舒服吧。” 老师们没有怪他,辅导员抱着孩子哄,鲁老师热情地请他们留下来吃饭,祝胜男今天就是想解决这件事来的,自然不会推辞,别看鲁老师是个彪形大汉,实际上却有一手好厨艺,辅导员的月子是他亲自给做的,平时家里也是他做饭。 期间辅导员要去洗手间,让祝胜男帮忙抱着孩子,祝胜男求之不得,她坐在玲珑身边,眼下客厅只有他们俩,玲珑还客气什么?他冷哼一声,对那小小一团肉娃娃说:“你是自己出来,还是我把你弄出来?” 婴儿眼中迅速闪过一抹成年人才会有的慌乱,但他不相信有人能够看穿这一点,就继续装,玲珑懒得跟他废话,右手食指中指并起,在空中划了个复杂的图案,祝胜男只觉他指尖似是有金光点点一闪而过,随即就看他伸手覆在婴儿天灵盖上,毫不客气地拔出了什么东西! 那东西祝胜男肉眼看不见,但她能够感受到怀中的小婴儿变得单纯天真,眼睛黑白分明,再也没有那种让她不适的感觉了。 她的手轻轻触碰到孩子的胖脸蛋,只听到一片空白——因为这么点大的孩子什么都不懂,自然什么都不会想。 玲珑捏着手里的东西,他在想该怎么处置这玩意儿呢,刚好辅导员从洗手间出来,他笑眯眯地起身:“老师,借用下你们家的洗手间。” 祝胜男目瞪口呆地看着他朝洗手间去了又回来,过程不超过两分钟,回来的时候双手自然地垂在身侧,显然什么也没有拿。 不是,那个“人”呢??? 鲁老师惊喜地发现他儿子不排斥他了!还特别喜欢给他抱!可把他给乐得,笑得咧出一嘴大白牙,抱着胖儿子亲了又亲,辅导员看着父子俩笑个不停,一家三口幸福的不得了。 从辅导员家离开,祝胜男才问:“孩子身体里的那个人……” “哦。”玲珑应了声,“被我捏碎了冲进马桶了。” 祝胜男:“……你没有问他是谁吗?他是怎么到孩子身体里的?以后会不会再到其他人家的孩子身上?” “这跟你有关系吗?”玲珑反问。 祝胜男一下就不说话了。 两人并肩走着,玲珑漫不经心道:“就算还会到其他孩子身上,那孩子也不会跟你认识,你担的什么心?什么时候陌生人的事情你也如此热心了?” 祝胜男低着头默默走路,她的手攥成了拳头,“我只是想知道……” 她不肯承认她其实是个热心肠的人,玲珑挑了下眉,鼻息间尽是祝胜男灵魂的香甜气息,他发觉自己对灵魂的味道愈发敏锐,刚才那孩子身体里的玩意儿,不知道从哪里学来的邪门歪道,居然是一体双魂,怪不得辅导员开玩笑说她生了个睡神,那么小的身体里承载两个灵魂,可不是需要休息么。 跟王曼曼说的那样,一个身体有着与之不匹配的灵魂,无非就那么几种情况,重生、穿越、夺舍,但同样是另外一个人的灵魂进入到不属于自己的身体,辅导员家的宝宝身体里,两个灵魂却在慢慢融合,只不过被玲珑打断,强行把那成年人的灵魂给拽了出来。 他连听对方废话都懒,直接撕碎冲走。 这件事还是得跟肖荣望说一声,好不容易这个国家才变得和平安宁,虽然底下仍旧暗潮汹涌,鬼物丛生,至少表面上是好的,玲珑可不允许有人捣乱,他还没在这个世界吃够呢! 把祝胜男送回学校,两人交换了联系方式,随后玲珑就给肖荣望打了个电话,肖荣望很重视这件事,又立刻通知了肖繁,肖繁再转达到特调处,于是第二天,就有人敲了玲珑家的门。 周日玲珑向来睡到不想睡为止,他穿着睡衣光着脚来开门,结果门一拉开什么也没看着,而后听见一个很温柔的声音:“我在这里。” 他低下头,望进一双春风般的眼眸中。 是个坐在轮椅上的男人。 “……你谁啊?” 男人微笑道:“你好,我姓闵,是特调处处长,我给你带了见面礼。” 刚想说特调处处长关我屁事的玲珑,看到人家手里提着的高级食品礼盒后秒变脸:“原来是闵处啊,真是久仰大名,快进来坐,你看你,来就来呗,还带什么东西啊,乱花钱,怪难为情的。” 要是祝胜男在这里,一定会觉得这句话格外熟悉……明明是昨天辅导员说她的,被他拿来活学活用了! 闵处自己滑着轮椅进来,玲珑直接坐到客厅地毯上,把食盒打开,顿时香气扑鼻,他夹了一块红烧肉放进嘴里,腮帮子因此鼓囊囊的,问闵处:“找我有事?” “是这样的,肖首长给我打电话,说了关于一体双魂的事情,我想多了解一点,所以才冒昧打扰,还请见谅。” 这人说话实在是温柔又和煦,而且很真诚,玲珑想了想:“可是我已经把那个家伙给撕碎冲走了,你就算是想问,我也没什么知道的。啊,我虽然不知道,但有个人可能知道。” 毕竟吃人嘴短,玲珑迅速找到手机拨了祝胜男的电话,即便是周日也在兼职的祝胜男听到他有事找她,立刻跟店长请了假,要了玲珑的地址,她也不是空手来的,给玲珑带了奶茶跟蛋糕,毕竟人家帮了自己一个大忙。 祝胜男能够通过接触听到旁人心声的事让闵处很惊讶,尤其是这个女孩子冷静果决,能在关心则乱的情况下做出准确判断,如果稍加训练,绝对可以成为优秀的人才。 玄门凋零,特调处太缺人了,他又双腿残废不能走路,只能坐镇后方,因此特调处的人,上到闵处,下到清洁阿姨,大家最爱做的就是招揽人才。 祝胜男从自己察觉到辅导员家孩子不同寻常,再三试探确定对方古怪,说到果断寻求玲珑帮助,事情完美解决还没有干扰到普通人生活,闵处听得暗暗点头,顿时起了爱才之心,先把一体双魂的事儿放到一边,先问祝胜男学的是什么专业。 祝胜男呆呆回答:“电子信息工程。” “那以后是有什么打算呢?”闵处循循善诱。 “嗯……好好学习,毕业了找份工作,攒钱买车买房养只狗。” 闵处声音更加温柔:“眼前有一个成为国家公务员还免考的好机会,你愿不愿意要?” 祝胜男:…… 这话得亏是从长相英俊声音温柔的闵处嘴里说出来的,换个人她都会觉得对方是想骗她,犹豫不决之下,她试探着看向玲珑,玲珑朝她点点头,意思是这人可信,祝胜男便答:“愿意,可是有这样的好事吗?” “有啊,怎么没有?”眼见好事将成,闵处愈发诚恳,“是这样的,我们部门现在急缺人才,如果你愿意加入,我们可以为你提供五险一金,年终还有绩效,衣食住行全部报销,部门给你分配房子车子给你养老,轻轻松松月入数万。” 祝胜男:“……您真的不是骗子吗?” “怎么会呢?”闵处从口袋摸出自己的证件,祝胜男扒拉过来,照着上面念,“特别事件调查处,是做什么的?” 闵处又把特调处的宗旨跟目标和祝胜男说了一遍,主要是工资跟待遇都很好,而且祝胜男自己有这样特殊的能力,本来是很困扰的,可是……如果能跟帮助到像王曼曼还有辅导员那样温暖善良的人,就算没有工资,她也愿意的,更何况国家还给养老呢? 两人很快达成共识,玲珑在边上看着这俩人,无端生出一股错觉,仿佛又见到了多年前的肖长庆与庞双月。 谈妥了,闵处先是打电话给下属让他们安排,然后才询问起一体双魂的事,祝胜男记忆力极好,她发现那孩子不对劲后,一开始以为是自己错觉,后来也怕真的是自己想多了,便多次试探,孩子身体里的东西并不知道她有通过肢体接触得知对方在想什么的能力,所以她还真知道一些东西。 当闵处听说像这样的情况不止一个的时候,脸上温柔的神色慢慢消失,变得凝重起来,“……也就是说,新生儿中,还有类似一体双魂的情况?” 祝胜男点头:“如果他没有撒谎,应该是这样。” 这样的话问题就严重了啊! 要去找哪个新生儿是一体双魂,这无异于是大海捞针!不过也没有办法,总不能放任不管。 祝胜男悄悄看了玲珑一眼:“你那么做,真的太简单粗暴了。” 说的是玲珑把那家伙撕碎冲马桶的行为。 玲珑:…… 他对闵处道:“倒也不是没有办法,不是每个婴儿都能够承受一体双魂,祝胜男辅导员家那孩子,八字极阳,如果还有其他孩子撑在一体双魂,八字肯定也和普通人不同,可以从这方面开始查,查到一个就成,我会让孩子身体里的东西开口的。” 777|第六十七片龙鳞(一) 第六十七片龙鳞(一) 说是这么说, 但真正实施起来还是相当麻烦的,首先每年光是新生儿就是一个庞大的数字, 更何况没有人能保证一体双魂的情况是今年才有, 还是从过去就有——倘若是过去就有,那么很有可能一些成人灵魂已经将彻底占据了新的身体, 顺利完成了融合。毕竟与尚未生出神智的婴灵比起来, 成年人的灵魂更有力量。 如是过了几个月, 特调处列出了一份名单, 经由祝胜男再三查验过后, 将确认无误的最终名单交给了玲珑。 这样的情况并不多, 因为极阳或是极阴的生辰八字并不是随随便便就能有的, 到最后一共有三个刚出生没多久的婴儿符合条件, 但是如何说服孩子们的父母却成了一个问题。 玲珑觉得特调处的人按照规章办事成习惯,大脑都不灵活了,何必说服那些孩子的父母?直接进去不就行了? 他这样简单粗暴的行事作风祝胜男已很是习惯, 没等闵处想出更好的方法, 玲珑已经出发了。 坐在轮椅上的闵处做事一贯游刃有余胜券在握,无论何时看到他都是风度翩翩的,此时他脸上却显现出一种无奈的色彩来, 显然遇到玲珑这种不按套路出牌的人, 他总算是明白为何肖首长说不要想着把对方拉拢进特调处了——随心所欲的人,向往着自由,特调处条条框框太多,根本束缚不了他, 兴许还会结仇。 玲珑做事非常有效率,他轻轻松松就把那三个成人灵魂带了回来,闵处给了他特调处专用的收纳鬼物的瓶子。这瓶子材料特殊,又经由高僧开过光,被装进去的鬼物别想逃。 婴儿白胖胖的外表很可爱,但被揪出来的这几个东西就不那么可爱了,饶是闵处也不由得微微蹙起眉头,依他看来,这几个鬼倒像是死了许多年的老鬼。 问也问不出什么来,他们都是很久以前死掉的,生前没做过几件好事,不是穷凶极恶,便是私德败坏,但是有一天,他们突然被通知可以去投胎了——在人世间漂泊多年,还要防止玄门中人的猎杀,老鬼们精疲力尽,都盼着投胎。 但是他们的投胎跟想象中不一样,没有奈何桥,也没有孟婆汤,而是用自己的灵魂签订了契约,然后就被打入婴儿体内,潜意识中他们明白,想要活下去,就要把原本的婴灵融合,否则他们将会魂飞魄散! 大部分老鬼都老老实实地按照契约办事,生怕露出马脚,可惜附身到辅导员家孩子的那家伙,生前是个色中饿鬼,不知败坏过多少好姑娘,就算做鬼也仍旧恶习难改,不少漂亮的女鬼都吃过他的亏。 谁知道他那样倒霉,遇到了祝胜男,被祝胜男察觉到不对从而寻求玲珑帮忙,于是落得个被撕碎冲马桶的下场……玲珑可不像特调处那样手段温和,他可是直接把那色鬼的灵魂给撕碎了!痛苦难忍都是轻的,连再投胎的机会都没了,彻底魂飞湮灭! 于是还活着的老鬼们也纷纷夹起尾巴做人,过去他们叫特调处抓着了,虽然说会受罚,但只要没有犯下滔天罪行,最终都能得到超度的机会,然而这位大魔王却不如此仁厚,落到他手里还能有好果子吃?! 玲珑听完这些废话,单手托腮,问:“所以呢,这几个家伙要怎么处理?我看还是拿去冲马桶吧。” 闵处:…… 祝胜男偷偷瞥了他一眼,坚定地站在了玲珑这一边:“我赞同。” 这三个老鬼,一个生前将妻女殴打致死,一个伙同奸夫杀夫藏尸,剩下的那个则是个恋|童|癖,她也觉得直接毁灭了比较好。 世界上从不缺鬼魂,少了这几个也不算什么。 闵处说不出话,他叹了口气,“先将他们带回特调处,关押进鬼狱吧,我觉得这件事远远没有这么简单,说不定以后还能派上用场。” 一体双魂的事暂时落下帷幕,但闵处隐约感觉这并不是这件事的最终结局,老鬼所说的与他们签订灵魂契约,又将他们送入婴儿体内,要他们吞噬婴灵的人,到底是谁?还有曾经见过祝胜男,为了勾起祝胜男心中邪念给予她桃木吊坠的黑衣人又是谁?这几件事之间有没有必然的联系? 祝胜男,天生比常人灵敏,拥有通过肢体接触听到他人心声的能力,被选中的这几个孩子,男孩八字极阳,女孩八字极阴,这在玄门中另有说法,前者乃是纯阳之体鬼魂不侵,后者乃是鬼物的最佳容器,按理说极阳的八字,老鬼们躲都来不及,怎么还敢融合?那背后之人必然有什么神通! 这几个孩子还得暗中关注,免得他们再被人盯上,此外还得继续往下查,说不得还有其他孩子出过事。 只要想到幕后之人可能已经筹谋了许多年,说不定有些孩子已经长大被彻底融合……大街上迎面走来的人,身体里头不是正常的灵魂而是一只老鬼,闵处便觉得头疼。 祝胜男通过了训练与考核,成功成为了特调处一员,这也使得她愈发忙了,过去她除了上课就是做兼职,现在虽然不用再做兼职,但忙起来的时候也真是团团转,根本没有办法。 与此同时,玲珑学校来了个新的交流生,听说是从国外某知名大学前来观摩学习的,因为也是读的历史,顺理成章就安排进了玲珑班里。 新来的同学是个作风大胆开放的女生,叫戴幼仪,人缘特好,性格也很大方豪爽,跟男生们称兄道弟的,再加上长得漂亮身材也好还会打扮,俨然一副万人迷的姿态,除了玲珑之外的几个男生都被迷的神魂颠倒,成天跟在人家屁股后面一口一个仪哥的叫。 但这也导致班里许多女生看不惯她,以花冉、王曼曼、舒逸晴三人为首的女生小团体,对玲珑这根仅剩的独苗苗看得非常紧,一旦戴幼仪要跟玲珑说话,女生们就会飞快打断,她们要坚决守护班里最后一块净土,她们的班草不容任何人玷污!尤其是这种汉子婊! 戴幼仪看起来对玲珑很有兴趣,她家里非常有钱,听说这次回国,除了是做交流生以外,也是想给家里谈一笔生意。 反正这样的白富美人设相当令男生们疯狂,这也就形成了一股奇怪的现象,戴幼仪非常受男生欢迎,但是同性对她观感却大多不好。 用王曼曼的话说就是:“她一撅屁股我就知道她要拉什么屎!我可是宫斗游戏高手!” 近几年宫斗宅斗之类的剧情游戏非常火爆,王曼曼每次玩这个都能活到最后成为人生赢家,她一眼就看穿戴幼仪的本性了,功利性太强,根本就是在享受男生们的追捧而已!哪里是真心想跟他们做朋友! 班里那几个傻逼男生,被人家耍的团团转,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至于祝胜男,在忙碌之余也有了很大的困扰,新学期伊始,辅导员太忙了,她自告奋勇前去帮忙接待新生,结果被个刚进校园的男生给缠住了! 向来对感情敬而远之的祝胜男,因为年纪比大部分同学都要小,又是未成年,同班同学基本都把她当小妹妹看,而且满打满算她现在也才十六虚岁,所以从来没有人会跟她表白。 祝胜男非常喜欢特调处,她的同事们都非常有人情味,大家很照顾她,不缺钱,不用节衣缩食,她从原本干瘪的小豆芽菜,经过半年多时间,迅速成长为含苞待放的花骨朵儿,脸蛋逐渐有肉,五官长开,身体也开始发育,亭亭玉立的,所以才被那大一新生给看上,狂蜂浪蝶般地缠了上来。 祝胜男总不能把自己在特调处跟前辈学的本事用在普通人身上,对方听不懂拒绝,她只能躲着,说实在的她都不知道对方喜欢她什么! 她脾气又臭又硬,不会说好听话也不爱笑,很多人都说她是个冰块,对谁都不假辞色,可这个叫左魏的男生,就跟见了蜜糖的苍蝇一样,死缠着她不放! 这实在是太让人讨厌了。 可祝胜男只是看着不好接近,其实她是个心肠很软的人,左魏似乎深知这一点,发誓要将烈女怕缠郎的古训坚持到底,他相信自己一定会成功!他决不会失败! 这种惊人的底气,没人知道是怎么来的。 玲珑仍然如常过自己的日子,吃吃喝喝睡睡玩玩,对别的都不怎么上心,直到有一天,饶萱打电话给他。 他们一直都有联系,他还在饶家的群里面呢!饶萱每个月都会来看他,还会约出来一起吃饭什么的,所以这一回玲珑也以为她是要请客吃饭,懒洋洋地接起电话:“姐姐?” “玲珑!你在家吗?!我有事找你帮忙!” 电话里说不大清楚,饶萱直接开车过来找他,玲珑只好从床上爬起来,洗漱换衣服,饶萱懂他,来的路上还给他买了蛋糕跟奶茶,他坐在副驾驶上一边吃一边听她说。 饶萱是自己开了工作室的,她在业内也算是比较有名的化妆师,两年前凭借着给当红女星程颖化的一副复古桃花妆一炮而红,不少女明星的粉丝都夸她厉害,纷纷在自家爱豆经纪公司下求他们把饶萱挖过去。 此后饶萱风评一直都很好,这一次她受邀为影后祖真时隔十年重回电视剧剧组做跟组化妆师。 “……一开始一切都很正常,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我明明给祖真化了妆,但是到了镜头前,就什么都不剩了!”饶萱很发愁,“祖真可是专门拍电影的,她都十年不拍电视剧了,这回很多人都期待着呢,而且我亲手给她化的妆,怎么一有镜头,那妆就没了?” 真是怎么想怎么不对劲,她也是经历过灵异事件的,第一时间就想到是不是有什么问题,于是立刻找上玲珑。 “祖真,长什么样啊?” 饶萱叫他自己搜搜看,她在开车呢。 玲珑吸着奶茶掏出手机,在搜索引擎里输入这个名字,半晌看着蹦出来的一系列图文,“……这个什么《剑情》就是她回归电视圈拍的剧?女主角好像才十五?” “是啊。”饶萱点头。 玲珑更无语了:“……可是网上说这个祖真今年都三十七了。” “哎呀很正常啦,现在的女明星,谁愿意服老?咱们国家的电视剧,你看过几个是以中年女性做主角的?不想去演主角的妈,就只能演女主角呗,而且祖真演技很好的,拿过影后大满贯呢!” “你的化妆术已经先进到能帮她换头了?”玲珑划了几张图片,“年轻时长得是真不错,现在这状态明显是动过脸,面相都模糊了。” 整过容的人面相很难看出来,大都是模糊的模样,祖真显然脸上动过刀子。 饶萱说:“女明星打个针很正常,谁也不想变老啊,哎呀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她的脸确实是支撑不起十五岁的少女戏份,所以才有了我的存在,本来这妆是完全没问题的,但就是出了奇,明明看着好好的,但镜头里她就是一张素颜!要不是导演亲自看着我给她化的妆,剧组都要怀疑我是不是在她脸上做手脚了!” 现在剧组已经开始流传闹鬼……饶萱不知道有没有鬼,但她知道剧组肯定有地方不对劲! 玲珑眨眨眼,问:“这个祖真在电影圈混得好好的,干嘛回来拍电视剧?” “赚钱呗。”饶萱想都没想地回答,“听说她是天价片酬,因为身价高嘛,电视剧的投资怕不是一大半都花在她的片酬上,少说这个数!” 说着抽出一只手比了个八:“不过这些我也是在网上看到的,总不能到人家影后面前去问她是不是网上流传的片酬是真是假吧?” “这样啊……” 玲珑若有所思,他看着手机屏幕上祖真年轻时的照片以及近几年的照片,面相都是相对的,五官柔和自然,看不出动过的痕迹,但大约是在去年春左右,她的脸就开始呈现出不自然的形态,苹果肌肿大嘴唇变宽,山根也变高了,显然不仅仅是打了针,还动了刀子。 完全没必要不是吗? 不过祖真也不是第一个动过脸比纯天然时还难看的,饶萱在娱乐圈混,对此很有发言权,她说几年前有个女明星因为演了一部偶像剧爆火,本来长相是那种清纯小白花,一哭一落泪让观众揪心,结果火了之后不知为啥想不开,再露面的时候已经变成了网红脸,与过去判若两人,大家纷纷惊呆了,指责她不该动脸,她自己却觉得那样的脸特别美,近几年已经完全没了消息,因为整容失败,再也没出现在大众跟前。 等到了剧组,被饶萱带进去的玲珑获得了整个剧组的瞩目——谁叫他长得这么好看?导演看得眼睛放光,拉着饶萱问她这个弟弟多大了有没有进娱乐圈的打算能不能在剧里客串一下只在角色口中出现过的仙君。 开什么玩笑,玲珑当然不会同意,他对这些可没兴趣。 剧组没有什么让他难以忍受的地方,因为祖真的妆容出了问题又没法解决,导演只好决定把她的戏先放到后面,反正剧组的进度不可能因为她一个人停下来。 祖真咖位大,有自己专属的化妆室,饶萱在进去前深吸一口气,看到玲珑好奇的目光,小声跟他解释:“这位影后不像传闻中脾气那么好,这些天因为妆容问题很不满意我,老觉得是我故意整她,我叫她换人吧她又不乐意,说是我化的最好。不过你放心,姐姐不会让她欺负你的,你帮姐看看,是不是有什么脏东西故意搞我啊?” 自打被老贾父子盯上过后,饶萱颇有些杯弓蛇影。 虽然祖真没有戏拍,但架子还是在的,除了她以外,化妆师还有三个助理,玲珑一眼望过去,那简直是老佛爷般的享受,有人给按摩有人给煮咖啡有人给跑腿的,祖真倚在椅子上,听到动静才微微睁开眼睛,从面前的化妆镜里往后看。 瞥见是饶萱,眉心微蹙,又看到玲珑,对方身上属于年轻人特有的朝气令为年纪苦恼的祖真觉得格外碍眼,便阴阳怪气道:“不要什么乱七八糟的人都往我的化妆室带,你是我的化妆师,希望你记得自己的本分。” 饶萱脸一沉,她可不怕祖真,“这是我弟弟,不是什么乱七八糟的人,祖小姐家里人没教过你什么是礼貌吗?” 祖真头一回听饶萱这么跟自己说话,之前无论她怎么讽刺,饶萱都非常敬业的,于是愣了一下:“你敢这么跟我说话?” “怎么不敢?你以为你是谁?” 玲珑把饶萱拉到自己身后,双手环胸,居高临下地俯视祖真,其实他甚少用外貌年纪去攻击别人,可骂人嘛,就是要戳人痛处:“这位大娘,您看看自己脸上那比包子都多的褶儿,这不给你糊上个十斤八斤的面粉能化好么?到了年纪能不能别演什么丫头了?我看你这妆化不上去跟别人关系不大,说不定是主角生灵,觉得你玷污了自己的形象,不让你演呢!” 这话说得也太恶毒,祖真最在意的就是自己的外貌,她年轻时可谓是十分美丽,可随着年纪增长,再美丽的人都会老去,韶华易逝,她也是这样。 可她还没有享受够这种万众追捧的虚荣,无数人听说她要回归电视圈,都纷纷表示期待与吹捧,她不觉得自己比别人差,前两年她还能在电影里演少女,让比自己年纪小的女演员演妈,观众们还说毫无违和感,怎么拍个电视剧就不行? 她说玲珑是乱七八糟的人时理所当然,人家说她一句脸上比包子褶子都多便生气了:“饶萱,你不想干就直说!我也不缺你这一个化妆师!” 饶萱求之不得:“好的,这可不是我毁约,告辞!” 她还不想给她当化妆师呢!都是爹生妈养的,这个祖真不知道怎么回事,比谁都骄傲,尾巴都要翘到天上去了,过去虽然没合作过,但也听许多业内的人说祖真脾气特别好对谁都很友善,否则饶萱也不会一口答应下来,结果相处几天才知道,这也叫和善?这叫和善的话,那老贾父子俩也称得上是朴实无华了! “你给我站住!” 祖真气得站起来,一巴掌拍在化妆桌上,她气得胸口不住起伏,却没有再说出让饶萱走人的话,因为她自己也很清楚,饶萱虽然年轻,但业务水平是真的好,这几次给她化的少女妆连祖真自己都看得呆了,完全看不出动过的痕迹,所以要是饶萱真走了,她上哪儿再找这么个化妆师? 偏偏这么好的妆,一到镜头就没了,最后拍出来的成片全是她的纯素颜,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祖真心乱如麻,她一屁股坐回椅子上,对饶萱说:“你再给我化一次吧。” 饶萱抿了抿唇,到底还是职业道德占了上风,又走了过去,玲珑站在边上看着,饶萱的手艺的确厉害,玲珑简直想用妙手回春四个字来形容,最后妆容完成,祖真脸上的刻薄与不自然彻底消失,如果不是之前看到她的素颜,她看起来真的非常的温柔天真,很符合剧本女主角的人设。 不过到底是年纪摆在那里,跟真正的少女没法相提并论,可到时候光一打,绝对是活脱脱的少女一枚。 接下来祖真又去试了一次,玲珑跟在导演身边,看着摄像机里的画面。在拍的时候,完全没毛病,可是一结束,再回放,镜头里的祖真就变成了毫无妆容的模样! 导演唉声叹气,这事儿也不敢声张,他严禁剧组人员泄露消息,可他心里也犯愁啊,这可是大制作,花了不少钱的,这要是拍不好,还能说是他没本事,可女主角身上出现灵异事件可怎么办啊! 要不,找个大师来剧组看看? 778|第六十七片龙鳞(二) 第六十七片龙鳞(二) 饶萱见还是跟之前一样, 绝望地吐出一口气,这妆化一次不容易, 她精心设计准备的妆容得不到展现, 她心里也很苦啊! 真是眼泪咽到肚子里无人知。 玲珑的鼻子动了动,他提议道:“要不换个化妆师试试吧。” 导演跟饶萱都一愣。 两个小时后, 祝胜男面对满桌的化妆用具束手无策, 她对化妆是一窍不通, 以前是穷没有钱买, 现在则是没必要打扮, 没有任务的时候, 除了学习她都要训练, 负责带她的师兄说过, 不要以为特调处的任务都不痛不痒,很多时候,都需要他们赌上性命, 如果因为学艺不精送命, 那可真是太可惜了。 她的能力也因此得到了更大的开发,以前是需要肢体触碰才可以听到他人心声,现在的话只要距离够近便可以。 但是……祝胜男犹犹豫豫地看向玲珑, 大魔王打电话叫她来帮忙, 她自然万死不辞,可是给一个大明星化妆……还不如给她一桶漆让她糊墙呢! 因为要给祖真化妆,所以两人贴的很近,当听到对方心中所想时, 祝胜男瞳孔微微一缩,好在她性格冷静自持,才没有让眉笔在祖真脸上划开。 饶萱在边上给她做指导,虽然她不懂为什么玲珑要让这个小妹妹过来,但玲珑做事自有他的道理,她相信他。 祝胜男心灵手巧,虽然是头一回,但有饶萱的指导,最终还是出了成果。当然,这个妆,略显粗糙,跟饶萱化的没法比,祖真也非常不满意,瞪着镜子里的自己生气,“喂,你真的是学化妆的?我怎么觉得你是个新手?” 你不用觉得,我就是。 祝胜男暗忖。 哪怕祝胜男天生比别人聪明,又有业内顶尖的化妆师饶萱在旁指点,最终成果也只能说是差强人意,反正祖真很不满意,导演见了也有点欲言又止,当然,这样总比没有妆容好多了,于是在玲珑的建议下,他们试着拍了一条,这一回镜头里呈现出的就不是素颜,而是祖真化过妆的脸了。 祖真立刻把矛头对准了饶萱:“是你做了手脚对不对?否则怎么会这样?别人给我化妆怎么能行,怎么就你不能行?!” 这可真是从天而降一口大锅,饶萱无话可说,她哪里知道是怎么回事? 眼见祖真愈发咄咄逼人,玲珑挡在饶萱身前,说:“不如这样,再找几个化妆师来试试吧。” 最后,事实证明,除了饶萱外,几乎每个化妆师给祖真化的妆容,都能给在摄影机里呈现,这下就连导演都不明白了,饶萱的口碑是出了名的好,跟祖真也是头一回合作,按理说没有旧仇,再说了,别的可以遮掩,这化好的妆容怎么能在镜头前消失呢?而且饶萱用的彩妆用具,其他化妆师也用了啊! 此时玲珑自告奋勇:“让我来试试。” 祖真本来脾气就不怎么好,这下更是拉长了脸:“我的脸不是你们的试验品!来回卸妆多伤皮肤你不知道?!” “那又怎样。”玲珑无所谓道,“反正你到时候去拉个皮打个针就好了嘛。” 在场众人齐刷刷看向他,都觉得这少年是真敢讲。 最终在导演的打圆场下,祖真气愤道:“这是最后一次!” 饶萱跟祝胜男对视一眼,纷纷忧心玲珑会不会化妆,这份忧心很快得到了解答,就玲珑那架势,饶萱觉得他比自己还熟练呢……更神奇的是,他似乎有一双化腐朽为神奇的手,饶萱给祖真化的妆已经非常出色了,几乎完美掩盖她年华不再的事实,在剧组的打光下,说祖真是十几岁的小姑娘绝对没有人会怀疑! 而玲珑手下的祖真,则完完全全像是换了一张脸,如果不是看过她的素颜,大家真的会以为眼前的不是如今快四十岁的祖真,而是那个十八岁就拿了影后,灵气四溢的少女祖真! 就连祖真自己都对着镜子看愣了,她惊奇地从玲珑的脸,看到玲珑的手,似乎不能理解这么年轻的男孩子是怎么有这样的技艺的。 玲珑将众人惊讶看在眼中:“再拍一次试试看吧。” 祖真顶着无可挑剔的妆容再次拍了一条,然而镜头里的素颜又一次出现了,玲珑双手环胸站在导演身边,侧着头从摄像机里移开视线,冷淡道:“破案了,看来妆化的太好就是不行,可能镜头觉得你欺骗性太强了吧。” 祖真被他这风凉话气得握紧了拳头,饶萱弯着腰,双手撑在膝盖上俯身观看,奇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这镜头还成精了?不许女主角化妆化的好?” 祖真脸色极其难看,她之前休息了两年,虽然没有息影,但有过去的辉煌在,地位仍然巩固,甚至于直到如今她都还是许多观众心中的白月光,如今娱乐圈正活跃的那些小花旦,粉丝虽然多,演技却都不怎么样,大家总会感慨当年十八岁的祖真就拿了影后,现在的年轻女星却是烂片层出不穷,三十了还在玛丽苏偶像剧里转悠。 因此这次祖真的复出很是吸人眼球,尤其是她转而拍摄电视剧,更是令许多人表示期待。虽然以三十七的年纪出演十五岁的少女有些夸张,但其他女星不也这样嘛,从前还有个老牌女星四十多了演十几岁的小姑娘,祖真至少没到四十! 对于这种奇怪的情况,祖真自己也很气愤,可她又没办法,不知该如何解决。平心而论,饶萱与玲珑化的妆太过出彩,完全遮住了其他化妆师的光芒,她是真的不想用别人,就想用饶萱!她的脸动过刀子,其他化妆师或多或少都会使她露出不自然的一面,饶萱却能巧妙地以阴影高光来弥补她面部五官的不协调与僵硬,镜头前表现出来的简直就是天差地别! 她可不想成为丫头教荣誉会员,所以饶萱这个化妆师她用定了! 化妆室里,祖真沉声道:“我不管你用什么方法,这个妆你得化好,咱们是签了合同的。” 你拿合同威胁也没用啊!这是饶萱不好好化的原因吗?! 她的态度、眼神、语气,都太过高高在上,一副全宇宙老娘演技最好老娘最红老娘说了算的模样,看着着实令人生理不适。饶萱第一万次怨恨起牵线的朋友,说好的祖真是个脾气非常好非常体贴人非常好相处的人呢?这也叫体贴人好相处?她高中时期人送外号灭绝师太的中年女教导主任都比祖真有礼貌! “你威胁她做什么,签了合同又怎样?”玲珑倚在门边出声讽刺,“要怪就怪你这张脸。” 祖真猛地瞪过来:“你什么意思!” “你听不明白?”那玲珑不介意再说得更清楚点,“打针动刀,挺疼的吧?可是有什么办法呢,不动刀子,就不像祖真了。” 化妆室还有祖真的三个助理,导演、副导演、饶萱以及祝胜男,此时大家都被玲珑说的话给震惊了,大家面面相觑,饶萱跟祝胜男是知道玲珑的本事的,既然他说眼前这个“祖真”不是真的祖真,那肯定就是个冒牌货! “胡言乱语!饶萱,你怎么什么人都朝剧组带!到时候他偷拍了什么东西传到网上,你担当得起吗!”祖真冲着饶萱喊,“还不快把他赶出去!” 饶萱皱着眉冷声道:“这是我弟弟,剧组也没说不能带弟弟来吧?再说了,前两天你不是也有人来探班?” 祖真脸都涨红了,显然她没料到能有人看穿自己的身份,此时她只想把玲珑赶出去,遂对着三个助理吼叫:“还愣着干什么,快点把这个胡说八道的神经病给我赶出去!我不想再见到他!” “别生气啊。”玲珑笑起来,一贯是旁人生气他便开心的,“瞧你,刚拉好的皮都要拧巴了,你这张脸可维持不了太久,还得继续修修补补,生气动怒更容易崩。” “等、等一下,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导演等人都懵了,“什么叫不像祖真了啊?她不就是祖真吗!” “她不是。”玲珑答。 祝胜男也肯定道:“她的确不是,但她跟祖真是双胞胎。” 她在给“祖真”化妆的时候接近了她,当时“祖真”想的东西可真是吓了祝胜男一跳,趁着开拍她悄悄告诉了玲珑,“真正的祖真已经死了,是她害死的。” “祖真”这会儿状似癫狂:“胡说八道!我就是祖真!祖真就是我!你凭什么说我是冒牌货?!我是真的!我就是祖真!我是祖真!” “我看过祖真的照片,三十五岁之前还好,是福寿格,可在她三十五岁的时候,面相发生了改变。虽然还是那张脸,但命门黯淡,人中缩短,耳后寿星骨断裂,俨然已是短命之相,死期应该便在十日内。那么,眼下这个祖真,自然就是冒牌货了。” 导演给说的一愣一愣的,不是,这讲科学的年代,怎么突然说什么面相啊?那玩意儿不都是封建迷信吗? “祖真”更是笑了:“是吗?原来你是个算命的?有本事你报警让警察来抓我呀!要是没有证据,我可以告你诽谤!” “你是不是祖真你心里没点数?”玲珑轻蔑地哼了一声,“虽然你在脸上动了刀子,看不出本来长相,但骨相大差不离,你骨节组恶,面赤气黑,印堂穿破,分明是一副成败不足的贪婪相,此等面相,主大贪大恶,克父母骨肉,想必从小父母早亡,诸事不顺,且眼珠含赤眉角泛红,天生好妒,为了富贵铤而走险,也不是不可能的事。” “虽是双胞胎姐妹,却是完全不一样的两个人呢。”祝胜男上前一步与玲珑并肩,对大家说道,“祖真的经历很多人都知道,在孤儿院长大,勤工俭学读书,被知名导演看中成为演员,口碑与演技都非常好,这位冒牌货我不知道她经历过什么,但我知道她心中燃烧着无法熄灭的妒火,这份妒火使得她做出了无法挽回的事情,我想,我们确实是需要报警的。” 她已经通知了特调处,这事儿不归普通警察管,“祖真”能够悄无声息地替代一位知名影后两年没有人发现,背后主使还另有其人。 很快地,特调处的人便到了,与他们一起前来的还有几位警察,“祖真”一看到这些人动真格的就慌了,可能是之前两年虽然息影但也一直受追捧,她似乎真的把自己当成了祖真,被手铐铐起来时还在拼命挣扎,大喊她是祖真、她是祖真,奈何无人搭理她,只能灰头土脸地被塞进警车内。 “祖真”一走,玲珑便抽了抽鼻子,淡淡道:“消失了。” “……什么?” “怨气的味道,消失了。” 祝胜男也有些犯愁,她现在不是什么都不懂的新人了,也单独出过几次任务,都非常出色地完成,她现在知道,人死生灵,灵魂因为生前种种会留下怨气,带着怨气的灵魂除非怨气消弭,否则便会被束缚在死地不得离开。特调处的人都随身携带一枚铃铛,铃铛一响,就代表附近有怨气。 进到剧组的时候她的铃铛便响过,可玲珑却说怨气已经消失,但问题来了,从头到尾,她只感觉到了怨气的存在,却没有感觉到“灵”。 人死生灵,怨气如果到达了一个高峰,也会生灵,这样的灵是短暂的,“祖真”的脸在镜头后显现的总是素颜便是证明,其他化妆师的妆容一般,总会暴露缺陷,而饶萱与玲珑技艺过人,表现出的是“祖真”好的一面,可“祖真”被带走后,怨气消散,死灵也毫无踪迹,这太奇怪了,不应该这样的。 祝胜男随身携带的超度符根本没有反应。 玲珑想了想,“我跟你过去一趟。” 没了女主角,这剧也不知怎么继续拍下去,只能暂停,饶萱因此也轻松了下来,她很关心这件事,很快就从玲珑口中得知了真相。 原来这个“祖真”,原名叫做杨娟。 她与祖真乃是双胞胎姐妹,但正如玲珑所说,杨娟克父母骨肉,她们的父母在姐妹俩五岁时车祸去世,此后姐妹俩便被送入孤儿院,杨娟为人善妒,祖真却从小乖巧温柔,哪怕是在孤儿院,也很讨别人喜欢。因是双胞胎姐妹,两人幼时生得几乎一模一样,但来孤儿院领养孩子的人,却都看上了祖真。 在一对高级知识分子前来孤儿院领养孩子选择了祖真后,杨娟终于忍不住了,她骗妹妹说躲猫猫,然后换上祖真的衣服,假装成祖真被那对夫妻收养。 养父母对她很好,可惜杨娟心术不正,养父母双双出差遇到事故,她便再次成了孤儿。 她本就不是什么心性坚定之人,愈发混起日子,高中读完就不读了,随便过了两年结婚,因为一直没能生出孩子跟丈夫有分歧,导致丈夫在家中浴室滑倒,一头撞在坚硬的桌角因而去世,她便成了寡妇。 纵观她这一生,事事不顺,可被她留在孤儿院的妹妹却从杨真改名叫做祖真进了演艺圈,还成了著名的影后,明明是双胞胎姐妹,生得一模一样,怎么人生却是天差地别? 因此当有人问她愿不愿意代替祖真活下去,抢走祖真的人生时,杨娟立刻就答应了。 祖真与姐姐多年未见,如今相认也非常高兴,她万万没想到自己招来的是个白眼狼。 可惜的是,祖真品行端庄,都说相由心生,倒也不全是没道理。杨娟代替了祖真后息影两年,也是为了调整自己的脸,使自己看起来和祖真更加相像。她们本就是双胞胎姐妹,饶是影迷们觉得祖真似乎面相有点变化,但也能理解,毕竟是三十多岁的女明星,打个针什么的,大家还是能接受的。 谁也没想到这是完完全全换了个人。 至于真正的祖真,杨娟只在她每天的睡前牛奶里放入了那人给的一张符,随后便什么都不知道了。 她在特调处说出实情的时候非常得意,因为根本没有证据证明她害了人,从头到尾她也没对祖真做过什么,难道做姐姐的还不能给妹妹倒一杯牛奶吗?就算有罪,顶多也就是冒认了祖真的身份吧,法律又能将她怎样? 从始至终,也没有关心过那人是谁,又为何要对祖真下手,反正她不在乎,她要的就是过好日子。 而根据祖真的面相,此人定已遭遇不测。 从当初的饶萱、祝胜男,到一体双魂与祖真,桩桩件件,似乎幕后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在操纵,虽然年代久远,但祖真被送进孤儿院的时候已经五岁,身份背景都是清楚的,特调处查看了她的出生年月,推出了祖真的生辰八字,果然,又是个极阴之体。 至于杨娟,因为比祖真早出生半个多小时,不过是个正常人。 饶萱与王曼曼,还有辅导员家的小不点,也都是体质异于常人,还有那个早已死去的老贾媳妇,幕后之人究竟想要做什么? 从法律上来说,杨娟的确得不到什么太大的惩罚,但特调处有特调处的规矩,而且这件事事关重大,便暂且将杨娟关了起来,唔,一个正常人被关入鬼狱……会变成什么样,谁也不知道。 那些鬼虽穷凶极恶,但被下过禁制,并不能攻击人类犯人,但也够杨娟喝一壶的了。 闵处愁的头都要秃了,这些案子看似不起眼,仿佛都是意外,但细细追查,却都被一根绳子捻在一起,这还只是冰山一角,在他们没有查到的地方,是不是还有更多的普通人,如老贾媳妇那般已经遇害却无从得知的? 幕后之人的目的很明了,他就是想要这些体质特殊的人的灵魂,为此不惜耍尽手段折磨他们。 特殊体质的人若是化为死灵,怨气过重,可是妥妥的恶鬼,普通人是比不上的。 难道又是邪魔外道想要炼制厉鬼为祸人间? 这些年虽然暗地里也不怎么太平,但从未有哪一刻令闵处觉得自己头顶仿佛悬了一把将落未落的大刀,为今之计也只有继续去查,抽丝剥茧,看能不能寻到罪魁祸首,令其伏法,除此之外,也再没别的办法了。 从特调处离开,因为天已经很晚了,饶萱就负责开车把玲珑跟祝胜男送回去,三个人顺便一起吃了饭,祝胜男的学校相对近一些,因此先送她,结果祝胜男都下车了,饶萱才想起来刚才买的小甜品忘记让她带上,赶紧催着玲珑去追。 玲珑一脸问号指着自己:“为什么我去?” “谁叫你是男孩子!”饶萱理直气壮。 玲珑嘴角一抽,还是去了,他身高腿长,快步往前走,留下饶萱抱着方向盘长叹一声,她真是个好姐姐,为了弟弟操碎了心,那样好的小姑娘哪里找啊,怎么玲珑一点不开窍的? 玲珑还没追上去,远远就看见祝胜男在跟一个男生纠缠,他站在原地考虑了几秒钟,最终还是喊了她一声:“胜男!” 祝胜男回头看见他,有那么一刻,玲珑觉得自己仿佛成了她的天神、救世主,她眼中流露出的喜悦与解脱是那么明显,活似他是什么活菩萨,怪难为情的。 “你来了!” 祝胜男赶紧飞奔过来,那男生也拔腿追在后面,玲珑还是头一回看到小大人般的祝胜男露出这种表情,分外新奇,先打量打量她,又看看那男生:“怎么了?” “我都跟你说过了,我真的不想谈恋爱,我还未成年呢!”祝胜男抓着玲珑的衣袖躲到他身后,无论往日多么不想跟玲珑接触,但是摸着良心说,比起左魏,玲珑简直就是个天使。“这是我哥,你要是再对我纠缠不休,小心我让他揍你!” “你哥?”左魏狐疑,“我怎么不知道你有个哥?” 还是个这么好看的哥! 不过很快他就把这个想法甩到脑后,不就是长得好看点嘛,没什么了不起的,他的记忆中完全没有祝胜男哥哥这个记忆,想必死得早,那就没必要放在心上了。真是可惜,这么好看的人却是个短命鬼,由此可见长得好看根本没什么用,还是得抗打耐摔命硬才行。 反正他的目标还是祝胜男,他一定要跟她在一起! “她有没有哥,需要告诉你?” 玲珑觉得稀奇,这头一回见他的人无外乎那么几种,大部分都是惊艳,这个左魏居然露出了惋惜! 他在惋惜什么? 左魏当然不会告诉玲珑他惋惜的是什么,而是挺起胸膛跟玲珑对呛:“就算你是她的哥哥又怎么样?现在是自由恋爱的年代,难不成你还想管着男男恋不恋爱?” 祝胜男跟玲珑齐刷刷抖了一下,被这“男男”的叫法。 祝胜男忍无可忍道:“我都说过了,我对你根本没感觉,请你不要在我哥面前说容易让人误会的话好不好!” “为什么啊!”左魏不解,“我到底哪里不好,让你不满意了?” 他是真不懂自己哪里让祝胜男看不上了,怎么看现在也应该是他看不上顾胜男吧?他一米八,家里有钱,长得帅,学校里喜欢他的女生一抓一大把,可祝胜男怎么就对他那么冷淡?他给她花钱也大方,她的舍友都被他给打动了,祝胜男为什么还不为所动? 祝胜男自打进入特调处后性格平和了很多,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她是个外冷内热的性子,而且很体贴人,不会给人不痛快,这也导致了左魏愈发大胆开放,已经到了完全不考虑祝胜男感受的地步。 什么九百九十朵玫瑰玫瑰呀,超大蛋糕呀,名牌包包口红呀,他倒是舍得花钱不心疼,也很高调,之前还买了商业街的大投屏冲祝胜男表白,学校里许多人也逐渐觉得祝胜男不知好歹,这么有钱又帅还痴情的男生,祝胜男也太拿乔了! 779|第六十七片龙鳞(三) 第六十七片龙鳞(三) “当你这么问的时候, 恰好说明了你哪里不好。” 玲珑双手插在裤兜,眼神嘲弄, “不喜欢你还得给你理由, 你脸也太大了。” 左魏脸都气红了:“这是我跟祝胜男之间的事,不需要你管!你以为你是她的谁?” “我跟你之间什么事都没有!”如果可以, 祝胜男真想一巴掌打在这个人自信十足的脸上, 她都说了很多遍, 自己不是欲擒故纵, 对他也根本没有那方面的意思, 这人就是听不懂!“我不喜欢你, 纯粹是因为你长得不够好看!我是个死颜控, 必须貌若天仙那种我才喜欢!” 左魏听了不由瞪大眼:“你这分明就是在找借口, 我长得已经算是很不错的了,你知道跟我表白的女生有多少吗?而且就算你是颜控,喜欢貌若天仙的, 也得看看你自身的条件再去做决定吧?你……” 如果是未来的祝胜男, 她自然有资格这么说,可现在的祝胜男不过是个普通大学生,还是个会拿助学金的贫困生, 到底是哪里来这样的底气? “你追求女孩子的时候, 都会先告诉那个女孩子她家里有没有钱长得怎么样所以要对你的追求感恩戴德吗?”玲珑伸出一只手挡住左魏不让他继续朝祝胜男靠近,匪夷所思道,“你到底是个怎样的奇葩?” 左魏绝对不喜欢祝胜男。 他的态度摆的太高高在上了,玲珑不是没见过眼睛里溢满爱意的人, 那样的人连灵魂都是温柔香甜的,可左魏不是,他像是一个看到有用处物品的投资者,喜欢两个字说得那样敷衍,还以为能够感动别人。 得亏祝胜男只是看起来高冷,实则是个很体贴人的小姑娘,讲道理今天左魏要是对着玲珑“表白”,脑浆估计已经被揍出来了。 祝胜男从牙缝里迸出声音:“……别逼我揍你。” 她忍这个人已经很久了,从进入特调处开始,她就告诉自己不可以因为自己的特殊轻视他人,从前的她心中难免有些黑暗的想法,如今也还在努力克服,面对左魏,她真是把毕生修养都用在了这人身上。“我对你一点兴趣都没有,我再说一遍,请不要再来纠缠我!” 左魏眼看也要气死了,他觉得自己对祝胜男如此真心实意,她不珍惜就算了,还找别人来一起侮辱自己,简直就是狗咬吕洞宾!但转念一想,他以后还用得着她,脸上的表情便显得很是矛盾,半是恼怒半是强装出来的温柔:“男男,你今天可能休息的不好,我改天再来找你,我是不会放弃的,我会让你知道,我才是最适合你的那个人。无论你对我说了什么伤人的话,我都不会生气。” 祝胜男听着,长长的睫毛突然颤了一颤,她露出略有些讶异的眼神,很快又掩饰住。 刚才……她是不是听到左魏心里的话了? 因为害怕被人误会,每次左魏来找她的时候,祝胜男都会注意与他保持距离,肢体上的接触更是能避则避,像是今天晚上靠得这样近还是头一次,这也是她第一次听见左魏的心声。 她当然没有那么自恋,认为左魏是真心喜欢自己,祝胜男天生没有浪漫细胞,她在小山村长大,如果不是心眼多早被人活剥了,左魏喜欢她什么?那些围绕在他身边的年轻貌美嘴甜会玩的女孩子明明更适合他,为什么他一定要纠缠她? 这个人刚才在想什么? “如果不是你以后对我有用,我瞎了眼才会看上你”这样的话。 他这是什么意思?什么叫以后的她对他有用? 祝胜男愈发警惕,她拽了拽玲珑的衣袖:“哥,我有话跟你说。” 玲珑还在盯着左魏看,他确定那不是自己的错觉,这个人灵魂的味道闻起来……有点奇怪,像是印着新鲜出厂日期的食品包装袋一打开,里头却装了过期食物的感觉。 他突然想起那个叫晁慧心的女人,自以为重活一次便能占尽先机,百般算计想要利用他,说起来倒是跟眼前这个叫左魏的人很相似呢。 “别太贪心。” 玲珑如是对左魏说,“手伸得太长,小心被剁掉。” 左魏被他这阴森森的语气吓得一哆嗦,随后觉得自己这样太怂了,怂的简直没道理,他何必怕一个早晚会死的人?这人死的根本没有名字,他怕个屁! 当下就想跟玲珑硬刚,可惜想法很美好,现实太残酷,祝胜男狠狠地踩了他一脚,趁着左魏抱脚喊疼的时候拉着玲珑跑开,左魏还想追上去,结果被玲珑又补了一脚…… 这时候饶萱也来了,她在车子里等了老半天不见人,本来想给小年轻多多相处的机会,但又担心他俩遇上什么事,远远就瞧见可怜的左魏被踩又被踹,一脸纳闷:“干什么呢这是?” 祝胜男连忙摇头:“没什么,是个很讨厌的人,不用放在心上。” 饶萱歪歪头,问玲珑:“让你把东西给胜男,你东西呢?” 玲珑:…… 刚才随手放在路边的花坛上,因为两手插兜比较帅,忘了。 祝胜男道:“没关系,我待会儿回宿舍会经过的,我会自己拿,你们先回去吧,有事的话电话联系。” 有些事还是不需要让普通人知道的,普通人只要快快乐乐平平安安的活着就好。因此当着饶萱的面,很多话不能说。 送走了玲珑跟饶萱,祝胜男回到刚才跟左魏碰见的地方时,左魏自然已经走了,但是玲珑要给她的小蛋糕全被丢在地上,塑料袋上还有被人踩过的痕迹,一些奶油沾在地面上,看起来可惜极了。 祝胜男爱惜粮食,平时吃饭都不会剩饭,这些小蛋糕价值不菲,会糟蹋它们的除了左魏没有旁人、 她深吸一口气,再次肯定自己非常非常讨厌这个人,绝对不可能答应他的任何要求。 她去附近的教室借了扫帚跟拖把,把被弄脏的地面给打扫干净,这才回宿舍,舍友们都已经回来了,看剧的看剧,敷面膜的敷面膜,祝胜男跟她们打过招呼,掏出手机便看到了玲珑的短信,她想了想,把自己听到的话告诉了他。 玲珑在车上眯起眼睛,看样子他果然没有闻错,说起来他看到左魏的第一眼便隐隐约约觉着有些熟悉,倒不是因为长相,而是因为灵魂的气息,……是谁呢,他总觉得好像在哪里见过类似的人,但明显不是晁慧心,晁慧心都是多少年前的事儿了。 这个问题,在隔天上课他迎面碰上新转来的女同学戴幼仪时得到了解答。 当时就有种醍醐灌顶之感,他就说呢,怎么左魏感觉这么眼熟,合着这俩要不是性别不一样,那灵魂的味儿是一样一样的!都是属于被包装在刚生产袋子里的过期食品! 戴幼仪自打转到这个班,虽然跟女生们关系不怎么样,在男生中可谓是众星捧月,唯一不吃她这一套,不管她怎么套近乎都平常以对的就只有玲珑。她为此还暗暗生气,论美貌论家世,她都不比旁人差,可这个她见过的最好看的男生,明明对其他女生都是笑眯眯很好说话的样子,偏偏对上自己就爱答不理的! 今天他居然多看了她好几眼! 可惜戴幼仪没来得及上前套近乎就被王曼曼等女生残忍隔离,她们可盯着她呢!已经祸害了班上其他男生,唯一的清流必须保住! 舒逸晴啪的掏出自己精心准备的三层大饭盒:“这是我起了个大早做的便当,你中午的时候尝尝看合不合你的口味?” “我妈早上让我给你带了早饭,你还没吃早饭吧?”王曼曼也殷勤献上自己的供奉。 很快,玲珑桌子上就堆满了巧克力糖果小蛋糕等种种零食,他来者不拒,全都收了,然后在女生们的虎视眈眈中,咽下一口肉香四溢的小笼包:“放心,我不会沦陷的。” 王曼曼不相信他的节操:“你骗人,我敢保证那女的要是一给你送吃的,你就立马不认识我们是谁了!” 这可是唯一站在她们这边的男同胞,绝对不能放任他随波逐流! “我是那样的人么?”玲珑觉得王曼曼严重低估了自己的节操,“你也太小看我了。” 王曼曼呵呵一笑:“谁给你吃的你跟谁走,全校都知道。” 玲珑:…… 他假装什么也没听见,把一杯豆浆一口干了,上课的时候,女生们宛如护草使者坐在他前后左右,反正就是不给戴幼仪靠近他的机会。玲珑对此很是无所谓,他对戴幼仪一点兴趣都没有,虽然都是新瓶装老酒,但戴幼仪没来惹他,也没来惹他的人,只要安安分分不碍他的眼,他也不能不给人家活路不是? 不过他还蛮好奇的,左魏心里想的那些话,不知道祝胜男以后究竟能走到怎样的高度,能让左魏心里明明对她没感觉却还是要巴着?还有这个戴幼仪,又为什么要回国? 重活一世,真的就能占尽先机? 780|第六十七片龙鳞(四) 第六十七片龙鳞(四) 周末的时候饶萱跟唐靖来玲珑家, 大包小包带了不少好吃的,都是饶妈寄过来的, 指名要女儿把这些交给玲珑, 饶萱就顺便买了菜,跟煮饭阿姨一起在厨房里忙活, 唐靖则在外面剥蒜, 玲珑蹲在他旁边, 两人聊天的时候, 他随口就提起了刚回国的大小姐戴幼仪。 唐靖显然听过这个名字, 他说:“你说的这个女生, 家里是不是开珠宝公司的?” 玲珑想了想:“……好像是吧。” 他隐约记得王曼曼吐槽过, 好像戴幼仪家里是在国外开了家珠宝公司, 虽然规模并不是很大,但绝对算是富豪之家,发展势头不错, 据说还和知名珠宝品牌有合作, 不知道她为什么会舍弃国外那么好的环境回国。 这当然不是说回国不好,而是在国内肯定没有她生长习惯的国外方便,不过看戴幼仪反倒是一副习以为常的样子。 “他们家挺奇怪的, 好像最近是有把资产往国内迁移的意思, 而且……”唐靖不知想到什么,露出一言难尽的表情来,“我们公司之前跟他们有过合作,后来莫名其妙就停止了, 我听说他们家似乎是要朝农业方面发展了……买起地种粮食了!” 饶萱在厨房也听着外面说话,不可思议道:“真的假的?开珠宝公司的改行种地?” “是啊,不仅是种地,还到处收购粮食,搞得跟世界末日要来了似的。”唐靖开玩笑道,“比市价高他们家也收,难不成是想靠收购粮食垄断国内市场啊?” 这也太异想天开了,他们国家地大物博,倒也不是说收购粮食就比干别的low,而是戴氏公司一直标榜的都是高端、皇室、奢华,突然这么接地气,让人觉得很不搭调。 “说不定世界末日真的要来了呢。”玲珑说。 “哈哈哈哈。” 那对男女朋友同时哈哈笑出声,这个说你灾难片看多了,那个说不可能,玲珑瞥了他俩一人一眼,问:“那要是真的有世界末日,你们怎么办啊?” “还能怎么办啊?多少年前就说去年的12月12号是世界末日,结果呢?大家还不是好端端活着。”唐靖把剥好的蒜放到盘子里,“我们普通人呢,不像你这样有大本事的,只要把自己的每一天过好就行了,不留遗憾,哪怕是世界末日,日子也得照常过嘛。再说了,都已经世界末日了,还想那么多干嘛?那我可能只会遗憾没有早点跟萱萱求婚。” 没想到突然开始撒狗粮,可把煮饭阿姨笑得,饶萱脸都红了,差点把手里的菜刀丢出来,羞恼交加:“胡说八道什么!快进来切菜!” 唐靖狗腿道:“诶!来了!” 玲珑趴在客厅的桌子上,不管戴氏公司大批买地买粮食是为了什么,都跟他没关系,反正有他在,就不允许这片土地出现任何问题。 他才刚醒来没多久,希望不要有人找麻烦,否则,他会生气。 很生气。 等再到了学校跟戴幼仪碰面,玲珑直接问:“听说你家的公司在买地种粮食,怎么了,珠宝业进入寒冬了吗?” 戴幼仪原本还想跟玲珑多说两句话,结果对方一下问到她心坎儿上来,也是从她重生后始终惴惴不安的大事——细细一算,离末日开始,只剩下半年左右,她是从那时候饿过来的,知道粮食有多么珍贵,至于珠宝,末日里谁还戴珠宝?它变得比地上的瓦砾都脸颊!一块饼干都比它有价值! 她费了许多口舌才说服父母相信自己,并且说出了许多将要发生的大事,这些大事一一应验,父母才相信她所言非虚,之后他们家便开始大肆买地,种那些收成快的粮食,又买了地下仓库加以巩固,但是光有粮食是不够的,他们还得有守住的能力,末日里的人们没有道德与法律可言,为了活下去,他们什么事都做得出来。 戴幼仪死得比较早,并不知道其后又发生了什么,但总归囤粮食是没有错的,她还在找渠道试图购买一批军|火,否则到时候也只能沦为砧板上的鱼肉。 因此重活一世后,她过得自在放肆多了,名声算什么,等末日开始,这些爱名声的人怕不是要跪下来给她舔|脚! 不过上一世她没有回国,而是直接死在国外,只听说国内的环境比国外好上很多,这一世她才建议父母早些归国做打算,她不想失去现在这样养尊处优的日子,同时她也不想受制于人,但为了自保,她也做不到将自己知道的事情告知政府,谁知道他们会不会相信她,又会不会以为她是个疯子? 一个人睡醒一觉,有了很久之后的记忆,这也太奇怪了,没有人会相信,她也不想把自己置于危险之中。 被玲珑这么问,戴幼仪愣了下,随即笑道:“不好意思,生意上的事情我不太懂,你就算问我,我也没法给你答案啊。不如这样吧,咱们留个联系方式,等我问问我爸妈,然后再告诉你。” 她想睡他的意思只差没写在脸上了,玲珑还没拒绝王曼曼就跳了出来:“你们在干什么!” 她身后还跟着一票娘子军,对着玲珑跟戴幼仪虎视眈眈,生怕仅剩的这只小绵羊都被狼给叼走。 戴幼仪觉得她们幼稚死了,懒得搭理,翻了个白眼道:“我们在干什么跟你有什么关系,要你多管闲事?” 王曼曼跟谁都玩得来,脾气也很好,可她始终不喜欢戴幼仪的原因就在这里!这女人看她们的眼神明晃晃就是“你个傻逼”!到底是为什么瞧不起她们啊?难道她比她们下面多出二两肉?! 眼看女生们又要吵起来,玲珑脚底抹油迅速远离战场,反正女孩子嘛,不至于动起手。 他想找祝胜男问问她这几天过得怎么样,左魏有没有继续缠着她,结果电话打过去没人接,只好打给闵处,闵处告诉他说祝胜男请假回老家了,说是她爸爸出了事,已经走了好几天,到现在都没消息,闵处正准备派人去看看呢。 玲珑就说他也跟着去,闵处说行,派人来接他。 说来也巧,被派去祝胜男老家的不是别人,正是玲珑剥指甲鬼的皮时那个青年,除此之外他还带着那个杀马特少年,玲珑得知他叫成青,杀马特少年叫石头,比起进入特调处后迅速转正且几个任务都完成的非常出色的祝胜男,石头无疑是个菜鸡,据说他已经当了快两年的实习生了,迄今为止,仍然是实习生。 那个跟他一起的女孩子也在上个月转正,惟独他,还是得跟着师兄混。 成青脾气非常好,基本上只要进新人都是他来带,祝胜男也是他带出来的,他很了解祝胜男,回去这么久,假期都已经过了人却还没回来,肯定是有什么事牵绊出了她。但祝胜男不是什么都不懂的小姑娘,她聪明又大胆,一定会想办法活下来,这次成青没打算带石头一起,这杀马特少年干啥啥不行拖后腿第一名,可石头非要跟着,一提起祝胜男他还脸红。 师兄表示非常无奈。 祝胜男的家在非常偏远的山村,甚至到这个山村都没有乡村巴士,到了镇上后,得徒步翻越好几座大山,能从天亮走到天黑。因为与外界联系不易,村庄很是闭塞,排斥外来客,玲珑听祝胜男说过,当初支教老师到他们村子里都花了很久很久的时间,哪怕他们不收钱,也很少有村民愿意把孩子送进学校读书。 至于祝胜男这样的女孩子就更别想了,女孩子读什么书啊! 她能够考出来,实在是非常幸运的一件事。 不过一靠近村子,玲珑便停下了脚步,成青感官敏锐,他察觉到自己出了一身鸡皮疙瘩,微微抖了抖,惟独杀马特少年左顾右盼:“咋了?你们咋不走了?” 玲珑瞄他一眼,颇有些一言难尽的味道在里头,杀马特少年顿时恼羞成怒:“你那是什么眼神!” 一路上他对玲珑都很有敌意,也不知道是为什么,不过杀马特少年很有自知之明,顶多敢在背地里瞪玲珑两眼,否则早被玲珑一脚踹回惠城了。 成青低声道:“石头!不许没礼貌!” 随后对玲珑说:“好浓的怨气。” 玲珑双手插兜,漫不经心道:“是啊,闻起来让人非常不适。” 很苦。 他不喜欢。 祝胜男就是出生在这样的地方么? 这个村子……非常破旧,几乎全是泥屋草房,不下雨还好,一下雨地面小路潮湿泥泞,可能是怨气倾覆的缘故,整个村子笼罩着一层淡淡的灰色气息,显得十分死寂,想起闵处说祝胜男父亲出事,玲珑估摸着对方是凶多吉少了。 他率先走在前面,成青带着石头跟在后头,因为石头最菜,让石头走在中间。杀马特少年对这种特殊安排很不满,但又清楚自己几斤几两,老老实实跟着玲珑走,还是没忍住,问:“你知道胜男家在哪吗?” 这村子里家家户户都没有门牌,怎么找人啊? 781|第六十七片龙鳞(五) 第六十七片龙鳞(五) 玲珑并没有理会杀马特少年, 对方实在是太弱了,他一根手指头都能把他碾死。 杀马特少年被人无视, 很委屈地朝自己师兄看过去, 成青却又瞪了他一眼:“来之前你怎么跟我保证的?” 石头就老老实实不说话了。 他们跟在玲珑身后,明明玲珑也没有来过, 但他却认准了一个方向走, 成青想起来之前闵处说过的遇事不决听玲珑的, 便也没有继续问, 对方收拾那只指甲鬼时他可是在现场的, 真真是凶残到了极点, 哪有人那样收鬼的?要是真这么简单, 特调处也不至于举步维艰, 指甲鬼恶毒贪婪,他们追踪了对方好几年,因为指甲鬼总是嫉妒长得漂亮的女人, 会毁去她们的脸, 偷取她们的脸皮来缝补自己的脸,又常常隐姓埋名,非常善于隐藏自己的踪迹, 所以追踪的很是艰难。 但是在玲珑面前, 凶神恶煞的指甲鬼脆弱的像是一只蚂蚁。 最终玲珑停在一个农家院门口,这个小山村实在太穷了,没几户人家有墙,都是扎了个篱笆, 这些篱笆也大多是破损的,门板基本就起个装饰作用,玲珑很有礼貌地扣了扣门。 杀马特少年石头忍不住问:“你怎么知道是这一家?万一不是呢?” 成青叹了口气:“胜男回来之前说过,是她爸爸出事了,你看看这个村子,只有他们家门口挂着白幡。” 虽然穷,但死了人,该走的程序还是要走的,不过玲珑不是看白幡来的,而是根据祝胜男的气息——这个村子里除却怨气,充满了浑浊的灵魂,因此祝胜男灵魂的味道愈发明显,格格不入。 过了会,有人过来开门,却不是祝胜男,而是一个头发略显油腻身材中等的青年,他看起来可能有二十五六岁,见来人并不认识,口气很冲地问:“找谁?” “找祝胜男。” 男人脸色一下就变了,丢下一句她不在家,立刻便要把门关上,玲珑伸手抵住,笑眯眯的:“祝胜男同学在我们公司打工,给老板当助理,前段时间说是家里有事要请假,结果一去不回,公司打她电话也没人接,有很多资料是她负责整理的,老板派我们三个来找人。你确定不知道她在哪里吗?那我可是要报警的,她耽搁了这么多天,少说造成了我们公司几百万财产的蒸发,这里是她家,她不在,她的家人可以帮忙赔嘛!” 成青反应快,立刻道:“不错,而且她还有好几个月的工资没领,如果她不在家,那么作为她的家人,你应该知道她在哪吧?” 男人这辈子都没见过几百万,就惦记着成青说的几个月工资,半信半疑地问:“真的吗?那这几个月工资,有多少钱?” “我们公司可是出了名的世界五百强,哪怕是助理,一个月也有八千,再加上餐补,小一万吧,她有三个月工资没领呢。”成青信口开河,不过他们特调处待遇是真的好,八千还是他往少了说的,是实习生的工资。 石头拿八千块钱的工资都拿了好几年了。 男人眼里露出贪婪的色彩来,看得出来他很想告诉他们,却又忍住了:“……不知道,她不在家,你们找别人去吧!” 趁着他为了钱失神的工夫,玲珑已经把他们家门板卸下来了……成青在后面看得目瞪口呆,心想你要是这么暴力,那之前干嘛还找理由骗人?直接动手不好吗? 玲珑直接往屋里走,男人着急地追上去:“你干啥!你别进我家!出去!你快出去!都说了招娣不在家!你快走!” 屋子里有一股异常难闻的味道,堂屋已经收拾出来了,停着一具薄皮棺材,玲珑看了看那棺材,啧了一声:“这质量也太差了,你们穷到连买副好棺材的钱都没有吗?” 棺材旁边有一个老女人,还有几个男人,应该都是祝胜男的兄弟,她有两个哥哥两个姐姐,但是她爹妈还是想生儿子,姐姐们刚出生没多久就死了,祝胜男是赶上了好时候,有大城市的有钱人来做慈善,她才得以平安长大,之后爹妈又生了两个弟弟,个个好吃懒做一事无成,连去地里刨活都懒,祝胜男考上大学之前,四兄弟还在为祝胜男的嫁妆怎么分而争吵,乃至于大打出手。 “你是谁!来我家干什么!”老女人站起身,她生得极瘦,仿佛一副骷髅架子披了一层皮,又干又黑,两只手宛如鸡爪子,眼珠子在昏暗的屋子里闪着阴郁的光,棺材头还燃烧着不知什么东西,有一股类似中药的味道,每个人看起来都愁容满面,仿佛被什么东西压弯了腰,生活的无比艰难。 只用肉眼看,确实是很可怜的一家人,刚才来的路上玲珑也见了几个村民,跟祝胜男的家人一样,都是这副半死不活的可怜虫模样,怪不得有钱人都喜欢来这村子做慈善。 他一脚踩在棺材上:“你女儿在哪?” 老女人眼看他把脚踩在男人棺材上,发出一声尖叫:“你走开——不许踩我男人的棺材!” 说着还要扑上来推开玲珑,在这期间,那四兄弟,没一个上前来帮忙的,都麻木而冷漠地看着,任由这个老女人为他们出头。 玲珑怜香惜玉是看对象的,他把手放在棺材盖上,威胁道:“要是不把你女儿交出来,我就把这棺材给掀了,让他曝尸荒野,死不瞑目!你男人死得应该很惨吧?瞧瞧你们家里笼罩的这层怨气,可见其他人也活不久了,尤其是你。” 老女人吓了一跳,她紧紧地盯着玲珑的手,生怕他真打开棺材盖,连忙催旁边的儿子:“去把那死丫头弄上来!快去!快去!” 边上四兄弟又开始你推我搡,反正谁都不想干活,看得成青跟石头一阵火大,玲珑作势推开棺材盖,老女人顿时尖叫:“我去弄!我这就去弄!” 成青跟玲珑使了个眼色,跟了上去,那四兄弟不愿意去,老女人也没办法,只好亲力亲为,她有什么办法呢?她家的男人们个个都是这副德行,从死鬼男人,到四个儿子,饭送到嘴边都懒得嚼,恨不得别人嚼碎了喂给他们才省事。 玲珑瞥了眼坐没坐相的四兄弟,宛如在看四滩烂泥,他以指头推开棺材盖,立刻就看见了躺在里面的中年男人散发着黑气的血肉模糊的面容——像是被野兽的爪牙撕裂,几乎没一块好肉,可想而知死时必定十分痛苦。 玲珑又看了眼边上的四兄弟,这几个人皆是一副死相,毫无转机,不知道是惹了什么脏东西才遭来这份罪,不过肯定不无辜。 “你们之前做了什么?”玲珑问,“不怕鬼吗?” 这种偏远山村的人,大多愚昧无知,畏惧鬼神,但祝胜男出生的这个山村又跟其他的地方有些不一样,这个村子因为偏僻、贫穷,经常有慈善协会过来,政府也十分看重,想要帮忙脱贫……于是养就了这一村懒汉,反正只要躺着不动,就有人送吃送喝,那何必麻烦呢?种地干什么?只要在家躺着就行了。 他们最不满的,就是虽然有饭吃,饿不死,但没有女人,娶不到媳妇,那些做慈善的,一个个就是嘴上说得好听,怎么不见给他们送点媳妇来? 玲珑很快就见到了祝胜男,她被关在家里的地窖里,那下面一点光线都没有,她父亲的死是真的,但她母亲把她叫回来,吊唁父亲是次要的,主要是她刚跟人谈好了价钱,要把这个考上大学的闺女给送过去当人媳妇,能拿两万块呢!有了这两万,至少家里老大娶媳妇有钱了,这生了四个儿子,老大都二十六了,还没娶上媳妇,她这个当妈的心里着急啊! 之前她不想让闺女去大城市读书,怕的就是心给读野了,要是招娣不帮她兄弟,她兄弟们怎么办? 祝胜男好几天没吃饭了,她的兄弟们是不会想着给她饭吃的,亲妈也只是怕她饿死不好跟人交代,又怕她吃饱了有力气逃走,隔几天才给点食物,祝胜男早已习惯——她生在这个家里,从没有吃饱的时候。 这会儿见到了成青与玲珑,又看到了那副棺材,一向坚强隐忍的祝胜男脸上毫无悲伤之色,她咬牙切齿地说:“活该!像他们这样的畜生!根本不配活在这个世界上!死了好!死了才好!” 最后一句,几乎是声嘶力竭喊出来的,成青头一回见她如此,连忙扶着她免得她摔倒,祝胜男脸庞瘦削形容憔悴,却恶狠狠地瞪着那副棺材,又看向她的母亲与兄弟们:“你们等着吧!你们也会死!谁都逃不了!都去死吧!去死吧!” 她如此恶毒、沉重地诅咒着他们,几要泣血,情绪过于激动,下一秒便晕了过去,石头在边上急得跳脚,成青也不知究竟发生了什么,只得无措地朝玲珑看去。 却见玲珑的眼睛望向了另外一个方向。 782|第六十七片龙鳞(六) 第六十七片龙鳞(六) 石头学艺不精, 只看到那里是一团空气,别的什么都没有, 而成青虽然不是天生阴阳眼, 可在特调处待久了,对鬼物的感知比许多玄门中人更为敏锐, 他从口袋里取出一只罗盘, 罗盘指针正对着玲珑看的那个方向, 且在疯狂颤动。 角落里站着一个浑身被鲜血泥土浸透的灵魂, 它应该死了很久很久, 玲珑甚至能够闻到它身上混合着血液与泥土的味道, 腥臭难闻。 可能是因为玲珑在的缘故, 它站在角落没有乱动, 脏污的头发下一双泛着诡异红光的眼睛正死死盯着祝家四兄弟,这村子里浓重的怨气正是从它身上散发出来的,其中又以祝家的怨气最重, 玲珑没有看到祝胜男父亲的灵魂, 估摸着早已被这女鬼撕得粉碎。 “我们走吧。” 成青猛地抬起头:“我们这就走了?” “不然呢?”玲珑反问,“本来就是来找祝胜男的,现在人找到了, 带回去就是。” 成青道:“可是——” “你不走, 就自己留下来吧,把她给我。” 玲珑从成青手中接过昏迷不醒的祝胜男,她本来就瘦巴巴的,好不容易养出些肉, 回家这段时间又丢了个干净,玲珑头也没回,抱着祝胜男朝外走,谁知祝胜男的母亲,也就是那个老女人却扑了上来,大声喊道:“把招娣放下!谁准你把我闺女带走的?!把她给我放下!” 话音刚落,她已经被玲珑踹飞了老远,重重地砸在棺材上,直接将棺材盖给砸开了一小半,玲珑微笑着收回脚:“不好意思,我力气有点大。你们也想要拦我吗?” 四兄弟见他如此凶悍,哪里敢上前?他们这辈子,也就对着自己妹妹能耍耍威风,到了外人面前从来都是个怂蛋。 老女人倒在地上半天没能爬起来,成青跟石头看得目瞪口呆,特调处条例森严,是决不允许他们伤害普通人的,所以玲珑这样的处理方式,他们真的是第一次见……偏偏还不能说什么,谁叫人家根本不归特调处管? 成青对石头说:“你跟着他们先走。” 石头立刻急了:“不是,师兄你这什么意思啊?我怎么能把你一个人留下来?我虽然帮不上什么忙,但我肯定不会拖你后腿的!” 他虽然本事不大,可又不是傻子,就算只学了点皮毛,也能感觉到这个村子笼罩着的那层浓重怨气,他要是走了,师兄一个人怎么办?师兄当然厉害,可这怨气浓的连他这个半吊子的人都感觉到了,村子里的鬼物肯定很难对付,他不可能不管师兄! 成青眼看玲珑已经走了,头都没回,狠狠拍了石头一巴掌:“你个蠢蛋!” 石头捂着脑壳委屈不已,他这么讲义气,怎么成蠢蛋了? “你傻不傻!”向来温柔光正人缘极好的师兄,特调处的排面,每个新人都心服口服的师兄,此刻恨铁不成钢地教育杀马特少年,“这东西凶得很,我干不过,可玲珑更是个狠角色,你要是留下来,那咱俩都得葬送在这,你跟上去,等胜男一醒,胜男能不管我?到时候玲珑一来,还有咱们什么事儿?你忘了他是怎么扒了指甲鬼的皮的?!” 石头恍然大悟:“我懂了师兄!我这就跟上去!” 说完拔腿就溜,成青无语地看着傻小子的背影,心头总算松了口气,不管玲珑到时候来不来,至少这颗傻石头的命是保住了。 他跟鬼物打了这么多年交道,太了解它们了,不要想着它们能够清醒平等地对待好人与坏人,对它们而言,只要是人类,就都是“食物”,可以杀死,吞噬新生的灵魂,能够使鬼物更强大。无论生前是怎样的人,沦落成恶鬼后都是一样的灵智尽失,只剩下杀戮,以及对鲜血碎肉的渴望。 这么浓重的怨气,村民们全部死亡是早晚的事,不可能留下活口。 玲珑抱着祝胜男走到村口,发觉来时路已经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一层厚重的迷雾,他单手揽着祝胜男,掏出手机,果然也是没有信号的,仿佛有个坚硬无比的罩子,将这个村子给围了起来,留在里面的都是猎物。 石头气喘吁吁地追上来,看到迷雾吓一跳:“怎么了这是?我去,地图导航都没了!这不科学啊!这app不是号称就算没网也能精准导航指引方向的吗?这纯属虚假安利!我要给差评!” 玲珑把祝胜男放在村口一块较为干净的石头上,笑起来:“看样子有人不想让我们走啊。” 石头:“……你能不能不要说这样恐怖的话?” 他现在都不知道,到底是未知的山村鬼物可怕,还是眼前这位笑眯眯活剥指甲鬼的大佬可怕。 这迷雾似乎只有他们能看到,村民们对此却习以为常,他们走动间面上皆是和祝家四兄弟一样的灰败死相,如果用专业的角度解释,那就是怨气入体,逐渐腐化和衰败了他们的五脏六腑以及大脑,让他们的感知变得混沌一片,无法分辨是非,甚至思绪不受自己控制。 眼下他们看起来生活如常,也不过是这怨气在缓慢折磨他们。 玲珑朝石头伸手:“拿来。” “啊?”杀马特少年一脸茫然,“干啥?” “食物跟水。”玲珑耐着性子,“祝胜男情绪受到刺激,再加上很久没有进食,才会晕倒,你包里不是有吃的吗?” “哦哦。”石头恍然大悟,连忙放下双肩包,他的包简直是个百宝箱,什么都有。手撕面包、牛奶、巧克力、糖果、压缩饼干……甚至还有几袋榨菜跟辣条! 看着玲珑把祝胜男扶起来喂牛奶,石头眼都嫉妒红了,他、他也想把胜男搂在怀里喂她! 之前他敢瞪玲珑,那是知道这人脾气其实非常好,只要不惹他,他是不会跟你一般计较的,而且有师兄在,有人兜着,自己凶一点也没啥,现在……现在石头的座右铭是识时务者为俊杰,半点不敢再瞪玲珑,万一大佬把对指甲鬼那一套用在他身上怎么办? 他可不想被剥皮! 祝胜男吃了些东西后缓缓清醒,她迷茫地望着头顶灰白相间的迷雾,一时间不知今夕何夕,直到听到石头惊喜的声音,才意识到自己回到了老家,因为不愿意听从母亲的话被关入地窖,好几日没有进食……等一下,昏迷前她好像看到了师兄跟玲珑还有石头! “醒了?” 一张盛世美颜突然凑到面前,祝胜男呼吸窒了下,原来并不是做梦,一切都是真的。 她看起来憔悴苍白,本来年纪就不大,还未成年,又是娇小瘦弱的个头,这样看起来显得更加幼嫩可怜,失魂落魄的,反正石头看得心疼死了,恨不得上去好好安慰一番。 作为每一届新人中最差的那个,石头到现在都没能转正,特调处的大家虽然不会嘲笑他,但都为他着急,他自己也知道自己不成器,可是没办法啊,他就是克服不了心中的恐惧,他就是怕!一到面对鬼物的时候,平时所学的本领通通派不上用场,他大脑里就是一片空白,因此师兄才特意到哪儿出任务都带着他,希望能够借此锻炼他的临场反应。 可是……他太没用了,他总是躲在师兄身后。 大家从一开始的紧张、期待、着急,慢慢变成了如今的失望,与恨铁不成钢,只有师兄跟胜男还有闵处不在乎他这么没用,还那么相信他。 而胜男是这三个人里唯一一个女孩子,她不爱说话,性格很沉闷,对石头却很好,经常指点他,教给他自己的经验,石头也不觉喜欢上了她,当然了,胜男年纪太小了,别看石头这样,他其实已经十九岁了! “胜男,到底发生什么事了?这个村子究竟怎么了?这么浓重的怨气,你怎么不跟特调处联系?” 如果早点联系,闵处就能派人前来清理净化并且超度,不会让事情演变的如此厉害。 祝胜男像是没听到那样呆呆地坐在石头上,双眼放空望向前方,泪珠大颗大颗从她的眼睛里滚落,把石头吓坏了:“别别别!你别哭啊!对不起是我错了我不该胡乱问你的我明明什么都不懂——你别哭、胜男你别哭……” 他还是第一次看到祝胜男流泪。 不要以为特调处对新人很友好,在培训与教育上就也会放水,决不会的!特调处负责培训的,都是因伤从前线隐退的前辈,他们比任何人都清楚,鬼物不会像前辈们这样,跟你对战时会对你手下留情!因此新人的培训非常严苛艰苦,甚至有死掉的危险! 但祝胜男从来没有流过眼泪,她以不可思议的速度通过了培训与实习,并且获得前辈们的一致好评,优秀又努力,石头羡慕她的勇气与能力,又自卑于自己的胆小与懦弱,一直视祝胜男为自己的女神。 新人出任务,前三次是有前辈带的,石头作为万年难转正的实习生也跟着去过,他亲眼见到祝胜男身受重伤仍然能够敏锐找准鬼物死穴一击即中,那么重的伤,肯定疼死了,但她都没有哭过。 可现在她哭了。 783|第六十七片龙鳞(七) 第六十七片龙鳞(七) “……村子里那个鬼物, 是我放出来的。” 祝胜男眼睛还流着泪,声音却无比平静与冷漠, 好像她根本不再在乎家人与村民们的死活, “他们欠她的,总得让她自己来拿回去, 谁叫这天底下恶人没有恶报呢?” 石头呆呆地看着眼前的祝胜男, 仿佛都不认识她了, 他印象中的祝胜男, 虽然不爱说话, 却很善良体贴, 从来没有见过她如此愤世嫉俗又阴暗的一面, 就连玲珑都觉得祝胜男宛如换了个人, 想必当初如果她没有拒绝神秘人的桃木吊坠,利欲熏心后,便该是这般模样。 这样看起来……倒真有点像左魏所说的大佬了。 玲珑单手插兜, 什么都没问, 他也并不好奇人类的悲欢离合,过了半晌,石头讷讷地问:“为什么……” 他问完后突然着急:“糟了, 师兄还在里头!不管别人该不该死, 师兄可一件坏事都没做过!” 说完石头拔腿便朝来时路跑,祝胜男也撑着石头站起来,她目光复杂地望着这个她出生的村庄,这里的人从来没有给过她快乐的回忆, 有的只是无边的恐惧与彷徨,还有被待价而沽时的无助,与她有血缘关系的人,甚至都没有把她当作“人”来看,只想着能够将她的皮肉卖几块钱。 她不在意这个村子里的人死绝,但成青师兄…… 祝胜男咬咬牙,拖着尚且无力的身体也往家的方向走去,显然她高估了自己的体力,在地窖里被关了好几天没吃没喝,铁打的人也受不住。 玲珑目不斜视,一只手扶住了祝胜男的胳膊,她看过来的时候他却没看她,反而饶有兴味道:“不知道成青死没死,那鬼物怨气如此之重,少说死了几百年,可你既然同她认识,她的死亡时间必不可能超过二十年,祝胜男,除了把她放出来,你还做了别的什么吧?” 祝胜男的睫毛轻轻颤了颤,答案显然是肯定的,能让死了十来年的鬼怨气堪比百年厉鬼,她绝对“功不可没”。 闵处说过,祝胜男这样的人,被引入正道,便是天下人的福分,然而一旦走上邪路,那就是无法挽回的灾难。 她本来已经克服了嫉妒、引诱、怨恨,加入了特调处,眼看就要成为她想要成为的人了,结果一次回老家,彻底前功尽弃,不知道以后要怎样办才好。 特调处对于堕落的成员处罚非常重,是什么使祝胜男改变了想法,在明知道没有回头路的情况下,仍然去做了不该做的事? 他们离祝胜男家隔了老远的距离时便闻到了刺鼻的血腥味,透过篱笆可以看见院子里溅满的碎肉白骨,周围的邻居却像是看不见这一切,仍旧按部就班的进行自己的生活,堂屋的棺材被打翻,祝胜男父亲的尸体已经被大卸八块,此时还存活的,只有祝胜男的母亲还有一个兄弟。 母子俩抱在一起缩在角落,祝胜男的兄弟一把抓过母亲把她推出去,屋子里散发出混在一起令人作呕的异味,成青倒在院子里紧闭双目生死未知,石头正护着他,防止他被怨气侵蚀。 特调处的人随身携带装有玉符的锦囊,玉符可以阻止晦气,但成青的锦囊掉落在地面上,玉符也碎了,石头抱着他的上半身,把自己的锦囊拿了出来。 他不知该怎么办,饶是出过许多次任务,他仍然不能独当一面,因为师兄总是会在前面护着他,不会让他遇到任何危险。 可这一次,师兄倒下了。 突然,脸上一疼,被什么东西给砸了,石头一低头,看见一个完好无缺的锦囊。 他不由自主地看向祝胜男,祝胜男直勾勾地盯着堂屋里的动静,这个锦囊是祝胜男的,她做了特调处严令禁止的事,自然不配再用特调处的道具,还给特调处的人也是理所当然。 祝胜男的母亲没了之前的刻薄嚣张,她吓得屁滚尿流,显然她也认得眼前怨气冲天的鬼物,此时正不住地磕头求饶,但仍然没有能够阻止对方伸过来的鬼爪,被直接贯穿了胸膛! 祝胜男仅剩的那个兄弟已经吓晕了过去,他眼睁睁看着兄弟们跟母亲死去,没有丝毫悲痛与愤怒,只有小命休矣的恐惧。 杀掉最后一个祝家人之后,鬼物慢慢回过头,一阵夹杂着腥臭的怨气扑面而来,祝胜男站在院子中动也不动,石头则猛地低头遮挡住成青,这股怨气对人类影响非常大,玲珑发现祝胜男的脸色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得灰败起来,恰似他们在村子里看到的其他村民。 像是提线木偶,失去了灵魂。 他掩住祝胜男的口鼻,她的眼珠动了动,扭开了头,拒绝玲珑的帮助,一步一步朝堂屋走去。 屋子里的怨气已经浓重到看不清地上的残肢断臂了,可见这个鬼物对祝家人有着怎样的血海深仇。 “……对不起。” 祝胜男喃喃着说,“对不起,真的真的对不起,你杀了我吧,我也是该死的,一切都是因为我……” 就像是特调处的新人必备手册里所说,永远不要对鬼物存有怜悯之心,无论它们生前是多么善良的好人,死后都不再是“人”,也不再拥有“人”的情感与记忆,它们只知道杀戮、吞噬、进食,人类的灵魂对它们而言是大补之物,吃掉同样的灵魂可以变得更加强大,鬼物只有本能。 眼看怨气要将祝胜男包裹,石头瞪大了眼睛,成青不知何时醒来,他张了张嘴想要说话,却发觉自己浑身无力,骨头都不知道断了几根,等一下,胜男…… 祝胜男闭上眼睛,朝前伸开双手,任由怨气将她笼罩,她将变成眼前这个人的食物——她知道,她心甘情愿。 成青不由得将目光投向始终冷眼旁观的玲珑,哀求之色溢于言表,玲珑却看都没看他一眼,仍旧不出手,那怨气眼看就要将祝胜男笼罩其中,随后,祝胜男身上却像是有什么不能触碰的东西,怨气一触即消,一声凄厉的鬼号过后,屋子里已经没有了鬼物,祝家的怨气也变得和村子里别无两样。 祝胜男站在原地,不懂为什么自己毫发无损,她刚才…… 成青跟石头也看呆了,好在石头还有点脑子,师兄一发出痛苦的声音,他立刻想起自己包里带的急救包,连忙帮成青处理起伤口,但他笨手笨脚,并不擅长这个,平时也很少见到强大的师兄受伤,“胜男?胜男,你快过来帮忙啊!” 祝胜男回过神,瞧见殷切望向自己的成青与石头,她沉默片刻,终究还是走了过去,她的手法比石头可好多了,急救课可不是白上的,甚至成青断掉的骨头她也能够接回来。 处理伤口的时候大家都没有说话,直到弄得差不多了,玲珑才问:“喂,祝胜男,那个女鬼是谁?” 祝胜男的手顿住,她没有什么要瞒着别人的,在她决定按照那人说的做之前,就已经做好了去死的准备。 “……那是我的老师。” “什么?”成青愣住,“不对啊,从她身上的怨气看,她至少死了百年以上!怎么可能是你的老师?!” 祝胜男把绷带撕开打结,站起身,后退数步:“那就是我的老师。” 事情得从半个多月前,她出完任务返校,接到家里的电话说起。 从考上大学,她的家人就不大想让她出去,大学录取通知书对他们来说,不过是个能够把这个闺女包装的更值钱的道具。祝胜男能在家里平安长到十五岁还没有被卖给人当媳妇,全然是因为她长得好,又楚楚可怜,上头每次有人来做慈善,村长都会把祝胜男叫过去,让她去跟人合影、拍照留念。 她就像是个这个村子的一道风景线,是一个标杆,是这个村子的代名词,来做慈善的人捐了钱、捐了物资,再跟她合个影,就像是“到此一游”。 好不容易离开这里开始新的生活,祝胜男从来没想过要回来,她也不愿意回来,可是母亲在电话里说父亲死了,她怎么能不管?还说村子里闹鬼。 她便跟上级与学校请了假回来,开始那几天都是好好的,除了母亲与兄弟们总是责怪她从大城市回家不知道带钱带东西真是白养她了云云。 父亲的死状十分凄惨,伤口有着鬼物的气息,祝胜男不放心,便想着在村子里四处搜寻,免得鬼物继续害人。 直到她发觉父亲死亡的真相。 兄弟们对于父亲生前的事语焉不详,祝胜男问多了他们还要发火想要揍她,母亲也觉得她话太多,私底下联系了人上门看人,想借此机会把她留在家里,换点钱给大哥娶媳妇。 祝胜男察觉到了鬼物气息,它俨然还在祝家附近徘徊,对祝家人有着说不出的怨恨,祝胜男不明白这是为什么。 她太了解她无耻的父母与兄弟,因此祝胜男使了障眼法,骗几个兄弟说出实情,在巨大的恐惧之下,他们没有隐瞒,一五一十都说了。 他们娶不到媳妇,着急啊!正好村子里来了几个漂亮的女大学生,看得全村光棍老少爷们儿都眼热。 784|第六十七片龙鳞(八) 第六十七片龙鳞(八) 祝胜男从很久很久以前就知道, 这个村子里的人,好吃懒做、贪婪自私、恶毒成性, 他们能够为了那点低保与补助, 连最基本的尊严都丢弃,终日躺在这个村子里混吃等死, 政府再怎么想要帮扶他们, 也仍然是一坨烂泥。 祝胜男的四个兄弟也是如此, 甚至她的父母也一样。 政府能够给予的有很多, 有上进心有尊严的人早已清醒, 开始新的生活, 终有光明的未来可奔赴, 然而对于这个村子里的人而言, 政府给的还是太少了,每天躺着等人来送钱送物资虽然很舒服,可总有不满足的时候——他们怎么不送个媳妇来呢? 他们现在不缺吃穿, 就缺个媳妇传宗接代! 一村子懒汉, 没人愿意靠自己的双手劳作,都等着天上掉馅儿饼,甚至于因此对帮助自己的政府产生了怨怼:给的太少了!给的太差了! 明明可以更好的! 新来的年轻女老师们成为了他们的目标, 村子里所有男人都参与了——包括祝胜男家里的。 祝胜男这才知道家里浓重的怨气从何而来, 她陷入了迷茫,她不知道自己该将鬼物净化,还是该任由它们报仇——难道不应该吗?这些渣滓,难道不该恶有恶报吗? 她本来是想联系特调处的, 直到她听见了母亲的心声。 祝胜男从小就很少跟家里人亲近,因为她只能从他们心中听到令人作呕的声音,从来没有片刻让她感受到幸福或是快乐。每当村子里来人,尚且年幼的她就会被父母抱出去,他们用温柔的语言诱哄她学说话,心里想的却是衡量她的价值。 如果她是个物品,如果她没有遇到那个人,那么她一定会像村子里其他存活下来的女孩一样,心甘情愿为家人奉献,然后嫁人,拼了命的生儿子,再拼了命的剥削活下来的女儿。 那是祝胜男刚满五岁的时候了,她平时要做许多活,整个人又小又瘦,干巴巴的,像一只沾满了泥的猴儿,背着比自己都大的篓子在地里拔菜,她得把菜全拔了,然后背回家,按照母亲的指示做成腌菜,这样的话可以吃的时间会长一些。 不能摔倒的哦。 摔倒的话,把菜摔烂了,会挨打的。 可是她毕竟太小了,那么重的篓子背在身上难免头重脚轻,到底还是摔了,摔得她眼冒金星头晕眼花。那时候她还叫招娣,不叫胜男,小招娣倒在地上抹着眼泪,去把一颗一颗跌落地面滚开的青菜再捡回来。 直到有一双温柔的手将她抱起,给她擦去泪珠,还朝她嘴里塞了一块甜甜的东西。 以往村子里来人捐东西,她虽然都要出现,用自己干裂粗糙的小手证明这个村子的“勤劳”与“艰苦”,很多善良的人会心疼她,但那些领到的东西,小招娣是不敢碰的,她曾经好奇偷偷想要吃一块糖,糖纸刚刚剥开就被弟弟看见,不仅东西被抢走,回家还挨了一顿毒打,从那之后,她再也不敢碰了,每次都乖乖领了东西,再乖乖拿回家。 即便如此,家里人也不会分给她一点。 她只能蹲在角落里一边干活,一边眼馋。 是胡老师养育了她,教导了她,胡老师更像是她的妈妈。 胡初容是一名三十岁的女高管,她的丈夫与女儿死于车祸后,她离开了大城市,选择来到这里做一名支教老师。虽然已经三十岁了,但她仍然是个优雅又知性的女人,看起来跟二十五六差不多。 她把小招娣当作自己的女儿看待,祝家人不许小招娣读书,她不厌其烦地一遍又一遍上门,被祝家人狮子大开口,她也没有告诉小招娣,只是欣喜地亲了亲小招娣的脸蛋,告诉她她可以来上学了。 她教她读书写字,教她正直善良,教她在这样的环境中也不要自怨自艾,而是要自尊自强。 但就是这么一个人,有一天突然不告而别。 那是小招娣的生日前一天,对一个从来没有“过生日”概念的山村小女孩来讲,最爱的老师答应她的生日,一定是她人生中最值得期待、也最快乐的日子。 可那一天她等了好久好久,胡老师都没来。等到小招娣回到家,又被父母一顿打,骂她跟城里女人学野了,人家根本就是把她当个玩意儿耍她,她还真情实感,说城里女人已经跑了,觉得她是个累赘,不想要她了,说她这辈子都是叫人作践的命。 小招娣不相信,她被胡老师抱在怀里的时候,听到的都是慈爱温柔的声音,她不相信胡老师会离开她。 但事实证明确实如此,胡老师在那天之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村里人都说她是吃不了苦所以跑了。 毕竟是大城市来的女人呢。 一天一天的等待过后,小招娣终于认清楚了事实,那就是胡老师真的不会再回来了。 她也不被允许再去念书,只能日复一日地待在家里挨打、干活。 胡初容种在小招娣心里的,名为希望的种子一点一点发芽,她开始有了自己的思想,开始对外面的世界充满渴望,她还想去见一见胡老师,想知道胡老师过得怎么样。 胡老师没有了丈夫跟女儿,孑然一身,一定很寂寞吧。就算离开了这里,也肯定是因为她太难过了。有朝一日,她也一定要去那个叫惠城的大城市,去见胡老师,去谢谢她。 直到听到母亲的心声之前,祝胜男一直都是这样以为的。 她从来都没有想过,温柔的胡老师不是回到了大城市,而是从此长眠于这个无耻又贪婪的小山村。 许是这次祝胜男的父亲惨死,刺激到了祝胜男的母亲,她在混乱之中想了许多乱七八糟的东西,同时又因为恐惧死死抓着女儿的手,而祝胜男连被母亲尖锐的长指甲抠出血来都没有意识到疼。 什么叫……这些下贱的女人就知道勾引男人,跟那个姓胡的女人一样该死? 什么叫……女人天生就是给男人睡的,不是想找男人干嘛到他们这小山村显摆? 什么叫……姓胡的女人多管闲事,死了也活该? 在障眼法中,祝胜男的母亲因为恐惧,什么都说了。 原来胡老师不是失约,而是她没能赴约。 小招娣生日那天,她让小招娣在学校等她回来,她先一步去到小招娣家里,希望能跟跟小招娣的父母谈一谈小招娣的抚养问题,如果可以的话,她确实是想回到惠城,但她不是要一个人回去,而是要带着小招娣一起走——这是她给小招娣准备的最好的生日礼物。 为此,她愿意给小招娣的父母一大笔钱。 见钱眼开的夫妻俩忙不迭的答应了,可人心总是那样贪婪,他们得到了一些,还想再要一些,永无止境。 索取、掠夺、霸占。 胡初容虽然跟小招娣的母亲年龄相仿,但瞧起来简直像是两代人,最重要的是,小招娣的母亲永远不会像胡初容这样干净、漂亮、整洁,身上散发着勾引男人的香味,令人心痒痒。 对于丈夫的欲望与兽行,祝胜男的母亲只怨恨胡初容,觉得城里女人都是狐狸精,不是好东西。 但胡初容反抗的太厉害,甚至开口呼救,祝胜男的父亲连忙痛骂自己女人只知道站着不动不来帮忙,于是女人跑过来用脏污的枕头捂住那张温柔的面容让丈夫动作,直到对方彻底不再挣扎。 发觉出了人命后,他们第一时间不是害怕,而是发狠。 他们悄悄把胡初容的尸体藏在了自家地窖里,然后一如以往的生活,等到小招娣垂头丧脸的回家,先是把她骂一顿,再打一顿,跟她说城里女人已经走了,不要她了,再趁着夜色把胡初容埋在了村子里的坟地。 当然,没有墓碑,只是埋下去而已。 反正这个女人家里人都死光了,就剩她一个,也没人会来找她。再说了,城里女人吃不了苦不是公认的事吗? 谁也没有想到,同样的淫心,在十年后,又出现在这对夫妻的儿子身上。 他们娶不到媳妇,想女人想得眼睛发绿,新来的女大学生一腔赤诚又年轻貌美,村子里的光棍们哪里见过? 可弄了一个后,其他几个都急眼了,想要逃走报警,那哪能行? 这都给男人弄了,还不老老实实留下来当人媳妇,还想报警抓自己男人?天底下哪有这样的道理? 对这些男人来说,在□□上得到女人,就能“驯服”她们。 每个人都参与了。 当恶意开始发散,失去控制的人类才是最可怕、残忍的生物。 祝胜男没想到事情会是这样,鬼物生前咽气前若是含了一口怨气,死后化作恶鬼的可能性极大,新生的恶鬼对于吃人有种本能的热爱,它们失去神智,只会记得仇人身上的味道,然后把仇人撕碎,吃掉对方的灵魂。 她收起障眼法,往母亲说的埋尸之地跑去,可是令祝胜男感到奇怪的是,胡老师的埋尸之地虽然正是在村子祖坟处,却有一处神奇的阵法困住了怨灵。 在特调处学习过后,祝胜男对于风水虽然一知半解,却也看得出他们村子是一块风水宝地,住在这里的人若是勤劳质朴,必然能够发家致富,可若是贪婪懒惰,自然一事无成。好巧不巧,胡老师的埋尸地,正是这块风水宝地的穴眼,而那个镇灵镇也透着些许邪恶之气。 这些古怪之处,如果是平日里冷静自持的祝胜男,一定会察觉,但当时的她满心只想着找到真相,她毁去阵法,挖开了埋尸地,整个村子瞬间怨气冲天! 胡初容的尸体毫发无损,竟是与十年前的她一模一样,仿佛她只是睡着了,并不是已经死去。 随后赶来的祝母大惊失色,勒令儿子们在祝胜男失魂落魄时将她打晕带回家,又匆忙将土坑填上,期间她自然也瞧见了宛如生人的胡初容尸体,心惊肉跳之下也别无他法,只能装作什么都没看到。 然而在这之后,便是噩梦的开始。 怨气席卷了整个村子,村子里的人先是变得暴躁易怒,随后便宛若木偶僵硬阴沉,祝家人却还好好的面对恐惧。 是胡初容回来报仇了。 明知道这一点,祝母仍然怨恨,她恨那些年轻的女大学生,勾引她的男人跟儿子,也恨十年前的胡初容,三十岁的女人不安分守己,跑这么远,穿那么骚,凭什么死了还怨恨他们? 这浓重的怨气不分人,只要是活人便侵蚀,祝胜男携带锦囊才没有出事,但她已不在意自己的生死,她觉得是自己欠了胡老师一条命,也该还给她了。 听完祝胜男的话,成青与石头一个字也说不出,他们先前觉得祝胜男放出鬼物任由它大开杀戒是犯了特调处的条例,可扪心自问,倘若换在自己身上,也不知该作何选择。 玲珑突然道:“为什么胡老师的埋尸地会有法阵,又为什么一个死了十年的女人,怨气却堪比百年老鬼?还有,从你说的话来看,你父亲是被新鬼所杀,可是当你放出胡老师的怨灵后,那几个新鬼呢?” 祝胜男一愣。 石头也一愣。 成青也意识到这点不对劲:“玲珑说得对,那个法阵是什么样的?你还记得吗?” 祝胜男摇头:“准确点来说,法阵并不能算是我毁掉的,我只是靠近它,它便消失了。” 她隐隐有种极为不祥的预感,玲珑道:“想那么多干什么,去你们村子的祖坟看一下不就知道了,你俩,找两把铁锨。” 村子的祖坟要往山里去一些,大概在半山腰的位置,说起来这个村子的风水是真的不错,按理说生活在这里的人怎么也不可能是一村子懒汉,但事实又的确如此,甚至于这祖坟也是块好地方,荫庇子孙,不说世世代代富裕上进,至少也能身强体健,可这个村子显然已经烂掉了。 成青对风水颇有研究,他一眼便瞧出问题所在并问了出来,玲珑随手折了一根树枝在潮湿的泥土上画了圈儿:“这有什么奇怪,风水不过是辅助,对人虽有影响,终究还是本心更强。这个村子烂成这样,风水固然有责任,最大的问题还是他们本身。” 心性不坚,外物稍加影响便做下恶事——怎么,是风水把他们撸硬的? 刀放在手边,可要不要拿起来,要不要砍人,并非外物所能掌控。 只是他们一旦作恶,所受影响便越来越大,逐渐不可控。 到了胡初容埋尸之地,成青与石头任劳任怨,哼哧哼哧地开始挖,胡初容的尸体埋得并不深,大约挖了半个多小时便瞧见了。 说来也真是奇怪,她相貌五官都栩栩如生,身上甚至一点泥土都没有沾染,甚至面色透着几分红润,祝胜男呆呆地看着,她总觉得下一秒胡老师就要醒了。 “不管怎么说,这具尸身须得烧掉。”成青低声说,“否则若是叫她成了活尸,定然要为害人间。” 说着,他取出一张符,却被祝胜男挡住:“不要!” “胜男?” “不要烧了她!”祝胜男面露乞求,“不要烧了她……” 少女扭头看向地上躺着的尸体,“我能感觉到,她还活着……我不许任何人伤害她!” 成青心下一惊,他发觉祝胜男情绪非常不对,俨然有种堕落之感,也许从她一开始将怨灵放出,对村子里的屠杀视而不见时,就已经迈入了不可回头的深渊。 石头只看了尸体一眼就尖叫起来:“师、师兄!死人好像喘气了!她好像喘气了!” 成青心里一咯噔,再往死尸一瞧,只见那具尸体的胸膛微微起伏,面色也愈发红润宛如活人,若是真的让她活过来……“胜男让开!” “不要——” 眼见火符即将落到胡初容尸身上,祝胜男目眦欲裂,她不顾一切地扑过去想要阻止,却被玲珑拎着衣领往后一扯,任凭她如何挣扎都无济于事,火符里充斥的是天地正气,是这些邪祟克星,那具看起来鲜活的尸体,瞬间便被火苗吞噬,祝胜男发出绝望的吼声,玲珑却始终拎着她不让她靠近。 不知何时,怨气已经笼罩了整个祖坟,黑压压一片,只有隐约几个坟头闪着绿莹莹的光,仿佛暗地里有无数双眼睛正在窥伺这场闹剧。 胡初容的尸体化作了一片灰烬,玲珑撒开手,祝胜男颓然跌坐在地面,她的唇瓣微微抖动,连滚带爬地扑过去,却只剩下手心那一小撮黑灰。 “喂,祝胜男。” 虽然认识很久,但玲珑仍然习惯连名带姓地叫她,“你一旦被感情左右,大脑就不再思考了吗?抬头看看周围的怨气,从你口中所诉说的胡老师,如果死了,真的会化作这样的恶鬼么?” 祝胜男却没有心思听玲珑说话,捧着仅存的灰烬颤抖落泪。 成青与石头也意识到事情不对,烧掉尸体后,村子里的怨气不仅没有减少,反而急剧增加,就连携带锦囊的他们都觉得有些喘不过气了! 冥冥之中,祝胜男似乎听到一道温柔的女人声音,“如果我能够让你的胡老师活过来,但是需要你付出代价,你愿意吗?” 活过来……让胡老师活过来? 她急忙回答:“我愿意!” “什么样的代价都可以吗?包括你的生命?” “可以!” “那好。” 女人轻轻笑了笑,“是吗,能得到你的首肯,那可真是太好了。” 祝胜男只觉得有一只无形的手伸进了自己的身体里,想要将她的灵魂撕扯出来,那种剧痛让她的大脑瞬间清醒又再次陷入混沌,她努力放松自己让对方可以侵入的更深,直到她感觉能够紧紧抓住那只手—— 祝胜男狠狠咬了一口舌头,身体与灵魂上的剧痛令此时的她无比理智甚至可以思考,她以血画符,狠狠拍向自己的天灵盖——只听得一声尖叫,眼前瞬间清晰,成青与石头一脸紧张地看过来,玲珑单手插兜倚着一棵大树,祝胜男一个没忍住,呕出一口血,感受到身体里被另外陌生的灵魂冲击、进攻……但她仍旧死死咬牙忍住,跪在地上,双手因为痛楚紧紧陷入松软的泥土中,口鼻胸腔都充斥着一股血气,令她痛不欲生。 “胜男!” 石头想要冲上去,却被成青拉住,伤痕累累的师兄英俊的面容上有多处血痕,却严肃摇头:“不要靠近她,小心一点。” “可是——” 成青厉色道:“不要靠近她!” 石头被吼得一愣,乖乖站在边上不敢再乱动。 过了许久许久,足足有好几个小时,祝胜男筋疲力尽,浑身宛如从水中捞出,重重地匍匐在地,闭上了眼睛。 “握草!胜男!不要死啊胜男!”石头眼泪狂飙,疯狂摇晃他已经重伤的师兄,“胜男死了!师兄!胜男死了!” 成青:“……你再摇下去你师兄也死了。” 玲珑走过去把祝胜男抱起来:“走了。” “去、去哪儿?”石头一脸懵逼。 “当然是找个能休息的地方再弄点东西吃,不然呢?” 石头把他师兄背在背上,成青提心吊胆了一整天,这会儿终于能稍稍放松一些,等离开祖坟到了村子里,石头惊奇地发现村子里的怨气已经少了许多,不过也没剩几个活人了,活下来的那些人被怨气侵蚀过久,后半生怕都是要当个行尸走肉。 反正让石头选,他死都不想进那些死了人的院子……不过玲珑对此毫不介意,他找了家看起来比较不那么寒碜的,把祝胜男放在了那家人的床上,然后一脚一个把屋子里的尸体踹到院子里。 石头:……亵渎死人可是大不敬啊! 祝胜男做了个长长的梦。 醒来后什么都忘了,只记得自己在被母亲与兄弟们打晕前,挖出胡老师尸体时,看到她完好无损的衣服上已经干涸的血迹,不知是何时写的,也许是被祝父施暴时,也许是死后被炼成怨灵尚有神智时。 她写的是:我爱你。 785|第六十七片龙鳞(九) 第六十七片龙鳞(九) 身体里多出一半属于别人的灵魂是什么感觉? 祝胜男只觉得难受, 无时无刻不在跟对方争抢身体的主动权,哪怕当时她以自己的舌尖血与符咒痛击天灵盖, 也只是暂时切断了残魂与主体的联系, 并不是真正地将对方击退。 到了现在,祝胜男就是个傻子, 也知道对方做这一切是为了什么。 从最初遇到的那个桃木吊坠开始, 就是一个针对她的局。 甚至于……胡老师, 都是这局中的一环。一旦她的意志被击溃, 便会如刚才那样, 轻而易举被情绪所控制, 愿意付出一切代价来换取胡老师的复活……可是, 死掉的人, 真的能够回来吗? 又或者说,回来的人,还会是最初的那个人吗? “身体好点了吗?” 祝胜男循声看去, 是成青, 她面色怔忡,点了下头:“好多了。” “你不该那么做的,太危险了。”事后成青也反应过来祝胜男是将计就计, 他松了口气, 又有点羞愧于自己对她的不信任,因此态度更好,“人的身体就像是一个容器,装入一个灵魂刚刚好, 可要是多出一个,那就不行了,就像是装了超出本身承重量的塑料袋,会破碎。你真的没事吗?先前的一体双魂事件,最终都只有一种结果,那就是成年人的灵魂彻底吞噬未生成神智的婴灵,虽然你是成年人,但是……” “我真的没事,就是有点想吐。”祝胜男按了按心口的位置,其实她的头也很疼,不过再没有哪一刻像现在这样让她感到冷静,且可以思考。“师兄,按照你的说法,如果一个容器坏掉了,就该去找第二个合适的,对不对?就像那些一体双魂的婴儿,进入他们身体里的成年人灵魂,本身都已死去,因此他们才想要崭新的、健康的身体。” 可是天地间有法则,人死生灵,而后转世,但有些罪孽深重的人却畏惧上天降下的惩罚,想要投机取巧,直接吞噬新生儿的灵魂占据崭新的身体,又能重新活一次,又能不失去上一世的记忆,还能逃过天道法则的惩罚——世界上还有比这更划算的买卖吗? 他们不知道付出了什么才能得到这样的机会。 “我……也是一个容器。”祝胜男喃喃着说,“我天生就跟其他人不一样。” 她很讨厌跟人有肢体上的接触,因为那样的话,她会听到他们心里的话,铺天盖地的全部都是恶意,令人毛骨悚然,就连生她养她的父母,所考虑的也无非是她能换几个钱给儿子娶媳妇。她七八岁走在村子里,那些个娶不上媳妇的懒汉们盯着她吃吃的笑,露骨的目光从上看到下,她吃不饱穿不暖,连自己为什么而活着都浑浑噩噩。 后来上天给予了她光,又剥夺了她光。 她是这个村子里,唯一一个有自尊,想要离开的人,她早该意识到这点的,幕后之人从最初开始就是想要勾起她心中的恶念,于是每每让她意识到人间的不平等。 别人父慈母爱,家境优渥,性格开朗阳光一路顺风顺水;而她家境贫寒父母如狼坎坷难过,仅有的一丝温暖都趋于冰冷,上苍在最初的时候,对每个人就是不公平的。 有人胖,有人瘦,有人丑,有人美,有人穷,有人富,有人幸福,有人绝望,有人生在光明,有人沉寂黑暗。 幕后之人想要她变成那个样子。 可是谁又能料到祝胜男总是能克服心底的恶念?她难过于“回到大城市”失约的胡老师,嫉妒一帆风顺幸福快乐的王曼曼,甚至于一度动心想要偷走对方的气运,但是归根究底,胡老师也好,王曼曼也好,她们是对不起她的人吗? 如果不是,她凭什么要去怨恨与伤害对方? 难道比不上人家,胡老师的拥抱与教导就是虚假的?王曼曼的真诚与体贴就是没有价值的? 不,不是这样的。 她连自己的家人都没有怨恨,为什么要去怨恨对自己好的人?她应该感恩才是,是这些人对深渊中的自己伸出援手,让她没有葬身于此,而是活了下来,她本可以拥有光明的未来,只要她愿意。 “追魂术,可以在我身上使用的吧?” 成青一愣,随即道:“不行!那太危险了!” “这可是个好机会,我不想错过,而且我相信自己的意志,我不会被蛊惑的。”祝胜男抓住成青的手,面露乞求,“求你了师兄,帮帮我吧,就算是怨灵也好,让我找到胡老师,让她安息吧。” 那样温柔慈爱的人,决不会愿意在死后变成怨灵双手沾满鲜血,去剥夺他人生命的。还有那些死在这个村子里的无辜女孩,她们的灵魂都去了哪里? 成青还是犹豫不决,“胜男,追魂术……需要对方的残魂,而对于一体双魂,我们从来不会使用,因为这对残魂伤害很大,对本体的灵魂伤害也很大。你虽然用术法将对方的一部分灵魂封在体内,可使用追魂术,你也要承受巨大的痛苦,一个不慎,变成傻子也是有可能的,最重要的是,想要占据你身体的人我们都不知道是何来历,追魂术并不一定能锁得到他。即便这样,你也要试吗?” 祝胜男用力点头。 村子里的怨气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淡,这会儿朝外看去,竟是已恢复如常,先前在村子祖坟,胡初容的尸体被烧毁后,怨气曾有过一瞬间的加重,重的令携带灵符的成青等人都喘不过气,足以说明这些怨气并非是因为胡初容,而是那个与祝胜男对话,想要她亲口说出愿意付出一切代价换取胡初容胡来的声音。 而祝胜男佯作答应,却偏偏临门一脚反悔,以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术法将对方残魂封印在自己体内后,怨气瞬间消散许多,如今已彻底不见,更是证明了村子里的怨气与胡初容无关。 想想也是,如果是胡初容的话,这些怨气不该能侵蚀祝胜男的。 毕竟祝胜男是她死前唯一的牵挂啊。 “她要用就让她用呗。”玲珑出声,“好不容易抓住对方的马脚,你再犹豫下去,追魂术有没有用不一定,祝胜男的身体恐怕快要出问题了。” 玲珑眼中的祝胜男,已经隐隐有灵体分离之相,她体内的残魂好不霸道,一直在努力想要吞噬掉她,想来当时祝胜男答应的话还是起到了效果,这一小部分残魂十分凶悍,如果真让它吞掉了祝胜男……这具容器究竟属于谁还真不好说。 祝胜男收回手,她有些愕然:“我听不到师兄的心声了。” 之前她已经能够在近距离内听到别人的心声,而现在哪怕是肢体接触也听不到了。 “再拖拖拉拉下去,你甚至会连自己是谁都忘记。”玲珑冷声道,“你的面相已经开始改变了。” 仍旧是那副眉眼,三庭五眼却都是死气,幕后之人能设下这样一个局,即便是残魂也不容小觑。 “别让我死的不明不白啊师兄。”祝胜男站起身,她发觉自己的身体已经察觉不到疲惫与困倦,即便将对方残魂封在体内,她也能够感受到自己的灵魂在被一点一点啃啮、吞噬,她太高估自己,也低估了对方的能力。 成青一咬牙,“我知道了。” 对于特调处的人来说,除非是面对穷凶极恶的鬼物,否则他们轻易不会使用追魂术,因为追魂术对于鬼物伤害极大,至于用在活人身上……那更是没有过,稍有不慎,丢掉性命都是轻的。 成青咬破自己指尖,沾了血在祝胜男眉心画了古老而诡异的符咒,最终她眉心那滴血没入体内,成青又极为快速地取了她一点指尖血,点在罗盘上,祝胜男面上显现出极为痛苦的神色来,看得石头在一旁暗自揪心,待到成青施法结束,祝胜男已经失去意识昏厥过去。 玲珑把她接住,成青手中的小罗盘稳稳地指明了方向,残魂与主体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使用追魂术便可以根据残魂去寻找主体。 这件事自然没有瞒着闵处,幕后之人所做作为比近些年作乱的鬼物更加残酷,闵处立刻派遣了几位资深前辈前来帮忙,可惜的是他自己腿脚不便,只能留在本部查阅资料,希望能够找到跟幕后之人有关的线索,以及如何拯救即将被吞噬的祝胜男。 祝胜男昏迷中嘴唇微微颤动,似乎在说些什么,玲珑低下头凑近,才隐隐听到她是断断续续的说了几个词。 这几个词分别是:怨气、皮囊、侵蚀、毁灭。 她反反复复地重复这四个词,眉头紧蹙,玲珑甚至能够看到她皮肤下凸起的青筋与血管,像是有什么异物在她体内四处游走,叫嚣着要吞食她的血肉与灵魂。 这个女人……居然在自己的命都要保不住的时候,还想要读取体内残魂的心声,甚至拼了命想要传达给外面的人知晓。 玲珑真不知道该说她聪明还是愚蠢。 这样的人类…… 时间每过去一秒,祝胜男的气息就浅一分,当罗盘指针彻底停下时,抱着她的玲珑几乎已经感觉不到她的呼吸了。 “……不是,怎么会是个棺材铺?”成青愣了。“怎么到这儿停下了?” “私闯民宅是不是犯法啊?”石头嘀咕。 闵处派来的外援还没到,几个人站在棺材铺门口面面相觑,不知道该怎么办。说起来也真是奇怪,这会儿才晚上七点多,可是从他们进入这个小镇的时候,小镇就是一片死寂,除却路灯,街上连一个行人都没有,宛如一座空城。 玲珑也很无语,这不是外公留给他的棺材铺? 他把祝胜男交给成青,从口袋里摸出了钥匙,成青跟石头目瞪口呆地看着他拿出钥匙开门,俩人都吓了一跳,玲珑难得好心跟他们解释:“这是我家。” ? 成青还好一些,石头一脸惊恐,就差没说你是不是才是幕后黑手了。 玲珑懒得搭理这个小傻逼,一把推开了门。 他在山中睡了几十年,但肖长庆与肖荣望父子俩一直有帮他好好保存这家店,而且在玲珑陷入沉睡之前,棺材铺是重新翻修过的,跟老老实实打棺材做生意的老陈头不一样,玲珑就没卖出去过几副棺材,这里的棺材大都还是老陈头活着时所制——他对棺材没兴趣,总不能一一打开看看里面装没装东西吧? 再说了,外公临终前也并没有跟他说过这些啊。 成青抱着祝胜男,让石头给外援的前辈们发了定位,然后跟进了棺材铺,几个人一进去,棺材铺的门刷的一声就关上了,原本漆黑一片的屋子里,噌噌几声响,便亮起了烛火,大红蜡烛燃烧着妖艳的火苗,衬托着几口油亮的黑漆大棺材,胆子小点儿的人还真遭不住。 石头吓得浑身颤抖,他看看师兄又看看玲珑,觉得还是玲珑比较强,就怂耷耷地蹭到玲珑身后求庇护。 成青也是心里怦怦跳,场景过于诡异,他打起十二分精神,把怀里的祝胜男又抱紧一些,他感觉现在的胜男就像唐僧肉,只凭她身体里那点残魂,幕后之人就肯定不会放过她。 “有没有搞错?” 最终是玲珑打破了平静,他气得一巴掌拍在黑漆大棺材上,“这是我家!是我家!你这狗东西在我家故弄什么玄虚?!你他娘的给老子交房租了吗?!” 成青&石头:……不是大哥你生气怎么角度如此清奇啊? 玲珑是真的生气,他的家,他可以扔那儿几十年不管不住,但谁要是招呼都不打一声入侵,那绝对就是对他的挑衅!“给我滚出来!” 成青与石头被吼的感觉灵魂都要被震碎,就连昏迷不醒的祝胜男都被这一声长啸惊醒,她眼睛眨了眨,逐渐定焦,发觉自己被成青师兄抱着周围还有许多棺材,不禁艰难道:“师兄……我、我能不能申请火化,不要土葬?” 火化环保,还不会有诈尸的危险。 成青:…… 石头高兴道:“胜男你醒啦?” 说了两句话祝胜男才意识到自己还没死,她昏迷时也在拼命与想要身体掌控权的残魂争斗,虽然被封在体内的只是一小部分残魂,但祝胜男仍旧隐约听到了对方的心声,知道对方想要做什么。 这会儿也顾不得其他了:“一定要阻止她!她想要污染龙脉!” 本来正生气的玲珑听到“龙脉”,突然愣了一下。 这句话一出口,成青只觉一阵疾风迎面而来,他抱着祝胜男不好迎战,只能躲避,谁知臂弯一轻,下一秒祝胜男便不见了!“胜男!” 刚才好好端端在怀里的人突然消失,成青大惊失色,他在特调处的战斗力也是数一数二的,不可能有鬼物近身而没有察觉。 “你在找这个小可爱吗?” 一道慵懒妩媚的女人声音在空旷的屋子里响起,隐隐引起回声,三个男人下意识朝声音来源处看去,只见与后院隔开的那扇木门那里,站着个身穿旗袍烫着精致卷发的女子,只看容貌是极美的,不过那张美丽的脸,却像是出现了裂纹的陶瓷,显然这具身体已将要承受不住里头的灵魂。 “……你有点面熟。” 看了半天后,玲珑这样说。 原谅他总是不记得那些不重要的人吧。 女人捂住嘴儿娇俏地笑起来,媚眼如丝,妩媚妖娆,旗袍衬得她身段纤细胸脯饱满,美得惊人,细看,不仅是脸,她露在外头的胳膊与手,还有脖颈,也都出现了大面积的裂纹,皮肤越是白皙,就越是骇人。 “不记得我啦?”女人笑弯了腰,祝胜男就在她身边,被黑灰交杂的怨气锁住,正在奋力挣扎。“也是,像你这样的人,怎么会记得我呢?毕竟在你眼里,别人的命,可不算命。” “阴阳怪气的,你是阴阳人?” 女人脸上的笑逐渐淡去:“你怎么能这样说你的妹妹呢?未免太没礼貌了。” 成青、石头,还有挣扎中的祝胜男,闻言齐刷刷看向玲珑,他的妹妹? “哈?”玲珑露出匪夷所思的表情,“你在讲什么屁话,我哪来的妹妹?” “啊,真是可怜的小姑娘,她的哥哥都不记得她了呢。”女人轻叹,“巩茜,这具身体,生前是叫这个名字,你不记得了吗?” 玲珑大概花了七八秒时间才想起来巩茜是谁,不是那个背信弃义忘恩负义休妻再娶的郑良俊跟巩雯丽生的女儿?不过他要是记得不错……“你不是被烧死了?” “是啊。”女人轻笑,“在最美妙的年纪,好好的花季少女,还没有享受过人生,被自己的亲生父亲活活烧死……你说,她会不会心生怨恨呢?” “跟我有什么关系。”玲珑无所谓地耸肩,“烧死她的是她爸,又不是我。” 女人面上的笑逐渐淡了,拉下脸来,“你就没有一点愧疚之心?” 玲珑头顶缓缓冒出一个问号:“为什么要有?” 随后他好心建议:“别装逼了,你都要裂开了,跟我这样的人说话你不会觉得自惭形秽吗?还是说从你裂开之后就没再照过镜子?” 成青跟石头此刻心里只有一千一万个佩服,这位是真敢说啊……只看这鬼物的气息,看那浓重的怨气,绝对是特调处有史以来处理的最大级别的鬼物,常人到她面前会被威压震慑的头都不敢抬,不像这位,还能气人呢…… 显然对女人来说,玲珑的话杀伤力十足,她终于不再故弄玄虚,而是冷笑,贪婪地看向身边的祝胜男,俨然这个女孩就是她的猎物:“那又如何?我很快就会得到新的身体,这一点你们都知道不是么?” “啊……”她又慢慢笑起来,爱怜地抚摸祝胜男的脸颊,“多年轻、多鲜活的生命啊,但马上就要成为我的了。” “这就是你制造怨灵的理由?”玲珑撇撇嘴,不愿意再看这东西,“你想摧毁这个国家的龙脉?你有病?” “怎么了?不行吗?我也是像你学习的呀。”女人面露向往,“我见过你,你是那样的强大又美丽,恣意潇洒,任性妄为,我也想成为你,或者说,是成为神。” 她的表情变得狂热起来,“我每隔几十年,所用的身躯就会损坏,只好辛辛苦苦到处去找能够容纳自己的皮囊,巩茜是一个,这个小姑娘也是一个,可惜,这个小姑娘不肯按照我给她铺的路走,害得我只好再三在她身上下功夫。” “你不一样,你不需要换身体也可以活很久。” 女人说着,表情愈发狂热:“为什么?你不是人类,你又不是鬼,你是什么?告诉我,你是什么?是不是神?” 成青跟石头都被这信息量惊呆了,玲珑却翻了个白眼:“我是你爸爸。” “别过来!”女人厉声道,“否则我就吃了她!” 玲珑懒洋洋看了祝胜男一眼:“没事,吃了吧,为正义献身,我想她肯定是愿意的,对吧祝胜男?” 祝胜男还真就壮士断腕般回答:“是!” 女人:……你妈的到底谁有病? 她这具身体终究到了快要分崩离析的地步,成青还在考虑该怎么对付这个看起来就非常危险的鬼物,毕竟那浓重的怨气人类一旦沾染便会失去神智……没等他思考明白,就听见一声女人的尖叫,然后他就看见玲珑把那家伙摁在地上连踢带踹…… 被玲珑一顿狠揍,棺材铺里血肉翻飞,这些血肉一离开女人的身体,就变得腐臭异常,显然她用的身体早已死去,不过是靠着鬼物强大的怨气暂时凝结,难怪她对祝胜男势在必得……毕竟这个器具装不下了啊! “你敢伤我!难道就不怕我毁了龙脉!” 玲珑一边回答一边继续揍:“这个世界怎么样我完全不在乎,因为我想去哪里就去哪里。” 他没有在乎的东西,因此也没人能够威胁到他。 “那我就杀了那个小姑娘!我杀了她!” 女人尖叫,显然在她活的这几百年,从没遇到过如此硬核且不讲理不按套路出牌遇到麻烦就选择暴力解决的家伙。 虽然刚才他说他不在乎那个小姑娘的死活,但女人不信,她观察了他许久许久,他总是嘴上拒绝别人、损着别人,可是对那些人又都情深义重,善良好啊,善良、正义的人,总是更容易被威胁的。 786|第六十七片龙鳞(十) 第六十七片龙鳞(十) “叽哩哇啦的吵死了。” 玲珑显然很不耐烦这个女人的狺狺狂吠, 他慢悠悠朝女人走过去,直把女人吓得原地后退, 刚出场时那种优雅、高贵、复古的感觉, 一瞬间烟消云散,狼狈不已。 她太害怕玲珑, 从很久很久以前她就在暗中看着他, 看着这样一个不老不死, 拥有永恒生命, 强大又美丽的人, 不畏惧阳光, 不需要东躲西藏, 光明正大地活着——多让人羡慕啊! 而她呢? 只能隐身于黑暗中, 为了寻找一个合适的容器绞尽脑汁,她的舌头尝不出食物的味道,她只能依靠吞噬人类的灵魂来维持自己的苟活, 她的心坠入冰冷的深渊, 她的灵魂罪孽深重已经无法回头——她怨恨这个辜负自己的世界,想要将其毁灭。 等到所有人都变成了怪物,她就是正常的了, 不是吗? 女人不敢与玲珑硬碰硬, 她对他有种说不出的恐惧,否则也不会选择总是四处躲藏,能硬刚的话早硬刚了。 扑面而来的怨气腥臭难闻,眼看就要沾染到玲珑, 成青不由得惊呼:“小心!” 没有携带灵符的人类被怨气侵蚀,就会变成村民们那个样子,逐渐失去理智,变成行尸走肉,这个小镇的居民应该也是这样,他们的生死都掌握在这个古怪女人的手中。 出乎意料的是,那些怨气眼看就要席卷玲珑,却在与他接触时擦着他的衣角避开,好像玲珑周围有一层看不见的保护膜,怨气并不敢靠近。 饶是如此,棺材铺里的怨气也是越来越浓、越来越浓,玲珑觉得这东西非常脏,“我跟你最大的不同,可能就是我比较爱干净。” 他说着,一脚踹飞了正释放怨气的女人,女人发出一声惨叫,玲珑这一脚可跟普通玄门中人的一脚不一样,女人的身躯直接被踹飞到墙上,只听一阵噼里啪啦,成青与石头目瞪口呆看着皮肉翻飞,居然是整个身躯都被踹碎了! 那些沾着污血的皮肉一旦碰触到实物,便迅速老化腐烂,算算从巩茜死了到现在这么多年,难为这个女人能把一具皮囊用这么久都不换——够埋汰的。 祝胜男见状,奋力挣扎起来,只不过她体内的残魂接触到了如此浓重的怨气,明显变得兴奋无比,女人的身躯一破碎,便现出了她本来的模样。 居然是个披麻戴孝的年轻女人,只是面容与四肢都是被火烧伤过的痕迹,玲珑见过巩茜,按说对方的体质也是一般,却能作为这女人的容器这么久,想来,是恰好死在了同一个时间点,又是同一种死法,机缘巧合,才能够作为这个女鬼的容器。可惜的是,到底是劣质的,承载不了多久,因此她才如此觊觎祝胜男。 女人很怕被人看到自己的模样,她以手捂脸,化作一股黑气,迅速朝祝胜男身上钻! 换作往日,她想夺走祝胜男的身体没那么容易,一体双魂之所以能够成功,是因为那些婴灵都没来得及生出神智,因此只需要足够的时间,成年人的灵魂就能将其吞噬。然而祝胜男是个心智与意志都极为坚定的少女,这样的人最难蛊惑,也最难入侵,否则女人也不会在她身上下那么多工夫。 不过,好在祝胜男体内有她一部分的残魂,里应外合,早晚也能夺得这具容器。 “不好!”成青冲上去想将祝胜男抢回来,可惜已经晚了! 祝胜男整个人呈现出一股诡异而扭曲的模样,她的四肢以人类几乎达不到的角度被反转,浓烈的怨气将她包裹其中,只是眨眼间,怨气再度散开,那双熟悉的眉眼,流露出了完全陌生的风情。 “我为了她,可是花了不少功夫呀。” 得了新的身体,女人很愉悦,话也多了起来,她觉得这几百年的光阴实在是太无聊、太寂寞了,都没有人知道她有多么强大,多么厉害。 谁能想到她曾经是那样渺小又无能的人呢?可如今,她掌控着这个世界的未来,只要她想,她能够让这个和平的世界瞬间变成地狱。 “可怜的女人,啊,我要是记得不错,她好像是叫做胡初容,真是个美好又干净的灵魂呢。”女人捂着嘴吃吃笑起来,这会儿的她又像先前刚出场时的模样,气定神闲,有种万物尽在掌控中的自信与得意。“死了都不生怨气,还挂念着这具身体的主人,我只好把她的尸体封进阵眼,又以怨气供养,十数年来,那个村子里的晦气源源不断地输入到阵法中,终于使我如愿。可惜,她好像感受到了祝胜男的存在,居然还妄图脱离我的掌控……嘻嘻,哪有那么便宜的事?” 她想起自己的得意杰作,不由得愉悦万分:“啊,男人啊,真是世上最恶心,又最无情的东西了,他们贪婪、自私、下流,都不需要引诱,便对漂亮的小姑娘们下了手,说起来也得感谢他们,胡初容的怨气正是由于他们的一言一行愈发兴盛,倒是省了我的事儿。” 她本身便是以吞噬灵魂为生,又以怨气滋养龙脉,为的就是毁了这个世界,她要让所有活人都陪着自己一起下地狱! 闹个天翻地覆才好呢! “……你说你活了几百年,可是你怨气之重,完全不像百年恶鬼,还有一体双魂之术……”成青思及祝胜男的情况与之前的一体双魂事件简直如出一辙,愈发肯定一切都是这个女人在捣鬼。 “你说一体双魂呀,嘻嘻,不过是个小玩意儿罢了。”女人摸着自己的脸,那是属于“祝胜男”的脸,年轻、鲜活,勃勃生机,是她梦寐以求却又得不到的。 即便找到适合的容器,毕竟不是属于自己的身体,终究还是会像死亡一样腐烂,而婴儿不同,刚出生不久的婴灵神智未成熟,成年人的灵魂可以轻松将其吞噬、转化,只不过,到底是偷来的人生,一体双魂的人总是活不久罢了。 这可不关她的事,她只是赐予那些畏惧死亡与惩罚的人新生,他们对她感恩戴德,却不知与她签订了契约,便被彻底抹除于天地间,新的身体用不了多久,死后还会成为她的食物。 至于那些没有融合成功,反被婴灵吞噬的弱者……女人吃吃笑起来:“这些体质特殊,纯阳纯阴之体的孩子们,可真是凶恶得紧。他们因为求生欲生出神智,可身体遭到了破坏,怨气大涨,恰巧是我炼制怨灵最好的材料,不信你们看——” 她左手一挥,只听一声幼儿啼哭,一阵腥风迎面而来,成青眼疾手快摁住石头匍匐在地,这才堪堪躲过那致命一击! 定睛一看,竟是个浑身乌紫、不知死了多久的婴灵。 只不过它看起来和普通的婴灵不一样。成青在特调处工作许多年,婴灵作祟的事件并不少,可从未见过怨气如此之重、杀气如此之大的婴灵!它圆滚滚的,胳膊腿儿藕节一般胖,皮肤却是乌紫色,眼睛血红,一张嘴咧到两边耳根,嘴里满是尖锐獠牙,张大嘴威慑人时,嘴巴掀的比脸都大! 何其可怖、何其恶心! “这可是费了我不少心血,从无数怨灵中厮杀活下来的小可爱呢。”女人把玩着指尖一抹怨气,以己身为媒介,向婴灵输送怨气,使它更强大、更凶狠、更无情,“那些个可怜的孩子,好不容易生出神智,身体却没了,怨气一生,便被我关在匣子里,我告诉它们,只有一个人能活下来……” 纯洁的婴灵被她用怨气滋养,逐渐变得暴戾厮杀,这么一只小小婴灵,她可是废了百年工夫才养出来。 天生便是纯阴之体,变成鬼也比其他鬼凶得多,是她最忠诚的仆人。 成青听得目眦欲裂:“你简直枉为人!” “呵。”女人嘲弄微笑,“别担心,很快,你也会变成行尸走肉,那个时候,你就也不是人了,咱们都一样。” “所以你的怨气便是由此而来?”玲珑摸了摸下巴,“我看过特调处的一些古怪案卷,每隔几年都会有体质特殊的人失踪或是死亡,这也是你的手笔吧?” “不愧是你。”女人志得意满极了,“你真是与众不同,似乎,冥冥之中注定你我要在此相遇,才让你屡次三番坏了我的好事。” “老贾媳妇、饶萱、王曼曼……都是你的目标?” “说起来也是造化弄人,那个姓贾的男人可真是个蠢货,桃花煞也敢擅自使用,怨不得那女人死后恢复神智,害得我又浪费许多力气,才勾起她的怨气,将她吞噬。否则,你可不一定察觉得到。” 女人想起便很是扼腕,她还是活人的时候,便是天生的纯阴之体,又死在阴年阴月阴时阴刻,自然比其他鬼物更强大,就像是特调处培训课所说,人变成鬼,便摒弃了道德与仁慈,只剩下杀戮与贪婪。 女人心生怨恨,世上比她强大的人多了去了,她想要报复的心还没有得到满足,对人间充满眷恋。 而越是作为鬼物活下来,就越是厌恶这丑陋的外表、不能行走于阳光下的卑微,力量再强,也不过是只可怜虫。 因此她每次露面,都以黑袍着身,一方面是不被人看见自己的容貌,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不引起玄门中人警觉。 她开始寻找那些体质特殊的人类,用尽一切办法去引诱、蛊惑他们,擅自更改他们的人生,让他们吃尽苦头受尽折磨,以此勾起他们的“怨”,再吞噬掉他们,将“怨”化为己用。 吃一百个普通人的灵魂,都不如一个老贾媳妇那样的纯阴之体。 至于祝胜男,那可是她千挑万选的新容器!她要祝胜男崩溃、绝望,以此占据祝胜男的身体,为此,胡初容一个人的死,算得了什么? 如老贾媳妇、胡初容这样的人,死在她手上,她们应当感到荣幸才对! 女人的这一番言论听得在场几人目瞪口呆,尤其是石头,瞠目结舌地瞪着女人,本来觉得超可怕的婴灵现在也觉得不可怕了:“你脑子是不是有问题啊?你毁了人家的一辈子,把人家操纵成行尸走肉,还要人家对你感恩戴德?!” “哪里来的小鬼!也敢这样跟我说话!” 女人冷喝一声,一掌朝成青石头二人劈来,这恐怖的怨气常人根本无法抵挡,她的等级远超特调处这些年处理过的特殊事件,成青只来得及把石头护在身下,本想硬抗这一轮,却发现有人挡在了自己面前。 成青愕然抬头:“……玲珑?” “你又要多管闲事?”女人娇笑出声,“别忘了我现在用的是谁的躯体,你是想要救这个女孩子呢,还是那边两个?又或者……是在结界外不得而入的一群蠢货?” 成青这才意识到时间过去这么久,按理说特调处的人早应感到,然而到现在也没见到他们的人。 “我说你,真的很烦。”玲珑一脸不耐,“说了这么多废话,临终遗言交代下?” 女人捂嘴笑,她用祝胜男的脸做这样妩媚妖娆的表情,说实话,有点做作,一点都不风情万种,可见她与身体并没有完全融合。“瞧你,这些事可很少有人知道,我愿意告诉你们,你们应该感到骄傲。” 石头:……这到底是哪里来的自恋狂? “你做了什么与我无关,想要毁灭世界更是随你的便。” 成青猛地看向玲珑,只见他脸上毫无笑意,明显是心情不美丽,“可是你趁着我不在,入侵我的地盘,还在我面前大放厥词以为自己很厉害,那就不行了。” “老子才是最厉害的。” 说着,他身形快到肉眼看不清,等成青细看时,女人已经被玲珑掐住了脖子抵在墙上,两只脚在空中不断踢打,毫无还手之力。那婴灵见状,发出一声刺耳的尖叫朝玲珑扑去,被玲珑用另一只手抓住了脑袋! 这两人,是一个赛一个强大的鬼物,然而到了玲珑手中,就、就跟普通的妇孺一样,连力量都发挥不出来! “我、我这可是祝胜男的身体!你、你最好考虑清楚!” 女人看似凶悍,实则色厉内荏,玲珑冷冷地道:“暗中看了我这么久,还没有看清楚我,可见你根本就是个蠢货。” 他重情重义? 需要人类对他奉献上极度的爱意与忠诚,他才会稍稍垂帘,真心不够,他连看都不看一眼。 女人还想说什么,只见那只抓着婴灵脑袋的手,开始一点点泛出细密的金光,竟是生长出了一层耀眼而美丽的鳞片! 随后,婴灵便在他五指收缩中,连叫都没能再叫一声,便灰飞烟灭了。 对于自己手臂的异状,玲珑并不在意,他觉得还挺好看的。 女人开始疯狂尖叫,“这是什么?放开我!放开我!离我远一点你这个怪物!离我远一点!滚开!滚啊!滚——” 这是什么东西?为什么开始烧灼她的灵魂?!怎么会这样?!她想立刻离开祝胜男的身体,偏偏却无处可逃,只觉得整个灵魂都要被那炽热可怕的火焰燃烧成灰烬,这是她活了几百年以来,第一次感受到死亡濒临的恐惧。 玲珑慢慢收紧了手,女人翻着白眼,隐约可见她的灵魂浮出皮囊,是那张被火烧毁的丑陋无比的脸。 鬼号声无比恐怖,饶是成青都感觉毛骨悚然,随着女人的叫声,怨气愈发浓厚,她用仇恨的眼睛盯着玲珑:“杀了我!我若是死了,龙脉也别想活!怨气横生!侵染龙脉!活物尽死!末日到来!都去死吧!去死吧!!!” 玲珑仍旧觉得她吵,也根本不受她威胁,只听女人发出一声高昂的尖叫,玲珑的手化作金光耀眼的爪,彻底将她的灵魂捏成了齑粉! “真是个彻头彻尾的脏东西。” 他喃喃着,甩了甩手,又瞥了软绵绵倒下的祝胜男一眼,“还是个聒噪的脏东西。” 他打量着自己的手臂,与此同时,祝胜男猛地睁开了眼睛,她双手捂住喉咙,跪坐在地,大口大口喘气,充满了劫后余生的庆幸。棺材铺外突然传出一些人的声音。 “天降异象!恐有大难!” “糟糕!这是怎么回事?怎么会这样?!” “龙脉!龙脉断了!” 女人虽然死了,但她生性谨慎恶毒,对于得罪了自己的人定然是要千百倍的报复回去,是以无论今日她死不死,龙脉都必将断绝。她以几百年吞噬的怨气为引,源源不断注入龙脉,改阳为阴,使人间晦气充盈,人类遭受侵蚀,便会成为行尸走肉,以活人血肉为食,不杀到最后,便不会停止。 屋子里的几个人连忙出去,便发觉小镇上的居民们不知何时已经出来游荡,宛如游魂,随着时间过去,他们眉宇间俨然已是死相,皮肤开始变得乌青、腐烂,行走间动作机械而僵化,还不自觉地嗅着味道朝棺材铺这边聚拢——无他,只因最后鲜活的一群人,都在这里。 “卧槽……这你妈是丧尸围城啊!”石头双股颤颤,“前辈们救命!有没有遁地符来一张!” 闵处的电话也打了过来,不仅是小镇,惠城那边也出现了这样的情况! 龙脉支撑着整个世界,一旦毁灭后果不堪设想!他们必须想办法净化龙脉! 罗盘上的中心点便是龙脉,当罗盘没有使用时,指针便会停在这里,然而此时,指针疯狂转动就是不停下来,龙脉被怨气侵染,罗盘便彻底失去了作用。 “怎么会这样……”祝胜男不敢置信地呢喃,“怎么会这样……” 在场的特调处人员还勉强能撑住,受到的影响并不大,可小镇居民们已经开始失控,玲珑甚至在其中看到了饶爸饶妈,本来这事儿与他无关,只是他想起饶妈特别拿手的卤凤爪,半晌,“啧”了一声。 “玲珑?你去哪儿?” 成青看到玲珑转身要走,喊了他一声。 那个漂亮又自由的少年回过头,薄唇撇了撇,却没有回答,对着祝胜男说了一句话,而后瞬间消失了踪影。 打那天之后,再也没有人见过那个叫玲珑的少年。 他与末日,一同消失了。 肖荣望得知后泪流满面,抓着肖繁的手,再三叮嘱他,要等下去、一定要等下去,有朝一日,那个人一定还会回来。他为了这个世界做了太多,而他们能为他的做的,也只有保护好那家棺材铺。 被侵染的龙脉已经恢复如常,仍旧声声不息地守护着这个世界,而让龙脉恢复的人,却已不知踪迹。 戴幼仪懵了,左魏也懵了,他们俩为了末日到来做了多少准备!结果到了末日开始的那一天,他们紧张又兴奋地从早等到晚却什么都没发生?!怎么会这样?! 这怎么行! 最惨的是,他们俩拼了命说服家里人变卖财产买粮食,准备末日后大赚一笔,这倒是没什么,顶多是破了财,以后不能过从前那样的奢华日子,再加上被家里埋怨,可怕的是他们为了有自保能力孤注一掷联系上了黑市贩子购买了大批军|火……直接把自家老爹送到监狱里去了! 左魏再也没工夫去纠缠祝胜男,祝胜男却找上了门,问他:“末日里,我是个多么强大的人呢?” 玲珑临走前,叫她去问左魏这个问题。 左魏颓唐无比,偷鸡不成蚀把米,他已经绝望了,祝胜男想知道什么他都老老实实地说了。 得知自己在所谓的“末日”也没有弯下脊梁误入歧途,祝胜男微微一笑,她想,她该回去了,特调处又进了几个新人,这一次,她是带他们出任务的师姐了。 至于那个消失的人,她想,有朝一日,他会回来的。 到那时候,这个世界,一定比他离开前更加美好。 而她会和许多人一起,等着他。 她想起自己在女人身体里所看到的那一幕,那样美丽、耀眼的鳞片,玲珑是谁?从何而来? 她不需要答案了。 787|第六十八片龙鳞(一) 第六十八片龙鳞(一) 玲珑很不喜欢这个世界的生母岑皇后。 即便已经三岁了, 他也是从不让对方抱一下,自然也不会靠近她, 对她比对任何人都冷漠。而且因为上个世界他消耗了太多力量, 导致这个世界的他从出生起身体便很不好,不仅比同龄人更矮小瘦弱, 也更容易生病。 是的, 他现在居然会生病了! 这让玲珑非常不高兴, 他不高兴了, 具体就表现在他的性格以及待人接物方面, 对谁都是冷冷淡淡的, 常年脸上见不着丁点儿笑容, 好在他是一国储君, 威严些也是应当。 他出生前,他的生父真宗皇帝便病了,身子一直不见好, 直到玲珑出生, 真宗皇帝的身体才好转起来。比起岑皇后,真宗皇帝对这个儿子可谓是疼到了心坎儿上,兴许是因为岑皇后对玲珑视而不见, 真宗皇帝便愈发疼爱玲珑, 不过最近入冬,天气转寒,真宗皇帝染了风寒卧床不起,早朝都停了半个月, 他担忧自己把病气过给了儿子,便不叫玲珑去见他。 玲珑冷着一张小脸儿坐在御辇上,因为体弱多病,他脸上没有寻常幼儿会有的婴儿肥,显得十分惹人怜惜,可不要因为他年纪小便看轻他,负责教导他的太傅都说,殿下乃是天纵奇才,是天生的帝王之相。 呵,他为什么会体弱多病? 还不是因为上个世界被侵染的龙脉! 当时他想着反正自己也不会死,再加上冥冥之中他有种神奇的感觉,那就是自己能够将其净化,他向来是想到什么就做什么,结果净化了龙脉不算,那个臭女人的怨气也被他吞噬掉了,害得他差点儿吐出来! 他不喜欢吃这些污秽的东西! 被怨气包裹时,玲珑看见了那个臭女人的一生。 她本是渔家女,偶然与一富家公子相识,两人相知相爱,富家公子答应她回到家中便禀明双亲前来求娶,两人度过了一段很快乐的时光,花前月下海誓山盟。 富家公子是真心爱她,亦没有食言,他的父母也很开明,不嫌弃她出身低微,两人成婚后,也曾柔情蜜意,可随着时间过去,渔家女性格中的缺陷暴露无遗。 她霸道、自私、掌控欲极强,丈夫去哪里、见谁、做什么,都必须跟她说清楚,否则她便要发火,要怀疑他是否在外头有了人。长此以往,夫妻关系愈发恶化,她为人又多疑,将丈夫逼得喘不过气,终于提出和离。 女人自然不肯答应,百般认错苦苦哀求,丈夫却铁了心,并威胁她若不和离,便写一封休书,她万般无奈,只得屈服,心中怨恨丛生。 而和离后不到一个月,丈夫便另娶新妇。 女人怨恨、绝望、泣血,日日夜夜诅咒不停,她心思灵活,蓄意报复,混在宾客中于新生儿的满月宴下了使人筋骨松软的药,然后一把火烧了个干干净净。因其纯阴之体,又恰逢阴时阴刻,死后生灵,怨气不熄。她恨丈夫移情别恋,也恨新妇横刀夺爱,见那二人死后灵魂仍旧交缠,竟将丈夫吞噬,又将新妇灵魂撕得粉碎! 她怨恨世上所有人,她恨父母对丈夫低头,恨公婆不发一语,恨丈夫错待,恨世人冷眼,更恨他人阖家团圆幸福美满! 说实话,看得玲珑都打瞌睡了,也就是这么个瞌睡,再睁开眼时,只听到岑皇后冷漠的声音:“把他抱出去,我不想看。” 从出生之后,岑皇后还真就一次都没抱过他,玲珑也厌恶她,丝毫不依赖她,对身边的乳母都比对岑皇后亲近,母子俩的关系比陌生人都不如。倒是真宗皇帝,性格仁厚慈爱,他不讨岑皇后喜欢,便将一颗心都扑在玲珑身上,在真宗皇帝看来,玲珑是他心爱女子为他生得儿子,他自然要给予他无上荣耀,玲珑刚满百天,他便下旨封他为太子,又亲自取名为“玲珑”,平日里更是亲自带在身边照料教导。 也正是因此,玲珑才发觉自己这个世界的父亲还是个难得一见的痴情种。 在封建社会,身为坐拥天下的帝王,后宫却仅有一位皇后——且在皇后对他冷若冰霜的情况下,仍然能够洁身自好痴心不改,这是多么难得呀! 真宗皇帝性格极好,也正因如此,他常常因为朝堂上那些据理力争的大臣们头疼,因为他是个好说话的皇帝,臣子们一旦吵起来那真是没个完。 他的后宫只有一个岑皇后,听说当年真宗皇帝还是太子时,对岑皇后一见钟情,先帝因此为他二人赐婚。 可惜岑皇后并不喜欢真宗皇帝,反而对他横眉竖眼,若非必要,根本不让他近身,可以说真宗皇帝这辈子所有的糊涂事,都是为了岑皇后做的。 显然,在玲珑出生之后,真宗皇帝爱而不得的痛苦减轻了许多,他有了儿子,虽然岑皇后并不想生下这个孩子——但他确确实实因为这个孩子,对岑皇后第一次冷了脸。 她就那样不喜欢他,连怀孕的消息都不告诉他,想要偷偷将孩子打掉,也不肯为他生下来? 他这一生,兴许就只有这么个孩儿了,她是真心想要他后继无人吗? 帝后之间的关系,因为玲珑的出生降至冰点,岑皇后怀上玲珑时,可没有其他孕妇那样小心翼翼,她巴不得能把肚子里的这孩子给弄掉,以至于出生后的玲珑,本来便虚弱无比,如今更是时常生病,三岁了也不见长个儿,还是那么小小短短的一只。 小太子性格冷淡,对谁都是一视同仁,惟独对真宗皇帝会有笑容,真宗皇帝病了大半个月,小太子终是生气了,命令宫人送他去真宗皇帝身边,他是太子,宫人们哪敢违抗? 好在这几日雪停了,御辇里被宫人们弄得暖暖和和,玲珑坐在里头一点都不冷。 真宗皇帝虽然卧病在床,却仍然每日都要处理政务,他坐在床上看着折子,时不时左手握拳抵在唇边轻轻咳嗽,边上的大太监樊三冰赶紧劝道:“圣人还是歇歇吧,这折子都看了一天了,再看下去,眼睛都要熬坏了。” 真宗皇帝这场风寒是来势汹汹,去如抽丝,总是咳嗽,浑身无力,有时候还会咳出血了,明明他今年也就而立之年,岁数并不大,平日里虽不能说身强体壮,却也是健健康康,可这病一来啊,就不走了,御医着急地都快上火,谁都不知道圣人这病究竟是怎么回事。 给圣人开药,可不敢开那些见效快药性猛的,须得循序渐进慢慢来,尤其是冬日容易受寒,更得注意保暖。 真宗皇帝摇摇头:“须得看完,今年雪势较之往年更大,朕担心又要有雪灾。” 樊三冰也不敢说什么,真宗皇帝瞧着是好说话,但在政务上却最是固执。 正在他绞尽脑汁琢磨着怎么让圣人放下折子歇歇的时候,突然听到啪的一声,这声音并不大,连带着真宗皇帝都被惊着,樊三冰赶紧请罪,又连忙出去查看,过了会儿,手里牵了个小小的人儿回来。 一瞧见是爱儿,真宗皇帝连忙用折子捂住口鼻:“龙宝怎么来了?快回去快回去,父皇会把病气过给你的。” 玲珑挣脱樊三冰的手,想往龙床上爬,手脚并用瞧着好不辛苦,真宗皇帝只能瞪樊三冰:“愣在那里跟个木头似的作甚!还不把太子抱走!” “不要!”玲珑抓住真宗皇帝的一根手指,冷冰冰道,“我看谁敢!” 樊三冰夹在父子二人之间叫苦不迭,他不敢、他真的不敢!他既不敢不听圣人的,也不敢不听小太子的,天哪来道雷把他劈了吧!这样他就不必左右为难了! 真宗皇帝爱极了这个流淌着自己血脉,由心爱之人为他诞下的孩子,平时简直就是捧在手上怕掉了,含在眼里怕化了,若不是他病了,玲珑晚上都是跟他一起睡的!根本不会睡在东宫! 他忍不住摸了摸儿子的小脸蛋,仍旧是小小的嫩嫩的,没有多余的肉肉,自幼便是如此弱不禁风。 稚儿易殇,他真怕把自己的病气过给儿子。 “乖龙宝,让你樊伴伴送你回东宫去,明儿个父皇的病便好了,到时候再带你玩儿。” 这种话也就拿来骗骗小孩子,玲珑皱起小眉头:“什么味道,好臭。” 樊三冰与真宗皇帝俱是一愣,寝宫中怎么会有臭味?还是樊三冰反应快,想来是小太子不喜欢成年人用的熏香,圣人从前是不喜欢用的,只是近半个月躺在床上每日喝药,殿中苦味难散,这才找出了熏香点燃。 他连忙去将熏香给撤了,玲珑又说:“把窗户打开,通通风。” 真宗皇帝的寝宫简直像个又闷又热的大火炉,真不知道他是怎么待得住的。 这个樊三冰便为难起来:“殿下……御医说了,圣人要注意保暖,切不可着凉。” 真宗皇帝却不以为意:“你开窗户又吹不到朕,殿内还烧着地龙,去打开吧。” 樊三冰迟疑不已,最终还是咬牙去开了窗,一股冷风嗖的刮进来,他不由得打了个寒颤,真宗皇帝却笑着说:“父皇觉着好多了,空气突然清新起来,龙宝可真聪明。” 龙宝是他给儿子取的小名,这个孩子从出生起便没有母亲疼爱,他便拼了命想要给予他世间的一切。 希望他能无忧无虑、健健康康的长大。 玲珑爬到真宗皇帝怀里,让他圈着自己再看奏折:“父皇抱抱我,抱抱我,好得快。” 他喜欢真宗皇帝。 这种亲近与喜爱,从这个温和仁厚的男人抱起还是婴儿的自己那一刹那便有了,虽然上一世的龙脉消耗了他不少力气,但也顶多是使他身体虚弱了些,只要修生养息,早晚能够重回巅峰,而且,他还没弄明白自己是个啥呢!他掐死那个臭女人的时候,两只手臂长满了美丽耀眼的鳞片,玲珑觉得,自己可能是个蛇。 因此他对于找回自己的真身并不执着,是个蛇的话,早晚变回去都是一样的。 臭女人的死也并非完全没有价值,至少,玲珑还是觉醒了一点点东西,比如,他觉得,哪怕是如今的自己,也能够吞噬人类的灵魂,只是想要吃饱恐怕不能,反而在真宗皇帝怀里时,不吞噬对方的灵魂,他也觉得很高兴。 比起灵魂,他更想要“爱”。 真宗皇帝是天子,面相自然贵不可言,可自从他染了风寒,玲珑夜观天象时,只见帝星黯淡,周围凤星却闪着异样的红光,他便知道真宗皇帝的“风寒”,短时间内怕是好不了,乃至于将有性命之忧。 但是没关系,有他在身边,真宗皇帝就不会出事。 从他出生后,这还是真宗皇帝第一次生病,越是不让玲珑靠近,他的病好得就越慢。玲珑用时间证明了这一点,瞧,真宗皇帝才抱了他没多会儿,都不咳嗽了。 樊三冰显然也发现了这一点,喜不自胜:“圣人不咳嗽了!奴才去瞧瞧御膳房熬得冰糖雪梨好了没有!小殿下可要也来一盅?” 玲珑扒拉着手指头提要求:“我要吃烤梨!” 樊三冰笑嘻嘻地应了,连忙去传达小太子的命令,真宗皇帝无奈摇头:“一天天的,就知道支使你樊伴伴。” 樊三冰是从潜邸时便跟着他的老人了,忠心耿耿又性格死板,除了真宗皇帝的账谁也不买,直到玲珑出生,樊三冰脸上笑容才多了起来,对他来说,守护效忠圣人与小太子,便是他毕生职责。 至于岑皇后,呵。 圣人病了大半个月,不见来探,甚至不曾有过一声嘘寒问暖,樊三冰看得心里都恼火,为圣人觉得不值,小太子不在,寝宫安静的可怕,圣人有时候便会盯着殿内的某一处发呆,樊三冰知道,圣人定然是在思念岑皇后,他暗中着人去岑皇后那报了信,岑皇后却一点表示都没有——哪怕派人来问一句呢? 明明只要一句话便能哄好圣人,偏偏如此铁石心肠! 真宗皇帝看了会儿折子,想起开了的窗户,怕怀里的儿子冻着,忍不住摸摸他的小脸小手,微微冰凉,这孩子打出生起便体弱多病,不管穿多少,多暖和,身上都是凉丝丝的,这也让真宗皇帝十分担忧,怕他夭折,才给他取了“玲珑”这样更贴近女孩儿的名字。 御膳房效率很快,真宗皇帝一边喝冰糖雪梨一边看他儿子啃烤梨,嘴角含笑,见他啃得跟个小花猫一样,伸出手指给他擦去嘴角的梨汁,柔声道:“龙宝慢些吃,不着急。” 玲珑啃完一个烤梨,伸出小手让宫女为他洗净,又抹上甜甜的膏,这样可以保护他娇嫩的小手不被冻到,也不会皲裂。 这时候也不早了,真宗皇帝看了一天的折子,显得很是困倦,玲珑便把他的折子全从龙床上丢了下去……活脱脱一副熊孩子模样,真宗皇帝万分无奈,樊三冰却掩嘴偷笑,趁着圣人没瞧见,对着小太子竖起大拇指,把小太子得意地叉起小腰,命令他亲爱的父皇躺下睡觉。 真宗皇帝还是怕过了病气给他,小孩儿却很坚持,钻进被窝就贴在他胸口,小短腿儿小短手儿把他抱得牢牢地,整个人呈大字型睡在他身上,真宗皇帝无语极了,樊三冰却悄悄将窗户半掩,灭了烛火,只留下一颗用来照明、光线柔和的夜明珠,用纱笼罩住,而后慢慢退了出去。 圣人病着,他实在放不下心,不然往日圣人念在他追随多年,是免了他的守夜的。 今儿个小太子又在,樊三冰更是放心不下别人了。 一觉醒来,第二日是个大晴天,红日当头,积雪初融,真宗皇帝醒来的时候,怀里的儿子还在呼呼大睡,他发觉自己身轻体健,比昨日昏昏沉沉又好了不少,不仅不咳嗽,鼻子也通了,头疼褪去,也不再四肢无力……他生怕是把病气过给了儿子,张嘴就喊樊三冰。 由于声音过大,儿子拱了拱,发出不高兴的声音,真宗皇帝连忙拍拍他的小屁股,哄着他又睡了,压低声音对樊三冰道:“召御医,让谢文正一起过来。” 谢文正是专攻儿科的御医,平日玲珑的身体便是由他全权负责。 御医们很快到来,医正周御医先给真宗皇帝号脉,惊喜道:“圣人身子大好!若是按此形式,不出三日,便能恢复如常了!” 谢御医给小太子号完了脉,也欢喜回话:“太子殿下并无大碍,只是幼儿体弱,太子殿下又先天不足,嗜睡也是很正常的,圣人无需担忧。” 确定自己没有过了病气给儿子,真宗皇帝才稍稍松了口气。 玲珑睡到日上三竿,醒来时龙床上只剩下他一个,真宗皇帝的龙床很大,他小小一个人儿在上面滚来滚去都不会掉下来,樊三冰在边上守着他呢,见他醒了,睁开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连忙笑着上前:“殿下醒了?可要穿衣?” 玲珑便伸伸胳膊蹬蹬腿儿,乖巧地让樊三冰伺候,穿上他的小衣服,由心灵手巧的宫女为他梳好发髻,镜子中便倒映出一个俊秀漂亮的小男孩儿形象,他很是自得地捧了捧脸,这并非错觉,而是他确实一个世界比一个世界更好看,也更接近他的真身。 但只要一想到自己可能是个蛇,这种高兴的情绪就会立刻消失无踪。 真宗皇帝见儿子梳洗好出来,忍不住羞羞脸:“睡到太阳晒屁股了,龙宝真是个小懒虫。” 玲珑理直气壮:“我还小呢,小孩子就是要多多睡觉多多吃饭才能快快长大。” 真宗皇帝便哈哈大笑起来,把他抱到腿上,与他一同用膳。 父子俩用完了这顿午膳,玲珑无所事事,真宗皇帝却还要继续看折子……天气愈发冷了,他也开始担忧南方会不会像三年前一样发生雪灾,三年前饿殍遍地,他为君王,无法庇佑自己的臣民,心中愧疚难当,否则也不会没有注意岑皇后身怀有孕,以至于小龙宝在出生前,便在母亲腹中吃尽苦头。 也是他命大,才没有被一碗打胎药毁掉,反而坚强地诞生了。 每当想到这一点,真宗皇帝便忍不住寒心,他一生唯一一次动了真心,谁知却是这样一个结局。如今他与岑皇后貌合神离,已是许久不曾说话,她自是心狠的,没有一刻思念着他,可孩子做错了什么呢?难道龙宝不是她十月怀胎所生? 真宗皇帝看折子的时候,玲珑就坐在一边玩,因他年纪小,身体不好,都是跟真宗皇帝一起住的,真宗皇帝的寝宫中,有一处是专门为他开辟的玩耍之地,堆满了各种各样的玩具,他平时也很能自娱自乐,就是懒洋洋的不大喜欢动,这一点让谢御医很是忧愁,他认为小孩子不能这样趴在一个地方,活蹦乱跳的才健康,像是小太子这样身体不好的,更是想要加强锻炼,可是宫里一堆嬷嬷太监,见了小太子蹦蹦跳跳那紧张地跟什么似的,生怕磕了碰了,到哪儿都抱着,怎么动得起来嘛! 好在圣人开明,为了让儿子多动动,不怎么喜欢动的真宗皇帝,也不辞辛劳地陪着玲珑一起玩。 什么踢蹴鞠放风筝躲猫猫啦……都是小儿科,真宗皇帝还陪儿子玩市井孩子玩得多的跳房子跟老鹰捉小鸡呢! 当然了,躲猫猫跟老鹰捉小鸡这样的游戏,让父子俩都很没有游戏体验——论躲猫猫,内侍们哪里敢找到他们,又哪里敢不被他们找到?这些小太监一个个鬼灵精,藏起来还要特意把屁股露在外头让小太子发现,至于老鹰捉小鸡更不用说,请问圣人当老母鸡的时候,扮演老鹰的小太监们,谁敢从他身后把小太子抓出来? 没有游戏体验就对了!他们陪这对天家父子玩,心也是跳在了嗓子眼儿里呢! 788|第六十八片龙鳞(二) 第六十八片龙鳞(二) 因着天气转冷, 年关将至,在各自封地的亲王们也纷纷回京, 真宗皇帝共有五个兄弟, 他占嫡又占长,五个兄弟中仅有一个与他是一母同胞, 便是排行第六的庄亲王, 余下的礼亲王、醇亲王、庆亲王及恭亲王四位生母并不相同, 兄弟们之间的关系一直尚可, 这四位亲王自然比不得庄亲王与真宗皇帝来得亲厚。 当年玲珑出生, 庄亲王大喜, 甚至亲自从封地赶来给真宗皇帝贺喜, 还带来了许多京城没有的稀罕物件, 玲珑三岁了,亲王们每三年回京一次,如今这也将是他第二次见到庄王叔, 不知道庄王叔会给他带什么好东西呢?虽然玲珑还小, 但庄亲王这三年里每个月都会写信回来,给玲珑讲述封地的风土人情与奇闻异事,礼物也是少不了的。 其他四位王叔虽然也对他关怀有加, 可和庄王叔比起来就差得远了, 玲珑也能理解,毕竟庄王叔与他父皇流着相同的血脉,据真宗皇帝说,庄王叔幼年时便对功名利禄不感兴趣, 一心一意想要闯荡江湖当大侠,当然这个梦想还没来得及实现就被先帝无情镇压,最后就连妻子都娶的是江湖侠女,性情豪爽大方,与京城贵女截然不同。 为了娶心爱之人为妻,庄亲王可没少挨先帝的骂,最终也实在是没招儿,先帝才首肯这门婚事,不过对庄亲王妃,先帝始终看不上,直到后来一次秋狩,庄亲王妃表现出了惊人的武艺救了先帝一命,先帝才慢慢对她改变态度。 玲珑对这位庄王婶也有印象,盖因每年亲王们虽不能回京,贺礼却都是要足的,其他王婶给他送的都是笔墨纸砚书本,再不济便是玉佩香囊,惟独庄王婶,送的是她亲手打造的小刀小剑小弓,去年还赠送了一本武功心法。 庄亲王夫妻俩成婚多年始终无子,夫妻俩闲云野鹤好不快活! 怎么说呢,该说庄王叔跟父皇不愧是一母同胞的亲兄弟吗?还都是个情种。 只不过庄王叔幸运一些,与庄王婶两情相悦情投意合,他父皇就倒霉一些,只差没把一颗心给挖出来送给岑皇后,人家还嫌弃地丢在地上说不要呢。 当然了,这样的话,善良的小太子怎么会说出来刺激他的老父亲呢? 随着年前的又一场大雪,亲王们先后回京,在宫中安歇,庄亲王与庄王妃是第一个到的,今年才二十四岁的庄亲王不知为何留了一脸大胡子,他看见奶呼呼又漂亮的玲珑喜欢的不得了,一把抱过来就要蹭,被侄儿的两只小手推的老远,看得庄王妃忍不住翻白眼,啪的一巴掌拍在他脑壳上:“瞧你这模样,别吓着了龙宝!” 随即温柔地朝玲珑伸出手:“龙宝让婶婶抱一抱。” 庄王妃虽然彪悍,却是不折不扣的美人,且与京城温婉娇弱的美人不一样,她的美是鲜活、英气十足的,听说她与庄亲王是美人救英雄,当年少年轻狂的庄亲王偷溜出宫闯荡江湖,谁知遇到了仙人跳,若不是女扮男装的庄王妃经过,他怕是连裤衩子都要给人捋走,随后他便厚脸皮地跟在人家身后要跟人结拜,闹出不少笑话来。 庄王妃比他小一岁,今年也才二十三,对玲珑来说这可真是再年轻不过的岁数了,他在庄王妃怀里待着,任由对方慈爱地捏捏自己的小手小胳膊,又心疼地摸摸他的小脸蛋:“皇兄,龙宝怎么一点都不胖,我进宫前瞧见四哥家的儿子,简直胖成了球,浑身都是肉!” 若是那些肉能分给小龙宝一些,就好了。 真宗皇帝其实也很苦恼:“是啊,别看龙宝瘦瘦小小,胃口却比谁都大,顿顿吃得都很多,偏偏就是不长肉。御医说了,恐与他从娘胎里带来的先天之疾有关。” 庄亲王夫妇俩立刻露出一言难尽的表情,显然他们很想吐槽岑皇后,可惜岑皇后是皇兄的心头挚爱,又是龙宝的母亲,他们有再多话想说,也不能当着孩子的面。 庄王妃便哄着玲珑去边上玩,把空间留给这对皇家兄弟。 只剩下两人,连樊三冰都出去了,庄亲王立刻变了脸色,对岑皇后的不满溢于言表:“皇兄,怎么回事,皇嫂还是不肯亲近龙宝?” “她那人的脾气,你是知道的。”真宗皇帝轻描淡写,“她认定的事情便不会更改,龙宝的出生不是她所期望的,自然不会亲近。” 庄亲王嘴角猛抽:“皇兄你何必在一块石头上吊死?你坐拥天下,想要什么样的美人没有,何必要她?” 真宗皇帝却道:“那朕要你与弟妹和离,再赐你几个美人,你愿意吗?” “那哪能一样!”庄亲王差点儿跳脚,“寻风对我什么样,皇嫂也能那样对你吗?!” 真宗皇帝抿唇不语,庄亲王也没再继续说,他们兄弟俩一辈子没怎么红过眼,唯一的分歧就是岑皇后,庄亲王觉得岑皇后不配为一国之母,真宗皇帝却对她深情不悔,两人没少因为岑皇后吵架,次数多了,庄亲王便尽量不去提,可他想想就来气,天底下哪有这样的母亲,不喜欢皇兄,又何必要享受这皇家富贵?连带着那岑国公府,一个个眼睛都要长到头顶上去,不知是哪里来的底气! 那边庄王妃陪着玲珑玩玩具,小侄儿如此可爱,庄王妃心都要化了,她着实不懂岑皇后为何能如此狠心,对这样好的孩子视而不见。他们江湖儿女向来恩怨分明,爱恨情仇一目了然,岑皇后对真宗皇帝冷若冰霜,可问真宗皇帝要权,要自己娘家抬高地位时,又是那样理所当然,否则哪有今日的岑国公府? 想当初,岑家不过是个五品小官之家,若非真宗皇帝喜欢上岑皇后,先帝怎会给真宗皇帝选定这样一个妻子? 因着庄亲王与真宗皇帝亲近,庄王妃对岑皇后一向冷淡,她只心疼小侄儿,才三岁大呢,就没被母亲疼爱过。 殊不知玲珑根本不在意岑皇后,他又不是没有遇到过温柔慈爱的母亲,旁人爱他,他自然愿意回馈,可对于不爱自己的人,他真是看一眼都嫌给了对方眼神。 那种没有母爱于是哭唧唧一心一意想要母亲的戏码,必不可能发生在他身上。 庄王妃陪孩子玩可不像那些轻手轻脚的小内侍,她是江湖侠女,武功高强,带着玲珑射箭投壶,玩得可开心,小家伙白嫩的小脸蛋因为运动变得红扑扑,庄王妃越看越喜欢,忍不住搂着亲了一口。 里头庄亲王跟真宗皇帝不知道说了什么,兄弟俩出来的时候,彼此脸上都不怎么好看,庄王妃一瞧就知道,得,自家男人必定是又跟皇兄提及岑皇后了——这俩兄弟好的能穿一条裤子,惟独在岑皇后身上一直有分歧,谁都不肯服谁。 因为天冷,伺候玲珑的宫人怕小太子着凉,连待在烧着地龙的寝宫也给他裹的厚厚的,小孩子五短身材,裹得跟个球儿似的,走起路来摇摇晃晃宛如一只小鸭子可爱得很,看得庄亲王跟真宗皇帝心都化了,兄弟俩对视一眼,谁都不肯服气谁,便各自扭过头去。 随后,陆陆续续另外几位亲王也抵达京城,只剩下排行第五的恭亲王尚未到达。 隔天真宗皇帝上朝,玲珑摇摇摆摆要到御花园玩雪,伺候他的一对大宫女名□□云春烟,小心翼翼亦步亦趋地跟着,除却春云春烟外,嬷嬷、大太监及小内侍,都是真宗皇帝亲自精挑细选过定下来的,一个个机灵又忠心,把玲珑守得滴水不入。 他手上戴着毛茸茸的手套,露在外面的小脸蛋被冻得略微发红,不过这丝毫不减他玩耍的兴趣,只见他辛辛苦苦用小手捧起雪,堆到亭子里,然后哒哒哒跑过去,再捧起一捧,再堆过来,他长得那样可爱,比年画中的小金童都要好看,宫人们纷纷忍不住眉眼弯弯,愈发仔细了。 直到玲珑费尽千辛万苦攒起一个小雪堆——他还不许别人帮忙呢,事事亲力亲为。 然后开始捏雪人,期间他试图偷偷丢掉手套,被春云当场抓获,只好笨拙地戴着手套玩雪,想要捏一个真宗皇帝出来。 最后的成品嘛…… 反正以春云春烟为首的宫人们一顿闭眼吹,吹得玲珑琢磨着是不是得找御医给这些人看看眼睛,他捏的好不好他心里没数吗?长此以往闭眼吹,岂不是要捧杀他! 正在他乐此不疲地玩雪时,御花园又来了人。 真宗皇帝后宫仅有岑皇后一人,平日御花园基本上无人会来,玲珑扭头看过去,发现是个白白胖胖的小男孩,那小男孩头戴紫金冠,腰间一块成色极好的白玉,眉眼张扬,此时正气势汹汹地朝御花园的亭子走来,身边跟了一连串的宫人,都诚惶诚恐地伺候着。 玲珑瞥了一眼,没放在心上,继续堆自己的雪人,他觉得真宗皇帝的鼻子要更高一点,眼睛也更大一点,不过两只圆圆的手实在无法发挥他的实力,搞得跟那只没有脖子的猫似的,笨拙无比。 “喂,你在玩什么?” 小男孩先开口,玲珑没理他,谁知这小孩许是叫家里给惯坏了,见玲珑不搭理自己,竟是上前一脚把玲珑正在完善的雪人给踢碎了! 这下可捅了大篓子! 玲珑噌的站起来,狠狠地朝小男孩推了一把,他力气不大,小男孩瞧着倒比他大几岁,因此纹丝不动,但应该也是第一次见到敢对自己动手的人,便不甘示弱地推了回来,玲珑躲闪不及,砰的往后一摔,后脑勺便磕在凉亭的柱子上,发出砰的一声闷响。 “殿下!” 事情发生的太快,春云春烟根本来不及阻止,正要派人去禀报圣人,又有人来了。 只闻一阵花香,传来一个女子的声音:“发生了何事如此吵闹?真是不成体统。” 来人身着凤袍头戴凤冠,艳若桃李又冷若冰霜,不是岑皇后是谁? 春云春烟纷纷跪下,玲珑捂着后脑勺坐在地上一动不动,他在想,该怎么做才能狠狠教训这个该死的东西呢…… 那小男孩却好奇地歪着头:“你是谁?” 出乎意料的,岑皇后看都没有看坐在地上似乎受伤的亲儿子一眼,反倒是对这个小男孩笑若春风嘘寒问暖,这使得周遭小男孩的下人们纷纷松了口气,还以为自家小王爷要挨罚呢,瞧着皇后娘娘倒是没有要罚人的意图。 他们就是再傻也意识到那被自家小王爷狠狠推了一下的小孩子是当朝太子了。 得知缘由后,岑皇后微微蹙眉,对着玲珑指责道:“来者是客,你怎能如此无礼粗鲁?太傅平日里是如何教你的?还不快向哥哥道歉?” 春云闻言,急忙道:“娘娘!殿下他——” “主子在说话,奴才插什么嘴?”岑皇后冷冷地说,“看样子你的规矩学得并不怎么样,来人,掌嘴。” 春云不敢置信,皇后娘娘竟连殿下受伤都不放在心上? 几个宫女立刻上前,拉住了春云的胳膊就要掌嘴,谁知说时迟那时快,一直跌坐在地上捂着后脑勺的小太子突然嚎啕大哭起来,哭得在场众人都是一愣。 岑皇后心下更是不喜:“男子汉大丈夫,遇事只会哭泣,像个什么样子!” 她看起来威严又美丽,雍容华贵,令人心生向往,奈何她的亲生儿子并不把她看在眼里,就是要哭,而且哭得比谁都大声! 闻讯而来的庄王妃冲了过来:“龙宝!” 她早晨特意出宫去买了些小玩意儿回来,结果刚去找玲珑,就听宫人说小太子到御花园玩雪去了,连忙跟过来,谁知还没到呢,就听见孩子嚎啕大哭,吓得庄王妃赶紧叫人通知真宗皇帝,自己则抢先一步冲进来,眼见那伺候小龙宝的宫女要被人掌嘴,她想也不想便将那几名宫女隔开。 昨日她陪小龙宝玩了一天,对他身边的宫人也颇为了解,别的不说,只说这名□□云的宫女,不仅心灵手巧还胆大心细,把小龙宝照顾的无微不至,饶是庄王妃都觉着她尽心尽力。 她先将地上的玲珑抱起来,随后冷声问岑皇后:“皇嫂这是怎么了?小太子跌倒在地,皇嫂竟是连抱都不抱?” 岑皇后非常不喜欢这个出身卑贱又举止粗俗的妯娌,冷淡回答:“他是一国储君,成日叫妇人抱在怀中,成何体统?” 庄王妃差点儿气笑了,你说这岑皇后是真心如磐石,她自己的亲生儿子,她看都不看一眼,反倒对别人家的孩子另眼相待,世上哪有这样的道理?若非当年小龙宝出生,她与王爷亲自回京,都要以为小龙宝不是岑皇后亲生了! 怀里的小家伙呜咽一声,哭得打嗝儿,两只小手弱弱地圈住她的脖子,庄王妃心都要碎了,她瞪了那白胖小男孩一眼:“对太子不敬,便是你父王来了也保不了你!还不快跪下向太子认罪?!” 岑皇后则挡在小男孩面前,嘲讽道:“庄王妃真是好大的威风!知道的,这里是皇宫,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是你庄亲王府!” 两人素来互看不顺眼,庄王妃正要据理力争,怀里的小太子哭个不停,小小的身子一抽一抽,庄王妃耳聪目明,她会武,听力也比常人敏锐,有心挖坑给岑皇后跳,便愈发挑衅:“原来这里是皇宫?那怎地太子受伤,却要向伤他之人赔不是?我还道这里是恭亲王府呢!皇嫂可真是大度,对着恭亲王府的小王爷一派慈爱,对小太子却如此苛刻,我倒要去找皇兄评评理,是不是恭亲王府的小王爷比一国储君更金贵!” 岑皇后眉心一跳,她自诩高贵,向来不屑跟庄王妃这样的泼妇打交道,冷声道:“你无需在这里危言耸听,太子若是连这点容人之心都没有,便不配为太子!本宫——” “住口!” 自打入宫,岑皇后已多年不曾被人喝斥过,她愣了下,随即瞧见不远处的真宗皇帝与几位亲王,面上不由得露出怔然之色,只不过她眼中,其他人可能都是虚化的,惟独那一个人的模样最清晰,以至于她几乎看痴了。 真宗皇帝大步过来,玲珑立刻从庄王妃怀中伸手要他抱,一边被抱,一边哭着喊痛痛,真宗皇帝心如刀绞,一只手抱着儿子,一只手轻轻摸他脑后鼓起的包,小家伙疼得瑟缩了下,他深吸一口气,眼下不是发怒的时候,吼道:“宣御医!” 谢文正深一脚浅一脚一路狂奔跑来,摸到小太子脑后的包时也吓了一跳,这么小的孩子,又先天不足,撞的这一下,说严重些,要了命都不是不可能。 他冷汗涔涔,小太子一直黏着真宗皇帝哭泣不止,想必是极疼的,直到小太子哭累了睡了,真宗皇帝的脸色也仍旧十分难看:“怎么样?” “回圣人,殿下须得好生静养,不得受惊,此外并无大碍,还请圣人明鉴。” 真宗皇帝得知爱儿没有生命危险,这才松了口气,吊起来的心总算落回原处,只是瞧见躺在被窝里小小一团的孩子,他又止不住心痛不已,多么脆弱的小生命,他多么害怕失去这个小家伙! 庄王妃与岑皇后对呛时,他已到了,清楚听见了岑皇后的话,那张令他日夜思慕的面容是那样冰冷无情,以至于真宗皇帝禁不住浑身发抖,不明白她为何能这般对待自己的孩子。 岑皇后见了真宗皇帝,也有那么一瞬间的不自然,只是很快就调整过来。她不觉着自己有错,当初有孕时,她想方设法要打掉这个孩子,谁知这孩子命大,愣是没有死,反倒被真宗皇帝发觉了她怀孕,以至于他派人将她严加看管,逼着她生下这孩子。 当时她便说了,她不会爱他,也不会把他当作自己的骨肉,三年都这么过来了,以后也是如此。 她心中自始至终都只有一个人。 这深宫是囚禁她的牢笼,但她的心永远属于自己。 恭亲王万分惶恐,亲自押着儿子前来请罪,皇家子嗣多艰,恭亲王也仅有这一个儿子,因此才将其宠成了如此不知天高地厚的模样。小王爷应是被教训过了,红着眼睛来的,老老实实下跪请罪,真宗皇帝却不想原谅,红口白牙说一声知错了,便能弥补龙宝受到的伤吗?那么大的一个包……那么点大的一个小人儿怎么受得住? 只是他还没开口,岑皇后便道:“无妨,不过是小孩子打闹,也是太子顽劣,小王爷何错之有?” 不说真宗皇帝,就连恭亲王都露出了匪夷所思的表情! 这话放在寻常人家,孩子起了口角,为人父母这样说无可厚非,但问题在于……这不是寻常人家的孩子,而是太子! 真宗皇帝也是头一回听到岑皇后如此和善的口吻,换作旁的事,他一早给了岑皇后颜面,他对她的任何要求都是如此,总是不会拒绝,可此事牵扯到他的孩子——三年来真实陪伴他的小生命,鲜活的、温暖的、勾起他心中所有柔情的孩子,为人父,真宗皇帝愿意为自己的孩子付出一切! 他从岑皇后那里得到了什么呢?冷眼、嘲讽、拒绝、一次又一次的伤害。 而这些伤害,都是那个叫玲珑的孩子为他抚平的。 龙宝很小的时候就会趴在他怀里冲他笑,又乖又暖,真宗皇帝在岑皇后这里碰了一次又一次钉子,他看似百毒不侵,实则来自心爱女人的伤害令他万分疲惫,是孩子的出生让他找到了新的希望,他将自己的爱寄托在这个孩子身上,他的每一处伤口,都是他的孩子治愈的。 “错了自然要罚,老五教子无方,朕便连你一同罚,你可有意见?” 旁听的庄亲王跟庄王妃对视一眼,都对皇兄的表现非常满意,恭亲王也毫无怨言:“但凭圣人处置。” 惟独岑皇后不满意。 789|第六十八片龙鳞(三) 第六十八片龙鳞(三) 她似乎不知道什么叫见好就收, 也可能是她过了十几年高高在上的日子,已经忘记了曾经身为五品小官之女的自己是如何艰难度日的, 总之真宗皇帝对她的爱成为了她的依恃, 她凭借着这底气横行霸道,却忘记不被珍惜的爱是会被消磨光的。 如果没有玲珑, 真宗皇帝兴许是一辈子对她情深似海, 无论她怎么作都不会改变。 但是玲珑……玲珑不喜欢爱着自己的人, 还会有多余的爱分给别人, 尤其是一个根本不值得的人。 从出生到三岁, 他几乎是每天不间断地给真宗皇帝上眼药, “母亲”这个概念在他看来基本没有, 真宗皇帝自己疼爱儿子, 自然也希望岑皇后同自己一样,可岑皇后是怎样做的呢? 说起来岑皇后也挺冤枉的,她虽然不喜欢玲珑, 却也仅仅是对他视而不见, 如果是普通小孩子,自幼被母亲如此忽略,难免会难过不甘, 玲珑却不一样, 他有一万种方法让真宗皇帝在思念岑皇后时被打断。 不仅如此,比起冷冰冰从来不假辞色的岑皇后,仗着小奶娃的外表,长得又可爱漂亮, 玲珑可没少给岑皇后使绊子,光看庄亲王夫妇对岑皇后的态度就知道了,夫妻俩从前虽然也不喜欢岑皇后,却对这位皇嫂十分尊敬,毕竟那是圣人心尖尖儿上的人,缘何三年后首次回京,庄王妃便明目张胆地与岑皇后对上? 还不是多亏了这三年里玲珑的信,他人小,因此在大人们看来,他所看到的感受到的都是真实的,小家伙尚且懵懂,字里行间便透露出岑皇后不慈的信息,如庄亲王夫妇这般爱恨分明之人,自然对她感观不好。 当身边所有亲近的人都站在对面,真宗皇帝也会对自己产生疑惑:难道真是自己错了吗? 岑皇后以为真宗皇帝对自己的爱永远不会改变,三年里连问都不问一句,无论是玲珑生病还是真宗皇帝生病,别说是前来探望,她连装模作样都懒,使得原本迫切希望帝后和睦的樊三冰心中都生出怨言,樊三冰可不是那普通的小太监,他与真宗皇帝一同长大,自潜邸时便忠心耿耿,真宗皇帝对他也十分信任,内务府便交由樊三冰打理,可以说,后宫宫务这一块,若是樊三冰想要动手脚,那真是易如反掌。 岑皇后自诩清高,真宗皇帝后宫又仅她一人,没那么多乱七八糟的事儿,她的日子也过得很是舒心,平日里便是琴棋书画诗词歌赋陶冶情操,时不时作些酸诗发泄内心抑郁,叫玲珑说,就是好日子过多了才能酸里酸气,因为除了爱情什么都不缺,又有个天下最尊贵的男人当备胎,愈发觉得自己是万人迷是世界的中心人人生命中的女主角,真宗皇帝越爱她,她越是不会回应,但要是真宗皇帝不爱了,她立刻就要不舒服了。 像是这种剧情,给玲珑一支笔,他能给你写出一百个不同走向的结局。 “圣人?” 岑皇后不敢相信自己都为小王爷说话了,真宗皇帝却当作没听见,她又叫了一声,“小王爷不过是个孩子,稚童之间打闹实属寻常,圣人心胸宽广,何必与小孩子一般计较?” 语毕,言辞凿凿盯着真宗皇帝,似乎是想要证明自己在他心中的地位不可撼动,身边是要求严惩的庄亲王夫妇,岑皇后更是要真宗皇帝听自己的,否则以后她在庄亲王夫妇面前还有什么颜面? 庄亲王夫妇也很紧张,因为在他们的记忆中,英明神武的皇兄一遇到跟皇嫂有关的事儿,虽说不是偏听偏信,却也绝对是大大的偏心,只要岑皇后提的要求不过分,他是必然要答应的。 真宗皇帝却出神了。 在场诸人许久不闻他发话,心中思绪各自不同,最可怜的是恭亲王还跪在地上呢,他心里气得要死,家里那熊孩子在封地上便是天不怕地不怕,在封地小王爷最大,其他人都越不过他去,这才养成了骄纵蛮横的性子,谁知回京第一天便捅出如此大的篓子……尤其是此刻皇兄缄默不语,恭亲王就更不安了。 他年少时也是自家熊孩子那性子,整天不务正业,用老太傅的话说那就是除了正事儿啥事儿都干,为此没少被当时身为太子的皇兄收拾,以至于处于中二期的少年恭亲王对真宗皇帝别提多不顺眼,现在想想,咳咳,还真蛮臊得慌的。 他少时闯祸,皇兄从来都是帮理不帮亲,所以跟他如出一辙的熊儿子要是能挨顿打就算完,也真是万幸。 此刻恭亲王就在想,皇嫂可真是个狠人。 这是想给小太子出气吧?怕皇兄罚轻了所以故意为他熊儿子开脱,勾起皇兄怒以退为进,遭殃的还是他家熊孩子啊! 看不出皇嫂平日里温柔端庄,宛如一朵解语花,实际上心思却如此深沉。 岑皇后太想为小王爷开脱了,虽然早知她心中对龙宝毫无爱意,连把自己当作龙宝生母都不曾,这三年来,他不是早已清楚么?只是再一次听到她这般言论,爱意愈发动摇,甚至开始怀疑自己这十数年的深情,是否都是错付。 没等真宗皇帝想明白,突然一阵孩童特有的嚎哭声传来,把殿内这群天底下最尊贵的皇家人惊了一跳!真宗皇帝率先回神,这不是他爱儿的声音,龙宝就算是嚎啕大哭也是细细弱弱惹人怜爱的,这哭声…… 恭亲王脸都绿了,是他家熊孩子! 以真宗皇帝为首,其余人纷纷跟上,倒没人招呼岑皇后了,这使得但凡出现便是人群焦点的岑皇后很不习惯,她在原处坐了几秒,也选择了跟上去。 隔壁偏殿里,恭亲王家的小王爷正捂着脑袋哭闹不止,他白胖肥嫩,坐在地上宛如一只小胖虫在蠕动,恭亲王顾不得真宗皇帝还在,连忙喝斥小王爷的贴身宫人:“你们在做什么?怎么不看好小王爷?” 宫人们讷讷不敢言语,恭亲王一心挂念儿子,一低头才瞧见原来不仅是儿子,小太子竟也在。 才三岁的小人儿,裹在毛茸茸的袄子里,领口一圈儿兔毛显得他愈发玉雪可爱,只见他手上一个玉枕,光是瞧着就很重的样子……小王爷也哭唧唧地扑进父王怀里,抽抽噎噎地告状说小太子打他,恭亲王一摸小王爷后脑勺,嚯!好大一个包! 真宗皇帝都没开口呢,岑皇后便厉声道:“你这孽障!怎敢在宫中伤人?!谁把你教成了这般无法无天的模样?!” 她生得虽美,眉眼却冷漠如冰,对着自己的亲生儿子毫无温情,连嚎啕的小王爷都被岑皇后这冰冷的气势吓到了,哭声小了一圈儿,还朝他父王怀里拼命缩了缩。 庄王妃忍无可忍,她觉得小太子快要委屈死了,恨不得扑过去把他抱起来疼一疼亲一亲,谁知小太子冲岑皇后甜甜一笑,奶声奶气地说:“无妨,不过是小孩子打闹,也是恭亲王府小王爷顽劣,我又何错之有?” 等一下,庄王妃突然觉得这话有点熟悉……想起来了,可不就是岑皇后先前说小太子的吗?! “怎么小孩子打闹的事情,母后也要管吗?”玲珑继续甜甜的笑,奶声奶气地问,“母后无需在这里危言耸听,连这点容人之心都没有,便不配为皇后,稚童之间打闹实属寻常,母后胸怀宽广,何必与小孩子一般见识?” 庄王妃忍不住狠掐自家王爷的手,庄亲王被掐得龇牙咧嘴,正想求王妃手下留情,却见他家王妃两眼直放光! 玲珑所言,字字句句,都是岑皇后的原话,他乖乖巧巧地把玩着手里的玉枕,方才他就是用这个狠敲了小王爷的头,不过力气有限,仅仅让小王爷脑袋上多了个包——比他的包更大! “至于谁把我教成这个样子,儿臣得想想。”小太子笑出一嘴小奶牙,瞧在庄王妃眼里那可真是可爱极了!“唔……也就是出身自开国便扬名天下的书香世家,被皇爷爷夸赞是股肱之臣左膀右臂的大儒太傅,还有文武双全英明睿智的父皇吧。怎么了,难道母后觉得他们教的不好?” 岑皇后还是头一回跟自己的亲儿子对话,她知道这孩子长得好,也聪明,就是身子骨差,那是因为他还在她肚子里时她便服用了打胎药,又绞尽脑汁想要打掉他的缘故,只是没想到,最终他还是好端端的出生了,对这个孩子,岑皇后向来视为陌生人,她不愿意承认自己为不爱的人生了孩子,便对他再三忽略,权当没有这个儿子。 眼下被那双水汪汪灵动的大眼睛看着,小太子完全不怕她,她在他面前也耍不了威风,甚至于岑皇后与他对视时,内心还生出一股说不出的不安…… 她强词夺理道:“小王爷是无心之失,你却是有意为之……” 她这样偏颇,连恭亲王都觉得匪夷所思,他一开始以为皇嫂是要给小太子出气,可现在他怎么觉得怪怪的? 玲珑抱起玉枕,这玉枕少说也有四五斤,都不知道他是怎么弄动的,反正大人们呆呆地看着这个小豆丁抱着玉枕踉踉跄跄朝他们靠近,然后一个“不注意”,只听岑皇后一声尖叫,原来那玉枕“恰好”砸到她脚上了! 她在宫中养得身娇体弱,风一吹都要受不住,被砸这么一下,脚趾剧痛,眼泪狂飙,人也站不稳狼狈地往后摔去! 庄亲王夫妇自然是不会扶她的,恭亲王抱着自家熊孩子也腾不出手,宫人们离得远,想救也来不及,唯有真宗皇帝下意识伸手想要抱,可丢掉玉枕的小太子却啪叽一下摔他脚上了,三年来的习惯深刻入股,真宗皇帝非常自然地弯腰、伸手、捞人……顺利把宝贝儿子抱入怀中,脖子立刻被小家伙两只小手搂住,毛茸茸的小脑袋靠在他颈窝里,他摸摸儿子的头,又摸到他脑袋后的包,更是无暇顾及岑皇后。 庄王妃差点儿笑出声来,甭管什么大家闺秀,摔个屁股墩儿那都没了美感,岑皇后也是一样。 岑皇后没来得及发难,玲珑说哭就哭:“呜呜父皇,龙宝不是故意的,龙宝是无心之失……那个枕头好重,龙宝抱不动!龙宝抱不动!” “是啊皇兄。”庄亲王一本正经,“龙宝才三岁,又向来性格温顺宽厚,想来也不是故意的,谁会跟个三岁娃娃较真儿呢?是不是皇嫂?” “看皇嫂对龙宝的高标准高要求,想必也会以身作则吧?真是让人佩服啊,我书读得不多,只听过一句宰相肚里能撑船,皇嫂肚里怕是能撑一座城了!” 这夫妻俩一唱一和,真宗皇帝则完全被委屈巴巴的儿子吸引走了全部注意力,他抱着儿子轻轻摇晃哄他,神情语气都是极致的温柔:“好好好,不怪龙宝,都怪那枕头太重了,父皇这就派人打它!” 樊三冰立刻领悟,上前捡起那玉枕,便用手上拂尘狠狠敲打:“真坏!叫你吓唬我们小殿下,叫你吓唬我们小殿下!待会儿就把你埋雪里好好学学规矩!” 看得玲珑立刻破涕为笑,真宗皇帝怜爱地抹去儿子白嫩脸蛋上的泪痕,只觉得怀里这团小生命便是自己的全部,他一门心思都在儿子身上,至于岑皇后……向来习惯万人瞩目的岑皇后所有风头都叫儿子抢走了,摔在地上无人问,她又气又羞又怨,恨恨地瞪向真宗皇帝,却见那个眼里只有自己的男人,此时却抱着孩子在那儿温柔地哄,一个眼神都没给过来。 她心中咯噔一下,有种重要的东西失去掌控的感觉。 恭亲王摸了摸自己儿子脑袋后的包,觉得也是活该,反正这熊孩子皮糙肉厚,当下他二话不说,直接把小王爷摁在腿上扒了裤子噼里啪啦一顿抽,抽的熊孩子哭爹喊娘,恭亲王妃由于赶路身体不适还在休息,最溺爱他的人不在这里,熊孩子再怎么哭都没用。 结结实实吃了一顿竹笋炒肉丝后,真宗皇帝看不下去了:“行了行了老五,别打孩子了,这事儿便算了,若有下次,朕定不轻饶。” 恭亲王感激涕零:“多谢皇兄,还不快谢过你皇伯父,再向太子殿下道歉!” 挨了抽的熊孩子能屈能伸,肿着屁股蛋儿先道谢再道歉,真宗皇帝轻叹,对恭亲王道:“老五,对待孩子切忌不可这般简单粗暴,你一顿打,也不与他说哪里做错,为何会错,又要如何改正,上来便打,便是孩子保证知错就改不会再犯,也不过是口头上的罢了。为人父母,切不要再与你少年时那般粗心大意。” 他也是在这三年中慢慢感悟到的这一点。 他太爱他的孩子了,也许一开始是因为他是他心爱之人为他生下的孩子,是他生命的延续,可慢慢地,真宗皇帝便是纯然一片爱子之心。先帝教导他们兄弟六人时,也是这般简单粗暴,动辄体罚,仿佛他们犯了错便知道为何错,哪里错,仿佛他们不需要学习不需要教导便能明辨是非,这样不过是养出个不着四六的人间纨绔,他是嫡长子,自幼受到的教育又与五个兄弟不同,但有一点是相同的,那就是他们几个兄弟,与先帝之间父子凉薄。 真宗皇帝也是第一次当父亲,笨手笨脚,也是有了孩子,他才知道从只会吃奶睡觉吐泡泡的孩子,要健康、平安的长大是多么不容易。 慢慢长大了,他又要忧愁他的品行性格,岑皇后是个彻头彻尾的甩手掌柜,真宗皇帝父兼母职,能够自己做的,从不假手他人。 看老五家孩子跟老五,不又是先帝爷与他们几兄弟? 可他的龙宝跟他却不是如此,他们父子俩亲密无间,无话不谈,他是很认真地在学习如何做一个好父亲,慢慢摸索,一切都是源自“爱”。 恭亲王呆了一下,随即道:“臣弟受教了。” 真受教假受教真宗皇帝不知道,但是龙宝又打呵欠了,他便也不留这些人,要抱玲珑回内殿休息,让他们各自安置,由于玲珑在悄悄拽他的耳朵薅他的头发,真宗皇帝连心爱的岑皇后都无视了。 谢文正又一次心累的跑来,再三跟圣人保证小太子真的没事,抹了药膏,脑袋上的包不出三日就能消的干干净净。 庄亲王夫妇看了场好戏,正要回去八卦呢,走得特别爽快,恭亲王若有所思,把儿子夹在腋下准备回去跟王妃好好聊聊,惟独岑皇后愣在原地不知想些什么,直到眼角余光瞧见恭亲王也要走,她下意识地呼唤:“王爷!” 这一声喊得太过柔情,恭亲王吓了一跳:“皇嫂还有何事吩咐?” 说真的,他跟这位皇嫂不熟,唯一的印象就是她格外温柔端庄好说话,少时闯祸,他怕皇兄责罚,皇嫂每每都会主动告知他不必担心,会帮他求情,也确实是帮他逃过了不少次揍。 不过从皇兄继位,他与王妃去往封地,已是十年多不见了,因此印象也十分模糊。 岑皇后一时冲动叫住他,叫住之后却也这样问自己,是啊,她叫他做什么?有什么事吩咐? 没有的。 便笑了笑,只是这笑显得很是苦涩:“此事是小王爷受了委屈,本宫会好好说说太子的,他叫圣人给宠坏了,还请王爷不要放在心上。” 恭亲王:…… 他虚虚朝岑皇后行礼,然后撒丫子揣着儿子就走,脑子里忍不住开始阴谋论,这么地说吧,年少轻狂时,对皇长兄非常不服气,觉得凭啥皇兄就是太子,自己一辈子只能当个闲散王爷,还不能留在繁华热闹的京城。可随着时间过去,一点点长大,恭亲王逐渐意识到了自己跟皇兄的差距,他对那个位子根本没有想法,也不希望自己的儿子生出野心。 皇嫂是什么意思啊?难道是因为他家熊孩子太凶了,怕将来威胁到太子,所以故意想要捧杀? 这么一想,当年自己总是闯祸还不耐烦皇兄跟自己讲大道理时,总是皇嫂出来打圆场给他创造机会逃走呢…… 太阴险了太阴险了,他居然还认为皇嫂是个温柔端庄心地善良的女子?怕不是全天下的女子加起来都不如她老谋深算!从那时起,皇嫂就已经开始防备他了吗?怪不得呢,他就说,好端端的,无缘无故,皇嫂为何对自己那样好? 想想少年时对帮助自己屡次三番逃过一劫的皇嫂各种感恩的自己,恭亲王就觉得太傻了,不行,待会儿他得跟王妃好好说道说道,再这样养下去,儿子就是下一个自己,再被人骗了可怎么办! 这边恭亲王心思沉重地走了,那边岑皇后似乎忘却了身体上的痛苦,她想了一瞬的恭亲王,立刻又想起先前看都没看自己,仿佛把自己遗忘了的真宗皇帝。 这可真是太奇怪了,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已经不再这样看重她了? 不。 岑皇后恍惚中想起,也许并不是从今天才开始,已经有好几年,他不再像是过去那样,深夜守在自己宫门外等她开门,清晨为她采来最娇艳的一束花,奇珍异宝不断地往她宫中送……那些盛大灿烂的烟火,精致奢华的宝贝,甚至是那深情无悔的眼神,她都许久许久没有见到过了。 难道真的是自己疏忽了吗? 还是说,男人都是嘴上说着爱,实则最为善变? 是了,比起她,自然是他的子嗣更重要,否则当初他也不会那样强硬地把她关起来,甚至把她手脚锁住,逼迫她生下不情愿的孩子。而他有了继承人,自然不必再在自己身上花费时间。 所以说,他嘴里那些海誓山盟,那些保证,又坚持了多少年呢? 不过如此而已。 790|第六十八片龙鳞(四) 第六十八片龙鳞(四) 岑皇后自认为看透了男人的本质, 愈发心寒,她本不是这等清冷高傲的性子, 亦非铁石心肠之人, 至少在面对岑国公府那一票娘家人的时候,她是非常柔软且温顺的, 否则也不会一而再再而三地问真宗皇帝要这要那, 一门心思提拔娘家人。 可稀奇的是, 一旦对上真宗皇帝, 与她怀胎十月生下来的儿子, 她那一副对着娘家人的柔软心肠, 就会变得比磐石还要坚硬。 因此真宗皇帝不主动来找她, 她也绝不肯低头求和。 往年也不是没有过吵嘴, 许多时候岑皇后都是冷着脸面无表情地将真宗皇帝气得大发雷霆,而到这时,岑皇后冷眼看着真宗皇帝情绪激动, 心中波澜不起, 只觉得吵闹。 一次一次下来,事后总是真宗皇帝率先服软。 她已经习惯了。 她太知道如何去伤害爱她的人了,不需要用利器, 她用柔软的唇舌就能把他伤的鲜血淋漓, 而面对并不是那么毫无底线爱她的娘家人,她便会端起一国之母雍容华贵的架子,给他们好处,以彰显自己今非昔比的权力与地位。 却忘了, 这权力跟地位,又是谁赐予她的。 岑皇后比真宗皇帝小了两岁,今年也是二十有八,不过保养得宜,又不操心劳累,瞧着跟年轻小姑娘也没区别,大抵她这一生唯一的不如意就是没能嫁给自己爱慕的人,因此她将自己这“悲惨的命运”归咎于“横刀夺爱”的真宗皇帝,倘若不是当年尚是太子的真宗皇帝相中了她,先帝如何会为他们赐婚?本来,她明明是有机会嫁给心上人的。 这皇后的位子,她坐了这么些年,早已了无乐趣。 玲珑可不关心他这位便宜生母在想什么,他受损的身体在真宗皇帝精心的照料与爱意下缓缓恢复,虽然不能像恭亲王家那个愚蠢的小胖子一样活蹦乱跳,至少也不会三步一小喘五步一大喘了。 值得一提的是,自打被他用玉枕狠狠敲过脑壳导致长了个拳头大的包,恭亲王家的小胖子再见到玲珑时简直浑身发抖,宛如老鼠见了猫,全无平日里的威风霸气。 他确实是叫恭亲王夫妇给宠坏了,有股子老天最大老子第二的架势,谁敢像玲珑这样捶他啊?也就最开始他趁着玲珑没注意推了一把占了便宜,现在叫他再靠近玲珑身边他都不乐意了,生怕再伤着这位金贵的小太子,父王责骂也还罢了,反正从小被骂到大,可是小太子……小王爷年纪小,脑子囫囵着,说不出什么一二来,只知道每回瞧见小太子,他总是怕怕的。 很快恭亲王绝望地发现他家倒霉儿子闯祸时,他拿鞭子威胁没用,拿真宗皇帝威胁也没用,但只要说一句把你送去东宫做太子伴读,熊孩子能立马老实! 他在心里狠狠掬了把辛酸泪,有点搞不懂到底谁才是这熊孩子的老子。 到了腊月二十五,朝廷开始放假,腊月二十八,真宗皇帝也封笔了,大臣们好歹还有休沐呢,他这个皇帝却是一年到头惟独这几天能落着闲,虽然理智上知道年前年后这段时间虽说是封了笔,但各地的折子还是雪花一样飞来,等他快活过了这几天,又要开始头痛那一堆小山般堆积起来的折子了。 真宗皇帝开始计划着等到宫宴结束,要鱼龙白服带他的宝贝儿子去民间走一遭。 横竖从玲珑出生后,每年家宴,与岑皇后几乎是不相往来,倒不如出宫看一看。 本朝到了年底,皇帝做主要开两场宴会,一场宫宴,宴请百官群臣,一场家宴,宴请皇亲后宫,不过真宗皇帝后宫就一个岑皇后,不仅省了不少花销,也不怎么花时间。 宫宴的主人公自然是真宗皇帝,以及过了年便四岁的小太子。 这些年真宗皇帝独宠岑皇后,百官们也不是没有劝过他广开后宫,这历朝历代就没见过跟真宗皇帝这样的痴情种!你说圣人膝下若是有子,他们倒也能缓缓不催,可岑皇后可是入宫十几年肚子都没动静! 别说是文武百官,就连梦想当条咸鱼的庄亲王都有点坐不住。他跟王妃不生孩子,那是他们不想要,他们家又没皇位要继承,可皇兄那是真有皇位要继承啊!最可气的是,皇嫂若是一心待皇兄,没有孩子,他们夫妻俩还愿意站在她这边,可皇嫂对皇兄那是什么态度?跟对仇人似的! 你给娘家要好处的时候咋不清高了呢? 好在岑皇后在二十五高龄时终于一举得子,这可不是开玩笑,二十五岁生育,确实是年纪极大了,寻常人家的妇人大多十五及笄嫁人,最迟十六七岁也有孩子! 小皇子出生后身体不好,百官们又纷纷为圣人操碎了心,也因此,真宗皇帝才给儿子取了个“玲珑”的名儿,他那时候刚当父亲,捧着小小一个肉团儿手足无措,最初他连抱孩子都不会抱呢! 真宗皇帝深爱岑皇后,自然也爱极了这个心爱之人为自己生得孩子,于是想都不想便要立为太子,百官们见圣人高兴,谁也不敢来触霉头,先天不足的孩子夭折率是很大的……好在小皇子洪福齐天,最终还是养活了。 不过还是有许多大臣暗自担忧,虽说小皇子乃是圣人嫡长子,可这身子骨着实是差了点儿,据说刚出生便一直病着,御医们片刻不敢离开,一个身体孱弱的太子……对这个国家来说,并不是什么好事。 待到玲珑稍稍长大一些,除却体质上的缺陷外,展现出了惊人的天赋,尤其是被真宗皇帝亲自指派为他启蒙的老太傅,曾经也是真宗皇帝的启蒙恩师,对小太子那简直是爱不释手,工部侍郎周大人记得,有一回他与几位同僚于御书房同圣人议事,结束时圣人心血来潮要带他们去东宫瞧瞧小太子读书,大臣们也非常好奇和关心神秘的小太子,谁叫小太子身体不好,圣人当成宝贝,轻易不叫他出来露面,保护的那叫一个滴水不漏。 结果他们看到了什么? 老太傅复姓上官,已过天命之年,当年乃是才华惊人的状元郎,先帝爱才,使他为真宗皇帝启蒙,迄今为止都未曾成家,因为他只爱书!只爱做学问!什么党派之争功名利禄他全不稀罕!就是这么淡泊名利仙风道骨! 同时,这也是一位嘴巴非常不客气的老大人,据说真宗皇帝这样聪明的人,当年启蒙时也被骂哭过许多回,反正在很多人眼中,老太傅的危险程度直逼一个不高兴就要砍人脑袋的先帝! 再加上老太傅上了年纪,性子愈发古板,不好意思地说一句,大臣们都挺怕他的。 但周大人这辈子都忘不掉自己与同僚随圣人到东宫所看到的画面——那个不苟言笑总是喜欢斜着眼睛鄙视人的老太傅,居然把小太子抱在怀里,手把手教小太子写字! 那老脸笑成了一朵风干的菊花,甭提多慈祥、多疼爱了! 包括真宗皇帝在内,大家宛如见了鬼,老太傅见他们来了还冷哼一声,又用他那宝刀未老的唇枪舌剑将在场诸位大人羞辱了一顿,紧接着周大人及诸位大臣都惊呆了,才两岁多一点,寻常人家小孩话都说不周溜呢,他们的小太子已经能流利地背下一整本书了! 老太傅见这一群人没出息的样儿,冷笑着告诉他们,小太子不仅能背书,还一目十行、举一反三、过目不忘。 说完摇头叹息:“殿下若是早生个十年,还有你们什么事儿!” 国之栋梁们纷纷羞愧掩面,又亲眼所见小太子在老太傅读了一篇文章后奶声奶气却一字不差地给背了下来,如周大人这般激动的,立刻泪流满面,最后众人跪下向真宗皇帝行礼,高呼是国之大幸,民之大幸! 真宗皇帝喜滋滋,明明都绷不住嘴角的笑了还要虚伪地摆手:“不过尔尔、不过尔尔。” 与喜好提拔世家子弟的先帝不同,真宗皇帝更看重寒门举子,如周大人,先帝在时,只能当个六品小官修书,但真宗皇帝即位,便很快挖掘出了他的才能,因此对周大人来说,自己不仅是天子门生,还是天子舔狗! 总之,圣人指哪儿他打哪儿,可以说是真宗皇帝的头号脑残粉。真宗皇帝不想选秀,他冲在最前面跟那些老古板掐的你死我活,真宗皇帝要立刚出生没多久的小皇子为太子,周大人也一马当先抢在战线最前方,总之,真宗皇帝的要求就是他的追求,真宗皇帝的口谕就是他的神谕,真宗皇帝指鹿为马,周大人也会说是马变异长出了角! 见小太子如此聪慧,周大人感动落泪,好在记得不能御前失仪,于是回家后才抱着糟糠之妻狠狠哭了一通,此后更是宛如打了鸡血,再有人质疑小太子,不需要真宗皇帝开口,周大人都能扑上去把人咬死! 玲珑天资聪颖,便是百年也难得一见,百官们便只操心小太子的身体了,好在随着时间过去,小太子愈发康健,病也生得少了,对于圣人紧张小太子甚少让小太子露面的行为,百官们也非常理解。 唯一不理解的,可能,也就,只有岑国公府。 比起对小太子视而不见的岑皇后,岑国公府可是恨不得把小太子抱回家养着呢!他们家虽然一个个没什么本事,却看得很准,他们的富贵来自于岑皇后,而岑皇后的富贵来自圣人,如今小太子身体里也流着岑家的血,那当然是要好好亲近亲近!最好是从小培养感情,岑皇后有两个兄长一个弟弟,两个兄长年岁都大了,他们的孙女倒是与玲珑差不多同岁,可辈分差了啊,巧就巧在岑家大爷刚纳的小妾又有了身孕,生下了个比玲珑大一岁的女孩儿,岑国公立刻把这女孩儿记到了大儿媳名下,好生娇养着,为的就是再培训出个姓岑的皇后呢! 唯一可惜的是他们算盘打挺好,没想到岑皇后不配合……岑皇后一听他们要见玲珑,便觉不耐烦,在她心中这个儿子是自己的耻辱,很真宗皇帝有了夫妻之实,她还能说是不得已,可为真宗皇帝生了孩子,她便觉得自己“不干净”了,玲珑宛如她的“污点”,她很是看不惯娘家人总是要她亲近玲珑的行为,而娘家人都靠着她才有今天,又知道这个女儿自幼心高气傲,认定的事情别人难以更改,也很是无奈。 不过宫宴,五品及以上官员皆可携带家眷参加,他们光明正大地来,作为太子外家,上去拜见也是应当,这下岑皇后总没话说了吧? 皇家宫宴总是比高门世家更为精致讲究的,玲珑今日也穿了一身与真宗皇帝同色的小袍子,他愈发大了,人后真宗皇帝还会抱抱他亲亲他,但这样的大场合,真宗皇帝都会给他身为太子的尊严。 百官们甚少见到小太子,今日才发觉小太子生得愈发好,小小年纪已有帝王之相,除却脸色略有些苍白外,已经是个看起来非常健康的小朋友了! 就是瘦了些…… 对比起紧挨着圣人的恭亲王家座位上那只圆滚滚肉乎乎的小胖子,小太子可真是娇弱多了。 小胖子全程安静如鸡,他倒是想闹来着,他母妃宠他,父王虽然会凶巴巴但最终都会妥协,换作在封地他早躺地上打滚要看中的东西了,但今天……被比他小了好几圈的小太子一看,小胖子紧张地不停夹腿,紧张地他亲爹忍不住问了一句:“想出恭?” 虽然小,但今年也七岁的小胖子早早知道了好面儿,闻言恼羞成怒:“父王才想出恭!” 喊完他就后悔了,恭亲王脸色发绿,无他,熊孩子回他的时候嗓门儿太大了…… 百官们要笑不笑忍得特别难受,恭亲王实在是气啊,偷偷掐了儿子的肉屁股一把,结果这下捅了娄子,小兔崽子立刻忘了上头还有自己超级怵得慌的小太子,直接倒地上开始打滚,看得百官目瞪口呆——这小王爷的言行举止,跟小太子比起来,未免差得也太多了……不过想想恭亲王少年时也是出了名的混账,大家又暗忖,心道这必然是亲生的了。 小胖子在地上滚啊滚滚的正开心,他在家里惯会用这一招,什么不如意了便往地上一滚,横竖父王母后都会听他的,结果他得意忘形,咕噜噜滚到了玲珑桌案前。 正蠕动的小胖子瞬间僵硬。 玲珑连头都没低,只是垂下视线看着他,“头还疼么?” 吓得小胖子连滚带爬窜回他亲爹身边,屁都不敢放一个,天知道他回去之后做了多少天噩梦!一开始是梦到小太子拿玉枕敲自己的脑壳,后来玉枕就变成了刀子、剑、□□……有一回还变成了铡刀!直把小胖子搞出了心理阴影,这段时间住在宫里也老老实实地不敢乱跑,生怕被小太子遇上再给自己脑壳开瓢。 恭亲王看着自己不成器的熊儿子,差点没哭出声来。 他抬头看看过完年才四岁却已经风姿出众资质绝世的太子侄儿,再看看自家这个七岁却还是整天闯祸惹事儿的熊儿子,内心深处油然生出一种悲凉之感,说实在的,当年他母妃很受先帝宠爱,以至于他在皇子中的地位也水涨船高,虽然皇兄那时便是太子,但少不得有人暗中撺掇恭亲王,试图勾起他的野心。 嗯……是有那么一小点点的,谁还没中二过呢? 但是现在,恭亲王觉得少年时期的自己是跟憨批,看他儿子就知道了,这德性这脑子这一身肥膘,跟他小时候简直如出一辙,天生就是没出息的料!与其想着谋权篡位,还不如想想怎么抱住圣人的金大腿,以后至少衣食无忧吃穿不愁闯祸有人善后惹事儿有人撑腰! 所以是的,除却周大人外,与真宗皇帝并非一母同胞的恭亲王,则是第二大真宗吹。 皇兄说啥他听啥,皇兄叫干啥他干啥,哪怕这会儿圣人叫他把熊儿子屁股给打烂,恭亲王也顶多是心疼心疼然后就上手,反正屁股已经两瓣了,肉多夯实还不怕打! 小太子似乎注意到恭亲王叔盯着自己看,非常从容不迫、雍容大气地颔首示意,气质、仪态、风度都没得挑,于是恭亲王更难过了。 真是人比人气死人,他家这个胖猪崽子,必须得减肥了!胖成这个熊样,一点小王爷气质都没有! 虽然,叫恭亲王说小王爷气质该是什么样,他自己也说不出个一二三来。 宫宴枯燥,真宗皇帝虽然脾气温和又好说话,但也说一不二杀伐决断,是以臣子们还是挺畏惧的,至少有真宗皇帝在,绝对没人敢大口吃饭大口喝酒,甚至于怕给圣人留下好美色的坏印象,对着翩翩起舞的美人儿们,百官也没多看一眼。 虽然许多古板的臣子觉得圣人不选秀很傻,但出了皇宫一打听,世上的女子就没有说圣人一句不好的! 也正因为圣人对岑皇后的态度,使许多男子都不再纳妾,转而对妻子一心一意,女子们愈发感念圣人的好,她们哪里知道,圣人还在岑皇后那吃闭门羹呢! 时至今日,玲珑也不懂真宗皇帝为啥看上岑皇后还一跳火坑出不来,反正叫他看来岑皇后一无是处,连那张算得上绝色的脸,对玲珑来说也是尔尔。 他长得可比岑皇后好看多了。 小太子尽捡父母五官优秀的地方长,还是那种精益求精地长,生得极为好看,庄王妃特别喜欢他却并没有因为他而生出怀孕的念头也在这里——别想了,天底下那么多小孩子,也不过一个玲珑,趁着还小赶紧亲亲抱抱,等再大点儿就得避嫌了。 宫宴分为两边进行,女眷都在后殿,岑皇后虽然不问世事,但这些场面上的活儿她也是必须做的,根本不费事儿,因为从操办到结束她一点手都不插,不过盛装打扮出席,坐一会儿便推说身体不适回宫歇息——这戏码稍微年长的女眷们看了十来年,早习惯了。 她们又能如何?圣人宠爱岑皇后,她们也只能闭嘴呗。 岑皇后离席早,因此女眷这边气氛更为轻松,岑国公府的老夫人就带着大儿媳,也就是岑大奶奶去求见了。 一同带去的还有那个被记在岑大奶奶名下的庶女,比玲珑大一岁的岑大爷幼女,闺名一个樱字,家中都唤她做樱娘。 小姑娘生得十分好看,单看还有些像岑皇后,可见侄女肖姑并非说说而已,看得出岑国公府很用心在教她,教出了当年的岑皇后那般姿态,可能与他们对小姑娘耳提面命你是未来的太子妃未来的皇后天底下最尊贵的女人之类的话有关。 岑大奶奶心里其实是很不愿意抬举庶女的,可谁叫她的几个女儿都年纪大了太多呢,为了岑国公府长久的富贵,她也只能努力扮演一个慈母。 一听岑老夫人要见太子,岑皇后脸刷的一下就变了:“本宫不去!” 她不可能派人去传话让太子到她这儿来! 岑老夫人都要被这女儿急死了:“你说说你,这么多年了,也不好好过日子,你不对太子好,日后去依靠谁?这母子连心,哪有说不疼就不疼的?” 岑皇后理所当然道:“本宫不需要依靠他,本宫自有打算。” 岑老夫人无语,岑大奶奶嫉妒死这个身在福中不知福的小姑子,她家大爷那是个好美色的,小妾一个一个朝家里抬,美曰其名男人就要三妻四妾,皇帝还有三宫六院呢! 可现实是本该三宫六院的皇帝只有一个妻子,一事无成的岑家大爷,前不久又抬了个十五岁的水灵灵的姑娘进门做十九姨娘。 这人比人,真是气死人。 但更气人的是,你想要的,人家得到了还不屑一顾呢! 岑大奶奶简直想跟小姑子交换一下人生! 791|第六十八片龙鳞(五) 第六十八片龙鳞(五) 岑老夫人好说歹说, 岑皇后也不应,别说是去召太子过来见见她这外祖母, 就是提到太子, 她都是一副不耐烦的表情,岑老夫人心都凉了, 他们岑家能有今天, 全靠岑皇后, 说句不好听的, 岑国公府简直就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典范, 圣人对岑皇后情深似海一天, 他们岑国公府就能潇洒快活一天。 你要说岑皇后跟圣人两情相悦倒还罢了, 这外人不知道, 当娘的难道也不知?岑皇后那压根就没把心思放在圣人身上过! 说实在的,这十几年的滔天富贵,除却一开始被迷花了眼, 到后来岑老夫人都是忧心忡忡, 辗转反侧难以入眠。 她这女儿自幼容貌生得好,又聪明,于是心高气傲, 扬言嫁人要嫁她自己喜欢的, 谁知一道圣旨被指给了当时还是太子的圣人,原以为成了亲就好了,谁能想到十几年下来,她还是对圣人冷若冰霜? 再退一万步说, 岑国公府若是后继有人倒也好,可岑家三位爷,大爷二爷都是个不成器的,至于岑家三爷,呵呵,那就不是从岑老夫人肚皮里爬出来的,是不着调的岑国公后纳的姨娘所出,今年也才十七,正在太学读书。 可别以为是天生的读书料子,能进太学那就是岑国公舔着老脸找岑皇后走的后门!如今读了快四年,屁都没读出来一个! 要说从前岑国公还是个五品小官的时候,家里人虽都有些缺陷,却并不扎眼,谁知家大业大后,反倒一个个都令岑老夫人大失所望。太子已经四岁,她这做外祖母的,见他的次数屈指可数!这日后,说句大逆不道的,圣人殡天,岑皇后不能像现在这样一家独大,岑国公府还能有活路吗? 她自己的儿子自己清楚,岑家三兄弟没一个省油的灯,暗地里腌臜事儿没少干,这是岑皇后护着,要是哪天岑皇后倒了呢?她对圣人爱答不理,圣人忍了十几年,还能忍多久? 人的感情都是相互的,单方面的付出却得不到珍惜反被践踏利用,早晚都会反噬,更何况那单方面付出的还不是别人,是从来高高在上的帝王。 岑老夫人觉得女儿糊涂,岑皇后又何尝不觉得岑老夫人市侩? 她们母女总是说不到一起去,岑皇后心中的打算,又如何能跟岑老夫人说? 最后终究是不欢而散,那叫樱娘的小姑娘,在家中也是横行霸道,到了岑皇后跟前却乖巧得很,嘴巴又甜,岑皇后亦不想与母亲闹得翻脸,年后便以思念家人的名义将侄女接进宫“陪伴”,这倒也合了岑老夫人的意。 反正她们主意打得都挺好,也再三叮嘱岑樱讨好太子,宫中只有小太子一个孩子,平日里那些小太监玩伴,虽说一个个聪明伶俐,但终究是奴才,玩不到一起去,这感情就得从小培养不是? 扯远了,且说宫宴过后第二晚便是家宴,皇家兄弟中,也惟独与真宗皇帝一母同胞的庄亲王夫妇知道圣人与岑皇后之间的冷淡关系,人前岑皇后就是再高傲,也不敢真对真宗皇帝横挑鼻子竖挑眼,因此家宴她也是老老实实出席,往年她搁那儿一坐,就是块移动冰雕,导致性格安分老实的醇亲王夫妇总是怀疑是不是他们哪里惹到了皇嫂,不过经年下来,也是习惯了岑皇后那张冰山般的晚娘脸。 怎么说呢……少女冷着脸是冰美人,固然岑皇后也很美,可他们终究看了这么多年,又不是什么百看不厌的绝世美貌,大家推杯换盏,说说笑笑好不热闹,权当那儿多了座冰雕。 今年家宴最令人瞩目的无疑是小太子,往年他病弱,基本上走个过场,圣人便心疼地叫人抱回去了,今年他虽然看起来还是有些瘦弱,精神却很好,尤其是因为小太子的存在,恭亲王家那熊孩子乖的不可思议,往年他是可着劲儿欺负其他堂兄弟堂姐妹,今年反倒跟个鹌鹑一样,看得几位亲王亲王妃啧啧称奇。 大家聊得很开心,真宗皇帝也放下了帝王架子,玲珑最受关注,他又生得宛如个小玉人,连觉得自家熊孩子哪哪都好的恭亲王妃都喜欢他喜欢得紧,结果眼角余光不小心瞥到上座冷着一张脸的岑皇后,忍不住暗中吐槽,知道的这是家宴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做白事呢! 要不怎么说女人的第六感很神奇呢,在其他人都没有察觉的时候,惟独恭亲王妃感受到了岑皇后对她的敌意,虽然她想不明白是为什么,王爷说可能是因为他们家熊孩子推了小太子,但恭亲王妃觉得未必,因为岑皇后那种夹杂了厌恶、嫌弃等种种复杂情绪的眼神,已经维持十几年了…… 玲珑刻意卖萌,又刻意引导众人的话题远离岑皇后,他这么点儿大,过了三十晚上才四岁,在座的大人们哪能想到他是故意孤立岑皇后?只觉得这小不点儿玉雪可爱,叫人恨不得再多与他说几句话,再多逗逗他。 岑皇后摆出一副高贵冷艳的姿态,反正往年几个王妃妯娌都是绞尽脑汁与她搭话,她习惯了不开口也有人捧着自己,结果今年竟压根无人理她! 她坐在原地,居高临下,却完全融入不到皇家圈子中,连事事把她放在心上的真宗皇帝都只顾着哈哈大笑与兄弟饮酒,哪里还看得到她! 岑皇后待不下去了! 她噌的一下起身,冷冰冰道:“本宫身体多有不适,先回去歇着了。” 真宗皇帝眉头几不可见地一蹙,玲珑适时抱住他的手指:“父皇!烟花!” 到了时辰,皇宫也会燃起烟花,可与诸王共赏。 儿子奶呼呼的声音令真宗皇帝眉眼瞬间舒展开来,他总是很容易被岑皇后左右情绪,这种情况最近愈发少见,从前是患得患失,如今竟是只剩下厌烦,甚至还能冷静地得出一个结论:家宴上皇后先行离去不与皇亲同乐,显得太过小家子气,实在没有一国之母的风范。 想到这里,他惊觉自己的难过、伤心、失落,已经许久没有出现了。 岑皇后的走并没有影响到什么,甚至都没有人留她,盖因她在这儿也就是个坏气氛的冰雕,走了才好一起玩呢! 岑皇后憋着一股气,回到寝宫忍不住发了一通脾气,伺候她的嬷嬷是从小看着她长大的,也是犯愁,这帝后不睦,从前圣人还追着娘娘跑,有了小太子后来得愈发少了,近一年来竟是一次皇后寝宫都没来过,皇后如何发脾气,圣人也视而不见,夫妻情分早晚要消磨光。偏偏娘娘又是这般性情,老嬷嬷觉得迟早要出事。 她劝,只会让岑皇后愈发倔强,总之真宗皇帝讨好了她十几年,没可能让她放下|身段去求和,除非真宗皇帝再来寻她,为她准备一份盛大的礼物,她尚且可能看在他精心的份上略微回应,否则决无可能! 玲珑若是知道岑皇后在想什么,一定回她三个字。 想,屁,吃。 他占有欲强,爱他便要全服身心的爱,这份爱是亲情还是友情亦或是爱情都可以,但必须只有他,将他视为唯一,视为信仰。真宗皇帝的为人玲珑也摸得差不多了,重感情,恋旧,岑皇后她配吗? 答案显而易见。 家宴结束,真宗皇帝便兴冲冲地把儿子抱起来,樊三冰适时送上衣裳,玲珑乖乖伸手蹬腿儿让真宗皇帝给他换衣服,一边奶声奶气地问:“做什么去?” “带你出宫玩儿,今儿可是二十九,京城热闹着呢,龙宝想不想看?” 说着,被锻炼出来的奶爹已是手脚麻利地给玲珑换好了,把儿子搁床上,真宗皇帝又开始给自己也换一身,连樊三冰都脱去了太监服换上了民间装束,瞧着还像模像样的。 玲珑坐在床上拍着小手:“想想想。” 真宗皇帝给他把小鞋子穿上,因为天冷,怕儿子受寒,真宗皇帝把玲珑包成了个球球,这导致他细胳膊细腿儿的衣服穿太多走路艰难,一摇一摆宛如小鸭子,真宗皇帝险些笑出声来,立时忍住了,他儿子最爱面子,为人父,怎么能不尊重孩子呢? 如真宗皇帝所说,京城果真无比热闹,饶是天黑许久,也是人来人往摩肩接踵,守在真宗皇帝边上的四名侍卫虎视眈眈,樊三冰也是亦步亦趋地跟着,一旦有人不小心撞到真宗皇帝,他便条件反射怒斥大胆,被真宗皇帝瞪了好几眼。 玲珑对其他的不感兴趣,只喜欢那数不清的小吃,这个他要吃,那个他也想尝,真宗皇帝虽忧心外头的吃食不卫生,可难得带着儿子出门,自然要满足他全部要求,无论玲珑想吃什么都大手一挥,买! 但他自然不会让儿子全吃了,基本就是玲珑吃几口,剩下的全进了真宗皇帝的肚子,等真宗皇帝撑的差不多,就开始轮到樊三冰跟侍卫们。 几个大男人捡剩饭,活生生给捡饱了,还撑了。 就这,小太子还吆喝着想吃那家看起来就非常好吃的馄饨。 真宗皇帝过去在人家摊子上坐下,摊主是一对看起来十分朴实的夫妇,他们一个包馄饨一个煮馄饨,边上还有一对年纪不大的兄妹,稍长的哥哥勤快地端着做好的馄饨,年幼的妹妹则拿着一块抹布,笨拙而仔细地擦着桌子,一家四口其乐融融,看得真宗皇帝十分欢喜。 他其实也想过这样的日子,奈何岑皇后不配合,不过如今有了儿子,下半生也有了盼头,那些白头偕老两情相悦的愿望,已经逐渐消散,不再是他的执念了。 见有客来,妹妹一摇一晃地走过来,用干净的抹布擦桌子,因为背光,直到一行人坐下来,小姑娘才看清楚他们的长相,这一下着实吓到了她,只见她手中的抹布啪的一声掉在了桌上,神情也显得很是慌乱。 真宗皇帝自做了父亲后愈发温和,对孩子尤其如此,恭亲王家的熊货例外。见小姑娘慌张害怕,他不由得柔和眉眼轻声道:“莫怕,我们不是坏人。” 玲珑则好奇地看着这个小女孩,鼻子微微抽动。 啊,闻到与众不同的气息了…… 小姑娘连忙把抹布捡起来,那边的哥哥也过来了,把妹妹抱起来连连道歉:“对不住对不住这几位客人,我妹妹年纪小,若是惊扰了,还请几位大人大量,莫与她一般计较。” 他幼年始便与父母出来摆摊,瞧得出这几位客人来头不小,生怕惹了贵人发怒祸及家人,于是连连致歉。 真宗皇帝不由失笑:“无妨,不过小事罢了,快去忙吧,又有客人来了。” 他贵气十足,却这样平易近人,实在是令这对兄妹不可思议,往日摊子上也会有家境好的人来,那些人总是眼睛长在头顶上,似乎吃了他们家的馄饨是给他们家脸面一般,没想到这位老爷却如此宽厚。 甚至于哥哥走后,真宗皇帝还关心妹妹:“方才可是吓着了?莫怕,我们不是坏人,是不是啊,龙宝?你跟姐姐说说?” 他握着儿子的小手,冲小姑娘摇了摇,玲珑嘻嘻笑着钻进他怀里,大眼睛扑闪扑闪。 那小姑娘却是看得呆了。 她似是有些窘迫,眼眸中又有些令人看不懂的东西,玲珑察觉她灵魂有异,可这个人从头到尾散发出动人的香甜味,足见其灵魂纯净,因此他并不关心她有何奇遇,总归与他无关。 这家馄饨是真的好吃,虽然比不得宫中御厨做得精巧,却别有一番鲜美滋味,导致已经吃饱的真宗皇帝也吃了一碗,玲珑只能从他碗里分几颗吃,期间由于儿子太过馋嘴,真宗皇帝还不得已加快速度吃,连汤都没给小太子剩下一口。 玲珑:…… 那家小姑娘也瞧见了这一幕,忍不住掩嘴偷笑,去跟爹娘说了什么,很快端了一小盘炒馄饨过来,轻轻推到玲珑跟前,又一溜烟跑开了。 玲珑低头看看,冲真宗皇帝咧嘴笑,意思很明显,长得好看是有优势的。 真宗皇帝:…… 他顺手摸摸儿子的小肚肚,肉不多,也不鼓,可吃得不少,也不知这么点大的小人哪里来这样好的胃口。 说起来他儿子好像一直都挺能吃的,尤其是近年身体愈发好起来,那吃得就更多了。 最终还是妥协,叫玲珑把这一盘炒馄饨给吃了,不过玲珑不是那种无情之人,他小心地分了每人一颗,这盘子小,总共也就十颗左右,他足足分出去一半还多,嘀嘀咕咕,还很不满意呢。 侍卫们碍于有人,不敢谢太子赐食,纷纷抱拳行礼,樊三冰也美滋滋,珍而重之地把那颗馄饨放进嘴里。 真要说起来,他可是真宗皇帝身边的红人,想讨好他的大有人在,但樊三冰重诺守信,当年又是被家人卖进了宫中,孑然一身无牵无挂,真宗皇帝便是他的信仰,是以他什么好处都不收,一心一意效忠真宗皇帝。 如今又多了个小主子。 吃完馄饨,玲珑偷懒不想走路,真宗皇帝便将他抱起来,他小脑袋歪在真宗皇帝肩膀上,还不住地瞧那家馄饨摊子,小姑娘似乎也瞧见了他,朝他施了一礼,又用力挥手,玲珑便也冲她挥了挥手,心想下次还来吃。 待到过了十五,亲王们便陆续返回封地,此后再见,便要三年之后了。 时光荏苒,十年光阴一闪而过,真宗皇帝仁厚,许宫人们二十五岁离宫,因此虽然不选秀,但每隔四年,便要充盈一回宫人内侍,今年也是如此。 十四岁的玲珑当然不能再继续跟真宗皇帝住在一起,满十岁的时候便已搬入东宫,真宗皇帝为此感伤不已,深恨儿子长得太快,没有小时候那样奶呼呼的可爱了。 越是长大,玲珑越不像小时候那样冰冷,他面上常年带着笑,只是从他逐渐开始协助真宗皇帝处理政务所表现出来的手段看,这位太子殿下可不像真宗皇帝宅心仁厚是位仁君,而是更具备铁血帝王的潜质,说一不二,能力卓绝,杀伐决断不容置喙。 真宗皇帝也是位好皇帝,爱民如子开明宽容,这样的帝王能够让百姓安居乐业,可太子这样的帝王,却能够开创一代盛世使国富民强天下归一。 尤其是在玲珑领命,用以工代赈的方式救济灾民,疏通河道引流分歧,出色地处理水患之后,他的声望到达了顶点,臣民们都坚信这位太子殿下将来能够带领走上更为光明的未来。 有太子如此,实乃国之大幸! 真宗皇帝只这么一个儿子,父子俩与民间父子也无差别,彼此毫无猜忌,甚至于勤勤恳恳数十年的真宗皇帝逐渐开始偷懒,试图把所有政务都推给他可怜的才只有十四岁的儿子。 伺候玲珑的几个大宫女岁数都不小了,除却春云春烟两个不愿离宫外,其他大宫女都选择了离宫,玲珑从不苛待下属,将人风风光光送了出去,又给了一大笔银子,足够她们后半生衣食无忧。 有些宫人家中已无亲人,想要出宫又无处可去,玲珑便着人将其登录在册,分配到宫外做事。 真宗皇帝觉得,自己儿子脑子里似乎总是有无数稀奇古怪的点子,很多时候他都珍惜地摸摸儿子脑壳,心里对多年前推他儿子导致他儿子脑壳上长了包的恭亲王府小胖子愈发怨念,这么宝贝的脑子,差点儿就叫磕坏了! 十年来亲王们回京三次,次次恭亲王府的小王爷最战战兢兢,他都不知道他哪儿得罪他皇伯父了! 由于小王爷太不着调,恭亲王夫妇对他束手无策,你说面对个滚刀肉要怎么办?你打吧,不能打死,骂吧,不痛不痒,反正整天腆着脸皮四处闯祸胡闹,弄得恭亲王夫妇头疼不已,这不,去年元宵一过,他们夫妻俩就偷摸摸连夜跑回封地,把小王爷给丢在了京城,美曰其名是请求圣人教导,往白了说就是:哥啊求你治治他吧! 已经非常爱偷懒的真宗皇帝立刻把这烫手山芋丢给了玲珑。 小王爷小时候怕玲珑,大了之后愈发长能耐,对着玲珑也敢叫嚣,那副老天最大老子第二的气势又来了,吓得真宗皇帝再三叮嘱暗卫,一定要好好保护太子殿下,必要时候小王爷也是可以揍成猪头的! 只要打不死,就朝死里打! 这十个字是恭亲王留书里说的,真宗皇帝觉得可以贯彻到底。 但神奇的事情出现了,小王爷对着玲珑叫嚣不过三天,便被整治的服服帖帖,玲珑一个眼神他便不敢多言,俨然又变成了小时候那个见着玲珑就发抖的怂货。 他……实在是没什么才能,唯一就是会闯祸,真宗皇帝都不想把他留在京城,而且已经十八岁的小王爷尚未娶妻,原因无他,他扬言要娶天底下最美貌的女子为小王妃,对其他庸脂俗粉都看不上。 可叫他说什么样的女子才美貌,他又说不出来,瞥了一眼玲珑后茅塞顿开,说至少得比太子殿下漂亮。 诚然玲珑喜欢别人夸他漂亮,也不在意别人说他貌美赛女子,但小王爷说的嘛,纯粹就是找揍了。 对付这货他懒得骂,想整人他有无数种方法,保管小王爷下回觉得越漂亮的人越可怕,顺便转变观念爱丑女。 被迫住在东宫不能到处搞事的小王爷泪水涟涟,还是只能屈服于玲珑的淫|威之下,东宫的宫人们深受太子影响,对他丝毫不惧,不过没关系,无聊的人生马上就要迎来新的快乐了! 因为!东宫要来新的宫人了! 嘻嘻,那些新来的宫人们,颤抖吧,准备迎接来自恭亲王府小王爷的蹂|躏吧! 他不敢欺负太子殿下,东宫的宫人们又对他的手段见怪不怪,可这些新人呢?! 小王爷最喜欢恶作剧了! 792|第六十八片龙鳞(六) 第六十八片龙鳞(六) 东宫新来的宫人不少, 但被小王爷看上特别想捉弄的只有那么几个,他在恶作剧方面可谓是打遍天下无敌手, 尤其是那些个小宫女, 他捉弄出经验来了,一只大蜘蛛就能吓得她们花容失色跌倒在地, 别提多蠢了! 可是这一回他却踢着了铁板。 新来的小宫女里有个叫檀绒的, 生得十分美丽, 十五岁的少女正是最好的年纪, 她为人也很和善, 虽然还只是三等宫女, 在东宫做些洒扫清理的活儿, 却做什么都很认真仔细, 最重要的是,她是唯一一个小王爷作弄失败的人! 哦不,上一个作弄失败反倒把他整的哭爹喊娘的, 应该是太子殿下才是。 可太子殿下那是谁?那是一国储君, 未来帝王,小王爷觉得自己被整是活该,但这小宫女凭啥不怕他?最可气的是, 不怕他也还罢了, 她还帮着其他被整的人!导致他的恶作剧十个里有九个失败! 于是,小王爷视檀绒为眼中刺肉中钉,毕生最大的心愿就是把这个死丫头从东宫赶出去! 说起来大家可能不信,有时候他瞧着檀绒, 隐隐有种瞧见了太子殿下的感觉…… 在又一次恶作剧失败后,小王爷气呼呼地跑出东宫,一股脑儿钻进御花园,把那些个珍贵名花一顿□□,花瓣散落一地,看得边上的宫人都要心疼死了!这些可都是皇后娘娘的最爱!平常谁若是碰了都要挨板子的! 谁知说曹操曹操到,虽然已年近四十,但仍旧保养得宜雍容华贵的岑皇后来了,身后浩浩荡荡跟着一群伺候的人,架势十足,小王爷本来正在辣手摧花,他从前胡闹没有分寸,来了脾气随便抓了人就打,恭亲王为此伤透脑筋,宫人的命再不值钱,也不能随意打杀,且儿子这性子愈发残暴任性,他着实束手无策。 结果把人丢在京城,在太子殿下的友,好,帮,助下,小王爷仅用了三个月时间便改了,他再生气也不敢随意拿无辜宫人撒,玲珑便叫他,若是生气,只管去御花园,反正那些花是岑皇后的心头宝,一举两得。 他又不是恭亲王,会因为这是自己儿子下不去手,对玲珑来说,把小王爷打死也不过是句话的事儿,而他父皇宅心仁厚,其他狠得下心的人又没有这个身份地位,因此他还真是天底下唯一一个治得住小王爷的人。 一听岑皇后来了,小王爷从头到脚全身发麻,他打小就怕玲珑,在玲珑跟前也就第一次见面时没吃过亏,然而随后脑壳上便多了一个更大的包,小王爷心中有个根深蒂固的观念,那就是甭管太子殿下多爱吃什么都吃好像还不怎么挑食,但只有亏,太子殿下绝对不吃!对小王爷来说,太子殿下虽然很凶很可怕,但又总是能想出许多新奇的玩意儿,因此小王爷又是怕他又是犯贱想跟他玩,痛并快乐着。 他捉弄东宫宫人,也都是有分寸的了,至少不会令人受伤,也不会叫人见血。 这种对玲珑的信任以及崇拜,令小王爷对玲珑言听计从,按理说,这后宫对他最好、最嘘寒问暖无微不至的人,不是可怕的太子殿下,也不是宽容温和的皇伯父,而是这位对谁都冷冰冰偏偏对自己和煦慈爱的皇伯母。 小王爷惯会脑补,玲珑又刻意诱导他往歪了地方想,长到快弱冠还是只长个子不长脑子的小王爷坚定认为:皇伯母对自己兴许有非分之想! 不然干嘛对他这样和颜悦色?不知道的还以为她是他亲娘咧!恭亲王府在几位亲王中可以说是最穷的,岑皇后讨好他他也没钱孝敬,所以只有一个原因,她馋他的身子! 是以小王爷视岑皇后为洪水猛兽,一听说岑皇后来了,手里揪下来的花瓣都没忘了丢,拔腿就跑!谁知他跑得慢了,岑皇后已经来了,小王爷只能憋屈着上去给她请安。 岑皇后微微一笑:“可是有人惹小王爷生气了?” 小王爷下意识看了身边的檀绒一眼,他刚在这小宫女身上吃了亏,但也清楚是自己技不如人,因此只是条件反射看一眼罢了。结果岑皇后注意到了他的眼神,便也跟着望去,随即皱起眉头。 “你是伺候小王爷的人?本宫怎么从未见过你。” 檀绒跪在地上,恭敬而不卑不亢:“回皇后娘娘的话,奴婢是东宫的宫女。” “呵。”岑皇后嗤笑,“原是东宫的,本宫说怎么会有如此嚣张的奴才,既是东宫出来的,倒也不足为奇。” 说到这里她心下便恼怒不已,这十年来,随着太子逐渐长大,她真是吃了无数个哑巴亏!不仅日常生活用度大不如前,心中还屡屡憋气,甚至于当她终于忍不住想要给真宗皇帝点甜头的时候,那从她肚子里蹦出来的冤家也要横插一脚!如今她这个皇后是彻底被架空了,除却衣食无忧,什么都别想有! 娘家有几个侄子,一把年纪还是一事无成,本来她让真宗皇帝给安排个差事也就是了,太子却不肯答应,连带着真宗皇帝也斥责她说不可任人唯亲,说什么要是有才华便去参加科考,考中了朝廷自有安排——开什么玩笑,真能考中,岑国公府还担心后继无人吗?! 可惜岑皇后对太子毫无办法,如今前朝后宫,哪个提起太子殿下不是交口称赞?便是民间百姓也对他十分推崇,谁让太子殿下真做出了实绩呢?都不知道他那脑子是怎么想的,近些年愈发国泰民安风调雨顺,谁让自己日子过得好,百姓们最清楚,要是有人敢在大街上辱骂太子一句,光是愤怒的百姓一人一口唾沫星子都能把他淹死! 后宫宫务岑皇后也是半点手插不进去,其一是太子不许,其二是樊三冰那个老东西,一门心思站在太子那边给她使绊子,气得岑皇后跳脚,却又拿这二人毫无办法。 只因真宗皇帝对她愈发冷淡,近些年,已是完全的陌路人,连初一十五都不往她宫中去了。 岑皇后心想,我治不了太子,还治不了东宫一个小宫女吗? 当下便抬起下巴,高傲道:“倒是个牙尖嘴利的,来人,掌嘴。” 檀绒面不更色,她早知岑皇后是什么样的人,也不介意以自身为代价换取太子殿下与圣人对皇后的厌烦,虽然她只是个无足轻重的小宫女,可对那二位来说,宫女也是人,岑皇后越蛮横越残暴越好,早晚能让那二位看清楚她的真面目,早做防范。 在那之前,她会一直盯着小王爷的,这家伙虽然讨人厌,却也不到该死的地步,更不该被人利用。 岑皇后身边的两个老嬷嬷立刻上前,一人摁住檀绒,另一人高高扬起手,小王爷一看,顿时急了,他是很烦檀绒,可也仅仅是因为不管他拿什么吓唬她她都是一副泰山崩于前不改色的模样,人家小宫女恭恭敬敬谨慎细微,总不能因为人家胆子大,就要打人吧?而且太子殿下说了,要是他知道东宫的人被随意打骂,就要剥了他的皮! “等一下!” 东宫的宫人们小王爷不敢动,岑皇后身边的宫人嘛……那就另当别论了,只见小王爷挺身而出,发挥出他浑身肥肉的力量砰地把两个老嬷嬷推出老远摔了个屁股墩儿,冲岑皇后说:“皇伯母怎么打人呢?这小宫女又没做错事!” 人家不是老老实实行礼了吗? 岑皇后对他一派温和:“本宫只是觉得她规矩学得不好,所以派人教教她。” 小王爷头顶蹦出三个大问号:“啊?可是被选进东宫的都是规矩极好的啊!而且……” 好在他也不是真正的缺心眼,知晓什么话能说什么话不能说,因此后半句在自己唇舌间嘀咕了一圈儿,小小声道:“真要说起没规矩,皇伯母才是最没规矩的呢……” 为后不贤,为妻不善,为母不慈,比他母妃差远了,他母妃虽然很柔弱总是溺爱他,对他父王对他却都是掏心掏肺的好,也正因有此对比,小王爷才觉得岑皇后很奇怪。 从前在京中待的时间少不觉得,现下才发觉岑皇后对太子殿下与皇伯父简直冷淡到过分,偏偏对自己却又热情的吓人,小王爷觉得肯定没错,岑皇后肯定是贪图他的美色! 岑皇后不喜欢瘦人,喜欢胖子! 他发誓从明天开始努力减肥! 虽然小王爷说得很轻,但檀绒还是听清楚了,她嘴角扬起一抹微微的弧度,显然非常赞同小王爷的话。同时岑皇后靠得近也听到了,对比起檀绒的幸灾乐祸,岑皇后显然很尴尬,同时还有些微的怒意,好心被当成驴肝肺的感觉…… 正处于僵局中呢,便听到太监通传,说是太子殿下驾到。 小王爷立刻露出看见亲人的表情,虽说日常他怕玲珑怕的要死,可比起觊|觎自己肉|体似乎想与自己来一场轰轰烈烈忘伦之恋的岑皇后,显然是太子殿下更可亲可爱! 他拔腿就朝玲珑身边冲,讨好的狗腿笑:“殿下你来了?是不是找我的?” 玲珑随意看过去,“怎么都跪着,起来吧。” 跪着的都是东宫的,自然听他的命令,岑皇后说实话也有些怕这个越长大越深不可测的儿子,而且天底下只有这个儿子从不给她面子,她每回瞧见他都怵得慌,明明当了这么多年皇后,按理说她谁也不该怕才是。 东宫的宫人们都经历过严格的训练与教导,他们是跟着小王爷过来的,这会儿自家主子叫起,便迅速起身,退到了玲珑身后,束手垂头安静伺候。 玲珑权当没看见岑皇后,拎着小王爷的耳朵:“太傅给你布置的功课,做完了?” 小王爷怂耷耷:“……没有。” 他最讨厌读书写字了,每回都变着法地想逃学,可惜次次被太子捉回去,教导他的太傅便是当年为玲珑启蒙的上官太傅,每每教小王爷的时候都唉声叹气,他又是最最古板严苛的性子,可以说!这天底下除了玲珑之外最让小王爷头疼的就是上官太傅! 眼见太子来去匆匆,连问候都没有,岑皇后气得手在发抖,她忍不住冷冰冰地说:“太子见了本宫,连安都不请了?” “我说是谁,原来是母后。”玲珑一副呀不好意思我才看见你的表情,“请母后安。” 说是这么说,可表情肢体完全不是那么回事,丝毫没把岑皇后放在眼里。 他就是故意的。 他太清楚怎么对付岑皇后这种心高气傲的人了,你打她骂她都没用,惟独无视她、孤立她、瞧不起她,才是对付她的最佳方式,足以令岑皇后气疯!从来都是她瞧不起别人,当她也成为被瞧不起的人时,巨大的落差感会让她抓狂。尤其是养尊处优这么多年,她早习惯自己的高贵,可玲珑偏偏就是蔑视她,她又能拿玲珑如何? 孝? 嗨,谁不知道太子殿下是天下至纯至孝之人,连仁厚的真宗皇帝都屡屡夸赞儿子孝顺贴心,你岑皇后,当了二十多年皇后屁事没干,你蹦出来说太子不孝,别人就信了? 呵,要不是你是皇后,百官们一人一句都能骂得你抬不起头来。 只能说玲珑经营的太子形象太过完美优秀,以至于全国臣民都成了他的脑残粉,化身狂热太子吹,便是宫人们也真切地意识到,自打太子执掌宫务,他们所得到的优待,太子殿下好不好,不是岑皇后说得算的。当了二十多年皇后,岑皇后为宫人们做过什么吗?当然没有,虽说他们是伺候人的奴才,身份卑微下贱,可太子殿下把他们当人看哩! 在收买人心这一方面,一百个岑皇后都撵不上玲珑的脚后跟皮。 岑皇后看到太子这副漫不经心的表情,顿时来气!“东宫的奴才对本宫不敬,你有何话说?你若走了,把那奴才给本宫留下!” 说着,直指檀绒。 其实檀绒啥也没做,甚至规矩挑不出一丝错儿来,但谁叫岑皇后恶意找事呢?她就是想借着皇后与太子生母的身份压玲珑一头,让玲珑低头,可惜这么多年了她还是没习惯——太子殿下从来不给她面子的事儿。 “哦?怎么个不敬法?小宫女,你来说说?” 檀绒上次见到太子,已是十年前的事儿了,那时候他便生得好,十年过去,当年的小豆丁长成了风华绝世的少年,长身玉立眉眼如画,东宫的小宫女们常常坐在一起托腮吹太子殿下的彩虹屁,檀绒自然也有所耳闻。 她自进了宫,历经半年的苛刻教导,因为规矩好嘴巴严又机灵,才在近千人中脱颖而出被选入东宫,可她品级不高,只能远远看着,这还是头一回如此近距离地与殿下说话呢。 便将方才的事细细说来,言语诚恳中立,不惧怕岑皇后,也不偏袒自己,不卑不亢坦然真诚的态度令玲珑很是满意。 玲珑当然不记得她是谁,在他的生命里,有太多太多好玩的有趣的事情等着,区区一个普通人类,他从不放在心上,唯一让他高看这小宫女几眼的,是她灵魂甜美味道。 小宫女说完,明白人都听出来这分明是岑皇后故意找茬想给东宫下马威,小王爷在边上猛点头:“对对对就是这样!哎呀你这个小宫女嘴巴是真的伶俐,换我我就说不这么周溜。” 对于自己的笨嘴,他还挺骄傲。 岑皇后不敢相信为了一个微不足道的小宫女,太子都要与自己作对!他到底是不是她的儿子?!“今日本宫就是要教训她!太子难不成一定要拦?” 檀绒眼观鼻鼻观心,她这样的小宫女,主子允许说话才能开口,她自然是守规矩的。 且她巴不得太子殿下与岑皇后的间隙愈发变大,似岑皇后那等蛇蝎心肠,以一己之力搅乱朝堂使得天下大乱百姓流离失所战火频发,若是可以,她真恨不得一刀刺入岑皇后的心脏,了结了这个无情残酷的女人! 玲珑摸了摸下巴,冲身边的宫人道:“我看那老货很不顺眼,将她拿下。” “是!” 岑皇后瞪大了眼:“太子!你这是做什么!” “不做什么。”玲珑走到那被押下的老嬷嬷身前,漫不经心地抬起脚,往老嬷嬷手上踩,老嬷嬷发出一阵惨叫,凄厉的令人毛骨悚然!就连岑皇后也脸色惨白,太子却还是笑吟吟的,“今日我就是要教训她,母后难不成一定要拦?” 岑皇后气得浑身发抖,她到底是快四十的人了,这些年又处处被玲珑压制,心情不好,保养的再好也是白搭,玲珑甚至能看到她脸上因为苍老微微下垂的肉也在都懂,他不虐待她,却能从各方各面的小事摧毁她的意志,令她挠心挠肺的难受却无计可施,谁叫在他们母子中,真宗皇帝总是无条件站在玲珑那边呢? 他又拿她的话来顶嘴! 檀绒还记得这个老嬷嬷,那张刻薄寡恩的面容,正是当初踩着她的脸,教她“规矩”的模样,又不知这宫中,曾有多少鲜活的生命于这老货手中葬送,想想便令人作呕! 老嬷嬷痛的晕过去,玲珑移开脚的时候,她的手掌已经被踩烂,岑皇后看了一眼便面色青白想要呕吐,玲珑似笑非笑道:“母后想要体罚宫人,总得亲眼见着,别总是一句话吩咐出去,连看都不看,怎么解恨?” 岑皇后可不把宫人的命当命,她随口一句掌嘴,随口一句杖毙,换来的血肉横飞魂消身死,她从来不看,也不放在心上。 死了就死了,谁叫她是高贵的皇后呢? 小王爷瑟瑟发抖。 他就说!太子殿下是天底下最可怕的人! 嘤嘤嘤,他以后指定乖乖的,此时此刻,他太想念一脸严肃还会打自己手心的老太傅了! “我瞧着你不错。”玲珑对檀绒说,“正巧我身边还缺个大宫女,日后你便来伺候吧。” 檀绒连忙跪下谢恩,无视边上羡慕嫉妒恨的小眼神儿,她知道自己能从三等宫女一下被提拔到殿下的贴身大宫女,并非是因为自己优秀,纯粹是走了狗屎运。 瞧,岑皇后想教训的人,太子偏偏要捧着,你说你是岑皇后你气不气? 别人不知道,反正岑皇后快气炸了。 然而她越生气玲珑越是笑,玲珑越是笑她就越生气,她在玲珑手里吃了这么多次亏还是学不乖,玲珑也搞不懂岑皇后总想压自己一头是为什么,一个人没长眼睛已足够可怜,更可怜是她连脑子亦没长。 直到太子带着毫发无损的檀绒扬长而去,岑皇后还在发抖,谁知太子突然又回头,万分感慨道:“生气容易苍老,这话从前我不明白,如今见了母后,才发觉果然是句真理。” 怎么样摧毁一个女人的意志让她抓狂? 说她丑,说她胖,说她老。 岑皇后白眼一翻,晕了。 身后一片吵闹狼藉,玲珑却笑起来,小王爷乖乖在边上当个跟屁虫,心想太子殿下果然是个狼灭,岑皇后那么强势冰冷的人,他不费吹灰之力就把人气晕了……以后还是得夹起尾巴做人,老老实实本本分分,再不敢恶作剧了。 这边岑皇后一晕,她身边的宫人便去通知了真宗皇帝,原本盼着真宗皇帝能给皇后做主,不说体罚太子吧,至少口头惩戒几句,结果真宗皇帝只说了四个字:“朕知道了。” 宫人满头雾水的回来,岑皇后捂着额头,万般娇弱:“圣人怎么说?” 宫人小心翼翼转达了圣人的话,岑皇后眉头微蹙,还是继续躺了下去。 结果圣人并没有来…… 也没有去东宫。 第二日退朝,父子俩在御书房与众臣议事结束,只剩下彼此时,真宗皇帝才好笑着问:“又去气你母后了?” 玲珑在别人跟前是太子风范,到了真宗皇帝面前那还是个粘人精撒娇怪,他搂着父亲的胳膊,理直气壮:“她无理取闹,我还不能气她了?父皇不必担心,我看她活蹦乱跳的,暂时死不了。” 793|第六十八片龙鳞(七) 第六十八片龙鳞(七) 真宗皇帝笑道:“无论如何她都是你的母后, 你可以不喜欢她,偶尔有些小手段也无可厚非, 可是要注意分寸, 切不能做出追悔莫及的事情来。” 这么多年下来真宗皇帝也看开了,再不去渴求岑皇后在爱情上的回报, 可不管怎么说, 岑皇后都是他儿子的生母, 他愿意给她这份体面, 且说起来, 岑皇后除了无视他们父子俩之外, 也没有做过什么伤害他们的事, 虽然情感上的受伤无法避免, 但真宗皇帝并没有对她因爱生恨,你不能说因为你爱着一个人,那个人不回应你便是对方的错, 爱本来就是相互的。 他搂着儿子的肩膀, 揉了揉他的小脑袋,把这道理讲给他听,最后总结道:“父皇也是在有了你之后才逐渐领悟到这一点, 龙宝, 你也要明白才行。” 这个孩子的出生让他当时愤怒、失望、悲伤的情绪逐渐得到缓解,也抚平了他心中的伤口,如今再想起那些年的求而不得,简直恍如隔世, 竟激不起一丝波澜。 玲珑乖巧点头,他在真宗皇帝面前向来乖得不行,阳奉阴违这一套他耍的炉火纯青,这些年他给了岑皇后多少苦头吃,真宗皇帝压根儿就不知道,至于了若指掌的樊伴伴……嘻嘻,谁叫樊伴伴疼他呢,见他没闹得太过,向来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还会助他一臂之力的。 真宗皇帝兴许不会怨恨,但伺候他多年的樊三冰却对岑皇后多有不满,恰好与玲珑一拍即合,一老一少联手,岑皇后可真吃过不少哑巴亏。 与真宗皇帝交流了下感情,玲珑回到东宫,发觉小王爷居然在好好读书,这可真是天下红雨的稀奇事,这厮拿起书本便打瞌睡,琴棋书画是样样不会,诗词歌赋也无一精通,惟独吃喝玩乐这一块是个高手。 新的大宫女檀绒,虽然从三等宫女被提拔上来,却也不是立刻能到太子殿下身边伺候的,要再次经由殿下身边大宫女的培训教导,须得熟知殿下的喜好与习惯,否则伺候不好,还要她做什么? 春云春烟仔细观察过,这个新来的是个本分人,性格虽温柔却很有原则,两人很满意,教导的也愈发用心起来,如是直到入夏,檀绒才算是真正到了玲珑身边伺候。 她心里有事,常常会想自己要如何才能改变前世悲剧的一幕,归根究底一切的问题都在岑皇后身上,若是能杀了岑皇后,自然迎刃而解,圣人是位仁君,太子殿下也励精图治,惟独岑皇后……叫她搅乱这一池春水,闹得天下大乱,可她不过是个小宫女,岑皇后动辄出行便有无数宫人侍奉,她又不会武艺,想要刺杀成功并不容易。 而且她现在是太子殿下的宫女,便是刺杀成功,传出去对殿下的名声也有损。毕竟岑皇后虽然风评不好,却终究是殿下生母,此事须得从长计议。 不过……距离那件事发生,也只剩下几个月了。 玲珑一开始没注意到身边这个新来的宫女,后来慢慢琢磨出味儿,这名叫檀绒的宫女比春云春烟更为灵活应变,十分聪慧,许多时候他都不用说,她便知道要做什么,事事都做得极好,玲珑也逐渐习惯把她带在身边,不得不说,有个贴心的人儿侍奉,对他不喜欢自己动手的懒性子着实是种解放。 檀绒虽然成了太子殿下的贴身大宫女,性情却不见丝毫骄纵,仍旧温柔平和,对待谁都一视同仁,她生得极为貌美,便是跟当年风华绝代的岑皇后比也不逊色,在宫女中光是容貌便十分出挑,真宗皇帝第一次看到的时候突然意识到一件事:儿子长大了,都十四了,也到了挑太子妃的年纪了。 宫中规矩,皇子满十四,便应安排宫女侍奉,不过这种事一般都由皇后安排,指望岑皇后肯定是不成了,虽然是亲爹,但真宗皇帝还是很不好意思跟儿子提这件事,便隐晦地说了太子妃的问题。 他自己一生只有岑皇后一个,却并不会要求自己的儿子也如此,且真宗皇帝自己尝过了爱而不得的苦,是决计舍不得辛苦养大的儿子也被如此对待的,倘若儿子寻得心爱之人,两情相悦,他自然不会阻止他们小两口一生一世无二心,可若是没有……真宗皇帝必然要给儿子挑些品性容貌皆是上等的女子为妃。 敬事房的太监几十年没有活,突然被圣人传唤心中好不激动!听说是要为太子殿下挑个侍奉的宫女,一干太监跪在地上就差没拍着胸脯保证必然让太子殿下满意! 所以直到宫女们被送入东宫在玲珑面前排成排站着,他还没弄明白这是在干啥。 敬事房的大太监姓杨,这会儿笑得见牙不见眼,小声与玲珑说了。 玲珑恍然大悟,随即在这一排宫女中看了一圈。 他生得天山冰雪般俊美高贵,能与这样的太子殿下亲近都是宫女们几辈子修来的福分,因此一个个被玲珑视线扫过时都忍不住羞赧垂首,心脏怦怦直跳,生怕自己落选,都要表现出最美的那个自己来。 玲珑发现杨太监的眼光局限性很高,他送来的这些,全是那种身材丰|满一看就好生养的,容貌倒是也不差,可惜站在一起,也只能说是不过尔尔。 没办法,谁叫圣人这些年对女色毫不看重,太子殿下又小,每隔四年一回的选秀都是选一批新的宫人,只要容貌端庄没有疤痕便可,谁家也不会把美貌女儿送入宫中不是?玲珑身边的春云春烟几个大宫女,也只能说是美人,但都是小美人,秀丽温婉,真要跟她们睡了,玲珑觉得是自己被人占了便宜。 是以到最后一个也没瞧上。 真宗皇帝倒是不以为意,他也知道宫里的宫女们容貌生得如何,他那儿子自幼便是上天偏爱,无论容貌资质都是世间罕见,等闲美人看不上也是正常,等下一回选秀放出风声便是,京中许多人家都有才貌双全的贵女,还怕他儿子挑不到个有眼缘的? 檀绒跟在玲珑身边久了,也希望太子殿下能够早日定下亲事,最好是能早些生下皇长孙,这样才不给岑皇后可乘之机! 可是见玲珑一个都看不中,向来安静不多话的她也有些着急:“……殿下怎么一个都不留呀?” 玲珑瞥她一眼:“留了是她们占便宜还是我占便宜?” 檀绒顿时无言以对,摸着良心讲,方才那批精挑细选出来的宫女站在太子殿下面前,尽是黯然失色,可这世上什么样的美人与殿下相对不会失色呢?那是天上明日与地上萤火,根本不可相提并论。若是殿下这般挑剔,要寻个与他容色相当的美人……檀绒觉得,殿下孤独终老的可能性比较大。 她的表情毫不掩饰,玲珑笑出声来,猛地靠近她,惊了檀绒,她连眼睛都忘记眨,盯着眼前那张俊美绮丽到了极点的面容,心想世上怎会有人生得这样一张脸?令人见了便心驰神荡,甚至不敢多看,生怕自己的魂儿也被勾了去。 只听太子殿下道:“若是你,倒还可以考虑一二。” 檀绒的脸刷的一下爆红起来,不过玲珑只是逗她玩儿,这小宫女只比他大一岁,平日里却老成得很,连春云春烟都说檀绒比宫里几十岁的姑姑们都稳重谨慎,鲜少见她这般羞涩的少女模样,还挺可爱的。 檀绒也不是傻子,心知殿下这是恶作剧吓唬自己,福身道:“殿下不要捉弄奴婢了。” “怎么能是捉弄呢?”玲珑慢悠悠道,“我这都是实话,少说也得你这样的美貌,才能让我多看一眼。” 即便不喜欢岑皇后,玲珑也得承认岑皇后当年的美貌,虽然现在人老珠黄,但人家仍旧有一颗经久不衰的少女钻石心。 抗打抗摔耐磨还坚硬。 檀绒不跟玲珑说话了,去给他整理刚才换下来的外衣,玲珑坐在案前,面前摊着一本书,他似乎在想些什么,檀绒又连忙拿了一件薄衫过来给他披上,嘴里忍不住念叨:“虽然是入夏了,可东宫冰盆这样多,殿下还是注意不要着凉,衣裳穿得太少不好。” 低头瞧见太子殿下不知何时把鞋子也给踢飞了,檀绒万般无奈,又去寻了一双干净的鞋子,玲珑双脚一踩,顿时嗯了一声,抬脚一看,这跟平日里的鞋子又大不相同,比较像现代人类社会的室内拖鞋。 用绸布做的,穿起来丝滑舒适轻薄。 “殿下不是嫌弃在东宫总是要穿鞋子麻烦么?奴婢便想着把后面的包跟给去掉,这样殿下穿起来舒服方便,下回可不要再赤着脚了,寒气入了脚底会生病的,殿下可不能再病了。春云春烟两位姐姐可是说了,殿下幼年时,常常病呢!如今身子好不容易养好了,还须得小心注意。” 这小宫女平日里话少安静,一旦张口必定是念个不停,玲珑觉得自己耳朵都要起了茧子,可人家一番好心,又是真情实意,且这拖鞋穿着确实舒服,他也只好当作没听到,任由檀绒念叨,继续读自己的书。 檀绒念的心满意足,最后还给玲珑上了一壶果茶。 她家中是开馄饨摊的,爹娘都有一手好手艺,她也跟着学了不少。平日里殿下上朝,她在东宫便会钻研些吃食,茶水虽好,却不适合身体孱弱的太子殿下品用,檀绒绞尽脑汁琢磨出了果茶、奶茶等物,殿下很是喜欢,看得出来比起茶水,殿下更喜欢甜的。 亏得在家中时,哥哥教自己读书习字,这使得她在一众宫女中十分出挑,因而才有了被选入东宫的机会。 东宫旁的不多,藏书阁多,檀绒不想考女状元,对那些经文策论没有兴趣,她只研究吃食,从古法食单中开辟创新,再加上她心灵手巧,因此逐渐受玲珑重视,可以说,如今她在玲珑身边的地位,已经与伺候了玲珑十几年的春云春烟两位姐姐差不多了,檀绒为人又谦和温婉,春云春烟与她相处也极好,整个东宫上下,除却总是作死的小王爷外,就没人说她一句坏话。 玲珑喝了一口酸酸甜甜的果茶,忍不住又瞧了檀绒一眼。 他身边伺候的人很多,许多都叫不上来名字,可这叫檀绒的小宫女胆大心细又一片赤诚,他可一点后门没开,全是人家自己努力爬上来的,当初是为了气岑皇后故意把檀绒擢为大宫女,现在玲珑却开始庆幸起来,春云春烟及小盖子虽然也很机灵,可与檀绒比起来还是差上不少。 檀绒天生便比旁人有灵气,再加上灵魂纯净毫无坏心,玲珑用起来也很放心。 好在他身边的宫人们大多老实本分,并无勾心斗角之事发生,玲珑非常厌烦污浊之气,但凡他感受到了,必然要将人赶出东宫,他心里能说出檀绒一千一万个好来,其实都不抵一样:这个小宫女心灵手巧,做得一手好吃食。 光是这一点,已经足够她成为太子殿下身边的红人了。 伺候玲珑的太监小盖子为此还嫉妒过,酸溜溜的,从前虽然有四位大宫女姐姐,可殿下的起居他还是要占一份的,结果这檀绒来了之后,他只剩下给殿下跑腿的用处了……小盖子觉得,如果不是檀绒是女子,殿下去上朝的时候说不定也会把自己抛弃了转而带上她! 不过小盖子对檀绒的敌意,也就保持了三四天,谁叫檀绒是真的太会做人、太贴心温柔呢?以至于如今小盖子已经一口一个檀绒姐姐叫得甜,再没开始那些小心思了。 其实他比檀绒可大了好几岁,玲珑出生不久,他便被樊三冰调来东宫伺候,小盖子认樊三冰做了干爹,打小就聪明伶俐,人家檀绒今年才十五呢!不过这不影响小盖子一口一个姐姐,反正他生了张见人就笑的娃娃脸,谁都不会觉得他是在装嫩。 时间徐徐过去,转眼夏季已过,初秋到来,御花园中菊花怒放,遍地金黄,别有一种“树树皆秋色,山山唯落晖”的滋味,同时,秋闱也将开考,今年太子殿下被圣人任命为主考官,擢太傅上官清与礼部尚书袁平、翰林院掌院学士肖文理从旁协助。 这是太子殿下首次主持科考,百官毫无异议,几位重臣也尽心尽力辅佐,不过玲珑因此忙了起来,常常很晚才回东宫,檀绒每每点灯守候,又侍奉到深夜,愈发有些担心。 她有些事……想要提醒太子殿下,却又不知如何开口,才不至于令殿下生疑。 春云春烟见她日日如此辛苦,要与她换班,都被檀绒婉拒,她不觉得自己辛苦,殿下每日都睡得很晚,真要说辛苦,还是殿下更辛苦些。 这一日晚,玲珑在案前看礼部刚刚呈上来的流程,他自接手后,便大刀阔库下了几道命令,最重要的便是改善考生考场环境,他也是曾经靠科举位极人臣之人,自然知晓科考环境多么苛刻简陋,许多身体不好的书生直接考死也是常见的事,既然能改善,何乐而不为? 本朝重文轻武,真宗皇帝也明显更看重文官,玲珑却是一视同仁,朝中武将都是他的忠实拥护者,等到这次秋闱结束,玲珑想要提出“武举”制度,日后不仅要文状元,还要武状元。 此事他咨询过诸位武将,真宗皇帝也觉得可行,只待实施。 “……殿下?” 玲珑正在想事情,边上有人唤他,他随意应了一声,半晌等不到人说话,才把注意力转移:“何事?” 檀绒跪坐在案边,殿下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常常肚子饿,她便习惯在殿下回来前准备好夜宵与助克化的汤水,玲珑喜欢她的贴心,随手拈起一块糕点塞进嘴里,半晌,又等不到人说话,才好奇地停下手里动作:“怎么了?今日吞吞吐吐,可不像你。” “殿下别嫌奴婢愚鲁,奴婢是想问,如秋闱这般,可会有人舞弊?” 玲珑笑起来:“自然是有些个不怕死的,不过无妨,夹带私物被发现,可是要被捋掉功名此后三代不许科考,正常人都不会铤而走险。” 更别提还要挨板子蹲大牢了。 能参加秋闱的,基本上已有功名,便是考不上,回乡开个私塾当先生照样度日,然而舞弊被发现,那可是连累全族的大事,谁会如此想不开呢? “那……会不会有冒名顶替之事发生呢?”檀绒小心翼翼地问,“比如说,这个人考得很好,却发觉自己名落孙山,并非是自己才华不够,而是被人顶替……” “你今儿是怎么了?”玲珑失笑,灯下少女美得惊人,又不似平日端庄冷静,透着些许慌乱不安,别有一番风情,往日里檀绒总是表现的小心稳重,比春云春烟都不差,反倒叫人忘了她是个才十五的小姑娘,她那种沉着冷静的气质与天真妩媚的容貌奇妙融合,使得她便是在美人堆中也一枝独秀。“对秋闱如此关心?难道是家中有人要考?” “殿下说得是。”兴许是玲珑的话给了檀绒提示,她迅速在心中整理好了说辞,面上流露出担忧的神色,“奴婢家中哥哥今年也要下场,是以奴婢才问了这么些问题,还求殿下恕罪。” 玲珑打量檀绒一番,道:“你哥哥生得与你像么?” 檀绒想了想:“……应是有几分相像的。” 他便笑起来,又回去继续看,漫不经心道:“不必担心,你所担忧的那两件事,不做还好,谁敢伸手,我便剁了他那只爪子。” 说完小宫女久未回应,玲珑便又看了她一眼,她却是一副失魂落魄的模样,“檀绒?” “啊?殿下?殿下有何吩咐?” 玲珑伸手捏住她的下巴,左右端详一番:“你在想些什么?” 她小脸一红,又不敢挣脱怕对殿下不敬,只好乖乖仰着小脸,只听殿下说:“仔细一瞧,你生得还挺美。” 这是调戏吧?这绝对是调戏吧?! 可殿下语气神态那样认真,檀绒不知该如何是好,脸愈发红了,玲珑欣赏完美人,松开手,把案上的折子合起来往边上一放,伸了个懒腰:“备水。” 檀绒连忙起身去唤人,一颗心还噗通噗通跳个不停,她站在外头,初秋深夜凉意习习,深吸一口气,五脏六腑被凉意充满,才算是平静下来。紧接着她以双手拍面,使面上的滚烫迅速褪下,才又转身入了东宫。 殿下对自己的话很是随意,想来是并不相信,这也无可厚非,毕竟她一无依据二无证据,随随便便说秋闱要出事,殿下不信也是理所应当,她该用什么方式才能让殿下相信呢?若是秋闱出事,殿下在读书人心中的声望定然也会跌一大截,还有哥哥……她再不想有前世的事情发生了。 这件事若是能避免,自然还是避免得好。虽然她怨恨岑国公府,恨不得岑家断子绝孙,可若是要用殿下的声望与哥哥的前程来换,檀绒是不愿意的。 她在这忧愁不已,殿下那样聪明,她推说神仙托梦成不成? 殊不知玲珑根本就是相信她的。 檀绒灵魂的味道与常人不同,定有奇遇,她吞吞吐吐问秋闱是否会舞弊以及冒名顶替,听似无知,实则定有其事。 这两件事不一定是全部都发生了,但其中一件肯定是真的,就是不知舞弊是真,还是冒名是真。 前者好解决,加强考前搜身备严,若是考题泄露,准备两份卷子便是,一份正用,一份备用,也不必刻意严防死守,恰好引君入瓮,将那些个毒瘤一次拔起,至于冒名顶替……就得另当别论。 首先,被顶替之人定然是寒门学子,式微方被欺,而顶替之人,必定出身世家大族,否则哪里来的能力瞒天过海? 至于会是谁……呵,他要是没记错,他那好母后的娘家岑国公府,今年便有人要下场参加秋闱。 檀绒自以为掩饰的好,可她要是不暗中敌视岑皇后,又或是不要总是不着痕迹地暗示他岑皇后图谋不轨,他倒也不会朝岑家身上想呢。 岑国公府啊……招摇张扬几十年,也到了该沉寂的时候了。 794|第六十八片龙鳞(八) 第六十八片龙鳞(八) 世人都说女人好虚荣, 其实男人也是,比如说几十年没出过什么人才的岑国公府, 家里头正当龄的儿郎几乎都送去读书, 走的岑皇后的路子,否则以他们的资质, 国子监的门他们都踏不进去!饶是如此, 天资放在那儿, 资源可以给, 可脑子谁给呢? 是以考了多年, 竟是没一个成器的, 连从国子监结业都难, 岑皇后那个大侄子, 在国子监读了十几年的书,还是一事无成。最终是没读了,成亲生子, 又在自己儿子年岁差不多的时候想方设法送了进去。 自己什么水平自己清楚, 岑家就没出过几个会读书的,真要说起来,最聪明的也就是进了宫的岑皇后, 那真是诗词歌赋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的才女, 岑国公总是怀疑是不是全家在读书方面的才气都生在了这个天底下最尊贵的女儿身上,他最疼爱的幼子,名叫岑琦,今年恰好二十七, 之前他想着是等这幼子考了功名再给他说一门好亲事,谁知道考了好几轮都没考中,万般无奈,只好先给娶了妻,今年秋闱若是还考不中,那真是脸都丢没了! 岑琦是岑国公最喜欢的儿子,无他,谁叫这个儿子是他最疼爱的小妾所出,老妻所生的两个嫡子他当然也喜欢,可毕竟比不过一出生便生得好看的岑琦,且岑琦嘴巴更甜,把岑国公哄得心花怒放,怎么看怎么都是个才气横溢的儿子,说不准他们岑国公府未来的希望,都要依托于这个幼子。 因此在岑琦的教育上,岑国公可真是费尽了心机。 他哪里知道,岑琦不过是个绣花枕头,看似锦绣无双,内里却全是稻草,除了这张脸能欺骗人以外,跟岑家其他儿孙一个德行,干啥啥不行,好色第一名。 岑琦十六成亲,如今二十七,已有九个小妾,这还不算他身边的通房丫鬟,府里但凡容貌不错的丫鬟便难逃他魔爪,便是连去国子监读书,他都敢把书童掉包成女扮男装的小妾! 谁叫他是老爷子的心头肉呢?无论他闯了什么祸,老爷子都会给他摆平的。 不过近年来老爷子也逐渐开始怀疑起他的“才学”,若真有才学,怎么屡试不中?这里的不中已经不是说一甲,而是三甲末尾都没有过他的名字! 兴许幼年时岑琦的确聪明伶俐,可他终日吃喝玩乐沉浸女色,连一丝心思都不愿花费在读书上,能考中才算是有鬼。 岑国公年纪大了,耳根子越发软,他宠爱了大半辈子的小妾在他耳边吹吹枕头风,他就敢真豁出去。 他觉得,自家儿子并非是蠢笨无能,不过是不适应这等刻板的应试罢了,横竖他有人脉,倒不如挑个有才学的寒门举子顶替了对方的身份,这样自家面上有光,也不至于成为笑柄。毕竟若是再考不中,他这张老脸是真没地儿搁了! 岑国公哪里来这样大的胆子?还不是岑皇后给的,小妾煽动的! 他潜意识里便觉得无论自己犯了什么大错,宫中的女儿都会帮忙解决,再说了,不过是个功名,大不了给点银子补偿,何必想那么多? 他迅速打点好了流程,只待放榜,但令他没想到的是,他想着寒门举子好糊弄,顶多是不中,横竖卷子又不会公布,谁知道自己能中不能中?这事儿天知地知,没有多余的人知晓,可老天爷兴许是开眼了,本来岑国公觉得,随便挑一份能用的就成,不需要太好,免得被人瞧出端倪来,结果一放榜,前去看榜的小厮兴奋地冲回来,声音大的恨不得全天下的人都听见:“公爷!公爷!是榜首啊!三爷是榜首啊!” 边上的岑老夫人跟大房二房都惊呆了,说实话三房什么德性他们还不清楚?老国公这三个儿子里头就没一个成器的!岑琦十四被送入国子监,读了十几年,下场考了好几回,都是一点水花没激起来,结果这次突然一鸣惊人说是中了榜首? 怎么想怎么不可能! 老太太自然是不信的,别说她不信,大房二房也不信,但这毕竟是好事,当着来报喜的人不能说,待到人一走,老太太揪住岑国公就问:“公爷,这是怎么回事?老三是怎么得的榜首?” 岑国公也吓了一大跳,他心道不好,当初他安排的时候是吩咐只要选一份差不多的卷子就可以,这样不至于惹人注目,也能说是岑琦多年苦读的结果,但是榜首……这也太夸张了,饶他是岑琦亲爹,且对这个儿子多年来有种迷之信任,也知道这绝对、绝对是不可能的!岑琦哪有那本事! 三日后可是殿试,作为榜首,圣人跟太子殿下肯定会额外关照,他自己儿子什么德性他自己不清楚?也就是想为儿子筹谋一番,毕竟等自己百年,国公府肯定由嫡子继承,幼子日子到时候定然难捱,可岑国公怎么也想不到……这说好的选一份差不多的卷子,结果却选了份顶顶好的,这不是胡闹吗?! 岑琦却想不到那么多,只觉得自己亲爹真给劲儿!说让他考中就让他考中!登时走路都带风,出门炫耀去了! 按规矩,阅卷官们点出来的前十份卷子,是要交由圣人检阅的,真宗皇帝亲自点了前三名,结果卷子一拆封,第一说是岑国公府的岑琦? 真宗皇帝都惊了,玲珑对这位三舅颇有耳闻,是个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家伙,跟岑国公府另外两房一样,没什么本事也不长进,但贪财好色,仗着岑国公的宠爱无恶不作。 真宗皇帝立时便察觉这其中不对,玲珑晚上回东宫时,檀绒正坐立不安,见了他,一副期期艾艾之相:“殿、殿下?秋闱放榜……可、可有古怪之处?” 玲珑瞧她那副想说又不知如何说,自以为掩饰很好其实从头到脚都是漏洞的模样,忍不住笑起来:“你在说什么啊,我听不懂。” 嗨呀,檀绒快要急死了,这冒名顶替一事已是板上钉钉,今日殿下一去上朝,她便与家中兄长联系,得知兄长并未考中,便知道虽然自己隐晦提醒,殿下和圣人却都未曾发觉其中蹊跷。按照上一世,很快圣人便会查出冒名顶替的问题,而岑国公府也会派人前去她家中灭口,虽然她已经再三叮嘱家人连夜收拾行李躲避,性命当是无忧,可殿下的声望怎么办? 要知道秋闱是多少举子实现梦想与抱负的途径,若是秋闱都不公正,自己的成绩可以被冒名顶替,得寒了多少寒窗苦读十几载的读书人的心! 檀绒实在是没法儿了,她扑通一声朝玲珑跪下,用力磕了几个头:“殿下救命!” 她这真是实打实地磕头,玲珑听着都替她疼,他伸手把人拎起来:“好好说话,别一声不吭就磕头。” “殿下。”檀绒紧张地握紧拳头,“奴婢家中兄长也参加了此次秋闱,兄长自幼聪颖好学,此番秋闱,奴婢听说他非常有信心,觉得他的卷子必然是第一,奴婢不信,他还亲自给奴婢讲了他都写了些什么,奴婢学问不好,复述给殿下一遍,殿下听听,给奴婢评评理,说他的才学是不是很一般?若是真的有本事,怎地名落孙山?” 玲珑没忍住笑出声来,他真是服了这个变着法想暗示他的小姑娘,“说来听听。” 檀绒还在演:“奴婢也觉得兄长是在说大话,他镇日眼睛长在头顶上,恃才傲物,瞧不起奴婢只爱钻研食谱,奴婢想,他考不中,定然是平日里太骄傲了!” 此时此刻,听妹妹的话乖乖带着爹娘躲起来的檀家大哥檀宵狠狠打了三个喷嚏,美滋滋地想是不是在宫中的妹妹又在惦记自己呢?其实考不中无所谓的,三年后再试一次便是。只是妹妹在宫中做宫女,要到二十五岁才放出来,到时候怕是成老姑娘了,他还是得好好读书,挣个好前程,日后好给妹妹撑腰。 打死他也想不到,自幼可爱贴心的妹妹,此时此刻正在他万分敬仰的太子面前疯狂抹黑他。 兄长的卷子檀绒永远都不会忘,前世她便是如此为家人伸冤,只可惜她太天真,太愚蠢,连带着害死了圣人……真要说起来,她还欠着圣人一条命,今生无论如何,她也要帮助太子殿下拔出岑家,杀了岑皇后! 哪怕是以自己的性命做代价! 结果她慷慨激昂地说完了,太子殿下却没动静,檀绒小心翼翼地抬起头:“……殿下?” 玲珑正看着她笑。 笑得檀绒小脸一红,不知为何,总觉得自己心中所想,都被他看穿一般,“殿下怎么不说话?” “瞧你这样觉着有趣。”玲珑笑答,“你兄长倒也不是说大话,他的卷子言之有物字字珠玑,虽说难免有些纸上谈兵,但比起其他答卷,更加灵活、真实,点他做个榜首,倒也不亏。” 檀绒:? 她这么努力抹黑她哥哥,不是要殿下肯定的啊! 她只好又问:“……今日已经放榜,难道卷子刚批阅完毕,圣人没有让殿下一起看吗?怎么说殿下都是此次秋闱的主事……” “你到底想说什么,嗯?” 檀绒欲言又止,她被那样一双天上星子般的眼眸凝视着,仿佛连灵魂都无所遁形:“殿下,奴婢……” “前世岑皇后是怎么死的?” 檀绒倒抽一口气,捂住了嘴巴,结结巴巴:“殿、殿下……” 她大脑一片空白,只记得跪下磕头:“奴婢不是妖怪!奴婢只是、只是——” 只是什么? 她自己也不知该作何解释,只能跪的更卑微、更臣服,思维彻底僵化,把自己要说什么都给忘得一干二净,真要说起来她从一开始就没有对殿下说实话,那么殿下还会相信自己吗? “我读过一些志怪小说,借尸还魂的有,死后重来的有,从一个世界到另外一个世界的也不少见,你属于哪一种呢?” 太子殿下的声音平静温和,稍稍安抚了檀绒怦怦狂跳的心,她眨了眨眼睛,答道:“奴婢是死后,发觉自己回到了小时候……奴婢不是有意欺瞒殿下的!只是这等事,说出去骇人听闻,奴婢也是担心会引起慌乱,而且,奴婢还有家人,奴婢不想被当成邪祟烧死……还求殿下开恩!” “我若是不开恩,你以为你还能好端端活到现在?”玲珑睨她一眼,“说说看,你为何仇视岑皇后?” 檀绒抿了抿唇,有些拿不准主意,虽说殿下与岑皇后并不亲近,可那毕竟是殿下生母,她如实说出,殿下真的能够承受吗?最终,在玲珑的眼神催促下,她还是一五一十地将前世种种叙述出来。 前世之所以天下大乱,与岑皇后脱不开关系,甚至于可以说,岑皇后便是那导致万千百姓流离失所的罪魁祸首。 而导|火|索,正是这次秋闱的冒名顶替。 岑国公想给幼子弄个前程,本来一切都好好的,谁知阅卷过程中出了问题,本来看中的是一份答的并不出彩,只算中等的卷子,在左上角滴个朱砂点子做记号以做手脚,这样原考生拿不准自己是否能中,也不至于成绩太好显得夸张,结果那被贿赂的官员手一抖,在另外一份卷子上也滴了个朱砂点子,卷子由主考官们批阅完后会进行统一封存,看不到卷子内容,想要偷天换日,只能二选一。 檀绒的哥哥檀宵自读书来便是出了名的才子,结果却榜上无名,他自己心态倒是挺好,可真宗皇帝不是傻子啊!他看了被臣子们排在前十的卷子后,对榜首的卷子相当青睐,结果一拆封,发觉是岑国公府的岑琦,真宗皇帝当时就愣了。 待到殿试,一个人肚里有货没货怎么瞒得过一众大臣与真宗皇帝? 岑琦在殿试上的表现不能用简单一个差字来形容,别说真宗皇帝,就是傻子也看出来这里头有鬼!真宗皇帝立刻下令彻查,不仅抓出了被贿赂的官员,还顺藤摸瓜查到了岑国公府上! 对于岑皇后提出的要求,但凡不过分,真宗皇帝都会答应。他太爱她了,即便这份爱没有得到回报,他也从未收回,从未变心。然而在国家大事上,他从不偏颇,以往一些小错倒还罢了,看在岑皇后的面子上,真宗皇帝愿意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可这次冒名顶替,若是也不了了之,他还当这个皇帝做什么? 因此,在岑琦一案上,真宗皇帝的态度十分强硬。 岑国公没有办法,眼见儿子被下了大狱,他只好一次又一次前来求岑皇后。岑皇后虽然不喜欢这个庶弟,可毕竟是父亲所托,再说了,真宗皇帝蛮不讲理,不仅不答应释放岑琦,还要连着岑国公一起治罪,她父亲都多大年纪了?撑得住吗? 可这回真宗皇帝头一回不肯听她的,岑皇后怒极,眼见老父亲也要跟着入狱,她竟一反常态对真宗皇帝柔声细语,哄着他留在自己寝宫,第二天,真宗皇帝便“病”了。 这“病”来势汹汹,岑国公府因此逃过一劫,檀绒一家人还等着圣人给自家做主,结果却等来了官府上门抓人,说是檀宵犯了法,可若是问犯了什么法,他们又不肯回答。檀宵被抓走后便没有回来,爹娘也因此丧了命,檀绒只得去告御状,结果真宗皇帝一病不起,她这样的行径无疑是惹怒了岑皇后。 偏偏这时,叫岑家大爷,也就是岑皇后的兄长瞧见了她,十五岁的檀绒貌若天仙,那好色的岑家大爷当时便动了心思,令人将她绑了带回岑国公府。 檀绒是个烈性子,岑大奶奶又是个善妒的,在岑国公府檀绒受尽了罪也不肯屈服,她心中还抱有希望,圣人一旦病好,定不会置此事于不顾。 就在她苦苦支撑时,全传来了国丧的消息,原来圣人不仅病没好,反倒因此驾崩了! 岑家大爷又一次醉酒来折磨她,檀绒才从他的语焉不详中得知外头变了天,她只得忍气吞声,一改往日脾气,小意奉承,将岑家大爷迷得神魂颠倒,岑家大爷是嫡长子,待到岑国公百年,他便是下一任岑国公,趁着岑皇后无暇顾及岑国公府,檀绒一人便将其搅了个天翻地覆! 她心思缜密又狠得下心,怀揣着家人的仇恨,誓要血债血偿! 岑皇后一时情急害死真宗皇帝,自己也乱了阵脚,一开始她并没想过这样做,谁叫真宗皇帝不肯答应她放过岑国公府?可是当她真的下手后,她心中突然又有了个大胆的想法…… 圣人驾崩,亲王们纷纷回京,岑皇后做主,迎恭亲王府的小王爷为新帝,可她实在不是个玩政治的料,真宗皇帝虽然驾崩了,朝中却还有许多宁折不屈的忠臣,他们纷纷反对岑皇后的做法,按理说真宗皇帝驾崩,若要选新帝,也该是与真宗皇帝一母同胞的庄亲王,岑皇后凭什么做主选了恭亲王府的小王爷? 岑皇后态度蛮横,对她来说,她没有别的本事,反正不听她话的,通通杀了了事! 那些个只知道打嘴头仗的大臣,砍了脑袋,杀鸡儆猴,看谁还敢胡言乱语!质疑她的决定! 偏偏她越是如此血腥镇压,大臣们越是不满,本来对于这位皇后他们已是十分反感,圣人刚驾崩,又不曾留下遗诏,凭什么听岑皇后的? 选了恭亲王府的小王爷,这其他几位亲王也不乐意啊? 就在这时,岑国公府的血案令岑皇后眼前一黑! 她的父母兄弟竟然全都死了! 是檀绒亲手杀的。 她以身饲虎,取得了岑家大爷的信任,还以为这个美人儿终于是知道了厉害,哪晓得檀绒根本就是嫌只杀他一个不够,她兄长爹娘三条命,要岑家上上下下的人命来偿! 岑家大爷年纪大了,到底不如年轻时龙精虎猛,檀绒便引诱他去寻些重振雄风的药,又刻意索要些令人浑身无力的齐药,美曰其名是为了伺候大爷。岑家大爷享受了几回美人的服侍,愈发回想起她当初宁死不从的滋味儿,用量愈发大起来,檀绒便是如此,一点一点忍辱负重,终于在家宴中成功下了药,然后亲手将所有岑家人杀了个干净。 一个活口都没留。 岑皇后听闻噩耗晕了过去,醒来便命人抓捕檀绒,檀绒并没有逃,她被带到岑皇后面前,岑皇后恨不得食其肉寝其皮,檀绒却故意说些如何虐|杀岑家人的话来刺激岑皇后亲自过来甩她耳光。 说时迟那时快,一直温顺不挣扎的她猛地往前冲,竟真将摁住她的两个嬷嬷给撞开了,随后她一口咬住了岑皇后的耳朵,硬生生撕下一只来! 檀绒得意极了,她早知道自己要不得好死,千刀万剐挫骨扬灰她都不怕,但她也决不让岑皇后好过,她在岑国公府时便刻意培养心腹,待她一死,京城中便会宣扬起真宗皇帝是被岑皇后害死的流言,而在这之前,她还要毁了这个女人的容! 岑皇后一辈子没吃过这样的亏,指着檀绒狠狠大叫:“给本宫打死她!打死她!” 檀绒直到被打成肉泥,也死死盯着岑皇后。 她没有办法杀了这个女人,但她在咬掉岑皇后的耳朵前,嘴里便含了毒|药,即便要不了岑皇后的命,也会令她吃尽苦头。 果不其然,岑皇后少了一只耳朵,新帝又是个不着四六的家伙,朝堂大乱,邻国虎视眈眈想要前来分一分这块大饼,几位亲王还因为皇位争起来了! 内忧外患之下,百姓民不聊生,乱世也逐渐拉开帷幕。 这就是檀绒的全部记忆。 说这一切都是因岑皇后而起,不算冤枉她。 玲珑听说岑皇后竟狠心害死了真宗皇帝,眼神逐渐冰冷,檀绒心乱如麻,她幼年时在家中的馄饨摊上见过真宗皇帝,由于前世曾见过圣人画像,一眼便认了出来,唯一让她感到奇怪的是,圣人怀里还抱了个小孩儿。 因此她才会入宫,便是想要借此机会,算计岑皇后的性命。 真要说前世今生有什么不一样,那就是太子殿下。 前世,圣人膝下并无儿女,因此引起亲王纷争。 795|第六十八片龙鳞(九) 第六十八片龙鳞(九) 檀绒并不明白前世无子的圣人这一世为何会有了太子殿下, 但如她这样的人都可以重头来过,想来世间有许多事, 是没有办法用想当然去解释的, 她也很快接受了这个事实,想到前世岑皇后能对圣人下那样的毒手, 难保不会伤害太子殿下, 岑皇后对谁会有心呢? 圣人待她一片真心, 却落得那般下场, 她心中是一丝一毫歉疚也无, 令檀绒齿冷。 玲珑本视岑皇后为无物, 他不喜欢岑皇后, 却也没想要把对方赶尽杀绝, 毕竟那是真宗皇帝心爱的人,虽说这些年下来,深情厚爱消磨的差不多了, 但总还有些情分, 岑皇后只要不作死,他是必然会让她衣食无忧的。 至于其他的,是没了。 可檀绒口中所描述的岑皇后, 岂止是冷若冰霜?简直便是忘恩负义!换作世上任何一个有良心的人, 都不会那样对待深爱自己的人。玲珑几乎可以想象得到前世的岑皇后脑子里在想什么,兴许一开始她只是想让真宗皇帝“病”,可慢慢地她发现,真宗皇帝“病”着, 比好的时候要更方便。 反正真宗皇帝身体一直不怎么好,一场大病驾崩也不是不可能,而她,却可以从此成为太后,岑国公府也能逃过一劫,至于选谁做新帝,还不是她一句话的事儿? 真是天真的恶毒,又没脑子,又真敢干。 檀绒说完这些,自己心中也直打鼓,她这样说岑皇后的坏话,却没有依据,殿下不信的话也是理所当然。无论自己是否会被治罪,她都希望殿下能够提高警惕,这次秋闱牵扯到岑国公府,倘若不及早做准备,谁知道这一世的岑皇后会不会做出和前世同样的事?而且,她拿不准岑皇后对太子殿下的态度,檀绒不希望太子殿下出事,她希望殿下和圣人都能长命百岁。 希望海晏河清,天下太平,不要再有人失去至亲至爱,颠沛流离,客死异乡。 她等了许久也不闻太子说话,便犹犹豫豫喊了玲珑一声:“……殿下?” 玲珑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冲她笑了笑:“我知道了,你且放宽心。” 说是这么说,前世种种檀绒午夜梦回常常惊醒,分不清自己是梦境还是现实,失去家人、自己忍辱吞声苟延残喘的记忆太过绝望,她还记得自己拿着刀杀死岑家人的每一分每一秒,她明明不想那样的,只要爹娘活着,哥哥活着,他们一家四口好好的,但就是这么卑微的心愿都难以实现。 她也不是天生残暴无情之人,她爹娘一辈子都没跟人红过脸,哥哥更是温润儒雅心怀天下,满腔的抱负都未曾施展,便稀里糊涂丢了性命,为何好人总是不长命?为何一生没有做过事,却不得善终? “殿下,不是奴婢不识好歹,而是岑皇后她、她简直像是天生没有感情的怪物,圣人待她如何,天下人都看在眼里。即便如此,她仍旧能够轻易下手去害圣人,那么她对您又能有几分温情呢?奴婢并非挑拨离间,只是求殿下万事小心,莫要被人钻了空子。此番冒名顶替一案,还请殿下小心为上。” 当着人家儿子的面说人亲娘坏话,檀绒两辈子都是头一回,她耳根发热,觉得自己当真是大胆,可不提醒又不行,太子殿下惊才绝艳,决不可折在岑皇后手中! 檀绒暗暗下定决心,日后殿下去上早朝,她也要跟着,不能进去便在外头候着,她在岑国公府待了许久,对岑家的事情不说了如指掌,也算是知之甚详,希望能为殿下派上用场。 玲珑却嗤笑一声:“她哪里是没有感情的怪物,不过是自私罢了。” 对娘家能够掏心挖肺,但对于真宗皇帝便是恨不得榨干最后一点价值,半点真心都吝于施舍,岑皇后为何那么讨厌真宗皇帝?这事儿玲珑一直没兴趣知道,不过前些年看岑皇后对着恭亲王叔那种努力掩饰还是流露出情意的眼神,想必她是心有所属,那人除了恭亲王不作他人想。 玲珑挺好奇的,他搞不懂岑皇后为何会爱慕恭亲王而对真宗皇帝视而不见。无论外貌、才学、品性,都是他父皇更胜一筹吧?再不济还有个稍差点儿的庄亲王叔,恭亲王叔在几个亲王里虽然不算垫底,却也绝不算是拔尖儿,岑皇后看上他什么了呢? 难不成是白菜萝卜各有所爱? 反正玲珑丝毫感觉不到恭亲王有什么魅力可言,看看他父皇吧!能当祖父的人了!还是身强体健能够上马搭弓,腰腹一点赘肉没有,难得的是脸也保养的极好,再加上又是一国之君,这些年宫中可没少过想爬床的宫女,都想一步登天呢! 只是真宗皇帝似乎已经失去了再去喜欢一个人的热情,他现在是有子万事足,一颗心都扑在玲珑身上,誓要将儿子教导成最优秀的帝王,根本没工夫搭理女人。 这回秋闱放榜之前,玲珑便已提前与真宗皇帝通过气,免得他父皇到时候在殿试时发觉货不对板气出什么好歹来,得知岑国公如此胆大包天居然敢冒名顶替,真宗皇帝大发雷霆,他脾气好,便是玲珑也甚少见他发火,当时可是真的生气了,玲珑趁热打铁跟他说此事决不可轻拿轻放,真宗皇帝想都没想就点头:“该怎么办就怎么办!朕绝不姑息!” 可怜岑琦得知自己中了榜首,先是狂喜然后恐惧,他肚子里有几斤几两他自己最清楚,真要参加殿试,他怕是一个字儿都写不出来,到时候指定露馅儿。 别说岑琦,岑国公也发愁啊,他本意只是给儿子弄个功名,谁能想到出了这么大篓子!这可是要掉脑袋的大罪…… 眼看三日后的殿试越来越近,岑国公吃不下睡不好,只能舔着一张老脸找到老妻,与她说了此事,意思是希望她能入宫找皇后娘娘说说情,怎么说岑琦也是岑皇后同胞兄弟,一笔写不出两个岑啊。 岑老夫人一听当时就晕了过去,醒来后再也端不住老夫人的架势,对着岑国公破口大骂! 他们国公府本就靠着皇后娘娘才有今日,岑国公过去不过是个五品小官,若非看在国丈身份上,出去了谁认识他是谁啊!如今太子逐渐长大,与他们这外家丝毫不亲,见了面是连外祖父外祖母都不叫的,宫里的女儿主意大她管不住,只盼着家里的这几个不要惹出太大事儿来,小事儿定然是能摆平的,可是这冒名顶替……若是圣人轻轻带过,这谁能服气? 可骂完了她也只能忍着气入宫去寻岑皇后,毕竟岑琦获罪的话,岑国公府也跑不了。 好在如今事情并未闹大,若是叫那些个酸腐的读书人知晓,不闹个天翻地覆绝不算完!为今之计,只有让岑皇后说动圣人,此事压在一边暂且不提,岑琦的这个功名不要便是,国公府也愿意补偿那被冒名顶替的倒霉蛋,此后他们定然对岑琦严加管教,再也不敢有类似的事情发生了! 饶是岑皇后也被母亲带来的这个消息惊得目瞪口呆! 她看着满脸殷切的母亲,却不好意思告诉对方这些年真宗皇帝对自己愈发冷淡,两人之间早已相敬如冰,大不如当场,她的话,真宗皇帝不会听的。 只是岑皇后爱面子,这样的事不好叫母亲知道,但她也清楚,主动承认,跟圣人查出来问罪,态度不同,结局也不尽相同。 最终,她也只能答应说试一试,并不敢打包票。 就在岑皇后考虑要如何与真宗皇帝说起这件事时,岑琦那个不长脑子的动手了,他完全没把岑国公的话记在心里,并将此事想得格外简单:直接把那卷子的主人灭口不就好了! 由于玲珑按兵不动,被岑国公贿赂的考官也还以为一切都天|衣|无|缝,岑琦一问,他便照实说了。 岑琦在家中焦急等待结果,却发现派出去的人去了好几批,却一个都没回来。这会儿再是个猪脑子也差不多该清醒了,不过他自幼被岑国公溺爱长大,怕担责任又冲动易怒,根本不敢把自己派人去将书生灭口的事儿说出来,而宫中的岑皇后也相当倒霉,不知为何,她每次去找真宗皇帝,他人都不在! 玲珑早与樊三冰私下说好,决不让岑皇后有可乘之机,想见真宗皇帝?做梦去吧! 于是殿试时,手忙脚乱的岑琦毫无意外地翻车了,与其他参加殿试的考生相比,他简直就是一个草包。 据当时伺候的宫人们私下里传言说,太子殿下评价这位不知死活的岑国公府幼子说:一根直|肠通大脑。 言简意赅七个字,把个岑琦概括的活灵活现。 岑琦在外头敢嚣张跋扈,仗势欺人,是因为他爹是岑国公,他姐姐是皇后,真说起来他见过真宗皇帝的次数也屈指可数,今日才知道圣人如此威严,吓得这没出息的家伙宛如一滩烂泥倒在地上,仪态尽失,极为不雅。 真宗皇帝按照儿子交代的开始表演“不敢置信”、“怒不可遏”,情绪层层递进,向来脾气好的圣人发这样大的火,除却玲珑外所有人都吓得浑身瘫软,跪在地上瑟瑟发抖,真宗皇帝看了儿子一眼,意思是还不行吗?还要演吗? 玲珑点头,他便继续“发怒”,顺理成章要严惩此事,玲珑早已将个中脉络查的清清楚楚,殿试除却圣人外,还有几位在朝政中举足轻重的大臣,都是名望品行极佳之人,对岑琦冒名顶替又杀人灭口的行径深恶痛绝,他们一心忠于真宗皇帝,早就对岑皇后不满,若非岑皇后生了个令所有人都满意的太子殿下,那请废后的折子怕不是雪花般朝真宗皇帝案头飞去! 其中几人得了玲珑示意,借此机会死死攀咬岑国公府,岑琦不过是岑国公庶子,哪来这样大的本事?其中必然与岑国公、岑皇后都脱不了干系! 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玲珑本可防止这次冒名顶替,可他非但没有,还在其中推波助澜了一把,为的就是把岑皇后拉下马,他可不想在他父皇身边留下这么个危险的不定时炸|弹,鬼知道岑皇后什么时候受了刺激就要朝真宗皇帝下手?这种女人还是敬而远之为妙。 岑国公府这些年也不怎么干净,大房那边,岑家大爷同样好色,强抢民女的事儿没少做,只是岑国公掩的严实,又肯花银子,才没闹到圣人耳朵里,岑大太太胆子更大,在国法明令禁止的情况下居然敢高利放印子钱! 二房同样不成器,岑家二爷看上人家好地段的一个铺子,便整治的对方家破人亡,以极低的价格将铺子买进,断人活路毫不留情,岑二奶奶更是面甜心苦,岑二爷那些个通房小妾庶子庶女,死在她手里的不知凡几。至于三房就更不用说了,平日在外飞扬跋扈仗势欺人,看不顺眼的人便要去欺辱,如今又闹出冒名顶替一事…… 还没等岑国公府想办法挽救呢,岑琦顶替一事便传了出去……还传的满城风雨! 读书人们纷纷哗然,御史们更是拼命写折子弹劾岑国公府与岑皇后,岑家顿时成为众矢之的,这时玲珑出现,万分诚恳地表示是自己太过疏忽才会发生此等大事,他生得好,平日形象更好,又为百姓们办了许多实事,脑残粉遍布天下。 这怎么能是殿下的错呢? 这分明就是岑国公府的错!岑皇后的错! 岑皇后是个什么德性,世人皆知,这怎能怪到殿下身上?真是令人心疼,殿下如此勤勉刻苦,却偏偏被这没出息的外家给拖了后腿!岑国公府真是不要脸至极! 且太子殿下办事雷厉风行,冒名顶替刚发生他便查了个水落石出,不仅如此,殿下还大义灭亲,坚决不为外祖一家求情,这是何等的大义! 就这样,玲珑毫不客气地踩着岑国公府上位,把自己在百姓与百官心中的形象又拔高了一筹。 此外令人瞩目的便是那位被顶替的倒霉蛋,令人想不到的是岑国公府做下如此大逆不道之事,竟还敢派人去将那书生灭口!简直残忍无耻到令人发指! 檀宵一脸懵逼,他只是听妹妹的话带着爹娘躲起来,结果突然有人找上门说是太子殿下的人,要他去参加殿试……要不是殿试上听到那篇熟悉的文章被署了岑琦的名,檀宵还不知道自己的卷子被人冒认了! 他被恩准与其他考生共同参与殿试,因他性格谦和又满腹才华,真宗皇帝在“大怒”过后对他很是满意,最终亲自将他点为状元,可把檀宵给乐坏了! 檀绒在殿外候着,殿试结束后却从中见到了哥哥,檀宵也一眼瞧见妹妹,兄妹俩匆匆说了几句话,檀绒得知哥哥中了状元后整个人跟失了魂儿一样,玲珑喊了她好几声没回话,直到捏住她鼻子不叫她呼吸,檀绒才如梦初醒,她惊喜到几乎尖叫:“殿下!” “嗯?” “我兄长他、他被圣人点为状元了!” “我的天哪!”檀绒激动地原地打转,两只手捧住脸颊,“我、我不会是在做梦吧!殿下,您快打我一下,让我看看我是不是在做梦!” 说完又连忙否认:“不不不还是不要打了,这若是梦,我愿意永远都不醒过来!” 连自称奴婢都忘了……看起来是真的很高兴啊,玲珑想。 檀绒一直兴奋到回了东宫才好一些,她不好意思地跟玲珑说:“……殿下恕罪,奴婢方才失仪了。” “无妨。” 檀绒想了想,又忍不住试探着问:“那这桩案子……还查么?” 玲珑道:“自然是要查的。” 其实已经查的清清楚楚,问题就在于如何审判,真宗皇帝将此案全权交予玲珑,而他自己则“病”了,“病”的很严重,樊三冰代圣人宣布接下来一段时间由太子暂领朝政,百官们自然毫无异议,而真宗皇帝毫不客气地躺在寝宫里吃吃喝喝睡睡玩玩,还趁着旁人不注意带着樊三冰偷溜出宫。 他称病就是要撒手不管这件事,这也是玲珑提出来的,他想的很简单,檀绒说上一世真宗皇帝要依法处置此案,岑皇后求情无门才朝他下手,那么这一世这案子由他来审,岑皇后要害,也该害他才是。 求情什么的,在玲珑这里完全没有用,他巴不得岑皇后来害他,不仅如此,他还会让她立刻得手。 否则无法将她彻底从真宗皇帝心中铲除。 真宗皇帝的逆鳞是什么? 是玲珑。 是他一手抚养长大,比皇位、比天下乃至于比他自己性命都更重要的玲珑。 岑皇后若是伤了真宗皇帝,真宗皇帝许会寒心失望,可若是伤了玲珑,真宗皇帝决不会放过她! 因为此事要人配合,玲珑便告诉了檀绒,她灵敏机智,能够随机应变,是最适合的人选。谁知檀绒听了便猛摇头:“不可不可!万万不可!殿下这样做实在是太冒险了!根本不值得!” 玲珑试图跟她讲道理,这小宫女却铁了心疯狂摇头:“殿下若是真这么做,奴婢一定立刻跟圣人通风报信!” 玲珑:“……你不是想早日扳倒岑皇后,还想要她的命?” 檀绒点头:“是这样没错,奴婢确实是恨毒了她,可若是殿下以身犯险为代价,奴婢宁可她也长命百岁!” 她说得又快又急,一点都不犹豫,足见心中确实是这样想的。玲珑笑起来:“这你大可放心,我自有分寸。” 檀绒觉得太子殿下真的太不讲道理了,做什么事都全凭自己高兴,任性得很,他怎么能拿自己的命开玩笑呢?岑皇后是个什么样的人他们不是都很清楚?真逼到了极点,狗都会跳墙,何况是人?岑皇后上辈子能对圣人下狠手,这一世难道因为殿下是她儿子,她就会手下留情? 檀绒觉得怎么那么不可能呢? 两人暂时谈崩,岑皇后那边也是真急了,岑琦冒名顶替事小,这个弟弟与她并非一母同胞,死了也就死了,岑皇后并不放在心上。可她父亲不能死!如今岑国公府就是靠着父亲撑起来,外甥们中又没有能挑大梁的,父亲若是没了,岑家必定没落!且此事事关重大,岑琦冒名顶替固然有罪,可打点疏通的却是父亲! 听说太子已经人赃并获,那被贿赂的考官也认了罪,若是再拖下去,岑国公府真就要没了! 一开始,岑皇后想要求真宗皇帝,毕竟比起这个不给她面子的儿子,真宗皇帝更心软也更好说话。 谁知她都到了圣人寝宫,却不被允许进去,尤其是那樊三冰,整个人阴阳怪气地说圣人病了正在休息不想见人,旁人岑皇后还能摆摆架子,樊三冰却是不吃她这一套的,尤其是近年来樊三冰对她愈发无礼不敬,岑皇后气得要死又无计可施,她倒是想闯进去,可那一圈一圈的侍卫把圣人寝宫围的跟铁通似的! 还说什么奉太子殿下之令,要圣人好好养病,不许闲杂人等来打扰! 就差没把闲杂人等四个大字跟岑皇后划等号。 最终,岑皇后只能找玲珑。她还想摆母后的架子,先是派人去东宫通传,说是自己要见太子,要太子来拜见她。 想也知道玲珑把这传话当屁,岑皇后左等不来右等也不来,只好“纡尊降贵”亲自驾临东宫,本来想着自己都亲自来了,这个不讨喜的儿子总得问一句是为什么吧,这样她就能顺势带出岑琦的话题求情了。 怎么说那也是他的舅舅,哪能眼睁睁看着他去死的? 可玲珑是那种会接人话茬儿的人么?他一边喝果茶一边敷衍嗯嗯嗯,岑皇后说得口干舌燥,东宫宫人连茶水都没给她上一杯。事已至此,再看不出太子是故意给自己下马威,岑皇后也不用活了! 796|第六十八片龙鳞(十) 第六十八片龙鳞(十) 当了十几年母子, 岑皇后对这个从自己肚皮里爬出来的儿子还是很陌生。她天生不知道如何做一个好母亲,也没有想过要去做, 对她来说, 玲珑不过是她被逼无奈才生下的孩子,是她人生中的污点, 这导致她对于真宗皇帝的强迫愈发反感, 别说是好好经营母子情, 就是看玲珑一眼她都不愿意。 谁能想到今日她却要主动求和呢? 世间母亲兴许会不爱自己的孩子, 但自幼没有得到过母爱的孩子却都难免对母亲抱有幻想——除了玲珑。 与他打亲情牌是没有意义的, 哪怕彼此身体里流着一样的血, 你没有真正且虔诚地爱过他, 对他来说都毫无价值。岑皇后无疑属于这些毫无价值里的一个, 母亲?呵。 任由岑皇后说得口干舌燥,玲珑也只有一个字回答她:“不。” 他将手中茶盏盖上,似笑非笑:“母后说得这都叫什么话, 因他是我舅舅, 我便可以枉顾朝廷律法徇私释放,将此事掩盖过去?那我日后如何面对天底下的读书人,如何面对朝中百官?母后上下嘴皮子一碰说得轻巧, 我若是不答应活似是冷血无情, 今儿个我把话放在这里,该怎么查怎么查,该怎么办怎么办,岑琦遭殃, 岑国公一样跑不了!” 岑皇后叫他气得手直发抖:“你、你简直没有人性!难道一点情分也不顾念?” “他们跟母后有情分,与我又有几分?”玲珑嘲弄道,“我一直奇怪父皇当年看上母后什么了,硬是要把个五品小官之女迎为太子妃,如今看来,兴许是母后的脸皮,较其他女子更厚实几分。你对你的夫君儿子视而不见,有求于人时便拿情分来说话,谁与你有情分?你以为你是谁?不过是个笑话罢了。” 见岑皇后目瞪口呆,他还乘胜追击,生怕打击的不够:“母后不信的话大可出去问问,看这天底下,是文武百官说你一句好,还是百姓们夸你一句,你活得猫嫌狗厌而不自知,当真是可笑至极,给自己留点脸面吧母后,别在我这儿找不痛快。” “你知道的。”他笑笑,很是无所谓的样子,“我可不是父皇,会给你体面跟尊重。” 这点岑皇后在这些年吃的闷亏里早该知道不是么? 他把岑皇后跟自己分得明明白白,岑皇后自己薄情惯了,当年对着捧着一颗真心的真宗皇帝是什么诛心话都敢说,盖因她从来都是被人捧着的,她美貌又聪慧,什么时候会有人拒绝她、讽刺她?如今她的儿子也同样冷冰冰地与她说话,她却不能接受,甚至觉得匪夷所思——“你这样同本宫说话,好歹你也是从本宫肚子里出来的,没有本宫,哪里来的你?!” 她真是气糊涂了,儿子对她毫无半分孺慕,比陌生人都不如,居然也拿生恩出来要挟。 玲珑长长叹了口气:“我是怎么出生的,你以为我不知道?” 便是父皇不跟他说,樊伴伴怕他被岑皇后哄骗了去,也同他讲过。岑皇后意外有孕却瞒着真宗皇帝,还想要偷偷将他打掉,谁知道他生命力顽强硬是扛了下来,真宗皇帝发觉后,首次没有对岑皇后言听计从,而是硬生生将她绑在床上半年多,才逼着她把他生下来。这样一个女人,也好意思向他彰显生恩? 岑皇后心虚了片刻,最终强词夺理道:“无论如何,你外祖父,你必须得保住!岑国公府容不得丝毫闪失!” 玲珑用匪夷所思的目光盯着岑皇后看,半晌,问她:“你还要脸不?” 岑皇后真是要被他活活气死,玲珑天生长得好,他斜眼看人时饶是漫不经心也满是鄙夷,不需要骂脏话,如岑皇后这样自视甚高之人便顶不住了,她一生骄傲,从来都是她瞧不起别人,什么时候轮到自己被瞧不起了?“你!!!你当真要做不孝之人?!” 玲珑咧嘴一笑,“孝也要分人,对父皇自然是要孝的,对你……呵,母后啊,脸不需要可以捐给有需要的人不是?” 随即他压低了声音,带着满满的恶意:“认命吧母后,这一辈子你都要老死在这深宫里,你的丈夫对你寒心不再爱你,你的儿子视你如无物,你这一生就像宫墙上生长的青苔,潮湿、阴郁、见不得光,也没有尽头。真可怜啊,愚蠢又贪婪的女人,落得这样的下场,也只能说是自作自受了。” 他一字一句放慢了语速,宛如诅咒,听得岑皇后毛骨悚然,她结结巴巴回道:“不、不可能!” “怎么不可能呢?”玲珑怜悯道,“父皇多少年没有见你了?那些情诗他还会为你写吗?那些烟火他还会为你放吗?你病了他还守候在你左右吗?你不开心了他还绞尽脑汁逗你吗?不知不觉中,你已经失去他了,而我,你的儿子,你余生富贵的依附者,从你肚子里出来,却对你只有厌恶……一个女人怎么能把人生活成这副德性呢?可见你本身便是个扶不起来的废物,渣滓,根本不配活在这世上,早些死,早些好吧?” 岑皇后被他轻柔的语调弄得毛骨悚然,她拒绝相信他说的话,但理智上却又知道确实如此,她这一生的确也就这样了。 失败。 玲珑故意拿话刺激她,状似闲聊:“看看恭亲王叔,过得多快活,妻儿双全一家和睦,真是令人羡慕,是不是?” 岑皇后的手猛地抓紧了裙摆。 玲珑低笑,因着殿内还有旁人在,他刻意凑近岑皇后耳边:“真可怜啊母后,恭亲王叔从头到尾都不知道你爱慕他,你就像是个活在阴沟里的可怜虫,抱着不切实际的希望在那里做梦,可对于恭亲王叔一家又有什么影响?人家该是幸福美满,仍旧是幸福美满,惟独你,什么都没有,什么都没剩下,连这皇后的壳子也都是虚假而脆弱的……对了,父皇不知道你爱慕恭亲王叔吧?你说如果我告诉父皇……” “你敢!” 岑皇后抬起头,恶狠狠地瞪着玲珑,玲珑不痛不痒,反问:“母后是怕恭亲王叔遭罪呢,还是怕自己的富贵留不住?” 他笑得格外开心:“既然怕我说出去,母后还是乖乖地比较好哦,给我好好看着,岑国公府是如何没落的吧。” 后半句他恶意十足,摆明了就是要让岑皇后不好过,岑皇后这辈子从未受过如此大的气,她浑身都在颤抖,真是恨不得从未生过这个小畜生! 最终两人不欢而散,檀绒忧心忡忡:“殿下,您怎么能那样跟她说话?把她逼急了,谁知道她会做出什么事来?” 玲珑无所谓道:“东宫禁严到苍蝇都飞不进来,你着什么急?再说了,她不动手,怎么处理她?” 檀绒气道:“那也不必殿下亲身犯险!” 她觉得自己自打跟殿下把话说开之后,人都老了几十岁,殿下瞧着一派尊贵正经,怎么做事如此任性,还从来听不得他人劝诫!真佩服那些大人们,能跟殿下好声好气地说话还没有被气死!不过就她所见,大人们虽然没被气死,但发量都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飞快减少……可见殿下拥有令人秃头的神奇能力。 第二日,玲珑便下了处置岑国公府的命令。 岑琦作为当事人,自然是要砍头,岑国公念在其年事已高,死罪可免活罪难逃,捋去爵位贬为庶人并判处二十年牢狱,岑国公府其他人无论是否知情都要连坐,念在他们是皇后外家的份儿上,太子殿下从轻发落,抄走家产并封存府门,也就是说,以后再没有岑国公府,而岑家也倒的差不多了。 老太爷要蹲二十年大牢,家产被抄的一点不剩,岑国公府还养着一大票闲人呢!岑家大爷跟岑家二爷那些小妾们并非卖身,见岑国公大树一倒,想都没想便都逃了,剩下的有卖身契的家奴也因为抄家被充公,最后剩下的也就岑老夫人、岑家大房二房还有岑国公小妾,以及他们的子孙。 至于岑家人怎么过日子……那关其他人什么事嘛,大家看热闹都来不及呢! 岑国公府背靠大树好乘凉,这些年可没少打着岑皇后的名义干些恶心事,仇家可不少,如今没落了,太子殿下又亲自颁布告示言明是自己疏忽没有督促外家才会导致这般情况,还亲自前往那位被冒名顶替的读书人家中致歉,又自罚禁足,态度诚恳令人感动。 那大家还不趁此机会落井下石?以牙还牙以眼还眼,反正太子殿下说了,做错事便该受到惩罚!太子殿下都罚了他自己,岑家人也别想好! 岑皇后得知后直接给气晕了过去! 她咬牙切齿地诅咒玲珑,真是嘀咕了那小畜生的狠心程度!不仅毁了岑国公府,还踩着岑国公府成就他自己的好名声! 以及,恭亲王的事……如若他真的告知了圣人,岑皇后心慌不已,如今圣人待她大不如前,若是连自己的皇后位子也没了……那岑家要怎么办?那她要怎么办? 为今之计,也只有堵上太子的嘴了。 只是小畜生狡猾得很,竟是不给她机会做手脚,岑皇后发了狠,竟是视玲珑为死敌,用檀绒的话来说,谁毁岑家,谁就是岑皇后的仇人,她心里有父母兄弟,却从无夫君儿子,做起事来也是从不瞻前顾后,全凭一腔冲动,又恶毒又天真。 但可笑的是,偏偏就是这么个恶毒又天真的人,搅乱朝堂使得天下大乱,不得不说也是冥冥之中自有天意。 真宗皇帝装病后在宫外玩得乐不思蜀,突然接到宫里秘报说太子殿下重病不起,吓得他连夜往京城赶,还未到东宫,便见黑夜之中,东宫亮如白昼,无数宫人进进出出行色匆匆,那个很机灵的小宫女却跪在殿门口。 见真宗皇帝来了,檀绒忙按照太子吩咐地膝行到真宗皇帝面前,将头磕的砰砰响:“圣人!圣人救命!皇后娘娘不许奴婢贴身伺候殿下,还求圣人救救殿下!殿下忽然病重,皇后娘娘却拦着不让御医入内,其心可诛!” 真宗皇帝都要急死了,他挥手示意檀绒起身,檀绒便跟在他身后,终于进了东宫。 已经三日了,虽然殿下保证过不会出事,但檀绒怎能不担心?尤其是岑皇后看她非常不顺眼,罚她在东宫门口跪着,除了她之外,春云春烟几位大宫女还有贴身伺候的小盖子等人,全都被岑皇后以“伺候不周”的罪名罚跪,他们已经足足跪了三日了! 真宗皇帝这才知道,原来太子“病”了之后,岑皇后便做主罚了贴身伺候的宫人们,又称太子“病重不宜见人”,拒绝上官太傅等重臣的探望,甚至连御医也是只能隔着帐子给太子诊脉,到了今天,御医来了也不被允许进入,说是什么怕惊扰太子休养! 这说得还是人话吗?! “她怎么敢,她怎么敢!”真宗皇帝暴跳如雷,他径直往里冲,只感觉整个东宫都无比压抑阴暗,充满了浓郁的药味,就是身体康健的人在这样的环境里也要闷出病来! 心下更是焦虑,龙宝年幼时,他曾生过一场病,那时候龙宝便说要注意通风,可如今龙宝自己病了,怎地不注意起来?是忘了还是……根本不能注意? 真宗皇帝眼前一黑,若非还记得儿子需要自己,当真是要昏厥过去。 檀绒忍着膝盖剧痛跟在真宗皇帝身后,殿下吩咐过让她想方设法叫岑皇后得知真宗皇帝不在宫中的消息,否则岑皇后也不敢如此嚣张,竟是打着害死殿下的主意!若是消息瞒得紧,圣人回宫早已晚矣,她便能高枕无忧了! 好在一切都在殿下的掌控中,如今最让檀绒担心的就是殿下会不会真把自己给搭里头! 床上的少年瘦弱苍白,面上泛着淡淡的黑青之色,一看便是病入膏肓,真宗皇帝瞧见的第一眼,眼泪便落了下来,他竟完全没有注意到边上的岑皇后,而是立刻派人去传御医。 岑皇后见到真宗皇帝,稍微心虚了几秒钟,随即摆出一副忧心忡忡的模样:“圣人……” “龙宝若是出事。”真宗皇帝咬牙切齿地对她说,“朕要你岑家上上下下为他陪葬!” 岑皇后瞪大了眼睛:“圣人?!圣人也忒不讲理——” 真宗皇帝才不理她,他连忙将位子让给了御医们,偏偏御医们都纷纷摇头表示无能为力,真宗皇帝瞬间没了力气,整个人瘫坐在地,他看着床上的孩子,那是与他血脉相连,他一手抚养长大的宝贝,他不该称病的,不该把这件事交给儿子去做,更不该偷溜出宫! 檀绒看得心酸,却也知道必然要将真宗皇帝刺激到极点才能使他拔出岑皇后这颗毒瘤,只是殿下的模样瞧起来也太过骇人……“圣人,您看,殿下是不是醒了?” 真宗皇帝忙朝床上看去,果然见儿子睁开了眼睛,他踉跄奔过去,轻轻抚摸儿子的面颊,泪水落到玲珑脸上,滚烫又灼热。“龙宝……父皇的龙宝,你醒啦?会没事的,父皇不会让你有事的……” 玲珑无力地眨着眼睛,微微抬起手,真宗皇帝忙握住他骨瘦如柴的手,却发觉儿子的指尖缓慢移动,仿佛在写着什么字。 他一个字一个字念了出来:“母,害,我。” “岑意如!” 岑皇后吓得连连后退,她本就是个靠着一时意气才下的手,哪里想到会有此刻,尤其真宗皇帝那张凶神恶煞满是仇恨的脸,她甚至觉得自己会被他给杀了! “来人!将岑氏拉下去!关起来!” 檀绒第一个应,岑皇后挣扎中掉了凤冠,乱了精美的发髻,朱钗更是散落一地,她尖利地叫道:“圣人怎么能仅凭一面之词定本宫的罪!本宫是太子生母,怎么会害人!圣人!圣人——” 她是真的害怕了,因为真宗皇帝从始至终一眼都没有看她。 檀绒借着架起岑皇后的姿势靠近她耳边,轻声道:“你早该死了。” 岑皇后瞳孔微缩,下一秒已被檀绒堵了嘴,连句叫喊都没有。 在真宗皇帝万般绝望之时,上官太傅又来了,巧不巧他曾在书中读过与太子类似的症状,只是不是生病,而是中毒。说起来那本书也是从前教导太子时,师徒俩一起读的,没想到那毒却是真实存在,好在书上记载要如何解毒,倒也是无心插柳柳成荫。 真宗皇帝历经大悲大喜,守在玲珑床边不肯离开,直到御医们按照书上所说为太子解毒,眼见儿子逐渐好转,他才有心情去处置岑皇后。 岑皇后动手简直动的太过明目张胆,她借自己是太子生母的身份在太子茶水中下了毒,得知太子“病”后,又不知如何得知真宗皇帝不在宫中,立刻带人闯入东宫,太子昏迷圣人不在,她便是唯一的主子,本来下令封锁消息,谁知还是叫圣人得知了! 真宗皇帝迁怒到了岑家身上,本来只是被贬为庶人的岑家人,圣人金口玉言一下,他们便被抓起来判处了流放三千里……那苦寒之地,能活着到达便是不错了! 被关起来的岑皇后得知了险些发疯,她拼了命想要见真宗皇帝,可真宗皇帝却不想再听她说任何虚假的话。 人证物证俱全,他已查的清清楚楚,何必再去听她花言巧语? 只是心中难免怅惘,想起少年时惊鸿一瞥的那个才貌双全又伶俐的少女,才觉着人生数十年,终究是走错了。 但是幸好,还有玲珑。 还有这个孩子。 岑皇后谋害太子,真宗皇帝自然不会放过她,他很平静,平静地像是这么多年的爱恨情仇都过去了一样,废后、打入冷宫,他再没见她一眼。 他此生也不再会爱上另外一个女子,就让少年那一幕永远成为记忆吧。 不过太子好转的很快,将养一个月左右便又活蹦乱跳了。 又一日,真宗皇帝来东宫看望儿子,儿子养病,他又开始了苦哈哈的上朝生涯,离去时,檀绒出来送他,圣人临走时却冲她笑了一笑,眼里颇有些了然的意味。 那眼神看得檀绒心下一凛,却又释然。 是了,圣人并非没有察觉殿下动的手脚,可那又如何?岑皇后终究是动了想要谋害太子的心,因此他愿意成全儿子,并不拆穿,想来殿下也是明白这一点,才计划的如此直白而不掩饰吧? 这对父子……可真是…… 岑皇后入了冷宫,叫天不应叫地不灵,别说侍奉的人,便是一日三餐都是问题,隔几日能有人想起她送一份饭都不错了,以往的富贵荣华没有了,人也不矫情了,少年时那面朝她走来的几位皇子,其中一人眉眼含笑俊俏风流,令少女时的她怦然心动的画面,逐渐被时间淹埋,变成灰色。 她以为那人对自己笑了,便是对自己有意,可最终自己却被那位稳重端方的太子看中,导致她无法与爱慕之人结合,她怨了一辈子,恨了一辈子,觉着自己的姻缘被真宗皇帝毁了一辈子,到头来,记忆最深的,却是那年大婚,满心不悦的她抬起头,撞进的那双溢满柔情爱恋的眼眸。 只是到底是失去了。 真宗皇帝经此一事,并未多么伤心,这么多年下来,再热乎的心也早变成了石头,更何况他心中最重要的,早已不是岑皇后,想必他们本身便是无缘,才勉强这么多年,仍旧不得善终。 玲珑终究也没把岑皇后另有所爱告知真宗皇帝,毕竟小王爷还是很听他的话,他并没有要敲打恭亲王一家的意思,就让真宗皇帝以为他与岑皇后有份无缘,也好过多年真心错付,缘起一场笑话。 这世间的真心人,总该得到神明一丝怜爱。 797|第六十九片龙鳞(一) 第六十九片龙鳞(一) 日头正好, 一个头上生了一双雪雪白毛茸茸兔耳的少女拎着裙摆飞奔进山顶宫殿中,她跑都飞快, 边上守卫的小妖们只觉得眼前一阵狂风刮过, 没来得及把妖拦下来,人家已经闯入殿中了。 “少主!少主!天上掉了个跟你一样的人下来!” 兔子少女生得圆眼睛圆脸蛋十分可爱, 由于妖力低微, 她还没有办法完全变成人类的模样, 因此保留了兔妖特有的长耳朵红眼睛还有短尾巴, 不过尾巴平日藏在裙子里, 没有妖能看到。 这座山被称为神死山, 只瞧这山的名字就知道住在这山里的妖族们是多么厌恶以及仇恨高高在上的九天神佛了, 奈何妖族都没读过几年书, 大字不识得几个,因此名字取的并不怎么雅致。不过也无所谓,做妖嘛, 最重要的是开心啦。 此时此刻, 被兔子少女称为少女的青年正懒洋洋地窝在妖族王座中,他闭着眼睛似乎在假寐,兔子少女宛如炮弹般冲过来, 比手画脚地跟青年诉说“天上掉馅饼”的大事。 青年倒是一副人类的模样, 看不出与妖族有任何关系,他撑开一只眼皮,唔了一声:“人?” “是啊是啊!”兔子少女激动地原地蹦蹦跳,“少主快去看看吧!真的是人!是人类!” 玲珑想了想, 终于挪动尊臀,愿意离开这睡了几十年的王座了。 自打来到这个世界,他便除了睡觉还是睡觉,外头发生什么大事儿他都不管,至于兔子少女等中二病发的妖怪们天天挂在嘴上的振兴妖族杀回人间……他就更懒得搭理了,还是睡觉要紧。 据说他是从蛋里孵出来的,但天生便是一副人类外表,他的父亲妖王,是上一任妖王与人类女子结合的产物,如今人则不知去向,至于他的母亲,听说又是一个人类女子,因此他身上并无多少妖族血脉,甚至连原形都没有。 虽然妖族修炼,最终都会修成人形,但大家还是以自己的原形为傲的,不能化出原形的妖生便不够完整,如玲珑这般一出生便是人形且百年来都没有变化,甚至于妖力似乎都不够强大的……实在是配不上妖王的称号,再加上妖王只是失踪,从未有人见过他的尸身,因此妖族们便称呼玲珑为少主。 妖族早已不复几千年前的盛况,魔族销声匿迹后,他们被神族打压到只能屈居于这一片小小妖境,上一任妖王更是在神魔大战时失踪,只留下一颗尚未孵化的蛋,之后妖族们将妖境中这座山命名为神死山,靠着这么点自欺欺人的希望生存了下来。 妖境隐蔽且有封印,妖族们也不得而出,勾心斗角争权夺势也没用,再厉害也厉害不出这妖境,出去了更是人人喊打,何必呢? 整个妖族,都处于一种格外佛系的状态中,包括少主在内,少主最大的爱好就是躺在妖王座上睡大觉……连带着整个妖族都挺喜欢睡觉的,反正闲着没事干,化出原形露出毛茸茸软绵绵的肚皮晒太阳不舒服吗? 说起来他们妖族也是可怜,不知何时,妖族的名声被魔族同化,魔族靠吃人修炼,可他们妖族靠得是天地精华日月灵气,顶多是吃点人类吃的食物,对人肉一点兴趣都没有,可神族要讨伐他们,人族要猎杀他们,日子过得简直不要太苦逼。 好比三千年前,明明是神魔大战,他们妖族好好的在各自洞穴里待着,偏偏被卷进这场大战,稀里糊涂就开始人人喊打得而诛之,妖王因此出战却失踪,妖族也大伤元气,好在妖王失踪前曾将妖境摄于一样宝物中,一小部分妖族因而逃过一劫,在妖境中度过了三千年,直到妖王留下的那枚蛋蛋自己破壳,却生出个人类婴儿…… 别看兔子少女外表稚嫩,其实她已经三百多岁啦!她的父母是一只兔妖和一只狼妖,她还有个狼妖哥哥,小少主便是她一手带大,兔子少女对玲珑有种迷之信任,从玲珑很小的时候,她便总是握着拳头竖着两只长耳朵谆谆教导他一定要振兴妖族——不过都被玲珑当成耳旁风了。 在妖境里生活久了,有的妖喜欢原形,有的妖喜欢人形,还有的喜欢在化为人形的时候身上带点妖形特色,兔子少女是个例外,因为她是真的菜,所以直到现在尾巴耳朵还是收不起来,眼珠子也仍然是红色的。 她是在妖境里出生的,对于“人类”的定义都来自同族,第一次见到真正的人类便难掩兴奋,“少主少主!快起来不要再睡啦!” 边说边急得蹦蹦跳,活似一只小兔子。 玲珑说:“这不是起来了么,别催了。” 兔子少女:“……您的动作太慢了!” 这么会儿工夫,屁股都还没挪开! 玲珑捂着嘴打了个呵欠,俊俏风流的桃花眼尾微微泛红,隐有睡了太久生出的生理性泪水,画面太过绮丽惊艳,兔子少女都看呆了,听说自家隔壁的狐狸姐姐当时可是出了名的大美人,连许多神族都被她迷得神魂颠倒,可她怎么觉得少主比狐狸姐姐还要好看呢? 出了妖王殿,到了半山腰处,那就是兔子少女所说的“天上掉了个跟少主一样的人”的地方。 一群小妖正好奇地围着那个人打转,玲珑远远地看过去,只见里三层外三层,毕竟当年神魔大战后残存的妖族只是少数,又在妖境中生活了三千年,如今还存活的妖族,大部分都是后来在妖境里新生的,活了几千岁的少之又少。 所以,原谅几乎没怎么见过人类的土包子妖族吧! “你有耳朵吗?你能变出我这样的耳朵吗?” 一个幼年小狗妖撸了撸自己毛茸茸的耳朵,殷切地看着人类。 “还有尾巴!像我这样的尾巴!少主可喜欢毛茸茸了!” 这是拥有超大超蓬松尾巴的幼年松鼠妖。 “没-有-耳-朵-没-有-尾-巴,你-有-壳-吗?” 充满期待的小乌龟妖慢性子地问,眼睛时不时朝人类背后看去。 在妖境,连一个普普通通的人类,看起来都很独特,因为他没有尖利的爪牙也没有顺滑的皮毛,小妖族们都不懂,为什么大家都要修炼成这样的外表呢?没有锋利的爪子、撕碎猎物的牙齿,甚至都没有尾巴,毛也很短,不能四肢着地快速奔跑,人类到底有什么值得他们妖族学习的地方? 更可气的是,听说妖境外有三千世界,但绝大多数都生活着人类,他们妖族什么时候才能撕开妖境重振妖族雄风啊! 掉下来的是个人类少年,他长得很漂亮,漂亮的像是个女孩子,这会儿被小妖们围绕着,脸上微微泛起红晕,似乎有些无措,似乎有些害怕,但还是很努力认真地回答着小妖们的问题。小妖们得到了答案,见他既没有利爪也没有尖牙,完全比不上高贵的妖族,大家便纷纷失去了兴趣往两边散开,这时候一只眼睛的小猫妖看见了玲珑,顿时激动地大叫起来:“少主!是少主来了!” 紧接着他化出原形,伏低身子,两条后肢一个用力在地上一蹬,便如离弦的箭一般跳的老高,绷紧身子拱进玲珑怀里,一条橘色的尾巴拼命摇个不停。 对待小妖族的时候,少主总是分外有耐心,也很少生气,平时有空了还会陪他们玩,因此小妖们都非常喜欢少主,见到了少主,便纷纷化出原形朝玲珑身上扑,连那只做什么都慢吞吞的小乌龟妖也顶着厚重的壳儿咬住玲珑的裤腿,晃晃悠悠朝他身上爬。 玲珑随手撸了撸橘猫长且软的尾巴,小猫妖喵嗷喵嗷的叫起来,依恋地拿脑袋蹭他的脖子,兔子少女在边上气得跳脚:“不许对少主无礼!快从少主身上下来!小心长老知道了!治你们的罪!” 小妖们天真烂漫,在妖境中连危险是什么都不懂,唯一能震慑他们的只有不苟言笑的妖族长老离青,一听兔子少女搬出长老的名头,他们立刻老实了下来,但仍旧贴在玲珑身上舍不得离开,不知为何,当少主不对他们生气的时候,他们就是不受控制地想要亲近、讨好他,而少主一旦生气……咦,说起来,还没有人见过生气的少主呢! 不想那么多了,妖的脑容量太小,那么复杂的问题才不要去想呢!每天喊喊振兴妖族杀回人间的中二口号然后闷头睡大觉就是了,想得多容易失眠的。 兔子少女伸开双手挡在玲珑身前,一副保护者的姿态,反正在妖境的大小妖们看来,他们少主天生便是人类模样还没有原形,估摸着这辈子也很难化出原形了,所以少主肯定很弱、很弱、很弱,大家都得保护好少主就行。 少主,就是他们妖族一朵不堪雨打风吹的娇花! 上到长老离青,下到连人形都不完整的小妖,整个妖族不约而同地在心底肯定了这个事实:少主很弱,需要保护。 听说人类最狡猾、最奸诈,他们单纯的妖族可比不上,所以必须小心,不给对方接近少主的机会! 人类少年看来看去,只有玲珑与他一样,其他的“人”虽然也都人模人样,可要么是头顶冒了双小圆耳,要么是屁股后头拖着条大尾巴,还有三瓣嘴的、绿眼睛的、人身猪头的……反正就奇奇怪怪!“你、你们是妖怪吗?” “把那个怪字去了!”兔子少女不高兴地说,“我们是妖族,妖族!不要用妖怪来称呼我们!” 因为生气,她一双长耳朵绷的紧紧的,又因为生得娇俏,看起来非常非常萌。 至于小猫妖、小松鼠妖、小狗妖什么的……妖族有个特点,那就是连已经四千多岁的长老离青,头上都顶着一双圆乎乎毛茸茸的耳朵,简而言之,与外表凶恶一看就不像好人且嗜杀的魔族相比,妖族全、员、萌、物! 就连小蛇精也是那种眼睛大大的水润润的鳞片凉丝丝滑溜溜的,再加上他们大多是在妖境开启后出生,没经历过神心魔心人心险恶的年代,一个个都是傻白甜,属于那种拿着爪子对准你想挠你个满脸开花但你夸他一句你真可爱就会立刻把爪子收起来并且热情招待你的类型。 骗妖族的话……是真的很没有成就感呢。 人类少年赶紧摆手:“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你、你们好,我叫云镜,是紫霄宗的弟子,参与门派历练时误闯宝地,还请诸位仙家海涵。” 兔子少女顿时说不出话,一双红眼睛滴溜溜的转,无助地回头看向玲珑求助,少主!人家认错了道歉了!我还要不要凶巴巴地恐吓他?! 玲珑随手把头上的小仓鼠妖拎下来,握在手心捏来捏去,小仓鼠妖像是流水一般,看着胖成球,柔韧性却好的惊人,被捏成长条后一松手,便又圆溜溜的,而且触感温热弹性极佳,玲珑捏的开心,小仓鼠妖也叽叽叽叽叫了几声,被捏的很开心。 “你怎么进来的?” “这、这个在下也不知。”云镜诚惶诚恐,显然对这个陌生的环境也很搞不懂,“我是跟着师兄师姐们进入秘境,但是遭到了魔兽攻击,然后……我就掉下来了。” 还被一圈毛茸茸围观,不过云镜很怀疑,师门训诫说妖族与魔族一样都是吃人肉喝人血毫无人性且外表丑陋凶恶的生物,可是这群妖族……他们真的是妖族?他们为什么不凶?为什么不丑?为什么萌萌哒? 妖族们不约而同地抬起头看向天空,妖境也有白天黑夜,但无论怎么看天空都是一派正常,不像是能有人类掉下来的样子啊。 正在大家努力使用不怎么聪明的脑瓜子思考时,一道苍老威严的声音传来:“都挤在这里做什么?快从少主身上起开!真是不成体统!” 一听到这熟悉的声音,笨一点的小妖开始四下逃窜,聪明点的则死死贴在玲珑身上,而像是被玲珑捏在手心的小仓鼠妖,它属于那种只知道吃和睡大脑不考虑其他的小妖,本来是想逃的,但是少主把它捏成长条,它干脆就摊开四肢开始装死。 离青长老一听说妖境掉下来个人类便大惊失色,生怕妖族们被欺骗,忙不迭地赶来,隔老远就瞧见自家少主身上挂满了毛茸茸,他又好气又好笑,见玲珑还在捏小仓鼠妖,忍不住出声道:“少主,您是何等身份……” “长老说,既然外面有人能进来,那是不是代表我们也能出去?” 离青长老瞬间被带飞了思绪,他也开始考虑这个问题:“妖境只闭不开,这位……修士,请问你是如何进来的?” 云镜便将先前的话又说了一遍,随即有些忐忑地望着离青长老,“我、我还能出去吗?要怎么出去?” 这个答案妖族们要是知道,也不至于在妖境里一待就是三千年。 说起来妖境跟这些宗门用来给弟子历练的秘境很像,只不过妖境更大、更宽广、更安全,而秘境里既然作为修士历练之处,自然充满危险。 妖族秘境乃是妖王开启的,他开启了妖境将残余妖族送进来后便消失无踪,迄今为止,许多妖族还坚信妖王只是因为妖境被封印所以无法回来,而并不相信妖王会死。 面对人类少年殷殷期盼的脸,离青长老轻咳一声,抚了抚长长的胡须,一派世外高人的模样——当然了,如果他头顶没有两只圆溜溜毛茸茸的耳朵的话,看起来会更有说服力一点。 “这个嘛……”离青长老如是说,“我们妖境向来是只进不出,如果你想出去,就得听我们的话。” 周围的妖族们齐刷刷看向长老,兔子少女更是张大了嘴巴,玲珑一手捏小仓鼠妖,一手把费尽千辛万苦终于爬到自己腰间却摇摇欲坠眼看即将掉下去的小乌龟妖拿起来放在手心,他大约能明白离青长老在想什么,妖族的修炼……实在是太慢了,看那些已经活了几百年乃至于一两千年,却仍然没能修出完整人形的妖就知道,而说白了,人类修仙也是靠的日月精华天地灵气,但妖族向来不问世事,若非三千年前神魔大战波及到他们,也不会变成今天这样。 正因为整个妖族都格外佛系,虽然总是喊什么振兴妖族杀回人间的中二口号,但那不过是嘴上喊喊,就连把口号挂在嘴上的兔子少女,也尝尝在抱住一根胡萝卜后便将其忘得一干二净,对于妖族来说,修炼不够,寿命便会缩短,至于离青长老,他倒不是修为不够,而是为了跟大家相处融洽,才会在头顶冒出一双熊耳朵。 如果能够得到人类修士的修炼法门,小妖们一定能够更快化形,延长寿命,当然了,对离青长老而言,最重要的永远是少主。 少主打破壳起便是人类模样,妖族的修炼法门对他来说毫无用处,与神族魔族鬼族乃至于人族相比,妖族都太弱了,就这,人间还有许多猎妖人。 正常情况下,妖族活到三四百岁也应该是人类十四五岁的模样,可少主如今才一百多岁,却已生得如人类二十左右了,离青长老不得不开始担忧,是不是两任妖后的人类血脉影响到了少主,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少主必须改变修炼方式,也许人类的修炼法门会更适合他。 眼下从天而降一块大馅……不是,一个人类修士,这不是最好的机会嘛! 离青长老算盘打得叮当响,云镜人生地不熟,也不敢拒绝,只好答应留下来,希望能够早日离开。 他做梦也想不到,这位看起来深谋远虑格外靠谱的长老,其实根本不知道要怎么出妖境……用屁股想想啊,要是知道怎么离开,他们早派机灵的妖出去寻找妖王踪迹了! 妖境里来了个真正的人类,妖族们都对他非常好奇,很快,云镜就发现连出恭的时候都会有妖好奇地看……天知道他蹲在恭桶上一抬头对上蝙蝠妖那双绿油油的小眼睛时,被吓得差点儿便秘! 再加上他还不到辟谷的程度,平日里一日三餐也是闹尽了笑话,麻雀妖给他送来面包虫,小猫妖给他送来老鼠……口味一个比一个重,最终,他只能选择吃兔妖送的胡萝卜。 一连吃了几天胡萝卜,吃的他满脸菜色。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他很容易就融入了妖族,毕竟这都是一群傻白甜……大家除了一开始略微有些戒备之外,很快就把他当成了自己人,连那个一脸机灵的兔子少女都是个天然呆,他谢谢她送的胡萝卜,跟她说胡萝卜很甜,她就害羞地捂着脸,不需要云镜问,便竹筒倒豆子般把少主的情况全都告诉了他。 这跟外面传言的妖族不一样啊喂! 说好的妖吃人呢?但这群毛茸茸顶多就是喜欢蹭他,除此之外别说吃他,他恐怕还没有面包虫有魅力…… 云镜觉得妖族实在是太蠢了,怪不得三千年前稀里糊涂地被扯进神魔大战,又稀里糊涂地险些被灭族,说实话,妖族到现在尚未灭绝,真的该感谢那位当机立断封印妖境的妖王,至于妖王身在何处……云镜觉得,他可能是被同族蠢到了,所以并不想回来。 当然,这些话他是不敢在明面上说的,云镜始终小心翼翼维持着自己单纯善良的人设,他原以为妖族会有多么厉害,没想到连长老都天真的可笑,唯一让云镜觉得不好接近的,只有那位据说没有原形、且非常非常弱,需要妖们保护的少主。 真要说唯一一个不傻白甜的,那就是这位少主了。 不过云镜也没把对方放在眼里,毕竟一个整天只知道躺在妖王座上睡觉,对其他任何事都没有兴趣的妖族少主……实在是太不起眼、太没用了。 798|第六十九片龙鳞(二) 第六十九片龙鳞(二) 在教导了这位妖族少主如何使用人类修炼法门半个月后, 云镜愈发轻视起他来。 因为他实在是太懒、太不认真、太不用心了!甚至根本就没有在听! 怪不得如此妖族们有志一同地认为这位少主弱,可不是弱么, 一百多岁的年纪便已经是二十岁左右的外貌了, 要知道云镜今年也是快两百岁,但看起来也就是十五六岁的少年模样! 可见其身为少主, 却根本不思上进, 师姐说得不错, 妖族是不值得同情和怜悯的生物, 在这强者为尊的世界, 不想着变强, 就只能被吃掉, 成为他人的养分。 至于其他的小妖们……也都太弱了, 弱的云镜都懒得在他们身上浪费时间,他真搞不明白,妖族是怎么能生活到现在还没有灭绝的, 一个比一个蠢, 一个比一个缺心眼,看守妖王宫的狗妖,看着威武强壮, 实际上云镜随意撸了撸他的耳朵, 他便立刻化为原形倒在了地上,把柔软的肚皮朝向云镜,那架势,恨不得让云镜一直撸不要停。 这跟想象中的完全不一样, 本来云镜还以为自己得小心翼翼步步为营才能顺利留下来,再不济,妖族也会像外面世界的那些魔物一样,长得丑,又凶,还爱吃人……就连那位头上顶着两只滑稽圆耳朵的妖族长老都格外好说话,云镜觉得欺骗妖族真的很没有成就感。 不过他是不会心软的,他一定会顺利完成师姐交给他的任务,妖族的圣物,他一定要拿到! 玲珑听着听着就犯困,这人类修士的声音太过稚嫩,又不算是个好老师,无非是照本宣科给他背修炼法门,这些个起步的玩意儿,他需要学?聒噪的不行,这个世界他总是很困,不知为何,总有种感觉告诉他,如果能够再次睡上很长很长的一次觉,就会有什么不一样。 对于自己没有原形的缺陷,玲珑并不在意,是蛇也好是虫也罢,他既不会自卑也不会羡慕旁人,原形是什么根本没有意义。 不过,这不代表他会任由别人看不起自己,稍微了解他一点的人都知道,他最讨厌、最讨厌的,就是有人对自己不敬。潜意识里,他认为自己是最高贵的生物,没有任何人能凌驾于自己之上。“……你那是什么眼神?” 一直懒洋洋合着眼睛打呵欠的妖突然开口,把云镜给吓了一大跳!他哆嗦了一下,连忙解释:“对不起对不起我是在想别的事情所以……” “别的事情?什么事情?” 云镜在心里想,难道是因为没有原形,所以妖族少主更接近人类,也比其他妖族更加警觉与敏锐吗?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倒是很难处理了。毕竟他套了许多妖族的话,他们对于所谓的“圣物”根本不知情,甚至听都没听说过,没想到这些没怎么长脑子的妖族,对于隐瞒秘密这一点,倒是很自觉。 妖族们:不你错了,我们是真的不知道。 云镜吞吐了半天,成功将一个胆怯小修士扮演的淋漓尽致:“我是在想……可能是我修为太低,所以这些修炼法门对少主而言起不到什么作用……” 但凡要点脸的人都不会点头,可那位一天天只知道睡觉的妖族少主却理所当然地道:“自信点,把可能去掉,你确实是修为太低却完全没用,而且吃得还多。” 妖境宛如仙境,四季如春,瓜果常年累累,味道也是极好,云镜听了玲珑的话,一张俊俏的脸都涨红了,恰逢兔子少女进来,见少主斜眼看人,那个人类却一副做错了事的模样,不由觉得古怪,走到玲珑身边道:“少主,这个人是怎么了?他为什么要做出一副被人抢了胡萝卜的表情?” 这又是云镜不喜欢妖族的一点,平时他在宗门中惯会装可怜,扮猪吃老虎这一套无往不胜,可妖族一个个都无比耿直,当云镜做出泫然欲泣表情时,他们会问他:你是不是肚子疼? 如果他欲言又止,他们就会觉得:啊这个可怜的人类,他们妖族真的从来不会便秘的。 他唯唯诺诺畏畏缩缩,妖族们会纷纷摇头感慨:这胆子比乌龟妖还小,可是人类又不像乌龟妖有壳,太惨了太惨了真的太惨了。 哪怕被送入皇宫也能考个宫斗一级资格证,号称心肝堪比蜂窝煤,心眼多又黑的云镜,在妖族就像是一拳揣在了棉花上,甭管他使出什么招儿,拐了多少个弯儿说话,妖族们统统听不懂,但他也不能直白地说嘿听说你们妖族有圣物庇佑请问那个圣物是什么在哪儿我要把它偷走去讨好师姐…… 这么说的话,他会被这些毛茸茸活活挠死吧? 玲珑凉凉道:“兴许人家就是喜欢吃胡萝卜呢?” 兔子少女想了想,分外艰难地从随身的毛茸茸小包里摸出一根鲜嫩的胡萝卜递过来:“喏,你吃吧,不过我今天就带了这么一根,你吃完可别再冲我要了哈。” 云镜:“……谢谢你。” 一被人感谢,兔子少女的耳朵便灵活地弯曲、展开、再弯曲、再展开,红眼睛也亮晶晶的:“不用谢不用谢。” 她可真是只好兔兔! 玲珑顺势从躺改为坐,伸手撸了把兔子少女的耳朵,兔子少女温顺地席地而坐,把脑袋搁在玲珑膝上,任由少主的手一遍又一遍撸耳朵,舒服的她忍不住从喉咙里发出咕噜声。 他们每一个妖族,都最、最、最喜欢少主了! 兔子少女的耳朵洁白柔软毛茸茸,触感温热毛发顺滑,她被玲珑撸的舒服极了,干脆化为原形——一只小小的超级可爱还自带眼线的萌兔子,跳到玲珑腿上摊成一只兔饼,三瓣嘴一动一动,恨不得就这样被少主撸到地老天荒。 作为有毛的妖族真的是太棒了! 鲤鱼妖乌龟妖蛇妖什么的都一边待着去吧! 不知道什么时候少主才会化出原形咧?听说上一任妖王与上上一任妖王都是威武雄壮的狰兽,那可是上古妖兽,非常罕见的!听说狰兽声如磐石,脸上带角,有五条尾巴,尾巴生羽,腰间生翅,全身赤红,外表有些像豹妖,可是比豹妖威武大气多了!光是体积便是豹妖的几十倍呢! 最重要的是,狰兽也是毛茸茸的!等少主化出原形,大家就可以躺在少主的毛毛里晒太阳睡觉啦! 所以她一定要监督少主多多修炼,最好这个人类修士能帮上忙,不然、不然她一定要让他把所有胡萝卜都还回来! 为了让这个人类修士认真帮忙,兔子少女可是忍着心痛,每天从全家伙食中挑出最新鲜、最水嫩的胡萝卜送过来的! 这人吃了她那么那么多胡萝卜,可不要说什么都不能为少主做。 兔饼的红眼睛还炯炯有神地盯着云镜瞧,云镜被瞧的毛骨悚然,不知道这小兔子干嘛每次看到自己眼神都透着古怪的狂热,他捏着手里的胡萝卜,胃里冒出一阵酸水,诚然,这胡萝卜很嫩、很甜、很新鲜,可再好吃的东西一日三顿吃半个多月都会吐的,现在云镜觉得自己整个人都是胡萝卜色,比起胡萝卜……他更想吃兔子肉。 烤兔肉炸兔肉炒兔肉煎兔肉…… 当着兔饼跟妖族少主的面,云镜总不能说自己不想吃胡萝卜,而是想吃送胡萝卜给他的兔子,为了抑制口腔内不受控制分泌的唾液,他举起胡萝卜送到嘴边狠狠一咬! “咔嚓”一声,光是用听的就知道这跟胡萝卜肯定很甜。 摊在少主腿上的兔饼不由得蠕动了两下,被少主修长的手指揉了揉肚肚,最终还是忍住跳起来把胡萝卜抢回来的本能。 云镜面带菜色地吃完了一整根胡萝卜,又继续给玲珑讲解起人类修炼法门,兔饼听得两只红眼睛都变成了蚊香圈,他们妖族修炼没那么多规矩,基本上就是露肚皮晒太阳睡大觉,吸日月之灵气取朝露清风,像是人类这种一大堆字的口诀,妖族从来都没有。 人类真的好麻烦哦…… 正想着,长耳朵突然被拽了一下,兔饼朝拽自己耳朵的人望去,只听自家少主说:“好好听,不要走神。” 兔饼差点儿没蹦起来!到底是谁要学习呀!长老说了,这人类修士是为了少主才留下来的!她发出微弱的叫声,奈何法力地位是只菜兔,原形的时候不会说话只会兔子叫,便从玲珑腿上跳下去,又变成兔子少女的模样,叉着腰愤愤不平:“少主怎么能这样!长老说少主才应该好好听!好好学习!不然少主什么时候才能带领我们振兴妖族杀回人间?!” 云镜一听,面上一凛,心道这群妖族果然心怀不轨,竟然还想杀回人间?决不能让他们的诡计得逞! 像是这种中二言论,玲珑一天就能听到三百遍,早已形成了防护壳,耳朵可以自动过滤,他一点都不觉得出去有什么好,妖境里不舒服吗?鸟语花香气候明媚,还没有讨人嫌的家伙,出去做什么呢? 振兴妖族杀回人间这样的大任,他可担待不起。 两人你一句我一句斗起嘴来,兔子少女来来回回重复中二宣言,玲珑则与她扯皮,直把兔子少女气得红通通的眼睛更加红通通,边上围观的云镜则有些尴尬:“那个……二位……” “有你事儿吗?” “有你什么事儿?” 云镜:…… 最后兔子少女吵输了,她气得在地上蹦蹦跳,用力喊了一声:“少主是大笨蛋!” 说完撒丫子就跑了。 云镜看看无动于衷,又一次瘫倒在妖王座上的妖族少主,心中真是百味陈杂,不知道上古凶兽狰兽的后代怎么会是这样一个除了睡觉对什么都没兴趣的家伙,难道说,是因为体内的人类血脉作祟? 不不不,云镜立刻黑着脸否决了这个可能,肯定是因为妖兽血脉!没看到那些妖族一个个都这德性吗?!像妖族这样一天天躺着睡大觉,能修炼出个什么结果才是出了奇! 发觉自己居然在感慨妖族没有魔族修炼的快……云镜脸都黑了,魔族修炼,靠得是吃人肉喝人血,亦或是同族相残,吞食血肉可以让它们的修为以极快的速度增长,相比较起来,妖族虽然很弱,但不吃人,至少,目前看来是不吃人的。 可能是云镜那种“真想不到妖族少主是这样的废柴”的一言难尽的表情,瘫倒在妖王座上的玲珑不乐意了:“你那是什么眼神?你是觉得我很弱吗?需要打一架吗?” 云镜这才想起自己的人设,实在是跟一群傻白甜待久了他都要忘了自己上来干什么的了!当下连连摆手:“少主息怒、少主息怒,在下只是在想事情……” “想什么?” “这个……不知可不可以讲。”他试探着看了玲珑一眼。 玲珑毫无兴趣地扭过头:“哦,那你别讲了。” 云镜:…… 他觉得还可以再努力一下:“其实不仅是妖境有妖,人间也有妖。” “哦。” 原以为这样的话题能勾起妖族少主的兴趣,谁知道人家根本不上心,对着玲珑云镜真是有千八百的招儿使出来都没用,只看这少主毫无进取心的模样,妖族能振兴就真出了鬼! 云镜决定再接再厉,无论如何他是抱着决心来的,不能空手回去,否则怎么还有颜面去见师姐?“少主,是这样的,妖族为何会被困在妖境之中呢?人间又为何也会有妖?而且,那些妖看起来,和妖境内的妖族大不相同,它们自称是妖,却以吃人为生,因此人间才多出了许多猎妖人,少主难道不想离开妖境一探究竟吗?” 玲珑闭着眼睛回答他:“出又出不去,不必想那么多,每天躺着睡觉就很舒服了。” 他觉得自己亟需一次长久的睡眠,可又说不出是为什么,只是本能告诉他要那样做。 因此什么妖族人族,神魔大战,他通通不放在心上。 妖王去哪里了?还活着没有?妖族要如何修炼?能否振兴妖族?妖境会不会不再安全?云镜是否别有用心?这些问题在睡意下都变得不值一提,至于云镜话里话外透露出的意思,玲珑更觉好笑,妖族都是一群没心眼的家伙,他拐弯抹角的想打探什么是别想了,就算是直白地询问,那些家伙也不一定给得出答案呢! 云镜被玲珑的回答气得差点暴走,真想抓住这个妖族少主的衣领愤怒咆哮质问他还有没有一点责任心! 玲珑又睡着了。 显然这场教学已被单方面终止,尽管类似情况已经发生了好多次,云镜还是没办法做到平常心对待。 他轻手轻脚从妖王宫撤出去,出了殿门便瞧见一只看守妖王宫的狗妖:“离青长老想见你。” 在妖境待了快一个月,云镜基本上已经跟大部分妖都混熟了,不过离青长老只见过数次,每次见面问的都是同样的问题:少主修炼的怎么样啦?人类的修炼法门对少主有没有效果呀?你有没有用心教呀?少主到现在都没长进是不是你怕少主学得好故意藏私呀? 一把岁数的老头头上顶着一对圆溜溜毛茸茸的耳朵,怎么看怎么滑稽,云镜是忍了又忍才没有直说你们家少主根本心不在修炼上。 离青长老显然非常期待少主能够化为原形,妖王失踪后,妖族便没有了上古妖兽,少主虽然化不出原形,但离青长老坚信,虎父无犬子!狰兽的儿子,必然也是狰兽! 眼见云镜支支吾吾绞尽脑汁说了一大堆没用的废话就是不肯说少主修炼的如何,离青长老眼神变得古怪起来,他好歹也是活了几千岁的妖了,看得出云镜根本没说实话,不过没关系,他今天准备了一项法宝。 面上笑得格外和善:“云镜啊,给你介绍一下,这位呢,是我们妖族第一美人,名叫赤练,她当初可是参加过神魔大战还全身而退的!想当年,我们妖族第一美人迷倒了多少神族魔族!” 名为赤练的美人身着红衣,青丝如瀑,全身上下没有一点多余的装饰,唇不点而朱,眉不染而黛,确实是美得惊心动魄,乃至于被那双妩媚的杏眼一看,云镜浑身都僵硬起来,只觉手脚哪哪儿都没地儿放,不管怎么放都不够优雅。 他紧张地吞咽了口口水,离青长老满意地眯起眼眸,对嘛,这才对嘛,他就说人类男性最顶不住美女了,赤练这个美貌,不信这小子不着迷! 等他被赤练迷得神魂颠倒,不信他不把压箱底的法门都教给少主! 离青长老绝不相信是少主自己不好好学!他们妖族少主,聪明!睿智!勇敢!机警!强——虽然强大还缺了那么点儿,但少主只是少了个机会! 定然是这人类不肯倾囊相授! 呵,他就知道,这个人类看起来外表单纯善良,骨子里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心机真深啊,吃他们妖族的喝他们妖族的居然还敢糊弄他们少主! 良心真是大大的坏了! 赤练斜倚在椅子里,柔若无骨,她屈起一只手臂,袖口落下,露出一截雪白如玉的藕臂,看着令人忍不住想要去轻轻触碰一下,试试是否如眼睛所看到的那样柔软、娇嫩。 她真是风情万种,连随意的一个姿势都充满了诱惑,可能是因为原形是狐狸,她的眼尾微微上扬,天生自带眼线,从出场到现在一句话没说,已将童子鸡云镜给撩的面红耳赤心跳如雷,连师姐是谁都给忘了,一张脸涨得通红通红,让人担心他会不会因为充血整个人爆炸掉…… “呀,这位小哥,听说你是打人间来的?” 朱唇微启,声如环佩,吐气如兰,云镜紧张地双手紧贴裤缝:“是、是的!” “好久不曾去过人间了……人间还是那般繁华么?” 云镜又咽了口口水:“小、小子在山上修行,不、不敢妄言人间如何。” 离青长老瞪大眼,乖乖,这人类修士可真行,对着少主自称在下,对着赤练都自称起小子来了! 这就是美女的力量吗? “啊~”赤练慵懒地抻开双臂,隐约可见她胸口的若隐若现,令人想看又不敢看,不敢看又心痒痒,“如果可以的话,真是想去人间走一遭呢~妖境里待了三千年,都要发霉了~” 这、这跟师姐是完全不一样的美女! 师姐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姑射仙子,清清冷冷,令人只敢远观不看靠近,赤练却是妩媚婀娜的人间富贵花,勾起的是人内心深处的欲望,为她死为她狂,红白玫瑰,一仙一妖,莫过于此。 眼见云镜那没出息的样子,离青长老开始怀疑起自己先前的想法来,也许并不是云镜藏私没有认真教少主,而是云镜本身就是个菜比呢?如果是这样的话……离青长老眼圈一红,差点儿没哭出来,少主命好苦啊!从破壳到现在,连妖王一面都没见过不说,连原形都没有,更惨的是少主他是被鸡妖孵化出来的!原本以为人类的修炼法门会对少主有用,结果发现好吃好喝养着的人类修士居然是个半吊子,见着美女就走不动路…… 妖族的未来到底在哪里! 云镜低下头不敢再看,在心底默念心爱师姐的名字,念了十几遍,才稍稍止住了口干舌燥,抬起头,眼睛看地,双手拱起行礼:“若是有机会,小子愿为仙子引路。” 赤练捂嘴娇笑:“可真是个好孩子。” 他这是战术!战术! 云镜握紧拳头给自己洗脑!没错!就是战术!刚才离青长老说这狐妖乃是经历过神魔大战的,也就是说,她很有可能知道妖族圣物的消息!他这是以身涉险,为的就是套话,妖族这么蠢,他肯定为师姐守身如玉的!当然了,必要的牺牲可能也少不了,但他的心永远属于师姐! 799|第六十九片龙鳞(三) 第六十九片龙鳞(三) 妖王宫中, 云镜被五花大绑丢在地上,整个人还相当不服气地在那里扭动, 喊道:“你们凭什么把我绑起来?我又没做错什么事!” 离青长老被他气得胡子一翘一翘:“你包藏祸心想要抢夺我们妖族圣物, 还敢说你没有做错事?!” 云镜心中一惊,心想这是怎么回事, 他何时将自己的目的说出来过?无论如何, 眼下是决不能承认的, 只是他否认的越快越急切, 妖族们看他的眼神就越不善, 尤其是离青长老, 恨不得把这图谋不轨的人类小子屎都打出来, 哪里还听得下去他再继续狡辩?只见一阵白光闪过, 云镜被扑倒在地,猛兽的獠牙利齿距他只有几厘米,吓得他两股战战, 险些没晕过去! “成了, 你就别吓他了,瞧着怪可怜的。” 开口“求情”的正是狐妖赤练,离青闻言, 气哼哼地甩开手, 他是熊妖,为了威慑云镜刻意用妖力凶化了自己的外表,赤练说话后,他便收了妖力, 小山高的熊顿时变得仅有成年人腰部高,脸蛋圆圆耳朵圆圆棕色的皮毛带点黑尖尖,玲珑觉得很像现代人类社会的大玩偶熊。 也不怪离青长老很少显现原形,显现时也会用妖力凶化自己,毕竟他这样……太萌萌哒了一点。 总而言之,玲珑还没有见过原形不可爱的妖族,就连威风凛凛负责守卫妖境的狼妖,化为原形后也都是一个个大眼睛水汪汪毛发光鲜亮丽,又因为妖境舒适吃喝不愁,养得膘肥体壮,动物嘛,都是越胖越可爱。 赤练可不是真心为云镜“求情”,她嫌弃地看了眼离青长老,对身边围满了毛茸茸胖嘟嘟小黄鸡,乃至于头顶上都趴着一只的玲珑道:“少主,还与此人废话这么多作甚,这厮连我的妖术都解不开,问什么答什么,可见是个无足轻重的小喽啰,直接处理了便是。” 玲珑一条腿盘起来坐在屁股下,另一条长腿则踩在地上,单手托腮,微微歪头,他头上毛茸茸的小黄鸡也因此险些掉下去,连忙扑扇着短短绒绒的翅膀,用爪子小心翼翼地抓住少主的头发,万分艰难地重新趴好。 他对这些小妖族总是有着说不出的耐心,虽然……就赤练看来,只是犯懒,不过其他妖族都觉得少主是非常和善、非常温柔的一个人呢!他们都最最最最最喜欢少主了! 再看少主身边围绕的那群胖成球的小黄鸡,大多是刚破壳没多久的,少主未出生时便是以蛋的模样被妖王带在身边,后来妖境被封印,妖王不知所踪,看着偌大一颗蛋,妖族们也不知该怎么办,最后还是赤练提出让鸡妖试一试……反正都是卵生,差不多嘛! 但鸡妖的寿命并不长,因此将少主孵出来,已经是好几代之后的事儿了,如今围绕着少主的这群小黄鸡,便是当初鸡妖的后代,妖境的小妖们似乎是因为年纪太小的关系,并不知道“少主”应该是被敬畏、崇拜的,反而很喜欢缠着少主,少主居然也会抽出时间陪他们一起玩……赤练觉得自己这双看透了太多的眼睛,对着少主时总是看不透的。 她比离青年纪还要大一些,当年神魔大战,为了保全妖族,她几乎耗费了全部妖力,乃至于妖境三千年,大部分时间都窝在洞穴里睡觉,近些年倒是好些了,不过这个叫云镜的人类,连自己十分之一没发挥到的妖术都顶不住,简简单单便被摄了魂,也不知是走了什么运,才能掉到他们妖境来。 云镜惊恐地瞪大眼!什么意思!什么叫直接处理了?! 他对着赤练怒目而视,心想妖女果然是妖女,如此草菅人命,手上不定沾染了多少无辜的血! 还是师姐那样的姑射仙子清丽出尘,又悲天悯人,这妖族根本不配跟师姐相提并论! 想到自己先前还将这两人做过对比,云镜羞愧的眼泪都要下来,世上怎么会有人比得上师姐? 结果赤练见他怒视自己,并不生气,反倒嫣然一笑,这一笑,又把云镜笑得面红耳赤,瞪不下去了。 别说赤练,离青长老都看不下去,这人类修士也太菜了点,这要是三千年前那个妖力处于顶点的赤练,他怕不是看得连眼珠子都要掉下来!真是不像样! “直接处理?”玲珑又歪歪头,这回他头上的小黄鸡没能及时稳住下盘,好在玲珑及时伸出手扶住了它,它扑腾了两下,又乖乖窝在了少主浓密的头发里,“我还是想烤着吃。” 赤练先是愣了下,随即露出若有所思的表情:“烤着吃对少主身体不好,要不咱们蒸了吃吧?” 云镜听得差点晕过去!他颤颤巍巍地指着玲珑道:“你、你们妖族不是不吃人吗?!” “谁说我们不吃人?”玲珑笑起来,唇红齿白俊秀无比,在云镜眼中却与魔鬼无二。“凡事总有第一次,你也说了,魔族靠吞食人类血肉快速增长修为,妖族败落多年,说不得就是少了这么口人肉,否则怎会连你这样的货色也敢对妖族图谋不轨?” 赤练亦是煞有介事道:“少主说得是,自古以来,咱们妖族便比不得魔族的修炼速度,他们虽自相残杀,又恶贯满盈,可数量却不见减少,且非常凶悍,想必是与人类血肉有关,咱们今儿个不妨试试看,看看这细皮嫩肉的小子,是不是真能对少主起作用,说不得少主吃了这点肉,便能化出原形了呢?” 云镜白眼一翻,这回是真的晕过去了。 离青长老不屑地踢了他两脚,俱是一副死猪模样,便挥挥手让妖将他带下去关起来,妖王宫有地牢,不过几千年没用过了。 赤练看着玲珑,叹道:“妖境是妖王亲自封印,也不知这人究竟是如何进来的,有了头一个,又会不会再有第二个、第三个……少主,大家算不得聪明,此事须得从长计议。” 这也就是能力不怎么样的云镜,若是换成经验丰富的猎妖人……这妖境还不是任由屠杀?尤其是那些弱小的妖族,根本不是猎妖人的对手! “你用法术的时候,他没说?” “他根本不知道自己是如何进来的,只记得在师门秘境历练,遇到魔兽,慌不择路下一打滑,便从天而降跌到了咱们妖境。”赤练生性谨慎多疑,对人类根本不信任,“难不成妖境还是在他师门秘境之下不成?哪有这样的道理?” 玲珑托腮,两人下意识以为少主在思考,谁也不敢出声,生怕扰乱少主思路,结果过了会儿,听见均匀的呼吸,离青长老与赤练纷纷黑了脸,意识到少主根本不是在思考,而是睡着了……赤练美艳的脸顿时冷若寒冰,她自是舍不得对少主发脾气,便将火都撒在离青长老身上:“瞧你做的好事!” 离青长老头上顿时蹦出一个大大的问号:“啊?” “若非是你不称职,少主如何会一百多岁还不能化出原形?亏你还身为妖族长老,若不是三千年前神魔大战我妖族元气大伤,长老哪里轮得到你来做!” 离青长老委屈死了,要是可以他也不想当这劳什子的长老好不好!三千年前他也不过五百多岁,当时的几位长老个个都是骁勇善战法术高强的妖,其中一个还是他的父亲,原本妖族与世无争,谁知被卷入神魔大战,神族要灭他们,魔族要吃他们,人族也对他们喊打喊杀——天可怜见,他们妖族招谁惹谁了?大家都是餐风饮露的修炼,万物有灵,妖族亦是生灵,怎么会伤害他人? 可惜神族也好,魔族也罢,都不听他们说话,连人族也是紧跟神族其后,那场恶战直接导致了妖族诸位长老阵亡,妖王用尽最后的力量将妖境封印,此后便不知所踪。 虽然嘴上总是说妖王还活在世间的某个角落,只是因为妖境被封印不得进,但离青也好,赤练也好,大家其实都心知肚明,在那样的情况下,拼尽全力封印妖境保护残余妖族的妖王……很有可能早已死去。 他们执着地称呼玲珑为少主,也是不想让少主知道这件事,一出生便没有父母,即便妖族也是血肉之躯。 等到少主能够独当一面,他们一定会如实告诉他的。 离青被骂得抬不起头,小媳妇般缩在原地,玲珑见赤练骂得口沫横飞,全然没有在他人面前那股高贵冷艳的绝世大美人劲儿,便伸出手顺了顺狐尾。 赤练原形是九尾火狐,不过三千年前受伤太重,如今只能幻化出一条尾巴,毛茸茸的,又蓬松又柔软。 大抵所有妖族毛茸茸都无法抵抗来自少主的顺毛,赤练迅速化为原形,匍匐在了玲珑腿边,她人形时妖娆妩媚,体态风流,原形却只有小小一团,玲珑把她抱上膝头,从脑袋撸到尾巴尖儿,赤练眉心有道闪电般的白色印记,她的睫毛格外地长,瞧着美貌极了。 离青长老顿时酸了。 800|第六十九片龙鳞(四) 第六十九片龙鳞(四) 众所周知, 少主对妖族的毛茸茸们都非常好,截止到目前为止, 还没有妖见过他发脾气, 哪怕是全身都被小黄鸡们挂满,他也仍旧是懒洋洋的, 仿佛天底下没有什么事能够让他上心。 离青长老, 现妖族年纪最大、最权威的两位长老之一, 他却不能像赤练那样随意幻化出原形去少主面前任撸, 为什么呢?因为他也是要面子的, 而且, 少主对他这种体型大的毛茸茸似乎并没什么兴趣。 所以离青长老酸了, 还用嫉妒的眼神偷偷瞪赤练, 然而赤练一看他,他就立刻怂的低下头假装无事发生。 火狐的毛发柔软顺滑,宛如用了最好的护发素, 玲珑一边给赤练顺着毛, 一边食指轻轻逗弄她的下巴,赤练的喉咙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圆溜溜的漂亮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线, 于是愈发显得睫毛更长更翘。哪怕是在狐狸这种以美貌可爱出名的动物中, 她也是最漂亮的。 这时兔子少女也来了,她瞧见赤练,非常高兴,也化为原形跳上玲珑的膝头, 赤练把体型仅有自己一半的小兔子圈在怀里,耐心地给她舔毛,眼见两只毛茸茸相亲相爱,离青长老觉得自己更酸了。 玲珑一手撸兔一手撸狐,兔子的长耳朵、狐狸的大尾巴手感都是一绝,他的手指在顺滑的皮毛里来回游走,不免又想起先前赤练说的话,也许妖境真的就在云镜师门秘境之下呢? 毕竟当年神魔大战,妖王拼尽最后的力量封印妖境便消失无踪,谁都不知道他将妖境藏匿在何处,云镜能进入妖境,想必本身便有机缘,他是纯粹的人类修士,并无妖族血脉,从天而降……玲珑问离青长老:“可曾派过妖族去天上查看?” 离青长老啊了一声:“这个……咱们妖族不是有许多带翅膀的么……他们从未禀报过相关事宜……” 赤练正给兔兔舔毛,闻言,不雅地翻了个白眼:“鸟妖们又不会主动上天,你就不能让它们去查一查?这云镜从天而降,咱们妖境有结界,若是他从外而入,必然会有裂口,你居然没想着去查探,你还当什么长老?赶紧回去挖蜂蜜当你的臭熊吧!” 兔兔哼哼唧唧叫了两声,催促赤练继续舔毛,两只毛茸茸又亲密地依偎在一起,玲珑撸着她俩,没所谓地看着一脸崩溃的离青长老,脾气很好地道:“现在去也不迟。” 他早已习惯妖族们的脱线跟神经大条,会跟他们计较才是自己失了智。 离青长老一脸怀疑人生地走了,玲珑顺势仰躺进巨大的铺的软绵绵的妖王座上,任由一兔一狐在他腰腹间团成两颗小毛球睡觉,边上的小黄鸡们叽叽喳喳蹦蹦跳跳,他觉得这样的日子也挺好的,就是……如果能让他彻头彻尾睡上一场大觉就好了。 冥冥之中,他觉得自己若是睡了,少说要千万年,待到那时,怕不是整个妖族都已成齑粉。 再等等吧,等到一切尘埃落定,就可以睡了。 被关入地牢的云镜这辈子都没吃过这样的苦,他自幼天资过人,连修行都比他人来得快,因此在师门中也算是个名声远扬的风流人物,到哪儿都是叫人捧着的,这回替师姐出头也是他头脑发热,眼下冷静下来,才惊觉任美色如何动人,也不及性命来得重要,可恨那阴险狡诈的妖族,竟将他关进这不见天日的地牢来! 妖族地牢已经几千年没使用过了,气味儿嘛,自然不怎么好闻,最关键的是,没有妖被关进来,自然也不会浪费资源派人来守,所以黑暗无比的地牢中,只有云镜这么个养尊处优的公子哥儿,其他连个屁都没有。 一开始他还忍得住,时间一长便不行了,从破口大骂转变为跪地求饶,中间也就五六天吧! 而离青长老已经派生了翅膀的鸟妖上天查看,赤练猜测的果然没错,妖境结界有了裂缝。 三千年前妖王以最后的妖力开启的结界,一个修为不高的人类修士是怎么做到将其撕开的?这三千年来妖境结界都固若金汤,没道理云镜有这个本事啊,无论怎么看,他都是个平平无奇的人类罢了。 赤练对他的神识进行过检测,没有发现任何过人之处,结界其他地方没有损坏,偏偏只有云镜落下来的那点儿撕开了个小口子。 不过对妖族来说,也许是件好事,毕竟被困在妖境三千年,大家虽然都很安分守己,可妖王的下落始终是妖族心头放不下的大石头,无论生死,总得寻个信儿才行。 既然确认了妖境能够出入,离青长老便开始忙活选人外出寻找妖王,妖族全员傻白甜,想找个机灵点儿的可不容易,像赤练这样天生狡猾的妖族是万里挑一,大部分家伙都跟鸟妖一样——你指望着生了翅膀在天上生活三千年都没想过再飞高一点的种族出去找人吗?怕不是刚出去就被人抓住当烤小鸟卖了! 因此离青长老很是头疼。 直到玲珑提出自己出去。 这可把离青长老吓坏了,想都没想就反对:“不行不行绝对不行!少主何等尊贵,怎能亲身涉险?不行!我不同意!” 玲珑说:“除了我还有更好的人选?我去找我爹有什么不行?难不成要换这些一紧张就把耳朵尾巴露出来的家伙?” 离青长老倒是找了几个机灵的,妖力也不低,但妖族天性胆小,一旦受到惊吓,耳朵尾巴噗噗冒出来。 “你是去找人啊,还是去送野味啊?”玲珑翘着二郎腿,一只小猫妖趴在他的小腿上,被他轻轻抖起来又接住,接住之后又抖起来……时不时发出咪呜咪呜的奶叫。“我没有原形,怎么吓唬也不会露马脚,而且平时在妖境待着也没事,都要生锈了。” 赤练在边上道:“我陪少主一起去。” 兔兔不甘示弱:“我也一起!” 玲珑没说话,委婉地看向她收不起来的长耳朵短尾巴还有红眼睛,直接把兔兔给气哭了,“少主瞧不起妖!” 赤练想了想道:“不用出去太多,三千年了,也不知道外面是什么样子,而且听说外头还有猎妖人,那个人类修士也说,外头魔物横行,甚至还有妖族……我想,肯定有什么地方出了问题,就这样吧,我与兔兔侍奉少主同行,离青你留下来安抚大家,记得每日派鸟妖巡逻,千万不可懈怠!若是再有人误闯妖境,一定要第一时间把人拿下,千万不可掉以轻心!” 赤练当初可是跟着妖王上过战场的,离青长老怵得很,老老实实点头如捣蒜,玲珑摸了摸下巴,觉得自己这个少主的威严似乎有点低。 “我也要同少主约法三章。” 赤练向来妩媚的面容上满是严肃,“其一,少主身份尊贵,不得与人类多有往来免得惹来杀身之祸;其二,少主涉世未深,在外一切要听我的;其三,若是遇到危险,少主一定要以自身为重。” 兔兔捏紧拳头挥舞:“我也会拼尽性命保护少主!” 一狐一兔一熊都炯炯有神地盯着他,大有一股玲珑要是敢不答应就不同意他出去的架势,对此玲珑深情地问了一句:“到底谁是少主?” “当然您是少主,正因为您是少主,才要更加注意!”离青长老越想越觉得好,“赤练说得对,都听赤练的!赤练聪明!” 他还挺骄傲,完全没意识到整个妖族都被赤练当成了笨蛋。 玲珑无语地看着眼前三只妖,半晌,不耐烦地撇嘴:“……知道了。” 就不要期待妖族能想出什么靠谱的办法来! 妖境结界有裂缝,人能从那进来,妖自然也能从那出去,但狐妖也好,兔妖也罢,再加上个没有原形的少主,三个都是不会飞的,那要怎么办呢? 当然是需要鸟妖一族帮忙啦! 能为少主效力,鸟妖一族分外激动,他们成群结队地飞过来,只见五颜六色一大片,什么鹦鹉麻雀啄木鸟枭老鹰八哥的都有,喙一张,叼着衣服就往上拖——赤练脑子转得快,瞬间化为原形,她体型娇小,这样的话直接趴在鸟妖背上就可以,兔兔有样学样,只有玲珑是个人类体型,是活生生被叼着衣服提上去的。 全程无语的玲珑就差没翻白眼了。 妖境裂缝仅容一人通过,赤练先从鸟妖背上爬了上去,再把兔兔拽上去,两人化为人形,再来拉玲珑,透过裂缝,还能看见地面上针眼大小的妖族们在那蹦蹦跳跳,大概是在挥手吧,鸟妖们叫个不停,险些以泪洗面目送少主离开。 嘤嘤嘤,少主离开的背影也仍旧那样玉树临风英俊潇洒。 出乎意料,他们出了妖境后,便再也看不见妖境结界所在。 三人仰头看过去,只见群山环伺,悬崖峭壁,一眼望去望不到山顶,显然妖境是在一片悬崖之下,又有结界,凡人根本不可能发现。云镜也是在师门秘境中出了意外才机缘巧合进入的,这倒是跟他说的很一致,赤练曾在人间生活过,知道那些人族修仙门派,在弟子试炼时,通常会选择在山间开放秘境,以免影响凡人。 只是……也太巧了,而且,云镜心心念念的师姐,还有所谓的妖族圣物,这些赤练都不知道是什么,尤其是妖族圣物,他们妖族……还有“圣物”的吗? 她从未听妖王说过。 云镜那般信誓旦旦,连被她迷惑都还在念叨着能让师姐开心的“妖族圣物”,他为何如此坚信妖族会有“圣物”?妖族的“圣物”,又为何会让一个人类开心? 这些问题,赤练从未跟别人说过,平添同族困扰罢了,这也是她为何坚持要陪同少主出来的原因,否则她伤势未曾痊愈,尾巴也只剩下一条,其实还需要休养。 希望能够借此机会查明真相。 “少主,我们去哪里啊?”兔兔对外面的世界充满好奇,她妖力低微,尾巴尚且可以用衣服遮盖,耳朵也能想方法遮挡,惟独一双红眼睛没有办法,玲珑便给她弄了一顶帷帽,赤练容貌惊人,自然也戴上了,人类女子戴帷帽的不少,倒也不打眼。 “去云镜的宗门……叫什么来着?” 赤练无力答道:“……紫霄宗。” 她开始怀疑自己的决策是不是对的,也许从一开始,就只有自己出来会比较好。 紫霄宗既然把这里作为宗门弟子试炼之地,说明紫霄宗距离这里并不远,眼下的问题是,他们一狐一兔一少主,三个都不会飞,此时此刻也没有鸟妖,请问他们是要徒步走出山吗? 玲珑伸出双手,分别在一狐一兔的后颈上摁了下,二妖瞬间化为原形,小小的一只狐狸,小小的一只兔子,呆萌地蹲在地上,被玲珑抄起来,左边肩膀放一个,右边肩膀放一个,往前走去。 赤练担忧地问:“少主,你知道出去的路吗?” 少主回答的也很干脆:“不知道。” “那就这样走怎么能行?少主的身体能撑住吗?” “没问题。” 狐兔对视,都觉得少主是在打肿脸充胖子,妖族谁不知道少主弱的一批,除却睡觉对什么都没兴趣,从这走出去……狐狸兔子瞬间达成共识,还是先尊重一下少主的自尊心吧,如果少主累了,她们就有点眼色主动提出下来自己走。 不过出乎狐兔意料,原以为每天躺着弱的一批的少主并没有走一会儿就嫌累,甚至面上一丝汗都没有,走得连她俩都觉得太久了,他的步伐也没有丝毫紊乱,赤练不由得心中惊奇,也许……是他们低估少主了? 不管怎么说,少主都是上古妖兽的后代,与普通妖族不同,就算天天睡大觉不修炼,也比别人赢在起跑线上! 赤练还好,兔兔已经满眼都是崇拜,崇拜的不得了!妖族振兴!杀回人间有希望了! 紫霄宗选择这里作为试炼之地还真是个不错的决定,因为周围基本没有活人,这样的话闹出再大动静也无所谓,玲珑从天亮走到天黑,才远远瞧见半山腰处有一点点烛光,此时,狐狸兔子已经在他身上睡着了,暖融融的呼吸喷洒在他颈项,他用手摸了摸她们的毛,换来充满信任的呼噜声。 这是一栋小木屋,住着一家三口,男人高大魁梧,女人温婉贤惠,还有个七八岁左右的女儿,许是甚少见人借宿,又许是性格腼腆,母女两人对玲珑十分戒备,明显并不欢迎,那男人却是笑眯眯的,很热情好客,引玲珑进屋里喝杯水。 兔兔的三瓣嘴动了动,咕咕咕叫了几声,但仍旧老老实实趴在玲珑肩头,她在化为原形时无法像赤练那样口吐人言,不过她闻到了这家人院子里有血腥味儿,虽然已经很淡了,可对于不喜欢血腥味儿的兔兔来说是那样难以忍受。她家爹爹跟哥哥都是狼妖,为了她跟阿娘,可是都已经改吃素了! 赤练也醒了,她担心被人听到因此没有说话,少主跟兔兔是在妖境封印后出生的,她却不然,她见过魔族,这一家三口中的汉子无疑便是魔族,可那对母女却是实打实的人类。 那小女孩必然不是这魔族亲生女,因她身上只有沾染的魔族气息,而且这对母女…… 一副嫌弃少主不想要少主留宿的样子,怕是并非本性如此,而是想要逼少主离开。 毕竟魔族……是连同族都会吃的生物。 小木屋不大,外围是篱笆院子,边边角角都收拾的井井有条,十分干净整洁,可见这个家里的人是会过日子的,房檐下还挂着一些熏肉腊肠,女人引着玲珑入了屋子,小女孩坐在板凳上一声不吭。那男人问玲珑要不要吃点东西,玲珑笑着说:“好啊。” 男人也笑了,他一笑,看似憨厚的外表便露出几分掩饰不住的邪气,赤练的尾巴尖儿下意识绷直,预备这家伙一旦要对少主出手,她便先一步贯穿他的喉咙。 出乎意料的是男人并没有对玲珑做什么,反而真的像一个热情好客的山民在招待于山中迷路的客人。 “这里荒无人烟,青山兄怎么会选择在这安家?”玲珑闲聊般问,“且山中又有猛兽,青山哥平日打猎为生,把妻女放在家中,难道也不担心?恰好我要去城中,今日得青山兄收留,若是青山兄不嫌弃,我愿帮青山兄在城中安家。” 男人爽朗地笑起来:“我们一家便是喜爱乡野生活才搬出来的,实不相瞒,你若是叫我在城中过日子,我才不舒坦呢!” 玲珑也跟着笑起来。 小女孩坐在板凳上玩着自己的手指头,也不知道在想什么,兔兔从玲珑肩膀上跳下去,蹦到了她跟前。小女孩一家靠父亲打猎为生,自然是见过兔子的,可从未见过如此干净漂亮的兔兔,饶是有无数愁绪,此时此刻也都抛在脑后,她伸出手,兔兔便蹦进了她掌心。 她轻轻摸着兔兔的毛,掌心下的小身体柔软又温热,可是……小女孩抬头看了玲珑一眼,这个大哥哥也很温柔,还摸了她的头,她不想让他死掉,但是…… 如果不听话的话,阿娘也会被吃掉的。 像阿爹那样。 兔兔察觉到小女孩在发抖,她用脑袋蹭了蹭对方的手心,红宝石般的漂亮眼睛眨呀眨,长长的毛茸茸的耳朵也摇来摇去逗小女孩开心。 许是这兔子太过可爱灵动,连那名为陈青山的汉子都不由得开起玩笑:“这位公子出行竟不带下人,带了两只小畜生,这兔子看着肥美得很,狐狸的皮毛瞧着也不错。” 赤练刷的一下就炸了毛! 她最讨厌人类打她皮毛的主意!再好看的皮毛也是她的! 兔兔也惊呆了,她自认为自己是只玉雪可爱的小白兔,体型就那么大点儿,少主一只手就能把她托住,怎么到这人的嘴里就成了“肥美”的兔子?美可以,肥不行! 而且还敢叫她跟赤练姐姐是小畜生?!人类果然都是混蛋! 唔……不过这个抱着自己还给自己顺毛的人类小女孩,勉勉强强不算那么坏啦。 陈青山一句话得罪了俩妖族还不自知,玲珑似笑非笑答道:“我不喜欢有人跟着,这两只小家伙也算有灵性,我便随身带着,一路随行,倒也能排解寂寞。” 两人又说了会儿话,陈青山家女人便做好了饭菜,四菜一汤有荤有素,甚至还给兔兔跟赤练也准备了吃的,仿佛从玲珑决定留宿那一刻起,她便不是先前那个一脸厌恶试图赶走玲珑的不讲理女人了。 “不让嫂夫人一起吃么?”玲珑问。 陈青山摆摆手说:“她习惯了,会带着闺女在灶房吃的,你我二人只管吃,不用管她们娘俩。” 玲珑却注意到陈青山家女人把两盘素菜放在他这边,荤菜放在陈青山那边,走的时候还对他轻轻摇了摇头,随即像是怕被陈青山发现,叫了女儿快速退了出去。 兔兔跟赤练都是动物模样,又是没有吃过人且已经绝迹三千年的正宗妖族,这魔族又不是什么厉害家伙,根本没认出来,还以为是单纯的兔子跟狐狸。再加上他喜欢吃人,对动物没什么爱好,因此并未在意这两个小家伙往外跑的架势,还对玲珑开玩笑:“公子的宠物跑了,要不要追回来?” 玲珑笑道:“不必,她们很乖,会自己回来。” 陈青山见他相貌极美,又细皮嫩肉,皮肤细腻洁白,比女人更甚,口水简直都要滴下来,这里的馋,是字面意义上的,就好像是饿了许久的人看到一盘色香味俱全还是由五星级大厨精心制作的红烧肉。 他不停地劝玲珑吃酒,玲珑却瞧不上这浊酒,菜色也没动几筷子,他嘴挑得很,虽不挑食,却挑味,便笑着对陈青山道:“家中父亲刚过世,因此茹素。” 陈青山的脸扭曲了一下,迅速又变了回来。 801|第六十九片龙鳞(五) 第六十九片龙鳞(五) 玲珑只食素菜, 且吃得并不多,陈青山初始还劝, 后来便闷头喝酒, 就着肉一杯一杯的灌,也不见他醉, 也不见他说胡话, 单这样瞧着, 倒也像个豪放粗犷的汉子, 只是他吃肉时不像人类习惯咀嚼, 而是一口一口往嘴里塞, 吃相着实称不上好看, 粗鲁又野蛮, 与他通情达理的谈吐截然相反。 到这时候还把陈青山当好人是不可能的,玲珑对这桌饭菜兴致缺缺,酒水也太过普通, 激不起他品尝的欲望, 因此很快便提出休息的请求。 陈青山便让女人带着玲珑去西屋,说西屋是给来借宿的人住的,又说大家都不容易, 在外是要互相帮衬, 日子才过得下去。 虽然打扫的很干净,但屋子里污浊的、残留的人类灵魂所堆积的怨气、悲伤、绝望,以及清理的再彻底也仍旧环绕于鼻息的血腥气,玲珑顿时连那张看似干净的炕都不想睡了。 ——谁知道上面死了多少人? 陈青山女人姓裘, 沉默寡言,除却一开始不想玲珑借宿表现的很不讲理外,她便非常安静温顺,不得不让人怀疑她那样拒绝玲珑是因为什么。 当时就是裘氏给玲珑开的门,她跟女儿一起赶玲珑走,拒绝玲珑借宿,可陈青山却从屋子里走了出来,做了主把玲珑留下,裘氏当时看玲珑的眼神便非常奇怪,似是难过、焦急、绝望……等种种情绪皆在其中,然而当陈青山出现后,她便表现的很是温顺,尤其是陈青山答应玲珑借宿的请求后,她全程都很少再说话。 赤练与兔兔也没有谁睡床,妖族生□□洁,对于散发着污浊之气的地方向来排斥,因此玲珑盘腿坐在了椅子上,小狐狸小兔子便趴在他怀中睡得香。 大约过了有半个时辰,陈青山那边应是也睡了,屋子里悉悉索索的,发出异样的声音来,那声音听得赤练与兔兔都睁开了眼睛,兔兔年岁尚小,又性情单纯,赤练却活得久,她当年可谓是风华绝代引得无数人折腰,自然知道隔壁是夫妻俩在做敦伦之事。 只是……那陈青山虽有人类之形,却无人类之魂,是个魔族,裘氏却实打实是人类女子,比起跟人类结合很难产下子嗣的妖族不同,魔族几乎可以说得上是个遍地留种的族群,他们没有是非道德的观念,也不懂什么叫纲常伦理,总之对魔族来说,人族可以上,神族妖族也可以睡,至于同族就更无须在意,他们的骨子里是没有忠贞二字可言的,也正因此,魔族繁衍速度极快,三千年前神魔大战,也与魔族人数激增有关。 别期望魔族对自己的儿女会有慈爱之情,赤练曾亲眼见过一个魔族将自己刚出生没多久的孩子生生吃掉——对他们来说,流淌着自己血脉的同族吃起来更能为他们提供力量。 只听得陈青山的声音,裘氏却是闷声不吭,赤练在玲珑怀里都炸了毛,若不是玲珑掐着她的尾巴,她简直想要冲过去将那魔族给杀了! 又脏又恶心的魔族,根本不配生活在这个世界上! 可笑的是,神魔大战后,妖族元气大伤,只能封印妖境苟延残喘,当初势不两立的神族与魔族,却可笑的和平共处起来了,否则这人间哪里来魔族肆虐? 赤练对神族观感向来不好,觉得他们都是伪君子。 这动静直到后半夜才停下,兔兔害怕,长耳朵都垂了下来堵住自己的耳孔,赤练更是一头扎进玲珑怀中,玲珑缓缓伸手顺毛,终于,外头传来了轻轻的脚步声。 似是有人朝灶房去了,玲珑耳尖,隐约听到噌噌的磨刀声,在这夜深人静之时,着实可怕,令人胆寒。 又过了片刻,刀磨完了,那人起身,月色下尚且能看清楚他的脸——正是陈青山,此时的他与先前大不相同,眼睛泛着绿油油的光,五官还是那么个五官,却变得格外扭曲且不协调,仿佛被放大了几倍,尤其是嘴,许是想到细皮嫩肉的公子哥儿吃起来得有多美味,他还伸出舌头舔了舔嘴巴,便露出一张生满尖锐獠牙的深渊巨口,两边嘴角几要咧到耳根,隔得老远都觉着腥臭难闻。 房门吱呀一声被推开,陈青山提着刀,做着吃嫩肉的美梦,结果恰好与玲珑四目相对,场面一度变得尴尬起来。 玲珑瞥到他手上那把锃亮的杀猪刀,似笑非笑道:“青山兄大半夜不睡觉提刀来我的房间,难不成是要给我切个瓜吃?” 陈青山恼羞成怒,再傻也知道自己是被人给看穿了,只是他并不放在心上,一个普通的人类罢了,从前也不是没有警醒的人,最后还不都被他给剁成了肉泥?嘻嘻,包成饺子,炸成肉丸都美味极了! 人真好吃! 怨不得同族们已经开始好吃好喝的豢养人类了呢,这吃口粮啊,还是得充足,才不心疼,否则就得像他一样,吃个人连骨头都舍不得扔,一口一口细嚼慢咽,骨头渣子也得咀嚼的碎碎的再咽下肚去。 魔族之所以为魔族,便是因为他们没有同情心与悲悯心,更无法共情,非要解释的话,可以说他们都是天生的反社会人格,任何美好的品质他们都不具备,这就是魔族的特性。 “陈青山”也是如此,他很喜欢看人类被杀前恐惧求饶的模样,其实他要杀人方法多了去了,他却偏偏喜欢月下磨刀,再一步一步走进来,把那些个迷了路来家中借宿的倒霉蛋们吓得屁滚尿流。 可眼前这一看就肉质鲜美非常好吃的青年却一副老神在在的模样,丝毫不惧,陈青山就不高兴了,他阴森森地问:“你可知道我是谁?” 玲珑嗤笑一声:“左右不过是个脏东西罢了。” 他蔑视的太过明显,立时惹怒了陈青山,随后陈青山挥舞着杀猪刀便劈过来,他力大无比,杀猪刀又非常锋利,寻常人定然躲不开这一下,怕不是要当头被劈成两半! 死到临头,这生得眉目如画的青年却还是一副岿然不动之势,甚至眼皮子都没有动一下,陈青山立时觉着不对,可惜为时已晚,一条火红色的毛茸茸的尾巴迎面而来,携着一股杀气,径直将他甩开老远,砸到墙壁上,使得老旧的土墙都晃动起来。 魔族皮糙肉厚,受了再重的皮外伤也能很快痊愈,可陈青山却觉得五脏六腑都要被砸出来了,那条火红色毛茸茸的尾巴慢慢消失,从青年怀中先是挤出一颗眉心生有白色闪电状斑纹的小狐狸脑袋,随后又挤出一对柔软雪白的长耳朵,正是这青年随身带着的两个小宠物。 只是照眼下来看,这哪里是宠物,分明是妖! 陈青山眼里露出贪婪的光,妖啊……吃一个妖,可抵得上吃十个人! 赤练幻化出人形,她嫌弃地看着倒在地上的陈青山,显然此人只是个低等魔族,根本上不得台面,也只能在这群山中占山为王了。也不知那紫霄宗是怎么回事,选在这群山中让弟子历练,却没有发觉周围有魔物? 她把兔兔抱到怀里,对玲珑道:“少主,让兔兔去看看那对母女可还好。” 她是不敢离开少主半步的,怕这魔族还有余力伤害到少主。 兔兔乖巧地蹦了出去,很快,裘氏带着女儿也来了,她看起来很狼狈,衣服虽然穿得整齐,却清晰可见她脖子上被掐出来的男人手印,以及她走路时一瘸一拐,显然“陈青山”与她做夫妻之事时毫无爱怜之意。 见陈青山倒在地上,母女俩竟毫不担忧焦急,反倒是露出了仇恨的眼神! 怕被发现自己是妖,兔兔是原形出去的,赤练也在听到母女俩脚步声时恢复原形,此时兔兔在小女孩怀中,小女孩满是憧憬地望着玲珑:“大哥哥,你是神仙吗?” 玲珑笑着问她:“你怎么知道我是神仙?” 小女孩认真地回答:“因为我每天都会跟天上的神仙祷告,希望他们能够把这个怪物带走,给我阿爹报仇。” 裘氏听闻女儿提到丈夫,眼泪刷的一下便流了下来,她恨毒了“陈青山”,只是丈夫是再也回不来了。 她带着女儿给玲珑跪下磕头,“谢谢仙家救我母女性命,大恩大德无以为……” “你的丈夫怎么了?” 裘氏与女儿都哭成了一团泪人,滚烫的热泪滴落在兔兔的毛发上,她抬起头用长长的耳朵拱了拱小女孩的手安慰她,小女孩一边顺着她的毛,一边泪流不止。 原来他们一家三口很久以前就住在山中,女人心灵手巧,家里靠着男人陈青山打猎为生,陈青山年轻力壮,又敢拼敢干,常常将多的猎物送到山下城镇中换取钱财,五年前女人诞下女儿,一家三口日子过得更是和美。两口子都是厚道人,平日里难免有旅人经过,两口子都会热情招待,谁知便遇到了这么个魔物。 他是以人类模样前来借宿的,当天晚上裘氏便觉得不对,她睡得正熟时似是听到身边有古怪的咀嚼声,被吵醒后点起灯,便瞧见床上属于丈夫的另一半那儿,蹲着个上身赤|裸的“人”,那人见光亮,缓缓回头,冲她咧开一嘴血腥獠牙,獠牙上挂满鲜血淋漓的肉丝。 定睛一瞧,那“人”正捧着个头颅啃得正欢,裘氏熟睡时听到的古怪咀嚼声,正是啃皮肉来的。 而那头颅不是她丈夫的又是谁的?! 裘氏都要疯了!她与丈夫感情深厚,怎能眼睁睁见他惨死,可这魔物凶悍得很,裘氏满心以为自己也要死了,魔物却慢慢地,在她不敢置信的目光中,变成了“陈青山”的模样。 听到这里,玲珑颔首道:“魔族吃了人,便能变成那个人的模样。” 随后这魔族便佯作陈青山开始生活,逼着裘氏喊他夫君,与她做夫妻,又要小女孩叫他做爹,母女俩恨毒了他,他却威胁母女俩,谁不听话,就杀了另外一个。 这魔族便住了下来,他好人肉,来借宿的旅人全成了他的盘中餐,他逼着裘氏亲手为他料理饭食,裘氏为了保护女儿,每次只能摆出一副凶神恶煞的模样赶人走,魔物恼她坏他好事,对她屡屡惩罚,害得裘氏苦不堪言。 玲珑瞧着那又脏又丑的魔族,觉得太过辣眼睛,比起魔族,妖族简直不要太可爱!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奇形怪状的生物?丑的可真别致。 魔族们的原形似兽非兽,似人非人,五官也格外不协调,大的大小的小显得异样夸张和抽象,再加上爱好吃血肉,身上总有股难闻的秽气,真是叫玲珑看了一眼不想再看第二眼。 裘氏母女经此一事,也不打算再在这山中住了,便决意与玲珑一同去城镇,裘氏有一手好女红,养活自己与女儿还是可以的。 至于那魔族,受了赤练一尾巴根本顶不住,活活叫疼死了,看得裘氏母女拍手称快。 玲珑与裘氏母女在进城后道别,小女孩依依不舍的将兔兔还给玲珑,认真对兔兔说:“你要好好吃饭好好长大哦。” 言语间还带着孩童特有的稚气,但却十分懂事,显然一夜家变令她迅速长大,日后与母亲相依为命,她得变得强大才行,不能让阿娘总替自己操心。 她答应过阿爹的,要做个孝顺的好孩子。 兔兔心情低落,窝在玲珑怀中一声不吭,看得出她心情极为不好。 玲珑出生便无父无母,赤练更是独自修炼开启的灵智,她的父母都是普通狐狸,早已湮灭在时间中,惟独兔兔,父母俱是妖族,又父慈母爱,一家和美,与那小女孩何其相似!一朝改变,她心中难免替那小女孩难过哀伤。 这便是妖族的可爱之处。 他们总是心肠很软,很容易替别人考虑,也因此很容易被骗,很容易被辜负。正如玲珑生母,那位妖后,若非她,妖族不会被牵扯进神魔大战,妖王也不会受到重创消失无踪。 很久很久以前,妖族其实是非常喜欢人类,也非常愿意接受人类的。 只是他们被人类狠狠伤过心,一次信任便栽了个大跟头险些被灭族,哪里还敢再靠近人类呢? 也就是兔兔这样不曾见过人心险恶的妖族,才会对人类如此亲近自然。如赤练,虽然也会路见不平,却决不会轻易泄露自己的身份,展现自己的力量。 人族,是最狡诈、最无情、最背信弃义的种族。 到了城镇,玲珑便开始打探紫霄宗的消息,没想到这紫霄宗还真的很出名,问过的人都知道! 人间有人间的秩序,这紫霄宗便是人间最大的修仙宗派,其地位可想而知,不仅如此,他们在人间的名声也非常好。百姓们生活平淡,难免有妖物魔族出来作乱,此时他们便会求助紫霄宗,紫霄宗会立刻派遣弟子前来救助。 除此之外,猎妖人也是非常受人尊敬的。 正如云镜所说,人间有妖。 且吃人。 玲珑亲耳听到一个老伯恐吓哭闹不休在地上打滚的小孙儿:“再不听话妖怪就来把你抓走吃了!” 小孙儿立马被吓得两手捂住嘴巴,不敢再闹腾,乖乖叫爷爷牵着回家去,再不吵着要买糖葫芦了。 人们谈妖色变,对妖族魔族都相当排斥,听得拱在玲珑怀里的赤练与兔兔不高兴极了,他们妖族才不吃人!人一点也不好吃!到底是谁在打着妖族的名义招摇撞骗?!若是被她们知道,定然不会轻饶! 许是见玲珑容貌出尘气质斐然,被打听消息的一个老人家还笑呵呵地给他指路,说:“……公子若是好奇紫霄宗,何不亲自去看一看?四年一次的选拔大会又要开始啦!唉,只可惜小老儿家中子孙根骨不够好,没被选中,只能在家中做点营生。” “选拔大会?” 老人家很奇怪地看了他一眼:“公子难道不知?” 玲珑诚实摇头:“不知。” 老人家的眼神瞬间满是怜悯,仿佛玲珑是个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他也是好心,遂细细与玲珑解释:“这紫霄宗弟子无数,每隔四年,便会开一次选拔大会,不分出身不计年龄谁都可以参加,通过了选拔便是外门弟子,待到下一次选拔大会,于这四年间无建树出不了头的,便会被遣送回家,而能留下的,那就是踏入了修士一途,令人艳羡啊!” 玲珑了然:“这么厉害啊。” “是啊。”老人家笑起来,“公子瞧起来便非池中物,不如去试一试?” “多谢老丈提点,我会去瞧瞧的。” 兔兔对外面的世界很好奇,常常冒出一颗脑袋四下里看,她生得可爱极了,雪白柔软毛茸茸,比一般的兔子不知道漂亮多少倍,又是灵气十足,特别受小孩子还有姑娘家的喜欢。玲珑又不拘着她,任由她好奇探头,因此一进酒楼便叫人看上了,那少女本是被可爱的小兔子吸引,下一秒视线上移看见玲珑的脸,登时倒抽了口气,一张粉面涨得通红,眸若春水,娇羞万分。 似是这样的眼神玲珑早已免疫,他根本不在意旁人怎么看自己,只是来吃顿饭罢了,总算是离开了妖境,再也不用天天吃果子喝露水了! 离青长老还好意思操心他一天天只知道瘫在妖王座上睡大觉连吃饭都没兴趣,呵,换谁吃了一百多年的果子露水也会厌烦的,反正他也不需要进食,还不如不吃呢,有那时间拿来睡觉不舒服么? 不过人间的话自然另当别论。 他一人点了几十道菜,跑堂的都惊呆了,想劝,又觉得这位公子瞧着芝兰玉树绝非穷酸,可这一人,当真吃得了这么多? 因着客人不多,玲珑选了个二楼靠窗的角落,他刚点完菜,便听见环佩叮咚,鼻息一阵香风,抬头一瞧,便是先前那个看他看直了眼的姑娘。 这姑娘身后还跟着几个人,瞧着应该是个大家小姐。 她先是看了眼可爱的兔兔,随后视线便黏在玲珑脸上舍不得移开,明明是在问兔子,却非要死盯着玲珑瞧:“……这位公子,我看你的兔子着实可爱,心中实在欢喜,不知公子是否愿意割爱?” 兔兔正好奇地围观人类世界,突然听闻这话,毛都炸了! 少主不会卖掉她的吧! 不会的吧! 想起前几日少主还说他们没有钱,兔兔就一阵毛骨悚然,这位人类姑娘瞧着很有钱的样子,身上花花绿绿亮晶晶的,少主要是看中人家的钱了怎么办?! 赤练觉得兔兔太激动了,万一周围有猎妖人,表现的太过聪明可不是好事。她当机立断伸出一只爪爪,摁在兔兔的脑袋上,把她抓回了玲珑怀里一起藏好,那姑娘眼睁睁瞧见玲珑怀中冒出一只火红的毛茸茸小爪爪,同样可爱的不行,顿时急切道:“还请公子开个价!不管公子想要什么,只要我有,都可以给!” 明显是有些醉翁之意不在酒,她自幼喜欢毛茸茸的小动物,不过总是三分钟热度,养了没几日便发现,看着可爱,跟自己养起来根本就是两码事,因此常常喜新厌旧,她也养过许多兔子,可没有哪一只能比这位公子的更可爱更好看! 玲珑道:“千金不换。” 兔兔窝在少主衣服里,跟赤练一起把少主的胸都给撑起来了……听到少主说千金不换,顿时得意起来,她就知道!她可是辅佐少主的能人!以后她是可以接任离青长老位子的!少主怎么可能把她卖掉呢! 不可能!必不可能! 想着,她冲赤练微弱地叫了叫,意思是问千金是不是很多钱。 赤练唧唧回了两声,告诉她是的,兔兔便兴奋起来,被玲珑伸手摁住才老老实实不再在他衣服里乱拱乱窜。 “很抱歉。”对着漂亮姑娘,玲珑总是比较有耐性,前提是对方不要胡搅蛮缠惹他不高兴,“你能让一下吗,挡着上菜了。” 802|第六十九片龙鳞(六) 第六十九片龙鳞(六) 被玲珑这样说了一句, 即便他语气温和并不带嫌弃,姑娘也还是红了眼眶, 边上的婢女连忙安慰, 斥责玲珑道:“你可知道我家小姐是谁?我家小姐看上那小兔子,愿意向你买, 本是你的福气, 你怎敢如此对我家小姐说话?” 兔兔听了, 差点儿要从玲珑衣服里蹦出来跟人类讲道理——少主愿意搭理人类, 是人类的福气好不好?这个人类女子在胡说什么浑话!这可是他们妖族少主!上古狰兽之子!以后会带着他们妖族攀上高峰的少主! 赤练冷静, 毛茸茸的火红色小爪摁住了兔兔的头, 反正从姑娘眼中看来, 就是这生得俊美风流的青年, 无论谈吐气质都是一流,可谓称得上举世无双,惟独他胸口鼓鼓囊囊的, 隐约可见一条火红色的尾巴尖儿与雪雪白的耳朵尖儿。 玲珑对漂亮的女孩子有耐心, 并不代表这种耐心是无限的,至少在那姑娘的婢女指责他后,他已经开始不耐烦了:“我说了, 你又能拿我怎样?” 还真别说, 还真没法拿他怎么样。 被玲珑拒绝成这样,再是胆大的人也不好意思留了,姑娘抹去眼角的泪水,扭身便跑, 那婢女气哼哼地看了一眼,随即追了上去,跑堂的来上菜围观了这一幕,方才玲珑与他说话时平易近人,全然没有一些食客眼高于顶的德性,跑堂的也乐意提点:“这位公子,那可是咱们城主的掌上明珠,你惹了她不高兴,城主是要生气的。” 距离玲珑离开妖族已经快一个月,嘴上说着去紫霄宗看看,其实他压根儿没怎么放心上,沿途吃吃喝喝宛如度假,眼下他是停留的这座城叫千絮城,距离紫霄宗仅有百里,之所以叫这个名字,是因为城墙外种着柳林,春风扬起,便是千里飞絮,因此得名。这里的城主,据说与紫霄宗关系亲密,互有往来,因此妖魔一般不敢在千絮城生事,紫霄宗也隔一段时间便会派遣宗中弟子前来查询,是以生活在千絮城的人们很少受妖魔困扰。 那位被玲珑弄哭了的小姐,便是千絮城城主之女,这位城主乃是女子,招了赘婿上门,仅得了这么个女儿,养得如珠如宝,惯出来一副娇脾气,谁若是敢给女儿气受,城主不分青红皂白便会将人赶出千絮城,城中百姓与外来客商尽皆小心翼翼,如那些小商铺,千金小姐若是看中了什么东西,他们便连银子都不收也要双手奉上,所求便是能在千絮城过上安稳的日子。 比起那些妖魔横行的城池,千絮城简直是世外桃源。 跑堂的有些怜悯道:“这位公子,菜我看是上不齐了,您还是快些吃,快些离开这儿吧……城主疼爱大小姐,不舍得她掉一滴泪,势必是不会让您好过的。” 可以说城主对大小姐的纵容根本没有底线,她是这千絮城城主,这儿便是她的一言堂,背后又有紫霄宗坐镇,谁敢招惹? 玲珑一气点了几十道菜,这会儿才上了三道,跑堂的就催他走,那他还偏偏不走,“我若是不走,又要如何?” 跑堂的挠挠头:“这个……小的也不知,但总归是没好事的,您总不想到那城中地牢被关着吧?趁着城主没派人来找麻烦,还是快些赶路的好。” 他一片好心,奈何玲珑只是心领。 见这位公子说不通,跑堂的长长叹了口气,又继续忙活去了。 上一个头也这么铁的最后怎么样了来着?他想想……哦,被城主打断腿关在地牢现在还没放出来呢,据说精神都已经不大正常了,那地牢可不是人待的地方,冰冷刺骨阴暗潮湿,据说还有蛇虫出没……他们城主最出名的就是护短,尤其是仅有这么一个掌上明珠,那是甭管谁对谁错,反正只要大小姐落泪,就必然不会让那惹了她的人好过。 这位公子胆子是真的大,许是没听过千絮城城主的威名,才敢如此不放在心上,唉。 跑堂的一步三叹气走了,留下玲珑品尝菜色,在他怀里的赤练小声问:“少主,我们不走吗?可以避开麻烦的话,自然是避开比较好。” 兔兔也很怕那个什么城主来了把自己抓去给大小姐当宠物,忍不住也叫了两声,玲珑却很淡定地把她俩从怀中掏出来,又用两个碗碟给她们夹了些菜,两小只鼻子动了动,到底没能抗拒食物的召唤,埋头吃得喷香,顺理成章便把千絮城城主的事儿给忘了。 那跑堂的说啥啥来,最后一道菜刚上,已经有卫队将整座酒楼团团包围,玲珑在二楼看到下面的动静,又看了看最后那道没来得及吃的菜,一手把小狐狸小兔子都揣进胸膛,另一手抄起人家的菜盘子,直接顺着二楼跳到了隔壁胭脂铺的屋顶上! 等千絮城卫队上了二楼,早已人去菜空。 赤练奋力从玲珑怀中探出头来,少主跑得很快,风呼呼的刮着,把她顺滑柔软的毛发吹得乱七八糟:“少主,他们肯定要全城通缉追拿我们,我们还是赶紧出城吧!” 跑出了危险地带,那盘菜居然还不撒汤不漏水带有余温,三个人分着吃了,吃完后赤练与兔兔便开始舔毛,玲珑倒是不急着走,他从来也不是会害怕的性子,你跟他说谁要抓他问罪让他逃命?那他肯定要留下来搅和和天翻地覆,让那人知道他的厉害,以后再不敢打他的主意。 再说了,他有什么错? 千絮城城主溺爱女儿本没有错,她的女儿她要怎么爱便怎么爱,可要别人跟她一样百依百顺予取予求,呵。 千絮城没有妖魔作祟,百姓安居乐业,饶是城主对待女儿有些娇惯,也在大家容忍范围之内——对百姓来说,只要能活下去,他们总是很能忍。 玲珑愣是在千絮城又苟了足足三四天,看着那些卫队满城跑偏偏就是找不着他,心里得意极了。 与此相对的是城主快要气死了!从没有抓个人抓这么久过!难道那人还能生了翅膀飞到天上了不成? 为了讨女儿欢心,她叫人寻了许多可爱的兔子过来,可女儿却一只都看不上,她又细细问了那日跟在女儿身边的仆从,得知这些兔子加起来都不及那一只的灵动,也是上了火,从来女儿想要什么,她都会为她寻来,这次的兔子也不例外! 她找不着,难道紫霄宗的修士们也找不着呢! 千絮城与紫霄宗交好,紫霄宗便每月都派遣弟子下山前来探查妖魔,算算日子,这个月差不多也该来了。 玲珑可不知道为了兔兔,千絮城城主使了这么大劲儿,他这几天在城里东躲西藏的躲猫猫还觉得特好玩,那些个蠢蛋从他眼前经过都发现不了他,实在是有趣。 他蹲在一家铺子上吃驴肉火烧,旁边一家摊子的老板抱怨道:“城主也不知怎地了,将我们家全部的兔子都给收走了!害得我现在只好改行卖鸭脖。” 他本来是卖麻辣兔肉的,家中养了许多兔子,前几日城主卫队突然来了,二话不说把他家全部兔子都给没收……虽然说是给了银子,但短时间内货源是没了,只好从卖麻辣兔肉改成卖麻辣鸭脖,生意倒还是一如既往,就是不知道那些个兔子最后还能不能还回来…… 卖驴肉火烧的这家心有余悸道:“听说是大小姐想养一只漂亮的兔子,不漂亮不行,幸好大小姐不想养驴。” 那他可能也卖不了驴肉火烧了。 赤练跟兔兔蹲在玲珑腿上啃火烧,兔兔浑身颤抖了一下,显然非常担心自己会被抓走,她顾不得火烧还没吃完,努力朝玲珑衣服里钻,呜呜呜人类真的好可怕,还是妖境安全。 最后屁股藏进玲珑衣服里,只露出一颗脑袋跟前肢,捧着火烧吃得香。 妖族修炼全靠天地精华日月灵气,平日饮食也是以野果露水为主,像是这驴肉火烧,只有玲珑吃肉,赤练与兔兔都是只吃素火烧的。尽管如此,对她们而言,这已经是很了不得的美味了。 吃完了火烧,玲珑把这两只肚皮撑得圆滚滚的毛茸茸揣回怀里,他生得丰神俊朗姿容绝世,叫人看了便不免神往,偏偏胸口处鼓起两个大包,路人都觉古怪,他却自然得很,也因此相当扎眼。 是的,在封锁全城搜索追捕他的时候,他也还是如此嚣张。 赤练有时候觉得少主还是躺在妖王座上睡大觉会更好一点,至少那样的少乖巧安静,不会像现在这样没事找事……他们明明应该去紫霄宗一探究竟,结果少主非要在千絮城逗留,还跟那位城主杠上了!每当人家以为他已经逃出城,他就故意暴露,大剌剌地抱着兔兔走在街上,等人来追了,他再躲起来,如此三番两次乐此不疲,赤练深深地替千絮城卫队感到绝望。 这办事效率,估计也挨了城主很多顿骂了。 走了没多久,身后却有人出声:“前面那位公子请留步。” 玲珑头也不回继续走。 “公子留步!” 玲珑还当作没听到,什么公子不公子的,他可不认识什么公子。 只见一道白影从头顶翩跹掠过,又优雅落地,是个身着白衣气质翩翩手拿长剑的男子,衣服上绣着紫霄宗特有的暗纹,随后又有数人上前,围在玲珑身前,俱是紫霄宗弟子。 为首的男子向玲珑轻搭一礼:“公子冒犯,在下乃是紫霄宗晨阳,受千絮城城主之托,请公子去城主府做客。” 说的可真委婉,玲珑诚心诚意地问:“如果我不想去做客呢?” 晨阳顿了下,道:“公子还是去一趟为好,也能了结这桩恩怨,城主并非蛮不讲理之人,只是爱女心切,在下听说公子在城中来去自如神出鬼没,如此更是惹怒城主,俗话说冤家宜解不宜结,公子何不顺水推舟?” 兔兔死死巴着玲珑,生怕下一秒那紫霄宗弟子就劝他们家少主把她送给别人养!早知道外面的世界如此危险,她就待在妖境不出来了呜呜呜! 人类真的是太坏了! “我要是不去呢?” 晨阳微微一笑:“我等受城主之托,公子若是不肯去,怕是我等要失礼了。” 他一抬手,另外两名年轻弟子便上前一步,看那架势,像是要把玲珑给抓住,玲珑退了一步躲开,对那死缠烂打的千絮城城主相当厌烦,他向来是恨屋及乌,连带那位并没有怎么为难他的大小姐都叫他给厌恶上了:“愣着干什么,前头带路,难不成要我走前面?” 他方才还是一副很好说话的模样,在晨阳说了强迫的话后,立时转为了高高在上的态度,宛如和这些人说话是他们八辈子修来的福气。紫霄宗的弟子们虽然听从千絮城城主的话,个个却也都是天之骄子心高气傲,而玲珑的瞧不起人不是用言语,而是一个眼神一个表情,登时便有性情冲动的弟子想要教训教训这个得意的家伙,却被晨阳拦住。 千絮城城主是个很年轻的女人,约莫三十出头,容貌艳丽,一双凤眼不怒而威,大厅内除了她之外,还有她的女儿,以及另外一个容貌绝世的白衣女子。 晨阳对着玲珑还是一副正儿八经的神态,见了那白衣女子便是小心翼翼的:“师姐,我把城主要见的那位公子带回来了。” 师姐? 玲珑,以及怀里的两只毛茸茸都对这个词很敏感,无他,云镜被迷惑时,心心念念的都是“师姐”,连他要夺取妖族圣物,也都是为了讨师姐欢心,想来这位师姐在紫霄宗非常受欢迎。 大小姐见了玲珑,面生粉晕,眼眸中透出惊喜的色彩来,其实她若是不想为难玲珑,早早与母亲说,城主自然不会与玲珑作对,但城主都闹了这么大阵仗,足见大小姐也是想找玲珑的,至于是想要兔子还是要人,那就见仁见智了。 城主头一回见玲珑,女儿回来后春风满面少女含羞又百般失落,她作为过来人还有什么不明白的?问了女儿的身边人,得知那养着兔子的公子生得十分好,便也动了心思。 女儿已经十六了,城主是想要给她找个赘婿的,但又要人品好,又要有能力还要爱惜女儿,这可不容易,但凡有能力的男子,几个愿意入赘?女儿眼光又高,难得遇到个叫她心动的,城主自然要满足她。 眼下一见,对玲珑非常满意,言谈间便多了几分审视,玲珑察觉到了,心里好笑,这招上门女婿的不少见,但问都不问别人意见直接定下来的,还真是见得不多。 对于城主话里话外的暗示,玲珑通通无视,拒绝的相当干脆,大小姐一张俏脸肉眼可见变得惨白,泪盈于睫摇摇欲坠,城主本是一片好心,见这个小子不知好歹,登时恼怒起来:“你是觉得我儿配你不上?!” 是个正常人都会惶恐解释表示自己是高攀不了,只有玲珑理直气壮地点头:“是。” 扑哧一声,城主没来得及生气,不敢置信地看向边上名为璐瑶的紫霄宗大师姐。 璐瑶自觉失态,以手掩口道:“抱歉,是我失仪了。” 不过真的很好笑,从修仙者的角度来看,这青年气度非凡,千絮城大小姐却不过是个平凡女子,两人站在一起宛如云泥之别,焉能谈得上般配二字?城主是母亲眼里出西施,觉着自己的女儿哪哪都好,实则千絮城大小姐这性子,并不怎么讨喜。 听到少主拒婚,无论兔兔还是赤练都松了口气,兔兔是觉得自己不用被送人,赤练则是庆幸少主没有动心——上两任妖王尽皆爱上人类女子,都吃尽了苦头,甚至导致少主体内的妖族血脉至今未能觉醒,连原形都化不出来,她真担心少主若是也爱上人类女子,生下的后代会跟人类一模一样…… 并不是说人类不好,而是不适合。 “你给我说说,我儿哪里配不上你!”城主不敢对着璐瑶发火,只能将一腔怒火发泄到玲珑身上,其实今天无论玲珑能不能说服她,她都不会放过他。 对于她视若珍宝的女儿,这小子居然敢如此不识抬举,既然如此,在地牢里关上十年,要他后悔莫及痛哭流涕! 配不配得上什么的,玲珑并不是很在意,可城主先质问的,他只好点头了,如今人家又要问他哪里配不上,要他怎么说?实诚点儿吧:“哪里都配不上。” 城主简直气炸了!!! 大小姐也被打击的心碎无比,她捂住脸,站起身飞也似地跑了,不愿再在这个丢脸的地方多待——旁边还有好多下人以及紫霄宗的弟子,她的脸面真是半点儿都没了! 女儿一跑,城主也急了,她恨恨地瞪着玲珑:“来人!给我把这个不知好歹的臭小子抓起来关进地牢,没有我的允许不许放他出来!” 卫队立刻上前,却被玲珑躲了过去,他倒也没多么生气,反倒觉着好笑,这对他来说绝对算是心情不错的一次,不过城主如果一意孤行下去,那就不一定了。 紫霄宗的弟子们没有动,千絮城的守卫个个武艺高强,但这青年躲让他们宛如戏耍,累得他们气喘吁吁却抓不住人,饶是城主面上都不大好看,再傻也知道这青年绝非普通人,可那又如何?看不上她女儿就是错! 璐瑶看着玲珑,若有所思,遂示意身边弟子上去帮忙。 紫霄宗的人一出手,千絮城的守卫们便松了口气,他们比起修士们自然远远不及,而虽然玲珑不怕,可赤练跟兔兔都担心得很,兔兔妖力低微,待着不动就是最好的帮忙,赤练却不然。眼见紫霄宗的人来势汹汹,赤练再也忍不住了! 只见大厅内红光闪耀,一条巨大的毛茸茸的火红狐尾席卷而出,将一众紫霄宗弟子都甩飞开去,为首的璐瑶晨阳立时站了起来,晨阳对璐瑶道:“师姐!是妖!” 城主本来是挺怕的,可一想到紫霄宗的人就在身边,尤其这次是紫霄宗大师姐亲自下山,她心中的不安便又转为得意,“我千絮城从不许妖魔进入,你竟敢带着妖物!可见你也不是什么好东西!璐瑶仙子,此人包藏祸心,决不能轻易放过!” 赤练听了,从玲珑怀中钻出来,红光闪过,已幻化成了一位绝色美人,黑发红衣,艳若桃李,她号称妖族第一美人,自然不是浪得虚名,光是这份美貌,便足以让所有人目瞪口呆。 能与她在容色上一较高低的女子,也就那位名叫璐瑶的紫霄宗大师姐。 “无知人类,胆敢对我家少主无礼,我看你们才是活到头了!”赤练怒斥,薄怒并没有让她显得粗俗,反而让她的美貌更加耀眼、灿烂,染上怒意的眉眼美如画,连被她斥责都成了享受。 “少主?”璐瑶闻言,上下打量玲珑,“……你也是妖?” 随后她便否定了自己的回答:“不,不对,虽然是妖,却无妖物的浊气,你们……” 她眼睛里露出兴奋的神采,虽然一闪而过,但玲珑依旧瞧见了。 璐瑶随即道:“想来此事便是个误会,此番也是我紫霄宗选拔大会在即,师门担心有妖魔作乱,方派遣我等弟子下山巡视,想必叫大小姐心心念念的兔子,也是妖吧?倒不如请出来相见,若是手头没沾过人命,我等自然以礼相待。” 晨阳急道:“师姐!怎能相信妖魔之话?哪有妖魔不吃人?我看还是将他们收了才是要紧!” 兔兔听到了璐瑶的话,耳朵尖儿动了动,从玲珑怀中冒出一颗小脑袋瓜,生得着实可爱,与那些吃人被斩杀的妖物大不相同,便连对妖魔恨之入骨的紫霄宗弟子都忍不住盯着瞧——怎会有如此可爱的小兔子! “不得无礼。”璐瑶低声斥责晨阳,又问玲珑,“不知公子意下如何?” 803|第六十九片龙鳞(七) 第六十九片龙鳞(七) 赤练是成熟妩媚的绝色美人, 而兔兔与她相反,稚嫩的像是个还没长大的小姑娘, 尤其是头顶上因为妖力低微而冒出来的那双又长又软的毛茸茸兔耳朵, 把她衬托的愈发娇俏可爱,圆溜溜的大眼睛里满是对这个世界的好奇, 看着人的时候也没有畏惧, 如果说赤练令人脸红心跳, 那兔兔就是叫人忍不住捧脸尖叫她怎么这么可爱! 兔兔躲在玲珑身后, 一只手抓着玲珑的衣袖, 显然对这群人类还有戒备之心, 不过少主叫她出来, 她自然是相信少主的。 璐瑶见状, 笑容愈发深了,与赤练兔兔不一样,她是那种美得清冷的姑娘, 仙气飘飘, 宛如九天玄女,便是紫霄宗弟子也甚少见到她如此开怀的笑,大家纷纷看了这个再看那个, 眼睛都不够用的! 玲珑接受了璐瑶的提议, 愿意一同去紫霄宗,赤练虽然担心,却也没说什么,他们本来就是想去紫霄宗看看的, 一来是为了云镜的事,二来是为了寻找妖王,三来……也是想看看紫霄宗的修炼功法有没有能帮助到少主的地方,受邀前去也无可厚非,本来偷偷进去被发现的话也会闹出一通事来,正大光明的去,紫霄宗自诩名门正派,总不至于对他们暗下毒手吧? 不过璐瑶一行,在回紫霄宗前,还要巡视与紫霄宗交好的城池,避免妖魔作乱,扰到普通人的安宁。 听说璐瑶仙子邀请了玲珑去紫霄宗,千絮城城主的脸色瞬间便难看起来,她向来厌恶妖魔,便道:“璐瑶仙子未免太过心善,妖魔岂有干净的,不斩杀他们,日后定要危害人间。” 玲珑笑眯眯道:“放心,我必第一个危害你。” 千絮城城主怒道:“你敢!” “你大可看看我敢不敢。”玲珑继续笑眯眯,“你说是你活得久还是我活得久呢?惹了我对你有什么好处?便是你侥幸活到死,你的后代呢?你女儿的后代呢?我们妖族报复心可是很强的,惹了我,要你子子孙孙不得安宁。” 这话说得太吓人,千絮城城主顿时语塞,再不敢说什么,只恨恨地瞪着玲珑,显然还在记恨他唐突了自己女儿的事。 这结不成亲便结仇,就是这么个事儿了。 离开千絮城后,赤练与兔兔还是以原形模样跟在玲珑身边,有时候紫霄宗的弟子前去除妖,回来见那所谓的妖族少主懒洋洋躺着,胸口趴着两只软绵绵的毛茸茸,心里羡慕嫉妒恨,都是妖,怎么他们遇到的就那么辣眼睛呢? 要是可以,真想上去摸摸那顺滑的毛~ 可惜赤练和兔兔是不许别人碰的,少主随意撸她们可以,谁叫他是少主,是妖族的希望呢?可人类凭什么也想撸她们?她们又不是宠物! 因此紫霄宗的弟子们便只能眼巴巴地看着玲珑随意撸狐撸兔,有时候私下里也会议论这妖族少主的原形会不会也是这么可爱的毛茸茸,不过到现在还没有见过这位少主的妖形呢,应该是老虎?豹子?狮子之类的猛兽吧,怎么想也没办法把兔子狐狸这样的妖形跟妖族少主放在一起看。 璐瑶则从始至终清心寡欲,她看着赤练兔兔的眼神很是温和,却从不靠近,也不会像其他弟子那样试图撸毛,不过她为人实在是很和气,又很会照顾人,别说是心性单纯的兔兔,就连见多识广的赤练有时候都不知不觉陷入璐瑶仙子的温柔乡,觉得这样善解人意的姑娘着实少见,也难怪云镜对她念念不忘,难怪其他弟子尽皆视她为神女。 听说璐瑶仙子天资过人,却毫无架子,是紫霄宗最受欢迎的人物,几乎没有人会说她不好,她对谁都有一颗慈悲心肠,便是妖魔,若是未曾伤过人命,她也不会伤害,甚至会给予帮助。 这样的人太少见了,赤练见过的人类大多是听到妖族的名号便对他们喊打喊杀,于是对璐瑶的态度也明显比其他人好,虽然如此,她还是非常警觉,一旦璐瑶过来寻少主说话,不管在做什么,赤练都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人间有句俗语,叫知人知面不知心,璐瑶虽然好,可太过完美,这世上会有完全挑不出毛病,人见人爱的人吗? 少主跟兔兔一样,见过的人不多,万一被骗了怎么办? 看那云镜,与这一批弟子对璐瑶的痴迷就知道了,璐瑶说什么就是什么,他们面对她的时候简直都不会思考,少主涉世未深,叫女人给骗了怎么办? 尤其,是人类女人。 若是当初她再谨慎些,妖王也不会与人类女人结合,乃至于少主如今都无法化为人形。少主已经很弱了,如果再与妖王一样爱上人类女子……再生下的小少主得弱成什么样?会不会就如人类一般,生命短暂,只有数十载? 不行不行,绝对不行! 紫霄宗果然如云镜所说那般大气磅礴,甚至于对璐瑶带回来的玲珑一行人,他们也很友好。璐瑶并没有告诉他人玲珑的真实身份,仅有紫霄宗的宗主及几位德高望重的长老得知,对于这位妖族少主,他们没有很排斥,也没有很亲近,基本处于一个观望状态,毕竟对于紫霄宗的人来说,妖族魔族都是吃人血肉之物,浑身晦气横生,紫霄宗的义务便是为天下百姓斩妖除魔。 可璐瑶说得不错,这位妖族少主身上尽是纯净之气,乃至于跟随他的一狐一兔,也对人类血肉没有兴趣。他们紫霄宗虽然厌恨妖魔,却并非不分是非。 玲珑是个甩手掌柜,什么事儿都交给赤练,也是赤练告知众人,他们妖族并不吃人,也不会吞噬同族,与人间的妖物并不相同,甚至于她很生气人间妖物毁坏了他们妖族名声,从古至今,他们妖族就是不吃人的!到底是谁在背后败坏他们的名声! 璐瑶思索片刻道:“……正巧离宗中千里之遥的青山城闹妖物,赤练姑娘若是不嫌弃,便与我们同去如何?也看看那妖物与妖族到底有何不同。” 赤练思考后点头:“可以。” 不过她并不放心把少主跟兔兔留下来,这两个一个赛一个的弱,还是一起去比较好。 璐瑶很能理解她这种担忧,她作为宗门大师姐,也总是非常关心他人,因此在弟子们心目中,大师姐便是神女般的人物,对他们又温柔,长得又美丽,相当讨人喜欢。 可惜赤练并不相信她。 一个人太过完美,就显得虚假,来到紫霄宗也有半个多月,与璐瑶相识一月,可她却从未见过这个女子有哪里不好——她简直是太好了!上到紫霄宗宗主,下到紫霄宗外门弟子,人人对她都是满口称赞,赞她天赋赞她品行赞她美貌,对待他们妖族也很是和善,完美的令人吃惊,挑不出丝毫毛病来。 同行前来紫霄宗的路上,璐瑶曾带同门前去灭妖,当时赤练并没有跟着去,但是自前去的弟子口中她也得知了璐瑶舍身救人不畏生死的壮举,弟子们因此对她多有推崇,赤练却愈发警惕,她也曾见过类似的女子,那便是上一任妖后,那也是个完美的无可挑剔的人类女子,虏获了他们妖族上上下下的心,乃至于很多本来排斥人类的妖族都对她推崇备至。 可结果呢? 妖族被卷入神魔大战,元气大伤,无数同族绝望死去,妖王费尽最后妖力封印妖境,大家便在妖境中待了三千年……人类总是骗人,他们温柔多情,好像很爱你,其实根本不爱你,只是利用你。 如今的璐瑶,和三千年前的妖后何其相似! 与亲人的兔兔不同,见识过人心险恶的赤练基本不与紫霄宗的人说话,更多时候都是趴在树上、屋顶上看着他们,一旦他们有任何想要伤害少主的意图,她便会立刻出现。 这也导致紫霄宗弟子敢跟她搭话的少之又少,大家都觉得这位赤练姑娘生得绝美无双,不愧是妖族第一美人,却难接近得很,明明像是一团烈火,触碰起来却又是一块寒冰,对人类戒心极强,轻易不许人靠近。 与之相反的便是兔兔,她对人类的危险向来都是听同族的长辈说的,因此在没见过人类时可以喊打喊杀喊口号,但真正跟人类相处多了,便立时觉得他们可爱可亲,又因为她性格天真活泼,很快便与紫霄宗弟子们玩到了一起,不过她还是谨记赤练姐姐的交代,防人之心不可无,千万不可以把妖境的事情说出来。 如果真的像云镜所说,他们妖族有“圣物”,那必然是令人想要据为己有的东西,不管是什么,都得保密。 赤练下了一次山,十日后回来,她神色凝重地回到玲珑身边,这次她与紫霄宗弟子一同前去灭妖,本来只是想亲眼看看人间的妖族与妖境的妖族有何相似之处,结果一见之下简直大惊失色! 为此她将那个妖物带了回来。 本来赤练有很多很多忧虑想要与少主说,结果她还在斟酌词句,就看见她家少主那张好看的人神共愤的俊脸逐渐扭曲,俨然是一副见了鬼的表情……如果赤练看过现代社会的一张表情包,那她会知道,没有什么比“快拿走快拿走”这六个字更能形容她家少主此时此刻的心情了。 无他,实在是太丑了! 玲珑闭上眼睛不想再看第二眼,赤练满腹想说的话说不出口,无语凝噎。 边上璐瑶也在,见状,笑道:“妖魔便是如此,虽能化为人形,但……食人血肉,身上便沾染了污秽之气,少主见之不喜,也是理所当然。” 他们修仙之人厌恶妖魔也正是因为这污秽之气,当然,那些魔修除外,对魔修而言,可能这种污秽之气更适合他们修炼。 但妖族□□华饮露水,对血肉无感,自然也会对污秽之气不适,瞧那只可怜的小兔子,已经躲进少主怀中用两只长长的毛茸茸的耳朵把口鼻给掩住了。 赤练其实也不大想沾这脏东西,“少主,虽然丑是丑了些,可少主细看,它们确实与我妖族隶属同源。” 先前她只听说人间有妖,却没当回事,只当人类见识短,将非同族认作妖,此番与紫霄宗弟子同去灭妖才发现,这些妖族当真与他们乃是同源,可化人身,有原形,他们之间唯一不同的便是身上的“气”,干净与污浊的不同,导致人间妖族与妖境妖族走向了两个修炼方向。 人间妖族吞噬人类血肉增加修为,身上污秽之气大长,腥臭难闻,且理智尽失,吃的人越多,越强,也越无法思考,与野兽无异,难怪人类将其视为洪水猛兽,人人除而后快。 至于魔物……除却魔族原形便与妖族不同外,他们与人间妖族几乎无二,这也是最让赤练觉得匪夷所思的地方,妖族绝不会自相残杀,可人间妖族不仅吃人,也如魔族那样吃同族! 赤练担忧不已,她看向玲珑:“少主,三千年前……会不会有同族遗落人间?” 妖王封印妖境,除却已经战死的妖族外,尚有其他妖族在人间流浪,当他们想要回妖境却寻不到入口……三千年的寂寞孤独,要怎样排解?否则如何解释人间妖族的荒唐与失控? 妖族繁衍没有魔族那样快,有些妖族结合后生下的孩子甚至终其一生都可能开不了灵智,只能像是普通动物那样生老病死,寿命只有短短数十载,因此他们妖族从不食血肉,这是对同族,也是对天地间生灵的温柔。 玲珑摸着下巴,道:“有可能。” “若是这样……”赤练喃喃着,她明白三千年前妖王封印妖境是为了同族好,否则他们当年必定会彻底湮灭在神魔大战中,即便侥幸存活,也会如眼前这失去理智的行尸走肉一样,只吃吞食血肉,不能思考,甚至意识不到自己是怎样空虚、可悲的生物,直至被人类杀死,乃至于被割下头颅拿着炫耀……一股悲哀之感油然而生,赤练跌坐在椅子上,被绑起来的人间妖族形容丑陋,依稀可见他身上的污秽之气,找不出一丝灵智。 璐瑶看了看地上的人间妖族,又看了看赤练、兔兔与玲珑,道:“三位与他们相比,根本不像同族,自我有记忆起,人间妖族便是人人喊打喊杀的存在,他们吃人肉,吃的越多就越强,越强就越失控,越失控,就越无法克制对人肉的渴望,因此我们将妖魔归于一类,都是要除掉的隐患,他们为祸人间,紫霄宗便不能置之不顾,并非有意猎杀,还请三位见谅。” “难道就没有遇到过不吃人的妖族吗?”赤练问。 璐瑶思考片刻,答道:“不曾听过,若非见过三位,我还不肯相信世上有不吃人的妖族。” “不应该呀。”赤练呢喃,“便是三千年前他们没有及时返回妖境困于人间,也不该失控到这个地步,人间是有什么东西诱使他们失控吗?” 妖族天性对血肉毫无渴望,这是刻在骨子里的,不会因为遗落人间无法返乡便改变,一定是有什么东西……有什么东西改变了他们。 得知地上那看起来丑陋吓人的妖物是同族,兔兔便从玲珑怀里爬了出来,她的两只长耳朵重新竖的高高的,纯澈的红眼睛里,眼泪一颗一颗往下面掉。 她自出生起便在妖境生活,所见到的妖族全部都友好而慈爱,大家喜欢吃多了后化出原形躺在一起晒太阳,那是何等快活的时光,她从未想过,还有同族在外面受苦。 “这个……我便不知了。”璐瑶抱歉地笑笑,看向地上妖族的眼神中充满了怜悯,却又很无奈,“只是他已吃了许多人,便是情有可原,也不能留他性命。” “该是如此。”赤练点了下头,“请璐瑶姑娘把他带走吧,该如何处置,你们做主便好。” 璐瑶诧异地看了她一眼,原以为按照这妖族女子的激动程度,会为了这个同族与他们作对,没想到却是个明辨是非的。 待到璐瑶带人离开,赤练才转向玲珑面色沉静:“少主,人间很不对劲。” 玲珑嗯了一声,没太放在心上,他用手轻轻撸了撸兔兔的长耳朵,问赤练:“你与璐瑶同行,她身上可有奇怪之处?” 赤练那些想法都是自己琢磨的,根本没有证据,摇头道:“目前什么都没有,而且关于云镜误入妖族一事我也打探清楚了,紫霄宗选在山里开启秘境供弟子们历练,云镜意外失踪后他们搜寻许久都没有结果,我问了几个紫霄宗弟子,他们亲眼所见云镜消失,随后也去过云镜消失之处寻找,却不见异状,所以我才想,云镜身上是不是有什么不同寻常的地方?否则为何只有他误入妖境?” 这也是最让人想不明白的一点。 无论怎么看,那云镜都只是个普通人类罢了,并无过人之处,妖境结界是何等的厉害,怎么他就能砸个洞出来? “呵。”玲珑轻嗤一声,“不必太过担忧,若是有人在做手脚,早晚不会放过你我。” “少主?” “静观其变就是。”玲珑用两根手指绕着兔兔的脸来回撸,舒服的她直哼哼,神色却是冷冷淡淡的,虽然在紫霄宗住了挺久,看着彼此相处的也不错,他可从没真正信任过这里的人。“人心有贪欲,有贪欲便会控制不住,你且小心,不必过多在乎我。” 赤练点了点头:“知道了,少主也要小心,尤其是兔兔,她年幼天真,容易被骗,可别让她叫人哄了去。” 兔兔气哼哼地摇摆两只长耳朵,咕咕叫了两声以示反抗,她才没有那么傻乎乎地被骗呢! 赤练平日里会在紫霄宗内四处走动,不过她很注意,从不会去丹堂武场这样的地方,非常守礼,也不会跟紫霄宗弟子过多接触,他们不信任她,她其实也没有多么信任他们,人类是狡诈无情的生物,这一点赤练深有体会,她是决不会在一个坑里跌两次的。 璐瑶算是个例外。 她实在是太好相处了,无论赤练怎样冷眼,她都是温柔平和的模样,紫霄宗上下对她更是称赞有加,赤练每次同她说话都极为小心,这可能是身为妖族与生俱来的敏锐,总觉得这个人……看起来很温柔,其实却很危险,不能靠得太近,靠得太近……会被灼伤。 不过人间妖族的惨状还是给赤练造成了难以磨灭的伤痕,她又想起三千年前那场神魔大战,自己的尾巴也在那场大战中只剩下一条,九死一生才活下来,妖族日益没落,妖境中的同族们修炼的越来越慢,死去的却越来越多,妖王不知所踪,少主又无法化出原形……妖族的未来在哪里?再这样下去,妖族要如何存活? 他们没有保护自己的能力,即便不去欺负人,也会被人欺负,妖族头脑简单,人类随随便便一句话就能把他们骗得团团转,神族厌恶他们,魔族想要吞食他们,人族猎杀他们——于是妖族愈发式微,也许妖王便是料到这一点,才将妖境封印,不许外人进入,也不让妖族出来。 也许……这是一种保护。 为什么要保护呢? 因为如果不保护的话,留在人间的妖族,也许都会变成那副可怕的模样。 这三千年里,人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妖族会受到这样大的影响? 她想不明白。 兔兔是最先发觉赤练情绪不对的人,他们来到紫霄宗后,宗主非常大方地分给他们一个山头,少主总是懒洋洋地躺着睡大觉,兔兔晚上则是跟赤练睡在一个房间,一开始兔兔没有在意,直到某个晚上她迷迷糊糊醒了想要喝水,结果刚爬起来就看见一个坐着的人影,把她吓了一大跳! 再细看,才放下心来:“什么呀,原来是赤练姐姐。” 她想下床,撑着床沿时只觉得手一滑——抬起来一看,沾满了亮晶晶的液体,兔兔缓缓抬起头,只见她的赤练姐姐,眼泛红光,朱唇微启,口水成河,正死死地盯着她。 804|第六十九片龙鳞(八) 第六十九片龙鳞(八) 黑夜中, 一声尖叫撕破云霄。 赤练被玲珑摁在身前,她还是人类的模样, 只是从她的表情来看, 显然理智已经不受控制。她的眼睛从死死盯着兔兔,变成死死盯着玲珑, 并且时不时张开满是口水的嘴想要咬他, 和平日里对玲珑毕恭毕敬的她判若两人。 被这声尖叫惊扰, 负责守卫这个山头的紫霄宗弟子也迅速赶来, 只是眨眼间, 山头便被人挤满, 晨阳惊恐地看着面色狰狞的赤练, 失声道:“这是要吃人了!” “胡说八道!”兔兔想也不想的反驳, “赤练姐姐从不吃人!我们妖族不吃人!” “这就是吃人的前兆!”晨阳掷地有声道,“你看她的表情她的神态,与那些吃人的妖族根本无二, 可见妖族本身便是吃人的, 你们不过是在骗我们!世上根本没有不吃人的妖族!” 人间所见过的妖族尽皆吃人,如玲珑赤练兔兔这般不吃人的妖族真是闻所未闻,长老们与弟子们是在信任璐瑶的基础上才接受玲珑一行的, 如今深更半夜名叫赤练的狐妖失控, 可见妖族奸诈狡猾!根本就是在欺骗他们! “胡说胡说胡说!”兔兔不会跟人辩论,只能重复这两个字,“赤练姐姐不吃人!我们妖族也不吃人!” “她分明就是想要吃你!”另一个女弟子大声道,“我们方才都看到了!如果她不吃人, 为何流了这么多口水?现在谁包庇她,谁就是她的同伙!师姐,妖族不可信!还是将他们斩杀才好!” 此言一出,众人纷纷附和,都认为如妖族这般危险的生物还是要猎杀为上。兔兔听着四面八方传来的“杀了她”、“杀了妖族”、“妖族吃人”等言论,一张小脸涨得通红,她自还是一只小奶兔的时候就很喜欢赤练姐姐,赤练姐姐虽然对离青长老凶巴巴的,对他们这些小妖却都很好,还会化出原形让他们躺在她的毛毛里睡觉,赤练姐姐怎么可能会吃她?这里面一定有问题! 玲珑面无表情地听着周围人类一声又一声的讨论,手仍然摁着挣扎的赤练,捏着她的后颈皮,嗤笑道:“你们来得倒挺快,我还没醒,你们便到了。” 便是这山头有紫霄宗弟子守卫,也不至于上到宗主下到各山头峰主全员到齐,他还没从床上起来呢,这群人捻了个诀已提前到达,这反应速度,这处理事务的能力,未免太有效率。 “少主这是什么意思,难道会是我们刻意诬陷?”晨阳气笑了,“我紫霄宗乃是名门正派,从不搞那些歪的斜的,我等好心留妖族少主做客,可不是让妖族来我紫霄宗吃人的!” “吃了吗?”玲珑反问。 他这纯属狡辩,因为若非紫霄宗弟子来得及时,兔兔早已被赤练吞的皮都不剩! 晨阳怒道:“妖族少主难道不讲理了!” 玲珑冷笑,“既然紫霄宗不欢迎我们,我们离开便是,何必用这等阴招败坏妖族名声?” “你总说妖族不吃人,可我们见的妖族却都是吃人的!除却你们三个外的妖族难道就都不是妖族?你既说妖族不吃人,就拿出证据来!”一个脾气比较冲的峰主说。 他早就看这三个妖族不顺眼,真不知道宗主是怎么想的,居然答应璐瑶那小丫头的提议,荒唐地将妖族奉为座上宾,这等下贱卑劣的种族也配踏入紫霄宗?要他说,就该全部杀了! “你算什么东西,也敢在我面前狂吠?”玲珑面上笑都没了,兔兔还是头一回瞧见这样的少主,不免有些怂,乖乖地站在玲珑身边,也不敢说话。 人家峰主们是何等身份,追随者众,更是弟子无数,结果却被个妖族如此羞辱,那峰主登时便恼了,一掌向玲珑劈来! 玲珑不躲不避,眼皮子都没眨动一下。 “马峰主手下留情!” 拦住他的正是璐瑶,众弟子一瞧,愈发感慨大师姐和善温柔,连妖族也能如此善待,换作他们必然是做不到的,那姓马的峰主对玲珑横眉冷对,与璐瑶却是和蔼可亲:“璐瑶,你别被妖族骗了,他们惯会骗人,瞧着玉树临风人模人样,实则手上不知沾了多少无辜性命,还是让我为民除害的好!” “可是他们没有伤害过无辜人!他们身上一丝污秽之气也无,峰主难道感受不到吗?” 璐瑶回头看了被玲珑制住的赤练一眼,眸中忧虑一闪而过:“至于赤练姑娘,想来是中了什么人的暗算……当下应将她好生看管起来,不给她伤人的机会,但也不能在她还没有伤人时便将她给杀了,那我紫霄宗与妖魔有何不同?” 因为还没发生的事便定下罪行,不可取。 马峰主也接住了这个台阶,悻悻然对玲珑道:“臭小子,算你走运!” 玲珑连个眼神都懒得给他。 赤练虽然不曾伤人,但到底是有伤人之意,好在她体力耗尽后便化为原形,玲珑因此将她关入笼子中,她进去后便茫茫然睡了,兔兔很想跟着进到笼子里去,被玲珑拎着长耳朵拽出来,“你不怕被吃了?” 想起赤练姐姐在黑暗中仍然发光发红的眼睛,还有止不住的口水,兔兔怂了,怂完她又很没出息的掉眼泪:“少主……怎么办啊?赤练姐姐是不是生病了?都怪我,我要是不叫那么大声就好了,不被听到的话,赤练姐姐就不会被关进笼子里了……呜呜……” 她越想越难过,哭得不能自已,玲珑道:“你若是不叫,赤练吃了你,紫霄宗的人照样要杀她。” 兔兔呆了两秒,哭得更难过,“那、那怎么办啊少主,要不然、要不然我们不要找妖王了吧?我们赶紧离开紫霄宗回妖境吧!在妖境的话就什么都不怕了,离青长老见多识广,他一定可以救赤练姐姐的!” 离青长老是妖族公认的聪明人,从小到大不管遇到什么为难的事,只要找到离青长老就能解决,兔兔从没有哪一刻这样想念过妖境。 人类世界太可怕了,什么振兴妖族杀回人间,他们妖族还是老老实实在妖境里修炼吧,不要跟其他人打交道。 笼子里的赤练陷入昏睡,如果不是身躯略有起伏,兔兔简直以为她已经死掉了。 赤练可不是兔兔这样妖力低微连耳朵尾巴红眼睛都遮掩不住的小妖,三千年前她可是参加过神魔大战的,即便元气大伤只剩下一条尾巴,在妖族她的战斗力也仍然数一数二。再加上她为人细心谨慎,想要算计她真比登天还难! 可事实摆在这里,她确实是被人算计了。 能算计赤练的只有两种人,一种是她亲近的人,一种是比她更强的人。前者能让她毫不设防,后者令她想防备也无从防起。 如今他们在人间,玲珑兔兔必然不会加害于她,至于比赤练更强的人……远的不说,光是紫霄宗便有数位。万一是有人故意栽赃陷害,想要勾起紫霄宗弟子对妖族的怨恨呢? 这也不是不可能。 他们三个妖族住在紫霄宗,表面与他们交好的人有许多,背地里看不上他们想要猎杀他们的自然也不少,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这句话可不只是说说而已。 “离青长老?”玲珑想起那个萌萌哒的笨熊,莞尔道,“他要是真有本事,能连妖境结界在哪里都摸不到?” 要不是云镜意外掉下来,再过几千年离青长老也不一定能想到派鸟妖上天去看看。 兔兔:…… 感觉少主说得好有道理怎么办。 “那、那怎么办呀?赤练姐姐……”说着说着,兔兔便又想哭了,她可怜巴巴地看着笼子里还在昏睡的赤练,虽然从前赤练姐姐也天天睡大觉,可从来没有像这样虚弱过,她能够感受到从她身上散发出的令人躁动、难受的气息,却不知道这气息是从何而来,也不知该如何化解。 兔兔怕紫霄宗的人打赤练的主意,坚持守在笼子边哪儿也不去,玲珑拎着笼子跟兔兔到外头去,让这俩也好好晒晒太阳,兔兔化为原形守在笼子边,赤练仍然没有醒来。 正在玲珑躺在屋顶上闭眼晒太阳时,一阵如兰香风袭过:“失礼了。” 他连眼睛都没睁开:“你来做什么。” 不管什么时候,他对璐瑶都是这么个可有可无的态度,仿佛这位修仙界第一美人,在他眼里还不如路边的花花草草有意思。紫霄宗的弟子们叫这位大师姐迷得晕头转向,一个个恨不得沦为裙下臣顶礼膜拜,玲珑却冷漠得很。 单论美貌,谁能好看的过他自己?他不喜璐瑶,连个理由都懒得说。 “今日,我并非不想为赤练姑娘说话,只是诸位峰主及宗主都在,大家难免对妖族有些偏见,我也是无能为力。”璐瑶非常愧疚,“少主……是讨厌我了吗?” “瞧你这话说的。”玲珑翘起二郎腿,双手枕在脑后,“又不是你帮赤练说话,我就不讨厌你。” 璐瑶:…… 这个人怎么不按套路出牌的! 一般情况下,她这样的绝世美人,是宗主的得意弟子,又天资过人,自来受人追捧,何曾被人这样无视过?说无视简直都是在侮辱她的美貌与智慧,玲珑看她跟看石头一样不为所动,这才是让璐瑶最难以理解的。 她早从兔兔口中得知妖族的事,这么个没见过人类世界的妖族少主,到底是怎么样才能做到对她视而不见的?你要说这妖族少主不解风情,璐瑶又觉得不见得,没看他对着那狐妖兔妖时百般怜爱么?怎么看也不像是块木头,偏偏对着她便是冷若冰霜,完全无法接近,说什么好听话,再怎么委婉都是白搭! 璐瑶拒绝承认对方根本对自己无感的事实。 “少主你……” 平心而论,璐瑶绝对算是玲珑目前记忆中见到过的美人前三名,不仅如此,她还很有魅力,那种清冷高贵仙气飘飘的感觉,真就是每个男人都爱的心头白月光,要是能跟她说上一句话,得她一个笑,真是死了都甘愿。 她大概也很擅长撩动人心,举手投足一颦一笑都是恰到好处,多一分少一分都不算绝美,惟独这样刚刚好,见过她的人都会感慨世上怎会有如此美丽脱俗的女子,愿为她所驱使,无法自拔。 玲珑睁开一只眼睛,带着点儿嘲弄:“我不喜欢你这样的女人。” 璐瑶粉面微红:“我不是这个意思……” 她看起来有些慌乱,又有些羞涩,素日里高贵典雅的冰美人在你面前含羞带怯,换个别的男人早化身为狼忍耐不住了,玲珑却还是一副老神在在的模样,从他进了紫霄宗,璐瑶便没有停过与他的接触,只是赤练机警,生怕他再步妖王后尘,被人类女子迷惑,因此对璐瑶严防死守,几乎不会给他们二人单独相处的机会。 而现在,赤练没法再来阻止,兔兔心性单纯又想不到那么多…… “我才不关心你是什么意思。”玲珑重新闭上眼睛,享受阳光沐浴在身上的感觉,真是舒服极了,他在妖境的时候也很想出去晒太阳,可那些傻白甜的妖族总喜欢化为原形抱抱睡,害得他只好每天躺在妖王座上。别的不说,紫霄宗这地势选的是真好。“离我远一点。” 璐瑶就没见过这么油盐不进的男人! 玲珑心说我已经很给你脸了,表现出一副对他有意的模样,演技也不错,可他没有从她身上闻到任何香甜的味道——除却她那身与仙子外表截然不同的浓厚香气,一个人爱不爱他,他是闻得出来的。 他甚至都没有想要吃掉她的欲望,这样一个人,若非另有所图,怎么可能是真心相待? 他对这种想要利用自己,或是想从自己身上得到什么好处的人向来不给面子,哪怕是璐瑶也无所谓。 兔兔在下面陪着赤练,并没有听清楚屋顶上的两人在说什么,只是远远看着,觉得这位璐瑶仙子与少主并肩真是登对,不过她可不会支持人类女子做妖后,妖族已经吃够了人族的苦头,再也不想重蹈覆辙。 先前她一心记挂赤练,此时总算想起赤练千叮咛万嘱咐千万别让少主被人类女子蛊惑,想到这里兔兔打了个寒颤,四条小短腿灵活无比地蹦上了屋顶,啪的一声落在玲珑肚子上,虽然她个头很小,身上的肉却都是实打实的,玲珑差点儿被她压吐血,□□了把她的长耳朵。 见到兔兔,璐瑶眼神微闪,有些话不必当着第三人的面说,便冲玲珑微微一笑,告辞离去。 璐瑶仙子不愧是璐瑶仙子,就连御剑飞行都显得那样飘飘欲仙。 兔兔化为人形,坐在玲珑身边,不解地问:“少主,璐瑶姑娘是喜欢你吗?” 玲珑不答反问:“你觉得呢?” 兔兔迟疑半晌:“应该……喜欢吧?” 她也不懂什么是喜欢,但是她想要永远跟少主在一起,想要永远跟阿爹阿娘阿兄相亲相爱,想要永远趴在赤练姐姐的怀里让她给自己舔毛,想要永远跟妖族的大家躺着晒太阳……这是喜欢吗? “呵。”玲珑怜悯地看了眼傻兔子,“你觉得她喜欢我什么?” 在兔兔心里,他们妖族少主自然是哪哪儿都好,可平心而论,站在紫霄宗大师姐的位置上,妖族少主真的是个好选择吗? 不尽然吧。 “别被她的外表欺骗了。”玲珑心情不错,提醒兔兔,“漂亮的人骗起人来,可是眼皮子都不眨一下的。” 兔兔歪着脑袋:“璐瑶姑娘确实很漂亮。” 玲珑觉得她真是傻的无药可救,弹了她个脑瓜崩,对她说:“咱们出来也挺久的了,赤练目前状态不大好,还是按照你说的,早日返回妖境才是正经。” 兔兔大喜:“好!回妖境!” 她太开心了,终于可以回家了!人类世界虽然有很多好玩的好吃的,可是她还是喜欢妖境,不喜欢那些见了他们跟见了怪物一样的人类。 不过下一秒她又沮丧无比:“找不到妖王……就这样回去,大家会失望的吧。” 玲珑神色淡淡:“谁知道他是活着还是死了,若是死了,再怎么找也是白搭,若是活着,早晚有再见面的一日。” “还有少主的修炼法门!”兔兔的脑袋瓜突然开始灵光,临行前离青长老的交代她都想了起来,“虽然咱们进了紫霄宗,可紫霄宗的人根本不会教少主,他们把我们当外人的,离青长老想错了,他们对妖族一点都不友好。” 这让天性乐观爱交朋友的兔兔很沮丧,因为她长得可爱,紫霄宗的弟子们跟她一起玩耍时倒是很融洽,可她感觉得到,他们心中是不把她当朋友的,因为她是妖族。 同样的,少主与赤练姐姐也不可能被接受,因为他们不是人类。 为什么会这样呢? 难道一定要是同族才可以做朋友吗?难道说世间生灵都要分个高低贵贱吗?他们妖族,大家都是一样的,她只是一只平凡的妖力低微的小兔妖,少主却都带着她一起玩,人族却不是这样,光是紫霄宗便分了无数个等级,低等外门弟子若是见到宗主,哪怕是遥遥看见,都要三跪九叩以示恭敬。 外门弟子比普通人高贵,内门弟子比外门弟子高贵,内室弟子又高出内门弟子一头,如璐瑶这样的宗主亲传弟子,那更是站在了顶端。 人类世界也是这样。 千絮城城主可以任意决定城中百姓死活,她的女儿是块宝,要千依百顺应有尽有,别人便合该为她牺牲,甚至于不满足她心意的,她便要人好看。 这都是合理的、正确的吗? 越是在外面生活得久,兔兔就越想回妖境。 她又变成了兔子爬到玲珑肩膀上,毛茸茸的一颗小圆球蹭着玲珑的脸,讨好意味极浓。 回家吧,回家吧。 “世上本就没有谁必须对谁好的道理。”玲珑摸了摸小毛球,从屋顶上落下,走到笼子边,伸手进去顺了顺还在昏睡的赤练,火红色的小狐狸若不是肚皮还有些微的起伏,当真与死了无二。 赤练身上,有着与那日所见的人间妖族相似的污秽之气,但是与那妖族相比,又少了血腥味儿,就像是被病毒感染了一样。 他说走就走,连招呼都不打一声,笼子一丢,狐狸兔子怀里一揣,走得头也不回,等到山头的弟子发觉院子里许久没有动静进来查看时,黄花菜都凉了。 回去的时候自然也要经过千絮城,可惜的是那睚眦必报的千絮城城主特意命人张贴了玲珑的画像,严令禁止此人进出城中。 玲珑天生就是那种你不让我好过我就让你更不好过的人,从来只有他嫌弃别人,什么时候轮到别人嫌弃他了?千絮城城主不让他进,他还偏偏要进。 不仅进了,还要捣乱。 他也不弄出人命,就是让人丢脸,叫人难堪,千絮城城主叫他搞得焦头烂额,命人全程搜查追捕,玲珑滑溜的跟个泥鳅似的,哪里是她想抓就抓得到的? 万般无奈之下,千絮城城主只好使用紫霄宗留下的千里传音符请求帮助。 可惜紫霄宗的人到时,玲珑已经走了。 兔兔把三瓣嘴露在玲珑衣衫外头,顺着空气中的味道嗅了嗅:“少主,好像是璐瑶姑娘身上的香味,我闻到了。” 璐瑶身上的香味很特别,对人族来说可能刚刚好,但对于嗅觉灵敏的妖族来讲就太浓了些,闻过一次就不会忘记,再加上他们又是顺着风走,这股香气便经久不息。 不知道为什么,兔兔突然觉得有些饿。 她忍不住伸出舌头舔了舔嘴巴,耳朵贴在少主的胸口,听着少主的心跳声,她居然在想,这颗心跳动的如此鲜活、有力,是不是……吃起来的味道,也会很好呢? 805|第六十九片龙鳞(九) 第六十九片龙鳞(九) 玲珑只感觉怀里的小兔子突然开始躁动, 他停下脚步,赤练还在他怀里昏睡, 一动不动, 兔兔却像是打了兴奋剂一样喘的很快,他随手把她提溜出来, 就瞧见那双红眼睛……更红了, 嘴巴张开着, 口水不受控制地流下来……和那天所见到的失控赤练一模一样。 不过赤练是对着兔兔流口水, 兔兔是……对着他? 怎么他看起来长得像根胡萝卜? 玲珑只觉得一言难尽, 比起赤练兔兔可好收拾多了, 他直接拿腰带把她给捆起来, 嘴巴里塞圈外三圈地裹了好几层, 然后非常仁慈地留着鼻子给她呼吸,又继续塞回怀里。 兔兔妖力低微,还真不算什么事儿……她倒是想吃人呢, 问题是她有那本事么?这么弱的小妖族, 猎妖人都不用花什么力气,就能把她弄死了。 其实就算回到妖族,治愈她们的可能性也不高, 自玲珑有妖族的记忆以来, 甚少见妖族生病,即便病了也都是小打小闹,不需要吃药,化为原形睡一觉, 或是自己去寻些药草吃,扛过去便好了,妖族是世间之生灵,生老病死自有造化。 他一路赶回妖境,归心似箭,就像没有察觉身后跟踪自己的人一般。 在千絮城闹了一通,紫霄宗的人若是还追不上,未免太过愚蠢。 眼睁睁看着玲珑从悬崖上跳下去,紫霄宗众弟子往下看了一眼,悬崖深不可测,一眼望不到尽头,心中不由得发怵。他们虽是修仙之人,却也是□□凡胎,从这么高的地方跳下去怕不是要粉身碎骨,哪个敢下? 璐瑶身先士卒,只见她裙摆蹁跹,已是从崖顶落下!众人惊呼她的名字,又不知如何是好,半晌,晨阳带头,纷纷跟着跳了下去! 这不跳不知道,落下后才知别有洞天,竟是完全到了另外一个世界,众人都修行多年,没人会让自己脸先着地,只是也没人想到崖底会是如此一番美景,花草树木郁郁葱葱,天空一碧如洗,往上看,竟是完全瞧不见环伺的群山了。 而他们面前,是一群人类外形的妖族。 之所以说他们是妖族,是因为他们身上或多或少都保留着妖族特征,比如说那个有着灰色大尾巴还生了一对犬齿的狼妖、额间一个王字,裸|露在外的上半身有黄白相间皮毛的虎妖……还有叽叽喳喳飞来飞去的鸟妖,都紧张兮兮地盯着他们! 晨阳当机立断点燃传音符,若是误入妖境,只怕他们一行人不是妖族对手,还是需要峰主们与宗主做主。 但是这些妖族完全没有攻击他们,只是好奇地看着,璐瑶作为第一个进来的,她站在最前方,与她四目相对的是一只浑身披着翠羽的孔雀妖,生得极为美丽,璐瑶情不自禁露出一个笑容,微微弯下腰,笑容宛如冰雪初融,令人心动:“你们是妖族?” “师姐,这还用问吗?看他们的外表就知道了!” “是啊是啊!没想到妖境居然匿藏在这里!” “妖族吃人害人,今日我们紫霄宗便要替天行道!” “师姐小心!妖族诡计多端,还是离他们远一些——啊!” 好心提醒璐瑶却被一记掌风甩飞的弟子宛如断了线的风筝飞了出去,重重地砸在一棵千年古树上,落地后身体抽搐了两下,像是想说什么又没能说出口,白眼一翻就断了气。 其他弟子都吓了一大跳,晨阳惊呼:“师、师姐?!” 他显然不敢相信眼前这人便是平日待人和气的大师姐,至于妖族……他们一开始是好奇才蹲在这儿看从天而降的外来客,璐瑶出手狠辣,眨眼间便结果了一人性命,胆子小的妖族立刻作鸟兽散,是再不敢出现在人前了! “师姐?”璐瑶直起腰,嘲弄道,“谁是你师姐?” 晨阳呆了,其他弟子也都呆了。 随后,璐瑶越笑越大声,这跟平时的她完全判若两人,显然她此刻非常非常非常高兴,高兴的甚至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乃至于放声大笑! 她出手如闪电,抓住了一只躲在树上瑟瑟发抖的松鼠妖,这只小妖生得十分可爱,约莫是人类小孩三四岁的模样,头顶一对橘色的耳朵,屁股后是一条比身子都大的毛茸茸尾巴,大眼睛圆脸蛋,任谁见了都要怜爱,璐瑶却无情地收紧了手,小松鼠妖被掐得翻起了白眼,她才轻声说:“带我去妖王宫,快点,如果你不想死……” 话音未落,那小松鼠妖明明已经被掐得快断气了,却啊呜一口咬在璐瑶手上!细细的平日里只用来啃松果瓜子的牙齿深深陷入璐瑶的皮肉之中,却死不肯撒嘴,先前怕得瑟瑟发抖的是他,此时倔强咬人的却也是他。 这却激怒了璐瑶,她蓦地收紧了手,眼看便要将这小妖掐死,一阵劲风袭来,璐瑶下意识去挡,谁知那人并非偷袭于她,只是要抢走小松鼠妖,下一秒璐瑶后退几步,手中的小妖族也被抢走。 来人是个须发皆白的老头子,瞧着年纪不小,头顶却是一双圆溜溜毛茸茸的黑耳朵,看起来有几分滑稽,显然他就是袭击璐瑶的人,此时他正怒不可遏:“来者何人,敢擅闯妖境!” 与他一起的还有众妖族,紫霄宗的弟子们本来因为大师姐性情大变正处于惊恐交加的状态,看到这一群妖族,按理说应该怕得要死慌得要死,毕竟他们一行只有十几个人,妖族却是成百上千,可是……他们实在摆不出害怕的表情来。 因为这些妖族跟人间的妖族从外貌上就不一样! 无论是刚开始看到的狼妖虎妖孔雀妖,还是刚才差点死在璐瑶手上的松鼠妖,都跟人间凶神恶煞满身晦气的妖族不一样,太、你、妈、可、爱、了!!! 为什么应该雄壮为伍的狼妖虎妖都能这么可爱?! 为什么他们的毛发那么顺滑?在阳光下微微晃动的毛尖尖,光是用看的就感觉手感一级棒!还有毛茸茸的耳朵毛茸茸的尾巴以及天生自带美瞳的水汪汪大眼睛,这就是妖族吗?! 这就是传说中的妖族吗?! 璐瑶打量了离青长老两眼,嗤笑道:“我道是谁,原来是只小熊妖,怎么,妖族已没落至此,要你这样的妖来出头了?” 离青长老平时挺逗比,关键时刻还是不掉链子的,他听着璐瑶说话,浑身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毛发炸起,这种危险的感觉,只有三千年前神魔大战时有过:“你是谁?” 璐瑶微微一笑:“我是谁不重要,带我去妖王宫,兴许我能留妖族一条活路。” 这口气也忒大了点!离青长老愈发戒备起来:“你到底是什么人?难道是为寻云镜而来?” 这群人身上都穿着跟云镜相似的衣服,想必都是紫霄宗的人,少主才刚回来,离青长老没来得及问什么,就听闻小妖来报说许多人类从天而降,他连忙赶过来,幸好将小松鼠救了下来。 “云镜?”晨阳愣了一下,随即急切道,“云镜在这里?你们把他怎么样了?快把他放了!” “你们真不要脸!”一只猫妖骂道,“那个人类心怀鬼胎想要偷走我们妖族圣物,凭什么要把他放了!” 妖族圣物? 紫霄宗的弟子们都惊呆了,谁也不信妖族信口开河,璐瑶只觉得这些人吵闹,她冷冷地道:“带我去妖王宫,否则,你们就都死在这儿吧。” 别说离青长老,整个妖族加在一起都不是她的对手,她现在只想要得到那个东西,妖族人族是死是活,真是半点都不关心。 但离青长老怎么可能答应? 不过,他不答应也无所谓,整个妖境只有一座山,那便是神死山,妖王宫便在神死山山顶,璐瑶不乐意再与这些人纠缠,她脚尖一点,便腾空而起,飞也似地往山顶去了。 紫霄宗弟子们无比惊讶,能跟着璐瑶下山历练,他们都是各大峰主的亲传弟子,修为自然也比普通弟子强上许多。虽为修仙之人,但平日里也需要御剑而行,像是千里遁地术,那是峰主们及宗主才会使用的高级法术,可刚刚……璐瑶师姐却根本无需御剑飞行,直接腾云驾雾,难道、难道璐瑶师姐是神仙不成? 这样的本事,便是宗主也没有的。 众人都不知是个什么情况,离青长老暗道不好,赤练兔兔以及少主都在妖王宫,那人类女子无比危险,决不能让她靠近少主! 一时间也顾不得与紫霄宗弟子掰头,连忙又带人赶回妖王宫。 玲珑弄了两个笼子,把赤练跟兔兔分别关了进去,赤练昏睡不醒,兔兔被捆成了粽子,此时也是一副凶神恶煞的模样,龇着牙张着嘴流着瀑布般的口水,瞧那模样活似几百年没吃饭,外表那么可爱,表情却那么凶,玲珑很担心她会不会突然一下爆炸成肌肉兔,一拳轰倒一座山。 没等他想象出肌肉兔是个什么模样,妖王宫外传来一阵吵闹,守卫的狗妖惨叫声惊人,玲珑噌的一下站起来,妖王宫大门打开,门口逆光站了个身着白衣的美貌少女,她正目光灼灼地盯着玲珑。 准确点来说,是盯着玲珑屁股下的妖王座。 妖境依赖着神死山,神死山上的妖王宫就像是妖境的阵眼,而妖王宫中,只要摧毁妖王座,便能摧毁妖境,那样的话,那个东西便会现身…… 璐瑶的眼神都变得狂热几分。 这是她追逐了数千年的梦想,今朝得以实现,不得不说,还是沾了云镜那小子的光,不枉她给了他一滴自己的血,让他那命格起了点作用,顺利进入妖境,也顺利引出妖族。 若非命格不同,一个小小的云镜怎么引得起她的注意? “少主殿下,咱们又见面了。” 玲珑冷眼瞧着这个自来熟的人,“我认识你吗?” “啊,少主这样说未免太伤人了些。”璐瑶轻笑,抬起头,“你看,打雷了。” 想来是紫霄宗的峰主们及宗主也到了,他们收到了传音符,自然不会轻易放过这些妖族,更不会让妖族出去为祸人间,而这些修为高绝的人族进入妖境,便是活生生将妖境结界撕裂了个巨口,只要摧毁妖王座,妖境便将不复存在,她一直追求的梦想也将得到圆满! 雷声起,一下一下劈在早已龟裂的妖境结界上,妖王宫外脚步阵阵,璐瑶微微侧过身,轻蔑地看了眼闯进来的紫霄宗宗主。 来得正好,也省了她一个一个去找。 无知愚蠢的人类,伴随妖族一起湮灭吧! “你到底是谁!”离青长老厉声问。 “我,是谁?”璐瑶轻轻笑起来,“你也配问我的身份?” 玲珑又坐了回去,倚在妖王座上,懒洋洋道:“一个女装大佬罢了。” 众人众妖都花了好一会儿工夫才理解“女装大佬”这四个字的意思,在这些瞠目结舌的表情下,璐瑶捂嘴笑起来,赞叹道:“不愧是妖族少主,虽然很弱,连原形都化不出来,感觉却意外的敏锐呢。” 说着,她的身体开始发生了变化,本来纤细柔美的曲线逐渐外扩,众目睽睽之下,连带着衣物声音,全都变成了男子的模样!那张绝美的脸变化虽不大,线条却更分明轮廓也更深邃,赫然是个俊美无俦的男子! 玲珑估计那群一天天对着貌若天仙大师姐做|春|梦的紫霄宗弟子们此刻已经心碎成泥了。 这么一出大变活人的戏码,看得妖族是目瞪口呆,那已经变成俊美男子的人道:“我名陆摇,乃是神族太子。” 神族! 此言一出,又是一阵议论纷纷,离青长老瞪大了眼不敢相信,别说是他,就连紫霄宗宗主都大吃一惊:“神、神族?!可是神族早已绝迹……” “是啊,绝迹了呢。”陆摇笑起来,“只剩下我一人,可不是绝迹了么?” 离青长老喃喃道:“神族已经灭绝?这、这怎么可能?三千年前……” “你也说了,是三千年前。”陆摇的笑容越来越小,似是陷入什么回忆中,他现在显然是志得意满,也不懂得反派死于话多的道理,反正这些事在他心中已经憋了几千年,从来没人可以诉说,他还要化作人类的模样活过无数个轮回,已经到了这个地步,眼看他就要成功了,怎么能有人不知道他的丰功伟绩?! “若我告诉你神族魔族本是同源,你肯定会更惊讶吧?” 此言一出,别说是在场众人,就连玲珑都讶异地扬起了眉头。 见众人露出那等吃惊的表情,这大大满足了陆摇的自尊心,保守了这么秘密这么多年,终于到了能说出来的那一天,他实在是不想再隐瞒了,说出来吧!说出来,让所有人都知道、所有人都害怕、所有人都畏惧! “呵,说起来,你们妖族历代妖王,也该是神族才是。” 玲珑了然道:“啊,我明白你的意思了,妖族历代妖王都是上古妖兽狰兽,可众妖族却都是凡间之兽,所以你是想说,神族与妖族的区别,便是这出身?上古妖兽修炼成精,便为神族,凡间之兽修炼成精,便为妖族。至于魔族……该不会是修炼失败的上古妖兽吧?瞧他们的外形,一个个丑的很特别,倒也不意外。” 陆摇的五官扭曲了一下下:“……你倒是聪明。” “还行吧。”玲珑也不谦虚。“所以呢,三千年前神魔大战,你们是为了什么在打?至于你说的神族灭亡,我看也不见得吧?神族虽然灭亡了,凡间魔族却不见减少,莫非……你们神族全部堕落了?” 这话简直戳中了陆摇的肺管子,他咬着牙质问:“你究竟是何人,又是从何而知?!” 若是他记得不错,这妖族少主顶多一百来岁,怎么说得桩桩件件,跟他亲身经历过一般,毫无差错! “猜的。”玲珑尽情地装了个逼,“你们身上的味道很相似,隶属同源倒也不让我例外,我比较好奇,当年神魔大战把妖族牵扯进来,不会为的就是妖族圣物吧?” “不错。”事已至此,陆摇便大方承认了,“为了那个东西,本来隶属同源的神魔两族开战,人族为了获利,站在了神族这边,可谁知道那东西居然在妖族手中!我们也只好另作对策。” “所以上任妖后……”离青长老喃喃。 “老妖王爱上人类女子,生下上一任妖王,我们发现妖兽血脉被人族血脉削弱,再加上人族前来讨好,不过是顺水推舟,谁让妖王心甘情愿要上当呢?”陆摇嗤笑,“不过我倒是小看了他的决心,没想到直到最后,他都不肯将圣物的消息透露给妖后,但大战结束后,妖族消失于天地间,我便知道,一定是那圣物的作用。” “那妖王殿下呢!”离青长老焦急地问,“妖王殿下何在?!” “他啊。”陆摇露出恶意的笑,“死了啊。” 妖族们不敢相信地睁大眼睛,随即哭起来,一群萌物在那掉眼泪,说真的,如果不是气氛太凝重,又有各自师尊坐镇,紫霄宗的弟子们恐怕要把持不住自己上去撸毛安慰了…… “死、死了?”离青长老大受打击,他一直坚信妖王还活着,可这个神族却说妖王死了…… 一把年纪的人了,白胡子抖动着扑簌簌掉眼泪,看得人又好笑又可怜。 “是啊,死了。”陆摇叹气,“他费尽妖力使用圣物将妖境封印,死都不肯说出圣物下落,我们只好把他丢给魔族……被感染后,也许被猎杀的那些吃人的魔族之一,就曾经是妖王吧。” 他云淡风轻地说着,彻底惹怒了妖族,偏偏他毫无所觉,还在那里大放厥词:“真是可悲,明明是高贵的神族,却因为怜悯凡间之妖,自甘堕落创立妖族……凡间之妖愚蠢无知,狰兽真是没长脑子。” “赤练跟兔兔,怎么变回来?”玲珑只想知道这个。 陆摇诧异道:“变回来做什么?她们现在的力量可比从前是个妖族时强多了,只要吃了血肉,管他是人是妖,都会大大加强她们的妖力,这难道不是一件好事么?亏我在其中如此努力,少主可别不识好歹。” “鬼才要你的帮助!”离青长老呸了他一口,“快把妖变回来!” “变不回来的,死心吧。”陆摇哈哈大笑,“事已至此,我劝你快快让开,待我取了圣物,兴许还能饶你一命。” 这话是对着玲珑说的,然而玲珑仍旧坐在妖王座上纹丝不动,仿佛完全没有听到陆摇的话,他只是真诚地问了一句:“……你扮女人的时候,来癸水吗?” 离青长老:…… 紫霄宗众人:…… 陆摇:…… 但他显然没有那么容易被激怒,只是笑笑:“女人可方便多了,像这些蠢物,一句话便被我耍的团团转,这一点你可能不明白。” 不,我明白得很,不就是女人吗,谁没当过是怎么着?玲珑暗忖。 “好了,你该让开了,少主,我可不想伤害到你,毕竟从某种角度来说,你也算是我唯一的同族了。” 他对这个连原形都化不出来的妖族少主很不放在眼里,此时陆摇面上满是狂热贪婪,他毕生梦想……便要实现了! 偏偏玲珑并不想让开,屁股跟抹了胶水般黏在妖王座上,他总是有许多问题要问,不把反派逼疯誓不罢休:“你说了这么多,跟圣物有什么关系?神族为何会湮灭?神族都死了你为什么没死?你要圣物做什么?圣物为何会在妖族?第一只狰兽为何会离开神族?圣物有什么用?” 连珠炮的问题轰的众人头晕眼花,是啊,照陆摇这说法,神族都没了,那为啥他能活下来?他如此执着地追寻妖族圣物,为的又是什么? 恍然间,他们居然是被陆摇牵着鼻子走了。 806|第六十九片龙鳞(十) 第六十九片龙鳞(十) 陆摇自然不会回答玲珑的问题, 他要说的,是他想说的, 是他想要被人知道的, 他活了这么久,谋划了这么久, 如果没有人知道自己做了什么, 那多可惜? 但同样的, 有些涉及到秘密的东西, 他不可能告诉在场这些人。 玲珑便笑眯眯道:“何必如此呢?横竖今儿个你都要如愿以偿, 倒不如让我们开开眼, 有些东西藏在心里太久不说出来, 可是会憋出毛病的。” 奈何即便玲珑这样说, 陆摇也不肯回答。 到了这时候,还没意识到这其中有猫腻的都是傻子,陆摇也不乐意与他继续废话, 目光灼灼地盯着玲珑屁股底下的妖王座:“你若是自觉让开, 我兴许能饶你一命,让你妖族继续繁衍生息。” 玲珑听了,哈哈大笑起来:“你当我是黄毛小儿?这等谎言也想骗我, 怕是如了你的意, 你第一时间便要杀了在场所有人。” 众人都吓了一跳,一只胆小的蝶妖甚至化出原形飞到了玲珑身上,此时此刻,只有少主能让她感觉到安全。 陆摇眯起眼睛。 “难道不是?”玲珑悠哉地往后一躺, 屈起左手食指让蝶妖栖息,“你不说你寻妖族圣物做什么我也知道,堂堂神族太子,一朝沦落,居然要靠男扮女装来维持生活,传出去岂不是笑掉大牙,难道你不想重振神族?重回神座?想必这妖族圣物便有这样的功效,既然你有如此雄心壮志,那么日后开创新的神族,又怎么能让曾见过你丑态的人活着呢?” 陆摇咧咧嘴:“你倒是聪明。” “聪明说不上,只是见得多了。”玲珑看着蝶妖微微扇动的漂亮翅膀,露出几分无趣的表情,“神也好,妖也好,人也好,开启灵智的生物,本质都是相似的,有生有死有尽头罢了。” “呵,你便是不说,我也猜得到神族为何陨落。” 陆摇闻言,瞳孔微缩。 刚才还是他的话语占主导性,他是人群的中心,此时此刻,玲珑已经成功夺走了所有人的注意,人族妖族都如临大敌紧张兮兮,他却懒洋洋地斜倚在妖王座,指尖还停着一只振翅欲飞的蝴蝶,实在是美极了,也遥远极了。 仿佛他……才是真正高贵的神祇。 “妖族修炼,魔族吃人,人族修道,说白了,所追求的无非是寿命上的无穷尽,短命的想要长寿,长寿的想要长生,人人都想飞升,可神也会死,不是吗?” 这一点,他在活了这些世界后早已明白,也早已看淡,对玲珑来说,生与死从来都不重要,他很乐意自己是活着的,但如果要死,也无所谓,他对生死没有贪念,所以他与所有人都不一样。 “哪怕是上古之兽,修炼成神,也会死,那么为了不死……要怎么办呢?”玲珑问,“恐慌就像是瘟疫,只要有一个人动摇,就会引起信仰的崩坍。” “神族之所以是神族,便是因为他们比起妖族,天生更适合修炼,可已经到了寿命尽头还不想死,就只能像魔族那样,吞噬同族血肉,以同族来喂养自己,如此才能长长久久的活下去。”玲珑语气嘲弄,“可一旦吞噬同族血肉,便会堕落,因此神越来越少,魔越来越多,吃得再多,最终不还是要死?” 如果不是知道这个人只有一百来岁,陆摇简直以为他是亲眼所见。“你、你是如何得知?!” “用脑子想啊,猜啊,这双眼睛。”玲珑用空闲的那只手指了指自己的双目,“能看到世间万物,能看到一切被费尽心思掩盖起来的东西。” “你懂什么!”陆摇冷笑,“神族的确会死,我们也只是想要活下去!” “那你的追求是什么呢?”玲珑好奇地问,“你不吞噬同族,却又苦心积虑谋求妖族圣物,你想要什么?” 陆摇脸色在几秒钟内变幻莫测,最终,他彻底撕去了那层遮羞布,冷冰冰的、高高在上的承认:“我的确也有想要得到的东西。” “我想要成为三千世界的主宰,而不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神族太子。” 普普通通……平平无奇……玲珑撇撇嘴,“说白了不过贪。” “你难道就不贪?!”陆摇恨极了他这种云淡风轻看谁都是傻逼的模样,实在是不懂都到了这个地步,玲珑为何还能如此大言不惭,“你是妖族少主,继承的本是上古妖兽的血脉,可如今你看自己又如何?连原形都难化,如果当初狰兽没有背叛神族垂怜人间之妖,你现在也是神族!住在九重天!俯视人间!可你如今顶多能活个几千年,甚至几百年,难道你不恨?你不怨?你不想得到更多?” 不可能! 世间无人不贪! 人人都有欲望,人人都有贪念! “我现在只想睡觉。”玲珑诚实地回答,“这些东西我都不要。” 他说不要,是真的不要,哪怕如今他尚未恢复从前的记忆,想不起自己的来历与身份,他仍然没有贪念。 他喜欢吃,喜欢睡,有时候也会表现出狂热的一面,但如果不能吃不能睡,他其实也没有那么在意,他生来没有欲望,生来没有贪念,因此凌驾于万物之上。 陆摇当真是觉得夏虫不可语冰,他冷冷地说:“请你让开,否则我要不客气了。” 玲珑却仍旧坐在妖王座上,全然当作没听到,他虽然没有欲望没有贪念,却向来傲慢,从不许别人站在他头上对着他指手画脚,神族太子如何?人间帝王如何?他全不放在眼里。 许是玲珑轻描淡写的姿态太过侮辱人,陆摇咆哮一声,只见金光阵阵,金光散去后,他化出原形,直直朝妖王座扑来! “这、这是……”离青长老见其原形,惊骇万分,竟是一屁股跌坐在地,半晌不能言语,失去了反抗的能力。 紫霄宗宗主见多识广,却也是头一回见这种传说中的神兽:“是蛟!” 古书有云,蛟状鱼身而蛇尾,皮有珠矍,似蜥蜴而大身,有麟甲,颈有白婴,沿江入海则化龙。 妖族哪里见过这般神兽,他们所见过最厉害的上古妖兽便是妖王狰兽,如此也甚少见过妖王原形,蛟天生威压,已叫他们瘫软在地瑟瑟发抖,体似筛糠动弹不得。 便是紫霄宗的人,也被这神兽惊的目瞪口呆,大脑还是清醒的,身体却早已不听使唤。 怪不得陆摇是神族太子,他是蛟,是最接近龙的神兽,而龙,这只存在于传说中的高贵神兽,又有谁曾见过?便是蛟入海受雷霆天劫便能扶摇直上而化龙,也不过是传说。 陆摇直直朝玲珑扑去,玲珑当然不会傻站在原地让他揍,这一避让,妖王座轰然倒塌,蛟凌空扑下,妖境开始震颤,显然妖王座被摧毁,使得妖境结界直接破裂,显现在人间。 “找到了……找到了……找到了!” 蛟的声音雄浑而颤抖,显然非常激动,妖境结界破裂后,被摧毁的妖王座上缓缓浮上一片晶莹发亮被光芒包裹的鳞片,那鳞片真是美极了,蛟喃喃着:“有了这片龙鳞,我便可以化龙!我便可以化龙了!” 说什么蛟沿江入海能化龙,作为神族掌权者的蛟一族,世世代代的梦想便是化龙,可从没有人成功,从来没有!死去的蛟只会留下头上那对小小的角,新的继任者吃下这角,便能得到传承,陆摇作为神族太子,千万年来都想要入海化龙,可这世间海域,无数同族在那里修炼千百年,也遇不到雷劫,化不了龙! 这世间难道没有一片海域,能够让蛟入海化龙吗? 还是说这世上根本就没有龙?! 于是在神族因为死亡逐渐陨落后,作为神族太子的陆摇亲眼见着神王死去,他的意志便发生了改变,什么守护神族,他已经完全不想要了,他不管别人死活,只要自己化龙! 蛟族传承可知,龙并非虚化之物,当年上古众兽修炼而至九重天,便是受了龙的点化,龙消失后,狰兽由于垂怜人间之兽自愿离开神族,引导人间之兽修炼开启灵智,因此而有妖族,可狰兽没有告诉神族,他离开的时候带走了龙留在这世间的唯一一片龙鳞! 后来有神族堕落为魔,神王的记忆告诉陆摇,龙鳞极有可能被堕落的神带走,否则如何解释魔族的快速壮大与繁衍? 神魔大战由此掀开序章。 陆摇自幼聪慧,他对背叛神族垂怜人间之兽的狰兽有着天然的厌恶,这种厌恶不输对魔族的痛恨,因此神魔大战,明明与妖族无关,他也要将独善其身的妖族扯进战场,至于那个人族妖后,不过是个愚蠢贪婪想要永葆青春美貌的女人,在事后便被他杀了。 能死在神族太子手上,她应该感到庆幸才是。 而妖族损失惨重,魔族视妖族为大补之物,眼见妖族濒临灭亡,妖王无计可施,才在最后关头以龙鳞为媒介将妖境封印,当时陆摇正与魔族交战,此乃他亲眼所见! 从那之后,妖族便没了声息,而妖王耗尽了最后的力气,被魔族分而食之。 陆摇从此离开神族,踏上了在人间漫长的数千年寻找之旅。 神族死活他已不在意,可他要找到妖族! 只要得到那片龙鳞,就能化龙!他就能拥有真正的长生!就能成为真正站在云端俯瞰人间的最高贵的神! 化龙! 化龙!! 化龙!!! 这就是他的欲望,这就是他的贪念! 为了这个目标,他可以牺牲一切! 他改头换面生活在人间,大都选择影响大名声广的门派,暗中调查妖族,云镜实在是个例外,那小子身上居然有妖族血脉——虽然经过几千年,已经淡而又淡,可就是这样的一个小子,遇到妖境,便有机会被接纳! 他还给了云镜自己的一滴血,想要追踪进来,可惜云镜那小子实在无能,使得他只能感受到妖境的存在,却找不到具体的方位。 好在,妖族还是如三千年前那样天真。 人间妖族本是普通野兽,修炼出灵智本已极难,蛟血的力量他们根本无法消化,力量在体内充盈膨胀,便逐渐灵智尽失,就像是传染病,被这样的妖族碰触过,或是沾染过,都会被同化。 归根究底,这不是病毒,而是上古神兽的力量太过强大,人间妖族根本无法吸收,若是不想爆体而亡,便只有顺应求生本能去吞噬血肉。 “看看这些卑微的、下贱的活物。”蛟说,“他们是多么的渺小、可悲。” 他扭头看向玲珑,“你也一样渺小、可悲。” 被轻视了,玲珑却没有生气,他的目光从头到尾都凝视在那片龙鳞上。 有一种熟悉的、温暖的……感觉,就好像,那曾经是他身体的一部分。 这种神奇的感觉让他根本没有注意其他人的死活,直到蛟被惹怒发出怒吼,玲珑也没有回过神——他沉浸在那片龙鳞的呼唤中无法自拔。而妖王殿中的妖族与人族全都七零八落,躺在地上起不来,唯一值得庆幸的是他们都还活着,最重要的是,一条火红色的大尾巴挡在了他们跟前。 赤练恶狠狠地瞪着蛟:“上古神兽有什么了不起!凭什么看不起我们妖族!你根本没有资格诋毁狰兽!” “哦~是你啊,小狐狸。”蛟轻笑,“三千年前神魔大战中活下来的太少了,我便给你这个机会,让你瞧瞧我是如何化龙的。怎么样,很痛苦、很难过吧?被感染得到的力量,你能吸收吗?还是会爆体而亡呢?” 他又轻笑着看向玲珑:“这个无能的废物少主,凭你一己之力,能够保护他么?一个连原形都没有的生物,呵呵呵呵呵……” 他笑得太狂妄,惹得赤练愈发恼怒,那日璐瑶将人间妖族带到她跟前,她事后便觉得不舒服,只是没多想,没想到自己居然会被感染,而兔兔又被自己所感染……体内的力量在疯狂叫嚣,她几乎要控制不住了! 想要吃人! 想要吃掉同族! 想要活! 想要变强! 蛟有贪念,蛟血将这种贪念放大,使得每一个被感染的妖族都欲念缠身。 像是故意挑衅刺激赤练,让她再一次目睹同族一个接一个在自己面前死亡,蛟伸出爪子,直直朝玲珑拍过去! “不要伤害少主!” 直到一团毛茸茸跌落眼前,玲珑才将将回过神,他低下头,看向地上不停抽搐的火红色毛团子,顺滑亮丽的毛发都黯淡了,小狐狸嘴角满是血沫,显然蛟的那一下已经让她彻底被击溃。 毕竟和陆摇比起来,只剩下一条尾巴迄今没有休养好的赤练还是太弱太弱。 赤练的重创使得妖族们纷纷狂怒,他们开始从地上爬起来,哪怕爬的很艰难,哪怕只是一只小小的仓鼠妖,都化为原形,在离青长老的原形带领下朝蛟扑来! 保护少主! 用命来保护少主! 陆摇颇为有趣的笑起来:“看样子,你这个废物少主倒也做得不赖,这些蠢东西连命都不要,也要追随于你。” 说完,叹了口气,“有什么用呢?不过是平白送死,罢了罢了,原本想叫你们亲眼见我化龙,既然如此,先杀了你们也好,只是可惜我化龙时,没有那么多人瞧着了。” 他张开嘴巴便要吐息,显然那神火一旦喷出来,妖族必将灭亡,与神族相比,他们实在是太过弱小。 只是神火尚未喷吐,陆摇便察觉到不对:“住手!!!” 一道小小的白影子从空中掠过,抱住了闪闪发光的龙鳞就是一个百米冲刺!“少主!!!” 陆摇只来得及用尾巴将这小白影子狠狠甩开,玲珑手中还有一个红团子,这会儿又多了个白团子。 是兔兔。 她跟赤练在笼子里心急如焚,短暂的清醒后,兔兔发现自己原形时也能口吐人言,显然蛟血的感染让她在变得嗜血时,也变得更强了。至少、至少在还清醒的时候要为少主做一点事!她可是要成为少主左膀右臂的人! “兔兔!” 叫她的是她阿爹阿娘阿兄,还有其他同族,兔兔奄奄一息地将死死护在怀中的龙鳞交给玲珑,“少主……给少主!” 赤练也短暂清醒过来,断断续续道:“吃、吃了我们的话……少主会觉醒狰兽血脉吗?我们太弱了,根本、根本不是蛟的对手……” 但少主不一样,少主是狰兽后代,骨子里流淌着上古妖兽的血,若是能够觉醒,说不定能与蛟一战,而他们唯一能让少主力量大增的方法,便是以身喂饲! “呵呵呵……”陆摇大笑不已,也不急着把龙鳞抢回去了,他笑个不停,“你就是得了龙鳞又如何?你这样的废物,根本不能发挥它的用处,你甚至都不会使用!妖族可真是好玩,真是有趣……来来来,我便给你时间,你快吃,快吃了他们再与我一战!” 紫霄宗宗主大声道:“若是能灭了这蛟,我也愿以身献祭!” 陆摇猛地转过头,阴森地盯着这些个狂妄自大的人类。 紫霄宗宗主一带头,其他人也纷纷站出来,反正今日必定要死,与其死在蛟手上,倒不如让妖族少主吃了! 一群人叽叽喳喳,连带着先前受的伤仿佛都不疼了,玲珑低头看着怀里两只失去光泽毛发被血迹浸染的一绺一绺的毛团子,冷哼:“又老又柴,我才不吃。” 被嫌弃又老又柴的众人惊了,随即自尊心受到极大伤害。 玲珑一手抱两个毛团子,另一手接过兔兔始终紧紧抓住的龙鳞,刹那间,无数记忆涌入脑海——他闭上眼睛,眉心有一处光芒点润而过,半晌,嗤笑道:“一条上不得台面的小蛇,真把自己当回事儿了。” 一只严阵以待的蛇妖顿时委屈巴巴:“少主……” “不是说你。” 蛇妖便又骄傲起来。 陆摇被骂作小蛇,狂怒不已:“你——” “说错了,你不是小蛇,你顶多是条臭泥鳅。”玲珑毫不客气道,“想要化龙?想要找能够化龙的海?是有那么一片海,只可惜,你永远也去不了。” 他越说,语气反倒越是温柔平和:“我要将你剥皮拆骨,挫骨扬灰,你先做好准备吧。” 紧接着,一阵狂风刮过,莹润耀眼的光芒下,连蛟也不得不闭上眼睛避免这过于夺目的光芒,而在光芒稍稍消散后,陆摇目眦欲裂:“不可能!不可能!这绝不可能!!!” 与此同时,妖族们发出惊呼。 “我、我不疼了!” “我的伤口也好了!” “少主!是少主化形了!” 至于人族,已是目瞪口呆,紫霄宗宗主活了一千多岁,生平头一回见到只在传说中存在的高贵神兽。 是龙…… 是龙啊! 赤练与兔兔只感觉体内爆炸的力量与杀意瞬间消散,就连陈年旧伤也从内而外恢复,两只毛茸茸呆呆地互看一眼,终于意识到自己此时此刻不是在少主怀中,而是在已化形的少主手上…… 这、这是龙爪! “龙……真的有龙……少主、少主……是龙……”兔兔呆呆地说着,无话可说只剩下由心而发的赞美,“龙……好美……” 这是何等美丽、高贵、优雅的生物!令所有人自惭形秽,不敢直视! 陆摇怒吼一声,“把龙鳞还我!” 他还以为玲珑是吸收了那片龙鳞才化龙呢……刚才还凶神恶煞令所有妖族人族畏惧的蛟,还没靠近玲珑,便被一尾巴扫开了……扫开了……开了……了…… 并且直接跌落在地,身体扭曲成诡异的形状,显然被掰成了好几段。 这已是玲珑手下留情,因为他说过,要将陆摇剥皮拆骨、挫骨扬灰。 他只维持了片刻的原形,便又回到了人类模样,两团毛茸茸在他怀中,仍旧没能从巨大的冲击中清醒过来,尤其是兔兔,水汪汪的大眼睛扑簌簌掉下连串的泪珠子,玲珑还以为她是伤心,结果她却用爪子勾住他的衣襟,指控道:“少主……少主没有毛!” 她想象中的大家一起化为原形躺在少主的毛毛里晒太阳的美好画面,啪的一声,碎了。 807|第七十片龙鳞(一) 第七十片龙鳞(一) 最终妖族们还是享受了一把躺在少主身上晒太阳的感觉, 玲珑鲜少会这样迁就一个种族,只是他想起来, 自己原来在很久很久之前曾经来过这个世界, 说是点化,其实只是心血来潮给予了他们一点力量, 又因为狰兽的独特, 赠予一片龙鳞, 仅此而已。 不过这对陆摇来说就是噩耗了, 他无论如何也不愿意相信玲珑居然就是传说中的那条龙, 在他的吼叫与愤慨声中, 玲珑将他剥皮拆骨、挫骨扬灰。 亲近过龙, 得到龙之息的妖族们修为暴涨, 相信假以时日,他们便能够成为新的神族,至于紫霄宗的人, 他们瞧见龙的时候就待了, 玲珑这样双标的龙,怎么可能让他们亲近,顶多是不反对他们把妖境地牢里已经半死不活的云镜带出来, 其他的想都别想。 赤练重新长出了九条狐尾, 她现在对自己的尾巴爱惜的要命,对玲珑也是衷心的感谢,只是,再不敢像从前一样跳到少主怀中求摸了。 毕竟……这是龙啊。 从此以后, 但凡潜心修道者,皆可为神,不分你我。 数千年后,神族仍旧以龙为尊,哪怕这世间唯一一条龙已经撕破虚空离去,也许千万年后,他还会再回来。 也许,再也不会回来。 对玲珑而言,离开了那个世界,那个世界的一切便都不会让他留恋,他更眷恋的显然是孕育他的荒海,是他住了不知多久的归墟龙宫。 对人类来说漫长的无法想象的时间,对玲珑根本没有意义,就连荒海中的生灵们,也不会觉得主人离去太久,它们仍旧欢天喜地的跃出海面来迎接他,得到他一点垂怜便心满意足。 来到荒海的游魂已经被范无救收纳起来,他是不敢打扰玲珑的,只会在龙宫外面守候,等待吩咐。 而玲珑也暂时不会再次离开,他要以龙的姿态好好睡上一觉——直到睡足了为止。 人世间的沧海桑田,从来与荒海无关。 —————————— 秋日午后凉风习习,正是绝佳的小憩时机,雕梁画栋的走廊蜿蜒而去,种满名贵花木的小院内,花香伴随着清风,一名少女正倚在美人榻上,一手拿着团扇,枕着自己的一只胳膊沉沉睡着,院子里的下人都毕恭毕敬地当着值,生怕惊扰这金尊玉贵的姑娘歇息,大气都不敢喘一下。 也不知过了多久,那团扇遮面的少女才将将醒来,她这么一醒,院子里的下人立刻活动起来,备水的更衣的梳妆的……显然是等了许久了。 团扇下,露出少女一张美得连天仙都要失色的面容来,虽然瞧着年纪还小,却已是天姿国色,难以想象当她及笄后得是何等绝世的风华。 这正是成国公府的姑娘,扶玲珑。 她幼年母亲早逝,父亲成国公常年征战沙场,本应由成国公府老太太抚养长大,奈何这位老太太心眼是个偏的,成国公也知道母亲偏心,自然不会精心抚养女儿,便亲自将女儿托给与亡妻乃是至交的皇后娘娘,所以玲珑几乎是在皇宫长大的,与成国公府感情并不深,为了不落人口舌,每年她都会回成国公府住上一段时间,皇后娘娘再是不舍也拗不过她。 说起来成国公府的老太太为何不喜欢玲珑,这也要从她的母亲周氏说起。 老太太当初给自己的长子看中了娘家侄女,毕竟日后长子是国公爷,总得婆媳一条心,才能对付得了老国公那些庶出的儿女,谁知成国公是个有主意的,自己看中了周氏,便求了老国公前去下聘,这娶回来的儿媳妇不合心意,老太太自然不高兴,尤其周氏也是个性格坚毅的女子,不像老太太心眼偏的没边儿,愈发惹老太太不喜。 待到周氏与成国公大婚三年未曾有孕,这种不喜便到达了顶峰,老太太卯足了劲儿要给长子塞点房里人,偏偏成国公性情严谨,不肯纳妾,老太太更是厌恶周氏,觉得都是周氏将儿子迷惑成这般,使得他们母子离心。 周氏与成国公成婚第五年,终于有孕,诞下一女后身体不见好转,小半年便撒手人寰,只留下个襁褓中的女儿。 老太太便开始琢磨着给长子续弦的事儿了。 先前她看上的娘家侄女仍然未嫁,她便想继续撮合,奈何成国公对亡妻情深一片不肯再娶,甚至因此母子闹翻,当时据说是出了件丑事,事后那一直未嫁的老姑娘侄女便匆匆嫁去了外地。 此后多年,老国公故去,老太太更是一门心思地想给长子续弦,成国公常年征战沙场,便是风平浪静国泰民安也需要他镇守边疆,更何况他对亡妻念念不忘,此生都没有再娶的打算,可把老太太给气得不行,连带着孙女也怨恨上了。 尤其这孙女越长大,性子越是像周氏,都是那样的不服管教,成国公也没想到母亲连个小丫头都容不下,那好歹是她的亲孙女,他只得入宫求见皇后,希望皇后娘娘看在与周氏的情分上对女儿照顾一二。 皇后娘娘仁义贤德,竟将小丫头抱进了宫中抚养长大,成国公虽不能陪伴女儿身边,但每个月的书信都是少不了的,因此父女俩虽见面不对,感情却很深厚。 按照年纪,玲珑在成国公府的姑娘中排行第三,上头有两个姐姐,下头有三个妹妹,不过府中所有人都唤她姑娘,前头不加排行,这是成国公的命令。在他看来,他的女儿千娇万贵,怎么也不是其他人能比拟的。 若说最初老太太对长子还有些许母子情,随着时间过去,长子不能在身边,这颗心便愈发偏的不像话。 她与老国公生了两子一女,分别是长子成国公扶山、次子扶川、以及三女扶歌,此外老国公还有三名庶子与两名庶女,在府中都称为二爷、三爷、四爷、五爷,老国公的三个女儿早已嫁出去,由于未曾分家,因此包括庶子在内都还住在一起。 老太太这颗心,偏就偏在次子与幼女身上,二爷扶川虽然不是什么糊涂人,却由于自幼被老太太养在身边,耳根子极软,老太太又是个喜欢插手儿子家事的,与严词拒绝的成国公不同,扶二爷光是院子里的姨娘与通房就有十数个——还全是老太太给赏的。 他的妻子黄氏也因此整日阴阳怪气,二房庶子庶女冒出一大堆。 剩下的三位庶出老爷,也都是房中人无数,儿女成群,由于成国公年逾四十膝下还只有一女,老太太便不由得打起了爵位的主意——姑娘总不能继承这爵位吧?老大若是没有儿子,那顺理成章,这爵位该给老二才是,是以她极为偏爱扶二爷的长子扶泽业,成天盼着这大房的爵位能落到她心爱的长孙头上。 此外,最讨她欢心的孙女自然也是二房的,对于大房那个孙女,老太太一向是视而不见,横竖人家有皇后娘娘做靠山,也不必孝敬她这祖母,说实话,上回瞧见人,都是过年时的事儿了! 老太太厌恶周氏,连带着周氏所生的孙女也不待见,平日里玲珑在府中那承受的就是来自老太太的冷暴力,换作真正的小姑娘,怕是早被搞出了心理阴影,老太太干别的不行,欺负小孩子倒是一把好手。 奈何她在玲珑手上就没讨到过便宜,叫老太太说,周氏母女俩简直天生就是来克她的! 不过这一回,玲珑回国公府要住上一段时间,老太太为了某个原因想叫她过去说说话,派来的人本来想进来叫玲珑,却被拦在了外头。 玲珑身边的人大多是宫中调|教出来的,对她自然忠心耿耿,谁的面子都不卖,硬生生让老太太的人等了近两个时辰,到玲珑睡醒,才被允许进来。 伺候玲珑的两个大丫头,一个叫蝴蝶一个叫蜻蜓,蝴蝶是皇后娘娘给的,蜻蜓是她爹送回来的,一个善医,一个善武,将玲珑保护的滴水不漏,每回老太太仗着是长辈想为难她,没等玲珑出手,这两个丫头便能解决的漂漂亮亮。 这会儿,蝴蝶正给玲珑梳头,如瀑的青丝握在手中是那样顺滑,蜻蜓捧着匣子等姑娘挑选要戴的首饰,玲珑从镜子里看向那嬷嬷,表情带了几分茫然:“……表妹来了,老太太请我过去见见?” 她爹喜欢坚强的女子,母亲周氏便是在继母手中长成的,向来与娘家不亲,玲珑更是不怎么跟母亲那边的亲戚打交道,她倒是有个舅舅,与母亲一母同胞,也是早早分了家在外头单过,舅舅任户部郎中,对玲珑也很是疼爱,要是她没记错,舅舅家只有两个表哥和一个表姐,请问这表妹从何而来? 且老太太不喜母亲,对舅舅自然也没有多热情,难不成是舅舅在外头着了道儿搞出了私生女,老太太觉着抓着把柄了,想嘲笑她,才要她过去? 不得不说,玲珑的脑补非常精彩,然而事实完全不是她想象的这样。 来请她的是老太太身边的娄嬷嬷,这会儿正给玲珑赔笑呢:“姑娘可能不熟悉,这位表姑娘并非姑娘舅父家的表姑娘,而是老太太娘家那边的。” 玲珑选了一副典雅的珍珠流苏出来让蝴蝶簪上,漫不经心道:“老太太娘家那边的?我怎么没听说过。” “是这的。”娄嬷嬷笑得愈发恭敬,按说她也是老太太身边的红人儿,平日里对府中下人那也是颐指气使,奈何对着这位不怎么在府中住的姑娘,却是大声说话都不敢,谁不知皇上皇后甚至太子殿下都格外疼爱姑娘啊?老太太苛待姑娘,那人家还是祖母,她要是也敢像老太太那样,命怕是都保不住! 府里其他姑娘需要讨好老太太才能生存,因此为了表示孝心无所不用其极,她在那些姑娘们跟前还能摆摆谱儿,到了玲珑跟前,也只有讨好的份儿。 “老太太兄弟,啊,也就是姑娘的舅爷爷,有个女儿,十几年前嫁到了外地,唉,那也是个苦命人儿,嫁了没多久便守了寡,好不容易将女儿拉拔大,自己也害了病去了,留下个比姑娘小两岁的女儿,孤苦伶仃,老太太是个心善的,得知后心疼的不行,便做主从娘家将表姑娘接到国公府暂住。表姑娘初来乍到,老太太的意思是,叫姑娘去认认面儿,日后也好相处。” 玲珑捂住嘴巴,打了个秀气的呵欠,这样的动作在世家贵女看来是极为不雅的,她做来却是天真娇气,令娄嬷嬷暗暗吃惊,心道这在宫中养大的姑娘就是不一样。 到底是国公府的姑娘们比不得的。 “知道了,带路吧。” “是,姑娘跟老奴这边走。” 蝴蝶蜻蜓是肯定要跟着玲珑的,除此之外,玲珑身边还有几名小厮,也都是成国公精心培养送给女儿的护卫,平日里便守着这个小院儿,老太太的眼线别想插|进|来。 隔得远远的,还没到呢,只瞧见飞檐廊角,玲珑便听到一阵银铃般的笑声,到了门口一瞧,里头可不是一片天伦之乐其乐融融?国公府的姑娘们绞尽脑汁讨老太太欢心,老太太被孙女们逗得笑出了眼泪,怀中紧紧搂着个纤弱单薄的小姑娘,可见是疼到了极点。 玲珑一来,这快乐的氛围便戛然而止,偏偏她自己毫无自觉,还问呢:“怎么我一来,便不笑了,难道姐姐妹妹们是不欢迎我?” 她美得太凌厉、太耀眼,太有攻击性了,饶她今年才十四,甚至尚未过生辰,却已展现出惊人的风采来,这样的风采宛如骄阳,光芒万丈,萤火怎能与之争辉? 老太太最是不喜她这副模样,从容貌到性子,样样都不喜,可架不住帝后对玲珑夸赞不绝,她连说孙女不孝都不敢——那不是跟帝后对着干么! 只是今儿老太太心情的确是好,便笑呵呵地对玲珑招手:“玲珑来了,快过来,见见你纹玉妹妹。玉儿,与你玲珑表姐见礼。” 来的路上娄嬷嬷便把这位表姑娘的消息说得差不多了,老太太娘家姓罗,她那娘家侄女嫁的是个孔姓举人,想来这位纹玉妹妹便是姓孔了。 孔纹玉很是害羞地给玲珑见礼,只是这行礼动作叫蝴蝶蜻蜓看来太过粗糙,可见并没有受过极好的教育。 玲珑只是点了下头,便直接落座,就坐在老太太右手边——这位子除了成国公可没人敢做,饶是备受老太太偏爱的扶二爷,来看望母亲也是坐在下首的。 老太太五官扭曲了一下又迅速恢复正常,她之所以偏爱娘家侄女,一是因为娘家每况愈下,需要国公府提携,这也是为何当年她想给长子定下娘家侄女的原因,二则是因为娘家侄女比亲生女儿扶歌长得更像她,性格也温婉柔顺,确实是做儿媳的好人选。 如今她则是爱屋及乌的疼爱孔纹玉了,孔纹玉与她娘几乎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长得那叫一个像,老太太瞧见她,就仿佛瞧见了年轻时的自己,她恨不得把天底下所有好东西都送给孔纹玉,孔纹玉一来,本来最受她疼爱的扶二爷家的女儿扶菁与扶萝,立刻便退居了二线。 至于庶出三位老爷家的三个女儿扶芽、扶萍与扶蕾,本就不受老太太待见,如今见往日得意不已的扶菁扶萝吃瘪,心里暗笑不已。 反正就算大伯父没有儿子,这爵位也落不到她们家爹爹身上,看大房二房互掐也挺有意思的。 当着玲珑的面,老太太对孔纹玉一顿呵护爱怜,抱在怀里揉搓亲香,完全把其他人给忽略了——这让玲珑想起来,她还很小的时候,五六岁吧,正常情况下是懵懵懂懂,对大人的恶意有些感知却又不是特别明白,按照约定姨母把她送回家住了几日,那时候老太太便是如此,当着她的面搂抱二房的两个姑娘,亲热的不行,把她晾在一边当作没看到。 实在是很幼稚的做法,这么做的前提得是她在乎老太太,奈何她只把老太太当作笑话。 且她又不是真正的五岁小女孩,她可是从不吃亏最会告黑状的龙,回去后便一脸天真无邪地坐在皇上怀里跟皇后姨母讲述老太太的所作所为。 皇后姨母疼她,又因为周氏的关系对老太太印象很差,便明里暗里敲打了几回,叫老太太苦不堪言,再后来,她是再不敢这样冷暴力玲珑了。 比起孤立人,玲珑才是专业的。 老太太这样对她,她便回报在她最疼爱的孙女们身上,扶菁扶萝那会儿年纪小不懂掩饰,因为老太太这点怜爱对着玲珑得意洋洋,大了才值得后悔——要知道玲珑可是京中最受追捧的贵女,所有世家贵女都以她为尊,连宫中的公主也越不过她去! 这样的人想要孤立国公府的姑娘,甚至都不需要开口不需要暗示,自然有人会帮她做。 连带着在一众老封君中,国公府的老太太也是人缘最差的那个。 不过老太太在国公府里作威作福,都没有意识到为啥别人家的老太太对她都那样客气疏离。 眼见玲珑起身要走,老太太连忙把人叫住:“玲珑,你去哪儿?” “回我自己院子去。” 玲珑头都没回,“不然在这里看祖母唱大戏?” 其他几房的姑娘都羡慕不已,天底下也只有玲珑敢这样跟祖母说话,谁叫她有个厉害又疼她的爹,还有给她撑腰的帝后与太子殿下呢?便是祖母再厉害,也不能拿她怎么样的。 老太太哪儿能让她走啊!她叫玲珑来又不是真的要跟她说话,只是想表明一下自己的态度,让玲珑知道自己有多看重这个侄孙女罢了! 她还心心念念着拉拔娘家,若是纹玉嫁得好,也能像玲珑这样被贵女们追捧,岂不是圆了当初自己的梦? 想当年,她便是平平无奇的,明明容貌才华她都不觉得自己输给谁,偏偏因为出身普通,硬是叫人踩在头上,若非嫁给老国公,也难有今日风光,如今她想要与自己长得一模一样的侄孙女也成为人人称羡的贵女,这第一个想到,自然是长子的女儿。 老太太倒是想留人,奈何玲珑根本不回头便走了,孔纹玉窝在姑祖母怀中,小小声问:“姑祖母,玲珑姐姐……是不是不喜欢我啊?” 老太太连忙安慰道:“你玲珑姐姐是叫你大伯父与宫里给宠坏了,一点规矩都不懂的,我的玉儿这么好,谁不喜欢,谁就是瞎了眼!” 边上其他几房的姑娘们纷纷无语,这是说谁呢? 玲珑边走边问:“我回来几日了?” 蝴蝶答道:“回姑娘,已经三日了,娘娘昨儿还来口信,问姑娘什么时候回宫呢。” 玲珑想了想说:“跟娘娘说,明儿就回吧,我可不想留下来跟老太太折腾。” 她懒得同老太太计较,成国公这个爹对她太好,看在成国公的份上,便允许老太太再多活几年。 蜻蜓便道:“奴婢待会儿便命人传消息回去。” 待回到自己院子,玲珑把两只绣鞋一踢~蝴蝶跟在后头收拾,蜻蜓为她更衣,一边唠叨着:“姑娘怎么又踢鞋子,让奴婢给姑娘脱不好么?” 那绣鞋上头可都缀着价值连城的珍珠呢! 玲珑换了衣服趴到床上,好奇地道:“原来祖母喜欢那个调调的,怨不得她不喜欢我娘,我娘可不是那种逆来顺受的小媳妇,不过,外表还是很会骗人的。” 周氏若也是孔纹玉那种风一吹就倒的性子,怕是早被周家人吞吃的骨头都不剩,听皇后姨母说,当年老国公去周府下聘,她那外祖还不想让长女嫁得这么好,结果却是周氏自己想办法让他同意了这桩婚事,不仅如此,还狠狠地从周府刮了一大笔油水,带来的嫁妆无比丰厚——她娘又是个会赚钱的,婚后未孕的五年,手头的产业便翻了好几番。 这样的一个女子,却因为生产死了,真是可惜。 808|第七十片龙鳞(二) 第七十片龙鳞(二) 因为生产死去的女子, 本朝不知有多少个,十五六岁的时候孕育子嗣, 古代又奉行大补养身, 本身身子骨就尚未长成,再加上胎儿汲取营养过多过快, 难产率极高, 便是宫中的皇后娘娘, 膝下也仅有太子一个孩子, 且生了太子后便彻底伤了身子, 如今阴天下雨天气不好便骨头酸痛, 都是生育过早的祸根。 此外, 便是女子平均寿命远低于男子, 像国公府老太太这样能把自家老头子熬死的可不多。 皇后娘娘常常抱着玲珑考虑要如何给心爱的小姑娘寻个如意郎君,说心里话,她其实想让太子娶了玲珑, 这样侄女变儿媳, 两个孩子都能在她膝下承欢,亲上加亲,太子似乎也有这方面的意思, 玲珑却是成日里没心没肺, 根本不把终身大事放在心上,最重要的是,皇后娘娘自己受尽了丈夫妻妾多的苦,实在不愿意让玲珑也受一回。 她对成国公感观好, 其中便有他对周氏情深似海的原因。 难道周氏死后,以成国公的身份地位,娶不到继室?多少人家想把自家的黄花大闺女嫁给他!成国公手握重权,又只有一女,嫁过去给他生个儿子,那国公府世子之位便是囊中之物,且成国公虽已年近四十,却生得俊美威武,较之毛头小子更是多了份成年男人的魅力,往年回京,骑在高头大马上,不知多少人家的姑娘含羞带怯看得动了春心。 当年哪怕他已经娶妻,还多的是人想给他做妾呢,如今是做正儿八经的国公夫人,乐意的人就更多了。 可惜成国公一心挂念亡妻,对他人不假辞色,世间也仅有他的女儿能得到他的柔情,这令包括皇后娘娘在内的许多女子羡慕不已,但在男人们看来,成国公无疑是个傻的,左拥右抱齐人之福不知道享,成日自律严谨过得跟个苦行僧一般,日后要把这爵位传给谁?不都是便宜了别人? 世上怎会有人不想要儿子呢? 许多自以为是的人都觉得,成国公也是个普通男子,不会例外,男子哪有不想要儿子传宗接代的?无非是顾及深情的名声不好续娶罢了,因此便有自作聪明的人悄悄给成国公送上训练有素的瘦马,哪里知道不仅没讨着好,还惹怒了成国公! 此后,便再也没人敢这样做了,世人皆知,成国公对亡妻念念不忘并非做戏,尽是情深。 也有人想走玲珑的路子,谁不知成国公最是疼爱这个小女儿,为了小女儿宁可忤逆母亲也要将女儿送入皇宫请皇后娘娘抚育,若是能讨小姑娘欢心,还愁嫁不了成国公? 远的不说就说近的,周氏的父亲周守在原配去世后一年便续弦,娶的是自己表妹吕氏,吕氏入门后半年便早产生下一女,对外宣称是早产,可哪有六个月早产的婴儿却生得白白嫩嫩胖胖嘟嘟的,怕是早在原配缠绵病榻时,这两人便已勾搭在了一起。 吕氏面甜心苦,对原配留下的一双儿女百般算计,就是不想偌大的周家家产落到这对姐弟手中。 她万万没想到的是,周氏早瞧出父亲的薄情寡义,从不把希望寄托于父亲,周氏活着的时候,饶吕氏是当家主母,也没能讨得一丝便宜,还屡屡受挫,直到周氏出嫁,不仅嫁得好,还狠狠刮了周家一笔油水,直把吕氏气得一个仰倒! 由于她生的女儿比周氏要小上近十岁,因此周氏去世时,女儿尚未出嫁。 当时吕氏便动了让女儿去给成国公做续弦的念头,她那女儿周婷,见过成国公一面后便心心念念,周守得知长女去世,连伤感都没有便立刻开始打起主意,巧言令色请了成国公来说话,百般暗示次女与长女乃是亲姐妹,长女之死他也很难过,但又担忧外孙女无人照料,次女柔顺温婉,愿意照料外甥女云云…… 成国公知道这位岳父好钻研爱名利,只是没想到他如此厚颜无耻,妻子尸骨未寒便算计着再塞个女儿给他,当下拂袖而去,连面子工夫都懒得做! 他在朝中便是个有啥说啥心直口快的人,从不怕得罪谁,就是皇帝他也敢对着呛,屡屡把皇帝气得吹胡子瞪眼,其他人都以为皇帝终于忍受不了这家伙的功高盖主要砍了他了,结果皇帝气了两天,又找成国公下棋。 到底是自幼一起长起来的情分啊。 也因此,成国公府其他人的糊涂,皇帝向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成国公也不大管——他可不想做个毫无缺点的完美臣子,那样的话多少的情分都抵不过猜疑,只是委屈他的女儿是不行的,剩下的就随便其他人怎么折腾吧。 蜻蜓传了信说要回宫,第二日一大早宫中便派人来接了,玲珑揉着眼睛爬起来,颇有些意兴阑珊:“怎么这么早。” “姑娘,不早啦,宫里的人都等了一个多时辰了。”蝴蝶柔声回答,弯腰给自家姑娘穿衣服,“太子殿下刚才也到了,正在前厅等着呢,老太太得知后,已经带着府里的姑娘们赶过去了。” 否则若只是宫里的人来,她们才舍不得叫醒姑娘呢,让车架等着便是。 可太子殿下来了,那就要另当别论了。 玲珑今年十四,太子殿下比她小四岁,今上当年潜邸时,还是太子妃的皇后娘娘曾小产过一次,此后便生育艰难,再不曾有孕,后来今上登基,后宫子女那是一个接一个的出生,皇后娘娘愈发佛系,成国公求到她面前,她想都没想便答应了。 小小的、花骨朵儿一样的小婴儿,给她空虚乏味的生活带来了多少快乐。 直到玲珑四岁,指着她的肚子喊弟弟,皇后娘娘召了太医,才得知自己居然又一次怀孕了! 这一回,她顺利生下了一个儿子,她觉得这福气是玲珑带给她的,本就对玲珑爱得不行,后来是愈发纵着宠着,连太子都越不过她去。 太子逐渐长成,天资过人,皇帝本就因为会撒娇卖萌超可爱的玲珑常来皇后宫中,得了这么个嫡子,皇后又是发妻,自然对他们母子更是看重,其他皇子宠妃再讨他喜欢,也比不过正儿八经的皇后太子。 太子殿下打小就是玲珑的跟屁虫,她到哪儿他就跟着到哪儿,小时候跟只鸭子一样走得摇摇晃晃也要牵着玲珑的手,稍微长大些后倒是沉稳严肃起来,这跟太傅与皇帝的教导有关,毕竟未来是要做帝王的人,怎么能成日嬉皮笑脸呢? 所以年纪小小,便是一副少年老成的小老头模样了。 玲珑听蝴蝶说太子来了,又听说老太太火急火燎地把府里的姑娘们都带了过去,美曰其名是不能怠慢太子殿下,嘴角微抽:“永嘉才十岁,她老人家是不是想得太多了。” 蝴蝶不好议论老太太的是非,只好暗示自家姑娘:“太子殿下虽然年纪尚幼,却已是饱读诗书俊秀出众,姑娘不是还有几个与殿下年纪相仿的妹妹么……” 老太太那副嘴脸,不用想都知道她想干啥。 尤其是昨儿个还来了个娇滴滴的表姑娘,老太太把她当心头肉,想着把好的都给她,会看上太子……也不是不能理解,就是心太大了,可能对形势判断不够准确。 孔纹玉那个出身难不成还想当太子妃?那老太太是想把孔纹玉塞给太子做侍妾? 要是皇后娘娘知道儿子才十岁就有人惦记着给他塞女人,怕不是要大发雷霆! 她早叮嘱过太子,未满十六不可近女色,看那十三岁便被母亲德妃塞了侍奉宫女的大皇子如今都虚成什么样儿了!走路都打飘,脸色青白一看便是肾虚之相! 太子殿下有一点好,那就是对于他所认可的人说的话非常听,母后与姐姐的话,他自然是要听从的,因此哪怕老太太绞尽脑汁拐弯抹角地找话题,想要国公府的姑娘们跟他搭上话,他都是一副不可僭越的模样,神色虽然温和,却始终不松口,也不应老太太的约。 他才十岁呢,老太太这是在说什么?让国公府的姑娘们纷纷见礼也就算了,还要她们好好照顾他? 这些娇滴滴的姑娘怎么照顾他?怕不是跑上两三步便要喘一喘,别人说话声音稍微大点儿便要瑟瑟发抖,哪像是玲珑姐姐,爱玩又会玩,还聪明,宫里的兄弟们都没人敢招惹她。 本来只是等姐姐,太子殿下可以坐上三四个时辰也不厌烦,说起来姐姐也在国公府住了好些时日,他跟母后都想得慌,因此一得到玲珑要回宫的消息,太子便赶了过来,没想到一进国公府就被老太太缠上,怪不得从前玲珑姐姐只要他在外头马车里等,从不让他进来呢。 这老太太忒地糊涂。 夸国公府其他姑娘也就算了,毕竟那是她嫡亲的孙女儿,可这拉着娘家的侄孙女往他面前送,好话一箩筐一箩筐的往外说是什么意思?还有那表姑娘,泪眼盈盈含羞带怯的,眉眼暗含希望,实则无论容貌气度都很是一般,且小家子气,倒是与国公府的老太太一脉相承。 怪不得成国公伯父当年会把玲珑姐姐送入宫中,若是留在这老太太身边长大,怕不是也要养成这种矫情性子。 受玲珑影响,太子殿下对于动不动哭唧唧的女孩子相当反感,看到她们的眼泪就头疼,半点都不想同她们相处。 他一边心不在焉的应付老太太说话,一边焦急地看向门口,恨不得玲珑立刻出现然后他们立刻离开。 许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原因,太子从未将玲珑当成国公府的人,在他看来,她跟他还有母后才是一家人,他记事后玲珑第一次回国公府,那时候两岁多一点的太子殿下还哭鼻子了,躺在地上打滚吵闹着要玲珑回来不让走。 皇帝给他那德性气得七窍生烟,皇后娘娘却笑个不停,把他抱在怀里好一通解释,才让他勉强接受了这个事实,然后他就开始每天每天认真地数日子等玲珑回来,看得皇帝直摇头,说他对自己这个父皇都没有对玲珑这样亲热。 皇后娘娘面上含笑打圆场,心中却很是不以为然,心道不对玲珑亲热,难道要亲热你这个父皇? 诚然,皇帝疼爱太子,也最看重太子,可他还有其他儿子,尤其是他的长子大皇子,由于是他第一个孩子,在皇帝心中分量很足,皇帝的心分给了太多人,他们母子只能得到一部分。 又哪里比得上玲珑珍贵? “玲珑姐姐!” 见蝴蝶先进来,太子噌的一下从座位上站起来,看向蝴蝶身后的玲珑,“你来啦。” “我再不来,怕你等急了。” “我不急的。”太子连忙解释,随后有些丧气,若只是让他等玲珑,等多久也不急,可是国公府老太太有些烦人,他这才焦躁起来。不过眼下好了,玲珑来了,“我们赶紧回宫吧,母后说她快想死你了,早早就叫人准备你爱吃的,中午还要亲自下厨给你做八宝糕呢!” 虽然都知道玲珑受宫中贵人看重,可亲眼所见太子对她这样依赖亲昵,才真是叫国公府的人大开眼界,皇后娘娘竟知道玲珑喜欢吃什么,甚至还为她洗手作羹汤……她的运气怎么就这样好! 再瞧太子殿下,先前祖母费了老大劲儿,说的口干舌燥,太子殿下也尽是敷衍的嗯啊哦点头,他是储君,高贵傲慢自是理所当然,可为何对她们如此,对玲珑却又是另外一副姿态? 未免太过不公! 对国公府的姑娘来说,她们只是听说玲珑的宫中很受宠爱,帝后及太子都喜欢她,可从未亲眼见过,这也跟她们没有参加过大型宫宴有关,而玲珑平日里对姑娘们的宴会兴致缺缺,她懒得去跟她们比谁的衣服料子昂贵,谁的首饰新潮,她知道自己一去必然会被追捧,但那又不是出自真心,何必呢? 所以国公府的姑娘们见玲珑的次数一年到头也是屈指可数,只觉得这位大房独女与自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平日里只是听说,到底没有亲眼所见来得震撼。 至于孔纹玉则是彻底看呆了。 姑祖母对太子如何毕恭毕敬,她是看在眼中的,太子殿下是何等尊贵?她在家中时,时任知府的父亲便觉得是很大的官儿了,即便如此,再见到上级,父亲也是卑躬屈膝,太子……在孔纹玉看来,那是想都不敢想的人物,可他对这位玲珑表姐…… 她心中忍不住生出嫉妒的情绪来,生父官微言轻,去世后母女两个生存艰难,母亲更是日夜咒骂成国公夫妇,当年成国公负了母亲,又为了息事宁人,为了他自己的好名声逼着母亲远嫁,倒是成全了他一腔情深不悔,却又将母亲置于何地? 从孔纹玉有记忆开始,便是母亲的谩骂、诅咒、埋怨。 真要说起来她母亲罗氏的话其实有很多地方值得推敲,只是孔纹玉不肯去细想罢了。 她又忍不住开始做梦,倘若母亲当年成功嫁给了成国公,如今自己也该如玲珑这般人人艳羡了,不必谨小慎微时刻看人脸色,也能被皇后娘娘抱着长大,让太子殿下叫自己姐姐…… 她沉浸在幻想的美梦中无法自拔,全然忘了皇后娘娘会抚养玲珑,除却成国公恳求之外,也是因为周氏,而她的母亲不知廉耻,便是嫁给了成国公,做了国公夫人,孔纹玉也不可能被皇后抚养长大。 她又忍不住去看玲珑的穿着打扮,只觉得那料子自己见都没见过,对方头上的首饰更是精巧,可见素日里过的是怎样的富贵,而这一切,自己本来也可以拥有! “那咱们这就走吧。”玲珑说,不忘给老太太打了个招呼,虽说不轻慢,却也不热情,冷冷淡淡,礼数上挑不出错,但再要别的却是没了。 老太太最烦她的便是她这副做派,玲珑却觉得这老太太是平日里被儿孙们讨好还不够,想要所有人都奉承她、说好听话她才舒坦。 她才不惯着呢。 “殿下!殿下这就走了?”老太太还想留人,她还有许多话想跟玲珑说呢,比如说玉姐儿初来乍到什么都不懂,她这个做表姐的,见多识广又认识那么多贵人,怎么也得帮忙提点……最好是把玉姐儿也带进宫里去,让皇后娘娘见见。 在老太太看来,她娘家那都是好姑娘,当年她看自己娘家侄女是千好万好,如今看这侄孙女也是如此,要玲珑说,老太太怕是把自己的青春寄托在孔纹玉身上了,总之一句话,罗氏女人见人爱花见花开,不喜欢的都是俗人、庸人、不懂得欣赏! 太子很有礼貌地回答:“孤还有要事,恐不能久留。” 老太太便求助地望向玲珑,希望玲珑能够懂点事把太子殿下留下来。 她、做、梦。 玲珑只会催太子快点走,怎么可能让他留下来!老太太眼看这两人要走,才急了眼,一把抓住玲珑:“你长年累月不在祖母身边孝顺,今儿祖母想跟你说几句话,你都不耐烦了?亏得皇后娘娘与皇上整日地夸你,你的规矩都学到哪里去了?” 蝴蝶与蜻蜓一听这话,脸色顿变,老太太这是什么意思?当着殿下的面上眼药?话里话外说姑娘跋扈不孝? 太子俊秀的小脸立刻拉了下来,他听不得旁人说玲珑一句不好,幼时在宫中,虽然母后疼爱父皇看重,但其他兄弟没几个喜欢他的,总少不得有算计,如果不是玲珑,他跟母后不知道要着多少道儿,老太太嘴里说的玲珑的缺点,太子是一点也没看出来。 如果不孝,为何母后与成国公伯父都那样喜欢她?就连给他上课的太傅提起玲珑姐姐都是赞不绝口,所有人都喜欢她,偏老太太不喜欢,老太太怎么不在自己身上找原因? 没等太子开口呢,玲珑便笑着回答:“我的规矩学到了哪里去,祖母想知道,大可递个帖子进宫,问问皇上,问问皇后娘娘,想来宫里是没把我教好,谁叫我不在祖母身边长大呢?” 老太太哑口无言。 玲珑幼时回府,她没少当着玲珑的面对其他孙女亲亲热热,对玲珑视而不见,被皇后娘娘敲打了几次才老实下来,她递帖子进宫?皇后娘娘会理会她才有鬼。 老太太心里其实也清楚,她有今儿的荣耀,前半生是靠老国公,后半生是靠长子,可架不住她偏心呀!而且这颗心还是越来越偏,拉都拉不回来。 “至于祖母说的想跟我说说话……嗯……”玲珑思索了两秒,冲老太太笑得可灿烂,“这儿都没什么外人,祖母何必假惺惺?又想利用我,又不想给好处,还要站在道德高地,恕孙女直言,您老越活,这脸皮可越厚了。” 在场众人尽皆目瞪口呆! 这、这可是她亲祖母啊……她怎么敢这样跟老太太说话?难道不怕传出去被人说她不孝?到时候连成国公都要被弹劾教女无方! “你、你、你!你竟敢这样同我说话,你眼中还有没有我这个祖母?!”老太太气不打一处来,愈发厌恶玲珑,心里直道苍天无眼,让玉姐儿这样的好孩子父母双亡,却让玲珑这样的享尽复古荣华。 “我说了,你能奈我何?”玲珑凉凉地问,“今儿在场的都是自家人,想必嘴巴很紧,若是叫我听到了外头有什么不好的传言……” 她微微一笑,“祖母别忘了我娘是何等手段,我是她的女儿,自然青出于蓝。” 这是明晃晃的威胁,当着太子爷面儿的威胁! 老太太活了这么大,能让她吃瘪的人寥寥无几,偏偏成国公一家三口个个没落下,成国公是她亲儿子,任她打骂也不还手还口,只是跟她犟,不乐意做的事儿逼着做也没用,周氏则更强硬一些,对老太太做得不对的地方才会反对,但再不管怎么说,夫妻俩对她都是孝顺尊敬的 怎么就生了个这么硬核的孙女! 809|第七十片龙鳞(三) 第七十片龙鳞(三) 国公府的姑娘们有靠着老太太过活的, 自然也有看不惯老太太的,只是她们位卑言轻, 又是女儿家, 不讨好老太太,在这家里便没有一席之地, 老太太自私蛮横, 恨不得所有儿孙都孝顺, 谁忤逆她谁就是不肖子孙, 如今见玲珑这般大胆不客气, 不得不说, 还……挺解气的。 老太太想起周氏的手段, 不由得打了个哆嗦, 她是个顺杆爬的性子,你给她一分好脸色,她就能得寸进尺三分, 当初周氏虽然也孝顺尊敬她, 但她可没从周氏手上占到丁点儿便宜啊! 周氏带了一大笔嫁妆嫁进国公府,那白花花亮晶晶的金银珠宝险些看花了老太太的眼,可惜身为婆母, 哪有霸占儿媳妇嫁妆的道理, 且她那不孝的长子由始至终都跟他媳妇站在一头对付她,老太太也只能干看着。 好不容易等周氏死了,老太太美滋滋以为自己能“帮忙”管嫁妆了,谁知道成国公亲自把亡妻的嫁妆及自己的私产修订成册, 连着闺女一起给送到了宫里……全在皇后娘娘那存着呢!因此便是周氏的嫁妆还在国公府府库,老太太也不敢占用。 被周氏气得半死,如今周氏死了,又要被周氏的女儿气死,老太太真是一句话都不想多说了! 她觉得面子挂不住,可当着玲珑与太子爷的面又找不回场子,引来玲珑一声轻笑,“那么,祖母,我先告退了。殿下,我们走吧。” 人前她不会叫太子的名字,毕竟储君名号过于尊贵,不适宜让他人知晓。 太子连忙小跑跟上,只可惜他已长大,不能像小时候那样让姐姐牵着了。 老太太抚着胸口,玲珑可以不管不顾,国公府其他姑娘们可不敢,于是屋内一阵兵荒马乱,孔纹玉身子纤细薄弱,哪里挤得过国公府这一大堆姑娘,硬生生从老太太怀里给挤了出去……她知道自己一生的富贵荣华都要靠这位姑祖母,是以也做足了姿态,泪珠子纷纷往下掉,一口一个姑祖母,凄凄切切地叫着,把其他姑娘们吓了一跳。 这说哭就哭的本事,还真不是随随便便什么人都能学会的。 老太太身子骨倍儿棒,就是心里难受矫情着呢,说起来她也是很执着,玲珑都十四了,她在玲珑那吃的憋能绕京城一圈儿,可见了面她还是要作一作,每回都是自己一个人生闷气。 瞧见与自己年轻时一模一样的侄孙女哭泣,老太太心疼的够呛,也顾不得其他孙女,招手又把孔纹玉搂入怀中,还训斥道:“都是做姐妹的,在这里吵吵嚷嚷不成体统,忒地叫人笑话!也不学学玉姐儿乖巧,真不知道你们爹娘是怎么教的!” 这话说得可就有些重了,叫外人听见,那就是老太太自己说自家姑娘规矩没学好呢!二房两个姐儿在孔纹玉没来之前,那也是老太太千娇万宠的,如今却被这样训斥,她们不敢怨恨老太太,便怨恨上了这个八竿子打不着的表妹,看孔纹玉的眼神都不是那么友善。 却说玲珑跟太子回到宫中,皇后娘娘居然在宫外等着,看得两人连忙上前,玲珑挽住皇后的手臂:“姨母怎么在外面啊?虽说天还不冷,可吹着风可不行,会头疼,在里头等嘛,又不是不回来了。” 皇后轻轻拧了拧她的小鼻子:“就你会说,我还不知道你,一出去玩便野的跟个小子似的,永嘉最听你的话,又管不住你,我要是不在这等着,你怕不是要天黑了才回来!” 说着又轻斥:“没良心的坏丫头。” 嘴上这样说,明显疼爱又多过斥责,玲珑也知道她是面冷心热的人,又自幼在她膝下长大,比起生母也不差,自然笑嘻嘻地不当回事,拼命卖萌撒娇,总算是把皇后给逗乐了。 她才十四岁,身量已经慢慢长开,比十岁的太子高出一个头,眼见着便是要含苞待放的花骨朵儿了,脸蛋上却还有着柔嫩的婴儿肥,皇后娘娘特别想捏,只是怕捏多了会让这小脸蛋变大,因此很是克制,一个月也就捏个两三回吧! 被母后忽视的彻底的太子已经习惯了,他生辰的时候母后都没给他做过长寿面呢,平日里玲珑姐姐却是隔三岔五就能吃到母后亲手做的菜,不过他打小就被皇后教育要让着姐姐,所以倒也不嫉妒,反而笑眯眯地凑了过去:“母后这回可冤枉玲珑姐姐了,我想买个烧饼吃,姐姐都说要赶紧回来,怕母后等急了呢。” 皇后娘娘再是佛系,此时也忍不住笑开了花,她一手搂着一个孩子,开开心心地进了寝宫,同时又问玲珑:“此番回去,你祖母可又犯糊涂了?” 这是皇后娘娘的委婉说法。 玲珑摇头:“您还不知道我?她哪里是我的对手,我们走的时候她还被气得哎哟哎哟叫唤呢。” 皇后便冷哼一声:“这老太太还真是一招鲜吃遍天,当年你母亲还在的时候,她便常常头疼心口疼,借此想拿捏你母亲,没想到这么些年过去了,竟是一点长进也没有。” 皇后娘娘欣赏成国公这样情深义重的男子汉,也对三妻四妾的男子无甚好感,只是她是皇后,这些想法也仅在心中想想,惟独老国公当年纳姨娘,她是觉得能理解的。 换谁有老太太那样的妻子,长年累月过下来也会受不了的。 那就是个搅家精,还是个老搅家精。 俗话说娘矬矬一窝,这话还是有几分道理的,除却被老国公带大的成国公与扶歌以外,国公府其他子女都由老太太抚养,看她养出些什么样的儿女就知道了,到了第三代,公子们要读书,与老太太相处相对少一些,国公府的姑娘们呢?一个个眼皮子浅,小家子气,就知道盯着那一亩三分地。 皇后娘娘养大了玲珑,自然要她在贵女圈里金尊玉贵,因此对于国公府姑娘的传言也很是关心,不过她可没那么多闲工夫去管国公府的闲事,她答应成国公照料的是玲珑,其他人与她无关。 “人蠢,老了也不过是个老蠢人罢了。”玲珑无所谓道。 三人说说笑笑进了寝宫,正巧一起用午膳,皇后娘娘亲自下厨,玲珑跟太子都非常捧场地全部吃掉了,吃到一半,皇帝来了。 皇帝虽然坐拥后宫佳丽,但最喜欢的还是皇后这里,因为只有这儿能让他感觉到天伦之乐,就好像是普普通通的人家,妻贤子孝,没有那么勾心斗角、阴谋算计,因此摆手,又上前一步扶起皇后:“梓童不必多礼。” “就是嘛姨母,姨父都允许我不下跪了,您怎么还这么见外呀!” 皇后娘娘嗔怪地看了她一眼,对皇帝道:“皇上可别跟这丫头一般计较,她呀,稍微给点颜色就开起染坊了。” 说完,又对玲珑道:“皇上允你不下跪,那是疼爱你,你可不能恃宠而骄,要做个好孩子。” 太子听了,连忙说:“母后你还不了解玲珑姐姐吗?她本来就是个好孩子。” 四人便又其乐融融地说起话来,皇帝也没有架子,让人又上了一副碗筷,他也是看着玲珑这小丫头长大的,她小的时候他还抱她在腿上去过御书房呢!说起来,他对自己的女儿都没有对她看重,谁让她漂亮可爱,又是他唯一信任的忠臣之女呢? 皇后娘娘考虑的则更多一些,小丫头小时候走路蹒跚,跟只小鸭子似的,没一次能把礼给行完的,那会儿还没有太子,皇帝也是想要嫡子的,因此常往她这儿来,小丫头撒娇卖萌的,皇帝便金口一张,从此免她行礼,这是天大的恩泽,可皇后娘娘总怕这恩泽转瞬即过,因此每每在场,她与太子便一个唱白脸一个□□脸。 只有他们娘仨的时候,才无需百般算计思量,有了皇帝……也不过是三个人合伙演戏罢了。 皇帝的心里有太多太多人,他们占据的地方太小,因此,要想方设法得到更多。 皇帝将太子视为继承人,如今太子年幼,除却每日读书外,他便带在身边教导,父子俩在饭桌上也会边吃边谈,这都是玲珑刻意引导出来的,在其他嫔妃那儿,便是也有皇子在场,食不言寝不语的规矩还是有的,哪有这样温馨,久而久之,皇帝也会眷恋这里,如今他儿女俱全,踏足后宫的次数也少了许多。 父子俩说着政事,也不避讳皇后与玲珑,皇后娘娘全程笑意盈盈,给玲珑夹菜、给太子夹菜、给皇帝夹菜……在其他嫔妃那用膳,都有专门布菜侍奉的宫人,唯有在皇后身边,皇帝才能感受到寻常夫妻的情意。尤其玲珑还时不时会冒出一两句见解,大多点睛,令人醍醐灌顶,皇帝不由得感叹道:“玲珑可惜不为男子!” 说是这样说,可玲珑若真是男子,还如此优秀出色,皇帝怕是又要开始担忧了。 成国公已经足够强大,再有个比他更优秀的儿子,皇帝就是再信任他,心中也难免会生出疙瘩。 “不是男子又怎么了?”玲珑嘟哝,“难道我就不能做男子才能做的事儿了?姨父别把我当成养在深闺的小姑娘啊。” 皇帝见她如此孩子气,笑起来:“瞧这孩子,你可不就是养在深闺的小姑娘么!” 太子一脸认真:“父皇,姐姐的功课比我还好,太傅对她更是赞赏有加,她很厉害。” 这一点皇帝也是知道的,于是他没好气地看了眼自己寄予厚望的嫡子:“你还好意思说,朕把全部心血都花在你身上,你学的还不如你玲珑姐姐好。” 太子:…… 早知道就不说话了,那天才跟普通人能一样吗? 因为受玲珑的影响,太子对女子的态度更加宽容温和,疼爱他的母亲,带他长大的姐姐都是女子,他向来是不愿让女子为难的。 皇后娘娘也接了皇帝的话茬儿,把太子好一顿批判,太子生无可恋地扒着饭,碗里突然多出一只剥好的大虾,他一抬头,便瞧见玲珑灿若春花的笑颜:“姨母姨父都说你,只有姐姐疼你,以后你可得罩着姐姐。” 太子便笑起来,把那只大虾一口给吃了。 饭后两人出去玩儿,剩下帝后二人说些体己话,皇帝见两孩子两小无猜,心中不由一动,对皇后说:“梓童,永嘉年纪也不小了,你看,要不要把太子妃的人选定下来?” 皇后娘娘手一顿:“皇上看中了谁?” 皇帝没察觉到皇后的心思,笑道:“便是玲珑,他们俩自幼一起长大,情同手足,玲珑又聪慧,日后定能成为永嘉的贤内助,便如梓童之于朕。” 皇后心想,皇上认为的贤内助是什么样子呢? 不争风吃醋,一心一意为他打算,为他生儿育女还要为他打点后宫,最好是妻妾和谐将他当作天当作信仰。这世上的女子也大多都是这样,可是玲珑……她亲手抚养长大的孩子,那样聪明,比太子还要优秀,难道也要像自己这样,当一辈子的贤后? “皇上,不得不说,这是个好主意,玲珑是咱们看着长大的,她的品性咱们也很清楚,是个好孩子。”皇后娘娘先高度肯定了皇帝的提议,见皇帝笑了,定了定神,才又表明自己的看法,“可俩孩子毕竟太小了些,玲珑十四,永嘉才十岁,说句不好听的,还是两个榆木脑袋呢!如今他们是姐弟,可万一日后开窍了,动心的却不是彼此,那岂不是结了仇?皇上可别忘了,玲珑是成国公之女,若是要定下她为太子妃,也得问过成国公的意思。” 皇帝被她说服了,颔首道:“这倒是,是朕考虑不周。” 皇后娘娘飞他一眼:“哪里是皇上考虑不周,不过是关心则乱,臣妾都没想到的事,皇上已经有了盘算,可见皇上把俩孩子放在心上呢。” 她的语气轻松愉悦,隐约带着年轻时夫妻恩爱的模样,皇帝心立刻软了,拉住她的手:“这些年辛苦你了。” “为皇上分忧,怎能算辛苦?” 两人说着说着便坐在了一起,宫人们则识趣地退下。 这日过后,皇帝便没再提太子妃一事,成国公还在边疆,怎么也不能枉顾他的意思给人家姑娘定亲不是? 过了数月,便有成国公的消息传来。 与蛮子交战时,成国公身负重伤昏迷不醒,消息过了半个多月才传回京中,直把皇帝气得大发雷霆! 扶山是他幼时伴读,又对他忠心耿耿,甚至一直没有再娶,膝下只有一女,若是扶山出了什么事……皇帝简直不敢想象边疆会变成什么样子! 往年也是如此,每到入冬,蛮子便会侵略边境抢夺粮食,烧杀抢掠无恶不作,但因军中有成国公坐镇,他们向来讨不到便宜,可这回成国公竟受了重伤! 皇帝当即拍案,派遣数名太医连夜奔赴边疆,命令他们一定要将成国公治好! 得知成国公重伤昏迷,朝中尽皆哗然,多年来军中成国公是一把手,几乎是一家独大,有他在,其他武将便别想出头,虽然成国公并非抢夺军功嫉贤妒能之人,可如今天下太平,也无非是与蛮子打仗,成国公一出事,想要他死的人绝不在少数。 皇帝显然也知道这一点,他虽然一心想做明君,奈何实在是没那个手段,只能称得上是个仁君,对犯了过错的大臣都很仁慈宽厚,所以朝中尸位素餐之人极多,上行下效有样学样,整个王朝就像是被蛀虫侵蚀的巨木,看似威武磅礴,实则摇摇欲坠,可以想见再过个二三十年,到太子登基,接手的必然是个烂摊子。 正因为皇帝耳根子软,会犯糊涂,皇后娘娘才愈发如履薄冰,谁能保证皇帝如今疼爱太子,日后也是如此? 等太子风华正茂,他却垂垂老矣,他还会信任太子吗? 所以成国公决不能有事! 成国公便是她与太子最大的依靠!也是玲珑的父亲,若是成国公当真陨了……她、太子、玲珑,将遭受的绝不是眼前所能看到的不起眼危机! 得知父亲出事,玲珑也想跟去,但显然她是不能去的,别说皇帝,就是皇后跟太子也不会同意她去。 一个十四岁的小姑娘,去往全是男人的军营像什么样子?名声还要不要了? 疼爱她的皇后娘娘第一次发了脾气,还把她给禁足了!太子想给她求情,也被皇后娘娘斥责了一顿,说他跟着一起胡闹。 但皇后娘娘到底是疼她的,禁足半天就顶不住了,亲自来看玲珑,玲珑就住在她寝宫的偏殿,皇后娘娘还在自责,成国公出事,作为子女担心是很正常的,她应该把孩子搂在怀里好好安慰,怎么能禁她足呢?这不是更让孩子心里难受吗? 结果门一打开,不见人影,皇后娘娘惊了,只瞧见桌子上很帅气地用一根簪子插着一张字条: 姨母,我去找爹啦,回来给你带好吃的!不要担心我! 落款还画了一个胖乎乎的小女孩儿,非常可爱。 皇后娘娘气!炸!了! 这小混蛋! 她真是傻! 刚才进来没瞧见蝴蝶蜻蜓就该有数的! 压着内心的恼怒与担忧,皇后娘娘连忙唤人进来去拦人,可惜车队早在半天前就出发了……皇后娘娘看着空空荡荡的房间,眼泪刷的就掉了下来,那死孩子……好好跟她说不成吗?非要先斩后奏让她担心,这路上万一出了什么岔子可怎么办?她是自己走的,还是藏进了皇上派去的人里? 若是后者倒也能稍稍放心,可若是前者…… 皇后娘娘想想就害怕,那么漂亮的小丫头,走在外面,便是蜻蜓会武又能如何?哪里保护得住她? 太子与皇帝也很快得知了此事,皇帝先是发火,又是担心又是气:“这扶尚武可真会教女儿!教出这么个无法无天的小混蛋来!” 皇后娘娘正抹着泪呢,听到皇帝这样说,气道:“皇上这是什么意思!成国公他教了什么?玲珑是我养大的!皇上这意思是我教的不好吗?!” 皇帝赶紧解释,但心里又是美滋滋的,心想梓童心里果然有朕,这一着急,都不自称臣妾了。 太子却是最冷静的一个,按说他与玲珑感情最好,该最担心,但却是出乎意料的淡定:“母后父皇不必担忧,玲珑姐姐厉害得很,我们一起学骑射时,她总是最厉害的那个,不会有事的。” 皇后娘娘道:“你知道什么!这在宫里学,跟外头能一样么?外头三教九流什么人都有,别人又不知道她的身份,一个小姑娘长途跋涉去边疆,我怎么能不担心?你可真行,你玲珑姐姐平日里有好吃的都分你一半,玩具也跟你共享,我看你却丝毫不担心,真是个小白眼狼!” 太子:…… 皇帝:…… 这对天底下最尊贵的父子无奈地对视一眼,只好一起去安慰皇后,皇帝也命人快马加鞭追上去,为了安皇后的心,他还御赐了一面如朕亲临的金牌,令人交给玲珑。 就在帝后太子担心时,玲珑已经先车队一步到达了边疆,那些御医们上了年纪,马车的速度怎么赶得上骑马?更别提车队经过驿站还要休息停留,而皇帝的金牌虽然还没到,可她有皇后娘娘跟太子的令牌呀! 一路畅通无阻,根本没人敢拦她。 为了方便,她与蝴蝶蜻蜓都做男装打扮,到了军营,也很顺利地进去了,只是在成国公的营帐外被人阻拦,哪怕玲珑拿出了太子的令牌,对方也不许她进。 守着营帐的人看着很面生,并不是追随父亲的那些叔叔。 玲珑眯起眼睛,她虽然年纪小,却是过目不忘,父亲回京时身边总有亲信家将,可这人却是她从未见过的,又拦在父亲账外不让她进去……看起来,军中也不是很太平啊。 810|第七十片龙鳞(四) 第七十片龙鳞(四) “来者何人?胆敢擅闯军营!来人, 将这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给我拿下!” 营帐里走出个高大魁梧的汉子,见玲珑一行三人尽皆身形纤细, 压根儿就没把她们放在眼里, 想都不想便要人拿下治罪。 玲珑笑眯眯地掏出太子令牌,晃悠在他眼前。又不是目不识丁的小兵, 这太子令牌总不能不认识, 可那人也只是愣了一下, 随即怒容更甚:“还敢伪造太子令牌!瞧你几人贼眉鼠眼行踪诡谲, 定是想趁成国公昏迷不醒暗下毒手!来人啊!把这几人给我拿——” “你的废话真是太多了。”玲珑微笑, 削铁如泥的匕首已经抵在了这汉子动脉上, “这里, 据说只要轻轻挑破……血便止也止不住, 会活生生流血而亡,你说,是放我进去呢?还是放我进去呢?” 汉子一脸惊悚, 他在军中多年, 虽说比不上成国公骁勇善战,却也是体质强壮拳脚过人,可这小子是如何逼近, 又是如何掏出匕首抵在他脖颈上的, 他竟是完全没有察觉! 此人手中拿着太子令牌,谁不知道太子与成国公亲近,成国公之女还在皇后膝下抚养,怎能叫他坏了大事! 玲珑冲蝴蝶蜻蜓动动下巴:“进去瞧瞧。” 说着, 他嫣然一笑,冲着周围举起武器的将士,将士们哪里见过这样白嫩漂亮的人儿,哪怕是个哥儿,对着好看的人,总是没那么狠心下手的,便都愣了一瞬,只这一瞬,玲珑便扯着那汉子进了营帐,一脚踢在其膝盖处迫其下跪,而营帐里还有两人,与这男子相同打扮,已被蜻蜓制服。 蝴蝶上去便朝他们嘴里塞了颗药,冷冰冰地说:“这是宫廷秘制毒|药,须得半月服一次解药,你们最好对我家主子没有一句虚言,否则……” 蜻蜓抱剑站在一边,蝴蝶塞完了药,立刻冲到了床榻边,成国公果然还昏迷未醒,不仅如此,他只剩下了一条胳膊!而那条缺失的胳膊居然没有处理,这样冷的天,他的伤口竟已溃烂发炎,若是一开始便行救治,决不会如此! 她试探着摸索过去,片刻后,对玲珑道:“主子,若是早些救治尚有希望,如今……” 想也知道,失去一条手臂的将军,如何继续做将军? 玲珑显然很生气,她扭过头问那三个跪在地上的汉子:“是我先把你们折磨死,还是你们先说实话?” 那三人没想到这三个小子看似文弱,实则下手一个比一个狠,他们到底都是怕死的,敢这样对成国公求得自然是出人头地富贵荣华,哪里甘愿现在就死呢?当下也不再隐瞒,将成国公受伤一事原原本本吐露出来。 原来军营众将,向来分为两边,一边是以成国公为首的保皇派,他们只忠于皇帝,不掺和党派纷争,成国公为人豪迈不拘小节,一心只想保家卫国,跟随他的人也大多如此;另外一派,则是各有用心的皇子党,他们或支持大皇子,或支持其他成年皇子,尽皆是皇子们母家世族所拉拢之人,成国公忠于皇帝,便等于忠于太子,这些人早有拉他下马之意,否则只要成国公在,其他人便出不了头,谁不想做手握重权的大将? 偏偏皇帝与成国公情同手足,对他信任非常,成国公自己也谨慎小心,连续弦都不要,膝下只有一个女儿,想诬陷他都没有门路,此番蛮子偷袭,他们便想顺水推舟,将计就计,不说弄死成国公,也要他再不能留在军中。 因此成国公重伤后,这批人立刻将成国公一派的武将全部看押起来,并派人死死守住成国公营帐不许任何人探病,连军医都被他们威胁,出去只说病情险急怕是难以救治。此外,他们还封锁了通往京城的消息,等皇帝得知时成国公已经死了,皇帝还能为了成国公把他们这些武将全都问罪? 只是没想到,成国公的家将拼死将消息递了出去,虽然如此,也是晚了好些时日才到京城,以怀化大将军管赤为首的皇子党们担心京城来人,因此严防死守,谁曾想今日蛮子又来,管赤带兵出战,军中留下的亲信不多,至于那些普通将士,还以为成国公真的在被救治呢! 玲珑听了冷笑不已,蝴蝶放下自己的药箱,狠狠地瞪了这几人一眼,才开始给成国公处理伤口。 一边处理一边掉下泪来,她是皇后娘娘送给玲珑的,自幼便看着玲珑长大,对成国公自然也有印象。虽然不能时常陪伴女儿身旁,但成国公却是一位温柔贴心的父亲,明明及时救治可以让他重回战场的,这些人偏要为了一己私利毁了这样的国之栋梁!害得姑娘伤心,真是罪该万死! 蜻蜓本就是扶家女将,她本是乞儿,因聪明伶俐被成国公看上,训练有素后才送到玲珑身边,成国公的意愿便是希望她能够保护他的女儿,国公爷与姑娘待她恩重如山,这份恩情无处回报,只这些害了国公爷惹得姑娘难过的人,她是决不会放过的! “你们胆子可真是大。”玲珑嘲讽道,“一等国公的命说要便要了,不知道的,还以为这天下不姓赵,姓管了。” 那怀化大将军管赤,与成国公素来不和,原因无他,宫中德妃母家便姓管,管赤是德妃兄长,更是大皇子的嫡亲舅舅,众多成年皇子中,大皇子占长,又流着管家血脉,管赤自然要为他筹谋。 玲珑记了这个仇,才去看成国公的伤。 要命还是要手,这都不需要考虑。 成国公伤口溃烂的程度十分惊人,不过,能活着就不错了,她若是没赶过来,他可是要死在这场党派争夺中的。 蝴蝶本是医女,到了玲珑身边后,越发努力学医,皇后娘娘宠爱玲珑,蝴蝶便得以与御医学习,又有玲珑提点,医术更是精进。 没等成国公醒来,管赤便先回来了,往常都是成国公带兵打仗,他在后方坐镇,成国公屡战屡胜,他却是靠着蹭成国公的军功才有今日,与不打压异己的成国公相比,管赤手下的人可没少被他冒领功劳,这回带着蛮子三倍人数的兵前去,竟是被打了个落花流水仓皇而逃,形容狼狈至极。 就这,管赤还在后怕呢! 没想到那些蛮子竟能以一敌百,凶神恶煞的令人毛骨悚然,不仅如此,他们身材高大力大无穷,便是赤手空拳,也能以一敌三,管赤自己便是个草包,全靠家族以及宫中的德妃才能爬到今天这位置,一天到晚只想着钻研逢迎,哪里会打仗? 带去的五千精兵,竟只回来三分之一,管赤这个带兵的也是灰头土脸狼狈不堪。 偏偏他又是个好面子的,不许别人说自己半句不是,其实照他自己也想不明白,为何每次成国公带兵出去就能轻轻松松的赢?便是有死伤也不过是个小数字,到了自己怎么就不行了呢? 他想不明白啊! 结果他刚回军营,就被人当头捆了起来! 管赤一辈子养尊处优还没吃过这样大的亏,立刻怒道:“大胆!文村!齐明德!扶江扶海!你们想造反不成!是谁把他们放出来的!来人!把他们押下去!” 这四人都对成国公忠心耿耿,扶江扶海更是扶家家将,管赤对重伤的成国公动手时,这四人还奋起反抗,只是管赤拿成国公威胁,他们只能束手就擒,被关了好些时日,玲珑来了才被放出来,得知国公爷失了一条胳膊日后再也无法上战场,四个汉子简直恨毒了管赤,若非玲珑叮嘱,他们简直想把这厮千刀万剐! 往日里争名抢功也就算了,如今竟敢对国公爷下此毒手,这样的人也配为一军之将?! “哟,这位管大人,倒是威风得很嘛。” 随着这声音传来,被迫跪在地上的管赤抬起头,只见文村等四人纷纷让出一条路,一个身着黑色劲装的小少年走了过来,这少年生得可真是好,脸蛋犹带稚气,眼神却冷冽自持,而文村等人显然以他为尊。 管赤想了好久都没想出来这是谁。 不能怪他,别说是管赤,就是成国公自个儿都有两三年没见过闺女了,小孩子本就一天一个样儿,玲珑扮起男装来毫无违和感,盖因她年纪尚幼,这个时期的小孩儿本就雌雄莫辩,再加上她气质超群,而这年头的女儿家大多柔弱温婉,是以管赤并没把她朝姑娘家方向想,只在心里快速猜测此人是谁。 “你是何人?须知我乃是皇上亲封的怀化大将军,你敢对我不敬?小心我参你一本!” 这种威胁别人兴许会怕,玲珑却是不怕的,她不仅不怕,还抽出了扶江的随身长剑,众人连阻拦都来不及,便听管赤一声惨叫,鲜血四溅,原来玲珑一剑削掉了他的一只臂膀! 扶江呆愣了两秒,随即放声大笑:“好!好!” 文村、齐明德、扶海三人也哈哈大笑起来,从军多年,腥风血雨中活过来的人,谁会怕这点小场面?只是他们官职不如管赤,又受军令所限,可心中早已这样想许久了!姑娘这样做实在是解气!太解气了!不愧是国公爷的女儿,虎父无犬女! “疼吗?”玲珑笑眯眯地问,将剑还给扶江,“弄脏了您的剑,还请您不要介意。” 扶江道:“老子的剑是用来砍那些蛮子的,用在这等人身上的确是脏了。” 两人一唱一和,把管赤的亲信吓得结结巴巴不知作何是好,玲珑又吩咐道:“把他押下去,给他止血,除此之外什么都不许做。文村叔叔,麻烦你派人去看着,可别让人混了进去,我想瞧瞧,这怀化大将军的命有没有国公爷硬。” 文村大声应道:“好嘞!” 他心里高兴,故意抓住管赤断臂处,管赤哪里受过这样的罪,终于白眼一翻疼晕了过去,被文村拖死猪一般拖走了。 玲珑又看向管赤的亲信,她与阿爹不同,阿爹看似粗犷实则宽厚仁慈,她却是个不讲理的,每个月她都能收到阿爹的书信与礼物,可现在阿爹没了一条胳膊,再不能给她写信夸她漂亮可爱哄她开心,那这场子自然要从害他的人身上找回来。 “国公爷现在昏迷未醒,我便先留着你们的狗命,希望你们夹紧了尾巴做人,毕竟……我可不像国公爷那样好说话啊。” 漂亮的少年在一群壮汉的对比下纤细美丽的宛如脆弱的花骨朵儿,笑起来却令人毛骨悚然,宛如看到地狱修罗,尤其她眼都不眨便斩断管赤一条手臂,可见是个无法无天的家伙,谁都不想缺个胳膊少个腿儿,因此以管赤一派为首的皇子党们纷纷噤若寒蝉。 这就是玲珑想要的结果,她习惯什么事都自己做主,不喜欢别人有异心,能干脆利落的省事自然再好不过。 除了文村等四人外,其他人并不知道玲珑的身份,只是看到她手持太子令牌,一开始以为她是太子亲信,只是这身气势又不像是会屈居人下,难道是某位他们不认识的皇子? 而玲珑也一直维持着男装,如此又过了五日,大败管赤在边疆烧杀掳掠的蛮子再度来犯,许是得知了成国公重伤昏迷,而管赤又不堪重用的消息,他们这一回出动了足足一万人马,若是真叫他们得逞,怕不是要鸡犬不宁。 文村齐明德等人立刻前来求见玲珑,请玲珑允许他们挂帅出征。 玲珑却没答应,而是要自己上。 这可把四人吓了一大跳,跟了国公爷这么多年,谁不知道他对心爱的小女儿爱若明珠,本来让娇滴滴的姑娘跑来边疆已经是罪过,若是再让姑娘上战场……怕是国公爷能被气醒了! 但他们又能怎么办呢?总不能把人打晕了吧?这可是金尊玉贵的小姑娘啊!又不是那些可以随意打骂的糙老爷们儿! 更别提人家还有太子令牌呢……许是怕文村等人不答应,玲珑掏出了太子令牌后,又掏出了一面皇后令牌,得了,这下谁都不敢有异议,心里又忍不住责怪太子爷跟皇后娘娘,你说这小姑娘家胡闹,太子爷跟皇后娘娘怎么也跟着一起? 只他们也没办法,也只能跟随着去,拿自己的性命去保护姑娘了。 但玲珑偏偏不要他们去。 这下就连脾气很好的扶海都不赞同,他们不去?他们不去,信不信等国公爷醒了能把他们皮都给扒了?!都是有媳妇孩子甚至当祖父的人了,可不想再跟毛头小子一样被国公爷追着揍,再说了,谁放心她一个小丫头去啊? 玲珑则淡然得很:“将士们并不知道我是女子,你们只说我是朝廷派来接管的人便是,阿爹重伤昏迷,管赤被我断了一臂,瞧过了我的手段,谅他们也不敢不对我言听计从。” 四位叔叔面面相觑,心想这是咱们担心的问题吧?这军中将士都懂得军令如山的道理,虽说身为男儿保家卫国抛头颅洒热血都是理所当然,可一个小姑娘,还是个十四岁的小姑娘带兵打蛮子,这不是天方夜谭?她会带兵吧?她懂打仗吗?她能把舆图看明白吗?! 而且蛮子并非乌合之众,他们野蛮强壮,茹毛饮血,什么残忍的事都做得出来,这些年他们也学乖了,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是以极难一网打尽,等春暖花开,他们便休养生息,秋冬一来,便再次掳掠,实在是令人烦不胜烦,国公爷必须镇守边疆无法回京便是因为这个。 输了,要牺牲无数将士,万一姑娘的身份暴露呢?蛮子们可不会因为她是女孩子就放过她! 每年被掳走的女子还少吗?从未有活着回来的! 相比较起叔叔们的担心,玲珑自信多了,她活得实在是太久太久太久了,以至于人间根本没有什么是她不会的,带兵打仗?处理朝政?她做皇帝的时候,他们连受精卵都还不是! 四位将军还要反对,玲珑却不耐烦与他们浪费口舌,看在成国公的份上她才给予他们体面,可不是真要听他们的话。 既然好言好语的说不通,那就只能硬来了。 看着那两块金光闪闪的令牌,四位将军无话可说,只能眼睁睁看着玲珑点了三千精兵而去。 从前与蛮子打仗,少说人数相当,就这,先前管赤带了五千去打人家的两千都没打过,姑娘只带了三千去打人家的一万……这不是去送吗?这难道不是送? 齐明德还盘算着请姑娘身边的两个丫鬟劝一劝,结果那俩丫头跟被洗脑了一般,疯狂摇头,还反过来劝他们,说姑娘厉害着呢,定能大胜而归! 齐明德:…… 我信你个鬼! 于是四个人是吃不下睡不好,眼瞅着人都走了两天没消息,你说说这可如何是好?他们一边觉得对不住将士们让将士们白白送死,一边又觉得对不住还昏迷不醒的国公爷,反正不管怎么想这场仗都是输定了。 就在他们心急如焚时,蝴蝶仍旧每日按时按点精心照顾成国公,一点都不担心。 她跟蜻蜓是看着姑娘长大的,姑娘是个什么样的人,没人比她们更清楚。 姑娘与世间女子都不一样,她有她的想法,也有完成想法的能力,她们都知道姑娘想要的是什么,而她们只会全力支持。 三千兵与一万兵,若是正面打,那当然是送,可要是不正面呢? 成国公这个阿爹,重情重义又光明磊落,从来不屑使那些宵小手段,便是用计,也都是阳谋,玲珑却不然。 对她来说,只要能赢,阴谋诡计都用得。 这一万蛮子兵,总得吃吧?总得穿吧?他们在马背上过一生,马便是他们的命。 拜管赤所赐,蛮子信心爆棚,再加上成国公昏迷,他们正想借此机会扩展版图,中原好啊,中原有粮食有食盐还有女人,谁不想要?他们当然也想,说起来,若非有人相帮,他们还得怵成国公好些年,现在成国公性命危在旦夕,不趁他病要他命,难道还要正大光明等成国公好起来? 玲珑派几个机灵的斥候,隔得远远地观察蛮子的作息,她则按兵不动,这几个斥候很快便带回了消息,蛮子们想要靠近边境城池,自然要驻扎地近一些,他们用来煮饭的水与喂马的草,都会有专门负责的人每天收取。 兴许是成国公太过磊落,从未遭遇过投毒事件的蛮子们,居然在水流下游取水做饭! 水里被动了手脚却浑然不觉,连喂马的水草经过清洗后都沾染了毒素,到了夜里,堆积粮食的营帐又被人浇了火油一把火烧得干干净净,蛮子们深夜爬起疲于奔命,四处搜寻不敢合眼,如此直到天明。 水里的毒并不会要命,顶多是让人上吐下泻,人如此,马亦然,最可气的便是他们休息不好,每到夜晚便有人前来捣乱,不是放火便是用蛮语大喊扰乱人心,如此三番两次,铁打的身体也受不住,军心更是涣散。 往常可不这样,往常蛮子们一来,成国公便会带兵出征,如今他们都驻扎这么久了,却不见边境大军的影子,本想进城烧杀掳掠一番,又因为这上吐下泻的怪病动弹不得。 真是见了鬼了! 有副将好奇地问玲珑为何不直接下毒将蛮子们毒死,如此一了百了岂不省事? 玲珑看傻子般看他:“这水流通向边境城池,上游投毒,到了下游便要人放入解药以免伤到无辜百姓,上吐下泻又死不了人,他们喂马的水草也要用河水清洗,马儿生病,养养就好,最重要的是,军中缺马。” 到时候这不就是不要钱的马? 每天晚上她只派一队胆大的将士出去,而且都做蛮子打扮,换作她阿爹不可能这样做,她阿爹特别讲究骨气,是决不允许本朝将士换上敌军装束的,捣个乱放个火便跑真刺激,但蛮子一天天下来早晚神经衰弱。 811|第七十片龙鳞(五) 第七十片龙鳞(五) 前面的几天, 蛮子被隔三岔五的捣乱弄得心力交瘁,再加上从人到马都上吐下泻, 倒是想打道回府呢, 只是拉肚子的厉害,想走也没走成, 开始蛮子们一听到有人大喊大叫放火, 便会立刻起身备战, 可人家捣完乱放完火就跑, 穿得还是他们的衣服, 你也不能拉着个人就看人家脸长什么样, 再说了, 是夜里呢! 但是慢慢地, 这种折磨蛮子们也就习惯了,反正这些中原人只是来捣乱,也不敢对他们做什么, 随他们去好了。 结果就在蛮子们听到喊杀声无动于衷甚至翻了个身想继续睡时, 营帐被人闯进来,还没来得及睁开眼,便已成了刀下鬼! 这次不是捣乱, 而是真的打进来了! 这些时日的放火捣乱, 看似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毫无规律,实则都是借由这个机会摸清楚蛮子们营帐的方位,哪个营帐住得是什么人,进攻时要如何快速不引人注意, 三千精兵趁着夜里摸进来,可笑蛮子们还以为他们还像之前那样放个火喊打喊杀就算完。 这一仗出乎了蛮子的意料,上吐下泻拉肚子加上夜里睡不好,导致他们精神萎靡,根本没有往日的骁勇善战,这三千精兵却大都身手灵活,竟导致蛮子一万兵全军覆没,而三千精兵也仅有百余个死伤! 不仅如此,玲珑还活捉了蛮子的三王子! 她身先士卒,并没有像管赤那样只管下命令自己坐在后方,让前线战士浴血杀敌,自己却在后方花天酒地,她与成国公一样,向来都冲在最前方,而从一开始对于她不与蛮子正面交战而是选择这种迂回方式感到不满的将士们,也逐渐对她改变了看法,从绝望送死到心服口服,别看小公子一副纤细柔弱的模样,他本事可高得很! 玲珑知道多的是人不服气自己,她所采取的措施也很简单,不是不服吗?打一顿就服了。 最初得知这位小公子允许将士们挑战的时候,大家险些笑掉大牙,说真的,他们觉得自己一根手指头就能把这弱不禁风的小公子给戳倒了,因此笑呵呵拿他当小孩子看。 玲珑随意挑了个身材魁梧的副将,那副将还想着,不管怎么说这都是京城来的贵人,意思意思放个水得了。 然后他就被秒杀了。 晕头转向倒在地上的时候他都懵了,立刻跳起来:“再来!” 这回他便用了十成十的本事,结果还是瞬间被秒杀,于是接下来的人也顿收轻视之心,不得不说,军营中就是要靠拳头说话,想立威,就得能打,而玲珑显然是最能打的那个。 等到大胜,玲珑活捉三王子成钊,将士们更是对他推崇到了极点,用最小的伤亡获取最大的胜利,这才是真正的将帅之才! 结果回到大营,来自京城的车队纷纷前来拜见,口称姑娘时,暗自在心中发誓要效忠的将士们懵逼了,等一下,姑娘?什么姑娘?这里哪有姑娘?! 谁是姑娘?! 玲珑接过太医院何院正恭恭敬敬递过来的那面如朕亲临的金牌,把何院正扶起来:“有劳何院正了,我阿爹情况如何?” “姑娘身边的蝴蝶丫头医术精湛,已经把成国公的伤势处理的非常好,只要小心不要发热,熬过这个晚上,明日应当便能醒来。”何院正道,他这把老骨头一路差点都要颠散架了,说实在的,刚才见到玲珑,他险些没认出来。 记忆中这个小姑娘总是珠光宝气高不可攀的,却从未见过这样身上染着血带着肃杀之气的模样,真要何院正说,就仿佛看到了曾经在战场上叱咤风云的成国公,甚至青出于蓝,到底是虎父无犬女啊,虽然是个姑娘,成国公却也不算是后继无人了。 玲珑扭头看向身后一群目瞪口呆的汉子,笑眯眯道:“怎么,我是个姑娘家,你们就不服气了?那再来打一架如何?” 众人连忙摆手,不了不了不了,此番跟蛮子交战,他们受的伤都没有姑娘打得重呢…… 玲珑便笑起来,先前觉得她是公子的时候,未免有人嘀咕这公子长得也太漂亮了,如今得知她是姑娘,便觉得这份漂亮是理所当然的,哪怕不着锦衣华服,也仍旧美得惊人。 因着一起经历了一场大仗,将士们心中倒也没有多少不服气,尤其是在得知这位姑娘是国公爷独女之后,愈发誓死效忠。 第二日,成国公果然醒来,他睁开眼睛瞧见自己好几年没见的闺女,又觉得是在做梦,干脆又把眼睛给闭上了。 玲珑立刻伸手去扒拉他的眼皮:“阿爹,不许睡了,你都睡了这么多天,骨头不疼么?快起来陪我玩。” 成国公听到闺女的声音,又被她扒开眼皮,惊道:“我、我不是在做梦吧?” 然后他无情的闺女立刻戳了他的伤口一下,疼得成国公嗷的一声,何院正吓了一跳:“姑娘姑娘!轻点儿!轻点儿!” “疼吗?” 成国公委屈地点头。 “疼就说明不是做梦。”玲珑一本正经道,伸手把她爹扶起来,蝴蝶立刻朝成国公背后塞了个枕头,蜻蜓熬了适合病人喝的米粥,上面漂浮着薄薄一层米油,配着清爽的小菜,最适合成国公这样重伤初愈的人了。 可惜这人是个无肉不欢的,瞧着清粥小菜就皱眉头:“我要吃肉。” 旁边文村齐明德扶江扶海四人也在,连忙劝,可成国公就是个倔驴,从来听不进别人的话,这臭毛病没少惹人生气,看老太太被气得跟这长子离了心就知道。玲珑听着这七嘴八舌的声音,一巴掌拍在她爹胸口,毫不留情:“没有肉!就吃这个!不想吃就别吃了!” 凶巴巴的,吓得四位叔叔立刻闭嘴,又担心国公爷生姑娘的气,但姑娘也是一番好意不是?正想着组织语言给这对父女说说和,结果成国公垮下来脸,不高兴地张开了嘴。 他虽然重伤昏迷,但并非对外界毫无感知,昏倒之前,他便知道自己必然重伤,如今还能活命,少条胳膊算什么?男子汉大丈夫,少个胳膊腿儿又不是不能活,军中多少将士浴血奋战为国捐躯,他至少还留了条命呢! 吃完了清粥小菜,得知闺女在自己昏迷时期带着三千精兵把蛮子一万军队给端了还活捉了三王子成钊,成国公差点儿没把刚吃下去的东西吐出来,他连忙上上下下打量闺女:“没受伤吧?有没有哪里伤着?这么危险的事情你怎么能做?!” “我怎么不能做?”玲珑反问,“难道要让那管赤去做?那可不是去打仗,那是去送的。阿爹还不知道吧,你昏迷之后,管赤带着人家两倍的将士,被打得落花流水仓皇奔逃,就这还有脸回军营,管家已经这样没落了,要这么个货色做将军?” 她这话说得可谓是相当不客气,往小了说那是批评管赤无能,往大了说那就是对皇帝不满呢……毕竟管赤这个怀化大将军,可是皇帝亲自任命的! 当然了,其中德妃与大皇子也使了很大劲儿,但不管从哪个方面来说,管赤都是个无能的废物。 要他勾心斗角骄奢淫逸他第一名,要他行军打仗保家卫国他第一个不行。 营帐里没有外人,她就敢这样说。 成国公疼她疼得跟什么似的,从来都不逼迫她一定要跟其他女儿家一样学什么琴棋书画诗词歌赋,几乎是她喜欢什么就学什么,想做什么便做什么,甚至她从小都是跟着太子一起学习,除了不学帝王心术,她所受到的教导与太子完全相同! 让这样的闺女嫁人生子做个贤妻良母一辈子囿于后宅,成国公不愿意。 “阿爹,你是怎么受的伤?” 成国公想起自己昏迷之前朝自己刺来的那名副将,轻轻摇头:“伤我的那人已经死了,我却不知道为什么。” 显然他这次受伤是有人刻意为之,甚至有可能是与蛮子勾结才能做到里应外合,在成国公完全没有防备的情况下,策反了他一心提拔培养的副将,让他吃了个大大的闷亏。若非玲珑及时赶到,怕是御医们来了,只剩下他的尸体了。 到那时,人证物证全都没了,又能有什么办法?管赤那人虽没有军事才能,阴谋诡计却是一堆,成国公一死,军中便是他一家独大,更何况成国公还没死呢,他便把成国公的亲信全都关押起来,可见此人一旦得势,绝对是猖狂凉薄,随心所欲。 大皇子想要与太子一争,就得靠兵权,而有成国公在,他的亲舅舅管赤一辈子别想出头。 玲珑道:“所以我为了给阿爹报仇,就削了管赤一只臂膀。” “哦,削了就削了……什么?!”成国公目瞪口呆。 玲珑甜甜笑着,他的声音就自动变轻变柔了:“闺女,你刚才说啥?阿爹好像没听清。” “我说,我为了给阿爹报仇,削了管赤一只臂膀,把他关起来,只给他止血,别的不管。” 成国公:…… 他闺女真是个狠人,但是他居然不生气,反而感到了丝丝爽意。不过闺女还是得教训的:“你这么做太鲁莽了!管赤可是德妃兄长,又是大皇子的亲舅舅,这消息一旦传回去,你的名声还要不要了?” 然后他闺女就从怀里掏出三块金牌晃了晃,成国公立刻住嘴,得了,三巨头的金牌全在这儿呢,别说削了管赤胳膊,怕不是砍了管赤的头都没事。 “阿爹放心,我师出有名。” 她毫无顾忌地说出了自己的打算,除却跟随她多年早已熟悉她行事作风的蝴蝶蜻蜓外,在场众人皆是目瞪口呆。 听听这说的还是人话吗! 什么叫这锅管赤背也得背,不背也得背?就是硬要把成国公受伤的事儿赖到管赤身上,跟蛮子勾结的罪名也要丢给管赤呗?再加上管赤被蛮子打得落花流水,三桩罪名重如山,皇帝怕不是能气死!毕竟爱妃的哥哥跟一起长大情同手足的臣子,他是想都不想便会站在成国公这边的。 “所以,阿爹。”玲珑教她爹,“等回京了请你千万不要表现出如此豁达少根筋的模样,对着皇帝姨父,请怎么卖惨怎么来,怎么哭难怎么来,知道吗?” 成国公老老实实点头:“知道了。” 玲珑满意得很,抱着她爹,在她爹脸上亲了一口,成国公立时美滋滋起来,就算好几年不见,闺女也还是这么亲自己!他又想起亡妻,妻子还在时,他们夫妻恩爱,常常看着襁褓中的女儿,然后一人在女儿脸蛋上印下一个吻。 何院正听得脸都绿了,姑娘这是什么意思……毫不避讳地当着他的面说,他可不想上贼船啊喂! “阿爹放心,我会给你报仇的。”玲珑笑眯眯道,“为了不让姨父生气,我总得给他交张满意的答卷才是。” 她暂时还不预备回京,粗略地算算,少说也得在边疆待个几年吧。 成国公也不想离开军营,但是有闺女陪伴自然最好,而且他也瞧出闺女的志向,曾经偶尔想过的事,如今便成日浮现在他脑海。 他膝下无子,这辈子也只爱过亡妻一人,爱过那样的女子,便再不会对其他人动心了,因此他不会再娶,但他无子,这爵位便势必会顺延到二房的侄儿们身上。过去成国公觉得没什么不好,他拼命立功,为的不是成国公府的富贵,而是为了他的女儿,希望能在自己死后,成国公府仍然能够成为女儿的坚实后盾。 但他从十二岁起便在军中,与府中关系并不亲近,哪怕扶川是他亲弟,兄弟之间也很是生疏,更别提还有个糊涂的偏心眼老娘。 既然如此,为何要让别人成为女儿的坚实后盾,而不是让女儿本身强大起来呢? 倘若……倘若真的可以,他不要世子,要立世女! 这个想法宛如雨后野草,在他心中迅速疯长,他的女儿有哪里不好?便是世间多少男儿也比不过! 玲珑决定留在边疆,一是继承父志,二则是为了自己。她当然可以用武力解决一切,横竖她对皇帝姨父没什么感情,可皇后姨母与太子是真心疼爱她,人类的爱是那样珍贵美好,就算嘴上不承认对人类的怜惜,玲珑也从不辜负。 她想要成为那两个人的依靠,而不是让他们去依靠缥缈的帝王恩。 远在京城的皇帝很快就收到了军中信报,信里一开头便说成国公性命无碍,皇帝因此松了口气,接下来又看到成国公失去一只臂膀再不能上战场,他当场便怒不可遏,扶山是他左膀右臂,谁害扶山至此,他绝不轻饶! 信里还附带了管赤的罪状及证据,包括他勾结蛮子、引诱副将暗害成国公,并不许人给成国公医治想把他拖死,还有被蛮子大败损兵折将一事,又说相信皇帝姨父会秉公处理,因此交由信使将管赤带回。玲珑妙笔生花,写的信跌宕起伏,直把皇帝气得大发雷霆,连着数月没翻德妃的牌子,对大皇子也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管赤更是被捋了所有职位流放三千里,终身不得回京。 也正因此,德妃大皇子与皇后太子的矛盾愈发深重。 接下来玲珑才提到自己以极少的伤亡覆灭蛮子一万大军的事,并告知皇帝自己活捉了蛮子三王子成钊,已随此番信使押解入京,最后表达了自己的志向:父亲一生戎马,身为其女应当继承其志,因此立誓留在边疆,蛮子不灭,誓不回京! 怎么说也是自己看着长大的小姑娘,皇帝对玲珑比对自己的公主们都要好,哪里舍得让她在边疆空度大好年华? 回来嫁给太子做太子妃,日后母仪天下,不也照样能扬名? 他自然是不答应的,皇后娘娘更是不答应! 她小心翼翼养大的娇滴滴小姑娘,去边关吹风,跟一群男人生活在一起,还要打仗?!先不说名声如何,战争并非儿戏,万一有性命之忧,她还怎么活?! 就连太子都不大满意,于是皇帝做主又回了封信,召父女二人回京,偏偏这俩都是倔驴,硬是不肯答应,玲珑更是写了一封长达万字的书信回来,言辞恳切,真情流露,看得皇帝感动不已。成国公也亲手写信回来,表达女儿将才远胜自己,自己又膝下无子,求皇帝成全女儿这一份孝心与忠心,还说自己已是废人,不日便回京养老,请皇上成全。 皇帝还能说什么?他耳根子比谁都说,这父女俩的信写得那叫一个诚恳真诚,看得他热血沸腾又感动至极,甚至力排众议,封玲珑为云麾将军,接替成国公。 而成国公很快赶回京城,说回来养老是假的,他回来主要是替闺女安抚皇后娘娘及太子,然后帮闺女打口水仗的。 他们父女俩,必然一个在前线一个在后方,他的闺女为了这些人,好好的娇贵日子不过,谁敢说他闺女一句不好,他就让谁跟自己一样当独臂大侠! 于是百官们终于见识到了传说中成国公的威力,这厮不仅对蛮子凶狠,对自己人也不讲理! 反正你就是不能说他闺女不好!你说他就揍你! 是真的揍哈,就是这么蛮横,偏偏帝后太子都不说什么,旁人还能怎样?只能安静等着抓住玲珑的小辫子,呵,一个小姑娘,胆大包天,自以为有本事,能够统率三军?简直是异想天开!滑天下之大稽! 然而在一年又一年传回来的捷报中,百官们彻底麻木了。 仅仅五年,就只是五年,蛮子听到玲珑的名字便已经开始瑟瑟发抖,他们的人已经被杀的不剩多少,最可恨的是,这女将,完全不似她的父亲那样磊落,成国公从来不抓普通蛮人,玲珑却不然,但她抓了普通蛮人并不杀,而是将他们纳入边疆城池,潜移默化,让他们对中原生活产生依赖。 尤其是那些小孩子,玲珑派遣军中能言善道之人前去引导,使他们说中原话,穿中原的衣服,与中原人通婚,五年时间,便有许多蛮人心甘情愿留在中原生活。玲珑借此机会大开商市,不收取费用,允许周边各国前来换取货物,边疆百姓的生活水平由此飞速提升,他们过得越好,蛮子们越是绝望。 他们为什么要抢粮食抢盐抢物资? 因为草原上没有。 而现在他们如果再敢去抢,周边各国都不会允许,因为这触犯到了大家的利益,谁都不想在能安居乐业的时候挑事,而选在这时挑事的人,必然要受到所有人的围攻。 日子过不下去怎么办? 打不过,那就加入啊! 有在中原生活的蛮人,玲珑允许他们回乡探亲,不得不说她是做宣传营销带节奏的好手,给人洗脑的本事那是一流,回去的蛮人尽说中原的好,冤家宜解不宜结,能够同化,为何要做异类? 人都是从众的,蛮子也是人,自然不会例外。 她用这种比打仗更恐怖的方式,将蛮族缓缓吞并。 蛮王亲自修书一封,愿意并入中原版图,并奉中原皇帝为主。 收到玲珑的书信,皇帝激动的差点没晕过去! 蛮族嗜血,百年来骚扰边关,一直是本朝最大的隐患,先帝不停地送公主过去和亲,可也只能保数年安稳,如今蛮王却主动要求并入,还有比这更激动人心的事吗?! 但玲珑随同而来的书信来还有提议,她并不建议皇帝派遣官员前往草原,而是建议皇帝施行“一国两制”政策,草原继续交由蛮王管理,让不愿前来中原,或是还在观望的蛮人继续按照他们本来的方式生活,再派遣学识丰富的文官前来为蛮人开化,教授他们种植、织布,引导他们潜心向中原,长此以往,一代一代下去,才能彻底将蛮族收服,而这无疑是一个很漫长的过程。 此外,边疆商市也要继续开启,不能像其他地域重农抑商,否则各国矛盾将日益增加,早晚还要开战,而如今本朝并不适合继续打仗,攘外必先安内,最重要的是要让百姓吃得饱穿得暖,在这个基础上,才有继续扩展版图的能力与资格。 皇帝把这几封信来来回回的看,激动地在殿内不停踱步停不下来,玲珑的信一向写得能够蛊惑人心,尤其是她捏准了皇帝的性格,知道他耳根子软,便专往他爱听的话说。 若是太子为帝,她便不是这样歌功颂德的委婉建议,而是直接一巴掌拍下去了。 812|第七十片龙鳞(六) 第七十片龙鳞(六) 与蛮王一行人共同进京的, 还有玲珑。 她用了五年时间教化蛮人,如今边关再也不用受战乱之苦, 这都是她的功劳, 实打实的,当年成国公回京, 他以一己之力说服皇帝同意玲珑留在边关继承自己的衣钵, 皇帝也力排众议给予玲珑云麾将军的称号, 朝中虽然因玲珑的女子身份大闹过一场, 奈何成国公实在是个混不吝的。 人家上过战场, 哪怕只剩下一只胳膊, 也能把他们这些弱不禁风的文官揍成猪头! 偏偏帝后太子都向着成国公, 那别人还能说啥?既然反对无效, 那就随他去好了!他们倒是要看看,一个小丫头片子,才十四岁的小丫头片子, 能做出什么功绩来! 玲珑大败蛮人, 活捉蛮族王子,生擒蛮王,并开创商市, 边关百姓安居乐业, 消息传到朝中,成国公得意洋洋,百官哑口无言。 而如今,蛮王更是主动愿意奉皇帝为主, 试问从前朝到如今,百姓深受蛮族之苦几百年,有哪位将军能做到这样?听说蛮人们听到玲珑的名头都会瑟瑟发抖,是彻底被打怕了,而与成国公不同,边关军中的皇子党们在成国公手下过得如鱼得水,到了玲珑手中那是苦不堪言,皇子们愈发开始忌惮太子,尤其是大皇子,对太子简直恨之入骨。 他的亲舅舅管赤便折在玲珑手中,这些年太子愈发长大,也显现出明君的潜质来,常常得到皇帝夸赞,大皇子如何能不嫉妒? 玲珑回京,最高兴的莫过于成国公、皇后娘娘还有太子。 尤其是皇后娘娘,亲自到宫门口来接,看到玲珑的第一眼,两行热泪汩汩而下,把浑身气势十足的英气少女一把搂入怀中,想掐她的脸又舍不得,本来有一肚子的话要埋怨,此时此刻却只有担心:“……风尘仆仆的,累了吧?饿了吧?姨母亲自给你准备了饭食,快去沐浴,换身衣服来吃饭。” 太子眼巴巴地在一旁看着,他如今也十五了,生得是芝兰玉树温润如玉,身上既有仁君的宽厚,也有明君的严谨,很显然这五年他也没有一日落下功课,始终在认真学习。 至于成国公……作为玲珑亲爹,他倒是很想跟皇后娘娘抢人,就是不敢,这天底下能让他怕的女人就仨,一个是他媳妇,一个是他闺女,另外一个就是他媳妇的好友皇后娘娘。 玲珑今年已经十九岁了,五年的边关生活并没有让她变得黝黑粗糙,她的肌肤仍然如同冰雪一般洁白,身姿纤细婀娜,身上的银色轻甲让她看起来与京城贵女们是完全不同的美丽,是生机勃勃、活力盎然的。 而那张脸,自然也长开了,她十四岁的时候便是冠盖京华的美人,如今更是风华绝代,只看这张面容,谁也想象不到她在战场上是何等威风,何等令人畏惧,蛮人们连直视她的眼睛都不敢,对蛮人来说,这位女将军的手段,显然比她的容貌更令他们吃惊。 正吃着饭呢,皇帝也过来了,玲珑已经换下轻甲,穿上罗裙,身上没有丝毫粗鲁,礼仪姿态十分完美,皇后娘娘自己顾不上吃,不停地给玲珑夹菜,催促她多吃一点、再多吃一点,晚上还要留她在宫中住下。 玲珑却拒绝了,要回国公府,从前在宫中住是因为她阿爹不在,如今阿爹在家,她便不方便留宿宫中了。 尤其她已经十九岁,太子也十五了,没必要落人口舌。 皇后娘娘也明白这个道理,因此虽然失望,却也没有多说。饭桌上,玲珑便将这五年来的事情一一讲来,惊险危难轻描淡写,但在座的四人都能想象到那是何等画面。尤其是成国公,他为了闺女的心愿留在京城,一颗心早早飞了出去,蛮子有多残暴他最清楚,哪里舍得他娇滴滴的小闺女一个人面对? 可是玲珑坚持,他便也不反对,他的妻子已经死了,只给他留下这么个闺女,无论闺女想做什么,他都会支持。 哪怕再离经叛道也无所谓。 毕竟赶了好些天的路,皇后娘娘拉住意犹未尽的皇帝跟欲言又止的太子,让成国公先带玲珑回府休息,而且贴心的让玲珑三日后再来,虽然她想这个小姑娘已经想得不行,可还是想要她休息好再入宫陪自己说话。 如今放在皇后娘娘心中的事只有一件,那就是玲珑的婚事。 本朝女子十五岁及笄,及笄后便可嫁人,一般过了十六岁还没嫁,那就算是老姑娘了,玲珑一去五年,如今已十九,皇后娘娘没少操心。 她想问问玲珑,愿不愿意嫁给太子?做太子妃?虽说年纪差了四岁,但太子如今也生得身材修长,两人站在一起,宛如金童玉女,般配得很。 她探过太子的口风,显然,太子是意动的,他打小便喜欢跟在玲珑身后,什么都跟着玲珑学,便是皇后娘娘也觉得,见过玲珑这样的姑娘,再叫太子去喜欢别人也太难了点,见过灿烂的太阳,谁还会注意微弱的萤火呢? 而玲珑与成国公父女俩在回去的马车上正说着话,成国公五年没见到闺女,他这五年闲得发慌,也不知道能做些什么,少了只手臂到底是不能再上战场了,他一生戎马,没想到老来却要做个只能天天晒太阳的糟老头子。 玲珑吃过饭有些困了,都说子女大了父母要注意亲近的分寸,但她还是很亲昵地一头栽倒在成国公腿上,“阿爹,你回来的时候,祖母没说你什么吧?她心疼你了吗?” 成国公想起五年前自己回京,老太太那副不敢置信又愤怒的面容,轻嘲道:“你祖母那颗心都在你二叔身上,我受伤回京,她第一时间想的不是我的伤势,而是我少了只胳膊,日后不能再打仗,成国公府的荣华富贵要到头了。” 玲珑轻哼:“那想必祖母对我也意见颇深吧?” 那可不。 长子废了,老太太担心荣华富贵之余还有丝丝窃喜,既然这样,没有儿子的长子爵位,岂不是顺理成章要让给老二了?再不然给老二家的长子也成啊!因此没等成国公屁股坐热呢,老太太就惦记上这爵位了,好在成国公早八百年前便对这偏心眼的亲娘死了心,成国公府,到底还是他说了算,不过平日里他对老太太也是眼不见为净,随她老人家怎么折腾,这爵位他自己心里有数。 玲珑回到家的第一天晚上,直接被她阿爹送回院子里休息,老太太本来还想摆谱呢,谁知道这孙女根本没朝自己这儿来,她浩浩荡荡带着人想去找玲珑,却被成国公的侍卫们堵在门外——国公爷吩咐了,任何人不得打扰姑娘休息。 老太太气得差点晕过去。 就这样,她足足等到第二天晚上才见到孙女,还不是玲珑来拜见她的,而是她亲自到玲珑院子来找。 成国公正陪着女儿吃饭,父女俩说些体己话,老太太便进来了,玲珑瞥她一眼:“祖母年纪大了,都不要人通传一声了?” “昨儿个说是你睡了,我便想着,今儿也该醒了吧?到底我是个老不死的了,我孙女回府,连给我这老不死的请安都不乐意,我活着又有什么意思?” 老太太正矫情呢,就见她孙女站起来了,这可把老太太给吓一跳,不停拍着心口,心想,我的个乖乖,这丫头、这丫头怎么这么高! 十九岁的玲珑足足有一米七五,比许多男子都要高,常年在军中生活,气势更是惊人,宛如一把出鞘的利刃,散发着生人勿进的气息。她必须不好惹,才能让那些不长眼睛的人知道她不是个善茬儿,否则每天光是应付那些别有用心的人就要心力交瘁了。 五年不见,老太太发现自己居然在怕这个孙女……这种怕,怎么说呢,就跟公公在世时,她见着公公那种感觉一样。 不,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于是打好的腹稿也不知该怎么说了,嘴巴张了闭闭了张,半晌戳戳身边的少女:“玉姐儿,来,来跟你表姐打个招呼。” 玲珑不耐烦地说:“不必了,祖母过来要是给我介绍什么乱七八糟的人大可不要浪费我的时间,我与阿爹还有要事相商,祖母那一亩三分地的事儿,自己做主去吧。” 老太太生气,又不敢说什么,只好看向长子,意思是你闺女这样跟我说话你也不管管? 成国公细心挑了一块鱼肉放进闺女碗里:“龙儿来,吃这块,这鱼味道极好,阿爹给你把刺儿都挑了,你明天早上想吃什么?” 看着眼前这一幕,老太太似乎又回到了当年周氏还在时的模样,她这些年也上了年纪,或多或少都有些毛病,这会儿一摸胸口,旁边扶着她的孔纹玉,如今在国公府也过了五年多,早已不是当年那个没见过世面的小土包子,京城的繁华、国公府的富贵迷花了她的眼,她的心被养大了,有太多太多想要得到的东西。 正想喊呢,玲珑淡定地道:“蝴蝶,去看看祖母怎么了,把你那一手金针拿上,给祖母好好瞧瞧,可别落了什么毛病。” “是。” 蝴蝶应声,从怀中取出一块模样古怪的皮子,一打开,里面几十根金针,长的短的粗的细的应有尽有,蝴蝶直接拿了一根最长的,对准老太太的穴位就要扎—— 老太太嘤的一声,醒了。 这拙劣的演技逗乐了玲珑,连成国公都勾起了嘴角,换汤不换药,装病装了这么多年都没长进,看样子天生不适合演戏。 被父女俩给了个没脸,老太太灰溜溜地要走,走之前,孔纹玉似乎在想什么,很是犹豫、很是为难,最终柔声劝慰玲珑:“表姐不在京中这些年,姑祖母始终挂念着表姐,表姐如今回来了,也请孝顺孝顺姑祖母吧。” 言辞恳切语气真诚,玲珑琢磨了几秒钟,问:“……你谁啊?” 孔纹玉:…… 成国公因为厌恶孔纹玉的母亲罗氏,对孔纹玉向来也没好脸色,连介绍都不想。其实玲珑也没忘记,只是故意装作不认识,不过她的演技明显比老太太高明了几百倍,孔纹玉一听人家不认得自己,登时委屈的眼圈儿泛红,泪珠跌落,一副被欺凌的小可怜模样,可把老太太心疼的够呛,搂着孔纹玉就训斥玲珑:“怎么都这么大的人了,还这样口没遮拦!这是你玉表妹!是我娘家侄女的女儿!五年前你们不是见过吗?” “祖母见谅,我见过的人实在是太多了,不可能什么阿猫阿狗都记得。” 虽然这么说,但很显然玲珑完全没有歉意。 老太太还想说话,成国公道:“天色不早,母亲还是早些回去休息吧。” 她这长子沉下脸时,跟老国公如出一辙,老国公还在的时候,这父子俩就是不惯着她,这也是为何嘴甜会哄人的次子更讨老太太喜欢的缘故。这几年由于成国公残废,二老爷扶川更是对老太太孝顺的不要不要的,他等着大哥退下来,好让自己当一当国公爷,过过国公爷的瘾呢! 每回看到老太太跟扶川母慈子孝,成国公就觉得牙酸。 他陪着闺女吃完了饭,又说了会儿话,这才离开。 玲珑在家里只休息了一天,次日便与成国公一同上朝了。大早上起来,她便褪下罗裙换上轻甲,仍旧是将军打扮,五年来她立下了汗马功劳,却始终没有问皇帝要任何赏赐,在其他人眼中看来是离经叛道愤世嫉俗,可他们却不知,成国公另有打算。 这还是有史以来第一次见到女官上朝,玲珑毫不怯场,气场比文武百官加起来都强,倒是那些官员,与她对视后反倒会仓皇低头,成国公则一直站在闺女身边,在早朝快要结束时,成国公终于出列:“臣有本要奏。” 皇帝是跟成国公背地里通过气的,便问:“爱卿有何事要奏?” “回皇上,臣膝下只有一女,幸而此女不辱圣命,不负圣恩,因此臣斗胆,求皇上准许臣之小女继承臣的爵位,将其立为世女,求皇上成全!” 此言一出,百官皆惊! 大殿上瞬间议论纷纷,太子则握紧了拳头,抬头看向玲珑——姐姐没有跟自己说过这回事,她想要做成国公?而不是他的太子妃? 皇帝作势思考了一番:“众卿家觉得如何?” “臣以为万万不可!” “是啊!万万不可!皇上明鉴,女子怎能袭爵?简直荒谬!荒唐!可笑!” “不错!礼不可废,自古以来从未有过女子袭爵的先例,更没听说过什么世女!成国公简直是在异想天开!” 众人一张嘴就没个完,其实这爵位谁来继承跟他们毫无关系,只不过因为玲珑是个女子,他们不能接受女子这么优秀罢了——如果玲珑成为成国公,那么日后他们见到这位女国公还要行礼请安,这怎么能行? “与女子同朝为官,实乃吾辈之耻!” 这个叫嚣声最大的人玲珑不认识,反正长得挺一言难尽的,她淡淡地瞥了一眼:“与女子同朝为官便是汝辈之耻,从女人□□里生出来,你该一头撞死才是。” 这话说的……百官还没发怒,成国公先吼起来:“这是什么浑话!是不是扶江他们几个把你带坏了!老子要宰了那几个龟孙子!把我闺女带成这样!” 不,国公爷,很显然这是遗传吧? “又觉得女子卑贱,又享受我的庇佑,你们还要脸么?”玲珑冷笑,“我在边关五年,你们怎么不早些把我抓回来?如今国家兴盛万朝来拜,你们倒是开始放马后炮了,一个个当了几十年的官一事无成,我倒是心疼皇上给你们的俸禄,这银子丢水里还能听个响,给你们群脑满肠肥的庸碌之辈,简直就是浪费。” “前无古人,便能后无来者?礼不可废,可也没有哪条律法说女子不能袭爵,我成国公府的基业,交由谁来掌持,那是我成国公府的自由。你们不服?” 玲珑冷笑,“来打一架,我输了我便立刻自刎,你们输了便辞官滚蛋,如何?” 成国公当然站在闺女这边:“没错!敢不敢!” ……这他妈谁敢啊! 这五年还被成国公这老东西揍得不够吗?! “呵。”见无人敢应,玲珑轻笑,“一群缩头乌龟。” 她是真的莽,完全不把男人看在眼里,赤|裸|裸的挑战他们的权威,倒是有人想给她个教训,可光身高就比不过人家一个姑娘……还打什么?虽然这五年玲珑不在京中,可京城到处都是她的传说,连杀人如麻的蛮子们听到她的名头都抱头鼠窜,何况是他们这些文官? 皇帝笑眯眯地看着下面一群大臣只敢嘀咕不敢多言,直接拍板定案:“成国公一心为国,多年来劳苦功高,他的女儿又立下汗马功劳,若是不奖赏,岂不是寒了忠臣良将的心?” 便有人出列道:“皇上可赏赐成国公之女诰命,再为她赐一桩婚事,岂不美哉?” “赏赐这种东西,自然要被赏赐的人高兴才能算是赏赐。”玲珑看了这出头的人一眼,“我记住你了。” 这是威胁吧?这是威胁吧?这绝对是威胁吧?! 那留着山羊胡的大人立刻不敢说话了,缩回队列里,恨不得把自己的脑袋埋进地上的缝隙中,这样就不用被那对暴力狂父女盯着看了! 即便如此,早朝结束后他还是被人套麻袋狠狠揍了一顿,揍得他生无可恋,在家躺了好几个月才将将能下床。 耳根子软的皇帝早被成国公父女说服,他觉得挺好的,这爵位传给玲珑,玲珑是他看着长大的,正因为她是个姑娘,他才更愿意这样做。 世家的权力与影响力,实在都是太大了。 他在朝中处处掣肘,难道他真是心甘情愿当个仁君?难道他心中没有抱负? 有,可他又无法做到,心智、意志、能力、手段全都欠缺,皇帝不肯承认这一点,但很显然,成国公与玲珑都看出来了,皇帝心中想要动世家而不得,他就像是个看到马蜂窝的小孩,想要把马蜂窝烧了,却又不敢,只敢稍稍捅一下,倘若飞出来一只,他便立刻丢下手中竹竿逃走。 总而言之,指望皇帝是不行的,太子兴许还有希望。 对于玲珑以女儿身被封为国公世女,并兼任大将军一事,最受刺激的不是文武百官,也不是天下百姓,百姓们只关心自己吃不吃得饱,至于皇帝是男是女,哪个大官是男是女,他们才不关心呢! 最受刺激的,是国公府的老太太。 老太太听说玲珑被封为世女,当场就晕了过去。 这回可不是装的,而是真的了。 她心心念念的爵位是要给她心爱的次子,或是长孙的,怎么能交给个丫头片子?还是个跟她离心、不孝顺的丫头片子! 因此一醒过来,老太太便急匆匆地去找成国公,谁知下人却说国公爷与世女都还没有回来,被皇上留膳了。 老太太怒道:“什么世女!这是什么称呼!从未听说过!不许这样叫!” 下人们闭口不言,比起糊涂的老太太,他们看得清楚着呢,这国公府做主的人,是国公爷,是未来的女国公,而不是眼前这个一条腿都踩进黄土里,蛮不讲理,越老越糊涂的老太太。 老太太那叫一个气啊,嘴里不停地咒骂,不仅她气,二房也气啊! 本来这爵位都是板上钉钉的事儿了,谁知道大房竟然把爵位传给女儿,也不肯给二房!这还是亲兄弟吗?这还有一点点亲情在吗?根本就是故意的吧!这怎么能让人服气?怎么能让人不恼? 因此等成国公父女回来,迎接他们的便是整个国公府的诘问。 上到老太太,下到其他几房的庶子庶女,好么,人全到齐了。 813|第七十片龙鳞(七) 第七十片龙鳞(七) 本来准备好的满腹抱怨质问的话, 在见到玲珑时,包括老奶奶在内, 愣是没一人敢开口了。 成国公虽然凶名在外, 但他从不对家里人发脾气,扶川是他亲弟弟, 成国公又重情重义, 对家人只好不坏, 因此扶川才敢去觊觎长兄的爵位, 而玲珑呢? 她打小就没有在国公府长大, 稍微大一点便很有自己的主意, 十四岁的小姑娘在军中站稳脚跟, 不仅令敌人闻风丧胆, 连将士们都对她言听计从毕恭毕敬——光是这份手段与魄力,就是二老爷扶川拍马都追不上的。 而且,她不惯着老太太, 也不搭理国公府的人。 玲珑丝毫没有掩饰自己的气场, 她本就是龙,平时在人类世界生活时会有意收敛,免得惊吓到人, 如今她可不想在这些人身上浪费时间, 也懒得听他们说些贪婪的话,所以毫不遮拦。 二老爷本就是个成事不足的家伙,一辈子靠着兄长才有在外面的威风,如今见了玲珑, 竟是双腿一软,不受控制地跪在了地上! 就连二太太养的那只狸奴,也在玲珑跟前被吓得瑟瑟发抖。 “知道我要回来,倒也不必这么大阵仗迎接我。”玲珑说,慢慢看向老太太,“祖母有话要同我说?” 老太太嘴唇哆嗦了半天,想说点啥,却发现口齿发麻……不是她不想说,而是根本说不出来!凭良心讲,此时此刻她大脑一片混乱,心跳极快,呼吸进的空气是那样沉重,仿佛下一秒就能要了她的命。 成国公在玲珑庇佑下并没有感到到这股威压,只是他对母亲这样的行为也很是反感,从某种角度来说,他们父女俩对待成国公府众人的态度还是很相似的,那就是眼不见为净。成国公是碍于情分,玲珑则纯粹是懒。 过去成国公随他们折腾,现在却不行了,他想了想,干脆拉着闺女坐下来,玲珑给她爹倒了杯茶,自己也倒了一杯,完全不需要下人动手,一套动作行云流水,毫不忸怩,有种说不出的大气。 “既然今儿个都在,我便将话说开了。” 成国公这一开口,顿时叫在场诸人心里一咯噔,都有种不祥的预感。 果然,接下来的话是他们极不愿意听的:“我还是国公的时候,养着兄弟们及其家眷,孝顺母亲,也是理所当然,可如今皇上允许我立玲珑为世女,这下一任国公,自然便是玲珑了。到时玲珑为国公,她的叔父婶母还有堂兄弟姐妹们却继续住在国公府,未免不妥。恰好今天人齐了,咱们便当着这个时间分个家。” 这家,其实他在娶妻那年便想分了,只是那时师出无名,总不能叫人对周氏指指点点,说她把娘家搅和乱了之后,一扭头嫁了人,连婆家也被她弄得要分家。 老太太还没反应,二老爷扶川一口否决:“我不答应!” 玲珑瞥他一眼:“你凭什么不答应?” 这完全没把扶川放眼里的态度彻底激怒了他,二老爷还想发火,玲珑脸一沉,他顿时像个泄了气的皮球,半句话也不敢多说,连气都要喘不过来了。 “兄弟大了,各自分出去单过本是常理,你难不成还要我的女儿继续养你们一大家子?”成国公才舍不得呢!他闺女以一介女儿身屹立朝堂,已经花费了许多精力,哪里有时间再浪费在多余的人身上?到时候他闺女在前头冲锋陷阵,家里这群人吃香的喝辣的再给他闺女拖后腿? 想都别想! “父亲在世时,便已想好了分家,我那里还有父亲的手札。” 成国公再一次感慨起老父亲的老谋深算来,说起来除了娶了他娘这件糊涂事,老国公一辈子那都是活得特别敞亮。 他甚至预料到自己死后,老妻肯定不会允许分家,又要大闹一场,便早早分好了家产,将手札留给成国公,什么时候成国公觉得时机到了能分家了,那便分。 老国公爷是个公平的性子,除却成国公因为是长子占了大头,剩下的家产是各自等分,连出嫁的女儿都有,不偏不倚特别公道。 只不过在二老爷等人看来就是大大的不公。 他们住在国公府,花销都走公中,自己手里攥着的仍然是自己的,但这一分家,眼看着到手的铺子田地银子好像不少,可早晚会花完,而且多年来他们早养成了大手大脚的毛病,分家了可是要搬出去自己住的,国公府这么大这么豪华,谁乐意去住窄的要死的小宅子?! 老太太完全没想到老国公死了,还留下这么个东西来,她想起老国公在时,这国公府自己便是寸步难行,心中对老国公便充满怨恨。只是她又不想想,老国公也不是没给过她机会,也不是没教过她,奈何她是烂泥扶不上墙,倘若不是她给老国公生了三个孩子,她连这国公夫人的位子都坐不稳。 本朝开国不久,当今皇帝是第三代,老国公那是跟太|祖皇帝一起打江山的人,可惜太|祖皇帝因为早年南征北伐落下病根早早去了,老国公便又作为老臣辅佐了先帝,太|祖皇帝对老国公有知遇之恩,对无父无母的老国公来说,太|祖皇帝便宛如父亲一般。 他早年没遇到太|祖皇帝时,曾受过一户农家恩惠,那农家见他身材高大又有一身好力气,便把自己女儿许配给他,这便是老太太了。本朝建立后,因老国公奋勇杀敌立下汗马功劳,太|祖皇帝便封他为成国公,老国公不忘糟糠,将老太太领回京城,只可惜老太太实在糊涂,闹出不少笑话来。 偏偏还不听人劝,不要人教,在外头口无遮拦不知坏了老国公多少事,许多人私下便偷偷笑话老国公一世英名,全毁在这糊涂女人身上。 于是成国公出生后,老国公第一件事便是把儿子抱去自己养,次子扶川出生时,老太太死活不肯再答应了,接下来出生的女儿扶歌,老太太则不放在心上,乡下大多重男轻女,因此老国公便亲自教导长子与幼女。 可能是老太太闹出的事儿太多,先帝爷看不下去,便做主赏了老国公两个妾。 这下老太太彻底被吓傻了,太|祖皇帝在的时候,看在她是老国公原配的份上对她多有照拂,没想到先帝完全不讲理,她总算明白不是什么人都惯着自己,因此老实了一阵。 老国公对她也着实失望透顶,当年是为一饭之恩娶了她,没想到最终却变成这样。 你说你有什么办法?老太太觉得别人瞧不起自己,却又不乐意去学,见了人仗着老国公开口就怼,一张嘴不知得罪多少人,如今她是老了,不怎么出门了,当年跟她掰头的夫人们也大多做了祖母或是已经逝世,倒也没多少人记得她曾经多么荒唐。 想也知道,成国公征战在外,老国公又不在了,国公府的姑娘们受她影响会长成什么样子。 要成国公说,这早点分家,家里的姑娘说不准能嫁得更好些。 反正他只有这一个姑娘,其他侄女的婚事,成国公才不管呢,又不是没爹媚娘,轮得到他这个大伯父插手,侄女们嫁得好不好,侄儿们有没有出息,成国公半点不关心。 二老爷倒是想叫嚣不服,可惜成国公父女都不是省油的灯,别看平时老太太对着成国公横挑鼻子竖挑眼,只要成国公一拉下脸,老太太就懵了,无他,太像故去的老国公了……她对丈夫虽然有怨,但更多的是畏,因此半点不敢反驳。 这一通闹,都还没闹起来,就被迫分家,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 还真别说,干脆利落分完家,这对父女就相携出去吃酒了,当然,不忘留下两名家将“帮助”其他几房搬家,该给的绝不吝啬,不该他们有的一样也不许少。 老太太等了好久才反应过来,她想闹,可那父女俩都不在,闹也没人听,只有二老爷在她跟前哭诉,哭的她头晕脑胀,幸好还有贴心的侄孙女孔纹玉在边上安慰照顾,才使得老太太心情好上些许。 而孔纹玉也不过是表面平静,内心却是一片波涛汹涌,旁的不说,光是这爵位……爵位怎么能让女子继承呢? 五年前玲珑离京,虽然对外都说是奉帝后旨意,可孔纹玉知道,这位胆大包天的表姐根本就是自己偷溜的,那时她心中有个见不得人的阴暗想法,想着若是那娇滴滴的表姐在路上出了什么意外…… 当然这只是一闪而过的念头,她也仅仅是有些许嫉妒罢了,可随着后面表姐越来越威名远播,甚至被封为将军,今日甚至成为了有史以来第一个“世女”,所有的嫉妒怨恨都到达了顶点! 这一切本来她也可以拥有的!都是成国公沽名钓誉,对她母亲始乱终弃,才害得她如今寄人篱下,终日以泪洗面! 母亲当年嫁人时便有了她,说不定她也是成国公的女儿!那这样的荣耀,合该分她一半才是! 日日夜夜受这样的想法影响,孔纹玉不扭曲都难。 这也是后宅姑娘们的现状。 现代社会宅在家中的人也不少,但是有手机电脑网络,足不出户仍然可以与很多人交流,对外面的世界也不会生疏,可古代社会,成日在这小小的后宅转悠,为了鸡毛蒜皮的小事弄得不和,好像除却勾心斗角没有其他的事可做,也没有其他的方式能够实现自我价值,安安分分活到十五岁,然后嫁人生子,再让自己的女儿也顺着这样的轨迹活一辈子…… 再加上孔纹玉的母亲罗氏本就性格自私虚荣,为了嫁给成国公与老太太合谋,闹出一桩丑事来,也是成国公对老太太还有几分情面,才没有揭穿,罗氏被迫远嫁,愈发怨天尤人,孔纹玉便是在这样的环境中受这样的亲娘影响长大。 等爹死了,亲娘更是成日咒骂成国公府,后来她被接到老太太身边,老太太与罗氏那样好,性子也大差不离,终日感叹,诸如当初你娘若是嫁给国公爷该多好,玉姐儿也就是国公府尊贵的嫡出姑娘,两家亲上加亲云云……听得孔纹玉野心日渐疯长。 人都有私心,为了更好的生活往上爬无可厚非,只是孔纹玉本身是非不分,教养他的人也如出一辙,长此以往,性子能好才怪。 只是各人有各人的活法,成国公也好,玲珑也好,都不可能去为孔纹玉操心。 尤其是玲珑,罗氏觊觎她母亲的位子,她怎么可能给孔纹玉好脸色?寻常人家的儿女,兴许会因为父亲孤独无依,劝慰父亲续弦,说什么母亲九泉之下也会高兴,玲珑却不。 阿爹喜欢阿娘,便最好一直曾经沧海难为水,正如玲珑想要吞噬的爱意,只能私有。 成国公不知道旁人家是怎么教养儿女的,反正他对闺女的态度就是怎么高兴怎么来,怎么快乐怎么来,玲珑想做什么他都答应,是当女将也好,是入朝为官也好,是做女公爷也好,只要她想,他这个做父亲的就会为她双手奉上。 因为是玲珑,才这样。 若是本来那个女孩,成国公便会绞尽脑汁为她寻个如意郎君,保她余生安稳幸福。只可惜,他死得太早,很多事情有心无力。 世家需要子女联姻来保持平衡维系势力,而玲珑显然跳脱出了世家女的圈子,说起来她从前在京中时也很少与贵女们玩,采花扑蝶这种事,她只有无聊至极的时候才会做一做,大部分时候,她觉得骑在马背上砍人更快乐。 谁叫她不饿不困,正处于最好的状态呢? 而皇后娘娘则一直在操心她的婚姻大事,怎么说都已经十九岁了,本朝哪里还有十九岁不出嫁的姑娘。她一方面欣喜于玲珑的能力,一方面则忧愁她的未来,在皇后娘娘看来,哪怕玲珑很优秀,很强大,似乎一个人也可以生活得很好,可这怎么行呢?一个女子,总是要嫁人生子的,否则人生不够完整,又要如何是好? 于是她先探了探玲珑的口风。 对于嫁给太子,玲珑想了想,却拒绝了。 谁知她还没来得及说拒绝的理由,太子便冲了出来,一双微微泛红的眼睛盯着她:“玲珑姐姐不想嫁给我,是因为我年纪小吗?” 皇后娘娘本来是觉得这事儿能成的,才答应太子留在隔间听着,谁曾想玲珑拒绝,场面顿时便十分尴尬,饶是三人感情极好,此时她也不知该说些什么才能缓和气氛。 玲珑见状,伸手,屈指,狠狠地弹了太子的脑门儿一下。 太子猛地捂住额头,他生得白净,玲珑这一下却没留情,不说疼得龇牙咧嘴,也让他眼睛冒出泪花来。 “不想嫁你是为你好。” 太子负气道:“不想嫁我根本就是因为不喜欢我,哪里是为我好!为我好,姐姐就该嫁我才是。” 皇后娘娘也期待地看过来,很显然,她也觉得玲珑嫁给太子是件极好的事。 玲珑把太子拉到身边坐着,一手握住他的手,一手握住皇后娘娘的,认真道:“姨母,永嘉,我是认真的,我这辈子都不打算嫁人的。” “什么?!”皇后娘娘第一个不同意!“这不行!” “您先别激动,先听我说。”玲珑好说歹说才把情绪激动的皇后娘娘给摁住,她脸上带着笑,问:“姨母,永嘉,我厉害吗?” 母子俩齐齐点头。 “即便我点头答应嫁给永嘉,我也不会为他孕育子嗣。”迎接着两人震惊的目光,玲珑不疾不徐地说出了“大逆不道”的话,“我这一世的规划中,从没有包括成为一个孩子的母亲,永嘉心有抱负,想要成为千古明君,可是娶了我,你还能做到吗?我有信心,让永嘉爱我爱到愿意与天下人为敌,即便我不生子,他也不离不弃。姨母,您想要看到那样的情况吗?永嘉呢?又愿意在对我感情还不深的时候便轻易答应放弃从小到大的梦想吗?” “毕竟娶了我的话,日后史书上只会记载你对我情深似海,却不会说你是个明君。” 玲珑耸了耸肩,“但如果我只是个臣子,我就可以帮助永嘉成就一番帝业。” “难道姐姐嫁我,便不能助我?” “那当然也可以。”玲珑回答,“只是我在这个世界只会停留个几十年,我愿意助你,是因为姨母疼我爱我,是因为你护我信我,是因为阿爹心中念着我,我才愿意对这世界有所回馈。可是,这份回馈是有期限的,做你的太子妃,与做臣子,对朝臣来说可完全是两回事。” 只要她愿意,她也可以留在这个世界度过个几万年,为他守住这江山天下——但那不可能。 她的爱意总是很短暂,人死灯灭,她不可能为了已逝去的人停留。 太子呆呆地看着她,似乎没有想到向来对自己宠爱有加的姐姐会说出这样近乎无情的话来,但同时他心中又有一种说不出的了然,是了,没错,正因为她是玲珑,她才与其他人都不一样。 “不过……最重要的。”玲珑看了太子一眼,“是我对你没兴趣。” 太子:…… 这样说就更伤人了姐姐。 “别误会啊,不是因为年纪的关系,就是那种……你懂得吧?感觉。”玲珑点点头,一本正经,“我可以成为你最值得信任与托付的人,会让你和姨母不需要再去依靠皇上,我会成为你们最强大的后盾,其他皇子也好,宠妃也罢,无论他们拥有怎样强大的外家,都无法撼动你们的地位,我会成为这样的人,我保证。” 她并不是在说大话。 只要她想,她就能做到。 皇帝必然会信任她,因为她是女子,因为她不嫁人,因为她连孩子都不要,而且一切的初衷并非是牺牲,而是出自她自己的意愿。 “你可以不嫁太子,可是不嫁人……怎么能行?”皇后娘娘喃喃着,“姨母知晓你有大志向,可是、可是……” 她可是了半天,也不知要说什么才能打消玲珑这惊世骇俗的念头。 “姨母~”玲珑软绵绵地朝皇后娘娘怀中蹭去,“我知道您最爱我啦,我就是不想嫁人不想生孩子嘛,这是经过认真考虑做下的决定,您就帮帮我嘛!” 皇后娘娘下意识摸摸她的头,语重心长道:“你看别的姑娘家……” “别人是别人,我是我呀,嫁不嫁人生不生孩子是我的自由选择嘛,我又没有瞧不起别的姑娘家,我只是有我自己想做的事。”她抱住皇后娘娘的胳膊拼命撒娇,“要不是有姨母在,哪有今天的我呢?” 皇后娘娘叹了一声:“若是早知道你会这样想,当初就该押着你学女红。” 说是这样说,她又哪里舍得。 玲珑甜甜一笑,“那皇上那边,就要麻烦姨母啦!” 皇帝虽然也疼她,但玲珑对他并没有几分真心,毕竟皇帝的心里装了太多人,那样的喜爱,对玲珑来说只是可有可无,有花在皇帝身上的时间,她还不如睡觉呢。 太子仍然是失魂落魄的表情,玲珑两只手分别捏住他两边的颊肉,虽然已经十五岁,但太子脸上还是有些没褪去的婴儿肥,生得非常俊秀,换作别的时候,玲珑倒是无所谓嫁不嫁,可她从来不需要别人牺牲自己的野心来成全她的一时贪色。 “皱着一张脸做什么,真把自己当小老头啦?” 太子的脸被挤成一团,他心里还是不高兴,因为他打小就知道自己会娶她做妻子的,可她却不愿意嫁。 姐姐选择的路……是非常难走的,虽然她已是世女,又是将军,可对于大部分臣子来说,她的所作所为是离经叛道惊世骇俗,是彻底地挑战了男人的社会地位,她需要做很多很多的事情才能够证明自己,这样真的值得吗? 接下来,玲珑乓的一拳,敲在了太子的脑袋瓜上。 814|第七十片龙鳞(八) 第七十片龙鳞(八) 被敲了一拳头后, 太子分外委屈,眼看都是十五岁的少年了, 民间像是他这年纪做了爹的也有, 偏偏他被这一拳头敲得眼眶通红,委屈地像是小时候被玲珑欺负了一样, 仿佛下一秒便要掉金豆子。 皇后娘娘本来心情沉重, 愣是叫这两小的弄得哭笑不得, 她对玲珑道:“好了, 你就别逗着永嘉玩了。永嘉也是, 多大的人了, 哭哭啼啼的像什么样子?你玲珑姐姐说得没错, 嫁给你做太子妃, 还得整日面对你这哭包,这谁受得了?” 太子一听,顿觉受辱:“母后!我不是哭包!” “不是才怪。”皇后娘娘毫不客气地拆自己儿子的台, “当年你玲珑姐姐离京, 是谁偷偷躲在被子里哭了半个月?是谁接到她报平安的信后泪水涟涟?这也就是我了,你亲娘,不然早嫌弃死你了。” 被翻出黑历史的太子爷登时就不哭了, 恼羞成怒, 站起来跑了。 看着他跑走的背影,皇后娘娘轻轻摸了摸怀中少女的脑袋,柔声道:“永嘉会想明白的,玲珑想做什么就去做好了, 没有人能强迫我的玲珑去做她不愿意做的事。” 她心中居然也有一丝如释重负,在玲珑拒绝成为太子妃后。 她也是不愿她心爱的孩子像自己一样,从太子妃到皇后,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为了贤德二字呕心沥血。回首这一生,她竟忘记了什么是自我,她最快乐的时候,竟然是当年皇上潜邸,她初初嫁入王府那段时光。那时候……真是两情相悦,夫妻恩爱,也许过花前月下,海誓山盟,那时候她觉得自己也能幸福一生,然而到底是不行的。 会有侧妃,会有侍妾,会有江山会有野心,她永远都不是第一位。 对男人来说,当时许下的誓言兴许是真心的,可随着时间流逝,他的心中会被更重要的东西代替,一个女子,即便是他所爱,嫁给他之后,便也只能囿于后宅,逃不掉,躲不开。久而久之,珍珠也会变成鱼目,不再值得珍惜。而他身边,总有更年轻、更美丽的女子前仆后继。 在认识到这一点后,皇后娘娘便不再对皇帝抱有奢望。她在将他当作夫君前,先将他当作帝王,长年累月的下来,那份深情便渐渐消散了,如今她与皇帝同榻而眠,早已不会心跳加速,面对他的甜言蜜语,她也不再面红耳赤,而是可以很平静地听过就忘。 她把皇后的身份当作一场职业,随着皇帝年纪逐渐大了,太子却年轻富有活力,曾经亲密无间的父子之间也渐行渐远,这也是为何玲珑所说,想要他们母子不必再依靠皇帝的原因。 人老了,就会糊涂。 而她不想要玲珑成为第二个自己。皇后看似风光,到头来又剩下什么?这一生的快乐似乎都在新婚那几个月透支光了,此后的岁月,是玲珑让她重新燃起对生活的热情,玲珑愿不愿意嫁给太子,有什么所谓?只要玲珑开心,怎么样都成。 难道玲珑不嫁太子,便老无所依?难道太子的儿女日后就能不管玲珑? 既然不会,便顺从她的意愿吧。 玲珑贴在皇后娘娘怀中,她很高兴地伸手抱住皇后娘娘的腰,还在襁褓的时候,她便被送到了皇后娘娘身边,这个天底下最尊贵的女人,便宛如最普通的母亲,亲自抱她、哄她,夜里她一哭,她睡得再沉也会立刻爬起来,只要是有关玲珑的事,她从不假手他人,玲珑觉得皇后娘娘在自己身上花费的心血远超太子。 即便没有血缘,也产生了无法斩断的羁绊。 她要庇佑这样的人,这是玲珑的选择。 得知玲珑不想做太子妃,皇帝居然没有表示遗憾,而是很高兴地接受了,其实无论是皇后还是玲珑都看得出来,近年来皇帝身体愈发不好,人也变得愈发软耳根,德妃给他吹吹枕头风,他就能立刻重用大皇子,还暗中支持大皇子在朝中与太子打擂台——而玲珑不做太子妃,就说明成国公府没有跟皇后太子绑在一条船上,还是纯臣,还是只效忠于他的。 成国公或许是这样,但成国公世女显然有自己的想法。 不过对着皇帝,玲珑也知道该怎么对付他,她在皇帝面前深知何时做臣子何时做晚辈,她嘴巴又甜,论起哄人,德妃怎么能跟他比?是以每次德妃吹完了枕头风,玲珑总能不着痕迹地再给她推回去,结果如何大皇子感觉最为鲜明,那就是父皇忽冷忽热忽近忽远,让他百般摸不着头脑。 太子则一如既往做着自己的分内事,不去觊觎皇帝手中的权力,也不与大皇子相争,这样不争不抢的态度反而勾起了皇帝好感,又让他想起这个嫡子曾经让他多么骄傲。 他是耳根子软,不是傻子。 德妃显然是恨极了玲珑,她的亲哥哥便毁在玲珑手中,娘家权势也一落千丈,都是皇后教的那个小贱人搞的鬼!她想教训玲珑,又没办法,某次激动之下口吐芬芳辱骂玲珑是贱人还被皇后娘娘听到了,打那天起,向来和善的皇后娘娘便让德妃吃尽了苦头又无从告状——身为后宫之主,有能干的儿子,又有成国公府支持,想整治个嫔妃简直不要太容易。 让德妃生个病,顺理成章撤掉她的绿头牌,再擢几个年轻鲜嫩的美人上来,德妃再美,也比不过花骨朵儿般的小姑娘,皇帝沉醉温柔乡,哪里有工夫再去想自己的爱妃? 生母被罚,大皇子看玲珑的眼神是日益怨毒,瞧那模样,简直想要扒下来玲珑一层皮。 而玲珑最喜欢挑衅,最喜欢看那些恨毒了她却又拿她没办法的人无能狂怒的模样。 就大皇子这肚量,真让他成了皇帝,怕不是成国公府要被他拿来第一个开刀,皇帝也是老眼昏花了,可能是长子滤镜在作祟?不然横看竖看,大皇子也没有哪点拿得出手啊! 太子有抱负,但他现在还只是太子,许多与皇帝不同的政见想法,他甚至提都不能提,年纪增长后,丰富是不仅是知识也有经验,自古以来帝王家父子反目的还少吗?太子更年轻,也更敏锐,他清楚地察觉到了这看似平和的朝堂下的波涛汹涌,他深知眼前的繁华只是表象,大厦倾颓之前,人们看到的只有它的富丽堂皇。只有坍塌后,里面的蛀虫才会显现出来。 他的父皇,该仁慈的时候不够仁慈,该残忍的时候却又不够残忍,如玲珑姐姐所说,过于瞻前顾后,优柔寡断,因此只能做个仁君。 他想要彻底清洗朝堂,想要海晏河清盛世安宁,就注定要触碰世家贵族的利益,而这无疑是非常艰难的一个过程。至少,在父皇还在位的时候,是无法做到的。 哭过之后的太子爷心情平缓下来,刻意躲了玲珑几日,上朝的时候都故意不看她,但渐渐地这份恼怒也就散了,他是那样喜欢她,无论是以弟弟,还是爱慕者的身份,她不想嫁,那便不嫁,只要她能一直陪在他身边,他就有安全感。 像是幼时,自己身为太子便要一个人住,他害怕黑暗害怕孤独,可父皇不许他娇气,任由他在殿内哭泣也不许人哄,是她偷偷从窗户溜进来,给他擦干净眼泪,牵着他的手一起入睡。 她不会不管他的,这就是太子的底气。 玲珑也与他说明白,想要一个朝代平稳富强地走下去,那么占据了社会大部分资源的世家就必须要整顿,百姓教化也要早日提上章程,对普通百姓来说,他们可能连皇帝是谁太子是谁都不知道,有些生长在村子里的,可能连自己县令叫什么名字都不晓得,大字更是不识得一个。 终日在土地劳作,好不容易收了三五斗,又要缴税,佃户们还要交租子,每年落下来的粮食糊口都难,肚子尚且填不饱,想什么精神追求? 要在百姓们吃饱穿暖的基础上,才有别的余地。 这也是为何每年科考,寒门举子远远少于世家子弟的原因。世家子弟自幼得名师教导,接触到的都是最顶级的资源,而农家子呢?他们能被送去学堂学两个字,便已经是家里人咬牙省下的钱了,起跑线都不一样,拿什么跟人家比?世家子弟进入朝堂的越多,世家的权力便越大,对皇权的巩固便造成了极大威胁。 一旦触及到世家利益,那些看起来水火不容的世家便会立刻拧成一股绳对抗皇权,这就是现状。 很显然,今上没有这个魄力。 当年太|祖皇帝为显仁义,将前朝世家尽数保留,又将功臣们各自晋封,百年下来,各大世家盘根错节根深蒂固,又依靠联姻彼此牵系,想要动他们何其艰难? 都说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可这些土地,皇室不占大头,百姓不占大头,真正占了大头的,正是那些世家! 与世家沾亲带故的,狐假虎威,受苦的永远都是底层百姓。他们没有本事,没有能力,被压榨了千百年,甚至早已认命,只要能活着,只要还能喘气,他们就能忍——然而这是太子想要的未来吗?他治下的百姓,也要过着这样的日子吗? 虽说还不到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地步,可贫富差距天壤之别也是事实,百姓的日子越来越不好过,前朝为何倾覆?便是因为民怒。 把百姓的地与粮食全部抢走,不给他们活路,那么支撑大厦的地基便会坍塌,一个王朝也会由此走向衰败,这些都有迹可循,是一日一日累积下来的,沉疴痼疾,需要大刀阔斧义无反顾的改革变法,将毒疮彻底挖出,才有将来可言。 明君要兼备勇气与意志,并不是口头上说说。 而太子显然非常温和,这一点在他与朝臣们的相处就能看出来。玲珑不否认他有成为明君的潜质,然而她也看得清楚,这个少年过于温柔,对谁都存着善意,这自然不算坏事,可帝王要杀伐决断铁血无情,才能披荆斩棘走出大道。 如果他连在江山和她之前做选择都如此犹豫不决,倒不如让她来当皇帝,保管还他一个太平盛世。 太子是第一次听到玲珑对自己说这样重的话,她的表情很淡漠也很无所谓,就好像这个世界变成什么样,都与她无关,她只是因为母后、因为他,才对这个世界有所怜惜,而冥冥之中,他隐隐有种感觉,如果不及时抓住这个机会,他会后悔终生! “我都听姐姐的!” 少年握着拳头如是说。 玲珑便笑起来,敲了他的脑袋瓜一下:“都听我的,干嘛不让我做皇帝?我只会帮你,其他的,你可得自己想。” 太子揉着脑袋,虽然很疼,疼得他差点儿飙泪,但他忍住了,气势十足地用力点头:“是!” 世家利益是必然要触碰的,但直接下手肯定不行,皇帝不会答应,甚至会忌惮太子,到时候便得不偿失。但玲珑深谙温水煮青蛙的道理,一点一点来,等到青蛙反应过来,已经是死期将至。 皇帝……又能在皇位上再待几年呢?叫玲珑说,大皇子的野心呼之欲出,已经到了掩饰不住的地步啊,也只有老眼昏花的皇帝姨父,还以为大皇子一片孝心,搁那儿演一出父慈子孝呢。 最开始被皇帝疏远的时候,太子委屈又难过,他试图靠近父皇而不得法,如今他已不再被这种脆弱的情绪所牵动,而是可以在玲珑的引导下很冷静地判断自己要怎样做,才能维持现在的地位,又能让父皇对大皇兄产生隔阂。 天家父子情,也是需要算计的。 想要改革变法,太子需要人手,也需要金钱。如今朝中多是尸位素餐蝇营狗苟之辈,相臣将臣文恬武嬉,看似风平浪静,然而一遇到事,便会立刻显出颓势来。 仅有的清正廉明的臣子,不肯同流合污,便被排除在外,不是外放便是边缘人,要把他们集合起来并且为太子效忠,这又需要很长的一段时间。 能不能让臣子投诚,这是太子自己的事,玲珑不管。如果他连这点小事都做不到,那还不如别当这个太子,也别做什么千古一帝的美梦了。 而让百姓吃饱,想要天下无饥,说白了还是要提高粮食产量,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有饭吃有衣穿,百姓才会开始追求精神上的满足,只有先提高物质生活水平,才能够开展精神文明建设,说白了便是以民为本,保民而王,如此才能民心所向,才能使皇权巩固。 玲珑敲完太子爷尊贵的脑袋瓜,又揉了揉,跟小时候那样,把太子爷的头发给揉成了鸡窝,惹来太子爷忍了又忍最终没忍住的一个白眼。 随即他跟着笑了出来,抱住玲珑的胳膊,把脑袋往她肩膀上搁:“……姐姐不在的这几年,身边的人总是在变,但母后和姐姐却从没有变过,只要母后跟姐姐一直陪着我,我就什么都不怕了。” 是的,就是这样的,哪怕父皇对他的爱已经逐渐变成了忌惮,父子间的亲近掺杂了排斥与怀疑也没有关系,他从很小的时候就知道,父皇疼爱的人除了他,还有许多兄弟姐妹,惟独母后只会爱着他。 “怕也是很正常的,毕竟你只是个人类幼崽。” 十五岁,对玲珑来说意味着什么?她躺在归墟龙宫巨大的珊瑚床上时,小憩一会儿都比这时间久。 对于如何提高粮食产量,玲珑只负责提出理论,不负责实践,让她亲自去干是不可能的,至少在这世界的一百年内不可能。而她在被立为世女后一心捣鼓农业,对朝臣们来讲威胁性也小了很多,然而暗地里,玲珑的人还暗查了各个世家名下的土地情况,这可真是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 这天底下有三分之一的地,都记在世家名下。 而余下的三分之二,皇室又占据了一部分,再余下的土地,还要除去有功名在身可以免税的人,一个族里出了一个秀才,其他人都靠过来把自家土地挂在这秀才名下,如此便可免税,而每年所收的赋税,则都是从剩下的那些百姓手中拿来的。 为何从开国到现在与蛮子打了那么多年的仗都不能赢?是缺精兵还是缺良将? 都不是。 缺的是物资。 缺的是粮草兵饷。 开国后本就由于战乱国库空虚,蛮子屡犯边境,没有充足的军需拿什么跟人打?只能把人赶走而不能彻底诛之。玲珑到了边关,除却一开始震慑住蛮人,也花了两年时间逐渐建立商市,说白了,干什么都需要钱,没钱都是白搭! 太子想要实现千古一帝的抱负,想要改革变法,首当其冲的便是要有钱,否则便是独木难支。皇帝难道不明白这个道理吗?他软耳根归软耳根,但哪个帝王不想做出一番事业青史留名? 皇帝只是无能为力罢了。 世家的存在宛如附骨之疽,不彻底铲除,早晚会闹出又一个乱世来,只有一位铁血果断的帝王登基,大刀阔斧进行改革,将朝堂大换血,才有起死回生的可能,否则这样拖下去,兴许还有百年兴盛,但也仅有百年,不会再多了。 每一任不作为的帝王,留给下一代帝王的,都将是一个又一个无法挽回的烂摊子。 太子想要改变现状,就不能耽于情爱,因为他肯定会非常、非常、非常地忙,而玲珑需要无时无刻的陪伴。 尤其是年前生了一场大病后,皇帝愈发与太子离心,还做了好几个糊涂决策,甚至连皇后那里都很少去了。 管赤折了之后,德妃与大皇子顿显弱势,恰恰是这种弱势让皇帝觉得他们没有威胁,他看着越来越优秀、越来越出色,又年轻力壮的太子,心中生出了对死亡以及苍老的恐惧,他想起当年先帝驾崩,自己心中除了悲伤,更多的却是喜悦,满心以为能够成就一段霸业,谁知登基后才知道有些事,哪怕身为帝王也无能为力。 太子呢? 太子心里是不是也很期盼自己这个父皇驾崩呢? 德妃与大皇子又在边上煽风点火,皇帝因此当众训斥了太子数次,都是当着百官的面,一点余地都不给。太子每回都默默地受了,他其实也很受伤,可这毕竟是疼爱自己多年的父皇,因此他都忍了下来,可在德妃口中,在皇帝心里,便成了:太子是不是在装腔作势?是不是心里在怨恨皇帝? 人心一旦生出怀疑,就会动摇,这一点点的芽儿,在有心人的浇灌下,迅速长成了参天大树。 玲珑回京后一年,太子因与皇帝政见不和,惹得皇帝大发雷霆,被皇帝训斥后罚了禁足。紧接着,皇帝又将大皇子派进户部历练,一时间大皇子党欢欣雀跃,东宫门可罗雀,就连后宫之中德妃都敢对着皇后娘娘挑衅了。 皇后与太子失了圣心,许多人暗中投靠了大皇子,世家更是蠢蠢欲动,想要与大皇子建立更紧密的联系。 皇后娘娘却很是平静,她对眼前这一幕早有预料,皇帝是什么样的人她再清楚不过了,短暂的爱宛如朝露,太阳一出来便要蒸发化为乌有,从他纳了第一个侧妃开始,她就认清楚了现实。 但应该属于太子的,决不能被别人拿走。 朝堂中拥护大皇子的明显多过太子,太子对此并不着急,禁足解了后仍旧每日勤勤恳恳,仿佛还是父慈子孝,但谁都能看出祥和下的暗潮汹涌。 直到又一年选秀,后宫又进了一批美人儿,贤德的皇后娘娘自然不会善妒,皇帝便日日笙歌——好像在这些妙龄少女身上驰骋,才能让他找回早已逝去的青春与鲜活。 得知皇帝重病的消息,成国公与玲珑相视一眼,知道有些事该提早做了。 815|第七十片龙鳞(九) 第七十片龙鳞(九) 对于皇位, 大皇子是势在必得,然而让他最为烦恼的, 便是玲珑的存在。他知道, 只要这个女人活着一日,他就不能那么快得到自己想要的, 从前军中还有舅舅为自己打算, 舅舅被流放后, 他的人手不知不觉便被拔的干干净净, 一个不留, 没有兵权, 在军中说不上话, 插不进去手, 要怎么样才能当上皇帝? 难道就要一直奉承讨好父皇?父皇虽然对自己和颜悦色许多,可太子不犯错,又能如何? 大皇子的幕僚们倒是想过陷害太子的方法, 奈何皇后与玲珑两人守的滴水不漏, 送去的细作还没来得及开展就已经被抓,陷害不成,众人又建议先下手为强, 只要太子死了, 皇后也好玲珑也好,谁还能说什么不成?太子一死,无论从哪方面看,都该立大皇子为储君才是。 这倒是个好方法, 奈何根本没有门路可下手,不仅如此,那扶玲珑因女儿身深受皇帝信任,表面纹丝不动,私下里小动作不断,大皇子已经数次察觉到有人查到了自己头上来,包括他藏起来的那两座铁矿! 若是被揭发了可了不得!这两座铁矿也是大皇子最后的王牌,到了紧要关头,他不介意自己使用更激烈的手法获取胜利。 毕竟只要坐到那个位子上,史书如何记载,还不是他来决定? 眼看皇帝身体一日不如一日,太子在成国公父女的支持下顺利监国,大皇子心焦不已,支持他的世家们也暗中鼓动,他们大都不希望太子登基,太过聪明与果决的皇帝,对于世家来说可不是什么好消息。大皇子这样自以为是又好糊弄的最好,到时候只要捧着供着,用美人权势腐蚀他的意志,世家便能再昌盛百年。 那些幕僚、投诚的官员,大部分都与世家有关,就连德妃与大皇子身边伺候的人,也早早渗透进了世家的眼线,这对母子俩看似自我做出的决定,其实都是世家刻意引诱出的结果,可怜他们早已成为世家傀儡而不自知。 玲珑自然也在其中起到了煽风点火的作用。她不像成国公光明磊落,也不似皇后娘娘宅心仁厚,对她来说,必要的时候为了胜利,是可以用一些不那么上得台面的手段的。 皇帝为何看重大皇子胜过太子?还不是因为大皇子“孝顺”、“听话”、“本分”?与会进谏的太子不同,皇帝做出任何决策,甭管对不对,大皇子第一反应都是吹彩虹屁,而太子更加务实稳重,久而久之,皇帝自然心就偏了,他倒也不是不再疼爱太子,只是比起日益高大的太子,他看到了风烛残年的自己。 如果这个“孝顺”、“听话”、“本分”的长子逼宫谋反,皇帝又会怎么做呢?他屁股底下那张龙椅,连他的亲自册封的太子都不能觊觎,如果大皇子不仅觊觎了,还主动伸了手——他会怎么样? 太子的性格更像皇后娘娘一些,下定了的决心就不会更改,而大皇子不愧是皇帝长子,跟他亲爹一样软耳根,稍稍煽动就动了心。 那玲珑当然要给他创造机会不是? 她当着朝臣们的面,请求回边关,太子先是假模假样拒绝,又在“万般无奈”下答应,大皇子的人亲眼看见玲珑率领家将离开京城,怕她折返,派人跟到了边关,确信她是真的回去了,才回禀大皇子。 玲珑虽然不在,成国公也是个麻烦的人,这样的人要怎么解决呢?大皇子也有办法。 他的幕僚献上一计。 这世间能接近成国公的人并不多,而国公府的老太太显然是最佳人选。对于老大将爵位传给孙女一事,老太太不满极了,终日唉声叹气绞尽脑汁想再把这爵位给要回来,国公府二房一家更是贪得无厌,分家后搬了出去还成日朝国公府跑,美曰其名给老太太尽孝——被强大的兄长散发出的光芒掩盖了一辈子,做了一辈子平庸的人,二老爷心中难道没有不忿,没有怨怼,没有不甘? 自然是有的。 人只要有私心,就能派上用场。 于是,成国公也顺理成章的“病”了,大皇子迅速派人将国公府围起来,他承诺了二房与老太太,待到自己登基,便将爵位转给二房,对此老太太与二老爷都非常满意。 成国公在他手上,即便那个女魔头回来也不怕,除非她连她爹都不管。 一切都顺利的不可思议,好像背地里有一只大手在推动这一切发展,大皇子带兵闯入皇宫,他得到的消息是父皇已经昏迷不醒数日,呵,要他说皇后娘娘可真是个狠人,表面上贤良淑德,却拼命地给父皇安排嫔妃侍寝,哪怕旁人不说,太医院里也有他的人,父皇哪里是生病,根本就是马上风! 他闯入皇帝寝宫时,皇后娘娘正在给皇帝喂药,昏迷不醒的皇帝吞药艰难,忽然闯进来这么一群身着甲胄手持武器的人,皇后娘娘并没有惊慌,反而很是淡定:“永铭进来,都不需要通传一声了么?” 永铭正是大皇子的名字,闻言,他冷笑道:“今日我便要铲除妖后,为父皇讨个公道!父皇明明已病入膏肓,你却对外声称父皇仅是风寒,你打的是什么主意!有我在,必不可能让你的阴谋诡计得逞!” 皇后娘娘嘲讽地看他一眼:“永铭今日可真威风,怎么,这几位大人,也是觉得本宫图谋不轨,跟着永铭来给皇上讨公道的?” 站在大皇子身边的正是几个世家的家主,也都在朝中担任要职,此时此刻,他们脸上都是一派正义,深觉自己师出有名,半点脸皮都不要。 皇后娘娘把药碗放到一边,擦了擦沾到药汁的手指:“谎报皇上病情,是为了稳住朝臣们的心。永铭这话本宫可听不明白,本宫能有什么阴谋诡计?皇上病了,本宫无需算计,太子也能顺利登基,本宫到时便是太后,所以,永铭说说,本宫在打什么主意,又有什么阴谋诡计啊?” 大皇子身边的幕僚义正词严:“自然是皇上遗旨废太子,拥大殿下为皇!皇后正是知道此事,才要对皇上暗下毒手!” 这倒打一耙可真是厉害,皇后娘娘道:“那么想必你们的遗旨也准备好了吧?” 她看向昏迷不醒的皇帝,轻叹:“皇上真是可怜,原来永铭登基后,竟是存了将还活着的皇上也杀死的意思。” 否则“遗旨”二字从何而来? 没有人注意到,皇帝的眼球突然动了一动。 “殿下,未免夜长梦多,先将皇后拿下,太子是个孝子,待会儿也便是咱们的掌中之物了!” 大皇子颔首:“来人!把这妖后给我拿下!” 他带来的将士朝皇后娘娘冲过去,皇后娘娘却并没有害怕,甚至眼睛都没眨一下,便有一柄大刀横在身前,大皇子等人见状,顿时目瞪口呆:“成国公?!” 怎么可能!成国公不是已经被抓住灌了药动弹不得吗?! 成国公把自己的大刀耍的虎虎生风,愣是没叫一个人靠近皇后娘娘,他讥笑道:“老子上战场的时候,你小子毛都没长出来,心里想的什么,老子能不知道?你自己是个傻子,别把其他人也当傻子!” 大皇子心中突然生出一股不祥的预感,果然,外头传来一阵打杀声,很快又归于平静,一个飒爽修长的身影走进来,带着笑意的声音无比熟悉,他曾经无数次被嘲笑过:“就凭外头那些乌合之众也学人家逼宫,大殿下真是白长了这许多岁,一点长进也没有。” “呵。”这是另外一人在冷笑,“若是真有脑子,就不会被世家耍的团团转了。” 大皇子目眦欲裂:“怎么会是你们?!” 来人正是玲珑与太子,玲珑手中长剑还滴滴拉拉往下淌血,她绝美的面容满是甜笑,却令大皇子等人不寒而栗,这女人的手段,他们跟她打了这么多年交道是再熟悉不过,就没在她身上占到过便宜! “怎么不是我们?”玲珑随手把长剑丢给同样一身轻甲的蜻蜓,走到皇后娘娘面前,关切道:“姨母没事吧?” “没事。”皇后娘娘慈爱地看着她,“你都跟姨母说了,姨母怎么会怕?” 太子则将“昏迷不醒”的皇帝扶起来,对大皇子道:“大皇兄,往这儿看。” 大皇子还沉浸在成国公父女怎么会在这里的惊恐中,一扭头看见他“留了遗旨”的亲爹正怒目而视,登时就知道不好,他也是能屈能伸,立刻丢掉手中武器跪地求饶,将所有责任都推卸给了他的幕僚与世家——听得他左右的人脸都绿了。 这是跟了个什么主子!原是看他好糊弄好拿捏,没想到这样没骨气! 皇帝大病未愈,亲耳所听他心爱的长子说了些什么混账话,气得病情愈重,差点儿没晕过去! 这一场逼宫是雷声大雨点儿小,百姓们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知道许多贵人一夕之间被抄了家,而他们手中则陆陆续续按照家庭人口分到了土地,这无疑是件大好事,更别提因为新帝登基免税三年!且三年后缴税也比从前少了许多! 这样他们就非常非常非常高兴了! 皇帝忍着怒火处置了德妃与大皇子,他到底是不忍心要他们的命,德妃贬为庶人幽禁冷宫,大皇子则被关进皇陵,这辈子都不能再出来,对于他这个决定,皇后娘娘与太子都没有异议,而皇帝本来并不想退位做太上皇,是皇后娘娘劝服了他。 如今他也没精力再去宠幸嫔妃了,皇后娘娘握着他的手,万般情真意切:“夫妻数十载,皇上也该留些时间给我了,我等了皇上几十年,难道连剩下的光阴,都不能只有你我吗?” 她是那样的温柔体贴,又让皇帝想起曾经如胶似漆的新婚时光,那些海誓山盟,他通通都想了起来,也彻底被皇后娘娘的真心所打动,最终选择退位,并要带皇后娘娘出宫云游四海去。 皇后娘娘嘴上说得真心,其实并无多少触动,她要她的儿子名正言顺地当皇帝,要让所有人都知道,她的儿子才是正统! 至于皇帝……如果说几句违心的话就能达到目的,那又有何不可?横竖她哄他已经哄了几十年,不在乎再多一次。 云游四海什么的,皇后娘娘兴趣不大,她更想留在京中看她最爱的两个孩子是如何一步一步将这天下安定富强的,可是她留下来,皇帝势必也要留下来,这软耳根的男人,到时候一旦有心人想要吹吹风,便要给玲珑与新帝带来麻烦,还是把他带离京城比较好。 成国公被闺女派去保护太上皇与太后,也是不想让他再留在京中,老太太虽然犯了错,却到底是他生母,二房倒是被罚的一文钱不剩,成国公眼不见为净,而他们必然是不敢来骚扰玲珑的。 因为她……实在是太凶了! 那日宫变结束,玲珑连轻甲都没换,提着带血的剑回了国公府,把正做着袭爵美梦的二老爷给狠狠揍了一顿,又把他灌给成国公的药全部给他灌了进去,半点情面都没留,老太太被这凶恶的孙女吓得晕了过去,醒来后半边身子都不能动了。 玲珑站在床边,居高临下地看了她一眼,嗤笑一声,没再搭理她,至于这府中下人日后会不会捧高踩低为了讨好女国公不尽心伺候,那就与她无关了。 这老太太,说虐待了原主,倒也没有,只是冷暴力了一个心智稚嫩的小姑娘,又有孔纹玉从旁作祟,在成国公死后,使得原主情绪崩溃自尽了而已。 那从现在开始,到咽气为止,就让老太太也好好尝尝冷暴力的滋味儿吧。 至于孔纹玉……老太太拼了命想让她嫁得好,她自己也想攀高枝,对玲珑的嫉妒已经无法掩饰,玲珑想都没想就让人把她送回了老太太娘家,如今她是一品女国公,新帝对她信任有加,她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什么孔纹玉什么罗家,她真是一点心思都不用花,包括周氏娘家在内,会有无数想要讨好她的人去踩踏的。 何必为了这种蝼蚁浪费自己的时间呢? 有这时间,去看看粮种如何,去看看派出去的海运商船如何不好吗? 到了夺嫡后期,她与太子刻意露出许多破绽,使得世家纷纷向大皇子投诚,大皇子失败,几个为首的百年世家纷纷遭殃,余下的人也惶惶不可终日,但将这些人全部杀了肯定是不现实的,玲珑很委婉地暗示了他们。 是要命呢,还是要财呢? 有第一个送上门,其他人立刻也捧着家产来了,空虚的国库瞬间充盈,为首的几个世家被杀鸡儆猴,玲珑便趁机更改了世家不纳税的条例,实行财产越多纳税越多的政策,至于有功名在身的人,则按人头数,超出部分仍要纳税,以此杜绝一人考中秀才,全族人都把土地挂在其名下免税的现象。 此举一年便见成效。 此外,玲珑主动上书请求削减世袭制,从前一家有爵位,传下数代不变,先不说别的,光是这爵位不同,拿到手的俸禄与赏赐也是天差地别,长此以往有多少钱葬在这些人身上?那必须精打细算。 但也不能寒了文武百官的心,因此新帝规定,爵位世袭时,若子孙有能力有建树,则可酌情不变,否则便一级一级降下去,直到沦为平民,若是家中出不了有出息的子孙,那没落也是早晚的事。 鉴于玲珑手中的大刀,没人敢有异议。 她就像是一道利刃,无坚不摧地站在那里,新帝可以肆意施展抱负,没有人敢说半个不字。 随后,朝廷“裁员”,吏部开始实施官员考核制度,年考不合格者尽数捋去乌纱帽打回原籍,光是这一项制度便去除了一大半只吃俸禄不干实事的昏官,新帝再开恩科,当年朝堂上便多出了一批新鲜血脉,这些人深受玲珑与新帝影响,与老一批官员相比,他们更敢想,也更敢干。 工部则广招能人异士,注重培养人才,再加上玲珑的提示,科技水平简直是一日千里。 新帝的梦想与抱负,都在一一实现。 许是对他而言,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人都是女子的缘故,新帝对于女子的态度,更加温和、开明,而因为玲珑的存在,女子们也得到了更多的选择与未来。 先是女学,再是女子科考,到了新帝不惑之年,科考已不再分男女科,朝堂上也进入了许许多多智慧能力并存的女官,民间百姓对于家中女儿的教育也逐渐开始看重,免费就读的基础学堂遍布天下,国富民强,兵强马壮。 云游天下的太上皇、太后及老国公三人,因为一直在民间,因此深有感触,太上皇许是开始修身养性的缘故,身子骨居然慢慢开始好转,太后娘娘思念一双孩子,新帝又到了该成家的年纪,便在接到玲珑的书信后回京操持此事。 玲珑与新帝亲密无间,对新帝而言,除了母后,哪怕是日后的妻儿,在他心里的地位也不能与玲珑相提并论,因此他对于未来的皇后并没有太多要求,只希望对方温婉知礼,其他的不重要,因为他并不会再纳其他妃子。 最终太后为他选择了一位性情淑良的姑娘为妻,新帝对她很是敬重,不过他并没有多少心思放在情爱上,而是更多地想要看到自己治理下的国家变得更加强大、富有。 皇后为他生下了一对儿女,新帝便将儿女送到玲珑身边,但是很快的,新帝发现,这对儿女性格不同,连志向都不一样。 皇子更加喜爱风雅,对琴棋书画涉猎颇深,而皇女却对朝政兴趣十足,且极为伶俐,一点就透,看着这对兄妹,皇帝仿佛又看到了幼时跟随太傅学习的自己与玲珑姐姐。 那时候他便想,倘若玲珑姐姐是太子,一定能比自己做得更好。 受太后影响,皇帝是个很开明、很懂得与儿女相处的父亲,他询问过一双儿女,确认儿子更想要做学问,对皇位没有兴趣,而女儿却不喜欢琴棋书画,更喜欢骑着小马挥舞着木刀木剑,甚至对于御书房听课很有想法。 皇帝思考了许久,才来问玲珑,若是他将女儿立为皇太女是否可行。 玲珑却笑道,“有什么不可行?从前没有世女,也没有女国公,如今不都有了?” 朝中那些忠心又有才华的女官,皇帝不也见了许多?那女帝又有何不可?这又不是从别人手中抢来的皇位,是正统的皇太女,名正言顺,理所应当。 皇后对此虽然很是吃惊,但她性情温婉,更喜欢做贤妻良母,因此一切都遵循皇帝的旨意。 皇子得知妹妹要做皇太女,想了许久,居然抱了他妹一下,很怜惜地说:“妹妹辛苦了,日后要像父皇一样,做个好皇帝。” 皇太女握起小拳头,“我会的!哥哥也要一直陪着我!” 皇子露出为难的表情,他更喜欢琴棋书画,其实对朝政并不怎么感兴趣,但是如果是妹妹的要求……那也不是不行,不过,这样的话他的人生规划就又要重新调整了,本来打算等到成年便学着皇祖父皇祖母云游天下,现在看来是不成了。 这对兄妹相亲相爱,但再平静的大海也会经历风雨,总有些不那么安分的人试图挑拨们,直到好脾气的皇子大发雷霆并处置了那人,众人才知,皇子是真的不想当皇帝,也是真心地想要辅佐妹妹登基。 此后数十年,本朝国泰民安,皇权稳固,皇帝驾崩前,曾握住玲珑的手不肯放开,只冲她笑,却并不要求她留下来。 大抵他也是知道的,在这时光荏苒的年岁里,能让她愿意停留的,只有爱。 816|第七十一片龙鳞(一) 第七十片龙鳞(一) 陈瀛州很紧张。 他今天特地穿上了当初去参加教师面试时特意买的那套西装, 皮鞋也擦得锃亮,前一天晚上还洗了澡剪了头发, 总之是把自己拾掇的干干净净清清爽爽才出门。因为当老师的习惯, 他比预定的时间提前了半小时到达约定的咖啡馆。 虽然还没到约定好的时间,但陈瀛州已经紧张的不行, 眼睛时不时向外面看, 又时不时看看腕上的表…… 叮铃一声, 是咖啡馆门口的风铃响了, 陈瀛州下意识看过去, 瞬间愣住了。 别说是他, 整个咖啡馆的客人跟服务生也都是一副呆若木鸡的模样, 杯子送到嘴边忘记喝的, 拿着拖把忘记用的,正展示付款码却忘记要输多少钱的……只因为进来的那个女人实在是太美了! 要说真正令人看呆的大美人,那是少之又少, 娱乐圈那些美名远播的美人, 漂亮是真的漂亮,可只有小说里才存在的“美若天仙”、“倾国倾城”,说实话, 还真只是听说, 从没见过。 但这个推门进来的女人,让人在看到她的第一眼就想起那些溢美之词,又觉得无论怎样形容美貌的词语,拿来形容她都太过浅薄无知! 在众人的痴迷惊艳中, 女人四处看了看,朝陈瀛州走来,并在陈瀛州对面坐下。 陈瀛州:!!! 他本来就因为今天的第一次相亲而紧张,如今便更紧张了! 向来温柔的一个人,此时手足无措,不知道该做什么,也不知该说些什么,好一会儿才结结巴巴道:“你、你是……” “你不是来相亲的吗?”女人甜笑,“我也是。” !!!! 这是围观群众的呼声!小姐姐你长得如此绝美还需要相什么亲啊!大街上遛一圈保证全世界的人都为小姐姐你疯狂!相亲?!这简直是暴殄天物! 于是众人又齐刷刷把目光投向跟大美人相亲的男方,粗略一看……感觉好像……还怪可以的。虽然坐着,但也看得出腰细腿长,个头少说一米八,长得清俊,书卷气十足,戴着一副金丝边眼镜,气质尤其好,但是跟大美人姐姐比起来怎么说呢,一个是天上的,一个是凡间的,这样的美人,实在是想不出她浑身满是烟火气的模样,就该被好好珍藏供奉! 陈瀛州生平头一回相亲,从来不知道原来相亲是要被那样多人好奇围观的,这导致他愈发紧张,话都有些说不流畅,结结巴巴的,心中愈发悔恨自己表现不好,介绍他来的是学校里一个老教师,当时只说女方条件不错,但陈瀛州没想到不错到这个地步……这何止是不错,简直是天仙下凡了! 人家怎么看得上他! “你、你好,我是陈瀛州……耳东陈,瀛海的瀛,九州的州,现在在市一中教高二语文,有一套房子但是要还房贷,车子、车子还没买……”说着说着,他几乎要羞愧地低下头了。 他这条件委实算不上多好,这年头找媳妇哪有叫媳妇跟自己一起还房贷的,而且他也给不出多少彩礼。 “这样啊。”大美人并没有在意这些,“那你家里是什么情况呢?” 提到这个陈瀛州就更羞愧了,他讷讷道:“我很小的时候爸妈就离婚了,我、我是被爷爷养大的,初中的时候爷爷去世,我、我就一直一个人生活了……” 说着说着,他的头越来越低,显然非常不好意思,但也没有撒谎,而是把自己的家庭情况都跟玲珑说清楚。本来他是不想相亲的,觉得自己条件差,祸害人家姑娘,可老教师太热情,他又是个温柔好说话的性子,不会拒绝人。说是暂时没有结婚打算,可这话当然是假的,他也想要个媳妇,想要个家。 可就现在这个条件,人家姑娘哪里看得上啊! 是,他长得确实是俊,可靠脸不当吃不当穿,有什么用? 所以虽然知道希望渺茫,但难得有人关心自己的终身大事,陈瀛州还是来了,来了之后他更是无地自容,觉得自己哪哪儿都配不上人家这样好的姑娘,恨不得地上能有道缝儿让他钻进去。 她肯定看不上他的吧……肯定的,当然的了,毕竟他的条件实在是太差了。 “你也太实在了吧!” 女人笑起来,笑得陈瀛州忍不住抬头看她,随后便被她笑得面红耳赤,却又情不自禁再看她。 “我叫玲珑,我觉得你挺好的,不如我们交换个联系方式慢慢聊,你觉得怎么样?” 女人俏皮地对他眨了下眼,陈瀛州立刻激动起来,他手忙脚乱地去找手机,又笨手笨脚把手机掉到地上,正要弯腰去捡,玲珑已经先一步帮他捡起来了,两人互相加了好友,玲珑看了下时间,说:“那我就先走啦,有事的话,请一定要联系我。” 剩下陈瀛州在座位上傻乎乎又坐了好一会儿,直到看见她的背影消失也没回过神。 他这才想起来,他都忘了请人家姑娘喝饮料! 这、这也太不礼貌了! 这之后他像往常一样坐地铁回家,基本不会走路玩手机的他每隔个几分钟便会忍不住把手机掏出来看一看……心里也不觉总是想起玲珑的模样。 他对配偶的要求并不高,能够谈得来,不嫌弃他就好了,可老教师给他介绍了这么个出色的姑娘,他愿意自然是愿意的,但人家姑娘看得上他吗?不管从哪个方面看,陈瀛州都觉得自己不算是个好的结婚对象。 他都二十七了,还没谈过恋爱呢,大学时为了生计,闲暇时光全拿去做兼职了,连跟女孩子说话的次数都很少,后来读完研究生考了教师编制,被分配到一中当老师,能够接触到的同年龄女性更少,母胎单身四个字足以形容他的二十七年人生。 地铁车窗上倒映出陈瀛州的模样,早上出门时他担心挤地铁会把自己的衣服跟头发弄乱,所以是咬牙打车过去的,回家没那么讲究,但确实是在人挤人的地铁里已经不能看了…… 因为还有房贷要还,车子也没买,陈瀛州一直都很省吃俭用,基本能不花钱的地方就不花钱,他很少在外面吃饭,在学校里也是出了名的抠门,因此给他介绍对象的人也不多,谁叫一有人给他介绍,他就各种实诚地把自己的家庭状况说给人家听呢?一听说要还几十年的房贷还没有车,甚至也没钱出彩礼,谁家姑娘乐意嫁啊? 倒也不是贪财,而是经济水平太差,日子便不好过,结婚是因为两个人一起生活更加幸福,不是为了鸡毛蒜皮的小事来吃苦的。 这还是第一次有老教师会给陈瀛州介绍对象,人家女方愿意过来相看的……虽然,就只说了十几分钟的话,但至少交换了联系方式不是吗? 想到这里,陈瀛州嘴角悄悄抿出一个微笑来。 他从来没有见过那么漂亮的姑娘,感觉自己的灵魂都要为她燃烧起来了。 下了地铁,出站口左转有一家大型超市,今天正好有时蔬打折,节俭的陈老师自然不能错过。不过他看了看自己身上唯一一套拿得出手的西装……考虑了半天,还是先回家换衣服。 买了菜、做了饭,吃完饭他开始在书房写教案,这个一百二十平的房子是他省吃俭用攒了很久的钱买下来的,两室一厅加一个储藏间,因为不会有人来,他就把其中一间改成了书房,平日就会在书房写写笔记教案什么的。买的时候积蓄不多,所以位置稍微偏一些,去学校足足得搭一个小时还多的地铁,付完首付后每个月要还三千块的房贷,他一个月工资是七千五,其中有一千块的班主任费,这样每个月除去房贷、衣食住行,能攒下来一半。 本来他是打算攒够全款去买辆十万块左右的国产车的,毕竟如果房贷车贷一起还比较吃力,可是如果真的谈恋爱的话……陈瀛州想着想着,手里的教案都不香了,他觉得自己太异想天开,那么出色的大美人,怎么看得上自己? 他连忙甩甩头,继续写教案,写着写着,又忍不住看向手机。 手机一直没有动静,上学的时候忙着学习打工,所以也没什么朋友,亲人更不用说,他活到现在都是孤零零一个人过的,除了学校群里会有开会通知,基本上没人找,今天又是周末,手机便更不会响了。 但是……作为男人,应该更主动一点吧?哪有让人家姑娘主动的道理呢? 只是陈瀛州温柔惯了,他又担心自己主动找人家姑娘说话,说不定人家正在忙,会觉得他很没礼貌、很烦人。 这样犹豫不决许久,搞得他根本没有心思继续写教案,陈瀛州才下定决心,打开微信,给玲珑发了一句问候:“下午好。” 然后他就盯着手机。 出乎意料的是那边回的很快:下午好o(*////▽////*)q 陈瀛州高兴地从椅子上蹦了起来! 他小心翼翼地输入一句话:我在写教案,你在做什么呢? 他也想用颜文字,可惜根本不会,手机上找了半天也没找到,想了想,又追加了一个捂着嘴笑的小黄脸表情。 这回对方回的慢了些,陈瀛州开始反思自己是不是得寸进尺了?怎么一张嘴就问人家在做什么?太没礼貌了……她会对他印象不好的吧?!不行,得立刻跟她道歉…… 我在找东西,不过不知道被我丢到哪里去了,找了好久也没找到。 陈瀛州没有问人家姑娘在找什么,而是很认真地帮她分析有可能会丢在哪里,他没注意到,发消息的时候他脸上的笑容一直都没有消失,不过正说着话呢,突然有个电话打进来,陈瀛州连忙先跟玲珑说自己要接个电话,然后才接通,结果他还没说话,对方就很委婉地说:“那个,陈老师啊,你今天是没去我跟你说的那个咖啡馆吗?” “啊?”陈瀛州愣了一下,“我去了啊。” “那人家女方怎么说在那等了你半个多小时都没见着你人啊?” 陈瀛州懵了:“我、我提前半个多小时就到了,我见到人了呀,我还跟她交换了联系方式……我们刚才还在聊天呢!” 这回换老教师懵逼了:“啥?!” 俩人都没弄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老教师想了想说:“我把女方照片发给你,你看看是不是你见的那个人吧,可别是认错了。” 几分钟后,陈瀛州看着对方发过来的照片默默无语,照片上是个化着妆挺漂亮一姑娘,但跟他今天见到的姑娘就没法比了,那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明显不是一个人。 老教师也很无语,这相亲还有搞错人的?但这也是造化弄人,陈瀛州提前去了,女方却迟到了一个小时,结果女方到的时候陈瀛州“相亲”完刚走,女方又等了半个小时,等得肺都要气炸了才给老教师打电话说男方放鸽子。 “……陈老师那要不这样,晚上再出来见见面?” 陈瀛州握着手机,他是不会拒绝人的性子,但眼下,他却不想答应了:“……还是不了吧,非常抱歉辜负了您的好意,我、我还有教案没有写完呢。” 老教授顿了顿,大概也明白他的意思了,不过难免觉得自己一腔好意被辜负有点生气,不冷不淡地跟陈瀛州又说了几句话便挂了。陈瀛州挂了电话后有点失落,他怎么也没想到今天是认错人了,可他想起那个姑娘心脏就跳得很快,在这种情况下再去跟别的姑娘相亲,他觉得不太好。 等周一返校再跟老教师说清楚吧,毕竟人家是好心给他介绍对象呢。 想到这里,他戳开微信,玲珑又回复了他。 陈瀛州脸上浮现出喜悦的笑容来,他其实不擅长交际,嘴笨,也不会说话,但姑娘却没有嫌弃他,不管他说了多么难聊的话题,她都会接上,而且回复的也很快。这是不是说明,她没有讨厌他呢? 不过陈瀛州还是决定跟她实话实说:对不起,今天我是去相亲的,但是我好像认错人了,对不起。 那边很快就回复了:啊,那你觉得我怎么样呢? 陈瀛州立刻面红耳赤起来,他几乎可以想象得到那个姑娘是以什么表情说出这句话的,他本质上是个非常纯情的男人,连跟女孩子说话都很少,一时间只觉得脸烧得慌,不知作何回答。 半晌才回:我觉得你很好很好很好! 三个很好加感叹号,可见他是真心的。 那边的玲珑趴在床上玩手机,两条细白的腿儿在空中晃晃悠悠,她慢条斯理单指戳手机:我觉得你也很不错,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们可以以结婚为前提进行交往? 这边的陈瀛州:!!! 他几乎是马上从椅子上跳起来,内心绽放出无数狂喜的花,在屋子里走来走去,敲了好多话又挨个删掉,怎么也没想到人家姑娘真能看得上自己,本来今天看了第一眼,他就没打算这相亲能成的,毕竟差距实在是太明显了。 他写了删,删了写,最后发过去的只有一个好字,还有他笨拙地从浏览器里搜索复制的颜文字。 两人约了晚上一起吃饭,这会儿陈瀛州也不写教案了,他赶紧爬起来去洗澡吹头发,但是西装已经穿过一次了,再穿出去是不是不太好?总之在穿着打扮上陈瀛州并不是很擅长,说实话天气挺热的,他早上穿西装出门感觉自己跟裹了层被子一样…… 他也没相过亲,也不知道别人相亲是什么样的,但玲珑约他出去吃饭,他特别开心,也特别紧张,尤其是玲珑还说他们要以结婚为前提进行交往,陈瀛州兴奋的不行,他翻箱倒柜的找出好多身衣服在镜子前各种搭配,但怎么都觉得很一般,又在网上搜索男人约会怎么穿才好看,最后笨拙地学人家搭配,穿了黑色的长裤跟白衬衫,就是平时上班的穿搭,主要他也就这样的衣服多。 跟先前一样,陈瀛州再次提前半小时到达约会地点,也再一次感受到没有车子是真的不方便,他想了又想,咬咬牙,决定下次放假就去看车,虽然房贷车贷一起还压力很大,但如果、如果真的成为男女朋友的话,他怎么能让人家姑娘跟自己一起挤地铁呢? 最关键的是,他自己平时挤地铁也挤不过别人呀! 虽然陈老师很穷很抠门,但他确实是长得清俊,白衬衫更是显得他气质超群,金丝眼镜戴着又书卷气十足,来来往往的女孩子们都忍不住朝他瞧,还有人上来想要联系方式,陈瀛州一边红着脸一边拒绝了,理由是我在等女朋友。 这样一说,大部分女孩子便都很遗憾地走开了。 他站在路边不停地左看右看,生怕看漏了,又拒绝了一个女生过后,陈瀛州悄悄吐了口气,他实在不擅长跟陌生人打交道,好像主动找他说话的女生并不少,但慢慢地因为他比较木讷,又比较呆,而且还穷,被他外表吸引过来的人很快就会因为他无趣的灵魂转身离开,因此玲珑愿意跟他交往,对陈瀛州来说太不可思议了。 他拼了命地想要表现好一点,得到玲珑的认可。 “在等女朋友啊?” 鼻间突然闻到一阵幽香,肩头多出一张小脸,靠得很近,但并没有真的触碰到,连她什么时候靠过来的陈瀛州都没察觉,他心跳如雷,移动视线看过去,那美丽至极的姑娘轻笑着:“那现在,算是等到女朋友了么?” 陈瀛州俊脸爆红,结结巴巴道:“你、你来啦。” “等很久了吗?” 陈瀛州脸红红摇头:“也没有很久。” 他看了看手表,温顺道:“你来早了。” “因为我觉得你肯定会提前过来。”玲珑笑眯眯的站好,陈瀛州才发觉她换了衣服,一条酒红色的背心裙,细腰长腿,肤如凝脂,浪漫的大波浪卷发宛如海藻,清爽又干净,她的颜值实在太夸张,根本不像是普通生活中能够遇见的人,因此周围都在往这儿看。陈瀛州第一次跟玲珑靠这么近,早上他便觉得她美极了,如今几乎是面对面,更是让他被这盛世美颜冲击的不知如何是好。 他怂的可爱,玲珑笑意不减,朝他伸出手。 陈瀛州脸上热度久久不降,他颤巍巍地把自己的大手也递出去,玲珑顺势握住了他,走了两步,美丽的姑娘突然轻笑:“你同手同脚了。” 陈瀛州:!!! 他深觉自己笨拙可笑,连忙调整过来,玲珑笑个不停:“你想吃什么?” 陈瀛州乖乖道:“什么都好,听你的。” 玲珑考虑了两秒:“海底捞吧,好久没吃了。” 陈瀛州自然不会有意见的。 一开始他还很是拘谨,随着时间过去,玲珑语气柔和,问了他许多教师工作的问题,他乖乖解答,两人的关系也愈发亲近起来,陈瀛州慢慢放松,他是个温柔乖巧的人,很听玲珑的话,一个指令一个动作,乖得不可思议,眼眸总是水一样温顺柔和,听玲珑说话时无比认真细心。 吃完饭两人还一起去看了场电影,虽然陈瀛州坚持,但玲珑并没有让他送她回家,毕竟他也要赶地铁回去,超过十一点他坐的三号线可就停运了。 陈瀛州再次把买车提上议程,如果有车子,就可以把她送回家了,都十点多了,这么晚,一个女孩子孤身一人未免太危险。 玲珑再三保证回家后给他打电话,陈瀛州才在她的注视下一步三回头进了地铁站。 他遏制不住担心,每隔几分钟就给玲珑发一条消息,他知道自己这样很啰嗦很烦人,但如果不这么做他会后悔死。 好在人家姑娘没有嫌他烦,回信息也回的很及时,确认玲珑安全到家了,陈瀛州才松了口气,他想了又想,给玲珑发消息:下次请务必让我送你回家。 那边也很快回复:好。 817|第七十一片龙鳞(二) 第七十一片龙鳞(二) 由于过分兴奋, 向来节假期九点钟准时上床睡觉的陈瀛州愣是熬到凌晨两点才迷迷糊糊睡过去,结果第二天早上一醒, 半点都不困, 精神奕奕的,瞧了下时间, 正好是平时上班起床时间。 洗漱后换好衣服, 早餐在教师食堂吃, 陈瀛州本来想给玲珑发条早安的消息的, 可后来一想, 除了高中班主任, 其他工作一般不用五点钟起床…… 到了学校, 同办公室的老师们很发现今天陈老师心情特别好, 虽然平时也是温温柔柔的,但今天他的好心情简直溢于言表,坐在办公桌前整理卷子的时候, 甚至还在哼小曲儿! 陈瀛州的这份快乐一直持续到早自习结束, 跟他搭班的数学老师,也就是好心帮他介绍相亲对象的老教师到了,因为陈瀛州脾气好, 到一中快两年都愣是没跟人红过脸, 跟他搭班的老师过得也特别舒服,要是有什么事跟陈瀛州说一声,陈瀛州就会帮忙看班,像老教师这样有资历的, 上课都比较随意,一开始找陈瀛州帮忙看班还会不好意思,时间一长就觉得理所应当了。 她觉得自己给陈瀛州介绍对象多不容易啊,虽然说当老师是铁饭碗,但这年头结婚,男方没车没房,谁家姑娘愿意嫁?但陈瀛州昨天认错了人不说,她提议晚上重新见一面陈瀛州还拒绝了,这让从没被陈瀛州拒绝过的老教授心里有点不舒服。 她介绍的是自己邻居家的女儿,这下不成,导致两家人关系都有点僵,于是一到学校她就来找陈瀛州了。 “陈老师,不是我说你,这姑娘家迟到个一会儿半会儿也是理所当然的,女孩子出门能跟你们男人一样吗?而且那会儿又是高峰期正堵车,你说你这招呼都不打一声就走,我很难办啊!” 陈瀛州一张俊脸迅速涨红,还没打上课铃,办公室里不仅有同事还有几个学生,这会儿大家都好奇地往这边看,他愈发觉得脸烧得慌,连忙道歉:“对不起朱老师,我不是故意的……” 他想解释,又不知道怎么解释,总觉得张嘴说女方迟到了一小时很不好,而且也的确是自己阴错阳差认错了人……正在他焦急不知如何是好时,手机突然响了。 这下陈瀛州得救了,他悄悄松了口气:“不好意思我接个电话。” 说完就匆匆拿起手机出去,避开大部分人八卦的眼光。 他也没注意看来电显示,节假日的话没有人搭理他,但学校上课经常会有学生家长联系,所以上班时陈瀛州的手机没有开静音,不过他上课时从不会把手机带去,这是作为老师的基本操守。 看时间的话,教室后面的板报上方都挂着时钟,他自己也有手表,陈瀛州对现代科技并不怎么依赖,一个月不玩手机都可以,只要给他几本书,他就能津津有味地看起来。 电话接通后,那头是女性轻柔好听的声音:“早上好,陈老师。” 啊,这个声音! 陈瀛州眼睛一亮:“玲、玲珑!” 他有些羞涩,毕竟昨天才刚认识,虽然说是以结婚为前提交往,但陈瀛州毕竟跟女孩子说话都很少,这会儿刚刚降温的脸又红了起来,一时间不知该说些什么,只笨拙地道:“早、早上好,你吃过饭了吗?” 玲珑笑出声来:“还没有呢,刚刚睡醒,觉得应该跟你说一声早安。” 陈瀛州一张俊脸红扑扑的,他迅速左右看看,走廊上离他最近的学生也有好几米,于是他小小声回答道:“早安,其实我早上也想给你发消息的,可是又怕打扰到你。” “没关系,你想给我发消息的话,什么时候都可以。”玲珑在那边笑眯眯地说,“我睡得很沉,不会打扰到我的,而且我全天二十四小时都有空。” 陈瀛州很尊重别人的隐私,他对任何人都没有太多好奇心,对八卦也不感兴趣,可对于玲珑,他总是想要知道很多有关她的事情。只是现在认识时间还太短,他不好意思问,但他真的好喜欢她! 两人又说了会儿话,玲珑听到了上课铃声:“啊,你那边是打铃了么?那我不打扰你啦?” “……好。”陈瀛州依依不舍地跟她说了再见,嘴角又忍不住疯狂上扬,连先前跟朱老师说话时的愧疚感都消失无踪了。 他第一节有课,赶紧拿了书本往教室走,朱老师坐在他旁边,看他去上课,到底也没再提昨天那事儿,而是问他:“陈老师确定不再看看了?” 陈瀛州坚定地回答:“是的,谢谢你的好意。” 朱老师哼了一声,埋头继续看手机,看样子应该也不会再提了,陈瀛州见状,松了口气。 高二七班的同学们感觉今天的班主任心情特别好,有胆大的女生就问:“老师!你的脸好红啊!是有什么喜事吗?!” 陈瀛州温柔细心,又不摆老师的架子,对学生们非常好,学生们也都很喜欢他,尤其是女生——小女生才不会关心什么车贷房贷彩礼呢,她们只知道他们班班主任是全校最帅的男老师!不过陈瀛州跟女学生一直保持着距离,他温温柔柔的,却不跟任何人交心,早已习惯孤独。 被学生这么一问,陈老师的脸更红了……由于这群小屁孩一直起哄,导致下课前他脸上温度一直不退,下课铃一响,从不拖堂的陈老师立马转身,头都没回一下。 相亲这件事过去后,陈瀛州便陷入热恋。 这太明显了,都不用人问,他时不时抱着手机傻笑,没事就看一眼手机,还经常出去接电话——林林总总的迹象表明,陈老师的确是谈恋爱了! 因为他都二十七还没结婚,之前连个女朋友都没有,学校里一些热心肠的老师都想给他介绍对象,就是一听他说家里情况吧都纷纷打了退堂鼓,脸好看,脸再好看也不能当饭吃啊! 现在得知陈老师谈恋爱,大家都特好奇,连着七班的学生们都经常嚷嚷着想看师母,缠着陈瀛州给他们看师母的照片。 陈瀛州温柔地拒绝了。 如今他跟玲珑已经谈了快一年的恋爱,从工作起就带的第一届学生也到了高三,马上就要高考了,陈瀛州这一年里疯狂省吃俭用,还挤出时间写文章投稿,终于在买了车子后,攒足了买钻戒的钱。 他想要和她一起生活,想要跟她结婚,想要跟她过一辈子。 不过他太穷了……攒了这么久的钱,也只够给她买一颗三万出头的戒指。 如果要结婚的话,他还必须得留一部分钱备用,家里的装修想按照她的喜好改一改,婚纱照跟婚宴都需要用到钱……三万块钱的戒指已经是陈瀛州的极限了。 他很紧张,按理说谈了一年的恋爱再怎么着也该很熟了,可是对着玲珑他总是控制不住脸红。等到学生高考成绩出来,学校会根据过一本线的人数给班主任发奖金,不出意外的话又能拿到一万左右,陈瀛州已经盘算好这一万块要怎么花了。 说起来在一起一年了,但他在她身上花的钱其实很少,也就是出去吃个饭看个电影,玲珑从来不问他要东西,陈瀛州第一次谈恋爱也不知该怎么做,他都是在网上搜索的攻略给女朋友准备礼物,随着时间过去,每次分别把她送回家,他都会格外想念她,想要跟她住在一起,想要每天早上睁开眼睛就能看到他——陈瀛州确信自己是非常想要跟女朋友结婚的。 虽然、虽然他很穷…… 他去过玲珑的家,她跟他一样都是很小的时候就一个人生活,这让陈瀛州更想好好照顾她、爱她,不过跟他的房子比起来,玲珑住的地方简直不要太好,地段繁华,光是房价就是陈瀛州的好几倍,他有点担心,她会不会不想跟他结婚呢? 高考成绩出来后,七班的学生们都发挥的很不错,基本上都考上了自己心仪的大学,陈瀛州也顺利领到了奖金,他美滋滋地收起来,准备等婚后都交给媳妇管,不知道她会不会嫌弃他的钱太少懒得管呢……他花钱不多的,甚至可以不用给他零花钱。 等到彻底放了暑假,陈瀛州特意挑了一天,邀请玲珑共度晚餐,他在手机上订了一家很高档的西餐厅,又提前准备好了玫瑰花跟戒指,在气氛正浓时,请求西餐厅的钢琴师为他换了一支适合求婚的曲子,在众目睽睽下对着玲珑单膝跪地,结结巴巴地说出了求婚的台词——一听就是背的,磕磕绊绊,好几次还险些咬了舌头。 玲珑笑起来,她没有说答应,却也没说不答应,而是双手背在身后微微弯下腰,视线几乎与单膝跪地的陈瀛州持平:“这么喜欢我啊?” 俊秀的男人红着脸,用力点头。 玲珑便笑眯眯地伸出手,“那你给我戴上吧。” 在陈瀛州的狂喜,以及周围客人的欢呼口哨声中,玲珑一手抱花一手让陈瀛州戴上三万块的钻戒,对他说:“这可是你自己保证的,以后都听我的话。” “我听话!”陈瀛州连忙表忠心,“我听你的话!” 玲珑便踮起脚尖亲了亲他的脸颊,陈瀛州兴奋的脸通红,拉着她的手舍不得放开,急切地问:“那我们明天去领证?后天拍婚纱照?” 嘿嘿,他都想好了,最好开学前就能结婚!那就再好不过了! 玲珑看他这副猴急的模样,觉得好笑,倒也没拒绝,都从了他的意思。 不过两人都没有父母亲朋,玲珑对那种请一堆人来的喜宴完全没兴趣,还不如旅行结婚,陈瀛州都答应了什么都听她的,自然不会拒绝,就干脆利落地跟学校又请了一个月的假,这样他们足足有两个月的二人世界可以过! 到了十月份,对这次旅行仍然依依不舍的陈老师不情不愿地带着心爱的老婆回来了,他坚持结婚要自己出钱,所以如果再不工作,他的存款已经被完全掏空。 别看陈老师对自己抠门的要死,但对老婆那是真的大方,吃的穿的住的用的样样都要最好的,他自己却胡乱对付了事,暑假领完证立马就把工资卡存折全上交,一分钱都不要。 第一天返校,他还特意带了一大包喜糖去,喜糖是玲珑买的,陈老师不擅长人际交往,玲珑特地吩咐他记得给同事们发喜糖,谢谢大家平日里对他的照顾。 接了喜糖的同事们虽然看不懂这是什么牌子,但光是那精致的包装就知道这绝对不便宜! 过了这么久朱老师早对陈瀛州没有怨言了,鉴于陈瀛州不爱网络,也从来不在网络上发布东西,所以众同事们连他的婚纱照都没来得及看呢……以朱老师为首的中年女老师们纷纷提出想看婚纱照的想法,陈瀛州当然也不会拒绝,他把手机一拿出来,朱老师就惊呼:“哇!这是那个最新款的水果手机啊!内存多大的啊?” 陈瀛州想了想回答说:“512G的好像。” “我去,这个好像要一万多吧。”另外一个来凑热闹的男老师羡慕极了,“我求我家那个求了好久想换个手机,她愣是不答应,陈老师这是发财了啊!” 陈瀛州呆了呆,他对电子产品认识的不多,这个手机是结婚后媳妇给他换的,说是定制情侣款,他一听到情侣款就喜欢的不得了,哪里知道是多少钱。 于是不好意思起来,挠挠头:“这个是我媳妇给我买的……我也不知道多少钱,我还不大会用,都是她教我的。” 男老师们纷纷投来羡慕嫉妒恨的目光,这手机一般人家真负担不起,陈老师是找了个富婆吗! 一分钟后,这种想法彻底从他们脑海中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深深的嫉妒! 世界上去哪里找这么漂亮的大美人富婆?如果有请给他们也来一个! 一辈子只有一次的婚纱照,陈老师跑了好多个工作室才定下来的,拍的也不便宜,两个人都是高颜值,怎么拍都好看,更何况是拍几万块的套餐,看得一众女教师唏嘘羡慕不已。 陈瀛州红着脸炫耀自己媳妇,好歹是等到了上课,他当了三年班主任,今年又从高一开始跟班,也还是跟朱老师搭,他前一个月请假,班主任都是朱老师暂代的。 学生们见到传说中超级帅的班主任都发出狼叫,不过陈瀛州经过蜜月期的训练,虽然还是很害羞,但毕竟也当了三年老师,跟媳妇没羞没臊的事儿都做了那么多回,哪里会怕学生们的起哄?再说了,他脸皮越是嫩,学生们就越是得寸进尺,陈老师这辈子最大的心愿是娶玲珑当媳妇,第二大的就是能让自己看起来威严一点。 不过嘛……这个心愿可能很难完成了。 婚后的两人生活,真的比一个人生活更幸福、更快乐!陈瀛州觉得自己简直掉进了福窝里,他没有寻常男人都有的大男子主义跟可笑的自尊心,媳妇说搬家就搬家,说换车就换车,反正他把求婚时的誓言贯彻到底——什么都听媳妇的,媳妇的话就是圣旨。 因此他现在已经搬到了玲珑的家里住,玲珑住的地方离学校不远,开车的话只要二十分钟,而且环境特别好,不过陈瀛州舍不得把自己攒钱买的那套房子给卖了,他还要继续还房贷呢!婚后他趁着玲珑没注意,就把那栋房子过户到了玲珑名下,被玲珑发现后捏红了脸还傻笑不止。 反正就,婚后的每一天对陈老师来说都无!比!幸!福! 太幸福了! 幸福的他有时候都会怀疑这是不是在做梦,像他这样孤独了二十多年的人,真的也能得到幸福吗?! 父母离婚后跟着爷爷生活的陈老师过得并不好,爷爷好喝酒,哪里会照顾小孩,给吃的就行,死活不管,他一个人摸索着长大,爷爷去世的时候陈老师才初中,他那对父母也不给生活费,完全当他是个隐形人,好在他成绩特别好,老师们喜欢他,每年都能领到奖学金跟补助,他自己又省着花,中考的时候直接免了学费住宿费上的高中,高考又考得非常好。 但也正因为这样,他一直一直都是一个人。 他学着给自己补衣服,学着生日的时候给自己买一个蛋糕,握紧手掌许愿,希望能够遇到一个不嫌弃他、不讨厌他,愿意跟他过一辈子的人。 现在他终于等到了,完美的像是做梦一样! 晕晕乎乎的陈老师新婚后第一天离开媳妇,总是要给媳妇发消息打电话,那黏糊劲儿,把办公室的老师们都看得牙酸。转念一想又都能理解,毕竟陈老师媳妇太漂亮,那些女明星跟她一比都成了渣渣,谁娶了这样的媳妇不得天天咧着嘴笑啊? 到了最后一节课,几个已婚男老师喊陈瀛州一起去教师食堂吃饭,结果曾经的万年单身狗,总是一人默默吃饭的陈瀛州老师,他羞涩地摇摇头:“我不去了,我没交钱,我媳妇说中午接我回家吃。” 男老师们:呵呵。 有媳妇了不起是吧?有个漂亮媳妇了不起是吧?! 一个姓黄的男老师也刚结婚半年多,这会儿气哼哼地掏手机给自己媳妇打电话,想让媳妇来接自己出去吃饭,结果刚说完就被彪悍的媳妇一顿骂,理由是:每个月的饭钱都交了不去吃要回家吃你是不是傻! 黄老师被骂得跟霜打的茄子一样蔫耷耷的,一中给职工们的待遇很好,班主任的话每个月在教师食堂是免费吃的,其余课任老师每个月只要交一百块钱,学校就给包一日三餐,而且伙食相当不错,从前的单身狗陈老师一日三餐都在学校吃,一顿不落。 一般班主任上午最后一节课没有课的话会提前过去吃饭,因为下课铃一打,班主任要负责安排学生站队,排队有秩序进入学生食堂用餐,所以哪怕没课,陈瀛州也不能走。 他今年带的是高一十七班,一中今年的招生条件比起去年略有变化,除却按照成绩考进来的,还有一些是通过那啥进来的,大部分班主任都不愿意接,为什么会落到陈瀛州头上呢,是因为……他旅行结婚,还请了一个月假,他返校最晚,所以没抢到好班…… 不过以他的性格就算让他抢也不会抢,向来是服从学校分配,十七班的学生虽然很难搞,但还是有一部分是想要好好学习的。 陈瀛州不停地看着手表,他怕媳妇等急了。 走读生们放学后通过学生证离校,他们大多是骑着电动车或是自行车来上学,这会儿正是放学时候,学校门口停了挺多车的,一些家里近的老师们也要回家,大家都忍不住去看那辆低调内敛又不失奢华的车子…… 虽然低调内敛,但那个标志实在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这是NW啊!超级超级贵!据说基础款一辆都是百万起! 有识货的学生掏出手机来拍照,毕竟这年头经济水平高,家里开豪车的不少,但NW那是豪车中的豪车,蓝血中的蓝血,平时很少见,当然得拍几张做纪念! 陈瀛州好不容易把学生们带进食堂,连忙朝学校门口走,他一眼就瞧见了媳妇的车,对于有这么个超级有钱还超级会赚钱的媳妇,他一点都不自卑,反而喜滋滋的,一颗心都系在玲珑身上,只要能跟她在一起,他什么都不在乎。 不想再一个人孤独生活了,再也不想了。 因为是第一次下班有人接,陈老师格外的高兴,他刚坐进车里,脸颊上便落下一个羽毛般轻柔的吻:“上午感觉怎么样?学生好带吗?” 陈瀛州便絮絮叨叨跟玲珑说起上午的工作来。 十七班的学生说好带也好带,说不好带也不好带,他总是有无数的话想要同她说,想要把自己的一切都与她分享。 818|第七十一片龙鳞(三) 第七十一片龙鳞(三) 叽里呱啦说了一大堆, 陈瀛州才意识到自己话太多了,以前一个人生活, 没有人说话, 他都不知道自己原来这么能说……小心翼翼地看向玲珑:“我是不是说得太多了,太烦人了?” 问这话时, 他跟个淘气闯祸后害怕父母责备的小朋友一样, 视线时不时飞快偷瞄玲珑一眼再飞快移开, 在媳妇跟前他总想表现的好一点, 可是……好像总是显得很笨。 “没关系, 我很喜欢听。”玲珑浅笑着凑到他身边, 这回亲在他薄薄的嘴唇上, “毕竟我天天呆在家里, 除了保洁阿姨都没人说话,你跟我多说说,我觉得开心。” 陈老师无疑是个非常好哄的人, 他立刻眉开眼笑起来, 叭叭地跟她说今天上午的所见所闻,最后感慨说:“啊……就是太忙了。” 以前他觉得再忙一点也无所谓,帮别的老师看班也可以, 是因为他不管到哪里都是自己一个人, 高中班主任要做的事实在是太多了,六点四十五准时开始的早自习,班主任要头一个到,晚上九点五十下晚自习, 班主任要最后一个离开,离开后也不能回家,还要去查寝,把一切都安排好,这一天的工作还不结束,因为他很有可能还要准备第二天要用的备课。 更别提身为语文老师,光是一个班的作文就有两套……而陈瀛州带了两个班,除此之外,还有每周的卷子要批、随堂测验要改、班主任手册要写……总之忙得不可开交,好不容易放假了,还有青年教师培训之类的活动,偶尔赶上教育局下来检查,又得督促学生们大扫除——月考、期中考、期末考,身为班主任还要负责带领学生布置考场,给学生安排书本摆放,反正一年到头没多少轻松时候。 像是去年暑假,本市教育局为了提高教师整体水平,还开启了线上培训,就是你虽然放暑假待在家里了,但每天早上九点钟还是要起来,打开电脑在市教育局网站上登陆自己的账号进行学习。 过去的话,陈瀛州对这些都不感到厌烦,也不会觉得累,因为他总是一个人,就算不做这些,也是无所事事。 可现在不一样了。 他结婚了。 他上班的时候总是忍不住想念在家里的妻子,想象着她现在在做什么呢?有没有睡醒?睡醒后有没有吃自己给她准备好的早餐?她会像自己思念她一样思念自己吗?要不要给她打个电话?打电话会吵到她的吧?那就发条信息?可是信息的话不是也会有提示音吗? 他无时无刻不想要和她在一起,连已经成为习惯的工作都成了阻碍。 有时候上着课都会走神,想她这时候在做什么,恨不得下一秒就能回家,陪在她身边。 就是这样的、深深的,想要同她在一起。 但这种话肯定是不好意思说出口的,陈瀛州也不想让媳妇知道自己这么黏人,太黏人的话,会被讨厌的。就算是夫妻也需要保持适当的距离,给予彼此足够的隐私,这些道理他都是从网上看来的,因为他没有见过恩爱的夫妻,也不知道恩爱的夫妻该怎么相处,大抵就是网络上所说的那种“夫妻恩爱一定要注意的十件小事”之类的吧! 虽然,他根本没有秘密,也不需要隐私,甚至可以二十四小时都陪在她身边。 “是太忙了。”玲珑点点头,一本正经道:“早上起的那么早,晚上回来又那么晚,连陪我的时间都没有。” 陈瀛州立刻羞愧起来,现在住得离学校近,他不再五点钟起床,但好像六点钟起床跟过去也没什么区别,因为他起床的时候媳妇都在睡觉,晚上又要十点多才能到家,梳洗过后都快十二点了,根本没时间陪她。 说不定保洁阿姨跟她说话的时间都比他长。 这实在是太糟糕了。 “不过没关系。” 他媳妇笑眯眯的,总是一副脾气非常好的样子,温温柔柔,陈瀛州特别怕这样温柔的人有一天会厌倦自己的无趣选择离开,所以他一直活得战战兢兢,哪怕已经领了证结了婚,他还是经常从孤独的梦中惊醒,看到怀里拥抱着的人睡得正熟,才稍稍能放松一点。 “我能理解的。” 她总是这样体贴,体贴的陈瀛州羞愧的都不知该说什么好。他想过辞职,可是如果辞职的话,他要去找什么工作才能每天都和她在一起呢?虽然他赚的钱不多,但总是想要靠自己的努力攒钱给她买东西的,一条裙子也好,一根手链也好,陈瀛州迫切地想要为爱人付出,迫切地想要证明自己的价值,有价值的话,才不会被讨厌。 因为他没有价值,才会被父母所舍弃;因为他没有价值,才会被爷爷无视;连血脉相连的亲人都会因为他没有价值而舍弃他,那么没有血缘的爱人,他要怎样才能把她留下呢? 陈瀛州的情绪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低落下来,他实在是不大会掩饰自己的人,单纯的仿佛一张白纸,一眼就能看透。 玲珑想了想,问他说:“这么不想跟我分开啊?” 陈老师委屈巴巴地点了点头,又再次肯定道:“不想。” 他恨不得全天候都跟她黏在一起,只要她不觉得他烦。 玲珑但笑不语,其实她给他准备了个大大的惊喜,想来陈老师知道的话一定会很开心。 当天下午,在家里跟心爱的媳妇一起吃了午饭的陈老师心不甘情不愿地回了学校,他不想让玲珑大热天的开车送他,就自己搭地铁过去,由于只在家里待了两个小时,他非常难过,不过并没有把这种难过的情绪带到工作中,而是很乖地先跟老婆报备自己已经到了,然后开始整理下午要用的教材。 结果第一节课教导主任过来通知他说朱老师出车祸了,下午朱老师的课要他帮忙上,陈瀛州吓了一跳,连忙问人怎么样了,主任摇摇头,估摸着得在床上躺个好几年,办公室的老师们都惊呆了……毕竟车祸这种事,发生在身边认识的人身上,还是很难让人接受的事。 不过这样的话,朱老师带的三个班的数学课就都没人上了,只能由各班班主任暂时看班让学生们上自习,好在一中别的不多,就是卷子跟练习册多,随便发个几十张足够学生们做上好几天。 但没有数学老师肯定是不行的,一般情况下会由学校领导打报告向教育局借调,或者是招聘代课老师,不过这不是陈瀛州要考虑的事,谁让他只是个小小班主任呢? 然后第二天下午,主任带着新老师来跟大家熟悉一下的时候,他就傻眼了。 这、这不是他媳妇吗?! 其他老师都被他媳妇的盛世美颜惊艳到不会说话,陈瀛州也呆呆的,看着他媳妇八面玲珑地给同事们发糖果巧克力,优雅高贵落落大方,最后才走到他跟前,微微弯腰。 陈老师继续呆呆地看她,仰起头,玲珑也不说话,两人对视了许久,对视到其他老师头顶上都开始冒问号并且觉得有哪里不对了,她才掏出一颗糖果,剥掉糖纸,喂给了陈瀛州。 陈瀛州乖乖张嘴吃糖,他被玲珑投喂惯了不觉得什么,周围从主任到任课老师,大家瞬间目瞪口呆,这、这第一次见面,不至于这么亲热吧?!陈老师不是已经结婚了吗?!怎么还能让大美人喂糖啊! 最气人的是,为什么他们没有这样的待遇?! 玲珑笑着直起身,点了点他的额头:“你好啊陈老师。” 虽然也跟叫别的同事一样是姓氏加上老师的称呼,但怎么说呢,感觉不同,叫别人是正儿八经叫的,叫陈瀛州却百转千回尾音都绕着弯儿,要不是亲眼所见亲耳所听,在场的人都不敢相信真的有人能把普普通通三个字,愣是叫出缠绵悱恻的韵味儿来。 陈瀛州的脸刷的一下红透了,他握住那只调皮的小手,不好意思地冲同事们笑了笑:“那个,跟大家介绍一下……新同事,她是我媳妇。” 几个尚且单身的男老师瞬间心碎成一片一片的,其他人则瞪大了眼,教导主任都惊了:“这、这真的假的啊?!” “真的。”玲珑笑着回答,“我就是因为陈老师才来参加面试的。” 别看每年都有教师编制考试,其实大部分学校老师都是缺的,否则也不会像朱老师这样,一个任课老师带三个班,尤其是等到学生们上了高二文理分班,理科班的数学课简直不要太多,一天下来上午下午八节大课拉满晚上还有晚自习,很多人都吃不消。 教师编制考试大概是在每年的五月份左右,到了九月开学,也会视情况额外扩招高学历人才,大部分都是高校,小学也占一部分,不过比较少。 像是这次一中招聘对口的数学老师,就招一个,但报了一百来号人。 昨天下午考的笔试,晚上成绩就出了,今天上午又是面试,本来有三天入职时间,但玲珑直接过来了,顶朱老师的班,也就是说,以后跟陈瀛州搭班的便是她了。高中生不大好管教,一中从今年开始实行双班主任政策,之前陈瀛州请了一个月假,替班的就是朱老师,现在玲珑来了,十七班的副班主任就是她了。 陈瀛州眨着眼睛,高兴的不知说什么好,今年换到一楼的高一办公室后,高一教师也有变化,但朱老师仍然坐在他旁边,也就是说他们俩可以坐在一起! 这使得他接下来嘴角的笑容一直没消失,玲珑见他傻乎乎的,趁着没人注意的时候悄悄捏了捏他滚烫的耳朵。 别看同事们一个个好像都在忙,其实大家都在偷窥,怎么说呢,陈老师是个没脾气的老好人,平时大家有什么事,哪怕不搭班,叫他一声,陈老师根本不会推辞,但是陈老师媳妇来了……虽然看着笑眯眯的也是一副好说话的模样,可不知为啥大家都不太敢上去说话,总觉得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而且玲珑也没有跟他们交好的意思,同事嘛,正常来往就行了,她来上班又不是为了交朋友,是为了抚慰她亲亲老公脆弱幼小的心灵。 明明想要二十四小时都跟她在一起,但他就是憋在心里从来不说,玲珑说什么就是什么,他好像完全没有自己的意见,什么都顺着她。 而对于十五班、十六班、十七班三个班的学生来说,凶神恶煞的老巫婆朱老师走了,换了个年轻貌美的新老师,简直不要太幸福! 玲珑天生便是人群的焦点,她出现在哪里,哪里就是世界的中心,倒也不是说陈老师不好,而是陈老师好的像是凡尘俗世的人,玲珑却像是海外仙山的神女,这两人在一起又格外的和谐,说实在的,挺叫人羡慕的。 不过玲珑并不是很喜欢当老师,尤其是要带三个班,还是猫嫌狗厌的高中生。 她是为了陈瀛州才来的。 陈瀛州也特别乖,他除却上课,其他时间都待在办公室里,玲珑回来了他第一个上去给她弄水洗手,一中现在还是用黑板,白板只有公开课教室才有,所以每回下课老师们的手指头都被粉笔侵蚀的硬邦邦,陈瀛州自己不怎么介意,但爱人的手是必须要好好保养的。 为此他特地去学校超市买了个小塑料盆回来,又买了一管护手霜,玲珑的备课啊教案啊笔记啊他主动帮写,要是玲珑有晚自习而他没有,他就过去跟她一起看班,哪怕不能说话,只要视线里能够看到她,他就开心的不可思议。 学生们也很快知道新来的数学老师是班主任陈老师的媳妇,许多小女生心碎一地,十五班十六班还好,成绩虽然一般但不怎么闹事,十七班就不行了,新入校的高中生总是初生牛犊不怕虎,总是高一的刺儿头全在十七班。 再加上陈瀛州性格温柔,他们大有不把这位班主任放在眼里的意思。 能够跟媳妇每天一起上下班,陈瀛州简直幸福死了!他每天都用那种温和又缱绻的目光凝视着玲珑,不管看多久都不会腻,除了她他眼睛里再也看不见别人,痴情又听话,搞得办公室其他女老师回家瞧见自家那口子,都生出一种啊我怎么嫁了这么个家伙的感慨。 玲珑也一直以柔美娴静的外表示人,她对谁都是笑眯眯很可亲的样子,但其实除了陈瀛州在办公室,她对其他人是漠视的,你如果找她说话,她当然不会不搭理,但她从不会找你说话,也不会跟你交心,反正对于喜欢八卦的女老师们来说,有这一个气质容貌都超出常人的同事在办公室,真的很不好意思嚼舌根子。 除此之外,玲珑每天来上班的衣服首饰都不一样,但不管是什么风格她都能驾驭,看得出来她非常爱美,当然人家也有这个本钱,男老师们纷纷羡慕死了陈瀛州,心想陈老师真是上辈子烧高香了,才能娶到这么漂亮又会打扮的老婆。 最重要的是,这个老婆还有钱! 陈老师是什么经济条件大家都清楚,一起共事三年了,谈恋爱前的陈老师那叫一个节俭啊,说节俭都是美化,简直就是抠门!吝啬!衣食住行都很省,有人给他介绍对象,他也不瞒着自己的家世,但婚后那简直是质的飞跃啊! 身上的地摊货都成了牌子货,眼拙的兴许认不出是什么牌子,但光看版型就知道肯定不便宜,手机手表都换了,上下班还有千万豪车,老婆还是个大美人,你说这好事儿怎么全叫陈老师给赶上了呢? 玲珑也来一中教书后,两人在食堂吃的次数屈指可数,要么是一起驱车回家吃,要么就是出去吃,反正玲珑最不缺的就是钱。结婚前陈老师因为个儿高,看着瘦巴巴的,婚后也养出了一些肉,看着更俊了。 这种只有在传说中才存在的神仙眷侣,真正出现在了现实世界,许多人都觉得不可思议,他俩不会吵架吗?不会因为谁的工资被花了闹脾气吗?难道他们的婚姻就没有摩擦?为什么他们的感情能一直这么好?就算再相爱,生活在一起也难免磕磕碰碰吧?难道陈老师跟龙老师没有? 有人好奇问这个问题,当然,他们是不敢问玲珑的,只敢来问陈瀛州,男老师们是想知道怎么让自己媳妇温柔一点,最好能多给些零花钱,多让他们打会儿游戏抽根烟;女老师们则是纯粹的好奇,好奇他们两个怎么认识又是怎么走到一起的,为什么感情能这么好。 陈瀛州被问得面红耳赤,他跟大部分已婚男士又不一样,他对抽烟喝酒游戏都没兴趣,心里满满的都是玲珑,而且他每天学校家里来回跑,其他地方哪都不去,根本用不到零花钱。 听说陈老师不要零花钱,男老师们发出一阵一阵的嘘声——是他们傻了,他们跟陈老师本质上就不一样! 陈瀛州就是上学时那种干干净净听话乖巧的好学生,不爬墙不逃课不打架也不上网,心里只有学习,于是结婚后也维持了这个性格,乖巧听话黏人还爱做家务喜欢钻研厨艺,最重要的是他愿意花媳妇的钱,不觉得女强男弱丢人,光是这两点,其他男老师拍马都赶不上。 而且,人家陈老师长得俊啊! 一米八几的大高个,虽然略略有点瘦,但却是穿衣显瘦脱衣有肉,身上一点赘肉都没有,作息良好饮食规律还爱喝茶,脸上连痘痘都不长,其他男老师们嘛…… 常年坐办公室导致啤酒肚越来越大,天天被学生折磨的掉发使得头顶越来越秃,试问谁不羡慕陈老师的好皮肤以及那一头浓密的黑发呢? 大部分男人回到家,两腿一伸朝沙发上一躺屁事不干,孩子撒手不管,家务一点不做,什么都留给媳妇,工资又没高到足够请阿姨,所以全部活儿都在媳妇身上,媳妇能不暴躁爱生气吗?哪个女人不想像人家陈老师爱人那样,每天打扮的漂漂亮亮,衣服首饰不重样,十指不沾阳春水啊?问题是有那条件吗? 普通人有普通人的活法呗,别人的生活羡慕不来的。 时间过得很快,一眨眼期中考试要来了,作为班主任的陈瀛州非常忙,玲珑当然要帮他,领导也非常给力,知道他俩形影不离,连分配考场的时候,他俩都在一起监考! 对此陈老师非常高兴,去监考的时候特地给媳妇搬了把椅子,不忘拿上坐垫,殷勤又体贴,看得其他几对同是老师的夫妻羡慕又感慨。 玲珑抓作弊那真是一抓一个准,她可不给人留情面,抓着了直接把卷子给没收算零分,陈瀛州倒是好说话,奈何他对媳妇说的话做的事都举双手赞成,于是一场考试下来,他们那个考场被通报批评的学生总是最多的…… 监考真是折磨人,光是一场语文就两个半小时,期间监考老师不能说话不能玩手机,就瞪着个眼睛盯来盯去,学校不建议监考老师从头坐到尾,最好是一趟一趟在教室里转悠,反正一场监考下来,老师们都是腰酸背痛。 陈瀛州是个非常守规矩的人,但他从来不让玲珑跟着他一起守规矩,监考的确是累,他心疼自己爱人,宁可自己全程站着来回走,也不舍得让玲珑跟自己一样辛苦。 不过他还是被玲珑摁在椅子上休息了一会儿,因为坐着很无聊,她喜欢去抓作弊的,就跟打地鼠一样,谁露头谁先死。 期中考试结束后,学生们欢呼一声放了三天假,老师们还得苦逼地去改卷子,全市统考,所有学校都要把卷子送到一中,然后各个学校的任课老师按照科目分成小组,除却可以电子阅卷的部分,像是作文、阅读理解这样的主观题,都得一张一张卷子人工去改,工程量巨大。 819|第七十一片龙鳞(四) 第七十一片龙鳞(四) 由于教的不是同一科目, 阅卷时陈瀛州跟玲珑被迫分开,对此陈瀛州相当不开心, 但好在语文数学两个阅卷组在同一层楼, 离得很近,数学卷子比语文卷子改的快多了, 主观题也少, 他几乎是飞快地将自己分到的四十本卷子改完, 然后拒绝了其他老师需要帮忙的请求, 转身就朝语文阅卷组去了。 留下其他不是一中的阅卷老师面面相觑, “这不是还没改完吗?咋走得这么快?” 虽然说阅卷组人多, 每个人分四十本, 一本就是一个考场, 陈瀛州很幸运地被分到了填空题,他记性又好,都不用看参考答案直接改, 但一般改完自己的份, 其他题目没改完,阅卷老师们都是要互相帮忙的,哪有陈瀛州这样转身就走的? 有一中的老师在, 笑着说:“陈老师媳妇龙老师也是我们一中老师, 在隔壁语文阅卷组的,他肯定是帮龙老师改卷子去了。” 玲珑运气也很好,分到的名句默写与古诗鉴赏,虽然跟数学填空题比起来要慢一些, 但她改的是真快,其他老师就见她手上红笔不停地飞舞,卷子是一张一张接一张,跟电脑阅卷似的。 陈瀛州不仅来了,还自带红笔,同事们一边被喂狗粮一边艳羡这俩人的手速,人家不仅改的快,正确率还高,你说气人不气人? 其他组的卷子改的都快,就属语文组最慢,因为主观题实在是太多了,像是英语组,没到中午就全部改完录入,主要也是因为有一大部分都是选择题,答题卡一扫,老师们只要改英语作文就行。 语文组就不同了,反正到中午的时候都没改完,人家其他组基本都录入完成,玲珑改完了自己的部分,其他的事情她是不做的。一中的老师对她的行事作风也很熟悉,校长都好声好气说话的人才,在这儿跟他们一起改卷子是真大材小用。 因此玲珑理直气壮地牵着陈瀛州先走人,中午学校包餐,不过他们可不想在学校吃,玲珑对教师食堂的饭嫌弃的不行,大锅饭能好吃到哪里去?也就陈瀛州以前因为当班主任每个月不要餐费,一日三餐都在食堂吃,两人结婚后就很少来食堂了。 开车回家的路上,在小区附近的一个大超市停了下来,陈瀛州摸出手机查看备忘录,上面记载着家里缺了什么东西,大部分都是玲珑的零食,他推着购物车,不管玲珑朝里面放什么他都笑眯眯的,两人男的帅女的美,在超市里也很引人注目,玲珑对人类惊艳的眼神早已习惯,不过她有意收敛,倒是陈瀛州,不大适应这种被人瞩目的感觉,差点儿没同手同脚。 回到家陈瀛州洗洗手准备开始做饭,玲珑不喜欢烟火气儿,换作别人她是肯定不会进厨房的,但陈瀛州是个例外,她虽然不会下厨,却会在边上帮忙打个下手什么的,哪怕只是递个土豆拿个锅铲,陈瀛州也美得冒泡。 他所渴望的东西,都是如此渺小,却又厚重,对他而言,给他再多的钱,也不如这一分一秒的陪伴。 把嫩嫩的牛肉切成丁,再把洋葱胡萝卜等配菜切好预备,煮开的水里放入面条,面条熟了后捞出过凉,陈瀛州对做饭很有一套,他父母离婚后,他一直跟爷爷住,爷爷是个酒鬼,根本不会照顾孩子,陈瀛州都是自己做饭。 味道虽然比不上大厨,但自有一番滋味,而且结婚后他对厨艺格外的感兴趣,常常在网络上搜教程然后自己在家里试做,看到爱人吃了自己做的食物露出笑容,陈老师心里就比喝了蜜都甜。 牛肉炒面做好后,他还鲜榨了一杯橙汁,玲珑过来帮忙端盘子,踮起脚尖在他唇上亲了一口:“辛苦陈老师了。” 陈老师脸红红地说:“不辛苦。” 他脱掉身上的卡通围裙,两人一人一盘,他媳妇……挺能吃的,陈老师从很久以前就在想一件事,他媳妇食量比他都大,可吃下去的东西都到哪儿了呢?真是怎么想也想不通。 因为她的腰肢还是那样细,抱起来也还是轻飘飘的。 玲珑喜欢用筷子吃面,卷啊卷啊卷起一大口,全部塞进去,牛肉炒的恰到好处,不会太嫩也不会太老,洋葱丁胡萝卜丝跟面条简直就是绝配,丰沛的酱汁裹满面条,色香味俱全,比教师食堂里的可好吃多了! 吃饱了饭,陈瀛州从不让她洗碗,玲珑便趴在一边的桌子上等他,他们家的厨房是半开放的,坐在这里可以清楚地看见在厨房忙活的陈老师,他身高腿长,衣袖挽到胳膊处,低头洗碗的画面简直不要太好看,这样一个听话又温柔的人,玲珑实在是很难想象他流泪的模样。 陈瀛州洗完了碗又洗了手,刚出厨房迎面就扑来一个身影,他只好伸开双臂把她搂住,柔声说:“我手还没擦呢,都是水。” “没关系。”玲珑说,“我又不怕。” 这哪里是怕不怕的问题,陈瀛州只好把手在自己的衬衫上擦擦干,才打横把媳妇抱起来,显然她很喜欢被他这样拥抱,脸上的笑容一直都很甜美,陈瀛州也特别喜欢跟她亲热,就把她抱到客厅的落地窗前,这里铺了很柔很细的毯子,还有很可爱的靠垫,这样温暖的午后,两个人互相依偎拥抱,让他的灵魂都得到了幸福。 不管过去多久,陈瀛州都不敢想象自己也能有这样幸福的一天。他搂着怀里的爱人,轻轻地说:“我是不是在做梦呀?” 像是这种傻话,平均每隔几天玲珑就要听一遍,刚结婚那几个月,陈瀛州睡着睡着大半夜都会惊醒,然后盯着玲珑看,怎么也睡不着,脑子里总在想,这是真实存在的吗?我真的遇到能够携手一辈子的人了吗?她会离开我吗?她会讨厌我吗?她跟我结婚,是因为喜欢我吗……这样的问题,被玲珑发现后狠狠地治了两回,之后就算是睡不着也不敢再盯着她瞧了。 准确点来说虽然结婚好几个月了,但他们亲热的次数其实并不多,一星期也就两三次,陈瀛州视玲珑为女神,每次亲她抱她的时候都小心翼翼的,生怕亵渎了她,至于夫妻之事,他很喜欢,但从来不敢多做。 反正看着他那双温顺的眼睛因为欲望憋的红通通,玲珑觉得特别可爱,所以故意不松口,他也不要,初生小羊羔一般看着她,大抵天底下的女人面对这样的眼神都难以招架,惟独玲珑能够残忍无视。 陈瀛州可以一整天什么都不做,只要跟玲珑依偎在一起,看着她、抱着她,他就感到无比的幸福,这种幸福与满足是他从来都没有拥有过的,他从小到大都是孤零零一个人,突然得到了这样完美的爱人,便总害怕是黄粱一梦,如果他醒来,发现这种种都是梦,他会疯掉的,一定会。 玲珑倚在陈瀛州怀里玩手机,他真的是个脾气好到不可思议的人,无欲无求的,对什么都没有太强的执念,就算是抱着玲珑看她玩一天的手机也可以,陈瀛州可以全程不说话也不动,任由她依偎纵容她玩闹。 一秒钟都不想分开。 所以他并不是很喜欢出去玩,因为本身就不是外向的人,陈瀛州也不太喜欢热闹,人多的地方更是能避则避,同时也不擅长与人交往,是因为玲珑喜欢出去玩,他才跟着喜欢,其实只要能陪在爱人身边,每天都宅在家里才是陈瀛州最喜欢做的事。 但这样的话他从不会对玲珑讲,他想亲她,想要她,想跟她待在哪里哪也不去,这样的话他从来不讲,对玲珑从来没有要求,只有在极度不安的时候才会请求她不要离开他。 只要不离开他,只要愿意把他留在身边,怎么样都可以,怎么样都能接受。 老师们改完了卷子,赶在放假前一天就在各大班级群里更新了成绩单,学生们哀鸿遍野,盖因这次全市统考的卷子难得一匹,哪怕尖子生也掉了几十分,十七班作为一中成绩最差的班级,除了语文数学好一点外,其他科目都惨不忍睹,成功成为高一平均分垫底。 相比较起来,十六班的语文数学成绩以及十五班的数学成绩都有了明显提升,陈瀛州属于很负责的老师,他可以不厌其烦地把一篇课文翻来覆去的讲好几遍,力求学生吃透,玲珑却不然,她可不关心这些小孩的成绩,她上课连书本都懒得拿,至于下面的学生爱听不听她也不管,反正只要不闹出动静来就成,十五班十六班的学生属于那种愿意学习但基础稍微差一些的,而陈瀛州跟玲珑两人在教学这方面显然实力强劲。 十七班嘛……刺儿头多,不爱听课的自然也多,饶是陈瀛州再怎么负责,对着一群木头能说什么呢? 但他一片赤子之心,玲珑也不会给他泼冷水。 期中考试结束后,十七班来了个转学生。 在这之前,十七班的学生们虽然不懂事不听话也不爱学习,但至少装也能装出个样子来,可这位转学生了不得,到校第一天,校长亲自把人领到陈瀛州跟前,陈瀛州默默地看着眼前戴着钻石耳钉还有紫色挑染穿得跟暴躁族一样的少年,很温和地说:“你好,我姓陈,你以后叫我陈老师就行。” 少年双手插兜,一副桀骜不驯的模样,校长让他到一边坐着等一等,等到下节课再到班级去,然后又把陈瀛州叫出去说话。 这位是本市知名房地产商家里的小孩,先前在其他市读书,因为跟人打架,把几个学生打残废了,家里花了大价钱才压下去又给他转了学,他父亲更是大手一挥给一中捐了一栋楼……而且他母亲那边还是在省厅工作的,可以说是家世显赫,哪怕是校长也没法拒绝。之所以放到十七班,也是因为放到其他班怕打扰其他学生…… 校长眼巴巴看着陈瀛州,希望他能体谅,陈瀛州点点头:“我会尽我最大努力教他的。” 正好玲珑下课回来,听到他说这句话,嘴角一撇,得了,这家伙又忍不住犯老好人毛病了,别人稍微拜托他点事情,他就不知道拒绝,乖乖答应,能健健康康平平安安活到现在真是奇迹。 校长也瞧见了玲珑,尴尬清清嗓子:“龙老师下课啦?” 玲珑似笑非笑地睨了校长一眼,“是啊。” 在陈瀛州面前,她总是很温柔体贴的,陈瀛州到现在都不知道她一拳可以把二百斤的校长揍到隔壁教学楼的墙上。 当然这么凶残的事情,是不能让陈瀛州小可爱看见的。 玲珑想知道这迟钝的家伙到底还需要多久才会发现他媳妇不是他想象中那种娇弱的需要人保护的女人,想看看这家伙的反射弧到底能有多长。 新学生的到来,使得原本就不怎么优秀的十七班更是一落千丈。 所有的任课老师一听到要去十七班上课都头疼,新学生叫虞嘉茂,父亲正是大名鼎鼎的虞氏房地产董事长虞兴,家里钱多得花不完,作为虞兴的独生子,虞嘉茂身上有着一切纨绔子弟都会有的坏脾气,像他这样的出身,上不上学根本没意义,普通学生需要很努力才能考到好成绩去上重点大学考研考博,出来也不过是挤破头进虞氏给他爸打工。 因此,虞嘉茂非常瞧不起那些认真学习的傻子,他的出身注定了他与普通人不一样,家里的溺爱也让他明白,他可以随意闯祸,因为爸妈总会为他铲除所有障碍。 一言蔽之,私以外全员蝼蚁。 所以别指望他会尊重老师,连校长他都不放在眼里,反正在他看来这群老师都是他爸的舔狗,不过捐了一栋楼,态度就这么低三下四了,可见钱才是真正的好东西。 至于那位温柔的连一点脾气都没有的陈老师……虞嘉茂很想看他生气。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在虞嘉茂迄今为止十六年的人生里,所遇到的任何问题都能用钱来解决,其实把人打残他哪里需要转学?赔点钱就是了,那么点钱就当是施舍给那些穷鬼的好了,真正让虞嘉茂转学的,是因为他搞大了一个女老师的肚子。 那女老师还以为跟他是真爱呢,虞嘉茂想想都觉得好笑,开什么玩笑,他就是觉得她那一本正经的样子挺有趣的,又看了几部女教师的黄|片,一时兴起罢了。 结果那女人还蹬鼻子上脸了,以为怀孕能拿捏他呢,虞嘉茂也不知道后来怎么样了,反正他爸妈说交给他们去处理,他直接换个学校,一中比他之前读的高中更好一些。 不过虞嘉茂读不读高中都无所谓,他家里有权有势,只要他想,随随便便给他弄个名牌大学的名额,送出国镀金回来,照样让其他人高攀不起。 因此他刚到一中读书没两天,就开始打架斗殴,平时绝不穿校服,上课不是睡觉就是玩手机,老师们也都知道他家里的背景,所以不会管他,惟独陈瀛州例外。 他是个很负责任,也很关心学生的老师,可虞嘉茂是那种能教好的学生吗?他是个天生的人渣。 他想整陈瀛州,却不朝陈瀛州下手,而是盯上了玲珑。 怎么说呢,脾气这么好的老师,如果他的漂亮老婆被人上了,他还能笑得这么开心吗? 虞嘉茂是真的很好奇,他身边有一票被他的钱他的家世吸引来的走狗,反正不管到哪儿虞嘉茂都不缺小弟,他在上个学校都敢把女老师肚子搞大,还有什么他不敢干? 只要他爸叫虞兴,他妈叫耿云莲,他就能在这个世界上横着走! 玲珑来十七班上课的时候,虞嘉茂开始在课堂上插嘴,他也不是回答问题,对玲珑所讲的知识点也完全没兴趣,而是在玲珑提问后把手举得高高的,玲珑懒得理他,当作没看见,他还得寸进尺了:“老师!我想知道你的三围!能不能跟我们说说啊!” 对于这位美丽高贵的数学老师,男生们很少有说不感兴趣的,只是玲珑对他们一视同仁,谁都不搭理,冷淡的不像是教书育人的老师……因为这种令人畏惧的气势,男生们也不敢跟她贫,虽然玲珑对他们成绩如何完全不关心,但她看这些成绩差又不肯学的学生时,那眼神宛如在看低贱的蝼蚁,轻视又不屑,毫不掩饰。 这会儿陈瀛州一问,班里顿时发出一阵哄笑,数学老师肤白貌美,每天的衣服发型首饰都不带重样的,这个年纪的少年少女从来没见过如此精致的女人,自然好奇,只是玲珑也没把自己摆在老师的位置上,她看这群人类小孩,跟看路边的石头没什么不同。 哦……还是有点不同的,毕竟路边的石头不敢问她的三围。 “跟你们说说?”玲珑轻笑,没有羞窘没有恼怒,嘴角微勾,“你算什么东西?” 虞嘉茂脸一沉:“老师,我是喜欢你才问你,你可别不给面子啊。” 玲珑手里捏了根粉笔,虞嘉茂话音未落,粉笔头已经正中他的脑门,一阵剧痛,连人带椅子翻倒在地,教室里一片哗然,显然对于数学老师这一手大家都没想到。 瞥了虞嘉茂一眼,玲珑继续道:“坐好,不要交头接耳,也不要讲话。” 她语气淡漠,与其说是要求,倒不如说是命令,不知怎地,有些感觉比较敏锐的学生甚至觉得……这位数学老师,好像都没有把他们当做活人看。 当然这事儿玲珑是不会跟陈瀛州说的,这家伙感情纤细又温柔,虞嘉茂算什么玩意儿,她一根手指头都能把他碾死。 虞嘉茂在玲珑这吃了亏愈发愤恨,他就是这么个性子,越不让他做什么,他越是想做,你越是不给,他越是想要,甚至偏执到不择手段,反正不管捅出什么篓子,他爸妈都会善后的,那他还怕个屁! 不就是个普通的女老师么!他还真就不信治不了她了!先把她狠狠玩弄一番,再让她被辞退,看她还怎么拿那种不屑的眼神看人! 隔天下午全校班主任开会,陈瀛州拿起会议记录本跟笔,玲珑今天晚上没有晚自习,本来说好一起回家的,结果突然要开会,陈老师顿时很不开心。 玲珑在办公室里等陈瀛州,瞬间帮他把新收上来的名句默写专题卷子给改了,她改得超快,因为是第一节晚自习,办公室里只有她一人,其他老师都看班去了。 这时候有人敲响办公室的门,“报告。” 玲珑随意说了声进来,那学生就走到了她面前:“老师,班主任说在学校长走廊那里等你,让你赶紧过去。” 玲珑听了,放下手里的红笔,意味深长道:“哦?是吗?” 来人是十七班的一个男生,有点微胖,戴着眼镜,看起来他很紧张,因为天都慢慢冷了,他的额头居然还在冒汗。没等这男生回答,玲珑便站起身:“行了,我知道了,你先回去吧。” 她都懒得问正在上晚自习,你应该在教室,而陈老师在开班主任会,你是怎么出的教室,又是怎么遇到他,而他分明带着手机又为什么一定要你传话的。 算了,十几岁的小孩,讲究那么多细节干什么呢? 一中的长走廊,就是衔接校门口到操场的一段路,装点的古色古香非常漂亮,学生们也都很喜欢这个长走廊,不过这个时间点,大家都在上课,校园里几乎没什么人。 到了约定地点,没看到陈瀛州却看到带着几个高年级男生的虞嘉茂时,玲珑一点都不意外。 她丝毫不慌,反倒露出了一个浅浅的笑,虞嘉茂还以为她是吓傻了,可那些无数个世界里被揍过的人才知道,当你看到龙女大人露出这样的笑容,意义很简单:你,离死,不远了。 820|第七十一片龙鳞(五) 第七十一片龙鳞(五) “虽然我很能理解像你这样的废物再怎么拼命学也学不出什么东西来, 但是这样嘛……倒也不必。” 玲珑用怜悯的口气如是说,看得出来她不是装的, 她是真的真的真的很瞧不起虞嘉茂。 而虞嘉茂家世优渥, 从来想要什么就有什么,又何曾被人这样看轻过?当时他就被玲珑这眼神给激怒了, 冷笑着说:“趁着还有力气说教的时候, 老师多说两句吧, 恐怕一会儿你就要哭着求我放过你了。” 玲珑双手插兜, 她今天穿了一件驼色的羊毛大衣, 愈发显得整个人纤细婀娜, 气质出众, 反正看到她那张总是笑着的脸, 虞嘉茂心里就有气,他因为玲珑在十七班丢了丑,从来没吃过亏的他当然要报复回来。 反正别人欺负他一分, 他是要千百倍地还回去的! 跟在虞嘉茂身边的是高二的几个刺儿头, 也是一中出了名的校霸,跟虞嘉茂的共同点都是家里有钱脾气不好成绩糟糕,于是迅速拧成了一股绳, 这几个家庭条件都不错, 但跟虞嘉茂比起来还是要差一些,家里大人再三叮嘱要跟虞家的小少爷打好关系,他们当然不能错过这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 一个女老师罢了,谁家摆不平?再说了, 这种事他们也不是头一回干,这些女人基本事后都不会报警,而是选择忍气吞声,毕竟报警的话面子里子都没了,以后还怎么做人?反正想要整一个女人,扒光她的衣服拍裸|照再简单不过,既不会落人把柄又能达到目的。这么漂亮的女老师……不能真上,拍照的时候摸两把总行吧? 玲珑并不知道他们在想什么,她对此漠不关心,在虞嘉茂率先朝她走来时,她主动脱掉了大衣,没办法,谁叫这是陈老师花了一个半月工资给她买的,弄脏可不好。而脱掉大衣后,她身上只有一件白色的薄毛衣与黑色铅笔裤,衣物比较贴身,更显曲线曼妙,腰细腿长还有胸,学校里那些青涩的小姑娘可没法比。 虞嘉茂也惊了下:“老师这么上道的?” 玲珑笑起来,她甩了甩手,笑容愈发大了。 虞嘉茂先伸手去拽玲珑的衣领,他不打算废话,先把照片拍了以后慢慢玩她,谁知道还没碰着人家衣服,就一阵天旋地转,随即浑身剧痛,视角已经转换到长走廊顶。 玲珑一脚踩在他肚子上,一点不留情,她喜欢穿高跟鞋,今天的鞋跟少说也有个七八厘米,尖尖的,踩在人身上什么感觉……只有被踩的虞嘉茂才知道,用四个字来形容,那就是生不如死。 他虽然总是欺负和羞辱别人,但自己可真没吃过亏,因此根本受不了苦,然而就在他尖叫之前,玲珑抬起脚,又踩在了他的嘴巴上。 她单手插在裤兜里,微笑:“这个地方选的真不错啊,我都不知道学校里还有这么个地方是监控死角呢。你们几个,往哪儿走?” 接下来虞嘉茂一直疼得在地上爬不起来,而他眼睁睁看着自己带来的三个狗腿子被揍开了花,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凶残的女人,拳拳到肉连踢带踹,飙血了都不收手,让虞嘉茂怀疑他们今天可能会被活生生打死在这里……想到这个可能性,他便颤抖不已。 “……玲珑?” 玲珑正揍得起劲呢,她心里有数,反正不会把人打死,那就往死里打呗,结果突然有人叫她,她一愣,这声音可太熟悉了,不知道现在她装无辜有没有用? 刚开完会准备回办公室的陈瀛州恰好想上厕所,学校的男厕往左转就是长走廊,他便想从这里走回去,谁知道刚靠近就听到有声音,靠近之后还以为是学生逃课在这里斗殴,结果……斗殴是在斗殴,但却是单方面的虐杀。 玲珑左手正提着一个人的衣领,这会儿她撒手,那人便轰然倒地,脑袋磕在石头地面上发出一记闷响。 接下来,陈老师就看到他那温柔甜美还特会撒娇的爱人冲他露出一个跟往常一模一样的笑:“……如果我说好巧啊,你会不会生气?” 陈瀛州:…… 他看着地上的虞嘉茂,其他三个人他不认识,这个却是认识的,“这、这是怎么回事?” 他先握住爱人的手,把玲珑牵到身边,她果然也很乖地过来了,陈瀛州握着她的手仔细检查,确定没有任何伤痕甚至红肿都没有,才稍稍松了口气:“他们欺负你了?” 倒在地上还因为剧痛无法开口说话的虞嘉茂简直想爆粗口,你妈的!你是眼瞎?!这到底是谁欺负谁啊?! 玲珑很无辜道:“是啊,这个废物。” 她指了指地上的虞嘉茂,鄙夷之情溢于言表:“还想伙同这几个人拍我裸|照呢,我寻思着我总不能吃亏,还是先下手为强好了。你不要误会啊,其实我还是很温柔很害羞一人,你懂的。” 说着蹭了蹭他的脸。 还有人在呢……虽然想这么说,但陈老师仍然被爱人蹭的脸红了,他很生气,但这生气显然不是对玲珑的,而且他非常听玲珑的话,玲珑说什么他都不会反驳,她拉着他说回家,陈瀛州虽然心里有气,但还是乖乖跟着走了,走着走着又有些不安:“我听校长说那个虞嘉茂家世很好,我们是不是该报警?” 他现在好不容易才得到幸福,一点点风吹草动都会让他感到危机,他太想维护这段感情了,根本无法承受失去的痛苦。 玲珑眨眨眼,没想到他的重点居然是这个:“你不觉得我骗了你吗?” “嗯?” “我把他们揍成什么样子你都看到了吧?”玲珑问,“一点都没留情,你不觉得我其实一点都不温柔体贴,也不符合你对妻子的期待吗?你都不生气的?严格来说我这都算是骗婚了啊!” 从一开始认识到现在,她都没在陈老师面前暴躁过呢,一直当个小甜饼,原以为他看到如此暴力不讲理的她会滤镜破灭,结果他居然很自然地就接受了? 陈瀛州呆呆地答道:“……你很温柔啊。” 玲珑歪了歪脑袋,有些好奇他是怎么想的,她自己是什么样子自己最清楚,喜怒无常又古怪,上一秒对着人笑嘻嘻下一秒可能就把人给捏死,翻脸无情,但这个人类居然说她很温柔。 “我感觉得到的。”陈瀛州轻声说,看得出来他有些不好意思,但还是把自己的心里话说了出来,“你是我遇到过最温柔的人。” 而他从来没有被人这样珍视的对待过,让他觉得自己并不是可有可无的存在,对某个人来说,他也是有价值的。因此无论她是什么样子他都深深地热爱着,如果她不温柔,又怎么会有今天的他呢? 玲珑笑起来:“那你听不听我的话?” 陈老师立刻点头:“听的。” 说完又补充道:“我一直都很听话的。” 这倒是,他确实是乖,玲珑高兴地抱住他的腰,反正还没下课,校园里也没人,又是晚上,陈瀛州也大着胆子低下头,两人在长走廊尽头热情地交换了一个吻,陈瀛州喘着气,很不好意思地说:“我还想要……” 玲珑觉得他好可爱哦,抬手摸摸他的头,他那双亮晶晶的眼睛里满是渴望,难得陈瀛州会对她要求什么,平时他憋得眼通红也不会主动说的:“等回家就给你,或者在学校里来一发也不是不可以。” 陈瀛州立刻摇头:“我们回家。” 说着握住她的手就要冲,玲珑笑眯眯地任由他拉着走,连头都没回,再没关注长走廊里的人一眼。 等回到家,两人便抵着门板亲上了,一边亲一边往卧室走,衣服丢了一地,陈瀛州今天晚上很迫切,他见到了他从未见过的爱人,于是开始害怕,实在是因为无论什么样子的玲珑都太过耀眼,他本来就自卑于与她无法匹配,如今更是患得患失,安全感奇缺。 直到夜深,他还抱着她不住地亲吻,像是要确定玲珑在他身边不会离开,眼睛一直盯着她看,甚至不想睡去。 玲珑花了好一会儿工夫才哄着他不要去管虞嘉茂的事,她自己能处理,陈瀛州有点失落,但还是很听话,他向来是这样,从不抗拒玲珑的任何要求,唯命是从,哪怕心底有些自己的想法也不会主动说。 这导致接下来再去十七班上课的时候,向来尽职负责的陈老师居然全程无视虞嘉茂,把他当空气人了! 这可真是了不得!要知道哪怕是再差的差生,陈瀛州都会充满耐心地去引导与教育,哪怕收效甚微,他也不忍心看到正值青春的少年少女荒废时间,可虞嘉茂太恶心,让他完全不想管这个学生,甚至想把对方从教室里丢出去。 一节课下来,陈老师委屈巴巴地回到办公室,坐在玲珑身边低着头不说话,显然他觉得自己这样不好,可是又没办法对着虞嘉茂那样的学生和颜悦色。 媳妇不许他报警……还说她自己就能处理,她要怎么处理? 虞嘉茂挨了一顿毒打,暂时也消停了会儿,他本来想找家里人施压,让这两个老师丢了工作,可是转念一想这也太便宜他们了!凭什么他被揍成这个样子他们只要没工作就算完?他一定不会放过他们的! 奈何无论陈瀛州还是玲珑都无视他,虞嘉茂倒是也想在课堂上捣乱,可惜玲珑每回都用粉笔头丢他,学生们只看到粉笔头丢在他脑门上,不痛不痒,但只有虞嘉茂自己知道那女人有多邪门!就跟那天晚上挨揍之后一样,上上下下检查了好几遍,愣是什么事也没有,可他的痛楚是真的,受到的伤也是真的啊! 明明就很气,却想不到办法报复,这让虞嘉茂非常恼火,乃至于他整天不再想别的,就想着怎么报仇了。 而随便他怎么想,陈瀛州每天除了上班外就只会考虑要吃什么,晚饭要做什么菜媳妇才会喜欢。但玲珑却知道,虞嘉茂决不会就此罢手,不管陈瀛州有没有惹他,他都不会放过他的。 人类心底的恶就是这么神奇,不需要煽风点火便会自动繁衍生息,虞嘉茂的恶无疑是其中翘楚。 陈瀛州是班主任,所以班里大大小小的事他都得管,以前朱老师在的时候虽然也说是副班主任,但其实学生的事儿她管得不多,又因为是资历深的老教师,人家不做,陈瀛州也不好意思去催,于是默默地就都做了。 玲珑来了之后则不然,别的班级副班主任都是挂个名,她却做得很认真,十七班女生们的事基本上都是她在处理,晚自习结束后,男性班主任们去男生宿舍查寝,她也会跟着其他女班主任去女生宿舍查。 别看十七班成绩在高一里垫底,但也是有几个学生很不错的,比如总是考班级第一的卓淑贞,性格内向又害羞,平时上课听讲很认真,笔记也做得很漂亮,还是学习委员,一向是十七班的任课老师们最喜欢的那个学生。 陈瀛州也觉得这孩子不错,能学,肯学,还下功夫,因此平时对她也多有关注,不过他对所有学生都是这样,玲珑却不然。 学习再好到她跟前也屁都不算,她来一中当老师是为了陈瀛州,不是真的来教书育人的。 因此当卓淑贞一有变化,她便注意到了,只是冷眼旁观,没有搭理。 据她了解,卓淑贞家庭条件一般,不能说好也不能说差,就是普通人家的生活水准,因此绝对买不起几万块的项链——陈老师无疑是个超级大直男,他也是结婚后才开始关心衣服首饰这些东西的,但要说多么精通想都比想,他就是个憨憨,买东西反正就往贵了买,至于好不好看……你看他平时穿着打扮就知道了,胡乱穿,瞎鸡儿穿。 不过在买首饰上,陈瀛州有一点让玲珑很喜欢,那就是他喜欢买亮的,同等价位的东西,他肯定会选择更亮的那个。 这个年纪的小女孩儿,虚荣心是有的,稍加引燃便能燎原,玲珑见过太多太多这样的人了,他们是大千世界芸芸众生中最平凡最不起眼的那一个,平日里也遵纪守法,可一旦有了机会,他们心底的恶念便会蓬勃生长——不会停息。 陈瀛州注意到卓淑贞的不对劲,是在期末考试之前。 因为要布置考场贴考号,他吩咐班委们前来拿胶水跟美工刀,卓淑贞过来的时候,陈瀛州忍不住打了个喷嚏,玲珑在边上单手托腮看他:“怎么了,感冒了?” 陈瀛州吸吸鼻子,摇摇头,扭头看向卓淑贞的背影,若有所思,半晌,又觉得是自己想多了,不过爱人的关心让他心里比吃了蜜都甜:“没有,就是闻到比较冲的味儿了。” 玲珑嗤笑起来:“真是个呆子。” 自打揍了人露出凶残的一面被陈瀛州目击还欣然接受后,她就“凶”多了,也愈发任性不讲理,但不管她怎么发脾气,陈瀛州都是笑眯眯乐呵呵的,随便她怎么折腾都不会生气,对她那叫一个百依百顺。 玲珑骂他呆子,对陈老师来说一点都不会难过,反而觉得甜甜的,他媳妇可从来不骂别人,惹她不高兴的都是直接揍的,而他都没有被揍过呢! 就傻笑着拉着自己的椅子靠近她,因为办公室里闹哄哄的,陈瀛州还胆大包天快速亲了她的脸一下,亲完了跟做贼一般左顾右盼,见没有人注意才松了口气,俊脸上升起一抹淡淡的红晕。 玲珑真是服了他,自己主动亲的,亲完又害羞……不过也正是因为这样才显得格外可爱呢。 她的胆子就大多了,直接伸手捂住陈瀛州的双眼,凑上去咬他薄薄的嘴唇,感觉到掌心的长睫毛不停地颤抖,这才松开手,对他挑眉:“胆小鬼,小呆子,大笨蛋。” 一串素质三连,陈瀛州挠挠头,傻乎乎的笑了,也就忘了把卓淑贞的事情跟爱人说,他一向都很注意跟女学生之间保持距离,班里的女生们的确也是更喜欢玲珑一点,因为玲珑又开明又宽容,很多对家长不能讲的小秘密,她们都可以说给数学老师听。 对于可爱的人类幼崽,玲珑还是挺有耐心的,前提是她们不来招惹她,也不动不该动的心思。 又是三天监考,学生们考得面色发青,老师们监考也监考的腰酸背痛,晚上回到家,陈瀛州被迫只穿了一条睡裤趴在床上,玲珑盘腿坐在他旁边给他捏骨头——一捏下去硬的不行,她忍不住吐槽说:“别人监考都坐着,哪有像你这样一站站一天的?你是傻子吗?” 她是真搞不懂这呆子在想什么,虽然考前开会时校长再三强调监考老师不能坐着,要一直在考场巡视检查,但谁会真的听啊?像是语文考试两个半小时,其他科目最短也是一个半小时,真就全程站着也不怕腿麻了! 但陈瀛州这家伙真的就乖乖听话只站不坐! 玲珑都不知道该说他什么好。 监考结束学生们可以自由活动,监考老师还要清点试卷再把试卷送到会议室进行装订,然后就该去领下一场的卷子提前进考场了,连喝口水上厕所的时间都紧凑的不行,因为期末监考是随机打乱排序,有的老师比较倒霉被排到了连着的考场,大家稍微换一下也是被默许的,可陈瀛州这呆子呢? 玲珑啪的一巴掌拍在陈老师挺翘的屁股上,陈老师面色发红,立刻爬起来,一副被欺凌的良家妇女模样,硬生生把玲珑给看乐了。 她凑上去亲他,摸他圆润的耳朵,轻轻一拽:“说你呢傻子,听到没有?” 陈瀛州忸怩道:“……我不好意思坐。” 他向来都是最守规矩的人,如果有一天他真的跟别人一样了,反倒会失去魅力。玲珑也是随口一说,但瞧他这副冥顽不灵的样子,还是没忍住,掐了一把他的腰,陈瀛州的脸顿时更红了,结婚这么久,他无师自通地学会了怎么暗示爱人过夫妻生活,现在媳妇掐他一下,应该也是暗示吧? 玲珑就这样被扑倒在床上,她笑骂了一句傻子,陈瀛州便亲她,不给她再骂自己的机会。 他就是傻子,她一个人的傻子。 期末考试结束后,学生们便放了假,不过三天后要返校领取素质报告书与成绩单,陈瀛州作为班主任还万万不能放松,他性格里呆和执拗的一面便又显现了出来,这个素质报告书,大部分班主任都是随便写的,大家当了这么多年老师,心里早就有了模板,基本上都是坏的往好了说,好的往更好的说。 陈老师不是。 陈老师那是认认真真在写评语,十七班六十来个学生,他真就一张一张写,半点不敷衍,玲珑在边上看着都觉得麻烦,他还写得很负责。 就连他最讨厌的虞嘉茂,他也是很认真地在写,不过玲珑觉得他纯属浪费心血,因为甭管虞嘉茂本人还是他爹妈,都不会把一个普通老师的建议放在心上,这素质报告书人家是不是转手就撕了都难说呢! 天生迟钝的陈老师没注意,玲珑却冷眼将虞嘉茂跟卓淑贞之间的粉红泡泡看在眼里。大抵少年少女们都会幻想一段纯纯的校园恋爱,青涩又不失甜蜜,尤其是虞嘉茂这种长得帅家里有钱却格外叛逆格外坏的人设很吃香?每个女人都觉得自己是那个让坏男人变好的女人,卓淑贞可能也这么觉得吧。 当然,她也可能是单纯喜欢虞嘉茂的大方,玲珑估摸着到期末为止这几个月,虞嘉茂得为了卓淑贞花了百来万了,卓淑贞穿得越来越大牌,虽然看起来还是一副文文静静的乖学生模样,可实际到底如何,只有她自己知道。 玲珑完全没有去拉她一把的想法,自己的人生自己做选择,她又不是陈瀛州这样的烂好人,以怨报德的事谁爱做谁做,反正她不做。 821|第七十一片龙鳞(六) 第七十一片龙鳞(六) 期末考试的成绩当然也不出玲珑意料, 向来稳坐十七班第一名的卓淑贞惨遭滑铁卢,成绩下降的厉害, 从第一直接滑到了第七, 在十七班只隔了六个人,但在年级里的名次却足足降了一百多位, 可见她这段时间根本没有用心读书。 至于虞嘉茂……本身就是个废物秧子, 当然也不必期待他能考的多好, 这种人算在十七班的人数里都是往下拉平均分, 高一十七个班里, 十七班的总分自然而然地垫底了, 不过语文数学这两门科目考的都不错。 卓淑贞是个很努力的学生, 陈瀛州对于她在成绩上的下降感到非常忧心, 亲自把她叫到办公室里来谈心,玲珑在旁边整理办公桌,毕竟要放寒假了, 一个月不在学校, 桌子上的书本教案什么的都得收起来,否则来年新学期伊始,绝对一摸满手的灰。 相处久了, 学生们也就逐渐了解了她的性格, 这么年轻貌美的女老师哪有人不喜欢的,她讲课又通俗易懂,所以逢年过节的时候玲珑桌子上的小礼物堆的最多,平安夜学生们送的平安果到现在还没全部吃完呢, 待会儿都收起来带回家去。 卓淑贞沉默地听着班主任说话,无论陈瀛州说什么她都不回应,在陈瀛州看来是这孩子太倔了,可叫玲珑说,这根本就是死猪不怕开水烫,人家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管那么多做什么呢?讨不着好还要被记恨,何苦来哉? 无论陈瀛州如何苦口婆心,卓淑贞都低头不语,她也不跟陈瀛州说自己的成绩是怎么下降的,也不说自己遇到了什么困难,反正不管班主任怎么问都拒不合作,最后陈瀛州也没办法,只好深深叹了口气,再度语重心长道:“你是个好孩子,如果有困难,可以第一时间找老师,老师会帮你的,记住了吗?” 卓淑贞没点头也没摇头。 玲珑看不下去了,这小呆子对她这么温柔讨好也就算了,对个学生至于吗?卓淑贞配吗?把她从作死大道上拉回来有什么用?随她去呗!直接开口道:“不想说就别说,也不是三四岁的小孩子了,自己做的事情自己负责,以后出事了别说老师没管过你,你可以走了。” 拿那么点工资掏心挖肺的人家还不领情,玲珑简直想把这小孩一脚踹出去。 她已经相当暴躁,卓淑贞听了,咬着嘴唇看了他俩一眼,真就转身跑了! 陈瀛州:!!! 他对玲珑说:“不可以这样对学生说话,他们年纪还小,还不够成熟,很有可能做出什么傻事的。” “你凶我?” 陈老师立马手足无措起来:“我不是……我没有,媳妇你别哭啊,我错了,我不该用这种口气跟你说话,媳妇……” 他慌张极了,媳妇一头拱在他怀里,肩膀一抽一抽的,明显是伤心了,陈瀛州这会儿恨不得给自己一个大嘴巴子,让你胡说!让你话多!他嘴巴笨的都不会哄人,急得额头冒出一层薄汗。 对面的生物老师见状,开口道:“陈老师,我觉得龙老师说得也没错。” 陈瀛州愣了一下,生物老师继续道:“咱们当老师的,教书育人是理所当然,可是你得承认,有些学生你怎么使劲儿也拉不回来。就比如说你们班那个虞嘉茂吧,还有刚才那个卓淑贞,三岁看老,这女孩儿心思已经不在学习上了,你再怎么说也没用。上一周早自习我还看到王老师叫她出来谈话呢,她还是那样。” 大部分老师都是希望学生能够变好的,可是当了这么多年老师,大家会慢慢意识到,有些学生无论你怎么努力都无法挽救,只靠学校与老师的教育,想要一个人完全变好几乎不可能,圣人三千弟子才有七十二贤人,他们这些普通老师,一辈子又能教出多少个事业有成的学生?有些父母家里只一个孩子都教不好,一个班几十号人,大部分老师都带两个班三个班,能有多少精力分配给每一个学生? 学习这种事,除却老师的引导,大部分都靠自觉。 卓淑贞的变化,老师们都看在眼里,找她谈过话的岂止是陈老师?各科老师,除了玲珑之外都不忍心见她这样的好苗子废了,可谁说的话她听了?到现在为止,也就陈老师还坚持找她谈话了,这都是第几回了?那女孩儿打进了办公室就不吭声,甭管怎么问,反正就是八竿子打不出一个屁来,老师们都有很多事情要忙,哪能只在她一人身上下功夫? “俗话说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她的心都野了,你拉不回来。”另外一个也带十七班课的副科老师说。 陈瀛州怀里搂着嘤嘤哭泣的爱人,一颗心火烧火燎般难受,他这会也顾不上什么卓淑贞不卓淑贞了,先把媳妇哄好是正经。 等他保证了一大堆,主动签订了一系列丧权辱国的条约后,一直埋首在他胸口的爱人抬起头,眼睛亮晶晶,哪里有哭过的痕迹?陈老师立刻意识到自己是被骗了,但他一点都不带生气的,反而傻笑起来。 玲珑看到他这样子就觉得他该在脸上刺个呆字,忍不住捏了捏他的耳朵,看得还单身的一个女老师捂住眼睛惨叫:“别秀了别秀了!单身狗眼睛都要给你们秀瞎了!” 这两人天天在办公室秀恩爱还有没有天理了!看看他们这些单身的孩子吧!可怜可怜他们吧! 陈瀛州不好意思极了,俊脸红成一片,玲珑伸出一根手指点他的鼻子,再三告诫:“不许再找卓淑贞谈话了听到没有?如果一定要谈,必须得有我在场,不可以单独相处,知道吗?” 陈瀛州乖乖点头:“好。” 心里甜滋滋的,以为爱人是在吃醋,哪里知道玲珑只是想防止他被人算计,这个呆子,永远都把那群学生当成需要保护和照顾的小孩,根本不知道人一旦生出恶意会有多么恐怖,越是单纯无知,越是恶毒。 不过卓淑贞的事儿陈瀛州太上心了,他对每个学生都是这样,真让他撒手不管,他自己就过不去他自己那道坎儿,于是玲珑干脆利落当着陈瀛州以及办公室老师们的面,给卓淑贞父亲打了个电话。 卓淑贞父亲是开汽修店的,期中考试后的家长会来过学校一次,穿着蓝色的工作服,对女儿的成绩非常看重,有时候还会主动打电话询问陈瀛州女儿的学习状况。他算是个很疼女儿的男人,但也有一点不好,就是脾气暴躁,属于那种典型的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家长,对他们来说,成绩就是一切。 陈瀛州目瞪口呆地看着爱人打电话告状,语气柔和委婉,但一字一句都特别引战,不仅把老师们都给摘开了,还表示卓淑贞根本听不进去老师们的劝,又叮嘱卓淑贞爸爸多关心一下女儿,到了电话最后,她还很温柔地说:“……对了卓淑贞家长,还有一件事我想跟你说,虽然老话都讲女儿要富养,但还是要有个度的,几万块的项链啊钻石耳钉啊,还是不要戴的好,万一丢了就麻烦了,你说是不是?而且一中虽然不没收学生的手机,但是你上课也玩就说不过去了,我们也都是为了孩子好,可只靠学校是不行的,因此还是希望你们家长能够配合,毕竟大家都期望着孩子能成才不是?……” 别说陈瀛州,办公室其他老师也都是一脸的惊叹,等到玲珑淡定地挂掉了电话,生物老师啪的拍了下桌子:“你说卓淑贞家长能把她教好吗?” 一个女老师则关注错了重点:“我靠,之前我觉得卓淑贞脖子上那条项链很好看,估摸着应该不便宜,居然要几万块?她家条件这么好的?” “D家新品,至少得这个数。”玲珑比了个六,十万出头了。 她平时衣食住行无一不精致无一不大牌,从她嘴里说出的话自然非常可信,老师们纷纷咋舌,都说看不出卓淑贞家里有钱。 玲珑呵呵一笑,有钱?只能说是普通家庭罢了,父母对女儿倒是很舍得花钱,可给她买十几万的项链戴脖子上?那真是想都别想,怕不是卓淑贞母亲都没有这么贵的项链。 她才不会让陈瀛州去操心卓淑贞的改变从何而来,当然她也不会傻到对人家女孩子爸爸说你家孩子在学校里谈恋爱了,收了男方很多贵重礼物,被爱情冲昏头脑才耽误了学习……怕不是卓淑贞爸爸要暴躁地提着刀来学校找她,这种事可不能发生。反正他们作为老师已经尽到了自己的职责,老师毕竟不是家长,很多话没法说。 至于盛怒之下的卓父会不会揍女儿……那跟玲珑就没啥关系了,多揍几顿才好呢,小小年纪不学好,恩将仇报,打死算了。 寒假开始后,陈瀛州跟玲珑每天都窝在家里,两个人都很能宅,偶尔才会出去逛逛,陈瀛州特别喜欢这样的生活,每天陪着爱人睡到自然醒,一起买菜一起做饭,饭后在落地窗前依偎着晒太阳,一起结伴去超市,下午他读书,她在边上玩,晚上有时候会出去吃,吃过后牵着手散步,回到家再一起洗澡,洗完澡他会笨拙地跟她组队打游戏,陈瀛州对竞技游戏相当不擅长,但是没关系,媳妇会带他飞。 每周总会想几次,不过陈瀛州不好意思说,一般都是玲珑主动,他会立刻热情起来,反正这样的生活美好的宛如做梦,陈瀛州也因此变得格外黏人,不管玲珑去哪里他都要跟着,哪怕她只是去厨房拿个饮料。 玲珑感觉自己跟长了条小尾巴一样……这呆子不管什么时候都用那种虔诚又痴情的眼光看她,生怕她对他不管不问,生怕她下一秒就消失不见,换作别人可能会觉得太黏太腻太让人喘不过气,玲珑却很无所谓,喜欢跟就让他跟吧,反正他又乖又可爱,从来不会让她烦心的。 陈瀛州也觉得自己太紧迫盯人了,这样不太好,他有心改,却又每每忍不住,只要视线内看不到玲珑,他就发慌,就想找她,就想跟着她。 快过年了,家里也要囤年货,陈瀛州还是第一次有人跟自己一起过年,他有记忆的时候父母就在无休止的争吵怒骂中,有时还会大打出手,自然不会好好过年,后来跟爷爷生活,爷爷只知道喝酒,他也只好一个人过年。说是过年,其实什么都没有,新衣服新鞋子,春联窗花,甚至连碗饺子都吃不上,过年是什么? 过年对陈瀛州来说毫无记忆。 现在却不一样了,这是他们结婚后一起过的第一个年,对陈瀛州来说有着无与伦比的意义。 囤到家里的三开门冰箱都满了,陈瀛州才意犹未尽地停下买东西的行为,除此之外,厨房也堆满了各种各样的食材……他还兴冲冲地研究年夜饭要做些什么菜,当然了,必须得□□人喜欢吃的,他自己的喜好不重要,他什么都吃,不挑食。 玲珑也给他买了新衣服和新鞋子,两人买了情侣装,陈瀛州高兴极了,他抱着新衣服不撒手,喜欢的恨不得晚上睡觉都搂着,玲珑没好气地问他是要抱衣服还是抱他,他才委屈巴巴地把衣服给松开,饶是如此,大年初一一早,陈瀛州就起来了,对着新衣服傻笑不止。 玲珑真是服了他,从被子里伸出一只胳膊再把人给扯回来一起睡,陈瀛州有些着急,他想跟她一起起床换新衣服,然后出去玩雪! 昨天晚上下大雪了!现在小区里肯定没什么人,他想跟她一起玩! 最后还是被玲珑武力镇压,委屈死了,在床上躺到了十点多,被允许起来后,陈瀛州第一件事就是跑到窗边拉开窗帘,啊了一声,很是失落:“又下雪了……” 说着还很哀怨地看了玲珑一眼,天气预报说这两天都有大雪,明明早上起来的时候还没下呢。 现在没法出去了。 这导致陈老师很难过,头顶上因为睡觉窜起来的一绺呆毛都变得有气无力起来,玲珑见他这样德性,哭笑不得:“这么想出去啊?” “嗯。” 很奶的一声嗯,玲珑掀开被子,屋子里很暖和,她的睡裙只是薄薄一层真丝,愈发显得曲线曼妙,妩媚性感,陈瀛州本来还在难过,见她一步一步朝自己走来,腰肢款款,宛如妖精,被美色所迷的他立刻忘了雪是什么。 玲珑走到窗边往外看,说:“谁说下雪就不能出去玩了?” 陈瀛州痴迷地看着她,呢喃着说:“冷……” “我可不怕冷,你怕吗?” 陈瀛州眼睛一亮:“不怕!” 虽然如此,他的视线还是时不时胶在玲珑身上,从她露在外头的藕臂到细细的腰,还有圆润的臀,一副很想,但是又不好意思说的样子。玲珑知道他其实不是害羞,而是习惯了不对任何人提出要求,怕别人觉得他烦,怕被讨厌,怕从此孤单,于是她想了想,站在原地,跟在她身后的陈瀛州就撞在了她背上,被她转过身一把搂住:“想做什么?” 陈瀛州呆呼呼眨眼。 “跟我的话不需要客气,想要什么就直说,想做什么也可以做,我永远都不会烦你。” 陈瀛州的眼圈儿慢慢就红了,他还想摇头否认呢,又被玲珑打断:“其实早就想这么跟你说了,只是想看看你什么时候会意识到这个问题,没想到你还真的能憋,不难受吗?” 陈瀛州不知道该说真话还是假话,当然是难受的,只是想想如果自己肆意妄为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会被抛弃,会被她讨厌,会失去她,他就什么都不想了,只要能看到她就行,别的还奢望什么呢?他已经这么幸福了,再想要更多会遭天谴的。 玲珑见他又是这副我不说话我很乖我无欲无求的样子,在他耳朵上一掐,陈瀛州吃痛,弱小可怜又无助地看她,玲珑踮起脚尖,这样勉强能和他视线持平,威胁道:“真的没有想做的?” 陈瀛州忸怩半天,不好意思道:“……是白天呢。” 他这话一说玲珑险些没笑出来,这是个什么活宝啊!她直接把人往床上推,霸气地上去横跨坐在他身上,咕哝道:“废话真多。” 于是本来打算下去玩的两个人,直到下午才从床上起来,彼此都是饥肠辘辘,昨天晚上陈瀛州提前包了好多饺子放在冰箱里,这会儿正好拿出来煮,荤的素的都有,他给爱人做饭,满满的都是爱,这样的食物玲珑吃起来也格外美味,她的食量陈瀛州早有见识,所以下了好几个人的量,玲珑全给吃完了。 然后两人收拾下准备去小区里玩,出去前要全副武装,陈瀛州怕冷,羽绒服帽子口罩手套雪地靴一应俱全,玲珑却只穿了件大衣,露出两条又细又长的腿踩在靴子里,而且不肯戴帽子口罩手套,陈瀛州本来什么都随着她,这次却寸步不让,还生气呢! 他生气的样子更可爱了,玲珑忍不住逗他:“怎么啦,跟我发脾气?那我可不下去了啊。” 陈瀛州一听,立刻着急,急得都结巴了:“不、不行!你,你把衣服穿上!” 他手里拎着件大红色的羽绒服,跟他身上的是同款,正是玲珑买的情侣装,可她爱美要漂亮,再说了她真的无畏冷热……就是让她穿比基尼也可以啊。 不过这也就是想想,陈老师肯定不答应。 最后玲珑让步了,一边伸出双手让他给自己戴手套,一边小声咕哝:“你真是赚大了。” 从来都是别人迁就她,她什么时候给别人让过步?如果不是看在他一心痴恋她,又听话可爱,还把灵魂抵押给她的面子上……哼。 陈瀛州没听清楚爱人在说什么,他最后给玲珑戴上同色帽子,这才露出欢快又愉悦的笑容,笑得幸福又满足,玲珑看着他这样笑,嘴角也微微勾起来,她活了太久太久了,有时候自己都忘了,为何会如此垂怜人类。 ……因为有陈瀛州这样的人啊。 因为有他这样的人,所以她总是愿意再多留恋一点的。 能这样笑可真是太好了,她可不想看到这小呆子流眼泪的模样,泛着苦意的灵魂吃起来虽然能饱腹,却不够美,还很难消化,需要睡上很长很长一觉——然后醒来就又会饿。 没有人能把这样的笑容从陈瀛州脸上夺走,也没有人能够随意践踏他的人生,因为她不允许。 胆敢心怀不轨的人,会迎来神罚。 因为又开始下雪,小区住户们基本都待在家里,只有两个傻子出来玩——玲珑很不爽地发现自己就是其中之一。她对冰雪没有偏爱,荒海也从来不下雪,实在是搞不懂陈瀛州为什么这么兴奋。 他一边脱掉手套搓雪球一边告诉她,原来他老家是南方的一个小城市,从来没下过雪,他是考到了北方的大学才真正见过雪是什么样子的,但那时候太忙了,要忙着读书拿奖学金,还要忙着打工赚钱,每天像个陀螺一样停不下来,根本没有时间玩。后来上班了更是忙,一个人孤零零的,也没有玩闹的心思。 说着说着,他偷偷看了玲珑一眼,把捏好的雪球丢在她的羽绒服上,因为心疼深爱,并没有用力,就是小小的、意思意思的丢一下,连砸都称不上。 结果玲珑却怒了,这卑微的人类居然敢冒犯龙女大人!她立刻把手套扯掉,弯腰掬了一大捧雪,做了个究极无敌超级巨无霸雪球,毫不留情地丢向了陈瀛州! 雪球裹着寒风迎面砸来,陈老师:!!! 正中红心! 当然是不疼的,因为玲珑并没有把雪球压的很紧,几乎是一碰到陈瀛州的脑袋就碎裂开来,雪团儿很多依附到了他的眼镜上,以至于他看到的爱人的笑容都变得模糊起来。 虽然如此,他还是傻笑不已,老老实实站在原地,任由她丢。 822|第七十一片龙鳞(七) 第七十一片龙鳞(七) “你是傻子吗, 躲都不知道躲一下?” 玲珑一边用手套甩着陈瀛州身上的雪一边没好气地说,自打被他瞧见了她暴力K人的一面后, 她愈发露出了本性, 换作一般人真的很难忍受她这种唯我独尊又任性骄纵的人,陈瀛州却不管怎么样都乐呵呵的, 随便她打骂也不生气, 不过眼镜上沾了雪很快就被打湿了, 再戴上去也显得雾蒙蒙的, 让他有点难受。 陈瀛州近视度数七百多……拿下眼镜跟个瞎子没区别, 不过他的眼睛还是很好看, 并没有像其他近视眼一样往里凹陷, 不戴眼镜的时候便雾蒙蒙的, 仿佛蕴含了一层淡淡的水汽,显得十分无辜、天真。 哪怕玲珑跟他面对面,他也只能看到模糊的模样, 必须得再靠近一点才行。 玲珑让他把眼镜先放进口袋, 等回家后用眼镜布擦一下,然后她握住他的手:“这就把你带去卖了。” 陈瀛州傻笑两声,跟着她走, 脚步都不带停顿的, 也不怕玲珑把他带到坑里。 两人下楼的时候都没拿手机,进了楼里,玲珑提醒陈瀛州注意脚下台阶,他虽然看不清楚, 但举手投足仍然书卷气十足,一点都不显得慌乱,乖乖巧巧的,长得又俊,惹得同电梯里的几个结伴的姑娘不停偷看,倒也想上来要个联系方式啥的,奈何人家两个人十指紧扣,怎么看怎么恩爱,一点都不顾及她们这些单身狗。 玲珑所住的这个小区房价惊人,管理也很严,不管是买房还是租房,基本上住在这儿的不是有钱人就是高级白领,大家都很有素质,不像陈瀛州买的那个小区,楼上楼下隔音效果差得不行,尤其是楼上一家子养了三个小孩,节假日闹腾起来那真是把天花板都给踹破咯,偏偏带孩子的爷爷奶奶又不讲理,玲珑跟陈瀛州住在那的时候,陈瀛州没少抱着爱人哄。 可以这么说,认识了玲珑,与她结婚,陈瀛州像是开始了另外一段人生,而这样的人生,在他本来的生命里是不具备的,他冥冥中意识到了这一点,才更加害怕失去,更加害怕这是一场美梦。 因为如果是梦,就必然会有醒来的一天。 平平淡淡的过日子,虽然很寂寞、很孤独,可是习惯了也就好了,然而一旦感受到了爱,付出了爱,便不可能再回到心如止水的过去。 陈瀛州最怕这个。 到了家,他乖乖听话站在门口的垫子上,玲珑去客厅拿了他平时常用的一次性消毒棉片,又拿了干净的眼镜布过来,等陈瀛州擦干净眼镜,一个指令一个动作,先是脱掉外套,又把帽子围巾取下来,客厅里暖和得很。 衣服挂起来,换上室内拖鞋,天还没黑呢,市内不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所以没有浪漫的烟花可以看,两人在下面玩了挺久,刚吃过的水饺都消化的差不多了,于是陈瀛州又开始准备做饭,他在厨房忙活,玲珑在边上给他打下手,偶尔她觉得有趣,也会接过锅铲翻炒两下。 玲珑不爱做这些家务活,但也有例外的时候,平时家里都请的是保洁阿姨,因为她实在是没那闲工夫到处擦擦扫扫,她的房子挺大的,陈瀛州一个人打扫怕不是要累死,更别提他还要上班呢。但大过年的,人家阿姨也要放假啊,一直到初十家政中心才会开始上班,所以在那之前,家里的卫生都得他们自己解决。 玲珑的想法是,这个房子乱了不能住了,换下一栋房子就是,初十家政公司上门打扫完了再回来啊! 陈老师对此很是无语,他打小就家务事一把抓,但他从不叫玲珑跟自己一起干,而且家里不脏,年前刚大扫除完毕,还有扫地机器人跟洗碗机,说实话他能做的非常少。 玲珑说晚上想吃手擀面,他正在和面呢,摊开的面团用长擀面杖一遍一遍擀开,冰箱里有昨天没喝完的鸡汤,待会儿拿来做高汤味道肯定很好,再择两把小青菜,出锅的时候卧个荷包蛋,是最简单也最美味的家常便饭。 客厅的电视打开着,两人都没看,但就是这样听着便觉得烟火气十足,才有家的样子,陈瀛州为爱人做这些事都是甘之如饴,他嘴角的笑容始终没淡过,刚把切好的面条放锅里,他手机响了,玲珑不可思议道:“这是什么日子啊,大年初一晚上打什么电话?” 还有没有点素质了?还让不让人好好过年了? 她到客厅茶几上拿过陈瀛州的手机,上面的来电显示是一串陌生号码,玲珑歪歪头:“陈老师,我帮你接了哦,我要两颗蛋!” 陈瀛州一个锅里煮面,一个锅在煎蛋,围着粉红色的卡通围裙,点头:“好。” “喂?” 因为不喜欢被打扰,所以玲珑的口气绝对算不上好。 那边愣了一下,随即尴尬道:“对不起对不起,我好像打错了。” 玲珑没等他说完话啪的就给挂了,顺手还给这号码拉黑了。陈瀛州百忙中探出头问:“谁啊?” “不知道,说是打错了。”玲珑撇撇嘴,“所以我就把他拉黑了。” 陈瀛州笑起来,“打错了没关系哒,你不要生气。” “我才没有生气呢。”玲珑把他的手机放在手里一抛一抛,“连电话都能打错还能干点什么呀!” 她垂眸,眼神冰冷,陈瀛州完全没有察觉到她情绪上的变化,而再次抬起头时,玲珑又是往日里那副笑意盈盈的模样了。 大概过了有十来分钟,煮好的面被盛到碗里端了出来,手机才又一次响起,这回又是个陌生号码,陈瀛州担心爱人又被惹毛,赶紧自己过来接,他原以为又是打错的,毕竟平时除了领导跟学生家长没人找他,结果电话一接起来,他就愣了,手里正拿着筷子呢,都忘了放到桌上。 玲珑察觉到不对,抬头瞧他,陈瀛州是个藏不住心思的人,喜怒不形于色那套他学不来,因此玲珑很快便看见了他的无措、慌张、还有茫然。 她站起身,劈手夺过电话开了免提,那边还在说呢:“……所以我就想着你今年要是有空,回来老家看看吧,怎么说我们也有好些年没见了,你心里再怨我,我也是你爸……” 陈瀛州喉头微动,求助地看向玲珑,他完全不知道该怎么跟多年不联系的父亲说话,但他早已过了渴望父爱的年纪,从父母离婚那一天起,他就知道自己被抛弃了,他们都不想要他,因为他是个累赘。 曾经相爱的两个人反目成仇,为了能够给甩掉这个拖油瓶,互相攻击辱骂对方,小小的陈瀛州躲在自己房间,捂住耳朵也没办法听不到。 记忆中看见自己就暴怒的父亲居然也会如此平和地跟他联系,问他过年了要不要回家看看,陈瀛州不知道该说什么。 他惯常不会拒绝人,可能是很少被善待,因此遇到些许善意,便总想着千百倍的回报。 玲珑则没那么多顾忌,她可不把陈瀛州父亲当成长辈,嘲讽道:“二十年了不闻不问,现在想起来就开始打亲情牌,干嘛,你在这演家庭伦理剧呢?要是真的想和解,别说那些有的没的,给钱最实在,我们在一线城市过得可不容易,衣食住行哪里不要钱,你好歹也是陈瀛州爸爸,资助点不过分吧?” 她已经听出来这人就是刚才打错电话被拉黑的那人了,因此语气相当不善,什么玩意儿,大年初一的来这么一出,搞得陈老师跟她心情都不好了。 “你、你是谁?我跟我儿子说话,你插什么嘴?” 玲珑讥笑道:“我是谁?你问你儿子我是谁呀,陈老师快告诉他我是谁。” 陈瀛州乖乖回答:“我媳妇。” “哎呀,这世上还真有人做父亲做的这么失败,儿子什么时候上学什么毕业不知道,儿子从事什么行业在哪儿工作不知道,连儿子结婚了都不知道呢,生而不养就别在这儿摆谱了,无事不登三宝殿,你直说吧,想要什么?要钱没有,我这只有一个滚字送给你。” 陈瀛州眨巴着水汪汪的眼睛,一点都不生气她这样跟他父亲说话,反而觉得她好酷! 好喜欢! 陈父还真就卡壳了,玲珑冷笑:“我的天呢,不会真的是想来要钱的吧?您老可要点脸吧,等你死的时候我倒是能让陈瀛州给你掏两块钱买个骨灰盒,到时候灵堂蹦迪让你在九泉之下都乐得合不拢嘴,还喘着气就别做梦了。我可真是长见识了,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这样不要脸的,大年初一来要钱是怎么着,上坟缺纸?那也得等你死了才能烧不是?” 陈瀛州:好喜欢! 陈父被玲珑一顿骂,根本还不了口,他本身也不是多会骂人的,小时候陈瀛州怕他,是因为他是成年男人,声若洪钟,吼叫的时候让人觉得那蒲扇般的大巴掌能把人活活打死,现在又有什么好怕的呢? 更别提他被人戳中了痛脚,他确实是来要钱的,哦不,说要可能不大恰当,应该说是“借”。 当年他离婚后没一年就又结婚了,离婚那会儿陈瀛州才五岁呢,很快陈父儿女双全,更是把这个儿子忘到了九霄云外。虽然说陈爷爷把陈瀛州带回老家养,但也没怎么上心,老头子就好喝酒,其他啥事儿不管,陈瀛州五岁就得学着自己生火做饭打扫卫生,还得走近一个小时的路去镇上上学。 逢年过节,陈父更是带着妻儿在镇上过,根本不回老家。 当然了,他后来生的一双儿女学习都不怎么好,女儿勉强考上了个大专,出来就开始考幼师,考了两三回没考上,还得接着考,现在正住在家里,儿子则是大学都没考上就去跑销售了,因为到处跑,在市里认识了个姑娘,两人好的如胶似漆,回来说要结婚。 可人家姑娘是市区户口,张嘴就要五十万彩礼,还得有车有房,陈父一人养家本来就困难,他开了家超市,维持温饱养两个孩子上学当然绰绰有余,可五十万彩礼,还要市区的房子,得写女方名字,车子也不能少于三十万,这上哪儿整钱啊? 女方咬死了要这么多,儿子又一门心思要娶,陈父愁的头都大了,总不能把赖以生计的超市给卖了吧? 而且人家姑娘还怀孕了,再不结婚到时候传出去多难听! 也就是这时,他的第二任老婆想起了陈父还有个大儿子,虽然他们一家都对那孩子视而不见,但实在是也没法真的当不存在,无他,陈瀛州成绩太好了……对陈瀛州来说自己是为了拿奖学金才拼命考第一,但在其他人看来他就是个大学霸,女人就戳陈父,说你不是还有个大儿子,当初考了省状元进了首都大学吗?算算年纪也得二十七八岁了,肯定工作了,手头还能没有钱? 但陈父没有陈瀛州号码啊!陈瀛州也是到了大学才攒钱买了手机办了手机卡,没有人关心他,他当然也不会厚着脸皮把自己的号码留给早就各自成家的父母,向不爱自己的人乞求爱,那太卑微了。 于是陈父先找到陈瀛州的高中班主任,班主任当时对陈瀛州很好,两人到现在还有联系,听说陈父想找儿子弥补感情,班主任也没多想,就把号码给了陈父,哪里想到陈父根本不是要弥补,而是想借钱呢。 这钱真要“借”出去了,能不能还得上,可得另说了。 玲珑骂完就挂,都不给陈父反应机会,不仅挂了,还把这个号码也拉黑,然后就看到陈瀛州双眼亮晶晶地盯着自己瞧,顿时怒道:“盯着我看做什么,还不把筷子给我!要是面条坨了,看我怎么收拾你!” 陈老师赶紧把筷子奉上,跟她一起吃面,吃一口看她一眼,吃一口看她一眼,玲珑无语:“这不是有小菜吗?” 看她能当饭吃不成? 陈瀛州抿着嘴笑,摇摇头,半晌,害羞道:“……媳妇,你真好。” 玲珑轻哼:“我当然好,所以你要更听话。” 陈瀛州乖乖点头,他的工资卡早就上交了,而且他都不要零花钱的,哪里有钱借给父亲?再说了,他又不是傻子…… 虽然这样说,等吃完饭洗漱完上了床,他把爱人搂进怀里的时候,玲珑还是摸了摸他的脸问他:“有没有很难过?如果很难过的话,就教训他们一顿。” 她说的教训是真的教训,陈瀛州却以为她是在安慰他,摇摇头,壮着胆子在她柔软的红唇上亲了一口,见她没生气,才满足地笑:“我一点都不难过。” 见媳妇不以为然,多愁善感又情感纤细的陈老师就差没指天发誓:“我真的不难过!” “嗯嗯。” 她明明还是不信! 陈瀛州努力解释:“以前的话……以前的话兴许是难过的,尤其是去上大学,看到室友们都有家长来送,还有爸爸拿行李,妈妈铺床,我、我也是很羡慕、很难过的,但那时候我已经习惯一个人了。” 虽然很孤独,但真的已经习惯了。 “如果不是遇到媳妇你,我本来都没打算结婚的。”陈瀛州想起过去那个自己,都不知道那些年一个人是怎么过来的,太神奇了,那样的日子,他是怎么忍受得住的?“可是我遇到了你,过去对我来说就一点都不痛了。” 他露出傻乎乎的笑来,亲玲珑的手指头,一根一根亲过去,认真又虔诚地说:“你给我一点点甜,我就幸福的不得了,把什么难过都忘掉了。” 他很容易满足的,从来不贪心。 玲珑注视着他,嘴角微勾。 陈瀛州最后发表了一下感慨:“我是怎么能这么幸运,遇到你呢?真是太不可思议了,我从来没想过有一天,我也会这样幸福的。” 玲珑转了个身,跪坐在床上,两手搂着陈瀛州的脖子,抵在他唇畔呢喃道:“自然是花了大代价的,只怕你日后会后悔。” “不会。”陈瀛州斩钉截铁。 “真的吗?” “真的。”陈瀛州点头,“就算是以灵魂做代价,我也不后悔。” 玲珑闻言,抬眼看他,半晌,轻笑:“真是个呆子。” 她在荒海沉睡时,偶尔会听见来自人间的呼唤。 混合了血泪,绝望的呼唤。 太孤独了,太寂寞了,真想要有一个人来到我身边,不要再让我孤零零的了。 她听到了,所以她来了。 这是他用自己的灵魂换来的。 仅此一世。 陈瀛州被骂了呆子也不生气,他在玲珑的唇角亲了又亲,期期艾艾,欲言又止,玲珑明知道他想什么,却就是不说,还装作没事儿人一样说要睡觉。 两人都躺下了,只剩下床头一盏温柔的小灯,陈瀛州平躺着,双手交握放在腹部,超级乖的睡姿,可他哪里睡得着?来回翻身不说,还总是朝玲珑那边偷窥,明明就很想,偏偏不好意思开口。因为自己想就要……万一爱人不高兴了怎么办?他可以忍的,以前他就是这样忍的,只是结婚后,尝到了男|欢|女|爱两情相悦的甜头,变得愈发渴望。 但陈老师失望了,因为他等了很久很久,媳妇也没有搭理他。 看样子今天晚上是不行了。 于是他也准备睡觉,不过他从来不背对玲珑,他想无时无刻都看到她。 结果一翻身,正对上玲珑散发着光芒的眼睛。 这是多么美丽的一双眼睛啊,神秘又华丽,仿佛能将他吸进去,陈瀛州看着看着脸就红了,玲珑莞尔,掀开被子,贴近了他,陈瀛州立刻收紧双手把她搂在怀里,柔软娇嫩的身体是那样温暖,他期待地看着她,害羞地凑近她耳边跟她咬耳朵,说了两句话。 玲珑相当欣慰这家伙终于能把自己的需求说出口,主动亲了上去,用行动代替回答。 饶是外头冰雪纷飞,也掩不住一室春暖。 接下来的假期,直到开学前陈老师都是精神奕奕的,新学期第一天,胖了一圈的同事们羡慕嫉妒恨地看着这小两口,都是人,都喜欢吃,为什么他们胖成球,这俩却还是那么瘦?! 一个寒假没人,办公桌落了一层灰尘,主动有学生来帮忙打扫,玲珑当然不会客气地说没事放着我来,不过她给了帮忙的学生一人一条巧克力还有一小袋糖果,学生们笑嘻嘻的,一边干活一边跟她说话,都是十六七岁的小孩,八卦是人类的天性,对于学生中间流传的事,他们是不吝于跟喜欢的老师聊的。 陈瀛州作为班主任,忙着带学生去教导处领书,领完还得再抱到教室,教室里也在大扫除,忙得脚不沾地,玲珑则轻松多了,她坐在椅子上看学生们干活,跟他们聊八卦。 这其中就聊到了虞嘉茂跟卓淑贞。 当然了,虞嘉茂身份特殊,大家都不会提他的名字,都用“那个人”来代替,谁叫这个虞嘉茂报复心特别强,谁惹他谁没好果子吃,俨然成为了一中最强校霸,连校长都得供着的人,他们这些学生能说啥啊? 主要说的就是寒假里,十七班的卓淑贞听说跟家里大吵了一架,离家出走了,卓淑贞父母都要找疯了,差点儿报警,结果有人看到卓淑贞跟虞嘉茂朝某个富豪小区去了,变相的说明这两人已经同居……先是有人匿名在贴吧爆料,后来就传得人尽皆知,今天开学虞嘉茂跟卓淑贞甚至都没来,大家更是倾向于传言是真。 玲珑听得兴致缺缺,她一点都不关心卓淑贞父母有多崩溃多痛苦,自己家小孩自己不看好,放到学校指望着老师当保姆?她巴不得卓淑贞再闹得更厉害点儿,让她看看卓淑贞父母能做出什么样的事儿来,最好是到学校来大闹一场,那才热闹呢。 不过话又说回来,她是不是得帮忙添把火? 不然也太可惜了。 823|第七十一片龙鳞(八) 第七十一片龙鳞(八) 八卦的娃们一看美人老师一副很有兴趣继续听的样子, 个个都来了劲儿,毕竟虞嘉茂跟卓淑贞两个人同居了也不可能全天候二十四小时待在家里, 寒假大家都到处跑到处玩, 去的地方无非就那么几个,谁还没有个偶遇的时候了? 贴吧里还有路透呢!一中管得很严, 所以对学生们来讲, 才上高一就开始同居这简直是大新闻! 玲珑一边听一边点头一边惋惜:“这样啊, 怪不得卓淑贞的心思都不在学习上了, 今天她好像也没来报道吧?刚才我看你们班主任的签到表上没有她。” “是啊, 她没来, 那个人也没来。”一个女生缩了缩脖子, “真不知道卓淑贞怎么想的……自己不好好学习光靠别人有意思吗, 谁能保证彼此不变心啊?” 玲珑微微笑着,赞许道:“你倒是很有想法。” 女生脸一红:“这是我妈说的,她知道我们班有两个学生同居后恨不得把我给锁家里……一天到晚三令五申不许我早恋, 还说我要是敢早恋不好好学习就打断我的腿。” 说是这么说, 她脸上却带着笑,可见她的妈妈其实是刀子嘴豆腐心。 一群人笑成一团,只把卓淑贞和虞嘉茂当成消遣来讲, 正在这时, 十七班一个男生冲了进来:“老师!老师!数学老师!你快出去看看吧!卓淑贞家长来了!还带着棍子,班主任正被他们拽着呢!” 玲珑立刻从椅子上站起来,把刚才脱下的大衣顺势穿上,大步流星地朝门外走, 姿态风流潇洒,看得一众学生们仰慕不已。 教导处在隔壁那栋教学楼,今天又是开学第一天,学校里到处都是人,一个寒假没打扫,学生们都没闲着,老师们也到处忙,哪想到卓淑贞父母居然过来学校闹事了! 呵,还真是本性难移,反正甭管是不是陈瀛州的错,孩子出了事,不听管教了,先怪学校怪老师就完事儿了,跟那些医闹差不多,吼得大声点骂得凶狠点最好带把刀子白刀子进红刀子出,你看啊我敢杀医生,我是不是有情有义?我是不是天下第一大孝子?横竖把错都推给别人,家人病治不好就要杀医生,孩子没学好就得杀老师,反正都是别人的错! 教导处那边挤得人山人海,老师们在疏散学生,卓淑贞父母正抓着陈瀛州神情激动地在说些什么,陈瀛州面色无奈,却仍然是温柔的,不知道他说了什么,卓淑贞父亲把手里的粗木棍高高举起,眼看就要打到陈瀛州身上,旁边的教导主任脸都绿了,几个男老师赶紧上去抢棍子,玲珑大步推开身前挡路的学生,赶在棍子落到陈瀛州身上之前,一脚踹了出去—— 她今天也穿了细细的高跟鞋,搭配黑色打底裤乳白毛衣裙,两条腿又细又直,但这一脚的威力可不容小觑,卓淑贞父亲连反抗都没来得及,手里的棍当啷一声掉在地上,人直接飞出去好几米,撞到教导处走廊的柱子上才停。 玲珑弯腰捡起那根棍,冷冰冰地指着他:“你再嚣张给我看看?” 她拿看垃圾的眼神看这个暴躁又无能的男人,冷笑道:“自己生了个小小年纪就恬不知耻的女儿,不反思自己的教育问题,来学校耍横?你以为你是谁?” “啪”的一声,拳头粗的木棍被她轻松折断,跟撕纸似的……周围的师生目瞪口呆,等一下,这是什么惊人的武力值?!龙老师她不是个需要呵护的弱女子吗?! 陈瀛州不可能对着学生家长还手,但也不会给他们伤害自己爱人的机会,卓淑贞母亲见自己男人被打,尖叫了一声也往前冲,目标俨然是玲珑那张花容月貌的脸,看起来她非常擅长跟同性掐架,挠脸薅头发踹肚子素质三连一气呵成,陈瀛州挡在前面她就要打陈瀛州,玲珑一手拽住陈瀛州让他到身后去,抓住卓淑贞母亲的手腕反压,脚尖踢在对方膝窝,卓淑贞母亲都没反抗能力,便跪在了他们跟前。 “报警。” 陈瀛州吓了一跳,他生怕爱人挨打,这会儿饶是好脾气的他也受不了了,他是脾气很好,也是全校公认最温柔最可亲的老师,可这并不代表他真的没有脾气,任人欺凌还能当圣母原谅,至少卓淑贞母亲对玲珑大打出手已经彻底触及到了陈瀛州的底线。 大概是玲珑气场太强,周围居然没有人敢说话,几个男老师也是一个口令一个动作,把用来绑书的绳子拆下来,将卓淑贞父母的手反绑,然后几个大男人就围成圈看着,时不时用敬畏的眼神看一下陈瀛州。 以前觉得陈老师真幸福啊,有这样的大美人当老婆,大美人温婉明媚,身材好又有钱,简直是每个男人的梦中情人!现在……现在他们太佩服陈老师了,就龙老师露的这一手,夫妻之间闹矛盾,跪地求饶的绝对是男方。 惹不起惹不起。 警察到了之后,卓淑贞父母仿佛看到了亲人开始激动,又哭又叫,把所有的罪名都推到陈瀛州头上,说什么他们家孩子失踪了学校不作为,平时孩子在学校有什么异常也不见他们老师通知家长,作为父母他们勤勤恳恳赚钱给孩子上学每天忙的要死,这样信任学校学校却辜负了他们……哭得那叫一个凄惨感人。 要是没有监控录像的话。 对此玲珑表示很疑惑:“这都什么年代了,除了厕所学校哪儿都有摄像头,就你们长嘴了?你们是怎么带着武器进学校攻击老师的,别以为能这么算完。” 她显然很生气,冷笑:“忘记说了,我这人最不缺的就是钱,还有时间,不把你们告到倾家荡产,我跟你们姓。” 卓淑贞父母听了,冷不丁打了个哆嗦。 陈瀛州坐在玲珑身边,闻言,握住了她的小手,眸光温柔。他并没有说让她不要计较的话,而是也很生气,这对夫妻当时想要打他媳妇他亲眼所见,就算媳妇不告,他也要告他们故意伤害的。 警察们看了监控录像,对这对夫妻的同情瞬间烟消云散,那冲进学校找老师拼命的架势可一点都不柔弱啊! “对了。”玲珑对警察说,“几位不妨搜一搜这位卓先生的身,看他还带没带其他武器。” 警察们对视一眼,只见卓淑贞父亲表情立变,他立刻撕去了那副无辜市民的伪装,指着玲珑大吼:“你这样的人怎么配当老师!根本不负责!我家好好的小孩送到学校来就是被你教坏了!你看你这副狐狸精的打扮!当老师还化妆戴首饰,就是你把我闺女教坏的!” 包括警察与校领导在内的其他人:…… 怎么看人家大美人也跟狐狸精三个字不沾边,再说了人家化妆化的也并不浓,女老师一看就明白,只是涂了层口红而已,连粉底都没用,天生丽质罢了,至于首饰……你还不许人家戴婚戒啦?哪个女老师不戴个项链手镯什么的,她们是老师又不是尼姑!只要不夸张,打扮的得体一点怎么了?! 玲珑嗤笑:“我家有钱怪我咯?你养的小孩看到有钱人就跟着有钱人跑,眼皮子这么浅,自己没教育好,还怪学校?怎么,是学校让她寒假里离家出走的?难道不是你们打的?自己把女儿打走了,找不着人了,就来找学校的麻烦?” 卓淑贞母亲就在那哭喊尖叫,一副誓要将这场闹剧进行到底的模样。 警察在边上也头疼,他们没少接到这种案子,都是学生家长到学校里来闹,可很多时候真怪不到学校身上。 陈瀛州则好声好气讲道理:“卓淑贞同学上个学期的变化,我跟我的妻子都有主动跟你们家长打电话沟通,可是你们根本没有放到心里去,或者说你们管了,但管的简单粗暴,直接动手打孩子,十七班的任课老师们也都找过卓淑贞同学谈话,可是这孩子性情执拗,我们老师能做到的实在有限,说句你们家长不愿意听的,我们还有其他几十个学生要管,不可能把所有精力都放在卓淑贞同学一个人身上。孩子的教育,得学校跟家长双方进行,我自认学校已经非常尽职尽责,寒假里卓淑贞同学离家出走,当时你们为什么不联系学校?为什么要到新学期开学才来闹?你们真的关心女儿,为什么不早点报警去找人?” 他条理分明,思路清晰,一字一句都说得坚定而温和,听得边上警察们跟领导们都纷纷点头,学校还能怎样啊?把卓淑贞关起来给她弄个小黑屋逼她学习?你觉得可能吗?现实吗?孩子自己心野了,老师拉得回来吗?家长又屁事不管,只管动手打,真能打好吗?只会把孩子愈发打左了! 卓淑贞寒假在家就挨了一顿打,她这才跑走,这对夫妻还不觉得什么呢,直到女儿好几天没回来才开始慌,可他们又爱面子,以前女儿是出了名的听话成绩好,现在跑了,哪里敢大张旗鼓的找,被人发现了怎么办? 他们是不会承认自己的错误的,所以只能迁怒,陈瀛州无疑是最适合的迁怒人选。 他们把孩子送到学校,就是指望老师教育的!老师教育不好就是老师的错!本来那么好一孩子,变成这样,不都是学校的问题吗?! 玲珑嘲讽道:“所以你不仅带了棍子,还带了刀,怎么,要是解决不好你还要杀人?” 卓淑贞父亲争吵推搡间露出了腰间别着的刀把,看得警察们眼皮子猛跳,赶紧上去把人控制住,武器缴了,免得他一个暴起开始伤人。 玲珑现在觉得,真没必要对他们太过仁慈,于是她微微一笑,抛出一个巨大炸|弹:“连我们这些放假在家的老师都知道你女儿跟人同居了,你们真想找人,怎么不去学校贴吧看看,哎呀,我刚才好像看到个帖子,说是有学生昨天看到你们家卓淑贞去了个人流小诊所,还拍了照呢!” 她这话一出,连陈瀛州都瞪大了眼! “这很奇怪吗?”玲珑歪歪头,“少男少女,青春懵懂,正是初尝禁果的年纪,岁数小又不知道做措施,珠胎暗结也不奇怪吧?算算时间……寒假一个月,差不多也是查出来的时候了,不过做人流的话,还是有点早,会伤身啊,小姑娘年纪小,怕丢脸,怕被熟人认出来,随便选个黑心诊所也不是不可能,你们说是不是?” 她没有丝毫怜悯之心,字字句句尽是嘲讽,听得卓淑贞父母头皮发麻!他们这会儿也不想闹了,只想赶紧去找人,问问这是不是真的! 玲珑冷眼看着他们往外跑,扬声提醒:“别忘了准备好打官司的钱!” 那两人踉跄了下险些跌倒,互相搀扶着灰溜溜的跑了。 陈瀛州紧皱眉头,他不愿意把一个学生想到这个地步,可他更相信自己的爱人不会说谎,如果是这样的话……他也不知道自己能在什么地方帮上忙。 正在他胡思乱想时,脸被人掐了一下,茫然回神就看见他媳妇叉着腰瞪他:“这跟你没关系,你可别烂好心去帮忙,人家不会领你的情,各人造业各人担,你给我乖乖的不许找事。” 陈瀛州听话点头:“好。” “好了,那就先这样吧,你书不是还没领完?带着学生继续领吧,反正那两人也没来学校,他们的不用留,每科目数五十八本就行。” 虽然如此,校方还是很担心这是真的……这玩意传出去,一中的名声还要不要了啊?这些学生真的是……出了这种丑事,今年教育局下来视察,一中怕不是要凉了! 当初真就不该收那些分数线不够的学生!学校设施是好了,可名声却因此坏了啊! 尤其是校长,愁的头都要秃了,当初虞嘉茂转进来,听说是在以前学校打了架,但竟跟虞嘉茂父亲捐的教学楼相比不算什么,谁能想到这学生才来一个学期,就把女同学肚子搞大了,弄得人家家长到学校里来闹,说是怪陈老师,这归根究底,还不是因为他见钱眼开,馋人家捐的教学设施跟楼! 早知道!早知道就不要了! 此时此刻,校长悔的肠子都青了……可惜为时晚矣。 一栋教学楼就把学校的名声给葬送了,这岂止是不赚,简直就是血本无归…… 不过玲珑可不同情他,这不都是他活该么,只看得到眼前这么点蝇头小利,却忽视了最大的问题,一中之所以比其他学校更强,不仅仅是因为成绩,更重要的是校风,结果招了虞嘉茂这么个大|麻烦,活似个不定|时|炸|弹,这下搞出个大新闻,玲珑觉得,除却之前帮去小诊所的小情侣宣传发帖之外,她还得帮帮忙,败坏败坏虞兴的名声。 养出这么个品行败坏的小畜生出来,虞兴又能好到哪里去? 于是,一个名叫《著名房地产商虞兴之子的情|色之路》的帖子开始在各大论坛悄悄流行起来……无数吃瓜群众聚集追贴,楼主就跟住在虞家小少爷床底下一样,从他是怎么用尽手段把一个女老师弄上手,用爱情欺骗人家把人搞怀孕又无情抛弃,导致女老师自杀,结果他跟没事儿人一样和人家女老师的弟弟打架,还把人给打残,完了家里有权有势直接给转入本市最好的一中读书,结果这厮狗改不了吃|屎,又把班里一个女同学肚子给搞大了! 楼主笔力老辣,哀梨并剪,不带一个违禁词就把一个无法无天的纨绔少爷形象刻画的淋漓尽致,尤其是在写他如何费尽心思勾搭女人的时候,那字里行间都透着一股猥琐下流的味儿,让诸位看客简直身临其境,令人拍案叫绝的同时又破口大骂这小畜生真的不是人。 然后呢,楼主又循序渐进带出了个新人物,也就是这小畜生转学后班级的班主任老师,本来写到被搞大肚子的女同学时,吃瓜群众们还都非常惋惜,觉得好好一小姑娘被带坏了,当然也有人说这女孩天生下贱,不然怎么会被引诱呢?一个巴掌拍不响不是? 接下来楼主又栩栩如生地刻画出了女主角父母暴躁蛮横携带武器冲进校园意图杀人泄愤的场景,大家纷纷表示有这样的父母换谁都想离家出走,女主角一度来到了被同情的高|潮,然后——帖子到这里戛然而止。 不是,裤子都脱了你就给我们看这个? 楼主人呢? 鉴于楼主说不需要授权可以任意转载,于是一夕之间这个帖子红遍大江南北,等到虞兴意识到的时候已经晚了……他再有钱,也不可能把网上的帖子全都给删了,更何况他已经错过了最佳时期,截图存证的不知道有多少,反正他儿子是火了,连带着他也跟着火了! 这时候先前那个自杀女老师的弟弟也开始在网络发声,虞嘉茂的名声跌落谷底,连虞氏房地产的股票都一路狂跌,虞兴都要气死了! 要不是只有这么一个独生子,他真的想把虞嘉茂掐死算完! 学校里更是传得沸沸扬扬,这下子虞嘉茂跟卓淑贞是真的别想回来上学了,尤其是卓淑贞,她本以为自己是跟随了爱情才义无反顾,哪里想到有朝一日自己会面对这样的处境?尤其是这件事闹大之后,虞嘉茂的父母也来了,那对高高在上的夫妻看她的眼神就像是在看阴沟里的蚂蚁,完全没有把她当作平等的人来尊重。 虞嘉茂自己也意识到事情闹大后不可收拾,他的照片现在网上到处都是,这么大的声浪,可别小看吃瓜群众,他们之间不乏卧虎藏虎的人,有些大神一边吃瓜一边就把虞氏房地产给摸得清清楚楚,还有人去国家税务局官网举报他们偷税漏税……虞家要是真的倒了,不用别人骂,那些被虞嘉茂欺辱过的人都能把他给弄死! 至于卓淑贞,他本来就是随便玩玩,根本没当真,他还年轻着呢! 不过他眼珠一转,就想到个馊主意出来,他肯定不会承认卓淑贞肚子里的孩子是他的,这孩子也绝对不能留,所以得找个背锅的,卓淑贞平时除了他没跟其他男生来往过,除非这时候搞出个大新闻,比如说男班主任诱|奸年幼女学生并嫁祸无辜人之类的……这样的话,肯定立马就能把他的消息给盖下去! 虞兴一听,觉得有门,他不认为这么做很下作,他也是为了自己的家庭还有孩子着想,不过这样的话就得确保万无一失,儿子的想法还是太天真了,要做,就得做的滴水不漏。 很快,他派去的人就查出那个男老师的父母早年离婚后各自成家,如今都是极为缺钱的时候,而虞兴最不缺的就是钱,有钱能使鬼推磨啊!对个没有感情的儿子,卖了他能换来几百万,别指望眼里只有钱的人能有良心。 一切准备就绪后,虞兴开始买水军在网上带节奏,号称这年头的新闻都得等两天再看,反转打脸它不香吗? 他甚至开始命令下面的人停止删帖,就让那些帖子到处飘! 过了一夜,舆论上升到最高点,大家的注意力都被那个禽兽老师吸引走了,没人会注意虞嘉茂的所作所为。好像一个坏人,只要洗白了他身上的一件事,大众便会自然而然地为他开脱,富二代有罪?有钱就是错? 结果第二天中午,最初发布在某匿名论坛的《著名房地产商虞兴之子的情|色之路》原贴楼主在沉浸了数日后又出现了,人家也没多说什么,就是发了些照片,还有视频。 全网哗然。 实在是得怪虞兴太想给他儿子洗白了,自以为计划的天|衣|无|缝,可是有龙女在,怎么可能呢?虞嘉茂跟卓淑贞的床照,共同进入人流诊所的视频,时间地点人物,楼主都给标的清清楚楚,除此之外,甚至还附上了那位可怜的背锅侠老师父母的收入记录……两家住在小镇上的普通人,分别月入两百万,你说说这钱是哪里来的? 不就是带节奏吗?谁不会呀,她可是国家一级节奏大师。 824|第七十一片龙鳞(九) 第七十一片龙鳞(九) 人们在听说丑闻与笑话时, 总是一窝蜂的聚拢,而当赞美与澄清时, 他们却不是很感兴趣, 正如这次舆论战,年纪轻轻却劣迹斑斑的富二代, 与洁身自好出身平凡的普通老师, 大部分人想都不想就会站在后者这边, 前面的戏码反转了一回, 结果又迎来了二次反转, 证明了最初的楼主说得才是正确的——怎么说都得多谢虞兴的人, 如果不是他们公关能力那么大, 也不至于闹得人尽皆知。 虞兴就是肯定不会有照片视频流出才敢这样干, 反正他有钱,他也没想过把那老师锤死,就是让他当一阵子的挡箭牌, 给他儿子让路罢了, 他有钱有时间,一个小老师拿什么跟他争? 但谁能想到就有人弄到了照片视频呢?那些视频简直不要太清楚,活似是他儿子在摆拍, 这会儿要说是故意装的都没人信, 因为那个已经自杀的女老师也出现在视频里,而女老师的父母虽然拿了钱闭了嘴,可她弟弟却跟这个姐姐感情很好,不要钱, 死活都要虞嘉茂付出代价。 这下可糟咯,虞兴忙得焦头烂额,一开始只是他儿子的桃色新闻,置之不理过去也就过去了,顶多赔点钱,谁知道他这一通洗白的骚操作惹怒了广大吃瓜群众,那位女老师的弟弟也亲自现身说法,视频里字字泣血令人潸然泪下,他姐姐做错什么了?他姐姐一开始也拼命拒绝甚至还想辞职,可虞嘉茂给她那个机会了吗? 欺骗了他姐姐的身心又把人无情抛弃,因为有钱有势就可以这样干吗?那他姐姐的命谁来赔? 闹得学校街坊都知道他姐姐诱|奸未成年,虞嘉茂一家深谙倒打一耙的重要,总是把脏水朝别人身上泼,他姐姐死不瞑目! 虞兴一家人就是如此道貌岸然,明明是他自己的儿子做错了事,可他一定要全部推到别人身上!要站在道德制高点斥责别人引诱了他儿子、带坏了他儿子! 现在好了,全民锤虞,吃瓜群众们纷纷暴走,从各个方面寻找虞氏房地产以及虞兴一家人的茬儿,几十年前的旧事都被刨出来挖坟,大家伙儿一看,嘿,这虞兴可真是牛逼啊,怪不得生出这么个小畜生儿子呢,合着是家族遗传! 这虞兴跟现在的妻子是二婚,他一开始只是个普通打工仔,据说第一任妻子是南方某老板的女儿,结婚后虞兴靠着老丈人的势开了自己的公司,完了他老婆跟了他二十年,最后净身出户一毛钱也没拿,就这网上还有洗脑包说当初虞兴离婚,前妻要求他拿出全部身家。然后虞嘉茂今年十七岁,但他跟他前妻离婚才十五年。 这意味着什么? 什么爱妻爱子爱家庭啊,全是人设! 还有所谓的做慈善,这真是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合着虞氏房地产名下的慈善机构根本就是个空壳子!每年号称捐款多少万给贫困山区,官网上还有推送,好像很了不起的样子,但细查就会发现,这根本只是嘴上说说,每年捐出去的钱最后还是都回到了自己手上,毕竟是自己家企业名下的慈善机构嘛! 不仅如此,他们还号召网友捐款呢!问题是善款的详细用处他们一次也没写,官网上挂的希望小学的图片都是好几年前的了,所以说那些钱都弄到哪里去了? 虞兴惹火烧身,他这些年偷税漏税的事儿可没少干,没人盯着,打点好后上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就过去了,可现在咨讯透明化,哪里瞒得住? 尤其是这雪上加霜的时候,他前妻也跳出来为他添砖加瓦,总之就是得送温暖,让他的冰凉的冬夜里更加睡不着。 前妻人品如何暂且不论,人家保养的非常好,穿着得体谈吐斯文,淡定又平静地发布了一篇长文章,描述了她的丈夫是如何讨她欢心,讨她父亲欢心,又是如何慢慢将公司架空,把她父亲的财产全部占为己有,又是如何婚内出轨,在外头生了儿子还在家里对她虚以委蛇说不介意她不能生的事,最后又是如何翻脸无情把她赶走逼她净身出户,一桩桩一件件,都跃然纸上,看得诸位吃瓜群众头皮发麻。 这是哪里来的人渣啊! 虞兴果然没有心思再放到儿子身上了,废话,他自己都自身难保,还管儿子呢?儿子的事儿闹大了说也就赔点钱,他们家缺那点钱吗?头先那个自杀的女老师,又不是他儿子杀的,退一万步说就是他儿子杀的,他儿子也未成年! 现在最重要的是他的名誉危机,他是真没想到那个死女人还敢跳出来兴风作浪,看样子当年给她吃的苦头还是少了! 虞嘉茂起小长到这么大都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他可不像他爸能屈能伸,小少爷还有加V微博呢,他爸在前面疯狂公关道歉认错的时候,小少爷还搁网上跟人掰头,张嘴闭嘴老子有钱,等到虞兴意识到把他微博接管,虞嘉茂还跟他爸发脾气,说他爸胆子小没本事,虞兴气得一巴掌甩在宝贝儿子脸上,老婆又抱着儿子埋怨他太凶,直把他弄得心力交瘁。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怎么就公关不下去?怎么就遏制不住? 虞兴总觉得背地里有只手在暗中推动这一切,他开始怀疑是不是有人故意想搞他?不然怎么陈芝麻烂谷子的事儿都给翻了出来?可那个人是谁?又是为了什么跟他作对?难道是想要钱?! 对此,陈老师一无所知。 他还没睡醒呢,网上关于他性|侵女学生的新闻就已经反转了,隔天到学校感觉大家看他的眼神都带着丝丝怜悯,闹得他更摸不着头脑了,不过媳妇亲了亲他的脸让他好好写备课,他也就不去想那么多,安心做自己的工作。 卓淑贞倒是挺让人可怜的,有那么一对爸妈,又遇到虞嘉茂这样的小畜生,可她被爱情冲昏头脑,虞兴让她站出来指认班主任才是她肚子里孩子的父亲时,她是不愿意的,陈老师对她很好,很关心她,而且她孩子的父亲是虞嘉茂,怎么能认别人?可是虞夫人晓以利害,软硬兼施,卓淑贞到底还是听了。 她发誓以后一定会好好补偿陈老师,这次为了虞嘉茂也是别无他法,只好先委屈一下陈老师了,毕竟陈老师已经是成年人,虞嘉茂还是个孩子啊! 这脑子不好使的姑娘,被虞夫人哄得团团转,录了视频指控陈瀛州,结果没几个小时就反转,脸都被打肿了!她着急又害怕,偏偏虞夫人担心儿子,早把虞嘉茂接回了家,她联系虞嘉茂人家也不理她还把她给拉黑了! 卓淑贞还不死心,要上门去找,虞夫人见这不识好歹的丫头还敢找上门,也不再装作温和的长辈,怎么刻薄怎么恶毒怎么往外说,把个涉世未深的小姑娘说的泪眼连连,虞嘉茂正好打着呵欠下楼,卓淑贞宛如瞧见了主心骨朝他求助,虞嘉茂却翻了个白眼:“怎么把她放进来了,烦死了,妈,你赶紧处理了啊,我才十七,我才不想要儿子。” 虞夫人溺爱儿子,连连点头,扭头对卓淑贞又是另外一副面孔,这孩子是肯定不能留的,正好卓淑贞送上门,倒是可以顺便处理一下。 当然不可能送去正规医院,他们家现在正处于风口浪尖,外头还有人盯着呢! 总之,等卓淑贞父母找到女儿的时候,卓淑贞满嘴胡言乱语,眼神呆滞,看起来非常不好,这对夫妻又故技重施想要去虞家讨公道,却在这时候接到了法院传票——那个女老师真的要告他们故意伤害以及杀人未遂! 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两边都让人焦头烂额,日子还怎么过啊! 最后,事情闹的太大,虞氏房地产被查处,虞兴也由于行贿偷税等罪名被逮捕,偌大的虞氏瞬间被瓜分,银行上门贴了封条,养尊处优的虞夫人只能带着还骂骂咧咧的儿子流落街头,她当了十几年贵妇人早就失去了独自生活的能力,更别提还有个儿子要养活,这儿子吃的穿的都要好的,亲爸进了监狱也没能让他意识到现实,还以为自己是过去那个小霸王呢! 卓淑贞父亲听说虞家出事了,顿时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跟当初到学校找事一样,藏着刀过去了,当着虞夫人的面,把虞嘉茂摁在地上割了他那玩意儿,虞夫人哭得那叫一个惨烈,卓淑贞父亲被逮捕的时候还狂笑呢,觉得自己给女儿报仇了。 这两家的戏码真是一天一出,看得吃瓜群众津津有味,事到如今卓淑贞跟虞嘉茂也不能再来学校,一中给了他们劝退通知,总之这样的学生是再也不敢收了,只是偶尔还会有老师惋惜当初的卓淑贞是多么乖巧认真,只可惜一步一步走到今天,回头都难。 两家男人都进了牢里,剩下两个女人在外头带着孩子,卓淑贞母亲还要跟玲珑打官司,家里的汽修店她只好转手,不然就没钱,虞夫人则根本没有赚钱的本事,儿子因为少了那玩意儿性情又格外阴沉,一天到晚的发脾气,她当初因为钱勾引虞兴破坏虞兴家庭,如今当然也可以因为钱离开这个没有前途的儿子。 虞嘉茂最终去向无人知晓,卓淑贞的未来也无人在意,因为出了这档子丑事,一中的校长也被降职,调到下面乡镇小学去了,这辈子都估计再难升上来,而吃瓜群众们关注完了这件事,很快就把他们抛之脑后。 陈瀛州最近有个烦恼,那就是在虞家人倒了之后,他那对无视了他二十多年的父母开始见天的给他打电话。 不要误会,当然不是良心发现,只是因为大家扒皮扒虞家人扒的太开心,连带着那位在故事中被殃及池鱼的班主任父母收了虞家的钱都没逃过大家的慧眼,虽然这对父母在这场扒皮中指占了微不足道的部分,但不乏大家骂他们不是个人。 哦,在孩子小的时候就离婚,多少年一毛钱都没给人孩子出,完了有人要害孩子,他们不说帮忙澄清,还收了钱要闭嘴? 虽然说没主动站出来污蔑,但这也不是普通人能干出来的事儿了。 陈瀛州父母住在小镇上,别看偏僻,但现在网络发达,人人都会上网,尤其是那个帖子楼主几乎说得事无巨细,大家又不傻,你想想,你邻居是这么个人,你跟他来往,你放心不?你敢交心不? 听说连陈瀛州同父异母的弟弟那桩婚事都黄了,人姑娘家本就不差钱,要五十万彩礼,爹妈给的嫁妆更多呢,就是想要男方家的态度,结果这事儿一闹,姑娘被爸妈一说,干脆利落把孩子打了,也不结婚了。 说实话,嫁到这样的人家,有这样的公公,她是真怕未来哪一天自己也给卖了,男朋友是他爸养大的,谁知道品性是不是也一样? 陈瀛州母亲那边也很难,本来拿了两百万想给儿子买套房呢,结果钱还没捂热乎就被追了回去……不仅如此,脸面也丢得一分不剩,没办法,两个翻脸多年的前夫妻只好重新联系,商量着把陈瀛州叫回来,街坊邻居看到他们“一家三口”还能其乐融融,这误会肯定也就解除了。 因此一天到晚给陈瀛州打电话。 陈瀛州不胜其烦,他是好脾气的人,但不代表没有脾气,虽然对父母并没有什么期待,可他们收虞兴钱的事让他想起来难免有些难过,他不想见他们,可他们却不停地骚扰他,这便有些过分了。 奈何陈瀛州父母根本没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只觉得这个儿子不近人情,他们只是收了钱,又没真的做什么害他的事,没看现在钱也没了,名誉也没了吗?两边儿女都没讨着好,就是让陈瀛州回来一趟一起吃个饭,真有这么难? 怎么说他们也是父母,不是他们把他生下来,能有陈瀛州今天? 每天上班已经够忙的了,还要应付父母层出不穷的电话,拉黑了也没有用,他们会再换别的手机号不停地打,分外坚持,就跟当初他们离婚时坚持谁也不要陈瀛州一样。 父母总是这样,觉得自己把孩子生了出来,哪怕不闻不问,是他的父母,就有管教他命令他占有他剥削他的权力。 陈瀛州又不能随便把号码给换了,他是班主任,领导、学生、家长……谁找他都得通过手机,还有一些使用手机绑定的教育软件及论坛,换一次非常麻烦,不过好在这个学期也即将结束,等到暑假他就全程关机,让谁都找不着。 到了学期末,副科老师们也比平时更忙,要复习要做卷子要收卷子改卷子讲卷子,把历年的市统考卷子都拿来让学生通通做一遍,等到三天监考结束,人都瘦了一圈。 晚上到家洗了澡,陈瀛州才觉得像是活了过来,他用吹风机把头发吹干,扭头瞧见爱人正盘腿坐在床上笑盈盈地望着她,只要看到她这样笑,他的心里就暖洋洋的,什么都不能伤害到他。 玲珑搂住陈瀛州的脖子把他拽倒在床上,咬他耳朵:“我们离开这里好不好?” 陈瀛州愣住了,“嗯?” “离开这里。” 显然这对陈瀛州来说是从未想过的事,他一个人过了二十多年,每日都要为生计奔波,教师这工作的确是铁饭碗,但赚的真不多,又起得早睡得晚事事操心,对于一个生活在这人世间的普通人来说,衣食住行样样都要钱,钱从哪里来?只能工作,现在突说要离开,陈瀛州顿时反应不过来了。 他是愿意跟着爱人走的,去哪里都可以,但是离开之后还回来吗?工作要怎么办?五险一金还要继续交吗?等到他们的钱花完了又该怎么生活?……一连串的问题瞬间充盈大脑,让陈瀛州不知该怎么说。 “你也很累的吧?”玲珑亲了亲他的脸,“既然很累的话,那就离开这里好了,反正除了我之外,也没有什么让你牵挂的人了。” 继续生活在这里,他每天都要把一大部分时间花在工作上,有时候深更半夜了学生出事,他还要打起精神去处理,半大的少年少女哪有那么好管,总是出状况,陈瀛州为此险些心力交瘁。 他是个负责任的好老师,但并不代表他一辈子都要当老师。 “世界是很大、很辽阔的,你不想出去看看吗?”玲珑用温柔细碎的吻安抚着这不安的灵魂,轻轻抚摸他的头发,“有大海,有山川,有极光,有流星,有姹紫嫣红,有高山流水,我们一起走吧,好吗?” 陈瀛州眨着眼睛,他已经沉醉在这份温柔中无法自拔了,脑子里甚至在想自己那套房子现在转手卖能卖多少钱……两年前买的,虽然地段一般,但房价却翻了一番,还有车子…… 玲珑见他认真在思考,觉得实在是太可爱了,人类总是有这样可爱的家伙,才会让她对这人间总有眷恋。 于是她问陈瀛州:“你是不是不知道我有多少钱?” 陈瀛州茫然脸。 他自打结婚后身上就没带过现金,工资卡房产证更是早交给玲珑保管,家里现在有多少钱,说实话,他真的不知道……玲珑拉他起来,把笔记本电脑抱过来,陈瀛州跟在她身边,也一脸严肃地看过去,户头的数字看得他目瞪口呆,这……他们一辈子也花不完的吧! “对我来说,钱根本算不上问题,我从来不缺这种东西,我缺的,是你。” 爱人吐气如兰,陈瀛州心跳如雷。 玲珑乘胜追击:“你给我保管的钱,我没有跟你说一声就全部拿来用了,你不会怪我吧?” 陈瀛州赶紧摇头,这有什么好怪她的,本来给她的钱就是给她的!而且他给她工资卡的时候,里头也就几万块,现在翻了百倍都不止…… “我们一起离开这里,我保证,直到你的生命尽头,都会和你在一起。” 陈瀛州晕晕乎乎地说:“好。” 正好是暑假,公立学校的教师辞职时间也刚好,等到新学期不会担心缺老师,不过新校长非常舍不得,好言好语劝陈瀛州不要辞职,结果陈瀛州给出的理由让他无话可说:试问谁不想有一个大美人媳妇,而且有钱到可以周游世界?那谁愿意每天苦哈哈的上班被小崽子们气啊! 玲珑并不希望陈瀛州继续在这样的环境里生活,学校的同事、领导,还有学生们,他们也许没有加害他,却也在流言蜚语来临时没有为他说一句话。趋利避害是人的天性,玲珑觉得这没什么,可陈瀛州并不需要继续跟他们来往不是么?和她离开这里,天南海北的去流浪,难道不比现在快乐? 人生苦短,及时行乐。 不过离开前,他们还是请了同事们吃了顿饭,明明习惯安于一隅,也很害怕面对未知,可陈瀛州却表现的非常坦然,只要跟爱人在一起,到哪里生活都是一样的,他也想去看看山川大海,与她比翼双|飞。 学生们则不舍极了,陈瀛州觉得好笑,他只是出去玩,又不是死了,大家搞得哭丧着一张脸干什么? 离愁别绪还没结束,一中的领导、同事,还有学生们纷纷怒了! 他们到底在难过什么?! 陈老师跟龙老师辞职走了,又不是去受罪的!他俩是去奢靡享受的!陈老师特地注册了一个微博,每天更新,记录生活,别说了,再说他们都要化身柠檬精了。 他们夫妻俩看极光,对着流星许愿,在苍茫广阔的大草原上相拥亲吻……不仅有钱,还撒狗粮,普通人还要不要活了? 陈瀛州文笔好,因此意外地在微博爆红,他记录生活的文字朴实而动人,到后来甚至出了一本旅行日志。 而他这一生,都在遇到爱人的时候彻底改变。 他终于得到幸福,不再孤独。 825|第七十二片龙鳞(一) 第七十二片龙鳞(一) 数九寒冬, 天凝地闭,呼啸的冷风夹杂着大片大片的雪花, 迎面直扑人脸, 把人的骨头都要冻坏了。 这会儿天将亮未亮,大雪下了三天三夜, 积雪已经足有成人膝盖高, 一个瘦弱的少年正在雪地里跋涉, 他每走一步都会深深地陷入厚厚的积雪中, 即便如此, 他仍然不肯停下。 细看的话会发现他的背部微微鼓起, 似乎背了个什么东西, 此时他正踉跄奔跑, 心中已然绝望到极点却不敢哭泣——刚刚失去了娘,他不能再没有妹妹了,而天这么冷, 眼泪流下来很快就会结冰巴在脸上。 褴褛的破旧衣衫挡不住这冬日刺骨的风雪, 但少年还是拼命挺起胸膛,用自己的血肉之躯遮挡蚀骨的冰寒。 “不要死啊……龙儿,不要死啊……不要死, 不要丢下哥哥一个人……” 少年连滚带爬的往前冲, 娘死后,妹妹就病了,烧得浑身通红,偏偏又下起大雪, 他冒着风雪去采了退烧的草药,可根本没有用,而此时此刻,他正在带着妹妹回家的路上。 连日大雪,城门紧闭,守城的官兵不让他们进去,少年能够感觉得到妹妹的呼吸在逐渐变得轻浅,几乎要感觉不到了,先前她还会轻轻应上一声,可现在她已经不出声了。 谢寂终究没有忍住,滚烫的泪水刚刚沾染到面颊便已经被冻成冰,他的脸像是刀割一般疼痛,可他却毫无所觉,在这漫天风雪中,背着他的妹妹深一脚浅一脚往村子里走。 玲珑便是在这个时候苏醒的,她不畏冷热,自然不觉得这天气有多么叫人难以忍受,但她知道人类是脆弱的、需要呵护的生物,于是她尽力动了动自己的小手指,谢寂察觉到妹妹动了,狂喜之下泪水又止不住,“龙儿,你醒了?你抱紧哥哥,抱紧哥哥就不冷了。” 玲珑依言抱紧他的脖子,已经濒临绝望的谢寂突然就有了力量,他吸了吸鼻子,身体爆发出了巨大的潜能,一开始还是踉跄的,可得知妹妹还活着后,他几乎是疯狂地往前跑了,有时候一脚踩进雪堆里,会硌到石头,他也会及时用头抵住地面,以免摔到妹妹。 他们住在离城里很远的小村庄,作为外来户,又是孤儿寡母,这个村子里的人并不欢迎他们,且娘亲生得美丽,常有娶不到媳妇的懒汉前来调笑,谢寂便宛如一头小野狼,有一回村子里的无赖半夜爬墙进了他家想要奸|污娘亲,谢寂操起菜刀将那人砍成重伤,此事过后,村子里的人便更不欢迎他们了。 而现在,娘亲死了。 谢寂不知道人生为什么会变成这样,这几年来他们东躲西藏,可不管跑到哪里,都会遇到数不尽的麻烦,他不知道这样的日子何时才是尽头。就好像背地里有一只手在推动他们的命运,要让他们一家死无全尸。 等回到村子,天刚亮,不过冬日寒冷,村民们几乎不会出门,一是省体力,二是省粮食。 谢寂一家住在村头的茅草屋里,娘亲梁氏善女红,但赚来的钱仅够糊口,如今娘亲死了,只剩下这几百钱,连为她买副薄皮棺材都不能够,谢寂揣着这点钱背着妹妹去城里想要给她看病,却又被赶回来,连城门都没得进,梁氏的遗体还停在家中床上。 他们家只有一张床,母子三人便睡在这里。 谢寂对着娘亲的遗体重重磕了三个头,才把她搬到地上放着,地上只有一层草席,他不敢让妹妹跟娘亲的遗体躺在一起,怕好不容易还留了口气的妹妹会被尸气影响。 玲珑被放在床上,屋子有些漏风,很冷,谢寂把所有的被子都给她裹上,然后上了床把她抱在怀里给她取暖,她浑身都是冰冷的,惟独额头烫的惊人。 玲珑感觉到有滚烫的泪水流淌进自己的颈窝,她与这可怜的少年相互依偎,闭上了眼睛。 谢寂抱了她好久,直到感觉她身上没有那么冷了,察觉到她陷入沉睡,但呼吸却逐渐平稳,才狠狠抹了把泪,他的手跟脸俱已冻得粗糙龟裂,豁出的口子里露出了鲜红的新肉,可他却丝毫不觉得疼,轻手轻脚从床上爬下去,生起了火,将还没有吃完的草药重新加水煮开,因为除了这个,他不知道要怎么治妹妹的病。 草药煮的水相当之难喝,换作平日玲珑肯定是不会喝的,但这次她却没有反抗,乖乖让谢寂喂了自己喝了,然后再度闭上眼睛。 谢寂也没有闲着,他们无亲无故,逃难来此,身上仅剩的几百钱他还想等到雪停了再去城里给妹妹买药,因此娘亲的丧事自然是没有钱办的,他得想办法,得想办法…… 正在这时,有人敲他们家的门,说是敲门,其实是在外头喊,谢寂听出来是里正的声音,便过去迎人,里正见他在家,眼底精光一闪而过,想起贵人的话,连忙做关怀状:“听说你妹妹也病了,可好些了?” 谢寂眼圈还是红的,娘亲跟妹妹都很柔弱,需要保护,因此他早早养成了不信任任何人的性子,里正对于他们从未伸过援手,这次上门必定是无事不登三宝殿,可他毕竟还年幼,今年也不过十一岁,听到里正的话,还是忍不住眼眶发酸想要掉泪。“没有。” “唉,也是苦命。”里正轻轻一叹,“你娘……死了也有好几天了,就这么停着不是事儿啊!你有没有想过要怎么办?” 谢寂嘴唇动了动,突然朝里正跪了下来:“您能借我一些钱吗?!我发誓等到妹妹病好便还给您!求您借钱给我,让我给我娘买副棺材吧!还有我妹妹的病……我很能干的,等到妹妹病好我就去做工!我发誓我一定会双倍还给您!您、您能借我吗?” 少年满是乞求的目光是那样可怜,里正心里一跳,连忙道:“你也知道咱们村子不富裕,这天寒地冻的,谁家里有闲钱啊?大家伙儿都不出门,想着省点粮食等开春呢!” 村民们兴许是真的穷,但里正家必定不是,他们家虽说条件不能跟城里的员外们比,衣服却从不打补丁,也能三天两头吃到肉,如今这样说,不过是不想借罢了。 谢寂聪明绝顶,自然明白里正的意思,男儿膝下有黄金,若非走投无路,他也不会给他下跪。 里正又是叹了口气,状似无意开口:“前些日子我听说宫里要选人,选上的话,给二十两白银呢!乡里乡亲的,也不是咱不想帮,实在是有心无力啊……你娘也是苦命,好容易把你们兄妹二人拉拔大,自己却死了,死后不说纸钱,连副棺材都没有……苦啊,苦啊!你那妹妹,年纪这样小,又生着重病,哪样不要钱?唉!” 见谢寂意动,里正又说了一大堆宫中的好话,他舌灿莲花,黑的都能说成白的,换作平时,谢寂定然能察觉他的不对,可连日来的打击已经让这个早熟的少年几近绝望,他什么都没有了,如果他再不想办法,唯一的妹妹也会死。 并不是里正说动了他,是那二十两白银让他动心。 他知道宫里选人是什么意思,就是去当太监的,当了太监是男人的耻辱,可对谢寂而言,若是能让娘亲有副棺材下葬,妹妹有药可吃,那么这些就都不重要。 里正见好就收,本来他来便是为了说这些,否则谁乐意来个有死人的家里啊! 谢寂细细问了时间地点,暗中做了决定,里正见状,内心也很是满意,便告辞离开了,贵人交代的事他都做了,想必能拿到一大笔赏赐,日后可就吃穿不愁了!毕竟谁会嫌银子少呢? “……哥哥。” 听到这稚嫩却略带沙哑的声音,谢寂连忙回头,发现才六岁的妹妹不知何时已经醒了,还下了床,正站在里屋门口,那清凌凌的眼神看得他心中一凛,仿佛被她看透了心中所想,“龙儿?你醒了?怎么下床了,快回去,不可以冻着。” 他赶紧走过去把妹妹抱起来,用额头贴住她的感受温度,惊喜地发现她好了很多,难道是那药草突然又有用了? 玲珑乖乖让哥哥抱到床上,拉着他一起躺上来,兄妹俩紧紧依偎,她小声说:“我听到里正的话了,哥哥不要进宫去,我一个人活不下去的。” 谢寂安慰她说:“哥哥不会的,哥哥永远都不会丢下你一个人。” 玲珑把小脑袋往他颈窝一搁,闭上眼:“这里不能待了,哥哥。” 谢寂本就是极为聪慧之人,他先前只是因为母亲妹妹失了方寸,这会儿回过神,也察觉出不对劲来,妹妹说得对,这里的确是不能再待了,那幕后之人想害他们,直接杀了便是,却偏要逼着他们隐姓埋名东躲西藏,宛如丧家之犬,却还不肯罢休,这其中蕴含的恶意令谢寂毛骨悚然。 他心中暗暗下了决定,又忍不住去看地上的娘亲。 娘亲还是那样美丽,只是面色过于苍白,眼睛也不会再睁开。 他忍不住落下热泪,抱紧了怀中妹妹,这些年背地里一直有双眼睛盯着他们,他不知道到底是谁,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因为他实在是太弱小了,弱小到可以被人一根手指头碾死。 里正今日那些话分明是要引他净身入宫,他若是真那么做了,妹妹势必还要留在这个村子里,可到时候他又能怎么样呢?他不能留在妹妹身边,就不能知道他过得好不好。 谢寂脑筋转的极快,他眷恋地看着娘亲,“龙儿,咱们不能把娘葬在这里,她不会喜欢这里的。” 村子里不会给他把娘下葬的机会,因为娘是外来人,他们不欢迎她,男人们总是用有色眼光看她,女人们嫉妒她的美貌温柔,总是唾她,可她是天底下顶顶好的女人,这肮脏的地方配不上她。 “……哥哥想把娘亲火化,我们带着娘亲的骨灰离开,好不好?” 玲珑仰起头看他,轻轻嗯了一声:“好。” 谢寂是个行动力很强的人,他深知事不宜迟,娘亲死了,幕后之人定然会觉得他们兄妹俩不成气候,对他们的监视也会稍加放松,他得抓紧时间。 陪着妹妹睡了一觉稍微恢复了些体力,再醒来时便是下午,雪还在下,村子里没有人会在这个天气出来。谢寂爬起来后把仅剩的粮食都给烧了,糙米熬粥,面则做成干粮,他也不知道要往哪里去,他只知道,只要兄妹俩在一起,天下这样大,总有他们活的地方。 玲珑由于大病初愈,被谢寂用被子裹住不许乱动。 谢寂活了十一年,五岁之后的磨难与苦痛已经让他逐渐忘却了五岁前的生活,老天爷从不眷顾他们一家人,惟独这一次没有带走妹妹,让他觉得未来还有希望。 他们没什么行李,衣服也仅有两三身换洗,收拾好后,大雪也奇迹般的停了,火光熊熊,谢寂带着妹妹重重地跪了下来,对着逐渐被火焰吞噬的娘亲磕了头,又用家里的小罐子将娘亲骨灰装殓,放入行囊,随后一把火点燃了茅草屋。 茅草屋烧的差不多时,大雪又开始下了,谢寂把妹妹背在身上,问她冷不冷,她娇娇地蹭了蹭他的脸说不冷,谢寂便笑起来,他们的老家在南方,如今他却要往北方去。 娘亲带他们东躲西藏这六年,总是舍不得离家太远,谢寂觉得可能就是这样才逃不过幕后之人的手掌,那么便反其道而行之,再也不回去了。 玲珑趴在谢寂背上,他瘦骨嶙峋,却又有着巨大的、神奇的力量,雪地里的脚印那样不起眼,很快便被新雪掩盖,连这大雪都在为他们遮挡行踪,而玲珑最后回头看了村子一眼,轻轻露出一个笑容。 准备好承受来自龙女的神罚吧。 夜色降临,大雪愈发恐怖,沉重地砸落在村子里,熟睡中的里正丝毫没有察觉危险降临——等到天气回暖,来村子里走亲戚的人才发现,这个村子里所有的人都死掉了,没有一个活口,他们都是被活生生冻死的,甚至脸上还留着痛苦的痕迹。 真奇怪啊,明明可以逃的不是吗?怎么都死在家里呢? 慢慢地便传出了闹鬼的谣言,这个村子便再也没有人来了。 也从此被人遗忘。 —————— 谢寂带着妹妹往北走,途径一个四面漏风的破庙,他抱歉地看着妹妹,跟她说晚上要在这里歇息一晚,等到再走得远一些了才会进城,他还哄妹妹:“等哥哥进城找着活了,赚到钱就给龙儿买糖人吃,龙儿不是一直想吃吗?” 兄妹俩都穿得破破烂烂,破庙里寒风刺骨,可依偎在一起的人心里却是温暖的。 谢寂累了一天,他毕竟也才十一岁,很快便睡着了,玲珑在他睡着时想坐起来,然而她一从他怀里挣脱,谢寂便猛地睁开眼睛,握住她的手腕不松开,但他实在是太累了,玲珑躺回他身边,他才又放下心,沉沉睡去。 太冷了,但有龙女在他身边,睡梦中的谢寂没有感受到寒冷饥饿,也忘却了悲伤痛苦。 玲珑凝视着这个还没有长大却已经过早地泡在苦海里的少年,她轻抚心口,呢喃道:“我听到了你的呼唤,因此我降临于此,放心吧……” 用你的灵魂,换这个少年一世长安。 可怜的人类孩子,不知道这个世界是如此残酷,每当你觉得你已经足够不幸,便会有更大的噩耗加诸于你的人生。 比如谢寂,他小小年纪便与母亲和妹妹四处躲藏,却不知道背地里害自己的人是谁,只知道他们举步维艰,连活下去都难,那人似乎想要他们死,却又要折磨他们,梁氏死后,看着高烧不退的妹妹,谢寂最终听从了里正的话,拿自己换了二十两银子。 这二十两,为梁氏买了一副棺材,为妹妹买了药,谢寂入宫后,承受了人间最可怕的屈辱与折磨,他心中只有一个信念,那便是出人头地!去把还留在村子里的妹妹接回来! 可等到他真的有能力的时候,却得知妹妹早已不在了。 里正拿了银子,却没照顾好她。 谢寂苟且偷生的活到最终,才知道自己的人生根本没有意义,可他却不知道,他的妹妹并没有死,而是在他入宫后,便被里正在贵人的指示下卖入了勾栏院。 继承了母亲美貌的妹妹,小小年纪便是个美人胚子,她还记挂着哥哥,却在日复一日的毒打与调|教中失去了自我。一双玉臂千人枕,半点朱唇万人尝,却是在十几年后,人人得而诛之的阉狗谢寂被新帝千刀万剐,据说当时万人空巷,许多人都恨这阉狗入骨,尤其是被阉狗害得险些家破人亡的信仰侯府。 那人兴许也是没想到,根本不放在眼里的小畜生,却能狠狠咬下她一块肉来。 谢寂身死,被挫骨扬灰,不许人收尸,也无人为他收尸。 之后,妹妹所在的勾栏院里,来了个中年美妇,美妇人向她讲述了一个可笑又可悲的故事,而她正是那局中人,也是被人操控的可怜棋子,甚至连哥哥都忘记了。 玲珑听到了她的绝望,也接受了她的灵魂,如今那美好的灵魂已经成为荒海中无数小生命的一个,从此无忧无虑,无爱无怖,人世种种,与它再无干系。 话还要是要从六年前说起。 梁氏本家庭美满,只是战火频起,她的夫君心怀家国从军而去,离去时,她刚刚诊断出身孕,夫君再三发誓会平安回来,可她等了又等,等了又等,却再也没等到良人归。 她的生活开始充满苦难,明明很精致的绣工,却被压到十分之一的价钱,街坊邻居看她不顺眼,总是有些不三不四的人在家周围虎视眈眈,她害怕出事,只好带着儿女离开,可不管到哪里,都活得十分艰难,而在这些苦难之中,她渐渐忘却了曾经的幸福,只想要保护好两个孩子——直到她死之前,那口气也没有咽下去。 她死了,她的孩子们怎么办?他们还那么小,她怎么能死? 可老天爷要收回她这条命,她便无能为力。 谢寂已然忘却自己的父亲,也忘却了那人有着强壮的双臂,也曾将他架在肩上让他欢笑,温婉美丽的娘亲轻抚着怀着妹妹的肚皮,笑着让他们爷儿俩不要闹,爹爹便装作一副被吓到的样子说娘亲好凶,父子俩一起哈哈大笑,娘亲也跟着笑起来……那样的日子,在日复一日的心灰意冷中,已经被忘得一干二净。 爹? 那是什么? 他有爹吗? 直到现在,谢寂都不知道父亲是活着还是死了,若是死了还好,若是活着,又为何不见他递个口信回来? 本来他是连进宫都难的,幕后之人本是想拿二十两白银骗他净身,随后再告诉他根本没有宫里选人这回事,让这个少年彻底绝望,可很快地,她又改变了注意,她觉得这样太便宜他了,还是把这少年送入宫中比较有趣,谁知道他以后会是什么样子的呢?活着?还是死了?不能这么快死掉啊,兄妹俩还没有再见面,怎么能死? 谢寂以为自己忘记了父亲,可是在见到那人的一刹那,所有忘却的记忆都如潮水般回归,让他愤怒地几乎要发狂! 原来他不是死了!原来他是改名换姓!扬名立万!另娶他人!娇妻爱女好不快活! 彼时他已经是老皇帝的心腹,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将无数人玩弄于鼓掌之中,谢寂看着那人陌生的表情,仿佛全然不认识他,心中只觉好笑,他倒要看看,这个人能装到什么时候,那张令人作呕的面容,又能撑到什么时候! 不认识他是吗?如今的妻子便是发妻是吗?一家和美幸福美满是吗?觉得他阴险毒辣草菅人命枉为人是吗? 他这样的贱|种、阉狗,可是他谢凤望的种啊! 826|第七十二片龙鳞(二) 第七十二片龙鳞(二) 谢寂觉得, 离开那个村子后,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发展。先是下了好几天的大雪彻底停了, 出了大太阳, 不过由于积雪初融,地上泥泞难走, 他本来就不怎么体面的鞋子愈发难穿, 但天气过于寒冷, 很快, 化掉的积雪便又结为冻, 整个地面都被冻得梆硬, 不过这样的话, 路就好走了。 他想要走得再远一点, 雪一停村里人肯定就会出来串门,他们家的茅草屋已经被烧了,不能浪费时间, 必须得走得更远才行, 否则难保村子里的眼线不会向幕后之人通风报信,倘若不能逃出去,那往后的日子还是会同从前一样举步维艰。 好在不再下大雪, 谢寂便捡了日头最足的时候走, 不然他怕妹妹又病了。 玲珑一直想要自己走,但谢寂不同意,他是一定要背着她的,离家前, 他将家中仅剩的被子给拆了,把玲珑像是小娃娃那样裹在里头,再用绳子缝上四边角,还留了一块让她顶在头上,这会儿玲珑正好躺在他背上晒太阳…… 背着她的这个少年,明明已经十一岁,却瘦弱的只有七八岁的模样,身上半点肉都没有,隔着被子都能感觉到他的骨头,当然了,玲珑自己也没好到哪里去,但娘亲梁氏还活着的时候,家里的粮食都是紧着她吃的,娘亲疼哥哥爱,虽然生活清苦,可她从不觉得难过,甚至多年后沦落为娼,她心中也仍然对温暖有着眷恋。 谢寂体力有限,走了半个多时辰便已气喘吁吁,他身后是妹妹,身前是行囊,因为累了,便找了棵树休息,小心翼翼地将背上的妹妹抱进怀中,先是哈了口气暖暖自己的手,再摸摸妹妹的额头,确定温度正常,这才稍稍放松。 会好起来的,一定会好起来的,他没有保护好娘亲,但他一定会保护好妹妹,不让她再生病,也不让她再吃苦。 谢寂发誓。 兄妹俩依偎在一起晒着太阳,借此机会谢寂把随身携带的干粮拿了出来,他怕妹妹喝了凉水又生病,就在附近找了一些能用的枯枝来,离开前他带上了家里的那口小锅,虽然煮不了多少东西,但正好可以给妹妹烧点热水喝,还能把已经冻得硬邦邦的馍馍丢进去泡软了吃。 玲珑吃得并不多,谢寂自己更不讲究,他直接就着水袋里的凉水把馍馍给咽了,嗓子被剌的生疼,他咳了两声,休息的差不多了,得继续出发,正在他收拾好东西把妹妹背起来时,神奇的一幕发生了! 一只灰色的野兔宛如离弦之箭飞奔而来,谢寂吓了一跳,结果没等他去抓,这野兔便一头撞到了他们兄妹刚才休息的树上……然后啪叽一声倒地,两条后肢尴尬地抽搐了一下,不动了。 谢寂:…… 多年没过过安稳日子,他都不知道天上还有掉馅儿饼的好事呢?半晌,谢寂靠近那只野兔,用手拨了拨,这野兔不知怎么回事居然自己把自己给撞死了……而且嘴里好像还叼着什么东西,娘亲还活着的时候曾教过谢寂读书认字,外祖父在世时是开药堂的,谢寂自然认得这是野人参,但问题在于这兔子为何叼着野人参,又为何会撞死在这里?! 这样品相的野人参,少说也值几十两银子! 意识到这个后,谢寂眼睛一亮!几十两银子!足够他赁一个好点的院子,再置办些家具生活了!不用再担心没有钱给妹妹买药,还可以给妹妹买一身没有补丁的衣服! 他连忙把怀里的行囊解开,将野兔装进来,又把那根野人参取出,这兔子也不知怎么弄来的野人参,竟是根须俱全,没有丝毫残缺,说不得还能再多卖几个钱! 谢寂高兴极了,如果能把野人参卖出去,兔子就可以剥皮吃肉,妹妹太瘦了,需要多吃一些才好。 小孩子就是得多吃才能长得高呢。 到了傍晚,谢寂终于赶到了一座城池前,还没有到宵禁时间,他顺利地进了城。玲珑早就发现这个国家对百姓户籍管制不严,他们两个小孩子长途跋涉走了这么远,一路上没有文书路引,也不见人查,不过对他们而言这倒是好事,因为管制松懈,所以人口流动性大,这样的话幕后之人即便很快意识到他们兄妹逃走了,一时半会也别想找到他们。 等以后去个小一些的县城,攒些银两,便能疏通户籍官,给他们做个户籍,直接在当地落户,再过些年,兄妹俩自然会长大成人,小孩子一天一个变化,也不会有人认出来。 谢寂向一位老丈问路,老丈指给他看本县最有名的药堂,谢寂便朝那去了,只不过他衣衫褴褛,又身前身后背了许多东西,瞧着跟个小乞儿似的脏兮兮黑乎乎,药堂的小哥看到他脸都绿了,要赶他走,谢寂连忙说自己是来卖药的,那小哥听了才有了点兴趣,等谢寂取出野人参,小哥立时跳了起来去叫掌柜的。 掌柜的识货,人也厚道,给谢寂开了一百两银子的价,还把这一百两银子给谢寂换成了碎的,又给了几贯铜板,谢寂忙拱手道谢,他不是那种抠门的性格,但也不会浪费,便给妹妹买了一个刚出炉的热乎的大肉包子,用油纸包了给她吃。 玲珑舔了舔包子皮,这家包子做得非常大,里面的馅儿也很足,一口咬下去都要流油,她小声呼着气,吃了三分之一便不吃了,推给谢寂。 谢寂咽了咽口水说:“哥哥不饿。” 玲珑却很坚持,谢寂拗不过她,只好把剩下的吃了,玲珑看着他笑,瘦的脱相的小脸蛋瞬间便有了光彩,看得谢寂眼睛一热。他迅速低头,抹了把脸,狼吞虎咽吃了最后一口,准备找个地方度过一夜。 他们只是小孩子,身上又有好多钱,财不露白这个道理谢寂是懂的,他们之前住在村子里的时候,因为娘亲有一手好女红,村里那些妇人常常上门,可她们愚鲁学不会,便在背地里嚼舌根说娘亲的坏话,说娘亲不细心教,又说娘亲这样的好绣工,怕不是哪家大户逃出来的,那些人总是说些诛心的言论,娘亲一开始还会落泪,慢慢地也便习惯了,还拉着愤怒的谢寂不叫他出去,娘亲说,只要平平安安的活着,总有一天,爹会回来接他们。 可爹真的会回来吗? 妹妹出生之前,谢寂也跟娘亲一样相信爹会回来,可现在他已经完全不信了,甚至有朝一日,那个人出现在他面前,他心中也不再有爱,只剩下无法断绝的恨。 无论,无论是什么原因,什么理由,他都恨他!深深地、永不原谅的恨他! 由于谢寂百般小心,又注意不留下痕迹,竟顺利地带着这么一大笔银子一路向北到了丰城,丰城地处北方,与他们家乡完全不同,谢寂便打算在这里定居,将妹妹养大。 他只靠两条腿,走了足足一年多,到了丰城时,他已经十三岁,妹妹也已经八岁了。 古代交通不便,谢寂后来忍痛买了一头小毛驴,因此行程快了好几倍,否则真叫他背着妹妹一路走来,怕不是要走到猴年马月。 丰城离边境不远,这里民风淳朴豪爽,百姓也生得高大,谢寂很快便赁到了一个小院子,位置靠近衙门,虽然有些贵,一个月便要半两银子的租金,可他日后要出去找活儿,妹妹一个人在家,总得注意安全,住在衙门附近才好。 此后他又买了一些糕点,分给街坊邻居,拜托他们好好看顾妹妹,十三岁的谢寂不再像之前那样黑瘦干瘪,隐隐透出少年玉色,街坊们都十分热心,告诉他平日里在哪里买菜会便宜,又是哪家的肉铺更实惠,谢寂都一一记了下来,他没有别的本事,胜在会读书写字,这近两年的路上,他也经常用树枝在地上教妹妹认字,即便找不到好活儿,至少也能不做粗活。 有了自己的家,那就跟之前不一样了,兄妹俩第一件事是将娘亲的骨灰供奉起来,谢寂买了香炉,与妹妹一起给娘亲磕了头,点上香,然后才开始打扫卫生,里里外外都弄得干干净净,谢寂还从外头抱了只小狗崽子来,奶呼呼的,说是养养看家护院。 谢寂是真的发觉他们的运气变好了,自从那次捡到一只咬着野人参的兔子后,兄妹俩路上经常捡到好东西,如今谢寂买了生活用品,置办了被子桌子等等器具,又备了米面蔬菜,身上还落得两百多两银子。 坐吃山空要不得,他们如今不在路上,自然也很难再捡到好东西,凡事都得靠自己才行,十三岁的少年年纪已经不小了,但是想找活儿不容易,因为大部分铺子,人家找账房等需要认字的缺儿,都不会考虑乳臭未干的小孩,倒是一些铺子愿意收学徒,可学徒拿不到钱,只是学本事的,还得伺候师父一家子,谢寂不愿意。 赚不到钱怎么给妹妹买新衣服?他也不可能一天到晚都在师父家中伺候,对谢寂来说,没有什么比妹妹更重要,他为了她,可以牺牲一切,包括自己的性命。 他们是这世界上关系最亲密、最不可分割的两个人,他们身体里流着相同的血脉,没有人能将他们分开。 因此半个月下来,谢寂都没有找到合适的活儿,他隐约有些着急了,在家里也都显得心不在焉,玲珑之前让他买了十几只小鸡仔回来,兄妹两个在院子里扎了个鸡圈,玲珑每日会到菜市场去捡人家不要的菜叶回来,剁碎了喂给小鸡仔们,它们长得也非常快,估计邀不了多久家里便能吃上鸡蛋了。 虽然手头有钱心里不慌,可总找不到活也不是事儿,谢寂不想让妹妹担心,便谎称自己找着活儿了,是在一家点心铺子里当账房。 玲珑虽然露出了很崇拜很高兴的表情,其实心里一点都不信。 谢寂倒也不算骗她,只能说是一半一半,因为他的确找着了活儿,却不是在点心铺子当账房,而是去给人家搬货。因为身量矮年纪小,干的活跟人一样多,却只能拿到一半的钱。 怕身上的衣服被磨破叫玲珑看透,谢寂特地把先前来时的那身破衣服带出家门,藏在附近的小巷子里,一出门就换上,回来时再穿干净的衣服,就是不想让玲珑知道他其实根本不是什么账房,而是搬货的。 他不是怕妹妹嫌弃,而是怕她哭。 妹妹是娇弱、需要保护的,他这一生都会作为哥哥把她守护在羽翼之下,不让她收到丝毫伤害。 但天底下哪有不透风的墙,这日,因为货多推迟了一个多时辰才回家的谢寂发现自己藏在小巷子里石头缝中用不起眼的石头盖住的干净衣服不见了! 他现在穿的是刚到丰城的那一身,又脏又怕,因为今天的活儿特别累,还沾了满身尘土,简直不像样,这回到家要怎么过关? 谢寂突然慌了,他在家门口来回迟疑,经过的隔壁老伯见他站在家门口却不进去,笑着说:“谢家小子怎么愣站在这儿?今儿你家龙儿跟我家老婆子一起出门了,回来买了不少东西,听说还给你扯了布要做新衣服呢!” 旁人并不知道谢寂是做的什么活儿,只知道他并不闲着,玲珑也不会主动吹嘘,那样的话,被揭穿时哥哥得多丢人啊!啊,她真是个善解人意的好妹妹! 最终,谢寂还是硬着头皮回家了,一进家门就看到院子里晾着的熟悉的衣服……可不就是他天天穿出门的那一身吗…… 妹妹正坐在正屋门槛上撸着小奶狗,小奶狗比先前大了一些,结果却冲谢寂汪汪汪叫起来,玲珑抬起眼睛:“哥哥回来啦,你看,豆包都不认得你了。” 豆包是小奶狗的名字。 谢寂浑身脏兮兮灰扑扑,自觉理亏哪里敢应声?玲珑很自然道:“锅里烧了热水,饭菜也温着,衣服都放好在哥哥屋里了,先洗澡吃饭吧。” 谢寂乖乖哦了一声,朝灶房走去,走一步偷看妹妹一眼,见妹妹还在跟豆包玩,好像压根没生气,才悄悄吐了口气。 他洗完澡,自己把洗澡水泼在院子里,又把浴桶扛回屋子里放好,赁的这个院子不算大,一共有三间屋,一间正屋一间东屋一间西屋,此外还有一间灶房,以及与灶房连在一起的小房间,那里放着些日常用具,院子则被一分为二,除却正屋到门口的石头路外,两边都还是泥地,一边改成了鸡圈与狗窝,另一边则种了些菜。 谢寂住西屋,玲珑住东屋,兄妹俩都爱干净,便为了洗澡买了个浴桶,不过每回都是谢寂回家才烧水,今天的确是他回来晚了。 晚饭是玲珑做的,谁叫他们现在穷得没人伺候只能自己动手呢?谢寂万分安静地吃完了饭,总有种喘不过气的感觉,最终他没辙了,“龙儿,哥哥可以解释。” “那哥哥可以开始了。” 谢寂突然就被噎住,半天没想出来该怎么说,玲珑平静道:“今天隔壁朱大娘找我出去,我心想哥哥总给我买布,自己却两套衣服来回穿,便想给哥哥也扯块布回来做衣裳,不曾想抄近道时有几块石头掉下来,一抬头便瞧见了哥哥的衣服,当时我还以为哥哥人没了,险些要去报官。” 谢寂低头不敢说话。 “哥哥没有什么想跟我说的吗?” 谢寂当然有!他连忙道:“哥哥真不是有意瞒你,只是怕你担心……” “哥哥真怕我担心,便听我的,不要再去找活儿了。” 这事儿其实之前玲珑便说过,与其去找个活儿,倒不如趁着手上还有钱,去衙门疏通一番,弄个户籍在丰城正式落户,然后去读书。对普通人来说,没有什么比读书更好、更快、更容易出头的途径了,尤其谢寂聪明绝顶,几乎过目不忘,正是读书的好料子。 可谢寂不同意。 读书多花钱啊!不说束脩,光是笔墨纸砚便是一笔开销,是,他们现在是还有二百多两银子,可这银子怎么有够花的时候?衣食住行要钱,生病房租要钱,什么都要钱!谢寂真去读书,这二百两银子撑不了多久就叫嚯嚯完了,更别提妹妹年纪逐渐大了,手头没有银子怎么能行? 见谢寂面露不赞同,玲珑知道他是不答应的,她也不说话,也不生气,反正就是开始掉金豆子,泪珠子一颗一颗往下砸,宛如断了线的珍珠,可怜又可爱,鼻头也因此变得红通通的,看得谢寂心疼死了! 他连忙过来把妹妹搂在怀里安慰,可任他如何说玲珑都不肯停止哭泣,最终谢寂在这眼泪攻势中败下阵来:“明天,明天哥哥就去报名!哥哥发誓!” 玲珑吸吸鼻子,带着哭腔说:“那哥哥不许假装自己什么都不会。” “当然。”谢寂点头,“哥哥答应你了,就决不会反悔。” 玲珑想了想,又提出要求:“那我也要一起去。” 她必须亲眼看着才能防止哥哥阳奉阴违,这家伙脑袋瓜转得那么快,玲珑有足够的理由怀疑他会诓她,说不定去报名读书,就是在人家私塾门口转一圈回来,然后跟她说先生不收徒。 怎么可能! 像谢寂这样的学生,哪个先生不抢着收?他头脑灵活不迂腐,能随机应变又思维敏捷,无论是创造力想象力还是思维能力都远超常人,更别提他还过目不忘,这样的人不去读书去搬货,也不怕暴殄天物! 谢寂:…… 他深深叹了口气:“好好好,都听龙儿的,所以龙儿不要哭了好不好?你哭得哥哥心都碎了。” 她的眼泪就是最好的武器,谢寂心中本有无数道理想跟她讲,结果妹妹这眼泪一掉,他便瞬间偃旗息鼓,什么也说不出来了,只想事事依着她,她说什么就是什么,他都听。 妹妹陪着一起去报名的话,那肯定是不能装笨蛋了,但真去读书吗?他们哪有那么多的银子?他便是再聪明,也需要用功刻苦,那样的话便没时间做活儿,赚不到钱又该如何是好? 谢寂心里为难,玲珑朝他怀里拱了拱,让他把她抱着,仰起头说:“哥哥这么聪明,以后肯定能考状元,当大官!为了日后的好日子,现在苦一些也没什么,而且娘亲从前教过我女红,我也可以在家中绣帕子衣裳赚钱,只要我们节省一些,哥哥就可以去读书了!我相信哥哥,哥哥也不要妄自菲薄。” 难道谢寂不想去读书吗?他当然也知道读书才是唯一的出路,难道要他就这样认命,忍下这口气,不去管幕后黑手,这样忍辱吞声过一辈子? 不,他不愿意。 难道要他不闻不问,假装什么都没发生?不,他不愿意,他要找到那个男人,把娘亲的骨灰带过去,娘亲临终前除却担心他们兄妹二人,便遗憾再不能见那个男人一面,是那人欠娘亲的,他必须还。 是谁在害他们?是谁逼得他们走投无路?是谁让他们背井离乡艰难度日? 谢寂不仅不大度,还相当记仇。 第二日一早,玲珑早早便起来了,不过没有谢寂起得早,平日只要谢寂在家,她什么活都不用做,于是皮肤也逐渐养好,显得又白又嫩,身上有了肉,五官也愈发精致美丽,谢寂有这样一个妹妹,更是不敢叫她随意出门见到旁人,他现在还太过弱小,不够强大,还没有办法把她保护的滴水不漏。 平时玲珑也很乖在家里不怎么出门,便是出门也是跟相熟的邻居一道,可这回不一样,这回是送哥哥去上学,她要是不跟着去监督,谢寂绝对会到私塾转一圈就回来,然后搪塞她说先生看不上或是带的钱不够云云。 他想都别想! 827|第七十二片龙鳞(三) 第七十二片龙鳞(三) “龙儿, 你真的要跟哥哥一起去吗?” 临到出发前,谢寂还不死心地想要劝服妹妹留在家里, “你看天还没全亮呢, 咱们去那么早,你不想再多睡会儿吗?而且从这里到私塾至少要走半个多时辰, 咱们家的小毛驴又卖掉了, 你走那么久, 脚会疼的。” 由于小毛驴越长越大, 家里院子又养了鸡跟狗养不下它, 再加上每天吃的草料又是一笔开销, 到了丰城后不久, 谢寂便将小毛驴卖掉了。 无论他怎么劝说, 玲珑都是一副微笑的表情:“哥哥走吧。” 最终,谢寂垂头丧气地牵起妹妹的手,锁上家门, 朝外头走去, 早上谢寂煮了粥,又烙了饼子,炒了个青菜, 虽然天刚蒙蒙亮, 但菜市场那边已经都出摊了,随着天色渐明,路上的摊贩也越来越多,谢寂还掏出钱买了两颗肉包, 跟妹妹一人一颗。本来他是只想买一颗的,但要是这样,玲珑肯定不会吃完。 丰城一共有三家私塾,谢寂早就打探过,关于读书的想法他心里是一直有的,只是觉得现在不是好时候,城西的那家私塾,负责教书的是一位秀才,据说是屡试不中,心灰意冷便不再继续考,开了私塾,倒也能温饱;城中的那家,则是一位举人所开,这位举人老爷曾是本县知县,因着上了年纪辞去官职,结果又闲不住,便在城中开了家私塾;城东那家也是一位秀才,年纪尚轻,才三十出头,估摸着还是要继续考的。 谢寂想先去城东看看,因为这家的束脩最便宜,先生因为要考科举,每天上课的时间也不算长,这样还能省出时间来找活儿,他是这样打算的。 但到了城东私塾,见了先生,先生却不肯收了,谢寂也不纠缠,他牵着妹妹离开,又往城西私塾去,对妹妹道:“这位先生心胸狭隘,不在这里读也是好事。” 连一个十三岁的少年都容不下,日后真要叫他考中,怕不是也是个嫉贤妒能的小人。 先生考问谢寂时,玲珑正在边上,亲眼所见那人面上一闪而过的不忿之色,对此玲珑表示理解,一个平庸的、没有天赋的人,乍一见到能够过目不忘举一反三的天才,感觉老天不公很正常,至少人家是直接不收,没把谢寂留下来磨灭他的才华。 城西的先生倒是和蔼,也愿意收谢寂,谢寂也有意在这里就读,可妹妹却提出“旁听”的要求,先生愣了下,面上露出些许不悦之色:“你是来求学的,带着妹妹像什么话,且这学堂里多是男子,女子怎好入内?” 谢寂最见不得旁人瞧不起他妹妹,在他看来妹妹是千好万好,没有比他娘亲跟妹妹更好的女子,先生这话一说,他当时便不肯读了,好在没交束脩,对着先生鞠了个躬,拉着妹妹便走,直把先生气得吹胡子瞪眼,叫他日后不要再来! 谢寂咬牙暗道,不来便不来! 这下把两家先生都得罪了,只剩下最后一家,也就是城中那家,离他们家最近,只要半柱香就能走到,可同时也正因为开私塾的先生曾是丰城知县,去报名读书的人特别多……可先生却只有一个,而且让谢寂最不乐意的是,这家最贵!像是城东那家一年只要一两银子,城西也不过是二两银子,惟独这家足足要五两!除此之外,还不算笔墨纸砚的钱,谢寂家中一本书都没有,书本又卖得极贵,他哪有那么多钱! 即便是有,也不舍得花! 可妹妹坚持,他只好来了。 其实玲珑心中最开始属意的便是这家,别的不说,光是先生的名头便比另外两家好,偏偏哥哥抠门习惯了,非要省钱,她也只好陪着他东奔西跑,不过没关系,最终还是来了城中私塾。 先生今年已是天命之年,本朝七十方致仕,他在丰城当了几十年的知县,为人宽厚可亲,民望很高,辞官后便开了这家私塾,虽然束脩也很高,但仍旧不断有人将孩子往这儿送,可以说是丰城最好的私塾了,先生复姓欧阳,为官数十载清正廉明,丰城能有今日淳朴民风,他功不可没,且他一生不曾纳妾,虽然膝下无子,却将学生们都当做孩子般照料,别的不说,光是欧阳夫人见到玲珑后便喜欢的不得了,拉着她到身边跟她说话,又给她吃自己亲手做的糕点,在谢寂看来,便与另外两位先生完全不同了。 城东那位先生全程无视妹妹,城西那位则是对妹妹多有轻视,惟独城中这位欧阳先生与其夫人,对妹妹如对自己一般,并不因为她是女孩子便不放在心上。 且不说今日拜师能不能成功,便是这样一份尊重,也值得谢寂恭敬。 欧阳夫人特别喜欢孩子,玲珑又软萌可爱,粉嘟嘟的小女孩自然比调皮捣蛋的臭小子们讨喜多了,她欢喜的不行,一个劲儿拿东西给玲珑吃,还亲自捧着茶杯喂她喝水,看得宠妹妹的谢寂都忍不住觉得欧阳夫人也太夸张了一点…… 欧阳先生亲自考问谢寂,发现这孩子虽然只读了三百千,却能倒背如流,而且脑子极为聪明,一点就透,他故意拿了本晦涩的书来教谢寂读了一遍,随后谢寂竟复述的一字不错! 这孩子竟真有过目不忘之能! 都这么大岁数了,原以为再也不能有什么事能激起心中火花,此时此刻,面前这个略显瘦弱却有着坚定眼神的少年,却让欧阳先生打从心底又燃烧起了火花!他做官时,便是好官,做先生时,自然便是个好先生,只想着教书育人,奈何丰城地处偏僻,来读书的孩子不算多,可以这么说,欧阳先生当丰城知县时,年年政绩都比其他地儿高,惟独就是在读书人这一块,年年垫底! 他在任的最后一年,更是一个秀才都没考中! 可把欧阳先生给气坏了! 教育水平跟资源跟不上,自然比不得旁的地方,欧阳先生在任时也常号召父母送子读书,奈何收效甚微,如今来了个谢寂,真是让欧阳先生激动不已! 再一问,得知兄妹二人父母双亡,两人是一路流浪来的丰城,心中更是怜爱,当下拍板定案收下谢寂,说今日他便可跟着一起读书,笔墨纸砚私塾中便有,可以给他一份。 兄妹俩早上出门时身上带了二十两银子,欧阳先生本不想要束脩,谢寂却很坚持,交完束脩后,谢寂对欧阳先生拱手道:“请先生准许学生明日再来读书,学生要先把妹妹送回家去。” 欧阳夫人喜欢玲珑喜欢的不得了,这么个漂亮可爱的孩子,她哪里舍得让她走!尤其玲珑在她怀里疯狂卖萌,本就是十分的喜欢,如今都要溢出来了!听谢寂这样说,她忙道:“读书重要,你还是先同你先生去读书,至于你妹妹,便先跟我在一起,待今日下学,你再带妹妹回家。” 谢寂迟疑地看向妹妹,发现他那没良心的妹妹早已对欧阳夫人投诚,在人家怀里卖萌撒娇,直把端庄贤淑的欧阳夫人逗的合不拢嘴,谢寂:…… 欧阳先生连忙拎着谢寂走了,他也想看看谢寂究竟能聪明到什么地步,一点时间都不舍得浪费。 中午其他学生各自回家,谢寂兄妹俩被留下来用饭,欧阳先生夫妇并不骄奢,家中仅有三名下人,一个福伯,负责看门,此外还有一个小厮,以及伺候欧阳夫人的嬷嬷,年纪都不小了,都是当年跟着欧阳先生的老人了。 与主家一样,这三个下人也都是宽厚的性子,中午饭菜丰盛,也是特意为这兄妹俩准备的,平日里两口子都吃得清淡简单,但对学生却是真的好,有些家境贫寒的学生,欧阳先生不仅不收束脩,还会额外为他们提供笔墨纸砚,他本来就是两袖清风之人,因此过得也清贫。 清贫之中却又自有风骨,另外两家私塾的先生比起来,便差上一大截。 玲珑很能吃,看得欧阳夫人那叫一个高兴,她觉得小孩子就是要多吃一些才好呢,多吃才能长肉,你看这两个孩子多瘦啊! 等到下午,兄妹俩要回家了,欧阳夫人不舍极了,经过这一天的相处,她对玲珑的喜爱已经远超旁人,平时她也很喜欢其他学生,可现在所有学生加在一起也比不过玲珑了,送兄妹俩到门口,欧阳夫人不停地嘱咐玲珑一定要再来,玲珑乖乖点头,她看着这乖巧可人的小姑娘,又看向兄妹俩握在一起的手,忍不住轻轻拍了拍谢寂的肩。 自娘亲死后,再没人这样亲昵地以长辈姿态亲近自己,谢寂怔怔地看向欧阳夫人,她眉眼含笑,面上虽有皱纹,却都是温柔:“日后呀,就不要见外,把先生师母都当成一家人,兄妹俩要互相扶持,互相帮助,才能走得长远,若是有什么困难,只管来找先生师母,但凡能力所及,必不推辞。” 说完便笑起来,她一笑,眼睛便眯成弯弯的月牙,十分可亲,谢寂呆呆地凝视着欧阳夫人,朦胧中似乎看到了温柔的娘亲,只是下一秒他便清醒过来,却对这一份慈爱无比珍惜:“……多谢师母,师母教诲,学生记下了。” “龙儿也一定要常来呀。”欧阳夫人捏了捏玲珑的小脸蛋儿,“瞧这瘦的,下回来了,师母还给你做好吃的。” 玲珑脆生生应道:“诶!” 兄妹来牵着手往家里走,玲珑还回头对着欧阳夫人挥挥手,欧阳夫人站在门口张望,一直到兄妹俩的身影消失在拐角处才转过身,心里又空落落起来,从前学生们下学回家,她从不曾如此不舍过,可见人与人之间当真是讲究缘分的,这可怜的两个孩子父母早亡,兄妹二人相依为命,一路上不知吃了多少苦,真是叫人怜惜。 “啊呀,对了,我那箱子里还有好些布料没用,走走走,宋妈,快跟我一起去找找,明儿摊出来洗洗晒晒,给小姑娘做衣服再好不过了!” 宋妈在边上直笑:“夫人您这才见了人家一回呢!” “缘分这种事哪能讲究次数?我瞧着龙儿那小丫头,便心中欢喜,他们兄妹又不似旁的学生父母健在,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怎么说我也算是他们的娘亲了,为他们打算一二,也不算逾矩。且那些布料颜色鲜艳,哪里是我这个年纪能穿的,放在那儿也是生灰,还不如给小姑娘做衣服呢。” 宋妈想起那古灵精怪的小姑娘也频频点头:“确实是个讨喜的小丫头,别说夫人了,老奴见着都欢喜。” 笑得尤其甜,蜜糖一般,叫人见了便忍不住想要同她一起笑,哪怕她要天上的星星月亮,也要想方设法为她摘来。 欧阳先生则兴奋于谢寂过人的天资,他坐在那里看着夫人收拾布料,不停地哈哈笑,欧阳夫人见他如此做派,顿时啼笑皆非:“老爷都笑了一天了,还没笑够呢?” “夫人,这小子、这小子可是个好苗子啊!”欧阳先生拍着桌子,兀自兴奋,“不管教他什么,他都是一学就会!你是没看今日我把他带到班里,其他学生们从不服气变成哑口无言的模样!我看只要他坚持不懈,把心思用在读书上,日后考个状元也不在话下!” 欧阳夫人顿时无语:“……我要是记得不错,老爷当时都只是二甲,对孩子不要逼得太紧了,压力太大怎么能行?那孩子吃了不少苦,你对人家温和一些。” 她还不了解自家老头子的性格,平日里对谁都笑呵呵的,学生再顽皮他也不生气,可一旦牵扯到课业,那绝对只能用苛刻二字来形容! 尤其是那些平日里特别皮的小子,欧阳先生检查课业时便越严苛,每次欧阳夫人见了都想笑。 哎呀哎呀,虽然她是个温柔的师母,但学业上的事情,她可是不会向欧阳先生帮忙求情的呀。 从这日起,谢寂便正式拜了欧阳先生为师,他敏而好学,颖悟绝伦,很快便超出了其他同窗的学习进度,欧阳先生便专门为他开小灶,只觉得这孩子像是一块干瘪的海绵,如饥似渴地汲取着知识,无论灌输他多少,他都能全部吞下消化,还能举一反三。 欧阳先生虽已不做官,但丰城继任的知县与他私交甚笃,新知县来时,欧阳先生对他多有帮助,因此当欧阳先生请他帮忙时,这位蒲大人也很爽快地答应了。 不过是给两个无依无靠的孩子落户,这又不难,丰城多的是来自天南海北的外乡人,于是兄妹俩总算是有了新的户籍,也算是真正安了家。 和其他同窗比起来,谢寂的学习进度简直是一日千里,连蒲大人都啧啧称奇,聪明的孩子不少见,可聪明成这个样子的,却是万里挑一。 玲珑得知他们夸谢寂,深以为然,能不聪明么,明明有人想要他一生凄苦悲惨,仍能以稚龄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将朝政左右手中玩弄于股掌之上——这样的佞臣,千百年来也就出了这么一个。如今谢寂将这份聪明才智用到了正道上,自然也比旁人厉害,欧阳先生一生郁郁不得志,怕是还要借由谢寂名扬天下。 先生与县令大人都对这个新来的同学如此看重赞赏,谢寂很自然地便引来了同窗们的排斥与妒忌,好在大家年纪都不大,也没什么坏心眼,顶多便是日常想捉弄捉弄他,奈何谢寂这个人,心上比旁人多生了十七八个窍,你不惹他还好,一旦惹了他,他必然是要双倍奉还的。 只是这样的性格在欧阳先生看来,戾气太重,君子以德服人,焉能因为一些小事怀恨在心?偏偏谢寂这孩子,对他好的人,他也掏心掏肺,欧阳先生怎么也说不出叫他改的话来,只私下里与夫人通气,想要借由玲珑之口约束谢寂,毕竟妹妹说的话可比先生说的好使多了。 但玲珑却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好,谢寂这样的性子才像她呢,否则她为何喜欢谢寂做她哥哥?又愿意跟他一起过这清贫日子?因这人像极了她,难不成被人欺负了,还不许报复回去? 谢寂很快便将学堂里的同窗们一个个收拾的服服帖帖,他又深谙收买人心的道理,第二日便带了糕点来与大家分食,都是些半大少年,读书读不过人家,打架也打不过人家,就连这份胸怀都不如人家……还闹腾什么?不如学谢寂好好读书,日后自己挣一分前程。 在欧阳先生看来便是捋着胡子满意地笑了,觉得这都是玲珑劝慰的功劳,他哪里知道玲珑非但没有劝,还跟谢寂“沆瀣一气”,谢寂那些整人的点子,大部分都是玲珑想出来的,也就欧阳先生夫妇还以为这小姑娘是个傻白甜。 寒来暑往,时间若白驹之过隙,眨眼便是年关,来年开春,拜师一年的谢寂便要下场考试了,与他同去的还有四名同窗,谢寂在私塾里人缘不错,不过与他交好的并不多,可能因为他是个大学霸的缘故,学渣们总觉得和他玩不来,而且谢寂可跟他们不一样,十五六岁的少年哪个没点花花肠子,谢寂却跟个和尚一般清心寡欲,对吃喝玩乐都没兴趣,不是跟先生读书,便是回家陪伴妹妹,总之想找他出去玩?门儿都没有! 最可气的是他明明有个超级可爱漂亮的妹妹,却吝啬地不许他们看一眼! 那小姑娘可是师母的心头宝,常常来私塾的,便有人爬墙头都想看看她,不叫谢寂逮到还好,要是叫谢寂逮到……那绝对是生不如死! 人家小姑娘长得那样甜,怎生会有这么一个冰块般的哥哥!不是亲生的!绝对不是亲生的! 兄妹俩单独过年,欧阳先生夫妇也单独过年,欧阳夫人便竭力游说他们来家中一起过,谢寂本不欲打扰,但夫人再三邀请,他问过妹妹的意见,便也应了。 这还是头一回吃饱穿暖,还有长辈陪伴的年。 从前他们也过年,娘亲平日里省吃俭用,到年前会买些白米细面回来,没有钱扯布做新衣,便给谢寂纳双鞋子,给玲珑买根新发带——如今他们攒下了些钱,娘亲却看不见了。 一起吃了年夜饭后,谢寂兄妹却坚持回家,欧阳夫人留不住人,又担心他们,便让福伯驾马车送回去,谢寂没有拒绝她的好意。 娘亲还在家里,他们感念先生夫妇的恩德,自然不能在大过年的时候把娘亲一起带着,但他们也决不让娘亲一个人孤零零地留在家中。 兄妹来点起灯,在娘亲牌位前供奉了瓜果香烛,又认认真真磕了三个头,这才跑到院子里放烟花,谢寂自读书后性子愈发沉静内敛,喜怒皆不形于色,他平时不跟同窗们胡闹玩乐,自然也很少放烟花。 会越来越好的。 他看着头顶炸开的烟花,到处都是鞭炮声,这个年过得热闹又快乐,可他心中的沉重却没有丝毫减轻。 他会找到那个人,他发誓,然后,让他付出应有的代价。 娘亲…… 谢寂暗暗握紧了拳头,我一定会把那人带回你的身边,无论生死。 “哥哥!来放这个来放这个!” 沉思中的谢寂被妹妹唤醒,她小脸儿兴奋的通红,在那扔摔雷,这是卖给小孩子玩的,用力往地上摔便会炸开,因为很便宜,谢寂便买了一些给妹妹玩。 这会儿被玲珑叫过去,他调整了下表情,露出笑容来:“哥哥来了!” 不知何时天上再度飘起雪花,大片大片往下砸,去年的这个时候他们还在路上流浪,如今却已经有了自己的家,不用再东躲西藏。雪花落到地上,很快便累积了薄薄一层,看这架势,若是下到明天,估摸着得有人膝盖厚。 天地之间一片洁白,这鹅毛大雪,掩盖了人间所有荒唐。 828|第七十二片龙鳞(四) 第七十二片龙鳞(四) 次日一早, 玲珑起床时,谢寂早已穿戴整齐, 堂屋用来取暖的炉子上正熬着米粥, 咕嘟咕嘟冒着泡,热气蒸腾, 显得正认真剥豆子的谢寂容颜如玉。 他们兄妹俩长得其实并不像, 可陌生人见了, 一准认为他俩是兄妹而不是爱人, 因为他们眉宇之间透出的神采简直如出一辙!简而言之, 形不似而神似。 见妹妹起来了, 穿得却不多, 谢寂放开手上的活儿站起来, 走到她跟前,微微皱眉:“怎么又穿这么少?天这么冷,万一病了就不好了。” 说着握住玲珑的手去她房间, 然后玲珑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个哥哥给她又找了好几件衣服出来, 把她裹了一层一层又一层,硬生生给裹成了一颗胖球。 她觉得自己走路困难活动苦难呼吸困难,她觉得她可能知道什么是“死”了。 偏偏谢寂还挺满意, 见玲珑想出去玩, 又找了个帽子手套给她,气得玲珑发脾气把帽子甩掉,不出去了! 谢寂坚持道:“吃过早饭我要出去铲雪,龙儿要是不多穿衣服, 我就不带你去。” 丰城雪大,道路拥堵,在官府号召下,大家伙儿便自愿自发铲雪,这样留出可供行走的路来,待到太阳一出,积雪便会融化,流入河沟。谢寂虽然年纪不大,但也是正儿八经的户主,断然没有别人铲雪他坐着看的道理。 玲珑哼了一声:“不去就不去。” 谢寂拿她没办法,兄妹俩吃了早饭,谢寂扛起铁锨与背篓,玲珑站在门口目送他,然后去捡鸡蛋,天太冷了,他们家的鸡都不怎么下蛋了,成日窝成一团,看起来可怜得很。豆包倒是一如既往的有精神,因为天冷,玲珑把它抱到了屋子里,还给它弄了个简易的狗窝,显然能够住在屋子里对豆包来说相当兴奋,这会儿它也跑了出来,在院子里的积雪上蹦来蹦去,留下一地梅花脚印儿。 清晨谢寂起来第一件事便是熬粥,随后便将院子里的雪给铲了,露出那条青石砖路,如今他的重心虽然都放在读书上,但家里的活儿从未停下,跟他一起铲雪的街坊们见他虽然年少却有好样的力气,而且从不偷懒,都对他赞不绝口,这可是读书人啊!听说先生都对他赞赏有加,结果人家还踏踏实实地跟着街坊们一起铲雪呢! 便有人起了做媒的心思,来到丰城一年,十四岁的谢寂已不像从前那样瘦弱,他抽条了许多,看着还是斯斯文文的,但袖子挽起来却能依稀看见结实的薄薄的肌肉,欧阳先生向来觉得读书人也应该有一副好体魄,否则怕是连科举都熬不过来,欧阳夫人更是细心帮他补身体,兄妹俩被补得那叫一个红光满面。 还是朱大娘先开口,说是自己娘家有个年纪相仿的侄女,容貌性情都不错,而且特别勤快,今年十三,家里也给相看人家了,问谢寂有没有成家的打算。 谢寂:…… 朱大娘很是期待地看着他,又说她那侄女最是心善,便是婚后一直养着妹子也不会说什么的,对这些和善热情的街坊,谢寂总是清冷的面上不由得带上些许笑意,他们初来丰城,人生地不熟,以朱大娘一家为首的街坊们给予了他们兄妹俩许多帮助,但谢寂的人生中,有太多太多比成亲更重要的事情。 还没有找到那个人,娘亲甚至还没有一片安息之地,他们兄妹宛如这天地间漂泊的浮萍,四海为家,他要出人头地,要找到幕后之人报仇,哪里有心思分给旁人? 被谢寂婉拒,朱大娘很是遗憾,不过也能接受,丰城的百姓们就是这点好,心大,想得开,谢寂这孩子,初来乍到时还瘦弱不堪,又很黑,谁知这一年养下来,那真是长得芝兰玉树,朱大娘没读过书,肚子里没墨水,不知道怎样夸,只能把好看这两个字翻来覆去的重复。 待到铲完雪,谢寂便去糕点铺子给妹妹买了刚出炉的栗子酥,新年伊始,私塾放假到初十,他有好长一段时间可以在家里陪着妹妹一起玩。 对玲珑来说古代生活相当无趣,尤其是日子还如此清贫,因此闲暇时间她最大的爱好便是睡觉,家里的狗啊鸡啊都怕她,从来不敢乱拉,每天都把自己拾掇的干干净净,就这谢寂还觉得妹妹每天养鸡养狗委屈了呢,他哪里知道那都是全自动养殖,他妹顶多也就是喂喂它们! 时间一晃而过,年后开春,谢寂便下场了,他有欧阳先生作保,自己本身更是才华横溢,成功考得了头筹成为了秀才,两年后的乡试亦是拔得头筹,被录为举人,如今又是寒冬将至,谢寂已准备举家前往京城,好迎接来年春天的会试。 彼时他已经年满十九,生得是长身玉立,俊秀挺拔,书卷气十足,因他出色的成绩,欧阳先生在丰城声名鹊起,将家中孩子送来城中私塾的不胜枚举,谢寂也成功登顶丰城黄金单身汉no.1,先生跟夫人没少因为他的婚事忧愁,偏偏谢寂自己一点都不上心,此番远去京城,欧阳先生再三叮咛,若是遇到好姻缘,可千万莫要错过。 谢寂面色温和地听了,也都应了,但会不会照做嘛……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总之先生叮嘱了他很多事,他阳奉阴违的也不在少数。 因为已是举人,谢寂小有资产,先前赁的那个房子便也花钱买了下来,临去进京,他做主将家中的鸡鸭都转赠给了街坊邻居,感谢他们多年照看帮扶,兄妹俩在巷子里人缘极好,由于两人都是极为聪明之人,本地话也说得相当流利,再加上落了户,大家早把他们当成自己人了。 送走最得意的弟子,欧阳先生潸然泪下,夫人也极为舍不得玲珑,老两口面对面坐着一起哭鼻子,半晌又觉得好笑,这丰城能有什么前途?还是去京城好,京城什么都有。 谢寂性格愈发内敛,近些年对着外人几乎是没有表情了,你说他冷冰冰吧,他对人对事言辞谈吐又很温和得体,可你要说他平易近人好相处吧,他却又像身在迷雾中令人觉得难以接近,除了他的妹妹,世上好像再没人能让他露出真心快活的笑容了。 趁着天还没冷进京,欧阳先生当年也是在京城参加的会试,他有一位旧日同窗在京城做官,此番爱徒进京,他便写了一封信让谢寂带上,叫他到了京城一定要去拜访,那位老友会帮他。 谢寂却并没有去,他们这些年手头攒了不少银子,与其他厌恶铜臭味甚至耻于同商户来往的书生不同,谢寂相当喜欢银子,也相当喜欢攒钱,他私下里悄悄盘了个铺子做买卖,丰城地处北方,虽与邻国靠得近时有战乱,却也有些其他城镇没有的特产。像谢寂这样的聪明人,干哪一行都是游刃有余,因此小有资产,此番进京,他便将手中的铺子给卖了出去,再加上平日他也是个一毛不拔的铁公鸡,考上功名后丰城的乡绅员外们送的礼……在京城买个小宅子绝对绰绰有余。 他日后基本上不会再回丰城,从娘亲死后,他与妹妹辗转流浪,这世上便再也没了让他眷恋的地方,先生与夫人对他有恩,待他功成,定会报再造之恩。 这些都是跟玲珑说好的,妹妹也没有反对。 到了京城后,他们花了几天时间终于买了个比较满意的宅子,虽然地势稍微有些偏,但好在物美价廉,谢寂也不知自己运气怎么就这样好,先前的主人说是朝中一位官员,惹恼了权贵被贬谪出京,于是将家中宅子尽数变卖,这个小宅子由于占地不大,地势又偏,只需要两千两银子便能拿下。 接下来的时间,谢寂便开始采买下人,又找了工人,按照妹妹的喜好将宅子重新改造,这些繁琐之事他都亲力亲为,从不让玲珑操心,随着天气逐渐转寒,到了滴水成冰之时,谢寂的心思也全部都放在了读书上,他埋头苦读,常常读到天明。 曾经他考中举人时,也有比欧阳先生更厉害的先生想要收他为徒,却都被谢寂婉拒,他本是天资聪颖之人,欧阳先生又对他有恩,便不愿再拜旁人为师,最重要的是,他还有个比他更聪明的妹妹。 完全不需要其他的先生。 谢寂在丰城时,那是出了名的会读书,大才子,几乎是家喻户晓,可到了京城便不是那么显眼了,来自全国各地的才子纷纷而至,家世比他好的大有人在,尤其是到了年后,天气逐渐开始回暖,京城中更是到处可见身着长衫的书生,诗会更是办了一场一场又一场,但谢寂从未参加过。 他也很少同人来往,性子看似温和,却十分冷淡,家中下人瞧见他也总是战战兢兢,连妹妹养的那条叫豆包的狗,遇着谢寂也夹起尾巴来。 这么多年,他从未有一天忘却过曾经的苦难,在那日复一日的流浪中,在娘亲的眼泪中,那些绝望、悲伤、愤怒……到最后都变成了恨。他将恨克制在冷静理智的表象之下,没有人知道什么时候会突然爆发。 待到会试开始,玲珑亲自送他进考场,说起来他们家铺子之所以那么赚钱,玲珑有很大的功劳,谢寂不知道妹妹的小脑袋瓜是哪里来的那么多奇思妙想,虽说天气转暖,但春寒料峭,昼夜温差大,有些人第一次参加会试,穿得衣服并不多,谢寂的衣服食物则都由玲珑打点好,她口述,让下人做出来的米饼就是放个好几天也照样软乎乎的不会坏,更别提有着大块大块肉的牛肉酱,以及他身上看似单薄实则非常保暖的鸭绒袄子。 保持体力与健康非常重要,多少学子寒窗苦读十年,最终便毁在这身子骨上,第一场还没考完,光是谢寂所见,同考场便有三四个考生被排了出去。 且他运气极好,分到的考号很干净,棉被也无霉菌异味,而且离臭号十万八千里,与他同行的一个丰城来的考生则倒霉催的被分到了臭号附近,第一场考完出来就吐了。 谢寂道:“先前同你说,考前不要喝太多水,也不要吃太多东西。” 同乡的这名考生姓关,名卓,此时正哭丧着一张脸,“寂哥,你可得帮我谢谢咱妹妹,要是没有妹妹给的衣服跟吃的,我真的早就死里头了!” 谢寂冷声道:“谁是你妹妹。” 关卓可太了解这位死妹控的学神了,连忙拱起双手讨饶:“我错了我错了,是你妹妹,是你妹妹,我哪有这样的福气有那么好的妹妹啊!” 谢寂闻言,微微颔首,用你小子终于说了句人话的眼神瞟了关卓一眼。 曾经跟他一起读书的同窗们大多都没有考上,此番同乡的除了关卓外也仅有一人,不过那人并非丰城人,因此不相熟,至于为啥待人冷淡的谢寂会跟关卓这样好,还会把妹妹弄出来的衣服食物给他也弄一份……归根究底就是因为关卓不要脸。 他家里有钱,特有钱,他爹曾经也是个童生,但也就止步于童生了,因此做梦都想自己儿子能考上秀才,关卓就在这样水深火热的日子里长大,直到在欧阳先生的私塾里认识了谢寂,他才一厢情愿的缠上来,原因无他,就是想吸一吸学神的仙气,你看,得到学神指点的他,不仅考上了秀才,还考上了举人!都能来参加会试了! 说不定还能考个贡士回家呢! 当然了,他是不能跟次次考第一的寂哥比的,他的目标就是吊车尾,反正只要中了就行,名次不重要,也让他爹乐呵乐呵。 由于此人脸皮够厚,又够死缠烂打,所以还住在谢寂家里,虽然谢寂嫌弃他嫌弃的要死,但关卓就是要抱住这只粗大腿! 刚考完第一场,浑身又酸又臭的关卓羡慕地看着他寂哥,都是人,为什么寂哥连考三天出来还能清清爽爽?啊,看他寂哥这举世无双的美貌!简直就像看到了可爱又甜美的妹妹! 这种话关卓可不敢说,也就在心里想想,他幻想着自己考中后被人推崇夸赞的场景,美得口水都要滴下来,谢寂利索地上了家里的马车,见到妹妹,眉眼顿时柔和:“怎么亲自过来了?你在家等着就好。” “在家里太无聊了。”玲珑嘟嘴,倒了杯热茶给谢寂,全程无视关卓。 关卓……关卓早就习惯了,反正只要这对兄妹在一起,彼此眼睛里就只有对方,那是不对旁人多看一眼的,他自力更生地倒了杯茶,总算是有心情问了:“寂哥,你考得怎么样啊?” “与其问这些,不如好好温书准备下一场。”谢寂淡道。 关卓挠头:“我就是好奇嘛。” 说起来他的学识其实并不算是顶尖,欧阳先生的弟子们,虽然没有哪一个能像谢寂这般惊才绝艳,但比关卓脑子灵光的却不少,可只考了两次便考中举人的关卓却比其他人有考运多了,毕竟像他这样少根筋的乐天派太过少见,关卓可是那种明天考试今天早上还能睡过头的人,简而言之,心大。 而且他的考运也很好,就比如乡试,其实本来他是考不过的,但运气好就好在于考的题目考前一天他正好重新背过……虽然名次感人,吊在最后头,但到底也考中了不是? 这也是关卓为啥总是黏着谢寂的另外一个重要原因,他觉得谢寂是自己的幸运星! 反正这种迷信的思想也不知哪里来的,最绝的是关卓还说通了他爹,不然今年他爹可不答应他这半瓶子咣当的人来参加会试,全靠谢寂学神光环招摇,关家老爹觉得说不定真是那样呢,不然为啥他儿子考秀才考了好几年都没考过,举人却只考了两回? 不过关卓对自己的实力如何还是有点逼数的,他纯粹就是为了蹭学神的仙气才跟着一起进京,不然刚得了个女儿的他可舍不得丢下媳妇孩子! 是的,虽然关卓一口一个寂哥,但他比谢寂大了八岁,今年都二十七了,有四个儿子,因为一直没有闺女特别眼馋,去年秋天他媳妇刚给他生了个闺女,可把关卓喜得不行,由于他对谢寂兄妹俩谜之崇拜,所以还想给自己姑娘取名叫玲珑,被谢寂驳回! 谢寂瞥了关卓一眼,不大想搭理这个神经大条的家伙,他喝了口茶,觉得妹妹亲手倒的茶就是好喝,结果关卓又开始做白日梦,搁哪儿没话找话说:“哎对了寂哥,听说京城有榜下捉婿的习俗啊!你怕不怕?” 谢寂放下手里的茶杯,搞不懂这个家伙明明每天也都在家里待着,又是怎么知道这么多八卦的。 反正不被谢寂搭理已经不是一天两天,关卓很自然地继续往下说:“你看你啊寂哥,生得这样好看,又有才华,最重要的是尚未成家,你说说你这——到时候被人抓走可怎么办啊!” 谢寂不想理他。 关卓嘿嘿笑,其实他还有个小妹子,比他小了十岁,今年十七,正是花一样的年纪,不过他有自知之明,想让寂哥当妹夫的念头也就私下里想一想,可不敢拿到台面上说。 寂哥这个人,怎么说呢,跟他们不是一个世界的,包括妹妹,关卓其实很庆幸自己能与他们相识,也很庆幸他们兄妹俩脾气好没有赶走自己,毕竟有些时候关卓自己都为自己的厚脸皮感到脸红。 “听说那些榜下捉婿的,你拒绝都没用,直接把你给绑了弄回家生米煮成熟——唔唔唔!”关卓的嘴被谢寂一把捂住,往日他怎么胡言乱语都不会生气的谢寂此时警告地看了他一眼,关卓一扭头,瞧见妹妹扑闪扑闪的大眼睛,立时心虚起来,待谢寂松开手,他便尴尬地咳嗽两声。 恰好,玲珑问:“生米煮成熟饭之后呢?” 关卓顿时咳的更大声了,瞧那模样,像是要把五脏六腑都给咳出来似的。 谢寂再度警告地看关卓一眼,摸摸妹妹的头:“没事,不要听关卓胡说,他知道什么,说的活灵活现,好似他被捉过一样,谁人家眼光那样差?” 玲珑扑哧一声笑出来,关卓躺平任嘲。 随后玲珑道:“那放榜的时候哥哥可要小心点,咱们让长生去看,哥哥就别下去了。” 长生是谢寂的书童,特别机灵。 谢寂颔首:“好。” 关卓暗恨人生不公,你看这个寂哥,对同窗跟对妹妹那完全是两个态度!这么些年了,关卓就没看到过谢寂对其他人也这么轻声细语的! 不过……他要是也有个这么美丽又乖的妹妹,肯定也会把她宠上天。 回去后两人洗了澡换了干净衣裳,又吃了顿饱饭,再蒙头大睡一场,次日起来,关卓才觉得自己活了,结果一看谢寂,仍然是那副泰山崩于前不改色的模样,好像这样严苛的考试对他来说根本算不上是折磨,对此关卓表示寂哥牛逼,得向寂哥学习。 第二场考试的人明显少了一些,到了第三场,剩下的人更是不多,今年参加春闱的约莫有九百人左右,竞争的相当激烈,人人都想金榜题名光宗耀祖,饶是心大的关卓也被带的开始努力起来,临时抱佛脚,要是不认真,光靠运气跟学神的仙气那是万万不行的。 会试结束后,谢寂在家里睡了足足一天一夜,翌日再度精神奕奕,完全看不出他的紧张或是不安,同时玲珑也很淡定,不淡定的只有觉得自己写崩了的关卓,但他被玲珑“反正本来也是抱着考上血赚落榜不亏的念头来的,想那么多做什么呢”安慰后,瞬间满血复活,出去参加诗会去了! 谢寂则在家里陪着妹妹一起搓面筋,因为他妹妹想吃。 那双修长漂亮用来拿笔的手,此时正在水盆里捧着一团面揉搓不止。 829|第七十二片龙鳞(五) 第七十二片龙鳞(五) “哥哥怎么都不出去玩?”玲珑歪着脑袋问, 她是真的很少见像谢寂这样的奇葩了,对他来说好像只要陪着妹妹就好, 其他什么都对他没有吸引力, “天天和我在一起不会无聊吗?” 谢寂闻言,轻笑:“花那样多的时间浪费在不相干的人身上做什么, 听他们念几句酸唧唧的诗?自然是留在家里陪你更重要。” 他向来是清楚自己想要什么的, 生活安稳后, 他夜不能寐, 总是梦见娘亲的音容笑貌, 子欲养而亲不待, 个中痛苦, 又哪里是三言两语能说完的?这世上他只剩下一个亲人, 再不会让她离开他的身边,也再不会让她流泪难过,任何人都不能和妹妹相比。 谢寂在家可不是那种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少爷, 他只要在家里, 无论玲珑想出什么稀奇古怪的点子,要吃什么前所未有的东西,他都愿意陪着她一起捣鼓, 甚至兴致勃勃地提出自己的建议对方子进行改良, 而那些诗会什么的,他是从来不去的。 比如说这搓面筋……正常人搓着搓着都要抓狂了,谢寂能蹲在小厨房里搓一下午。 晚上关卓醉醺醺的回来,身上酒气冲天, 还带着脂粉味儿,谢寂冷眼看着,让长生把关卓送回房,决定第二天就把这人赶出去,他家里还有个妹妹,成天见这种不着调的人,耳濡目染下被带坏了可要不得! 关卓宿醉醒来,发觉他寂哥要撵他走了,他哭唧唧地就差没跪下来抱大腿,谢寂却理都不理他,待他如冬天般严寒无情,最终关卓只能抱着自己的包裹离开,好在附近便有家客栈,便暂且在那住下,他倒也不生气,主要是谢寂愿意让他住在家里都已是他八辈子修来的福气了,更别说已经考完,人家也没必要留他住不是? 妹妹都十四了,明年便是及笄,他一个外男住在人家里,说实在的,关卓脸皮再厚,到底也是知道廉耻的。 他敢说,要是有朝一日有人嚼他跟妹妹的舌根,寂哥能在拔了那些人舌头之后把他给宰了! 不过到了放榜日,关卓头天晚上便在客栈的床铺上辗转反侧,次日天还没亮,他便跑到了谢寂家拍门,门房老何睁着惺忪睡眼分外无语:“关少爷,这天还没亮呢!” “哎呀可是跟我同一客栈的考生们都起来去看榜了!寂哥呢?寂哥还没起吗?” “我们家爷昨儿晚上便让长生提前过去了,待会儿放榜长生看了就会回来。” 关卓:……对不起是在下输了。 长生这小子机灵得很,他想起关少爷说的什么榜下捉婿,生怕他们家爷暴露了被人看去,本来谢寂是让他找个客栈住一晚再去等放榜,这家伙可好,省钱,直接带了张草席,等在了门口……一有动静长生便醒了,眼见来等放榜的人越来越多,他干脆利落地占了个好位置,待到天亮,差役们敲着锣走出来清道,长生更是瞪大了自己的大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那张红纸瞧。 他对他家爷有信心,直接看第一名! 主要是谢寂以前的表现太出色了,无论是先生考问还是参加科考,从未拿过第一以外的名次,一见自家爷的名字高居榜首,长生便想哈哈大笑,当然,他忍住了,捂嘴偷笑,免得被人瞧见发现他太过快乐来抢他们家爷当女婿,可别以为他没瞧见啊,这周围可不少虎视眈眈膀大腰圆的下人呢! 正要走,又想起来还有个讨人嫌的关少爷,于是长生开始从最后一名找,经验丰富的他,只花了片刻便将榜看完了,一头一尾非常完美。 谢寂陪着妹妹用完早饭便陪妹妹玩,一边陪玩还一边给妹妹剥瓜子,眼见关卓走来走去烦死个人,他道:“坐下。” 言简意赅,关卓怂了。 见谢寂云淡风轻,关卓实在忍不住:“寂哥你难道都不着急吗?” “无甚好急的。”谢寂淡道,“我知道我会中。” 关卓:…… 对不起打扰了,兴许这就是学神吧! 很快长生便回来了,一到家他便不再掩饰内心狂喜,大呼小叫的喊起来:“爷!爷你中啦!爷又是第一!” 谢寂面色平静,似乎这个第一并没有让他多么高兴,只有他心底清楚,他确实是很愉悦的,至少这离他出人头地的目标又进了一步。而关卓眼巴巴望着长生:“我呢我呢我呢?有没有我?有没有我?” 长生挠挠头:“关少爷也中了,不过是最后一名。” 他想多了,关卓根本不会心里不平衡,他只会狂喜……毕竟他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这回能中,绝对不是因为他的实力,而是运气! 这还真叫关卓还说准了,本来还真没他的事儿,偏偏在复检卷子的时候,最后一名卷子上有个墨点子,复检的那位官员是个眼里容不下沙子的,不由分说便淘汰了这个人,于是关卓莫名往上升了一名,恰好挂在尾巴上…… 相比较关卓的狂喜,谢寂则稳重许多,似乎是不是第一对他而言并不是那么重要,关卓越看越是觉得钦佩,怪不得寂哥能成大器呢,瞧瞧人家这气质!这胸怀!换作自己考了第一,怕不是兴奋地当街裸|奔去了! 因三日后有殿试,饶是关卓也要临时抱佛脚,虽然他已经中了,但万一到了殿试那天再度运气爆棚,就得了皇上青眼呢? 而谢寂则破天荒地陪妹妹逛街去了,自打他们到了京城,他便一直埋头苦读,甚少出门,殿试在即,饶是谢寂也不是不紧张的,再怎么看书也看不进去,心中百感交集,乱得不像样子,干脆便不看了,出去走走。 京城比丰城自然不知繁华多少,而玲珑最喜欢的是路边那些小吃摊子,她几乎是每一样都想尝一尝,然后她吃不完的就全给了哥哥……谢寂也不嫌弃吃她的剩饭,最艰难的那段时间,一口窝窝头兄妹俩都是分着吃的,谢寂早养成了节俭的性子,从不浪费粮食,好在后来养了豆包,吃不完的饭可以给豆包吃,不然玲珑觉得,她这哥哥是真的能把自己撑死也要把剩饭全吃掉的…… 她已经十四岁了,生得美极,尤其是笑的时候,简直比太阳还要耀眼夺目,但凡是她去的摊子,摊主们态度都好极了,半买半送,毕竟谁会不喜欢这样美貌又清灵的小姑娘呢?倒是她身后跟着的青年看似温润却气势十足,叫人不敢小觑。 吃吃喝喝一整天,回到家玲珑整个人都是开心的,谢寂的嘴角也噙着一抹笑,看得读书读得头晕脑胀的关卓羡慕不已,因此愈发对即将到来的殿试紧张到不行,头天晚上居然一整夜没睡,次日清晨顶着两个巨大无比的熊猫眼出现在谢寂兄妹面前。 谢寂:…… 玲珑:…… 玲珑坚持要送谢寂,不过马车不能进皇城,只能在宫外规定的地方等候,若是有逾矩还要被罚呢,不过谢家的马车只是外表朴素,里头经由玲珑改造后无比舒适方便,她一个人也能玩很久。 她目送谢寂在被引进皇宫,还扯着马车帘子不肯放下,正巧有人打马经过,马儿畏惧她,前膝一软,玲珑便抬起头,与马上的人四目相对,她的眼睛清澈而天真,眼珠又黑又圆漂亮极了,看得那人微微一怔,随即玲珑冲他笑了笑,撒开手,便又回到了马车里。 那人用腿一夹马腹,又走了数步,片刻后,又不觉回头,将视线停留在那辆看起来很普通的马车上。 随后玲珑等到下午,谢寂才出来,他面色如常,丝毫不见垂头丧气,倒是关卓一副精疲力尽的模样,一上车,关卓便抱怨起来:“皇上也太威严了,当时真给我吓得一句话也不敢说,卷子也答的乱七八糟……不像是寂哥,皇上对他十分欣赏,不出意外的话,明儿上午便要点寂哥做状元了。” 这对兄妹真是淡定的过分,谢寂道:“名次明日才出来,你也不必着急。” 关卓拍了拍自己的腿:“我不是急,我是吓的。” 次日清晨,参加殿试的贡士们一大早便入了宫,谢寂果然被点为状元,游街时,两道满是看热闹的百姓,许多姑娘家拼了命朝他身上丢香囊绣帕什么的,玲珑早早让长生定了茶楼的二楼包厢,这会儿正好看她哥迷倒万千少女。 状元郎俊美无俦,有神人之姿,别说是百姓,就是皇帝也从没见过这样出众的状元郎,他点谢寂为状元,除却谢寂的确才华出众外,这张脸也是功不可没,反倒是后头的榜眼与探花,一个不惑之年,一个而立之年,长得虽不能说丑,但跟十九岁的状元郎相比,那真是老黄瓜刷了绿漆。 所以姑娘们的尖叫啊绣帕啊香囊啊什么的,完全没他们的份儿。 玲珑与谢寂相依为命多年,可以说这世上最了解谢寂的便是她了,虽然她哥哥看起来很淡定,可她还是敏锐地察觉到了异样,想到这里,她便双手举起圈在嘴边,喊道:“状——元——郎——!” 谢寂听到妹妹声音,立刻抬起头,见她正在二楼对自己挥手,不觉露出温柔的笑容,以至于街道边的大姑娘小媳妇纷纷面红耳赤,随即玲珑又喊道:“你——好——帅——呀!” 谢寂这回是真忍不住了,便是跟在他身边也有数年的长生都从未见过自家爷这样的笑容,顿时跟见了鬼一般,转念一想,又觉得对着小姐,爷怎么笑都正常。 虽然一身红蟒袍胸前一朵大红花显得蠢兮兮,可谢寂硬是靠着过人的美貌与气质扛了下来,他正是春风得意的时候,以至于后头的榜眼与探花两人瞬间惺惺相惜,真不是他们太弱,是对手太强…… 回到家,谢过了前来上门庆贺的宾客,又给了前来报喜的人红封,谢寂才挥退下人,拉着玲珑的手,兄妹俩坐在书房中,玲珑隐隐觉得他有话要说,却不知道是什么事能让谢寂如此严肃。“……哥哥?” “龙儿,今日皇上钦点前三的时候,有几位重臣在场。” 玲珑歪歪脑袋,然后呢? “……我看见他了。” 这个“他”,自然便是他们的父亲,已经失踪多年,生不见人死不见尸的谢凤望。早在玲珑懂事之后,谢寂便将父亲的事情说与她听,娘亲临死前都还在等这个无情无义的男人,谢寂之所以如此拼命想要出人头地,也是想要找到那人,让他在娘亲坟前磕头认错。 “只不过,他已改名换姓,不再叫谢凤望,我问过小太监,他说,那人如今叫魏泽望,乃是皇上亲封的信阳侯,亦是大司马骆三青的女婿,湖阳郡主之夫。听说多年前他以白身拜入大司马门下,随大司马征战四方,立下汗马功劳,是个顶天立地的大英雄。” 说这些话时,谢寂语气十分平静,玲珑抓住了谢寂的手,才发现他的手指居然微微颤抖着,可见其内心如何狂风骤雨。 “听说,信阳候与湖阳郡主夫妻恩爱,多年来身边无一妾侍,举案齐眉,鹣鲽情深,湖阳郡主亦是女中豪杰,与信阳候是珠联璧合,天生的一对。” “啊,他们还有一个女儿,被皇上封为栖霞县主,万千宠爱于一身,是天之骄女……龙儿。” 谢寂喃喃着,“那娘亲算什么,我们兄妹二人,又算什么?” “我今日与他相见,他竟不认得我,与我擦肩而过,可我却认得他!化作灰,我也认得他!” 那是将他扛在肩上,抱着他玩耍逗弄的父亲,是他午夜梦回常常梦见的家人,他又恨他,又爱他,想着也许他早早在从军不久便死在了战场上,又想着也许他只是迷路了,早晚有一天会回家,而现在一切都成为泡影,父亲没有死,也没有迷路。 他只是没有回家而已。 谢寂眼眶通红,却没有泪,早在娘亲死去,他背着高烧不退的妹妹被人从城门口赶走,深一脚浅一脚在雪地里艰难跋涉时,他便发誓再不流泪了。 玲珑见他要哭不哭,抓着他的手指略微用力:“哥哥……” 她对谢凤望没有印象,毕竟谢凤望走的时候娘亲刚有孕不久,可谢寂却不然,他从出生到五岁的这段童年,是人生中最快乐的一段时光,温柔的娘亲,强大的父亲,他是他们的宝贝,是他们爱的结晶,他们曾一起期待过玲珑的出生,但在五岁之后,这幸福便戛然而止,他与娘亲带着刚出生的妹妹东躲西藏,可不管他们逃到哪里,都有一双手在给他们制造灾难,让他们活不下去,却又死不掉。 娘亲最开始是舍不得离家的,因为那是充满一家人回忆的地方,她还想要等夫君回来,可是流言蜚语几乎要将她逼死了,总是有人爬上他们家的墙头,想要染指这个美丽的女人,而左邻右舍知道后,他们并不会为娘亲说话,他们似乎忘记了这些年娘亲是多么的善良多么的体贴,只说若非她不检点,为何那些人总找上门? 甚至有人传言,只要二十文,就能睡娘亲一晚。 来骚扰的人越来越多,娘亲的绣品也卖不出去,他们说这是淫|妇所绣,令人作呕,家门口常有人泼粪水秽物,一出门便被人指指点点辱骂不止……娘亲为了保护他们,只好趁着夜色偷偷带他们逃走,可到了新的地方,并没有得到新的开始。 无论他们逃到哪里,那些流言都如附骨之疽,无孔不入。 于是他们逃啊逃啊,在一个地方生活不久,就得换一个地方,年幼的妹妹哇哇大哭,娘亲连奶水都没有,可她从来不在他们兄妹面前哭泣,总是很坚强,告诉他说,爹总有一天会回来,可夜深人静时,搂着妹妹睡觉的谢寂却听到了娘亲压抑的哭泣,那时候他还小,却感到了其中蕴含的悲伤。 一直在等的人……娘亲临死都在等的人……他改名换姓,功成名就,娇妻爱女应有尽有,可娘亲却变成了一坛骨灰! 谢寂猛地将妹妹抱入怀中,玲珑觉得骨头都被他搂得生疼,她轻轻抬起手,覆在了谢寂背上,谢寂紧紧地抱着她。 不能再失去了……一定要保护好妹妹,一定要!一定要保护好! 他答应过娘亲,要找到那个人,如今他找到了,总有一日……总有一日,他要叫那人跪在娘亲坟前谢罪! 玲珑感觉有温热的液体浸湿了自己的衣襟,她反手抱住谢寂,蹭了蹭他的脸,哥哥身上散发出了悲伤气息,闻起来那样苦涩,“没关系的,他不要我们,我们也不要他了。” 谢寂的身体剧烈颤抖起来,他心中爱恨交织,最终喃喃道:“是,他不要我们,我们也不要他……” 娘亲的骨灰他们一直带在身边,并没有下葬,谢寂不知道要怎么告诉她,她等到死的那个人,已经另有所爱,不要他们了。 关卓直到下午才见到从书房里出来的兄妹俩,妹妹瞧着倒是没什么变化,但寂哥的眼皮子肿的跟什么似的……天哪,原来寂哥中了状元这么激动的吗?原来一向泰山崩于前不改色的寂哥,内心其实如此脆弱需要怜爱吗?!真是让人想不到啊! 于是关卓自以为体贴地说:“寂哥,不要激动,你能中状元本来就是板上钉钉的事儿,瞧你激动的都哭成这样了,妹妹安慰寂哥辛苦了哈,这样,我在春风楼订了一桌酒席庆祝,晚上咱们走一个?” 谢寂:…… 玲珑:…… 不过被这憨憨插科打诨,谢寂的心情平复了许多,玲珑又给他做了热敷,到了晚上眼睛便差不多消肿了,只余淡淡的红色,愈发显得他生得俊朗,看得关卓羡慕不已,你说这老天爷到底是多偏爱他寂哥啊,不仅给了才华,还给了美貌,怎么能有男子生得这样好看呢? 看看他寂哥,再看看他玲珑妹妹,关卓觉得自己今天晚上就着这兄妹俩的盛世美颜,少说能吃五碗饭! 春风楼是京城最出名的酒楼,一桌席面可不便宜,关卓也算是下血本了,有吃大户的机会玲珑当然不会错过,她有心要哄谢寂开心,便亲自送上了自己的贺礼——她平日在家无事,常常捣鼓些小玩意儿,反正就这也会那也会的,谢寂捧着妹妹送的由她亲手雕刻的玉佩,面上不觉带了笑,就想收起来,被玲珑一把抓住。 “每次送哥哥东西哥哥都藏起来,玉佩也不戴,难道是嫌我刻的不好看吗?” 她真的服了谢寂,很久很久以前她送他的山核桃,他都保存到现在,谢寂屋子里有个百宝箱,平时如珠如宝的锁着护着,不许外人碰一下,里面其实一文钱都没有,全是玲珑送他的东西,什么草蚂蚱啦纸蝴蝶啦积木啦……都被他装箱子里了。 谢寂在妹妹的死亡凝视下,只好万分不舍地将玉佩系在了腰上,这块玉可不便宜,谢寂不懂这些奢侈品,关卓家中也仅是富裕,实际上这块玉乃是玲珑归墟龙宫里的东西,她的宝贝太多了,放着也是放着,送给她喜欢的人类正正好。 不夸张的说,这块玉佩拿出去,足有一个国家的价值。 而且配上这块玉佩,可百毒不侵,甚至能够保护谢寂,日后谢寂有很难的路要走,玲珑不可能十二个时辰都在他身边,有这块玉佩在,自然能护他周全。 关卓羡慕的要死,玲珑便也送了他礼物。 看着手上的粽子糖,关卓陷入了沉思。 这对比也太明显了!妹妹偏心!这粽子糖他知道!还是他买来的呢! 谢寂摸着腰间玉佩,爱不释手,顺便睨了关卓一眼:“龙儿送你的粽子糖,你还不满意?” 那架势,活似关卓要是敢点头,他就能把他的头给拧下来! 关卓吸了吸鼻子,感动道:“满意,特满意,我哪敢不满意。” 830|第七十二片龙鳞(六) 第七十二片龙鳞(六) 春风楼的菜色的确是一绝, 关卓进京前家中给了他不少银子,进京后又都吃住在谢家, 除却必要的花销, 他手头的银子还有大半,请了这么一桌席面倒也绰绰有余, 不过这么贵的席面关卓也是头一回吃, 秉持着不能浪费的宗旨, 他誓要将最后一滴菜汁都吞入腹中。 相比起他, 谢寂兄妹俩的吃相则优雅多了, 他们的外公是开药堂的, 自然也读过书, 教导出的女儿亦是知书达礼, 所以谢寂很小的时候便很爱干净,从不跟其他小孩一样成天在泥地里打闹,梁氏死后, 他与玲珑兄妹二人相依为命, 言行举止都不知不觉受了玲珑的影响,便是让他与那些世家贵族一起用膳,在礼仪气度上也是不差的。 关卓就粗鲁多了, 他这年纪什么都已经定型, 想学也学不来。 三人将一整桌席面吃了个干干净净,谢寂是不想浪费,关卓是想吃回本,玲珑则是因为味道确实不错, 吃到最后,玲珑还是腰身纤细,谢寂也是面不改色,惟独关卓瘫倒在椅子上抚着凸出的肚皮长吁短叹:“吃撑了吃撑了吃撑了……” 春风楼的跑堂又送了壶山楂茶来,说是给几位客人消食用的,关卓被这体贴的服务感动到了,因为这山楂茶居然不要钱! 他倒了一杯,一口气灌进去,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好像真的舒服了许多。 谢寂则起身,拉起妹妹:“我们去外面走走,也好消食。” 关卓瘫在椅子上摆手:“你们、你们去吧,我便不去了……我实在是走不动了……”说着,打了个响亮的嗝儿,由于过度粗俗,谢寂立刻拉着妹妹远离这个家伙,顺便把长生留了下来,让他待会儿把关卓送回家。 京城繁华,便是天黑也热闹不减,街上行人摩肩接踵,摊贩们都在热情地招揽客人,卖什么的都有,各色彩灯下,竟将这夜晚照的明亮如白昼,这份热闹,要到入夜才会渐渐散去,今日又是状元游街日,百姓们也很是高兴,方才在春风楼谢寂还被掌柜的认了出来,掌柜的向他求了一份墨宝,关卓请的席面钱,则一文不动的全部退回,想来还瘫在包厢里的关卓尚且不知。 但也能想见他得知后会有多么兴奋了。 本次被录取的进士有数百人,读书人榜上有名,自然瞧不上那些庸俗的庆祝方式,而是以诗会来代替他们的喜悦,不过任谁都联络不上那位神秘的状元郎,说真的,会试成绩一出,高居榜首的不是在诗会上大出风头的各地才子,却是个从未听说过的书生,还让许多人怀疑起了会试是否公正,要知道今年来参加会试的可都是各个州县最优秀的考生,其中不乏年纪轻轻便声名远播的才子,这会元怎么就落到了个名不见经传的书生身上? 私下里流言蜚语不断,又得知这位会元从不参加诗会,也不与读书人来往,愈发叫人不满。 读书人酸起来,就没柠檬什么事儿了,玲珑觉得他们很像学校里那种抱团的塑料闺蜜,小心眼又爱计较,没本事又总作妖,觉得自己天下第一棒。至少她哥成了会元后,那些拜帖便如雪花般飞来,谢寂是看都不看便丢在一边让长生处理掉,他根本懒得把珍贵的时间花在跟这些人虚以委蛇上。 他不需要朋友。 但有句话怎么说,冤家路窄,殿试上谢寂一鸣惊人,不仅容貌最为出众,就连才华也甩了别人一大截,连皇上都对他青睐有加,夸赞他是“不世之材”,听得一众贡士们脸都绿了,一个人太出风头,其他人自然便泯与众人,皇上眼里哪还看得到他们?甚至皇上还亲自询问了谢寂的志向!哪有这样的!哪一届状元不是从翰林院做起,怎地到了谢寂这儿便有特权?! 于是,谢寂牵着妹妹逛街消食,便与这一群刚碰头准备去京郊长亭走廊开诗会的贡士相遇了,谢寂自然不记得他们是谁,他们想忘记谢寂却很难……眼见谢寂身边还带了个容貌绝美眉宇间却依稀带着稚气的少女,便有人阴阳怪气道:“状元郎真是好福气,刚刚金榜题名,身边还有如此绝世佳人作伴,当真是让人好生羡慕啊。” 谢寂冷冷地看着他,那人有些怵,却还是强作一副风流倜傥的样子,刷的一声打开手中折扇,故作玉树临风,殊不知与芝兰玉树的谢寂相比,不过是东施效颦,徒增笑料罢了。 盖因谢寂与玲珑看起来年岁相差不小,大家又都知道状元郎尚未成亲,可身边却带着个美人儿,又亲昵地握着人家的手,当真是有些伤风败俗。又一人道:“我等正要去诗会,状元郎可要一起?” 今日殿试,谢寂全程冷静自持不见慌乱,对于考官及皇帝的提问也是言之有物对答如流,愈发衬得同批其他考生像个哈批,他完全不遮掩自己的光芒,于是在这光芒下的考生们自动自发团结起来孤立他,想要给他好看。 谢寂厌烦这些总是打扰他们兄妹的人,理都不想理,牵着玲珑转身便走,这群人却不肯放过,大街上堵着路,非要谢寂跟他们同去诗会不可。 玲珑扯了扯哥哥修长的手指头,在他掌心挠了挠,笑得超甜,谢寂见状,知晓她是想去凑这热闹,只希望待会这群人不要后悔,脸面被个小姑娘撕下踩在脚底,可不是什么值得骄傲的事儿。 贡士们的诗会并不禁止旁人参加,因此虽然是夜晚,也有许多好奇的人早早等在水榭长廊,其中不乏一些贵族小姐,本朝相对开明,并不会强制要求女子要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不过有些老古板确实喊着女人要三从四德相夫教子才算贤惠的话,谢寂从来都是将这些当作耳旁风。 因着娘亲与妹妹,他对这世间女子都有几分怜惜。 “啊,不好意思。”举办诗会的人据说是湖州才子,此番是二甲第一,他师从大儒,输给无名无辈的谢寂心中很是不服气,因此有意为难。“我不知晓状元郎也会来,因此并未准备状元郎的位子,若是状元郎不嫌弃,可以坐在那里。” 他手指的方向是诗会角落,基本上坐在那就是个看板,跟诗会无缘了。 谢寂冷眼看着他,转身便走。 他一语不发,也不接别人的话,那湖州才子见他如此不给面子,脸色顿时难看起来:“谢寂!” 这会儿不阴阳怪气的叫状元郎了,而是直呼其名。 “又想叫人来,又想排挤,原来大儒的弟子就是这么个德性啊。”玲珑啧啧有声,她这样的美人儿,眼睛比天上的星子还要明亮,露出嘲讽的眼神时简直不要太让人羞愧,“不服就来比试,耍这种手段,我还看眼前的不像才子,倒像傻子。嫉贤妒能,刻薄无知,才子的门槛原来已经这样低啦。” 她声音甜美而清脆,飘扬在水榭长廊,连带着周围围观的百姓都觉得,哇,这个小姑娘说的话好有道理! 读书人们爱面子,并不擅长口舌之争,湖州才子脸色涨红,又道:“我等几次三番请他他都不来,到底是谁瞧不起谁?!” “你也说了是请。”玲珑答道,“既然是请,别人便有拒绝的权利,哦我明白了,你们这请不过是随便说说,不来便是不给面子了,好比我看上人家的祖坟,跟他们说我真的很想买,可他们不卖,便是瞧不起我,原是这样的道理,受教了受教了。” 湖州才子怒道:“胡说八道!” 这是很明显的偷换概念,可惜他不知该作何回答,便怒斥:“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我不与你一般见识!谢寂!你躲在女人身后算什么本事!大庭广众之下牵手游街,伤风败俗!不知羞耻!” 谢寂却并没有松开与玲珑交握的手,他不觉得自己与妹妹牵手有什么错,街上人多,她还那样小,他怕弄丢了她,且他们是血脉相连的兄妹,若是因为外人所言便要隔个十万八千里才叫有规矩,那这规矩不守也罢。 他拉着妹妹,去把角落里的那把椅子搬了出来,放在水榭长廊中间,让妹妹坐上去后,他长身玉立,面色淡然,吐出几个字:“开始吧。” 他虽然在丰城过了好些年,丰城又闭塞,教育资源并不好,可他有个宝贝妹妹,玲珑总是能给他弄到各种稀奇古怪包含各行各业的书,谢寂不是没察觉到这其中有问题,但那又如何?他不在意妹妹身上有什么秘密,只要她在他身边,只要兄妹俩永远不分开,其他的他都不管。 真正比起教育资源,应当是这些读书人比他匮乏许多才是,谢寂的阅历、眼界以及心性,都非这群温室里长大的读书人所能比,他们找他比试,不过自取其辱罢了。 玲珑便坐在椅子上听她哥舌战群儒,比诗词歌赋琴棋书画,这些人哪里是她哥的对手啊,怎么说这也算是她亲手培养出来的哥哥,凡人怎么能跟他比? 比到最后一群人面有菜色,肚子里实在是挖不出货了,个个垂头丧气,倒是周围来看热闹的百姓们觉得今天的诗会特别精彩,往日他们也会来看,虽然听不懂这群读书人在说些什么吧,但都文绉绉的,再加上那摇头晃脑清高出尘的样子,真是跟普通人不一样,结果今天这位俊秀出众的状元郎一来,平日眼睛长在头顶上的书生们便都蔫儿了,看到最后,不知是谁带的头,响起一片掌声,惹得其他书生们面红耳赤,谢寂面上却不见得色,只是带着妹妹走了,似乎赢或不赢,对他来说都毫无意义。 这些人若是以后也能不要来烦他就更好了,他实在是厌烦总是出现不相干的人打扰他们兄妹的生活,做到彼此不理睬不来往真的就那么难吗? 人群中,戴着面纱的美貌小姐盯着谢寂的背影目不转睛,与她同行的还有一名年纪相仿的少女,见她瞧的出神,轻轻撞了她一下,取笑道:“怎么样,我没骗你吧?状元郎生得可好看了。” 美貌少女脸微微羞红,随即又变得有几分冷意:“他身边那个女孩子是谁啊?听说他已经十九岁了,难道还未有婚配?” “瞧他们二人生得神似,瞧着也不像夫妻,倒像是兄妹。” 一听那二人可能是兄妹,美貌少女顿时眼睛一亮,不过她还知道矜持,便道:“确实是翩翩君子,丰神俊秀,又高中状元,这些书生都比不上他。可我娘亲是不会看上区区状元的,状元算什么呀,翰林院里多的是历届不得志的状元呢。” 简而言之,谢寂现在的情况就是,稍微富贵的人家将他当作乘龙快婿,但真正有权有势的人家并不会将他列为女婿人选,除非日后他能平步青云,否则想要娶一位真正的贵女,可谓是难如登天。 因此在这二位姑娘看来,她们能看上谢寂,那真是谢寂八辈子修来的福气,得是谢家祖坟疯狂冒青烟才有这机会,所以他怎么会拒绝呢?不存在的好吧,只有她们挑他的份儿,没有他说不的份儿。 希望他能再争点气,不要泯与众人,这样的话,日后兴许能在她的夫婿人选中脱颖而出,让她爹娘看重。 毕竟比起那些只知道讨好她奉承她又空有家世的贵公子,她更想要一位才华横溢又俊秀无双的男子做夫君。 再拖下去,万一皇上给她赐婚就糟糕了,她可不想嫁皇子,她爹娘恩爱了一辈子,以后她也要找像爹爹那样的人做夫君,才不要跟其他女子分享呢。 可高门贵族的公子哪个不是三妻四妾?便是没有妾侍,成年前也有几个房里人,想想便让人膈应。 谢寂并不知道有人把自己列入了未来夫婿名单中,他只知道自己要更加谨慎更加努力,信阳候是压在他头顶的一座大山,大司马更是掌管天下军马,他得花费多少时间,才能达到他们的高度? 他不知道,但他最不怕的就是等,因为他有足够的耐心与毅力。 殿试结束后三日,被录取的学子们纷纷被分派职位,如关卓这般的三甲同进士,想要留在京城是不可能的,被分了个偏远地方的七品县令,榜眼探花则如从前一样入了翰林院,授七品编修,而状元郎则出乎意料的没有同历任前辈那样进入翰林,而是被派遣到了刑部,任六品刑部主事,这出乎了许多人的意料,都搞不懂皇上这是什么意思。 有话讲“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翰林院便是历朝历代高级文官的必经之路,偏偏这回的状元郎,殿试时皇上明明十分欣赏,却把他放进了刑部,这又是为何? 实在是令人捉摸不透。 若是放去户部吏部,倒还能有说法,可刑部……刑部有啥?要油水没油水,要前途没前途的,还不如老老实实在翰林院里熬资历,熬个三四十年,只要有本事,不让皇上厌弃,早晚能飞黄腾达。 状元郎这图什么呢?众所周知六部里,工部刑部最惨,尤其是刑部,那真是三天一小案五天一大案,办不好传进皇上耳朵里还要受罚,刑部尚书也是换得最勤快的大员之一,真是个吃力不讨好的地儿。 殊不知这却是谢寂自己要求的,他对自己的定位很清楚,打仗?如今国泰民安,且不说没有仗打,便是有,他也不一定比得过大司马及信阳候手下那些身经百战的将士,想要立下军功更是难上加难;去翰林院熬资历?的确可以,但他不想花费那么多时间;他知道自己的优点:冷静、敏锐、胆大心细,过目不忘思维能力及逻辑能力又远超常人,还在丰城的时候,他便常常协助蒲大人,没有什么比破几件惊天大案更快扬名的方法了。 还在丰城的时候,蒲大人曾抓过一伙流窜偷盗的犯人,那群犯人落网后称自己来自甘州,是逃难而来。可近几年风调雨顺,从未听说过甘州闹灾,这难从何来?于是在来京的路上,谢寂特意绕了一圈经过甘州,如今舆图是明令禁止贩卖的,想要对本朝国土有所了解,只能靠自己的双脚走遍,再用笔画出来。 甘州气候潮湿,常年阴雨,那群窃贼说春天时甘州决堤,知州大人封锁了消息,派人去往各家各户招募成年男子修堤,却一文工钱都不给,还百般苛责,他们这群人往日便游手好闲,被抓去做工更是苦不堪言,便顶着生命危险逃了出来,一路向北逃到了丰城,本来打算弄点钱找个地方安置,谁知钱刚到兜里还没捂热乎呢……就被抓住了。 说到这里,简直涕泪纵横。 蒲大人只是个小知县,甘州距丰城千里之遥,他根本没有权限,也没有能力去管,他试着向上峰写信提及,却被告知与他无关,蒲大人并无多大志向,只要丰城百姓安居乐业,其他地方的百姓如何,他实在无能为力。 他们进京赶考经过甘州时,谢寂特意去看了已经修好的堤坝。 粗制滥造,偷工减料,今年必定还要再次决堤。 而且甘州的百姓精气神极差,街道过分安静死寂,连摆摊的摊贩都是死气沉沉的,街头巷尾却神奇地不见乞丐,也甚少见成年男子,大都是老弱妇孺。他们打尖的那家客栈掌柜可是嘴巴紧如蚌壳,无论问什么都不肯说。 甘州要出大事。 谢寂不能力挽狂澜,但他愿意拼这一把,在皇上心里先挂上号,他要做孤臣,要做人上人,要让谢凤望在娘亲坟前磕头赔罪! 这便是他的契机。 谢寂后来用银子撬开了那掌柜的嘴,与他约定每月互通一封书信,未免被人中间截获,谢寂特意教了那名掌柜暗语,信件看起来就是单纯的闲话家常,但甘州的风吹草动,谢寂都了如指掌。 他并没有瞒着妹妹,因为到时候如果他能揽下这个任务,是定然要带妹妹一起去的。谢寂任何事都不瞒着玲珑,乃至于自己要借此扬名天下,都与妹妹说了个清楚。 玲珑并不觉得谢寂卑劣,不这么做还有别的方法么?他们人小式微,难不成直截了当告诉皇帝说甘州有异状?别说皇帝会不会信,就是能不能见着皇帝的面都得另说! 古代消息递进缓慢,传播渠道有限,一个消息可能要过个十天半个月才能传入皇帝耳中,前提是没有人拦截,不走程序想告御状?骨灰都给你扬咯! 会死很多人,但谢寂没有办法,他什么都做不到,因为此时此刻的他还太过弱小。 正如谢寂所料,甘州一年到头有九个月都是雨季,太阳终年难遇,六月,谢寂收到掌柜的信,说甘州发了一次大水,好在只冲毁了一半的堤坝,知州大人又开始征募壮丁修堤,只是连日大雨不断,许多人都因此被水冲走葬送了性命,官府却一文抚恤金都不给,眼见大雨不停,他心中慌乱。 七月,谢寂没有收到掌柜的信。 而甘州洪灾也终于遮掩不住,彻底爆发,皇帝震怒,派去官员赈灾,可连着去了三批官员,竟没一个能活着回来! 说是遇灾而死,可究竟怎么死的谁知道?翌日皇帝在早朝时大发雷霆,询问可有卿家主动请命去往甘州,朝堂一片死寂,皇帝重复问了三次,竟无人应答,正当他要发火时,谢寂拱手出列:“臣愿往!” 三个字说得掷地有声,皇帝对他印象很深,这几个月他也一直有在关注这个年轻的状元郎,对于他的刑部的表现也非常满意,见满朝文武竟只有这一个文弱青年挺身而出,皇帝心中失望至极,登时金口玉言,封谢寂为钦差,携金牌前往甘州! 同时亦命信阳候同往。 831|第七十二片龙鳞(七) 第七十二片龙鳞(七) 直至出发前, 每个看见谢寂的人,都用一种惋惜中夹杂着古怪的眼神看他, 大抵就是:啊, 太可怜了,这个年少有为的人, 马上就要死了, 没办法活着回来了。 谢寂自己则十分平静, 反倒是信阳候府, 因着信阳候被派去甘州, 湖阳郡主大闹了一通, 她爱信阳候入骨, 怎能看他以身犯险, 当即便要去找父亲,请求父亲帮忙说情让信阳候留下来,信阳候魏泽望拉住她的手, 柔声安抚道:“沛娘勿慌, 此番前去甘州,并非独身一人,不会有危险的。” “怎么就不会有危险?”湖阳郡主都气哭了, 她在信阳候面前从来都像个没有长大的孩子需要呵护, 眼睛红通通地看着他,“去了三批钦差,一个没活着回来!说是运气不好被淹死了,可世上哪有这样的巧合!三个人全在检查堤坝的时候叫水冲走了!甘州那群人丧心病狂, 朝中说不准还有人与他们狼狈为奸,你若是也出了事,可叫我们母女怎么活!” 信阳候百般劝慰,她却硬是不听,只发脾气不许他去,要他去跟皇上辞去这次的差,信阳候看着她,神情突然恍惚了一下,湖阳郡主察觉到了,反握住他的手,也柔声道:“我并非不愿你去,想把你拘在家中,只是你若去了,危险重重,我哪里舍得?你在我心中有多重要,难道你不知?” 被她这样一安抚,信阳候慢慢回过神,应道:“我自是知道的……” 湖阳郡主接下里没有再如先前那般强硬,而是晓以利害,可惜无论她怎样劝说,信阳候都不肯答应去向皇帝辞掉这个差事,搞得湖阳郡主直到他出发前都没有再搭理他。 临出发那天清晨,她却又忍不住来送他,再三叮咛他要谨慎小心,又勒令护卫们一定要保护好侯爷,信阳候见她如此不舍,便笑道:“若是沛娘不舍,便与我同去。” “我才不去。”湖阳郡主忍不住白他一眼,“去了也是给你添乱,且我去的话,得带多少行李跟下人?坐在马车里晃晃悠悠,到那许都冬天了!” 信阳候放声大笑,上马而去。 他虽已不再年少,却仍然容貌俊美身姿挺拔,一如当年初见般风姿过人,湖阳郡主痴痴地望着信阳候远去的背影,嘴角不由得抿起了一个幸福的笑。 这样的幸福,她决不会放手。 信阳候轻装简行,只带了八名护卫,谢寂就更简单了,只带了妹妹与长生,本来是不想带长生带个丫鬟的,结果玲珑却不愿意,丫鬟可不如她强悍,从京城到甘州骑马也要三天两夜,丫鬟不会骑马,难道要给她准备个马车?那么多年清苦的日子都过来了,没人伺候又不是会死。 至于带着长生则是因为长生机灵伶俐,能帮上忙,否则手头没个能用的人会很麻烦。 谢寂本意便是准备一辆马车,结果妹妹却早早换上了男装牵了马出来,作为天底下最没有原则的妹控,他还能说什么?因此当信阳候到达城门口时,兄妹俩已经在等着他了。 只一照面,玲珑便认出这人是当日殿试时与她对视的男人,他胯|下那匹骏马还记得她,见着她又忍不住把前蹄弯了弯,显然信阳候也很意外会遇见她,与谢寂寒暄过后,总有意无意地朝他看。 谢寂对信阳候十分冷淡,他对皇帝也这样,不热络不亲近,刑部的同僚都说他是块不能融化的冰山,但跟谢寂这样的人共事也非常舒服,因为他不跟你拐弯抹角,只做实事,再加上他出身贫寒,又不与他人来往,皇帝心中对他也很是信任,否则哪里轮得到他一个六品主事来做这个钦差? 大家都明白,只要谢寂漂亮的办好这件差事再活着回来,那他日后便要一步登天了! 只是,想要办好可不容易,想要活着回来,那更是难上加难。 因为见过玲珑,信阳候自然知道她是个姑娘,从她对谢寂的称呼中,又得知二人乃是兄妹,对于谢寂前去办差还带着妹妹,信阳候觉得不妥。他也说不出自己为什么会反对,就是觉得此行过于危险,娇滴滴的小姑娘还是在家中等着才好。 与冷若冰霜的谢寂相比,小姑娘则爱笑多了,不知为何,信阳候却觉得他们兄妹却是一样的冰冷,只是一个外表体现了出来,一个隐藏在了内心,就好像……无论怎么努力,也无法触碰他们的心,得不到他们的敬重,也得不到他们的爱。 “侯爷与其担心我,还是担心担心自己吧。”玲珑笑眯眯地说道,“我跟哥哥是永远不会分开的。” 谢寂见人已到齐,也不与信阳候说话,“龙儿,走了。” “来了!” 兄妹俩齐齐夹了下马腹,顿时便如离弦的箭冲了出去,可见骑术精湛,看得信阳候不禁眼热,当年还在战场上时他亦是有勇有谋的大将,后来几国约定不再开战,他才从战场退下,身上的陈年旧伤还没养好,便觉得身子骨都软了,如今见这英姿飒爽的兄妹俩,心中无端也生出万千豪情,登时驾马挥鞭追了上去! 他手下的八名侍卫马术也是极好,于是苦了最惨的长生,一个人落的老远…… 好在谢寂与玲珑还知道有这么个小厮在,酣畅淋漓的跑了一段后便停了下来,长生在后头跟马儿一起哼哧哼哧的跟上,忍不住抱怨:“爷,小姐,你们别跑这么快,小的吃不消啊!” 他们家爷天赋异禀,什么都会,小姐更是冰雪聪明,学东西比所有人都快,但两位能不能体谅一下他只是个脑子一般般灵光的小厮啊! 谢寂瞥他一眼,没有说话,但意味很明显:没用。 长生悲愤地抓了把马儿的鬃毛,马儿顿时喷了个响鼻,撅了下后蹄,显然对于他抓自己的鬃毛很有意见,长生差点儿没从马背上给撂下来,终于老实了,也不敢欺负马儿了。 明明是一起出行,彼此间却冷淡的仿佛是两帮人,谢寂兄妹都不主动跟信阳候说话,信阳候却不知为何并不生气,倒是他身边的护卫们觉得这兄妹二人不识好歹,若是可以,真想给他们点颜色看看。 前头三位钦差都是死在甘州,谢寂如果也死在甘州可能太明显了,所以他们出发的第二天便遇上了拦路抢劫的盗匪团伙,横亘在官道上虎视眈眈,从打扮、气质、武器上来看,就是很常见的那种打家劫舍的败类,但谢寂也好,信阳候也好,都没有轻视他们。 他们一行人神色匆匆,八名护卫更是训练有素,寻常人见了便知身份不凡,怎么还会冒死撞上来? 只是这背后是谁的手笔,那就另当别论了。 谢寂将妹妹挡在身后,信阳候也不废话,直接与护卫队一起杀了上去,这群山匪收钱办事,本就没什么真本事,哪里经得起真正在战场上刀尖舔血的人的攻击,没一会儿便被打得七零八落跪地求饶了。 谢寂冷眼看着,解决了后便驾马继续前行,惹得一名护卫怒道:“竖子无礼!侯爷救了他的命,他却连一个谢字都不曾提!” 其他几名护卫也怒容不减,他们都是跟随信阳候多年的亲信,对信阳候敬佩有加,他们侯爷可是立下过汗马功劳的大将,这谢寂不过是个无名小辈,怎敢如此无礼?! 信阳候却并不恼怒,反而制止他们道:“这有什么好谢的,我与他都是为皇上办事,互帮互助是本分。你们给我记住,若是叫我得知你们对谢大人不敬,休怪我翻脸无情。” 玲珑耳尖,虽然离得远,却听见了信阳候的话,她手里握着缰绳,好奇地对谢寂说:“哥哥,他好像完全认不出我们。” 谢寂淡淡道:“过去了这么多年,该忘的,早就忘了。” 谁会把自己的耻辱记在心上呢? 谢寂甚至开始怀疑,幕后之人会不会就是信阳候自己,因为他觉得从前的妻儿登不上台面,因此要他们颠沛流离,不得好死。若是这样的话…… “可是他连哥哥的名字都不记得了。” 谢寂目光温柔地看了妹妹一眼:“你我早年便没了踪迹,这天下得有多少姓谢之人,又有多少人叫谢寂?” “可是他难道都没发现,哥哥跟他长得有几分相似吗?” 玲珑倒是觉得其中另有隐情,信阳候对他们的模样实在是太过自然,不见丝毫心虚,好像他的人生中本就没有他们兄妹二人,也没有一个叫梁沛的女子。 谢寂却不愿听妹妹给信阳候说话:“无论他发没发现,都与我们无关,总有一天,这账我是要讨回来的。” 玲珑知道一时半会想要说服他很难,不过她可不会为了信阳候跟哥哥吵架,就算哥哥没理,就算信阳候有足够的苦衷,她也是想都不想就站在哥哥这边的。 又过了两日,一行人成功抵达甘州,到甘州前谢寂便与信阳候兵分两路,信阳候前去府衙见甘州知州寇文轩,而谢寂则与妹妹换了衣裳装作普通人进了城,直奔那家客栈。 到了客栈,见了那名掌柜,对方非常惊讶他们居然会出现在这里,告诉他们甘州如今是易进难出,这也是为何他上个月没有写信给谢寂的原因,因为看管极严,不允许城内的人递消息,哪怕信上没有任何问题也不行,可见寇文轩严防死守,就是怕被发现。 谢寂与玲珑便顺势在客栈住了下来,客栈生意萧条,外头街道上更是人烟渺茫,比起之前来时愈发荒凉死寂,从前还能见着几个摊贩,如今是连摊贩都寥寥无几,偶有行人路过,也都是满脸灰败,表情麻木,再加上甘州阴雨连绵,愈发使人心情沉重。 地面上亦是泥泞不堪,干干净净的鞋子踩上去,再抬起来便沾了一层污泥,对于爱干净的玲珑来说太气人了,所以她下马的时候是谢寂把她抱下去的,进了客栈房间她便趴在窗台上往外面看,房屋错落有致,青砖红瓦,明明是州衙,瞧起来却跟丰城一般,与京城更是没法比。 兄妹俩睡一间房,这是为了防止有人对玲珑下手,虽然很相信妹妹,但谢寂不想冒这个险,这间客房比较大,早在来时便与信阳候说好,信阳候住府衙,而他则住外面,里应外合去查堤坝一案。 朝廷当年拨给甘州筑堤的银子可是一笔巨款,即便每年堤坝都需要修补,却也不至于会毁坏成这样,要知道上次重新筑堤也不过是三年前!仅仅三年时间,甘州堤坝便毁的七七八八,甘州知州寇文轩征募百姓来做工,却又不发工钱,大水凶险,又连日大雨不停,许多人被大水冲走连命都没了,寇文轩不思悔改竟先一步封城制止消息泄露,当真是残酷至极! 筑堤的银子都到了谁手里去? 寇文轩令百姓修堤却没有工钱给,那朝廷每年拨下的银子都去了哪里?乍一看似乎只是堤坝出事,可这其中蕴含的问题可太多了,寇文轩区区知州,绝没有胆量,也没有能力昧下银子,朝中必定有人与他勾结,他们分了银子,结果却出了事,谁也没想到今年便会遇到百年难遇一次的大雨,大雨连下半月不停,本就要摇摇欲坠的堤坝更是不堪承重,死的人太多,想瞒都瞒不住。 长生去弄了套粗布衣服来,还有斗笠与蓑衣,谢寂换上后,又让妹妹给自己的脸与露在外面的部位涂上不易掉色的颜料,最后出炉的便是个脸色蜡黄颧骨凸出的高个青年。既然要查,那便要查个彻底,还有什么是比潜入做工百姓中更好的方式呢? 只要是年轻男子,几乎都被州衙的官兵带走了,堤坝附近也有官兵把守,轻易不许人进入,若是以钦差的身份过去,能查到的有限,且容易惹祸上身。 就跟前面那三任钦差一样,谢寂还没有出人头地,怎么允许自己折在这里? 他将妹妹给的玉佩揣进了衣服里,缝的严严实实,已经戴习惯了,到哪儿不戴着都觉得少了点什么。 玲珑没有组织他,只是让他小心,长生则被留在客栈里保护玲珑,交代完这些,谢寂便出发了。 看着谢寂雨中远去的背影,玲珑低下头想了想,她对长生道:“你去帮我给信阳候送封信,跟他说我也要去州衙,请他派人来接我。” 长生呆呆道:“可是爷吩咐了,小姐你不可以乱跑……” “这怎么能是乱跑呢?信阳候那家伙也不知有几分真心帮我们,哥哥以身涉险,我总不能在客栈干坐着。”玲珑拍了他一下,“府衙里肯定有我想要的东西。” 一个时辰后,信阳候派了护卫前来接她,那护卫对他们兄妹明显感观不大好,因为一路上他们俩对信阳候太过冷淡疏离,玲珑也不在意他对自己什么态度,上了马车,长生则被她命令留在客栈里等谢寂回来。 长生都要哭了……等爷回来他怕不是要挨揍!可让他不听小姐的他也做不到,做小厮怎么就这么难! 谢寂果决大胆,智勇双全,玲珑并不担心他,她只想帮他一把,到了州衙后,信阳候亲自来接她进去,他身边有个中等身材留着山羊胡子的中年男子,看他身上的官袍,应该就是甘州知州寇文轩了,这人看着倒是慈眉善目的,完全瞧不出会是那种你不听话便把你就地活埋的狠人。 寇文轩对信阳候极为谄媚,恨不得事事亲力亲为,信阳候来接人,他自然也不能例外,见了玲珑便夸赞:“令公子真是一表人才!” 夸完又觉得不对,信阳候不是只有一个女儿吗?难道说这是他的私生子?该不会这便是钦差吧?不是说钦差是个青年?这小孩儿一脸稚气未脱,明显尚未长大,怎么可能是钦差? 信阳候淡淡一笑,并没有刻意跟寇文轩介绍玲珑的身份,随便他去猜。倒是玲珑冲寇文轩嫣然一笑:“寇大人认错了,我可不是什么公子,我是个姑娘。” 寇文轩定睛一看,见她耳朵上有耳洞,人也生得纤细婀娜,只是英气勃勃,穿着男装竟毫无违和感,才叫他没有认出来。知道这是姑娘后,寇文轩下意识便把她当做了信阳候之女,一揖到地:“不知栖霞县主驾到,有失远迎,还请县主恕罪。” 玲珑笑得更甜美了:“我不是栖霞县主。” 寇文轩一愣,不是男子也不是栖霞县主……那是谁?难道,是信阳候来甘州路上的红颜知己?定睛细看,这少女可谓是举世无双的绝色,男人见了会心动也是理所当然,虽然人人传言信阳候与妻子恩爱甚笃,身边连个妾侍都没有,可寇文轩并不认为男人真的能抵挡住美色|诱惑,反正有十几房小妾的他不能。 以己度人,信阳候前来办差却还带着美人儿,可见骨子里也是沽名钓誉之辈。 寇文轩立时便用了然的目光看向二人,信阳候隐隐觉得有哪里不对,可寇文轩态度热情,玲珑又先一步踏入州衙,他也只好在后头跟上。 少女的背影十分优雅,信阳候跟在玲珑身后,总是忍不住朝玲珑脸上看。 他还记得第一次见到她是在皇宫外面,他的马受惊,边上的马车窗幔被掀起来,露出了这么一张美丽的小脸,信阳候对女色并不看重,不知拒绝了多少投怀送抱的美人,可那日,他却看玲珑看得呆了,乃至于打马走了好远,还情不自禁回头去看。 他确定自己并非觊觎少女的容貌,只是心中有股说不出的熟悉感,促使着他看一眼、再看一眼。 总觉得在哪里见过…… 因此他对玲珑态度很好,护卫们对她不敬,信阳候都发了一顿火,本来他以为寇文轩有脑子,结果到了晚上,寇文轩居然把这小姑娘跟他安排在一个院子里! 这不是脑子有坑是什么?寇文轩是什么意思?把他魏泽望当成什么人了?! 玲珑却并不生气,反而很淡定地接受了,晚膳甚至还是与信阳候一同用的,不知为何,信阳候觉得自己在这小姑娘跟前,一点长辈的架势都没有,而且他还说不出的有点怵她……这也太奇怪了!当年战场上他面对比自己多了好几倍的敌军时,也不曾有过如此心慌之感! 然后信阳候发现自己在不知不觉间注意着这小姑娘爱吃什么,不爱吃什么……看到她腮帮子鼓鼓囊囊塞着东西,他居然觉得好可爱,甚至想要将她抱到怀里好好哄一哄,这、这也太奇怪了!他怎么会有这样的想法? 他甚至还在遗憾没能看到她小时候的模样,如今她便这样可爱,小时候定然更加可爱吧? 信阳候对谢家兄妹俩并不熟悉,谢寂对他的排斥就差没写在脸上,小姑娘则友好得多,于是他忍不住问道:“你们老家是哪里的?可还有其他亲人?” 玲珑正在嚼一颗油炸豆腐丸子,听信阳候如此问,似笑非笑地抬起眼看他:“侯爷怎么会问我这个?” “只是好奇而已。” “我们家中已经没有其他亲人了,从很久很久以前,便是兄妹二人相依为命。”玲珑慢吞吞地说,“我爹当年说是去战场建功立业,可谁知一去不回,我娘等了他好久好久也没等到,我娘死后,我便与哥哥到处流浪,后来到了丰城,遇到了很好的人,才在那里定居。” “啊,对了,我爹叫谢凤望,算算……跟侯爷年纪也差不了些许吧,侯爷当年从军时,有没有听说过这个名字啊?” 信阳候仔细想了想:“不曾听过,难道他一直都没有消息传回来吗?” 玲珑古怪地看了他一眼:“你……” 信阳候也看着她。 四目相对,玲珑发觉有哪里不对,她得到的记忆有限,对信阳候的信息更是少之又少,在她与谢寂的认知里,信阳候是抛妻弃子爱慕名利之徒,即便他改名换姓,也不至于连自己的本名都忘记吧?可他提到谢凤望三字,说没听过时,竟是真心的。 832|第七十二片龙鳞(八) 第七十二片龙鳞(八) 信阳候神色坦然, 眼里透出些许怜惜,听小姑娘所说, 他们兄妹二人的父亲早早上了战场没有活着回来, 只有母亲带着儿女艰难讨生活,想来定是十分辛苦, 他不由自主地感到了酸楚难过, 却又想不通是为什么, 只好归咎于这小姑娘太过可爱讨喜, 让他想到了他的霁儿。 霁儿虽年纪尚幼, 却自幼父慈母爱, 集万千宠爱于一身, 别说挨饿受冻, 便是委屈都不曾受过,可比她大不了几岁的这个小姑娘,却已不知吃了多少苦头, 她的爹娘若是得知, 想必也是极为心疼的。而他也是一位父亲,自然能够理解父母之爱儿,更胜爱己身的道理。 玲珑被这真诚的、毫不虚伪的眼神给看呆了, 她再看信阳候时, 已不再是先前那种漫不经心的态度,而是好奇地问起来:“侯爷问了我这么多,我也想多多了解侯爷,侯爷从前……是什么样子的呢?” “我的从前?” 也不会怎么回事, 她问什么,他便想答什么,丝毫不想隐瞒,这换作旁人,信阳候根本不可能这样。两人相谈甚欢,看得护卫们面面相觑,不是,这走向不太对啊……侯爷这不会是动了凡心吧?! “我父母早亡,少年时期拜入大司马门下,受他教导,后来随他从军,立了些军功,幸得皇上赏识,封了这信阳候的爵位,才有今日。”信阳候对着京城方向抱了抱拳,“实在是乏善可陈,没有什么有趣的。” “……那侯爷跟郡主是怎么在一起的呢?”玲珑捧着小脸做出一副非常向往的模样:“我刚来京城的时候就听人家说侯爷爱妻,身边竟连个妾侍都没有,这世间难道真有像侯爷这般情深似海的男子么?我可太想听听你们的故事了,侯爷行行好,就给我讲讲吧。” 信阳候听了,仍旧俊美的脸竟微微红起来,他对玲珑有着超乎寻常的耐心,便遂了她的心愿,给她讲起来:“……我拜入大司马门下后,便结识了郡主,大司马对我十分赏识,郡主对我也多有照顾,一来二去……日久生情,便是如此了。” 玲珑觉得这剧情特别耳熟。 她要是没记错,哥哥讲过,谢凤望父母早亡,十几岁的时候便进了外公的药堂做学徒,外公膝下只有一女,那便是娘亲梁氏,因谢凤望为人肯吃苦又肯卖力气,外公对他非常好,娘亲对他也是芳心暗许,两人也是日久生情……这一模一样的剧情,还带演上两回的? “那你还记得从前的事么?” “记得。”信阳候轻笑,觉得这小姑娘猫儿眼瞪得大大的实在可爱,他甚至情不自禁伸手捏了她水嫩嫩的小脸蛋一下,只是这么捏完了,他才发觉自己这动作太过暧昧逾矩,连忙致歉,玲珑摆摆手表情不在意,信阳候才又接着说下去,“我当年在战场上受过非常重的伤,听说是快要死了,大司马与郡主想方设法将我救活,只是自那之后,我对往事仅剩些模糊的印象,便是现在,也需要定时就医看诊,早已不是能再上战场的体魄了。若是有朝一日有人犯我国威,我也不能再披甲上阵。” 说完,他重重叹了口气,一个不能再当将军的将军,便宛如被折断了双翼的雄鹰,无法翱翔天际,便是对他们最大的残酷。 见小姑娘直勾勾地看着他,信阳候不觉莞尔:“怎么,吓到你了?若是知道你听了会怕,我便不同你说这些了,是我的不是。” 又见小姑娘的鼻子动了动,似乎在嗅什么气味,信阳候暗忖自己刚到州衙便先沐浴换衣,身上应该没什么异味吧? 只是随后,小姑娘便用一种更加古怪的眼神看他,惊讶、怜悯、同情……信阳候说不出心中什么滋味,他想了半天也没想出自己有什么需要怜悯跟同情的地方。 她自然而然的开始亲近起信阳候来,信阳候对她的亲近也很受用,反正叫护卫们看,侯爷对谢大人的妹妹之宠爱,简直都要越过县主去了!他们觉得谢大人的妹妹该不会是会什么妖法,不然怎么能把侯爷迷惑的连去州衙查阅卷宗都把她一起带上? 待到他们瞧见玲珑一目十行卷宗又火眼金睛找出问题后,便都沉默了。 打扰了,天才的妹妹一样是天才,请问这对兄妹的脑子是怎么长的?怎么跟其他人不一样? 寇文轩的卷宗做得几乎称得上是天|衣无缝,找不到任何纰漏,但正因为太过完美,与他们进入甘州后所见所感并不相符,因此总让人觉得虚假。玲珑摸着手头的纸,真是有趣啊,三年前的卷宗,用的居然是新纸新墨,有些地方粘连到的墨迹还是糊的,她不着痕迹地看了眼不远处的寇文轩,笑道:“寇大人可真是心细如发,知道侯爷与钦差大人要来,便提前让人将卷宗誊写一份,免得我们将旧卷宗弄坏了。” 寇文轩蓦地一抖。 信阳候在做学问这一块并不擅长,你要他说兵家之事,他能长篇大论给你说上个三天三夜,可你要他讲之乎者也研究笔墨纸砚,那可真是两眼抓瞎,换作谢寂在这里,寒窗苦读多年,他一上手摸纸看墨,便能察觉蹊跷。 “我说错了没有啊,寇大人?”玲珑捻着手里的纸,“若是我没记错,这纸上所用的墨,乃是两年前刚兴起的锭子墨,因其物美价廉又形似银锭子而得名,我却是不知,三年前的甘州卷宗,竟也用得上啊。” 寇文轩额头汗如雨下,偏偏玲珑还嫌不够:“这誊写之人未免也太粗心了些,瞧,这墨点子沾的到处都是,这甘州纸近年名声大噪,便是因为其细腻柔软,这样的纸有个缺陷,那便是写完一面若是不及时风干,便会晕染背面,你瞧瞧……啧啧啧,看起来寇大人很赶时间啊,有几张没晾好。” 寇文轩已是两股颤颤,他自认为做得完美无缺,前面三任钦差都没看出来,怎么被信阳候带来的这个小姑娘瞧出来了! 他面上一派惶恐,心中却另有计较,这次来的人超乎了他的预料,还有那位到现在都杳无音讯的钦差……寇文轩隐隐觉得事情不妙,他能做出封城这样的事儿,本就是个狠人,前面三任钦差都死了,也不介意再多死一个,信阳候在战场上受过伤,甘州大雨不断,便是旧伤复发,也是情有可原。 短短十几秒,他已然做了决定,只是信阳候那八名护卫难搞,须得从长计议,不能硬碰硬,当下扑通一声跪到地上:“侯爷恕罪!下官一时糊涂,还请侯爷恕罪啊!” 信阳候冷冷道:“你与其在这里求我恕罪,倒不如考虑日后如何向皇上解释,还有,真正的卷宗都在哪里?” 寇文轩又冒出一层冷汗,早在甘州决堤,他便觉得事情不妙,立刻命人毁了三年前的卷宗并在原卷宗的基础上重新誊写一份,这其中真假掺半,因此前面三任钦差才被瞒了过去,真卷宗早叫他一把火烧了!他哪里敢留! 自己送命事小,若是牵扯到了那位大人……那他全家老小都要完蛋! 见寇文轩冷汗不停却支支吾吾答不出真正的卷宗在哪里,玲珑嘲笑道:“想必是已经毁了吧,那东西留在手上便是个烫手山芋,寇大人这样的聪明人怎么会留呢?” 信阳候忍着怒气道:“既是如此,寇大人这几日还是不要到处乱走的好,以免我有问题想问你的时候找不到人。” 寇文轩连忙擦了把汗,小鸡啄米般点头:“是是是,下官一定安分守己,随时听从侯爷的调遣。” 他先装孙子把这一关给过了,接下来几日也一直表现的很温顺听话,既没有蠢蠢欲动,也没有要给外界递消息的模样,信阳候还以为他是知错了,根本没意识到这家伙有多么胆大包天,只记得前一晚自己用了晚膳,一觉醒来后人却被关进了州衙大牢里! 连带着还有他那八名护卫! 彼此之间一对消息,果然是寇文轩下的手!他们为了防止寇文轩派人在饭菜里下手,向来都是亲自出去采买亲自做饭,可谁知还是叫那人钻了空子!毕竟米面可以从外面买,水却是要用州衙井里的,这寇文轩当真是吃了熊心豹子胆! 只是……玲珑呢?! 信阳候没瞧见玲珑,心中顿时不安,她那样年幼美貌,寇文轩该不会是要对她下手吧?! 还真叫他给说中了。 若说一开始寇文轩还以为玲珑是信阳候的小情人,在玲珑一眼瞧出其他人都分辨不出的,足以以假乱真的卷宗后,他便知道这小姑娘绝非常人,怕是跟钦差有关系。这生死存亡之际,他可不会被美色冲昏头脑,待到解决了信阳候与钦差,这小美人还不是任他摆布?眼下最重要的,是从这小姑娘口中得知钦差的消息。 玲珑早料到寇文轩不会轻易认罪,前几天他表现的那么温顺配合,真要是这么容易被信阳候吓着,又怎么敢贪污朝廷拨下来的银子,怎么敢连杀三任钦差?还不是仗着朝中有人,又是天高皇帝远,甘州是他一言堂? 只可惜这回他踢到铁板了。 哪怕一觉醒来信阳候及那八名护卫齐齐失踪,玲珑也丝毫没有慌乱,她出了房间没找到信阳候,却见到了本该被禁足的寇文轩,他穿着官袍,脸上带笑,看起来像是想吓唬她的样子。 不过玲珑让他失望了,因为她根本不怕。 “大早上的,下着雨,姑娘要去哪儿啊?” 玲珑盯着寇文轩看了会儿,嫣然一笑,看得寇文轩及手下神魂颠倒,只是这漂亮的小姑娘嘴里说出来的话就没那么客气了:“寇大人,连着三任钦差都死在甘州,你说说看,在这种情况下,哪个傻子会只带八个人前来呢?难道他们不知这甘州府是龙潭虎穴,不知寇大人非等闲之辈?” 这话说到了寇文轩心坎里,这也是为何他不敢直接弄死信阳候的原因,先不提信阳候是大司马骆三青的女婿,单是信阳候本人,当年那便是鼎鼎大名的一员虎将,威震天下,哪怕如今在朝中也是举足轻重的地位,若是杀了他……他哪里敢! 可不杀,便早晚要被查出来三年前那笔银子的去向,当时吏部可是足足拨了三十万两白银,可最后用在河堤上的不过十分之一,他得到的油水更是不值一提,这一层层送下来早教人把肥肉刮得一干二净,当初他贪生怕死选择投诚,便注定了一旦出事,就会成为替死鬼。 “寇大人知道的太多了,又不算什么大人物,至少对于京城的那些人来说,死一个寇大人,就能把所有的锅甩掉,还能找着个完美的替罪羊。寇大人……不知还能活多久呢?”玲珑状似遗憾地叹了口气,“钦差寇大人杀得完么?信阳候若是也死在这儿,下回来的可不一定是钦差,而是皇帝的铁骑了。” 她说话极富感染力,听得寇文轩似乎已经亲眼所见自己被舍弃的场景,玲珑趁热打铁道:“听说寇大人子嗣艰难,前些年膝下才得了个儿子,啧啧啧啧啧。” “真可惜啊,小小年纪,还未见识这个世界,便要人头落地了,寇大人的那些美貌爱妾,还有书房地砖下藏的银子,也不知要便宜了谁。” 寇文轩被她说得狠狠打了个寒颤,狐疑道:“你、你怎知……” “我不仅知道你的银子藏在书房地砖下面,我还知道你这几年没有再纳小妾,是因为你有心无力。” 寇文轩:!!! “寇大人可以自己做选择。是跟我作对到底呢,还是弃暗投明,供我驱使……”玲珑一字一句地说着,逐渐靠近寇文轩,她的外表太有迷惑性了,娇嫩纤细,就像是好人家精心娇养出的花骨朵儿,经不起一丝风吹雨打,因此当她突然出手,以匕首抵住寇文轩脖颈时,别说寇文轩的手下,就连寇文轩自己都没能反应过来! “你、你骗我!” 玲珑诧异道:“骗你怎么了?你难道不知道越漂亮的女人越会骗人?哎呀,寇大人可别乱动,我这手不听使唤,万一划破这里……”她用刀尖示意了下,锋锐的刀尖陷入皮肉中,立刻刺出血花来,寇文轩吓得腿都软了,连忙叫手下不许动,他眼珠子骨碌骨碌转,想要先求饶示弱,再反手袭击玲珑。 男人打女人,无非就是那么几个部位,寇文轩盘算得好,小姑娘最怕什么? 可他不知道他眼前这位并不是普通意义上的小姑娘…… 往后抓去的手不仅没能碰到人家,还迅速利落地被削掉了五根手指头! 寇文轩痛不欲生,玲珑一脚把他踹到地上,笑眯眯地问:“你刚才是想碰我哪里来着?” 明明就是个年幼的小姑娘而已……怎么会有如此之强的压迫力!寇文轩疼得满头大汗,却又不敢晕过去,这会儿是真的不敢再有异心,连连告饶:“姑娘饶命、姑娘饶命!我这就让人把信阳候放出来,姑娘饶命啊!” “信阳候?为什么要把他放出来?”玲珑反问,“谁让你把他放出来了?” 寇文轩在恐惧与痛楚的双重袭击下简直要疯了,他真不知道这小姑娘怎么如此难伺候!她这也不要那也不要,那她要什么!她想做什么! 玲珑想的很简单,把信阳候放出来,到时候甘州的事情一解决,谁还会记得她哥哥的功劳?信阳候地位高人脉广,舔狗无数,她哥哥的功劳可一点也不分给他,就让寇文轩继续做这个坏人,她哥哥则“忍辱负重”,历经“千辛万苦”、“披荆斩棘”、“夜以继日”的努力后,才凭借过人的才华与能力将此案查了个水落石出,那样的话还愁不升官吗? 反正牢里也没什么不好,先待着呗。 想到这里,她掰开寇文轩的嘴,往他嘴里塞了个什么东西,寇文轩干呕了好久也没能呕出来,玲珑弯腰,匕首点在他鼻尖:“我可告诉你,你刚才吃的药呢,就是传说中的美人吻,发作起来如蛇蚁入腹,剧痛难忍,须得三日吃一回解药,你若是不听话,便休怪我不客气。” 当然这是她瞎编的。 不过寇文轩显然是信了,他现在怕死了玲珑,觉得这哪里是身娇体软易推倒的小美人,根本就是个小恶魔! 接下来几日,寇文轩便带着包成粽子的手继续当他的知州,玲珑则把他的书房及卧室翻了个底朝天……别说是藏在书房地下的银子里,就连寇文轩自以为隐秘通过下人藏在外头一家记在自己夫人名下铺子里的账本也被她翻了出来!至此,玲珑便彻底收手万事不管,她相信哥哥能查到其他的东西,眼下,她只管等他回来便是。 在阴雨绵绵的一天里,谢寂与长生抵达州衙,寇文轩眼睁睁看着那每日有无数个点子折磨他的小恶魔宛如一只快乐的小鸟飞扑进那脸色蜡黄衣衫破烂的男人怀里,顿时对谢寂无比敬佩。 这样一朵食人花,能面不改色抱着的都是个狠人。 很快,寇文轩意识到原来比起小恶魔,这位名叫谢寂的钦差还要更狠一点…… 谢寂这番回来,不仅带来了人证,还带来了堤坝偷工减料的证据,此外,寇文轩奴役百姓,致使三年来近千名百姓身死,在位期间贪污枉法,骄奢淫逸,并与朝中重臣相勾结,瓜分了三年前朝廷分拨下来的官银,并且以极为残忍的手段杀害了前面三位钦差……一桩桩一件件都摆在眼前,寇文轩看着那如山铁证,腿一软,跌坐在了地上。 谢寂派人将折子与罪证送回京城禀明皇帝后,便着人重新修建堤坝,寇文轩的富裕程度超乎了兄妹俩的想象……他在甘州当了二十多年的知州,在这么穷的地方都能疯狂敛财,用一句富可敌国来形容绝对不夸张。 京城那边也很快回了信,吩咐谢寂暂代甘州知州一职,待到新任知州到来再回京,可先着信阳候将寇文轩押解回京。 信阳候……兄妹俩这才想起来被关在州衙大牢里的信阳候。 与圣旨一同到来的还有湖阳郡主的家书,里头催促信阳候早日归家,他的身体早年落了大病,需要定期诊治,如今算算也差不多三个月,不能再拖下去了。 信阳候从牢里出来,人倒是也没瘦,就是瞧着憔悴了几分。 寇文轩落网那一日,甘州连日不断的雨彻底停了,竟还难得出了太阳! 谢寂令州衙官差将官府征募工人的消息广而告之,并明确表明管饭并且给工钱,此外还征募了一些女人,这是玲珑的要求,大水退去,应做好防疫,这年头一旦有了疫病可是治不好的,必须严防死守,女人们心细,能赚钱的事她们自然不会错过。官府也加强了巡逻检视,一开始没有人敢来,谢寂便请客栈的掌柜帮忙找了些托儿,之后的事情,有玲珑从旁协助,自然无比简单。 信阳候将这一切都看在眼里,他回京前,对谢寂道:“此番我一定会在皇上面前替你多多美言,谢大人这是立了大功啊。” 谢寂平淡地瞄他一眼,“多谢了。” 他们兄妹俩正坐在一起商量事儿,信阳候瞧着这一幕,莫名觉得心头涨涨的,他也说不清这种奇妙的感觉从何而来,大抵人与人之间,真的讲究缘分吧,哪怕他被关在地牢这么多天,小姑娘没想过把他放出来,他也完全不生气呢! 不仅不生气,甚至觉得她淘气任性的模样也很可爱,好像无论她做了什么无法无天的事,他都觉得好。 世上,怎么会有这样奇妙又不可思议的感情呢? 833|第七十二片龙鳞(九) 第七十二片龙鳞(九) 信阳候回京后对皇帝说了什么, 谢寂兄妹二人不得而知,但是当他们回京后, 皇帝的赏赐与流水般下来, 大抵便也知道了,随后谢寂更是由六品主事一跃成为正三品的刑部左侍郎, 令人许多人惊愕不已, 对此颇有微词, 皇帝却道, 若是你们也能破了这样一个大案子, 又解决了甘州水患, 还将疫病扼杀于摇篮之中, 也给你们升官。 又有信阳候保驾护航, 堵住了许多人的嘴。 对皇帝来说,谢寂所采用的防治疫病之法令他非常高兴!俗话说大灾之后必有大疫,尤其是甘州这样常年水患的地方, 筑堤本就至关重要, 却还有那些个蛀虫贪污舞弊,甘州府官场更是决疣溃痈,使得民怨沸腾, 连朝廷派去的钦差都敢杀! 皇帝对寇文轩恨到了极点, 因此赐他车裂之刑,连带着他的家人也没能逃过,谢寂将在甘州使用的赃款分别罗列成册,落实到了每一文钱的去向, 账册看得皇帝频频点头,再加上谢寂生得美如冠玉,这状元郎真是哪哪儿都好,不仅长在了皇帝的审美上,连能力也远超那些迂腐老臣,重用,必须重用! 一时间,这位状元郎仅用了不到一年时间便一跃成为三品大员,皇帝对其更是青睐有加,可见日后只要他不作死,必定荣宠不断。 于是乎,谢寂这次终于真正走到了权贵们的眼中,成为了他们乘龙快婿的最佳人选。 谢寂回京后已然入冬,京城的冷与丰城的冷又不一样,丰城是干冷,京城却是湿冷,他每日下职回家都手脚冰凉,需要捂上好一会儿才能缓过来。 成为左侍郎后,谢寂并没有闲着,刑部官员冗多,大部分都得过且过,积攒了不少陈年旧案,只要一想到有人如同当年的他们一样,因为冤屈四处逃亡,艰难生活,谢寂便觉得任重道远。 又一次婉拒了上峰将女儿许配给他的好意后,谢寂回到家,面上难免浮现疲色,自打他办完了甘州的案子,信阳候又证明所有的功劳都是他的之后,朝中许多人看他的目光都带了点绿,仿佛野兽盯着肥肉,谢寂知道他们并非看上自己,毕竟只论家世,他远远不及底蕴深厚的贵族,他们看上的是皇帝对他的赏识,既然嫁个女儿就能把一个简在帝心的年轻才俊捆绑到自家大船上,何乐而不为? 他们这些人家里,最不缺的就是女儿。 但是只要一见到妹妹,看到她可爱的笑脸,谢寂就又有了力量,一天下来的疲惫也一扫而空,这大冬天里,吃上一口热乎乎的锅子,简直不要太幸福! 可是一回到家,迎接他的不仅是妹妹的笑脸,还有信阳候,谢寂面上的笑瞬间消失,“侯爷怎么在这里。” 在甘州的时候,妹妹便将信阳候的怪异之处告知于他,谢寂虽然没说什么,可心里却十分在意,他也不希望娘亲多年来的痴心与等待错付,如果一切的苦难都是因为谢凤望的薄情寡义,那毫无价值。因此在回京后,他一直在暗地里查信阳候,尤其是他身边的人,湖阳郡主将信阳候府看管的很严,饶是如此,谢寂也仍然安插进了几个眼线,只是尚需要些时间。 信阳候也不知为啥自己每回看到这小子都怵得慌,他憨憨一笑:“是龙儿邀我来吃锅子。” 桌子上的锅子已经煮开了,一红一白,玲珑正在放菜,见谢寂回来,笑靥如花:“哥哥回来啦,快过来坐下,我给你调了你最喜欢的蘸料!放了好多花生酱!” 谢寂走过去,见妹妹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心里顿时很气恼,又看了信阳候一眼,全程不说话,只有玲珑欢快地拿着筷子给他们俩夹菜,谢寂喝着山楂汁,面无表情,只希望信阳候快点滚蛋。 偏偏这人好像看不懂他的暗示,真就敞开肚皮吃,那饭量……谢寂心想,怎么就招了这么个饭桶来! 恍惚中他又想起年幼时,自己还是小小一只,坐在父亲腿上与他比谁吃得多,父亲疼爱他,从没让他输过,娘亲便在边上不停地笑,那时候可真好。 可也再回不去了。 他不懂自己还在期待什么,难道这个人忘记了,不记得了,他就真的能原谅了吗?娘亲多年来的凄苦就能一笔勾销了吗?他们确确实实……吃了好多苦,而他也确确实实另娶了身份高贵的妻子,还有个心爱的女儿,就算有朝一日真相大白,又能如何呢?他们兄妹俩会是何等尴尬的身份,又算得上什么? 妹妹从出生起便没见过父亲,没有感受到浓烈的爱,便也没有恨,所以能够与谢凤望和睦相处,但谢寂做不到。 “侯爷近日身子还好么?”玲珑问,说起来,这也是信阳候回京后他们第一次见面,听说他之前一直在养病,毕竟甘州气候潮湿,对于他这种有陈年旧疾的人来说绝对不算好去处。 信阳候点点头:“好多啦,今儿我还是偷偷跑出来的,不然郡主可不让我出门,怕我又病了。” 啪的一声,原来是谢寂手里装山楂汁的杯子被他捏爆了,鲜红的山楂汁沾了他一手,粗粗看去,竟像是血。 长生赶紧给自家爷把手擦干净,玲珑捧起谢寂的手左看右看,没有受伤,才微微松了口气,不高兴道:“哥哥小心点,若是弄破了手要怎么办?” 谢寂目光柔和道:“哥哥错了,不会再有下次了。” 接下来便是只有玲珑跟信阳候说话,谢寂全程消声闷头苦吃,三人都吃到饱足才放下筷子,其实吃到后来谢寂便饱了,看着信阳候跟妹妹吃,该说这两人不愧是父女吗?就连食量都一样惊人,他那纤细袅娜的妹妹,吃得绝不比信阳候少。 吃饱喝足才来聊天,玲珑主要问了给信阳候看病的大夫,信阳候说此人乃是大司马的随侍军医,如今在太医院当值,等闲请不到他,他的病常年都是此人给看的,也确实是医术精湛,又问玲珑是不是哪里不舒服,否则怎么会问起大夫来。 玲珑笑着糊弄了过去,只说自己是好奇,觉得与信阳候投缘,因此想要多多了解他一点。这话放在男女之间,其实是有些暧昧的,可信阳候丝毫不觉得,反倒喜欢她亲近自己,愈发不隐瞒,玲珑问什么答什么,玲珑不问他也主动说,恨不得把自己的事情全部摊开了告诉这兄妹二人! 待送走了依依不舍的信阳候,谢寂回身看向妹妹,“龙儿,你想做什么?” “哥哥没必要如此仇视他,他把我们都忘了,日后可以多多邀请他来咱们家,这样的话,信阳候府的动态,咱们便能了如指掌。” 谢寂默然不语,玲珑踮起脚尖靠近他耳朵,轻声道:“哥哥难道不想去信阳候府看一看吗?” 谢寂一愣。 “我很想去看看呢。”小姑娘粲然一笑,“尤其是那位巾帼不让须眉的湖阳郡主,我对她可好奇极了,想看看这故事的女主角,是不是一如我想象中的完美无缺。” 想让一个完美的人露出马脚可不容易,除非她感受到了威胁。 于是翌日下朝,谢寂主动找上信阳候,提出想去府上与他对弈,信阳候一听顿时大喜,哪有不答应的,只是立即担心起玲珑:“那你妹妹呢?可不能把她一个小姑娘放在家中。” 这正中谢寂下怀,他拱手行礼:“那下官与舍妹便叨扰了。” 跟他们家的宅子相比,信阳候府自然无比气派,但这兄妹二人谁都没有露出惊叹的表情,那周身的气度,优雅无比,较之金枝玉叶也不差,信阳候越看越是欢喜,亲自将人引进花厅,又命人泡了自己珍藏舍不得喝的茶叶来,三人还没说上几句话,便有人通传,说湖阳郡主到。 信阳候对妻子十分爱重,在家里也不要求下人称呼她为夫人,都称郡主,谢寂与玲珑喝茶的动作纷纷一停,不约而同朝花厅门口看去,只见一位盛装丽人前呼后拥而来,梅花纹朱色小袄搭月白马面褶裙,外罩一件火红披风,明艳妩媚,端庄大气,饶是不再少女,也仍旧是个英姿勃勃的美人。 她先是与信阳候见了礼,随后才笑着谢寂兄妹二人道:“我们家侯爷总是这样,丢三落四的,做事儿也不周全,若是有哪里招待不周,还请二位海涵,莫要见怪。” 谢寂面色平静,玲珑更是甜甜一笑,湖阳郡主这些日子总听自家侯爷一口一个谢大人,一口一个龙儿的,没想到这谢大人竟如此年轻,生得还与侯爷有几分相似……姓谢……看这年纪…… 湖阳郡主是个思虑过重之人,她心中想起了些不好的事情,便问:“这位想必就是谢大人了吧?侯爷总是念叨着你,夸你前途无量,今儿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谢寂淡漠地看着她,微微弯腰,拱手行礼,他本是规矩知礼之人,可这礼行的实在敷衍:“在下谢寂,见过湖阳郡主。” 湖阳郡主本笑得八面玲珑,突然听闻他的名字,手猛地抖了一下,脸色也微微有变,信阳候全程盯着兄妹俩看,根本没有注意到妻子的变化,谢寂像是没察觉湖阳郡主的不对,又温声道:“父亲早年杳无音讯,母亲又早逝,无人教养,还请郡主原谅在下的粗陋无知。” 说完,他意味深长地看了信阳候一眼:“倘若父亲活着,大抵也如侯爷这般年纪了,我心中敬佩侯爷,将他当作父亲看,郡主不会介意吧?” 信阳候一听,喜出望外:“谢大人说的是真的吗?这、这怎么好意思?若是谢大人不嫌弃,我可有荣幸做谢大人的义父?还有龙儿,龙儿愿意认我做义父吗?见你们的第一面我便觉得有缘,没想到谢大人也是这样想的!” 湖阳郡主已是脸色难看至极,看得出来她在非常努力维持自己的表情,但可惜,她常年养尊处优,除了欺骗信阳候无需作假,因此表情便显得有些诡异,玲珑笑着道:“侯爷,你快看看郡主怎么了,侯爷身份高贵,我与哥哥怎敢高攀?” 信阳候狐疑地看向妻子,“沛娘,你怎么了?脸色如此难看?” 他一叫出沛娘二字,谢寂整个人都阴沉了下来,震惊、愤怒,在他心中交织不去,正在这时,一道黄莺般的少女声音传来:“爹!你回来啦!” 花厅门口又来了个十分貌美的小姑娘,瞧着比玲珑还要小,也就十二三岁,信阳候一见到她,便唤道:“霁儿!” 饶是谢寂,在听到这名字时,也不由自主地露出了无法控制的惊愕表情,玲珑则看看湖阳郡主又看看这位名叫霁儿的少女,约莫便是信阳候与湖阳郡主之女,那位从出生起便三千宠爱于一身的栖霞县主了。 只是这未免也太过巧合,怎么就刚好一个叫沛娘,一个叫霁儿呢? 湖阳郡主深觉不能再对峙下去,她突然伸手扶额:“侯爷我……” 话音未落,双目一合,便晕了过去,吓了信阳候一大跳!连忙将人扶住,又叫人找大夫,谢寂冷冰冰地看着眼前这一幕,玲珑却笑着上前:“侯爷不要惊慌,我略通医术,不如让我给郡主看看?” 栖霞县主一听,怒道:“我娘身份高贵,若是有什么三长两短,你担当得起吗你!” 玲珑也不生气:“不让我试试怎么能行呢?侯爷大可继续去叫大夫,大夫来之前还有一段时间,若是这段时间里郡主病情恶化怎么办?死马当成活马医嘛。” 这话太无礼了,栖霞县主登时就瞪大了眼,正想发火,信阳候却无条件信任玲珑,“好好好,那便麻烦龙儿为郡主看一看。” 玲珑走到湖阳郡主身边,心道这装得挺像的,随后她从怀中取出一个细细扁扁的长盒子,打开后,里面满满当当全是大大小小粗粗细细的银针,她选了最长最粗的一根,把栖霞县主都给吓着了。 谢寂:…… “侯爷不必担心,我保证这一针下去,针到病除,郡主定能醒来。” 说着毫不留情,对准腋下一扎——湖阳郡主还想忍呢,忍个屁! 她假装清醒,嘤咛一声:“侯爷?我、我这是怎么了?” 信阳候惊喜地看着玲珑:“是这位谢姑娘医术精湛,才将你救醒,你觉得怎么样?可有不适?” 湖阳郡主生吃了玲珑的心都有!她也是跟着父亲进过军营的,对人体穴位也略有了解,哪有人刺腋下的!而且这小姑娘是真心还是假意她如何判断不出来?当时她若是不醒,怕不是对方要将整根银针刺入她体内! 如此剧痛,再加上这两人的疑似身份,湖阳郡主实在是无法好言好语相对。 玲珑先一步告辞:“郡主抱恙,今日我与哥哥便不打扰了,侯爷,咱们改日再见。” 信阳候连连点头,让自己的贴身护卫去送他们回家,却被兄妹二人拒绝,临走前,玲珑意味深长地道:“今年的雪,不知道大不大,会不会把一些人的房子也压垮呢?” 说来也巧,他们离开侯府时,外面再度飘起了大雪,京城的雪也大,但不及丰城,在丰城度过好些年的兄妹二人对大雪都见怪不怪,谢寂并不喜欢雪,眼看来时路被雪淹埋,他轻声道:“这雪藏污纳垢,好的它藏着,坏的也藏着,实在上不得台面。” 玲珑却说:“雪没有灵魂,也没有意识,这世间万物好与坏,都与它无关,人类赋予了它意义,却又鄙薄它的意义,这样可不好啊哥哥。” 太阳月亮星星,山川河流花木,它们都没有灵魂,人间的悲欢离合,它们可不关心,它们只生长。 谢寂轻笑,捏了捏她的小脸儿:“龙儿教训的是,哥哥受教了。” 玲珑也跟着笑起来,见不远处缓缓驶来的马车,二人相视一眼,都露出了别有深意的笑容。 马车上的图标不是太医院的么?那马车里坐着的那位,岂不就是大司马府与信阳候府专用的大夫,那位医术高明,后来进入太医院的军医?你看,这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正饿着,兔子便主动撞上树了。 “我们只想跟大夫好好聊聊,您别抖得这么厉害,又不会死。” 马车里,被一左一右夹击的东方奇冷汗涔涔,他也不知怎么招惹了这么两个煞星,把他的马夫打晕后驾着马车不知到了什么地方,两人还都戴着面具,这是想做什么?难道说,是要灭口?!可他什么都不知道,他只是个可怜弱小又无助的大夫啊! 啊,不! 真要说起来,他这辈子只做过一件亏心事,可那也是被逼无奈,没有办法啊! “瞧大夫这表情,应当知道我们二人为何而来吧?” 右边压低了声音的像是个少年,东方奇拨浪鼓般摇头:“不不不不不不不不不知道!我我我我我什么都不知道!别找我!不要找我!” “啊,你不知道啊?”玲珑刻意让声音变得阴森起来,“那就对不住,让我先剐了你一块肉吧。” 东方奇顿时感觉到冰凉的刀尖在他的皮肉上游移,似乎在考虑先剐哪一块肉比较适合,他吓得都要尿了,本就不是什么有骨气的人,生死关头,是现在就死呢,还是以后再死?傻子都知道该怎么选! 谢寂更不客气,他冷漠地将匕首刺入东方奇的大腿,东方奇瞳孔猛缩,惨叫声被堵在嘴里,随后这两个恶魔,一个冷冰冰,一个笑眯眯,笑眯眯恶魔问他:“你说是不说?” “我说、我说!求求你们不要杀我!我上有老下有小……” “废话那么多!” 刀尖又深入几分,东方奇脸色惨白,连忙开口:“我也不知道你们问的是不是这件事,但真要说起来,我也只知道这么一个秘密而已。” 他说的,是距今已经过去十几年的陈年旧事,当时他还是军中一个不起眼的小军医,由于治病救人总喜欢用些稀奇古怪的方子,平日里也总研究些异术,因此非常受人排挤。 有一回,大司马账下一位骁勇善战的将军为了救大司马被敌军当头砍了一刀,险些整个人被劈成两半,抬回来的时候都没气儿了,军医们束手无策,大司马大发雷霆,扬言救不活便要了所有人的命,东方奇不想死,为了活命,他只有挺身而出,说自己可以一试,但并不能保证真的能够治好。 兴许直接就死了,兴许好了却有后遗症。 大司马犹豫不决,湖阳郡主却点头答应。 东方奇使的,正是祸患前朝,被本朝明令禁止的祝由之术。 祝通咒,前朝拿来害人,其实本质上却是与草药相结合的救人之法,只是太过神神叨叨,为人排斥,东方奇家中祖上曾有祝由师,他也只习得皮毛,平日里虽然爱钻研,却不敢叫人知晓,因着在本朝,祝由之术乃是禁术,被抓到,可是要株连九族的! 他求大司马与湖阳郡主保命,才敢对那位将军施以救治。 幸运的是,医术没有做到的,祝由术做到了,东方奇出了一身汗,他原以为这件事已经结束,可随后他才明白,什么叫身不由己。他使了祝由术,从此便生死不由己。 再见那位将军时,他已经被称为魏将军,成为了大司马的门生,湖阳郡主的夫君,可是……东方奇记得很清楚,这位魏将军,从前姓谢! 因他有把柄在人手中,也只能帮忙做戏,魏将军头部遭受重创,本该死去,却被祝由术救活,记忆出现了极大的紊乱,湖阳郡主要他加以引导,加重记忆错乱,抹去一些不该存在的记忆,让魏将军对编造的故事信以为真。 “我也是没办法啊!早知道我便不救他,让他死了,大不了我当时也跟着死去,总好过受人威胁,一家老小都活在刀下!” 东方奇这样哭诉,玲珑冷笑道:“既然如此,你现在怎么又怕死了?问你一句便都说了出来,也不见你有几分骨气。” “……听说信阳候身体不好,需要按时诊治,作为他的专用大夫,你可以解释的吧?” 东方奇真的要哭了:“我、我也是受郡主胁迫……祝由之术对精神腐蚀极大,只会让记忆越来越错乱越来越淡薄,我必须要按时疏导才能维持精神不散,而且我学艺不精,如果不按时施加祝由术,只怕侯爷会想起什么来……只好以他身患旧疾为由,每隔三月,佐以汤药施术,我、我是被逼的!我也不想的!” 谢寂已是狠狠一拳揍在了他脸上! 834|第七十二片龙鳞(十) 第七十二片龙鳞(十) 东方奇被揍得一句话也不敢说, 抱着头缩在马车角落里瑟瑟发抖,生怕这两人把自己给杀了, 只要不死, 挨几下拳头算什么?缺胳膊少腿算什么?又不是活不下去! 他是这样想的,因此态度超乎寻常的配合, 谢寂呼吸粗重, 眼睛赤红, 玲珑费力将他拦下, 问东方奇:“照你这么说, 你完完全全是被逼无奈, 其中没有你一点责任咯?那你怎么证明你说的不是假话呢?” 东方奇哭丧着脸:“二位大侠明鉴, 这我还真的没法证明……” 他是个真正贪生怕死的人, 谁会乐意因为一场无缘无故的灾祸就送命呢?更何况比起威胁他的大司马父女,信阳候待他则好多了,每次给信阳候“看诊”的时候, 饶是黑心肝的东方奇都有些于心不忍, 可他又能有什么办法?他只是个听命于人的小喽啰,他也有自己的父母妻儿要保护,他没有能力去做救世主。 “你方才口称将军, 信阳候那会儿既然已是将军, 身边定然少不了认识他的人,这么个瞒天大谎,怎么可能维护的滴水不漏?” 东方奇听了,脸上的神色顿时变得古怪起来:“侯爷重伤后, 他手下的几位副将并三千将士群情激愤,竟在一个夜里偷偷离开军营,说是要去为侯爷报仇,结果……都没能活着回来,全军覆没了。” ? 玲珑头上简直冒出了几个硕大无比的问号,她匪夷所思道:“你当初知道了,就不觉得奇怪?那可是训练有素的士兵,怎么可能因为一时激愤,在主将生死未卜之时擅自连夜出战?你觉得这合理吗?” 东方奇小声道:“在下当初只是个小军医……又被关在营帐里救治侯爷,哪里有在下的话语权!再说了,就算在下觉得奇怪,也不敢说啊……那可是大司马,在下也有老娘要奉养,哪里能就这么死了?!” 世上有许多真相,可并不是每个知晓真相的人都要说出来,更多的时候,得过且过,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假装什么都没发生,才是人之常情。 至于被牺牲的,被错待的,被误会的,流泪的,心碎的,绝望的……那也是没有办法。 “也就是说,熟悉侯爷的人全都死了,他再回来的时候,成为了一个崭新的人,是吗?” “就算、就算还有认识他的人,那也都是大司马的亲信了。”东方奇继续小声说话,生怕自己哪一句说错了惹得这两人把自己给杀了,态度非常配合。 “祝由术,能解吗?” 这句是谢寂问的。 东方奇犹豫道:“在下学艺不精……所以才需要每隔一段时间便加强施术,但是在下想说,当年侯爷当头中刀,几乎被劈成两半,用医术是绝对活不下来的,祝由之术诡谲精妙,即便能解开,也要他承受极大的痛苦,毕竟……已经过去很多年,术法在他体内根深蒂固,不是那么轻易就能解除的。” 他这已经算是很委婉地说法了,即便解除,侯爷也不一定能恢复记忆,甚至会死。 想想也是令人唏嘘,本来前途无量,骁勇善战的将军,摇身一变成为了另外一个人,自己的人生全部被抹的干干净净,过去的人事物都不再记得,也许他曾有妻儿,也许他曾有挚友,但在他被迫重生后,都被剥夺掉了,连他自己的意志都是如此。 想到这里,东方奇深深地同情起信阳候来,他犹豫了片刻道:“若是你们想要侯爷清醒,倒不如去查查他的过去,倘若我没猜错,他应是有妻儿的。” 玲珑感觉到谢寂握着自己的手突然大力起来:“这话从何说起?” “郡主当年乃是英豪,随大司马出征,在下为侯爷施术时,曾听他不停地叫什么沛娘,待到侯爷清醒,郡主……便成为了沛娘,所以在下斗胆猜测,侯爷记忆紊乱,在下又被授意刻意引导,再加上祝由之术……”东方奇紧张地咽了口口水,“如今侯爷的记忆基本已成定型,可是数年前刚开始施术的时候,他常常出现记忆错乱的情况,甚至有时候会发出疑问,觉得栖霞县主是个女儿,却不是儿子很奇怪,因为在他印象中,他应是有个儿子的……但郡主生县主的时候伤了身子,已不能再有孕,所以……” 所以信阳候再怎么奇怪,再怎么寻找,也找不到他名为寂儿的儿子,他只会以为是自己记错了,每当他想起一些,就会被抹去一些,他身不由己,他连意志与情感,都被人掌控在手中,就像是木偶一样,不被允许生出自己的思想。 而湖阳郡主生下一女,为了安抚信阳候,便取名霁儿,与寂儿同音,因她不能再生,信阳候又常常念叨儿子,她以为他是想要儿子,其实他不过是在模糊遥远的记忆中,还记着那个被他深深爱着的儿子。 信阳候有儿子,而她不能为他生。 哪怕成为了她的所有物,他还是无时无刻不在挣扎着想要脱离束缚。 湖阳郡主怎么能忍? 如此一来,对于他们母子三人的刁难玩弄,也就有理由了。像是猫捉老鼠,总不会简单爽快一口吞下,而是不停地放开、再不停地抓回来,玩弄到只剩下最后一口气,再狠狠咬断他们的脖子。 玲珑觉得谢寂状态不对,她反握住谢寂的手,轻轻扯了扯,谢寂眼中一片茫然,荒芜的仿佛年幼时那场遮掩一切的大雪,又冷又绝望。 “你们……”东方奇感觉自己真的是先吃萝卜淡操心,说起来这些权贵之间的阴私之事,与他这个小小大夫有何关联?只是眼前这人身上突然散发出了剧烈的悲伤气息,也许、也许他心中也是有愧的吧,为虎作伥多年,这条贼船早已不是他想下便能下的了。“你们若是为信阳候抱不平,还是从他家人身上去查吧,只是,在下觉得,以郡主的手段心性,他的家人约莫也是凶多吉少了,还有那三千将士,当时说是全军覆没,大司马还派人去查探与点明过,你们去查……兴许,还能有什么发现,也说不定。” 其实大家都知道,希望渺茫。 与手握百万雄兵的大司马相比,即便查出真相又能如何?皇帝难道会为了这么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就降罪功劳无数的大司马不成? 是的,对于皇帝,对于天下来说,一个家庭的聚散离合,一个人的意志,真的渺小的不值一提。 总有人要牺牲的,不是吗? 不是谢凤望,也会是陈凤望,张凤望。 更何况信阳候现在也过得很好不是吗?娇妻爱女,权势名利样样不缺,锦衣玉食山珍海味,不过是没有自己的意志,被人操纵着罢了,那又有什么紧要?又没有虐待他,若非当年大司马父女极力救治,他现在坟头草都几米高了! 所以,谢凤望有什么好抱怨?又凭什么不满? 没有大司马的赏识,没有郡主的青睐,他再有本事,又怎么能有今天这样的荣耀? 玲珑深深地看了东方奇一眼,半晌,突然出手,一记手刀劈在了东方奇脖颈上,他白眼一翻,便晕了过去,谢寂看向妹妹,却听她说:“既然不知道要怎么办,就先把这个人关起来吧,横竖也不是要他的命,若是有一天哥哥想好了,那便另说。” 谢寂摇头:“不妥。东方奇一旦失踪,湖阳郡主必定发觉蹊跷,到时——” 他们今日在湖阳郡主跟前露过面,对方肯定会立刻想到他们身上,他自己倒是无所谓,可决不会让妹妹置身险境,谢寂不认为湖阳郡主是个多么光明磊落的女人,正因为她父亲是骆三青,正因为她上过战场,她的心也才能比其他人狠。 “那又怎样?”玲珑狡黠一笑,“何须怕她呢” 谢寂一愣。 “哥哥有我呢,其他人算什么东西,我不会让他们伤害到哥哥的。” 谢寂心头一阵暖流,他抚了抚妹妹的发,“是你有哥哥才是,哥哥会保护你,如果龙儿想这么做,那便这么做吧。” 于是乎,等侯府的人左等右等不见东方奇出来找,便只瞧见了一辆空马车,以及昏迷不醒的车夫,而东方奇则凭空消失,谁也不知道他去哪儿了。 他绝对不会是逃走,因为他的父母妻儿都还在京城,一直活在湖阳郡主的眼皮子底下,这人安分了十几年都没跑,眼下也不可能跑,必然是出事了。 一个小小的东方奇的死活,湖阳郡主根本不在意,可东方奇的死活影响到了信阳候,那便不容得她不在意了。 先前她还为谢寂兄妹心惊肉跳,没想到转头东方奇失踪,这决不会是巧合,是不是那对兄妹做了什么? 湖阳郡主立刻派人去查,没多久便带回了兄妹二人的资料,从资料上来看平平无奇,丰城人士,靠读书入仕,父母早亡,兄妹二人相依为命,户籍上却没有写他们父母的名字,搞得这二人好像是丰城本地人一样! 湖阳郡主冷笑起来,那里正回禀说梁氏死后,那对兄妹俩在家中烧饭导致失火,二人都被活活烧死,她居然还信了,没想到一个里正居然还敢骗她!想来也是怕得罪她吧,毕竟他可不知道到底是谁在整治那母子三人。 她心中有气,便派人去那村子里问罪,却得知早在那年大雪,整个村子里的人就都冻死了,无一幸免,湖阳郡主不免有些悻悻然,算他们好运。 谢寂,谢寂,谢寂。 这个名字是她的眼中刺肉中钉,是她日日夜夜寝食难安的噩梦,她真的不明白,她为侯爷做了那么多,事事亲力亲为,事事以他为先,他心中为何就是忘不掉? 眼下比起对付谢寂,自然是侯爷的身体更重要,她宁可这个男人毁在自己手上,也决不允许他另有所爱!至于谢寂……呵,他倒是很嚣张,可他是不是忘了,除了郡主这个身份,她还有个掌管兵权的大司马父亲?父亲出手的话,谢寂又算得上什么? 于是私下递了消息给大司马,骆三青也没想到信阳候的儿女还活着,甚至还得了皇上的信任,把差事办的漂漂亮亮,刑部那些陈年旧案也被清理的差不多了,民间甚至有人传言说刑部有位青天大老爷,只要你有冤屈,他就能够为你伸冤。骆三青对谢寂还很欣赏,只是从没把他是女婿儿子的身份上想过,如今女儿一传信,骆三青立刻警觉起来。 栖霞县主偷听到了母亲的吩咐,想起那俊美清冷的青年,心中顿觉可惜,那日诗会惊鸿一瞥,她便觉得他格外出众,自己也到了快说亲的年纪,她对那些仗着家族余荫的纨绔丝毫没兴趣,也不想嫁皇子王孙,只想找个自己看得上的,能够心心相印的。谢大人那样好,娘为什么不喜欢他,还要对付他? 她想了想,便着一个机灵的婢女,悄悄打听着去了谢家报了口信。 玲珑伸出一根手指挠了挠脸蛋儿:“哥哥什么时候把人家小县主给撩了?” 谢寂无语至极,虽然不想承认,但他与栖霞县主的确是同父异母的兄妹,这情真意切的字条看得他鸡皮疙瘩都起来了,不仅没有感动,反而很想吐。 见他这般,玲珑愈发笑得开怀,惹得谢寂恼怒地把她抓住狠狠掐了两把脸蛋,兄妹俩闹了一阵,才又商量起对策来。 想把骆三青拉下马可不容易,但也并非不可能,如今他一家独大,哪怕他只有一个女儿,可兵权全在他手里,皇帝怎么睡得安稳?骆三青年纪大了,却贪恋权势不肯放权,满心以为自己为皇帝立下汗马功劳,皇帝也曾表示有大司马乃是国家之大幸,可人总是会变的。 如今都不打仗了,你还捏着兵权不肯归还,你觉得皇帝真的能心无芥蒂吗? 谢寂要做的,便是将皇帝的这点芥蒂放大,催化到无法遏制、无法忽视的地步。 古往今来功高震主的名臣良将什么时候少过?又有几人能得善终? 栖霞县主送来的字条立刻被销毁,谁知这姑娘久久得不到回应,竟主动找上了谢寂! 归家途中被拦,谢寂心情并不算好,他刚给妹妹买了热腾腾的糖炒栗子,根本不想在路上浪费时间,而拦他的又是仇人之女,于是他的心情更差了,直接绕过栖霞县主,谁知她却不识趣,非要挡住他:“你看了我给你的字条吗?为什么不给我回信?” 她与湖阳郡主长得太像了,谢寂根本不需要去了解她,便已对她无比厌恶,因此自然也不会留面子:“你是我什么人,我要给你回信?走开,离我远点,我闻到你身上的臭气了。” 栖霞县主脸涨得通红,她今日为了来见他还特意打扮过,结果他却说她身上有臭气?其实要说她有多么喜欢谢寂也不见得,只不过在她那些夫婿候选人中,没一个比得上谢寂的罢了,那些轻狂无知的少年郎,哪里有才华过人的青年更有吸引力? 可她喜不喜欢他另说,光是他这个态度,已让栖霞县主十分恼怒,她怒道:“我是看得起你才跟你说话,你以为你是谁?你又怎么敢这样跟我说话?信不信我告诉我娘,让我娘狠狠教训你一顿!” 谢寂闻言,嘴角牵起一抹嘲讽的笑:“不愧是湖阳郡主之女,这令人作呕的姿态如出一辙,对于自己看上的男人,不管别人什么身份,总之不跪在你们母女二人面前,那便是不识抬举。” 他厌烦极了这个自作多情的女人,又忍不住去想多年前谢凤望是否也被如此纠缠过?被这样的女人缠上,偏偏她们还听不懂人话,你喜不喜欢愿不愿意根本不重要,她们出身高贵,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哪里有你拒绝的余地?你若是拒绝,便要给你点颜色瞧瞧,你若是不服从,她们有的是法子整治你,只因为她们是天之骄女,而你是地上的一坨烂泥。 若说栖霞县主本身对谢寂只有三分兴趣,觉得他比自己那群夫婿候选人更出色,那么当谢寂对她如此无礼且冷漠的时候,她心中所有的悸动顿时全消,只剩下征服与摧毁的欲望——就跟她的母亲一样。 如果我得不到,那么我决不让其他人得到。 只要能把这个人留在身边,他是生是死,是否自由,又有什么关系? 可栖霞县主万万没想到,当她跟母亲提及谢寂时,向来宠爱她的母亲却脸色大变,斩钉截铁地说绝不可能! 栖霞县主那也是被宠爱着长大的,甚至由于她是外孙女,大司马对她的溺爱更甚于她的母亲,除了在父亲面前栖霞县主还会乖巧听话以外,对于任何她喜欢的东西,她都是一定要得到的,不管那样东西是否有主。 因此湖阳郡主越反对,她便越坚持,到了后来已经根本与喜欢无关,她只是想跟母亲作对,想要母亲对她低头罢了。 湖阳郡主真是恨毒了谢寂!早知如此,当年便不该心慈手软,直接把那两个孽种杀了!也省得会有今日之祸!别以为她瞧不出那小孽种眼里的恨意,想报仇?好啊,来啊,她湖阳这辈子都没有向任何人低下过头! 眼见女儿屡劝不听,湖阳郡主又不可能告诉她说谢寂与她是同父异母的兄妹,只得狠狠给了女儿一记耳光,又命人将栖霞县主带下去关起来,没有她的允许哪里都不许她去! 她现在已是焦头烂额,东方奇无缘无故失踪,眼看侯爷的看诊日期即将到来,没有东方奇怎么能行?偏偏女儿还要耍脾气! 湖阳郡主是真没料到她生了个好女儿,因为栖霞县主居然趁着下人不注意偷偷开溜了!溜了也就算了,还留了一封书信,说娘亲要是不答应她就不回来! 湖阳郡主看了后,险些两眼一黑晕过去!儿女都是债!儿女都是债! 她也不敢把女儿离家的消息传的人尽皆知,因此只敢私下里寻找,但女儿的踪迹在谢家附近失踪,湖阳郡主不得不怀疑起谢寂兄妹俩,别的不说,单是谢寂能以一己之力撬动整个甘州府还全身而退,便足以证明他并非池中物,此子心机之深沉远胜自己,湖阳郡主并不敢跟他硬碰硬。 还有那个小姑娘,看着甜美无害,实则也不是个省油的灯,侯爷不过与他们在甘州待了一段时间,回来后便成日龙儿长龙儿短,眼里都没有她们母女了! 若是栖霞落入他们兄妹手中……想到这里,湖阳郡主脸色顿时变得非常难看。 她一点都不想信阳候再跟这对兄妹有任何接触,因此她会想方设法隔开他们,必要的时候直接对那对兄妹下手也可以,但她的女儿…… 湖阳郡主可不敢让信阳候察觉到不对,因此推说自己要去看望父亲,结果却掉头,轻车简行去往了谢家所在之处。 她也是怕死的,命令护卫们暗中保护,一旦得她号令,便立刻冲进来格杀勿论,一切后果由她担当。有父亲在,即便谢寂死了又能如何?只要皇上还仰仗父亲一天,她就是这天底下最尊贵的女子! 谢寂见湖阳郡主明明有求于人却还是端着一副高高在上的架子,不免嘲笑道:“郡主真是辛苦了。” 湖阳郡主微微一愣,没等她说话,玲珑搭腔道:“自然是辛苦的,寻常人怎么能像郡主这样一演十几年呢?太敬业了,我都感动了,真想看看郡主的脸皮能有多厚。” 湖阳郡主这辈子都没被人这样阴阳怪气的骂过,当年她跟着父亲去军营,京中多少贵女私底下嚼舌根子,被她听到了,那是直接拿出鞭子便抽,因为有父亲做底气,她向来活得潇洒恣意,不容许任何人对自己不敬,眼下这两个小孽种居然敢如此冷嘲热讽,若非栖霞有可能在他们手中,她哪里忍得下! 835|第七十二片龙鳞(十一) 第七十二片龙鳞(十一) “龙儿慎言。”谢寂淡淡道, “似郡主这等没脸没皮之人,怎么能谈得上脸皮厚呢?” 他们兄妹俩你一言我一语的挤兑, 湖阳郡主怒不可遏, 直到现在,她都没有摧毁了人家家庭又在背地里暗动手脚的心虚与愧疚, 因为她并不觉得自己错了, 谁让她是骆三青的女儿, 谁让她是郡主, 谁让谢寂一家人出身卑微? 卑微的人, 本就该被践踏, 做他人的踏脚石。 “我再问一遍, 栖霞是不是在你们手中?”湖阳郡主极力遏制住怒意, “把栖霞交出来,我还可以饶你们不死,否则……你们不会想要尝尝我的手段的。” “栖霞?”玲珑歪着脑袋, “呀, 我记得郡主的女儿不是叫什么霁儿吗?说起来也真是很奇妙,则栖霞县主竟与我哥哥重名呢,真不知道侯爷每次叫霁儿的时候, 是在叫谁?” 说着, 她捂嘴笑起来,狡黠的宛如一只偷了鱼吃的小猫,“太可怜了,我从未见过这样的小偷, 偷走了人家的东西,还不能光明正大认在自己名下,郡主真的好卑微啊,我猜,郡主从前也不叫沛娘吧?怎么样,我娘的名字好听吗?让你一用十几载?” 她笑得太灿烂了,连带着谢寂都不由得微微勾起嘴角,兄妹俩生得这样好,一言一行都是嘲讽,从来都是湖阳郡主瞧不起别人,如今她也被人瞧不起了。 自牙缝间迸出几个字来:“我女儿,在哪?” “想知道啊。”玲珑很神秘的两只手圈在嘴边,假装小小声,“那先跪下来磕十个头吧。” 说着,兄妹二人让开,露出他们身后的娘亲牌位来,湖阳郡主见状,瞳孔皱缩,让她给梁氏磕头?不可能!绝不可能!这辈子都不可能! 见她欲拂袖而去,玲珑笑嘻嘻道:“就这么走了的话,不知道栖霞县主会遭遇什么事儿哦?你想啊,这大冷天的,她一个少女,孤身一人,生得又貌美……啧啧啧,尤其是身上那股傲慢劲儿,喜欢的人一定有很多,郡主,你说把她卖去做娼妓,好不好啊?说不得日后还能给你带个外孙回来,你们骆家便后继有人了呢。” “你敢!”湖阳郡主回头恶狠狠地瞪她,面上阴狠,心中却真实不安起来,“我女儿若是少了一根寒毛,我定要你们兄妹陪葬!” “哇我太害怕了,哥哥你看她好凶啊!”玲珑转身扑进谢寂怀里嘤嘤哭泣,“我也只是说说而已嘛,干嘛这样凶人家?” 谢寂拍着妹妹的背,冷冷地盯着湖阳郡主,湖阳郡主被他盯得毛骨悚然,愈发后悔当年自己做事不爽快,早知直接杀了这兄妹二人以绝后患,也省得今日被人拿捏! “郡主真是好威风,与其在这里耍威风,不如赶紧去各大妓院看看,兴许还能找着你那人尽可夫的女儿。” 湖阳郡主目眦欲裂,“你敢!你敢!你敢!!!” 谢寂本不是爱笑之人,此时却微微一笑,“如何不敢?” 湖阳郡主性情高傲,哪里还肯再求?当下转身就走,玲珑立刻不哭了,跟哥哥相对而坐,继续下他们的棋,丝毫不慌,因为湖阳郡主会回来的,她迟早,会跪在娘亲牌位前,磕头。 是不是真心忏悔无所谓,这是她欠娘亲的。 第二日,湖阳郡主果真又来了,兄妹二人扫榻迎客,似乎早料到她会来,经过一日,湖阳郡主瞧着憔悴了好多,她僵硬地跪在了梁氏牌位前,头却怎么也磕不下去,只觉得满心屈辱,结果脑后突然伸来一只手,狠狠地把她往前一按——白净的额头结结实实磕在冰冷的砖面上,剧痛无比! “既然要磕头,总得有点诚意不是?”玲珑抓着湖阳郡主的头发,笑得比谁都甜,下手却比谁都狠,湖阳郡主根本无法反抗,硬是如此,给梁氏足足磕了十个响头!磕完后已是满面鲜血,形容狼狈,偏偏玲珑还不罢休,又摁着她朝谢寂的方向磕了十个,到了后来,湖阳郡主觉得自己意识都不再清醒,大脑一片混沌,嗡嗡作响,耳鸣极重。 谢寂接替了妹妹,也抓住湖阳郡主的头发,再度逼她给梁氏磕了十个头,又对着玲珑磕了十个,总共磕了四十个头的湖阳郡主头晕眼花血流不止,可兄妹二人谁也没有怜悯之意,只是看着这个仓惶狼狈的女人笑出声。 “栖霞……栖霞在哪里?!” 对于湖阳郡主用尽最后力气问出来的话,玲珑捧着脸回答:“我只说你想知道得磕头,可没说你磕了头就告诉你呀~” 说完咯咯娇笑起来,银铃般的笑声那样动听,可在湖阳郡主听来,却是个十足十的恶魔。 她又不想想,到底谁才是恶魔。 “你得学会习惯。”谢寂轻柔地跟她说,“这只是第一步,就像是你当初如何对待我们一样,我们也会千百倍地偿还在你身上,包括你的父亲,你的女儿,还有谢凤望……他是我们兄妹的父亲,你苦心积虑这些年,不就是想要他?呵,慢慢活着吧,郡主,活得长长久久才好。” 湖阳郡主已经因为失血过多晕了过去,谢寂冷漠地望着她,玲珑则开始动手扒人家的衣服,然后让长生把她丢了出去。 至于湖阳郡主会不会冻死,会不会被人瞧见,那就看她自己的造化了。 “对了,丢的离信阳候府近一点,最好让百姓们也见识见识郡主跟出身卑微的女人有什么不同。” 她不是很喜欢让人去骚扰梁氏,散播梁氏水性杨花的流言吗?怎么说也得让郡主也感同身受一下不是?她不是很喜欢赶尽杀绝,让他们兄妹俩走投无路吗?那肯定也得让她的女儿跟她同甘共苦,一起承受流言蜚语不是? 毕竟这样才叫一家人啊。 京城虽然繁华,却也不乏地痞无赖,给他们点银子,让他们去欣赏欣赏郡主的曼妙胴体,多骄傲啊,多值得吹嘘啊,想必要不了多久,郡主胸口与大腿内侧有颗娇艳红痣的事便人尽皆知。 此时谢寂派出去的人也回来了,他们不辱使命,不仅带回了谢寂想要的消息,还带回了一个珍贵的人证——谢凤望当年的心腹副将,名为郑化,后隐姓埋名改名为关华,他便是当年那场战役中的唯一幸存者。 谢寂简直不敢相信事情会如此顺利,更令他不敢置信的是,关华手中还留有证据! 关华断了一条腿,瞎了一只眼,面部有数道可怖的疤痕,几乎看不清他的容貌,又伛偻着背,头发花白满面皱纹,瞧起来宛如风烛残年的老人,可满打满算他今年也将将四十岁。被找到的时候,他在做着给人看果园的活儿,一听说是谢将军之子找他,当下便愿意前往京城。 “……当年我等根本不是私自妄为!而是连夜接了紧急出兵的任务,谁知却是踏进了敌军陷阱,兄弟们死得一个不剩,他们杀出一条血路,才拼死叫我逃了出去,原以为能回去搬救兵,谁知……却发现了这个。” 郑化颤巍巍地从怀中摸出一个布包,接他回来的人不敢耽误时间,因此他身上连衣服都不曾换下过,破破烂烂憔悴无比,但这个布包却非常干净整齐,看得出被保管的非常好。 布包被一层一层打开,里面是一枚带血的断刀头,还有一副雕刻着谢字的令牌与一份文书。说起来也是造化弄人,那天晚上他们接到大司马的命令与敌军交战,谁知却在指引下走进了敌军的包围圈,全军覆没,郑化在兄弟们的帮助下侥幸捡了一条命,却也断了条腿,瞎了一只眼,他本想回到大营求救,谁知拔掉身上断刀时,却看见了刀头的花纹。 那是大司马亲卫队特用的花纹! 当下他便察觉了不对,当机立断没有选择回去大营,而是在附近埋伏了很久,直到再也听不到一丝声音,才拖着断腿出来,回到被包抄的山谷中,把自己身上的铠甲换给了一个小兵,又忍着心痛愧疚划烂了对方的脸,这才仓皇逃走。 他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但是这个断刀头让他觉得事情绝没有那么简单,随后他也不敢出现在人前,当天晚上前来调派他们的人展示了大司马的令牌,并且给了他一份大司马亲自盖章的令书,言明他们要在今夜前往距大营百里开外的山谷抢断敌军粮草。 可最终他们却全军覆没,郑化甚至怀疑当年诛杀他们三千将士的,究竟是敌军,还是骆家军? 他本来想要等到将军醒来再想方设法与将军联系,谁知不久便听说谢将军身死,于是郑化也死了心,他察觉到有人在暗中搜寻什么,便狠狠心将自己的脸也划烂,因此高烧昏迷,被一好心山民救活,之后便在那里扎了根,靠给人做点零活度日。 令书与断刀头,还有谢将军的令牌,他一直都妥善收藏,原以为这一生再没有为兄弟们讨还公道的时候,却不曾想有朝一日还有人找上门来,说是谢将军之子还活着,郑化想自己反正也是快要死的人了,无妻无子孑然一身了无牵挂,便是走这一遭,赌一把又如何? 不过他并没有全部信任来人,全程不换衣服不洗澡,随时保持警惕,然而在见到谢寂第一眼他便信了这是谢将军之子,无他,谢寂与将军生得很像,将军对他有大恩,两人感情极好,将军常同他提起家中妻儿,说从军时,家中妻子刚刚有孕,希望会是个女儿,那时候郑化还开玩笑说想做两个孩子的义父,谢将军哈哈大笑,两人一同痛饮美酒,上阵杀敌,那时多么意气风发! 可一心保家卫国的将军却死了,他连见将军最后一面的机会都没有! 谢寂还记得年幼时的事,那时候新帝登基不久,根基不稳,邻国尽皆虎视眈眈,朝中也有无数人意图掀起风浪,内忧外患之下,朝廷征兵,父亲便是因此选择从军,为了守护国家与妻儿,父亲曾是他心中顶天立地的大英雄,最初那段时光,他坚信父亲一定会回来,像往日抱起他,用胡子搓他的脸,他们一家四口会过上幸福的日子。 可怎么等,父亲都不回来,他好像彻底消失在了这世上,全然忘记了家中还有人在等他。 爱,便这样慢慢变成了恨。 “还有这个。”郑化颤抖的手险些没能拿住手里的布包,谢寂与玲珑这才注意到除却几样物证外,里头还有个木头雕的小马,不过看起来有点粗糙,是个半成品,只有人三分之一手掌大,因为年岁已久,木头呈现出一股灰扑扑的颜色,看起来像是轻轻一碰便会化为灰尘。“这是……将军挺身保护大司马时,从身上掉下来的小木马,他素日繁忙,便抽出时间来学木刻,说是等到回家时,要雕好一对,送给公子与姑娘……只可惜还没有刻好,将军便不在人世了,我想,公子会需要这个吧……” 谢寂呆呆地看着那个小小的木马,他幼时爱骑大马,父亲常常趴在地上让他骑,娘亲一边做着绣活一边笑,他常闹着想要马,父亲说等到他长大便会送他一匹,那只是个可笑的、无关紧要的约定罢了…… 木马虽然只是半成品,却已栩栩如生,谢寂接到手中,手指摸到马腹,翻过来一看,却是刻的几个歪歪扭扭的小字:愿吾儿一生平安。 安字只写了一半,可见当时捏着刻刀的人是如何紧急地放下离开了。他也许想要得胜归来继续完成这只小木马,却终究没能再回来。 他连他自己都失去了,甚至不知道他失去了什么。 谢寂眼眶通红,几乎要滴出血来,却始终没有泪水落下,似乎是哭不出来了,郑化却不知公子为何如此激动,他到底是身体差了,玲珑连忙让长生进来带他下去梳洗休息,顺便请大夫给郑化诊脉,然后扭头看向谢寂,他还站在那里,拿着那个小木马,不说话也不懂,像是一根木雕,再没了声息。 “……哥哥?” 谢寂满脑子想的都是郑化先前所说,他胸腔中有股蓬勃的怒气与恨意在沸腾、在咆哮,逼迫着他失控,如果是这样,那他们一家人的算什么?权贵无趣时的玩具?被随意摆弄与改变的人生,被篡改的记忆,被践踏的尊严……父亲被变成了一具没有自我意识的木偶,娘亲临死前都还在等他……那年大雪,他背着高烧不退的妹妹,以为人生已经走到了尽头…… 玲珑被他一把抱住,随即谢寂把脸埋入了她颈窝:“……别抬头,龙儿,别抬头。” 语气满是乞求,像是不要她看见自己此时的脆弱,玲珑顿了顿,反手也抱住了谢寂,轻轻拍着他的背。她见过人世间太多悲欢离合,也见过太多太多悲剧,但无论何时,对于被错待的灵魂,她都会感到生气。 就算是她也不会轻易伤害的纯净灵魂,人类是不会珍惜的,他们不知道这样的灵魂有多珍贵,又有多么美味。 “哥哥不必难过,你我早已不是无力反抗的孩童,我们之前不是说好了吗?要连同皇帝,将骆三青拉下马,剥夺所有属于湖阳郡主的荣耀。” 谢寂久久才嗯了一声。 郑化的身体经过诊治后,得到的回应是需要精心调养,他当年身受重伤,又没有条件治疗,多年来过得更是艰辛,全凭一口气才硬撑到现在,说是强弩之末也不为过,谢寂让他安心留下养老,甚至与玲珑认了郑化做义父,郑化老泪纵横,怎么想不到自己还有重见天日的一天。 当年他三千个弟兄惨死,吃了个前所未有的败仗,没少让人嘲笑,再提起他们的时候,大家都忘了曾经的他们在谢将军的带领下是如何所向披靡,只记得他们全军覆没在那吃人的山谷,许多人尸骨无存,似乎从此被钉在了耻辱柱上,可他们冤啊!这些年,无数个日日夜夜,郑化都会梦到兄弟们,他们哭,他们喊,他们求救,而他无能为力。 谢寂没有冲动,他仍如常每日上下朝,去刑部当值,他再不愿天底下有人与自己兄妹二人一样失去父母流离失所,也再不愿放过一个恶人。他敢说敢做,什么权贵都不放在眼里,在将皇后娘娘的亲侄儿抓进大牢后,满朝文武终于认识到这位左侍郎是个真真正正的狠角色,谁的面子都不卖,哪怕是皇帝要他从轻发落他也据理力争。 皇帝气得大骂了他一顿把他赶了出去,众人满心以为他要失去圣宠了,结果次日皇帝便又再次召他议事,皇后娘娘的亲侄儿,国舅爷的独生子,欺男霸女草菅人命无恶不作,到底是被谢寂砍了脑袋。 当日京城百姓普天同庆,皇后娘娘在后宫哭得晕了过去,皇帝却并没有放弃谢寂,反而对他更加重用。 谢寂便这样蚕食鲸吞,一点点获得了皇帝的宠信,因为他这公正无私的形象深入人心,皇帝下意识认为他不会说话,于是谢寂挑了个合适的时机,将当年三千将士战败的真相呈上,同时也呈上了甘州官银被瓜分的始作俑者证据。 人证物证俱在,罪证确凿,皇帝才知道自己那位大司马究竟背着自己都干了些什么好事。 兴许是没有儿子,女儿又跋扈,后继无人的大司马在过上安逸的生活后,对银子充满了兴趣,寇文轩的账册上清清楚楚记载着来往打点的金银,那都是天文数字,而接收方全是大司马账下心腹,此外令皇帝最为愤怒的是,骆三青竟在暗中开采金矿! 要知道金矿一旦被发现,当地官府便要上报朝廷,可他从未得到过这金矿的消息! 当年三千将士战败,全军覆没,皇帝大怒,随后是骆三青率领大军力挽狂澜,皇帝也是在那时夸赞有大司马是国之大幸,朕之大幸,可谁知道那三千将士就是死在骆三青手中? 至于原因,皇帝更是不想再看。 谢寂没有隐瞒自己与谢凤望的关系,同时也将湖阳郡主多年来所作所为一一呈上,他愿意赌这一把,看皇帝会不会站在他这一边。 骆三青迟迟不肯放权,皇帝对他早有猜忌,谢寂又多有引导,如今再想起骆三青的面容,皇帝已是龙颜大怒! 可骆三青手里还有兵权,并不能鲁莽出手,想要拿下他,必定不能走漏风声,且得快很准。 因为赤|身|裸|体被人看光,以至于现在是个人聊起天都要提起两颗红痣的湖阳郡主已经很久不出门了,她再跋扈也要脸,往日都是她对旁人耀武扬威,现在却沦为世人的笑柄,让她如何能忍?当下便派人去杀了那对小孽种,可派去的人不知道怎么回事,从没有一个活着回来过。 她习惯性的遇到事情便去求助父亲,骆三青一听说只要杀两个人,还是女婿从前的儿女,自然没有不应的,但哪怕是他的人,派出去后也没有回来过……当满城风雨,骆三青意识到不对劲时,已经晚了,早朝上他被大内侍卫拿下,尚且不敢相信皇帝敢这样对自己,他为他立下无数功劳,难道皇帝想要恩将仇报?! 都怪他太自信,也太小看谢寂兄妹俩,总觉得两个小孩掀不出什么大风浪,哪里知道玲珑就是谢寂最大的金手指,有她在,谢寂永远不会有生命危险,一查一个准,证据甚至都会主动送上门来——可谁叫骆三青不知道呢? 皇帝其实也知道谢寂与骆三青的恩怨,只是谢寂全程表现的磊落,连恨也恨得光明正大,皇帝设身处地想了一想,换作是他,怕不是要把骆三青父女二人千刀万剐,当下也觉得理解,甚至答应问罪骆三青后,会赐予梁氏诰命以作补偿。 谢寂对诰命与否并不在意,他也不想把骆三青父女千刀万剐,千刀万剐,又有什么意思呢? 836|第七十二片龙鳞(十二) 第七十二片龙鳞(十二) 被从漆黑的地窖放出来的时候, 一身脏污一日只有一顿饭且粗糙难以下咽的栖霞郡主痛哭流涕,她满心都是对谢寂兄妹的怨恨, 发誓等她回到家, 一定要让娘亲为自己报仇,她要让谢寂不得好死! 他居然敢把她关在黑漆漆的地窖里与蛇虫鼠蚁为伍!她可是栖霞县主!她是大司马骆三青的外孙女, 是湖阳郡主与信阳候的女儿!全京城的贵女都没有她身份尊贵, 连公主见了她都要避让, 谢寂他怎么敢?! 丢栖霞县主出去的时候谢寂并没有在, 他连见都不想见这个少女一面, 本来他有无数恶毒的方法可以用在她身上以泄愤, 可他又为什么要变成和湖阳郡主一样的人呢?娘亲若是知道他变成那个样子, 一定会对他失望。 他要无愧于心, 也要光明磊落。 更何况……被放出的栖霞县主,说不定还不如在谢府地窖里住得舒服,毕竟骆三青与湖阳郡主在罪证确凿的情况下被下了大狱, 皇帝会不会处死他们谢寂不知道, 但即便不死,想必也不会有好日子过。 栖霞县主还没回到侯府,便已经听说了外祖父与母亲被抓的消息, 她整个人都惊了, 可等她到了侯府,侯府早已人去楼空,她神情疯癫地抓住身边路过的人询问,才得知父亲信阳候由于旧疾复发已经去世, 虽然信阳候没有与骆三青父女二人同流合污,但终究是翁婿与夫妻,因此皇帝只允许他下葬,却不许有葬礼。 栖霞县主一出现便被抓了起来,她即将和她的母亲一起被流放,至于骆三青,皇帝在经过慎重考虑后,感念于他多年来保家卫国的贡献,终究是赐予了一杯毒酒。 栖霞县主直到被押上囚车,都不知道事情究竟为何会变成这样,她看到母亲时,母女二人皆是瘦的不成人形,湖阳郡主骄傲了一辈子,到头来却沦为阶下囚,哪里能接受?虽然见到了女儿,心中却又生出无限悲凉,此去路途遥远,穷山恶水,能不能活着到那儿都是问题,还有那些一路上用淫|邪目光看着她们的差役…… 她狠狠地打了个哆嗦,不知道即将等待自己的会是什么。 明明已经春日,却在她们被流放这一早突然飘起了鹅毛大雪,上路不久后,差役们决定暂时找个地方休息,待到雪停再出发。囚车里的母女俩只穿着单薄破烂的中衣,手脚露在外头,春寒刺骨,养尊处优的二人哪里受得了,只能抱在一起取暖。 眼见前面有家茶棚,还冒着热气,差役们连忙快步走上前,先要了几碗热腾腾的茶水,为首的刀头认出了茶棚里的人,立刻上前行礼:“属下见过谢大人!” 一众差役纷纷行礼,他们对犯人虽冷酷无情,又手段残酷百般折磨,但对于上峰却是另一副面孔,谁人不知这位谢大人本事了得,骆三青便是被他拉下马,此人喜怒不形于色,谁敢得罪他?生怕被他记恨,又招来祸端。 谢寂淡淡地道:“外头下雪了,怎么不让囚车里的犯人一同进来?若是冻死了,又该如何?” 刀头八面玲珑,立刻明白了谢寂的意思,连忙让人把犯人带进来,不过不能解开她们的手铐脚铐,湖阳郡主母女便是以这么一副卑微又可怜的姿态被带了进来,牵引她们的差役脾气并不好,手法也很粗糙,直接拽着她们脖子上的锁链往前扯,导致两人双双扑倒在地,正巧跪在谢寂面前。 谢寂居高临下地望着湖阳郡主,多么可怜的女人,再也没有往日的荣光,甚至连最后一分体面也都要没了。 玲珑捧起茶碗小口小口吸溜着茶水,这茶棚只是开在这里供来往客商歇脚,赚点微薄的银子,当然没有好茶叶,但胜在实惠,一文钱就是一大碗,还有农家炒好的花生瓜子等小零嘴。 “怎么,来看我笑话?”湖阳郡主冷笑,“你很得意是吗?你又有什么好得意的?!” 咬牙切齿,恨极了谢寂兄妹二人。 那刀头脑子转得快,立刻明白有些话自己不能听,连忙招呼着其他差役退了出去,还不忘把茶棚的老板也给拎出去——虽然外面下着大雪吹着寒风有些冷,但总好过在茶棚里听到些不该听的丢了性命不是?如今这位谢大人可是彻底出了名,许多人私下里都说他是来锁魂的阎王,被他看一眼,你干过的什么坏事都无所遁形…… 他们这些差役便负责犯人的流放,久而久之,伤天害理的事兴许没做过,但折磨这些被流放的犯人却已经形成了传统,女犯人供他们玩乐,男犯人则供他们虐待,最怕的就是谢寂这样正儿八经的大官。 是的,经过骆三青一案,谢寂青云直上,已成为本朝有史以来最年轻的刑部尚书! 前刑部尚书由于与骆三青私交甚笃,又昧下了骆三青在贪墨案中的物证,惹得皇帝龙颜大怒,被贬到一个荒凉之地做县令去了,估计只要今上不死,他这辈子都别想再出头,而且他年纪比今上还大,又是京城本土人士,注定是个客死异乡的命。 茶棚里顿时只剩下谢寂兄妹与湖阳郡主母女,湖阳郡主恨他们恨的牙痒痒,谢寂却表情平淡:“湖阳郡主……不,你已经不是郡主,而是犯妇骆氏,我曾经跟你说过的吧,你的好日子还在后头。” 骆氏眼睛都恨红了:“花无百日红,我倒要看看你能嚣张到几时!瞧你这可怜样,恨我吧?可那又有什么用?你娘还是死了,你爹还是陪在我身边十几年,你就算报复了我,又能如何?我这辈子荣华富贵已经享受的足够了!我不亏!” “做个替身有什么值得高兴的。”玲珑随手将滚烫的茶泼到了骆氏脸上,骆氏发出一阵尖叫,那茶水相当烫手,她苍白憔悴的脸立刻被烫的通红,“你不仅是过去几十年爽,这一路去往流放之地,你还会更爽。” 骆氏听了,脸又白了白,显然听明白玲珑后面的那个爽字是什么意思,外头那些差役不会放过她们,决不会的! “不过也好,就像我跟哥哥相依为命一样,日后你们母女也能互相扶持,最好还能共侍数夫,那才叫同甘共苦呢。”玲珑笑起来,谢寂警告地看了她一眼,不许她再说这种小姑娘家不该说的话。玲珑朝他吐吐舌头,又道:“我娘虽然死了,可她死前,我们三个人相亲相爱,虽然日子过得清苦一些,却幸福得很,最重要的是,我娘就算死了,我爹也没有忘记她呀~你倒是让我爹陪在你身边十几年,可我爹睡过你几次呢?太惨了,连让我爹睡你都得先找东方奇,你说你这样的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她这话显然戳中了骆氏痛处,使得她瞪大了眼睛,因为人瘦脱相,所以看起来格外凶恶:“他是我的东西!就算我死了!我爹倒了!他属于过我,你们永远别想把这一段过去抹去!呵,说什么他爱你娘?爱又如何?念念不忘又如何?他属于过我,这一点你们不要忘记!这十几年,他对我温柔体贴,对我儿关怀备至,你们又有什么,啊?你们又得到了什么?!” “没关系,还有几十年,可以让他疼我跟哥哥呢,这点就不麻烦您操心了。”玲珑嫣然一笑。 骆氏愣了,她觉得这两人肯定是在诓她,怎么可能不恨?明明谢寂对侯爷的恨已经溢于言表,她不信他能不恨,她不信他能放下!她不信! “我为何要恨我爹?”谢寂淡淡地说,“他是受害者,要恨,我也该恨你。” 说着,他很少笑的面容上竟缓缓勾起一抹弧度,“而且,你是不是忘了,东方奇还在我们手上。” “啊,说得是呢,我们今天来,也是跟你说说我们日后的打算,免得你再为我们操心。”玲珑竖起一根手指,一副很热心、生怕骆氏不知道他们以后会过得好的模样,“东方奇不是说,我爹不能停止施术?没关系,我们不需要让他想起来,正好他数月未曾诊治,记忆再次出现偏差,就像是当年你对我爹做的那样,我跟哥哥也商量好了,让我爹……彻底把你忘记。” 美丽的少女笑起来简直就像恶魔,确切地朝骆氏心口窝扎,知道她怕什么,就要做什么。“他会忘记你,只会记得当年他为国从军,负伤而归,与我娘度过了最美好的一段日子,送走了娘亲,我们离开了那个伤心地,去往丰城,他辛辛苦苦拉拔我们兄妹长大成人,一直没有续娶,至于什么湖阳郡主,什么大司马……他通通都不记得了,你说这个剧本怎么样?是不是给你安排的明明白白?” 简而言之,就是将湖阳郡主从谢凤望的记忆中全部抹去。 东方奇虽然是个半吊子,可玲珑却真真正正能够做到,她会让谢凤望自然地忘却一切,以后再每三个月请东方奇复诊一回,永远不会给他想起真相的机会——看在爱的份上。 显然说一千道一万都不如谢凤望把她给彻底忘记,骆氏彻底崩溃了,她看着眼前这对兄妹,知道他们说得出便做得到,如果真的是这样,那她这一生又算什么?她处心积虑算计了一辈子,最终却不能在谢凤望生命中留下一丁点痕迹,而是要被忘得干干净净?不行!这不行!这绝对不行! “你们敢!”她发出绝望的嘶吼,“你们要是敢这么做!我发誓,我发誓我做鬼都不会放过你们!我做鬼也要回来杀了你们!他不是谢凤望!他是魏泽望!是我的丈夫!是我的!我的!我的!!!” 她情绪激动的越厉害,玲珑就笑得越开心,谢寂则冷淡地看着这个疯女人,“你有本事,死了之后尽管来找我,我等着你。” 玲珑突然倾身靠近骆氏,骆氏见状一张嘴,只想从这该死的小孽种身上咬下一块肉来,却被谢寂干脆利落地卸了下巴,玲珑附在她耳边,轻柔耳语:“我给你准备了一份礼物,这一生你将受尽折磨而死,其他人没有的来生,你会有,你会不停地转世,不停地累积记忆,为男,则为奴;为女,则为娼,生生世世,直到你的魂魄被消磨而亡。” 说完,她又看向栖霞县主,笑道:“这可怎么办呢,你会落得今日下场,全是靠你母亲所赐,若是恨,便去恨她吧。哥哥,我们该回去了,爹不是说今天要跟义父一起捣糍粑?咱们回去吃正好。” 谢寂嗯了一声,握住她的小手,刀头见这二人出来,点头哈腰目送他们远去,不忘狗腿地说一句一定会好好“照顾”里头那二位,谢寂却再不想将她们放在心上,他的人生还很长,余生不想要活在仇恨之中,他想要幸福,想要世上更多的人能够平安美满。 让世人都快快乐乐的,多好啊。 骆氏被玲珑那几句话说得心惊肉跳,不知为何,她竟觉得对方并不是在威胁恐吓,而是在说真的……不,不可能,这怎么可能呢?是假的,一定是假的! 栖霞县主到现在都不知道这里头的恩怨情仇,她只知道沦落到这地步都是因为母亲,心中也逐渐被点燃了怨恨。 谁知道这往后几十年,在那极恶之地,又要如何度过? 谢寂兄妹回到家时,谢凤望与郑化正在厨房挥汗如雨,家里的厨娘在边上捏着汗,这二位身子骨一个比一个差,尤其是郑化,瞎了一只眼断了一条腿,就这还要逞英雄捣糍粑,也不看看他有没有那样大的劲儿! “回来啦?快来尝尝看味道如何。”谢凤望面上满是慈爱的笑。“龙儿先来。” 玲珑欢呼一声扑了过去,谢寂则站在厨房门口,面无表情,却目光温柔,因他一直不动,谢凤望又叫他:“寂儿!还愣在那做什么,再不来可不留给你了!有你喜欢的红豆馅儿!” 郑化哈哈笑:“寂儿,这红豆馅儿可是将军亲自给你准备的,一颗一颗挑出来的上好红豆!” 谢寂将一切与他说清楚,郑化也愿意帮这么忙,只是他叫将军习惯了,也改不过口来。 谢寂走过来,接过父亲递来的碗,出神地望着他,从六岁过后,逐渐不再奢求回来的人,终于回到了他身边,不会再离开。如果娘还在的话,就更好了,一家四口,再也不分开。 谢凤望先给儿女一人一碗,然后细心地做了一份更完美的,撒上糖霜端回了屋子里,在他床头的是妻子梁氏的牌位,他嘴里念念有词,“沛娘喜欢吃甜的,这里头的规划馅儿我放了好多糖,不过你可不能吃太多,吃太多,又要牙疼了……龙儿那孩子跟你一样,嗜甜如命,我真是担心她有朝一日也生出虫牙来……寂儿倒是还好,他那份糖放得少,你先吃着,若是不够,梦里再问我要。” 全家人都心照不宣,再度为谢凤望织出一张甜蜜的记忆之网,东方奇再来复诊时,发现谢凤望情况比之前十几年都要好很多,他现在也算是谢家这条船上的人了,自然对谢凤望的病情尽心尽力,当初他被谢家兄妹抓住关起来,也是多年良心被折磨,才慢慢将他所了解的一切都告诉谢寂兄妹。 谢凤望又做错了什么呢? 国家危在旦夕,他身为男儿,顶天立地,从军而去,本战功赫赫,偏被湖阳郡主倾心,因而失去一切,也许在被虚假记忆包围的时候,他潜意识中还有着对妻儿的眷恋,他与湖阳郡主,从来都是分房而睡,会有栖霞县主的出生,也是湖阳郡主刻意而为。一个人被剥夺掉自我意志,活了十几年,如果能够清醒,怕也是要疯了。 谢寂亲眼所见父亲发病时的模样,记忆的错乱,加上祝由之术的后遗症,导致他要承受无法形容的痛苦,他喃喃念着妻儿的名字,却又很快被虚假代替,东方奇迄今为止都不敢直视谢寂的脸,打遇上谢寂,他就觉得这是个狠角色,万万没想到能看到其落泪的模样,当时谢寂抓住了他的手,只说了一句话:别让他想起来。 是的,别让他想起来。 不要想起来了。 如果是娘亲在的话,也一定会这样做的。 他没有犯错,受害者没有错。 见东方奇来了,谢凤望又招呼他一起吃茶,东方奇连忙过去,如今谢凤望与郑化的身体都是他在看,皇帝似乎也知道,且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并没有将谢凤望的身份公布于众,对于他来说,那是一种极致的羞辱。 放下对父亲的仇恨那天夜里,谢寂做了一个古怪的梦。 梦里他为了给妹妹看病买药选择入宫当了太监,可里正却背信弃义,不仅没有照顾好妹妹,反而将她卖掉,从此后兄妹二人再也没有见过面,谢寂拼了命地往上爬,也终于在宫中见到了传说中的信阳候。 只一眼,他便认出了那个人。 可那个人却一副不认识他的模样,谢寂想,兴许是自己这残败的身体,不配做他谢凤望之子吧。于是他也憋着一口气,怨恨日益加深,只想报复,为了报仇,他不择手段,在获得皇帝信任后,他将整个朝廷搅和的腥风血雨,与信阳候府不死不休。 可那人,从来都没有对他生过气,甚至在最终他被判处剐刑时,还要为他求情。 谢寂的皮肉一块一块落地,弥留之际,他似乎看见了那个人,那人跪在地上,以头抢地,似乎受到了什么重大的刺激……咽下最后一口气之前,谢寂终于回到了父亲的怀抱。 温暖,又绝望。 父亲好像疯了。 他平静地给了刽子手银子,将他收殓,又平静地将他埋葬,吻了吻他的墓碑,然后平静地回到了侯府。 谢寂觉得,父亲一定在忍受着巨大的痛苦,因为他的脸色一直很苍白,甚至需要用剑刺伤自己来维持清醒,每当他神情恍惚,他便立刻刺自己一剑,就这样,父亲在侯府书房里等到了天黑。 然后提起了刀,据说那把刀是他当年在战场上所用,是大司马所赐,削铁如泥。 他很冷静地杀死了妻女,又亲自上门拜见大司马,对于女婿分外放心的大司马死都想不到他还有醒过来的一天,只因为他亲眼所见儿子被千刀万剐。 父亲虐杀妻女与德高望重大权在握的大司马,皇帝震怒,命人将他车裂,曝尸荒野不许收尸,直到尸体腐烂发臭,被野狗叼的七零八落,才有一个人偷偷摸摸前来乱葬岗,草草为父亲收尸,葬在了谢寂坟墓边上。 后来有个年轻貌美的姑娘到来,在坟前嚎啕大哭,她说了什么,谢寂已逐渐遗忘,只记得她不停地发誓,不停地发誓……发了什么誓呢…… 谢寂自梦中清醒,惊觉天已大亮,正想着今日早朝恐怕晚了,却听见妹妹敲门,恍惚想起今日休沐,才吐了口气,轰然倒下。 玲珑抱着哥哥的新衣服进门,没想到他突然把脸埋进枕头里开始自闭,就把新衣服都丢到谢寂头上:“要吃午饭啦,哥哥怎么这么懒?是不是被先生跟夫人吓到了?” 欧阳先生跟夫人半年前来了京城,前几日才回去,他们俩可着急谢寂这么大岁数还没成家了,成日催婚,谢寂被催得头大,旁人催,他可以置之不理,但先生跟夫人于他有大恩,所以只好借由公事留在刑部,不到天黑不回家,天不亮就由跑。 现在二老走了,谢寂总算松了口气,他早与父亲和妹妹说过,这辈子都不成家,只一家四口一起过。 谢凤望呵呵笑,不知为何,他总觉得,只要一家人在一起,健康平安就好了,万事都不可强求。然而谢寂年纪轻轻做了大官,可是无数人眼中的乘龙快婿,若非他不苟言笑,家里门槛都要被人踏碎了! 即便是在现代人类社会,不婚族都不被理解,更何况是这个时代? 因此,谢寂烦不胜烦。 但是早晚有一日,那些人会明白的,他不需要成家,因为他已经有家了。 他会永远保护好这个家,再也不和家人分开。 837|第七十三片龙鳞(一) 第七十三片龙鳞(一) 黄兴庆今年大二, 是个不折不扣的网瘾少年,每天除了打游戏之外最爱的就是上网, 刷刷微博看看新闻逛逛论坛什么的, 这天十二点学校断电,他磨蹭了一会儿把充电宝的电也给用完了, 看着手机仅剩下的百分之二十的电量, 他决定再去刷刷微博, 睡前刷微博神清气爽, 反正明天周六也不用上课。 点击刷新……咦, 怎么刷不出来? 好奇怪。 他又点了两下, 还是没能刷新出来, 这就很奇怪了, 因为他昨天刚充的话费,有几十个G的流量呢! 过了几分钟,他又刷新了一次, 这回刷新出来了, 习惯性先看热搜的他瞪着#福利院圈养少女为高官富豪提供性服务#下巴险些掉到地上! 连忙点进去,阅读量已经十个亿,讨论的人也超过了一个亿, 热搜只是冷冰冰的几个字, 点进去之后才知道有多么可怕与令人作呕,那些手写的协议、将少女们的身高体重三围以及容貌特征分成等级明码标价的表格、以及谁在什么时候花了多少钱带走了几个少女的记录……还有监控录像与照片,值得一提的是,监控录像与照片中的少女全部被打了码, 但院长及与她做交易的人则没有,很快,便有人认出来那是某某高官、某某知名企业家、某某慈善协会的会长……全部都是有权有势有名有望的人! 热搜瞬间爆了,刚才微博崩溃所以才会刷新不出来,黄兴庆有个妹妹,今年才十二岁,他跟妹妹感情非常好,他只要一想到跟妹妹年纪相仿的妹妹们过着这样地狱般的生活……便眼眶发酸,恨得全身都在颤抖,这还是人吗?这都是人干出来的事儿吗?他们甚至用年纪给少女们分层,十岁到十四岁的少女最佳,能够采阴补阳还能招来气运,其中一位高官的名后有个备注,说是这人相信只要破了一百个少女的身,就能否极泰来官运亨通! 黄兴庆实在是忍不住,气得狠狠踹了床一脚,对面的室友正睡得香,被他弄醒,还没来得及发脾气,就听见黄兴庆吸鼻子的声音,卧槽了一声:“老三你咋了?失恋了?” 动静闹得太大,剩下两人也被吵醒,黄兴庆把热搜转进他们的宿舍群里,不一会儿,宿舍里便响起一声又一声的国骂,几个年轻小伙子瞬间没了睡意,拿起手机就疯狂艾特官方媒体,这尼玛人家都把证据送上热搜了,还不抓人等着干什么?! 这样的场景,发生了一个又一个,今夜无数夜猫子为这惨绝人寰的新闻在奋斗,在伤心,在落泪。 微博官方都要哭了,像是这种严重动摇政府公信力与名誉的丑闻,他们一般都会管控,可问题在于即便他们在后台操作,也仍然不能删除或是屏蔽,这条热搜就跟见了鬼一样,不仅在一众明星热搜里高居第一,就连微博登入界面的广告都变成了它! 这到底是谁在背后操控这一切啊! 政府反应也很及时,几乎是连夜成立了专案组进行调查,由于情节过于恶劣,调查人员由中央直接派遣,如黄兴庆这样的网友们则一直在关注,很快,当天下午,名单上的人便已经被全部逮捕,此外政府官微也给出了通报,大家才知道这家福利院做这种事已经有二十几年了……这些少女大部分都是他们从人贩子手中买来的,进行调|教洗脑后送给高官富豪换取暴利,已经形成了一条灰色产业链,不仅如此,他们还在福利院的地下室发现了埋尸地,通过骨龄测试,死者几乎全都是未成年少女,有一些甚至还曾有过生育情况…… 某知名富豪,因妻子多年不孕,在福利院购买一名少女做代孕; 某企业家,因常年早|泄,坚信多破少女之身可以壮阳; 某高官,在位置上一待十几年,认为女人乃是纯阴之体,少女气息干净,可以破邪祟,为自己带来好运…… 官方公布出来的名单触目惊心!而这些少女从很小的时候被卖进福利院,经过多年洗脑与虐待,已经彻底丧失人格与自我,乖巧地宛如人偶,任人摆布,警察冲进来的时候她们也不害怕,心思柔软的女警抱着她们落泪她们也不动容,不哭不笑不说话,赤|身|裸|体也不知道羞耻,仿佛情感与灵魂都被人抽走,像这样的少女们,她们已经没有办法回归正常生活了,更何况除却一部分是被拐卖、走丢的之外,更多的都是重男轻女下的悲剧产物。 就算警察们帮助她们找到家人,家人也不会愿意来接她们,嫌弃她们丢人,甚至有些直接挂了电话,再打过去的时候已经被拉黑。 少女们的眼睛里已经没有了光,她们不能单独生活,对这世界充满了麻木,只能暂时将她们送入疗养院,并且配备专业的心理医生进行疏导,仅有少部分少女的家人愿意来把她们带走,徐世光与苗慧娟便是其中一对来接女儿的家长,他们的女儿在五岁的时候被人从老家抱走,夫妻俩从此辞掉了城里的工作,卖掉了房子,用尽毕生积蓄踏上了寻找女儿的旅途。 当他们到达警察局,见到已经十五岁的女儿时,热泪盈眶,却又颤抖着不敢靠近。 她可真漂亮。 漂亮的像是一尊玉人儿。 警察们冲入福利院的时候,看见她时也都吃了一惊,听说她是福利院最顶级的少女,一夜就能卖出五十万的天价,因为这惊人的美貌,乃至于即使不再是处女,也仍然有的是人愿意为她花钱,福利院也将她视为摇钱树,警方赶到的时候,她穿着一条白色的裙子被关在房间里,等待“宠幸”。 她太美了,美得让人看到她,再想到她所经历的遭遇,都忍不住要流泪。 怎么会有人舍得伤害这样的女孩子呢? 经过交涉,徐世光苗慧娟夫妇顺利将女儿带回,他们找了十年,终于找回了她,这辈子都不会再让她受到伤害了。 因为少女们大多受到过来自成年男性的伤害,所以在安排她们的去向时,都是女警在做,除却被父母接纳带回去的少女外,住进疗养院的少女在恢复身体与精神上的健康后,他们也会为她们提供新的身份,并且严格保守她们的过去,不让任何人知晓。 对于失而复得的女儿,徐世光苗慧娟夫妇付出了全部的温柔与耐心,他们这些年为了找女儿,没有存款也没有房子,只能先租房,徐世光在工地上找了份工作,每天能赚三四百,苗慧娟则在一家饭馆洗碗,夫妻俩轮流陪伴女儿,决不让女儿身边没人。 他们太害怕又一次失去她了。 女儿回家后不怎么说话,常常在窗边一坐就是一天,徐世光夫妻俩就给她买了很多书,不停地跟她说话,租的房子两室一厅,夫妻俩房间简单,除了一张床、一张桌子一个衣柜以外什么都没有,女儿的房间却精心布置过,暖色系,还有许多软绵绵的玩偶,甚至还给女儿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因为这些花销,手头的钱根本就存不住。 他们找女儿这些年都是随意凑合着吃,但有了女儿就不能这样了,两口子每日变着花样给女儿做好吃的,即便女儿从来不给回应也没关系,他们就像是对待一个初生的婴儿一样小心翼翼,一点一点从开始教起。 玲珑心情不是很好,她在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有个男人正在对她动手动脚,长得肥头大耳浑身横肉,脱了身上的西装宛如待宰的肥猪,像是招小狗一样让她主动靠近,甚至要她跪下服侍。 她服侍了。 服侍到硬生生挖出了对方的心脏,真令人恶心,居然是红色的,在她手心跳动着,惊呆了后来的人。因为她的异变,导致院长不敢再让她随意接待客人,她也因此被关进了屋子里,随后她搜罗了院长房间保险柜里的影音资料与笔记,又用院长的电脑发到了网上。 因为心情不好,所以也懒得说话,她对人类总是有些矛盾,有时候觉得可爱,有时又觉得可恨。直到吃上徐世光苗慧娟夫妻俩精心准备的饭菜,还回荡在嘴里的苦味才稍稍褪去一些。她吃掉这个灵魂的时候,万万没想到能这么苦。 玲珑伸手揉了揉肚子,她抬起头,看向正在客厅热火朝天揉面团准备蒸包子的父母,两个人虽然外貌看起来是远超年龄的苍老憔悴,可精气神却都很好,出租屋虽然小,却打扫的干干净净整整齐齐,苗慧娟去买了一些绿植回来,摆在屋子里,整个屋子显得生机勃勃的。 他们从始至终,都只想要找到女儿,一家三口生活在一起而已。 原本……也差一点就要成功了,女儿甚至已经逐渐走出阴影,在警察的帮助下去了学校上学,原本就要拥有崭新阳光的人生了……就差一点点,只差那么一点点。 玲珑垂下眼眸,顺着窗户往外看,阳光暖洋洋地洒在脸上,她闭上眼睛,有点想发脾气,鼻间却又闻到人类爱意的味道,那样温柔。 徐世光夫妻俩对视一眼,见女儿还坐在窗前,像是睡着了的样子,便悄悄放低了声音,尽量不吵醒她,他们对她没有任何奢望,只希望她能健康平安,但这么一点小小的心愿都成为了奢求,她不仅没有健康平安,甚至连活下去的勇气都失去了。 但是,没关系的。 玲珑想,她的食物,每个令食物变得苦涩的人,都应该要受到惩罚。 想到这里,玲珑站起来,慢慢朝夫妻俩走过去,徐世光跟苗慧娟浑身僵硬,又期待女儿靠近,又怕自己发出什么声音惊吓到她,玲珑也没说话,安静地在边上坐了下来,伸手揪起一个小面团,学着苗慧娟的样子,包成了一个有点丑的小包子。 苗慧娟眼眶一酸,这还是接回女儿后,她第一次主动靠近他们。徐世光更加多愁善感一点,这会儿眼泪都掉下来了,掉进了馅料碗里……苗慧娟看见了,连忙推他一下,徐世光才放下擀面杖,四处寻找能够擦眼泪的物件,他们俩手上都是面粉。 半晌,一根纤细的手指头伸过来,在他眼角处轻轻擦了擦。 徐世光整个人都傻了,他呆呆地望着女儿,少女眼睛里像是有星星在闪耀,终于有了光,那一瞬间,徐世光简直想要跪下来叩谢漫天神佛。 就这样,在出租屋里过了约莫有一年,徐世光夫妻才打算回老家去。他们都是L市人,为了找女儿跑遍了大半个国家,天南海北的哪哪儿都去过,已经很多年没有回过L市了,对他们来说,那里才是家,如今找到了女儿,当然要回家去。 临去之前,夫妻俩特意去拜访了当初帮助过他们的警察,对警察千恩万谢,怕引起女儿胡思乱想,并没有带着玲珑,一直照顾玲珑的女警听说小姑娘现在好了也很高兴,不顾徐世光夫妻拒绝,硬是塞给他们一万块钱,说是局里的同事们凑的,都是心意,希望他们能收下。 夫妻俩拒绝不了,纷纷流着泪再次感谢。 与此同时,玲珑却出现在了疗养院里,没有人知道她是怎么进来的,也没有人发现她。少女们经过一年的治疗与心理辅导,虽然比不上在父母身边被疼爱的玲珑痊愈的那样快,但至少也不再像最初被解救时那样麻木。 她们还记得玲珑,那天……就是这个姐姐满身是血的被从那间屋子里带出来,也就是从那天起,笼罩在她们身上的噩梦才彻底散去。 哪怕是院长也不明白,在没有任何武器的房间里,一个柔弱纤细的少女是怎么做到把体重两百斤的中年男人的心脏活生生挖出来的,当时的场景太过诡异,房间四处都是血,院长觉得很邪门,她做了这么多年亏心事,说不心虚是假的,最终选择把玲珑关起来,谁知道这一关,连着自己也被关进了监狱。 听说院长已经疯了,成日大叫着魔鬼魔鬼,有魔鬼要挖心云云,对此,医护人员们报以冷笑,这个精神病人怕不是装的,作奸犯科这么多年,还怕鬼神?真有魔鬼挖心,第一个就该挖她的!人面兽心的畜生!她自己也是女人,却对小姑娘们如此残忍,真该叫她下十八层地狱! 玲珑看着安静待着的小姑娘们,她们年纪都还不大,即便被亲人舍弃,也应该拥有更好的未来。 这是她的食物的心愿,当然要满足。 玲珑抬起手,只见从她指尖缓缓流泻出晶莹的光芒,这些光芒化作一个个飞舞的光点,宛如小精灵一般,没入了女孩子们的身体里。她们都呆了呆,眼神逐渐变得清澈有了光。 在福利院生活是很辛苦的,为了保持“纯净”,她们只被允许吃很少很少的食物,除此之外还有来自院长与其手下的侮|辱与虐待,身体早就坏掉了,这些蕴含着荒海之水的光芒,能够迅速修复她们的身体,抚慰她们的灵魂,等到她们开始了新的生活,还会把她们从其他人的记忆中彻底抹去。 这样的话,就不用一辈子提心吊胆,害怕被人发现,害怕失去,害怕有朝一日陷入流言蜚语。 做完了这些,玲珑才回家,徐世光跟苗慧娟见到她立刻就哭了,两人扑上来把她死死搂在怀里不肯放开,一向对她百依百顺的两口子一边哭一边说她是坏孩子,说没有爸爸妈妈陪着怎么可以一个人出去,真是把他们吓坏了,已经弄丢过女儿一次,如果再来一次,那他们真就再也没有活下去的念头了。 玲珑乖巧地听数落,半晌,反手抱了抱他们:“出去之前,我有留字条在冰箱上的。” 两口子回家没见着女儿,哪里有心思去看冰箱上贴了啥……里里外外翻了个遍,一个人在家等,一个人在外面找,刚才玲珑回来的时候迎面碰上爸爸,徐世光牵着她回家时手都在抖。 虽然女儿回到身边已经一年了,可他们还是常常做梦梦见她被人抱走,醒了就再也睡不着,玲珑好几次起夜的时候打开门,发现父母就坐在她门口倚着墙打盹。 他们太害怕失去她了。 可以想见,得知她自杀的消息,他们会有多么崩溃,所以自己也不想活了。 她流落在外的十年里没有过过一天好日子,至少黄泉路上,不能再让她没有爸爸妈妈的陪伴。 “下次……下次不许!不许一个人出门!”徐世光喃喃着说,“一定要爸爸或者妈妈陪着才可以,爸爸妈妈好不容易才找到你,不能再把你弄丢了……” 玲珑乖乖地应了,由于她今天偷偷跑出门,两口子对她严重不信任,就连打包行李也必然有一个人看着她,那架势仿佛一旦让她离开视线就会消失一样。 因为带着女儿一起回去,两口子咬咬牙,买了三张软卧票,尽管如此,还是要坐两天一夜,本来其实买两张就够了的,徐世光的意思让妻子跟女儿睡软卧,自己坐硬座就行,但苗慧娟觉得让丈夫保护女儿才更安全,她坐硬座,两人你让我我让你的,最后还是决定买三张软卧票,这样的话遇到什么突发状况也不怕。 他们赚的钱不多,给玲珑买的衣服也并不是什么大牌子,但都是苗慧娟精心挑选的,他们已经在能力范围内给她最好的了。已经十六岁的少女洗尽铅华,脂粉不施也美得令人心悸,也因此,徐世光两口子对她看得更紧,又骄傲女儿长得漂亮,又担心太漂亮会招来坏人,哪怕是在软卧车厢里,两口子都轮流睡觉的…… 玲珑被安排在上铺,因为徐世光认为上铺更安全,一个软卧车厢四张床,除了他们一家三口之外还有个年轻小伙子,一进来见着玲珑眼睛都直了,徐世光咳嗽了好几声他才不好意思地收回视线,然后有事儿没事儿就朝玲珑那瞟,徐世光皱着眉头,站起身,脱了鞋子踩在下铺上,把女儿身上的被子又往上拉了拉。 他闺女穿着裙子呢,这小伙子怎么回事,眼珠子那么不老实,活该找不到女朋友! 玲珑安安静静地躺着睡觉,期间徐世光两口子吃自带的饼子咸菜,却给她买热腾腾的火车盒饭,玲珑推说吃不完,一家三口分着吃了,此外大部分时间她都在上铺待着,偶尔玩玩手机,不跟除了父母之外的任何人说话。 小伙子眼巴巴看了她好久,也没好意思上前搭讪,讲真这要是个普通的漂亮妹子,他还敢主动,但这妹子已经漂亮到仙女的地步了,他是真不敢靠近……感觉自己多看她一眼都是对她的亵渎。 两天一夜平安无事的度过,出了L市火车站,脚踩到地面,徐世光跟苗慧娟才发现多年不回来,这里的一切都已经大变样了,既熟悉,又陌生。 他们俩当初都在县城里上班,苗慧娟在加油站,徐世光在工厂,两人省吃俭用买了房子,可惜后来为了找女儿,终究是把他们的家给卖了,当年离开L市踏上找女儿的路程时,他们还年轻力壮头发乌黑,如今却已生了皱纹与白发。 但是幸好,一家人终于团圆了。 徐世光的想法是先租个房子住下来,然后再慢慢找活儿,他们夫妻俩这么多年都过来了,哪怕摆摊卖个水果呢?怎么都能养活女儿,两人还不算老,还能再拼一把,给女儿攒钱买房子,什么都没有房子有价值,总之就是要攒钱,攒的越多越好。 不过房子不是那么容易找的,所以一家人先在旅馆暂住,等找到房子再搬出去。 玲珑安安静静地陪在他们身边,听着父母讨论哪个房子合适,又要地段好,又要采光好,还希望装修好一点,因为好的环境对女儿才好。 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 838|第七十三片龙鳞(二) 第七十三片龙鳞(二) “爸爸, 听说邻市有原石交易市场,是不是真的啊?” 对于女儿的问题, 徐世光向来都是以一百分的认真态度回答, 他想了想,挠挠头:“好像是有这么回事儿, 不过那都是好多年前了, 爸爸很久没回来, 也不知道现在还有没有。他妈, 你记得不?” “记得呀。”苗慧娟刚洗过手, 从旅馆的卫生间走出来, 因为舍不得让女儿离开视线, 他们订了个家庭套间, 虽然是县城,但住一天也要三百块钱,现在只希望能快点找到房子, 安定下来再找找工作什么的, 总不能坐吃山空。“你忘啦,我那时候不是在加油站上班吗?加油站附近的丁字路口就有跑邻市的车,十二块钱, 三个小时就到了。” 不过他们那时候都是本分的人, 基本都没出过县城,更别提花钱去邻市了,两口子一辈子脚踏实地,从来不想那些投机倒把的事儿, 更不做一夜暴富的梦。 “是是是你这么一说我也想起来了。”徐世光连连点头,“咱们村子里二叔公家的儿子,不是就去邻市发财了?” “发什么财啊。”苗慧娟无奈地笑,“做人还是稳重点好,想那些一步登天的事儿干什么呢?天上怎么可能会掉馅饼?那阵子村子里不是有人传说邻市那个市场里有人花几千块买了个料子,结果开出来后买了好几十万嘛,搞得大家伙儿都想去捡漏,可你看谁赚着钱了?还不是得老老实实回家干活?我说这玩意儿跟赌博差不多,你投进去钱就想看到回本,要是不回本,就不甘心,咱们可不能那么干。” 徐世光非常赞同妻子的话,扭头教育女儿:“听到没有玲珑,你妈说得对,咱们不能那么干。” 玲珑眨巴眨巴眼睛:“我想去看看。” 两口子立刻改口:“当然可以,正好房子一时半会也不好找,咱们这就去!” 他们太过珍视玲珑,无论她提出什么要求他们都不会拒绝。 根据记忆,一家三口去到了当年苗慧娟工作的加油站附近,结果却得知丁字路那边早就不许停车了,现在要出去都得到县汽车客运站,于是一家人又转搭公交到了客运站,然后发现当年十二块钱就能到的地方,如今已经涨到了二十。 苗慧娟肉痛不已地掏出六十块,在心里安慰着没事没事,只要再努力赚就行了,他们家现在一共还剩下三万多块钱,县城生活水平不高,三万块钱也够生活几个月的,大不了她跟孩子他爸先去找点零工,总能赚着钱的。 原石交易市场看起来很简陋,但人却不少,这里多得是想要一本万利的人,玲珑丝毫不怯场,自在地像是在逛自家后花园,徐世光苗慧娟两人一人握住她一只手,生怕她被人潮挤散,玲珑戴着一次性口罩,遮住了她的盛世美颜,做梦暴富的人什么样都有,他们一家三口混迹其中倒也不算突兀。 正好有家原石店在卸货,里头的原石摆在玻璃柜里,大型的则摆在地上,许多人在那儿看啊摸的,还有人掏出放大镜在观察,似乎在考虑买哪一块更有机会出货。 每一块原石都标了价,玲珑约莫也知道家里有多少钱,所以根本没去看大的,而且这些原石大多有杂质,一连逛了好几家,她才看上一块三十厘米左右的原石,因为外表比较丑陋,体积又小,被很随意地放在那儿,人来人往,也很少有人注意到它。 “爸爸妈妈,我想买这个。” 徐世光上前一看,嚯,不多不少,正好三万块钱! 他跟妻子对视一眼,想要劝服女儿放弃,却又看见她那双乌黑闪耀的眼睛,最终两口子竟然一句话也没说,就把这块原石给买了下来,交钱的时候心简直都在滴血……但转念一想,他们努力赚钱是为了啥?还不是为了让女儿过上好日子?就算花了这三万,身上也还有两千多块钱,能买女儿高兴,就比什么都值! 玲珑买下这块石头,用手指摸了摸它,然后提出要在店内解石,根据体积大小,解石费正好两千……这样的话剩下六十块钱还能买个票回L市。 对于这么个小姑娘坚决要在殿内解石,内行人对这块看起来很破烂很没希望的石头摇摇头,看这一家人穿着打扮,家里也不富裕,三万块钱就这么给孩子造了,真是浪费啊。 可随着解石师傅一步一步切开外层,脱去丑陋外衣的原石立刻露出它本来的光彩来! 解石师傅的动作愈发小心翼翼,周围围观的人也越来越多,议论纷纷: “这水色可真足!” “这不会是玻璃种吧……” “色也是极好的!” 徐世光苗慧娟两口子听不懂这些什么水色什么玻璃种的,他们只是牢牢握住女儿的手,隐约明白了一件事,那就是女儿花出去的这三万块钱不亏! 虽然原石大小有限,但质壁很薄,开出来的翡翠又是玻璃种帝王绿,整个小店的人都沸腾了,连店主都亲自出来围着看了好久,要知道他们店里可从来没开出过这种好东西啊! 冷眼看着这群人类在那狂欢,玲珑真不知道有什么好高兴的,这块石头里面根本什么都没有,是她塞进去的罢了,如果不是因为缺钱,又不能立刻去玩股票套钱,怕不是爹妈要觉得她脑子不正常,L市赚钱的法子不多,邻市也只有这么一家原石市场勉强能看。 立刻有人出价想要买下来,玲珑也并不打算把这东西留在手上,价高者得,最终他们捧着卡走出去的时候,徐世光神情恍惚:“他妈,你掐我一把,这是不是我在做梦啊……” 苗慧娟也恍恍惚惚:“他爸,我也……要不还是你掐我吧……” 玲珑察觉到有人跟在他们身后,也没让父母察觉便让对方吃了苦头,她的心情现在只能说得上是一般,来招惹她的人非死必伤。 回到L市,徐世光一家三口出了车站便在就近的自助银行查了下卡里余额,然后两口子呆若木鸡,盯着上面一连串的零不知道该说什么,真的……真的三万块钱换回了一千二百万! 一千二百万啊! 玲珑是唯一淡定的人,生活在人类世界最麻烦的就是没有钱,而有了钱,很多问题就能迎刃而解,比如他们一家不需要去到处找房子,父母也不用为工作而奔波,他们可以直接买一栋盖得很好的小别墅,甚至可以开个小店,卖点花啊草啊文具啊书啊什么的都可以,两口子这么多年为了找她餐风宿露的,身体早就不如当年了,也正好能好好调理调理。 徐世光跟苗慧娟手都在抖,回到旅馆后,一家人围成一圈,徐世光慢慢地回过神,突然紧张,抓住玲珑的手:“你怎么看出来的?还有没有别人知道你的本事?以后不许再这样了!爸爸妈妈能赚钱,这样的事太危险了!” 苗慧娟也猛点头:“对对对,你爸爸说得对,爸爸妈妈不求你大富大贵,只要健健康康平平安安就好了。” 玲珑看着他们,突然笑起来,她生得宛如玉人一般精致娇嫩,因心情不好,又透着一股冰冷难以接近的气息,可一笑起来便变了,显得甜蜜又乖巧,弄得两口子心都化了,更别提女儿还一手一个揽住他们的脖子跟他们拥抱:“除了爸爸妈妈没有别的人知道了,这个世界上我也只相信爸爸妈妈,不会告诉别人的,我不希望爸爸妈妈辛苦。” 徐世光跟苗慧娟听了眼泪都要下来了,女儿这是心疼他们呢! 有了钱,一些迫在眉睫的事儿就不那么着急了,一家人打开玲珑的电脑连上旅馆的无线网,兴致勃勃地开始查看县城的楼盘,他们家现在可是真的有钱了哈,还去租什么房子呀! 很快,在玲珑的选择下,一家三口敲定了实验中学附近的一个小区,这里房价算是县城最贵的了,但地势特别好,离购物广场跟车站都很近,最重要的是,这个小区是公寓式跟小别墅的合体,有钱人住小别墅,普通人则住高楼公寓,正巧有一家精装修的小别墅高价出售,房主还挂了照片在里头,徐世光立刻给对方打了电话,又约了看房时间,一家人都高兴的不行。 第二天见着了房主一家,房主两口子都是老教师,辛辛苦苦把独生子培养成高材生,结果儿子出国留学,就在当地娶妻生子定居了,这回也是想把退休的二老给接过去,因为房子挂的价格有些高,所以一直没卖出去,主要是因为里头装修的特别好,学区房小区里的二层别墅加院子,想想该多贵吧! 见了徐世光一家,觉得这家人朴实,又是真心想买,老两口也很厚道,又少收了几万块,还赠送房子里的全部家具。之前他们一直住在学校里,装修好的房子本来是想等儿子回来的,谁知道臭小子直接定居了,他们也急着去见儿子的,听说洋媳妇刚生了对双胞胎,视频的时候见了可好看了! 一切都顺利的不可思议,带着大包小包的行李搬进新家时,徐世光两口子还有种他们在做梦的感觉…… 老两口先前还养了只边牧,以后不回国了也没法带着,问徐世光一家人愿不愿意要,如果不愿意,他们再给他找其他主人。苗慧娟喜欢毛茸茸的小动物,那边牧又被养得极好,更是没有拒绝,两家人互相交换了联系方式,苗慧娟还承诺以后会拍小狗的视频跟照片发给他们,两家人凑在一起吃了顿饭,这房子的事儿便算是搞定了。 对于玲珑,老两口也特喜欢,觉得这小姑娘又漂亮又文静,偏偏笑起来跟蜜糖一样甜死个人,听说小姑娘被拐走了十年刚找回来,老太太心疼的不行,把玲珑搂在怀里一顿揉,又问徐世光以后什么打算,他们两口子虽然退休了,但也是德高望重的老教师,孩子要是想上学,他们也能帮忙想想办法。 其实当地警方也会帮忙安排的,但肯定没有实验中学这么好的学校,徐世光跟苗慧娟听了大喜,愈发确定是遇到贵人了,连连点头。 玲珑安静地听他们说话,嘴里一直没停下来,这样安宁祥和的氛围以及老太太苍老却温暖的手,让她心底的戾气又淡了几分,心情又好上了一些。 老两口听着听着就觉得熟悉,后来老爷子一拍大腿:“啊,你是那个找女儿找了十年的徐世光啊!我说这名字咋听着这么耳熟呢!” 徐世光跟苗慧娟,算是县城里的名人了,因为被拐走的孩子不少,但像他们夫妻俩这样变卖房子一路走遍大江南北找孩子的,真是五根手指头都数得出来。孩子刚丢那会儿,两口子天天发寻人启事,见着人便拿着孩子的照片问有没有见过,后来在县里实在找不到,又开始查,有一点点疑似的线索都要跑去。 “孩子找到啦,真好,真好。”老太太看玲珑更加怜爱了,恨不得这就是自己的亲孙女儿。“大难不死必有后福,这好事儿都在后面等着呢!” 于是对徐世光苗慧娟的印象更好,交款的时候愣是把零头那十万块钱给抹去了,老爷子甚至亲自去实验中学找了领导,商量着帮忙安排玲珑学籍。 随后老两口又给徐世光跟苗慧娟规划了以后的生活,孩子要上学,那爹妈肯定得工作,不能在家里待着,不如开个店,他们离开很久了,也不知县城现在的情况,正巧老两口人脉能力都不缺,实验中学附近帮忙找个店面还是很容易的。 徐世光跟苗慧娟真是千恩万谢,也觉得日子愈发有了奔头,那一千两百万,除却买房子跟店面的钱,剩下他们一分都不动,都要留给女儿。 正好暑假也快到了,老爷子跟老太太一商量,反正好些年没见着儿子了,也不急于这一时,趁着暑假再在这儿住上几个月,给小姑娘补补课啥的,他俩可是特级教师,年年带的班级平均分都是市里前三! 徐世光两口子当然是感谢的不得了,他们的店面买在实验中学跟家里中间,准备开家水果店,进货什么的也都联系好了,该用到的设施也都准备齐全,正好趁着暑假重新装修一番,等到开学了,送女儿去上学,也能顺便看店。 老太太跟老爷子是不教不知道,一教吓一跳,这么多年聪明的学生见得多了,可聪明成这个样子的真是头一回见!听说小姑娘连小学都没上,还不认识什么字,原本他们还以为得从基础教起呢,结果这小姑娘就跟一块干瘪的海绵似的,无论注入多少知识都能吸收的一干二净,永远不知道她的极限在哪里。 暑假结束的时候,老两口在儿子的催促下终于要离开了,临走前再三拉着徐世光苗慧娟的手,叮嘱他们千万不能耽误了孩子,千万要让她好好学习,孩子前途无量啊! 两口子大晚上的在床上抱成一团狠狠哭了一场,觉得总算是苦尽甘来了,女儿又乖又贴心,他们这辈子是啥也不图了!圆满了! 开学那天,水果店也正式开张,玲珑被安排进实验中学的高二年级,老太太老爷子亲自带她去学校参加考试,免得让人说他们走后门,校长跟教导主任都是老两口的学生,本来觉得是听老师的话弄个插班生进来,结果玲珑一考完,两人那叫一个热情啊!热情的老爷子跟老太太都傲娇了,呵,为了升学率还敢委婉地拒绝他们呢,现在脸疼不疼? 玲珑坚决要自己一个人去报道,徐世光跟苗慧娟说不服她,但让她一个人去学校是绝不可能的,从学校到店里至少需要步行十五分钟,路上万一遇到坏人怎么办?!已经失去过女儿一次的夫妻俩宛如惊弓之鸟,非要亲眼见到玲珑进了校门口,又麻烦班主任来接才肯放心,然后千叮咛万嘱咐,说等放学了一定要等爸爸来接,绝不可以一个人走。 玲珑乖乖点头,乖乖应了,徐世光才一步三回头的走了。 班主任老师是个地中海啤酒肚的中年男人,从见着玲珑第一面就笑呵呵的,问了玲珑一些基本问题,又让她不要紧张,小姑娘才十六岁,正是花一样的年纪,因为还没有领校服,身上穿着一条海军蓝的连衣裙,头发乖巧地扎成马尾,看起来又明艳又耀眼。 最开始得知自己班要进个插班生,班主任老师心里是拒绝的,一个差生能把全班平均分拉低,可是校长跟主任亲自交代,而且他也是老爷子的学生,曾经也在实验中学上的高中,就算再不情愿也得老实。 当然了,在看了玲珑的入学考试后,他就跟校长还有主任一样,瞬间变脸。 现在看玲珑更是哪哪儿都好,长得好性格好学习好,这才是他心目中的三好学生啊!他们一班又招揽来一位大将!尤其小姑娘乖得不行,他说什么都点头,跟班里那群小兔崽子们一比,啊,这难道不是小天使吗?! 一班的同学也知道班里要来一位新同学,大家都翘首期盼着,听说新同学成绩很好,班主任还刺激他们说他们再不努力要被甩开一大截呢,呵,他们一班哪个不是尖子生?怎么可能被甩开? 结果插班生一进来,大家都呆了,尤其是男生们,个个眼冒红心面色涨红,几个狗胆包天的还吹起口哨! “同学你好漂亮!” “同学你有早恋的打算吗?” “同学早恋选我我超甜!” 班主任脸都黑了,抓起一把粉笔,精准地丢到几个捣蛋鬼的脑壳上,“想早恋的出来!我来跟你早恋!” 班里哄然大笑,玲珑也勾起了嘴角,她这一笑,身上冰雪般的气息瞬间融化,变得又甜又暖,宛如最精致可爱的洋娃娃,这下连女生们都觉得她漂亮的惊人了。 当人家的美貌已到达登峰造极的地步,那就完全没有嫉妒的必要,只想靠近摸一摸她看起来如剥了壳的鸡蛋般娇嫩洁白的面颊,这皮肤怎么能这么好?不长痘就算了,连毛孔都看不见的!班主任到底是从哪里找来的神仙插班生! 这样的新同学麻烦给他们来一打! 徐世光夫妻俩虽然在店里忙活,但由于一心挂念女儿,干啥都心不在焉的,还没到放学时间,徐世光就骑着电动车去学校门口等了,他虎视眈眈地盯着学校大门,生怕女儿从里面走出来结果被自己看漏了。 第一天报道放学比较早,徐世光一眼就瞧见穿着海军蓝裙子的宝贝女儿,先美滋滋的陶醉了一番女儿真漂亮,然后立刻紧张起来,那些围绕在女儿身边的男生是怎么回事!离他闺女远一点! 玲珑正在听同学们说话,大家七嘴八舌地告诉她附近哪家麻辣烫味道最好,哪家奶茶店的珍珠料最足,哪家黄焖鸡每天排队的人最多,还有哪个任课老师脾气最好,哪个任课老师脾气最暴,学校食堂哪个窗口的阿姨最凶,打菜打的最少……她听着听着,便瞧见了门口的徐世光。 “爸爸!” 徐世光也高兴地迎上来,玲珑扑进了他怀里,十六岁的少女个头还很是娇小纤细,约莫也就一米六,徐世光却是一米八几的大男人,他搂着女儿,轻轻拍了拍她的背,柔声问:“今天过得还好吗?” 玲珑点点头,“爸爸,这些是我认识的新同学。” 大部分同学都是住校生,跟她一起出来的则都是走读的,见了徐世光也很紧张,尤其是几个男生,领头的嘴巴一瓢,就喊:“爸爸好!” 徐世光:??? 最绝的是剩下几个男生也被带偏了,集体问候:“爸爸好!” 突然多出好几个大儿子的徐世光:…… 839|第七十三片龙鳞(三) 第七十三片龙鳞(三) “闺女爸爸跟你说啊, 别看那些个小子这会儿甜言蜜语的就跟他们走太近!男人没一个好东西!当然了爸爸除外,这世界上最爱你的男人就是爸爸了, 要是算上女人的话, 那就是你妈妈,只有爸爸妈妈最爱你……” 玲珑戴着粉红色小草莓头盔坐在她爸的电动车上, 一边听她爸小嘴叭叭的教育, 反正就是不要靠近那些臭男生, 他们都是大坏蛋, 最喜欢骗年轻貌美的小姑娘云云……看样子对方才她众星捧月的出校门很有意见啊, 尤其是在男生们嘴瓢之后叫了爸爸, 她爸真是拿出了毕生修养才没拉下脸来。 到了水果店, 苗慧娟正在里头收银, 这个店面不小,每种水果都标了价格,客人们可以自由挑选, 然后再到柜台结账。两口子都是爱干净的人, 店里也打扫的特别干净整齐,丝毫没有其他水果店的脏乱。 环境好,进来的客人自然也会下意识地爱干净, 尤其是今天刚开业, 有开业大酬宾,来的人还真不少,这会儿又是下班高峰期,谁家里不常备水果呢?他们家的水果卖相好又不贵, 今天开业大酬宾消费满88还能打九折,苗慧娟一个人明显有些忙不过来了。 徐世光把电动车停到门口锁上,牵着女儿的手进去店里,玲珑还戴着口罩,她主动过去帮忙,让爸爸妈妈可以去把缺的货补上,收银这个她会干,不过爸爸妈妈不会让她去搬水果的,觉得她小,会累着不长个了。 其实一米六的身高也足够了,虽然在他们班里,好像真的是不算高,但也不算矮呀! 徐世光跟苗慧娟夫妻俩都是大高个,徐世光一米八五,苗慧娟也一米七,结果闺女十六了才一米六,平时没少发愁,觉得是营养不好发育才跟不上,最明显的一点就是闺女都十六了还没来月经,苗慧娟都要愁死了! 他们家水果店有专门用的塑料袋,在玲珑的建议下,靠近收银台这一边的货架上摆的都是零食,瓜子花生糖果之类的,卖的也很不错,她聪明又伶俐,完全不像苗慧娟那样手忙脚乱,即便戴着口罩,也能从眉眼看出这是个极为美丽的少女,连带着客人们跟她说话都轻声细语起来,收银台上有一盒棒棒糖,看到小朋友她还会送一支,温温柔柔可可爱爱,让人见了她就忍不住笑起来。 苗慧娟跟徐世光补货的同时还得盯着女儿,生怕一个不注意又丢了,现在他们可比一开始把玲珑找回来时安心多了,那会儿就连上厕所两口子都要跟,一个跟进去,一个在外面守着,要不是怕女儿跟社会脱节,他们甚至都不想送她去读书,怕她跟外面的人接触多了会害怕。 失而复得太过珍贵,于是愈发小心翼翼。 玲珑也有在慢慢梳理他们的灵魂,两口子太容易受惊了,再加上多年辛苦奔波,身体差的厉害,直到玲珑回来后才慢慢挺直胸膛,甚至白头发都慢慢变黑了,徐世光苗慧娟也没朝别的地方想,就觉得是人逢喜事精神爽,因为把女儿找了回来,又有了房子跟店面,生活有了奔头,可不就变年轻了吗! 满打满算,他们俩今年也还不到四十呢!两人结婚早,二十结婚,二十二生了闺女,他俩才三十八呢!可之前玲珑刚见到他们的时候,说是五十八也有人信的。 变化是细微的,一家人又长时间生活在一起,所以也没察觉到彼此的不同。 但要是过去见过他们的人看着了,肯定吃惊不已! 新的环境玲珑适应良好,她恢复的非常快,似乎完全忘记了过去的悲惨记忆,对徐世光两口子来说,这可真是太好了,虽然如此,他们还是很紧张玲珑,上下学一定要亲自接送,苗慧娟觉得女儿交朋友是好事,徐世光却持反对意见,跟女同学们一起玩也就算了,怎么还有臭小子凑上来的?! 因为是插班生,同学们很自然地认为玲珑跟不上学习进度,她的书都是新发的,大家还商量着给她搞了个帮助小组,选出各科成绩拔尖的,然后分配给玲珑补课。 班主任老师知道后表情古怪,就有男生喊:“老班你不要这么吝啬啊!帮助别人就是帮助我们自己!我们不会浪费时间的!” 班主任:呵。 虽然玲珑再三表示自己不需要帮助,也很感谢他们的心意,但同学们觉得,啊,这个女孩子怎么这么温柔这么善解人意啊,因为担心他们帮她补课落下了自己的成绩,所以宁可拒绝也不接受!于是他们更热情、更坚持了。 玲珑:…… 直到新学期第一次月考,大家瞪着光荣榜上排行第一并且甩开第二几十分的名字,纷纷感觉自己的感情被欺骗了,回到班里开始自闭,玲珑早上来得比较晚,一进教室,刚好早自习的铃声响起,但班里却没有一个人在读书,都死气沉沉的。 要知道一班可是尖子班,大半夜不睡觉躲在被窝里背单词的比比皆是,平时天没亮就有人起床学习了,早自习更是从来没有人摸鱼,但是今天…… 而且大家看她的眼神也怪怪的。 直到第一节课班主任来了才宣布成绩,他老人家还无情残酷地嘲笑了一堆自作多情的家伙:“就这?就这?自己考得跟个瘸子似的还要给徐玲珑同学补课呢?我看你们折腾这一个月,也没折腾出什么花样来啊!” 大肆嘲讽毫不留情,大家敢怒不敢言,于是一下课就跑到玲珑桌子前对她进行谴责,并且强烈要求她报恩!比如说给他们讲题什么的! 玲珑想了想,在书包里摸了半天,摸出一盒棒棒糖来,什么口味的都有,她笑眯眯的:“给你们吃糖,不要生我的气。” !!! 这是什么貌美如花的小天使啊!妈妈我们又恋爱了! 原本以为是需要大家精心呵护的小可爱,没想到却是个隐形大佬,一班的尖子生们向来都是互相学习互相督促共同进步,没有人想那些有的没的,有那些时间拿来学习不好吗?就是因为有些人太闲了,与其把时间花在嫉妒别人身上,还不如多背篇文言文,多做两道数学题! 一班的同学们无论男生女生都很喜欢玲珑,其他班级的学生因为跟玲珑相交不深,虽然说谈不上多么喜欢吧,但至少也都是有好感的,男生们则是全体视她为女神了,长得美就算了,第一次月考便强势压过高二所有尖子生稳居榜一,美貌实力兼备,他们还能说什么?得知玲珑家里在学校不远处开了家水果店,一时间,男生们都爱上了吃水果。 徐世光跟苗慧娟都是厚道人,哪怕你只去买一颗苹果他们也不会说什么,而且有时去的巧了,还能遇到玲珑呢! 在玲珑来之前,二班的学习委员谷清月因为家境好长得漂亮成绩也常年在年级前三,是学校里不折不扣的校花,更别提她还多才多艺,会唱歌跳舞弹古筝拉小提琴,每年校庆汇演都大放异彩,平时也是老师们的心头宝,同学们的女神。 但这种情况在玲珑来了之后就被改变了,她的确是漂亮,但却是凡尘俗世中的漂亮,跟娱乐圈的美女明星都不能比,更何况是跟玲珑?她的拥护者们都是些死颜控,墙头草一样刷的就偏了心,而在成绩上,她也是第一次考到了年级前三开外——因为玲珑的空降,谷清月考了第四。 成绩出来后她趴在桌子上哭了一场,眼睛都哭肿了,她觉得自己好辛苦好认真的读书,怎么就能跟第一差开一百分的差距呢?听说要不是语文阅卷组的老师们觉得给满分会让那个女孩子骄傲所以给作文扣了一分,她就真的全部拿到满分了! 小美人哭得稀里哗啦,再见到玲珑的时候傲娇的不得了,头一抬眼一白嘴巴一哼,却又忍不住偷偷去瞟,因为她也觉得这个插班生好漂亮哦! 当一个人的美貌超出其他人几十乃至几百几千倍的时候,嫉妒也就不存在了。 因为越瞧玲珑越好看,谷清月偷偷注册了个账号,把贴吧里玲珑的照片都给存手机里去了,虽然如此,她再见玲珑的时候还是头一抬眼一白嘴巴一哼,素质三连。 第二次月考的时候分到一个考场,中间就隔了俩人,谷清月还想跟玲珑说几句话,没想到那家伙直接从自己身边经过,看都没看自己一眼,她当下就火了:“喂!” 虽然还没开考,但大家都已经进了考场,正在争分夺秒的复习,待会儿老师来了书本就都得放外面去了。 玲珑停下脚步,歪歪脑袋:“……你是?” 谷清月:??? 她各种经过一班,各种去办公室,各种在这家伙眼前晃悠,结果这家伙却根本不知道她是谁?! 这辈子她都没受过这样的侮辱! 可是这家伙真漂亮,歪着脑袋的样子也很萌,比她小叔叔从国外带回来送给她的限量版洋娃娃还要好看! 所以心里那点气一下就消散了,说话也不由自主开始结巴:“我我我我我我是二班的学习委员谷清月……” “啊,我知道你。”玲珑竖起一根手指,“就是开学典礼上表演小提琴的女生是吗?你真厉害。” 谷清月:!!! 小脸瞬间爆红,看得周围其他学生啧啧称奇,这位可是出了名的高傲,原来也有这么小女生的一面啊!兴许是被看得不好意思了,谷清月红着脸骂:“看什么看!没看过美女啊!” 考场内爆发出一阵狂笑,正好监考老师来了,觉得这第一考场确实是不一样哈,难道是因为这里是高二成绩最好的一群小孩吗?其他考场都鸦雀无声的在备考,就他们笑得一个比一个大声。 玲珑冲谷清月笑起来:“好好考试,加油。” “加、加油!” 直到坐下来,谷清月还在神游天外,因为条件好,她性格又比较高傲,在学校里一直没什么很好的同性朋友,而且她也不喜欢跟人手拉手上厕所或者是去逛街看电影什么的,于是交朋友就更难了,虽然有很多人说是她的颜粉,但她性格不好,很少有人主动跟她说话,她以前也觉得没什么,可是看着玲珑跟同学们关系那么好,忍不住也羡慕起来。 第二次月考成绩出来,玲珑不负众望又是第一,教导主任嘴都笑歪了,班主任更是走路生风,自打这小姑娘来了一班,班里的学习风气那是更好了!这次月考,一班平均分比上次高了十几分! 孩子们自动自发互相帮助互相学习,他这当班主任的可轻松多了,不需要督促,不需要打骂,简直就是躺赢,看得其他几个班的班主任恨得牙痒痒。 当初校长跟主任问他们哪个班还能插人,还说是个只在暑假里跟老教师学习过的孩子,大家哪里敢要?最后还是抓阄,一班的老郭抽到了,那时候他们还嘲笑他,现在脸都肿了! 因为玲珑性格好又乖,老郭对她非常看重,也非常关心她的学习与心理状况,常常喊她来办公室,小姑娘每次一来,老师们都高兴极了,各科老师都喜欢她,尤其是二班班主任,他同时也带一班的课,想想这么好的学生原本可以来二班,他就心痛!心绞痛! 老郭小人得志,平时没少嘚瑟,这回又拿玲珑的成绩在那狂笑,笑得其他同事手痒痒。 女儿又考了年级第一,老板跟老板娘太高兴,所以店里所有水果今天打折!许多都是附近的老客,徐记水果店质量好分量足物美价廉还新鲜,大家买了一次就知道好,纷纷回头,慢慢也就熟悉起来,知道这家是不差钱的,住的学区房小别墅,闺女又争气,好话那是一箩筐一箩筐的往外说,两口子喜得见牙不见眼,他们就喜欢别人夸女儿! 大家夸的也是真心实意,毕竟人家这闺女是真的养得好啊!看这两口子长得也就一般般,比普通人好看那么一点点吧,咋就能生出这么俊,成绩还这么好的闺女? 而且还勤快,平时只要有空就在店里帮忙,有她在的时候当天营业额都能翻一番……隔着玻璃看见小仙女,是个人都忍不住进来走一遭,那你进来了,还好意思空手出去? 县城就这么点大,有时候事儿你不去找,它也会自己找上门。 正好是是周末,学校放假,玲珑在店里一边帮忙看店一边写作业,她现在很少戴口罩了,被父母补的小脸蛋白里透红,水嫩嫩粉嘟嘟,两口子手上有了钱,那是真舍得朝闺女身上花,什么都给她买好的,玲珑没去玩股票,她怕玩那个,爹妈心脏不好被吓出什么毛病来,没事儿的时候就抱着电脑写小说,虽然不知道写得怎么样吧,反正徐世光跟苗慧娟对她充满了信心,还想问玲珑要笔名去偷偷打赏,玲珑不答应,两人就有事没事摸过来假装不在意从她身后走一圈儿,想瞟电脑上的名字。 偏偏女儿精得很,愣是一次也没让他们瞧见。 玲珑不喜欢写作业,但高中作业是真的多,而且她现在是乖巧可爱小天使人设,要是逃作业多不好啊,反正答案烂熟于心,不过是拿着笔划拉一两个小时,差不多也就行了。 门口风铃响了,进来一对夫妻,玲珑抬起头招呼:“欢迎光临。” 她声音又甜又软,弄得店里几个正在零食区逛的男生忍不住朝她看,怕被发现就躲开,然后再偷偷看一眼。 徐记水果店来的最多的客人就是周围这些学校的学生,其中又以男生为最,如果不是爹妈没兴趣,玲珑简直想让他们开个网吧,来钱快还不用这么累。 新进来的夫妻应该是要买水果的,两人在货架上看来看去,其中那个女人看到小橘子卖相很不错,伸手就拿起来一个剥开塞进嘴里,尝了尝,抱怨:“这小橘子怎么还有籽啊?” 说着又剥开一个。 “我们家的砂糖橘很甜的,您可以去其他家比对比对,不管是质量还是价格,我们家都是很好的,您买了不亏。”说着,玲珑顿了下,“而且今天消费满88元打九折。” “九折?”女人继续抱怨着,“那才便宜几块钱啊?” 开店嘛,就是形形色色的客人都有,这种爱贪小便宜的人玲珑见得多了,心想88打九折将近便宜十块钱,还搁这儿挑呢?面上却是笑的,“我们也是小本生意,赚不了什么钱。” “这年头哪有开店不赚钱的,净说瞎话骗人。”女人嘀咕,“我上回在镇上赶集,人家小橘子五块钱三斤!” 玲珑家的砂糖橘卖三块钱一斤。 但问题是赶集的地摊和水果店能一样吗?人力就不是资源?合着本钱多少就得多少卖给她才叫实诚呢?眼见女人吃了一个又一个小橘子,玲珑快要发飙了,正要开口,徐世光从仓库出来,搬了箱香蕉,这一箱香蕉有几十斤,玲珑想去帮忙,已经有男生主动搭了把手,徐世光笑呵呵的,那两个男生还很不好意思,走过来把选好的小零食跟几个火龙果结账,玲珑冲他们笑了笑:“谢谢。” 俩人脸红得那叫一个不可思议,结结巴巴说了句不用谢,立马跑了,活似后头有人在追。 “爸爸,擦擦汗。” 天气虽然不热了,但搬货这种体力活还是挺辛苦,玲珑送了张湿巾过去,妈妈出去买菜了,待会儿提前关店回家,边牧犬布兜懒洋洋地趴在玲珑脚边,玲珑可以收敛气息的时候,动物们总是很喜欢靠近她,汲取她身上的龙息,对它们本身也有很大的帮助。如果这个世界的法则允许它们生出灵智,会成精也说不定。 边牧本就是最聪明的犬种,跟在玲珑身边更是耳聪目明,智商相当于十岁左右的人类孩子,平时主人说什么话都听得懂,也就是有布兜在,徐世光才敢进仓库搬香蕉,不然孩子妈去市场,他是绝对不会让闺女一个人在外头的。 说来也是心酸,以前他觉得要防那些人贩子,现在他还得防这些小男生! 他美滋滋地让闺女给自己擦汗,正想让她别这么累,一扭头就瞧见了那对买水果的夫妻,脸顿时就黑了。 那夫妻俩也认出了他,男人讷讷的,女人却喊出来:“大哥!” 大哥? 玲珑诧异地看向爸爸,她爸一改往日里笑容满面的模样,摆手说:“你别叫我大哥,我可担不起你这声大哥。” 布兜好像意识到了什么,从收银台冲出来,挡在徐世光父女身前,匍匐着前身龇出獠牙,把那对夫妻吓了一跳!女人连忙说:“大哥瞧你这话说的……你跟大嫂啥时候回来的咋也不说一声?你看我们这还不知道……哎呀,这是玲珑吧?都长这么大了哈,找回来了?可真是列祖列宗保佑!” 边上的男人这会儿也干巴巴喊了声大哥,徐世光真是看都不想看这两口子一眼,“赶紧走赶紧走,我们家不卖东西给你,走走走!” 布兜汪汪叫了两声,就扑了上去,吓得女人撒丫子就跑,男人也连忙跟在后面,他好像很愧疚的样子,到了门口又回头想说话,结果布兜扑过去了,吓得他立刻带上了玻璃门。 玲珑好奇地看向爸爸,徐世光一面对她,那又是笑眯眯的了:“乖宝贝去玩儿吧,这里有爸爸看着。” 店里一些客人要结账,他赶紧过去了,还很不好意思地说让大家看了家丑,又送了些小水果。 玲珑走到小橘子货架旁,用扫帚和簸箕把那女人扔的到处都是的橘子皮扫起来倒进垃圾桶,他们家水果店都是透明门窗,这会儿还能瞧见那两口子没走远,正站在一起说话,也不知道说的什么,反正时不时朝这边看。 真是烦人。 840|第七十三片龙鳞(四) 第七十三片龙鳞(四) 外头两口子正在争论, 女人一张嘴连珠炮般:“……你还有啥好说的,你大哥都开这样一店了, 手里闲钱能少?咱家莉莉不是正好缺择校费吗, 你跟你大哥说说,一家兄弟, 打断骨头还连着筋, 我不信他真不管咱们!” 男人则木讷些, 这会儿被自己女人逼得面红耳赤:“你、你还好意思说!当初大哥大嫂要卖房子找侄女你是个啥态度, 你都说了些啥话, 你自己不记得了?要去你去, 我不去!我丢不起这人!” “徐世耀你这会儿你会装好人了是吧?我闹的时候你咋不管我?跟个木头桩子样一声不吭, 别以为我不知道, 我闹,那是你也默认的!大哥大嫂就是记恨,也不能说光记恨我一人!再说了我闹错了吗?他俩在县城好好的工作辞了, 房子也买了, 哪有人家把爹妈丢给老二老三养的?这些年他徐世光寄过一分钱回来没有?!我当时要是不闹,你一分钱也别想拿到!” 说完,女人吐了口气, 看着自己男人又是一顿恨铁不成钢:“我都不知道怎么说你!你看大哥大嫂现在这样儿像是缺钱的吗?那有钱帮衬咱家一点怎么了?莉莉现在找不着学校, 要她的四中得出一万二择校费,这钱你拿啊?你怎么不给你儿子闺女想想,以后他们怎么办?你爱面子,你爱面子当初你就不该要你大哥卖房子的钱!” 徐世耀被媳妇说得面色青白交加, 他也知道当年的事儿做得不厚道,本来大哥大嫂的房子就是人家自己攒钱买的,结果侄女丢了,还是在老家被娘看着的时候丢了,按理说本来就是他们的错,可谁想到大哥大嫂真就把那么好的工作辞了,房子也要卖,去找个丫头片子,那大哥大嫂一走,他跟二哥不慌吗? 那房子卖得钱,硬生生被他们搅和的分成了四份,当初大哥摔着门吼这辈子都别再认他,现在看人家过得好了再凑上去,说实在的,徐世耀真没那么厚的脸皮。 可他心里却又觉得自家女人说得对,亲兄弟打断骨头都连着筋,大哥能帮他,为啥不帮?莉莉怎么说也是他侄女不是?不过要闹他是不会闹的,丢不起那人,最后哼哧半天说:“你回家跟娘商量吧,现在这么说也没用。” 女人眼睛一亮,是啊,找娘,跟娘说大哥大嫂回来了还在县城开了家生意很好的水果店,她就不信娘不管! 一走十年,把老的丢在老家不闻不问,还想跟他们断绝关系?想都别想! 玲珑坐在收银台前拿着电脑噼里啪啦打字,她已经顺利签约了,每天就是无聊的时候写一写,她就不爱干这种辛苦来钱又慢的活儿,玩股票赌石多轻松啊,一本万利,哪里像是写小说,每天都得浪费一两个小时,不过今天很奇怪哦,妈妈买菜回来后,爸爸就朝她招手,两口子躲在角落里也不知道窃窃私语个什么劲儿,甚至都不故意经过她身后试图偷瞄她的笔名了。 其实笔名这种东西告诉爸妈也无所谓,玲珑纯属逗着他们玩,给他们平淡无趣的生活增添一点趣味。 两口子商量完后,面容严肃地朝玲珑走过来,本来就打算提前关门回家做顿好的给闺女吃,徐世耀夫妻俩的出现更是让两口子危机感大增,觉得有些事儿还是得跟女儿说清楚,免得她被人骗了,家里的情况总得告诉她一下。 为了接送玲珑方便,学校附近又车流量巨大,徐世光跟苗慧娟平时都是骑电动车,家里倒是也买了一辆轿车,不过开的时候不多,都停在小区,此外还有辆面包车,是买来进货用的,徐世光拎着妻子买的菜啊肉的,苗慧娟则握着女儿的手,然后徐世光的车子载玲珑,苗慧娟则单独骑一辆,头盔也是家庭款,玲珑的是粉红色小草莓,苗慧娟是红色苹果,徐世光的则是黄色菠萝,从店里到家挺近的,电动车就是这点好,堵车了也能见缝插针窜过去。 亲眼见着徐世光一家三口进了出名的佳荣小区,徐世耀女人几乎要把自家男人的手臂给拽断:“我就说他们在外头发财了!有钱了!这小区的房子我娘家侄子上学的时候,我妈也来问过,都是一万起!靠学校近,交通又方便,我怎么就嫁了你这么个没用的男人,你看你大哥!人家享福着呢!” “走走走咱今天也不去四中找领导了,回家跟娘说去!” 本来他们今天是要去四中找校领导再磨一磨,看看那一万二的择校费能不能再往下压,所以在经过水果店的时候才想着买点水果过去,当然了,烟酒是舍不得买的,谁知道水果店老板是离家寻女十多年的大哥大嫂,女人的心思瞬间活络起来。 而徐家,玲珑也正撸着布兜的毛毛听爸爸妈妈说话。 徐世光老家是县城下面一个村子,叫大徐庄,他爹娘生了四个,兄弟三个,姐妹一个,徐世光是老大,从很小的时候他就很懂事,后来上学,一路成绩名列前茅,还考上了大学,苗慧娟就是他的高中同学,可惜家里没有钱供他,徐世光就没上了,苗慧娟则是家里没什么人,她爹死得早,娘早早改嫁,两个人慢慢就互相看上了,毕业后,因为成绩好,苗慧娟在加油站上班,徐世光则去了工厂,都是公家饭,每个月工资不少。 可惜徐世光老娘看不上苗慧娟,她心里头有看重的儿媳妇人选,谁知道向来孝顺的徐世光这次却不听她的话,这个儿子有出息,老太太也不想跟他闹翻,只能点头同意了这门婚事,不过,她对苗慧娟可谓是横挑鼻子竖挑眼,好在徐世光疼媳妇,两口子又是在县城上班,平时也就逢年过节才会回去,每次回去,那是大包小包,什么都给买。 饶是这样,老太太还是觉得他们小气。 跟有出息的徐世光不同,他两个弟弟,徐世辉跟徐世耀都不是读书的料,一个拼死拼活读完了小学,一个连小学都没读完就不读了,然后在老太太的安排下娶妻生子,留在村子里种地刨活,老太太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老大你最有出息,你得好好帮衬你两个弟弟。 这样结了婚,头年苗慧娟没怀孕,老太太就不高兴,等苗慧娟怀孕了,生了个闺女,老太太就更不高兴了!正好计划生育,一家只许生一个,当时老太太就恼了,见天的骂苗慧娟不争气,连月子都是徐世光忙里忙外给媳妇做的,他老娘是一点手都没插。 后来更是再三让他们把女儿送人,再不然,把女儿送到乡下藏着,他俩再生一个,徐世光跟苗慧娟都不答应,老太太愈发生气,连带着对徐世光也不爽起来。 因为知道老太太不喜欢女儿,两口子哪怕回老家,也都把女儿带在身边。 直到女儿五岁,那年苗慧娟生了场大病,在医院里险些没能爬起来,徐世光见天的照顾,还要上班,忙得死去活来,实在是没有办法,只好拿了钱,又买了一大堆东西,把女儿送回老家,求着老太太帮忙照顾几天,等苗慧娟身体好些了立马就接回来。 怕老太太对女儿不好,还给她开了一天三十块钱的照顾费。 那时候的三十块钱可不少,老太太答应的挺好,结果一扭头,就把孙女给弄丢了! 苗慧娟刚出院,听说女儿没了,宛如晴天霹雳,那是性格柔顺的她这辈子第一次指着老太太鼻子骂,然后她就问徐世光,要么离婚,要么一起去找女儿。 徐世光当然不会跟她离婚,两人商量着,把刚买没多久的房子忍痛卖了,因为找孩子需要花钱,谁知道房子刚卖,老太太就带着一家人来县城闹,非逼着徐世光孝敬她,又说全家人供他读书不容易,他为了个丫头片子连房子工作都不要了,那她跟他爹老了谁给养老? 真是吵得天昏地暗,什么伤人话都能往外说,两个弟弟也是一声不吭,由着自己媳妇跟着老太太闹,反正就是你要么不卖,要么卖了的钱平分。 徐世光真是寒了心,他这些年没少补贴家里,哪次回去不是又买东西又花钱?家里缺什么都是他补的,这会儿他女儿在老家被人抱走了,家里人不说帮忙找,连句对不起都没有,老太太一副振振有词的样子,反正是个丫头片子,丢了正好他们两口子再生一个,保不准就生个儿子出来! 苗慧娟恨得抄起扫把对准这家人一顿劈头盖脸的打,一边打一边哭,徐世光也说分钱可以,以后别说是一家人。 他很冷静地把钱分成四等分,跟妻子拿了一份,扭头就走,之后便踏上了寻找女儿的路途,整整十年没有停下来。 苗慧娟说:“你奶奶是个老糊涂,她要是知道咱家现在有钱,肯定又想往回抠,去贴补她的儿子孙子,你那两个叔叔婶婶,也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徐世光非但不辩驳,还顺着妻子的话点头:“你妈妈说得对,咱们跟大徐庄已经没关系了,随便他们怎么闹,不怕丢脸就尽管来。” 他们两口子为了找女儿,不知想过多少办法,从来都不怕被人知道,更别说他们无愧于心,老家的人想占便宜,那是门都没有。 徐世光是彻底寒了心,对他爹娘,对他两个兄弟,老家什么事儿都跟他无关,他决不会插手,要钱?一分都别想! 玲珑眨了眨眼睛,把腿上黏糊的布兜推开,分别搂住爸爸妈妈一只胳膊:“我知道啦,我们一家人在一起就够了,我才不管别人呢,晚上做梅菜扣肉好不好?爸爸烧得扣肉比妈妈好吃。” 女儿的要求徐世光哪有不同意的,苗慧娟则佯作恼怒瞪了女儿一眼,玲珑讨好着亲亲她的脸:“妈妈蒸的米饭也比爸爸好吃。” 说来也是好笑,他们家就是徐世光做菜好吃,苗慧娟蒸饭好吃,反过来的话虽然也不难吃,但味道确实是一般般。 现在安定下来了,日子有奔头,徐世光更是努力钻研厨艺,平时在店里要是没事儿,捧着本厨艺大全看得津津有味。 说啥来杀,徐世耀两口子干事儿也挺有效率的,当天就回家跟二老说了大哥大嫂回来了的事儿,老太太跟老爷子一听,那还得了!立刻让徐世耀转告老大一家,让他们赶紧回来! 徐世耀跟他女人刘萍就又来了,这回还带上了徐莉莉,也就是他俩的闺女,比玲珑小一岁,今年上高一,说起来徐世光是三兄弟里结婚最晚,生孩子也最晚的,这回徐世耀一家三口刚推开门,布兜就凶悍地扑了过去,吓得这三人连门都没敢进! 徐世光在心底暗暗夸声好,决定晚上给布兜加餐,加它最爱的大肉骨头! “大哥大嫂!大哥大嫂是我啊!我是刘萍!” 苗慧娟站在收银台那儿,冷眼看着,一个字都不想搭理,当年这家人是用何等恶毒无情的语言辱骂她的,她这辈子都不会忘,徐世光要是敢念旧情,那他俩现在就离婚!女儿归她! 眼见徐世光朝他们走来,包括徐世耀在内,都不由得露出了讨好的笑容。这笑容很令人眼熟,曾经徐世光跟苗慧娟在县城上班,每次回家的时候,他们也都是挂着这样的笑容伸手问他要钱的,后来这笑容就变成了诅咒跟谩骂,还有贪婪无比的嘴脸,简直令人作呕。 谁知道徐世光只是走近门口,伸手把被他们扒拉开一条缝说话,但布兜又冲不出去的门给关上了…… 徐世耀没办法,只能在外面说,隔着一层玻璃,声音小了很多,但意思表达的很清楚,就是说爹娘知道他们回来的事儿了,也惦记了他们这么多年,希望他们能回家吃个饭什么的,毕竟是一家人,哪有隔夜仇的道理呢? 徐世光权当他在放屁,说起来他上学也没花家里多少钱,其实当初上大学的话,他也是可以去的,虽然可能会辛苦一点,但自己想想办法,也不是不能读。是他老娘哭着说家里实在是太难了,他都高中毕业了,要是再继续读,家里真就给拖垮了,还有弟弟妹妹要养,徐世光没办法,再加上苗慧娟也决定不去上大学,这才留了下来。 现在想想,也许当初不管不顾一起离开这里,兴许又是另外一种生活。 玲珑中午放学到店里来看到的就是这么一副情况,一见她来了,刘萍一个箭步冲上来:“哎呀这就是咱侄女吧?长得可真好!侄女啊我是你三婶!三婶跟你说,你奶奶可想你跟你爸妈了,你看你爸妈回来了都不往老家去一趟,这多伤你爷奶的心啊?你是好孩子,你跟你爸妈说说,让他们有空回老家一趟呗!” 水果店的走廊上有一排公共长椅,是苗慧娟特意找人定做的,刘萍一家子进不去店里就坐那儿等,他们也不敢大闹,真让生意不好了,大哥大嫂更不会回去,他们还想沾光呢! 玲珑看的是本来坐在长椅上玩手机,现在却盯着她瞧的女孩子。 没记错的话,应该就是徐莉莉吧? 她长得美貌又精致,光是站在路上就回头无数,跟她比起来,徐莉莉毛孔粗大还长痘,五官更是普通,还有点胖,穿着黑色打底裤的小腿跟萝卜似的,不管怎么看都是相当普通。玲珑只随意瞟了一眼,就往后退:“我不认识你们。” 苗慧娟在里头看到这两人拦自家女儿,立刻脸色就变了,她一打开门,布兜噌的窜了出去,汪汪叫着要去咬人,吓得刘萍屁话还没说完转身就跑,狼狈的摔了个狗|吃|屎,玲珑这才叫布兜回来。 到了她身边的布兜亲昵地蹭蹭她,苗慧娟拉住女儿的手,冷冰冰地说:“滚回去,告诉你爹娘,要我们回去也行,把当年卖房子的钱按照现在的市价给我吐出来,否则想都别想!” 徐世耀脸一黑:“大嫂……” “你叫谁大嫂?谁是你大嫂?”苗慧娟打断他的话,“说实话我现在看到你们家人我都恶心,赶紧滚赶紧滚,有多远滚多远!” 徐世耀跟刘萍还没说话,徐莉莉看不惯苗慧娟对自己爸妈的态度,噌的一下上火了:“你他妈会不会说话啊?我爸妈好心来找你们,你们就这态度?!怪不得当年爷奶要赶你们走,都是你们活该!怎么不死外面呢?!” 苗慧娟被个小辈指着鼻子骂,气得浑身发抖,她是个脾气很好的女人,从没有与人有过口舌,这辈子生的气全是徐家人带来的,而徐世耀跟刘萍都没有喝斥女儿,显然也觉得徐莉莉骂得好。 玲珑喊了声:“布兜。” 布兜顿时宛如离弦的箭朝徐莉莉扑了过去,尖锐的犬齿凶神恶煞,上一秒还嚣张的徐莉莉吓得叫了声妈,一屁股跌倒在地上,连滚带爬地往前跑,她越跑布兜越追,徐世耀跟刘萍都怕这大狗,刘萍尖叫:“大嫂你怎么让你家狗咬人!” “咬的这是人吗?”苗慧娟冷笑,“是小畜生。” 徐莉莉被吓得都要尿裤子了,正好是下班时间,周围到处都是人,她觉得丢脸,嚎啕大哭起来,布兜懒得搭理她,迈着优雅的步子走回玲珑身边,玲珑拍了拍小狗的头,夸它:“干得漂亮。” 布兜哼哼唧唧发出几声小奶狗的叫,玲珑挽住妈妈的手:“妈妈我们进去吧,今天中午爸爸做了什么好吃的呀?” 她中午会在店里吃饭,因为店面挺大的,所以徐世光特地隔开一个小空间当厨房,虽然家伙事儿没有家里多,但做个饭是绰绰有余,有时候还会直接从外面买回来。 “今天吃水煮鱼,你昨天不是馋了嘛!”苗慧娟被女儿一撒娇,心头就什么气都没了,笑呵呵地跟女儿一起进店里,看都没再看徐世耀一家。 反正不跟他们多逼逼,敢闹就放狗,布兜可真是个乖狗狗! 于是今天中午,布兜又多出了一根大肉骨头! 下午玲珑吃完饭去上学,两口子开始商量这事儿怎么弄,别的不说,他们见天来这找人真的很烦,还徐世光知道自己老娘的性子,霸道自私,徐世耀徐萍没成,她自己说不定都要过来,农村老太太泼辣得很,也不在意什么脸面,闹就能有钱就能有理就能有好东西,到时候一屁股坐店门口抓着脚脖子号丧,他们能有什么办法? 他们两口子为了找女儿还上过新闻,徐世光一点都不想出风头,也不想好不容易团圆的一家人再被当作噱头报道出去。 要不……还是回去一趟吧,至少跟老家人说清楚,大不了他们一家三口离开这儿,再也不回来,权当、权当这儿不是家了。 到了晚上,玲珑回家,夫妻俩就把这事儿跟她说了,玲珑没有异议,她点头:“当然好啊,我都听爸爸妈妈的。” 不就是个糟老太婆么,她有的是法子治他们。 为了防止老太太真找上门,徐世光用公用电话打了个电话回去,说自己这个周末带着妻女回大徐庄,然后干脆利落把电话挂了,老太太那边还想说点贴心话,结果大儿子听都不听,她挂了电话,又开始发火,对着两个儿媳妇发火,对着孙女发火,对着老头子发火。 徐老头蹲在墙角跟吧嗒吧嗒抽旱烟,黑瘦的脸上尽是无奈,说实话,他心里最骄傲有个出息的大儿子,可是当年大儿子跟家里闹翻也要去找被抱走的女儿,他是真的不同意,现在大儿子跟大儿媳要回来了,也不知这么多年,都变成了什么样。 他家这老婆子,一张嘴得理不饶人,到时候怕不是又要吵起来。 想到这里,徐老头长长叹了口气,徐老太见他闷头抽烟不说话,又来气,对着徐老头一阵骂,骂他窝囊骂他没用骂他一天到晚不管事儿,徐老头听她骂了一辈子,早免疫了,不痛不痒,权当耳朵聋了没听见。 倒是几个孙女,年纪小脸皮薄,徐老太骂得又脏,除了徐莉莉外,几乎都被骂哭了。 841|第七十三片龙鳞(五) 第七十三片龙鳞(五) 说归说闹归闹, 到了玲珑又一次休息的时候,一家人还是往老家去了, 当年家里人实在是伤透了徐世光两口子的心, 他们这次回去,完全是空手, 啥也没买。 已经离开十年, 过去的小平房, 如今已经是两层楼, 一大家子也没分家, 还住在一起, 为了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吵吵闹闹, 谁都想占便宜, 谁都不肯吃亏,好像自己多干点活另外一家就混吃等死了,所以一个赛一个的懒, 尤其是徐世辉跟徐世耀的两个媳妇, 那真是两个搅家精,再加上不是个善茬儿的徐老太,家里整日鸡飞狗跳, 院子里到处都是鸡屎, 虽然是两层楼,但没怎么装修,精神面貌极差。 是那种让人进了门就想走的家庭。 徐老头徐老太多年不见大儿子,说心里不想那是假的, 大儿子孝顺啊,家里供他上完了高中,他在县城上班,每个月给他们老两口钱不说,回来还都大包小包的,一开始老两口也感动,可后来习惯了,觉得要不是全家供他上学,他能有今天吗?他是出息了,可他两个弟弟还在家里窝着呢!能帮衬,当然要帮衬。 要真说什么不满意,那就是大儿媳妇,嫁进来好几年没怀上,怀上了却又生了个丫头片子,最后更是闹得家里不得安宁,大儿子一走十几年不归家,怎么能不想啊? 玲珑跟在苗慧娟身后,她一亮相,便跟这个家,乃至于跟这个村子都格格不入,徐世辉徐世耀家都有女儿,这会儿看她都看得呆了,在她们心目中被拐走的女孩肯定都过得很凄惨,怎么大伯家的却跟个小公主一样?看来大伯的确是有钱了,那个堂妹身上的裙子她们曾经在县城商场里见过,要一千多呢! 大伯也真舍得。 “这就是玲珑吧?哎哟我是你二婶!来来来倩倩婷婷都过来认人,你弟呢?怎么不在?”徐世辉媳妇王红芳笑呵呵地跟玲珑打招呼,眼睛止不住朝后头瞄,“大哥这车可真不错,有东西的话我来帮忙拿吧,可别累着你们。” 徐世光冷眼看着这二弟媳在这儿献殷勤,冷冷地说:“什么都没买,不用操心了。” 这话一出,王红芳脸上的笑立刻就落下了,嘀咕道:“多少年了不回来,把爹娘丢给我们,这回来还空手回来,真行。” 因为她说话声音太小,徐世光也没听到,就算听到他也懒得搭理这个利欲熏心的婆娘,他走到徐老头跟徐老太跟前,无视了他们激动的表情跟眼神:“爹,娘,当初我跟慧娟走的时候可都说清楚了,以后这家我不回了,你们既然要我卖房子的钱,我可以给,但你们也别想我再给你们养老,你们当初也同意了吧?” 徐老头跟徐老太脸色都难看起来,旁边刘萍听了连忙打圆场:“说到底都是一家人,哪能真见外呢?大哥大嫂在外头这么多年也辛苦,现在又把侄女找了回来,这都是天大的好事,爹娘年纪都大了,大哥你说这样话多诛心哪!你是不知道,爹娘这些年多惦记你!” 徐世光不为所动,他还是那句话:“要想我回来,就把当年拿我的那笔钱按照现在房子市价还给我,不然咱们就还跟从前一样,您二老别找我,我也不管您二老。” 徐老头吧嗒吧嗒抽旱烟,他能不知道自己做事不厚道吗?当年哪怕他出口阻拦一句,也不至于让大儿子两口子心灰意冷,可那时候他是真怕啊,辛辛苦苦供出个大儿子,好不容易出息了,能帮衬家里了,突然就说要辞职卖房子去找个丫头片子,你说这能让人不担心吗?人丢了,你交给警察就是,你自己日子还能不过了?趁这机会再生个儿子不好? 徐老太则瞬间被点炸:“你还不管我跟你爹?我跟你爹生你养你供你上学,哦你就因为个赔钱货不管我们俩了是吧?你信不信我去告你?!我跟你说!你该怎么孝顺我跟你爹,你还得怎么孝顺!你也是做大伯的,你看看你穿的什么衣服,开的什么车,你再看看老二老三,家里孩子都养不过来,天天搁地里刨活,你可真没良心,我怎么就生了你这么个白眼狼!” “你一走十来年,你说过给我跟你爹养老吗?我跟你爹多大岁数了?你把我俩丢给老二老三,你心虚不?别人家大儿子怎么不像你这样?这一回来,张嘴就要卖房子的钱,你钻钱眼里了?!” 徐老太口沫横飞喷了一通,苗慧娟铁青着脸,这老太太是真不要脸了,当初闹着要分房子的钱,说不需要他们大房养老,现在又改口说他们不孝,真是好的坏的全叫她给说了。 玲珑全程安静地站在妈妈身边,没有掺和,徐世光被气乐了:“行,那娘你这意思,就是说当年那事儿我得当没发生过,现在我还得孝顺你们二老,顺便还得帮帮老二老三是吧?” 徐老太正是这个意思,大儿子家过得春风得意,凭啥老二老三拮据又落魄?都是一家人,凭什么不帮? 徐世光知道现在是因为自家有了钱,可那钱是女儿赚来的,他们真要灰头土脸的回来,第一个把大门关上的,怕不就是他亲娘。为了钱,什么父子兄弟都能翻脸,更何况已经十几年不见的家人? “行,那你想怎么样?想要我怎么帮?” 徐老太强势一辈子,家里都是她说一不二,见大儿子让步,还以为自己骂对了,就扒拉着手指头说:“老二老三家的三个娃也都是大小伙子了,城里总得给弄套房,再不济,也得在村里盖一套吧?老三家的莉莉前段时间被劝退,愿意收她的四中要一万二择校费,老三家哪拿得出来?还有老二家的倩倩婷婷,都要上学,家里根本负担不起,我跟你爹早就想去医院查查身体,平时出门一点都不方便,你看着帮忙给弄辆车……” 这下别说徐世光,苗慧娟都给气乐了,合着老太太当他们是提款机呢?怎么他们说得还不够清楚吗?一分钱、一分钱都不给! 徐世光也不管什么面子不面子,他觉得心寒,他带着妻子女儿回来,从头到尾,他爹娘都没问过一句,好像没瞧见他妻子女儿一样,张嘴就是要钱要房要车!“我现在也就开了一家店,你问我要这么多,我哪有这么多?” “大哥你可别装啊!有钱人都你这样,生怕别人知道自己有钱!”刘萍连忙开口,“你们家还住佳荣小区呢!那一套房子不得百来万?咱村子里二十万就能盖栋好的了!你家里还有店,拿这点小钱不是轻轻松松?再说莉莉可是你的亲侄女,你能不想她好?这女孩子还是得多读书啊!就算脑子跟不上,比不过男孩儿,也不能辍学在家不是?好歹得把高中读完。” 苗慧娟嘲讽道:“女孩儿脑子跟不上男孩儿?我家闺女次次都考一中年级第一。” 刘萍脸色变了变,有点难看,毕竟自家闺女什么德性她最清楚,不爱学,也没那个脑子学,在学校别的不会,化妆谈恋爱是一流,要不然怎么会被劝退?之前的二中虽然没有一中好,却也是公立学校,四中虽然同样是公立,但收学生就比较荤素不忌了,只要交得起择校费就收。 她也不是心疼女儿,就是都上高中了,拿不到高中毕业证,以后想找对象都不好找。 她还指望着徐莉莉的彩礼给儿子攒首付呢! 徐老头跟徐老太这才注意到一直安静跟在大儿媳身边的小姑娘,这一看,瞳孔都微微缩了一缩,这个孙女长得实在是好!文文静静的模样,一看就乖,跟家里那三个孙女比,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要不怎么说文化人会教小孩呢,大儿子两口子有文化,到底是比老二老三强,老二老三要是也能像大儿子一样,他们老两口还担心什么? “怎么不喊人啊这孩子。”刘萍连忙说,“大哥大嫂也真是的,孩子学习好,可光学习好有什么用?不懂人情来往以后到社会上也肯定被淘汰!你看我家莉莉嘴就甜,谁不夸?” 玲珑瞟了她一眼,嘴角微微勾了一下,像是在嘲笑这个愚昧平庸的农村妇女贪婪自私的丑态。 “我看着奶奶可真眼熟。”她慢慢地说,甚至走上前,弯下腰,与徐老太视线齐平,“爸爸妈妈说我被拐的时候五岁,奶奶,你说五岁的小孩儿,记事吗?” 徐老太瞳孔骤缩! 玲珑已经直起身,告诉徐世光:“爸爸,你手机响了。” 徐世光连忙掏出手机,又看得徐家人一阵眼热,这手机大牌子啊!少说得一万块钱,大哥家是真发了啊!那还能不拉拔拉拔弟弟? 不知道来电人是谁,但徐世光的脸色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极致恶化,等到挂了电话,他握紧了拳头,点着头说:“好,好啊,娘,你可真是我的好娘!” 徐老太正心慌,徐世光一脚踹翻了边上的水缸,他这阵子受龙息滋润,身体好了许多,力气也大了许多,装满水的水缸就这么一脚被他踹翻,砸成碎片,水淌了一地,刘萍跟王红芳正要尖叫,却看见徐世光通红的眼,跟恶狼一样充满怨恨:“娘你猜给我打电话的是谁?!” 徐老太头一回见好脾气的大儿子这副模样,哪怕当年她叫嚣着要平分卖房子的钱,他也只是很平静地接受然后离开,像这样发火,真是头一回见。 “我跟慧娟!”徐世光吼着,再也没能克制住,“我俩走遍了大半个国家!到处给人打工,赚了钱就去印寻人启事,到处找闺女,找了十年,整整十年啊!这十年我们没吃过一顿好饭,没睡过一次好觉,大半夜的我俩醒了谁也睡不着,拿着闺女的照片哭。你不喜欢慧娟,成,我俩在城里上班,不回来碍你眼照样孝敬你,你说家里困难,慧娟主动买东西回来,还每个月给你钱,你记她好了吗?你没有!” “慧娟生了个闺女,你连看一眼都懒,叫我把闺女送人再生一个,我自己给慧娟坐月子,我俩说啥了?慧娟生大病,我求你帮忙照顾一下你都不肯,只能把闺女送回来,给你开工资求你带几天,你拿了钱,转头把我闺女弄丢了,你说是小孩儿在外头疯被人给抱走了,我跟慧娟找了十年……十年啊!你当初要是告诉我们你知道那人长什么样!我们用得着蹉跎这十年吗?!” 苗慧娟愣了:“她爸,你什么意思啊?” “你是她亲奶奶,你就为了三百块钱把她给卖了!”徐世光咆哮着,这辈子他都没有生过这样大的气,此时此刻他已经彻底失去理智,如果眼前这人不是他亲娘,他真的掐死对方的心都有了! 徐老太一听也慌了,结巴起来:“不不不是,我没卖啊!我怎么会把她卖了呢!我是想要你媳妇给你生个儿子,可我也没把她卖了啊!我没拿钱!” 徐世光根本不信她说的,“抱走我闺女的人,你知道他长啥样不?” 徐老太语塞,显然是知道。 徐世光冷笑:“好好好,真是好得很,是我小看你们了,刚才给我打电话的是警察,他们帮我找回了闺女,前几天又抓到了人贩子,翻出了他们的账本,那上头一桩桩一件件的‘生意’都记得清清楚楚,你没拿钱?你他妈的说你没拿钱?!” 徐老太真慌了,她觉得自己委屈死了,她是真没卖孩子,更没拿卖孩子的三百块钱啊!在她看来,丫头片子都是赔钱货,还能卖钱?她当年、当年就是懒得搭理那小丫头,不给吃不给喝也懒得问,小丫头哭着跑出去说要找爸爸妈妈,徐老太想跑吧跑吧,最好跑丢了,谁知道这丫头真一跑就没回来,她也怕儿子记恨,就出去找,结果在村口看见一中年妇女把小丫头给抱走了,她不认识那妇女,但想想抱走了也好,抱走了大儿子跟大儿媳说不定还能再生个儿子。 可她哪里知道大儿子两口气性这么大!就为了个丫头片子跟她大吵一架,还把城里工作辞了房子也卖了!当时还有几分心虚的徐老太气得要死,也不觉得自己做错了,就觉得那赔钱货有毒!把她儿子蛊惑成这样! 转念,她在二儿媳跟三儿媳的撺掇下,也觉得大儿子去找人,都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那她跟老头子手头没有钱,日子怎么过?于是死死咬住,总算是把卖房子的钱弄来了四分之三,这些年说实在的,她也就是偶尔想起在外的大儿子,可没想到他真找着了女儿,还有钱了! 苗慧娟浑身都在抖,她知道婆婆不喜欢自己,但也不知道这种不喜欢会害到女儿身上,明明已经气得大脑快爆炸,可出口的话却分外冷静:“她爸,我把话撂这儿了,你是要你爹娘兄弟,还是要我们娘俩,你自己决定,这地方我是再待不下去了,爱咋咋地吧!” 说着牵起女儿的手就往外走,真是恶心的再也不想看一眼! 徐世光想都没想就追了上去,这时候,徐老头喊了一句:“老大!” 他站住,扭头,神色是徐老头从没见过的冷漠:“觉得我不孝的话,尽可以去告我,我现在手头还有点钱,打官司还是够的,尽管来,我等着。” 说完,就追随妻女而去,再也没回头。 徐老头手里的旱烟抽不下去了,他心里又羞又愧,仿佛那层盖住自己多年的遮羞布被无情地扯了下来,徐老太则神情恍惚,其他徐家人,尤其是几个孙女,都觉得奶奶是真的狠心,幸好她们现在长大了,不然也被卖了! 至于徐老太说她不是卖孩子,也没拿钱,除了玲珑之外根本没人信,谁叫她平日做派深入人心,干出什么缺德事儿都没人觉得不可能。 玲珑坐在车里,苗慧娟搂着她呜呜的哭,徐世光开着车,想安慰又不敢开口。 玲珑并不希望以后再跟徐家人有联系,而对徐世光跟苗慧娟来说,最重要的无疑是她这个女儿。徐老太不小心把人弄丢,跟恶意把人卖掉,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前者会让徐世光苗慧娟气,后者却会让他们恨。 在账本上做个小手脚,还不是轻而易举吗? 苗慧娟温柔了一辈子,终于因为徐老太开始闹脾气,徐世光狗腿讨好,好话说了一箩筐,就差没跟布兜那样摇着尾巴谄媚了,也没能把苗慧娟哄好。 围观了全程的玲珑觉得自己作为单身狗,狗眼都要被亮瞎了。 今天不开店,回到家里她就拽着布兜回了自己房间,一边撸狗一边敲键盘,等到吃饭的时候,父母已经和好如初,比平时看着更加恩爱,那股相濡以沫的气息令人眷恋,连带着这个家都变得愈发温暖。 在这之后,徐老太再也没给徐世光打过电话,倒是徐世耀跟刘萍还见过几次,从他们家店外经过,刘萍还朝地上啐过两口,谁知道运气不好,被人逮着,随地吐痰罚款十元,每次她吐都被抓,直到后来再也没经过。 徐记水果店靠近佳荣小区跟一中,而其他几所高中也都环绕在附近,四中跟一中也离得很近,不知怎么的,最后徐莉莉还是上了四中,不过她本身就不是学习的料,四中学习风气又一般,倒也不是没有好学生,不过人家好学生都在前面几个班,而且就算是好学生,跟二中三中都差了些,更别提全是尖子生的一种了。 徐莉莉靠择校费进去,当然不可能进前面几个班,这几个学校去市区耍都得经过徐记水果店,每次放假的时候,玲珑在店里就经常看到徐莉莉穿着超短裙化着粗糙而劣质的妆跟几个男生打情骂俏,其中有个染了一头红毛的,长得倒是人模人样,可惜不干人事。 她写的小说已经领到了稿费,因为文笔辛辣老练,鞭辟入里,许多人都认为作者是个历尽沧桑阅遍人世百态的中年男人,网站愿意捧她,还给她做营销,真就一本成神,月入几十万,她把钱都交给了妈妈,谁叫她还没满十八周岁呢?苗慧娟数着里头的零差点儿没晕过去,看着只知道傻乐的男人,她险些拍他一巴掌,女儿这么有本事跟他有半毛钱关系吗!要是当初没被拐走,肯定比现在更好! 两口子都默契地不再去提女儿曾经经历的事,他们恨不得女儿彻底忘记,永远像是现在这样快乐。 “看见了吧?是不是很靓?” 拐角处,徐莉莉努努嘴,示意旁边的几个人去看玻璃窗里的少女,天气慢慢冷了,少女穿着羊角扣大衣,苗慧娟特意给她买的,还有个带着小熊耳朵的帽子,特别可爱,她的头发随意用铅笔裹成一个丸子头,正咬着笔杆在做作业,旁边的中年女人笑着在她边上放了一盘喜好的草莓,少女便举起最大最红的一个先喂给女人,然后又喂给在打扫卫生的男人,随后才自己吃。 是真的靓,靓绝了。 红毛单手插兜,倚在墙上抖腿:“人家可是一中的好学生,又不是我想追就能追上的,这种小公主沾手可麻烦得很。” 徐莉莉眼神阴狠:“什么小公主,被人拐卖了十多年,不知道被多少人睡过呢,也就她爸妈觉得她纯,我看她骚得很,哪天不是跟男生一起嘻嘻哈哈?” 放学放假的时候她偶遇过玲珑几次,玲珑身边都围着一圈同学,说说笑笑的好像很受欢迎,看得徐莉莉心里跟猫挠一样难受,凭什么自己只能读四中,凭什么自己家这么穷,凭什么他们家那么有钱还不肯帮?连择校费都逼着她爸妈四处借,真的是太恶心了! 都姓徐,凭什么被拐走了十年的徐玲珑能当小公主,她却跟个傻逼一样到处跟人混,才能过得好一点?! 842|第七十三片龙鳞(六) 第七十三片龙鳞(六) “妈妈, 今天晚上我会晚点回来哦,有同学约我出去逛街。” 苗慧娟一听, 眉头顿时皱起来, 正要说话,徐世光却抢先一步开口:“那爸爸陪你去, 你一个人不安全。” “怎么就是一个人了呢?还有同学呀, 放心吧爸爸, 是女孩子。”想了想, 玲珑又补充道, “学习成绩很好, 长得也很漂亮, 很有趣的一个女孩子。” 很多时候她都懒得搭理人类的, 可是如果不好好跟人类相处,爸爸妈妈又要担心,只要没有人找死故意撞上来, 那她永远都是爸妈的温柔可爱小天使。 徐世光跟苗慧娟对视一眼, 又怕女儿觉得自己管得宽,又担心她跟女孩子出去,“这么晚了还逛街啊, 明天上午或者下午不好吗?大白天的, 到时候爸爸妈妈也好去接你。” “今天下午不是放假嘛,我会先回来把书包放下然后再出发,不会走太远的,听说广场那边有人唱歌, 我想去看看嘛。”玲珑抱住苗慧娟的手臂开始撒娇,甜甜软软的,苗慧娟哪里顶得住哦。“我保证随时随地跟爸爸妈妈保持联系,绝对会注意自己的安全!” “宝啊,你是不知道,这年头,像你这么漂亮的小姑娘,很多坏人盯着的!你之前看没看新闻,不是说有个姑娘,跟朋友一起出去玩,当场给人抓进面包车里拐走了!”徐世光唠唠叨叨,他是真不放心女儿跟人出去玩,要是可以,他想跟着。 “行了行了,人家小姑娘出去玩,你操个什么心?有你什么事?”苗慧娟瞪了丈夫一眼,转头对玲珑又是轻声细语,“行,你要出去玩,那得跟爸爸妈妈约法三章,第一,随时保持联系;第二,对谁都要抱有警惕;第三,九点前必须回家。能做到的话,你就可以跟同学出去玩。” 玲珑乖乖点头:“能。” 徐世光想发言,被妻子瞪了一眼,老老实实憋住了,虽然如此,他还是在那儿急得抓耳挠腮,等玲珑走了,他立刻问妻子:“娟,为什么让女儿跟人出去?太危险了,谁知道外面有什么坏人?要是再把她弄丢一次,我、我真是不活了!” 苗慧娟很冷静地说:“那像你这样天天把她绑在裤腰带上才好吗?” 徐世光一愣。 苗慧娟叹了口气:“他爸,你感觉的出来的吧,咱们家闺女,跟别人家的孩子不一样。” 也不知道是天生的还是怎么的,总之透着一股说不出的遗世独立的味儿,小时候她明明有点呆呆的,给她一颗糖果就能坐在角落里安静地待很久,可后来随着被拐卖,又在福利院经历了那些残忍恶心的事,她跟普通小女孩是不一样的,她更聪明,也更冷静,抛去母亲的身份,苗慧娟认为女儿能够自己保护自己。 “让她去玩儿吧。” “像这个年纪的小姑娘一样,逛逛街喝喝奶茶,坐在一起追追星看看演唱会……不是很好吗?” 妻子的眼神太过温柔,徐世光顿时说不出话,半晌,他喃喃道:“我不放心啊……” 失而复得太过珍贵,一点点风险他都害怕,如果再一次失去女儿,无论是他还是妻子,都要疯的。 “所以闺女不是说了,随时保持联系?” 就这样,徐世光一下午干活儿都恍恍惚惚,心里装着事儿,手脚虽然还一样麻利,但苗慧娟还是瞧出了他的心神不宁。她也没再去劝,觉得有些事光用嘴巴说没用,还是得他自己看。 五点钟玲珑放学回来,跟她一起回来的还有一个小女生,两人好像很要好的样子,玲珑把书包放下,去后面的屋子里换了件衣服,徐世光一看眼都瞪大了:这裙子怎么这么短!大腿都露出来了! 不过他想起妻子的话,忍了。 小女生过来跟他们打招呼:“叔叔阿姨好,我叫谷清月,是玲珑隔壁班的同学,你们放心吧,我一定会安安全全把她送回来的。” 苗慧娟笑着说:“你自己也要注意安全,两个人好好玩,别到处乱跑。” “好。” 徐世光冷眼瞧着,心想这年头的小姑娘都怎么回事,裙子一个比一个短,等老了有她们后悔的时候!他忍了又忍,还是没忍住,叫住女儿:“玲珑!你裙子这么短,腿要冻伤了!快去多穿几件!这都什么季节了还穿短裙!别看白天不冷,晚上能冻死你!还要去中央广场看人唱歌,那的风知不知道有多大!” 他这话一说,在场大大小小三个女人都哈哈笑起来,徐世光不懂她们在笑啥,有什么好笑的?难道不对吗? 女儿对他吐舌头:“爸爸大笨蛋,你是看我露腿以为我会冷吗?您知道什么叫光腿神器吗?” 那是什么玩意儿? 钢铁直男徐世光当然不懂,他闺女急着出去玩当然也不会跟他讲,他老婆用嘲笑的眼神看了他一眼继续忙活自己的事儿了,就剩下他一人站在原地,过了会儿,徐世光打开手机开始搜索,看得他是目瞪口呆,什么光腿神器,不就是肉色秋裤?搞得那么正儿八经,他还以为是什么新奇玩意儿呢! “我们待会儿去吃自助吧!”谷清月第一次跟女生一起出来玩,平时她都没什么同性朋友,这段时间她鼓起勇气主动找玲珑聊天,两人还互相交换了联系方式,现在在谷清月心里,玲珑俨然已经是她最好的朋友了。“或者你想吃什么也都可以!我请客!” 可能是因为第一次交朋友,平日里高傲的谷清月在友情中显得有点卑微,她总是无条件地迁就玲珑,而且出来吃吃喝喝玩玩她都主动掏钱,似乎觉得这样的话友谊才能维系下去,否则像她这么糟糕的性格,是没有人愿意跟她一起玩的。 玲珑也不说什么:“你想吃自助吗?那好啊!” “嘿嘿。”谷清月挽住她的胳膊,两人说好先去买衣服,然后再一起吃饭,吃完饭去中央广场看人家唱歌。 她家境富裕,爸爸妈妈都是高知,一个在教育局工作,一个在法院工作,因为都忙,所以从小她都是保姆带大的,稍微长了几岁就开始上各种兴趣班,有时候也觉得学习沉重的让她喘不过气,甚至连个听她抱怨的人都没有,真的非常寂寞。 以前也不是没交过朋友,可是朋友转头就在背地里跟别人说她坏话,说她脾气大公主病,要不是看她花钱大方还会送礼物谁愿意跟她玩啊!打那以后,谷清月就更没什么朋友了,她在班里一直都很独,男生们不敢靠近,女生们则是自动自发地离她很远,虽然表面上装作无所谓我不需要朋友,可这么点大的小姑娘,哪能真的看得开? 现在跟玲珑一起玩,她才发现自己根本不需要小心翼翼,也不用去想什么时候露出那种高傲的表情会得罪人,因为玲珑比她更会玩!对此玲珑觉得很正常,谷清月是什么家境?她吃的喝的玩的都比别人超出一大截,就好像她吃惯了昂贵的五星级大厨所做的饭菜,乍一见路边摊,肯定会露出迟疑的表情,但在其他和她一起玩的女生看来,谷清月就是瞧不起她们,不屑跟她们一起玩。 小姑娘家家的,心思难免敏感几分,她又不在意这些。 两人把商场整个转了一圈,虽然夏天已经过去,可谁能阻止女孩子对裙子的热爱?两人还买了闺蜜装,可把谷清月给高兴的,恨不得夏天赶紧再来! 付账的时候她抢着结,玲珑也没说什么,中途玲珑去了个洗手间,回来的时候送给谷清月一个小锦盒。 谷清月歪歪脑袋:“这是什么啊?” “打开看看?” 谷清月依言打开,眼睛因为惊讶瞪大了:“哇塞,好漂亮啊!” 里面是一枚珊瑚胸针,造型精致小巧,光是肉眼看就觉得价值不菲。“可是这个太贵重了,我不能要。” 虽然不懂价格,可谷清月只用看的便觉得好,哪里敢收?她们刚刚买了几件衣服裙子什么的也就才两千多块,这个珊瑚胸针肯定不止。 “拿着玩吧,我还有。”玲珑强硬地塞到谷清月口袋里,“要是觉得不好意思,那待会儿你帮我烤肉,多烤点,我很能吃的。” 她们刚才商量好要去吃烤肉自助来着。 第一次收到来自朋友的礼物,谷清月其实也不想拒绝,她对这个胸针爱不释手,甚至都不舍得拿出来戴,不停地摸啊摸。直到进了烤肉自助店,两人开始吃饭,她才意识到她的好朋友刚才说的“多烤点,我很能吃的”完全不是在作假! 帮他们烤肉的是店里的一个面容清秀的小哥,后来增加到了三个小哥,再后来又来了两个小姐姐,再再后来店里其他客人都不吃了跑来围观,谷清月目瞪口呆,她的小姐妹真的太能吃了! 可是! 她的肉都吃到哪里去了?! 为什么肚子都没有鼓起来的?! 还有人偷偷拍视频,被谷清月发现了,立刻阻止,她可不想玲珑成为那些人的噱头,不就是吃点烤肉吗,怎么了,又没有把这家店吃垮。 这家店是一百八一人随便吃,女孩子的话胃口小根本吃不了多少,但谁能想到会惹来这么个大胃王呢?不,这已经不仅仅是大胃王了,这是无底洞啊! 等到玲珑吃饱喝足愿意放下筷子的时候,店长简直喜极而泣!忙不迭地把两人送出店门,一副生怕她们吃不饱还要回来的架势。 “下次再来。” 听到那个美少女说这四个字,店长脚一滑,差点儿摔个大马趴。 您!可!别!来!了! 谷清月全程都用惊疑的目光看玲珑的肚子,还是那么平坦,腰还是那么细,可她真吃了好多好多,五个人给她烤都不够,可这些肉她都吃到哪里去了?“玲珑,我能摸摸你的肚子吗?” 玲珑很大方地伸开手:“摸吧。” 谷清月小心翼翼地碰了碰,感觉软绵绵的,“没有不舒服吧?” “好得很。” 她略略加了些力气,又摸了两把,玲珑全程淡定以对,谷清月突然说:“叔叔阿姨真的好辛苦。” 这么能吃的话,就算水果店生意再好也顶不住吧? 玲珑笑起来:“我在家吃得不多,像是这样,偶尔吃一次罢了,总不能让你的一百八白花不是?” 烤肉自助的钱也是谷清月出的,听到玲珑这么说,她不好意思地笑了笑,“那、那你请我喝奶茶吧!” 说着还有点紧张,飞快瞟了玲珑一眼,生怕自己让她花钱会让她不高兴。玲珑慢悠悠地朝奶茶店的位置走,“下次出来玩,你要是还事事抢着付钱,那我就还像刚才那样吃那么多。” 谷清月小脸一亮:“下次你还愿意跟我出来玩吗?!” 这姑娘挺会抓重点,玲珑瞥她一眼:“看着挺高傲,居然是个付出型人格,你这有趣。” 谷清月才不管什么付出不付出人格呢,她就是觉得自己终于有了个朋友,所以高兴极了,特地选了一杯自己最爱的芋圆波霸奶茶,甚至还想跟玲珑交换着喝。 等奶茶的时候,两人面对面坐在奶茶店的小桌子旁边,结果呼啦啦进来一群人把门给堵住了。像是商场里的这种奶茶店,店面大都不大,除却店里的位置外,大部分都会在店外放置一些椅子供客人坐着等,他们来的这家,口小肚大,所以门口顿时拥挤起来,正好她们俩的奶茶好了,结果却被堵在门口出不去了。 堵住门的是一群打扮的相当时髦且个性的年轻男女,染着五颜六色的头发,男生戴着耳钉穿着小脚裤露出脚踝踩板鞋,女生露腰露胸戴着夸张的大耳环化着浓妆,一见要借过的是两个美少女,顿时眼睛一亮。 “堂姐!” 说实在的,玲珑真没认出来这个叫自己堂姐的是谁。 她们当然买不起大牌化妆品,用的都是某某视频上主播门卖的三无产品,眼线就差没拖到头皮,假睫毛美瞳浓厚的眼影,看起来长得都差不多,玲珑跟谷清月却脂粉未施,清爽自然去雕饰的美丽,立刻便显得这几个女生庸俗不堪。 谷清月把玲珑护在身后,虽然好朋友吃了好多好多烤肉,但她仍然认为玲珑很娇小需要保护,谷清月有一米六七,玲珑还是只有一米六:“麻烦让一下,我们要出去。” “让什么让啊!莉莉,哪个是你堂姐啊?让她跟我们一起玩会儿呗?走啊美女,带你们去蹦迪啊!” 徐莉莉指了指谷清月身后的玲珑:“她是我堂姐。” 玲珑说:“我不认识你。” 徐莉莉恼怒:“我们见过面,你忘了?你爸妈不认爷爷奶奶,你也不认我们这些兄弟姐妹了?” 玲珑懒得理她:“请你正视你现在的样子,有哪里值得我认你吗?你不嫌丢人,我还是要脸的,在我好言好语请你们让开的时候,麻烦你们听话一点。” 虽然听起来很有礼貌,但真的挑衅意味十足,谷清月心都凉了,悄悄拽了玲珑的手一下,回头瞪她,意思是不要搞事!先逃出去再说!她现在是看明白了,这个什么堂妹根本不是要跟玲珑叙旧,就是故意来找事的! “妹妹有没有男朋友啊?”不知道哪个男生嬉皮笑脸地问,“看看我们几个,合适不?” 玲珑呵了一声:“你们是没照过镜子吗?” 男生们一愣,他们在外面可潇洒可厉害了,从来没被人怼过,平时看见漂亮女生言语调戏已经是家常便饭,有时候还会上手摸几把,女生们也就是哭哭啼啼,没人敢报警,更没有人敢反抗,可眼前这两个…… “长得丑就要有自知之明,出来恶心人就不好了。”玲珑冷笑,“一群傻逼,分数加一起能有我一半吗?脑瘫患者罢了,以为自己很酷?不好意思,我看你们像是大小脑都没发育完全的弱智。” “看清楚,你们连跟我说话的资格都没有,脏东西就永远是脏东西,认清楚自己下水道烂蛆的身份吧,给我滚开!” 她说得实在是太不客气,完全把这群人当成渣滓,连看都不配让她看一眼,傲慢至极。谷清月都看呆了,在她印象中,好朋友一直是个温柔可爱的小天使,谁不喜欢她啊!可她这样说话的时候,真的……真的好酷! 如果不是人多,谷清月简直想要发出鸡叫! 玲珑一脚踹到了离她最近的男生腿上,丝毫不留情,那人惨叫了一声,居然直接被踹出了奶茶店的门……随后,玲珑冷冰冰地看向徐莉莉:“你刚才叫我什么?堂姐?你也配?阴沟里的老鼠,又脏又臭。” 她瞧不起他们。 赤|裸|裸的、毫不掩饰的瞧不起。 在她面前,他们就是蝼蚁,就是垃圾,就是可以碾压在脚底的烂泥。 徐莉莉连牙齿都在哆嗦,说不出是怕,是羞,还是被揭穿的耻辱。 是啊,她跟她比起来,就是阴沟里的老鼠,又脏又臭。没有钱,学习不好,也没有朋友,长得也不好看,只能跟这些人混迹在一起,就这样,还是不快乐,因为她想要的都得不到,凭什么啊,老天爷不公平,为什么要这样对她?难道她不想天生美丽聪明,被家人宠爱吗?可她没有,她有什么办法?这个堂姐又有什么资格嘲讽她? “你就很高尚吗?!被人拐走十年,鬼知道你遭遇了什么!怕不是早被男人给睡烂了吧!在这装什么清纯女神?腿张开都没有人——啊!!!” 谷清月收回发麻发痛的手,虽然害怕,却还是很镇定地说:“不许你侮辱她。” 她另一只手紧紧抓着玲珑,“被拐卖不是她的错,她是受害者,她有父母的爱,有同学老师的爱,你跟她比,你也配?她次次考年级第一,拿国际竞赛金牌,你也能?张嘴闭嘴就是男人,我看是你被男人睡多了,才事事想着男人吧?她跟你可不一样,她被好人家收养,不管有没有被拐卖都是小公主,而你,永远都只能是阴沟里的臭老鼠!” 谷清月深吸一口气:“你就知道怨天尤人,自己不努力,怪老天爷不公平,自己把自己弄成这个奇形怪状还是别人的错了?有本事你也考个年级第一,不然就别在这里逼逼!” 说完她一抓玲珑的手:“我们走!我已经报警了,有本事你们继续在这儿跟我们耗!我舅是公安局局长,你们最好别让开!” 这么群小混混,自以为很有本事,其实脑仁都没长完全,遇着城管都跑,更何况是公安局长? 玲珑离开时,回头看了徐莉莉一眼,似笑非笑,看得徐莉莉不知为何打了个寒颤…… 出了奶茶店,才发现外面的椅子上还坐了一人,夸张的红色头发,戴着耳钉,正饶有兴味地看着她们,显然刚才那一幕他全都看见了。玲珑看他一眼,吐出三个字:“丑比,滚。” 男生脸一黑,谷清月立刻掏出手机:“舅舅你带着警察叔叔们已经到了吗?我们现在是五楼,你来接我们,这边有很多小混混,我们害怕。” 玲珑挑衅地扬起眉头,无声地又重复了一遍:丑比,滚。 她生得那样好看,比仙女都要漂亮精致,这样羞辱人,都让人觉得她理所当然这样高傲,男生看着她,顿时出了神,直到两个少女消失在拐角,他才瞥了眼从奶茶店里出来的其他人:“我的奶茶呢?” 徐莉莉嗫嚅着说:“警察要来了……” 红发男生嗤笑一声:“那还愣着干什么,走啊!” 谷清月一直拉着玲珑冲到一楼才停下来,疯狂喘气:“吓死我了吓死我了吓死我了!这都什么人啊!你那个堂妹是不是有病?!” 玲珑见她一直骂徐莉莉跟那些混混,笑着问:“你不介意我被人拐卖过啊?” “我只想骂死那些人贩子,关你什么事?”谷清月不高兴地说,“不过我确实很遗憾,你要是没被拐卖,我们说不定很早就能是朋友了。” 843|第七十三片龙鳞(七) 第七十三片龙鳞(七) “我有对我很好的养父母这回事, 我自己都不知道,你怎么知道?”玲珑笑眯眯地问。 谷清月哼了一声, 相当傲娇的回答:“我怎么知道不重要, 重要的是那些满嘴喷粪的人知道!我真是搞不懂这群人,非要去扒受害者的过去, 怎么, 别人过得很艰难, 她就能多长二两肉吗?一群智障, 有那时间盯着别人, 自己背两个单词, 也不至于每次考试都垫底。” 她双手放在玲珑肩膀上, 很认真地跟玲珑说:“你跟那些自甘堕落的人是不一样的, 你成绩好,长得又漂亮,以后的日子只会越过越好, 他们只能仰望你、羡慕你、嫉妒你, 所以不要把那种人的话放在心上,你看他们跟咱们像是一路人吗?” 玲珑含笑点头:“你说得对。” 谷清月这才高兴起来:“你快尝尝这家的奶茶,真的超细腻超好喝, 而且珍珠也很有嚼劲儿~” 玲珑依言吸了一大口, 点评道:“还不错。” “是吧,我就很喜欢这家奶茶,就是他们家店真的太小了,每次进去都人挤人, 今天还遇到一群没素质的,想想就晦气。” 谷清月同样也是高傲的,只是她的高傲分人,提起徐莉莉那批人,她只差没把白眼翻到头顶上:“刚才那个红毛,自以为自己很帅呢,其实真的很捞。我是搞不明白,穿小脚裤露脚脖子再弄个锅盖头到底哪里帅了?气死我了,感觉比刚才吃的烤肉还油!” 玲珑快要被她笑死了,两人吸着奶茶到了商场一楼,这里有很多抓娃娃机,谷清月看上了一只粉红色的毛绒小猪,她特别想要,所以就去硬币机换了一大堆硬币来,玲珑站在旁边一边吸奶茶一边看她表演,节目效果一流,基本抓不住,抓住了也会掉下去,气得谷清月差点儿把娃娃机给拆了! “你要不要来试试?”谷清月问,顺便塞给玲珑一大把硬币,抱怨道,“不过这玩意儿真是玩得越久越上火。” 玲珑慢悠悠接过硬币塞进投币口,操纵机器抓住了那只让谷清月非常喜欢的粉色小猪,然后在谷清月越瞪越大的眼睛中,越来越靠近窗口、越来越靠近窗口……抓到了! “送给你。” 被塞了粉红小猪的谷清月兴奋的不行,原地跳起来尖叫,还亲昵地一把搂住玲珑,“谢谢你谢谢你!” 玲珑不知道这粉红小猪有什么萌点,不过她很嫌弃地扒拉开谷清月:“离我远一点。” “我就不!” 她还更黏人了,玲珑又把剩下的硬币全部用完,因为抓到的公仔太多,两人就分给了附近眼巴巴看着的小朋友们,最后只拿了那个粉红小猪离开娃娃机区域。 除了娃娃机,一楼还有游戏区,什么跳舞机啊投篮机啊打地鼠机啊,玲珑跟谷清月简直玩了个遍,两人玩尽兴后,出了商城右转就是中央广场,晚上放着喷泉跟彩灯,有人在喷泉前面弹着吉他唱歌,周围还有好多人在拍照拍视频,唱得还挺不错,但唱功好的人多了去了,卖唱的更是不少,之所以这边有这么多人围着看,是因为这个人他在网上火了。 起先是一个在某社交软件里的小视频,视频里这个歌手神情忧郁面容英俊,弹着吉他的模样别提多么令人怜惜,转发点赞多了后迅速被各大营销号转载,现在他被称为最帅流浪歌手,别的不会说,吉他盒里的钞票都要溢出来了。 “是不是很帅啊?”谷清月用肩膀撞了撞玲珑,“我第一次看到就觉得他好帅哦!” “有内味儿了。” “什么味儿?” “颓废文青那味儿。”玲珑随口回答,“还行吧,但这样的人,流浪的时候才帅,一旦安定下来,就会立刻失去魅力。” “这样吗?”谷清月一边跟玲珑说话一边拿起手机拍视频,时不时还尖叫。 那个流浪歌手显然也很习惯围观群众的狂热了,他微微笑了下,又换了首曲子,对在场观众说:“接下来这首歌,有人愿意跟我一起唱吗?” 谷清月举起手:“我我我!我!” 玲珑一把拽住她:“不许去。” “为什么啊!”谷清月不高兴了,“我想跟他一起唱嘛!” 玲珑说:“那你听不听我的话?” 谷清月鼓起腮帮子,好半天,终于妥协了:“好嘛,不唱就不唱嘛……” 围观群众虽然多,但像她们俩这样青春靓丽的美少女却不多,尤其两人是一个比一个漂亮,那流浪歌手似乎也注意到了,主动指过来:“那边的小姑娘,愿意过来跟我一起唱这首歌吗?放心,我不会吃了你的。” 说着,微微一笑,很帅,周围许多女生都在小声尖叫,疯狂拍照,谷清月也捧住脸颊,“啊啊啊啊他是在叫你!玲珑!他在叫你!你快去跟他一起唱啊!啊啊啊啊我也想去!” 玲珑冷眼看着那流浪歌手,别的没想法,只觉得油腻,自以为很帅吗?再不错的皮相也不过尔尔,更何况也没有帅到哪里去。 她问谷清月:“你希望我过去吗?刚才我还不让你过去,你不生我的气了?” “我生你气干嘛呀。”谷清月眼睛亮晶晶的,“去嘛去嘛!好朋友之间哪有那么容易生气的,你不让我去我就不去,那我让你去你就去嘛!我也从来没听过玲珑唱歌呢!” 流浪歌手又对着话筒说:“小姑娘是害羞吗?没事的,只是一起唱唱歌,如果你不会唱也没关系啊。” 玲珑让谷清月别乱走,自己走过去:“我有什么不会的,倒是你,我怕你后悔。” 广场上的灯光迷离而又虚幻,映衬出人间处处狂欢,娇小的少女却有一张美得令人震惊的容貌,月色下简直比天上的星辰都要耀眼。可惜这星辰很快便被遮掩住,玲珑把口罩戴上了,她可不想自己的脸被拍进去,然后也变成网络上人人评判的对象,对她而言,人类可没有资格对她品头论足。 最重要的是,爸爸妈妈不会希望她这样出风头,因为害怕会有曾经的人认出她。 流浪歌手撩这些正值青春的小姑娘那是一撩一个准,头一回遇到这种浑身是刺不买他账的,干笑了两下,露出最为英俊的侧脸来,玲珑目不斜视,伸手:“吉他能借我么?” 这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如果说先前在网上看视频,谷清月觉得这个流浪歌手特别帅!特别有范儿!特别颓废!特别吸引人!而且歌唱得也特好!那么现在,当她的好朋友接过那把吉他开始弹奏的时候,她对这个流浪歌手所有的滤镜都在这一刻破碎,取而代之的是为玲珑而生的疯狂! 不说别的,光是吉他演奏能力,便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前奏一出来,周围的观众就已经安静了,当玲珑开口唱歌,更是连月亮都为之静听。仿佛在这夜色之中,有一片神秘而美丽的海域,泛着令人惊奇的冰蓝之色,轻轻地涌动流淌。 这是海妖的歌声吗?听着听着,简直连灵魂都要被吞没了…… 不仅仅是谷清月,围观群众也是如此,直到一曲结束,大家也都还处于如痴如醉的状态,玲珑把吉他还给流浪歌手,毫不客气地说:“你在音乐上没什么天赋,早点回家种地去吧。” 流浪歌手呆呆地站在原地,他哪里还有脸再唱下去?眼睁睁看着那个有着天籁之音的小姑娘拽起另外一个美貌小姑娘离开,他只觉得脸上火辣辣的,幸而周围群众还在陶醉,他匆匆收拾好了家伙,赶紧走人。 直到走出老远谷清月才回神,她捧脸尖叫:“啊啊啊啊啊太棒了!你怎么这么会唱歌!太好听了呜呜呜!我收回我刚才的话,那个人唱的是个什么东西!简直就是垃圾!” 玲珑满意道:“你认识到这点就好。” 两人开始往回家的路走,中途还买了臭豆腐关东煮炸馍片烤豆皮等种种小吃,吃得满嘴流油不知多开心,那个所谓很英俊很有才华的流浪歌手,最终也没能在谷清月心里留下什么痕迹,更不会像未来那样,骗了她的身子搞大她的肚子却又不告而别一走了之。 “诶,你看,那不是刚才那个人吗?” 玲珑停下脚步,拽住谷清月衣服,示意她快看。 谷清月一看,那朝七天连锁快捷酒店走的,不是刚才那流浪歌手又是谁?不仅如此,他身边还带着个穿着红色紧身裙露出深沟的大波浪卷发女人,怎么说呢,风尘气十足。 两人一边分享一碗炒凉粉,一边看到二十楼某个房间亮了起来,然后玲珑掏出手机拨了报警电话:“警察叔叔你们好,我要举报某快捷酒店里有人进行黄色交易,对,地址是中央广场利民路27号……我是谁?我是谁不重要,支持扫黄打非工作是我们祖国的花朵应该做的……警察叔叔再见!” 然后谷清月去买了份烤冷面,两人蹲在快捷酒店附近的角落里,一边吃,一边听着呜儿哇呜儿哇的警车声由远及近……然后也就过了十几分钟吧,衣衫不整的流浪歌手就被带出来了,身后还跟着那个大波浪卷发女人,谷清月恨恨地咬了口嘴里的烤冷面:“什么啊!这也太逊了!一点都不酷!” 玲珑凉凉道:“当然不酷了,都穿红裤衩了,还能酷到哪里去?” 也就这种被家里管得严没什么自由的小姑娘才觉得那样的人放纵恣意潇洒不羁呢,其实不过是个生活在社会底层自以为很清新脱俗实则是个24K纯傻逼的穷□□丝罢了。 玩了这么久,看看都快九点了,两边家长都在疯狂打电话,徐世光坚持要来接她,谷清月却不肯接家里电话,看得出来她跟家里应该是闹了矛盾,所以很羡慕玲珑家里的状况,爸爸妈妈都很温柔,很尊重玲珑的想法,不像是她家……总是逼着她干这干那,希望她十项全能,哪一样没做好,就要被批评被骂,真的让人压力好大。 “我晚上能跟你一起睡吗?”谷清月抱住玲珑的胳膊眼露哀求,“我真的不想回家。” 玲珑盯着她看了几秒:“可以啊,不过得需要你爸爸妈妈同意。” 谷清月顿时丧气:“他们肯定不会同意的。” 玲珑其实也能理解她一个品学兼优的大小姐,会被那么个一无是处的流浪歌手给骗身又骗心,诚然,谷清月的父母是爱她的,可这份爱太沉重,因为工作繁忙缺乏陪伴的父母,每次见面都是叮嘱她要学这个学那个,学不好还要被批评,要她事事力争上游,要知道谷清月也才十六岁啊! 成天除了学习、兴趣班、补习班,没有一点私人时间,遇到了个会甜言蜜语,又带着她喝酒飙车去地下酒吧弹吉他夜不归宿长得还挺帅的成年男人,自然陷的越来越深,无法自拔。 可是,她也是唯一一个曾经替玲珑说过话的人,即便那时候她们不在一个学校,甚至素不相识。 当所有人都在传玲珑被人拐卖过当了十年性|奴时,是这个没什么朋友还性情高傲的少女帮她说话,这是她记忆中除了父母与解救自己的警察之外,唯一一点点来自陌生人的温暖。 所以希望爸爸妈妈幸福,也希望谷清月能幸福。 “不同意就不同意呗,反正我不嫌弃你。” 谷清月原本还丧着脸,听玲珑这么一说,立刻高兴起来:“好啊好啊!” 徐世光开车来接闺女,听说谷清月晚上要在自家住也很高兴,女儿朋友很多,但亲密到会睡一张床的这还是第一次呢!他到底是成年人,还是男性,即便是父女也要保持正确距离,但苗慧娟就没这么多顾虑了,她又担心两人睡觉床够不够大,被子晒的软不软,又来送水果啊零食什么的,看得谷清月满脸羡慕:“你爸爸妈妈可真好,真温柔。” “你爸爸妈妈不温柔吗?” “嗯。”谷清月情绪低落,“我也不知道他们温不温柔,我只知道他们很烦,明明一个月也没工夫跟我说几句话,偏偏对我要求那么高。” 两个小姑娘缩在一个被窝里窃窃私语,玲珑开始给她支招儿,谷清月越听眼睛瞪得越大,也越兴奋…… 这天过后,一中一班二班的学生们发现了一件事,一班的玲珑跟二班的清月,本来好像没什么交集的两个人,突然关系就好起来了!而且是那种黏黏糊糊,谁都离不开谁的好,看到两个美少女在一起聊天打闹,啊,那可真是青春记忆中最美好的画面! 但是很快,二班有女生来找谷清月说话,谷清月在班里没什么朋友的,她也很狐疑对方来找自己说什么,几分钟后,她勃然大怒:“你胡说八道什么?!信不信我撕烂你的嘴?!” 因为愤怒,谷清月的声音很大,导致班里其他人也都听到了,大家纷纷看过来,那个女生脸上挂不住,也跟着谷清月对喊:“你这么心虚干嘛!又不是说你!不就是看你跟那种人走得近,所以好心关心你一下,怕你不知道她的真面目么!现在我明白了,你们怕不是一丘之貉!” 啪的一声,谷清月重重甩了她一个耳光:“放你妈的屁!” 那个女生没想到平日里很高傲不搭理人的谷清月会直接动手,她在家里也是父母疼爱的小公主,什么时候吃过这样的亏?登时眼都红了,上来就要跟谷清月干。 谷清月也不是省油的灯啊!她跟玲珑这么好,玲珑私底下没少教她怎么揍人的法子,别看她没朋友,但一打三不在话下。 动静闹得太大,连隔壁班都惊动了,玲珑赶过来的时候,谷清月浑身都乱糟糟的,眼睛瞪得溜圆,还指着那个女生:“你再说!你再说我还打你!把你嘴打烂!傻逼!就知道说人坏话!长舌妇!恶心!” 跟谷清月不同,这个女生在班里可有不少好朋友,大家一起上,七嘴八舌地开始骂谷清月,谷清月再厉害也骂不过这么多人,直到玲珑进来二班,今天上午停电,第二节课的大课间足足有半小时,否则早就打上课铃了。 “我说错了吗!又不是我一个人在说!”被打的女生不甘示弱,她现在恨死谷清月跟玲珑了,“贴吧里都传疯了!说你的好朋友徐玲珑小时候被人拐卖去当性|奴,脏死了!也就你会跟那种恶心的人当朋友!你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玲珑刚进来就听到这一句,她二话不说上去就是一耳光,正好打在另外半张脸上,搞到最后还挺对称的。 说人坏话被人当场抓获,女生还没来得及心虚就被这一耳光打火了:“啊啊啊你这个贱人凭什么打我!” “我是性|奴?”玲珑眯起眼睛看着她,“你有本事,再说一遍?” 那女生瑟缩了下,随即又硬着头皮:“说就说!不然你被人拐走十年干什么去了!你都被人睡烂了!在一中装女神有意思吗?你配吗!” 玲珑也不跟她废话,上去就拽住她的衣领往外拉,谷清月不知道她想干啥,反正帮忙就完事了! 两人把那个女生从人群中拖出来,玲珑直接把人摁倒在课桌上,桌上的书本文具掉落一地,二班其他学生都惊了,因为不管是谷清月还是玲珑,都是出了名的女神,女神……怎么能这么粗鲁呢? 随后更粗鲁的一幕出现了,因为玲珑居然在扒那个女生的衣服!!! 谷清月二话不说帮忙一起扒! 同时玲珑还在拿着手机拍……就在众目睽睽,大庭广众之下! 甚至都没有人敢过来阻拦,等到老师们到来已经晚了,玲珑玩着手机,随手把人推开,又把谷清月拉到身后,笑得非常甜美:“刚才你说我是什么来着?你再说一遍?不就是荡|妇羞辱嘛,谁不会呀,啧啧啧,我待会儿就给你也传到贴吧去,我想你一定会原谅我的吧,反正都是事实嘛,让大家看看又有什么?” 那女生胡乱抓起衣服,连手都在抖,哭得涕泪横流,玲珑看着她,却没有丝毫怜悯之意,毕竟对方在辱骂她的时候,也不曾怜悯过她,不是吗? 她在人类世界生活了很久很久,连时间都失去了意义,所以她非常清楚,有些人不会感到愧疚、同情、怜悯的,只有刀子砍到了他们身上,让他们也流血,他们才会知道,原来真的会痛。 最后,玲珑、谷清月还有那个女生共同被请了家长,徐世光跟苗慧娟得知女儿在学校出事了,急得连店都忘了关便赶到学校,那个叫沙晴的女生,父母也很快赶来,惟独谷清月的父母,一个说是在开会,另一个说是出差了,可能要晚一点。 办公室里,谷清月跟玲珑坐在一起,沙晴坐在另一边,两方家长泾渭分明,一班二班的班主任还有教导主任也都在,沙晴躲在母亲怀里一直哭一直哭一直哭,相反玲珑跟谷清月则冷静得很,而且,不认为自己有错。 “她自己嘴贱,就得承受后果,我又不是她妈,为什么要迁就她?”玲珑振振有词,冷笑,“她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当着我朋友的面,说我被人拐卖后当了十年性|奴,被男人给睡烂了的时候,怎么不哭?现在掉两滴猫尿在这儿装什么呢?我跟你说这事儿指定没完,哭?你最好是继续哭,哭到死为止。” 这哪里还是平日里的温柔可爱小天使,但老师们都能理解,换谁被这样污蔑,还能平常心对待? 玲珑又乖又漂亮,次次考试都是年级第一,还参加了好几次竞赛,为学校拿到了许多荣誉,老师们都非常喜欢她,这心天然就是偏的,那话怎么说来着,先撩者贱,沙晴要是不大声嚷嚷败坏人家名声,能出这事儿吗? 不过玲珑这么做当然也是不对的,以暴制暴可要不得。 844|第七十三片龙鳞(八) 第七十三片龙鳞(八) “你这人怎么说话的?小小年纪嘴巴这么脏, 你家里人怎么教你的?!” 沙晴母亲一听自己捧在手心的女儿被人骂,顿时怒视玲珑, 一副她罪大恶极的样子, 玲珑还没回话,苗慧娟已经站了起来, 她本身就长得很柔美, 性情也很温和, 跟徐世光两个那在附近都是出了名的好人, 可现在的她怒气冲冲宛如护崽的母兽, 都不需要玲珑开口, 便已经挡在女儿面前冲锋陷阵:“是啊, 小小年纪嘴巴这么脏, 你家里人是怎么教你的?是不是你们全家都当过性|奴,所以张嘴就说别人是性|奴?那可真是了不得啊,就这么个小县城, 居然也有性|奴家族, 电视台怎么不来采访一下帮你们宣传宣传?” 沙晴顿时哭得更大声了,她哭得又不怎么好听,搞得人耳朵仿佛都要失聪, 玲珑受不了, 走过去拽住她就是啪啪两个耳光!沙晴父亲连阻止都来不及! 当着师长们还有家长们的面,玲珑甩了甩手,此时此刻,她再也不是往日里温柔可爱的小天使, 她脸上甚至连笑容都没有了,只剩下冰冷的蔑视:“你敢哭我就敢打,拿那种眼神看着我做什么?不服气?不服气你过来呀。” 沙晴彻底被玲珑打怕了,她捂着已经滚烫肿胀的面颊,感觉嘴里的牙齿都要碎掉,此时此刻,她终于不敢再哭,只畏惧地看着玲珑,朝她父亲怀里缩,反倒是沙晴的母亲,见自己女儿被打,目眦欲裂:“你这小贱人敢打我女儿——” 说着就冲了过来,苗慧娟怎么可能让她靠近,也冲上去,老师们在边上急的团团转,赶紧拉架,可玲珑已经一把将妈妈拽到身后,一脚踹了出去,沙晴母亲便宛如断了线的风筝,直直栽进沙发里,半天没能爬起来。 “我啊,非常讨厌别人对我不尊重,尤其是像你们这样的人。”玲珑抠了抠手指头,云淡风轻地说,“我跟你们说,今儿这事儿没完,你嘴巴不是很贱吗?那就让你也感受一下被别人嘴贱的滋味吧。” 沙晴正呜呜咽咽,突然想起自己还有视频在玲珑手中,她惊恐地瞪大了眼,玲珑却冲她笑起来:“放心,我不会有事,但你就说不准了。” 沙晴父亲忍着气说:“老师,我们家沙晴就算做错了,看在她年纪小的份上也情有可原,再说了,就是小孩子两句口角,这女孩却如此咄咄逼人,至于这样吗?当着老师家长的面就敢打人,这平时在学校里又得多威风?” 老师们:……你还好意思说,你家女儿不造谣,人家能这么生气吗? “我年纪也很小啊,虽然打了你女儿几巴掌,可看在我年纪小的份上,也情有可原嘛。再说了,我还未成年呢,打两个耳光怎么啦,有本事你去告我呀,我们家的别的不多,就是钱多,你试试呀。” 徐世光挺胸抬头:“没错!有本事去告!别说我姑娘打你家女儿,就是我都想打!” 谷清月一直在边上没说话,疯狂地玩手机,这会儿终于眼睛一亮:“老师麻烦你们等一下,我爸爸来了!” 她连忙跑出去迎,过了会儿,带了个身着西装容色和蔼的高个中年男人进来,别人兴许不认识,但教导主任认识啊!“谷书记?谷书记您怎么来了?” 谷爸爸指了指自己女儿:“听说我女儿在学校里闯祸了,刚才在开会,现在才来得及赶过来。怎么,这什么架势啊,闹得这么大?” 一听连学校领导叫人家谷书记,沙晴父母脸色立刻就变了,他们家只是小富之家,没权没势的,哪里招惹得起人当官的? 谷爸爸也不管别的,他自己女儿自己清楚,绝对不会故意找事,而且关于玲珑他也常在家里听女儿挂在嘴上,都是好孩子,他本身又是个护短的人,本来还挺横的沙晴父母哪里还敢多说什么?这两家一个有钱一个有权,他们还能怎么办?只能吃了这哑巴亏呗! 沙晴出了办公司才哭死,所以她是白被打了吗?就因为她说了几句话?贴吧上那么多人都在传,为什么只找她啊? 然而她没想到,更惨的事情还在后头。 贴吧上不知道是谁上传了她的照片,都是那种大尺度的,25禁的,沙晴平时就喜欢逛贴吧看八卦然后跟小姐妹们讨论,要是看到某某女生怎么样了,那真是恨不得把人家贬低到泥土里去,结果现在议论对象换成她了,她瞬间就撑不住了,趴在桌子上嚎啕大哭,可那又怎么办呢? 她根本没拍过那些照片!那是P的!是P的! 可那又怎么样? 正如沙晴所说,一个巴掌拍不响,怎么就你被人P了,别人没被P?那肯定是你本身就有问题呗?平时与她玩得好的小姐妹迅速跟她划清界限,男生们更是用那种异样的眼神看她,甚至还有隔壁四中的在门口堵她说想跟她“聊聊”!沙晴吓得连学校都不敢来了,很快便让家里人给她转了学。 而之后,正在课堂上睡觉的徐莉莉在打了下课铃后一觉醒来,也发觉其他人看自己的眼神怪怪的,她也不以为意,张扬地甩了甩自己新染的紫色头发,四中管得不严,当然,也可能是根本管不了,对学生们基本都是放养,徐莉莉在这里生活的那叫一个如鱼得水,她有点尿急,去了个厕所,一路上都发现有人对自己指指点点。 徐莉莉皱起眉,“有病!” 她这样啐了口痰,上完厕所也不洗手,直接回到教室继续睡,昨天晚上在网吧通宵困死她了。放学的时候照样到小团体集合的地方等人,结果发现平时一起玩的女生们都在看着她发笑。男生们的眼神则更露骨了,甚至有两个人上手直接想摸她! 徐莉莉一巴掌拍开他们的手:“洪超!你干嘛!我还是不是你女朋友了!” 红毛男生名叫洪超,徐莉莉还曾经带他去看过玲珑,并且很大方地说愿意把自己堂姐介绍给洪超当女朋友,洪超就没见过那么漂亮又优秀的女孩儿,跟天使一样,他点了根烟,吐了个眼圈儿,对徐莉莉说:“分手吧。” 徐莉莉愣住了,其他人更是哄笑成一团,她冲上去质问:“为什么?!为什么要分手?!” 洪超可是四中一霸,她当他女朋友才能在学校里作威作福,怎么能分手? “为什么分手?”洪超先是重复了下这句话,然后脸色一沉,“你他妈说为什么要分手?当初老子为什么要答应你当老子女朋友?还不是你说有个美女堂姐要介绍给我?结果我信了你,你怎么做的呢?你他妈也不上网看看,你火了!老子可丢不起那人!谁他妈要个破鞋当女朋友,怕不是被人给睡烂了!” 说完丢了手里的烟头转身就走,其他人也嘻嘻哈哈的跟上,有两个早就看不惯徐莉莉嘚瑟的女生还落井下石:“也不看看你自己什么德性,真不要脸。” “现在全国人民怕是都要认识你喽!我们虽然也爱玩,可真没你这么脏,哈哈哈哈——” 徐莉莉颤抖的手拿起手机,她的微信到处都是别人发来的消息,有照片也有小视频,上面全都是她……尤其是那些视频,男方的脸跟她的脸都清清楚楚! 徐莉莉发出一声尖叫:“啊——” 这边玲珑家里,徐世光在厨房炒菜,苗慧娟盛饭,玲珑则负责端饭,一家三口还在讨论,尤其是苗慧娟,厌恶地说:“徐世耀家那闺女,真是不像话!” 完了告诫自己姑娘:“下回看着她,千万离远点!那丫头心术不正,可不是什么好人!” 玲珑乖乖点头,现在学校里已经没有人敢说她坏话,传她是性|奴了,因为谁敢传,她都知道,然后贴吧里就会立刻出现那些嚼舌头的人的艳照,甭管真的假的,反正说玲珑的只是文字,而说别人不仅有生动的文字还有照片,许多女生因此气哭,各种解释也没有人信,久而久之,嘴巴贱的人也都学乖了,根本不敢再随意侮辱别人的清白。 而造成这一切的幕后黑手,玲珑当然要送她一个全民大礼包。 如果她没有去赌石,就不会有买下房子遇到那对老夫妻的机会,那样的话,自然也没办法进一中,只能进交了择校费就能上的四中。而在那里遇到徐莉莉,又能有什么好下场? 就算她努力学习认真生活,也总有人想要毁灭她,谁叫老师喜欢她,爸爸妈妈疼爱她?这些爱,在徐莉莉眼里就是不可饶恕的罪。 人类的恶意真是可怕。 徐莉莉大火,她家里人当然也知道了这回事,徐世耀跟刘萍两个人铁青着脸被请到学校,把徐莉莉当众一顿毒打,一边打一边骂,你永远想象不出一个母亲会用怎样的污言秽语辱骂她不知廉耻的女儿,甚至希望她去死,徐莉莉被打的鼻青脸肿,而徐世耀夫妻俩还没停手,好像当着越多的人下越重的手,就越能证明他们夫妻的清白——是这个女儿不要脸,是这个女儿下贱,不是他们夫妻教的,只是她天生淫|荡,仅此而已! “你们凭什么凶我!凭什么不让我上学!我上学又不是你们给我交的择校费!” 那一万二的择校费徐世耀两口子到底没舍得出,结果徐莉莉却上了四中,他们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可是这几天朋友圈疯转的小视频让他们知道了,徐莉莉跟四中的秃头啤酒肚主任睡了。 丢人啊!现眼啊!祖宗都要气得从坟里爬出来了! 徐莉莉对玲珑全部的嫉妒也来源于此,她恨都是徐家的女儿,为什么玲珑被拐卖十年回来还能被大伯大伯娘疼爱,而自己却落得这个田地,既然这样的话,那就一起沉沦啊!她不好,徐玲珑也别想好! 所以她可以拿堂姐来讨好那秃头啤酒肚的主任,管她怎么样,生米煮成熟饭再说,到时候都是一条船上的人,还怕堂姐说出去?堂姐爱她的父母,她的父母也爱她,不得不说,徐莉莉在控制她堂姐这件事上,展现出了超乎寻常的智商。 直到最后,她的堂姐不堪忍受,选择了自杀。 对已经死去的那个女孩而言,她这一生,从被拐卖之后,都是苦的。后来回到爸爸妈妈身边,短暂的甜,也迅速被徐莉莉这个恶魔摧毁,她没有别的想法,也没有勇气再重来一次,她只希望爸爸妈妈能好好的,此外,她只想跟他们说一声对不起。 对不起,这样轻易放弃了自己的生命。 对不起,让你们为我哭了。 对不起,我不够坚强。 而现在,在龙女的示意下,一切千百倍的报应在了徐莉莉身上,徐莉莉受尽歧视,宛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学校里没人瞧得起她,家里人要把她赶紧嫁给个老鳏夫免得继续丢人,她去找洪超,洪超根本见都不见她。 徐莉莉咬牙,她决不能这样嫁人!她要当人上人! 于是她假装顺从,反正也不能上学了,那就离开这个令人窒息的家! 她是知道父母存折放在哪儿的,也偷听过他们说话,趁着徐世耀两口子不备,徐莉莉偷走了家里的存折,带着自己的身份证爬墙逃了出去,买了最远的一趟火车,从此之后再也没回来。 倒是刘萍得知辛辛苦苦攒的给儿子娶媳妇的几万块钱没了,又是嚎啕大哭又是痛骂没良心的女儿,此后对其他几个女儿管教更严,连高中都不给上了,不过小女儿到底是争气,成绩不错,最终考上了重点大学,家里不让上,她就学徐莉莉,带着身份证跟录取通知书在夜里逃走,到了大学所在的城市,有助学贷款,自己又省吃俭用打工,竟然也能自己养活自己。 上完大学后找了份好工作,留在当地,遇到了志同道合的男性成婚,后来生了个女儿,当成宝贝一样养着。 至于原生家庭,她再也没有回去过。 而徐莉莉上了去往南方的火车,她害人的时候脑子好像很好使,可到了外面却又不怎么灵光,甚至不懂什么叫财不露白,因为怕父母把存折挂失,她把里面的钱全取了出来放在包里,坐火车的时候也是大手大脚随便花,立刻便让人给盯上了。 下火车的时候徐莉莉才发现自己带的几万块钱全叫人给偷了,她连回家的车票都买不起! 今天晚上要住哪儿呢?要吃什么呢? 幸好有个面色和蔼的大娘主动跟她搭话,大娘说自己是去投奔儿子的,又说自己儿子是个小老板,家里正想招个小保姆,见徐莉莉年轻手脚又麻利,问徐莉莉愿不愿意跟她去看看。 徐莉莉觉得这么个年纪的大娘应该也不会把自己怎么着,就答应了,结果刚跟着出了火车站,拐角处人一少,打斜里就冲出来俩男的,直接把她摁住丢进了面包车里! 徐莉莉瞪大了眼,看见那个面相极好的大娘又笑呵呵地转过身,去找另外一个独身的女孩儿搭话……她心里开始恐惧起来,不知道自己即将面对的会是什么样的命运。 就这样,在经历了一路折磨后,徐莉莉以两千八百块的价格,被卖到了深山里的一户农家。这户人家有一对兄弟,年纪有徐世耀大,还没说上媳妇,徐莉莉虽然长得不咋地,但胜在年轻水灵,再说了,女人要漂亮干啥,能生儿子就行! 在这之后,再也没有人见过徐莉莉,玲珑对她的去向也毫不在乎,出生在同样的家庭,徐倩倩与徐莉莉是亲姐妹,为什么徐倩倩就能读一中,徐莉莉却只能在四中?自己不努力还要怪老天不公平。 是啊,人生本来就是不公平的,但你想要的,只有自己去努力才能得到。 没了徐莉莉这个苍蝇,玲珑的日子是说不出的舒心,虽然她之前扒沙晴衣服还拍视频的彪悍行为被同学们目睹,可谁叫她长得太有欺骗性呢?很快大家就忘了这回事,无论是老师还是同学,仍然把她当作那个温柔可爱的小天使。 而沙晴,由于有了严重的心理阴影,居然不会开口说话了!转学后的新环境当然比不上一中,她在那里受尽歧视,不过也有一点好,至少,她没法再说她最爱的八卦了不是? 徐记水果店越开生意越好,由于赚的钱太多,徐世光跟苗慧娟两口子都不知道怎么花了……他们俩也没别的爱好,就是疼闺女,玲珑便建议他们开个连锁店,也可以去包地开个果园,反正家里有钱也不用担心会赔本,否则她的学业越来越忙,也越来越有自己的生活,爸爸妈妈两个人总不能真的下半辈子都围着她打转。 两口子经过商量,决定听女儿的话包地种果树,不过这包地要在哪里包还得商量,于是玲珑毫不客气地找上了谷清月,谷清月的父母人脉都特别广,两个孩子玩得又好,玲珑一看就是那种未来有大出息的,所以二话没说就帮忙找人。 最终不管是价格还是地都很不错,徐世光跟苗慧娟去实地考察过,回来之后可兴奋了,他俩这辈子都没做过这么大的事业,看着野心饽饽的,干劲儿十足。 不过说起包地这事儿,大徐庄那边还闹了闹,徐老太觉得大儿子这么有钱还不管家里人,老实了没一多久又开始闹腾,徐世光也不多说,反正就那一句话,你要告就去告,赡养费法院判了我就给,但就算判了每个月也就几百块钱,多的你别想。 徐老太那边闹腾了一阵子,最后还是在村长的压制下老实了。毕竟这果园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没看这小兴村里的人都靠着果园给带起来了吗?!他们大徐庄还是徐世光老家呢,再让徐老太这么闹,大徐庄还想什么好? 这边两口子的事业干得热火朝天,玲珑那边也即将面临高考,她跟谷清月约好了考同一所大学,高考对次次稳坐年级第一宝座的玲珑来说根本不算什么,谷清月却很有些紧张,所以高考前几天,玲珑拉着她出去玩。 谷清月人生头一回进网吧,跟玲珑一起打游戏,她打游戏很菜,全靠玲珑带,对面疯狂嘲讽她是上分婊,玲珑二话不说挡在谷清月前头开始屠杀,直到第二天两人才出网吧,对谷清月来说,好像有什么沉重的东西从身体里被去除了,她笑着扑过去一把抱住玲珑,明明熬了一夜,两人却笑得格外灿烂。 不远处有个红毛男生正被人摁在地上狠揍,他得罪了社会上的人,甚至都不敢再去学校了,因为人家放了话,见他一次打一次,他的脸被摁在地上脏臭的垃圾堆里,两个明媚的少女手牵着手买了包子你一个我一个的分享,红毛男生不由自主地朝那边伸出手,像是想要抓住什么,却又无比清晰地认识到了一个事实。 就算徐莉莉说什么把她堂姐介绍给他当女朋友,就算他再怎样自命不凡,在如此狼狈而滑稽的时刻,他终于正视了自己内心的真正声音。 他配不上她。 就像是烂泥与云朵,天壤之别,连靠近的资格都没有。 所以,凭什么因为她被拐卖就去嘲笑她、轻视她,看不起她? 明明一事无成宛如丧家之犬被人踩在脚下的自己更让人看不起吧? “啊!那是最后一个小笼包!是我的!我的!” 谷清月尖叫一声冲上去抢最后一个,可玲珑已经提前塞进了嘴巴里,得意洋洋地看着她,两个人又笑又闹,蹦蹦跳跳的走远了。 洪超眼里的光,也终于彻底熄灭下来。 他知道,从此以后,更是咫尺天涯,最可笑的是,人家从来没把他放在心上,甚至都不知道他是谁。他自以为自己很酷,在他人眼中,不过是个笑话罢了。 就让他在泥土里浮沉,去仰望天上的太阳吧。 845|第七十四片龙鳞(一) 第七十四片龙鳞(一) 数九寒天, 北风刺骨,越往西北之地去, 雪花越大, 还夹杂着花生大的冰碴子,打下来的时候落在人身上, 别提多疼了, 风越吹越大, 因此差役们都穿了厚厚的冬衣, 还戴了皮子制成的手套。 虽然每年都要送一批犯人前往西北苦寒之地去服役, 可不管哪一年, 他们都没法习惯这鬼天气。 “唉……徐将军他……这不吃不喝的怎么能成啊?再这样下去, 怕是连活着到西北都难了。” 一个差役叹了口气, 如是说。 因为天色渐晚,他们暂且找了个地方休憩,待到明儿一早再上路, 毕竟雪越来越大, 可是……众人不由得往那唯一一辆囚车看去,囚车里坐着个男子,身形高大, 仍然可见他当年是何等的风范气势, 而如今,他的面上被刺了“奸”字,还少了一只胳膊,右边的衣袖空荡荡的, 不仅如此,他身上的囚衣已满是血迹,又格外单薄,显然是身受重伤,最令人震惊的是他那双眼睛。 那是怎样一双古井无波的眼睛啊……就好像,已经对这个世界失去了信心,万念俱灰,灰蒙蒙的眼珠子连一点光芒都没有,外界影响不到他,他也不再愿意打开心扉,仿佛就这样死了也无所谓,因为他已经一无所有了。 三月前,徐将军大败突厥凯旋回朝,却在庆功宴上饮了一杯皇帝赐的酒,醒来后便沦为阶下囚,将军府上上下下更是被以“意图谋反”的罪名尽数砍头,负责侦查此案的督察使,还从徐将军书房搜出了假的传国玉玺与龙袍,于是皇帝龙颜大怒,立刻命人将徐将军关押,又假惺惺地调查了三个月,这三个月里,徐将军受尽酷刑仍旧不肯承认谋反,皇帝本来想要杀了他以儆效尤,谁知已经怀孕的徐妃娘娘却跪在御书房外求情,皇帝不肯见她,她便以死明志,求皇帝饶了徐将军一命。 只是死罪可免,活罪难逃,徐将军终究被施以黥刑,又因为牢狱酷刑断了一臂,说来也是可笑,他在战场奋勇杀敌保家卫国尚且没有缺胳膊少腿,反倒是凯旋归来后,叫皇帝砍去一臂。面上这个奸字,缺失的这一臂,连伤都未曾养好,皇帝便着急将他流放,为免徐家旧部来劫人,皇帝甚至派了亲信龙□□随同差役一同看押,可见其对徐将军忌惮到何种地步。 狡兔死,走狗烹,飞鸟尽,良弓藏。 徐家世世代代忠心耿耿,为守卫大梁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徐将军的父亲、兄长,尽皆战死,他以十四岁之龄披甲挂帅,重振徐家军威名,使得曾经在大梁烧杀抢掠的突厥人看到徐家军的旗帜便闻风丧当,如今突厥已定,皇帝却一天都容不下他。 因为他实在是太得军心,也太得民心了,与突厥相邻的大梁城池,百姓只知有徐将军而不知有皇帝,皇帝整日整夜的睡不好啊,他辗转反侧,最终他决定先下手为强,只是这谋反的罪名,谁不知道是怎么来的呢? 徐妃自尽为徐承弼求生路,皇帝真的会被触动吗?不,不会,他只是有点害怕了,害怕朝中一个又一个出来死谏的大臣,害怕民间流言蜚语,所以他装模作样免了徐承弼的死罪,却又暗示龙□□在流放途中动手脚,要了徐承弼的命。 他比不上他的父亲,先帝在时,敢用徐家也信任徐家,换作他登基,又要用人家又提防人家,尤其是徐承弼,这个让先帝都赞“此子可直踏青云”的绝世将才,皇帝始终是嫉妒的。 徐承弼的父亲与三位兄长,都已战死,可皇帝还是不能放心,他的疑心病越来越重,徐承弼必须死,而且,必须是耻辱的死去! 不能让徐家再成长起来了! 徐承弼的三位兄长虽然都已战死,却都留下了血脉,皇帝不能忍受自己在位期间还要迎来一个鼎盛的徐家!徐老夫人是出了名的巾帼英雄,徐老将军战死时,她便曾上过战场,徐家四兄弟,更是一个比一个骁勇善战,这样的人家,给他们时间,便能长成不可撼动的参天大树! 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 皇帝下令将徐家上上下下九十七口人全部处死,还派了心腹滁河公亲自监斩,最令人发指的是,皇帝让徐承弼观看了整个过程。 他母亲、嫂嫂们,还有侄儿侄女们的脑袋骨碌碌滚了一地,再冷静的人也要被逼得发疯,更何况是前一天还喜悦能与家人团聚的徐承弼? 甚至他怀了身孕的姐姐,也为了他而死,徐承弼想要追随家人而去,又无法忘记姐姐临死前派人传给他的话。 承弼,活下去!一定要活下去!不要死!活下去! 徐承弼倚在坚硬冰冷的囚车里,眼前是一片灰白。 他感觉不到冷,也感觉不到痛,甚至一颗心都不再跳动了,他连哭都哭不出来,灵魂好像跳脱在□□之外,不再属于自己。这一生,征战沙场,奋不顾身,若是死在战场马革裹尸,倒也痛快,最终却是毁了徐家世代忠名,自己也沦落至此。 而徐家被满门抄斩,徐承弼也被流放后,曾经徐承弼的未婚妻,等他等了五年的未婚妻,淮安侯之女常诗画,便作为妃子被迎入宫中。 徐承弼其实不记得那个少女长什么模样,他活到二十五岁,尚且不懂男女情爱,只是家中母亲为他定下婚事,他原本想着,今次打退了突厥,便可回来迎娶,只是想没到终究是没有缘分。此时此刻,未婚妻琵琶别抱给他带来的耻辱,已根本不值一提。 什么都没了,一无所有了,就算活下去,又有什么意义呢? 负责押解他的差役们又不是傻子,徐将军是什么样的人,百姓心中清楚,他们心中也清楚,只是民怎能与皇权斗?皇帝说徐家谋反,徐家就是谋反,皇帝说徐承弼包藏祸心,那徐承弼就是包藏祸心,其他人哪有置喙的余地! 他们也只能尽量给徐将军倒一碗热水,给他一点热乎的吃食,再多的,也都做不到了。 龙□□是皇帝亲身卫队,他们被派来随同押解,为的就是在路上神不知鬼不觉地将徐承弼杀了,如此皇帝才会没有心腹大患,否则他如何睡得着? 趁着差役们熟睡,龙□□的四人对视一眼,便要以剑抹了徐承弼的脖子,而徐承弼多年从军,如何能没有察觉?只是他并不怕死,麻木地等待着死亡降临。 预期中的死亡并没有如约而来,反倒是猩红温热的血液喷溅到了他身上脸上,天寒地冻,很快便化为红色的冰冻,徐承弼睁开眼睛,便看到了此生他所见过最美的景观。 红裙黑发的少女美得宛如九天神女,正漂浮在空中,她的脚上没有穿鞋,却系着一串铃铛,被风一吹,叮当作响,四名龙□□的侍卫皆已死去,而她也慢慢落到囚车上,居高临下地看着他:“……徐承弼?” 徐承弼没有回答。 动静太大,差役们也被惊醒,却见四名龙□□已死,一个红裙黑发的貌美少女站在囚车上,他们吓了一跳,慌忙拔刀,少女打了个响指,他们的刀便宛如生了锈,无论如何也拔不出来。 “我可是很善良的,不喜欢杀人的。”少女如是说,她裸着的小脚莹白如玉,踩在囚车上,瞬间便让特意加固的铁质囚车向两边分开,她又伸出手,徐承弼便身不由己的腾空而起,这一幕实在超乎人类的想象,几十名差役看得目瞪口呆。 “回去告诉你们皇帝,他陷害忠良草菅人命,上天会降下神罚,这个人,我带走了。” 众差役一惊,再一瞧,人却已消失不见了! 难、难道是神仙不成?! 吓得他们连忙跪在地上叩拜,许久许久才敢起来,心中害怕的同时却又有着喜悦,徐将军被神仙带走了,是不是连神仙都看不下去皇上是非不分残害忠良?只希望徐将军日后平平安安,一生美满才好。 饶是徐承弼已对世间万念俱灰,也不曾经历过如此离奇之事,只是眨眼,他便置身于一处山谷,此处山清水秀鸟语花香,阳光温暖,还有一栋湖边小筑,竟是一丝寒气都没有。 这怎么可能呢? 难道……世上真的有神仙? 他是不信鬼神之说的,倘若真有神灵,为何眼见众生置身苦难却不动容?为何要他徐家上上下下尽皆惨死?他徐家世代忠良,最终却落得如此下场,便连有了身孕的姐姐,为了自己也死了,徐承弼不信这世上有神!倘若有神! 倘若有神! 为何,为何不肯垂怜一分? “世上有没有神我不知道。”少女随手摘了一朵花戴在头上,愈发显得她貌美绝伦,面上含笑,“但我听得到人类的呼唤,当我愿意,我便垂怜。” 徐承弼望着她,少女却又簪了一朵花在他耳边,言笑晏晏:“你姐姐可是说,想要你平平安安活下去的,正巧我还缺个仆人,看你顺眼,就是你了。” 一只小松鼠从旁边经过,跳到少女身边唧唧叫了两声,举起手头的松果献给她,少女毫不客气地接过,然后丢给徐承弼:“帮我剥开。” 只剩下一只手臂,徐承弼的力气也远超常人,捏碎个松果轻而易举,少女拾去果仁吃了,对他说:“我叫玲珑,从今日起,你便在这里住下吧,住到什么时候都可以,不过,我可是不会生火做饭的,所以,你得照顾我的衣食起居。” 徐承弼便在这里住了下来,名叫玲珑的少女每天都在玩耍,他不明白她为什么可以如此快乐,而他也从不说话,每天沉默地砍柴烧火,从笨手笨脚的煮饭到游刃有余地自创菜式,山谷里的小动物们对他都很警惕,对那少女却格外亲近,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徐承弼觉着自己的伤势好了许多,明明之前已身受重伤,皇帝哪怕不怕龙□□来要他的命,他也不一定能活着到西北。 可慢慢地,随着时间过去,徐承弼已经感觉不到伤口的痛了,之前他连呼吸都痛彻心扉,如今身体已然恢复健康。 他没了家,也不知该往哪去,便留在这山谷中,如少女所说,做她的仆人。 说是仆人,其实也就是生火煮饭,其他的事情,徐承弼也没有做过多少。 他总是坐在湖边的竹楼外,仰头看着清凌凌的天,遥远又淡泊,好像把人间看在眼里,又好像并不放在心上。 而京城那边,得知徐承弼非但没死,还被人劫走,甚至折了四名龙□□进去,皇帝顿时龙颜大怒!只可惜徐家已经死绝,徐妃也已下葬,因为徐家“谋反”,徐妃连葬入皇陵的资格都没有,皇帝没了发泄的对象,恼恨地将书桌上的东西全部拂到地上,尽管如此,仍旧气得面色发黑。 近日里最受宠的常妃娘娘来了,见东西掉了满地,连那对半人高的花瓶都碎了,连忙上前:“皇上这是怎么了?” 皇帝盯着这位自己费尽心机千辛万苦才得来的爱妃,一把抓住她的手腕,常妃面不改色,温柔一笑,反手握住皇帝的:“皇上又发脾气,可是嫌我来得慢了?” 她以你我相称,愈显亲昵,皇帝心头火气也散了些,随即道:“那徐承弼当真是命大!” 常妃心里一咯噔:“难道他没死?” 皇帝气恼道:“那些狗胆包天的差役说是什么天降神女将徐承弼带走,朕不信!这世上就算有神仙,也不该护着徐家!朕才是真龙天子!哪里轮得到他们徐家被神明庇佑?!” 徐承弼没死,他居然没死?!常妃心里慌了慌:“那皇上可要立刻加派人手去查,一定要将他捉拿归案!至于那所谓的神女,想来是差役怕担责任,所以信口胡言。皇上是真龙天子,是正统,便是有神仙,也给叩拜皇上,为皇上效忠才是。” 皇帝被她这么一说,心里顿时就舒服了,怒火也降低了不少,他点头道:“爱妃所言甚是,朕会派人继续去追查的,不过爱妃就不用操心了,还是早点为朕怀个皇子才好。” 常妃粉面羞红,轻轻捶了皇帝一下,依偎进皇帝胸膛,心里却无限担忧。没人比她更清楚她那前未婚夫的本事,年仅十四便挂帅上阵,将凶神恶煞的突厥打得落花流水,从无败绩。这样的人,必须亲眼看着他死去才安心,否则一旦给他机会,便会有人不受控制地被他吸引、向他靠近、为他效忠。 徐承弼怎么就没死呢?倘若叫他知道淮安侯府在徐家“谋反”一案上与皇帝沆瀣一气……常妃连忙摇头,甩去这个可能性,她是忘了吗,徐承弼已经废了!不仅是少了条胳膊,脸上还被辞了字,那字是无法消除的!谁会认一个罪人为主呢?即便他登高一呼,又能有多少人呼应? 徐家旧部忠心的有,可以利诱之,也仍旧有人会向皇帝投诚,必须想方设法抓住徐承弼!不能让他活下去! 否则她与皇帝都别想安稳! 皇帝与常妃如何,远在山谷中的徐承弼并不知晓,他每天仍旧是做着自己的事,之前那只小松鼠最近在竹楼附近的大树上安家,名为玲珑的少女命令他做个小屋子出来,徐承弼便每天都在做这个。 少女总是无忧无虑,她对他的过去好像很了解,却从来不问也不提,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就算徐承弼手再巧,没有趁手的家伙,也不能做出玲珑要求的东西来。 算算他们在山谷中也住了一个多月,该出去补充一点物资了,否则连大米都要吃光。 虽然徐承弼没说话,但他已经把想说的写在了脸上,玲珑瞪他:“看什么看,神仙就不需要柴米油盐吗?有本事你凭空变出一些给我看看?不能就跟我去城里买!” 徐承弼指了指自己的脸,玲珑歪歪脑袋,盯着他看了会儿:“……挺帅的。” 徐承弼:…… 他的意思是他脸上有刺字,被人看见了便知道他逃犯的身份,会引起慌乱,也会招来麻烦。 玲珑明白了他的想法,伸手在他脸上轻轻摸了下。 少女纤细温热的指尖触到落着疤痕的脸上,那样轻盈,又沉重。徐承弼不由得往后退了一步,被玲珑一把抓住,更显强硬地摸下去。 “好了,现在没有了。” 徐承弼愣了下,反手摸上自己的脸,发现那个“奸”字,确确实实是消失了!这、这是怎么做到的?要知道黥刑乃是由刀所刻,深刻入骨,再佐以颜料,有些体质差的犯人甚至会因此死去,即便侥幸活下来,也终身无法抬头见人。 黥刑折磨的人的精神,便是罪大恶极之人被刺面也会因此感到羞辱,更何况是顶天立地从未做过有悖良心之事的徐承弼?这个“奸”字便是他的耻辱,这个字在他面上一天,他便一天不能安稳,一天深受折磨。 “这么久了,总算是见到你脸上有别的表情了。” 徐承弼闻言,微微怔住,他望着面前巧笑倩兮的少女,心头忽地一动,却又慢慢移开视线不再看她。小松鼠蹦到他脚面上,徐承弼弯下腰,轻轻撸了撸小松鼠的头毛,小松鼠唧唧叫了两声,又蹦蹦跳跳往其他地方去。 两人换了衣裳,徐承弼还是第一次出山谷,他惊奇地发现山谷尽头有一栋肉眼看不见的门,人出去之后再往外看,居然是一处悬崖! 这也太神奇了,难道,这是传说中的迷魂阵? 玲珑不知道他风平浪静的表情下在想些什么,只是当他们越往山谷外走,发现这里离当初囚车被劫之处简直是千里之遥,饶是徐承弼也不由得露出惊奇的眼神,玲珑跟看土包子一样看着他:“有什么好惊讶的,一个小秘境而已。” 还是个普通的小秘境,像这样的东西,归墟龙宫里不知有多少,瞧这徐承弼没见过世面的样儿。 平州城外,检查的将士非常严格,甭管什么人,都要仔仔细细看清楚,再有路引文书方可入内,玲珑跟徐承弼当然都没有这东西,他们一个黑户,一个逃犯,怎么会有证明身份的文书?而且……玲珑指着城墙上的画像:“这个是你吗?” 上面写着这是罪大恶极的逃犯,若是有人能提供此逃犯的线索,赏白银五千两。 徐承弼淡漠地望着那画像,上头连他的名字都没写,似乎生怕有人知道他是谁。 “你说我要是把你卖了,是不是就能拿到那五千两银子?” 徐承弼低下头,看向只到自己肩膀处的少女,没有说话,也没有慌张。他本就该是个死人,该与家人一同死去,命是她救的,若是她要拿去换银子,也是理所应当。 只是内心深处,逐渐升起了烈焰。 是仇恨,是不甘,是愤怒。 是世世代代保家卫国,却被污蔑被陷害,家破人亡的恨与怒。 徐承弼平静的表情下埋藏着这样的心情,只是他谁都没有说,他的特征太明显,面上有刺字,又缺失一只臂膀,城门口检查的官兵显然对男子格外严格,若是遇到残疾的,更是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押解起来。 徐承弼觉得自己不该随玲珑一起进去,玲珑却不答应:“你不去怎么行,难道那么多东西要我一个人来提吗?我可拎不动,我还是个弱女子啊!” 可徐承弼这样确实很难进去,若是有人在外面待得久一些不上前进行检查,守门的官兵便会直接过来,只是一见到玲珑,又何曾见过这般天仙样的少女,竟是紧张地面色赤红,话都不会说了,再加上徐承弼面色平和并无慌乱,脸上更是没有刺字,便大手一挥放了行,玲珑顺势丢给他们一锭银子,又冲他笑了一笑,这几人更是神魂颠倒,接下来再检查其他人都宽松了许多。 846|第七十四片龙鳞(二) 第七十四片龙鳞(二) 城墙上贴的那些画像……兴许是怕被有心人认出这是徐将军, 所以刻画的还是徐承弼囚徒时的模样,怎么说呢, 这个年代的通缉画像未免有点抽象, 反正都是两个眼睛一个鼻子一张嘴,真要说起来, 还是得看脸上的刺字与缺失的右臂。 徐承弼脸上的刺字已经被玲珑去除, 但这缺失的左臂却没办法找回来, 谁叫他的胳膊是在受刑时被砍下的, 怕是早已剁碎了被喂给野狗, 徐承弼到现在都不知道自己当初在牢狱中百般坚持不肯认罪, 最终换来了什么。倘若他痛痛快快认了, 是不是母亲与诸位嫂嫂还能留下一命? 看在徐家世代忠良的份上, 饶了女眷们性命也未尝不行。 只是现在想什么都晚了,所有的家人都已死去,只剩也孑然一身活在这世间, 无牵无挂, 宛如浮萍,除却心头那一点烈火,竟再无活气。 他凯旋回朝, 连家中都未曾回去, 便被皇帝召入宫中设宴款待,本是千杯不醉的海量,却饮了几杯后便神志不清,醒来时已身陷诏狱, 便是再傻,徐承弼也知道自己这是钻进了皇帝的圈套,他心中也明白自己威望太大,怕是不得善终,此番突厥被击溃,他已然想要归还兵权,求个闲差,像母亲一直希望的那样将未婚妻娶回来,一家团聚。 如今却什么都没了。 徐承弼失神间,突然被人在肩头上拍了一巴掌,映入眼帘的是少女明艳绝美的容颜,不管徐承弼承不承认,在他万念俱灰时将他救出来并且收留了他的少女,在他心中地位,确实是与旁人不一样的。 小秘境中四季如春,景色宜人,徐承弼在里面待了这么久,心情也不复最初死寂,他自然不甘自己一生为国效力,却落得如此身败名裂下场,更不甘徐家百年忠贞,却为一句谋反失了气节,人人喊打喊骂! 难道大家都忘了,他们徐家世世代代的男儿都马革裹尸战死沙场,难道忘了是谁为他们守住大梁这万顷国土?是他们徐家男儿!三哥战死时,三嫂刚刚有孕,他连未出生的侄儿都不曾亲眼见到! 徐承弼如何能不恨?如何能不怨?一腔碧血丹心,最终换来猜忌与不信任,还葬送了全部家人的性命! “你在想什么?神情很不对劲。” 徐承弼低头看着个儿娇小的少女,摇摇头,没有说话,玲珑又盯着他看了会儿:“不管你过去的身份是什么,现在你是我的仆人,所以最好不要想那些有的没的,让我知道的话,可饶不了你。” 说着还挥了挥软绵绵的小拳头,徐承弼见识过她的神通,知晓她定然不是常人,也没有反驳,只是轻轻推了她一下,示意不要再在人家铺子面前站着了,挡着店家做生意呢。 由于买的东西太多,徐承弼全身上下都挂满了也拿不了,所以玲珑又去买了一辆驴车,她随手抛出一锭银子,“不用找了。” 然后就让徐承弼也上车。 到了城门口,她仍然使用美貌攻击,使得守城的官兵晕乎乎的都没怎么检查便放他们离开,徐承弼心情复杂,这要是他手下的兵,一定要被严惩!只是眼下检查的送些对他而言反倒是好事。 驴子慢悠悠地往前走,徐承弼本要出去赶驴车,玲珑却不让他去:“它知道怎么走,你就老老实实坐着吧。” 徐承弼没有问这驴子为何会知道回去的路,他只是安静又沉默地坐在玲珑身边,看着她在一堆零食里翻来找去,最后翻出一包瓜子糖,自己掏出一颗尝了尝,应该是觉得味道不错,顺势给徐承弼也塞了一颗。 徐承弼不爱吃甜的,他虽然从军多年,但幼时却是在家中被母亲带大,与豪迈爽朗的父兄相比,徐承弼更加文雅内敛,行军打仗上也多出奇谋,是个不折不扣的文将。 但玲珑塞过来的这颗瓜子糖,他却还是吃了,且压在舌尖,久久不舍得化去。好像这二十多年来的苦,终于因这一丝丝甜,又添了一点生机。 半大少年时,父兄尽皆战死,徐承弼深知自己身为徐家人的责任,以十四岁之龄披甲挂帅,从未有一日松懈,他总是在考虑如何让将士们的伤亡降至最低,总是在考虑如何让国线各州的百姓们安居乐业,不受突厥来犯之苦,他还想着要报效朝廷效忠皇上,想着承欢母亲膝下照顾侄儿侄女们长大成人……他考虑了太多太多的人,却从未考虑过自己。 而如今,他只剩下自己。 “平州城里不是有你部下给你留的暗号么,为什么不回应他们?” 徐承弼一惊,看向面前悠然吃糖的少女,她睁着一双水灵灵的眼眸望着他,眼珠又黑又圆,亮晶晶的,显得格外神气。 徐家之所以让皇帝如此忌惮,除却他们个个骁勇善战,手握重权外,最让皇帝担心的,就是徐家军。 那是由徐家主将所亲自挑选训练出来的精兵良将,夸张一点说,以一敌百绝不是问题!这样一支所向披靡的军队,皇帝是夜不能寐辗转难眠,徐承弼一死,徐家军自然要散,皇帝便想趁此机会将徐家军拿下收为己用。但从徐老将军开始,徐家军世代随主家征战,几乎与徐家一样,都是祖传父,父传子,一代一代接连下去,所以皇帝想要动徐家军,徐承弼就必须死。 只要徐承弼不死,徐家军便不可能效忠他人。 他们愿意听从皇帝的派遣,却不愿背叛主家,因为他们早已是徐家的一部分,深深地融入进了徐家的骨血里。 “你这样颓废,就没想过你失踪后,皇帝会如何对待徐家军?” 徐承弼眼睫一颤。 他自是想过的。 他是死了还好,可一旦他未死,皇帝定然是严防死守,决不会让他与徐家军联系上,但他们行军打仗,自有自己的一套联系方式,比如方才在平州城内所看到的暗号,但徐承弼不敢冒险。 “等你想出来之前,就先在秘境里待着吧。”玲珑无所谓地说,她才不管徐承弼要不要报仇,反正徐姐姐只想要徐承弼平平安安活下去,这一点她已经做到啦,至于徐承弼的心理健康……不好意思,她不是知心大姐姐,他自己能调节过来最好,如果不能,那也是他倒霉。 徐承弼便又在秘境中待了一个月,他每天看着日出日落,心情似乎也在这一番美景中逐渐获得平静,最开始的时候,他是真的失去了生的希望,也失去了斗志。 人最可怕的,便是没了斗志。 这一日一大早,徐承弼便出现在了玲珑门前,竹楼分两层,玲珑一人住在第二层,徐承弼则住在第一层,他也没有敲门,而是耐心地等待玲珑醒来。 灿烂的阳光照射在竹楼之上,打开门走出来的少女美得宛如这朝阳,明媚又鲜活,徐承弼不由得看呆了,直到她走到自己跟前,还疑惑地歪了歪脑袋,他才举起单手做了个礼:“在下想要出谷一趟。” 因为太久没说话,声音有些沙哑干涩,十分缓慢,随后又补充了一句,“姑娘救命之恩,没齿难忘,待到在下大仇得报,定回来报恩。” 原以为玲珑不会答应他离开,谁知道她却大方得很,摆摆手:“你走吧。” 见徐承弼站在那儿一动不动,她反倒奇怪了:“都说了让你走,干什么站在这儿不动?还要我送你不成?” 徐承弼连忙低下头表示歉意,玲珑觉得这人很奇怪,转身就下了竹楼,突然想到什么,又走回来,徐承弼还以为她是有什么事情要交代,却见她朝自己嫣然一笑,当真是美不胜收,在他神魂激荡之时,只觉心口一痛,低头一瞧,却是她一掌拍在了上面,心口处火辣辣的,似是被太阳灼烧的感觉。 “给你盖个章,免得你找不到回来的路。” 少女如是说,冲他笑得愈发灿烂,徐承弼眼中顿时只剩下这比太阳还要耀眼的笑,仿佛能够填补他生命中的阴暗与残缺,驱散所有不安与悲伤。 直到少女的身影消失在山谷中,徐承弼才解开自己的衣服查看胸口,发卷心口位置多了个小小的……爪印?应该是爪印吧?只是他分辨不出是什么爪印,只觉得小小的很是可爱。 随后,他便觉得自己对这山谷已经了如指掌,甚至是,哪里有一朵花,哪里有一棵草,小松鼠的松果都藏在哪个树洞……他都能清清楚楚地知道。 徐承弼一走,玲珑就觉得无聊起来,怎么说呢,虽然她一个人也很开心,没什么不方便的地方,可是使唤人真的很爽!不管怎么说,徐承弼都是她的仆人! 之后她凭借留在徐承弼身上的烙印感受到了他经历了数次危险,虽然受了些伤,但最终都活了下来。徐承弼并非池中物,他有心去做一件事的时候,定然要全力以赴,将他逼得越狠,越能激发他的潜能,尤其是皇帝几乎是斩尽杀绝,徐承弼身上背负血海深仇,焉能轻易罢休? 只是他失踪的这几个月,徐家军怕是早已被皇帝渗透,即便不能全盘掌控,也能凭借皇权将其拆的七零八落,徐承弼想要收复徐家军,怕是有好长一段路要走。 这一日,朝霞初生,秘境里的花花草草都披上一层莹润霞光,五彩斑斓,煞是美丽,玲珑坐在竹楼上看着太阳,顺便跟小松鼠一起磕松果,结果突然感受到一股陌生的气息,紧接着,一群乱七八糟的……人……马……摔了进来,秘境被撕出一道巨大的入口,然后瞬间又合上了。 玲珑低下头,与地面上那个熟悉的又沧桑了不少的高大男人对视一眼,对方显然也很惊讶:“……姑娘?!” 玲珑赤着一双小脚,脚踝上还系着一串铃铛,她正磕松果磕的开心,突然看见这么一群不修边幅满身血污的臭男人,心情实在是称不上好:“……你回来了,你报完仇了?” 徐承弼看她几乎看呆了,好一会儿才回神:“在下无能,并未报仇,只是寻到了一些兄弟,又遭逢追杀,走投无路,可是怎么会……” 他感觉心口那个爪印似乎又在发热,玲珑拍了拍手上的食物残屑,从二楼轻盈跳下,徐承弼一惊,连忙丢掉手里伤重的弟兄去接,入手的腰肢纤细柔软,玲珑哼了一声,又是一巴掌拍在他心口的位置:“什么怎么会,这烙印在你身上,这秘境便是你的了,你到哪儿,秘境自然也会到哪儿。” 徐承弼只觉得心窝发烫,所以说……他一直把她带在身边吗? 离开的这几个月,他总是想着她,在外头看见了好吃的好玩的,若是方便都要买一些带着,想着将来回到秘境要送给她,却不曾想她一直在他身边。 “一个小秘境罢了,对我来说不值一提,不用谢我。”少女狡黠的笑起来,“若非情势危急,想必你也没有打开秘境的力量。” 意志力便是控制力,徐承弼能带这么多人进来,当时情况必然为凶险至极。 “正是如此。”徐承弼道。 “还不让你的弟兄们去后面的湖里洗洗干净,要是弄脏了这里,我可要生气了。” 她用纤细的指头戳徐承弼的胸膛,徐承弼轻轻笑起来,满腔愤怒恨意,在见到她之后都化为平静,“你们,还愣着做什么,自个儿去竹楼后面休整去!” 秘境本身便有治疗与滋养的功效,湖水更是能洗筋伐髓,这些人征战多年,身上都有诸多暗伤旧伤,去湖里泡泡必然受益良多。 徐承弼也去自己的房间里换了身衣服,出来发现玲珑又坐到了竹楼屋顶,他也爬上去,脸却瞬间黑了,因为她正在看湖水的方向……他带进来的几十个兄弟正在泡澡,一个个脱得只剩亵裤,这会儿被美貌至极的少女盯着,紧张的跟什么似的,坐在湖水里动都不敢动。 徐承弼这辈子都没见过这群牲口泡澡时能这么安静老实的! “姑娘?” 玲珑扭过头看徐承弼,指着下面的男人们:“他们为什么会受这么重的伤?” 徐承弼眼里顿时染上阴霾:“……因为叛徒。” 玲珑立刻表示了解,徐承弼失踪这么久,追随他的人忠心耿耿有,可有异心的也绝对不少,皇帝许以高官厚禄,谁能不动心?不过她不关心这个,而是这么一群腱子肉大男人确实挺养眼的,就是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被她看着会如此僵硬,连澡都不敢搓。 别说她,湖水里泡着的男人们也都欲哭无泪,将军联系他们后,他们立刻闻讯赶来,无论皇帝如何施压,无论新来的将领如何打压,他们就只认徐承弼将军!除了将军谁也不服气!因此在军中也是吃足了苦头。 好不容易汇合了,又出了叛徒,导致他们险些丧命,大家逃亡时为了分散注意力,便问将军是如何逃生的,毕竟当时他们也决定半道劫囚,谁知还没赶到,便得知将军已被人劫走。 虽然民间传说是仙女带走了将军,但是吧……这谁也没见过仙女,他们这群大老爷们当然没那么浪漫,所以并不相信,可现在他们信了。 不仅有仙女,还有仙境呢! 看样子将军这番是因祸得福,还得了个仙女般的媳妇儿啊! 就是这小仙女也太那啥了一点,怎么能看大老爷们洗澡呢? 男人们个个夹紧双腿不敢说话,尤其是在徐承弼出现后,一个个恨不得把脑袋也埋进湖水里,自然而然便感觉到身体机能在逐渐恢复,特别神奇……神奇到他们不由自主面露狂喜,甚至连多年旧伤都在好转! 最终徐承弼哄走了玲珑,男人们才大吼大叫起来,玲珑单手托腮坐在屋子里,哼了一声:“跟群大猩猩一样。” 徐承弼没见过大猩猩,不知道大猩猩是什么,只把自己逃亡时背的包裹拿了进来,很是不好意思:“……因着逃命,许多都丢了,只剩下这么些了。” 里头都是些外头的小玩意儿小零嘴,他略带忐忑地送到玲珑面前的桌子上,时刻注意着她的表情,生怕她不喜欢。 玲珑正襟危坐,一样一样的查看,很满意道:“看样子你是有把我这个主人放在心上的,很好,很不错,我很看好你。” 徐承弼轻轻笑起来,帮她把竹蜻蜓安上:“几十张嘴要吃饭,秘境里的动物,可以吃吗?” 玲珑点头:“吃吧,反正它们这么多年也没什么危机感,肉质应该很肥嫩,很适合吃。不过有些开了灵智的,不能吃,你尽管去抓吧,有灵智的会自己躲起来的。” 徐承弼觉得很神奇:“动物真的能开启灵智吗?” “当然。”玲珑指了指不知何时窜到桌子上开始抠糖吃的小松鼠,“它不就是?” 徐承弼惊奇地看着胖了一圈的小松鼠,小松鼠抱着糖对他唧唧叫了两声,毛茸茸的大尾巴晃啊晃的,跳到了玲珑手边,玲珑便逗着它玩儿,可徐承弼见了,却觉得她比小松鼠还要可爱。 待到那群爷们儿们洗完澡,已经是一个时辰后了,个个都换上了干净衣服,除了憔悴点,瞧着倒也人模人样,纷纷过来给玲珑见礼。 其中长得像书生浑身书卷气十足的,正是徐承弼的军师诸葛商,五大三粗身如铁塔的,则是徐承弼的副将徐元基,他是孤儿,自幼被徐老将军收养,伴随徐承弼一同长大,情同手足,亦是忠心耿耿,此外还有负责侦查打探敌情的先锋将茅安、医术出神入化的军医苏绩,这四人,堪称是徐承弼的心腹手足,也是从始至终都不曾背叛他的人。 此时徐元基正在破口大骂一个叫徐绍的,原来此人也是徐家军一员,因骁勇善战,很得徐承弼重用与信任,尤其徐绍祖上也都是徐家军成员,谁也没想到,最终背叛他们并且泄露徐承弼行踪的,正是此人! 原来他早已对皇帝投诚,徐元基等人决意跟随徐承弼走时,他也假意效忠,却一路留下暗号,招来追杀,甚至还在徐承弼与人交战时意图刺杀,若非诸葛商察觉不对及时提醒,徐承弼这会儿已经被穿了个透心凉了! 对比起众人的愤怒,徐承弼则平静多了,他已经历家破人亡众叛亲离,一个徐绍,当真算不得什么,也比不上当日亲眼见家人惨死的锥心之痛。 可徐元基等人却无法接受,大家都是一起长起来的好兄弟好伙伴,战场上更是生死相依,能将后背交给彼此,徐绍那畜生,难道忘了老将军的栽培,忘了将军的器重,忘了那无数个日夜抵足而眠的同袍之情吗?! 玲珑睁着水汪汪的眼睛听得很认真,一边听一边附和情绪激动的徐元基大骂,她好像觉得很有趣,而有她在,徐元基骂着骂着也不好意思起来,挠着头说:“俺太粗俗了,姑娘请别介意。” 他被徐老将军捡到的时候已经七岁了,一口一个俺,也不记得自己的父母家人,后来怎么教也改不过来,口称俺简直就成了徐元基的个人标配,诸葛商对此表示非常无语,太不文雅了,可哪一天这大老粗要是文雅起来,倒也让人生理不适。 苏绩则很好奇湖水的功效:“姑娘,竹楼后面的湖水是怎么回事?在下觉得自己多年行军所积攒的旧伤,已经痊愈了!” “不是说了吗,这里是秘境,这里的东西是凡间不会有的。”玲珑嫣然一笑,“怎么,你们不相信我是神仙?” 众人顿时面面相觑,显然谁也没有见过神仙,可如果说这位少女是神仙,倒也应该如此,因她正是人们想象中仙女的模样。 “不过我的确不是神仙。” 下一秒,玲珑又打破了他们对于神仙的美好妄想,“至于我是什么……这个就看你们以后会不会发现了。” 眼见一群牲口跟少女聊得热火朝天,徐承弼踢了一脚徐元基跟茅安的屁股:“别聊了,去打猎。” 有什么好聊的! 847|第七十四片龙鳞(三) 第七十四片龙鳞(三) 徐元基活到二十多岁, 跟着老将军,又跟少将军, 这么多年行军打仗, 外出打猎的次数脚趾头加上都数不完,但他还是第一次遇到这么傻的猎物!这秘境里的动物们是怎么回事?不怕人的?直接过去拎起来就带走, 都不用捆? 一部分人去打猎, 一部分人则在海边刷马, 马儿们随他们征战多年, 早已是心灵相通的朋友, 一路崎岖坎坷, 马儿们浑身浴血, 也有许多伤口, 严重的两匹甚至还断了腿,这会儿苏绩一匹一匹的检查,诸葛商则带着人用湖水给马儿清理皮毛, 显然这沁凉的湖水对马儿来说非常舒适, 有几匹调皮的还顺势打了个个响鼻,喷的主人一头一脸的水。 正给它们做检查的苏绩也没能逃过,他看了看身上本来干净如今已经湿淋淋的长衫, 相当无奈:“闹什么呢, 衣服弄脏了,去哪儿再找一件出来?” 马儿咴咴的叫了两声,可能是刚经过一场生死追逐,它们也懂得主人现在对自己包容度更强, 于是愈发胡闹起来,苏绩给它们做检查的时候,那是一个比一个不配合,诸葛商带人给它们清理皮毛,那也是没事儿就尥蹶子甩毛,硬生生把一个文人一个大夫给弄得上了火,可你发脾气吧,这马儿都成了精,知道你不是真生气。 直到玲珑走过来。 原本还挺嚣张的马儿们瞬间低眉顺眼地趴下了,那是一个口令一个动作,苏绩让干啥就干啥,也不尥蹶子了,也不喷响鼻了,乖得让人不敢相信。 等到玲珑走近了,它们就更乖了,瞧那架势,跟见了天敌一般。 苏绩正给一匹枣红马上药,这家伙肚皮上被划了道口子,好在没伤到内脏,但也流了不少血,他正上药呢,发现手心下的肚皮一颤一颤,忍不住笑起来:“这是怎么了,突然不闹腾了?” 闹腾好啊,闹腾说明还活蹦乱跳的,总比躺着不动强。 诸葛商则惊奇地看向玲珑,又看向这一匹匹乖得不行的大马,要知道他们的马那都是名种良驹,十分勇猛,便是碰到老虎狮子也不害怕的,厉害的老马甚至能踹破野狼的肚肠!这些马儿都身经百战,怎么见到这少女,却吓成这个模样? 有玲珑在边上,马儿们都不敢胡闹,老老实实被洗干净上了药,然后彻底放飞! 秘境里它们出不去,徐承弼做主将马鞍下了下来,任由它们在秘境里到处溜达,这里的草儿可比外面的美味多了,又嫩又香,直把这群吃惯了干巴巴口粮的马儿们激动的,到后面甚至开始膨胀,啃一口这边的嫩草,再去吃一口刚冒芽儿的小花,吃一口丢一口,到处啃,而秘境中的花草生长极快,几乎头天被啃掉,第二天便又已长好。 徐元基与茅安等人也是满载而归,然后热火朝天的开始收拾,去毛扒皮,架锅烧水,逃亡了这么久,嘴里都淡出鸟来了,在秘境湖水里泡了一波神清气爽,肚子更是饿得咕噜咕噜叫,这会儿就是给一头牛他们也吞得下去! 玲珑甩着脚丫子坐在湖边火堆的大树上,小松鼠抱着核桃在她身边咬得咔嚓咔嚓响,徐元基是个耿直汉子,他快速烤了一只野兔,然后就冲树上的玲珑招手:“小嫂子!俺给你烤了只野兔!俺的烤兔子手艺那可是杠杠的!” 这声小嫂子一出来,一群老爷们儿开始疯狂鼓掌尖叫吹口哨,徐承弼正好用背篓装了清理好串成串的鱼过来,听见了脸色一黑:“不许胡说!” 玲珑从树上跳下来,红色的裙子在空中形成绝美的弧度,她走过来接了徐元基的烤兔子,咬了一口,点评道:“确实不错。” 徐元基顿时笑得咧开一嘴大白牙,随后他就说:“俺们将军烤的鱼也是一绝!小嫂子你待会儿可得好好尝尝!” 徐承弼:“……徐元基!” “到!” “闭嘴!” “是!” 玲珑被这两人逗乐了,徐承弼心跳如雷,却见她似乎并不反感小嫂子的叫法,心里有些甜蜜,却又更快地被苦涩掩盖。他身负血海深仇,又断了一臂,如何配得上这样的小仙女?只拉了徐元基到人少的地方,耳提面命不许他再胡言乱语,记得叫玲珑姑娘,而不是什么小嫂子。 徐元基老老实实答应了,然后问:“将军,你都跟小嫂——玲珑姑娘在一起生活这么久了,那么美的姑娘,又那么有灵气,俺从没见过这样古灵精怪的姑娘,将军对她真的一点意思都没有?” 徐承弼沉默片刻,方道:“我如今身体残缺,又漂泊不定,日后说不准能活到什么时候,何苦去祸害人家姑娘?更何况,女子名节重要,你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喊她小嫂子,对她实在不好,我配不上她。” 若是当初意气风发的徐将军,兴许能有勇气求爱,可他完好无缺时,已有婚约在身,便是爱慕也不会孟浪,他有他的责任与义务,他会克制自己的爱意。而如今沦落至此,还不知未来何去何从,徐承弼便更不会表明心意,他说得正是他所想,他不配。 徐元基呆呆地看着自家将军,将军还是少将军的时候,他便跟在他身边,从未见过将军脸上会出现这般失落之色,想来那位玲珑姑娘在将军心中的地位非同寻常,只恨造化弄人,到底是相遇不逢时。 于是徐元基老老实实对玲珑道了歉,玲珑无所谓道:“小事一桩,真想道歉,再给我烤几只兔子来。” 秘境里久未有人,玲珑又懒得自己弄吃的,整个秘境里的动物都是皮香肉嫩,吃得众人是满嘴流油,大呼爽快,尤其是玲珑姑娘让人抬出来的那两桶金黄色带着泡泡的酒,叫什么……啤酒,对,就是啤酒!对着烤肉烤鱼吃起来真是爽!太爽了! 秘境温暖如春,众人吃饱喝足后,干脆席地而睡,只有玲珑、徐承弼,以及文雅爱洁的苏绩与诸葛商共同回了竹楼,一楼还有几个空房间,干干净净的,连灰尘都没有。 众人在秘境中休整了了好几日,这里简直就像是传说中的世外桃源,真是让人舍不得离开,可他们终究还有许多事要做,并不能停留太久。 短短十日,身受重伤的男人们与马儿们就都活蹦乱跳起来,不仅如此,秘境里的肉与水彻底驱散了他们身上的陈年旧伤,徐元基感觉自己现在浑身都充满了力量,比他十七八岁那会儿更甚! 徐承弼率领众人亲自来向玲珑辞行,玲珑笑眯眯地看着他,她一个人的时候连头发都没有梳,乌黑的长发被微风吹起,美得令人心醉,饶是其他人对她没有邪念,也不由得看痴了。 “把它带上吧,会有用的。” 徐承弼接过少女塞过来的小松鼠,面露茫然,小松鼠抱着一颗咬了一半的核桃,冲玲珑唧唧叫了两声,然后毛茸茸的大尾巴蹭了蹭玲珑的手指,顺着徐承弼的左手一路跳到了他脑袋上,趾高气昂的坐着,徐承弼无奈极了,对玲珑道:“外面很危险。” “它会帮助你的,有什么人类做不到的事,都可以交给它去做。”玲珑逗了逗小松鼠,“你的力量还不够,下次开启秘境不知道要到什么时候了,所以最好也不要依赖秘境,自己的仇自己报。” 徐承弼深深地看着她:“大恩大德……” 话没说完就被无情打断:“千万别说什么无以为报等来生结草衔环,我可不要你的来生。” 她摆摆手,转过身,红色的裙子显得背影愈发娇艳热烈,“活着回来吧。” 徐承弼定定地望着少女的背影,一咬牙:“我们走!” 这一次,徐承弼许久都没有再回来,玲珑也没算时间,粗略估计,约莫有一年多了,也不知他是死是活。 玲珑有点想出去玩,但是她已经将秘境送给了徐承弼,自然是徐承弼在哪里,秘境便在哪里,玲珑如果出去,也是凭空出现在徐承弼身边。 所以场面就有点尴尬。 只见金光一闪,一个美貌红衣少女骤然现身,导致原本正热闹的宴会瞬间变得鸦雀无声,厅中正翩翩起舞的美人们也纷纷停下,众人都看向玲珑,而玲珑左右看看,认出了戴着面具的徐承弼,欢喜地抓住他的衣袖:“你怎么戴上面具了?” 徐承弼做梦也想不到自己思念了快两年的人会突然出现在他身边,还是那稚嫩娇媚的模样,他身边是同样戴着面具的诸葛商,见徐承弼情绪激动,连忙低声道:“爷,冷静些。” “龙、龙爷,这位是……” 问话是个中年男子,看穿着打扮,应是富商,正一脸垂涎地盯着玲珑瞧,他怀里还搂了个衣衫半褪的美人,再细看,发现席中宾客都是美人在抱,反倒是坐在主位上的徐承弼身边光秃秃的,除了几个侍从之外,只有诸葛商。 见凭空出现的美人躲在了龙爷身后,一众富商都有些蠢蠢欲动,毕竟跟那红衣少女比起来,他们拥在怀中这些,几乎都算是庸脂俗粉了。 “我需要回答你么?”徐承弼轻声问。 那中年男子被徐承弼这样一问,似是才意识到这是什么场合,眼前这人又有多么危险,他是酒意上头,自以为这桩买卖已经是板上钉钉,所以愈发放肆,又见他们招来歌姬饮酒寻欢,龙爷也没说什么,反倒忘了眼前这人是何等狠辣的手段,与他做生意,是要被扒一层皮下来的。 这下酒醒大半,不敢再多言,玲珑则很自来熟的坐在了徐承弼身边,拿了他面前的筷子,很不客气地吃起来。 这场酒宴因为她的出现散的很快,徐承弼显然没有心情再宴请这帮子富商,让诸葛商去打发他们,然后匆匆回来找玲珑,玲珑刚吃了一盘糕点,见他进来,脸上还戴着面具,就好奇地走过来帮他摘,纤细的手指触碰到冰凉的面具,取下来后,发觉徐承弼略微清瘦了些,不过眼睛更加明亮,似乎燃烧着不会熄灭的火焰。 和上一次见面比起来,他应该是找到了活下去的方向。 “你好像有点憔悴,这么久没见,是没有遇到什么危险吗?” 徐承弼看着她,回答道:“都不值一提。” 危险肯定是有的,有时候也千钧一发,但再也没有哪次会像之前那样需要进入秘境才能保存最后的实力。徐承弼不会容许自己再沦落到那样的境地,他已经一无所有,不能再毁掉心中的净土。 “刚才听你们喝酒时所言,是在做什么生意?” 徐承弼也没有瞒着玲珑,两人面对面坐下,他告诉她道:“半年前,我买下了两座铁矿。这两座铁矿皆是富商所有,朝廷明令禁止私人开采,他心中有鬼,不得不卖给我,诸葛还狠狠压了一波价,相当划算。” “徐家军如今由徐绍掌管,他投靠了皇帝,将徐家军拆散,分散到各个军营中,我的人一直在暗中联系他们,愿意随我们走的,如今也已差不多全部汇合,所以不再像两年前那样势单力薄。此外,我们也在边关各州做粮草生意,先是以镖局做掩饰,明面走镖,暗中囤积粮草,再转手倒卖,迅速积攒金银将养生息,若是可以,我并不想挑起战争,我徐家世代忠良,为了守护大梁百姓战死沙场,我决不会剥夺任何一个大梁百姓的生命,我只求徐家洗净冤屈,使徐家清名再现人间。” 他说得轻描淡写,任谁都知道这其中定然是不像他轻飘飘这几句话般随意,个中艰苦危险,怕是言语难以表达,玲珑笑起来:“龙爷,嗯?你什么时候改姓龙了?” 她刚才进来的时候就发现了,不仅是徐承弼改姓了龙,就连他书房中许多标志性的物品上也都刻着龙。 “姑娘有所不知,我们当初创建镖局时,都在想着要叫个什么名字,在下与苏大夫争执不休,茅安与元基也各有各的喜好,眼瞧着就要大打出手了,将军才说叫做金龙镖局,后来我们才知道,原来姑娘不仅名字中有了珑字,姓氏也是龙。” 诸葛商送完了客商们回来,正听见玲珑问话,便帮徐承弼回答:“久而久之,外头的人便称将军为龙爷,镖局里的,要么叫爷,要么叫大当家,像是将军这般称呼,也只有私底下我们才会叫了。” 说完对着玲珑作揖:“两年不见,姑娘还是一如既往光彩照人,美貌非凡。” 诸葛商实在会说话,又生了张令人如沐春风的俊秀面容,对玲珑更是不吝夸奖,这样长得好看嘴巴甜还心诚的人,谁会讨厌呢? 眼见玲珑与诸葛商聊了起来,徐承弼虽不语,周身气压却越来越低,诸葛商见状不妙,连忙告辞,省得留下来再被将军收拾。他只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书生,将军可别让他去做什么体力活,会出人命的! 他只要摇摇扇子说说话品品茶就行了! 诸葛商一走,苏绩听说了玲珑出现,也赶来见面,接下来就是茅安跟徐元基,甚至当初跟着一起进秘境的其他将士也纷纷赶过来,见了一个又一个,徐承弼忍无可忍,啪的一声把自己书房的门给关上,任谁也不许进。 “你怎么从秘境里出来了?外面很危险,什么时候回去?” “我不回去。”玲珑不高兴道,“在里面待腻了,就想出来走走,怎么,你不想管我?那我自己出去玩也可以。” “不行!”徐承弼想都没想就否决,“你不可以到处走。” “为什么呀?” 徐承弼语重心长道:“如今世道乱着,徐家军被解散后,皇帝本有一番雄心壮志,只可惜,他太高估了自己。” 他以为为什么他的位子能坐得那么稳? 还不是因为世世代代忠心耿耿的徐家!徐家手握重兵,向来不站队,是坚定不移的保皇党,倘若皇帝先用完了徐家,将朝堂牢牢掌控在自己手中之后再过河拆桥,倒也没那么多麻烦,偏偏他太心急了,可能是徐承弼太耀眼,也可能是常诗画太美丽,更可能是他无法压抑内心的嫉妒,所以他提前出手了。 也正因如此,徐家一倒,兵权被迅速瓜分,包括皇帝的心腹滁河公,入宫后深得圣宠的常妃娘娘之父淮安侯,每个人都想从这块大饼上撕下一口,朝内党羽纷争,各派为了自己的利益互相攀咬陷害,弄得一片乌烟瘴气。就连后宫都乱七八糟,今儿这个皇子夭折了,明儿那个怀了龙胎的妃子小产了……偏偏皇帝还什么都查不出来,徐妃还在的时候,后宫可不是这样。 徐承弼还在的时候,前朝他也不这样啊! 那时候所有人都是皇帝的小甜甜,对他忠心无二言听计从,怎么徐家这个眼中钉一没了,往日里那些温顺忠心的大臣,却瞬间变了脸呢? 皇帝想不透。 朝中大臣各自为营,只记得撕咬攀扯,为了一点利益争的头破血流,他们有权有势,自然不惧,苦的全是百姓。 在这种情况下,皇帝想要所有人都为他所用,简直就是做梦! 他很快就发现,自己的命令没有人听从,自己的圣旨许多人阳奉阴违,他想做什么,好像都做不成,无论他提出什么要求,大臣们总是有各种各样的理由拒绝他,好好一个皇帝,在朝中居然是寸步难行了! 于是乎他只能更加信任滁河公与淮安侯,可这两人要真是清心寡欲的,就不会眼睁睁看着世代忠良的徐家被抄家砍头。淮安侯府本就是靠着与徐家的姻亲才为人所知,如今常妃入宫,深得圣宠,淮安侯成了国丈,皇帝对他十分信任。而淮安侯的存在,也严重威胁到了滁河公在皇帝心中的地位,两人明争暗斗,常妃自然要帮自己的父亲,滁河公便想方设法在民间搜集绝色美人献给皇帝——常妃再美,相同的花儿看久了也会腻不是? 总之朝中是一片混乱群魔乱舞,上行下效,下面的官员自然也不会做个好官,徐承弼便是借这个机会迅速成立了金龙镖局,兴许是朝中之事过于棘手,这两年皇帝派来追杀徐承弼的人都少了许多,近半年来更是再无消息。 此外,兴许是背叛了徐承弼的恐惧与心虚,让如今代替徐承弼做了大将军的徐绍对手中兵权分外看重,他怕徐承弼还活着,也怕徐承弼找自己报仇,因为还在暗中追查徐承弼的下落。 就是这些人,闹得朝廷一片浑水。 据京城的探子回报,兴许是怎么努力都无法改变现状,皇帝居然隐隐有种得过且过的想法了! 回想当初他是何等的意气风发,诛杀徐承弼,满腔热血要做千古一帝,谁知道这豪情壮志还不到三年,便已化为乌有。 听说现在最受宠爱的是滁河公进献给皇帝的一位民间美人,有沉鱼落雁之容,闭月羞花之貌,皇帝见了一面便被迷上了,连往日最受宠爱的常妃娘娘也逐渐失宠,真是令人唏嘘。 玲珑听完后,突然问徐承弼:“这些天,是不是越来越热了?” 徐承弼一愣。 金龙镖局坐落于大梁西南,这里气候本十分潮湿,如今正值夏季,确实十分炎热,但往年也没有这样夸张,镖局地窖里的冰已经被用的七七八八,苏绩也察觉有异,因他那些药草的长势都慢了许多。 “以后还会更热。”玲珑像是在聊今天天气真好一样,语气平淡,“大地会干涸龟裂,百姓颗粒无收,遍地饿殍,尸山遍野。” 徐承弼一直都知晓她不是凡人,从她口中说出的话令他心头一凛。 大旱! 大梁上一次大旱,已是二十年前!那时他年岁尚幼,还是听父亲说起,许多人家吃不上饭,只能卖儿卖女,到了后来,连儿女也能吃,难民遍布,许多地方不肯开仓赈济,难民们纷纷起义,死了不少朝廷官员。 如果是这样的话…… 848|第七十四片龙鳞(四) 第七十四片龙鳞(四) “大旱之年, 寸草不生,却必生蝗虫, 铺天盖地, 不知道你瞧过那样的人间没有。”玲珑笑吟吟道,似乎对她来说, 这些天灾并没有意义, “满目疮痍, 民生凋敝, 饿殍载道, 哀鸿遍野……” 她一连说了好几个词语, 面上露出甜甜的笑, “我可是见过许多次的了。” 她还曾见证过许多个世界中人类的灭亡, 人类真是最强大也最弱小的生物,而她从来只会旁观,不会插手, 因为对她来说, 这漫长没有边际的生命中,人类的兴起与灭亡,实在太微不足道。 徐承弼立刻站了起来, 他并没有因为玲珑这事不关己的语气而生气, 反倒叮嘱她:“这种事,除了我,不可以再跟别人说,记住了吗?” 玲珑歪歪头:“嗯?” “总之记住就是了。”徐承弼心情格外沉重, 他自然是信玲珑的,若是玲珑所说都会成真,那么这黎民百姓又将怎样可怜?皇帝与满朝文武自然不愁吃穿,便是天塌下来他们也照样享受着荣华富贵,可百姓不一样,百姓们太容易受到伤害,也太容易死去了。“玲珑,我现在要召集诸葛等人前来议事,你在边上听着好吗?可以的话,请给我们一些意见,好不好?” 玲珑眨着眼睛,不置可否。徐承弼权当她答应了,立刻派人前去叫人,除却走镖在外的徐元基外,诸葛商、苏绩、茅安,以及徐承弼在这两年内又收服的两名谋士,还有从被拆散的徐家军中逃出来的兄弟们中培养出的几名小将,向他们表达了大旱之灾的预警,众人对他都是忠心耿耿,军人服从的天职使得他们甚至都不会询问原因,只要徐承弼下了命令,他们便立刻会去做。 诸葛商与苏绩虽然想得多,却与玲珑有过相处,也知道她来历非凡,将军突然示警,必然与这位姑娘有关,惟独那两名谋士,对突然出现在书房里,还总是不停地摇着铃铛玩的少女很是戒备:“爷,这位姑娘是什么人,她也能听我们这次的商谈吗?” 玲珑坐在徐承弼的大椅子里,她身形纤细,一个人窝在上面还显得地方大,所以徐承弼全程都是站着的……谋士们都是头一回见到不苟言笑的爷这般纵容一个姑娘,竟将自己的椅子都让出来了,纡尊降贵的陪他们站着! 虽然不知这姑娘是什么来历,但总觉得十分可疑。 徐承弼将他们视为心腹,自然也没有遮掩:“玲珑是当初把我从流放途中就走,又为我去除面上刺字,是我的恩人。你们也要像对待我一样,尊重玲珑。” “是。” 玲珑显然很满意徐承弼对自己的看重,接下来她很少说话,只有在徐承弼与众人商议时偶尔插两句,徐承弼如今不再是振臂一呼便有无数人效忠追随的徐将军,且手上并无权力,金龙镖局虽在本地威严甚广,但让百姓们提前将地里的粮食收上来,恐怕是官府命令,也不见得人人都听。 所以,一切都得按照最坏的情况来。 这场商议持续到了夜晚,徐承弼便留众人用膳,如新来的二位谋士便目瞪口呆地看着自家爷对这红衣少女百依百顺,甚至还亲自为她布菜,剥壳去刺,照顾的无微不至,那少女也接受的理所当然,丝毫不见怯场,倒是越发让人好奇她的来历了。 其中一位姓白的谋士便悄悄问身边的苏绩:“当年便有传言说是天上的仙子救走了将军,难道这位姑娘真是世外之人?” 苏绩但笑不语,当年进入的那秘境,当真是无比神奇,直至现在想起来都还令人回味无穷,自离开秘境后,苏绩是再也没吃过那样香嫩的肉了。 用了晚膳,徐承弼又亲自安置玲珑,金龙镖局很大,他自己便有一个独立的院子,玲珑便要住在这里,似乎不知道这对她的名节是多大的影响。徐承弼本是要拒绝的,却又不知为何答应了。 第二日,玲珑睡到日上三竿才起,被分配过来伺候她的是个小丫头,手脚麻利得很,告诉她说爷正在书房与凤舞姑娘说事。 玲珑问:“凤舞姑娘是谁?” 小丫头脆生生答道:“是掌管咱们镖局的账房,诸葛先生说她的才能比之男子也不差呢!” 玲珑便去书房,书房里除了徐承弼与诸葛商外,确实还有个身着短打束着马尾的年轻女子,容貌很是娇艳,见到玲珑,微微怔了怔,正要开口,却见无论是徐承弼还是诸葛商,都冲玲珑露出笑容来,心中暗暗惊奇,不知道这少女是何人,竟能得到这二位的和颜悦色。 因着要将情况往最坏的方向想,徐承弼便让凤舞过来,将账捋清楚,到了万不得已的时候,他会选择尽最大的努力赈济灾民。 但他们金龙镖局刚刚起势两年,根基并不稳,能动用的活产虽然多,可谁都不知道大旱会持续多久,又有多大范围的灾民,说白了,只怕是杯水车薪,根本起不到多少作用。 徐承弼分外焦灼,诚如昨日他们所猜测,老百姓们一听让他们提前将地里的粮食收上来,一个个头摇的跟拨浪鼓一般,今年的粮食,除却要缴税,还得留一部分家里嚼用,剩下的他们还想卖掉,换些东西回来,佃户们则还要多一份租子,这提前收粮食,岂不是要他们的命吗?饶是徐承弼的人说天将大旱,百姓们也不信。 前几天才下过雨哩,怎么会大旱? 与当地父母官沟通过后,这知州竟毫不关心百姓死活,反倒狮子大张口问金龙镖局要好处,否则就要治他们个妖言惑众之罪! 灾难来临之前,人类总是过分乐观。 皇帝是个撒手掌柜,朝中一片乌烟瘴气,有志之士心灰意冷,眼见这大厦将倾,竟是一点危机感都没有。皇帝满腔抱负,实则登基后除了诛杀徐家,是一件正事也没干过,而徐家没了,常家立刻就起了,苛捐杂税,百姓们一年比一年难捱,上行下效,上面的官员掐的头破血流,下面的更是拼命敛财,受苦的是谁? 都是百姓罢了。 玲珑翻了翻镖局的账本,发出一声轻笑。 凤舞觉得这笑带了丝嘲讽的意味,不由得皱眉:“姑娘可是有话要说?” “你的账算错了。” 玲珑答道。 “怎么可能!”凤舞立刻道,“这账本我都是翻来覆去算了好几遍的,绝不可能出错!爷,您是知道的,属下一直尽心尽力,从不敢敷衍!” 徐承弼却信玲珑:“当真出错了?” “嗯。”玲珑点头,看了凤舞一眼,随即指出了几处数字上的错误。 凤舞暗暗心惊,遂不敢再轻视玲珑。 诸葛商则笑道:“凤舞可是对数字敏锐得很,也是我们这些追随爷的人里头算账最快最好的,爷才让她管后勤,没想到玲珑姑娘只看一眼便看出了错误,不知道姑娘……” “没兴趣。”玲珑说,“我是出来玩的,可不是来帮忙的,别想太多了。” 诸葛商被拒绝了,露出十分伤心的表情:“姑娘这样说便太伤人了。” 玲珑懒得搭理他,只道:“你们得快一点,要来不及了。” 来不及……什么来不及? 次日,徐承弼等人便知道了答案。 如此炎热的天气,他们裹着厚厚的衣裳,连头都包了起来,望着那铺天盖地的蝗虫席卷而来,嗡嗡声听得人头皮发麻,只见蝗群飞过一片地,再离开时,已是吞噬一切,寸草不生。 无数百姓哭喊哀嚎,却为时已晚。此时他们再后悔没有听金龙镖局的话,也来不及了。 知州听说犯了蝗灾,当时吓得站都站不稳,他胆子还小,不敢去看,那铺天盖地密密麻麻的蝗群从知州府飞过,这知州竟是躲在被子里瑟瑟发抖! 蝗灾之后,果然是旱灾,大地开始龟裂,河流干涸,家中井水都逐渐打不上来,地里颗粒无收,家中没有余粮,要如何过日子? 偏偏这知州怕丢了自己的乌纱帽,还不敢上报,直到旱情越来越严重,几乎席卷了大半个大梁,再也瞒不住的时候,远在皇宫纵情声色,拥着美人欣赏歌舞的皇帝才知道。 可他又有什么办法?他斗不过朝中那些老狐狸,倘若徐承弼还在,有徐承弼的帮助,兴许还能有力挽狂澜的机会,可惜已经没有了。 随着时间过去,灾害愈发严重,随便出门便能看见到处都是死人,慢慢地开始爆发动乱,许多地方的富人都被灾民强入,不仅瓜分了粮食财富,还闹出了人命。有些人只是想讨口吃的,有些人却是浑水摸鱼,出了不少惨绝人寰的凶案,甚至在灾害严重的地方,发生了易子而食的事件。 徐承弼为此瘦了一大圈,灾前预警无效,他只能倾尽所有尽可能买下大批粮食及药物,可无偿赈灾,总有坐吃山空的一天,且灾民越来越多,更多的人开始背井离乡,户籍形同虚设,官府闭门装死,朝廷毫无动静,好像要眼睁睁看着大梁被蚕食。 正是此时,突厥又卷土重来,内忧外患,大梁危在旦夕。 而朝中仍然是各自为营,谁也不管百姓死活,谁也不管突厥来袭,徐绍倒是想打,可他性情强硬,得罪了不少人,兵部随随便便扣押粮草,军需供应不足,他便吃了败仗,此后更是疯狂求助,朝廷也充耳不闻,只让他坚持。 坚持? 怎么坚持! 不给银子不给粮食,让将士们都喝风吗?! 在这种情况下,徐绍做了个令所有人都震惊的决定——他率着手下二十万大军,投靠了突厥! 消息传来时,皇帝正与美人缠绵,听到徐绍叛国,瞬间软了,随即勃然大怒,要派人去讨伐,可朝中又有谁可用?能用的,早被排挤走了,剩下这些,钻研逢迎一个个比谁都厉害,真上阵杀敌,还不如让他们去死! 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 难道真的要亡国了吗? 先帝在时,徐家威震天下,突厥不敢来犯,屡屡示弱,为何到了他,却瞬间变脸?还有那徐绍,竟仗着自己对大梁的了解以及手中的舆图,带领突厥开始吞并大梁!城池一座一座丢,告急的书信一封一封来,皇帝万万没想到自己非但没能立功,反倒连守成都难! 他终于开始后悔了。 这一切都是从他诛杀徐家开始的!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啊! 倘若徐承弼还在,怎会有今日之灾!倘若徐承弼还是他的左膀右臂,他、他又如何会沦为昏君!曾经雄心壮志的皇帝,似乎已经看到了千百年后史书上对自己的评价,祸国殃民,残害忠良,是为昏君! 正在此时,京城地龙翻身,无数人在睡梦中便丢了性命,便连皇宫也坍塌了一半。 冥冥之中,皇帝想起徐承弼被劫走后,那些看守的差役回来禀报时说的话,那位神仙说,“告诉你们皇帝,他陷害忠良草菅人命,上天会降下神罚。” 这就是神罚吗?是因为他做错了事,所以上天要降临惩罚在他身上? 从蝗灾、大旱、徐绍背叛,再到地龙翻身……这一切一切的天灾人祸,都是因为他?! 皇帝怎么能接受!他是真龙天子!他是众望所归!他是天命!他怎么会犯错! 沉溺声色的皇帝立刻抛弃了美人们,命人四处搜寻有名望的僧道之人,命他们为大梁祈福,为自己祈福,请求上天不要再降下神罚,就连皇帝自己都换了道袍,虔诚的一日三炷香,沐浴吃斋。 徐承弼得知这个消息时,简直都要气笑了! 他真的搞不懂那个少年意气的皇帝,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他的百姓在受苦,突厥又在虎视眈眈,身为帝王不想着救治灾民处理灾情,竟将一切寄托于神佛身上?这也太荒谬、太可笑了! 徐绍叛国后,接任他的是一位名叫邱昶的将军,邱将军今年已是五十高龄,曾与徐老将军共事,因身受重伤离开军营,没想到老来又临危受命,可他终究是老了,再加上粮草不充足,朝廷迟迟不肯增援,仅能率领将士们苦守边城。 老将军站在城楼上,看着远处尘烟滚滚而来的突厥铁骑,老泪纵横,他和徐老将军一样,有三个儿子,却都已战死,年纪稍大的孙儿们也未能生还,只留下个最小的,今年才十三岁的小孙子,面上犹带稚气,却已披甲挂帅,随他出征。家中老妻送他们祖孙二人离开时,泪流满面,不知此生是否还能相见。 “今上昏庸!重用谗臣!残害忠良!”老将军大声说着,“可我等男儿皆是大梁子民,生为大梁!死为大梁!今日人在城在!城亡人亡!不死不休!” 将士百姓们都群情激愤,突厥性情残暴,但凡入城必定是烧杀抢掠,与其任人鱼肉,不如拼死反抗! “人在城在!城亡人亡!人在城在!城亡人亡!” 此番带兵的是突厥大王子呼其卡,以及叛将徐绍。 开战前,徐绍甚至写了一封情深意切的信来劝降,被邱老将军破口大骂,斩杀了来使,将脑袋悬挂于城门之上。 徐绍大怒,两军交战,邱老将军粮草不足,徐绍深知无需动武,只需围困,自能不战而胜! 如今连马鞭都煮了吃了,城破只是早晚的事,邱老将军望着远方,只觉心中悲凉,他身边,十三岁的小孙子形容憔悴瘦削,却一脸的坚毅,邱老将军喃喃道:“徐绍啊徐绍,你连十三岁的小儿都不如!” 徐绍不愿再浪费时间,下令攻城,邱老将军祖孙两人率领军民对抗,只可惜双方实力相差悬殊,眼见已有突厥人爬到城楼之上,却有一利器凭空飞来,直直没入那突厥人的后脑,只一瞬,对方便轰然倒下! 向朝廷发出几十封告急信却得不到回应,早已绝望的邱老将军猛地抬头望去,远远掀起尘土的军队之中,印着“徐”字的旗帜迎风招展,猎猎作响,他立时冲着还在奋战的将士们与百姓们大吼:“徐家军!徐家军来了!守卫我大梁的徐家军来了!大家再加把劲!把突厥人赶回草原上去!” 徐家军的威名,便是黄毛小儿也听过,谁幼时不是听着徐家军的故事长大的?许多孩子甚至从小便立志当兵。只是后来皇帝昏庸,徐家军被打散,谁曾想今日徐家军又来了! 老人们说得对,徐家军就是大梁的守护神!有他们在,突厥别想踏进大梁一步! 众人顿时感觉有了劲儿,浑身是血,也仍然拼命把爬上墙头的突厥人打下去! 为首的正是徐元基,他奉命带粮草来支援邱老将军,隔得老远便看见了突厥旗,当下声若洪钟,天地失色:“徐绍狗贼!!!!!今日便是你的死期!!!!” 徐绍正在与人商议如何智取边城,突然听到这噩梦般的声音,手中的舆图都没能拿稳,啪的一声落在地上。 徐元基!是徐元基的声音! 他们二人曾亲如手足,徐绍身形瘦弱,徐元基便护着他帮助他,两人之间曾是那样亲密无间,可最终徐绍选择了背叛,他永远都忘不掉自己将剑刺向将军时,徐元基那愤怒又失望的眼神。 从此之后,他们再不是兄弟,而是至死方休的仇敌。 而突厥人对徐家军的恐惧是刻在骨子里的,明明大梁人是那样没骨气,可徐家军却宛如他们的天敌,尤其是徐元基,那是徐承弼手下猛将,光是听到他的声音,便有许多突厥人心神不稳。 徐绍及时道:“冷静!没什么可怕的!现在已经没有徐家军了!徐元基带来的人肯定不多,你们怕什么!大梁朝廷都不管他们,如今又是天灾频发,突厥才是天命,你们都是勇士,还怕什么!” 可随即便有人连滚带爬的闯进来:“狼!狼!狼来了!” 徐绍见他如此慌张,心中愈发烦躁,踹了他一脚,将来人狠狠踹翻了几个跟头:“怕什么!那有什么狼!这又不是草原!” “狼群!徐家军带来了狼群!” “什么?!” 徐绍坐不住了,他立刻出去查看,只见徐元基肩扛大刀,正大笑着看着他:“徐绍狗贼!还是男人吗!是男人就出来堂堂正正痛痛快快打一场!” 徐绍太了解徐家军,也太了解大梁了,他必须死。 徐绍不敢置信地看着围绕着徐家军的狼群,一匹匹油光发亮毛色浓密,这些巨狼足足有成年男人胸口高,看着可怕极了! “诸位兄弟!”徐元基大吼,他本就是个大嗓门,数万人的战场上,他的声音也能清晰传到每个人的耳朵里:“你们都是土生土长的大梁人!有些还曾是俺徐家军的一员!今日你们当真要背叛自己的国家!自己的百姓!自己的亲人!还有自己的荣耀!抛弃徐家军的威名!抛弃做人的尊严!沦为突厥走狗吗!” “突厥人与俺大梁人是死敌!他们永远不会将你们当成兄弟!俺知道你们许多人当时碍于徐绍被迫投敌!现在!只要你们冲过来!你们就还是俺们的兄弟!是不是啊兄弟们!” 跟随在徐元基身后的将士们大声吼叫:“兄弟!回来兄弟!回来兄弟!” 喊声震天,徐绍叛国是为了富贵荣华,可许多将士即便追随他而去也仍然是普通将士,他们吃不惯腥膻的羊肉,觉得马奶酒不好喝,也不喜欢昼夜温差过大的草原。他们想念故土,想念亲人,想要堂堂正正作为大梁人活着! 不得不说,徐元基的话太有感染力,也太过真诚,不知道是谁先带的头,反正有了第一个冲向徐家军这边的人,剩下的,徐绍便再也阻挡不了了。 他想要拔刀斩杀叛徒以威慑他人,迎面却射来一支□□,假如他再晚一点点收手,这只胳膊便必然废掉了。 原来是茅安,擅长隐蔽与勘察的茅安,不知何时已经率着弩手们埋伏好了,从他们身边跑过的大梁将士,毫发无损,可谁要是敢阻止将士们回去,那便要把命交出来。 曾经,徐绍也同茅安徐元基并肩作战过,那时候他们是生死相依的好兄弟。 现在再也不是了。 849|第七十四片龙鳞(五) 第七十四片龙鳞(五) 徐绍后悔吗? 他自己也不知道, 也许午夜梦回,身在异国他乡, 也曾经有过后悔的时候吧, 但很快地他便想明白了,他是不能后悔的, 因为一旦后悔, 就证明他的选择是错的, 可他怎么能是错的呢? 眼睁睁看着那些追随自己的将士义无反顾地朝徐家军奔过去, 徐绍知道, 今日他与徐元基, 必定是不死不休。 邱昶老将军眼见援军来到, 顿时又生出无限力气, 城中军民也是士气大作!誓要将突厥人赶回草原去! 刺啦——是刀剑相交时快速划过的火花,徐元基天生神力,又是徐老将军亲自教养大的, 论身手, 徐绍根本不是他的对手,只正面来了十几个回合,徐绍便节节败退, 仅剩招架之功。 他暗暗心惊, 不过三年不见,徐元基怎会如此厉害?比他鼎盛时期还要强大? 徐绍作为徐家军的一员,也曾杀敌无数,与徐元基等人一样, 身上陈年旧伤不少,如今年岁也愈发大了,自然不能跟少年时期相比。可徐元基却在秘境湖水中泡过,不仅身体旧伤被修复,还强化了他本就惊人的力量,徐绍与他对上,过了几招便愈发吃力,直到徐元基瞅准弱点,抓住机会朝他的脖子砍来——徐绍不由自主地叫了一声:“三哥!” 被徐老将军收养的孤儿都姓徐,徐家的家将们也大多姓徐,到了他们这一代,大家便按照年纪排行,只是除了他与徐元基外,其他人都已战死。 徐元基听到这声三哥,却是面无表情,他吼道:“你不配做俺的兄弟!” 如果是兄弟,怎么会挥刀看向彼此?他亲眼所见徐绍偷袭将军,对他早已失望透顶,此番前来,也不过是要清理门户! 徐绍甚至没来得及再说一句话,脑袋与身体便分了家。 徐元基眼眶通红,“兄弟们冲啊!把这群蛮子赶回去!” 城外杀声震天,邱老将军也立刻打开城门前去支援,徐绍一死,突厥人也慌了,他们实在是太怕徐家军了,对他们而言,徐家军可能比天神还要可怕,被徐家军摁着暴打这么多年,好不容易大梁的皇帝自己把徐家军作没了,他们修整好重振旗鼓准备卷土重来,结果徐家军又冒了出来! 与徐家军的对战,突厥人从未赢过,以至于他们听到徐家军的威名便丧失了斗志。 此番大胜,还斩杀了叛徒徐绍,徐元基甭提多高兴了,邱老将军喜出望外地将他迎进城中,期待又不安地问他:“……徐将军可好?” 徐元基咧着嘴笑:“蒙老将军挂念,俺家将军活蹦乱跳的,好着呢!” 邱老将军连连点头:“那就好、那就好!” 他旁边的小将一脸兴奋:“您真的是徐家军的人吗?” 邱老将军便跟徐元基介绍:“这是我的孙子邱邕,今年十三岁,一直十分仰慕徐家军,还请徐将军见谅。” “见谅见谅。”徐元基笑呵呵地摆手,“好小子!当初俺们家将军披甲挂帅时都十四了,你比俺家将军还厉害!” 邱邕被夸得脸都红了,茅安也率着弩手回来,他们这番不仅带来了援军,还带来了救援的粮草,算是缓解了邱老将军的燃眉之急。只是双方坐下来一谈,老将军是唉声叹气,事已至此,他还不知道朝廷的态度吗?根本就是撒手不管了!告急的文书他写了几十封,没有一封得到回应,若非徐元基与茅安及时赶到,今日他们祖孙与这满城军民,必定是要殉城而死。 今年天灾不断,朝廷也是一片乌烟瘴气,邱老将军直接便说了:“无论徐将军有何吩咐,我等都愿意效劳。” 徐元基跟茅安此番前来也是有任务的,那便是劝说邱老将军投诚,徐承弼并没有想做乱臣贼子,徐家世世代代守护大梁,虽说如今的大梁满目疮痍,他与皇帝之间又有血海深仇,可徐承弼真的没想过要自己当皇帝。 真正让他生出夺权之心的,是已故徐妃的贴身宫女秋红的到来。 秋红历经千辛万苦,才找到金龙镖局,徐承弼才知道,原来姐姐当初为了救自己自尽,皇帝对徐家人十分厌恶,连皇陵都不许姐姐入,反倒阴差阳错,使得她肚子里的孩子活了下来。秋红本是想偷偷为主子收殓,谁知道却看见主子的肚皮动了下,她也不知道自己是哪里来的胆子,竟然敢去找了宫中一个交好的医女,那医女曾受过徐妃的恩,两人将孩子剖出后,秋红立刻带着孩子逃走,说来也是上天怜爱,娘娘在世时为人温柔善良,宫中受过她恩惠的人不知凡几,一路上都有太监宫女帮助,秋红才成功逃离。 可这么点大的孩子,像个猫儿一样,青紫着脸,连呼吸都听不见,秋红想方设法吊着孩子的一口气,总算是找到了徐承弼。 她带走了孩子的事没有瞒过常妃,常妃一路派人追查,秋红硬是扛到了见到徐承弼的时候,她只来得及将孩子交给徐承弼,便因伤重而死。 她对徐妃忠心无二,如今将小主子托付给徐将军,也算是完成了主子的遗愿,便死而无憾了。 徐承弼早在稍微有了些势力后便盗走了徐妃遗体,只是他万万没想到,姐姐当时身死,肚子里的孩子却活了一下。 已经两岁的孩子还是非常虚弱,稍微吹一下风便会重病,他还太小了,又是自出生起便与秋红相依为命,见秋红倒在地上闭着眼睛一动不动,小小的孩子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一边咳嗽,一边向已经死去的秋红伸出双手,眼泪一滴一滴往下掉,却没有哭出声。 实在是让人难以置信,秋红一个普通宫女,连字都不认得几个,是如何做到带着这么小的孩子逃亡两年,还能找到徐承弼的。 徐承弼不会哄孩子,他自己没成亲,家里的几个侄儿也都不需要他带,这个小外甥太小了,两岁的孩子,他感觉两只手就能捧住。 可孩子硬是要秋红,两只手伸着去抓,徐承弼不让他过去,他哭得更厉害,却不出声。 一大一小一路逃亡,因此孩子意外地懂事,遇到风吹草动还会自己捂住嘴巴不出声,怕被人发现,想来都是秋红所教。 徐承弼急得不行,因为是徐妃之子,自己又是奴婢,秋红不敢给孩子胡乱取名,只希望小主子能一生健康平安,所以便叫他做平安。此时小平安正在徐承弼怀中挣扎,苏绩查看过秋红的伤后摇了摇头,道:“秋红姑娘大义,她伤势极重,能撑到现在已经非常令人不可思议了。” 小平安睁着大大的眼睛不停流泪,他不亲徐承弼,他只想要秋红,可他不明白秋红为什么不理自己也不看自己,难道是因为太累了?所以想要睡了吗?如果是那样的话,那平安就得乖乖的,秋红很辛苦,他不能出声。 其实秋红带他逃亡的路上,便不停地跟他讲他还有个舅舅,让小平安牢牢地记住,这个只有一只手臂抱着自己的人好像就是秋红所说的舅舅,但秋红为什么不继续说话了呢? 徐承弼想给孩子擦掉眼泪,可他只有一只手,实在是着急的不行。 别说他了,诸葛商、苏绩,哪个都不是会哄孩子的人。 正在此时,一根纤细的手指头伸到了小平安面前,他愣了一下,哭得通红的大眼睛往上看,随后,在徐承弼屏住呼吸的视线中,默默地握住了玲珑的手。 两岁的小平安是被女人带大的,显然在这种时候,比起根本不熟悉的舅舅,同样身为女人的玲珑给他的安全感更多一些。 玲珑伸手把小平安抱走,对徐承弼说:“这孩子就先交给我吧,其他的事情你自己处理。” 徐承弼点头:“多谢了,玲珑。” 小平安到了玲珑怀中便安静了下来,仿佛哭累了,瘦削的小脸搁在玲珑肩头,很快便陷入了沉睡。 徐承弼亲自处理了秋红的后事,秋红墓前,他重重鞠了一躬,以谢这位柔弱女子的勇敢与坚强。 小平安的出现,让徐承弼改变了想法,他本来只想要为徐家讨一个公道,可小平安身上流着皇室的血,无论如何,他也要为小平安守护大梁,不许任何人进犯! 玲珑才不管外面的世界怎么样了,她每天都和这人类幼崽一起玩,相比较不苟言笑的徐承弼,显然小平安好玩多了。这孩子被秋红教的很好,就是很容易不安,也很没有安全感,晚上睡觉一定要睡在玲珑怀里,还要握着她一根手指头才安心。平时哪怕是自己在玩,也要玩一会儿便看玲珑一眼,确定她在自己身边,才会继续做自己的事。 就连身为亲舅舅的徐承弼想要靠近他都不行。 大旱越来越严重,许多百姓家中连井水都打不出,饿死的渴死的人比比皆是,而与此同时,皇帝还在与方外之人论道,甚至鬼迷心窍听从那些和尚道士的言论,认为这些天灾是上天的惩罚,所以需要建一栋摘星楼来祈福! 得知这个消息的徐承弼险些气乐了,这是什么脑子?这都什么时候了,哪里还有足够的银钱来盖那劳什子的摘星楼?皇帝是不是真的脑子有问题了?他觉得把一切推到天意上,就能掩盖他的昏庸无能吗? 他根本就不是当皇帝的料! 如今苏绩每日都跟玲珑在一起,他的任务是给小平安调理身子,两岁的小平安看起来就一点也没长,连走路都是软绵绵的没有劲儿,可能是因为一路逃亡怕出声的关系,到现在小平安都没有开口说过话,不管怎么逗都没用。苏绩曾经尝试让玲珑叫小平安说话,玲珑却很自然地说:“人家想说就说不想说就不说,你管的都那么多做什么,他才两岁哎。” 不过小平安的底子实在是太差了,因为他是早产儿,天生不足,后天又颠沛流离,跟别人家白白胖胖的婴儿一点都不一样,抱在手里小小一团,连点肉都没有,仿佛尽是骨头,令人心疼不已。 徐承弼每日忙过了,也会立刻来看他,因为小平安怕他,他也不主动靠近,只隔得远远地瞧着小平安玩,看着这个孩子一天比一天信任这里,徐承弼心中也生出许多柔情来。 邱老将军答应投诚后,徐承弼便让京城的人想方法带出了邱家女眷,免得到时候皇帝昏了头又拿手无缚鸡之力的女眷来撒气,这样的事儿他也不是头一回干。 宫中的常妃也越来越着急,她这宠妃的日子才过了两年多一点,怎么就遇到这么多事?从前徐承弼还在的时候,可从来不像这样! 她深深觉得自己当初放弃徐承弼选择皇帝,实在是错误至极的决定。 这一日,她再次去求见皇帝,得知皇帝又在与那帮子和尚道士论道时,常妃气得火冒三丈!她再也无法做出平日里温婉贤淑的模样,不顾宫人们的阻挡冲进去,就见皇帝学着道士的模样,穿着道袍在那跟着个胡子花白的老道一起跳大神! 这一幕若是传出去,当真要笑掉天下人的大牙了! 这怎么能是一国之君?这也配是一国之君?! 常妃冲过去想要抓住皇帝,皇帝却嫌她打乱自己思绪:“朕不是说了,朕与诸位高人论道时,不许任何人来打扰!” 常妃深吸一口气:“皇上,都什么时候了,您还想着这些!邱昶投靠了徐家军!连带着边关许多城池都已经被收入徐承弼麾下,要不了,多久,您这皇位都坐不稳了!” 皇帝手中的铃铛立刻掉在地上,他不敢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徐家军?徐家军不是已经没有了吗?!” 见他如此浑浑噩噩,常妃心中一片绝望,她真搞不懂自己当初看上皇帝哪里了,为了这样一个人,居然背叛了徐承弼!“徐家军当时只是被打散重新编入军队,后来徐绍叛国投奔突厥,又带走了许多人,徐承弼根本没死,这几年他一直都在暗中招兵买马,囤积粮草,徐绍被斩杀后,他立刻吸收了愿意投诚的将士,皇帝!现在再不采取策略,待到兵临城下,便悔之晚矣!” 皇帝是知道徐承弼是个什么样的人的。 他幼时便总是从先帝口中听到徐承弼的名字,先帝好像非常扼腕如此优秀的徐承弼却不是他的儿子,于是对皇子们,包括现在的皇帝都十分嫌弃,而徐承弼这个人,也真的是做什么都优秀,旁人拼命也赶不上。 皇帝是生在帝王家,身份尊贵,若是把他放在寻常百姓家,其实也不过是个没有才能的平庸之人。 只是他不肯承认这一点,他不肯承认自己不如徐承弼,因此像着了魔一样想找徐承弼的错处,想拿捏徐承弼。可多年过去,哪怕他登基为帝,徐承弼仍然是大梁的守护神,他麾下的徐家军更是所向披靡,令皇帝昼夜难寐。 再后来,他遇到了常诗画。 这是个多么才华横溢又美丽的女子啊! 几乎是看到的第一眼,皇帝便喜欢上了,可这样一个出色的女子,偏偏又是徐承弼的未婚妻! 徐承弼!徐承弼!怎么到哪儿都是徐承弼!怎么哪哪儿都有他?!到底徐承弼是皇帝,还是他是皇帝?! 于是皇帝铁了心要徐承弼死,他觉得徐承弼是他的噩梦,只要没了徐承弼,他就能施展自己的抱负与才华,再也不用像现在这样连睡都睡不好。 可惜,他实在是高估了自己。 诛杀徐家,流放徐承弼,自己亲自掌权后,皇帝才知道朝中那些老狐狸有多么难对付,曾经徐承弼在,因为徐家是坚定的保皇党,有徐家军,有兵权,这些老狐狸再怎么闹腾也有点分寸,谁知道皇帝自断臂膀,这不是给了他们机会吗?徐家没了,那就把徐家的权力分割而食,谁有本事谁去抢! 皇帝的能力显然不支持他操控整个朝堂,反倒是他,被大臣们操控了。 他可能不知道自己身边有多少臣子们的眼线,他的喜怒哀乐,他的一举一动,臣子们都知道的清清楚楚。而皇帝最为心爱的常妃,也在入宫后变得不一样了,她想要独宠,又想要为她的娘家得到权势,可这二者怎么能兼得? 甚至皇帝自己的心腹滁河公,也逐渐有了别的想法。腹背受敌之下,皇帝居然开始怀念徐承弼在的时候,至少那时他不像现在这样事事无能为力,他只要每天看看折子,自然有人为他解决一切麻烦事。 如今天灾人祸接踵而至,先是旱灾蝗灾,又是地龙翻身,突厥更是趁此机会举兵入侵,皇帝实在成受不了这么多的压力,他从徐承弼死后便再没做成功过什么事,只好寄情于僧道,想要借由如此缥缈不可信的东西来挽救自己。 如今常妃告诉他说徐承弼谋反,皇帝心中除了恐惧之外,居然还有些许的松了口气。 常妃冷冰冰地看着皇帝,皇帝也看着她,这才发现那个无论何时都对自己温柔体贴的女子已不见了。他心中有气,便讽刺道:“爱妃一得知徐承弼那叛贼的消息便立刻告知于朕,当真是有心了。日后遇到徐承弼,爱妃倒也可以凭借那旧日的情分摇尾乞怜,说不得他还能饶你一命,毕竟那徐承弼最是重情重义。” 常妃万万没想到都这种时候了皇帝还有心思在这冷嘲热讽,她也回嘴道:“皇上过奖了,真的说起来,皇上难道不怕吗?徐妃的死,皇上忘了吗?还有徐家上上下下近百口人,可都是皇上下令处死的,皇上以为徐承弼他会放过你吗?” 皇帝反唇相讥:“不放过朕,想来也不会放过你这毒妇。说起来朕也得感谢你啊,若非你当初是徐承弼的未婚妻,那徐老夫人如此信任喜爱你,你却将证物带进徐家,若没有你,朕哪能那么快将徐家一网打尽?真要说厉害,还是要属爱妃。” 两人在这阴阳怪气的唇枪舌剑,听得边上的僧道们冷汗直冒,他们只是普通的出家人,为了活命才摸着皇帝的想法说他想听的话,可别让他们听到这些皇家秘辛啊,他们一点都不想知道! 无论常妃怎么说,皇帝都不肯想办法对付徐承弼,气得她拂袖而去,只好去找父亲淮安侯商量。 当初徐家被抄家灭族,淮安侯在里面也推波助澜了不少,他怎么能不怕徐承弼?他当然也怕! 若真让徐承弼回来了,他们就别想活了! 正在常家父女想法子如何对付徐承弼时,徐承弼根本没管他们,而是选择挖通渠道,饮水灌溉。灾民们虽多,但徐家军尚能镇得住,说起来旱灾如此严重,也与朝廷的许多政策分不开。 因为有金龙镖局在,官府还算安全,徐承弼并没有公开自己的身份,以工代赈的方法治标不治本,只要土地干涸一天,百姓们便还要颠沛流离一天。 可目前对于灾民们而言,确实是能吃得上饭了,如果稍微节省一些,还可以留下一半口粮带回家去给爹娘妻儿,所以每次招工,前来报名的都是人山人海。 此外,徐承弼严禁易子而食,对于那些趁着天灾浑水摸鱼犯下凶案的人更是无比严苛。杀鸡儆猴几次后,许多人便都把自己的小心思藏了起来,其他地方不知道,至少金龙镖局的地盘上,你得老老实实夹起尾巴做人,不能想太多。 但天气仍然越来越热,老天爷好像故意要惩罚老百姓,足足三个月,一滴雨都没有下。 许多人已经慢慢绝望了,甚至丧失了活下去的意志。 徐承弼也非常焦急,眼看灾情越来越严重,许多地方已经频发□□,如果再这样下去,大梁危矣! 他着实不忍心看着自家祖祖辈辈守护的国家出现如此凄惨之状,因此,终于主动求到玲珑面前。 850|第七十四片龙鳞(六) 第七十四片龙鳞(六) 玲珑正在跟小平安玩, 她对这个小孩兴趣十足,一个本来不该出生在这个世界上的孩子, 在没有任何外力的干扰下, 却出生了,难道不神奇吗? 兴许是因为徐妃的灵魂被她吞噬了, 而母子连心, 即便只在母亲腹中待了六个月, 小平安对玲珑也比对旁人亲近, 他似乎只信任她, 只要看到玲珑便很安心。因为他长得可爱又乖巧, 玲珑倒也不烦, 只觉得有趣。 龙无所不能, 世间只有一件事是她做不到的,那就是创造灵魂。 所以荒海之中那些有了灵魂的生物,都需要她将收集到的美好灵魂注入, 才能变得鲜活, 而小平安明显不应该出生,他是一个凭空出现的灵魂,这样的情况, 哪怕是玲珑也很少见过, 她可以轻易摧毁一个世界,却不能随意创造一个世界,因为她创造不出灵魂。 不仅她不可以,她见过的任何世界的神与天道都不可以。 灵魂是如此奇妙的东西, 没有谁能够创造,也没有谁能够掌控。所以玲珑很珍惜她所得到的美好灵魂,被她吃掉的真是少之又少,大部分都注入到了荒海的生物里,成为了她的子民,明明是那样散发着香甜的美味食物啊! 小平安是怎么凭空出现的呢?明明是不该存在的孩子。 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奇迹吗?因为直到死前都还深深地爱着这个孩子,却又因为无法将他带到人间而愧疚,导致这个本该与母体一起死去的孩子,意外活了下来。 都说外甥似舅,这话一点也不假,小平安长得不像是徐妃,也不像是皇帝,反倒像极了徐承弼,两人站在一起,倒似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说是父子也没有人会不信。兴许是因为长得像,小平安慢慢地对徐承弼也有了好脸色,虽然不像对玲珑那样亲密信任,至少也愿意让徐承弼抱一抱,牵一牵。 徐承弼对这个小外甥真是小心翼翼,捧在手上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他连跟小平安说话都是轻声细语的,生怕吓着这孩子。小平安的出现,让徐承弼满身仇恨戾气都消散了许多,他将小平安视为大梁的未来,他要亲手为他打下这片江山,把该属于小平安的东西拿回来。 其实当年姐姐入宫,徐承弼便抱反对态度,他并不是不喜欢皇帝,只是觉得与那么多女子争抢夫君,有什么意义?更何况姐姐入宫还不是为后,妃嫔的名字再好听,地位再尊贵,也不过是妾,连与皇帝并肩的资格都没有。身为徐家女,姐姐明明有更好的选择! 可皇帝坚持,姐姐最终也还是选择入宫,徐承弼知道,姐姐并非爱慕皇帝,只是为了保存徐家,保存他。 徐妃在宫中并不受宠,若非她是徐家女,亲弟弟又是名震四方的大将军,怕是皇帝连她寝宫都不会多去一次,她自己也乐得清静。入宫不久,徐妃便发现皇帝心胸狭隘睚眦必报,尤其是言谈间常露出对徐承弼的不满与厌恶,徐妃愈发担忧,她在家中也是被父兄疼爱长大,知书达礼温婉瑰秀,嫁入寻常人家,那必然是人人称赞的贤内助。 可到了皇室,便不是那么回事了。徐妃常委婉进谏,但皇帝若是能听得进去,又怎么会对徐承弼如此忌惮? 对于徐承弼的恳求,玲珑没有说可以,也没有说不可以。她很淡定,因为对她来说人类的死活无关紧要,在她没有尽头的生命,可见过太多这样的场景了,于是她问:“我帮你,能得到什么好处呢?” 徐承弼沉默良久,答道:“……但凡在下能做到,愿任凭姑娘差遣要求。” 玲珑摇摇头:“如果我只是想要一个仆人,那么招招手就有无数的人扑过来,不缺你这一个。” 徐承弼看向她,玲珑却又笑起来,伸出一根手指,从他俊美的面容,一点点划到心口的位置,那里还留着她的爪印,就好像这个人已经是她的所有物了。“我当然可以帮你,你要国泰民安还是风调雨顺,或是要长生不老,我都可以给你。但是,我也有要求。” 她用指头戳了戳徐承弼的心口:“我要你的灵魂。” 徐承弼一愣。 “灵魂?” “人死生灵,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有些世界的人类死后不会生灵,而是化作世界的一部分,但也有些人的执念,能够冲过天道与法则的限制,这也是很常见的事。” 她很着迷地抚着他的脸,“这样坚毅不屈的灵魂,是应该要被好好收藏起来的。” 她见过很多奇迹,而能创造奇迹的,绝大多数都是人类。 就比如说小平安。 玲珑对这个小灵魂实在是非常感兴趣,简直想要把他拆开来研究研究到底是怎么回事,也许以后她也可以凭空创造出新的灵魂,然后自给自足,再也不用挨饿岂不是美滋滋? 这种危险的想法在她脑海中挥之不去,毕竟经常饿肚子对龙女来说并不是件值得高兴的事,只是她陪着这小东西玩了许多天,也没能弄明白他身上究竟有什么异于常人的地方,不过玲珑甚至能够给出一个算是温柔的回答:是母亲的爱,秋红的忠诚,还有无数宫女太监们的守护,以及不灭的希望,才诞生了这么一个本不该存在的灵魂。 这又不是什么化学方程式,还有迹可循,玲珑想不明白,这自给自足的套路便已宣告失败。 她试过许多次,她的龙鳞可以拟态成为栩栩如生的人类,嬉笑怒骂喜怒哀乐表现的与常人无异,可没有灵魂,就只是一具空有其表的皮囊,一点都不美丽。 而美好的灵魂是发光的,玲珑最喜欢亮晶晶的东西,所以她对自己用龙鳞所创造出的人偶并不喜欢,甚至很少会使用,毕竟没有灵魂不会发光的生命,在她看来毫无价值。 徐承弼显然不明白玲珑话里的意思,但他明白自己身上有她想要的东西,那就好,那就说明他还有用处,并不是废物。 “只要你想要,只要我能给。” 显然,玲珑非常喜欢这种全部身心都热爱着自己的人类,她也不吝于庇护他们,徐妃想要弟弟好好活着,她可以给,徐承弼想要国泰民安,她也可以给,只要他们把灵魂作为代价献给她就可以了,从此以后生活在荒海之中,难道不比凡尘俗世更加逍遥快活? 头一回,她捧住了徐承弼的脸,带着些许爱怜的意味,亲了亲他的额头,宛如哄着稚子:“如你所愿。” 小平安踉踉跄跄扑过来抱住玲珑的小腿,显然他见两人如此亲密,心中不高兴了。 秋红带着他逃亡近三年,什么苦没吃过,她怕小平安的存在被人知晓,向来都把孩子藏在身上,只露出口鼻供他呼吸,是以小平安直到现在路都走不稳当,又因为不能发出声音,也不喜欢说话,很多时候他都是抱着玲珑的小腿仰起头表达自己的需求,虽然弄不懂创造灵魂的原理,但小平安是与众不同的,玲珑对他自然比对别人多了几分耐心。 谁叫这孩子生得好看又乖巧不吵闹呢? 她松开徐承弼,捞起小平安放到腿上,对徐承弼说:“放出风声去,就说……上天有好生之德,降甘霖以泽万民,京城除外。” 徐承弼一惊。 玲珑微微一笑,揉着小平安的脸蛋,没什么肉,但软绵绵的很好捏:“天灾频繁,皇帝不是终日沉迷僧道之事?他可未必信这个,只是想找个借口甩锅罢了,这一片狼藉的大梁怎么会是他导致的呢?他怎么会犯错呢?他怎么会是昏君?所以这一切都是天意,不怪他。” 但如今上天都明说了我给你们下雨,但不给京城下,你就说是什么意思吧。 京城那地方,住着谁?谁得罪了上天? “至于滁河公淮安侯等人……‘如奸臣难制,誓以死清君侧’。”玲珑慢条斯理地说,“别人打这个口号,是乱臣贼子,可你徐承弼,不是。你振臂一呼,便有无数人愿意追随,更何况……还有他。” 她拍了拍小平安的脑袋,小家伙傻乎乎地举起双手,抱住玲珑那只拍自己脑袋的手蹭了蹭,一副依赖的模样,嘴里还嘟哝着什么,过于模糊,玲珑跟徐承弼都没有听清。 小平安是徐妃与皇帝之子,是正儿八经的皇子,而皇帝膝下如今并无儿女,好不容易怀上的,也在永无休止的争斗中没了。 那还有什么好担心的呢? “去吧,三日之后,天降甘霖,亦是徐家洗清冤屈的开始。” 徐承弼深深地望了玲珑一眼,玲珑却突然冲他笑了:“还不走,是我再亲你一口不成?” 徐承弼那张俊美的脸瞬间染上薄红,倒是小平安,似乎明白“亲”是什么意思,抓着玲珑的手往自己脸上往,小嘴儿叭叭往上贴。不过他第一次亲人,根本不会,嘴巴贴着,显得笨拙又可爱。 这真是玲珑所见过的人类幼崽里顶级可爱的那一种,她立刻把徐承弼抛之脑后,还赶他走,徐承弼无奈地看了眼这一大一小,虽然很想留下来陪伴,可他终究还有许多事情要做。 待到徐承弼走了,小平安才一副小大人模样的松了口气,他才那么点大,却老气横秋,玲珑说是带他,其实也就是把他放在边上偶尔玩一玩,真正说到照顾,那不是还有下人吗? 可小平安就是亲她,玲珑也是猜测可能是因为自己吞噬了徐妃灵魂的缘故,也许正是因为小平安的不平凡,才能够察觉到吧。 三日时间,足够天降甘霖的消息传到京城了,可皇帝没来得及高兴,就听到了后面那句不予京城,他登时便恼怒起来:“是何人在妖言惑众?给朕把他抓起来!” 来回禀的太监瑟瑟发抖:“回皇上,外头、外头都在传……” 皇帝究竟信不信神佛,也许只有他自己知道,可如果真的天降甘霖却不予京城,那必然是在位的统治者惹怒了上天,也就是说,皇帝德不配位,根本不配做这个皇帝! 虽然不愿意承认自己是个昏君,更不愿意承认自己做了许多糊涂事,也对眼下的困境束手无策,但真要让皇帝让出屁股底下这个龙椅,那是万万不可能的——他怎么舍得? 当下龙颜大怒,立刻派人去调查流言的来源。 然而还没来得及查出结果,次日果然天降大雨,龟裂数月的土地终于得到滋润,皇帝的脸色却无比铁青,原因无他——就连城外都在下雨,京城却像是被上天遗忘,雨幕在城墙外戛然而止,这一刻,皇帝感到头皮发麻。 帝王不仁,可讨伐之。 他将成为众矢之的,他拼了命想要逃离的指责,仍旧会降临到他头上。 登基之后,非但没有如愿施展自己的抱负,反而处处掣肘寸步难行,皇帝心中如何能忍啊!后宫的常妃听说此事,也觉得稀奇,难道世间真有神佛? 可惜她是后妃,并不能出宫,否则也真想亲眼目睹这一番奇景。 大雨整整下了三天三夜,灾民们抱在一起痛哭失声,就在此时,徐承弼坦诚身份,振臂一呼——那真是民心所向,万众所归! 得知徐承弼非但没死,手上还秘密多出了一支军队,甚至重建了徐家军,皇帝终于双腿一软,再也站不住,瘫倒在龙椅里,半天没能爬起来。 在这之后,他像是知道自己的死期快要到了一般,是再不管别的了,连早朝都不再去上,御书房的奏折堆成了山,告急的文书雪花一样飞来,皇帝统统不管。他要在人生最后的这段日子里纵情享乐,别人的死活与他何干?! 徐承弼在自己所占下的地方都颁布了新的法律,尤其是在大灾初过的处理上。此外,他减免了百姓们两年的赋税,并且着人兴修水利,开凿运河,以连接天下水系,预防天灾。 这些工程也给予了流离失所的灾民们吃饭的机会,一时间,人人都知道徐将军,而骂龙椅上那位天子是昏君。 皇帝对此充耳不闻,他疯狂地睡着女人,喝着酒享着乐,欣赏着美人,甚至饶有兴致的与美人们一同起舞,直到徐家军攻入京城,他听到外头的吵闹声,心中又想起那个让自己嫉妒厌恶的男人,想起当年父皇驾崩前对自己的耳提面命,要重用徐承弼,要信任徐承弼,倘若不能压抑自己内心的怀疑与不安,可夺其权留其名,决不能害其性命。 他没有听父皇的,所以才沦落至今日这般下场。 现在想想,皇帝恍然意识到,已经很久没有人跟他说说真心话了,那让他倾心爱慕一见钟情的常诗画,见了他不是冷嘲热讽便是阴阳怪气,其他嫔妃则由于他的脾气愈发暴戾古怪,对他唯唯诺诺,到了这时候,皇帝想起来的,居然是徐承弼的姐姐。 徐妃……她的闺名叫什么来着?皇帝不记得了,只记得那是个很美丽也很温柔的女人,但正因为太过温柔,便显得无趣,不会讨好也不会谄媚,每次见到他都要说一堆他不喜欢听的话,所以他渐渐也不往她那儿去了,甚至因为将对徐承弼的厌恶迁怒到了徐妃身上,现在想想,真是可笑。 他不如徐承弼,原来早在很久以前就已注定。 徐承弼进入皇宫时,皇帝已经自尽于大殿之上,身着龙袍,头戴冠冕,他手边有一封诏书,上面除了还徐家清白以外,还追封了徐妃为皇后——竟是丝毫没有把他的原配放在心中,更遑论常妃。 先帝儿子不多,活到成年的也只有皇帝一个,而皇帝前朝后宫尽是一团乱,怀了龙种的嫔妃也没几个生下来的,唯一一个有希望为他生儿育女的徐妃,却又自尽为徐承弼求一条生路,可笑的是皇帝到了临死前,留下这么一封诏书,又是为什么呢? 他愧疚了?后悔了? 但那又有什么意义? 至少对徐承弼而言毫无价值,因为他的家人都已经不在了。 世人都以为徐承弼会顺势登基为帝改朝换代,可出乎意料的是,他并没有取而代之,反倒是将一个两岁多一点的小娃娃推上了龙椅。大臣们自以为懂了,便纷纷上书劝徐承弼为摄政王。 这个套路谁不懂?当两年摄政王,等小皇帝长得差不多了,再让小皇帝禅位,这才能名正言顺地继位嘛! 可他们真的想多了,徐承弼根本没有当皇帝的想法,他也没有隐瞒小平安的身份,而有他在,没有任何人敢轻举妄动——前有邱老将军投诚,后又收复徐家军,拳头大的就是老大,大臣们再也不见了皇帝在位时的嚣张难缠,一个比一个乖巧,恨不得夹起尾巴做人,哪里还敢整幺蛾子? 即便徐承弼没有断一臂,他也不会当皇帝,他并不渴望这个位子,他只想以徐家人的身份继续守护这片江山。而现在,他要为他的外甥效忠,以报姐姐的恩德。 小平安虽然没当过皇帝,但他那打小因为四处逃亡而锻炼出的沉默,成功让他在大臣们的眼中显得格外冷静有潜力,谁也不知道他心中其实慌得要死,甚至一下朝,被徐承弼抱到玲珑身边,便哭着朝她跑了过去,嘴里喊着:“凉!凉!” 玲珑哎呀一声,戳他脑门:“你喊谁娘呢?我可不是你娘。” 他却不听,仍然喊她凉,四肢并用的往她身上爬,成功爬上去之后紧紧钻进玲珑怀里,揪着她的衣服瑟瑟发抖,显然刚才那一波是吓到他了。 玲珑觉得小平安这样很好玩,脑袋藏起来屁股露在外头,跟只小鸵鸟一样。 她伸手捏了捏小家伙的屁股,浑身上下轻飘飘没二两肉,惟独这地方肉稍微多一些。 小平安动了动,愈发卖力地朝她怀里钻,徐承弼在边上看得好气又好笑,便想将这小家伙拎出来,结果手刚伸出去就被玲珑无情地拍到一边:“给我老实点儿,边儿坐着去!” 徐承弼便老老实实去边上坐着了,小平安在玲珑怀里钻够了,才偷偷露出一颗毛茸茸的小脑袋,今天这一切对他来说实在是太可怕,一大堆不认识的人对着自己又下跪又磕头还叫皇上,他哪里知道皇上是什么,皇上又不能吃! 玲珑顺着小平安的背,察觉到这具小身体里的稚嫩灵魂逐渐稳固起来,真神奇……真想知道到底是怎么做到的。如果是凭借希望与执念的话,那玲珑可能永远都没办法达成,因为她没有希望,也没有执念,缺失了这些情感,她便无法创造灵魂。 咦,不过现在想想,好像……很久很久以前,她曾经用自己的龙鳞制作过一个人偶,丢在了某个世界。当人偶消亡,根据力量耗损程度,有的龙鳞会化为光消失,有的龙鳞则会回到荒海,但好像曾经有个例外来着。 她制作出的人偶,有一个生出了灵魂。 是什么时候的事儿来着? 啊……想不起来了。 玲珑挠了挠脸,非常苦恼,小平安见她这样,也学她挠挠脸,显然他也是很苦恼的,玲珑见他这样,不由大笑起来,小平安也跟着傻呵呵地笑,徐承弼见他们俩高兴自己便高兴,面上虽不显,眉眼却无比温柔。 此时,有内侍进来禀报,说是皇后娘娘在后宫大闹,吵着要见徐承弼。 玲珑顺势看了徐承弼一眼,徐承弼也很惊讶,他并没有对皇帝后宫的嫔妃做什么,只是也懒得去管,横竖只要她们老老实实,给口吃的还是做得到的。 玲珑问:“你确定你没说错?是皇后娘娘,不是常妃娘娘?” 那内侍愣了下,随即答道:“回姑娘,的确是皇后娘娘要见徐将军,而不是常妃娘娘。常妃娘娘在自己宫中为先帝爷抄写佛经,一直没有出来过。” 玲珑立刻赞许道:“太感人了,真是个重情重义的好女子。” 851|第七十四片龙鳞(七) 第七十四片龙鳞(七) 重情重义这四个字从玲珑嘴里说出来, 跟骂人似的。 “你这是什么眼神,我夸人都不行了?”玲珑非常不满徐承弼的表情, 她顺手把小平安丢给徐承弼, 懒得搭理这舅甥二人,“走, 去瞧瞧, 我也是有点想见这位重情重义的常妃娘娘了。” 内侍有点忐忑地提醒道:“姑娘, 要见徐将军的是皇后娘娘, 不是常妃娘娘……” 玲珑瞥他一眼, 鼓励道:“好好干。” 那内侍懵逼了两秒钟, 没弄懂玲珑是什么意思, 但还是乖乖站在前面引路, 自徐承弼入京后,天灾消失,百姓们也逐渐安定, 对于曾经背井离乡的老百姓来说, 龙椅上坐着的人叫什么名字他们真的不在乎,能吃饱饭,穿上衣裳, 一家人和和美美在一起, 不用担心活不下去,就已经很幸福了。 谁给他们好日子过,他们就信奉谁。 所以先前的皇帝就算死了,留在民间的也是个骂名, 人们只要想到他,就会想起那龟裂的土地恐怖的蝗灾,以及这天灾所造成的无数人的死亡。可怜皇帝生前没能得好名声,死后也要被拽出来鞭尸,他自己自尽了倒是爽快,却不曾想没有人愿意原谅他。 皇后娘娘——不,应该是先皇后娘娘,她是个脑子不怎么灵光的人,很久以前就被丈夫的花言巧语骗得死去活来,脑子里好像除了爱情装不了别的东西。徐妃在的时候,她还能稍微收敛一点,徐妃一死,常妃入宫,那常妃岂是性格宽厚之人?皇后跟她那是掐的死去活来,两人一个有皇帝给的权,一个有皇帝给的宠爱,都对彼此手上的东西虎视眈眈,好家伙,先皇帝后宫那一片血雨腥风,都要感谢这两个女人的兴风作浪。 而这位先皇后娘娘要见徐承弼,居然是质问,为何小皇帝登基后,身为嫡母的自己没有被封皇太后。 她理直气壮地问了出来,还当自己是那个高高在上的皇后娘娘。当然了,兴许也是徐承弼脾气太好了,在打进京城后,都没有跟她们一般见识,就连背叛他的常妃他都能放过一马,更何况是自己? 此时此刻,皇后娘娘完全忘了曾经自己是如何对付徐妃的。 徐承弼低头看着这个可笑又贪婪的女子,她几乎将贪字写在了脸上。她想要名,又想要利,还想要权,要所有人都供着她怕着她,凭什么呢?就因为她是先皇帝的皇后? “先帝已经死了。”徐承弼慢慢地说,“你也想去陪他?” 先皇后吓了一跳,她迅速看了一眼小皇帝,咬牙道:“就算你扶持这小童当了皇帝,那又如何?朝中你一时压得住,可日后你又要怎样应对?我爹乃是滁河公,是先帝心腹,只要你愿意尊我为皇太后,我可以——” “不需要。” 徐承弼拒绝的干脆利落。 此时的他丝毫没有面对玲珑与小平安时的温柔,眉眼锐利冰冷,看得先皇后心中一惊,大骂自己大意,父亲乃是先帝心腹,徐家倾覆一案,父亲可没少出力!徐承弼不提,难道她就忘了?这人……可是与他们有着血海深仇啊! 先皇后这才知道害怕,她也是一时被冲昏头脑,才敢吆喝着要见徐承弼,明明徐承弼入宫之前,她都吓得想要先逃走了! “滁河公会死。”徐承弼就用这么淡漠的语气告诉先皇后,“他欠了徐家的,得拿自己家来还。” 先皇后瞪大了眼:“不你不能——不管我爹做了什么,其他人都是无辜的!我爹他——” 玲珑在边上翻了个白眼:“还有完没完了,跟她废这么多话做什么,杀个滁河公算得了什么,当初滁河公不还亲自把徐家人押解到刑场,亲自监斩吗?” 徐承弼平静的外表下掩藏着滔天的恨意,是玲珑与小平安的出现,让他能够将这腔恨意勉强压制,午夜梦回他都不敢去想家人的面容,生怕自己变成一个只知道杀戮的怪物。 在先皇帝的示意下,滁河公压着他,逼着他看完了徐家人的行刑过程。一颗颗脑袋骨碌碌滚在地上,有生他养他的母亲,有温柔贤惠的嫂嫂,还有稚嫩天真的侄儿……他们的死,是他亲眼所见,眼前这女人,竟还敢问他要好处? 徐承弼自然是要原样奉还的。 先皇后连一句话都没能再多说便被误了嘴拖走,其实只要她安分守己,老老实实待在皇宫里当个背景板,徐承弼不介意留她一命,可她太聒噪,也太贪心,活着实在是没什么价值。 他要让滁河公也亲眼看着自己的家人人头落地,来偿还这场血债。 只是这不查则已一查惊人,滁河公家中的财富被抄出来时,前来围观的百姓都看呆了!后来人人传说滁河公家里全是银子,连地都是用银子铺的!这其中究竟有多少水分不得而知,但滁河公家里的确是相当有钱,甚至赶得上半个国库!可见他敛财手段如何了得,尤其是在徐家覆灭,他成为皇帝的左膀右臂之后,眼里更是只剩下了钱。 杀了滁河公,还有淮安侯。 徐承弼与淮安侯曾有几面之缘,那时两家刚刚定亲,他作为准女婿,自然要拜见岳丈。 只是如今再见,一人高高在上,一人已是阶下囚。 跟深得先皇帝信任的滁河公相比,淮安侯称不上有什么才能,他只是心狠手辣,而且有个极为聪明的女儿,得了皇帝欢心,这才跟着平步青云,连带着淮安侯府都成了京城首屈一指的贵族之家。因为先皇帝的支持与信任,他才能有今天,可是徐承弼却觉得,淮安侯好像一点都不感激先皇帝啊。 他也不听淮安侯废话,只将谋反的证据与龙袍丢到他面前,无情地说:“这是从淮安侯府里搜出来的东西,你有何话说?” 淮安侯哪还有不明白的?他们父女当初怎么对徐家的,徐承弼就怎么对他们! 徐家树大招风,哪怕只剩下徐承弼这么一个能够上阵杀敌的男儿,皇帝也十分忌惮。徐承弼幼时与皇帝相处颇多,知道此人心胸狭隘,因此再三告诫母亲与诸位嫂嫂,一定要谨言慎行,免得惹祸上身。徐老夫人与徐家几位少夫人都是聪慧之人,寻常更是不怎么出门,你说从徐家搜出了谋反的证据与龙袍,可笑不可笑? 徐承弼远在千里之外,徐家只有几个还没长大的稚童,请问这龙袍是要给谁穿? 可皇帝不介意这些漏洞,他只是想要个理由除掉徐家罢了。 而在徐老夫人严防死守的时候,又有谁能不被怀疑地将这些东西带进去呢? 自然是当时还是徐承弼未婚妻的常诗画了。 她生得貌美,性情又温婉大方,与谁都能说到一起去,徐老夫人对她十分喜爱,几位嫂嫂也多有照顾,怕徐承弼常年不归家,人家姑娘等得久,便常常请常诗画过府说话,每回常诗画离开,徐老夫人都会给她带上许多好东西,甚至徐承弼的院子都许她进去逛的,毕竟日后她便是这里的女主人。 谁能想到,正是这位温柔、体贴、善解人意,又与徐家人相处融洽,连徐承弼的侄儿侄女们都分外喜欢的未来小叔母,将徐家送入深渊? 即便是现在,徐承弼想起常诗画时,印象最深的也是她秀丽的谈吐与宜室宜家的气质。 母亲常常给他写信,信中多有说常姑娘的好,耳提面命,叫他决不可辜负人家姑娘。徐承弼心中万分感谢,也暗暗发誓会如兄长们对嫂嫂们一般,矢志不渝。 若他得知当初答应母亲要求自己成婚并由母亲做主为自己挑选的未婚妻是这样的人,徐承弼无论如何也不会应下这门婚事。 只可惜为时已晚,偌大的徐家,在帝王的虎视眈眈下,最终竟是毁于一个女子之手! 淮安侯与滁河公一样,都亲眼见着全家人被一颗一颗砍掉脑袋,只是淮安侯明显没有徐承弼这样的承受能力,看完行刑后,他彻底疯了,徐承弼亲自挑断了他的手筋脚筋,将他丢出去自生自灭,此后淮安侯的死活,再也无人在意。 常诗画在宫中安安分分抄写经书时得知淮安侯府湮灭的消息时,手微微抖了一下,墨点子落到了纸面,迅速毁了一整张抄的差不多的佛经。 她已经抄了快半个月了,可从始至终徐承弼都没有来见她,哪怕她用计撺掇先皇后去讨要皇太后的身份,徐承弼也没有管她,就好像完全当她不存在,就连淮安侯府被抄家灭族,也是在一切尘埃落定后才有人告知。 常诗画生母早逝,淮安侯府又是破落户,当初徐老夫人能看上她,与淮安侯府的败落出不了关系。徐家已经手握重兵,是万万不能跟权贵之家结亲的,所以她才会被挑中。 明明被挑中之后,身价便水涨船高,连带着淮安侯府都在京中有了姓名,可常诗画不甘心啊,她还想要爬得更高! 她自幼生得貌美,展现自己的美貌,依靠美貌来获取自己想要的东西,已经成为了刻在她骨子里的本能。她讨好着徐老夫人,讨好着徐家的少夫人们,甚至讨好徐承弼那些还没有长大的侄儿侄女,可她心里头,无时无刻不充斥着不甘! 等到皇帝对她钟情并朝她抛出橄榄枝,常诗画甚至连犹豫都没有就迅速做了选择。 一切都按照她想象中那样进行的,除了皇帝实在是太没用了。 明明相遇的时候,他是那样有抱负,雄心壮志豪情万丈,为何在徐承弼死后,却像是换了个人,终日沉溺声色不问政事?常诗画要的不是这样! 得知徐承弼没死时,常诗画就知道,那人早晚有一天会回来报这血海深仇。如今这一天果然来了,她以为自己能平静地接受这个事实,可现在她才发现,原来她不仅不能,还开始害怕了。 说来也是好笑,听说他不仅带了个孩子回来,还带了个天仙般的少女在身边,怎么,那就是当初所谓的救了他的神仙?可那孩子,听说与他长得十分相似,难道这短短两年多时间,他与神仙连孩子都生了? 明知道是自己背信弃义在先,可常诗画心中还是生出了被背叛的难过与不甘。 她总是这样不甘心的。 少女时期,不甘心自己的出身比别人低。 定了亲,又不甘心嫁的人太过低调,不够张扬。 当了妃子,还要不甘心自己不能得到丈夫的全心全意。 她自认为人往高处走,自己也不过是顺应心意,可现在她为什么又开始后悔了呢? 常诗画终于忍不住了,她求见徐承弼,可徐承弼并不想见她。要么怎么说常诗画是个狠人,她为了见徐承弼,什么招儿都能使得出来,可她忘记徐承弼不是那个会给她写信,笨拙地表达忠诚的未婚夫,而是与她有着血海深仇此生都不能化解的仇敌。 无论她怎么折腾怎么自残,徐承弼都不会来看她一眼,甚至连她所居住的宫殿也被封住,此后余生,她都只能一个人呆在偌大的、空荡荡的宫殿里,徐承弼没有杀她,并不是因为对她还有情意,而是知道她想要什么,所以剥夺什么。 正如先皇帝会提前自杀,便是知道徐承弼不会放过自己,反正临死前该享受的也都享受了不是吗? 常诗画也不怕死,她怕丢人,她怕自己年纪轻轻貌美如花却就此了断在这深宫之中,她还想要得到更多! 徐承弼命人封锁了常诗画的寝宫,不许任何人入内,从前伺候常诗画的宫人全部被调出,就连一日三餐都是通过门缝递进去的,不会有人跟她说话,也不会有人搭理她,无论她在里面做出什么,都得不到回应。 到了后来,就连笔墨纸砚都不再给她准备,宫里没有任何消遣,能把喜欢热闹喜欢高调的常诗画活活逼疯! 她开始哭了,也开始怕了,每天都趴在门边捶打着门板,乞求徐承弼能见她,又哭着说对不起,对不起徐老夫人对她的信任,对不起诸位嫂嫂对她的好,也对不起那些还没长大的侄儿侄女……可无论她如何认错,都没有人搭理她。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这可怕的寂寞彻底把常诗画逼疯了,她偶尔清醒的时候,便扑到门口哭喊求饶,疯疯癫癫的时候,便认为自己是高高在上的皇后娘娘,所有人都要匍匐在自己脚下,她坐在桌子上大耍威风,曾经用来象征虔诚的神龛早在数年前已经被她推倒在地上摔了个粉碎,里面的佛像歪在地上,仍然双手合十,慈眉善目。 小平安慢慢地长大,总算是明白玲珑并不是自己的娘,舅舅也不是自己的爹,对此他非常难过,以至于好几天都胃口不佳。 玲珑也是住在宫中的,无论何时,皇宫里的大厨手艺都是一流,她对小平安的异状毫不担心,徐承弼见她如此,也跟着放下心来,可怜小平安还在做梦爹娘能来安慰自己,结果气鼓鼓了好几天,他终于忍不住上门找茬,却发现这两人正坐在一起吃独食,而且不带他! 顿时就怒了,哇呀呀一阵乱叫,扑过去捣乱,被徐承弼单手抓住摁在膝盖上揍了顿小屁股。 已经是皇帝大人的小平安相当愤怒,四肢扑腾奋力挣扎,却宛如被按住壳儿的小乌龟,最后他扑腾累了,徐承弼才将他放开,他哒哒哒跑到玲珑身前,抬起头,因为挣扎小脸布了一层汗,期待又彷徨,孺慕又不安。 玲珑笑道:“想叫什么就叫什么,只是个称呼罢了。” 她对小平安另眼相待的程度让徐承弼看了都眼热,这几年他愈发放手了,他也实在不是处理政务的料,让他行军打仗他比谁都行,可让他坐下来看那些乱七八糟的政事,徐承弼头晕。 好在当初的几位谋士,包括诸葛商在内都是治世之才,有他们辅佐,徐承弼也放心。 他现在只想把小外甥养大,待到四海升平海晏河清,再陪玲珑回去秘境。 在外头待久了,徐承弼才愈发想念起在秘境时的生活。 小平安跑过来的时候太快了,以至于近年来生活安逸饭来张口的小松鼠都追不上。 跟着徐承弼等人出了秘境,开启灵智,约莫有着人类十三四岁智商的小松鼠可帮了不少忙,后来小平安来了,它也慢慢退休了,小平安做了皇帝后,它更是日日跟在左右,两人好的像是兄弟一般。徐承弼常见一人一鼠对话,一个叽哩哇啦,一个唧唧唧唧,最神奇的是他们两个人好像还真能听懂对方在说什么,不得不说相当神奇。 小松鼠已经长成大松鼠,跳到小平安肩膀上时,把他整个人都往下坠了坠,险些没站稳扑街,徐承弼眼疾手快拉住,拎着小松鼠的后颈皮把它放到桌子上。 小平安立刻兴奋地对小松鼠说:“你说得对!我还是可以叫娘跟爹!” 小松鼠也唧唧两声。 原来小平安这两天没少为这事儿难受,他知道自己根本不是徐承弼跟玲珑亲生的,可他已经习惯叫爹跟娘了,他也很感谢那个把他生出来的娘,如果可以,也非常想要见见她。 但是,他真的最最喜欢现在这个娘,哪怕她不肯承认,他也能感受到她身上那股亲密而熟悉的气息。 这让小平安很困惑,明明说玲珑娘不是亲娘,可他就是感觉她是亲娘。 玲珑也无所谓他叫自己什么,随着小平安长大,他的身体在苏绩的精心调养下越来越健康,灵魂也越来越稳定,如今已经跟其他人差不多了,好像他本来就是属于这个世界的。 也可以换个说法,是他被这个世界所接受了。 真有趣。 她摸着小平安的头,非常想打开看看里面是什么样子,小平安可不知道他玲珑娘有如此可怕的想法,还很依赖地蹭蹭她,伸出手去拿桌上的吃的,自己吃一半,再分一半给小松鼠,哥俩儿好得不行。 小平安十五岁的时候,大梁国泰民安,徐承弼也终于可以履行自己的诺言,随玲珑回到秘境生活,将自己的灵魂与余生都献给她,不再有旁人。 小平安当然很舍不得,已经十五岁的少年皇帝一脸哭唧唧的样子,玲珑想了想,便拉过他的手,在他手心放了一样东西。 小平安好奇地看着手心散发着莹润光芒的鳞片,玲珑还如他儿时那般捏了捏他的脸:“你很特别,所以要随身携带,遇到危险的时候,它会保护你,你也可以用它来呼唤我,我听到的话,会来看你。” 只要她没有在睡觉。 秘境里一如当年,没有任何变化,只是徐承弼住的地方搬到了二楼,他履行了自己的诺言,再也没有离开过玲珑身边,做了她最忠诚的仆人。 从此日出日落,都有了归宿。 而那片龙鳞,从此被当做了皇室圣物,小平安从来都没有使用过它,哪怕他快要死掉了,也只是将龙鳞交给了自己的长子,嘱咐他要好好珍惜。 龙鳞熠熠生辉,永不黯淡。 美好的灵魂,大抵也是如此。 玲珑最终也没能弄明白究竟要如何创造出崭新的灵魂,这让她想起很久以前曾经做过的一个雪人,因为无法创造灵魂,她只能将自己的龙珠作为魂魄嵌入雪人的身体中,严格说起来,那其实也不算是灵魂,不知道那个雪人,现在怎么样了呢? 有没有找到创造灵魂的方法呢? 啊……算了,太麻烦了,还是懒得去想,活了太久,记得的东西太多,还是早点忘记比较好,毕竟记忆这种东西,累积太多了,可是会让人犯困的。 美丽的龙趴在归墟龙宫内巨大的珊瑚床上,伸出舌头舔了舔嘴巴,似乎还在回味刚刚被她吃掉的爱。 而在龙宫外,又有一个新的,具有灵魂的生物悄然诞生。 852|第七十五片龙鳞(一) 第七十五片龙鳞(一) 一大早上玲珑精挑细选, 终于从堆积如山的衣柜中找到了一条最为亮眼的裙子, 为什么说它最亮眼呢?因为它最贵,D家最新款,虽然是日常向连衣裙,但格外的仙,而且一条就要八万八, 有些人一年工资都没有八万八呢! 可谁叫她家里有钱呢?谁叫她是个千金大小姐呢? 她妈妈是开连锁酒店的,典型的女强人,爸爸是个小学老师,不过很久以前就去世了,女强人妈妈不懂带孩子, 就把她交给保姆, 再加上工作繁忙,常常天南海北的飞,又没有外公外婆爷爷奶奶,所以从小就过得很孤单。 以至于长大后遇到个英俊温柔的男人,不嫌弃自己这种内向别扭的性格百般讨好,立刻就被骗了身心, 和电视剧里那种苦情女主角一样, 无论女强人妈妈怎么反对, 都铁了心要跟对方结婚。女强人妈妈没办法,只能逼着男方签婚前协议,可好景不长,女强人妈妈后来飞机失事去世了, 这下可好,她一个没主见的人,被男人耍的团团转,不仅弄丢了公司跟财产,还眼瞎的没发现自己的“好闺蜜”已经跟男人私下里搞一起了,直到最后被扫地出门还一脸不敢置信。 玲珑来的时候,正处于双方交往的第三个月,为了照顾男朋友的自尊,她不再穿平时那些名牌衣服,而是尽可能地选择平价的服装,因为男朋友认为女生应该保守一点自爱一点,她夏天了还穿长袖。 ……神经病啊! 八万八的裙子它不好看吗? 就算不好看,看看这个价格,看看这个标签,你能昧着良心说它不香? 香当然是香的! 玲珑并不讨厌讨好型人格的人,但很多时候,这些人的真心都是喂给了狗。 不得不说八万八的裙子穿在身上就是跟八十八的没法比,不仅布料柔软舒适,而且剪裁合宜非常衬托身材,裙长到小腿,细细的肩带衬托出漂亮的颈项与锁骨,一身牛奶般的皮肤简直能发光,竟分不清太阳和她比起来谁更耀眼。 家里那么有钱,为了个男朋友,居然连司机都不要,也不打出租,天天挤公交坐地铁去上学,玲珑深深地觉得原主的脑壳有问题。在她看来,为了别人可笑的自尊心委屈自己,这种男朋友不要也罢。 八万八的裙子,那当然得搭三万三的高跟鞋,耳环要是钻石的才显得高贵,折射到太阳光还亮晶晶的,玲珑可太喜欢了。 她打扮好下楼,从小就照顾她的管家都呆了:“……小姐?” 玲珑非常享受这样的称呼,她也非常喜欢这栋占地巨大的豪宅,不仅有花园游泳池还有许许多多的佣人,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简直不要太幸福,光是从物质上,玲珑就非常非常爱她的女强人妈妈了。 女强人妈妈虽然没什么时间陪伴她,可女强人妈妈有钱,而且这些钱以后全都是留给她的呀!难不成要女强人妈妈每个月拿三四千块钱累死累活当个单亲妈妈每天除了上班还要赶回家给她做饭督促她学习,才叫称职? “祥伯,早餐我想吃英式早餐!” 她不再执着于每天喝粥吃咸菜啃馒头和男朋友“同甘共苦”,一日三餐不重样顿顿丰盛不好吗?为什么这么有钱还要去吃馒头咸菜喝白粥?男朋友也不见得这么吃吧?她可是千金大小姐,为什么要听男朋友说的“不能浪费要节俭”? 开什么玩笑,千金大小姐就是有这个资本浪费,有这个资本铺张! 就算她吃一份扔一份,女强人妈妈也不会说什么的啊! 想想钱包里的无限额黑卡,想想楼上那整整一层的豪华衣帽间,女强人妈妈虽然没时间陪她,可无论飞到哪里都会给她带礼物,玲珑觉得够了,真的,这还不满足的话,倒不如去体验一下真正普通人的生活,为了三瓜两枣争得死去活来,住隔音质量极差的小区被楼上楼下的吵闹声装修声吵得神经衰弱,职场上对着上司点头哈腰,生了病去医院挂号就得排老长的队还等不到床位——男朋友是什么?她不知道。 祥伯见自小看着长大的小姐今天心情好像很好,还穿了新裙子,就试探着问:“小姐,今天要不要安排司机?” 他们家的司机专门接送小姐,可这几个月小姐不知怎么回事,不肯让人接送,司机胡叔愁的头发都白了,他可是拿着每个月几万块的薪水的,小姐不让接送可怎么办?虽然他现在也能帮宅子里的人做点事,可拿了那么高的薪水,他心里不安啊! “要。” 胡叔一听,险些喜极而泣,立刻对着镜子整理服装检查仪容,力求要做一个完美的豪门司机! 玲珑众星捧月般被送到家门口,胡叔亲自为她拉开车门,她很矜持地点了下头,坐了进去。 她现在在L大读大二,女强人妈妈希望她学金融,可她非不听劝,按照自己的想法选择了历史,这门学科冷得要死,以至于后来她被丈夫扫地出门,连个养活自己的工作都找不到。 因为性格原因,再加上不住校,她在学校里也没几个朋友,同班的慕白梦因为性格爽朗大气,在班里人缘很好,同时也和玲珑是最好的“朋友”。 可不是嘛。 玲珑想。 吃她的喝她的还想睡她的男人,可不是最好的朋友么。 慕白梦家境一般,跟玲珑这种千金大小姐肯定是没法比的,人家无论衣食住行,都跟她不是一个世界的。网上有句话怎么说,有钱人的世界你想象不到,就是这么个意思。也许一开始她也是真心想跟玲珑做朋友,可“朋友”做久了,从玲珑身上得到了太多太多好处,最初的目的就变了,就想要更多。 羡慕也会变成嫉妒。 玲珑在班里除了她之外一个能说得上话的人都没有,其中倒也不乏慕白梦的手笔。在慕白梦口中,玲珑是个性情古怪不喜欢跟人来往的千金大小姐,反正不要去招惹就对了,其他女生也纷纷表示白梦你真善良,也就你能跟那样的大小姐做朋友了。 慕白梦便叹了口气,说,没办法啊,她真的没有朋友,我不能眼睁睁看着她这么孤单,感觉好可怜。 千金大小姐因为爱情已经逐渐变得泯然众人,脱去了昂贵的衣服,试图去过普通人的生活,可慕白梦知道,她是改变不了的,优渥尊贵的生活习惯已经深入刻骨,就算再怎么去努力接地气,大小姐跟普通人也是不一样的,因此在男人看来,这不是体贴,而是勉为其难的纡尊降贵,尤其是在男人自尊与自卑同样强烈的情况下。 想到这几天男人跟自己聊天时越来越暧昧越来越露骨的言语,慕白梦心头狂跳,虽然祝星渊没什么钱,是个穷小子,可架不住他长得好啊!而且又有本事有手段,地下情又如何?等两年,祝星渊跟玲珑结了婚,到时候自己想要什么没有?名分罢了,早晚能弄到手。这个社会,可是笑贫不笑娼的,没有钱你做什么都难。 不过今天的玲珑让她险些认不出来,就是从前还是千金大小姐的做派时,对方也是性格温吞内向的,完全没有大小姐的气场,可是今天…… 慕白梦笑嘻嘻地迎上去,展现她一贯的爽朗:“玲珑!今天来得这么早啊,还没打铃呢!” 玲珑瞥了她一眼,毫不掩饰自己的高傲:“上次你跟我说周二下午没课,害得我被扣了学分,我哪敢再信你啊,只好让人打印了一份课表,我的管家会提醒我,当然就不会迟到或者旷课了。” 虽然扣不扣学分对于她来说都无所谓。 慕白梦脸色尴尬了起来,眼见其他女生都朝自己看,连忙道:“对不起嘛,我不是都跟你道过歉了?当时是我记错了……” 真的该死,她怎么突然提起上回的事?还不是自己看到她跟祝星渊接吻心里生气,所以想整整她?几个学分罢了,大小姐还在意这个?真小气。 玲珑哦了一声,班里人陆陆续续到齐了,她也不给慕白梦面子:“你记错了?你记错了你怎么没被扣学分?你怎么到的那么准时?” 慕白梦:“……原来你还在怪我……那我可以再跟你道——” “不用了。”玲珑摆摆手,“几个学分而已,算不上什么,不过你跟我男朋友暧昧这回事儿,是不是该跟我解释清楚啊,好、朋、友?” 慕白梦倒抽了口气,这个人疯了吗?怎么什么话都敢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讲?她不管祝星渊的颜面了?! 虽然女生们对玲珑的评价不好,但男生们对这位大小姐却是没什么恶感的,尤其是今天大小姐美得发光,他们只顾着舔颜,哪里管大小姐说了什么?慕白梦虽然长得也不错,可是跟大小姐这种人间富贵花比起来,那顶多算个有点嚼头的甜馒头。 “玲珑,你是不是误会什么了?”慕白梦摆出一副温柔地表情,大脑却在飞速转动,玲珑怎么会知道她跟祝星渊私下撩骚?不可能的吧,祝星渊都说了这位大小姐无趣又呆板,如果不是家里有钱,母亲还是大老板,他根本不可能和这种女人交往。 不仅如此,祝星渊还说只有她是体贴温柔善解人意的,玲珑根本没法跟她比,如果不是玲珑,他一定会追求她,跟她在一起,不过现在也没关系,他还说一定会给她美好的未来呢! “误会?”玲珑挑眉,“你是不是忘了我是什么身份?想查点聊天记录,你就是删了,我也照样查得到啊。” 她抬起手,看向早晨自己亲自涂的酒红色指甲,这双手又白又嫩纤细漂亮,怎么能嫁给一个男人洗手作羹汤呢?那简直是暴殄天物,她根本就不应该干粗活!什么给男朋友买饭给男朋友送水给男朋友洗衣服在男朋友生日送几万块的电脑……想想玲珑都觉得亏得慌。 祝星渊配吗? 他当然不配! 慕白梦的脸刷的一下就白了,偏偏玲珑还要杀人诛心,冲旁边的女生们说:“我建议你们有男朋友的呢尽量避开这位姐姐,这位姐姐段位可高了,喜欢地下情都不要名分的,小心哪天头上变成一片青青大草原,人家还跟你们称姐道妹,啧啧啧,撬墙角这回事儿,做多了可能会上瘾,是吧慕白梦?” 慕白梦脸皮到底是薄,她被玲珑损的面红耳赤,就没见过这么不计后果的人!“你、你、你胡说!我才没有……我根本没有那么做!” 玲珑想了想,打开书包,她今天上学还带了平板:“我这儿有聊天记录,你要不看看再否认?” 八卦是人之天性,女生们更好奇,立刻就凑了上来,玲珑也不拒绝,直接翻开给她们看。大家都是加了慕白梦好友的,头像跟聊天记录可以作假,微信号总不能吧? 乖乖,真是真人不露相,没想到看起来爽朗大方的慕白梦私下撩骚男生时这么嗲! 顿时,女生们看慕白梦的眼神都变了,她们大多都有男朋友,可不想自己家的被这种人给勾搭走了。虽然说清者自清,可送上嘴的肉,几个偷腥的猫儿不吃?没必要拿这种人去考验彼此的感情。 还是远着点儿吧! 慕白梦还想解释,可惜上课铃已经响了,老师也进了教室,她想跟其他女生说话,结果大家突然避她如蛇蝎,这让她分外委屈,眼圈儿都红了。 看到她说哭就哭,女生们更相信玲珑说的话了,这段位高啊,玩不过啊!至少这种说掉眼泪就掉眼泪的技能,普通人绝对不具备! 玲珑从来都这样,她是不会给任何人留面子的,越是爱面子的人,她越是喜欢把对方的脸撕下来丢到地上,虚伪的人类不敢面对自己内心深处的卑劣,被揭穿时的无能狂怒太好笑了。 期间玲珑手机一直没动静,那位刚刚上任三个月的男朋友,已经开始对她实施冷暴力了。 原主实在是个傻白甜,她被祝星渊打动,就把自己家里的情况竹筒倒豆子般往外说,一点都不留,最好笑的是祝星渊在学校里塑造的是自己出身小康风度翩翩的形象,事实上他出身自一个偏远农村,家里光是姐姐就有五个,一家人砸锅卖铁送他上大学,他到了学校开始装人样,也就原主是个傻子,傻乎乎地给他钱给他送礼物,要啥给啥,像是这样不要脸的人,玲珑见多了,也最知道要这怎么做才能踩到他敏感的自尊心,让他难受,还得为了钱讨好她。 结果什么好处也捞不着还会被她一脚踢开,想想到时候祝星渊那副人财两失的面孔,玲珑就想笑。 所以对付祝星渊,可不会像对慕白梦这样迅速解决,那也太便宜他了。 换作平时,男朋友三天不搭理自己,原主早就急了,又打电话又发消息还会去找祝星渊的舍友询问,祝星渊呢,什么都不用做,只要躲着她就好了,原主就会跟小狗似的巴巴带着昂贵的礼物去见他。 几万块的键盘鼠标游戏机那是一点都不心疼地送,生怕自己送的便宜了男朋友会生气——在度过最初的甜蜜期之后,祝星渊已经彻底拿捏住了她的性格,知道要怎么掌控她,才能让这个千金大小姐对自己死心塌地,不顾一切为自己奉献。 而且接受礼物的时候,还得摆出一副我一点都不稀罕是你求着我收我才收的姿态来,于是愈发令人对他死心塌地,觉得他是全世界最独立、最不为金钱所诱,甚至觉得自己这样送礼物给他是对他人格的侮辱,可是不送东西,又没别的能表达自己对他的爱意,谁叫自己除了这个身份,根本一无是处呢? 天哪,玲珑想想都觉得这姑娘真的惨,你天生是千金大小姐,就已经赢起跑线了,是无数人终其一生都不可能达到的高度。 祝星渊这厮凭什么跟她比? 这种吃着软饭还要嫌软饭不够硬的男人,最好是有多远滚多远。 不就是互不联系嘛,不联系就不联系,难道玲珑还缺爱慕者吗?她不过是班里亮了一圈相,看看其他人对她的态度吧! 盛世美颜家财万贯她一个不缺,区区一个祝星渊,真算不得什么。玲珑仔细算了算,交往三个月以来,祝星渊跟当初追她时的态度那是天差地别,先用温柔理解的姿态瓦解她,获取她的心,等追到了手立马开始转变套路,从一天给她打好几个电话到几天打一个,后来干脆不打,让已经爱上他的人忐忑不安胡思乱想,再以爱之名来驯服她,让她改变她的生活习惯为人处世的态度……不得不说,真是个高手。 玲珑上完课就回家,以前她觉得家里的豪车跟司机停在校门口太惹眼了,被祝星渊看到不好,会让他觉得自己是个骄奢任性的人,因为喜欢他,所以总希望在他面前自己是完美的,最好样样都能符合他的标准,完全没意识到自己是被温水煮了青蛙,跟这种凤凰男结合,无疑是把自己推进火坑,被人卖了还不自知。 女强人妈妈倒是火眼金睛,可惜她还没来得及为女儿铺好路便死了,而她愚蠢的恋爱脑女儿直到临死前,都还不明白是为什么,自己明明这样努力,努力去爱着祝星渊,去接受他的家人,为什么最后却是这样的下场呢?为什么他却不爱她? 她也不明白为什么慕白梦会背着她做出和祝星渊偷情的事,她不明白,到死都不明白。 其实不明白也很正常,她无需明白。 这世界上有一些人类非常的幸运,他们从出生到长大,都被另外一些人捧在掌心,养得天真,又对这个世界充满爱与希望,因此当这份天真被打碎,留下的只有残酷之后,他们很难去理解为什么。 无需理解,也无需问为什么,在人类世界,爱被辜负,从来都是很正常的事。 只有龙女永远不会辜负爱,因为她知道爱有多么珍贵。 这样上了两天课之后,跟玲珑同班的同学们也渐渐习惯了这位高高在上又性情傲慢的大小姐。说起来她跟电视剧里那种蛮不讲理的大小姐可不一样,电视剧里这样身份的基本都是恶毒女二,怎么坏怎么来,好像都没长脑子,可玲珑的傲慢却让人觉得理所当然——换你是知名女企业家沈妍的女儿,你傲不傲慢? 人家有这个资本,你上网的时候不也天天喊沈妍爸爸,问人家还缺不缺上过大学会自己照顾自己的狗子吗? 再说了,鼓起勇气跟玲珑说话之后,才发现她跟慕白梦口中的古怪阴郁大小姐完全不一样,如果说这样的人都是古怪阴郁的,那世界上再也没有开心的人了! 只要不惹到她,不触及她的底线,她绝对是世界上最好相处的朋友! 玲珑相当大方,为了跟同学们搞好关系,请大家吃饭唱K什么的简直小菜一碟,当然,同时她非常记仇,请了所有人,惟独漏过了慕白梦…… 慕白梦终于也感受了一把曾经玲珑被无视的感觉,只不过她没有人家千金大小姐的家世,每天还要在学校跟宿舍生活,没有豪宅豪车也没有管家司机,所以过得更难受罢了。 大概过了一个星期,玲珑已经潇洒快活地差点儿把祝星渊这个人给忘了,对方终于按捺不住,给她发消息了,问她在哪儿。 彼时她正在家里,刚刚泡了个超级豪华的牛奶花瓣浴,吹干头发躺在床上享受超大家庭影院,边上还有佣人送上来切成好入口大小的进口水果,实在不是很想搭理。 对方就连着发了好多条,颇有种当初追求时的热情了。 直到第二天,玲珑也没回。 不就是若即若离忽近忽远欲擒故纵嘛,这谁不会呀,这些小招数,她玩剩下不知多少年了。 853|第七十五片龙鳞(二) 第七十五片龙鳞(二) 可能是因为电话消息都没有得到回应, 祝星渊到底是忍不住了, 怎么说玲珑都是他的提款机,他靠着她才能不需要家里的女人们卖血供养,还能过上富裕的生活,没把玲珑死死拿捏在手里,没能结婚, 没能成为驸马爷,他怎么可能让玲珑就这么逃脱自己的手掌心呢? 适当的冷暴力过后,他也会甜言蜜语地哄她,由于长了一副比娱乐圈明星都不逊色的好皮相,温柔低语时简直醉死个人, 长得好便是有优势, 他又不油腻,很爱干净,很注重己身的气质与身材,说话做事都是一流,任谁也想不到内里的狼子野心。 反正玲珑在见到他的时候,对这副皮相是很满意的, 对方又不是那种一看就很猥琐下流的男人, 反倒清新淡雅, 如青竹一般。 本来就不想立刻分手便宜了他,现在玲珑更不想分手了,怎么说也得玩弄到他人财两空才行啊。 因为好些天没联系,祝星渊心里有点着急, 但这必不可能会表现出来,他表现出来的急,是因为找不到她、联系不上她而产生的担忧,甚至于在教室门口等到玲珑的时候,他第一时间不是道歉,而是过来发脾气。 玲珑都惊呆了! “你这几天到哪里去了?!知不知道我一直在找你?!”祝星渊英俊的面容上布了一层薄薄的汗,语气凌厉,却又难掩其中担忧与焦急,让人听了都觉得自己真不是个东西,居然这样让人担心,“有什么事要去哪里不知道跟我说一声吗?我这几天社团有事,你知不知道你让我多分心?多着急?!” 一个即便课业忙得要死却仍然心系女朋友就算她任性不回他电话跟消息也仍然痴情无比的男人浮现了。 玲珑:…… 她眨了眨眼,换作原主,早哭唧唧掉眼泪道歉了,然后心里觉得自己真不懂事,男朋友都这么忙了还让他为了自己奔波,一定要更加好好爱他才是! 然后就疯狂送礼物给钱,祝星渊一边说不要一边扯开口袋,还要怪罪她太大手大脚不知道节俭,于是她就再一次愧疚再一次开始检讨自己,愈发把自己放在了卑微的位置上,觉得这样一个深爱自己的人,说什么都是为了自己好,自己却不能改进,实在是太糟糕了,根本配不上他! 但玲珑不是。 她是个唯我独尊的人,旁人对她的爱她都认为是理所当然,更何况是担忧?面对祝星渊唱作俱佳的表演,她也不遑多让,大小姐脾气顿时出来了,一跺脚:“你还好意思说!我这几天都在学校里上课,一堂课也没落下,你真担心我?真担心我就不是嘴上说说了!早就过来找我了!这儿这么多人,你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儿给我难堪就是担心我?不好意思我不需要!” 说完她转身就走,祝星渊立刻追了上去,几次试图抓住她的手都被躲开,两人渐行渐远,看得一众同学目瞪口呆。 讲道理,这大美女跟大帅哥吵吵闹闹都不让人觉得烦躁,画面美得跟拍偶像剧似的,周围路过的人全是背景板,就这俩,站在路边都显得有十层滤镜。 祝星渊一路追着玲珑出了教学楼,他可能很疑惑为什么她突然变了性子,不过也没多想,最终,由于他追了太久,玲珑觉得再不给握手可能对方不知道要怎么收场了,终于一个“不小心”,让祝星渊握住了手腕。 她还是很生气的样子,然而容貌明艳绝美,显得宛如烈焰,似乎能将人心都灼烧干净。“快放开!” “我不放。” 还是个低音炮,不得不说,真的很好听。 玲珑眼睛一亮,脸上还是生大气的表情,存心为难祝星渊,想看他究竟能怎么随机应变:“你还好意思怪我,你忙社团?你忙社团怎么还跟慕白梦私底下撩骚?噢哟,你都没叫过我媳妇呢,都管她叫媳妇了?你俩什么关系啊?私底下背着我干嘛了啊?” 慕白梦害怕自己跟玲珑撕破脸的事被祝星渊知道,到现在都没敢跟祝星渊说两人撩骚的事儿被发现了,祝星渊也是头一回知道,他倒是也干脆:“是我错了。” 玲珑:? 都不带否认的? 这家伙? “我也不知道自己脑子里在想什么,明明已经有了你,事后后悔也来不及了,可是玲珑,这事儿你也有责任。” 玲珑头上瞬间冒出巨大的问号:“我也有责任?” “是你将慕白梦带到我身边的。”祝星渊声音低沉而富有磁性,简直像是在催眠,反正玲珑听着还觉得挺有道理,“我们约会的时候,你总是带着她,你去洗手间,她便找我要了微信号,加了好友,说是以后你有什么事她会帮你联系我,然后她每天三遍问候,有事没事都会跟我说,你呢?玲珑,你这么做过吗?” 玲珑:? 这还是她的错了? “你为什么不盯着我?为什么不像慕白梦那样看重我?还是说你根本没有你说的那样爱我,其实一点都不在乎我?”祝星渊神情忧郁,如此英俊的人露出这样的表情,天底下的女人见了没有不会心碎的,“现在呢?看到我跟慕白梦的聊天记录,你有没有生气?有没有气到想跟我分手?” 玲珑懂了,这人是瞬间偷换概念,把自己跟慕白梦的撩骚说成是因为她这个女朋友对他不够关系不够紧盯,而且到哪里还都带着慕白梦,所以他感到不安感到她不是那么爱他,于是故意和慕白梦撩骚来试探她、气她。 这样的话,玲珑就应该感到愧疚、抱歉,因为自己不够重视他又不够爱他,还不够信任他,冷落了他。 以后也许会紧迫盯人,像慕白梦那样一日三餐的问候,可玲珑敢打包票,如果她真这么做了,下次吵架的时候,祝星渊的理由一定是你太黏人了让我喘不过气,从而再次扼住她的要害。 高手啊! 涉世未深的大小姐怎么玩得过他?简直就是被他耍得团团转! 但玲珑……她不讲理,而且别人对她付出什么她都觉得理所当然,祝星渊这番话对其他女人来说兴许正中红心,可对她来讲,全是废话。“哦……我懂了,因为我不够爱你,所以你就跟我最好的闺蜜说骚话还叫人家媳妇,甚至相约未来,哦~原来这些都是假的呀,可我看到的是真的啊,我要是没发现,你能跟我说这些?现在我发现了,你倒是会找借口了是吧?那行啊,现在我也很生气,我待会儿就跟你室友撩骚去,不就是互相叫个媳妇老公什么的嘛,这谁不会呀,只要我愿意,招招手老公能从L大排到我家大门外!” 她哼了一声,用力甩开祝星渊的手,还顺势踩了他一脚,“就你废话你,就你理由多,你看我听吗?你看我信吗?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一个巴掌拍不响,不管是不是慕白梦主动,你要是不回应她能缠上你?退一万步说你就是真的对她没意思是为了气我,哦你这种行为也让我觉得你这个人人品堪忧,自己不检点,还要怪别的女人诱惑你?” 说完那是转身就走,祝星渊好像也急了,一把抓住她又扯回来,霸道范儿十足,他直接摁住她,让她背贴着墙,这里是教学楼拐角,人并不多,他一手壁咚一手捧住她的小脸,看样子是想要强吻她。 来了来了来了!吵不过的时候就亲!再不行就日! 满满的都是套路。 这一招换丑比肯定不好使,可架不住祝星渊长得好看啊!哪怕是玲珑也不得不摸着良心承认他的确是人类中少见的英俊,她本来还生气呢,可亲一亲显然没关系,奇怪的是祝星渊只把薄唇贴近了她,却没有亲上来,而是问她:“你真的不相信我说的?我字字句句都是出自肺腑,没有骗你。” 玲珑不满地舔了下红唇,反手把包包丢到地上,十几万的包一点都不心疼,随后主动搂住了祝星渊的脖子吻了上去。 他好像愣了一下,玲珑热情如火,亲着亲着她便察觉不对,这人怎么……这么青涩的? 跟个毛头小子似的,好像没有跟人接过吻,但这不可能啊,不说别的,交往这三个月,两人少说亲了几十次,怎么也不至于菜到这个地步吧?! 结束这悠长又火辣的吻后,两人唇瓣分离时甚至连出丝丝银线,玲珑非常确定自己没有眼瞎,因为祝星渊虽然看起来面不改色,可他耳根子却红了! 不是,这又是什么套路啊? 这也太绝了吧? 玲珑内心深处陡然生出一种遇到强敌的惺惺相惜之感,这家伙不去演戏都是暴殄天物,不说这脸,就说这演技,随随便便拍一部都能大爆拿影帝你信不信?于是她就问:“想不想拍电影?” 祝星渊:? “我家很有钱,我可以出资给你拍一部电影,你当男主角。”玲珑真诚地说。 祝星渊:…… 显然被玲珑反客为主又经过热吻,他和先前看起来很有些不一样,先前玲珑觉得他脸上仿佛戴了一张面具,无论说话做事都像是设定好的,可现在不了,现在的祝星渊,隐隐有了“真”。 真实的祝星渊是什么样的呢? 应该是自卑、敏感、贪婪、冷酷,可玲珑最熟悉人类灵魂的味道,在这一刻,她居然从祝星渊身上闻到了香甜——这怎么看都不应该吧?祝星渊的灵魂怎么可能是香甜的? 除非…… 她突然笑起来。 而祝星渊不知道她为什么笑,只觉得有种不祥的预感,甚至后背开始毛毛的,下一秒他就发现女朋友突然变得温顺柔弱小鸟依人起来:“星渊,我觉得你说得对,都怪我太不大度,太不信任你了,明明你是这样的爱我,这样的担心我,这样的为我着想,我怎么能因为慕白梦这点小事,就跟你发脾气呢?我是不能失去你的,你不要生我的气,原谅我,好不好?” 她太漂亮了,撒娇的时候又这样可爱,谁能抵挡?饶是祝星渊忍不住心跳漏了一拍,被她抱住的胳膊瞬间一僵,甚至下意识想要抽出来,但似乎又想到什么,在强迫自己放松。 哎呀哎呀哎呀,这个反应,明明就是很不喜欢跟人肢体接触的,偏偏还要装~ 玲珑笑得更甜了,也更会撒娇,她刻意卖萌的时候比蜜糖都要甜美,世界上不会有人舍得拒绝她。“星渊~不要生我的气了嘛好不好?我们不要因为慕白梦吵架啦!可是你以后也不许跟她来往哦!快把手机拿出来让我检查检查,你有没有删掉她的好友?” 糟糕! 祝星渊心想,他怎么就把慕白梦给删了?不该删的啊! 害怕他觉得自己烦,玲珑向来都是给予男朋友足够多的隐私空间,从不过问他的私事,就怕他认为自己太疑神疑鬼。可现在她干脆地从他口袋里掏出手机,面容解锁后翻看好友列表,果然早就没了慕白梦,玲珑高兴不已,抱住祝星渊:“我就知道!你肯定不会搭理她的!不过我也吸取教训啦,以后我们再约会,我再也不会带她了!啊,星渊,明天周六诶,我们去看电影好不好?最近新上映的那部片子好像好评如潮,你陪我去看?” 祝星渊的大脑在飞速转动,该怎么样拒绝才好。 结果她拉着他的手不停地摇晃,还噘起小嘴,粉嘟嘟的脸蛋上写满了哀求:“好不好嘛!好不好嘛~” 最终,他从牙缝里艰难地迸出一个字来:“……好。” 除了好,他还能说什么? 然后两人就莫名其妙和好如初了,全程玲珑都让他牵着手,祝星渊不知道是哪里出了问题,他哪里表现的不够好?还是不够像?还是说她真的就已经鬼迷心窍,爱到不能自拔了?但也不应该这样啊,这种执迷不悟的状态,少说也得再有个半年才能出现,怎么现在就对他至死不渝了? 不对劲不对劲不对劲,问题相当的大,情况也相当的不对劲。 身为知名女企业家沈妍的女儿,全国最大的连锁酒店的大小姐,玲珑当然过得比任何人都自由,女强人妈妈对她没有什么要求,虽然希望她能读金融以后继承家业,但她选择了历史,女强人妈妈也没说什么,毕竟现在代理人还是好找的。再加上女强人妈妈不在家,玲珑完全可以自由支配自己的时间。 下午她没有课,但是祝星渊有课,她干脆跟胡叔说了等下午再来接她,然后就全程跟着祝星渊,甚至中午的时候还一起去食堂吃饭。 怎么说呢,大学食堂这种地方,不是千金大小姐该来的,虽然之前她为了体谅男朋友,也过了一段普通人的生活,不过对于从小吃五星级大厨煮的饭的千金大小姐来说,已经被养得挑剔无比的嘴巴与胃,是很难接受学校食堂的饭菜的。 所以她撑着下巴看着祝星渊吃。 这两人都是极其出色的相貌,尤其是玲珑,她在哪儿,哪儿就是人群的中心,哪怕两人选了一个靠角落的位置,也仍然有人不停地往这儿看,甚至因为画面太美,还有人偷偷拍照。 玲珑不客气地在挑剔:“这个排骨怎么这个颜色啊,有的深有的浅的,一看就不好吃。啊,土豆也炖烂了,西红柿炒蛋炒的一点都不好看……免费的汤好喝么?感觉好寡淡哦,简直像是刷锅水……” 她在边上碎碎念,按理说祝星渊这会儿该指责她了,但他居然觉得很可爱,过了好一会儿才一本正经地说:“不可以这样说,大家都在吃这样的饭菜,我觉得挺好吃的。” 玲珑嘟起嘴,“我不许你吃了。” 她太霸道,直接把他的餐盘夺走了,然后就有几个穿着西装的人进入学校食堂,手里提着包装精美的食盒,身后还跟着一位大厨,直奔玲珑而来。 食盒打开后,里面的饭菜色香味俱全,光是看着就感觉好高级,大厨还在一边问候:“小姐您先尝尝,如果有哪里不合您口味的,请务必要告诉我,下次一定改进。” 食盒一字排开,穿着西装的保镖们还戴着黑超,个个身高一米九安全感十足,搞得整个食堂里的学生们大气都不敢喘一下。 啊,这就是大小姐的排场吗? 玲珑眼睛亮晶晶地看着祝星渊:“星渊你快尝尝,这可是我刚才打电话让他们特地做的,今天中午我们一起吃吧!” 在学校食堂吃饭成就达成! 虽然是吃自己家里大厨做的饭,但是在食堂吃的不是吗! 祝星渊:…… 他清了清嗓子:“人这么多,是不是不太好?其他同学也要吃饭。” 玲珑恍然大悟,对保镖们说:“你们先走吧,别站在这儿了,等会再来收拾。” 保镖们恭恭敬敬地退下,大厨则站在一边,为他们讲解每一道菜的名称及做法还有营养价值。原来这些都不是随便搭配的,而是由最专业的营养师所开出来的食单,选用进口的最新鲜的食材,经由名厨亲手烹饪而成。 周围的同学看着自己餐盘里的食物,顿时陷入了一阵沉默。 这对照组也太惨烈了,他们的食欲被人家的饭菜勾引出来,却在看到自己的饭菜时食不下咽。 眼前少女的眼睛明亮而天真,闪耀着动人的光芒,饶是祝星渊钢铁之躯百毒不侵,也不由得为之柔和了眼神,他低头开始吃饭,玲珑发现他吃饭的姿态很文雅,绝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养成的,但祝星渊不是出身贫困小山村么?家里穷得叮当响,据说小时候连口饱饭都吃不上,那是谁教的他用餐礼仪? 一个人的生活习惯会在不自觉中展现出来,就好比祝星渊,过去的他虽然也非常优秀,但出身的原因,他与真正的世家公子哥是完全不同的,眼前这个祝星渊却不然。 不仅优雅,而且灵魂香甜。 到了下午,玲珑更是陪着祝星渊上课去了, 曾经的祝星渊可以说是个海王,虽然有了女朋友,但对其他女生也仍然是和颜悦色非常温柔,甚至不知道要保持距离,暧昧是常有的事。可当你觉得他在撩你的时候,他又表现的无比正经,好像这都是你的错觉,是你想太多。 而玲珑则是他所有撩过的妹子里,家世最好的一个,沈妍的女儿,家里开的是全国最大的连锁酒店,甚至国外也在逐渐扩展,这样的大小姐是可遇不可求的,所以和其他人比起来,她当然是最特别的那个,至于长得怎么样,那倒是不重要了。 对于海王来说,不可能有哪个女孩子让他另眼相待,即便是交了女朋友,也绝不会在大庭广众之下做出太亲密的动作,那样的话,他以后还怎么去撩别的妹子?所以这还是玲珑第一次跟他一起来上课,祝星渊学的是计算机,说实话,玲珑一点都没兴趣,因为都是她学剩下的,所以祝星渊上课的时候,她就悄悄趴在他腿上午睡。 偏偏不巧的是,教授点祝星渊起来回答问题,见祝星渊半天坐着没站起来,不由得奇怪道:“怎么回事?” 坐在祝星渊前后的还有他同寝室的兄弟,都知道他交了个千金大小姐当女朋友,到底是什么出身不知道,但家里绝顶有钱。 这又是祝星渊高明的地方了,明明是他在对女朋友施展精神控制,但在室友们来看,自己这个兄弟,那简直就是二十四孝好男友,不仅长得帅性格好成绩好,而且对女朋友还百依百顺,明明这种大小姐超级难伺候的啊! 也许这就是真爱吧! 你瞧瞧,这上课的时候让女朋友在自己腿上睡觉,还能不能好了?能放过他们这些单身狗吗? 也是他们母胎单身,不知道原来男女朋友之间还能这么玩,大小姐平时想体验普通人生活,老四也陪着,这绝壁是真爱没跑了! 不然换谁乐意玩这种过家家游戏啊? 但话又说回来,要是有这种大美女做女朋友,他们也是愿意陪她玩家家酒的。 854|第七十五片龙鳞(三) 第七十五片龙鳞(三) 面对教授的诘问, 祝星渊面色异常淡定:“对不起教授, 我女朋友在我腿上睡觉,请问我可以坐着回答吗?” 教授无端被塞了一嘴狗粮,短暂的无语后示意祝星渊回答问题,得到满意答复后点点头,看在他答得非常好的情况下, 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吧! 结果直到这节课上完玲珑都没睡醒,好在这间教室接下来一下午都没课,祝星渊也不急着走,玲珑在他腿上睡觉,他便看书, 顺便做点自己的事, 等玲珑睁开眼睛,发现天都要黑了,她揉揉眼:“几点了?” “五点五十了。” 怪不得四周这么安静……最后一节课都下了! 玲珑双手合十:“对不起哦我没想到自己会睡这么久……你腿麻不麻呀?我帮你揉揉吧。” 说着就上手,两只养尊处优的细嫩小手隔着薄薄的裤子贴上祝星渊的腿,祝星渊浑身一僵,下意识抓住她纤细的手腕:“别闹。” “怎么是闹呢?我是在心疼你呀。”玲珑眨巴着无辜的美眸, “难道我连心疼自己男朋友的权利都没啦?你还说喜欢我, 根本就是骗我对不对?我碰你一下你就反感成这样, 你、你心里是不是根本就没有我?” 她先无理取闹一通,没等祝星渊开始讲大道理,又开始自我反省:“啊……对不起星渊,我不该这么跟你说话, 实在是太没礼貌,太不信任你了!都怪我总是胡思乱想,其实你怎么会骗我呢对不对?” 祝星渊:…… 话都给你说了,我还能说什么? 但是被这双明媚美丽的眼眸盯着,他也不能昧着良心说不对,就点了下头。玲珑瞬间笑起来,“这就是了嘛,待会儿我们一起吃饭吧?你想吃什么?我知道一家非常好吃的西餐厅,之前我跟妈妈有一起去过,今天我们一起去?” 换作过去,她肯定是不会这么提议的,因为她去的西餐厅跟普通人去的西餐厅可不一样,她去的地方那可是顿顿几万起,祝星渊是个穷学生,还靠她养呢,哪里会有钱去吃?她太怕伤害到男朋友的自尊心,也怕他认为自己大手大脚不会过日子。 可她是千金大小姐啊,寻常人家要还房贷车贷,所以精打细算勒紧裤腰带过日子,大小姐需要吗? 大小姐当然不需要! 大小姐想怎么花钱就怎么花钱,哪怕是一顿吃几十万!她妈妈也付得起! 所以玲珑根本没有考虑祝星渊的想法,她只是通知他罢了,又不是询问他的意见。 祝星渊又能说什么? 他深深地察觉到了不对劲,玲珑跟他印象中的女朋友有点不一样,她并不好掌控,甚至还非常独立自我,祝星渊不认为这样的女孩子会为了他变成恋爱脑,海王就算是撩妹也是分人的,什么女生能碰什么女生不能招惹他们心里门儿清,玲珑明显属于那种招惹不起的,你讨她欢心对她一心一意还好,要是有二心,她怕不是能把你整的倾家荡产! 祝星渊向来都是这样,先把好处给享用了,然后再在事后批评玲珑说大道理,这样自己既占了便宜,又能占据道德高地,还能给不谙世事的女朋友洗脑,从而让她对自己更加死心塌地。 今天的祝星渊也是这么表现的,不过和平时比起来,好像又有那么点不同,因为他在批判玲珑的铺张浪费不懂节俭的同时,居然还说了一句:“把你的卡给我,下次我可以招待室友一起来。” 这是问玲珑要她的黑卡了,前一秒刚说一顿饭吃几万块太浪费她不会过日子,下一秒立刻打自己的脸问她要卡说下回自己要招待室友一起来,一个虚荣心爆棚又自私的男人瞬间展现,怎么说呢,跟玲珑记忆里的高段位选手,虽然很相似,也都很高明,可两个祝星渊的目的完全不一样。 第一个祝星渊是真的想要操控她,得到她,从而达到自己变成人上人的目的,而眼前这个祝星渊……反倒像是故意露出这样不堪的一面,故意在提示她,玲珑觉得,他的目标是让她主动跟他分手,远离渣男。 可玲珑能这么好心的如愿吗? 那当然不能。 于是她乖巧地把自己的黑卡掏出来,送到了祝星渊手心,眼睛亮晶晶:“好,那你下次可以跟室友一起过来,啊,我这里还有一些现金你要吗?感觉只用卡的话有时候也会很麻烦,身上还是要有点现金才行呢。” 别提多甜多乖多讨人喜欢了,祝星渊就是铁石心肠,也没办法对着这样一双充满了诚挚感情的眼睛说出那些混账话。 他感觉不妙,当然他也没想过立刻就能让大小姐把自己给甩了,这事儿得循序渐进的来,当初大小姐被追上,靠得不就是祝星渊的温水煮青蛙吗?那么分手自然也能用这招,从日常琐事里逐渐累积不满与质疑,让她意识到她所认识的祝星渊跟真正的祝星渊其实根本就是两个人,祝星渊完全不符合她对男朋友的要求,这样的渣男当然是提前踹了好! 可是现在……这姑娘怎么执迷不悟到这个地步? 祝星渊捏着手里的黑卡,感觉烫到了。 他被玲珑折腾了一天,原以为一切都在自己计划中,结果这姑娘不按套路出牌,明明一开始还有几分任性,他好话一说,她就软成了水,一点脾气都没了,祝星渊做事向来是成竹在胸,世上好像没有什么能脱离他的计算,玲珑是个例外。 最重要的是,他发觉自己居然不像从前那样想要快些与这些女人断开关系,甚至想要多看看她脸上天真无邪的笑容。 这样的天真……他很多年没有见过了,好像世上没有烦忧没有痛苦,只要笑着就好了。 亲眼见着玲珑上了她家里的豪车,祝星渊才转身回宿舍,他似乎有心事,结果刚回去就被其他三个人一顿捶,说他跟大小姐出去约会居然空手回来简直不是人! 祝星渊哭笑不得,连连告饶,许了好处才让三人放开,然后他的手机就响了。 他到阳台上去接电话,打电话来的是老家的母亲,问他怎么好几个月没问家里要生活费。祝星渊看着远方,钢筋水泥筑成的大都市,灯红酒绿,昼夜笙歌,就算是到了夜里也仍然明亮,不像是老家,天一黑,便瞧不着一点光了。 他平静地回答着母亲的问题,说起来他这一辈子好像都靠着女人过,小时候是母亲跟姐姐们照顾,上学了靠的是姐姐们的彩礼,大学后又找了个家里有钱的女朋友,可能是穷怕了,也可能是爱面子,他觉得老家的一切都是那么难以启齿,所以从来不对人提自己的家世,想想都可笑。 这样一个自卑又自负到了极点的人,怎么配得到幸福,被人喜欢呢? 还是那样美丽又可爱的女孩子。 渣男还是老老实实孤独终老比较好,不需要洗心革面再去糟蹋人家好姑娘。 不遇到他,就是人家姑娘最大的幸福了。 但是黑卡已经要了过来,如果不用,岂不是暴露了?而且……如果大小姐不愿意分手,如果沈妍知道的话,肯定会阻止他这样的穷小子跟自家金尊玉贵的女儿在一起的吧?祝星渊还是太嫩了,他能把涉世未深的玲珑骗得团团转,可沈妍是谁?怕不是一眼就能瞧出他的本性,只要大小姐没有对他死心塌地,沈妍就能把他俩强制分开。 至于名声什么的,他并不在意。 想到这里,祝星渊精神一震,毫不客气地开始刷卡花钱。 远在国外的沈妍直到回国后才看到流水般的账单,她不在乎女儿能花钱,可是这买的东西……球鞋游戏机电脑什么的,怎么都不像是女儿会喜欢的,倒像是男生买的。 再把管家祥伯叫来一问,好么,女儿交男朋友了! 沈妍是个很开明的母亲,她并没有对女儿充满掌控欲,而且当年她结婚的时候,丈夫也只是个普通小学老师而已。但没有门第之见并不代表她什么烂鱼烂虾都能接受! 尤其是在她看到祝星渊的调查报告后,真是气得肺都要蹦出来了! 这是个什么货色啊! 出身一个贫穷的小山村,靠吸母亲跟姐姐们的血上了大学,最小的姐姐比他就大一岁,如今都生了三个娃了!更别提这祝星渊在学校里塑造的形象,他连自己的家人都不想承认,过得那是什么日子?全是靠着她女儿在养!衣食住行样样离不开玲珑就算了,居然还跟玲珑的同班女同学撩骚?! 看着那聊天记录,沈妍火冒三丈,她当下也不说别的,直接把玲珑叫了过来,命令她跟祝星渊分手。 沈妍当然是深爱女儿的,可她强势惯了,丈夫是个性格温和软绵的老好人,而她性子急,无论她发什么脾气,丈夫都是笑呵呵的,沈妍气过了也就算了,可女儿不一样,女儿看起来软绵的脾气像是遗传了丈夫,但骨子里的执拗却跟沈妍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你要是好好跟她说,她兴许还能听,可你要直接给她下命令,那不好意思,这绝对是头倔驴,你拉都拉不回来! 母女俩顿时爆发了一通惊天地泣鬼神的争吵,最后闹得不欢而散,玲珑摔门走的时候,沈妍咬牙切齿地说:“你走!你有本事走!你就别回来!别再叫我妈!我没你这个女儿!” 玲珑僵了一下,跺脚:“走就走!” 说完还真走了。 几分钟后,祥伯着急忙慌地上来:“太太?小姐这是怎么了?气冲冲地走了,我叫她她都不回头?” 沈妍还在气头上:“别管她!为了个不着调的小子连亲妈都不要了!她走的时候拿东西了吗?” 祥伯摇头:“空手走的。” “让她走!”沈妍顿时放下心,那丫头她还不了解?衣食住行样样都要好的,还把卡给了那狼子野心的贼小子,待会儿她就把她所有卡都给停了,看她怎么办!“要不了几天她就得老老实实回来!” 说完气话,又怕女儿跑去找那个叫祝星渊的小子被占了便宜,就对祥伯说:“让保镖继续跟着,别让发现了。” 祥伯是没搞懂这母女俩怎么进了书房没半个小时就闹成这样。他打小看着玲珑长大,自己又没孩子,玲珑就跟自己孙女一样,沈妍不心疼他还心疼呢! 正在祥伯要走的时候,沈妍说:“祥伯,你可不许给那丫头钱,也不许给她偷渡家里的东西,要是被我发现,我连你一起罚!” 祥伯:…… 玲珑气冲冲地走了,胡叔跟在后面要送她,问她到哪儿去,她跺跺脚:“别问我啦!我现在不是大小姐啦!我妈不要我啦!我离家出走了!” 胡叔:? 他这也不知道该不该跟,玲珑反倒驾轻就熟地给祝星渊打电话,让他来接她,由于他们住的地方保全工作极好,玲珑走到别墅区外的路边等着。 祝星渊是借了人家的电动车过来的,一到地方就看见女朋友小小一只蹲在路边,满脸茫然仿佛迷途的小鹿,他走过去,她便扑了过来,直接搂住他的腰哭个不停,从她断断续续的叙述中祝星渊也明白了发生什么事,想来是他动用她的卡花了一大笔钱后被沈妍发现,然后逼着他们分手,可这傻姑娘不愿意。 离家出走……从古至今多少影视文学作品里都会有这种深夜私奔的浪漫情节,可琴棋书画抵不过柴米油盐,过惯了优渥的生活,她怎么可能吃得了苦呢? 见玲珑小脸梨花带雨,哭得让人心疼,祝星渊也知道就这么分手还是不可能,但是没关系,他会让她意识到现实有多么残酷,而跟他这样的人在一起,对她而言又意味着什么。 她会自己回来的。 “……你不会不管我的,对吗?” 大小姐抱着他的腰,泪眼迷蒙地问。 祝星渊神情恍惚了一下,轻轻摸了摸她乌黑柔软的长发,嗯了一声。 祥伯跟胡叔一直暗中观察,自己亲眼看着长大的小姑娘蹲在路边被大太阳晒,两人心里那叫一个心疼哟……等到祝星渊出现,骑着个电动车,两人更是目瞪口呆,尤其是玲珑扑上去抱住人家的腰,祥伯差点儿没冲上去跟祝星渊拼命,好在被胡叔拽住,结果他们家那锦衣玉食的大小姐,最后真就坐上那破电动车跟着贼小子跑了! 玲珑头上戴着个粉红色安全帽,崭新的,是祝星渊在来时路上买的,他骑着车,她在后面一点也不担心以后,伸开双臂,刚哭过没多久,又因为这简单的快乐笑了出来。 祝星渊眉眼是自己都没意识到的柔和,可他是住校的,玲珑却没办住宿,总不能让她去男生宿舍住吧? 祝星渊可以跟玲珑分手,那是因为他认为己身太渣,根本配不上人家,人家出身优渥,也不需要一个渣男自以为是的补偿,可家人是不能忽略的,母亲跟姐姐们为了他呕心沥血付出一切,他怎么能不管不顾? 所以他私底下租了一个小房子,因为他今年大三,过完年大四就要开始实习了,计算机这行业想出头不容易,祝星渊想自己创业,不过这事儿他没跟别人说过。 租的房子在一个普通小区,两室一厅,是打算未来两年当基地的,条件嘛,自然不算好,房东就把地板给铺了又涂了白墙通了水电,其他里面啥都没有。 玲珑惊呆了。 她呆呆地看着这一穷二白跟毛坯房都差不多的房子,再看看自己男朋友,虽然没说话,但脸上的表情很明显是在问:你让我住这儿? 想到她是高高在上的大小姐,家里怕是厕所都比他租的房子大,祝星渊清了清嗓子说:“只好先委屈你了。” 玲珑嘟起嘴:“确实很委屈,我不能住酒店吗?” 祝星渊开始跟她讲道理:“几百块一晚上的快捷酒店你愿意住吗?” 不仅不卫生,还不安全,你知道里面会不会被人装上摄像头?你知道上一个躺在快捷酒店床上的是什么样的人?至于五星级酒店就别说了,负担不起,玲珑家里的酒店也别想,就算她是大小姐,沈妍肯定也打过招呼,她这回是存心要治一治这个不乖的臭丫头,看她以后还敢不敢随随便便从垃圾桶里找男朋友。 吃过苦头就懂事了。 这一刻,沈妍跟祝星渊的想法神奇地同步了。 最后玲珑被说服了,房子里虽然没有别的家具,但有一张折叠床,是祝星渊之前买的,他偶尔会在这里过夜。 房子里空空荡荡什么都没有,连网线都得排到下个星期才能拉上,玲珑无聊极了。 她只身一人跑出来,什么都没带,只有身上的几千块现金,然后所有账户跟卡都被沈妍停了,也就是说,除了这几千块之外,玲珑一无所有。 祝星渊本意也是要让她吃点苦头,让她知道跟了他这样的男人根本不是什么好事,她本来可以拥有更好更顺遂的人生,踹掉他这个渣男,她就能比谁过得都好。 于是他表现的异常扣扣索索,带玲珑去超市买生活用品,她只想捡贵的拿,还嫌弃最贵的质量也不好,祝星渊却强制性地给她挑了最便宜的,什么牙膏牙刷毛巾拖鞋……全都是一排商品里最便宜那种,她不高兴,他还训她,训得她更不高兴了。 晚上洗澡,房子里也没有别墅里的大浴池,甚至还不防滑,最可怕的是居然有蟑螂! 娇滴滴的大小姐被吓得直掉金豆,扑进祝星渊怀里不肯撒手,一边哭一边求他留下来陪她,她不敢一个人住。 祝星渊眼见有效果,正想加大剂量,可她哭得那样可怜,抱的他那样紧,他又有什么办法?但让他就这么点头也不行,他还要更禽兽、更坏一点:“让我留下来也行,我也要睡床。” 大小姐的脸一下就红了,没等祝星渊再说话,就害羞地推开他,自己钻到床上,用被子把头都给盖住。 折叠床只有一米五宽,两个人加一床薄被,还没有空调,好在天气也不是那么热了,吹个风扇也能睡。 祝星渊可没想过真的对她做点什么,结果熄了灯之后,这小姑娘却蹭到了他怀里,还抬头亲他的下巴,害羞又大胆地说他对她做什么都可以。 祝星渊:! 他险些没从床上弹起来,连忙握住玲珑不安分的小手:“今天我好累,明天再说,好吗?” 正远程监听的保镖们已经准备好破门而入了,听到祝星渊拒绝,这才放下心来,不然真让大小姐被占了便宜,沈总能把他们给生吃了!这小子倒是还有几分自知之明,知道什么样的人不能碰。 玲珑嘟起嘴巴,屋子里虽然昏暗,但也有隐隐的光,她又缠着祝星渊撒娇:“那你亲亲我嘛,亲亲我。” 这世界上谁能拒绝她的请求?祝星渊心跳都漏了,感觉身体不听自己使唤,他无奈极了,总觉得对上玲珑自己什么招数都使不出来,她好像就是天生来克制他的。“该睡了,很晚了,明天你不是还有课吗?” “你记错啦,我明天没有课。”她在他怀里蹭啊蹭的,“可是这个房子真的好破哦,什么都没有,而且我都没有衣服换洗,你明天带我去买衣服好不好?” 祝星渊一想,行啊,反正他没钱,明天去丢人,让她意识到她看上的男人又穷又抠又渣,彻底打碎她的滤镜,最好是让她当时就受不了提出分手,然后自己再顺水推舟表现的更贪婪自私——这茬儿就能过去了! 两人心里各有计较,谁都觉得自己会赢,于是睡着之后也都很开心。 直到早上醒来,发觉两人的姿势比睡前还要亲密。 纤细的少女整个人都趴在男人身上,而祝星渊以一种强势而不容拒绝的姿态搂着她,她的小脸埋在他颈窝,呼吸交融宛如一体,好像天生如此契合。 855|第七十五片龙鳞(四) 第七十五片龙鳞(四) 大清早的可能温度有点低, 祝星渊醒来时尴尬地发现自己把人家姑娘搂在怀里, 两条腿还把她紧紧地困住,跟个连体婴儿似的,他有些窘迫,想要悄悄放开起床去洗漱,玲珑却突然动了一下, 然后廉价的窗帘透进来晨曦,迎着这晨曦的是她甜蜜天真的笑脸。 祝星渊的心突然不听自己的话了。 他的手不由得收紧,然后又松开。也许他自己都不知道此刻自己心里产生了怎样的动摇,那是溺水之人抓住救命稻草的迫切感,但他并没有意识到。 玲珑醒过来的时候祝星渊已经洗漱完毕, 并且买了早餐回来, 她从来都没有把一套衣服连着穿两天的习惯,尤其是昨天的衣服还没……咦,挂在阳台上的那条裙子未免也太熟悉了点。 虽然祝星渊不想承认,但昨天晚上他确实是在大小姐睡着之后又爬起来帮她把丢在地上的衣服给洗了,不然怎么办?让她今天再穿一天? 好在是裙子,干的快。 内衣他也给洗了, 这会儿正在把买来的早饭往桌子上放, 头也不回的吩咐玲珑:“自己把衣服拿下来穿, 待会儿带你去买。” 玲珑乖乖哦了一声,祝星渊等了会发现没动静,一扭头却看见她不知何时站在自己身后,背着手笑眯眯地看着他。祝星渊想催她, 却看见她的睡裙领口里露出的大片雪白肌肤。 无关邪念,却叫他皱起眉头。 这睡裙是昨天在超市买的,几十块,说是纯棉,但摸起来肯定没法跟她平时穿的衣服比,显得很粗糙,有些地方甚至还有线头,祝星渊昨天晚上买回来就给她洗了,因为干得慢就用吹风机吹干给她换上,但他还是低估了这廉价睡裙的杀伤力。 居然已经把她的皮肤磨出了许多红痕。 你是豌豆公主吗? 他简直想要这样问,但又忍住了,可能是晨曦中的那个笑容太好看,让他甚至说不出太伤人的话。 两人吃了早餐,显然这五块钱一份没什么肉的包子并不符合她的口味,但她居然没有抱怨,而是老老实实地啃了几个,又喝了一杯一块钱的豆浆,太甜了,看得出来她不喜欢,但不知是什么原因,她全程都乖乖地在吃,吃不完的全进了祝星渊的肚子。 两人准备出发去买几件换洗衣服,这里可没有知名大牌的成衣册子送过来,大小姐也不能像过去一样懒洋洋地倚在沙发里,随意拿着笔去勾自己喜欢的,她只能跟祝星渊一起,搭公交去离这里最近的一个商场,而且还不是那种有专柜的大型商场,都是些平价的牌子。 大小姐不乐意了,大小姐有脾气了。 她站在一家服装店门口不肯进去,显然嫌弃极了这样的地方,祝星渊本来一只脚都踏了进去,又因为她收回来,尽量维持面无表情:“为什么不进去?” 她眼巴巴地看着他,“我不想穿这种衣服。” “可是我没有钱。”祝星渊说,“我只能买得起这样的衣服给你,而且还买不了几套。你如果跟我在一起,就得吃这样的苦,住没装修好,没有花园游泳池,只有蟑螂的毛坯房,穿几十块的杂牌衣服鞋子,也没有名牌包包给你用,管家司机更是想都别想,你不是说爱我吗?爱我就要为我吃苦。” 玲珑差点哭了:“可是……可是我有钱。” “不你没有。”祝星渊冷冰冰地说,“那不是你的钱,是你妈妈的钱,现在她不愿意给你了,所以你就不再是大小姐了。从今天开始,你要跟我在一起,就得过我的生活,不要再想着你是大小姐的事情,我每个月还要付那套房子的房租,手头很拮据,你要学会自己赚钱,衣服以后也得自己洗,你还得学会做饭,明白吗?” 显然玲珑被他这一番话说得绝望起来,她试探着捏住他的衬衫,“星渊……” “没有钱我们就什么都做不到,你要是后悔了,你现在就回家去,以后也别再来见我了。” 祝星渊在心里给自己点了个赞,太势利、太冷酷了!就是要这样! 半晌,玲珑却没有像他想的那样丧气,反而委屈巴巴地说了声:“那好吧,我听你的。” 祝星渊:…… 肯定是他表现的还不够,她现在正是被爱冲昏头脑的时候,所以别人说什么都信,除了他眼里看不到别人,也根本不会独立思考。简而言之,就是吃的苦太少了!得好好教训!才能让她知道厉害!以后再也不敢这么干! 想到这里,祝星渊拉起玲珑的手,带她进了服装店。 她喜欢那种漂亮轻薄的裙子,可祝星渊偏偏要给她买那些款式老气颜色暗沉的,眼见大小姐都要哭了,他开始谆谆教导:“以后你要打扫卫生做家务洗衣服做饭,这种漂亮裙子又贵又不实用,可这些就不一样了。” 边上的导购员见这大帅哥人模人样,一张嘴对那么漂亮的女朋友就是一通奇葩洗脑,眼都瞪大了,恨不得把大美女拉走,撬开她的脑壳看看里头都装了啥! “这边的便宜,三件还打88折,你可以多买几件,像是这种藏蓝色还耐脏,再说了,那边的裙子穿上去露胳膊露腿的哪里好看?而且你又不出钱,是我给你买,当然听我的。” 导购员姐姐恨不得抄起收银台上的计算器砸向这个徒有其表的大帅哥!听听这说的是人话吗?有这么漂亮的大美女当女朋友,你把人家往灰头土脸打扮?还有这妹妹!怎么回事!他交女朋友还是找妈啊!怎么还要你打扫卫生做家务洗衣服做饭?你长得这么好看咱们去当网红不好吗!来钱不快吗! 玲珑像个小媳妇一样跟在祝星渊后头,扯着他的衬衫袖子:“哦。” 太乖了,乖得祝星渊觉得自己是个混账。 他硬下心肠,愣是拒绝了所有玲珑喜欢的款式,收集齐了她讨厌的元素,这衣服挂在那边打折到这地步都没人买,他还好意思让玲珑进去试试,导购员姐姐的白眼都要翻到天上了,结果等玲珑从试衣间走出来,导购员姐姐瞬间无话可说。 ……行吧,你是大美女,你身材好,你披麻袋都好看。 祝星渊也没想到他挑的那些颜色款式都极其难看奇葩的衣服,穿在大小姐身上会是这么个效果,怎么说呢,别人穿衣服,是人靠衣装,她不一样,衣服穿在她身上,只是衬托她的美丽,就算这衣服又丑又土,她也照样撑得起来! 祝星渊匆匆带她去结账,嘴里还不停念叨:“你看看你看看,就这么几套衣服就七百多块钱,太不值了,太贵了!下次还是不能来这些店里买,得去夜市的地摊上买,那里能批发,更便宜。” 玲珑:……你够了啊。 但表面上她还是乖乖的:“好。” 祝星渊:…… 他还就不信了! 买了衣服,大小姐要用的日常用品自然也不能少,以前那些大牌护肤是别想了,祝星渊给她买了九块九一瓶的儿童牛奶霜,其抠门程度吝啬程度令人发指,可玲珑全程都没有抱怨,全都接受了,而且生怕他也不要自己,还一直小碎步跟着,一秒都不敢离开。 祝星渊只觉得她太可爱了,这么可爱的女孩子,怎么能吃苦呢? 瞧那些衣服啊!什么材质!她才穿了那么会儿,身上皮肤都开始发红了!还有昨天晚上的床单,也是他在超市打折的时候买的,因为便宜,所以布料粗硬,洗过好几次也还是剌人,他皮糙肉厚的无所谓,可豌豆公主睡在上面肯定不舒服! 祝星渊不知道自己是造了什么孽,明明知道就该让她自己想办法,娇生惯养的大小姐很快就会受不了选择分手回家的,可回去租的房子后,他居然任劳任怨把刚买的衣服拿去洗了,怕这衣服太粗糙,他还买了一瓶柔顺剂回来。 所以现在是怎么个情况? 为什么是他蹲在洗手间,勤勤恳恳手洗她的新衣服,而她坐在外面一边舔糖葫芦一边看? 洗完衣服又把衣服晾好,差不多也中午了,出租房里没有什么厨具,只有一个电锅,祝星渊买了方便面回来,煮了两包,又放了两根肠两颗蛋,没想到锦衣玉食的大小姐也吃得津津有味。 吃完饭他本来是想让她去洗锅子洗碗的,结果手不听自己使唤,意识到自己又一次失去教育大小姐的机会时,祝星渊已经把锅子洗干净擦干了。 他下午要去学校上课,但她没有课,出租屋里太无聊,连无线网都没有,她待不住也是正常。祝星渊正准备跟她说一堆大道理,让她意识到不事生产是多么罪恶的事,结果这家伙一冲他笑,他就五迷三道忘了说,还真把她带去上课了。 搭地铁去学校,一个人两块钱,祝星渊觉得太浪费了,她在家里好好呆着不就能省两块? 结果地铁上人特别多,玲珑先前为了体验跟男朋友一样的生活,也纡尊降贵挤过几次公交地铁,但不管多少次,她都没法习惯,尤其是周围全是男人,她就更害怕了,朝祝星渊怀里靠,他圈了一片角落,挡在她身前,稳稳当当,帅得不行。 玲珑就老老实实抱着他劲瘦的腰一个劲儿地笑,笑得祝星渊都觉得她是个小傻子,好好的大小姐不当,非要陪穷小子过苦日子,他能给她什么? 就是这样,穿着廉价劣质的衣服,吃着一块五一包的方便面,在人满为患的地铁里挤来挤去? 他能给她什么? 如果一个男人对自己的女人连最基本的物质保障都做不到,又有什么资格去说爱她?爱她就是让她一起吃苦?不是这样的吧,更何况…… “啊……” 身前的姑娘突然更用力朝他怀里靠,还带了哭腔:“星渊……有人、有人摸我!” 祝星渊先前正在失神,闻言,眼神一冷。 她太美了,就算穿着很丑的衣服,也完全无损她的美丽,所以当她一进地铁,许多人都在偷瞄她,可眼见人家男朋友就在旁边还敢伸手来摸的,只能说是色迷心窍不怕死。 摸玲珑的是个看起来人模人样的上班族,约莫三十岁左右,戴着眼睛,头发梳理的一丝不苟,祝星渊一把攥住了对方的手腕,这人还在叫嚣:“你干什么!快放开!放开我!我报警了!你干什么!” 咔嚓一声,上班族头冒冷汗,居然是手腕被祝星渊折断了! 一个普通人,能做到这么轻松折断一个成年男人的手腕吗? 玲珑眼里还有着泪水,她一副小可怜的模样,大美人梨花带雨,周围的男同胞们可不是瞬间同仇敌忾,一时间录视频的录视频,拍照片的拍照片,还有的报警,甚至一个年纪不大的男生对祝星渊说:“这位哥哥,因为姐姐太漂亮了我刚才偷拍了她的视频……这个人伸手卑被我拍下了!” 说着还不好意思地对玲珑道歉,连连表示自己没有其他意思,就是因为看到大美人所以拍个视频想跟同学炫耀一下。 那上班族听说自己被拍了,捧着断掉的手腕搁那儿哀嚎,等到了下一站,他就被闻讯而来的警察带走了,同时被带走的还有祝星渊。 他摸了摸玲珑的头,想让她先回家,可她却不肯,亦步亦趋地抓着他的手指要跟着他,可怜巴巴的样子,像极了被抛弃的小动物。祝星渊一时冲动,他向来是情绪内敛的人,可奇怪的是,此时此刻,他居然一点后悔的感觉都没有,甚至觉得只折断那只手腕都是轻的。 因为有其他乘客帮忙作证,祝星渊也认错态度良好,即便上班族狂妄地要求赔偿,还扬言要告祝星渊,警察们仍然把祝星渊放了,顺便把这性骚扰的家伙拘留七天罚款八百元。 当然,等这个家伙出来之后就发现自己出名了,他的亲朋好友以及同事上司都欣赏到了他在地铁里猥亵年轻姑娘的英姿,至于之后怎么样……那谁知道呢。 说来也是奇怪,后来这人就莫名其妙萎了,私下里求神拜佛看遍了各大医院的男科都没用。 祝星渊到了警局大厅,就看着捧着一杯热水坐在椅子上的玲珑,周围的人来来往往,她一个人孤零零坐在那儿。不知为什么,祝星渊没出声,也没走过去,而是远远地看着她。 这样的一个人…… 谁见了,不想要拥有呢?可是,拥有了,就会失去,他从来都抓不住任何东西,爱更是奢侈又遥远,遇到了都不敢求。 过了许久,祝星渊才迈开步子,捧着热水低着头的少女看到面前出现了一双穿着球鞋的脚,这才惊喜抬头:“星渊!” 她放下手里的杯子就踮起脚尖扑过来抱住他的脖子,呜呜的哭起来:“你、你没事真是太好了,我好怕你被抓起来!呜呜,星渊我刚刚打电话给妈妈,妈妈不理我,呜哇哇……她不理我!她不管我!不帮我!我、我也不要理她了!我再也不要回去了!你不要出事好不好?不要离开我……呜呜……” 一边哭一边抱着他,还很嚣张地踩到人家警察局的椅子上,这样就比他高了,然后胡乱在他脸上亲,亲得祝星渊耳根通红,连忙把人抱下来教育:“不可以穿着鞋子踩人家的椅子,别人还要坐。” 少女水汪汪的眼睛里倒映的是他的面孔,满是真诚,祝星渊突然就觉得,如果能够拥有,哪怕、哪怕只是短短的一个瞬间,在日后漫长的人生里,就算生死没有尽头,他也不会再孤独了。 “哦。” 然后大小姐站在一边,看着祝星渊掏出湿巾把她踩过的椅子给擦了一遍,又用纸巾擦干,然后主动牵起了她的手。 玲珑抬起头看他。 祝星渊温柔低眸:“怎么?” 她眨眨眼睛没有说话,却明显感觉祝星渊跟先前对待自己的态度不一样了,虽然看起来没什么差别,但真心还是假意,玲珑向来分辨的清楚。 她也不说什么,只是抱紧了祝星渊的胳膊,开始嚣张:“这个裙子穿得不舒服,我想换一条。” “好。” “晚上想吃大餐!” “好。” “家里的浴室好小哦,连个浴缸都没有。” “明天就买。” “可是你不是没有钱吗?我也没钱,我妈妈把我所有的卡都停了。” 祝星渊牵着她的小手,甚至破天荒拦了辆出租车去学校,然后才慢悠悠地说:“没关系。” 之前他拿她的黑卡买了好多东西,贵得要死,根本都没拆封,都放在出租屋那间空置的小卧室里,现阶段拿钱去装修这房子肯定不现实,首先这房子是租来的,其次装修好了至少小半年不能住人,玲珑不回家的话,那要睡哪里?她这学期没办住校,就算想住校也得下学期。 他还真带玲珑重新去买了条裙子,虽然比不上她以往穿的大牌,但也算是个比较有名的小奢,三千块的裙子祝星渊眼都没眨一下,看到她因为一条裙子喜笑颜开,他也不觉跟着高兴起来。 这回还是上次那个教授的课,提祝星渊起来回答问题的时候教授还开玩笑:“今天女朋友没在你腿上睡觉?” 祝星渊面不改色地回答:“她睡饱了。” 教室里爆发出一阵哄堂大笑,玲珑坐在祝星渊边上一副小乖乖的样子,假装没听到大家是在笑话他们俩。 上完一节课,祝星渊宿舍的其他三个人过来了,问祝星渊要不要一起去打球,祝星渊拒绝了,宿舍里的老大还暧昧地撞了祝星渊一下:“可以啊老四,都学会夜不归宿了啊!” 祝星渊把老大那张大脸推开:“请离我远一点,我对男人过敏,谢谢。” 既然有了决定,就不能像从前那样平淡度日,他总得想办法赚点钱,不能再让大小姐穿几十块的廉价衣服,吃方便面住简陋的出租屋。她以前过得什么样的生活,以后只能更好,不能更差。 只是难免还要委屈她一段时间了。 下午的课结束后,祝星渊带他的大小姐去买菜,去的还不是超市,是菜市场。金尊玉贵的大小姐生平头一次来,祝星渊原本以为她会嫌弃的,没想到她突然就乖了,再也没像昨天那样嫌弃这嫌弃那,反而好奇得很。 甚至还学着他的样子跟人讲价呢。嘴巴甜长得美,卖菜的大婶被哄得眉开眼笑,愣是往他们的袋子里又塞了一把新鲜蒜头。 因为只有一个电锅,祝星渊就又买了个小电饭煲,回去了之后电饭煲煮粥,电锅炒菜,玲珑又发现了他的一个优点,那就是做菜手艺非常好,虽然是很普通的家常菜,但色香味俱全,令人食指大动,她吃得很开心。 吃完饭她先去洗澡,换了新的贵的睡衣,躺在祝星渊斥巨资买的纯棉床单上,抱着被子看他在屋子里忙活。 洗衣服拖地整理收拾……还自制了蟑螂药,放在蟑螂频繁出没地方。 甚至晚上都不跟她一起睡了,自己打地铺。 玲珑眨巴着眼:“为什么不跟我一起睡?我不介意的。” “那样不好。” “哪里不好?”她又反问,“昨天不也是一起睡的吗?” 祝星渊说:“今天不一样。” 玲珑歪着脑袋,“那我睡啦,我明天有课。” 祝星渊明天倒是没课,不过第二天一大早,他还是提前醒了,做好了早餐,先打了车送她去学校,再自己搭地铁回来,顺便买了辆二手电动车准备以后用。 然后他在二手网站上把自己的那些名牌球鞋名表什么的都挂了出去,很多都是没开过封的,所以只比原价低一点点,有些人上来就砍价,砍的只剩零头,祝星渊也耐性极好,光是卖掉一小部分,就是几十万的收入。 可见之前他花了大小姐多少钱。 手头有了钱,祝星渊就骑着到手的二手电动车去了旧货市场,买的东西有点多,所以麻烦人家用车子拉了回来,看着时间差不多了,他便放下手头的活,去接玲珑下课。 856|第七十五片龙鳞(五) 第七十五片龙鳞(五) “哇……” 饶是玲珑, 也被祝星渊这强大的动手能力给惊呆了, 她不过是去上了一个上午的课罢了,几个小时的时间,祝星渊是怎么做到把房子布置的焕然一新的? 虽然还是只有铺了地板跟粉刷了墙壁其他什么都没有的毛坯房,甚至有些地方还露出了灰色的水泥墙,怎么看怎么敷衍, 但祝星渊不知道去哪里弄了些铁架子来,上面摆了花,之前什么都缺的家具现在也都齐全了,房子整体给人一种非常温馨又舒适的感觉,他还买了玩偶, 堆在与水泥墙同色的懒人沙发上, 使这看似冷硬的房子多了一抹活泼,长长的木桌上摆放着两台笔记本电脑,网线好像也装好了,他还弄了台电视! 祝星渊面色淡定,心里其实却很期待,他一个人生活了很久很久, 各行各业皆有涉猎, 曾经还做过设计总监, 再脏乱差的环境,只要他愿意,就能让其焕然一新。 不过他不是很肯定她会喜欢,毕竟她家里的别墅可是以豪华著称的, 而他没有办法立刻把这房子装修好,只是借用外物与装饰把它变得稍微舒适一些,跟她家是没法比的。 出乎意料的,玲珑很喜欢,她欢呼一声就跑进去扑进了懒人沙发里,因为沙发特别软,整个人都陷入进去,大大小小的玩偶落了一身,只露出两条又细又白的腿在外头。 祝星渊眼露温柔,走过去,握住她不停挥舞的小手,也没有反抗,顺着她的意愿跟着倒入懒人沙发,她高兴地滚来滚去,最后滚到他怀里,捧着他的俊脸狠狠亲了一口:“我喜欢!你真厉害!” 他也跟着笑起来,深深地凝视着她,像是要把她的模样永远铭记在心,无论以后会有多么漫长,此时的甜蜜会变得多么苦痛,他也不在乎了。 有这一时朝夕,已胜过千百年来颠沛流离。 不仅是家具,祝星渊还买了全套的锅碗瓢盆,各色调味品也都备齐了,厨房打扫的干干净净,冰箱里堆满了新鲜蔬菜鱼虾,他从旧货市场淘了不少好东西回来,审美好品位高动手能力还强,就没玲珑什么事了。 她只要抱着最大的那只兔宝宝玩偶坐在懒人沙发里等饭就好啦! 跟在家里没什么不同,除了屋子小了点,没有佣人,也没了自己偌大的衣帽间之外,真的没什么变化。而且有祝星渊,可比家里的佣人陪着快乐多了,她可是乐不思蜀,一点也不想回家去的! 沈妍得知闺女不仅没吃苦,还被那臭小子供起来之后,先是满意了下祝星渊对自己女儿的照顾,然后更不满了,觉得这小子果然是城府深沉,这也能忍,她那女儿哪里是人家的对手?怕不是祝星渊的心眼都比她女儿头发丝多! 这小子还真是个狠人,想想也是,毕竟她只有玲珑这一个女儿,母女之间可能闹别扭,但不能一辈子不来往,他只要忍了这一时,把她女儿好好供着,以后还用愁?而且他对玲珑越好,玲珑对他就越是死心塌地,想断都断不掉! 沈妍突然开始怀疑起自己把女儿的卡全部停掉还不许她回家的决定是对是错,这不是更容易让坏小子拐走了吗?! 呵,祝星渊那小子,看起来是把家里布置的不错,也会讨玲珑欢心,可她跟自家傻丫头不同,祝星渊花的钱,那还不是都从玲珑身上薅去的!她都不知道那傻丫头在高兴什么! 盯着盯着,必须继续盯着! 祝星渊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忙了起来,除了上课之外,他全部的时间都花在了自己的事业上,此外他还把宿舍里其他三个人也拉入了伙,四个大小伙子每天都聚集在一起研究什么软件,玲珑对他们做什么没兴趣,两室一厅的屋子,除了玲珑住的那一间卧室,另外一间卧室被他们改造成了工作室,四个人每天挤在里头忙得天昏地暗。 虽然如此,祝星渊还是坚持每天送玲珑上下课,玲珑班上的同学都很好奇,怎么好长一段时间没见着大小姐家的豪车了?而且大小姐的衣着打扮也变了,虽然穿得仍然不错,但跟她之前动辄五位数起的衣服可不能比,有好奇的女生去问,玲珑也回答的很干脆:“我妈不要我啦,所以我就离家出走了!” 大家迅速脑补了一出大小姐跟穷小子两情相悦但无情丈母娘从中作梗誓要分散有情人的苦情场面,但是转眼一想,他们为啥要同情人家大小姐啊?就算没有了豪车豪宅,人家还有个超级大帅比当男朋友!而且这个男朋友又温柔又大方还特别会照顾人!他们这些单身狗有同情别人的资格吗?! 慕白梦当然也听说了这回事,她现在在班里已经没什么交好的女同学了,在宿舍里也被人无视跟孤立,毕竟谁都害怕再遇到这么一个表面上跟你好姐妹背地里撬你墙角的家伙,所以能不来往还是不来往比较好。 慕白梦是真心喜欢祝星渊,所以哪怕玲珑拆穿她跟祝星渊私下撩骚,她也没把责任推到祝星渊身上,毕竟祝星渊说了,他根本不是真心喜欢玲珑,只是因为她家里有钱,等到他们结婚了,等到玲珑家里的钱都成了他的,到时候自己一样能跟祝星渊厮守。 所以在慕白梦眼里,玲珑还是阻碍她爱情的绊脚石呢! 而且她也很享受那在表面上跟玲珑好的不行,私底下却能睡人男朋友的感觉,真要说慕白梦还有什么遗憾,那就是没能真的睡到祝星渊,两人一直都是私底下聊,郎情妾意的,但祝星渊课比较多,课不多的时候又还有社团跟学生会里的事,余下那么点时间还得分给玲珑,慕白梦也只能委屈的当个地下情人。 还是没名没分的那种地下情人。 之前祝星渊把自己删了,慕白梦觉得能理解,毕竟大小姐发现了,他要是不表现表现,大小姐也不乐意啊!所以她忍了小半个月才重新加回去,结果好友申请都发出一个星期了也没得到回复,祝星渊是没看见吗? 还是说被玲珑删掉了? 肯定是后者,祝星渊不可能那么对她的! 于是慕白梦再接再厉,又发送了好友申请,仍然是石沉大海杳无音讯,她没办法,又不能直接去男生宿舍找人,她跟祝星渊啥关系啊她去找? 只好拐弯抹角去加祝星渊室友的微信,可怜老大以为自己要脱单了有妹子主动加,结果妹子一开口就是问祝星渊,他生无可恋地看了眼边上正秀恩爱的祝星渊及祝星渊的大小姐一眼,发了条语音:“妹子死心吧,老四已经名草有主了,正在我边上秀呢,你没机会了。” 想了想,又发了一条:“要不妹子你看我怎么样?虽然我没有祝星渊高,也没有祝星渊帅,还没有祝星渊聪明,但我有一颗温柔的心!” 发出去后,人家妹子半天没搭理他。 老大就绝望了。 到了期末的时候课越来越少,他们有更多的时间投入到创业中来,不过创业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他们也是跟着祝星渊一步一个脚印地去尝试,虽然不知道以后会怎么样,但没人想辛辛苦苦考进名牌大学,结果出来找份普通工作混,男人嘛,谁还不想成功呢? 因为玲珑住在这里,所以祝星渊强制要求老大老二老三衣着整齐,不许做出任何类似掏鼻屎抠脚丫的不雅行为,天再热也必须把扣子扣到最上面一个,谁敢穿大裤衩子人字拖就削谁。 明明祝星渊是四个人里年纪最小的,偏偏其他三人都怕他,被管得跟个孙子一样,趁着祝星渊在厨房做饭,老二还心有余悸地找玲珑说悄悄话:“大小姐,在下能不能采访你一下。” 他伸手从客厅茶几的水果盘里拿出一根香蕉充当话筒递到玲珑面前:“请问你是怎么受得了我们老四的管教的?我高中班主任都没他管得宽!” 玲珑抱着兔宝宝玩偶,笑如蜜糖:“他又不管我,他只凶你们的~” 扎心了。 老二老三齐齐爆发出哀嚎,这时候祝星渊从厨房探出头来,劈头一顿痛骂:“还在那里坐着干什么!眼里没活吗?都过来给我搭把手!” 蹲在厨房角落剥蒜的老大露出幸灾乐祸的笑容。 面对玲珑,祝星渊又是另外一种态度了,毫不掩饰自己的重色轻友,双标到令人发指! 玲珑从来不用做家务,她连碗都不用洗,祝星渊还特意给她买了一套粉红色的小猫餐具,特别可爱,他自己则是跟她配套的蓝色小狗,而其他三人……呵,有碗给他们用就不错了,别要求太多,对着镜子照照自己什么德性吧! 就这样,时间稍纵即逝,玲珑离家出走已经快一年,祝星渊也即将在今年的六月份正式毕业,彼时他已经跟宿舍里其他三人开发了一款新软件,卖掉之后赚了三百万,他一人拿了大头,剩下一半则其余三人平分,大家都没意见,毕竟都清楚这创意是谁出的,谁又在其中发挥了最大的作用。 说句不好听的,他们三个简直就是躺赢……一人五十万拿的都有点心虚。 这钱看似不少,但对打小锦衣玉食的玲珑来说根本不够看,不过这好歹是祝星渊赚到的第一笔钱,之前他受制于很多条件,现在有了这笔钱,本钱更充足,也可以试着建立起自己的小公司。 他想尝试在游戏市场尚未饱和,且大多数游戏公司都专注端游的时候,进军手游市场。 所以刚刚成型的小公司研发出了一款云养猫游戏,操作简单对服务器要求也不高,谁叫他们现在的机房小得可怜?因为钱都用在了研发上,不仅祝星渊把自己的一百五十万拿了出来,另外三个人也都没把钱留着,然后摆在他们面前比较现实的问题就是宣发,因为根本没有闲钱。 其实祝星渊手上还有一笔钱,但这笔钱他是留给他的大小姐用来买吃买衣的,不可能动,所以一开始的下载量并不多,除了祝星渊很平静以外,其他三个人简直都要愁死了! 他们忙起来那是昏天暗地,玲珑一个人待在卧室里也不知道在干啥,老三几个人都睡在公司里,也就祝星渊每天会按时下班回家,之前被当做工作室的房间也被他改成了玲珑的书房,平时她就一个人在这里玩玩电脑看看书。 一大早,他还搂着大小姐睡得正熟,就被老三的电话吵醒了,一开始祝星渊还摁掉了几个,没想到这家伙锲而不舍地打,玲珑在他怀里哼唧唧,显然是嫌烦了,于是祝星渊无情地直接关机,一直陪玲珑睡到十一点钟才起来。 两人早在一张床上睡了,该发生的也都发生了,祝星渊发誓要做出一番事业来证明自己对她的真心,说起来还是怪他定力不够……从前也没有这样,尝过男欢女爱,他方才知道人间有这样的至乐。 等到两人都起来了,祝星渊才开机,结果老三的电话刷的一下又来了,祝星渊粗略看了下,加上另外俩人,这三人跟神经病一样给他打了几百个电话……就没停下来过! “……咱们红啦!老四!咱红啦!” 祝星渊淡定地将手机拿到离自己很远的地方,穿着小吊带加短裤正在刷牙的玲珑好奇地朝这边看过来,他走过去,给她把滑到胸前的秀发顺到背后,温柔地看着她洗漱,然后再度冷酷无情地挂掉了电话。 玲珑也不是每天都在家里不做事的,虽然祝星渊很忙,虽然她也要上课,虽然她妈到现在还是不理她也不给她钱,但她总有要花钱的时候,看到好吃的好玩的漂亮的衣服也总想要买,平时自己闲着没事,便会拍一些视频,一般是食物测评啊或者是彩妆教程,祝星渊帮她剪辑后发到网上,因为她实在太过美貌,人又有趣,仿佛天生便是光,几乎是一炮而红,新视频刚发便有几百万的播放量。 她拍视频是为了好玩,耐不住人美,光是各式彩妆便为广大网友种草无数,随随便便打个广告就是几十万的收入,令人不得不悲愤大小姐来钱就是快…… 前两天玲珑还直播化妆,她本来人气就很高,网站关注数破了千万,第一次直播,不管是真粉假粉都来了,毕竟在这个美颜滤镜的时代,不看直播谁知道你长啥样啊! 但玲珑还真敢无美颜直播,用粉丝的话说,那就是真正的大美女用了美颜滤镜都奇奇怪怪,远没有原始镜头好看。 大美女是不用活在美颜滤镜里的。 她教人化妆也很有技巧,很多女性都会看她的视频,再加上玲珑从来不做三无微商产品的广告,可信度也非常高,最重要的是,她身上就有一种人间富贵花的气质,让人不自觉信服。 玲珑现在可不随便接广告的。 她刷完牙齿,把拖鞋甩开,踩到祝星渊的脚背上,小脚丫子踩着大脚丫子,笑嘻嘻地邀功:“这次我可没收你的广告费,我妈妈要是知道了,一准又要说你吃软饭。” 她妈妈这一年来也不搭理她,但母女关系分明已经慢慢解冻,如今沈妍女士最爱的就是给玲珑发一些社会案例及文章,基本上都是“如何辨别pua男”,“如何从pua套路中脱身而出”,“论凤凰男的十大缺点”……诸如此类,每天都能发好几条,坚持了一年,玲珑非常感动,并且主动拿给祝星渊看。 祝星渊亲了亲她的鼻尖:“公司都是你的,还要什么广告费?” “我妈妈可是说了,公司是我的不算什么,这并不能证明你对我的爱,毕竟公司现在又不值钱。” “会值钱的。” 他讨好地蹭蹭她的脸,跟抱小孩儿似的把她抱到床上,打开她的衣柜:“今天穿什么?” 玲珑坐在床上晃动两条美腿:“你看着办嘛。” 祝先生的审美还是非常在线的,每次拍视频的时候他都会提前为她布置好环境,明明还是这个家,还是同一间屋子,但他就是有一双化腐朽为神奇的巧手,这里加一点,那里点缀一下,便显得趣味横生,韵气天成。 最后祝星渊给她挑了一条新买的裙子,层层叠叠的纱,上头绣着展翅欲飞的蝶,仙气漂亮得很,寻常人哪里撑得起来?惟独她光华无双,便连仙子都要自惭形秽,但玲珑很清楚,这家伙之所以挑这条,是因为够长,而且还有一层长长的纱袖。 当然,到了祝星渊口中,那就是有袖子可以防晒抗衰老。 玲珑不跟他计较,毕竟裙子确实是很好看。 一夕之间,云养猫手游风靡全网,游戏虽然是免费下载,但谁养猫不想给自家崽子买点猫爬架猫窝猫薄荷呢,更何况一个猫窝游戏里也就只卖十块钱,对大部分而言,十块钱真不算什么。 对于这款小游戏取得的巨大成功,沈妍女士虽然很惊讶会有几亿的下载量,但仍然不以为然,她一边看着女儿的彩妆教程,一边漫不经心地跟祥伯说:“做了个小游戏,能有多少流水?够不够我女儿一辆车的?那小子想让我改观,还早得很。” 话虽这么说,但沈女士对祝星渊确实比一开始和善多了,至少在对方主动给她发消息问候的时候,她没有再次把人家拉黑。 只是这在沈女士看来远远不够,祝星渊的黑历史太多,她没办法像自家傻白甜的女儿一样如此信任他。 “不过玲珑这视频做的真不错。”沈女士话头一转,又开始夸自家宝贝疙瘩来,反正在她来看,她老公跟她女儿都是天底下最好的,天真善良傻白甜怎么了,她就是能护着他们!“可见那臭小子倒也知道分寸,别的不说,把我女儿照顾的还不错。” 祥伯凑上来一起看,点头赞许:“瞧这小脸白里透红的,气色也好,看环境也不错。” 沈女士仍然让保镖暗中跟着,不过监听监视早下了,怕哪一天被女儿知道,到时候才是真的要闹到天翻地覆,而且祝星渊这一年多来的表现还行,虽然不尽如人意吧,但总算折腾出水花来了。用商业眼光看,他那小游戏公司前途无量,他愿意把公司记在玲珑名下,赚了钱也第一时间都给玲珑,沈女士觉得这点非常好,有她老公当年的风范。 想她老公虽然只是一介小学老师,月工资四千五,连她一天赚的零头都不如,但每个月都老老实实把工资上缴,她只要给一个月三百块的零花钱。 愿意让媳妇管钱的男人,总是不会差到哪里去的。 就看祝星渊能不能走得更远了,实在是不行,她也可以考虑帮忙推一把。 当然,这样的话是不能对女儿说的,免得那傻丫头把她给卖了,叫臭小子知道她松动,又来献殷勤想说动她这个丈母娘同意婚事。 呵,没个几亿的身家,也敢说娶她的掌上明珠! 第一款手游的成功极大的激励了公司里的其他人,从一开始的只有四个人的小团体,如今也慢慢发展到了二十几个人,祝星渊却并没有为眼前的成功迷惑,因为他知道,手游市场昙花一现的太多了,火得快,但凉得也快,想要源源不断地获取玩家,就必须维持质量与创新。 他一般很少去公司,赚钱的本意是为了养活他的大小姐,却不能为了赚钱忽略她,那就是本末倒置了。因此祝星渊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家里办公,公司则由同寝室的其他三人坐镇,慢慢地,对于祝星渊这种重色轻友拼命秀恩爱的行为,其他三人也麻木了,单身狗罢辽,只能眼睁睁看着别人秀。 而伴随着成功打响的第一炮,老大也兴高采烈地向到达公司的祝星渊等人宣布:他现在不属于单身狗了!他也脱单了! 脱单对象不是旁人,正是阴魂不散的慕白梦。 857|第七十五片龙鳞(六) 第七十五片龙鳞(六) 就像是慕白梦想象中的那样, 祝星渊果然是个潜力股, 这一年以来他是怎么对玲珑的,别人不知道,但身为玲珑的同班同学,她能不知道吗? 上下课准时接送,风雨无阻, 没有一次例外,平时更是体贴周到,就连看玲珑的眼神都是温柔似水的,而大家很快也忘记了曾经他是怎样跟自己撩骚,浪子回头金不换, 可慕白梦却始终没能在女生这边再讨着好, 毕竟大家都没有信心自己能像玲珑那样把男朋友收拾的服服帖帖。 她跟老大聊了一年多,老大是个缺心眼,毫无掩饰地就跟这个“甜美”、“单纯”的学妹说了他们宿舍四个人一起创业取得了小成果的事,如果说先前的第一笔五十万的分红让慕白梦意动,那么这一次云养猫手游的成功,就是让慕白梦坚定了自己要拿下祝星渊的信念! 近水楼台先得月, 世界上没有不偷腥的猫, 她又不求名分, 愿意当地下情人,他不会拒绝的!虽然不知道为什么这么久了他都不肯同意自己的好友申请,但慕白梦觉得,肯定是那个大小姐盯人盯得太紧, 所以自己要创造机会! 至于老大……这宿舍里四个人除了祝星渊以外三个死宅,连女孩子的手都没摸过,慕白梦又惯会撩人,老大哪里撑得住? 本以为看到自己,祝星渊跟玲珑都会惊讶,没想到他们两个却跟不认识她一样,很平淡地打了招呼,也答应了老大的请客。 慕白梦的视线落到两人交握的手上,心里愈发不舒服,再看自己的“男朋友”,不舒服的感觉就更强烈了。 平心而论,老大算不上帅哥,因为长期做宅男,人非常白,微微有些胖,身上肉比较多,个头也就一米七五左右,说真的,跟穿了高跟鞋的玲珑出现在一个画面里,旁边又有个身高腿长的祝星渊做对比,看起来更寒碜了。 但他性格却非常好,又软又甜,这也是为什么祝星渊自己创业都可以,却还是把同寝室的三个人拉入伙的原因。以前他还是渣男的时候,三个室友就对他很好,处处周到为他着想,怎么都是要报恩的。 只不过在慕白梦眼里,老大就是个跳板,她对他并没有几分真心。 祝星渊自然也知道这一点,更知道这慕白梦在打什么主意,但他并没有把慕白梦放在心上,横竖想要引诱他是不可能的,他又不是什么歪瓜裂枣都看得上啃得下,如果真的什么女人都可以,又何必等到现在? 他这样的人…… 老大老二老三如出一辙的傻白甜宅男,可能也就玲珑祝星渊还有慕白梦带脑子,所以老大请全员吃火锅的时候,谁也没露出异样来,倒是慕白梦看着祝星渊体贴地给玲珑烫肉夹肉照顾的无微不至,再看看自己那个新上任的只知道胡吃海塞的男朋友,顿感糟心。 总觉得在玲珑跟前好像丢人了。 但她很快又安慰起自己来,没关系没关系,她的目标本来就不是老大而是祝星渊,玲珑再漂亮,到底也是大小姐,跟他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可她却是最懂他的,他们的出身相似,经历也相似,他们俩才是应该在一起的人! 祝星渊全程都没多看慕白梦几眼,老大虽然性格软和但不是傻子,祝星渊又是活了不知多少年的人精,一个慕白梦罢了,这么点手段真不够看,老大这宅男平时跟祝星渊相处时间都比跟慕白梦在一起的时间久,本来就很容易受人影响,更何况祝星渊刻意引导? 慢慢地,他就感觉不对劲了。 你说这交女朋友,虽然说太孟浪不好吧,可他们都聊了一年多,正式交往也几个月了,为啥亲都不让亲一下啊? 不让亲,却又让他买这买那。 老大是个孝顺的儿子,他一开始分到的五十万都拿出来给祝星渊做本钱了,后来云养猫火了又分到一笔钱,他拿了一部分在老家给爸妈买了套房子,剩下的想自己再攒攒,留着在本市再买一套,以后结婚用。 宅男花钱的地方不多,除了手办游戏之外,日常开销少得可怜,而且公司待遇很好,包吃包住,可自打交了女朋友,老大感觉自己的钱在哗啦啦往外流,摁都摁不住。 谁叫慕白梦总喜欢跟玲珑攀比呢?她自觉现在自己的男朋友也算小富,而她嘛,专业冷门,自己又没什么一技之长,长得倒是不错却又心高气傲,老是觉得自己给老大当女朋友是委屈了,平时态度也不觉流露出高高在上的模样,使得老二老三对她观感都不太好,最重要的是她交了男朋友之后,慢慢地开始把老大当提款机,这个想要那个也想要,但哪个不得花钱? 偏偏老大脸皮薄,女朋友找他逛街他不能拒绝吧?那难道要让女朋友自己结账吗?可每次结账都五六位数,这谁顶得住啊! 他又不知道该找谁说,最后只能找祝星渊,真诚地询问他是怎么养媳妇的,尤其是玲珑那种豌豆公主式的大小姐。 对此祝星渊回答道:“她自己也能赚钱,并不是光花我的。” 老大顿时心酸了,他女朋友不仅不能赚钱,还很能花钱,他又不好意思说这是自己攒的房子钱,生平第一次交女朋友,总不能太抠门吧?他爸妈可是说了,对女朋友得大方点! 可太大方,钱包都瘪了啊! “我知道玲珑能赚钱,可是她不是更能花钱吗?”老大双手合十,“老四拜托你说实话,之前你媳妇买个包就几十万,你眼都不眨就把卡给她刷了,我真心地请问你,要怎么样才能不心疼?” 祝星渊想说钱财对自己来说根本没有意义,可转念一想,对生活在这个世界的老大来说肯定不是这样,他沉思片刻,回答道:“我媳妇很漂亮。” 老大觉得他这话说得莫名其妙,大小姐那岂止是漂亮?是仙女下凡!不过这跟她很能花钱有啥必要联系吗? 祝星渊随后又解释道:“我们都是成年人了,很多时候我也心疼钱,你知道我家世的,平时也比较抠门,买个菜都得再要一把小葱,可我媳妇她会撒娇,美人计,你懂伐?” 老大不懂。 “男人嘛,有点好处,就什么都忘了。”祝星渊随口答道,“怎么,难道你女朋友想要买包,还不给点甜头尝?” 他非常清楚慕白梦对老大的嫌弃,是决不会献身的,说不定连接吻都要恶心半天,可凭什么呢?你想花人家的钱,又不肯真心相待,连身体都不肯付出,老大在她身上花的那些钱,都够包养个小明星的了吧?慕白梦还没人家小明星清纯可爱懂事呢。 老大后知后觉:“卧槽,你怎么开车!” 他还是个纯情小处男呢!立刻脸就红了:“你你你你你你你——你太不纯洁了!” “男欢女爱,人之常情。”祝星渊平静地回答,“怎么,难道你连你女朋友的手都没牵过?” 老大:……扎心了。 他自觉有了好办法,雄赳赳气昂昂回了慕白梦约他去逛街的电话,去洗澡换衣服,由于没有太体面的,还来找祝星渊借,结果发现祝星渊手脚都比自己长一大截,人家的衣服自己根本穿不上,正好玲珑来公司,便大发慈悲给他搭配了一套,换上后,老大照着镜子,自觉人模人样潇洒倜傥,便又偷了祝星渊的男士香水喷了喷,力求今天晚上有个美好夜晚。 玲珑坐在祝星渊怀里说他:“你太坏了。” 祝星渊漫不经心答道:“我哪里坏?” “你明知道慕白梦不可能跟他睡的,还要骗他,待会儿人家哭着回来怎么办?” “那也是他傻。”祝星渊说,“白白花了那么多钱,他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要是对方对他真心,那这钱花了也就花了,可这明显是想找个饭票,拿人家的钱买名牌,又不舍得给甜头,哪有那种好事?” 他显然对慕白梦厌恶到极点,甚至都不再掩饰了。玲珑突然说:“你过去不也跟她撩骚过吗,怎么,现在翻脸了,就郎心似铁啦?” 祝星渊:…… 女人都是这样喜欢翻旧账的吗? 他含糊其词,玲珑也就随口问问,对他的真实来历并没有刨根问底,谁还没有几个秘密呢?她不也不是原主吗? 面对大小姐的质问,祝星渊不想对她撒谎,他已不是初遇时的他,可以面不改色说出不走心的谎言。如今在她面前,他希望自己是真实的、诚实的、没有丝毫虚假的,许多不能说实话的问题,他干脆就不回答。 玲珑也慢慢摸清了这一点,并且觉得他相当可爱,谁能想到这样的人,还有如此执着而纯真的一面呢? 两人抱在一起亲了起来,因为是在公司,随时都可能有人敲门,祝星渊搂着他的大小姐,对着那张粉润的小嘴亲了又亲,直亲到险些擦枪走火才将她放开,然后两人一起把老大的虐心爱情故事抛之脑后,一起去买菜,回家做饭吃饭,洗澡上床妖精打架。 打的正难舍难分,手机响了,祝星渊忍无可忍,本来想直接关机,可是看到来电显示是老大,心知今天晚上肯定有状况,这才强忍着接了。 那边顿时传来一阵鬼哭狼嚎:“老四——!!!!出来喝酒!今天晚上!不醉不归!” 祝星渊:…… 玲珑在他怀里吃吃的笑,很幸灾乐祸地说:“哎呀,看样子是被甩了。” 那岂止是被甩了啊,被甩之前还被羞辱了,谁叫他急色的想要抱住女朋友亲呢?就跟平时老四跟大小姐那样,人家情侣不也是随时随地亲亲热热吗?那为啥他想亲亲自己女朋友却不行?还挨了一个耳光? 最关键的是他问了为啥不行,他女朋友还让他撒泡尿照照自己。 祝星渊带着玲珑赶到的时候,老大正赖在人家要收摊的烧烤摊上哭号,一边哭一边灌啤酒,泪眼迷蒙质问祝星渊:“她瞧不上我,干啥要当我女朋友?!为啥要玩弄我的感情?还花了我那么多钱!” 玲珑顺势点了一堆烧烤,边吃边看戏。 祝星渊觉得不能自己一个人受罪,遂打了老二老三的电话,最后烧烤摊老板被迫营业,看着四个大男生闹成一团,边上的大美女则津津有味啃着烤鸡翅,其中一个大男生还能抽空帮她擦嘴。 唉小年轻啊,就是这样,失个恋跟死了妈一样伤心欲绝,等再过几年就好了,被甩多了,不就习惯了? 老大一直闹到凌晨三点多才睡过去,祝星渊无情地给他在快捷酒店开了个房间,把人扔进去,再把同样酒量不怎么样的老二老三一起丢下,然后带着自己媳妇走了。 非常无情,非常残酷。 导致第二天下午老大醒来后又打电话一通哭诉,细细诉说了自己昨天晚上是怎么翻车的,玲珑在边上捂着嘴听,憋笑憋的快要岔气,小脸通红,难得生起怜悯之心,怕老大听到自己的笑声后羞愤自杀。 祝星渊看到她这小样忍不住勾起嘴角,那边老大声嘶力竭,这边手机被静静地放在桌上,两人又拥在一起接吻。 等吻够了,老大也发泄的差不多了,祝星渊说:“明天准时上班不许迟到,否则扣工资。” 说完啪的一声给挂了,老大瞪着手机,恨不得自己现在就去死。 这都是什么兄弟!自己脱单了,就不管没媳妇的兄弟了! 隔天他果然老老实实来上班了,祝星渊看到他这萎靡不振的样子,丢给他一张计划表,同时拿到计划表的还有老二老三,三个人瞪着上面的条条框框差点跪下来叫爸爸,骨气是什么东西?又不能当饭吃! 让他们健身?比死都难! 此时祝星渊退居二线,由玲珑现身说法,她这样的大美人,就算有了男朋友,照样爱慕者无数,老大老二老三当然不敢有非分之想,可欣赏美的天性都是一样的。玲珑跟他们关系并不亲近,三个人怎么说呢,有点怕她,不是对祝星渊的那种怕,而是怕自己太low了,感觉跟她多说一句话都是亵渎。 所以有些话让玲珑来说,杀伤力堪比原|子|弹:“肥宅是不会被女生喜欢的。” 她不着痕迹地打量了下这三个胡子拉碴不修边幅的邋遢宅男:“尤其是你们这种本身先天条件就一般,后天还不努力的。” 嗖嗖嗖! 三根冷箭直接刺入三颗脆弱的心脏。 “你们看我家星渊。”玲珑拍着祝星渊的肩膀,要他站起来,他也从善如流地站起身,让她展示自己,“看看这腰,看看这腿,看看这腹肌。” 说着还扒开祝星渊的皮带,把衬衫抽出来,露出他结实漂亮的八块腹肌。 怎么说呢,三人看得脸都红了。 不是因为祝星渊身材好,而是因为大小姐那双白玉般的手,摸在男人腰上,真是刺激感十足,好像在看唯美的情|色|片,比动作片更能让人兴奋。 “再看看这脸。” 玲珑语重心长地说:“请你们打开手机前置摄像头看看自己,你们跟星渊合照的时候,不觉得自己像是另外一个次元的生物吗?” 嗖嗖嗖! 又是三根冷箭。 “他每天早上起床都会打理自己的头发,每天都要洗两次澡,干干净净清清爽爽,对穿着打扮生活质量处处都有要求,你们呢?” 因为长期宅在公司,这三人几乎是一水的T恤大裤衩子人字拖,有时候懒病犯了能十天半个月不刮胡子,说真的,太辣眼睛了。 “我看上他,除却其他原因,最主要的还是因为他好看啊。”玲珑诚实地表达出了自己的颜控身份,“你们几个,鼻子是鼻子眼睛是眼睛的,怎么说也都是个人,可是看看你们的皮肤,再看看他的。” 长期熬夜对着电脑的宅男,跟作息正常还有性生活的美男子,那当然是不一样的。 祝星渊还会敷男士面膜呢!所以皮肤清爽干净,连毛孔都看不见。 “但凡你们爱干净一点,有追求一点,也不至于是现在这样样子。因为失恋很痛苦是吗?被人甩了很难受是吗?甚至想要逆袭是吗?你以为你是后宫文男主?别做梦了,继续这样下去,你只会习惯。” 老大问:“习惯什么?” “习惯失恋,习惯被甩。” 老大哇的一声就哭了。 虽然玲珑全程都没说脏话,甚至语气用词都非常委婉,可这比当头痛骂还伤人呢! 祝星渊适时出现:“所以才给你们准备了一份新的作息表,以后就按照这上面写的做,早晚有一天……” “能逆袭?”老二期待地问。 “……能养成好习惯。”祝星渊点头,表示肯定。 从此以后,三人过上了水深火热的生活,才知道老四的好身材并非天生,为了养活女朋友,他要拼命创业赚钱,为了留住女朋友的心,他还要打理自己的外表努力健身,这么一想,他们中最惨的、最努力的,非老四莫属啊! 怪不得人家有女朋友呢! “你就忽悠人吧。”玲珑戳着祝星渊的胸膛,他刚洗完澡出来,身上还带着潮湿的水汽,此时他们的五人小群里,老大老二老三在发健身打卡视频,“安慰老大就算了,为什么老二老三也要坑进去?” “有人陪着总比一个人孤零零的好。”祝星渊答道,“而且正常作息按时健身对他们确实也有好处,否则这辈子是别想脱单了。” 玲珑偷笑,由于笑得过分可爱,被祝星渊抓到怀里一通欺负,不过她很快就反客为主,两人势均力敌,玲珑突然想到一件事:“话说下个星期你们去拍毕业照,万一偶遇怎么办?” 说的是老大跟慕白梦。 “那就要看他这段时间的健身有没有效果了。”祝星渊无情地说。 “啊……真是没有感情的说法。”玲珑咬他脸,“明明你知道的,老大是因为你才受了无妄之灾,祝星渊你没有心。” 他的眼眸突然怔了一下,有那么一瞬间,似乎失去了光芒,但又很快找到了焦点。 “不。” 玲珑听到他这样说,声音温柔,宛如清风。“我有。” 至少在遇到了你之后,有了。 她好像意识到了什么,小手摸到他的胸口,那里分明有一颗心在跳动着,扑通扑通,似乎在诉说对她赤忱的爱意,玲珑把耳朵贴上去,祝星渊抚着她的长发,有些事情心照不宣,无需说出口。 他一笑,胸膛就微微震动,玲珑趴在他身上抽动鼻子,咕哝:“大骗子。” “我才不是骗子。”祝星渊为自己正名,“我是个好人。” 也许说了很多谎言,做过许多身不由己的事,但爱你从来都不是假的,对这份情感的珍惜也永远都会虔诚。 “那巧了不是,我也是个好人!” 两人顿时笑闹成一团,被子都叫踢床底下去了,最后又是祝星渊去捡起来,两人把被子蒙住头,才不管在健身房的三个人有多么痛苦呢! 虽然很难熬,但三人仍然坚持了下来,老大是赌了口气,老二老三则是看着老大如此认真,不好意思说不行。到了拍毕业照那天,健身效果初显,别的不说,走起路来精气神儿都不一样了,祝星渊特意给他们约了一大早的造型师弄头发换衣服,老大因为微胖,身上甩了快十斤肉,剩下的肉也都慢慢变得紧实,刮了胡子剪了头发对镜子一照,不能说丑小鸭变天鹅,也绝对是让人眼前一亮! 玲珑愿意将之称为命运的邂逅,大三快结束了课也越来越少,巧的是祝星渊他们拍毕业照,他们下课后正好要经过呢。 慕白梦现在在班里愈发独来独往,跟老大分手后她好像又交了男朋友,不过玲珑没关心,也没问。 是慕白梦自己心里的不甘与嫉妒,让她一步步走向另一条路。 老大显然非常享受这种被同班同学围着惊呼你怎么大变样的感觉,以至于他脸上一直带着傻笑,就连看见慕白梦的时候,都没那么伤心了。 原来失恋,不过是这么个看似痛苦漫长,却并不是不能遗忘的过程。 858|第七十五片龙鳞(七) 第七十五片龙鳞(七) 虽然都是穿着一样的衣服, 可祝星渊穿起来愣是比别人好看好几倍, 拍完集体照后,他又跟同寝室的三个人合了影,之后便跟玲珑跑遍了学校的每个角落,陪着她在她喜欢的地方照了许多照片,随便她摆布, 因为两个人都是高颜值,引得不少大一学生来看,还有人好奇地问,甚至还有胆大的想过来搭讪。 结果别看祝星渊在玲珑跟前一副温柔好脾气的模样,对那些上来献殷勤的人可就没什么笑脸了, 不仅连个笑都没有, 眉眼还带着一股锐气,直看得人退避三舍,还要联系方式呢,再多看两眼感觉晚上都要做噩梦! 他们拍毕业照的时候慕白梦下课正好经过,只不过跟扑过去凑热闹的玲珑不同,她是目不斜视的路过, 虽然老大瘦了点, 精神了点, 今天打扮的人模人样好像也有几分看头,但那又如何?她还是看不上。 跟祝星渊打照面的时候,她情不自禁地流露出了哀怨痴情的表情,结果媚眼抛给瞎子看, 祝星渊眼神都没给她一个。 慕白梦也渐渐意识到,祝星渊好像是真的不喜欢自己了,过去那些美好跟甜蜜,在他把自己的好友双向删除后,连聊天记录都没能留下来,所以到了最后她也是什么都没有得到,像个跳梁小丑,看着他如鱼得水的幸福着,自己却…… 她真的不相信祝星渊会真心爱上玲珑,那个除了有钱根本一无是处的大小姐…… 冷眼看着那两个牵手走在学校人工湖边情意绵绵眼看都要冒出粉红泡泡的人,慕白梦别开眼,选择眼不见为净。她很了解祝星渊,他心高气傲,就算眼下跟玲珑再怎么好,等到有一天,他发现自己再怎么努力也追不上的时候,他就会生出怨恨之心,等着瞧吧,他们不会好的,早晚会分开,到时候,玲珑连血都要被祝星渊吸得干干净净! 祝星渊毕业后,彻底投身到公司之中,每天都忙得不可开交,但无论他怎么忙,他都有时间陪玲珑拍视频,帮她做后期做剪辑,也有时间给她做饭洗衣服,陪她逛街去游乐场,因为从始至终他都很清楚,自己这样努力并不是为了名利,而是为了能够给她更好的生活,本末倒置这种事,祝星渊是从来都不会做的。 就这样一直到了快过年,因为忙于创业,祝星渊已经两年没回家了,今年母亲打了电话过来,彼时他正躺在暖融融的被窝里抱着心爱的大小姐,苍老的女人声音是那样卑微而期待:“星娃子,今年你回家过年不?” 祝星渊愣了愣。 他实在是个没多少感情的人,也或者说,他的感情在漫长的生命中慢慢被消磨掉了,你喜欢他讨厌他都可以,怎么样都无所谓,正因为怎么样都可以,他才活得没有一点生气。 即便是母亲,他也仅仅能够提供给对方物质上的帮助,要说爱,那是没有的,对祝星渊来说,这是非常奢侈的情感,他不舍得分给别人一丝一毫。 事实上这样残缺的自己还能够去爱一个人,已经足够让他惊讶了,他原本以为自己会缓慢地消失,永远也不会找到可供停留的港湾。 玲珑戳了戳他的胸口,祝星渊温声答道:“今年可能不——” 大小姐又开始不高兴了,瞪他,于是祝星渊从善如流地开口:“今年可能回去的要晚一些……” 他看清楚了女朋友的口型,意思是她也要去,祝星渊疑惑地挑起眉表示不信任:你真的要去? 要去! 他只好又对母亲说:“妈,我可能还要带个人回去……嗯,是我的女朋友……对的,就是之前跟您说过的那个……您不用紧张,她是个很好的人,没有什么架子的……好,好,我会照顾好她的,好……妈再见。” 挂了电话后,祝星渊低头看向怀里的人儿:“真的要跟我去吗?那里可不是什么好地方,条件很差的,你会不习惯。” “有什么不习惯的。”玲珑抱着他的腰往上蹭一蹭,立刻蹭出祝星渊的火来,他很轻柔地过来吻她,还在试图打消她陪他一起回老家的念头:“我一个人回去就行了,我保证会很快回来,不会离开你太久。” “不要。”大小姐拒绝的相当干脆,“我妈又不要我,你又回去过年,难道你要我一个人待在家里吗?不行!我会生气的!” 祝星渊摸着她光滑娇嫩的背,“但是我家条件真的很差,轿车都开不进去,得走一个多小时的山路。” “那你不会背我吗!”玲珑理直气壮地问,“你白健身了!平时坐在你背上不也照样做俯卧撑吗!” 祝星渊无奈极了,搂她:“那丑话说在前头,条件再差也不许闹脾气哭鼻子,更不许说分手。” 他还不了解她,娇气的要命,衣食住行都要最好的,稍微差一点就要闹,可老家那地方是有钱都没地儿花,她这么个娇滴滴的大小姐,过去了肯定是要吃苦的。 毕竟,对从小锦衣玉食的她来说,那简直是另外一个世界,是她完全不曾接触过的。 因为决定今年回家,祝星渊很早就开始准备起来,本来是想搭飞机回去的,可是麻烦要转航班不说,还得连连转车,他真是舍不得玲珑受这罪,就打算开车回去。一年前他买了辆代步车,但空间太小了,这次回去不仅得给家里人带礼物,还得带上她惯常用的。所以祝星渊咬咬牙,重新买了辆房车。 玲珑都惊了,这大手笔!但这车子她确实很喜欢,忍不住问:“多少钱啊?” 祝星渊没说话,他全部的钱都是交给她管的,但那些钱之前已经被用掉,只剩下他自己手头的一笔用来以防万一的资金,听了玲珑的问话后,他然后默默地把账户余额给她看,简直闻者伤心见者落泪,玲珑想给他钱,祝星渊又不要,轻描淡写地说:“游戏版号已经下来了,很快就会有钱。” 祝星渊花了快两年时间一直在研发新游戏,与之前的小游戏不同,这回的游戏几乎是投进去了他全部的钱,由于内测好评如潮,祝星渊对未来发展也很有信心,买这辆房车虽然会让他手头变得拮据一段时间,但是……他的大小姐也很有钱啊,还是可以养他几个月的。 毕竟玲珑做视频打广告什么的便是一笔不菲的收入,祝星渊可没有那种清高的不能让女人养的想法,他对自己吃软饭的行为相当骄傲。 买了房车能带的东西就多了,祝星渊有五个姐姐,这五个姐姐光是家里的小孩又是一群,少说有十来个侄子侄女,每个都得备一份礼物,玲珑想了想,干脆直接去买了一堆长命锁,都是金子做的,到时候一个小孩发一个,体面又好看。 给姐姐们送什么祝星渊很头疼,基本上都是玲珑去买,他老老实实当跟班,说起来这些花的都是大小姐的钱呢,谁叫他已经山穷水尽弹尽粮绝? 没办法啊。 最绝的是他们已经踏上返乡的路了,玲珑给沈妍女士发了条气死人不偿命的短信:我去祝星渊家过年了! 正在考虑让小两口回家以表示自己勉强能接受他们关系的沈妍女士接到短信后差点儿没气死,她深深地怀疑起自己是不是对闺女太好了,以至于这家伙居然敢过年都不回家了! 沈女士气得抓心挠肝的睡不着,玲珑却在房车里睡得正香,祝星渊真是天底下最好的男朋友没有之一,他什么东西都给她准备到了,晚上还能在车子里煮火锅吃,还有比这更幸福的事吗? 不过去他家的路是真的很难走,车子弯弯曲曲开过去了,得亏是车子本身性能好,不然这山路一般人还真不敢开,天气也还不错,没有下雨,否则这泥路一被打湿,那才叫惨。 因为知道祝星渊带着女朋友今天到家,还带了不少行李,祝妈妈天没亮就在路口等着了,祝星渊老远就看到了人。 祝星渊电话里说带的东西有点多,所以祝妈妈是拉着板车过来的,她看起来非常瘦小,过度的劳累使得她比同龄人要老上许多,背也是驼着的,说她是祝星渊的奶奶玲珑都信。 天这么冷,她就在路边翘首盼望,祝星渊下车后,祝妈妈甚至都没能认出来。 毕竟儿子已经四年没回来了,从上大学开始,除了电话,连封信都没有。她知道他忙,也不敢打扰,走的时候儿子穿着洗的发白的旧衣服,还略略有些瘦弱,神情阴郁,可如今的儿子却像是换了个人,祝妈妈真没敢认,直到祝星渊上去握住了她的手,喊了妈,她才敢相信这是自己儿子。 老实淳朴的女人不免紧张起来:“星娃子,你说你把你对象也带来了?人呢?这、这我是不是得回去换身衣服啊?” 其实就算回去换,也没啥好衣服。 说时迟那时快,祝妈妈话音刚落,就瞧见眼前这辆稀奇古怪的车里走出来个穿着白色羽绒服的姑娘。 那姑娘长得可真是好看,粉雕玉琢的,瞧得祝妈妈都不敢跟她说话。 姑娘走过来喊了她一声阿姨,祝妈妈连忙应了,手足无措,不知道该怎么招呼,毕竟在她的人生中,从未见过这样的好姑娘,感觉自己跟人家说话都是玷污了。 祝星渊倒是开玩笑:“叫什么阿姨,叫妈。” 玲珑戳了他一下,祝妈妈生怕儿子把这城里姑娘吓跑了,赶紧说:“别听星娃子胡说,姑娘你想叫啥就叫啥!叫阿姨我也高兴!” 说完又开始紧张,毕竟她做梦也想不到儿子能给她带个这样的儿媳妇回来……所以根本不知道怎么跟人家相处,生怕自己太土了家里条件太差让未来儿媳妇不高兴,儿子可是说过了,人姑娘家世特别好。 “阿姨。”玲珑过去就把祝妈妈胳膊挽住了,祝妈妈吓了一跳,下意识挣脱,又察觉自己这样不好,结结巴巴地解释:“阿姨身上脏,可、可别把你衣服弄脏了。” 这白色的衣服多好看啊!穿在小姑娘身上,跟朵花儿似的,弄脏了可不好。 玲珑却不介意:“没事啦,这个布料很耐脏的,好洗。我正好奇呢,您快跟我讲讲,祝星渊小时候什么样啊?现在你看他一天到晚板着张脸,好像别人欠他钱似的。” 祝星渊正从车子里把东西搬到板车上,听到她这么说,睨她一眼,任由她污蔑。 他一天到晚板着脸?就算是,可什么时候对她也板着了? 真就张嘴胡说。 偏偏祝妈妈还信了,瞪了儿子一眼,那意思很明显,就是这么好的姑娘你都不知道哄着? 祝星渊被母亲瞪,也无话可说,因为买的东西太多,板车上完全没法坐人,祝妈妈很不好意思,这路那么难走,还那么长,让人家姑娘步行过去……玲珑倒是无所谓,她脚上是软绵绵的雪地靴,一点都不冷,但祝妈妈脚上是那种黑色的老棉鞋,而且都掉色了,不知道穿了多少年。 祝星渊不让母亲动手,自己拉着板车,一边拉一边问:“妈,我之前不是给你打钱了吗?你没用?” 祝妈妈絮絮叨叨地说:“你在外面处处都要用钱,我在家里花什么钱啊,菜跟米都自家种的,我又一个人住,吃不了多少,根本用不着钱。你放心,你的钱妈都给你存着呢,到时候给你在县城买个房子,以后你带你媳妇回家也有个地方落脚……” 祝星渊一直安静地听着,虽然他心里自有打算,但母亲的话他都是缓缓点头,好像很信服的样子,其实他根本不会回来住,对这个地方也没有什么归属感。 祝妈妈说了一堆后,发觉儿子儿媳妇都没说话,这才意识到自己好像说得太多了:“……哎呀,我太久没见着星娃子了,人老了就是容易碎嘴子。” 玲珑笑眯眯地说:“没关系的阿姨,我妈妈从来都不唠叨,听您唠叨我觉得很亲切呢。” 远在千里之外的沈妍女士突然打了个喷嚏,她想起跟着祝星渊那臭小子乱跑的闺女,心里又升起一股气,哪里知道那倒霉闺女现在正跟臭小子亲妈亲近着呢! 祝妈妈越是看玲珑越是喜欢,这么好的姑娘,长得好,出身也好,最重要的性子同样好,哎呀,他们家星娃子,真不知道是几辈子修来的福气,能找到这样好的姑娘当媳妇。 村子闭塞,来外人的时候不多,年轻人基本都出去打工了,也就过年才会回来,这会儿是难得热闹的时候,见村口拉了辆板车进来,大家都挤过来看,祝星渊一一跟叔叔婶婶们打招呼,玲珑也跟着他叫人,等到了家门口,祝妈妈去把门打开,很不好意思地说:“过年忙,星娃子几个姐姐都得年后才能来。” 这个玲珑是知道的,祝星渊最小的姐姐都比他大五岁,因为祝星渊父亲生病的缘故,几个姐姐结婚都很早,一开始彩礼钱是拿来给祝星渊父亲看病,后来就是为了送祝星渊出去上大学,家庭条件困难,导致祝星渊在骄傲的同时又有着深深的自卑,他在县城上学的时候是第一,高考的时候成绩也不错,可到了大学,就发现自己跟其他同学相差太远了。 别人张嘴就是一口流利的外语,会钢琴小提琴等等一技之长,他却除了读书什么都不会,不仅如此,就连读书也读不到系里第一。 日常更是不用提,去食堂吃饭,打个肉都舍不得。 因为生活费实在是太少了。 但那已经是母亲跟姐姐能给的全部。 姐姐们嫁的都不算好,拼命贴补娘家就难免跟婆家生嫌隙,这些祝星渊不知道吗?他当然知道,但他不愿意去想,因为他早就吸惯了家里女人的血,她们供养他,那是天经地义的。 他只想出人头地,当人上人。 所以才要紧紧抓住玲珑不放开,想要借由她一步登天,否则他一个穷小子,在大城市要奋斗多少年才能买得起房子买得起车? 板车上东西有点多,祝星渊跟祝妈妈往下搬,他给了玲珑一个很大的包,里面装满了糖果跟巧克力,让她分给周围的村里人。 玲珑不怕生,她笑起来那样甜,谁会不喜欢她呢?尤其是那些小萝卜头,漂亮大姐姐给他们糖吃,瞬间好感度拉满,恨不得跟着进去一起玩。 不过这个村子实在是太破了……放眼望去楼房少得可怜,大部分人家都是青瓦房,还有住泥屋的,但也不是全然没有好处——空气挺好的,很新鲜,而且再往前面走一走就进山了,向远处眺望还能看见青山绿水,景色宜人。 相对的,当然手机信号也不怎么好…… 祝妈妈看着儿子买回来的这一大堆东西,想说他,又怕在人家姑娘面前落了儿子面子,你说花这冤枉钱做啥,她在家里吃穿都不缺,这钱留着以后在县城买房子不好吗? 年轻人到底是不会过日子,祝妈妈觉得自己得好好说说儿子。 祝星渊到了家就没闲着,帮着祝妈妈里里外外打扫了一遍,他们家是砖房,还是他很小的时候父亲没病时起的屋子,不过也很多年了,看着摇摇欲坠的。他跟玲珑住东屋,床上是洗的干干净净的碎花被单跟大红被子,祝妈妈还担心玲珑适应不了,这被单都是她知道儿子要带儿媳妇回来,特意去赶集买的新的,但质量嘛…… 摸着挺粗糙的,祝星渊试了试,准备去车里把自己带的四件套拿出来用,却被玲珑阻止了,她理直气壮地说:“我又不娇气,这个我就能睡。” 祝星渊:…… 这儿可不像首都的家里有中央空调,到了晚上冷得要死,大家都是早早进被窝,吃的饭也很粗糙简单,虽然祝妈妈竭力想要准备一桌好菜,但奈何条件摆在这儿,还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可把她给愁的不行,生怕人家姑娘来了这一回,以后再不来了。 就趁着饭后收拾碗筷的工夫,教育祝星渊一定要对媳妇好一点,家里厨房太小太矮,祝星渊站起来都能顶着屋顶了,弯着腰洗碗,还得时不时回应母亲两句。 他烧了水,让玲珑泡了泡脚,洗漱后她连睡衣都不想换了,直接钻进被子里,被子是今年新弹的棉花被,说实话,盖在身上有点重,而且床单有些刺挠,所以祝星渊一上床,她就钻到他怀里,恨不得不要跟床单接触。 祝星渊捏她鼻子取笑她:“我说去拿被单来换,是谁不要的?” 说着摸了摸她的背,怕她起疹子,“跟豌豆公主一样,还敢说自己不娇气。” 玲珑哼了哼,死死抱住他:“你别动,我睡你身上。” 她身上还穿着衣服呢,祝星渊无奈极了:“我把被窝给你捂暖和,你再换睡衣。” “那抱抱睡。” “好。” 最后她千辛万苦换了睡衣,躲在他怀里不出来,祝星渊小心翼翼地把她团在怀中,不让她接触到过于粗糙的床单,心里想着明天还是去车里把她的东西都拿出来用,再不济带她去车里睡也行,总之是不能委屈她的。 结果这小祖宗不知为什么很兴奋,兴奋到凌晨也没睡着,祝星渊只好陪着她,她不睡,也不让他睡,时不时冒出一句话他还得接上,电灯虽然拉了,外面的月光却照满地堂,祝星渊抱着怀里的人,只觉得时间要是再慢一点就好了,他从前却不曾有过这样的想法,怎么活不是活呢? 但跟她在一起,日子总是过不够。 玲珑很喜欢听祝星渊的心跳,她把手摁在他胸口上,说:“为什么不管什么时候,你的心跳都是一样的频率?” 明明有时她都感觉到了他的情动,甚至他的耳根子都会微微泛红,惟独心跳,好像已经被设置好的情绪,从来不会偏离轨迹。 859|第七十五片龙鳞(八) 第七十五片龙鳞(八) 其实如果她再贴近他一点的话, 能够听到他血管中流淌的血液的话, 她还会发现,他的血液,他的骨骼,乃至于他的呼吸,几乎都是一成不变的。这世间好像没有什么能够牵动他的情绪, 他就是这样宛如死了一样的活着的。 祝星渊没有回答她,只是把她又抱紧了一些,低头吻了吻她的发,“我喜欢你。” “我知道啊。” 他忍不住露出一抹笑容来,怀里的身体柔软鲜活, 他这样抱着, 无端生出一股自己也许能够抓住的错觉来。 但她是拂面的风,是倾盆的雨,是来势汹汹,又是捉摸不定,他以为能抓住,其实抓不住。 “就算你知道, 我还是要说的。”他又吻了吻她, “我喜欢你, 太喜欢你了。” 玲珑趴在他胸口上仰起头看他,月光下他英俊的面容若隐若现,眼角眉梢都是对她的爱意与温柔。玲珑从来不辜负爱,因为她太清楚爱是多么珍贵而稀有, 于是她破天荒凑上来,回吻祝星渊的脸颊:“我也很喜欢你。” 六个字就能让祝星渊高兴好久,他搂着这个他爱的人,千百年来漂泊的灵魂,好像要四分五裂了,总是带着灼烧般的疼,在此时得到了慰藉。 不想失去…… 想要紧紧地抓住,不想失去。 他克制住内心疯狂到阴暗的想法,柔声说:“睡吧,冷的话就再朝我怀里靠近一点。” 其实不冷了,依偎在他怀里,被他暖融融的怀抱包围,玲珑本就不畏冷热,只是撒娇耍赖罢了。她动了动两只小手,趴在祝星渊胸口,耳朵贴着他的心跳,缓缓睡去。祝星渊则抱着她,过了许久,才就着那清冷的月光闭上眼睛。 第二天早上祝星渊醒得早,他一早出去帮祝妈妈劈柴收拾菜,毕竟今晚就是年三十,家里条件虽然差,但逢年过节的硬菜还是要整的,今天还有集市,祝妈妈本来想自己去买,结果祝星渊却说等玲珑起来了带她出去逛逛,让祝妈妈在家里等着别出门,外面冷得不行。 是的,的确冷得不行,玲珑都不想起床了,还是祝星渊温柔又坚定地把手伸到她的被子里才肯爬起来,她在被子里把衣服换了,祝星渊看着她身上的红痕皱眉,觉得自己不该起那样早,她在他怀里睡的话就不会被剌到细嫩的皮肤了。 祝妈妈家里养了几只老母鸡,正在屋子里忙活。虽然条件简陋,但也得收拾的干干净净才好过年啊,怕老母鸡随地乱拉屎,她把它们都关了起来,人家城里姑娘可爱干净,万一叫踩了怎么办? 说来也奇怪,本来还在乱叫的老母鸡们,瞬间就哑巴了,一个个缩成一团挤在角落,祝妈妈还用竹竿捅了捅,寻思着别是太冷了给冻死了。 从村子里去赶集要走很长一段路,祝星渊要背玲珑,玲珑拒绝,把小手塞给他。两人都戴着厚厚的手套,路虽然不好走,但由于天太冷,冻硬了……反正不会弄脏鞋子。 祝星渊在考虑要不要把房车开到村子里,虽然不好开,但也不是不能开。 集市在离他们停车的地方还有十五分钟左右的小镇上,这里汇聚了四面八方前来赶集的人们,因为马上过年了,今天的人比任何时候都多,也有很多卖当地特色小吃的,玲珑对别的没兴趣,但对食物很有尝试的勇气,祝星渊被她拉着走,她想吃啥就买啥,好吃的她自己全吃了,不好吃的就留给祝星渊,他也毫无怨言全部吞掉。 虽然他们给祝妈妈买了新衣服,但是想想那个勤劳的女人就不会舍得穿,祝星渊便在地摊上一气买了五六套新的,这些衣服不贵,还结实,很适合平时穿,祝妈妈身上那套有些地方打了好几个补丁,她太节俭,一分钱恨不得都掰成两瓣花,哪里舍得给自己买东西,一年到头存下那么点钱,祝星渊不要了,就全贴补几个闺女去了。 由于买的东西有点多,祝星渊干脆买了辆脚蹬的三轮车,他是万万不舍得让玲珑拎东西的,没想到她豪车坐得,几百块的三轮车也不嫌弃,坐上去还觉得挺稀奇,笑个不停。 你还真别说,帅哥哪怕蹬三轮也是帅的。 祝妈妈一看这俩买了这么多东西,儿媳妇的心意她肯定不会说啥,但儿子嘛,一点都不节省,以后过日子肯定也大手大脚,能留得住媳妇吗?于是趁着祝星渊在厨房帮她烧火,开始训:“星娃子,你咋回事,你给你媳妇买不就得了,还给我买,我天天在家里哪里用穿新衣服啊!这钱留着以后给你媳妇买东西,你俩以后结婚还得要孩子,哪儿不得花钱?” 祝星渊听着母亲的话,分外平静。他并没有儿子对母亲的孺慕之情,甚至对祝妈妈,就好比是路边的野花野草,天边的一朵云彩,怎么样都是无所谓的,只是受这具身体的限制,不能割舍罢了。 他能照顾她,却不会打心眼里的去尊敬与爱她,因为他根本就不是她的儿子。 “您放心吧,我不缺钱。”祝星渊说,看着灶膛里旺盛的火,“她也不缺钱,等过完年,我找人把家里房子翻一翻,村里的路也修一修,以后您的生活也会方便一点。姐姐们那边我也会给钱的,不管怎么说,也是靠你们,我才有今天。不过工作忙,以后可能很长时间才会回来一趟,您在家里就别那么辛苦了,有什么事都可以跟我说,只要我能做到的,绝对不会推辞。” 这话听起来很恭敬很感恩,却也很疏离,祝妈妈却没想那么多:“哪里需要你花钱,这么多年都过过来了,条件也没差到你说的那个地步。你手头钱还是攒着,以后说不得就有用得到的地方。” 母子俩又说了好长一会儿话,后来祝妈妈把祝星渊赶了出去,不让他搭把手,祝星渊就出去找玲珑,发现她在家门口跟村里的小孩子们玩跳房子,笑得比小孩子们还要天真。 看见祝星渊,玲珑眼睛一亮,立刻无情地抛弃了自己的小伙伴们:“星渊!” 祝星渊接住她飞扑过来的小身子,搂进怀里,摸了摸她泛出细汗的鼻尖:“玩得开心吗?” “还好吧。”她得了便宜还卖乖,“小孩子太菜了。” 祝星渊莞尔,他刚才在门边看了一会儿,大小姐完全不知道让让小孩子们,偏偏她漂亮活泼,小孩子们输得要死还喜欢跟她玩。“回家吃饭了。” “哦。” 说着还不忘跟小孩子们挥挥手,约好下午再一起玩。 中午的饭相对来说比较简单,毕竟晚上才是正头,吃过年夜饭,祝星渊用电脑放了春晚,陪着祝妈妈看了会儿便带着玲珑回房了,他对这人世间的烟火实在没有眷恋,不想浪费一分一秒的时间。 大年初一早上包饺子,这天玲珑醒的早,她醒了就开始不安分,折腾的祝星渊也睡不下去,两人在床上耳鬓厮磨了会儿才起床,换了衣服,今天中午祝星渊的姐姐们要带着孩子来拜年,不过来得都挺早,因为这么多口人吃饭,光是米饭就得蒸两锅。 五个姐姐五个姐夫还有每家至少两个的小孩,祝星渊陪在玲珑身边看她发长命锁,因为太贵了,大姐还拉着他到一边说话,问他怎么能让人家姑娘送金子做的东西,还一个小孩一个,这一个长命锁少说几千块钱! 祝星渊温和道:“不用放在心上,这是她对你们的心意,让孩子收下就是了。” 大姐瞪了他一眼,她肯定不会给弟媳妇难堪,当面不收,就要给祝星渊转钱,让他把钱给玲珑,祝星渊怎么可能要? 两人又是一阵推搡,最后祝星渊赢了。 也因为这些长命锁,姐夫们对祝星渊的态度好上不少,毕竟以前媳妇没少贴补娘家,虽然都说这小舅子有出息,可到底是怎样的有出息谁都不知道,上大学的人多了,可几个有大出息的?就算人家出息了,也肯定是在城里扎根,怎么也不可能回来报答他们这些穷姐夫啊! 可你看现在,不仅孩子们有长命锁,他们这些姐夫也有烟酒,那上面的牌子他们都没见过,三姐夫是跑长途的,稍微有点见识,知道这烟怕是比那长命锁都贵,心知小舅子是真出息了,这关系还是得打好的。 对于玲珑,姐姐姐夫们也都是不大敢主动说话,谁也没见过这么貌美的姑娘,一看就不是普通人家能养得起的,不过转眼一瞧祝星渊,又觉得两人从外表来看很是相配,打小祝星渊就长得好看,说来也是奇怪,明明他们家人都相貌平平,到祝星渊这儿跟基因突变似的。 吃完团圆饭,祝星渊跟几个姐姐商量了把家里房子翻新的事儿,他年后就要回去,不可能在老家待太久,他能待,他也舍不得他的大小姐在这儿待,这里什么都没有,真的是委屈她了,连洗澡都得去澡堂子,哪怕开了双人包间祝星渊也嫌不卫生,还是早点带她回家好。 所以他想把钱给几位姐姐,请她们帮忙看着,除此之外,他还在县城买了五套房子,都是学区房,五个姐姐一人一套,拒绝也没用,毕竟姐姐们都很照顾他,现在都有了自己的小家,当初出嫁的时候彩礼都没多少,祝星渊表示一直都很愧疚,希望姐姐们别嫌弃,以后要是有什么事,也可以随时联系他。 姐姐们都哭成了泪人儿,她们打小就知道要对弟弟好,拉拔弟弟长大,哪怕为了让弟弟上学把自己匆匆忙忙嫁了也没有过怨言,怎么也想不到还有享弟弟福的一天。 把家里的事儿都安顿好了,大年初五,祝星渊便带着玲珑离开了。走的时候,祝妈妈站在路口送了很久很久,直到车子消失在尽头她也没有挪步。 回到家,祝星渊开始认认真真给玲珑写欠条,因为无论是给姐姐们买房子的钱,还是家里翻新屋的钱,都是玲珑给的,他没有。 谁叫他的钱全花光了。 玲珑捏着欠条一副十分满意的样子,然后扑倒祝星渊:“不说了,钱债肉偿,天经地义!” 两人笑着闹到一起,眼看气氛正好,那几个不长眼的电话又打了过来,祝星渊这回直接关机,连听都不想听。他们在老家那会儿,因为隔音效果差还没有空调,一直都是亲亲抱抱,再亲密的行为没有过,祝星渊也想了,他看着一副平静的样子,其实早就饿得不行,摁着玲珑在床上,什么事儿都抛到脑后。 等到云雨初歇,洗过澡换了衣服,他揽着怀里的美人,才有心思开机,看了会儿,突然轻笑:“看样子,很快就能还你钱了。” 到时候也能联系一下当地镇政府谈谈修路的事,否则交通真的太不方便,他骑三轮车都觉得颠得慌。 虽然以后不一定会回去,但祝星渊还是希望能给祝妈妈创造个好一点的生活环境。 比起上一次的云养猫小游戏,这回祝星渊带领团队研发的5v5竞技手游《尊严之战》是真正的全民向爆发了!同时也使得他的公司打响了名气,得知云养猫跟尊严之战都是同一家游戏公司出品后,网友们纷纷赞叹这家公司的良心,过年期间下载量激增,一天的流水就超过了之前云养猫半个月的数目! 作为一个大方的老板,祝星渊手一挥,集体发奖金! 沈妍女士时刻关注着祝星渊的游戏公司,毕竟这公司可是她女儿的,要是变成个不赚钱的空壳子,看她怎么收拾那臭小子!不过就目前来看,勉勉强强算是合格吧! 祝星渊果然很快就还了玲珑钱,而且还翻了一倍,美曰其名是利息,玲珑毫不客气地收下了。 这一次祝星渊可不是小打小闹,哪怕是沈妍女士都得承认自己看走了眼,本以为是个中山狼,没想到还真是个潜力股,眼下她再想想过去所查到的有关祝星渊的资料,愈发觉得是不是当初有什么误会呢?毕竟后来祝星渊可再没跟那个叫慕白梦的女孩来往了。 发觉自己不能逼着女儿跟臭小子分手,沈女士假装不在意,对祥伯叫玲珑回家的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今年过年女儿都跟人回去了,她不承认这婚事能行吗? 而且这两年祝星渊表现的确实很好,如果说是装的,属实没必要,毕竟他现在自己的公司也非常可观,但却愿意把所有财产都登记在玲珑名下,沈女士觉得,他对女儿应该是真心的。 既然这样的话,她当然也不愿意当棒打鸳鸯的王母娘娘,不过有关两人交往的事还得再详谈。 母女俩看似冷战,也就一开始的时候真的互相有几个月不搭理,后来偶尔还是会通电话的,只是谁都不肯服软,沈女士当了一辈子女强人,根本不知道怎么柔声细语跟人讲话,所以当玲珑带祝星渊回来,三人在客厅面对面坐着时,她还是一脸高贵冷艳。 幸好祝星渊会活跃气氛,而且主动给台阶下,让沈女士觉得这女儿养得还不如臭小子呢! 玲珑低着头玩祝星渊的手指头,反正一句话也不跟沈女士说,沈女士对祝星渊的态度不冷不热,最后她站起身:“今天晚上在家里住吧。” “不要!”玲珑率先反对,“我要回去!” 沈女士说:“回哪儿去?你都多长时间没回来了?” “去年过年回来了啊。”她还振振有词。 沈女士眼一瞪,这臭丫头还真敢说,去年过年回来了,是,她大年三十上午回来,晚上一起吃了个饭就走了,美曰其名男朋友在家里等着她!但是老母亲就能不要! 沈妍说她她还有理呢,谁叫你不接受祝星渊了?你接受祝星渊不就什么事都没了吗? 沈女士不想说话并且向玲珑扔了一张黑卡。 她的卡早就解冻了,但玲珑后来再也没用过,因为祝星渊赚的钱已经足够她挥霍了。 她也不想跟沈女士生气,但是眼看沈女士对祝星渊爱答不理,祝星渊还要赔着笑,玲珑就忍不住吐槽:“妈妈你还说呢,我的视频都是祝星渊帮我剪的,你不是看得也很开心?” 沈女士立刻怒视祥伯,祥伯抬头看天花板,心想好像有个地方没擦干净,待会儿得让佣人搬梯子来重新擦一擦,今天可是姑爷头回上门的日子,怎么能叫姑爷看笑话呢? 最后两人果然留了下来过夜,玲珑的房间还维持着从前那样,祝星渊也是第一次参观了她豪华的衣帽间。 因为她的东西太多了,三层除了她的卧室外全部打通,衣帽间都比他们现在住的公寓大…… 自打祝星渊赚了钱之后,他们就从之前的出租屋里搬了出去,祝星渊买了一栋一百平米的公寓,离公司还挺近,平时两人便住在那。 她就像是公主,公主本来就应该住在城堡里。 祝星渊深深觉得自己还不够努力,还是委屈了她。 玲珑没想那么多,虽然住在别墅里有管家厨师园丁司机,也照顾的非常周到,但她更喜欢跟祝星渊在一起,被爱意包围的感觉实在是太幸福了,单纯的物质享受是比不上的。 晚上两人躺在玲珑两米八的超大公主床上,他搂着她跟她发誓:“以后我一定会给你建一座城堡,城堡里还要有一个游乐场,我每天都陪着你,除了你身边,哪里都不去。” 玲珑听了眼睛发亮:“我还要游泳池!要这————么大!” 她伸出双臂比了个大小,祝星渊无条件点头:“好。” 反正她要什么都可以,做什么都行。 玲珑欢呼一声把他脖子抱紧,吧唧亲了一口:“你真好,你是不是很爱我?” “嗯。” 祝星渊回吻她,“只爱你。” 这是他唯一想要抓住的东西,哪怕只有短短几十年,他也觉得圆满。 两人闹腾了一阵,在这儿可不比在乡下老家不敢弄出大动静,他俩就是在屋子里做化学实验炸了,隔音效果好的也不会被人听见,所以可以随意胡闹。 经此一事,沈女士与玲珑之间逐渐解冻,祝星渊也慢慢得到了认可,到了后来,两人基本上已经搬回来住了,玲珑喜欢物质享受,也喜欢被爱包围,现在两全其美,再没有比这更让她高兴的了,至于沈女士……还是每天飞来飞去的忙。 随着时间过去,玲珑也要毕业了,毕业这天她很早就被祝星渊从柔软的被窝里挖出来,还发脾气:“不想起!” 祝星渊柔声道:“你昨天不是跟我说,要我早点叫醒你?” 她哼哼两声:“我说让你早点叫,你就早点叫啊?你怎么舍得!” 祝星渊失笑:“你们班九点钟拍集体照,昨天群里可是通知了,现在都七点了。” 她一般会赖半个小时左右的床,等梳洗完毕换衣服吃个早饭再去学校,还真不一定赶得上。 玲珑乖巧地伸出手臂让他把自己的睡裙脱去,“你今天要去公司吗?” “先送你去学校再去,处理完事,还能赶去接你回家。” 祝星渊是出了名的黏人,他们公司许多员工对这位大Boss都是只闻其名不见其人,只从几位副总的嘴里听到过吐槽,说大Boss是个粘人精,一天到晚跟老婆腻在一起,连体婴似的。 他从不参加聚餐,也不跟朋友出去喝酒吃饭,甚至连公司都是能不去就不去,对许多人来说,生活中总有更多令人着迷的事,而最让祝星渊着迷的就是他的大小姐。 这日子过一天少一天,如果不是需要赚钱才能证明自己对她的价值,他甚至想要当个单纯吃软饭的小白脸。 反正他这颜值是够的,又会伺候人。 玲珑哦了一声:“那我很快拍完,跟你一起起公司吧?” “不跟老师同学合影留念了吗?” “没意思,不了,拍完集体照就走,大不了中午聚餐我买单嘛。”玲珑笑嘻嘻地说,“谁叫我男人有钱呢?” 祝星渊颔首:“那是。” 860|第七十五片龙鳞(九) 第七十五片龙鳞(九) 后来, 玲珑的同班同学, 谁都没能忘掉这张伴随了他们一生的毕业照:) 照片冲出来之后,全班四十个同学加上辅导员跟几位教授及院长,都没有玲珑一人耀眼。 这么的说吧,只有她是加了一百层美颜跟滤镜的效果,其他人被衬托的灰头土脸, 男生们倒还好,女生们是这辈子都不想把毕业照拿出来看一眼了……尤其是拍照的时候,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心,玲珑愣是跟慕白梦靠得很近,于是愈发把慕白梦衬的宛如刚从坟里刨出来的…… 慕白梦跟老大分手后又交了个男朋友, 只可惜这个男朋友可不像老大那么没心眼, 给她花钱,行,但必须得给甜头长,一来二去的,自然就失了身。这种建筑在金钱上的关系自然不会长久,慕白梦又大手大脚惯了, 以前她跟玲珑是好朋友, 还有蹭玲珑的用玲珑的, 可惜后来翻脸翻的猝不及防,祝星渊也勾搭不上,靠着老大过了阵好日子,又因为老大癞|蛤|蟆想吃天鹅肉闹分手, 分手后好不容易钓了个有钱男朋友,不久前又分手了,人家跟更年轻漂亮的学妹搞一起去了。 这大学四年下来,光顾着谈恋爱买名牌,学业也没什么长进,如今毕业了慕白梦都不知道要往哪儿去,她连个实习单位都没找到,拍完毕业照学校宿舍可没法再住了,到时候衣食住行样样都是问题,还不知道怎么解决呢。 于是又把主意打到了老大身上。 现在的老大跟之前可谓是判若两人了,要不怎么说胖子都是潜力股,虽然个头不算特别高,长得也不如祝星渊那样英俊,可瘦下来之后有了肌肉,生活习惯也在祝星渊的强制下改了过来,爱干净又自律,还在首都买了房,相亲市场上都炙手可热。 看在慕白梦眼里,当然也比从前更讨人喜欢,她还是老大的初恋呢,男人嘛,哪个没有初恋情节?而且老大性格软,当初两人聊了那么久才在一起,慕白梦自认对老大还是很了解的,她现在是不敢再肖想祝星渊了,但总得想个办法留在首都才行,她可不想回老家。 但她要怎么样才能联系上老大呢?人家早就毕业了,分手的时候又互删了好友,真想联系上老大,那还得找玲珑。 有时候玲珑觉得人类真的是很奇怪,慕白梦为什么会认为她会帮助一个跟自己男朋友撩骚的女人再去撩男朋友的室友呢?老大虽然呆呆的笨笨的,但对她却很好,她过生日的时候还斥巨资送了礼物呢,帮慕白梦跟老大牵线? “你脑子没毛病吧?” 玲珑一边接起正响的电话,一边诚心诚意地问慕白梦,“喂,我刚拍完了,在二食堂门口……嗯嗯好,我在这里等你。” 挂了电话后她撇撇嘴:“我劝你赶紧走啊,别惹我生气,要是把我惹毛了,我可不会轻易放过你。” 慕白梦的脸青一阵白一阵,这会儿她早没了两年前的高傲,在学校里跟毕业了那完全是两种生活,她没什么存款,又不舍得卖掉自己的那些名牌,已经习惯依赖男朋友的她下意识就想再找一张长期饭票。 祝星渊到的时候瞧见的就是这么一副情景,他眼神都没给慕白梦一个,搂过玲珑的肩头,可能是他无视的眼神太伤人,慕白梦没忍住喊了一句:“祝星渊!” 他回过头,看了她一眼。 慕白梦望着那陌生至极的眼神,仿佛她在他眼中根本没有存在感,生疏的惊人。有那么一瞬间,她甚至怀疑起这个祝星渊根本不是那个跟自己甜言蜜语海誓山盟的祝星渊了,否则怎么解释他的一系列转变? 只是那眼神稍纵即逝,玲珑握着拳头朝她挥了挥:“麻烦你不要乱叫别人男朋友的名字好吗?有这时间麻烦你多投几份简历,说不定还能找个清洁阿姨的工作。” 祝星渊微微勾起嘴角,握住她的手往校门口的方向走,玲珑还不忘威胁他:“我可警告你别给我动那些花花肠子,以前的事儿就算了,以后要是被我发现你敢跟人撩骚,看我怎么收拾你!三条腿都给你打断!” 祝星渊老实道:“不会的,不会再犯错了。” 玲珑哼哼两声,毕业两年的祝星渊去公司的次数屈指可数,不过每回去都非常大方,员工们会收到包装精美的小蛋糕跟饮料,所以对于大Boss,大家都是好奇又期待,尤其是那些新员工,听前辈们说Boss帅的人合不拢腿,可没亲眼见过谁也不知道究竟有多帅,未免心痒痒。 巧的是公司前台刚换了人不久,还不认识祝星渊,眼见这对容貌出众分外登对的情侣牵着手直接朝电梯走,前台两个姑娘都着急了:“诶诶!这位先生!如果是找人的话请在大厅里稍等!请不要随意闯入我司员工工作区域!” 祝星渊愣了一下,玲珑哈的笑出声,这人到底是有多久没来公司了,公司里的员工都不认得他了! “这位先生?”怕两人真的径直闯进去,前台赶紧跟了出来,对他们介绍道,“那边是客人们等待的地方,二位不妨过去坐坐,还有免费的茶水与零食供应,如果是想找人的话,可以先在前台登记,然后由我们为二位联系要找的人。” 玲珑扑哧笑了出来,“姐姐,他叫祝星渊。” 前台姐姐虽然没见过Boss,不知道Boss长啥样,但Boss的名字还是知道的……顿时心里一万匹草泥马呼啸而过,所以说她这是把Boss给拦在了外头?她不会被辞退吧?!要知道这份工作她很满意的啊!不仅薪水高包吃住还双休!到哪儿去找这么好的公司! 祝星渊捏了下掌心小手:“走了。” 玲珑一边笑一边被他带走,还不忘对前台姐姐挥挥手,直到两人进了电梯,前台姐姐才吐了口气,然后赶紧跑过去在公司群里发消息:Boss来公司了!还带了老板娘一起!真的就盛世美颜!一点不骗人!我还差点把Boss拦在门外! 顿时一石激起千层浪,大家纷纷要求有图才有真相,前台姐姐翻了个白眼,当时什么情况,她能敢拍照吗? 外面狗仔都没拍到他们Boss的长相,她偷拍?那说不定真的要回家吃自己了。 随后大家相信Boss是真的来了,因为每次Boss到公司才会犒劳大家的超级贵的饮料跟小蛋糕到了,人手一份。 祝星渊是来处理事情的,玲珑对这些不感兴趣,他去开会,她根本不愿意跟,就留在他办公室里打游戏。祝星渊办公室里的电脑配置不要太好,那丝滑的感觉,简直是让玲珑如鱼得水。 祝星渊一心二用,开会的同时还跟玲珑发消息,实时汇报自己在做什么。他觉得这会开得实在是没有意思,因此无时无刻不想着回到她身边,满心以为她也会如自己思念她一般坐立不安,结果提前结束会议推开办公室的门,却发现她正乐不思蜀地玩着电脑游戏,而且他在边上坐下了都没察觉。 甚至他凑过去想亲她时,被无情地推开了。 “哎呀不要捣乱嘛,小心我揍你。” 昨天晚上还捧着他的脸说喜欢他,这会儿就要揍他了。 祝星渊乖乖收手坐在一边看她玩,等玲珑玩够了,发现他已经等了好久,不仅会开完了,一些该处理的文件也处理完了。不过玲珑完全没有心虚的感觉,理直气壮道:“下次坐的远一点,不然会干扰到我的。” 祝星渊没说话,用那双温柔又忧郁的黑眼睛凝视着她,他太好看了,又那样爱她,玲珑怎么会对他无动于衷?自然凑上来亲亲他:“开玩笑的,下次等你一起玩。” 他把她抱到腿上,蹭着她的脸,说:“晚上老大他们几个想去酒吧,问你去不去。” “你想去吗?” 祝星渊说:“都听你的。” “谁掏钱?” 这下把他逗笑了:“不知道,反正他们说我们俩要是去,全程免费。” “那这羊毛不薅白不薅啊。” 于是中午的时候一起吃了饭,下午就聚在公司里一起打游戏,晚上则一起去了酒吧,去酒吧之前玲珑还拽着祝星渊去逛街买衣服,去酒吧怎么能穿的西装革履呢? 她自己挑了条酒红色的V字领背心裙,露出嫩藕般洁白细腻的胳膊与腿,长发随意披散,显得妩媚又多情,祝星渊则是脱去西装外套,白色衬衫解开上头几个扣子,袖口挽上去一些,早上出门梳的一丝不苟的头发也被她抓了两把弄得有些凌乱,反而愈发英俊,有种颓唐的邪气,刚进酒吧,两人过于出色的相貌就引起一众人的倒抽气。 以助于一起来的其他人立刻远离这对情侣,免得被衬托成洗脚婢。 玲珑坐在吧台角落,点了两杯酒,粉红色的酒液泡着晶莹剔透的冰块,她悠哉地举起酒杯啜了一口,周遭虽然吵闹,但这种氛围又别有一番情调。 一手拿着酒杯,另一手都暧昧地摸进人家祝星渊胸口了,把他的衬衫扯得七零八落,祝星渊也任她玩闹,直到换了首很有动感的音乐,其他人在舞池里狂欢跳舞,玲珑却贴近了祝星渊的脸,彩色的灯光交互中,他的眉眼仍旧沉静而英俊,周围世界如何喧嚣,他都是这样的。 两人对视着,久久没有说话,眼看都要亲到一起去了,不知何时一束亮光突然打在祝星渊身上,随即全场欢呼,纷纷叫着让他上台唱歌。 原来这是这家酒吧的惯例,每一周都会随即选出一位客人上去表演一个节目,客人愿意的话那么当天晚上所有消费免单。 众人见选了个超级大帅比,都很激动,一些女客甚至直接开始欢呼吹口哨,玲珑单手托腮,笑吟吟地望着祝星渊:“要唱吗?” “你想听吗?” 明明周围如此嘈杂,可只要这个人在,玲珑就觉得是安静和温柔的。 “你唱的话,我就听。” 她还没听过他唱歌呢。 祝星渊轻轻笑起来,他站起身,朝舞池中间的台子上走去,玲珑改为双手托腮往那儿看,眼神天真又炽热。 祝星渊要唱的歌,忘记是在哪个世界听到的了,他其实没有唱过歌,但是今天晚上,这一生,这一晚,这一刻,他却想唱一首歌给他爱的人听。 不是这个世界的歌曲,自然也不会有伴奏,祝星渊借来了酒吧的一把吉他,坐在高脚椅上,对着话筒稍微试了下音,灯光师也很懂的给了他全部的光,此时此刻,所有人都隐于暗处,看他耀眼。 “仍然倚在失眠夜望天边星宿 仍然听见小提琴如泣似诉再挑逗 为何只剩一弯月留在我的天空 这晚以后音讯隔绝” “人如天上的明月是不可拥有 情如曲过只遗留无可挽救再分别 为何只是失望填密我的空虚 这晚夜没有吻别” “仍在说永久想不到是借口 从未意会要分手” “但我的心每分每刻仍然被她占有 她似这月儿仍然是不开口” “提琴独奏独奏着明月半倚深秋 我的牵挂我的渴望直至以后” 他唱歌的时候一直看着玲珑的方向,缱绻又温柔,声音出奇的动人,竟然能让嘈杂的酒吧都变得安静,甚至于在他唱完之后,众人都忘记了鼓掌。 祝星渊奔过来,把玲珑搂进怀里,深深地吻住了她。 众人这才回过神,顿时尖叫口哨喝彩不绝,两人当众吻得难舍难分,以至于许多情侣也纷纷开始拥吻,好像让他们醉倒的,并不仅仅是酒。 “爱我吗?” 人人都在喊叫,烈酒与音乐是那样刺激又令人振奋,玲珑这样问他。 祝星渊毫不犹豫地回答:“爱。” 就算不能永久,也爱,且从前与以后,都再不会拥有这样的爱。 玲珑笑起来,投入他的怀抱。 其他人都玩疯了,根本没注意到这两人已经提前离场,招呼都没打一声,只有月亮亲眼所见一对有情人是如何热情又奔放。 “很怕失去我吗?” 洗过澡后,看似昏昏欲睡的玲珑突然问了这么一句。 出乎意料的是,祝星渊却没有点头,而是轻笑着告诉她:“不怕。” 她歪了歪脑袋,显然不是很满意这个回答:“不会想要一直跟我在一起吗?” 祝星渊把她抱进怀里,柔软的被子覆在两人身上,他轻声细语地同她讲话,“你知道的吧,我不是祝星渊。” 随后,微微笑了下:“但从那一刻起,我就是你的祝星渊。” 从前的他,对自己叫什么名字,从哪里来,又要到哪里去,以后的日子怎么生活,这样漫长的生命什么时候才是尽头……都一点兴趣都没有。怎么样都好,活着也好,死了也好,快乐也好,不快乐也好,他都是无所谓的。所以他从来不会完成所使用的身体原主的心愿,因为他根本不认为这些人值得被原谅,也不认为挽回有意义。 如果能重来,离那些善良的容易被欺骗的人远一些,就是原主们做过最大的善事了。 因此每当他从某个人身上醒来,获得了记忆与身体支配权,他总是会将亏欠的人推开,然后尽最大可能地不去打扰,他没有爱过任何人,也不觉得这些世界有留住他的意义,甚至他都不在乎自己能不能吃饱饭,因为反正他也不会死。 所以也没有斗志,也没有毅力,更没有出息。 直到遇见玲珑。 他爱上了那双天真又美丽的眼睛,甚至开始努力学着好好生活。 “别害怕我。”祝星渊温柔地亲了亲她的脸,“你是我的大小姐,我永远都不会伤害你。” 玲珑把手贴在他胸膛上:“我早就知道了。” 他便笑起来:“你总是这么聪明,什么都逃不过你的眼睛。” “那我也告诉你一个秘密。”她狡黠地笑起来,“如果对你来说,还算是秘密的话。” 祝星渊发出低沉的笑声:“你也不是她。” “但名字是真的。”她还挺骄傲,“你喜欢吗?” “喜欢。” 祝星渊非常非常温柔地凝视着她,遇到她之后,他心底的空虚都被驱散了,再也不像曾经那样彷徨,“我太喜欢了,所以不要分开了。” 在这个世界结束之前,一分一秒都不要浪费。 祝星渊能够感觉得到,她跟他是不一样的,他是浮萍,不知哪一日便会烟消云散,只有不断漂泊的记忆,却不记得自己是谁,也找不到未来的路。 也许这个世界结束,他就会消失,不会再有下一次的几十年。 可玲珑不一样,玲珑还会有更漫长的生命,她会永远这样美丽而鲜活,令人着迷。 玲珑想了想,伸出小拇指:“拉钩吗?” “嗯?” “在你消亡之前,我都愿意留在你身边。” 她笑得那样灿烂又赤诚,“谁叫你不消亡,我就得不到这份爱呢?” 祝星渊失笑,也伸出小拇指跟她拉钩,他笑起来时那样好看,令人心醉沉迷。 “我不知道下个世界会出现在哪里,又会是什么样的身份,我要怎么样才能再见到你呢?” 玲珑想了想,突然冲他肩膀咬了一口,祝星渊闷哼出声,她咬得很用力,但这样的刺痛非但没有让祝星渊愤怒,反倒让他兴奋起来,玲珑舔了舔唇瓣,对他微笑:“无论你变成什么模样,我都会认出你来的。不过,你的灵魂……”有点奇怪。 祝星渊没有去想那么多,已经又来亲她了。 玲珑也没有再多说,搂住祝星渊的脖子,一番亲昵过后,她睡意沉沉,却吵着要他把在酒吧里那首歌再唱给她听。祝星渊一边哄着她睡觉,一边又轻轻哼起那首歌。 人如天上的明月,是不可拥有。 但我的心每分每刻,仍然被她占有。 他活了多久,自己也记不大清楚了,一个人像是死了一样的活着,着实没什么看头,每个世界都是如此,每个世界都一成不变,连同他胸腔里那颗心,也总是维持着相同的频率。 空虚。 可他究竟想要什么,连他自己也不知道。 玲珑已经在他怀中睡去,祝星渊抱着她,生怕惊醒她的好梦,原来这世界上他并不是孤独一人,她也和他一样,只是她更自由,也更快乐。 正是这种自由与快乐深深地吸引了他,因为他不曾拥有过自由,更不曾拥有过快乐,他是活在这人间的一抹孤魂,连自己是谁都不记得,只有灵魂中那巨大的空虚始终如影随形,但可悲的是他甚至不知道要得到什么才能将这空虚填满。 她不会问他,他也不会去问她,但是如果还能在下一个世界相遇——如果,只是如果,真的可以的话,他一定会更加珍惜每一分每一秒,因为对他来说,再也不会有什么比她更重要了。 他的空虚被她填满,干涸的灵魂得到了救赎,也许有朝一日,真的能够解脱。 是她渡了他。 祝星渊万分珍惜地抱住他的大小姐,能够在这尘世遇见,得到她的垂怜,真是太好了。 他不敢去奢求拥有天上的明月,只希望这月光再多多眷恋他片刻,哪怕他得到之后又会失去,也总好过从未拥有。祝星渊从来没有过梦想,也没有过愿望,他不信神明,也不信宿命,但是这一刻,他开始渴望起缘分,渴望自己也能在所爱之人的心中留下轻描淡写的一笔。 “请不要忘记我。” 这个齿痕烙印在他的灵魂。 “下个世界,请一定要来到我身边。” “请不要抛弃我。” 我会一直一直等着你,就像是约定的那样,会努力不让自己消亡的太快,会把这份爱妥善地收藏保管,所以下一个世界,请一定要来到我身边,求求你了。 求求你了。 如果你不来,我会一直一直等着你,决不会死掉的。 决不会。 861|第七十六片龙鳞(一) 第七十六片龙鳞(一) “夫人, 求您了, 您把药喝了吧……” “是啊夫人,您再不喝药,爷知道了会心疼的!” “夫人……” 玲珑睁开眼睛,只觉一阵吵闹,周围围了几个丫鬟, 手里捧着药碗、水盆、布巾的,此刻都紧张兮兮地看着她。她眨了眨眼,慢吞吞从床上坐了起来,看得几个丫鬟一阵高兴:“夫人醒了!” “夫人是好些了么?” “快快快!快去通知爷!告诉爷夫人醒了!” 玲珑揉了揉太阳穴:“别吵了,都退下。” 醒了?是死了才对吧。 她环顾四周, 理所当然是在卧房里, 把丫鬟们都赶出去后,玲珑下床到了梳妆台前,对着铜镜照了照,发现这张脸太过憔悴,并不符合自己的审美。再想到这人临死前的心愿,虽然她没有为她完成的必要, 但毕竟要用到对方的身份, 便勉为其难为她做到好了。 身体跟容貌都能让玲珑满意, 自然是要被替代掉的,而在这个世界的人心中,也立刻会忘掉原主本来的模样,将玲珑当成她。 铜镜里的容貌连天仙见了都要自惭形秽, 不见丝毫病气,玲珑这才满意起来,她动了动鼻子,这时候卧房的门一下被推开,一个身长玉立俊美无俦的男人闯了进来,见她醒了,激动不已,冲上来便握住她纤细的肩膀:“轻燕?你醒了?太好了,真是太好了!” 虽然他很激动,也很英俊,表现得好像很爱她,但玲珑慢吞吞地将对方从头打量到脚,寻思着下人既然叫她夫人,两人必定是已经成过亲的,那为何此人身上却穿着一身大红色的喜服? 她微微一笑:“想不到今儿个还是爷的大喜之日,那我可真是罪过,竟把爷给逼过来了,万一前头等着爷拜堂的姐妹伤心难过,可如何是好?” 男人一愣,随即沉声道:“轻燕,我知道你心中恨我,可我纳两女亦是不得已而为之,且男子本就三妻四妾……” 这样的话玲珑一句都不想多听,她不耐烦地摆摆手,挣脱男人的束缚:“行了行了,别纳了还给自己找借口,回去吧,我可不想听这些。” 男人深深地望了她一眼,见她安好,才道:“我待会儿再过来。” 玲珑心想,你一次纳两个,晚上不双|飞,还要过来?干嘛,又标榜深情又要冷落新人,传出去那不是人人都说她的难听话吗? 当下懒得理此人,她又不是真正的轻燕,怎么可能对他有眷恋,有这时间叫人传膳多吃点不好吗? 趁着吃放的空档,玲珑才开始翻找原主的记忆。 原主名为风轻燕,乃是皇商之女,因父母仅有她一独女,自幼便女扮男装跟随父亲学习,长大后更是接管了家业,后来与魏侯,也就是先前的男人相识,魏侯姓魏,名伦,生于魏地,世代袭爵,如今皇帝无能懦弱,朝政被佞臣把持,各地战火频起,天下三分,一分首辅大臣叶仪,一分皇帝亲叔父庐阳王,一分魏侯。 此外还有一些州郡处于中立状态,但无论如何,那位龙椅上的皇帝,位子都是极不稳当的,他不过是叶仪手中的一枚棋子,是他挟天子以令诸侯的武器。 如今三人已彻底撕破脸,庐阳王与魏侯都对京师虎视眈眈,叶仪也不是省油的灯,三方势力剑拔弩张,一触即发,今日魏侯所纳的两女,一是生于鱼米之乡粮草无数的湖州耿氏女,一是盛产铁矿盐地的清北顾氏女,纳此二女进门,对原本便手握大权的魏侯来说,更是如虎添翼,再无后顾之忧,而耿氏顾氏两大名门望族,也将为他所用,且耿氏顾氏之父皆是一州之长,纳了这二人,魏侯便有了粮仓与兵器库,这可比只会赚钱的原配风轻燕有价值多了。 原主父母已经离世,嫁入侯府后一心为魏侯效力,她爱他,便心甘情愿为他付出,只是没想到夫妻恩爱数年,却终究走到末路。魏侯无法理解她为何对他纳侧室如此反对,风轻燕心灰意冷,重病而亡,她对这天下属于谁根本不在乎,只是因为魏侯想要,但现在他要的天下,当其他的女人也有价值的时候,他也会要别的女人。 风轻燕死在魏侯纳侧室的这个晚上。 身为商女,她在侯府的日子可不怎么好过,老夫人瞧不上她,魏侯的弟弟妹妹也都觉得商女卑微,哪怕她确实聪明能干,是魏侯不可或缺的贤内助,可那又如何?她出身卑贱,再努力,也不敌耿氏女与顾氏女高贵,二女什么都不必做,只消嫁入侯府,便能为魏侯拉来湖州清北两员大将,风轻燕努力这么多年,不仅未能给魏侯诞下一儿半女,甚至连这二女的一半价值都比不上! 皇商这称号不过好听罢了,在世代权贵的魏侯府真上不得台面。 风轻燕深爱魏侯,才愿意为他牺牲,爱他所爱,忧他所忧,收敛自己的性子,孝顺老夫人,讨好府中诸人,可惜这些好,并没能换来什么好结果,最终也不过是她死在这个大喜之日,魏侯痛苦了一段时间,便又置身于大业之中,大抵对于男人来讲,功名利禄,永远是超过所爱之人的。 玲珑长长叹了口气,心想在这侯府里,成天为了魏侯殚精竭虑,为他鞍前马后,把自己操劳的憔悴不堪,跟人家鲜嫩水灵的新妇比起来宛如雨打风吹后的落花,年轻不过人家貌美不过人家,又不会撒娇卖萌,全靠自己扛——关键你要是遇到个懂得珍惜的人也就算了,偏偏现在是会哭的孩子才有糖吃。 世间真心人本就少得可怜,玲珑想想风轻燕那一腔不顾自己不求回报的爱,掏心挖肺都给了魏侯,便觉得可惜。 用完膳后洗个澡她便睡了,结果睡得迷迷糊糊的,感觉有人上了床,似乎想解她衣裳……玲珑猛地睁开眼睛,啪的一巴掌扇了过去,没等魏侯开口,先匪夷所思地质问:“我今天重病初醒,你就想睡我?你还是人吗?” 魏侯已换下那身大红喜服,此时怔怔地望着她,似乎不敢相信自己居然被妻子打了一巴掌。 “你来干什么。”她的表情更加嫌弃,“娶了两个如花似玉的侧夫人进门,大晚上的不跟她们圆房到我这儿来,怎么着,是嫌我仇恨值拉的不够高?还是你娘觉得我不够善妒?” 既然都娶了,那就娶了呗,明明是自愿娶的,就别搞得跟被强迫的一样,谁也没逼着他穿这大红喜服啊,他可是魏侯,他不想做的事,叶仪跟庐阳王都不能逼他,他在这儿装什么大尾巴狼呢? “轻燕,我担心你……” “担心我就把她们两个送走啊,你不纳侧室,我就身体倍儿棒吃得下睡得香,别说你不知道我为什么重病,不都是因为你吗?”玲珑越看,越觉得魏侯讨厌,她虽然荤素不忌,可是睡过祝星渊那样的极品美人,再看魏侯,总是有些瞧不上眼了。 诚然魏侯也是不可多得的美男子,可惜玲珑并不喜欢。 “轻燕,我同你说过,我纳耿氏女与顾氏女事出有因——” “是是是我知道,为了你的大业嘛。”玲珑小鸡啄米般点头,“挺好的,我祝你们幸福,所以你现在可以走了吗?别让她们独守空闺明日还要恨我?我看时间也不早了,你还得睡两个挺辛苦的,快走吧,别耽搁时间。” 魏侯不明白一直闹着不同意自己纳侧室的妻子为何突然性情大变,他心里难受,想要个她回到从前举案齐眉的日子,可惜风轻燕已经死了,她是温柔似水,却也刚烈如火,她不能接受与其他女子共侍一夫,无论有什么理由,无论她多爱这个人,都能像挖去毒疮一样与他决绝,绝不回头。 “轻燕!” 怎么说都不听,玲珑便不客气了,魏侯也是没有防备,竟被她推了个大马趴,从床上摔了下去! 自觉丢了脸面的魏侯正要发怒,却见玲珑笑起来,她与风轻燕的长相是天差地别,只是她已经代替了风轻燕,魏侯瞧着她,便认为她是自己的妻子,全然被这一笑迷失了心魂,连怒都发不出来,只呆呆地看着。 耿氏女与顾氏女皆是百里挑一的美人,又出身名门,为他带来利益无数,可她们的美貌与她比起来,无疑是萤火比旭日,显得渺小又可笑,寡淡而无味。 玲珑很熟悉这样的眼神。 她是极为爱美的,无论是以龙的模样,还是人类的模样,总是要光鲜亮丽,要举世无双,因此如魏侯这种带着惊艳与欲念的眼神,她看过了太多,早已不放在心上。 她只是听到了风轻燕临死前的呼唤,所以暂时借用一下对方的身份,可没有真要跟魏侯继续下去的意思,这种比起美人更爱江山的男人,征服起来倒是很有意思,可惜她答应了一个人,要去找他,总不能食言。 对魏侯玩玩可以,真情实感大可不必。 “我说真的,你可以走了。”玲珑拍了拍自己身前的被子,完全没被魏侯的气势所惊吓到,“别来烦我。” 魏侯再爱她,也终究是手握大权的上位者,他娶了商女为妻,本就觉得自己对她情意至深,如今玲珑三番两次拒绝,且说话如此不客气,魏侯也不可能拉下脸来讨好,登时拂袖而去。 他一走,玲珑立刻躺下拉起被子睡个天昏地暗。 由于睡得非常好,第二日醒来时,更是容光焕发,美得惊人,连伺候她给她梳妆的丫鬟们都被这容色所惊,玲珑让她们退下,这一个个没见过世面的,拿着螺子黛的手都在发抖,万一给她画个毛毛虫眉毛出来怎么办? 她自己的化妆技术远胜这些丫鬟,更何况她还有许多这个时代没有的彩妆用具,本就是绝顶的美色,略施脂粉更显光芒四射,有她在,所有人都黯淡无光。 然后她还挑了一条大红色的罗裙,这鲜艳的红宛如血滴,偏偏她乌发红唇,肤如凝脂,将这红裙穿得气场十足。 耿氏女与顾氏女毕竟不是普通侧室,若非魏侯坚持,叫老夫人说,抬了做平妻也是使得的。因此除却名义上是侧夫人外,二女在侯府的待遇与玲珑并无不同,一大早还要早起为婆母奉茶,魏侯的弟弟妹妹也都到齐了,瞧那架势,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娶正室呢,明明正室还没死啊。 也因此,玲珑出现的时候,房内众人都惊呆了。 一是惊于始终反对魏侯纳侧室的她会出现,二则是惊艳于她的倾世之姿。 风轻燕一心要做贤妇,平日打扮也尽量低调内敛,可她再如何委曲求全,出身高贵的侯府众人也瞧她不起,魏侯对她越是喜欢,侯府众人越是觉得她蛊惑魏侯,但玲珑可不是会受委屈的人。 魏侯与老夫人坐在上首,耿氏女与顾氏女刚刚奉了茶,二女都是含羞带怯的模样,身段娇柔,自有名门闺女的姿态,这是打小跟着父亲学做生意的商女风轻燕所学不来的。 可论起仪态,玲珑不需要去学,因为她天生高贵,且傲慢。 “两位妹妹奉茶,怎么能少得了我这位主母呢?” 玲珑微笑,根本没看旁人一眼,对魏侯道:“侯爷不如让个位置?” 似这等风姿,这等天人般的气场,魏侯何曾见过,这世上的人又何曾见过? 玲珑如愿落座后,见二女没有动,提示道:“奉茶呀,难道说……我这个主母,连喝一喝侧室的茶都没有资格?” 魏侯站在一边,闻言如梦初醒,示意下人上茶。 耿氏女与顾氏女都暗暗心惊。她们出身名门,别说是给魏侯做侧夫人,便是入宫当皇妃都绰绰有余!可谁人不知龙椅上那位皇帝懦弱无能一事无成,朝政把持在首辅大臣叶仪手中。身为家族中最优秀的姑娘,她们要嫁,自然要嫁人中龙凤。 魏侯便是天下大势之所趋,亦是她们心甘情愿委身侍奉之人,对于上头那位主母,二女都是知道的,却并不放在心上,毕竟她的出身实在是太卑微了……一个商女!他人侯爷得大业,商女怎配为后? 因此对于魏侯,二女都是势在必得。 如愿嫁入侯府后,二女卯足了劲儿,谁都没把风轻燕放在眼里,可万万没想到,这位只闻其名不见其人的主母,居然……如此美貌? 向来以容貌自居的二女见了,都不由得生出一股自卑来,只觉得自己起的这样早,精心打扮却不及人家轻描淡写,反倒落了下乘。本以为是自己四两拨千斤,刺激这位善妒不贤的主母,却在奉茶时硬生生觉得自己……宛如洗脚婢一般。 别说耿氏女顾氏女,就连侯府其他主子,见了这一幕都莫名生出一种古怪的感觉来。 这,折腾半天,给侯爷纳了两个不及商女的侧夫人……图的什么啊? 二女奉茶,玲珑却没接,示意身边的丫鬟接了,更是连尝都没尝,慢条斯理道:“既然入了侯府,那日后便是侯府的人了,二位还是要谨言慎行,精心伺候侯爷才是,免得轻慢了。” 这语气……好像二女并非侧夫人而是下人一般。 她连茶都没接,随意说了这么句话,刷足了存在感,更是没看老夫人及其他人一眼,便又起身走了。 长裙逶迤华丽,连背影都高不可攀,饶是耿氏女顾氏女再如何骄傲,也被这不经意的羞辱弄得粉面惨白,只觉得脸都丢尽了,作为侧夫人,她们要下跪为主母奉茶,主母却示意边上的丫鬟接了去,这也太羞辱人了! 老夫人最先反应过来,气得浑身发抖:“这风氏!好大的胆子!她怎敢如此?!” 本是天大的喜事,却因为玲珑这随意一遭,弄得宛如笑话。 很快,魏侯府的人就发现,风氏并非只是今天早上有了改变,而是之后她都不一样了…… 她彻底撂挑子不干了! 老夫人年纪大了,魏侯下面的三个妹妹又没那能耐,自打风氏嫁入侯府,侯府中馈便是她在管,府中主子们可以任意挥霍,谁叫风氏就是个聚宝盆呢?她虽是商女,做生意的头脑却堪称一绝,侯府在她的打理下蒸蒸日上,就连魏侯都因为有她这位贤妻而无后顾之忧! 可现在,她不干了。 府外的铺子如何她全然不管,不仅如此,玲珑还在私底下把风氏的嫁妆转移了出去,到时候离开侯府可不能没有钱,而她自己的小院落,由于下人都是自己调|教的,手头又宽裕,任其他人日子乱成一团,她也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这样不过三天,府里便是乱不可言。 老夫人年纪大了睡眠不好,风轻燕便让人远去异国寻找特制的香料,现在玲珑撒手不管,香料断了,老夫人就睡不好了。 侯府的三个姑娘,平日里那是绫罗绸缎金银珠宝不断,如今再没人给她们做新衣服打新首饰,再去风家的铺子白拿?想都别想! 魏侯的几个弟弟也是如此,平日里吃穿用度都是最好的,真以为他们侯府有钱呢?钱从哪儿来?魏侯还要打仗,还要招兵买马,他们的好日子,靠得不全是风轻燕的嫁妆?哪怕风老爷死后,风家已不再是皇商,可世代累积起来的财富却不是小数字,足够侯府挥金如土一辈子。 但玲珑不干了。 你能拿她怎么办? 耿氏女顾氏女倒是出头,主动提出帮忙掌持中馈,老夫人被玲珑气得,习惯了这个儿媳伏低做小,自然也不肯跟她低头,便大手一挥,将府里的账本及府库钥匙,分别交给二女。 毕竟是名门贵女,如何掌持中馈在家中都有学过,二人深知这是个将彼此比下去的好机会,因此谁也不肯认输,卯足了劲儿想要做的比风轻燕还要优秀,这样的话爷才会重视她们! 可惜,这权力到了手上,才知道是个烫手山芋,不好拿的。 就说老太太要用的那熏香,光是去异国的商人便是一条人脉,她们哪里能有?且长途跋涉,又要一笔银子,这银子从哪儿来?侯府虽然不算是捉襟见肘,可想过得奢侈,是靠得风轻燕! 她们会管家,又不会做生意! 还有府里的几位少爷,光是用的墨便价值千金,谁管家谁知道苦。 二女拿自己的嫁妆贴补进去,但她们又没风家有钱,贴进去只能缓解燃眉之急,日后又要如何是好? 玲珑是完全不花府里的银子,也不让府里的人花她的,虽然还是住在府里,却完全是两种生活。想曾经的风氏,无论老夫人多不给脸子,也每日都起个大早前去请安侍奉,无论魏侯弟妹如何瞧不上她卑贱的出身,也要做个贤惠大度的嫂子。 她这么做是因为贱吗? 不是的。 是因为她深爱魏侯,所以才愿意为他筹谋,爱君所爱,忧君所忧。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若离于爱者,无忧亦无怖。 但魏侯并没有回报给风轻燕相等的爱,他心里除了这个女人,还装了太多别的东西,家人、江山、天下,他的野心永远高于他的爱情。 他不知道自己的家人瞧不上妻子,并不是不够关心,而是在他心里,本来就不会把这当回事,所以自然不会去询问。而风轻燕又是个遍体鳞伤都不知道喊疼的,她总是觉得自己配不上夫君,想要变得更坚强更有用一点,结果便是这样,她什么都得不到,什么都失去了。 因着婚后五年未有子嗣,风轻燕本就十分愧疚,于是愈发不爱辩驳,直到魏侯为了大业纳了耿氏女与顾氏女,才叫她真正看透这个男人那颗磐石般冰冷坚硬的心。 她不担心耿氏女或顾氏女能得他宠爱,事实上魏侯永远不可能为色所迷,只是她也明白一点,她爱上的这个人,其实根本没有她以为的那样爱着她。 闻君有两意,故来相决绝,只可惜她没能熬到与他和离,便已死去,于是连死后都不能自由,都还要背负着魏家妇的名。 862|第七十六片龙鳞(二) 第七十六片龙鳞(二) 当了甩手掌柜后, 头先几天, 侯府没有什么异状,再过数日,好像是有些麻烦,但以耿氏女与顾氏女的手段,也不是不能处理, 最关键的是这二女表面上一团和气,实则都想压对方一头。 毕竟大家都知晓风氏的商女身份,如今天下三分,无论是从领地、兵力,都是魏侯最强, 那么日后魏侯为帝, 出身卑贱的风氏必定不能为后。 那么,皇后人选必然是从她们两人中二选一,所以谁的差事办得漂亮,谁就能得侯爷的欢心。 因此在发觉侯府的问题时,两人都不约而同地粉饰太平,不敢叫人发现, 尤其是不想被对方得知。 可纸包不住火, 世上又哪里有不透风的墙?眼瞧着嫁妆都要填完了, 仍不见一丝好光景,二女这才焦灼起来。正在她们犹豫是否要与魏侯说时,魏侯已经知道了。 被后宅之事麻烦的魏侯显然不是很高兴,从前风氏打理侯府, 从未叫他有后顾之忧,甚至能在他的大业上对他多有帮助,可这耿氏女与顾氏女,除却出身外,真是比风氏差矣! 此时,魏侯坐在主位,耿氏女与顾氏女垂手侍立左右,他今日刚从兵马营回来,身上还带着肃杀之气,英俊又有男人味,二女光是看着他便觉得腿软骨酥,奈何这人是不解风情的,对于美色远没有那么看重。“夫人病了,着你们二人暂管府中大小事宜,你们二人就是这样管的?” 这真是魏侯错怪二女了,她们再有本事再有手段,巧妇也难为无米之炊呀!没有钱说什么都是白搭,偏偏魏侯府上到老太太下到几位郎君姑娘,都是个手松的主儿,衣食住行样样都要极品,普通品质的还瞧不上,风氏不朝里头贴补了,她们到哪儿弄银子来呀?别的不说,光是老夫人睡觉用的安神香,便是从西域来的稀罕货,她们派人去问过,那位胡商是看在风老爷子的面子上才愿意帮忙弄来,而且风氏还每每付他一大笔银子,风氏会做人,那些商人也都愿意向着她,二女想买? 门都没有! 魏侯也是因母亲抱怨才来提起这茬儿,只觉得妻子掌家时,这些小事从不会放到自己面前,如今却连弟弟妹妹都要跑来说两位新嫂子克扣,这使魏侯心情极差。 他本就不是会温声细语哄人的人,也不等二女辩解,冷冰冰道:“夫人管家时,样样妥帖到位,你二人还需要多学着点,平日里若是有不懂得,便去问夫人,只是小心不要惊扰夫人休息,我公务繁忙,并不想浪费时间在这点小事上。” 二女虽心中委屈,却还是应了。 第二日,便真的如魏侯所说,去玲珑院子里找人,想要请教。 写作请教,读作要钱。 结果这不来不知道,一来才知道人家过得怎样惬意! 院子里玲珑让人弄了个秋千,小厨房里整日钻研些稀奇古怪的美食,她每日不是看话本子便是吃东西,什么都不管,什么都不操心,于是容光焕发,明明岁数比耿氏女顾氏女大了七八岁,却硬是显得比她们还要青春貌美。 见二女来了,玲珑也没有好脸色,虽然她不喜欢魏侯,但也不喜欢这两个女人啊! 对不喜欢的人,她向来都是一个态度。 “姐姐……” “别叫我姐姐。”坐在秋千上的玲珑竖起一根食指,“我爹娘只生了我一个,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能认我做姐姐的。” 叫姐姐的耿氏女气得银牙一咬,到底谁是阿猫阿狗?这个商女真是好大的口气! 可今日来是为了求和,毕竟再这样下去,她们可真收拾不了这烂摊子了。耿氏女略微娇贵傲慢,顾氏女却是温婉似水,她委婉而温柔地表达了来意,说得很好听,意思是府中主子们都过得有些难处,再加上她们乃是新人,许多管事不听派遣,寸步难行,她们受委屈无所谓,却不能委屈了老夫人与侯爷,但是她们能谅解玲珑生病,所以只希望她能伸出援手,并不会让她太过操劳。 玲珑啪啪啪鼓起了掌:“说得好,就是说让我当冤大头掏钱,你们做好人,然后我什么都没有呗?” 不就这个意思吗!她掏钱把空缺填上,维持魏侯府所有人的奢华生活,但是呢,这管家的权力不给她,想什么呢?真拿她当小猫咪啦?别说是她,就算是风轻燕还活着,也不可能答应这种可笑的提议。 “真把自己当回事儿啦?”玲珑问耿氏女与顾氏女,“怎么你们这些贵女脸皮都这么厚的吗?习惯踩着别人往上爬?花别人的钱让别人说去吧?” 她从秋千上下来,冷笑:“不是想当这侯夫人吗?有本事来抢,没本事就跪在我面前伏低做小,我兴许能赏你们几个铜板。拿我的钱做人情?对着镜子照照,你们配吗?” 耿氏女与顾氏女那都是天之骄女,未出嫁时在湖州及清北人人追捧,便是嫁了魏侯,虽然魏侯并不柔情,对她们却也没有粗鲁,何曾被人这样嘲笑鄙夷过?还是个商女! 从前在闺中时,那些商女捧着银子求着想跟她们说几句话,她们都看不上!风轻燕当真是不识好歹! 到底还有几分傲气在,二女被玲珑这态度气到,转头就把状告到了老夫人那头,若非魏侯不在府中,她们还想再去跟魏侯告状呢! 老夫人一听,还真是反了天了!这风氏当真是粗俗不文,竟说出这种话来!立刻命人来传风氏去见她。 玲珑会去吗? 当然不会啊。 她全然把老夫人的命令当耳旁风,老夫人左等右等不见人,又派人去催,结果回来禀报说夫人正在院子里烤地瓜,直把老夫人给气得啊!耿氏女与顾氏女则心头暗喜,心道这女子,谁在家中不是千娇百宠,可任凭爹娘如何疼爱,终究要嫁人。嫁了人,就是别人家的人,不跟婆母打好关系,就等着被冷落吧! 婆婆想要磋磨儿媳妇,真的不要手段太多。老夫人当年也是被婆婆磋磨过的,于是当魏侯娶了风轻燕,她也立刻要给儿媳妇立规矩。风轻燕深爱魏侯,才不抱怨不反抗,委曲求全忍气吞声。 可如今魏侯纳了侧夫人,风轻燕又怎会再与他纠缠?只可惜她没能与魏侯和离便死了,换来的玲珑是个混不吝的家伙,谁的面子都不买,老夫人就算去了,也是自取其辱。 恰好其他儿媳妇与女儿都来请安,老夫人一行人便浩浩荡荡朝玲珑院子里去了。 魏侯有两个弟弟三个妹妹,弟弟们都已成家,弟媳出身虽比不得耿氏女与顾氏女,却比商女出身的风轻燕要好很多,她们也不跟风轻燕交好,知道婆母看不上这位大嫂,两个妯娌也一心讨好老夫人,三个妹妹则是都还没嫁人,不过都定了亲,出嫁也就是这两年的事儿了。 明明嫁妆都指望着风轻燕出呢,还不知道讨好大嫂,玲珑觉得魏侯府的主子们脑子是真的飘了,空长年纪不长脑子。 是以一看到玲珑真的蹲在院子里烤地瓜,老夫人额头青筋直冒:“风氏!你这是在做什么?被人看见了成何体统?你要败坏我儿的名声不成!” 玲珑很熟悉这家人的套路,甭管对错,先给你扣个帽子,先发制人,毕竟这是孝字大过天的时代,风轻燕又是商女,她敢对老夫人不敬一句,都有唾沫星子把她淹死。 “你也知道你儿的名声得靠我?” 由于地瓜还没烤好,玲珑把它盖起来,站起身,随意拍了拍手上的灰:“既然这样,吃软饭的男人有什么好怕的?” 老夫人快晕了,“你、你在胡说八道什么!” “难道不是吗?”玲珑双手环胸毫不客气地开喷,她姿容绝世,天生傲慢,光是用眼神看人就能让人头皮发麻,眼前这一群女人她还真的没放在眼里,“堂堂一个大男人,全家老小都要老婆养,不是吃软饭是什么?怎么,你身上的衣服不是我的银子,还是你那些儿媳妇女儿头上的首饰不是我出的钱?在我这横什么呢?真有骨气,把我给你们置办的东西全还回来呀!” “你们侯府什么情况自己心里有数,我没嫁进来之前,不说是吃糠咽菜节衣缩食,却也别想过上这也山珍海味绫罗绸缎的好日子,我告诉你,老娘现在不乐意了!一文钱老娘都不乐意在你们身上花!这银子我拿出去买个包子喂狗,那狗还要冲我摇摇尾巴,你们这群只知道吃喝玩乐的饭桶有什么资格跟我叫嚣?真以为我怕了你们不成?!” 风轻燕向来是温和贤惠的,突然一通喷,喷的侯府主子们谁都说不出话,她们自诩身份高贵,平日里挤兑风轻燕倒是很能干,真要对着来了谁都不行。 玲珑一人喷全场毫无压力。 “你怎么能这么说?!当初是你要嫁进侯府——” “放屁!”玲珑毫不客气地喝斥了开口的侯府三姑娘,鄙夷道,“我要嫁进侯府?怎么,是我逼着你大哥娶我了?我刀子架在他脖子上还是我扒了他的裤子让他勉为其难跟我成亲?我还真不稀罕你们这破侯府!你不服啊?你不服你让你大哥跟我和离啊!” 说完从上到下打量对方一番,怜悯道:“皮肤这么黑就别穿粉的了,跟个黑炭套了层皮似的,丑死了。也就是看在侯爷的面子上,否则你这样的倒贴人家都嫁不出去。” 她骂人精准地直插对方软肋,想起风轻燕之前为了这个三姑娘的肤色劳心劳力让人研制香膏又每天让她洗牛奶浴,真是一片真心喂了狗。 从前总听人说风氏未嫁之前随同其父做生意,不仅手段了得且性格泼辣,老夫人心里一直都没有个具体的概念,因为嫁到侯府后的风氏温婉乖顺,受了委屈也不吭声,俨然是爱极了长子,生怕被侯府嫌弃,于是老夫人也慢慢地习惯了苛刻她。今日才知道,原来传闻并不作假,这风氏厉害起来……也太厉害了。 耿氏女急于在老夫人面前表现,刚迈出去一步玲珑就指着她的鼻子:“你敢张嘴,我就敢把你的嘴抽烂,你不信的话可以试一试。” 她说得是真的。 没有人怀疑玲珑的话。 耿氏女的脚便宛如沾了胶水,动弹不得,她求助地看向老夫人,却见老夫人一脸煞白,好像被气得要晕了,顿时耿氏女心中一喜! 心说姜还是老的辣! 甭管风氏占理不占理,这侯府的主子是谁?不是老夫人,也不是风氏,更不是在场的任何一个人,而是手握数十万大军的魏侯!魏侯十分孝顺,若是风氏将老夫人气晕了,那就有好戏瞧了! 顾氏女则更机灵,已经先一步扶住了老夫人:“老夫人怎么了?您怎么了?来人啊,找大夫!快找大夫!” 玲珑冷眼观看着这拙劣的表演,侯府三姑娘狠狠地瞪了她一眼:“你给我等着!等大哥回来,看他怎么收拾你!” “有那时间操心我,还是操心操心你自己吧,毕竟黑成这样,晚上蜡烛熄灭都看不到你人。” 侯府三姑娘:!!! 老夫人是真的想作妖,她到底也是管了几十年家的人,侯府什么情况她心里门儿清,今日对风氏兴师问罪是假,借机要她出银子填补侯府是真。 玲珑随便她作,反正她一文钱都不会掏。 风轻燕实在是太有钱了……玲珑之所以还会在侯府待着,一是为了跟魏侯和离,完成风轻燕临死前的心愿——与魏侯恩断义绝,二则是为了转移财产。 没看到她屋子里那些值钱的东西都没了吗?玲珑都想好了,到时候离开,只把风家的老仆及几个忠心的丫鬟婆子带走,至于其他人爱咋咋地与她无关。 除却她手头的财产外,之前风轻燕还贴补了很多在侯府呢,玲珑还想把这些也给弄回来,一点便宜也不给侯府的人占。魏侯爱娶几个娶几个,爱跟谁睡跟谁睡,野心大那是他的事,她才不管呢,反正别想让她掏钱。 老夫人这回纯粹想把事情闹大,逼得风氏拿银子出来,于是远在兵马营的魏侯听闻母亲突然昏迷,急忙停下手中大事赶回府里,一回府就被几个妹妹围住一顿告状,耿氏女与顾氏女则聪明些没开口,只是在魏侯询问她们时才似是而非地说了些话,这种模棱两可的态度反倒叫魏侯更加烦躁。 他是真的没工夫来管这些女人家的小事,也不知道她们一天天的怎么正事不做就知道勾心斗角,可他也不想想,这年头的女人,被三从四德束缚的那样严实,连抛头露面都不能,有些姑娘出嫁前在深闺,出嫁后在大院,一辈子除了两个地方哪儿都没踏足过。 这样的环境,能指望她们做什么呢?她们除了每天为了那么点小事动脑筋,还能干点别的什么? 魏侯是男人,不曾被束缚被要求,心中又把女人当物件,自然也不会去想这是为什么。 众人看着魏侯朝风氏院子走去,心中都生出一股幸灾乐祸来。 魏侯也不敢相信,最是孝顺的轻燕,竟然把母亲气晕了过去!不仅如此,在母亲晕倒后,她一不请大夫二不来认罪,甚至连探望都没有! 她怎么会变成这样?! 只是这些烦恼与苦涩,失望与愤怒,都在见到玲珑的一瞬间化为乌有。 她正坐在秋千上剥着刚烤好的地瓜,可能是因为有些烫,一边吹一边吃,后面的丫鬟给她荡秋千,前面的几个丫鬟则小心翼翼地看着,生怕她从秋千上摔下来。 宛如少女般天真可爱。 像是这样的风轻燕,魏侯已许多年不曾见过了。他会倾心于她,便是因为她与他见过的那些贵女不一样,她鲜活可爱,又敢爱敢恨,可自打嫁了他之后,却变得逐渐泯与众人,与那些贵女没什么区别了。 即便如此,他也还是爱她,只是这份爱,与他的野心比起来不值一提。 魏侯实在不明白自己只是纳了两个侧夫人,为何风轻燕便与他闹到这般地步,天底下能有几个男人会守着一个女人过日子?民间的汉子多收了三五斗都想再娶个妾,更何况是他?日后他若得了大业,三宫六院必不会少,到时候她又如何自处? 与耿氏女顾氏女想的不一样,魏侯从未想过把自己正室的位子让给别人。即便有朝一日他为九五至尊,这皇后之位也永远属于风轻燕。 他爱她、尊敬她,却也想要占有她、征服她。 玲珑吃了半个烤地瓜,发觉有人凑过来,眼皮子一抬发觉是魏侯,爱答不理。 魏侯问她:“好吃吗?” 她的回答是三下五除二全塞嘴里了,管它好不好吃,反正不给你吃。 唇红齿白,嘴角还沾了些许烤地瓜,已素了数日的魏侯心下一动,便想低头亲她,被玲珑瞬间躲过重重推开,随即她跳下秋千,随意拿过丫鬟手中的帕子擦了下嘴:“请别碰我。” 魏侯沉下脸:“轻燕,我是你夫君。” “你也可以不是。”玲珑回答。 “母亲被你气病了,你可知?” “你打她一顿,她立刻就生龙活虎了。”玲珑无所谓道,“装的罢了。” “轻燕!” “叫那么大声干嘛?”她气势更足地瞪回来,“我还是那句话,老娘不干了!这侯夫人谁爱当谁当!想让我再当冤大头?我告诉你魏伦,你做梦!我一文钱都不会再花在你们魏家人身上!你们不配!” 魏侯被她气得不行:“风轻燕!别以为我真的不舍得休了你!” “你休了我试试?!”玲珑跨大步走近他,虽然个头不比魏侯高,气场却不必对方弱。“真要休,那也是我休了你!你要是不想过,那和离啊!我要是赖着不走我就是孙子!” 魏侯呼吸急促,眼睛发红,看起来跟要吃人似的,边上的丫鬟婆子们早吓得瑟瑟发抖头都不敢抬,玲珑却不怕他,冷笑着说:“你们一家子还真是一副德行,在我面前装什么能?大家合则聚不合就散伙,真当你是阳光空气跟水,我离了你就不行?拿生气吓唬我?我告诉你,我就没怕过!以前是给那老不死的面子,现在我不乐意给了!” 听到她直呼老夫人是老不死,魏侯愈发恼怒,只是他不是会打女人的男子,只能一拳捶在秋千上,他是何等的力气? 玲珑的秋千哗啦啦就塌了。 她呆了两秒,慢吞吞地看向倒地的秋千,突然恼起来,捡起地上的烤地瓜皮,一巴掌糊向了魏侯的脸! 下人们都傻眼了,魏侯自己也傻眼了。 玲珑还生气呢:“给我扶起来!给我弄好了!你不给我恢复原样,别怪我搅的你家鸡犬不宁!” 一边说一边抓起裙摆疯狂踹魏侯,踹的可用力了,一点情面都不留,那架势,像是要活活把魏侯打死。 可从前,她连他一根头发丝都不舍得碰。 魏侯被她连踢带踹好久才抓住她的双手,英俊的脸上还黏着滑稽的地瓜皮,可他却用力钳制住她:“风轻燕!” “风轻燕已经死了!”玲珑继续拿脚踹他,“你叫谁呢!” 但在魏侯眼里,她就是“风轻燕”。 玲珑想过魏侯得知真正的风轻燕已经死去会是什么反应,难过一段时日,夜深人静时怀念几分,也许日后登上大宝,还会睡许多与风轻燕眉眼相似的女郎,但也就这样了。因为他知道风轻燕临死前都还爱着他,都还是他魏侯的妻,生是他的人,死也是他的鬼。 但风轻燕不甘心。 妇人一丧夫,终身守孤孑。 有如林中竹,忽被风吹折。 一折不重生,枯死犹抱节。 男儿若丧妇,能不暂伤情。 应似门前柳,逢春易发荣。 风吹一枝折,还有一枝生。 这世上男子大多如此。 863|第七十六片龙鳞(三) 第七十六片龙鳞(三) “你是不是一定要跟我闹?!” 魏侯明显是真的动气了, 他威严甚广, 发怒时令人心惊胆战,可这心惊胆战的人里绝不包括玲珑。 她用力甩开他几次三番想要再次钳制住她的手,声音格外冷漠:“啊,怎么,到了现在你还觉得我是在跟你闹吗?我是在跟你耍小孩子脾气吗?那你未免也太小看我了!” “我就是不喜欢你了, 觉得这些年的时光与爱意都错付了,发现你根本就不值得,所以我要及时止损离开你,话都说到这份儿上了,你还听不明白吗?!” 魏侯怔怔地看着她, 显然没料到她这般决绝。 她眼中一点对他的眷恋与爱意都没了, 往日的柔情似水仿佛都是他的一场梦,她好像根本就不曾爱过他。 “别拿那种看负心汉的眼神看我,真要说起负心,也是你先。”玲珑伸出一根手指抵在两人之间,拒绝魏侯靠近,“也别说什么我是因为你纳妾嫉妒所以兴风作浪的话, 不是那样。” “魏伦, 世上没有做贼的喊捉贼的, 当了□□还要贞节牌坊的,当初我嫁你,是因为你爱我,我也爱你, 可现在你有二心,我也不想与你争夺的头破血流,闹得那样难看,好似过去的爱都是假的一般,咱们好聚好散,承认是彼此理念不合走不到一起去,比撕破脸更强。你是个聪明人,我想你一定知道怎么做才对大家都好。” 她嗤笑一声:“和离之后这正室的位子便空了,你说不定还能再娶个贤内助回来。” 她真是厌恶世人总说女子善妒,男子若是一心一意情有独钟,女子为何要善妒?偏就允许男子三妻四妾,却又不许女子另有所爱,真是可笑的过分。 “我不和离!” “那你就只能受着了。”玲珑无所谓地摊摊手,“反正从此以后你魏侯府的事情我是不会插手,你的衣食住行也与我无关,这府里其他人是死是活我都不管。你要是觉得可以,那我也行,可是你别忘了,因爱生恨也不是不可能,我若是存心给你添堵,你觉得我做不做得到?” 魏侯呼吸粗重望着她:“你当真如此绝情?” 玲珑烦透了这个人:“到底是谁绝情在先?我卧病在床,你新婚大喜洞房花烛,如今却又怪我绝情?你对自己倒是宽送。” “我与你说过,那是无可奈何……” “那我现在也跟你说,我跟你过不下去,也是无可奈何。” 她用力推了魏侯一把:“别想着左拥右抱娇妻美妾的好事,你不想和离,咱们继续过以前的日子也成。” 见魏侯露出惊喜之色,玲珑恶意道:“你纳了几个侧夫人,我便要几个入幕之宾,咱们公平公正,如何?” 魏侯瞬间脸黑了:“你想都别想!” “哦~你可以,我就不行,是这意思吧?”玲珑冷笑,“那咱们就走着瞧,看谁狠得过谁!” 语毕她甩手就走,看都没再看魏侯一眼,留下他一人站在原地怔愣片刻,迅速想要追上来,却被玲珑躲开,该说的她都说了,他听不听得进去无所谓,总有一天他会知道,这世上并不是什么事都能如他所愿,至少风轻燕不再爱他,甚至不想以他妻子的名义死去这件事,是真的。 老夫人装了半天病,却并不能让玲珑低头,这使得她愈发恼火起来,偏偏又不能拿玲珑怎么样,谁叫人家院子里用的全是当初风家的仆人呢,老夫人曾经塞过几个貌美婢女过去,都叫风轻燕不着痕迹地给退回了,无论什么事,风轻燕总是做得很委婉,给老夫人留余地,可惜老夫人并不领她的情。 既然人家不要这个脸,她又何必给? 人心也不是一开始就是凉的,是在一次一次冷眼错待下才逐渐熄灭了热情的火焰。 玲珑说不管,那就是真的不管,她甚至把自己的院子关了起来,除却让下人出去买菜外,完全与世隔绝,谁来她都不见,谁说话她都不理。 直到半个多月后的一个夜晚,本来安静的魏侯府突然火光四起,杀声震天!玲珑院子里的下人被惊醒,正不知所措时,玲珑却说:“不必理会,该做什么便做什么去。” 她也不困了,甚至有心情披了件披风出去赏月,虽然侯府惨叫声不绝,她却像是没有听见,哪怕院子被人踹开,她仍然没有惊慌,冷眼看着几个身着黑衣手里提着滴血的大刀走进来的男人,说:“我劝你们别再往前走了。” 可这些人又怎么会听她的?他们今日潜入魏侯府,便是要给魏侯一个教训,否则他真要当王爷是吃素的了! 先杀了魏侯弟妹,再捉走他的母亲与妻子,到时候看魏侯是要母亲妻子,还是要这天下! 老夫人正被他们提在手中,她亲眼所见伺候自己的嬷嬷及儿女儿媳惨死,虽说其中有两个是庶出,可那也是她看着长大的,眼睁睁看着他们死在自己面前,是何等的残酷! 此时此刻她已经明白这群夜袭侯府的是什么人了,这些人大摇大摆肆意杀戮,又口称为王爷办事,显然是庐阳王的人!前不久庐阳王刚在魏侯手上吃了个大亏,却不曾想此人性情如此卑鄙,竟派人夜袭侯府,甚至侯府里还有内应……老夫人思及此,遂对着玲珑大喊:“风氏!这群人乃是庐阳王手下,你我享虽是女子,却也有气节!断不可落于庐阳王之手使我儿为难!” 那群人一听,立刻卸了老夫人的下巴防止她咬舌自尽,老夫人养尊处优,何曾吃过这样的苦头?当下痛的不能自已,险些晕过去。 玲珑看了半天,突然说:“下巴被人卸了都没晕,前些日子怎么我说两句话就给气晕了?啊,我知道了,你装的。” 老夫人不敢相信这都什么时候了,风氏居然还记挂着早前的事儿,她说不出话来,便冲着玲珑啊啊、啊啊的喊。 玲珑懂她意思,是叫自己在落入庐阳王之手受辱前自尽以保全气节。 如果魏侯没有纳侧夫人,如果在这之前她没有死心,如果玲珑是风轻燕本人,那么是的,她会自尽以全气节。 可她是吗? 她不是。 所以为什么要为一个男人的野心大业葬送自己的性命呢?便是日后得了他几滴眼泪又能如何?他转身便能再娶,谁又会记得已经香消玉殒的原配?两人一起去死,还可以称为殉情,单方面的死又有什么意思? 玲珑摊开手:“你要死你去死,我反正是不会死的,我还玩够呢。” 她看了下时间,冲庐阳王属下道:“魏侯前去西山大营,三日未归,想必你们也是得此消息才选择夜袭,可恕我提醒,闹了这么久,再不走,守城的卫队可要到了,到时候想把这个老不死的带出去,可不是件简单的事。” 老夫人瞪大了眼,呜呜叫唤着,玲珑权当没看见,把玩着自己的手指头,“至于我,我走不走,那是我自己的事,还轮不到你们为我做主。” 黑衣人哪里会因为她一句话就真的不来抓她,当下便有一人快速冲过来,只是还没到玲珑跟前,便噗通一声匍匐在地,来了个大马趴,玲珑俯首看他:“倒也不必行此大礼。” 这女人有些邪门。 确实是事不宜迟,不能再拖了,把这老太太带出城又要费一番功夫,黑衣人不再恋战,直接将老夫人提着走了,玲珑笑了笑,回到屋子里让下人们把院门关上,该怎么睡觉还怎么睡觉。 没睡多久,魏侯便回来了。 府中人死了大半,尤其是他的弟弟妹妹,无一活口,尽是被一刀抹了脖子,可见来人心狠手辣,本就是奔着魏家人的性命来的。此外,老夫人被带走,玲珑却毫发无损,就连耿氏女也被杀了,顾氏女则更机灵些,发觉不对便藏了起来,魏侯一回来她便冲了上去,狼狈不堪连哭带喊地跟他说了府里遇袭一事。 魏侯目眦欲裂,他恨毒了庐阳王,顾氏女见他盛怒,便畏畏缩缩说了夫人全程关闭远门诸事不管,风氏脑子灵活,倘若有她在,其他人说不定能活下来。 魏侯满心悲伤愤怒无处发泄,便又来寻玲珑,见她院子里果真齐整干净,甚至她还在睡觉,丝毫不为外界事物影响,愈发寒心,竟不敢认眼前这人,是否还是那个温柔体贴的妻子。 他沙哑着嗓子,通红着眼睛,一字一句地问:“能救他们,为何不救?” 玲珑抱着被子从床上坐起来,反问:“为何要救?旁人的死活与我何干?” 刷的一声,魏侯抽出宝剑抵在了玲珑脖子上,伺候的丫鬟连忙跪地求情,玲珑却面不改色,甚至眼皮子都没有眨一下,笑道:“爷可真是好威风,怎么着,府里死了人,反倒是我的错了?” 她伸出手拈住剑尖,他想必也是没要杀她的,所以玲珑很轻松便将剑尖推开,嘲弄道:“真要说起来,还是得怪爷自己。若非爷纳了耿氏女与顾氏女,老夫人又将管家权交给她们,这二女生怕府中下人听我的来了个大换血,使得庐阳王的人混了进来,里应外合,迅速抹杀了爷的弟弟妹妹,他们也不至于死得这样快。” 她看着魏侯不敢置信的面容,毫不客气地承认了:“没错我早就知道府里有庐阳王的人。” “那你、你为何……” “我为何要说,又为何要保护他们?”玲珑笑起来,“这是你的债,不是么?我可没有为他们拼命的义务,你纳侧夫人那日我便说了,从此以后,你我恩断义绝,再不相干,你不想跟我和离,我却也什么都不会再为你做。” “你家人的死活,我不在乎,即便死在我面前,我也不会伸出援手,就是这样。” 她用甜美又冷酷的声音向魏侯阐述这个残忍的事实,他总是觉得她爱他,是在闹脾气,早晚能够哄好,便是小事儿上耍性子,大是大非也拎得清。 可玲珑就是要让他知道,不是这样的,魏家人是死是活她全不在意,更不会为了那些人去牺牲自己。 魏侯像是不认得她了,似乎不明白一个爱自己至深的女人为何能一夕之间判若两人。 其实不仅是他不明白,风轻燕也不明白,为何自己全心全意地去爱他,他转头便能再娶他人。 “只是袖手旁观,没有落井下石,你已经该庆幸了。”玲珑讥笑,“不过对你来说,这都是小事,不过是死了几个弟弟妹妹罢了,又无碍你的大业,反而这些人死了,日后你便没有了软肋。至于你母亲,何必管她呢?庐阳王挟持她来跟你谈条件,想必要狮子大开口,你又怎么舍得把手头的军队拱手让人?” 若是她也被抓了去,玲珑有一万个理由相信魏侯不会用军队来换她,聪明的自己咬舌自尽,还能落个美名,又能激励魏侯帐下将士,简直两全其美,可惜玲珑不乐意那么干。 她说话绝情至极,那柄剑闪着冰冷的光,好似下一秒就要把她的头颅割下来,玲珑却一点都不怕。 她问:“这样的事以后也会继续发生,你不与我和离,就得做好心理准备。” 做好什么心理准备? 当然是在他遇到危难时,她不仅不会和他同舟共济,还会落井下石的心理准备。 魏侯顿觉浑身无力,他本就风尘仆仆很是疲累,又亲眼所见家人尸体,母亲也被庐阳王的人抓去作为人质,可以说在这个时候,最让他信任与放松的就是妻子了,然而他的妻子吝于给予他一丝温情,决绝的让他不由想起那日自己决定与湖州耿氏,清北顾氏联姻时,她泪流满面求他的模样。 她曾经心心念念想要挽回他们的感情,不希望他们之间有第三个第四个人介入。可当时他是怎么想的呢?他没有想过她是因为爱他才不能接受,只觉得她好妒。 现在她不好妒了,于是把爱也收回去了。 如果说之前魏侯还觉得妻子是在跟自己闹别扭,那么今天晚上她的冷眼旁观,已经彻底证明了一件事——她是真的要与他恩断义绝。 不是威胁,不是耍性子,不是说说而已,不是欲擒故纵为了挽回,是真的认为他不值得,所以要断的干干净净。 “轻燕……” “是你自己把她弄丢的,本来可以不这样的,是你的错。” 玲珑冷眼瞧着他,没有丝毫怜悯,他死了家人又如何,母亲被人抓走又如何?通通与她没关系,换作风轻燕,哪怕要与他断绝关系,也肯定不会眼睁睁看着魏家人丧命,说不定还会主动被抓走以保护老夫人。 玲珑却不会那么做,人类的生死实在是太过渺小,她从不在意。 就像她说的,别指望她帮忙,她没有雪上加霜已经足够仁慈。 “如果你不纳妾,耿氏女顾氏女便入不了侯府,你母亲也就不会把管家权给她们,庐阳王的人自然混不进来,你的家人也就能活下去。说到底,是因为你有二心,这是你的报应。” 说完玲珑便躺了下去,又把被子拉上来盖到脖子:“我要睡了,请你快些离开,别拿这些无关紧要的小事来烦我。” 魏侯红着眼道:“在你心中,这是无关紧要的小事吗?” “是的。”玲珑爽快承认,“完全没有意义。” 她是那样美丽,眸子里还带着天真,一字一句却像刀子般剜着魏侯的心脏。今夜,她不会怜惜他也不会安慰他,更不会担心他,因为就算是魏侯的死活,她也是不在意的。 魏侯府财物没有什么损失,却死了一堆主子,连带着老夫人也被人抓了去,玲珑照常过自己的,顾氏女因着侥幸活命,便暂时接管侯府,如今侯府只剩下顾氏女、玲珑并魏侯三个能当家做主的,魏侯终日繁忙,玲珑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侯府大小事宜,至此尽数落入顾氏女手中。 想来她也是知道侯府有人与庐阳王的人里应外合,这件事该怪罪她与耿氏,侯爷虽没说什么,却冷待自己,每次回府也都是一个人歇着,顾氏女心中也很是忐忑,只能尽量做到最好。 如此倒是给了她施展能力的空间,毕竟喜好奢华花钱如流水的魏家人一个也没剩下。 玲珑趁机开始清理自己的嫁妆单子,把拿去讨好老夫人等人的东西尽数取了回来,像是那些已花出去的银两,虽然不能原数返还,但那些衣服首饰的还可以拿出去换银子,她做得非常隐秘,顾氏女怕被魏侯得知,又要恼自己管家不力,便也没说什么。耿氏女死后,没了那个在前头冲锋陷阵的,顾氏女便尽可能的做一个“贤内助”,打点侯府,让魏侯无后顾之忧。 老夫人在庐阳王手中,魏侯也没那么多时间悲春伤秋,他一边与庐阳王虚以委蛇,一边暗中谋划营救母亲,本就不是儿女情长的人,如今回府的时间更少,偶尔顾氏女担忧他的身体状况,派人去军营送补品,他也是不见不收的。 虽说皇帝懦弱无能,朝政被首辅大臣叶仪把持,可皇帝终究是皇帝,正统终究是正统,庐阳王与魏侯之心世人皆知,但只要皇帝没死,只要皇帝坐在那龙椅上,这天下就是皇帝的,别人就不能当这个乱臣贼子! 这也是为何叶仪明明没有兵权,却能令庐阳王与魏侯忌惮的缘故。 他们自然可以直接打进京城,把皇帝从龙椅上拉下来,可那样便落天下人之口舌,而想当皇帝的人,哪个不爱面子呢! 且当今圣上性格懦弱无能,到时候请他禅位,岂不是比抢来的名正言顺? 结果就在庐阳王与魏侯两方势力一触即发时,京中突然传来消息,首辅大臣叶仪从马车上摔了下来,当场叫发狂的马儿踩踏成重伤,回到府中后撑了三日,伤重不治。 这下庐阳王跟魏侯都怀疑起对方来,随即皇帝口谕也传来了,说是京中不稳,请皇叔庐阳王与魏侯进京叙事。 虽然皇帝无实权,可二人到底是臣子,口谕还是要接,并且还得领命进京。 但从另外一方面来说,这是个绝佳的、让皇帝禅位的好机会,谁能接手叶仪留下来的势力,谁就是这场争斗中的赢家,这已无需质疑。 顾氏女留在侯府,魏侯带了玲珑,他怕自己不在府中,她便跑了,只有把她放到眼皮子底下他才能安心。 魏侯要比庐阳王晚到数日,听说庐阳王到时,皇帝曾亲自到城门口来迎接,庐阳王为此十分得意,没想到魏侯竟也是同样的待遇,他心中十分瞧不起这个懦弱无能的侄儿,觉得先帝将皇位传给他真是瞎了眼,当初若是换成自己,哪有这么多事儿!把个魏伦养得狼子野心! 距离魏侯上一次见皇帝,已经过去了十几年,那时老魏侯还在,记忆中的皇帝便胆小怯懦,当时先帝有好几个儿子,今上并不受重视,谁知道后来只活下他一个,说不好听点,这皇位算是今上捡漏的。 先帝便不是什么明君,骄奢淫逸只顾享乐,今上更是无能,朝野上下沆瀣一气,各处民不聊生,世人皆知,皇帝已是形同虚设,南有虎视眈眈的庐阳王,北有手握大军的魏侯,皇帝退位,不过是早晚的事儿。 可今日一见,皇帝的模样却出乎魏侯意料。 这位陛下竟生得玉树临风,温文尔雅,怎么看,都不像是传言中昏庸软弱的样子。 魏侯心中暗暗提防,其实他一早便觉得叶仪之死有蹊跷,堂堂首辅大臣,虽说是死于意外,可这意外,未免也太可笑了点。如魏侯庐阳王这样嗅觉敏锐的,宁可错杀绝不放过,都是十足的阴谋论者,一见皇帝与传闻中不同,立刻便起了戒备之心。 马车中的玲珑抽动了几下鼻子,这熟悉的香甜的味道…… 她几乎是立刻就掀开了车帘,一眼便看见人群中最亮眼的那人。 “星渊!” 864|第七十六片龙鳞(四) 第七十六片龙鳞(四) 光天化日, 众目睽睽之下, 玲珑从马车里跳了出来,满脸都是灿烂的笑,朝被簇拥在人群中心的那人跑了过去。 那人也冲她奔过来,紧紧地将她拥在怀里,玲珑再一次听到了他平静又规律的心跳, 就好像曾经几十年的日日夜夜,没有丝毫改变。 他们一个魏侯夫人,一个皇帝,当着这么多人如此不成体统的热烈拥抱在一起,简直令人瞠目结舌!尤其是魏侯, 他眼见对自己冷若冰霜的妻子见到皇帝却像是换了个人般扑过去, 心中如何能没有怒意? 甚至都忘记去想这两人是何时见过面! 祝星渊心跳平静,情绪却很不平静,他握住玲珑的手,一刻也不舍得放开,低声对她道:“等上了御辇,我再同你讲我的事。” 玲珑点点头, 开开心心让他牵着, 眼角余光瞥到魏侯, 才蓦然想起自己还有个“丈夫”。她扯了扯祝星渊的手,没等她踮起脚尖,他已经微微俯下|身子,将耳朵凑到她嘴边, 听到她说魏侯是名义上的丈夫时,也未曾有片刻惊疑,只是颔首:“我知道了。” 随后的事玲珑便不用管了,她大可做个真正的甩手掌柜,都交给祝星渊处理便可。 然后她便大摇大摆上了皇帝的御辇,全程没看魏侯一眼,至于前后左右的人会如何惊异,那跟她没关系,她不在乎。这等离经叛道的事情她又不是第一回做,若是在意人类的目光,那她早死了,何必活到现在? 祝星渊在外头说了什么玲珑没听见,不过他很快便回来了,两人许久未见,他把她拥在怀里吻了好一会儿,才低声说着:“我知道一定会再见到你的。” 在我消亡之前。 玲珑戳了戳他的胸口,他好脾气地任由她戳,开始跟她讲自己的事。 两年前,他于皇帝身上苏醒,当时真可谓是四面楚歌,步步惊心,身边没有一个知心人,甚至连个能信任的都没有。叶仪把持朝政,对他的控制已经到了非常可怕的地步,祝星渊本来无所谓怎么样,只是他想起玲珑,又不舍得让她吃苦,却也足足花了两年时间才将叶仪的势力尽收囊中,同时也弄死了叶仪,否则堂堂首辅大臣怎会被发疯的马儿踩踏? 而且祝星渊将消息封锁,无论是庐阳王还是魏侯,都不知道叶仪是败在他手,朝中还有不少人以为他仍然是那个懦弱无能的傀儡皇帝,叶仪一死,便有不少人蠢蠢欲动想要效仿他再做个挟天子以令诸侯的权臣。 原本,祝星渊是想以叶仪之死,朝廷无人打理的名义请庐阳王与魏侯进京,再一鼓作气扮猪吃老虎将这两人也诛杀的,可是万万没想到他会遇到玲珑,那么先前的一切就都不重要了,他从前的计划可以一笔勾销。 得知她现在是魏侯之妻,自然,并非先前那位,而她想要的是与魏侯的和离书,魏侯之母又在庐阳王手中,祝星渊登时便有了计较:“此事你不必操心,交给我来吧。” “好呀。”她软绵绵地窝进他怀里,“交给你我就放心了,只是你可别告诉他风轻燕已经死了,免得他心生骄傲,觉得风轻燕临死前还爱着他,那也太给他脸了。” 祝星渊点头:“知道。” 两人在御辇里好一阵温存,待到了皇宫,玲珑先去洗漱换衣,祝星渊则于寝宫接见了魏侯,开门见山,不兜圈子:“朕要你与风氏和离。” 魏侯瞳孔一缩,还没来得及开口,便听皇帝道:“作为交换,朕可以将叶仪手中的权力与精兵,并京城二十万御林军,全部交给你。” 闻言,魏侯心惊不已,开始考虑皇帝这是在说真的还是故布迷阵,毕竟眼前的皇帝和印象中的传言中的判若两人,他怎么能如此轻易相信? “除此之外,朕还能为你诛杀庐阳王,配合你营救令堂,甚至,朕能写给你一份禅位诏书。” 祝星渊淡漠地望着魏侯,“这样,你愿意以一封和离书来换吗?” 魏侯按捺心中惊疑,克制地问:“臣不明白陛下的意思。” “你很明白。”祝星渊声音平缓,好像说得根本不是皇位交替的大事,而是类似今天天气如何?你吃了吗?昨天晚上睡得好吗……这样的日常小事。“我不愿意将之称为交易,因此这是我给出的筹码,要不要接受,在于你。” 但祝星渊很清楚,魏侯一定会接受。 他的野心让他不会拘泥于儿女情长,而祝星渊提供给他一个绝佳的机会,可以不费兵刃便得到皇帝的认可,到时候他便是名正言顺的新帝,也能理所当然去讨伐庐阳王,根本不需要再有更多的伤亡牺牲,他为什么不答应?更何况他的母亲还在庐阳王手中,皇帝愿意帮助他,简直没有比这更好的事了! “臣不懂,陛下这样做,图的什么?” 祝星渊面前摆着一副棋盘,不答反问:“魏侯不如与朕下一盘棋。” 魏侯便起身坐到了皇帝对面,都说皇帝不学无术一事无成,可这棋越下,魏侯越是暗暗心惊,都说棋风如人,皇帝的棋风平缓而暗藏杀机,前期麻痹了魏侯,后期便一招制胜,令魏侯满盘皆输。 “朕也不怕魏侯不答应。”祝星渊落了最后一颗棋子,俨然魏侯的白子已无力回天,“若是没有一击即中的后手,朕又怎么放心让两个狼子野心的臣子进京呢。” 庐阳王与魏侯不把他这个傀儡皇帝放在眼里,祝星渊从来不介意旁人瞧不起自己,因为瞧不起,便会粗心大意,粗心大意了,便是他的机会。 “所以陛下何必还要问?既然陛下早已筹谋好。” “朕是想要一个心甘情愿,好聚好散。”祝星渊随意拈起一枚棋子把玩,似笑非笑,“毕竟她很珍贵。” 这里的“她”是指谁,两人都心知肚明。 “那么陛下诛杀臣,一统天下,难道不是更好?”魏侯不能理解皇帝脑子里在想什么,把皇位拿出来,去换一封和离书?杀了他与庐阳王,不是照样要什么有什么? “太浪费时间了。”祝星渊答道。 魏侯面露愕然,却见皇帝微微一笑:“朕花了两年时间在叶仪身上,已是心力交瘁精疲力竭,往后的日子过一日少一日,这天下如何,百姓如何,于我毫无意义,我要留在她身边,这便是我活着的理由。” 是的,对他来说,权力、地位、金钱,通通没有意义,他的空虚只有那个人能填补,所以他要留在她身边,一分一秒的时间也不浪费在别人身上。 可做一个好皇帝是很累的,祝星渊又不在乎这天下百姓的死活,他们是安居乐业还是流离失所,跟他有什么关系? “朕经过考察,确定你比庐阳王更合适做一个皇帝,所以才选择了你。若是庐阳王心中尚有一份仁义,也就没你什么事了。”祝星渊平静地说,“你可以回去好好想一想,要不要写这封和离书,朕等着你。” 魏侯起身告退,只是临去前又忍不住问:“为何?” 他问得没头没脑,奇异的是祝星渊却听懂了,他心中暗自叹息那风轻燕与魏侯的野心比起来简直不值一提,这份痴情忠贞终究是错付,但仍然回答了魏侯:“你可以当作,我们二人是前世的缘分,与你无关。” 魏侯经过门口时,恰逢玲珑沐浴后换了新衣来找祝星渊,她从他身边经过,连看他一眼都没有,拎着裙摆跨过门槛,等魏侯回头时,却见对自己面色平淡的皇帝已经露出笑容,主动起身迎她,又将她抱个满怀,两人亲昵地蹭着脸,她笑得比天上的太阳都要灿烂。 是他从未见过的笑。 他愿意放手吗? 可悲的就是魏侯知道,即便如今自己心中挣扎,可到了明日,他仍然会写下那封和离书双手奉上,因此一封和离书,和叶仪的势力、二十万的御林军比起来,实在是太轻太轻。皇帝不愿意把玲珑当作交易,因为对他来说她很珍贵,但魏侯不是,他冷血的心里情爱只占据了一小部分,为了满足自己的野心,他能够割舍掉这份情爱。 魏侯一夜未睡,睁眼直到天明,待到蜡烛烧成一滩烛泪,他才提起笔来,写下这封和离书。 写至“解冤释结,更莫相憎”时,他笔顿了下,蘸饱了墨的笔尖便不小心滴了个圆点出来,待到盖上印戳,魏侯盯着和离书,久久不能释怀。 他与风轻燕少年相识,那时他还是小侯爷,父亲健在,她女扮男装,随风老爷子走南闯北,二人相识,结为莫逆,直到后来风老爷子病逝,她恢复女儿身,而他也失去了父亲,力排众议娶她为妻,原以为一生恩爱不疑,却终究走上了一条不能回头的路。 他为湖州清北二府之势,纳耿氏女顾氏女为侧夫人,天下男儿尽皆三妻四妾,却忘了若是真心喜爱一个人,又怎能舍得与他人分享?他不明白她流泪抗拒是因为爱,只以为是妒,现在明白了,似乎也晚了。 男人狠心的时候翻脸不认,女人狠心时更胜男子,断的干干净净,头也不回。 她与皇帝何时相识?又如何会在一起?这些事他竟全然不知,她也不曾与他说起,今日这封和离书送上去,他便从此不是她的夫,两人彻底陌路。 她可曾也会想起年少时携手看花,婚后仰头赏月,花前月下海誓山盟?那些甜蜜又两情相悦的日子,她还会记得吗? 还是说,早在他要纳侧夫人时,便已心灰意冷,决意了断呢? 魏侯心中的惆怅与哀伤,终究被野心替代。 祝星渊拿到和离书后,破天荒对魏侯露出了一个足以称得上是温和的笑:“有劳了。” 他没有多留魏侯,挥挥手便让他退下,然后欣喜地捧着和离书去给玲珑献宝。 昨日胡闹一晚,她还躺在龙床上没有醒,被祝星渊拱来拱去,原本是想发脾气,结果瞧见和离书,顿时喜出望外:“你真拿到啦?魏伦那家伙真写了?心甘情愿写的?” “这是自然,我是那种会逼迫他人做他人不愿之事的人么?” 玲珑反问:“你觉得呢?” “当然不是!”皇帝陛下掷地有声。 她吃吃笑起来,让祝星渊取过宫灯,拿下罩子后,把和离书给烧了个干干净净。 这样的话,已经死去的风轻燕便能如愿了。 玲珑伸了个懒腰,像没有骨头一般扑进祝星渊怀里,他怕她滑下去,伸手揽住她的细腰:“待到此间事了,咱们便离开这里。” 他不喜欢人太多的地方,会打扰他们的生活,会让她总是好奇地把注意力分散,最好是只有两个人生活,谁都不要。 “去哪儿啊?你有钱吗?” 祝星渊点头:“有。” 皇帝可以不当,但钱必须有。 玲珑扒着手指头跟他说:“实不相瞒,我也很有钱,风轻燕的嫁妆现在全是我的了,我都换成了银票,你看,我随身带着呢!” 祝星渊知道她有许多宝贝,低头蹭蹭她的鼻尖:“实不相瞒,在下也有芥子空间,而且还能保鲜,你要什么就有什么。” 两人啪的击了个掌,开始盘算什么时候能走,又要去哪里,住到什么样的地方,祝星渊悄悄告诉玲珑,早在一年前,他于朝堂站稳脚跟时,便已着人偷偷寻了一处世外桃源,那里与世隔绝,不会有人打扰,而且这一年里他一直让人布置,剪去疯长的草木,换上她喜欢的花儿,还建了一栋屋子,准备了所有生活用具。 玲珑听得眼睛亮晶晶,两人一边说一边笑,全然不管外头的事。 不过现在就走还不现实,庐阳王还活着呢!本来按照祝星渊的想法,直接诛杀庐阳王与魏侯,这天下便是囊中之物,他也可以在找到她之前平定江山,给她一个最好的生活环境——本来他是这样想的。 因为他怕她到了这个世界,却是个乱世,又惹得她吃不好睡不好,若是太平盛世,自然没有这个担忧。 现在找到她了,所有的雄心壮志跟计划也就瞬间消失,魏侯不是想接盘吗?行啊,这满目疮痍的国家,就该留给这种志向远大野心蓬勃的人来治理,祝星渊敢保证,不出五年,魏侯那头浓密乌黑的头发就能少掉一半。 庐阳王不能轻易诛杀,因为没人知道他把魏老夫人藏在什么地方,万一对方狗急跳墙杀了人质,那可不妙。 但这又不是祝星渊的老母亲,怎么救,那得魏侯自己想办法,他顶多协助一下罢了。 在离开皇宫之前,总得把宫廷御膳吃个够本,玲珑是这么想的。 祝星渊也不上朝了,反正除却知情人,百官眼中的他本来就是个傀儡皇帝,上不上朝都无所谓,大家正忙着从庐阳王跟魏侯之间选择站队呢! 庐阳王是皇室正统,却为人心胸狭窄小肚鸡肠,便是投靠了他,也不一定善终。魏侯虽不是正统,却胸怀天下为人仁义且知人善用,若是归顺,定能不负毕生所学。 所有人都有志一同忽略了龙椅上那位傀儡皇帝,反正大家都知道的嘛,最终的新帝无非就是在庐阳王跟魏侯之间二选一,现在就是看谁眼光好能压对宝。 最终还是魏侯占了上风,若是庐阳王骨子里没有流着皇室的血,投靠他的人会更少。他自己显然也知道这一点,于是对魏侯更加怨恨,将其视为眼中钉肉中刺,两人之间有血海深仇,至死方休! 当初魏侯大败庐阳王,使得庐阳王宛如丧家之犬奔逃回封地,他心中暗恨,便想要报复。 杀了魏侯弟妹,又掳走魏侯母亲做威胁,这档子事,魏侯是做不出来的,他有野心,却也有底线。 然而庐阳王显然不知道底线两个字怎么写,对他来说,能赢就行,至于怎么赢……管他呢!历史是由胜利者书写的,他向来信奉无毒不丈夫这句话。 这边两人勾心斗角你来我往,玲珑跟祝星渊一起在皇宫里烤山芋吃。 皇帝陛下穿着常服,形象什么的完全不在意,两人在御花园刨了个坑,把山芋地瓜苹果等等能烤的东西放进去,还自己点火,把周围的宫人们看得胆战心惊,生怕这二位伤到自己,结果二人烤得兴致勃勃,直叫刚到现场的魏侯内心百味杂陈。 他的妻子,与他想夺走皇位的皇帝,亲亲热热蹲在地上烤山芋……这叫什么事儿? 魏侯往边上一站,你还真别说,完全被忽视了,没人搭理他。 那两人挖出一个烤好的山芋,可能是有些烫,魏侯眼睁睁看着皇帝把山芋一分为二,从怀里摸出个小布包,打开之后……里面叉子汤匙筷子等等用具各色齐全,还有个小瓶子,小瓶子里挤出了乳黄色的酱,抹在山芋上,接着用小勺子挖着喂给玲珑吃。 她张着小嘴儿宛如嗷嗷待哺的雏鸟,皇帝一边喂她还一边给她擦嘴,嘴角噙着笑。 像是这样的事,魏侯从未做过。 蹲在地上烤山芋?太不成体统,给她喂吃的还给她擦嘴?叫人看见成什么样子? 这可是皇帝啊…… 玲珑似乎是察觉到什么,正吃着,抬头朝魏侯这边看了一眼,这一眼看得魏侯心头一痛。 她好似是在看个完全陌生的人,一点留恋都没有,反倒是皇帝,看见魏侯后,向他比了个手势,意思是让他先等一会儿,他不能为了魏侯,就浪费自己跟玲珑相处的时间,天大的事情也得魏侯等,没有抛下玲珑的道理。 哪怕这只是陪她烤烤山芋,这种在魏侯等人看来不值一提的小事。 玲珑咂咂嘴说:“感觉还是抹炼乳比较好吃,蛋黄酱有点腻了。” 祝星渊从善如流的收回蛋黄酱,又摸出一个装着炼乳的小瓶子来,给她挤到剩一半的烤山芋上,喂给她吃。 她手里拿着根小树棍,戳着火堆,扒拉着看地瓜苹果有没有可以吃,一边张嘴等待投喂,祝星渊对她处处好,照顾的无微不至,把她当着孩子一样珍惜疼爱,哪里像是魏侯,嫁给魏侯,那不是当姑娘的,是当妈的。 不知道魏侯看到这一幕心里有没有什么想法,人家皇帝都能纡尊降贵陪她玩儿,他与风轻燕之间,成婚后却是相敬如宾到处讲规矩,讲那些规矩又有什么用呢,两人出门,他都不会牵风轻燕的手,因为高门贵族夫妻之间都是这样,夫主在前,妻子在后。 丈夫是天,妻子是地。 祝星渊与玲珑的相处,却完全打破了魏侯的认知,在他看来,这是不可思议的,同时,也让他心中某些陈旧、固定的观念开始崩塌,眼见皇帝对妻子如此温柔,他甚至开始想,如若当初自己也是这般珍惜轻燕,是不是二人就不会走到今天这个地步?如果自己早一点认识到相爱的两个人之间是容不下第三人的,是不是也会夫妻恩爱,家庭和睦? 古往今来,男子都三妻四妾,可谁说只守着妻子过日子就不行呢? 他呆呆地望着不远处那对情人,心中闪过一抹悔意。 山芋的甜味很淡,所以需要抹酱,在这之前他们还试过了草莓酱番茄酱花生酱跟蜂蜜,最终玲珑认为抹炼乳最合她的口味,祝星渊便把其他的全都收了起来。不过地瓜跟苹果很甜,就不需要抹炼乳了。 魏侯看着皇帝将外皮脏兮兮的地瓜从火堆中扒拉出来,他又想起先前在侯府时,她似乎也在院子里烤过地瓜,那时候她一个人蹲在那儿,吃的小手小脸都脏兮兮的,宛如花猫,一点都不端庄也不贤惠。 可现在,她仍然蹲在那儿烤地瓜吃,陪在她身边的男人却不会嫌弃她不端庄不贤惠,反而笑着陪着她一起胡闹。 仿佛天底下,再没有比陪着她吃喝玩乐更重要的事了。 865|第七十六片龙鳞(五) 第七十六片龙鳞(五) 因为亲自给玲珑剥烤地瓜的皮, 所以祝星渊手上沾了灰, 玲珑却还是干干净净的,不过这样他就没法给她擦嘴了,手一碰,干净的帕子便脏得不像样,玲珑便故意嘟起嘴作势朝他身上蹭, 祝星渊笑眯眯地也不躲开,甚至主动迎合,在她的小嘴儿上亲了一口。 她顿时更高兴,主动把自己的烤地瓜分一半给他吃,然后扒拉出那个烤苹果, 试着想咬一口, 但是不好咬,祝星渊拿了小刀给她把皮削掉。 明明,就是几个山芋,一个地瓜,还有一个苹果……这么点东西,能值几文? 为何他们能那样开心? 好像已经拥有了全世界一样。 好不容易弄完了, 祝星渊才有时间分给魏侯, 他带着玲珑回到殿内, 铜盆里有温水,当着魏侯的面,他抓着那双小手,抹了香胰子放进盆中, 十指交扣给她搓着沾了黑灰的手,洗得干干净净后,还给她抹上香膏。 那香膏叫魏侯闻,应是甜蜜的桂花香,皇帝却一点都不在意,任凭她调皮把香膏沾了他满手。 越是看这二人相处,魏侯越是心惊。 他隐隐察觉到妻子与皇帝之间难以言喻的熟悉与默契,不管其中一个人想说什么做什么,另外那个人都能立刻反应过来,这样的羁绊,若是没有几十年的相守,绝对不会拥有!但怎么可能?他们到底是什么关系? 皇帝先前说什么前世的缘分,魏侯是不信的,他不信鬼神,每个人的命都掌握在自己手里,若是一切都可依赖神佛,古往今来,便不会有那么多沉溺修仙的帝王葬送了江山。 “……陛下,你我二人有要事相商,是否……” 魏侯说着,看向了玲珑。 祝星渊揽着她,眉目柔和:“无妨,没什么是她不能听的,她都知道。” 魏侯心下一颤,再看玲珑,却不见她眉宇间有丝毫怨怼,满满的都是天真快乐,反倒像是风老爷子健在时,那副鲜活模样,而这副模样,魏侯已多年不曾见过了。 她知道了他接受了皇帝的筹码才写了和离书吗?她知道他为了权势放弃了她吗?如果知道,为何没有丝毫伤心,丝毫疑虑?为何如此……如此的漫不经心?她难道忘记了曾经他们是如何恩爱,相约白首? 此时此刻,魏侯心中宛如烈火在烧,烧得他心肝脾肺肾都在疼,他明明后悔了,却又逼着自己不肯承认这份后悔,因为若是承认了,便是自己错了,错了就要挽回,可他拿什么挽回?他凭什么挽回? 她根本不会回头! 玲珑坐在祝星渊腿上玩着他的手指头,等了半晌不见魏侯开口,嘟哝道:“这人怎么回事,站了半天一句正事也不说,别浪费时间呀,待会儿还要去看我的秋千呢。” 她先前在侯府的秋千被魏侯弄坏了,皇帝让人准备了材料,要亲手再给她搭一个,就等魏侯说完事呢。 魏侯似乎也想起了那个坏掉的秋千,一时间眼中闪过万语千言,最终还是克制住,对祝星渊道:“我的属下秘密查询后得知,庐阳王将谨慎小心,将我母亲也带进了京城,只是他在京城尚有王府,且守得水泄不通,我的人虽然能混入其中,却无法自由行走查探,因此,我想请陛下助我,救出我的母亲。” 祝星渊颔首:“朕答应过你,自然是要做到,只是……” 他话音一转,“二十万御林军已经给了你,叶仪的势力朕手中也没有留,除却禅位诏书还没有给你之外,朕全部的底牌都已经拱手相送,魏侯还想要朕做什么呢?庐阳王可不是个多么听朕话的好皇叔。” 魏侯盯着皇帝,缓缓道:“庐阳王入京后,陛下虽然召见过他,却还未曾为我二人接风洗尘。” 聪明的人不需要多说话,祝星渊平静道:“朕明白了,你先回去吧。” 魏侯走时,又深深看了玲珑一眼,她却根本没搭理他,而是拽住了皇帝的袖子,小声跟他说些什么,娇憨可爱,似乎天底下根本没有什么能让她苦恼的事,也好像是和皇帝在一起,所有烦恼都烟消云散了。 玲珑哼哼两声:“这人倒是不吃亏,什么名头都让你担着,到时候就算找不到他娘,也是你来承受庐阳王的怒火,真是把你当工具人啦?” 祝星渊倒是很能理解魏侯的做法,设身处地的想一下,他的手段只怕也不会好到哪里去。“无妨,横竖不管他要怎样,都妨碍不到咱们。” 他很快吩咐下去,让人设宫宴,为庐阳王与魏侯洗尘,当然了,这两人还没有到他必须好好伺候周到的地步,所以也就是随口一吩咐,至于这宫宴弄得怎么样,到时候能不能让人宾至如归,祝星渊完全不在意。 庐阳王若入宫,必定带着心腹,至于在庐阳王入宫这段时间魏侯能不能救出自己的母亲,那是魏侯的事。 玲珑没有出席,因为她不想看到魏侯那张面无表情却又总是若有似无透出一股你是渣女的脸。她不在,祝星渊也不想多待,反正他的形象是个懦弱无能谁都能来踩一脚的皇帝,因为“惧怕”二位身上的气势称病提早退出,不也是理所当然的么? 爱掐架的人让他们自己掐去,他才不浪费时间呢! 魏侯自然不会让庐阳王走,两人是互看不顺眼,中间又夹杂着血海深仇,庐阳王忌惮魏侯,明明自己派人杀了魏家人还抓走了魏家那老太婆,可你瞧这魏侯,喜怒不形于色,仿佛两人之间什么都没发生过,甚至还能心平气和地跟自己对话……庐阳王打起一百二十个精神,警惕的不行,生怕一个不注意便被对方钻了空子。 这两人唇枪舌剑你来我往,一个派不上用场也插不上嘴的傀儡皇帝在场跟不在场,反正也没什么区别了,所以祝星渊说要走,魏侯还看了他一眼,庐阳王却是全不在意。 他自幼是皇室中人,血统尊贵,便是龙椅上的这位侄儿他也瞧不上,言辞多有轻慢,可面对庐阳王的挑衅挖苦乃至于是蔑视鄙夷,祝星渊都波澜不惊,他并没有表现的唯唯诺诺畏畏缩缩,只是不在意,也就庐阳王以为这个侄儿是个傻子,换作魏侯来瞧,却是暗自心惊,对祝星渊更是防备。 明明对方已经把手头的势力全部交出来,自己也安插了自己的人手,可魏侯仍然不敢轻易放下心来。 他继续跟庐阳王扯皮,派去的人若是得手,会给他信号,不见到信号,魏侯是不会放庐阳王走的。 若非担忧母亲性命,庐阳王早死了一百次了。 横竖他已得到皇帝禅位的许可,且大权在握,庐阳王一死,他账下那些人不过是乌合之众,自己便能名正言顺登临大宝,何必在这里浪费时间?这天下眼看便是他囊中之物,魏侯决不会拱手让人! 就在他为了皇位要死要活的时候,人家祝星渊正跟玲珑洗鸳鸯浴。 ……谁管魏侯在干嘛啊! 两人也不要宫人伺候,白玉石堆砌的池子里,漂浮着一层厚厚的花瓣,散发出动人的幽香,祝星渊捉着玲珑雪白柔嫩的胳膊,给她搓着。她干净得很,不过被洗的时候还是很乖,没闹腾也没发脾气,主要是祝星渊根本没舍得用力,动作轻柔的不行,玲珑故意拿花瓣糊他的脸,他都是一副好脾气的模样。 据他说,刚接手这具身体的时候,傀儡皇帝有些脑满肠肥,肚子比孕妇都大,他花了好久时间才慢慢锻炼出现在这样漂亮的肌肉,面部五官也在瘦下来之后,变得愈发像上个世界的模样,祝星渊跟玲珑说,那是他本来的模样。 虽然他不记得自己曾经是谁,又打哪儿来,为何会一个世界一个世界的漂泊流浪,但脸是他自己的,她能够喜欢真是太好了。 玲珑背贴着他的胸膛,听他说傀儡皇帝的心愿。 听得她嘴角抽搐:“……花卫生护垫的代价,想要加长版夜用的量?想得美啊。” 不是她说,这傀儡皇帝的人生有拿出来交易的价值吗? 祝星渊说:“所以我认为没有必要为他维持这个皇位。” 每个愿意把身体让出来的人,似乎都有着可笑的要求。如上个世界的祝星渊,明明就是个狼子野心忘恩负义的渣男,却又想挽回想补救想讨好。这个世界的皇帝也是,自己没有才能,做了许多令人耻笑之事,却又寄望于后来者能够为自己完成盛世的心愿——祝星渊觉得,直接把江山交给能治理的人最好。 他不记得自己叫什么名字,也许他有过,也许他根本没有,但是从遇到玲珑的那一刻起,他就叫祝星渊。 他鲜少完成那些人的心愿,在他看来,生前死后都逃不过一个贪字,这样的人还是别去祸害别人的好,死了就是死了,世上有没有后悔药卖,想那么多做什么呢? 这傀儡皇帝觉得自己余下的短短几年寿命,有资格换取那么多吗?又想要江山稳固,又想要朝堂肃清,还想要不辜负皇后,想要国泰民安——讲道理他自己根本做不到的事,拿这满目疮痍的人生来换,脸呢? 他们意识不到他们不值得吗?完成他们的心愿与遗憾所付出的时间与心血,远比他们的寿命来得麻烦多了。 正因为觉得这些人不值,祝星渊才鲜少去做。 玲珑趴在浴池边上,长发被祝星渊拨到一边,他用柔软的布巾给她擦着纤细的背,擦着擦着就开始亲吻她的蝴蝶骨,玲珑被他亲的痒痒,两人胡闹着,溅起一池水花,等到出来的时候水都要冷了! 祝星渊用干净的毯子把她包起来抱到龙床上,自己草草擦了下便跟着上去,两人在帐子里咬耳朵,打赌魏侯到底能不能成功营救母亲。 祝星渊说能,玲珑说不能。 两人谁也没去分析,谁也没把握,不过赌的挺豪放,彼此都非常期待对方输掉。 可怜魏侯还在跟庐阳王针锋相对互不相让,哪里知道自己被人拿来逗乐。 眼看干柴烈火一触即发,突然外头传来内侍的声音,说是贵妃娘娘求见。 玲珑头上瞬间蹦出一个问号,她用看负心汉的眼神瞪着祝星渊,大有一种我都没有睡英俊潇洒的枭雄魏侯为什么你却有贵妃娘娘你今天不给我解释清楚那我立刻踹了你说拜拜的架势在里头。 祝星渊笑着亲了亲她:“我可没碰过她们。” 玲珑精准抓住两个字:“她们?” 重点在后面那个“们”上。 祝星渊先说了声不见,然后把她圈在怀里跟她讲道理,“咱们刚结婚那几年,你不是喜欢看小说吗?” 说得是上个世界的事情了,那时候他公司里头忙得要死要活,她在边上什么事都不干净捣乱,后来实在无聊,便看小说,一目十行一下午就能看个百来本儿,涵盖各种类型,等祝星渊不忙了她都不稀得搭理他了,于是祝星渊为了了解心爱的人在为什么着迷,也跟着捡起小说来看,看到后来,就是一脸老爷爷地铁看手机的表情。 反正他是不懂什么虐恋情深的,也尤其不明白书中主角们爱着一个人,又怎么舍得去伤害那个人。 特别是那些把妻子挂在城楼上三天的,把自己的女人都给别人轮的,看得祝星渊想报警。 后来看多了,就麻木了。 “这跟我看小说有什么关系啊?”玲珑诚心诚意地问。 “我这具身体的原主,本身是个懦弱无能的傀儡皇帝,一生都在别人的掌控中。先是皇叔庐阳王怕他生下子嗣自己难以名正言顺,便暗中派人长年累月在他的食物里下药,以至于他到死都没能有个一儿半女,身边的人全是别人的眼线,一个忠于自己的都没有。后来,三方势力割据,他作为炮灰光荣牺牲,所以死前最大的心愿就是保住龙椅,继续享乐,最好能做个千古名君,还要弥补被自己辜负的好皇后,不要轻信妖妃……对了,妖妃就是殿外那个求见的贵妃娘娘,她是叶仪之女。准确点来说,如果傀儡皇帝的人生是一本小说,他不过是个推动剧情发展的npc,但是因为他死了,所以可能这个小说就发展成了男主重生宠妻文。” 玲珑啪啪啪为他鼓起掌:“概括的太地道了,我瞬间全听懂了。” 祝星渊矜持地点点头:“尚可、尚可。” “尚可你的头!”她扯他耳朵,“那皇后呢?不是要弥补被辜负的好皇后吗?” “他是个昏君。”祝星渊一本正经回答,反正她扯他耳朵没用力,一点都不痛,他甚至还微微侧了下头,让她可以更好的扯住,“我到来的时候,皇后已经被他打进冷宫了。” “然后?” “然后我就让人负责那位皇后的一日三餐,保证饿不死。” 不然呢? “妖妃娘娘怎么留到现在啊?” “叶仪刚死不久,只顾着处理叶家,把她给忘了。” 祝星渊回答的很真实。他从接手这个身份后,根本没去过后宫,盛宠的叶贵妃他更是看都没看一眼,后来干脆把后宫给封了,他不进去,也不让人出来,反正他平时就在自己寝宫里哪儿也不去,后宫那群女人爱咋咋地。 是真的忘了,因为从没当回事。 他当时只想着赶紧解决了叶仪,至少在找到玲珑之前要拥有足够养活她的银子,也希望这个天下更平和一点,这样的话,即便还没有找到她,她也能够生活的好一些,遇到的麻烦少一些。现在找到了,当然撒手不管,天下人的生死存亡,他是半点不放在心上。 玲珑哼了一声:“都两年了,她怎么还敢找你?” 祝星渊没跟她说那些年叶仪还在时叶贵妃的嚣张事宜,“想来是要为叶家求情,毕竟叶仪已死,叶家如今是泥菩萨过河,她没了父亲,日后如何耀武扬威?” 叶家如何处置,祝星渊不管,他马上便要带着他心爱的人去世外桃源生活,烂摊子全部丢给魏侯就完事了。 不是想当皇帝吗?那能者服其劳。 明明是玲珑在无理取闹,故意找事,祝星渊却全然不生气,甚至好脾气地跟她解释,抱着她哄,她本来也是闹着玩,装着生气的样子,结果他不慌不忙有理有据的说开了,玲珑便高兴起来。 生气与欢笑,世故与天真,总是在眨眼之间。 换作寻常人肯定受不了她这样的性子,偏偏祝星渊甘之如饴,任她怎么折腾也不生气,觉得她哪哪儿都可爱,恨不得要抱在怀里好好疼爱抚慰。 所以可怜的叶贵妃真就在外面跪着……皇帝不肯见她,她便一直跪一直跪,心中还残存着希望,认为两年前那个对自己言听计从的皇帝也许还会出现。 所以说她喜欢皇帝么? 怕是从未有过真心。 祝星渊接手皇帝的身份后,从未掩饰过自己,可前朝后宫这么多人,却无一人察觉,可见这傀儡皇帝生前,根本没有人把他当回事,简直可怜又可悲。 至于被傀儡皇帝自己打入冷宫的那位皇后对他是真心还是假意,不好意思,祝星渊不感兴趣,也懒得去探究。 管她是真心还是假意,傀儡皇帝都已经消失无踪了。 叶贵妃到底是身娇体弱,跪了没一会儿便受不住,比起身体上的痛苦,她更害怕失去父亲后,不能再维持往日光鲜亮丽的生活。想当初她在宫中横行霸道谁敢多说一句?陛下更是把自己视为心头宝,如今父亲出了意外,陛下对自己也避而不见……难道往日他对自己的宠爱都是作假不成? 直到现在,她都没意识到自己亲爹根本不是意外而死,也没意识到这位两年不曾踏足后宫的皇帝早已换了个芯子,满心以为能够求见皇帝,达成所愿。 结果她直接跪晕了被宫人送回去,愣是一面也没见着。 次日,祝星渊理直气壮地不去上早朝,陪着玲珑赖床,果然得到消息说魏侯成功营救出了老夫人,只是老夫人吃了不少苦,怕是需要将养一段生息才能好起来。 玲珑输了,非常不高兴。 祝星渊主动说:“这把不算。” 她立刻叉着腰道:“愿赌服输!我让你的!” “是是是,谢谢你让我。”祝星渊亲了下她的小嘴儿,“不然我也不能赢。” 他的力量非常微弱,根本无法看到人的未来,但她肯定是能看到的,即便如此却还是选了不能,祝星渊已经在心底甜蜜地认为她是故意选的了,这样的话,他就不会吃魏侯的醋。 说老夫人吃了不少苦都是委婉的,那简直是瘦成了皮包骨,她本来年纪就大,一路奔波折腾弄掉了大半条命,玲珑跟祝星渊在龙床上胡闹的时候,老夫人正在鬼门关挣扎呢!她这辈子虽然早早丧夫,却有个格外出息的儿子,可以说一辈子享福,结果临老却遭逢这么一出,不仅亲眼所见儿女死在眼前,还被庐阳王当作人质抓走。 这年头可不讲究什么善待人质,老夫人那被山珍海味养惯了的精细肠胃,三天才能吃一顿饭,每次都是干馒头配咸菜,反正只要吊着一口气没死就成,难道庐阳王还要给她准备一桌鱼翅熊掌? 因此当魏侯瞧见母亲时,愤怒地险些情绪失控! 他衣不解带的伺候着,一颗孝心简直感天动地,待到老夫人清醒,见了儿子的面,立时便流出泪来,长时间的折磨使得她的嗓子都坏了,说话沙哑磨砺,断断续续地喊着魏侯的名字。 魏侯也红了眼眶,母亲的惨状让他想起那天晚上回到侯府,却在离侯府还有距离的时候闻到顺风而来的血腥气,他握住母亲的手,坚定道:“母亲请放心,儿子一定不会让弟弟妹妹枉死,定要将那庐阳王碎尸万段,给弟妹报仇!” 与此同时,外头突然一阵惊雷,接着下起瓢泼大雨,而冷宫之中,一个躺了许久仿佛已经死去的女人也动了动手指。 866|第七十六片龙鳞(六) 第七十六片龙鳞(六) 老夫人别的本事没有, 迁怒的功夫一流。她不去恨杀了她儿女又把她掳走对她诸多侮辱虐待的庐阳王, 却恨上了当日不肯随她一起去死以示坚贞,还见死不救的玲珑! 哪怕身体虚弱到连话都说不轴溜,她也死死抓着长子的手,宛如拉风箱般的嗓子里哼哧哼哧断断续续:“风……风氏!贱人……杀她……为我儿女……报仇!” 见魏侯愣在当场,她更是恨红了眼, 指甲刺入魏侯手背也不自知:“贱人……风氏……贱人!杀……杀!” 说着,情绪竟是过于激动,又晕了过去,魏侯大惊! 傍下午的突然打雷闪电,皇帝的寝宫中只放了几颗光芒柔润的夜明珠, 纱账层层叠叠, 影影绰绰显现着床上两个相拥在一起的人影,这雷声并没能扰乱他们的好心情,甚至雷雨声更催眠。 玲珑整个人窝在软绵绵的被褥当中,祝星渊搂着她,头抵着头睡得正熟,那记几乎撕破天空的闪电过后, 伴随的是轰隆隆的炸裂雷声, 玲珑与祝星渊同时睁开眼睛, 他把她朝怀中又抱了抱,怕吓着她,柔声问:“还困吗?” “嗯……闻到了很不一样的味道。” 祝星渊是知道她的强大的,他并不好奇, 只是问:“对我们离开这里有影响吗?” “或许有,也或许没有。” 也就是说无关紧要了。 他便不在意起来,手指在她纤细的香肩上抚过,玲珑被他摸得舒服,哼哼着过来蹭他,两人很快便又抱作一团。 这场雷雨下得很大很大,直到入夜了才将将停下,两个人起来吃宵夜,吃完了玲珑没了困意便要出去逛逛,祝星渊便拉了她过来,虽说天气不冷,但总怕她生病,哪怕意识到她是不会生病的,他仍然不受控制地要去担心。 人类太脆弱了,这样的想法,他总是忍不住将她视为人类,哪怕他知道她不是。 如果不是祝星渊阻拦,玲珑简直想要甩掉两只鞋子去踩水坑,被他拉住了,天黑过后,前后都有提着宫灯的宫人,两人走走停停,全然把皇宫当成了自家后院随便逛,结果没走多远,就听见一阵歌声。 唱得什么任教相思寄浮萍,春宵梦散两忘情,又唱什么怜悯歌衫带泪痕,痴心渐化浓情,听得玲珑牙都酸了。 她看向祝星渊,祝星渊面色平淡,丝毫不受影响,吩咐道:“大半夜的学鬼叫惊扰到了朕,禁足一年。” 看那样子是驾轻就熟了,显然这样唱歌跳舞各种偶遇的宫妃不少。 随后他牵着玲珑的手同她解释都是傀儡皇帝的锅,这傀儡皇帝胸无大志,叶仪糊弄他,给他美人他便接受,倒也是知足,后宫无趣,他也是个没规矩的皇帝,常常装作侍卫等与宫妃偶遇调情,自以为风流倜傥,还特别喜欢看自己身份被拆穿后宫妃们又羞又喜的模样,感觉跟话本子里微服私访结果耍威风的皇帝异曲同工。 玲珑:…… 会玩还是您会玩。 很快便没人唱歌了,至于那什么大半夜着衣起舞,不被祝星渊看到最好,被看到了禁足一年都是轻的! 两人逛了一会儿,玲珑又觉得饿了,于是回去再吃一顿,反正祝星渊是皇帝,要啥有啥,一天就是想吃一百顿也没人敢说他什么。 说来也是巧合,一个奉菜上来的宫女走时似是不小心脚滑了下,狼狈扑倒在地,从她怀中便掉出一个褪色泛黄的荷包来,玲珑没在意,祝星渊看了一眼便挥挥手,示意旁人把这宫女拉出去,宫中自有宫规,御前失仪是要打板子的,重一点小命都要没了。 那宫女被拉住去时还想再说点什么,却被太监堵了嘴,至于那个褪色泛黄的荷包,早被其他人捡了起来处理掉了。 这名御前失仪的宫女名叫素琴,因着出了岔子被打了三十个板子,屁股大腿一片血肉模糊,她又气又恨,若不是与人私会被抓住把柄,她何至于冒死走这一遭?结果陛下非但没有留住自己,反而让自己狠狠挨了顿打,早知道便不该听那废后的! 因为伤重,素琴躺在床上足足一个月才能下床,她心里怨恨,只是自己伤重,又不能去兴师问罪,便暗中寻了情郎,让情郎去冷宫找那废后。 那日她与情郎私会,专门挑得荒无人烟的冷宫附近,结果那据说发疯的废后却突然出现,威胁他们二人要他们帮她做事。 废后虽然无宠,可每日衣食是不缺的,冷宫的宫人虽不尽心,却也没人敢怠慢,毕竟是陛下亲自吩咐的给吃穿,谁能保证废后不能起复?所以素琴也不敢杀人灭口。 废后这才命她持那荷包,在为陛下奉菜时将荷包跌落,素琴怕做得太明显,才故意摔了一跤,毕竟废后可是信誓旦旦地说陛下见了,定会把她留下问话,到时她再带出冷宫废后,日后便有数不尽的荣华富贵! 根本都是屁话! 陛下非但没有因为那个荷包动容,反倒自己平白挨了三十个板子! 素琴不能去找废后理论,但情郎可以啊,而且他们现在也算是废后船上的人了,废后若是真能起复倒是还好,最怕不能,又连累他们连眼前的好日子都成了空! 素琴的情郎是一名普通侍卫,名叫焦奎,此时正在当值,得知素琴受罚,心中也是慌乱害怕,甭管皇帝多么无能,他要摁死一个小侍卫跟小宫女,那也比摁死个蚂蚁简单,而私相授受是宫中大忌,否则两人也不会偷偷摸摸,谁知却被废后抓住了把柄。 得知事情没有办成,废后疑心是这二人怨恨自己心有不甘,刻意作祟,阳奉阴违,否则皇帝怎么会无视那个荷包?要知道那个荷包是皇帝母妃生前为了庆贺他们二人大婚亲手缝制的,里头还有废后与皇帝的一绺头发,那时候说什么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最终却还是走到今天这一步。 她当然不甘心再在这冷宫里了此残生,凭什么叶氏那个贱人还能做新帝的妃子,自己却只能老死在冷宫里? 焦奎半跪在地,神情恭敬,废后坐在冷宫的床上,虽然身着荆钗布裙,却可以发现她精神很好,完全不是传说中那疯癫模样,看样子现实跟传言完全是两码子事。 焦奎表面不显,内心却嗤之以鼻。他虽只是个小小的守门侍卫,却也常见陛下携着那位比天仙都美貌的姑娘出来散步,温声细语百般柔情,瞧着对那位姑娘便是爱到了心里去,废后想要凭借过往那点温情起复? 怕不是在做梦。 尤其是连累了素琴挨了三十个板子,焦奎心中愈发愤恨,只是面上仍作恭敬之色:“回娘娘,属下所言句句属实,素琴当日掉了荷包,陛下立刻便令人将她拉了出去,如今素琴还在床上躺着,连下床都难。” 废后追问:“那荷包呢?” “回娘娘,属下后来去打听过,陛下根本没看那是什么荷包,且那荷包……也拿不回来了。” “什么?!”废后噌的一下站起来,“你说拿不回来是什么意思?” 那是她仅剩的筹码了!毕竟她出身普通又毫无根基,且在冷宫多年什么人脉都没有,外头还有个贱人叶氏虎视眈眈,她唯一的希望就是那个承载了已经逝去的太后娘娘情意的荷包,可现在焦奎居然说那荷包拿不回来了!? 须知焦奎也是头疼不已,他只是个守宫门的小侍卫啊!素琴也只是御膳房的宫女,两人平日做什么都小心翼翼,根本没什么能力,废后为难他们有什么用?素琴能把荷包带进去,已经是把命顶在头上了!这位废后娘娘还要求他们办事失败后把荷包拿回来……真当他们能上天啦? “回娘娘,素琴受罚后,属下曾去打探过荷包的下落,当时便被宫人清理掉了。” “你说清理……” 焦奎讷讷道:“因是旧物,不吉利,又污了陛下的眼,便烧掉了。” 废后登时绝望地坐了回去,她失魂落魄的,焦奎见着有些发慌,也不敢说话,悄悄退下。废后一个人坐在那许久,登时便嚎啕大哭起来,哭得是万念俱灰心灰意冷,不知道自己这重来一次有何意义。 她连这冷宫都出不去!更别提是见着皇帝了! 可见不到皇帝,她又如何挽回前世的遗憾?她再也不想呆在冷宫里疯疯癫癫度日,也不想见到叶氏那张耀武扬威的面容,对自己说着戳心窝子的话,她重活这一辈子,不是要这样过的! 明明那个荷包对陛下意义深重不是吗?那可是太后娘娘亲手绣的啊,他怎么能认不出来? 他怎么能无动于衷?! 想到上一世,废后顿时似哭非哭,似笑非笑,看得反倒比她为了活命装疯卖傻时,更像个疯子了。 她上一世过得极不好。 自视甚高,却又没有意识到自己不过是他人手中棋子,过多的将希望放在皇帝身上,所以最终大祸临头,葬送了一生。曾经她躺在阴暗潮湿的冷宫,万般后悔自己掉以轻心,最终输给了叶氏,原以为新朝开辟后叶氏也没有好下场,谁知叶氏却是好手段,竟笼络了新帝! 可惜新帝对她并不上心,只是当个玩意儿养在后宫,也正因此,叶氏才几次三番到冷宫来挑衅,毕竟比起只能疯癫度日的废后,自己锦衣玉食山珍海味都是不缺的。 似乎不来刺激废后,她便不能彰显自己的高贵,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向废后诉说自己的风光,因为除了废后这么个与自己有着共同记忆的旧人,她再也不能对别的人炫耀。她把傀儡皇帝对自己的宠爱嫁接到了新帝身上,仿佛这样,自己仍然是那个宠冠六宫的叶贵妃,而不是现在这可怜巴巴,偏安一隅的无名小卒。 于是废后发觉自己回到了多年之前,立刻想要重新开始自己的人生,可她太过高估自己,这冷宫中历朝历代关押的妃子不知凡几,每个进来的人都想出去,真正能出去的又有几个?大多是死在这里头,以五花八门的方式。 病死的,饿死的,冻死的,摔死的。 发疯的,落水的,自残的,自杀的…… 进了这冷宫,就别想着东山再起,永远不可能再出头。 谁会想起冷宫里的可怜人呢? 对废后而言,她唯一能抓住的就是傀儡皇帝,她出身平凡,早在被废时家族就放弃了她,此外,即便她想要效忠新帝,前提也是能从冷宫出去,如果她不能体现自己的价值,那么她什么都得不到! 这么一抹灵魂,于玲珑来说无关紧要,多余的眼神都没给一个,倒是庐阳王,察觉到魏侯府的老夫人被救走之后大发雷霆,他没有别的办法,如果真跟魏侯硬碰硬,他是比不得对方的,唯一的方法就是逼迫皇帝现在写禅位诏书! 只要名正言顺,魏侯再强势,也只能做个乱臣贼子! 比起还会给傀儡皇帝面子的魏侯,庐阳王简直把皇宫当成了自家后院,想来便来,想走便走,皇帝的寝宫也是一样闯,敢阻拦在他面前的人全都被拿下,丝毫不顾及自己现在还不是皇帝。 看他这架势,若是日后当真登基为帝,以他的多疑与狭隘,傀儡皇帝怕是过不了多久便会“病逝”。 “大中午的,陛下倒是好兴致,还在这儿临幸美人。” 庐阳王率领几个心腹站在龙床不远处,龙床上的帘幔垂下,只隐隐约约看到里面有两个人,方才被宫人阻拦时也是听说皇帝在里头不能擅闯,但庐阳王压根没把傀儡皇帝放在眼里,叶仪能做的,他一样能做!更何况他身上也流着皇室的血,这皇位有能者居之,有什么不对?! 废物侄儿若是老老实实让开,他倒是能网开一面,让他再活上个几年。 祝星渊搂了玲珑在怀中,有人闯进来时他便已经发觉,即便如此他的动作也还是有条不紊,自己裸着上身,却在给玲珑穿衣裳,并且用被子把她遮了起来。 玲珑并不怕庐阳王,反倒眼睛一亮:“你生气啦?” 这可真是难得一见,祝星渊也有生气的时候呢? 他自然是生气的,只不过气得不是她,而是不请自来的庐阳王。本就没打算把禅位诏书给对方,现在庐阳王立刻跪下来给他磕上十个八个响头,祝星渊都不可能原谅他。 没有经过允许便打扰了他跟玲珑相处的人,都是非常招他厌烦的。 “今天是吹的什么风,把庐阳王送入宫中了?” 庐阳王完全不在意皇帝这冰冷的口气,在他看来这无非是色厉内荏,现在什么情况,明眼人都知道。无非是皇帝在他跟魏侯之间二选一,这皇位,皇帝根本没那本事坐住!“呵,本王想起,与皇侄儿也有多年未见了,你我叔侄二人,可是有很多事情可以谈一谈啊。” 祝星渊道:“是谈一谈么?庐阳王怕是着急了吧,毕竟捏在手里以为万无一失的人质没了,还拿什么来威胁对手?” 庐阳王脸一沉:“皇帝!” “庐阳王不必在这里威胁于朕,朕也不怕这个威胁。”祝星渊还怕庐阳王不够生气,准备让他更气一点。掀开床幔,他随意披了龙袍踩在鞋子上站起身。“说起来魏侯还欠朕一个大大的人情,若非朕帮他绊住庐阳王,说不定现在,着急忙慌进宫威胁朕的,便是手握二十万御林军的魏侯了。” 二十万御林军! 庐阳王脸色陡变:“御林军如何会在魏侯手中?!” “自然是朕给的。” 见庐阳王脸色难看,祝星渊微微一笑:“既然这皇位朕保不住,那总得选个稍微有良心的,庐阳王说是不是?” 庐阳王咬牙切齿:“皇帝!本王与你是同个祖宗!你竟要将皇位拱手相让给外人?!” 见庐阳王气成这个样子,祝星渊顿时舒适无比,“什么外不外人的,待到魏侯为帝,庐阳王大可认他做个干爹,虽然没能流着一样的血,但也差不多。” 他生得丰神俊朗,气质宛如仙人,可这话说得刻薄极了,庐阳王尚未来得及大怒,便听一阵银铃般的笑声,随后是个女子声音从帐中传来:“儿子的年纪比爹爹都大,真有趣。” 可不是吗,庐阳王都能当魏侯的爹了! 他恼羞成怒,皇帝还有用不能杀,可弄死个女人杀鸡儆猴还不是轻而易举!一使眼色,便有属下运起宝剑,气势汹汹地朝床上的女子袭去。 祝星渊脸一沉,没等他动手,那人已经飞了老远,玲珑掀开帐子扯住祝星渊的衣袖,他下意识去牵她的手,只听她说:“一言不合就动手,肯定还是单身狗。” 庐阳王尚未惊疑属下是如何飞出去的,便被玲珑容色所惊。 他虽然不沉溺美色,可男人哪有不喜欢美人的,似玲珑这等美人更是万里挑一,庐阳王不禁惊奇道:“宫中竟还有这般的美人!皇帝倒是好福气。” 祝星渊眯了眯眼:“庐阳王今日入宫来,若只是为了同朕说这些废话,还是快滚得好。” 玲珑跪坐在床上,祝星渊也坐了下来,她便贴着他的背,下巴搁在他肩上,好奇地望着庐阳王等人。 这两人,分明都只穿着单衣,却不见一点惧色,活似庐阳王是入宫找他俩斗地主的! 一而再再而三被忽视,庐阳王终于从美色旋涡中脱身,沉声道:“皇侄儿,你若是肯配合,看在你我同是一家人的份上,皇叔我还能叫你做个逍遥王爷,可若是你执意与本王作对,要向魏伦那小子投诚,便休怪本王不客气了!” 祝星渊冷冷地看着他:“皇叔打算怎么个不客气之法?” 庐阳王挥了下手,立刻有人取出一份圣旨来,那圣旨被丢到祝星渊脚边,“那得看皇侄儿你是否配合了,比如说,在这张圣旨上,盖上玉玺,禅位于本王,如此皆大欢喜。” 玲珑扭着身子把圣旨捡了起来,左看右看,哇了一声:“做得真好,简直能以假乱真了。” 祝星渊:“……小傻子。” 她掐了他一把,冲他露出个很凶的表情,他立时又笑了,“我是大傻子。” 他们都知道,傀儡皇帝没有心腹,身边的人都是各方势力的眼线,御书房也不例外,除却玉玺被傀儡皇帝藏起来之外,从御书房拿走一份空白圣旨,可真是再简单不过的事了。如果祝星渊猜得不错,不仅是庐阳王,魏伦手中应该也有一份。 只可惜没有盖上玉玺,拿去擦屁股都嫌会染色。 一个没有兵权没有亲信,只有一枚玉玺的皇帝,简直弱小的可怜,不是吗? “抱歉。”他对庐阳王说,“禅位的诏书朕已经写好了,也盖了玉玺,只可惜,不是给你的。” “今儿你是不给也得给。”庐阳王阴恻恻笑起来,“本王的好侄儿,最好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否则不只是你,还有你身后这个美人儿,都要好好吃一番苦头了。” 与此同时,一道更为冷硬的声音传来:“你说谁要吃苦头?” 除却坐在龙床上的祝星渊与玲珑外,所有人都亮出了兵刃,从殿门口进来的正是魏侯,又不是只有庐阳王在宫中有耳目,魏侯也不遑多让。 他还没拿到皇帝承诺的禅位诏书,自然不可能让皇帝出事。而且……魏侯不觉朝玲珑看了一眼,她随手把一张圣旨丢到一边,魏侯眼尖,立时明白那是怎么来的,嘲笑庐阳王道:“没想到王爷如此着急,竟是不将陛下放在眼里了。” 这话说的,再看他那架势,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忠心耿耿的良臣呢。 玲珑这么想,就这么吐槽了,祝星渊闻言,压不住嘴角笑意,她从背后搂着他的脖子同他一起笑,看着这两方人马掐架。 文明观猴你我他。 867|第七十六片龙鳞(七) 第七十六片龙鳞(七) 庐阳王跟魏侯都不是赤手空拳, 带了各自的心腹来, 这群心腹武艺高强的有,舌灿莲花的有,阴阳怪气的更有,于是瞬间掐做一团,谁也没给坐在龙床上的傀儡皇帝面子, 祝星渊观看了好一会儿,才用很平静很刻板却能听出几分委屈的声音跟玲珑说:“……我被无视了。” 玲珑怜悯地亲他一口:“是的呢。” 简直是被无视的彻底。 不过祝星渊也不是很在意,反正那两人不管怎么掐,最后都得来问他要禅位诏书。 庐阳王显然不是魏侯对手,本来两人勉强称得上是旗鼓相当, 毕竟他是皇室众人, 天然便比魏侯有优势,朝中大臣向他投诚的也不在少数,可魏侯这人心机深沉,竟纳了耿氏女顾氏女,硬生生将本来持犹豫态度的湖州清北两大势力收入囊中! 即便这样,庐阳王也不是不能应付, 偏偏叶仪这个时候又暴毙了, 他手头的势力, 包括二十万御林军竟也尽数落入魏侯之手!如果可以,庐阳王真想打开皇帝的脑壳看看里面到底是个什么构造,禅位给他,这江山还是他们家的, 可禅位给魏侯算什么?那便改朝换代了啊! 一番争斗后,庐阳王终究落了下风,即便属下誓死想要保他全须全尾的退出,也终究是被魏侯的人抓住。 魏侯对他显然是恨之入骨,毕竟自己的家人便是死于此人之手,只看魏侯不加掩饰的眼神,庐阳王便打了个寒颤。 “……惊扰到陛下了。” 最后,魏侯这样对祝星渊说。 祝星渊点头:“你知道就好,还不快些把殿内收拾干净退下,这血腥味儿可不怎么好闻。” 魏侯一顿,万万没想到这位还真把他当小厮使唤。 “庐阳王事了,陛下也该履行之前的承诺了,不知陛下何时才有时间?” 祝星渊能理解魏侯的心急,毕竟东西不抓在手中谁也不敢说是属于自己的。他朝不远处的桌子上昂了昂下巴:“在抽屉里,自己去拿吧。” 魏侯:…… 他看了祝星渊一眼,到底还是走了过去,那桌子是后来搬进来的,上头摆满了各色胭脂水粉,金银珠宝,都是玲珑喜欢的亮晶晶,拉开抽屉,只见又是一抽屉的首饰,险些晃瞎了人眼,然后所谓的禅位诏书就那么丢在里头,足见其主人有多么轻慢不在意。 打开来一瞧,无论是言辞遣句都十分得体真诚,表明自己并不是个合格称职的皇帝,因此退位让贤给能力更强也更爱民的魏侯,寥寥几句话写得相当坦诚,一点都不介意承认自己的懦弱无能,右下角盖了个戳子。 见魏侯找到禅位诏书,祝星渊提醒道:“你再翻翻,玉玺应该也在里头。” 魏侯:…… 他在那堆满了首饰的抽屉里翻了翻,还真找到了巴掌大的玉玺,面部表情瞬间一言难尽,这样的宝贝,历朝历代的皇帝哪个不是小心翼翼地藏着,只有这位敢到处乱丢,还跟女人家的首饰放一起!简直不成体统! 不过……魏侯转过头,手中拿着禅位诏书与玉玺,他心里的狂喜与雄心壮志,在看到玲珑坐在祝星渊腿上,两人笑嘻嘻地讨论中午要吃什么时,这种狂喜,似乎瞬间就被冲淡了。 “对了。”祝星渊道,“你想要的都已经给你了,请给我们准备一辆马车,我们也要离开了。” 魏侯垂眸:“还是再等等吧,为了彰显我的名正言顺,还是麻烦陛下等到我继位之后再离开。” 祝星渊不以为意:“那我们便不在这皇宫中住了……” “继续住着吧,外面也很难有适合你居住的地方。”魏侯说,“待到事了,会放你走的。” 说完,他便在心腹的簇拥下离开了,显然拿到了禅位诏书跟玉玺之后,他已经是板上钉钉的新帝,比起跟祝星渊打交道,还有更重要的事情去做。 祝星渊说:“我觉得他要出尔反尔了。” 玲珑点头:“我也这么觉得。” 两人对视一眼,笑起来,“要不要打赌是为什么?” 祝星渊道:“还需要赌吗?魏伦其人雄韬大略,一诺千金,世上能左右他想法的人寥寥无几,想必是那位被救下来的老夫人不肯善罢甘休,意图为难于你。” 玲珑耸肩:“可能是怪我当日院门紧闭不管她儿女死活?那她怎么不恨庐阳王,非要来恨我?” 完了万分惆怅地感慨:“我怎么这么招人恨呀!” “不招人恨是庸才。”祝星渊安慰她,“那就等到魏伦登基,我也想看看,他到底能不能信守承诺。” 老夫人的身子慢慢养了回来,魏侯——不,现在不应该叫魏侯,应该叫皇帝了。他已经将祝星渊的禅位诏书昭告天下,并且登基为帝,改国号为魏,老夫人也理所当然地成为了太后娘娘,顾氏女则被封妃,但后位却始终悬空。 皇帝又一次给太后请安时,太后问他:“我儿何时将那风氏处死,以慰藉你弟妹亡灵?” 皇帝顿了下:“朕答应过要放她离去——” “不行!哀家不答应!”太后奋力拍了下桌子,俨然对玲珑恨之入骨,“若非她见死不救,你的弟妹怎么会死!哀家被庐阳王那乱臣贼子抓住时,她甚至让哀家去死!你不杀她,怎么对得起九泉之下的其他人!” 皇帝道:“朕已经与她和离——” “和离?!”太后不敢置信,“美得她!她生是魏家的人,死是魏家的鬼!便是要分开,那也不是和离,是你把她休弃!皇帝糊涂!糊涂啊!” 跟太后讲道理是没用的,她会胡搅蛮缠让你满足她的要求,尤其是在对待玲珑一事上,太后把自己在庐阳王那吃的苦全都归咎于玲珑,其实玲珑也没拦着她自尽守节啊,她非要拉着儿媳一起自尽,干嘛,缺一个人脖子都割不动? 皇帝被太后吵得脑仁子疼,他接手的这个江山风雨飘摇,内忧外患不绝,想来未来几十年他是别想睡个好觉了。在这种情况下,太后还是总有许多小事来烦他,他怎么能杀玲珑?那是他的发妻,是他唯一爱着的女人,他不可能杀她。 只是心中那点卑劣,皇帝自己也很清楚。太后叫嚣的诛杀风氏不过是他用来安慰自己的借口,是啊,他在母亲的要求和对祝星渊的承诺中犹豫了,好像只要按捺不动,就不必放她走,就还能把她留在身边。 也许寒冰也会有再重新融化的一日。 但皇帝很明显是想多了,因为要离开的人根本不需要他的允许。 他继位之后,原本属于傀儡皇帝的后宫也都得到了妥善安排,愿意归家的可归家,不愿归家的则被移出皇宫搬入别宫居住,叶贵妃无家可归,她见了皇帝一眼后倒是起了别的心思,可惜皇帝对她没意思,既然她不愿归家,那便一同打包送走,连带冷宫里的废后也被送了出去。 好巧不巧,别宫虽大,却也架不住有缘千里来相会,叶贵妃跟废后偏偏被分到同一个殿,仇人相见那是分外眼红,整天掐架,倒也没时间悲春伤秋了。 截止到目前,皇帝后宫只有一个顾妃,她自觉是笑到了最后,只是难免担忧皇帝心中还有别的想法,比如说,那位留在宫中的,皇帝迟迟不肯放人的姑娘。 顾氏女先前被留在侯府不曾跟进京城,因此也不知那位神秘的姑娘便是皇帝的发妻风轻燕,循着由头见到人之后,原本还想敲打敲打对方的顾妃,手里的茶盏都掉了,滚烫的茶水泼了一腿,她却像是没有察觉,目瞪口呆地盯着玲珑。 怎么、怎么会是她?! 自打入京后,她便打听了皇帝身边的人,可惜那些人口风都很紧,即便如此,没有见到风轻燕,顾妃虽然心有疑惑,却也没有多想,只是万万没想到,这人不仅活着,还、还…… “你可是陛下的发妻,怎能与外男如此接近?!”顾妃指着玲珑跟祝星渊交握的双手,在她看来这可真是冒天下之大不韪,陛下是怎么忍受的?为何既不问罪风氏,也不昭告风氏的身份?陛下究竟要做什么? 这个问题,顾妃怕是想破脑袋也想不明白。 而因为她找玲珑的事,刚风光了没多久便被禁足,直到新帝大选才被放出来,与太后一同主持。 新帝后位空悬,有意思的人家可不少,顾妃倒是想上位,可惜皇帝似乎根本没有立她为后的打算,难道说,陛下还惦记着那水|性|杨|花的风氏? 太后与顾氏瞬间达成共识,不能让风氏留在宫里!必须给她点颜色看看,最好是能要了她的小命! 对于这二人的手段,祝星渊全部回报在了她们自己身上,比如说顾妃下的绝子药,太后命人赐的夺命香……他们只是想再吃几顿宫廷御膳,至于这么小气么?更何况不是他们不走,是皇帝不放人。 这两人向来胆大包天,做什么事都不怕被发现,身子刚好了没多久的太后因为闻了那夺命香瞬间又病重,皇帝大怒,一路追查下来,查到祝星渊与玲珑身上,又查回太后自己,才知道是太后害人在先,别人不过是以牙还牙以眼还眼,虽然明白这个道理,可皇帝还是非常恼怒。 “你二人既然察觉了,置之不理便是,何必害人!” 玲珑撇嘴:“你看我搭理你娘那老不死吗?先撩者贱,既然敢惹我就别怕我报复。” 祝星渊则说:“已经手下留情了。” “你——她可是太后!” “那又如何?”祝星渊面无表情地说,“你该庆幸她还活着。” 虽然,以后可能会再也下不来床,但到底是太后,皇帝又是个孝顺的,总会有人伺候,吃穿不愁。 “你到底想干嘛呀魏伦,你要的都给你了,还把我们俩关起来不许走,又任由他人加害,怎么,你想说话不算数?”玲珑抱着祝星渊的胳膊问,“咱们当初可是说好的,拿钱不办事可不行,好处你都要了,却不肯放我们离开,你在打什么主意?” 她已经完全站在祝星渊那边了。 皇帝心里如是想,他张了张嘴,想问玲珑难道心里没有一点对自己的留恋吗?难道那些年的恩爱她真的已经忘却的干干净净吗?但嘴巴张开,却又没有问出口,因为他自己也知道,如果这样问了,得到的也只是羞辱与嘲笑而已。 是他自己放弃的,是他自己做的选择,现在却又舍不得了,简直……简直令人不齿。 “什么时候让我们走?” 皇帝无法回答这个问题,推说有要事处理,过几日再谈,结果之后却避而不见,仿佛只要这样就能把玲珑留下来。 玲珑着实受不了这个男人,他自己选择了江山放弃了妻子,这和离书也不是刀子架在他脖子上逼他写的,可现在他却做出一副深情无悔的样子……说真的,有点倒胃口。 之前不走,并不是皇帝真的拦得住他们,只是觉得宫廷御膳味道不错,留下来再吃几顿也未尝不可。但现在不了,无论是玲珑还是祝星渊,都不想再见到皇帝。 两人早已搬出了皇帝寝宫,伺候的人过了三天也没听到里面的人有吩咐,犹豫再三,还是进去查看,结果这一看可不得了,明明守得插翅难飞,结果人却不见了! 皇帝得知后,放下手头的政务过来,却见大殿内一片凄清冷静,连一点气息都没留下。 他所想念的那个人,真的离开了。 一点眷恋都没有。 好像他们所说的前世缘分是真的,而自己,不过是闯入这段缘分的,不值一提的意外。 他大约只伤感了半柱香的工夫,便道:“把此殿封存起来吧。” 是的,他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他是皇帝,不能耽于儿女情长,她离开了也好,离开了他就不会后悔也不会牵挂,不会去考虑江山与爱人到底哪个重要。 只有此时此刻,握在手中的最重要。 离开了皇宫的两人简直如同快乐的小鸟,四处游荡,风轻燕的嫁妆都被玲珑收了回来,一点也没留,祝星渊在对付叶仪的时候也始终没有忘记敛财,叶家抄家时他还中饱私囊了,全都填进了自己的芥子空间,里头堆得满满当当,到哪儿都能生活的非常好,而且只有两个人,比谁都自由。 他买下的那片世外桃源距离外界非常远,布置好后便让人都离去,他一个人便能照顾好她,在回去之前,陪着她到处走走逛逛,也是很幸福的,只要没有第三个人,祝星渊就一直都能维持好脾气。 两人在江南水乡一家出了名的馄饨店吃馄饨时,听到了讣告,说是太后娘娘年事已高故去了,陛下大恸,举国哀悼,所有店铺都要关上三日。 正吃着馄饨的两人连头也没抬,根本不关心,出了铺子,便见布坊里挤满了人,都是要买白布挂丧的,老太后死了,皇帝都要守孝,何况是百姓?于是这白布瞬间便紧俏起来,许多人没抢到都忧心忡忡,要知道到时候不戴孝挂丧,严重一些可是要砍头的! 风家的那群忠仆,玲珑放了他们的卖身契,又每人分了足够后半辈子生活的银两全部遣散了,谁叫祝星渊不喜欢二人世界中有别人?他固执地只想要跟她两个人在一起,平时四处玩耍也还罢了,若是真的多出个人,甭管对方是谁,祝星渊都是会不高兴的。 街上开始有官兵巡逻,一旦抓到没有戴孝的人,便二话不说拖走了,据说不是在大牢里蹲三天就是要挨一顿板子,街上连玩耍的小孩子都少了,便是有人出门,胳膊上也必定缠着一圈白布,这是国丧,任谁也不敢多说什么。 住在客栈里的玲珑顿时失去了梦想,出去都没得玩了,她跟祝星渊当然不会给老太后戴孝,没放鞭炮已经是她最大的温柔,倒是皇帝,至此,他所有的亲人都已离世,唯一一个会为了他付出一切的妻子也不会再回到他身边,他没有人可以说心里话,也没有人会在他疲惫的时候给他一个拥抱。 听起来很孤单很可怜。 但是…… 自己选的路跪着也要走完不是么?更何况,“有御厨有美人有数不尽的马屁精……连擦屁股都有人伺候,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祝星渊深以为然:“说得对。” “你很羡慕吗?” “不羡慕。” 回答的毫不犹豫,可见求生欲十足,玲珑被他逗笑了,两人谁都没有同情皇帝,毕竟人家吃喝不愁还有美人簇拥,说起同情,大街上那些连饭都吃不上天天饿肚子的乞丐更可怜呢,衣食无忧的人才有爱恨情仇,过得凄惨的人每天填饱肚子都是奢望,哪里还有心情去悲春伤秋? “我有你就可以了。” 祝星渊反手搂住玲珑,“你比任何人都重要。” “甜言蜜语的……”玲珑咕哝着,揪了揪他的耳朵,她显然非常喜欢他,也非常喜欢躺在他的怀抱中。被浓郁香甜的爱意包围的感觉,比睡在归墟龙宫那张心爱的珊瑚床上都舒服,跟祝星渊在一起,玲珑无时无刻都是放松的。 但是…… 她抽动了下鼻子,露出若有所思的神情,说实在话,她其实不大分辨得出灵魂与灵魂的不同,反正都是灵魂,怎么生出的她知道了又怎么样?知道了不也创造不出来? 她可以抹灭,却不能创造,可以让灵魂死绝,却不能赐予新生。 “怎么了?”祝星渊见她嗅来嗅去,颇觉好笑,觉得她看起来跟小猫一样,可爱得很。 玲珑摇摇头,她也不确定呢,至少目前的祝星渊看起来完好无损,虽然……不过算了,管他明天怎么样,当下快快乐乐的才最重要,及时享乐,不问朝夕。 而皇帝直到如今都不知道自己的妻子早已死了,他只会记得风轻燕与自己恩断义绝后潇洒地跟另外一个男人离去,将对他的最后一点情意掐断,天大地大,也许这辈子都不会有再见的时候,他说不出自己会不会后悔,他只知道自己不能后悔。 玲珑离去后,皇帝心中属于风轻燕的记忆越来越深刻,再见到玲珑时,他都已经认不出她,因为正确的记忆已经回来。 所以后面再入宫的妃子中,总是与风轻燕有那么几分相似,他自己都没有察觉到自己的偏好,只是年纪越大,四海升平,儿女绕膝后,夜深人静,他一个人孤零零睡在寝宫,这张偌大的龙床,总是冰冷孤寂的。 古往今来,无数帝王到了老年都开始犯糊涂,开始渴求长生,皇帝却没有,他以一种十分平和的心态接受了死亡的到来。 弥留之际,他仿佛又看到初见时那个身着男装犀利机智的少女,将算盘打得噼里啪啦响,又抬起头,冲着他笑。 轻燕…… 如果能回到当初,真的,如果能回到当初,他再也不会辜负她,即便情势艰难,也不会纳耿氏女与顾氏女过门,他会好好跟她说,无论日大事是否能成,他都只要她一个妻子,后来寻到的那些人,都不是她,都不是她。 他是个好主公,好皇帝,却从没有一天做过一个好丈夫。 他总是要求她、委屈她、剥削她,却不曾心疼过她。 如果能重来一次……如果能重来一次,回到当初的话…… 皇帝虚空的手抓了抓,像是想抓住什么东西,可最终他也没有再见到心心念念的那张面容,临老了,他终于肯承认自己后悔了。 在享受了这天下至尊的位子之后,皇帝终于能够理解为何祝星渊能够毫无留恋地抛下皇位,那时他觉得这傀儡皇帝很傻,儿女情长优柔寡断难成大事,换作自己绝不会如此,但如果,如果再让他选一次的话。 ……没有如果。 风轻燕也不愿意再跟他有如果。 868|第七十七片龙鳞(一) 第七十七片龙鳞(一) 长时间与玲珑在一起, 祝星渊的身上沾染到的龙息越来越浓, 已经足够到不需要寻找便能想见的地步了。 但是…… 玲珑捂着肚皮大笑不已,甚至疯狂拍着大腿,以至于坐在她大腿上胖嘟嘟玉雪可爱的小男孩都露出了无奈的表情:“……真的这么好笑吗?” “好笑好笑!”她笑得泪花都要出来了,掐着小男孩的腋下把人举起来,端详来端详去发出一声感慨, “星渊好可爱哦!” 说着拿脸来蹭他圆噜噜带着婴儿肥的小脸蛋,直把他的脸蹭的宛如果冻般嫩肉被挤得歪七扭八,松开后又弹性绝佳的便会原样,当真是可爱极了。 尤其是这么小的人儿,做出一副平日里沉稳平缓有条不紊的模样, 便更是反差萌, 可爱的玲珑简直想要尖叫。 祝星渊包容地看着她,好笑便让她笑吧,不过这么点大的身体确实有点麻烦。“我只是中了咒而已,并不是真的变小了。” “嗯嗯。”她敷衍地点头,“我得好好谢谢那个咒术师,我看就这样也挺可爱的呀!” 祝星渊:…… 怎么说呢, 这具身体的原主人是个孤儿, 由一位阿婆捡回去抚养长大, 阿婆生在乡间,平日里以给人算卦看相为生,兼职跳大神,就这样一点点把原主养大。 只可惜, 清贫的生活让原主对于跳大神深恶痛绝,非但不肯学习,还拼了命地想要逃离这里。 他凭借自己的努力考上了大学,结果却发现到了大学后,比自己厉害的人多了去了,他根本就不算什么。甚至于毕业后也只能找到将将养活自己的工作,比当初跟阿婆生活在乡下还要累! 阿婆在他考上大学后不久便去世了,原主毕业后度过了几年普通人的日子,他心思活络,自然不愿意这样清贫一生,于是便走了歪门邪道。 他确实也是个非常好的学习玄学的苗子,公司里总是为难他的上司,在他忍无可忍使用了术法之后,三日内跳楼身亡,很快,他便接任了对方的职位,但原主却看不上了,因为他发现了更好的敛财方式。 他将阿婆教导的那些东西,都用做了换取金钱与权势的方式。也正因此,大师的名号名传千里,前来求助的富商明星大佬络绎不绝,他也十分享受这样的生活,美女与金钱,快乐与堕落,什么缺德的事儿他都敢干,只要给钱! 在玄学这方面他也是个奇才,凭借着阿婆教导的基础,自己又琢磨出了许多新的术式,只要给了足够的钱,什么逆天改命偷龙转凤的事儿他都敢干! 可以说原主的大半辈子都是潇洒无比的,直到年过四十,玩了那么多女人却没一个能给他生个儿子,就连做试管也总是出状况,原主终于意识到了一个很大的问题,那就是缺德事儿干多了,他要绝后了! 所以他最大的心愿就是不再干缺德事儿,最好还能弥补一下已经干过的,然后就是生个儿子传宗接代。 对此祝星渊表示前两个勉强可以,最后一个想都别想。 他接管这个身份的时候,原主手头已经害了好几条人命,不仅如此,还收了一个叫毛平章的人两百万,为他嫁接气运。此时原主的算命馆已经是门庭若市,往来的名人大佬源源不绝,祝星渊却着了个咒术师的道儿,盖因那位咒术师来求他帮忙,由于所求过分,祝星渊拒绝了,然后那咒术师便对他下了咒,所幸祝星渊及时察觉,可惜却仍然有了副作用。 如果想要解除,也只能等找到那个逃窜的咒术师才行。 想想看玲珑到了算命馆,原以为能见着大名鼎鼎的祝大仙,结果一低头却瞧见个小豆丁的感受吧。她只愣了三秒钟,就如开头那般大笑起来,还把小小的祝星渊捞到怀里一顿rua! “那个咒术师……”她抹去眼角溢出的泪,仍旧笑个不停,“是、是想做什么啊?他自己做不到吗?” 祝星渊无奈地看着她:“是想让我帮他逆天改命。” 玲珑了然:“哦~做了会断子绝孙的哦。” “那咒术师也同原主一般,为了钱财,做了不少缺德事,如今虽才四十岁,却已苍老如耄耋老人,眼看便要死了。他自己试了许多法子都不得用,这才找到我,以教我咒术为条件,希望我为他延长寿命。” 他自然是不会答应的,原主却答应了,生物总会死亡、消失,这是亘古不变的原理,是自然生长的规律,正是因为死亡,生命才显得如此珍贵。而如果要延续生命,便要花极大的代价,伤天害理。 原主想学咒术,因此竟应了下来,也真叫他想出个延年益寿的法子来,只是这法子过于恶毒,乃是从幼童身上抽取生机,注入到老化腐朽的身体里,让一个行将就木的人多活一年,便足足要七七四十九个十岁以下的孩童性命! “似这样的人,断子绝孙还是轻了。”祝星渊道。 玲珑抱着小小一只的他,看着这圆嘟嘟粉嫩嫩的小脸蛋上露出成人般严肃的表情,顿时笑得前仰后合,忍不住亲他的苹果脸,把个祝星渊弄得无奈至极,只好把自己当作个大型娃娃挂件,随便她揉着玩。 然后,玲珑抱着他坐到他的办公室里,为了装逼,算命馆的位置可是买在了豪华地带,而且还有门童,里面装修的古色古香韵味十足,各种昂贵的字画古董到处摆放,越有钱越舍得花,越舍得花越有钱。 办公室也装修的十分典雅,办公桌是条案,平时都得盘腿坐,风雅复古极了。不仅如此,除却原主外,门童平时也穿长衫,原主还留了一头乌黑茂密的长发,仙风道骨的,任谁也不会把他跟那个暴戾恣睢,只因为一点刁难就驱鬼引诱上司跳楼的家伙联系在一起! 此外还有一个很大的问题,办公室后面有个密室,密室里是原主自己饲养的恶鬼与婴灵。 恶鬼是用来办事的,婴灵则是拿来卖的,世人多有贪心,求财求色求权求命,为了心中永远难以满足的欲望,他们倾家荡产也愿意请一个小鬼回家供奉。 眼前一个本子在玲珑面前摊开,上面是原主对每一桩生意的记录,祝星渊来后,用红笔将缺德事儿给圈了出来,接受的预约跟还没有完成或是在进行时的也分门别类区别开来,还真别说,原主干这行来钱可比在乡下跳大神一场收个五十块的阿婆快多了,他几乎没有哪一笔生意低过六位数,就连放在算命馆厅中的各种符咒,基础价也是一万块一张! 阿婆得跳多少场大神才能赚这么多钱啊! 这也是原主很不明白的一点,阿婆明明是有真本事的人,为了却要在穷乡僻壤过那种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日子?凭阿婆的本事,根本就是随随便便住豪宅开豪车吧? “他只看到阿婆一身本领,却没看到阿婆病重目盲,似这等窥伺天机之事,迟早,都是要报应在自己身上的。” 说完这话,祝星渊看向玲珑:“龙儿你说……怎么这样看着我?” “哎呀~”她娇嗲嗲地叫了一声,“星渊这样真的好可爱哦,干脆不要变回来了吧?我去哪里都把你揣上!” 她虽然对人类幼崽没有什么太大的喜欢,可祝星渊本身是成年人啊!成年人的灵魂却有着萌萌哒的幼崽外表,简直不要太可爱! 祝星渊:“可是这样的话,我没有办法做菜给你吃,晚上也不能抱着你睡了。” 玲珑一愣。 她显然是只看到了他可爱的外表,没有深入地去想问题,顿时嘟起嘴:“我不管。” 他本来想亲亲她的,可是以看到自己点大的小手,又缩了回来,坐在玲珑腿上,脚丫子动了动,天知道他变成小孩子的时候都把门童吓成什么样了,现在这样就算说他是祝大仙恐怕都没有人信! 说曹操曹操就到,门童小方敲门:“师父,那个叫毛平章的人来了。” 祝星渊有两个徒弟,一个小方一个小何,小方性情木讷,平时在算命馆当门童,小何聪明机灵,便被祝星渊派出去跑腿,两个孩子都十五六岁,年纪不大,是他从村子里带出来的,对他忠心耿耿。 毛平章就属于还在进行中的那一类委托,两百万是定金,事成后毛平章承诺再付给祝星渊五百万,这样的话,一桩生意便能赚七百万,钱来得太过容易,自然就不会被珍惜。 因此一开始交了房租后吃饭都成问题的穷小子,已经逐渐为了提升逼格开始喜欢古董字画,踏入了另外一个阶级。 现在他往来的都是大人物,谁能想到几年前他还是个穷哈哈被上司刁难一个月工资几千块的社畜呢? 最终祝星渊还是见了毛平章,毛平章是个四十出头的中年人,个头不高,大约一米七五,略微有些富态,瞧着家境应该很不错,身上穿的是名牌,手腕上戴的也是名表,左手大拇指上还戴着个翡翠扳指,据说是古董,价值不菲。 祝星渊成年人状态时也戴着个玉扳指,不过现在变成小朋友了,戴不住,那扳指便到了玲珑手上,不过和他的手指比起来,她的手过于纤细,扳指挂在上面要掉不掉的,但这个扳指是祝星渊的标志,毛平章一进来便看见个美貌无双的少女,没来得及流口水,便先瞧见了对方拇指上的玉扳指。 也就是说这是祝大仙的女人,那可不敢起别的心思,要是惹怒了祝大仙,他现在所拥有的一切都会化为乌有。 于是毛平章舔着脸笑:“这位小姐,不知道祝大仙在哪里?” 然后就见少女怀中慢慢露出一颗小脑袋瓜,以及一张满是婴儿肥的苹果脸。 五官、表情、眼神……都异常的熟悉。 毛平章一拍大腿:“我居然都不知道祝大仙有儿子了!哎呀这就是小少爷吧?长得跟祝大仙可真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真是有其父必有其子啊!以后小少爷指定也出息!瞧瞧这长得,哎哟可真好!” 祝星渊:…… 玲珑:…… 毛平章笑嘻嘻地搓手:“是这样的,祝大仙现在是在忙吗?还是说有什么事牵绊了?您看我这事儿,什么时候有功夫给处理一下啊?” “我看你面相,最近应该过得不错吧,怎么,还不知足?还想要更多?” 毛平章没想到这少女一开口就说出自己近况,嘿嘿一笑:“这人哪还有嫌钱多的呢,是吧?我这不是,这不是时间快到了嘛……小姐你能跟祝大仙说一声不?提前处理我这事儿。” “等他回来,我会跟他说的。” 毛平章又是点头哈腰,临走前还给了小星渊一个大红包,嘴上说着拿去买糖,等他一走拆开一看,好家伙,里面是张卡!红包里还写了密码跟金额,二十万! 看来毛平章非常了解祝星渊的喜好——钱。 给钱就是好朋友,不给钱就滚到一边去,想插队就给钱,有急事也给钱,反正钱是万能的,想做什么都得给钱。 祝星渊叹了口气,“毛平章的气运是从他大哥一家那里吸来的,他大哥家二十年前生了个闺女,那女孩一出生,毛平章大哥一家便中了彩票,此后做什么都是一帆风顺,毛平章那会儿还是个一事无成的小混混,他大哥也是厚道,自己有了出息,也不忘提携弟弟,给毛平章钱开公司做生意。” 可惜毛平章不是那块料,但他一直坚信不是自己不行,是运气不如大哥好。 他也是原主的第一个客户。 毛平章的生意很快风生水起,甚至超过了他大哥,反倒他大哥一家,顺风顺水了十几年,突然一朝急转直下,不仅家里人生了重病,自己也出了车祸,公司还被查封,欠了几百万的钱,与此相对的,毛平章的运势则居高不下。 但是这个术式只有几年的功效,最近毛平章大哥的情况又好了起来,于是毛平章这边便出了问题,所以他才这样着急,想求祝大仙帮忙再掠夺大哥一家的气运。 其实并不是他大哥气运好,而是他的侄女,那个叫毛甜甜的女孩。 有些人天生便被上苍眷顾,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神之子,毛甜甜显然便是其中一个。 她是十世大善人,因此这一世出生后便为家中带来了好运气,哪怕原主施术,一家人也会因为她的存在慢慢转运,且这一家人哪怕逆境中也不怨天尤人,仍旧努力拼搏,与毛平章实在是截然不同,所以能没有好日子过么? 毛平章却只想着不劳而获。 祝星渊看着自己肥肥短短的小手,便是想做什么也是有心无力,他连照顾她都做不到了,这实在是让他很丧气,好在她还喜欢这个不怎么样的外表,倒也不算坏事。 他继承了阿婆的本事,自己又是这方面的奇才,仙医命相卜无一不精通,自然推算得出要彻底让毛平章得到这好运气,就得先毁了毛甜甜。 在这之前原主已经收了毛平章的两百万,改了毛甜甜的相,今晚毛甜甜便要遭逢大劫,只是自己眼下是个小豆丁,只能劳烦玲珑带他去现场了,否则这么点大的模样连地铁都进不去,更别提自己开车。 变成小孩子,麻烦事一箩筐。 玲珑给他买了一堆小朋友的衣服,怎么可爱怎么来,祝星渊被她套上了一身连体的粉红色小猪衣服,他也好脾气地任由她打扮,踩着不怎么稳当的小步伐被牵了出去,期间小方看到了,露出了一脸被雷劈的表情。 那是师父吧? 是师父吧? 就算中了咒变成小孩子也仍然很严肃的师父吧! 为什么会穿粉红色的连体小猪衣,被那个不知道来历的女孩子牵在手里还没生气啊?! 小方很是搞不懂,早上这个女孩子突然出现在算命馆门口,他依言去问师父要不要见人,结果这人一进去就再也没出来过,毛平章走的时候还跟他套近乎,说什么没想到祝大仙这么年轻老婆孩子都有了,听得小方一头雾水,什么老婆孩子,里面哪有什么老婆孩子,不都是他家师父吗?! 现在,他好像明白毛平章误会什么了。 “师父……” 小方小心翼翼地看了玲珑一眼,心想师父不会被拐卖了吧?是不是变成小孩后思维也会退化?不要看着人家漂亮就傻乎乎地跟着走啊! 祝星渊回过头,叮嘱道:“有客人来的话记得跟他们说我有事不在,登记他们的名字等我回来看。” 小方哦了一声,他就是这点好,听话,而且从来不问为什么,师父说啥就是啥。原主也正是看中了他这一点,才敢让他守着算命馆,不然随随便便换个人,都顶不住馆里那些珍贵的字画古董的诱惑。 天还没黑,所以玲珑先带小星渊去吃饭,可怜的小星渊只能吃儿童套餐,因为长得过于可爱,两只手捧着的汉堡比他脸蛋儿都要大,一口一口啃着,过往的女孩子们都被萌的心肝儿颤,甚至有人来问能不能合个影。 祝星渊拒绝了,他不乐意。 虽然如此,女孩子们还是忍不住盯着他看。 玲珑的外表也就十六七岁,太过年轻,肯定不是母子,想必是姐弟吧,于是还有男生过来搭讪,看能不能留个电话号码什么的。一开始小星渊还能忍着,但眼看狂蜂浪蝶越来越多,他丢掉手里没啃完的汉堡,当着诸多人的面,反手抱住玲珑:“妈妈!” 小奶音甜得很,听得一众想要跟大美人认识一下的男性们心都碎了,纷纷在心里谴责那坨牛粪,不知道那坨牛粪究竟长得什么样子! 玲珑一点都不生气,哈哈笑着在祝星渊脸上亲了一口:“乖儿子!” 就占便宜吧她! 祝星渊面无表情地被亲了一脸,她还逗他呢:“妈妈带你去女洗手间好不好?男洗手间太大了,宝宝掉进马桶里被冲走怎么办?” 祝星渊:…… 三岁的外表就是这么没有说服力,连上厕所没有大人看着都会掉进去。 最终他拒绝了她的提议,但是玲珑在洗手间外头等了好一会也没等到人,只好拉了个要进去的男生:“不好意思,我儿子在里头上厕所,好久没出来了,能麻烦你帮我看看他怎么样了吗?他三岁,大概这么高,长得超级可爱!” 说着还比了比小星渊现在的高度。 男生立刻答应了,还尽职尽责地每一间门都敲到,但最终也没能找到三岁的小朋友。 玲珑:…… 见大美女愁眉不展,男生试探着提议道:“不如……咱们报警?” 玲珑回过神:“哦,谢谢你啊,不用了……” “龙儿!” 她转过身,眼睛一亮,随即被拉住手拥入怀中,男人穿着简单的白衬衫与黑色长裤,眉头微微蹙着:“刚才事出有因。” 他是因为感到身体不对劲才要去厕所的,结果进去之后十分钟左右就变成了大人的模样,粉红小猪连体衣自然不能再穿了,但也不能赤身裸体出去,而且没有手机也无法联络在外面的玲珑,幸好芥子空间里有衣服。 那个说要帮忙报警的男生就一脸懵逼的看着这两人离开,有个很大的问题想问:不是你们就这么走了,你们儿子不要啦? 玲珑感慨:“唉,儿子一下就长大了,妈妈怕。” 祝星渊牵着她的手,无奈道:“不知道这个状态能维持多久。” “怎么不是好起来了吗?” “我也不知道。”祝星渊摇摇头,“我对咒术知之甚少。” 主要是强烈的第六感让他觉得这事儿没完。 “啊,那套粉红小猪连体衣呢?你不会丢了吧!” 她可是很喜欢的! “放起来了,没有丢。” 玲珑这才满意,踮起脚尖亲他的脸:“星渊真乖,妈妈爱了。” 祝星渊沉默良久,最终失笑:“……谢谢妈妈。” 869|第七十七片龙鳞(二) 第七十七片龙鳞(二) 毛甜甜觉得事情有点不对劲。 怎么说呢。 今天本来是跟往常一样下班回家的一天, 她现在在家里的公司上班, 本来是可以跟着爸爸或者哥哥的车回家的,可是很神奇,今天突然公司有急事,需要爸爸加班,哥哥则接到了一个朋友的电话提前走了, 于是她拒绝了爸爸延长会议送她回家的提议,说自己也可以回去。 接下来的事情就更奇怪了。 首先,她本来可以搭出租车回家,但是很奇怪每一辆从她面前经过的出租车都载了人,于是她想搭网约车, 可网约车也总是等不到, 没人接她的单,最后毛甜甜只好搭地铁,从地铁站出来还要步行十几分钟才能到家,结果必经之路上出了很严重的车祸,道路被封,她只好换了另外一条很绕的路走。 这条路平时人也不少, 今天却诡异的一个人也没看见, 毛甜甜越走心悦慌, 总有种说不出的毛骨悚然感。 她神奇的第六感帮助自己和家人躲过好几次劫,当时毛甜甜就觉得不对劲,等她想要转身离开的时候,打斜里突然伸出来一只手, 把她朝最近的一个公厕拽过去,而头顶的路灯也非常应景的啪啪两声,坏掉了。 世界一片漆黑。 毛甜甜张嘴尖叫,拼命地去抠那双掐着自己脖子的手,她感觉到地面是冰冷而潮湿的,有水打脏了自己的衣服,她奋力想要挣扎,可对方却力大无穷,捂住了她的嘴巴后,开始撕扯她的衣服,黑暗中只听得到野兽般的喘气,以及恶臭的异味。 对面身上有着浓重的酒气,毛甜甜再次开始后悔自己不该走这条平时不怎么走的路,因为她挣扎的太厉害,对方甚至狠狠甩了她两个耳光,她被打得头晕目眩,神志不清,到最后连反抗的力气都没了,就在毛甜甜彻底绝望时,压在她身上的那座大山被扯开,随后是拳拳到肉的殴打声,一双细腻的手将她从地上拉了起来。 “……别打死了呀。” 她听到扶着她的人这样说,声音甜美俏皮,是个年纪不大的女孩子。 因为刚才被打了眼冒金星的几巴掌,毛甜甜觉得自己可能有点轻微脑震荡,她分不清方向,站得东倒西歪,全靠那个女孩子的搀扶才没有立刻倒下。 祝星渊揍起人来可不留情,那人一开始还能哀嚎,甚至还想还手,很快便没了声息,只偶尔身体颤抖两下,表明他还活着。 玲珑已经报了警,祝星渊最后一脚踩在男人的□□处,伴随声嘶力竭的惨叫后,男人似是酒醒了,毛甜甜也好了一些,她亲眼所见这一幕,内心深处生出一种痛快至极的感觉来。 该! 虽然眼睛能看清楚周围事物了,但手还是在抖,她拜托玲珑拿出自己的手机帮忙给家里人打电话,哥哥是第一个接的,听说毛甜甜出事立刻飙出一串国骂,那群天杀的损友说是急事,把他忽悠过去结果是开什么狗屁派对!他立刻跟毛甜甜说让她周围的人接电话,然后拜托玲珑帮忙照看一下毛甜甜,他马上就赶到。 毛家哥哥来得很快,几乎是跟警察前后脚到的,一见妹妹抚着额头坐在路边立刻冲了过来,听说妹妹遭遇了什么之后,要不是警察拦着,他能上去把那人渣的头都给打烂! 随后是对玲珑跟祝星渊的不断道谢,几乎都要哭了! 毛甜甜还得反过来安慰她哥。 兄妹俩抱在一起,一个疯狂道歉一个疯狂安慰,谁都没注意到那帮了毛甜甜的两个人是什么时候走的,他们还没有好好道谢呢!至于那个一直叫嚣着要告他们故意伤害的人渣,毛家哥哥冷笑不已,行啊,来啊,他们家没什么能拿得出手的,就是从来不缺钱,打官司这种事更是没输过! 毛甜甜晕乎乎地想起一件事来:“对了哥,我好像……听到有人让我回家后,把家里那盆万年青换到西边,是不是我刚才被打傻了,幻听了啊?” 她的脸都是肿着的,看起来滑稽好笑,却又特别可怜,毛家哥哥都要心疼死了! 那边玲珑抱着不知何时又变回了三岁外表的小星渊,刚才再不走就要现场大变活人,恐怕要被抓起来拿去解剖。 然后玲珑在路边给祝星渊换回了粉红小猪连体衣,他本来想要自己走,可她却说他人小腿短走得慢,硬是要抱着,祝星渊没有办法,只好随了她的意,只是周围路过的行人总是忍不住含笑看着他们,饶是他心平气和,也忍不住耳根微微泛红。 他是很喜欢跟她亲近的,就算是被当成小孩子抱着也喜欢。 毛甜甜的伤势做了简单处理,又去警察局做了笔录,之后才被哥哥送回家。她一直记得那句话,所以一回家,不顾哥哥跟妈妈让自己回房休息的要求,先去了客厅那盆万年青的地方。 “妈,这盆万年青哪来的啊?” 毛母想了想:“好像是你二叔送来的,都好几年了,听说当时在花卉市场花了好几万才买下来呢!你看这长得,多好啊!” 是啊,而且放在客厅,生机勃勃的,特别好看,每次看到这盆万年青,毛甜甜都觉得长得真好。 “哥,你把它搬到西边呗。” 毛家哥哥对妹妹那是有求必应,不过这万年青太重了,而且养了好几年,他一个人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哼哧哼哧地挪了过去,事后出了一身汗。 万年青挪走后,不知哪里突然传来一阵清凉的风,毛母咕哝道:“怎么回事,我记得窗户关了呀。” 你还真别说,这阵风吹在人身上还挺舒服的。 毛甜甜立刻感觉到家里有什么东西不一样了,但要她细说她也说不上来,反正就是不一样了。 好像连身上的伤都没那么疼了。 等她回去洗澡换衣服时,在外套口袋发现了一张名片,上面印着一个地址。毛甜甜想了又想也没想明白这名片是什么时候到自己口袋来的,她翻看了两遍,拿到鼻间闻一闻还带着淡淡的香气,跟那个救了自己的女孩子身上的味道一模一样。 晚上小星渊坚持要一个人洗澡,玲珑蹲在他面前双手捧脸:“一个人真的可以吗?万一掉进浴缸里,可能会淹死的哦。” 说着还比划比划祝星渊此时的身高,和成人形态相比,他现在就到她的膝盖,矮墩墩的一只小萝卜头,正儿八经地说要自己洗澡的模样可爱死了! “我可以。”小星渊严肃着婴儿肥的脸蛋,“我不去浴缸,我用淋浴。” “可是你都够不到淋浴的开关诶。”玲珑无情地戳破他的幻想,“妈妈帮你洗嘛。” 这个便宜她占定了! 祝星渊无言以对,他坚持要自己洗,还自己搬了个小凳子进去,然后在脸盆里装上了需要使用的洗护用具,让玲珑帮忙开了淋浴,自己坐在小凳子上洗的认认真真干干净净,看得玲珑都要笑死了。 最后他洗完了,玲珑不顾他的抗议,用浴巾把圆噜噜的他给包起来擦了干净,又让他坐在自己怀里给他吹头发,祝星渊像个玩具娃娃一样乖巧,睡觉的时候也老老实实被玲珑抱着,以前都是他抱着她的呀! 可惜他现在实在是太小一只了,什么都做不了。 过了几天,他一直在成人与幼童之间反复横跳,变身时间与维持时间都很不稳定,但好消息是每次感觉要变大变小时,身体总会有一种类似高烧的发热感,否则被人瞧见可真是大|麻烦。 毛平章又来了一次,不巧的是没能赶上好时候,看得出来他有些着急,听说他的生意出现了大问题,往常都是一遍过,今年来检查的政府人员却怎么也打不好关系。 今天的客人则是毛甜甜。 她脸上的伤已经好的差不多了,化了个淡妆后基本看不出来,小方把她带进祝星渊的办公室,她一眼便看见了盘腿坐在桌子上的萌娃,还有那天晚上救了自己的少女。 毛甜甜还有点紧张:“你好,你、你还记得我吗?上个星期四的晚上——” “我记得你。”玲珑歪着脑袋冲她笑,“你好,我叫玲珑,这是我儿子小星星。” 毛甜甜本来还紧张,结果一看到那张超级萌的苹果脸,瞬间什么都忘了,“哇……你这么年轻,都有儿子啦?看起来跟姐弟一样!你儿子好可爱哦!” 好想捏捏看那软绵绵的小脸蛋! 祝星渊选择做个沉默猛男。 玲珑把他捞进怀里:“别看他年纪小,毛病不少,跟他爸爸一样不喜欢说话不喜欢笑,脾气大着呢!” 毛甜甜连忙说:“那天晚上真的很感谢你们救了我……我爸妈一直想登门道谢,可是我觉得这样好像太叨扰了,如果你不介意,我们能不能请你们吃个饭啊?” 玲珑爽快答应:“当然可以。” 毛甜甜眼睛一亮,“那这个周五,悦喜大酒店!到时候我来接你们!” 离开的时候毛甜甜看到一辆车停在了算命馆门口,她本来没注意的,只是潜意识中有种说不出的熟悉,连忙让准备开走的哥哥等一下,结果那车里下来的人让兄妹俩都惊疑不定:“二叔?” 那是他们二叔毛平章吧?! 毛平章这几天也是没办法了,他事事倒霉,不仅想拿到的大工程扑了空,先前做的一个投资也亏损了,还被政府通报批评,再这样下去他就要破产了啊!怎么会这样呢?祝大仙不是说一切都已经准备好了,他的公司很快就会没事吗?照现在的情形,怎么看也不像是没事吧?! 他这回来得巧,祝星渊刚变回成人模样,虽然小小的样子也很可爱,但说到底还是成人形态更加英俊温柔,尤其是穿上长衫扎了马尾还戴上单片眼镜后,这种打扮其他人做肯定都是中二装逼,在祝星渊身上却不然,他就是怎么打扮都好看,仙气飘飘的,就连近几日格外暴躁怨怼的毛平章见了,都大气不敢喘一下! 求祝大仙办事,可以低声下气,却决不能颐指气使。这位祝大仙脾气最是高傲,你求人,就得有求人的姿态,拿钱求人办事,就得放低姿态,趾高气昂的,办不成事都是轻的,最怕惹了祝大仙不高兴被暗中报复! 人家报复你,可不用打你骂你,随随便便用个术式,就能整的你生不如死! 今天的祝大仙身边,也还是跟着那个来历不明的美貌少女。 一开始毛平章还敢觊觎一下玲珑,后来是眼皮子都不敢抬了,恭恭敬敬地问候:“怎么不见小少爷?” 玲珑闻言,抬眼瞧向祝星渊,见他一本正经仙风道骨的模样,忍不住就想笑,回答道:“在里头睡觉,小孩子嘛,你懂得,精力充沛,但玩一会儿就累了。” 毛平章哦哦两声,这才渴望地对祝星渊道:“祝大仙……咱们先前说的事儿……您看这,我被逼的都要走投无路了,只有祝大仙你能救我啊!祝大仙!” 说着还奉上一张卡,想来是非常了解原主只认钱的性格。 祝星渊平静道:“你这桩生意,我接不了。” 毛平章如遭雷击! 就这祝星渊还不算完,他不仅没有收毛平章这张卡,还把之前毛平章给的卡也拿了出来,就是毛平章以为小星渊是他儿子时给的见面礼,“里头有你之前付的两百万,你可以拿回去了。” 毛平章愣了:“不是,大仙你这是什么意思啊?你、你不帮我了?!那我、那我这怎么办啊?” “就算不帮你,你也能衣食无忧地活下去吧。”祝星渊看着他,“怎么,现在的豪车豪宅,还不够你潇洒?这本来就是你偷来的东西,现在还回去,顶多是遭点报应,可若是执迷不悟,那就不知道以后会遇上什么事儿了。” 毛平章还是不听,只求祝星渊帮忙,是,他从前是衣食不缺,可那是靠他大哥施舍的,都是一母同胞的兄弟,凭啥他大哥就能吃香喝辣,他就得跟在后头捡人家嘴里漏出来的?他凭什么这么卑微啊!他不服气! 可无论他怎么说,祝星渊都不肯帮他,毛平章实在是没办法,又不敢跟祝星渊撕破脸,只好拿上那张卡离开了,心里却把祝星渊也怨恨上了。 “他可不会改。”玲珑说,“狗可改不了吃|屎。” “我知道。” “知道你还放过他?” “不是放过。” “那是什么?” “他会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的。” 玲珑看了祝星渊一眼,他盘腿坐在案几前,办公室里种着一些竹子,算命馆占地面积不小,也装修的非常古典,此时此刻,他就像是生活在竹林中的世外高人,一系长衫一头青丝,单片眼镜细细的链子垂在肩头,简直俊美的要命。 她立刻就扑了过去,不染尘埃的仙人立刻为她堕落凡尘,搂着她笑:“怎么了?” 她躺在他腿上,“我想你亲我。” 祝星渊自然要满足她的要求,俯首亲吻她,两人亲了好一会儿,她的眼睛愈发亮了,这张脸真是百看不厌,怎么都有韵味,便是去撕扯祝星渊的长衫。 他是不介意在这里陪她的,只是……“若我半途变回小朋友怎么办?” 玲珑不高兴道:“不可以,我不允许。” 言语间闹作一团,白日宣淫这种事,做多了便能察觉乐趣所在。 毛平章之后便没有再登过门,也不知他死活,到了周五,毛甜甜果然前来接他们,见了两人,又是一阵陶醉在盛世美颜中,今日祝星渊还是穿着长衫,毕竟这是原主的装逼利器,玲珑则换了一身与他同色的旗袍,头发挽起,一颦一笑都风情万种,看得毛甜甜口水都要滴下来,只是往后没瞧见那胖嘟嘟超可爱的小朋友,忍不住问了一句:“小少爷呢?” 祝星渊顿了下,答道:“在家中睡觉。” 毛甜甜就夸:“小少爷跟祝大仙真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啊!” 祝星渊:…… 毛父与毛家哥哥见了祝星渊,也都是非常恭敬,毕竟只要稍微一打听便知道这位远近闻名的祝大仙的,玄学之事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谁也不愿意平白为自己招来这么个敌人,所以即便不信,父子俩对祝星渊还是十分尊敬,只是心里忍不住嘀咕,寻思着这到底是玄门中人还是明星啊,颜值这么高的? 两方人马吃了饭,毛父表示非常感谢祝星渊夫妇二人对自家小女的帮助,又奉上了一张卡。 祝星渊很自然地接了过来,养家糊口不要钱吗?他的大小姐可是衣食住行样样都要最好的,干一行爱一行,当大仙来钱挺快的,而且时间自由,他觉得挺好。 大家相谈甚欢,吃完饭还互相交换了联系方式,离开时,祝星渊提示了一句:“那盆万年青,最好找个地方埋了。” 听得毛家人一头雾水,毛父忍不住问:“您是怎么知道我家有盆万年前的?实不相瞒,那是我弟弟送的礼物,长得特别好,不过这些天不知怎么回事,以前长时间忘了浇水也生机勃勃的,这些天却都发黄了。” 祝星渊道:“你若是挖出来看,便会发现根都腐烂了。” 毛家人面面相觑,祝星渊又说:“挖出来埋了便是。” 毛家住的宅子,是从毛甜甜出生以后搬进去的,说不上是人杰地灵,却也是块风水宝地,尤其是毛甜甜出生后,毛家人事事顺心,毛平章眼红于这股气运,便拿钱上门求助原主破坏风水,那盆万年青便是原主做过手脚的。 结果祝星渊让毛甜甜把万年青换个方位,风水这种事,牵一发而动全身,那盆万年青换了地方,不能再以毛家人的气运为食,自然转接不到毛平章身上,会发黄腐烂也是理所当然。 只是这样的话祝星渊当然不会说,说出来那不是砸自己招牌么?若是孤身一人也是无所谓,可他还要养活他的大小姐的,没钱可不行。 毛家人不明觉厉,但毛甜甜却觉得一定要听祝大仙的话。 从悦喜大酒店出来,祝星渊跟玲珑两人容貌本就罕见,更别提穿着打扮也与常人不同,因此回头率十足,甚至有年轻男生看了玲珑后忍不住一直盯着结果撞在了电线杆子上,玲珑笑出声,祝星渊则瞥过去一眼。 “是小祝、是小祝吗?!哎呀,真的是小祝啊!” 这种称呼……祝星渊回头,看见了一个被围在中间,穿着西装也大腹便便的中年男人。 他在原主的记忆里搜寻了一下,哦,这位便是当初原主还是小白领时的同事之一,眼睁睁看着他被上司为难,结果他辞职后,接任了上司职位的人。 再仔细一看,围着这位的也都挺熟悉,都是曾经的同事。 “哎呀,几年不见了,小祝出息了啊!哎哟哟,还有这么漂亮的女朋友……是女朋友吧?长得可真好看,不知道叫什么名字啊?来……大家加个微信交个朋友嘛!” 中年男人醉醺醺的,看来是喝了不少酒。 这会儿是下午,看他们这样,好像是想续摊,那人说着,居然还想伸手来拉扯玲珑,祝星渊淡漠地望着他,在他的手伸过来时,一脚踩在了对方脚上,伴随惨叫声,他温和道:“不好意思,没看见。” 中年男人被踩了这一脚,酒醒了大半:“你你你……你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 祝星渊神情仍旧淡漠,他脾气向来是很好的,人类的挑衅并不会影响他,在原主的记忆中,这人曾是那位已经跳楼死亡的上司的最忠实舔狗,因此业绩不突出能力不咋地,却仍然屹立不倒成了科室元老,上司为难原主,原主为了生活忍气吞声,这人便一直蹦跶,原主本来是想把他一起弄死的,只是后来便把这个边缘人给忘得一干二净,可能是由于第一次成功使用术式要了旁人的性命,那会儿,也许原主还残留一丝良知。 870|第七十七片龙鳞(三) 第七十七片龙鳞(三) 这人明显是喝大了, 讲话时舌头都捋不直, 一边大放厥词还试图伸手来拍祝星渊的肩膀:“哎哟……你瞧瞧,这整的人模人样的还,哈哈哈哈,小祝辞职后不会去玩那个什么,那个什么cosplay了吧!听说这个圈子乱得很啊……你边上这位, 这位是不是也搞这个的啊?真别说,你小子艳福不浅,这么漂亮的女人……一晚上得多少钱啊——” 话音未落,被人搀扶着才勉强站稳的中年男人已经呈直线状态飞了出去,重重地落在一个垃圾桶上, 然后宛如一块腐烂的肥肉, 摔出一记闷响。 这一下仿佛是让他因为酒精混沌的大脑彻底清醒,再与祝星渊对视,本来想要破口大骂的他须臾之间,连气都不会喘了。 那是怎样的一双眼睛? 冰冷、漠然,仿佛他已经是个死物。 只是那眼神又好像是他的错觉,再定睛细看, 祝星渊依然是那副看起来脾气很好的模样。但中年男人心有余悸, 是不敢再像先前那般胡言乱语了, 他强撑着被人从地上扶起来,像是见鬼一般盯着祝星渊瞧。 玲珑松开了祝星渊的手,走到中年男人面前,没有说话, 而是露出了一个格外灿烂的笑容。 她生得那样美,粲然一笑,便让人魂儿都没了,中年男人没来得及流口水,便又飞了出去。 高叉旗袍下,一条修长雪白的美腿慢慢收回去,玲珑笑着说:“问我一晚上多少钱?恐怕把你全家卖了都不够。” 连着两脚,中年男人可吃不消了,他本来就虚得厉害,这下宛如拉犁的老牛哼哧哼哧喘个不停,颤巍巍地伸手去扒开胸前的衣服,好么,心口窝正好嵌着一大一小两个脚印,还挺对称的,就是大小不一样。 祝星渊对自己遭遇到的任何苦难不公都抱着云淡风轻的态度,也许是他早接受了这样的命运,空虚的灵魂让他对这世间万物都生不出兴趣,玲珑是他生命中唯一的例外。 他不容许任何人觊觎她、伤害她,以至于对她不恭敬都不可以。 周围的其他同事里也有以前跟祝星渊共事的,眼看不好了赶紧出来打圆场:“小祝啊,你看彭主管也不是故意的,他这不是喝高了吗?你大人有大量就别跟他一般见识……” 祝星渊没搭理他,而是握住了玲珑的手:“我们该回去了。” 他们两个是毛家人接来的,自然也要他们送回去,先前是毛甜甜兄妹俩去地下停车场开车,祝星渊跟玲珑才在外面等着,正好车子开过来,两辆车,毛父跟毛家哥哥都下来了,毛父跟祝星渊说了几句话,要了名片又再三感谢,话还没说完呢,就有人跟他打招呼:“诶,这、这不是毛董吗?毛董怎么会在这儿?” 问话的是祝星渊曾经的同事,他们公司跟毛家的公司有过合作,但毛父哪里认识这人是谁?“不好意思,你是?” “您好您好,我是大创科技的,我们之前跟贵公司有过合作,毛董不认识我也是很正常的,这位是我们科室的经理。彭经理,彭经理!” 彭经理被踹了两脚人都要散架了,虽然酒醒的差不多可四肢还是不怎么协调,大部分中年男人都这样,平日里看着道貌岸然,酒桌上喝多了立马现原形,油腻好色又自视甚高,透着一股说不出的猥琐劲儿。跟这彭经理一比,年纪差不多但身材保养得宜而且头发浓密的毛董简直不要太有魅力! 毛父根本不会搭理一家小公司里的小主管,更何况看起来他们之前跟祝大仙闹得很不愉快,什么人能得罪什么人不能来往,毛父可是很清楚的。 他暗暗记下了这姓彭的人,准备跟大创科技的老总好好聊聊。 彭经理还不知道自己刚到手没多久还热乎着的职位马上就长翅膀飞走了,他眼睁睁看着祝星渊带着他那个貌美的女朋友进了毛总的豪车,后背一片冷汗。 怎、怎么回事? 这小祝,跟以前怎么完全不一样了? 穿成这样不是在cosplay吗?那谁会在生活中这么打扮啊? 当天晚上,他就接到了自己被解雇的消息,问为什么,老板就说要怪就怪你惹了不该惹的人,彭经理思来想去都不明白,真要说他惹了谁,那只有早就辞职走人的祝星渊! 他还想找祝星渊求求情,可惜人家早换了手机号码,根本求助无门。 毛甜甜非常喜欢玲珑,这可能跟她的重度颜控有关系,总之分开的时候,她已经把玲珑的好友都加了,还相约晚上一起打游戏。 小方见师父回来,连忙把之前来的客人们登记表交给他,小何也回来了,不过是愁眉苦脸回来的。 之前祝星渊向一个女明星高价卖出去过一个婴灵,他虽然爱钱如命,但售后服务做得还不错,比如说卖出婴灵后,至少每年都会前去“维修”检查一次,当然,祝星渊接手算命馆后,这种缺德的买卖已经不做了,后来有几个女明星慕名而来都败兴而归,祝星渊只肯卖些不痛不痒的事业符啊桃花符啊之类的,除却已经出手的那批婴灵以外,剩下的那一批都放在密室里。 小何这回出去就是去“维修”的,他一回来便到了祝星渊跟前:“师父,那个汪嘉舒联系不上后,我去到她家所在的地方,但是她不肯让我进去,而且她说她把婴灵给丢了,说以后再也不弄这些歪门邪道了!” 祝星渊:…… 他回来之后又变回了三岁小朋友的模样,此时此刻坐在玲珑腿上,被她玩着小胖手,玉雪可爱的脸蛋怎么也高冷不起来:“当初我应该跟她说过,请走这个婴灵,就得供奉一辈子吧?” “说了。”小何老老实实地回答,“我也这么跟她说了,问她把婴灵丢哪儿了,她却不肯告诉我,我就吃了个闭门羹。” 要不怎么会这么灰溜溜回来呢? 祝星渊想了想:“其他请走婴灵的人呢?” “其他人都很正常。” “我知道了,你先出去吧。” 小何应了一声,“师父师母再见。” 他平时除了跑腿,便是跟小方轮班当门童,两人都住在算命馆里,原主虽然眼里心里只有钱,但对于真心跟随自己的人并不吝啬,而且也愿意教对方本事,小方小何天赋有限,但跟着原主却不愁吃穿还被很多人尊敬讨好,自然知道是靠着师父才能有自己的今天,因此对原主是万分忠心。 不管原主做什么,他们都义无反顾的跟随。 玲珑一边抱着小星渊,一边在电脑上输入汪嘉舒这个名字,百科上有她的个人介绍,说是从小童星出道,拍了几部电视剧反响都不错,但是成年之后便没什么水花了,明明长得漂亮演技也不错,偏偏就是不红,只能拍点雷剧,每次盘点那些演技好人不红的女明星时,汪嘉舒都榜上有名。 可能就是因为这个,她才找到了原主,花了全部积蓄请走了一个婴灵。 这婴灵是两年前被她请走的,如今的汪嘉舒简直是如日中天,堪称娱乐圈小花第一人,请走婴灵的半个月便接了知名国宝级导演的电影女二号,因为长得漂亮演技又好,不仅票房取得了重大成功,人也重新红了起来,微博粉丝过亿,跺跺脚都能上热搜。 除此之外,她后面又接了几部电影,还拿了两个最佳女主角,自此,高奢代言源源不断,无论是业内还是观众,都是好评如潮,可以说她已经做到了这个职业的顶峰! “这是享受够了婴灵的好处,不想要了?觉得自己以后能凭实力拥有眼前的一切了?” 祝星渊短短小小的手在做推算,可萌了,他说:“汪嘉舒红鸾星动。” 婴灵的供奉,除却每天不可少的鲜花与清水之外,每个月还需要宿主的鲜血,要的不多,但却会反馈给宿主好运势,你所求什么,它就能给予你什么,与此相对的,你也要付出代价——而这个代价,原主从未向任何一个买家提起。 真是缺了大德! 这些婴灵都是死婴,原主从什么渠道得到的暂且不论,没能成功降生的婴灵们对这个世界抱着巨大的怨念,它们能力越大,怨念就越强。 为什么要宿主的鲜血? 因为需要宿主的鲜血为引,与婴灵的宿命连线,它们可以满足宿主的任何要求,而代价就是要成为宿主的孩子,与宿主血脉相连。 那么本来应该出生的孩子,便会被婴灵吞噬。 “什么红鸾星动,你看看这个,人家狗仔都拍到了。”玲珑打断小星渊推演算命的过程,把他的胖脸蛋对准电脑屏幕,“看见了吗?大亨之子纪成业夜会汪嘉舒天明才离开疑似恋情曝光,你看看,这还需要你推吗?” 祝星渊:…… 你还真别说,狗仔们拍得真清楚,哪怕戴着帽子跟口罩,也能勾出哪个是纪成业哪个是汪嘉舒。 玲珑又敲了纪成业三个字进去,搜索出来的这位是著名房地产大亨之子,可以说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天之骄子,而且年少有为,博士学位身高一米八长相英俊,简直就是霸道总裁本人,有人把两人的照片贴在一起,可真是郎才女貌天生一对,看着十分般配。 都夜会佳人香闺了,难道还是盖棉被纯聊天的普通朋友? 现在就看双方有没有公开恋情的想法了,汪嘉舒那么红,粉丝那么多,现在大家都等着看她怎么说呢! “怎么办啊?她把婴灵丢掉,会有影响吗?” “会。”祝星渊答道,“婴灵本就是被父母抛弃的产物,若是被宿主再次抛弃,它们会失控。” 玲珑宛如听了什么有趣的故事一样笑起来:“那咱们什么都不用做,等着汪嘉舒联络你不就行了?” 祝星渊摇摇头:“在那之前,她恐怕要吃苦头,可以的话还是现在就解决这件事。” 原主真是留下一大堆烂摊子,像这样的婴灵一共卖出去了九个,除去汪嘉舒还有八个人呢! 祝星渊想想都头疼,他的时间不是为了浪费在这里的呀! “可是你要怎么见到汪嘉舒?她现在是大明星,随随便便见不到的。” 两人想了半天,决定还是非常时期采用非常手法。 汪嘉舒住在碧水湾,这个小区的户主都非富即贵,许多明星也会选择住在这里,一是环境好,二是安全性高,哪怕是号称无孔不入的狗仔,也是在碧水湾小区门口才拍到的汪嘉舒跟纪成业。 小星渊小短腿走不快,但是没关系,玲珑有一百种方法可以在不惊动任何人的情况下进入汪嘉舒的家。 汪嘉舒刚从浴室洗完澡出来,突然听到有人跟自己说话:“晚上好,今天的月光不错,要一起赏月吗?” 她吓得一个哆嗦,猛地抓紧胸前的浴巾,看向声音发出的方向——卧室的懒人沙发上,坐着个穿着旗袍的少女,这少女美貌至极,连汪嘉舒都不由得看呆了,她怀里还抱了个软绵绵的小娃娃,瞧着约莫两三岁,生得是粉雕玉琢,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汪嘉舒家在二十七楼而且每层都有专属密码,这个少女跟这个小朋友是怎么进来的! 她都没有听到警报! “不用害怕,我们不是坏人,是来帮你的。” 玲珑双手掐在小星渊腋下把他举高高。“你看看他的脸,觉不觉得熟悉?” 汪嘉舒盯着小星渊看了半天,脸色陡然一变:“你们要做什么!我都跟那个叫小何的人说了,我不想再跟你们打交道了!请你们离我远一点!” 小星渊挂在玲珑手上却分外冷静地道:“你把婴灵丢到哪儿了?” “我为什么要告诉你们?!”汪嘉舒看起来有点焦躁,“拜托你们,钱我已经给了,现在我不想养了,不需要你们来瞎操心,麻烦你们不要管我的事!” “婴灵会反噬。” “……什么?!”汪嘉舒一愣。 “当初你请走的时候,他没跟你说吧。”小星渊慢吞吞地道,“婴灵本身便是怨气聚集之物,因此能力强大,被宿主请走后,一旦被丢弃,便会唤起怨气,你最近应该不怎么顺当吧。” 汪嘉舒闻言,心里咯噔一下! 别的不说,只说网上对她的传言。以前不管她做什么,大家都是夸赞的,可这次只是疑似恋情,粉丝便大规模脱粉,连带着经纪公司的微博评论都被骂了十几万条。不仅如此,她的几个代言的销量也往下跌了一大截,洗澡前她刚接到某知名时尚杂志推迟拍摄的电话…… 但是之前汪嘉舒没多想,只觉得这是大红大紫的必经之路,又不是只有她一个人这样,每个公布恋情的明星都会迎来脱粉跟抵制,根本不用放在心上,她有两个最佳女主角的奖杯,又有扎实的粉丝基础,怎么也不至于沦落到无人问津的地步吧? “不知道你们在说什么,请你们快点离开!”汪嘉舒咬牙否认,“如果真的出了什么事,那也是你们该负的责任不是吗?” 她铁了心要否认婴灵一事,也许在她大红后就开始怀疑起了婴灵的功效,只是每天一碗清水一捧鲜花,每个月滴两滴血进去,这所谓的婴灵真的这么有效吗?其实根本是她自己的实力吧? “所以现在我们来负责了。”玲珑说,“你不会真的以为自己红成这样,两年里一点□□一点坏评价都没有,业内人士粉丝路人对你都是赞美,是因为你本身很优秀吧?你不会真的这么觉得吧,不会吧不会吧?” 少女露出匪夷所思的表情来,嘲讽十足,汪嘉舒身上就裹着一条浴巾,看到玲珑的表情险些没被气死:“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是,这些是你供奉的婴灵为你带来的。” 汪嘉舒发出讥笑:“是吗,那它也帮我拍了电影帮我拿了最佳女主角?” “如果不是它,你根本没有机会成为女主角,别忘了,你拍的第一部电影,原定的女二号可是出了车祸,才轮得到你替补。” 汪嘉舒一愣。 不提这个她都要忘了这回事了。 当时她也没想到自己能接到这么好的资源,国宝级导演电影里的女二号啊!以前拍的雷剧根本没资格相提并论!虽然当时她也听说了原定的女二号来剧组的路上出了车祸,只能含泪退出剧组,但当时也没多想,只觉得自己运气太好了! “你没发现吗?你很多的资源都曾经属于别人,只是那些人或多或少的出了点事,车祸、丑闻、意外……层出不穷,你不会真的以为你是天选之女吧?” 汪嘉舒脸色一阵青一阵白。 “现在我们不管你想干什么,只想问你,你把婴灵丢到了什么地方。告诉我们,我们来处理这件事,总好过婴灵回来找你。” 汪嘉舒的脸瞬间失去血色:“回、回来找我?!” “是啊,谁叫你是它的宿主呢?不管你跑到哪里去都是没用的,哪怕你身在天涯海角,婴灵也会回到你身边。”玲珑右手食指指了指左手手腕的血管处,“在你不知道的时候,你们已经有了无法斩断的羁绊,而且……” 她往下看,看到汪嘉舒的肚子,“你不会怀孕了吧?” 不然怎么解释被狗仔拍到后汪嘉舒一直没有发声?不仅如此,她甚至连面都没露,微博也没有更新,看起来也稍微胖了一丢丢。 小星渊说:“婴灵很快就会回来,你有两个选择,告诉我们你把它丢在哪里,或者,我们在你家中,等它回来。” 汪嘉舒是真的被吓到了,她下意识捂住肚子:“你、你怎么会知道我……” “看出来了呀。” “那个东西,我怕随便丢掉会被人发现,所以我、所以我……” 看汪嘉舒的表情都要哭出来了,“我把它倒进马桶里,冲掉了……” 玲珑:…… 小星渊:…… 显然汪嘉舒没想到问题会这么大:“你们说的是真的吗?它、它真的会回来找我?那、那我要怎么办才行啊!” 玲珑思考了几秒钟,问:“马桶没堵住吗?” 汪嘉舒:? 小星渊看了她一眼,很无奈:“你怎么能想到这么个方法?” 婴灵很小很小一只,它们大多是刚刚成型便脱离母体的胚胎,而且放在特制的瓶子中,真要说用马桶冲走……倒也不是不可能,只是话又说回来,真亏汪嘉舒敢干啊! 都不知道该说她是勇敢还是无知。 “……等一下,我还有个问题。”玲珑举起手,“你的爱情,不会也是求来的吧?” 汪嘉舒顿时像被戳中了弱点,表情倏变! 玲珑了然:“看样子是的了。” “不是!”汪嘉舒矢口否认,“绝对不是!我们是两情相悦,互相喜欢的,根本不是你说的什么对婴灵求来的!” 从婴灵身上得到了那么多,名声、金钱、人气、爱情……几乎是人类渴求的东西,汪嘉舒都得到了,可她却抛弃了给予她这些宝物的婴灵,那么婴灵会有多么愤怒? 只是想想,祝星渊便觉得头疼。 这时候汪嘉舒手机响了,她看了下手机,露出惊慌的神色来:“你们快点走,快点走!成业要来了,别让他看见你们,快走!” “你确定要我们走?万一婴灵回来怎么办?” 但比起所谓的还没有看到的婴灵的反噬,汪嘉舒更惧怕被纪成业得知自己的心术不正,他最欣赏她的独立坚强,如果让他知道这一切都是靠供奉婴灵得来的……“如果你们再不走我就要报警了!” 玲珑抱着小星渊起身:“走就走,你最好别后悔,兴许到时候你求着我,我都懒得来了。” 手机又响起来,汪嘉舒心惊肉跳地接通:“成业……不好意思刚才我在洗澡……你……” 她再向那懒人沙发看过去时,少女与孩子都已经不见了。 871|第七十七片龙鳞(四) 第七十七片龙鳞(四) “怎么了?是不是孩子又闹你了?” 纪成业是个高大英俊的男人, 因为出身优渥, 受到了良好的教育,为人温柔又绅士,从来不会对女性恶言相向,汪嘉舒第一次看到他的时候便是在一次慈善晚会,他站在那里, 便是万众瞩目,熠熠星光。 她在心中渴求能够与他相识,但其实心里也明白,自己说是人气高的国民女性,可在人家真正的豪门面前根本不够看, 可是, 可是纪成业真的向她走来了,还问她要了联系方式,一切就跟做梦一样,是那么的水到渠成。 从供奉婴灵之后,汪嘉舒没有觉得生活哪里不一样,她只是运气特别好了而已, 和纪成业的恋情逐渐升温, 怀孕是个意外, 明明每次都有做好安全措施的,不过纪成业没有慌张,而是安慰她说既然怀上了便结婚,他也到了该成家的年纪了, 而且,他还很爱她。 真正让汪嘉舒感到不安的,是家里供奉的那个婴灵。 每次睡着的时候,她总觉得好像有只手在抚摸自己的肚皮。一开始她还以为是纪成业,但是有好几次纪成业不在身边,她也清晰感受到了自己正在被抚摸! 时不时家里墙上会出现一个小小的黑色手印,汪嘉舒越来越不安,在某次试探着跟纪成业聊天的时候,纪成业表达出了对养小鬼的深恶痛绝,原来他母亲早逝,父亲在外头养了不少情人,二房三房的兄弟姐妹一大堆,其中最有希望上位的二房便有养小鬼的习惯。 汪嘉舒把自己请来的婴灵供奉在书房的保险柜里,纪成业是没有见过的,可从他对这种东西的厌恶感来看,如果被他知道自己也做了同样的事……汪嘉舒狠狠打了个冷战。 人气高所带来的不仅是利益,还有无休止的跟拍,就算她把自己伪装的再好,只要一出门,照样被火眼金睛的狗仔盯上,汪嘉舒生怕自己供奉婴灵的事情被发现,因此情急之下想了个昏招,反正那瓶子里的婴灵还没有巴掌大,顺着马桶冲下去也是可以的…… 纪成业满是关怀的声音让汪嘉舒心惊肉跳,她看着这个人的眼睛与表情,脑海里却想起了先前那名少女所说的话。 她投入纪成业怀中,非常没有安全感地紧紧拥抱着他,问:“成业,你是爱我的,对吗?只爱我?” “当然不是。” 汪嘉舒脸色惨白,下一秒却又听见他说:“还有我们的孩子呀,我只爱你们。” 她抓着他不敢松开,心慌意乱却又不能让他瞧个分明,只是当天晚上躺在他怀里入睡时做了个梦,梦里有个黑漆漆形容可怖的婴儿,也就成年人巴掌大,钻进了她的肚子里…… “啊!!!” 汪嘉舒从噩梦中惊醒,身边的纪成业连忙搂住她安慰,好一会儿,她才说要去卫生间,拒绝了纪成业的陪伴,汪嘉舒掀起身上的睡衣,还没有坐到马桶上,便看见了肚皮上那个清晰的连指纹都看得见的小小掌印! 她猛地回头朝马桶看过去,马桶里的水咕嘟咕嘟冒了几个泡泡,然后平静下来,汪嘉舒吓得连厕所都不敢上了,就这样回到床上睁着眼睛到天明,纪成业第二天还有工作,他一走,她立刻翻出了先前留的算命馆名片,可惜打了好几次都占线,根本联系不上。 汪嘉舒那边暂且不提,祝星渊这边则又接到了求助电话,这回打电话来的不是客户,而是一个中年女人,她在电话里嚎啕尖叫,说闹鬼了,求祝星渊救命。 祝星渊看着自己肉乎乎的小短手,叹了口气,被玲珑捞起来抱在怀里,由小何开车送他们去往中年女人所在的地方。 是个私人诊所。 显而易见,原主那些婴灵都是从哪里弄来的了。 诊所的主人正是先前给他们打电话的中年女人,姓伍,诊所里的人都叫她伍医生,这家诊所明面上是给附近的人看看头疼发热打个吊针开个药什么的,其实私下里却接一些给人堕胎的活儿,许多人怀了孕却不能或是不敢去医院,便会选择到伍医生这里来,收费低廉又不会留下记录,虽然危险性比起医院要高,但做了这么多年,伍医生的手艺还是很有保障的。 既然不想把孩子生下来,那么那些被取出的胎儿自然就由伍医生来处理。 这也是原主所制作的婴灵的原材料来源。 伍医生跟原主合作的非常好,她负责提供胎儿,他给钱,一直都是这样下来的,但万万没想到伍医生的诊所出了事。 谁生活里没个头疼发热的小毛病?但这么点小毛病又不值当去医院排长队的,所以像是伍医生这样的私人诊所,病人还真不少。但玲珑抱着小星渊到达现场的时候,诊所里却一个病人也没有,门上还挂着暂不营业的牌子。 这种污秽的地方,无论是玲珑还是小星渊都觉得非常不适。 伍医生却根本没认出来小星渊,还以为玲珑是来堕胎的,连连摆手:“你们走吧你们走吧,这些天我不接私活。” 这种十六七岁的少女到她这儿来,想都不用想就知道是来干嘛的,换作平时能赚一笔钱伍医生当然不会拒绝,但这两天她真的是要被逼疯了,祝大仙怎么还没来! 玲珑眨眨眼:“我不是来打胎的。” “那你来做什么?你……”伍医生正想赶人,却看见了玲珑怀中与祝大仙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小星渊,“这、你们是谁啊?” “祝大仙有更重要的事情去做,所以让我过来了。” “你来?你来有什么用啊小姑娘?”伍医生头都要大了,“你还是自己逃命去吧!” 玲珑看看四周,刚才一进来就看到了,诊所里到处都是黑色的手印,甚至连伍医生脸上都印着一个,身上的白大褂更是脏兮兮的:“既然这里闹鬼,你为什么不逃走呢?” 伍医生苦笑:“我倒是想逃呢,可是我根本出不去!” 明明大门就在眼前,偏偏她却走不出去。 “哦~这应该就是传说中的鬼打墙吧,是吧宝宝?” 小星渊奶声奶气嗯了一声:“带我们去你的手术室看看。” 伍医生一愣:“你们怎么知道……” “都说了我们是代替祝大仙来的,如果不是有点真本事,谁敢到你这来?”玲珑说。 伍医生也实在是怕了,从昨天开始诊所里就莫名出现黑色的小手印,她怕出什么事,就让病人们都出去,几个护士也给放了假,还挂了暂不营业的牌子,谁知道到了晚上更恐怖的事情发生了,明明什么都没有,可手印却越来越多,还出现了好几个小小的婴儿……每次听到那充满童真却又无比恐怖的笑声,伍医生都想哭,也不是她要杀了它们,是它们自己的母亲不要它们的! 她的手术室在最里头,隔音效果做得非常好,跟医院比起来设备自然简陋,玲珑问:“迄今为止,有人因为打胎死在这里吗?” 伍医生说:“这也是没办法的事……个人体质不同,有些女孩年纪太小了,十三四岁的,熬不过去也没办法。” 她诉说的时候显得非常平淡,有丑事的人家数不胜数,她也不是大罗神仙,只负责拿钱办事,再说了,要么是女孩们自己找上门的,要么是女孩的亲人押着送过来的,她从来都不是罪魁祸首。 玲珑掏出手机开始打电话,伍医生愣了下:“这里没有信号,祝大仙是唯一能打通的号码……” 话没说完,玲珑那边已经接通了。 她干脆利落地说:“你好,我现在处于兴泰路127号的便民诊所,我要举报诊所主人……” 伍医生眼睛都瞪凸了!!“你干什么你——” 玲珑灵活地躲过她的袭击:“……对,麻烦你们快点来,这里真是太吓人了,据说这个诊所的主人还私下贩卖胎儿……对对对,我?我只是个做好事不留名的大善人罢了。” 小星渊挂在她的一只手臂上,冲想要扑过来撕了他俩的伍医生说:“是坐牢还是被婴灵们撕成碎片,你选一个。” 伍医生一愣,再往四周一看,不知何时,已经出现了许多小小的婴灵,它们大多还没有发育完全,很小很小的一只,可能都没有成年人的巴掌大,只是模模糊糊有个人形,像是这样可怕的场景伍医生这辈子都没见到过,她惨叫一声,翻了个白眼,晕过去了。 玲珑走过去用脚尖踹踹她也没发硬,“好像晕了,那我们走吧,这里的事还是交给警察叔叔比较好。” 嘴上说走,却又顺走了伍医生的记录本,不得不说伍医生是个非常谨慎的人,她所做的每一笔生意都记录了下来,当然,跟原主交易的记录也在,这是要毁掉的,不然查到算命馆,祝星渊不是要背锅? 那些小小的婴灵们还聚集在诊所里,围绕在伍医生身边,看样子都很想扑上去咬她一口,生吃她的血肉。 “冤有头债有主,这人虽然犯了罪,但自有法律惩罚她,而你们,请不要去缠着你们的母亲。” 小星渊挂在玲珑怀里翻着伍医生的记录本,发现上面大多数前来打胎的少女都未成年,“毕竟她们年纪都不大,真要找,去找你们的父亲吧。” 说着要玲珑放他下来,小短腿一摇一摆走的跟只小鸭子样,还认认真真的画起了术式:“走到这个圈子里来,血脉会指引你们找到他,但是请不要闹出人命,否则我不会善罢甘休。” 这些小婴灵虽然对伍医生很凶,也没开灵智,但天性中的敏锐让它们明白什么人该惹什么人不能惹,一个个乖乖走进术式阵法上,然后迅速消失不见。 “这个不留下来给警察吗?” 玲珑说的是做打胎手术的记录本。 祝星渊摇摇头:“会让她们更难活下去的。” 诚然来做打胎手术的女人并不全然无辜,可更多的那些,十三四岁尚未成年,什么都不懂,连这个世界都还没有好好看过,便遭遇了种种苦难,她们还没有做好承受现实的准备,而伤害她们的人,自然有婴灵会惩罚。 “之前看一些恐怖电影跟小说,都很奇怪婴灵为什么只缠着母亲诶,难道最该缠着的不是父亲吗?毕竟是他们没戴套才导致它们被带来这个世界,却又不被允许出生在这个世界。” 显然玲珑对祝星渊的做法表示很赞同,但总还得留下点证据证明伍医生的罪行,这个好办,保管伍医生多吃几年牢饭。 至于算命馆密室里剩下的那些婴灵,祝星渊也苦恼不知该怎么办,他并不会超度,原主的记忆里也没有这方面的记忆,最终他只能供奉了几盏长明灯,希望在这个世界结束之前,能够洗去婴灵的怨恨,让它们重新投胎做人。 而那些已经卖出去的,也得想办法回收才行。 很快地,某私人诊所被爆出是地下打胎场所残害数条人命的新闻便被报道了出来,镜头里伍医生的脸还被打了马赛克,随后就是或多或少的有些小道消息,据说某些人家闹鬼,不过都当不得真,大家听听就算完了。 那些婴灵最终都回到了祝星渊身边,当初那个术式会牵引它们回来,如今那个用来制作婴灵的密室已经点满了长明灯,这是原主的因果,祝星渊得到了他的身份,代替他在这个世界活下去,自然便要承受这份因果。 不过这群婴灵们却意外地乖巧听话不惹事,虽然有时候稍微顽皮一点,但慢慢地也脱离了最初降生时的模样,怨气逐渐褪去,便和普通白嫩的小婴儿没什么区别了。 忙完这群婴灵的事,距离他们上次见汪嘉舒已经过了一个星期,而这一个星期里汪嘉舒的日子可不好过,首先是粉丝大批脱粉,其次是纪成业的家族并不肯承认她,她又跟纪成业大吵一架,最关键的是,她亲眼看见那个黑乎乎的小婴灵钻进了自己肚子里! 从那之后,哪怕汪嘉舒想要打掉这个孩子,也不能够,哪怕她已经躺在了手术台上,负责手术的医生也会出事。 就好像肚子里的这个孩子,打定了主意要降临这个世界。 纪成业不明白为什么原本和自己一起期待孩子诞生的女朋友突然改变主意要打掉,两人不欢而散,之后汪嘉舒去打胎的事居然被狗仔拍到了! 神通广大的狗仔们还弄到了汪嘉舒的病历单子,这下可真是捅破了天,不仅粉丝脱粉,连许多代言也纷纷要求和她解除关系,汪嘉舒心急如焚,她疯狂地拨打算命馆的电话而不得,最终只能亲自前来。 谁知道转头就被拍了,营销号们纷纷嘲笑她走投无路居然信起了鬼神,对家们也都来踩一脚,曾经是国民女神瞬间变成人人喊打的落水狗,就因为她肚子里这个孩子! 汪嘉舒已经不认为这是她的孩子了,所以她绝对、绝对不会把它生下来的!这个怪物! “这是你卖给我的对吧!你得负责!你得负责解决它!” 一见到祝星渊的面,汪嘉舒便扑了过去,如果不是玲珑挡住了,她那双尖锐的指甲怕不是要划破祝星渊的脸。 相比较汪嘉舒的疯狂,祝星渊的反应则平淡得多。他伸手将玲珑拉到身后,不让她挡在自己面前,平静道:“我跟你说过的吧,既然供奉了它,就不可以抛弃它。” 汪嘉舒一窒,又道:“我怎么知道它是这么可怕的东西!现在我什么都没了,我肚子里这个孩子我不会生下来的!决不会!” “晚了。”祝星渊说,“它已经和你腹中的胎儿融合了,你只能把它生下来。” 汪嘉舒连连摇头:“不,我不能生下它,不!我不生!一定有办法把它弄掉的,一定有办法的!这是你的责任!你不能不管我!” “婴灵离开母体之后,供奉它的人便是它的新母体,被母亲抛弃的怨恨,会使得它的力量快速增长,它想要再一次出生,想要不被抛弃地来到这个世界上,这是我也阻止不了的。如果你不想生下它,那只有母体死亡才有可能。” 也就是说……让她去死吗? 汪嘉舒怎么可能愿意去死?! “你从它这里得到了很多,不回馈一些,它是不乐意的。”玲珑幸灾乐祸道,“你看看你,求这个又求那个,什么都想要,什么都不想放,想丢掉它,可以啊,把你从它这里得到的,全部还回去。” 名声、财富、美貌、爱情……这顺风顺水的人生,都得还给婴灵,才能和它一刀两断。 “你愿意还回去吗?”玲珑问。 汪嘉舒愣住了,是啊,她愿意还回去吗? 她不知道。 “你说,她愿意还回去吗?” 汪嘉舒失魂落魄地离开后,玲珑问。 祝星渊冷静地看着自己又变成小朋友因此显得又短又肥的小胳膊小腿,奋力从长衫中爬起来,“她不会。” 人心贪婪,最不会的就是知足。 果然,汪嘉舒再也没有联系过他们,不得不说这真是个狠角色,后来她真的把这个孩子生了下来,但却没有跟纪成业和好,生下这个孩子后,她选择了将他送到纪成业身边,而她之后的事业虽然再也不像从前那样顺遂,却有着先前打下的基础,这场风口浪尖的打胎丑闻,最终被成功挽回,汪嘉舒的经纪团队还被称为是最完美的教科书式公关。 硬生生把未婚先孕还打胎的汪嘉舒变成了新时代独立自主的女性,因此还吸了一波粉。 是个狠人。 只是再之后,无论是她拍的电影还是代言,总是缺了那么点运气,最佳女主角,也再也没有属于过汪嘉舒。 不知道她会不会后悔,也许会,也许不会? 算命馆仍然每日营业,客人仍然络绎不绝,就像是祝星渊说的那样,人生在世,贪婪与欲望便不可避免,得到了一些,便想要得到更多,人人贪心不足,人人欲壑难填。 而祝星渊从来不会如此。 他最大的不同便是知足,虽然也会遗憾,也会惋惜,但仍然能够平静接受。 其他卖出去的婴灵,也都被他一一取了回来,有几个人尝到了供奉婴灵带来的甜头,祝星渊给了钱还不想还,被玲珑教训了一顿才装乖,毕竟谁也不会傻到去得罪真有本事的大仙,人家虽然跟你不是同一行,但搞你还是绰绰有余的。 又过了几天,有警察上门,是问算命馆跟伍医生之间的关系,但证据早就被抹去了,只凭伍医生的口供恐怕并不能对祝星渊造成影响。 警察们例行问完话离开后,毛平章又来了,只是这回他跟过去意气风发的模样大不相同,胡子拉碴的,瞧着落魄至极,原来是公司破产了,房子车子都变卖了也还欠着债,现在一家子人都靠大哥养活,眼看大哥家里春风得意,毛平章心里那叫一个难受啊,就来求祝星渊再帮帮他。 明明已经拒绝过一次了,这个人却好像听不懂一样。 这回祝星渊没有立刻拒绝,而是问:“你有钱吗?” 毛平章一愣。 “有钱才好办事,没钱可不行。”嘴上说着只认钱的祝星渊仍旧一如既往的俊美出众,“你现在的情况比一开始还要凄惨,所以价钱更高,要翻一百倍,拿钱来,我就帮你。” 但毛平章哪里来钱?他现在穷得叮当响!他大哥说了,不会帮他还债,这还是同胞的兄弟,真是越有钱越抠! “你看这人,好声好气跟他说话,他跟你歪缠,直接跟他要钱,他反倒没话说了,走人都走得很爽快。”玲珑咕哝,“就是贱的,打一顿就好了。” 祝星渊失笑,“快过来。” 她顺势扑进他怀里,蹭了蹭:“啊~还是大星渊好,可以抱着我。” 小星渊只能被她抱着。 祝星渊亲亲她的额头:“等你变成小玲珑,我抱着你。” “好啊,一言为定!” 872|第七十七片龙鳞(五) 第七十七片龙鳞(五) 过了没几天, 玲珑就从毛甜甜那里得知毛平章出车祸了, 对此玲珑表示很淡定,报应嘛,他为了气运对自己亲大哥一家下手,破财那都是轻的,光是出车祸下半身瘫痪根本不算什么, 下半辈子躺床上,他大哥也不会不管他,就是可惜他刚娶的年轻貌美的老婆,不知道能不能陪他一起吃苦。 算命馆还是如以往一般每日营业,不过祝星渊很少接委托了, 他也不像原主那样死爱钱, 对所谓的古董字画更是没兴趣,就算以后都不营业了,拿算命馆里的古董字画出去卖,也能舒舒服服过一辈子,之所以还开着算命馆,一是为了以防万一, 二是为了售后, 三也是因为小方跟小何, 这两个孩子一直跟随祝星渊,总不能因为自己想过二人世界就把人赶走,留下来看门跑腿也挺好的。 虽然祝大仙不怎么见人了,对钱也没那么感兴趣了, 但江湖上仍然流传着祝大仙的传说,仍然有许许多多的人因为某些原因找上门来求祝星渊帮忙,这些人求什么的都有,祝星渊会选择性地决定帮还是不帮,大多数时候,别人来求个平安符幸运符,或是算个命什么的,祝星渊是不拒绝的。 他学原主画符咒,兴许是心无旁骛,灵魂更纯净的关系,效果比原主的还要好,所以祝星渊毫不客气地涨价了——原本卖一万一张两万一张,他敢直接卖十万一张。 还真有财大气粗的傻子乐意买。 这天上门的人,无论玲珑还是祝星渊都很熟悉,不过对方显然并不认识他们,只是听说过祝大仙的名号,再加上去了医院怎么检查都没用,这才求到了这里。 是抱着孩子的纪成业。 原本英俊有为的青年,如今胡子拉碴狼狈不堪,脖子上的领带也是歪的,显然,罪魁祸首不是别人,正是他怀里抱着的孩子。 孩子是母亲是汪嘉舒,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但对于这个被生下来的孩子……玲珑也好,祝星渊也好,都是头一回见。 那些婴灵是原主自己琢磨制作出来的,说实话,真的借住母体重生出现在这个世界,会是个什么样,没人知道。但是从外表来看,这个小婴儿继承了汪嘉舒跟纪成业外貌上的优点,长得白白胖胖十分可爱,只有一点——他的眼睛没有眼白。 纪成业带着孩子去医院看过,医生说是可能是罕见的眼部疾病,可纪成业却觉得不是这样,他也说不出是为什么,反正就是觉得有点古怪,这才问到了算命馆的存在,抱着孩子来看看这里的大仙有没有可能治好。 要是知道自己孩子变成这样就是因为这个算命馆,不知道纪成业会不会抓狂。 今天出现的是小星渊,玲珑看过了纪成业怀里的孩子,这孩子长得再可爱,生了这么一双眼睛,怕是也要让看到的人不寒而栗。不过他倒是很乖,待在爸爸怀里没有乱动也没有折腾,纪成业看起来也很疼爱他,否则这样一个孩子,他一个青年才俊,想要什么样的女人没有?招手就是一大把,却愿意亲力亲为带着孩子,可见他对孩子的感情。 “……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纪成业显得很焦躁。“他刚出生的时候不是这样的,后来我带他回家一趟给我父亲看,在家里住了一夜之后,他的眼睛就变成这样了,而且一直一直睁着不睡觉。去医院做了检查,什么异常也没有,医生也不确定这到底是不是眼部疾病,我也是实在没办法了,才来求祝大仙。” 说着取出一张卡,放在了桌子上。 玲珑非常满意他的上道,先付钱再谈问题,看样子星渊爱钱的癖好大家都知道嘛。 小星渊在玲珑怀里努力伸头去看小婴儿,但人太小了,只好要求道:“你把他放下来,让我看看。” 纪成业一脸懵逼,玲珑说:“没事的,我们家宝宝比他爸爸厉害。” 纪成业这才小心翼翼地把孩子放到地毯上,小星渊从玲珑腿上跳下去,差点儿摔一跤,迈着蹒跚的步子朝婴儿走过去,伸手在他脸上跟身上摸了摸,这在纪成业看来不得章法的抚摸却出乎意料地有效,至少一直没有睡觉的小婴儿眼皮子开始变得沉重,慢慢地闭上了眼睛。 “你家里,有人养了小鬼吧?”小星渊鼓着胖嘟嘟的苹果脸问。 从他和玲珑的视角,就能看到萦绕在婴儿身上的螺旋状黑气,值得一提的是,这黑气是两股,一股颜色浅一些,另一股颜色则深一些,虽然豪门世家很多事情秘而不宣,但是纪大亨二房养小鬼的传言,许多八卦杂志都报道过,当然了,在这个讲究科学的年代,没多少人会当真。 纪成业一听这话顿时愣住:“这跟养小鬼有关系?” “对那些未能降生便被制作成工具的胎儿来说,它们最大的心愿就是成功从母体脱离,出生在这个世界上,作为‘人’活着。”小星渊轻轻抚着婴儿的头,“但并不是随便什么人的孩子都能代替的,更多的时候,它们会选择与宿主血缘或是关系亲近的人托生。” 汪嘉舒供奉的婴灵已经与她腹中胎儿融合,如果没有遇到更厉害的小鬼,这样被养着几年,它会慢慢变成真正的人类新生儿,可惜纪成业把他带回了纪家,一个正在被融合的婴儿——对任何一个小鬼来说,都是致命的诱惑。 “纪家二房那位,最近是不是日子不大顺当啊。”玲珑问。 纪成业想起那个总是一脸笑眯眯明明已经人到中年却还能得到父亲信任的女人,脸色变得难看起来,父亲从来花心,母亲便是因此郁郁而终,如果不是他坚持,怕是父亲早把二房扶正了。但是最近,无论是二房那个女人还是同父异母的弟弟妹妹,似乎都很倒霉。 甚至父亲对二房的态度都有了转变。 “我不管他们怎样,我只想知道我的孩子有没有救!”纪成业急切道,他本来就不在家里住,有了儿子后更是一心带孩子,如果是因为二房导致他儿子变成这样,他决不会绕过他们! “有。”小星渊回答,怎么说也是由原主卖给汪嘉舒的婴灵所引起,这事儿不处理也得处理了。 他让纪成业三天后再来接孩子,纪成业略有些犹豫,最终却还是答应了,临走时他抱着儿子亲了亲,丝毫不惧怕这小小婴儿满是黑色瞳仁的眼睛,看起来是真的很爱他。 为什么要纪成业三天后再来呢,因为小星渊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才会变成大人模样,反正这小胳膊小腿的是绝对不行的。 小婴儿便交给小方和小何轮班带,好在这并不是普通婴儿,除了人体机能的正常吃喝拉撒外,全程都很安静,就是小方跟小何被这双眼睛吓得够呛,给换尿布时恨不得把自己眼睛给捂上。 三天后纪成业一大早就在算命馆门口等着,恢复成人形态的祝星渊将婴儿还给他,小小的婴儿已经痊愈,一双水汪汪的眼睛黑白分明,甚至被纪成业抱着哄了一会儿后便昏昏欲睡。 纪成业激动的眼眶都红了,祝星渊提醒他:“短时间内别带他回你父亲那边,免得再生意外。” “好好好,谢谢祝大仙!谢谢祝大仙!” 来之前纪成业还觉得这所谓的祝大仙恐怕也是浪得虚名,不过是抱着死马当成活马医的态度,没想到这位祝大仙真的是个深藏不露的高人! 结果离开不久的纪成业就接到父亲那边的电话,说是二房被查出来患了绝症,二房那个跟他同父异母的弟弟也被狗仔爆出了丑闻,搞得公司股价狂跌,让纪成业有空回去帮他处理下公司的事,纪成业想起祝大仙说的话,立刻拒绝了,什么绝症不绝症,丑闻不丑闻,都跟他还有他儿子没关系。 说来也奇怪,跟汪嘉舒分手后,纪成业只短暂地难过了一段时间,便迅速释怀。再看到汪嘉舒的新闻时,那种怦然心动的感觉再也找不着了,他也没多想,不过这段感情对他来说仍然是幸福的,无论是恋爱时的甜蜜还是共同孕育一个生命时的期待,最让他感谢汪嘉舒的,便是她给他带来了这个与他血脉相连的孩子。 从此之后,他再也不是孤独一人了。 密室内,祝星渊望着一室长明灯,长叹不止。 玲珑都快笑死了,她把装着新婴灵的小瓶子放到最下面一层的架子上,别的婴灵都有长明灯,只有它没有,显然它很不服气,玲珑拿起瓶子晃了两下:“你跟谁横呢,刚才挨揍还挨的不够?老老实实呆着吧,什么时候认识到错了,什么时候才给你点长明灯。” 小瓶子里的婴灵险些被她给晃晕了,正是那个纪家二房养的小鬼,由于看到了纪成业儿子,生出了抢夺之心却没成功那个,现在它甚至连宿主身边都回不去了,而一旦失去供奉的小鬼,宿主会立刻反噬。 正如纪家二房,也正如抛弃婴灵的汪嘉舒。 这次祝星渊的成人形态维持了快一个星期,他觉得现在这样相当不方便,还是得找到那个不知道身在何方的咒术师,让他帮自己解咒才行,到底是术业有专攻,他研究了许久也没弄明白要怎么解掉这个变大变小变漂亮的古怪咒术,玲珑反倒很喜欢,每回祝星渊变大变小的时候她都笑个不停。 反正不管是大星渊还是小星渊对她来说都很可爱。 她每天都过得很快乐,没有客人的时候抱着电脑玩游戏,还喜欢网购,小方小何硬生生从门童变成了专业拿快递的,偏偏玲珑买的东西吧,实用的没多少,祝星渊也不生气,随便她买,反正算命馆地方大,为此他还特意把茶室给改成了她的储藏间,要知道原主是多么喜欢装逼啊!什么穿长衫戴单片眼镜,又搞什么琴棋书画诗酒茶,偌大一个算命馆弄得风雅无比,可祝星渊就没这方面的癖好了,原主攒了那么多钱舍不得花,祝星渊花起来则大方得很,如果原主还在,可能会心痛地流眼泪吧。 玲珑在人类世界生活了很久很久,自然学会了如何入乡随俗,所以什么身份证啊户口本她都是有的,这两天逛购物网站的时候,老是有个弹窗,说是算桃花运的,还说不准不要钱。 再上网一搜,这家算命的网店还挺出名,微博甚至还有几十万的粉丝,每个月会有一次转发抽奖,被抽到的幸运粉丝将获得免费算命一回,玲珑看了下最新那条转发,嚯,居然有五万多条! 她觉得有趣,顺手就转发了,结果当天晚上就收到了中奖通知。 跟她联系的是店长,要她的生辰八字跟姓名,祝星渊在边上读书,见玲珑兴奋地敲着键盘,凑过来看了看,眉头微微蹙起:“这家店……” “怎么了?” 祝星渊摇摇头:“有点熟悉的气息。” 玲珑随手把自己的生辰八字跟姓名发了过去,反正都是杜撰的,完了过了半小时左右,店家发了一大串话过来,说什么她是红鸾星动,真命天子即将出现,看得脾气极好的祝星渊脸几乎都要黑了。 什么叫真命天子即将出现?那他算什么? 玲珑哈哈笑着搂住他的脖子:“这生辰八字是假的你又不是不知道,估计也就是随便算算吧。” 她之所以对这家店有印象,还是来自于毛甜甜的分享,毛甜甜芳龄二十五,到现在还没有谈过恋爱,购物网站会根据你的浏览记录推荐一些弹窗,毛甜甜就在这家店算过,店主说她的姻缘至少得在二十八岁,毛甜甜就把店铺分享给了玲珑,不过这家店算一次命就要520,玲珑没花这个冤枉钱。 你看,随随便便一转发,不也照样能抽中? 虽然被安慰了,祝星渊仍然皱着眉,他圈住玲珑的腰让她可以坐在自己腿上,把页面关掉,连回复都没有,至于准不准,呵。 当天晚上,玲珑趴在祝星渊胸口,两人睡前亲热过,因此什么都没穿,只盖着一层薄被,但玲珑的睡眠可有可无,她喜欢吃喜欢睡,却从来不执着也不留恋,因此哪怕看似处于深度睡眠中,当出现异状,她也会立刻清醒。 什么玩意儿…… 祝星渊也醒了过来,两人看着床前一团人形的淡灰色烟雾很是嫌弃,那家伙居然试图把两个人包起来,看样子是想上祝星渊的身,然后跟玲珑亲热。 原主干了不少伤天害理的事,自然怕死得很,生怕有钱没命花,因此在算命馆里到处画满了术式,任何鬼魂一进来,甭管好坏,怕是都要魂飞魄散,祝星渊却觉得不必如此,他与玲珑在这里,等闲的鬼魂便不敢接近,那些术式早被他擦去了,以免误伤。 但是这种敢大剌剌闯进来的东西…… “我是不是听错了?”玲珑歪歪脑袋,指着那团灰色烟雾,“老婆,是在喊我?” 祝星渊的脸色瞬间变得很难看。 老婆! 他都没有那样喊过他的大小姐!这团脏兮兮的东西有什么资格?! 淡灰色烟雾慢慢凝结成了一个人类的模样,脸色惨白微微泛着青,穿着一身大红色的新郎官衣服,长得还成,但跟祝星渊比起来差得远了,最重要的是,这家伙一看就不是个活人!他们卧室里只点着一盏小夜灯,昏黄的光打在这东西身上,说真的,太丑了,丑的玲珑忍不住别开眼,把头埋进了祝星渊胸膛。 这只鬼却像是认定了玲珑是他老婆,一边喃喃叫唤着,一边用力朝祝星渊身上撞,似乎是想要把祝星渊的魂魄撞出这个身体取而代之,可惜,在场的这三个,没有一个称得上是真正的人类。 祝星渊用被子把玲珑包住,然后二话不说凭空画出术式,将那只一直喋喋不休叫老婆的男鬼给抓了起来,随意塞到一张符纸里丢到一边。 “继续睡吧,明天再说。” 这么点小插曲,两人谁都没放在眼里,继续相拥而眠,果然,第二天便有不速之客登门。 是一对穿着打扮都很讲究的夫妻,显然他们并不知道祝大仙的名号,否则也不会对祝星渊露出那种看骗子的眼神,看玲珑则像是看一件待价而沽的商品,见她清纯貌美又古灵精怪,还微微点了头,只是又看见玲珑跟祝星渊之间的亲密,夫妻俩中的女人皱眉道:“你们是什么关系?” 玲珑扬起交握的手:“看不出来吗?” “你该不会不是处女了吧!”女人的脸立马拉了下来,对男人道,“他爸,不是处女可不行!不干净!咱家扬扬可不能受这委屈!” 玲珑也没生气,撑着下巴道:“那你还是处女吗?” “没礼貌!你家大人怎么教的你?!”女人怒斥,“你知不知道我们是谁?!” “谁管你谁啊,反正我看你也不是处女,你自杀谢罪吧。” 祝星渊冷着脸,很难见到他这副模样,跟平日里的温柔又是截然不同的俊美,令玲珑很是喜欢,所以连带着对这意外到来的不速之客态度都好了不少,毕竟能让她看到如此肃杀的大星渊的机会可是寥寥无几,不是什么人都能惹他生气的。 “找人,还是找鬼?”祝星渊冷冰冰地问。 夫妻俩顿觉不妙,昨天晚上儿子没回去,他们就觉得是不是出事了,大师给了他们方向,他们一路找了过来,发现是家算命馆,排场倒是不小,但没听说过,两人进来,一是为了找儿子,二也是为了看看这儿媳妇的人选够不够让他们满意,毕竟只有生辰八字合可不行,儿媳妇要是不够漂亮不够贤惠不是处女,那他们是绝对不会同意这门婚事的! “找人,这里没有,找鬼。”祝星渊停顿了几秒钟,吐出几个字来,“已经没了。” 没了,是什么意思? 夫妻俩脸色大变:“我们儿子呢?你把我们儿子弄哪里去了?” “既然敢随随便便闯入别人的家,就该做好送死的准备不是么。”祝星渊声音平缓而冷淡,“怎么,还想我敲锣打鼓把他给送出去?” 玲珑笑嘻嘻道:“也不看看你们儿子长得什么德性,还想睡我?想得美呢。” 夫妻俩这会儿也是后悔不迭,早知道不该答应儿子,但儿子闹着要看看未来妻子的模样,要是不顺心还能再换一个,他们夫妻俩想着大师都保证了肯定会给选个让儿子满意的儿媳妇,那让儿子先去验验货也没什么不行,谁知等到天亮,家里点的香都断了也没见儿子回来,两人这才大惊失色,求着大师帮忙,才找到算命馆。 “我儿子呢!你们把我儿子弄哪里去了!” 女人的模样瞧着都要吃人了,奈何无论玲珑还是祝星渊都无动于衷,祝星渊甚至说:“想要你儿子?可以,拿我想要的东西来换。” 他想要什么? 他想要每个企图伤害玲珑的人都不要存活于这个世界上。 自然也包括昨天晚上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愚蠢鬼魂。 夫妻俩眼里只有儿子,什么大师什么承诺他们都不在意,反正他们给了钱,儿子要是不好,别人也别想好! 要说这两人审时度势的速度也很快,意识到玲珑与祝星渊并不是好惹的后,迅速转变了态度,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说起自己的艰难来,原来夫妻俩结婚多年没有孩子,好不容易生了个儿子,刚满二十就病死了,夫妻俩赚再多钱又有什么用? 然后他们就认识了个拉冥婚的灵媒。 只要付足够多的钱,他们不仅可以见到儿子的鬼魂,还能给儿子娶个媳妇! 儿子一个人在地底下孤零零的多可怜啊,至于这被选中的媳妇是活人还是死人,两口子压根不在意——他们儿子那么好,都是便宜了那些个小贱人! 873|第七十七片龙鳞(六) 第七十七片龙鳞(六) “在这之前我们给儿子挑了好几个, 儿子都不满意, 说要个漂亮的,你说这年头,漂亮姑娘还有几个是处啊?不是处怎么配得上我儿子?”女人喋喋不休地说,一开始还有些害怕祝星渊,说到后来开始放飞自我, 反正在她心里,她儿子是顶顶好的,谁都比不上,就是天上的仙女下凡了,也只配给他儿子当个妾。 玲珑一开始还觉得这女人很讨厌, 听到后来, 她的表情已经和大星渊一样平静,毕竟这种奇葩并不常见,奇葩成这样的更不常见。 她一边听一边点头,还嗯嗯配合女人的说辞,女人先把那个短命儿子给夸的天上有地下无,活似聚集了天地灵气万物精华出生的, 一出生便与凡人不同, 注定要拯救这个世界成为人人敬仰的救世主, 然后又哭诉命运不公,把这样优秀完美的儿子给她收了回去,最后表明自己对儿子的爱如山高如海深,他们夫妻俩现在还是活人, 所以要给儿子找个完美的媳妇,在地底下照顾他。 得漂亮,得身材好,还得性格温顺贤惠,最重要的是得对她儿子一心一意,八字也得合得上。 当然了,还得是处。 女人说得口沫横飞,嘴巴都干了,玲珑还嗯嗯不停,她满心以为玲珑认可了自己的说法,问道:“你说我说的是不是?姑娘啊,哪天你要是当了妈,你就能理解我的心思了,我儿子那是顶好的!你说是不是?” 玲珑爆笑出声。 笑成什么样子呢,大概跟刚开始看到胖嘟嘟的小星渊时差不多,她差点儿笑断气,断断续续地问女人:“不是,这位大姐,我是问你,你们家,是不是从过来没买过镜子啊?” 不然怎么这么没有自知之明呢? “好歹对着镜子照照自己嘛。”少女笑倒在祝星渊怀里,祝星渊怕她笑得肚子疼,伸手给她拭去眼角的泪花,啼笑皆非的看着她,本来满是怒意的心情也慢慢得到缓解。“你跟你老公长成这副德行,你儿子要真像你说的那样,比我家这位还帅,那肯定不是亲生的啊!是你偷人了,还是你老公出轨了?第三者得多好看才能中和你们这糟糕的基因啊!” “好看的人看得上他们么。”祝星渊语气平缓地补刀。 结果又戳中了玲珑的笑点,她笑到不停拍大腿,拍了自己的又拍祝星渊的,最后把祝星渊也弄得忍俊不禁,扑哧一声笑出来。 这两人笑得太开心了,又美得像幅画,于是嘲讽值max,直把这对夫妻笑得脸色一阵红一阵白。 “滚吧滚吧赶紧滚,趁我现在心情还不错。”玲珑拿祝星渊昂贵的长衫来擦眼睛,“不过话说回来,你们要是真舍不得你们儿子,怕他在地底下没人照顾,我倒是能给你们支一招,包准你儿子被伺候的舒舒服服周到妥帖。” 女人还没从羞窘中恢复,听了玲珑的话顿时眼睛一亮:“什么招!你快说!只要能把我儿子照顾好,给多少钱我们都愿意!” 男人也在边上猛点头。 玲珑笑着说:“其实这阴婚啊,并不仅仅是男女之间,你们不要太狭隘嘛,有阴婚,自然也有阴亲。就跟这位大姐刚才说得那样,别人到地底下照顾儿子,那能放心吗?还是得自己来才成啊!把你俩的生辰八字拿来,我包准你们一家三口在地底团聚!” 说着还伸出一只小手来回招:“你们团聚过后,把财产都给我,我可以给你烧纸钱,几千亿冥币不是问题,分分钟烧给你们,什么纸车纸马纸人花轿高楼大厦,只有你想不到,没有我烧不到,怎么样?是不是很棒?” 结果女人脸色一变:“你神经病吧!” 她见这少女面上一直带笑,又生得年幼貌美,满是天真,虽然已经不是处了,但要是她儿子喜欢,那勉强也还能成,大不了以后再给儿子找个更好的,可玲珑上一秒还是人畜无害的笑,下一秒她便脸上一疼,整个人都被扇出去老远,那个只会依偎在男人身旁撒娇的少女慢慢站起身,用仍然甜蜜的声音问她:“你刚才骂我什么?再骂一次,我刚才没有听清楚。” 女人捂住脸,对上那双乌黑的眼睛,却怎么都说不出话了。 玲珑微微勾起嘴角,侧着头,明明是同一个人,但气场却瞬间不同了,哪怕是再迟钝的人也能感受到她身上所散发出的危险气息,正如女人捂着脸,再不敢重复先前的神经病三个字。 “怎么,你觉得我这个提议不好?”玲珑状似苦恼,“我已经很为你们着想了,你们还想我怎样?” 祝星渊任由玲珑嚣张,他手上不知何时出现了一张黄色的符纸,拆开后,昨天晚上那个鬼魂便出现在屋子里,只是颜色愈发淡了。 这对夫妻一看到自己儿子,尖叫一声想要扑上去,下一秒祝星渊便将符纸一撕为二! 鬼魂也硬生生被分成两半,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鬼号! “放心,他是鬼,不会这么容易死的。” 祝星渊面色平静,只有熟知他的玲珑才知道他心情并不好,显然看到这个鬼魂,勾起了他昨天晚上不愉快的记忆。 “你们先前说,给你们儿子挑了好几个,他都不满意?” 祝星渊呵了声:“他是怎么个不满意法?” 那些个被这短命鬼糟蹋的还活着的女孩子,沾染了鬼气,就因为去算了个命,所以她们活该被这短命鬼挑挑拣拣?它也配? 玲珑走到窗户边,感慨了一声:“今天阳光可真好。” 说完刷的一声拉开窗帘,那被祝星渊撕成两半的鬼魂连哀嚎都没来得及,便在阳光中化为了灰烬。 夫妻两个都要疯了,眼睁睁看着儿子灰飞烟灭,张牙舞爪地朝祝星渊扑了过去,显然在他们眼里,祝星渊便是他们的仇人,只可惜还没来得及靠近,便僵在原地动弹不得,祝星渊将被撕成两半的符纸点燃,面无表情:“不是没有儿子,很孤单?没有人传宗接代?” 他说着,双手结为术式,人生得如神祇俊美,手指修长,就连结术式的动作都无比高贵优雅,夫妻俩只觉得心口位置似是被什么东西击中烙了印记,随后便听见那戴着单片眼镜身着长衫的青年说:“祝你们子孙满堂,阖家欢乐。” 玲珑又开心起来,她捂着嘴偷笑,祝星渊喊小方小何来送客,夫妻俩被心口那烙印弄得惴惴不安,想再闹腾,却又仿佛受制于人,祝星渊只看了他们一眼,他们便大气都不敢喘一下了。 更糟糕的事情还在后头。 两人上了车子,女人随口抱怨说:“怎么有个小孩儿啊……” 话没说完,两人齐刷刷往后座看去! 果然,那里正坐了个浑身青白没穿衣服的小孩,发现夫妻俩看得到他后,冲两人咧嘴一笑——露出黑色锯齿般的上下两排鬼牙,没等夫妻俩尖叫,小鬼身边又多出个上了年纪的老鬼,看起来非常苍老,皮肤看起来宛如风干的橘子皮,咧嘴笑的时候,好像只有一层皮在动,恐怖至极。 “星渊真善良。” 算命馆里,玲珑趴在祝星渊背上,“那对夫妻太可怜了,好不容易得来的儿子就这没了,可星渊却给他们送了新的亲人,真是太善良了。” 祝星渊面不改色道:“希望他们家里住得下这么多人。” 太坏了。 玲珑想,可是她很喜欢~ “那个算命的网店,不能让它再开下去。”除此之外,还有被糟蹋的灵魂沾染上鬼气的女孩子,按理说鬼魂是没有能力与活人交|媾的,可昨天晚上那个鬼魂却拥有凝聚成实体的能力,不仅如此,还想要占据祝星渊的身体,让它被阳光晒得灰飞烟灭,祝星渊觉得也太便宜了它一点。 “还有那个转发抽奖!”玲珑想想都生气,“我要让他们重新给我算一次!” 祝星渊莞尔,反手贴住她的腰肢,免得她从他背上摔下去,“似是这等结阴婚的手段,阿婆从没说过,乡下也有这样的事,但从没有拿活人结阴婚,且死人还能与活人发生关系的。” 其实他心中隐隐有个猜测,只是没什么把握,也并不确定,便不好同玲珑说,而且…… 他想要保护她。 哪怕知道她很强大,也许并不需要自己的保护,但祝星渊还是想要竭尽所能地去保护她。 “说起来,那个鬼魂身上有一种很腐烂的气息,它又不是死了很多年的老鬼,按理说不应该味道这么重的。”玲珑搂着祝星渊的脖子,还试图咬他耳朵玩,“那是只有寿数已尽,却仍然凭借外力滞留人间的人类才会有的味道。” 有了玲珑的肯定,祝星渊便道:“想来便是那个被我拒绝的咒术师了。那人心胸狭隘,睚眦必报,我本答应他为他续命,却又临头反悔……” 他皱眉:“他不会善罢甘休。” “谁怕谁呀,有本事让他来啊,我保证不把他的狗头打断。”玲珑野蛮地说,成功把祝星渊逗笑了。 玲珑点开之前自己收到的那条中奖通知私信,恶狠狠地发了个满是威胁的表情过去:“拿我的生辰八字去配阴亲?等死吧你!看我怎么收拾你!” 凶神恶煞的,还挺有架势,这家店的微博有好几十万粉丝,每个月一次的转发抽奖,还有购物网站上算命的成交次数,不知道获得了多少免费的生辰八字,又拿到了合适的八字,又赚了客人的钱,简直无本万利。 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办呢? 祝星渊认为应该报警。 这事儿往小了说是传播封建迷信,往大了说就是邪|教害人,真不巧,原主虽然嗜钱如命六亲不认,但正因为有真本事,所以人脉还算广,而且来找他求助的也不都是心有所图的坏人,其中还真有几位在警界工作的大佬,对于那些见识过玄学术数的人来说,他们更愿意相信这个世界上存在着一些科学无法解决的事,并且愿意相信祝星渊。 毕竟原主虽然伤天害理的事干了不少,却知道掩藏,这面子目前还是挺好使的。 那家算命网店迅速被查封下架,微博也被销号,官方还发出通报,说这家算命网店私下贩卖客户信息所以才被查封,同时也呼吁广大群众保护好个人隐私,连带着掀起一股自己网购后天天收到各种垃圾广告信息的吐槽风,这也是令人始料未及。 大多数人的证件号码都是阳历出生年月,有些还有偏差,因此这家网店才会要生辰八字,毕竟卖生辰八字可比给人算一卦来钱快啊,至于这生辰八字卖出去了干啥用,他们可不管。 网店店主被抓后,祝星渊才从警方口中得知,这家网店只有两人,一个是店主一个是客服,两人还兼职打包跟发货,问他们为什么要卖生辰八字,两人支支吾吾,最后招供说是一开始他们店的生意并不好,毕竟两人谁都不会算命,就是看网上的星座性格之类的胡编乱造罢了,算得不准,客人自然不多。 但一次偶然,店主在网上遇到一个人,那人说要和他谈个买卖,他可以帮助店主提高算命的精准度,代价是店主要把收集来的生辰八字以及客人信息交给他。 店主也没多想,这年头,电商卖客户信息什么的多的是,虽然说是违法,但谁手机里一天不得收到个几条垃圾短信啊! 于是网店爆红,他也从中尝到了甜头,又不是卖他自己的私人信息,他当然不在乎。 谁知道这一回就翻车了,到现在店主都没闹明白自己是犯了什么罪。 被贩卖掉的生辰八字及个人信息,最终都送到了祝星渊手中。 一家算命店,来光顾的客人最爱算的,无非便是姻缘与前程,店铺越有名气,来的人就越多,其中不乏年轻的父母为自家的孩子算名字测吉凶,而要算这些,就得提供孩子的生辰八字。 就像是修士夺舍需要合适的身体才可以,鬼要附身于人也需要契机,尤其是续命延寿这样为天理所不容的法子。 祝星渊的眉头深深蹙了起来,“那人……” 玲珑想起那对奇葩夫妇所说:“那夫妻俩说他们是花了大价钱才请到的高人给儿子结阴婚,我原本还以为是什么高人呢,原来高人也需要钱啊。” “他自然是需要钱的,否则如何掩饰那一身腐烂的臭味?”祝星渊厌恶这世上该消散却不肯消散的亡灵,如果生命没有尽头,那么新生也将毫无意义。“想必这让死人碰活人,也是他想出的法子,据说他乃是一流的咒术师,否则我也不会变成这样。” 是的,言语间,他已经又变成圆滚滚胖乎乎的小星渊了。 玲珑原本趴在他背上,现在他坐在她腿上,两条小短腿都够不到椅子。 玲珑从没没有问过那个咒术师对他下了什么咒,为何没有危及到他的生命,只是让他变大变小变漂亮。 这世界上每个人都有无法言说的秘密,玲珑从来不会强求,也不会生出多余的好奇之心。 只是连那咒术师可能也没想到,最适合那短命鬼的阴婚对象的生辰八字,居然是玲珑的。虽然这生辰八字是假的,可龙女一言九鼎,出口即真,到底还是让那短命鬼找了过来。 原主与名叫也猜的咒术师相谈甚欢,毕竟两个人从某种角度上来说,都属于那种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人渣,除了自己,视他人的性命于无物,甚至比起原主,也猜更享受这种操控他人命运的快感。 但也猜比原主倒霉多了,原主顶多是断子绝孙,也猜却是年纪轻轻便垂垂老矣,四十岁的时候更是宛如耄耋老人,他对金钱女人权势都没有兴趣,他就是喜欢玩弄他人,看他人不幸,看他人流泪,自己从中获取快乐。 也正因此,上天注定了他的短命。 也许他帮助那对夫妻的短命鬼儿子,也是生出了兔死狐悲的凄凉之感。任你在人间如何能耐,这条命最终还是握在上天手中,老天爷让你生,你便生,老天爷让你死,神仙都留不住。 也猜愤恨于这种束缚,穷尽一生都在寻求续命延寿之法。 他听说了祝大仙的赫赫威名,便找上门来,二人相谈甚欢,原主虽然对他人的不幸不感兴趣,却也从来不在乎别人的死活,也猜答应要教他咒术,他便答应为他续命。 只可惜,交易进行到一半,祝星渊出现了。 被迫中止的不仅仅是交易,还有也猜本可以延续下去的生命——他怎么能不恨祝星渊?本来可以活下去的,结果这人却出尔反尔,害得自己即将死去,那么在死去之前,他除了要努力让自己活下去,还要把祝星渊也拉入这地狱中来! 凭什么都是男人,都是邪门歪道,自己便要死了,祝星渊却还好端端活着? 这不公平! 祝星渊与也猜不欢而散,对方撂下狠话后便一直没有动静,可祝星渊不曾掉以轻心,他深知也猜宛如饿狼,盯上了猎物便不会撒口,宁肯在暗中监视,也要一击致命,所以他也很谨慎,算命馆虽然没有诛杀鬼魂的术式,却能阻拦住人类,也猜虽然是咒术师,可没有获取祝星渊身体发肤的方法,也拿他无能为力。 也猜做事只凭自己高兴,从来不管别人怎么想,别人越痛苦越不幸,他就越开心。 而现在,他想要祝星渊痛苦,想要祝星渊不幸。 以此来报复这个人夺走自己的生机,这是欺骗他的代价。 算命网店被关闭后,祝星渊通过警方联系到了几位还活着的女性受害者,为她们驱除了鬼气,然而在这些被卖出的生辰八字中,有好些个已经死了。 也猜可不仅仅只做了这一桩买卖。 难道世上就只有祝星渊会巴结讨好那些大人物,借他们的势?他不觉得自己比祝星渊差上多少! 而且自打祝星渊接手算命馆后,他不做任何有悖道德与法律的事,你想算算命看看风水买个幸运符转转运可以,但若是求名求利求人心,他是不会点头的。 也猜却没有这方面的顾虑,他用起咒术来毫不顾忌会不会伤到无辜的人,又会不会有人因他而死,他不在乎这些,他只想要祝星渊痛苦,要祝星渊后悔。 所以他与某些人简直是一拍即合,哪怕那对夫妻老实交代,祝星渊也仍然未能得知也猜如今的下落。 他甚至故意做一些对自己根本没有益处,却能恶心到祝星渊的事,这种玩弄猎物的感觉让也猜十分兴奋,他若要杀一个人,决不会干脆利落地给对方一个痛快,还是要千般百般的折磨,要对方生不如死! 然后他很快发现,对祝星渊来说,原来最爱的不是钱,而是一个女人。 一个美丽、鲜活的如同太阳的女人。 也猜这辈子都对女人没什么兴趣,他倒是使用过女人作为施展咒术的工具,当然了,他对男人也没什么兴趣,他只是喜欢看别人不幸,看别人疯狂,以此来满足自己心中的空虚。 人活着就不能有弱点,有了弱点,就会变得不堪一击,这个道理,也猜原本以为祝星渊懂,没想到他不懂。 但是想要接近玲珑是很不容易的,因为她很少从算命馆里出来,即便出来了,祝星渊也总是守护在她身边,也猜并没有十成十的把握,所以不会轻举妄动。 他虽然对女人没兴趣,却很了解女人,这是世界上最软弱、最可笑的生物之一,你只要稍微装一下可怜,她们那泛滥的同情心便立刻发挥效用,甚至都不会防备你,想要帮助你,连自己的安危都忘记了。 多亏她们如此软弱,他才以此捕捉了好几个用得上的“猎物”。 想来,祝星渊的女人也会如此,毕竟祝星渊突然改变后不久她便出现了——想在心爱的女人面前做个好人?洗心革面? 不不不不不不,坏人就是坏人。 874|第七十七片龙鳞(七) 第七十七片龙鳞(七) 玲珑基本不会出门, 就算出门了, 无论大星渊还是小星渊,也都会陪在她身边,像是单独出门这种事情少之又少,所以也猜怎么都找不到机会实施自己的计划,但他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不管怎么说,他都不可能一个人老老实实的去死,得拉个垫背的才行! 凭什么自己宛如阴沟里的老鼠,又老又丑,人人喊打, 连行走在太阳下都不敢, 每个见到他的人都会露出异样的眼神,祝星渊却能过那么好的日子? 住着豪华地带的大房子,来往一些有权有势的大人物,自己又高又帅又年轻,身边还有个不离不弃的女人……只是想想,也猜都嫉妒的眼睛泛红! 如果他不能取而代之, 那就要摧毁! 算命馆来了客人, 小何出去跑腿了, 小方守着门,玲珑想吃冰淇淋,算命馆对面就有一家甜品站,因为离得很近, 她自告奋勇出来买。 祝星渊想跟着她还被她凶了,真把她当成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姑娘啦?什么你猜我不猜你猜我猜不猜的,再来几百个也不算什么。 甜品站的小哥哥都很熟悉玲珑了,因为她经常来买冰淇淋,不过身边要么跟着个安静俊美的青年,据说是对面算命馆的馆主,要么就是怀里抱着个软萌的小朋友,据说是她的儿子。 像是今天这样一个人前来还是头一回。 哪怕知道这位大美人名花有主,小哥哥还是忍不住红了脸,“那、那个,请问你有什么需要吗?” 玲珑仰头看着菜单:“出新品了呀。” “是啊。”小哥哥羞涩地回应,大部分人对美人都没有觊觎之心,只是单纯的欣赏罢了,“新品第、第二个半价哦!” 玲珑笑盈盈地说:“麻烦给我四个!” 她一个,大星渊一个,小方小何各一个,小哥哥做甜筒做得很快,放在纸袋里,玲珑一手拿着一个,另一手提着纸袋,跟小哥哥说了再见,旁边有个衣衫褴褛看起来很可怜的老乞丐伸出手似乎是想拦住她要点钱,她就跟没看见一样,直接踩在了人家手上,扬长而去。 这么美丽的人,就算她一点爱心都没有,又怎么样呢?美人总是有特权的。 老乞丐不是别人,正是也猜。 他自以为很了解女人,女人是天底下心最软的生物,你只要稍微扮一下可怜,她们就会无休止的开始泛滥那可笑的同情心,只要这女人跟他搭话,哪怕有一瞬间,他也有办法把她带走,偏偏她看都不看她一眼,而是理直气壮踩在他手上路过了,还完全没有察觉,连回头道歉都没有! 不愧是祝星渊的女人!两个人都是一样的冷血! 完全不知道自己被贴上冷血标签的玲珑回到算命馆,分给小方一支冰淇淋,由于小何还没回来,所以她帮小何吃掉了,由于大星渊还没有招待完客人,所以她帮大星渊也吃掉了,最后祝星渊送走客人出来找她时,就看见她身边放了两个甜筒壳子,手上还拿了一个正在舔。 他走过来,低头一口咬住她舔了几口的甜筒,直接咬走一大半,玲珑气得立刻跳了起来要打他,他咬走这么一大口确实太冰了,导致嘴唇都变得纷纷泛白,玲珑直接踩到椅子上,搂着祝星渊的脖子就亲了过去。 说是亲,反倒蛮横得很,霸道又不讲理,祝星渊紧闭嘴唇不肯张开,她就咬他,那强势的劲儿,看得小方目瞪口呆,连忙低头狂念非礼勿视非礼勿视。 “……不可以吃太多冰的。” 玲珑舔了舔嘴角,哼道:“我又不会肚子痛。” “那也不可以吃太多冰的。”祝星渊把她拦腰抱起来,玲珑顺势圈住他的脖子,“虽然知道你不会有事,但还是忍不住要担心,别让我担心,好不好?” 她嘟起嘴,一副很不高兴的样子,祝星渊又哄了她好久,答应她明天可以再吃一个冰淇淋,才让她高兴起来。其实他哪里管得住她,又哪里舍得去管她,是她愿意让他管,愿意珍惜这份心意,祝星渊也明白这一点,所以大部分时候他都是很好说话的,对玲珑几乎是予取予求。 玲珑顺势道:“对了,刚才我买完甜筒,有个身上很臭的人趴在地上,好像想拦住我,但是被我踩了一脚。” 她想了想,又形容道:“没注意看他的脸,不过那种臭味,就是身体腐朽灵魂未灭的味道。” 祝星渊立刻起身:“我出去看看。” “我跟你一起去!” 但是那个老乞丐当然已经不在原地了,祝星渊还特意去问了甜品站的小哥,小哥想了半天才说:“哦你说那个乞丐啊,以前从来没见过,好像是今天刚来的,不过走了,我刚才还奇怪呢,咱们这地段人多,来买甜筒的女孩子也多,基本上都会给他一点钱,不知道他怎么走得那么快。” 别看人家是乞丐,说不定换了衣服比你都有钱。 这年头没多少人愿意相信乞丐了。 祝星渊来到那老乞丐趴着的地方蹲下,除了气息没有留下任何东西,想起也猜的行事作风,祝星渊眼神冷凝。 他再三跟玲珑确定,没有他的陪伴不可以一个人出门,更不可以乱跑,玲珑乖乖点头,抱住他的腰,在他怀里仰起头:“放心吧,就算他敢来,我也会揍他的。” 她还没把什么也猜放在眼里。 祝星渊道:“知道你不怕,但没必要让你亲自动手。” 他也不怕也猜,只是更厌恶这个人待在阴暗的角落里盯着他们的生活,真是令人恶心。 两人谁都没把也猜放在心上,任也猜如何筹谋划策要弄死他们两个,仍旧照常过自己的日子,倒是也猜,藏在黑暗中无时无刻不盯着祝星渊与玲珑的生活后,那股怨毒之心,渐渐被嫉妒充满,尤其是祝星渊——他凭什么这么幸福?! 都是被上天抛弃的人,凭什么祝星渊就能活得这么好? 他应该跟自己一样,被拉入泥淖,一辈子不能翻身才对! 可是瞧瞧啊!祝星渊他过得那是什么样的日子啊!跟置身天堂有何不同?!再瞧瞧自己,也不过四十岁的年纪,却如耄耋老人苍老憔悴,走在路上只能接受行人恐惧的眼神,像过街老鼠一样惶惶不可终日,不知道自己还能活上多久,生怕这天晚上闭上眼睛,第二天便再也醒不过来。 谁不怕死呢? 不想死啊。 就算是这样赖活着,也不想死。 祝星渊笑得多开心啊,他的女人多美啊,他们那么幸福,对从来没有拥有过幸福的也猜来说,比长寿更让他嫉妒! “师父!师母!大事不好了!师父!师母!” 守门的小方从门口捡起一封信,看了两眼后大惊失色,一边朝祝星渊办公室狂奔一边大叫,结果刚进去就看到他家光风霁月的师父以三岁稚童的状态躺在师母腿上,好像是在让她掏耳朵,两人对于他的鬼吼鬼叫没有丝毫反应,只是很淡漠地丢了个眼神过来。 小方顿觉自己应该出现在车底,不应该出现在车里。 不过现在不是说这个的时间:“师父师母!小何出事了!” 他连忙把手上的信送过去,小星渊伸出胖胖的小手掌:“别靠过来,你拿在手上就行。” 上面只写着如果想要小何毫发无损地回来,就在今天晚上九点钟到郊外某地见面,地址十分精确,落款是也猜。 这信纸被也猜碰过,无论是小星渊还是玲珑都爱干净,并不是很想碰。 小方急的团团转:“师父师母,这、这怎么办啊?” “又不是你被抓了,你着什么急。”玲珑摁住腿上的小星渊不给动,继续给他掏耳朵,其实他干净得很,只是她闲着无聊一定要给他掏,反正这么亲密的事情做起来也很舒服,小星渊被弄得昏昏欲睡,“不用担心,晚上我跟你师父会过去的,你把算命馆守好就成。” 谁叫他俩总是形影不离,也猜找不到机会,自己又快要嗝屁了,临死之前还不狗急跳墙一把,难道要死后再来找他们算账? 小方见二人淡定冷静,心中也生出无敌的信心来:“是!我相信师父跟师母!” 玲珑瞧着小方走远,低头道:“你这两个徒弟,脑子好像都不是很灵光。” 这么久了,连自己师父换了芯子都没瞧出来,不过换个方向想,也是原主伪装得好,明明就是死爱钱,却在两个徒弟面前还要装好人,小方小何是从村子里跟他出来的,老家都没什么亲人,对原主也都掏心掏肺,可惜原主只是看中他们人傻老实又忠心,除了管吃管住,不仅不教什么本事,连工资都不发,还是祝星渊来了之后给发的工资。 因为约的是晚上九点,早一分钟都不行,玲珑与祝星渊掐点而至,见来人只有那个女人和一个小孩,也猜先是狂笑了一通,然后问祝星渊:“你这副模样也敢来?” 当初他与祝星渊不欢而散,便对他下了咒,没想到这人居然一直不死,还能活到现在。 玲珑左右看了看,也猜跟他们约见的地方是一栋私人别墅,里头布置的金碧辉煌的,很像是也猜这种没享过福所以一朝得势便品味庸俗只想堆砌值钱宝贝的人,不过说实话玲珑也蛮喜欢这个风格,因为全是亮晶晶。 而在大厅中间,摆着一个祭台。 那家算命网店所接待的客人除却年轻女性外,最多的算命对象都是年纪不大的小孩子,也猜帮助这家算命网店出名,条件是要客人的生辰八字,为的不是别的,正是要给自己续命。 他与原主臭味相投相谈甚欢,原主便告诉了他续命之法,也猜根本不在乎几十个小孩的性命,只要自己能活下去,别人是死是活跟他有什么关系? 可惜术业有专攻,他是咒术师,并不擅长玄学,因此即便收集够了七七四十九个小孩的生辰八字,也不知道要怎样才能为自己续命。 祝星渊不肯帮他,他也只能自己尝试,奈何各种各样的方法他都试过了,全都不行,于是也猜认为这全都是祝星渊的错,是祝星渊导致了今天的一切,如果他活不下去,祝星渊也必须得陪他一起死! 玲珑听完了他这番反派死于话多的长篇大论,由衷感叹道:“你对我的星渊是真爱啊。” 小星渊皱起淡淡的眉毛,显然并不乐意跟也猜这样的人捆绑到一起。 “不过我注意到了哦。”也猜嘿嘿一笑,指了指祝星渊,又指了指玲珑,“你这个女人,不是一般人吧?” 祝星渊冷冷地看着他,小何正躺在那个祭台上,手脚被束缚,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小孩被捆绑着丢在四周,也猜桀桀怪笑,“今天你帮我续命,我就放你的徒弟走,否则……不管是你的徒弟,还是这些小孩,都要死!你不是自诩是个好人?那你肯定愿意为他们牺牲吧?!哈哈哈哈——再不济,你把你的女人给我,我就把这些人全还给你!” 小星渊两只手巴着玲珑的手臂,被她抱在身前,对这狗皮膏药般盯着自己不放的也猜烦得不行,他的时间很宝贵,根本不想浪费在这样的蛆虫身上,偏偏这些蛆虫总是要叮着他不放! “那你就错了。” “什么?”也猜以为自己听错了。 “这些人的死活我通通不放在心上,是无辜也好,不无辜也罢,他们如果死了,那都是你造成的,是你下的杀手,我为什么要惭愧和后悔?”小星渊的声音奶里奶气,却透着极致的冰冷,“我只会把你大卸八块,挫骨扬灰,给他们报仇。” 也猜不敢置信地瞪着他,这说得还是人话吗?!“你敢!我不信你真的不在乎他们的生死!” “你可以试试看我敢不敢。” 但也猜终究不敢试试看,因为在他找上祝星渊之前,就知道这人六亲不认冷血自私的性格,虽然装了一段时间的好人,但江山易改本性难移,生死关头,谁还在意那点脸面? 也猜口风一转:“事已至此,难道你还不愿意跟我合作?我们之前的约定现在也仍然有效,只要你帮我,我——” 祝星渊没理他,问玲珑:“到了么?” 玲珑点头:“应该就到了。” 这两人跟打哑谜一般,也猜还没弄明白怎么一回事,外头已经传来了警铃声,他脸一黑:“祝星渊——” “我可是守法公民,从来不做触犯法律的事。”祝星渊挂在玲珑身上如是说,“你绑架了我的徒弟,又绑架了这么多小孩子,如此情节恶劣的绑架案,我一个公民怎么处理?当然得交给警察了。” 也猜面部扭曲:“你——” 原本他想的是与祝星渊斗法,虽说祝星渊很强,可他身边终究有个需要照顾和保护的女人,自己手上还有一堆人质,就算赢不了,带着祝星渊同归于尽是肯定能做到的,可谁知道这家伙居然根本不跟自己打,而是报警了! 这种事让警察掺和进来,难道祝星渊不怕他自己的所作所为被公布于众?他自己也不怎么干净吧! 没等也猜说完话,警察已经冲进来了,也猜想看的场面并没有看到,因为祝星渊几次与警方合作,如今双方关系良好,在警察眼中,祝大仙可是个大大的好人!不仅每次都英勇举报恶意罪犯,警方求助他的时候他也从不含糊从不收费!这是怎样善良正直的人啊!真是令人钦佩! 相比较而言,又老又丑还臭的也猜就没那么好的待遇了,他是咒术师,身上刻满了咒术纹身,还穿了鼻环舌环,别怪大家以貌取人,真就放在祝星渊旁边是两个画风,本来就丑,还整个奇装异服跟个乌鸦似的,看着就辣眼睛,不废话铐起来再说! 也猜哪里愿意束手就擒?他心念一动,立时发现了不对劲,他居然动不了了! 怎么回事?! 整个人像个木头一样杵在那里,别说还手,连逃走的机会都没有,把他铐起来的警察还嘀咕说没见过这么懂事的犯人,知道跑不掉了就老老实实被抓。 也猜恨不得破口大骂! 小何与那些孩子都被解救下来,听说也猜的目的是抓这些生辰八字与自己相同的孩子来续命,警察们纷纷咋舌,还有人好奇地过来问祝星渊是不是真的,已经变回大星渊的祝星渊平静地回答:“自然是假的,生老病死人之常情,世间万物都会消亡,这是自然规律。” 警察们点头,对嘛,所以真的搞不懂这些弄邪门歪道的人到底图什么,牢饭真就那么好吃? 出乎意料的是,被抓获的也猜坚持要见到祝星渊才肯招供,而当祝星渊进入审讯室后,外头观看审讯的人警察们却突然发现没了声音。 审讯室他们也进不去,只看见也猜像个疯子一样用戴着手铐的双手捶着桌子,而坐在他对面的祝星渊神色淡漠,丝毫没有激动,只是偶尔说了几句话,便让也猜茫然不已,半晌,跌坐在椅子上,像是失了魂一般,再不能言语。 玲珑也在外头等着,祝星渊出来时她什么也没问,祝星渊离开时也不曾回头再看也猜一眼。 当天夜里,玲珑在他怀中熟睡,祝星渊却睁着眼睛。 有一些事……他没有同玲珑说,是不知道要怎么开口,也不知道如何解释。 他是谁? 他从哪儿来? 他为什么会变成现在这样? 他自己也不知道,但有一点,也猜说对了。 审讯室里,也猜神情狂热:“你不是人类,对吧?你不是人类?你是谁?怎么样才能变成你这样?” 他当初施加在祝大仙身上的咒术可不是变大变小这么简单,可祝星渊非但没有死,没有开始腐烂,反而只是出现了这么一点小小的状况,而且据他观察,祝星渊维持大人形态的时间越来越长,就好像他的身体在自动修复! 什么样的人能够自动修复? 也猜对自己的咒术非常有信心,他从来没有输过,祝星渊是唯一一个。 祝星渊却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只是说:“万物终有消亡之日,我也是如此,所以你无需激动,我也什么都不会告诉你。” 怀里的玲珑动了动,祝星渊温柔地拍着她的背,她便又沉沉睡了过去,呼吸平缓。 和他不一样,玲珑总是充满活力的,世界上好像没有什么事情能让她烦忧,能让她不快乐,这样也很好,祝星渊觉得,他从来都不希望自己能够影响到她的喜怒哀乐,快乐的人就应该永远快乐,不问前程吉凶。 只有朝夕。 两人在这个世界共同度过了几十年,玲珑从来没有觉得厌烦过,留在祝星渊身边让她感到很高兴,而对她来说,与祝星渊在一起的年年岁岁,都还太短暂了,于她时间都已失去意义,有时候一个沉睡便是许多世界的新生与灭亡,因为得到的时候很快乐,所以她从来不去考虑失去。 因此也不会因失去而难过。 无论祝星渊能够存在多久,她都愿意留在这片温暖的爱里。 天色将晚,蔚蓝的海边,两人依偎在一起,海风吹拂起两人的长发,波涛声、风声、海鸥的鸣叫,交织出另外一个璀璨而美丽的世界来。 祝星渊似乎也很喜欢大海,不过他很少靠近,只是远远地看着,仿佛知道自己不能拥有,于是从一开始便克制着贪念。 人类欲壑难填,总有着无穷无尽的渴望,他以人类的身份存活在世上时,从来不会如此。 他深知万物生长自有规律,死亡与消失都是无可奈何的事,正因为会失去,会死亡,得到与新生才能如此珍贵,才更需要被珍惜。 “下个世界见。” 他呢喃的声音消逝在风中。 大海惊起波涛,湛蓝的海水远远望去似乎与天地交融在一起。 “下个世界见。” 玲珑这样回答他。 875|第七十八片龙鳞(一) 第七十八片龙鳞(一) “听说没有?老祝家那小的, 就读书读愣了的那个, 从外头带回来个漂亮媳妇!哎哟哟,那长得可真是俊啊,跟天上的仙女儿似的!” “谁知道是不是大户人家逃出来的啊,我看那妖妖娆娆的样子,就不像是正经人家的姑娘!” “那可说不定, 老祝家那小的读书虽然不行,但长得是真好,就不兴人大户人家的小姐看上他?” “瞧你说得跟真的一样,还大户人家的小姐,真有大户人家的小姐瞧上祝家小四, 我头都给你剁下来!” “诶, 不是,那养在老祝家的翠云,不是说就是给祝家小四的童养媳吗?这祝小四带了个漂亮姑娘回来,这翠云咋办啊?” …… 大石头村的村民们聚集在一起议论纷纷,农家人忙活完自家那一亩三分地便没别的事情,凑在一起说说话, 平时没什么娱乐, 大石头村又这么点地方, 村头晚上打了孩子,不出半盏茶的工夫就全村都知道了,更何况是祝家这样大的事? 说起祝家,这祝老爹是村子里出了名的勤快人, 娶的婆娘年轻时候也是泼辣至极,这婆娘争气,一气给他生了四个大胖小子!分别是祝老大、祝老二、祝老三跟祝小四,老大老二老三都已成家,年纪最大的祝老大如今娃娃都三个了,惟独祝家小四,因为祝老娘怀他的时候晚,比三哥还要小几岁,今年也才十六。 这祝小四小时候特别聪明,祝老爹就把他送去私塾念书,先生也夸他读书有天赋,可惜年年下场考秀才年年不中,到现在连个童生都不是。如今又是到了成家立业的年纪,十里八乡的一听说祝家小四,那是家家户户不敢嫁闺女! 祝家其他三个儿子好歹都是壮劳力,能干活能吃苦的,祝小四能干啥?瘦得跟个片木板子似的风一吹就折了! 祝老爹跟祝老娘心善,捡了个个丫头片子回来,因为自家也没闺女,就把这丫头片子当闺女养,给这丫头取名叫翠云。 翠云比祝小四大一岁,生得白净秀气,村里人打小开玩笑说她是祝家给祝小四的童养媳,祝家二老慢慢也认同了这一点,谁知道这天祝小四去私塾读书,回来却带了个貌若天仙的姑娘! 外头村子里的人在讨论,祝家此时也因祝小四这行为掀起一阵风暴,其中尤以祝老娘为首,坚决不赞同祝小四娶这姑娘为妻! 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瞧那胳膊腿儿细成啥样了?能有翠云壮实?有翠云屁股大?袅袅娜娜柔柔弱弱的,哪里是干活的人啊! 可惜祝小四非常坚持,并且再三向祝老爹祝老娘表明自己决不会娶翠云为妻,气得祝老爹抄起扫把要揍他,被祝老娘拦着了嘴里还不停地骂:“你不娶!你现在说不娶!以前你怎么不说!村里人都知道翠云是给你的媳妇,你说不要她了?你还要不要她活了,啊?老子送你去读书,就让你读成这样?早知道老子把你摁死也不养活你!” 祝星渊跪在地上,轻轻叹了口气,“爹,您听我说。” “老子不听!”祝老爹暴躁极了,都说父母疼幺儿,爷奶爱长孙,这话一点不假,但在祝家,哪怕是祝老大媳妇王氏生了俩儿子一闺女,这长孙长子的地位在老两口这也比不过幺儿祝小四,正因如此,祝老爹才生气。 “四儿啊,你跟你爹认个错道个歉,咱把那姑娘送回去,你跟翠云成了亲,往后好好过日子成不成?”祝老娘到底是疼儿子,过来跟祝星渊说,“你看你带回来那姑娘,身娇玉贵的,咱农家咋养得起?你也不说她的来历,这无父无母的,来路又不明,你不能怪你爹不应这门亲事啊!” 祝星渊却跪在地上不肯起来,仍旧坚持要娶,但不娶翠云。 祝老爹高高挥起扫把,却没舍得落下,边上的翠云一直在默默流泪,她打小就知道自己是给小四的童养媳,也一直把自己当成小四的媳妇来看,眼瞅着小四该成家了,结果他却突然说不娶她了! 这咋能行呢?她要是不嫁他,那还能嫁谁? “祝小四!老子跟你说!”祝老爹气得把扫把往地上狠狠一摔,“你要娶那来历不明的姑娘,行!你从家里给我滚出去!以后别认老子当你爹!你以后自己过日子的日子去!没人管你!” 这个威胁一出,连祝老娘都惊呆了:“他爹,你说啥呢?你把四儿赶出去,他一个人咋过?” “爱咋过咋过!想咋过咋过!他不是眼里只有那姑娘,不把爹娘的话当回事吗?那你们自己过去!”祝老爹气呼呼的。 看出来他说得都是气话,只是想逼着祝小四听话,把那姑娘给送走,再老老实实跟翠云成亲,生个大胖小子传宗接代延续香火,要是能考上秀才那就更好了! 谁知道那挨千刀的祝小四,居然二话没说朝二老磕了三个头,爬起来就往外走。 祝家人都看傻了,翠云也忘记了哭泣。 那天仙般的姑娘坐在院子里的一把椅子上,正无聊地戳着地上的蚂蚁玩,屋子里的争吵她当然听到了,只是没有参与而已。 祝星渊从屋里走出来,握住她的手,回头冲二老说:“请恕儿子不孝。” 不是,这几个意思啊? 祝老爹一脸懵逼,祝老娘急了,追上去:“四儿你干啥去?” “爹不同意我娶她,让我从家里滚出去,那我就滚了。” 祝老娘又急又气,眼泪差点没掉下来:“你爹啥意思你不知道啊?他那是赶你走吗?他那是——” 话说了一半又给咽了回去,小儿子身边那纤细婀娜的姑娘好奇地朝她看过来,生得真是美极了,美得祝老娘都觉得在她面前大呼小叫是不对的,充满了亵渎仙人的惶恐感。 祝老爹在里面又吼:“让他滚!有本事就别回来!别认我这个爹!” 祝老娘拦不住,眼睁睁看着小儿子牵着那姑娘走了,她年轻时泼辣无比,到老反倒脾气温和了许多,祝老爹则一辈子都是那炮仗德性,换作平时祝老娘也都顺着自家老头子,可幺儿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你把他撵出去,他一个人咋过日子?所以祝老娘无视了祝老爹的怒吼,追了上去,“四儿!四儿!” 祝星渊在离家门口不远的地方给祝老娘拦住,她大约四十岁左右?也许还不到四十,古代平均寿命低,又生在农家,每日都要做活,一大家子都要靠她打理,劳心费神,所以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要苍老憔悴许多,她抓着祝星渊,舍不得放他走,祝星渊轻叹了口气:“娘,我喜欢她,除了她之外,不想娶别人。” 祝老娘不由得看向小儿子身边的少女,她看起来年岁不大,十五六岁的模样,生得是眉目如画精雕细琢,一看便是富贵人家娇养出来的姑娘,哪里是他们家能养得起的! 对于祝老娘含泪的打量,玲珑没有畏首畏脑,而是冲她露出了一个笑容:“您不喜欢我吗?为什么呢?难道我不比您随随便便挑个姑娘跟星渊成亲来得好吗?” 真要说外貌,那别人自然比不得她,可谁家娶媳妇是看外貌呀?都是看勤不勤快,能不能干,就跟祝老大三兄弟娶的媳妇一样,虽然模样一般,但干活都是一把好手,否则家里哪里来闲钱送祝小四去读书? 说实话,祝小四考了好几年秀才,连个童生都还不是,几个哥哥没有怨言,嫂子们心里也开始不舒服了,读书那是多大的一笔开销,他们家一年又能赚几两银子? 根本就是收入与付出不成正比的事儿!家家都有儿女要养活,可没有说兄长还要养活弟弟的道理不是? 因此大家都盼着祝小四早日跟翠云成亲,把心给定下来,不适合读书就别读了,考不上秀才,在地里刨活一样能养活自己,以后要是祝小四成亲有了儿女,难道还要靠几个哥哥养? 十里八乡的都知道祝家幺儿考了好几年连个童生都没考上,谁都不愿意把女儿嫁过来,你要真是秀才公,那倒还罢了,可你没考上啊是不是?谁也不想把女儿嫁过来,不能贴补娘家不说,还得朝夫家搬东西。 翠云已经是最好的人选了。 人勤快老实爱干净,家里也能收拾,灶上田里活儿一把抓,以后就算祝小四还要继续考,有翠云照顾他,其他人也放心,这要换个身娇玉贵的,需要别人照顾的,俩人在一起生活那叫个什么事儿? 祝小四仗着自己读书,平时在家里,那是油瓶倒了都不会扶一下,见天的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这样的人,要不是个读书人,那就是个懒汉! 祝老娘被姑娘这样问,支支吾吾不知该作何回答,玲珑笑眯眯道:“您就接受我吧,不接受我的话,您的小儿子可就要跟着我走了。” 祝星渊闻言,看了她一眼,她冲他做了个鬼脸,他便低头莞尔。 祝老娘也没别的办法,她不想把小儿子赶出家门,势必就得答应这门亲事,“这事儿,娘答应了不算啊——” 祝星渊其实还挺想她老人家不答应的,这样他也能光明正大的离开这个家,跟心爱的人去过二人世界,否则留在这里,一大家子挤在一起,条件差不说,有点动静全家老小都听得一清二楚。 “您放心好了,我是良家女子,文牒路引都是有的,只是家中没了亲人,这才变卖家产背井离乡,并不是什么大户人家逃出来的。”玲珑说。 祝老娘听她说是良家女子,心中先松了口气,只是仍然犹豫,这生得也太好了,小儿子一看便被迷得神魂颠倒,日后能舍得让她下地干活吗? 就算小儿子舍得,这姑娘看起来便不是干活的料啊!而且让这样的姑娘下地,祝老娘这老婆子都觉得暴殄天物! 三人在门外站的时间久了,祝老大媳妇王氏被派出来:“娘,四弟,爹让你们进屋里去说话,说这事儿须得好好商量。” 也就是说有转圜的余地了。 祝家三兄弟虽然对爹娘一味供弟弟读书有些异议,但到底是一母同胞,自幼感情也不错,哪能眼睁睁看着除了吃饭睡觉读书啥也不会干的弟弟被赶出家门?而且看祝老爹那表情也是后悔了,心知他只是当时发怒,苦于没有台阶下,正在家里来来回回踱步呢! 于是祝老大作为长子先开口,劝了好久,祝老爹才松口说让把人叫回来,好好商议一番再说。 这回玲珑也跟着进了屋。 祝家条件是真的不怎么好,不过这也难怪,整个大石头村都很穷,祝家劳动力多,能吃饱不挨饿,已经算是很不错了。 饶是如此,玲珑一进来,没读过几天书的祝老爹也不由自主想起一个词来,叫蓬荜生辉。 他看了眼满脸柔情的幺儿,心底唉声叹气,他们这一家泥腿子,哪里养活得起如此娇贵的姑娘?这夫妻之间,又哪里是只靠情情爱爱便能延续一生的?眼下幺儿年纪小,读了书,好那些红袖添香秉烛夜话的东西,是还没有真正吃过苦头啊! 他让家里人都坐,祝老娘用担忧的眼神看了眼幺儿,与祝老爹坐在最上头,余下的儿子媳妇们一字排开,翠云也在,不过她没有坐,而是站在祝老娘身边,祝老爹火发过了,骂也骂了,语重心长地问:“四儿,你真的要娶你身边这位姑娘为妻?” 祝星渊坚定地回答:“是。” “那翠云咋办?” 翠云听到自己的名字,也不由得渴望地抬起头,朝祝星渊看来。 无疑,她是爱慕祝星渊的,毕竟大石头村就这么一个读书人,祝小四平日里又爱附庸风雅,常常摇头晃脑吟诗作对,虽然登不上什么大雅之堂,但糊弄糊弄翠云这样的村姑那是绰绰有余,但祝小四心比天高,一直瞧不上翠云,又听村里人打趣说什么翠云是他童养媳,他就更不乐意了。 他还做着蟾宫折桂的美梦呢! 可惜,他没有这个本事。 祝星渊声音平和,“我早与您二老说过,不会娶她为妻,您二老可以为她物色个合适的人家嫁了,咱们家出嫁妆便是。” 听得几个嫂子脸色都变了。 家里嫁娶,那就省了彩礼,只办桌喜庆饭就成,可要是把翠云嫁出去,家里便要备一份嫁妆,等祝小四成亲,又得再备一份彩礼,他们家是多有钱啊才能这样造?这也是为何兄嫂们都不支持祝星渊与玲珑成亲的原因。 只是爹娘还在,万万轮不到他们几个说话,因此都闭着嘴一言不发,反正不看好。 听祝星渊说不娶自己后,翠云便默默站在祝老娘身边流眼泪,她不懂事情怎么会变成这样,明明从前四儿还会跟自己说话的,最近这段时间却疏远的厉害,是她哪里做得不够好吗? 他要是不娶她,那她就是没人要的女子了。 祝老爹听着小儿子轻轻松松说出这样的话,气得又冒起火气来:“你起小到大便不做活儿,成日张嘴等吃,我且问你,你若是真跟这位姑娘成亲,日后你们的日子咋过!你还要等着人家姑娘伺候你不成!姑娘啊,你睁开眼睛看看,我家这小四,到底哪里值得姑娘你青睐?” 玲珑笑眯眯地道:“他生得俊呀。” 祝老爹听了差点儿没昏死过去! 生得俊! 那可不是吗!要不是生得俊,他跟老婆子能这么惯着他吗!都怪小四刚出生时经过村子里的那游方老道!说什么小四是文曲星下凡,当时把他们两口子给喜的,还派了几个大钱,现在想想真是悔不当初! 怎么能相信那游方老道满嘴胡咧咧! 亏他们两口子还信了! “这、这长得俊,也不能当饭吃啊!”祝老爹试图说服玲珑,“姑娘生得颜色这般好,你瞧我家,家徒四壁,吃穿都困难,哪里养得了姑娘这样的人?” 玲珑仍旧笑眯眯:“没关系,我有钱呀。” 那小四不就成了吃软饭的?! 祝星渊则道:“她会养我。” 祝老爹这回真恨不得自己当初生个叉烧,也好过这个不要脸的!他开始左右寻找能动手的家伙事儿,想揍祝星渊一顿,被祝老娘拦住。 祝老娘叹了口气:“这样吧,四儿他也长大了,有自己的主意了,这么些年,四儿没成亲,所以呢,这家也就没分,但四儿,娘跟你说,你这些年,除却爹娘供着外,你哥哥嫂子们也都花了不少心血在你身上,你吃的穿的用的,都是一大家子供养你的。可是,这供养绝没有说连你媳妇孩子一起养的,你要是真的不娶翠云,那咱们就分家。” “老婆子!” 祝老爹不敢置信地看着她,“我们俩还没死,分什么家——” “要分!再不分这家才算是真的完了!”祝老娘一反常态的强硬起来,“四儿你自己说,你同不同意?娘丑话说在前头,我跟你爹是要跟着你大哥一家的,毕竟他是长子,但分了家,爹娘以后不会再像过去那样伺候你,你们日子过得咋样,那是你们自己的事儿,你能行吗?你要是能行,那你们就成亲,你们成亲的事儿,爹娘给你们操办,但之后,便别想我们再为你当牛做马了。” 祝老娘这话是掏心窝子说出来的,这些年为了小儿子偏心这么久,不能说以后还得偏心小儿媳妇,同时也是试探,因为她了解自己儿子,别看出去了一副读书人的样子,其实最是懒散,哪怕有金山银山也不够他躺着嚯嚯的。 “这是应该的,这些年辛苦诸位爹娘与哥哥嫂子了。” 祝星渊显然非常愿意分家,别说祝老爹祝老娘不想伺候他,他也不想跟玲珑之间多出第三个人呢,尤其是这两人是这具身体的父母,百善孝为先,他总不能像是使唤下人那般使唤二老,倘若能分家,那是再好不过了。 最终,祝家人达成共识,分家。 祝星渊什么也没要,锅碗瓢盆他啥啥都不要,说是头先的那些年家里为了他付出不少,他的那份就给哥哥们平分。三个哥哥倒是想说点什么,却又被各自的妻子拉住,不让他们说。 每个人成家之后,都会有自己的生活,兄弟姐妹之间的亲情,在祝星渊看来从来都是十分淡薄的,他不以为意,祝老爹问他什么都不要怎么过日子,他回答的很是理直气壮:“玲珑有银子。” 其实不止玲珑有,他的芥子空间里也有一大堆宝贝,无论生活在怎样的世界都是饿不着的。 祝老爹再也不想跟这没出息只盘算着吃软饭的儿子废话了! 分了家,翠云的去向祝星渊完全不管,无论翠云怎样含着眼泪望着他,他也是那副铁石心肠,完全不为所动。 虽然祝星渊说自己什么也不要,但就是再怎么什么也不要,今天晚上他也得在家里住,祝老爹请了里正来做鉴证,把几个儿子都分了出去,村子里便给了新的地基,等他们自己建房子去,但祝家……现在没钱给几个儿子盖房子,所以都还住在一起。 祝星渊的房间很干净也很整洁,这归功于翠云每天不间断的擦洗打扫,祝老娘还想问祝星渊怎么安置玲珑,就看见祝星渊把人带到自己房间去了,祝老娘急得跺脚,这都没成亲,咋能睡一个屋呢?传出去不是让人说闲话吗?! 这这这这,就这还说是良家女子?哪个良家女子会没成亲就钻男人屋子里头去?! 祝老娘有心想说点什么,却见祝老爹铁青着脸,连晚饭都不给那两人了。 唉,你说娶了翠云多好,翠云勤快又能干活,不比那娇滴滴只长得好看的姑娘强? 这边一家子人还在一起吃饭,祝老大试探着问:“爹,娘,要不给四弟……” 祝老爹重重地把碗放下,“不给!给什么给!” 西屋里,祝星渊取出芥子空间里的好吃的,堆了满满一桌。 876|第 876 章 第七十八片龙鳞(二) 由于玲珑对食物的喜爱, 本来不怎么动用芥子空间的祝星渊直接在里头装满了食物,他这个芥子空间还比较高级,和冰箱一样拥有自动保鲜功能, 所以放进去的食物拿出来时还是原样,满满当当摆在玲珑眼前。 祝星渊吃得不多,全程都是在照看玲珑, 她吃得高高兴兴, 还问:“这次你的爹娘好像不是很喜欢我诶。” 像她这样人见人爱的居然会有不被喜欢的一天,真的是太让人难过了, 但让玲珑主动去讨好那是不可能的,别说是她自愿, 就是祝星渊也舍不得让她受这委屈。 他用帕子给她擦去嘴角沾染的糕饼碎屑, 柔声道:“别担心,也不需要他们多么喜欢你,他们的事情是我该考虑的, 你只要高高兴兴的就好了。” 玲珑冲他娇憨一笑, 笑得祝星渊心都要化了, 他把她抱到腿上,亲了亲她充满食物而微微鼓起的脸蛋:“一定会让你开心的。” 玲珑坐在他腿上吃着东西, 这种到了新的世界立刻就被人照顾和疼爱的感觉真是太好了,完全不需要自己动手,也不用自己花什么时间,全部的事情都不需要她说,他便已经为她做好。 祝星渊一边看她吃东西, 一边跟她讲了这回自己的身份。 原主祝小四,正如先前那样,是个屡试不第的读书人,家里人对他给予厚望,谁知他自己却不争气,接连考了好几年的秀才,童生都没考过,别说是私塾里的先生跟同窗,就连村子里的人,也从一开始对读书人的羡慕转变成了嘲笑。 但祝小四可没有这方面的羞耻,他仍然每天理直气壮地躺在家里混吃等死,任由年迈的爹娘照顾,吸着哥哥嫂子们的血。 这不,哥哥嫂子们实在是受不了了,要让他成亲。 祝小四虽然没什么才能,但这一张脸生得确实是好,十里八乡都找不着这么俊俏的后生,可惜光脸长得好看有什么用?你又不能养活家,还得靠家里人养活,哪家疼女儿的都不乐意把女儿嫁给这样的人。 祝老爹祝老娘也是没办法,好在家里打小捡来的翠云看得上祝小四,于是便做主要这二人成亲。 祝小四虽然不乐意,觉得翠云只是区区村姑怎么配得上身为读书人的自己,但爹娘说了,成亲,还能有媳妇伺候他,要是不成亲,家里没人管他了! 那怎么能行? 身为能坐就不站,能站就不走,恨不得闲暇时光都在床上度过的懒汉,祝小四怎么能去过没人照顾的日子?于是只能和翠云成了亲。因为都是自家人,没有彩礼也没有嫁妆,祝老娘给弹了几床新棉被,又弄了两身红衣裳,办了两桌子没什么荤腥的喜宴,这桩婚事便成了。 婚后,祝小四果然更懒了。 但谁叫翠云喜欢他呢,人家就乐意忙里忙外,哪怕养活一个手脚健全的大男人,翠云也心甘情愿。 可惜祝小四并不愿意一辈子窝在大石头村,他虽然没什么才能,但心比天高,而且坚信自己不是池中物,能出人头地。祝星渊想了想,分析说这可能跟祝老爹祝老娘天天在他耳朵边念叨他出生前村里来了个游方老道,说他是文曲星下凡云云,祝小四当真了。 他真以为自己是文曲星下凡,在家躺着天上就能掉馅饼。 你还真别说,这家伙运气是真的不错,跟翠云成亲三年便抱了俩娃,还运气极好的考上了秀才! 这下可不得了,连童生都考了好些年的懒汉祝小四真的考上秀才了! 家里立刻对他重视起来,祝小四夸下海口说还要考举人,家里人也信了,省吃俭用供养他去赶考,结果人家一考不回来了! 这张出色的皮囊终究是占了好处,虽然家里穷,但祝小四从来是靠爹娘靠兄长,成了亲又靠媳妇养,养得那叫一个白嫩英俊,愣是叫学政大人的女儿给看中了! 祝小四从此之后乐不思蜀,连老家的妻子儿女都给忘了,但纸终究包不住火,翠云在老家等他多年不见人,最终只能来找,却瞧见祝小四又有了妻儿,这翠云也是奇葩,她竟不恨祝小四,也不打扰祝小四,带着儿女又返回乡下,直到皇子们多嫡,学政大人站错了队导致被抄家,祝小四也因此锒铛入狱,祝老爹祝老娘得知他遭了秧,哪能不管?一天天闹得是鸡飞狗跳,没个安定的时候。 祝小四最后死在狱中,临死之前,他最后悔的是没有善待翠云,毕竟学政大人家的千金被娇养长大,哪有翠云本分老实? 祝星渊面无表情地说:“我觉得他想要补偿,最好的方式就是别再靠近人家。” 说句难听话,翠云就是闭着眼睛随便挑个男人嫁了,也不至于一辈子过成那样,就这祝小四还想去糟蹋人家呢? 玲珑吃吃笑起来:“你每次都这样。” 原主们各种各样的要求,他就没有完成过,渣男们想补偿那些被亏欠的女人,对祝星渊来说,都是算了吧,你别去祸害人家那就是最大的补偿了。 还有家里这一群被他害得饭都吃不饱的亲人,他可倒好,临死前还在后悔学政大人的女儿脾气大不好伺候,不如老家的媳妇本分老实。 说真的,祝星渊觉得自己远离祝家人,还祝家人一个清净的人生,就是最好的补偿方式。 玲珑吃完了东西,两人收拾了下便上床睡觉,第二日一大早,祝家一大家子都吃完饭,男人们扛上锄头准备下地,祝老娘瞧了眼西屋紧闭的门,叹了口气,翠云在边上小心翼翼地问:“娘,要不要……” “你爹说了,不许管他们。”祝老娘又叹了口气,“真不知道这四儿在想些啥,这太阳都照屁股了,两人还不起来!” 太阳照屁股的两人确实相拥而眠还没醒呢,但老屋子隔音效果太差,想睡好也不容易,尤其祝家还养了鸡,天不亮就在那引吭长鸣,祝星渊把玲珑的耳朵捂住也没用。 他起得倒也不算晚,但家里只剩下祝老娘一个人,就连翠云和几个嫂子都下地干活去了,祝老大家稍微年纪大点的两个儿子也没闲着,见最疼爱的小儿子从西屋出来,祝老娘瞪了他一眼又忍不住心疼:“睡到现在,两顿饭没吃,你喝风啊?” 祝星渊道:“娘不用担心。” 祝老娘脸一黑,是是是,睡觉顶饱,不用她这老婆子担心! 结果没多久,外头就热热闹闹的,还有人喊:“祝家老婆子!祝家老婆子!你家来人啦!” 祝老娘把手在围裙上擦擦干,领着刚回走路的祝老三家的小孙子出去看,结果就看到几辆拉满了青砖木头的牛车,还有一群穿着短打的汉子,其中几个跳下车来:“婶儿,我们是来给小姐盖房子的,小姐说了,连老祝家的房子一并给翻了!您看咱这东西卸哪儿比较合适?” 祝老娘都惊了。 还在地里忙活的祝老爹等人也收到了消息匆匆赶来,大石头村的人都好看热闹,大家围在一起,看着那群汉子热火朝天地把家伙事儿取出来,又开始搬砖搬木头的,祝老爹问祝老娘:“咋回事儿啊?” 祝老娘一头雾水:“我咋知道啊?” 这时候,祝星渊出来了,那为首的汉子立刻过来给他见礼:“哎哟这不是姑爷嘛!” 祝星渊还礼,对方连连说使不得使不得,昨天里正给划拉的地基在哪儿祝星渊都是在场的,他对祝老爹祝老娘说:“玲珑说二老养育我多年,花费如此多的心血着实辛苦,几位哥哥嫂子也是为了操了不少心,所以这是她的一点心意,还请二老收下。” 这这这这……祝老爹祝老娘说不出话来了,这还叫一点心意?!要知道大石头村大部分人家住得还是茅草房呢!好一点的人家住得也不过是泥屋!但你看这些漂亮整齐的青砖瓦片……祝老爹声音都颤抖了:“你、你是说……” 祝星渊丝毫不觉得花他媳妇的银子有什么不好,很是自然道:“不是同您二老说了,她父母亡故,这才变卖家产,从前那也是富贵人家的姑娘。” 围观群众一听,顿时了然,看样子祝家小四带回来的这姑娘并不是什么来历不明的女子,看人家这家底,殷实着呢! “且娘子也说了,我们成亲后,她是要供着我继续读书的。” 这话再一说,祝老爹祝老娘那被青砖大瓦侵蚀的脑子就更不好使了,他们家为啥劳动力这么多还过得这样难?还不是给小儿子读书闹的!可不给小儿子读,老两口也舍不得啊!只能为了小儿子拼着一把老命继续干,话都说到这份儿上了,这婚事他们反对还有什么用吗? 玲珑也从祝家出来,村民们顿时眼都直了,心想这么有钱又漂亮的姑娘,怎么就被祝家小四这懒汉给得着了?! 工人们纷纷过来给玲珑见礼,随后便开始盖起房子,他们还带了镇上的糖果糕饼来分给大石头村的村民,这吃人嘴软拿人手短,谁还好意思背地里嚼舌根?这再一提起玲珑,都是夸好的。 祝家几个哥哥也眼热啊!一大家子挤在一个院子里,各家都有孩子,孩子越来越多,地方就越来越不够住,晚上跟媳妇亲热都得避讳着,要是真能各家都建房子…… 嫂子们则热情直白的多了,看玲珑的眼神跟看金娃娃一样。 人家不止自带工人盖房子,还自带厨子…… 于是这一天,大石头村的村民们都有了口福,祝家小四被大家姑娘看上啦!人家姑娘不仅愿意陪他在这穷乡僻壤住,还给他家里其他哥哥盖房子!不仅如此,这大家小姐还大方得很,今天中午全村的人都能去吃流水席! 村民们还是淳朴,说是流水席,但家家户户都带了点东西过去,一点肉、一把青菜、几个鸡蛋……都是心意,要说先前还有人觉得玲珑是大户人家逃出来的,这看到真人也不敢这么说了,哪个大户人家养得出这样娇贵的姑娘啊!说是金枝玉叶也有人信的! 翠云可能是唯一一个失落的,她本来还想着爹娘不同意,这桩婚事就不一定成,可现在看看,爹娘都松口了…… 玲珑待在祝星渊屋子里,她实在是不想应付那些热情的村民,在她看来,花点银子就能解决的事儿不算事儿,最重要的是祝星渊能够一直陪在她身边,那些小事只会浪费彼此相处的时间。 房子很快便起好了,只三天时间,村子里便齐刷刷竖起四栋青砖大瓦房,剩下那栋玲珑跟祝星渊住的,则花点功夫,因为祝星渊亲自进行了建筑指导,他们还要在大石头村住一段时间,总不能让玲珑不舒服,所以方方面面都要周到,他不看着便不放心。 都住了人家姑娘出钱盖得房子了,祝老爹祝老娘还能说啥? 于是这吹吹打打,便点头同意了这门婚事。 虽说人家姑娘有钱,但总不能让自己家四儿当上门女婿,老两口咬咬牙,拿出了这么多年的积蓄,给置办了彩礼。虽然东西不多也不贵,但已经是他们能给出的最多也最好了。 这个出身高贵又气质优雅的小儿媳妇并没有嫌弃他们,也没有因为先前他们的反对而记仇,这让祝老爹祝老娘都松了口气,脾气好就成,脾气好,两口子的日子就能过下去。 反正已经分家了,自然不用再住在一起,不住在一起,矛盾就少一些,唯一让祝老爹祝老娘担忧的整夜睡不着觉的,那就是自家小儿子实在是太懒了,平日里在家是什么都不会,这两个人一起过日子,是谁照顾谁啊? 原本说把翠云嫁给他,好歹饿不死,家里再帮衬下,可现在……就是金山银山,够不够那俩造的? 但是房子都盖起来了,人家小两口关上门自己过日子,当爹娘的也不好说啥。 新婚第一天,祝老娘忍着没过去。 新婚第二天,祝老娘也忍住了。 新婚第三天,祝老娘开始担心。 新婚第四天,祝老爹也坐不住了。 别看他俩分家时那一副公平劲儿,其实心里还是偏向小儿子,否则当初里正给分地基时,祝老爹也不会把靠近老家的那块分给祝星渊,不就是想着跟小儿子住得近一点,要是有什么事儿,能帮上忙么。 结果这都四天了,俩人愣是大门紧闭,连屋子都没出。 祝老娘想象了一下小两口都躺在床上等对方伺候的场景,脸都要绿了。 老头子爱面子不肯来,祝老娘便带着刚烙好的饼子上了门,等了好一会儿才有人来开,露出她小儿子那张好看的跟画中人一样的脸来。祝老娘朝里头望望,问:“你媳妇呢?” 祝星渊道:“在屋子里头。” 祝老娘哦了一声,到底这小儿媳妇是大家姑娘,之前自己跟老头子又拼命反对这门亲事,不知道该怎么跟玲珑相处,只能希望小儿子勤快点,至少别饿死在床上。“这是娘刚烙好的饼子,你们吃饭了没?看你们这两天也没生火。” 这会儿家家户户都有烟囱,每到饭点,祝老娘祝老爹都会朝隔壁看过去,就没见着冒过烟。 成亲那天酒席没吃完,还有许多剩下的菜,但玲珑怎么可能吃别人的剩菜,所以一点也没要,祝老娘就奇怪,你说这小两口过日子,也不自己做,也不吃现成的,真就躺床上喝风啊! 祝星渊回答:“您放心,我们只是饭点跟家里人不一样,还是自己做了的。” 祝老娘满脸写了不信。“那你干啥呢,好一会儿才来给我开门?” 祝星渊让开:“娘,进来说吧,别站在外头。” 祝老娘挎着装满烙饼的篮子进去了,祝星渊没要这篮子烙饼,因为玲珑嘴巴挑,这样粗糙的饼子用来饱腹可以,但绝对谈不上什么美味。祝老娘跟着儿子进去一看,眼睛都瞪大了! 祝星渊的房子是她亲眼看着建的,跟其他人如出一辙的青砖大瓦房比,他的房子虽然也用了青砖,但更加好看,布局也不一样,祝老娘形容不出来,反正就是费事费力,别人家的几天盖完了,四儿家的足足盖了半个月! 成亲那天院子里还光秃秃的,但现在院子里已经种满了鲜花,居然还有一个秋千! 她看向小儿子,小儿子面不改色地回答:“是我种的,秋千也是我弄的。” 祝老娘:??? 她咋这么不相信呢? 玲珑听到声音也从屋子里出来,见了祝老娘嫣然一笑:“娘,早上好。” 祝老娘心说这太阳都到头顶了还早上好呢,不过人家姑娘生得美,笑得又灵动,要她说讨厌那是绝对不可能的,长得好看就是有优势,否则她跟老头子干啥四个儿子里就偏心四儿?还不是因为四儿生得好!“早上好,吃了没?饿不饿?要不然娘给你们做饭吧。” 说着就要放下篮子进厨房,被祝星渊赶紧拦住了。从原主的记忆中得知,祝家因为要供他这个读书人去私塾,日子过得紧巴巴的,别说是吃肉,一年到头荤腥见得都少,这年头老百姓吃油都是猪油,熬一块出来舍不得吃,只有肚子里实在缺油水了才放一小块,祝家也是如此。 祝老娘做出来的饭玲珑是绝对不爱吃的!所以他对祝老娘说:“您辛苦大半辈子了,怎么好意思都成亲了还让您照顾我?您要是不嫌弃,待会儿把爹喊过来一起吃,我下厨。” 祝老娘顿时跟见了鬼一样瞪着这小儿子,她没听错吧,她家四儿说要下厨? 祝星渊好说歹说,总算是说动了祝老娘,也不用回去喊,两家院子相邻,叫一声隔壁祝老爹就能听见。那边祝老爹也在等老婆子的消息,结果没把人等回来,反倒听到老婆子喊自己去小儿子家吃饭!祝老爹犹豫了一下下,心说他这小儿子也会做饭?怕不是要把厨房给烧了!要不,拎个水桶过去以防万一? 说那么多没用的,还是得厨艺上见真章。 他们家院子里不仅有花圃跟秋千,还种了一棵枣树。枣树下是石桌与石凳,玲珑便坐在那里陪着祝老娘说话。 先前祝老娘反对这门亲事,是对玲珑还不熟悉,说起来这还是娘俩正儿八经头一回在一起说话呢!玲珑想让别人喜欢自己简直不要太容易,祝星渊去个厨房的工夫,出来之后祝老娘的心肝宝贝就换人了,不仅如此,祝老娘还瞪了他一眼,摇头说:“怎么就被你这懒小子捡着好姑娘了。” 言辞间颇有一种可惜的意味。 祝星渊:? 祝老娘越是跟小儿媳妇说话,越是觉得自家四儿就算不是文曲星下凡,那也得是老天爷亲儿子,否则哪有这么好的姑娘给他当媳妇?想想他们家四儿打小到大那就是个懒货,躺在床上恨不得吃的都让人喂到嘴里,平时更是屁事不干,你说读书要能读出点成绩来也就算了,偏偏他又考不中,考不中还要继续考,家里可不给折腾坏了嘛! 这以后要是能安安生生过日子,倒也成。 祝老爹蹲在边上连连点头,对对对,虽说小儿媳妇嫁妆多,但哪能全靠媳妇嫁妆过日子?还是得自己会干活。 说时,祝星渊朝外端菜了,一盘盘都放在石桌上,哎哟那菜做得呀,是色香味俱全,祝老爹祝老娘都看呆了,这是他们家四儿做的?怎么可能呢?这可是油瓶子倒了都不扶一把的人啊!别说是做菜,他连个地都不会扫! 老两口也不是没试着逼他干活,可祝小四是一叫干活就头疼,成天这儿不舒服那儿不舒服,又要睡觉又要吃,反正诸事不沾,干啥都不伸手。 刚才他说他去做饭让二老尝尝,二老还不信呢,但现在这饭菜是真的端出来了,而且看着比地主员外家的还好看,这实在是让祝老爹跟祝老娘不敢相信。 877|第七十八片龙鳞(三) 第七十八片龙鳞(三) 玲珑觉得, 如果人的心情能够呈现在脸上的话,那么祝老爹跟祝老娘此刻应该是一样的,明晃晃三个大字:有毒吗? 为了表明没有毒, 她率先拿起筷子夹了一块鱼放进嘴里,然后用公筷夹给了祝老娘:“娘,您尝尝, 星渊做的饭可好吃了。比起我家里的大厨, 都不差上多少呢!” 祝老娘小心翼翼地尝了口,立刻露出惊讶的神色, 祝老爹一瞧,老婆子这表情有门儿啊, 于是也跟着吃了一口。 接下来就没有话了, 大家吃了个肚皮溜圆,祝老爹才用惊奇的眼神看着小儿子,这幺儿平日里懒得令人发指, 没想到还有一手好厨艺! 祝星渊面不改色地承受了来自祝老爹祝老娘的注视, 祝老爹祝老娘之后又把家里给转了一圈, 到处都打理的干干净净特别亮堂利索,一看住在这里的人就特别会过日子, 二老那颗吊在半空中的心总算是放了下来,小儿子考秀才这事儿基本是没希望了,但不管怎么说,娶了这么个家底殷实的媳妇,他们也不希望将来有一天媳妇那被糊出的眼睛因为小儿子的懒惰而睁开了…… 能干活就好, 肯干活就好,只要好好过日子就饿不死。 二老放心了。 随后他们观察发现,自家四儿不仅是在做饭收拾屋子这方面勤快起来,其他方面也勤快得很,这样过了几天,祝老爹寻思着找幺儿商量商量以后的事儿,总不能坐吃山空不是?儿媳妇再有钱,那也是儿媳妇的钱,男子汉大丈夫,哪儿能叫媳妇养一辈子? 祝老爹很委婉,一大早扛着锄头敲响了隔壁的门,叫祝星渊跟他一起下地去刨花生。 祝星渊都惊了,偏偏祝老爹一脸认真,还偷偷朝他身后看了看,确定儿媳妇没跟过来,才小声跟祝星渊说:“四儿啊,爹不是想累着你,可你想想,你这考了好些年都没考上秀才,以后日子咋过啊?总不能叫你媳妇把嫁妆都给花完了吧?听爹的,咱去地里瞧瞧,不说大富大贵,好歹只要你肯干,咱就不愁吃穿。” 祝星渊道:“爹,我还是想考秀才。” 祝老爹一听,愁眉苦脸起来,虽然成亲时小儿媳妇说了以后会供着小儿子考秀才,但说真的,祝老爹真不抱什么希望,秀才要是那么好考,他家小儿子能考这么些年?隔壁村还有个屡试不中的老童生呢!现在不也死心了不考了?有些人啊,天生就是没那命! 但他说不通小儿子,既然坚持要考,祝老爹也没办法,横竖现在分家了,他说啥也不管用了,只希望四儿碰壁后能看清楚现实,家里能出个读书人固然是好,但如果出不了,那也是没办法的事儿,祖坟不冒烟,你找谁说理去? 玲珑躺在床上,被窝被掀开,温暖的身体重新回来,她依偎过去,咕哝道:“一大早的,叫你干什么呢?” 祝星渊眉眼舒展:“叫我下地干活呢。” “啊?”玲珑呆住,随即摇头,“不行,我可不答应。” 让这么俊美的男人下地干活?那不是大材小用吗?糟蹋了这副美貌怎么能行? “我拒绝了。”他调整了个更好的姿势把玲珑搂入怀中,失笑,“我跟他说我还想考秀才。” 二老的出发点是好的,只是他并不会下地干活,倒不是瞧不起这样的活,而是付出与所得比例失调,明明有更好的生存方法,何必要下地呢?更别提考上秀才后还能免赋税,想来老祝家也明白这个道理,前几年才会举家之力供他读书,只是祝小四并不是读书的料,考来考去都考不上,家里人不抱希望了而已。 及时止损,祝星渊不认为有错。 “考嘛。”玲珑在他怀里蹭蹭,“你还不上随随便便考,连书都不用读。” 他轻笑:“对我这么有信心啊。” “那当然。” “那我可得好好考,至少,得让你当个状元娘子,不然可丢人了。” “嗯嗯。”玲珑点头,“你加油。” 太敷衍了,一看就是还想睡呢,祝星渊笑个不停,胸膛因此微微震动,玲珑觉得不舒服,捶了他一下,祝星渊立刻做出一副心好痛的模样,奈何这招他早用过,玲珑冷血无情地望着他,半晌,两人不约而同笑出声,又把被子拉了上去。 说要考秀才,当然得真的考,虽然私塾里的先生并不能教到点啥,但好歹对着祝小四这样的废柴好些年也坚持了下来,换作旁人早把这小子踢出去了,免得坏了自己的名声,叫人以为自己教不出好学生来。 祝星渊又在家中陪了玲珑几日,这才去往镇上,给先生送了礼。 先生见他成亲后整个人气质大变,判若两人,又考究了一番他的学问,发觉是一日千里,顿时又惊又喜,心想人这一辈子,谁都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开窍,想来成亲后祝星渊这是开窍了啊! “开窍”的祝星渊不仅学问精进了,且待人接物也与往常截然不同,先生喜不自胜,这才觉得自己多年努力没有白费,原本他还想着,等今年要是祝星渊再考不上,他便亲自去往祝家,与祝家二老说一声,别再浪费这银子了,供养一个读书人可不容易,光是笔墨纸砚便是一笔天大的钱,若是有希望考上还好,依着祝家小四之前的表现,明显是不成的。 拜会完了老师,祝星渊又在镇上逛了一圈,买了些还看得过去的吃食回去。 之后他便以闭门读书的名义待在家里。 大石头村的村民们不知道听说过祝小四读书的话多少回了,大家闲暇无事,还有人开盘,赌这一回祝小四能不能考上秀才。令人心酸的是,赌能的一个都没有,导致这盘根本开不出来。 祝老爹知道了村里人拿自己幺儿开涮,气得要死,差点儿没举着锄头把那为首的几个撵出几里地! 祝星渊对此浑然无觉,离县试还有几个月,他是半点不着急,这之前,还是寻点挣钱的路子,大石头村并不适合他们生活,他们也不可能在这里住一辈子。 祝老爹跟祝老娘知道幺儿要考秀才,瞧着倒是也挺用功,反正每日闭门不出,现在分家了,他们总不好再跑上门去检查幺儿到底是在读书还是在偷懒摸鱼,只希望这次考试,倘若再考不过,幺儿能把心态放宽,日后不要再有那些痴心妄想。 连考个秀才都被定义为痴心妄想的祝星渊待在家里,每天只随意翻翻书,大部分的时间都在陪玲珑玩乐。 对他来说,考个秀才着实小菜一碟,根本无需费工夫。 就这样,时间一晃而过,到了二月县试,祝星渊又去了一趟镇上,请私塾里的先生为自己作保。先生已经为他作保数次,很熟练了,唯一一点就是不知道这回他这弟子到底能不能考过…… 除此之外,还需要与其他四名考生互相作保,祝小四的人缘嘛……一个懒汉,平时在家里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都靠爹娘伺候,恨不得一辈子躺在床上,这样的人,脑子再聪明,你指望他能花多少工夫读书? 于是祝星渊还没离开私塾,便已经受到了来自昔日同窗的嘲讽。 一个穿着蓝色长衫,一副文绉绉模样的书生摇了摇手中折扇,二月这天其实还挺冷,祝星渊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还能把个扇子挥舞的虎虎生风,穿得也那么少,可能他比较土,不能理解这种风雅吧。 这书生瞥了祝星渊一眼,祝星渊与他人结保后便要回家,后日县试,他是不会把玲珑一个人放在家里,要带着她一起的。 祝星渊从他身边经过时,这书生风度翩翩地摇起折扇,感慨道:“也不知道某些人今年到底能不能考中这童生。” 与他站在一起的还有其他几个同窗,有村子里的也有镇上的,反正平时跟祝小四不大对付,主要是祝小四这人懒,懒得来事,谁给他好的他就能跟谁跑,也没什么骨气,但架不住生了一副好皮囊,连带着先生都舍不得对他说几句重话,这不就惹了别人的眼吗? 真的太好笑了,一个童生而已,连考数年都考不过,简直贻笑大方。 “要是我啊,这么多年都考不上秀才,我早羞愧的投河自尽了!”另一个书生摇摇头,一副痛心疾首的模样,“家中父母省吃俭用供来读书,这束脩的银子交了,却几个月不来私塾,真当自己是文曲星下凡?” “哈哈哈哈哈王兄,你还真信什么文曲星下凡的说法啊!那不过是某些人对自己无能的掩饰而已!真要是文曲星,哪能连个小小县试都过不了!” 几个人嘲讽的那叫一个得意,满心以为祝小四会抓狂,毕竟这家伙之前就禁不起别人戏弄,谁要是说他一句坏话,他脸涨红半天都不知该如何反击,同窗们便渐渐都喜欢上戏弄他。 谁知祝星渊却看都没看他们一眼,便从他们身边经过,使得三人的笑脸尴尬地僵在了脸上,半天没有变化。 这人家理会他们,他们觉得对方沉不住气,人家不理会了,他们又觉得没面子了。 “喂,祝星渊!” 祝星渊充耳不闻,像是这样的诋毁,他不知道听过多少次,如果每次都要为此愤怒伤心,他早不必活了。 至于动怒,也不至于,因为他知道自己是什么样的人,完全没必要跟这种人一般见识,只是,倘若他的大小姐在,定然是会护着他的。于是祝星渊慢悠悠回过头道:“你们应该庆幸今天只我一个人来。” 弄得三人面面相觑,没搞明白他是什么意思。 两天后,县试即将开始,这三人才搞明白祝星渊那天说得是什么意思,原来这人考个县试都要把媳妇带在身边! 王姓书生嘴巴比较贱,见祝星渊与那戴着面纱的女子难分难舍,遂嘲笑道:“祝兄,好男儿志在四方,既祝兄舍不得家中娇妻,连县试都要带着,怎么不把家中老娘也一起带着?这样既有人红袖添香,也有人给洗衣做饭,岂不美哉?” 祝星渊眼神一冷,旁人说他是无所谓,可说玲珑万万不行。 玲珑却不让他开口,而是笑吟吟道:“这位兄台我看你印堂发黑,今日怕是要遭难,我劝兄台离水远一点。” 王姓书生脸都黑了:“祝兄!我是好心劝告,祝兄这娘子倒是生了张不饶人的嘴!” 玲珑眯起眼睛,下一秒谁也没看清楚怎么回事,王姓书生突然摔了个大马趴,爬起来的时候满嘴都是血,不知道牙齿有没有磕掉。他周围的人连忙把他扶起来,只是县试在即,又不好走人,只是这张嘴,短时间内怕是没法说话了。 王姓书生越想越气,直到考试开始,心头那股气都没能宣泄出来,于是他磨墨的时候动作幅度未免大了一些,然后悲剧就发生了——用来磨墨的那碗清水,每个考生都有一碗,是县衙亲自分发的,就这么咣当——被他的袖子打翻了! 从试题到卷纸,全都湿了! 王姓书生脸色惨白! 要知道这县试虽然不严格,可一年也只能考这么一次,而且中途是不允许考生交头接耳的!他这卷子一毁,监考的差役可不会给他新的! 顿时王姓考生绝望不已,呆呆坐在考号中半晌不能言语,过了会儿竟呜呜咽咽地哭了起来! 把巡视的差役给惹来了,听说是清水打翻了考卷,差役也没有多说,只问他是出考场还是继续待着,王姓考生心如死灰,只得出去,心知这一年是白学了,只能等来年二月再考。 明明是他自己袖子带倒了水碗,此时却将罪责都归咎于祝星渊的那个娘子身上,若非那个女人诅咒他,他怎会如此倒霉?! 此时此刻他倒是忘了是自己先嘴贱的了。 出去时恰好经过祝星渊的考号,却见那人卷子都已填满,估摸着是快要写完了。王姓考生心里一惊,这祝星渊难不成今年真能考过? 就这么出去直接走了,王姓考生心中不忿,便忍着已经红肿不行的唇舌,站在门口要等祝星渊出来。 令他惊奇的是,祝星渊几乎是跟他前后脚一起出来的,显然他一走,祝星渊便交卷了。 王姓考生在里头干坐了会儿,嘴巴好了些,说话虽然有些大舌头,但勉强能听清。见祝星渊玉树临风丰神俊朗,光是气质便与凡人不同,心中又是酸水直冒,其实祝小四平日在私塾没干什么天怒人怨的事儿,惟独就是生得好,令人嫉妒。 别以为只有女人会嫉妒,男人嫉妒起来更可怕。 这会儿见祝星渊出来了,面色平静丝毫不见紧张,王书生便又忍不住嘴贱:“这么早出来,该不会是题目一道不会,不敢在里面丢人了吧?” 祝星渊闻言,看了他一眼,道:“我娘子提醒过王兄,今日必有灾祸,且离水远一些,看样子,王兄没听进去。” 一提起那碗毁了自己县试的清水,王书生的脸是绿了又白白了又黑,五彩缤纷交织在一起精彩极了!“你还敢说!若非你的女人诅咒我,我怎会真的打翻清水,把考卷弄湿!这都是你的错!” 祝星渊冷眼瞧着这倒霉便怪罪别人的人:“你说得是,想必你去年没考过县试,也是我的错。” 王书生虽然没有像祝星渊这样连考数年,但今年也是第二次考县试了,去年没过的事儿从祝小四这个人嘴里说出来更是嘲讽十足,“我今年本可能过!是你害我!” 祝星渊懒得搭理他,尤其是那张嘴,考前磕的可能有些狠,这会儿肿的如香肠一般,着实辣眼睛,他看都不想再看。 玲珑来接他,一手拿着糖葫芦一手拿着刚出炉的烧饼,她去逛了一圈回来,正好祝星渊就考完了,根本没让她等多久。见王书生那一脸凄惨样儿,她不说安慰,先幸灾乐祸起来:“王兄果然是犯了灾祸。” 说完还老气横秋道:“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啊。” 王书生被他们夫妻俩一唱一和快要气死了,偏偏他的几个好兄弟也还在里头考试没出来,毕竟不是每个人都像祝星渊交卷那么快,也不是每个人都像王书生这样倒霉。 祝星渊接过烧饼,撕成了小半,由于戴着面纱吃东西很费劲儿,但是不戴面纱,这没见过是世面的小镇居民又总是盯着她瞧,明明已经收敛了还是不能防止那些目光。 “你们不能走!” 祝星渊牵着玲珑的手,回头,“王兄难不成还要我们给医药费?” “要医药费,也得问县衙门口那块青石板要啊,它磕的你,又不是我们。”玲珑凉凉地说。 这两人太会挤兑人,王书生又没帮手,气得胸膛剧烈起伏,那瘦弱的小身板看得玲珑都担心待会儿刮一阵风会不会把人给吹走,说实在的,二月还是挺冷的,这些书生倒好,穿得单薄无比,哪像她家祝星渊,就差没裹成球了。 玲珑不畏冷热,祝星渊却是怕的,他尤其讨厌吹风,不喜欢黑暗也不喜欢寒冷。 最后王书生用颤抖的手指头指了半天,愣是一句话也没能说出来,轻松KO这个家伙后,祝星渊带着玲珑回到了客栈。县试要考三场,一天一场,还可以提前交卷。他不放心把她一个人放在大石头村的房子里,倒不是怕有危险,而是不想让其他人去找她的麻烦。 祝老爹祝老娘跟几个哥哥先不说,三个嫂嫂都是精明的,那日玲珑显现了家底,她们难免有些小算计,这些祝星渊觉得无伤大雅,可以的话,他也乐意回报她们一二,毕竟这么多年祝小四好吃懒做还能活这么久,几个嫂嫂也出了不少力。 但筹谋玲珑的东西,不可以。 现在他只希望能够快些考完,考完了,就可以带着她正大光明的离开这里,去另外的地方生活。 镇上的客栈只能说是干净,其他没什么优点,不过床很大,两个人睡的话刚刚好。 也有别的考生住在里头,两人在屋子里休息时,便听到外面的脚步声。这样一个小镇上的客栈,自然别想着能有多好的隔音效果,哪怕门窗紧闭,外头的脚步声也清晰可闻,还有人在对答案,有人喜悦有人忧心,但县试只是科举的第一步,且第一场考得十分简单,但凡基础扎实便能考过,若是这第一场都过不了,基本也与秀才无缘了。 玲珑趴在祝星渊胸口,嫌弃外面吵,自己拿起他的大手放在耳朵上捂着,但是哪里捂得住? 既然捂不住也就算了,笑嘻嘻地玩他的手指头,摸他的脸,因为过分俊美,还忍不住亲了一口。 两人亲热了好一会儿,直到第二日,祝星渊自己起了个早,没吵醒玲珑,只临走时在她唇上轻轻一吻,等到玲珑醒来,他都考完回来了,看看天色,估摸着这回也是提前交卷,毕竟对他来说这些考校的内容都太过简单,甚至不需要经过大脑就能写出答案。 不仅如此,他回来的时候还买了一只烤鸡,玲珑会醒,一大部分原因是这烤鸡太香了。 接下来的第三场,祝星渊仍然是第一个交卷的,他场场提前交卷,显然对其他不熟悉他的考生造成了很大的压力,不过如王书生这样对他知之甚深的,都不相信他真的能答题,只以为他是在里头胡乱把卷子填满便出来了——是骡子是马得拉出来遛遛,祝小四成绩如何这整个私塾都是知道的,他能考好?呵,那太阳明天就从西边升起来! 结果三日后放榜,考生们望着位列榜首的那个名字都惊呆了,尤其是与祝星渊同一个私塾的考生,其中又以被嘲讽和诅咒的王书生为首,他们拒绝相信这个成绩! 祝星渊考了那么多年都没考上!哪怕过了县试前一场名次也都是吊在最后头,怎么可能考到榜首? 肯定是哪里出错了!肯定的! 878|第七十八片龙鳞(四) 第七十八片龙鳞(四) 对于其他人的红眼病,祝星渊相当淡定, 觉得出错了可以去询问, 觉得他作弊可以去举报,又没人拽着他们的腿不让去, 但只会说酸话就没意思了不是? 对于红眼病, 祝星渊的做法很简单,那就是接下来的两场县试,全部都拿案首。 两天后, 除却死活不肯相信祝星渊考了榜首坚定认为他搞歪门邪道的王书生等人外, 其他人都已服了这个成绩,毕竟第一场考了案首还能说是有原因,总不能第二场第三场还敢搞小动作吧?要知道县令大人已经听说了这回事, 还叫了几个考生去问话,要是祝星渊真作弊了,早被抓了起来! 王书生运气不错, 虽然第一场成绩作废,但靠着第二场第三场,最终挂在了县试通过的尾巴上, 与祝星渊正巧一头一尾。他自觉胜过祝星渊许多,如今屈居祝星渊之下, 心里自是不服。 县试成绩公开后,由县令大人做主,将前三名的考卷张贴在衙门外头,以供考生们学习。 祝星渊的三张卷子都贴在最前面, 不看内容,先看字迹,便已是其中翘楚,其字清隽雅正,风骨十足,其他人加在一起都赶不上。县令大人也非常喜欢祝星渊的字,还亲自见了祝星渊一面,留了祝星渊一封落了款的手书。 此时此刻的县令大人只是因为喜好字画,觉着这个考生的字乃是一绝,他万万没想到,这封手书,日后会成为本家的传家之宝,无数人前来瞻仰膜拜。 瞧了字迹再瞧内容,题目答得滴水不漏,言之有物,虽说县试比较简单,可想要脱颖而出却也不是易事。 卷子贴出来后,考生们尽皆服气,王书生倒是还想说点啥,可惜他肿着的唇舌还没好,又心胸狭隘多有诋毁祝星渊,令人不齿,说了也没人搭理。 祝老爹祝老娘在家一边干活一边等,心里都对自家幺儿这回的结果不抱希望,别说秀才,就是能考上童生,也算是祖坟冒青烟了! 要考上早考上了,他们老两口倒是早有心理准备,现在就是担心小儿媳妇,会不会幻想太美好,以至于破灭时,感情也跟着破裂了?毕竟先前祝老娘跟小儿媳妇说话,话里话外旁敲侧击询问小儿媳对幺儿读书科考的态度,小儿媳妇那可是信心十足! 祝老娘回来跟老头子这么一说,老两口深觉造孽,怨不得这么好的姑娘能瞧上他们家四儿吧,怕不是四儿又对着人家说大话,把人给哄了! 你看这回县试,小儿媳妇还跟着一起去了,要是不过…… 老两口打了个寒颤,赶紧干活赶紧干活,到时候小儿子要是被人扔了,好歹家里还能供得起他吃口饭。 正忙活着呢,就听见有人喊:“爹!娘!四弟回来了!” 是祝老三媳妇,祝老爹一听,连忙放下手里的活,祝老三媳妇满脸喜气洋洋:“爹!娘!四弟他考中童生啦!还是县试案首!” 原以为祝老爹祝老娘会高兴,谁知道二老却不约而同地掏了掏耳朵,异口同声地问:“你说啥?!” 祝老三媳妇只得又重复一遍:“四弟考上童生啦!” 这下可了不得! 老两口把手里家伙事儿一丢,直线往家里冲!旁边地里干活的村人听说那个万年落第的祝小四考上童生了,也都想跟着去看热闹,去瞧瞧到底是不是真的,于是祝家顿时被围了个水泄不通。 随后就传开了。 祝小四! 祝老爹家那个好吃懒做!考了好几年秀才都没考上的人!这回考了个县试案首! 一瞬间,大家似乎都忘了从前是怎么嘲笑祝小四考不上祝家人白费心的,都挤在祝家,把祝星渊夸上了天,什么文曲星下凡都出来了……偏偏祝老娘也不谦虚,口沫横飞地跟人吹牛逼,说当年怀着祝星渊的时候,村里来了个仙风道骨的游方老道,看到她的肚子就说她有福气!说她肚子里那是文曲星下凡!现在看看果然不假! 大器晚成,他们家幺儿这是大器晚成啊! 热闹了好一会人才散开,祝老爹祝老娘喜不自胜,连带着三个对祝星渊读书颇有微词的嫂嫂也与有荣焉,都觉得当初让他读书是读对了! 随后得知过了县试只是童生,若要考秀才,还得四月份去参加府试,要府试过了才算是秀才。 祝老娘立刻命令全家人在这两个月里都不许去打扰四儿读书,要让四儿安心备考,到时候考个秀才回来! 祝家人深以为然。 就这样过了阳春三月,四月的时候,祝星渊准备动身去府衙考试,这回他还是带着玲珑,但祝老爹跟祝老娘却不怎么赞同。 祝老娘还来劝玲珑。“……你说你一个弱女子,什么都干不了,跟着去不是给你男人添乱吗?你就在家里等着,娘包准好好照顾你!” 现在幺儿都成亲这么久了,祝老娘也算是看明白了,幺儿为啥能变化这么大,都靠这小儿媳妇!村子里人人都知道,祝家小四娶了媳妇后变勤快了!给媳妇做饭洗衣服那都是家常便饭,他媳妇的洗澡水都是他烧的!听说还给他媳妇洗脚! 天底下可去哪里找这么体贴的男人哟! 虽然男人们都觉得他这么做不像话,没有男子汉气概,一些女人也觉得玲珑不像话,成日使唤自家男人,但更多的女人都羡慕不已,毕竟不是谁嫁了人都能像祝家小儿媳那样,被自己男人当成宝贝捧在手心里疼的。 祝老娘一开始也心疼,不过她不是疼玲珑,是疼自己幺儿。 要知道幺儿在家里那是什么都不干,养得白白嫩嫩,可成了亲却啥事儿都亲力亲为,看在祝老娘这个亲娘眼里可不是难受吗?她给儿子娶媳妇,是希望媳妇照顾自己儿子的,而不是让自己儿子去伺候媳妇! 但是每回面对玲珑,祝老娘这些话又说不出来了,她摸着良心想了想,能娶到这样的媳妇,幺儿给她洗脚好像也是理所应当的…… “娘。”祝星渊从外面进来,听到祝老娘劝玲珑的话,眉头微微蹙起,“是我离不开她,我一离开她,我就犯懒犯困,啥也不想干,你要是不让娘子跟着我一起去,我恐怕连笔都不想拿。” 把祝老娘吓了一跳! 最后她也没能拗过祝星渊,不管她如何保证会好好照顾他媳妇,祝星渊都不肯松口,一定要带着玲珑一起走,祝老娘又有什么办法? 其实祝老爹跟祝家三个哥哥私下里也找过祝星渊,都是劝他不要太惯着媳妇,该撒手的时候就得撒手,不能走哪儿都把媳妇带着,那像话吗?别人看了不笑话吗? 祝星渊却是他们说什么都听完,然后再拒绝,软硬不吃。 他在镇上买了一辆马车,外表看起来虽然简单,里面却被他改造过,不仅别有洞天,舒适度也极高,马车做过减震处理,不像其他马车那样坐一会儿都颠的头疼。 他们走的时候祝家人出来送,翠云也在其中,看祝星渊的眼神缠缠绵绵的,玲珑凉凉地望着祝星渊,他把她抱到马车上,自己也上去,与家人道别,便上了路。 祝老爹祝老娘一辈子生活在大石头村,都不知道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子,否则也不会放心幺儿这么瘦弱的人带着个如花似玉的媳妇出门。 这年头的人没事儿不会离开家乡,毕竟交通不便,能买得起马车的人寥寥无几,更多的人生在哪里,便死在哪里。 一出大石头村,路上便没什么行人了,玲珑从马车里钻出来,坐到祝星渊身边,马儿很听话,比起跟一大家子住在一起,玲珑还是更喜欢这种只有两个人的生活。祝老爹祝老娘虽然事事为祝星渊考虑,但终究不会把她当成自家人,这是很正常的事。 大石头村往上去,考府试的地方叫做通州府,大石头村只是通州府治下是十个县里其中一个县所管辖的小村子,他们是提前出发的,路上也遇到一些步行去赶考的学子,当初光是县试便有百来个考,府试想必人会更多。 这样走了五天,才到通州府,通州府比起县城更加热闹,街上的老百姓衣着也明显比县城里的人穿得要好,各色小摊子层出不穷,客栈也不像县城那样简陋,而是不同样的房间不同价钱,祝星渊又不缺钱,自然挑了上房。 前来赶考的人中,也有不少家境优渥的带着侍奉的婢女,但像他这样带着妻子的却是少之又少。 无巧不成书,他们落脚后,祝星渊准备陪玲珑出去转转,结果迎面碰上了同样前来赶考的王书生等人。 王书生显然还在记恨他,不过这回学乖了,怕被诅咒,没有冷嘲热讽,只是鼻孔长在头顶上哼了一声,随后便进了客栈,要了一间上房。他家中条件不错,不过和他交好的另外两个书生则没这么好的条件,只要了普通客房。 赶考的书生们到了客栈基本都是闭门苦读,毕竟只要过了府试,榜上有名便是秀才,那是真正有功名在身的人了,且不说朝廷每年补贴的粮食,光是名下的田产可以免去赋税,已能让他们吃穿不愁。 惟独祝星渊,牵着妻子的手去逛街,通州府好吃的更多,玲珑对每一样都很有兴趣,吃了这个还要那个,祝星渊好脾气地跟在她身边,不管她要什么都给买,吃不完的便都进了他的肚子,两人直逛到华灯初上才回客栈。 他们是上午到的,结果晚上客栈便已经住满了。祝星渊特意挑了一家离府衙近的,因为府试再即,这些客栈的价格都至少翻了一倍,像是这样环境好的,更是翻了五倍不止!有些书生实在囊中羞涩,又没赶早,只得离去。 两日后,府试开考。 排队等待搜身时,王书生对着祝星渊大开嘲讽:“怎么,这回祝兄怎么没把嫂夫人带在身边?我还当祝兄是没断奶的孩子呢,到哪儿都得有人陪着。” 他话里挑衅意味极浓,身边又有两个交好的同窗,其他正排队的考生便也被这边的动静吸引来。 只是这一看……未免有些尴尬。 这挑衅他人的考生,生得面容普通,蒜头鼻三角眼,着实称不上好看,身段儿也不行,略有些矮了,再瞧那位被挑衅的书生,却是叫人眼前一亮,不仅丰神俊朗,书卷气十足,涵养也是极好,被人这样挑衅还能不生气,反倒显得先前那位挑衅的考生人品低劣。 大家心中都有计较,自然不愿意跟王书生多交谈,祝星渊不说话,反倒令人刮目相看。 搜身结束后,考生们被分到各自的考号,王书生到了自己的考号后一看,脸都绿了。 无他,他的考号紧挨着粪号!!! 再往前面一瞧,那该死的祝星渊,居然占据了整个府试最好的位置! 真是气煞他也! 可惜离得这么远,他就是眼睛瞪的再大,祝星渊也瞧不见,王书生气呼呼地进了考号,这回可跟县试一天一场不一样,府试是要考整整三天的,而且这考号十分狭窄,饶是王书生这样的矮个子躺下来都无法伸直腿,更别提还有老鼠! 怕自己的卷子被咬坏了,王书生都不敢睡觉。 考完三天,王书生头昏脑涨地出去了,见了祝星渊都病恹恹的,没力气去嘲讽。 一众蓬头垢面的书生中,惟独祝星渊宛如青竹,清雅出众,看在考官眼中也不由得暗中赞许。 三天不洗脸不洗脚不刷牙不换衣服,饶是四月还不热,身上也得搜了,尤其是王书生,他的考号紧挨着粪号,身上那味儿……简直香飘十里,没人乐意靠近他周围,连跟他交好的两个同窗都恨不得离他十里远! 玲珑早早让小二准备了热水,祝星渊回来后便可以洗澡换衣服,他坐在浴桶里清洗,她还凑过来,小狗儿一般在他身上闻来闻去,点头说:“嗯嗯,没有什么臭味,还是香喷喷的。” 祝星渊莞尔,将手头的布巾交给她,她便卖力地给他搓了搓背,笑靥如花,看得祝星渊心里又热又痒,三天不见她,思念几可入骨,他没有对祝老娘撒谎,他是真的离不开她。 最后浴桶里的水有一大半洒在了地上……两人亲热了好久,第二日才出去玩。 通州府风景美丽,没有祝星渊陪着,玲珑三天躺在床上吃吃喝喝,俨然活成了另外一个祝小四。 她脸上带着面纱,兴许是刚考完,考生们还要留在府衙等待成绩,因此放榜之前,大家都比较有时间,到处踏青,还有些考生举办了什么诗会,广邀贤才前去参加。 祝星渊作为其中一个县试案首,自然也收到了邀请。他这人并不合群,却也不自傲,不能去,便写了一封情真意切的书信回去。 王书生则不一样,一大早玲珑跟祝星渊出来时,他也打扮的人模狗样去参加什么诗会了,看着他们两人脸上还带笑,以为祝星渊是没被人邀请,一副小人得志的模样。 玲珑说:“可能这就是丑人对于美人的敌视吧。” 不然怎么解释王书生对祝星渊的厌恶呢?长得好看就是麻烦。 晚上他俩开开心心地回来,却见王书生与其他两人在客栈大厅用饭,脸上都是一副阴郁的表情,不用问都知道今天肯定是没出风头,说不定还丢人了。 看到王书生不开心,玲珑就更开心。 放榜那日,府衙还没开门,门口便已挤得水泄不通,时不时有人痛呼一声,还有人叫嚣着自己的钱袋没了鞋子丢了云云,尽管如此,大家对于放榜还是充满热情,翘首期盼自己能够榜上有名。 祝星渊很淡定,他陪着玲珑喝茶下棋,连去看榜的意思都没有,反正自然会有人来报喜。 见祝星渊一副云淡风轻的模样,王书生有样学样,奈何容貌气质相差过多,只是画虎不成反类犬,干坐在那儿,很快便有差役上门:“喜报喜报!” 王书生噌的一下站起来:“可是我中了?” 那差役笑呵呵道:“敢问这位公子尊姓大名?” “鄙人姓王——” 话没说完,差役瞬间绕过他,叫道:“永安县祝星渊祝老爷可在!永安县祝星渊祝老爷可在!恭喜祝老爷高中榜首!” 祝星渊便站起来,神色平静地过来接了喜报,又给了这位差役一些银钱,差役笑嘻嘻地掂量掂量手里红包,脸上笑意愈发真实:“知府老爷晚上设宴,还请祝公子准时到。” 说完就走,看都没看王书生一样。 接着又来了几个喜报,都是住在这家客栈的书生考中了,王书生从激动再到最后的绝望,直到天黑下来,也没人叫他的名字。 他果然没有中。 去年是县试没过,今年过了县试,府试却又没过,以至于他都没力气去嘲讽祝星渊了。 只是心里难免不甘心,凭什么祝星渊那样的人都能过,自己却过不了?明明在私塾的时候,自己的表现比祝星渊更好,先生也夸自己夸得更多! 由于晚上要去赴宴,祝星渊再三叮嘱玲珑不要出门,等他回来,还说自己不会耽搁太久时间。 玲珑捏了下他的鼻子:“知道啦管家公,这么唠叨,小心我不要你了哦。” 他笑笑,趁着关门时亲了亲她的脸颊。 玲珑在屋子里吃着零食看话本儿,她基本上没有无聊的时候,总是有很多事情可以做,祝星渊怕她无聊,给她买了好多好吃的跟话本子,她看得正开心呢,突然有人敲门。 玲珑起身,还以为是祝星渊回来了:“怎么回来的这么快……是你?” 居然是王书生。 她一个人待在屋子里自然不会戴面纱,一张绝美的小脸便呈现在王书生跟前,王书生本来是想来找事儿的,他收拾不了祝星渊,吓唬吓唬祝星渊的娘子总行吧?! 谁知道这门一拉开,却见到个绝世美人儿,当下就把他给看傻了,口水险些没滴出来! 怨不得那祝星渊总是把妻子藏在屋子里,换谁都舍不得放她出来给别人瞧见啊! 王书生正想说话,门啪的一声又关上了,贴着他的鼻子,差点儿把他鼻子给擦掉一块肉! 但他却不曾生气,脑海里仍然回荡着那张美丽的令人窒息的容颜,恨不得看一眼、再看一眼! 咽了咽口水,王书生开始心猿意马。 祝星渊赴宴回来,宴会上知府大人非常看好他,还旁敲侧击地询问他是否婚配,说是自家有个与他适龄的姑娘,祝星渊自然是婉拒了,说家中已有娇妻。 他略微饮了几杯酒,眼神却仍旧清明,结果刚回客栈,就看见自己房间前有个人鬼鬼祟祟地站在那,弯着腰巴着门缝往里看,祝星渊顿时冷下脸,上去就是一脚—— 惨叫声后,倒在地上的人滚来滚去,惊扰了屋子里的,玲珑出来一瞧,先是惊喜:“你回来啦!” 随后又看向那个还在哀嚎的家伙:“怎么又是他。” 祝星渊注意到那个又字:“他骚扰你了?” “之前你刚走的时候来过一次,我没理他把门关上了。” “他刚才在偷看。” 玲珑露出嫌恶的表情,她生得美丽,这点毋庸置疑,遇到的人中,为美色所诱惑的人不知凡几,但如这种长得丑还做梦的,光是看着都让她生理不适。 祝星渊这一脚踹得可不轻,他向来是一副好脾气,没人知道当他冷着脸时气势如此惊人,王书生几次三番挑衅,他都是小以惩戒,并未动怒,头一次见祝星渊发怒,王书生竟吓得尿了! 祝星渊立时将玲珑推入屋子里,不叫她看这腌臜的一幕,正巧她也不想看,只提醒一句:“可别打死了,要吃官司的。” 随后祝星渊把门带上,她一边听着外面的哀嚎一边咔嚓咔嚓啃桃酥,片刻后祝星渊进来,净了手,看神情已经平复下来,玲珑靠到他怀里:“没打死吧?” “活着呢。”他答。 不仅活着,恐怕从此以后,看到他都要绕着走了。 879|第七十八片龙鳞(五) 第七十八片龙鳞(五) 王书生比想象中的还要怂,被祝星渊那样揍了一顿, 竟是连夜便将客房退掉返家去了!横竖他也没考中, 倒不如早日归家。 祝星渊得中榜首,令许多人都大跌眼镜, 其中有如王书生这般不服气的, 自然也有像是祝老爹祝老娘这样狂喜的! 他们怎么也没想到,考了好些年连个童生都没考上的儿子,在村子里他们一家子为了供幺儿读书遭了多少冷眼嘲笑, 都笑话他们一家是拿钱打水漂, 可今儿个,他们幺儿真的考中了!不仅考中了秀才,还是榜首! 这可真是祖坟冒青烟了! 前来祝家道喜的人数不胜数, 整个大石头村都因为祝星渊而沸腾起来,祝星渊也不介意祝老爹祝老娘激动,甚至于对他们想要摆喜宴的想法也没有拒绝, 但他只在一开始出来露了个面,其他时间都待在家中,美其名曰今年八月还想参加乡试考举人, 所以要闭门苦读。 这个理由非常到位,现在也没人敢说酸话了, 人家以榜首的身份考中秀才公,你怎么知道祝家小四就不能考上举人? 举人老爷啊!他们这大石头村,往上数个一百年,也没出过举人老爷! 这年头一个村子出了个有功名的读书人, 那是整个村子都骄傲自豪的事情,大石头村的里正还特意召集村里人开了个会,勒令大家谨言慎行,千万不能给秀才公丢脸,否则,他就以里正的身份把对方赶出去! 大家连连点头,哪里有不应的。 到了七月,祝星渊便如先前那般,驾着马车带着玲珑上路,只是这一回,祝老爹祝老娘却不同意了,毕竟这回可不是去通州府衙,而是要去比通州府更远的青州府衙赶考,通州与青州隶属同省,而青州是省府衙,乡试便汇聚了同省下的各地书生,此去路途遥远,光是花在路上的时间怕是便要一个月,祝星渊还要带着媳妇,这怎么能行? 但幺儿大了,有自己的主意,爹娘的话也听不进去,无论祝老爹祝老娘怎么苦口婆心,祝星渊都是一副很孝顺很温和的表情,但等他们说完了,那就是不答应。 无可奈何之下,祝老娘只得去找玲珑,要说这两口子不愧是两口子,幺儿什么德性,这小儿媳妇也是什么德性,从头到尾都笑眯眯的,你说什么他都点头,可到了最后,那就是不答应。 祝老娘祝老爹没别的办法,只能万般忧心地看着祝星渊驾着马车走了,心里惦念的不行,却又毫无对策。 这一路祝星渊与玲珑游山玩水,还真就走了一个月,到了青州府时,作为省府衙,青州府比起通州府,又是另外一番气派与热闹。 按惯例是先打尖,因为不缺银子,自然要住最好的客栈,定下客房后,祝星渊便带玲珑出去逛逛,他只有在没事的时候才会翻翻书,做什么都是胸有成竹,从来不会慌张。 这回没了总是碍眼的王书生,两个人成日在一起,也不与他人来往,前来青州府参加乡试的书生们却不闲着,又是开诗会又是赏花,每日都有无数的想法,祝星渊虽是县试案首,可同省的县试案首十几个,本来应是不显眼的,奈何他容貌气度世间罕见,仍然令人不可小觑,尤其是他出来赶考还带着妻子,许多人私下都笑话他。 如此儿女情长,怎堪成大事? 参加乡试的人中不乏家境优渥者,有带书童的,有带下人的,也有人带了侍婢,可红袖添香,但带了侍婢尚是美谈,哪有带着妻子的? 就这样热热闹闹到了乡试,乡试要考三场,每场考三日,三场都需要提前一天进入考场,虽说知道玲珑的能耐,但放她一个人在外头,祝星渊还是难免担心。 她知道了,便搂着他的脖子开玩笑:“那我也可以跟你进去啊,反正不会被发现的。” 祝星渊想了想,还是摇头:“不好。” 里面环境如何,科考过的他最清楚,且不说三日都吃喝拉撒都在一个房,便是他能把考号整理干净,但就那么一点地方,周围又有其他考生,他管得了自己,管得着别人吗?要她跟着一起去不过是受委屈罢了。 “你在客栈等我,我很快就会回来。” 说实话,如果可以,就连三天他都不愿意跟她分开,这日子是过一天少一天,他如何舍得呢? 考科举不仅需要一颗聪明的脑子,还需要一副强健的身体,这次乡试,光是因为昏迷或是生病被抬出去的考生便是一大堆,其中更有年逾古稀白发苍苍者,考了一辈子都没考出个结果,却还不死心。第一场考试结束出来,任你进考场前如何意气风发,考完后都宛如一条死狗,累得连路都走不好。 因此连一丝疲态都未有的祝星渊便在人群中格外显眼,他本就生得好,玲珑更是一眼便瞧见了他! 只是他不让她碰,毕竟身上这味儿也太大了。 余下两场也是如此,彻底考完后,先前那些有事没事便整些风花雪月的考生们,这会儿都在床上躺着呢!最忙的不仅是他们的书童下人,还有青州府的大夫,听说有几个考生被抬出来后没多久人都没了,连带着大夫出诊的诊金都翻了十几倍! 待到放榜,不出意外,祝星渊高居案首,乃是解元。 这下可不得了,刚缓过气的考生们万万没想到这位成日和妻子腻在一起,怎么邀请都不为所动的祝公子居然一鸣惊人!许多人都想瞧瞧这祝公子的风采,奈何你无论下多少帖子,人家都不接,整日要么闭门不出,要么便是携妻子外出游玩,从来不与他们来往,慢慢地,便传出祝星渊恃才傲物的说法,使得他在这一届考生中的名声并不好。 太过孤傲不合群的人,总是会被孤立和排斥的,倒是考了第二的唐姓书生,因其为人热情豪迈又仗义疏财,很是有一批拥护者。 这样的情况,一直持续到鹿鸣宴上,由主持乡试的学政大人所举办的鹿鸣宴,一般是在乡试放榜次日宴请新科举人,对这一届学子来说,这位学政大人便是他们的座师,若是能在鹿鸣宴上获得学政大人的青眼,那才叫一帆风顺!哪怕自己不是解元又如何?朝中有人,腰杆子便能挺起来! 虽说都身着一样的衣裳,但祝星渊长身玉立眉目如画,愣是跟别人画风不一样。 最先来与他交谈的便是那位人缘颇好的唐书生,祝星渊虽然不喜欢与人来往,却并不会对主动示好的人恶言相向,其实这届举人里与他说过话的寥寥无几,只是先前有些人邀他而不去,便心生怨怼嫉妒,暗地嚼舌头,眼下与祝星渊说话,才发觉这位解元不仅谈吐优雅进退有度,还博闻强识满腹经纶,与他说话令人如沐春风,实在是忍不住生出好感,倒是让先前的一些流言自动被掐灭了。 学政大人也相当欣赏祝星渊,此子无论是容貌才情还是心性都非池中物,假以时日必能一飞冲天,因此也不吝于交好。 祝星渊于鹿鸣宴中赋诗一首,众人皆惊,便是学政大人与几位考官都纷纷惊叹于他这一手好字,再瞧诗作,更是才华横溢灵气辈出,与他的卷子一样,于一众答卷中脱颖而出,令人无法昧着良心说不好。 鹿鸣宴到了尾声,有婢女凑到学政大人身边,小声说了几句话,学政大人顿时频频看向祝星渊,观此子一举一动,心中也更加满意,遂在鹿鸣宴结束后,将祝星渊留下。 祝星渊随学政大人进了书房,学政大人才问:“不知祝公子可有婚配?” 祝星渊自然知晓这位学政大人便是本来祝小四的岳父,他家中有个独女,生得貌美如花,一心想要寻个如意郎君,祝小四虽然才情不怎么样,但这副皮囊生得是真好,说是百里挑一也不为过,只可惜他是个绣花枕头,满肚子都是稻草,根本没有真本事,最后才落得个那般下场。 心知学政大人何意的祝星渊拱手:“回大人,学生家中已有爱妻,感情慎笃。” 学政大人脸上难免流露出失望来,他欣赏祝星渊,并且肯定对方日后定然成就不凡,若是能结个善缘,自然最好,可人家已娶妻,又夫妻情深,若是强硬要插一脚,反倒是结仇了。 只可惜夫人与女儿尽皆满意,如此难得,却是没有缘分。 接下来的话也不必多说,大家都是聪明人。 祝星渊离去后,学政夫人带着女儿出来,母亲一脸期待,女儿满是羞涩,鹿鸣宴上她们二人便在暗中考验这一批举人,其中祝星渊无论长相才华都遥遥领先,更是生得丰神俊朗,瞧着年纪又不大,说不定便未曾有婚配,结果这一问之下,却是大失所望,尤其是小姐,委屈的眼泪都快出来了。 祝公子那样的人,怎么就已经娶妻了呢?他的妻子是什么样子?生得如何,可否与他有共同语言? 学政大人家风甚严,人家已有妻室,他是万万不许自家女儿生出别样心思的,于是再三告诫,夫人虽然失望,却也知晓这是无可奈何之事,只有小姐,父母越是勒令禁止,她心中越是不甘,总想着要见那女子一面,若是配得上祝公子,自然是好,若是配不上……那、那…… 祝小四之前可没这待遇,他能被看上纯粹是生了副好皮囊,又会装模作样,祝星渊却是真正的人中龙凤,对这种情窦初开却又不曾见过多少外男的千金小姐来说,可不是最理想中的夫君人选么? 按照祝小四的想法,那是要好好补偿翠云,又要好好补偿后来的妻子的,但祝星渊可不会把他的心愿当回事,像祝小四这样的人,对被他辜负的女子,最好的补偿就是滚得远远的别再去祸害人家,人家姑娘随便嫁谁都比嫁给他强! 鹿鸣宴结束,学子们纷纷回乡,落榜的要继续苦读,考中的也不能松懈,毕竟三年后便是会试,试问哪个读书人没有个金榜题名的美梦呢? 祝星渊与玲珑却不急着回去,因为青州府比通州府更大,有更多好玩的东西! 学政大人家的小姐便挑了一个日子,装作与祝星渊夫妻二人偶遇,她先前派了人去盯着祝星渊的一举一动,得来的消息叫这位小姐气了个半死! 祝公子得中解元,是天大的喜事,怎地祝公子的妻子却如此不懂事? 又是游山玩水,又是四处闲逛,这种时候难道不是为祝公子打点后生活琐事让他可以安心读书吗?实在是太轻浮、太不贤惠了!真不知道祝公子为何会娶个这样的女子! 眼见祝星渊带着玲珑进了一家首饰铺子,这位小姐便也带着下人进了去,结果一进去便受到美颜暴击——试戴首饰总不能还戴面纱吧? 于是玲珑那张令人自惭形秽的绝色面容便映入眼帘,祝星渊对她更是温柔备至,两人一起挑首饰,那亲密无间的模样,外人如何插得进去? 小姐连话不想说,便生出一股自卑来,转身便走了。 当天祝星渊便发现那暗中盯着自己的人不见了。 他也没多想,与玲珑在青州府痛痛快快玩了个够,才慢悠悠驾着马车回去。 因为他们在外面玩了太久,喜报比他更快到了大石头村,祝老爹祝老娘简直笑歪了嘴,等祝星渊回来,立刻拉着他去祠堂给祖宗磕头,做梦也没想到他们老祝家还能有今日。 因着祝星渊考中解元,家里的日子也比先前好多了,先是小儿媳妇给盖的青砖大瓦房,随后又因祝星渊的功名免了赋税,祝星渊再去读书也不需要家中掏钱,家里几个儿子儿媳妇又都是能干肯吃苦的,这日子可不是一天好过一天? 如今祝老娘心头只有两件事儿,一是小儿媳妇嫁进来这么久了肚子还没动静,二则是翠云的婚事。 她说把翠云当女儿看待,倒也不是作假,祝家现在日子红火,翠云又勤快,看中她想把她娶回家的大有人在,只是相看了好几个,翠云却都不想嫁,问她想嫁什么样的,她只说现在不考虑嫁人的问题,只想留在二老身边尽孝。 祝老娘着急上火,这姑娘年纪大了哪有不嫁人的,现在不嫁,等过了二十更没人要! 她哪里知道,翠云的心思还在她幺儿身上呢! 翠云自己也知道自己是异想天开,四儿娶了那样美貌的妻子,如何看得上自己?可人要是能随意控制自己的心就好了,她仍旧是喜欢他,恨不得一辈子不嫁人,就留在祝家帮他尽孝,伺候二老,她宁愿这样也不想嫁给除了他之外的人! 祝星渊越是优秀,翠云越是无法再看上旁人,旁人怎么能跟他比? 她原本以为自己能够这样心甘情愿奉献一生的,可是等到祝星渊回来,真正见到她,翠云才发现事情没有自己想象中那样简单。越是看见他,她越是无法控制自己的心,尤其是他对着玲珑那样柔情似水,她心中便苦涩的难以言喻。 她不求嫁给他,只想留在他身边,哪怕做个洒扫伺候的下人也好。 在祝老娘又一次要给翠云相看人家的时候,翠云对祝老娘说了自己的想法,祝老娘顿时愣住了,她没想到都过了这么久,翠云的心思还在幺儿身上……又听翠云说可以不要名分,只求能留在祝星渊身边,好歹是自己看着长大的孩子,比亲生的也差不了多少了,翠云哭得肝肠寸断,祝老娘怎么能不心疼? 她先试了试幺儿的口风,然后又去试小儿媳妇的。 玲珑剥着橘子,细细地把上面一条一条的白色丝络都清理干净,听祝老娘旁敲侧击了半天,说他们夫妻二人身边也没个伺候的人,日后祝星渊出息了,身边总是不能少人,若是这样,倒不如选个最亲近的…… 她似笑非笑道:“娘这是什么意思啊,要给星渊身边塞人?让我猜猜看,想塞谁呢?”她吃了一瓣橘子,似笑非笑,“莫非是翠云?” 祝老娘老脸都红了,万万没想到小儿媳妇这样聪明,自己说了这大半天,人家心里清楚明白着呢!但想想哭得让人心疼的翠云,又忍着赧意问:“是这么说没错……翠云年纪也不小了,对四儿又是一往情深……你看这,能不能你跟四儿说说,四儿最听你的话……” “娘。” 祝老娘被这突然一声吓了一跳,再见儿子面无表情地站在门口,更是心虚,“四儿,你,你回来啦。” 她跟老头子商量好的,老头子把幺儿叫出去,她趁机跟小儿媳妇说一说,只是没想到老头子那般不中用,这才多会儿,就牵制不住了? “娘,你想让我纳翠云,不可能。” 祝星渊大步走进来,把手里的盘子放到玲珑面前,上头摆了几个刚洗过的桃子,刚才祝老爹就是以摘桃子的名义把他叫走的。 祝老娘其实也心虚得很,她自觉这事儿做得不地道,毕竟幺儿能有今天,小儿媳妇功不可没,但翠云也是她的心头肉啊!比起小儿媳妇,自然是女儿更重要些。 祝星渊也给祝老娘留了脸面:“娘还是好好跟翠云说说吧,我并不喜欢她,娘可以帮我转告她,她嫁人时,嫁妆便由我来出,除此之外,还是请她不要再想别的了。” 这话说得很不留情面,祝老娘面上都臊得慌,再见小儿媳妇一脸似笑非笑,更是觉得待不下去,匆匆起身告辞。 待祝老娘一走,玲珑抄起一颗桃子咔嚓咬一口,斜眼看祝星渊:“行情不错嘛,先是什么学政大人家的千金,又是什么痴心不改的青梅竹马。” 祝星渊认真道:“那都是祝小四的,不是我的。” “不许你动心思啊。”玲珑威胁他,“否则我就打死你。” “不会。”祝星渊老老实实道,“除了你,别人都不行。” 她也知道他的心意,不过是故意发发脾气撒撒娇罢了,两人都没把翠云放在心上,毕竟造孽的是原本的祝小四,又不是他们,没有说让他们去补偿的道理,真要说起来,要是按照原本的轨迹发展,祝家一家人现在还处于饭都吃不饱的阶段呢!玲珑自认为对祝家已经足够厚待了。 翠云从祝老娘那得了话,自然,怕伤害到翠云,祝老娘是委婉表达的,但这也不妨碍翠云痛哭失声。 从这日起,她便愈发沉默起来,祝老娘再叫她相看,她也去相看,只是总是不成,拖来拖去的,一拖就是三年,直到祝星渊要启程进京赶考了,翠云也仍然没嫁人。 因着这事儿已经有了好几回,祝家人也早习惯了祝星渊带着妻子出发,翠云眼见祝星渊要走,深知此番他一走,便是龙入江海,天地遨游,与自己再不是一个世界的人,这一生都不知还能再见几回。 家里给收拾了许多东西,祝老爹祝老娘又给了这几年存下的银子,数量很少,却是全部,也是他们的心意,祝星渊却没要,反而又给了祝老爹祝老娘一笔银子,他对他们并无多少孝心,日后也不会在膝下尽孝,只能从物质上尽量弥补。 出发前,祝星渊在搬东西进马车,玲珑偶尔搭把手,翠云不知何时也过来了。 瞧着貌美娇贵的玲珑,她心中不由得生出一股绝望,本来准备好的话到了嘴边,转了个圈儿又咽了下去。 他们离开时,翠云站在村口看了许久许久,直到马车的影子消失在尽头,也没有回去。 也许这便是她的命,从很久很久以前开始她就意识到,她与他一天一地,自己的这些心思,他根本都不知道,也不在意,幼时那个被她牵着手说长大要娶她的四儿,终究是把承诺都忘记了。 880|第七十八片龙鳞(六) 第七十八片龙鳞(六) 京城寸土寸金,遗憾的是玲珑与祝星渊并不缺钱, 只是这买房子也得看地段看运气, 并不是说你看上哪个,哪个就能买到手的, 祝星渊并不喜欢大房子, 除却暂时买到的一所稍微小一点的宅邸外,他直接在京郊风景最好的地方买了块地,又雇了工人, 按照自己的想法挖了吃糖建了亭台水榭, 连里头的家具都是他亲自画了图样自己打的。 他做任何事都是游刃有余胸有成竹的,也总是这样珍惜跟玲珑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 前来赶考的举子们都是来自各州各省的人才,其中才华出众者不胜其数, 离开考还有半个月,祝星渊仍旧似从前那般闭门不出,也不怎么结交友人, 偶尔流传出去一幅字画,便惊为天人,足不出户, 便靠字画名扬天下。 前来拜会的人也不少,只他是不见客的, 便是对他的字画赏识到亲自登门拜访的王爷,他也照样闭门不见,如此有个性,愈发令人深觉其高风亮节不向世俗低头, 听闻现在祝星渊的一幅字,已经能卖上几百两的银子了! 世人都以为他在家中读书作画,其实他都是在陪玲珑玩。 待到会试结束,再瞧那榜首会元,果不其然便是以字画闻名的通州才子祝星渊,众人对他皆是心服口服,奈何此人脾气古怪,任谁请也请不动——皇亲国戚想求一幅字都得老老实实按照规矩来,更何况是普通人? 殿试上祝星渊更是一鸣惊人,连皇帝读了他的卷子都赞他的文章字字珠玑精妙绝伦,当场点他为状元,爱才之心溢于言表,连殿试的卷子都命人裱起来,京城更是掀起一股祝星渊热,还有许多人家想要把自家儿女送来拜师,奉上万两黄金。 状元打马游街,祝星渊其人丰神俊朗举世无双,许多人多少年后白发苍苍,尚且回忆当年所见这天人之姿。 随后状元郎入翰林,也一直受到皇帝的器重,此人万般好,唯独一点,过于恋家。平日除了当差,谁也别想见着他人,若是没事,那必然是在家中陪伴夫人,任何聚会酒席都不参加,京中不乏有人背后诋毁,他却浑不在意。 叫祝星渊自己来说,他是连翰林院都不想进的,只想陪在玲珑身边。 每天离开她,都叫他觉得十分艰难。 玲珑反倒没有这样多的离愁别绪,如今他们已在京城安家,京郊外那片土地也已经建的差不多了,祝星渊说一个月后便可以搬过去,她可是很期待的。 对于京中有关自己的流言,玲珑也抱着无所谓的态度,只要不当着她的面,她是不痛不痒的。 他们家中买了几个伺候的仆人,看门的洒扫的煮饭的,尤其是厨子,祝星渊简直是千挑万选,务必要玲珑满意才行,日子平静又美好,每一分每一秒都令人想要珍惜。 一个月后,他们搬入新家,新家占地面积极大,分外清雅,他与玲珑住在中央,下人房则在最前头,平日里下人们也很乖觉,不会来打扰,在这繁华吵闹的京城,他们家宛如世外桃源,令人神往。 祝星渊虽入了翰林,但他那一手字画名扬天下,十分得皇帝喜爱,很快便升了侍读学士,他于政事上也向来有自己的见解,毕竟是多活了那么多的人,所见识的经历的远远超出皇帝与朝臣,但他并不贪权,也从不主动揽事,他只提出方法,至于怎么去实施如何去实施,那都是皇帝与大臣们的事,饶是如此,皇帝也常常感叹他智多而近妖,若非祝星渊是这般淡泊名利的性子,他是万万不敢重用的。 达官显贵们想要讨好他的不计其数,皇帝笑道连自己想将太子送到他那学习都被拒绝,更何况旁人?众人一听,那没事了,连太子爷祝先生都不收,何况是自家的纨绔? 年关到的时候,祝星渊接到家中书信,他中了状元后没有回去,而是派人去传了喜讯,又派人送了许多银子回去,有他的名声在,通州府不会有人敢招惹祝家人,信是以祝老娘的口吻说的,先是表达了对他中了状元的喜悦之情,又表达了对他久不归家的思念,信的末尾提到翠云已经嫁了人,对方家境优渥,人品也好,还是个读书人,如今翠云已经有了身孕,小两口日子过得甚美,然后才问祝星渊,你媳妇怀了没有? 这也是祝老爹祝老娘的一块心病了,按理说新媳妇进门,快一点的两三个月就能有消息,没有玲珑这样好几年肚皮都没动静的,再美貌又有何用?总不能叫自家幺儿断子绝孙吧? 祝星渊也回了一封信,信中毫不客气地禀明父母自己身体抱恙难以令妻子有孕,请父母为自己隐瞒,切勿走漏风声,对外只说是他爱妻,不愿妻子忍受生育之苦。 老两口盼星星盼月亮盼到了幺儿的回信,结果这一看,大受打击,立刻便将信纸给烧了,此后再有人旁敲侧击询问,老两口一致对外:儿孙自有儿孙福,我们两个老得可不管,幺儿疼他媳妇,不愿意要孩子,咱们老祝家孩子还少么,到时候过继一个便是! 与祝星渊才气同样出名的,便是他的爱妻如命。 在这个男人三妻四妾才是美谈的时代中,他身边只有一个妻子,还对其他示好的女子无动于衷,简直不可思议!当初状元郎打马游街,勾去了多少女子的魂儿,谁不想见见那位被祝先生珍藏起来的女子?只可惜祝先生自己不爱参加宴会,也从不让妻子露面,如今祝先生已官拜翰林院掌院学士,却愣是没人见过祝夫人! 祝先生在外头是不吝于夸赞自己夫人的,在他口中,便是天上神女都比不得夫人,夫人琴棋书画精通,诗词歌赋俱全,于他更胜一筹,天底下哪有这样的男子,把自己的夫人挂在嘴边不说,还交口称赞,实在是令人不敢置信。 这一来一去的,便有人开始怀疑起“祝夫人”到底存不存在了。 若是存在,怎地祝先生已在京城定居四年,却还不曾见过人?平日的宴会不参加便罢了,连一年一度的宫宴都不曾作为祝先生的女眷参加,这实在是令人不得不怀疑“祝夫人”到底存不存在。 而玲珑常常一觉便是沧海桑田,四年时间又算什么?她每日在家中有吃不完的美食看不完的话本子,除却这点自己玩的时间外,祝星渊都会陪在她身边,她自己不想出去,祝星渊还能拉着她的腿把她拖出去不成?至于外头的风风雨雨,只要不当着她的面儿说,她还真的无所谓。 但祝星渊才二十来岁,生得好又不显老,桃花还是蛮多的——不,用蛮多的形容都有偏差,那是铺天盖地啊! 奈何这人有惊世之才,却是半点不通风情,不论使出什么招数他都视而不见,不知伤了多少情窦初开的芳心。 “外头下雪了。”这日祝星渊回到家,给玲珑带了一包刚出锅的糖炒栗子。 她懒洋洋地躺在美人榻上,美人榻放在床边,打开雕花木窗,走廊外便瞧见一阵一阵被风卷起来的雪花,他们家占地甚广,祝星渊亲自为她打造了一个游乐场,这会儿都叫大雪给掩埋了,但黑红相间古朴庄重的建筑物,与洁白无垢的雪花交织,却又是别样一副美景。 屋子里暖融融的,祝星渊坐在玲珑身边给她剥着栗子,这家栗子炒得极好,又甜又糯,还有一股蜂蜜的清香,玲珑一口一个,她还调皮地伸出手想要去抓外头的雪花,奈何走廊上只有星星点点,她好不容易捏了一点,全都抹到了祝星渊的鼻子上。 他好脾气地笑,玲珑便伸出双手,又要他给自己剥栗子,又要他抱。 祝星渊便擦干净双手,把她从美人榻上抱起来,自己躺上去,让她依偎他的胸膛再去看雪景,随后继续给她剥栗子,最近她越来越爱睡觉了,否则也不会好几年都不出大门一步,他走的时候她便在睡,回来的时候也在睡,但清醒时又总是这样甜蜜又可爱。 从来不会真的对他发脾气,就算偶尔发发脾气,也是撒娇。 与她相伴的这些年岁,他常听闻有人指责她冷酷无情,没有身为人类的柔软与血泪,可祝星渊觉得,她应当是自己遇到过最温柔的人,毕竟自己渺小无比,她本可以完全不管他的。 可她没有把他丢弃。 所以他爱极了她,不想离开她。 “待会儿我要堆这么大的一个雪人——”玲珑张嘴吃掉一颗栗子,又伸展开双臂比划着,“要这么大的~的!” “好。” 她今天挺精神,显得神采奕奕,祝星渊眉眼温柔:“还困吗?” “不怎么困了。”说着,玲珑打了个呵欠,搂住他一只胳膊,故意让他只能单手剥栗子,脸上还挺得意地在笑,祝星渊莞尔,顺势把刚剥好的那一颗塞到自己嘴里。 玲珑登时瞪大眼,扑上去抢,唇舌交缠间,分享了这颗格外甜的栗子,外头吹来一阵风,卷起两人的长发,在空中交融,久久不能分开。 闹了一通后玲珑心满意足,趴在祝星渊胸口:“今年宫宴我陪你一起去吧。” “嗯?”他爱怜地摸了摸她的小脸,“不需要,你在家里待着就好。” “不行。”玲珑凶巴巴地说,“再不去宣誓主权,别人都不知道你是有主的了!” 她这样着实可爱,逗得祝星渊忍不住笑起来,胸膛起伏,被恼怒的玲珑拍了一巴掌,最后把她拥紧:“好啊,只要你想,做什么都可以。” “别以为我天天在家里就不知道你有多少烂桃花。”玲珑戳着他的胸,“这一朵那一朵的,什么王爷之女皇帝之女大臣之女巨富之女……要不要给你集齐一百零八个做个群花谱,日后无聊可时时翻看?” 祝星渊笑得不行,低头亲亲她粉嫩的脸蛋,“我只爱着你,其他人我可不喜欢。” 不管她怎么发脾气怎么任性怎么提出一些不讲理的要求,他都是笑着满足的,从不会对她生气,第一个世界他便不舍得推开她,如今也是如此,谁能舍得呢?在有限的生命中遇到这样一个人,须得好好珍惜呵护,决不能让她被风雨侵袭。 他在外头也并非一帆风顺,总有些烦心事,但这些祝星渊从不会跟玲珑提起,遇到的刁难陷阱也不少,总有人喜欢看美人落难,英雄迟暮,喜欢看高风亮节被肮脏浸染,但祝星渊总是能平安度过这一切。 一年一度的宫宴,正是女眷们争奇斗艳的时候,祝星渊生得宛如神君,又有大才,虽说家中有夫人,爱妻之名人尽皆知,可谁也不曾见过那位传说中的祝夫人,因此对他倾心者大有人在,只是有些胆大,有些胆小,胆小的将爱慕憋在心中,胆大的却敢当众示爱,比如说皇帝最宠爱的女儿新城公主。 如果说这些爱慕祝星渊的女子都算是铁粉,那么新城公主则是这些铁粉中的铁粉,简称脑残粉。 她自诩身份高贵,对多少青年才俊的追求不屑一顾,偏偏被祝星渊迷去了心神,对于祝夫人的存在,新城公主从来不在意。 一个不能生孩子又只会霸占着丈夫的女人罢了,多年不露面,不知为祝先生打点,要知道女眷们之间的相处很有可能影响到大局,这位祝夫人怎么看都不像是个聪明人啊。 除此之外,还有一批对祝夫人抱有敌意的,则属于哥哥独美粉。 她们自知配不上祝星渊,因此从不痴心妄想,但是对于任何想要与祝星渊沾上关系的女人都充满敌意与鄙夷,认为她们配不上光风霁月宛如天神下凡的祝先生,而身为祝先生的妻子,玲珑自然首当其冲成为了她们的眼中钉。 那些有关于她不好的传言,大抵都是这批粉丝炮制而来。 她们认为像祝先生这样的人便应该高高在上,不应该有女人靠近去玷污了他的神圣,但目前大家的目标都是一致的,那就是我不行,别人也不行!祝先生应该是大家共有的,不应该随随便便什么人就能独占! 尤其是那位祝夫人,听说与祝先生相识于贫寒,只是碍于当年的情谊,祝先生才对她不离不弃罢了! 据说那祝夫人还是身份低下的商女,如此卑贱之人,怎配做祝先生的妻子?更有人恶意猜测,祝夫人之所以多年不出门,怕是自知无能,不敢吧! 玲珑一大早便起床梳妆打扮,祝星渊也随她起得早,亲自给她上妆,他有一双巧手,学什么都快,交给他玲珑还是很放心的。 本就是十分的好颜色,上了妆更是艳光四射耀眼夺目,玲珑可没有那种今日去参加宫宴不能太招眼的想法,她甚至不再收敛自身的气势,兴许是睡了几年的缘故,她的精神确实是好了许多,愈发显得神采奕奕。 前几日堆的雪人还好端端的没有化,经过雪人时玲珑顺手捏了一点雪,趁着祝星渊不注意往人家脖子里丢,坏得要命,祝星渊打了个哆嗦,雪花触及到人的皮肤迅速划开,带来一股透心凉意。 他也不生气,好笑地捏了捏玲珑的耳垂,小巧圆润的耳垂上戴着金灿灿的珠宝,是他在芥子空间里取出来的,最是符合玲珑的喜好,因为格外的亮。 他自己今天也穿得很隆重,一袭月牙白,玉冠束发,愈发显得剑眉星目,兴许是活了许久许久的缘故,他身上有种悠久沉淀的气质,是常人模仿不来的。 又不是第一次进皇宫,玲珑毫无怯色,眼见祝家的马车停在宫门前,众人纷纷前来与祝星渊打招呼,数年下来,大家对他也很是了解,只要不触及到祝先生的底线,那他便是极为好相处的人,温文儒雅又品性高洁——而他的底线便是他的妻子,曾经有人当着他的面暗讽祝夫人多年未能生育,后来……世人才知晓,原来祝先生也并不是永远都是好脾气的,他的妻子便是他的逆鳞,不容任何人诋毁。 这也是为何这些年玲珑从不出门,那些有关她的流言却始终不广的缘故。 祝星渊可不管嚼舌头的人是什么身份,任你是天潢贵胄他也敢教训,若是认为他与表面上看起来一样没脾气那就错了,新城公主便在他手上吃过一次大亏,此后再不敢当众说玲珑的坏话。 奈何这位公主骨子里可能是个抖M,仍旧对祝星渊痴心不改,这回宫宴,新城公主也是盛装打扮,力求展现出自己的全部美貌,不说叫祝先生倾心,叫他多看两眼也是好的。 想到今天又能见到祝先生,新城公主的心便扑通扑通跳个不停,她派了人在宫门口候着,一旦祝先生到了,便立刻通知她,这样她便可以与他“偶遇”。 祝星渊与前来打招呼的同僚点头示意,却没有随他们一起进去,诸人不由得奇怪看过来,却见祝星渊撩开了马车帘子,从马车里伸出一只纤细如玉的小手来。 真正的美人连手都令人觉得美丽。 待到见了那张容颜,几乎是令天地失色,众人更是连大气都不敢喘一下,生怕这美人是自己的幻象,倘若喘了气动了下,便会让她消失。 直到祝星渊握住了玲珑的手,才有人回过神:“祝先生,这、这位是……” “是我爱妻,姓龙。” 祝星渊向来不喜欢诸如贱内、拙荆之类的称呼,他自己也从来不用。 玲珑这一露面,立刻将先前无数流言扼杀,无论是说她自惭形秽亦是貌若无盐都不攻自破,像是这样灿若朝华的女子,怎会自惭形秽? “诸位好。” 这位美人环顾四周,落落大方,顺着祝先生的手下了马车,不像其他夫妻都是一前一后,而是携手并肩前行,明明不合规矩,却又叫人说不出话来。 总觉得,他们天生便该如此。 新城公主到来时所见到的便是这样一幅情景,她心心念念的祝先生牵着另外一个女子的手,眉眼都是自己从不曾见过的温柔,这个对谁都很好脾气的人,面对自己时,却连一个笑容都吝于给予。 那人是谁? 再瞧见玲珑的脸,对今日的自己十分有信心的新城公主却蓦然站在原地动弹不得,她呆呆地看着祝星渊与玲珑从不远处经过,本来策划好的“偶遇”,在此刻都成为了泡影。 “那位就是祝夫人啊?真是令人不敢相信,怨不得祝先生这些年将她藏于家中呢。” “换作是我,我也不舍得让这样的人经历这些世俗之事啊……” “是啊是啊,什么打点关系人际往来之事,那不是玷污了祝夫人吗?” 新城公主站在很隐蔽的地方,从她身边经过的官员们津津乐道地讨论着方才惊鸿一瞥的祝夫人,言语都出自真心,于是愈发刺痛了新城公主,那是祝夫人?那就是祝先生的妻子?好些年都不曾出门,被养在深闺的妻子? 她曾想象过与对方相遇时的场景,自己要摆出怎样的姿态,说怎样的话,而现在,她全部的优越感都荡然无存。 “两人可真是相配啊。” “谁说祝夫人是商女出身?我瞧着便是皇室公主也没人家贵气。” “嘘——你小声点儿,也不看看这是什么地方!若是被人听到,小心治你个大不敬!” “不过话说回来,祝夫人可真是神仙般的人物,原本还想着得是怎样的人才配得上祝先生,如今一看,人家倒真是郎才女貌了。” …… 新城公主在原地站了许久,拳头握紧到自己都痛,好一会儿,她才整理好自己的表情,微微昂起下巴,表现出皇室公主的骄傲,朝里头走去。 从小到大,她看上的东西,无论是什么都能得到,这次也不例外。 881|第七十八片龙鳞(七) 第七十八片龙鳞(七) 显然没有人想到传说中那位从未出现在人前,只活在他人口中的祝夫人, 这一次不仅参加了宫宴, 还非常高调,高调到你想忽略她都做不到。 而事实上也没人敢多看她, 无他, 这样的容颜与气场,旁人见了只会惊为天人,谁会去想过去京城里有关她的流言?更何况祝先生也在, 又有谁敢提出质疑呢? 只是女眷终究是要到后殿去的, 玲珑也不例外。 “我一个人可以的。” 虽然玲珑这样说,祝星渊的眉头却仍然微微蹙着,也许他自己都不曾察觉, “若是有事,第一时间来寻我,我就在前殿, 你知道前殿怎么走吗?就是方才我们过来的那条路,若是找不到,随便拉个宫人询问便是。” 玲珑点头:“知道啦。” 旁边有女眷注意到这一幕, 都很是羡慕,因为祝星渊是唯一一个送自己的妻子送到内殿的人, 走的时候还依依不舍,似乎片刻都离不开玲珑,这也叫许多人暗暗心惊,心道原来那些传言是真的, 祝先生是真的爱重自己的妻子,不过想想也是,有了这样的妻子,世间其他女子便都成了庸脂俗粉,也难怪祝先生对投怀送抱的美人们总是不假辞色了。 祝星渊一步三回头的走了,看得玲珑颇为好笑,冲他摆摆手,自己随即落座,祝星渊不仅把她送到后殿,还亲自给她找到了座位,安置好了她才离开,玲珑左右都是其他高官的亲眷,明明那么多人都在看她,她便是人群的焦点,可她却一点都没有不安慌张,自在地仿佛在自己家中,那些个想瞧她笑话的人,反倒自己讨没趣。 新城公主亲眼见着祝星渊离去,她一进入大殿,女眷们便纷纷向她行礼,于是乎,那个唯一坐着不动的人便格外打眼。 “这位,想必就是祝夫人了吧。” 新城公主率着身后一众宫人缓步走到玲珑跟前,端的是皇室公主的仪态风范,高贵傲慢,“真是百闻不如一见,只是祝夫人足不出户,怎地连规矩也不懂,见着本宫竟不行礼?” 刁难意味太浓,众女眷面面相觑,新城公主今年也十八了,仍旧未嫁,世人皆知她对祝先生痴心一片,奈何神女有梦襄王无情,祝先生那是真真正正清心寡欲的人物,功名利禄全不在意,美人什么的也从不放在心上,公主身份再尊贵又如何?祝先生可是敢跟皇上对着干的人! 偏偏这人又有惊世之才,每每皇上龙颜大怒,暴跳如雷说要砍了他的头,到了下回,还是老老实实问祝先生的意见,找祝先生出主意。 玲珑歪了歪脑袋,打量着新城公主,她的眼神表情都漫不经心,却让人后背绷直不敢松懈,哪怕是新城公主也感觉到了些许压力。 片刻后,朱唇微启:“不行礼便不行礼,你要怎样?” 这、这是什么态度! 新城公主怒了,女眷们惊了,怎么会有人敢这样跟公主说话?她是不要名声还是不要命了?! 不待公主发怒,她竟又重复了一遍:“你要怎样?” 是啊,新城公主又能怎样? 祝星渊对皇帝的重要程度不言而喻,他又不爱名利,没有什么能留得住他,皇帝给的赏赐他也不需要,朝廷离开他不成,可他对朝廷却没什么归属感,若说哪一日祝先生要回归神位,大家也是相信的。 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新城公主敢罚玲珑吗?敢打玲珑吗? 她不敢。 因为这是祝星渊给玲珑的底气,他之所以做这个官又不要名利,便是要玲珑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必向他人低头,新城公主固然是皇帝最宠爱的女儿,然而女儿和江山比起来,前者所占的分量太轻太轻。 但这即便是大家心里都有数的事实,也不会有人像玲珑这样嚣张,直截了当这么不给面子的。 她不喜欢向人类叩拜,尤其是新城公主这样对自己充满敌意的人。 这时宫人放声道:“皇后娘娘到——” 这一声也恰好到处的解了新城公主的围,众女眷便又纷纷转向上座,向刚出场的皇后行礼,玲珑仍旧坐在原处,只对着皇后点了下头。 皇后倒也没有生气,盖因皇帝先前主动来与她说过,祝夫人天真烂漫,对世俗之事并不精通,可能礼数上不够周到,要她多多照看。皇后娘娘与他人不同,她已不再是青春正盛的年纪,自然早熄了争奇斗艳的心,后宫每年都要进些年轻貌美的人儿,这祝夫人生得仙女一般,叫人看着便心生喜爱,又不会入宫,她有什么好排斥的? 至于新城公主,那也不是从她肚皮里生出来的女儿,皇后更不在意了。 玲珑没给新城公主行礼,也没给皇后娘娘行礼,前者有意刁难,后者却随性坦然,难道皇后还不如公主尊贵?新城公主自然也意识到了这一点,心下暗恨。 她的生母赵妃与皇后娘娘乃是死对头,奈何肚子不争气,只生了新城公主一个女儿,皇后却一气生了三个儿子,如今嫡长子已被封为储君,皇帝又不糊涂,只要太子不做出什么大逆不道的事儿,这下一任帝王的身份便是板上钉钉,新城公主哪里敢与皇后娘娘作对?日后她与赵妃还要仰仗皇后娘娘的鼻息生存呢! 她有心孤立玲珑,皇后娘娘却主动请玲珑到身边说话,若一开始还是因为皇帝的吩咐才对玲珑另眼相待,那么稍微聊了会儿后,皇后娘娘对玲珑的喜爱便都是出自真心了,甚至夸赞祝先生夫妇二人是神仙眷侣,乃是世间少有的般配。 这话听在新城公主耳朵里,能不扎心吗? 无异于是当众下了新城公主的脸,饶是没人敢笑话,新城公主也觉着自己的脸烧得慌。她不敢记恨皇后,只得记恨玲珑,只可惜这份记恨太微不足道,甚至没能得到玲珑一丁点的注意。 宫宴要一直持续到晚上,为了活跃气氛,皇后娘娘也会拿出一些珍宝作为奖励,组织女眷们做些小游戏,务必是要热热闹闹的,不过玲珑并没有参加,她懒洋洋地坐在那儿,要说起坐姿仪态,跟时下闺秀们并不一样,她就是坐得很随意,却并不显得粗俗,反倒透出股闲云野鹤,置身事外的悠闲来。 场上的玩法没有她喜欢的,皇后娘娘又不会刻意为难,因此玲珑便一边品尝桌上的美食一边围观,新城公主却不肯放过她,“祝夫人与祝先生夫妻恩爱多年,想必也是琴棋书画诗词歌赋样样精通吧?不知道本宫可有机会讨教一番?” 玲珑微微一笑:“当然可以,只要公主输得起。” 新城公主脸一黑。 纵然新城公主对自己的实力有信心,也照样被打击的怀疑人生,从前她总是听人说,每次推行新政时,朝中总有古板的大臣反对,祝先生常常舌战群儒,将那些个人说得面红耳赤愧疚难当,新城公主听了,只觉得祝先生可真厉害,那些人也不瞧瞧自己的德性,配和祝先生相提并论么?不过是一群嫉贤妒能之人,比不过祝先生,才在背后说些酸话,平白增添笑料罢了。 现在,她突然能够理解那群被祝星渊碾压的脸皮都不剩的大臣了。 皇后娘娘也忍着笑,她与其他后妃不同,她是皇帝正妻,也曾有幸目睹过祝星渊在御书房与皇帝据理力争的模样,别说是那些大臣,就是皇帝也时常被弄得下不来台,如今可算是让她见着了,这两口子不愧是两口子,不仅能力卓绝,这挤兑人的手段更是一流! 眼神都不给一个,照样碾压。 新城公主那脸色啊,可难看极了! 连带着坐在皇后娘娘身边的赵妃脸色也不好看,但赵妃脸色难看,皇后娘娘便舒服了,越瞧玲珑越顺眼,只恨自己这辈子只生了三个儿子便坏了身子,否则若是生个小公主,也要照着这样子养! 宫宴的菜上得差不多后不久,祝星渊便先与皇帝告退,来后殿接玲珑。后殿俱是女眷,他便在殿外等候,皇后娘娘打趣道:“这祝先生可真是一时半会都离不开夫人,这才多久呀,便按捺不住要来寻人了!” 皇后娘娘一带头,其他人也尽皆开始说起好听话来,玲珑起身离去,便看见祝星渊站在小道上,正笑吟吟望着她。 宛如天上月,清冷高洁,又温柔。 她扑过去,便被他拥入怀中,两人紧握着手,谁都没有松开。 此番宫宴,最出风头的自然是玲珑,这是她第一次在京城亮相,也是最后一次,因为祝星渊辞官了! 哪怕皇帝坚决不许,他也要辞!趁着皇帝没反应过来,把官印官袍往家中一放,便与玲珑驾着马车私奔而去,这世界这么大,怎么能真的在小小一方天地过活?他还想同她去看山川大海,看似锦繁花。 不过这一路上,他倒是做了不少事,也许正是因为心胸开阔,祝星渊的字画更是为人所追捧,能得其墨宝者莫不欣喜若狂,就连皇帝收到了他寄回来的报平安的信,也是先恼怒一番,便又将信仔仔细细收了起来。 将本朝逛遍之后,两人登上了远航的船只。 大海一望无际,碧蓝如洗,时而平静时而汹涌,但只有他们两个人,没有别人。 祝星渊已经很老了。 夜幕降临,他安静地躺在玲珑的怀里,两人坐在甲板上,仰头便是一片灿烂星空,月光洒在波光粼粼的海面之上,宛如万千星子坠入水中,而玲珑仍旧是那副少女模样,换作从前的世界,两人会一起变老,再一起离开,但这一次,要离开的只有她一个。 其实如果早一点离开她,他也能继续活下去——像初见时那样,一个世界一个世界,漫长又没有尽头的活下去。 只要他的心无比空虚。 可是在浸满爱意与温柔之后,祝星渊不想再拥抱空虚,他宁可圆满地在此刻消散,也不想继续孤独。 “我想……成为玲珑的一部分。”他轻声呢喃着,“在我还没有消亡之前。” 星星活了几百亿年,最终也会坠落,他的空虚被填补,便不再彷徨,每一颗星星坠落之前,也一定都遇到了它们所爱之人。 玲珑低下头,把他抱在怀中,轻轻贴着他的脸:“……嗯。” 这仅存的、几乎要抓不住、马上会随着海风消逝的灵魂,带着他残存的记忆与余温,一点点被吞噬到龙的身体中。 从此以后,星辰不再空虚,也不会再在时空中迷茫与彷徨,他停止了流浪,也彻底消除了怨恨与悲伤。 与她合为一体,成为她的一部分。 船上已只剩下玲珑一人,她其实早就知道他的灵魂在慢慢消亡——而她无所不能,惟独不能创造新的灵魂,也不能留住他的灵魂。 ————————————————— 那是很久,很久之前的事了。 玲珑趴在归墟龙宫那张硕大的珊瑚床上做着梦。 她看到群山之间有一些村庄,这些村庄里的人每年都会爬到群山中最高的那座山的山顶,去祭祀建在那里的一座神庙。 听说,神会保佑他们风调雨顺幸福安康。 但这个世界是没有神的,那座神庙里所供奉的也只是一具泥塑的躯壳而已。 可村民们非常虔诚,风雨无阻。他们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相信着神庙里的神,直到有一天——他们的信仰,诞生出了神明。 神明是个俊美而温柔的男子,他总是站在神庙上,安静而慈悲地望着信奉他的信徒。 他愿意满足他们的任何要求,风调雨顺,幸福安康,他用自己的神力去守护他们,从来不求回报。只要看到人们的脸上出现笑容,看到他们因为得到幸福而喜悦与感动,神明便会不自觉地感到温暖,那是他从来没有体验过,却深深眷恋的感觉,是人类赋予了他这样的情感,因此,他也想把这样的情感同样赋予他们。 要怎么样做,才能更好的保护人类呢?他可以为他们抵挡天灾,为他们驱逐邪祟与病痛,为他们带来光明与希望。 真可爱呀。 人类真可爱,他们是那样善良又纯净,每个人都闪闪发光,神明最喜欢做的事,就是站在神庙上,俯瞰他的信徒们——他们在快乐地生活着,像那样的笑容,神明想要不顾一切去守护。 神明深深地爱上了人类。 他热爱着这群充满智慧的生物,甚至开始渴望成为他们其中的一员,于是有一天,前来拜祭神庙的村民们发现,神像下的祭台上,躺着一个漂亮的小婴儿。 他们将小婴儿捡了回去,这个孩子从此吃百家饭,穿百家衣长大,他天生拥有倾听万物之声的能力,仿佛是山间的精灵,面上总是带着笑,总是竭尽全力地去帮助其他人。 大家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直到……山林卷起呼啸狂舞的大火,大火烧光了森林,庄稼颗粒无收,无数幸福的人失去了幸福,随后是瓢泼大雨,接连数月不停,大雨停后,又是一场可怕的瘟疫。 无数人失去了父母、妻子、儿女,缺了一条胳膊,瞎了一只眼,身体残缺,饥寒交迫,病痛缠身。 只有那个吃百家饭,穿百家衣的孩子没有。 他的眼眸仍然温柔而明亮,对所有人都充满爱意,光秃秃的山里,他只要进山,就能找到食物,就能为大家找到干净的水源与能救命的草药——就好像、就好像这个孩子不是凡人,而是神明的化身! 群山之巅上的神庙已经腐朽不堪,泥塑的雕像斑驳褪色,人们认为是神明给予了不懂得感恩的他们的惩罚。 因为他们太过得意忘形,没有再信奉这位神明,所以神明大人选择收回了曾经给予他们的一切——人们是这么认为的。 在村子里一位德高望重的先知的占卜下,人们得知神明需要最纯净的祭品,才会重新垂怜他们。 山间的繁华,野果,露珠,都不够纯净。 只有那个孩子,从头到尾都是那样纯净又美丽。 被苦难逼疯的人们忘记了他们曾经如何欢迎过这个孩子,他们只知道,是这个孩子出现之后,才引来了这么多的灾祸,在这之前,人们信奉的神明大人从来没有抛弃过他们,而如今,无论再怎样供奉,神明大人也不会给予回应,这难道不是这个孩子的错吗?他出现在神庙的祭台上,是他玷污了神庙!侮辱了神明! 脸蛋脏兮兮身上还有许多伤痕的孩子从山里跑出来时,怀里抱着许许多多的野果,身后的背篓里还装着一些药草。看到向自己本来的村民,孩子喜出望外地跑过去,却被捂住嘴巴,蒙上了眼睛,捆绑了四肢,架在一根长长的扁担上,按照村子里最古老的祭祀方式,把他送上了神庙的祭台。 要开膛剖腹,取出污秽的五脏六腑,挖出眼珠与舌头,杜绝他的怨恨,去除身体的肮脏之处,才能把最纯洁、最干净的身体与灵魂献给神明大人。 真疼啊。 活生生地被剖开肚皮,挖去眼珠,割掉舌头,鲜血被放干净,腹腔里什么都没能剩下,好像一只待宰的羊,只能绝望地感受生命的流逝,冷得骨头都要疼碎了。 这个孩子睁着空洞洞的眼眶,非常安静地死去了。 先知唱起古老的歌谣,告知神明他们已经为他献上了最纯洁、最干净的祭品,希望神明大人能够原谅他们的不坚定,能够像曾经那样,继续庇佑他们,驱赶疾病与灾祸,为他们带来幸福。 但无论怎么吟唱怎么乞求,神明大人也再没有垂怜过他们。 曾经因为信徒们的虔诚而诞生的神,因为热爱着人类,而想要成为他们其中的一员,却又被自己的信徒当作祭品献祭给了自己。即便是曾经,他还是站在神庙上倾听人们新生的神时,他也从来都不需要什么祭品。山间的一朵野花,清晨的一滴露珠,孩子的一个笑容,对他来说,那才是最好的祭品。 人们聚集在一起,点燃篝火载歌载舞,他在高高的神庙上看着、听着,这才是最好的祭品。 现在,一切都将化为虚影。 群山哀嚎,万物同枯,电闪雷鸣,上天以这样的方式惩罚这些虐杀了神明的人类。 神爱着他们,想要成为他们,却又被自己最爱的人类摧毁,连同从信仰中生出的灵魂也变得破碎不堪,记忆全无,仅凭借着怨恨,开始了漫长又漫长的流浪。他怨恨不消,空虚不消,便要永无止境的陷入轮回之中,一次又一次,直到他愿意放下,愿意变回那个温柔的神。 神忘了自己是谁,只记得自己的空虚,空虚到怎么也填不满空荡荡的躯体,连灵魂都是破碎而残缺的,他的信徒们一个接一个生老病死,他不能再爱他们,失去对人类爱意的神不仅失去了神格,也失去了成为人类的向往。 他不知道自己是因为什么而存在,又因为什么而有意义,更不知道自己这一个世界一个世界的流浪,最终又将得到什么样的结果。 直到他遇到一条龙。 那条龙填补了他的空虚,让他这千百年来流浪的破碎灵魂,再一次尝到了温暖,再一次付出了爱,重新得到了去爱的能力。 但失去信徒的神明,一旦放下怨恨与空虚,也将不复存在,因为这世间没有信徒再记得他,也没有信徒还会信奉他,在无尽的时间中漂泊的神,心甘情愿想要留在所爱之人的身边,不求未来,不求长久,但争朝夕,虽死不悔。 人类的灵魂可以通过一些手段重新温养,神却不能。 靠着信仰凝聚而成的神,在失去爱的能力的那一刻,就已经不再是神,而是流浪在无尽时间中的怪物。 玲珑猛地睁开眼睛,又慢慢趴了回去。 诶……刚刚做了个什么梦来着。 一觉睡醒,便忘记了。 882|第七十九片龙鳞(一) 第七十九片龙鳞(一) 面对眼前这个红色皮质连个牌子都没有的行李箱,无论是余苍还是万辉, 都显得百思不得其解。 他们是影帝鞠衡的经纪人与助理, 鞠衡不喜欢别人太过靠近自己,所以身边的工作人员跟同公司的其他人比起来并不多, 这会儿他们便是来收拾粉丝寄给鞠衡的生日礼物的。 这些生日礼物的地址写得都是公司, 除却贵重礼物不收,一些毛绒公仔啊暖手宝啊自己做的挂件之类的,粉丝后援会便会组织粉丝一起寄过来, 安全性是绝对有保障的, 但是,寄个行李箱,算什么事儿啊? 余苍拎起这个行李箱, 这种小型行李箱一般人出门个两三天会用,但谁会把礼物用行李箱做包装? 别怪他为什么不以为这个行李箱是生日礼物,因为这做工这质量一瞧就是几十块钱的地摊货, 粉丝们对鞠衡可是爱得深沉,怎么可能送行李箱当礼物? “余哥,要不, 咱打开看看?” 余苍瞄了眼万辉,“成。” 说着把行李箱放正, 拉开了拉链。 随着拉链被逐渐拉开,两人的表情也逐渐惊恐,眼睛瞪得宛如铜陵,嘴巴也咧成个黑洞……无他, 行李箱里根本不是他们所以为的粉丝生日礼物,而是、而是一个孩子! 一个小小的大约只有两三岁的小女孩! 鞠衡刚接了一个新剧本,虽然他今年才三十岁,但已经拿下了最佳男主角的大满贯,是新生代演员中当之无愧的演技派实力派,与他同龄的一些男演员还在当爱豆演偶像剧的时候,他已经拿奖拿到手软了。这次接的剧本便是一部历史电影,他将要在其中饰演战死沙场的男主角,因为下个月就要进组,所以正在背剧本中。 突然吵吵嚷嚷地跑进来两个人,鞠衡穿着白色的毛衣与烟灰色家居长裤,坐在沙发中头也没抬:“小点声。” “不是啊哥!”万辉几乎是在哀嚎,“哥你看看我啊!” 余苍把门带上,他们刚才从公司出来,那一路是小心翼翼生怕被人看见,不然叫拍到可就糟糕了!鞠衡很讨厌自己的隐私被公之于众,要是……“老鞠,别看剧本了,看这里。” 鞠衡依言抬起头朝二人所在位置看去,眉头微微蹙起:“怎么抱了个小孩过来?你们知道我不喜欢小孩。” 余苍:“……老鞠,这是你闺女。” 鞠衡:“这个玩笑一点都不好笑,而且,今天也不是愚人节。” 余苍抱着小孩,万辉则默默递上一封信。 鞠衡莫名其妙地接过那封信,打开一看,脸色顿时变得极为难看! 房间内瞬间满是低气压,饶是余苍跟万辉也是大气不敢喘一下,直到鞠衡把那封信窝成了一个团丢到垃圾桶,余苍才清清嗓子,小心翼翼地问:“那个,老鞠啊,你说……咱怎么办?信上说这孩子只有两岁……你看这瘦巴巴的,多可怜啊,总不能把她丢了吧?我知道你不喜欢小孩,但这到底也是你闺女……” 小朋友趴在余苍肩头睡着了,打开箱子的一刹那她是醒着的,睁着一双水灵灵圆溜溜的大眼睛望着人,虽然太瘦了一点,但仍然萌的人心肝儿直颤,余苍跟万辉一看就喜欢上了,然后就开始生气,这什么人在恶作剧?居然把小孩装在小巷子里! 当时万辉就觉得这孩子让人眼熟,他戳了戳余苍,说,余哥你看这孩子是不是有点像咱衡哥啊? 余苍一瞧,嚯,还真像!他把孩子从行李箱里抱出来,从孩子身上就掉下个信封,上面写着“鞠衡亲启”四个字,落款是殷醉薇。 余苍跟万辉立马觉得事情大条了! 其实鞠衡一开始厌女症没有现在这么严重,他只是不喜欢女人,排斥她们的靠近罢了,平日的人际交往还是没问题,但三年前,就是这个殷醉薇,她做了全国女性都想做的事——下药迷|奸了鞠衡! 鞠衡醒来后被恶心的要命,吐了昏天暗地,甚至一向佛系的他开始对殷醉薇赶尽杀绝,本来就只是一百零八线小艺人的殷醉薇更是在这个圈子里混不下去,从此销声匿迹,没想到她居然怀孕了,还把孩子给生了下来…… 信里说她带着这个孩子过得很艰难,不久前她遇到一个愿意娶她的男人,但是对方不知道她生了小孩,所以她要把小孩还给鞠衡,毕竟小孩两岁了,鞠衡一天都没养过她,信的最后让他们不要试图找她,否则她会不惜一切代价曝光鞠衡的厌女症,以及他们之间有了孩子这件事情。 到时候,这孩子怎么来的还重要吗?反正鞠衡这边也没有证据,大不了鱼死网破,就算她没能耐把鞠衡拉下来,至少也能让他惹得一身腥。 殷醉薇是鞠衡厌女症病入膏肓的导|火|索,现在除非演戏必要,鞠衡绝不会跟女人保持三米以内的距离,每次拍完戏,他都要浑身洗澡消毒,只是这个消息被隐藏的极好,除了亲近的人,也就当初对鞠衡下药的殷醉薇知道。 她之所以知道是因为第二天鞠衡的表现实在是太反常了,怎么说她也是前|凸|后|翘的大美人,不说倾倒众生,这种送上门来给睡的美女,男人有几个能拒绝?但鞠衡那表现仿佛活吞了蛆虫一般,视她为天底下最恶心的病毒,不得不让殷醉薇想多。 她只是想攀附影帝得到好资源,没想到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最后弄得两头空,什么也没得到。 “是啊衡哥,你快看,小朋友长得跟你多像啊!老可爱了!”万辉偷偷碰了碰熟睡中小朋友的嫩脸蛋,真可爱啊真可爱,怎么会有这么可爱的小孩子?明明跟衡哥长得那么像,但衡哥就从来没有这么可爱的时候! 鞠衡浑身僵硬,冷眼看着他们。 余苍抱着小朋友靠近,作为好友兼工作伙伴,他是知道鞠衡厌女症有多严重的,也很担心好友这辈子都要孤独终老,你说三十岁的大男人,连个女朋友都没交过,这就尼玛离谱,鞠衡啊!长得帅身材好还有钱有演技有名气,这样的男人却一次恋爱都没谈过! 可惜鞠衡自己拒绝去看心理医生,这个病是怎么来的余苍也不清楚,但这不妨碍他绞尽脑汁想要帮助好友恢复正常。 “你看你看,老鞠,她长得和你像不像?” 余苍到底没敢靠鞠衡太近,而是坐在他对面的单人沙发上,把怀里的小朋友换了个姿势,动作轻柔生怕吵醒她,小朋友的小手虚虚攥成小拳头,萌的余苍眼冒红心。“哎哟当时那箱子一打开,我就被这人间最可爱直击了心脏!她好乖,被锁在那么小的箱子里也不哭不闹的,乖乖看着我跟万辉,听说这礼物是前天送到的,小朋友就被锁在里头两天……殷醉薇那个不要脸的臭女人!” 这是亲妈干得出来的事儿吗?是个人都干不出来! 把两岁的小朋友锁在密码箱里,混在礼物中寄进来,她就不怕他们一直忙着没工夫看礼物孩子活活饿死? 鞠衡沉默地看着孩子。 她很小很白,哪儿都是小小的,看起来就是最无害的那种幼崽,像刚出生的小奶猫一样,连自己独立生活的能力都没有,长得跟他很像,但因为是女孩子的缘故,五官更加柔美,脸蛋还有嘟嘟的婴儿肥,不过除去脸蛋外,哪儿都很瘦,小胳膊小腿儿细的好像轻轻一折就会断掉,身上一点小孩子的奶膘都没有,瘦巴巴的,看起来很可怜。 殷醉薇那样利欲熏心的女人,能有几分慈母心肠?这孩子在她手里不知道遭遇了什么,才会这么安静。 鞠衡拍戏的时候有用过两三岁的小演员,那些孩子根本不懂事,哭闹起来半天哄不好,吵的不行,所以他不仅不喜欢女人,也不喜欢小孩——偏偏这个小朋友两样都占全了。 鞠衡长时间没说话,只盯着小朋友看,余苍也不催他,给万辉使了个眼色,万辉连忙把买来的东西放好,奶粉奶瓶纸尿裤还有小孩子的衣服什么的……两人来的路上买了一堆。 这时候,小朋友动了动,长长的睫毛颤了颤,慢慢睁开了眼睛。 鞠衡生平头一次看到这样清澈又天真的眼睛。 她眨了眨眼,并不认识他们的谁,眼底显现出惊恐与不安来,但却很乖巧地躺在余苍怀中没有动,只有一双滴溜溜的大眼睛在转,抱着她的余苍甚至能感受到小朋友僵硬的身体在惶恐地微微颤抖。 他放柔了声音:“乖宝宝别怕,叔叔不是坏人。” 万辉:……哥你这不正是坏人台词吗? 他赶紧取了一罐奶粉出来,用开水反复烫了几遍奶瓶,冲了半瓶奶,贴着脸颊试了试温度,他姐刚生了小外甥,他跟着也没少照顾,冲奶粉换尿布之类的事还是很拿手的。 “余哥,给。” 余苍接过万辉递过来的奶瓶,塞到了小朋友手中:“饿了吧?喝奶好不好?” 小朋友眨巴着漂亮的眼睛,两只小手抱住了奶瓶,她还太小了,身体四肢不协调,奶瓶抱得歪歪斜斜,余苍就帮她捧住瓶底,然后她就慢慢嘬起来,真的是太可爱了,可爱到边上的万辉简直想要把她抱回家养!他姐被儿子折磨的快要崩溃,一万个不满怎么不是个女儿! 鞠衡全程僵硬地看,余苍小声问:“老鞠,你要不要抱抱她?” 鞠衡:…… 他抬起眼,看了余苍一下,又专注地继续去盯抱着奶瓶的小朋友,半晌,问:“……她叫什么名字?” 万辉啊了一声:“衡哥你不是看了信吗?” 信上不仅有小朋友的名字,还有生日,除此之外什么都没了,殷醉薇没给小朋友上户口,她还是个黑户呢! 鞠衡只要一想到那张纸被殷醉薇也碰过,就半点不想再碰,他一目十行浏览了前面的一些废话,便再不想看了。 “她叫玲珑,跟你是同一天生日,都是十月初五。” 小朋友喝着奶,喝着喝着就开始犯困,余苍拍了拍她的背给她顺一顺,她便慢慢睡着了,怀里还抱着没喝完的半瓶奶。 最后,余苍与万辉依依不舍地离开了,把小朋友留了下来。 鞠衡有厌女症,自然也不会请什么家政阿姨跟保姆,他自己住的这套公寓有三百多平,平时做什么都是自己来,但现在,他的私人领地里闯入了一个外来者,这让鞠衡相当不适应,而且,如临大敌。 小朋友醒了。 脚丫子上没有鞋子,只穿着毛绒绒的卡通小娃子,露出白嫩嫩的腿儿,坐在床上,瞪着大眼睛跟鞠衡对视。 两人谁也没说话,谁也不靠近谁,明明一个在床上一个在门口,但愣是给人一种中间隔了长江天堑的感觉,一大一小都如临大敌,仿佛对方是什么洪水猛兽,万万不敢靠近,怕被吃掉。 鞠衡到底是成年人,他怎么会跟一个小朋友计较,而且这个小朋友还是他的……女儿。 一个跟他血脉相连的女儿。 这辈子鞠衡都没想到自己会有后代,他早已做好了不婚不育的准备,横竖饿不死,一个人过也没什么。在他把人生都安排好的时候,突然,天降如此巨大的“惊喜”,虽然目前他只有“惊”而没有“喜”,但不管怎么说,她是他的女儿,就是他的责任,他不可能像殷醉薇那个虚伪的女人一样对她不管不顾。 鞠衡是个做什么事都按部就班的人,非常讨厌被打乱已经规划好的计划,但人生就是这样,你永远不知道能刺激到什么程度,显然玲珑的出现对他而言是个巨大的炸|弹,信息量惊人,他还需要时间才能调整好。 刚才玲珑睡觉的一会儿,他已经在网上下单了十几本专业育儿书籍,毕竟鞠衡没养过小孩,不知道该怎么办,万辉走之前虽然给他写了照顾孩子需要注意的几条,但鞠衡其实不是很信任这个神经大条经常出状况的助理。 玲珑身上还穿着被锁在行李箱时的衣服,余苍跟万辉给她买了新的,但两人都是陌生人,还是成年男人,当然不能给小女孩换衣服,鞠衡就没有这方面的顾虑了,孩子还太小,他又是孩子爸爸,给孩子换衣服他不干谁干? 应万辉的嘱咐,鞠衡把小朋友的衣服用温水洗过晒出去,家里开着中央空调,温度正好,不用穿太多,他就拿了件小睡裙用吹风机给她吹干,还有小袜子小鞋子,余苍跟万辉买的很齐全,两人专门咨询了童装店的人,生怕有什么遗漏。 鞠衡试探着靠近,小朋友睁着大眼睛看他,在他即将靠近床的时候,突然手脚并用爬到了贴墙的位置,还抓住了被子,瑟瑟发抖,宛如一只被惊扰的小松鼠。 鞠衡:…… 他看着那小小一包,试着跟她讲道理:“过来洗澡换衣服。” 小朋友不动。 鞠衡伸手,轻轻戳了那一包一下,小包包立刻颤抖起来,好一会儿才停息,于是鞠衡没忍住,又戳了一下,她果然又开始颤抖,接下来一个戳一个抖,直到鞠衡意识到自己好像有点过分,孩子是不能吓唬的,这才轻声道:“你身上的衣服已经好几天没换了,我……我是你爸爸,爸爸,你知道是什么意思吗?” 小包包安静了几秒钟,突然动了动,从里头露出个毛茸茸的小脑袋,白嫩嫩粉嘟嘟的脸蛋上镶嵌着星辰般的漂亮眼眸,长长的睫毛宛如小扇子,水灵灵的惹人爱。 因为她才两岁,所以鞠衡也没觉得她能听懂大人说话,只是想让她不要那么害怕,但让他没想到的是,他说自己是她的爸爸之后,她思考了一小会儿,眼睛瞬间就亮起来了! 甚至蹒跚地从床上爬起来朝他扑过来! 鞠衡在圈子里待久了,投怀送抱的女人不计其数,早练就了一身躲避的好本领,但这还是个两岁的小朋友,而且还是他亲生的女儿,虽然还没做亲子鉴定,但长得这么像基本上已经是板上钉钉了,而且这么小的孩子扑过来,他要是躲开,她肯定会摔到地板上,听说小孩子骨头软,很容易摔断,所以…… 所以鞠衡僵硬地把小玲珑接了个满怀。 小小的身体软绵绵轻飘飘,带着一股奶香,鞠衡从来没有过这种奇妙的感觉,好像自己的心都被烘暖了,里头暖洋洋热烘烘的,这就是血缘吗……他从来没想到自己也会有孩子,也会当爸爸…… 这是……他的女儿。 他试探着,将手贴在了小朋友的背上,紧接着低头就看见她亮晶晶的眼睛,还有脆生生的一声:“爸爸!” 有那么一瞬间,鞠衡感觉自己眼眶发烫,他小心翼翼地抱着孩子,怕把她弄疼:“……嗯。” “爸爸!” “嗯。” “爸爸!” “爸爸!” 小朋友好像不大会说话,只会蹦出几个叠词,但鞠衡应得久了,便顺遂了。他发现自己的厌女症好像在小朋友身上并没有出现,抱着她的时候他没有起鸡皮疙瘩,也不会想吐,心里只想着要怎么样的姿势才是正确的,不会伤到小朋友的骨头。 抱得紧了,怕她疼,抱得松了,又怕她掉下去,简直进退两难,矛盾不已。 玲珑在鞠衡怀里动了动小脚丫,主动伸手搂住他的脖子,感觉到爸爸像块木头,顿时哈哈笑起来。 鞠衡反正是不明白小朋友的哭与笑,他抱着玲珑去了浴室,把她放到浴缸里,但是发现她坐进去之后浴缸比她的头还高,这要是放水……还不淹死啊? 他考虑了一会,严肃道:“你在这等着爸爸。” 说完火速去上网查询如何给两岁幼儿洗澡。 最后他在网上订了个很大的盆,加急请人送来,把热水放到盆里头,再把女儿放进去,她动作笨拙地脱着衣服,短胳膊短腿儿的看起来费劲儿极了,鞠衡捏着她细细的小手臂都不敢用力,但是很快,他发现虽然女儿才两岁,却可以自己洗澡。 虽然……中途因为太滑摔了三次,呛了两次水,还没拿稳洗发水倒了一身,泡泡最后也没冲干净,但洗澡的流程她确实是可以自己一个人完成的,只是其中充满了生命危险。 为什么这么小的孩子就会自己洗澡了?殷醉薇到底是怎么对待孩子的? 想也知道不会多么好,否则她不会这么瘦,身上一点肉都没有,鞠衡拍戏的时候那些小演员一个个身上都肉呼呼的,她却是除了脸蛋有点婴儿肥,就没有多余的嫩肉。 瘦成这个样子…… 他也是第一次给两岁的小朋友洗澡,弄得浴室里一团糟,差点儿自己也滑了一跤,父女俩手忙脚乱,反倒在这混沌的环境中缩短了距离,鞠衡抱着被浴巾裹住的小朋友出来时,两人已经亲近了不少。 小朋友又甜又乖,鞠衡不懂殷醉薇是怎么舍得把她抛弃的,他见过许多小恶魔一样的小孩,而现在他敢打包票说自己的女儿绝对是小天使! 后来,鞠衡为自己此时的不懂事留下了辛酸的泪水。 洗过澡吹过头发,换上干净的衣服,鞠衡抱着女儿到客厅,因为她又饿了。 鞠衡常年一个人住,家里也就余苍跟万辉会来,因此练就了一手好厨艺,不过他不清楚两岁的小朋友应该吃什么,所以一边上网搜索一边准备食材,期间玲珑坐在大大的椅子上乖乖看着,她看了下自己的脚丫子跟地面的距离,还是决定不要跳下去,因为腿太短了。 比起跟殷醉薇生活在一起,鞠衡身边简直就是天堂。 玲珑到来的时候,便已经被塞进了箱子,她并不着急,因为知道身为父亲的鞠衡会很快接受她,他虽然有厌女症,看起来也冷冰冰不近人情,其实骨子里还是个很温柔的人,否则当初也不会还给殷醉薇留一条后路。 只可惜,他放过她,她却不肯放过他。 883|第七十九片龙鳞(二) 第七十九片龙鳞(二) 鞠衡也许不会是个好男友的人选,但他很清楚自己的状况, 除了工作上的必要接触外, 从不与异性走得太近,这也直接导致许多人都传言他是gay, 但对他的女儿来说, 他绝对是个非常好的爸爸。 从殷醉薇把女儿塞在行李箱寄给他时开始,他虽然很无措,却仍然很努力地在学习怎么当一个爸爸, 但是他的工作太忙了, 不可能随时随地陪伴在女儿身边,而为了保护女儿,他也没有向外界宣布女儿的存在, 到了女儿上初中的时候,殷醉薇回来了。 她后来嫁的那个男人并不好,也许一开始是真心喜欢她, 与她浓情蜜意了几年,但很快便翻脸无情,殷醉薇在国外吃了不少苦, 最终只能选择回国。 两岁就被送到爸爸身边的小姑娘已经忘记了妈妈的模样,也忘记了两岁之前的自己是怎样被虐待的, 殷醉薇用花言巧语说服了她,小姑娘迫切能和别人一样拥有一个完整的家庭,爸爸把她保护的太好,以至于她都不知道这世间人心险恶, 也并不是每个做父母的都会爱自己的孩子。 她拼命地想要撮合父母,以至于像当年她母亲对她父亲那样,帮助母亲再一次向父亲下了药。 你能说她坏吗?倒也不是,她只是太天真、太以自我为中心、太容易轻信他人了。 她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给爸爸造成了多大的伤害,只因为自己想要一个完整的家庭,便想都不想的去帮助殷醉薇,就因为这人是自己的亲生母亲。 但鞠衡虽然很爱自己的女儿,却是个有着独立人格的人,他并不愿意为了女儿与殷醉薇结合,但他万万没想到的是,从国外回来的殷醉薇染上了毒|瘾,她为了钱,是能做出任何事的。 当年她为鞠衡生下女儿,是她自己搞的鬼,可当年没有证据,鞠衡又不可能把自己被迷|奸的事情拿去报警,现在嘴巴长在殷醉薇身上,还不是任由她怎么说?更何况背地里还有其他人在暗中支持,鞠衡这么多年稳居超一线,眼红的人可不少。 偏偏小姑娘相信了殷醉薇的花言巧语,即便殷醉薇把鞠衡的裸|照及视频放到了网上,她也被这个哭起来楚楚可怜的女人给迷惑了,彻底站在殷醉薇这边,坚信殷醉薇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一家团聚。 鞠衡这些年的形象太正面太良好,洁身自好,演技精湛,又拿到了国际级的影帝,说是国宝级演员也不为过,结果突然被爆出十几年前强|奸同剧组女演员迫其生女,又流出裸|照,别说是一直喜欢他的粉丝,就连路人都被点燃起了怒火! 墙倒众人推,鞠衡这边唯一能够作证的女儿却又站在了殷醉薇那边。 鞠衡最终由于车祸去世,他死后殷醉薇赚足了同情,而失去爸爸的小姑娘也终于意识到自己被骗了,这个骗局简直可笑的过分,爸爸死了之后,她一夜长大,才知道自己有多蠢。 可惜,她还未成年,还需要监护人,而殷醉薇是她的母亲。 两岁之前的模糊记忆终于回到了脑海,这些年在爸爸的精心呵护下才遗忘的过往清晰地浮现在眼前,但是她没有爸爸了。 殷醉薇把她关起来不让她去上学,她还需要很多很多的钱,扳倒鞠衡虽然拿到了一笔钱,但哪里够她花?殷醉薇倒是想去卖,奈何她因吸|毒和多年不规律的生活瘦得皮包骨头眼窝凹陷,正是这副可怜的模样引起了大众的同情,没有钱怎么办呢? 好在她还有个如花似玉的女儿,长相全挑她跟鞠衡的优点来,才十四岁呢,嫩的能掐出水,当然可以卖个好价钱。 玲珑坐在高高的椅子上晃悠着自己两条小短腿,歪着脑袋看在半开放式厨房里忙活的鞠衡,真搞不明白,鞠衡跟殷醉薇,光是冲颜值就知道谁才是可以相信的人吧?一个对自己不管不顾十几年的妈妈,跟疼爱自己把自己当成宝贝的爸爸,谁更值得信任难道不是一目了然的事情吗? 不过,人间这样的孩子与父母都不在少数。 一句“我是为你好”便对孩子无限要求的父母,与习惯了索取不懂得付出的孩子,都是很常见的,玲珑最不能理解的就是血缘,在她看来,“爱”从来不会只在有血缘的人中间产生,许许多多血脉相连的人,还不如萍水相逢的人友善,不过她也不是人类,所以并不能够完全理解人类的想法。 鞠衡做了一碗香香嫩嫩的鸡蛋羹,一扭头就瞧见女儿歪着小脑袋朝自己看,你还真别说,余苍那家伙当了这么多年经纪人,童星见过的没有千儿也有八百,圈子里的俊男美女更是不知看过多少,但瞧见玲珑都觉得萌的人心肝颤儿,足见她长得有多好。 哪怕是鞠衡这种心如止水对异性敬谢不敏的,见小朋友歪着小脑袋,一双水润润的大眼睛黑白分明,又明亮又灿烂,也有那么一瞬间被直击心脏。 他端着碗到她面前,手里还拿了一根调羹,她便伸出小手抓住调羹,然后自己吃。 两岁的小朋友,应该是笨手笨脚的,吃点什么都洒的到处都是,但她却吃得很干净很整洁,一点都没洒出来不说,连衣服都没有弄脏。 就是那小手吧,可能因为太短了,握着调羹的时候微微颤抖,缓缓地舀起一勺蛋羹送进嘴里时,鞠衡总是担心她会手抖到打翻。 谁家两岁小朋友能自己洗澡自己吃饭?一点都不哭不闹腾?鞠衡见过七八岁的小孩还得家里大人捧着碗追着喂! 殷醉薇那个女人,到底是怎么对孩子的? 小胳膊小腿儿细的可怜,鞠衡拿过玲珑手里的调羹,清了清嗓子:“爸爸喂你,好不好?” 因为没有小孩子用的围嘴,他就抽了两张纸巾叠成三角形塞进她的小裙子领口,这纯属鞠衡多虑,人家自己吃都没洒,大人喂着自然更不会洒了。 小半碗鸡蛋羹她全都吃完了,鞠衡看着她眨巴眨巴的大眼睛,有点担心她吃多了,伸手摸摸小肚子,发觉还是软绵绵的一点都没鼓,顿时愣住。 “爸爸。”小朋友看着他,甜甜地叫,“还想吃。” 鞠衡顿时开始怀疑人生,他低头瞧瞧空了的碗,再瞧瞧小小一只的女儿——这碗可是大人吃饭用的碗! “你真的还能吃吗?”他有点担心,“如果吃撑了,肚子会疼。” “能的。” 鞠衡没忍住,又伸手摁了摁女儿的小肚肚,满手都是嫩肉,他下意识挠了挠,把玲珑给挠乐了,抓着他的大手不松开,小小嫩嫩的手指头细细的,手指甲是几乎透明的粉白色,可爱极了。 鞠衡心都要化了,这么个绝世萌物对你要吃的,你能拒绝吗? 不过为了以防万一,他还是给万辉打了个电话,问他小朋友吃了一碗蛋羹还没吃饱正不正常。 万辉还以为他说的是那种小碗,顺口回答:“孩子没吃饱就让她吃嘛!” 鞠衡点点头,毕竟万辉当了他好几年的助理,办事是非常靠谱的,于是他挂了电话就去厨房弄吃的,还给玲珑放了动画片看。 冰箱里有豆腐还有肉沫,鞠衡便做了一道肉沫蒸豆腐,当然,油盐少放,出锅前还滴了两滴香油,端出来的时候就看见小朋友连动画片都不看了,小手握成小拳头搁在桌子上,大眼睛渴望地盯着他瞧。 一副小吃货模样。 鞠衡顿时莞尔,他也是头一回跟小孩子相处这么久,这小孩子还是自己的女儿,这回仍然没让玲珑自己吃,还是他一勺一勺喂的,这回吃完后,无论玲珑怎么要求继续吃,鞠衡也不答应了——他觉得女儿的食量有点过分恐怖,还是稍微控制一下,万一女儿跟金鱼一样,根本不知道饱饿,只要给就吃怎么办?金鱼可是会被撑死的! 玲珑很遗憾地被鞠衡抱走了,他怕她吃撑,还弯着腰牵着她在客厅来回散步,走得玲珑差点儿火大,太累了!能不能体谅一下她现在是个四肢不协调的小短腿!他可好,长腿一迈,她得走七八步啊!而且就算被牵着手,也时不时打滑,身体平衡性可太差了! 走了快十分钟,后知后觉的鞠衡总算意识到女儿好像有点不高兴,因为她都不肯动了,搞得他好像是在拿她拖地一样……玲珑挂在鞠衡手上,反正两条腿不动,整个趴在地板上,鞠衡虽然对女性退避三舍,情商与智商却都很高,他立刻蹲下来:“怎么了?再走会儿好不好?” 玲珑趴倒装死。 这下鞠衡也没辙,只好把她抱起来,忍不住又拿过手机开始查询“两岁宝宝吃两大碗饭正常吗?”“两岁宝宝的饭量”“两岁宝宝吃了两大碗饭后还觉得没饱怎么办”“两岁宝宝知道饱饿吗?”“两岁宝宝怎么消食最好”……之类的问题,他没想过女儿会认字,所以直接坐在地板上,把玲珑圈在怀里,玲珑看着这些问题嘴角微抽,她打了个呵欠,反身趴在鞠衡胸口,肉嘟嘟的小脸贴着他的脖子,眼睛一闭,便睡着了。 鞠衡查了半天,最终也没能得出个结论,然后就发现怀里的女儿睡了,他小心翼翼地放下手机,把她抱起来,这么小的一个人儿……那样脆弱又娇小,却又跟他血脉相连,是他在这个世界上最亲近的人,是他生命的延续。 他把女儿放到床上,给她把被子盖好,尤其是小肚肚不能着凉,于是他想了下,把家里的整体温度调高,他自己是比较喜欢低温的,但孩子容易感冒,得注意保暖。 鞠衡这辈子都没有过如此牵肠挂肚的感觉,他洗个澡刷个牙吹个头发,期间都忍不住开着浴室的门,生怕床上的小朋友会惊醒会哭什么的,吹好头发出去,发现小朋友睡成了个投降的姿势,两只小手分别放在耳边,还攥成了小拳头,真的、真的太可爱了! 以前鞠衡不懂那些总是喜欢拍自家小孩疯狂晒的人是个什么心态,现在,他也不受控制地拿起了手机,咔嚓咔嚓接连拍了几十张还意犹未尽。 本来想挑张最可爱的发进跟余苍万辉的三人群里,结果感觉每一张都是超可爱,根本挑不出最可爱。 余苍与万辉也都还没睡,看到鞠衡发的照片,两人嗷嗷狼叫,说明天就来看小朋友! 鞠衡心满意足把手机放到一边,自己也上了床,他轻轻把薄被往上拉了点,又摸了摸小朋友的肚肚,感觉软绵绵的,果冻一般,都不敢太用力。 第二天早上醒来,鞠衡好一会儿都没想起来自己当爸爸了,直到他发觉自己怀里多了个暖呼呼的小抱枕,低头一瞧,小朋友不知道什么时候醒了,但是不吵也不闹,仰着小脸蛋乖巧地看着他,这一眼就把鞠衡给看得整个人都柔和起来,他的女儿怎么这么可爱!这是什么人间小天使! 他实在没忍住,在她粉嘟嘟的脸蛋上亲了一下。 这一亲,玲珑倒是还好,鞠衡把自己给亲愣了。 他居然主动亲了异性……虽然说这异性不是别人,是个只有两岁的小朋友,还是他的女儿,但他的厌女症之前可是严重到连剧组的小演员他都不想多说几句话的! 被亲了之后的小朋友眨着大眼睛,长睫毛扑闪扑闪,也学着鞠衡的样子爬过来,在他脸上也亲了一下:“爸爸。” “诶。”鞠衡应了一声,双手掐着她的腋下把她举起来,她也不害怕,咯咯笑着,鞠衡越看越喜欢,殷醉薇那女人虽然很恶心,但女儿……他把她抱进怀里,从床上坐起来:“以后醒了就叫爸爸。” 他虽然是头一回带孩子,但完全没有一般男人带孩子的那股粗糙劲儿,而是很认真地在学习,父女两个洗漱完毕换好衣服后,余苍跟万辉就到了,两人都是大包小包,里头全是给玲珑买的东西,衣服玩具儿童用品什么的…… 鞠衡发现女儿非常省心,她不仅可以自己洗澡吃饭,也能自己洗脸刷牙穿衣服,对一个才两岁的小朋友来说,这实在是……别说是他,就连余苍跟万辉听了都觉得很不可思议,直到他们亲眼见到玲珑坐在饭桌前自己用调羹喝粥,万辉下巴都要跌破了,他有两个姐姐,大姐家里的女儿今年都四岁了,家里爷爷奶奶爸爸妈妈疼得要命,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二姐家的小外甥更不用说,现在大部分小孩都娇惯的厉害,所以说殷醉薇到底是怎么养孩子的? “我今天想带她去医院检查一下身体。”鞠衡说。 余苍点头:“是该好好检查检查,她太瘦了,不过你不能去,我跟万辉带她——” “认识你俩的人也不少。”鞠衡道。 这倒是,身为鞠衡的经纪人跟助理,想找不认识他俩的人还真不容易。 “等一下,老鞠,你什么意思啊?”余苍露出惊恐的表情,“你不会想把孩子公开吧?!” 鞠衡没说话,余苍立刻摇头:“不行不行不行不行——绝对不能公开!就算你不为自己着想也得想想孩子!” “我会保护好她的。”鞠衡说,“也不是说立刻公开,之后再看看,但是带她去医院做检查我自己就可以,她有爸爸。” 说着坐到玲珑身边,接过她的调羹,开始给她喂饭。 因为她昨天吃饭吃得很干净,今天就没有再用纸巾当围嘴。 大人们的事情玲珑不掺和,她只啊呜啊呜一口接一口的吃着肉粥,鞠衡有一手好厨艺,他对生活品质要求非常高,又不喜欢陌生人,所以事事亲力亲为,也养成了满点的生活技能。 余苍跟万辉特别自然地进了厨房盛粥出来吃,鞠衡黑着脸:“不是煮给你们吃的。” “她这么小怎么吃得完嘛。”余苍笑嘻嘻的,“是不是啊小宝贝?” 玲珑咽下嘴里的粥,奶声奶气道:“吃得完。” 万辉捧着碗呼啦啦喝了一大口:“对了衡哥,昨晚你说小宝贝吃了两碗饭?” “嗯。”鞠衡伸手摸女儿肚肚,“她真的很能吃。” 玲珑:…… 她皱起小眉头,一副不高兴的样子,余苍立刻打了鞠衡一下:“胡说八道!会不会说话,怎么可以说小公主很能吃?你敢冒犯公主,还不给我跪下!” 鞠衡:…… 他尴尬地轻咳一声:“没事,爸爸有钱,你吃得再多爸爸也养得起。” 余苍:……兄弟你这也就是有厌女症了,要是没厌女症,估计你也找不到女朋友,这辈子准备孤独终老吧! 然后在余苍跟万辉不可思议的视线下,玲珑真的又吃了足足两碗饭,搞得两人好奇不已,都来摸摸她的小肚肚,真的这么能吃啊…… 吃完饭,鞠衡给玲珑戴上小帽子跟儿童口罩,自己也全副武装,准备带她去医院做检查。余苍阻止不了,只好跟着去,好在鞠衡住的这个小区隐私性很强,外头都没有狗仔在跟,他们又是提前约好了儿科医生,倒也没被人发现。 检查结果很快出来了,小朋友长期营养不良,但其他方面还算健康,不过光是“营养不良”四个字已经足够鞠衡愤怒了,他再一次深深地厌恶起那个他连想起都觉得恶心的女人,如果不是对方已经跑出了国,他绝对、绝对不会放过她的! 因为小朋友太小了,所以没有开什么药,主要是要食补,但鞠衡下个月要进组没时间待在家里,他开始考虑要不要请个保姆,可以想到自己的私人领地会有陌生女人进入,他便浑身不对劲,男保姆则是想都别想,他不放心。 这年头变态的人还少吗?他的女儿这么可爱,他怎么放心把她交给陌生男人? 最后,鞠衡决定把女儿随身携带。 余苍听了目瞪口呆:“老鞠,剧组取的都是实景,你确定小朋友能跟你长途跋涉?别忘了她还营养不良啊!” “把她交给别人我不放心。”鞠衡把睡着的女儿抱到床上,“我要带着她。” 余苍也隐隐知道鞠衡厌女症的由来,想到鞠衡小时候也是爹不疼娘不爱自己一个人孤零零没有父母陪伴,想必在自己的女儿身上,他是不愿意让她也跟自己一样的,便叹了口气:“行吧,那也没办法,我跟你去吧,你拍戏的时候我带着她。” “辛苦了。” “辛苦啥啊,我又不是没拿钱。”余苍耸肩。 不得不说,余苍愿意帮忙,鞠衡心里松了口气,因为他是个非常不容易信任别人的人,陌生人很难靠近他,他的敏感与多疑是童年留下的阴影,这是没有办法的事。他是真的不能接受一个陌生人进入他的生活,或是帮他带女儿。 女儿与他血脉相连,也许是父女天性,他看到她的第一眼虽然还很无措,但想要照顾她和保护她的心却是不变的,可对于其他人……就是余苍,也是当了他五六年经纪人,鞠衡才允许他踏入自己的私人领地,万辉就更不用说了,鞠衡是相当相当慢热的人。 可惜每个想接近他的人都太心急,根本耐不住性子跟他好好相处,所以才会流传出鞠衡冷酷不近人情的传言,事实上他很重情义也很好相处,跟传言并不相同,而且也从来不耍大牌,在剧组不跟人来往,也并不是傲慢,只是他不喜欢、不习惯,如果你愿意坚持不懈地去了解他和靠近他,等到他愿意接纳你,他会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朋友。 余苍干脆在鞠衡的公寓里住了下来,他也想跟小朋友多多相处,这样能消除彼此之间的隔阂,免得老鞠去工作时小朋友怕他。 但是很快的,余苍就发现自己的担忧是多余的,因为…… “老鞠!你特么到底是烧了几辈子的高香!能有这么个小天使当你的女儿!” 世界上怎么会有这种人间可爱!老鞠那个不懂风情的家伙也配吗! 不,他!不!配! 884|第七十九片龙鳞(三) 第七十九片龙鳞(三) 余苍和鞠衡不同, 鞠衡是打心底排斥异性, 厌女症是心理上的问题,而余苍则是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他是不折不扣的单身主义者加丁克主义者, 交往过的女朋友不计其数, 但从来没想过结婚跟生孩子。不过他和不喜欢孩子的鞠衡不同, 余苍还是蛮喜欢小孩的, 只是不想当爸爸而已。 现在他特别想当爸爸! 鞠衡冷冷地看着余苍:“把我女儿放开。” “我不放!”余苍抱紧怀里的小朋友, 软软嫩嫩还带着奶香,可爱的要人老命!“小宝贝跟余叔叔走吧, 余叔叔当你爸爸好不好?你看余叔叔温柔善良还有钱,最关键的是长得帅, 跟余叔叔回家吧!” 他爸妈天天念叨他快四十了还天天交女朋友不结婚,要是他把小朋友抱回家,余苍敢打包票,他爸妈会立刻抛弃他这个亲儿子! 玲珑眨眨眼,从余苍怀里艰难朝鞠衡伸出双手:“爸爸!” 鞠衡平静中难掩得意地看了余苍一眼,过来把玲珑抱走, 她立刻用两只小手圈住他的脖子, 小脸蛋依恋地贴着鞠衡的脸,看得余苍疯狂恰柠檬,酸到无法自拔。 明明第一眼看到她的是他,也是他把她从行李箱里抱出来的,就算是按照雏鸟心理, 他也该是小朋友最亲的人啊! 鞠衡抱着女儿坐下,给她放动画片然后自己看剧本,过几天就要进组,他其实还是挺忙的。 能容忍余苍在家里住下,已经是看在多年交情的份上了。 两个完全不会养崽的大男人,通过恶补一系列育婴书籍,总算是做得有模有样,再加上万能助理万辉在一旁协助,玲珑顺利生活的快快乐乐,鞠衡跟余苍看着性格各有千秋,但在对待她的时候却是一致的脾气极好,甚至因为她很乖巧不淘气而忧心忡忡。 余苍见过那种闹起来天翻地覆的熊孩子,两岁的小朋友一点不任性不说还乖得要命,当然这也不排除有些孩子天生乖巧,但乖成小朋友这样就有点匪夷所思了,除却不怎么说话,小胳膊小腿儿,说小玲珑是个成年人余苍都是信的,成年人也不一定能做到这孩子这样! 鞠衡需要提前收拾行李,他一个人的话一个行李箱就够,但因为要带着女儿,小朋友要用的东西一大堆,这下两个行李箱都够呛。 收拾东西的时候,却看见女儿瑟瑟发抖地躲在角落。 鞠衡跟余苍对视一眼,发觉事情很不对劲,“宝宝?” 玲珑紧紧贴着墙,水汪汪的大眼睛里都是泪花:“不要……” 余苍还没反应过来,鞠衡却脸色一变,眼疾手快上去一脚就把行李箱踹出了卧室,这下小朋友才慢慢平静下来,鞠衡蹲下|身跟女儿平视:“宝宝别怕,爸爸把坏家伙打出去了,以后坏家伙再也不能伤害宝宝了,乖,让爸爸抱抱你好不好?” 想起小朋友最开始是被锁在行李箱里的,余苍脸色顿时变得很难看,这么点大的小人,用那么小的行李箱,说实在的,那天一打开行李箱,余苍心脏都要骤停了!现在想想,小朋友在里头待得那么安静,是真的胆子大完全不害怕,还是已经习惯了被锁进去? 殷醉薇那个贱女人! 她怎么不去死?! 显然鞠衡也意识到女儿为什么这么怕行李箱,他一拿出来她就怕到缩在墙角一动不动,两岁的孩子哪有不哭闹的,但殷醉薇是那种会好好照顾孩子的人么?孩子一旦哭闹,她会怎么做?会把她抱到怀里哄,还是想个办法让她再也不敢哭? 女儿这么怕行李箱,又这么乖,从来不哭不闹,连声音都很少发出来,殷醉薇把她锁在行李箱里多少次,才能训练出这样的“乖”来? 如果不是害怕吓到女儿,鞠衡此刻已经骂出了脏话。 余苍转身就走:“我去查查那个女人的下落。” 本来想着井水不犯河水就这样的,现在看来,怎么能便宜那个女人?她虐待完了孩子拍拍屁股就嫁给有钱人享受生活去了,天底下有这样的好事吗?! 鞠衡心都要碎了,他小心再小心的靠近女儿,慢慢朝她伸出手:“宝宝,我是爸爸呀,爸爸抱抱你好不好?” 玲珑缩在那儿好久好久,才慢慢抬起头,鞠衡试探着朝她蹭,一点一点蹭过去,终于碰到了她而没有遭遇反抗,这样的乖巧反而更让鞠衡内心深处有一股怒火在疯狂燃烧上涨,如果不是他足够理智,此刻他已经要发怒了。“宝宝真乖,饿不饿?爸爸给宝宝做牛奶羹吃好不好?” 他也不问她,就是哄她吃东西,现在想想,女儿为什么这么喜欢吃饭,而且每次都吃很多,他不停下来她就一直吃一直吃? 殷醉薇那个女人,会好好照顾女儿,给她准备一日三餐吗? 不会的,也许三天都想不起女儿一次,所以每次有了吃的她都要拼命多吃这一点,这样的话,就可以晚一点挨饿了。 鞠衡眼眶都红了,他抱得玲珑有点难受,她挣扎了下,他意识到了,赶紧放松,哄她:“宝宝不怕不怕,爸爸在呢,爸爸会保护宝宝的。” 玲珑依恋地把小脸贴在他英俊的面容上,鞠衡被她这小动物般的动作弄得差点儿落泪,从没有哪一刻让他如此清晰地意识到两人的生命是交缠而紧密的,他是她的爸爸,而她是他的女儿,为人父,天生应该保护和照顾自己的孩子,让她健康快乐的长大,能够拥有一个幸福的童年。 殷醉薇……殷醉薇!他绝对、绝对不会放过她,绝对不会! 因为玲珑害怕行李箱,所以鞠衡干脆不用行李箱了,离进组还有几天,他直接让余苍帮忙买了辆房车,然后把需要用的东西全都搬了上去,上车的时候还抱着玲珑在哄她,说不是搬家,只是换个地方去玩。 女儿很乖,她一直都这么乖,一开始的乖让人觉得可爱,现在只剩下了心疼。 “我查过了,那个跟殷醉薇结婚的男人是做出口生意的,在我们国内有几个厂子,主要定居在L国,殷醉薇是他第四个老婆。” 余苍已经把殷醉薇的去向查了个底朝天了,鞠衡看着怀里的女儿,声音柔和,眼神却是与声音极度不符的冷:“总得给他找点事儿,让他知道他娶了个麻烦老婆。” 余苍笑:“放心吧。” 房车很大,玲珑一进去就玩疯了,鞠衡特地把其中三分之一改成了她的游戏室,里面放满了布娃娃跟玩具,看到她高兴,鞠衡脸上也跟着露出笑容来。 余苍啧啧称奇:“看样子这当爸爸了确实不一样了哈,咱们老鞠都有人间烟火气儿了。” 鞠衡懒得理他,过去陪女儿一起玩。 像鞠衡这样的腕儿,平时连个耍大牌的新闻都没有,这回开个房车进组,别说跟他不熟的,就是跟他很熟的导演都觉得很不可思议,因为鞠衡这家伙可不怕吃苦,别看人家现在是举足轻重的影帝,但拍戏的时候可一点都不娇气,让干啥就干啥,平时吃饭也跟剧组一样,从来不搞特殊。 但这回这不搞特殊的家伙居然开了房车过来,不得不说,导演很惊讶。 等他见到小朋友的时候就更惊讶了! “这、这——”他来来回回打量玲珑跟鞠衡,“老鞠,这是你?这你什么人啊?妹妹?” 鞠衡瞥他一眼:“女儿。” 导演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女儿???鞠衡什么时候多了个女儿???? 多的鞠衡没说,他爱怜地逗着女儿的下巴,小朋友这段时间身上稍微长了点肉肉,但还是脸蛋上最多,又嫩又滑,果冻一般,逗起来好玩儿极了。 玲珑微微仰起头,让爸爸可以更好的捏自己下巴上的小肥肉,圆溜溜的大眼睛享受的眯起,像是被逗弄的小猫,看得中年大胡子导演满眼蹦红心:“老鞠啊,有没有兴趣让你闺女拍戏啊!” 鞠衡:“想都别想。” 导演跟鞠衡关系很好,两人也不是头一回合作了,彼此之间特别熟悉,开起玩笑来也就很随意,“别呀,你这闺女长得可真好,全挑你的优点不说还给发扬光大了,这小脸儿可比我家闺女好看多了。” 闻言,鞠衡余苍万辉三人都是一顿。 大胡子导演姓何,算是国内顶级的大导,是个典型的不修边幅的艺术家,他跟鞠衡一样,也是有个闺女但没老婆,但是他闺女吧……鞠衡有幸见过几次,那丫头相当不幸地遗传了何导的外貌,偏偏何导这长相,长在男人身上,还能说一句豪迈,长在女孩身上,那就是悲剧了。 幸好幸好,鞠衡暗自庆幸自己闺女长得好看。 他开始撵何导出去,理由是别在我女儿面前待久了丑到她。 之后便是鞠衡拍戏,玲珑待在房车里让余苍带着,因为万辉要跟着鞠衡,偶尔余苍也会抱着她下去在四周遛遛,都戴着小帽子跟儿童口罩,遮掩的严严实实,但饶是如此,还是有人拍到了余苍抱孩子的照片,只是看不到孩子的脸,也没人能确定这孩子到底是余苍的还是鞠衡的。 作为从鞠衡出道以来便捆绑在一起的经纪人,鞠衡的名气大,余苍也不容小觑,他长得也相当英俊,和鞠衡那种贵公子式的俊美比起来,是另外一种帅,痞气又潇洒,风流却又不下流,圈儿里不少女星都是他前任,没办法,谁叫人家长得帅又有能力呢? 所以就算是余苍的女儿,话题度也是很高的。 别的不说,余苍还有属于自己的超话呢! 但狗仔嘛,向来是什么夺人眼球写什么,管他是不是真实消息,反正报道就完事了,这年头是流量的天下,谁流量大谁就赚钱,所以甭管这孩子到底什么身份,反正都朝鞠衡身上猜测! 甚至还有人猜鞠衡跟余苍其实是对同性情侣,两人地下拍拖多年终于领养一个孩子成为一家三口的…… 万辉:是我不够英俊吗? 虽然正主并不喜欢这种莫名其妙的拉郎配,但怎么也阻止不了粉丝圈地自萌,只要不闹得过火,都是无所谓的,像是鞠衡合作了许多女明星,其中和他有cp的也不少,只是时间一长大家就会发现,鞠衡这人是真的从来不炒作不营销,人家就是安安静静拍戏做演员,其余的什么事儿都不管。 鞠衡并不喜欢被拉郎,这一点他在杂志采访中透露过,他的公司也从来不会给他和谁谁谁炒绯闻,毕竟有这么一位重量级的影帝在,根本就不需要绯闻来维持热度。而且鞠衡也在筹备自己的工作室,他跟公司关系一直不错,是能够好聚好散的。 当然,这是在公司没有改朝换代,老董事长还在之前。 要说鞠衡也是惨,他为人虽然称不上多么和蔼可亲,却也从来不耍大牌,对人对事不算亲切却也绝对是有礼貌的,再加上塑造出了多个经典的荧屏形象,圈里女明星暗恋他的都不少,当初殷醉薇对他下药,除却想抱大腿外,对鞠衡的迷恋也是一方面。 只可惜她没料到鞠衡对于异性的厌恶与排斥,因此翻了个大车,不仅没能如愿以偿,还把自己搞得身败名裂,只能退圈。 也有粉丝猜测说小朋友可能只是剧组的小演员,众所周知余哥很喜欢小孩,会让他来照顾也不是不可能。 但正在大家议论纷纷的时候,已经一千三百五十二天没有发微博的鞠衡发布了最新微博: 我女儿,亲的。 配图是被捧在男人掌心的一颗白嫩小拳头。 微博立刻就瘫痪了。 娱乐圈被传言隐婚的、有儿有女的不在少数,但像鞠衡这样直截了当承认的绝对屈指可数! 哥也太刚了! 当然,人家不靠粉丝吃饭是底气,但同样的,大家更好奇地是能给鞠衡生孩子的女人上辈子是不是拯救了全人类?到底是谁?是谁成功把万千少女睡鞠衡的梦给成真了?是谁?! 除了孩子母亲之外,大家还好奇小朋友长什么样子,更多是cp粉的哀嚎与末日,衡哥有女儿了,那个女人到底是谁! 余苍这边也很无奈:“老鞠你怎么想的?就这么直接公开了?” “嗯。”鞠衡抱着女儿给她洗小手,细细的小手指头可爱的不行,他都不敢太用力,前两天他给女儿剪指甲的时候也是小心翼翼的,这嫩指甲看得人心慌,生怕剪疼她。“她本来就是我的女儿,我不想以后别人问她爸爸的时候,她却不能说出口。” 小朋友听到爸爸这两个字,抬起小脑袋瓜,笑着学舌:“爸爸!” “对,是爸爸。”鞠衡忍不住笑了,亲了亲她粉嘟嘟的苹果脸,“我是宝宝的爸爸。” 她嘿嘿笑了两声,小手上沾满的泡泡都往鞠衡手上抹,鞠衡一点都不生气,儿童洗手液温和无害,他便点了点泡沫到她鼻子上,小朋友立刻看过去,结果变成了斗鸡眼。 太过可爱,以至于余苍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公开!必须公开!公开怎么了!这种人间小可爱难道不应该让全世界的人都看一看吗! 于是余苍任劳任怨的去公关,没人带小朋友,鞠衡只好拍戏的时候也把女儿带过去,让万辉看着。 小朋友在剧组受到了热烈欢迎! 甭管大家是不是真心的,反正看起来都是真心的,毕竟谁都不想开罪鞠衡,最重要的是,还有很多人想从小朋友的脸上看出她妈妈到底是谁,奈何小朋友长得像鞠衡,那些个跟鞠衡传过绯闻的女明星怎么看怎么都不像是能生出这么漂亮小孩的。 首先,排除掉所有整容换头怪,得是纯天然,其次,容貌得不逊于鞠衡才能不拖孩子的后腿——光是这两样已经排除了十之八|九,没人敢去套小朋友的话,万辉虎视眈眈地看着呢! 玲珑戴着小花帽,大眼睛盯着场景中的鞠衡看。 今天拍的是鞠衡所饰演的男主角战死沙场马革裹尸的情节,本来一切都好好的,直到鞠衡倒下,一直坐在边上玩的小朋友突然挣脱了万辉,哇哇大哭起来!“爸爸!爸爸!” 鞠衡正拍着呢,听到女儿的哭声,立马从地上爬起来,他对何导比了个手势,快速走到玲珑面前:“宝宝怎么哭了?” 小朋友眨巴着满是泪水的眼睛,伸出小手要他抱。 鞠衡身上穿着铠甲,而且到处都抹了血浆,又摸爬滚打弄了一身尘土,小朋友却干干净净漂漂亮亮的,他怕弄脏她的小裙子:“爸爸弄干净了再抱你好不好?乖啊,不要哭。” 她哪里听得懂?一味伸手要抱抱,万辉想把她抱走,她却先一步扑到了鞠衡怀里,也不管他身上脏,胡乱抹着他脸上身上的血:“疼!疼!” 鞠衡心都要化了,他知道女儿不是说她疼,而是担心他疼,她可能并不明白人造血浆是什么东西,只以为是他流血了,刚才他拍前面的戏时,她就皱着小眉头在看,直到他浑身是血才爆发出来,已经乖得不能再乖了。 鞠衡反手抱住她:“爸爸不疼,你看,这是假的,假的。” 他抹了点身上的血浆给她看。 玲珑抽抽噎噎地看向他的指尖,这时候何导也过来了,手里拿着人造血浆,拍戏的时候用的都是这个,足以以假乱真,没想到把人家小朋友给吓哭了。 他把血袋打开,抹了一把在鞠衡身上。 小朋友很聪明,慢慢地瞪大了眼睛,“疼?” “不疼的,是假的。”鞠衡柔声说。 她好奇地伸手去摸了一点,抹在鞠衡脸上,小小的人儿做出恍然大悟的表情,萌的人魂儿都飞了! 这下她不怕了,也不哭了,小嘴儿噘起来在鞠衡脸上吹吹,呼呼,鞠衡的眼角眉梢都是控制不住的爱怜与温柔,他甚至都不想回去继续拍,想陪着女儿玩。 好不容易拍完,鞠衡立刻过来抄起女儿就走,回去洗澡换衣服! 一大一小弄得满身血浆,活似从灾难现场跑出来的,偏偏脸上的笑容一个比一个灿烂,万辉跟在后面都被感染到了情绪,忍不住嘴巴咧开,说真的,他当衡哥助理这么多年,这一个月衡哥比那么多年加在一起笑得都多! 作为多年单身男演员,鞠衡的女粉是非常多的,谁叫他不仅有实力还有颜值呢?粉他的话多省心哪,事业粉颜粉都能满足虚荣心,尤其是这么一个优秀的人,他还单身!连个女朋友都没交过! 这也是许多女粉的心态,把偶像当成私有物,不允许偶像正常结婚生子,否则就大批脱粉,于是一些流量明星即便恋爱了结婚了也会隐瞒下来,但鞠衡从来不在意粉丝,他有今天是自己一步一个脚印拼来的,粉丝们大概也知道这一点,所以闹得并不大,再加上没有孩子妈妈,大家接受的还是挺快的。 主要是小朋友太可爱了……那个小拳头,越看越萌萌哒,连鞠衡都把自己的微博头像换成了女儿背影,余苍更是直接转发大呼老鞠不配有人间小天使当女儿!他要抢回家自己养! 狗仔流出来的照片上,虽然瞧不见小朋友的脸,但就是让人感觉萌,想想那可是鞠衡的女儿啊,听说不仅遗传了爸爸的美貌,还把这基因给发扬光大了,所以小朋友到底有多好看多可爱?能不能给个图? 鞠衡公布女儿的微博下热评第一是这么说的:啊啊啊啊恭喜衡哥当爸爸!能不能让我们康康小公主! 从来不跟粉丝互动的鞠衡居然破天荒回复了:太可爱,怕你们想偷,不给看。 结果越是这么说越是让人心痒难耐,尤其是连何导都盖章是人间小天使,大家就更好奇了! 鞠衡的风评非但没有下滑,反而更好了,甚至还有亲子类的节目主动来询问,问鞠衡有没有意愿带女儿参加。 鞠衡:想都别想! 885|第七十九片龙鳞(四) 第七十九片龙鳞(四) 玲珑也不喜欢做公众人物, 但事情总有例外的时候, 要让鞠衡的名声始终如一,那么光凭借鞠衡那一年半载都不发一次的微博?爱女如命的人设怎么立得起来哦, 所以虽然鞠衡不愿意参加综艺亲子节目, 玲珑却表现出了极大的兴趣, 连带着余苍都觉得要不就把这一大一小送去看看。 他还试图说服鞠衡:“老鞠你看啊, 你平时要么拍戏, 要么宅在家, 当然了,你这么大的人了再怎么宅我也管不着, 可宝宝才多大呀?你凭啥让她跟你一起宅?别人家的孩子一到节假日,那父母是带着到处玩儿, 你就让宝宝跟你待在家里哪也不去?” 鞠衡听了,回答道:“我还有几处房产。” 余苍:“这是你有多少房产的事儿么!这款节目啊,你来看看。” 人家节目组诚意可足了,毕竟鞠衡是从来不上综艺节目的,从出道到现在十几年,连访谈节目也就那么一两个, 神秘感十足, 要是鞠衡愿意参加亲子综艺……光是用想的就知道收视率会有多高! 《跟着爸爸去旅行》是全国收视率最高的三耀电视台所推行出的第一款亲子类综艺节目,节目里邀请了各行各业的知名成功男士,去到全世界各地进行拍摄,其实说白了就是拍这些在外面光鲜亮丽的爸爸们是怎么带孩子的,因为一直在筹备, 还没有开拍,所以人选也没定下来,这个关头鞠衡宣布自己当爸爸了,那当然是立刻要跟鞠衡的经纪人联系啊! 要是能请来鞠衡,这收视率还用担心吗? 节目组还送来了预拟前去的一些地方的画册,画册弄得相当好看,色彩斑斓,玲珑瞧见的第一眼就喜欢上了,抱着画册在那里翻呀翻,好像她能看懂似的。 余苍便示意鞠衡去看玲珑:“你看,宝宝多高兴啊,她肯定也想出去玩。” 鞠衡望着兴高采烈看画册,还把小手在上面戳来戳去的女儿,眼神不觉柔和起来,想到女儿过去被殷醉薇锁在行李箱里,到了自己身边也一直都在家里待着,确实是很少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之前拍戏的时候她进了片场,好奇地左看右看,人也活泼了不少,果然小孩子的天性不能压抑,要不……“那我试试吧。” 他走过去,把正在看画册的女儿抱起来:“宝宝,想不想去这些地方玩?” 他指的正是画册中的坐落于某知名城市的巨大公主城堡,小女孩就没有不喜欢这个的,他怀里的小朋友也不例外,点着小脑袋:“去!去!” 余苍笑道:“放心,不然你一个人带她出去玩也不安全,被人认出来就糟糕了,不如大大方方的,反正等过几年,宝宝长开了,谁还记得她两三岁时什么样啊,节目组说了,会安排保镖跟医护人员,安全是不用担心的。” 鞠衡嗯了一声,把玲珑抱在腿上,父女两个一起看画册,余苍在工作上那是滴水不漏,绝对不会让他吃亏,鞠衡非常信任他,交给余苍跟节目组谈,肯定没有问题。 于是乎这事儿就这么定了下来,节目组每隔一天公布一个嘉宾,其实粉丝们从自家偶像的行程上基本都知道是谁了,但轮到最后一个的时候,节目组官博却没有放图片,而是放了个剪影让大家猜一猜。 由于剪影不知道挑的是哪张照片,比较难猜,所以众说纷纭后,有个鞠衡粉丝无意中路过,顺口说了一句:“这怎么那么像我哥啊?” 本来也没人把她的话当回事,毕竟所有人都知道鞠衡逼格高,从来不参加什么综艺节目,除了拍戏基本很少出现在大众面前,但谁叫人家是天才演员呢?好像天生就是为了拍戏而生,拿奖拿到手软,粉丝也多,国民度还高,跟他差不多年龄的男演员,好多还在演偶像剧…… 但绝就绝在节目组大海捞针,从几万条评论里翻出了这个粉丝的评论,还回复了一颗小爱心! 这是什么意思?!! 原本《跟着爸爸去旅行》热度就很高,被宣告出来的萌娃与爸爸都很受欢迎,节目组的每条微博都能有几万评论与转发,结果这一条剪影公布后,据说是神秘度爆表的影帝鞠衡,这下可不得了,节目组都不用花钱就直接冲上了热门,导演乐得嘴都合不拢,他是真心想做好这个节目,但酒香也怕巷子深,台里并不是很看好他们,由于拍摄地及器材都要求非常高,光是投入便是一笔天文数字,这要是扑街可就完蛋了,但有鞠衡在,导演坚信他不会扑! 几万条的评论与转发瞬间就翻了十倍,无数对亲子综艺没兴趣的人都对这个节目好奇不已,大家最想知道的是,导演到底有什么魔力,能够请得动鞠衡?然后就是想看看鞠衡的女儿到底是有多可爱,才能让见过她的人都直呼人间小天使,鞠衡不配。 节目组也是存心吊胃口,明明自己回复了粉丝,却又不说到底是不是鞠衡,直到粉丝找到了被做成剪影的那张原图,网上讨论的热火朝天,热搜前三都叫鞠衡跟节目给占了,节目组才款款出来官宣,但愣是跟对其他嘉宾不一样,其他嘉宾都是正脸,惟独鞠衡父女是背影! 就是不给看脸! 勾的人心痒难耐,恨不得现在就能看……然而第一期也要下个星期才开始进行拍摄,虽然节目组说是边拍边播,但后期剪辑什么的不需要时间吗?也就是说最早的开播时间也得一个月后…… 这是人干事?! 不管大家怎么抱怨,反正导演一脸乐呵,节目的第一站选在国内的长桥古镇,这也是节目组与各位嘉宾的第一次见面,嘉宾们在机场汇合后,坐车到达集合地点,这一期一共有五组嘉宾,除却鞠衡以外,剩下四人的职业分别的主持人、歌手、模特与运动员,带来的也都是个四个小男孩,玲珑是其中唯一一个小女孩。 她在车上睡着了,鞠衡便一直抱着她,今天小朋友跟他穿了亲子装,背上还有一个兔宝宝背包,里面装的是她的零食,这会儿戴着小花帽睡得甜甜的,外头再怎么吵闹也没能惊醒她。 鞠衡戴着墨镜,一手抱着女儿,一手捂着她的耳朵,过了好一会儿,大家都到齐了,小朋友才慢慢醒过来。 长桥古镇是国家5a级旅游胜地,不过这会儿是旅游淡季,人并不多,这里风景秀美,小桥流水,地如其名,桥多河多,古色古香,许多拍民国剧的剧组都喜欢在这儿取景,因为早上刚下过一场下雨,青石地面被冲刷的光滑透亮,闪耀着点点光芒,玲珑在鞠衡怀里踢动着小短腿,她脚上穿着红色蝴蝶结的小皮鞋,一直被爸爸抱着所以纤尘不染,这会儿她很想下地,鞠衡怕她摔了,跟她讲道理:“地上不好走,宝宝会摔倒的,乖乖的好不好?” 她是很听话的,便不闹着要下去,两只小胳膊圈住鞠衡的脖子,依恋地把小脸蛋蹭着他的脸。 镜头精准捕捉到了这一幕。 青石地面虽然干净,但许多地方凹凸不平,两岁的小短腿确实容易摔跤。 玲珑是五个孩子里年纪最小的,但和其他四个哭哭闹闹的小家伙比起来,却是最乖也最听话的。 因为她之前一直在睡觉,这会儿睡醒了,被小花帽遮住的粉脸蛋也露了出来,镜头给到她的时候,摄像师都没忍住倒抽了口气——世界上居然真的有这么可爱的小朋友! 没有人见过天使,但如果真的存在天使,那么一定是她的模样! 连导演都觉得余苍等人没有言过其实,这绝对是人间小天使! 粉嘟嘟的脸蛋上镶嵌着一双仿佛会说话的清澈大眼睛,小嘴巴也是嘟嘟的,脸蛋儿更是白里透红,头发也不像这个年纪的小孩那样单薄,而是又浓又密,鞠衡把她的头发分成两股,先分别束好,然后扭成两个小揪揪,戴上红色的蝴蝶结,愈发衬得整个小朋友玉雪可爱、粉雕玉琢,看的人心都化了。 她乖乖抱着爸爸的脖子,一点不像臭小子们那样闹腾,背上的兔宝宝背包几乎跟她整个人一样大,实在是太太太太太太可爱了! 面对镜头她倒是不怎么害怕,甚至镜头靠近时,她还好奇地伸出一只小手想要摸摸看,小脸蛋凑近,摄像师遭遇这可爱暴击,简直想把摄像机都送给她…… 因为导演宣布了接下来三天大家都要在长桥古镇生活,所以不允许携带手机、钱包、零食等东西,除却某些必需品外,一切都由节目组提供,一听说要上交电子产品跟零食,几个小男生就不乐意了,哭得哭闹得闹,没一个听得进爸爸的话。 主要他们平时都是妈妈带的,跟爸爸并不亲近,几个爸爸也不大会哄小孩,小家伙们一个个哭得那叫一个惨烈啊! 鞠衡柔声跟女儿讲道理,让她把兔宝宝背包交给导演伯伯,她很乖,甚至没有吵闹,鞠衡很轻松地从她身上取下背包,因为她人太小了,能吃的零食也有限,所以只要不拿走她的奶瓶,其实不给吃并不重要。 薯片巧克力什么的,爸爸又不给吃。 “Ryan,你看人家妹妹都把零食叫出来了,咱们也交出去好吗?” 苦口婆心跟儿子商量的是知名主持人马炘,他娶了个外国妻子,儿子Ryan虽然自幼在双语家庭长大,但国语说得远没有外语溜,这会儿这个混血儿特征明显的小卷毛显然已经因为被收走饼干糖果巧克力而悲痛欲绝,完全听不进爸爸在说什么,一味的哭号,马炘头都被哭炸了。 直到小卷毛哭累了,马炘才见缝插针的让他去看玲珑,人家比他小两岁的妹妹都把零食交出去了,而且不哭不闹的,他好意思不交吗? 小卷毛睁着迷蒙的泪眼盯着玲珑瞧,这个妹妹从一开始就在睡觉,他还是第一次看到她的脸呢。 看着看着,小卷毛脸就红了。 他想了想,抹了把眼泪,把自己的零食全都抱起来,马炘顿时欣慰不已——看样子自己的教育也并不是完全没有效果的,然后下一秒他的表情就裂了。 后来这个表情成功风靡全网,成为当年大热的表情包,从此以后,马炘知性理智的主持人形象也一去不复返,成为了一个逗比。 小卷毛哼哧哼哧抱着零食,辛辛苦苦挪到鞠衡面前,抹了把脸,因为哭泣而红通通的脸蛋更红了:“给、给妹妹。” 马炘:??? 玲珑扭头看向小卷毛怀里的零食,又看看爸爸,鞠衡万万没想到闺女不用说话都能惹到小桃花,脸色都变了,他对别的孩子还是同样不喜欢不靠近的态度,没等他说话,玲珑小声说:“给伯伯。” 说着伸手指了指不远处乐呵呵的导演。 马炘生怕儿子又开始哭,结果他儿子色令智昏,直接听玲珑的话把零食朝导演那抱了。 马炘站在原地怀疑人生,所以他先前费那么多劲儿干嘛?早点让儿子去看鞠衡家的小朋友不就得了? 等一下,他好像get了什么治他儿子的不得了的技能啊! 小卷毛献完了零食,连亲爸那儿都不去了,就绕着鞠衡的大长腿打转,妹妹长妹妹短,看起来非常想要跟玲珑一起玩,看得马炘心脏病都要犯了!捂着心口的老父亲被气得不轻一个,偏偏他那不孝子压根儿不看他! 剩下的三个爸爸有样学样,都让自家儿子看妹妹,五个孩子里最大的是运动员王才艺的儿子咣咣,今年六岁,其次是歌手贺望的儿子小石榴,五岁,模特曾星阑的儿子亮仔,同样五岁,主持人马炘的儿子Ryan,四岁,最小的就是玲珑,只有两岁,而且因为跟着殷醉薇生活了两年,长得很慢,个头比一般两岁的小朋友还要再小一点。 先前玲珑一直戴着小花帽趴在鞠衡肩头睡觉,小男孩们都没看清楚她的脸,现在小妹妹醒了,睁着漂亮的大眼睛好奇地看着四周,比洋娃娃还可爱,哭闹不休的小男孩们立刻都不哭了。 光是没收电子产品及零食就花了一个小时的时间,紧接着导演就宣布了一件令人绝望的事情:节目组只负责提供每个家庭一百元的生活费,接下来三天,无论衣食住行,都请大家自己想办法! ? 这是所有爸爸们头上整齐划一冒出来的问号。 这里可是长桥古镇啊!知名景点的住宿有多贵大家都是知道的!而且节目组还收走了他们的手机跟钱包,连求助外援的机会都不给!一百块钱在长桥古镇生活三天?别闹了,随便买根烤肠都要十块钱呢! 景点的物价大家都懂的,一百块钱够干啥? 小朋友们不懂这一百块钱是多是少,爸爸们懂啊!你说要是提供住的地方也就算了,吃饭还能自己想想办法,连住的地方都不管,他们总不能带娃去睡桥底吧?长桥古镇桥底可都是水! 鞠衡没有像其他四个人那样天真,以为几句抗议就能让节目组改变主意,他以前也是吃过苦才起来的,穷到没饭吃连地下室都租不起的日子也有过,所以并不觉得这个条件有什么苛刻,至少节目组还给了他们一百块钱不是吗? 他捞起女儿,率先走人。 其他几个爸爸看鞠衡都走了,导演又是一副我不听我不听我不知道你们在说什么的架势,明显是不会管他们要放他们自生自灭了,只好也站起来,带着自家傻儿子,也开始想办法去。 小花帽端端正正地戴着,露出粉嫩嫩的小脸蛋,一路上吸睛无数,鞠衡带着女儿去了一家土特产店,用一百块钱做押金,从店里拿了一堆货物去摆地摊,全程老板娘都笑眯眯的,眼睛盯着小玲珑看,连那一百块钱押金,要不是鞠衡执意要给,人家都不要呢! 女儿长得可爱就是好。 鞠衡完全没有大明星的架势,他以前读书的时候什么活儿都干过,送快递摆地摊刷盘子……这点小事还难不到他,更何况他还有个作弊神器——女儿在地摊上一坐,安安静静玩玩具,就会主动有客人上门来问价,鞠衡全程戴着口罩,并没有人认出他来,所以全靠女儿这个活招牌。 像是那些木珠串子还有特色头饰上门的,戴在玲珑身上就是最好的展示,地摊边上瞬间围满了人,卖得别提多快了! 老板娘笑得合不拢嘴,鞠衡跟她说,他身上只有一百块,所以没办法批发,但是可以帮她卖货,只需要她给一点提成,长桥古镇像老板娘这样的特产店数不胜数,旺季还好,旅游淡季基本没多少生意,竞争太大了,结果鞠衡就摆了两小时地摊,愣是差不多给她全卖出去了! 算算下来,老板娘给了鞠衡一千两百块钱的提成,毕竟土特产的价格大家都懂,水分比较大,销售价远远高于成本价,尤其还是在景点,那就卖得更贵了。 虽然说是旅游淡季,但旅客还是不少,只是不像旺季那样人挤人,所以五组家庭早已分散开,其他人可不像鞠衡能拉的下脸去人家店里问能不能帮忙卖东西什么的,也不好意思去摆地摊,于是赚起钱来愈发困难,更何况剩下四个爸爸知名度远不如鞠衡,像是马炘,由于是主持人,认识他的还比较多,其他三个爸爸就更惨了,虽然称不上是查无此人,但对于当地居民来说,还真不是那么眼熟。 鞠衡才不管别人呢,他赚了钱,自己不怎么花,女儿又还在喝奶,所以有很充足的时间可以去选择晚上的住所。 最后他挑了一家环境比较清幽的客栈,一晚三百五,要住三个晚上,鞠衡看着手上剩余的一百五十块钱陷入沉思。 客栈环境很不错,但钱不够,鞠衡总得想点别的法子,结果客栈老板把他给认出来了! “哎,你、你不是鞠衡吗!”中年老板找完钱后一拍大腿,“我女儿可喜欢你了!屋子里到处都是贴的你的照片!” 听到老板说话,玲珑费力地扭过头看过来,把老板看得眼都直了,小朋友也太可爱了!老板当下一挥手:“不收钱了不收钱了!你只管在我这儿住!反正现在客人也住不满!” 鞠衡摇头:“怎么好意思占您便宜呢,您看要不这样,我在您店里帮帮忙吧,住宿费还是请您收下,只希望您能让我借用一下厨房,给我女儿做点饭。” “行行行,当然行。” 老板瞧着玲珑,中年老男人的少女心都被勾起来了,怎么会有这么漂亮的小孩!他忍不住伸出手想逗逗人家,结果鞠衡一个转身就把女儿藏起来,小心眼的令人发指。 别看摆地摊的时候玲珑当了小模特,其实她就是抱着奶瓶在那玩而已,每个被她吸引过来的客人都忍不住想逗她,鞠衡是绝对不给。 零食什么的被收走,奶粉跟奶瓶还是在的,鞠衡给女儿泡了奶,在厨房里给她做辅食,期间镜头精准而诚实地记录了一切。 到了晚上,长桥古镇更是漂亮。 灯笼点起,流水潺潺,鞠衡抱着女儿走在古镇的街上,小朋友兴奋得很,不停拍着巴掌,鞠衡准备带女儿去坐船,付了住宿费他还剩下一百五十元,加上剧组给的一共还有二百五十元,三天的伙食他会帮客栈干活来赚,坐一次船是三十,他早打听好了。 长桥古镇河道交错蜿蜒,坐着小船绕古镇一圈欣赏夜景绝对是每个前来古镇的旅客都要经历的,但此时此刻,有这份闲情逸致的只有鞠衡父女,其他四对父子还在艰苦的奋斗着,并且苦恼今天晚上到底要住在什么地方。 好巧不巧,马炘带着儿子Ryan,就在码头的地方,正巧跟鞠衡父女遇上了。 886|第七十九片龙鳞(五) 第七十九片龙鳞(五) 看见鞠衡父女, 马炘险些感动到泪流满面——他逛了一天也没能找到适合自己做的工作, 毕竟长桥古镇又不是电视台,马炘嘴皮子是挺溜, 可不会卖货, 摆地摊刷盘子之类的活他也拉不下去身份干, 但在景点找一份适合他而且专业跟他对口的工作……无疑比登天还难。 无情的节目组说到做到, 不仅收走了所有通讯设备跟零食, 还在马炘试图借电话联系老婆的时候当场抓获, 所以直到现在,马炘Ryan还没有吃饭呢!晚上也没找着落脚点, 不知道今晚怎么办。 父子俩就这么悲催绝望地晃了一整个白天,一开始马炘还能让儿子自己走, 慢慢地儿子走累了,他也只好把儿子抱起来,但是一顿午饭没吃,晚饭也没着落,甚至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睡……经过这一天的所见所闻,马炘有十足的理由相信节目组真的会无情无义到不管他们的死活! 于是现在见到鞠衡父女, 马炘顿时有种他乡遇故知的感动, 他险些泪眼汪汪:“老鞠!老鞠!” 鞠衡正抱着女儿准备上船,突然听到有人喊自己,扭头一瞧,是马炘,不太熟。 不过很久以前他参加过一个访谈节目, 当时采访他的不是别人,正是马炘,所以比起不熟,马炘在鞠衡心里的定位是不太熟。他对不亲近的人都是一个态度,冷冷淡淡的,不失礼貌,但要更亲密也没有,从来不会主动找人说话合作,这种性格来参加综艺节目其实是很不讨喜很容易被黑的,但谁叫鞠衡技能点满点呢? “老鞠你们吃饭了吗?”马炘眼巴巴地问,连同他怀里的小卷毛也眼巴巴看着。 鞠衡点头:“吃过了。” 他在客栈简单吃了点,女儿则喝了半瓶奶,又吃了一小碗蛋羹。 马炘继续眼巴巴:“你看这,我年纪这么大了两顿不吃没啥,可我儿子还小呢,你看Ryan,饿得都说不出话了。” 说完,他儿子就盯着人家小女孩,羞答答地说:“妹妹你好。” 马炘:…… 换作从前,鞠衡可能并不在意别人的小孩怎么样,但自己当了爸爸之后,将心比心,他也能领悟到为人父母对于儿女的爱了。 没等他开口,怀里的女儿奋力去拽背后的兔宝宝小背包,鞠衡一手抱着她一手帮她把背包拿到前面,就见女儿从背包里很费劲儿地拿出她的奶瓶。 因此出来录节目,鞠衡特地给她带了个保温奶瓶,防止她在路上的时候饿。 然后他女儿就两只小手捧着奶瓶递了出去——递给Ryan。 小卷毛眼睛都瞪大了,虽然他很饿,很想要,但还是看了眼自己的爸爸。马炘感动不已:“宝宝真乖!Ryan,还不谢谢妹妹!” “谢谢妹妹!”小卷毛兴奋地接过奶瓶,正要咬上去,鞠衡及时阻止:“等一下!” 马炘与Ryan顿时都不敢乱动了,鞠衡在女儿的兔宝宝背包里找出一个未开封的新奶嘴,把奶瓶上的奶嘴给换了。小朋友喝奶的时候很喜欢咬奶嘴,原本鞠衡是怕她咬破了才给她多带了几个有备无患,万万没想到还有用上的时候。 想跟他女儿间接接吻?想都不要想!就算是个四岁的小孩也不可以! 鞠衡把奶嘴给换了,小卷毛饿得不行,咕嘟咕嘟喝起来,然后就听见马炘的肚子也咕噜噜叫了。 马炘臊得满脸通红:“不好意思不好意思……” 鞠衡瞥他一眼:“我们要去坐船,成年人一人三十,一米以下的儿童不要钱。” 马炘茫然啊了一声,不知道是累的还是饿的,平时反应能力与情商都是一流的大主持人此刻显得呆呆的。 后来播出的时候,后期给鞠衡头上做了个火把特效,意思是:我要带女儿去坐船,没钱给你! 马炘只好万分凄凉地带着儿子蹲在码头人少的地方,眼睁睁看着载了鞠衡父女的小船一路摇曳而去,他的表情跟姿态都太好笑了,以至于后来成为了《跟着爸爸去旅行》的名场面之一,小卷毛喝完了奶,揣着奶瓶学着亲爹的模样也蹲在岸边,准备等妹妹回来了把奶瓶还给人家。 马炘酸溜溜地说:“奶好喝吗?” 小卷毛回答的掷地有声:“好喝!” 是啊,儿子饱了,爹还饿着呢! 大约过了半个小时,鞠衡所乘坐的小船才回来,一上岸就看见马炘父子,鞠衡眉头一皱,发觉事情并不简单。 果然,马炘这厚脸皮是死乞白赖要跟着他,一路跟回了客栈,令人窒息的是老板愿意给鞠衡父女免费却不愿意给马炘免费,最后马炘只能睡在大厅的沙发上,而且必须在客栈干活才管饭,小卷毛则可以跟鞠衡一起去住客房。 当然,鞠衡非常不愿意,他认为男女有别,就算两个小朋友都还很小,也不能这样啊。 但要是真让小卷毛也睡客厅,他又没狠心到那程度。 最后大家短暂达成共识,小卷毛可以跟他还有小玲珑一起睡,但是他的活也得马炘干。 马炘悲愤地同意了,然后愤怒地吃了三大碗饭。 小卷毛显然非常喜欢小玲珑,鞠衡一手抱着女儿,一手牵着小卷毛进了客房,他先去给女儿洗奶瓶,出来就看见两个小朋友不知何时已经抱作一团玩耍起来,当时脸就黑了,上去一把抄起女儿,点着她的小鼻子:“不可以跟男生靠太近,女孩子要学会保护自己,知道不知道?” 玲珑歪歪脑袋,咯咯笑着,鞠衡满肚子教育的话说不出来,只好生闷气坐在一边看着两个小的闹。 后期也非常自然地给他做了个怨父的标签。 然后是给两个洗澡,值得一提的是小卷毛挺乖的,洗完了两个小朋友,鞠衡自己也简单洗了一下,出来之后,他睡在大床中间,小卷毛跟女儿各自一边,反正就是要把两个人给分开,小孩子毕竟精力有限,很快便睡着了,鞠衡习惯性地搂着女儿,他对小卷毛不感冒,但也不到不闻不问的地步,怕小卷毛滚下去,他特地把房间里的沙发跟椅子都搬到了小卷毛睡的那边床旁边,要是小卷毛夜里不老实掉下床也不会摔,简直完美。 第二天早上,小卷毛孤零零的在沙发上醒来,他艰难地往上爬,看见鞠衡跟妹妹还在睡,也没有闹,大多数时候他都是很好带的,像昨天那种因为被收缴零食而痛哭失声只是偶然,谁叫爸爸平时就很少跟他玩,一起出来又没有妈妈在又没有零食,说实在的,有小玲珑,小卷毛是一点不想他爸的。 他的老父亲早就被老板无情地叫起来开始打扫卫生了,马炘欲哭无泪,等到他看见鞠衡带着两个小的出来,一大两小都精神奕奕的时候更加绝望,合着倒霉的就他一个呀! 这还真让他给说着了,确实是只有他一个人倒霉。 而节目组显然看不得鞠衡的日子过得如此轻松,居然还给他派发了任务,让他带着女儿根据线索找到目标人物,并从目标人物手中取得信物,拿到第一的话,可以获得三百元的奖金。 三百元啊……换作之前鞠衡真是眼都不眨一下的,但现在,三百元绝对是一笔天文数字,足够他带着女儿坐三十趟小船的了!昨天晚上坐船夜游古镇,女儿明显很高兴,而鞠衡想要她更加高兴。 小朋友腿短走不快,鞠衡便抱着她,偶尔让她下来蹒跚地走两步,这三百块钱可不好拿,节目组给的线索一环扣一环,他几乎跑遍了大半个古镇,最终才找到目标人物,一位住在白墙黑瓦小巷子里,孤身一人居住的老婆婆。 老婆婆还给了他们很多自家做的柿饼跟炒米糕,可惜玲珑的小牙只能啃啃柿饼,炒米糕太硬了,她的一口小奶牙估计都要被崩掉。 回去的时候,鞠衡让女儿骑在自己脖子上,他本身就有一米八七,鹤立鸡群,这超出常人的高度让玲珑可以看到更远的地方,把她给兴奋的,抓着爸爸的头发不松开。 马炘就没这么好运了,小卷毛非常有父子爱的主动帮忙做事,可惜人小腿短,帮的尽是倒忙,两人穿着老板给的围裙,弄得浑身都脏兮兮的,可见平时在家里根本不做家务,所以什么都不会。 鞠衡则是做饭洗衣打扫样样全能,尤其是做饭,马炘恐怕这辈子都赶不上人家。 三天一晃而过,直到最后结束,五个家庭才重聚在一起,这一看之下不得了,基本上只有鞠衡父女人模人样光鲜亮丽,其他四家都是蔫头耷脑的,除却吃饭睡觉的问题外,从来不带孩子的爸爸们被自家娃折腾的头皮发麻,白天还好,到了晚上一个个哭喊着要妈妈要奶奶,反正就是不要爸爸,可见他们平时陪伴孩子的时间多么的少。 第一期旅行到此结束,也让许多爸爸开始反省自己与儿子的相处模式,小朋友是需要大人的陪伴的,看着人家鞠衡的女儿跟鞠衡亲得不行,爸爸们都羡慕不已,他们家娃连抱一下都不给,但父子俩一起度过这三天之后,最开始的陌生与隔阂,好像也有了逐渐破冰的倾向。 节目录制的时候不允许经纪人与助理跟随,余苍跟万辉来接鞠衡跟玲珑回去,一见到玲珑,余苍就伸出双手:“宝宝!让干爸抱抱!” 玲珑拒绝地把脸贴近鞠衡的颈窝,鞠衡则皱眉:“谁允许你自称我女儿的干爸?你要不要脸?” 余苍理直气壮的:“怎么了嘛,咱俩这什么交情,我当你孩子干爸怎么了嘛!” 万辉则已经拿出玩具逗玲珑玩了,并且成功得到玲珑拥抱一个,看得余苍眼红不已:“万辉你这个小兔崽子!不带这样拿东西引诱宝宝的!” 鞠衡万般不情愿地松开手,万辉抱着玲珑喜得眼睛都眯成一条缝:“余哥你别说了,宝宝浑身上下都写满了拒绝你还是反思一下你自己吧!” 余苍冷哼一声,转头又笑得格外舔狗去逗玲珑玩。 时间一晃而过,第一期节目拍摄完毕后,节目组迅速进入到了紧张的后期制作中,虽然对于鞠衡的人气很有信心,但这么好的牌捏在手里,要是因为节目本身质量不过关跌了收拾率,人家鞠衡还乐意再拍第二期吗?所以第一期收拾率必须要好! 开播之前,导演开始在微博上放花絮,但就是不给小玲珑正脸,再加上节目组的工作人员们也有私人博,一个个在那疯狂吹影帝家小公主的颜值,闹得不仅是粉丝,连路人都好奇起来。 周五晚上,《跟着爸爸去旅行》第一期开播,余苍特地跑来鞠衡家里,准备了一大堆零食跟水果,连同万辉一起,连开播前的广告都看得非常入迷。 而这一幕不仅出现在余苍与万辉身上,许多人今天晚上也都守准了三耀电视台即将开播的《跟着爸爸去旅行》,而在电视上播出后,第二天才会网络同步更新,虽然作为经纪人余苍已经看过了一遍,确认节目组的剪辑没有问题,而且鞠衡父女绝对是C位,但这丝毫不影响他再看一遍的渴望啊! 玲珑窝在鞠衡怀里,她有自己的婴儿零食,抱着一块米饼干在那磨牙,看着看着就开始小鸡啄米,鞠衡知道她是困了,轻轻拍着她的背,把她抱回房间,也没有再跟着看。 结果一觉醒来,就发现余苍跟万辉都要疯了,“老鞠啊老鞠!你爆了呀!啊不对,是宝宝爆了呀!” 鞠衡一脸淡漠:“你们冷静点。” “冷静不下来!衡哥!网上现在到处都是要来偷孩子的!哎哟我们宝宝怎么这么可爱啊!受不了了受不了了,啊啊啊啊——”万辉情难自已的发出鸡叫,“试问谁看了节目不想生个女儿!” “得了吧你,就你那颜值,生出来的女儿长啥样自己心里没点数吧?”余苍无情戳破万辉的幻想,“想生女儿之前,建议你想想何导。” 万辉立马没了声息,算了不生了。 “爸爸……” 鞠衡站早卧室门口,听到女儿的声音立刻回房,说起来也是很是神奇,他以前不觉得自己的听力有多好,但自打有了女儿,就算父女俩在家里的对角线,只要她喊一声,他就能听到,并且会立刻来到她身边。 玲珑睡醒了,坐在床上揉着眼睛,鞠衡过来摸了摸她的小脑袋,又亲了亲她的粉脸蛋:“醒了?饿不饿?” 她撒娇地扑进他怀里,打了个小呵欠,被抱着梳洗完毕,换上精致的小裙裙,一出卧室就迎来了余苍万辉两个人的彩虹屁。 “哎呀这是谁家的宝宝呀!怎么这么漂亮这么可爱!” “哇公主殿下醒了!小的这厢有礼了!” 说着,万辉还做了个单膝下跪的姿势,被鞠衡牵在手里的玲珑顿时咯咯笑起来,见女儿乐了,鞠衡的嘴角也微微勾起,四个人坐在一起吃早饭,吃完了早饭,今天鞠衡要去公司一趟,余苍跟万辉自然也一起跟着,现在玲珑已经曝光,就不用再想办法藏着掖着,他会保护好女儿的。 照旧戴上小花帽跟小口罩,玲珑乖乖趴在爸爸肩头,鞠衡所签约的公司叫做新天传媒,老董事长对他有知遇之恩,因此成名后许多更大的公司想要签他,鞠衡也没离开,现在他自己的工作室也是挂在新天传媒名下的,不过老董事长年纪大了,听说有意培养在海外留学的儿子接自己的班,现在公司里基本已经是这位新的倪总在做主,鞠衡跟对方关系一般,等到对方彻底接手,在公司里站稳脚跟,鞠衡便要从公司脱离出去了。 小玲珑现在可出了名,一进去就吸引目光无数,她也不怯场,看得好多人大呼可爱。 近距离比电视上看到的更加可爱! 鞠衡之前跟何导合作的电影刚刚杀青,公司又想给他接一部新的片子,鞠衡并不喜欢这种过于紧密的工作安排,今天到公司来也是为了谈这事儿的。 他当然有拒绝的能力,只是还看在老董事长的面子上,能够和平解决,自然还是和平解决的好。 倪总今年二十七,金融学硕士,含着金汤匙出生,起点线就是别人的终点,因此对于鞠衡这样全靠自己奋斗出今天的人,一直有种身份上的优越感,而在这之前,他对鞠衡始终有种淡淡的敌意,鞠衡不明白这种敌意从何而来,但值得如果再继续这样下去,自己是不适合在新天传媒继续待的。 他能在新天传媒一待十几年,是因为老董事长对他的看重与爱护,当这种看重与爱护消失,他便不会多做停留,更何况他在新天这么多年,为新天带来的贡献与发展也绝对不容小觑,新天能有今天,鞠衡起到了绝对的重要性。 这次公司给安排的,是一部以恋爱为主题的电影,但鞠衡从不拍爱情片,更何况,剧本他跟余苍都看过了,无论是从导演、投资、还是制作、剧情,都不怎么样,最重要的是鞠衡如果拍了这部电影,对自己的事业完全没有任何帮助,甚至会成为他职业生涯以来的第一个烂片。 而且与他合作的女演员桑晓彤更是名不见经传,鞠衡倒不是歧视刚起步的演员,而是以他的咖位与实力,为什么要出演这么一部明显是在为女演员抬咖的电影? 请问他能从这部电影里得到一分一毫的好处吗? 答案很明显,不能。 那么他为何要为他人做嫁衣?这个叫桑晓彤的女演员,鞠衡甚至都不曾听说过对方的名字。假使这个剧本有一丝丝可取之处,假使他也还是刚刚入行的演员,那么拍了倒是无可厚非,但现在的他,已经是需要爱惜羽毛的地位,这种纯纯恋爱的电影毫无意义,而且还是什么都市精英大叔与小白少女的恋爱——讲道理,像是这样把一整个剧本都翻完都找不到什么闪光点的电影,鞠衡只在自己刚入行那会儿见到过。 这不就是要拿着他给桑晓彤当梯子吗? “这桑晓彤什么人啊,你看看这人设。”万辉牙都要酸了:“无辜单纯小白兔,合着全是叫中年大叔给引诱的是吧?” 鞠衡微微眯起眼睛:“中年大叔?” “三十五岁男人跟二十岁年轻女孩,这套路我上初中的时候我那些女同学可喜欢了。”万辉用力点头,“这三十五岁男人要是衡哥你来演,那有说服力,可你大街上瞧瞧,大部分三十五岁男人,那都是啤酒肚一身肥肉从来不健身的油腻酒桌男,再说了你看这台词……这倪总什么意思啊,让你给桑晓彤抬轿?” 余苍冷笑道:“古有冲冠一怒为红颜,今有倪总拿国际影帝鞠衡给女朋友作配,可真是了不得。” “桑晓彤是倪总女朋友?”万辉张大嘴,不敢置信。 “可不是吗?”余苍继续冷笑,本来想说点劲爆的,结果发现小朋友正睁着一双无辜的大眼睛盯着自己看,顿时尴尬地咳嗽一声:“这个咱回去再谈,先去见见倪总,问问他是个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不知道,反正他们在进入倪总办公室的时候,倪总正跟人“办事”呢。 女的半推半就在他怀里,眼瞅着都要十八禁了,鞠衡眼疾手快把女儿的眼睛捂住,心底生出一股怒气来,“倪总今天是要跟我谈工作的吗?我这是打扰了倪总的好事?” 女人尖叫一声,慌乱地整理着衣服,倪总看向鞠衡,眼底闪过一抹敌意,鞠衡清楚地看见了,但愈发不明白对方为什么这么仇视自己,他什么时候得罪过这位一直在海外读书的倪总? 倒是余苍瞧见桑晓彤那躲躲闪闪却又忍不住朝鞠衡看的眼神时,产生了一个巨大的猜想。 不会吧?桑晓彤明面上是倪总的女朋友,其实却暗恋老鞠,结果倪总得到了心爱女人的身体却得不到心爱女人的心,于是仇视老鞠想整老鞠? 得了,余苍觉得自己这个剧本,可比倪总给的那个剧本好多了,要是能拍出来,可看性绝对强。 887|第七十九片龙鳞(六) 第七十九片龙鳞(六) 玲珑扒拉着脸上的大手, 比起她的小脸蛋, 鞠衡的手太大了,一只手几乎把她整张脸都给遮住, 她对活春宫是没什么兴趣啦, 她主要是想看看, 联合她亲妈殷醉薇害得她亲爸身败名裂的霸道总裁到底是长啥样。 奈何鞠衡不给她看…… 还皱着眉头:“倪总, 还有小朋友在这里, 你这样不太好吧。” 倪总丝毫没有被人发现的羞耻与慌乱, 细细地看,他脸上似乎还有一丝得意?只是不知道他的这丝得意是对谁的, “小朋友这么小,衡哥也把她带到公司来, 不怕吓到她?” 玲珑抓住爸爸的手指头用力往下拉扯,奈何这点小力气对鞠衡来说简直不费吹灰之力,所以直到倪总跟桑晓彤两人整理好了身上的衣服,她才得以被允许看。 倪总长得倒是很不错,梳着大背头,一副都市精英范儿, 瞧着就像是那种有钱人家的大少爷, 高定手工西装,腕表粗略一看少说几百万,看样子新天传媒确实是赚钱的。要是他的表情能再友好一点就更好了。 桑晓彤则并不是十分美貌,但别具一格的是她的气质,楚楚可怜纯洁的宛如一朵迎风招展的百合花, 说她不够美貌是跟娱乐圈的女明星相比,但这样一张脸放到现实生活中,肯定也是初恋女神级别的人物。 玲珑心想,这个剧情我在无数本子里看到过。 桑晓彤看她爸爸的眼神又羞愧又慌张,显然是个正常人被撞破好事后的反应,而倪总则是略带敌意与傲慢,显然把她爸爸当成了假想敌——懂了,这是一桩你爱她她爱他而他谁都不爱的虐心三角恋故事,比较可怜的是鞠衡爸爸,因为他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个啥,首先要给人作配抬咖接对他毫无益处的爱情片,其次还要接受顶头上司的敌意与刁难,太惨了,玲珑都想为爸爸掬一把同情泪。 结果鞠衡把她交给了万辉,让万辉抱着她去边上玩,不让她听他们谈话! 玲珑愤怒地挥舞着小拳头,凭什么不让她听!那为什么要带她出来! 万辉抱着突然激动起来的小朋友,一个箭步冲到了会客室,但玲珑耳朵动动,还是能听见鞠衡跟余苍以及倪总的对话,鞠衡的意愿很明显,公司给他安排的这个剧本他不会接,因为对他毫无用处,他哪里知道啊,倪总心里正冒酸水呢!自己的女朋友不喜欢自己,喜欢的是另外一个男人不说,自己还得出钱出人找对方给她抬轿,他能不酸吗? 虽然让鞠衡跟桑晓彤合作他十分嫉妒,可鞠衡这么上来直接拒绝,倪总心里便不爽了。 怎么说他也是鞠衡的顶头上司,他爸还是董事长的时候,鞠衡怎么没有这么难说话?说白了就是不服气他,瞧不上他! 鞠衡讲话也许还顾及着老董事长,给倪总留了几分面子,但以毒舌著称的余苍可就没那么善良了,他直接问倪总:“咱们不说远的,就说这几年鞠衡拍的几部电影,全是大男主跟名导不说,从来都是影后给他作配,什么时候轮到他给个新人抬咖了?倪总就不怕这新电影一官宣,别人把桑小姐骂到退圈?我看你这属于登月碰瓷,新人还是爱惜点羽毛比较好。” 就差没明着说你个走后门的别来cue我们鞠衡大佬了。 桑晓彤脸皮薄,被说得面红耳赤,低着头半天不敢说话,倪总被人驳了面子十分不爽:“我要是一定要你接呢?” 鞠衡道:“倪总可能不知道,我跟公司的合约,其实半年前就已经到期,而我并没有想过续约,这件事我是跟老董事长说过的,老董事长也非常明白我的意思,之所以还留在新天,是因为老董事长说倪总要从海外回来接手公司,如果我这个时候离开,对倪总来说非常不利,对新天的影响也很大,但事实上,我已经不算是新天传媒的签约演员了。” 倪总瞬间瞪大了眼,“你说什么?!” “所以说新天无权为我决定任何工作,我与老董事长之间的情分,还请倪总不要磨灭的这样快。” 倪总简直不敢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他的脸色顿时变得极其难看:“你这话是什么意思,难不成新天有今天靠的是你?那是我爸的功劳,跟你有什么关系?!” 余苍冷笑一声:“没有鞠衡,你以为新天能是现在的新天?你要是真有本事瞧不上鞠衡,现在就分道扬镳呗!谁也没说一定赖着你不是?” 说完见倪总瞪着自己,愈发嚣张:“瞪我干什么,我也不是新天的人,我是签在老鞠工作室的经纪人,你以为你还能管得着我?” 鞠衡清了清嗓子,朝余苍看去,余苍哼了一声,嘲讽道:“你想捧你的女人,随你便,但丑话我们说在前头,想踩着老鞠上位想都别想。” 倪总脸色已经难看到无法形容的地步,他自接手新天传媒来,不说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也是事事顺心,万万没想到会在鞠衡身上踢到铁板,鞠衡则是无视了倪总的脸色,说:“今天到公司来,也是想跟倪总说清楚,如果能够好聚好散自然最好,不管怎么说,都为彼此留一份颜面,以后也好再见。” 说完,他站起身,微微朝倪总点了下头,转身走了。 鞠衡跟余苍一走,倪总直接把办公桌上的文件扫了一地!他恼怒地瞪着门口的方向:“鞠衡,好一个鞠衡!” 桑晓彤默默走过来:“你不要再针对他了,他不想拍那就不拍吧……” 话没说完,就被倪总压在了办公桌上,嫉妒起来的男人毫无理智可言:“谁准你为他说话的?你是不是故意的?嗯?我跟你说过多少次,你现在是我的女人,趁早死了对鞠衡的那条心!” 桑晓彤流着眼泪,偏偏她越哭越是能激起倪总的暴虐之心,越是让他想要把她弄坏。 “我看这倪总不会善罢甘休。”余苍说,“以后万事小心,你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就背地里阴你一手。” 鞠衡道:“我又没什么把柄在人家手里,清者自清这四个字虽然都被用烂了,但还是有道理的。” 他打开休息室的门,看见正盘着小胖腿坐在地上跟万辉玩拍手游戏的女儿,“宝宝。” 玲珑从地上爬起来,摇摇晃晃像只小鸭子朝鞠衡的方向走,他快步上前把女儿捞起来,亲了亲她的苹果脸:“想爸爸了没有?” 余苍也凑热闹:“想干爸了没有?” 玲珑拒绝回答这种问题,她扭头把小脑袋塞进鞠衡颈窝,两只小手眷恋的抱着他,鞠衡心都因为可爱的女儿而化了,给她戴上小口罩,又把小花帽调整好:“走,咱们去超市。” 他现在也热衷于带着女儿到处走一走转一转,免得她总是闷在家里觉得无聊,余苍说得对,他是成年人了,但对小朋友来说,外面的世界还很陌生,总是把她放在家里怎么能行? 这个点超市的人并不多,但这并不妨碍鞠衡父女的显眼,有那么一种人,他就是不露脸,戴着帽子口罩墨镜,也照样万里挑一。光是鞠衡一米八八的身高就足以傲视群男,更别提他还宽肩长腿,仪态优雅,再加上怀里抱着穿着粉裙子的小朋友,简直不要太反差萌! 他一手抱着女儿一手推着购物车,选购了新鲜的蔬菜与肉,还有一些生活用品,期间玲珑在零食那一片坚决不肯走,被鞠衡强硬抱走了……以至于直到结账的时候,小朋友还心情低落无比地侧着脸趴在他肩头,圆嘟嘟的粉脸蛋上满是生无可恋,失落至极。 鞠衡觉得自己真是罪大恶极,他只好跟女儿讲道理,说她还太小了那些零食她还不能吃,等她长大了,爸爸再给她买。 小朋友完全没有被安慰好的迹象,仍旧生无可恋,鞠衡没办法,只好又抱着她过去,任由她兴奋地拽了一大堆她根本吃不了的零食。 收银员一边扫码一边朝他们看,好一会儿才试探着问:“那个,您是不是,是不是衡哥啊?” 她很小声,显然是怕大声了引起旁人的问话,事实上鞠衡在抱着女儿逛超市的时候,就有不少因为他外形出众的人拿出手机拍照,作为公众人物,鞠衡已经很习惯这种情况了。“是我,请不要声张。” 收银员姐姐的脸瞬间爆红!连扫码的手都歪了:“真真真真的是您啊!!!那、那这是——” 她用渴望的眼神看向偶像怀里的小朋友,戴着跟录节目时完全不一样的小花帽小口罩,但那双水汪汪的好像会说话的眼睛是多么漂亮呀!想到节目里超可爱的小朋友,收银员姐姐简直想要当场发出鸡叫! “是我女儿。” 鞠衡握住女儿的一只小爪爪,冲收银员姐姐摇了摇:“跟姐姐打个招呼。” 买了一大堆零食因而心满意足的玲珑此时心情很好,奶声奶气道:“姐姐好。” 太可爱了呜呜呜!怎么这么奶!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可爱的小孩! “你好你好你好!”激动的她扫完码,把旁边用作赠品的糖果一抓一大把都塞进了鞠衡的购物袋里,“衡哥,我们都超级支持你的!你一定要幸福啊!还有小公主!小公主太可爱了!昨天我家所有人都看了节目!” 鞠衡道:“谢谢你的支持。” 直到偶像消失在视线范围内,收银员姐姐才捧着脸花痴地无声尖叫,如果不是现在还在工作,她会立刻掏出手机发一条疯狂鸡叫的微博! 衡哥太帅了!小公主也超可爱!呜呜呜她是走了什么好运气,居然能跟衡哥偶遇!带孩子的衡哥简直不要太有魅力!而且感觉好温柔好温柔哦,比节目里还要温柔! 鞠衡出道到现在,一直都是高岭之花的形象,倒也不是刻意维持人设,而是他这个人本身就是这种性格,天才演员,又是绯闻绝缘体,自己还长得无比俊美,活脱脱是小说里的男主角。偶尔狗仔拍到的他也都是神色淡漠,除了戏里的角色,基本没有人见过他温柔起来是什么模样。 而昨天晚上黄金档播出的《跟着爸爸去旅行》第一期,无疑是让大家见到了鞠衡的另一面。 跟女儿在一起的鞠衡简直就是二十四孝好爸爸,你能想象到高岭之花摆地摊做家务进厨房等等等等一系列接地气的行为吗?《跟着爸爸去旅行》里面都有! 节目热度本来就很高,口耳相传下,更是收视率爆表,导演喜得牙都要掉下来了! 然而就在这时候,新天传媒突然发布了一条新微博,表明鞠衡已与公司解除合约,但希望未来仍有合作等等,字里行间都充斥着不是我想解约是你鞠衡心大了瞧不上老东家我也是没办法只好发条微博暗示暗示你鞠衡是条白眼狼……的意思。 鞠衡万万没想到,他只是从公司离开,带着女儿逛个超市,回家刚进厨房没一会儿,网瘾少年万辉刷微博的时候就看见了新天传媒的这条消息。 #鞠衡解约#这个话题后面还跟着个爆字,从出道以来,鞠衡便一直签在新天传媒,迄今为止也有十几年了,突然解约,老东家还是这样看似平和实则阴阳怪气的口吻,不得不让人怀疑其中是否有什么隐情。 也有许多人觉得新天传媒小题大做,毕竟在鞠衡出名之前,新天传媒只算是个小作坊,圈子里大公司不少,谁没向鞠衡递过橄榄枝?离职这种事也很正常吧,谁没换过几个公司?但是新天传媒这条声明把鞠衡暗示成白眼狼就过了,新天传媒从前资源一般,大多是鞠衡靠着自己一个一个剧组去试镜才得来的机会,后来鞠衡爆了,新天传媒也才因此走入众人视野,逐渐发展成今天这样举足轻重的娱乐公司。 可以说,是鞠衡成就了新天传媒,而且签了十几年,人家想开自己的工作室有什么问题?总不能你在一开始帮了人家,就要人家一辈子给你卖命吧? 理智的人还是很多的,有人专门去查了下,发现老董事长已经退位了,现在接任总裁是在老董事长的独生子,刚接手不到半年,鞠衡就要解约,这里面到底是谁有问题?鞠衡如果想解约,早八百年就能解吧? 倪总万万没想到鞠衡路人缘这么好,没什么人骂他就算了,还都是帮他说话的,甚至还有人列出了鞠衡这么多年所参演的电影——其中由新天传媒为他争取来的寥寥无几,反倒是他后面拍电影的时候常常会带公司里的新人,从没有过什么怨言,而且不查不知道,一查,人家鞠衡的工作室早就脱离了新天传媒,只是挂名在新天名下…… 这一通骚操作,倪总凭借一时之气想给鞠衡添堵,昨天《跟着爸爸去旅行》刚播出,今天他就爆鞠衡“丑闻”,结果不仅没能给鞠衡抹黑,反倒让大家发现鞠衡真是个非常有情有义的人,高岭之花更加接地气了,现在,外冷内热才是鞠衡的最新标签。 余苍笑到快把大腿拍断,倪总这是典型的偷鸡不成蚀把米,没见过这么给敌人送增益buff的! “自己人自己人,倪总还是自己人啊。”万辉感慨,“真是太感谢了,还免费给衡哥的工作室宣传了一波。” 这谁能想到呢不是? 鞠衡抱着软绵绵正在玩玩具的女儿,用力亲了一口:“宝宝真是爸爸的小锦鲤!” 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自打女儿来到身边,他诸事皆顺,想想便令人惊奇。 玲珑鼓起腮帮子:“吃,吃。” 鞠衡失笑:“好好好,爸爸这就去给宝宝做吃的。” 他是从厨房出来抱着女儿亲的,没想到却被女儿嫌弃了。 本来鞠衡还在想什么时候宣布自己独立成立工作室的事,结果瞌睡就有人送枕头,不用他操心,倪总自己来了一手骚操作,要说倪总这人,能力学历都不缺,惟独一点,太过自负,认为世界是围着自己转的,还会因为女人晕头转向,有厌女症的鞠衡这辈子恐怕都不明白什么叫冲冠一怒为红颜。 玲珑晃悠着小短腿,嘴里叼着咬咬胶,手里蹂|躏布娃娃,她这个傻爸爸,人是挑不出毛病,好得很,惟独一点,太倒霉,尤其是在跟倪总对上的时候,那简直就是倒霉蛋跟天选之子的差别,这世界上总有些人顺风顺水,你也是说不出那些人哪里好,反正就是气运通天,做什么都能心想事成,倪总无疑便是这种人。 虽然人家是个恋爱脑,但就是能事事顺心,你说你气不气? 气也没用。 想如果把这个世界比作一个剧本,那么倪总便是男主角龙傲天,他随随便便点一下手指头都能把人给弄死,就像是这次的微博,如果不是有玲珑在,那么舆论便会自然而然地向倪总倾斜,气也没有用,人家天生运势就是好。 此时此刻的倪总已经气得又摔了一次文件,桑晓彤看到他这副模样,又是无力又是害怕,她想当演员,是因为鞠衡,也的确是喜欢他,可那种男女之间的喜欢,慢慢转变成了粉丝对自己的偶像,哪个粉丝不喜欢自己的偶像呢?她跟倪总解释了许多次,对方却根本听不进去,这场恋爱谈得她心力交瘁,不知道什么时候对方又要生气发怒,就因为这捕风捉影的喜欢。 “明初,咱们不要再针对鞠衡了,真的没有意义……” 桑晓彤话没说完,就被倪总狠狠抓住,摁在身下,他眼睛发红:“你是不是也觉得他比我强?你喜欢他,不喜欢我?你是不是忘了是谁把你从那个家里救出来的,是我!是我!” “我没有忘记,我也很感谢你,可是——” “没有可是!”倪明初一把甩开女朋友,“我一定会让你知道,谁才是最优秀的那个!” 桑晓彤现在也不解释了,因为跟倪明初解释根本没有用,无论她怎么说不想再跟鞠衡扯上关系,倪明初都认为她是怕他对付鞠衡,所以才故意要划清界限,心里根本没有忘掉对方。天知道她暗恋鞠衡都是多少年前的事情了!而且,鞠衡肯定也不记得自己,对他来说,那段时期一定是不堪回首的,因此桑晓彤从未想过与他相认,只想看着他成为更优秀的人。 “如果你一定要对付鞠衡,那我们还是分手吧。” 倪明初闻言,瞬间瞪大了眼:“你说什么?” 桑晓彤脱口而出分手两字,说完后,却发觉自己如释重负,他从来不问她想要什么,自以为对她好,掌控她的一切,她的衣食住行样样都要听从他的吩咐,似乎不允许她有自己的思想自己的生活,他是拯救了她,可现在的他跟刚认识的时候,已经判若两人了。“……我说,如果你一定要对付鞠衡,我们就分手。” “你为了鞠衡,要跟我分手?” 桑晓彤无力极了,不管她怎么说怎么解释,最后倪明初都能怪罪到鞠衡身上,“我说过了,我对他是粉丝对偶像的喜欢,跟对你的喜欢不一样,你怎么就不能听听我的话呢?我一直都很听你的,可是你能不能也冷静一点,把我的话听进去一次?!” 她本来打算去参加一部电影女四号的试镜,因为她觉得那个角色很适合自己,但倪明初想都不想就否了,还直接让鞠衡给她抬咖,就算鞠衡不拒绝,桑晓彤也不想拍! 可不管她怎么解释,在倪明初看来,都是狡辩! 跟这样的人相处真的太累了。 最后两人闹了个不欢而散,分手的事情也最终没有结果,倪明初又是一顿大发雷霆,以至于过了好几天他的脸都还是黑的。 说来也奇怪,他想了那么多招对付鞠衡,结果就没有一个成了的!总是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功亏一篑,甚至还为鞠衡做了嫁衣! 要说是运气,未免也太倒霉了些! 888|第七十九片龙鳞(七) 第七十九片龙鳞(七) 就在倪明初还为了如何对付鞠衡而绞尽脑汁时, 《跟着爸爸去旅行》第二期也开始录制了。与新天传媒解约的鞠衡完全没有受到影响, 甚至因为倪明初的骚操作又狠狠吸了一波粉,当然, 这些粉丝里更多的都是冲着小玲珑来的, 以前鞠衡的粉丝都在鞠衡微博下面求他自拍求他更博, 现在新粉老粉都是一个态度:哥求你发小公主的照片!你自己无所谓! 鞠衡也的确很喜欢发女儿的照片, 这么地来说, 他有了女儿之后, 发微博的频率抵得上之间好几年,但同时也有一个缺点, 那就是他拍女儿不喜欢拍正脸,生怕被人看了正脸就真的集体来偷小孩, 就只发小手手小脚脚还有头顶上的小揪揪,偶尔发个半脸粉丝就已经谢天谢地了。 第二期的拍摄地点在游乐场,主题是“解救爸爸”,这回节目组吃一堑长一智,第一期其他四个家庭都还好,但鞠衡父女俩实在是太轻松了!轻轻松松完成任务目标, 真就在长桥古镇玩了三天!虽然说节目效果依旧十足, 可节目组不爽了啊!就不信难不倒你! 因此这一次,要把小朋友们跟大人们分开,甚至还安排小朋友们进鬼屋。 鞠衡听说的时候脸都黑了,导演再三解释说鬼屋已经清场,里头所有吓人的道具也都取了出来, 只是环境比较漆黑,灯光比较可怕,其他的什么都没有,而且鬼屋全程都有监控,爸爸们可以在监控室观看,绝对不会让孩子有危险。 虽然如此,鞠衡还是很不乐意,其他孩子怎么样他不管,他的宝宝今年才两岁!就是走路都走得蹒跚的像只小鸭子,大字不识一个,你让她在游乐场里找线索救爸爸?! 这一期基本没有爸爸们的事儿,爸爸们只要全程在监控室待着就好了,作为小朋友组中最小的,玲珑接到的任务卡都比她的脸大,甚至因为站起来接任务卡,整个人重心失衡,噔噔噔往后退了两步,到底是没站稳,一屁股坐在地上。 这场面实在是太可爱,监控室的爸爸们都发出善意的笑声来,惟独鞠衡噌的站起身,眉头紧蹙。 好在小朋友还背着兔宝宝背包,垫在屁股下头,倒也没摔疼,她抱着比自己脸都大的任务卡,小小的手指头在上面划拉着,半晌,抬起头对着镜头:“字,字……不认识。” 镜头迅速抖了两下,像是被超级可爱的小朋友给萌到了,随后有个女工作人员过来,细细地跟她讲她要做什么,小玲珑一边听着,一边点头,然后等工作人员讲完了,露出个大大的笑容:“爸爸!” 鞠衡的目光温柔地几乎要滴出水来。 任务卡上除了字,还有地图,小朋友聪明得很,很快就明白了自己是要按照地步走,一路跌跌撞撞蹒蹒跚珊,看得跟拍的节目组都揪心。 半路上遇到了小朋友组里年纪最大的咣咣,他今年七岁,因为爸爸王才艺是拿过数枚金牌为国争光的运动员的缘故,长得比一般七岁小孩还要壮实,他遇到了玲珑,显然还记得这个是最小的小妹妹,因为家里还有个在吃奶的妹妹的缘故,咣咣非常善于照顾人,他主动提出要带着玲珑一起走。 监控室里的王爸爸忍不住在心里给儿子点了个赞,其他爸爸也纷纷夸赞咣咣懂事,惟独鞠衡脸色不是很好看,死死盯着咣咣那只牵着自己女儿的手,险些咬牙切齿:“孩子虽然小,但性别意识也得提前树立起来。” 王爸爸:??? 后来节目播出的时候,鞠衡这个表情也成为了本年度最受欢迎的表情包之一——你再牵我女儿手一下试试? 玲珑腿短走不快,咣咣也很有耐心地陪着她,不过走着走着,大家发现了一件很悲催的事实:咣咣小朋友虽然很有大哥范儿,但是好像……是个路痴。 王才艺不好意思地摸摸头:“这点可能是遗传了我。” 所以照着地图两个小朋友也走错了路,咣咣假装镇定,实则内心慌得一批,这时候玲珑指了指左前方的一条路:“这里,走。” 咣咣决定听妹妹的。 然后就碰上了正在嚎啕大哭的亮仔。亮仔的爸爸曾星阑是模特,所以五岁的亮仔才是所有小朋友中最高的那一个,同时他也非常娇气爱哭,没有了爸爸,全程坐在地上不肯进行任务,看见咣咣牵着洋娃娃般的妹妹过来了,才揉了揉眼睛,“咣咣哥哥,玲珑妹妹。” 一边打招呼一边哭还一边打嗝。 又可怜又可爱又好笑。 曾星阑这个无良老爸在监控室快要笑的晕过去,一点都不带同情自己亲儿子的! 最后亮仔主动加入小分队,三个人手拉着手继续往前走,令人万万想不到的是,咣咣跟亮仔全程都听玲珑的指挥,妹妹说走哪儿就走哪儿,一开始还满靠谱,路线都是对的,完全按照地图上的来,结果走着走着玲珑心就野了,她看上了游乐场里的冰淇淋店。 于是三人顺理成章地偏离了路线,游乐场为了给他们录节目,特意闭站,偌大的游乐场内除了工作人员跟节目组的人之外,还有通过报名筛选的三百位粉丝观众,这些观众则饰演游客npc,他们只需要玩就可以了。 作为npc的粉丝观众们眼睁睁看着小朋友们从身边摇摇摆摆地经过却不能扑上去抱住猛吸一口,心里那叫一个遗憾。 玲珑走到冰淇淋摊位前,由于两只小手分别被两个小哥哥牵住,举不起来,她就奶声奶气地叫:“姐姐、姐姐。” 卖冰淇淋的是个穿着围裙戴着帽子的年轻女孩,正是粉丝观众npc之一,此时此刻她满眼红心心,盯着中间最最最最可爱软萌的小玲珑:“小朋友,你有事吗?” “这个。”玲珑指着小推车上画得最大的那支草莓冰淇淋,“想要。” 一边说,一边眨巴着大眼睛,blingbling的,小姐姐根本招架不住,正想无条件答应,突然想起自己的职责是npc……她艰难地别开视线,不敢跟小朋友对视,问:“买这个需要钱的哦,小玲珑你有钱吗?” 在进入游乐场之前,老规矩,电子设备钱包零食通通上交,玲珑当然没有钱。不仅她没有,咣咣跟亮仔也没有。 她呆了。 然后惆怅地低下头,别说是正面被可爱暴击的小姐姐,就是监控室里的爸爸们都恨不得振臂高呼:“给她买!给她买!” 咣咣跟亮仔也盯着冰淇淋看,两个人都不受控制地咽了咽口水,玲珑想了想说:“爸爸有钱。” 鞠衡心都要化了,恨不得立刻飞到女儿身边给她买冰淇淋。 最后小姐姐自己不行了,她深吸一口气稳住:“这样好不好,姐姐这里有一百张传单,如果你们能够帮助姐姐把一百张传单发完,姐姐就送你们一支冰淇淋,不要钱,可以吗?” 结果咣咣皱着小眉头说:“姐姐,你这是非法雇佣童工。” 小姐姐:…… 节目组的镜头又开始抖了,监控室里的爸爸们发出一阵爆笑。 “咣咣哥哥,童工是什么意思啊?”亮仔傻白甜的问。 “所以。”咣咣比出三根手指,“姐姐至少得给我们三个冰淇淋。” 他长得虎头虎脑,单论样貌,比不上其他三个小男孩,可就是这股子劲儿,愣是有种当大哥的气势,估计也是很小就被爸爸送去学武有关。 小姐姐干脆地答应:“好,就给你们三个!” 达成共识后,小朋友们开始分传单,因为玲珑年纪最小,所以咣咣认为自己跟亮仔应该发的多一些,就只给了玲珑二十张,自己跟亮仔则一人四十张,但节目组的npc都是有剧本的,并不是说所有人都会接过传单,甚至有些人还会“凶”小朋友,当然这些“凶”都是有分寸的,但是对于娇生惯养从来没被这样大声过的小朋友们,还是非常可怕,哪怕是最稳重的咣咣都委屈哭了,亮仔更是闹脾气不肯继续发传单。 只有才两岁的小玲珑,被凶了也不生气不害怕,睁着天真清澈的大眼睛望着对方,把npc给看得恨不得立刻把她抱起来认错,但是为了坚持人设,就继续跟她对视,然后她踮起脚尖,踉踉跄跄地拍了拍npc的腰——因为她也只能够到这里,有些个子高的她就只能拍人家膝盖了:“气气飞走,飞走。” 这特么的谁还能拉得下脸啊! 被这样的小萌物安慰,npc只想跟她一起发传单。 所以玲珑的传单发的最快,当她找到咣咣的时候,咣咣正坐在游乐场路边的长椅上抹眼泪,不管节目组的人怎么劝都不肯继续发了。 玲珑站在他身前看了他好一会儿,伸手拿走了他的传单,“姐姐——” 甜甜地叫着路过的人,递过去一张传单,反正甭管年纪大小,她一律叫哥哥姐姐,有些明显是大爷大妈的都被叫得哭笑不得,咣咣哭着哭着,发现妹妹在很用心的发传单,慢慢地,他就不哭了,不需要别人再劝,也主动上去跟着一起发,学着妹妹的样子不哭鼻子。 监控室里,鞠衡眼圈微微泛红,没人比他更清楚女儿为什么那么乖,因为哭泣会被锁进箱子里,所以再难过再疼也不可以哭,殷醉薇对她非打即骂,这些npc却连拒绝都是温柔的,小孩子最能感受到善恶,所以她才不怕。 爸爸们纷纷夸赞小玲珑,跟鞠衡取经,却发现鞠衡一副要哭的表情,看得大家都不住感慨,高岭之花也是个普通的父亲啊! 咣咣跟玲珑发完传单后,去找亮仔,亮仔还在哭,咣咣牵着妹妹的手走过去,玲珑伸出小手手拍亮仔的背,还用自己口袋里的小花手帕给他擦眼泪:“哥哥不哭,吃冰淇淋。” 亮仔的哭声戛然而止。 边上的工作人员:??? 他们哄了半天都没哄好,合着是没哄到点子上?! 亮仔最后一边哭一边被咣咣和玲珑带着发传单,直到卖冰淇淋的小姐姐把冰淇淋给了他们时,他才慢慢停下来,还时不时打个嗝儿。 三个小朋友发了半天传单,脸蛋都脏兮兮的了,也不知怎么弄的,抓着冰淇淋的时候却比谁都高兴,怕他们吃坏肚子,小姐姐给做的是迷你冰淇淋,大人估计一口就能全部吃掉。 吃完了冰淇淋,他们继续按照地图出发,一路披荆斩棘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到达了最后的关卡——鬼屋。 并且在鬼屋门口与小石榴还有Ryan相遇,小石榴与Ryan正在哭,原来是他们到得早,已经进去过了,但是没几步就被吓了出来,到现在都不敢再进去呢! 无良的爸爸们非但不心疼,反而疯狂爆笑。 鬼屋里他们也是进去看过的,真的一点都不吓人,就是比较冷——因为打了空调嘛,要制造那种气氛,除此之外就是灯光,任何吓人的东西都没有,里头装了五个宝物,需要小朋友们分别拿到一个,才能得到解救爸爸的最终线索。 不仅小石榴和Ryan怕,咣咣跟亮仔也露出了畏惧的神色,黑漆漆的洞口里面什么也看不清,大家都赖在入口,谁都不想进去,而是这么久,也都饿了。 玲珑从兔宝宝背包里取出自己的保温奶瓶,咬着奶嘴吸起来,她一边吸一边看向周围的小哥哥们,发现他们都在盯着她看,她想了想,才推出奶瓶:“喝?” 咣咣到底七岁了,不好意思:“我早就不喝奶了。” 小石榴与亮仔也说自己不喝,只有Ryan露出渴望的眼神,于是玲珑把剩下的半瓶奶都给了他,节目组的工作人员也过来给他们讲,想爸爸吗?如果要找到爸爸,就得进去这个地方,在这个洞口的尽头藏着解救爸爸的线索,他们只要找到线索,就能找到爸爸啦! “爸爸,在里面?”玲珑歪着脑袋问。 “对呀。” 小朋友耐心地等到Ryan喝完奶,把奶瓶收回到兔宝宝背包里,对小哥哥们说:“找爸爸。” 但是小哥哥们都不敢动,也不敢进去,虽然里面没有吓人的东西,但鬼屋外头还张贴着海报,胆小的亮仔甚至连眼睛都不敢睁开了。 节目组的跟拍导演还在努力说服小朋友们鼓起勇气进入鬼屋,爸爸们还等着他们去拯救呢!可惜无论怎么说都没人愿意进去,难道就要在这卡着? 结果年纪最小的小姑娘,勇敢地进去了! 她还对小哥哥们说:“如果我看到了其他爸爸,也会把他们都带出来的。” 她有些口齿不清,从录节目到现在说话也大多是一个字一个字往外蹦,很少会说这么一长串话,因此后半句几乎让人听不懂,小男孩们呆呆地看着她,而玲珑已经进了鬼屋。 鞠衡眼泪真的要掉下来了,他偷偷背过身,抹了把泪,这才睁着通红的眼睛看着监视屏幕。 那么点大的小人儿,鬼屋里那么黑,她连个手电筒都拿不稳,常常滚到地上,摸摸索索的往前走,鞠衡心都要疼碎了,小朋友一边走一边喊爸爸,不知道摔到了哪儿,还蹭了一身的土,身上的小裙子也脏了,但她都没有哭,而是继续找。 最后玲珑进了迷宫,四面八方都是镜子,她好奇地看着镜子上的自己,有的变大有的变小,顿时高兴地玩起来,鞠衡提心吊胆的,又忍不住笑,小朋友玩了好一会儿,恋恋不舍地想起还没找到的爸爸,离开了迷宫,继续往前走。 放着木乃伊鬼的房间里,可怕的道具都撤了出去,但那个石棺太重了,所以还放在那儿,小玲珑并不害怕,甚至还想打开棺材看看爸爸在不在里面。 鞠衡:…… 由于她跌跌撞撞走了好久好久,一直原地踏步,迷茫的像只到处乱撞的小鹿崽子,所以听到隐隐约约的孩童哭声后,小朋友突然愣住了。 鞠衡站起来:“不是说把恐怖音乐也关了?!” 黑漆漆阴森森的房间里放这种小孩哭的BGM,确定小朋友不会被吓哭? “那个。”曾爸爸不好意思地举起手,“好像是我儿子的哭声。” “好像还有我儿子的……”马炘也承认了。 鞠衡:…… 他几乎是控制不住地露出嫌弃的表情,他的女儿都没哭,这群臭小子倒是哭哭啼啼起来了! 最后,大部队在木乃伊鬼房门口汇合,小男孩们鼓起勇气进来找妹妹跟爸爸,看到妹妹好好的没有被鬼吃掉,这才集体松了口气,然后玲珑表明了自己的猜想,她坚定认为石棺里可能会有人,说不定就有一个爸爸在里面。 “我也被关在这里过。”她比了比手势,“里面可以关人,黑黑的,很可怕,爸爸会哭。” 得知里头可能藏着个爸爸,小朋友们纷纷紧张起来,奈何他们使了吃奶的劲儿也推不开石棺,最后只好放弃,只有玲珑频频回头看向石棺。 别的爸爸都很奇怪小玲珑的话,什么叫她也被关过?难道说老鞠私下里惩罚孩子都是关棺材?这也太硬核了吧!面壁思过就行了! 鞠衡没有解释,对女儿来说,行李箱跟棺材都是一样的。 他只是越发的恨毒了殷醉薇,发誓决不会放过她。 五个小朋友手拉着手,最终找到了藏在盒子里的线索,他们要按照线索上的路线,去到爸爸所在的地方。 监控室里的爸爸们也都到了游乐场的巨大摩天轮前面,这里已经搭建好了五个帐篷,他们可以开始做饭等孩子们到了。 小朋友们体力都不行了,咣咣还好一点,玲珑是彻底走不动了,于是同样很累的咣咣主动蹲在玲珑跟前要背她,Ryan则提出要帮玲珑背背包——后来咣珑党与卷珑党掐得不可开交,正是由于这个名场面。 这个说大哥哥温柔稳重会疼人,那个说小哥哥活泼可爱是忠犬,反正大哥哥有大哥哥的好,小哥哥有小哥哥的好,也不知道这么点大的小朋友们,粉丝是怎么嗑起cp的,反正在老父亲鞠衡看来,通通都是做梦,通通都在胡扯。 通通不可能! 玲珑趴在咣咣背上:“哥哥,我重?” “不重。”咣咣说,他是真的觉得不重。 但他的体力也消耗的差不多了,所以到了后面,几乎是小石榴扶着他,亮仔搀着Ryan,五个小家伙费尽千辛万苦跋山涉水,终于走到了摩天轮。 “爸爸!” 玲珑最先看到鞠衡,她大声喊起来,爸爸们看见孩子们,也拔腿朝这边跑,分别把自己的孩子抱进怀中,鞠衡眼眸中强烈的爱意几乎掩饰不住,他搂紧了女儿的小身子,“宝宝辛苦了,爸爸太想宝宝了。” 玲珑咯咯笑,反手搂住他,小甜心般亲他一口:“爸爸!” 接下来鞠衡就没把玲珑从身上放下去,哪怕炒菜也一手抱着她,她手里又捧了奶瓶在那吸,过没多久,其他爸爸也过来了,没办法,论起做饭,只有鞠衡真正有水平,其他爸爸做的饭……能吃是能吃,但吃下去之后就不好保证会发生什么了。 让其他人看着下粥,鞠衡带着女儿去洗澡换衣服,给她弄得干干净净漂漂亮亮,又把头发梳好,戴上小鹿角的发箍,小朋友睁着清澈明亮的大眼睛,宛如山间小鹿,可爱爆表。 “爸爸都看到了,宝宝表现的真好。”鞠衡忍不住亲了又亲,“爸爸真是太幸运了,能做宝宝的爸爸。” 玲珑笑个不停搂着鞠衡不撒手,父女俩出去,外面的饭菜也已经摆好了,大大小小分别落座,这一路上,小朋友们虽然避免不了有些许缺点,但更多的却是让爸爸们看到了他们身上的闪光点,孩子的纯真、勇敢、善良,是许多成年人都已经失去的美好品质,而为了守护这样的美好,他们愿意付出一切。 889|第七十九片龙鳞(八) 第七十九片龙鳞(八) 鞠衡本就是国内, 乃至于全球知名的天才演员, 即便是在国际上也有许多影迷,他这个人又洁身自好, 如果一定要找出鞠衡的缺点的话, 那只有一个, 就是他太不接地气了。 从他出道至如今, 除了拍戏, 几乎不出席任何公众活动, 如果不是影迷们扒出了他每年光是做慈善便捐款近千万,大家甚至都不知道他还做了些什么, 总觉得这个人和整个娱乐圈都格格不入,画风完全不同。 而现在, 《跟着爸爸去旅行》这个节目组,让人见到鞠衡人性化的一面,他对待自己的女儿,那真是如珠如宝,疼爱入骨,《跟着爸爸去旅行》第二期节目播出后, 许多人见到了一个截然不同的鞠衡, 感觉冲击性很大,但又感觉很自然——他理所当然是这样的,看似冷漠实则温柔,是这世界上最最平凡也最最不凡的爱着自己孩子的父亲之一。 “呜呜呜不知道为什么,看到小玲珑在鬼屋里跌跌撞撞, 监控室里衡哥那泫然欲泣的表情真的好戳我啊!” “我想起我爸爸了,我爸爸还在的时候肯定也像衡哥爱他女儿那样爱着我,但那时候我不懂事老是跟爸爸顶嘴惹他生气……” “真的看泪目了,小朋友都是这样天真又友好,我们做粉丝的网上因为他们闹了点脾气哭了个鼻子就掐的天昏地暗,真的太可笑又太没有意义了。” “小玲珑好乖好可爱!衡哥全程都是一副要哭的表情啊!” “我要是没看错后面有个镜头剪掉了吧,衡哥之前还是红着眼睛的,下个镜头他身边垃圾篓里多了个纸巾,所以他肯定哭了。” “楼上就是列文虎克?” “换我我也哭啊,小玲珑太太太太讨人喜欢了,她真的是唯一一个黑子都找不出黑点的小天使!” “我现在明白当初鞠衡经纪人余苍为啥说鞠衡不配拥有这样的人间小天使当女儿,但我要大声说出来!鞠衡他配!” “……难道就我一个人注意到小玲珑说自己也被关起来过吗?鞠衡是不是体罚过女儿啊?” “楼上张嘴就来?我衡哥多疼小玲珑有眼的人就看得出来吧?他怎么可能体罚她?” “说起来我也有件事很好奇,鞠衡这么爱他女儿,为什么女儿两岁了才公开,而且不宣布女儿的母亲是谁?” “我靠,这么一说,突然感觉有个惊天大瓜……” 节目里,玲珑那句“我也被关在这里过。里面可以关人,黑黑的,很可怕”迅速成为网友们最关注的热点。没办法,小朋友实在是太可爱了,五个小家伙里,小玲珑无疑是人气最高也最受瞩目的一个,粉丝喜欢她喜欢到按帧数截图抠糖吃!给她P上小天使翅膀小天使光环什么的,现在鞠衡的粉丝百分之九十都换的小玲珑的头像,因为她长得太可爱,不仅是粉丝,许多路人也喜欢拿她的照片当头像,节目里她灵活多变的小表情也被喜欢她的网友做成了超萌表情包,席卷各大网络平台——真要说今年的现象级流量人物,那不是什么小花小生,是这个才两岁说话还奶呼呼的小朋友。 同时,她在节目组里这句话也成为了大家最好奇的事情,鞠衡多爱女儿这是大家有目共睹的事情,就算你说这是剧本,鞠衡是演员,演的,但小玲珑对他的爱与眷恋却是实打实的,总不能两岁的小朋友也是个天才演员吧? 那么是谁伤害了可爱的小玲珑?把她关在黑漆漆的东西里?这么小的小朋友,谁能狠得下这样的心? “看到了吗?” 新天传媒的办公室里,倪明初懒洋洋地把玩着手上的金笔,用玩味的语气询问着。“不需要多久,你就会成为人人喊打的罪人。你也混过圈子的,网暴素人这种人,你不是也做过?这会儿报应到自个儿身上,感觉如何呀?” 坐在他对面的女人紧紧握着拳,面色还有些憔悴,却也瞧得出是个大美女,只是脸色苍白身形瘦削,看起来应是过了段不怎么舒服的日子。 正是殷醉薇。 桑晓彤前阵子着实受不了倪明初,提出分手,她明确告诉他,是因为他的疑神疑鬼与自负霸道才不想和他继续,但倪明初却认为她说的全部都是谎言!根本就是为了鞠衡!桑晓彤如何解释都不行,最终一气之下不告而别,连当演员的梦想都不要了也要逃离这个家伙身边,倪明初找不到她,非但不反省自己,反倒愈发怨恨鞠衡。 这时候,他的人终于查出了鞠衡女儿生母的身份,并且找到了被人抛弃后宛如丧家之犬的殷醉薇。 他要用殷醉薇把鞠衡踩到脚底,不能翻身! 殷醉薇死死地盯着屏幕上的父女俩,深深地怨恨着他们。 要是桑晓彤在这里,应该会觉得殷醉薇其实挺适合倪明初的,俩人都是那种以自我为中心的性格,如果有人错了,那肯定是别人,自己是绝对不会犯错的。 殷醉薇恨鞠衡,是恨这人不爱自己不肯跟自己交往还封杀自己,她恨女儿,是因为这个小东西毁了自己的身材与容貌,迄今为止她的肚皮上还有着去不掉的妊娠纹,她的青春、美貌、年华,都因为这对父女毁了!现在他们父女俩倒是其乐融融,可她呢? 她算什么?! 嫁的丈夫得知自己生过孩子,态度立马就变了,后来更是因为生意跟自己离婚,说自己是不祥之人,所以带坏了他的生意云云,还逼得她净身出户,害得她只能在国外流浪,如果不是倪明初的人找到了她,现在她还能不能活着都得另说! 凭什么她什么都没了,鞠衡还能如日中天?那些崇拜追随他的粉丝知道他是个多么狼心狗肺无情无义的家伙吗?!知道他根本不能靠近女人吗?!知道他是个怪物吗?! 她不放过他,绝不放过他! 殷醉薇阴森森地盯着屏幕里笑着闹着的父女俩,握紧了拳头:“你说,怎么做,我都听你的。” “当初你是怎么把鞠衡弄上手的,我再请你回顾一次——没有证据,对吧?” “不错。”殷醉薇冷笑,“三年前的事了,我当时买通了酒店的服务人员,拿了他的钥匙,而且事后也花钱让人删了监控录像,绝对没有证据。” 嘴巴长在她身上,是非黑白由她来说,至于那个才两岁的小孽种,连话都说不清楚,难道还指望她出来指认她?小孩子忘性大,说不定早忘了她长什么样了! 带着女儿那段时间,殷醉薇过得醉生梦死,终日借酒浇愁,她嫌女儿哭声太烦,就把她锁进行李箱,小孽种也是命硬,有时候一锁锁个两三天,她都忘了,等开了箱子,还活着,慢慢地小孽种就不哭了,安安静静地待着,看到她也总是很害怕,殷醉薇便更无须顾及,她最常做的事,便是去酒吧,用自己的身材长相钓几个愿意给她花钱买酒的男人,有时候去开房,有时候直接带回家,反正日子就这么过过来了。 直到她遇到前夫,对方居然愿意娶她,又有钱,虽然年纪大了点,但已经被封杀的殷醉薇还能怎么挑剔?能给她花钱就成! 她生怕男人得知自己带着儿子,干脆用手头最后一点钱买通了新天传媒负责检验礼物的工作人员,直接把女儿装进了箱子里还给鞠衡,当时打的是从此互不相干的想法,可谁知道鞠衡能把自己逼到这个地步! 如果不是倪明初,她甚至都不知道自己怎么就稀里糊涂的从阔太变成了连吃住都没着落的丧家犬! 这两人瞬间达成共识,对鞠衡的怨恨完全一致。 鞠衡并不知道自己怎么招人恨,录完第二期节目的他只想陪女儿玩! 倪明初与殷醉薇也并没有急于一时,他们深知对付鞠衡这种大众形象优秀的人,不能直接上去就干,更何况鞠衡人面兽心迷|奸小演员逼迫其为己生女又怕事情败露便将人丢到国外自生自灭的“证据”本身就是捏造,但鞠衡太过优秀的形象同样就是一把双刃剑,因为永远有人不惮以最大的恶意去猜测好人,太过完美没有缺点的人总是会有无数键盘侠怀疑与诽谤。 鞠衡哪怕是钱呢,也还有视金钱如粪土的人呢,自然不能做到人人满意,只是他如今如日中天,讨厌他怀疑他的人不敢出来说话罢了。别的不说,就说那些跟他年龄差不多三十左右的男明星,许多还走着流量路线,这些人能不恨他?鞠衡的存在就像是一个游戏里的大外挂,有他在,别人甭想出头,都得成为他的参照组。 而一般流量明星的粉丝更加无脑低龄化,十分容易被煽动。 因此一开始,倪明初只安排新天传媒旗下培养的营销号各种爆料,爆的内容大同小异,都是说某知名国际影帝如何迷|奸十八线小演员逼着对方生女儿又抛弃对方的,这些营销号至少都有几百万的粉丝,而且这爆料看似朦胧,实则非常明显——国内还有不到三十五就已经享誉世界的男演员吗?还是有女儿的,算算女儿岁数,今年两岁,最近正因某综艺大火…… 这就差指名道姓了啊,说的不就是鞠衡?! 鞠衡是这样的人? 而倪明初不缺钱,也不缺水军,更不缺带节奏的营销号。 许多人纷纷表示吃瓜,一些对鞠衡早已不爽的人也表明早就看这个人不顺眼,感觉他很假,这年头还走什么高岭之花人设,不接地气还赚粉丝钱,呸! 连带一些对鞠衡虎视眈眈的明星也忍不住开始落井下石,网上瞬间充满铺天盖地的水军,有人甚至开始攻击玲珑,说她再可爱,也是鞠衡迷|奸人家无辜女演员生下的产物,根本不配得到大家的喜欢! 鞠衡的影迷们开始感到不对劲,这舆论涨势也太快了,还有人说他们家衡哥在娱乐圈一手遮天? 拜托,真能一手遮天迷|奸了小演员还能把人封杀丢去国外——你以为在看什么龙傲天小说啊?衡哥真这么牛逼,现在这些传言又是怎么回事? 真就一群不长脑子的人随便让人带节奏呗! 对此鞠衡工作室始终一言不发,任由舆论越来越猛,到了倪明初觉得差不多的时候,新天传媒以鞠衡老东家的口吻发布了一条又长又臭的微博,上面列了鞠衡的七宗罪。 鞠衡耍大牌,鞠衡打压新人,鞠衡潜规则女演员……反正在新天传媒的微博里鞠衡没一点好的,吃瓜群众啧啧称奇,心说这老东家是要把鞠衡往死里弄啊!这口吻这语气这气势,不是一点活路都不给? 到了最后,新天传媒更是以痛心疾首的语气表明,他们非常感谢多年来鞠衡对于新天传媒的帮助,但实在是无法容忍这样一个人出现在公众面前,欺骗公众的感情,用道貌岸然的外表做出那么多禽兽不如的行径,实在是令人齿冷,使人发指,所以新天传媒才毅然决然地站出来,就是为了揭穿鞠衡的虚伪面具! 说得那叫一个义正词严冠冕堂皇,就有人问了:你们这么正义,怎么之前十几年不说啊? 当然,这样的言论立刻被鞠衡有罪论者骂了数万条,以至于留言的网友只得删除评论。 然后新天传媒便公布了所有人都想要知道的,有关小玲珑生母的情况。 两分钟左右的视频里,殷醉薇穿着一条白裙子,头发温婉地放下,连妆容都没有化,愈发显得这个女人憔悴而不安。她用温柔又绝望的口吻诉说了自己跟鞠衡的故事,最后表达了自己虽然是受害者,但仍然非常爱自己的女儿,她为了女儿隐姓埋名两年,最终却仍然被鞠衡找到,女儿也被抢走,她说她不求别的,只希望鞠衡能把女儿还给她。 如泣如诉,字字带血,弱者总是更容易受到同情。 这下网上可是真的炸了,要说之前大家还在观望,那么现在,鞠衡绝对是人人痛骂的年度渣男之首! 倪明初与殷醉薇得意地快要笑歪了嘴,他们之所以敢这样明目张胆,就是因为知道鞠衡绝对找不出证据! 你说是殷醉薇迷|奸鞠衡?有证据吗?有视频吗?谁能证明?再说了,殷醉薇可是女人啊,女人怎么可能迷|奸得了一个大男人呢?这话说出去谁会信?最重要的是,鞠衡也是男人,也有男人的自尊心,他有厌女症,他会承认自己当年是被殷醉薇迷|奸了吗?退一万步说鞠衡就是承认了! 但是舆论这种东西,谁先开口谁占上风,后续想要反转,必须拿出铁一样的事实,鞠衡现在要是开口说自己才是受害者,网友们一人一口唾沫都能喷死他! 只要鞠衡被踩进尘埃,倪明初与殷醉薇便爽了!太爽了!他们要的就是鞠衡再也爬不起来! 而离开了倪明初的桑晓彤,虽然放下了成为演员的梦想,但也经常上网,她不受控制地关心鞠衡,这份关系无关男女情爱,只因为童年时的彼此帮助。 鞠衡……鞠衡不会有事吧? 她本来想打电话给倪明初,让他不要再对鞠衡出手,可是又怕自己的电话让倪明初更加疯狂,等了好几日,都不见鞠衡方发声,仿佛已经默认了这件事,但桑晓彤知道,这绝对不是真的!鞠衡厌恶女人,他绝不可能做出迷|奸殷醉薇这样的事! 反倒是殷醉薇,开通了微博,狂吸一波粉,天天在微博上隔空喊话,求鞠衡把女儿还给她。 一个星期后,鞠衡仍旧不搭理他,但同样没动静的余苍却发了一条微博并且艾特殷醉薇:还给你?你也配?@殷醉薇贱女人。 最后那极具侮辱性的三个字令众人哗然,没等大家辱骂余苍呢,首都公安局官方微博就发布了一条通告:经查证,三年前于XX市XX酒店曾发生过一起迷|奸事件,受害者@鞠衡报案后,我局立刻派出警察进行勘察,成功寻找到目击证人三名及现场监控视频,目前犯罪嫌疑人@殷醉薇已被抓获。 ??? 这辈子都没吃过比这个更惊人的瓜!这已经不是瓜了,是航母啊! 居然是殷醉薇迷|奸了鞠衡?!握草! 随后,首都公安局还公布了一段视频,大家点开一看,有点糊,但却是一个年轻女人把小小的孩子塞进小箱子的视频,整个视频中孩子哭得撕心裂肺,女人下手狠毒,那小箱子非常窄小,小孩子钻进去恐怕要蜷缩成一团,但女人却丝毫不为所动,把箱子锁上随手一丢—— 这尼玛还是人?这是畜生! 然后有人发现,这他妈不是别人,就是殷醉薇! 拍摄视频的主人随即发布评论,原来当年他与殷醉薇是对楼邻居,对方打小孩从不手软,孩子从哭得非常可怜,到后面再也不哭,他都看在眼里,可是他们也没办法,报警了警察也没招,于是他就买了专业视频想拍下对方的罪行发到网上,但是又害怕被报复所以一直没有动,前不久警察找到了他,他才把这些视频交给警方。 所以,殷醉薇口中的她被鞠衡迷|奸,被迫产女,为了女儿隐姓埋名结果女儿却被抢走……全都是假的! 殷醉薇的邻居们都可以作证,这个女人一点都不疼孩子,天天在家打孩子,一不高兴就把孩子锁进那么点大的小箱子里,有一回足足锁了四五天,要不是邻居破门而入,那孩子就死了! 除此之外,这个女人总是每天深夜醉醺醺的回家,还常常带着不同的男人。 接着就有人爆了殷醉薇在酒吧里的艳照,甚至还有一些更加限制级的视频,令人哗然的是,每个视频里的男人都不是同一个! 你以为这就完了吗? 远远不够! 殷醉薇去国外,根本不是鞠衡逼的!鞠衡在小玲珑两岁之前甚至不知道自己有这么个女儿!殷醉薇是贪慕虚荣嫁了个能当自己爸爸的老男人,去国外享福,才把孩子塞在箱子里寄给鞠衡的! 这女人的所作所为简直都称不上是人,余苍骂她一句贱女人太仁慈了! 一瞬间舆论反转,殷醉薇从人人同情支持的受害者,变成了个满嘴谎言的畜生,尤其是鞠衡的粉丝们,真真是被气得肺都要炸了! 甚至有人夸赞那个果断跟殷醉薇离婚让她净身出户的老男人干得漂亮! 第二天,始终没发声的鞠衡发布了一条微博。 他的语气很平静,并没有愤怒,也没有怨恨,他厌恶殷醉薇,也厌恶自己曾经因为这个女人栽进坑里,出于自尊心,他没有把这件事公之于众,但是他说,他最幸福的事情,是拥有了小玲珑这样一个女儿。 女儿还小,他希望大家能够忘记这一切,不要给女儿留下太多有关殷醉薇的记忆,让她健康、幸福、平安的长大。 比起殷醉薇的贪婪残忍、咄咄逼人,鞠衡的温柔是那样令人感动,他对小玲珑的拳拳爱护之心也令人动容,大家自动自发开始不再关注这件事,所有人都想要给小天使一个完美无缺的童年。 鞠衡很快又发了一张照片,照片上的小玲珑笑得大眼弯弯,阳光洒在她身后,她的快活几乎从照片中跳出来感染到了每一个人——怎么有人舍得伤害这样的小朋友呢? 奈何我国并没有对男人被迷|奸有什么严惩的法律,殷醉薇虐待儿童也不过是让她在牢里待上几年罢了。 群情激愤,乃至于鞠衡这件事居然推动了法律的进展,这也是令人意想不到的。 玲珑假装对这些一无所知,就好像她不知道为什么早就应该消失无踪的证据,在警察们去调查时会那样顺遂,甚至还有人拍到了殷醉薇虐待她的视频一样。 再去录制《跟着爸爸去旅行》时候,玲珑发现哥哥们都更让着自己了,连爸爸们都恨不得把自己抱起来一顿搓揉——当然,如果鞠衡没有用杀人的眼光死盯他们的话。 890|第七十九片龙鳞(九) 第七十九片龙鳞(十) 殷醉薇一被抓, 瞬间便丢掉了她那柔弱可怜的面具, 其撕扯彪悍的程度不亚于市井泼妇,甚至拒捕, 警察把她铐起来的时候她还在念念有词:“都是鞠衡的错, 都是鞠衡的错, 都是鞠衡的错……” 扯着她走的警察都忍不住翻白眼, 人家鞠衡真是倒了八辈子的血霉! 不过殷醉薇坚信倪明初不会不管她, 所以无论警察再怎么审问, 她也没有把倪明初扯出来,对于自己别的罪行倒是认得很快, 反正她知道国家对于男人被迷|奸的法律根本不完善,而且她虐待的是自己的女儿, 她生出来的,她想怎么打就怎么打,如果不是她把那小孽种生出来,鞠衡能知道自己有个女儿吗? 审讯室的警察们对这个女人彻底无语,这是个什么惊世的奇葩! 然而令殷醉薇没想到的是,坐牢后, 她的运气变得非常差, 哪怕是一个眼神一个姿势都能被狱中的女老大看不顺眼,当初她是怎么打自己的女儿的,现在有人千百倍施加到了她身上,没多久人就疯疯癫癫开始说胡话。 相比较新天传媒,在剧情出现反转后那可真是安静如鸡, 大气都不敢喘一下。 可吃瓜群众是那么快失忆的吗? 鞠衡深陷丑闻时,老东家不说帮扶一把,还来落井下石,这是人干事?所以说鞠衡为什么在新天传媒十几年,新总裁一上任就独立?然后新天就开始了对鞠衡的疯狂抹黑?这位新总裁到底是多恨鞠衡啊! 鞠衡这回可不吃素了,他以诽谤罪的名义将新天传媒告上了法庭,并且最终胜诉,新天传媒瞬间沦为群嘲,连带着签在了新天的艺人们都受到了影响——鞠衡在新天传媒这么多年,以他的咖位早就可以签更大更好的公司,为什么他没有?因为他顾念情分,而倪总连鞠衡都能对付,谁能保证有一天不这样对他们? 他们可是还有合同在公司的啊! 趁着舆论正热,鞠衡宣布自己的工作室改名为蓝海娱乐有限公司,大家才知道鞠衡早就有实力成立自己的公司,只是碍于情分一直留在新天,可惜新天不珍惜,硬生生把这么个会生金蛋的老母鸡给赶走了! 与此同时,仿佛为了衬托新天的薄情寡义,业内几家不亚于新天的传媒公司纷纷向蓝海娱乐递出橄榄枝,发出合作邀请,同时鞠衡旗下也签了几名新的艺人,其中就包括了桑晓彤。 当初倪明初为了表示爱她,连合同都给的非常宽松,解约甚至都不需要违约金,桑晓彤离开后,是余苍打电话联系到了她,邀请她加入蓝海,完成她的演员梦想。 桑晓彤没有犹豫。 她也没有跟鞠衡相认,只是安安静静地从小演员做起,公司给什么资源就什么资源,鞠衡厌恶勾心斗角,她也肯脚踏实地,慢慢地还真就一点一点积攒了观众缘,小火了一把。 只是倪明初要被气死了,他万万想不到自己找了个天翻地覆的女朋友,跟新天解约又不告而别后居然签了鞠衡的公司!她是什么意思?她果然还对鞠衡余情未了! 殷醉薇被抓,并没有供出倪明初,而倪明初的所作所为,说实话也的确够不上坐牢标准,甚至于诽谤罪都能随便推到别人身上,他还是清清白白一个霸道总裁,结果鞠衡签了桑晓彤,成功让倪明初如鲠在喉,彻底戳中他的痛点,让他几乎要发狂! 其实玲珑一直怀疑倪明初可能有狂躁症,当然这只是她的猜测,反正她又不签公司,跟她没关系。 因为桑晓彤签了蓝海娱乐,倪明初立刻上演了一番冲冠一怒为红颜的戏码,不顾后果疯狂打压蓝海娱乐,结果却被鞠衡联合其他几大传媒公司反手压制住,再加上先前的丑闻,新天传媒股价暴跌,新投资的几个项目也倒霉地赔到血本无归——投资了快十个亿的电影,快上映的时候主演被爆出吸|毒丑闻,大手笔买的国外综艺的版权拍了综艺后扑的亲妈不认,最红的签约男艺人则被狗仔拍到了开淫趴的照片! 正在这时,老董事长的心脏病又犯了! 一切的一切都是雪上加霜,倪明初去医院看望父亲,结果一不小心踩了个空,从楼梯上摔了下去,正好人在医院,就地抢救包扎,但因为轻微脑震荡还需要住院观察一段时间。 人怎么就能这么倒霉?好像连老天爷都在跟他对着干。 老董事长病了,鞠衡不能不来看望,他是带着女儿来的,小朋友一进医院便引来一阵欢呼,别说护士小姐姐们,就连医生们也都超级喜欢她,她跟个大明星似的一个一个送飞吻,可爱的哟,害得小姐姐们捂着胸口差点晕过去,脸都红了! 鞠衡看着到处撒网宛如海王的女儿,拍了下她的小屁股:“不许调皮。” 玲珑噘起小嘴对着不远处的护士小姐姐啵啵,完全不把亲爸的话放在心上,因为他就是说说罢了,其实没人比他更惯着她。 老董事长也醒了,只是看起来憔悴了很多,他先前一直住院休养,要不是这次闹得太大,他甚至不知道自己儿子做了些什么。看见鞠衡,他脸上露出愧疚的神色,也没有提让鞠衡手下留情,只是闲聊了会儿,看得出来他很喜欢玲珑,小朋友摇摇摆摆走到病床前,趴在床上,两只粉嫩嫩的小胳膊叠在一起,歪着脑袋:“爷爷是对爸爸很好的那个爷爷吗?” 老董事长轻轻摸了摸她细嫩的小脸蛋儿:“你好呀。” 因为小朋友奶声奶气的童言稚语,病房里的气氛活跃了许多,老董事长问了一些鞠衡公司上的问题,也给出了一些非常中肯的建议,本来相谈甚欢,谁知道中途倪明初却冲了进来,二话不说奔着鞠衡就是一拳头! “不许打我爸爸!” 鞠衡怎么可能站着让他打?但是在老董事长面前他也不可能真的跟倪明初打起来,说实话到现在他都搞不懂这家伙到底为什么一定要弄死自己,他俩之前连认识都不认识! 玲珑嗷呜一声冲了上去,把鞠衡吓得魂都飞了:“宝宝!” 倪明初再没有人性也不能对着个小朋友出手,拳头顿时收不住,整个人踉跄了一下,左脚绊右脚,瞬间跌了个狗|吃|屎,玲珑本来想冲过去咬他一口,结果他自己摔了,小朋友立刻拍着巴掌笑出声:“爸爸他好笨啊!” 鞠衡轻咳,把女儿捞起来:“不许胡说八道。” 玲珑顿时搂住他的脖子吃吃笑,嘲笑的意味很明显。 倪明初脸都气红了,他死死瞪着鞠衡:“你还敢来!” 鞠衡也不搭理他,转头对老董事长说:“倪叔,我先走了,以后有空再来看您。” 老董事长眼神温和:“去吧。” “宝宝,跟爷爷说再见。” 玲珑眨巴着大眼睛,看向病床上那个脸色苍白却仍然很和善的老人,乖乖道:“爷爷再见。” 老董事长笑得慈爱极了:“宝宝再见,记得再来看爷爷啊。” 但是下次玲珑再见到他的时候,老董事长已经变成黑白的照片了。谁也不知道那天鞠衡带着女儿离开后,病房里的父子俩爆发出了一场怎样的争吵,最后倪明初摔门而去,老董事长则心脏病再一次发作,只是这一次,没能抢救的过来。 倪明初万万没想到印象中身体还很硬朗的父亲就这么没了,但他这人是意识不到自己的问题的,于是他把一切都归咎于鞠衡,如果不是鞠衡来了,对他爸说了些什么,他爸怎么可能那么强硬地要求自己住手?都是鞠衡的错!这一切都是鞠衡的错! 对于倪明初的这种观点,玲珑真心地认为他跟殷醉薇才是天生一对,这两人要是凑合成一对真算是为民除害了。 倪明初恨死了鞠衡,甚至老董事长的葬礼也不许鞠衡参加,这一次他是彻底撕破了脸皮,不顾一切地开始疯狂报复,誓要将鞠衡踩到泥底才肯罢休。 正因为他这种毫不考虑的决策,为新天传媒敲响了丧钟。 破产时,倪明初还不敢相信,他不相信自己看中的每一个项目都赔了,也不敢相信鞠衡投资的都赚的盘满砵满,甚至业内还有人说鞠衡当演员是屈才,他明明就有一双点金圣手!看蓝海娱乐发展的多快呀! 因为欠了银行几个亿,倪明初的豪车豪宅全部被法院封存进行拍卖抵债,新天传媒的艺人们全部出走,留下来的寥寥无几,就连公司里负责打扫的大妈都跳槽了! 倪明初绝望至极,天大地大却没有他的容身之处,他身上连一百块钱都没有,曾经那些追捧他的人,现在都在嘲笑他。 早就与他分手且不再见他的桑晓彤却找来了,看到穿着脏兮兮皱巴巴西装,因为醉酒而神志不清的倪明初,把他带回了家。 她还是爱他,也愿意照顾他,而且现在她赚的钱也足以支撑两个人的生活。 但倪明初醒过来之后反而不愿意跟她在一起,桑晓彤把门锁上不让他走,从背后抱住他,跟他说了一直隐藏在心底的事情。 她对鞠衡真的不是爱情,也许少女时期曾经暗恋过那样出众的人,但是在遇到倪明初之后她就明白了,对倪明初的,才是真正的爱。 她小时候,住在鞠衡家隔壁,相比较桑晓彤重男轻女对她非打即骂的父母,鞠衡的父母也没好到哪里去,鞠衡的父亲是个占有欲非常强且非常暴力的男人,如果鞠衡的母亲看了外面的男人一眼,回到家中就会挨一顿毒打,后来,他的母亲无法忍受,在一个晚上偷偷地逃走了,再也没有回来。 没有被带走的鞠衡成为了父亲的出气筒。 除却每日都要挨打之外,父亲把赚来的钱全都花在女人身上,他开始带各种各样的流莺回家,最令人发指的是,他还逼着儿子一起参与进来,如果鞠衡反抗,他甚至会把儿子捆起来——鞠衡的厌女症就是这样来的。 鞠衡的父亲在一次醉酒后摔倒,脑袋磕到了花坛的石头,大早上的被环卫工发现,人都凉了。 从那之后,鞠衡便搬走了,桑晓彤也再没有见过他。 再没见过那个因为彼此都伤痕累累,所以会给她一点消炎药的大哥哥。 是倪明初把她从那个可怕的家里救出来,现在,她也想救他。 “不要再恨鞠衡了,我们之间的事情跟他一点关系都没有,求求你了。”桑晓彤抱住倪明初,“你只有我,我也只有你了,我们好好活下去,好吗?” 在桑晓彤温柔的怀抱里,倪明初嚎啕大哭起来。 他没有后悔过吗? 不,他早就后悔了,从把父亲气死的那一刻,他就后悔了。 两人从此之后就住在了一起,倪明初改掉了曾经的脾气,其实他是个非常有能力的人,根本不需要桑晓彤养活。但也许是旧日创伤,他变得不喜欢出门,总是宅在家里,在网上进行投资赚钱,不跟除了桑晓彤之外的任何人来往。 对此鞠衡也颇有耳闻,他认为倪明初能够脚踏实地过日子是件很好的事,女儿在他腿上坐着,捧着一块米糕吃得香甜,余苍在边上翻白眼:“你可真是……老鞠,我都不知道怎么说呢,倪明初对你干的那些事,你真就不放在心上?” 鞠衡温柔地用指腹擦掉女儿嘴角的碎屑:“不是不放在欣赏,其实也是深恶痛绝的,恨不得把他也给弄死。但是……” 但是他做了爸爸。 也就能体谅老董事长的拳拳爱子之心。 他总是以一副很柔软的心肠看待这世间的人,无论他们有没有伤害过他。 “得饶人处且饶人吧,反正我也没受到什么实质性伤害,是不是呀宝宝?”鞠衡抱着女儿一顿亲,完全不管她还在吃东西,玲珑顿时怒了,这是因为老子在你才能顺风顺水行大运,换作原本的轨迹你现在坟头青草都两米高了! 她心里不高兴,鞠衡还故意亲她的脸,害得她不受控制噗噗噗把嘴里的米糕都喷了出来,鞠衡一愣,随即被女儿饱以小拳头,哈哈笑个不停,把旁边的余苍跟万辉也逗乐了。 这就是鞠衡啊,经历了苦难,也仍然保留着赤子之心的鞠衡! 玲珑本来还生气呢,但是看鞠衡笑得这么开心也就算了,要是鞠衡真的对倪明初赶尽杀绝,反倒不是他了,他没有受到来自倪明初与殷醉薇的致命伤害,也没有被女儿捅一刀,更没有因此死亡,这样就够了。 也只能说那两人太心急了点,因为玲珑太红了,鞠衡的国民好感度也太高,不像是原本的轨迹中,鞠衡连女儿的存在都没有公开,因此等了十几年,那两人才能一击即中,再加上倪明初气运深厚,鞠衡才无法翻身。 玲珑仰着小脸让鞠衡给她擦干净,再报复心地把手里啃了只剩一小半的米糕塞进爸爸嘴里,上面全是她的口水,嘻嘻。 鞠衡:…… 鞠衡太想拒绝了,可是他一拒绝,女儿就露出泫然欲泣的表情,她只是想孝敬爸爸而已,爸爸难道不接受?爸爸是不爱她了吗?开始嫌弃她了吗? 鞠衡欲哭无泪的把那块米糕给吃掉,囫囵嚼了两下咽下去,满脸菜色。 玲珑得意极了! 《跟着爸爸去旅行》节目也到了尾声,最受欢迎的当然是影帝父女,其他四组家庭也各自有各自的支持者,令粉丝们遗憾的是,节目收官之后,小玲珑就再也没有参加任何综艺,也没有在公共场合出现过,甚至连鞠衡都逐渐转向幕后,接戏也接的非常少,但部部都是精品! 等到大家再一次见到玲珑的时候,是十二年后,国家派去参加国际数学竞赛的少年队。他们成功拿了团体金牌与两枚个人金牌,而这两枚个人金牌都属于一个人——小姑娘太漂亮,以至于本来不被关注的数学竞赛少年队,居然火了一把! 然后就有人说:“咦,这小姑娘怎么那么像我们小玲珑啊?” 再一看名字,那不就是玲珑吗! 小朋友长大了!漂亮的不可思议还这么优秀! 随后小玲珑的同学们在网上开始爆料,跟她一个班压力有多大,人家考试永远只考满分,参加竞赛绝对只拿金牌,最可气的是她才十四岁,但已经被首都大学的少年班提前定下了!连高考都不用参加! 原本大家都很期待小玲珑女承父业,进入娱乐圈当演员呢,结果人家一声不吭当学霸去了! 老父亲鞠衡在微博上转发了女儿拿金牌的照片,然后感慨:“封闭训练一个月,出国参赛半个月,老父亲已经两个月没见过闺女了。” 女儿越长越大,也越来越爱玩,家里的老父亲哪里比得上外面的世界精彩?鞠衡在家差点闲出屁来,光是今年就接了三部电影,影迷们简直普天同庆,要知道之前他们衡哥两年能接一部就不错了!今年突然又开始营业,简直令人感动到泪奔! 当年的小玲珑大家都还记得呢!奶声奶气超可爱,长大后也是人间天使!怪不得衡哥舍不得曝光她,试问谁有这样的女儿舍得让她背负那么大的压力活着呢? 鞠衡知道,女儿这么优秀,迟早有一天是瞒不住的,与其藏着掖着,不如大大方方介绍她,因此他为了宣传去年拍今年即将上映的新电影,特地带着女儿接受了国内顶级时尚杂志的邀约,与女儿一起拍了一套大片,父女俩都是盛世美颜,小玲珑更是无数人心头的白月光,杂志刚预售就被一抢而空,补了几次货还是不够,只能加印…… 但是很多人猜测的从此之后鞠衡会带着女儿入行的事情并没有发生,小玲珑陪着爸爸拍了杂志大片后,更是从没有在娱乐圈出现过,鞠衡在一次公开采访中很难过地说女儿对当演员做生意都完全没有兴趣,本来爸爸带着入行多好啊,顺风顺水直接天降紫微星,结果小姑娘根本不乐意当明星,宁可跑去搞科研。 再之后人们听说小玲珑的消息时,已经是国家宣布了某样惠泽全人类的重大发明——而这项重大发明的提出者与创造者,正是大家心心念念的小玲珑! 这就是真的牛逼了啊! 唯一不高兴的就是鞠衡了,搞科研有什么好?一天到晚不着家,有时候一年半载都在实验室里,老父亲在外面孤苦伶仃很值得高兴吗?但是看到女儿取得这样的成就,他又由衷地为她感到骄傲和喜悦,女儿从小乖巧,后来慢慢地被他养好了,就变得格外娇气,有时候调皮捣蛋的鞠衡都头皮发麻,没少被这小魔星折腾过,但他从来没有认为她是个累赘,她人生的每一个阶段,他都陪着她走过,而现在,作为父亲,他也愿意放手让女儿展翅翱翔。 反正他闲在家里也没事做,蓝海娱乐如今也是业内领头羊,而且是出了名的干净公平,像其他公司可能存在的潜规则在蓝海娱乐通通没有,想上位就得靠实力,有实力就能被看到。 这也是鞠衡自己的人生准则。 让鞠衡很开心的是女儿获得了长达半年的假期,他干脆把本来接的戏给推了,陪着女儿到处玩耍,看到她那么开心,他就忍不住跟着笑起来。 这一生,他原本以为自己注定孤独终老,没想到上天如此眷顾,赐给他这样可爱又乖巧的女儿。 他太幸福了,幸福到前半生所遭受的任何不公与苦难,都在后半生的快乐中,变成了生命中一段最最普通的记忆,不能再伤到他分毫。 因为自己有了女儿,鞠衡也变得格外关心普通女孩子的生活,他专门为女孩子们成立了一个助学基金会,每年都会投入大量金钱,希望世界上每个小女孩儿,无论身处怎样的困境,都能像他的女儿一样,活得真诚又自由。 那样的话,他便觉得,自己是这世界最好的爸爸了。 891|第八十片龙鳞(一) 第八十片龙鳞(一) 冬夜里的小佛堂冷得有些瘆人。 为了惩罚不听话的七娘子,小佛堂连灯都熄了, 在这冰冷的天气里, 一个十五岁的小姑娘,衣衫单薄, 无处取暖, 已经足足被关了三日,为的就是要打断她身上那根不听话的傲骨,佛堂里头黑漆漆的, 供奉的佛像看似慈眉善目, 摸起来却那样冰冷, 根本无法解救活在苦海里的人。 许是被承恩伯府的老夫人祭拜久了, 因此连这佛像都沾染上了道貌岸然的虚伪之气。 倒在地面的少女动了动,慢慢从地上爬了起来,入目所见便是这么一尊怎么看怎么污浊的金佛像,简直玷污了“佛”这个字,所以玲珑很顺手地把它从佛龛里推了下来, 砰的一声——金佛碎了! 外头的人兴许是听到了动静,不知道里头发生了什么事,只是严守老夫人的命令, 七娘子不服软, 便不搭理她, 不放她出来,但里头弄出这么大动静,却也不能不通知老夫人一声。 老夫人正在前院一群孙女的簇拥下笑呵呵地用膳, 听闻佛堂出事,立刻拉下脸来。 她生了一张驴一般的长脸,因着年岁上来了,变得瘦削,因此五官愈发显得大,浑身都透着一股难以讨好的刻薄之气,一看便是那种在家中作威作福磋磨儿媳的老太太。 老夫人脸一拉,原本陪着她说笑讨好的小娘子们顿时都不敢大声,惟独承恩伯府的大娘子,也是老夫人的嫡长孙女,人称贺大娘子的少女笑得出来。 她扶住祖母的手臂,温声道:“祖母何必生气,想必七妹是知道错了,祖母大人有大量,饶了她便是,否则,这武安公若是问起罪来,咱们如何交代呀!” 贺老夫人嗤道:“与她那狐媚子娘亲一个德性!” 贺大娘子仍自温婉笑着,贺老夫人拍拍她的手臂:“你呀你呀,武安公虽说有一子一女,可你若是嫁过去,照旧是一品诰命夫人,只要你站得稳脚跟,咱们承恩伯府就能起复,你父亲、二叔三叔的抱负也都能施展了,可你却偏偏要将这桩婚事让给小七!” 贺老夫人嘴上这样说着,心底还是有些恨铁不成钢,她不明白向来聪慧有着才女之称的大孙女怎地如此糊涂,放眼整个京城,还有人比武安公更出色吗?虽说嫁过去是当继室,可这继室,抵得上皇妃了! 贺大娘子轻笑:“祖母这说得是什么话,是七妹的八字与公爷的八字合上了,想必这便是命中注定的缘分,何况七妹也姓贺,咱们一笔写不出两个贺字来,谁嫁过去都是一样的。” 只心里冷笑,这老太婆的话可不能当真,武安公出色?是,武安公深得皇帝信任,手握百万大军,的确是出色,只可惜那公府便是龙潭虎穴,谁去了都讨不着好,谁去了都没个好下场! 自己前世便是听了老夫人的话,规规矩矩嫁过去了,结果呢?且不说公府里的下人各自为营,关系盘根错节,又有个先夫人的妹妹虎视眈眈,光是武安公那一子一女,便都不是省油的灯!她怀了七个月的胎,便被那两个小畜生给撞掉了!落了胎之后,武安公却一句安慰都不曾有! 而她的好祖母……呵,仗着她落胎,公府亏欠于伯府,便上门求见武安公,为她的好二叔好三叔谋了两个好差事。 好啊,真是好啊,这就是她掏心掏肺的一家人! 承恩伯府十三个小娘子,却唯独七娘子嫁得最好! 虽然嫁了不起眼的六皇子为侧妃,可谁能想到在一众皇子中,却是六皇子脱颖而出,登顶大宝?连带着七娘子也水涨船高,贺大娘子在公府凄凉死去时,听闻七娘子已被立为贵妃,深得新帝宠爱,且她为新帝生得儿子,也是自幼天资聪颖,被尊为太子。她的好祖母更是把七娘子挂在嘴边上,俨然七娘子才是她最疼爱最贴心的孙女,全然忘了自己当初是为了折辱四叔的女儿,才将四叔遗孤七娘子许给六皇子做侧妃的! 重来一世,贺大娘子发誓绝不嫁武安公,至于那两个小畜生,她更是见都不想见! 她想要七妹的婚事,自然要拿自己的跟七妹换。 贺大娘子在心底知道,其实这桩婚事,完全可以推了,可她怕,怕日后七妹与六皇子相遇,再度两情相悦,她是见过新帝如何宠爱七妹的,因此,她要从根本上铲除七妹这个隐患!不管怎么说,这也是她这个做姐姐的仁至义尽了,至少留了七妹一命,且七妹嫁过去,便是一品诰命夫人,怎么也比留在伯府,受老夫人磋磨刻薄好吧! 贺大娘子在心底为自己做好了建设,愈发觉得心安理得,她重活一世,占尽先机,这一世决不能再过得比旁人差! 其余小娘子听着老夫人跟贺大娘子的对话,谁都不敢接,谁都不敢应。 贺老夫人觉着七娘子被关了三天,约莫着也该知道屈服了,便在贺大娘子的搀扶下去到了小佛堂,小佛堂一开,便看见她那尊心爱的金佛碎了一地,贺老夫人脸一沉,她本就是尖酸的长相,沉下脸更是显得面目可憎,“这是怎么回事!” 原本被要求跪在佛像前忏悔反省的七娘子,此时正双腿盘坐在蒲团上,一只手抵着膝盖撑着下巴,似笑非笑地盯着她们看。 老太太倒是还好,贺大娘子被看得心中发虚,毕竟只有她知道未来这位七妹会走到怎样的高度,说实话,她心中是不忿、不甘的,由于七妹的父母,也就是已经故去的四叔四婶不受老太太待见,年方五岁的七妹被送回伯府后,老太太是把年轻时对付姨娘的手段全都用在这么个小姑娘身上,于是养成了七妹一副畏缩怯懦的性子,也正因如此,被送给不受宠的六皇子做侧妃时,也不敢反抗。 可谁知道六皇子才是最终的赢家呢! 贺大娘子打量着七娘子,试图从她身上找到一丝丝格外优秀出色的地方,却怎么也找不到。 七娘子是四叔四婶唯一的孩子,也是贺老夫人最讨厌的孙女,谁叫七娘子的祖母当年可是深得祖父欢心,祖父一生只纳了一个姨娘,对那个姨娘可谓是百般疼惜,几乎完全忽视了贺老夫人,而七娘子的祖母也在祖父爱护下顺利产子,也就是后来的四叔。 祖父还活着的时候,便偏爱四叔,祖父故去后,贺老夫人原以为能拿捏贺四爷,谁知道这承恩伯府上上下下,加起来都没有一个贺四爷出息! 她生得三个儿子,长子继承了伯府的爵位,次子三子迄今都是小吏,惟独那贺四爷,失去了老承恩伯的庇护,仍旧靠着自己脱颖而出,蟾宫折桂,二十几岁就做到了三品大员! 那些年贺老夫人脸上就没有过笑容,她一方面希望伯府能够起复,跻身世家贵族,一方面又怨恨贺四爷太出息太有本事。原本她想把娘家的娘子嫁给贺四爷,谁知道贺四爷却喜欢上了一个商女,且与那商女结为夫妇,完全不管她的想法! 好在老天有眼,即便做到了封疆大吏,也终究是让贺四爷染上了顽疾,不治身亡,贺四爷死后,四太太忧虑过重,卧床不起,最终跟着撒手人寰,只留下年仅五岁的女儿贺七娘。 夫妻俩一死,贺七娘只能被送回承恩伯府,贺老夫人看到这小姑娘,便想起那抢走了自己丈夫的贱人,想起了不服管教的贺四爷还有看不上眼的贺四太太,因此对这孙女能有几分情谊? 打骂挨饿是贺七娘的家常便饭,府里随便一个下人都能欺辱她,连带着姐妹们也瞧不上她。 如今贺七娘十五岁,生得花容月貌,贺老夫人才稍微对她好一点,打的是把她卖个好价钱的主意,送给贵人做个妾什么的,也能给伯府带来利益不是?因此贺老夫人常常对贺七娘洗脑,你爹娘都没了,只有祖母是你最亲的人,祖母做这一切都是为你好,你可不能狼心狗肺不听祖母的话,祖母养你多年,也到了你该回报的日子了。 本来与武安公的婚事是落不到贺七娘身上的,但贺大娘子在其中做了手脚,硬是将贺七娘的生辰八字稍作改动,使其与武安公相配,为的就是一绝后患! 贺大娘子从不认为自己比贺七娘差,无论容貌才华还是能力,她哪点不如贺七娘?她比贺七娘更适合做主母! 而玲珑也瞧着贺大娘子,心下了然,怪不得原身会在今晚被活活冻死,原是遇到了这种重活一世的人。 “七娘子,老夫人问你话呢,这佛像是怎么回事?” 伺候贺老夫人的人,自然生得都不怎么样,许是贺老夫人自己容貌便一般,年轻时便很厌恶容貌娇美胜过自己的女子,身边伺候的人也大多长相平凡,又因为她自己刻薄寡恩,身边的人自然有样学样,相由心生,这位说话的王妈妈,也是同样尖嘴猴腮。 玲珑道:“那谁知道呢,许是祖母不慈,想将孙女活活虐待致死,佛像不忍见此一幕,便自我了断了吧。” 这话一说,在场诸人皆是一愣。 这是那怯懦胆小的七娘子能说出来的话? 玲珑仍旧单手托腮,打量着眼前这对祖孙,个个都是面甜心苦,不将旁人当人看,只顾自己,自私自利,还不如她这条龙,至少她还懂得怜惜美好的灵魂。 “大胆!” “大胆什么呀。”玲珑道,“庚帖都换了,婚期在即,难不成祖母真的要把我给弄死才甘心呀?您看我现在瘦的,武安公虽然征战在外,连婚礼都赶不回来,可大婚那日总有人来观礼,若是叫人瞧见我这骨瘦如柴的模样,真不知背地里要怎样编排祖母呢。祖母在外头的好名声,可别叫我这不孝孙女给毁了。” 明明贱的一批还要脸,这就是贺老夫人。 明明心怀不轨想要害人,还要占据道德制高点,这就是贺大娘子。 放心吧放心吧,吃了你的灵魂,总要为你报仇的。 贺老夫人阴恻恻地盯着玲珑:“你这是在威胁祖母?” “是啊。”玲珑笑得更灿烂了,“我就是在威胁祖母,毕竟祖母都能把我关在这佛堂不给吃喝三天三夜,差点儿冻死我,我还顾念什么祖孙情呢,是不是?” 贺老夫人大怒,贺大娘子却道:“七妹,怎可这般与祖母说话?休得无礼!祖母最是慈爱,疼惜我们这些孙女,若非你冥顽不灵,不听管教,祖母怎会出此下策?归根究底,祖母都是为了你好,怕你嫁去公府后,丢了咱们伯府的面子,叫人笑话咱们伯府的娘子教养——” 玲珑看着她,任她吹。 眼神表情太过嘲讽,贺大娘子再厚的脸皮也火辣辣的说不下去,这份虚伪的面具戴久了,还真把自己给说服了呢。 玲珑站起身,朝佛堂门口走去,经过贺大娘子身边时,“一不小心”踩了对方的脚,她捂嘴嘴巴惊呼:“哎呀不好意思,饿得太久了路都看不清楚了,大姐这样好脾气,想必不会同我计较。” 贺大娘子暗暗咬牙,且先放过你,看你到了公府如何过活! 那里可是龙潭虎穴,还有个深谙心机的贱人与两个小畜生,我倒要看看你能嚣张到几时! “祖母,我饿了,让人传膳吧,我那院子里凄清寒冷,也需要些火盆摆设,祖母您说呢?”玲珑贴近了贺老夫人的脸,柔声问着,“我知晓祖母都是为了我好,我也一定会好好回报祖母的,您放心。” 贺老夫人脸皮抽动,玲珑要跨出佛堂,王妈妈却挡在她面前:“七娘子,老夫人没说您能走,您就不能走。” 这位王妈妈可是贺老夫人的老打手了,虐待贺七娘王妈妈可是有一套,细针戳指,烛火燎手,都是些令人痛苦难当却又不会留下什么伤痕的手段。 王妈妈一声令下,下人们立刻将玲珑团团包围,她只是个弱女子,如何打得过这么些人?即便要成公府夫人,又能怎样?只要一天没嫁出去,就要一天看贺老夫人的脸色过活。 玲珑挑衅贺老夫人,不得不说,贺大娘子心中很是幸灾乐祸了一番,她一边高兴于有人敢挑战贺老夫人的权威,一边兴奋于玲珑势必要被罚,她可太清楚祖母的手段了,当年祖父的那个姨娘为何年纪轻轻便死了?祖父那般护着,不还是没能护住?老太太手段可多着呢,七娘子嫩生生的,拿什么跟老油条斗? 她却不知道,玲珑根本不用斗,因为这么点人围着根本不算什么,比起老夫人杀人不见血的手段,她更残酷、更暴力。 王妈妈堵着路,言语满是胁迫,大有玲珑不跪下求饶认错便不放过她的意思,可贺七娘次次都被磋磨的下跪求饶,她们又何曾放过她?玲珑轻笑,抬起脚,一脚便将王妈妈踹飞了出去——这老妇便如断了线的风筝,整个人栽进了冬日的池子里,发出一声闷哼,随即不省人事。 玲珑对贺老夫人笑道:“真是不好意思,祖母,我在这佛堂待了三日,虽说没反省到什么,却也并非全无收获。” 她伸出一只纤细白嫩的手,抚摸着老太太发抖颤动的苍老面皮,凑近她耳边:“我梦见了我的亲祖母,祖父,我爹,我娘,他们说……会守护我呢。” 声音虽轻,却足以让在场众人都听到,尤其是贺老夫人,她上了年岁,难免神神叨叨,信这些鬼怪,否则也不会吃斋念佛供奉佛像,玲珑最恶心这些根本没有慈悲之心却天天装出一副慈悲心肠的东西,每次见了,都想把他们的皮给扒下来。 贺老夫人大骇! 连带着贺大娘子也吓了一跳!她也是重生之人,便是生前不信神佛,此生重回年少,也对神佛之事颇为看重,玲珑的话并不吓人,偏偏语气轻飘婉转,贺大娘子又心中有鬼,愣是惊出了一身冷汗! 玲珑笑嘻嘻的:“祖母,我现在能回我自己的院子,吃点东西沐浴就寝了么?” 贺老夫人看着她,宛如看到了恶鬼。 这下可没人再敢拦着了——没瞧见王妈妈叫七娘子一脚踹到冰面上,几个人都抠不下来吗?! 玲珑住的院子是整个承恩伯府最差劲的,又偏远又落魄,连伺候的人都没几个,屋子里更是凄冷,什么摆件都没有,跟下人房也没什么区别。 贺老夫人为了调|教她,不许她外祖那边的人上门,美其名曰商人铜臭,与商人走近了会教育不好她,商人身贱,承恩伯府便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想整商人是轻轻松松,因此自贺七娘五岁回府,已是十年不曾再见外祖那边的人了。 至于她爹娘留给她的忠仆,更是一个也不曾留下,全被贺老夫人打发了出去,发卖的发卖,赶走的赶走,弄死的弄死,如今留在玲珑身边伺候的,全是贺老夫人的人,一天天的只知道给她洗脑,怎么可能会精心伺候? 住在这承恩伯府,便像是一座牢笼中被折断了翅膀的鸟儿,除了讨好主人,没有其他活下去的方法。 府里其他小娘子也大多如此,老太太喜欢被人追捧讨好,她活了大半辈子,能看不出小娘子们之间的勾心斗角?她明知道自己一句赞赏的话都能为她们所追逐渴望,便愈发喜欢将人掌控在手心,这些个孙女,听话的,也许有个好归宿,可不听话的,必定要折在她手里。 玲珑并不关心武安公是个什么样的人,她到了哪儿都能过得很好,可原身的仇,她是要报了的,否则这弥漫在嘴里的苦味如何去除? 若是贺七娘当真被冻死,又不知要送什么人去公府了。 贺老夫人最不缺的便是孙女,折了一个还有另一个,横竖没人见过贺七娘,谁又会管她到底生得什么模样? 承恩伯府,本是承恩公府,盖因曾经出了一位皇后,因皇后母家不显,帝王便赐皇后之父为承恩公,几代下来,已经自公府落为伯府,因着本就是靠帝王恩才起来的家族,所以并不为人所瞧得起,再加上伯府数年来只出了个贺四爷有出息偏偏又病死,贺老夫人那颗心啊,真是油煎般难熬。 她不甘心那贱人生得儿子比自己的三个儿子加在一起都出色,是以她坚持次子三子是被埋没了,是缺少机会才不能施展抱负,因此着了魔般想靠着家中孙女们给两个儿子谋取前途——叫玲珑说,这跟妓院里揽客换钱的老鸨又有什么区别? 伺候在玲珑院子里的只有三个人,一个妈妈两个婢子,都是老太太的忠实舔狗,平日里没少欺负贺七娘,看贺七娘那畏畏缩缩的样子,她们心中便爽的不行,你看,这千娇百贵的伯府小娘子,不也得看她们的脸色? 平日里贺七娘的饭菜,得她们先吃,贺七娘的新衣,得她们先换,在这院子里,倒也是活得自在。尤其是两个婢子,得知贺七娘不日嫁入公府,心中狂喜,这些日子也更加爱打扮,盼着跟七娘子一同嫁入公府,凭借自己的姿色手段,不说弄个姨娘当当,被公爷收用,便是天大的喜事了! 武安公亡妻早逝,一直不曾续娶,身边更是连个女人都没有,惟独先夫人的胞妹,人称陆姑娘的,住在公府中,原以为这位陆姑娘便是板上钉钉的下一任公府夫人,谁知道皇帝担忧武安公那克妻之名,命人给他测了八字,要给他寻个八字契合的姑娘做妻子,这一寻,便寻到了承恩伯府七娘子的头上。 这七娘子真是走了狗|屎|运! 谁不知道武安公高大俊美又骁勇善战?嫁给这样的男子为妻,便是做继室,那也是天大的喜事! 怎么就轮到七娘子了呢! 武安公此时远在边关,不便回京,但婚事是钦天监测算后定下的,自然不能后推,算算也就再过半个月,七娘子便是正儿八经的公夫人了。 892|第八十片龙鳞(二) 第八十片龙鳞(二) 玲珑到自己院子的时候,并不是一片黑灯瞎火, 负责伺候她的婆子跟两个婢子, 三人正围着火炉嗑瓜子说闲话呢,说着说着就说到了玲珑身上, 说她命硬克死自己爹娘, 说她命薄一看就是个短命相,还说她命贱就是嫁去公府也是有福气不会享。 说着说着,婆子与其中一个婢子便夸赞起另外一个婢子来, 这个婢子名叫秋月, 生得很是秀丽, 两人夸她日后跟着七娘子去了公府, 定然能独得公爷喜爱,到时候为公爷生下一儿半女,那后半辈子便是享不尽的荣华富贵。 秋月叫两人说得飘飘然,她也对自己的美貌很有信心,若非生得过于美貌, 也不会被排挤,被府里几位太太忌惮,窝在七娘子这小破院子里没个前程。从前她怨命运不公, 结果七娘子的婚事一下来, 秋月立马改变了想法, 前头诸多不顺,原是要在这儿弥补她呢! 三人说得口沫横飞,名叫秋月的婢子羞红了脸轻斥另外两人, 另外两人对她也是有意讨好,浑似秋月已陪嫁去了公府还得了公爷欢心。 谁知面前那用来烤火的火盆不知怎地,突然暴起一团烈焰朝她们扑去,冬日穿得厚,那衣裳瞬间被点燃,三人顿时在地上来回打滚,可说也奇怪,那烈焰怎么也消除不去,反倒是越来越大。 “挺热闹的呀。” 玲珑轻笑,走进去,随手拉了把椅子坐下,看着三人被烧成火团在地上翻滚,贺老夫人苛待七娘子,府中下人也有样学样,她们不敢像老夫人身边的人那样明晃晃出手,便私下偷偷掐七娘子,拧七娘子,七娘子身上全无一块好肉,她的衣裳要秋月这个丫头试过,她的饭食要这个婆子先吃——敢问谁是主谁是奴? 火势太大,三个火人为了活命,只能跑出去在冰天雪地里乱滚,这才将将熄去身上烈焰,只是这一时热一时冷,身上又到处是被火烧出来的伤口,这伤口在雪地上一滚,血水立马结了冰,三人痛得面色惨白,却得不到玲珑一丝怜惜。 尤其是那自恃美貌的秋月,脸上叫火舌舔了一下,如花似玉的娇娘子立马变成了个丑八怪,她感觉到脸部剧痛,心知自己这一生都完了,竟不顾身上痛楚,嚎啕大哭起来。 玲珑下手还是有分寸,并不到要人性命的地步,她撑着下巴微微笑着:“再敢发出声音,别怪我割了你的舌头。” 秋月的哭声戛然而止。 “出去跪着吧。”玲珑说,“什么时候我满意了,什么时候你们再起来。” 那婆子也算是看着玲珑长大的,心里虽对这样反常的七娘子有些怵得慌,却还是想出言试探:“娘子,你看咱们这身上到处都是伤,是不是请大夫——” “大夫?”玲珑诧异地看向她,眼眸里满是清澈的天真,“几个奴才而已,死了就死了,还需要请大夫么?你是对你的价值有什么误解,嗯?裘妈妈?” 裘妈妈再不敢多言,七娘子被老夫人叫走三天,回来变了个人一般,那身上的气势真是可怕,她竟有种想要跪下来求饶的冲动,亦不敢顶嘴。 三人在雪地里跪着,这院子只有她们三个偷奸耍滑的伺候,平日里连积雪都要七娘子自己扫,她们仨在边上嗑瓜子指点七娘子干活,横竖府里的主子们也不管她们如何欺压七娘子,可三日前七娘子叫老夫人罚跪佛堂,又下了一场大雪,这院子里的积雪又起了来,身上衣服被火烧得精光,到处是伤口,烟熏火燎的宛如个黑人,又要罚跪,当真是苦不堪言,生不如死。 跪着跪着,便发现院子里来人了,是送吃食与衣物的,三人看着,心中羡慕又后悔,若七娘子还是过去的七娘子,这些好东西便都是她们的! 送东西的人很快便走了,因为玲珑并不喜欢他们留下来,她并没有吃多少,污浊的环境总是这么容易令龙食不下咽。 三人记不得跪了多久,感觉自己将要死去的时候,才得到玲珑恩准,可以进屋子。 一进去,又只能跪着。 玲珑歪着脑袋看她们:“怎么办呢?” 三人俱是一愣,什么怎么办? “到处是伤,手脚又不勤快,长得还丑,没有价值的人要怎么办呢?”少女巧笑倩兮,眉眼都是纯净天真,仿佛是真的为她们着想,“这可真是让人伤脑筋啊。” 裘妈妈到底是老油条了,立马明白了玲珑话里的意思,冲着她疯狂磕头:“老奴愿为七娘子效犬马之劳!肝脑涂地!求七娘子收了老奴吧!” 容貌略微普通的春花也机灵,跟着裘妈妈一同磕头表忠心,惟独毁了容貌的秋月,呆呆地看着玲珑,眼中流露出无法掩饰的恨意。 “你这是在瞪我?”玲珑浅浅蹙眉,“我可不喜欢旁人用这样不敬的眼光看着我。” 她打了个响指。 裘妈妈与春花还没弄明白怎么回事,耳边便是一阵尖利的哀嚎——秋月捂着眼睛倒在了地上,从她的指缝中逐渐渗出鲜血来,显而易见,那对招子是瞎了。 两人吓得愈发不敢动,跪在地上瑟瑟发抖,这还是她们的七娘子吗?这、这是哪路神仙啊! “放心,我不是神仙。” 她、她还听得见她们心里的话! “是啊,我听得见,所以,最好不要骂我哦。我这人,可是很~不喜欢很不喜欢别人骂我的。” “老奴不敢、老奴不敢!” “奴婢以后一定尽心尽力侍奉七娘子,若有二心,天打雷劈!” 玲珑又笑了,这回倒是挺开心地在笑:“好啊,那我可记住你们的话了,日后若是有什么差池,可便怪我翻脸不认人啊。” 秋月已经疼得昏死过去。玲珑望向门口,外面不知何时又飘起了大雪,她悠悠道:“你们说,把她放在外面,在她身上堆个雪人,她能活到天亮么?” 裘妈妈跟春花大气都不敢出一下,好在玲珑也不是在问她们,只是随口感慨,轻轻一叹:“算了,今天没什么堆雪人的兴致,姑且饶她一命,明儿一早,我可不想再看见这个人,你们明白吧?” “是,老奴一定按照娘子的吩咐去办。” 玲珑笑:“你,过来服侍我沐浴。” 春花战战兢兢,裘妈妈也不敢闲着,一个人把秋月拖回了下人房,至于秋月能不能挨到明天早上,那就是她自己的事了。 房里伺候玲珑沐浴的春花脸色惨白,玲珑随意道:“你跟那秋月拿走我的东西,是不是该还回来了?” 春花结结巴巴道:“奴婢、奴婢马上就去拿——” 她因为容貌普通,所以一直依附于更漂亮的秋月,就是盼着秋月哪天当了主子能拉自己一把,平日里秋月虐待七娘子时,她也跟着为虎作伥,只是这作恶程度不如秋月,也不知道性情大变的七娘子会不会像对秋月那样,把自己给折磨的生不如死。 七娘子父母双亡,身边所留下的属于贺四爷贺四太太的遗物,基本上也都被承恩伯府的其他主子搜刮干净,贺四太太出身商户,当年嫁进来时,外祖那边怕她受委屈,可是陪嫁了不少好东西,玲珑觉得不能便宜老太婆,她的东西谁都不许碰一下。 沐浴更衣上床后,春花不被允许休息,而是只能守夜,同样的,裘妈妈也不能休息,玲珑不会因为她们的投诚而忘记她们对七娘子的所作所为。 但是这人啊,一天不睡觉,可以,三天不睡觉,七天不睡觉,怎能成? 裘妈妈上了年纪,春花虽是婢子,却在七娘子这院子里养得屁事不干,身娇体弱比主子们也不差,第二天一早,两人便顶着个巨大的黑眼圈,又不敢松懈,瞧起来便十分滑稽。 一大早的,承恩伯府的大太太便过来了。 她是受了老夫人的指示,前来探探玲珑口风的,毕竟昨儿晚上这七娘子的表现十分惊人,老夫人就是想瞒也瞒不住,那王妈妈已是彻底成了个废人。 大太太预备了一肚子的话,结果刚见面,玲珑便笑盈盈地望着她说:“大伯母头上那根金钗,我瞧着怎么那么眼熟呢,好像我娘戴过的呀。” 承恩伯府本就毫无根基,靠得是数代前出的那位皇后才有了爵位,家中子弟不长进,自然娶不到高门世家的媳妇,也弄不来大笔嫁妆,贺四太太能嫁进来,也跟最后她那笔惊人的嫁妆有关系。 要是说得无情点,那就是承恩伯府很穷。 唯一有出息的贺四爷死了,因为贺四爷短暂风光了一阵子的承恩伯府又迅速被打回原形,不过贺老夫人不觉得,她认为是上天不公,若是贺四爷的运气能落到她的儿子们身上,她相信她所生的三个儿子,个个都会比贺四那个小杂种强! 至于贺老夫人这种迷之自信是哪里来的,谁也不知道。 没等大夫人回话,玲珑慢悠悠从怀中取出一条长长的单子:“虽说我爹娘不在了,但还好,我娘的嫁妆单子还在这儿,出嫁女带走母亲嫁妆天经地义,大伯母你说是不是?” 大太太不战而逃。 贺老夫人听大儿媳说七娘子要她母亲的嫁妆,气得一巴掌拍翻了茶碗:“老大家的!你再去!告诉她门儿都没有!” 大太太心里腹诽,你怎么不去,那小丫头片子眼睛吓人得很,她心里发虚。 但贺老夫人的威严无人敢挑战,大太太最终还是去了,然后被揍了一顿,顶着青紫的脸回来。 之后谁去谁挨揍,以至于那个叫秋月的婢子被赶出来后,明知道是七娘子不要这个秋月,但不敢报复在玲珑身上的大太太还是把火气都发在了秋月身上,一张草席卷着尸体丢出去后,大太太才觉得心头这股气舒坦了些。 贺大娘子万万没想到前世怯懦寡言的七娘子突然性情大变,她心中有些发慌,大太太不敢违抗老夫人,但对于自己的长女还是能说一两句的,话里话外都是责怪大娘子不要这门好亲事,非要推给七娘子云云。 贺大娘子心道,你们懂什么,那武安公再好,对女子却是不解风情,常年不在府中,去了就是受罪!这继母难当,武安公那对儿女就是活脱脱的小魔鬼,更别提还有个心机深沉的先夫人妹妹,七娘子去了,以她那性子还不知道能活上几天呢! 与其守活寡被弄死,自然是做新帝的宠妃才有前程!生下儿子被封太子,她便是这世间最尊贵的女人了! 贺老夫人本想亲自教训玲珑,只是那天晚上玲珑在她耳边说的话太吓人,其实那话普通得很,只是老夫人心里有鬼,看谁都像鬼。她咽不下这口气,当年老爷护着那贱人护的跟眼珠子一样,最后不还是被她找着了机会?她比玲珑长了几十载,想对付个自以为是的小姑娘,那可谓是轻而易举。 既然不乖乖听话,就得给她点苦头吃! 而对付一个正要嫁人的小姑娘,什么法子最好用、最恶毒,还最安全? 自然是绝子药。 待到她发现自己生不出孩子,便只能求助于依附于娘家,那时候,不需要贺老夫人逼迫,她也会为她伯父们的前程所考虑了。 玲珑爱吃,这几日一直吃得都不少,这承恩伯府是贺老夫人当家做主,她要给谁下药,那是轻而易举之事。 贺大娘子得知后,虽然明知道这样不好,对七娘子不公平,却什么都没说。她安慰自己,横竖嫁到公府,怀了孩子也会跟自己前世那般被两个小畜生弄掉,倒不如从一开始便怀不上,现在自己羽翼未丰,一切还需靠祖母为自己筹谋,为了一个七娘子得罪祖母,实在是得不偿失。 因此她选择了闭嘴。 不过当天晚上的甜汤滋味很好,贺大娘子便忍不住多喝了小半碗,随后便起来散步消食,重活一世,她极为看重自己的容貌身段,不容许有丝毫的瑕疵。 她要为自己争一份前程。 时间过去的很快,来年开春,便是承恩伯府七娘子嫁入武安公府的日子。 嫁去公府前一天的晚上,贺老夫人勉为其难见了这个不讨喜的孙女,并且强硬地给她塞了四个美婢,命令她要好生做个贤妻良母,侍奉公爷,并且不能善妒,最重要的是,嫁去公府也不能忘了伯府,更不能忘了她怀才不遇的两个伯父。 玲珑看着那四个美婢,嗤笑:“送几个庸脂俗粉来做什么,你不会真的以为我很看重这个娘家吧?” 老夫人拉着一张脸,她不敢承认自己心底是有些怕玲珑的,哪怕这孙女全程带笑:“别忘了你姓贺!” 玲珑似笑非笑:“我心情好的时候,与你勾心斗角玩玩宅斗,是可以的,但我现在心情并不怎么好,所以老不死的,你最好不要惹我。” 她就当着下人的面,堂而皇之的称呼贺老夫人为“老不死”,贺老夫人瞪大了眼,不敢相信七娘子竟真的如此胆大包天:“你是不是以为明天你就要嫁人,老身便奈何不了你!”她别的不多,孙女多得是! “那你倒是奈何给我看看?”玲珑嘲笑道,“光是嘴巴上厉害谁不会?” 说完,她靠近老夫人,在离贺老夫人耳朵还有一点距离时停了下来,声音甜如蜜糖:“祖母,那绝子药做的甜汤,好不好喝呀?” 贺老夫人瞳孔皱缩! 玲珑笑着道:“不过祖母肯定是没关系的,横竖这把年纪了也不会老蚌生珠,总比你当初下给我亲祖母的时候好多了呢。” 她那亲祖母运气好,被下了绝子药还怀了贺四爷,只可惜也正因如此,贺四爷打娘胎带着病,后来也英年早逝,真要追究起来,源头都是这个老不死的东西。 贺老夫人宛如见鬼一般瞪着她,手指头颤啊颤一句话说不出来,玲珑安抚地拍着她的心口,一副最孝顺孙女的口吻:“祖母放心,这承恩伯府,我会让你活到亲眼看着它灭亡的,虽然叫你老不死,但不会真的让你死呢。” 她是说真的! 她真的要毁了承恩伯府! 贺老夫人想大吼,叫人把玲珑抓起来,可喉咙口却像是卡了痰,哼哧半天,到底是一句话没能说出来,最后翻了个白眼厥了过去! 场面顿时一片混乱,然而玲珑不为所动。 第二日嫁人,她也不要伯府的堂兄弟背出去,甚至连妆容都不化,直接穿了嫁衣,自己上轿子,除却裘妈妈与春花,一个伯府的人都没带,敷衍的不行——武安公敷衍她,又有什么资格要她认真? 理所当然的是,武安公并没有归来,所以拜堂的时候仅有新娘子一人,瞧着怪冷清的,实在是令人唏嘘。 嫁妆还没拿回来,玲珑并不着急,甚至她连拜堂都没拜,完全就是穿了个嫁衣从伯府到了公府而已。 回了新房,她便将嫁衣脱下,公府派来伺候她的是个瘦削的妈妈,一张嘴就是老阴阳人了,“夫人这样不大好吧,虽说公爷不在,可夫人该做的还是要做不是?这……” “聒噪。” 玲珑淡淡地吐出两个字。 裘妈妈跟她久了,也知道该怎么伺候,她这位主子,唯我独尊,任性妄为,最不喜欢旁人对她出言不逊,要所有人都匍匐在地跪拜她,向她臣服。 你不服?行啊,你不服你上呗,看你能活几个喘气就完事儿了。 于是她上前拽住那瘦削妈妈,啪啪啪就是一轮大嘴巴子,把那妈妈及房里其他下人都打懵了。裘妈妈膀大腰圆,一脚蹬在这瘦削妈妈心口,把人踹了老远,才叉着腰道:“不过是个奴才,怎么在我家主子面前说话的?你既不知道什么是主什么是奴,那我今日就好好教教你!” 玲珑全程言笑晏晏,坐在桌边单手托腮,对裘妈妈的机灵感到非常满意。 春花讨好地凑在她边上:“主子,您可别跟这些下贱的人一般见识,他们有眼不识泰山,奴婢帮您教训她们!” 说着也跟过去,拽住那被打懵了的瘦削妈妈,又是掐又是拧,彻底施展出过去虐待七娘子的本事,那瘦削妈妈被收拾的哭爹喊娘,“你们还愣着干什么!还不帮我把这两个疯子摁住!” 周围的婢子们正待一拥而上,却听那位新夫人清冷又柔和的声音:“谁敢?” 一瞬间,连灵魂都卑微地开始颤抖,身体不听使唤,哗啦啦跪了一地。 瘦削妈妈万万没想到,下马威没给成,自己反倒被收拾了一顿,这新夫人是怎么回事?她惊恐地看着玲珑,玲珑仍旧单手托着腮:“我可是个很随和的人,给你两个选择。” 裘妈妈啪的又甩了这瘦削妈妈一个嘴巴子,凶神恶煞道:“听到我家主子的话没有!” 这瘦削妈妈也是个人精,眼下形势没人强,原以为新夫人好拿捏,没想到是个如此厉害且心狠手辣的,她也是能屈能伸,立刻跪下来:“老奴知罪!老奴知罪!求夫人网开一面,老奴必定誓死为夫人效劳——” “那就记住第一件事。”春花狐假虎威道。“我们家主子不喜欢被叫其他称呼,请称她为主子。” “是、是!主子!主子!” 玲珑扫了一圈屋内其他人,懒洋洋道:“你们呢?有意见可要快些提出来,否则错过这个机会,就别怪我不讲道理了。” 她生得如此绝美,瞧着也是袅娜纤细,却令人畏惧不已,裘妈妈与春花连忙跪下,带头喊起来:“誓死为主子效劳——” 这一喊,带动了其他人,玲珑的心情总算是好了一些。 贺大娘子认为公府是龙潭虎穴? 可别闹了,这地方,怎么配称得上龙潭——龙从来不生于潭水,龙生于海,这种地方,再怎么蹦跶的厉害,也不过是个小虾米罢了。贺大娘子自己是废物,千万别以为旁人跟她一样也是个废物。 893|第八十片龙鳞(三) 第八十片龙鳞(三) 虽然房里的下人都宣誓效忠,可玲珑是那种你说效忠她就会信的人吗? 所以这群人全部被赶出去罚跪了。 公府的积雪倒是打扫的很干净, 但青石板地面被雪水浸湿过后格外地冰冷, 稍微体弱一点的人跪上个一时半会,怕是都要去了半条命, 更别提这群主子不在府内便做大的奴才, 一个个养得,比寻常人家的大户小姐还娇贵,这跪了没一会儿, 便已是摇摇欲坠, 有些个甚至直接一头栽倒在地。 这时, 便是裘妈妈与春花的舞台了。 两人轮流拿着藤条, 谁敢乱动就抽谁,谁跪得不好看就抽谁!呵,想当初她们两人被主子收拾的,先是被火烧,又是跪在冰天雪地里, 还不被允许睡觉,再看看眼前这群人,就好像看到了曾经的自己, 心里顿时充满恶意, 想叫这些人把自己受过的苦楚也给受上一遍! 因此两人还商量着换班呢, 我来守上半夜,你去守下半夜,正好也能在门外候着听差, 免得主子叫唤却来不及。 这群跪在地上的倒是想爬起来,可不知为何,两股战战,心里发虚,只好想着,新夫人瞧着年岁不大,应当也不狠心,毕竟他们都是公府的老人了,新夫人日后想要在公府站稳脚跟,少不得他们,应当要收买人心,所以这估计只是个下马威,跪一会儿就好了。 但他们错了。 玲珑从来不缺鞍前马后的奴才。 她不仅没有让他们起来,甚至一觉睡到了第二天中午,跪在院子里的人经历了一夜寒风吹,早已面色惨白嘴唇发紫,然而无论是裘妈妈还是春花,都一个赛过一个的恶毒,愣是把平时从主子那受的气,全都发泄在这些人身上。 主子她们是不敢有任何不敬的想法的,可这些人,她们不怕! 春花进去服侍了玲珑起床换衣,外头的这些人终于被允许进去了,这回再见那语笑嫣然的新夫人,再没人敢不把她放在眼里。 玲珑一边等着午膳,一边慢悠悠道:“奴才这种东西,从来都是一抓一大把,没有用处就没有活着的资格,明白么?” 以为首那瘦削妈妈带头的奴才们顿时磕起头来,全然没了昨天晚上新婚之夜时嚣张与看好戏的态度。 所以你看,拳头还真是硬道理。 玲珑让他们各自回去休整,弄干净了再回来伺候,那瘦削妈妈姓蔡,从武安幼时便伺候在公府,因此权力很大,听她话的人也多。 等蔡妈妈回去洗了澡换了衣裳,那是连眼睛都不敢眨,便又跑回了玲珑身边,却见玲珑坐在桌前,看着那一桌饭菜,没有说话,微微眯着眼睛,一瞧,便是心情不好的模样。 蔡妈妈再往桌上看,心里一咯噔! 这、这青菜豆腐的,也太糊弄了!午膳只有三个菜不说,还、还炒得颜色发黄,尤其是那盘炖豆腐,豆腐全烂了……蔡妈妈战战兢兢地朝玲珑看去,果然,那张美得惊人的小脸儿上,已是一丝笑容都没了。 糊涂啊!糊涂啊!这是谁如此糊涂! 她倒给忘了,这公府又有谁真正把新夫人放在眼里?且不说新夫人出身不如公府,就说府里那小公爷与小县主,那可是公爷的亲生儿女,公爷都没回来呢,谁能保证这位新夫人会受宠?就算受宠,又能否有孕?就算有孕,又能否生下男胎? 综上所述,自然是听从小公爷与小县主的话最重要,在这公府,只要讨好了这两个小祖宗,你都能横着走! 玲珑问:“蔡妈妈,是吧?” 蔡妈妈连忙应:“老奴在。” “你说说看,这可怎么办呢。”玲珑叹了口气,一副非常忧愁非常难过的样子,“我的肚子饿得咕噜噜叫,却叫我吃这样的食物……你不觉得我很可怜吗?” 裘妈妈跟春花眼观鼻鼻观心,大气不敢喘一下,跟了玲珑这么久,她们算是明白了,当主子脸上没带笑,口气却如此轻柔时,一般代表有人要倒霉了。 至于谁倒霉,管她俩啥事!这种时候只要不说话就成!别人的死活她们才不管呢! 蔡妈妈支支吾吾了半天:“这、这、这……要、要不,老奴帮您去厨房瞧瞧?” “好啊。”玲珑应得很快,“那就麻烦蔡妈妈了,记得,把厨子带过来给我看看。” 蔡妈妈哆哆嗦嗦的去了,大概过了半柱香,身后跟了个肥胖的中年男子,那男子很敷衍地跟玲珑请安:“小人见过夫人——” 这礼行的是真的很敷衍,因为他连腿都没弯下去。 裘妈妈上去就是一棍子!只听咔嚓一声骨头碎裂的响动,这厨子惨叫一声,匍匐在了地上。这声惨叫叫得人心里发慌,蔡妈妈吓得差点儿尿了裤子,才知道昨天自己挨一顿揍那是手下留情了,至少没伤筋动骨的不是? “这样才对嘛。”玲珑赞赏地看了裘妈妈一眼,裘妈妈得了主子赏,也很得意,抱着棍子虚张声势:“狗东西!怎么跟我们主子说话的!礼数既然不周全,那老婆子我今日就好好教教你!” “你、你敢!你敢打断我的腿!”那厨子痛怒交加,对着玲珑吼。 春花上去就是啪啪啪啪一顿大嘴巴子:“给我放尊重一点!” 玲珑任由他怒吼痛骂,直到这厨子被揍到受不了了,她才看向桌上那三盘看起来就让人冒酸水的菜。“这菜我觉着你做得还不错,便赏你了,蔡妈妈?” 蔡妈妈立刻领会了新主子的意思,让另外两个婢子把厨子摁住,掰开嘴,愣是将那三盘卖相极差味道更差的菜,全都灌进了厨子嘴里——这厨子成日在公府养尊处优,吃得嘴都刁了,这样的食物根本咽不下去,一时间是涕泪横流挣扎不休,但到底是蔡妈妈棋高一着,硬是给全部灌了进去。 玲珑满是新奇地看着眼前这一幕,像是在观赏一出很有趣的戏,蔡妈妈也好,厨子也好,都是这戏中人物,令人发笑。 “我若是没记错,这人不是家生子?” “回主子,是的,这王厨子乃是小公爷喜欢,从外头带回来的,因其手艺不错,才叫他成了府里的大厨。”蔡妈妈恭敬回答。 玲珑便道:“这怎么能行呢,不是家生子,没有卖身契,留在府中岂不是很不安全?这样吧,两个选择,二选一。” 王厨子已被折磨的精疲力尽,断腿疼得要命,玲珑道:“我还没尝过你做的菜,须得好好尝尝,若是做得好,这条命就先留着,若是做得不好……再做出这三盘菜的模样……嘻嘻。” 这尾音笑得在场众人都是狠狠一抖。 接下来,王厨子又被送回厨房,拖着钻心疼的断腿,发挥毕生的厨艺,绞尽脑汁做了一桌子菜,玲珑品尝的时候,他便跪在地上等候,再不敢像先前那样嚣张了。 跪着跪着,眼前突然多出一张空白的身契,裘妈妈凶神恶煞地问:“问你签不签!不签便去死!” 因着厨艺高超,王厨子一直没签身契,他还想着哪一日出府,去娶个婆娘生个娃娃过日子,攒够了家底就走,结果没想到却遇到玲珑这么个煞星,心知自己的命此刻便攥在人家手中,王厨子含泪签了卖身契,紧接着,玲珑对他的态度瞬间转变,不说轻声细语,面上也是带笑了。 有价值的人才能活下去——王厨子深深记住了这句话,从此之后,他就拼命钻研厨艺,想讨新夫人开心,否则自己的小命便要没了! 解决完了伺候的人与伙食问题,玲珑轻松很多,她问蔡妈妈:“公府的中馈,现在由谁掌管?” 蔡妈妈迟疑了一下,才道:“是……陆姑娘。” “陆姑娘?”玲珑茫然了几秒钟。蔡妈妈瞧出她是不记得此人是谁,连忙回答,“就是、就是先夫人的妹妹,因着先夫人只有这一个胞妹,当年先夫人去时,便求公爷给胞妹一个容身之地,因此这陆姑娘便留在了公府,不过公爷跟陆姑娘可是一点关系都没有!” 玲珑根本不关心武安公跟那陆姑娘有什么关系,她还想把亲娘的嫁妆从承恩伯府拿回来呢,这公府上下她也要收拾的服服帖帖,“那行,你就替我跑一趟,从陆姑娘那儿,把府里的钥匙啊印章啊,全都给我拿过来。” 蔡妈妈一下就傻眼了:“啊?” “啊什么啊?”玲珑问,“这是证明你有价值的时候,若是你做不到,便别怪我不要你了。” 她笑意盈盈的模样美极了,只可惜也绝情极了,眼中的天真都是对生死的蔑视,一个蔡妈妈,如果不能为她创造价值,就完全没有活着的必要。 蔡妈妈连声道:“老奴可以!老奴必定不负主子的吩咐!” 玲珑冲她笑:“那就好,快去吧。” 蔡妈妈一走,裘妈妈便嘀咕道:“主子,老奴觉得那陆姑娘必定不是省油的灯。既然她执掌公府中馈,那昨日的婚宴为何如此敷衍?来伺候主子的下人也一个个眼睛长在头顶,她定然是故意的!” 玲珑剥着橘子,漫不经心:“故意便故意的吧,横竖我是会报复回去的。” 裘妈妈打了个哆嗦,顺便在心底为那位陆姑娘点了个蜡,她这位主子,可不管你是什么身份,只要惹着了她,那绝对是只有跪下求饶的份儿,这滋味她可尝得够多了,也特别希望旁人也能尝一尝。哎你说,这世上真有主子这样的小娘子呢,也不知是不是什么神仙下凡,不然怎么就如此能耐? 蔡妈妈鼻青脸肿遍体鳞伤的回来了,并且没能完成玲珑的要求。 看着眼前这涕泪纵横的猪头脸,玲珑脸上的笑容也慢慢消失,“哦?你是说,小公爷跟小县主也在陆姑娘那,他们不许你拿走钥匙跟印章,还命人把你狠狠打了一顿,是么?” 蔡妈妈连连磕头称是。 玲珑长长一叹:“看样子,你是真的当我很好骗了。” 蔡妈妈心里发慌,抬头去瞧,只见那位看自己很不顺眼的裘妈妈以及名□□花的婢子,此时都露出了幸灾乐祸的表情,她们为何幸灾乐祸?难道、难道她们知道她是跟那边串通一气来说的谎? 玲珑懒得跟蔡妈妈废话,不懂得效忠的人同样对她而言没有价值:“拉下去,割了她的舌头,我再也不想听见这个人说话了。” 蔡妈妈顿时瞪大了眼,裘妈妈一声令下,便有人过来拽她,随后外头传出一声惨叫,不多久,裘妈妈拿了个盒子过来,恭恭敬敬地递给玲珑,玲珑微微一笑:“走,咱们也去拜会一下那位陆姑娘。” 此时此刻,陆姑娘的院子里,小公爷与小县主也在,他们自幼没了娘,姨母便宛如生母,两人都非常喜欢陆姑娘,此时正得意洋洋:“蔡妈妈可是父亲的人,谅那贱人也不敢对蔡妈妈如何!” 陆姑娘摇摇头,温柔地擦去小公爷嘴角的糕点碎屑,“不可以把这样的话挂在嘴边,那毕竟是你们的继母,心里可以不喜欢,面上的尊重却不能少,否则传出去,要叫人说闲话的。” “她就是贱人!”小县主尖着嗓子喊,“我不要她当我娘!我要姨母当我娘!” 陆姑娘眉宇间透出忧愁之色,她又哪里有那个福气呢?只盼着姐夫心里能有自己的一点位置便可以了。只要小公爷小县主站在自己这边,那继夫人便别想讨着好! 外面突然传来一阵嘈杂。 “不行!你不能进去!” “站住!你再往前走的话,我们便不客气了!” 随后又是一阵乒乓不绝,房门叫人一脚踹开,陆姑娘的心七上八下,只瞧见门口那如烈焰般娇艳欲滴的大美人。 “你就是陆茯苓?” 陆茯苓心中一惊:“你是……” “大胆!见到主子还敢不行礼!”裘妈妈怒斥,上去就要摁住陆茯苓,陆茯苓身边的妈妈跟婢子也不是吃素的,奈何裘妈妈与春花那都是身经百战的老人了,能掐能拧能踹能打,两人硬是把陆茯苓身边的两个婢子一个妈妈压制的动弹不得。随后裘妈妈一脚踢在陆茯苓腿弯,陆茯苓惨叫一声,不由自主跪在了地上。 小公爷与小县主反应过来:“你这个贱人!来人!来人——” “来什么人啊。”玲珑问,“外头的人都跪着不敢动呢。” 她随手抓住两个小孩,把他们往边上一丢,然后朝他们的位子上一坐,俯视被摁在地上的陆茯苓:“就是你,让蔡妈妈来欺骗我?” 陆茯苓惊慌失措之余,迅速镇定下来:“这位想必便是新夫人吧?您误会了,我并没有与蔡妈妈说什么,而且我只是在公府寄住,若是您认为我与姐夫有什么,那真是大错特错,还请夫人——” “既然只是寄住,就把府里私库的钥匙跟印章都给我吧?春花,四处搜一搜,瞧瞧陆姑娘把东西都放哪儿了。” 春花中气十足道:“是!” 饶陆茯苓心中有一千一万个杀人不见血的点子,也比不上玲珑的简单粗暴。春花随意翻着东西,一边翻一边咋舌,这陆姑娘的房间,比她们主子的房间都富贵!这也是寄住?怕不是早把自己当成公府的女主人了! 最后她成功翻到了钥匙与印章,毕恭毕敬送到了玲珑身边。 玲珑让她继续拿着,对陆茯苓道:“陆姑娘不会介意吧?我这人就是性子直,不会拐弯抹角,既然如今我才是这公府的主子,公府也有了女主人,陆姑娘是不是该回自己家了啊?” 陆茯苓猛地睁大眼,不!她不回去!“我、我姐姐临去前交代了姐夫,这里就是我的家,我、我……” “这世上还当真有人被荣华富贵迷了眼,连爹娘家族都不认的人啊。”玲珑感慨,“陆姑娘真是品性高洁,令人钦佩。” 小公爷小郡主被婢子拉着,他们任性骄纵,又踢又踹又咬,婢子们总不能还手,小公爷一口咬在那婢子手腕上,下足了力气,婢子尖叫一声,下意识松开手,这小公爷便如一颗小炮弹直冲玲珑而来,嘴里还叫嚷着:“贱人!不许你欺负我姨母!我杀了你——” 然后就像是一只断线的风筝被踹了出去。 裘妈妈看着,咽了口口水,这、这可是小公爷啊……主子也敢踹?! “把他捆起来。” 被踹飞的小公爷面如金纸,口吐白沫,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玲珑这才继续微笑对着陆茯苓:“来,陆姑娘,咱们再来商量商量你回家的事儿吧?” 陆茯苓对小公爷小县主并无什么感情,只是需要拉拢这两个孩子才能在武安公面前刷好感度罢了,眼见金尊玉贵的小公爷这女人也敢踹,万一弄出个好歹,姐夫决不会放过她的! “啊对了,我还有礼物送给你。” 一个盒子被送上来,在玲珑的视线下,陆茯苓颤抖地打开,随即发出一声恐怖的尖叫:“啊——” 玲珑又让人把这盒子送给小公爷及小县主观赏,笑道:“这是那位蔡妈妈的舌头,因着她对我阳奉阴违,我寻思着她这舌头也没有留下来的必要了,你们说呢?嗯?” 小县主被吓得头皮发麻不停尖叫,小公爷也瞪大了眼,玲珑踹他那一脚只是身体疼痛,并没有造成多大的伤害,虽然如此,他却不懂,还以为自己已被那贱人害死了。 陆茯苓此刻是瑟瑟发抖,回去!回去便回去!待到姐夫回来,她再从长计议!这个女人根本就是个无法无天的疯子!她是个疯子! 说玲珑是疯子,她自己又忘了自己发怒时,是如何让人把用来出气的婢子活活打死了,好歹蔡妈妈还留了一条命不是? “记得帮陆姑娘收拾行李,可千万要小心。”玲珑竖起一根指头抵着红唇,巧笑倩兮,“千万别让陆姑娘拿错了。” 裘妈妈撸袖子:“主子您放心吧!” 先夫人出身书香世家,据说是意外与公爷定情,嫁入公府后肚皮也很争气,只可惜生女儿时难产而亡,临死前,求武安公帮忙照料一母同胞的妹妹,因为父亲已经另娶,继母面甜心苦,她担心妹妹没有好日子过。武安公重诺,陆茯苓便从此在公府住了下来,她生怕武安公再娶,便与小公爷小县主说了许多继母的可怕之处,谁知道皇帝忧心爱将无妻,还是给他寻了个妻子,陆茯苓心有不忿,又无力阻止,只好拉拢小公爷小县主,又刻意刁难玲珑,她执掌府中中馈,想对玲珑做手脚不要太简单。 哪知道这人如此凶狠,根本没有受到什么委屈,还这样咄咄逼人! 那蔡妈妈也是无用!连个女人都糊弄不了!活该被割了舌头! 陆茯苓……陆茯苓什么也没能带走,因为她当初来的时候也什么都没带来,甚至她身边的婢子都是在到了公府之后才有的。玲珑当然也不会善良到找马车送她,而陆家住在城西,离公府十万八千里! 陆茯苓怎么回去她才不管呢。 解决完了陆茯苓,拿到了钥匙与私章,玲珑才看向那两个小孩。 长得倒还算可爱,可惜一脸戾气,是玲珑最最最最讨厌的那种人类幼崽。 许是她盯着兄妹俩看的时间有点长,小县主结结巴巴道:“你、你想做什么?!我警告你!我跟哥哥可是父亲的孩子!你要是敢打骂我们,我、我就进宫找皇上告状!” 玲珑哦了一声:“我好怕。” 她那语气表情,都看不出哪里怕了。 治熊孩子嘛,她最拿手了。 为什么许多熊孩子都教不好呢?因为家人爱他们,会心疼,狠不下心——玲珑显然不是这种爱护孩子的长辈,她自己还是个孩子呢! 现在公府就是她的一言堂,她说一不二,没人敢反抗。 小公爷小郡主身边有个肖妈妈,据说是先夫人的乳母,先夫人去后,她便抚养这对兄妹。奈何她养孩子,便是一味的纵容娇惯,再加上陆茯苓有意引导,这对兄妹若是没有这显赫身份,怕是猫嫌狗厌活不过三天便叫人活活掐死。 小郡主曾有个很伶俐的手很巧的婢子,只因为那婢子不小心打碎了小郡主心爱的一个琉璃装饰,她便让人掰着那婢子的嘴,逼着对方活生生把碎琉璃吞到了肚子里,后来那婢子自然是死了。 小朋友嘴巴一张,什么稀奇古怪的惩罚都有,他们不觉着恶毒,因为他们是主子,主子惩罚奴才,那是天经地义的。 他们只要动动嘴,不喜欢的人便会立刻消失不见,像是蔡妈妈的舌头,他们还是头一回见呢! 894|第八十片龙鳞(四) 第八十片龙鳞(四) 兄妹俩满是戒备地盯着玲珑,不停呼喝身边的下人上去把玲珑抓住教训一顿, 可下人们哪里敢动?两个小孩子靠在一起, 若是不看他们脸上那狠毒的神色,说是被后妈欺负的小可怜, 那倒也是有人信的。 玲珑一步一步朝他们走近, 两人便一步一步后退,表情过于好笑,玲珑忍不住扬起嘴角:“想进宫去向皇上告状啊, 好啊, 不过, 那也得你们出得去才行, 小孩子就要有小孩子的样子,每天老老实实呆在家里,不要到处乱跑,安全最重要。” 虽然她的语气很柔和,听似一片好心, 但小孩子就是比较敏锐,察觉到眼前这个人对他们来说很危险,这种危险, 绝不只是闯了祸之后来自姨母和乳母看似严厉却无比软弱的批评, 而是真的……真的要收拾他们! 兄妹俩对视一眼, 齐刷刷往门外跑,奈何玲珑更快,一手一个提了起来, 小公爷还在空中蹬着腿儿想要踢这个坏女人两脚,结果却又被玲珑丢了出去,先前被踹的地方还疼着呢,如今屁股也没落得好。 小县主见哥哥这般惨,顿时吓得不敢乱动,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里满是泪花,可怜巴巴地看着玲珑,瞧着倒是有几分可爱,想必她的爹娘容貌都不差,否则也不会生出这般精致的小孩。 奈何脾性太讨人厌,玲珑一点都不喜欢这样的小孩。 她随手把小县主放下,这时听见一声凄厉的呼唤:“小公爷!小县主!” 随即从门外奔进来一个中年妇人,她看见倒在地上的小公爷,目眦欲裂,冲过去就把孩子抱起来,然后怒视玲珑:“夫人!虽说你是夫人!可小公爷乃是公爷的儿子,你怎敢如此待他!今儿个我便要去宫中问皇上评评理,这谁家的继夫人能这样公然虐待孩子!” 小公爷到了熟悉的乳母怀中,也呜呜哭起来,他显然是疼极了,活到了七岁,他还没受过这样的苦,从来都是他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哪有人敢反抗他? 裘妈妈冷笑一声,上去拽住那中年妇人,也就是先夫人的乳母,如今照顾小公爷跟小县主的肖妈妈。肖妈妈在府中说是半个主子也不为过,终日养尊处优,身娇肉贵,被裘妈妈一拽便踉跄着要倒地,紧接着裘妈妈展现出了自己扇嘴巴子的绝技,噼里啪啦对准肖妈妈的脸一顿抽,抽的肖妈妈晕头转向,脸颊红肿,甚至到了最后,还被抽掉了两颗大牙。 裘妈妈与春花虽然都不是什么好东西,但玲珑用着还挺趁手,两人这狗腿谄媚的劲儿,不需要玲珑说,她们便知道要怎么做。 裘妈妈不仅抽肖妈妈嘴巴子,还要放狠话:“进宫找皇上?成啊,那你先试试看,你出不出得去!” 这公府不说全部,也至少被主子收服了十之七八,虽然裘妈妈不懂主子到底有什么厉害之处,但她知道,违逆主子意愿的人都没有好下场,像蔡妈妈那般留着口气的已是大造化,如秋月,主子连自己的手都没脏,秋月便没了! 玲珑道:“原来这样就算是虐待孩子啦?那怎么办,我还有别的招儿呢。” 她不想以后这两个孩子成日在府中找事,扰她睡眠,所以势必要一击即中,叫他们再也不敢瞎胡闹,明白这世上不是普天之下皆你妈,谁都要惯着你捧着你,就算你身份高贵,在她面前一样白搭。 肖妈妈嘴都肿了,又被堵了帕子捆起来,随后玲珑看向小公爷与小县主,两个孩子见往日里护着自己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肖妈妈都被迅速制住,哪里还不明白这位继夫人根本不像姨母所说那样好欺负?姨母都被送走了! 最护着他们纵容他们的两个人都落了马,府里下人也好像更听继夫人的话,他们该怎么办?难道真的要被她害死吗?! 谁知玲珑只是看了他们一会儿,就让人把两个孩子分开,并关起来。 都说一等人不用教,二等人用嘴教,三等人用棍教,四等人教不会,显然这对兄妹属于三等人,需要狠狠吃一次苦头才知道该怎么做。 玲珑自认为很善良,像蔡妈妈秋月那样的东西,可以动手教训,然而小公爷小县主毕竟只是孩子,既然是孩子,当然不能放过。 于是她让人把兄妹俩分开,关进一间阴暗潮湿的小房子里,门窗从外面紧紧锁住,为了不让光线透进去,还用特别厚重的黑布罩住,连门缝窗缝都堵起来,这样的话,屋子里是全黑的,一点光亮都没有。 两个小孩便被丢了进去,不打不骂,只是关着,每日只给一顿饭,外面看守的人从始至终一言不发。 一开始,两人还有心思骂,兴许是知道玲珑不在,因此骂得十分难听,什么贱人蹄子的,也不知道是从哪儿学来的。 骂了一天,第二天开始,便没什么力气了,每日一餐饭,又只给小半碗,连点配菜都没有,再来半碗清水,小孩子根本没有那么多体力再去骂。 只撑了两天,便开始哭喊求饶,扒拉着门缝喊姨母喊肖妈妈喊爹爹,可惜无论喊谁,被呼唤的人都没有办法回应他们——陆茯苓被送回了陆家,肖妈妈自身难保,至于亲爹,还远在边关呢!小公爷七岁了,见亲爹的次数屈指可数,这府里的下人再尽心,照顾这两个主子,也只能是惯着纵着,没有人会想要他们好好上进长大。 就连宫里的皇帝,都非常纵容这两个骄纵的孩子,任他们闯出什么祸,都不放在心上,甚至为了这两个孩子还能委屈自己的儿女,得到这天底下最尊贵的人的宠爱,还有什么是他们做不出来的呢? 其实皇帝若是真心爱护武安公,又何必非为他选个伯府七娘子这样出身的姑娘做继夫人?武安公什么样的女子配不起? 又过了一天,兄妹俩总算是明白哭喊无望,至少他们喊的人都不会回应,他们若是想出去,得求把他们关进来的人。 小县主最识时务,哑着嗓子叫娘,玲珑听到的时候都笑了,这小姑娘倒是聪明,直接喊娘,可惜她并不想做这个便宜娘,白捡这么大俩孩子有什么用?给自己找麻烦罢了。 小县主身上漂亮的小裙子都脏了,她好几天没洗澡,饭也吃不饱,这里还黑漆漆的一点光都没有,她都不知道自己被关了多久,是不是都有一个月、半年?为什么时间过得这样慢?为什么她都求饶了,都喊继夫人娘了,继夫人却还是不肯把她放出去?难道继夫人真的想要把她活活关死在这里吗? 她怎么敢……爹爹不会放过她的!绝对不会!因为她是爹爹的女儿,爹爹最疼的就是她,所以…… 姨母是这样说的,她跟哥哥都是爹爹的骨肉,无论他们怎么胡闹怎么不懂事,爹爹都会原谅他们,可是,可是她连爹爹长什么模样都不记得了,上一次见到爹爹,听肖妈妈说,自己还在吃奶呢! 那爹爹真的会因为他们受罪了就惩罚继夫人吗?继夫人那么貌美,皇上也是这样,看到美人便什么都忘了,爹爹是不是也会这样? 那,那根本就没人疼她! 小县主哇哇大哭起来,她又怕又慌,原以为只要求饶便会得到原谅,可现在才知道这么做根本没有用,难道真的要死在这里了吗?她不想死…… 就在小县主已经彻底绝望的时候,房门被打开了,玲珑笑吟吟地走了进来,不在意她身上的脏污把她抱起来,摸了摸小县主被泪痕尘土弄脏的小脸,“好孩子,现在你知道错了吗?” 小县主神志不清,只觉得这个怀抱无比温暖又安全,她下意识地抱紧了这个人的脖子,拼命往她怀里贴,娘……是娘吗? 她起生下来就没了娘,虽然姨母疼她,又听说姨母跟娘长得很像,但终究不是一个人,姨母也不会把她抱在怀里这样温柔安慰,小县主吸着鼻子,眼泪大颗大颗落下来,“对不起……呜呜……” 裘妈妈在边上亦步亦趋地跟着,心想主子真是狠得下心,其实小县主这性子也不是掰不过来,只是她身份高贵,谁敢这样对她?都是巴不得把她养得再骄纵一些、再胡闹一些的,主子却真把人关在黑屋子里足足五天……五岁的小女孩,怕是魂都要吓飞了。 这时候再温柔一些,便能让极度缺乏安全感的小女孩瞬间把她当成唯一的依靠。 裘妈妈暗暗咽了口口水,娘咧,以前七娘子真是对她们手下留情了,若是从一开始便是这样的手段,承恩伯府还有老夫人什么事儿啊! 玲珑不嫌脏不嫌臭的把小县主抱到自己的院子里,下人备好了热水,蔡妈妈现在成了粗使婆子,在院子外头做些洒扫的活儿,她后悔不已,早知道继夫人这样凶残,她何必收了陆姑娘的好处?结果赔了夫人又折兵,若是早些对继夫人投诚,现在她也是继夫人身边的红人,还愁没有好前程?! 小县主哭累了,被玲珑解开衣服放进浴桶时,她下意识睁大眼睛,望见玲珑,竟生出一股依赖,两只小手抱住她的手,巴巴地喊:“……娘。” 玲珑用指头碰了碰她的小脸,微微一笑:“乖。” 春花都看傻了,她不懂怎么就把小县主关了五天小黑屋,这孩子突然就变得这么乖,这么依赖主子。瞧着主子心情颇好,春花便小心翼翼地问了出来。 “人会在极度危险绝望的情况下,对解救自己的人产生爱慕心理,当自己的生死掌握在别人手中,濒临死亡又被放过,他们会非常感激,并对对方产生依赖与好感,甚至会反过来帮助胁迫自己的人。”玲珑悠悠地说着,给小县主洗着澡,不过她显然没有伺候过人,与其说是给小县主洗澡,不如说是在玩一个人形玩具。“用几千年后的话来讲,就是斯德哥尔摩症候群。” 春花自然听不懂,眼睛都成了蚊香状,玲珑也没指望她能听懂。 她甩开手里的水珠,玩够了,让其他婢子来给小县主洗澡,结果小姑娘反应非常激烈,除了玲珑不许任何人靠近,眼巴巴地看着她。 玲珑弯腰,对她说:“要听话,否则我便不要你了。” 小县主瑟瑟发抖,只好被迫接受婢子的伺候,洗干净后,换上柔软的新衣服,绞干头发,她便要跑到玲珑身前,冲玲珑张开双臂。 玲珑把她抱到腿上,把筷子给她,让她自己吃。 肖妈妈娇惯两个孩子,一个七岁一个五岁,都连筷子还不大会拿,喝个水都要人喂。 小县主的筷子使得十分笨拙,磕磕绊绊地吃了些东西,便抱着玲珑的腰睡去了。 比起没什么骨气的小县主,小公爷显然更熊一点,直到被关的第七天,才开始喊玲珑,被放出来后,虽然人整个瘦了一大圈,但精神却还不错,一双眼睛格外的亮,也不敢熊了,老老实实的,看到妹妹已经彻底叛变,小公爷暗暗握紧了拳头。 他听说过忍辱负重的故事,自认为自己便如故事的主人公一般,等他入了宫,见了皇上,或是等爹爹回来,他一定要这个女人付出代价!绝对不会饶了她!绝对不会! “那你打算怎么不饶我啊?” 当然是把她赶出去!再狠狠打她一顿板子! 等一下! 他根本没有说话……小公爷反射性双手捂嘴,以为自己不小心把心里话说了出来,一抬头,瞧见玲珑正对他笑:“没有哦,你没有说出来,只是我知道你在想什么。” 小公爷:!!! “只是把我赶出去,再打几个板子就满足了吗?”玲珑逗着怀里的小县主,小姑娘自打被关了之后放出来,就每天跟个小尾巴一样跟着她,“不想挖了我的眼睛,拔了我的舌头,再割了我的□□着我自己吃下去?你的手段仅只于此?就这?” 小公爷呆呆地看着她,玲珑微微一笑,“把人带上来。” 很快,五花大绑的肖妈妈就被人丢到了屋子中间,由于鼻青脸肿外加嘴里塞着布团,她瞧见了小公爷也只是哼哼不停,说出来的话一个字也听不懂。 肖妈妈是亲手把小公爷小县主带大的,可以说肖妈妈在他们心中的地位比亲爹都要高,连姨母也比不过!但现在小县主依赖的对象已经换了个人,小公爷心疼肖妈妈,见肖妈妈被人欺负成这样,凶狠地瞪向玲珑,玲珑被这小兽般的眼神瞪着,不痛不痒,甚至还有点想笑。 “你是不是以为,肖妈妈跟你的姨母都很疼你,把你当成自己亲生的孙子与孩子?” 小公爷没说话,眼神却透露着难道不是? 玲珑摇摇头:“小孩子就是小孩子,天真起来还真是麻烦。” 她真诚地询问七岁的小公爷:“请问你的姨母都快二十岁了,却还寄住在公府不曾嫁人,这是为什么?难道,是太疼爱你们兄妹,所以打算一辈子不嫁人陪着你们?” 小公爷虽然性情暴戾,却不是没长脑子,但他显然信人唯亲,对说陆茯苓坏话的玲珑怒目而视。 “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你的父亲虽远在边关,却为你们兄妹二人精挑细选了教授你们的先生与师父,连同你们身边伺候的下人也是如此,这些人……现在都在哪儿呀?” 玲珑早已把公府摸了个清清楚楚。 武安公身负重任,不能陪伴儿女左右,但生怕儿女性子歪了,为他们准备的先生也好下人也好,都是他再三考核过决定的人选,可说来也奇怪,这些人到现在一个也不剩,先生们被赶了出去,不讨喜的下人们也都被发卖,再不就是被赶到了庄子上,剩下留在兄妹俩身边的,都是会无条件纵容他们,兄妹俩杀人也会递刀的那种。 小公爷自然还记得那几位先生,因为自己不服管教,甚至敢对自己来硬的,他能受这气吗?!好在有姨母跟肖妈妈为他出主意,每个先生最后都被他赶了出去,不过有个特别固执的,害得他只好去宫里找皇上,才把人给撵走,事后皇上还夸他聪明伶俐呢! 怎么到了这个女人嘴里,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是吧,都没了吧,留在你们身边的,只有一群煽风点火唯恐天下不乱的家伙。”玲珑很遗憾地看着小公爷,“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呢?这得问问肖妈妈。” 她随手丢了桌上的核桃,砸到肖妈妈脸上,肖妈妈唔唔不止,神色惊惶。 陆茯苓想要成为公府的女主人,这点是毋庸置疑的事情,否则怎么会这个年纪还不嫁人?两个孩子她要拉拢,却又不愿意真的见他们好,日后她嫁给公爷,也是要为公爷生儿育女的,若是这兄妹俩都学好了,她的孩子又算什么?自然是要提前为自己打算,一方面做好人,一方面又把两个孩子引导成无药可救的模样,待到公爷回京,也只会认为这两个孩子本性恶劣,不会再把小公爷当作自己的继承人。 而肖妈妈则想得更简单一些,陆茯苓这样的手段心机,她若是不顺着,自己的荣华富贵又从哪来?因此早在陆茯苓住进公府不久,她便主动向陆茯苓投诚——与其日后有了继夫人,还不如助力陆茯苓。 她们不着痕迹地影响着两个年纪不大的孩子,告诉他们,只要他们不高兴,不管是谁都能收拾!惹了他们的人,只打板子怎么可以?必须割了舌头打断腿再发卖掉! 连带着兄妹俩身边伺候的下人,也都如此,于是两个孩子愈发暴戾任性,不把别人放在眼里,陆茯苓总是会用温和语气勾起他们心底的戾气——小时便是如此,性子一旦养成,待到长大,定然要闯出大祸。 这世上哪有女子会心甘情愿善待前面留下来的孩子?谁乐意做继母?谁会真心实意对不是自己生得孩子视如己出?谁能舍得把这滔天的富贵拱手让人?! 陆茯苓自然是不愿意的。 肖妈妈此时视玲珑为恶魔,陆姑娘已是一等一的厉害,没想到这位继夫人更狠!自己全家老小的生死都掌握在人家手中,肖妈妈怎么可能会为陆茯苓遮掩? 只是她把自己塑造成了被逼无奈的形象,她其实也不想这么对自己养大的两个孩子,只是陆茯苓太恶毒太贪婪,她也是没有办法才受到陆茯苓的胁迫,说着说着便落下泪来:“我是先夫人的乳母,小公爷小县主,那都是我的心头肉啊!只恨陆茯苓赶尽杀绝,拿我家人的性命做要挟,这几年我寝食难安,日后到了地下,我都不知该有何脸面去见我的小姐!” 哭得那叫一个真情流露,玲珑觉得这演技简直秒杀一众现代演员,眼看小公爷都要被打动,玲珑拍了拍手。 裘妈妈上前一步,面露嘲讽:“瞧肖妈妈这话说的,把自己摘的干干净净清清白白,若说陆茯苓拿你家人的性命做要挟,敢问这几年,肖妈妈家置办了三处宅子,京郊还买了个庄子,家里几个儿子都三妻四妾有人伺候过上了神仙日子——这要挟,还有这样要挟的啊?” 说完,将手中的地契等东西通通丢到肖妈妈脸上! 肖妈妈嘴唇抖个不停,眼神闪躲,显然没想到玲珑神通广大到这个地步,被人查了个一清二楚! 小公爷再傻,也听出肖妈妈满嘴谎言,他到底年纪不大,才七岁,最最信任的两个人都是骗他的,把他跟妹妹当猴耍,心中恨极,上去便用脚去踹肖妈妈的嘴,直把那张满是谎话的嘴踹得鲜血淋漓,然后看到血,他又呆住,半晌,一屁股坐到地上,嚎啕大哭起来。 小县主一直在玲珑怀里玩,听到哥哥哭了,挣扎着要下去。 玲珑松开手,她便跑到小公爷身边,抱住了哥哥。 895|第八十片龙鳞(五) 第八十片龙鳞(五) 两个小的抱在一起哭,肖妈妈满嘴是血的倒在地上哭, 然而屋子里没有人同情她, 就连偷奸耍滑习惯的裘妈妈跟春花,都在心底痛骂这个老不死。能成为主子身边最得用的人是多好的前程啊!这老不死的却钻进了钱眼儿里, 做奴才没有个做奴才的样子, 那小公爷与小县主才多大点岁数,她便跟旁人合起伙来算计人,真是个黑心肝的! 奴大欺主, 肖妈妈仗着是先夫人的陪嫁乳母, 武安公又常年在外, 先夫人一去, 两个孩子都依赖她,她可不就是呼风唤雨么?但就这富贵还不够,她还想要以后公府有了女主人,自己能继续过上好日子。 裘妈妈心中痛骂肖妈妈,其实羡慕地要死, 当然,这点羡慕在看到肖妈妈的下场时就烟消云散了,不过这不妨碍她跟主子落井下石:“主子, 您看这肖妈妈, 她只是个奴才, 便是有姓陆的小贱蹄子与她合谋,姓陆的也是寄住在国公府,这二人定然是中饱私囊, 吞了公府许多银子!老奴以为,定要严惩!” 之前把钥匙与印章都从陆茯苓那抢了过来,玲珑随手翻翻就把账本看得差不多了,哪儿偷账漏账,哪儿做了手脚,她全给标了出来。公府铺子颇多,一共有五个大掌柜负责,只是武安公常年不在京中,难免有些人心思浮动,与公府里的人沆瀣一气,否则,肖妈妈家里哪来那样好的几栋宅子? 她是家生子出身,按说生出来的孩子也该是奴才,可肖妈妈的儿子们却在外头吃香喝辣三妻四妾,过上了老爷生活,连奴籍都消了!这里头定然有陆茯苓的手笔,不过陆茯苓为了牵制肖妈妈,肖妈妈的卖身契还在公府呢。 “成吧,择日不如撞日,撞日不如今日,派人去把掌柜们传唤来吧。”玲珑命令道,“对了,公府怎么没有管家?” 一个之前伺候陆茯苓,如今却已对玲珑俯首称臣的妈妈恭恭敬敬答道:“回主子,本来也是有的,薛管家乃是公爷小时便在府中伺候的,只是性子过于耿直,不为陆茯苓与肖妈妈所容,因此被她们寻了个由头,说他手脚不干净,给撵走了,如今老奴也不知他身在何处。” 玲珑想了想,吩咐人:“去找,找不到就别回来了。” 她连下命令都是死命令,吩咐下去的事情必须做到,做不到就等于没有价值,没有价值的奴才没有存活的资格,这是整个公府上下都知道的事,连陆姑娘都被收拾走了,小公爷小县主也是对继夫人服服帖帖,他们这些奴才能干什么?自然是把主子吩咐下来的事做得尽善尽美,因此打玲珑嫁进来后,公府呈现出了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 公府的奴才们虽然对玲珑俯首帖耳,可外头那些个负责为公府打理铺子生意的掌柜们,就没这么老实了。 公府名下分别有钱庄、布庄、粮庄、酒楼、银楼五大连锁产业,几乎开遍了全国,负责打理生意的五个大掌柜,平日里也是人人敬仰追捧,公爷又不在,心自然便大了。那陆茯苓虽然管家,府中中馈倒是勉强还成,外头的生意却是一窍不通,被掌柜们糊弄了也不知,连账本里的问题都看不出来。 听说每年还要作为主子赏赐这些个掌柜,玲珑寻思着人家心底指不定怎么认为这是个傻逼呢,坑你钱你还要给我倒贴? 没那本事揽什么活儿呀。 按理说,五位大掌柜都在京中,便是与公府成对角线,骑马半个时辰也能赶到,但玲珑足足等了一个时辰,也没见人影。 屋子里所有人大气不敢喘一下,裘妈妈跟春花更是恨不得地上有条缝,叫她们钻进去,也好过面对主子的怒气! 小县主也乖乖巧巧坐在玲珑身边,她抱着哥哥哭过之后,便又回来黏着玲珑,因为屋子里气氛过于凝重,小县主不明白发生了什么,只本能感觉危险,而在这样的危险中,唯一能给她带来安全感的只有玲珑——哪怕这危险也是从她身上产生的。 去叫人的奴才战战兢兢地把几个大掌柜的推托之词告知玲珑,心知自己把差事办坏了,主子肯定要发落自己,只盼着能从轻发落。 小公爷也被洗干净换了衣服送出来,他此时不敢像平常一样大闹,毕竟能纵容他闹的人,一个已经被送走,另一个也被拖了出去。 玲珑不说话,就没人敢说话,屋子里安静地仿佛一根针掉在地上都清晰可闻,直到玲珑抬起头,拍了下手掌:“先让王厨子准备做饭吧,我饿了,吃完饭再说这些事好了。” 王厨子如今是绞尽脑汁费尽心思琢磨好吃的,生怕自己哪一道菜做得不好,叫主子厌烦。他虽然不讨喜,可这一手厨艺却是真真儿的,相当合玲珑的胃口,在这之前王厨子在府里那可嘚瑟了,除了小公爷小县主还有陆姑娘,旁人想吃一口他做的菜,难如登天! 大掌柜们敢给玲珑脸色看,却不敢真的不来,所以饭吃了一半,外头的奴才通报说大掌柜们到了。 “既然到了,先打一百个板子吧。”她轻飘飘地说,“打不死的再让他们来见我。” 那五个大掌柜志得意满地刚到院子里,便叫人拿住,他们怎么想得到这位继夫人如此凶悍,竟是二话不说抓了先打板子!本来他们都想好了推托之词来为难于她,可哪有人像她这样,直接动手的! 外头板子声噼里啪啦不绝,屋子里玲珑继续享受食物,小公爷脸色惨白地看了玲珑一眼,心想自己只是被关起来,若是也挨上一百个板子,怕是小命都要没了吧! 小县主则紧紧靠着玲珑。 直到他们细嚼慢咽吃完饭,玲珑才让人把没死的抬进来。 这些大掌柜养尊处优,一个个吃得脑满肠肥,细皮嫩肉,这一百个板子他们怎么受得住?其中一个人被活活打死,另外四个吓得毛骨悚然,大声求饶,奈何房里的主子却像是没听到一般,借着他们的哭喊求饶做背景音乐下饭呢! 熬过来的四个也被打得宛如一滩肉泥,拖进屋子里后趴在地上,连跪都跪不好。 这会儿什么想法都没了,他们再有本事,架不住人家是继夫人啊!只是这继夫人手段也太狠了些,原以为女人之间勾心斗角,不过是赶走陆姑娘,能把他们这些大掌柜如何?然而眼见黄掌柜被活活打死,四人才如梦初醒——再是什么大掌柜,他们也是人家的奴才! “几位,辛苦啦。” 玲珑一开口,先是表扬。 “哎呀,怎么只有四个人,不是说,有五个?” “回主子,执掌钱庄的黄掌柜没能挺过刑罚,已然断气了。” “晦气得很。”玲珑嗤笑一声,“收拾干净,顺便去黄掌柜家中,按照这个账本,把欠缺的银子全都给我收回来,少一文,我就剁你们一根手指头。” 领命的侍卫吓得头皮发麻:“是、是!” “怎么啦?”玲珑又恢复温柔的语气,询问地上趴着的四人,“你们害怕啦?这有什么好怕的,黄掌柜当了这么多年的大掌柜,光是家中小妾,便有二十几个,听说,上个月,刚纳了个十四岁的小姑娘?这黄掌柜兴趣可不一般啊,四十好几的人了,越来越喜欢小姑娘,啧啧啧。” 她摇摇头,“奴才就要有做奴才的样子,别弄错了位置才好,人家清清白白的小姑娘,进了黄掌柜的家,断了气,不也是破草席一包就扔了?瞧你们这德性,怕什么呀,没做亏心事,有什么好怕的?” 桌上的账本她随手拈来,“哦,瞧瞧这个,我倒是不知,什么样的贡米,要一千两银子一斤啊,贾掌柜?往年的账册我也瞧了,你好歹还敷衍一些,这几年,怎么着,是瞧着陆茯苓脑子不好使,连敷衍都如此敷衍?皇帝吃的贡米产自江南水乡,顶级的也不过一百两银子一斤,你可倒好,直接弄来了一千两银子一斤的贡米,敢问这剩下的九百两,去哪儿了?” 粮庄贾掌柜体似筛糠,身体上的剧痛都抵不过精神上的巨大恐惧。 “该不会,成了你家中那十进十出的宅子,成了你老娘过寿时那颗成年男子拳头大的明珠?” 贾掌柜已连话都说不出来,他万万没想到这一切继夫人都知道,当下被吓得白眼一翻,再加上身体剧痛,竟是晕了过去! 晕过去就没什么好说的了,拖下去,照样派人去抄他的家,什么房子明珠,都得收回来! “你……银楼钱掌柜,听说你进了一批玉石?这怎么这样呀,比市价翻了十倍,你也做了这些年的掌柜了,怎么,进批货都拿不准价?还是说,你是被骗了?若是被骗了,你还做什么掌柜呀,当乞丐去呀!” 布庄酒楼两位掌柜分别姓冯、姓陈,这两人倒是还可以,虽有些小私心,却无大动作,交上来的账本勉强也说得过去,只是他们跟随另外三人给玲珑下马威,玲珑当然也得还他们一顿板子。 “我喜欢身边的人都比较干净。”玲珑这样说,“沾过人命,太过贪婪,欲壑难填,这样的人散发着恶臭,我不喜欢。” 不喜欢的东西,不看到还好,看到了就想要毁灭。 冯掌柜陈掌柜见继夫人没有再点两人的名,心知自己虽称不上忠心耿耿,却也是尽心尽责,想必继夫人是要留着两人继续办差了,当下也不顾身上剧痛,拼命爬起来冲玲珑磕头,表明愿为夫人效犬马之劳。 狗腿子裘妈妈叉着腰道:“我们主子不喜欢被人叫夫人,若是认她为主,当称呼她为主子!” 二人连忙继续磕头,口称主子。 玲珑微微一笑,看向另外两个人,宛如在看两个死物。 紧接着,她处理掉了这两人,倒是没有像对黄掌柜那样活活打死,而是直接扔了出去任由他们自生自灭,毕竟这两人只贪财,对年幼的女孩子也没什么兴趣,打顿板子把银子全收缴回来,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她懒得管。 “对了。”玲珑想起一件事,“那些被黄掌柜弄死的小姑娘,记得让黄掌柜的家人挨个去守灵,可千万别忘了。” 家里小妾一个一个抬进来,一个一个死,她不信黄掌柜的爹娘妻儿不知此事,既然知道了还装作不知道,又享受了黄掌柜带来的滔天富贵,总得还人家点什么不是,守灵虽然没什么意义,但聊胜于无。 随后,玲珑提拔了另外三人接手做了新掌柜,至此,公府里里外外,都彻底掌控在她手中。 那位被赶走的薛管家,也被找了回来,老头儿今年都五十多了,因为他不是公府家生子,所以当初陆茯苓跟肖妈妈只能把他赶走,而没法对他做什么,再加上薛管家本也不姓薛,他是跟随老公爷的人,连姓都是跟着老公爷的,后来伤了腿,不能打仗,便进了公府当管家,曾娶过一个婆娘,可惜婆娘短命,早早便去了,薛管家再也没有续娶,由于无儿无女,他便安心留在公府,武安公不在府中,都是薛管家在,才使得公府上下运转正常。 然而他这个人性情刚直,最看不得那些勾心斗角的小心思,陆茯苓是什么样的人,他一眼便瞧出来,肖妈妈面上总是装得很好,对小公爷与小县主也是十分慈爱,薛管家每每叮嘱她一定要严格要求两个孩子,万万不能让他们走上歧路学坏了,肖妈妈嘴上答应,背地里却与陆茯苓联手,将薛管家赶走。 也是薛管家被赶走之后,肖妈妈才敢让自己家里人过那富贵日子呢!否则叫这老头儿知道了,非闹个天翻地覆! 小公爷与小县主也非常讨厌这个薛管家,他们兄妹俩想做什么,别人都是捧着的,惟独这薛管家,总是严词说教,不许这个不许那个,姨母都说了,他们才是公府的主子!怎么能被下人骑到头上? 但现在,小公爷得知姨母与肖妈妈都不是真心喜欢他跟妹妹,又得知薛管家被找了回来,一时间茫然不已——这世上还有人是真心喜爱他们的吗? 对此玲珑觉得很稀奇:“你觉得你有哪里讨人喜欢吗?” 小公爷:…… 玲珑毫不客气地扎他的心,完全不在意眼前的小朋友才只有七岁:“你看,你不乖,不听话,苛责下人,任性骄纵,满口污言秽语,连大字都不识几个,吵闹不休又霸道蛮横,一个不符你心意就发疯,别人对你恭恭敬敬,是因为你爹,你要是大街上的小孩子,早被人打死了。” 小公爷都被说哭了:“我、我难道就没有一点优点吗?” 玲珑决定民主一点,她挥挥手,进来一些奴才,“小公爷问你们他有什么优点,你们快想,只要能想出来一个,我便赏他二十两银子,这优点必须是由心而发,敢拿自己的脑袋做保证。” 小公爷到底还是小孩子呢,谁不喜欢被人夸?但他仔细想想,其实从没有人夸过他,便是姨母、肖妈妈,乃至于是宫里的皇上,都从未夸过他有什么优点。 他期待地望着站成一排的奴才们。 然后这期待慢慢变成了失落,因为过了这么久,居然都没有人说话的……大家都是面露为难,不夸吧,感觉不好,可夸吧,又着实想不出能有什么地方值得夸。 小公爷的优点?小公爷有啥优点? “给主子请安。” 是薛管家,他被找到的时候骨瘦如柴,患了重病,流浪在破庙里等着死亡降临,当初被赶出去时,陆茯苓与肖妈妈一文钱都没给,开始他还能自己打点零工养活自己,可随后犯了腿疾,便什么都做不成了。 原以为自己必死无疑,却又见到了公府的人,被接回来后,有大夫给自己看病,开了药,衣食无缺,薛管家重情重义,滴水之恩尚且要涌泉相报,更何况玲珑对他有救命之恩? 因此刚能下床,便强撑病体前来请安。 玲珑顺势睨了一眼裘妈妈跟春花,意思是让这两个东西好好跟人家薛管家学一学,人跟人之间怎么就差别那么大呢? 有薛管家在,公府许多事玲珑都不必亲自上手,她又帮薛管家寻了个品性老实正直,家中父母双亡的男孩做养子,这样的话,既可以有人给薛管家养老送终,也可以培养下一任的公府管家。那孩子薛管家已经见了,于是越发感激玲珑,若不是腿还疼着,他是一定要跪下来叩谢主子大恩的。 对于薛管家这样的人,玲珑总是有无尽耐心,态度也极好。 薛管家与她问了安,才看向小公爷,小公爷坐在那儿,面上满是委屈。陆茯苓被赶走,肖妈妈被处置,他和妹妹身边的下人也都被大换血,没有人刻意引导兄妹俩长歪,再加上有玲珑坐镇,小公爷眉眼间的戾气也是逐渐淡薄,他生得唇红齿白,宛如菩萨座下的小金童,不熊了,便显出几分可爱来。 没有人说得出小公爷的优点,薛管家却说:“小公爷聪明又孝顺,老奴还记得,公爷在府中时,常常教小公爷说话,小公爷听个两遍就会了!公爷入宫面圣,回府时,小公爷还会把自己喜爱的糕点留给公爷,可不是聪明又孝顺!” 小公爷一听,惊喜地睁大眼睛,略带些许羞涩地看向玲珑,意思是你瞧!我也是有优点的! 玲珑笑着对薛管家说:“这话可说着了,都说小时了了大未必佳,小公爷如今可是猫嫌狗厌人人喊打,也就你心里这滤镜一百层厚,看他什么都是好的。” 薛管家不懂滤镜是什么,但他觉得继夫人可比那陆姑娘好上一千一万倍,怕主子对小公爷没了好感,连忙道:“主子,小公爷小县主会长成今日这模样,与那陆茯苓肖妈妈脱不了干系!孩子年幼,是好是坏,全在大人一念之间,她们刻意养费两位小主子,还请主子明鉴啊!老公爷与公爷,那都是顶天立地的汉子,作为他们的子孙后代,小公爷与小县主也绝非根子就坏的人!” 他太激动,生怕玲珑从此放弃两个孩子,观这些日主子的言行举止,可见其宽宏仁义,大气磊落,绝不是陆茯苓那等面甜心苦之人,否则薛管家也不会求玲珑,毕竟继夫人日后也会有自己的孩子,怎么能要求她对先夫人留下的孩子视如己出呢? 小公爷听了,有些期待又有些紧张地看向玲珑,妹妹成日黏在她身边,这个继夫人好像总是有很多好玩的点子,孩童天性,小公爷在府中没有玩伴,外头也无甚朋友,看到妹妹与玲珑玩得开心,他其实也是很想加入的,只是不好意思,拉不下脸,怕人家拒绝。 玲珑冲小公爷招招手,小公爷忸怩了两下,还是朝她走了过去,他两岁的时候娘就死了,早就不记得娘的长相跟声音,以前他一直把姨母当娘,可姨母根本不是真心喜欢他,他、他也不喜欢姨母了! “只要你乖乖的,我可以和你一起玩。” 小公爷一听,仰起小脑袋瓜,握着小拳头:“我会乖!我很听话的!” 这倒是,他们兄妹二人虽然不把旁人的性命当回事,但对于之前深得他们信任的陆茯苓与肖妈妈,二人都是言听计从,从不违逆,兴许是从小兄妹俩在一起长大,却没有父母陪伴,小孩子的成长离不开爱,就像是植物离不开阳光空气和水,当他们得不到爱,便会下意识去寻找能够替代的人,陆茯苓便是借着这点,才把这两个骄纵的小孩玩得团团转,简直指哪儿打哪儿。 她一个快二十岁的姑娘,家里又不是没人,寄住在公府不走,真当外头没人说三道四?陆茯苓也不能闭门不出不是? 然而她在外头受了委屈被人讽刺,自己为了温柔贤淑的名声不敢如何,回来便拐弯抹角添油加醋地说与一对外甥听,是以每回都是这兄妹俩打头阵欺负人,传出去无数坏名声,惟独陆茯苓清清白白。 896|第八十片龙鳞(六) 第八十片龙鳞(六) 虽然嘴上说着要改,但性格已根深蒂固, 绝非一朝一夕便能改正之事。 首先, 谁家七岁、五岁的小孩子张嘴骂人就是贱人蹄子?他们是身份尊贵的小公爷小县主,按理说身边伺候的人都要精挑细选, 决不能有粗鄙之人, 偏偏却学了这么一口市井之语,骂起人来宛如那泼辣蛮横的村妇,实在是令人大跌眼镜。 在兄妹俩院子里伺候的奴才全部都被换了, 甭管多讨两个小孩欢心, 陆茯苓与肖妈妈在时没能为这俩小孩做一点事, 就都没有留下来的必要, 然后玲珑让薛管家去重新挑人,薛管家经过数日考察,才敲定了最终伺候小公爷与小县主的人选。 高门贵族,父亲向来都是撒手掌柜,教育儿女从来都是母亲的职责, 然而按照规矩,儿女又要住在自己的院子中,并不能与母亲太过亲近, 比起母亲, 他们身边伺候的婢子、乳母、小厮, 其实更容易影响到他们的人格成长。 小县主想住到玲珑院子里,小公爷见妹妹走了,他也想跟着, 反正玲珑的院子大,再住几十个小孩也住得开,不过要住玲珑的院子,就得听玲珑的话,那些个把兄妹俩带的满嘴污言秽语的奴才不在了,可这习惯已经养成,要改并不容易。 玲珑同他们约法三章:不许说脏话,不许发脾气,不许动手。 否则关小黑屋。 小黑屋的惩罚远比打屁股更可怕,小县主最先偎进玲珑怀里:“娘,我乖,我不说脏话,也不发脾气。” 小公爷有些羡慕地看着可以随意撒娇的妹妹,“我也可以。” “光是用嘴巴说,那谁都会,我得看看你们是不是真心的。” 兄妹俩不懂什么才叫“真心的”,直到从这日开始,他们常常遇到烦心事。比如说小公爷刚换上最喜欢的一套新衣裳,结果迎面就被一个不长眼的奴才不小心泼了水,小县主最爱的瓷娃娃,也被一个毛手毛脚的婢女给失手摔碎了,平时走在路上,拐个弯便被人撞倒,清晨起来肚子疼,偏偏伺候出恭的奴才怎么叫也不来……诸如此类的事情络绎不绝,大人兴许都无法忍受,更何况是两个小孩? 但这兄妹俩还真就忍住了! 就算再生气、再想发脾气,也都忍住了,小黑屋的可怕只是其中一个原因,更大的原因其实是玲珑。 和玲珑住在一起,跟以前是不一样的,姨母跟肖妈妈都不会陪着他们玩,她们是高高在上的大人,糊弄着小孩子,他们没有娘,不知道有娘该是什么样子,玲珑和姨母肖妈妈都不一样,她看起来很凶,其实脾气最好,只要不惹怒她,她是不会生气的。 哪怕是下雨天兄妹俩想要光着脚丫子去踩水坑玩,玲珑也是答应的。 弄得一身都是泥巴脏兮兮的也无所谓。 而在这之前,他们是“小公爷”、“小县主”,行事要注意自己的分寸与身份,但偏偏伺候他们的人,又总是有意无意地将他们朝错误的道路引——现在小公爷才觉得不对劲,为什么姨母不许自己玩泥巴,不许自己跟身份比自己低的小孩玩,却不管他骂脏话没教养呢? 姨母是真的不喜欢妹妹,也不喜欢自己。 意识到这件事的小公爷低落了好几天,很快便抛之脑后,因为玲珑让人在院子里弄了个很大的秋千,还给他们做了好多玩具,滑梯木马跷跷板,都是兄妹俩从没玩过的!小孩子的快乐来得如此简单,陆茯苓是谁?早已忘到了九霄云外。 回到陆家的陆茯苓这段日子可不好过,她没名没分的在公府住了这么多年,连自家都不想回,说没有私心谁信?外人看得清楚,若只是因为先夫人临终遗言,那到了十五岁及笄,便也该回到自己家中了,陆茯苓却一直在公府住着,这也就是武安公不在京中,要是在京中,小姨子跟姐夫可不算什么佳话,怕是要被人讽刺的。 陆家自然比不得公府富贵,先夫人能嫁给武安公,也是因为陆家式微,在一次宴会上,陆家大姑娘意外落水,周围又只有武安公在,被武安公救上来之后,为了保全她的名节,武安公才娶她为妻,不过二人聚少离多,感情其实并不算深厚,只是这世间最普通的一对夫妻罢了。 而因为武安公,陆家也扬眉吐气,奈何这大姑娘福分薄,年纪轻轻便去了,一开始陆茯苓留在公府,陆家人还乐见其成,觉着若是公爷娶了陆茯苓为继夫人也不错,谁知一年一年过去,公爷对陆茯苓全无他念,陆家人便盼着陆茯苓能早日回家,这样把她嫁出去,还能仗着武安公的势。 可陆茯苓却怎么也不肯回来,如今新的继夫人已经入了公府,她被人灰溜溜地赶回来,年纪又这样大了,还有什么价值! 陆父早已续娶,这后母过门的时候,陆家大姑娘也记事了,大抵世间没几个好的后母继父,陆家的这位也不例外,大姑娘为了自己的前搏命一把,最终成功嫁入公府,她最放心不下的就是一母同胞的妹妹,怕自己死后妹妹过得不好,才求武安公把陆茯苓留下来,让她寄住。 也许陆大姑娘自己也是想着要让妹妹嫁给丈夫当继夫人的,这样自己所出的一双儿女便是妹妹的亲外甥外甥女,自然比后头再娶的夫人好。 可她没想到,她妹妹的心凉薄着呢。 原本所有的事情都按照陆茯苓的想法在走,结果皇帝突然赐婚,她在公府的地位瞬间尴尬起来,嫁进来的继夫人又是个蛮不讲理的,自己被赶出公府,陆家哪里比得上公府富贵?她又是叫人撵出来的,后母每日指桑骂槐,她那好爹爹,一语不发,整日着急忙慌地给她寻婆家,什么破落户也看,为的就是给后母所生的弟弟做梯子! 她怎么能甘心?! 可陆家不比公府,没有可供她调遣使唤的人,更没有银子给她花用,她身边的下人全是后母给的,一个个把她盯得死死的,不给她任何可乘之机,连逃走都难!唯一能救她的只有一人,那便是远在千里之外的姐夫,可姐夫已好些年不曾回来了,她又如何联系得上? 难道,真的要像是父亲和后母算计的那样,随便找个人嫁了?她不甘心、不甘心啊! 不管陆茯苓甘心与否,玲珑的日子都照常过,至于武安公,不好意思,她完全不记得这个人了。 公府的生意到她手里后,更是蒸蒸日上,原本那两个留下来的掌柜早教她吓破了魂,见她手段这样了得,更是不敢小觑,被提拔上来的三位新掌柜对玲珑亦是忠心耿耿,很快就按照玲珑的吩咐,让来酒楼吃酒潇洒的承恩伯府二老爷出了事。 说起来玲珑这二伯,可谓是典型心比天高的人物,明明己身没什么才能,却迷之自信,不知是不是贺老夫人给的,兴许是见了出息的贺四爷,年纪轻轻便成为封疆大吏,觉得自己是嫡子,本该比贺四爷更有本事,只是没有贺四爷那运气,也不比贺四爷会钻营,才落得如今这地步。 因此,他是削尖了脑袋也想往上爬,这一爬可不要紧,什么招儿都敢使,毫无所觉,便落入玲珑的陷阱之中。 想要贿赂上司买官的贺二爷立刻被投入大狱,贺老夫人闻言,当时就晕了过去,府中一阵鸡飞狗跳,被人掐了老半天人中才清醒过来,一醒就拍着大腿哭喊我的儿,失了主心骨。 而后想都没想,便派人去公府请七娘子回来。 玲珑会去吗? 怎么可能! 老夫人脸忒大,真把那天出嫁时她说的话给忘了?这承恩伯府,还发扬光大呢,不落井下石都是老夫人的造化!她把七娘子关进佛堂时怎地不想想骨肉亲情?也是,她本就与老夫人没半点血缘关系,这承恩伯府还是早点毁灭的好,留着有什么用呢? 老夫人派人请了玲珑三四回,连公府的门都没能进去,便叫人打了出来,最终,老夫人只好在大娘子与三个儿媳的陪同下,亲自上了马车,去往公府求见。 玲珑听说祖母来了,顿时笑道:“你瞧,我这不去,她照样也会自己送上门。” 都什么时候了,儿子在牢里待着呢,还想对她摆什么祖母的威风,有求于人还这么高高在上——真把自己当成老太君了?对着镜子照照那张橘子皮般的脸! 老夫人与三位太太都是头一回来公府,一进来便发觉人家富贵远胜自己,心中又是羡慕又是感慨,大太太还瞪了大娘子一眼,对这个不懂事,把如此好的一桩婚事推给七娘子的女儿分外不满。 大娘子察觉到母亲的视线,心中微微一哂,心道这公府算什么富贵?也就是承恩伯府这种没见过世面的破落户,觉着公府气势磅礴罢了。 若是进了宫,才知道什么才叫人间富贵。 她曾在这个地方生活了好些年,这里的一草一木,曾经都是她熟悉的,如今似乎也没什么改变,想来,她的七妹妹,日子过得也不甚好吧。 大娘子不着痕迹地叹息一声,原本她也不想这样做的,可是七娘子对她的威胁太大,倘若七娘子也在,她不敢保证六殿下是不是又一次看上七娘子,上辈子新帝对贵妃的宠爱谁人不羡,她想要代替七娘子,而不是和七娘子争夺。 只是越往里头走,风景便有了不同,饶是上辈子也在公府过的大娘子都有些摸不着头脑,这怎么回事? 她们被引到花厅等待,这一等就是一个多时辰,裘妈妈才姗姗来迟,行了个不怎么走心的礼:“老夫人,大太太,二太太,三太太,大娘子,劳烦诸位等这么久,我家主子刚刚睡醒,请几位随我来。” 这个裘妈妈,大娘子没什么印象,想必只是个不足一提的小人物,这一世却得了七娘子欢心,被带到了公府,也不知是福是祸。 不过只看裘妈妈的衣着及气色,应该是过得极好。 难道是陆茯苓那个贱人没有好好“招待”七娘子?还是说两个小畜生认同了七娘子? 不不不不不,不可能,绝不可能是这样的。 大娘子在心底重复了好几遍,她决不能容忍上辈子把自己害得生不如死的人,这一世却对七娘子青睐有加!她决不容忍! 她不是送七娘子来过好日子的! 贺老夫人忍着气,在花厅等了那么久,原以为是有什么事,合着是那小贱人在睡觉!连祖母都敢撂着不闻不问,难道就不怕传出去被人戳着脊梁骨骂么! 随着裘妈妈带路,大娘子心底越来越慌张。如果说之前刚入公府时所见的景象还熟悉,那么越往里去,越陌生。 曾经的池子被填了,上头种了一片含苞待放的鲜花,凉亭也重新粉刷过,连颜色都变了,整个公府到处是花团锦簇绿意盎然,生机勃勃,哪里像是她前世所待的那个冷冰冰毫无人气的公府?! 尤其是她住过的院子里,有许多稀奇古怪的东西,颜色缤纷,瞧着都像是小孩子玩的。 她的好妹妹究竟在公府里做了什么?! 还有那群下人,都是些面生的,个个安分守己做着自己的活儿,全然看不到一个摸鱼侃大山的,整个公府都是井然有序规矩森然,和她前世所住的公府简直是云泥之别! 待见了玲珑,大娘子心头累积出的愤怒与不解终于到达了顶点!她开口道:“七妹妹是身子不适么?若是如此,差人与我们说一声,改日再登门便是,我与母亲及二位婶婶倒是无妨,只可怜祖母年老体弱,却还等了那么久。” 玲珑瞥她:“谁请你们上门了?” 大娘子一愣。 “不请自来,让你们多等会儿怎么了?”玲珑问。 大娘子顿时目瞪口呆,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她看了眼周围的下人,望向玲珑,心想她就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大剌剌地说这样的话?就不怕被人传出去? 贺老夫人也不跟玲珑兜圈子:“小七,今日祖母上门是无事不登三宝殿,你二伯——” “请上司吃酒结果想要花钱买官,谁知隔壁便是吏部侍郎大人,叫人听了个清清楚楚,被抓去下大狱了,我知道。” “既然你知道,那——” “因为是我做的呀。” 玲珑笑起来,笑得格外甜美,贺老夫人眼都瞪大了,尤其是二太太,直接站了起来,指着玲珑的鼻子:“你、你怎么能害你二伯!别忘了你也姓贺!难道你二伯被抓了,对你有什么好处?!” “我说过的吧,老太婆?”玲珑问贺老夫人,“出嫁那天,我说过的话,你都给忘了?还是你真的觉得我只是口头上说说,你随便哄我两句,我就会为你当牛做马?” 贺老夫人自然没忘,这个孙女出嫁那天,说会让她活到亲眼看见承恩伯府的灭亡,贺老夫人当场就被气晕了,但醒过来后又并没放在心上,不管怎么说,出嫁女都需要娘家帮衬,没有娘家就什么都没有,玲珑若是真毁了承恩伯府,她自己又能讨什么好?因此当贺二爷一出事,贺老夫人打点不了,便立刻想到了玲珑。 “你、你难道不怕我们出去,把你这忤逆长辈陷害二伯的事情传得人尽皆知?!” 玲珑摇摇头:“不好意思,真的不怕,再说了,我怎么陷害他了?是他自己要到酒楼请客,也是巧合隔壁才是吏部侍郎大人,那家酒楼隔音效果差,这也能怪我么?二伯是罪有应得,我这叫大义灭亲,懂吗?” 贺老夫人又要被气晕了,她指着玲珑的鼻子,玲珑啪的一巴掌把她的老手给抽开,冷冰冰地说:“别拿手指头指着我,除非你不要了。” 贺老夫人连忙抚着心口,大太太三太太一人一边搀扶住她,大太太抬头怒骂道:“贺七娘!这可是你祖母!” “放心吧,不会有人敢说出去的。”上一秒冷冰冰,这一秒又笑起来,足见其喜怒无常的性格。 大娘子越看越心惊,这真的是她那七妹妹吗……怎么跟换了个人一般?难道是在公府被逼疯了?可是瞧她的打扮气色,分明是过得极好呀! 再一瞧周围奴才,个个恭谨低头,仿佛什么都没听到,一看便知个个都是被调|教的忠心不二的,祖母可没这么好心给七妹妹陪嫁忠仆,武安公不在京城,陆茯苓与那对小畜生更不可能对七娘子示好,所以这些奴才只有一个可能性:是七娘子自己弄来的! 她怎么可能有这样的本事?! 大娘子心里惊起滔天巨浪,她自诩聪慧博学,前世嫁入公府,又有祖母母亲帮衬,却仍然被压制的动弹不得,陆茯苓与小畜生们个个不是省油的灯,尤其是小畜生们身边那位肖妈妈,更是想方设法把自己踩在脚下。在公府那段时间,真是度日如年,没有一天好日子过,可凭什么七娘子嫁进来,便是另外一番景象?! 她有什么不同?她凭什么能过得这么好?! “不过呢,这事儿倒也不是没有转圜的余地。” 眼见贺老夫人跟二太太都要崩溃了,玲珑话锋一转,语气又变得柔和起来,“只要祖母愿意,便还是有的商量的。” 贺老夫人一听,连连问道:“怎么商量?怎么商量?” 玲珑从主位起身,走到贺老夫人跟前,在她耳边轻轻说了一句话。 贺老夫人瞳孔一缩! “这个要求不过分吧?祖母知道我最想要什么的。”玲珑笑嘻嘻道,“不过,我的耐心有限,祖母每多拖上一天,大狱里的二伯便要受尽折磨一天,可别挑战我的耐心,我只给祖母三天时间。” 她竖起三根手指:“期限一到,便别怪我不给情面了。” 贺老夫人神色古怪地盯着玲珑,似是怨恨又似是感慨:“你这孩子如此狠心,倒是让我不曾想到,从前那些姿态,也是做来骗人的?” 在这之前,七娘子一直都是乖巧胆小的,再怎么罚她,事后搂着她说几句好话,她就泪眼汪汪地叫着祖母,然后投进她的怀抱。贺老夫人一直觉得自己能把这个孙女拿捏在手里,可现在她终于意识到这根本不可能。 玲珑似笑非笑道:“这件事教给祖母一个道理,养虎为患。” 贺老夫人脸色刷的一下变得惨白无比,她起身:“我们走!” 大娘子深深看了玲珑一眼,一行人走到门口,迎面便跑来两个穿着精致容貌可爱的小孩子,大娘子脸色一白!下意识护住了肚子,那两个小孩却像是没看见她,跨进门槛,嘴里喊着娘,便直奔玲珑而去,一人抱住她一条腿,撒娇求她陪着玩。 大娘子何曾见过这样的小公爷与小县主?她记忆里的这对兄妹,眉宇间总是戾气十足,仿佛天底下没有让他们开心的事,任何人都是他们的出气筒,连带她这个公府夫人也不算什么,惟独陆茯苓得他们青眼,所以陆茯苓才敢在公府那般嚣张,不将自己这个正儿八经的公府夫人放在眼里。 可现在是怎么回事?那还是她记忆中的小公爷与小县主吗?! 七娘子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大娘子心里宛如猫抓一般难受煎熬,她眼看两个小孩死缠着玲珑,一点都没有厌恶的意思,心里那股气真是憋得难受极了,恨不得冲过去大喊:这是我的位置!是我让给你!你才能有今天!是我让给你的! 可她终究什么也没说出来。 回到伯府后,老夫人便让三房各自把吞了的贺四太太的嫁妆还回来。 二太太是救自己男人,自然没有二话,大太太三太太就不乐意了!伯府现在捉襟见肘,靠得便是贺四太太当年那笔惊人的嫁妆,凭什么二房出了事,要大房三房跟着一起倒霉? 贺老夫人一敲拐杖:“我还没死!贺家还没分家!那本就是贺四的东西,还给她就还给她!若是不还,小七能放过你们?!” 大太太二太太百般不愿,奈何贺老夫人积威甚深,她们最终还是把吞下去的都交了出来,但这些年有许多花用,不可能补齐,老夫人只好搜罗了自己的私房,变卖了许多东西,才将这嫁妆补的七七八八。 随后,便让人送去了公府,玲珑叫人对着嫁妆单子清点,发现还是少了一部分,想来都被花没了,承恩伯府经济拮据,为了救个贺二爷,几乎是倾尽全家之力,不知等贺二爷出来,会不会闹什么家庭矛盾呢? 次日,贺二爷便被放了出来,倒霉的是,他虽然留了条命,不至于葬送在里头,但却连之前的小官儿都丢了,且日后也再不得入朝为官。 897|第八十片龙鳞(七) 第八十片龙鳞(七) 顺利拿回了母亲留下来的嫁妆,玲珑心情很是不错, 而本就拮据的承恩伯府更是雪上加霜, 当家的大太太又不是个做生意的料,说她做啥啥不赚都是抬举她!大娘子心里也着急, 若是这样下去, 自己还怎么去见六殿下?再美的女子也需要华服美衣,然而伯府愈发落魄,她的婚事, 老夫人也愈发上心。 这么多孙女里, 除却七娘子外, 便属大娘子生得最好, 又素有才名,若是要嫁,自然要嫁个对伯府有助力的,只是他们伯府的地位摆放在这儿,来求娶的多是低户, 稍微高一些门第的,便不是求大娘子去做正妻,要么是给嫡子聘贵妾, 要么便是给庶子配正妻, 别说大娘子, 老夫人自个儿都瞧不上! 她是不在意未来孙女婿对大娘子如何,只要家世高贵,能够帮扶承恩伯府, 最好能帮她几个儿子出人头地,那甭管是谁都成! 大娘子也知道祖母的性子,想要她全权为自己着想不可能,自己的前程,还是得自己来。 可随后她就遇到了难题——她倒是想替代七娘子做六殿下的侧妃,可问题来了,七娘子是怎么遇见六殿下的?他们承恩伯府到了这一代已经落魄的没眼看,许多大型宴会都没有资格参加,六殿下又是皇子,哪是那么容易就遇着的?只恨她前世不愿让七娘子瞧见自己的落魄,否则前世问个清楚,也好过这一世宛如睁眼瞎! 七娘子嫁入皇子府时,大娘子前世已成了公府夫人,当时她自诩身份高贵,瞧不上嫁给不受宠的六皇子做侧妃的七娘子,回来给七娘子添妆时,还假模假样地说着姐妹之间要互相帮衬的话。七娘子也不是傻子,更不会与她提六殿下,大娘子顿时茫然了。 她是成功把七娘子弄到公府去了,把自己的悲惨命运嫁接到了七娘子身上,可七娘子的好运,要怎样到她身上来呢? 无论前世大娘子多么高贵,这一世的她都只是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伯府小娘子,贺老夫人不点头,她就出不去。 即便出去了,也不知要去哪里寻六殿下。 仔细想来,竟是只有去找七娘子帮衬这唯一一个办法,七娘子现在是公府夫人,下个月太后大寿,作为公府夫人,她定要入宫祝寿,前世大娘子便去了,在宴会上被那两个小畜生作弄,出了大丑,那种众目睽睽之下出糗被人瞧见的羞耻,直到如今都无法忘怀! 但没有办法,她只能去求七娘子,求七娘子给自己这么个机会,把她带进宫,她相信,只要见到六殿下,她一定有办法让他开口要了她! 不过她明明是出于私心才要去公府,却对贺老夫人与大太太说自己曾经与七娘子关系甚笃,又是一家姐妹,许多祖母与母亲不好说的话,她都可以说,因此请祖母放心。 贺老夫人一听,眼神温和表情慈爱:“苦了你了。” 大娘子微微一笑,低首是无尽娇羞:“是孙女应该做的,正如祖母所说,一笔写不出两个贺字,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七妹妹想必只是在气头上,我与她好好赔罪,她便懂了。” 贺老夫人点头,不仅让她去了,还给她派了府里最好的一辆马车。 大娘子坐在马车中冷笑不已,这就是她的好祖母!从来不将孙女们的前程放在心上,为的就是把她们随意嫁出去,给她的儿孙换好处! 活了一世,她不再去管别人如何,她只要自己过得好! 这次见玲珑倒是比上次顺利许多,不过她还是在陪两个小孩子在玩,小公爷与小县主来来回回跑上滑梯再滑下来,滑了一遍就朝玲珑怀里扑,被她捏捏小脸掐掐耳朵便兴奋的满脸通红,大娘子站在院子入口好一会儿,都不敢相信这是前世那阴狠毒辣,小小年纪手头便沾染了数条人命的两个小畜生! 前世小公爷小县主固然不是什么好孩子,可大娘子自己也没好到哪里去。她那时正是志得意满的时候,觉着自己从落魄伯府的大娘子一跃成为公府夫人,旁人都得捧着自己,连带着对府里先夫人留下的两个孩子,也想要摆后母的谱儿。 哪里知道这两个小畜生根本不服她管教,而她从伯府带来的人,一下就被那个叫陆茯苓的给收拾没了,大娘子孤立无援,便只能任由陆茯苓欺负。 她没有那个本事,却又要摆架子,陆茯苓便是瞧中她这种性格,才敢任意欺辱,因为大娘子好面子,是绝对不会把自己在公府站不稳脚跟这种事说出去的。若是前世大娘子与贺老夫人说了自己在公府的处境,那么即便不是为了大娘子,为了伯府的前程,贺老夫人也会冲过来,仗着自己是长辈的身份撕了陆茯苓。 偏偏这么一个好棋子,大娘子不知道用。 “小公爷与小县主都很喜欢七妹妹呢。”大娘子说,也不知心里是嫉妒还是不甘,总之看着这两个玉雪可爱白白嫩嫩仿佛金童玉女的孩子,她便觉得心中难受极了。 前世她吃过了亏,也不是没想过学陆茯苓的样子拉拢两个小孩,可这兄妹俩却像是成了精,根本一点面子都不给,害她丢尽了丑,可以说前世大娘子丑闻远播,其中便少不了这对兄妹俩的推波助澜。 然而现在,这两个小恶魔却乖乖巧巧的围绕在七娘子身边,甚至还叫她做娘! 大娘子暗暗握紧了拳头,告诉自己这一切是你不要的,是你送给她的,你还有更好的日子等着!与其做这活寡妇一般的公府夫人,嫁给六皇子做侧妃,日后便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贵妃娘娘,那才是她想要的富贵! 玲珑没回应大娘子的话,只是懒洋洋地问:“无事不登三宝殿,大姐不如开门见山,直接说所求为何?” 大娘子觉得这样被直接问有些火辣辣的烧脸,但她也的确别无他法:“下个月,乃是太后娘娘的寿宴,我还没有去过皇宫,不知七妹妹可否愿意带我进宫长长见识?” 玲珑怀里一手一个小朋友,两个小家伙都在蠕动,她用一种很奇异的眼神看着大娘子,大娘子被她看得头皮发麻,半晌,听见玲珑问她:“你要脸吗?” 大娘子愣了。 “我自己都是第一次进宫,我难道不怕出错?自己的规矩还要担心被人挑毛病,我带你去?你是我的谁?”玲珑忍不住笑了,“你真以为叫你一声大姐,咱们就真的姊妹情深了?咱俩之间那姐妹情,还不如吹出来的肥皂泡。” 戳都不用戳,飘个几秒钟自己就碎了。 大娘子的脸瞬间涨得通红,只是她还有求于玲珑,不能与她撕破脸:“七妹妹——” “嘘……”玲珑竖起一根手指抵在唇上,“大姐,有些话说出来就没意思了,你要是想入宫,当初直接嫁入公府不是更好?既然你不肯嫁,那就没你的事儿了,你所谋求,你自己想办法。” 大娘子瞬间瞳孔皱缩!七娘子怎么会知道当初该是自己嫁入公府?! “坏人,滚开!” 小公爷说着,用力推了大娘子一把,黑漆漆的眼睛里都是厌恶,他的喜好与厌恶都很简单,曾经他最信任与依赖的是姨母与肖妈妈,姨母肖妈妈讨厌什么他就讨厌什么,现在他最信任与依赖的是玲珑,玲珑讨厌大娘子,他也跟着讨厌,只想把这人赶走。 小公爷凶得很,“你不配跟我们一同入宫!快滚!” 大娘子没想到这一世自己什么都没做,甚至都没嫁入公府,这两个小畜生还是一样不喜欢她!她倒不介意两人如此对她,只要能顺利跟着七娘子入宫,在宫中被欺负更好!也让人都瞧瞧,她是多么的柔弱无辜,而武安公府的两个小畜生又是多么无法无天! 她心中,是恨武安公的。 那个前世名义上是她的夫君,结果却没有见过几次面的冷冰冰的男人。 他心里只有他的将士,只有他的国家,只有他效忠的君王,妻子算什么?他吝于给予妻子一点温情,她明明是他的妻子,却活得跟个寡妇没什么区别!横竖男人也不在家,横竖自己也被欺负的要死,明明他都回来了,处置了肖妈妈,送走了陆茯苓,又将公府从上到下大换血,他把仅有的时间都用在教导儿女身上,却连一句话都不想跟她说! 要那种冷冰冰的男人当丈夫,才真是倒了八辈子的血霉! 不嫁他是对的,决不能嫁那样的男人! 大娘子心中对武安公及武安公府的人都充满恨意,倘若真的叫她成了六殿下的爱妃,怕不是她得势之后,便要立刻对付武安公府,以报前世之仇。 所以玲珑是脑子有问题吗?什么好处都得不到,还要把自己的仇人送去宫中让她攀高枝? 她脑子当然没问题,所以大娘子想都别想。 不仅想都别想,回府后还被贺老夫人一顿痛骂——在她回来之前,玲珑已经派人先一步告知了贺老夫人大娘子的真实来意,贺老夫人一听大娘子根本不是去赔罪而是求玲珑带她入宫的,这个最让她骄傲的孙女瞬间变得面目可憎起来,她从前觉得大娘子聪明伶俐,可现在却觉得,也许不该叫她读那么多的书,书读多了,心就野了,像其他小娘子,哪个不是老老实实呆在府中待嫁?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她是她们的祖母,她们的婚事本就应该由她来定! 大娘子见过许多次七娘子被罚跪佛堂,每回她都觉得七娘子傻。七娘子难道不知道,贺四爷不是老夫人亲生?既然不是亲生,老夫人又怎么会把七娘子当成亲生孙女? 这一次,她终于也感受了一把被罚跪的滋味。 佛堂凄冷潮湿,为了惩罚她,里头的蒲团都撤走了,只剩下一尊金佛。 这尊金佛可不比玲珑罚跪时那金佛,那会儿伯府虽然穷,却靠着贺四太太的嫁妆吃喝不愁,贺老夫人的金佛也是实打实的,只可惜那金佛叫玲珑给砸了,如今这尊金佛,只是外表镀了层金而已,足见承恩伯府已寒酸到了何种地步。 大娘子身娇肉贵,何曾吃过这样的苦头,很快便受不住了,贺老夫人到底也怕这个孙女跟自己离心,略施薄惩便罢,随后便又慈祥地与大娘子说,他们这样的人家,能嫁什么样的人都是注定好的,不过她这个祖母一定会为她寻一门最好的亲事,让大娘子不要操心。 大娘子表面上温顺地应承,心底却根本不抱希望,她是一定、一定要嫁给六殿下的!除此之外,她谁都看不上! 到了太后寿宴,这也是玲珑第一次出现在公众场合,小公爷小县主都很兴奋,一大早便跑过来围着她蹦来蹦去,夸她的裙子好看,又夸她的耳环漂亮,玲珑问他们:“难道就只有裙子跟耳环值得夸赞?” “娘最好看!” 小县主诚实地沦为一只颜狗。 远离了陆茯苓与肖妈妈,及她们安插在她身边有意引诱的奴才,小县主慢慢变得天真可爱起来。 玲珑捏了下她的耳朵,她今日打扮的可谓是艳光四射,完全没有藏拙的打算,绝对会成为今日宴会上最出风头的那个。 小公爷今日也穿了一身红,衬得整个人愈发白嫩,他拽着玲珑的裙子,亦步亦趋跟着她。 像是太后娘娘的寿宴,如承恩伯府这种破落户是没资格参加的,玲珑也是沾了武安公的光。她是皇帝钦点给武安公的“八字过硬”的女子,只是嫁入公府后一直没有公开露面,大家也不得知皇上究竟给武安公选了个什么样的继夫人。 今日一见,顿时觉得皇上宽宏大量又体谅爱将——这样的绝世美人,皇上不自己收入后宫,反倒指给武安公,这是怎样的君臣情啊!皇上实在是太好了! 皇帝自己也是头一回见玲珑,他哪里知道随意指给武安公为妻的女子竟美得如此惊人?当下肠子都要悔青了,若早知这女子生得如此相貌,他自然是留着自己受用的! 然而玲珑看了看他年过四十便比孕妇还大的肚子以及略显单薄的头毛,根本连个眼神都懒得给,真难为皇帝身边坐着的其他妃子们还能用那种含情脉脉的眼光看着他,讲道理这样的丑货,她连看一眼都嫌辣眼睛。 小公爷小县主乖乖坐在玲珑身边,一左一右,全程乖巧不闹事,完全没有往日那种混世小魔王的感觉,甚至于一个宫女不小心把汤水打翻,弄脏了小公爷的衣服,他也没有生气,只是撒娇地拽住玲珑的衣袖,要她陪着去换衣服。 玲珑让裘妈妈看着小县主,自己则牵起小公爷的手,带他去换衣服,像是这种大型宴会,都是要带上两套衣服以防万一的。 今日她的表现实在是出乎众人意料,大家都知道皇帝给武安公指的这个继夫人出身普通,可看她今日举止磊落大方,气质斐然,比皇室公主都要高贵,令人不得不去想,难道这承恩伯府教导出的小娘子都如此出色?那样的话,倒也不是不可以考虑一下。 小公爷换好了衣服,玲珑带着他出来,迎面碰上一个头戴金冠容貌俊美的青年,那青年见了小公爷,微微一笑,小公爷像模像样地上去行礼:“见过六殿下。” 原来这位就是大娘子死活要嫁的六皇子?玲珑歪着脑袋打量了一番,长得倒是不错,闻起来也很干净,那她就放心了,大娘子是肯定别想嫁了,人家应当瞧不上。 “小公爷安好。”六皇子摸了摸小公爷的头,对玲珑也轻搭一礼,他这算是极为礼遇的动作了,玲珑却没还礼,只是冲他一笑。 小公爷行完礼便回到了玲珑身边,拉住她的手,六皇子便与他们擦身而过,向着另外的方向去了。 “六殿下与爹爹是至交。”小公爷说,“不过没有人知道。” 武安公手握重兵,六皇子却是个不受宠的皇子,这两人之间的关系自然要谨慎再谨慎,轻易不能让人知晓。当今皇帝对武安公十分忌惮,看似信任又百般多疑,长此以往下去,武安公难得善终,他必须得给自己筹谋,便是不为自己,也要为了一双儿女,因此常年在外,为的便是不着皇帝的眼。 奈何他低估了皇帝对他的忌惮,而六皇子潜龙在渊,胸怀大志,却也不得皇帝喜爱,两人除却是好友,应当也是绝佳的合作伙伴。 六皇子既然是最终的赢家,那么武安公便是他最大的助力,这种事玲珑不想掺和,她对小公爷道:“这是大人们的事,与我们无关。” 小公爷仰起脑袋瓜:“娘不也是大人么?” 玲珑摇头,坚定道:“我又不是你亲娘,我也只是个孩子。” 小公爷眨眨眼,拉紧了她的手。 只听得一声轻笑,玲珑警觉地扭头:“谁?” 夜色中,走廊下的假山后,缓缓走出一个高大矫健的身影,随着他越走越往前,小公爷慢慢睁大了眼:“爹爹?” 玲珑这下觉得事情有点不对劲,太后寿宴,本该远在千里之外的武安公怎么回来了?皇帝应该不知道吧?方才六皇子还从这里经过……这两人是在商量什么大事?眼见武安公缓步靠近,玲珑眯起眼睛,这人不会是想把她灭口吧? 武安公自然没有如此残忍,他本来都没想过要暴露自己,只是听到玲珑那句我也只是个孩子觉得颇为好笑罢了。 没想到那样轻的笑声都被发觉。 距离上一次小公爷看见亲爹,已经过去五年了,他其实不大记得父亲的长相,只是对父亲强大的气势感到熟悉,眼里还透着许多陌生。武安公上前摸了摸他的头:“遇到爹爹的事情,不可以同旁人说,记住了吗?” 小公爷用力点头,拉着玲珑的手跟武安公介绍:“这是娘。” 玲珑瞥他一眼,掐了下他的小手指头。 武安公眼底闪过一抹笑意,对玲珑道:“我还有要事在身,不能久留,两个孩子辛苦你了,待到日后相见,再来请罪。” 玲珑白他一眼:“谁稀罕你请罪。” 说着牵着小公爷的手便往前殿走,走了两步又问:“引路的宫人呢?” “他们很快就会醒来,不必担心。” 说完,武安公便消失不见了,小公爷看着父亲消失的地方,眼睛睁的大大的,玲珑心想,这人怎么看也不是那种冷冰冰的类型,大娘子是出现了什么记忆偏差不成? 不过武安公与六皇子交好,大娘子想要嫁入六皇子府,恐怕真的要竹篮打水一场空了,不知道她会不会后悔,当初把公府夫人这个位置给让出来。 回到前殿,正是欣赏歌舞之时,小县主乖乖坐在位置上,看到玲珑与小公爷回来,才露出欣喜的表情,玲珑一坐下,她便蹭到她身边,小脑袋搁在玲珑腿上,看人家跳舞看得津津有味。 这时候,旁边一个妇人打扮的女子道:“夫人真是好手段,瞧小公爷与小县主对夫人这亲热劲儿,说是亲生的都有人信呢!” 说着,捂嘴娇笑。 她声音并不大,又有环佩乐声,仅左右之人听见了,小公爷一听,护短的脾气发作,却被玲珑摁在腿上动弹不得,只听玲珑问:“你谁?” 那夫人阴阳怪气老半天,没想到人家根本不认识自己,脸色顿时不怎么好看,道:“武安公夫人金贵,不识得我这种小人物也是理所当然。” 玲珑点头:“你说得对,既然知道自己是个不值一提的小人物,就别在这儿吠了,打扰我吃东西。” 宫宴上的食物味道都不错,可惜这一圈子女眷,一个个都是小鸟胃,食物都不怎么动,惟独玲珑这一桌吃得七七八八,有些菜刚上来是热的,放冷了就不好吃了。 898|第八十片龙鳞(八) 第八十片龙鳞(八) “小人物就该有自知之明,不要开口说话, 免得惊扰大人物。”小公爷一本正经地说, “娘,你说我说得对不对?” 他本就生得可爱, 只是往日脾气太坏, 才显得猫嫌狗厌,如今不怎么发脾气了,说话做事又自有一份分寸, 自然与从前判若两人。实则今日他刚入大殿, 许多熟知这对兄妹俩秉性的人都觉得稀奇, 这小公爷小县主, 是吃错了药不成?不仅乖巧依偎在那位继夫人身边,居然还叫继夫人“娘”? 这位继夫人,手段可不一般,决不能等闲视之。 玲珑捏了捏小公爷胖嘟嘟的脸,他这阵子吃得比较多, 身上肉长起来了,好在底子在那儿,并不是肥胖, 而是圆润的可爱。“说得那可太对了, 有些人就是贱骨头, 好生生的日子不过,非要把脸伸过来挨几句骂心里才痛快,简直就是变态。” 虽然不明白变态什么意思, 但小郡主举起手里的小勺子:“变态!变态!” 被骂变态与贱骨头的那位夫人脸都绿了,玲珑瞧瞧她身边也有个小男孩,不过这小男孩从容貌气质跟小公爷比起来可就差远了,于是玲珑低低一叹,揉了揉小公爷的脸,心想自己到底还是喜欢好看的,若小公爷同那小男孩长得相似,她是决计没有耐心把他关进小黑屋,再让他改的。 怕是一开始就捆起来丢在那儿不管了。 “不过也难怪。”她圈住小公爷,让他继续吃东西,“生了这么丑的儿子,便是亲生的,又能如何?” 那夫人脸这下不止绿了,又黑了,她容貌不差,只是丈夫生得一般,连带着儿子继承了丈夫的长相,似乎还要青出于蓝,确实是不如小公爷俊秀漂亮,但哪有这样戳人心窝子的!她儿子再不好看,也比这小公爷懂事听话得多! 兴许是玲珑说的话太刻薄,边上另一位夫人温和劝诫道:“武安公夫人,虽说赵夫人说你在先,但也只是好心,夫人既然已经回了嘴,又何必咄咄逼人呢?得饶人处且饶人,岂不是很好?大家和气一些,日后才好相处啊。” 玲珑眼皮子一抬:“你又是谁?” “得饶人处且饶人?这里哪里需要你来做好人,你这么善良,怎么不在她阴阳怪气之前开口?拿我做跳板表现你的宽宏大量?劝你最好别这样不要脸,行不通。” 这世上就没见过这种蛮不讲理说不通的人! 这位后开口的夫人顿时被臊的满面通红,“夫人误会了,我并无此意,只是想结个善缘,希望二位不要因此埋下仇怨——” “你也配?她也配?”玲珑问。 这下是真没法说了,玲珑谁的面子都不给,怪不得皇上给武安公寻了这么个继夫人,怪不得那两个小煞星与这继夫人如此亲近,合着是同性相吸,沆瀣一气! 不一会儿,玲珑眼尖地瞧见六皇子来了,只是他并不显眼,皇帝也并不重视他,因此直到他落座,都没有多少人注意。但武安公,却始终没有出现,不知道干什么去了。 歌舞停息,皇帝便召见了玲珑,毕竟是他赐的婚,虽然看到这小娘子的容貌后心中十分扼腕,却也没有旁的法子了,待到日后若是有机会,倒是可以图谋。只是眼下,她到底是武安公的继夫人,武安公从成亲到现在都未曾回来过,皇帝不得不替他感到惋惜,这样的美人,连碰都都没来得及碰,简直就是暴殄天物! 他先是以领导的口吻问候了玲珑在公府的生活状况,得知还不错后,又开玩笑道:“沈锐那家伙,一心只有他的将士,把个美娇娘抛在家中,大婚之日都不能回来,待日后,朕非罚他不可!武安公夫人,可有什么要求?但凡不过分,朕都可以满足你。” 对这样的美貌小娘子说话,皇帝那态度口气简直不要太温和。 玲珑眨眨眼,笑嘻嘻道:“既然皇上这样说,那我也不客气了,从成婚到现在我还没见过夫君,小县主今年都五岁了,还不知道亲爹长什么样子,皇上若是怜惜我们,便给公爷一点假期,叫他回府看看吧?” 皇帝面上仍是笑呵呵的,这要求绝不算过分,却也绝不是他想听到的。 让沈锐回来? 他那双因为酒色贪欲而显得浑浊的眼睛,从玲珑娇嫩的面容,扫视到她身边两个乖巧可人的孩子。 这段时间,这位继夫人在公府的所作所为,他也有所耳闻。 公府里可不少他的眼线,两个孩子长成先前那样,皇帝也是功不可没。他总是无条件站在两个孩子这边,任由他们闯祸,甚至鼓励和驱使他们闯祸,让这两个孩子臭名远扬,眼看孩子都要定型了,这他亲自挑选的继夫人却把一切都毁了! 这小娘子可不像看起来这样温柔无害。 皇帝眼底闪过一抹阴鸷,显然,他并不想让武安公沈锐与这个机敏聪慧的继夫人见面,两人若是夫妻一心,他怕是晚上睡觉都睡不安稳! 因此,这个要求,自然是不能答应的。 “沈卿为国效忠,那百万大军可离不开他呀!怎能因儿女私情,便让他赶回来?这样吧,你换个要求,朕一样能够满足。” 玲珑瞬间便不笑了,她不高兴,这一点非常明显,她也不吝于在皇帝面前表现出来:“那就算了,这点小要求皇上都满足不了,我怎么相信皇上还能满足我别的要求?” 殿中众人面面相觑,不是,这武安公的一双儿女刚刚懂事,刚娶进门的继夫人又开始了?! 这继夫人到底是个什么性子啊! 从前小公爷小县主虽然也胡闹蛮横,可两人在皇帝面前总是恭敬孺慕的,甚至非常信任皇帝,什么心里话都会跟皇帝说,谁敢在皇帝面前这么不客气?脸上连个笑都懒得敷衍? 先前还觉得承恩伯府的小娘子养得好,可以去相看的人家,这会儿立时都熄了那份心思。不了不了,若是再娶个武安公夫人进门……惹不起惹不起,承恩伯府的小娘子,绝不是寻常人家娶得起的! 但稀奇的是,玲珑这样无礼,皇帝反倒不生气,而是笑着又赏了她许多好东西。 这次寿宴,也叫京城的贵人们都见识了玲珑的骄纵任性,此女之心狠手辣更胜武安公那一对儿女,没看那对兄妹都叫她收拾的服服帖帖?武安公娶了个这样的老婆,以后可要倒大霉咯! 此时此刻,被认为倒大霉的武安公,正在六皇子府彻夜商谈,两人商谈完了要紧事,六皇子便开起玩笑来:“怎么,不回去看看你那厉害的媳妇儿?” 武安公轻笑:“厉不厉害另说,冰雪聪明倒是真的。” 大殿上发生了什么,他虽不在现场,却都有耳闻。 娶个聪明的妻子,总好过蠢的。虽说她教育孩子的方式过于简单粗暴,但结果是好的,武安公便同样认可,只是一想起儿女,他的脸色便不是那么好看。 皇帝看似信任他,实则处处掣肘于他,拼命往军中安插心腹不说,他还经常遇到刺杀,当真是心胸狭隘到了极点。因此这兵权必不能交,兵权交出之日,便是他沈锐葬身之时。为了自己,也为了沈家,他总要防患于未然,皇帝容不得他,他便另寻明主。 六皇子显然便是最好的选择,且不说两人之间的朋友情分,便是只看六皇子疑人不用用人不疑的性格,武安公便愿意供其驱使。 皇帝要算计他,他又何尝不是在算计皇帝? “说起来有件很有趣的事,不知道敏之你愿不愿意听。”六皇子笑着说。 敏之是武安公的字,鲜少有人会这样叫他,“什么事?” “这本该嫁给你,却拿七娘子顶包的伯府大娘子,你知道她想嫁谁吗?” 这个武安公怎么知晓,从一开始知道大娘子不愿嫁他却陷害妹妹来嫁,他对那女子观感便极差,且不说此事一旦被戳穿会殃及全家,她难道就对妹妹没有一点愧疚之情? “她想嫁的是本皇子。” 武安公那张总是云淡风轻仿佛什么事都胸有成竹的脸,难得裂开了。“嗯?” “若非我好奇,觉得这大娘子有古怪,便派了几个人跟踪,反倒不知道她眼光这样好呢,竟能瞧上爹不疼娘不爱在朝中宛如隐形人的我。” 这可真不是六皇子谦虚,他生母出身卑贱,只是个给宠妃洗脚的婢女,皇帝醉酒强行宠幸,宠幸后连个位份都没给,反倒害得他母亲因为被皇帝幸了,受尽欺辱,结果在这种情况下他都坚强地活在了母亲的肚子里,这才勉强被封了个美人,生下他不久,母亲便撒手人寰,若不是当时偶然结识了沈锐,六皇子早就死在宫里头了。 他越长越大,也越来越恭顺,简直就是透明化的人物,谁都不会主动想起他来,谁都不会知道他胸有沟壑,另有一番大志向。 因此他实在对皇帝这个爹没什么感情,也非常厌恶宫里那些光是一张嘴就能害人的女人们,他有多不受重视呢?瞧他现在都二十几了,皇帝还没给他娶正妃就知道他有多不起眼了。 感觉现在他要是出现在皇帝跟前,他这爹都不一定认得出来他是谁。 “不仅如此,这大娘子,还知道我是潜龙在渊,早晚有一日能成真龙,你说神不神奇?” 武安公眯起眼睛:“既是如此,须得从长计议,不能叫她成为你我计划中的变数。” “这是自然。”六皇子笑起来,“我也到了该娶妻的年纪了,皇后到底是我嫡母,听说正在为我相看,到时候,我会给她制造一点机会,让她如愿以偿。” 武安公顿时一言难尽地看着他:“倒也不必牺牲你自己。” “养在后院罢了,不缺这一口饭吃,到底也是你媳妇的姐姐,虽说不亲近,直接要了她的命却不好。”六皇子摆摆手,“都是一家姐妹,容貌上差了也就算了,手段心性也是天壤之别,真是可笑。” 两人又说了会话,武安公便被六皇子赶走了,他黑着一张脸:“殿下,你就是这样对我的?” “你自己有家,留在我家干什么?”六皇子疯狂推他,“快回去快回去,你府里那些个钉子全叫你那厉害媳妇给拔光了,整个公府跟个铁桶一样,什么消息都透不出来,安心回去吧你,那样美貌的小娘子,你不想要,我还想要呢!” 他知道皇后会给自己相看什么样的女子,因此对婚姻一点期待都没有。 武安公眯着眼,六皇子连声道:“知道知道,朋友妻不可欺,快走快走!” 武安公还真就被他赶走了,不过不能顺着大门回家,而是翻的墙头,他身手矫健,公府的侍卫根本无从察觉。轻车熟路进了玲珑的院子后,便听见里头有着稚嫩的童声,三个人似乎在玩什么游戏,又笑又闹的,一时间,他竟生出些许近乡情怯之感。 玲珑正带着两个小孩儿玩大富翁,她亲口指挥别人做的,三个人不好玩,还把春花也拉了来,春花这丫头脑子不怎么好使,偏偏从玲珑到小县主,个顶个都是聪明人,所以她不仅破产,还负债累累。 “去把门打开,请外面的贵客进来。” 玲珑故意扬高声音,让外头的武安公听到。 裘妈妈去把门打开,迎面就瞧见一个高大英武的男子,顿时吓了一跳:“你你你你是什么人!谁准你擅闯公府的!快来——” “闭嘴。” 她立刻两手捂住嘴,玲珑无情地赶走春花,让她们都出去,这下子屋子里便只剩下他们四个人。 她拿起一枚骰子把玩,露出挑衅的笑容:“游戏,玩不玩?” 武安公正不知如何与他们亲近,被邀请玩游戏,便提起衣摆,学着玲珑的样子席地而坐,很快便听明白了规则,期间小公爷一直看着他,心想这不是爹爹吗?而小县主则更为好奇,她根本不记得亲爹长啥样,只觉得这个人看起来很严肃,让她有点怕,但又很想亲近。 玩了两把大富翁,孩子们与武安公便熟悉了起来,得知他是爹之后,甚至没有什么隔阂便宛如树袋熊般缠在了他身上,武安公一边托着两个往自己身上爬的孩子,一边问玲珑:“没关系吗?” 他是问自己大剌剌出现,好些奴才都看见了。 玲珑道:“既然知道有关系,干嘛还来?” 武安公被刚见第二面的媳妇怼了,略显尴尬地轻咳一声:“也是想孩子了……” 说完像是要补救什么,连忙又接了一句,“也辛苦你了,想同你说说话。” 他从怀里取出一个长方形锦盒,递给玲珑,满是歉意道:“边关没什么好东西,只有这个可以送给你。” 玲珑看了他一眼,把锦盒打开,里面是一支亮晶晶的发钗,要说好看,那倒是一般般,可架不住它是钻石做的呀!比金银都亮! “这是自胡商那里买到的一种格外耀眼的石头,因为太过坚硬,切割不便,所以做工略显粗糙,还请你不要嫌弃。”男人送完了赔罪的礼物才有些忐忑,生怕人家小娘子看不上。 谁知玲珑却冲他笑了,这一笑可真是千娇百媚,笑得人心头发软:“我很喜欢,谢谢你。” 完了态度也相当好:“不用担心,没有人敢说出去。” 武安公便凝视着她,而玲珑把玩着那根钻石发钗,烛火下,更是显得美人如玉。 显然这份礼物,小娘子相当满意。 然而很快的,小娘子便下了逐客令:“你可以走了。” 武安公:? “我要睡了,你可别告诉我,你要留下来,那你看你儿子和你闺女谁愿意收留你吧。” 小公爷小县主一听晚上要跟亲爹睡,立刻哼哧哼哧从他身上滑下来,扑到玲珑身上去:“不要不要!不要跟爹睡!” 武安公:…… 最后他真的走了,也就真的只是来看一眼,一个人深夜里走在大街上无比凄清寂寞,然后他才想到一件事——这武安公府,不是他家吗?里头那小娘子,不是他媳妇吗?为什么她赶他走,他就要走?! 只可惜夜深了,不能再回去问她,而且他也要立刻离京,不能在京城久待。 过了几日,便传出承恩伯府的大娘子在庙里烧香时晕倒,被恰好路过的六皇子所救,即将要作为侧妃入皇子府的事。 贺老夫人等人虽然不满意六皇子这个不受宠的皇子,但侧妃也勉强可以。 谁知道待到六皇子大婚,当日不仅纳了正妃,还有两位侧妃,他们家的大娘子居然是被一顶轿子从小门抬进去的!什么侧妃!根本就是个侍妾! 贺老夫人一听,当场就晕了过去! 这也怪大娘子太过自信,她下意识认为自己是侧妃,完全忘了自己不是前世的七娘子,没有七娘子那样善解人意讨人喜欢,最重要的是,六皇子对她不来电,只是为了以防万一把她关起来罢了,难不成还要多给她几个眼神? 进了皇子府,大娘子才知道什么是叫天不应叫地不灵,她被安排在一个小院子里,吃喝倒是不愁,六殿下的几个妃子也都老实本分,并不欺负她,可问题在于大娘子重活一世,是为了过这样的日子吗? 她是为了做高高在上的贵妃,才如此精心谋划的!现在竹篮打水一场空,她如何能甘心?! 但,不甘心,又能怎样? 即便重活一世,她也仍然是前世那个自己,只是知道了另外一个人的美好命运,便强行选择和别人交换,如今交换了,又发觉事实并不如自己想象中那样美好,可后悔来得及么?她也不容许自己后悔! 她怎么可能后悔? 如果后悔了,就证明自己错了,她怎么可能会错?已经错过一辈子了,这辈子怎么还可以错? 她见不到六殿下,也出不去,更无法与承恩伯府的人联系,出嫁前祖母再三叮嘱她要照拂娘家,大娘子都应了,心里却想着自己才不会那么傻!即便是照拂,也只会管自己爹娘,二叔三叔的死活与她何干? 然而现在一切都成为泡影,别说照拂娘家,她自己连这个小院子都出不去! 她想问问六殿下,为何前世对七娘子那般体贴温柔,这一世却对自己这样冷漠,不闻不问?她到底比七娘子差在哪儿了?她到底哪里不如七娘子了?为什么她想要的七娘子轻轻松松就可以得到,为什么同样的命运,七娘子就可以过得很好?这是为什么? 老天不公!老天不公! 深恨老天不公的大娘子,不知道自己在这小院里待了多久,直到有一天,外头传来喊打喊杀声,她吓得钻进床底躲起来,待到声音平息,才听外面的人说,六殿下成了新帝! 大娘子那颗濒临绝望的心,瞬间又活络了起来! 虽然很多事情都和前世不一样,但至少这件事上没有变化!六殿下还是当了皇帝!她、她也可以像前世七娘子那样,做贵妃娘娘了! 这份喜悦并没有维持多久,便迎来了再一次的绝望——新帝派人将正妃与侧妃都接入宫中,却要将她遣送回承恩伯府! 大娘子不肯相信新帝会这样对自己,她不愿意相信自己最后就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于是她忍不住嘶吼起来:“我有话跟皇上说!我有话跟皇上说!” 既然人人都不跟给她一条活路,那大家就一起去死好了! 新帝心中还记着大娘子身上的种种诡异之处,直到大娘子到他面前,跪在地上,面容憔悴浑身狼狈,可说出口的第一句话,却让新帝,以及身边的重臣武安公两人齐齐变了脸色:“我那七妹妹,本该是皇上的女人才对!” 她破罐子破摔,就是不能离间这君臣二人,她也要在他们心中埋下一根刺,她既然过得不好,凭什么七娘子能过得好?如果自己注定一生不幸,那么别人也不能幸福! 899|第八十片龙鳞(九) 第八十片龙鳞(九) 大娘子这一通胡言乱语,叫新帝与武安公齐齐变了脸色, 见状, 大娘子自重活一世以来那颗求什么都不得的心,终于在此时得到了快慰——你看, 这天底下最尊贵、最有权势的两个男人, 还不是叫她一句话弄得脸色大变? 她知道自己此生是无望做那高高在上的贵妃娘娘了,可她若是做不到,七娘子也不能做! 于是她便把自己是如何如何重活一世, 又是如何换了自己与七娘子的八字, 使得七娘子嫁入公府的过程娓娓道来, 脸上又带着笑给新帝与武安公讲, 上一世新帝与贵妃娘娘是如何两情相悦,可惜这一世,贵妃娘娘却成了武安公的女人,而武安公! 这个大娘子两辈子都恨之入骨的男人,她指着对方的鼻尖, 痛骂道:“若非你偏心,善恶不分,我又怎会落到那个下场!你害我一世不够, 还要来害我第二世!” 武安公被骂得满头雾水, 且不说大娘子说的是真是假, 便是真的,和这一世的他又有什么关系?难道这一世也是他害的?他做什么了? 真是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 他想起自己家里那个小娘子,再瞧瞧眼前这个, 淡淡地道:“你若是不说,真瞧不出你们是姐妹。” 大娘子一听,顿时如遭雷击,显然这句话前世她也听到过。 “看你这副模样,心术不正,无论这前世今生之说是真是假,你沦落这般田地,都是你咎由自取。”新帝道。 大娘子不敢置信地看着这两个人,一个是她前世的夫君,她绞尽脑汁也讨不到他欢心,无论她做什么,他都是冷冰冰的不予回应,另一个是她这辈子疯狂想要嫁的人,结果却只拿她做玩笑,根本不曾把她放在眼里,那她重活一世的意义,究竟在哪儿? “若真如你所言,人死回到少年时,那是天大的好处,证明你被上苍眷顾,才给你一次重新来过的机会,可你是如何做的呢?”武安公略带嘲讽,“将自己悲剧的命运甩手换给别人,抢走别人的人生还一副施恩不图报的德性,我且问你,你心中可还有礼义廉耻四个字?那是你亲妹妹,你尚且能如此待她,谁又会相信你的真心?皇上说你心术不正,这四字正好契合你。你的上一世,我若是不与你亲近,想来也与你的品性有关,才貌双全又如何?我与皇上见过的美人数不胜数,难道是个美人便要对其动心?” 大娘子被说得嘴唇都在颤抖,她想说不是这样的,她想说这一切根本就是他们两个人在胡乱揣测,她怎么可能会有错呢?她嫁入公府,成了公府夫人,难道不该做主公府的事情吗?她是去做续弦的,天底下哪个后母能对先夫人的孩子视如己出?她虽然想过要磋磨那对兄妹,可从没想过要他们的命,但他们又是如何对她的? 一看大娘子这表情就知道她绝对没有反省,也是,若是反省了,也就不会是这样了。 这样的女人,不过是世间庸脂俗粉中的一个,跟她说这么多话,已是给足了脸面。 大娘子被拖出去的时候还在喊,武安公示意将她的嘴巴堵住,无论她口里那些话是真是假,喊出来都会有损他家里那位小娘子的清誉。 新帝笑吟吟道:“听到没有,那美人儿本该是我的女人。” 武安公瞥他一眼:“奈何阴差阳错,现在是我的女人了。” 新帝又道:“凡事都得讲究个先来后到,你回去可以问问那小娘子,愿不愿意入宫来做贵妃。” 他并不相信大娘子的话,因他很清楚自己的心思,自幼在皇宫长大,他若是爱上一个女子,必定不会只封她为贵妃,他厌倦女人之间的勾心斗角,前世若真与七娘子结为连理,也定然因为她的性格温柔体贴,像极了他的母亲,他愿意倾尽所有去保护她。 更何况大娘子根本就是在胡说八道,她口中的七娘子,与这一世的七娘子根本判若两人,连撒谎都不会撒,简直蠢到了家,怨不得把自己的日子过成这样,小娘子家家的,看多了话本子,还真相信世上有重生或是借尸还魂的事儿? 新帝摇摇头,决定以后自己若是有了女儿一定要好好教育,决不能让她沉迷于话本子,看多了脑子都轴了。 武安公最终被赶回了家,他不信任先帝,但与今上却情分极深。然而再深的情分也需要经营与呵护,因此新帝一登基,他便将兵符奉还。新帝还与他摆脸色,问他是否觉得自己不会信任他,又或是因为身份的不同,情分淡了。 武安公与他讲道理,并不是情分淡了,而是身份不同,即便是情同手足也需要互相尊重,自己从前抓着兵权不放,是为了求一条活路,如今新帝待他宽厚如兄弟,他又有什么可怕的?日后若还需要他上战场,他仍旧义不容辞。 两人把酒言欢,喝得烂醉如泥,武安公被送回公府时,浑身上下都是酒气。 玲珑嫌弃的要死,让人把他丢到房里自生自灭,因此第二日日上三竿,武安公头痛地醒来,发觉自己浑身都要馊了,一身的味儿,那酸爽,简直不敢想象。他自己凑近衣袖闻了闻,差点儿没吐出来。 像是这样轻松的日子,已许多年不曾有过。 他揉了揉太阳穴,喊了人,外头进来的是他的亲兵,虽然交还了兵权,但新帝可不会让这么个趁手的人才闲着,又把他塞进了兵部,不过也给了他一个月的假,让他好好与家中的小娘子相处,培养培养感情,听说俩人连房都没圆,实在是太惨了,新帝都为之掬一把同情泪。 从亲兵口中得知昨晚自己被送回来后,夫人看了一眼转身就走,两个小的也是没几分留恋,武安公脸都绿了,他好歹也是一家之主,还能不能尊重一下他了! 赶紧梳洗换衣,总算是清清爽爽能出门,这初夏的日子对他这样的成年男人来说已经很热很热,因此他穿得也少,到了玲珑的院子,发现她正在跟两个小朋友一起荡秋千,三人不远处还有一张石桌,石桌上放着各色水果,都是洗好切好又淋了一层浓厚的乳的,光是看着就令人食指大动。 对于这位终于回府的男主人,玲珑的态度完全是把他当成个不怎么重要的室友,只要不来骚扰他,大家相安无事,但若是想找茬,她也绝对不好惹。 武安公走过来搭讪:“在玩什么?” 玲珑抬起一只眼皮:“你长了眼睛不会自己看吗?” 被怼回去的武安公有点尴尬,心想这小娘子似乎并不怎么待见自己啊!他心知是自己理亏,回京后薛管家也把许多事都跟他说了,无论是陆茯苓还是肖妈妈,都因为是先夫人留下的,他愿意相信她们,结果却险些害得自己的儿女走上歧路,幸得玲珑机敏,才处置了那两人,又把两个孩子教导的这样好,怎么想都是自己亏欠了他。 于是态度也愈发地好,简直称得上低声下气——这要是大娘子看了,怕是又要气疯了,怎么对着七娘子便是这样的态度,对着自己却不假辞色? “你们在荡秋千?我给你们摇吧!” 说着,他已经站到了秋千后面,一副殷勤样儿。 奈何他这辈子都没给人摇过秋千,根本收不住手上的劲儿,小公爷与小县主跑去吃水果捞,玲珑抓紧了秋千,心里奔腾过一万匹草泥马,一会儿排成个S型,一会儿排成个B型,身后的武安公根本没察觉自己手劲儿大,只觉得小娘子裙裾翩翩,飞的高高时宛如一只展翅蝴蝶,又美又仙,他愈发想要讨好,手上的劲儿也越来越大。 玲珑一个没抓稳,真的飞了出去…… 她在心里骂了一百句傻逼,院子里的人都惊呆了,嘴里含着半个草莓的小公爷嘴巴张的圆圆的,娘,真的会飞…… 小县主叉子上的西瓜啪嗒一声掉在了桌子上,飞起来了飞起来了,娘她飞起来了! 武安公自己也吓了一跳,他没想到小娘子这样轻盈,说实话他给她推秋千的时候都没感觉到她有什么分量,只是见她越飞越高越好看,就越想卖力气,没想到力气卖过头,差点儿卖出人命来! 好在他多年戎马身体素质与反应能力都一流,赶在玲珑落地前冲过去想把人给接住,用自己的身体给她当肉垫,好险没让她摔着,英俊的脸上露出一个讨好又尴尬的笑:“你没事吧?” 玲珑问:“你觉得呢?” 武安公心虚地吸了下鼻子:“我扶你起来。” 她没好气地把他推开:“离我远一点!别靠近我!” 武安公顿时非常难过,显然小娘子一点都不喜欢他,连他靠近都不愿意,甚至朝他白了一眼,回屋换衣服去了。在地上滚了一圈沾的到处都是尘土,这傻大个回来做什么的? “喔喔,爹把娘惹生气了。”小公爷幸灾乐祸地说,“爹惨了。” 他跟妹妹可还记得娘发火时有多么可怕呢,看现在他俩老老实实的就知道了。 武安公说:“小孩子懂什么,不许胡说八道!” 说完屁颠颠追了上去,留下兄妹俩对他的背影做鬼脸。 玲珑对小孩子虽然挺凶,但只限于熊孩子,长得可爱又听话的孩子,她的容忍度是非常高的,因此这对小兄妹并没有被扼杀掉孩子的天性,只是改掉了性子里不好的那一面,不再随意喊打喊杀,对从前多有亏待的奴才家人也分别从他们的小库房里扣了银子予以补偿。渐渐地,两个孩子愈发活泼,虽然还是调皮捣蛋,但却是有分寸的。 听过薛管家转述想象得出自己一双儿女如何天怒人怨的武安公沈锐大人,自然对玲珑感激不尽。 他为了不引起先帝忌惮,连家都不能回,怕孩子长歪,为他们精挑细选伺候的人,谁知道养出个心比天高的陆茯苓与肖妈妈,自己的人被处置了,武安公自然也清楚,其中除了陆茯苓等人,还有先帝的手笔。 只是他不能着急,必须等六殿下大事成了,才能教育孩子。 没想到被迫娶进门的这位小娘子却给了他这样一个大惊喜,连先帝也不能奈她何,阴错阳差帮了他一个大忙。 不过他一追上去,刚进门,就看见一片雪白的美背,细嫩洁白,蝴蝶骨展翅欲飞,看得多年不近女色的武安公鼻孔一热,正要赶他出去的裘妈妈尖叫起来:“公爷流鼻血啦——” 玲珑随意把衫子一披,遮住春光不许窥视,见武安公那双眼睛还盯着自己,她冷笑一声,抓起床上的枕头就照着他的头丢过去:“再看,再看把你眼珠子挖出来!” 谁知这人却没脸没皮地让其他人出去,自己蹭过来:“挖出来挂在小娘子身上,天天看着小娘子,也是可以的。” 玲珑:“你还要脸吗?” 心情极好什么忧愁都没有的武安公诚实摇头:“小娘子愿意让我亲近,眼珠子都不要了,脸也是可以不要的。” 说着还伸手到她微露的香肩上,常年握着武器的指腹带着粗糙的茧子,与娇嫩细腻的肌肤截然不同,他这会儿可不敢像推秋千那样用力了,轻之又轻,生怕弄疼她。 她以为这是两人第三回见面,其实不然,他在暗中已经观察了她许久,觉得她可爱美貌又讨人喜欢,又是他明媒正娶的妻子,夫妻之间哪里需要避讳?他自然是要同她好好过日子的。 听到武安公说什么明媒正娶,玲珑觉得他脑子相当不好:“成亲那日你都不在,咱们连堂都没拜,算哪门子明媒正娶?” 武安公一听,顿时心虚,玲珑趁势抬腿来踹他,想把他从床上踹下去,奈何常年行军又常年遭遇刺杀的男人机敏得很,一把捉住她纤细的脚踝,感叹道,这小娘子浑身柔若无骨,连脚丫子都又嫩又软,他都不敢太过用力,指腹留恋地摩挲着凝脂般的肌肤,简直想要跪下来膜拜她。 “再为你补办一场婚礼可好?”武安公凑近她,声音低哑,“该给你的都给你,你莫要嫌弃我。” 玲珑想都没想便拒绝了:“不。” “为何不要?” “为什么要?”玲珑问他,“你做新郎官倒是轻松,你试试看头上戴个几十斤的凤冠?全天从早到晚不许动,累得要死,要补,你自己补去,反正当初我来时也是一个人成的亲,你也可以嘛。” 她刻意要为难他,“你要是做得到,我就留下来啊,做不到,以后就别来烦我,咱们井水不犯河水,你若是缺女人了,看上哪个随意带进来便是。” 这跟武安公想象中的完全不一样,他以为自己能跟小娘子白头偕老,再生几个娃娃,却不曾想人家是真的不喜欢他的,一拍两散这样的话都说得出来。 可他喜欢她呀! 玲珑也就是随口一说,让她万万没想到的是,这人居然真的按照她说的,自己举办了一场婚礼,且只有他一人! 古往今来没见过这样的新郎官,连新帝听说了都想来凑热闹,武安公也不觉得丢脸,径直昭告众人,当初夫人嫁进来自己没能赶回来,理应补给她一场婚礼,可又不想她再受一次累,因此自己一个人便成。 世人哗然。 玲珑没想到他还真这么做了,她只是随口一说,可见这人是真心想跟她好好过日子的,然而有些话她还是得说在前头,想要她同之前那位夫人一样八面玲珑贤淑温婉是不可能的,再生孩子也不可能,她一辈子都这样自由散漫,不知道他这样古板的人受不受得了。 武安公照单全收,有什么受不了的,身为男子,他并不想妄言亡妻,只是告诉玲珑,他与先夫人之间并不是她想的那样,她仍是他第一次心动的小娘子,她想做什么都行,家中又不需要她去做活维持生计,只要她高兴,就是天天骑在他脖子上也无所谓。 “骑在脖子上就不必了。”玲珑笑吟吟地望着眼前穿了一身喜服的男子,他生得很是英俊,身材也高大魁梧,仅从外表来看,相当合她的口味。 武安公下意识以为这句话是拒绝,眉宇间露出了失落的神色,谁知下一秒,小娘子便搂住了他的脖子,在他耳边轻声道:“骑在腰上还是可以的。” 瞬间把他臊得满脸通红! 这这这、这成何体统! 但他不得不承认,他其实爱死了这个调调,玲珑咬着他的耳朵说他闷骚,武安公大人不肯承认,闷骚是什么意思?听着就不像个好词儿!他威武又强壮,怎么会跟骚字扯上边? 何谓销魂蚀骨,云雨巫山,武安公在一亲芳泽后,总算是明白了,次日一早,坚持了二十多年早起练武,从不睡懒觉的武安公大人,成功躺在温柔乡里没舍得起来。 期间他再三要求自己起身锻炼,然而美人都不用挽留,他便自己给自己找好了理由——新婚第一日难道不该陪伴在妻子身边吗?他可是有一个月的假期呢! 待到忙起来,又要早晚不着家,这日子自然不能白费,要多多用来陪伴爱妻才是。 然而他太黏人,抱着她不放,这季节虽然不算太热,可男人容易出汗,弄脏了她,她便想把他踹下去。 被踹习惯的武安公已经不用看就知道她的美腿从哪儿来,一手捉住,亲了亲白嫩的小腿肚,见她嫌弃自己一身臭汗,又故意上前去弄她,眼看她眯起眼睛,一副你不怕死的架势,立马又怂了,起身去梳洗,洗干净了再上床。 玲珑撑开一只眼睛看看他,觉得他很烦,翻了身背对他,中间隔了长江天堑,结果这人又蹭过来,从背后把她抱进怀里,活似她是个大型娃娃,两条长腿还把她给圈着,玲珑向来不忍,她坐起来,一巴掌拍在武安公大人结实的胸肌上:“出去。” “玲珑……” “快出去!” 眼见她真的不高兴了,他举起双手,但又舍不得出去:“我不碰你,保证不碰你了,我保证,别赶我走。” 她定央央地看了他一会儿,才又躺下去,很快抱着被子睡着,武安公悄咪咪向她靠近,见她雪白的小脸儿睡得透着花瓣般的粉晕,心里爱得不行,忍不住亲了一口,然后立马摸到自己的胡茬儿,明明昨天才刮过,睡了一夜便又长出来了。 他这下不敢再随意碰她,只好用手抓起她一绺长发,痴汉般放在鼻息用力闻了闻,然后跟自己的头发绑在一起,玩得不亦乐乎。 小公爷与小县主在门外开始蹦蹦跳地敲门,武安公怕他们吵醒玲珑,起身就要下床,结果只听一声急促的娇喊,他才想起来绑在一起的头发忘记解开了。 玲珑这回是真的怒了,她一脚把只穿着亵裤的武安公踹下了床,大眼睛里满是怒火:“给我滚!” 武安公再三讨饶,迅速穿上衣服,在她的唇瓣上偷亲一口,撒丫子奔了出去,小公爷抬起头看见是不怎么重要的亲爹,努力探头往里面看:“娘呢?” “你都七岁了。”他爹答非所问,弯腰把他跟妹妹都捞起来,“别人家的小孩,七岁了是四书五经倒背如流,男女七岁不同席,这个你都不知道吗?看样子还是太放纵了你一些,从今日起,你便跟着先生读书。你也不要笑,小娘子更应该充实自己,免得成日看些乱七八糟的话本子胡说八道,日后你们兄妹二人便一起读书,谁也不许偷懒。” 快乐了不到十年的兄妹俩顿时都傻眼了,这怎么说着说着,还说到他们身上来了呢? 读书? 想起从前爹留在府里的那些个先生,每天眉头拧的跟蚯蚓一样还凶巴巴的,两人对视一眼,立刻开始挣扎,并且疯狂呼唤玲珑,然而武安公步伐迈得更快,一边夹着一个迅速走远。 哭?哭可没有用,老父亲的心是石头做的。 900|第八十片龙鳞(十) 第八十片龙鳞(十) 从此,小公爷与小县主便过上了水深火热的生活。 曾经姨母和肖妈妈在的时候, 他们可以尽情捉弄和为难先生们, 实在是搞不定,还可以入宫求见皇上, 无论他们提出什么要求, 皇上都会答应,哪怕再任性、再不合理。 而现在,他们什么都做不到, 虽然新的皇帝叔叔也很疼爱他们, 可一提到不读书不写字每天在家里玩, 皇帝叔叔就笑眯眯地把他们爹爹叫了过来, 然后兄妹俩屁股就挨了一顿打——武将那大巴掌扇在屁股上可真是酸爽极了,哪怕武安公刻意收敛力道,也仍旧足以让两个小孩子疼得哇哇哭。 读书写字一点都不好玩,他们一点都不喜欢!每天跟娘在一起玩才是最开心的!人活在世上不追求开心的话,又有什么意义呢? 对于这种歪理, 武安公仍旧是巴掌伺候。 吃了几顿竹笋炒肉丝后,兄妹俩懂了,跟亲爹抗议是没有用的, 亲爹只会收拾他们, 如果想要奋起, 就只能去找娘,然而一向跟他们玩得很好的娘也是摆摆手,让他们快走, 兄妹俩当时就傻眼了,怎么突然就爹不疼娘不爱了呢? 因为比起他们两个,玲珑找到更好玩的人啦! “你不让他们陪我玩,那就你陪我玩。” 以上是玲珑对武安公说的原话。 武安公哪里有不答应的,他这次仍旧为一双儿女精挑细选了先生,有他镇着,两个小的翻不出什么波浪,都得老老实实学读书学写字,不得不说先生们的力量是强大的,不出一个月,两个小的便有模有样,只是玲珑觉得失去了点孩童的天真稚气,显得老成许多,并没有之前可爱了。 不过在遇到她之前,这俩也确实是太讨人嫌了点,好好学着准没错。 新帝登基的第一个款待群臣的年宴,武安公府一家四口全部出席,众人见了皇帝与武安公的相处,这才信了两人之间的确有些情谊,想必是当初今上潜邸时便彼此交好,如此也难怪武安公还回兵权,如今一心一意做个好夫君了。 说起这武安公,当年成亲时娶了个出身地位都不显的女子,已让许多人惊愕,不过转念一想,妻子出身低微倒也并非不好,若是真娶了个高贵的世家千金,怕是先帝晚上都要睡不着觉了。 后来果不其然,那女子命薄得很,要知道这武安公可是出了名的命硬,克父克母,孑然一身,好不容易娶了个妻子,成亲没几年又没了,这下克妻之名也传播甚广,因此哪怕他位高权重,寻常爱惜女儿的人家都不敢轻易许配。 谁知道先帝乱点鸳鸯谱,说什么给爱将寻个八字相合的小娘子,这一寻,就寻到了早已没落的承恩伯府头上,承恩伯府里还真有个与武安公相配的小娘子,只是你说巧不巧,这小娘子的父亲是庶子出身,虽说曾经也是封疆大吏,但毕竟人已经没了,承恩伯府又是个没落伯府,先帝给武安公配个这样的妻子…… 京城最不缺的就是人精,谁瞒得过谁呀,先帝此举是有几分真心,不用说大家心里都门儿清,只是不敢说罢了。 令人没想到的是这位平平无奇的伯府七娘子,竟生了一副举世无双的相貌,又气势十足,说是金枝玉叶也有人相信,这就让人不免开始怀疑,也许先帝并不是随便给武安公选的妻子,也是不问家世只问人品? 到底是不是,先帝已经没了,没人知道。 晚宴结束后,下起了雪。 武安公给玲珑披上他的黑色大氅,因为他比她高了许多,身形也宽阔,大氅披在她身上,将她整个人都包裹住,黑色的毛毛衬得她雪白的小脸儿更加如珠似玉,莹白胜雪,给她系上衣带时,他忍不住用指腹摩挲了下细嫩的脸颊,被她嫌弃地躲开,还被瞪了一眼。 宛如被虐狂的武安公半点不气,还亲自把她抱上马车,玲珑非常想给他一脚,但是算了,看在这人服侍的还算尽心尽力的份儿上。 马车行驶在已经有了积雪的地面上,嘎吱嘎吱响,车轮子的声音并不大,即便下着雪,街上也仍有许多未曾收摊的小贩,武安公亲自去买了一包糖炒栗子回来,小公爷与小县主规规矩矩地坐着,看着他们亲爹剥栗子,一个两个三个……全都给了娘,嗷嗷待哺的两个小的最后只能自力更生。 外头突然惊马,赶车的侍卫连忙请罪,“公爷,夫人,前头有人拦住了我等去路。” 玲珑本想伸头出去瞧瞧热闹,却被武安公拉住,他掀开马车帘幔,眉头蹙起:“怎么是你?” 许久不见的陆茯苓衣衫单薄容色憔悴,见了武安公眼中才迸出喜悦:“姐夫!姐夫我是茯苓啊!姐夫救我!” 她声音尖利,马车里的人也听得一清二楚,得知是姨母,小公爷与小县主脸上都浮现出复杂的神色,他们曾经倾心信任,当作母亲一般看待的姨母,从头到尾都只是利用他们,把他们兄妹二人当作工具,现在想想,当真是令人胆寒。 要知道小县主可谓是陆茯苓看着长大的,从还在襁褓中的小婴儿,长到五岁,陆茯苓都一直在她身边扮演着温柔慈爱的姨母形象,可结果呢?结果都是骗人的,她根本就不喜欢他们。 陆茯苓打的什么主意,她自己清楚,武安公也很清楚,他愿意让陆茯苓住在府中,是为了亡妻的嘱托,刚入公府的陆茯苓也确实是非常懂事贴心,只是不知是那时的她后来变了,还是现在才是她的本性,过去都是在骗人呢? 陆茯苓拦在马车前,瘦到几乎凹陷的眼窝里,只有两只眼睛在熠熠发光,她狂热地盯着眼前的马车,眼珠子几乎要从凹陷的眼窝里凸出来:“姐夫!姐夫是我!是我啊!我是茯苓!姐夫快救救我,你忘了我姐姐临死之前说的话了吗?姐夫——” 武安公出现后,她的眼神更加狂热,踉踉跄跄地朝武安公奔去:“姐夫!姐夫——” 一声声姐夫叫的,恍惚间感觉不是姐夫,是情夫。 陆茯苓有无数的话要同武安公说,可是嘴巴刚张开,便看见了从他身后露出的那个美貌女子,不是玲珑又是谁?她心中恨极了这个人,若非这个女人,她怎会一无所有的被赶出武安公府,又怎会回到那个令人作呕的陆家,更不会被利欲熏心的父亲与后母随意许配给一个商户,只为了银子! 那些银子又不是给她的!却要她嫁给个商户做续弦!陆茯苓绞尽脑汁才买通了一个小婢子,自己跑出来,她在外头躲了两天,这天气这样寒冷,几乎要冻坏了她的骨头,可她不能回去,一旦回去,她立刻就会被抓去嫁人的! “人家叫你姐夫呢,你怎么不答应啊。”玲珑戳戳武安公。 武安公先是无奈地看她一眼,果不其然,这小娘子脸上一点吃醋的痕迹都没有,显然是没把他放在心上,不过他也习惯了,哪一日她要真的说喜欢他了,那才是太阳打西边儿出来。 他问陆茯苓:“你要我怎样救你?” 陆茯苓闻言,以为有戏,急切道:“姐夫!姐夫你带我回公府吧,我再也不想留在那个家里了!姐姐没了之后,那就再也不是我的家了!我爹跟后母要把我嫁给一个商户做续弦,姐夫!姐夫你看在姐姐的面子上,救救我吧!” 她满心以为武安公会为自己做主,却没想到那男人又问她:“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你不愿意听,那你想怎样?” 陆茯苓一愣:“姐夫……” “不要她来我们家!” 马车里又冒出个毛茸茸的小脑袋,正是小公爷,他爱憎分明,爱则欲其生,恨则欲其死,陆茯苓骗他与妹妹,这让他对她不说恨之入骨,却也是厌恶至极。“你自己有家,为何要来我家?爹爹,不要她来!” “不要她来!”小县主也开始应援,兄妹俩有一双极为相似的眼睛,此时都喷着火盯着陆茯苓。 陆茯苓没想到自己只离开公府不到一年,兄妹俩便对自己没了情分,她心中愈发慌乱,连带着往日总是妥帖的嘴皮子都不受控制开始说胡话:“是不是她,是不是她背地里说我坏话了?姨母与你们的娘亲是一母同胞的姐妹,姨母怎么可能会不喜欢你们?你们不要听坏女人的,她是在哄你们!想骗你们!” 玲珑全程没说话,她觉得以陆茯苓现在的精神状态,不需要她做什么,她就能自己把自己作死了,没看到武安公脸色都变了吗? 在她的爱慕者面前说她坏话,陆茯苓可真是好胆子。 “够了!”武安公沉声喝斥,“这几年你都做了些什么,需要我一一提醒你吗?” 陆茯苓满面泪水,“姐夫……” “你该庆幸,我的孩子没有出事,今日你还能活着,已是沾了你姐姐的光。”他冷漠地说,“既然你父母为你挑了夫君,你不想嫁,便自己寻个寺庙剃度出家去,这样便没人能逼你了。” 说着,他把孩子与妻子往马车里一推,帘幔随即落下,赶车的侍卫也不再迟疑,驾着马车往前去,陆茯苓到底还是怕死,不敢再拦,只能哭喊地去追,可寒风大雪,谁又能听到她的呼唤? 她只是想过好日子……这也有错吗?如果她不为自己打算,那谁会把她的前程放在心上?真的有错吗?她只是、只是想要自己好啊! 为什么没有人能理解她呢?为什么总是做什么都不顺心?为什么会这样? 这么多为什么,陆茯苓可以用后半辈子的事情慢慢去想。 马车里气氛凝结,只有玲珑吃着糖炒栗子,那边父子三人都面色凝重,她根本不在意,恰好路上还有个卖鲜肉烧饼的摊子,玲珑连忙让侍卫停车,要自己下去买。 武安公拗不过她,把她抱下马车,结果两个孩子也嚷嚷着一起下去,四个人下了车,踩在积雪上,发出嘎吱嘎吱的响声,孩子们乐得笑开了花,这边还有好些个摊子,都没收摊,在摊子上支棱起了一块布挡住雪,继续做生意,客人还不少呢! 买了鲜肉烧饼,玲珑立刻咬了一口,刚出炉的烧饼又香又脆,咬一口就扑簌簌往下掉渣,里头的肉也鲜嫩多汁,就是有点烫,烫的她伸出小舌急速喘气。 小公爷跟小县主则想要买两支糖葫芦,武安公任劳任怨的掏银子,买了一大堆回到马车上,许多人认出了是武安公府的马车,都在那小声说这位继夫人可真是运气好,嫁给武安公还没被克死,武安公对她还这般温柔体贴,真是上辈子烧高香了。 这话不知怎地,引起边上一个女乞丐的注意,她愤怒地扑过来想打人,嘴里不干不净地说着什么,可能是唇舌出了问题,说的话叫人听不清,但过于发疯,却被人反揍了一顿。 “真晦气!这乞丐是疯了吧!” “看人家过好日子红眼呗!” 两人絮絮叨叨地走远了,留下那个被揍了一顿的乞丐,泪水冲洗掉她脸上的灰尘,露出还算辨认的清楚的一张脸来——正是不知去往何处的贺大娘子。 皇帝并非暴君,虽然大娘子是刻意接近,但也没有对他造成什么损害,这人本来是可以丢回承恩伯府的,只是大娘子这张嘴,口无遮拦,再放她出去胡言乱语可不好,因此便命人给她灌了哑药,这才送回承恩伯府。 只是皇帝也好,武安公也罢,都没料到承恩伯府的人狠心如此。 贺老夫人见大孙女被送了回来,非但没有被新帝看重宠爱,反倒被灌了哑药,想必是得罪了新帝,这怎么能行?以后她还有三个儿子要在朝中做事呢!必须得做个样子给新帝表态! 因此大娘子刚到家,便被自己的亲祖母以不孝的名义打了一顿,然后丢了出来。 她被打得太重,没钱看病,又无力自己生存,还是个哑巴,只能沦为乞丐,苟延残喘。有时候睡了一觉醒来,都会怀疑这一切到底是不是真的,上一世为了坐稳公府夫人的位置,她百般算计他人,结果却竹篮打水一场空,连肚子里的孩子都是自己谋求而来,孩子没保住,命也没保住。 重活一世,仍然是什么都没有得到。 明明都是一样的,为什么区别这么大呢?这一世她进了六皇子府,七娘子入了公府,命运为何没有被交换?幸运的人为何一直幸运?这老天爷还公平吗?如果真的让她重来这一遭只是为了受罪,又是何苦? 大娘子不知道到底是为什么。 她想不明白啊。 承恩伯府如今也是彻底没落,哪怕有个公府夫人身份的七娘子,奈何七娘子与他们并不亲近,看到人家公府跟新帝的态度,落井下石的人数不胜数,连大爷的差事都叫人给捋了,家里又没了银子,过得愈发拮据,靠嫁孙女换来的彩礼,又能维持多久?然后贺二爷不知在哪里惹上了赌瘾,悄悄把家里值钱的物件儿输了个精光,因这丑闻,皇帝大怒,连这仅剩的承恩伯都给捋了。 这下可好,没有爵位,自然得把朝廷赐的宅子给还回去,一大家子可怜巴巴地租了个小院子挤在一起,期间老夫人还想着去公府求玲珑,结果连人家面都没见着就被赶了出来,好不狼狈。 她又想败坏玲珑的名声,先不说玲珑根本不在乎名声,就是老夫人这一张嘴,武安公的人便到了,当着他们的面,把老夫人给打了顿板子,这把老骨头哪里经受得住,登时便倒在床上爬不起来,给她看病抓药又是一笔钱,家里哪还有这条件? 老夫人活了这把年纪,不看病也没啥——以上是来自她的儿子及儿媳们商量的结果。 想她当年多么威风,孙女们个个见了她宛如看见老虎,拼了命地想要讨她欢心。贺四的那个女儿,是她的眼中刺肉中钉,她绞尽脑汁磋磨她,把她关进佛堂,不给吃饭,罚跪,打板子……那个小小的女孩,总是哭喊求饶,这让贺老夫人很高兴,仿佛那个抢走了老爷的贱人在世,她又能报仇了。 但谁能想到,自己却落得这样一个下场? 她的好儿子们根本不管她的死活,她想振兴承恩伯府,到死来,却不得不承认,唯一一个能振兴伯府的,只有贺四爷。 然而贺四爷已经死了,如今也没了承恩伯府,九泉之下,若是再见到老爷,想必他也仍然厌恶着她吧。 贺老夫人就这样断了气。 她一死,整个贺家更是闹腾的不可开交,三房都要分家,可怎么分?分什么?他们承恩伯府已经没了,贺家现在连吃饭都难,奴才们都养活不起,拿出去卖了换钱,女儿们也剩的不多了,还分什么? 大太太时常哭泣,咒骂七娘子,认为是七娘子抢了自己女儿的姻缘。可怜她那才貌双全的大女儿,如今生死不知,被老太太不知赶到了什么地方,老天不长眼,却叫七娘子过得风生水起,还不知道帮衬一下娘家,真就是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 陆茯苓最终仍然是被嫁给了个商户做续弦,陆家拿到了一笔银子,心里高兴得很。他们不敢去公府攀亲戚,因着当初家里的大娘子嫁入公府,便是用了不怎么光彩的手段,陆老爷高兴了没多久便整日战战兢兢,生怕武安公来找茬,后来大娘子一尸两命,他还松了口气。 对于已经逝去的亲娘,小公爷与小县主并不是很好奇,她死的时候他们年纪都太小了,稍微长大一点,又有一个据说和亲娘长得十分相似的坏姨母,武安公从不讲他们亲娘的坏话,但从薛管家透露的信息中,兄妹俩也逐渐拼凑出了当年的真相。 陆家大娘子不愿屈从后母的安排嫁人,便要给自己寻个前程,当着武安公的面“无意”落水,被救起来后“恰好”为众人所看见,因她身份低微,皇帝正想要给武安公塞人,便顺水推舟,促成了这桩婚事。 武安公虽对她没有男女情爱,但婚后陆家大娘子确实是个好妻子好主母,因而他也没有什么不满,这年头多的是相敬如宾,到死都不曾说过真心话的夫妻。 只是没想到先夫人一死,却引来了陆茯苓这只中山狼,吃公府的穿公府的,还要算计着做公府的女主人。 陆茯苓觉得自己很有希望,殊不知武安公决不会娶她,便是没有先帝赐婚,这公府夫人也轮不到他——被相同容貌的女子算计了一次,若是再来第二次,他当真也不用活了。 人活着的时候,总是要问为什么,其实很多问题根本没有答案。 小公爷与小县主慢慢长大,对玲珑十分尊敬爱戴,打心眼儿里把她当成了亲娘,能不是亲娘吗?为了他们兄妹俩,娘一直没要孩子,还跟爹说永远都不会生孩子! 言下之意就是有他们俩就够了呗! 玲珑不知道这种结论两人是怎么得出来的,他们高兴就好。 她在公府待腻了,便会出去玩,从不跟武安公说一声,有时候一走十天半个月,回来的时候父子三人都气鼓鼓的,她也不在意,浑然没把他们放在心上,若不是晚上还睡在一起,武安公都要觉得自己只是她不怎么重要的一个室友…… 他拒绝把自己想得这么没地位,并且在下一次玲珑又要离开时,死皮赖脸跟在她身后,反正儿女都大了,他留在京中给皇帝卖命,卖了这么多年,这龙精虎猛的年纪,还拿来天天跟一群臭男人浪费,多不好啊! 他要跟玲珑也无所谓,有人伺候也挺好的不是? 她活了太久太久,长时间处于一种饥饿困倦的状态,但这一回却没有呢。 好像饱食过一顿,得到过无比珍贵的爱。 只是她想不起来。 也没有必要去想起来。 因为龙从来不会活在过去。 901|第八十一片龙鳞(一) 第八十一片龙鳞(一) 睡惯了舒适大床的玲珑,还没睁开眼睛便觉得身下硬邦邦还凹凸不平的床板不舒服。 但更不舒服的是空气中弥漫的土腥气、潮湿的水汽, 还有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气味。 映入眼帘的, 是一片不怎么完整的茅草屋顶,感觉天气还不是特别冷, 所以倒也不必担心漏风问题, 如果要下雨那可就麻烦了,想必会滴答的满地都是。 她从“床”上坐起来,姑且称之为床吧, 其实就是个小土炕, 不知道多少年了, 到处都坑洼不平, 上面就铺了一层草苫子,还有一层薄薄的破旧的毯子,其余的什么都没有,哦不,还是有的, 她脑袋下还有个小枕头,虽然看起来很旧了,但缝制它的人手艺应该很不错, 针脚细密, 且洗得干干净净。 没等玲珑揉揉有点疼的脑袋瓜, 外面就响起一声震天哭喊,一听就是那种典型的刻薄蛮横农村老太太,你跟她讲理, 她一屁股坐地上抓着脚脖子便开始干嚎,嚎自己命苦嚎自己可怜嚎自己一腔好心无人知。 也就是在今天,何韶容被外面那老不死的给带走了,送给隔壁村的二流子当媳妇,换了三十块钱跟一堆票。 而何韶容今年也才十三岁。 玲珑从床上爬起来,看了看自己的短胳膊短腿儿,肉乎乎的小短手看起来不超过五岁,她有些艰难地趴在炕边,扭动小屁股摇下床,踩上自己的小鞋子,啪嗒啪嗒趿着走到破旧的门板边,这下外面属于老年妇女的哭号就更清晰了。 “……我是她奶哦,我能害她嘛!她都这个年纪了还不嫁人,是等着在家里做老闺女嘛!这她嫁了人,不就有钱给里头那个小的看病了吗?我这孙女心硬哦,爹妈死了,连小妹都不管了,可惜我二儿建业啊……那么有出息,到城里做工人啊,这车间一出事人没了,就留下这对闺女啊……” 玲珑透过门缝看过去,外面已经围了一大圈人,中间地上坐着个瘦削的、长得跟个黄鼠狼一样尖嘴猴腮的老太太,三角眼里满是精明,而何韶容,也就是她的姐姐,正站在老太太跟前。在回小杏村之前,她跟随父母在城里生活,一直被教育的很好,做不出那种跟老太太这样撒泼的行为,可她显然非常生气,气得浑身都在颤抖。 “我爸死了,抚恤金你全拿走了一毛钱都没给我们姐妹俩留,我妹高烧我跪着求你借钱给我你都不肯借,我家里的东西你也全搬走了,你还想卖我?你卖我的钱能拿来给我妹看病,我头都剁给你!” 何韶容眼眶通红瞪着地上蛮横不讲理的老太太,爸爸在车间出事后,厂子里给了一笔抚恤金,还说等她满了十六就能接爸爸的活儿也进厂,可这老太太忒不要脸,带着全家老小赶去厂子里闹,把钱都拿走了,爸爸的工作也硬是要给了大伯家的大堂哥,然后冲去厂子里给他们家分的宿舍,把里头所有东西都搬走了! 两年前妈妈见义勇为救人,结果被救的人活着,妈妈却被车撞死,老太太就疯狂想给爸爸再说一个,可爸爸不愿意,她便惦记上了她家的钱,现在爸爸尸骨未寒,她又想把自己卖给别村的光棍当媳妇!还说什么彩礼拿来给龙龙治病,何韶容一个字都不信! 老太太一听何韶容跟自己犟,嚎的更大声了,可惜干打雷不下雨,周围的村民们都围观着看,还有人劝何韶容。 “建业家老大,怎么说你们都是一家人,你奶能不盼着你好啊?你听你奶的,准没错。” “是啊,你不为自己想想,也得为你妹妹想想,那小丫头正病着呢,你奶肯定不会害你。” “爹妈都没了也是可怜,可这丫头性子也太泼辣了,这谁受得了啊。” “要我说啊,就是这俩丫头命太硬了,要不建业两口子怎么好端端的都出事死了?这能有人愿意要建业家大丫头就不错了!” “听说还给三十块钱跟粮票肉票布票呢!” “是吗!你咋知道的!” “我听何老婆子说的啊!你看她这嚎的,哪里是心疼她儿子的命,她就是想要那三十块钱跟票啊!” “你还真别说,建业家这大丫头长得可真俊,跟咱乡下丫头就是不一样!” “那可不是,人家正儿八经在城里养大的,只可惜命不好,爹妈都没了,到底是没城里人的命啊,要我说,农村人就老老实实在家里干活,那不好吗?” …… 何韶容咬着嘴唇听着周围的人议论纷纷,心乱如麻,她到底也才十三岁,虽然两年前失去爸爸让她迅速变得成熟,能够照顾年幼的妹妹和粗心大意的爸爸,可爸爸的死对她的打击实在是太大了,她都没有时间去好好的痛哭一场,便要跟老家的这些人斗智斗勇,奈何她人小力微,根本抢不过,何老婆子,也就是她爸的亲妈,带着大伯三叔四叔三家子上来就搬东西,她跟妹妹的衣服、书本,爸爸妈妈的遗物……甚至家里的锅碗瓢盆都被他们搬走了! 现在她还不放过她,要把她卖给别人当媳妇! 何韶容一点都不信何老婆子说的话,这三十块钱她是肯定拿不到的! 她虽然才十三岁,却出落的宛如一朵花骨朵儿,皮肤白皙五官精致,与这灰扑扑的乡村是那样格格不入。何韶容想起高烧不退还躺在床上的妹妹,狠狠地抹了把眼泪,瞪向还在撒泼的何老婆子:“你把我卖了,行!那三十块钱得给我!” 何老婆子一听,还没来得及高兴,就又开始嚎了,嚎自己把二儿建业养大不容易,嚎自己这么大年纪了没得二儿一点好处,嚎二儿去了还给家里留下这么个不懂事的赔钱货……总之那三十块钱就是不想给何韶容。 何韶容发狠道:“那钱不到我手上,我就是一头碰死,你也别想把我卖了!不给我龙龙看病,你什么都别想得到!” 何老婆子一听,眼珠子咕噜咕噜转:“等你到了那人家,我肯定给那小赔钱货看病,那也是我亲孙女不是?” 何韶容冷笑,一个字都不带信的:“我见不到钱,看不到我妹妹病好,我死都不跟你走!” 因为爸爸死了,她们不能再住城里的宿舍,只能回到村子里来,何老婆子逼她嫁人她不愿意,她就把她们姐妹俩赶出来,现在姐妹俩是住在村里废弃的茅草屋里,从前住在这儿的是个孤身老头,老头死了之后无儿无女,这茅草屋就空了出来。 何老婆子见这大孙女不好糊弄,又开始嚎,来来回回就那么一招,但在这乡下,就是管用,周围的人都冲着何韶容指指点点,说这姐妹俩是不是城里日子过多了真把自己当城里人了,忘了自己一家子其实也是泥腿子?爸妈死了回老家靠爷奶还不懂事,没住一天就闹着要搬出来,还把她奶气成这德性,建业还是不会教孩子啊! 看这丫头片子养的,谁家赔钱货养这么精细? 何老婆子嚎哭不止,她的三个儿媳也在边上煽风点火,败坏何韶容的名声,反正是个没爹没妈的,卖出去——不,是嫁出去能换一堆票跟三十块钱呢!那三十块钱,就算婆婆留大头,他们一家也能分点不是? 老二那份工作叫老大家的给抢走了,怎么说钱得他们三房四房分得多点吧? 外面乱成一锅粥,突然,传来一声细细弱弱的小奶音:“姐姐。” 何韶容连忙回过头,看见站在门边小小一只的妹妹,她们姐妹俩都生得好,村子里的人哪里见过玲珑这样的小姑娘? 粉雕玉琢的,比那王母娘娘座下的小玉女都好看,叫人见了她就生出一股自惭形秽的感觉,再瞧瞧地上疯婆子般的何老婆子,真叫人怀疑她是不是这两姐妹的亲奶奶,不然咋差距这么大呢? “龙龙,你怎么出来了?” 何韶容跑过去把妹妹圈进怀里,用额头碰了碰她的,惊喜地发现妹妹退烧了!这下她就不用嫁人了,她有手有脚,她能下地干活赚工分,她能养活妹妹! 她一定会把妹妹好好抚养长大,绝对不让爸爸妈妈惦记! 玲珑也蹭了蹭姐姐的脸,十三岁的少女应该是稚嫩的年纪,可何韶容过于早熟,从妈妈去世后,她便担起了一家之主的责任,玲珑可以说是被她带大的,因此姐妹俩的感情非常好。 “我梦到爸爸妈妈了。” 小姑娘的声音奶呼呼的,清脆又平静,黑漆漆的大眼睛朝何老婆子看过来,愣是把这老泼妇看得浑身一哆嗦。 “你、你这是封建迷信!”大伯娘结结巴巴地说,不知为何,不敢直视玲珑的眼睛。 别说她不敢,周围所有人都不敢。 明明就是个乳臭未干的小姑娘,偏偏给人一种特别可怕的感觉,这种可怕的感觉好像只是一瞬间,又好像是他们的错觉,只见小姑娘待在姐姐怀里,奶声奶气的对地上的何老婆子说:“爸爸说了,做了亏心事的人,会遭雷劈的。” 何老婆子哈的一声乐了,这大晴天的,还有雷劈?这话谁信哪! 正要说什么,只闻晴空一声霹雳,一道巨雷从天而降,将她从头到脚,劈成了焦炭。 何韶容:!!! 三个儿媳:!!! 围观的小杏村村民:!!! “你看。”玲珑笑起来,天真的小脸儿笑得可爱极了,“这是不是就是所谓的天理昭昭,报应不爽啊,连老天爷都看不下去了呢。” 片刻的死寂后,何家三个儿媳才开始疯狂尖叫,多少年来没见过有人大白天的被雷劈,今天总算是见着了,这何老婆子叫劈的跟块巧克力似的,消息仿佛长了翅膀,迅速传遍十里八乡——那个儿子死了抢了儿子工作还把要把孙女卖了的何家老婆子被雷劈啦! 许多人借探望之名行看戏之时,都想亲眼看看这个大晴天叫雷劈了的老不修,说来也是神奇,何老婆子没被劈死,只是劈成了个什么,什么瘫痪?大概是叫这个吧,是镇上大夫说的,何家肯定舍不得花钱给她治,就把她给拉了回来,现在还搁家里躺着呢,剩下的大房三房四房商量着轮流照顾,何老头蹲在屋檐下愁眉苦脸。 老婆子叫雷给劈了,这就是再怎么破除封建迷信,也难免叫人觉得她是不是干了啥亏心事啊! 这、这雷,会不会把他也给劈了?! 何韶容亲眼目睹奶被雷劈,相当震撼和后怕,她紧紧抱着妹妹躲进了屋子里,随后何家人也没工夫来找她麻烦了,她把妹妹放到床上,看着笑嘻嘻摇晃着小胖腿的妹妹,摸了摸她的小脸:“龙龙,你刚才怎么说那种话?” 龙龙眨巴着水汪汪的大眼睛,无辜又天真地看着她:“姐姐,你快来!” 何韶容愣了下,随即被妹妹握住小手,下一秒,便置身于一个一眼望不到边的巨大陌生世界。她吓了一跳,下意识先护住妹妹,随后就听妹妹说:“我病的时候梦到了一个白胡子老爷爷,他说我很可爱,就送给我这个。” 说着,从手中举起一片闪耀着莹润光芒的鳞片,何韶容下意识伸手去接,结果那鳞片却像是附在了她身体中一样,瞬间就消失了! 她吓了一跳,第一时间先连声问玲珑:“你也有吗?这个奇怪的东西也在你身体里吗?有没有哪里不舒服?有没有很难受?头疼不疼?快告诉姐姐!” 玲珑不高兴地噘嘴:“姐姐不夸鳞片漂亮吗?” 何韶容哪里还管鳞片漂不漂亮,她只关心妹妹会不会受伤! 可是妹妹眨巴着大眼睛望着她,她只好忍住内心焦灼:“漂亮,太漂亮了,那你有没有不舒服?” “没有呢。”小姑娘笑嘻嘻地抱住她的脖子,“白胡子爷爷说,这个鳞片可以给姐姐带来好运哦!而且可以随意打开这个世界!” 何韶容把妹妹抱起来,这才有心思打量四周。 一眼望不到边……而且有许许多多的货架,上面什么都有,米、面、肉……何韶容激动起来,“我们真的可以用这里面的东西吗?龙龙,白胡子爷爷长什么样?” 玲珑歪了歪脑袋:“长得像龙龙一样可爱。” 何韶容:? 她只以为是妹妹年纪太小了所以不会形容,心中满是激动,这里不仅有食物还有药品,她再也不用担心妹妹饿肚子或是生病了!她可以把妹妹照顾的很好的! 心念一转,何韶容便抱着妹妹出了空间,她太高兴了,捧着妹妹的苹果脸一顿猛亲。 虽然被小美人姐姐这样亲很舒服,但玲珑还是往后仰:“饿了饿了,龙龙饿了。” 何韶容激动的不行,她连声道:“姐姐这就给你做饭去,你乖乖的不要乱走哦。” “嗯嗯。” 完了玲珑就趴在土炕上,她趴了会儿,觉得有点受不了,屁股好痛,只好坐在床沿,一只小胖手撑着下巴,看姐姐的破旧的茅草屋里忙来忙去,空间里什么都有,姐姐一会儿消失一会儿出现,手里一会儿多出个锅子一会儿多出一颗鸡蛋。 玲珑是个比较护食的龙,也很喜欢收集,像是这样的空间,她不知道弄了多少个,自己都记不得了,随便拿出来一个送给何韶容根本不心疼,而且里面只有普通物资,像是手机电脑之类这个世界还没有的,何韶容也无法解锁。 寻常人梦寐以求的金手指,在龙女这跟批发似的不值钱。 怕引起人注意,何韶容拿了牛奶跟鸡蛋,给妹妹做了个牛奶鸡蛋羹,空间里还有很可爱的小花碗小汤匙,她也找出来给妹妹用,用完了再放回去,根本不会被人发现。 “姐姐喂你。” 好吧,既然她这么坚持的话。 玲珑秉持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原则,一点都不拒绝小美人姐姐的服侍,她吃了一碗牛奶鸡蛋羹,何韶容才顾得上自己,她吃得简单多了,虽然没什么粮食,但她们还有点凉透了的杂粮窝窝,何韶容倒了碗热水,就着干涩难咽的窝窝头吃了下去。 吃到一半,看见妹妹正盯着自己,她笑起来:“这个很好吃哦,姐姐喜欢吃这个。” 玲珑抱住她的手:“龙龙也要吃。” 何韶容:!!! 她迟疑,这杂粮窝窝是掺了野菜做的,特别剌嗓子,她哪里舍得让娇滴滴的妹妹吃这个,但玲珑坚持,张嘴就在她吃了一半的窝窝上咬了一口,然后小姑娘脸色一变,哇的一声吐了出来,还把何韶容的窝窝给打掉了,哭着耍赖不许她吃。 何韶容拗不过她,只好听她的话,从空间里取出一袋肉松面包,吃了好几个,配着牛奶表示自己真的吃饱了,小姑娘才满意。 有了空间,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都不用担心食物的问题了,何韶容怕没有好东西给妹妹吃,她在心底衷心地感谢那位善良的白胡子老爷爷,不过下次,白胡子老爷爷如果想送东西给人,可以不要找她妹妹这样的小孩子吗?妈妈说过,小朋友被吓到会惊魂的。 玲珑嫌床上硬,何韶容就把她抱在怀里,财不露白,虽然后顾无忧,却也不能大剌剌的拿出好东西来。 她们守不住。 万一爷奶那边又来抢,怎么办? 她怀着深深的忧虑把妹妹哄睡,自己睁着眼睛望着漏风的茅草屋,现在家里的东西都被抢走了,但爸爸当初去城里的时候是从老家分出去的,可她还未成年,所以即便分了家,爸爸去世后,城里的公安叔叔说她跟妹妹需要什么……什么监护人,所以又把她们的户口转回了老家,这一刻,何韶容深深地厌恶起自己为什么还不成年,长大了就可以更好的保护妹妹了。 她得想个办法,不能老住在这个茅草屋里,妹妹太小了,会生病的。 还有爸爸的工作,就算她不能干,也决不能便宜了老家的人! 可她现在还是什么都办不到。 想起温柔的爸爸妈妈,何韶容眼泪滚滚,她怕吵醒熟睡的妹妹,所以不敢哭出声,心里却像是刀绞一样难受。她怀念一家四口生活的日子,那么幸福,可现在已经失去了,再也找不回来了。 玲珑悄悄睁开眼睛,虽然姐姐很努力不想让她察觉,可无声的哭泣使得她的呼吸愈发急促起来。玲珑朝何韶容怀里蹭了蹭,小脸埋进少女的颈窝,少女轻轻吸了下鼻子,拍着妹妹的背,慢慢地哭累了,竟也跟着睡了过去。 如果玲珑没有出现,那么何韶容真的泼辣到愿意嫁人,但要求是那三十块钱必须给妹妹看病,而且就算嫁了人,她也要把妹妹带在身边,不肯留在何家。 她长得漂亮,那二流子是个老光棍了,掏空家底娶上这么个又嫩又俊的媳妇,养个五岁的小孩真不算啥。 何韶容悲剧的一生也从此拉开序幕。 她是那种到哪儿都能过得很好的人,因为她骨子里就是坚强又勇敢的,饶是如此,也抵不过命运对她的戏弄。十一岁之前,她是爸爸妈妈的小公主,有漂亮的裙子和奶油蛋糕,十一岁之后,妈妈去世,她变得成熟,照顾起爸爸跟妹妹,十三岁,爸爸去世,她便带着妹妹嫁了人,给妹妹看了病。 可是妹妹越长越漂亮,何韶容害怕,把她关在家里不准她出去,但那时候还没瘫痪的何老婆子,却又想起了这个小孙女。 二流子也不是什么好东西,有了漂亮的媳妇,又看上了更漂亮的小姨子。 何韶容没有办法,只好拿身子跟人换,二流子在一个冬天跟人喝醉了酒睡在雪地里冻死了,何韶容带着越来越漂亮的妹妹,终日过得战战兢兢。 直到村子里来了一批大城市的知青。 他们有本事,长得好看,还有文化,其中有一个人对何韶容特别好,也不嫌弃她嫁过人,那是何韶容在父母死后得到的第一份温柔,她很快便沦陷了。 失去的不只是身体,还有爱与尊严,以及自己的性命。 902|第八十一片龙鳞(二) 第八十一片龙鳞(二) 在妹妹的记忆中,她几乎没有出过家门, 姐姐也从不让她下地干活, 而无论姐姐干了多少活儿,她的皮肤变得多么泛黄, 手指变得多么粗糙, 哪怕她穿着这个年代所特有的又宽松又土气的深蓝色灰色黑色的衣服,姐姐也总是那么美丽。 她美丽又坚强,温柔又勇敢, 用自己瘦弱的肩膀, 给妹妹撑起了一片雨打风吹都岿然不动的墙。 可她自己, 直到死的时候, 也才二十出头呀。 大城市里来的知青长得很英俊,人也很好,他不嫌弃姐姐是个寡妇,被她身上的优点所吸引,他也愿意帮她一起照顾年幼的妹妹, 何韶容从来不知道两情相悦是什么滋味,如今她情窦初开,便一头栽进去。 可男人愿意接受她, 他的家人愿意吗?当他的家人和他站在相反的位置, 他能够坚持这份感情吗? 也许能吧, 但何韶容太傻了,她总是因为爱着一个人便千方百计的去迁就对方,去委屈自己, 却忘了自己如果不快乐,这份感情为她带来的,就也不能叫做幸福。 谁还记得爸爸妈妈都在的时候,她也是他们掌心的小公主呢?她是会撒娇任性发脾气的,只是后来生活的担子太过沉重苦痛,所以她只好让自己变得强大、泼辣,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保护好自己跟妹妹。 村子里那些难听话她也不是没听过,只是她信了男人的誓言,被爱情冲昏头脑的时候男人什么海誓山盟都往外说,可真正成真的又能有几个呢?一个乡下农村的寡妇,怎么配得上在大城市政府机关里工作的官员家的少爷?她连给人家提鞋都不配! 何韶容只睡了一会便起来了,她有了空间,心里便有了底,只要不饿着妹妹,她什么都愿意做。 起来后她看着这茅草屋,心里有点发愁,这屋子好天时住着勉强还成,刮风下雨就不行了,等冬天,那岂不是要把妹妹冻死? 空间里倒是有很多好东西,如果拿去换钱的话,想必能够解决燃眉之急,可是她要用什么理由把钱拿出来?别人问的时候她要怎么解释?而且这年头去供销社卖东西,价格被压得很低,但仍然有数不清的农民切卖,想要价格高,就得去黑市。爸爸还在的时候会去,给她们换一些奶粉麦乳精什么的回来,但何韶容自己是万万不敢去的,哪怕她不怕,她还得为妹妹想。 如果自己被抓了,妹妹怎么办? 如果爸爸的抚恤金还在自己手里就好了…… 想到爸爸的音容笑貌,何韶容眼眶一酸,眼泪差点儿又掉下来,她努力让自己不要再去回想爸爸妈妈在世时的生活,那都已经过去了,一直悲伤是没有用的,她得想办法活下去,得想办法,让妹妹过得跟以前一样好。 玲珑突然捂着肚肚倒在了床上,何韶容见她这样吓了一跳:“龙龙?你怎么了?是不是哪里不舒服,啊?怎么捂着肚子?给姐姐看看——” “肚肚疼。” 何韶容眼泪都急出来了,结果下一秒却听妹妹奶声奶气道:“要钱,去医院,不给,再去厂子。” 何韶容福至心灵,一下就明白了妹妹的意思,只是她有些犹豫,不想让妹妹装病,万一装着装着就变成真的了怎么办?太不吉利了! 玲珑扑到她怀里:“要爸爸的抚恤金,住新房子,跟姐姐一起。” 光脚的不怕穿鞋的,爸爸因公殉职,现在闹还能闹成功,要是等等再闹,那时候工作已经被大堂哥给接了,再闹也晚了!何韶容一咬牙,干了!反正她们姐妹俩得想法子活下去!别人的死活与她们没关系! 她抄起妹妹,怕她年纪小记不住事,再三叮嘱她只要哭就好了,其他的都交给姐姐。 玲珑乖乖点头。 姐姐顿时气势十足,抹了把锅底灰在脸上,又把玲珑也给弄得脏兮兮,这才背着她朝老何家去。 老何家此刻正闹成一团呢!何老婆子青天白日的叫雷给劈了,你说你找谁说理去?这被雷劈的能有好人?都说坏人该死才天打雷劈,可见这何老婆子没干过几件人事儿! 家里正乱着,何韶容带着玲珑来了,直接跪在门口磕头,哭着求何老头何老婆子给她们姐妹俩五块钱,让她带妹妹去卫生所看病。 五块钱? 开什么玩笑,里头的大伯娘三婶四婶差点儿没跳起来,五块?一分都没有! 何韶容就哭啊!喊爸爸喊妈妈,农村人平时没啥乐趣,这会儿也不是农忙,有的是时间看热闹,还有的端着饭碗出来的,蹲在自家墙角跟就瞧何韶容哭。 半大少女纤细柔弱,哭得那叫一个可怜,她背上的小女孩也哀哀的哭,直叫肚子疼,何韶容说妹妹可能是得了急性阑尾炎,她想带妹妹去县里医院做手术,可是手头没有钱,她又哭,说自己并不想麻烦爷奶,就是爸爸的抚恤金全在他们手上,她手头是一分钱都没有云云……听得周围村民们都寻思,这老何家建业死了,抚恤金厂子里是给多少啊!要知道建业一个月工资就有二十五呢!平常老农民在地里刨活,你一年能赚个二十五就不错了! 这年头又不许人做生意,家家户户日子过得紧巴巴的,没想到老何家看着不显山露水,手头钱倒不少啊! 何韶容姐妹俩哭得可怜极了,里头正因为何老婆子吵架呢,何老婆子被雷劈送去镇上医院都叫拉回来了,他们怎么可能出钱给一个赔钱货看病?不过战斗力最强的何老婆子已经瘫了,整个人被劈成了焦炭,偏偏又留了一口气,真是生不如死,要说这人刻薄到什么程度,都这样了,剩下一张嘴,说话不清不楚,还不依不饶,怕死得很。 大伯娘三婶四婶于是出来做了这个恶人,何家的男人们向来擅长和稀泥,因为他们根本不需要亲自出马,自己女人就能帮他们把这个恶人给做了。 农村妇女骂人,那真是什么脏的都朝外吐,何韶容才十三岁,她们就敢骂她是脱裤子勾引汉子的小婊|子,说她年纪小小屁股这么大肯定没干正经事,一个个骂得口沫横飞,何韶容也不辩解,就倒在地上抱着妹妹哀哀哭泣,看得周围村民都觉得老何家不地道。 你不想管人家姐妹俩,干啥要把人家从城里接回来?这是当长辈的样儿吗?瞧那话骂得多难听啊!多大仇? 三个妇女骂得酣畅淋漓,嘴皮子过足了瘾,仿佛把这些年来对何老婆子跟对何韶容母亲的怨念嫉妒都发泄了出来,最后狠狠啐了一口:“要钱没有!赶紧滚!” 何韶容便神色苍白地又把妹妹背起来,失魂落魄地站起身,朝村子外头走,有人想拦,却被自家婆娘拉住,眼看着何韶容慢慢消失在村头,谁也不知道她到哪儿去了。 接下来两天,大家都拿老何家的事儿做茶余饭后的闲谈,结果当天下午,村子里突然来人了。 是几个戴红袖章的,还有几个戴大盖帽的,看衣着打扮,应该是公安,这、这是咋了?他们小杏村有人犯事儿了? 不过跟在这些人身后的人他们都认识,不是从村子里离开的何韶容姐妹俩嘛! 有女人拉住何韶容:“大妞,这咋回事儿啊?这些都啥人啊?” 何韶容牵着妹妹的手,怯生生地回答道:“是我爸爸厂子里的领导,妹妹肚子疼,我没办法,只好去求他们,他们一查,发现爸爸的抚恤金没到我们姐妹俩手上,就把公安带来了,说是要好好调查。” 女人一听,立刻满足了她八卦的好奇心,松开何韶容的手就去帮忙传话,想必这消息一会儿就会传得人尽皆知吧。 何韶容低下头,嘴角微微抿起一丝笑容。 要脸面做什么?要脸面,就得受委屈,她自己受委屈也就算了,妹妹怎么也能跟着受委屈? 说来说去都得感谢那个白胡子老爷爷给的空间,如果没有这个空间,她没有底气,是不敢跟爷奶家闹翻的,她会选择嫁给那个二流子,而不是敢去县里厂子找爸爸的老领导举报。 爷奶盘算着把爸爸的岗位给大伯家的大堂哥?想得美!她就是不要了,捐出去了,也不留给他们! 玲珑开心地被黑莲花姐姐牵着小手手,她就喜欢这种不吃亏的人,人的命运真是神奇,一点小小的改变,便很有可能是整个人生的转折点,小美人姐姐这是要朝黑化的道路上一去不回头了呀! 老何家的一看来人了,都吓了一跳,还有大盖帽,再怎么横他们也怕公安,一听说是老二厂子里把他们给告了,何老婆子闹不起来,躺在床上嗷嗷的喊,几个女人立刻一屁股坐地上抓着脚脖子开始干嚎,整个院子里鸡飞狗跳,看样子没把何老婆子那胡搅蛮缠的本事学了十成十,但也七七八八了。 当初何建业出事,何老婆子带着大儿子去的厂子里做的交接,领走了抚恤金又定了接岗的人,全程何韶容都不知道,厂子里哪知道这家是什么情况,要不是何韶容到厂子里求人救妹妹,这事儿还真叫他们给办成了! 这下可糟了,人家厂子里领导是正儿八经的党员,当初何建业一家的户口是迁走的独立的,就算何老婆子把姐妹俩带回来,姐妹俩未成年,他们户口上也是两家人,何老婆子根本没资格拿何建业的抚恤金! 围观的村民们一听厂里领导说何建业有三百块钱抚恤金,一个个都瞪大了眼! 三百块钱!三百块钱! 他们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的钱! 何老头哪里愿意把这钱拿出来,可人家大盖帽都说了,要么给钱,要么把当初领钱的人抓走。 比起这粗俗贪婪的一家子,无论厂里领导还是公安,当然都站在何韶容姐妹那边。 可怜的小姐妹,姐姐懂事有礼貌又乖巧,妹妹更是跟个洋娃娃般可爱,说实在的,要是可以,他们都想把那小丫头抱走养。小玲珑太讨人喜欢了,他们怎么也得给姐妹俩讨个公道。 哪怕日后她们要留在小杏村生活,也得像模像样才成。 大堂哥的工作自然也成了泡影,何家一家子都没啥文化,一听说要去坐牢,这钱顿时拿着就烫手,厂领导一拿到钱,转手就塞给了何韶容,大家看得眼都红了,尤其是大伯娘等人,都寻思着等这些人一走,就去把钱再弄回来,反正这俩丫头片子也守不住。 结果何韶容却红着眼圈儿说:“伯伯,我以后带着妹妹在村子里活,可是我们没有地方住,这个钱,能给我们盖个房子吗?我以后能下地赚工分的,我能吃苦!我能养活妹妹!” 厂领导一听,顿时感动不已,多坚强多好的孩子啊! 再一看那小的,小玲珑正眨巴着水汪汪的仿佛会说话的大眼睛看着他,厂领导立刻充满慈爱之心:“你爸爸是因公牺牲的,你们姐妹俩的事儿,就是厂子里的事儿,只要我们还在厂子里一天,就不会亏待你们!” 说着把胸脯拍得啪啪响:“房子的事儿你们全权放心,我给你们处理!” 大队长也闻讯赶来,见了县里的厂领导跟公安还有些局促,一听说厂里要帮忙给姐妹俩盖房子,他立刻说:“成成成,村里还有好几块地基呢!” 然后何韶容柔弱又坚强地把钱塞给了大队长,流着泪说这钱反正她也守不住,就给盖个好些的房子吧,剩下的,也能买些米面肉之类的给盖房子的人吃。 多懂事、多好的小姑娘呀! 哪怕失去了父母,也这么坚强地活着!还要照顾年幼的妹妹,大队长保证道:“你放心!叔以后会多帮衬你们,绝不叫你们姐妹俩吃亏!” 公安叔叔们都知道这姐妹花的父母都是好人,全是为了救人走的,再一看老何家,便愈发的面目可憎,他们来之前都是调查过的,对老何家的所作所为自然也一清二楚,这样的人家没脸没皮,怨不得当初何建业要把户口迁走,只可惜啊,那么幸福的一家四口,就剩下这可怜的姐妹俩了。 这年代大部分都是热心肠的好人,像老何家这样的极品真是寥寥无几,怕两个孩子不懂,厂领导主动说去帮忙看看地基,大队长带着人走在前面,说着说着就说到两天前,何老婆子要把才十三岁的何韶容卖给隔壁村的二流子当媳妇,结果却被雷劈了的事。 厂领导一拍大腿:“这可不是报应吗!” 说完立刻捂住嘴,惊觉失言,都破四旧了,还说这种封建迷信的话,他可是党员! 周围的人默契地都当做没听到,但大家心里都是赞同厂领导的话的,不是报应是什么?那就是报应!就是何老婆子活该,儿子尸骨未寒就要卖人家闺女,老天爷都看不下去了! 就是那道雷怎么不把她劈死呢! 何韶容却觉得劈的刚刚好,要是真让何老婆子这么干脆利落地死了,那多可惜,得让她长长久久的活着,让她看看她那三个大儿子是怎么孝顺她的,她以前凶悍刻薄,儿媳妇们都怕她,她把家里管得严严实实,可现在她废了,大伯娘她们会怎么伺候她呢? 想想何韶容都很期待。 恶人自有恶人磨不是吗? 这地基选中在离老何家最远的位置,只这一点,何韶容就非常满意了。 随后连盖房子的木材砖瓦,厂领导都负责帮忙联系好了,他姓高,一般人都叫他高主任,不过何韶容跟玲珑叫他高伯伯。高主任家里有俩儿子,没闺女,以前何建业在厂子里上班,人就特实诚,心也善,本来如果熬过今年,高主任都打算把何建业提拔成小组长的,只可惜……唉。 建房子的人请的是村里的好手,很快,小杏村便起了第一家青砖大瓦房,何韶容还提出了一些关于建造的意见,她在城里生活过,见过城里的房子是什么样的,又有了空间,空间里除了食物外还有很多书籍,再加上还有个玲珑在边上“灵机一动”,所以当房子建好的时候,真是所有人都为之惊叹! 许多村里人跑来瞧热闹,高主任当着村民们的面跟何韶容说:“你爸的抚恤金基本上也都花的差不多了,明天我让厂里开拖拉机给你送点生活用品来,以后好好过日子,有什么事,就去县城找我,知道吗?千万别委屈自己跟你妹妹。” 说完又笑呵呵地对大队长说:“这俩孩子,日后还需要你多多关照啊。” 大队长受宠若惊,连忙跟高主任握手,这可是县里厂子的主任! 高主任确实是个非常善心也非常好的人,他跟何韶容说等她满了十六,他到时会帮她留意厂子里有没有适合她的岗位。 何韶容真心地跟高主任说了谢谢。 虽然失去了爸爸妈妈,但是她一天比一天坚强,一天比一天勇敢了。 她会保护好妹妹,决不让妹妹吃苦。 晚上,姐妹俩睡在同一张床上,家里还是空荡荡的,因为她们没有闲钱买别的东西,而且白天人来人往,空间里的物品也不好朝外拿。何韶容跟妹妹商量好了,空间的事情,除了彼此之外谁也不告诉,每次吃多少拿多少,这样就不怕被人惦记。 玲珑都乖乖答应了,抱着姐姐的腰,把小脸蛋埋在姐姐略显瘦弱的怀里睡去。 融入何韶容身体里的龙鳞会庇佑她,姐姐这么漂亮,当然要跟她一样一直漂亮下去——为什么美丽是罪?美丽从来都是没有错的,泛黄的肌肤粗糙的手指,都不应该出现在何韶容身上。 何韶容抱紧了黏人的妹妹,眼前又浮现出了爸爸妈妈温柔的脸庞,她咬住嘴唇,才不许自己再流眼泪。 她长大了,她变得很勇敢了,她都敢带着妹妹去县城厂子里找领导了,她成功把爸爸的抚恤金要了回来,也成功让大堂哥丢了工作,她虽然很弱小很没用,却也有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 我一定会好好活下去的。 也会保护好妹妹。 漆黑的夜里,何韶容这样告诉已经逝去的爸爸妈妈。她似乎看到了他们慈爱的笑容,心头的悲伤也淡去了一些。逝去的人不会再回来,而活着的人,总是要活下去的。 活下去,才不会遗忘。 时光荏苒,眨眼间四年过去,何韶容已经十七岁了,生得肤白貌美,这美貌与这个村子完全不是一个级别,她仿佛就不属于这个世界,村子里的女人跟她,就像是前置摄像头与一百层美颜滤镜的区别。 美得格格不入。 父母去世后,何韶容没有再读书,但是靠着空间里的书籍,她的学识与才华,也绝对不逊色于这个年代的大学生。四年的时间里也不是没遇到对她心怀不轨的人,奈何那些人都没来得及靠近她,便会奇奇怪怪地各种倒霉。 她现在在大队上做记分员,得到的工分养活自己跟妹妹两张嘴绰绰有余,再加上何韶容又有一手好针线活儿,村子里不少人都会找她做衣服帮忙什么的,这年头不兴给钱,就给把青菜给几个鸡蛋,日子照样过得红火。 九岁的玲珑,虽然没有被姐姐关在家里不许出门,但要出门的话也必须有姐姐陪着,怕妹妹无聊,何韶容给她抱了只小狗回来,家里还养了三只鸡,她是个勤快又爱干净的姑娘,但即便跟其他人一样每天都干活,她的皮肤也仍然雪白娇嫩,随着她逐渐长大,人也愈发出落的亭亭玉立,美得让人连嫉妒她的想法都没有。 何韶容发现妹妹很聪明,她闲暇无事的时候会读书,读过一遍妹妹就能背下来,当时还把何韶容高兴的不知道如何是好,可随后这份喜悦慢慢平息,现在只有高中,连高考都没有,但多读书总是好的,不过她不放心玲珑,所以直到现在,在玲珑的百般抗议下,才准备送她去公社读小学。 本来她还打算等妹妹十岁了再让她去读书呢! 903|第八十一片龙鳞(三) 第八十一片龙鳞(三) 九月份,金风送爽, 秋色宜人, 小杏村一大早便被沐浴在灿烂的阳光中,为这个破旧贫穷的小村庄带来了几分诗意。远山连绵, 河水叮咚的唱着歌儿蜿蜒流淌, 何韶容牵着妹妹的手,小姑娘一蹦一跳的,两个可爱的辫子晃来晃去, 时不时看到路边的野花要去揪一朵, 看到树上的鸟儿也要去吓唬人家一下, 顽皮的不行。 何韶容脸上始终带着喜悦的笑意, 十七岁的她已经彻底长开,说是倾国倾城的大美人儿都不为过,她身上的衣服永远是干干净净的,人也总是体面而美丽,她的言行举止一颦一笑, 都是村子里年轻姑娘们学习的榜样,虽然大家总是在背后说她是资本主义做派,说她明明爸妈都死了还那么有钱怕是来路不干净……但不得不承认的是, 十七岁的何韶容, 就像是仕女画中走出来的大家闺秀, 秀美而优雅。 她这么高兴是有原因的,虽然高考早就取消了,但这几年送孩子去上学的人家越来越多, 何韶容也希望妹妹能多多读书识字。 小杏村愿意送女孩子去读书的人家很少,毕竟在这里,女孩子都是赔钱货,丫头片子不值钱,四年前何老婆子敢把十三岁的她卖给二流子当媳妇,这几年上头抓得紧了,说是未满十八周岁不许结婚,但仍然有人家在闺女十五六岁的时候就给定了亲。 村子这样的定亲,扯不了证,也就是摆个酒,穿上一身红衣裳就算是结婚,等满了十八周岁再去扯证,也有些过不下去的,没等到年纪就散了。 何韶容希望妹妹读多多的书,长多多的见识,以后才能决定自己的人生。 至于她自己——她从来没有考虑过自己。 今天送妹妹去学校,九岁的年纪按理说读一年级也是可以的,但玲珑拒绝跟一群拖着鼻涕的小屁孩在一起,主动要求跳级,还要跳到最高的五年级。小学到高中都是五二二,何韶容向来尊重妹妹的想法,校长听说这么个小豆丁要跳级还觉得挺有意思,过来一瞧,嘿,你还真别说,人家这姐妹花生得可是真的好! 姐姐秀美妹妹精致,站在一起那叫一个赏心悦目! 就找了上学期的五年级毕业试卷给玲珑做,这会儿没有条件复印,题目都是老师手抄的,相当辛苦。 玲珑用了十分钟就全部做完了,这其中还不算她稍微放慢了点速度,因为中途有点走神。 校长亲自给她改卷子,双百!这水平别说是上五年级,去公社初中也差不多! “明天就要上学啦,龙龙,到学校不可以淘气哦。” 何韶容温柔地顺了顺妹妹的辫子,结果她递来的一大捧野花,给她编花环。 自己妹妹什么性子她还是清楚的,从来不担心她被人欺负,但她再聪明年纪也还小呢,何韶容以前上学的时候,班里就有小男生特别喜欢拽她辫子,怎么说都不听,特别讨人厌,“要是有人拽你辫子,欺负你,就找老师知不知道?回到家再跟姐姐说。” 少女面上印着朝阳的光芒,一时间,竟分不清这少女与朝阳,究竟谁更耀眼一些。 龙鳞让何韶容的容貌与体质都越长越好,她干再多活儿皮肤也不会粗糙,再怎么晒也不会被晒黑,甚至于她身上还有一种神奇的亲和力,让人看到她的时候便忍不住想要亲近。 “我才没有淘气呢,也没有人敢欺负我。”玲珑把脑袋扎进姐姐怀里,被姐姐顺了毛,又被戴上刚编好的花环。 何韶容有一双巧手,不仅会做美味的饭菜,还会缝制好看的衣服,编漂亮的花环,好像什么都难不倒她。 戴上花环的小龙龙又冲去野花丛中嚯嚯花,薅了一大把回来,缠着何韶容再编一个:“我要跟姐姐一起戴花环!姐姐也戴姐姐也戴!” 何韶容向来是不拒绝妹妹的任何要求的,她笑着点了点妹妹的鼻尖,依言又编了个大一点的花环,玲珑蹦跳着要给她戴,接过花环,何韶容低下头,让小龙龙把花环给她戴上,然后才站起来,牵住妹妹的手:“满意了吧小魔头?” 小魔头抱住她一条腿开始哼哼唧唧,何韶容被缠得没办法,嘴角的笑掩也掩不住:“好啦好啦别撒娇啦,回家姐姐做好吃的给你。” 玲珑很满意空间里那堆菜谱大全,何韶容天生动手能力比人强,同样的食材她愣是能做得比旁人好吃,玲珑跟她一起生活可饱了口福,而且姐姐还爱干净,每天都给她洗澡,没事的时候就用空间里的布给她做各种各样的衣服。 这年头妇女们不大敢穿太鲜亮的颜色,但小孩子身上的束缚要轻一些,何韶容便绞尽脑汁的打扮妹妹,力求让她每天都漂漂亮亮开开心心。 比如说玲珑的小书包,就是何韶容做的。她用碎布头拼成的书包一点都不土气,反而相当可爱,还在书包外面缝了一个特别精致的布娃娃,比后世大商场里卖得都要好看,而且是纯手工的! 玲珑今天去公社小学报道,许多人都围着她看,她知道他们是羡慕她的书包还有笔袋! 笔袋也是姐姐做的,上面绣着两只扑绣球的奶猫儿,还绣了玲珑的名字,铅笔也都是姐姐削好的,橡皮尺子小刀一个不缺,笔袋还精致地分成两个部分,何韶容用几根细细的带子把铅笔固定住,这样就不怕走动时不小心把笔尖弄断啦。 这么心灵手巧的女孩子,玲珑能不喜欢吗? 姐妹俩牵着手朝小杏村走去,她们家在村西头,每次回家都得经过村东头的老何家。 老何家这四年过得可是一年不如一年,何老婆子还在床上瘫着,听说除了不能动,嘴巴还是尖利刻薄,天天骂她那几个不孝顺的儿媳妇,何老头除了下地赚工分,还得伺候这个瘫痪的老婆子,日子别提多拮据。大伯家的大堂哥丢了工作,三叔四叔家也跟他们日渐有了矛盾,谁都不想去伺候何老婆子,干脆分家了! 可惜没有钱,分家了也得挤在一起住,这分了家,一根柴火一把糙米一个鸡蛋都是摩擦,大大小小天天吵,住在他们周围的人家都烦不胜烦。 不过村头这会儿停着一辆拖拉机,上面还坐了不少人,玲珑的小手被姐姐牵着,她眨眨眼,算算时间,好像正是那群知青来支援建设的时候啊!他们条件再差那也都是城里人,哪里见过小杏村这么穷的地方,一个个娇气的不行,到了农村还想摆架子,这个不满意那个不行的,再加上小杏村知青点还没弄好,大队长就让村子里的老乡先接受一下知青们,等知青点修缮好了再让他们搬出去。 愿意接收知青的,还给五十斤粮食的奖励。 用玲珑的眼光来看,这群自诩知识青年的家伙,看起来又土又笨,她都懒得搭理。 但拖拉机上的那群知青,原本对这个小杏村都已经绝望了,一想到自己接下来好些年都要在这里过,心里头都那叫一个难受,尤其是小杏村的人,哪怕是大队长都是一口浓厚的乡音,对于说惯官话的他们而言,连交流都是一种折磨。 放眼望过去,村子里大多都是泥屋,只有几栋青砖瓦房,村子里的路更是坑坑洼洼,呈现出一股破败贫穷之相,他们这些知青在家中哪怕不是千娇百宠,也是没受过什么罪的,哪里知道乡下条件这样差! 他们正在抱怨时,只听一个男知青说:“你们快看那边!” 待在拖拉机上根本不想下去甚至想跟着拖拉机走的知青们齐刷刷向这个男知青所指的方向看去! 不远处走来一大一小两个身影,少女牵着小女孩的手,穿着一身藏蓝色的连衣裙,款式宽松但却掩不住姣好的身材,仪态尤其出众,一条油光水滑的辫子垂在胸前,头上还戴着个花环,再瞧她的脸,真是眉如远山眸似秋水,樱桃小嘴不点而朱,肌肤更是洁白细腻,与刚才所见的小杏村村民的泛黄粗糙截然不同,水灵灵的,比城里的姑娘都俊俏! 她牵着的那个小姑娘更是漂亮,鹅黄色的小裙子,裙摆上还绣着一圈小猫儿,个个都活灵活现姿态各异,小姑娘扎着两个辫子,梳着乖巧可人的齐刘海,眼睛大大脸蛋圆圆嘴巴小小,粉雕玉琢玉雪可爱,比他们见过的舶来品洋娃娃都漂亮! 怎么会有这么好看的人啊! 车上的一众知青都看傻眼了,大队长正愁没法跟这群听不懂土话的知青交流,一见何韶容姐妹俩,宛如看见救星:“容容!龙龙!快过来快!” 何韶容带着妹妹走近,看了拖拉机上的知青们一眼,被她扫视过的知青们不由得挺起胸膛,奈何何韶容根本没把他们放在心上,只是随意看了一眼,“怎么了三叔?” 按照亲戚算,她们姐妹俩跟大队长是本家,得管大队长叫一声三叔,这几年大队长没少照顾她们姐妹俩,当然,何韶容投桃报李,也没有白让人家照顾,平时有什么好吃的,都会送给大队长家小孩一份,也会帮大队长媳妇缝个衣服什么的。 “你跟这群知青说说,告诉他们咱村子里已经好几年没来过知青了,那知青点漏雨,得修上好几天,我跟他们说了这大半天他们好像也没听明白。你会说普通话不是?” 何韶容点点头:“我知道了,我跟他们说。” 这美丽的少女一张口,先是说了一嘴土话,但奇怪的是,明明跟大队长说得是一样的话,她说起来就是吴侬软语,听着叫人心里直痒痒。 接下来何韶容便用字正腔圆的标准普通话对他们说:“大队长是说,我们村子里的知青点需要修,可能这几天没办法住人,待会儿会召集村民,让你们暂时住到老乡家里去,等知青点修好了你们再搬。” 美丽的少女不仅说土话好听,说普通话更好听!甚至比他们一些知青说得都标准! 这回一共来了七个知青,三个女的四个男的,其中一个叫徐英瑞的,容貌生得最好,衣着也最好,看得出来其余六个人都隐隐以他为首,这会儿他正看着何韶容,目光里是毫不掩饰的惊艳:“好的,我们知道了,那我能问一下,我们七个人,是一起住吗?” 何韶容回头问了大队长,才答道:“老乡家里估计一次性住不了七个人,所以你们应该是会被分开的。” 一个女知青立刻说:“那我能上你家住吗?” 何韶容诧异地看了对方一眼,微微一笑,道:“不好意思,我家只有我跟妹妹,可能不方便。” 让知青住到家里来,她还怎么给妹妹做好吃的?你做了,不得给知青一份?给了倒也不算什么,万一人家管不住嘴到处往外说呢?何韶容可不想找理由跟人解释自家的好吃的是哪里来的。而要是不做饭,不就委屈了妹妹? “我可以给你钱跟票。”那个女知青带着一股子盛气凌人,“这样总行了吧?你就负责给我做几顿饭,我不会亏待你的。” 何韶容根本不会被这点子钱跟票打动,只要她想,空间里有无数的钱票等着她去花,何必在乎这一点蝇头小利?所以她还是拒绝了:“不好意思。” 玲珑拽了拽姐姐的手:“姐姐,不想跟他们说话,他们身上好臭哦,我要回家!” 她生得可爱又精致,比华侨商店的洋娃娃都好看,任性骄纵也没人觉得不应该,可这毫不客气的话也是说的普通话,知青们全听明白了,人家小姑娘嫌弃他们身上臭呢! 这倒也是……这拖拉机去接他们之前,刚好是把大队的猪拉出去卖了,里头那味儿,他们都受不了! 但是被个小姑娘嫌弃臭也太丢人了! 先前那个女知青顿时柳眉倒竖:“你这孩子怎么说话的!家里大人也不好好教教!” 何韶容脸上笑容不变,如果因为她温柔的外表便觉得她很好欺负那可就大错特错了,听女知青这么说,她微微一笑,道:“这位女同志的家教倒是很好,开口便问候别人的家教,想必家里一定都是知识分子吧。” 玲珑扑哧一声笑出来,小姑娘笑得天真无邪,笑得女知青面红耳赤,周围另外两个女知青连忙安慰她,何韶容也不理会,对大队长说:“那三叔,我就先带龙龙回家了。” 大队长也要走,让知青们下拖拉机跟着她,一路跟何韶容聊:“送龙龙去上学啦?老师怎么说?龙龙这小机灵鬼儿,肯定能行。” 何韶容的笑容里不由得多出几分骄傲:“龙龙特聪明,校长说她直接读初中都行呢!” 她这话说得很清楚,虽然是土话,但后面的知青们都听到了,大家不由自主地把视线放在玲珑身上——就这么个小豆丁,看起来也就七八岁,能直接读初中? 要知道他们这群知青里,有些人连初中都还没来得及读完呢!也就徐英瑞是高中毕业生。 “吹牛。”那个一直对何韶容有敌意的女知青如是说。 玲珑耳尖地听到了,回头看了那个女知青一眼,心道,我记住你了。 然后这个女知青不知怎么回事,一脚没站稳,摔了个大马趴,其他知青连忙来扶她,她面红耳赤的从地上爬起来,只觉得脸上火辣辣的,在暗恋的男同志跟前摔倒,简直是…… 徐英瑞说:“诗妍,怎么这么不小心。” 名叫林诗妍的女知青脸更红了。“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突然就绊了一下……” 玲珑扬起嘴角,何韶容继续跟大队长说着话,她的妹妹本来就是最优秀的,这些人自己蠢笨愚鲁,就不相信别人会聪明,简直可笑。 走着走着,何韶容先到了家,知青点跟大队部也在村西头,尤其是知青点,离她们家很近很近,眼见何韶容姐妹进了村子里最好的一间青砖大瓦房,林诗妍眼都瞪大了:“她们家条件这么好,怎么不能让我们住啊?男知青不方便,女知青有什么不方便的?难不成还怕我们手脚不干净?大不了给她点钱啊,我们又不是白住!” 另外两个女知青虽然没说什么,但显然也很赞同林诗妍的话,都觉得那个叫容容的少女太不近人情了,她们家这房子一看就很大,接纳三个女知青绰绰有余,要是以后在小杏村都能住她们家就好了。 大队长一听,脸色顿时不好看起来,何韶容父母什么情况他最清楚,这几年何韶容跟他家那婆娘关系好,家里的小孩也都特别喜欢当龙龙的跟屁虫,他哪里能容人说何韶容姐妹俩的坏话:“人家爹妈都牺牲了,这是容容爸抚恤金盖的房子,人家姐妹俩宝贝的跟什么一样,你们住进去像什么话?再说了村子里有知青点,又不是不能住!” 大队长脸色不好了,知青们也不敢说什么,生怕惹怒了大队长到时候被穿小鞋,他们可干不了那种又重又累还拿不到什么工分的农活啊! 结果到了知青点一看,知青们的脸都绿了——这也能住人?! 这还没到中午呢,外面天气这么好,阳光这么足,屋子里都照不进去一点光!阴暗潮湿又狭窄,几个破炕也坑坑巴巴,甚至还有爬虫……娇生惯养的林诗妍眼泪都要下来了,她不要住在这里!她不要住在这里! 大队长却不觉得有什么,知青点长年失修有很多地方漏雨,等下午他就召集村民们来帮忙收拾修缮,结果他还没开口,林诗妍就哭了:“我要回家!我不当知青了!我要回城里!我要回家!” 她扑过来找徐英瑞:“英瑞我们给家里打电话,我们回家吧!好不好?好不好?” 她跟徐英瑞算得上是青梅竹马,两个人在一个大院长大,两家关系也不错,她也一直以徐英瑞的未婚妻自居,虽然徐英瑞从来没承认过。 徐英瑞想起今天见到的那个美丽的少女,下意识把扒拉在自己身上的林诗妍拉开:“站好了!像什么样子!我们下乡又不是来度假来了!你吃不了苦就自己回去!” 林诗妍被他这么一说,眼泪在眼眶里打转,愣是没掉下来,生怕又惹得徐英瑞不高兴。 但这个房子,这房子让人怎么住啊! 不说里面的屋子,就说外面的灶房吧,小小矮矮的一个泥屋,连她这个身高都得微微低头才能进去,而且她根本就不会做饭,以后要怎么办啊! 扭头瞧见离得很近的何韶容家的青砖大瓦房,林诗妍更想哭了。 知青们也一个个愁眉苦脸,都知道下乡要吃苦,但谁都没想到会这么苦…… 他们在这犯愁的时候,何韶容已经准备给妹妹做饭了。她从空间里取出一份已经处理好的牛肉,看见妹妹在院子里玩狗狗,连忙叮嘱道:“龙龙小心点,别被阿黄给咬了!” 黑背黄嘴的大狼狗顿时不满地呜汪一声,它可是很乖的! 玲珑乖乖:“知道了!” 她用手撸着阿黄的毛毛,何韶容爱干净,养狗也比村子里的人家养得好,阿黄一身皮毛又黑又亮,膘肥体壮,身上也是干干净净的没有狗臭味,而是很好闻的宠物沐浴露的味道,何韶容还用了驱虫药,所以阿黄养得比城里人家的宠物都好! 它也非常聪明,有时候何韶容把妹妹一个人放在家里,都是因为有阿黄在才放心。 阿黄很乖,何韶容便切了一份牛肉用开水烫熟,什么都不加,放进了狗盆里。 阿黄立刻低下头吃起来,它吃得比村里的人都好,能长得不好么! 玲珑玩了会狗,跑去灶房看何韶容做饭,何韶容温柔地把她赶了出来:“小孩子被烟熏了可是要变黑的!黑了就不好看了哦。” 玲珑心想,姐姐又骗人!拿她当三岁小孩子! 而隔壁知青们,从知青点出去准备跟大队长走,就闻到了从何韶容家传来的饭菜香,口水差点儿滴下来。 904|第八十一片龙鳞(四) 第八十一片龙鳞(四) 一大早坐了两个多小时的拖拉机,路又是那么凹凸不平, 屁股都要颠散架了, 接着又跟着大队长走了老长一圈,又是认认村里的路, 又是去看知青点, 这群城里来的知青们已经是饥肠辘辘,如今又闻到何韶容家传来的诱人饭菜香,一个个不由得咽口水。 这年头大部分人家做饭都没什么油水, 像是大队长家这样条件比较好的, 烧菜时会倒两滴菜籽油, 但大部分人家都是把那油朝锅底轻轻一抹, 就一抹,多的不放,所以炒出来的菜没滋没味,自然也不会像何韶容家这样香飘十里。 何韶容是村子里出了名的心灵手巧,不仅生得美, 女红做得也好,还烧得一手好菜,寻常人家有什么红白事, 都来找她帮忙, 她也愿意帮忙, 因此哪怕平日里干活都是干最轻的,村民们也不说她什么,也就一些嫉妒她的女人在背地里会说些酸话, 可那对何韶容来说不痛不痒。 在小杏村,何韶容就是完美的代名词,暗恋她的男人不知凡几,可谁也不敢找人说媒,没办法,配不上人家啊。 林诗妍闻着隔壁传来的饭菜香,捂着肚子问大队长:“我们能去她家吃个饭吗?真的太饿了,大不了给她钱啊,又不是白吃,不然我们一群人今天中午的伙食可怎么办啊?” 大队长也在愁这个呢,总得把中午饭先对付过去,才能召集村民开会收留知青在自家住几天啊! 徐英瑞的态度则温和许多:“大队长,要不麻烦您帮我们去问一下吧,我们都有带钱跟票,如果能让我们吃个午饭的话,我们肯定不会白吃的,我们愿意给钱给票。” “是啊是啊。” 旁边的几个知青也附和。 大队长想了想,“成,那我去问问。” 何韶容正给妹妹挑鱼刺呢,突然听见有人敲门,阿黄汪汪汪的叫起来,她把雪白的鱼肉放进妹妹碗里,叮嘱她乖乖吃饭,这才走过去开门,一开门,便看见了大队长跟身后那一群知青:“三叔?怎么了?” “容容啊,知青们中午没地儿吃饭,他们说要是你愿意收留他们吃一顿,给你钱跟票,你看这?” 大队长疯狂对何韶容使眼色,何韶容知道这是叫她答应呢,毕竟这也算是肥缺了,这些城里来的知青大都不差钱儿,给他们做点吃的能咋?换来的钱跟票才是实打实的。 她想了想,让开:“成,那进来吧,不过都是些粗茶淡饭,还请不要嫌弃。” 徐英瑞一行人一进来就感觉格外清新,本来在外面看这栋青砖瓦房就觉得干净整齐,进来更是如此。小院子收拾的齐整,还种了花,院子里有一棵枣树,菜圃子里的小黄瓜小番茄都生长的格外茂盛,给人一种清幽安静、脱离世俗的美感。 阿黄冲了过来,护在何韶容跟前,前肢伏低,露出尖牙,威胁着这群陌生人。 它已经是大狗狗了,有何韶容腰那么高,又凶又聪明,村里那些二流子馋何韶容馋的流口水,可任谁也不敢打姐妹花的主意,就是因为阿黄,这狗成精了! “没事,他们是客人,去吃你的饭吧。”何韶容拍了拍狗头。 林诗妍吓得几乎跳起来,紧紧抓住徐英瑞的衣袖,徐英瑞在这美丽的姑娘面前,不知为何,下意识挣脱开了,奈何这些小动作何韶容根本没注意。 阿黄像是能听懂人话,又走回自己的狗盆前哼哧哼哧吃起来,众人定睛细瞧,嚯!这人家家里的狗吃的都是肉! 林诗妍脸色有些苍白,又察觉到徐英瑞对何韶容不同,忍不住说起酸话:“何同志家里条件不错啊,连狗都吃上肉了,村子里也不一定家家户户都能吃肉吧?” 这话说得又没礼貌又酸气直冒,何韶容微微笑着看向她:“这位女同志要是觉得跟狗一样吃肉委屈了,待会儿不给你肉吃就是。” 林诗妍脸色一变:“你怎么说话的!” “好吵呀。” 奶声奶气的抱怨让所有人都把目光投向堂屋门口,玲珑正抱着自己的小花碗站在那儿,迈开腿儿朝何韶容走来,依偎在她腰间,不高兴地说:“这个阿姨怎么这么聒噪又没礼貌,她爸爸妈妈都不好好教她的吗?不是说城里的人都很有素质吗?姐姐骗人!” 一时间,在场的除了林诗妍,几乎都笑起来,林诗妍觉得丢了面子,跺脚道:“你怎么说话的啊!小小年纪就不学好!” 何韶容脸上的笑已经没了,她对大队长说:“三叔,我看还是让他们走吧,我们家这庙小,承不住这些大菩萨。” 大队长脸色发黑:“林知青,你是下乡来支援建设来了还是来讽刺老乡来了?爱待待不待滚!” 他虽然有着很浓重的口音,但最后那个滚字还是让人听得清清楚楚,林诗妍哪里受过这种委屈,登时转身就跑,徐英瑞连忙去追,剩下几个知青面面相觑,一时间不知是该留下还是该跟着一起离开。 何韶容并没有打算把所有人都得罪,对他们微微一笑:“几位有什么忌口吗?家里条件一般,还请多多担待。” 她说话做事都是和气而优雅的,文绉绉的用语连几个知青都有点汗颜,结结巴巴说了不挑食,何韶容便跟大队长说:“三叔,我刚好盛了碗鱼肉要送到你家去,你正好端走给柱子他们吃,等吃完饭再来领这些同志吧。” 大队长顿时不好意思起来,天天吃人家的东西,他家那几个小兔崽子已经认准了何韶容的手艺,整日在家嫌弃他媳妇,为此没少挨打。他在心中决定一定要更加照顾何韶容姐妹,人跟人之间的相处都是相互的,没有说让人单方面付出的道理。“成,叔也不跟你客气,待会儿我把你婶子烙的玉米饼子给你拿点来。” “成啊。”何韶容笑着说,“龙龙喜欢婶子烙的饼子,说吃起来特香。” 抱着小花碗的龙龙抬起头眨巴着大眼睛:我什么时候说过?姐姐又拿我做借口。 大队长端着碗鱼走了,何韶容招呼几位知青坐下,她态度温和,他们也渐渐放下紧张,玲珑坐在椅子上吃自己的饭,知青们也趁机打量姐妹俩的家。 外面就够漂亮的了,屋子里更是收拾的整洁干净,到处都是些别出心裁的小玩意儿,碎布头做的帘子,桌上玻璃瓶还插着一把散发着淡淡香气的野花,摆放的挂件看着很稀奇,仔细一看,都看得出来是生活里一些不被重视的边边角角做出来的,足见主人心灵手巧的程度。窗户跟门上还贴着窗花,剪的精巧细致,饭桌上铺着的桌布也是拼接而成,但愣是好看,愣是有格调有品位。 旁边的衣篓里还放着一件正在做的小裙子,一看就是给玲珑做的,针线都放在边上,裙摆绣着蝴蝶,那叫一个栩栩如生,看得人眼热。 一个女知青忍不住问玲珑:“妹妹,你的裙子可真漂亮,都是你姐姐给你做的吗?手可真巧。” 捧着小花碗吃饭的小龙龙得意极了:“姐姐什么都会!” 桌上是三菜一汤,葱爆牛肉、红烧鱼、清炒时蔬以及西红柿鸡蛋汤,说实话,这伙食他们在城里也很少能吃到,得到国营饭店花钱花票才有口福。 小龙龙吃得很开心,看得出来她的家教非常好,吃得又干净又斯文,两个小花碗,一个盛着饭一个盛着汤,看得出来这个家的主人非常热爱生活,心思也非常灵巧。 用蕙质兰心来形容何韶容,真是不为过,别说是小杏村,就是城里也难找到这样出色的姑娘啊! 给知青们做的饭没那么多讲究,何韶容另支了张小桌子,迅速端了几个菜上来,青椒炒腊肉、韭菜炒鸡蛋、清炒时蔬,以及跟玲珑一样的西红柿鸡蛋汤,米饭本来她蒸的比较多,是留着给妹妹做炒饭的,现在几个知青一人一小碗肯定不够,正好大队长送了玉米饼子来,何韶容便直接拿来给他们吃了。 大队长媳妇烙饼确实不错,顶饱啊。 菜虽然简单,但在这个年代,已经绝对称得上丰富。几个知青拿起筷子,第一片腊肉一入口,顿时吃饭速度就变快了,活似其他人会跟自己抢,男知青们心里流着面条宽的泪,为什么!为什么世界上会有这么完美的姑娘?!长得美又温柔会做菜还热爱生活!他们以前觉得下乡绝对不能跟农村姑娘结婚,可要是容容姑娘这样的,那么,他们可以!他们愿意! 奈何他们可以他们愿意没有用,单是玲珑就瞧不上他们了。 她才不会允许姐姐嫁给这样的人。 知青们吃得非常满足,女知青们主动帮忙洗碗,还赞叹说:“容容姑娘的手艺可真好!我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一顿饭!” 何韶容微微笑了笑,却没有说以后再来吃这样的客套话,让女知青们心里有点失落,要是以后也能在何家搭伙就好了,那样的话她们愿意出钱出票啊! 吃完饭大队长过来领人,通知一会开会,知青们很快又凑到一起,才知道徐英瑞好不容易追上林诗妍,两人闹腾到现在还没吃上饭,女知青们不由自主开始夸起何韶容,她们越夸何韶容,林诗妍就越生气,大小姐脾气上来了,对何韶容愈发恨得牙痒痒,觉得就是这个村姑,才让徐英瑞对自己爱答不理,也让那两个总是讨好自己的女知青转而去吹捧一个村姑! 等到村里开大会,发现何韶容站在村民堆里是那么的显眼,哪怕是自己也不能否认她的出色,林诗妍心情就更差了。她看向身边早已被何韶容勾引的魂不守舍的徐英瑞,半点不觉得是徐英瑞的问题,却认为是何韶容仗着自己生了一副狐媚相,看到个城里男人就想勾引,呵,泥腿子就是泥腿子,村姑就是村姑,这辈子也别想当城里人! 最终,还是有人愿意接收知青的,结果林诗妍却不愿意去那接收她的人家,大剌剌指向何韶容:“我要住她家!” 见村民们都看向自己,她更得意了,傲慢地说:“我又不是白住,看你是要钱还是要票都成啊!你不就缺这个吗?” 何韶容并没有恼怒,甚至都没看她一眼,牵着妹妹的手就要离开,林诗妍喊道:“喂!谁让你走了!我说我要住你家!” 玲珑回头冲她做了个鬼脸:“坏阿姨!” 林诗妍鼻子都要被气歪了!她今年还不到二十呢,凭什么叫她阿姨! 在村子里,玲珑可是孩子王,所有小屁孩,甭管在家多熊,都叫她收拾的服服帖帖,以她马首是瞻,何韶容在村子里人缘好,少不了玲珑的推波助澜,这会儿一群脏兮兮的鼻涕虫听老大喊坏阿姨,也跟着起哄:“坏阿姨坏阿姨坏阿姨!” 林诗妍当时就被气哭了! 最后她也没能如愿住进何韶容家,何韶容怎么可能要她啊,这女同志一看就是个掐尖要强的,性子过分讨人厌,她可不想留个祖宗,已经有个小祖宗要她天天跟在身后擦屁股了。 小祖宗此刻仰着白嫩的小脸蛋:“姐姐,我要去玩。” 何韶容应了一声,“要小心,不可以去河边不可以爬树不可以走远知道不知道?让阿黄跟你一起去。” 她们家的阿黄村子里人都要羡慕死了,因为阿黄不仅能看家护院还能打猎,很多人都找何韶容说,等以后阿黄要配|种,记得留一只小狗给他们,何韶容哭笑不得,她们家阿黄是公的呀! 而玲珑,向来把阿黄当成坐骑。 她跟一群小屁孩有什么玩的,纯粹打发时间罢了,毕竟从明天开始她就要去上小学了。 大队长找了村里人修缮知青点,小孩子们都围着看热闹,玲珑也歪着脑袋看,村里人都觉得她活泼可爱,见了都忍不住逗一逗,至于知青们也不能闲着,没有说给他们修房子他们站着看的不是?所以如徐英瑞这般娇生惯养的也得下来干活,女知青们倒还好。 一起吃了一顿饭,两个女知青可喜欢死玲珑了,恨不得把这粉雕玉琢的小姑娘抱在怀里揉搓,林诗妍则拿鼻孔看人,她讨厌何韶容,自然也不喜欢玲珑,觉得这对姐妹花都是一样的讨人厌。 女知青们疯狂夸何韶容手艺好心地好,玲珑嗯嗯点头,她觉得她们说得很对,姐姐确实是没有缺点,要是能管她管得再松一点堪称完美。 边上林诗妍听两大一小在这吹何韶容的彩虹屁听得烦躁无比,这时候小屁孩们过来,一听在夸何韶容,个个都跟打了鸡血一样: “容容姐姐超级好!她会做炸小鱼给我们吃!” “上次还给我吃糖了!” “我娘说容容姐姐这么好,村里的哥哥们都配不上!” “我娘也说容容姐姐以后肯定能嫁城里人!” …… 林诗妍冷笑:“做梦啊,一个村姑还想嫁城里人?谁乐意娶她啊!” 女知青们不敢顶嘴,毕竟林诗妍比她们有钱有门路,但心里却嘀咕,她们要是男的,她们就愿意!甭说她们了,就是男知青们肯定也乐意!问题是人家容容姑娘瞧不上啊! 城里人怎么啦,城里人很了不起吗?城里人能顿顿吃肉吗?不能吧! 玲珑小脸儿上的笑瞬间就没了,黑漆漆的眼睛盯着林诗妍,就是这个人,上蹿下跳个没完,连姐姐跟徐英瑞结了婚都不肯消停,在里头兴风作浪挑拨离间,害得姐姐一尸两命后如愿嫁给徐英瑞…… 林诗妍被一个小姑娘看得头皮发麻,她结结巴巴地说:“看、看什么!我又没有说错!” “坏阿姨。”玲珑叫她,卖萌地歪着小脑袋,“我听说,不修口德的人会生口舌疮,是不是真的啊?” 林诗妍冷笑:“小小年纪在这诅咒谁呢?说谁不修口德?” 玲珑仍旧没有笑,很认真地看着她,不知为何,林诗妍竟不敢与这小女孩对视,她站起身匆匆走了,结果可能起得太急,脚麻了,没能站稳,当众摔了个大马趴,最惨的是,她面前有一滩小屁孩和的尿泥! 向来爱干净爱漂亮的林诗妍尖叫一声,立刻吸引了正在干活的村民们的注意。 见那城里来的大姑娘满脸尿泥,大家第一反应不是担心,而是哈哈大笑,连两个女知青也差点儿没忍住。 林诗妍崩溃地跑了。 然后当天晚上吃饭的时候,她就发现自己嘴里真的长疮了。一开始她也不以为意,只觉得可能是气候干燥所以上火了,她下乡的时候妈给她包里带了一些应急药物,洒点西瓜霜就行。 可第二天一早起来,林诗妍发现事情不对了,她两边脸颊肿大,嘴里又苦又疼,舌头稍微一碰就疼得要命,对着镜子一照,差点儿把自己吓出毛病来——满嘴的疮! 连话都说不清楚了! 口舌疮容易生口臭,大早上跟她说话的徐英瑞简直要被熏死,他想起那个叫容容的姑娘,早上他起来的时候看见她送妹妹去上学,穿着蓝色的裙子,腰肢掐的细细的,头发梳成优雅的公主头,还戴了个蝴蝶发夹,美得让人心醉,哪怕是在城里也从没见过这么美的姑娘。 当时他想跟她打招呼,可她却没看到他,连带着徐英瑞都不敢大声说话。 她从他身边经过,他似乎都能闻到她身上的淡淡花香。 而现在,林诗妍一把鼻涕一把泪,嘴里都是疮,一张嘴便是口臭攻击,徐英瑞忍了又忍,才没露出异样的神色:“你这是怎么了?我带你去公社卫生所看看吧。” 林诗妍连连点头,去跟大队长请假。 大队长脸一黑,这些知青就是能折腾!第一天干活,活还没开始就要请假! 不就是嘴里上火生疮?多大点事啊! 到了公社卫生所,大夫没好气地跟大队长说了同样的话:多大点事啊,不就是上火长疮?不过话说回来,一次性长这么多的确实也少见。 林诗妍的疮一直不好,村里有人看不过去,觉得这城里姑娘也蛮可怜的,就跟她说,让她去找何韶容。 林诗妍当时就愣住了,倒是徐英瑞,听到何韶容的名字心里一震,面上却不显:“容容姑娘?她懂医术?” “容容不是医生,但读的书多啊,认得草药也多,咱村里不时有个头疼发热的,都是她给看的,也不收钱,好姑娘咧!”这位夸何韶容的大娘竖起大拇指,“你们去找她,带几个鸡蛋带把青菜就成,咱们农村穷,但不能白占人家丫头便宜不是?” 虽然林诗妍并不想去,但徐英瑞却特别坚持,看在他这么担心自己的份上,林诗妍扭扭捏捏半推半就地跟着去了,徐英瑞翻了半天,翻了个水果罐头,一盒午餐肉还有一包糖,看到他拿这么多东西,林诗妍又不乐意了:“刚才那大娘都说了,几个鸡蛋一把青菜就成,你给这么多,咱们饿了吃什么呀!” 徐英瑞无语地看着她:“是你的嘴重要还是这点吃的重要?” 为了好转正在忌口中的林诗妍更不高兴了,等见到何韶容,她发现还有更不高兴的事儿等着她。 徐英瑞不像是担心她才带这么多好东西过来的,徐英瑞根本是为了何韶容才来的! 看他脸上那笑!比见了亲爹妈都高兴! 何韶容刚摘了一捧野花回家,前几天摘的已经蔫儿了,结果在家门口看见两个不速之客,听说是找自己看病的,顿时愣了下:“我不是大夫啊,你们要看病,最好还是去公社卫生所。” “我们去过了,大夫说就是上火生疮,有个大娘告诉我们说你这里可能有偏方,让我们来看看。” 徐英瑞柔声解释,甚至不敢大声说话,生怕惊扰到这美得惊人的姑娘。 何韶容想了想:“那进来说吧。” 一进门,阿黄就凶巴巴冲了过来,林诗妍跟徐英瑞都吓了一跳,林诗妍抱怨道:“我们不是来过一次吗,怎么还这么凶啊,这个狗放出去不会咬人吗?城里的狗就不这样!” 她嘴里还生着疮,说话略有些模糊,但仍然阻挡不了她嘴欠。 905|第八十一片龙鳞(五) 第八十一片龙鳞(五) 虽说上回也来过何韶容家,但并没能吃上饭便叫人给赶走了, 正常人都该知道有求于人是个什么态度, 奈何这位林知青,实在是被家里宠的骄纵无比, 是非不分, 她的这种骄纵,与小龙龙的骄纵又有所不同,反正在何韶容眼里, 她的妹妹怎么任性骄纵发脾气都是可爱的, 都是有理可循的, 而这位林知青, 又不是她妹妹,她何必给她脸? 不过她是个性情温柔的人,从前泼辣是为了保护自己跟妹妹,如今日子平和,身上的棱角也慢慢变得柔软, 林诗妍这样讲话,何韶容也只是微微笑了一下,倒没说什么, 只是那眼神, 已足够叫旁边的徐英瑞面红耳赤。 无需说话, 两个姑娘的修养与品行便已高下立判。 待到进了何韶容家,林诗妍就更不高兴了,她现在是住在一户老乡家里, 虽然说她不缺钱也不缺票,但农村条件有限,做不出她要求的那些来,且所住的那家大婶,做饭格外的抠门,连油盐都舍不得放,林诗妍想洗个澡要用点柴火烧水,大婶都觉得她浪费。 哪里像是何韶容家,又干净又雅致,跟桃花源似的。 不过这回林诗妍并没说出住到何韶容家的话来,她看出徐英瑞的心思已经到了何韶容身上,真要住到何韶容家,怕不是徐英瑞魂儿都要给人勾走了! 何韶容进了屋,给他们两人倒了杯水,然后让林诗妍把嘴巴张开。 这一张开,便是一股极为难闻的味道,好在何韶容早有准备屏住了呼吸。 检查完林诗妍的口腔后,她温声道:“我对医术并不精通,一些小毛病,采些草药煮成水喝了便称,太大的毛病我是瞧不了的。卫生所大夫说得不错,这就是上火,平时多忌口,调整情绪,好好休息,应该会好的很快。我家中正好有去火的草药,林知青可以拿一些去,三碗水煮成一碗喝下,应该会好得快些。” 说着何韶容便站了起来,徐英瑞知道人家这是要送客了,连忙把手上拎着的东西放下:“麻烦你了,这个还请收下。” “不必了。”何韶容说,“一点草药而已,不值钱的,山上到处都是,这个你们还是拿走吧。” 她起身去往放置农具的杂物间,里面有一些她采来后晒好的草药,都是为了以备不时之需的。 林诗妍巴不得立刻拽着徐英瑞离开,免得他的眼珠子都黏在人家身上,徐英瑞却恋恋不舍,林诗妍要走,还不忘把带来的东西提走,反正她是不想留给何韶容的,再说了,何韶容自己也说这草药不值钱,漫山遍野都是,不就动动嘴皮子么,哪里就值得给她这么多好东西了? 正说着,一道清脆甜美的小奶音传来:“姐姐,我回来啦!” 接下来,徐英瑞便看见何韶容那张美丽温柔的面容上露出发自内心的笑容,不像是对着他们那样平静而有礼,美得无比耀眼,让他不由自主地开始幻想,倘若这笑容是对着自己的该有多好啊! 何韶容上去接过妹妹的小书包,免得她淘气先一步告诉她:“家里来客人了,林知青是来看病的。” 玲珑大眼睛骨碌碌转:“坏阿姨是不是天天在背后说人坏话,所以遭报应长口舌疮了?” 林诗妍羞愤欲死! 徐英瑞诧异的目光更是让她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这该死的小孩,口没遮拦的说什么呢! 何韶容连忙道:“不许胡乱说话。” “我说得都是实话。”玲珑得意地仰起小脑袋,“那天她说姐姐坏话,我跟好多小伙伴都听到了,她嫉妒姐姐。” “我嫉妒她?”林诗妍一听,像是被戳中了痛点,整个人都炸了,“我怎么可能嫉妒她?我是城里来的知青,我嫉妒一个乡下长大的村姑?!” “姐姐。”玲珑问,“这个是不是就叫恼羞成怒?” 何韶容:…… 妹妹太犀利了怎么办。 这就是她为啥不怎么担心妹妹在学校会被人欺负的原因,这小丫头打小机灵,心坎儿上比旁人多生出十个八个窍来,尤其是在踩人痛脚上,简直一踩一个准,偏偏她又生得玉雪可爱,每每用卖萌的语气说出来,大人们都不好意思责怪。 这几年村里没少有人在背地里说她闲话,说爷奶都过成那样了她都不去看一眼心狠心硬云云,何韶容不在意别人怎么看自己,但龙龙在意得很,不许人说她坏话,这小丫头就用这副天真无邪的外表,坑了多少舌头长的人啊……城里来的女知青哪里是她对手? 她牵起妹妹的小手:“好了好了,快进屋去,徐知青,林知青,我就不送你们了,麻烦你们帮我把门带上。” 徐英瑞再不想走也得走,一想到林诗妍是因为说人坏话才生口舌疮,他心底就升起一股厌恶。本来两人没有被分在一个村,林诗妍非要跟他一起,到了一个村后,又不许别的女知青靠近他,生怕别人把他抢走似的,他们什么关系啊?他们俩就是一起长大的同伴,他根本就不喜欢她好吗!会照顾她也是看在两家的情分上,她能不能不要总自作主张?! 林诗妍没看出徐英瑞已经生气了,嘴里还嘀嘀咕咕,她嫉妒何韶容?她为什么要嫉妒何韶容?等家里打点好了她就能回城市里去,何韶容再好,也不过只能嫁个泥腿子,当一辈子乡巴佬!她根本就没必要嫉妒! 是的,根本没必要! 这样说服了自己后,林诗妍深吸一口气,才没把手上的草药给扔了,当务之急是她的口腔,赶紧治好才行。 两个知青一走,何韶容反手就把门给栓上了,拉着玲珑到屋子里,板着脸:“去那边站好。” 玲珑眨巴着无辜的大眼睛:“姐姐~” “不行,必须去站好!”何韶容硬着心肠别开眼,不去看妹妹可怜巴巴的小脸蛋。“你这次太过分了!是不是忘记了答应过姐姐什么?!” 玲珑嘟着嘴:“不要罚站嘛,我知道错啦。” “你不知道。” 何韶容还想再命令一次,结果小丫头扑进自己怀里,她的脸刚绷紧不到十秒就破功了,小龙龙还在她怀里来回蹭来回撒娇求抚摸求顺毛求疼爱,她忍不住就抬起头摸妹妹的耳朵头发跟脸蛋,再次哀嚎自己那薄弱的自制力! 两姐妹亲热了好一会儿,她才捏着妹妹鼻子:“姐姐是不是跟你说过,不可以随便说出这种话?” 早在很久以前何韶容就发现了一件事——妹妹是个言灵,说什么中什么。她说做亏心事要被雷劈,奶就被劈成了黑炭;她说去找厂领导可以解决家里的事,高伯伯就对她们姐妹俩伸出援手;她说阿黄今天出门能带两只野鸡回来,阿黄就会带两只野鸡回来;有妇女在河边一边洗衣服一边说何韶容坏话,妹妹一嘀咕也不怕掉进去,那妇女就脚底打滑滚进了河里——一桩桩一件件,都让何韶容害怕。 她怕的不是妹妹,怕的是这样的福分太重,而妹妹还太小。 所以她跟玲珑约法三章,绝对不可以在人前说,一次两次还是巧合,次数一多,别人注意到她们怎么办? 玲珑疯狂卖萌躲避惩罚:“为什么要帮那个林知青呀,她好讨厌。” “是啊,很讨厌。”这一点何韶容也承认,“所以给她的草药是特别特别特别苦的那种,苦的人喝一口就会疯狂呕吐。” 是的,何韶容也不是如外表看起来这样温柔无害的,林诗妍几次三番口无遮拦,她也不是没脾气的人,那草药确实降火,良药苦口嘛。 玲珑哼哼两声,在姐姐怀里尽情撒娇,“早知道当初房子就不要盖得离知青点这么近了。” 感觉以后到处都是幺蛾子。 何韶容点点她软嫩的苹果脸:“我看你才是最大的麻烦。” 玲珑瞪大眼睛,什么?姐姐说她是麻烦?! 她立刻不依,并且一定要何韶容收回这句话,姐妹俩闹成一团。 玲珑还不忘叮嘱何韶容:“姐姐不可以喜欢那个徐知青哦,我看林知青就很喜欢他,姐姐不要喜欢。” 何韶容惊了,她知道妹妹打小聪明,可没想到她小小年纪都知道什么叫喜欢什么是不喜欢了。“又开始胡说了是吗?谁教你这些的?你去学校都学了些什么呀!” 玲珑傲慢地说:“这还需要学吗,所有人都喜欢我。” 这倒是。 何韶容完全不否认这一点的。 她妹妹天生就是万人迷,见到她的人无论男女老少都喜欢她,高伯伯现在都是厂长了,每隔段时间都会大包小包的过来呢,为了谁不言而喻。就连村子牛棚里那群性子古怪的坏分子,都对她妹妹喜欢的不得了,不过何韶容怕被人发现,向来勒令玲珑不许明目张胆地过去。 “姐姐不可以喜欢徐知青,跟我拉钩!” 何韶容看着眼前那小小的手指头,作势张嘴要咬,玲珑无畏无惧,任由姐姐把自己的手指头咬住,一点都不带怕的,哈,骗小孩子呢!怎么可能真的咬! 何韶容果然舍不得咬,轻轻用牙齿磕了下便放开了,戳她胖脸蛋:“小魔头,拉钩拉钩,我保证不喜欢那个林知青好吧?” 姐妹俩成功拉钩,玲珑满意了。 她其实也不觉得何韶容会喜欢上徐英瑞,徐英瑞虽然人如其名,长得很俊俏,又很斯文,还是城里来的会打扮,可问题是她姐姐本身也是盛世美颜,更何况还有她这个究极无敌可爱漂亮的妹妹,想看美人对着镜子照照就成了,徐英瑞的脸在她们家还真排不上号。 最重要的是,何韶容没有为了三十块钱嫁给隔壁村的二流子,那些令人绝望崩溃的事情都没有发生,她没有置身于走投无路的时候,徐英瑞自然也不会成为她的救命稻草。 更何况姐姐每天都会读书,空间里资源那么多,她的眼界也与原本不同,徐英瑞在她看来真的不算什么,不过为了以防万一,玲珑还是觉得得拉钩,毕竟单方面的拒绝不成,老话说得好,烈女怕缠郎,那徐知青一看就是个死缠烂打的人,万一叫他缠住姐姐怎么办?必须防患于未然! 何韶容不知道自家妹妹脑子里在想什么,只觉得她是怕自己被人抢走,便抱着玲珑安慰:“没事的,这个世界上姐姐最喜欢的就是龙龙,别人都得排在龙龙后头。” 龙龙她提出异议:“不能最喜欢!要只喜欢!不许姐姐喜欢别人!” 看这霸道劲儿。 何韶容好脾气地说:“好好好,是是是,就只喜欢龙龙,别人都不喜欢。” 玲珑满意了,又是一顿撒娇,被顺了毛疼爱之后喊饿,何韶容立刻去灶房开始忙活。忙活着忙活着她突然发现事情有点不对劲——她不是为了教育妹妹不要随便展开言灵属性的吗?小丫头好像没答应她呀?怎么自己又跑来做饭了?! 啊啊,下次,下次绝对要抵挡住这糖|衣|炮|弹! 时间一晃而过,知青点修缮好后,知青们也得正儿八经的跟村里人一样下地干活拿工分了,否则就没粮食,大队长可不管你是农村户口还是城里户口,反正你只要在他们小杏村落下来,那就得下地干活。 不过他看在城里知青的份上,给他们安排的都是比较轻松的活儿,比如说洒种子啊浇水啊之类的,饶是如此,这些娇生惯养没干过农活的知青们也每天腰酸背痛累得不行,根本承受不住。 等下工了,一看自己工分,嚯,这一天天累死累活的,拿的还比旁人少! 对此,林诗妍第一个提出异议。 她很不爽。 凭什么自己这城里姑娘,又是知青,读过许多书的,要不是没了高考再去上大学的人,要挽起袖子跟裤腿在地里忙活,可身为村姑的何韶容却穿得干干净净,还坐在地头上? 村里人早习惯了何韶容做记分员,她和气又温柔,做事也公道,当记分员大家都服气的。 所以林诗妍提出异议的时候,村里人都古怪地看着她,心想这姑娘没事儿吧?跟人家容容比什么?这从头看到脚,也没看过有哪儿比得上容容啊? 林诗妍觉得,自己读的书多,字写得也不错,可以替代何韶容当记分员。 大队长:…… 村里人:…… 知青们:…… 何韶容:…… 这女同志到底是哪里来的勇气说这种话?为什么她会觉得村里人跟大队长会同意她当记分员?这怎么可能? 反正林诗妍觉得何韶容不应该当记分员,你看何韶容那资本主义做派,也是这几年愈发好起来了,不然放过去,早被抓去批|斗了!别人家的村姑不也都下地干活?凭啥何韶容不来?! 旁边一个扛着锄头刨地的大嫂听林诗妍这么阴阳怪气的,似笑非笑地说:“人家容容可是初中毕业生,读的书不比你们知青少!” 何韶容在城里长大,爸妈很早就送她去上学了,本来她是打算去读高中的,奈何爸爸妈妈相继出事,她这才带着妹妹回到了小杏村。 林诗妍还是非常不服气,她本想挑何韶容的刺,结果靠近一看,人家何韶容那手字就了不得!比徐英瑞的字都好看!从始至终,她的挑衅都没能让何韶容动容,人家连个眼神都懒得给她,纯粹把她当成跳梁小丑,这种无视比对骂还羞辱人,林诗妍本来就是所有知青里最出挑的,女知青们溜着她,男知青们捧着她,可到了这小杏村,就什么都变了! 女知青们甚至主动去找何韶容说话!跟何韶容学针线学做饭,还学何韶容的言行举止! 男知青就更不用说了,连徐英瑞都为何韶容神魂颠倒,更何况旁人?! 最可气的是,林诗妍还找不到人一起说何韶容的坏话。每每她说何韶容这个不好那个不好时,总有人反驳,时间一长,憋得她心里那叫一个难受。 嘴巴里的口舌疮倒是有了好转,不过林诗妍是不会承认是何韶容的草药功劳的,她在公社卫生所花钱拿了药,肯定是药的好处! 这时候,她选择性忽略了吃了几天药没有改变,只要咬牙捏鼻子喝下那苦的要死的草药水,结果很快就有了改善,估摸着还得再喝一段时间。 虽然林诗妍上蹿下跳,然而没人应和她,大家都很服气何韶容当记分员。 在农村,尤其是风大的农村,姑娘们想要维持雪白娇嫩的皮肤是非常困难的,不说别的,你每天下地干活,弄得满手满腿泥巴,皮肤怎么受得了?就算有蛤蜊油雪花膏,但这都是精贵物件,你舍得朝身上抹?所以很快的,下地干了没几天的林诗妍就发现自己皮肤变得粗糙了! 她看着仍旧肤白胜雪的何韶容,心里快要嫉妒疯了! 她怎么可能不嫉妒?! 为什么何韶容晒不黑?为什么何韶容那么白?为什么何韶容的皮肤看起来像是牛奶一样?! 哪怕嘴上说何韶容轻松,林诗妍也知道事情并非如此。 何韶容除了做记分员之外,每天也没有闲下来的时候,她要侍弄家里的菜圃子,只有一个娇气的妹妹的她,要无微不至的照顾妹妹,里里外外都是她的活儿,闲暇时,还常常看见她带着家里那只大狗子背着背篓进山,挖野菜啊捡野果啊,就算待在家里,手上也没闲着。有时候村里什么红白事儿还得请她去掌厨,听说她还给人缝补衣服,就是这样一点点攒着钱过日子的。 但怎么就能晒不黑呢?记分员也不是天天待在屋里的啊! 林诗妍又羡慕又嫉妒,又不好意思开口问,直到她的草药煮水喝完了。 这下只好硬着头皮再去找何韶容,不过这回林诗妍学乖了,她没去找徐英瑞让他陪着,之前是想在何韶容面前炫耀自己跟徐英瑞的亲近,但炫耀着炫耀着林诗妍发现,每多见一次何韶容,徐英瑞就多失神一回,她是傻了才会再自己带徐英瑞来见何韶容,给他光明正大跟何韶容说话的机会! 虽然林诗妍很讨人嫌,但不可否认她手头松,她潜意识里觉得何韶容是最大的威胁,因此对何韶容的一举一动都很关心。哪怕她自己不承认,她也和村子里其他女同志一样,下意识地去学习何韶容的言行举止,因为那是不可否认的优雅与美丽。 村里人嘛,不说何韶容的坏话,但塞几毛钱,给块糖问点八卦还是行的,林诗妍这才知道何韶容的家里情况,心里不由得松了口气,她很了解徐伯母,徐伯母是绝对不会接受这样一个出身普通的乡下儿媳妇的,徐英瑞再喜欢何韶容也没用! “不好意思,你要的草药,前两天刚好被人全拿走了。”何韶容温声说道。 林诗妍皱眉:“那你再去采啊!” 何韶容被这理直气壮的口气噎了一下,她妹妹这样理直气壮要求她的时候很可爱,问题是林诗妍又不是她的宝贝妹妹!“天气越来越冷,我要给我家龙龙做衣服,所以短时间内不会进山了。” 林诗妍想起那个眼睛漆黑古里古怪的小女孩儿,撇了撇嘴,随即道:“小孩子穿那么漂亮干什么,要朴素,这才是我们劳苦大众应该有的形象!再说了,一乡下孩子,穿那么漂亮给谁看啊?!” 何韶容对别人说自己很无所谓,可要是说玲珑……她头一次面上没了笑容:“我以前觉得林知青是心直口快,现在我才知道,原来是真的没家教。” 被个村姑说自己没家教,林诗妍脸都涨红了:“你、你别给脸不要脸!你以为我非你不可吗!” “那请吧,不送了。” 林诗妍气得一跺脚,转身就走! 路上碰见了放学回来的玲珑,她立刻想要把在姐姐那受的气,发泄到妹妹身上去。 城里来的知青气势汹汹朝弱小可怜又无助的小龙龙走了过来! 906|第八十一片龙鳞(六) 第八十一片龙鳞(六) 背着小书包一路蹦蹦跳跳的小龙龙一抬头,就瞧见那个不安好心的坏阿姨, 她几乎要把我是坏人我在骗你我要欺负你这几个大字写在脸上, 偏偏还要装出一副好心人的语气:“龙龙放学回来啦?在学校过得怎么样呀?” 玲珑今天穿了深蓝色的背带裤和白色毛衣,都是何韶容给她做的, 白色毛衣的左边胸口跟两边袖口都绣了精致的猫儿滚雪球, 看起来特别可爱,还扎了包包头,包包头上戴了振翅欲飞的蝴蝶发夹, 看起来比城里的小孩都漂亮! 她眨眨眼:“坏阿姨, 你当我是笨蛋吗?你骗人的时候, 表情可以不要那么虚伪吗?” 林诗妍:??? 这对姐妹天生就是来克她的吧?! 小女孩儿傲慢的表情太羞辱人了, 林诗妍心头火气上升,实在是忍不住,一把朝玲珑抓来,把玲珑吓了一跳,她个头小, 别看是个小女孩,可比城里来的知青灵活多了,要知道她可打小便漫山遍野的撒欢呢!林诗妍想抓她?做梦去吧! 所以林诗妍不仅没能占着便宜, 还被玲珑踹了好几脚, 小孩子踹人倒也不疼, 可架不住林诗妍恼羞成怒啊!她把这些天憋的火气一股脑儿都发泄出来,结果刚抓住玲珑还没来得及动手,这小丫头片子突然哭起来:“姐姐姐姐姐姐——救命呀!叔叔伯伯婶婶爷爷奶奶——有人要打龙龙!呜呜哇哇呜——!!!” 林诗妍被这响彻云霄的哭声吓得一个机灵! 她、她什么时候打她了?是, 她是想欺负她,可顶多也就是说点不好听的话,最多最多也就是掐这小孩两把,问题是她还没这么做啊,反倒是被这小孩踢了好几脚,她做什么了?! 然而为时已晚,听到玲珑哭声的人们纷纷走出家门,就瞧见村头城里来的林知青正抓着可爱弱小又无助的小龙龙,小姑娘在她手上哭得那叫一个撕心裂肺惹人怜爱,豆大的泪珠子一颗一颗往下掉,村民们,尤其是大婶大嫂奶奶伯娘们,怒了! “你这知青怎么回事?!多大岁数搁这欺负小孩?!” 一个彪悍的大婶上去狠狠推了林诗妍一把,将玲珑抱走,不住地摸她满是泪珠的小脸儿哄她:“乖乖乖乖不哭了噢。” 玲珑仰着小脑袋继续哭,她又不是那种熊孩子打滚的耍赖哭法,而是真真正正被人欺负了害怕了委屈了之后的哭,又可怜又可爱,要知道村里的小孩儿都是她的小跟班,因为玲珑爱干净爱漂亮,那群泥猴子也才学她不往泥巴里滚,而且还被她带的又有礼貌又孝顺,但凡家里有小孩的,都喜欢玲珑,现在城里知青欺负她,大家能不恼吗? “你可真行!逮着个小孩欺负!” 另一个伯娘也啐了一口,“瞧不起农村人就别来我们这!谁稀罕你!” 林诗妍这才发现自己成了众矢之的,她连忙要解释,却发现解释不了——怎么解释呢?她当时确实抓着玲珑,再看被大婶抱在怀里哄的玲珑,小姑娘包包头都乱了,头上的蝴蝶发夹少了一只,白色的毛衣上也沾染了许多尘土,脸蛋儿因为哭泣红通通的,活脱脱一副被打了的样子! 村里人都见惯了古灵精怪的小龙龙,甚少见到她哭得这样惨烈还怎么哄都哄不好,早在她哭的时候就有人跑去她们家通知何韶容,何韶容一听,正帮人补衣服呢,手一抖,针就扎在了指腹里,她匆匆收拾了一下,对坐在周围的妇女们说:“婶子们我先去看看。” “去吧去吧,咱们跟你一起去,可不能让人欺负了龙龙!” 何韶容一路小跑,附近的知青们看到这边一群妇女奔腾而过,也好奇地跟过来,想看看出什么事了,离村头还有一段距离的时候,何韶容就看见妹妹站在路上仰着小脸嚎啕大哭,哭着哭着还打嗝儿,她当时心差点从胸膛跳出来! 再一看边上不知所措的林诗妍,还有什么不明白的?二话不说,何韶容给了林诗妍一个嘴巴子! 林诗妍活这么大头一次挨打,人都傻了,片刻后回神才尖叫起来:“你这个贱人你敢打我——” 说着张牙舞爪要冲上去给何韶容好看,却被跟着何韶容来的婶子们拉住。 何韶容抱住妹妹,小姑娘还在哭,哭得一抽一抽的,她看到妹妹哭心都要碎了,眼圈儿发红,咬着牙道:“你对我妹妹做什么了?你要是欺负了我妹妹,我饶不了你!” 打见面开始,何韶容就是温温柔柔的,说话语气都显得那样柔美而温婉,林诗妍头一回见到她这样凶悍的一面,吓得都不敢骂人了,但随即她又想起来自己根本什么都没来得及做啊!明明是这小孩欺负她来着!“谁欺负你妹妹了!明明是她欺负我!” 这话一出,连后头跟来的知青们都目瞪口呆,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人!一个还不到十岁的小女孩,欺负你一快二十的大姑娘?这话你说出去违心不违心?丢人不丢人? “姐、姐姐——”玲珑呜哇大哭,扑进何韶容怀里,脸蛋儿哭得红通通的,“我怕我怕——她、她打我,还骂我呜呜呜……” 何韶容深觉那一巴掌还不够,她恨不得生撕了林诗妍! 林诗妍万万没想到,自己只是看到了放学回家的玲珑,想到在何韶容那受得气,稍微想发泄一下,结果偷鸡不成蚀把米,还没碰到这小孩,小孩先哭起来了,大家先入为主就认为是她欺负人,问题是她的确想欺负,可还没来得及出手啊! 她也不是能受委屈的性子,大喊道:“我根本没有打她!是她打我的!你们看我衣服上的脚印!” 有个大娘一脸看傻逼的表情:“你抓人家,还不许人家蹬你?要是我家狗子,别说是蹬你,咬死你都是轻的!” 说完嘀咕道:“这城里来的知青真是个坏种,也不知道家里怎么教的,把这坏种弄到我们村来干啥!” 后头那句又是冲大队长喊的。 大队长脸色铁青,早知道这林知青是个不定|时|炸|弹,但谁也没想到她脸大如盆到去欺负小孩,看样子还是给的活儿太轻了!本来想着照顾他们是知青,没让他们跟大家一样干重活,现在看来还是他太心软! 就不该给这种人留余地! 姐姐一来,谁都哄不好的玲珑便慢慢不哭了,趴在何韶容怀里撒娇,还不肯下地走,硬要她抱回家,但何韶容哪里抱得动……最后只好背着她,玲珑哭唧唧地搂着姐姐的脖子,剩下村民们也骂骂咧咧地散开,一些小孩子还捡起地上的石头砸林诗妍,知青们也没人等林诗妍各自走了,就连林诗妍最喜欢的徐英瑞也觉得脸上火辣辣,没脸再跟这欺负小孩的人站在一起。 剩下林诗妍一人站在原地,迷茫无比,她说得都是实话,为什么没人相信她? 果然那对姐妹都会骗人!把所有人都给骗过去了! 何韶容气得发抖,她深觉一巴掌都是便宜了林诗妍,到了家,坐在院子里,玲珑坐在她腿上,她把妹妹亲了又亲疼了又疼,怕玲珑有什么心理阴影,玲珑都不好意思跟她说自己是装的了,委屈巴巴抱住姐姐撒娇,求抚摸求顺毛求疼爱,然后懒洋洋地在何韶容怀里睡着了。 何韶容眼神冷下来,当天中午,她端了一碗肉去大队长家,出来的时候正巧碰见知青点的人,旁人还好,那个叫徐英瑞的跟林诗妍总是形影不离,何韶容厌恶林诗妍,自然对徐英瑞印象也不好,连理都不理他。 徐英瑞失落地望着何韶容窈窕的背影消失在门口,心里也对林诗妍充满了不耐与厌烦。 他看在从小长大的情分上照顾她,不代表他真的能不顾一切站在她这边! 欺负人家小孩还不承认,这到底是个什么人啊! 林诗妍气得中午饭都没吃,知青们有志一同的没人去叫她,随她去。 午饭可以不吃,活不能不干,到了下午,知青们就发现出事了,村里人对他们的态度明显变了,尤其是大队长,本来他们干的都是比较轻松的活儿,但现在锄地挑粪之类的活儿他们也得干了! 林诗妍就被分到了挑粪活儿,她捏着鼻子抗议,大队长懒得理她:“爱干干不干滚!我们小杏村容不下你这尊大菩萨!” 林诗妍懵了,她嘴唇微微颤抖,想要寻求帮助,可同是同伴的知青们到了这还有啥不明白的?是林诗妍连累了他们啊!大家谁乐意再给她好脸色,她再有钱,家世再好,那也不是他们的,现在都是知青,最重要的是啥?是有饭吃,活得下去。 他们家里条件比不上林诗妍跟徐英瑞,可在家里那也是不愁吃穿,城里哪做过这么重的活儿? 一时间都对林诗妍生出了怨气,甚至还埋怨牵连上了徐英瑞。 很快,林诗妍发现,自己不仅被小杏村的村民们讨厌,连一起下乡的知青们都不爱搭理自己了,尤其是那两个平时跟着自己里里外外的女知青,她主动找她们说话,她们都不理她! 林诗妍又被气得不行,然后她的口舌疮又一次开始恶化,每天不仅得干重活,还要忍受口舌疮的痛苦,这玩意儿不致命,但就是能恶心人,让你吃不下睡不好,嘴里火烧火燎的难受,知青点做饭,大家不可能迁就她一个人吃清淡的,所以好多东西林诗妍都不能吃,气得她直抹眼泪,甚至想要去县城给家里打电话,她想回城! 她想做城里人,不想当知青了! 徐英瑞觉得她异想天开,他们两家条件是不错,但这是规定,谁家敢真正朝里头伸手?被捉了怕不是自身难保。 他说了林诗妍几次,林诗妍非但不听还跟他吵起来,一吵架就不依不饶,问他是不是被那何韶容勾走了魂,就知道何韶容是个狐媚子会勾引男人云云。 徐英瑞听得又气又急:“你怎么败坏人家名声!被人听到了,你还要不要人活了!” 林诗妍一听他居然还为何韶容说话,更气了,她从小就被人捧着长大,家里人事事都顺着她,徐英瑞这是什么意思?!“你这么关心她的名声,你是不是喜欢她?徐英瑞我告诉你,你妈不会让你跟个乡下村姑成的!你等着瞧!” 隔了几天,林诗妍软磨硬泡,总算是请了假进县城,迫不及待地给家里打电话,先说了自己的委屈,又说徐英瑞喜欢上了个村姑,对自己不假辞色。 徐英瑞妈在边上一听脸都绿了,她可不希望自己儿子娶个村姑啊!那岂不是把前程都丢了吗?! 当时她就问林诗妍那村姑是怎么回事,林诗妍立刻添油加醋说了一大堆,把何韶容说成个只有外表没有内涵,甚至于以勾引男人味乐的女人,还说村子里许多男人都喜欢何韶容,又说何韶容父母双亡,自己带着个妹妹生活,居然还能常常吃肉,也不知私下里干了什么肮脏勾当。 听得徐英瑞妈脸色铁青,她儿子可以不跟林诗妍在一起,但绝对不能跟那种下贱的女人成! 她着急啊,因此等徐英瑞有空给她打电话的时候,她就再三要求他绝不可以被乡下的村姑给套中,等两年政策松了,有机会她可是要把儿子弄回城的!怎么可能让他一直在乡下待着?真娶个农村户口的村姑出来,徐英瑞妈都能气死! 他们两口子都是高级工人,不说家庭条件多好,但从来不愁衣食住行,来往的也大多是高知,讲究一个门当户对,林诗妍爸妈则在政府机构上班,两家孩子能成最好,要是不能成,也绝对不能在农村找! 徐英瑞搪塞着母亲,却不愿意保证不娶村姑,徐英瑞妈当时心就凉了,知道林诗妍说的没错,自己儿子的心果然是被勾走了,当时他就在电话里说:“这件事我绝不答应,你要是还认我这个妈,你就别跟乡下的女人在一起!” 说完啪的一声挂了电话。 徐英瑞脸色难看,他从来没跟他妈提过何韶容,他妈是怎么知道的? 回去后,知青点又爆发了一阵剧烈的争吵,这回吵的太厉害,吵完之后,林诗妍真正成了孤家寡人,因为就连徐英瑞都不搭理她了! 他不仅不搭理她,也不再帮她干活,甚至村里的小孩子见了她都会骂她是坏种,还拿小石子丢她,几天下来,风吹日晒,林诗妍整个人黑了一圈糙了一圈,再在路上遇到肤白貌美的何韶容,对比真是惨烈。 她欺负人家妹妹,何韶容再善良也不可能帮她采药,林诗妍的口舌疮一直不好,而且还有越来越严重的趋势。 时间一晃而过,秋收过后便是初冬,入冬后的第一场雪,正好是公社小学的期末考试。 小杏村的孩子们都喜欢跟着玲珑,放学的时候基本上也是簇拥着一起走,像是那回被林诗妍堵住是偶尔的单独回家,之后就很少了,不过期末考试玲珑提前交卷,因为教室里实在是太冷了,冷到她快速做完卷子,交了就走人。 路上的积雪薄薄一层,踩上去还挺好玩,她一路蹦蹦跳跳,公社小学离家有些远,得走半个多小时,姐姐说会来接她,可是下着雪,玲珑也不想让姐姐来呀。 雪下得不大,她就把帽子戴上,时不时伸出手指头抓一把,直到一个人影从路边的小沟里窜出来。 这大冬天的,寒风嗖嗖的,还搁这儿脱裤子露出小的可怜的鸡儿,冲她叫小妹妹,让她看叔叔的大宝贝。 玲珑歪歪脑袋:“可是叔叔一点都不大呀,叔叔好小。” 她伸出小拇指比了比:“比我的手指头还小。” 怪不得这阵子学校里的女孩子们都三五成群结伴回家,原来是因为这个家伙。 小姑娘们难以启齿这些事,说出去对她们不好,只会被家里人骂,所以即便遇上了也都忍气吞声假装什么都没发生过,男孩子们则根本不知道这回事,班里几个跟玲珑玩得好的女生都再三跟她说让她不要一个人回家。 这人看起来约莫有三十来岁,生得尖嘴猴腮一副短命相,裤子松垮垂在大腿上,其实他早看上这个漂亮的小姑娘了,整个公社小学,就属她长得最好看! 可惜她总是有人跟着一起上下学,不然他早就来找她了。 男人嘿嘿笑着:“那妹妹要不要摸摸看,看叔叔到底是大还是小啊?” 玲珑歪着脑袋,嘴角一点一点往上扬。 男人莫名有点发毛,但他好不容易堵住这个小可爱,怎么能轻易放过?“说起来你对我也不陌生才是,我可是差点儿就成了你姐夫呢!你奶当年可是要三十块钱把你姐卖给我的,可惜了可惜了,早知道你也长得这么俊,我再出点钱,买了你们姐妹俩也成啊!” 这话一出口,玲珑那就不愿意走了啊。 她笑容更灿烂:“叔叔,你说,天这么冷,人会不会被冻死啊?” “怎么,你冷啦?来叔叔这儿,叔叔抱你——” 玲珑笑意盈盈。 —————————— 何韶容想了又想,还是提前来接妹妹回家,结果刚到村口不远,就瞧见一个小魔头在玩雪,她赶紧过去,抓住小魔头:“干什么呢,这么冷,抓什么雪?手要冻坏了!生冻疮怎么办?!” 玲珑乖乖让姐姐抓着手呵气,又被戴上手套,大手牵小手往家里走,时不时蹦跳地跟她说自己考的如何如何。 何韶容很注意妹妹的学习,虽然没有高考,但如果表现好,是可以被推荐去上工农兵大学的,她希望妹妹能好好表现。 玲珑开开心心地回到家,先喝一碗热乎乎的红枣莲子羹,然后钻进暖融融的被窝看小人书,寒冷的冬天,姐妹俩之前的情意却比火焰都要炽热旺盛。 第二天一早,推开门窗,才发现雪下得好大好大,一脚踩在院子的积雪上,都能没过脚踝。 何韶容出去隔壁邻家换了块炭回来,她们家炉子早上起来发现熄了,玲珑也要跟她一起去,被何韶容强硬地塞回了被窝。 小朋友就要乖乖待在家,不要到处乱跑。 等她到了隔壁表舅奶家,就看见她家聚集了一群中老年妇女正在说八卦,何韶容说自己来换炭,表舅奶大手一挥让她自己弄,然后继续八卦,何韶容听了,才知道她们是在说今儿一大早,因为路上到处都是雪,村里几个老爷们组织铲雪,铲到村头的时候,有一块铁锨好像铲到了什么硬邦邦的东西,划拉开一看,居然是个人! 还是个没穿衣服的人! 也不能说没穿衣服吧,衣服还是穿的,但那玩意儿露在外面,听说当时那一铲子正好铲在那玩意儿上头,直接给铲掉了! 再一看脸,那不是隔壁村的二流子吗?怎么到他们村来了? 现在两个村大队长正在商量咋办呢! 这家伙死的,一看就不是个好玩意儿,大家也懒得管他是咋冻死的,反正死了是件好事儿,少嚯嚯人家大姑娘,隔壁村好些大姑娘小媳妇都被他骚扰过,天天偷女人奶|罩裤衩子,不是个好东西!就算没冻死也是个被枪毙的命! 尤其是有些家里疼女孩子的,知道自家娃娃上学遇到过这种糟心烂肺的玩意儿,恨不得冲上去吐几口唾沫,谁管他到底是怎么被冻死的! 听说还有小姑娘上下学时被这人拦着,何韶容忧心忡忡地回到家,看到妹妹那张天真无邪的小脸,到底是没问出口。 死了好,该死。 这年头,女孩子不值钱,隔壁村听说还有个老光棍,糟蹋了好几个没长大的小姑娘,家里人也不在意,给点钱打发了就私了了。何韶容有点怕,她过去搂住妹妹:“以后姐姐送你上下学,不再让你一个人走了。” 907|第八十一片龙鳞(七) 第八十一片龙鳞(七) 从此之后,何韶容果然说到做到, 不管刮风下雨, 都要亲自送玲珑上下学,完全不在意自己这么漂亮一大姑娘, 送妹妹到学校之后, 她不就是自己走回家吗?万一路上再遇到什么坏人呢? 话又说回来,自打徐英瑞跟林诗妍闹翻不怎么来往之后,他把更多的目光都放在了何韶容身上, 越看这个姑娘越好, 越看这个姑娘越完美, 越看这个姑娘越喜欢。家里人说不可能接受他娶个乡下村姑, 可徐英瑞觉得,除了户口,何韶容哪里都比林诗妍那样的城里姑娘强!更何况农村户口怎么了?往前数三代,他们家不也是农村户口? 他时常偷偷看何韶容,连下地干活的时候都格外有劲儿, 这样去记工分的时候,看到自己的工分比别的男知青多,徐英瑞就觉得很骄傲, 希望何韶容能看到自己好的一面。 比起村子里, 乃至于县城里的人, 徐英瑞确实要出色许多。不仅仅是身高外貌,还有谈吐气质,他总是把自己收拾的干干净净利利索索, 人又斯文温和,很受村子里大姑娘们的欢迎,谁要是能跟徐知青说上一句话,能让旁人羡慕老半天! 只可惜这些人里从来不包括何韶容。 何韶容是个聪明人,她会选择屈服,是因为命运对她的压迫太过,她没有反抗的能力,那么只能在接受悲惨的命运同时,努力让自己和妹妹好过一点,对原本轨迹中的她来说,被迫嫁给二流子做媳妇,之后发生的一系列悲剧,徐英瑞从天而降,温柔贴心又愿意帮助她,于是自然而然便成了她的救命稻草,与其说是对徐英瑞爱的深,倒不如说是那一瞬间,他对她而言就是神。 只可惜,神并没有保护得了她,神也不过是个耳根子软的凡人。 如今她没有嫁给二流子,也没有面临悲剧,还有一个巨大的充满资源的空间,空间里什么宝贝都有,书读多了,自然不会被人的外貌所迷惑,再说了,徐英瑞是很好看,但好看得过她们姐妹俩吗?想看美人不会自己照镜子吗? 因此无论徐英瑞怎么找自己搭话,何韶容对他的态度都一如既往,平静、友好、不来往。 哪怕徐英瑞拿着自己的书过去想借给她看,何韶容也都拒绝了。 她并不打算在这小村庄里过一辈子,也不打算嫁给村子里的人,从此以后面朝黄土背朝天,即便她想,她也不会让妹妹过这样的生活——像村子里那些女孩子一样,到了年纪嫁人,然后生孩子做家务下地干活过一生? 不不不,她的妹妹不能过那样的生活。 她从小把妹妹当成宝贝养大,自然希望妹妹一辈子都快快乐乐,何韶容不觉得那些十七八岁就当了娘的姑娘们快乐,她们的脸上永远都是疲惫麻木的,刚生完孩子就下地,背着孩子干活孩子哭了便奶孩子,这样的事情,她决不允许发生在妹妹身上。 她要妹妹永远穿着漂亮的小裙子,可以尽情撒娇,不会有人欺负她,永远都能笑得像现在一样天真无邪。 要养活妹妹,何韶容也会时不时进城,除了拜访一下帮助她们很多的高伯伯外,她也获得了不少社会消息,何韶容会很多技能,她还记得爸爸妈妈都在的时候,说人的环境对于人的成长非常重要,这些年她零零散散也攒了不少钱,最关键的是,妹妹说以后高考会恢复,人也可以自由做生意! 鉴于妹妹的言灵属性,何韶容觉得不得不信。 所以她打一开始就没有成家的打算,更不可能嫁给城里来的知青——妹妹说了,谁知道知青家的父母怎么样?更何况这徐知青耳根子软的要命,明明跟林知青没什么男女关系,可村子里人都不这么认为。 为啥呀? 还不是因为林知青一有事找他,他再怎么拒绝,人家求两句,他就坚持不下去了? 忙里忙外的,倒像是个好人,可这样性子的男人,想必父母是极为强势的,否则养不出这种性格,也就是说,如果跟徐英瑞好,那面对的可不仅仅是林知青这么个虎视眈眈的青梅竹马,还有未曾谋面的公婆呢! 你说婚后,林知青要是再有事找徐知青帮忙,徐知青他帮不帮?就他那耳根子,他能不管这些年一起长大的情分? 那你要是做他媳妇,你看自己男人跟青梅那么亲密,你恼不恼? 谁喜欢这样的男人谁脑子有坑。 徐英瑞百般暗示,何韶容都装看不懂,一点口舌都不落给人,绝对不跟徐英瑞独处,话都不跟他多说,徐英瑞越看她越喜欢,晚上做梦梦里是她,白天干活眼前浮现的也是她,整日神魂颠倒,什么都做不成。 最后,他总算是鼓足了勇气,去采了何韶容喜欢的野花,用丝带系好,准备送给她。 何韶容正好接妹妹回来,就在自家门口看见了踌躇不前手捧野花的徐英瑞,她的嘴角不由得抽搐两下,玲珑被姐姐牵着手,先朝姐姐脸上瞅,发现没有任何少女怀春的想法,这才满意,任由姐姐牵着走到家门口,听姐姐跟徐英瑞打招呼:“徐知青找我有事?是为了林知青的草药来的?那我说过了,我不会管她的。” “不不不,不是的,我、我不是为了她来的……”徐英瑞脸红的跟猴屁股一般,“我、我是找你来的!” 何韶容并不想在这里说话,免得被人瞧见,她打开门:“有话进来说吧。” 不过为防万一,她没有再把门关上,省得到时有人编排,长了嘴都说不清。 徐英瑞跟在后头,老老实实进去了,玲珑全程都好奇地看着他,你要说徐英瑞这人不好吧,那就是昧着良心了,他确实是个好人,而且是个心肠比耳根子还软的好人,跟他做朋友绝对很好,可要是做一家人……想想看林诗妍,想想看他妈,真是想都让人头大。 但他能爱上寡妇何韶容,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还不嫌弃她,愿意与她结为连理,甚至愿意一起照顾她的妹妹,都说明这个人其实是很善良很温柔的,偏偏正是这种善良跟温柔,让他无法拒绝他的青梅,也无法拒绝他的母亲。 一开始也许他能够为了爱情坚持与母亲对抗,可时间一久,他也会累,也会产生那种啊,如果当初我听了母亲的,是不是就不会像是现在这样无助狼狈了呢?也许他娶了门当户对的林诗妍,就没有了任何家庭矛盾,不会这样心力交瘁。 玲珑觉得他的青梅跟他的母亲对他的掌控欲,远远大于对他的爱意。 徐英瑞看着一直盯着自己瞧的小姑娘,笨拙地笑起来,从口袋掏出一大把奶糖递过去:“吃糖吗?” 玲珑看着他讨好的笑容,跟那一大把糖,哼了一声,扭过头去,把对他的不喜表现的淋漓尽致。 徐英瑞顿时失落起来,他偷偷看了何韶容一眼,发现何韶容一直笑着看她妹妹,他又斟酌了好久词句,才结结巴巴对何韶容说:“容容姑娘,我、我……请你收下这个!” 他举起双手,把那束打理的很漂亮的野花递到何韶容身前。 何韶容愣了下,随即微微一笑。 徐英瑞看见了她的笑容,立时心花怒放,结果还没有高兴完,就听何韶容说:“谢谢你,徐知青,不过我更喜欢自己去采花,这个花你自己留着吧,带回知青点找个瓶子放点水,能开很久的。” 这年头不兴什么我喜欢你我想跟你在一起的告白,大家的革命友谊升华的方式都非常委婉和纯洁,何韶容的拒绝也是如此。 徐英瑞又不是傻子,自然知道人家这是什么意思,他神情无比失落,玲珑眨眨眼说:“叔叔,你是喜欢我姐姐吗?” 徐英瑞的脸腾地一下烧起来,何韶容扯了把口没遮拦的小魔头:“不许胡说八道。” “没有胡说八道呀。”玲珑抱住她的手,缠在她身上撒娇耍赖,“我是觉得叔叔配不上姐姐啊,又没有姐姐好看,又没有姐姐聪明,还没有姐姐会做的事情多,为什么好意思给姐姐送花呢?我们村子里那些喜欢姐姐的人,都很有自知之明的。” 徐英瑞这辈子头一回被个小姑娘冷嘲热讽到面红耳赤,是啊,他凭啥来跟何韶容告白?还不是因为潜意识里觉得自己长得俊,又是城里来的知青,喜欢自己的姑娘那么多,现在他都主动了,何韶容肯定会同意? 虽然他表现的很温柔,但其实他骨子里还是骄傲的。 “叔叔配不上姐姐哦。”玲珑语重心长地跟他说,“真的真的一点都配不上,哪哪儿都配不上,叔叔已经这么笨这么丑了,要是还认不清楚现实,那就糟糕了呀!我看那个坏阿姨跟叔叔最配了,坏蛋配笨蛋,嘻嘻。” 何韶容捂住妹妹的嘴,露出尴尬而不失礼貌的微笑:“童言无忌、童言无忌,徐知青别太在意,我会教训她的。” 徐英瑞哪里还有脸继续待下去啊!他匆匆起身,连那束野花都忘了拿,还是何韶容提醒了他,他又回身把花捡起来,像是后头有人在追一样火速逃离现场。 何韶容色厉内荏地拍了妹妹圆嘟嘟的屁股一下,“又口没遮拦了,这么说话多伤人啊!” “不伤人他认不清现实呀。”玲珑捂着屁屁,“姐姐怎么可以打一个淑女的屁屁,我生气了哦。” “就打就打。”何韶容啪啪啪又拍了几下,手感极好,有点上瘾,还想掐两把小屁股上的嫩肉,玲珑飞快逃走,冲何韶容做鬼脸,“姐姐是我的,不许别人靠近,徐知青那么笨,根本配不上姐姐。” 何韶容好气又好笑:“都跟你说过了,姐姐不会嫁人的。” 玲珑哼哼:“我才不信呢。” 何韶容举起手来作势还要打,结果她不躲了,大摇大摆地跑回来,朝何韶容腿上一趴,屁股一撅:“我就知道姐姐变心了,以前姐姐都舍不得动我一个手指头的,今天都打我屁屁了,呜呜呜……我就知道!我就知道!给你打给你打!狠狠地打!” 闹得跟何韶容是个负心汉似的,把何韶容弄得哭笑不得,怎么还舍得下去手,只好抱起来好好哄一哄,哄得小姑娘眉开眼笑才算完。 她就是故意说那些话的,徐英瑞这人心思细,你说他什么,他表面上可能非常大度不放在心上,可能为了这句差评难受好些年,她说他配不上何韶容,他自己就会在心里反反复复的想:真的配不上吗?为什么配不上?哪里配不上? 最后,他会把他自己都说服的。 玲珑非常期待,等徐英瑞妈严词告诫自家儿子不许娶个乡下村姑,结果徐英瑞自己把自己洗脑,跟他妈顶嘴说明明是人家看不上自己,自己配不上人家,那个觉得自己儿子天下第一好也就是封建社会没了不然公主也娶得的妈,得是个什么脸色。 好可惜哦,她可能看不到了。 徐英瑞被玲珑一番话打击到怀疑人生,他本来就容易胡思乱想,从来到小杏村后,他就注意到了何韶容,人家无论是言行举止还是一颦一笑,都让他有种自惭形秽的感觉,尤其是林诗妍,被衬托的更是黯淡无光,说真的,除了户口,他不觉得自己有哪里是人家高攀的,更何苦这户口算啥啊! 城里户口,现在不也在农村刨活?甚至干活还不如那些农民,每天拿的工分少得可怜,养活自己都是极限,还得靠家里寄来的钱跟粮票,日子才勉强过下去。 所以他有什么好骄傲的啊! 徐英瑞的情绪日渐低落,做事都没动力了,这些何韶容姐妹俩完全不关心,至于林诗妍,她现在最愁的就是总是不好的口舌疮,连吞咽口水都疼得要命,可就算这样,她还是不修口德,照样天天咒骂何韶容,骂姐姐狐狸精,骂妹妹小杂种,恨不得上天下来一道雷劈死这没良心的姐妹俩! 过了年,何韶容就十八岁整了,这个年纪,按理说早该嫁人,可她爹妈没了,爷奶又是那种人,根本没人管,何韶容自己乐得自在,谁知道刚过年,就有人上门给她说媒,这还不是旁人,是她跟玲珑的大伯娘。 要说起小杏村这边的亲人,那一个赛一个的不是东西,当初她爸爸之所以会离家到县城讨生活,就是因为在家里待不下去,何老头何老婆子偏心的过分,她爸二十好几了还不给说媳妇,说是家里没钱。爸妈两个人自己看对眼的,也正是因为这样,两口子才拼命想去县城当工人,自己有了小家,每个月给何老头何老婆子五块钱,就算是了了这生恩。 哪里知道造化弄人,偏偏两口子命不好都去了,只留下两个女儿。 因为何韶容跟玲珑都是女孩,何老头跟何老婆子更不在意她们,大伯娘跟三婶四婶也有样学样,恨不得把她们姐妹俩给卖了拿钱贴补自家,打何韶容在这房子里住上,两边就没来往过,大伯娘居然还要来给她说亲呢? 跟大伯娘一起来的是大伯娘家的闺女,叫红娟,大伯娘家有三个儿子一个闺女,虽然也重男轻女,但红娟日子过得还可以,她一进屋子就好奇地四处看,还想到处翻,家教极差,大伯娘也不说啥,感觉要不是她有事儿要说,都要跟红娟一样亲自上手翻东西了。 玲珑可不会给何红娟这个机会,她一巴掌拍在对方手背上:“有爹妈生没爹妈教的坏东西。” 大伯娘一听,脸都绿了:“你怎么说话的?” “我说错了吗?”玲珑歪着头,“我们老师说做人要有礼貌,到别人家做客不可以这样诶,你自己家女儿你不会教哦?” 大伯娘眼看都要忍不住了,最后居然又忍住了,这倒是让玲珑跟何韶容都有点好奇,怎么,这是有求于她们? 接着,大伯娘就把来意说了,哦,原来是她娘家那边的亲戚看上了何韶容,所以求她来做这个媒。 紧接着,大伯娘把娘家那亲戚给夸得天花乱坠,差点儿就说世界上最好的男人她亲戚说第二没人敢说第一,又说那边日子过得多么多么好,顿顿吃白米饭顿顿有肉!还说对方愿意何韶容把妹妹一起带过去,连聘礼都给足一百块钱! “那这事儿要是成了,大伯娘能拿多少钱呀?”玲珑甜甜地问。 大伯娘一个顺嘴:“事儿成了说是给我二十——” 她立马捂住嘴,眼珠子滴溜溜的转,一副贼眉鼠眼的模样,不用看玲珑都知道那家伙肯定不是什么好货色,不然大伯娘也不至于上门啊,就以他们家恨她跟姐姐那样儿,真有好人上门提亲,大伯娘怕不是都要操扫帚把人给赶出去! “二十块钱,那不少啊。”何韶容轻笑,“怨不得大伯娘要当这媒人呢。” 大伯娘脸色一变,又开始说那亲戚的好,何韶容笑意盈盈任她说,等她说得口干舌燥,连水都不给喝一口,“谢谢大伯娘的好意,我心领了,既然人这么好,怎么说给我,不说给红娟啊?” 红娟比她还大一岁呢。 大伯娘脸色就不大好看了,干笑两声,其实那哪里是她什么娘家亲戚,就是她娘家村子里一个赌鬼,今年都三十好几了还没个媳妇,赚那两毛钱全丢牌桌上了,谁家都不乐意把闺女说给他,年前这人却穿得人模人样回来了,一问,说是在城里赚了钱! 再一看那腰包,鼓鼓囊囊的,正好大伯娘走娘家,就跟他推荐了自家这个侄女。 虽然很厌烦这个侄女,但大伯娘不得不承认,何韶容生得好啊! 她把这侄女夸的天上有地下无,成功让那男人有了兴趣,拍大腿说要是能说上这么俊的媳妇,就给她二十块钱媒人钱! 大伯娘当时就兴奋了!二十块钱!她就是再怎么着也得把这婚事给说成咯! 谁知道何韶容油盐不进,她说得嘴都干了,人家仍然笑盈盈的,然后给拒了。 大伯娘就生气:“你这丫头,我怎么说也是你大伯娘,咱们是一家人,我还能害你不成!” 玲珑插嘴道:“那可不嘛,这么好的对象大伯娘不留给自家闺女说给我姐,多感人啊。” 何韶容差点没忍住笑出声来。 这对姐妹花都是肤白貌美,何红娟却皮肤黝黑粗糙,五官也不怎么样,而且又懒又馋,但再怎么差也是自己亲闺女,大伯娘哪舍得让自己亲闺女进火坑啊! 最后闹了个不欢而散,大伯娘还想撒泼,阿黄出来一汪汪,她就吓得屁滚尿流,拽着何红娟跑了。 何韶容把大门一关! 然后大伯娘就致力于在村子里败坏何韶容的名声,说何韶容心大,看不上农村人,她好心给何韶容说对象,何韶容态度极差云云,恨不得十里八乡都知道,然后十里八乡的大小伙子都别喜欢何韶容! 奈何根本没用,除了少数嫉妒看不顺眼何韶容姐妹俩的人,其他人都懒得听,何韶容可是大小伙子们的女神,玲珑则是熊孩子们的头儿,别的干不成,孤立大伯娘家小孩还是可以的,几个堂哥都结婚生孩子了,可全村的小孩儿都不乐意跟他们玩! 不仅不跟他们玩,还欺负他们,谁叫他们奶说容容姐姐坏话? 唯一跟大伯娘说得上话的,就是林诗妍,这两人简直一见如故,又有共同话题,差点儿没结拜。 林诗妍特别喜欢听大伯娘骂何韶容,听得她身心舒畅,听大伯娘说给何韶容说的对象三十好几了还没个正行,可把林诗妍激动坏了,好啊!何韶容就该嫁给这种人! 大伯娘可惜说何韶容不答应,林诗妍眼珠一转,心说她不答应事儿就成不了?那不是还有别的法子么! 两人嘀嘀咕咕说起话来,大伯娘眼睛一亮! 是啊,咋忘了还有这招呢! 生米要是煮成了熟饭,不就成了吗! 908|第八十一片龙鳞(八) 第八十一片龙鳞(八) 寒假过后玲珑又开始了每天背着小书包在家和学校往返的日程,一开始上学还挺好玩的, 但走了一个学期, 再漂亮的景色都能看腻,她不想再两条腿走路了, 真的好累。 玲珑去上学后, 何韶容便还是一个人在家,平时没事的话她基本不出门,出门也是去接妹妹放学, 为了安全, 阿黄都是随时跟在她身边的, 说实在话, 真没人敢随便靠近她,因此林诗妍跟大伯娘的计划怎么也没法成功,想进人家里去?何韶容又不傻,放她们进去一两次,还能再有第三次? 路上截人? 这倒是行, 可那条凶猛的大狗怎么办?这要是被咬一口怕是命都要没了! 林诗妍深深地苦恼,大伯娘为了那二十块钱的媒人钱简直抓心挠肺,两人难受到一起去了! 期间大伯娘还带了那个赌鬼来暗中看人, 赌鬼一见到何韶容眼都直了, 要是能娶到这样的大姑娘当媳妇, 那真是祖坟烧高香了,他登时就跟大伯娘说,这婚事真能成, 就给大伯娘五十块钱的媒人钱! 二十块钱翻成五十,大伯娘眼都绿了! 她琢磨着这事儿该怎么办,要是婆婆还活蹦乱跳就好了,交给婆婆来胡搅蛮缠肯定能成,可惜婆婆已经在床上躺了好几年动弹不得,前两年还能说话,这两年说话都有点嘴瓢,是上了年纪了。 林诗妍觉得这农村妇女太没用了!怎么说都是何韶容的亲大伯娘,给何韶容说个亲事怎么了?这不是理所当然天经地义的吗?她暗示大伯娘,要是真能把何韶容嫁给那个赌鬼,她也给大伯娘五十块钱。 大伯娘:!!! 这下不管怎么着都得促成这桩婚事!绝对的!这可是整整一百块钱啊! 她也不顾别的,立刻跟何老头说了何韶容的婚事。虽说那俩丫头户口是独立的,可归根究底也是他们老何家的人,何韶容今年都十八了,还不嫁人,等着留家里成老姑娘吗?说出去丢不丢人?以后他们老何家姑娘还要嫁人呢!何老头又是何韶容亲爷爷,给她定亲,那不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所以,那赌鬼都把彩礼送到何老头家了,他估摸着是真的发了大财,送来的全是好东西,精米细面、细棉布、油盐白糖,甚至还有缝纫机票! 何老头喜的嘴都歪了,大伯娘虽然心疼这些好东西不能全给自己,但至少能分到啊,那要是不把何韶容嫁出去,可什么都那不着呢! 彩礼都拿了,姑娘什么时候嫁过去啊? 赌鬼搓着手兴奋不已,他都这把岁数了,还没沾过女人身子呢,一想到那又香又软年轻貌美的大姑娘,晚上睡觉他都乐得开了花,恨不得早点把何韶容抱回家去暖被窝! 何老头便带着家里人,浩浩荡荡朝何韶容家来了,一路上吸引了不少村里人,一听说何老头给何韶容说了门亲事,大家都很惊讶,这两边好些年不来往,何老头还能给孙女说亲事? 大伯娘、三婶四婶连忙把男方多有钱给说了一遍,夸得天花乱坠的,还真把一些人给说动了,乖乖,一百块钱彩礼,还给了好多精米细面,听说还有缝纫机票?这得是多大的手笔啊!谁家要是能嫁个这样的男人,那真是好日子要来了! 赌鬼今天也跟着何家一大家子,来见他未来媳妇,他今天还倒腾了自己一番,瞧着像模像样的跟个人似的,奈何个子矮容貌普通,穿上西装也是个猴子样,一表人才这样的话绝对夸不出来,大伯娘不知道得是多少层滤镜才能说得出口这个侄女婿有出息。 阵势太大,连知青点的人都惊动了,一听说是带何韶容对象来看何韶容的,林诗妍兴奋不已!而徐英瑞也瞬间站了起来,什么?容容姑娘的对象?容容姑娘什么时候有了对象?! 他心里着急,连忙跑了出去,结果就看见人群中那个一脸喜色还给人发喜糖的中年男人,顿时脸都黑了,这什么玩意儿,也配得上容容姑娘?! 林诗妍第一次看到赌鬼,心里那叫一个满意,没错!何韶容就只配嫁这样的人!一辈子在乡下当个泥腿子! 何韶容家门被拍的震天响,正在做针线的何韶容收拾了下,去开门,阿黄忠心耿耿地跟在她身边,门一开,阿黄先跳出去,以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气势汪汪叫,它是村子里最大最凶的狗,足有成年人身形一半高,凶起来的样子格外吓人,拍门的大伯娘被吓得一个趔趄,摔了个屁股墩儿。 一见门口围了这么多人,何韶容心里升起无数厌恶,她冷冷地看着大伯娘,又看向何老头,美得宛如仙女的容颜上,尽是一片拒人于千里之外的高冷。 饶是赌鬼觉得这婚事都板上钉钉了,也不免生出一种这么美的姑娘我哪里配得上的感觉,不过这也就是一瞬,他钱都给了!这大姑娘就是他的媳妇了!他要把她带回家去,让她给他生几个胖儿子! 听大伯娘絮絮叨叨,何韶容便明白了她的来意,她懒得跟这些人废话:“钱是你收的,要嫁你嫁。” 说完反手就要回家关门,何大伯眼疾手快把门抵住,对何韶容说:“你大伯娘也是关心你!你都十八了还不嫁人,是想留着当老姑娘吗?” 何韶容说:“你们家何红娟比我还大,也没嫁人,这么好的婚事怎么舍得给我啊,不该留给你们家何红娟吗?” 何红娟躲在人群里看热闹,她才不想嫁给赌鬼呢!长得丑又矮个子,连衣服都撑不起来,她要嫁,也是嫁城里人,嫁徐知青那样又斯文又有学问家里条件还好的! 何红娟心比天高没人知道,大伯娘却铁了心今天要促成这桩婚事,她都拿了赌鬼跟林知青的钱了!事儿要是办不成,那不是得把钱退回去吗?那怎么行! 何老头强硬地说:“我是你爷,你的婚事就得我做主!我们日子都算过了,过几天就是好日子,你嫁到他家里去就行了!” 说着,何三叔跟何四叔便要朝何韶容伸手想要抓她,先把她带回老宅关起来,怎么说她也就是个小姑娘,家里人还治不了她了?真以为自己搬出来住就是自己一家?都是姓何的,打断骨头还连着筋呢! 谁知刚朝何韶容伸出手,脚下一个打滑,不知怎地摔了个五体投地,何韶容移步让开,道:“年都过了,二位也不必行这样的大礼,横竖我也没有红包给。” 何三叔何四叔丢了丑,心里更恼,爬起来只觉得鼻管一热,伸手去摸,发现是磕出鼻血来了……二人随手一抹,还要去抓何韶容,这时候阿黄扑了出来,它在玲珑跟何韶容跟前就是会撒娇又听话的小奶狗,但对着别人,那散发着热气的大嘴以及锐利的獠牙,就是能夺人性命的野兽! 何三叔被扑倒在地,大狼狗嘴里的涎水滴落在他脸上,吓得他双腿颤抖险些尿裤子,连大气都不敢喘一下! 何三婶见自己男人被狗扑了,尖叫一声! 周围的人也都被吓得离了好几米远,谁都知道何韶容家这条狗凶,村子里也不是没有坏心肠的家伙,何韶容这么个花样年华的漂亮姑娘,他们自知配不上,但也难免有想偷香窃玉的,奈何何韶容家墙头上都是尖锐的玻璃碴子,院子里还有这么条敏锐又凶狠的大狼狗,谁去谁找死,所以何韶容这些年才安然无恙地过了下来。 她听到周围人群里有些人对她指指点点,说她不听爷爷的话,说她这么大不嫁人丢人,说她这样对自己的叔叔大伯是没良心不孝顺,像她这样的人不能深交,说不定平日里的好都是装出来的云云……这些话,何韶容听过就忘。 她不在意别人怎样评价自己,也并不害怕。 她的身体里有龙的鳞片,它会永远保护她,这也是为什么她敢一个人做许多事的原因。 赌鬼看着这漂亮的令人不敢接近的姑娘,舔了舔嘴唇想靠近她,结果阿黄咆哮一声松开了何三叔,挡在了何韶容跟前,把赌鬼吓得往后一退,左脚绊右脚,也摔了个屁股墩儿,滑稽又可笑。 何韶容淡淡地看了他一眼,无悲无喜,没有任何情绪。 林诗妍也在人群里,她都要气死了!何家这群蠢货!不就是说个亲事?怎么被一条狗弄得进退两难?! 这时候,徐英瑞挺身而出!“你们这样做是不对的!包办婚姻是封建的、要被唾弃的!现在我们都崇尚恋爱自由,自己的婚姻应该由自己做主!容容姑娘要嫁给谁,是她的自由,你们管不着她!” 何韶容讶异地看了他一眼,没想到自己拒绝他之后,这人还愿意为自己讲话,这倒是让她有点意想不到。 她还真的不是很怕,她手头有空间,也有钱,还有手艺,就算离开小杏村也能生活的很好,而且她跟大队长一家交好,到时候请大队长开个介绍信,去城里也不是不可能,离开小杏村就是了,她本身也没打算在小杏村过一辈子。 要去更好的地方,才能给妹妹提供更好的教育。 “你谁啊!这有你说话的份儿吗!”何四婶愤怒地说。 徐英瑞一心保护何韶容,可惜他是斯文的城里知青,要比起撒泼骂街,再给他十年他也比不上泼辣成性的农村妇女,何四婶见他这样操心何韶容的事儿,立时道:“我说这小赔钱货怎么不乐意听家里的话嫁人呢,合着是这城里来的知青把她魂儿勾走了!真是贱!看到男人就走不动路,瞧不起农村人,想嫁个城里人攀高枝是不是?!我告诉你你想都别想!人家城里知青过两年说不得就回城了,能娶你?何韶容你别做梦了!老老实实听家里的话嫁人!” 徐英瑞脑袋一热,大吼道:“谁说我不会娶她!我乐意娶她!你们不就是要钱吗!说!要多少!” 他随意从口袋里掏出一把钱票,看起来少说有好几百,足见家里条件是真的好,何四婶等人眼睛一下就亮了! 何韶容冷眼看着这一场闹剧,人群中的林诗妍忍不住了,她冲出来抓住徐英瑞:“你疯啦!你要娶她?娶一个村姑?你妈妈能答应吗!你脑子是不是坏了!快把这些收起来!” 徐英瑞却一把将她甩开:“跟你没关系,不用你管!” 然后又对着何老头等人说:“说你们要多少!要多少我都有!” 何老头见钱眼开,就连周围的村民们都觉得这城里知青真有男子气概,许多大姑娘都羞答答地看着徐英瑞,幻想自己是那个被他拯救的姑娘。 这些人,真就自顾自地开始盘算她的价值了。 何韶容走了两步,拍开徐英瑞那只拿着钱的手,不让何老头来抢,徐英瑞心跳不已地看着她,何韶容却没给他一点关注,只是冷冷地说:“谁给你们的自信,能够决定我的去留?” 她对这种将她当作货物一样贩卖,并且讨价还价的态度深恶痛绝,连带着也厌恶起徐英瑞来,这里根本没他的事,他非要横插一脚,最后又能得到什么? “怎么不能!我是你爷!”何老头眼里只有钱,勒着嗓子跟何韶容喊。 何韶容正要说话,却听见一个小奶音:“姐姐!” 明明周围这么嘈杂,可所有人都无法忽视这个声音,人群甚至因此让出一条路,背着小书包的玲珑出现在何韶容面前,何韶容面上的冰霜一秒融化,摸了摸妹妹的头,看向跟在妹妹身后的人,这人她认识,是公社小学的校长,非常温和非常好的一位老师。除此之外,还有其他几位公社小学的老师。 也不知道他们听了多久了。 玲珑被姐姐摸了头,眼泪刷的一下就掉了下来,何韶容瞬间慌了:“龙龙——” 玲珑却没有求她安慰,而是转身朝校长那儿跑,一下抱住校长的腿:“呜哇——校长伯伯,他们要抢我姐姐!他们欺负我姐姐!” 干啥啥不行,告状第一名。 校长弯腰把她抱起来,小姑娘搂着他的脖子嚎啕大哭,哭得那叫一个惹人疼啊,校长连忙哄她,哎哟这孩子在学校可懂事可乖巧了,成绩又好,他们今天本来是想问问何韶容愿不愿意到公社小学当老师的,原本的一个老师家里有事不能来了,可孩子们的课程不能落下啊!谁知道跟着玲珑来就遇到了这一幕。 一个戴眼镜的女老师严肃地说:“刚才这位男同志说得对,我们反对包办婚姻,每个人都有婚姻自主权,老伯你知不知道你逼着孙女嫁人还是把她抓走,是犯法的?” 何老头吓了一跳:“我、我是她爷!” “亲爸亲妈也没有逼着儿女结婚的权力!”女老师掷地有声地说,“她们的婚姻是属于自己的,不属于长辈,即便是长辈也不能强迫!要是这位女同志告你们,你们可是要被抓去当典型批评蹲牢房的!” 一下让何老头怂了,他结结巴巴地问:“真、真的啊?我可是她爷,她能告我?” 何韶容说:“那咱们试试,我待会儿就进城去,看派出所受不受理。” 何老头脸都吓白了! 别说他,周围好些人都有点心虚,毕竟或多或少的都干过逼着自家儿女嫁人或是结婚,从来不顾他们的意愿,这、这千百年来都是这样的啊,老祖宗留下的规矩,怎么现在就犯法了呢? 女老师又跟他们说,那以前还有地主老财呢,现在是新社会,新社会就是给每个人自由,婚姻自由也是自由的一种。 校长抱着玲珑,他们这些都是知识分子,在村民们眼中,他们的话当然都是对的。 闹了这么半天,一些在田里干活的人也都回来了,大队长一家也在其中,见公社小学那边来人,连忙过来,才知道何老头一家带人来何韶容这儿闹,逼着何韶容嫁人。 再一看给何韶容找的对象,大队长脸都黑了,这是人干出来的事儿吗?把自己如花似玉的孙女,嫁给这么个玩意儿? 当女老师说出蹲牢房这三个字的时候,赌鬼就开始心神不宁,甚至想要偷偷溜走,可是又舍不得自己拿出去的钱跟好东西,连忙找那女老师做主:“这、这位同志,那我也冤枉啊!是这女人!” 他指向大伯娘:“是她主动跟我说要把她侄女说给我当媳妇的!我还给钱给彩礼了!我不知道啊!要抓也是抓她!让她蹲牢房!” 大伯娘一下就慌了:“我!我、我也是被人指使的!就是她——” 她左看右看找到了人群中的林诗妍,连忙指着对方,开始哭:“我也不想的啊,都怪这林知青,她给我钱,说看不惯我侄女,说了我侄女好多坏话,我听说我侄女跟城里男知青纠缠不清,怕她名声不好,就想赶紧给她找个人嫁了,林知青还塞给我五十块钱,我冤枉啊!我也不想的啊!都是这林知青指使的!要抓也抓她去!” 林诗妍万万没想到自己躲在人群里看热闹也会被针对,她不管别人怎么看自己,徐英瑞那双愤怒的眼睛瞬间看过来,她便慌了:“我没有!你胡说!我根本不认识你!” “说起来前些天这林知青确实跟何老大家的走得特近。” “是啊是啊我还瞧见她俩凑在一起嘀嘀咕咕的呢,合着是商量怎么算计人啊。” “这些城里知青心眼可真多!坏种!” “我们家狗蛋就说这姓林的女知青可坏了,我原本还以为是小孩子不懂事,现在看来,小孩子说得才是对的!” …… 林诗妍脸色一片惨白,她不在意这些农村人对自己的看法,可跟着玲珑来的这几个人,一看穿着打扮就不一样,她不能容许自己在这些人面前丢脸! 尤其是徐英瑞…… 林诗妍求助地看向他:“英瑞,你,你听我说。” 徐英瑞根本不想理她! 校长哄着不停大哭的玲珑,好不容易把她哄得抽抽鼻子不再嚎啕,这才小心翼翼地拍拍小姑娘的背,对何韶容说:“是这样的,今天我们来找你也是有事,公社小学有个空缺的教师名额,我跟几个老师想问问,你愿不愿意来啊?” 玲珑绝对是公社小学最受老师们欢迎和喜爱的小姑娘! 何韶容常常来接玲珑上下学,老师们对这个温柔美丽的姑娘也很熟悉了,而且这姑娘是初中毕业,博学多才,什么都懂什么都会,最重要的,小玲珑是她一手带大的,跟学校里那群小泥猴儿完全不同,所以校长觉得,何韶容应该很适合做老师。 他也是想照顾一下这姐妹俩,到公社小学当老师,肯定比在大队做记分员好,每个月光是工资就有十块钱呢! 何韶容愣住了,没想到自己能落得这样的好差事,她看向还在校长怀中撒娇的妹妹,莫名有种这个小家伙不会又在演吧的感觉。不然怎么解释她哭成这样却不要自己抱,非要黏着校长? 何韶容:…… 她走过最长的路,就是妹妹的套路。 她推开家门:“进来说吧,三叔,我对这些不懂,你也一起来吧。” 大队长应了一声,把扛着的锄头交给家里女人,让她带回家去,然后搓了搓手上的泥巴,跟着进去了。 校长进去之前还站在门口停了会儿,对何家人说:“这种事,以后如果再有发生,我会以公社小学校长的身份去县城举报你们。” 何家人:!!! “不敢了不敢了,绝对不敢了。”何大伯连连摆手,“我们这就走、这就走!” 说着拽起何老头跟其他人,一家人轰轰烈烈的来,灰溜溜的走了。 赌鬼混迹其中,心想自己不能吃亏啊,这婚事要是不能成,钱他不能白给不是?还有那些米面跟票,不行,他得要回来!要回来说不定还能再找个黄花大闺女当媳妇呢! 909|第八十一片龙鳞(九) 第八十一片龙鳞(九) 在这之后,徐英瑞也好, 林诗妍也好, 都很少见到何韶容了。 她答应了去公社小学做老师,大队上的记分员就换了个人, 当然, 也没换成他们这些知青,不过肉眼可见的是,自打何韶容成了公社老师, 小杏村许多不着调的熊孩子都变乖了, 甚至在家里还能主动帮大人做点活, 到了学期末, 玲珑毫不客气地考了个公社第一,何韶容所带的班级也取得了远超其他班级的好成绩。 公社小学不远就是公社中学,玲珑的名号公社的老师们都知道,聪明机灵长得又可爱,这样的学生谁不喜欢? 于是随着玲珑就读公社中学, 何韶容也转到了公社中学当老师,她在公社小学上了一个月的班就转正了,要不是有规定新教师至少得试用一个月, 校长早在她工作一星期后就想给她转正! 这下到了公社中学, 玲珑不愿意读两年, 提出跳级,直接读初二,到时候直接考高中, 对她的能力何韶容很有信心,于是在公社中学老师校长们的围观下,玲珑成功以满分的成绩通过了跳级考试,新学期一开始,她便是初二的学生了。 而这年头家长们普遍送小孩上学晚,初二班里最大的一个娃都十八了,玲珑才十岁,是班里最小的一个。她嘴巴甜又漂亮,大家都喜欢她,少数几个不喜欢的也不敢当着大家的面说,总之玲珑的学校生涯过得无比快乐。 再之后,她又以满分的成绩在初二期末考试中取得了全县第一的好成绩,虽然高考还没有恢复,但是上头俨然已经有了风向,开始重视起学生的教育来了,实在是第一批上工农兵大学的人良莠不齐,国家急缺人才,因此玲珑遭到县里各中学疯抢,最终,她选择了一个愿意借调何韶容的学校。 她去哪里,都只有一个要求:要跟姐姐一起。 何韶容也是非常优秀的老师了,她带的班成绩必然是全年级最优秀的一个,甚至平均分能远超县里初中,不仅如此,把姐妹俩都招去的二中,还给何韶容分配了教职工宿舍,这样的话她们到城里也不担心没地方住,而且还有餐补!不过,条件是玲珑每次考试都不可以跌出县前三名。 事实证明玲珑只考第一。 何韶容何玲珑姐妹俩即将搬家去县城的消息宛如长了翅膀,迅速传遍了整个小杏村,包括正在地里劳作的知青们。他们大都在发呆,自己想方设法也要回的城……就这么简单,人家就进城当城里人去了?! 村里人再一看这姐妹俩,越看越觉得不简单,想当初何家老二建业就是个有本事的,那句话怎么说来着,虎、虎父无犬女!对,就是虎父无犬女! 高厂长得知姐妹俩都要去县城了高兴得很,特地带人来帮忙搬行李,何韶容要带的东西并不多,主要她有空间啊,想带什么直接往里放,结果高伯伯这么热情,她反倒得收拾一番…… 玲珑这个也想要那个也舍不得,以后回来的次数微乎其微,所以她连被何韶容绣了小花的窗帘也想带走! 何韶容哭笑不得,跟她讲道理:“你喜欢的话,姐姐再给你做,这个咱们就不带了好吗?” 阿黄的去向也是个问题,本来学校里是不许养狗的,但架不住玲珑对着老师们一顿作揖撒娇拜拜,最终阿黄也能被带去,何韶容觉得不好,学校虽然很大,可是教职工宿舍她提前去看过,非常窄小,阿黄住在里面都没地方撒欢,这些年下来,她也早把阿黄当成家人了,怎么能把家人关在那么小的房子里不让它出来呢? 收拾好了东西,阿黄也被放上了拖拉机,它很通人性,全程不叫不闹,何韶容这会儿已经抱不动妹妹了,牵着妹妹的手让她坐到拖拉机上,正巧村里人收工,看到她们姐妹俩要走,都是又感慨又羡慕。 徐英瑞站在远远的地方朝这儿望,却再也不敢靠近了。 他无端想起许久之前,自己第一次鼓足了勇气朝何韶容求爱,却被那个叫玲珑的小姑娘嘲笑时的场景。 她说,他配不上她姐姐。 以前徐英瑞不服气,可现在,他心中真的生出了一种自惭形秽的感觉。 至于林诗妍,口舌疮到现在都没好,她也习惯了,反正她这张嘴这辈子是别想消停了,看到人家姐妹俩要进城生活,嘴里还在骂骂咧咧,在农村生活了几年,好的没学到,一群老娘们儿的粗口倒是跟着学得差不多了。 何韶容全程都没看徐英瑞一眼,隔了那么远她又不是千里眼,早把这个人给忘了。 徐英瑞知道,他们终将走向两个完全不同的人生。 但命运往往就是如此反复无常,就在徐英瑞以为自己这辈子都没法离开农村,要像许多知青一样在农村落脚,结婚生子的时候,高考恢复的消息传来了! 当天晚上,他把枕巾都哭湿了,不只是他,其他的知青也是,大家早起的眼圈儿都是红肿的,然后就想方设法要去弄点复习资料,徐英瑞揣着钱去县城的时候,又碰见了何韶容。 何韶容穿着白色的衬衫与黑色的长裤,头发挽成一个发髻,显得知性温婉又美丽,两人面对面碰上的时候,徐英瑞手足无措都不知道要说什么,还是何韶容先跟他打了招呼,听说他是进城来买复习资料的,何韶容便说自己那儿有几套,可以借给他。 她现在已经不是县高中的老师了,这事儿徐英瑞听村里人说过,大家提起何韶容的时候都是惋惜地拍大腿,说这姑娘心野了,不知道好好过日子,老师这种铁饭碗说扔也就扔,不过瞧她的气色,应该还是过得很好。 徐英瑞跟着去拿资料,才知道何韶容现在住的是小洋楼,玲珑也在家,不知为何,看到这个小姑娘,徐英瑞更紧张了,他面对何韶容的时候更多的是自卑,但一见到玲珑,却无端生出一种自己低人一等的感觉来。 何韶容借了徐英瑞两套资料,徐英瑞再三要给钱她都没要,离开小洋楼后,徐英瑞留恋地回头看了一眼,小心翼翼地抱着书回去了,这是他的机会,他一定要抓住!回到城里,也许,也许还有希望! 带了两套资料回去后,几乎是十里八乡的知青都来借阅,因为书本有限,许多人就自己带着纸笔来抄,大家一起学习,可不知怎么回事,被林诗妍知道这两套资料是何韶容给的,当时把她给气得,居然冲过来撕书! 立刻惹了众怒,知青们险些没把她给打死! 林诗妍自己不愿意学习,她本来上学的时候成绩也不怎么样,这几年更是无心向学,她害怕徐英瑞考了大学不管自己了,干脆在高考前一天晚上,钻进了徐英瑞的被窝! 生米煮成熟饭了,看他还怎么跑! 第二天早上发现床上多了个人的徐英瑞暴怒不已!这个耳根子软的男人生平头一次对林诗妍产生了如此强烈的厌恶,他用了世界上最恶毒的语言谩骂和诅咒她,然后甩开她,大步流星地追上了同去考试的知青们的脚步。 玲珑也参加了这届高考,何韶容没有。 她很确定自己想要做什么,上大学并不在她的考虑范围内,她敏锐地察觉到除却高考之外,国家似乎在经济上也要有大动作,最主要的,还是她妹妹那个言灵,让何韶容坚定了自己创业的决定。 高考成绩出来后,玲珑是当之无愧的省第一,要知道她现在也才十二岁,说是天才也不为过! 最终,她选择进入首都大学少年班,与选择从商的姐姐一起,开始了自己崭新的人生。 天才的名号并不是白叫的,玲珑在少年班混得如鱼得水,她搞了不知几辈子科研,脑子中的知识容量别说是当学生,就是当教授都绰绰有余,而她这么做,并不是为了这个国家,也不是为了人民,她只是为了让自己的姐姐可以有更多的特权、更多的底气,可以不受阻拦的,自由的去做想做的事。 何韶容在外面打拼,为的也不是这个国家与人民,她只是想为妹妹提供更好的生活,让妹妹可以快快乐乐、自由的活着。 果然,何韶容的事业做得相当成功且顺利,作为共和国第一位真正意义上的首富,还是女首富,何韶容的发家史向来为后人所称道,听说她本来生在一个小山村,父母双亡,小小年纪便拉拔妹妹长大,供妹妹读书,直到妹妹考上高中,何韶容也开始了正式创业,那个年代,百业俱兴,充满了机遇,而何韶容紧紧地抓住了这个机遇! 此后她创立了何氏集团,集团下涵盖各行各业,后来的人们衣食住行都离不了它。 不过现在,何韶容想看妹妹都费劲,提前打报告不说,要是妹妹在实验室里,等上十天半个月都算好的,最惨的是有一回妹妹说想她,她风尘仆仆从沿海城市飞回来,得知妹妹又进去了,这回没有半年出不来! 算算上次见面,又是快半年了。 已经十五岁的玲珑穿着白大褂,跟一群年纪相仿的同事打打闹闹,远远瞧见了何韶容,立刻飞扑过来。 穿着一身职业套装的何韶容搂住小炮弹般的妹妹,捏她软绵绵的脸蛋:“这么大了怎么还冒冒失失的。” 都自己带人做项目了,身边还跟了好些个警卫员,还跟小时候一样,见到她就扑。 玲珑蹭在她怀里撒娇,“想你了嘛。” 何韶容摸摸她的头,其他人也纷纷叫姐姐,她笑着点头,邀请他们一起去吃饭,众研究员瞬间眼睛一亮!去啊!必须去啊!能看到美人姐姐的次数少得可怜,怎么能不去呢!头儿虽然也是大美人,可太残暴了,让他们根本兴不起什么旖旎的心思,只有在一次又一次的智商打击中化为弱小可怜又无助的小学鸡。 美人姐姐不仅长得美,还温柔,头儿真该跟姐姐好好学学。 这一批研究员都是玲珑的小组成员,也是当初跟她同一批的少年班同学,她一向更喜欢跟年轻人在一起,因为那样的话,提出什么惊天地泣鬼神的新奇想法也有人应和并且感兴趣,不像是上了年纪的老教授们,总是谨慎谨慎再谨慎,小心小心再小心。 此时此刻,正在实验室里努力拼搏的老教授们不约而同打了个喷嚏,他们万万想不到是他们的得意门生正在背地里说他们是老古董不懂创新。 要是知道了,非罚玲珑在实验室关个两三年不可! 去吃饭的地方也需要提前排查和确认,这批可是国家最聪明也最年轻的天才科学家,脑袋瓜子可不能有丝毫闪失! 包厢里大家狼吞虎咽,工作餐也很好吃,但都要讲究什么健康营养,哪有大鱼大肉吃起来痛快?!何韶容见妹妹吃得那么快,心疼的要命,现在钱是赚了,可问题是妹妹几乎用不到钱了呀!研究所不仅给发工资跟津贴,还分配房子,几乎要啥有啥,小姑娘待在里头,你看看这一桌子年轻人,全是白大褂,还需要买衣服吗?衣服所里也发! 都是统一的! 何韶容很苦恼,自己赚了那么多钱,妹妹用不着,怎么办? 不仅用不着,还把她的津贴跟工资卡都塞给她呢! 他们年轻人吃饭没什么食不言寝不语的规矩,这里头最大的年纪也不到二十,都还是少年少女,对外面的世界非常好奇,听说改革开放了,听说现在国家允许并且大力支持做生意了,听说南方某城市那边房价股价飙升的厉害……他们虽然能得知外面的消息,可到底没法出去亲眼看看,于是特别想听美人姐姐讲。 何韶容也耐心十足,她本来当了好几年老师,最会教孩子,听得一群天天在实验室里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目瞪口呆! 等到吃饱喝足,大家出了包厢,玲珑终于可以回家了。 做完一个项目,她得到了为时三个月的假期,所以可以跟着姐姐到处跑。何韶容也不嫌弃她是个小麻烦,带着她各个城市的转,给她看自己为她打下的“江山”。 她最开始是做服装批发生意起家的,一开始小打小闹,后来盘了个快倒闭的国营厂子自己做,起来之后做得更大,因为有空间和龙鳞庇佑,何韶容胆子大得很,敢单枪匹马往南方城市去跟人抢市场谈合作,一开始还有人瞧不起她是个女人,后来在她手里屡屡吃亏,才算明白,这姑娘看着柔柔弱弱,实则一点都不好惹,而且什么都吃,就是不吃亏。 何韶容置办了不少房产,全是写得玲珑的名字,姐妹俩手挽着手走在街上,她还开了个大商场,这个年代还没有这种超前服务的意识,是随着何韶容知识面与见识的开阔,系统里的影音资料也逐渐被解锁,看到了十年后甚至几十年后的现代社会,何韶容有了更大的野心。 在商场里闲逛,也没人认识她就是老板,但姐妹俩都是貌美出众,因此也很吸睛,巧不巧,碰见了好些年不见的徐英瑞,他不是一个人,身边还有其他一些人,其中包括脸色蜡黄显得很是憔悴的林诗妍,剩下的看着应该是双方的父母,正在看首饰,听着像是要结婚的,林诗妍爸妈坚决要排面,说现在钻石特别火,徐英瑞爸妈一听,火是火,可是也贵啊! 两家看着不像是亲家,倒像是仇人,即将结婚的未婚夫妻之间也没有丝毫浓情蜜意,徐英瑞倒还是文质彬彬的模样,林诗妍却跟乡下妇女没什么区别了,站在一起,绝对谈不上般配。 何老婆子在床上瘫了好些年,去年没了,给何韶容递信,她本来不想回去,可是又想到那是爸爸的生母,到底还是回了一趟。何老婆子一死,老何家更是乌烟瘴气,日子过得那么难了,还一天到晚不消停,不用何韶容做什么他们自己就能自己折腾的不像样。所以她只在村子里待了两天,把当年照顾她们姐妹俩的村里人都拜访了一遍,送了礼物,就去了县城的高伯伯家。 高伯伯家的一双儿女现在都跟着何韶容做事,因为厂子效益不好,高伯伯现在也不是厂长了,他在何韶容的建议下,开了个小超市,日子倒也有滋有味,儿女跟在何韶容身边长见识,他无比庆幸当年自己的好心,否则也换不来儿女这好前程。 也就是回老家那几天,何韶容听大队长感叹,说当年的知青基本上都走光了,好些个抛妻弃子的,他们小杏村的一批知青里,第一批没人考上大学,第二年才考走几个,徐英瑞就是其中一个,他走了之后,林诗妍更阴郁,村里小孩都怕她,说她跟个老妖婆一样吓人。 没想到兜兜转转,这两人还是结婚了。 徐英瑞万万没想到有生之年还能再见到心目中的女神,他望着高贵优雅的何韶容,简直不敢认。过去她也很美,可美得很温柔,不像现在这样锋芒毕露——瞧着和她妹妹那般相似,姐妹俩站在那儿,就给人一种高攀不起的感觉。 “你、你还好吗?”他尽量让自己显得自然一些,“好多年不见了,你、你结婚了吗?” 徐英瑞妈没想到儿子还认识这么出色的姑娘!她之前给张罗的那些,和这姑娘哪儿能比啊!登时也不顾亲家一家人还在,上来就问何韶容叫什么名字家里什么情况在哪儿工作。 玲珑双手插在白大褂口袋里,姐姐说带她来买衣服把研究所的白大褂给换了,没想到还遇上狗皮膏药了你说气不气? 何韶容对徐英瑞妈的热情表现的很有礼貌,也很冷淡,并且言明自己跟徐英瑞不熟。 林诗妍也没想到世界这么大,还能遇见何韶容,何韶容光鲜亮丽美貌自信,自己呢?因为流产,人不人鬼不鬼,要不是爸妈有点人脉,徐英瑞说不定都不肯娶她!就这么一门亲事,曾经看到她喜欢的不得了的徐英瑞妈,现在看到她都恨不得翻白眼! 她一跟徐英瑞抱怨,徐英瑞就让她体谅,这日子折磨的她心力交瘁,哪里还有心情去打扮?! 见徐英瑞妈那一副热情样,林诗妍冷笑:“阿姨,你这嫌贫爱富也太明显了吧,怎么,瞧不上我,瞧上了个村姑?你不是把你儿子当初看上了个村姑的事儿给忘了吧?!” 徐英瑞妈就愣住了,村姑?她当然没忘,当初她可是一把鼻涕一把泪逼着儿子在电话里跟她保证绝对不在农村结婚的! 可、可眼前这姑娘是村姑?看不出来啊! 玲珑双手插兜,凉凉道:“徐知青,多年不见,你还是这么的窝囊,一事无成,麻烦你离我姐姐远一点,你身上的废物气息熏到我了。” 在徐英瑞妈心里,自己儿子那是天下第一好,容不得别人说三道四!立刻就变了脸:“你这丫头怎么说话的,还有没有家——” 玲珑从脖子里扯出自己的工作证晃了晃,歪着脑袋,“跟我比,这不就是个废物吗?” 看到工作证上写得职位,徐英瑞一家沉默了,这时,几个便衣打扮的人走过来,靠近玲珑,低声说:“何教授,咱们不宜在这地方多停留,人多嘴杂,还是早点走吧。” 玲珑嗯了一声,便衣转身时,徐英瑞妈好像瞧见了对方裤兜里鼓起来的一个东西,那形状……她吓了一跳,不知道这姐妹俩到底是什么身份,这时候商场经理也来了,别人不认识何韶容,他还能不认识? “何董?您怎么亲自来了?”经理脸上的笑止不住,“哎您这要是有事儿,直接跟我说一声不就成了?还劳烦您亲自过来呢?” 徐英瑞妈,眼睁睁看着那个连自己主动上去讨好都不搭理的经理对着何韶容笑得跟朵花一般,心里愈发惊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910|第八十一片龙鳞(十) 第八十一片龙鳞(十) 人家姐妹俩转身走了,一点留恋都没有, 无论是叙旧还是落井下石, 她们都没这方面的兴趣,对她们来说, 徐英瑞也好, 林诗妍也好,都是曾经生活中遇到的一个极其不起眼的小人物,他们过得好不好, 与她们没有关系。 但对徐英瑞来说, 多年后重逢, 心目中一直爱慕的白月光非但没有嫁人成为黄脸婆, 反倒愈发美貌动人甚至事业有成,他那颗心只会愈发蠢蠢欲动,愈发火热,贪念会像是传染病一样迅速占据他的全部心神。 等他一回头,瞧见自己的未婚妻蜡黄的面容憔悴的神情, 他觉得羞耻又后悔,如果没有跟林诗妍扯上关系,会和何韶容再续前缘也说不定。 本来就不想跟林诗妍结婚的徐英瑞, 这下更不想结了。 最后这首饰到底也没买, 回到家后, 徐英瑞妈拉着儿子在沙发上坐下:“今天这到底怎么回事,你给我跟你爸都仔细说说?” 近些年国家开放经济,高级工人早就不被人羡慕了, 而且还面临下岗危机,他们一家人又不是敢下海打拼的料子,日子过得有些紧巴巴,否则徐英瑞妈也不至于同意跟林诗妍的婚事,林诗妍虽然不怎么样,可架不住她有个在政府工作的好爸妈啊! 反正在徐英瑞妈心里,她儿子是世界第一顶顶好,配什么样的仙女都配得上。那个叫何韶容的,说是什么董事长,有钱又怎么样?还不是农村出来的?她儿子能看上,也是她的造化不是? 此时此刻,正陪着妹妹试新衣服的何韶容忍不住打了个喷嚏。 玲珑一年到头都在实验室,难得有假期的时候绝不穿白大褂,每天一套衣服绝不重样,何韶容也惯着她,要什么都给买,反正赚钱的初衷就是给妹妹好生活,她一点都不心疼。 徐英瑞想起初遇何韶容时的惊艳,他心中记得的都是何韶容的好,温柔善良聪明果断还有能力,说真的,他真不觉得自己配得上人家。 可架不住他妈给他的洗脑,在他妈眼里他就是世界上最好的男人,只有别人配不上他,没有他配不上别人,徐英瑞也被说得有些心动,想着大不了就去试试,万一成功了呢?他们打听过了,何韶容还没结婚呢,这个年纪多少人家孩子都上小学了,她却还没结婚,这说明什么?徐英瑞妈认为,肯定是对自己儿子念念不忘! 徐英瑞下意识觉得不可能,但又忍不住做梦:万一就是这样呢?毕竟当年在小杏村,那么多爱慕何韶容的男人里面,只有他最英俊最体面,家世外表都是最好的,曾经沧海难为水,也许何韶容当时也是喜欢他的,只是碍于林诗妍才不能表白。 可惜他不知道要到哪里去找何韶容,只能守株待兔,因为何韶容在本市也有分公司,徐英瑞便在公司门口等,看到人家何韶容从昂贵的小轿车里出来,他本来想上前去,结果又瞧见了跟在她后头出来的玲珑。 说实在的,徐英瑞怕玲珑,这个比他小了太多的小姑娘,一双眼睛像是什么都看得透,他的卑劣与私心,从来都瞒不过。 “姐姐先进去,我想在附近逛逛。” 何韶容不放心地看她一眼,但又想到妹妹身边有警卫员,点了下头:“不可以往危险的地方去,有事第一时间找我,快点回来。” “知道啦。” 等何韶容被众星捧月的进入公司,玲珑双手插兜,越过马路直直朝徐英瑞走来,徐英瑞还想躲,被她一把抓住:“你又来干什么?知不知道跟踪是很没品的行为?” 徐英瑞结结巴巴道:“我、我就想跟容容说两句话……” 玲珑听他叫何韶容容容,差点儿把早饭都吐出来:“谁准你这么叫我姐姐?你是谁啊?” 徐英瑞还是那副唯唯诺诺的模样,玲珑看他这样忍不住嘴角一抽:“你不是都要结婚了,还要跟我姐姐说什么?” “容容……容容姑娘这么多年没结婚,是不是,是不是……”徐英瑞自觉难以启齿,脸都涨红了。其实他自己也知道可能性不大,可他就是要做这个梦,人大概都是如此,幻想着自己爱恋的人也爱恋着自己。“是不是对我……对我……” 他问不下去了,因为玲珑的表情实在太一言难尽,仿佛在看什么垃圾一样,徐英瑞脸如火烧。他大学毕业后,走林诗妍父母的路子进了政府机关工作,因为承了人家的情,所以跟林诗妍的婚事不能拒绝,他自己也清楚,都到了这一步,再不想结婚,再怎么拖拉,最后也都是要结的,可万一、万一何韶容对他也有情呢?以何韶容现在的身份地位,完全可以帮他脱离苦海。 “回家照照镜子,也许你就明白了。”玲珑怜悯地说,本来还想揍这人一对,可看着人幻想症如此严重又怪可怜的,还是回去跟林诗妍还有他妈凑一对吧,就徐英瑞妈那德性,儿子结婚她都恨不得在新婚夜旁观指导小妖精是不是想榨干她儿子的,林诗妍嫁进去之后才叫鸡飞狗跳热闹不休呢,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嘛! 徐英瑞妈在家期待了半天,发现儿子垂头丧气地回来了,一问,什么都没得到,连人家的面都没见着!她恨铁不成钢,又把徐英瑞劈头盖脸骂了一顿,徐英瑞抹了把脸,觉得疲惫又不堪。现在回想一下,他当初是脑子里进水了才会跑去找何韶容,人家根本就不想见他!他为什么要去! 幸好,幸好何韶容没有真的见他,如果见了,徐英瑞反倒觉得羞耻。 就这样不见他才是最好的,在她记忆中,也许还能记得他当年意气风发的模样,而不是现在,一事无成,懦弱无能,困在家庭中,也许后半辈子都要这样过去了。 徐英瑞妈还在骂,徐英瑞爸跟他一个德性,父子俩都是耳根子软,别人说什么他们听着听着就觉得很有道理,事后再想觉得不对劲时也晚了,有这么个强势的女人在家,父子俩要是不软和些,日子怕是都没法过了。 徐英瑞妈骂完了徐英瑞,又骂何韶容,认为何韶容嫌贫爱富才看不上他们家徐英瑞,不然当年怎么不这么爱答不理的?年纪轻轻就赚这么多钱,也不知干不干净! 徐英瑞一辈子没跟他妈顶过嘴,哪怕他妈说林诗妍爬他床是下贱,他也是闷声不吭,惟独在徐英瑞妈骂何韶容的时候他顶嘴了,徐英瑞妈一听,更加生气,气得险些晕过去,徐英瑞爸连忙拽着老婆,跟着责骂徐英瑞:“你想把你妈气死是不是!你妈这是为了谁,还不是都为你好!她刀子嘴豆腐心你还不晓得?我们就你一个儿子,不为你着想还为谁着想?你还在这气你妈!” 徐英瑞见母亲被气的喘不过气,连忙过来道歉,徐英瑞妈这才舒服了,抓着他说:“咱看不上那种抛头露面的女人!我看诗妍也挺好的,诗妍爸妈也能给你帮助,以后的事儿就以后再说吧,眼前咱们最重要的还是把婚事给办了。” 何韶容再好,是得不到的,林诗妍才是眼前能抓住的。 徐英瑞妈算盘打得颇好,可她忘了,林诗妍可不是个好拿捏的主儿,准确点来说,当初徐英瑞妈那么喜欢林诗妍,看不上别人当儿媳妇,就是因为林诗妍跟她性格像,唯我独尊、自私自利,从来不把别人的意愿放在心上,什么都要按照自己的想法走。 所以这一结婚,矛盾就出来了。 林诗妍爸妈就这么一个独生女,所以专门给小两口买了套房,结了婚林诗妍就想搬出去住,徐英瑞也想,但徐英瑞妈不愿意啊!她就这么一个儿子,怎么能让他出去住?在家里她能给做饭洗衣服,出去了,还指望林诗妍伺候他不成? 徐英瑞在房间里被妻子说动去过二人世界,转头去找他妈,又被他妈说动,觉得还是留在家里比较方便,反而回来劝林诗妍留下来。 林诗妍被气得掉眼泪,她再怎么彪悍任性,那也是人家儿媳妇,还是要脸面的,徐英瑞妈说不过她就捂着心口扶着额头说这里痛那里痛,轻轻松松就把徐英瑞拉拢了过去,徐英瑞站在他爸妈那边数落她不懂事,不知道体谅,林诗妍越想越委屈,凭什么让她懂事让她体谅啊?他爸妈把他养大不容易,可是又没把她养大! 谁被养大谁孝顺啊! 所以这新婚夫妻是半点甜蜜没有,反倒是天天吵架,一日照三餐的吵。 越吵,徐英瑞妈越高兴,她自觉是在跟抢走自己儿子的人作斗争,嫌弃林诗妍嫌弃的要死,不知道自己当年是怎么瞎了眼看上这么个儿媳妇,小两口最后闹得分房睡,她还去安慰徐英瑞,不许徐英瑞先低头道歉。 林诗妍被气回娘家,她也不许儿子去接,徐英瑞爸觉得有点过分,想跟她商量,她张嘴就先喷,说我给你生儿育女伺候你一大家子这么多年,我连我儿子的事儿都不能管了?你不管还不许我管?又拉着徐英瑞,逼着他不许去找林诗妍,这样的儿媳妇谁爱要谁要! 结果林诗妍被查出怀孕,人家爸妈那也不是吃素的啊,我闺女嫁给你是因为我闺女愿意,你不把我闺女当宝贝,我还给你脸干什么? 他们也不找徐英瑞爸妈谈条件讲道理,就是在工作上给徐英瑞使绊子,把徐英瑞累得天天到家倒头就睡,什么精力都没了,连听他妈唠叨的时间都没有。 这一套下来,徐英瑞爸就有点懂了,他们儿子还在人家儿媳妇爸妈手下讨生活呢,你这么苛待儿媳妇,人家能买账? 徐英瑞妈顿时又在家里臭骂儿媳妇一家,两家人不像是亲戚,反倒像是死敌。 最后,由徐英瑞爸做主,一家三口去林诗妍家,做了保证好话说尽,总算是把林诗妍带了回来。 可自古以来婆婆磋磨儿媳妇,那都是不显山不漏水,叫你吃闷亏还投诉无门,徐英瑞妈嘴上说是照顾林诗妍,其实两人背地里还是掐的风生水起,你不服我我也不服你,都想把徐英瑞拽到自己这边阵营,徐英瑞每天早出晚归上班精疲力尽,下班还要面对这两个蛮不讲理互不相让的女人,久而久之,他也麻木了,甭管老婆老娘怎么闹怎么骂,他都面不改色,该做什么做什么。 直到有一次市里来了投资商,他作为领导秘书跟着过去,才看见身着黑色长裙,秀发卷成大波浪,知性而又绝美的何韶容。 何韶容身边跟着一对长相相似的兄妹,两人都非常专业,何韶容的言行举止更是高贵而优雅,举手投足都带着上位者的气息,连领导都对她恭恭敬敬,毕竟人家可是女财神爷,能看上他们这儿,愿意在这发展,那真是再好不过的双赢局面了。 这也导致徐英瑞回家后魂不守舍,林诗妍快生了,不过还是那么彪悍,每天跟他妈吵的不可开交。 当天晚上,林诗妍羊水破了,徐英瑞借了车送她去医院,结果生产的时候医生说产妇情况很危机,需要剖腹产,希望家属能够签字,徐英瑞正打算签字,他妈不乐意了:“剖腹产对小孩不好!顺产!我们要顺产!这生孩子哪有那么多事儿,我生我儿子的时候疼得要死,最后不也顺产下来了?我们不剖腹!绝不剖腹!” 里头林诗妍连惨叫的力气都没了,徐英瑞着急起来:“妈,要不我们还是签字吧!” “不行!”徐英瑞妈厉声道,“女人生孩子本来就是那么回事,就她矫情!签什么签!不签!剖腹产生出来的小孩笨!现在都计划生育了,你要是生个笨小孩以后怎么办?!顺产,医生我们要顺产!” 医护人员再三解释剖腹产并不会对胎儿造成什么坏影响,奈何徐英瑞妈听不进去,徐英瑞也被骂得脸色郁郁,坐在椅子上闷声不吭,至于徐英瑞爸,更甭说,他早习惯听他媳妇的,而且他也不想要剖腹产的孙子,听说智商低。 最后到底没人愿意签字,医护人员们也很无奈,他们又不能强迫家属签字同意剖腹产。 好在千钧一发之际,林诗妍爸妈来了,对他们来说,女儿肚子里的外孙或是外孙女肯定没有女儿的命重要,有这两人签字,最终医院还是给林诗妍实行了剖腹产,结果生下来的是个女儿,徐英瑞妈一听,当时脸色就变了,甩手就走! 林诗妍爸妈也算看透了这家人,就想劝女儿离婚,可林诗妍能愿意吗?她哪怕是不爱徐英瑞了,这辈子也要缠着他!尤其他妈那个老虔婆,她要是跟徐英瑞结婚了,徐英瑞妈能立刻给徐英瑞再找一个!她不离婚! 说什么都不离! 这一家子闹得是不可开交,住在一个单元楼里的邻居从一开始的震惊到现在的不以为然,婆媳战争天天闹天天吵,可怜那刚出生没多久的小女娃,在襁褓里都没人照顾,都是徐英瑞摸索着给换尿布喂奶粉,妈妈要坐月子不想管,奶奶嫌弃她是个丫头片子不值钱,还撺掇着徐英瑞赶紧再生一个,到时候让林诗妍去乡下躲起来,他们家哪能不要儿子呢? 何韶容本该经历的一切,如今林诗妍都尝了一遍,只是她幸运一些,有一对深爱自己的父母,而何韶容也有一个爱她的妹妹,爱到在姐姐死后,不着痕迹地依赖上了徐英瑞,撺掇着他与家里反目成仇,用自己的未来做赌注,最后自杀而亡,临死前,只希望如果可以,能够好好保护姐姐,不要再让姐姐受苦。 就像姐姐从小拼死保护她那样。 虽然徐英瑞妈很烦人,但林诗妍自己也愿意生二胎,她头胎生了个赔钱货,自己心里也有点过意不去,她本身就是独生女,爸妈这些年受多少人指指点点她都看在眼里,所以哪怕徐英瑞不同意,她多说了两遍,这耳根子软,一辈子都没主见的男人也就同意了。 结果她去乡下躲起来,徐英瑞却被人给举报了,政府工作人员在明知规定的情况下还要生二胎,不仅徐英瑞,连林诗妍爸妈都受到了影响,虽然没有被开除,但这辈子也别想再升迁了,只能拿着点死工资过日子。 徐英瑞爸妈顺应下岗潮流,彻底赋闲在家,都要徐英瑞养,可他哪里养得起?他妈又是个掐尖要强的性子,在外面时常炫耀,与人吵架,徐英瑞每每都要去道歉赔罪,日子过得心力交瘁。 等林诗妍十月怀胎,结果又生了个闺女! 这下徐英瑞坚决不肯再生了,再生他连饭碗都要没了! 人生还能咋过? 浑浑噩噩,得过且过。 在每天无休止的争吵谩骂中度过呗。 很久很久以后,徐英瑞妈成了个不合群的小老太太,别的老太太都不带她玩,她还要吹牛,指着大广场上正播放的采访说:“那个,那个人你们认识不?她叫何韶容,以前我儿子下乡的时候,跟她在一起的!她可喜欢我儿子了!可惜那时候我眼光高,瞧不上这种村姑,两人就没成,唉,后来我们还遇到过,可惜我儿子已经要结婚了,不然她勉强也能配得上我家英瑞。” 她一说完,周围的老太太们发出一阵哄笑,这徐家的老太婆越上年纪吹牛逼越不打草稿,人家那是谁?那可是国家政府都表扬过的女企业家!全国首富!在世界富豪排名都能进入前三的人!徐英瑞她们也是见过的,不到四十的人看起来跟五十似的,头发都白了一半,家里那媳妇也不是个省心的,都这把年纪了,一天到晚还在摔打吵骂,没个消停时候。 徐老太婆还在这吹牛逼,当谁不知道他们家底细啊! 还瞧不上人家何氏集团的董事长,说出去也不怕笑掉别人的大牙,人家能知道他们名字么? “那你知不知道,咱们现在家里用的手机电脑什么的,还有太阳能啊核能啊这些咱也听不懂的东西,都是人家何韶容妹妹研发出来的?我们国家现在可是世界第一的科技水平!”一个小老太太晃了晃手上小巧的智能手机,“人家妹妹可是世界一流的科学家,是国宝!你知道人家叫什么不?还瞧不上何韶容那种村姑,人家村姑怎么了,人家村姑还能去参加国际会议,被国家领导人接见,人家姐妹俩那可是一个比一个厉害!你家呢?” 另一个小老太太嘀咕:“她家还不如我家呢。” 老太太们听到了,顿时又发出一阵哄笑,徐老太婆被嘲笑的身心难受,她颤巍巍站起身朝家里走,嘴里还嘀咕:“村姑咋配得上我家英瑞,是我家英瑞瞧不上她,这么大年纪不结婚,以后老了连个摔盆儿的都没有,无儿无女的多可怜!我家英瑞可是有俩闺女的!” 老太太们又笑开了,这什么人啊,觉得人家姐妹俩不结婚没孩子就可怜?怕不是在徐老太婆眼里,哪怕你年纪轻轻成为国家首富还为国家与社会做出了巨大贡献,以后青史留名永远都会被人铭记,也比不过村头那二赖子家娶回来一气生了一堆儿子的傻女人。 人家就这思想,你能说啥呢? 大荧幕上,仍旧美丽的何韶容正在接受记者采访,每个从广场经过的人都忍不住为之驻足,赞叹她的气质与容貌。 只有徐老太婆骂骂咧咧回到家,看到两个正在玩耍的孙女,嫌弃的要命,想骂两句,又碍于自己年纪大了还没工作,现在靠儿子儿媳养,又忍住了。 林诗妍单位里大家也在看最新出炉的采访报告,听着耳畔同事们疯狂吹何韶容的彩虹屁,林诗妍有无数的抹黑话要讲,说何韶容会勾引人,说何韶容心机深,说何韶容这那不好。 可是,从来没有人相信她。 从来没有。 因为那是站在云端俯瞰凡人的人物,而林诗妍也好,徐老太婆也好,都是这芸芸众生中,最最普通最最不起眼,连喜怒哀乐都显得那么微不足道的其中几个。 911|第八十二片龙鳞(一) 第八十二片龙鳞(一) “伤风败俗!不知廉耻!” “这真是成何体统!光天化日之下,堂堂郡主竟于此行这般苟且之事, 当真是污了人眼!” “我要上报父皇!让父皇定夺!” …… 味道浓烈的屋子里挤满了人, 各个都是天潢贵胄,高门世家, 他们正对着床上赤|身|裸|体的两个人指指点点议论纷纷, 在他们眼中,俨然这两人是趁着大家都在前厅时跑到后面来幽会,且不说这是真是假, 反正事实已经造成, 那么无论如何, 这玲珑郡主便已是彻底废了。 谁人不知玲珑郡主不学无术骄奢淫逸, 令人不齿,若非她生父乃是十五年前葬身于猛兽之腹的先太子爷,当今作为玲珑郡主的亲叔父,也不会看在先太子爷的面子上,对这位侄女百般容忍, 最终纵出这么个丢人现眼的玩意儿来! 玲珑睁开眼睛,便看见屋子里到处都是人,人人穿戴整齐披金挂玉, 雍容华贵高高在上地望着她, 鄙夷着她、不屑着她。 她这才意识到自己并没有穿衣服, 露出满是斑斓痕迹的青紫身体,而她身边还躺了个形容猥琐的男人,此时正满脸油腻地翻身跪在床上磕头:“是郡主把小的拉进来的!小的也是迫不得已!小的家中已有妻儿, 并不愿从了郡主,是郡主她威胁小的呀!小的一家老小的命都在郡主手里抓着,小的冤枉!小的冤枉啊!” “不知廉耻!简直不知廉耻!” “居然饥渴至此,便是齐家郎君瞧不上她,她也不至于这般自甘堕落吧?” “瞧她这不痛不痒的模样,想必不是头一回做这种腌臜事儿了。” 有人小小声说,虽然听不清楚到底是谁在说,可声音却格外清晰,清晰到玲珑心情极其不好。 她坐起身,羊脂白玉般的身体美得无比晃人眼,这一群人里头不乏男子,虽说心底唾弃这个淫|妇,却又不得不承认,这淫|妇当真是个绝世尤物,才十五岁,便美得如妖精一般,只是未免太没品位,连这种卑贱的下人也瞧得上,竟在宴会中公然偷情,也不怕叫人发现。 玲珑随手捡起地上的衣衫披到身上,一头长发巧妙地遮掩住身体,她冷冰冰地扫视了一圈在场的人,那眼神不知为何,看得人毛骨悚然。 “玲珑!你这次实在是太过分了!闹出这么大的事情,要我们如何为你掩盖?!” 声色俱厉的男子约莫十七八岁,玲珑从记忆中得知他是皇帝的儿子,排行第七,向来与她不对付,因为他的心上人正是她的情敌,此刻这七殿下虽然一副恨铁不成钢的表情,眼底却俨然有着幸灾乐祸的笑意,显然看到她倒霉他非常舒心,并且一定要促成这桩荒唐的婚事。“女子贞洁最为重要,你既已失贞,为了掩盖此事,便该叫这人做你的郡马!否则此事必然传的满城风雨,丢尽我皇家脸面!叫人看尽我皇家笑话!你必须得负责!” 谁知那油腻男子却疯狂磕头:“小的不敢!小的不敢!小的家中还有妻儿——” 玲珑扭头看他:“我允许你开口了么?” 在她威压之下,别说是这不长进的油腻下人,就连七皇子与屋子里一众人,都莫名口干舌燥心跳加速,只觉得似有千斤重担压在身上,忍不住冒出虚汗,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贞洁?郡马?”玲珑重复着七皇子的话,似笑非笑地看着他,“这事儿掩盖不住,要闹得满城风雨,丢你皇家的脸,叫人看你皇家的笑话?让我负责?” “好啊。”她不怒反笑,娇艳欲滴,刷的一声抽出了床边挂着装饰用的宝剑,当着众人的面,凶狠地刺入那油腻下人的口中,从口腔又穿刺出来,那人捂着脖子浑身抽搐,血流如注,连话都没说出来便死了。 玲珑微微一笑:“在场诸人,皆是我的熟人,你们的名字我都记得很清楚,今日之事,若是叫人得知,是谁说的,我便割了谁的舌头。” 说完,她又笑得很天真,看向七皇子:“七哥,你说我这样的处理方法好不好?” 没人泄密,不就没人知道今日发生了什么事么? 这里大多是贵妇千金,虽然平日里也不将下人的性命当回事,但也从未亲眼所见如此血腥残忍的一幕,玲珑收起威压,她们便尖叫一声,有胆子小的已经摔倒在地,几位大人也心有余悸地望着周围不按套路出牌的玲珑郡主,紧张地不敢多说话。 “是吧?在座的各位,知道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吧?” 她如雪的四肢还露在外面,修长的颈项上甚至有男人粗鲁啃咬出的痕迹,可她丝毫不在意,也完全没有失贞的恐慌与心虚,只有凶悍、杀气,以及唯我独尊的傲慢。 玲珑走近七皇子,“七哥,我现在需要一套干净的衣裳,你能为我办到的吧,嗯?” 七皇子似是今日才第一次认识这个堂妹,后退几步,惊疑不定地望着她。 玲珑慢慢看过这一屋子的人,嘴角又扬起了那种看似天真的笑容:“不要想着瞒着我哦,今日之事,说出去的人,定将不得好死。” 她可是给他们机会了的,若是谁敢忤逆她的话…… 最终,穿着一新的玲珑郡主又重新回到了宴席上,举办此次宴席的三公主心中很是吃惊,按理说,玲珑此刻该中招了才对,怎的瞧起来跟没事儿人一样?她下意识地看向自己一母同胞的兄长七皇子,只见七皇子朝自己摇头示意,三公主顿时有些拿不准计划是否该继续往下实施。 本来,七哥带人撞破玲珑郡主的丑事后,会被张扬到宴会上,然后她便可以顺理成章的闹大,禀告父皇,到时候玲珑承认也得承认,不承认也得承认——那么多人都看到她与人偷情,她是个淫|荡之人,若是要拂去这丑闻,自然要与那卑贱之人结合,父皇是不吝于一个郡马爷的称号的。 但七哥怎么没闹起来? 玲珑走到三公主跟前,微微低头,看向这位素有才名的三公主。 “你起来,我要坐这里。” 她大剌剌的表明自己要做主位,三公主面色仍旧温和:“玲珑,你怎么去休息那么久,可是遇到什么事了?” 玲珑伸手抓住她往下一丢,自己转而坐了上去,半点面子都不给,冷眼瞧着这宴席上的男男女女。 其中便有原身爱慕的齐家郎君,叫玲珑看来不过尔尔,一副生得好看些的臭皮囊罢了。 三公主向来是众星捧月的待遇,又跟玲珑郡主素来“交好”,她们甚至还暗恋着同一个人,恐怕玲珑郡主到死都不知道自己的名声是怎么坏的,她都得谢谢她的好闺蜜啊!明明谨小慎微,生怕自己辱没了亡父贤名,却一次又一次身不由己地踏入敌人陷阱,从身体到尊严都被践踏的一点不剩。 她甚至都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怎么死的! 堂堂太子爷,为何会在围猎时葬身兽腹?更稀奇的是,他的随身侍卫一个没死,惟独他闯入深山叫野兽给撕了? 这其中谁获得的利益最大? 那自然是,与先太子爷手足情深的今上啊!先太子爷一死,今上于嫡于长,都该继承储君之位,不仅如此,今上还十分照顾先太子爷的家眷,可惜先太子妃命不好,生下先太子爷的遗腹女,也就是如今的玲珑之后没多久便撒手人寰,先太子爷的独子,也就是曾经的皇太孙,也突然恶疾一病不起。 听说皇太孙重病时,今上亲自照料,可惜天妒英才,颇有乃父之风的皇太孙最终也死了,只留下个还没长大的不懂事的妹妹。 玲珑郡主乃是先太子爷的遗孤,今上对她,可比对自己的儿女都要宠爱纵容,无论她做出什么天怒人怨的事,到了今上这里都能被一笔勾销,于是也因此引起众怒,皇子公主们嫉妒又厌恶她,世人多闻她骄纵跋扈草菅人命之名,也常常骂她,就连高门世家也不愿与她来往。 可事实又是如何? 她明明是个胆小谨慎的姑娘,兄长死去时她已有五岁,正是似懂非懂的年纪,兄长临终前曾支开伺候的人,气若游丝地在她耳边叮嘱,一定要好好活下去,不要轻信他人。 小姑娘不明白兄长的意思,却明白自己失去了这世间最后一个深爱自己的人。 从那之后,她便被今上抱入皇宫抚养,皇子公主们欺负她,她不敢告状,宫人们瞧不起她,她也不敢多说什么,连皇后贵妃表面喜欢暗地里却偷偷掐她,她也仍旧忍气吞声。 她记得兄长的教导,父王母妃已经没了,兄长也无法再保护她,她不敢太嚣张,人人都说她父王跟兄长是天资聪颖,被上天眷顾之人,可为何上天眷顾他们,却不能让他们长命百岁呢? 她战战兢兢地活着,惟独对今上满是信任,对她来说,今上就是父王的化身,还有三公主,她们那么要好,什么少女心事都可以互相坦白,直到最终,她满身污名死去,才知道兄长为何临终前叮嘱她不要轻信他人。 隔墙有耳,兄长甚至不敢说那人是谁,就怕他死后,今上留不得她。 她是先太子之女,这便是原罪。 今上恨她父王,恨到要让她父王断子绝孙,九泉之下也不得安宁。 所有人都在骗她,所有人都想毁了她,所有人都把脏水泼到她头上,等她死了,再来一句她真是愧对先太子与先皇太孙的英明,仿佛如此,先太子的完美形象便被毁了,今上便也高兴了。 他为了面子与名声,表面上对这个侄女千般万般宠爱,内心深处却每每想起那个总是压自己一头,风头无两的皇长兄,如今这皇位是他的,江山是他的,皇长兄的妻子儿女都死于他手,他才是最后的赢家!千百年后,史书上会记载他是个怎样伟大的帝王,而皇长兄! 皇长兄永远都是那个英年早逝的皇太子,寥寥几笔,仅此而已。 —————————————— 三公主被丢开,她虽与玲珑是好姐妹,可说来也奇怪,玲珑只有她这一个好姐妹,她却有许多追随她喜欢她的人,更奇怪的是,这些追随喜欢三公主的人,都对玲珑充满敌意,非常厌恶,甚至于常常排挤她。 原主受了委屈都往肚子里咽,生怕本来就不怎么好的名声更加雪上加霜为父亲兄长蒙羞,可无论她怎样小心,总是传出一桩又一桩的丑闻。那些事甚至跟她没有关系,可到了外头,就全成了她所为! 三公主反过来劝她,说那些女郎并非厌恶她,只是对她有误会,自己会帮助她解除误会——原主信了,可玲珑就寻思,这过去这么多年,也没见解开什么误会啊?反倒是因为三公主这些话,原主从未说过自己被冤枉,倒是叫那些人认为她是做贼心虚了! 立刻有人上前给三公主讨公道:“郡主这是在做什么!这是公主殿下举办的宴席,众目睽睽之下,郡主竟是要抢公主殿下的位子不成?郡主是妹妹,亦是臣子,怎能对公主殿下不敬?” 玲珑懒洋洋瞥了眼这个出头的女郎,算了,也不记得她是谁,她问三公主:“三姐,我好累,我喜欢这个位子,我不能坐这里吗?” 三公主跟她那父皇一样,都是好面子又小心眼的人,表面上宽宏大量,其实记仇得很,但人这么多她是肯定不会不给面子的,便笑道:“玲珑喜欢,坐便是了,这儿的座位,你喜欢哪个都成。” “听到没有?”玲珑问那个女郎,“真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女郎叫她当众攻击,眼圈儿一红。 玲珑心情不好,挥挥手:“别在我面前哭,我对别人的眼泪过敏,装可怜的话转过去,后头人多,哭给他们看。” 那女郎叫她这么一说,顿时哭不是,不哭也不是,哭了就是装可怜,不哭,不就更说明是装的? “哎呀,玲珑。”三公主突然惊呼,“你的脖子是怎么了?怎么这么多痕迹啊!” 她状似关心地凑上来,言语神态都那般温柔,可要是真的关心堂妹,怎么会在大庭广众之下喊出来?也只有原主那个没人教导的小傻子会相信这个三姐对自己是真心的了。 玲珑丝毫不为所动:“天生皮肤娇嫩,肤白胜雪,因此格外容易过敏,不像三姐皮糙肉厚,从小到大一帆风顺。” 三公主:…… 玲珑伸出手,抓住三公主的手腕扯她过来,另一只手在她脖颈间,当众搓揉!三公主尖叫一声,只觉痛得厉害,下一秒被玲珑丢开,只见她单手托腮,“哎呀,三姐,你的脖子是怎么了?怎么这么多痕迹啊?” 一模一样的话又还了回来。 三公主气恼不已,又强自忍耐,还想再说点什么,玲珑已经拂袖而起:“什么破宴会,一群丑八怪在这里寻欢作乐附庸风雅互相捧臭脚,真是闻着这里的气味就让我恶心!下次这种东西别再叫我来!” 说完,她已目不旁视走下主位,径直往大厅出口而去,全程傲慢尊贵,连皇子公主都不放在眼里! 什么齐家郎君,她连看一眼都懒,毛都没长齐的蠢货,也配得她青睐? 三公主举办的宴席向来为年轻一辈所追捧,叫她这样嫌弃,登时气得三公主手都抖了,偏偏玲珑头也不回扬长而去,剩下的人还想继续把气氛炒起来,又该怎么做?那,那不正是捧公主的臭脚吗? 先太子已逝世,今上登基后,为了表明自己对先太子的追悼与敬意,追封先太子为贤王,并将先太子府的匾额换成了贤王府,玲珑满了十岁之后便住在这里。 她回府的第一件事,是把今日跟随她去公主府的下人全都打死。 一个不留。 堂堂郡主,还是皇帝“疼爱”超过自己儿女的郡主,别人要算计她,肯定不会来硬的,那么为何郡主身陷险境,身边一个下人都没有?劝都不会劝吗?原主那好脾气,你只要说的话有道理她都是会听的,决不会跟那么丑的脏东西共赴巫山——就是真想要,这白嫩俊秀的少年还不好找?却瞧上个中年油腻猥琐男? 三公主根本就是为了恶心她,才故意选了那么个货色! 此仇不报誓不为龙! 玲珑不打算换了这具皮囊,她不觉得这身子脏,她还非要用先太子之女的身份兴风作浪,不是说她骄奢淫逸,不学无术?这罪名都给了,不去做多可惜? 名声这种东西,从来都得自己争取,别人可不会给你。 丫鬟婆子惨叫求饶,玲珑翘着二郎腿坐在院子里,右手撑在腿上扶着额,眼皮都没有抬一下。 直到这些人被打成烂泥,她才问:“往日,我是不是对你们太好了?” 被迫围观行刑的下人侍卫顿时跪了满地,可玲珑并不满意,她抬起头看向碧蓝的天空,轻轻叹息:“我这人脾气真是顶好的,可奴才这种东西,如果没有价值,不能忠心,实在是没有存在的必要,你们说呢?” 父王死啦,母妃兄长都死啦,这太子府的老人一个不剩,全是皇帝的人,可怜的小郡主,竟从此孤家寡人,世间再无真心对她之人。她只好抓着那一点虚假的爱意与温暖不放,直到步入深渊。 就这么想要赶尽杀绝吗?就连一个十五岁的小姑娘都容不下吗?她尊敬你,爱戴你,信任你,你就是这样对她的吗? 她从出生起,连她的父王都没见过,她把你当做父亲一样敬仰深爱,你就一定要毁掉她的一生吗? 你可曾对她有过片刻真心疼爱? 玲珑闭上眼睛没有再说话,她唇舌中还能回味小郡主灵魂的那种苦涩味道,虽然她并不饿,可也不代表多么苦的食物都愿意吞噬。 “李公公。” 李公公连忙过来请安:“郡主,奴才在。” 玲珑仍旧闭着眼:“你是从我几岁起,就开始照顾我的?” “回郡主的话,从郡主五岁,奴才便跟在郡主身边照顾郡主了。” “在你心里,我重要吗?” “郡主是奴才的主子,自然比奴才的命还要重要。” “那为什么……你要把我的事,事无巨细地写在纸条上,递给宫里那位呢?” 李公公大惊失色,他跪下磕头:“郡主恕罪!郡主恕罪!奴才冤枉啊!奴才从来没有——” 玲珑抬起手制止他再说下去:“我不爱听假话,没有人能骗过我的眼睛与耳朵。” 她缓缓睁开眼:“我对你很失望,李公公,你辜负了我的信任,你不配活在这世上。” 李公公吓得腿都软了,甭管小郡主在皇上那算什么,她终究是主子,皇上还没打算弄死她,那她就永远是主子!是能掌握他生杀大权的主子! 玲珑缓缓伸出手,掐住了他的脖子,冰冷的眼睛里,有那么一瞬间,李公公疑心自己看到了金色的竖瞳! 下一秒,咔嚓一声,他的头已经在脖子上转了好几圈,整个人软绵绵地倒了下去。 玲珑打了个响指,一个一模一样的李公公顿时出现在她身边,她叹了口气,没办法,这些人都太没用了,只好让她的傀儡来伺候她。 傀儡虽然没有灵魂,却永远不会背叛,且永远忠心耿耿。 她轻而易举扭断了一个人的脖子,院内的下人侍卫都瑟瑟发抖不敢多言,玲珑道:“我不管你们是谁的人,从今日起,就都是我的人,否则,便是这样的下场。” 院子里充斥着浓郁的血腥味儿,龙女微微垂着眼眸,似乎有些困意。 这些人……他们亲眼见着小郡主长大,又亲手送她步入死亡的深渊,她对他们的恨其实没有多少,她恨哄骗自己的李公公,恨虚情假意的三公主,更恨从来没有爱过她的皇叔父。 他们联手,把一个赤诚天真的灵魂撕成了碎片。 这是不可饶恕的滔天大罪。 912|第八十二片龙鳞(二) 第八十二片龙鳞(二) 夜幕降临,贤王府被笼罩在一片愁云惨雾中。 从三公主宴席上回来的郡主性情大变, 对有心人来说, 这是件很值得琢磨的怪事。 一个管事模样打扮的男子,在经过厨房那边时, 悄悄与里头的婆子使了个颜色, 那婆子心领神会,慢慢走了出来,管事与她擦身而过时, “不小心”撞了对方一下, 顺势将手里的纸条塞入对方袖口, 随后各自低眉顺眼往两边走, 这婆子是负责采购的,每日都能出府,由她来递消息,真是再好不过。 他们这样做已有数年之久,任谁都没有发现, 即便发现了也不会说什么,横竖这贤王府里忠心于郡主的寥寥无几,大都是皇帝的人, 几个漏网之鱼, 要么是皇后贵妃送来的, 要么是三公主送的,一个个宛如附骨之疽,死死叮着郡主, 将她的一言一行都如实禀报上去。 可这一回,两人刚扭头,面对的便是侍卫们明晃晃的刀剑! 随后他们被捆了送到郡主跟前,那张字条自然也呈现给了玲珑。 她捏起字条,微微眯起眼睛,“……性情大变,暴躁易怒,打杀下人,可以此宣扬郡主残暴恣睢?” “你们倒是很会替我传扬好名声。” 轻描淡写的语气,一点也听不出她有没有在生气,那管事跟婆子在地上跪着瑟瑟发抖,脑海中不由得浮现起先前郡主刚回府便将伺候的下人活活打死的场景,管事的连忙磕头求饶:“郡主!郡主饶命!这是误会,是误会呀!老奴冤枉!老奴冤枉啊!老奴也是看着郡主长大的,怎么会——是有人陷害老奴!对!是有人陷害老奴!” 玲珑仍旧看着那张字条,目不斜视,举起一根手指抵在唇瓣,轻轻嘘了一声,而后抬起头:“不要吵。” 周围是整个贤王府的下人,此时此刻,玲珑雪白的脸上没有丝毫怒意,只是很平静地陈述一个事实:“当我给你定罪的时候,你不需要反驳,不需要辩解,因为我给你定罪了,那么无论你有没有犯,都要当作是你犯了,我说的话就是绝对的,我的话就是圣旨,不容人质疑,不容人愤怒,当我这么说的时候,你只要安静地去死就好了,明白吗?” 管事的匍匐在地上,哆嗦着嘴唇。 玲珑知道,自己之前立威那一幕是远远不够的,人心永远比你想象中更复杂,可那又怎样?她有的是能力把这些人的命掌握在手里,她要他们生,他们才能生,她要他们死,他们连一点反抗的机会都没有。 总有人想顶风作案,比如这个管事还有这个婆子。 “既然不愿意做我的人,那就下地狱去吧。” 玲珑淡淡地说。 侍卫们拔出了刀,可稀奇的是他们还没有上前,这两人突然攥住了自己的脖子,张大的口鼻宛如离水的鱼,无法呼吸,最后面色青紫轰然倒地,竟是莫名其妙窒息而亡了! 玲珑摊开掌心,掌心上弹跳着两个灰扑扑的小光点,她慢悠悠道:“从今日起,你们要将我当作唯一的信仰来供奉,我便是你们的神,在你们的灵魂里烙下印记,否则……” “死去的将不只是肉|体,还有你们的灵魂。我要绝对的忠诚与服从,记住了么?” 不知道是谁带头跪下去的,这一次,玲珑彻底闻到了人类身上传来的畏惧与恐慌的气味,啊,就是这个味道,她喜欢别人怕她,怕她,就说明不敢冒犯她,这样的话她心情就会变好。 贤王府发生的事情,再也不会传到任何一个主子的耳中。 虽然玲珑很嚣张,但显然,就像是贤王府的下人需要多治两次才能听话一样,那日她在三公主的宴席上与人偷情结果被人撞破,哪怕她威胁了当时在场的人,这件事也仍然没有捂住,还是有人不信邪,要败坏她的名声,因此,很快地,玲珑郡主在三公主宴席上饥渴难耐与人偷情的事情传得满城风雨,面对这等香艳之事,人们总是很乐意听,并且津津乐道。 更何况是玲珑郡主,她做出什么都不让人惊讶,只是可怜了今上,那么照顾疼爱这个侄女,对方却把皇家的脸面给丢尽了! 从侍卫口中得知这件事的玲珑很不开心。 她一不开心,所有人都不敢开心。 ———————————— 今日,太仆寺卿邓天河邓大人家来了个不速之客。 正是那位丑闻满天飞的玲珑郡主。 邓大人虽然没有这位郡主出身高贵,却也算是个能臣,深受今上信任与器重,也因此他对玲珑相当看不顺眼,时常在家中辱骂玲珑堕落了皇室威名,觉得她这种淫|妇便该浸猪笼,根本不配享有郡主的封号。玲珑亲自上门,他更是万般嫌弃,露出那种见了垃圾一般的眼神,恨不得将玲珑给打出去。 若是原本的小郡主,胆小怕事,只想好端端活着却不明白自己怎么稀里糊涂背了那么多骂名,为何世人对自己充满误解,见到邓大人这样一身正气的重臣,定然畏惧不已,被羞辱的连话都说不出来。 可玲珑怎么会怕呢? 她不仅不怕,还一定要进去。 邓天河骂她不知廉耻,她一巴掌便甩在了邓天河脸上! 这一巴掌打得邓天河嘴角破裂,吐了好几颗牙出来! “我要见你夫人,你听不懂我说的话吗?” 邓天河捂着脸看着她,说话不清楚,但听着还是在骂人,玲珑不想自己动手了,只好打了个响指。 她身后的侍卫立刻摁着邓天河的胳膊迫使他跪在地上,用力之大,玲珑甚至都听到了骨头碎裂的声音,她觉得这声音十分好听且悦耳,皇叔父都给了她这样胡闹的本事,她要是不闹一番,怎么对得起这骂名? 邓天河都被押了,府里下人敢说什么?那邓夫人正在给一群姨娘庶女立规矩,却没想到突然有人闯进院子里,将她吓了一跳!再一是玲珑,这位以长舌著称的邓夫人登时便生出几分心虚,随后又暗忖,那日在场之人那样多,说出去的人又不是只她一个,郡主来找她又有何用?横竖也没证据,不过是个小姑娘,说几句好话糊弄过去便是了。 于是笑眯眯地迎上来:“郡主大驾光临,真是让寒舍蓬荜生辉,不知道郡主有何要事,来找妾身?” 她可是实打实的三品诰命夫人,这郡主还能把她怎么着不成? 玲珑见过很多邓夫人这样的人,她们败坏你、诋毁你、伤害你,然后用甜言蜜语搪塞你、敷衍你,如果你善心大发饶了她们,那么她们绝对绝对绝对不会感激你,她们只会觉得你好欺负,只会变本加厉,随便动动嘴皮子说两句好听话就能免去责罚,还能随心所欲,试问谁不喜欢这样的好事? 她没跟邓夫人说话,站在原地微微一笑:“割了她的舌头。” 邓夫人一惊!她慌乱地左右看看,那两名高大的侍卫已经朝自己走来,这二人是贤王府侍卫中生得最好看的两个,也是皇帝赐予玲珑的,两人生性圆滑,又发誓效忠,玲珑便留了他们下来,名字改做飞鸿惊羽,也就是说,从此之后,哪怕是皇帝的命令他们也不可以再听,一切都要以玲珑为准。 玲珑要他们割了邓夫人的舌头,他们便要去这么做,无论对方是不是邓天河的妻子,是不是诰命夫人。 手起刀落,一道血箭自邓夫人口中飙射而出,她发出的惨叫无比瘆人,被立规矩的姨娘庶女们吓得体似筛糠,战战兢兢望着玲珑,生怕自己会是下一个被割了舌头的人。 玲珑很满意,她笑起来,但是又觉得邓夫人的哭声烦,微微揉了下太阳穴,飞鸿惊羽立刻意会,上去撕了邓夫人的外衫,粗鲁地塞进她口中,逼着她将惨叫吞回去。 “我说过的吧?谁敢把那日之事说出去,我就割了谁的舌头。”玲珑笑意更浓,“怎么,你觉得我是在跟你开玩笑?” 邓夫人鼻涕眼泪糊了一脸。 邓天河被押着看到了全程,他目眦欲裂,可玲珑心狠手辣,他若是敢叫嚷,她连他的舌头也敢割! “听说你曾经告诉他人,廖侍郎家里的女儿不检点,你将那话当作玩笑随口而出,却害得廖姑娘的未婚夫上门退婚,廖姑娘不堪受辱悬梁自尽,你还记得吗?” 是的,就是邓夫人随口一句玩笑话,却被人传得到处都是,三人成虎,到了最后,邓夫人也觉得是廖姑娘本身不检点,否则怎么不传别人的坏话,只传她的?这悬梁自尽,还算是有点骨气,没叫她爹娘在背后叫人被人戳脊梁骨。 邓夫人惊恐地瞪大眼,显然,她并不认为廖姑娘的死跟她有关系,是那丫头自己要死的,又不是她害的! “这次就先放过你。”玲珑弯下腰,温柔抚摸邓夫人的脸,只是她的手指冰冷的像是毒蛇的信子,碰触到人的肌肤,令人不寒而栗。“一个没了舌头的夫人,你猜猜看,你家老爷会不会也爱面子呢?” 她丢下这句话,扬长而去。 不好意思,还有好几条舌头要割,她可不想浪费时间。 谁守住了秘密,谁违背了她的命令,她都一清二楚。 当日在场共有十八人,其中有十一人没能守住秘密,这里头有邓夫人这样的诰命夫人,也有娇贵的高门小姐,还有与七皇子等人交好的青年郎君,这十一人,每个人的舌头都被玲珑割了下来,装到匣子里,送入公主府。 三公主还以为玲珑是送礼讨好她来了,毕竟自己可是她唯一的好姐妹,若是自己也不同她玩,她便是真真正正的孤家寡人。 精致的匣子一打开,里面血淋淋的全是舌头,金贵的公主怎么见过这种腌臜血腥的东西,当场疯狂尖叫,直接被吓晕了! 她跟七皇子都没有把那件事说出去,因为他们根本不需要自己开口,就有想要讨好谄媚的人主动帮忙散布流言,跟从前一样,她想对付玲珑,从来不用自己亲自去做,她只要在那些人欺负玲珑羞辱玲珑的时候,做个善良的救世主,那傻子就对自己感恩戴德了。 三公主之所以敢做的越来越过分,就是因为她从这种欺辱玲珑的过程中,品味到了和她父皇一样的快感。 她敏锐地意识到,也许自己多年来对玲珑深得父皇宠爱的嫉妒是错误的,如果父皇真的疼爱玲珑胜过自己的儿女,又怎么会让她名声败落至此? 果然,无论她对玲珑做出怎样过分的事,父皇都不会责怪她,甚至于她越是欺辱玲珑,父皇对自己越是和颜悦色——在外人看来,三公主是因为沾了玲珑郡主的光,因为和玲珑郡主交好,今上才会爱屋及乌地疼爱她,可只有三公主知道,玲珑才是真正的可怜虫! 她享受这种玩弄玲珑命运的生活,用伪善的面具欺骗玲珑,明明都那么惨了,却连是谁害她都不知道,还傻乎乎的把害她的人都当做好人,真是蠢,蠢到家了! 玲珑割了那么多人的舌头,其中不乏位尊权重之人的妻儿,这些人自然愤怒至极,不肯饶过玲珑,纷纷奏请今上问罪,今上“无可奈何”,只好命玲珑入宫,这回的事儿可闹大了,不罚她都不行,可是要怎么罚才好呢,这毕竟是他那好兄长的遗孤,怎么说,都不能轻轻放过啊。 玲珑睡到大中午才起床,打了个呵欠让人伺候着梳洗更衣,又慢吞吞用了一桌美味的膳食,这才出发进宫。 贤王府的下人们都很担心,也很害怕,他们已经背弃了旧主,可若是郡主出事,那他们、他们还是死无葬身之地啊! 所以再也没有人比贤王府的人更真诚地关心玲珑,期盼玲珑能够全身而退的了。 从前玲珑没有被罚,那是因为她真的没做过那些事,也不知道都是谁帮她传出去的,舌头太多了割不起来,要是可以,真想用那些舌头给皇帝串个珠帘挂他床前,因为归根结底,这都是皇帝的错不是吗? 今日玲珑穿了一身鲜艳的红裙,她肤白貌美,虽然用的是小郡主原本的身体,可在这基础上美化到了极致,无论是肌肤还是五官,都美得令人目瞪口呆。再加上玲珑本身气场强悍,有她在的地方,她便是人群的焦点,任何人都无法忽略。 大殿内都是苦主,一个个面带憎恨,玲珑一进去便受到了注目礼,发现除却被割舌头的人,还当日出现在宴会上的人,其中便有小郡主最喜欢的齐家郎君,想必是被叫来证人的,不过无所谓,她不在乎。 “还敢这样看着我,怎么,眼珠子也不想要了?” 任谁也想不到,闯下弥天大祸的玲珑郡主,第一句话居然是威胁要挖了受害者们的眼珠子! 哪怕是今上脸上也有些挂不住,这孩子……他板着脸:“玲珑!不许胡闹!” “怎么是胡闹了啊,皇叔父,你不知道,他们说的有多过分!”玲珑那能是空手来的吗?不就是告状吗?谁不会啊!不就是证据吗?谁找不到啊,找不到也能给它造出来!“惊鸿飞羽,把人带上来。” “是!” 随即,殿内又多了一些人,玲珑丝毫不惧他人目光,那些被割了舌头的,到底还是怕她,再不敢多看她,只有她绝美的眉眼在这一身大红衣裙下被衬托的明艳又热烈,像是火焰,能够燃尽一切。“我还奇怪呢,这几日我好端端在贤王府待着,外头却传出我在公主宴上与人偷情这等不知廉耻之事,当然了,我可不是责怪公主,举办个宴会还能闹出这么大的事儿,陷我于如此境地,我就是奇怪,这怎么高门世家的人,一个比一个嘴贱,碎嘴程度堪比市井大妈?” 她歪着脑袋,露出天真不解的神情,看得在座的人脸色都不大好看,皇帝尤其。 随后玲珑又嫣然一笑:“妄议皇家是什么罪责,这个不需要我多说吧?割了个舌头而已,又不是不能活,谁叫他们自己嘴贱,还不许我多说两句了?皇叔父,您最是疼爱我,我闯什么祸,您都向着我,更何况这次我还师出有名,您不会怪我吧?” 没等今上回答,她又甜甜笑起来:“要我说呀,这些人就是得好好的、用力的再罚一次!罚他们以后谨言慎行,再也不嚼舌根子!我可还没嫁人呢,如此败坏我的名声,要我如何自处?” 今上:…… 见过倒打一耙的,没见过如此理直气壮的。 玲珑拍拍手,被带进来的人便全都跪了下来,这些都是她找到的人证,想否认都没办法,从他们是怎么说的,什么时候说的,跟谁说的,保证一个字都没有纰漏地禀给今上听。 今上脸色愈发难看,叫旁人看来,以为他是为那些人诋毁玲珑郡主而生气,只有玲珑知道,这人是为了那些连传个流言都能被人抓了当把柄的蠢货生气! 她笑得愈发甜美,抱住今上的胳膊摇晃:“皇叔父不会生我的气吧?是他们先骂我在先,我只是略施薄惩,真要按照律法来说,污蔑皇家,那可是要砍头的大罪!这会儿脑袋我就先给他们留着,毕竟我也是个温柔又善解人意的姑娘,只要他们一条舌头,不过分吧?” 不过分,当然不过分! 才怪! 今上铁青着脸,被他视线扫过的人都不由自主匍匐在地,抖得跟筛子一样,惟独玲珑不受影响。 三公主想到自己被那一匣子舌头吓得花容失色,连着做了数日噩梦都没好转,心里有气,便道:“玲珑,话不是这样说,若是他们说的都是假话,那自然是污蔑,可这么多人都那么说,怎么会是诬赖呢?你直接动手割了他们的舌头,让他们日后如何生活?” “怎么不能生活?”玲珑询问,“我听说三姐公主府里养了好多俊美的小男人,夜夜笙歌,是不是真的啊?” 三公主大怒:“你胡说!” “怎么是胡说呢?惊鸿,飞羽,你们说,我说的对不对?你们是不是也听说过?” 惊鸿飞羽齐齐点头:“听说过。” “你看吧。”玲珑对着三公主耸肩,“我们都听说过,怎么会是诬赖呢?说不定一会儿整个京城的人也都听说了,那就不是诬赖,是真的了呀,对不对?” 三公主没想到她就敢当场造谣!“你、你这根本就是给我泼脏水!” “这怎么能叫泼脏水呢。”玲珑摇头,很是无奈,“这些人说我坏话,叫泼脏水,说三姐的,那叫实话实说。” 她理直气壮的双标。 真是一场闹剧,闹到最后,非但没能给玲珑治罪,反倒落实了这些人妄议皇家郡主的罪名,今上冷着脸又把他们各自打了五十个板子,心情仍旧不好,三公主在边上大气不敢喘一下,这次没办好,父皇肯定要生自己的气,她…… “还站在这儿做什么,还不滚!” 今上这一声怒喝,明显是对着玲珑的,玲珑却扭头看向三公主:“三姐还没听到吗?皇叔父让你滚,快滚啊!” 三公主下意识地朝今上看去,今上冰冷的视线让她不寒而栗,她明知那不是说自己,却也只能摁在自己头上,低下头,毕恭毕敬地退了出去。 她一走,玲珑更高兴了,差点儿在大殿撒欢:“我就知道,皇叔父最疼我了!怎么会让我吃亏呢?那些欺负我的人,真该千刀万剐下地狱才对,你说是不是,皇叔父?” 今上总觉得她这话是意有所指,可事已至此,也不能撕了平和的面具,只是这亏叫他吃得心里极度不畅快,甚至懒得再去应付玲珑。 啊,玲珑想,小郡主是多傻呀,才没看出这人面具下的虚伪与无情,他根本就不曾真的爱过她,又怎么会心疼她保护她?他给的所有温情都是假的,只有浑身冰冷的人,才会无助地伸出手,想要握住这一点余温。 913|第八十二片龙鳞(三) 第八十二片龙鳞(三) 今上不肯搭理她,她还偏要他开口, “皇叔父, 你说我说得对不对嘛!欺骗我羞辱我的人,都该千刀万剐下地狱, 是不是?是不是?是不是?” 她一连问了三个是不是, 一定要今上肯定她才肯罢休。今上本不想理会她,可她却撒娇卖痴,抱着他的胳膊不放开, 一双潋滟多情的眼直直盯着他瞧, 大有一种你不回答我的问题我便不放开的架势。 按说今上为了这皇位, 不知杀了多少人, 与他一母同胞的兄长也能眼都不眨除去,又怎会在意这么个小小侄女?可叫他看着这双眼睛,却莫名有种若是答应了她,那么自己真的会被千刀万剐下地狱之感。冥冥之中,今上觉着自己若是点了头, 便是将某种承诺说出了口。 他转念一想,自己乃是九五至尊,人间帝王, 怎么会怕小儿玩笑之言? 他惯是严肃绝情之人, 对玲珑却分外和颜悦色, 道:“这是自然,有皇叔父在,不会叫你受委屈。” “有皇叔父这句话我便高兴啦。”玲珑笑眯眯地弯起眼眸, 笑得格外甜美天真,好像之前她登堂入室割人舌头都是误会,她本质上就是这么个乖巧懂事的小人儿。“我也这么觉得,我最讨厌被人骗被背叛,如果我知道是谁这样对我了,我一定会让他生不如死,后悔来到这个世界上。” 今上道:“小女孩家家的,不得说这样心狠手辣的话,叫人听去还做不做人?” 玲珑笑嘻嘻地走到他背后,从背后搂住他的脖子,自远处看,真真亲昵地宛如亲生父女一般,任谁也瞧不出这两个都是虚情假意,谁都不把谁放在心上,谁都没把谁当真。 今上由于当年夺取皇位的手段不怎么厚道,自己为人亦是冷酷无情,因此对旁人的亲近十分敏感,即便是在临幸宫妃,也不脱衣,更不留宿,卧榻外又要人守候,又要人不可靠太近,最稀奇的是,常有伺候帝王起居的宫人因冒犯龙颜被斩杀,玲珑觉得他并不是厌恶跟人肢体上的亲密接触,他是怕。 他怕哪一日熟睡之时,不小心脱口而出不该说的话被人听见,那是埋葬在他心底深处的秘密,他催眠自己这皇位是他名正言顺得来的但他自己也知晓,倘若先太子爷还在世,那是万万轮不到他的,只有先太子爷死了,先帝才能看到他。 “听到了又怎样,我割人舌头的事儿大家都知道了,想来他们为自己的舌头着想,也不会再多嘴了。”玲珑把小脸贴着今上的脸蹭了蹭,这样的亲近让他浑身僵硬,如果这人不是玲珑,他必然已经叫人来把她拖下去了,如果她想要行刺,只需要拔出匕首……他甚至连反应都来不及,便会死在她手中。 别听玲珑说的天花乱坠,这个小侄女是个什么性格,今上向来清楚,可自从她在三公主宴会上与人苟合被撞破,整个人便性情大变,今上拿捏不准,她究竟以前是装的,还是受到了刺激才会如此。 “好了。”他伸手将玲珑从自己身上拽下来,严肃道,“这么大的姑娘了,即便朕是你的叔父,也不该如此靠近,叫人看见了成什么样子?” 玲珑抬头看了一圈儿宫人,被她看到的人都低眉顺眼不敢抬头,“做奴才的,就是得知道什么东西能看什么东西不能看,什么话能说什么话不能说,要是连这点都不知道,还有什么用处?” 她冲今上笑:“皇叔父,让我留在这儿陪你用晚膳吧?仔细想想,我也好久没有跟皇叔父同桌而食了呢!” 一顿饭而已,“宠爱”她胜过自己儿女的今上怎么会拒绝?在外人看来,他对玲珑向来是百依百顺,让人怀疑这玲珑郡主是否给今上下了什么迷|魂|药。 因为玲珑在,今上的晚膳便在自己寝殿用,玲珑筷子刚拿起来,就听到通传,说是贵妃到了,她仍旧坐在椅子上,屁股都没动一下,贵妃给今上行礼问安时,玲珑顺理成章的也受了这个礼。 贵妃瞧见了玲珑,笑意盈盈:“郡主今日怎么有空到宫里来?” 玲珑拿起筷子,凉凉道:“娘娘在宫里也沉浮这么多年,怎么一张嘴还是那么臭,不会讲话?” 贵妃与今上俱是一愣。 “当着皇叔父的面问我今日怎么有空到宫里来,怎么,往日我来得少了?还是说我孝顺皇叔父,还得跟贵妃娘娘打个招呼才算啊?张嘴就来,你可真行,想必三姐那面甜心苦的性子,也是遗传了你十成十了。” 阴阳怪气的狗东西。 小郡主是个傻乎乎的姑娘,她不聪明,所以牢记兄长临终时的话,安安静静活着,不惹事,可她安分,别人却总是看不惯,这贵妃也是其中之一,她觉着自己的女儿都没有玲珑受宠爱,凭什么?她的女儿才是正儿八经的皇室公主,怎么能被个郡主压下去?玲珑五岁被抱入宫中抚养,今上繁忙,并不能时常陪伴,说是带在身边养,其实就是把她丢在寝宫自生自灭,皇后贵妃便会借机来看她,又能彰显自己的贤淑善良,又能多见见今上,一举两得。 可这位贵妃是真的坏,她明明讨厌极了玲珑,却故意哄她,五岁的小姑娘懂什么,被抱到怀里,她便用那留的长长的指甲狠狠掐小姑娘身上的嫩肉,掐的一块红一块紫,一开始贵妃还不敢太用力,后来得知今上并没有发现,下手也愈发狠起来。 小时候的小郡主,见到贵妃娘娘便瑟瑟发抖,又不敢告状,直到她稍微长大了些,贵妃怕她记事,才不敢再掐她。 贵妃只是随口一句话,没想到玲珑堵了回来,她顿时有些惶恐地看向今上,今上眉眼淡漠,并没有把她放在眼中,哪怕是被小郡主羞辱! 她不记恨今上,只记恨玲珑。“郡主这是对本宫有什么误会吗?本宫——” “娘娘说笑了。”玲珑歪着脑袋,“我只是个无父无母的小可怜罢了,哪里敢对贵妃娘娘有什么误会?娘娘可别再在皇叔父面前流眼泪装可怜了,万一皇叔父真以为我欺负了娘娘,要治罪于我如何是好?娘娘的眼泪,还是省着点儿用吧。” 贵妃到了这个位置,谁敢挤兑她?就连皇后对她也是客客气气,今日却叫玲珑给讽刺了一番,登时面色青白,话都说不出来。 她看向今上,心想这小郡主嚣张至此,难道今上还不生气? 今上果然染上几分薄怒:“你是来做什么的?无事便回你的寝宫去!” 竟是要赶她走! 贵妃面色几度转变,玲珑对于今上帮自己拉仇恨这件事一点也不慌,她起身走到贵妃身边,不顾贵妃的僵硬,搀扶住对方的手臂,暗地里在贵妃腰间狠狠一掐——贵妃瞪大了眼,又不敢御前失仪,只不敢置信地瞪着玲珑,眼中似有火焰燃烧,想要把玲珑碎尸万段。 玲珑对她笑,更是下了狠劲儿,几乎要把那块肉给掐下来。 幼时,贵妃也是这样对她的。 最终,贵妃狼狈离去,走的时候步伐不稳,需要人搀扶,想来玲珑那一下可不轻,她回到自己寝宫,解开衣裙才发现腰间黑了一大片!触目惊心,丑陋骇人!手指一碰,便疼得心肝儿都跟着颤。 她不会放过那小贱人的!决不会放过! 玲珑掐完了人身心舒畅,坐下来一气呵成把桌上的御膳吃了个干干净净! 她吃东西的模样相当可爱,迅速又不失优雅,连带着早已吃腻了御膳的今上也不由得被带的胃口大开,比平日多了一碗粥,简直有悖他的养生之道。 许是皇位是从兄长手中抢来的,日夜噩梦中总能见到那张熟悉又悲伤还夹杂着恨意的面庞,今上很惜命,从不纵欲,从不享乐,兄长成为了他的心魔,玲珑都搞不懂,他这样当皇帝有什么意思?自律到如此可怕的地步还无法避免噩梦,既然做了,从一开始就舍弃良心不是最好? 当了皇帝又能如何? 她总是很难理解人类的贪婪,他们欲壑难填,才会有无数的烦恼,不像龙女,没有什么能让她留恋。 吃完了晚饭玲珑打道回府,今日这声势浩荡的讨伐,最终虎头蛇尾的落下帷幕,那十几条被她割了的舌头,到底也没能对她造成什么影响。 经此一事,玲珑郡主有多么受今上宠爱,愈发深入人心,只是比起从前还有人敢当面讽刺说她坏话,如今却是没人再敢了,毕竟谁都不想丢了舌头。 大家不敢再讲玲珑的坏话,民间却拿她当什么恐怖人物吓唬小孩:再不听爹娘的话,郡主娘娘要来割你的舌头啦! 不过人活着总是少不了茶余饭后的闲谈八卦,很快,另外一桩格外香艳的小道消息自百姓之中口耳相传,迅速满城风雨,听说,那素来美名在外的三公主,私下里最喜欢容貌俊秀的少年郎!你看公主中,其他公主都谨言慎行,惟独这位三公主,时不时开个花宴诗宴什么的,邀请那么多年轻的女郎郎君,其实私底下在做些风流勾当! 只差没明说三公主聚众淫|乱,都说那去参加三公主宴会的,全是老手,听说他们都脱光了衣服在那吟诗作对,输了的人要如何如何……哎哟,百姓们可爱听这种小故事了!尤其是女人们,越害羞越好奇,越好奇越想听,听完了还得羞红着脸骂一句三公主淫|妇,真真是丢尽了皇家的脸面! 三公主得知之后,直接气晕了。 醒来后她又哭又闹,贵妃哄了许久也没用,今上得知后更是脸色铁青! “是玲珑!定是玲珑害我!那个贱人!贱人!”三公主扑在贵妃怀中哭得肝肠寸断,“母妃,玲珑害我!你要帮我报仇!不然,不然女儿以后还怎么有脸见人啊!” 贵妃也是恨毒了玲珑,打那日被玲珑掐了一把,身上到现在都没好,什么招数都使过也没用,太医看了只说没办法,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三公主如今可再也不敢开设什么宴会了,她在宴会上设计玲珑,玲珑便要她再也开不成,以后再有宴会,也要所有人都想到今日。 跟三公主那愚蠢的小打小闹不同,玲珑不仅派人传播流言,还亲自为三公主等京中贵女郎君们写了一本风流小说,以三公主为主角,描绘了一幅人间至乐盛宴,小说里,这女主角珊公主淫|荡恶毒,不仅暗中谋害比自己貌美的女郎,还格外喜新厌旧,玩弄过的少年随手弄死便去寻下一个,与她为伍的人更是一个都不干净! 不止如此,她还把贵妃也给写了进去,说是这母女俩乃是一脉相传,贵妃年老色衰不得宠爱,于宫中便格外其中手下一个眉清目秀的大太监,可怜一个没了鸡儿的腌臜玩意儿却给帝王戴了顶绿油油的帽子…… 她免费印刷免费送,许多人家一觉醒来,发现家里多了这么个小册子,再翻开一瞧,哎哟这遣词造句,真是字字珠玑,寥寥几笔便将主角的性格形象描绘的淋漓尽致,跃然纸上,令人拍案叫绝!尤其是其中还夹杂了不少香艳描写,啧啧,叫人看了一遍还想再回味第二遍,根本停不下来! 同时又深深讽刺了骄奢淫逸的当权者,恶毒的贵妃公主母女更是令人深恶痛绝,这里面的人物写得简直不要太清楚,是个人看了都知道是在说谁! 但玲珑很聪明的没有提到今上,你要是禁了,不就说明你心虚吗?再说了,即便是现在来禁也晚了,不说人手一本,至少也是人尽皆知,许多人还专门手抄以做收藏,玲珑这时候特别想知道,三公主还开宴会吗? 这小说最终还是到了今上手中,看得今上青筋直冒,仿佛脸皮都被人撕了下来丢在地上踩,他命人去追查幕后主使,却怎么也查不出来,去往贵妃宫中时,果然见到她身边有个眉清目秀的大太监,想起那书上所说,便都是假的,没有证据,他也觉得像在被人戳着脊梁骨,随意找了个理由,将那太监给打杀了。 玲珑得知后高兴地多吃了一碗饭,那大太监许是幼年入宫叫人割了鸡儿心理变态,没少给三公主出主意,本来三公主给她准备的是个好色纨绔,这大太监却恶意换作了猥琐下人,他不死谁死? 流言向来比传染病还要快,如果错过了最佳遏制时间,那么即便以后洗白也没有意义,因为形象在人们心中已经根深蒂固,三公主很明显便错过了这个机会。一开始听闻便该迅速下手掐断,她却只知道找贵妃哭诉,又不敢告诉今上,隐瞒不报,等到今上出手,早已是满城风雨,挽回不了了。 与三公主交好的女郎不少,被写入风流宴会做主角,个个哭得梨花带雨,那些个自诩正人君子的郎君们也无比愤怒,可身份摆在这儿,难不成,要他们去跟那些愚民解释不成? 名声这东西,一旦臭了基本就无法再挽回。 这段时间玲珑在贤王府待不住,常常乔装改扮出去玩,去得最多的便是市井茶楼,听人窃窃私语,有时候兴致来了,还亲自蒙面上去做一回说书先生。她那张嘴儿,巧舌如簧,同样的故事大家听了不知多少遍,叫她再说,便格外新意有趣,连打赏的人都比往日多。 身心舒畅的玲珑开开心心搞事情,等了一段时间还派人去问三公主何时再摆宴,听去询问的人回来讲,三公主当场就崩溃了,又哭又闹,玲珑听了更是身心舒畅,觉得自己在茁壮成长。 其实换作是她,哪怕在风口浪尖也要继续举办宴会,谁敢不来就去抓谁,可惜三公主没这个胆量。 就在玲珑逍遥自在时,不速之客上门来兴师问罪,正是疼爱妹妹的七皇子。 他来得正巧,玲珑可没把他忘了,之前他们兄妹俩联手送她那样一份大礼,她不回一份怎么能表示自己的感谢与诚意呢?人跟人之间,就是要有来有往嘛,单方面的付出是得不到结果的。 七皇子气势汹汹,他带了一队侍卫硬闯贤王府,因此根本不怕玲珑算计:“是不是你!是你陷害我妹妹!” 玲珑嗑着瓜子:“有证据吗?” 七皇子咬牙:“还需要什么证据!你嫉妒我妹妹人美心善讨人喜欢,便刻意陷害她是也不是!今日我就要把你捉去见父皇!让他治你的罪!” 玲珑分外怜悯地看着他:“明明是同父同母的兄妹,怎么性子完全两个模样。” 一个足够恶毒却没有胆量,一个过于鲁莽又缺点心眼,要是中和一下就好了。 七皇子伸手就来抓她,玲珑仍旧维持嗑瓜子的姿势纹丝不动,便有一柄长剑横在她身前,七皇子的手再快一点点,基本上以后就得做个蓝胖子。他自己也是一阵后怕,怒视道:“你竟敢让你的侍卫如此对我!我可是皇子!” “皇叔父又不是只有你一个皇子,别太把自己当回事。”玲珑瞟了他一眼,“我还以为你今日上门是跟我道歉的呢,原来不是啊。” 七皇子都给她气乐了:“给你道歉?我凭什么给你道歉?你自己不知羞耻,管我什么事!” 哦~她被算计了被猥琐下人睡了就是不知羞耻,他妹妹被人议论两句其实屁事没有就要来为她讨公道……怎么说他们也是堂兄妹,玲珑对此表示非常难过,然后让人把七皇子抓起来。 七皇子冷笑:“想抓我?你也不回头看看——” 他回头去看自己带来的那队精锐侍卫,错愕地发现不知道何时他们已经倒在地上七零八落,偏偏玲珑还笑吟吟地问:“回头看什么,你说啊?你说清楚我就看。” 七皇子嘴唇哆嗦的厉害:“你、你对我的人做了什么!” “还能做什么啊,这个你应该知道啊,那天你不也是让人给我用了同样的药?”玲珑眨着水汪汪的眼睛,格外真诚地望着他,笑得无比灿烂,“我这人,向来以牙还牙,以眼还眼。” 七皇子迅速被惊鸿飞羽绑了,丢进一个房间里,随后,进来个涂脂抹粉身形粗大的中年婆子,脸抹的跟鬼一样,头上还簪了一朵大红的牡丹,艳俗至极! 要知道七皇子为了心上人到现在还在守身呢,人家还是个干干净净的黄花大闺男! 那戴花的中年婆子看着细皮嫩肉的七皇子,口水差点儿滴下来,哎哟,世上还真有这好事儿啊,真有人把这么俊俏的公子哥儿送给她睡嘿! 七皇子吓得眼泪都飙了出来,他一开始是怒骂玲珑,后来便成了服软求饶,然而玲珑不为所动,她只是在院子里嗑着瓜子听着屋里的墙角,就跟那天,她被压在猥琐下人的身下,这位七哥在外面与人谈笑风生一样。 大约过了小半个时辰,戴花的婆子从里头出来了,嘴里还骂骂咧咧,说什么银样蜡枪头中看不中用之类的话,玲珑难得好言好语道:“你这么说就过分了,人家毕竟也是第一次,说不准以后就行了呢?给你个处男睡你就骄傲着吧,别要求太高成不?” 戴花婆子虽然不高兴,却也知道这是不能得罪的贵人,“那啥时候能有第二次啊?” 玲珑想了想:“这个我估计是难了。” 戴花婆子瞬间瞪大眼:“郡主娘娘!” “不过你放心,我会让所有人都知道,他是你的男人,就算你不得到他,我也会帮助你,让所有人都得不到他。”玲珑信誓旦旦地握拳! 戴花婆子跟着握拳:“谢谢郡主娘娘!” 她这辈子都想不到,活了快四十了还有这样的好事儿咧!不仅能白睡个公子哥儿,还能睡第二次! 玲珑冲她笑,她也冲玲珑笑,两人笑得都叫那一个灿烂。 七皇子带人擅闯贤王府,看上王府婆子将人强|暴,这么一出戏,名字玲珑都想好了,就叫霸道皇子俏婆子! 914|第八十二片龙鳞(四) 第八十二片龙鳞(四) 做好事不留名玲珑懒,但兴风作浪把原本的浑水搅和的更浑, 向来是她的拿手好戏。爱惜名声的人才会害怕流言蜚语, 玲珑自认为是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她什么都不怕, 所以她什么都敢干。 七皇子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尚未娶妻, 一心为心爱之人留的处男之身,居然在今日被一个戴着花油腻丑陋的中年婆子彻底终结!他不觉得是自己先前害人在先才被玲珑报复,也不觉得自己率领一队侍卫闯入贤王府想要找玲珑算账十分失礼, 他只知道玲珑算计了自己!还让一个中年婆子把他、把他给—— 最可气的是, 那中年婆子是骂骂咧咧走的! 他还躺在床上动弹不得, 玲珑已经安排好了剧本, 就像是他的好妹妹三公主一样,七皇子很快也有了专属自己的风流小说,名字就是先前玲珑所说的那个,可能每个女人,无论哪个年龄段的女人, 内心都住着一个小姑娘,平日里娱乐消遣的方式太少,小说便成了大家珍贵的精神食粮。 比起上一本《珊公主传》, 这本《霸道皇子俏婆子》, 着重讲了两个从身份、年龄、外貌都不对等的人为了爱情赴汤蹈火与一系列坏人做斗争, 最终有情人终成眷属的故事,可能作者也觉得写这两个人的肉太破坏美感,干脆都是轻轻带过, 反倒给人一种轻纱蒙面的瘙痒感,读过这本书的人,到了最后都非常唾弃自己的庸俗与无知。 身份、年龄、外貌,都不是阻拦两个人相爱的理由!只要他们真心相爱,只要他们真心想要在一起,他们就支持! 今上万万想不到,一个女儿出了幺蛾子,一个儿子也没逃得掉,尤其是玲珑还专门把七皇子跟那中年婆子都送入宫中,在贤王府待了好几日已经怀疑人生的七皇子整个人都蔫儿了,完全没有逃出火坑的庆幸,那中年婆子也不怕皇帝,她根本就是色令智昏,虽说七皇子不怎么行,但这细皮嫩肉的小脸蛋儿,能天天看着也舒适啊! 等听到玲珑为七皇子跟中年婆子求赐婚时,今上额角的青筋都在突突的跳,他终是忍不住,厉声呵斥:“胡闹!” 玲珑假装不知道他在呵斥谁,扭头骂七皇子:“听到没有?皇叔父骂你胡闹!” 被榨干的七皇子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一点精气神儿也没了,整个人恹恹的,一副纵欲过度的模样。 随后玲珑又说:“皇叔父,我这可不是胡乱说的,七哥带着那么多人闯进贤王府,我一个人哪里打得过他啊,他带的可都是精锐侍卫,贤王府那群饭桶根本不够打,我还以为七哥是有什么大事儿呢,原来是瞧上我府里这个婆子了,两人不知何时私定终身,这爱情故事听得我相当感动,因此才想要成全这对有情人,他们能够突破世俗的阻碍走到今天这一步是多么不容易啊,七哥还冲冠一怒为红颜,真是太有男人味了!太让人感动了!” 边说,两只小手还握着小拳头齐齐摆在胸前,一副怀春少女模样,其演技之精湛、表演之真诚,连七皇子一时间都愣了,难不成这玲珑是真的为自己着想? 玲珑觉得自己再努力一点就可以把今上血管给气爆,她眨巴着水汪汪的眼睛:“您说呢皇叔父?您就成全了他们吧!现在大家都知道七皇子跟我府上的婆子是一对了,您要是不成全他们,那可就是棒打鸳鸯啊!有情人终成眷属是多么令人开心的事情,您说是不是?” 今上这回真的要气得血管爆裂了,他冷冷地盯着七皇子:“没用的东西。” 七皇子先前还萎靡不振,被今上这么一说,吓得连忙跪在地上瑟瑟发抖,这时贵妃来了,还不是一个人来的。 看着跟在贵妃身后的贵妃母族,又看向皇后那边的人,玲珑抿出一个甜甜的笑容。只靠她一个人,如果不用强,恐怕很难让这两人成婚,今上再不喜欢这个儿子,那也是他儿子,他儿子怎么能配如此粗俗之人?更何况对方还是个中年婆子!七皇子是贵妃的儿子,贵妃自然不会让这桩婚事成功,但架不住皇后也在! 一山不容二虎,尤其还是两只母老虎,这两人平时便势如水火,玲珑把这个一脚踩死七皇子的机会送到皇后跟前,抓不住就是她傻。 这故事再漏洞百出又如何?皇后愿意信,愿意维持这段忠贞的爱情,那就行了。 七皇子反对又有什么用?婆子坐在地上嚎啕大哭只管撒泼便是,玲珑许诺过她不会让她出事,她也想捞点富贵,贪婪战胜了恐惧,坐在地上哭喊七皇子是负心汉,把七皇子弄得脸色一阵青一阵白。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更何况是七哥?人家清清白白一姑娘,叫七哥给占了便宜,哪能不负责呢?”玲珑说,“难不成七哥真是渣男,吃饱了抹抹嘴就不认账?” 也真亏她能对着婆子那张宽大的脸庞说出这种话。 七皇子怒道:“既然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那你割了别人的舌头,你怎么不去死?!” 今上冷声道:“住口。” 七皇子瞬间噤若寒蝉。 “你怎么能跟我比呢?”玲珑理所当然道,“凡事要讲究原因,他们造谣我在前,冒犯皇室在前,割了他们的舌头已经是对他们网开一面,否则按照我朝律例,妄议皇族可是要砍头的!七哥你不是啊,七哥你可是光天化日,带着那么多侍卫闯到贤王府,这种情况下,难不成还是我强迫了你?别人冒犯我在先,受罚活该,你犯错在先,你负责也活该。” 歪理!歪理!都是歪理! 七皇子本来就被榨的不剩什么了,被玲珑这一番话气得,当时白眼一翻晕了过去,贵妃尖叫,场面一度混乱。 玲珑在这混乱中言笑晏晏,显然她很喜欢这乱得不知所云的环境,所有人都不高兴,那她就高兴了。 最终,贵妃与皇后各退一步,婆子被以侧妃之礼纳入七皇子府,玲珑对这结果也颇为满意,鼓掌庆贺,顺便送了几个力气大又听话的下人给婆子,七皇子现在尚未娶妻,皇子府只她一人,可得抓紧时间把一切都抓在手中,至于男人心嘛……这个就别要求太高了,所有的爱情最终都会从轰轰烈烈归于平淡,这是很正常很自然的事情。 七皇子好不容易醒转,听说自己要娶那中年婆子做侧妃,当场白眼一翻又晕了过去。 这下,心上人是更不会再瞧他一眼的了! 一场闹剧过后,今上蹙着眉:“玲珑,你随朕来。” 玲珑得意洋洋地看了贵妃一眼,冲她做鬼脸,把个贵妃气得心肝脾肺肾都炸了,才施施然跟在今上身后,待到只剩下他们二人,今上才问她:“说吧,你想做什么?” 她歪着脑袋,一副纯良无辜的模样:“皇叔父说什么呀,我能做什么呢?我只是个弱小可怜又无助的小姑娘呀。” “小三跟小七,他们得罪你了?” 今上的眼睛漆黑又深邃,像是能看透一切,玲珑不知道他在决意杀死他的兄长时,是不是也是这种危险又迷人的眼神,她笑起来:“皇叔父这说得是什么话,我好歹叫他们一声三姐七哥,他们怎么会得罪我呢?还是说,皇叔父其实知道,他们得罪了我,却没帮我出气啊?我之前不就说过了。” 她完全不怕他,走到他跟前,因为他个子高,玲珑踮起脚尖也比他矮了好一些:“欺骗我背叛我的人都该千刀万剐下地狱,皇叔父看,那两人没被千刀万剐,也没下地狱,可见他们并没有得罪我,真正得罪我的人,怕不是正享用着荣华富贵,活得好好的呢。” 她这话意有所指,今上一把抓住她的手腕将她拉到怀里,看着这张莹白如玉,好像天不怕地不怕的小脸:“你要乖乖的,皇叔父才会疼你。” 玲珑眨眨眼,笑起来:“不不不不不,如果要因为我乖才肯疼我,那还是别疼我啦,我也不觉着皇叔父有哪里疼我啊。” “你胡闹成这般,朕可曾治过你的罪?” “也许皇叔父想治,却师出无名呢?”玲珑问,“也许皇叔父觉得,时候还未到呢?也许皇叔父还觉得,我这样还不够?我可以再胡闹一点?最好真的闹到人人唾弃,皇叔父再出手管教?” 她慢吞吞地在他耳边说完这些,又恢复了小女孩般的天真:“以上的话我都是开玩笑的呀,皇叔父不会跟我一般见识吧,我其实可乖可乖啦,这一点皇叔父应当比谁都清楚。” 就是因为太乖了,才会被欺骗被背叛被辜负,美好的品质从来没有得到珍惜与爱护,所以才不想要了。 今上盯着玲珑瞧,眼神看得人心里发慌,他向来威严,又杀伐决断,可以说,除了在他兄长的事情上,算个极佳的皇帝,然而事情一旦有关先太子爷,那便是今上的心魔,他想要铲除又无法铲除,意图割舍又无法割舍——于是造就了今天这样的局面。 “玲珑。” 玲珑离开时,他又唤了她一声,她没回头,只听见今上低沉而淡漠的声音:“你要乖。” 她转身走了。 当天夜里,今上又一次做了噩梦,这一回,梦到的不只是先太子爷,还有已经死去的先太子妃,以及先皇长孙,甚至还有玲珑。他们一家四口站在一起,安静地看着他,先太子爷生前,今上没怕过他,先太子爷死了,今上也不怕! 他能杀他一次,就能杀他第二次!第三次! 今上从噩梦中惊醒,隐隐觉得这个梦是什么奇怪的预示,前面三人还好说,玲珑明明活着,为何也站在其中? 他摸了一把额头,发现全是汗。 枕边是他惯用的宝剑,沾染了九五至尊的帝王之气,能抵挡一切邪祟。今上又想起突然性情大变的玲珑,小姑娘到底是一直在伪装,还是经历了那件事之后性情大变? 三公主的盘算,今上自然是知道的,他只是没有去管,随便他们怎么折腾,只要不来烦他便是,他不是很喜欢见到玲珑,因为每次见到她,都会让他想起长兄。 一个温柔仁慈到令人厌恶的人。 今上睡不着了,他起身走到床边,挥退宫人,望着天边那轮明月,想起这多年来的帝王生涯,他从未后悔过,长兄活着,皇位便轮不到自己,只有长兄死了,他才能得到一切,所以他不后悔。 永不后悔。 七皇子即将纳侧妃一事最终还是人尽皆知,许多被小说深深感动过的人都觉得现实残酷又令人失望,小说里皇子殿下许诺要一生一世一双人,谁知最终还是没能以正妻之礼相迎,难道这就是令人心痛的现实吗? 恐怕日后也没什么好姑娘乐意嫁给七皇子了,且不说府里有位看着都辣眼睛的侧妃,就说这两人“情深义重”,谁插足谁要挨骂,不挨骂也会被人指指点点,她们图什么啊! 经此一事,七皇子愈发恨毒了玲珑,他与三公主都深受玲珑所害,两人丑闻缠身,哪儿都不敢去,终日窝在府中痛骂玲珑,骂着骂着便上了火,生了一嘴的口舌疮,太医开了不少药,喝药喝到舌根发麻,也没见好转。 玲珑常常乔装出去玩,玩的次数一多,今上便也不在意了,她表现的十足就是个不懂事贪玩的小姑娘,对这个有兴趣,对那个也有兴趣,时间一长,便让人觉得她只是单纯爱玩,在王府坐不住而已,她又时常闯祸,还爱好抱打不平,捡人回王府的事也多次发生,人家卖身葬父她都有兴趣出钱跟公子哥儿争一争! 王府的下人们虽然都已投诚,但仍然按照往前的样子,向各自的前主子递消息,这是玲珑要求的,里面就虚虚实实地按照往常的套路写,她很清楚七皇子跟三公主绝对不会善罢甘休,尤其是三公主,她以前可是人人追捧的天之骄女,现在可好,哪家贵女还敢跟她走得近啊,不怕被人传言同是淫|乱宴会的一员么! 可怜三公主名声尽毁,她又不像玲珑胆子大,成日窝在公主府也不敢动,愈发证实了流言是真——这明显是做贼心虚! 这一日,玲珑去吃了京城最有名的一家烤鸭,吃的满嘴流油出来后,看见不远处几个小乞丐正在打架,抢一个包子,她笑起来,让人多买了几个,走过去,把包子举起来:“你们再打一架,谁赢了,这包子我就给谁。” 小乞丐们眼睛一亮,顿时又掐作一团,惊鸿飞羽对视一眼,都对自家主子的童心感到无可奈何,看小孩儿打架也能看得这样津津有味,还真是不容易。 最终,打赢了的那个小乞丐肿着一张脸走了过来,朝玲珑伸出手:“我赢了,包子给我。” 玲珑冲他灿烂一下,打了个响指。 惊鸿飞羽意会,外袍一脱,上去就把这小乞丐包起来扛走了。 其他小乞丐目瞪口呆看着眼前一幕,这、这难不成是拐子?可拐子怎么会看上他们这些瘦骨嶙峋没几两肉的小乞丐? 玲珑笑眯眯地将包子送给他们:“我觉得他最厉害,一个人能打你们好几个,太坏了,所以打赢了我反而不给他吃,这些都给你们吧!” 小乞丐们迅速忘了之前那个被套头抓走的,他们三五成群,狼吞虎咽,玲珑蹲在边上看着他们吃,单手托腮,不着痕迹把自己想知道的话都给套了出来。 原来那打赢了的小乞丐跟他们关系并不好,原因无他,对方太能吃了,而且为了一口吃的可以不要命,也不知是什么时候来的,反正等大家意识到的时候,这里的地盘就多了个小乞丐,对方虽然个子不大,但够狠,上来就咬人,而且是不要命的那种咬,久而久之,其他乞丐都叫他疯狗,因为他就跟一条疯狗一样,只要给吃的,叫他干什么都行。 跪下来磕头叫爷爷,在地上打滚学狗撒尿——他毫无礼义廉耻,他只要吃,其他小乞丐虽然也馋也懒,但还要脸,疯狗不一样,疯狗没脸没皮,所以很让人瞧不起。 玲珑又赏了他们一笼新鲜出炉的肉包子,在附近逛了逛,买了一堆好吃的,这才打道回府。 疯狗已经被带回了贤王府,由于他挣扎的厉害,惊鸿只好把他绑的跟个粽子一样,玲珑坐在椅子上,他就在地上打滚,疯狂撞来撞去,好像一点也不怕疼,死心眼的要把绳子给弄断,玲珑就看着他一会儿滚到这边,一会儿滚到那边,原本就脏兮兮看不出本来颜色的衣服,这下更加辣眼睛,他鞋子还掉了一只,脚上那只,前面包不住脚趾头,后面露出了脚后跟,也就剩个鞋底,比人字拖还凉快。 “郡主小心点,他身上有跳蚤虱子,脏得要命。” 玲珑忍不住嘴角抽搐了两下,看着人送外号疯狗的小乞丐在地上滚过来又滚过去,她也不管他,就饶有兴味的看他滚,还让人上了瓜子核桃,一边吃一边看,那小乞丐滚了半天,累得气喘吁吁,他又好久没吃过东西,好不容易靠着一股狠劲儿打赢了,却又叫人给骗了,套了麻袋抓走。 见他终于累了,不滚了,玲珑让人上了饭菜,她拿起一根鸡腿在小乞丐面前晃呀晃,“想吃吗?想吃就学狗叫给我听。” “汪汪!汪!汪汪汪!” 玲珑心想,还真一点骨气都没啊,刚才还倔强的滚来滚去,这会儿又听话成这样。 她随手把鸡腿丢给他,小乞丐没接住,鸡腿掉在了地上,他也不嫌弃,扑过去抓起来就啃,啃得如痴如醉,锋利的牙齿连鸡骨头都咬碎了,嘎嘣嘎嘣的声音听得人头皮发麻。 一根鸡腿显然不够吃,玲珑又说:“你要是听我的话,这一桌子的饭菜都给你吃,怎么样?” 小乞丐仿佛不会说话,但听得懂玲珑的话,他的回应是汪了一声。 玲珑笑起来,“那你吃吧,想吃多少就吃多少。” 这句话宛如圣旨,小乞丐一听,如狼似虎的扑上来,也不用筷子,直接下手抓,桌子上瞬间一片狼藉,吃到最后他还拿着盘子用舌头把菜汁舔得一干二净,想来是从未吃过这样的好东西,满满一桌都叫他吃得一干二净,盘子舔得跟洗过一样闪闪发光。 他还汪汪叫着看玲珑,眼里露出垂涎的光,显然没吃够。 玲珑又让人上了一桌,他又是先前那风卷残云的吃相。 接下来又是一桌。 到了第五桌的时候,小乞丐总算是吃不下了,他破旧脏污的衣服掩盖不住被撑得凸起的肚子,饶是如此,他还在拼命往嘴里塞,玲珑觉得他就像是金鱼一样,根本不知道饱,给多少吃多少,直到把自己撑死为止。 她一直好奇看着,想知道他到底会不会停下来,事实证明真的不会——他一直在吃一直在吃一直在吃,第五桌最后也被他都塞了进去,玲珑觉得,饭菜可能都堆积到他嗓子眼儿了。 因为常年饥饿,小乞丐很瘦很瘦,四肢细长,肚子却凸出来一大块,看起来跟怀胎十月的女人一般,瞧着有几分诡异,玲珑让人上了一份消食茶,他又当成好吃的,把一整壶都灌了下去。 玲珑想起记忆里哪怕卧病在床也俊秀斯文的皇长孙哥哥,又仔细看了看眼前这插在两根牙签上的瓜,心里生出一个疑问:这真的是皇长孙哥哥亲生的? 当年皇长孙病危,他并未娶妻,身边却有个侍奉多年的宫女,两人情投意合,只可惜造化弄人,宫女得知自己有孕,深知这孩子绝对无法生下来,便悄悄告知皇长孙,一个人离开了,皇长孙对外的说法是这个宫女暴毙,他本来还想要派人去照顾她,只可惜大限将至,最终也没能再见到心爱之人与那未出世的孩子一面。 这件事,连今上都不知道,惟独玲珑挖出了点蛛丝马迹。 她这段时间到处走到处玩到处闯祸,就是为了找人,要是一开始就带个小乞丐回来,今上肯定心生防备,现在就不一定了,现在贤王府到处都是她带回来的人,什么卖身的良家少女,被班主胁迫的可怜伶人,还有卖艺不卖身的青楼女子……带的多了,小乞丐一点都不扎眼。 但玲珑左看右看,也没看出他瘦得脱相的脸上有哪里像记忆中的皇长孙哥哥。 肯定是因为太脏了!洗干净再观察! 915|第八十二片龙鳞(五) 第八十二片龙鳞(五) 后来玲珑发现,洗干净了也没法看出来这小子长得到底像不像记忆中的皇长孙哥哥, 因为他实在是太!瘦!了! 哪怕他很凶, 很能抢食,但是在一对多的情况下, 他也常常吃亏, 玲珑说他是牙签上插了个瓜还真不假,四肢细的如筷子一般,肚子却因为暴饮暴食撑得很大, 负责给他洗澡的下人脸都绿了, 因为他身上生了太多跳蚤虱子, 玲珑让人把他的头发给剃了, 留下个小光头,这家伙还不乐意,被威胁了一句还想不想吃饱饭,立刻安静如鸡,对光头毫无怨言。 这节操真是太强了。 虽然他是皇长孙的儿子, 但玲珑可没打算把他当成主子培养,其他人要做什么,他也得学着做, 不过疯狗这个外号叫起来实在是太难听了, 她便问他有没有名字, 又问他娘到哪里去了。 只要给吃的,这小乞丐问什么答什么,绝不犹豫。 玲珑这才知道, 他母亲离开不久后便生下他,可惜生产时落了病根,其后,一个柔弱女人要养活自己还有一个孩子,甚至还要应对那些对她的恶意,孤儿寡母的流言蜚语,早早便撒手人黄,小乞丐当时四岁多一点,从此便没人管,跟人学着要饭。 那宫女得知了皇长孙的死讯,自己偷偷哭了一场,生怕儿子被人发现,也不敢叫他跟着皇家姓,便只给他取了个名字,叫做寿安。 她对他没有别的期望,只希望他能长命百岁,平平安安。 过去了这么多年,小乞丐今年也差不多十岁了,记忆中的母亲早已模模糊糊,想不起她的面容,惟独那温暖的怀抱与泪水,成为了他挥之不去的梦境。 他不知道自己的爹是谁,也不知道自己是谁,只知道自己大概会跟隔壁那个老乞丐一样,讨一辈子的饭,等老了就安安静静地找个地缝等死,至于死后什么样……那有什么重要,活着的时候能吃几口饱饭就成了。 玲珑弯下腰跟他对视,十岁的孩子生得并不高,个头很小,洗干净之后又剃了个光溜溜的脑袋,愈发显得眼睛大:“我是你姑姑,以后你要叫我姑姑,明白吗?” 寿安想了想,问:“叫你姑姑,给我饭吃?” “当然,你想吃多少就有多少,我这里别的不多,饭最多。” “姑姑!” 真是完全没有节操的孩子啊!不过从侧面来讲,也证明这孩子吃了太多苦,如果一切都能回到原点,他本应该是千娇万宠的皇长孙之子,别说是一顿饱饭,就是顿顿龙肝凤髓也供得起,可如今他却得像只疯狗一样跟其他乞丐争抢食物,否则便要饿肚子。 因为寿安太瘦太丑,玲珑拒绝看到他,因此便让人带下去养,养了月余,她无聊了,又想起他来,这回一看,当初那个瘦巴巴的牙签身上脸上都多出了肉,不过瞧着也不像皇长孙哥哥,玲珑托着下巴陷入沉思……该不会找错了吧?又或许是当年那个宫女离开后并没有把孩子生下来,而且跟别人又生了一个? 不然怎么看不出来像皇长孙呢? 但看不出来也有看不出来的好,这样就不怕被人认出来,也可以带他出去晃一晃了。 寿安学了一个月的规矩,除了对食物的渴望还一如既往的狂野,其他地方都像模像样,他甚至还在跟惊鸿飞羽学武,强身健体又能自保,虽然年纪大了点,但从这时候打起根基还是不难。 时值金秋,宫中的贵妃要办赏菊宴,邀请各大臣子家中尚未婚配的女郎郎君——意图简直不要太明显,显然嫁娶困难的一双儿女已经将贵妃彻底难住,别的不说,单是纳了个侧妃进皇子府的七皇子,已经要叫那中年侧妃给折磨的形销骨立。 他倒是想把那婆子抓起来打一顿,可惜玲珑赏给那婆子的人个个精明强干,那婆子也会闹,久而久之,反倒是七皇子避她如蛇蝎。 贵妃心里着急啊!女儿还好说,毕竟那只是谣言,仍旧是处子之身,又是公主,身份尊贵,总能找到驸马,可儿子就不一样了,她还指望着儿子给自己谋求更多的富贵!否则若是叫皇后所出的皇子占了储君之位,那自己岂不是又要被皇后踩在脚下?! 她心中着急,拼了命想给七皇子寻个合适的正妃,可惜她不知道,她的儿子早已有了心上人,而这位心上人出身只能说是一般,虽然蕙质兰心又美貌温柔,奈何贵妃是看不上一个四品官之女的。 这么一想,纳了那婆子倒也不是坏事,如果说本来贵妃想给七皇子娶的妻子必须是皇帝心腹,一品大员之女,那么在闹出这等丑事后,她已经不敢奢求了,只要出身不错,正经贤惠就成! 最关键的是人家那一等贵女,也不会想要嫁给七皇子啊!一是不想去做棒打鸳鸯的正妻,没瞧见那本《霸道皇子俏婆子》里骂得多厉害,二也是不想丢人——谁愿意夫君真爱是个婆子?那岂不是丢自己的脸?都是大好的年华,谁想嫁过去就守活寡啊! 七皇子一大早起来便梳洗完毕,打扮的相貌堂堂,心中充满喜悦,他已经许久没见到心上人了,今日想必是能见她一面! 他爱慕的这位姑娘,名叫步嫦曦,父亲乃是个四品官员,比起其他贵女,这出身显然很一般,但对七皇子来说,心爱之人无论是什么出身他都不在意,更何况现在的他还有资格去在意么?只要一想到府里还有个令人作呕的婆子,他便头皮发麻! 若是可以,真连皇子府都不想回去! 贵妃有意忽略玲珑,赏菊宴连个帖子都没送一张,明晃晃要打玲珑的脸,可三公主瞧见了请帖后,却让她给玲珑送上一张。贵妃不解其意,在宫中待了许久,整个人看起来无比憔悴的三公主狠声说:“那贱人如今已与我撕破脸,我入不得贤王府,她也不会来公主府找我,可是母妃,我不甘心!” 她恨得牙痒痒,“她害我至此,我怎能不报仇!到时候赏菊宴在宫中,母妃助我,要她身败名裂,不得好死!” 边上的七皇子也连连点头,兄妹俩对视一眼,沆瀣一气,都对玲珑恨之入骨,他们曾经是人人称羡的骄子骄女,如今却连婚事都要再□□让,父皇心中已恼了他们,比他们年纪小的皇弟皇妹都定了亲事,惟独他们二人,父皇连问一声都懒,若是不为自己谋划,他们还能怎么办? 这一切是谁造成的?罪魁祸首是谁?! 只要想想,二人便咬紧牙关,恨不得能将玲珑碎尸万段,才能消去心头的愤怒。 于是玲珑就收到了这张赏菊宴的帖子,她扬起帖子看了看,感觉都能透过上面的笔迹感受到那兄妹俩对自己的憎恨。啧啧,有牌面啊,这请帖居然是三公主亲笔写的,看样子她不去都不行,怎么能不给三公主面子呢?毕竟她们之前可是能睡一个被窝的“好姐妹”。 但是既然要她去,就别怪她抢风头了。 寿安也被换上了干净漂亮的侍从衣服,准备跟在玲珑身后进宫去瞧热闹,他本来不想去,玲珑告诉他宫中御膳特别好吃,小光头这才改变主意。严格说起来他现在也不是光头了,是个毛寸,新长出来的头发由于营养充足显得又黑又亮,虽然还很短,摸上去扎手,但他五官还算可爱,因此瞧着也挺养眼。 玲珑兴冲冲地入宫搞事去了,真不知道三公主会不会后悔给她写请帖,那对兄妹俩把她当作眼中钉肉中刺,今日进宫绝对不会有好果子吃,可玲珑不怕! 不仅不怕,还很兴奋,想看看许久不见,这兄妹俩的手段会不会有点长进呢?不过她估摸着也就那样,毕竟蠢人是很难在短时间内变聪明的,谁叫出生的时候就已经定了智商?这对兄妹显然遗传了贵妃多一点,要是遗传今上多一点,想必坏名声都不至于传这么久。 舆论这种东西,错过了黄金时期,想再挽回,是件很难的事。 这不见面不知道,一见面吓一跳,上次见面时,三公主还是个脸如银盘丰腴多情的美人,今日一见,居然瘦了下来,腰带似乎都多系了一圈,奈何她的长相遗传了贵妃的富态,就是要丰腴才好看,瘦下来便没那个味儿了,想必这些时日她心情并不怎么好。 三公主心情不好,玲珑就好了。 七皇子也没好到哪里去,那婆子归根究底还是玲珑的人,每天皇子府什么动态,玲珑都知道的一清二楚,看七皇子这略带青黑的眼皮子,知道的是他被折磨的,不知道的还以为是纵欲过度。 玲珑笑吟吟道:“七哥今日怎么也有空来,不在家中陪伴嫂子?” 今天这赏菊宴是为了什么大家都清楚,但谁也不会跟玲珑一样把侧妃挂在嘴上,因为七皇子那表情,根本不想提起什么侧妃,结果玲珑上来就戳人家雷点,最可气的是七皇子还不能跟她翻脸。 他咬牙切齿地道:“玲珑,你最好适可而止。” 玲珑眨眨眼:“怎么了嘛,我好心问候七哥,七哥怎么还不开心了?我看七哥眼皮青黑,难道不是因为跟嫂子情投意合?” 七皇子便要发飙,往日他便如此,其他皇子虽然不喜玲珑,却也不会跟她起冲突,毕竟玲珑是今上宠爱的侄女,七皇子却是从妹妹口中得知可以尽情欺负玲珑,反正她也不会告状,只会逆来顺受,没想到她忽然变了性子,不仅不吃亏了,还算计了他们兄妹! 上次是他们大意了,这次可没有那么简单! 想到今日大计,七皇子忍了下来。 三公主对玲珑露出笑容,仍旧温柔,“好久不见你了,玲珑,我想我们姐妹之间可能是有误会。” “什么误会?” 玲珑随意应付着,看向御花园那些怒放的菊花,开得确实是挺好的,只可惜今天来的人,没有几个真心欣赏它们的美。 不过也没关系,反正菊花本来就不是开给这些人看的,它们自己高兴就行。 “就是上次之事,我们从小一起长大,你该了解我才是,我不会害你的。” 玲珑哦了一声:“那可难说,人总是会变的。” “不会的。”三公主急忙道,一副想要与玲珑重修于好的表情,“今日母妃举办赏菊宴,一是为了七哥的婚事,二也是为了你。” 玲珑:“嗯?” “你看,那是谁?” 顺着三公主手指的方向看过去,入眼所及是一位俊秀出众的郎君,看起来有点眼熟,玲珑眯着眼睛想了半天,才想起是原身的心上人。 “齐家郎君也来了。”三公主柔声说,“他尚未有婚配,难道你不喜欢他了?我帮你,好不好?” 玲珑反问:“你难道不喜欢他?” 三公主连忙道,“我怎么会喜欢他呢?玲珑,你一直都对我有误会,你喜欢的人,我是不会跟你抢的。” 玲珑笑起来:“那你可说错了,我现在不喜欢他了,我是个喜新厌旧的人,三姐喜欢吗?三姐喜欢的话拿去就是。” 俨然把人人称颂的贵公子齐家郎君不当回事。 三公主见状,微微垂泪:“玲珑,你怎么能这样说?齐家郎君是人,又不是货物,便是你不喜欢,也不可如此无礼……” 这种戏码,玲珑数不清自己见过多少次了,她头也不回:“齐家郎君是不是在我身后?” 三公主一愣。 她叹了口气:“别演了,我又不傻,咱俩之间关系都这样了,你还想拿我做筏子?” 这是何等塑料的姐妹情啊,对方心中真是对这个自小一起长大的堂妹毫无感情,甚至还不如今上。今上虽杀了兄长,午夜梦回的时候还常常做噩梦呢,这位公主倒好,吃了这么大一个亏还是不收敛,还是要作死。 玲珑回头,果然瞧见了清风朗月般与几个郎君站在那儿的齐家郎君,她刚才说的话对方肯定听到了,但玲珑压根不心虚,她又没说错,喜欢齐家郎君的又不是她,她不喜欢了,当然谁爱要谁拿,至于拿不拿的走,跟她有什么关系? 寿安瞧瞧这个又瞧瞧那个,觉得三公主语气温柔,面容柔美,怎么看怎么都是个善心的好姑娘,但他愣是觉得心底发慌,不觉朝玲珑靠近,还拽住了玲珑的衣袖。 他在王府中每日都很忙,虽然饭都吃得饱,可却不再像第一顿那样随他吃了,用惊鸿飞羽的话来说,那是郡主姑姑怕他的肚子被撑炸。 其实吃撑了真的很难受,但多吃一点,就能挨饿久一点,不会饿得那么快。 这位公主娘娘,很像是曾经他听老乞丐讲过的一个故事。老乞丐小时候也是个小乞丐,曾经见到过一位以善心著称的贵夫人,那位夫人乐善好施,常常给他们送些食物衣裳,可有一回,老乞丐却亲耳听见她说:“那些乞丐真是又脏又臭恶心死了!我还要勉为其难露出笑脸,谁稀罕他们的感激?若不是为了好名声,这些脏东西我连看都不想看到!” 寿安觉得,公主娘娘就很像故事里的那位贵夫人,看着慈眉善目,其实并不喜欢郡主姑姑。 齐家郎君生得极为俊秀,是年青一代中的翘楚,人人都说日后他定能有一番成就,不过对玲珑来说,齐家郎君的价值不在于外貌,而在于他的祖父齐老大人——那位可是先太子爷的启蒙恩师,哪怕是先太子爷意外丧生,今上登基,齐老太傅也仍然人人尊敬,不过老太傅年事已高,早已致仕,但齐家家风严谨,日后寿安恢复身份,少不得齐老太傅保驾护航。 他是先太子之后,本来就该认祖归宗,名正言顺。 此时此刻,齐家郎君那双如画的眉眼带着难以掩饰的怒意,他何时被人这样羞辱过? 十八岁便不靠家中封荫,只凭己身能力考中状元,如今又入朝为官,他从未凭借祖父与父亲的势力,怎地到这二位眼中,他却成了可以推来推去的物品了?公主也好,郡主也罢,他还需要靠尚主来证明自己的价值不成!且这二位都不是省油的灯,他最讨厌的就是麻烦,而女人是麻烦中的麻烦! 当下,心高气傲的齐家郎君便冷声道:“公主郡主都是金枝玉叶,如我这等凡人可高攀不起!” 说着,竟是甩袖离去! 三公主见状,脸色瞬间惨白,玲珑却笑嘻嘻的无所谓,如果用一句话形容她现在的心情,那就是:男人,你成功引起了我的注意。 不过齐家郎君再英俊再有趣也得放到后头,眼下她还是要落井下石刺激三公主:“哎呀。你看,这就叫偷鸡不成蚀把米。” 这话是对寿安说的,“你以后可不要跟三姐学,她这人啊,最是口是心非,心里想什么,嘴上非要反着来,瞧,人家齐家郎君被气走了,她又在这里抹眼泪,看样子今天这赏菊宴,贵妃娘娘是要扑空了,齐家郎君那宁死不屈的样儿,除非三姐把自己跟他扒光了放在一张床上,否则人家可不愿意娶她。” 三公主本来是想在齐家郎君跟前给玲珑上上眼药,没想到这人背后跟长了眼睛一般,竟说出那等话来,她这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路数有什么好得意?齐家郎君固然是对自己这个公主反感不已,难道对她就是好的? 曾经两人还是“好姐妹”时,当然,是小郡主单方面的好姐妹,常常在一起说悄悄话,所以三公主非常清楚郡主有多么喜欢齐家郎君,喜欢到甚至根本不敢靠近,也没有想过与对方成亲的想法,那时是三公主便在心中偷偷嘲笑,也不看看自己的身份地位,父皇怎么可能把她许给齐家郎君? 齐家可是先太子的心腹重臣,否则老太傅明明身子骨还硬朗,也不会坚持指使赋闲在家,甚至于齐大人,在朝中也只是占了个没有实权的大学士之名。 齐家郎君则更年轻些,今上是乐意用他的,跟他的祖父父亲,又是截然不同的情况,齐家的起复,便在齐家郎君身上。 所以现在玲珑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说自己根本不喜欢齐家郎君,三公主一个字都不相信,她垂下眼眸,暗暗做了决定,今日定要让玲珑身败名裂,让她彻底明白,她根本配不上举世无双的齐家郎君! 寒暄了一阵,贵妃终于姗姗来迟。 玲珑就觉得很没趣,明明是你自己主动下了帖子,邀请别人来赏花,结果大家都到齐了,就你一人磨磨蹭蹭压轴出场,那你干嘛来的呢?当个贵妃很了不起吗? 贵妃一来,先是面上带笑,正要说些场面话,突然瞧见了玲珑身边的小侍从。 那孩子个头不高,跟宫里一些小太监差不多,可那张脸、那张脸! 贵妃吓得站不稳,若不是被人扶着,险些跌倒在地,她失态地指着寿安问:“这、这人是谁?!” 玲珑见她这样,歪了歪头:“是我的人,怎么了?” 贵妃闻言,惊恐未定地看看她,又看看寿安,一时不知玲珑这是真的不知道,还是揣着明白装糊涂,这小孩的脸……这小孩的脸,简直跟已经故去的先太子爷一模一样!只是因为年岁尚小带着稚气,但当年先太子爷死的时候,她已经是今上侧妃,见过不止一面,对那张容颜自然熟悉得很,可这小孩…… 玲珑把他带入宫中,真的只是巧合吗?! 玲珑也没想到,皇长孙长得并不像先太子爷,而是跟她一样,都更像先太子妃。 结果寿安却隔代遗传了先太子爷的长相,见贵妃如此,玲珑捏起寿安的下巴,仔细端详,也没看出个什么特别来,谁叫小郡主出生起就没见过父亲,至于画像?这时候的画像讲究神似,她自然认不出来。 916|第八十二片龙鳞(六) 第八十二片龙鳞(六) 玲珑认认真真地把寿安的小脸捏着翻来覆去的看了许久, 贵妃过于失态,她便隐隐有个猜想,本来她觉得反正寿安跟皇长孙哥哥长得也不像, 那作为侍从跟着她也无所谓, 贵妃的表现却跟见了鬼一般,也许,寿安并不是不像皇长孙哥哥,而是像另外一个人?孙儿像祖父,也是很正常的啊。 记得不久前她还见过齐大人, 跟齐家郎君生得便不是很相似, 却也没人说齐家郎君不是亲生,再想想齐老太傅的长相,努力努力把他想年轻点儿的话……倒是与齐家郎君很像。 寿安难不成长得像先太子爷? 若是这样,也能说得清贵妃如何如此惊慌。 “怎么了贵妃娘娘, 就算看到我带了个小侍从入宫,也不必如此大惊小怪吧?”玲珑问。 贵妃勉强控制住面部表情,但时不时还不受控制地看向寿安, 心想这怎么会与先太子爷生得如此相似, 仿佛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只是寿安更加稚气, 年纪还小, 未曾长开, 若是再过个一二十年,真是与先太子爷别无二致! 她有些不敢再看,可有这么个小孩在, 这赏菊宴,贵妃全程不在状态,心事重重,她想要主动去禀告今上有这么个孩子的存在,又怕自己的主动会惹来今上震怒——这么小心翼翼,难道不是因为觉得他的皇位来途不正?因着一双儿女,贵妃本已失了宠,若是再弄出什么幺蛾子来,她真是怕…… 可惜,即便贵妃不出手,她的一双儿女也是不肯善罢甘休的。在玲珑手上吃了那么大亏,不报仇怎么能行?! 这对兄妹脑子里的招数用了那么多,还是只想着要毁了玲珑的清白,宫里没有外男,但有侍卫,让个侍卫做郡马爷,也算是玲珑的福气,这回捉奸,他们可不会傻到带宴会上那些人了,他们会想办法将父皇给引来! 玲珑早叫那猥琐下人破了身,到时候床榻上没有落红,看她如何解释! 结果这计划的好好的,却出了点岔子。 因为上一回把玲珑从宴会上叫走,是用了三公主的名义,那会儿她俩还是好姐妹呢,玲珑自然信任她,但现在?不好意思,天塌了玲珑都不会走出去一步,那陷阱是死的,人是活的,哪有三番两次上同一个当的道理?这兄妹类脑容量也就这么点了,换作玲珑早派人暗中刺杀,把人弄死一了百了,还用想那么多? 她这种残暴的想法得亏那兄妹俩不知道,否则能吓得不轻。 叫不走玲珑,便让一个太监在斟茶的时候不小心手抖,将那碗茶水泼到玲珑的衣服上——在宫中失仪可是非常不雅的事情,必然是要换衣服的,既然要换衣服,就得离开御花园去往贵妃宫中,到时候在他们的地盘,还不是想怎么着就怎么着! 奈何玲珑手速飞快,那太监的茶水还没来得及往她身上倒,她已经面不改色地握住了对方的手,巧劲儿一使,逼得对方转了个方向,一碗茶水全泼到了她旁边的三公主脸上。 滚烫的茶水泼到脸上的滋味儿可不好过,三公主尖叫一声,捂住脸,玲珑便踹了那太监一脚,先发制人:“怎么倒茶的,距离这么近也敢往公主脸上泼,我看你是不想活了!是不是故意谋害公主?” 那太监吓得要死,他的目标明明是郡主,怎么泼到公主身上了? 玲珑手速太快,许多人都没有看清。三公主捂着脸哭叫,贵妃这会儿也顾不得失神,连忙跑下来搂住女儿仔细查看,生怕三公主毁了容,出了这么一茬儿,菊花是没什么雅兴赏了,在场诸人都战战兢兢安安静静,生怕贵妃迁怒,他们虽然出身高门,可在宫中也身不由己。 玲珑慢慢看向了不远处,真好,七皇子不在,那可太有趣了。 也幸好他不在,他要是在,后头的事儿还怎么玩? 主动去算计人,结果发现一切报应在自己家人身上,到时候他的表情肯定会很好玩儿吧?玲珑按压下期待的心情,眼角余光瞥见一个人在看自己,立刻怒视过去,看什么看,眼珠子给你挖出来! 这话她是用唇语说的,缓慢又凶狠,盯着她,把她全程如何迫使太监转向,又如何让那茶水泼到三公主脸上看在眼里的齐家郎君弄得对她更是厌恶,从未见过这般恶毒又蛮横的女子!那太监本是不小心,她完全可以避开,却借此机会要毁另外一个年轻女子的容貌,真是令人不齿! 被他看见了,还毫无心虚,甚至威胁着要挖出他的眼珠子! 齐家郎君怎么也想不明白,为何祖父要对这位玲珑郡主念念不忘,先太子爷再仁义,也早已故去多年,他们齐家因着与先太子爷的亲近,多年在朝堂中挂着虚衔而无实权,眼看今上终于愿意重用父亲与他,祖父却又叮嘱他,若是见了玲珑郡主,能多照料,便多照料几分。 可齐家郎君觉得,以这位郡主心狠手辣的程度,别说是他照料她,她不去害人便谢天谢地了! 贵妃连忙命人传召太医,又让人将公主送回去更衣,自己也觉得有些头痛,今日的赏菊宴本是为了一双儿女相看,结果却闹成这般,尤其是那个跟先太子爷生得极为相似的小孩……她看了两眼,便觉得心脏怦怦跳,不知道若是被今上瞧见了,得闹出多大的麻烦,便推说头疼,说要回宫休息,让年轻人们自己玩乐。 本来三公主去看太医换衣服,贵妃回宫休息,按理说七皇子便应是负责宴会之人,奈何这家伙跟他妹妹二人分工给玲珑下绊子,谁能想到宴会上又出了一番意外?从玲珑把那盏茶转向开始,结局就不一样了。 对这菊花玲珑毫无兴趣,她也盘算着时间,惊鸿飞羽被她派出去助七皇子一臂之力,估计差不多了吧,贵妃回去之后,这好戏就该开锣了。 倘若七皇子与三公主对玲珑尚有一丝仁慈,那么贵妃今日也是有惊无险,但若是那两人想要一击致命彻底毁掉玲珑,那贵妃……也只能说是活该,毕竟是她儿女做的,玲珑可什么都没干,只是把七皇子准备好的人换了个方向,宫里的人可是七皇子自己弄出去的。 为了给七皇子捉奸的机会,玲珑也悄悄消失在宴会中。 齐家郎君看到了,剑眉微蹙,生怕她又去害人,便悄悄跟上,玲珑带着寿安走出御花园,听到身后的脚步,恼怒道:“谁敢跟着我,眼珠子不想要了吗?给你挖出来!” 树丛后走出个俊美而高雅的青年,脸上尽是对玲珑言论的不赞同:“郡主张口闭口便是挖人眼珠子,未免太过凶残。” “这就叫凶残?”玲珑歪着头,“我不仅会挖你眼珠子,还要把你的肠子从嘴巴里扯出来挂在树上风干,你能奈我何?” 齐家郎君想起她一人割了十几条舌头的壮举,愈发对她反感,觉得此女心性歹毒,十分危险,可今上却过于溺爱,再不管教,日后必定闯出大祸:“郡主慎言。” 他看见跟在玲珑身边的寿安,觉得颇有几分眼熟,好似在哪里见过,却又想不起来。 好一会儿,他才意识到,这寿安,竟是与祖父书房中那副先太子爷的画像有几分神似!说五官是完全不像的,但就是那种感觉,说不出的感觉,他愣了两秒,问玲珑:“这位……小公子,是何身份?” 玲珑懒洋洋地看着他:“问别人是什么身份之前,是不是该先报上自己大名?” “下官齐容与,任翰林编修,家父乃是大学士齐秀德,祖父是——” “行了不用说了,我对你们家祖上十八代没兴趣。”玲珑揉了揉寿安的毛寸,转头看向不远处的湖水,宫人们来往不绝,秩序井然,一点噪音都没有,没人敢大声说话,安静得很。“所以?你是齐容与,你爹是齐秀德,你就可以暗中跟着我?你是变态吗?” 虽然不懂变态是什么意思,但齐容与总觉得这不是个好词,他微微皱眉:“郡主方才所为,我都看在眼中。” “然后呢?”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郡主既然珍惜自己的容貌,便该知道,别人的容貌也很重要。” 玲珑眨了眨眼睛:“那又怎么样?” 齐容与觉得自己说得很清楚,可这位玲珑郡主却一副装作不懂的样子,他眉头皱的更紧:“三公主何其无辜,郡主那一盏热茶,可知会对一位花样年华的姑娘造成怎样的影响?” “可我要是不那么做,就茶就泼在我脸上了呀。”玲珑理直气壮,“她要害我在先,难道我还不能还手?我得等到她已经害我了才行?你这么为她说话,不会是喜欢她吧?” 齐容与正色道:“郡主慎言,公主乃是闺阁女子,不得坏人清誉。” 玲珑对这个一板一眼的家伙嫌弃的要命:“什么坏她清誉,她还有清誉这种东西吗?整个经常的老百姓都知道三公主的香艳小故事,别说那本子你没看过。” 齐容与道:“下官没看过。” “啊?”玲珑不敢置信,像齐容与这个年纪的人,即便没成亲身边也大多有个通房姨娘,尤其是那些避火图啊小话儿啊,他们按理说比谁都清楚,再怎么正人君子也有七情六欲,玲珑自认为自己写的话本子语言精练情节优美还有爆点,简直火遍京城,结果这人居然没看过?“那没事,等我回头派人送几本给你,你好好看,好好学。” 齐容与:…… 两人说了会话,还没说出什么结果来,惊鸿飞羽回来了,跪在玲珑跟前:“郡主。” 玲珑立刻就笑起来,“我走累了,咱们回御花园去。” 不枉费她出来这么久,七皇子应该也整的差不多了吧?那碗热茶可不是随便泼的,在三公主心中,她的容貌最重要,怕毁容的她肯定无暇顾及已经去布置陷阱的哥哥,没有得到口信的七皇子又是贵妃的亲生儿子,贵妃宫中他可来去自如,再有惊鸿飞羽暗中相助……只要一想到待会儿的劲爆画面,玲珑便兴奋起来。 果然,御花园人只剩下一小半,他们看见玲珑都很惊讶:“郡主?你、你怎么在这儿?” “不在这儿我还能在哪儿?”玲珑问,“你们说说看啊,我还能在哪儿?” 那些人对视一眼,紧接着又看见跟在玲珑身后过来的齐容与,这下就更惊讶了:“齐家郎君怎么会跟郡主在一起?” 齐容与察觉到这话十分暧昧,正要解释,却被玲珑抬手打断:“我在这儿很奇怪吗?我不在这儿,又该在哪儿?” 诸人面面相觑,都说不出话来,惟独身着浅蓝衣裙柔美温婉的步嫦曦,她因为出身比较低微,比不上今日的其他人,因此被留了下来,其他被留下的人也都与她差不多,父亲的官职都不高:“回郡主,方才七殿下过来,说是找不着郡主的人,又听闻有宫人说郡主进了贵妃宫中,他说虽为堂兄妹,却也要避嫌,又很担心郡主,所以才叫了人,一起去贵妃宫中看望郡主去了。” 玲珑差点儿笑出声,七皇子这个蠢货,是被那婆子给折磨的脑子不灵光了吗?这宴会上他没看见他妹跟他亲娘,他就不觉得奇怪?还兴冲冲地要带人去找她呢,妙啊! 齐容与看向玲珑,发觉她平静的表情下掩藏着的是无穷尽的幸灾乐祸跟得意,也觉得有些奇怪,便不曾开口。 玲珑道:“是啊,我这七哥平日里最是关心我,我怎么能让他们白跑这一趟呢,这样好了,你们跟我一起去吧,贵妃娘娘请我们来赏菊,自己却头痛难耐,于情于理,咱们也该去看望一下。” 齐容与:? 怎么突然就变得有理性有礼貌还有理有据了?女人都是这样善变的吗? 于是玲珑带着剩下这一堆人浩浩荡荡朝贵妃宫中去,离贵妃寝宫还有一段距离呢,便听到一阵吵闹,夹杂着哭泣求饶,玲珑差点儿把大腿给拍烂了,七皇子这办事效率可以呀!今上已经到了! 果然,里面的人跪了一地,包括七皇子与那些看热闹的,今上揉着太阳穴坐在主位上,玲珑放开寿安的手,让他在殿外等着,这样不会立刻见到今上,也不用罚跪。 “皇叔父!” 如果说亲眼见到自己的贵妃跟侍卫滚在床上,给自己戴了顶绿帽子已经足够让今上愤怒,那么这个甜甜的恶魔般的声音,更是让今上头疼,雪上加霜。 他连眼睛都没睁开,任由玲珑黏到自己身边,“你又在胡闹什么,嗯?” 七皇子体似筛糠,趴在地上头都不敢抬,他到现在都没弄明白是怎么回事,妹妹不在,那侍卫怎么进了母妃的屋子,还、还——怎么会这样啊!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妹妹呢?! 被七皇子拉来找玲珑结果却捉了贵妃的奸,一众女郎郎君跪在地上瑟瑟发抖,心里把七皇子臭骂了一千一万遍,这种皇室丑闻他们根本不想知道!今天还能活着回家吗? 惟独玲珑没心没肺,还敢主动去拉今上的手,大声道:“听说民间有用菊花拜祭死人的习惯,我觉得今日这赏菊宴十分的不吉利。” 是啊是啊,太不吉利了! 众人心里点头如捣蒜。 今上慢慢睁开眼睛,望着她莹润精致的小脸儿:“玲珑,今日朕没什么耐心,你休得胡闹。” “怎么能是胡闹呢,我这是安慰皇叔父呢,您哪里不舒服呀?玲珑给您按按太阳穴好不好?” 她笑得跟个小太阳一样灿烂又娇俏,不顾今上的冷眼,小手摸上他的脑袋,轻轻按起来,你还真别说,挺舒服的,今上微微眯起眼睛。他每日都要忙于政务,私人时间少得可怜,后宫那些事儿他懒得搭理,只是没想到今日闹得这样大。 说起来还是得多亏这个儿子,要不是他,也不至于弄得人尽皆知。 被父皇视线扫到的七皇子想死的心都有了! 玲珑一边给今上按摩,一边天真地上眼药:“皇叔父别不开心啦,我给您说个特感人的事儿,今日不是参加贵妃的赏菊宴吗,我中途觉得御花园人太多太吵,就让齐家郎君陪我出去走一走。” 一直安静当隐形人的齐容与突然被cue,顿时抬起头,发现那恶劣的少女正在别人看不到的角度对自己做鬼脸,她是故意要拖他下水! “走了会儿回来,就听说七哥特别担心我,说我在贵妃宫中休息,可我根本没来贵妃宫中啊,你看七哥还带这么多人看望我,我可真高兴,可见七哥心中还是疼我的。” 七皇子心中呼啸而过一群草泥马。 今上哦了一声,慢吞吞看向齐容与,“你今日陪了玲珑出去散步?全程都在一起?” 齐容与努力维持面部神情自然:“回皇上,正是,下官与郡主没有分开过。” 玲珑眨了眨眼睛,诶,这家伙居然愿意为她作证?! 本来她是打算让寿安作证的,看到寿安的脸,今上肯定会把贵妃的事儿抛之脑后,没想到这齐家郎君居然还是有良心的! 齐容与心道,祖父的吩咐他已经尽力了,除此之外,他是绝对不会跟着恶劣至极的少女同流合污的! 绝不! “朕倒是不知,你们二人何时相识,又是何时如此亲密的。” 玲珑笑起来:“皇叔父又不关心我,怎么得知我跟谁一起玩?您心中可没有我的位置啊。” 这话说的真假掺半,连今上也不敢确定玲珑到底是说真的还是在开玩笑,她仍然亲昵地给他揉着太阳穴,力度适中,舒适的他几乎忘记了怒意想要小憩一会儿,这么想着,困意居然真的来袭,今上微微合上眼睛,脑袋也不觉往后仰,依偎在玲珑怀中。 众人都跪着不敢抬头,惟独齐容与没有,他略带古怪地看着这一幕,总觉得今上跟玲珑之间有种说不出的氛围。 今上今年刚过不惑,保养得宜,俊美而危险,少女则如鲜花般娇嫩待放,齐容与心中突然生出一个很大胆、很荒谬、喊不可思议的想法——今上对玲珑郡主过于溺爱,溺爱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连皇子公主都越不过她去,她割了人舌头,今上连惩戒都没有,如今两人又这般……再想到玲珑那古怪、狠毒、反复无常的性格,不怎么看话本子但特别会脑补的齐家郎君觉得自己看破了真相! 不会吧…… 他再看过去,便觉得少女为帝王按摩的画面怎么看怎么奇怪,尤其是郡主的眼神,齐容与不敢再看,于是正好错过了玲珑笑得快要颤抖的肩膀。 这家伙真有趣! 她觉得要是把笔塞给齐容与,齐容与可比她还会写!《霸道皇帝俏郡主》的剧本他估计都给安排好了,玲珑差点笑出声,可怜今上只是稍微打了个盹儿,在他的臣子心目中,形象那就彻底不同了。 齐容与此刻大脑一片混乱,他想起祖父对先太子爷的赞扬,又想起自己对今上的一番忠心,若今上真的将侄女作为自己的禁|脔,那、那他还要效忠于这样的帝王吗? 帝王私德有亏者,古来便不计其数,可没有今上这样的! 再想到外面还有个跟先太子爷生得神似的小光头,齐容与更加头疼,你说这都叫什么事儿啊! 这位只差没出书的齐家郎君,已经把所有事都给想明白了。 怨不得从前玲珑郡主名声便那样差,都已经及笄了,帝王却不曾为她指婚,还叫她住在贤王府,怨不得今上那样溺爱她,溺爱到超过自己的子女,却对郡主的坏名声不闻不问,过去齐容与觉得可能是郡主本身就坏,今上也无能为力,可现在他知道了! 今上就是故意的! 故意搞臭郡主的名声,让郡主无人敢娶,这样就能把她、把她…… 玲珑忍着笑观察齐容与忽青忽白的脸色,要不是今上的脑袋还在她怀里,她真的要笑出猪叫。 就一个揉太阳穴的动作而已,这人到底是脑补了多少字的爱恨情仇啊?来来来,都把笔塞给齐家郎君,让他写,让他写! 917|第八十二片龙鳞(七) 第八十二片龙鳞(七) 良久, 今上缓缓睁开眼睛,握住了玲珑放在他太阳穴处的手,拿开, 这段期间他一直没说话, 连呼吸都十分轻浅,令七皇子等人更是忐忑不已,玲珑都看到七皇子的后心被冷汗浸湿,估计今上小憩这片刻,对他来说是度日如年。 很显然, 今上对这个一而再再而三给他惹事, 且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儿子已经失望透顶,连个眼神都懒得给,他虽不爱管后宫这些事,却又不是傻子, 但凡出事,要么是害人,要么是害己, 说白了, 贵妃今日出事, 是她自己不顶用, 要害人不成却反被算计, 母亲的脑子都不怎么灵光,被她教养长大的儿女又能聪明到哪里去? 往日他倒是觉得小三颇有几分灵气,如今看来, 也不过是假象罢了。 “今日之事。” 跪在地上的人死命低头,只恨地上没有多出一条缝,否则便可把脑袋藏进去,也好过这样刀子悬在头顶,不知何时落下。 “诸位应当都知道,祸从口出的道理。” 今上只说了这么两句话,便显得疲惫地闭上眼睛:“都去吧,小七跟齐容与留下来。” 也就是说除了跟此事有关之人,其他人都可以离开,自然,这事儿都得烂在心里头,以后但凡传出去,甭管是不是你说的,你们这一群人都得受罚。 皇室丑闻谁敢多言?小命重要,家族的前程重要!他们连父母都不敢说,恨不得自己能把这事儿从此遗忘,只是心里不免要记恨贵妃,心道你自己寻死,还非要拉着我们,这真是受了无妄之灾,早知今日入宫会撞见这等丑事,就是生一场大病来不了也好! 剩下七皇子、玲珑、齐容与等人后,今上缓缓道:“说吧,怎么回事。” 七皇子眼珠子不停地转,就是不肯先开口。他不开口,玲珑也不开口,比谁耐性足?那她肯定是不会输的。 齐容与能说的都已经说了,没有添油加醋,横竖他觉得这事儿跟郡主应当没什么关系,郡主全程都在他视线中,除非郡主有未卜先知之能,否则决不会与此事扯上关系。 他有些觉得玲珑可怜,又有些觉得她似乎并不像他想象中那样坏,一个人若是生活在这样四面楚歌的环境中,性情还能保持天真善良,温柔婉约,那才是真出了鬼。 七皇子不敢不说,他觉着自己若是再不开口,父皇的怒气值便要到达顶点。 不过,从他口中说出的经过,跟齐容与所说,又是另外一个版本,在他口中,贵妃是身体不适才回宫中休息,而他自己则什么都不知道,其实他也没亲眼所见玲珑进了贵妃的宫中,可随后贵妃就出了事,众所周知,玲珑跟三公主闹崩了,与贵妃关系也不大好,而且在宴会上,贵妃还曾因她大惊失色过,显然是被吓着了! 可见玲珑是有备而来,故意算计贵妃,这都是玲珑的错,要请今上定夺,并且重罚! 玲珑凉凉道:“你亲娘还跟野男人躺在一起,你可倒好,半点不关心,只想把脏水朝我身上泼,我就奇了怪了,怎么我这么大能耐,能在贵妃宫中用七哥的人算计贵妃啊?照七哥这说法,我如此厉害,何必给你活路?直接把你弄死你也不知道啊?” 七皇子道:“谁知道你是不是又有别的什么阴谋诡计!” 玲珑鼓掌道:“不错,逻辑严谨思路清晰,不愧是贵妃的儿子,脑容量跟她也相差不大。” 这话听着像是夸赞,却又像是嘲讽,不过七皇子心里的确认为自己聪明,他见玲珑如此,便跪着对今上磕了几个头:“父皇明察!玲珑心思歹毒残害母妃,这次父皇决不能饶过她!” 妹妹已经同她说过,如果事情败露,只消死咬玲珑,因为父皇根本就不疼爱她,父皇恐怕比他们更想让玲珑身败名裂!既然这样,他死咬玲珑,自然能把母妃摘的干干净净! 今上几乎要为这愚蠢的儿子叹息了,如今的玲珑,明显与过去不同,真心还是假意她分得很清楚,想害人,又不能一击致命,叫人将计就计反击了,还看不清楚形势,他怎么会有这样蠢的儿子? 可是转念一想,他生母是贵妃,想来也就这点上限了。 今上道:“把贵妃带过来。” 贵妃形容憔悴,发髻散乱,衣衫不整,看起来不像是跟男人有了什么苟且,不过就这德性也足够别人怀疑了。而且哪里需要什么真正的苟且,被外男进了殿中,还被发现躺在一张床上——就算什么都没发生,也已经无法挽回。 想必贵妃也很清楚自己的处境,一进来便跪在地上流泪求饶,至于那侍卫,早教人给绑了。 今上道:“停止你的眼泪。” 贵妃吓得不敢再哭,乞求的眼神一直盯着今上看,似乎在求他看在多年伺候他尽心尽力的情面上,能够网开一面。 今上叹了口气:“今日之事,你可知罪?” 贵妃抽噎道:“臣妾知罪。” 她毕竟为他生了一双儿女,其父又曾为今上立下汗马功劳,便是看在其父的份上,今上也不会把她绞杀,只是从此以后,宠爱是别想了,贵妃这个称号也不再属于她。 贵妃被责为昭仪,禁足一年,七皇子没想到会罚的这样严重,他想为母亲求情,却被母亲使了眼色,说真的,能活下来,已经是贵妃想都不敢想的事情了。 今上年纪大了,也开始顾念情分了,若是青年时期的今上,不仅她要死,今日所有在场的人也别想活! 至于七皇子,今上对他已不抱什么希望,同他母亲一样禁足一年,七皇子一听,人都傻了,他今日本想做成两件事,一是毁了玲珑报仇,二是求父皇给他指婚,若是被禁足一年,他还怎么娶正妃啊?步嫦曦今年便已及笄,按理说已经可以嫁人了!这一年里谁能保证没有突发状况? 可今上着实厌烦他,不想再见他,挥手命人把他拖下去,至于那个侍卫,自然只有以死谢罪这一条出路。 玲珑对这处置相当满意,直接了当把人杀了固然痛快,可没后劲儿,只爽当时那一下,她左手握拳,右手包住自己的小拳头,举在胸前一副开心的不得了的模样:“我就知道,皇叔父最疼我了,因为我这阵子很乖嘛,都没有闯祸,也没有惹皇叔父生气,对不对?” 齐容与将这一切看在眼里,在他心中,即便玲珑是无辜的,今上也难免要迁怒,毕竟谁被疑似戴上绿帽子却不生气呢?可话又说回来,今上的确生气,但气的却是贵妃——啊不,是昭仪跟七皇子,郡主真的就全身而退了?今上真的信了此事跟郡主没关系? 他对郡主的溺爱,已经到了这个地步吗?只要是她,割别人舌头没关系,贵妃给他戴绿帽也没关系? 这、这……齐容与一时间不知该怎样形容这两人,他只想着,回家后一定要找祖父好好聊聊,问问清楚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今上那双似乎能看透一切的黑眸盯着玲珑:“你觉得你很乖?” 玲珑理直气壮道:“对!” 他嗤笑一声,懒得搭理她,外头突然传来一阵哭声,听得今上再度烦躁,果然,一道身影风一般闯了进来,见到玲珑便尖叫:“贱人!你害我母妃与兄长,我饶不了你!我要杀了你!” 玲珑尖叫一声,扑进今上怀里:“皇叔父救命!” 未免她掉到地上,今上只能出手勾住她,冷淡地看向闯入殿中的三公主,她脸上涂了绿色的药膏,看起来有几分怪异。 玲珑看着是要今上保护她,实则拿他当肉盾,三公主手里握着一把匕首,她看到今上的表情,眼泪刷的就掉了下来,匕首当啷一声掉在地上,她跪下:“父皇!父皇母妃是被陷害的!是她!一定是她怀恨在心!” 她指着玲珑,玲珑非常想把她的手指头给砍下来。 “拿出证据来。”今上说。 三公主愣住。 于是今上又重复了一遍:“拿出证据来。” 他的女儿将他当作傻子么? 这些女人间幼稚可笑的小把戏,摆不到台面上,还自以为能偷天换日掩盖过去,殊不知在今上瞧来,愚蠢到了家。贵妃也好,七皇子也好,加上这三公主,他对这母子三人都不再报以任何期待,眼下他甚至开始怀疑起从前那个蕙质兰心的三公主,究竟跟现在这个有多少脑子都写在脸上的是不是同一个人。 玲珑却很能理解三公主的改变,她以前是公主,名声好又才貌双全,虽然总有个堂妹骑在头上,但堂妹名声臭,她只需要虚伪地对待堂妹就能获得无数美名。可是突然有一天,堂妹判若两人,她的算计非但没有成功,反而反噬到了自己身上,把自己的名声弄得一团糟,往日爱慕自己讨好自己的人,虽然碍于身份不敢露出鄙夷,但到底是跟从前不一样了,这种巨大的落差感,在天之骄女身上出现,令她难以接受。 人一旦情绪起伏,不再冷静,就会出昏招儿,大脑都不能思考了,还去奢求她的招数够不够高明,实在是没有意思。 三公主不明白,为何自己从前也是这样对待玲珑,父皇对自己和颜悦色,如今自己还是这样对待玲珑,只是没有成功,父皇却对自己不耐烦了呢? 问题出在哪儿? 她不再是父皇最疼爱的女儿了吗?父皇……要放弃她了吗? 在这种时候,玲珑觉得可以下一剂猛药了,她从今上怀里出来,拍了下巴掌:“对了皇叔父,给您看个人,您就知道贵妃娘娘是怎么被吓晕的了!” 今上抬眼,玲珑便对着外头喊:“寿安!进来!” 乖乖在外头等着的寿安便快速跑进来,他一出现,今上便站起身!死死盯着那张熟悉又陌生的小脸,但这失态仅仅持续了几秒钟,如果玲珑不是靠他很近,真的要被他骗过去——他根本无法平静,他肌肉紧绷,呼吸略显急促,显然寿安的出现对他造成了极大的刺激! 寿安学过礼仪,便给今上行礼,然后见玲珑对他招手,这宫里他只认识玲珑一个,其他人都不放心,见玲珑叫他,脸上露出笑容,“姑姑!” 今上慢慢看向玲珑:“他叫你什么?” “姑姑呀。”玲珑摸着长出了毛寸的小脑袋,手感颇好就又撸了两下,笑得格外天真可爱,“哥哥的孩子,自然是要叫我姑姑的,不然呢?” 今上没有怀疑这是先皇长孙的孩子,无他,寿安虽然与先皇长孙长得不像,却与先太子爷一个模子刻出来!他与先太子爷乃是一母同胞的兄弟,自幼一起长大,兄长的模样,今上如今午夜梦回还常常梦见,又怎么会忘记? 他缓缓道:“朕记得,你兄长死时,并未成亲。” “是呀。”玲珑眼睛亮晶晶地回答,一副真诚喜悦的模样,“我也是后来才知道的呢,原来当初哥哥虽然没成亲,身边却有个与他情深义重的宫女,奈何哥哥是皇长孙,身份尊贵,那宫女却出身卑贱,她自觉配不上哥哥,便悄悄离开了,唉。” 说着还叹了一口气,惋惜不已:“真是令人感动的爱情呀,原以为哥哥便这样去了,却不曾想那宫女怀了身孕,她得知哥哥死讯后,便一个人生下孩子并将他拉拔大,还给孩子取名叫寿安,寓意是希望孩子长命百岁,平平安安,可怜天下父母心!我也是不久前才找到寿安呢,当时他又黑又瘦又丑,我花了好久时间才把他养好,这才想着带进宫里给皇叔父看一看,也给皇叔父一个惊喜!” 齐容与默默作壁上观,当个称职的背景板,心说你这是惊喜吗?看今上的表情,怎么看都是惊吓吧? 恐怕今上根本不想要这么个“惊喜”。 见今上不回话,玲珑又开始抓着他的手臂撒娇:“皇叔父,您不高兴吗?我还以为您会特别高兴,给我赏赐呢!当然了,也得顺便给寿安证明,告诉世人,他是我哥哥的儿子才好!” 这小狐狸! 今上暴怒的气息几乎掩饰不住,如三公主已经开始哆嗦,齐容与也脸色微微泛白,惟独玲珑像是没有察觉,仍旧笑眯眯地道:“寿安一个人生活可不容易,以后就让我来带着他吧,皇叔父您说呢?最好安排个时间,让他去给我父王还有哥哥上柱香,也好叫他二人泉下有知。” 齐容与心想厉害了,一字一句都朝今上心窝子戳,缺不缺德呀! 这两人到底是什么关系,齐容与已经有些拿不准了,原本他以为玲珑是今上的禁|脔,可就目前来看,这二人简直是针锋相对、旗鼓相当! 他又看向寿安,这孩子确实与先太子爷十分相似,若是祖父见了,恐怕会哭出来。 先太子爷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齐容与打小就听祖父齐老太傅讲,在齐老太傅口中,那是个温和仁义,又宽宏大量的太子爷,唯一的弱点便是过于重情义,总是不愿意将人想得太坏,且十分爱重妻子,太子妃嫁入东宫十几年,只生了个皇长孙,先太子爷也不曾纳侧妃,这一点,先帝与先皇后劝都劝不住。 后来好不容易先太子妃又有身孕,先太子爷却出了意外。 天妒英才啊! 可齐容与却觉得,事情也许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只是当年已经过去太久,许多旧事无从可考,即便想查也查不出什么,最重要的是,先太子爷死了,谁获利最大? 齐容与不敢去想,也不愿去想。 玲珑毫不畏惧的与今上四目相对,良久,今上突然笑了:“你很好,你果然很乖。” 玲珑权且当作他是在夸自己,毫不客气道:“那是自然,我向来是很乖的。” 今上看向寿安:“你过来,让朕好好看看。” 寿安有些不安,依偎在玲珑身边,双手抱着玲珑的腰。他今年都十岁了,但个头过于小,看起来跟六七岁一般,因为无人教导,心智也有些缺失,只认吃,其他的什么都不在意。 玲珑拍拍他的脑袋:“去吧,让你叔爷爷好好看看你。” 寿安极听玲珑的话,虽然害怕,还是到了今上跟前。今上缓慢伸出手摸上了寿安的小脸,一点一点摸索,确认这真的是一张鲜活的面皮,一个真实的小生命,他生得实在是像极了他的兄长,今上常常梦到幼时,那时他与兄长尚且手足情深,没有那么多比较跟遗憾,他还真心依赖与信任着对方。 可是后来,总是有无数双手将美好的画面撕碎。 年轻时候,今上不曾后悔,如今,今上也不后悔。自古成王败寇,为了帝王之位,弑父弑兄者数不胜数,他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他只是……只是偶尔做梦的时候,会梦到年少时期,兄弟两人感情深厚,醒来便不免生出些许惆怅。 这惆怅背后,是帝王不允许任何人瞧见的软弱。 寿安觉得这个人很奇怪,他为什么不停地摸自己的脸? 其实今上有些分不清,寿安与先太子爷长得那么像,究竟是孙儿肖似祖父,还是他就是先太子爷的轮回转世? 眼看寿安要被吓哭了,玲珑才拉住今上的手:“皇叔父,你要把孩子吓哭了。” 今上望着寿安,眼神中是掩饰不住的复杂,玲珑发现,他居然没有恨意与惧怕,那样复杂的情感,她还是第一次见。“皇叔父?” “把寿安留在宫里一阵子吧。”今上说,“朕快要忘了你父亲年少时期的样子了,他留在宫中,朕会照看他的。” “不要!”寿安听明白这个奇怪的人,好像是叫叔爷爷的,要把他留下来,他立刻抱住玲珑的腰不肯放,“我要跟姑姑在一起!我不要留下来!” 玲珑拍着他的脑袋瓜,对今上笑:“这孩子被找回来之后,几乎是我一手带着的,很难信任跟靠近别人,而且皇宫对他来说这么陌生,要不……皇叔父跟我们去贤王府吧?贤王府什么都没变,还是跟以前一样。” 今上望着寿安,半晌,居然点了点头。 玲珑没想到他还真愿意跟着去,也不怕她半夜让人围起来杀了他,胆子真够大的。 三公主没见过先太子爷,但从几人对话中隐隐也听明白了点意思,这不起眼的小孩,居然是先太子爷的孙子?这怎么可能?!她对玲珑的话是半句都不信,什么宫女什么情深义重,怕不是玲珑故意在外头找的与先太子爷相似的孩子,来刺她父皇的心! 她有无数句话想对今上说,奈何今上此时心里五味杂陈,什么都不想听。 寿安觉得这个叔爷爷真的很奇怪,不仅总是盯着自己看,连眼睛似乎都不怎么眨,本来姑姑都给他东西吃了,他捧着糕点张嘴想咬,却感觉到一股极为浓烈的视线,看过去,叔爷爷正盯着自己,寿安觉得他的眼神很奇怪,想了又想,忍痛把糕点递出去:“你要吃吗?” 今上摇摇头,寿安便收了回来,本来他也只是敷衍的问一下,可是——张开嘴巴想咬的寿安又说:“叔爷爷,你可不可以不要看我,你看着我,我吃不下。” “哪来那么多要求。”玲珑敲他脑袋,“在府里的时候你恨不得蹲着坑嘴巴都不停,被看两眼怎么了,又不会少你一块肉。” 寿安委屈巴巴地啃起来。 看了许久,今上才收回视线,他不着痕迹地叹了一声,不一样,终究还是不一样,并不是兄长的转世。 不是就好。 最终今上并没有跟他们回贤王府,因为他实在是太忙了,有无数的折子等着他批,所以最后,是玲珑跟寿安留在了皇宫。齐容与离开时,玲珑勉为其难把他送到宫门口,这人帮她作证,勉强还算可用。 齐容与望着她,眼神也很是复杂:“你在宫中……诸事小心。” 918|第八十二片龙鳞(八) 第八十二片龙鳞(八) “齐家郎君这说得是什么话, 我在宫中,有皇叔父保护,难不成还有人能伤到我?”玲珑一派天真地反问。 看到她这样的表情, 齐容与简直不知道她究竟是故意的还是真的什么都不懂。 “说起来, 齐家郎君也得好好担心自己才是,虽说今日皇叔父好心没有要在场的人都陪葬,可终究是叫人戴了顶绿油油的帽子,心情绝对说不上好,还有七皇子与三公主……人家再埋汰, 也是皇叔父的亲生儿女, 女人可以随意打发,儿女又不是猫狗,今日齐家郎君帮我作证,在皇叔父看来, 应该是站在我这边的吧?” 齐容与一愣:“我不——” “不是也没关系,反正皇叔父认为是就够了,他起一点疑心, 齐家郎君就跟以前在朝中的地位不一样了呢。” 玲珑笑嘻嘻的, 贴近齐容与俊秀的面容:“我若是齐家郎君, 就回家问问祖父, 先太子爷有后, 要怎么办呢?” 说完,她转身便走。 有那么一瞬间,齐容与很想问她, 是不是真的知道今日贵妃母子三人要算计她,她才故意要把他也拉入伙。还有那个名叫寿安的孩子,她都把孩子带入宫中了,难道真的不知那孩子长得跟先太子爷相似吗? 只是这些问题,玲珑都不会回答他。 她要的也很简单,小郡主原本也没什么太大的心愿,这世上许多天真善良的人,死后也仍旧天真善良,不愿与人为恶,她又恨,又不肯伤害他人,最终难过的只有自己罢了。 晚膳是同今上一起用的,虽说寿安下午啃了一大堆糕点,但到了晚膳时,他仍旧表现出了惊人的饭量,玲珑觉得这家伙哪怕没有任何技能,在几千年后的世界生活也能迅速适应,活脱脱做大胃王的料子呀!而且是真吃,绝不催吐——因为不舍得吐,每一口食物对他来说都是无比珍贵的,珍贵的必须好好咽下去,哪怕很难消化。 然而今上显然不是那种会喜欢看大胃王表演的人,他皱着眉,寿安经过贤王府的一段生活,生活习惯是好了很多,只是这好吃的性子一直改不了,玲珑自己也爱口腹之欲,干脆不管了,反正又不是供应不起,能吃就吃呗,吃垮了算今上的,与她无关。 寿安自己吃,吃着吃着发现叔爷爷跟姑姑都不吃了,正看着自己,他咀嚼的动作慢慢停下来,小耗子一般偷觑今上,又看向玲珑,玲珑只笑却不言语,顿时寿安就觉得嘴里的肉不香了,他老老实实规规矩矩放下筷子,端坐正好,两只手摆在膝盖上。 “怎么不吃了?”玲珑问。 寿安小声答道:“吃多了没规矩。” 这话是在贤王府时,负责照顾他的人说的,本意不是让他勒紧肚皮少吃点儿,而是让他适量,毕竟他也不是天生的大胃王,只是后天过于饥饿,看到食物便不由自主罢了,恨不得把能吃的全塞进肚子里。 “没事儿,你只管吃,吃多少都有,是不是呀皇叔父?” 今上嗯了一声,继续看寿安吃饭,你还真别说,这孩子虽然吃起饭来风卷残云,但礼仪还算不错,吃得很优雅,也不下手,还知道用筷子,最重要的是,他吃得这样香,连带着今上都胃口大开,又比平日多吃了一碗饭。 他越看寿安,越发觉这孩子与兄长完全不同。一开始的震惊到现在已经只剩下淡漠与平静,便是兄长卷土重来他也不怕,能杀他一次便能再杀第二次,皇位本来就是有能者居之,这么多年,他自认不输给历朝历代任何一位帝王,没必要为了年轻时的一件小事伤神。 今上是这样说服自己的,可先太子爷早已成为他的心魔,他用强大的意志力压抑与控制,但睡眠的时候,每个人都不设防,也正因此,今上并不很爱睡觉,他睡不着的时候便披衣看折子读史,勤勉之名为百官所称颂,可以说古往今来,如他这般的帝王也是少见,且自他登基以来,风调雨顺国泰民安,偶有天灾也都顺利解决,今上便认为自己是被上天眷顾之人,他才是真龙。 比往日多吃了一碗饭,很注重养生的今上便要去散散步消食,把寿安也给叫上,这孩子吃得太多。 玲珑举起手来:“我也要跟。” 今上回她:“男人之间说事,你凑什么热闹” 玲珑道:“那我也可以当男人。” 今上只当她说笑,不许她跟,带着寿安出去了,玲珑倒是还好,惊鸿飞羽彼此对视一眼,又望向自家主子,却不敢问,主子这样安排自有她的用意,只是……小主子跟随今上散步,万一今上有什么不好的想法,那岂不是? 玲珑觉得他们想多了,今上是心狠手辣,却不是卑鄙之人,他只是袖手旁观,因为只要察觉出他的心意,就有无数的人愿意试探着为他做事——他甚至连自己的手都不需要弄脏,许多碍眼的人便会消失了。 所以即便他容不下寿安,也不会亲自对寿安动手。 寿安跟着这个陌生又威严的叔爷爷,有点害怕,今上瞧出他神情中的不安,问他:“你是何时回到你姑姑身边的?” 寿安也不知什么能答什么不能答,姑姑没有吩咐过,这位又是叔爷爷,是祖父的弟弟,那自己应该可以回答吧?便老老实实道:“小半年前,姑姑把我捡回家。” “捡回家?” 寿安便讲述了自己作为乞丐的生涯,还说起自己曾经的名字叫做疯狗,当然,现在的他已经明白那不是个好名字了,又说自己被带回贤王府后,姑姑对自己很好,给自己饭吃,给自己衣服穿,唯一让他不高兴的是姑姑命人把他剃成了小光头,当时他对着镜子狠狠哭了好几场,还以为头发不会长出来了,结果剃完光头后发现窜的很快,偏偏姑姑说虽然长得快,却又黄又稀,还得继续剃,所以现在他还是个小板寸呢。 他把脑袋伸过去给今上:“叔爷爷你摸摸,你快摸摸,姑姑说我的头手感可好了。” 今上当时就想,这是个什么缺心眼儿的东西? 不过他还是伸出手,手掌碰触到孩子的黑发,软软的有点像是小刺猬,他很快收回手,仍旧那样威严:“跟朕说说你姑姑,平日在家里都做些什么。” 有些事,从玲珑口中说出来,今上并不相信,他早瞧出那小狐狸滑头得很,怕不是十句里面真假掺半,能信的只有五句,还有那些安插在贤王府的钉子,虽说一如既往递消息,可每回都千篇一律,是些不痛不痒的事情,今上已经懒得再看了。 他又不是傻子,虚假的消息没有再看的道理,能把他的人收服是她的本事,他也无意去清理。 寿安便兴致勃勃的说起来,然后,今上发觉他说得跟递来的口信似乎也没太大分别。玲珑能在贤王府做什么?她还真什么也没做,就是整日吃喝玩乐,想一出是一出,疯狂折腾府里下人给她使唤跑腿,弄秋千烤地瓜钓鱼烧烤——反正就是玩,除了玩还是玩。 哪怕找回了寿安,她也只是让人教寿安读书,并没有给他灌输仇恨。 难道她真的不知道先太子是怎么死的,也不知道他容不下皇长孙? 今上这会儿是有些真不明白玲珑在想什么,他觉得她是在挑衅,又把寿安带给他看,是示威、是宣战,可听寿安说起来,却又似乎并不是这样。 小孩子懂得有限,再多的也问不出来了,散完步回去,就看见玲珑蹲在他寝宫外面的大树下掏蚂蚁玩,也不知她是怎么弄的,那群蚂蚁特别听她的话,还会摆成字形,寿安一见,高兴地冲上去:“是寿安的名字!” 他已经在读书写字,玲珑并没有硬性要求,但自己的名字还是认得的,看到小蚂蚁迅速散开,又摆成一条鱼的形状,寿安更高兴了:“好玩好玩!姑姑!能不能教我?!” 他扒拉住玲珑的手,玲珑嫌弃地看着他:“你也配?” 寿安哭丧着脸,“我想学。” “乖。”玲珑摸他小板寸,“以你的资质,学不会的,但若是真龙天子……”她扭头看了今上一眼,似笑非笑,“兴许学得会,毕竟是龙,世间有灵智之物都敬畏于她。所以皇叔父要不要来试一下呀?” 今上走过来,四十的人了跟俩长不大的玩蚂蚁,看得宫人们一愣一愣的。 “皇叔父要在心里命令它们,它们自然就会听皇叔父的话。”玲珑笑眯眯地说。 今上看了那蚁群一会儿,毫无动静,玲珑遗憾道:“看样子皇叔父的话它们不听啊,原来真龙天子……这些小小的蚂蚁都不怕,话又说回来,万物都有终结的一日,终结之时,这些微不足道的蚂蚁都能将其吞噬,皇叔父你说,是不是很有意思?” 她话里有话,今上又不是傻子,自然听得明白,惟独寿安看看这个看看那个,没搞懂这两人是说什么。他听了玲珑的话,闭上眼睛也努力在心里命令蚂蚁,半晌后垂头丧气:“姑姑,看样子我也不是龙,它们也不听我的。” 今上便似笑非笑地望着玲珑,那意思是:瞧,你讽刺我,那又如何? 玲珑顺势敲了寿安的脑袋一下。 今上起身,命人过来说了两句话,很快便有宫人捧着个罐子前来,在地上涂抹,又有人引诱蚂蚁过去,这树下也不知哪来这样多的蚂蚁,竟是按照那地上涂抹的痕迹,呈现出了九五至尊四个大字! 今上淡漠道:“朕便是正统,朕便是真龙,玲珑,你有异议?” 玲珑没想到他会玩这么一招,地上那东西闻起来甜甜的,是蜜糖的味道,她暗讽他皇位是用手段夺来不够光明正大,是鸠占鹊巢,是假凤虚龙,不是真龙天子,所以连小小的蚂蚁都不受他控制,他便命人以蜜糖引诱蚂蚁,排出九五至尊这四个大字。 不仅如此,今上还抬起脚,踩在了一群蚂蚁身上。 他面色如常,没有丝毫被玲珑惹怒的迹象,语气更是平淡,宛如在讨论今天天气如何:“蝼蚁不肯臣服,摧毁就是,横竖像这样的蝼蚁,轻轻松松,便又能有一堆。” 说完,他转身而去,背影仍然伟岸屹立。 寿安听不懂姑姑跟叔爷爷之间讲的话是什么意思,总之他脑子一片糊涂,感觉哪个都理解不了,当他想问姑姑的时候,却看见姑姑眼睛发亮,从没见过姑姑这个样子,好像有什么事引起了她极大的兴趣,“姑姑……” “乖啊。”玲珑拍拍他的脑袋,“自己玩会儿吧。” 她对地上的蚁群已经彻底失去了兴趣! 今上回了内殿,等待他的还有一批折子,他可不想把时间浪费在陪伴小姑娘跟小孩子玩乐上——他想要成为千古流芳的帝王,想要几千年后,还有人记住他,让自己的名字在史书里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要开创盛世,要民心所向,不容任何人遗忘。 正提着笔,却听闻一阵轻轻的脚步,今上头都没抬:“内殿重地,谁准你进来的?” 随即身边多了一团温热,他提笔的那只手被两只小手抱住,一个字也写不出去,今上抬眼看向玲珑,发现她的小脸上满是笑容:“喂喂喂,我很喜欢你,做我的人吧?” 今上有那么一瞬间,以为她脑壳坏了,他们二人是什么关系?她在胡说什么? “做我的人,想要什么都可以得到,甚至可以永生,你们皇帝,不都想要长生不老吗?我可以赐予你。”此时此刻的玲珑宛如一个伟大的演讲家,诉说着成为她的东西的好处。“怎么样,这个条件是不是很丰厚?” 虽然不知道她在说什么,但今上显然对长生不老没有任何兴趣,他把手从玲珑手中抽出来,在折子上批了个阅字,答道:“没有兴趣。” “啊?”玲珑歪着脑袋,显然不敢置信居然有帝王扛得住长生不死的诱惑:“你以为我是在骗你吗?我没有啊。” “朕不需要长生不老,朕需要的是在朕驾崩后,史书对朕大肆赞美,后人对朕歌功颂德,朕要自己的美名流芳千古,万古长青,长生不老,对朕没有什么诱惑力。” “没关系。”玲珑摆摆手,又把双手交叉,托着下巴,眨着水汪汪的眼睛望着他,“我很中意你,你想要流芳千古,万古长青,我也可以给你,粮食产量翻倍,提高新生儿的生存率与百姓平均寿命,让每个人都吃得饱饭,读得起书,成为你最忠实的子民……只要你答应我,就都可以。” “我甚至可以让几千年后的人类教科书上,永远不会断绝你的美名。” 显然,这比长生不老对今上的诱惑力更大,他望着她:“朕要如何相信你?” 玲珑冲他嫣然一笑,随即,这张属于郡主的面容与身体便逐渐产生变化,最后,莹润的光芒中,出现的是今上从未见过的,美丽的无法用言语来形容的少女,她的头上甚至有一对小小的可爱的,看起来茸茸的角。 “你会相信我的。” 玲珑抱住他的胳膊,依附在他身上,笑意盈盈:“你不是真龙天子么?怎么见到了真正的龙,一点都不开心?” 今上从未想过世间会有如此神奇之事,他原本只觉得这小侄女性格大变,与从前判若两人,要么是从前伪装,要么是生死之际大彻大悟,却不曾想,根本是换了个人! “……龙?” “对呀。”玲珑引着他的手触摸自己的龙角,“世间绝无仅有,只我一个,能得到我的眷顾,可见你的确是真龙天子。” 呀,小郡主有什么心愿来着? 算了不记得了。 反正也不重要。 掌心下的小角相当可爱稚嫩,今上摸了两把,意犹未尽,“得到你的眷顾,朕便是真龙天子?” “你们人间帝王,这么爱我,可惜,都把我弄得太丑了,龙可没有这么丑。”她狡黠地笑起来,“做个交易怎么样?你想要我都可以给,但我要你灵魂归我,作为报酬。” 她一只手抚在心口表示自己非常真诚,“我在你寿终正寝后,我给予你一万年的寿命,让你见证历史,让你亲耳所听亲眼所见后人对你的推崇与赞美,如何?” “听起来倒是划算。” 玲珑嗯嗯点头,“可不是吗,我最善良最可爱了。” “那你总得告诉朕,你用朕侄女的身份,是想要做什么呢?” 玲珑眨眨眼:“这个嘛……你得先答应我,我才告诉你。” 今上捏着掌心细嫩的龙角,搓的玲珑相当舒适,她幻化为人的容貌自然比小郡主美了不知多少倍,令人看一眼便神魂颠倒,完全没有像平日里出现在人类世界一样掩饰自己的美丽与气场,可今上硬是在短暂的出神后克制住了,可见此人意志力之坚强,万里挑一,千百年也遇不到这么一个,难怪玲珑想要。 上一个让她这么感兴趣并且想带走的,还是一个很可爱的小仙女呢。 她的荒海需要这么多好玩又有趣的灵魂呀! “可以,如果你说的是真的,那么朕可以答应你。” “爽快!”玲珑打了个响指,在他嘴角亲了一下,“如此,契约达成,不可反悔。” 面对她喜欢的灵魂,玲珑总是如此有耐心又讲规矩,虽然直接抢走也可以,但心甘情愿更美妙不是吗? 当她说契约达成那一刻,今上明显感觉到有什么东西束缚了自己,他摸了摸心口,又看向玲珑,“你……” “我怎么?” “日后,要以怎样的身份留在我身边?” 玲珑直接当着他的面幻化出一只傀儡,容貌身段乃至于言谈举止,都与先前的小郡主一模一样,如果不是亲眼所见,今上当真以为这只是自己的幻觉。 “这个给你。” 她伸出一只白嫩的小手,手心摊着一片散发着莹润光芒的鳞片,“是我身上脱下的龙鳞,遇到危险的时候,它会庇佑你的。” 今上来不及拒绝,龙鳞已经与他融为一体,这让他有种很奇怪的感觉,仿佛自己成为了某个人的所有物。 玲珑高高兴兴地说:“为了庆祝咱们两人契约达成,不如,你陪我玩一会儿吧?” 然后她顺着今上的视线看到那堆砌成山的折子,小脸一皱:“这些东西哪里需要去看,随便翻翻就得了,事分轻重缓急,你连这种写了一万字有九千九百九十九个都是在拍马屁的折子也要亲自看吗?” 她随手抽出一本丢给今上,这些勤勤恳恳的皇帝都有一个很常见的毛病,那就是每一本折子都要看,还不命人分门别类,有些在外地任职的大臣,生怕自己不在朝中便被今上遗忘,每回写折子都写得情真意切废话连篇,表忠心拍马屁,重大的事情都要在最后几句说,掐头去尾不看当间儿,全是空话。 真佩服今上能把一万字的奏折全看完,发现没什么实质性的内容,还能心平气和的在上头批一个阅字。 “说起来,你的性格和以前很有些不一样呢。”玲珑好奇地说,“是因为上了年纪,想起死去的兄长仁义宽厚,便不觉向他靠拢了吗?” 她觉得若是换作青年时期的皇帝,就这破奏折,他能直接命亲卫队去把那大臣揍一顿。 今上的手突然一顿,他看向玲珑:“你在说什么?” “不用隐瞒呀,这世上的事情只要我想知道,我就都能知道,没有什么逃得过我的眼睛。”她指了指自己的眼睛,半点不带害怕的,今上那骇人的气势吓吓人类还成,对她而言还不算成气候,“你也不必紧张,古往今来皆是如此,成王败寇,为了权势弑父弑兄者皆而有之,我不觉得你有什么错,只不过立场不同,先前我站小郡主,现在我站你罢了。” 就是这么反复无常,喜怒随意。 919|第八十二片龙鳞(九) 第八十二片龙鳞(九) 玲珑的确是更欣赏今上这种人, 或者说温柔善良天真可爱的人她喜欢,但凶悍聪明从不吃亏的人更像她,她更喜欢。 对其他人来说, 生活没有任何改变, 只是今上玲珑做了交易,从此之后玲珑便继续以小郡主的身份留在了皇宫中,而寿安暂时也没有离开,尤其是寿安,他觉得皇宫其实更有意思, 因为有更多好吃的, 而且姑姑也不像以往那样管他管的那样严。在他心中,并没有什么责任不责任,能力不能力的说法,玲珑问过他的梦想, 寿安只要每天都有饱饭吃就很满足了。 联想到他的父亲跟祖父,会是这么个性格倒也不让人意外。 得到玲珑的许诺,与玲珑达成契约, 确定自己死后的灵魂将为她所有, 今上便正式向世人宣告了寿安的身份, 曾经意外身死的先太子爷竟有后了!这使得当初追随先太子爷的老臣们纷纷潸然泪下, 望着寿安的眼神慈爱的要命, 当然,其中也不乏心思萌动之人,只是碍于今上威严, 不敢多做小动作罢了。 齐老太傅得知寿安的存在,亲自向今上请求能够教导寿安,今上没有拒绝。 或许在与玲珑做交易之前,他是会拒绝的,但现在已经没有那个必要了。 这些年来,他日夜难安,最大的问题源头便是正统二字。 少年时,兄长明明胸无大志,又心慈手软,偏偏因为比他早出生了两年,占尽嫡长,太子的身份别人便不能觊觎,多年下来,今上更是对身为太子却无任何雄心壮志的兄长嫉妒无比——明明自己就有不下于兄长的才能与手段,为何只因为出生晚了两年,便要做兄长的臣子供其驱使? 最适合做太子的,是他才对! 这份嫉妒与愤怒逐渐在心中发酵,尤其是太子爷成日醉心于山水书画,处理政务虽也勤勉,却总是瞻前顾后,今上知道,想要得到皇位,自己总得付出点什么。 所以他精细地筹谋了那场“意外”,年轻气盛时,为了野心失去一个兄长根本不算什么,那时候今上只感到了狂喜,他始终渴求想要得到的权力、地位,终将彻底属于他。 他如愿代替了兄长,成为太子,后来先帝驾崩,便顺利登基为帝,这么多年下来,作为帝王,今上自信胜过先帝,也胜过兄长,可随着年岁增长,原本不在意的也成为了他的心魔——他的太子之位是抢来的,是用了手段得来的,连先帝都不知道他亲自下令诛杀了兄长,弥留之际甚至还拉着他的手与他一起回忆先太子爷的音容笑貌。 先帝说可惜啊。 齐老太傅也说可惜啊。 许许多多的人在提到那位英年早逝的太子爷时,都说可惜。 今上不明白,有什么好可惜的?皇位本来就是有能者居之,有兄长在,他便永远不能出头,因此他除掉他,又有什么不对?午夜梦回时,甚至常常看见兄长满面是血的望着他,说他抢走了他的东西。 今上心中愤怒,以至于当他初初登基时,甚至有人提议,要他将先太子之子,也就是先皇长孙立为储君! 简直可笑! 当真以为他表面上怀念兄长,又一副很好说话的模样,便能拿捏他?不不不不不,这些人都对自己的处境没有一点认识,他是很记仇的,他自己有儿子,为什么要立兄长的儿子做太子?这皇位他不仅要传给自己的儿子,还要传给自己的孙子,子子孙孙无穷尽,决不会让这江山落于他人之手! 看似温和的帝王一登基,便是腥风血雨,大刀阔斧的铲除异己,迅速将朝政大权紧握于手,一群臣子这才看明白,向来不显山露水,似乎没什么才能,总是被先太子爷的光环笼罩的新帝,其实才是真正的狠角色。 虽然没有敢再说,可时常有人怀念先太子爷,这份怀念在今上看来,宛如附骨之疽,令他寝食难安。 他没有得到先帝的认同,也没有得到大臣的认同,在他们心中,他只是因为先太子爷出了事之后的替代品——无论他做得多好,是个多么成功的皇帝,他们也只会说,若是先太子爷活到现在该多好啊…… 好什么?! 倘若兄长真的活到现在,又哪里有他的立足之地?! 然而眼下今上不再愤怒,因为他得到了至高无上的龙的认同。 她认同他,喜欢他,并且毫不犹豫地抛弃了兄长的女儿,站在了自己这边,她还要助他开创太平盛世,让他的名字在史书上流芳千古,要后人想起他都是称赞,而先太子爷,不过是被提及时,一句轻飘飘的英年早逝。 得到了龙的认同,难道还不能证明他才是天选之子,他才是真龙天子吗?! 他的选择是没有错的,他本就应该成为这人间的九五至尊! 就是今上这股子狠劲儿,让玲珑十分喜欢,她毫不犹豫地帮助他,一个皇帝想要流芳千古,可比遗臭万年要难多了,但没关系,她有无数的法子可以帮助他达到他的目标,只要他的灵魂献祭与她,怎么样都可以。 对百姓来说,能让他们吃饱饭穿上衣服过上不需要提心吊胆的生活,那就是好皇帝。 得了玲珑,今上更是如虎添翼,他几乎将自己的全部时间都扑在政务上,从前还会注重养生,如今是彻底不顾了,因为有玲珑在他身边,他自然可以多活几十年,至于后宫?那更是完全失去了兴趣。 寿安在齐老太傅的教导下慢慢开了窍,齐老太傅也对他说:“倘若你父王还活着,也不会比今上做得更好。” 后来他与姑姑入宫时,突然想起自己的齐老太傅家的这句话,就说给姑姑听,叔爷爷当时也在,寿安觉得他好像有些激动,但又说不出是为何激动。于是他故意说些好笑的事情来逗叔爷爷开心,叔爷爷对自己虽然不怎么亲近,但逢年过节的赏赐一点不少,寿安觉得,他应当也是喜欢自己的吧? 齐家郎君是万万没想到,这今上与寿安及玲珑郡主之前,那剑拔弩张的气势,突然就缓和起来了! 不仅是他,被解除禁足后的三公主与七皇子也没预料到会这样,从前三公主针对玲珑,是看出父皇根本不在意她,无所谓她是生是死,只是放在那儿,因此她才敢对玲珑诸多针对,可现在?她若是敢伸出手,父皇就能剁了她的手指头! 这究竟是为什么?! 解除禁足后不久,三公主便被指了婚,她心中爱慕齐家郎君,自然不愿意嫁,可今上又怎么会让她不嫁?三公主情急之下,竟主动找上齐容与对他深情告白,齐容与哪里敢消受这美人恩,三公主是什么人,他不清楚,却也听人说过,贵妃出事那日他尚且在场,若是真尚了公主,他怕是晚上睡觉都不敢翻身。 三公主被心上人一番拒绝,因爱生恨,又见齐容与跟玲珑走得近,两人相谈甚欢,她也不恨齐容与,只恨玲珑,认为是玲珑在背地里说自己坏话,抹黑自己,才使得齐容与不肯娶自己为妻。 七皇子则是再也不敢对玲珑动歪脑筋了,没办法,家里那个侧妃,闹腾起来的时候是半点脸皮不要,成天在外头宣扬他是负心汉,说他另有所爱移情别恋,吓得人家步嫦曦姑娘几乎是连夜跟姨母家的表哥定了亲,虽说步嫦曦姑娘也对齐容与有些念想,可你问问整个京城的女郎,谁没有爱慕过齐家郎君? 但七皇子这样的,哪怕是嫁过去当正妃,步嫦曦也不愿意。姨母家的表哥英俊温柔,又有年过四十无子方可纳妾的家训,怎么说都比七皇子好多了! 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这话说得可一点也没错。 三公主算计玲珑不成,再次偷鸡不成蚀把米,把自己搭了进去,今上对这个越来越没脑子的女儿失望透顶,根本不想搭理,之前那桩婚事她既然不乐意,那便嫁这次这个,只要她不后悔便成,嫁了人就赶紧打发出去,一点不想再见这糟心的儿女。 有玲珑从旁相助,他是如虎添翼,并且老当益壮,一直活到了九十多岁,熬死了自己的儿子,还熬死了好些个孙子,最终,在精挑细选中,将皇位传给了寿安的孙儿。 没办法,他一生都致力于做个流芳千古的好皇帝,挑选继承人自然也要谨慎仔细,他希望这个皇朝能够屹立万年,这片江山将永远与他同姓,千秋万代,永不陨灭。 对于今上这些愿望,玲珑从不说好,也不说不好,在她看来,她许诺的是今上的生前,也许诺他将看到千百年后后人对他的称赞与歌颂,可其他的——比如说这中间的皇朝交替,兴盛与没落,那就与她无关了。 或许在每一任成功的帝王眼里,自己的皇朝都将延绵不绝,永垂不朽,但现实很显然并不是这样。 玲珑不会留在这个世界,在寿安成亲后不久,“玲珑郡主”便已悄然逝世,香消玉殒,因为她并不喜欢人类老化的模样,一点都不好看,一点都不可爱。 她仍旧以人类的形态留在今上身边,直到他寿终正寝。 “答应你的事情,我不会反悔。” 玲珑如是说。 今上死后,又恢复到了壮年时期的模样,正是玲珑与他初见时那般,他望着一群因为自己驾崩而痛哭流涕的群臣,以及民间自动自发的守灵,心中很是欣慰,他这一生,无论这个皇帝之位是如何得来,最终能够得到百姓爱戴群臣效忠,盛世清明,便不枉来人世间走这一遭了。 只是看到年迈的自己被葬入皇陵,而新的一代冉冉升起,心中难免会有些失落。 玲珑告诉他:“你还可以在这里留个几千年,不过你得记住,你与其他的灵魂不同。” 他的灵魂里有她的烙印。 今上疑惑地望着她。 “从现在开始,你将是游离于这人间规则外的灵魂,不受除我之外的任何人控制,也不会被任何人伤害,但与此同时,你也不能与任何人类交流,你可以听到他们的声音,看到他们的容貌,却永远不能与他们对话,你不属于这个世界,属于我,这一点,你要记住。” “等你满意了,龙鳞会带你回到我身边。” 说完,眼前的少女便已化身为龙,消失在光芒之中。 今上与她相伴数十年,可以说除却这江山社稷之外,在他心中玲珑最重要,从今以后,便是自己一个人了么? 他自以为挑选了适合的继承人,这江山便能一代一代传下去,可慢慢地,仅仅过了一百年,一切就都不一样了,这盛世后,他的后人连一百年都守不住吗? 第四代帝王已是个实打实的蠢货,嫉贤妒能,疑心极重,偏偏本身又没什么才能,和他相比,今上觉得当年的自己都善良的过分。这蠢货不仅没脑子,还宠幸妖妃,将那妖妃一家封为国公,终日沉溺声色,甚至让国丈代替自己上朝! 今上彻底被气疯了,他试图去痛骂对方,前面几代帝王虽然也不咋滴,但好歹还尽到了身为帝王的职责,这个蠢货却! 可他忘记了,龙女说过,他不再属于人间,游离于规则之外,无论他多么愤怒、多么痛心,多么想要穿过虚无抓住对方质问,都只能触碰到一片虚无。 最终,他亲眼目睹了皇朝的陨落与更替。 乱世降临,又有新的皇朝诞生,新的皇朝又很快陨落,源源不绝—— 啊,今上终于明白了一件事,就像皇上永远不可能万岁一样,皇朝也不可能世世代代继承,这片江山终不是属于他的,而是属于生活在这世间的每一个人的。 再后来,□□时代来临,今上亲眼目睹了时代的变化,更替的皇朝终于彻底画上句号,新一代的人们将之前的皇朝统称为封建社会,帝王也不再是需要顶礼膜拜的人物,他们甚至可以笑着谈论历朝历代帝王的姓名与事迹。 其中自然也有他。 后世称他为真武大帝,他也的确得到了自己本来想要的结果,流芳千古,连后世的教科书上,属于他的篇幅都比其他皇帝多出好几章,他是毫无疑问的千古一帝,后人称他的存在,使得整个社会快速进步了几百年,叫做“电视”的东西上,甚至还有一批文人——啊不,现在的话,应该是叫做学者,他们甚至专门研究他的一生。 但对生活在现代的人们来说,除却史书里对真武大帝的记载,真武大帝整个人就像个冷冰冰的工作机器,他是历朝历代所有帝王中毫无疑问的工作狂,据说每天只睡四个小时,有时候四个小时都睡不到,结果却意外的长寿,足足活到了九十九岁,网上不少人都拿真武大帝做例子,看到没有,熬夜越久,活到九十九! 今上看到这些言论便气恼,他本是十分注重养生的人,是那条龙留在自己身边,他才敢如此透支身体,这些年轻人知道他最终付出了什么代价吗? 但是。 没有人看得到他,也没有人听得到他,他甚至能看到这人世间的灵魂,而那些灵魂永远看不见他。 他彻底游离于规则之外,无法触碰与言语,千百年下来,始终是孤零零一个人。 不过对于心性坚定的今上而言,这份能把人逼疯的孤独跟寂寞,虽然难以忍受,可看到了后世对于自己的评价,他仍然感到了欣慰,虽然皇朝已经在颠沛流离中分崩离析,虽然这片江山已经不再与他同姓——可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百姓仍旧安居乐业,对帝王来讲,再没有比这更好的事情了。 而他不仅得到了龙的认同,也得到了后世的认同。 那么,这千百年来的孤独与寂寞,就不算难熬。 他还曾见过与兄长生得一模一样的人类,不知道是巧合亦或是转世,那个人类很幸福,有温柔的妻子,还有一双乖巧懂事的儿女,并且非常幸运,条件优渥健康平安。 不过,也有让今上感到愤怒的事情。 那就是后世有个叫做“电视剧”、“电影”的东西,真武大帝作为不近女色的千古一帝,向来是这些影视作品的最爱,选一些跟他长得半点不相似的人来演他就算了,居然还有人给他胡乱编一些香艳的故事! 实在是令人生气! 不仅如此,网络上还有一些以他为原型的小说,他在其中若是作为男主角,必定是霸道□□满脑子爱情女人,若不作为男主角,也是铁血无情的人设,甚至于还有人把他跟始终未嫁的侄女配成一对! 说什么,那位郡主自父亲死后便被他抱入宫中抚养,后又终其一生陪伴在他左右不曾嫁人,两人之间有着不伦的恋情。 成功把只剩下灵魂的真武大帝气得险些把棺材板都给掀翻了! 而且那种言论还有着愈演愈烈的趋势!甚至有人翻出了帝王起居注,分析出了郡主死后,真武大帝身边多出了一位神秘女子相伴,那位神秘女子并没有被记载于史册上,所以一群人分析,肯定是郡主假死,从此长伴君王左右,毕竟二人乃是叔侄,总不好光明正大。 你还真别说,向来被烙上工作狂标签的真武大帝,似乎好像也有可能是个痴情人,尤其是后期,竟是连后宫都不再驻足,足足几十年,不再有新的皇子公主出生,简直就是集狗血不伦痴情虐心为一体的年度大戏! 直把今上气得火冒三丈,若不是没有实体,又游离于尘世之外,他真想找到那胡说八道的源头,把对方的脖子拗断! 满口荒唐言!尽放狗臭屁!这若是放在千百年前,他还是帝王的时候,诛九族都不过分! 但伴随着这些戏说,他终于明白了一个道理。 其实,只有他一个人活在过去。 生活在这世上的每个人都有未来,都有轮回,惟独他放弃了这一切,而世界永远不是一成不变,永远不会以某个人为核心,他活着的时候,是铁血果断的帝王,他死后,也不过是后人口中的一个名字而已。 因为有终结,因为有尽头,生命与时间才显得那样珍贵。 今上闭上眼睛。 他总是想再多留几年,再多看看这人间,可如今,他终于可以放下了。 回到那个人身边,完成这持续了前年的契约。 ———————————————— 玲珑小心翼翼地把一条小白鲨放出手去,有了灵魂的小白鲨果然不一样,连眼神都有了杀气,居然还咬住了小海豚的尾巴,看样子像是想咬一口下来尝尝? 她连忙拍开它的嘴,警告道:“不许伤害同有灵魂的同伴,不然,我就把你的牙齿全都敲下来!” 小白鲨在她手里抖了抖,又讨好地蹭过来,用脑袋蹭她的手。 有时候玲珑会以人类的形态,却让身上覆满鳞片,她生得美,鳞片覆在身上也无比耀眼,只让人觉得惊艳。荒海中的小动物们显然都很喜欢蹭她,它们喜欢她人类的模样,但更爱她原本属于龙的形态,会让它们天然对她亲近。 玲珑揉了揉小白鲨的头,“去玩儿吧。” 小海豚被咬了尾巴,险些成为别人口粮,显然吓得不轻。 虽然灵魂归于荒海后一切归零,但每个灵魂都是不一样的,生前的性格似乎也会有所映射,比如说小白鲨攻击性十足又凶狠,小海豚则是数年如一日的傻白甜天真,别人欺负它也不会生气。 它轻轻蹭着玲珑手臂上散发着光芒的鳞片,蹭着蹭着还在海里打起滚来,玲珑捏了捏它的鳍,又挠挠它的肚皮,它便翻了个身,恨不得用自己把玲珑圈起来。 看着越来越多的动物有了灵魂,玲珑非常高兴,她无法创造灵魂,但她可以掠夺灵魂,注入到荒海的生物身上,它们便有了灵性。 这可真是太好了,她喜欢这种储备粮无数的感觉。 小海豚突然打了个哆嗦,然后讨好地又蹭了上去。 920|第八十三片龙鳞(一) 第八十三片龙鳞(一) 一个人究竟能倒霉到什么程度? 玲珑觉得自己总算是见识到了。 吃饭必须细嚼慢咽, 否则便会被噎到,不小心的话,有可能被卡到喉管噎死;喝水的时候也必须小口小口, 不然呛死也是很难受的, 走在路上要随时小心附近的居民楼上会不会从天而降一个花盆,砸脑袋上瞬间能把她给开瓢,手机明明好端端的装在身上,转头就不翼而飞…… 也因此,“扫把星”的称号不请自来, 本来就重男轻女的父母更加对她弃若敝屣, 她在家里只能睡阳台上的一张老旧折叠床,连属于自己的房间都没有,好在她最终仍旧顽强地考上了一所大学,虽然不算什么重本吧, 但好歹也是本科,到时候离开这个家,随便找点安全的工作打打工也能养活自己。 但就在可以离开这个家的前夕, 父母对她提出了一项要求:要她暂缓一年去上学, 给本地某个无子的富商做代孕, 因为对方出了五十万的高价, 如果她同意了, 那么弟弟以后读书买房子的钱就都有了,如果她不同意,那就别想去上学, 身份证户口本都扣在父母手里。 硬的说完又来软的,母亲拉着她的手诉说着这一生的不易,先是生了她,结果是个丫头片子,好不容易又怀上一个,偏偏又计划生育,只能跑乡下去躲,如愿生下儿子之后,又没什么奶水喂,家里过得紧巴巴的,她又是个如此容易倒霉的体质,把家里连累的更是雪上加霜。 但有了这五十万就不一样了,这五十万,够他们家轻松过上好多年,而且人家富商承诺了,是看在她年轻漂亮还考上了大学的份儿上才挑了她,毕竟母体美貌聪慧,生出来的儿子也不会差。 她说着说着,哭泣起来,跪在地上求玲珑一定不要拒绝,又说爸爸妈妈心里其实都是爱她的,只是家里条件太差了,所以才不得不委屈她。 对于一个自小缺爱,在学校里也没收获过什么友谊,反而因为格外倒霉而总是被人嫌弃的十八岁女孩而言,母亲的这番话绝对能够打动她。涉世未深,对什么都一知半解,不知道母亲这轻飘飘的请求将要让自己付出怎样的代价,可对玲珑来说——五十万?先不说她会不会给人生孩子,五十万就想让她生孩子???? 多少帝王拿江山来换她都没搭理过,区区五十万? 她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左右看去,是正吧嗒吧嗒抽烟一脸愁容的父亲,还有什么事都不懂在上初中还沉迷于打游戏的弟弟,以及眼前跪在自己身前一脸泪水的母亲。 玲珑露出动容的神色:“妈,你别说了,我答应你。” 杨母脸上瞬间露出惊喜的表情:“真的吗?你不骗我吗?你真的答应吗?” “当然了,你可是我妈妈,我怎么能不答应呢?只是晚上一年学,又不是不上,我的录取通知书跟身份证不都在你们手里吗?”玲珑乖巧地说,“你跟爸爸含辛茹苦把我养大,我怎么能不管你们的死活呢?弟弟可是我们家的独苗,怎么能让他以后上学没钱交学费,娶媳妇没房子住呢?再说了,村子里那么多女孩,十五六嫁人的也有,我都十八了,你们还愿意让我读完高中,我已经很高兴了。” 杨母见她情真意切,也信了,毕竟这个女儿打小就闷声不吭,八棍子打不出个屁来,耳根子又软,这五十万看样子是拿到手了! 随后杨父也笑起来:“他妈,别愣着了,给闺女做点好的,好好补补,你看这瘦的。” 玲珑跟着笑:“是啊,妈,我想吃鸡肉牛肉羊肉鱼肉……你看我这肤色,蜡黄蜡黄的,对了,是不是给我再买两件新衣服啊?我这衣服都是好几年前的了,还是捡大姑家表姐的旧的,你不给我买新的,到时候人家看到我这埋汰样儿,万一反悔了怎么办?那弟弟的五十万就没有了啊!” 听到自己的五十万要飞了,正拿着手机跟人厮杀的杨小弟急了:“妈!不行!你可答应过那钱都是给我的!” “是是是,都给你,咱们一家可不就你是个小皇帝嘛,不给你给谁?”杨母笑呵呵的,“你看你姐多疼你,为了给你攒钱娶媳妇,可付出多了,以后你可得对你姐好,疼你姐!” 杨小弟哼了两声,杨母又催他答应,他才不耐烦地说:“知道了知道了!” 如果是原主,一定感动的泪流满面了吧?这无比倒霉的体质让她从小缺乏别人的关怀,只要你对她好一点点,她就能对你掏心掏肺。 简直愚蠢到家了。 杨母本来想说自己给女儿买衣服,可玲珑却说:“您都这岁数了,哪里知道我们年轻人喜欢什么样的款式啊,到时候给我整些又老又土气的,浪费钱不说,万一人家有钱先生看了倒胃口怎么办?还是把钱给我,我自己去买吧。” 杨母就有点犹豫,说实话,她虽然了解自己女儿,但也不敢保证这丫头会不会起什么别的心思逃走,钱到她手上那怎么能行? “这样吧。”玲珑善解人意地又退了一步,“您跟我去,这总成了吧?买的时候您付钱就是了。” 杨母觉得这可以,便对玲珑说:“行,那你去做饭吧,冰箱里有新鲜的虾子,你记得把虾线挑干净,你弟弟爱吃油焖的。米饭做得软一点,你爸不习惯吃硬的,对了,再弄个汤。” 看这熟练的架势,想必没少使唤女儿。这都要把女儿拿出去给人生孩子赚五十万了,上一秒刚说完爸妈其实也很爱你只是身不由己迫不得已,下一秒立刻开始支使女儿干活——虚伪的连表面功夫都做不好。 玲珑把自己的手伸出来,发愁:“可是我的手好粗糙啊,平时连个护手霜都没抹,天天柴米油盐的,又得干家务洗衣服打扫卫生,什么都干,妈,你看过十几岁大姑娘的手这么糙的吗?这人摸起来跟摸橘子皮一样,有什么滋味儿啊!” 因为富商给了他们家一个月准备时间,所以杨父杨母才想要快点说服女儿,在这基础上给点钱投资,让她少干点活养养身子跟皮肤是可以的。 杨父瞪了妻子一眼:“还愣着干什么,去弄饭啊!以后家里的活就不让玲珑干了。” 杨母一听就想抗议,但收到丈夫给自己使的眼色,忍住没说话,朝厨房去了。杨父掐了手头的烟,用这辈子都没有对女儿有过的和颜悦色的表情说:“你妈她就是刀子嘴豆腐心,其实心里记挂着你呢。” “嗯嗯。”玲珑猛点头。 可不是吗,记挂着呢,记挂了这么多年,她还是搁阳台上睡折叠床,你说你找谁说理去? 他们一家四口住的是三室一厅,明明可以给她房间睡,却因为杨小弟叫嚣着想要书房,就让女儿睡阳台,把一个卧室改成了书房——可杨小弟是学习的料吗?他学个屁!整天窝在里头打游戏,书房落灰了也不见他进去学习,就这还不让姐姐睡,对姐姐睡阳台没有丝毫愧疚之心,这样的人,以后能对姐姐好?做梦吧? “对了爸。”玲珑露出忧愁的表情,“阳台特别热,蚊子也特别多,你看我这身上,都被咬成这样了。” 她伸出胳膊,露出胳膊上的斑斑蚊子包,那真是触目惊心,看起来都吓人。 杨父心想这可不能够啊,万一真要出什么事,那五十万不就没了吗?而且人家都给了十万的定金,要是女儿不能让人满意怎么办?于是当机立断:“待会儿我就给你把书房收拾出来,再给你买张床,从明天起让你妈给你炖点补品好好补补,你看你这,高三了也不能学的这么拼命啊,脸色蜡黄的,人又这么瘦。” 玲珑一边听一边点头,认为他说得非常有道理,可不是嘛,她这脸哪里是高三学成这样的?要是能吃饱饭,每天不要那么倒霉,因为小命而提心吊胆,重本也随随便便考好吗? 就这家庭,这环境,这运气,小姑娘还能考上本科,已经相当了不得了。 杨父又说了一堆慈爱的话,可把玲珑给感动的,就差没哭了。 杨母在厨房做饭,这大夏天的厨房又没空调,把她给热的汗流浃背,她哪里受过这罪啊,自打生了儿子,家里大大小小的活儿全是女儿干,玲珑上小学的时候就得负责家里所有人的衣服跟一日三餐,杨母清闲这么多年,突然开始做饭还有点不适应,做出来的油焖大虾也不符合儿子胃口,杨小弟当时就把饭碗一摔:“这什么啊!也太难吃了吧!我要吃我姐做的!我要吃我姐做的!” 玲珑一边朝嘴里填着饭,一边睨了杨小弟一眼,杨母看儿子不肯吃饭,心疼坏了,朝玲珑看过来:“玲珑啊,要不你——” “油烟真的很伤皮肤啊。”玲珑说,又把自己那双粗糙的手举起来,“妈你也真是的,就是不会做,吃了这么多年也不至于弄成这样啊,是不是爸?” 杨父也赞同女儿的观点,对妻子说:“你这手艺是越来越倒退了,让你做个饭你做的兵兵都不爱吃,你说说你,这不糟践好东西吗?” 玲珑喝了一口紫菜蛋花汤,叹息:“盐放多了,妈,你怎么连蛋花都不会打?打的这么整让人怎么喝啊。” 杨母一下子被儿女丈夫一起教训,脸上挂不住,气得把碗一放,“我不吃了!气都气饱了!给你们做饭还得给你们教训,你们不满意的话就自己做!” 玲珑心想,平时她做的时候他们不也挑剔个没完?她迅速吃完了自己的饭,对杨母说:“妈你不吃了?那咱们去逛街吧,买几身新衣服,你看我这寒酸的,学校里人家都笑话我是不是没爹妈。我寻思着这能怪我爹妈吗?家里条件差,又有弟弟,什么不得紧着弟弟吃喝啊,哪里轮得到我?” 有那么一瞬间,杨父杨母分不清这个女儿是说真的还是在讽刺,不过玲珑脸上笑容灿烂:“行啦,妈,我们走啊?” 杨母并不是真的不想吃了,她只是想让丈夫跟儿子哄她两句,结果玲珑这没眼色的直接要拉她走,她本来不想走,可玲珑手劲儿突然大的惊人,硬生生把她扯了出去。 这要走出去都看不出这是娘俩,母亲穿得虽然也不是什么名牌,但看得出来也是很贴心很适合的,女儿却穿着不合身的旧衣服,洗得发白,天这么热,玲珑顺手就把杨母头上的帽子拿了下来给自己戴上,然后冲杨母嫣然一笑:“妈,我这不是怕我晒黑了不好看吗?本来就黄,要是再晒黑了那可丢人了。” 想到那五十万,杨母深深吸了口气,勉强露出个笑容:“是啊,那走吧。” 她本来想,给玲珑买衣服,就去那种步行街的二楼,卖的都是杂牌子的平价货,结果玲珑直接拉着她去了各大品牌的专卖店,杨母试图挣扎,可这死丫头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硬是把她给拽进去了! 然后玲珑就开始撒欢,看到喜欢的就拿过来试,虽然她外表又黄又瘦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但胜在生得漂亮,最重要的是玲珑天生自带气场,她哪怕是黑成煤球了,照样唯我独尊,就这股子气势,别人也不敢小瞧她,更何况是服务业的人? 所以她试了一堆,最后小手一挥:“都要了!” 扭头对杨母说:“妈,结账。” 这么多人盯着杨母看,杨母能说什么?她颤巍巍地走过去,一看价钱,差点儿两眼一翻晕过去!五万!这就花了五万!这么点衣服鞋子什么的……怎么就值五万了?! 其实是因为城市不大,要是再大点儿,五十万五百万玲珑也敢买,反正又不是她付钱。 杨母立刻道:“我们不要了,玲珑,走!妈带你去别的地方买去!这个不好看,不适合你!” 这话叫人家导购听着就不乐意了:“谁说不适合了?这小姑娘别看有点瘦,但身材比例可好了,腰细腿长,我们店里的衣服她都撑得起来!我觉得特别合适!你们说是吧?” 其他导购也纷纷点头,玲珑走过来,“妈,你至于这么小气吗?五十万让我花个十分之一都不乐意?那我要是不愿意你们连这五十万都没有呢?你还是先给我买了吧!人靠衣装,万一给我打扮好了,人家老板一个高兴,多给你点钱,还不是手指缝漏下来那么轻松?” 她说话的时候总是让人不由自主地信服,觉得她说的话非常有道理,杨母就是这么晕晕乎乎被说服的,刷了卡,拎着包跟在玲珑后面,突然觉得自己怎么跟个老妈子一样? 这样大包小包回到家,杨父也在杨小弟的抗议下把书房收拾出来了,只是添了张床,还承诺杨小弟说等他姐生完孩子就恢复原样,到时候为了补偿他,给他买最新款的电脑,杨小弟一下就乐呵起来。 再看到玲珑大包小包,杨父看得有点惊悚,问妻子:“怎么买了这么多?随便买两身应付下就行了啊。” 杨母有苦说不出,玲珑则高高兴兴准备回房间,顺便支使她爸妈:“爸,这些衣服你帮我把吊牌剪了,然后洗一洗吧,对了,不能机洗,要手洗,妈,不是说要给我炖补品吗?我想喝银耳莲子羹,我去洗个澡,你们动作快点儿啊。” 杨父杨母对视一眼,五十万!五十万!五十万! 看在五十万的面子上,他们忍! 玲珑美美地洗了个澡,原身过于丑陋粗糙,她是不愿意用的,估摸着这些年下来,她亲爸亲妈都不知道自家闺女长什么样,反正常年到头没个正脸,跟个隐形人似的。 所以洗完脸后,玲珑把头发全都扎了上去,露出额头,一出去,愣是把杨父杨母给看傻了——这是他们闺女?虽然说长得是不错,可好像也没这么漂亮啊?这容貌哪里是他们两口子生出来的? 不会是抱错了吧? 在他们的潜意识中,已经把玲珑的脸当作了自己女儿的脸。这对夫妻长得确实还可以,就算是很讨人厌的杨小弟长得也蛮帅的,不过有点胖,胖子毁一切,也就跟帅不沾边了。 玲珑穿着新衣服,喝着银耳莲子羹,时不时还要挑剔两句,不够甜,莲子不够新鲜,银耳不够入味……反正小嘴儿叭叭,到处都是缺点。 说实在的,如果不是看在那五十万的份上,杨父都忍不住举起巴掌想揍她了。 哪里来那么多奇奇怪怪的要求! 就这样,玲珑在家里养尊处优过了半个多月,养得那是皮肤雪白娇嫩,美得是一天一个样儿,看在杨父杨母眼里都觉得,这五十万拿的有点亏了,杨父甚至还拍了玲珑照片发过去要求加价,那边可能也没想到小姑娘这样貌美,很干脆地直接翻了一番,一百万! 一百万啊! 这可是一百万! 杨父杨母高兴的手都在哆嗦,一百万是个什么概念?够他们多少年的收入啊! 之前那五万花的值!花的值! 而且他们觉得,女儿还能变得更漂亮,等老板过来验货的时候,说不定价格还能再往上升一升呢! 夫妻俩完全没有意识到那是他们的女儿,也是他们的孩子——谁叫她是个女儿,还是个扫把星呢?不过就眼下来看,倒也不算多么倒霉了,至少能给他们赚一百万,也许更多! 年轻美丽的女儿,光是用一年的时间给人生个孩子就能赚一百万,去哪儿找这样的好事儿! 因为这一百万的缘故,玲珑在家里怎么耀武扬威,夫妻俩也能容忍。 这天两人都不在家,只有玲珑和杨小弟,到了中午,杨小弟肚子饿了,来踹玲珑的房门,趾高气昂地说:“我饿了!快给我做饭!” 玲珑正躺在床上玩手机,她不仅买了很多新衣服,也得到了一个最新款的手机,如果换做本来的女孩子,肯定会被父母这爱意感动的泪流满面吗?别说是听他们的帮人生孩子,就是要她的命她也干。 但玲珑凭什么惯着杨小弟呢? 她冲杨小弟勾勾手指头:“过来。” 杨小弟本来没想过去的,可突然发现他姐跟换了个人一样,从外貌到性格,言行举止都没有一点他熟悉的样子。他在外面耻于认那个胆小怕事又畏缩的姐姐,可眼前这个姐姐,说实话,杨小弟都有点不敢靠近。 他不由自主地朝她走过去,在到了她的手能碰到的时候,玲珑一把薅住他的头发,用力往地板上一砸—— 剧痛传来,杨小弟眼前被鲜血浸湿,他惨叫起来,肥胖的身体在地上滚来滚去,玲珑仍旧躺在床上,可能是因为他太吵了,她抬起一根手指抵在红唇上,轻轻嘘了一声。 杨小弟不知为什么就不敢再嚎了,玲珑说:“不要吵到我,明白吗?” 他也只是捂着额头点头如捣蒜。 “还有,你不会告诉爸爸妈妈的,对吧?”玲珑歪着头问他,声音柔和,“我不喜欢不听话弟弟,不听话的弟弟都该死。” 杨小弟被这明明甜美的语气吓得体似筛糠,差点儿尿裤子,连连点头,连滚带爬地跑了出去,再也不敢来打扰玲珑了,饿着肚子连个外卖也不敢叫。 直到杨父杨母回家,他才哭着冲出去,把答应玲珑的事儿都给忘了:“爸妈!她打我!她打我!” “什么?!” 杨小弟可是这对夫妻的心肝宝贝,一听说他挨打了,登时怒不可遏,一百万也不行,一百万也比不上他们传宗接代的儿子重要! 杨小弟一指自己额头:“她抓着我的头砸地板,好疼好疼,我都流血了!” 可话一说完,却发现父母无语地看着他,杨小弟一愣:“你们不相信我?你们看!你们看啊!” 随即伸手一摸,原本血流不止的额头,不知什么时候,竟然已经恢复了原状! 杨小弟瞬间毛骨悚然,他慢吞吞地看向玲珑,却发现她在冲自己笑,笑得还是那样甜,就像她问他,不会告诉爸爸妈妈,而不听话弟弟都该死那样。 921|第八十三片龙鳞(二) 第八十三片龙鳞(二) “行了行了。”杨父颇有几分不耐烦地挥挥手, 拍拍儿子的脑袋,“回你自己屋玩儿去吧,刚路上买了草莓, 一会让你妈洗了给你送过去。” 杨小弟虽然很奇怪自己头上怎么没有伤, 但显然草莓对他更具吸引力,在他心中,爸爸妈妈的权威是至高无上的,只要有爸爸妈妈在,姐姐就是再凶悍, 也不能拿自己怎么样, 所以他很欢快地回到了自己房间,往床上一躺,拿起手机继续跟游戏里的朋友开黑。 过了十几分钟,有人敲门, 杨小弟自然以为是杨母送草莓来了,先开了语音:“我妈给我送草莓,我待会儿回来再打。” 结果门一拉开, 不是杨母却是玲珑, 杨小弟吓了一跳, 色厉内荏道:“你, 你干什么!我可警告你, 别乱来!我是会告状的!到时候让爸爸打你!” 玲珑冲他嫣然一笑:“我能对你做什么啊,我是给你送草莓来的啊,怎么, 你不想吃?” 杨小弟这才看见玲珑手里捧着个玻璃碗,里面全是又大又红的草莓,看起来鲜艳欲滴,美味极了。他们家向来是这样的规矩,最好的食物永远是属于杨小弟的,其次是杨父,接着是杨母,女儿只能吃大家吃剩下的,有时候都吃完了饭,她就饿着,反正饿个一顿两顿也饿不死。 像是这碗草莓,杨母洗的时候就挑了里头个头最大看起来最红最甜的放一整碗,剩下的则是她跟杨父的,玲珑?玲珑哪凉快哪呆着去。 杨小弟随口说:“那你放我桌子上就行,赶紧出去,我要打游戏了,别打扰我。” 玲珑听话地把碗放在了桌上,顺势拿了一颗最鲜艳的塞进嘴里,咬了一口,味道还可以,不过不算顶级,想也知道,杨母那么扣扣索索的人,怎么可能舍得花钱买几百块一盒的进口草莓?想必又是在回家路上看到人家拿着篮子在卖的,贪便宜买的,说不定还要跟人口沫横飞的讲价,讲完价都称好了,临走还得再顺人几颗草莓。 杨小弟说完话,没听到人回,抬头看,却发现他姐并没有走,非但没走,还坐在旁边开始吃他的草莓。 杨小弟还没来得及生气,就觉得他姐虽然在家里没什么地位,但真长得挺好看的,你看那手指,又白又细,拿着草莓的时候红的红白的白,愣是好看得很,可自己怎么就那么胖呢?按说爹妈不胖,又是一个爹妈生得,不该自己一个人胖啊。 玲珑懒洋洋道:“你也不照照镜子,成天跟个猪一样吃了睡睡了吃,光吃还不运动,在学校又是一大堆垃圾食品,你不胖天理难容,以后也就是个当肥宅的命,得亏能把我卖个一百万,不然就你这样,还想娶媳妇?跑马路上倒贴都没人乐意要,简直就是垃圾中的垃圾。” 杨小弟被骂傻了,随后勃然大怒:“你敢骂我!我要告诉爸妈——” 玲珑抽出一张纸巾擦干净手上草莓汁,起身过去,抓住杨小弟的头发往地上一摁,声音温柔甜美,语气凌厉:“你是不是忘了,我之前跟你说过什么?告状,嗯?胆子很大嘛,真不把我的话当回事?那我干脆弄死你好了,反正像你这样的人活在世界上也是浪费空气,少了你一个,别人呼吸都清新。” 杨小弟奋力挣扎,奈何无用,他大叫,也没人搭理他,这会儿他真开始慌了,他寻思着他姐该不会是被什么妖魔鬼怪给附身了吧?不然力气怎么这么大?而且家里隔音效果不咋滴,他都嚎成被杀的猪了,爸妈怎么一点反应也没有? 杨小弟身为带把的男孩,自小在杨家有着超凡脱俗的地位,无论是回老家,还是在自己家,那都是众星捧月,所有人都夸他有出息,也不管他是不是每次考试都倒数,反正男孩儿就是有出息,下面多出二两肉就是了不起! 也因此,造就了他蛮横自大,自私自利的性格。 家里的所有资源都是他的,好吃的好玩的全是他的,别人——不管是爹妈还是姐姐,都不能跟他抢,因为那全都是他的! 像是这种小孩,玲珑觉得不需要教育,打一顿就好了,一顿打不好,两顿也行。不管什么时候,拳头都是硬道理,你看,平时谁都管不住,还常常要钱去网吧的杨小弟,这会儿不就被揍得知道叫姐姐了?还知道求饶说好话呢! 不过这么丑的家伙,嘴里说出来的话都不怎么中听,玲珑随手把杨小弟丢开,他满头是血的躲在角落里呜呜哭泣,玲珑问他:“从现在起,这个家最大的是谁,你记住了吗?” “呜呜呜……是姐姐。” “以后好吃的好玩的都属于谁,你记住了吗?” “呜呜呜……是姐姐。” 玲珑很满意地拍拍巴掌:“很好,这么看来你也不是无药可救,那么咱们就说定了?” 杨小弟委屈巴巴地点头,玲珑越看他越嫌弃,甩开手,临走之前还把最后一颗草莓也给吃了。杨小弟眼睁睁看着那一盘鲜红的草莓,自己一个也没落到,差点儿哭出声,好在想起玲珑是个多么残暴的姐姐之后咬住牙齿忍住了。 等玲珑一走,他连忙冲到镜子前面,痛感还在,可却没有伤口也没有血,老天爷啊,他姐真的被鬼附身了!是妖怪!绝对是妖怪! 有这么个妖怪姐姐在,杨小弟从此变得非常乖巧,什么都不跟玲珑争,什么都不跟玲珑抢,当然最主要的还是他怕挨揍,而且他很担心一件事,如果姐姐被附身了,那还能把姐姐卖给人家生孩子吗? 那、那可是一百万啊! 爸爸妈妈都说了,一百万都是属于自己的! 杨小弟非常忧愁,从此开始忧郁,杨父杨母担心了好久,问了好多次,杨小弟也不肯告诉他们自己是为何忧郁,他要怎么说出口呢?好在马上就要放暑假,他在网上查了附近比较灵验的庙宇,准备去求个护身符或者驱邪符什么的,把那个妖怪赶出家门,把姐姐带回来! 现在杨小弟很担心,这个妖怪姐姐每天虽然也老老实实呆在家里,还跟爸妈一起探讨那一百万怎么花,但问题在于……妖怪姐姐能怀孕吗?跟人类会有物种隔离吗? 暑假第一天,杨小弟带回了自己倒数第一的成绩单,杨父杨母唉声叹气,又把这罪责怪到玲珑身上,说是她没教好弟弟,自己都能考上本科,却让弟弟当倒数第一,肯定没用心!要不是看在女儿被养得粉雕玉琢的情况下,两口子的巴掌估计都要扇过来了。 玲珑心想,就你们这垃圾基因,人小姑娘能考上大学都是自己争气,杨小弟才是真实,一点数都没有。 垃圾父母能生出什么样的好小孩啊。 杨小弟不觉得是自己的错,反正他是男孩子嘛,以后家里还能拿到一百万,买了车买了房,他还上什么学?直接在家里玩都行!以后娶个老婆,有人给自己洗衣服做饭生孩子还能帮忙照顾老人,他还需要干啥?养家糊口? 那怎么行,女人就是生孩子也能继续上班啊,不然还要留在家里等男人养吗?说好的新时代女性呢?怎么能靠男人? 他可是打算结婚只出个几把的,别的莫问他要,要也没有。 在父母的言传身教下,杨小弟成功被养歪,当然,玲珑认为他本来根子也不怎么好,歹竹出好笋的情况太少见,基本上都是有什么样子的父母就有什么样子的小孩,从无例外。 杨小弟逃离父母的念叨后,一个人摸着身上的几百块钱,往他在网上查的那个寺庙去了,他再也受不了这样的生活了! 爸爸妈妈每天一去上班,他就成了妖怪的小奴隶,天天支使着他干这干那,累得要死还什么好处都没有,最可气的是自己还不敢反抗! 一番折腾,杨小弟成功花了五百块钱请了一个辟邪符回去,他兴致勃勃,充满希望,一回家就看见妖怪姐姐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瞧见他来了,还朝他笑了笑,笑的杨小弟屁股发毛。 他悄悄走过去:“姐,这是我在路上买的平安符,送、送给你。” 玲珑看着那平安符却没接,笑吟吟道:“哟,怎么了今儿个是,这么懂事?” 杨小弟咽了口口水:“毕竟你是我亲姐,我不对你好谁对你好?” 玲珑笑着把平安符接过去,在手里来回摆弄,还挑剔做工跟气味,杨小弟一看,顿时绝望!糟了,一点用都没有!这可怎么办啊! 在杨小弟惊恐的目光中,玲珑将那名为平安符实则是骗人的辟邪符的玩意儿一点点撕碎,看得杨小弟浑身发抖,那可是布料……怎么能有人把布料撕的那么碎?!太可怕了,这也太可怕了! 玲珑撕了辟邪符,才笑眯眯地问杨小弟:“怎么,觉得姐姐是怪物,想把姐姐赶出家门啊?你可太让姐姐失望了,姐姐明明这么疼你,这么喜欢你,你怎么能这样对姐姐呢?咱们姐弟俩平时相处的不好吗?还是说,你不喜欢姐姐了,不想要姐姐留在家” 她说了一长串话,把杨小弟吓得腿都软了,倒在地上四肢并用快速后退:“你你你你你你——你别过来!妖怪!你是妖怪!你把我姐姐弄哪里去了!你还我姐姐!” “还你姐姐?”玲珑狐疑道,“还你做什么,让你跟你爸妈把她卖了换钱?凭什么呀?” 杨小弟:“你果然是妖怪!” “是啊,那又怎么样?”玲珑轻笑,“我不仅是妖怪,我还要弄得你全家鸡犬不宁,还要你不得好死,就问你怕不怕?” 杨小弟当然怕!怕的都要哭了!“你你你你你——你别这样对我,救命、救命啊!爸爸妈妈——救命啊!” “别怕。”玲珑慢慢朝他走近,“你不是很想要那一百万吗?我告诉你,其实我是送子娘娘,你知道这世界上有双性人吗?就是一个人拥有两种性别的生|殖|器|官,能让别人怀孕,自己也能怀孕,要不,你试试看,好不好?这样你自己以后也能赚钱了,一辈子躺在床上可舒服呢,顶多辛苦个十个月,再坐个月子,轻轻松松一百万到手,后半生衣食无忧。” 杨小弟认为她是妖怪,当然也相信她的话,一听说她要让自己怀孕,吓得连滚带爬:“我不要!你、你别靠过来!我会报警的!我会报警的!等我爸妈回家,把你打死!我才不要怀孕!我又不是女人!” “不是女人怎么啦,你那么想要你姐给人生孩子换钱,归根究底,不就是因为她有个子宫吗?那我给你也弄一个,以后自给自足不好啊?” 杨小弟哭得眼泪鼻涕弄一脸,恶心死了,他一边哭一边猛摇头,显然非常不愿意。 玲珑叹了口气:“怎么这么不识好人心,真是让人失望。既然你不愿意,那就算了吧。” 杨小弟还没来得及狂喜,就又听见她说:“这玩意儿既然是你带回来的,我不想看见,你就把它吃了吧,咱们权当今天什么事都没发生,一切还按照过去来,怎么样?” 她说得是那个辟邪符。 杨小弟瞪大了眼:“这个怎么能吃!” “怎么不能?”玲珑笑意盈盈,“你有两个选择,自己吃下去,或者是我帮你。” 二选一当然是选前者!杨小弟怕死了玲珑,摸到被撕碎的辟邪符,努力往嘴里塞,奈何这玩意儿根本不是给人吃的,都是布,噎得他直翻白眼,根本咽不下去,玲珑全程笑嘻嘻地看着,直到杨小弟真的把辟邪符吃了下去,她才满意:“很好,记住这是最后一次,再来一次的话,我可不会有这么好的耐心了。” 说着让杨小弟滚,杨小弟连忙仓皇逃窜回到自己房间,听到客厅里的电视声,连房门都不敢开,直到杨父杨母下班回家,他才敢出来,但也不敢再告状,谁知道这个妖怪会怎么对自己啊? 吃饭的时候玲珑说:“下午我要去参加班级聚会,晚上不在家吃了。” “不在家吃?”杨母皱眉,“那你弟弟的晚饭怎么办?” 玲珑看向杨小弟,杨小弟立刻道:“我、我能自己叫外卖!我不用姐姐在家做饭!” 赶紧走赶紧走,别在家呆着,他一点都不想看着她! 儿子都发话了,两口子自然也不好说什么,只能叮嘱:“早点回来,好人家的女孩子可不会在外面留太晚,被人看见要说闲话的!你可别丢我们的脸。” 玲珑应了,然后伸手要钱,理直气壮道:“我总不能去白吃白喝吧?再说了,谁家女孩子在外面身上连点钱都没有的,你们都要拿我赚一百万了,不至于抠门到这地步,几百块都舍不得给吧?” 杨父杨母对视一眼,心想你还想要钱呢?打高考结束开始,这女儿就开始作,吃的喝的穿的样样都要好的,家里家务也不做了,说是什么要保养皮肤,他们都忍了,现在自己出去玩居然还敢要钱?! 真是给她能的! 但最后,两人还是给了,因为玲珑说不给她就跟班里人说清楚,他们家马上要赚一百万却一毛钱都不肯给她,让大家评评理,看世界上有没有这样不讲理的爹娘。 玲珑成功获得一千块自由基金,很高兴,吃完饭碗也不洗,筷子一放回房洗澡,然后挑了件刚买没多久的五千多块的小裙子穿在身上,对着镜子照来照去,嗯嗯,怎么看都是自己的脸最美,人类比不上。 然后她又找出卷发棒,仔仔细细地卷头发,其实打个响指都不用就能做到的事儿,她偏喜欢按照人类的生活方式自己慢慢折腾,挑鞋子也是,还在她那无数的私库里找出了一对亮晶晶的钻石耳钉。 头发在头顶扎起一小束,用卷发棒弄得蓬松,酒红色的背心裙长度到膝盖以上,露出又细又白的两条腿,脸上脂粉不施照样美得惊人,不过玲珑还是涂了点口红,拉开门出去的时候,杨父杨母杨小弟都给看傻了。 每当他们觉得玲珑已经足够美貌的时候,她总是能让他们更加惊艳。 杨父觉得,一百万真的都亏了,于是要求女儿站住,说要给她拍照。 玲珑当然没有拒绝,她甚至都不必刻意摆造型,便是天生的万种风情,杨父颤抖着手把照片发给老板,老板那边显然没想到一百万能买到这种绝世美女给自己生孩子,又见杨父话里话外暗示加钱,便直截了当地说,要是能亲自验证这姑娘到底怎么样,五百万也能给。 杨父当时一个倒抽气,差点晕厥,五百万!!!!! 本来说好的是富商带人来给他们家姑娘做个体检,要是各方面都适合,就让她做个代孕妈妈,然而杨父将女儿当作商品售卖,显然如今美到这个地步的玲珑,已经勾动了那富商的心,他说亲自验证,意思是不让玲珑直接做试管,而是要亲身上阵,这样才自然嘛,试管婴儿,怎么会有自然怀上的婴儿聪明呢? 杨父杨母几乎没考虑就答应了,那富商也很高兴,说过几天就能到,显然是有些等不及了,毕竟照片里的少女美得不似真人,可比娱乐圈那些美女明星漂亮多了! 瞧那皮肤,白的跟雪一样,小腰细细的,五百万能把这么年轻的少女睡到怀孕,值啊,太值了! 此时此刻,去参加同学聚会的玲珑出现在包厢门口时,他们班同学都没认出她来。 很正常,毕竟平时一个不爱说话又总是坐在角落的女生,并不是那么显眼的。 小姑娘的倒霉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总之这种霉运让她不敢跟任何人相处,连多说两句话都害怕自己连累人家,但只有一个人例外——那就是他们班的班长,长得阳光帅气,学校里很多女生都喜欢他,家境也不错,还会拉小提琴,穿着燕尾服在学校汇演上表演那一幕,是万千女生的心动时刻。 他对小姑娘也很好,两人之间的关系就差一层窗户纸捅破的时候,班长突然态度变得冷淡,连一句话都不说,便不再跟她来往,而扫把星还不知道为什么。 现在她应该知道了吧?看看人家班长跟文艺委员坐得那么近还十指相扣,两人手拉手被起哄要求唱情歌,玲珑进来的时候正好看见,可不是巧了吗? 人家就是拿她打个赌,却没想到她当真了,不过这对班长来说无伤大雅,本来他也不是真的喜欢那个阴沉的女生,没想到对方还挺有信心,真以为自己喜欢她呢,不联系了之后还经常发消息写纸条,他便把这些当作讨好女朋友的乐趣说给她听,女朋友笑着打他,说他要是不跟人打赌,怎么会惹来这烂桃花。 这会儿瞧见玲珑,又听说她是谁后,班长眼睛都看直了——这平时不打扮的人,稍微拾掇一下,怎么就美成这样?! 再仔细一看,她变白了,身上也有了肉,五官愈发精致动人,跟她一比,文艺委员算什么啊! 班长此时万分后悔,自己怎么就放弃了呢?要是早知道她能在短短一个月养的这么好看,他是决不会不搭理她的! 玲珑要的就是这个效果,班里其他同学不跟她玩无可厚非,总不能强迫人家跟她交朋友,可班长这种主动来跟你交流说话,各种暧昧撩你,结果却又什么都不说拍拍屁股走人瞬间变脸的才叫恶心,打赌?他也配? 面对前来找自己说话的班长,玲珑捂住小嘴,惊奇道:“这才多久啊,班长怎么晒得这么黑?一白遮三丑,这话可真是哲理,你们看班长这黑的,好土哦。” 她当着大家的面就敢这样说,当然班长本身长得帅,是那种小白脸的帅,确实是不适合黑皮肤,可哪有她这样当面说的? 因为陪着女朋友出去玩被晒黑的班长语气讷讷,到底是有些心虚,毕竟当初是他说谈的,也是他转头就不理人逗人玩的。 922|第八十三片龙鳞(三) 第八十三片龙鳞(三) “这么黑, 怎么还穿白色的呢?刚才我进来之前,跟看到个白衬衫在凭空漂浮一下,可把我给吓了一跳。”玲珑拍着心口, 一副心有余悸的样子, “越穿白的越显黑……不过算了,班长的品味也就在这儿了,拔不高的,我操那心干什么?” 班长叫她损得面红耳赤,又对她有愧, 虽然这份愧疚是在看到如此貌美的玲珑之后才产生的, 无论你承不承认,美丽的外貌都是无往不胜的利器,很多人都来不及认识你有趣的灵魂,便先被丑陋的外貌给劝退了。 文艺委员见自己男朋友被损不开心了, “你来干什么啊,我们邀请你了吗?” “班级聚会我还不能来了?”玲珑狐疑,“难不成今天是你请客?那早说呀, 早说清楚我肯定不来。” 说完就要走, 一个男生连忙道:“不是不是, 我们这花的是班费, 你也是班级一份子, 当然也能留下来!” 这就对了。 玲珑顺理成章留了下来,并且毫不客气地抢走了文艺委员跟班长这对小情侣的全部风头,她根本就是故意孤立他们, 而有她在,人群的中心永远都是她,其他同学玩得有多嗨多兴奋,文艺委员跟班长两个就有多难受。 对普通人而言,正常平淡的生活已经习以为常,而对于这种向来优秀习惯被人追捧的领导型性格的人来说,被抢风头比什么都难受! 但班长其实还好,他隐隐的认为,向来佛系不怎么跟班里人来往的玲珑,之所以会有这么大的改变,其实都是为了自己。如果不是他伤害了她,她又怎么会这么做呢?其实她是个很温柔很贴心的女孩子,这他都是知道的。 因此趁着玲珑说去洗手间,班长悄悄跟了上去,玲珑听到身后的脚步声,露出一个得意的笑,进了洗手间后许久没出来,班长在外面等了好久,这时候,突然传来一声尖叫:“啊!!!!有色狼闯女厕所!!!” 班长一愣,心想这说得是谁啊?下一秒不知哪里来了一只手在他背后一推,他一个踉跄,就不由自主冲了进去! 好在女厕所每一间都有门,饶是如此,仍然有女性在等待,见到突然闯进来个男人,她们都愤怒了,有些正在玩手机的第一时间举起来拍照,班长吓了一跳,连忙解释:“我、我不是故意的,我是在等人,我是在等人!” “是啊,等人等到女厕所来,你可真会等!”一个打扮时髦的女子冷笑,“怎么,男厕所不够你蹲,还要到女厕所来?” “看着年纪也不大啊,怎么这么不要脸?” “真不知道他爸妈是怎么教的,这种小孩真是让人恶心。” “这么点年纪就知道偷窥女厕所,长大了不知道怎么害人呢。” “就是。” 议论纷纷,班长脸都白了,他结结巴巴地解释道:“我、我是被人推进来的——” “是啊,刚才说是等人,现在说是被人推的,你怎么不说你被人操控了呢?身不由己走进女厕所发现自己进错了门?” “要不还是说自己是性别认知障碍吧,虽然下面多了点东西,但内心深处一直渴望跟女人做姐妹,所以想当然进错了厕所,你要是这样说,我们还能信你一点。” 动静太大,闹得后面来上厕所的女生瞪大了眼,火速回到包厢:“我靠!班长闯女厕所被人给抓住了!” “什么!” 大家纷纷站起来,担心的有,纯粹想凑热闹的也有,幸灾乐祸的当然也有——比如玲珑,她太了解像是班长这样年纪的男生在想什么,因为从小就很优秀,成绩名列前茅,长得也很不错,所以相当受异性欢迎,在学校里几乎是无往不胜,是同学跟老师喜爱的对象,这也造就了他骨子里的自恋。 基本上,这样的自恋,会在上大学之后慢慢消退。 因为大学里的同学来自五湖四海,像他这样优秀的只多不少,他会发现自己慢慢地泯然众人,其实并没有他想象中那么优秀。 可谁叫他现在还没去上大学呢,自恋还在,自然会认为玲珑模样大变是为了他,可他同时又无法放下女朋友,简单地来说,就是吃着碗里瞧着锅里,两个都想要,两个都不想失去。 不过今天过后,他应该会深陷打击无法自拔,说不定文艺委员都要跟他分手了,谁乐意有个闯女厕所还被人抓住的男朋友?以后说出去可丢人。 人家不再说她男朋友是品学兼优考了个好大学的班长,而是说,就是那个偷窥女厕所结果被人抓住的谁谁谁! 大家赶到女厕所围观,班长被一群女人围着骂了个狗血淋头,说他小小年纪不学好,毛都没长齐也学人家来偷窥。 这些年各种各样的新闻一大堆,什么酒店公厕还有出租公寓被安装了摄像头,上下楼梯的时候也可能被偷拍,好端端走在路上被人拽进草丛……这些新闻层出不穷,许多人甚至养成了上公关厕所先检查一遍有没有摄像头的习惯,班长虽然年纪不大,可他现在就敢偷窥女厕所,以后再大点儿,还不知能干出什么事来呢! 在这一片混乱中,玲珑拍拍手,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 她高高兴兴回到家,就听见那隔音效果不怎么好的家里,杨父杨母似乎在打电话,非常之谄媚,谄媚的跟古代的太监嬷嬷一样,还问对方什么时候到,他们去接他云云。 玲珑想了想,估摸着是那位出了大钱要买她生孩子的富商了,你说你有钱你干什么不行,家里又没有皇位要继承,人家有皇位要继承的都没对儿子执着成这样呢。 她打开门回家,里头慌张挂了电话,玲珑随口问道:“怎么了,我回来吓到你们了?” 杨父杨母对视一眼,说实在的,他们还没来得及跟女儿说,这次代孕,可能要改一下……毕竟人家老板加了那么多钱,不想要做试管也是很正常的……五百万呢…… “玲珑啊,你吃饭了没?” 玲珑回答道:“没啊。” “那妈去给你下碗面,他爸,你给桌上的樱桃洗了拿给闺女吃。” “诶。” 玲珑忍不住伸头往外看看,天上下红雨了?她没有叫,这对爹妈都知道给她下面还有洗樱桃了? 她随意看了一眼那樱桃,只看品相就不俗,肯定不是地摊货,这怎么回事,两口子突然良心发现,打算好吃好喝供着她了?那倒也行,玲珑是不介意自己吃好喝好的。 结果杨父洗完樱桃出来,就钻回了卧室,杨母端了碗面出来,一看就是精心做的,上面还卧了两个荷包蛋,玲珑拿起筷子吃了一口,就听杨母期期艾艾地说:“那个,玲珑啊……妈有件事想跟你说一下,也不知道你能不能接受,不过,这对咱家是好事……” 玲珑嗯嗯两声:“您说。” “就是这个吧……人家老板打电话来说,对你非常满意,不过呢,呃……他说这个做试管,生出来的孩子没有自然怀上的聪明……你懂我意思吧?” 玲珑咬了口荷包蛋:“懂,就是要睡我呗。” 杨母哎哟了一声:“你看你这孩子,怎么说话这么难听呢?” 玲珑心想他要睡我把我睡怀孕都不难听,我说句实话就难听?她问:“那爸妈你们怎么回答的呢?” “你爸已经答应了。”可能是这辈子唯一一次稍微有点良心发现,杨母脸上火辣辣的,又赶紧说,“不过你放心,这老板又加钱了,你要是能给他生个儿子,他答应给咱家五百万!” 说着还比了个五。 玲珑点头,可这五百万又有多少能到她手里?她一边嗦面,一边问:“那我万一要是怀不上呢?这个人体质不一样,虽然我很健康,可万一就是缘分没到,我岂不是白被睡了?这你们可得跟他谈清楚,睡了多少次要是还没怀上可被再跟咱家要钱。” 杨母一听,可不是这个道理吗! 随后玲珑又问:“还有一个问题就是,万一我怀上了,生个女儿怎么办?生不出儿子他翻脸吗?” 杨母都没想到过这些问题,反正她听到五百万的时候人已经乐疯了,根本无暇顾及这些小问题。 被玲珑一问,就讷讷的,说:“我待会儿跟你爸再问问,再问问。” “好的。”玲珑笑眯眯的,“您放心吧,不管怎么说我都是您的女儿,还是姐姐,咱们家的一切都是给弟弟的,我肯定也是要帮衬弟弟的,等以后我去上了大学,出来工作,也孝顺您。” 杨母喜笑颜开:“咱闺女可真孝顺!” “可不是吗?”玲珑笑得跟花儿一样灿烂,转头把面吃完,“妈我回房睡美容觉了,你把碗筷洗一下。” 走的时候还不忘顺走那盘洗干净的樱桃,要不怎么说贵的东西有贵的好,这大樱桃又红又甜,吃起来美味极了! 后来不知道杨父杨母跟人家富商谈了什么,反正最终结果应该是很满意,否则两人脸上不至于咧这么大的笑。那富商说过两天就到,杨父杨母就准备开了,先是把家里打扫的干干净净,人家老板说了,在他们市里买了个房子,以后就让他们闺女住进去,跟金屋藏娇似的,要是生了儿子,这房子以后也归他们家。 哎呀还有这好事儿呢!两口子喜得见牙不见眼,仿佛奢侈豪华的生活已经近在咫尺。 从玲珑出生到现在,这对一直骂她是扫把星害人精的父母,终于发自内心的感觉自己生了个好女儿! 需要用这样的方式还获得父母的认同,实在是太可悲了。 到了约定那天,中午了杨母来敲门:“玲珑?玲珑快出来,人家老板来了!快出来!” 玲珑打了个呵欠,揉了揉眼睛从床上坐起来,她身上还穿着刚买没多久的小兔子睡衣,睡眼惺忪,杨母一进门,看到她这德性就生气:“你这孩子!还不快去洗把脸!记得穿上最贵的那条裙子,再化个妆!你爸说人都到楼下了!快点快点!” 今天连杨小弟都不再是杨母的心头宝了,生怕杨小弟冲撞了老板,她还把儿子给关在房间里。 玲珑坐在床上,看着杨母翻来翻去给她搭配衣裳,嗤笑:“得了,你赶紧出去吧,就你那品味,找出来的衣服我可不敢照样穿,丢人现眼。” 杨母有点生气,但是想到那五百万,脸上又都是止不住的笑容。从始至终,她都没有替她的女儿感到忧心,也不觉得把十八岁的女儿卖给个能当她爹的老男人当生孩子的工具有什么不对——女人嘛,生孩子都是天经地义的事儿,反正以后都要生,现在花一年时间生个孩子就能赚五百万,以后还担心啥啊! 玲珑懒洋洋换了衣服洗了脸梳了头发,打开房门。 外面多了几个人。 房门一开,众人下意识投来目光,杨父杨母更是与有荣焉:“老板,这就是我们家闺女!” 老板今年估计有五十左右,说不上脑满肠肥,但这个年纪的中年男人终日周转于酒桌,啤酒肚自然是有的,头发嘛……似乎比玲珑的腋毛都少,还戴着一副眼镜,满脸的横肉,只差没在脸上写“衣冠禽兽”四个大字。 他看到玲珑,不受控制的站起身,显然对她非常满意,夸赞道:“比照片跟视频里更漂亮!果然,美女就是得近距离看啊!” 说着,朝玲珑走过来。 还没靠近呢,似乎就闻到了她身上的淡淡体香,越靠近,那种冲击心魂的美丽就越震撼,见识过无数大风大浪,睡过不知道多少美女的老板都紧张起来,咽了口口水,伸出手想要拉住玲珑的,却被她一巴掌拍开。 不过他并没有生气,美人嘛,自然有傲气的资本,他也是乐意宠着的。 倒是杨父厉声道:“玲珑!不许没规矩!” 玲珑看了他一眼,撇嘴。 老板笑呵呵地说:“没关系没关系,玲珑啊,咱们第一次见面,我给你准备了个小礼物,希望你能喜欢。” 说着,从裤兜里掏出个宝蓝色的小锦盒,打开。 里面是一条钻石项链,看起来便价格不菲,打开的一瞬间,似乎都有光芒闪过。足见老板对玲珑相当满意,并且身家也相当不错,玲珑很高兴,因为她真的很喜欢亮晶晶的东西,她把钻石拿起来,几百万的钻石项链,她就跟个小孩儿一眼把玩着,纡尊降贵道:“还可以,我挺喜欢的。” 这么有钱,想必发现竹篮打水一场空的时候会非常愤怒吧?可到时候她都不知道身在何方了,愤怒又关她什么事儿呢? 不就是大学嘛,不上不就行了?杨父杨母还真以为能拿捏得住她? 她笑起来,成功博得佳人一笑的老板也笑呵呵的,杨母杨母虽不明就里,却也跟着笑,现场气氛十分和谐,就跟一家人一样。 当天晚上,玲珑就要跟着老板走了。 她也没收拾自己那些东西,无所谓道:“反正都是要买新的,何必呢?” “对。”老板笑,“我都给你买。” 这小姑娘真是合他心意,长得美貌又嫩,最关键是还很虚荣,对钱财的喜爱一点都不含糊,不过这样的性子养着做个玩物倒是刚好,要是她伺候的好,他肯定不会亏待她的。当然,当务之急还是赶紧生个儿子出来,否则他那产业后继无人,总不能全便宜了几个女儿吧? 可随后他发现,这虚荣的小姑娘对那价值两百多万的项链不屑一顾,玩腻了随手一丢,也不怕磕坏了。 玲珑是喜欢亮晶晶的玩意儿,也喜欢收集,奈何她拥有的太多,自己都数不过来,这钻石项链能让她爱不释手这么久,已经算是它的造化了。 老板果然言出必行,在市中心买了套房子金屋藏娇,从此,玲珑就是这个“娇”了。 她一开始也很乖顺,老板着急享用这价值五百万的春宵,连保镖都让他们等到外头,没得到允许不能进来。 玲珑洗完澡出浴室,瞧见的就是老板叫人给她准备的许多新的衣服鞋子还有首饰,她挑剔地看了看,勉强还行,但也就那样。 老板也着急忙慌进去洗澡,洗完澡出来就在腰上围了条浴巾,凸起的啤酒肚与洗过之后更没几根毛发的头顶都让玲珑觉得眼睛疼,辣得慌,她可是很挑剔的,长得不好看她才不睡。 “放心啊,叔叔会疼你的。”老板笑起来,一步一步朝玲珑靠近,“你这么年轻漂亮,肯定会是个好妈妈,只要你听话,以后让你把孩子带在身边也不是不行,叔叔养着你。” 玲珑单手托腮:“你养我?你养得起吗?” “怎么养不起?”老板笑,“你知道叔叔是谁吗?” 玲珑撇嘴:“没兴趣。” 她兴致缺缺,显然并不听话,与她白天表现出的样子判若两人,至少在杨父杨母跟前,她是非常乖巧的,叫做什么就做什么,可现在她却透出了叛逆与反骨,甚至眼神中满是嫌弃。“玲珑,过来。” 玲珑用看傻子的目光看着他,老板就又叫了一遍:“玲珑,过来,听到没有?你忘了你爸妈是怎么嘱咐你的吗?让你听我的话,给我生孩子。” “谁答应你的你找谁生啊。”玲珑一手托腮,一手在桌子上画圈圈,“我妈虽然年纪大了,但也还行,现在多的是生二胎的高龄产妇,你要是不嫌弃,让她给你生也是可以的。” 老板怒道:“你是不是不想要钱了!别忘了你爸妈跟你弟弟还等着钱用!” “嘘——”画圈圈的那只手竖起一根手指抵在唇瓣上,红润的樱唇鲜艳欲滴,美得惊人。“别那么大声,他们等着钱用管我什么事,你不会真的以为我会乖乖听话,五百万我一毛都拿不到,还要给你这么个货色睡,甚至还给你生孩子吧?” 知道多少人间帝王气运之子爱慕她渴求她吗?她何时为他们生过孩子? 老板也没想到天一黑这女孩儿就换了副面孔,不过他是不信她真的不在意她父母弟弟的,毕竟在选择她作为儿子的母亲之前,他已经把她调查的清清楚楚,这会儿见玲珑敬酒不吃吃罚酒,也不再客气,腰间浴巾一抽,大步朝她走来。 看样子是想要霸王硬上弓了。 玲珑:??? 就这? 她一脚把一百六十斤的成年男人踹倒在地,接着一脚踩上去——你看人家这有钱人住的地方就是不一样,隔音效果可好了,这惨叫,外面的保镖都听不到。 “别想着生儿子了。”她语重心长道,“你这辈子都生不出来的,认命吧。” 说着加大了力道,老板哀嚎一声,瞬间翻了个白眼晕了过去。 估计下半辈子别说生儿子,连撒尿都得依赖导尿管。 玲珑废完了人,生怕麻烦不够大,到时候老板心慈手软饶过她爹妈,还咔嚓咔嚓给人拍了几十张裸|照,过于辣眼睛,拍完不想再看第二遍。之后她开始给七大姑八大姨打电话,反正只要是她能叫得上名字想得起来的亲戚,都给打了,尤其是那些个牙尖嘴利爱贪小便宜的更是没放过,告诉他们,她爸妈赚了一笔五百万的巨款,可有钱了,还不许她说,给了她几千块就把她扫地出门让她滚,她现在心理阴暗想要报复社会,所以才告诉他们。 电话那头的亲戚们沸腾了! 随后玲珑抽出电话卡掰断,丢进垃圾桶,摸出自己从家里顺出来的证件,大学她是不打算去上了,反正她考的什么地方她爸妈知道,老板也知道,而且,她还得根据这倒霉蛋的人生轨迹去找害死她的人呢,啊,真的是太忙了。 作为荒海第一慈善龙,玲珑开开心心地搜完了整个屋子的现金,又把老板的名表扒下来,当然那条钻石项链也得拿走,到时候转手一卖,吃饭睡觉的钱不就有了? 923|第八十三片龙鳞(四) 第八十三片龙鳞(四) 杨父杨母激动的一夜都没睡好, 老板说了,等这一夜过去,第二天立刻给他们打五百万!要是闺女真能肚皮争气给他生个儿子, 以后还有钱给!要不怎么说生闺女好呢, 不仅不用花钱,还能往家里赚钱!哪像这倒霉儿子哟,处处得为他操心,处处得为他盘算,省吃俭用存钱给他买房子买车, 以后好娶媳妇。 做父母真的太不容易了, 可怜天下父母心哪!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两口子就起来了,他们打算等钱到手就把工作给辞了,然后在家里开个超市, 或者做个小买卖什么的,其实以前就有这方面的想法,就是没创业基金, 剩下的钱呢, 都存起来, 等儿子长大了哪儿不得花钱啊?上学结婚都是一笔不小的支出, 所以他们哪里敢乱花哦! 结果等了许久手机也没来转账信息, 两口子有点纳闷,寻思着莫不是老板给忘了吧? 正想打电话给老板问问,突然有人敲门, 门一开,还是老家那群亲戚,人还不少呢!没来得及招呼,人就呼啦啦一下全挤了进来,七嘴八舌的叽叽喳喳,听了半天,听得杨父杨母头昏脑涨,差点高血栓,合着都是来诉苦然后借钱的! 这个说家里欠债二十万过得特别难孩子连顿肉都吃不上,那个说儿子要结婚了女方非要三十万彩礼不然不嫁,还有的是家里老娘住院没钱看病……反正都是要借钱! 杨父杨母心说这钱我们都还没到手呢,你们倒是来借了!他们两口子可是一毛不拔的铁公鸡,对自己女儿都能把人赶到阳台上十年如一日的睡折叠床,对其他人能好到哪里去?除了杨小弟,杨父杨母没把别人放心上过,所以当然是不借! 他们不借?不借也行!昨天晚上玲珑可是给他们都打过电话了,他们把考上大学的闺女卖给人代孕生孩子赚了五百万,他们要是不借,大家就一起去曝光! 杨父杨母一听,顿时着急:“谁说我们卖闺女,你们有证据吗?你们胡说啥!” “咋个没有证据,那是你闺女亲自打电话跟我们说的!” “就是!” “想息事宁人就借钱给我们,不然非给你捅到单位去不可!” 然而就是丢了工作,杨父杨母也不可能借钱,“要捅就捅!谁还怕你们了!总之想借钱,不可能!” 亲戚们蜂拥而来,骂骂咧咧的集体退场,一出杨家门,楼道里遇到个人都要抓着宣扬一番,玲珑打电话给他们就是这个目的,能不能从那对夫妻身上扣出钱来是次要的,主要还是帮他们宣扬一下美名,不然谁知道他们卖闺女给人做代孕呢?等出了名,丢了工作,发现竹篮打水一场空,别说五百万,五毛都没有他们的,人家老板还要报复他们,真是想想都有趣,只可惜她现在已经离开了,不能亲眼目睹那现场,还是有点遗憾的。 杨父杨母发挥了十二分的彪悍把亲戚们给赶走,下一秒就接到了乡下老娘的电话,电话里老娘说杨父几个兄弟都穷得叮当响,他得帮衬下,杨母那边,亲妈也打来电话,说她弟弟哥哥家里都有小孩结婚上学,她当姐姐/妹妹的,不能厚此薄彼只顾着自己的小家,得记得是谁含辛茹苦把她养大…… 精疲力尽地应付完后,两口子坐在沙发上觉得事情不对劲,真的不对劲,玲珑都要给老板生孩子了,她干嘛还打电话告诉别人他们家赚了五百万?那丫头该不会在打什么坏主意吧?! 想到这里,杨父立刻催着妻子给女儿打电话,一分钟后,杨母拿着手机呆了:“……说是关机了。” “那赶紧给老板也打电——” 话没说完,又传来一阵敲门声,不过与其说是敲门声,倒不如说是踹门声,杨父过去开门,还以为是先前那帮不死心的亲戚又回来闹,直接破口大骂:“都说了没钱借给你们没钱借给你们!赶紧给我滚——” 然后他就被一脚踹飞了,飞了老远,摔在地上爬不起来。 杨母一声尖叫:“你们、你们什么人啊!你们这是私闯民宅,我要报警了!” 进来的是一群带着墨镜的黑衣人,瞧着倒是像昨天那个大富商的保镖,他们踹完了杨父,二话不说就拎着手里的斧头球棒还是到处砸,什么电视冰箱微波炉,但凡是完整的东西,全叫砸成了碎片,就连墙也没能幸免,到处都是坑坑洼洼,还有人带着巨锤,照着承重墙一砸——靠近卧室的整堵墙都轰然倒塌! 杨母尖叫,屋子里的杨小弟甚至都不敢出来,躲在被子里瑟瑟发抖,这群黑衣人也没放过,每个房间都踹开,一通乱砸! 杨小弟被从床上拖下来,他看到自己心爱的电脑也要被砸,尖叫一声想冲过去,被人一脚蹬在心口,整个小胖子宛如断了线的风筝飞出老远,在地上抽搐两下不动了。 这下杨父杨母可吓得魂儿都要飞了,他们就这么一个宝贝儿子,要是没了下半辈子可怎么办啊! 黑衣人们砸完了房子,没留一块好地,临走的时候还冷笑着跟杨父杨母说:“你们可真养了个好闺女,我们家老板现在正在医院休养,今天这一通只是开胃小菜,以后有的你们受的!等着吧!” 说完扬长而去,这边闹了这么大动静,邻居哪有听不到的,只是谁也不敢来管闲事,这会儿透过门缝瞧见人走了,才悄悄过来凑热闹,只见杨家那房子里面是一团糟,什么东西都叫砸的七零八落,墙还塌了一堵,杨家那小胖子面如金纸的倒在地上,杨母哭喊,杨父也浑身颤抖。 “是玲珑……那个扫把星!早知道当初生下来的时候就把她给掐死!”此时杨母恨毒了这个女儿,“她怎么不去死!她最好死在外头!” “兵兵,兵兵!”杨父叫了两声儿子没得回应,满心愤怒、憋屈不知如何发泄,一巴掌甩在妻子脸上,“都是你他妈的生得好女儿!当初要是把她给丢了什么事都没有!” 杨母又尖叫一声,两人居然扭打在了一起。 随后,他们接到了更令人崩溃的消息,那就是亲戚们真去单位闹了,现在所有人都知道他们为了钱把闺女卖给人家有钱老板代孕,本来做试管婴儿,结果因为闺女太漂亮,那老板看上了想真人上阵,这两口子为了能加钱也答应了! 世界上虽然很多利欲熏心的人,但大部分人都是正常的,这不把女儿当人却把儿子当命根子的行为引起了众怒,单位通知他俩别去上班了,走在路上也有人对他们指指点点,甚至还有电视台的记者来采访他们! 不知怎地,这件事闹得越来越大,不仅电视上播出了,网上也传播的特别广,他们一家三口的照片也被人发了上去,杨小弟连学校都不乐意去了,全校同学都知道他家重男轻女,为了给他存钱把姐姐卖给人代孕,而且我国代孕是违法的! 网友们差点儿把杨父杨母骂出翔,不知是谁半夜用油漆在他们家门外涂了不得好死四个字,深更半夜也有人不停地给他们打电话骂人,所有的私人信息都被放到了网上,一家人不堪受扰,想搬走,可没钱啊!就这被砸的房子想转手卖出去都没人买! 而对于玲珑的逃走,除了那些脑瘫,所有人都报以祝福的态度。 还有猥琐男开玩笑,说什么样的美女能让开了五十万的老板整整涨了十倍,五百万也要睡,还求照片,感慨有钱人真会玩,瞬间引起众怒,被喷的销号,再也不敢多逼逼。 同时,一些很有影响力的大V也在微博上号召大家不要去求小姑娘的照片,她在那样悲惨的环境中长大,却没有被重男轻女的父母洗脑,知道逃走,知道逃走的时候带上钱跟证件,已经非常勇敢了,更何况她还考上了本科! 只是不知道这件事曝光后,她还会不会去上大学,毕竟她的父母知道她在哪儿上学,肯定要去找她。 随后,大家的注意力就放在那个富商身上,心想谁啊这么一大把年纪还要找刚满十八岁的小姑娘给自己生孩子? 富商知道杨父杨母肯定不敢把自己供出来,他这辈子是彻底完了,下半辈子别想要儿子了,对渴求儿子快疯魔的他来说,简直是致命的打击,那小贱人跑了是吧?没事儿,她爸妈弟弟不是还在吗?这种家庭里出来的女孩儿,再怎么铁石心肠,早晚还是得回来,她放不下! 所以他疯狂让人查找玲珑下落的同时,也疯狂报复杨父杨母,让他们吃不下睡不好,手头那点钱也挥霍的差不多了,让他们的日子更加难熬! 但他怎么也没想到,明明已经让人注意网上的风向标了,怎么最后箭头还会对准自己?真就把自己给扒出来了?! 作为知名富商,他的照片自然是很多人都见过的,就是再怎么善良的人,对着这么一张油腻的脸也很能说出赞美的话,就这还想睡人家花骨朵一般的小姑娘呢?臭不要脸,也不撒泡尿照照镜子! 当然也有人为他说话,基本都是一群自我代入富商角色的□□丝,说你们女人不都是拜金吗,凭什么说那女孩是被逼的,万一她是跟她父母一起整仙人跳陷害人家富商呢?毕竟都是男人,你送上门,人家受不住诱惑很正常吧? 诸如此类的言论比比皆是,富商一开始被曝光还有点着急,后来也就淡定了,他有钱,有钱就能带节奏,反正那女孩现在不知道跑哪里去了,事情到底是怎么样还不是他来说?现在网友们可喜欢看反转了,新闻都要过几天再看的不是?等他把那小贱人抓回来,非弄死她不可! 不想生孩子是吧?好端端的日子不肯过是吧?到时候他就把她关起来,随便找几个男人天天轮她,轮的她一个接一个的生! 富商发出阴森森的笑,看向自己已经毫无动静的下半身,那里彻底烂了,割除之后才保住命,小贱人下手可真狠,真是不怕死! 但奇怪的是,不管他花了多少钱,买了多少水军跟大V,网友们针对的仍然是他,富商一气之下,让人曝光了玲珑的照片! 这下可真的是了不得。 玲珑的美貌,放在娱乐圈里都是吊打其他女明星的存在,杨父杨母给他拍视频的时候,视频里的女孩虽然面无表情,冷若冰霜,却仍然美得让人不敢眨眼,生怕这美丽只是自己的想象,稍微动一下便要会如镜花水月般消失。 这下这个新闻更是大热,谁都没想到当事者姑娘真得这么美,美得其他人描述她的容貌时一点都不夸张!也有人呼吁不要传播照片,然而她实在是太漂亮,已经到了是个人看见就忍不住想存在手机里的地步,哪里遏制得住? 但也正因如此,大家对富商的扒皮更加紧凑,为大美人报仇不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吗?! 随后有吃瓜的专业人士发现,这富商这几年缴税好像不对劲儿啊! 乖乖,真要算起来,至少偷税漏税十几个亿! 这回闹得更大,一开始大家锤他,是锤他非法找代孕,逼迫人家无辜的小姑娘,现在锤他,是锤他违法反击偷税漏税! 富商怎么也想不到,他妈的就凭一张照片,那群网友跟吃饱了撑的一样天天盯着他跟他的公司,扒他的发家史跟他的爱恨情仇!这不是有病吗? 然而再怎么抱怨也没用,闹得这么大,税务局也好警察局也好,都不可能坐视不管,当富商被带走的消息传来,网友们纷纷撒花庆祝,还有一些人搞抽奖,表示以后就算放出来也会盯着他——然后不知道是谁的小号,估摸着是医院的小护士?爆料说富商下半辈子都不可能有儿子了,因为他那啥被割了,当初送到医院来的时候整个人都跟废了一样。 真是大快人心,干得漂亮! 玲珑站在市广场中心,脸上戴着口罩,抬头看着大荧幕里播放的新闻,很满意自己搞出来的结果。 虽然提前了一年多来到这个城市,但应该不算早,毕竟记忆里,那几个人都是在这儿扎根了好几年的,顶多是把原本的相遇提前了一点。 要说原身也真是个倒霉蛋,如果说每个世界都有运气特别好的人,那她就与之完全相反,这也无理可循,纯粹是运气,倒霉而已。 如果没有玲珑,她最终也会选择逃走,只不过是在为富商生下一个孩子之后。 杨父杨母拿到了钱,并没有满足,因为只有区区五十万,怎么够? 好在富商对儿子很满意,随口就给他们介绍了另外一个也想代孕的人,给的钱不多,二十万,但人已经是二手的了,这价钱勉强也行。 原身绝望透顶,她终于明白,他们根本不爱她,也不会放她去读大学,所以她假装顺从,之前的一年让杨父杨母以为对她控制的很好,还真被她逃了出去,到了新的城市,想要重新开始,可是又遇到了人渣。 玲珑叹了口气,之前她用自己的脸在杨家生活,结果那狗东西把她照片发的到处都是,抹去所有人的记忆,清除照片可是很浪费力量的啊,不过真的很奇怪,她居然还是不怎么饿,按理说做了这么多事,肚子应该快要饿扁了才是。 但仍然觉得力量充沛,源源不断。 她也没想到太多,反正抹去记忆后没人认得她了,当然,杨父杨母杨小弟还有富商除外,她以后可是要回去看望他们的,怎么能被遗忘? 她长得美,形象气质都棒,又成年了,看着也干净,因此一面试就被录取了。 酒店服务员这种工作玲珑还真的没做过,她习惯偷懒,打个响指就有傀儡帮她干活,所以相当之轻松。 像是这种价格昂贵的五星级酒店,前来下榻的明星网红富二代不计其数,因此不乏年轻的女服务员们做梦都想一步登天,借着职位便利,哪怕不能嫁入豪门,捞一笔也是可以的。 玲珑干了几天,领班觉得她这样好的外貌,打扫卫生真是可惜了,就把她改成了酒店前台,对玲珑来说简直如同噩耗! 酒店前台就不能随便躺着休息让傀儡干活了,而是要时时刻刻正襟危坐给客人登记分配房间发房卡,这还有人权吗吗? 不过好消息是她并不是一个人,跟她一起做前台服务的还有另外一个名叫孔小莲的同事。 孔小莲今年二十出头,长得也很漂亮,并且相当会打扮,算是酒店里同期女服务员里最出色的一个,否则也不会安排做前台——当然,这是在玲珑到来之前。 因为是沿海城市,又是旅游胜地,所以来往客人不绝,一晚上十几万的豪华海景套房都有人睡,更别提几千块的普通套房了,基本是天天爆满,还有人开泳池派对,总之,在这里上班,很容易被奢华的生活迷花眼,更何况是穷惯了的人呢? 孔小莲是个性格很友好的女人,至少表面上是这样,玲珑常常看到她出没于一些豪华套房间,身上也都是名牌,一条裙子几千块都是便宜的。 不过玲珑还真不缺钱,先不说她那一龙宫的宝贝,随便拿出来都够她在人类世界活个几十年享用不尽,就是她临走时顺走的钻石项链跟名表,也换了好几百万在身上,所以她比孔小莲还有钱,而且不需要讨好别人,来上班就跟玩票一样。 这次来住宿的是一群带着嫩模的富二代,为首的富二代穿着在本市很应景的花衬衫大裤衩,戴着墨镜,手指头敲了两下:“小姐,开房。” 玲珑抬起头:“你好,请问要几间?以及身|份|证|件。” 她抬头那一刻,这群富二代已经不想着赶紧开房带着嫩模玩儿了,为首这个更是把墨镜往下拉,这样可以更清楚地看见玲珑的脸,虽然隔了个台子,但仍然能瞧见她只是唇上抹了点口红,其他几乎是脂粉未施,却美得让人话都说不出来! 跟她一比,身边那群锥子脸大眼睛尖下巴微笑唇的嫩模都是些啥啊!流水线的产物跟真正的大美人那能比吗?! “小姐,你贵姓啊?哦,我姓王,我们是来玩的,你什么时候下班啊,我们人生地不熟的,要不,给我们当当导游?放心,给你开比行价更高的价钱!” 玲珑微微一笑,笑得他心神荡漾:“请问需要几个房间?以及证件?” 她这样拒人于千里之外,反倒更让人心痒难耐,几个富二代完全不管身边的嫩模了,全凑到台前跟玲珑搭话,孔小莲敲着键盘,把最完美的侧面露出来,偏偏没人注意到,真是把她给气了个半死! 最可气的是,领班每次都把玲珑跟她排在一起,说什么她俩是酒店的门面。 门面什么啊!每次风头都被玲珑抢了个精光!玲珑就是坐在那不动,客人也会主动找她说话,还都是那种讨好的语气,凭什么啊!不就长得比别人漂亮点儿吗?傲慢什么呢?说到底就是个穷服务员罢了! 孔小莲露出笑容:“这样吧玲珑,你把之前的表格做了,我来给他们办理入住手续。” 玲珑巴不得呢,立刻跟她换位置,结果这几个富二代却非要跟着她,换了个边儿继续找她搭话,虽说旁边那前台长得也不错,可跟这个比那就差远了,根本不是一个档次的,最重要的是,他们这群人都是资深玩家,边上那个虽然看着端庄,可一瞧就是一路人,这个可不一样,这个傲慢跟美丽程度成正比! 可不是勾人吗? 也是玲珑脾气好,不然这些人这会儿应该已经飞到酒店门外那巨大的水池里,让喷泉清洗一下他们肮脏污秽的灵魂了。 924|第八十三片龙鳞(五) 第八十三片龙鳞(五) 善良的人能得到幸福吗? 这个问题的答案, 在人类世界生活了许久的玲珑,应该是能给出答案的。 能。 但善良的人,永远没有不善良的人幸福。赤子之心最容易被撕碎, 柔软的爱意经常被摧毁, 善良与温柔本该为他们带来幸福,却成为了倾覆他们人生的刀。 因为茫茫人海中,想要找到一个同样温柔善良的人厮守一生,实在是太过艰难。 酒店给服务员们开的工资不低,所以只包三餐不包住, 大部分员工除却本地人之外, 都得自己另找住处,许多女员工为了分摊房租减少开销,便会跟同性合租,比如说孔小莲就跟另外几个女同事住在一起。玲珑不一样, 她不能允许自己的地盘被别人占据,而且住那么多的人特别吵闹,所以她是一个人住的, 而且住得还挺好。 跟孔小莲等人一样住高级公寓, 只不过其他人是合租, 她是单租。工资虽高, 但除去房租交通, 其实剩下的也不多,很多人还得把工资存起来,寄回家里, 如孔小莲这样的,更是爱钱如命,从别人手里抠出来的钱都存着,对名牌有种狂热的偏爱,可玲珑对名牌并不执着,而且看起来又是一副不食人间烟火的富贵花模样,大家其实都不大懂,她这样的,随便去做个直播啊拍个美照都能分分钟当网红月入百万,何必要来做个服务员呢? 只有孔小莲自认为看透了她,当网红固然能赚钱,可接触到的富二代也就把她当个玩物,哪有当服务员轻松?他们这酒店,每天光接待的富二代两只手都数不过来!就是仗着自己漂亮想捞个终身饭票呗,也不看看自己的出身,人家怎么可能娶她?玩玩倒是可以。 她很自然地以己度人,她就很想嫁入豪门,所以便认为玲珑也是这样,每次来前台定房间的客人都喜欢找玲珑说话,正常谈话玲珑倒是很有礼貌,可一旦涉及私人问题,她便是现在这么一副冷若冰霜的样子,偏偏客人们也不知怎么回事,平日一个个拽的二五八万的有钱人,就吃这一套! 别管玲珑露出多么冷淡的表情,那都无法击退他们的热情! 这会儿这群富二代入住手续迟迟办不完,嫩模们都开始撒娇了,一口一个X少的唤着,却不敢生气,毕竟还要靠着人吃喝赚钱呢。 玲珑不耐烦地对孔小莲说:“你能不能快点啊?这表格这么难做我都帮你做了,你登记个信息怎么那么费事儿?” 孔小莲:??? 这不是恶人先告状吗? 那群富二代见大美人真的怒了,这下才没有多做纠缠,连忙老实办好了入住手续,然后拿了房卡,对玲珑说:“我是这个房间,你要是有什么事需要帮忙,随时可以来找我,等你哦~” 就差没把我想约你四个字写在脸上,玲珑连个眼神都懒得给,跟孔小莲把位置换回来,继续做自己的事,孔小莲坐在自己位子上,见右边的玲珑没说话,还不肯跟她交恶,毕竟玲珑对她来说有大用处。“行了,你怎么这么容易生气啊,领班不是说过,客人就是上帝,你老是给客人甩脸色,要是领班知道了,非扣你工资不可。” 这苦口婆心的语气跟态度,完全都是在为玲珑着想,如果玲珑是原本那个从没得到过关爱,因此对他人的善意非常珍惜与信任的女孩,可能就信了。“扣就扣呗,我又不靠这死工资吃饭。” 孔小莲看她这种拽拽的态度就有气,你不靠死工资吃饭,你在这当什么前台啊!你去当明星啊!还真把自己当成大小姐了呢?一天到晚就知道吹牛逼! 玲珑看她一眼,毫不在意地打击她道:“你今天的粉底怎么回事,没抹匀吗?哎呀,我跟你说过的吧,这个气候,你不出去都会被晒黑,你还非要用比肤色浅的粉底,这看起来脖子跟脸都不是一个色儿,瞧着怪滑稽的。” 孔小莲忍! 玲珑时常无意攻击她的外貌跟身材,还有言行举止,自认为是美女且不比玲珑差多少,只是那些人没有眼光的孔小莲私底下其实都要被气死了,晚上回去都不知道骂多少遍玲珑是贱人,偏偏除了她之外,其他同事都觉得玲珑又美又好相处——他们是没跟她坐在一起,天天听她冷嘲热讽! 就这孔小莲还不翻脸呢,仍然每天对着玲珑笑眯眯的,也不知道在打什么主意。 那批入住的富二代对玲珑念念不忘,出去玩的时候还邀请玲珑坐他们的敞篷跑车,又说让她尽管跟他们去玩,被扣的工资他们按照一百倍付给她!孔小莲在边上听得眼都红了,叫她呀!她愿意去! 但很可惜,有了玲珑在,富二代们瞧不上她,玲珑不乐意去,他们很遗憾,结果没多久,突然来了送花的,送的还是九百九十九朵玫瑰,指明了送给玲珑,玲珑看都懒得看那卡片,直接让人丢垃圾桶里,这花儿倒是不错,可惜送的人她不喜欢,因此只能对不住这花儿了。 一会儿又是有人来送礼物的,拆开一看,是一对钻石耳钉,瞧着就价值不菲。 玲珑同样不要。 这也是让孔小莲恨得牙痒痒的原因之一——不知道她在清高什么,客人们送的礼物,花也好首饰也好衣服也好,她通通不要,永远都是那副傲慢的什么都看不上的模样,不就是长得漂亮点儿吗,比她漂亮的大有人在!孔小莲就不信,世界上只剩下这么一个美女了! 那当然不是,美女到处都有,可世界第一漂亮,只有这么一个。 她已经足够收敛了,否则领班为什么一定要她做前台?而且她脾气这么差,客人跟她多说两句话她就要甩脸色,领班非但不扣她工资还好言好语安慰?还不是因为她美!她只要坐在这儿,就多的是客人愿意入住!她就是这酒店的门面! 有些人出手的确是大方,十几二十万的首饰说送就送,明明玲珑连他们名字都不记得,可到这儿来的人,哪个是缺钱的呢? 正是这样,才愈发燃起了孔小莲心中的妒火。 玲珑每天都能感受到对方身上散发出来的气息,尤其是恨她恨的不行了,还要假惺惺的柔声跟她说话,还挺有趣的,所以玲珑一直不拆穿,任由孔小莲跟自己当姐妹,就是想看看这家伙到底能做到什么程度。 有钱人是来了去去了走,光是名片玲珑就收了一大堆,她是一张不留,当着客人的面就丢到了垃圾桶,基本上也没人对她生气,美人嘛,还是这样的大美人,总有傲气的资本。也有人看上她,强硬地想打她主意,不过后来不知道怎么的都不了了之了,别人看不懂门道,孔小莲则幸灾乐祸,还能是为什么?人家觉得她就是个玩物,根本不屑浪费太多时间呗! 端着就端着,还端那么久,哪个男人乐意舔着脸来讨好啊? 这天,孔小莲用满是关怀的语气问玲珑:“玲珑啊,你说你年纪也不小了,让你交男朋友你也不交,那么多人喜欢你,你都不给人家好脸色,以后年纪大了可怎么办?” 玲珑瞥她:“我今年才十八,你多大了?” 孔小莲浑身一僵,她今年都二十五了。 玲珑一直不觉得年轻年老有什么区别,可很奇怪,怎么就还能生出鄙视链来呢?别人拿年龄做文章,她当然也会反击,“你就别说我了,还是关心关心自己吧,昨天晚上又出去喝酒了?你看你这皮肤,暗沉蜡黄,浓妆都盖不住,一把年纪了还熬夜,你当你是年轻小姑娘呢?” 这扎心扎的,一点都不客气,孔小莲觉得喉咙痒痒,简直都要喷血了,但她想想自己的计划,最终还是忍了下去,微笑道:“是这样的,我有个老乡,还是单身,跟我年纪差不多大,也在本市,托我给他介绍个女朋友,我想来想去,也就只有你合适,你看,要不去见见?” 玲珑慢慢地把视线移到她身上,“我看起来很傻吗?” “什么?”孔小莲一愣。 “你的老乡?单身?跟你年纪差不多大?你觉得我缺男朋友吗?我勾勾手指头,跪着追捧我的人都能从这头排到那头,我需要你给我介绍男朋友?” 孔小莲语重心长道:“我知道你漂亮年轻有本钱,可那些有钱人哪里会把咱们当真?也就是跟咱们玩玩,以后还不是得找个老实人结婚生子?别那么高要求,男人长得好看有什么用?长得好看有钱的都花心,还是得老实的,疼你的最好。” 玲珑摇摇手指头:“那可不,长得好看有钱,花心也就花心,老实人又丑又穷还花心,你说你气不气?” 孔小莲:…… “再说了,你这交际网,能介绍什么好人给我啊。”玲珑毫不掩饰自己的不屑,“我不见,你喜欢你就自己留着用吧,我看你这年纪才最需要立刻结婚生孩子,不然以后老了都没人管。” 孔小莲:“我是好心,你怎么这么说话?” “你好心我就得接受?”玲珑头顶冒出三个问号,“你还不给我拒绝的机会了?我凭什么要听你的啊?你是我什么人?怎么就轮到你给我安排终身大事了?我爸妈都管不着我呢!” 还有这说法呢,是好心就得接受? 孔小莲也是没有别的办法才出此下策,她嘴里所说的老乡,根本就不是什么老乡,而是一个无意中在酒吧认识的男人,对方今年也不是二十五,而是二十八,一直没结婚,是个社畜,工资也不高,自打在酒吧认识了孔小莲就坠入爱河,对她一见钟情,死皮赖脸死缠烂打,把孔小莲折磨的苦不堪言。 且此人条件不怎么样自信心却爆棚,口口声声说孔小莲工作差,在这种地方工作,当服务员还能有什么好名声,也就是他不嫌弃她不是处女,愿意追她了,让她不要不知好歹。 孔小莲也是为了摆脱他,才跟他说自己有个同事,长得比自己还漂亮,而且才十八,而且还是个处女,虽然都在一个地方上班,但人家从来不接受那些富二代的邀请,也不去酒吧那种地方,问他有没有兴趣,要是有,就介绍给他看看。 那男人一听,顿时就心动了,孔小莲偷拍了玲珑的照片给他看,这一看之下更是激动,立刻让孔小莲把人介绍给他,还保证以后再也不纠缠孔小莲! 所以现在孔小莲犯愁的就是怎么让玲珑答应去看人,不然想想那男人的缠人功夫她就头大,跟狗皮膏药似的,黏上了还就甩不开了。 至于玲珑被缠上后会怎么样,这不在孔小莲的担心范围之内,死道友不死贫道,能祸水东引为什么要自己扛?!再说了,玲珑不是清高么,不是看不上那群只有钱的男人么,那这个总行了吧,这个没钱,但是有一颗真心啊! 但玲珑怎么可能答应?她连个眼神都懒得给好吗? 孔小莲没办法,那边又催得厉害,她还不能说玲珑不愿意,只说是女孩子害羞,毕竟年纪小,什么都不懂,男人立刻表示理解,结果这天下班,孔小莲就看见他待在酒店门外翘首踮脚朝里头看! 她顿时吓了一跳,下一秒,已经换了衣服准备出去吃个烧烤喝点啤酒然后回家的玲珑从女更衣室出来,身上穿了条碎花短裙,踩着高跟鞋,端的是婀娜生姿风情万种,看得那男人都傻眼了! 不过他在剧烈的惊艳过后就是皱起眉头,孔小莲都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就看见那男人朝玲珑走过去:“你就是小莲说的,那个要跟我处对象的女生吧?” “啊?” 玲珑先是上下打量了下这人,身高一米七,还没有穿了高跟鞋的她高,皮肤略黑长相普通,瞧着倒是一副老实人的模样,可玲珑很清楚这人并不老实,骨子里是个控制欲强烈的偏执狂,估计是精神不太好,这点她也不知道,但正常人能这么自信吗? “你谁啊,我跟你处对象?”玲珑笑出声,“你家里是没有镜子吗?” “要是跟我处对象,就不能穿这么短的裙子。”男人一本正经地说,“你看看你,这么短的裙子跟没穿有什么区别?太不检点了,你这样人家是要说闲话的,而且鞋子弄这么高做什么?还有你的头发,烫什么大波浪?黑长直最好看!” 玲珑从他身边走过,懒得理,结果这人居然伸手想要抓住她的胳膊,玲珑都没用自己动手,边上就有男士见义勇为:“你这人干什么啊!对人家姑娘动手动脚?!” 男人一看顿时瞪大眼:“我就知道孔小莲骗我!在这种地方上班的女的怎么可能还是处女!一个个都不检点,就知道靠男人,真是不要脸!” 玲珑一耳光扇了过去,扇完之后皱起眉:“手好疼。” 因为是在酒店门口闹的,很快惹来了人,孔小莲在酒店里把这男人骂了一遍又一遍,还是尴尬地出去了,领班不知什么时候也到了现场,男人一见孔小莲立刻过去抱怨:“你这介绍的是什么人啊,这么凶悍,一点都不贤惠,穿得这么短的裙子就算了,还打人!你没跟她说我对女人的要求很高吗?” “哟,孔小莲,什么时候给我介绍的对象,我怎么都不知道啊?”玲珑笑眯眯地说,“怎么还带你这种单方面介绍的?你是我什么人啊?” 孔小莲要维持自己的好形象,连忙解释道:“其实不是这样的,是你误会了……” “我误会?我有什么好误会的?”玲珑歪着头,“难道说这人嘴里喊的都是假的?你就介绍这么个货色给我?怎么看他跟你都比较般配吧,你俩才是天生一对啊。” 孔小莲恨不得一口咬死这小贱人,那男人却跟缺心眼一般嚷嚷:“你说给我介绍对象——” “你别说了!”孔小莲回头吼了一句,这人是不是不会看眼色,周围这么多人,他喊这么大声干什么?! 领班皱眉道:“干什么呢这是,工作地方闹成这样,你还让不让酒店开了?” 孔小莲一听,大为愤怒,明明是玲珑惹得事儿,凭什么怪到她头上?不是玲珑先动手,惹来其他男人帮忙,这会儿能聚集这么多人吗? 可她也不敢顶嘴,小声说:“我知道了,我会解释的……” “解释什么呀,我就不认识这人,跟你关系也不好,你平白无故给我介绍对象?我缺对象?我缺对象,也不至于找这么一货色啊。”玲珑凉凉地说。 “就是就是。”边上的男人们纷纷附和,就这么一丑比,哪里配得上大美女了? 这不是存心埋汰人么?俩人看着都不是一个画风,站一起都违和,还处对象呢,做梦去吧! “该不会……”玲珑像是突然想到什么,猛地捂住嘴。 大美人儿做出这种表情,周围的人怎么能不捧场?那必须卯足了劲儿给美人造势啊! 玲珑试探着说:“其实这是你对象吧?你不想要他了,就故意跟他说给他介绍新的对象,结果糊弄着糊弄着,发现人家真到酒店来找了……哎呀,小莲姐,你这么做可就过了啊,你不喜欢人家,也不至于这样做嘛。” “我看也是。”旁边有人帮腔,“不然这人怎么敢对着这个美女说什么处对象,还一上来就找她?肯定是有人跟她说的!” “这属于诈骗吧?报警有没有用?” 周围的人你一言我一语,全都帮着玲珑说话,玲珑不着痕迹地带了节奏,又摇头:“应该不是,我相信小莲姐不是这样的人,肯定是哪里弄错了,毕竟小莲姐长得漂亮人又贤惠,谁要是有这样的女朋友,还会想要别人啊?” 那个男人对着玲珑倒是强硬,可周围男人一多,似乎都对他有敌意,还闹得酒店领班经理都出来,他就瞬间怂了,而且他也并不是傻子,很清楚什么样的情况对自己有利,顺着玲珑的话灵机一动往下说:“是啊是啊,其实我跟小莲正吵架,闹着玩儿呢,我俩才是真正处对象的,她说气话呢,都怪我,嗨,也不知道宠着她点儿,小莲,你就别气我了,你原谅我吧,我保证以后对你好。” 说完还人模人样的向四周的人道歉:“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哈,让大家看笑话了,浪费大家时间了,唉,这也是我们私人的一点小事儿……” 玲珑很体贴道:“没关系的,你们和好最重要,要不这样,你带小莲姐出去逛逛,哄哄她,我就先不休息了,她的班我替。你可得……好好照顾她,跟她说清楚啊,这样的误会,可不能再有下一次,你们俩,可一定要好好过,千万别分开,要是分开,我不就成罪人了吗?” 大家纷纷夸她善良,玲珑自己也这么认为。 孔小莲一脸惊恐地发现所有人思绪都跑偏了,她怎么可能看得上这么个货色!而且这人根本就是个变态!追了她那么久,每天跟着她,害得她都不敢再出去玩,还一天二十四小时不间断的给她发短信打电话,神经质的行为让人毛骨悚然,她怎么会跟这种人处对象啊! 然而男人力气大的过分,抓住她的手就走,孔小莲想呼救,却不知为何发不出声音。 玲珑一边笑着接受赞美,一边朝孔小莲被拉走的方向看了一眼。 巧了么这不是,祸水东引的人,惹火上身了。 明知道这人是个变态,是什么货色,却为了自己把危险转嫁给旁人,孔小莲对别人还真是狠,就是不知道轮到自己的时候是不是也这样。还有那男人……玲珑眯起眼睛,看着老实巴交,却鼠目寸光,猥琐的气质掩都掩不住,被这样的人摁在满是水的浴缸里杀死,又被分尸,身体七零八落的被丢到不同的地方,一定很痛苦吧。 这样的痛苦,都来自于这个男人,还有孔小莲。 如果不能平息这份伤痛,她可是有点伤脑筋的。 925|第八十三片龙鳞(六) 第八十三片龙鳞(六) 到了没人的地方, 孔小莲才感觉身体的支配权回到了自己手上,她很愤怒地想甩开男人的手,可男人的手却像是毒蛇的信子一样缠绕着她, 紧紧抓住她的手腕, 生怕下一秒孔小莲就跑得无影无踪,那他到哪儿再去找个媳妇? 孔小莲看看左右,路上还有行人,显然这两人站在一起是极为不搭调的,孔小莲个子虽然不高, 但长得漂亮又会打扮, 长时间前台的工作让她的仪态非常出众,可男人呢?中等身材,还没有穿了高跟鞋的孔小莲高,丑倒也不丑, 然而气质过于猥琐油腻,整个人由内而外散发出一种我是变态的气息。 就是那种会跟踪人偷拍人然后死皮赖脸说我喜欢你你是我女朋友的狗皮膏药。 孔小莲就是被他缠得不胜其烦,才想要把玲珑介绍给他, 没想到这人怂成那样, 对着她的时候不是很有本事吗, 怎么到了另外一个女人面前, 就一点男子气概都没了?“你不是答应我了吗?我们不是说好了吗?你怎么能临阵反悔?” “嘿嘿。”男人笑了两声, “我看你就行,那个我不要了。” 孔小莲冷笑:“是你不要,还是人家不要你啊?这里头区别可大了。” 男人被嘲讽也无所谓, 一开始他看上的就是孔小莲,那个叫玲珑的女人虽然更漂亮,但那么漂亮的媳妇他怎么守得住?以后谁知道要给他戴多少顶绿帽子哦,裙子穿那么短,随随便便说两句话,周围的男人就跟见了蜜糖的苍蝇一样围上来,说实话,男人觉得自己驾驭不了,还是孔小莲这种爱面子又虚荣的女人更好拿捏。 他说:“你也别拿话刺挠我,比起来我还是更喜欢你,再说了,咱俩处这么久也有感情了,你在这种地方上班,婚前我不说什么,可结婚后你得辞职,要是被人知道,我的脸面往哪儿搁?我爸妈的脸面又往哪儿搁?结婚后你就在家里安心做家务带孩子,什么都不要你管,当个贤妻良母就行——” 孔小莲差点笑出声:“我?辞职?在家带孩子?你在开玩笑吗?你一个月工资多少,我一个月工资多少!” 这人哪里来这么大的信心!就他那点工资还养老婆孩子?别搞笑了,怕不是房贷车贷还完了就什么都不剩下了! “总之这种地方的工作不许你再做。”男人不耐烦地说,“你一服务员一个月工资一万多,谁知道你干啥了,你看看你身上这些,都是名牌,铺张浪费,我看你的工资还是交给我给你保管,这样以后有什么事也能有个帮衬……” 孔小莲被他这自说自话的能力惊到,她不耐烦地想要抽出自己的手,可男人却死死拽着,她用力道:“放开!谁他妈要跟你处对象?你配吗?给我滚开!” 男人死死扣住:“你自己说给我找个对象的。” “那不是你自己不中用,害怕了才被人吓唬走的吗?”孔小莲愤怒道,“有本事你回去找她啊!她才是你对象!你别缠着我行不行!” “不行。”男人突然笑了,笑得让孔小莲毛骨悚然,“我就是喜欢你,我就要缠着你。” 这话换作年轻英俊的帅哥说出来都让人有点生理不适,更何况是外表形象都很埋汰的猥琐男?看着对方那浑浊的眼睛与发黄的牙齿,还有与这外表不相符的偏执,孔小莲突然生出一种害怕的感觉,之前她觉得这男人蠢得很,虽然很难打发,可给点好处就分不清东南西北了,现在看来,似乎并不是她想象中那样简单。“你快放开!你再不放开,我、我报警了!” “报呗。”男人无所谓道,“刚才那么多人都能给我作证,你是我对象,这男女纠纷,警察也管不着啊!再说了,你玩弄我的感情,我就不能报警了?听话小莲,咱俩好好过日子,以前那些事儿就别提了,以后就咱俩在一起。” 孔小莲越听他说话越慌,这人什么意思啊,他们俩根本没关系好吗?怎么听他的口吻,跟两人已经处了很久一样?“你快放开!我不跟你处对象,你要想找对象,你去找别人!” 男人固执道:“可我就喜欢你啊。” 这份喜欢谁爱要谁要! 孔小莲被他拽着走,她死死抓住路边的栏杆不撒手,“救命!救命!救命啊!!!” 周围慢慢有人围过来,男人憨笑着说:“这是我对象,跟我闹矛盾呢。” “谁是你对象!我跟你根本不熟!你给我放开!” 男人露出失落的表情:“小莲,怎么说咱俩都处这么久了,你叫什么名字,你的生日,习惯,爱吃什么不爱吃什么,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我都记得一清二楚,从来没忘过,你真要跟我闹脾气吗?乖,你听话,我保证会对你很好的。” 他语气很好,周围的人一时也拿不准这到底是情侣吵架还是别的什么,直到孔小莲尖叫:“葛建明!我再说一次,你离我远一点!给我滚!” 得,俩人果然是认识的。 那既然是男女纠纷,旁人还是别管闲事的好,等会儿你管闲事了,人家两口子转眼一和好,还要过来怪你。 这年头可不讲究什么见义勇为了,都是明哲保身。 葛建明嘿嘿地笑,拽着孔小莲走,孔小莲不愿意,却又不好意思在地上撒泼打滚,她毕竟是个女人,天生力气有限,葛建明个子再矮,力气也比她大,还真就把她给拽走了。 第二天孔小莲来上班的时候眼皮都是肿的,化了妆也无法掩盖她的憔悴与疲惫,昨天晚上应该经历了一场大战,她心情特别烦躁,连表面上的工夫都不想做,全程对玲珑爱答不理。 玲珑也不需要她搭理,她今天的班很早就上完了,一出酒店,就看见拐角处站着的葛建明。 从他那个角度朝酒店大厅看,应该正好可以看见前台,玲珑注意到他手上还有个望远镜,整个人都是一副格外亢奋的样子,看见玲珑,眼底先是露出一抹惊艳跟贪婪,随后又消失不见,表现的跟个老实人一样:“你、你是小莲的同事吧?你好。” 玲珑轻笑一声,问他:“怎么在这儿站着呀,孔小莲也不让你进去等?她还要好一会儿才下班呢。” “没事,我就在这儿等。” 玲珑又笑起来,“昨天你们谈的怎么样了?孔小莲有没有说什么啊。” “我俩很好。”葛建明舔了舔嘴唇,玲珑往后退了一步,生怕被他张口时的口臭攻击到,这样的极品男子,当然得孔小莲一人独享。“那个,我想问问,小莲平时在酒店,有没有那个,就是……就是那个……” 他想问什么玲珑很清楚,毕竟如果不是她来,这会儿站在他面前的就是孔小莲,而他正向孔小莲询问原主在酒店里的行为是否检点,孔小莲会说什么,自然不言而喻,于是玲珑道:“你说哪个啊?小莲在酒店里可受欢迎了,那些个客人都喜欢叫她一起玩,每天轻轻松松就能赚钱可真好啊,你以后就享福啦,天天躺在家里都有老婆照顾伺候,还不愁吃穿。” 葛建明一听,还有什么不明白?脸一阵红一阵白,玲珑说完话就走,连个反应时间都不给他,他现在已经彻底把自己代入了孔小莲对象的角色,一想到孔小莲身上的名牌,能住高级公寓,还有那么高的工资都是通过给他戴绿帽得来的,葛建明就觉得心头一股怒火喷薄而出! 玲珑在他心里埋了这么个钉子,早晚有引爆的一天。 她觉得自己比起孔小莲可仁慈多了,孔小莲只怕对方没有把她管教好,最好狠狠打她一顿,打得她鼻青脸肿,以后再也不敢来酒店上班呢。 当天晚上,葛建明就买了花跟蜡烛,在酒店门口摆起来,这蜡烛不知道在哪儿买的,看起来寒酸极了,就是那种一块钱一根的摆蜡烛,他在地上摆了个心,身上也换了比较体面的衣服,奈何颜值身材过于拉低平均线,所以穿得再体面也就那样。 然后,他抱起一束快要蔫儿了的红玫瑰,这是他在花店买的打折产品,九十九朵,可比买新鲜的便宜得多。 他自认为浪漫气息已经做足了,周围来往的客人都往他这儿看,葛建明不由得挺起胸膛,正巧玲珑来上晚班,看见了:“哟,这什么架势啊,要干嘛啊?” 孔小莲今天没有晚班,她收拾好了,刚出更衣室,就看见许多同事对着她指指点点,她心里有种不祥的预感,但仍然端着姿态,走到酒店门口,随后瞪大了眼! 那一圈蜡烛里站着的人,不是葛建明又是谁?! 想到昨天晚上自己在他手上吃的亏,给了那么多甜头,才让他勉强放开不要再折腾,这人现在又是在搞什么?! 玲珑从她身边经过,语气羡慕:“哇哦,没想到你还有个这么痴情的老实人当男朋友,人家为了你,可等了好一会儿呢,祝你幸福呀。” 孔小莲忍不住后退,她几乎想要拔腿逃走! 可玲珑却扶住了她的腰,言笑晏晏:“怎么了?你怎么能辜负人家的一片心意呢?瞧,人都在那等着了,你还不快去?” 说着推了孔小莲一把,孔小莲踉跄两步,正巧被葛建明看见。 葛建明今天好像还剪了头发,奈何发量本就不多,剪了之后看起来更是凄惨,不过他自我感觉良好,认为那些看不上自己的女人都是爱慕虚荣,还是孔小莲好,虽然也挺虚荣,但还是能教好的,挺适合当对象。 他走向孔小莲:“小莲,我爱你!” 说着单膝下跪! “我知道自己没什么本事,但我有一颗爱你的心!你愿意嫁给我,往后余生,我们一起度过吗?!” 葛建明的眼睛在发光,他非常之自信,因为他知道,她一定会答应!因为他们就是天生一对! 孔小莲毛骨悚然! 他们真的、真的、真的,一点都不熟。 只是酒吧里的一次相遇,她搭理他说了几句话,从此之后这人就缠上了她,自说自话自来熟,三言两语就把她当作了自己的所有物,全程不听别人的话,自己想什么就是什么,仿佛有臆想症一样,控制欲与占有欲大的可怕,谁愿意跟这样的男人过一辈子?更何况他又丑又穷! 他们才认识多久?她都没答应让他对象,他就来求婚?! 他求的哪门子婚?! 孔小莲腿都软了,葛建明那张看起来格外老实的脸上堆满笑容,眼神仍然是那样油腻而猥琐,仿佛在看他自己的私有物一样看着她,甚至单膝下跪,双手捧起那束蔫了吧唧的玫瑰花,孔小莲一步一步往后退,直到玲珑抵住她的后腰,似笑非笑:“干什么呢孔小莲,这会儿可是上班时间,你下班了就别在工作场所多逗留,还让不让客人进来了?” 说实话,这么一出场景,换个美男子来,可能就是另外一个画风。 先不提这一块钱一根的白蜡烛,也不说那快蔫儿了的玫瑰花,只看葛建明本人吧,再看看孔小莲,孔小莲是不如玲珑美貌,可玲珑来之前,她也是酒店一枝花,漂亮的那是公认的!这两人站一起,跟美女和野兽似的,一点都不搭调,怎么看怎么违和,画风诡异古怪,宛如超现实主义玄幻作品。 客人们进酒店都好奇地打量,看看葛建明再看看孔小莲,说实话,这俩是真的不般配,就葛建明那条件,有女的看上他都得感谢人家眼瞎! 孔小莲面色惨白,这时候不知道是谁起哄喊了一句:“答应他!” 随后现场逐渐响起了附和的声音:“答应他!答应他!答应他!” 玲珑在边上凉凉道:“这不就是你最推崇的那种人嘛,虽然长得不怎么样,虽然个子矮了点,虽然也没有钱,但是有一颗爱你的赤诚的心,人又老实,可适合接盘了,这么丑以后肯定不会出轨,会拿你当女神供着,孔小莲,你有福了啊。” 孔小莲怒视她:“我把这福气给你你要不要啊!” “太丑了我看不上啊。”玲珑耸肩,“我不是说过,我喜欢帅的吗?是你天天说老实人适合结婚的,那这机会都给你摆到眼前了,你还不抓住?过了这村儿可没这店儿了,你可得好好珍惜。” 孔小莲被气得浑身发抖,葛建明还在含情脉脉地看着她,她怎么可能答应?就算周围这么多起哄的,她也不会答应!她绝不会嫁给这样的一个人,绝不会!绝对不会! 她狠狠推了玲珑一把,玲珑反应极快的躲开,倒是她自己险些摔倒,随后孔小莲不管不顾地从葛建明身边冲了过去,葛建明捧着花都傻了:“小莲……小莲!” 孔小莲骂他:“滚开啊丑八怪!别靠近我!变态!” 说完快速跑走,葛建明也想跟上,玲珑却拦住他:“喂,我说,你把这儿弄得一团糟,是想等谁给你清理啊?追女人也得有点道德心,自己打扫干净了再走。” 葛建明想直接走,可是不敢,因为酒店里其他人也出来了,他只好借了扫把跟畚斗,把蜡烛吹灭,一根一根捡起来,玲珑眼睁睁看着这人把没烧完的蜡烛又放回了皮包里,看那架势,估计是要拿回家用的,毕竟谁家都有个停电的时候,那可不是废物利用了吗? 只是这蜡烛劣质得很,烧起来味大烟也大,居然真有人拿这种蜡烛来表白,也是很神奇。 那束蔫了的玫瑰花葛建明也没舍得扔,都给带走了。 玲珑衷心地为孔小莲献上祝福,祝她跟葛建明长长久久,白头偕老,早生贵子,儿孙满堂。 孔小莲一怒之下跑了老远,直到脚后跟都疼了才停下,她呆呆地看着眼前的风景,街上的行人来来往往,没人认识她,她也不认识别人,好像在这个偌大的城市,她什么依靠都没有,只能靠自己。 “小莲……” 又是这阴魂不散的声音! 孔小莲一扭头,一张平凡到丢进人群就看不见的脸与她贴的极近,脸上都是笑:“小莲,你怎么跑这么快,我差点儿都追不上你。” “你,你怎么知道我在这儿?!” 葛建明笑呵呵地说:“我对你可了解了,不是都说了嘛,你的所有喜好我都一清二楚,你去过什么地方,喜欢什么地方,我都知道,所以我当然找得到你,不管你去哪里,我都找得到你。” 孔小莲非但没有被感动,反而感到了极度的恶心,她忍不住骂:“你有病吗?!我都说了根本不喜欢你,你能不能不要来烦我?!” “怎么会不喜欢呢,处着处着就喜欢了呗。”葛建明振振有词的反驳,“而且像我这样不嫌弃你还爱你的男人上哪里找啊,你不会想不认吧?那可不行,我都跟家里说了,要跟你结婚的。” 孔小莲真的要被他逼疯了,她拦了一辆出租车,快速进去甩上车门,葛建明来不及追,却也不着急,因为他知道她会到哪里去,嘿嘿。 接下来几天,孔小莲精神都不太好,上班的时候也失魂落魄,还出错了好几次,领班批评了她,她愈发心神焦躁,再看边上悠哉悠哉的玲珑,心中满是愤怒怨恨,压低声音道:“我现在这样,你满意了吧!” “管我什么事?”玲珑奇怪了,“你过得不好,是我害的?那你明知道那是个什么人,怎么还想介绍给我呢?你不想要的垃圾就要推给我,我就想要了?不要脸。” 因为心情不好,孔小莲这几天连笑容都少了,她正在发呆,两个女同事期期艾艾走了过来,面露难色:“那个……小莲姐。” 孔小莲下意识露出笑容:“你们怎么来了,你们今天不是休假吗?” “是这样的……”一个女生看了看另外一个,她们俩都是跟孔小莲合租的,平时相处也还可以,但是吧……“那个,你对象,一大早上敲门说要帮你洗衣服收拾房间什么的,我们就没好意思呆,他把房子弄得到处都是水……你能不能跟他说一声啊,我们毕竟还有其他两个女孩子,如果他想照顾你,小莲姐可以跟他一起租房子住,这样是不是不方便?” 孔小莲呆了。 玲珑露出幸灾乐祸的笑,那葛建明还真是不拿自己当外人呢。 “……对不起,我先回去看看。”孔小莲站起身,她的手都在微微颤抖,“不好意思啊,给你们造成困扰了。” 说着,她去找领班请假,然后火速回到租住的公寓,一推们就看见葛建明在阳台上晒衣服,手上拿着的是她昨天晚上换下来的内衣裤,看见孔小莲他也一点都不怕,露出笑容:“小莲,你回来啦?看,你的衣服我都给你洗了,不过结婚后你可得给我洗衣服,这活儿我也就是现在干干。” 孔小莲看到他拿着自己的内衣都在作呕,她劈手夺过,骂道:“你到底想怎么样啊!我跟你根本不是那种关系!你凭什么进我家!拿我的衣服?!” 她连这内衣都不想要了!不管是多贵的大牌! 葛建明仍然不生气,只是嘿嘿的笑,这是他一贯的笑容,笑得好像很老实,可细看之下,却让人害怕到不寒而栗。孔小莲只是在这个城市打工的普通女人,虽然爱慕虚荣,又总是做一些不切实际的梦,可她眼光高,怎么可能真的跟这样的男人结婚? 然而葛建明就像是狗皮膏药一样,粘上了就揭不开,怎么用力都没用,打他骂他他都不以为意,全然当作是打情骂俏——这样一个人,要怎么样才能摆脱? 孔小莲不知道,她隐隐有种预感,自己的人生将因为这个葛建明,彻底走上一条无法挽回的路。 难道她真的就要被这个人死死缠住,再也没别的办法了吗? 926|第八十三片龙鳞(七) 第八十三片龙鳞(七) 孔小莲真的是要疯了。 因为葛建明的关系, 现在的室友都纷纷搬了出去,虽然两个人合租会贵一点,但至少没有每天一大早敲门进去说要帮女朋友整理东西打扫卫生, 结果眼珠子却在她们身上瞟来瞟去的变态。孔小莲一个人付三个人的房租, 自然有些吃力,她住的这个高级公寓离酒店比较近,附近又有高级度假区,所以房租也不低,三个人分摊不算什么, 可一个人?那真是住不起。 可她不认为是葛建明的错, 反而认为都是玲珑的错! 如果不是那天玲珑带节奏,葛建明怎么会顺水推舟?最最最让孔小莲恶心的,是一个月后,葛建明说是他们相爱一个月纪念日, 给她送了一个礼物。 盒子就是那种随处可见的包装盒,都不知道有没有一块钱,里面的东西倒是不少, 孔小莲根本就不想要, 这一看就穷酸异常的东西, 谁有兴趣? 可葛建明坚持, 还嘿嘿笑:“你看看, 你看看!小莲,我发誓你肯定会喜欢的,这里面都是我对你满满的爱意呀!” 孔小莲见他这副兴奋的样子就害怕, 尤其害怕这人一个不对劲起来对自己做什么事,她已经被他占了不少便宜了,有时候走在路上这人也敢摸她的屁股跟腰,美曰其名说是男女朋友摸一下怎么了,路人虽然对着美女跟野兽的组合感到好奇,却也不能说什么,但都不懂孔小莲瞧上这么个男人哪儿了,要外貌没外貌,要人才没人才,瞧那寒酸模样,也不像是有钱人。 难道美女慕丑? 孔小莲几乎要被葛建明逼疯,她忍着厌恶把盒子打开,原以为里面会是那种很廉价的衣服鞋子什么的,结果她一打开,就爆发出一阵尖叫! 太他妈恶心了! 里面都是她用过丢掉的东西!没有水的签字笔,剪掉的指甲,喝过的矿泉水瓶子,摔碎了的小摆件……甚至还有她穿旧了丢掉的内裤!当时她都是塞进了垃圾袋里丢下去的,怎么会出现在这儿?他不仅翻了酒店的垃圾桶,还翻了她公寓的垃圾桶? “你这个变态!” 孔小莲再也无法忍受,上来对着葛建明拳打脚踢:“给我滚给我滚给我滚!” 葛建明再矮也是个男人,男人天生对女人有着压制性的优势,孔小莲不仅没能把他赶走,还被他摁住好好揩了一把油,他还顶着那张油腻的面孔,用自以为深情的声音说:“小莲,现在你能相信我是真的爱你了吧?我能为你做任何事!只要你说,只要我能做到!我什么都都可以为你做!你不要跟我分手,好不好?” 孔小莲实在是无法再跟这个恶心的人共处一室,她吓得夺门而逃,根本不敢回住的地方,只能在酒店上班。 结果第二天葛建明又来了,还直接进了大厅,到了前台,玲珑正给一家三口登记入住,就看见这猥琐男直直地朝孔小莲走过来,扑通一声跪在地上就开始抽自己耳光!一边抽一边哭,涕泪横流还说:“小莲,小莲我知道错了,我不该惹你不高兴,可我是真的爱你啊小莲,我都是为你好,你怎么就不懂呢?女人在外抛头露面的,我怕你有危险才跟着你啊,你别跟我分手,求求你别跟我分手!我们回家去吧,我做了你爱吃的菜,我保证以后再也不敢这样了!” 那一家三口,夫妻俩带着个小姑娘,直把人家小姑娘吓得往爸爸怀里钻,毕竟这种扑通一声下跪就狂扇自己耳光的奇葩还真是不多见。 孔小莲当时就炸了! 她冲出前台,穿着高跟鞋的脚就猛踢猛踹:“你这个变态!谁他妈是你女朋友!给我滚!滚!再不滚我就报警了!” 葛建明一边哭一边任她踢,看起来完全是个弱者,仿佛孔小莲在欺凌弱小一样,周围不明就里的人都开始指指点点,说她下手太狠,说没必要那么嫌弃男朋友,还有人酸,说怪不得平日天天扒那些来酒店住宿的富二代,原来是瞧不上以前的男朋友了云云,听得孔小莲瞳孔骤缩,恨不得现在手上能有一把刀把葛建明给捅死! 动静闹得太大,还惊动了领班,领班皱着眉让人把葛建明弄了出去,他搞得跟含冤入狱的人一样,一边被拖一边哭喊孔小莲的名字,领班忍着怒气问:“孔小莲你到底怎么回事,一定要你男朋友到酒店来闹吗?还让不让酒店做生意了?造成这么坏的影响你担当得起吗?被人看到了,拍下来传到网上,你知道会对酒店造成多大的伤害吗!” 孔小莲忍着眼泪:“对不起领班,可他真的不是我男朋友……” “我不管他是不是你男朋友!”领班打断她的话,“总之你的私人生活不要带到工作中来,如果继续这样,我就要怀疑你是否能胜任这份工作了!” 言下之意,是如果葛建明再到酒店来闹,孔小莲就得负全责。 无论那是不是她男朋友,都是因她而起的。 酒店不可能因为她有苦衷就断自己的财路。 孔小莲被训完话,整个人失魂落魄地跌坐在椅子上,接下来再来登记入住的客人都是玲珑负责,她目光平视前方,耳朵里却听见了周围同事在嘀咕。 “都住一起了还不是男朋友呢?” “之前不是还来酒店门口求婚了吗?” “听说那男的天天去给她打扫卫生洗衣服什么的,这就突然不是男朋友了?” “所以说这女人还是不能嫌贫爱富啊,你看把人家老实人逼的。” …… 这些声音有男有女,有不解有嘲讽也有幸灾乐祸,但孔小莲这会儿已经什么都顾不得了,她只是觉得头疼,爆炸,想要发泄,她怎么可能跟葛建明是男女朋友?这些人听不见她说不是,听不见她说不愿意吗?! 他们是聋了、瞎了吗?! 玲珑可以清晰地听见孔小莲的心声,但她却没有丝毫怜悯,刀子不割在自己身上谁都会说风凉话,曾经原主也是这样解释的,泪流满面地解释,说那个葛建明真的不是自己男朋友,真的跟自己没关系,自己也没接受过对方任何礼物,可把葛建明甩给原主的孔小莲是怎么做的呢? 她明明也被葛建明跟踪过、缠着过,可她面对同样被葛建明欺负的原主是怎么做的? 她化着妆,涂着烈焰红唇,倚在墙边,双手环胸,笑吟吟地说:“你可不能嫌贫爱富啊,哪有自己发达了就不认男朋友啊,再说了,人家葛建明哪儿不好了?条件虽然一般,可人家本地人啊,对你又好,你看都能为你下跪扇自己耳光了,这男人的尊严都不要也要挽回你,这么好的男人上哪儿找去呀,你也多体谅体谅人家,别让人这么辛苦。” 是啊,体谅体谅,最终把自己给体谅的大卸八块,连灵魂都是破碎的,无法平静。 于是这会儿玲珑也凉凉道:“孔小莲,你搁这儿矫情什么呢?你男朋友可爱死你了,你不上班,他都要来问问我们这些同事你喜欢什么讨厌什么,有没有什么想要的呢,你不是也说过,长得帅的男人靠不住,有钱人花心,那你男朋友这种又丑又穷的肯定最老实啊,以后接你的盘岂不是美滋滋?怎么你现在改变眼光啦?觉得长得帅的有钱的再讨人喜欢?不是吧,你这不是嫌贫爱富吗?你看,人家条件虽然一般,可不是本地人?对你又好,都能抛弃男人的尊严,跪地扇自己耳光,这么好的男人真是打着灯笼都难找,你也是的,怎么不体谅一下?” “互相谦让才能把日子过好嘛。” 听到玲珑说这风凉话,孔小莲再也没能忍住愤怒的情绪,一巴掌照玲珑的脸挥过去,但在半空中却被狠狠扣住甩开,玲珑冷笑:“怎么,敢做还怕人说?” 孔小莲快要被逼疯了! 她实在是心情太差了,所以下午有个富二代约她出去的时候她想都没想就点了头,本来那富二代想约玲珑被拒绝,按理说孔小莲怕被人看轻,玲珑不要的她也不要,可她被葛建明缠了这么久早就受不了了,出去散散心也好。 跟有钱男人在一起玩就是舒服,不仅不用担心消费不起,还能得到很多好处,孔小莲持续了很久的好心情,两人还交换了号码跟微信,约好下次一起玩,结果一回酒店,就看见那个守在酒店门口一脸阴郁的男人。 他看见孔小莲就冲了过来! 孔小莲还以为他要对自己做什么,结果对方却直接揪住那个富二代:“你他妈睡我女人!你这个混蛋!禽兽!你他妈绿我!” 富二代也傻眼了,花衬衫叫人揪着,虽说这人又矮又黑不成气候,可被人当众叫出来自己绿人,这能好听吗?周围的人看他的眼神都变了!他也恼,直接把人甩开,骂道:“放你妈的屁!谁他妈睡你女人了?!说话给我小心一点,老子一根手指头就能碾死你!” 葛建明直接指向孔小莲:“这就是我女人!” 富二代顿时不敢置信地看着孔小莲,这样的美女居然交了这么个男朋友?她是不是有什么想不开的地方?!一想到自己差点跟着女人春风一度,富二代瞬间没兴趣了:“草,有男朋友就别出来卖!扫兴!” 说完也懒得跟葛建明计较,实在是这人太混太low太下三滥,跟他说话都让人觉得自己被侮辱了。 孔小莲呆呆地站在原地,一动不动。葛建明从地上爬起来,抹了把脸又开始说教:“我不是跟你说过,让你离那种男人远一点?他们是有钱,可他们对你没有真心,他们只想玩你!只想睡你!你在这种地方工作也就算了,我不说什么,可你能不能自爱一点?像你这么不检点,我还对你痴心一片,你是不是得收收心了?以后……” 孔小莲蹲下去抱住头尖叫出声。 从这天起,葛建明跟她跟得更严实,最可怕的是,他不知怎么弄到了她家门的钥匙,孔小莲常常一觉醒来,葛建明坐在客厅对她嘿嘿的笑,她的精神状态越来越差,有时候都分不清是梦境还是现实。 直到这个月发工资的日子,她发现自己的工资没有到账,去找领班,领班一看是她,很不耐烦地说:“你男朋友都来过一遍了,你怎么又来?还想干什么?” 什么男朋友? 孔小莲呆滞地听着领班说话,原来是不久前葛建明来缠过领班,让领班改掉孔小莲的工资卡,现在孔小莲的工资都是直接打到葛建明卡里去的,领班还说:“……真的受不了你那男朋友,你要是没事趁早跟他分了,小家子气,长得又丑,真不知道你怎么忍下来的。还把工资交给男人,你们这还没结婚呢,等结婚了你是不是……诶,我话没说完,人怎么就走了?” 她摇摇头,抬头看见不知何时出现的玲珑,脸上立刻堆满笑容:“玲珑啊,你怎么来了?这个月工资到账了吧?” 玲珑对她嫣然一笑:“我是来辞职的,从明天起,我就不来了。” “啊?”领班着急了,自打有玲珑做前台,他们酒店的生意可是一天好过一天,都知道这个大美人傲慢,可架不住富二代们口耳相传,都想来见识见识这让无数人惊艳的美女,她怎么能辞职呢? “是不是觉得工资太久没涨了?我待会儿就帮你跟经理说说,让他报上去给你涨工资!” “不。”玲珑摇摇手指头,“我不差钱,我只是不想玩了。” 领班也就闭上了嘴没有再劝,说实话,这姑娘确实不像是普通人,估计是有钱人家的大小姐出来体验生活的,得,那也没办法,人家不愿意干,你还能说什么呢? 玲珑便收拾了东西,潇洒下班,第二天再也没来过。 孔小莲崩溃地回到家,葛建明翘着脚正在她家里看电视,见她回来了还数落她:“今天不是没有晚班吗,怎么回来的这么晚?好人家的女人哪有这么晚才回来的,你看看你这裙子,又这么短,跟你说过多少次了,让你穿的好一点长一点,你怎么就不听呢?对了,晚上做什么饭吃啊?我都饿了。” “我的工资呢?” 葛建明一听,眼珠子咕噜噜转,他一方面是真的喜欢孔小莲,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孔小莲工资比他高,所以就说:“你看你花钱大手大脚的,你屋子里那些个名牌我都不认得,随便抹抹不就行了,看你麻烦的,我怕你花钱没个数,就想帮你存着,以后咱结婚要孩子,哪里不用钱?你还是节俭一点……” “把我的工资还给我!” 孔小莲尖叫一声扑了上去,两人瞬间扭打起来,一开始葛建明还没还手,后来也火了,啪啪给了孔小莲两个嘴巴子,孔小莲捂住脸不敢置信,对方这会儿终于露出了豺狼的本样:“他妈的贱女人!老子看上你是你的荣幸!都被人睡烂了,老子捡个二手货回去还没说什么,你他妈再叫!再吵!” 说着又是劈头盖脸一顿打,孔小莲与他争斗间,一不小心脑袋磕到了桌角,整个人顿时昏死过去。 葛建明正打得过瘾呢,突然发现孔小莲不动了,再一摸一手血,吓得爬起来就要走。 刚到门边,他就停住了。 很多人都知道他是孔小莲男朋友,要是孔小莲人没了,肯定有人报警,找上他,那他这辈子就完了啊!他没杀孔小莲,孔小莲却死了,谁会信他? 孔小莲是外地人,本地没什么亲戚,也没什么朋友,就算不想干了直接走人了也很正常……吧? 孔小莲做了一个梦,她梦到自己被放在浴室的地上,手脚都被捆起来,葛建明腥红着眼,手里拿着一把菜刀。他好像不是很会剁肉,在家里应该也没有过这种经验,所以直接砍到了动脉,喷的到处都是血,真奇怪,她怎么觉得自己是被摁在浴缸里淹死的? 一刀一刀又一刀,菜刀都卷刃儿了。 他也没停下来。 好疼啊,那种痛感真的太真实了,是不是……孔小莲猛地睁开眼! 葛建明果然手里拿着刀,正在比划着要从哪儿下手,突然看见孔小莲醒了,吓得菜刀差点掉下来,孔小莲头正疼着,这一看还有什么不明白?她破口大骂:“你要干什么?快把我放开!否则我绝对报警抓你!快把我放开!” 结果她这话彻底激怒了葛建明,反正都已经这样了,还不如……他高高举起手,正要手起刀落,身后突然传来一个带笑的声音:“你对准的位置可不对,这么一刀下去,砍不死她不说,还会喷的到处是血,到时候你又得打理,可是你知道吗,就算你把血迹清理的一干二净,警察也有办法检验出来,更别提你这蠢货留下了多少指纹。” 玲珑?! 孔小莲瞪大了眼,她怎么会在这里? 玲珑低头看躺在浴室地上的孔小莲,葛建明似乎做好了冲洗的准备,莲蓬头的水一直没关,这样可以直接把血水冲入下水道。 这个平日里好似没什么脾气只是很恶心的男人,这会儿手都在抖,但是很快,他放弃了被绑着丢在地上的孔小莲,朝玲珑冲过来——被人撞见了,杀一个也是杀,杀两个也是杀! 他也不动脑筋想想,她是怎么凭空出现而不被发觉的。 结果自然是被一脚踹飞到墙上,倒下来的时候姿势诡异,明显是身上骨头都断了。 “杀人未遂,进监狱顶多蹲个几年就出来了,要是表现良好,出来的更快,不痛不痒,也不会改过自新。”玲珑叹了口气,“人类世界的法律,对于人渣真的是太宽松了,可对于好人,又严苛的过分。” 她慢条斯理地抬起脚,跺在了葛建明□□处,随着一声凄厉的惨叫,孔小莲都不由自主地闭上了眼睛! 玲珑又看向孔小莲,“你这个虚荣贪婪,又嫉妒成性的女人,真是想让你被分尸算了。” 只可惜,被孔小莲间接害死的人,有着纯洁善良的灵魂。 “从今天起,你就把这个噩梦一遍又一遍地重复吧,直到你真心悔过为止。”玲珑说完,打了个响指,孔小莲身上的绳子便自动解开,她很恶心葛建明,所以都不稀得用手碰,直接一脚把他踢出了浴室。 不是很喜欢分别人的尸吗?不是很想要老婆吗?可以啊,去当种猪不就行了?一辈子老婆无数,死了还能造福社会,浑身都是宝。死了继续活,活了继续死,就像是他杀人一样,最终也将无数次被人杀死。 葛建明醒来之后,发现自己躺在猪圈里。 他愤怒不已,那个女人! 正想站起来爬出去,却发现自己的视线异常低,然后他从臭气熏天的粪水倒影中,看到了自己丑陋的模样。 “啊——————” 他以为自己是尖叫,其实只是猪猡发出了昂的一声。 仅此而已。 离开这座城市后,玲珑善心大发回了趟家,可怜杨父杨母现在天天捡垃圾,胖乎乎的杨小弟已经瘦成竹竿,成绩一如既往的差,还天天问父母要钱,不给就偷,手脚不干净,在学校偷同学,在网吧偷别人钱包,被人扭着去了派出所,杨父杨母哭喊也没用,儿子最终还是被送去了少管所,而他们? 等着儿子改造好出来,看能不能再给他们养老吧。 至于想要儿子的富商,这辈子都不能要儿子了,而他的女儿们为了家产争的你死我活,老父亲被气病了也没人管,反正没有弟弟跟她们争家产,眼前的利益才是最要紧的! 从玲珑辞职过后,孔小莲也来辞职了,领班一个都没留住,不过孔小莲来的时候脸色格外惨白,整个人看起来精神非常不好,领班也就没多问,至于那个突然失踪的男人,谁也没管他。 孔小莲下半辈子都在无尽重复的噩梦中度过,她不敢睡觉,因为一睡觉就是自己躺在冰冷的浴室地板上,浑身湿漉漉的看着那把刀挥下来的情景,所有的疼痛、绝望、恐惧,都是真实的。 无比真实。 就好像曾经也有过一个人躺在那里,流着眼泪,一生清清白白与人为善,却连全尸都不曾有。 而那人是谁,她已经不记得了。 927|第八十四片龙鳞(一) 第八十四片龙鳞(一) 被称为不完全的进化种人类是种什么样的感觉? 辛辛苦苦考上新娘学校的原主充满了自卑, 代替她而来的玲珑只觉得很无趣,她走在校园里,到处都是对她的指指点点跟异样目光, 仿佛她是什么奇行种, 但仔细看看,也不过是她完全保留着人类女性的外表,而学校里的其他女生,大多身上都是有一点兽化征兆的。 根据记忆整理,两万年前人类灭亡, 存活下来并得到进化的是兽人种, 他们结合了人类智慧的大脑与动物矫健的身手,并在一次又一次生存危机中,进化出了各种超自然的力量,如今, 这种力量被称为“觉醒”。 值得一提的是,能够觉醒的只有男性兽人种,他们觉醒过后, 便会获得兽化能力, 而女性兽人种, 早在数千年前, 便已经失去了觉醒能力, 她们退化的非常厉害,大部分女性兽人种,都已经跟两万年前的人类一模一样了, 少数身体能够出现细微兽化征兆的,都被誉为最适合成为妻子的女性。 女性兽人种非常弱小,她们天生没有爪牙与利齿,也没有觉醒和兽化的能力,她们所存在的唯一价值,就是成为男性兽人种的妻子,为他们生儿育女,由于这种弱小,导致在进化途中,女性兽人种死亡率激增,因此如今国家的男女比例是100:1,并且还有继续上涨的趋势,所以新娘学校首次对于失去进化能力的普通女性开放,玲珑也是这一批新学员之一。 男性兽人种自然更愿意娶身上出现兽化征兆的女性为妻,因为这样生下来的孩子会更强大,如今为无数民众所追捧的穆佐上将,他的母亲便是一位兽化一半的女性,也因此他生来便有着与生俱来的强大,几乎是从出生那一刻便觉醒了,得到了兽化的能力。 然而随着时间过去,女性兽人种退化的越来越厉害,像是穆佐上将母亲那样的女性已经寥寥无几,更多的是从出生起便是完全人类模样的退化女性,因此整个帝国对于国家的将来都非常迷茫。如果不能进化出强大的觉醒能力与兽化能力,那么他们如何与虫族交战?虫族的黏液可以轻易腐蚀掉人类模样的兽人皮肤,却无法穿透坚硬的兽化皮毛。 最近有许多推崇一妻多夫制度的游行,建议是在还保有兽化状态的女性,可以分配十名以上的丈夫,这样她就可以多生一些后代,否则等到她们彻底失去兽化体征,帝国将万劫不复,这也是为了帝国的未来,与臣民的未来所着想。 至于那些完全失去兽化体征的女性,也仍然非常吃香,毕竟男女比例太过失调,她们生下来的孩子也并不是完全无用,只是会天然弱一些,男孩的话,仍然能够觉醒与兽化,女孩就彻底遗传了母亲的体征,完完全全就是两万年前人类的模样。 而在女性中,也存在着歧视链。 兽化明显的,歧视兽化不明显的,兽化不明显的,又歧视完全没有兽化的,不过有一点是完全肯定的,那就是所有人都将穆佐上将视为梦中情人——那个帝国最强的男人,如果能与他结合,为他生下后代,将是多么至高无上的荣耀! 像是玲珑刚刚考进来的这个新娘学校,其宗旨便是为优秀的男性培养和输出新娘人选,其中自然是兽化体征高的女学员更受优待,就比如说,如玲珑这般完全人类化的,需要四个人住一个寝室,而有兽化特征的,全是单人寝室,学校里仍然存在着鄙视链。 每一届最优秀的学员,最终都嫁给了帝国最一流最优秀的男性,而穆佐上将今年也即将到达发|情|期,很有可能会从学员中挑选新娘,也因此,今年报考新娘学校的人到达了历史最高峰! 虽然全国各地都有新娘学校,但显然是玲珑所就读的这所由皇家主办的学校最有名也最严苛,如今的王后殿下与几位皇子妃皆是毕业于新娘学校的优秀人才,她们为帝国皇室的子嗣传承做出了相当优秀的贡献。 在这里,女性结束幼年期便要进入学校学习,十五岁统一安排进入新娘学校,如皇家新娘学校,则是要经过数次考核,无论智慧美貌还是性格,都要求是最优秀,每年都会有各大城市最优秀的学员被选拔进来,并且要赶在她们的发|情|期之前毕业。 是的,即便是兽化不完整,或是完全没有兽化特征的女性,也仍然会有发|情|期。身体到达成熟期后,发|情|期便是一年一度,持续三个月,这三个月里,男性荷尔蒙对她们的吸引非常可怕,以前曾经出现过贫穷的男性兽人靠散发荷尔蒙吸引珍贵的女性兽人并与其交|配的情况,后来那位男性兽人被判处了流放之刑。 释放雄性荷尔蒙,会对体质柔弱且没有觉醒的女性兽人造成极大的催情效果,这一点是帝国法律明令禁止的,同样,女性兽人的雌性荷尔蒙也会对男性兽人产生巨大影响,如果说得粗野一点,直白一点,那就是没有约束的情况下,帝国将会是一个乱|交乐园。 这非常可怕,所以人们都非常渴望进一步的进化,那就是彻底掌控身体的所有权,人性不再被兽性控制,而越是兽化特征浅薄的女性,越容易受到雄性荷尔蒙影响,迄今为止,最后一个能够觉醒且完全兽化的女性,已经是几千年前的事情了。 人们不再寄予希望在女性身上,只希望她们能够更好的完成一个妻子的本分,为男性生儿育女,然而随着男性兽人觉醒能力的增加与强大,他们与女性兽人交合之后,产下强壮后代的几率也越来越低。也就是说,男性越强大,子嗣便越困难,可与之相对,且一直对帝国虎视眈眈的虫族,却进化的一次比一次凶猛和完全,就好像上天注定了兽人帝国即将倾颓,世界即将属于虫族。 像是玲珑这种完全没有兽化特征的女性,即便是在新娘学校,也属于地位最底层的那一种,她甚至都没有资格进入皇室的眼,自然也不会成为穆佐上将未来的妻子人选,她的资料,为儿子选拔妻子的贵夫人们都不会感兴趣,因为这样的女性兽人实在是太弱了! 弱的让人怀疑她们究竟能不能够怀孕,又能不能够生下强壮的后代。 玲珑被分配到的寝室,除却她之外的三个人,同样也是没有兽化特征的女孩,显然她们都非常自卑,虽然能够考进新娘学院已经证明了她们的优秀,但是如果她们拥有兽化特征的话,远远不用付出比现在更多、更艰难的努力。 她们拼命争取的结果,是兽化特征明显的女学员轻轻松松不需要努力就能得到的。 皇家新娘学校里占比高的自然是兽化特征明显的女性,因此这一批新生们迅速分成了两个阵营,兽化女性,与人类女性。虽然本质上都是女性,但兽化女性其实也仅仅是比人类女性多出点特征,比如说毛茸茸的耳朵,或是竖瞳,或是爪子、尾巴等等,她们没有办法完全兽化,但仍旧能以兽化为荣。 餐厅里,玲珑与三个新室友打了饭,找到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下。她的三个新室友分别名叫吉娜、苏西与杰奎琳,三个人都是典型的高鼻深目金发碧眼,如玲珑这般的黑发黑眼反倒很少见,不过同为没有兽化特征的女学员,大家相处的还算不错。 新娘学校的伙食也相当不错,玲珑吃得津津有味,比照一下其他三人的食不下咽,她还在好奇她们怎么不吃。 “你们不饿吗?” 苏西满面愁容:“听说我们的课程,到时候是跟有兽化特征的女学员一起上的。” “那不是很好吗?”玲珑咽下一口肉,“至少这说明了学校在教导上并没有厚此薄彼。” “可是我们先天条件便比不上她们,一起上课,考核结果我们是无法赢的,所以很难拿到好的成绩。” 而在这之前,被选拔进来的,哪个不是在各自地区的新娘学校里优越且名列钱包的学员?然而到了皇家新娘学校,你将会见识到什么叫天外有天人外有人,你引以为豪的骄傲,在这里什么都不是,因为你没有兽化特征,从这一点上,你就已经被彻底排除在外了。 “如果今年穆佐上将真的要选取新娘的话,我们连资格都拿不到。”杰奎琳很失落,她拼命考进皇家新娘学校的愿望就是嫁给穆佐上将,本来她以为自己已经足够优秀,毕竟她曾经的老师说过:杰奎琳,如果你能够出现兽化特征,那么我可以保证,你将是帝国最完美的新娘人选! 现在看来,老师显然是没有见过她的这三个室友。 吉娜苏西与她不相上下,黑发黑眼睛的玲珑,光是凭借她的美貌,就可以成为新娘学校之最了! 无论是什么样的兽人,大家对于美的欣赏都是一致的,金发碧眼也好,黑发黑眼也好,真正的美貌永远能够惊艳世人。打玲珑入校以来,就成为了许多人的眼中钉,毕竟如今的大皇子妃,也是所有皇子妃中,甚至是历代皇室新娘中,唯一一个完全没有兽化特征的人类女性! 听说当初大皇子与她是一见钟情,两人能够结合,也是穿越了重重阻碍,这段美好而坚贞的爱情故事鼓励着所有人类女性,只要你足够美貌与温柔,就能够获得上位者的青睐,就能够一步登天! 不得不说,大皇子妃的成功,勾起了万千人类少女的梦。 而号称帝国史上最强的穆佐上将,更是无数人心中的梦中情人,他今年三十岁,正是龙精虎猛强壮精悍的年纪,也是由于他的存在,帝国才始终固若金汤,无论进化的多么优秀的虫族都无法破坏帝国防线,他是帝国的英雄,也是帝国无数男性的偶像! 穆佐上将痴迷战斗,是个不折不扣的战斗狂,每年的发|情|期都通过战斗将多余的精力发泄出去,而今年他三十岁了,对于男性兽人来说,成年后发|情|期便一次比一次狂热,三十岁的男性兽人如果还没有交|配过,自制力差的,说不定在发|情|期看到女性便已经失去了理智! 而帝国是绝不愿意失去这样一位强大的上将的,所以,由国王陛下与穆佐上将的父母共同决定,将在今年的新娘选拔中,为穆佐上将选取最优秀的女性学员作为新娘。 所以这一任的女学员报名数是去年的数十倍,能从这样的人潮中被筛选出来的,都是各自城市顶尖的女性。 因为女性过于柔弱,除了生儿育女没有别的力量,又不能为社会做贡献,所以她们每天都在研究怎么让自己更漂亮,新娘学校所教导的内容也是千篇一律。 如何服侍你的丈夫,如何处理人际关系,如何与公婆相处,以及如何教育儿女——简而言之,就是兽人帝国版本的三从四德,当然,与这些教育离不开的,是女性之间的争风吃醋勾心斗角,因为女性的珍贵,所以帝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无论何种矛盾,都不可以造成死亡,所以大家虽然争来斗去,但都是小打小闹,并不敢闹得太大,顶多就是歧视歧视,说点酸话,暗地里使绊子阴阳怪气等等。 算是比较委婉的宅斗? 玲珑正吃着自己的饭,突然面前降下一片阴影,她抬起头,看见了站在那儿的几个女性学员。 为首的那个有一条又长又细布满鳞片的尾巴,看起来像是只蜥蜴,黑发绿眼,容貌生得娇艳欲滴,她身后左右的几个女学员,也都或多或少有些兽化特征,蜥蜴女兽化的最明显,她的尾巴很长,正在悠然自得的打着摆子转着圈儿,似乎显示出她此刻得意傲慢的心情,其他人明显是以她为首。 此时,蜥蜴女用下巴对着玲珑,昂起头:“你,起来,我要坐在这里。” 玲珑拿着筷子的手顿时停住了。 吉娜苏西杰奎琳都不愿意与兽化女性起冲突,因为无论她们占不占理,最终学校都会偏袒兽化女性,这是心照不宣的规则,与兽化女性交锋绝对是件吃力不讨好的事情。 所以她们很快端起自己的餐盘让开了位置,发现玲珑还坐着不动,吉娜连忙说:“玲珑,我们赶紧走吧,那边还有一个好位置,也靠窗,我们去那边。” “等等。”蜥蜴女高傲地说,“那边的位置我们也要。” 苏西忍不住说:“你们就这么几个人,难道还要分开坐?” “我想坐哪里就坐哪里,想不给你们坐哪里,就不给你们坐哪里。”蜥蜴女说,“你们能拿我怎么样?” 显然她对玲珑非常看不顺眼,就是故意找茬。 玲珑的饭还剩下一半,让她把这还算得上美味的饭丢了是绝对不可能的,让她换位置也是不可能的,因为从来都只有她欺负人,没有别人欺负她的道理。 “我在跟你说话,你没有听到吗?!”蜥蜴女见玲珑不搭理自己,反而继续吃起来,十分恼怒,抬手掀翻了玲珑的餐盘,饭菜顿时洒满了桌子与地面,周围其他用餐的学员们也纷纷看过来,见是蜥蜴女,大家都不敢说什么。 这位可是皇室中人,身份高贵,听说还很有可能是穆佐上将的内定新娘,当然这只是空穴来风,但也从侧面说明了蜥蜴女真的很厉害,兽化女性与人类女性除却产下后代的不同外,本身的身体素质也有着质的区别,兽化女性的五感比人类女性更敏锐,虽然对男性兽人来说,兽化女性仍然弱小的可怜,但对人类女性而言,兽化女性的攻击能力已经非常强悍了。 因此,即便是新娘学校,也有一项针对兽化女性,而人类女性无法参加的战斗训练。 当然,目的并不是为了要让女性上战场,只是为她们增加了自保能力,同时也希望能够催化她们的兽性特征,从而生出更强壮的子嗣,繁衍兽人帝国。 综上,兽化女性的珍贵程度,比人类女性更高,所以学校社会法律都更加偏袒兽化女性。 即便今天这场冲突惹来了老师,蜥蜴女也不会遭到任何惩罚,反倒是玲珑,可能会被以不友爱同学的名义被关进禁闭室。 吉娜苏西杰奎琳都很紧张,生怕玲珑闹事,这女孩儿从刚认识起就给人一种无法无天的感觉,但毕竟对面是兽化女性,所以她应该大概也许不敢……闹吧?! 结果玲珑站起来,拍了拍身上落的米饭跟肉,直接抓住了蜥蜴女的头,砰的一声!把她摁进了桌上散落的饭菜里! 整个餐厅都轰动了! 人类女性挑衅兽化女性!居然还攻击了对方! 立刻有人去通知老师,蜥蜴女本想挣扎,可那只摁着她脑袋的手格外有力,令她动弹不得,她立刻使用尾巴想要戳穿这个人类女性,蜥蜴女尾巴尖锐,如果真的戳入人体,很可能造成死亡,想来蜥蜴女是气急了,从未吃过亏的她众目睽睽之下被人类女性攻击,显得如此卑微,这口气让她怎么能忍?! 而那条满是鳞片又无比尖锐的尾巴,被玲珑另一只手拽住往地下一扔,抬脚便踩了上去! 蜥蜴女发出惊恐剧痛的尖叫——身为兽化女性,对于自己身体的兽化部位自然是爱惜再爱惜,小心再小心,她每天都要花好几个小时打理自己的尾巴,可这个卑贱的人类女性居然敢用脚踩它! 愤怒让她爆发出尖叫,然而没有用。 “有首诗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过,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玲珑慢悠悠地说,“我在吃饭的时候,一般不喜欢别人啰嗦,可你不仅啰嗦,还毁了我的饭……不知道蜥蜴肉好不好吃?” 说着,脚下更加用力,蜥蜴女虽然娇贵,尾巴却很坚硬,可周围的人却都能听到那鳞片被踩碎的咯吱咯吱的声音,令人毛骨悚然。 “你在做什么!还不快点放手!” 老师们已经感到了,同时赶到的还有学校的守备,他们都拿着武器对准了玲珑,显然攻击性如此之强的人类女性,并不在他们的预料之内。兽人们已经进化的相当完全,唯一控制不住的时候便是发|情|期,破坏力强大,可人类女性怎么会有那样的力量?! 眼看蜥蜴女的尾巴被玲珑踩在脚下,生了三瓣嘴的老师心疼的快哭了:“快放开她!你怎么能够伤害珍贵的兽化女性?!” “这就叫伤害吗?”玲珑仍旧摁着对方的头,笑吟吟,“如果我把她的脑袋拧下来呢?” 是开玩笑的语气,但没有人怀疑她说的是真的。 吉娜苏西与杰奎琳都吓得浑身瘫软,老师虽然偏袒兽化女性,可人类女性同样珍贵,当务之急还是先稳住玲珑,道:“你快放开她,有什么矛盾,我们可以坐下来好好谈。” 玲珑道:“没有谈的必要,让这个家伙向我道歉,一切自然迎刃而解,我也不是那么不讲道理的人。” 蜥蜴女早就疼得快晕过去了,哪里还在乎什么尊严不尊严体面不体面?日后有的是报仇的机会!“我错了!对不起!快放开我!我要疼死了!” 她自认为身份高贵的自己说了对不起,对方就该领情,然而玲珑更用力地摁住她,蜥蜴女甚至能感受到那些掉在桌上的饭菜与汤汁进入嘴里的异样感,这份屈辱,加上身体的疼痛,终于让她不受控制地哭了出来:“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这样听起来倒是有几分真诚了,玲珑微微一笑,撒开手,抬起腿,立刻有人过来扶住蜥蜴女,带她去看医生,临走前,她还怨毒地看了玲珑一眼,玲珑朝她做了个划脖子的动作,吓得她抖了一下。 随后咔嚓一声,老师给她戴上了手铐,态度严肃:“随意攻击兽化女性,你需要被好好教导一下规矩!” 928|第八十四片龙鳞(二) 第八十四片龙鳞(二) 手铐经由特殊材料制作, 既能束缚住不安分的女性,又不会伤害到她们的身体,因为女性体能天生弱于男性, 又不能觉醒能力, 所以相当脆弱,即便是惩罚,也都是经过再三斟酌的。 珍贵的女性背负着繁衍后代振兴帝国的使命,因此校规里有一条严禁内斗的规定,只是让人意想不到的人, 还真的有人敢在众目睽睽之下互相争斗, 尤其是个人类女性,胆敢伤害兽化女性! 她到底知不知道兽化女性有多么珍贵?! 玲珑举起双手,显然她并不喜欢受制于人,为此她表示抗议:“我不认为自己有错, 请问老师是以什么理由要惩罚我,并教导我规矩呢?真要说起来,难道不是挑衅在先的蜥蜴女最该受到惩罚?” 老师说:“可她是珍贵的兽化女性, 你受到来自她的挑衅时, 本可以寻求老师或者其他人的帮助, 或是与她好好交谈, 但你却直接动手, 表现出了极高的攻击性,身为人类女性,你从前的老师是怎么教你的?” 玲珑心想从前的老师?从前她可是万千老师心目中最典型也最美好的新娘人选, 如果不是没有兽化现象,她简直是完美的,可完美又有什么意义呢?还是连自己的配偶都无权挑选,只能被迫分配给男性生孩子而已,如果表现不佳,甚至会得到来自配偶的差评,然后被重新送回学校,接受二次教育。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既然是她刻意挑衅,那我当然不能忍下这口气。”玲珑似笑非笑地说,“难道老师的意思是,同为女性,兽化女性就是比人类女性高贵?这话老师敢当着整个帝国的女性这样说吗?” 当然不敢。 全部女性都很稀有,都需要呵护与关爱,但也正因为人类女性与兽化女性在产下后代的不同,后者生出的孩子更容易觉醒能力与兽化,所以这已经成为了大家心照不宣的事实:比起人类女性,兽化女性地位确实更高,也更珍贵。但这话无论如何都是不能公之于众的,毕竟帝国最常说的一句话便是,人人平等。 皇室只是享有这个国家的支配权而已,民众也可以反驳与不支持他们,至少表面上一切都是公平与平等的,至于私底下,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能够进入皇家新娘学校的,都是最优秀的女性,她们比普通女性更加敏锐,也因此,学校里虽然分为兽化女性与人类女性两个派别,但前者明显占上风,与生俱来的优越与兽化特征,再加上生活中来自家人、老师、甚至于是社会的偏爱,让她们轻松将自己与人类女性划分开来,再以容貌、家世,分了三六九等。 玲珑是人类女性中的佼佼者,如果说兽化女性有哪里不好,那也就是容貌上略微低于人类女性,比如说这位铐住玲珑的老师,虽然她的五官生得很柔美,但一张兔子三瓣嘴,虽然不至于毁了整张脸,可人类女性容貌上的协调与匀称,是面部出现兽化特征的兽化女性所不能比的。 否则蜥蜴女也不会对玲珑敌意那样大。 不过玲珑出身只是普通,她的父母都是普通帝国子民,但由于母亲是兽化女性,生出来的她却是完完全全的人类女性,所以父母对她一向不冷不热,她出生后没几年,父母又生了妹妹出来,与玲珑截然不同,妹妹继承了母亲的兽化特征,于是她在那个家里地位更加低下,妹妹如众星捧月,她却受尽忽视。 这次能考入皇家新娘学校,对父母来说,也只是希望她能够嫁一个优秀的丈夫,为日后妹妹的前程添砖加瓦。 “我拒绝接受惩罚,因为我不认为自己有错。” 说着,玲珑冲老师笑了笑,微微一个用力,那副看似柔韧实则坚硬无比能够轻松束缚住女性的手铐,咔的一声便裂开了,落在地面,发出清脆的声响。 老师们惊呆了,怎么会有人能够把手套挣脱开?这怎么会是女性能够拥有的力量?! 他们目瞪口呆地望着玲珑,玲珑拍了拍手,“我的饭被毁了,我要求重新打一份,不过分吧?” 说着,她对苏西吉娜杰奎琳三人道:“不好意思,可以麻烦你们,再帮我打一份饭吗?就按照先前我们吃的那个样子来。” 三人连忙点头,跑去打饭了,老师们看着玲珑的手,又看向那副手套,最终,一个老师皱着眉头说:“你随身携带了武器?” 玲珑不答反问:“你看我身上像是有武器的样子吗?” 当然不像,新学员入学前都是经过严格的检查与筛选的,绝不可能有人把高级武器带入学校,以免对柔弱的女性们造成精神上及身体上的双重伤害,可如果没有武器,她是怎么把手铐挣开的? 一位老师弯下腰,捡起碎裂的手铐,上面完全没有武器的痕迹,但一个人类女性拥有如此强大的力量是非常不可思议的事情,不,不是不可思议,是根本不可能! 就连兽化女性都不能够像男性兽人一样觉醒能力,人类女性怎么可能?上一个有觉醒能力的女性已经是数千年前的事,而且也不是人类女性! 人类女性显然是退化的,她们更加柔弱、胆小,除了能够生儿育女外没有任何价值,甚至于她们生下的孩子,女孩还好,男孩的话,大多是兽化很晚,或是觉醒很晚,在后续的学习与战斗上,也总是逊色于兽化女性所生下的后代。 “玲珑学员,我认为你需要再次进行一次身体检查。”一位老师严肃地说,“你的身体是否发生了连你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的异变?这样的力量,是在很久之前就出现的,还是才发生不久?你对自己的身体了解多少?” 玲珑看着他们,微微一笑:“你们猜?” “不过,接受身体检查可以,但我要吃完我的饭,刚才还没吃完就被人掀了,换谁不生气呢,是不是?” 她凭借着足以挣脱手铐的力量,成功获得了重新吃饭的机会,一份饭很快被她吃了个干净,在三个室友担忧的目光中,玲珑跟随老师们走了,她还很潇洒地冲室友们挥挥手,意思是说她很快回来,如此乐观,令人不敢置信。 而等老师们与玲珑一离开,始终安静的餐厅才重新恢复喧哗,大家都在讨论玲珑刚才的表现,无论是人类女性还是兽化女性,她们的力气都小的可怜,所以身体并不支持她们去做过于劳累消耗体力的工作,哪怕是同为女性的老师们,上完课也需要休息好一会才能缓过来,所以女性们连最基础的工作都不能进行,她们似乎天生只适合被养在家中生儿育女,繁衍后代。 兽化女性在体力上稍微强一点,但也没有强到哪里去,好像女性整体都被诅咒了一样。 “天哪!那个人类女性,她刚才真的是攻击了兽化女性吗?” “我亲眼看见她把手套挣脱开的,她是怎么做到的?!” “她一定会被关禁闭!校规是严禁女性学员之间内斗的!” “可明明是兽化女性先动的手,为什么要惩罚人类女性?” “笨,因为人类女性没有兽化女性尊贵啊!你知道兽化女性跟人类女性产下优秀后代的比例相差有多大么!” 你一言我一语,吉娜小声说着:“……不会有事吧,玲珑?” “应该不会吧,老师不是说了,只是带她去重新做一次身体检查。”杰奎琳虽然这么说,却一点底气都没有,因为她也是猜测的,“希望老师们不要太为难她,而且,的确也是那个兽化女性太过分了。” 苏西没有说话,却一直看着玲珑被带走的方向,不知为何,从第一次见到这个少女开始,她的心中就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似乎有什么东西在拼命撞击着心房,叫嚣着想要冲出牢笼。 如果是自己,被兽化女性欺负,是绝对不会反抗,反而会主动道歉避让的,因为她知道,自己势单力薄,在新娘学校什么都做不了,可玲珑却直接反抗,还逼得兽化女性对她道歉,甚至于面对老师们的惩罚时也面不改色,好像一点都不害怕。 生平头一次,苏西有些不懂,为什么人与人之间,总是如此不同。 被带去做身体检查的玲珑做完了全套下来,老师们看着检查报告纷纷惊奇:“这跟之前也没什么不同呀!” 身高体重外貌都没有任何差别,身体构造也没有出现异变,完完全全就是最典型的人类女性。可她是怎么做到将比她强大的兽化女性掀翻,还能把手铐挣脱掉的?手铐已经送去检查过,完完全全是被人力所扯碎的,没有任何使用高级武器的迹象。 玲珑坐在椅子上等待最终审判,显然,对于她先前所制造出的混乱,老师们没有办法从体检报告上分析出原因,那么便要维持原判,将她关三天紧闭。至于蜥蜴女……似乎是受了很严重的伤,无论是心理还是生理上的,她尾巴上的鳞片被玲珑踩碎了一大半,这又是一件说起来让人觉得很恐怖的事情,众所周知人类女性力量很小,而蜥蜴女的尾巴十分坚硬,然而偏偏被玲珑给踩碎了,这实在是…… 禁闭室同样适用特殊材料搭建,是一个非常狭窄的小房间,里面什么都没有,人被关进去,三天之内也是不许吃饭不许喝水,因此对于女性而言,这是非常恐怖的惩罚,尤其是三天里连一点点外界的声音都听不到,也没有任何光线,普遍胆子小的女性,基本上进去一趟,出来后就会学乖。 可玲珑,她被关进去之后,老师们转身走了大概连十步都没有,便听到轰隆一声! 再回头,那可怜的禁闭室已经被她给拆了。 一点都不夸张,真的是被拆掉了! 要知道这禁闭室的材料可是最新型的隔音合金,即便是强壮的男性也无法将它破坏,可这、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里面太黑了。”玲珑说,随手丢掉一块被她拆碎的门板,“我不喜欢。” 所以她就出来了。 老师们已经彻底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他们面面相觑,这种情况下,也只好联系校长前来处理,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办法。 校长同样是一位兽化女性,能够成为皇家新娘学校的校长,她在礼仪与姿态方面简直做到了极致,听说她还是古代文明的研究者,她的一只手臂上生长着艳丽的羽毛,显然她非常爱惜自己的羽毛,打理的油光水滑,漂亮无比。 做了这么多年校长,像是玲珑这样的刺儿头还是头一回见,明明就是普通人类女性的外表,偏偏表现出了极强的攻击性与破坏力,校长又重新监督玲珑做了一次身体检查,确认她的身体构造与人类女性毫无差别,实在是令人匪夷所思,她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玲珑同学,介意我再对你进行考察吗?”校长问。 玲珑摊手:“完全不介意。” 校长便请了两位保全过来。 皇家新娘学校的保全都是优秀的兽人男性,大部分都是退役过后被分配而来,他们拥有着强壮的体魄与身材,还有人觉醒了能力,比如说站在玲珑面前这两位,一位觉醒了瞬移技能,一位觉醒了力量技能,平时都是新娘学校的保全,维护着学员们的安全与尊严, 他们服过兵役,与虫族作战,只是因为到了年纪或是伤病才退下来,饶是如此,他们仍旧拥有丰富的阅历与作战经验,校长再三叮嘱他们,一定要对人类女性手下留情,不可以伤害到对方,两人点头,对面前这个除了美貌之外看起来弱的不像话的少女没有丝毫忌惮,因为他们只要伸出一根手指头,就能让她倒下去。 开始之前,玲珑回头看了眼校长。校长以为她是害怕,安慰她道:“不用担心,他们不会伤害到你,你全力以赴就是。” “不是。”玲珑问,“我想说我要是把他们打残了,不用承担什么责任吧?” 这话刚出口,校长都没来得及回话,两个男性便放声大笑起来。 其中一个长着一双狼耳朵的男人说:“美丽的小姐!请你尽情对我们释放你的能力吧!不过你如此美丽,光是你身上所散发出的荷尔蒙,便已经足够让我们倒下了!” 另外一个生着利爪的男人则道:“请你不要隐藏实力,我们一定不会伤害到你的。” 说着,两人甚至收回了兽化特征,从外表看,就是两个完完全全的人类男性模样。 在这个国家,与女性相同,男性同样分为兽化男性与人类男性,兽化男性天生具有兽化能力,并且能在成年前进行能力觉醒,而人类男性,却不能拥有以上任何一个优点,所以他们大多从事着平凡而普通的劳动,兽化男性对自己的野兽形态非常骄傲,日常生活中也会保留一定的兽化特征,当他们收起兽化特征,那就是实打实的放水了。 玲珑很有礼貌地点头:“谢谢你们。” 男人们还在笑,下一秒天旋地转,视线已经完全反转了一个水平线,那个美貌又纤细的少女,此时正俯瞰着他们,而身体则传来一阵剧烈的疼痛,她眨着水汪汪的眼睛问:“你们还好吧?” 等一下,这是怎么回事?! 校长与老师们看得很清楚,名叫玲珑的人类女性无论是力量还是速度都令人震惊!那两个男性完全是被她一人撂倒的! 两人连忙从地上爬起来,看看自己,看看对方,再不约而同地看向玲珑。 少女冲他们勾勾手指头:“刚才是你们大意了,现在再来。” 说着已经朝他们攻击而来,拥有力量能力的男性只觉得毛骨悚然,那是兽化男性天生对于危险的敏锐感知,他下意识也挥出一拳,看得校长老师们差点尖叫! 这一拳如果挥到了人类女性的身上,会把她整个人都打碎的!而随意伤害女性的男性,无论是什么原因,都要判处死刑! 别看力量型男性力大无穷,但身体其实很灵活,他那一拳头玲珑也没有硬接,因为她身形纤细,比他更加灵活,躲开一拳根本不难,而后她的拳头捣在了对方的肚子上,下一秒,力量型男性已经直直飞出去,砰的一声砸到墙上,整个人都凹陷在了墙里,抠都抠不出来。 与此同时,拥有瞬移技能的男人已经来到玲珑身后,他不知道这个人类女性是怎么回事,但眼前还是先把她制住为好! 虽然男性们都很怜香惜玉,可被弱小的人类女性击倒,对于他们的自尊来说,真是莫大的伤害。 他的瞬移技能非常快,肉眼几乎无法捕捉,他有心在玲珑面前展现自己的强大,所以并没有直接捉住她,而是在她周围出现又消失,直到最后才伸手想要抓住她的手腕,说时迟那时快,玲珑抬起脚,直接踩住了凭空出现的那只手,用力往下——男人便觉得自己的手腕像是坠上千斤重担,痛苦难当的同时,还不容反抗,整个人也解除了能力! “抓到你了。”少女的声音清甜俏皮,仿佛在玩什么有趣的游戏,可她所具备的能力已经让人不敢置信。 本来还在担心的校长与老师们都看呆了,这完全是单方面的吊打,两个强壮的兽化男性甚至根本没有反抗能力,就已经被摁在地上爆锤,一个陷在墙里抠不出来,一个倒在地上,一只手被踩在脚下,用力抽都抽不动。 “你……你到底是怎么回事?你的身体?”校长几乎要语无伦次了,这样强大的女性,从来没有见过!即便是数千年前对于完全兽化的女性的记载,也没有如这个女学员一样强悍的,怎么会这样?为什么会这样?“你为什么会拥有如此强大的力量?!明明做身体检测的时候,你的数值和其他女性没有区别!” 在校长看来,这是不可思议的,人类女性居然能够把兽化男性摁着打,而兽化男性毫无还手之力! 玲珑耸耸肩:“也许你该用男性的身体检测仪器,来检测我的资质,而不是只看我的身高体重容貌与肤质。” 男性的身体检查与女性完全不同,他们更注重的是力量、资质、觉醒能力与精神力,尤其是精神力觉醒者,几乎是万里挑一,整个帝国的精神力觉醒者也不过百人,连男性都无法觉醒的能力,女性怎么可能拥有? 当然了,能把兽化男性揍到卡进墙里抠不出来的……满打满算,也就玲珑一个而已。 皇家新娘学校无法提供男性身体检测的仪器,但皇家军校离新娘学校并不远,乘坐飞车可以迅速到达。校长立刻联系了皇家军校的负责人,询问他们是否可以将检测仪器用在女性身上。 军校负责人想都不想就否决了:“当然不可以!男性的检测仪器对体能与精神力都有要求,柔弱的女性根本无法承受!会死的!” 珍贵的女性怎么可以如此糟蹋? 校长看了玲珑一眼,玲珑冲她微笑,她便又问:“那还有其他方法吗?” “怎么了?你们新娘学校不是有专门针对女性的检测方式吗?为什么要问军校申请男性检测权限?” 校长便把玲珑的事情告知于他,并且将方才玲珑揍人时的录像也通过光脑传输过去,看着屏幕上一个纤细的人类女性把俩兽化男性吊起来捶,军校负责人下巴差点掉下来:“……你们这是在拍电影?” 最终,他也没答应校长的请求,但是表明可以让这个女性来军校,先检查一下,是否有足够的能力接受检测,否则一旦出事,那真是后悔莫及,每一个女性都是无比珍贵的! 于是,校长亲自带着玲珑,前往了皇家军校。 929|第八十四片龙鳞(三) 第八十二片龙鳞(三) 许是从未见过如玲珑这般强悍的人类女性, 校长在对待她的态度上与最初相见时截然不同。她将两名强壮的兽化男性轻松击倒是不折不扣的事实,但身体构造又和普通女性没有区别,至少在数值上是没有问题的, 校长搞不明白, 为什么玲珑身上会出现如此奇妙的变化,这样的她,以后还能胜任一个完美妻子的角色吗? 皇家军校里没有女性。 因为女性根本无法适应高强度的训练,她们的身体素质与天生等于零的精神力注定了她们一辈子只能栖息在男性的羽翼下,为帝国繁衍后代, 这就是她们最大的荣耀与职责。 所以当有女性进入军校时, 便引起了剧烈的响应,整个帝国男多女少,娶不到妻子的比比皆是,即便是他们, 也要根据功勋与能力,才能得到被分配妻子的机会。而对成年男性来说,兽化带来的强大力量, 觉醒的能力, 同时也带来了每年的不可控的发|情|期。这让他们更加渴望女性, 在见到校长一行人时, 他们直接对着她们吹口哨! 校长虽然已经成年很久很久, 且有自己的家庭,但仍旧容貌端丽秀致,而她手臂上的羽毛则表明她是个非常优秀的兽化女性, 从她兽化特征的程度来看,诞下强壮后代的可能性极大。 走在校长身边的则是完完全全的人类女性了,虽然她身上毫无兽化特征,可长得太过美丽可爱,仿佛整个星际的灵气都聚集在了她身上,无论如何,虽然繁衍后代很重要,但也有很多男性格外偏爱人类女性,认为她们的美丽无人能敌。 更何况他们能被分到妻子就不错了,哪里还有挑选的余地? 面对冲自己吹口哨的男人们,校长的脸微微红了,帝国的女性在面对男性时总是忍不住害羞,荷尔蒙之间的强烈吸引让他们天生就有种想要靠近彼此的感觉。 而玲珑,冲着那群疯狂吹口哨,还用垂涎欲滴的眼神看她的男人们,比了个中指。 而且不是比一下就算,从校门口到校长办公室,见到军校负责人之前,她一直比着中指。 显然比起温柔乖顺的女性,像玲珑这种桀骜难驯的,更能引起男人们骨子里的占有欲跟征服欲,他们尖叫的更大声,甚至有人主动释放出雄性荷尔蒙,试图迷惑这个可爱的少女,众所周知,雄性荷尔蒙对正值成年的女性诱惑非常大,说实话,即便玲珑没有释放属于自己的女性荷尔蒙,也足够让这群男人为她神魂颠倒了。 军校负责人同样是位强壮精悍的男性,他穿着军装,看到他的照面,校长便已经有些发虚,对方强大的精神力天生带有压迫感,对她这种柔弱的兽化女性来说很难承受,负责人显然也意识到了这点,有意在收敛自己的气势,看到校长身边的小姑娘,他发出疑问:“这就是你说的,那个需要用到男性检测仪器的学员?” “是。”校长坐在椅子上回答道,“她展现出了女性从未有过的攻击性,一点都不柔顺,可她同时又拥有非常大的力量,能够将两个兽化男性打倒,我在想,她身上是不是出现了我们没有注意过的变化。” “其他女学员呢?她们有攻击性吗?” “只有她。” 负责人盯着玲珑看了许久,实在是看不出这个少女有什么与众不同的地方,真要说起来,也就是比别人更漂亮,堪称是他这么多年见过的最美丽的女孩子了,但美丽又不能作为武器,对虫族来说,帝国女性再怎么美丽也都是它们的盘中餐,它们显然更喜欢同样肥胖白嫩的同族。 “肖,你去找几位今年刚入学的新学员,就说我有事找他们。” “是。” 名叫肖的副官立刻领命,片刻后,他带来了五位新学员,因为刚刚入学没多久的缘故,新学员还没有彻底将军校的规矩与命令记入心底,看起来有些散漫,但都是各大地方最优秀的人才,也将是帝国未来最强大的栋梁。 他们并不知道负责人叫他们来是为了什么,直到负责人将他们带到模拟训练室,五个人才想,难道是因为有女性在,要为她挑选丈夫,所以才要他们几个人展现出属于自己的力量吗?如果是这样,也不是不可以,毕竟这个人类女性看起来虽然弱,但实在是太过美丽。 美丽到让人愿意忘记她是很难生下兽化特征明显的后代的。 “攻击她。” 负责人的话一出来,五个人都愣住,什么? 攻击?! 攻击这个娇小纤细看起来一根手指头就能戳倒的女性?! “不!长官!”长着一头浓密鬃发的兽化男性立刻拒绝,“我从小受到的教育不允许我对柔弱无助的女性出手!这有违我的生存之道!” “请恕我也无法做到。”长长的毛茸茸耳朵下,另外一位男性同样拒绝,“她看起来太柔弱了,女性是需要呵护与怜惜的,我们很有可能伤害到她,这是违法的!” 另外三个人虽然没说话,却也是这样的想法。 “莱恩,沃夫,你们对女性的珍惜让我很高兴,但在皇家军校,长官的命令就是一切!无论你愿不愿意,认不认同,都要服从!这才是军人!”负责人厉声说,“把你们的个人英雄主义思想给我收起来!现在!立刻!马上!攻击她!” 五个人无法反抗,只能按照负责人的命令朝玲珑攻击,他们认为这个女性太弱小了,他们得收敛再收敛力道,轻轻碰一下就可以收回,千万不能弄伤……她…… 伴随着身体的剧痛,传到大脑的是一片空白。 我是谁? 我在哪儿? 刚才发生了什么? 为什么我的身体如此之痛? 为什么我……我动不了了?! 玲珑站在原地,微微一笑:“不好意思,出手稍微重了点。” 不愧是正值青年又最优秀的几位新学员,短暂的惊愕后,他们奋力从墙里把自己抠出来,回头再去看自己被揍进去的墙面——神啊,那居然是他们的模样!他们是怎么进去的? 几个人齐刷刷看向玲珑,不敢置信,是这个娇小的人类女性吗?她对他们做了什么?!这科学吗?这合理吗?这是应该出现在女性身上的强大力量吗? 这怎么可能?! “永远不要小看你的对手,哪怕对方是个女性。”负责人说,“现在,拿出你们全部的实力,攻击她!” 刚才被揍进墙里,这会儿五个学员终于不再是那副漫不经心的表情,而是严阵以待,虽然他们看不出来她到底有什么奇妙之处,可她刚才展现出的力量是事实,即便是小瞧了她,她出手也是极快的。 五个人都已经觉醒出了能力,名叫莱恩的兽化男性可以把空气变为沼泽,将人拖进去之后,因为能力的关系,他在沼泽中畅通无阻,而被拖进去的人却会窒息而亡,即便是虫族也惧怕着这个能力,几次出战都大获全胜,让他的能力锻炼的更为精进强大,以前只能同化几米的沼泽,如今已经有篮球场那么大了! 可这少女敏捷的不可思议,给她准备的单人大小的沼泽根本无法将她拖入其中,反倒是莱恩被抓住了那头浓密的鬃发,只把脑袋摁进了沼泽里! 随后是可以溅射出冰箭的沃夫,他的兽型是雪域冰狼,有着比钢铁都要坚硬的皮毛,很小的时候便觉醒了冰雪能力,玲珑的表现让他再也不敢掉以轻心,但身形小的好处就是灵敏到让人无所适从,根本无法捕捉她的具体方位,最可气的是,她居然用莱恩开启的沼泽之地来吞噬他的冰箭! 负责人越看眼睛越亮,这个少女已经不仅仅是力量和速度上远超男性,她在作战中表现出的应战技巧与冷静理智的观察分析能力,才是一个战士应该具备的! 五个男性学员毕竟是这一代的翘楚,眼见被个少女逼迫到几乎走投无路,也纷纷被激出血性,然而无论他们怎样使用能力,怎样攻击,都无法让这个少女露出一丁点的破绽,反倒是他们,根本就是被吊打,完全没有还手的能力! 校长也看傻了,作为皇家新娘学校的校长,她拥有很大的权力与话语权,每年帝国阅兵,她都能与皇室成员一同参加检阅,所以对帝国的最强战力也颇为了解,她想说,也许这个女学员,在战斗力方面,并不输给被誉为帝国最强的穆佐上将! 明明检查过身体特质,构造与女性没有任何区别,为什么那娇嫩的皮肤却可以不受任何攻击侵蚀?为什么五个优秀的男性学员都不能压制住她?她身上到底出现了什么奇怪的变化?! “够了!”负责人通过话筒通知模拟训练室的人,“可以停下了。” 玲珑手里正拎着一个男性的头毛,本来想薅一片下来,毕竟这人的发量令人瞩目,但既然负责人说停下,她便立刻收手。 结果几个学员却还忍不住想要继续,那种酣畅淋漓被吊打的感觉,实在是太摧毁人的自尊跟信心,让他们有种自己真的很弱的感觉。 负责人叹了口气,在服从性上,专业的军校学员,居然还比不过一个新娘学校的女性。 “我记得你说过,她在餐厅里,扣了兽化女性一脸的饭菜?” 校长神色复杂:“是,不过是对方先挑衅的。” 负责人颔首:“让她来接受身体检测吧。” 玲珑从模拟训练室里出来,神清气爽,身上一点灰尘都没有,反倒是莱恩等人,灰头土脸狼狈不堪,从进入军校后,他们便是各方各面的佼佼者,同一代中的优秀无双让他们出尽了风头,长官与老师的爱惜跟教导,更是让他们自认为帝国最强,可今天却被一个看起来柔弱的少女教做人,根本就是单方面的挨揍,他们甚至连反抗的能力都没有! 那种强大的压迫感,是他们从来都没有感觉到的,这到底是为什么? 负责人全程盯着玲珑看,到了检测室,他还在问她:“你的身上真的没有出现任何兽化特征吗?完完全全就是人类女性?” 玲珑回答道:“是的。” 她收敛龙息,甚至在战斗中都没有释放威压,所以在兽人们眼中,她就是个平平无奇的人类女性,仅此而已。 玲珑是非常双标的,她认为自己才是至高无上的生物,其他的,无论是人还是兽,亦或是什么有灵智的生命体,都不算什么,简而言之,就是除了她自己之外,全员卑微。 所以人类女性被兽化女性所鄙视,在她看来兽化女性也没什么高贵,因为身上出现了兽化特征而高兴,这是什么值得骄傲的事情吗? “这不可能啊,这也太不可思议了!”负责人感叹。 检测室所使用的检测仪器,是针对男性的力量、资质、觉醒能力与精神力的四重检测,从D到S,等级越高,能力越强,比如说被誉为帝国最强的穆佐上将,他的每一样综合实力都是SS级,觉醒能力甚至是可怕的SSS,这对许多人来说是不可能的,因为发展某一项能力,远比全面发展来得简单。 正是因为多年来从未有人打破穆佐上将的检测结果,才始终没有人能够超越他,因为资质摆在这里,再怎么努力也有上限。 对柔弱的女性来说,检测很有可能会伤害到她们脆弱的身体与基本为零的精神力,一旦大脑被精神力检测仪器破坏,那就真的只能一辈子当个傻子。 玲珑进入检测室,校长与负责人都很紧张地在外面等待,他们观看着屏幕上的数值,对她既有期待,也有着不信。 毕竟上一个能够战斗的女性,除却有兽型外,身高体重也跟玲珑完全不是一个等级。 很快,检测屏幕开始快速跳跃数字,从基础的D,直接跳到了SSS,甚至于还在继续往上登顶数值! 最高的评价便是SSS,显然检测仪器并不能真正检测出玲珑的实力,所以数据接连跳跃,甚至发出警告,表示数据库有限,无法继续检测! 这、这怎么可能?! 下一秒,检测室的门被打开,玲珑毫发无损地走了出来,她看了眼屏幕上的检测结果,摊手:“看样子你们的检测仪器应该换一批了。” “是不是仪器出问题了?”负责人问检测室的工作人员。 “不,长官,检测仪器完全正常!”负责检测工作的是一位兽化男性,他惊奇地看着玲珑,“是这位女性,她的身体数值已经超越了目前最强的穆佐上将,我们的数据库里不再有比她更强的数据,因此无法继续进行检测!” 无论是力量、资质、觉醒能力还是精神力,迄今为止最高的都是SSS,觉醒能力是以穆佐上将的能力为基础数值评判,其他三项也是根据穆佐上将的SS级能力封顶,再往上便是SSS级,可这么多年来,从未有人真的能够超越穆佐上将! 也就是说,如果这份数据是真实的,那么从此以后,皇家军校的检测数据,将以这位女学员的检测数据为准! 这实在是太让人不可思议了,她只是个弱小的、需要男性保护的女性而已! “我认为她不应该留在新娘学校。”负责人说,“这会埋没了她的能力与天赋!” 校长也傻眼了,说实话就算把玲珑留在新娘学校,她也不知道该怎么教啊!这可怕的个人数据,难道还要她去学习怎样侍奉丈夫生儿育女人际交往吗?不! 帝国是慕强的!谁强大,谁就有发言权!这也是为什么穆佐上将比国王陛下声望都高的原因,因为他强大!而且是不容挑衅、不容反抗的强大! “玲珑,你……”校长不可置信地望着玲珑,看到女性中也能生出如此强大的人,校长只觉得心头像是有团火烧,烧得她眼眶发酸,几乎要落下泪来。 “你不应该留在新娘学校,那里不适合你!”负责人紧紧地盯着玲珑,“到皇家军校来吧!用你的能力,你的天赋,共同为帝国做出贡献!你将会成为一名伟大的战士!” 对于两人的激动,玲珑的反应简直称得上是淡然,她反问:“到军校来,你们有什么可以教我的吗?” 负责人顿时语塞。 从刚才的战斗中就可以发现,她根本不需要别人教导,已经有了一套自己的战斗理念跟应战经验,如果让她进入军校学习,根本就是浪费! “我可以推荐你直接进入军队!”负责人立刻改口! 玲珑微微一笑:“那就麻烦你了。” 校长就这么看着两人顺利达成共识,随后,貌美柔弱的女学员对她也露出了格外灿烂可爱的笑容:“谢谢校长给了我这个机会,现在,让我们回去收拾一下东西吧!” 虽然她已经展现出了前所未有的强大,可在回程的路上,校长仍然没忍住问她:“你确定不进入军校学习,而是要直接进入军队吗?那绝对不是一件很好的事情,如果留在新娘学校,以你的能力,可以轻轻松松被分配到最优秀的丈夫,你可以没有任何忧虑的生活。而上了战场,面对虫族,是会牺牲与流血的。” 她是出自好意,玲珑知道,但这份好意并不是玲珑所需要的。“留在这里被分给男人生孩子,对我来说才是毫无意义的,我想做什么,我高兴就好。” 何等狂妄、何等自由! 苏西吉娜与杰奎琳见玲珑并没有被关禁闭而是很快回来了都很吃惊,随后她们看到跟随进来的人帮忙收拾了玲珑的行李,顿时吓了一跳,还以为玲珑因为攻击兽化女性被退学了,要知道被新娘学校退学的女性,基本上就杜绝了找到好丈夫的可能性! “玲珑!你还好吗!我们一起去找校长,帮你求情吧!” “是啊!你这么厉害,你不能离开学校,离开之后你的日子要怎么过呢?会嫁不到好的丈夫的!” “我们陪你去给兽化女性道歉吧!只要获得对方的谅解,学校肯定会网开一面的!” 三个女孩都一脸焦急,玲珑拍了拍她们的肩膀:“我并不是被退学,只是换个地方而已。” “我要去军队了。” “……什么?!” 三人还以为自己听错了。 “我去皇家军校接受了身体检测,数据表明我比所有男性都要强大,所以我决定入伍为国效力,共同创造和谐文明的帝国,怎么样,我这个想法是不是很伟大?” 结果三个女孩一瞬间便流下了眼泪:“都什么时候了你还开玩笑!” 是的,她们根本不信,即便玲珑在餐厅摁倒了兽化女性,她们也没想过玲珑比男性强大的可能性——因为这根本不存在,根本不可能! “不是开玩笑,是真的。”玲珑说,“我是坐军校的飞车回来的,你们应该看到了吧?” 一瞬间,女孩们都傻了,她们呆呆地看着玲珑的行李被人收拾好,而她潇洒地背对她们挥了挥手,三个人连忙追上去,一路送她到了楼下,许多女性都围在周围,显然军校的飞车会出现在这里令人感到奇怪,而玲珑在上车前,像是想到什么,对三个室友说:“虽然嫁人生子繁衍后代也是个人选择,但至少,你们应该再看看这个世界,自由的意志从来不止一种,剥夺自我按部就班,我觉得这样的人生并不能算是自由。” 说完,她便上了车。 车门在女孩们面前关上,迅速消失。 自由的意志从来不止一种,这让从懂事起便被灌输以后要为优秀男人繁衍后代的女孩们,心中再度生出奇异的花火,就好像第一次看到在宿舍的玲珑时,那灿烂又热烈的笑,仿佛能将所有偏见与宿命都燃烧殆尽。 930|第八十四片龙鳞(四) 第八十四片龙鳞(四) 从很小很小的时候开始, 每个女性会说话开始,她们就被灌输了这样的理念。 帝国是由男性保护的,女性的使命, 就是为这些英雄生儿育女, 繁衍后代,你们什么都不需要想,什么都不需要做,只要服从帝国的安排,去专心侍奉你的丈夫, 照顾你的孩子, 做一个优雅而合格的太太,这就够了,这样,你的一生就是有价值的。 所有女性都被放在了这个框架里, 早晚都要成为某个男性的妻子,这就是她们最终的追求目标。 在新娘学校里的学习也大多是如此,如何照顾男性, 如何处理丈夫家里的人际关系, 如何做一个合格的妻子, 女性们最大的梦想, 就是能嫁给更威武、更强壮、更勇敢的男性, 她们不需要有自己的想法,也不需要思考,因为路都已经铺好, 她们只要按照从前的女性走过的路,再走一遍就行了。 其实如果不是克隆技术无法保证女性的生育功能,批量生产更适合帝国,也更能让许多娶不上妻子的男性如愿以偿,那样的话,帝国就不用担心人口老龄化严重的问题了。 女性本身需要呵护,并不是因为她们美好,而是因为她们拥有男性无法拥有的子宫,可生育权却并不掌控在她们手里,她们的使命就是一定要生下孩子,生得越多越好,生下来的孩子越强大越好——至于她们本身的意志,从来没有人询问过。 玲珑离开后,吉娜、苏西、杰奎琳三个人坐在寝室里,呆呆地看着那张属于玲珑的床铺。 她们刚遇见她时,就觉得她跟其他女性不一样,新娘学校所教导出的女性,要温顺、柔美,懂得牺牲奉献,了解自己的使命与责任,即便每个人性格不同,但毫无疑问,最受欢迎的新娘人选,永远是得体而温柔的。 温顺,就象征着不会抵抗,也不会有自己的思想。 其实就算是有自己的思想又能如何呢?她们的体质天生注定了无法战斗,甚至无法从事轻松的行业,新娘学校的女性老师们,往往上了一堂课便需要休息,她们的体力、资质、觉醒能力与精神力天生是零,所以想那么多做什么?想的再多,也做不到的。 可玲珑不一样。 她真的不一样。 当人群中出现异类,人们的第一反应不是“她很特别”,而是“她很奇怪”,甚至会不由自主地想要铲除异己,恢复往日的平静生活,就这样按部就班的生存下去。 而身为“异己”,玲珑似乎从未惧怕过,她在餐厅里就敢摁倒把珍贵的兽化女性的脸摁在餐盘里,张扬肆意、无法无天,完全与完美的新娘模样截然不同,如果真要评选成绩,她一定是这届新娘学校里最差的那个。 可是……可是好羡慕! 好羡慕她,敢把欺负自己的兽化女性摁倒在餐盘里,好羡慕她,被关禁闭也不害怕,好羡慕她,可以自由决定自己的人生。 过了许久,苏西才小声地说:“如果……我是说如果,如果我们也有选择,你们想做什么呢?我想做一名医生,可是我太弱小了,我根本无法承受高达数个小时的高强度工作,甚至于拿东西拿久了双手都会颤抖。” 杰奎琳道:“我的话……我想做一名旅行家,星际这么大,我从小都只生活在家里和学校,我不知道宇宙是什么样子的,所以我很想看看。” “我想做个收银员。”吉娜说,“可是收银员也不收女性。” 三个人沉默了许久,“你们说,玲珑去了军队,会不会很危险?” 这个问题谁也不知道答案,作为几千年里第一个进入军队的女性,哪怕是怜香惜玉爱护女性的男性,他们对女性的怜爱也是有条件的,她们必须温顺,必须懂事,必须明白自己的使命是成为某个人的新娘与一群孩子的母亲,而在这之外,当有女性跳出了既定的宿命与安排,他们还会保护她吗?还会爱惜她吗?还是会觉得她不自量力,做着不切实际的美梦? 没有人知道答案,也没有人知道玲珑前程如何,她们只能真诚地祝福她可以得偿所愿。也许……也许那样的话,她们心中隐藏着的小小愿望,也会有真的实现的一天。 皇家军校的负责人亲自将玲珑送去了军队,掌管军队的最高长官,正是帝国最强的穆佐上将,显然他对于军校负责人的说法持有疑虑,哪怕是看到了对方呈上的身体检测报告,被那一串的SSS惊讶到之后,也仍然有些怀疑。 这不能怪他,毕竟千百年来,女性都是柔弱无助需要保护的,从未有哪个女性能够达到如此强悍的检测数字,最重要的是,这还是一个人类女性! 她身上没有丝毫兽化特征,却拥有者无与伦比的能力,这实在是令人不敢置信。 “这位小姐,你确定你想要参军吗?”穆佐上将问。 他是个很英俊的男人,而且没有像其他男性那样展现出自己的兽化特征,从外表来看,完完全全就是个人类男性的模样,可他身上的气势,在在说明他的强大与不平凡。 帝国战神,号称最强的男人,自然跟其他人是不一样的。 玲珑回答道:“确定。” “可是帝国法律规定,女性需要被呵护与保障——” “帝国法律也没有规定女性不可以参军,不可以上战场。”玲珑抬起头看他,“难道身为女性,就不能为这个国家做贡献了吗?” “小姐有考虑过这其中的许多问题吗?” “你说。” 穆佐上将在面对女性的时候,虽然没什么笑容,但态度还算温和,他身边的副官应该是一头豹子,头上顶了两只毛茸茸圆溜溜的耳朵,这会儿态度严肃:“身为女性,帝国虽然没有法律明文规定女性不许参军,但军队中只有男性,对你的保护与怜爱,这是男性刻在骨子里的,无法避免,最重要的是,当发|情|期到来,也许会造成意想不到的恶果。且女性在军营中并不好过,你无法与男性住在同一间宿舍,不能公用洗澡间,同时除却发|情|期,女性的身体还会迎来排|卵|期,排|卵|期的女性会不受控制地散发出荷尔蒙,而且身体状况也弱于平常——综上所述,我并不认为这位小姐能够适应军人生涯。” 玲珑点头:“你说得有道理。” 负责人忍不住朝她看去一眼,觉得她不像是那么轻易就被说服的人。 “我可以接受跟男性住一个房间,使用一个洗澡间,也可以保证不会在发|情|期和排|卵|期造成任何坏影响。” 穆佐上将本来正想喝一口茶,听到她说能接受跟男性住一个房间使用一个洗澡间,差点绷不住脸上的表情,副官更是嘴角抽搐:“也许你能够克制,可其他男性却很难克制。” “他们不是军人吗?”玲珑反问,“怎么,身为军人,连这点诱惑都经受不住吗?” 副官:…… 每一名军人都在军校经历过严格的训练,但说这话前,她是不是应该照照镜子,看看她的美貌?她娇小、纤细、美丽,正是帝国男性最理想的新娘类型,可她的性格却与她的外表截然不同!这实在是太荒谬了!即便别人拒绝吃肉,你也不能把美味的肉摆在别人面前诱惑人家不是?更何况还是饿了不知多久的人! “玲珑小姐。”穆佐上将打断了副官,“如果你想留下来,为帝国做贡献,可以,我也可以给你一个单独的房间,但是只看这份数据,我是不能够满意的,你确定你无法兽化的身体,能够经受得住虫族毒液的侵蚀,经受得住虫族合金般爪牙的攻击吗?你的精神力虽然很强悍,可是能够支撑你操控机甲来战斗吗?我需要的是一个士兵,而不是一个花瓶。” 玲珑在他们眼中始终是个无法兽化的人类女性,倘若她拥有兽化特征,又拥有如此强悍的体值数据,也许她能像是几千年前可以上战场的兽化女性一样战斗,可问题是她的肌肤看起来脆弱无比,似乎轻轻一碰都会受伤,就算拥有强大的体力与资质,也很难成为千锤百炼的战士。 虽然这些人很啰嗦,但他们的出发点确实都是为了玲珑好。 她微微一笑:“这样可以吗?” 随着话音落下,她的身体上逐渐浮现出莹润的光芒,无数美丽的鳞片覆盖其上,这鳞片并没有摧毁她的美貌,反而为她的美貌增添了无比的神秘与高贵! 会议室的人全都站了起来! 随后,鳞片消失,负责人不敢置信:“你的身体数据表明你就是纯粹的人类女性!那个鳞片、那个鳞片是怎么回事?!你是蛇类兽化女性?!” “不,不是蛇类。”穆佐上将否认,“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玲珑伸出一只胳膊,她的胳膊纤细柔嫩,肌肤雪白,浮现出一片又一片的鳞片,那鳞片像是有自己的意识,时而出现时而消失,只是看着就能感受到其中蕴藏着的巨大力量,令人不由自主地想要臣服。 “所以我现在可以加入了吗?”玲珑问,“不是以一个普通士兵的身份,而是以最优秀、最强大的新人的身份。” 穆佐上将着迷地盯着她手臂上的鳞片,为那份强大所折服,这是身为兽化男性的天然直觉,他回答道:“当然可以。” 随后,鳞片消失,玲珑又恢复了正常人类女性的模样,如果不是要说服穆佐,她也不会让身体浮现鳞片。 最后,她得到了军队最高权限,并且被分配进了特殊任务执行小组。 特殊任务执行小组一共分为三组,A组最强,B组次之,C组则是AB两组的替补,虽然如此,C组也是极为强大的战斗力。 每个小组一共有七人,C组还想着进入A组呢,结果突然得到命令,得知有新人空降,这使得平日里各种针锋相对的三个小组成员都非常不满——空降总是令人不爽。 “真是搞不懂,穆佐上将怎么会允许一个新人空降A组!” “这实在是令人耻辱!” “我倒要看看这个新人是何方神圣,难不成是皇室里的人?” “上次不是有皇子想要得到我们小组的执掌权,却被穆佐上将拒绝了?” …… 议论纷纷中,A组成员决定,一定要给这个不懂事的新人来个下马威,让他知道不是什么地方都可以随随便便来的,如果对方是个弱鸡,那么可被怪他们下手太重! “新人来了!” “新人来了!” 特殊任务执行小组,简称特行组,在军队里是至高无上的存在,地位与军衔都远超普通士兵,他们都是从各个军区挑选出的最优秀最强大的战士,接受来自帝国最强男人,穆佐上将的指导,为守护帝国击败虫族而战。他们的住所也与普通士兵不同,军营里有独栋房子,每人都是单间,享受着优越的同时,他们也将自己的生命与热血奉献给了帝国。 这回来了新人,众人摩拳擦掌准备给新人点颜色看看,结果门一拉开,除却军校负责人外,还有穆佐上将。 众人当时就惊了:穆佐上将居然亲自送新人前来宿舍?!难道说新人真的大有来头?! 随后,从穆佐上将两米高的身体背后,出现了一个穿着白色连衣裙,头发柔顺地披在身后,长得无比美貌的少女。 众人当时就被丘比特的爱心之箭击中,眼冒桃心,直到穆佐上将宣布这是A组的最新成员…… “什么?!” “让柔弱的女性上战场?不!我不同意!” “这实在是太残酷了!她还只是个人类女性!” “我们的使命就是守护帝国和平与女性!拒绝女性上战场!” 一群人叫嚣个不停,穆佐上将回头看着玲珑:“你确定自己应付得来?” 玲珑冲他甜甜一笑:“别担心,我一个人可以的,你们回去吧。” 军校负责人脸上的担忧止不住,是他认为以玲珑的资质不应该在新娘学校里蹉跎,可真的把她送入军营,却又有些后悔。做军人跟做新娘,完全是两种生活,前者严苛且有生命危险,后者却只要每天打扮的美美的相夫教子就可以,选择后面那种难道不好吗? 只是这是玲珑的选择,他也没有办法。 玲珑一共有三个行李箱的行李,此刻她站在一楼,周围是三个巨大无比的行李箱。 这栋属于特行组的宿舍楼与普通士兵的宿舍楼大为不同,整体是个圆形,一共有四层,一层是公共活动区,从二层到四层,则是C组、B组、A组的宿舍层,非常宽敞,平时还会有专门的厨师根据战士们的身体状况准备一日三餐,此时,对新人抱有极大敌意的战士们都收起了那份愤怒,剩下的都是漫不经心的调戏与戏弄。 “美人儿!你是要到我们A组来的吗!” “难道帝国良心发现,要给我们分配妻子了?” “美人儿晚上会不会怕黑啊,要不要来我这里,我陪你睡啊?” “美人儿叫什么名字!” 耳边是七嘴八舌的问候,玲珑没有生气,因为她知道生气只会让这些人更开心,她只是歪了歪脑袋,用细细弱弱的甜美嗓音询问:“我有三个行李箱,请问有人愿意帮我搬到四楼吗?我想四楼还是有很多空房间的吧?” 立刻有人殷勤地凑上来,刻意展现自己的力量,一只手托起三个巨大的行李箱,还冲玲珑风骚一笑。 玲珑却拿他当佣人使唤:“麻烦送上四楼,谢谢。” 其他人都在自己的楼层好奇地看着,少女看起来弱不禁风,但身陷这么多男人中,居然没有丝毫恐惧与不安,光是这份胆子,就跟普通的人类女性不一样了。 有人问:“美人儿,你的发|情|期是什么时候?” 玲珑没理他。 他们故意想要戏弄她,甚至释放出了浓郁的男性荷尔蒙——对柔弱毫无抵抗力的女性来说,显然这是非常具有诱惑性的,她们甚至连对抗都做不到,便会立刻进入发|情|期。 令人震惊的是这个少女却不为所动,甚至在经过三楼时,顺手抓住了一个B组成员,膝盖一抬—— 伴随一声惨叫,所有男人们都冷不丁打了个寒噤——握草,太凶残了! 蛋碎了吧兄弟?! 哪怕三个组之间互相看不顺眼,也没有说这么一言不合就鸡飞蛋打的,而且那可是柔弱的人类女性!力量再大又能怎么样?!根本不痛不痒啊,他们兽化男性,尤其是身为战士,还是特行组的战士,身体比最坚硬的合金还强悍,怎么可能被那么小只的少女击倒?! “喂,别装了快起来。” “搞什么啊,美人那么点力气能把你怎么样?” “瞧你这装的,该不会是想要美人来哄你吧?” “哈哈哈哈哈哈……” 众人爆发出一阵笑声,随后发现不对劲,因为B组那个队员还脸色惨白地倒在地上起不来。玲珑脚踩在去四楼的台阶上,好心提醒:“还是赶紧找军医过来吧,否则别说蛋了,鸡儿都要废了。” 随后她撩起浪漫的长卷发:“我这个人不喜欢别人调戏我,所以你们得记住我的喜好,第一次犯,姑且饶你们一命,第二次,我可不敢保证我会做出什么事来。” 战士们瞬间噤若寒蝉,眼睁睁看着这个“柔弱”的少女走到四楼,一脚踹开楼梯左手边的房门,众人齐齐倒抽一口气—— 哪怕是在特行组,也有最强的男人,那正是住在四楼楼梯口左手边房间的谢利·欧文,他毫无疑问是穆佐上将之下最强的男人!而且脾气暴躁,平时都没什么人敢招惹他,可这少女居然一脚把谢利的房门给踹开了! 她清脆的声音在整个宿舍楼回荡:“我看上了这个房间,你去别的房间住吧。” 擒贼先擒王,要下马威,当然要拿最强的来,所以纯属谢利倒霉。 他冷冰冰地注视着站在门口耀武扬威的少女,薄唇轻启,吐出几个字:“滚开,愚蠢的女人。” 玲珑眯起眼睛:“你说什么?” “不要再让我说第二遍。” 那个帮玲珑扛行李的男性连忙打圆场:“谢利别生气,她是刚进A组的新人,以后就是你的手下了,好歹照顾一下人家女性嘛,你可是男性,不要总是那么小心眼。这可不是可以随便操练的队友啊,你知道怜香惜玉怎么写吗?” 谢利不耐烦地说:“一个除了生育没有任何价值的女人而已,也就你们把她当宝贝。” 他出身自皇室,虽然帝国男女比例失调,但那也只是针对普通男性,对于顶层掌权者而言,永远是不缺女人的,他们仍旧拥有无数美丽的女性,因此自幼谢利便对女性嗤之以鼻,认为她们除了那个子宫一无是处,价值基本等零,却享受着她们不配的优渥待遇,上阵杀敌的是男性,战死沙场的是男性,女性只要乖乖被男性睡,生下后代就可以了。 甚至于谢利还是比较极端地认为女性可以彻底消失,只要研究出人造子宫,能够繁衍后代就足够了。 所以这样的人,难道还要指望他对女性温柔体贴吗? 玲珑施施然道:“那可真是太遗憾了,如你这样的垃圾,也是从女性□□里钻出来的呢。” 谢利冷冷地看过来:“把你刚才的话,再说一次。” “等等谢利!她只是个柔弱的人类女性!” “冷静冷静!千万要冷静啊谢利!” “战友之间不允许互相斗殴,你不想被罚吧!如果被上将知道可是要关禁闭室的!” 谢利冷笑:“女人,你敢庆幸,我今天心情不错。” 玲珑倚在栏杆上,没有丝毫畏惧,而是说:“喂,你知道吗?我这个人有个毛病,就是看不得别人在我面前装逼。” 931|第八十四片龙鳞(五) 第八十四片龙鳞(五) 谢利被这个不知道死活的女人惹毛, 他咬牙道:“看样子不好好教训你一次,你就不知道天高地厚,别以为拥有特权所有人就都该捧着你, 你只是个除了生育能力毫无价值的人类女性。” 说完冷笑一声, 又补充道:“还是个很难生下具有兽化特征后代的人类女性,像是你这样的人,活在这个世界上,除了浪费社会资源,还有什么其他意义吗?” 玲珑并没有被谢利的话激怒, 她仍旧不知死活的继续挑衅:“不管你怎么看不起女性, 很遗憾,你仍然是从女人□□里钻出来的,男人倒是也想生呢,可惜生不出来, 怎么,对于你无法从父亲的□□里生出来,你感到很遗憾?这倒也不难, 现在回家去往你父亲的□□钻一钻, 也就——” 话音未落, 谢利已经一拳挥了过来, 显然不想再听她这样胡言乱语。 “等等谢利!” “我的天!谢利!她只是个人类女性!” B组C组的成员都不忍再看, 谢利作为特行组最强,其他人都不是他的对手,他的一拳头, 足以将这个美貌的人类女性砸成肉饼!不知道新入队的女性突然死亡,谢利会不会被送上军事法庭?毕竟帝国法律明确规定,无论何时何地,帝国男性都不可以对帝国女性造成任何实质上的伤害! 因为女性实在是太脆弱了! 然而所有人想象中的那一幕并没有发生,那个女性没有惨叫一声飞出去,周围也没有出现谢利拳头形成的旋涡,众人慢慢睁开眼睛,震惊地发现谢利的拳头居然被那个看起来跟个小女孩一样的女性挡住了! 真的是挡住了! 她只是伸出手,掌心接触到谢利的拳头,老天!她那么娇小纤细,她的手掌摊开来甚至都没有谢利的拳头大,却硬是将他的拳头挡住了!这也太不可思议了! 玲珑看着谢利的拳头,说:“手不想要了,我可以帮你。” 说着,她摊开的小手一握,包裹住谢利的拳头,轻轻松松,只听到令人毛骨悚然的骨骼断裂声,谢利的整只手臂,便以极度诡异不自然的角度扭转了一整圈,然后软绵绵地垂了下去! 她将谢利的手臂扭断了! 这下再也没有人敢小看她,说她是不中用的、除了生育以外毫无价值的人类女性,谢利更是不敢置信,他怒吼一声,扑了上去! 是的!断掉一只手臂对战士来说根本不算什么!他仍然可以战斗!这一次,谢利幻化出了尖锐的爪牙,他另一只完好的手臂上迅速浮现出钢针般的毛发,每一根毛发都坚硬而危险,比利刃更加锋锐,擦到人的皮肤上,瞬间就能将那人切成无数片!此外还有他长长的爪子,像这样细皮嫩肉的女人,根本承受不住他一招攻击! “等等!谢利!队员争斗禁止幻化出兽型!你这是违规的!” 奈何谢利已经被玲珑刺激的看不清其他了,他根本不在乎自己会不会受罚,也不在乎违不违规,他出身高贵,又是特行组最强,就算弄死一个女人,也不过是动动嘴皮子的事儿,不痛不痒的受罚过后,他仍然能够回到特行组。 现在他深觉自己受辱,怎么肯放过玲珑? 虽然体型庞大,但兽化的谢利并不是个只知道蛮力作战的蠢人,与他魁梧的身材不相称的,是他格外灵活的身体反应与速度。能够成为特行组最强,自然各方各面都有自己的优势,他将他在战场上与虫族作战那一套拿到了现实中来,仅仅是为了攻击一个柔弱的人类女性! 虽然先前玲珑挡住了谢利的拳头,但众人也觉得那不过是巧合,顶多算是她有着女性无法拥有的力气,论起作战经验与能力,一个看起来这么小的女性是肯定比不上谢利的,也许今天她真的要死在这里…… 只听得铿锵当啷之声络绎不绝,似乎是什么锋利与坚硬的东西相交,迸发出的火花,随后谢利发出惨叫,众人定睛一看!却是那人类女性伸出了一只手臂,手臂上尽是散发着莹润光芒的鳞片,谢利那坚硬、所向披靡,能够将最强大的虫族都撕成碎片的爪牙,居然碎裂了! 而鳞片却毫发无损! 玲珑一把抓住了谢利那只完好的手,用今天晚上吃什么好的语气说:“既然这只也不想要了,那我就成全你。” 她慢慢收紧了拳头,只听到叮叮当当的声音,谢利又长又坚硬,能够切割钻石的爪子,已经化为无数碎片,一根都没有留下! “知道吗?豪猪肉其实也挺好吃的。”玲珑嫣然一笑,“你应该还没尝过吧?” 兽化形态是一只高达三十米豪猪的谢利面色惨白,跌倒在地,不敢置信地望着玲珑,不肯相信自己引以为傲的爪牙居然就这么碎了! “还愣着干什么,我不是说过,这个房间我看上了?”玲珑问其他看呆了的人,“麻烦快点进去收拾一下好吗?我也累了,想休息了,你们不会故意装作听不懂我的话吧?里面的东西全给我丢出来,记得方方面面边边角角都要打扫干净。” 其他人哪里还敢说什么?赶紧照她的话去做,这下再也没有人敢小看她,之前觉得这人类女性看起来特别柔弱好欺负,现在连那张小脸上的笑,在众人看来都是魔鬼的催命符!不想死就老老实实听话办事,谁敢多说! 谢利还倒在地上,玲珑一脚踩住他的头,砰的一声,地板都被她踩塌了,谢利的身体还在地板上,头却已经穿透了地板,出现在三楼。B组的队员战战兢兢抬眼去看,玲珑扬声道:“从现在开始,你们应该知道谁才是老大了吧?” 虽然她展现出了强大,可让众人就这么臣服,心中根深蒂固的成见根本无法做到,玲珑笑着说:“怎么,谁不服气吗?尽可以提出来什么时候都可以,来挑战我,只要你赢了,就可以瞧不起我、辱骂我、践踏我,对我做什么都无所谓,可以任意支配我的生命与身体——有人吗?如果没有,我就当你们是老实了,以后我要看到你们对我恭恭敬敬,对我的命令誓死遵从。” 她的话太过嚣张,一道人影从三楼直接跳到一楼大厅:“想做我们的老大,至少得打赢我们!谢利是A组的,跟我们B组有什么关系?我们B组可不比A组差!” “我很欣赏你的自信。”玲珑说,“这几年的大数据下来差了A组一大截还有脸恬不知耻地说自己不比A组差,掩耳盗铃自欺欺人说得就是你这种人吧?菜而不自知,还以为自己能日天,其实顶多趴在地上日个地。” 她抬起脚,从四楼跳了下去,轻巧落地。 虽然穿得是裙子,可那裙子就是反重力,一点春光都没露出来。 B组的那名向她发出挑战的成员咆哮一声,直接化为兽型,当然,因为是在宿舍楼内,他控制了自己的体态,维持在三米高左右,体态小,则更加灵活,是一头灰熊。 与谢利一样,兽化完整的男性,毛发爪牙都是最有利最凶悍的武器,据说他们的毛发跟机甲所使用的高能合金一样坚硬,虫族都无法啃啮开来,拥有着强大的作战能力。 灰熊无疑是非常凶残的食肉动物,而经过多次进化的兽化男性,又拥有了人类的智慧,作战经验丰富,与他们相比,也难怪女性们需要保护,男性的强大彰显了女性的弱小,他们进化的越快,无法进化甚至退化的女性便被淘汰的越多,到了现在,仅从战斗力而言,男女几乎是两个物种。 “你看起来像是兽化女性,可你刚才与谢利战斗时,我们都看见你的手臂上出现了鳞片。”灰熊口吐人言,慢慢地围着玲珑打转,似乎在寻找她的弱点想要一击致命,“谢利冲动粗暴,打起架来不要命,虽然很强大,但脑子实在是不怎么好使。” “而我不一样,我是严格而敏锐的捕猎者。”灰熊自信十足,“你能被选入特行组,难道是因为你能够兽化完全?那么请展示你的兽化形态吧!” 玲珑笑起来:“没必要,你把我当人类女性看就可以,反正在身体构造上,我跟她们是一样的。” 真的完全兽化,他怕不是连作战的意念都要被粉碎,只会跪在地上匍匐着瑟瑟发抖。 灰熊自觉被看轻,怒吼一声,一爪子拍了下来! 玲珑轻巧避开,她太灵活了,灰熊攻击她,就像是一个刚长大一点四肢还不协调的婴儿坐在摇篮里抓一只敏捷的蚊子——对此,玲珑相当不满意这个比喻,怎么能把她比作蚊子呢? 她一直在避让,灰熊攻击到她身体的时候,被攻击到的那一部分便会浮现鳞片,可见她对自己身体的掌控熟练度,无论是豪猪还是灰熊,他们自豪的强大的攻击力在她面前根本不值一提。 玲珑又一次抵挡住灰熊的爪子,冲他微微一笑:“不好意思,忘记告诉你,我防御值点满了。” 说着,化手为爪,一把抓住了灰熊的胳膊,随后是同样令人毛骨悚然的骨骼碎裂声,灰熊反应极快,瞬间恢复人类形态,堪堪保住了一条胳膊,否则怕是骨头比面粉都要碎——这个女人攻击起人来完全不留情,甚至丝毫不怕违反军规! 灰熊化为男人后,实在是不服气自己竟然打不过这么一个女人,继续攻击,他的身手矫健而凌厉,因为是战士,一点花招都没有,招招致命,直取敌人命门所在! 而玲珑看着比他瘦小,甚至人类形态只有他三分之一大,却每一招都接得游刃有余,甚至还能在闲暇时点评他的动作。 “力道不对!” “角度错了!” “下盘不稳!” 最后,男人被一脚踹飞,直直地砸入一楼墙面,喜提与之前新娘学校保全们的命运——抠不出来。 “现在,还有人要挑战我吗?”玲珑潇洒地转了个圈,长长的裙摆如同浪花,在空中呈现出动人的弧度,随后,她坐进一楼的沙发,两只手放在沙发背上,明明生得貌美柔弱,却是一副大佬坐姿,“如果没有,以后该怎么做,你们应当很清楚。” 谢利与拜恩,分别是A组与B组最强,这俩人在她手上,那真跟砍瓜切菜一样,她甚至都没有用什么精力,完全是玩弄两人于鼓掌之间,这是何等强大的力量! 虽然她是个女人,但是人都有慕强心理,臣服一个女人,说出去丢人,可臣服于一个强者,那便是识时务。 不知道是谁先喊了声老大,随后其他人都跟着喊起来,玲珑在这浑厚有力的老大声中,露出了灿烂的笑容。“这下,我们可以好好相处了。” 对这群心高气傲又强大的男人,怀柔政策是没用的,即便你再美貌,再温柔,再体贴,他们也不会把你放在平等的位置上看,因为天生力量悬殊,女性就不被当作能够并肩战斗的队友,所以不用多说,揍趴下了,他们自然知道面对她的时候该是什么样的态度。 很快,三个组的战士们也很快意识到这位不仅是老大,还是一个比穆佐上将更可怕的大魔王! 真就是吊打呗?真就是一点面子都不给呗? 没有任务的时候,战士们的训练也从不曾停下,训练时难免互相切磋,虽然玲珑很强,但总有人想要挑战一下,然后被砸进墙里抠不出来,强大的体质让他们受了再重的伤,只要没有伤到要害,都能快速恢复,可他们车轮战都使出来了,愣是没能撼动人家一根毫毛你说气不气?不仅如此还被嘲讽就这水平,怪不得虫族入侵的越来越肆无忌惮。 被揍到怀疑人生的战士们躺在训练室的地上,稍微轻松点的自己从墙里爬出来,再好心地去抠其他人,而他们在拼命训练时,老大在做什么呢? ——她穿着名贵华丽的公主裙,坐在隔离圈里,身边是两个英俊高大的男性,正伺候着她品红茶吃甜点。 最气人的就在这里! 他们拼死拼活的训练,她从来都在一边看!而且拥有比他们加起来都可怕的食量! 穆佐上将到底是从哪里找到的这么个可怕的人? 虽然但是,这么美丽的人,好像做什么都是被允许的。她再强大,也仍然不失身为女性的魅力,那是一种即便不在发|情|期与排|卵|期,不散发荷尔蒙,一样能够令男人感到心动与狂热的魅力。 说起荷尔蒙,因为玲珑太不拿自己当外人,找茬儿的时候甭管你在蹲马桶还是在洗澡,她都一脚给你门踹开,你在她面前怎么搔首弄姿都没用,所以不怕死的战士们几次三番疯狂释放雄性荷尔蒙试图引诱,玲珑从来不为所动,她说:“想要求偶,就要把屁股洗干净翘起来等待宠幸,明白吗?” 但如果真的这么做了,那他们不是退化了吗?只有千万年前,完全没有智慧的野兽才会如此,而且大多是雌兽!他们可是拥有高级智慧的帝国兽人! 直到一月一次的考核到来,众人才知道,原来喜欢把人踹到墙里抠不出来的老大,居然是前所未有的SSS形强者,基础数值比穆佐上将都高,别人SSS是因为极限在那儿,老大SSS是因为检测仪器只能检测到SSS!甚至于军方还向玲珑提出研究她的请求,希望能够得到她的毛发或是血液,从她的基因中寻找她如此强大的原因。 玲珑没有拒绝,反正他们怎么也查,也都是她跟普通女性毫无区别的结论。 伴随着军队的月度考核,新娘学校的月度考核也即将来临,玲珑终于接到了她在入学后的第一个家人电话。 是她的母亲打来的,一开口便是质问:“你跑到哪里去了?为什么新娘学校通知我们说你行踪不明?!” 因为玲珑进入特行组,特行组的战士们有时候会执行突发的紧急任务,有一些甚至不能向民众公布,因此整个特行组都非常神秘,对家人也是保密状态。 玲珑懒洋洋地回答:“我在军队。” 母亲冷笑一声,显然不相信:“当初我就说你留在家里,让你妹妹去新娘学校报道,她是珍贵的兽化女性,肯定会比你做得好!你却不愿意,所以这就是你的目的?自己得不到,也不给你妹妹?我们家都被你害惨了!” 玲珑没生气:“有本事自己考进去呗,我的名额凭什么让给她啊,长得丑,你想得倒还挺美呢?” 她妹妹虽说是兽化女性,但是吧……兽化女性比起兽化男性来是不一样的,兽化男性可以决定身体的兽化特征是否显现,兽化女性却不能。像她妹,也不知道是怎么基因突变吧,兽化特征出现在脸上,尤其是那张鳄鱼嘴,你说说能好看到哪里去?再怎么珍贵,前提你也得好看不是?人家皇家新娘学校挑选学员,有一项基础要求那就是品貌端正。 她妹……算了,顶个鳄鱼嘴,就别那么苛刻了,吃饭都跟其他人不一样,玲珑觉得一点也不像进化,跟返祖似的,还不如当个纯鳄鱼呢。 母亲那电话那边气得尖叫:“你怎么可以这样说你妹妹!” “什么锅就配什么盖儿,生出那么丑的女儿,换作我是你早羞愧自杀了,也就你脸皮这么厚还好意思活着。”玲珑嘲讽道,“想进新娘学校就凭自己本事,问我要什么呀,我又不欠你们的,这名额我就是扔了,丢水里听个响,也不给你们,这下你听明白了?” 那头又听见来自父亲的怒吼,显然玲珑现在要是出现在他们面前,少说得挨顿揍——这可不是说假的,她那妹妹,因为长了一张鳄鱼嘴,属于兽化女性里的丑比,对于貌美又聪明的姐姐,从来都只有敌意,恨不得那张脸长在自己身上,因为得知自己的珍贵,所以没少撺掇父母收拾姐姐。 虽然长得丑,但谁叫她的头兽化特征比较完整呢,看在她有很大几率生下强壮后代的情况下,求亲的人还是不少的,当然,都是些普通人家,真正有权有势的才看不上她,兽化特征明显又长得貌美的兽化女性多了去了,这么一个鳄鱼女算得上啥? 但对玲珑的家人来说,他们还指望着妹妹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呢,所以当玲珑考取皇家新娘学校时,他们毫不犹豫地就想要这个名额,结果玲珑当然是没有给。 “不管你在哪里,现在你立刻马上回到家来!”父亲接过电话,发出命令,“回来之后,我们好好谈谈!” “没什么好谈的。”玲珑翻了个白眼,掐断电话,再打来她也不接,简直冷酷无情。 接电话没躲着人,边上的战士们小心翼翼地看着,生怕老大一个不爽拿他们出气,好在玲珑并没生气,跟那种人有什么好气的,她玩着通讯器,给关心她的三个室友回了消息。 吉娜、苏西与杰奎琳,在玲珑走后,都陷入了思考之中。跟其他人不一样,她们跟玲珑相处的时间长一些,也是唯三近距离观察过玲珑一举一动的人,所以她们心中的向往更加深远,看到整个新娘学校的人仍旧在按部就班的学习与生活,她们心中充满迷茫,这份迷茫让她们不知该何去何从,是留下来?还是遵从自己的心愿离开? 可是离开之后,她们又要怎么生活呢?她们根本没有能够独自生活的能力,这并非她们不够有勇气,而是天生的体质差异,就算是做最简单的工作,做不了多久也都需要休息,无法为社会创造价值,就无法通过自己的双手来养活自己。 为什么男性在一次又一次的进化中变得越来越强大,女性却完全相反呢? 面对她们的疑问,玲珑回复了一条消息:从明天开始,早起半个小时,围着学校跑三圈吧。 932|第八十四片龙鳞(六) 第八十四片龙鳞(六) 女孩们有些不明白, 为什么要早起围着学校跑三圈呢?有什么意义吗?她们女性不像是男性天生拥有强健的体魄,稍微走得快一些,她们都有可能喘不过气的! 但玲珑和其他人不一样, 三人对她充满向往, 即便这份向往还处于迷茫之中,她们也仍然愿意听从玲珑的话。 新娘学校的学员们做任何事都是一板一眼,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按照身份,学校规定几点钟起床, 那么她们决不会早起一分钟, 所以当吉娜、苏西以及杰奎琳提前半小时出现在宿舍楼下时,整个学校一片寂静。 她们回忆着曾经看到的奔跑起来的玲珑,那样矫健而充满生机,但她们娇弱的身体显然并不能够承受同样的强度, 所以在勉强跑了三分之一圈后,三人已经互相搀扶着慢吞吞地挪动了,肺部好像是要炸开一样, 让她们忍不住去想——她们是不是要死掉了?那也太可怕了, 她们不想死! 苏西带着哭腔给玲珑发消息, 正在睡梦中的玲珑打了个呵欠, 接受了视频请求。 没想到这三个女孩真的起来跑步了, 这倒是出乎玲珑的预料,她轻笑:“大早上的空气特别好,你们试着慢慢深呼吸感受一下。” 三人依言而做,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似乎肺部炸裂的感觉轻了许多,那应该是不会死掉了吧? “其实也没那么难是不是?你们没怎么运动过,别一开始就跑那么快,可以慢慢走,然后快走,小跑,再奔跑,一个个腿那么长,难道还怕跑步不成?持之以恒,你们就会发现,你们有了不一样的变化。” 杰奎琳感动地说:“难道这就是玲珑你如此强大的秘诀吗?你是不是也曾经像是这样非常努力的变强呢?” 玲珑陷入了短暂的沉默,她生而强大,这一点要怎么跟她们说呢,很打击小女孩的自信心吧?于是她正色道:“不错,俗话说天道酬勤,只要你愿意付出努力,勤奋刻苦,虽然过程可能很痛苦很煎熬,但是要相信,在你们日后的人生中,这些痛苦跟煎熬,都会让你们得到回报。” 被玲珑灌了一嘴鸡汤,从来没有听到过这样说法的女孩们顿时宛如打了鸡血,默认玲珑也是从这样的磨练中变得强大,那么她们也许也可以! 于是从这天起,三人便开始了每天早上的晨跑,从一开始跑半圈就肺部炸裂要死一般难受,到可以跑完一整圈、跑一圈半、跑两圈……她们很高兴,虽然这进步看起来微乎其微,但确实是有效果的。 玲珑又建议她们不要总是搭电梯,可以的话多走走楼梯。 不过女孩们很快又有了新的苦恼。 这次接通视频通讯时,玲珑正坐在餐厅,周围是特行组的战士们,大家都在吃饭,眼见老大的通讯器上出现了三个貌美温柔的女孩子,男人们顿时激动无比! 战士们并不像普通帝国男性一样,玲珑的强大足以让他们臣服,并且非常愿意跟她春风一度,更何况老大的美貌才是女性中的佼佼者,唯一可惜的是老大心如磐石,谁都不睡,导致战士们每天看到她打扮的妩媚娇艳身段曼妙,却连句调戏的话都不敢说,说了就要挨揍,不是发|情|期荷尔蒙也不受控制的胡乱爆炸。 现在瞧见三个美丽的姑娘,能不激动吗? 玲珑一巴掌一个拍开,叉起一块烤肉放入口中,雪白的牙齿咬断肉筋,汁水四溢,上面洒了一层薄薄的黑胡椒粉,使得这烤肉吃起来别有一番风味。视频刚开始,她已经吃掉了三块这样大的烤肉。 以至于女孩们都呆了。 玲珑问:“怎么了?又有什么问题了吗?” 吉娜犹犹豫豫地说了这些天的困扰,原来她们慢慢地跑不动了,因为不敢吃太多食物——要成为一名合格的新娘,就要维持优雅纤细的身材,尤其是腰肢,不能多出一丝赘肉,可她们从第一天跑步开始后,当天到了餐厅便觉得非常饿,食量整整翻了一倍。 玲珑努力回想自己当初在新娘学校时的情景,她点了满满一大餐盘的饭菜,周围的人都拿她当异类看,而三个室友的饭菜加起来也没有她的三分之一,都是小鸟胃,吃两三口就不敢吃了——反正也不需要运动,只要每天美美的待着就好,吃那么多做什么呢? 吃得少就没有力气,没有力气,变得柔弱好像也是理所当然的。 “你们不觉得这个肉很好吃吗?”玲珑问,又朝嘴里塞了一块,这一次,她选择蘸了辣椒酱,入口之后简直味蕾爆炸,啊~这就是为什么她明明吃人类的食物不能有饱腹感,却仍然很喜欢吃的原因,因为她能够感受到这其中的美味呀。“看到没有,烤过的滋滋冒油的肉,洒一点点孜然,蘸一点点辣椒粉,一口咬下去……” 她生得很美,吃东西的模样更是令人胃口大开,反正周围的战士们因此吃得更快,生怕自己抢不过其他人。 “不过我给忘了,你们是不被允许吃这样粗糙的食物的。”玲珑很遗憾地说。“不健康,对身体没有好处,你们的身体那么尊贵,将有许多后代诞生,怎么能吃烤肉这种东西呢?” “对了,你们找我干什么来着?是因为饭量变大了?”玲珑疑惑,“那你们有变胖吗?” 女孩们愣住,这倒是没有,她们的体型一直都维持原样,腰肢也还是一样的细,只是食量变大了而已……女孩们有些不明白,跑步与爬楼梯使自己胃口大开,既没有意义又浪费粮食不是吗?如果不这么做,日子不还是照样过吗? “是照样过呀,但你们并不愿意走上学校为你们铺好的路不是吗?”玲珑反问,“等到毕业,被分配给男性做妻子,生儿育女相夫教子,一直生到不能生为止,这不就是你们的路吗?” 边上的战士们一边吃饭一边听老大讲话,虽然他们也不懂老大为什么要对几个女孩这么说,但仍旧有人道:“老大,你不能拿你自己去要求别的女性跟你一样,她们是很柔弱的。” “那可不一定。”玲珑耸耸肩,“事实上我认为,如果真的末日到来,韧性更足更坚强,更适合进化被留下来的,应该是女性才对,她们的血液里天生流淌着惊人的力量,她们拥有觉醒的能力,只是不曾被挖掘。” 这言论可太奇葩了,简直就是跟现在的帝国完全相反,事实证明在无数次的进化与淘汰中,女性都是脆弱易碎的,更别提什么觉醒能力,要知道许多人类男性都无法觉醒,更何况是女性? “去吧,想要成为什么样的人,就往那个方向努力吧。”玲珑说,“总会有回报的,我保证,只要你们信仰于我。” 她要最忠诚的爱,与最虔诚的信仰。 “不如,就从中午多吃一碗饭开始吧!” 女孩们似乎被她蛊惑了,挂掉通讯后,三人洗了澡,换上了校服,到餐厅后,她们顶着别的学员诧异的目光,要了比平时多出一倍的饭菜。她们也没想过自己的食量能变得这么大,因为跑步爬楼梯消耗的体力实在是太大,如果不吃饱就没有力气,没有力气就不能继续锻炼,不能继续锻炼,就意味着她们又将回到从前。 没有见过天空的井底之蛙,在井里过上一百年也不会觉得厌倦,而曾经仰望过天空的,一颗心就再也不能平静。 女孩们背着学校偷偷锻炼,与此同时,她们的食量也成为了许多女学员嘲笑的对象,吃得这么多的女性,说出去简直都丢人! 特行组这边则被安排了最新的任务,据说是有擅长伪装拟态的虫族混入了皇室准备行刺国王陛下,因此特行组的成员要负担起为国王陛下保驾护航的责任,作为特行组的新任老大,玲珑自然首当其冲。 她是美丽的女性,女性的柔弱,就连虫族都知道,不过它们很喜欢吞噬帝国女性,因为她们更加美味而有营养,并且丝毫不会反抗,实在是难得一见的珍馐。 玲珑换上了公主裙,戴上名贵的珠宝,与A组的谢利、塞西尔一起,做了国王陛下的贴身侍卫。 自然,她是以国王陛下新的宠妃的身份出现的,显然国王陛下没有想到,特行组居然招了女性,而且是如此美丽,美丽到超出他想象的女性! 为此,他几乎意乱情迷,邀请玲珑留下,做他真正的妃子。 据说国王陛下一共有一位王后五位宠妃,相比较许多连妻子都娶不到的男性,他真可谓是左拥右抱。虽然年纪不小了,可兽化男性天赋异禀,身材容貌都保养得宜,是很不错的美大叔。 只可惜玲珑对他没兴趣。 惨遭拒绝的国王陛下还伤心了好一段时间,因为玲珑并不愿意做他的妃子,他只好难过地去寻求其他妻子的安慰,谢利与塞西尔便守在宫殿外,只有外出不适合出现侍卫的时候,玲珑才会陪伴在国王陛下身边。 他显然是个很多情的男人,对每一个妻子都爱得死去活来,她们也都很争气,为他生下了不少儿女,同时他还是个挺称职的父亲,虽然儿女众多,但他很关心他们的生活,所以每天都不闲着,不是跟妻子们联络感情,就是跟儿女们玩耍,时不时还要接见一下大臣。说实话,玲珑觉得想刺杀他可太容易了,尤其是传说中会拟态的虫族。 在最开始,因为生存环境的恶劣,生物们的进化走向了两种方向,有灵智的生物逐渐进化成了现在的兽人,建立起了兽人帝国,他们许多人还拥有着高级智慧,除却身体变得更加强大坚硬以外,与曾经的纯种人类没有什么区别。 而没有灵智的生物,进化成为了虫族。因为没有智慧,所以它们大多成群结队的生活,拥有着可怕的咬合力与绝不挑食的好胃口。兽人们对付它们很简单,但虫族繁衍极快,铺天盖地。接下来,兽人女性开始退化,失去力量,虫族却进化的越来越快,还生出了许多有着奇异能力的产物,甚至于高级虫族已经逐渐进化出了智慧,它们狡诈、残忍、贪婪,是帝国最大的危机。 兽人们虽然身躯强大且拥有力量,但对虫族来说,他们仍然是食物的一种,吞噬兽人可比吃那些草木同族来得有营养,据说第一只虫族的进化,就是从它咬下了一位战士的血肉开始。 虽然保护的很紧密,但国王陛下并不可能全天都待在宫殿中,过几日会有海星人到来,宇宙中从来都不只是兽人一种,但只有一件事是相同的:那就是女性的退化以及她们珍贵的繁衍能力。一些科学家甚至请求国家批准,想方设法得到虫族女王的身体组织来做研究,意图为繁衍后代做出贡献。 毕竟女王产一次卵,几乎能涵盖整个星球,那惊人的繁殖能力,正是其他智慧生命体所欠缺的。 海星人此番到来是请求联手剿灭两个星球之间的共同领域上的虫族——对此,国王陛下亲自接见了海星使者及其星球的王子,并且为了表明民主,还将开放复眼直播,将现场完完整整地展现给民众观看。 复眼直播,是兽人帝国的科学家们从虫族身上发现进而研究并成型的一项技术,这种直播会让民众有亲临现场的感觉,甚至可以调整角度去观察现场的每一个人,不过因为帝国的隐私权法律,需要双方签订协议获得彼此的认可才能施行。 海星人,顾名思义,生活在一个被大海包围的星球上,他们的星球只有海水,所有生物都在海里生存,玲珑看过海星的照片,蔚蓝而广阔,很是漂亮。 不过比起她的荒海,自然又要逊色许多。 因为不能离开海水,海星人的头上都戴着透明的罩子,这罩子是用特殊的材料研制而成,里面所储存的海水足够他们呼吸与使用一个月,想要攻击海星人,只需要摧毁他们的头罩,他们就会变成离水的鱼儿干涸而死。 因此,这罩子坚不可摧,并且有着可怕的反攻击装置,相信每个对海星人图谋不轨想要杀死他们的人,最终都自食恶果。 直播一开启,焦点重心当然是国王陛下,只是这一次令民众惊奇的是,国王陛下身边陪伴的那位美人,是他们从未见过的! 皇室对民众向来慷慨,皇室成员民众也都很清楚,甚至他们还因为出色的外貌有着粉丝团,但玲珑显然是极为眼生的。 “我的天,国王陛下什么时候又纳了一位新的妃子吗?” “她可真美丽!可是,她好像是人类女性,她的身上并没有出现兽化特征!” “王后殿下与其他几位妃子都是兽化女性,难道继大皇子妃之外,又要有人类女性入驻皇室了吗?” “那我也可以!” “楼上说自己可以之前,先对着镜子照照自己的脸,跟新妃子比一下美貌再说吧!谁不知道我们国王陛下是个颜控?” 与此同时,观看直播的也包括了玲珑的父母与妹妹,他们不敢置信地看着直播界面上那个张扬耀眼仿佛太阳一般的少女,几乎认不出来那是自己的女儿跟姐姐。 妹妹最先哭起来:“这份荣耀本该是属于我的!” 爸爸妈妈也很难接受这个事实,兽化女性本来就比人类女性珍贵,他们自然把资源倾斜到了小女儿身上,可为什么小女儿只能得到一些名不见经传的普通男性求爱,而被认为没出息的大女儿,却能出现在两国来往的大场面上呢? 她看起来一点都不怯场,有她在地方就是人群的焦点,同一时间,观看直播的人们不由自主地将视角都摆在玲珑身上,舍不得离开。 吉娜苏西与杰奎琳也同样在观看直播,她们不由自主地露出向往的表情。 但变故往往也就发生在一瞬间! 作为友好的见证,作为海星使者领头的海星王子向国王陛下伸出了手,国王陛下为表尊敬,取下了白手套,眼看两只手即将交握,玲珑突然抓住了海星王子那只手,她力气极大,对方甚至无法反抗,然后就见她捏着手掌左看右看:“没什么不同啊,你这本事还挺厉害?” 在场其他人都傻眼了,有大臣喝斥道:“你在做什么!还不放开海星王子,如此无礼,你在学校是怎么学的!” 玲珑瞥他一眼:“哪里来的蠢货。” 国王陛下倒是没生气,他虽然一头雾水,但还是好声好气地问:“这位是海星王子,你不可以这样没礼貌,我们两个星球向来都是亲如一……” 家字没说完,就听噗嗤一声,海星王子的手臂被玲珑给扯下来了! 当时就溅出一堆黄白之物,玲珑毫不客气地拉过谢利在自己身前当挡箭牌。 谢利:…… 自打被玲珑揍了一顿,他老实多了,再也不敢瞧不起女性了,反正他连女性都打不过,他才是真正的废物。 但是!这么脏的黏液喷在身上谁受得了啊!这也太恶心——等一下!海星人的血液是蓝色的,怎么会喷出黏液脓汁? “是虫族!”谢利立刻反应过来,而玲珑早已把国王陛下拉到了身后,此时此刻,国王陛下看着她的眼睛都在熠熠发光,那根手臂被丢到地上,与主人失去联系,迅速化为原形,明显是虫族前肢。 “自己的王子叫人给吸空了都没发现。”玲珑啧了一声,“你们可真行。” 海星使者团傻眼了,好好的王子殿下怎么变成虫族了?他们有心辩解,可那喷溅出的黏液脓汁在在说明那并不是他们的王子殿下!他们海星人的血液是与大海相同的蓝色,王子殿下…… 骤然得知王子殿下很可能已经遭遇不测,使者团遭受了前所未有的重大打击。 而那虫族则桀桀怪笑起来:“一个小雌性,倒是很聪明。” 紧接着,众人便眼睁睁看见他那断裂的前肢又长了出来!海星人的外表与帝国人类相差无几,惟独头上多出个储蓄海水的罩子,属于虫族的前肢长在人的身上,怎么看怎么怪异,怎么看怎么恶心。 那虫族解除了头罩,随意把头罩一扔,那张属于海星王子的脸因为被虫族同化而丑得惊人:“这玩意儿总算是能拿掉了,齁死了!不过你们的王子滋味不错,肉嫩得很啊,也要谢谢你们的王子,吃了他之后,我现在拥有更高级的智慧,并且可以在水中畅行无阻了!” 虫族最让人厌恶的便是它们可怕的繁殖能力与进化速度,高级虫族甚至可以通过吃掉拥有能力的人的血肉,将那人的能力化为己用。 观看直播的两个星球的民众都陷入了恐慌之中! 如果连被重重保护起来的王子殿下都会如此轻易的死去,那么谁能保证他们普通人不会?谁能保证自己的亲人、朋友、爱人,不是被虫族吃空了同化的存在?这太可怕了,这实在是太可怕了!虫族已经进化出了如此可怕的能力,而他们还在原地打转! 虫族是不是即将统治整个宇宙?! 末日,又要再一次到来了吗? “哪里来那么多废话。” 少女清脆甜美的声音在嘈杂中显得无比清晰,随后她伸出手,手上不知何时多出个小瓶子。 那瓶子看起来很奇怪,上面画着一只大大的蟑螂,蟑螂身上被打了个鲜红的大叉,此时喷头正对准了虫族的脸,虫族心中生出一股不祥的预感,紧接着下一秒,只听刺啦一声—— 它觉得自己脑子都要炸了!忍不住弯腰呕吐起来,前肢颤巍巍地抖动着,瞧着可怜极了。 玲珑晃了晃手里的瓶子:“杀虫喷雾,九块九包邮,你,值得拥有。” 933|第八十四片龙鳞(七) 第八十四片龙鳞(七) 这杀虫剂都不知是什么时候的了, 玲珑看了看,被她收起来的东西都会保留当时的状态,所以还没过期, 她一股脑儿全对着那虫族喷完, 然后还把瓶子砸人家身上,左手托着右手手肘,右手摸着下巴陷入沉思:“喷了这么多也没用,看样子体积变大了之后,所需剂量也不一样了啊。” 说完还叹了口气, 那虫族虽然没有被杀虫剂喷死, 但面部却被腐化,原本那张属于海星王子的面容,瞬间变得诡异起来,就像是被开水淋了的奶油, 从头顶开始往下滴落,又像是没有剥好皮的西红柿,再加上对方的脓汁, 总之看起来相当辣眼睛。 那股恶臭使得周围的人恨不得退避三舍, 不得不说它选择了海星王子的这个身份真是十分方便, 拟态的程度已经相当完美, 在国王陛下与其会面前, 海星使者团的每个人都经由过身体检测,但居然都没有发觉出海星王子的不对劲,如果不是玲珑认出它, 这会儿国王陛下估计已经凉透了。 那虫族自进化以来还没吃过这样的亏,恨玲珑简直入骨,因为被腐蚀,两只眼睛一只黏在右边脸颊,另一只则跌落肩头,五官看起来极度恶心不协调,正常人看了都想吐,更何况是特别爱漂亮的玲珑? 说实话,她只想一把火把这家伙给烧得一干二净,然后把骨灰给埋入地底,永世不能超生。 她闭上眼睛不愿再看,虫族却以为她是怕了,挥动前肢往她冲过来! 除却拟态出的海星王子手脚,以及刚才断裂的一根前肢,这家伙还有六根肢体,每一根都张牙舞爪,连上面的茸毛都坚硬如刀刃。经过进化的虫族虽然在外表上变化很大,但勉强还是能认出它们的原形,拥有拟态能力的这只虫族,原形应当是一只竹节虫,不过竹节虫早已不存在于星际,它只能说很像,像是放大了数千倍并且变异之后的竹节虫。 当它高高抬起前肢攻击玲珑时,属于海星王子的身体也被自然拉长,那观感格外诡异,就像是麻薯被扯成了长条却没断裂,一个正常模样的人被拉长变形,周围的人都发出惊恐的声音,玲珑差点儿就要吐了,太丑了太丑了,这么丑的生物根本不应该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简直就是在挑战她的极限! 虫族的外壳无比坚硬,普通的武器无法破坏,昆虫的繁殖能力本来就很惊人,是体积限制了它们的可怕,而当虫族进化出庞大的身躯、高级的智慧以及不逊色于人类的能力,那么破坏力之强,令人触目惊心。 谢利先前被溅了一身的身体组织,恶心的不行,眼见虫族攻击,他与塞西尔立刻化身兽型扑了上去,真要说强,这个虫族并不强,至少在实力上是远远比不过谢利与塞西尔的,然而它很狡诈,并且将身体能力运用到了极限,它可以自由操控身体的任一部位,拟态出属于海星人的特征,比如说格外惊人的柔软度,就算是兽化男性的爪牙也无法瞬间撕破。 同时它还试图咬下两个战士的皮肉,这样说不定自己就能够得到更多的进化能力,上天宠爱的是它们虫族!才给了它们这样无忧无虑的生存环境!可这些人类却非要与它们为敌,非要斩尽杀绝——难道它们真的怕了不成? 不不不不不,等到女王陛下进化完毕,所有的星球,所有的高级生命体,都将成为它们的寄生。 虫族的进化速度与强度都十分惊人,唯一令人难过的就是它们始终无法进化成为人类的模样,哪怕是拥有拟态能力的虫族,也只能模拟被它吞食过血肉的生命体,它们未必多么喜爱人类的外表,只是自认为高级生命体的它们,不容许自己比不上别人。 虫族的前肢与谢利的皮毛相接,两边都极为坚硬,竟摩擦出了哐啷的金色火花,虽然是黑色豪猪但仍然很爱干净的谢利看到自己身上又被溅了黏液脓汁,气得背毛倒数,那一根根钢针似乎都变得更加锐利雪亮,叫嚣着要把这个该死的虫族彻底穿透! 塞西尔则更敏捷,他肋生双翼,拥有飞行能力,同时还能持高科技武器向虫族进攻,同时心底也在暗暗吃惊,这群该死的虫族是怎么回事?光线枪本来是可以穿透它们的体甲的,可现在光线枪对它们来说简直就是不痛不痒!纵观过往数年,虫族从未进化的如此之快! 是这只虫族是特殊的,还是所有的虫族都在进化? 塞西尔心思细腻,他能够通过眼前的现象想到更多的东西,就比如说这段时间,特行组出场的任务也比从前少得多,兽人帝国非常强大,以至于许多小行星居民在受到虫族攻击时,都会寻求帝国军队的帮助,但最近很少接到这样的任务,而这分明还没有到虫族休眠的时间,它们为什么突然变老实了?是不是即将有什么大事发生?! 两人与虫族交战,都是极为优秀的战士,那虫族虽然防御点满,但并不怎么招架得住战士们的攻击,可一时之间,谢利与塞西尔也无法将它彻底破坏,这黏液看起来像是没有毒,可谁也不能保证如果它炸裂开来会是什么形象。 民众们通过直播观看,个个着急的要命,不知道这两人怎么还不把虫族给杀死。 刚才那个少女喷了个什么杀虫剂就让那虫族开始腐朽,两名战士却拿虫族毫无办法?虫族有这么强吗? 生活在和平中的民众们根本不知道虫族的可怕之处,因为见到那些触目惊心的人,基本上无人生还,而与虫族作战的士兵们,更是严守秘密,不会把这些事情透露出来免得人心惶惶,事实就是虫族进化的太快了!快到人类已经追不上的地步了! 谢利与塞西尔又要保护周围的人,又要制住这只虫族,还要防止对方身上有没有什么□□,心中都很挫败懊恼,显然花了这么多时间还没能将其制服,让两人非常不爽。 玲珑觉得到自己出场装逼的时候了,她让谢利与塞西尔退开,偌大的广场中心,那只巨大的虫族搓着自己钢铁般的前肢,发出锵锵之声,望着玲珑的眼睛里全是贪婪。 国王陛下怜香惜玉:“太危险了,你还是到我身后来吧,让其他人去对付它!我已经让人通知了穆佐上将……” 玲珑根本没理他,对虫族真诚地说:“你真的太丑了,我建议你现场暴毙。” 虫族桀桀怪笑,本来它的计划十拿九稳,兽人皇帝的命已经在它掌握中,却被这么个柔弱的女性给毁了,虫族与人类不同,虫族雌性比雄性更加强大,它看着玲珑说:“我能够感觉到,如果把你吃掉,我会成为比女王大人更强大的存在。” 吃掉这个女性,它一定能够疯狂进化,成为真正地、站在食物链顶端的生物! 玲珑没想到这小虫子还想把她给吃了呢,真是很少见有人这样不怕死,她笑出声:“是吗,那你来吃吃看,你碰得到我一根头发,都算我输。” 直播里的民众纷纷担心起来。 “这个女性怎么回事?她不能好好地待在国王陛下身边吗?” “女性居然也敢跟虫族对抗?我的妻子看到这恶心的虫子,已经被吓得晕了过去!” “真是太不知天高地厚了!这样浪费时间,待会儿她被虫族吃掉,我们这些没分配到妻子的男性岂不是又要多一个单身?” “可是其他人好像很信服她的样子,尤其是那两个特别强的侍卫。” “他们不将虫族斩杀肯定有他们的道理吧,我听说有些虫族会自爆,自爆的同时身体也会充满毒素,会感染的。” “天哪听你这么一说我觉得好可怕,好恶心!” 玲珑的父母与妹妹正在破口大骂这个出风头的不知廉耻的女儿,新娘学校里,女孩们也紧张地看着复眼直播上的场景,生怕玲珑出事。虽然知道她很强,可战士都无法立刻秒杀的虫族,她真的能应付吗? “这可是你说的!”虫族一听,根本没把这个穿着公主裙显得高贵又柔弱的女性放在眼中!因为对方的体型实在是太小了! 它挥动前肢,一阵罡风刮过,地面上被前肢刺透的地方直接裂开一条巨缝! 然而站在那的少女却不知所踪,虫族左看右看,听到一句嘲讽:“在这儿呢你这蠢货。” 它回过头,才发现对方不知何时已经来到自己身后,心中闪过一抹不祥的预感,下一秒它继续挥舞前肢砍过去,对方的脚甚至都没有动,只是伸出了手抵在前方,但它却连碰到她都不行,好像被什么看不见的屏障挡住了! 紧接着,一阵刺骨的冰凉从前肢的神经末梢上传来,那份冷意十分可怕,虽然虫族没有鸡皮疙瘩,但前肢上的茸毛都纷纷立起,没等它反应过来,铺天盖地的蓝色海水已经将它整只虫都包裹起来,瞬间结成冰霜,成为了一只非常完好的冰雕艺术品。 居然是活活被冻了起来! 特行组里也有人觉醒了类似的冰冻能力,但远远比不上玲珑,要知道这只虫族战斗力极强,且极为狡猾,想要轻松冻住它基本不可能,但现在它真的就被冻住了! 此时此刻,不仅仅是已经被冻住的虫族,举国上下通过复眼直播观看这场会晤的贵族与民众,在场的不在场的都惊呆了。 一个女性,还是一个人类女性,居然觉醒了能力! 天哪,这是多么的不可思议!这是多么的惊人! 苏西、吉娜与杰奎琳不由自主地尖叫出声,先前被玲珑把脸摁在饭菜里的那个蜥蜴女失态地站起来:“不可能!这不可能!她不可能觉醒了能力!绝不可能!她只是个人类女性!” 然而无论她怎么否认,玲珑轻松冻住虫族是事实,那绝不是高科技能做出的假象,她是真的觉醒了! 女性也可以觉醒!人类女性可以觉醒! 观看直播的女性们都不敢置信,这时候玲珑伸出手虚空一抓,便抓住一只复眼直播器,此时此刻,她那张盛世美颜将屏幕充满,五官绝美寻不出一丝瑕疵,所有人,所有人都听到了她的话:“从明天开始,请大家锁定我的直播间,点击军方网站直接进入,想要觉醒能力吗?想要变强吗?有这种想法的人,可以来看直播,也许你们终其一生也不会变得像我这样强,但梦嘛,谁敢保证没有实现的一天?” 她相信不仅仅是吉娜苏西与杰奎琳三人才会生出对未来的怀疑与茫然,而这些人,她们所欠缺的,只是一个方向、一个目标、一个精神领袖——而她即将成为她们的信仰。 不容质疑不容推翻的信仰。 那只虫族冰雕被搬了进去,留待帝国科学家们解剖研究,试着从虫族身上获取它们能够进化的如此迅速的秘密,可是大家很快发现一件很棘手的事儿,那冰,他们想尽了各种方法也无法解冻……最后还是找到了玲珑,得到了她的许可,说来也奇怪,绞尽脑汁也无法弄碎的冰,突然就自己裂开了。 而虫族已经彻底死亡,只是尸体保存的相当完好,每一根茸毛都清晰可见。 值得庆幸的是黏液脓汁都被冻住了,否则那臭味儿,那恶心劲儿,科学家们都要吐了。 见识过玲珑的强大后,国王陛下兴奋不已,他更想把她留下来做自己的妃子了!这样以后再有多少拟态虫族来杀他他都不怕! 对于国王陛下的想法,玲珑只送他一个白眼。 她带着谢利与塞西尔离开时,一个小姑娘冲到她面前,“你是那个觉醒的女战士吗?你真的觉醒了吗?!” “公主殿下!” 身着长裙的侍女连忙跑出来,“不可以对这位大人无礼,她可是特行组的组长!” 小公主仰着头,小脸儿倔强,“我也想要成为你这样的人,我可以吗?” 那架势,活似玲珑说她可以,她就可以一样。 这小公主长得非常可爱,白白嫩嫩包子脸,也就十一二岁,但她与其他公主不同,她没有穿着繁复华丽的公主裙,而是穿着一套改良的男装,小马甲与长裤短靴,头发编成了一根利落的辫子,看起来格外英姿飒爽,从没有女性这么打扮,因为如何穿衣打扮,都是她们在成为新娘的过程中所需要学习的技能之一。 “想要成为我这样的人?那你还是死心吧。” 谢利跟塞西尔:……对着小公主也能如此残酷无情,是他们特行组的大魔王了。 小公主眼圈一红,显然被自己的偶像否认是件非常令她难过的事情。 但随即,玲珑说:“不过比我身边这两个强,应该还是可以的。” 谢利跟塞西尔:他们做什么了就突然针对他们! 小公主眼睛一亮:“真的吗?” “当然。”玲珑弯下腰,视线与她持平,微微一笑,“只要你信仰我,就可以。” 说完她拍了拍小姑娘的头,转身走了,谢利与塞西尔随即跟上,剩下被拍了脑袋的小公主双手握拳抱在胸口,明明她看起来那么纤细柔弱,可就连强大的战士都要服从她的命令听从她的派遣,她抬抬手,就把令人束手无策的虫族给冻住了!那一幕,小公主认为自己能够看一百遍! 玲珑说话算话,第二天就开始了直播,前来观看的人非常多,一度将军方网站都给压垮,通过在线人数及性别判断,还是男性占多数,毕竟她太美丽,而且男性也有许多无法觉醒的,他们也想要学习,也想要变强。 玲珑出的建议跟对三个室友差不多,勤奋、刻苦、虔诚。 有些人受不住这样的高强度锻炼,有些人锻炼了一阵子没有得到回报便放弃,这样便淘汰掉了大部分人,留下的都是真正想要变强,想要改变自己命运,生出自我与梦想的人,这些人里男女都有,哪怕长时间的锻炼也没有让他们觉醒能力,他们仍然信仰玲珑,愿意听从她的命令与教导,视她为神。 至于那些半途而废又在星网上诋毁玲珑的人,仍然很弱,仍然整天抱怨还身不由己。 最先觉醒的是杰奎琳。 她在一次上课中,不小心将老师发下来的,给她们做示范如何整理的男性衣服——这是为了锻炼她们以后作为妻子的能力,丈夫的衣食住行样样都要打点好,这是新娘的职责。 那件衣服,在杰奎琳手中被变成了原样,成为了一块原始没有经过任何剪裁的布。 周围的人都惊了,吉娜反应最快:“我的天哪杰奎琳!你这是觉醒了能力吗?!” 身为人类女性的杰奎琳觉醒了能力! 那堂课顿时上不下去,所有人都围到了杰奎琳身边,她震惊地看看别人,又看看自己的手,猛地握成拳,放在了桌子上,紧接着惊人的一幕发生了!桌子居然变成了木头! 杰奎琳自己也吓了一大跳,她不敢胡乱碰触东西,因为她根本不知道如何控制这种能力,苏西立刻打了电话给玲珑,玲珑脚下踩着一个队员,对方被揍个半死还色心不改想朝她裙底看,又被她一脚踩在脸上,这家伙可好,疼得龇牙咧嘴,还恨不得做她的奴。“老大~~你可以再用力点~~好爽~~” 玲珑抬腿把他踹墙里去,其他人连忙去抠,哼哧哼哧抠半天,玲珑才听明白杰奎琳那语无伦次的话,她笑起来:“是吗,那可真是恭喜你了。” 巨大的惊讶过后,是狂喜,杰奎琳握着拳头,在玲珑的建议下,先戴上手套防止能力失控,随后玲珑通知了军校负责人,在苏西与吉娜的不舍中,杰奎琳上了军校的飞车。 这个人类女性居然也可以使用男性的身体检测仪器了! 但在这之前分明是不可能的! 杰奎琳的检测报告自然不如玲珑不是人,是很普通的普通兽化男性体质,可对于柔弱的人类女性而言,这简直是不可思议的! 也就是说,女性真的可以觉醒能力! 杰奎琳的能力刚刚觉醒,还非常弱,并不完全,值得一提的是她的精神力是非常罕见的A,用玲珑的话来说,检测仪器所确定的身体数值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如果勤加训练与学习,体质C也可能变成体质S,如果荒废能力,再强的S也会掉落到谷底。 她的直播间上挂着四个字:天道酬勤。 虽然这是一口鸡汤,但显然那些想要变强的人们都愿意喝。 越勤奋就越强大,这是毋庸置疑的。 杰奎琳非常适合做武器研发,无论是她的精神力,还是她迄今为止还没有开发出来的觉醒能力。 梦想是成为一名走遍宇宙的旅行家的杰奎琳抑郁了,因为她被军校负责人从新娘学校调了出来,进入到皇家军校的武器研发班级学习。很快地,在专业的老师教导下,她学会了如何控制能力,并且将其发扬光大。 只要搞清楚原理,杰奎琳不只可以将已经成型的物品变回原样,还可以将未经加工的物品,变成任意成品。比如说给她一块合金,那么这块合金能够制作出的任何武器,杰奎琳只要明白原理,就能秒做。 这个能力太逆天了! 如果再勤加训练!将机甲所需要的材料给她,她甚至能够立刻制造机甲!而通过锻炼,精神力与体能也都能得到迅速的强化!杰奎琳不仅可以成为一名武器研究专家,甚至于如果她的体能达标,她还有成为一名机甲战士! 想象一下能力成熟的她进入计较,随意操控与改造,得是多么惊人又可怕的能力! 军校负责人第一次觉得,也许虫族的快速进化,并不仅仅是人类灭亡的预告,而是促使女性觉醒的催化剂。 934|第八十四片龙鳞(八) 第八十四片龙鳞(八) 杰奎琳的觉醒是在众目睽睽之下发生的, 之后她被军方带走,也是新娘学校的大家有目共睹的,许多不相信女性也可以觉醒能力的人都对几千年来的认知产生动摇——这是真的吗?被认为只有生育价值、除了繁衍能力几乎一无是处只会浪费社会资源的女性, 还是人类女性!真的、真的能够觉醒吗? 像男性那样觉醒?甚至拥有能力!? 而吉娜与苏西锻炼的愈发刻苦, 玲珑并不是每天直播,她们便把玲珑直播所说的内容全都录制下来循环播放,杰奎琳的成功觉醒让她们也看到了希望。如果说在这之前,身为柔弱女性的时候,她们的梦想是成为一名医生或是收银员, 那么在看到希望曙光的时候, 这份不切实际的梦想,终于被撕开了一道口子,让她们看到了成功的可能性! 很快地,除却杰奎琳之外, 陆续有女性开始觉醒,她们觉醒出的能力千奇百怪五花八门,初始觉醒的能力并不意味着上限, 玲珑说过, 只要你足够勤奋刻苦, 弱小的力量也能支撑起强大的未来! 吉娜与苏西纷纷觉醒, 但她们只是觉醒中的一小部分, 更多一部分人只看了直播,却不肯虔诚信仰于玲珑,因此无论怎么按照玲珑所说的锻炼, 他们也只是稍微强健了体魄,并没有如玲珑所说觉醒能力,这使得一些人很不满意,甚至开始在星网上诋毁玲珑,认为她是世纪最大的谎言骗子! 不是说只要看她的直播跟着她学习就能觉醒吗?为什么我没有? 然而觉醒能力的人都已经将玲珑视作神明,神明是不容置疑、不容亵渎的。 对于那些反对与质疑的声浪,玲珑毫不在意,有灵智的生命体所产生的信仰让她充满力量——很奇怪,她也不知道自己何时能够将信仰转化为力量了,唯一让她不满的是,再虔诚的信仰也无法成为饱腹的食物,仅仅是让她在饥饿的同时仍然能够拥有力量,否则以她现在的状态,如果赐予所有人觉醒的能力,怕不是回去之后就要睡到地老天荒,不知何时才能醒来。 信仰玲珑的人越来越多,她成为了国王陛下、穆佐上将之外的第三人,因为除却女性外,一些无法觉醒能力的人类男性也觉醒了! 这对帝国而言,将是一种多么强大的战斗力! 就连那把她拦住,希望能够成为像她这样的人的小公主,也小小年纪觉醒了。 成为了皇室中第一位觉醒了能力的女性。 这让国王陛下感到非常不可思议,而更多更多的女性能力觉醒,也逐渐使得帝国发生了铺天盖地的变化。 拥有力量之后,许多女性不再满足于进入新娘学校学习,并在结业后被帝国分配给男性做妻子,她们也生出了梦想,生出了许多从前不敢想的愿望,可以说,玲珑是所有女性心目中的神!只要你信仰她,你就能够掌握自己的人生,这难道不神奇吗? 与此同时,也有许多安于现状的女性对如今的帝国表示不满,她们认为女性就应该留在家中相夫教子,几千年来都是这样度过的不是吗?为什么现在要改变呢?那不是坏了规矩吗?如果连珍贵的女性都要上战场,那么请问,谁来负责繁衍后代?谁来负责生儿育女?难道在战场上,虫族也会怜香惜玉? 女性再怎么觉醒出能力,也是比不上男性的! 这种反对的声浪也不小,其中以大皇子妃为首,对玲珑煽动女性寻求所谓的自我表示了严厉的批判。 大皇子妃是所有皇子妃中唯一一个人类女性,大皇子与她一见钟情,因此两人冲破重重阻碍才结为连理,十分相爱,虽然大皇子妃这么多年都没有为大皇子生下强大的儿女,但凭借着人类女性的身份嫁入皇室,并且获得丈夫的宠爱,大皇子妃一向是帝国人类女性羡慕的目标,始终生活在无数欣羡的目光中。 她享受这种羡慕,享受别人向她投来的那种渴望的眼神,但除了她之外,没有人能够复制她的成功,这也是最让她骄傲的事,同时亦是她自觉高人一等的原因。 可玲珑的出现把这一切都打破了! 先是在两国会晤上以摧枯拉朽之势击杀虫族,随后煽动人心搞什么能力觉醒,这简直可笑! 如今人类女性们不再对大皇子妃羡慕嫉妒恨,她们中的许多人找到了自己人生的目标,意识到除了成为一个男人的妻子外,她们还有别的选择——而这份选择,是玲珑带来的,她强大狂妄的模样,深深地印在了每一位女性的眼中。 如果按照传统观念来评价特行组的组长玲珑,那可真是糟糕透顶,她完全不符合帝国新娘的特征,一点妻子的优点都没有,可这样的人,却拥有着毁灭一个星球的强大力量,当军方官网上挂出属于玲珑的身体检测报告时,整个帝国都为之陷入了疯狂! 不管你喜不喜欢她,愿不愿意信仰她,肯不肯承认她,你都得意识到,这个人已经超越了的喜好,她是强大是毋庸置疑的。 她可以,其他的女性也可以! 比穆佐上将更优秀的身体!强大到手撕机甲!她不用去学习如何讨好与侍奉自己的丈夫,也不用去忧愁如何处理人际关系如何教育儿女,她只要站在那里散发属于她自己的光芒,就会有无数的人情不自禁地靠拥过去。 大皇子妃那批人的反对与批判,与这份光芒相比,实在是太可笑、太不知所云了。 觉醒的女性们从来没有反对与批判过选择成为新娘、妻子、母亲的同性,可这些同性却开始指责她们坏了几千年流传下来的规矩——可这规矩是谁制定的?又为什么一定要遵守?规矩就一定是正确的吗? 越来越多的女性开始选择自己的人生方向,她们有的成为了武器专家,有的成为了医生,有的成为了战士,各行各业都陆续看到了女性的身影,她们的觉醒能力让她们在岗位上如鱼得水,甚至于经过一段时间的数据调查,帝国日报发现,同样的行业同样的工作量同样的难度,女性的完成度比男性集体要高出好几个百分点! 不仅如此,相比较起男性,女性除却觉醒能力外,还天生拥有纤细的神经与感情,她们更能共情,心思更为细腻小心,连带着让许多男性也产生了危机意识,虽然也有人叫嚣着要让女性回归家庭做她们应该做的事,但从皇室到军队,对女性觉醒都报以鼓励态度,这些反对的言论,也不过是其中一点小小的插曲,根本无足轻重。 某日,军方在官网上挂出通告,女性可以正式报名入伍。 顿时整个帝国掀起轩然大波!要知道在这之前,成为战士的那些女性都是被特招进去的,可现在军方居然允许女性正式报名参军入伍!这太不可思议了! 很快就有人提出来,询问如果军队里男女都有,那么到了发|情|期,请问要如何抑制彼此之间爆发的荷尔蒙?如果正好的战场上发生,那么还如何作战?他们坚定地认为,女性不适合上战场!诚然,女性们觉醒了能力,变得很强大,可跟男性比起来,她们天生在体力方面拥有弱势,虽然精神力普遍比男性强大,但在战场上,你能依靠精神力来杀死虫族吗?你需要的,仍然是强大的体魄! 最重要的是,即便觉醒了能力,女性们也仍然无法拥有兽化形态! 如果让她们上战场,那么这将是无比致命的!珍贵的女性不应该被这样使用! “使用”这个词,激怒了全体女性。 她们的自由的!她们的身体属于自己!没有任何人能为她们自己做决定!是投身于家庭还是事业,都是她们自己的选择,根本轮不到别人来置喙! 使用? 难道她们是物品吗?难道她们只是用来繁衍后代的生育工具吗?她们明明已经觉醒了能力,各行各业都有优秀的女性加入,凭什么战场上就不能有她们?担心她们柔弱,陷入发|情|期会影响男性战士?不不不不不,当你这么说的时候,你已经是在瞧不起女性了。如果男性战士可以遏制发|情|期,那么女性战士也可以! 在巨大的舆论下,最终,由皇室与军方共同决定,在身体检测上要多加一项,那就是对异性荷尔蒙的抵抗,男女战士都要重新检测。 可检测结果一出来,令人大跌眼镜。 男性战士对女性荷尔蒙的抵抗简直低到尘埃里,然而所有女性,注意是所有女性,她们对多么浓烈的男性荷尔蒙都不会发生反应! 这是怎么回事?这也太不可思议了,太令人不敢相信了! 很快地,军方发现,在新兵测试中,除却完全免疫男性荷尔蒙的女性外,一些刚刚觉醒能力不久的人类男性,对女性荷尔蒙也是免疫的。这说明什么?这说明一部分帝国人类不再需要为发|情|期所困扰! 对此玲珑的反应很是习以为常,她对穆佐上将以及视频通讯器里的国王陛下与诸位大臣说:“既然是高级智慧生物,本身就应该能够控制自己的欲望,如果控制不住,那跟只知道繁衍的虫族有什么区别?既然自称拥有智慧,就做点有智慧的事儿。” 新的觉醒人类除却能力之外,还能对异性荷尔蒙免疫,并且不再拥有令人头疼的发|情|期! 这个消息很快就传遍了整个帝国,人们对此欢欣鼓舞,本来许多人都担心女性进入到各行各业后散发出荷尔蒙会引起慌乱,现在这种可能性完全为零,也就说明,女性就业可以被更多的人接受了! 大皇子妃听说后简直不敢置信,她对大皇子说:“难道所有人都疯了吗?失去了发|情|期是很值得骄傲的事情吗?这样下去要如何孕育后代呢?我们兽人的未来又在哪里呢?” 大皇子回答道:“不用担心,检测结果是他们只是免疫荷尔蒙,身体构造与原本仍然一致,所以仍旧拥有繁衍后代的能力。我认为这是一种了不得的进化!” 大皇子妃一听,失魂落魄地坐到了床上,她不能接受时代如此迅速的变化,如今她觉得自己像是个可怜虫,跟她年纪相仿的女性们,曾经非常羡慕她高贵身份的女星们,她们都找到了自己的归宿,都拥有了梦想,只有她,除了这个身份与丈夫的宠爱之外一无所有。 这是让她无法接受的巨大落差。 因为是第一批女兵,所以人数上还是略微有点少,作为特行组组长的玲珑,理所当然成为了女兵们的最高长官。她识破虫族阴谋,保护了国王陛下的性命,再加上强大的能力,早已让她成为无人敢小觑的大魔王,没人敢对她的决策作出质疑。 而能够入伍的女性本身都觉醒了力量,觉醒力量的前提是对玲珑的信仰,能够得到玲珑的训练与指导,女战士们都格外兴奋。 比起男性战士,她们如果想要上战场,首当其冲的问题就在于身体素质。 虽然体力不差,可不能兽化,无法拥有兽化形态的力量,这意味着除非她们将自己的能力锻炼到出神入化的阶段,否则仍然很容易被虫族撕碎,更何况那群虫族进化的无比危险,嘴里的钢牙可以轻松咬碎柔弱女性的骨头。 战场上阵亡的战士遗体都是要被带回来的,甚至连血液都要想办法清除,为的就是避免虫族通过战士们的血肉进化出同样的能力,女性战士们最大的问题也在这里。 可玲珑并不喜欢当老妈子,所以她把特行组的小弟都叫了出来,让他们负责对女性战士的训练,至于她……当然是每天打着小阳伞穿着漂亮裙子来回转转,然后悠哉悠哉喝个下午茶吃个小甜点。 女性战士对她的信仰是前程和无法动摇的,所以对比起哪怕跟玲珑生活在一起很久,天天被揍到墙里抠不出来也仍然会对玲珑的所作所为提出质疑的特行组成员,女性战士们什么都不问,那种狂热劲儿看得特行组的男人们一阵哆嗦,深深地意识到大数据果然没错,女性战士的精神力未免也太强悍和专注了一点。 转入武器研究的杰奎琳,最近被吩咐了一件事,她的能力愈发强大,如今已经可以带领小组进行崭新的研究了,对于女性战士在战场上会遇到的危险,同为女性的杰奎琳也非常担忧,她认为应该允许女性战士的出现,但如何在她们发挥出自己能力的基础上保证她们的身体能够得到与兽化形态的男性战士相同的力量,这一点让人非常苦恼。 直到她得到了玲珑给予的一片龙鳞。 杰奎琳没有见过玲珑身上出现过鳞片,事实上直到现在也仅有少部分人知道玲珑是可以兽化的,人们都以为她只是个平平无奇的人类女性,杰奎琳却知道不是这样。 她惊觉自己的能力居然无法在这片龙鳞上使用,但在被允许的范围内,她制作出了以龙鳞为原形的战衣。 战衣非常薄非常贴身,可以通过战士们携带的通讯器进行光速装备,杰奎琳在制作出战衣后用各种武器,又请来各种能力的人测试过,战衣都没有丝毫损坏! 因为出自女性的天赋,杰奎琳还给战衣增添了各种颜色,并且加上了花纹,统一标志。 第一名试穿的女性,是本次女战士中表现最为优秀,觉醒能力也最为强大的梅根。 她拥有着操控土壤的能力,可以迅速将自己周围数十米的土地变成沼泽,进可攻退可守,因为脑子灵活,虽然入伍时间不长,但在模拟训练室中,常常让与她战斗切磋的男性战士们感到棘手。 手腕上的通讯器装备了战衣系统后,眨眼间便配备完成,战衣会根据战士的体态完美调整贴合,为了保护脆弱的头部,还配备了头盔,杰奎琳在头盔中同样使用了高科技功能,在保护战士们的同时,给予她们三百六十度的视野与扫描能力,可以通过扫描辨别虫族拟态与真正的人类。 穿在身上一点异样感都没有,就好像是自己的皮肤那样自然。 玲珑抓了特行组的沃恩丢进模拟训练室,让配备战衣的梅根与他切磋,并且命令沃恩使出全力,必要的时候兽化形态也可以,要用杀死对方的信念来完成这场战斗。 在这之前,梅根的表现也很优秀,但是天生无法兽化,导致她在与男性战士的战斗中总是处于下风。战斗技巧与精神力她都不缺,惟独欠缺的就是兽化形态的强大,因为她除了战斗,还要保护自己。 然而这一切,这看起来轻薄贴身除了漂亮没什么能力的战衣,却抵挡住了来自沃恩的獠牙与利爪! 不仅如此,战衣还能根据环境切换形态与花纹,甚至还配备了武器! 沃恩被打得只剩招架之功而无还手之力,这还是建立在梅根与他实力相差巨大的情况下,但有了战衣的弥补,她已经可以占据上风了! 战衣的配备需要足够强大的精神力支撑,所以一般人无法配备,可以想见,假以时日,拥有战衣的女性战士将会如何所向披靡! 女性战士们解决了最苦恼的问题,一个个兴奋的抱在一起欢呼雀跃,杰奎琳也在现场,模拟训练室的门打开,梅根轻飘飘地走出来,还不敢相信自己居然把总是打不过的沃恩给揍扁了,而可怜的沃恩头重脚轻开始怀疑人生,一见玲珑,他立刻请求:“老大,我们也想要战衣!你不能重女轻男!我们也要战衣!” 有了战衣谁踏马还兽化啊! 兽化形态虽然强大,可之所以兽化,为的是那惊人的防御能力,战衣能够提供比兽化形态更强大的防御能力,那谁还兽化战斗?而且身着战衣后,身体的各方面数值都被拔高,灵巧敏捷的程度十分惊人,刚才沃恩觉得兽化的自己就像是一只笨熊在抓蚊子,而且那蚊子还是带毒的,碰一下就死那种! 玲珑一脚把他踹开:“轮得到你?” 沃恩:??? 在研制出战衣之后,龙鳞便消失了,除却玲珑与杰奎琳之外,没有人知道战衣的研究来源是什么,只知道它无坚不摧,刀枪不入,虫族甚至都无法在战衣上造成伤口。 随后,由国王陛下与军方批准,战衣开始批量制造,不过由于所需工序与能力者的数量,进程十分缓慢,最先被分配到战衣的全是女性战士。 她们本来比起男性战士就更加敏捷,虽然在力量上远不如男性,但是速度上却有着压倒性的优势,战衣给予了她们更强大的能力,配备战衣后,她们的力量可以达到男性展示的程度,也就是说,无论从哪个方面来看,配备战衣的女性战士,都是超越了男性战士的! 正如上天曾经偏爱男性,如今的龙女更偏爱女性,赐予她们天生比男性强大的精神力,可以很好的操控战衣,这样一支女子军队,所欠缺的只是一个机会。 她们的成功,会唤起更多人的梦想。 武器狂魔杰奎琳已经彻底放弃了成为旅行家的想法,如今她只想为玲珑创造出更多针对女性,对女性有益的武器!而她越是钻研,本身的能力就越是强大,如果杰奎琳同样配备战衣,虽然没有作战技巧,但她却可以凭借熟悉的理论知识轻而易举地操控与改装机甲! 如她这样的优秀女性如雨后春笋络绎不绝的冒出来,而小公主的加入,则是将这场浩浩荡荡的女性觉醒,推向了任何人都无法忽视的高|潮! 虽然年纪不大,但拥有着雄心的小公主有个谁都不知道的梦想,那就是代替诸位哥哥,成为父皇的继承人。 935|第八十四片龙鳞(九) 第八十四片龙鳞(九) 无论何时何地, 拥有话语权的都是占据绝对社会力量的人,温和的请求与建议并不能为你争取合法且公平的权益,因为一块大饼, 别人占据了四分之三, 你要求自己分得一半,就触犯了别人的利益,在利益之下,人权与自由都是空话。 小公主很清楚这一点。 她从出生起,便拥有着令人羡慕的兽化特征。父亲是国王陛下, 母亲是王后殿下, 兽化男性与兽化女性的结合让她拥有着其他女性所无法拥有的兽化特征——她的背部,从肩头到大腿,都覆满了鲜艳的黄黑相间的皮毛,显然她继承了父亲的兽化特征, 也有着成为兽中之王的潜能。 可是照着镜子的时候,小公主觉得这样的自己分外丑陋,就像是那些无法控制自己身体的兽化女性一样, 拥有高等智慧, 被人奉为尊贵, 却不能掌控自己的人生与自由, 她不想象母后那样, 做一个男人的妻子,终其一生的心愿就是为丈夫生下兽化特征明显的儿女,繁衍后代, 这仿佛是她生来该做的,是她与生俱来的使命与责任——不不不,不应该是这样的。 她不应该是这样,其他女性也不该是这样,是选择成为谁的妻子与母亲,至少,也应该在她们见识过更多的选择之后。 小公主更喜欢纯粹的人类女性的身体,肌肤雪白细腻,也喜欢完全兽化的男性身体,充满了野兽的力量与强大,但很遗憾,这两种身体她都无法拥有,她能拥有的,仅仅是公主的高贵身份。 她被要求穿上精致的公主裙,被要求不可以好奇外面的世界,不可以拥有过分叛逆的思想。 可是小公主不明白,她只是想要知道自己是否拥有成为除了妻子母亲之外选择的可能,这也算是叛逆吗? 那么对于整个帝国的意志而言,什么样的想法才不叫叛逆呢? 这个问题的答案,她不知道。 她问过母后,问过几位王妃,问过嫂子们,也问过自己的侍女,大家的回答都是一样的:你是错误的,你怎么可以有这样大逆不道的想法?你不应该否认身为女性的天性!如果每个女性都像你这样想,那么谁来繁衍后代,谁来生儿育女,谁来继续整个兽人帝国的辉煌? 尚且年幼的小公主开始陷入自我怀疑,当整个世界都否认你的时候,你也会怀疑自己,也许你就是个异类,你根本不应该在这个世界上出现,更不应该产生这样奇怪的想法。 直到她见到玲珑。 原来人类女性也可以比兽化男性更加强大,令人毛骨悚然的虫族在她手中简直弱小的可笑,就连特行组的男性战士都要以她马首是瞻——因为她比他们更强。 小公主一场不落地看了直播,并且根据玲珑所说努力锻炼,她坚信自己也可以!一定也可以成为像她那样强大的人! 没有理由上天总是眷顾男性,给予他们强大的体魄与兽化能力,却要求女性安分守己待在家里!如果上天是这样决定的,那么她就要用自己的双手,将这是非不分的天撕出一道口子! 小公主的觉醒,是在一次晚宴上。 这是母后举办的宴会,为的是给几位公主挑选丈夫,身为皇室公主,比其他女性更优越的地方,就在于其他人是被分配到丈夫,而她们却可以自由挑选。 前来参加的男性都很优秀,外表英俊高大,又都拥有兽化能力,可小公主不喜欢他们,她还小,她不想把自己的人生就在这里画上终点。 姐姐们都兴高采烈地去跳舞了,年纪还小的小公主不在这次挑选丈夫的人选中,她只是看着舞池中成双结对翩翩起舞的人,陷入了沉思。 大皇嫂走过来安慰她:“希雅,你怎么了?那边还有很多与你年纪相当的少年,你不去和他们认识一下吗?也许他们中的某一个,未来就会是你的丈夫。” 希雅公主抬起头:“大皇嫂,嫁给大哥,你幸福吗?” 大皇子妃轻笑:“当然幸福。” “幸福在什么地方呢?”希雅公主不明白。“我不否认大哥是个好丈夫,可是他也有自己的事情要忙,有时候一出差就要十天半个月,每天早上起来去上班,晚上才回来,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难道大皇嫂的生活里除了大哥就没有其他的了吗?与那些贵夫人一起喝茶聊天做美容?不觉得枯燥吗?不觉得无聊吗?把丈夫当成自己人生的核心完全依赖对方,不觉得很奇怪吗?” “怎么会呢?这就是我们女性应该要做的事情啊。”大皇嫂摸摸她的头,“你还小,不要被外界那些奇怪的说法带跑偏,女性的人生追求就是嫁一个好丈夫,为他生儿育女,这就是我们应该做的事。丈夫是我们的天,儿女是我们能创造的价值,这是任何人都不能否认的。” 希雅低下头,很失望,显然大皇嫂的回答并不能让她满意:“就像是母后,也把父皇当作她的天,可是父皇还有其他的妻子,还有其他的儿女,母后在等待父皇的时候,总是不开心的。一个人如果把自己的人生与价值,都寄托在另外一个人身上,不觉得很可悲吗?万一对方辜负了你,那么一技之长都没有的你,还能剩下什么呢?又能去依靠谁呢?” 大皇嫂笑起来:“傻孩子,你在说些根本不可能的话!要知道我们女性是如此珍贵,男性怎么舍得抛弃与辜负?” 希雅摇摇头:“我觉得大皇嫂说得不对,女性的珍贵不在于自身的品质,只在于子宫与生育价值,假使现在女性失去生育能力,但还是如此柔弱易碎,男性们是不会珍惜我们的。” “珍惜我们的,应该是我们自己。” 大皇子妃愣住了,她看着这个还没有长大的小公主,为她话里所透出的叛逆而心惊:“希雅,你是不是看了星网上那群叛逆女性的言论?你是高贵的公主,你与她们不同!她们所追求的,你自己就有!” “我没有她们的自由,也没有拥有她们的意志。”希雅握紧了拳头,“玲珑大人说得对,自由不能等待别人来给予,被给予的就不能算是自由。” “希雅!”大皇子妃叫她,“你这是怎么了?为什么要这么说?你可是公主啊!” “我是公主,是父皇与母后的女儿,是哥哥们的妹妹,是未来某个人的妻子与母亲——”希雅喃喃着,“但在这之前,我,得是我。” 大皇子妃显然没有听懂希雅的意思,下一秒希雅只觉得身体里似乎有一股火冒了出来,在她心口燃烧,她想站起来,却摔倒在地,随后她的身体开始颤抖,整个人宛如触电一般,脸上变幻莫测,一会儿是那张白净的小脸儿,一会儿浮现出金黄色的皮毛。 大皇子妃被吓坏了,尖叫出声:“啊!!!!” 这尖叫引来全场瞩目,国王陛下与王后殿下,以及其他的皇室中人看见最小的公主希雅倒在地上,纷纷变色,就在这时,希雅裸露在外的皮肤上已经逐渐爬满黑黄相间的皮毛,她的额间隐隐约约浮现出一个“王”字,一阵光芒闪过,希雅公主已经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只趴在地上的小老虎。 国王陛下惊呆了! 他立刻化作兽型,一头斑斓大虎走过去,小老虎颤巍巍地从地上站起来,被他亲昵地揽入怀中,用舌头舔着她湿漉漉的毛发。 希雅公主兽化了! 不是简单的出现兽化特征,而是彻彻底底兽化完全!老天!这是几千年来,自完全兽化女性绝迹后的第一个! 小老虎被父亲舔得很舒服,在他怀里打滚撒娇,一张嘴是细嫩的声音:“父皇~父皇~” 国王陛下不停地舔她,小老虎嗷呜嗷呜叫起来,一个用力,看起来弱不禁风的小爪子拍在地面,整个宴会大厅的大理石地面迅速裂开一条巨缝,吓得宾客们连连向两边躲开! 她不仅兽化完全,而且还觉醒了力量! 国王陛下叼住女儿的后颈,命令道:“快请穆佐上将——不,快请特行组的玲珑过来!” 听到玲珑的名字,小老虎眼睛一亮,大皇子妃却不是很高兴,只是这会儿也没有她一个人类女性说话的余地,显然对于希雅的觉醒与兽化,皇室充满了喜悦,就连那些正在与心仪男性跳舞的公主们,也纷纷露出羡慕的眼神。 玲珑到皇宫时,国王陛下已经恢复了人类模样,怀里搂着毛茸茸的小老虎。小老虎一看到玲珑便挣脱了父亲的怀抱,跑到玲珑跟前,两只前肢抱住她的小腿。 玲珑是不需要战衣的,她一手拎起小老虎在面前晃了晃,被扼住命运咽喉的小老虎蜷缩着爪子乖巧的不可思议,水汪汪的大眼睛可爱极了,玲珑还真就喜欢漂亮可爱的东西,她把小老虎放到腿上,小老虎便立刻打着呼噜蹭她的手,她搓了搓那毛茸茸的耳朵,美人与萌物的组合看得国王陛下都傻眼了。 “这是小公主?” “你、你怎么知道?”他派人去请她的时候并没有说希雅兽化了。 “只要我想知道,我就能知道。”玲珑歪着脑袋,搓完耳朵又捏爪爪,“她觉醒了?” “是的,就在刚才。”王后殿下说,“希雅只是在地上拍了一爪子,那坚硬的大理石地面就裂开了好宽一条口子!” “国王陛下,王后殿下。”玲珑抬头看向他们,“对于小公主的兽化与觉醒,你们开心吗?” “当然开心!” “那么,你们打算怎么对她呢?” 夫妻俩被问住了,不明白玲珑是什么意思。 “她拥有这样的能力,如果加以引导与训练,会比绝大多数的男性更强,她有着无限的可能性,就像是一块璞玉,等待雕琢,而现在,刻刀在二位手上。是把她留下来,像是从前一样,学习如何照顾丈夫生儿育女做一个完美的新娘,还是把她交给我,让她成为一个古往今来绝无仅有的强大女性——选择权……” 就在夫妻俩以为玲珑要说选择权在他们身上的时候,玲珑却话音一转:“既然是小公主的人生,选择器当然在她手上,你的人生,你自己做主,你自己选择。” 说着她将小老虎丢到地上,胖嘟嘟的小老虎在空中转了一圈稳稳落地,然而二话不说直奔玲珑,嗷呜扑到了她身上。 “看样子小公主已经做了选择了。”玲珑摊手,“二位就算反对也晚了。” 她这么嚣张,但国王陛下与王后都没说什么,其他人自然也没有阻止的权力,只有始终对玲珑持有厌恶的大皇子妃,因为她的出现导致大部分女性的改变,让迄今为止仍然是个普通人类女性的大皇子妃感到非常愤怒——她不再是万千少女的羡慕对象,那些羡慕她的女孩子们,大多找到了自己人生的目标,拥有了成为新娘外的崭新理想,甚至还有许多曾经羡慕她的人建议她找一些属于自己的事情做,这太可笑了,她可是大皇子妃! “难道你这样就要把希雅带走?我们为什么要相信你!”大皇子妃厉声说。 玲珑眨眼,“你哪位?” 大皇子妃顿时难堪不已,“我是大皇子的妻子,是希雅的嫂嫂,是国王陛下与王后殿下的儿媳妇,是——” “我是问你哪位。”玲珑拎着坚持不懈往她身上爬的小老虎,又重复了一遍,“当别人问你是谁的时候,你应该回答的是你的名字,而不是谁的什么人。我对大皇子的妻子、希雅的嫂嫂、国王陛下与王后殿下的儿媳妇是谁没有兴趣,因为除了你之外,任何人都可以成为这个角色,那不是你。” 说完,她已经潇洒地拎着小老虎走人了,背对着国王陛下挥手,“放心,到时候毫毛不少地给你送回来。” 国王陛下冒着星星眼看着玲珑的背影,“好有个性好喜欢!可惜她不愿意做我的妃子。” 王后殿下对于丈夫的这种花心属性已经麻木了,如今她只希望玲珑真的能够照顾好她的小女儿,不要再让女儿,跟自己一样,成为别人的妻子之后,彻底丢掉自我。 因为担心女儿,回去寝宫的王后特地上了军方官网去看玲珑的视频,视频里,美貌无双的少女说:“年纪容貌身材都不是问题,只要你想改变,只要你愿意改变,那么就别浪费时间,从现在开始,一切都来得及。” 她身后是一群身着战衣,美貌力量兼具的女战士,说实话,她们一点都不符合帝国对女性的要求,不柔顺、不纤细、不听话,可王后殿下却觉得她们身上燃烧着自由的火焰,那是她从来不曾拥有过的。 真的从现在开始也来得及吗?她都这个年纪了……始终害怕年老色衰所以非常注重保养与美容的王后殿下开始在星网上搜索,发现了很多和自己同龄甚至比自己年纪还大的女性的发言,她们之中居然真的有人觉醒了!即便是那些没有觉醒的,也发现自己变得更有力气,而且找到了自己能做的事情! 王后殿下失眠了大半夜,直到凌晨才睡着。 她醒来后,召来侍奉小女儿的侍女,询问她们小女儿平日的生活习惯,才知道希雅天不亮就起床,围着宫殿跑上好多圈才停下,每天都认真锻炼认真吃饭,还主动读书学习,当然,她更喜欢那些有关战斗与政治的书籍,对如何烹饪如何缝制如何照顾丈夫如何成为称职的新娘之类的书毫无兴趣。 她的书架上摆满了她喜欢的书,王后殿下随便打开一本,发现上面写满了稚嫩的字迹。 一时间,心潮澎湃,久久无法平静。 被带进军队的小公主兴奋极了!然而目前她面临着最大的问题:请问她要如何从兽化状态回到人类状态?她不会! 小老虎一边嗷呜嗷呜一边说着人话,女战士们觉得她好可爱,都想rua她的头毛,但但部分女战士都没有兽化形态,所以无法帮助她,小公主拿爪子刨地,被玲珑抓住禁止。 值得一提的是,特行组的三组成员都被丢出去了,如今这栋宿舍楼是女战士们的地盘,他们倒是不想去住普通宿舍,可惜打不过这群战衣加身并且得到老大亲自训练一个比一个狡诈阴险的女人! 最毒妇人心,这句话果然有道理! 男战士们不肯承认自己输给了女战士,这段时间正疯狂训练,准备一雪前耻。 玲珑只好抓来男性教导小公主如何自由操控身体,小公主优雅地端坐在地,尾巴绕了一圈圈住前肢,看着眼前的男性从人变狼,又从狼变人,变得轻轻松松,毫无压力,然后把小毛脸转向玲珑跟姐姐们,玲珑跟女战士们愣是从这张毛茸茸的小脸上看到了求助的意味,显然她并没有弄明白。 玲珑眯起眼睛:“你是想要做温室里的花朵,还是想跟姐姐们一起上战场?” 小老虎嗷呜两声,意思是后者。 “那等到战场上你遇到不认识的已经进化的非常强大的虫族,你的战斗知识储备不足以支撑你杀死它,请问你要求助谁呢?战场上命悬一线,你总不能让所有人都来救你吧?一个连自己的身体形态都无法任意转化的人,我要怎么相信她的雄心壮志?” 小老虎懵逼了。 她试图走过来蹭玲珑的腿讨好,玲珑接受她的讨好但分外无情:“给你五分钟,不能变成人类形态,我就把你送回你父母身边,你也别想着做梦当女皇了,老老实实回去嫁人吧,想必像你这样兽化完全的女性,一定能嫁十几个丈夫。” 小老虎被吓得浑身毛发都炸起来,她开始努力,开始使劲儿,在地上滚来滚去、滚来滚去,玲珑看着她,很失望,转身就要走,眼看五分钟即将到来,小老虎嗷呜一声——终于成功转化成了人类形态。 随后她扑过去抱住玲珑的腰:“姐姐别走!” “在这里要叫长官。”玲珑一根指头贴在她脑门儿上把人推开,“既然变回来了,那么就开始训练吧!” 在这里可是没有人能拥有特权的,女性战士所受到的训练甚至更加严苛,小公主当然也不例外,她在这么小的年纪觉醒,本身就拥有着无限的潜能。 被拿来当工具人的男性战士当然一脚被踹了出去。 随着时间过去,一直安分守己没什么动静的虫族终于开始了对其他星球的进攻!首当其冲的便是临近的一颗名叫拉姆星的小行星,虫族入侵后,拉姆星人只来得及发出求救信号就彻底失去音讯,帝国这边无论怎么联络也得不到回应,对此,穆佐上将决意派出一支小组前往拉姆星,一是为了解救幸存者,二也是要调查一下虫族,毕竟这几年它们□□静,安静地就像是不存在一样。 那只被玲珑弄死的虫族,帝国的科学家们从它身上发现了很古怪的变化,对虫族来说,显然变美变丑都无所谓,只要更强,那就属于一种进化,除却这只虫族外,又有没有其他的虫族进化了呢?以及虫族女王的产卵期,按理说去年就该到来,但去年却毫无声息,这是不可能的,虫族女王不产卵,那她在做什么? 难道……是在进化? 只要一想到这种可怕的可能性,穆佐上将便不由得皱紧眉头。他多年征战,身上旧伤无数,早已不是那个能在战场上叱咤风云的战神,所以他才有意向玲珑放权——也愿意看好与肯定觉醒的女性战士,因为身为战士的敏锐,让穆佐上将隐隐约约察觉到,只靠男性战士是无法保护帝国的,这是他们所有人的国家,每个愿意为其而战的人,都应该得到尊敬。 对穆佐上将来说,他多年未婚,就算是在发|情|期也能控制住欲望,他对于女性从来不像别人那样看轻,因此当女性变得强大,真正宽容、有力量的男性,决不会因为被触及利益而翻脸,只会尽自己所能的给予她们帮助。 因为平等和自由,每个人都该拥有。 936|第八十四片龙鳞(十) 第八十四片龙鳞(十) 拉姆星是一颗科技水平比较落后的小行星, 生活在这里的人们外表与帝国的人类一样,但是没有兽化能力,也没有进化出觉醒能力, 所以非常脆弱, 很容易受伤。但是在拉姆星,他们自给自足,生活得非常快乐幸福。 如果,没有虫族的话。 虫族吃拉姆星人虽然得不到什么能力上的进化,但人类的肉确实格外有营养, 对它们来说, 入侵拉姆星已经长达百年,且这百年的时间里,它们逐渐进化出了智慧,不再像刚开始时那样想要吞噬殆尽, 而是选择吃一部分就离开——这样,再过个十年二十年,再度入侵, 就又有新鲜可口营养丰富的拉姆星人可以吃。 像人类豢养家畜那样, 它们豢养人类作为自己的口粮。 这说出去实在是骇人听闻, 但事实的确如此。 拉姆星人从一开始的如临大敌到后面的麻木, 但这一切, 他们不仅向帝国发送了求救信号,还在之后彻底失去了消息,这真的很不正常。 这是女性战士们第一次真正出任务上战场, 也是对她们这一年多来训练结果的检测。 拉姆星的街道上荒无人烟,一点生机都没有,只剩下空气中弥漫着的鲜血的味道,浓的让人有点想吐。除了血,地上连一块碎肉都没有,这很好理解,毕竟拉姆星人的肉对虫族来说是大补,可血沾到地上却很难舔干净。 这个星球非常非常安静,只有回荡在街道里的风声,除此之外,连一点声音都没有。 “长官,没有检测到任何生命迹象。” 身着战衣的女性战士解除战衣装置,面露遗憾,“这里到底发生了什么?” 虽然拉姆星只是低级小行星,但对帝国的公民来说,拉姆星人还是很亲切的,因为他们很勤劳很热情,会种出很多很多美味好吃的蔬菜与水果,可是他们太弱小了,连保护自己的能力都没有。 遇到虫族入侵的时候,就是一场无法挽回无法拯救的灾难。 女性战士们站在空无一人的街道上,鼻息间都是鲜血的气息,这里本应是欢快热闹的人间天堂,此刻却沦为地狱。玲珑看着周围,她不喜欢这种味道,血腥味很难闻,尤其是在这风吹得人很舒服的时候,夹杂的血腥气就更让人厌恶,而且,其中还有虫族那股子黏液脓汁的味道。 所有人都身着战衣,只有玲珑没有,她甚至还格格不入的穿着颜色鲜艳的裙子,脚上甚至是一双看起来不怎么适合战斗的红色小皮鞋,手里拿着把精致的小阳伞,一点都不像是在出任务,倒像是来郊游的。 然而所有的战士都以她为中心,以她马首是瞻。 “什么情况下,饲主会把所有食物全部吃光啊?”玲珑问。 希雅闻言,下意识回答:“特别饿特别饿的时候。” “那为什么会特别饿特别饿呢?” “肯定是消耗了大量的体力或者很久没有进食……” 希雅答的很自然,因为她年幼觉醒,又拥有兽化能力,所以食量比其他姐姐们大很多,就算是外出也随身携带着巧克力味的营养剂,但问题虫族不是人类,虫族中会消耗大量体力很久不进食需要营养的,只有产卵期的虫族女王!然而按照周期规律,女王的产卵期应该是在四年前,但是四年前,虫族一点异动都没有,它们变得格外安分守己,甚至不怎么出来,这次却袭击了整个拉姆星,要知道虫族女王对虫族来说就像是人类的大脑,她控制着所有虫族的思想和行动,同时还能够通过任何一只虫族的眼睛看到外面的世界。 如果虫族蛰伏不出,那必定是女王的命令,而现在集体袭击拉姆星,肯定也是出自女王授意。 女王的进食方式与普通虫族不同,拉姆星人那么多,虫族不可能抓住一个就带回去给女王享用,否则以女王那能吞噬一整个星球的力量,虫星根本承受不住这么多人! 所以,低等虫族吃人,然后女王吞噬掉低等虫族,这样就能同时获取更多的营养,产出来的卵会更加饱满鲜亮,甚至从出生起就拥有异能,而女王上次产卵已经是很多年以前,她在产卵期没有动,经过这么多年与虫族的抗争,人们明白了一个道理,当虫族安分起来的时候,一定是在憋什么大动作,它们的每一次行动都有迹可循,每一次入侵都不是随机的,而是有着明确的目标。 这几年,帝国科学家们一直在提出一个很可怕的可能性:如果普通虫族都能进化,那么凭什么虫族女王不会进化? 女王在产卵期期间很脆弱,她最大的问题是那庞大的占据了半个星球的身躯,这导致她不能像普通虫族那样随意行动,只能像个吉祥物待在虫星,一次又一次的进食,再一次又一次的产卵。 就像被玲珑弄死的那只拟态虫族,它在吃干净海星王子的血肉后,居然就拥有了在水中呼吸自如的能力——那么,虫族女王呢? 虫族在进化,被女王当作食物的,吞食人类的虫族也在进化,吃掉这样同类的女王,谁能保证她就永远不会进化? 想想那庞大的身躯,以及可怕的繁殖能力吧!还有她控制同族的恐怖精神力!如果进化到可以行动自如,人类将彻底失去活路。 这实在是太可怕了,在科学家们提出的设想前提下,军方曾多次派遣军人前往虫星查探,然而从来没有得到过回应,去了虫星的战士们没有一个能活着回来,久而久之,军方也不愿再用战士们的生命做无用功,人类能做的,似乎就是坐在家中等待虫族进化完成。 这几年他们活捉过一些虫族,然而虫族深受女王精神力控制,一旦吐露出有关女王的信息便会自爆,那样的话连尸体都没有了研究价值,迄今为止,最完美的一个虫族尸体标本,还是玲珑之前冻住的那个拟态虫族。 战士们无功而返,拉姆星人已经彻底灭绝。 不,准确点来说,是拉姆星上的所有生命体,都已经灭绝了。 “我们必须再探虫星!”一位大臣说。 国王陛下紧急召开会议,军方与皇室及大臣们尽数到场,玲珑与穆佐上将坐在一起,她所训练出的女战士们在各方各面的表现中都极佳,甚至于如今还有女性在不断觉醒,她在帝国的地位,已经不下于穆佐上将,信仰她的人都称她为龙神。 只要信仰,只要虔诚,就能获得力量,变得强大,这样一位几乎是有求必应,只需要你的信仰的人,难道不能被称之为神明吗? 玲珑抬起眼皮:“好啊,那你去啊。” 那大臣一窒,“玲珑上将,这是身为战士的职责!” “你上下嘴皮子一掀,就要战士们去送死,请问几百年来,甚至是几千年来,去过虫星的战士有谁曾经活着回来过吗?” 玲珑的反问让众人说不出话。 “但是如果不主动出击,我们只能站着等死!虫族的进化远远快过我们人类,不剿灭它们,我们也即将面临灭亡!” 穆佐上将沉声道:“好了。” 在会议室安静下来之后,他冷冷地说:“诸位大臣从来都没有与虫族交战过,请不要用这种随意的口气决定战士们的命运。虫星要派人去探,但一定是要在有安全保障之后,现在并不是最佳时机。” “那什么时候才是最佳时机?”有人不满地问,“难道我们就要这样一直等待下去吗?最近虫族又开始蠢蠢欲动,拉姆星只是个开始!谁能保证下一个不是我们兽星?成为虫族盘中餐的不是我们帝国兽人?!如果真的出事了,穆佐上将与玲珑上将能够保证帝国公民们的自由与安全吗?” 玲珑嗤笑道:“说得好像现在派人去虫星就能保障一样,把战士派过去,难道除了送死还有别的意义?我看你这么激动,要不你来我训练两天,给你配备战衣给你最好的机甲,送你去虫星潇洒走一回?” “我们身为军人,毕生的使命便是守护这个国家与人民,这是我们的职责,也是我们的信仰。”穆佐上将抚摸着自己的肩章,神情冰冷,“但这绝不是随意送我们的战士去虫星的理由!” 虫星是什么地方? 是除了铺天盖地密密麻麻的虫族之外没有任何生命体的星球,就是帝国的军队倾巢出动,也无法在人数上与虫族抗衡,更何况虫族离兽星非常非常遥远,且非常隐蔽和危险,光是到达虫族就要穿越数十个黑洞,能量波动那么强,战士们说不定连虫星都无法到达,便死于时空黑洞中,这样的牺牲完全没有必要! 穆佐上将明白,这些年来军方的权力他一人掌控,早已引起多方势力的不满,而他常年征战身体暗伤无数,早已不复当年,所以他才希望能够找到一位合格而强大的继承人,能够不畏惧任何威胁,不受任何引诱,将战士们的信念传承下去。 这些大臣真的是为帝国的未来操心吗? 那也不尽然。 他们更想要的,是质疑穆佐上将的权威,将他拉下来,然后把军队这块大饼各自蚕食私吞,强化自己的势力,反正即便虫族入侵,他们身为高位者,永远都不会面临普通民众的恐慌,因为他们享受着帝国最好的资源,拥有着特权,即便到了最后关头,他们都能乘坐飞车机甲离开兽星,想活下去有什么难的? 玲珑往后倚在软绵绵的椅背上,她甚至翘起了二郎腿,一点都没把这严肃的会议当回事,在她看来,这群人凑在一起根本不是为了帝国的未来着想,他们眼红了,眼红于军方穆佐上将说一不二的权力,眼红于日益强大的战士们,尤其是在女战士们入伍后,她们的出色表现更是让各方势力兴起了掠夺之心,尤其是这群眼里只有权力的家伙。 “陛下,你看玲珑上将,她哪里有一位将军的模样!”一个大臣指责道。 两年前,经由穆佐上将推荐,又有军功在身,国王陛下便通过了军方的提议,玲珑正式成为帝国第二位上将,也是最年轻的上将,同时还是女性上将!她的成功激励了许多正在觉醒的女性,一时间入伍参军的女性扎堆,就连很多年纪还小的小女孩,在问她们以后想成为什么样的人的时候,她们都会回答想要成为玲珑上将。 而不再是千篇一律的:成为一个完美的新娘,嫁一个完美的丈夫,生下强壮的后代。 她们有的想要成为科学家,有的想要成为政客,有的想要成为战士,也有的想要成为很多孩子的妈妈——现在这些选择不再是单一的,而是经由她们自我的意志,是自由的选择结果。 对国王陛下来说,玲珑那就是他的白月光他的朱砂痣,她还救过他的性命,他怎么可能不支持她呢?所以对于大臣们的反对,向来态度温和的他难得强硬起来,事实证明他的决策与穆佐上将的推荐都是正确的,她非常非常优秀,也带动了无数女性变得强大,尤其是他的小女儿希雅,如今已经长成一头漂亮强壮的小老虎了,比她的哥哥们更强大! 国王陛下甚至觉得,希雅也许更适合做下一任国王。 这一点父女俩的想法倒是不谋而合,女性觉醒能这么快的推动,与国王陛下与穆佐上将这两个真正处于上位者的男性的支持,也是密不可分的。 正是因为他们没有反对,才使得这么多女性找到了人生的方向。 面对大臣们的愤怒,国王陛下笑呵呵地说:“我觉得两位上将说得都没错,谁想去谁去嘛,叫战士们送死,你知道培养一名优秀的战士需要多少的精力与时间吗?为他们量身打造的战衣又价值多少钱吗?轻轻松松就让战士们去死,你们可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玲珑扑哧一声笑出来,她在官员中绝对是一股清流,那是谁的脸面都不给,再厚的脸皮也敢给你当场扯下来,因为她是女性而瞧不起她的男性大有人在,尤其是这群老顽固大臣,然而玲珑敢说,当自己离开这个世界,哪怕过去千万年,也依然有人会信仰她,至于这些老不死的,早在历史长河中化为灰烬,骨灰都不知道被扬哪儿去了。 大臣们也是看出来了,皇室是跟军方站在一起的,这玲珑上将可真是好本事,把国王陛下与穆佐上将迷得神魂颠倒,什么都听她的,简直荒谬,简直可笑! 最触及到这些人利益的便是玲珑的存在,她的存在证明了女性也可以做到男性能做的事,一年前,皇家新娘学校正式宣告解散,从此之后,帝国再也没有了新娘学校,女性们获得了与男性们同样的上学机会,她们一样可以从小学读到大学,而不是从一开始就去上什么新娘学校。 帝国也不再为女性分配丈夫——因为女性们的集体抗议。 她们觉醒了能力,变得强大,甚至能够作为战士为帝国而战,那么再将她们作为物品分配给男性繁衍后代,就是对她们的侮辱! 当力量紧握在手上,话语也就有了分量。 虽然还是有很多娶不到老婆的男性叫嚣辱骂,然而根本没有用,因为就算是按照本来的分配制度,那样的卢瑟也分不到妻子呀,更何况她们的女性领袖可不仅仅是玲珑上将,还有希雅公主以及觉醒了的王后殿下! 是的,王后殿下也觉醒了能力,虽然能力有限,但确确实实是觉醒了! 她不再将一颗心都扑在国王陛下身上,她从女儿希雅留下的笔记中,明白了女儿的雄才大略与满腔抱负,她想要作为一个母亲、作为一个同性,去支持她、帮助她! 帝国最优秀最高贵的一批人都在支持女性觉醒与自由,那些个不支持的、批判的、质疑的,又能兴起什么风浪? 毕竟,你打不过玲珑上将不是? 她可是能把特行组全员男性战士揍到墙里抠都抠不出来的大魔王! 这场会议最终以玲珑和穆佐上将获得胜利而告终,派遣战士前往虫星的计划就此搁浅。 直到杰奎琳欣喜若狂地联系玲珑:“玲珑!玲珑!我按照你说的!研发出了你想要的杀虫剂!你快过来!快来!” 以玲珑提供的古早人类社会的杀虫剂为基础,再结合现如今虫族变异进化的情况,通过分解调查虫族基因细胞的结构,杰奎琳研发出了能够破坏虫族中枢系统的杀虫剂。 这种杀虫剂并不能令虫族致死。 但虫族最可怕的地方在哪里?不在于它们本身的力量与进化,而在于它们对女王至高无上的忠诚与服从,被女王的精神力控制住大脑,它们会忘记疼痛,也不知道什么叫做恐惧,只会按照女王的命令行事,哪怕自己的肢体破碎,也要张开嘴巴用最后一点力气咬下敌人的血肉——这才是它们最可怕的地方,不死不休。 而杰奎琳所研发的这款杀虫剂,针对的就是虫族的中枢神经系统。 男性与女性在天生的各方面体质上有着很大差距,体能上,男性远远胜过女性,但是在精神力上,女性却是男性的数倍,除却两种性别中天赋异禀的人之外,整体女性的精神力,最基础的都是A,其中S级精神力者更是比比皆是,这让杰奎琳提出一个假设:为什么虫族以女王马首是瞻?是不是除了惊人的繁殖能力以外,女王从某个角度来说,也属于精神力能力者? 如果是这样的话,她大胆地猜想,也许女性精神力者,也可以成为“女王”。 先使用杀虫剂破坏虫族中枢系统,使它们的命令接收出现以外,女性战士可以趁机夺取女王的命令权! 这个杀虫剂,便是在这样的前提下研发出来的。 控制虫族,迫使它们自相残杀,这就是杰奎琳的目的。 玲珑用一种看天才的眼光看着她,把已经成为帝国杰出武器专家的杰奎琳看得脸儿都红了:“怎、怎么了嘛!” 她也是一时灵机一动才想出来的,又想起数年前玲珑抓捕拟态虫族时所使用的那个杀虫剂,虽然并不能杀死虫族,但效果很明显,杰奎琳率领自己的女性研发团队将当初的直播录像一帧一帧放慢了数百倍来看,再一次确定这个研究方向很有价值! 她向玲珑提出请求,玲珑立刻给了她几十个品牌的杀虫剂,都是在不知道什么世界囤的,能有效再好不过。 “看你很优秀啊。”玲珑笑眯眯道,“果然女孩子都很讨人喜欢呢。” 杰奎琳:!!! 她的脸红得像个苹果,让人很想咬一口,“你、你别这样啊,我、我对女人可没有兴趣……” 说完偷偷看了玲珑一眼,觉得如果是玲珑的话,那、那含泪做P也不是不可以。 军中的女性战士们,在朝夕相处中,有一些对彼此产生了爱意,这如果说出去,绝对是不容许存在的,然而玲珑相当开明,女性与女性之间当然也可以谈恋爱,只要你喜欢,你想爱谁就爱谁,男性们自然也不例外,爱情从来都不是由性别决定的,不是吗? 杀虫剂的成功研发是一个无比伟大的发明,不过在这之前,还是需要再多捉一些虫族回来测试。这段时间虫族一反常态又开始到处入侵,所到之处寸草不生,只要是能吃的都给它们吃了个干净,什么都没留下。 因此想要抓几只回来也不是难事,随便派出一队战士,杰奎琳的实验室便立刻拥有了素材。 希雅小公主身为强悍的S级精神力觉醒者,自告奋勇来做实验。 虽然,她不是很喜欢这个名叫“女王”的计划,那会让她觉得自己跟虫族女王差不多,她要当的,是帝国女皇!不是虫族女王! 937|第八十四片龙鳞(十一) 第八十四片龙鳞(十一) 虽然已经在资料数据甚至是在实战中都见过了许许多多的虫族, 但不管见到多少次,希雅都会生出一种“它们可真会瞎鸡儿长”的感慨来。 他们兽人虽然也在进化途中从完全人类的模样逐渐生出兽化特征,但万变不离其宗, 最根本的仍然是人类的形态, 审美也很一致,可这些被捉来做实验的虫族,那真是丑的千奇百怪,辣眼睛,它们之中有一些只看脸的话, 模模糊糊有点像人类, 但百分之一的人脸配上百分之九十九的虫身,这造成的冲击感有多强,想象一下就知道了,看得人头皮发麻。 人脸上长出了口器, 类苍蝇的虫族眼睛跟整张脸差不多大,密密麻麻的复眼让人毛骨悚然,胆子稍微小一点的人直视它们都需要勇气, 希雅甚至觉得, 虫族不需要往强大的方面进化, 只要绞尽脑汁变丑就好了, 到时候先锋部队弄一群丑的, 先把帝国的战士们恶心吐,然后趁他病要他命。 五只形态各异的虫族被关在密闭的实验室中,实验室配备了无死角的杀虫剂喷口, 如果想使用杀虫剂杀死它们倒也不是不可行,但一只虫族体型巨大,以此需要的杀虫剂剂量也很惊人,但如果只针对虫族的神经系统,那所需要的剂量就会急剧减少。 杰奎琳按下按钮,实验室四面八方立刻开始喷射杀虫剂,这种杀虫剂经过改良,只需要很小很小的剂量便能破坏虫族的中枢神经系统,让它们的认知产生紊乱,无法判断谁才是“女王”,到时候精神力强大的战士可以直接操控它们。 几只体型有成年男性大小的虫族在实验室里打滚,画面着实称不上好看,看得实验室外正在观察的大家一阵恶寒。 毕竟是女性战士嘛,虽然经历过严格的训练,也成为了合格的军人,但看到这种恶心玩意儿还真是忍不住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控制它们就可以不跟它们近身作战,这可真是一项伟大至极的发明! 一时间,女性战士们看着杰奎琳的眼睛都冒着blingbling的小爱心。 给杰奎琳整的怪不好意思的。 “希雅,使用你的精神力,去控制它们,想象你就是它们的主宰。” 希雅闭上眼睛,深吸一口气,复又睁开,盯着实验室的几个虫族看,她将自己的精神力分成细细的丝线,一点一点蔓延进去,虫族的中枢神经系统已经紊乱,它们无法判断入侵的精神力到底是属于女王还是属于其他人,希雅试探着让它们跳舞,几个虫族慢慢悠悠地从地上爬起,跳起了滑稽又诡异的舞蹈,接下来,她试着让它们攻击彼此,几个虫族只迟钝了大概几秒钟的时间,希雅便加强了命令,随后它们便忘却一切,按照希雅的命令攻击对方,至死方休。 整个实验室都沾满了黏液跟脓汁,希雅看着看着,有点想吐。 “看样子是可行的!”杰奎琳兴奋地说,“如果这样的话,我们也许就能战胜虫族了!不过现在还是要继续加强杀虫剂的研究,争取可以使用最少的剂量达到最大的破坏,希雅公主,你操控它们的时候,有没有感到非常疲惫?我需要知道你的上限。” 希雅摇头,“我只觉得大脑有一点点酸胀,但只有一点点,现在已经好多了,而且……” 她看向玲珑,“长官不是说过,就像是锻炼身体,越勤奋锻炼就越强壮,那么精神力是不是也是这样?只要我能够熟练操控它们,那么随着锻炼,我操控虫族的数量也会变多?” 玲珑点头:“是这么个道理。” 事实证明,精神力能力者操控虫族让它们内战这个计划是可行的,再加上有杰奎琳继续研发改进的杀虫剂,最终,皇室与军方做出了调查虫星的决定,玲珑无疑是最好的领袖。 虽然让一位上将参与到这种危险的任务中很屈才,但除了她之外,没有人能够保障同去的战士们的安全,穆佐上将也许可以,但他现在伤病缠身,已经不再是巅峰时期的那位战神了。 希雅也决心要去,国王陛下与王后殿下心里不舍得,却无法改变女儿的想法,小公主已经不再是那个整天穿着不伦不类的衣服,厌恶公主裙,更喜欢舞刀弄枪的小女孩了,她长大了,又漂亮又坚强,还有着坚定的信念,这让国王陛下在她身上看到了帝国的未来。 “如果你能活着回来,我的希雅,我的女儿。”他温柔地吻了吻女儿的额头,双手握住她的肩膀,“那么,你将成为我的继承人,将成为帝国的下一任国王。” 希雅闻言,不敢置信地看向他:“父皇!” 国王陛下又用力抱了抱她,把她推开:“快走快走!再不走父皇就要哭了。” 本来对这趟任务充满兴奋与期待的希雅,突然鼻子一酸,生出一股说不出的不舍与难过,她看了眼父母,最终一咬牙,转身进入了机甲,伴随着机甲腾空,地面上的人们越来越小、越来越小,直到再也看不见。 这一次参加任务的除却玲珑外一共有二十人,男女各半,分别分成十对搭档,战衣里也使用压缩技术配备了杀虫剂,科学家们还改进了通讯技术,整个任务小队,每个人身上都携带着复眼摄像头,可以将他们所看到的虫星影像传回帝国,这对帝国而言绝对是一项巨大的宝藏! 如果能够得知虫星的情况,确认虫族进化的秘密,那么以后,也许人类不必再如此恐惧虫族。 当然,为了掀起民众们对帝国的忠诚与热爱,经过军方及任务小组队员们的同意,每个战士都开设了一条独属于自己的直播频道,民众们可以自由选择去看谁的实况并且发布弹幕,但战士们无法与民众互动,也看不到弹幕,他们只是在执行任务。 虫星,是千万年来令所有人类都好奇且不得其门而入的星球,有关虫星的说法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传出来的,传说虫星上没有其他生物,只有密密麻麻的虫族,它们分工明确,等级森严,终其一生都为女王而服务。 穿过危险的黑洞星云,经过数次改进与创造的新版机甲已经可以完美承受时空冲击波,并且在降落之后,可以将机甲收入战衣系统中——这同样是杰奎琳依据自己的觉醒能力所作出的发明,这样至少不要担心他们无法活着回去。 通过扫描找到安全地点降落后,面对地面上那一片蠕动的虫海,哪怕是对虫子没什么恐惧感的男性战士们,也不由得浑身发毛。 这铺在地面上的虫海,显然是虫族中最低等的生物,它们甚至没有进化出智慧,看起来就是那种很脆弱,一脚就能踩烂的虫子而已。 拥有控火能力的战士迅速烧死一小片,这才给了大家落脚点,即便身着战衣,也没办法对脚下这种恶心的触感视而不见啊! 大火灼烧过虫海,虫族被烧焦时发出啪啪的声音,玲珑说:“还挺香。” 战士们火速朝这位不着调的大魔王看过去,还挺香?! 观看直播的民众们更是对这位上将的淡定钦佩不已。 “说实话我的密恐都犯了,我是跟的希雅公主的视野,看到那一片虫海我吓死了!” “啊啊啊啊虫族怎么这么恶心!怎么这么多!谢利视野更可怕!他这么高,看到的也更广!” “我特么的真的要吐了!这么多白花花的恶心东西在蠕动,我太佩服战士们了,真的!我太佩服他们了!” “还是上将牛逼,全程不动如山,甚至能说出还挺香三个字。” “我现在没别的想法,就希望战士们跟上将能够平安归来,真的,平平安安就好了,拜托了。” “感谢这些为了帝国奋战的战士们!” 因为虫星到处都是虫子,玲珑也没有再穿她的小裙子,毕竟打架的时候万一被脓汁什么的喷到就不好了,她怕自己一个火大把整个虫星都捏得粉碎。所以她也同样配备了战衣,跟随她视野的民众是最多的,因为她是无数人心中的神,人们坚定地认为,只要有她在,大家就都能平安归来。 “这接下来怎么走啊。”一名女性战士苦恼无比,“难道要一边烧一边走吗?太浪费体力了,这些只是低等虫族,能力不宜使用过当。” 玲珑眨眨眼,突然像是想起什么,打开战衣储备系统,取出一把香囊,一人发了一个,希雅呆呆地问:“长官,这是什么?” “驱虫药。”玲珑回答,“没过期,应该还能用吧,对高阶虫族没什么用,但这些。” 她无情地用脚踩烂一堆蠕虫,“它们不敢靠近。” 这驱虫香囊也忘了是从哪儿弄来的了,反正她有太多宝贝太多空间跟储物器,谁叫龙的本性就是爱囤。 “我靠!上将还有这好东西!我也想要!” “话说军方之前不是还联合皇室出品了一款杀虫剂吗?不贵,我都买了,以防万一嘛!” “这个驱虫药!上将看看我啊!我是你的忠实舔狗,给我也整一个!” “真的有效!你们快看!有路了!有路了!” 驱虫药的气味十分霸道,这些小虫子根本无法抗拒,二十份驱虫药的威力更是可怕,它们火速向两边散开,玲珑随口道:“你们试试看,能不能操控这种小虫子。” 男性战士的精神力比起女性天生要差,所以在操控高等虫族上,他们远不如女性战士,但他们也有精神力,喷点杀虫剂试着操控小虫子还是可以的。 虫星就是一片一眼望不到边的荒土。 这里寸草不生,除了漫天遍野的黄色,什么都看不到,土地上连一点绿色都没有,更别提其他生物了,怕不是连草皮都成了虫族的盘中餐。也就是这些土不好吃,否则怕是整个星球都让它们吃空了。 走着走着,战士们发现,那群低等虫族,居然还会主动吞噬彼此。 它们在吃掉同族后,会长大一点,变胖一点,有的外表也产生了变化,本来都是白花花肥嘟嘟如蚕一般,但吞噬的同族越多,长得也就越大,外表看起来也越奇形怪状,有些长出了翅膀,有些长出了肢体,但看起来都还嫩得很,仍然一脚就能踩死。 这颗星球名叫虫星,真是一点都没叫错,密密麻麻铺天盖地全是虫子,空中也有细小的蚊蝇,这些蚊蝇可不能当做普通小虫子看,被叮咬一口可是要被传染病毒的,因此战士们都将战衣全幅配备,连头盔都不敢拿下。 战衣系统里,以杰奎琳为首的女性武器专家,曾经根据那只被玲珑弄死的拟态虫族,为战衣配备了类似的拟态能力。无论是大海陆地还是天空,战衣都能给为战士们提供最高的防御与强大的攻击能力,被直线拔高的数值相当恐怖,自然也可以像那只虫族一样,拟态成同族。 这样大剌剌闯入人家家门口,好歹得见到女王再说吧?要是在一开始就被发现,那可真是得不偿失,怕不是得立刻逃跑。 “虫星真的好恶心好恶心好恶心啊啊啊,这些虫子到底是为什么能在这种地方生活这么久的啊?” “所以我们才是人类,它们是虫族!” “以前我都是在报道跟星网上看到战士们跟虫族作战的新闻,一直觉得不过是小虫子至于打了这么多年还没辙吗?现在我收回我的话。” “几年前那个吃了海星王子的拟态虫族我到现在都忘不掉,真的太可怕了,难以想象这么小的虫子,会进化出那么可怕的体型跟能力。” “是啊,想想看如果我们身边的亲人都被吃掉了然后被拟态……其实你的爱人父母朋友都是虫族,我……” “快住口快住口!有画面了!快住口!这种话不要再说了!” 说这话的民众自己也觉得挺恶心,转头一瞧自己的家人,再想想他们如果是虫族拟态……呕!!! 随着战士们逐渐深入,虫海渐渐消失,虫星就是一片巨大的荒地,没有水也没有植物,饥饿的低等虫族只能靠吞噬彼此来增长能量,反正女王拥有可怕的繁殖能力,它们是永远不怕把同族吃光的。 “长官,虫星这么大,女王在哪里啊?” “不是说女王体型足足有半个星球那么大吗?可我们怎么没看见呢?” “说的好像你已经走了半个星球一样,我觉得女王所住的地方,肯定不可能是荒地,她可是女王啊,而且是进化的最高级最优秀的女王,我觉得也许她的智慧已经跟帝国人类差不多了,你看那些虫子,等级森严,女王肯定也是这样。” 虫族女王之所以不能离开虫星,正是因为她巨大的体型,进化对她而言,似乎只进化了精神力与智慧,她的身体仍然是虫族繁衍的摇篮,在这个前提下,她势必不能离开,而这几年虫族从修生养息再到大肆进攻,不得不让人怀疑起女王是不是正处于进化的重要时期,所以才特别需要营养。 要知道几个被袭击的小行星人,几乎是全部被吃掉了。 一行人继续往前,发现了一个巨大的凹进去的山谷,山谷里全部都是骨头——灵长类的骨头。 显然女王虽然吞噬吃了人的同族作为食物,但也很喜欢直接吃人。 白森森的骨头上缠绕着各种各样的虫族,长了几百只肢体的蛇,个头有半个人大的蟑螂,它们似乎很迷恋这些骨头,不停地窜来窜去,黑压压的一片,令人见之作呕。 在山谷里面,一位男性战士扫描到了机甲遗骸。 联想起曾经那些为了帝国前来虫星的战士们,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他们踏入了虫星,就再也没能活着回去。 战士们继续往前,随着深入虫星,他们所见到的虫族也越来越高级,越来越聪明。一开始他们使用驱虫药就可以畅通无阻,到了现在,已经有虫族会主动拦住他们,并使用触须在他们身上的战衣上点点点,来试探和检查他们究竟是不是同族。 好在战衣的拟态能力非常强大,但战士们隐隐有种预感,再往前去,遇到进化的更完全的虫族,拟态系统也许就不管用了。 为首的那个巨型蟑螂使用触须检测他们的时候,战士们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战衣非常贴身,而且触感敏锐,那触须的滑腻恶心令人毛骨悚然,直到对方想要检测玲珑是否是同族,触须刚伸出去,还没来得及点到她身上,整个虫就飞出了十万八千里,砸到岩壁上轰隆作响,被碎石淹埋。 玲珑随手丢掉手里的武器,众人往那玩意儿上一看,顿时目瞪口呆:怎么是拖鞋?! “看什么看,有什么好看的。” 隔着头盔也能感觉到自己孤陋寡闻被上将鄙视了。 那可怜的人字拖便被丢弃在路上,从此不能再回到储物空间去。 眼见蟑螂老大被扇飞不知道还活没活着,其他的进化虫族也不敢说话,一个个卑微地卷着触须,再不敢朝这群人身上点点点,毕竟虫族从来都是强者为王,谁进化的更强,谁就是老大,蟑螂老大以前也是一只低等虫族,是无意中吃掉了一个落入虫族的人类才进化出特殊能力的。 “我刚才还被那巨型蟑螂恶心的要死,上将一拖鞋又把我拽回了人间。” “哈哈哈哈哈哈搞不明白为什么要用拖鞋啊?这玩意儿是是有什么增益buff吗?” “根据史料记载,在几万年以前,人类还没有进化的时候,虫族也只是普通的小虫族,对付蟑螂的十大神器之首,传说就是可以杀蟑螂于无形的拖孩!” “拖孩又是什么东西?” “就是拖鞋啦!” “我现在就去星网上买几双拖鞋!” “兄弟姐妹们,星网那群商家真跟狗一样的!这才过去几分钟?已经有上将同款秒杀蟑螂人字拖了!销量还贼高!” “论起带货能力,我谁都不服就服我们玲珑上将。” 气氛总算是活跃了一点,大家不再那么沉重,继续津津有味地看着直播,然而伴随着继续往里面走,除却越来越强大越来越进化完全的虫族外,他们也看到了一些机甲残骸,想到那是牺牲的再也没能回到帝国,从此长眠于虫星的战士们留下的,民众们便眼眶发酸。 他们生活的安居乐业,但却有许多英勇无畏的战士牺牲在了战场上,故土难回,英灵漂泊。 人们不由得落下泪来。 而这份悲伤,在接下来遇到的高阶虫族后,都化为了疯狂的愤怒! “长官,我是不是看错了?怎么、怎么会有人类?” “不,你就是看错了,那不是人类!” “人类怎么会有甲壳跟触须?” “可看起来完全就是人类的模样……” 观看直播的民众们也惊了,虽然离得远,但他们与战士们享有同样的视野,院方有几个身形高大的虫族……应该是虫族吧?总之他们看起来像极了人类,几乎是一模一样的! 什么时候,虫族已经进化出人类的模样了吗?! 太可怕了,这也就是说,以后它们也许不需要拟态能力,也能轻松混入人类社会了! 天哪! 但随着那群高阶虫族走近,战士们心中燃烧起了熊熊怒火——不,它们根本不是进化出了人类的外表,它们、它们是把“人”,当成了衣服,穿在了身上! 一张巨丑无比的虫脸上,套着的是人类的皮囊,但是因为它体型过大,被它当作衣服的人皮显然太小,因此被撑开,那应该是个年轻的女性,虫族不懂人类审美,女性的脸皮被撕扯成了奇形怪状的模样,就像是一块富有弹性的布,被罩在了比它本身体积大了好几倍的石头上,五官因此被撑得极为诡异和古怪。 而它们为此沾沾自喜,自以为穿上了“人”,就高“人”一等。 938|第八十四片龙鳞(十二) 第八十四片龙鳞(十二) 别说观看直播的民众, 就是训练有素,见过不知多少恶心场景的战士们,也被这眼前那群不伦不类的虫族恶心地快要吐出来。 玲珑缓缓抬起一只手, 战士们瞬间警觉, 要知道在军队的时候,长官眼里可不管你是男是女,反正要做战士,就得抗揍,在场每一个都被她强大的武力值镇压过, 已经到了玲珑一抬手他们便下意识要防御的地步。 然而这一次, 玲珑只是抬手捂住了眼睛,还发出一声叹息:“……我的眼睛被强|奸了。” 众人:…… “看到这种丑东西,我连饭都不想吃了。”她说。 不是,老大, 就这环境,谁吃得下去啊,就是山珍海味摆在眼前也是食不下咽好吗?他们都是带的营养剂!到时候直接注射就行, 还吃呢, 得是多么恐怖的心理承受能力才吃得下? “你们是哪里来的?怎么好像没见过?” 几个穿着人的虫族向他们走近, 虽然战士们的战衣都是拟态形状, 散发出的气息似乎也是同族, 可这几只虫族显然已经进化出了高等智慧,也因此,长得更加奇形怪状, 也更丑了,再加上身上紧绷的人皮,简直丑上加丑,丑的女性长鸡儿男性来月经。 “别过来!” 玲珑嫌弃地说,“麻烦离我们远点,你丑到我的眼睛了。” 那虫族看了看自己身上的人,又看看玲珑,不服气道:“你看起来也没多么好看,你连件人皮都没有!” 玲珑看到那张被撑大变形的人脸就觉得丑,她甚至都不想再看这丑东西一眼,一脚把这家伙踹飞——飞的可远了,似乎在天边形成了一点亮光,随后归于平寂。 剩下的几只高阶虫族愣了一下,随即反应过来:“你们是谁!” 战士们早在玲珑动手时已经将这几只虫族包抄,当然没有立刻杀死它们,而是先使用杀虫喷雾破坏它们的中枢神经,以免女王通过它们的眼睛与记忆得知有人入侵,随后女性战士们开始试探着用精神力控制它们,因为已经经过多次训练,所以并没有遇到什么困难,很快,几只虫族已经可以听从她们的命令。 这几只高阶虫族,肯定能带领他们去往女王的所在之地,获得命令后,虫族在前面走,玲珑与其他人跟在后面,一路上再遇到其他的虫族也是畅通无阻,最后终于跨越了眼前的一片荒土,终于来到了女王身边。 放眼望去,全是女王。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女王的体积实在是太大了! 说她占据了半个虫星绝不为过!女王看起来跟低等虫族很像,都是又白又胖,雪白的圆滚滚的躯体中,最外面薄薄的那层皮仿佛是透明的,能够看到里头滚动的黏液,与低等虫族不同的是,除却体型外,女王有一部□□躯上长出了类似鳞片的东西,距离他们最近的头部,顶端也冒出了两个凸起,此时她正张开嘴,有许多虫族走进她的嘴里,等到塞满了,她便大嚼起来,发出令人作呕的咀嚼声,还有脓汁滴落。 每吃掉足够的同族,她的身体上便会多出一块鳞片。 她真的在进化! 原本脆弱柔嫩的身体,如果被那看起来就无比坚硬的鳞片包裹,那么武器要如何穿透? “她能进化什么东西,扑棱蛾子?”玲珑摸着下巴思考,“可也没结茧啊,怎么还长出鳞片来了呢?难不成是要变蛇?” 反正不可能是龙,哪有龙是从虫进化来的,她可是生而为龙,决不允许这种丑东西败坏了自己的美名。 “……长官,现在的重点不是她能进化成什么东西,而是得阻止她的进化。”一位女战士战战兢兢地说,“不知道为什么,我有种极为不祥的预感,总觉得如果真的被她进化成功,那么连带着整个虫族都会发生天翻地覆的改变。” 可是问题来了,“怎么阻止?” 是啊,怎么阻止? 观看战士们视野的民众们也揪心不已。 “我真的被吓到了,虫族女王也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大了吧!这个体型?整个帝国的兽人加在一起恐怕都比不了!” “我觉得她的身体真的好恶心,你们注意到了吗,里头感觉有脓汁在流动……” “刚才还准备吃饭的,现在我什么都不想吃了。” “好担心上将跟战士们啊,打不过咱们就跑吧,有句老话怎么说来着,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 “打不过就跑+1” “但如果真的被她进化成功了怎么办啊?你们看她的身体,那么庞大,因此行动缓慢还很容易受伤,可如果真的覆满了鳞片,我们的武器能够击破吗?谁都不知道那新长出来的鳞片是什么构造。” “等一下等一下!我好像看到虫族女王头部往下的那里,应该是背?怎么也有凸起啊?” “感觉有什么东西要冒出来……” 民众们都发现了,战士们自然更不会错过,这么一条肥嫩白胖的巨型蠕虫,身上七零八落地长着鳞片,说实话,真的丑的让人想吐。 希雅试着操控那几名高阶虫族靠近女王,如果女王也算是精神力能力者,那么她的精神力绝对比在场的每一个人都强大,精神力的强大与体能成反比,也许这就是为什么女王的身体如此脆弱的原因。而现在,她的身体正在快速进化中,虫山虫海都主动送入她张大的嘴里作为她的养料,她吃得越多,进化的也就越快。 玲珑没有阻止希雅的行为,她嫌弃地望着不远处那条巨虫,心里想着要怎么样才能不碰到自己,又能把对方撕成碎片。 ……算了,还是别撕成碎片了吧,撕成碎片的话,怕不是脓汁黏液满天飞,弄到身上怎么办呀?得洗多久才能洗干净?她现在用的可是自己的人类形态身体,绝对不可以被弄脏。 高阶虫族慢慢向女王靠近,它们应当属于她的近臣,然而正在饱餐的女王发现,这几个属于她的臣民,似乎并没有听从她的命令。 她立刻开始争夺这几只高阶虫族的精神控制权,努力控制虫族的希雅只来得及发出最后一道攻击的命令,大脑便感到针刺般的剧痛,幸好她第六感敏锐,察觉到了危险及时收回精神力,否则现在不死也疯了! 虫族女王的精神力,与她的精神力,简直就是大海与水滴的区别! 高阶虫族的控制权被夺回,女王立刻得知了有人类入侵虫星,她开始缓缓蠕动身体,战士们只听得四周传来悉悉索索的声音,下一秒,那原本空无一物的荒土上,便出现了密密麻麻的虫海! 靠近女王的这些虫海,虽然看起来和低等虫族没有区别,但当它们张开嘴巴,那一嘴尖利的比身体还大还会收缩的獠牙告诉他们,这绝对不是低等虫族! 如果被咬一口,怕是命都保不住! 观看直播的民众们心都揪紧了! “没办法了,只能干了!”一个男性战士大吼,他是火系能力者,火对于虫族来说的确是天敌,而且他的能力经由锻炼与开发之后十分惊人,虫海根本无法靠近,便已经被烧出了噼里啪啦的声音。 控土能力的战士则一巴掌拍在地面,四面八方的荒土立刻裂开巨缝,虫海还没有爬过来便已经被大地吞噬。 见这群人解决虫海轻轻松松,女王稍微动了动头,便有高阶虫族出现。 他们比起那群无法思考只会听从命令的虫海,更加聪明也更加阴险,并且觉醒了能力,十分难缠,战士们与他们交手,并没有感觉到比他们弱小,因为他们身上的战衣完全可以承受虫族的攻击,但问题是,高阶虫族太多了! 就跟不要钱一样往外洒,再这样下去,他们仍然会被虫族当作食物!而且连高阶虫族的防卫线都过不了,谈何阻止女王进化? 女王似乎明白这些人想要对自己做什么,她进食的速度变快了!身上的鳞片增长更是迅速,只听哗啦一声!是周围的山石土地被崩开的声音,那巨大虫身上,本来属于背部的地方,两个小凸起处,竟然生出了一双翅膀! 直接把战士们还有观看直播的民众们,甚至是虫族,都给看呆了! 那双翅膀还是湿漉漉的,滴答着黏液,但确确实实是一双巨大无比的翅膀,此时正缓慢煽动着,每煽动一下,周围都有无数的虫族被掀起来飞到天上,不过女王并不在意这些子民,因为以她恐怖的繁衍能力,她会产下更多饱满晶莹的卵。 “还愣着干什么,还不趁机会夺取控制权!” 玲珑的提醒让战士们如梦初醒,女王正在进化,无暇分出精神力控制高阶虫族,正是他们的机会!解决了这些高阶虫族,他们自然能靠近女王,不能再浪费时间了! 没有女王的干扰,战士们成功控制住了大部分高阶虫族,不过数量太多,使得女性战士们脸色都微微发白,好在隐藏于战衣下看不出来,她们向高阶虫族发布了攻击命令,一时间,残肢断臂乱飞,脓汁黏液四溅,玲珑不知什么时候竖起一把大伞挡在身前,等到高阶虫族倒的七零八落,她把伞一丢,身上愣是一点脏东西也没沾到。 女王终于腾空而起! 玲珑喃喃道:“……还真飞起来啦。” “召唤机甲!” 女王能够飞行,身躯又如此庞大,只靠战士们的力量肯定无法与之抗衡,机甲上配备有星际最先进的武器系统,大家纷纷进入机甲,此时此刻,最后几只还没有死掉的高阶虫族,仍然是自相残杀。 不能让它们靠近女王,控制高阶虫族攻击女王是不可行的,因为女王的精神力更加强大,只要她想,她随时都可以夺走虫族的控制权,因此战士们下了让它们攻击彼此至死的命令。 而失去高阶虫族,剩下的虫族都无法与他们的能力抗衡。 召唤出机甲后,战士们失望了,即便是来自最优秀的武器专家杰奎琳的发明,也无法击碎女王身上的鳞片。玲珑没有上机甲,她仍然站在虫星的土地上看着这一幕,顺便对通讯器说:“那不是还有很多地方鳞片没有长成吗?她为了快速进化揠苗助长,打人不打弱点你们还当什么战士?” 通讯器中顿时陷入沉默,半晌,希雅说:“我看她的翅膀好像还光秃秃的没什么毛,要不,咱试试?” 下一秒,机甲对准了女王露在外头的白嫩虫身与翅根狂轰乱炸,像希雅这样年纪小却心狠手辣的,还专门对准人家脑袋上那两个还没长出东西的小凸起猛烈攻击! 女王身上长出鳞片的部位的确坚不可摧,可她太着急了,并且由于快速进化没办法进食,身上的鳞片已经停止了生长,没有鳞片覆盖的位置简直脆弱的如同泡沫,希雅又灵机一动:“我们把杀虫剂冲她的伤口喷射进去!” 听得男性战士们一抖,太恶毒了,真的太恶毒了! 女王的身体被武器轰开后,几乎只剩下鳞片相连,之前为了控制虫族,机甲上配备了杀虫喷雾弹,本来是为了应付虫海,没想到最后用到了女王身上。 对人类毫无影响的杀虫喷雾,被射|进女王伤口后火速爆炸,然后女王的身体以肉眼可见的开始腐烂! 民众们已经激动疯了! “杀虫喷雾天下第一!” “真的有用!有用啊!我刚才真的要被吓尿了!还以为战士们要葬送在虫星了!” “冲啊!战士们冲啊!希雅公主冲!玲珑上将冲!” “跪求军方再补一批货吧!之前的杀虫剂已经被抢光了!有备无患我家也想要一瓶!” 杀虫喷雾经由了专家们的改造,产生的效果比新型武器更惊人,女王从未吃过这样的大亏,她本来飞在天上,这会儿也重重跌落地面,翅膀处血肉模糊,虫身上,有鳞片包裹的部位毫发无损,而没有鳞片的部位已经腐烂崩溃,杀虫喷雾对她的杀伤力意想不到的大,正因为她的精神力强大,却没有足以支撑这样精神力的坚硬身体,所以在遭受破坏时,便会迅速暴走。 操控机甲的战士们,尤其是女性战士,极为容易受到影响,那种让人头部爆炸的刺痛感又来了!幸好还有男性战士搭档,机甲才在摇摇晃晃中重新并列,女王张开嘴—— 战士们顿觉不妙,下一秒,却什么都没发生。 ……怎么回事? 就连头部的刺痛感都消失了,希雅甚至觉得,如果那种刺痛感继续下去,自己的精神力与大脑会被彻底破坏! 等众人往下面看的时候,顿时集体陷入沉默。 女王嘴里不知何时多出了一块巨石。 说是巨石,也许更像是一座山峰?就那么直挺挺地插|在人家虫族女王的口器里,感觉能从喉咙捅到肚脐眼——如果女王有肚脐眼的话。 “等一下,刚才发生了什么?” “我怎么什么都没看到?女王就被串起来了?” “???” 这些疑问来自于其他战士视角的民众,惟独跟随玲珑视角的民众才知道,在女王张嘴发出嘶鸣之前,上将大人跺了一下脚,离女王最近的那座山峰就飞了起来,赶在女王尖叫之前,把她嘴给堵住了! 这是何等强大的力量啊!简直就是碾压式的,完全不是一个等级的吊打! 民众们突然意识到一个事实:他们的上将,远比虫族女王更强。 于是之前的提心吊胆迅速消失,只剩下对如何毁灭女王的期待。 女王慢慢扭过头,显然她知道是谁攻击了她。 而玲珑站在地上,把伞一收,身上仍然干干净净光鲜亮丽,对比起其他灰头土脸的战士,她简直就像是来郊游的。 “长官!” 眼见女王用头撞向玲珑所在的位置,机甲里的战士齐齐发出吼叫,女王的动作快速又凶狠,她体积那么大,一头撞下去,就是会飞也不……等一下?等一下?那是什么东西?那是什么东西? 女王的头根本没有撞到地面,因为她被挡住了。 被一片莹润的光芒挡住,随后,一声龙吟响彻天地,即便是训练有素的战士也觉得双腿发软,不由得跌坐在地,紧接着,女王被一把掀开,与此同时,那片光芒高高腾空,待到光芒渐渐收敛,便显现出一条龙的模样来! “……那是什么?” “那是什么生物?为什么我们从来都没有见过?” “要是我记得没错,这好像是传说中才有的龙?但是跟历史上描述的又不是很像!它太美了!” “快看!是上将!上将站在龙身上!” 玲珑手里把玩着自己的一片龙鳞,又用另外一片龙鳞化为自己的模样,因为她实在是不想跟这只擅长爆浆的女王过多接触,太恶心了,她怕自己以后都不敢吃爆浆蛋糕,这片被幻化的龙鳞之后她也不打算要了。 在人类与虫族面前无比强大的女王,在面对一片龙鳞所化出的真龙时,完完全全就是被虐打的小可怜,玲珑每隔一段漫长的时光便会褪一次鳞片,重新长出的鳞片更加美丽耀眼,但她是条囤囤龙,自己的鳞片那么美丽根本不舍得丢,所以时常拿来用,就比如说现在。 可怜的女王身上的鳞片全叫龙给扒了,两个翅膀也给拽了下来,原本再给她一点时间,她能够进化成为螣蛇,拥有更强大的力量,甚至可以离开虫星去侵占别的星球,但现在……对不起,她真的爆浆了。 看直播的民众视野里突然飞来一片脓汁,那种冲击力、那种身临其境的恶心感,无数人在同一时间,不约而同地哇儿~的一声呕了出来。 而女王一死,失去控制的虫族根本不足为患。 那条龙回到玲珑身边,还想要蹭她,被她一脚踹开! 它呜咽着委屈,但玲珑铁石心肠,不为所动,紧接着,她打了个响指,神龙便逐渐化为光芒,落在了荒芜的虫星上——这个被虫族彻底摧毁的星球,曾经也有过无数蓬勃的生命,龙息将给予它们重生再临的机会,将这片荒土,重新变为美好的家园。 接下来的除虫大作战,那就是别人的责任了,没有说让她堂堂上将亲自来处理的不是? 回到帝国的战士们被民众夹道相迎!玲珑已经彻底取代了穆佐上将,成为了帝国最强的战神!人人都说她的兽化形态是龙,她已经强大到可以把人类形态和兽化形态彻底分开了,但谁也不能证明这是真的,神龙撕碎虫族女王的那一幕,迄今都有人不断回味。 而希雅公主的勇敢、智慧、果断、强大,让她在民众们心中的地位瞬间上涨,超过了她的哥哥们,国王陛下说话算话,宣布希雅公主将成为帝国有史以来的第一位女皇! 虫族女王一死,因为女王的强大精神力而被扭曲的虫星黑洞也消失了,帝国派遣部队前去清除剩下的虫族,虫族被肃清后,人们惊奇地发现,那荒芜的除了虫族什么都没有的虫星,在山巅之上,居然盛开了一朵小小的野花。 野花上围绕着一群可爱的小蜜蜂,生机勃勃,鲜活无比。 在希雅公主成为希雅女皇的那一日,被誉为龙神,拥有无数信仰者的玲珑上将离开了。 她去了什么地方无人知晓,但可以保证的是,即便过去千万年,帝国的人们也不会忘记她,而曾经身为她好友的著名武器专家杰奎琳先生,更是在晚年亲自写了一本回忆录,回忆录里征集了许许多多女性的感言,如果没有玲珑上将,她们到现在都在既定的命运里迷茫和挣扎,是她撕开了一道口子,给了她们曙光。 才有了今日的人人平等。 而在平等之后,人们做一切都是自由的,因为相爱而结合,因为相爱而繁衍后代——这才是生命延续下去的价值。 939|第八十五片龙鳞(一) 第八十五片龙鳞(一) 黑云密布, 狂风大作,雪白的闪电宛如一道利刃,破开长空直直刺入地面, 磅礴大雨中, 一群头戴斗笠衣着飘逸,仿佛仙人般的修士,身形鬼魅,穿过雨帘,将一个小小的村子包围。 这个小小的村落中, 大部分人家都已经睡下了, 只有靠着村尾山脚下那一户,还点着灯,年轻的男主人身着一身粗布衣裳,正焦急不已地端着一盆又一盆的热水进入屋中, 他的妻子已然临盆,可生了两天两夜都还没有将孩子生下来,此时已是出气多进气少, 男主人急得眼泪都要出来了! 他甚至不曾注意到, 自家屋顶与院落外, 多了一些行踪诡谲的人。 他们身上的甚至还滴着雨水, 却没有人说话, 只是沉默地等待那个孩子的降生。 然后,将其杀死,替天行道。 屋子里躺在床上的女主人脸色惨白, 她抓住了丈夫的手,拼命想要把孩子生出来,可实在是太难了,她生了这么久,早已没了力气,只是她不知道,她再怎么努力也是没用的,只有在特定的时辰,这个特殊的孩子才会出生。 “……亥时已过,子时将至,天降异象,魔胎出事,天下大乱,民不聊生!” 伴随着一声巨雷,生了两天两夜的婴儿终于呱呱落地,男主人喜悦地将孩子抱起来想给妻子看,随即便听到一声巨响,自家的房门被踹开,进来一波手持长剑戴着斗笠看不清人脸的人。 “你们是谁!”他连忙抄起墙上的斧子,将妻儿护在身后。 妻子生下了孩子后,情况也好转许多,此时惊恐万分,他们只是这人世间普通的一对老百姓,村子里又穷,难道这些人是来打家劫舍的? “把你手中的孩子送上来。” 男主人一听他们是要抢孩子,如何肯从? 那为首的男子冷笑:“生下魔胎危害人间,我若是你二人,早早自杀谢罪!” “魔胎出世,我等修道之人自然要将其扼杀于摇篮之中,若是等到日后让她长成,岂不是要天下大乱!” 夫妻俩这才听明白这群人的意思是,他们的孩子是魔胎,可这怎么可能?这是他们心心念念盼来的孩子,怀胎十月,会踢妻子的肚皮会伸小拳头,男主人与她说话,她还会回应,刚生出来的模样也与其他小婴儿没什么不同,这会儿正闭着眼睛努着小嘴巴在妻子怀里睡觉,明明是个粉嫩柔弱的小婴儿,怎么可能是什么魔胎? “快从我家中滚出去!”男主人大吼,举起了手里的斧子,“这是我们的孩子,不是什么魔胎!” “愚昧!荒谬!你将这魔胎当作亲生,可知日后她要残害多少无辜性命!” 这群人信誓旦旦说自己的孩子是魔胎,夫妻两个无论如何都是不肯信的,那些人似乎也没了耐心,直接上来抢,男主人虽然平日里砍柴打猎也是一把好手,可与这群修道之人对上,宛如蚍蜉撼树,瞬间便被人踢飞,刚生完孩子的妻子浑身无力,还紧紧把孩子抱在怀中。 小小的孩子还红通通的,眼睛甚至都没能睁开,一团软软嫩嫩的肉肉,让人心都化了。 “你们别过来!别抢我的孩子!” 为首的男子举起长剑便要刺穿这婴儿心肺,要将魔胎扼杀于萌芽阶段,此时另一道紫光闪过,直奔他心脉,他连忙躲开,屋内瞬间又多了一批身着黑衣的人,浑身都透着邪气,原本便逼仄的屋子,此时竟是连一只脚都插不住。 “魔修?!” 为首的黑衣人男生女相,还涂抹着红唇,此时手里把玩着一条蛇形的紫色鞭子,刚才那道夺人性命的紫光便是他射出来的,他面上带笑:“我们宗主听说,今夜将有魔胎降世,特令我们前来,将这孩子给他带回去。你们,该不会要和我们抢吧?” 白衣人怒道:“你们魔修好生歹毒!这孩子今日必要死在这里,休想将她带走!” “那就试试看!” 混乱中,黑衣人去抢夺女主人怀里的孩子,这个女黑衣人碰到什么东西,便能将对方化为剧毒的黏液,女主人哪里肯让自己的女儿被人夺走?可她刚刚生产,又是凡人,那黑衣女子本是魔修,杀人挖心更是常有之事,直接便扭断了女主人的脖子! 男主人浑浑噩噩的醒来,便发现妻子已死,女儿被不知何时出现的黑衣人举在手里,他目眦欲裂,不顾身体剧痛,抓起跌落在地的斧子便冲了过去——“我跟你们拼了——” 只听呲的一声,他便站在原地,动弹不得,原来是那一手抓着女儿的黑衣女子,另一手刺入了他的胸膛,迅速将他的身体融化成一团剧毒黏液,男主人甚至都没有办法再看刚出生的女儿一眼,整个人便瞬间融化,只余地面腥臭乌黑的一团。 小小的婴儿似乎也感受到了父母的惨死,哇哇大哭起来,哭声尖利,听得在场众人愈发觉得不愧是魔胎,这哭声竟能影响他们的状态,必须快速绞杀/带回! 但是很显然,魔修们更占上风,他们正要带着今日的战利品离去,却陡然发觉自己动弹不得。 “这孩子,你们要带去哪里?” 白衣人们死伤惨重,仅剩下的几个,见到这身在光芒中出现的男子,惊喜道:“师叔祖!” 被称为师叔祖的,乃是无业宗长老,名叫道慈的修士,因其已是渡劫期大能,所以无业宗在正道门派中,向来独占鳌头,只是令人意想不到的是,素来不问世事一心求仙问道的他,居然也会为了一个魔胎,出现在这里。 道慈既然来了,魔宗的人又岂是他对手? 那抓着婴儿的黑衣女子都不知道怎么回事,手中的小婴儿便到了道慈怀中,道慈身上气息宁和平静,但身为魔胎的小婴儿却仍然大哭不止,见自家师叔祖到来,无业宗的修士们立刻挺起胸膛骄傲不已,也有人说:“师叔祖,这魔胎哭啼不停,着实惹人心烦,可见其本性堕落,依我看,还是早些了结了她,也好过日后养成大患!” 道慈却说:“她虽是魔胎,却也不是不能指引向善,妄动杀念,你可还记得自己是修道之人?” 那修士被他淡淡说了两句,顿时面红耳赤,不敢再多言。 道慈低头看向怀中哭泣不止的小婴儿,用手指轻轻碰碰她柔嫩的脸颊,但小婴儿仍旧哭号不停,他又看向地上那滩血水,与床上死不瞑目,脑袋与身体转了个圈儿的女主人,轻轻叹息,到底是来晚了一步。 “师叔祖,魔胎降世本就人人得而诛之,她一出生便害死了自己的双亲,不若将她带回无业宗,囚于寒潭之下,以正视听!” 道慈正要答话,突然听闻一阵银铃般的笑声。 这笑声清脆娇嫩,充满了嘲笑:“不是吧?若不是你们要来杀魔胎,就不会被魔宗盯上,你们不把魔宗带来,人家一家三口,说不定活得好好的呢,真要说害人,我看是你们才对吧?” 众人循着声音来源看去,才发现不知何时,屋子里又多了个红裙子少女,她身着一袭烈焰般的罗裳,青丝如瀑,美若天仙,便是被誉为修仙界第一美人的无业宗飞絮仙子,也比不得她容貌绝世。 “这小婴儿出生,不曾吃过奶,又遭逢此劫,焉能不哭?难不成诸位都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当婴儿的时候,连哭都不哭?” 少女是真的觉着好笑,这小婴儿哭起来还有高低贵贱之分不成?反正都是一样的魔音穿脑,让人听了头疼,这群修士倒好,连人家哭都要怪人家是魔胎。 小小的婴儿似乎感觉到了什么,哭泣声逐渐变小,少女这态度着实嚣张放肆,且其桀骜不驯,无业宗的修士怒道:“何方妖女,在此大放厥词!” “哎呀。”少女不敢置信地指着自己,“我这就成妖女啦?你们别的不行,给人扣帽子的本事倒是不小嘛。原来这就是名门正派,失敬失敬。” 道慈斥道:“不得胡言。” 随即问少女:“不知这位道友如何称呼?” 少女答道:“吾名玲珑,亦是为这魔胎而来。” 也就是说,今晚这屋子里出现了三批人,个个都是为了这刚刚出生的小婴儿。 “玲珑道友。”道慈温声道,“方才宗中弟子多有得罪,还请道友海涵。无业宗向来无愧于心,这孩子我想带回去,请道友放心,我会收她为徒,细心教养,决不会让她误入歧途,亦不会让她落入魔宗之手。” 听道慈师叔祖说要收魔胎为徒,无业宗的修士们纷纷瞪大双眼,不敢置信! 玲珑却道:“可我也想收她为徒啊,怎么办,要不咱们俩打一架,谁赢了听谁的?” 道慈看不出她的修为,然而这少女无声无息出现在他身边却无人在意,便知对方修为绝不下于自己,可这修仙界,除了他之外,渡劫期的大能仅有两位,一位是清佛寺的了缘大师,一位便是魔宗宗主,何时出现了这样一位少女?难不成,世间还有避世不出的门派? “大胆!” 先前那个被喝斥的修士,见玲珑对自家师叔祖说话如此不客气,气恼不已,又开始大声。 玲珑听着厌烦,隔空随意挥出一巴掌,那修士瞬间宛如断了线的风筝,在地上砸出一个坑来。 这下无业宗的修士纷纷拔出长剑对准玲珑,玲珑冷眼看着,对这群又没能力又爱狺狺狂吠的家伙厌烦到了极点,她慢悠悠地说:“你们信不信,再拿这剑指着我,我能让你们神魂俱灭,眨眼间。” 说着她抬起手,道慈再次斥责:“不得无礼!” 虽然如此,小心眼的玲珑还是将无业宗的修士都打飞了出去,全程她连动都没动,只是挥了下手,仅此而已。 这群修士,放在人间,那也是人人都要叫一声仙师的,可到她手中,却跟砍瓜切菜没什么不同。 “我不喜欢跟你们这群爱打官腔的人废话,这孩子,你是现在给我呢,还是我来抢?” 显然,她的耐心已经到达了极限。 道慈正要说话,玲珑已经靠近了他,他从未与女子如此亲近过,正要躲避,却惊觉孩子已经不翼而飞,再看不知何时回到原来桌子上坐好的玲珑,小婴儿正被她提在手中。 说来也奇怪,这哭啼不止的孩子,到了玲珑手中,却慢慢停止了哭泣。 玲珑想,应该是因为她刚刚吞噬掉她父母灵魂的原因。 她看了眼地上那滩血水,还有死不瞑目的女主人,小小的孩子根本不知道自己出生起便失去了爹娘,而此后,她是天煞克星,魔胎降世,一出生便克死爹娘的传闻便如影随形,人人厌恶她忌惮她,无论她怎么努力怎么修行,都没有人看好她——因为她从出生起便是魔胎,魔胎,便注定要危害人间。 等到她真的堕落了,危害人间了,那群曾经冷嘲热讽,一点一点将她逼成魔物的人,终于可以光明正大地说: 你看!她果然是魔胎!再怎么教育都是没有用的! 她的根就是恶的!是坏的! 人人得而诛之! “刚才,是你杀死了她的父母,对吧?”玲珑精准地看向魔修中的那名黑衣女子。 是她扭断了女主人的脖子,将男主人变为了一滩血水。 那女子也听闻过道慈真人的名号,见玲珑能从道慈手中轻而易举抢走孩子,心知这位实力之强劲,怕是不在宗主之下,顿时吓得两股战战不寒而栗,生怕玲珑要了自己性命。 玲珑却道:“我给你二十年的时间,二十年后,这个孩子会来找你报仇。” 小婴儿咕哝着,玲珑顺手摸出一个奶瓶塞进她嘴里,里头的牛乳温度适宜,饿极了的小婴儿立刻开始吮吸,看起来哪里像是魔胎?分明就是个普普通通的小孩罢了! 那黑衣女子听了,面上不显,心中却很是不屑,心想自己虽然比不上其他人,可在魔修中也是金丹期的修士,二十年?一个二十岁的女人,能奈她何? “这孩子我带走了。”玲珑一手抱着小婴儿,一边看向其他人,尤其是无业宗那些修士,“这对夫妻之死因你们而起,二十年之后,你们也要付出相应的代价。” 说完,她便消失在了众人面前。 “师叔祖……” 道慈面色平和,望着那对夫妻的遗骸,轻轻叹息。 这是因果,那位玲珑道友说得不错,倘若不是无业宗的修士非要扼杀魔胎,便不会招致魔修觊觎。魔修若是不来,这对夫妻不会死,这个孩子也不会变成孤儿——他要把这孩子带回无业宗,可带回去之后,无业宗的其他人,又怎么可能视她为同道中人? 被卜算为魔胎,便注定了这是她的命中劫数。 ———————— 小婴儿嘛,吃了拉,拉了吃是很正常的,可玲珑不能亲自给她处理,所以用龙鳞幻化出几只傀儡,专门负责照顾小婴儿。她又在海上用龙鳞幻化出一座仙岛,平日便住在这里。 修仙界的时间过得实在是太没意义,一眨眼,五年过去,当初吃喝拉撒都需要人照顾的小婴儿,长成了满身肥肉走起路来摇摇摆摆的小肉团。 兴许是玲珑身体里有父母的气息,她说不出的亲近她,总爱抱着玲珑的大腿,还特别喜欢大海,如果不是被岛上精怪阻止,这小肉团每天都想跳海。 龙鳞化作的仙岛自带龙息,吸引了无数生灵,奈何岛上有真龙,它们又想靠近又畏惧,好在玲珑并不苛刻,只要听话,想留下来就留下来,而留在仙岛上的生灵,修炼速度极快,几年便可以化出人身,玲珑便收起了傀儡,小肉团不见了照顾自己长大的傀儡哥哥姐姐们,还哭过一段时日的鼻子,好不可怜。 不过没多久,她便跟岛上其他的生灵打成一片片,常常趴在雄鹰的背上在海面上低空飞翔,也会让梅花鹿带着自己在森林中奔跑,整个仙岛都是她的地盘儿。 说实话,玲珑不知道怎么教小肉团修仙,因为她生而强大,人类所拼命追求的东西,是她生来便有的,且无论人类怎会努力,也无法达到她的高度,但好在,玲珑有宝贝。 作为一条囤囤龙,她囤过什么东西自己都不记得了,反正就是那些修炼法门,全都拿出来丢给小肉团,再加上岛上一众生灵,自己学呗,自己想办法,完全放养。 小肉团被她取名为摘星,因为这小东西总想要去看看天上的星星是什么样子,玲珑跟她说过,你隔着远看,会觉得很美丽很耀眼,等你靠近了,其实上面都是坑,一点都不好看。 小摘星非常信服师父的话,她抱住师父大腿,求师父带自己到星星上看看。 玲珑差点儿没把这小肉团丢进海里去。 她带孩子向来放养,从来不会说教导对方要讲究五好四美,做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反正开心就行,岛上的生灵们按理说年纪都比小摘星大,然而小摘星第一个拜师,拜师仪式也很简单粗暴,就是玲珑在她会说话后让她叫师父,小摘星乖乖叫了,玲珑点点头,送了一大堆天材地宝及法器秘笈,这师徒名分就算成了。 而开启灵智后,岛上的生灵们不敢称呼玲珑为师父,但私下里都偷偷叫小摘星师姐,因为若非岛主的收留,它们说不定到现在都还是懵懵懂懂的飞禽走兽呢! 于修炼一途,小摘星的确是天赋异禀,她跟随在玲珑身边,终日受龙息浸润,本身又是魔胎,虽然这魔胎到底能怎么样毁天灭地没人知道,但至少在修仙上,绝对是个天才! 就这样,小摘星慢慢长成了大摘星,她已经十五岁了,性格跟玲珑简直如出一辙,古灵精怪又调皮捣蛋,玲珑是从来不管的,反正摘星又不敢闹腾到她身上,其他的根本不重要。 这样快乐的时光,截止到小摘星的二十岁生辰。 她出生那一日,正是父母死亡那一日,在这之前,玲珑从来都没有对她说过有关她身世的事情,有那么一段时间,摘星甚至以为自己跟岛上的其他生灵一样,都是从小动物变成人的,她还很好奇自己会是什么动物,不过二十岁生辰那一日,一切都变了。 她开开心心地过完了生辰,然后冲玲珑笑得傻兮兮的,抱着一只小白兔回到自己的房间,而玲珑看着她远去的背影,抬头看向天空,心想差不多也是时候了。 这个晚上,二十岁的摘星做了个噩梦。 说是噩梦也不恰当,因为那的确是曾经真实发生过的,那种烈焰焚烧、粉身碎骨的痛苦……她永远、永远都不会忘记。她说过,哪怕是从地狱里爬出来,也一定要复仇。 这句话,从来都不是假的。 第二天一早,苏醒过来的摘星,便再也不是度过此前二十年,连快乐都那么简单自然的摘星,而是那个曾经活了几百岁,却被贯穿琵琶骨,囚于寒潭,日日夜夜受尽苦楚,连灵魂都要被焚烧殆尽的魔女。 起床时,她便看看见窗台上整整齐齐站了好几只五颜六色的肥啾,它们啾来啾去,摘星发觉自己都能听得懂。 “师姐你醒啦?” “师姐生辰快乐!” “笨蛋师姐的生辰是在昨日,我们还送了她礼物你忘了吗!” 摘星发觉自己能听懂一群肥啾的啾啾啾,心情顿时有些复杂,她从床上起身,穿了鞋子,小肥啾们歪着脑袋左摇右晃地看她,又开始啾啾啾。 “师姐看起来不开心。” “师姐和昨天很不一样。” “师姐怎么了?要不要去告诉师父?” 师父。 这个称呼,瞬间让摘心心如刀绞,她想起那高贵宛如身在云端的师父,连将自己打入寒潭时,也是那样的悲天悯人,甚至还用那种失望的眼神看着自己—— 师父!师父! 940|第八十五片龙鳞(二) 第八十五片龙鳞(二) 真要说起来, 摘星已经不记得初心萌动时的羞与爱恋时的甜,在她最后的记忆中,已经只剩下那铺天盖地的指责与厌恶, 还有人人得而诛之的骂名, 以及刺骨冰冷的寒潭,穿入琵琶骨的锁链,日日夜夜经受烈焰焚烧的五脏六腑,无时无刻不在折磨着她,似乎只要她还喘着一口气, 她就是臭名远扬的魔女, 天生魔胎,便注定不得善终。 她被囚于无业宗寒潭下时,曾无数次地想过,若是一切能够回到最初, 她宁可与父母死在那个雷电交加的夜晚,也不愿被师父带去无业宗,说是要洗去她身上罪孽因果——可她从出生以来, 又害过谁?是谁杀了她的爹娘, 却要推到她头上? 无业宗远没有看起来光风霁月, 有人的地方便有利益, 有利益的地方便有勾心斗角, 她在门派中举步维艰,人人嫉妒她是道慈真人的弟子,又忌惮她是魔胎, 宗主及几位长老更是将她视为心腹大患,唯恐哪日她学成,使这一身本事为祸人间,造下杀孽。 他们总是这样说。 “你是魔胎!你是命中注定的大魔头!” “你本来就不该出现在这世上!” “你活着就是一种错误!” “去死吧!去死吧!去死吧!” 直到有一日,她真的堕落成魔,这群正道人士才拍掌道:“我说什么来着,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她终究是堕入魔道了!” “就算再怎么教导她也终将步入歧途,倒不如最开始便将她杀了!也好过如今!” “魔女受死!” 但是想想,又是谁逼她入魔? 她也曾想做一个简简单单的修士,每日只要按照师父教导的修行便好,可这世上似乎没有人愿意相信她不会堕落,他们时时刻刻紧盯着她,有一点风吹草动都要归咎到她头上,无论宗中发生什么坏事,只要往她头上推,那么所有人就会站在一起指责她。从小到大,她不知道背了多少黑锅,而当她解释的时候,从没有人愿意相信她。 只有师父待她好。 那时她不懂,以为这好,永远不会改变,可惜后来她才明白,他待谁都是一样的,在他心中,她与路边的花花草草没什么区别,因为她不过是个魔胎,不过是他慈悲心发作时领回来的小可怜,给她吃给她穿,她便应该感恩戴德,怎么还敢渴求庇护?那样的好,脆弱单薄的像是初冬水面上结的一层薄冰,看似美丽无比,轻轻用手指一碰,便会迅速碎裂开来,融于水中,无迹可寻。 他亲自穿了她的琵琶骨,废了她一身修为,将满头白发沧桑如老妪的她囚于寒潭之下,日日夜夜,她没有一刻不在恨! 那份朦胧的爱意,甚至没有来得及发芽结果,便已经被彻底扼杀掉了,也许那根本就不是爱,如果当初,在举步维艰的无业宗,也有另外一个人待她好,无论是男是女,她都会爱上对方,那不是爱,那只是一个可怜虫,在摇尾乞怜。 爱是懦弱的、无能的象征! 小肥啾们眼见平日里宛如皮皮虾的师姐身上迸发出惊人的气势,一个个吓得羽毛炸起,啾啾啾个不停。 摘星慢慢扭过头,看向窗台上的一排小肥啾,它们真的很肥,都不知道翅膀能不能带得动它们起飞,小肥啾们抱成团瑟瑟发抖,喊她师姐。 师姐? 无业宗乃是名门正派翘楚,向来厌恶邪祟,是绝不可能收精怪入门下的,妖修在这些正道人士眼中,天生低人一等,情绪激动的摘星这才发现,这里并不是无业宗,自己所住的也不是无业宗的地方,她耳边甚至听到了海浪扑打礁石的声音,等她走到门口,就发现四面八方都跑来一堆动物,个个灵性十足,张嘴都叫师姐。 摘星呆呆地看着眼前这一幕,她何时成了这么多精怪的师姐? “岛主都起了,师姐还没起,师姐羞羞脸!” 一只小金丝猴倒挂在树上,相当人性化地冲摘星做鬼脸。 岛主? 摘星思及刚才小肥啾所说的师父,正要开口,却见那只小金丝猴突然抓着树枝晃悠两下,整只猴儿都朝她扑过来! 她下意识想要防御,可那小猴儿灵活得很,且毫无攻击之意,摘星身体僵硬,小猴儿挂在她身上:“师姐生辰快乐!” 一时间,唧唧叽叽汪汪咩咩声不绝于耳,偏偏摘星发现自己居然全都听得懂……这可真是太神奇了,它们口吐人言也就算了,怎么叫起来自己也能听懂? 随后,她走过自己的屋子,来到海边沙滩。 沙滩上竖着一个巨大的伞,那伞看起来太大了,怪模怪样,摘星觉得应该是伞吧?伞下还摆放着两张躺椅,躺椅中间是一张桌子,桌子上摆满了食物,一个穿着极为清凉,露出雪白柔嫩四肢的少女正躺在上面,那家伙,穿了跟没穿一样,摘星做魔女时也曾穿过布料少的衣服,可也顶多露个腿跟肩,哪有这种,除了重点部位几乎全露在外头的! 可是见了这人,她心中却生出一股说不出的想要亲近之感。 玲珑脸上还戴着墨镜,反正这是她的地盘,她想干嘛就干嘛,岛上就俩活人,她就是想裸奔也没人管得着啊。 小徒弟今天的气息很不一样呢。 摘星规规矩矩走到玲珑身边,有些忐忑地望着她,心中还在不敢置信,这位就是自己的师父?她对着镜子照过,还是曾经那张脸,岛上的精怪也说,她是被师父抱回来的,听说她生在一个小村落中,出生后父母双亡,因此一直在岛上长大,这座岛名叫归墟,精怪们几乎是从小看着她长大的。 摘星不知道是不是自己临死前的心愿成了真,她想要回到那个晚上,和父母一起死去,再也不要遇到道慈,再也不要去无业宗。 “睡醒啦?吃点儿东西吧?” 摘星老老实实在躺椅上坐下,“……师父?” 这一声叫得略显忐忑,玲珑嗯了一声,摘下大的几乎遮住她整张脸的墨镜,摘星才发现师父看起来就像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但事实显然不是这样,名叫大圣的小金丝猴说了,师父跟她已经在这岛上住了二十年,二十年前,师父就是这个样子的。 能将她这个魔胎从魔宗与无业宗两方人手中带走,想必师父也不是普通人,难道是神仙吗? “不是神仙。” 发觉自己的想法被人得知,摘星吓了一跳,她本应戒备的,可不知为何,看到玲珑便觉得亲近,虽然没有了这二十年来与她一起生活的记忆,可身体、情感骗不了人,此时此刻,摘星甚至想要扑进她怀里哭泣。 是她抢了另一个自己的人生?还是说,从前种种,才是一场梦? “过来。” 她乖巧地凑过去,被玲珑一巴掌拍在脑门上,霎时间一阵清凉刺入脑海,被遗忘的二十年记忆如潮水般汹涌浮现,过了好一会儿,摘星才扁着嘴:“师父!” 说着就扑进了玲珑怀里,在师父胸口一顿蹭,蹭的玲珑想把她给踹飞。 她拎着摘星的衣领把她丢回隔壁躺椅上:“别这么黏糊,小心我把你丢海里去。” 此时此刻再看大海,摘星也充满了依恋。 她的人生,从幼时开始便没有什么快乐的记忆,她怕丢了道慈的脸,因此拼命修炼,可宗中总有人针对她,她又不能和道慈说,他往往一闭关便是十几二十年,放任她一个人在外头,又有谁会认真教她呢?旁人生怕她学会了修炼法门便杀人,刻意糊弄,因此二十岁那年,在宗门大比上,摘星丢脸万分。 她被刚入门不久的练气弟子摁在地上爆锤,对于宗门大比“点到为止”这条规矩,似乎在她这个魔胎身上并不适用。她因为魔胎的身份百般自卑,生怕被赶出无业宗,愈发谨慎小心唯唯诺诺,可从来不曾得到丝毫善意,有的只是无尽的冷漠与怀疑,还有不知从何而起的恶意。 直到很久以后她才明白,讨厌自己的人原来那么多,道慈在无业宗地位崇高,想要成为他弟子的人不计其数,可那么多惊才绝艳的天才都不能做到之事,却叫她这么个魔胎捡了漏,焉能令人信服? 更何况道慈真人丰神俊朗,宛如神君,爱慕他的女修多如过江之鲫,便连门派中号称修仙界第一美人的宗主之女飞絮仙子,也对这位道慈真人情有独钟,飞絮仙子在无业宗一呼百应,她讨厌的人,别人怎么能不帮着踩上两脚? 可笑她遍体鳞伤,却要自己想办法采草药包扎处理,伤还没好,便又按照规矩被丢入秘境历练,可惜她命硬啊,愣是活着出来了。 然而出来了又能怎样?面对好不容易见到的师父,她连自己的委屈难过都不敢提——因为没有人会相信她,没有人会。 而大海是不同的。 大海用宽广的胸怀拥抱了她,认同了她。 摘星看向玲珑,学着玲珑的样子捧起一杯五彩缤纷的饮料,咬住吸管,酸酸甜甜的很是好喝,她舔了舔嘴唇,玲珑道:“你也该出岛去了,去看看外面的世界,了结你的因果。” 摘星吓了一跳:“师父,你是要赶我走吗?” 与道慈做了数百年的师徒,竟都不如这二十年来得快活自在,在摘星心中,师父这个称呼,显然玲珑早已占据上风,至于道慈?爱谁谁。 即便曾经真的有过爱恋,也在日复一日的烈焰焚心中,被烧为了灰烬。 “你父母的仇,难道你不报了?” 摘星被道慈带去无业宗时刚刚出生不久,根本不记得父母是怎么死的,人人都说她是魔胎,注定为祸人间,是以一出生便克死了父母,没有人告诉过她,她自然便信了,因此更加自卑。 可这一次,师父却告诉她要报仇。 玲珑不知何时拿出一个速写本,手里捏着只铅笔,在纸上涂涂抹抹画画,然后撕下来地给摘星:“记住这张脸。” 摘星接过画纸,上面画着的是一个妖里妖气的女人,玲珑的画形神具备,一看此女便不是好东西。 “是魔胎又怎么样?”玲珑无所谓道,“是恶人又怎么样?黑白正邪,谁更强大,谁就能掌握话语权,你尽管去闹吧,想怎么玩儿就怎么玩儿,什么魔宗什么无业宗,都无需害怕,有仇报仇有怨报怨,但凡是一点阻碍你大道的,都去了结它,别因为一点小事儿便萎靡不振,你可是我的徒弟啊。” 摘星听傻了。 几百年的时光里,她听过最多的便是魔胎该死,世人对她深恶痛绝,明明她都没有伤害到他们,可他们提起她时,总要唾骂,恨不得亲眼看她化为灰烬,然而师父却说,是魔胎又怎样? “这个世界所有人加在一起,对我来说都没有你有价值。”玲珑捏了捏徒弟的小脸,“所以去吧,把你错过的一切都拿回来,别留下任何遗憾。” “我给你取名叫摘星,就意味着只要你愿意,这世间万物,你尽皆唾手可得,无人值得你卑躬屈膝,弯下脊梁,天上明月星辰,也该你伸手可取。” 摘星从前并不叫摘星,至于从前叫什么,那也不重要了,她不喜欢那个名字。 她应脚踩万物,伸手摸天。 横亘在摘星心中,此后数百年都没能消散的,第一件便是无业宗的宗门大比。她被道慈带回去后不久,道慈便闭关修炼,将她托付给宗主,奈何宗主忌惮她是魔胎,根本不肯细心教导,因此只教理论不给实践,再加上嫉妒成性的飞絮,那段日子,摘星可不好过。而想要讨好宗主之女的人比比皆是,摘星曾在那大比的比武台上,被人脚踩着脸,屈辱无比。 即便日后她堕魔,将那人碎尸万段,却也再无法回到最初,无法在那众目睽睽之下一雪前耻。 她的人生啊,充斥的都是悲剧,因此一点点施舍的善意,都让她沦陷到无法自拔。 作为归墟岛主的徒弟,出门必须有排面,怎么能一个人背着包袱走呢?那多没面子啊,人不装逼枉少年,而岛上许多能够幻化人形的精怪都愿意跟着师姐出门,它们对摘星的叫法千奇百怪,有叫师姐的,有叫小姐的,还有叫少岛主的,摘星喜欢听它们叫师姐,这样的话,大家就像是一家人一样。 跟随在她身边的一只鹿妖与花妖,她们二人在来到归墟岛之前便已开灵智,到了岛上,修行更是一日千里,玲珑那么懒,怎么可能给孩子喂奶换尿布,都是鹿妖与花妖亲自照顾,可以说摘星便是她们俩养大的,因此感情也格外深厚,这回摘星出岛,两个姐姐都放心不下,因此要求同来。 除此之外,还不能化形的小金丝猴也跟来了,它虽然只是一只小猴子,可灵智已开,又深受龙息浸润,不能化形也能力强大,一身金色的皮毛油光水滑,看着便不似凡物。 这是表面上跟着摘星的,还有的蹲在她胸前的储物项链中,储物项链里是一片桃源,平时出行人太多难免不方便,所以它们便在桃源里生存,可以通过摘星的眼睛观察外界,显然,对于归墟岛的生灵来说,外界还是很有趣很新奇的。 小金丝猴乖巧地蹲在摘星肩膀上,十分人性化,鹿妖花妖都生得极为美丽,摘星曾经觉得飞絮是世间最美的女子,现在她已经麻木了,因为归墟岛上随便抓个女的都比飞絮更美,至于师父,那就不是世间能有的。 至于她自己,自然也是美貌无双,玲珑是个死颜控,她喜欢好看的胜过丑的,摘星很小的时候便被她喂了许多宝贝,因此五官整体虽然没有太大变化,但细看便会发现,与从前的摘星比起来,如今的摘星就像是加了一百层美颜滤镜的完美款。 她本身容貌便不差,吃了那么多天材地宝,什么美颜丹嫩肤丹洗髓丹平时都是当糖豆子吃,长得自然越来越美,玲珑二十年如一日的告诫岛上生灵,想留下来,除了得变强,还得变美,再强的人也不会比她强,所以他们能做的就是努力提升自己!保养自己!跟着岛主一起做面膜!美白护肤防晒,从我做起! 即便太阳不大,花妖白茶也仍然取出了她以花蜜制作的防晒霜,每天早上出门前,都得摁着摘星给她细细地涂抹一遍,这样肌肤才不会变干。 要知道外界可不是处处被龙息滋润的归墟岛,这里气息浑浊空气质量差,实在是让人喜欢不起来。 不过好玩的东西也多。 摘星直奔无业宗而去,无业宗每年大比,还搁外面卖门票搞创收呢,当然,用无业宗的话来说,那是为了让凡人看到修士们是如何生活的,能勾起凡人的修道之心,引人向善。 鹿妖白鹿道:“那你别收钱啊。” 一人要一两银子呢,这普通人家哪有钱去看宗门大比? “修仙也要吃饭嘛,又不是每个人都能辟谷。”摘星答道。 他们归墟岛没人辟谷,连同岛主在内个个都是饭桶,因为世界上好吃的东西真的太多了,如果修仙意味着失去七情六欲,让一切情感平静无波,那生命无尽头,又有什么意义?过一天快乐一天,才是人生的真谛。 “是啊,吃饭就得买米买面买菜,买这些东西就要得要银子,我听说这些名门正派平时还兼职捉妖抓鬼赚钱呢。”白茶说道,然后突然道,“少岛主,你说,他们会不会看到我们,想把我们也给抓起来啊?” “听说有修士专门抓了妖修挖内丹修炼。”白鹿紧张兮兮道。 她们二人在岛上生活了二十年,也不知自己如今到底实力如何,可千万别翻车啊! 小金丝猴听得吓一跳,连忙抱着摘星的脖子,摘星不由得顺着他的毛毛安抚:“两位姐姐别说了,你们看大圣被吓得,都炸毛了。” 白茶白鹿性情都很温柔,见状,揉脑袋的揉脑袋,撸尾巴的撸尾巴,总算是把小金丝猴给哄好了,她们行走在外都戴着面具,玲珑爱美,什么东西都要精致好看,连面具每个人都不一样,戴上去虽然遮住了美貌,却愈发显得神秘优雅,回头率无数。 三人交了三两银子,领到三个手牌,这手牌便是进入无业宗参观宗门大比的凭仗,说良心话,摘星觉得做工有点粗糙,跟地摊货似的。上辈子她可没有这种个感觉,也怪上辈子的自己活了几百年都浑浑噩噩,什么都没享受过,只想着报仇雪恨,其他什么都给忘了,好在这二十年天天享受,现在她已经瞧不上无业宗的东西了。 她要在无业宗宗门大比上,让整个无业宗颜面扫地,让宗主感受一下曾经的自己,被他的弟子一脚踩在脸上的那种屈辱。 这里就得提下无业宗的装逼风格了,他们散发入门手牌,说是欢迎人们来观望,也欢迎各路散修上门切磋。可散修们如何能与经受过正统教育的弟子比?年纪相仿实力相仿的自然不是无业宗弟子的对手,至于那些比得过的,你好意思上去么?人家这可是新弟子的大比! 无业宗又赚钱又赚名声,还能不需要找人探访便能发现有灵根的好苗子,真是太会做生意了,摘星觉得如果以后他们混不下去,改行开公司应该也可行。 你问什么是公司?不好意思,她没时间回答,请你去归墟岛问师父,师父嘴里总有许多听不懂的词汇。 无业宗大比在三日后,山脚下附近的客栈里已经住满了人,白茶白鹿嫌弃客栈不够干净,又人多嘴杂,几人便直接住进储物项链里。 其他精怪看见三人与小金丝猴都进来了也非常高兴,大家一起商量要怎么装逼——到时候打脸,出场一定要帅,出手一定要快,而且还得云淡风轻高贵冷艳,面对装逼犯的最好办法,就是比他更装逼! 941|第八十五片龙鳞(三) 第八十五片龙鳞(三) 不管怎么说, 大家都跟在岛主身边二十年了,别的不了解,对于岛主那好逸恶劳、贪图享受、热爱装逼的性格, 还是很清楚的, 而且老话怎么说,近猪者吃,近吃者肥……不对,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他们也难免受到岛主影响, 爱吃不愿意动还喜欢装逼。 但要说起装逼,无业宗那可是装逼界的祖宗。 听说他们的开宗祖师,当年飞升的时候,明明要迎接九九八十一道雷劫, 却还是提前焚香沐浴做好了完全准备,高贵冷艳立在山巅之上,世人都期盼着看他飞升呢, 结果一道雷就把人给劈焦了, 最后飞没飞升不知道, 但那座山峰上很多动物烤焦了之后, 肉都蛮好吃的。 无业宗所有弟子都是一身白衣, 拼了命地把自己往仙气飘飘的形象打扮,长得也大多男俊女美,其中被誉为修仙界第一美人的飞絮仙子, 更是无数男修的梦中情人,更别提还有一位渡劫期的老祖道慈真人坐镇,即便他常年闭关不露面,也足够无业宗弟子在外狐假虎威。 于是,为了能够更好的打击无业宗的装逼犯,白鹿白茶以及摘星等人详细制定了一份装逼出场计划。 无业宗号称名门正派,每回出场必定从天而降,一袭白衣清雅绝尘,他们穿白衣,那他们就穿红衣,他们御剑飞行,他们没有剑。但是没关系,他们有人。 生灵们化为人形,其实已经不能称为妖修,以他们的实力,称一句妖仙也不为过,奈何这群人只在玲珑身边待了二十年,每日勤勤恳恳修炼,根本不知道自己是一日千里,最重要的是,岛主禁止内斗,要打架可以,去海上打,淹死一个算一个,否则被她知道,通通抓来开水烫毛扒皮蒸炒煎炸煮烤了吃! 因此归墟岛上的大家都可友好了,你能看到鹰妖驮着鸡妖,狼妖给兔妖舔毛。 对自己的实力完全没有认知的一行人,在制定好计划后都跃跃欲试,准备在无业宗大比那一日,在最紧急关头出场装逼! 这一日很快到来。 无业宗大比之日,不仅修士众多,连凡人都会往山脚下蹭着做生意,卖什么的都有,从来没出过归墟岛的土包子们瞪大眼睛看着这世间繁华,觉得外面的世界真好玩,有好多没见过的东西,真可惜岛主没有跟着来,不过他们可以买了留着带回去。 说不定岛主一个开心,就摸摸他们的头呢? 无业宗大比三年一次,谁先到谁就能占据好位置,别的不说,无业宗弟子个个长得都不错,身材挺拔,又都身着白色统一服装,再加上无业宗立于山巅之上,你还真别说,弟子们排队御剑而来时,真有种仙人下凡尘的感觉。反正对于普通人来说,修仙就意味着长寿,他们所求不多,能像仙人们这般,便是极好的了。 无业宗的弟子们落座后,由负责此次宗门大比的长老出来讲话,讲完话后,高高立起的比武台上,便出现了两名弟子。 他们先轻施一礼,然后迅速交起手,因为宗门大比的规定是“点到为止”,所以不得伤及同门性命,但有人的地方就有争议,有争议的地方就少不了恩怨,无业宗又不许同门内斗,三年也就这么一次能把仇人摁在地上摩擦,所以一个个的看着道貌岸然,心里都想着怎么让对方在这么多人面前丢个大丑,然后自己脱颖而出呢! 就这样,大比快结束时,那名最为优秀的弟子站在比武台上,双手抱拳:“诸位道友,可还有人要与在下比试?” 无业宗自称名门正派,自然要有名门正派的心胸,对于散修,他们向来态度温和,可这些年轻弟子,大多气盛,即便师长再三告诫,也有忍不住炫技的,散修们虽然自知比不过这些受过系统教导的名门弟子,却也有不少人想要测试一下自己真正的实力,奈何无业宗并非徒有虚名,所以胆敢挑战的散修,基本上都被击败。 也正因如此,真正的路人们都觉得无业宗好牛逼哦,无业宗的长老跟弟子,也都好牛逼哦! 就在这时,一位身着白衣,头戴淡蓝发带的女子从天而降,单看容颜,简直美若天仙,许多凡人瞧着,口水差点滴出来,无业宗的弟子们也纷纷投注过爱慕的眼神,那女子生得仙姿玉貌,举手投足都优雅高贵,气质出尘,不是修仙界第一美人飞絮仙子又是谁? 一个人再美,没有人欣赏也是不行的。飞絮很享受这种凡人惊艳痴迷的眼神,她高高在上,是修为高深的仙子,这群凡人只配跪在地上顶礼膜拜,因此每三年大比结束,选拔出最优秀弟子之时,都是由她为那名弟子亲自颁发奖品法器,同时也借此惊鸿一瞥,让修仙界与人间都充满她的美貌传说。 美人嘛,喜欢被追捧很正常,玲珑也喜欢啊。 那胜出的弟子眼见修仙界第一美人要为自己颁发奖品法器,激动的满脸通红。 飞絮仙子优雅落地,白裙飘飘,嘴角微微含笑:“这位师弟,恭喜你……” 话没说完,空中突然传来仙乐阵阵。 众人皆惊,抬头望去,却见云端之中,有白鹿拉着车踏云而来,那白鹿生得极为貌美灵气,通体雪白,惟独眉间一点朱砂,湿漉漉的眼睛充满灵性,宛如会说话一般,而车子四周帘幔飘动,有四位身着红衣的美人,或吹箫、或弹琴、或挥洒鲜花,一路款款而来,而这四位美人,都生得比飞絮仙子还要美貌! 如果说飞絮仙子的美,是人世间所能想象到的美貌的极致,那么这四位美人,就是仙界才有的美了! 飞絮仙子跟她们一比,不说沦为洗脚婢吧,那也是黯然失色,最重要的是这四位美人不仅容貌美丽,周身还自带仙气,根本不似凡尘中人。 虽然飞絮仙子号称仙子,但人人都知道,这修仙界,你看到个女修都能称呼对方为仙子,真正的仙子是什么样谁也不晓得,而现在,人们似乎知道了仙子应该是什么样子! 众人不由得张大嘴巴一脸痴呆。 那白鹿尤为灵性,伴随仙乐阵阵,帘幔中仍旧可见一红衣少女,少女声音清脆甜美:“我等出世以来,听说无业宗乃是名门正派之翘楚,特地前来观摩学习,不知可否给我一个机会,让我与这位优胜的真人切磋一番?” 那优胜弟子眼都看直了!这位车里少女竟还称呼他为真人!要知道整个无业宗,能被称为真人的除了师叔祖之外,也就只有宗主和几位长老!他、他何德何能啊! 摘星坐在车内,见此人一脸痴迷,却是面无表情,她自然记得这人,永远不会忘记。 这可是飞絮的头号舔狗,那只脚,曾经把自己的脸深深踩入比武台的地面,她还记得比武台下那如潮的欢呼与起哄,还有事后来自宗主的责骂与惩罚——那时候她不明白自己到底哪里做错,彷徨无助,泪流满面,却从来没有人帮助过她,告诉她,她并没有错。 背负着魔胎的骂名出生,似乎注定了要被人唾弃,可她确实没有伤害过别人,难道不是无业宗的人逼着她堕魔的吗? 如果不是他们的冷嘲热讽,他们的排挤羞辱,她最终又怎会落入那般天地? 屈辱的令人生恨。 白鹿停下脚步,四蹄仍然踩在云上,人们正仰着头惊艳地望着这一幕,只听鸟鸣啾啾,车子的帘幔被一群灵气十足的小鸟叼开,从里头出现一名身着红衣,娇艳欲滴的少女来。 她看着约莫十八|九岁,生得宛如烈焰般美丽娇嫩,丝毫不令人觉得媚俗,先前只觉得那四名侍女已是仙子般的美丽,直到这位少女出现,众人才惊觉美人之外更有美人! 好了,先前只是褪色的飞絮仙子,这下真成洗脚婢了。 飞絮仙子表情相当难看,她这辈子都没有过这样的经历,自己引以为傲的美貌,无往不胜的美貌,居然被这不知什么来历的人给破坏了!周围哪里还有爱慕的眼光?方才痴迷于自己的人,已经不受控制地全往天上看去了! 这群人也不知是什么来历,脚踩祥云不说,竟还能停在空中,衣带裙裾仍旧随风飞舞,愈发显得仙气飘飘。 “不知仙子如何称呼?是何来历?” 摘星发出银铃般的笑声:“我可不是什么仙子,我只是个凡人罢了,我出身归墟岛,诸位应当不曾听过。” 这倒是。 从未听说过什么归墟岛。 但观这位仙子行事阵仗,归墟岛想必是世外桃源吧。 “听说外面的世界很有趣,师父便允我出岛,我听人说,无业宗乃是名门正派,又恰逢宗门大比,诸位请原谅我的莽撞,我只是想与这位道兄切磋切磋,不知道兄意下如何?” 那弟子此刻眼里只有摘星,哪里还记得自己的飞絮师姐,连忙拱手作揖:“还请仙子赐教。” 他见摘星纤细美丽,又是一副娇气之相,根本没把她放在眼中,心里还想着待会儿要如何放水,才能使这位仙子输的不难看。 结果还没想明白呢,自己已经飞出了比武台! 摘星落到地上,似乎很不解地歪歪脑袋:“……是我出手太快了?” 飞絮仙子冷声道:“这位姑娘!大比是要讲规矩的,首先,要听号令方可出手,其次要点到为止,不能伤到别人!” 摘星却像是没听到她说的话,道:“白茶姐姐,麻烦你扶他起来吧。” 云端中吹箫的红衣美人柔声应:“是。” 随即踏云而来,她是茶花妖,茶花高洁,身上自有圣洁之气,全程也并没有真的碰到那位弟子,而是轻甩衣袖,便有鲜花着锦,将倒在地上的弟子扶了起来,她又从袖中取出一个透明小瓶,众人齐齐看来,小瓶中乃是一颗白色药丸,白茶将小瓶递出去,那弟子下意识伸手来接,她却陡然松手,连让对方碰到自己的机会都没有,声音仍旧温柔:“这是我归墟岛的百花丸,可医死人生白骨,常人服之,则可增长一个大境界。方才我家少岛主无心伤到道君,还请道君不要放在心上。” 那弟子捧住透明小瓶,只觉得这瓶子十分细滑精致,又听闻那粒圆润泛着光泽的白色药丸可医死人生白骨,众人一片哗然,再看那药丸,一看便不是凡品,还能增长一个大境界……一个大境界! 飞絮仙子却冷冷道:“世间焉有如此奇效之丹药,姑娘请不要骗人,若是修行如此简单,又岂会有无数人被阻于大道之外?” 白茶被她质疑也不生气,微微福身:“仙子所言甚是,只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焉知不是人外有人,山外有山?若是仙子不信,诸位!” 她以花为媒介,每走一步都步步生花,根本没有沾到那污浊地面,白茶站到比武台上,对摘星轻施一礼。 这才道:“这位无业宗的仙子质疑我们归墟岛的丹药,虽我等位卑言轻,然我归墟岛岛主,乃是能撕破虚空之大能,她所赐予的丹药,小女子绝无半句虚掩,在座诸位道友,可有受困于进阶之苦者?小女子愿送出丹药一枚,助道友突破境界,以扬我归墟岛之威名!” 她们一行人不仅圣洁美丽,方才摘星那一出手,内行人便看出了门道,哪里是她出手过快,而是她的实力早已强过无业宗的优胜弟子!对方连看清楚她攻击的能力都没有,又谈何防备? 在这归墟岛少岛主手中,竟是跟砍瓜切菜一样轻易。 因此白茶的话非常容易取信,下面顿时伸出无数的手来。 “我!我愿意!” “仙子选我!仙子选我!” “我我我我我我可以!我真的可以!” 白茶左右看了一圈,颇为苦恼,只好回头看向摘星:“少岛主?” 摘星面色如常:“你决定便好。” 那白鹿已经离开车子,踏着祥云落到比武台上,摘星随意往它背上一坐,愈发仙气四溢,真的神仙下凡,也不过如此了! 此时此刻,无数人都对那传闻中的归墟岛充满了好奇与向往。 至于无业宗嘛!本来都要完美收尾,突然冒出这么一桩事,可谓是狠狠被打了脸,全体表情都不怎么好看,不过在白茶要送出丹药时,还是有不少人蠢蠢欲动。 最后白茶选择了一位中年女修,那位女修应是金丹初期,修仙之人驻颜有术,以她的年纪,该是卡在金丹期很久很久了,否则外表不会如此苍老。 被赠与丹药,那女修还不敢置信,白茶柔声提醒:“现在就服用比较好哦,省得有人生出贪念,杀人夺宝。有我家少岛主在,不会有人能伤害你的。” 中年女修被这温柔的语气说得表情都温软下来,当机立断,将药丸吞入口中。 原以为会发生什么巨大变化,众人齐齐看向她,她自己站在原地不敢动,片刻后,感觉身上什么动静都没有,不由得看向白茶。白茶轻笑:“道友,请催动丹田。” 女修试着依她所言,顿时惊愕地瞪大双眼:“我、我是元婴期了!” 就这么不痛不痒,什么都没发生,仅仅服用一颗丹药,便从金丹初期,变成了元婴初期?! 她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恢复年轻,最后停留在二十出头的模样,而从她身上的气息变化,周围的人也再度确定,这位女修真的只凭借归墟岛的一颗丹药,便轻松从金丹初期进入到元婴初期——一个大境界,竟没有骗人! 那优胜弟子见状,连忙将丹药瓶子藏入怀中,护得紧紧的,飞絮仙子的手指动了动,脸色异常难看,而此时,无业宗的宗门大比是什么,已经没有人记得了,所有人都在为归墟岛而疯狂! 摘星在白鹿的护送上回到车子中,白茶也踏花而去,重新回到车边做她的侍女,轻轻地她们走了,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装逼的最高境界,就是让人察觉不到她们是在装逼。 摘星坐在车内,嘴角扬起一抹微笑,丹药她是给了,可这丹药的效果有目共睹,他能不能守住,就是他自己的问题了。 眼见人家归墟岛来了又走,跟在自家后花园一样,全程被牵着鼻子走的无业宗弟子们默默无言,齐刷刷看向负责此次宗门大比的长老:接下来怎么办?是直接宣布结束呢,还是继续让飞絮仙子给优胜弟子颁发奖品法器呢?还是…… 结果空中突然传来一阵清朗之声:“我归墟岛十日后有秘境于不夜城开放,诸位道友若是不弃,可在十日后前来秘境历练,秘境中天材地宝无数,有缘者,皆可得。” 然而云中已不见归墟岛的白鹿车。 瞬间,所有人都沸腾了起来! 秘境! 要知道,只有无业宗这样有钱有资源的名门正派,才会有固定的秘境给弟子们历练,像普通散修,他们的生存环境便要艰难许多,有些未开放的秘境,便是有幸进去了也是有来无回,人家名门正派的秘境又不会给你这散修用,像归墟岛这样大方的,那还真是绝无仅有。 一传十十传百,十日之期还没到,不夜城便已经挤满了修士。 不夜城之所以叫做不夜城,是因为每到晚上,不分四季,都会有无数的萤火虫群,因为并不知晓归墟岛秘境在不夜城什么地方开放,因此修士们便在城中四处奔走寻找,归墟岛横空出世,在无业宗大比上出尽风头,又说要开放秘境供人修行,自然有数不尽的人想要来占便宜,无业宗自然也不会例外。 有便宜不占王八蛋! 就连魔宗听闻这个消息也在暗中观察。没办法,谁叫那日的女修在众目睽睽之下从金丹初期轻轻松松晋升至元婴初期,最神奇的是,她的进阶连瓶颈都没有,一点都不困难,就跟喝水吃饭一样自然,不仅如此,据说之后她的修炼也是事半功倍,似乎是整个人的体质都得到了提升,这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了!也更让人好奇归墟岛的秘境里到底有什么宝贝。 终于,到了第十一日,挤在不夜城的修士们中,有很多人收到了请帖,请帖是都是一只一只灵气逼人的小肥啾叼着送到他们面前的,非常神奇,同样,也有一部分人没能收到请帖,他们对此相当不忿,跟在那些收到请帖的人身后想要混去秘境,然而到了地方,却只看见了两名身着罗裙的侍女。 她们的衣服款式各有不同,却都是独一无二的美丽,语气也很温和,透露出的意思是一样的:仅接受收到请帖的人修士入秘境。 那些没收到请帖的不乏许多名声显赫的正道人士,这会儿便不满起来,都是修士,凭什么比他们弱的能进,他们却不能进?这是何道理? 更离谱的是,有的魔修也能进! 连魔修都允许进入,他们却不许,这也太没有道理了! 然而两位侍女却微微一笑:“这是归墟岛的规矩,还请各位海涵。” “海涵个屁!”有那性情暴躁的直接开喷,“老子千里迢迢赶来就是为了进秘境,结果你说不给老子进?那老子岂不是白跑一趟!” “就是!不给我们进,也得给个正当理由吧!” “没错!否则我们今日就是闯也要闯进去!” 这种威胁根本吓不到人,白茶白鹿面色如常:“不让你们进,自然是有理由的,诸位没有收到请帖的,其实应该知道自己做过什么事。” “我归墟岛不愿扯下诸位的遮羞布,还请诸位自重。” 此言一出,修士们瞬间哗然,这话里的意思,岂不是说,没有收到请帖的,都做亏心事?! “放你娘的屁!”先前那性情暴躁的男子当场暴跳如雷,“不许我们进去便算,还要败坏我们的名声,我看你们这归墟岛也不是什么好门派,怕不是与魔宗一般!” 942|第八十五片龙鳞(四) 第八十五片龙鳞(四) 被人污蔑与魔宗一般, 白鹿白茶也并不生气,二女仍旧言笑晏晏,生得一副神仙模样, “还请这位道友自重。” 那男子怒极了, 他怎么可能转身就走?若是走了,岂不是承认自己心中有鬼?“若我今日非要进去呢?” 白茶笑道:“道友说笑了,那也得你进得去才成,我们归墟岛的规矩,无人可破。” 她看起来柔弱美貌, 仿佛一阵风吹来都能将她吹跑, 根本不具备任何威胁性,男子见她这般冥顽不灵,软硬不吃,面上怒容已经无法掩饰, 这时,白鹿水袖轻摆,秘境入口处便出现一块被云雾鲜花包裹的巨大屏幕, 这屏幕还是三百六十度, 无论修士们站在什么方位都能看到。 她对男子笑道:“这位道友有所不知, 我归墟岛乃是聚集天地日月之灵气所诞生于大海之上, 天材地宝无数, 最是厌恶气息污浊,心性歹毒之人,方才我等好言好语, 道友既然不肯离去,那便请诸位修士看一出戏吧。” 高清大屏幕上,播放的是该男子如何杀人夺宝的情景,声音画面都十分真实,仿佛当初有人怼脸在拍一样。 说起来修仙界杀人夺宝者不计其数,可名门正派向来不屑于此,当然,他们私底下的腌臜勾当不拿到台面上,至少也是道貌岸然的拒绝这种损人利己的行为的,然而眼前这位,既然号称是正道人士,却又亲手杀死自己的兄弟,只为抢夺对方的法器,再联想到他平日里那副正气凛然的模样,不得不说,令人十分膈应。 “你、你们这是污蔑!这是假的!” 白鹿道:“那么你敢发誓吗?对着这块石头发誓,倘若你做过亏心之事,便即刻身死道消,你敢吗?” 自然是不敢的! 越是修仙之人,越对誓言看重,不到万不得已绝不轻许,男子表情顿时十分难看,白鹿又扬声道:“我归墟岛开放秘境,本是为结善缘,并非是为仇敌,秘境入口悬挂因果石,心有不轨,劣迹斑斑之人,其曾经做过的事便会幻化成当年的场景投放于诸位道友眼前,所以,请在还留有脸面的时候离开吧。” 真是体贴、妥当、温柔到了极点,也叫其他有资格进入秘境的修士们纷纷点头。因着归墟岛秘境有几大条约要遵守:一,不得杀人夺宝,二;不得起争斗;三,要在规定时间内出来。 因此进去的修士品性如何便很重要,毕竟谁也不想突然被人从背后捅一刀子,放这样的人进去,自己若是寻到了宝贝,那还能留得住么! 都觉得人家归墟岛的仙子们真是做到了极致,无论面子里子都给你顾全了,你却非要来找茬,这不是让人为难么? 说起来,有些正道人士还不如一些魔宗魔修呢,人家魔修都能拿到通行证,说明人家没干过伤天害理之事啊! 那男子面色涨得通红,他又爱面子,焉能离开?若是离开了,今后他的名声也甭要了!当下面色一冷:“妖女!我看是你们妖言惑众!胡乱捏造出这种骗人的东西,想将修士们骗入秘境一网打尽吧!倘若你们归墟岛当真有那样多的天材地宝,你们自己为何不修行,却要让给别人?天下哪有这样的傻子!” 他这么一说,也有道理,那些个同样被拒之门外的人也纷纷愤怒呐喊,一时间场面混乱不堪,白茶白鹿却面不改色,“请诸位没有资格的道友迅速离开。” 男子见她们冥顽不灵,干脆举剑向二女攻击而去,只有他自己知道,那映照出的场景是真实的,他确实为了法器杀死了自己的兄弟。然而他怎么会承认?只要咬死了那是假的,又有谁有证据? 他已是元婴期修士,实力强劲,这两个少女也就十七八岁的模样,看着柔弱不堪,根本不是他的对手! 然而那柄剑,还没到两个少女身前,便被一朵花挡住了。 白茶指尖拈花,心想这人类修士怎地弱到这般地步,看他横的,还把她吓一跳,以为他很厉害呢,结果就这? 随后她一甩水袖,连人带剑都飞出了几十米远,重重跌落在地,口吐鲜血,竟是晕过去了! 这一手彻底镇住了在场那些蠢蠢欲动的贪婪之心,那日无业宗大比,归墟岛少岛主的手段他们已经见过,可没想到连侍女都如此强大,这归墟岛究竟是什么来头?难道真如这二女所说,集天地日月灵气,于海而生?那这秘境里面得有多少宝贝啊! 众修士瞬间兴奋无比,摩拳擦掌准备进入。 到了时辰,秘境开启,入口处泛着雾气,修士们一个个排队进入,进入的同时,展示自己的通行证。通行证上有他们的名字,若是在秘境中遇到危险,只需要高呼一声,通行证便会立刻将他们送出秘境,简直贴心无比,谁进过安全系数这么高的秘境啊?根本不用担心自己的安危,只要拼命找宝贝就可以了! 此番进入秘境者约有三百余人,一进秘境,便被眼前一片浩瀚之景所震撼,山峰绵延,云雾缭绕,整个秘境灵气充裕无比! “我的天!那是、那是无华草吗?能够续命的无华草?” 是的,修仙界千金难求的无华草,在秘境里到处都是,根本不值钱。 “还有能解百毒的长寿树!” 放眼放去那一片长寿树林,据说只要一小片树皮,服用之后边呢个抵御世间所有剧毒。 秘境中甚至还有仙鸟遨游,归墟岛的侍女所说,里头到处都是天材地宝,果然没错! 能进来的修士们都品性不错,并不会做竭泽而渔之事,因此大家也只是小心翼翼采了几株无华草,又轻轻刮下一层长寿树的树皮,不过等到他们越往里走,就发现什么无华草长寿树,在这里根本不值钱!这里到处都是宝贝!都是修仙界求而不得的珍宝! 甚至有人直接打坐依靠灵气修炼,竟是直接突破了境界! 这么充裕的灵气,真想在这秘境里待上个几百年! 秘境之外,白茶白鹿尽职尽责地守着入口,那些个修士进入后,仍然有人徘徊在左右不舍离去,其中便有不少魔宗之人。他们惯会杀人夺宝,可方才白茶展露出的力量令人吃惊,想要强取是不可能了,只能想办法,看能不能也跟着混进去。 连侍女都如此强大,归墟岛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地方啊! 在没进去的人看来,修士们是刚进入没多久便出来了,但只有修士们知道,他们在里面已经待了七天七夜!出来后,不少男修士脸上都冒出了胡茬子,毕竟里头灵气浓郁,他们的身体就跟凡人一样,想得到宝贝,都只能靠自己努力去拿,期间还有人遇到了危险,毕竟秘境之中不乏神兽,叫踢出来的那么几个人虽然懊恼,却也知晓自己占了大便宜,一出来,众修士便向白茶白鹿作揖道谢。 二女连忙回礼。 这下,所有受了好处的人都对归墟岛大肆赞扬,而凡间,入世的归墟岛也没有闲着。 他们所做的第一件事,便是帮助凡间帝王止住了大水。 玲珑要信仰之力。 虽然这玩意儿不能饱腹,却可以维持她的力量,归墟岛看着是白白送了许多人奇珍异宝,可在这之后收到的口碑与影响,却是这些宝贝换不来的。 等到下次秘境开启,愿意前来的人会更多,他们会更加信服归墟岛的名望。 没能进去的那些人,发觉进去的修士出来后,基本上修为都涨了一大截,且安全无虞,个个悔青了肠子。毕竟从最开始,归墟岛秘境开放,许多小心谨慎之人是不肯相信他们的,再三戒备之下,自然决定观望一二,结果这一观望,后悔都来不及! 这三百余位品性正直的修士,对归墟岛是赞不绝口,其中有很大一部分都是散修,毕竟名门正派自诩面子,本身就有秘境,瞧不上别人家的,现在知道归墟岛的秘境里到处都是天材地宝,才知道人家那秘境跟自家的完全不一样,但等下次开放,要三年后,慢慢等着去吧! 与大部分高高在上的名门正派不同,他们大多辟谷,又意图断绝七情六欲,基本不与凡间来往,当然,凡间有妖魔作祟恳求他们的时候,他们才会施施然下凡帮忙解决,同时收取一大笔银子,毕竟许多修为不够的弟子要恰饭,时间长了,宗里的建筑也得多加修缮。 魔修们则直接得多,他们直接抢,而且视人命如无物,抓凡人做炉鼎者不少,也正因如此,才人人喊打,可也不是所有魔修都这样,比如说此番进入秘境中的,便有三位是魔修。他们与摘星很像,都是幼年家变,又遭逢无数苦难,万般绝望之下才堕落成魔,即便修行了魔修功法,却也不曾伤害过无辜。 从秘境走出来后,修士们各自离去,这三位魔修本素昧平生,却也因此一事结交,三人前行,面前却突然出现一群身着黑衣的人,看那衣衫上的花纹,不是魔宗又是谁? 便是魔修也是分派别的,大部分魔修都隶属于魔宗,少部分魔修不愿受人管束,仍属于散修,正道人士想要杀人夺宝,好歹还会说点冠冕堂皇的场面话,魔修们可没那么多时间,上来就抢! 三人在秘境中虽然也进阶了一个境界,但对方人数众多,又有几个魔头,很快便落了下风,眼见自己便要为人所斩杀,心中悲愤,真是无法言喻。 忽闻耳边仙乐阵阵,那已经刺到眼前的武器及魔修,都被翻出老远,空中踏云而来的白鹿车,不是归墟岛的人又是谁? 千般万般的磨难中,任谁都会有过奢侈的想法:有没有人救救我?有没有人帮帮我?我不想死,我想活下来!有没有人?有没有人? 残酷的命运中,从未有过谁从天而降拯救他们的性命。 魔宗为首之人乃是一名女子,她约莫二十五六的年纪,生得艳丽多姿,修为深厚,也不知是杀了多少人,才有今天这样的本事,方才只被她尖锐的指甲抓了一下,一个散修的手臂便已经迅速化脓腐烂了。 白茶踏花落地,迅速挤出一些花汁滴落在伤口上,伤口便立刻停止了恶化。 “多谢仙子!”那散修狂喜,这毒汁忒地厉害,他原本已经做好斩断一条手臂方可保命的准备了。 “道友客气了。” 白鹿车中,一身红裙的摘星出现在空中,她如瀑的青丝在风中飞舞,愈发显得美貌而无情,此时此刻,她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为首那名女修。 几个散修连忙提醒:“少岛主小心!那女魔头浑身是毒,碰到便会化为汁水!” 摘星先是看向他们,没有回话,却轻轻点了下头,而后问那女魔头:“是你吗?” 女修盯着这个看起来让她感觉无比危险的少女:“什么是我,你就是那归墟岛的少岛主?识相的把所有宝贝都交出来再跪地求饶,说不得我能留你一个全尸!” 她用怨毒的目光扫视摘星及白茶等侍女们的脸,“否则,我们宗主可是最喜欢用年轻貌美的女修来做炉鼎的!” 摘星闻言,冷若冰霜的脸上却露出了嘲讽的笑容:“二十年前的事情,你不会忘了吧?我师父不是告诉过你,二十年后,那个孩子会来找你报仇?” 原来这女修正是当年拗断摘星母亲脖子,又将想要保护她与母亲的父亲化为血水的那名女修。显然二十年中她一直在努力变强,如今她的气势可与二十年前不同了,身上的血腥味儿也愈发浓厚,光是闻起来就让人想要作呕。 女修自然记得! 说起来她都不知道自己杀了多少人,又有多少人在临死前用怨恨的眼神盯着她,一字一句说下诅咒的语言,可她什么时候怕过?那些无能的废物,也就只剩下临死之前撂狠话的能力,这么多年过来,她不还是活得好好的? 直到二十年前,那是她第一次在除了宗主之外的人身上感受到恐惧,甚至于那股恐惧,比宗主的威压更甚。她常常自噩梦中醒来,面前还能浮现那个少女的容貌,以及她带着笑意的让她再活二十年。 二十年之期已到。 “有本事你就来报仇!”女修色厉内荏道,她心中是害怕的,这个少女便是当年那魔胎?“难不成你又比我好到哪里去?你这该死的东西,二十年前,宗主看上你,想要培养你,那是你的荣幸!你却不识好歹,我看今日要死在这里的是你!” 她说着,身姿一转,无数细小的宛如牛毛的针雨,朝摘星射来! “少岛主!” 摘星却丝毫不慌,她甚至都没有躲避,只是抬起手,针雨便停在了半空,随后她把手握成拳,针雨便碎裂跌到地面。 女修脸色惨白,她早已察觉到自己与摘星之间的实力差距,真要打起来她绝不会是摘星的对手,所以才想用自己引以为傲的毒来袭击,可就像二十年前那个少女一样,摘星同样轻轻松松就能反制她,她们根本不是一个能力等级的! 难道自己一生杀人无数,如今真的被人寻仇了?真的吗?她真的要这样死了?! 不不,不可以! 摘星冷冷地看着她,自己的出生,在所有人看来都是个错误,正邪两派都对她喊打喊杀,仿佛她喘着一口气都是对这人间的亵渎,他们坚定地认为她会堕魔,后来也的确如此,可摘星从来都没有感受到快乐,她其实最想回到最初,能够做一个普通的小孩,在爹娘怀中长大。 生恩大于天,她不能不报仇。 摘星心中陡然生出一股嗜血的欲望,这种感觉她很熟悉,上一世她也曾这样失控,后来被道慈镇压,穿了琵琶骨废了修为被囚于寒潭之下,日日夜夜受烈焰焚烧灵魂,疼得刺骨。 在她绝望之时,所有人都是快乐的。 女修见势不对便想逃走,却被摘星瞬间扼住了脖颈!她心中顿时生出窃喜,这女孩再厉害也不会比二十年前的少女更强,自己如今浑身是毒,只要找到机会…… 摘星眼都没眨,便伸手化气,刺入了女修体内,抓住她的琵琶骨用力一捏——只听一声惨叫,骨头碎裂的声音咔嚓咔嚓响,听得其他人毛骨悚然! 她回头对白茶等人说:“我要去一个地方,你们先等我,很快就回来。” 对于摘星的身世,归墟岛众人都是了解的,它们大多是精怪灵气所化,天为父地为母,却也能理解摘星心中苦痛。 二十年前的小山村,如今已经荒无人烟,摘星以为自己不记得,但当她看到那陌生的景象时,眼眶却不由得酸涩起来。 很多年没有人住的家里早已破败,村子里的人都迁走了,院子里有一个小土包,应该是当年无业宗的人留下的,她的亲生爹娘,便被埋在里面。 摘星将女修丢在了土包前。 两世为人,都不知道爹娘姓名,摘星望着那简陋的坟包与木牌,跪了下来。 然后,当着父母的面,她将女修剥皮抽骨,折磨的对方生不如死,面上始终一点笑意都没有。 魔修不是那么容易就死的,只要不破坏他们的魔核,即便身死,也留有一丝神识,摘星不想让这女修死得这样轻松快慰,她心中的仇恨就像是春日连绵的梅雨,不知何时才是尽头。 直到耳边传来吱吱的叫声,摘星才如梦初醒。 胸前的项链一直在发热,藏在储物空间里的生灵们见她失去神智沉浸于仇恨中都十分害怕,大圣甚至直接跑了出来,从后面抱住摘星的头用力摇晃!吱吱叫的很清楚:“回去了岛主要生气的!” 摘星那股子恨意瞬间跟被戳了气的皮球一样消失无踪,她看向已经被自己折磨的不成人形的女修,再看看沾满了脏东西的手,脸上表情顿时一言难尽。 接下来,她干脆利落地捏爆了魔核,女修也在最后一声惨叫中消失无踪。 摘星又对着坟包拜了拜,这才起身离去。 白茶白鹿等人都等了她许久,见她回来,虽然神情疲惫,却没有什么不对劲,这才稍微放下心,她们这次出岛可不仅仅是为了玩,还有事情要做的! 那三名魔修被留了下来,摘星坐在主位,询问他们:“不知三位可愿归入我归墟岛门下?” 三人手里捧着花茶,正陶醉呢,突然听到少岛主这么问,手一个哆嗦,茶碗跌落地面,连忙告罪。 摘星挥了挥手,茶碗便自动恢复了原状,三人面露惊叹,然后才嗫嚅着问:“少岛主可是说真的?我等身为魔修,为正道人士所不齿,若是归于归墟岛门下,只会令归墟岛蒙羞。” 摘星却道:“我师父常说,有教无类,三位不曾害人,又心性坚定,一心求道,归墟岛自然欢迎。” 三人大喜,也不推辞,直接对着摘星下拜。 摘星冲他们笑了一笑,每人给了一张符,烧完符后,三人便觉眼前一亮,竟是完全换了个地方!耳边尽是海浪风声,不远处还有个背对着他们的少女,不知道在做什么。 三人面面相觑,发觉这里比那日的秘境灵气更加充足,往右边看是一望无际的大海,碧蓝无比,只令人觉得此处乃是世外桃源,令人心生向往,难道,这里就是归墟岛? 由于只有那么一个活人,三人便向前走去,走近了才发现那少女浑身肤白胜雪,身上只披着一件薄薄的外衣,露出曼妙的身姿。 此时,又有人走来,三人再看,是一群穿得非常清凉的年轻男女,个个都是美貌无双,手里端着食物,恭恭敬敬放在了少女面前的长桌上,这一幕本该称为淫|靡,可是,可是三人怎么也说不出口! 再看看裹得跟个粽子一样的自己,他们沉默了。 943|第八十五片龙鳞(五) 第八十五片龙鳞(五) 归墟岛上尽是精怪, 大家生长在天地间,本来就是赤条条一|丝|不|挂的,有些草木成精甚至连性别都没有, 对于穿衣风格自然也接受的非常快, 在海边不穿比基尼难道要穿羽绒服吗?有事儿没事儿啊? 因此三个魔修的出现,齐刷刷引来众人注意,包括背对着他们的玲珑也转过头来。 好家伙! 一看到玲珑的脸,三人立刻明白谁才是归墟岛岛主了! 他们忐忑地走过去,下拜:“见过岛主, 我等乃是少岛主引荐而来——” 玲珑摆摆手示意他们别说那么多废话:“你们热吗?” 归墟岛虽说四季如春, 但靠在海边还是有点温度的,看他们裹得跟木乃伊似的头上脖子上全是汗,一只小肥啾努力扇动翅膀,停在玲珑的肩头, 歪着小脑袋:“换衣服吗?兄弟萌?” 三个大兄弟面面相觑,立刻被拖了下去,吓得他们还以为要被当成食物吃了!说好的归墟岛!世外桃源!神仙下凡!怎么还带这样扒衣服的! 精怪们并无男女之防的意识, 直接把三人剥了个干净又套上衣服, 知晓他们应该很难习惯, 所以给了大汗衫大裤衩, 还都整的花里胡哨的, 再一人甩一双人字拖,来海边造作啊! 还真别说,三人穿上后就觉得, 挺舒服的,布料特别轻特别软,海风一吹,那真是想就地躺在沙滩里感受一下这美妙至极的风景。 归墟岛世外桃源名不虚传!这放眼望去尽是蔚蓝无边的大海,海天相接处,是一轮红日,海风吹拂,到处都是生机勃勃,让人看了心情都变得极好。 很快地,他们发现除了穿衣风格有些大胆之外,归墟岛上的人真的跟修仙界的人不一样。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其中一个大兄弟想逗小肥啾玩,就拿着炒豆子一上一上的不给吃,结果小肥啾生气了,胖嘟嘟的小翅膀一扇,大兄弟差点儿被从岛上扇出去!这才知道,哪怕是这些没化形的小家伙,实力也比他们强。整个岛上最菜的就是他们仨!至于那些成日笑眯眯欢天喜地的人,更是强的令人震惊。 岛上灵气汇聚,简直是修道之人的天堂,三人求到玲珑面前,不想再做魔修。 玲珑却眨眨眼:“做魔修有什么不好?” 三人:? “只是修炼功法的不同罢了,哪有谁比谁高贵。”玲珑捧着杯柠檬汁吸了两口,清凉的柠檬汁下肚,身边还围绕着几个英俊的美男子,给她打扇按摩,“你们继续修炼便是,别浪费时间,如今你们已是归墟岛的人,没人敢说你们什么的。至于身体里的魔核,跟金丹也没什么区别,待到过了金丹期,将魔核炼化,自然也就与普通修士无异。” 魔修们瞪大眼睛:“魔核、魔核还可以炼化?!” 他们魔修自修功法,体内便会生出魔核,魔核就像是他们的大脑,破坏他们的身体,他们不一定死去,但如果破坏魔核,便是魂飞魄散,但正道修士体内却不会生出这种东西,因此他们一直以魔核为耻,虽然沦为魔修,却仍然绞尽脑汁想要去除魔核,结果岛主却说,魔核是可以炼化的?这、这可能吗? “当然可以。”玲珑放下柠檬汁,薄薄的防晒衣敞开,露出两条又细又长的雪白美腿,愣是把三个童子鸡魔修给看得面红耳赤,但是又忍不住还想再看。 “这里最不缺的便是宝贝,放心吧。” 有了岛主这句话,三人也逐渐定下心来,没日没夜的修炼,随后,岛上也陆陆续续来了许多人,这些人身份各有不同,但都是被少岛主等人收入门下的,岛主也不问来历,但凡是少岛主决定的,全部都留下。 归墟岛说一句世外桃源绝不为过,这群人来了之后最大的变化那就是在穿着打扮上,真的,汗衫大裤衩穿起来真的好方便好舒服!短发也真的好利索好亮堂! 在这里没有勾心斗角,没有尔虞我诈,人人平等,无论你有什么问题,只要寻求帮助,就会有人帮你,决不推辞,再加上跟不要钱似的天材地宝加浓郁的灵气,人人都是一日千里,进阶速度惊人! 俗话说养猪千日吃在一时……不是,是养兵千日用兵一时,最终留在归墟岛的,足足有百人之多,人贵精不贵多,这一点摘星也很清楚,被她挑中的人,品性能力皆是一等,脑子也都相当灵活,玲珑派遣给他们的任务,只需要说一遍,他们便明白了她的用意。 来到归墟岛的人,大部分都是散修,少部分则是在门派中被排挤的待不下去,只能离去之人,毕竟如果已经拜了师门,却又拜入归墟岛门下,难免要被骂一句欺师灭祖忘恩负义,也正因如此,宛如浮萍四海为家的他们,在归墟岛待了短短数月,便对归墟岛生出了归属感。 从此以后,再不是无家可归之人。 他们离岛后,按照玲珑的吩咐入世,并没有去与名门正派挑战以立威名,而是去到凡间,与凡人交涉。 玲珑想要信仰之力,而信仰之力最纯粹也最干净的来源,永远是人类。 修仙界虽然高高在上,可比起凡间,他们的人数实在是太少了,且大部分都已有了门派,不可能另起信仰,但凡间却不是如此。无论修仙界怎样变化,凡间的人们,总是生活的太过清苦,吃不饱穿不暖,当权者薄情寡义,更是常有之事,当然,也不乏一些国家的皇帝心怀天下,奈何时代发展水平与经济水平都有限,不经过数百上千年,是很难改头换面的。 但玲珑有捷径给他们走。 她可以让他们吃饱穿暖,可以让皇帝万古流芳,她手头有着无数能够使百姓安居乐业的办法,而要得到也很简单,只需要皇帝亲自宣布归墟岛入世的仙人是国师,建国师府,享百姓香火。 顺便再帮忙宣扬一下他们归墟岛的威名,在百姓们心中立下一个概念:归墟岛是世外仙岛,岛上仙人不忍凡人受苦,特此下凡,赐予他们粮种与仙药,救死扶伤,实在是天上地下最最好的门派,修仙界那些人,根本和他们没法比! 只要你有麻烦,去找国师府,通通给你解决咯! 闹鬼?被冤枉?家人出世?重病在床?生不出孩子?没关系没关系,只要经过查实是真的,不用担心,各国的归墟岛国师府都会为你解决! 第一个吃螃蟹的国家是大堰国,国君正值而立,上一任帝王,也就是他亲爹,骄奢淫逸是个不折不扣的昏君,国库空虚到连给大臣们发俸禄都发不出来,先帝还要大兴土木建什么行宫,当时还是储君的国君实在是受不了,他觉得再这样下去民间怨声载道,自己这储君也不必当了,于是联合朝中忠臣把他爹拉下马,现在还关在后宫不许他出来呢! 当了皇帝后,原本头发茂密的国君瞬间秃了,摆放在他眼前的是一个巨大的问题:面对满目疮痍的国家,他要怎么做,才能让百姓们振作起来?他要到哪里才能去找到能让百姓吃饱的粮食? 归墟岛的仙人便是从此刻缓缓降临,一如既往的装逼,脚踏祥云步步生花,端的是仙气四溢,虽然国君对于他们男子的短发很好奇,但当仙人们送出粮种时,他瞬间瞪大了眼! 建国师府,奉归墟岛仙人为国师,享百姓香火,就这么小小的要求? 答应答应!通通答应! 这些名叫玉米啊红薯之类的农作物,不仅收成快,产量还高!就连国君最头疼的国库空虚问题,归墟岛的仙人们也帮忙解决了!他们不仅带来了粮种,还友情赠送了足以让全国百姓撑过第一个收成时节的粮食! 最让国君感动的远不止这些,归墟岛的仙人们不仅关怀百姓,对他这位愁的头秃的国君也表示十分敬佩,一位美貌女仙,甚至赠与他一瓶仙液!国君拿来洗头后,一夜之间,秃掉的头顶就长出了新发! 太感动了,真的太让人感动了! 第二日国君饱含热泪地望着那位姓何的女仙,恨不得以身相许,结果被人丑拒。 何首乌精是不明白,就那么点汁液,至于激动成这样吗? 有了第一个国家开头,其他观望的国家也迅速开始加入归墟岛联盟,本来他们还在担忧这世外仙岛的人是不是想要入世抢夺他们的皇权,结果大堰国非但屁事没有,百姓还一天比一天吃得饱穿得暖,许多人家里都自动自发供奉上了归墟岛,有些地方甚至还盖了归墟庙,庙里供奉的归墟娘娘,据说还十分貌美。 人家归墟岛只要名不要利!可掌权者却能得到更多!而且还能长头发! 人到中年难免受脱发之苦,虽然假发冠戴上了也没人看得出来,可哪个男人不想要一头乌黑浓密的秀发呢?因此,在归墟岛众多仙人种,何首乌精是最受欢迎的。 修仙界的许多门派,在很久很久之后终于察觉到了不对劲儿,这几年,怎么不见凡间有人前来求助?那些上供求庇护的也没了,他们还要养许多新弟子,没收入来源可不行啊! 还是说这几年凡间大变样,什么妖魔鬼怪都没了? 派人去查探,这才知道,几年里,凡人们已经只知归墟岛,不知修仙界! 连黄毛小儿口中吟唱的歌谣,都是唱的归墟岛,说归墟岛是世外仙岛,岛上有神明,仙人可长生,恩泽人间春风化雨,才使得百姓安居乐业人人美满。 可把高贵冷艳的名门正派给气坏了! 名门正派之所以被称为名门正派,就是因为他们有着严格的收徒标准,精怪不收,魔修不收,什么妖兽器灵都不收,总之,只收天生灵根纯净的人类,可这归墟岛简直反其道而行之,他们什么人都收!门下妖魔鬼怪一应俱全,听说前不久刚收了一只千年鬼王!还打着什么“有教无类”的旗号! 放屁!通通都是放屁!根本就是沽名钓誉! 其中当属偶像包袱最终的无业宗最为不服,最为不爽,要知道他们无业宗从前在凡间才是最有名望的!每四年一次的招收新弟子,那人都能从山门排到山脚下!可今年来报名的人却寥寥无几,一问,好么!那归墟岛还向凡人传道,说是练了他们那什么广播体操跟眼保健操,能够延年益寿身强体健耳清目明! 放屁!通通都是放屁!根本就是沽名钓誉! 无业宗的几个弟子气恼不已,见百姓对归墟岛无比推崇,怒道:“简直就是荒谬!将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收入门派,岂不可笑?妖魔天生为恶,不说将他们铲除为民除害便算了,竟然还要收入门下,我看归墟岛肯定是在酝酿一场惊天的阴谋!” “没错!” 没等他们说完,就引起了百姓们的愤怒,臭鸡蛋烂白菜叶子还有家里汉子三年没洗藏在床底下的臭袜子一股脑儿地丢过来,把个一身白衣飘飘欲仙的无业宗弟子丢得抱头鼠窜,实在是着恼,竟拔剑恐吓:“住手!尔等大胆!” 百姓们顿时尖叫:“杀人啦——” “无业宗可真是好本事,门派中的弟子不怎么长进,威胁凡人倒是厉害。” 伴随着这轻柔婉转的声音,百姓们纷纷抬头,看向不知何时出现在空中,脚下生着莲花的仙子:“是国师大人!国师大人!” 这位仙子名叫金莲,乃是归墟岛驻本国的国师,国师们可没有架子,他们不怎么待在国师府,而是在本国四处游历,哪里有不平哪里便有他们,一时间恶人人人自危,都不敢鱼肉乡里,夹起尾巴做人。 乍见国师,无业宗的弟子先是惊艳,随后才是愤怒:“你们归墟岛蛊惑人心,到底有何阴谋!” 金莲闻言,面上连笑都没有,“你们无业宗自己不入世,只顾着自己修炼得道,却不曾恩泽世人,自己不做的事情,也不许旁人做,这是何道理?难不成要让百姓们流离失所,缺衣少食,你们才肯来做救世主?这就是名门正派?我看你们与魔宗相比,也不曾好到哪里去。” “就是就是!刚才他们还拿剑指着我们!” “我们哪句话说错了!什么无业宗!我们不认!我们只认归墟岛!” “没错!我们只认归墟岛!” “归墟岛天下第一!国师大人天下第一!” 金莲面上这才有了笑,她乃是莲花精,本身便生得圣洁美丽,又有百姓信仰加持,称为莲仙也不为过,这一笑,真是宝相庄严,圣洁无比,看得百姓们脸红心跳,看人家国师大人态度多好啊!从来不嫌弃他们的,这什么无业宗的,也不知道是谁,反正他们饿得肚子咕咕叫,饿得肚肠烧得慌的时候,也不见无业宗的人! 孰是孰非他们不懂,反正给他们好日子过的就是好人! “请你们速速离去,若是胆敢伤人,我便要不客气了。”金莲道。 无业宗弟子素来心高气傲,如何能忍受在这些凡人面前被撂面子?登时大怒,举剑向金莲攻来! 金莲轻轻叹息,水袖一甩,化为无数莲花卷住对方的剑,斥道:“冥顽不灵!” 她收拾这七八个无业宗弟子,仿佛探囊取物,迅速便把人都给绑了丢在地上,让人关进大牢——她可是给过机会了,是他们自己不珍惜,非要发怒,非要相争,非要在这么多百姓面前,要在众目睽睽之下不讲理,啧啧啧,岛主说得果真没错,一切都在按照岛主的计划进行。 百姓们见他们敢攻击国师大人,一人一口唾沫星子差点儿把这几人给淹死,这时候金莲又柔声道:“诸位乡亲莫要动怒,此事还需从长计议,无业宗声望远播——” “什么无业宗!我们不认无业宗!” “我们只知道归墟岛!” “没错!别的我们不认!我们只认归墟岛!跟归墟娘娘!” 金莲面露为难,见国师如此忧愁,百姓更是群情激愤。 当日晚,摘星统计了这段时日在凡间各处闹事的修仙界名门弟子,哦,当然,其中有一些是他们归墟岛的人假扮的,反正闹完就跑,管他是不是真的呢,重点是激起了凡人对修仙界的厌恶,尤其是对无业宗的厌恶,这就够了不是? 再加上还有一直抓凡人做炉鼎修炼的魔宗,可以说现在,除了入世的归墟岛,凡间的人们对于修仙界那是深恶痛绝,根本不想见到他们。偏偏这些高贵冷艳的修仙界名门,从前不稀得入世,如今见归墟岛香火旺盛,却又想来分一杯羹。 不好意思,已经晚啦! 凡间诸国,都已加入了归墟岛联盟并且签署了和平协议,不打仗,大家有饭吃有衣服穿有书读,和平又幸福,请问这是谁带来的 是归墟岛。 魔宗抓人,是谁救回来的? 是归墟岛。 是谁给了他们粮种,让他们吃饱穿暖,还建立了许许多多福利院,帮助老无所依的老人,与无家可归的孤儿? 是归墟岛。 是谁教他们眼保健操跟广播体操,提高了他们整体的医疗水平与教育水平,大冬天的再也没有被冻死的老人? 是归墟岛。 那么请问,归墟岛只付出却不求回报,他们自动自发在家中供奉,去归墟庙上香,碍着谁了? 且归墟岛虽然入世,却不谋利,从不插手朝政,就是单单纯纯做国师守护凡人罢了。 急红眼跳脚的那些人是想干嘛呢?真的是想揭穿归墟岛的真面目? 不见得吧。 唉,这些所谓的名门正派,好面子又虚荣,真是不要脸到家了。 不知何时起,凡间突然流传一种说法,那就是修仙界乌烟瘴气,都是一群沽名钓誉之人,他们嫉妒归墟岛,百般污蔑诋毁归墟岛,其实不过是为了自己的虚名!还有脸称自己是什么名门正派,说归墟岛浪得虚名? 放你娘的屁! 咱不管你们修仙界谁好谁话,谁正谁邪,但是在我们凡间,只有归墟岛才是名门正派,其他都他娘的是邪教!人人得而诛之! 节奏一旦有了,那就是被带的飞起,再次下山的无业宗弟子们惊恐地发现,只要一说自己是无业宗,百姓们是米不肯卖了菜不肯给了,他们发怒要强买,百姓还尖叫说有魔宗来袭! 放你娘的屁! 谁他娘的是魔宗?!他们是无业宗!无业宗! 奈何嘴皮子都磨破了也没用,百姓根本不听他们说,说你们是魔宗你们就是!你们修仙界没一个好东西!我家米我家菜,我不卖给你你还跟我瞪眼?你凭啥跟我瞪眼!我把米面送给国师府,国师府还一定要给钱呢!你们这是啥态度! 此番下来采买的弟子们鼻青脸肿脚步虚浮的回去了。除却名门正派,魔宗的日子也不太好过,以前他们随便入世,抓几个妙龄少女或是童男,回来又能当炉鼎修炼又能取乐,可现在一靠近人群,就有古怪的警报声,这声音一响,抓捕魔宗小分队的人就会出现,他们还配备了奇怪的武器,据说是叫枪什么的,对准魔宗一顿扫射,钢筋铁骨都顶不住! 该死的归墟岛!为什么那几个没用的丹修,入了归墟岛门下就能整出这么可怕的玩意儿来!他们魔宗就是被针对了!凭什么! 归墟岛这是想搞垄断?! 可惜,无论修仙界怎么愤怒,归墟岛也确实是在这几年的时间里,彻底垄断了凡间的信仰。 与其去信个你花钱人家才来帮你甚至态度还高高在上瞧不起你的修仙门派,为什么不信仙气飘飘却又接地气服务态度打满分还有完美售后的归墟岛呢? 而且归墟岛还不收钱! 修仙界那些人跳什么跳啊,一个个的,就知道整些邪门歪道,不能向人家归墟岛学学?那才是名门正派的做法!那才是凡人挤破头,都想拜入门下的宗派! 944|第八十五片龙鳞(六) 第八十五片龙鳞(六) 此时此刻, 修仙界名门正派们头上悬着一个大大的“危”。 虽然他们自诩名门正派,可也得有人捧场不是?倘若人家不捧场,什么名门正派, 也就说着玩玩, 难道你说你是,你就是?大部分的人不承认,那你就不是! 魔宗则轻松多了,所谓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他们本来就是魔宗, 现在再被打为邪教也不痛不痒, 倒是看着无业宗跟清佛寺那帮子自以为高高在上的家伙因为被凡间那群没什么用处的凡人弄得焦头烂额,到哪儿都是人人喊打,便幸灾乐祸的笑起来,还浑水摸鱼了一把, 装成无业宗弟子的样子在人间烧杀打砸——反正无业宗名声已经很臭了,再臭一点也无妨,到时候大哥别笑二哥, 都是一家人嘛! 无业宗的宗主愁得头都要秃了, 他试过与凡间帝王交涉, 可不知为何, 从前修士随意可出入皇宫, 如今却连宫门都进不去,若是想伤人间帝王,那更是想都别想, 活似帝王真有神龙护体一样。 长出茂密头发的皇帝们,对归墟岛更是推崇有加,从前他们也很是尊重修仙界的修士,可结果呢?他们什么也没得到,百姓们仍然过着从前的苦日子,皇帝们的头上也仍然寸草不生还稀里哗啦往下掉,但现在不一样了,什么才叫真正的名门正派,什么才叫大气宽宏,看看人家归墟岛! 不要名利,心怀天下,简直是当代修士之楷模! 且归墟岛的修士们修炼进阶极快,快得令人吃惊,然而无论是何等境界的修士,见到凡人都十分友好温和,哪像那无业宗的,连个外门弟子,见了凡人还把眼睛搁在头顶上,拿鼻孔看人呢! 这下无业宗可真是头疼,他们那么多人,又不是每个弟子都能辟谷,就算弟子辟谷了,那平时炼丹制药的,不都得要原材料?原材料从哪儿来?问题是现在凡间的人一听说他们是无业宗,那是根本不卖给他们,出好几倍的价钱也不行!且就算付了数倍价钱买了,那之后呢?他们无业宗也不能坐吃山空啊! 以前还能抓个鬼降个妖卖个强身健体的丹药,现在这些全叫人家归墟岛无偿给做了,归墟岛做得越好,便显得修仙界其他门派越差,而有凡人做底气,人家归墟岛根本不怵你修仙界! 所谓名门正派,就得有名门正派的样子,你总不能暴力解决人家吧?更何况归墟岛的修士也不是那么好对付的,让修仙界人士最最最最不懂的一点就在于——他娘的为什么归墟岛的修士一个个都能越级打怪?! 真的一点都不夸张,金丹的打元婴,元婴的打分神,分神的打出窍……被他们打的是满头包! 打不过人家,舆论也搞不过人家,怎么办? 真的只能沦落成“邪魔外道”?以后凡人听到了人人唾骂? 那就只剩下一条路,主动求和。 按照无业宗的想法,他们都主动求和了,这归墟岛就是再傻,也该给几分面子吧?结果他们失望了,他们宗主亲自去拜访,结果连人家少岛主的人影都没见着,是少岛主身边一位名叫白茶的侍女接待的! 这侍女生得一副仙人之姿,比无业宗宗主之女,号称修仙界第一美人——哦不,这个倒是给忘了,自打数年前归墟岛的人在无业宗大比中惊艳出场,打那之后,修仙界第一美人的称号就不再属于飞絮仙子了。 飞絮仙子今日也在场,身为无业宗宗主之女,到哪里不是前呼后拥一呼百应舔狗无数,这一切全叫归墟岛的人给毁了! 白茶听了无业宗宗主看似恳切的言论,笑道:“宗主这诚心,我看也不怎么样,意图与我归墟岛共享供奉香火,却又不肯依附于我归墟岛,天底下还有这样的好事儿?你要分人家产,什么都不给,只凭一张嘴?” 她讲话犀利,无业宗宗主顿觉颜面无光。 归墟岛也并非要一家独大,想来分一杯羹可以,但是要签署条约,从此归顺归墟岛,既然是一家人,自然就不会有什么名门正派与邪门歪道之分。 可无业宗宗主怎么可能答应?在修仙界无业宗可是排名第一的大门派,他身为宗主,不仅境界高深,也是修仙界大能,像这种领导型人格,你让他屈居他人之下,听从他人派遣,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事。 因此这场谈判最终不欢而散。 飞絮仙子离开时,不着痕迹地看了白茶一眼,身为美人,且是人人追捧的大美人,见到比自己更出色的,总是避免不了嫉妒的。 白茶任由她看,待无业宗的人一走,她才去见摘星。 原来摘星并不是不在,只是没有出来。 她并不是很想见无业宗的人,他们给她带来的没有一丁点儿美好的回忆,只会让她想起当年的屈辱,算算时间……应该也差不多了吧,到了那个人该出现的时候了。 白茶感觉少岛主的情绪不是很高,“你怎么了?” 摘星看向她,眼神平静:“我很好。” 可看起来着实不像是很好的样子。 摘星没有再说话,她闭上眼,不知何时整个人又陷入慌乱思绪当中。 她从出生起,便被道慈真人带回无业宗抚养,说是抚养,其实师徒之间相处的时间并不长,因为道慈眼看便要飞升,时不时便要闭关,一闭十几二十年都是常有的事儿,她做了他二十多年的徒弟,也就见了他两三次。 后来他终于出关,在无业宗被苛待的摘星也才有了靠山,在恶意中长大的女孩子,给她一点点温暖,她就会当做救命稻草一样抓紧,虽然师父总是很忙,总是没有太多时间陪伴她,很多时候她都是自己一个人,但是没关系,没关系的,因为她知道,他对她好,她会回报他。 但是这份温暖,实在是来得快,去得也太快了。 道慈迟迟无法飞升,是因为他情劫未过,尘缘未断。 有一回,他下山,带回了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女。 那少女本是凡尘中人,却是道慈命中注定的情劫。真要说起来,摘星其实并不懂得男女情爱,因为她所得到的爱太少了,她甚至都分不清自己对师父是怎样的一种情感,总之,这个少女的到来,是激化摘星堕魔的关键。后来她被囚于寒潭之下,听着他人的快活美满,总是不由自主地想,也许那少女并非道慈的情劫,而是她的情劫。 摘星生得美貌,虽是天生魔胎,于修炼上,却是你不指导也会突飞猛进的类型,她就像是个一个天才,二十几岁的年纪,便已进入元婴期,这还是在没什么人教导,她一个人胡乱摸索的情况下! 然而慧极必伤,大概说得就是摘星这样。 她从未得到过爱意与温暖,于是稍微得到一点,便想要紧紧抓住不放开,偏偏师父却又带了另外一个少女回来。比起沉默寡言又冷淡的摘星,显然活泼开朗的少女更加讨人喜欢。 而摘星是魔胎的事儿,本就世人皆知,这也是那些天赋不如她的人,最爱嘲笑她的地方。再厉害又有什么用?再有天资又有什么用?还不是魔胎?还不是终将为祸人间? 无业宗宗主及诸位长老也被摘星的成长速度吓到了,这还是在没人教导的情况下,倘若道慈用心去教,摘星又会变成什么样子? 人老了,就会嫉妒年轻人,就像平庸的人总会嫉妒天才。 放任摘星成长,无疑是养虎为患。 摘星满心以为师父会站在自己这边,因为她从未害过人,她也有信心,自己决不会堕魔,活了二十几年,人人苛待她、厌恶她、算计她,她不也从未还过手?难道这还不够证明自己吗?她不会害人的! 她在这偌大的无业宗,就像是一个外来客,没有人相信她,也没有人愿意跟她做朋友,那个少女是除了师父以外,唯一的例外。 虽然少女是师父命中注定的情劫,虽然摘星很羡慕她能够得到那么多人的喜欢,可是当对方向她伸出友善的双手时,摘星心中的快乐仍然盖住了全部的痛苦。 直到那双友善的双手化为利刃,狠狠刺穿她的心脏。 少女满身是血的倒在她怀中,而四周围绕着的人都在指责她。摘星怕极了,她慌乱地解释,可没有人相信她,就连宗主都说,魔胎天生善妒,少女只是一介凡人,如何承受得住魔胎一击?当初道慈将她带回无业宗,本身便是做错了。 师父也用失望的眼神看着她。 摘星心中突然便生出了恨,她选择了遵从自己的内心,那少女本就是为爱才算计——谁乐意心上人身边总有个美貌无双的女徒弟?想要除去摘星太容易了,让她为人所唾弃更是不要太简单,因为她本身就是魔胎,因为本身就没有人喜欢她,没有人在意她啊! 她是注定要堕魔的!注定要被人碎尸万段的!自己这么做,也是在替天行道! 这一身的血只是看着厉害,如道慈这般的修士,完全能够救活她。 摘星手上沾满了少女的鲜血,她心想,行啊。 世人都说我是魔,那我便为魔! 世人都要杀我,那我便要杀了你们! 这世间容不下我,我撕破这天便是! 此后两百年,堕魔的摘星已然被魔宗尊为新一任的宗主,她自己对杀人没什么兴趣,一个人待在魔域,不许人进来,自己也不出去,魔宗本就无人束缚,上一任宗主嗜杀成性,死于摘星之手,摘星继位成为新的宗主,她对外面的世界毫无兴趣,也非常厌恶活人,不喜欢任何活的东西在她面前出现。 活人就意味着欺骗,活人就意味着背叛,她什么都没有,所以她什么都不要。 魔宗行事愈发猖狂,终于引起众怒,摘星作为魔宗宗主,受万人所指,但说来也是神奇,曾经她在无业宗的时候,一个不认识的弟子指着她骂祸害,她都心痛的厉害,如今师父当着她的面说要清理门户,要她洗清罪孽,她心中也毫无波澜,无动于衷了。 最后她为道慈所擒,废了修为,穿了琵琶骨,囚于无业宗寒潭之下“赎罪”,日日夜夜受烈焰焚烧之苦,而她头上,凡人之身的少女在修仙界用尽了珍宝,也终将面临大限。 面对这场情劫,道慈真人最终答应了少女的请求,在她临终前,与她结为夫妻,当了却这一段尘缘,此后心无旁骛,飞升入道。 天雷劈开了寒潭,摘星却不想逃,她想不明白,为何自己一生没有害过人,却颠沛流离,人人喊打,落得这般下场。 难道就因她是魔胎? 她身死道消之前,只盼若有来生,不要再入无业宗,也不要再遇到师父,不再乞求虚无缥缈的温暖——这样的温暖就像是泡沫,阳光下投射出美丽的幻象,伸出手指轻轻一碰,想要揽入怀中,便破裂了。 摘星已然生出心魔。 是日大雨,一如摘星出生那日,一名少女仓皇奔逃,她身后是追逐她的家丁,个个凶神恶煞,要将她捉了去,做他们县太爷小舅子的第十五房小妾。 少女自然不愿,县太爷那小舅子脑满肠肥,体型有她三个大,为人残暴,落到他手里能有几个好! 踉跄中,她摔倒在路边,身后的家丁迅速追上,正要绑了她,却突然被人击退,个个滚了好几圈。 再一抬头,却发觉一白衣青年站在不远处,气质脱俗容貌俊美,仙气四溢。 少女连滚带爬地朝他奔去,“仙人救命!仙人救命!” 道慈低头看了她一眼,他算出自己今日当遇到命中注定的情劫之人,原来就是这个小女子?既然如此,势必是不能让那些人带走她的。 他也不预伤害凡人,只是要带走这个少女,谁知只是一个眨眼,原本还倒在他脚下的少女便已消失无踪! 道慈一愣,随即心有所感,向上看去,树梢之上,不知何时又出现一个红衣少女,这少女他眼熟得很,正是二十几年前,自称名为“玲珑”,将魔胎从他手中抢走那个! 却不曾想,今日又在这里相见了。 她身边还有一个面容精致的年轻女子,从他手中被抢走的少女,正被她抓着。 道慈微微蹙眉:“这位道友——” “真巧啊,道慈真人。”玲珑倒打一耙,“怎么我想找什么人,你就也想找什么人?” 道慈不会与人争辩,“是在下先来——” “你先来就是你的?” 她说完,随手抛出手上的一串亮晶晶的镯子,丢到道慈脚下,“你先来的,这镯子掉在你跟前,还离你比较近,也是你的了?我不该拿?” 道慈觉得她似乎有些道理,但又似乎很不对,他正在思考玲珑话里是不是有问题时,那被女子抓住的少女却迫切地朝他伸出手:“仙人救命!仙人救命啊!” “喊什么救命啊。”女子问她,“知不知道对面那是谁?别因为他长得帅是个男人就求救行不行?那可是无业宗的人,无业宗什么东西你知道的吧?沽名钓誉的邪魔歪道!哪里比得上我们归墟岛?” 少女一愣:“归、归墟岛?” 她再这么定睛一看,发觉这抓住自己的女子果真是归墟岛的仙人,可那位公子瞧着也不像是坏人呀,且看着他,她心中总有种不由自主地想要靠近的欲望……想要将他占为己有。 玲珑问道慈:“今日来,你想干什么?若是还想跟我抢人,可别怪我对你不客气。” 说实话,她挺想把道慈也一起捆起来的,毕竟在摧毁摘星的刽子手中,他即便没有亲自出手,可这种冷冰冰不食人间烟火,却又总是给人垂怜的行为,说实话,真的挺欠揍的。 当人家师父,不能好好当?没有尽到责任,又怪人家堕魔,把个好好的小姑娘弄得自闭了,当了魔宗宗主也把自己关在魔域里闭门不出,重活一世还在自闭,你说这是人干的事儿吗? 第一次当人家师父什么都不懂,那不会学学她吗? 看前二十年的摘星多快乐啊!同是放养,怎么就养出了两个完全不同的小孩? “我算出今日会在此处遇到命中注定的情劫,所以……” 玲珑不耐烦地打断他:“你怎么就确定你的命中注定是个女的?” 道慈那张没有七情六欲的脸明显一愣。 玲珑冲地上七零八落的家丁努努嘴:“要不你挨个抱一抱感受一下,说不定你的命中注定就是个男人,你若是带错了人可怎么办?” 道慈:…… 玲珑又说:“即便是女人,现在场上也有三个,你怎么就那么确定你的情劫是个凡人?” 道慈发现她说得居然很有道理。 他早已斩断□□,人世间的种种感情,他都已经不再拥有,真要说起来,如果不是特定的时间特定的地点和特定的人物,道慈是真没法确定自己的命中注定。他慢吞吞看向地上那群家丁,都是些歪瓜裂枣,没一个能看,虽然对自己的情劫不是很在意,但若真是这些人其中一个……道慈觉得,那不飞升也许是件好事,这情劫他可能永远都过不了了。 “再退一步说,你怎么能确定,你的情劫不是我呢?” 说话间,玲珑已经与他贴得很近,看得抓着少女的年轻女子忍不住恰柠檬,居然离他们岛主那么近!滚开啊无业宗的臭男人! 道慈望着眼前突然放大的容颜,心跳漏了一拍,可惜玲珑对他没什么兴趣,逗他玩罢了,“既然要有情劫才能飞升,不如你来试试看,我是不是你的情劫?” 说完,她轻笑一声,与那女子一同离去。 片刻间便消失在了道慈眼前。 她才不会纡尊降贵做道慈的情劫,如道慈这般离飞升只差临门一脚的人,只需要在他们心中种下一个引子,就能长成参天大树,心魔这种东西,修为越高的人越难以清除。道慈不过这情劫,这辈子都别想飞升得道。 岛主大驾光临国师府,可把白茶给高兴坏了!她一个飞扑,“岛主!您怎么来了!” 还以为她老人家仍然待在岛上呢! 玲珑一只手抓住她往边上一丢:“摘星呢?” “少岛主在闭关呢。” “闭关?” “是啊。”白茶点头。“那日无业宗的人来过之后,少岛主便说要闭关,到现在都没有出来。” 玲珑抬脚就要往里走,却被白茶拽住:“岛主!闭关的时候若是被打扰,会走火入魔的!” 玲珑瞥她一眼:“我要是不打扰,她才会走火入魔。青芍,把那人拿出来。” 名叫青芍的女子立刻凭空拎出一个狼狈不堪的少女,白茶眨眨眼:“岛主,您的眼光什么时候这么差了?咱们不在岛上这些年,您已经降低标准到这程度了?” 作为一条爱美的龙,美好的灵魂虽然也很讨人喜欢,但如果能配备美丽的外表就更好了。岛上精怪自然不用多说,集天地灵气诞生神智幻化出的人形,个个符合玲珑审美,后来加入门下的弟子,也都生得英俊貌美,可眼下青芍抓着的这个少女,顶多也就能称一句清秀,放人堆里算是小美人,可跟归墟岛的人一比,那真是丑到家了。 玲珑掐了白茶的脸一把:“再废话,小心我把你的根给你薅了。” 白茶连忙嘿嘿笑,蹭过来讨好。 玲珑接过那少女,拎着就进了摘星闭关的内室。 摘星陷入前世的魔障之中,眼前一会儿是道慈,一会儿是无业宗的人,一会儿是被怜惜的喜悦,一会儿又是被囚于寒潭的苦痛,她心绪紊乱,又想起此前二十年的快乐记忆,以及归墟岛上友好的生灵们,一时间,竟分不清前世今生,也分不清虚假与现实,连自己是谁都产生了疑问。 紧接着,她的耳朵就被人揪了! 按理说陷入心魔时怎么揪耳朵都没用,但玲珑揪,那能一样吗? 945|第八十五片龙鳞(七) 第八十五片龙鳞(七) 嗷的一声惨叫, 摘星捂住耳朵,可怜巴巴地看向身前人,嘴巴动了两下:“……师父。” “你还知道师父啊?”玲珑一脸的不敢置信, “我还以为你心里早当我死了呢!” 摘星:那哪儿敢呢? 见她一副愁苦模样, 玲珑弹了她脑门儿一下,把手里的人跟死狗一样往摘星面前一丢,还把摘星给吓一大跳:“这什么!” 她低头看去,待到见了那张熟悉的面容,整个人都僵硬起来! 怎么能不认识?怎么能遗忘?她人生中的诸多痛苦, 便是由此人带来的!若说别人是逼她堕魔的推手, 那么这个少女,便是最直接的诱因!曾经摘星多么信任她,被她欺骗的时候就有多么恨她!可她连报仇都做不到,最终只能被囚于寒潭之中, 听着人世间传来的喜悦欢快,得知在少女大限之前,道慈真人终于与她结为伴侣, 以满足她的夙愿。 那么摘星呢? 摘星的夙愿, 要谁来满足? “你自己的愿望自己满足。” 师父的声音清晰无比, 摘星猛地朝玲珑看过去, 无论过去多久, 师父都是那副年纪轻轻的少女模样,似乎永远不会长大,也不会苍老, 连说出口的话都任性无比:“为什么要把希望寄托在别人身上?你的心愿你的梦想,你明明自己就可以做到,明明可以成为站在金字塔顶端的人,为什么要在这里自怨自艾陷入心魔?” 摘星呆呆地,然后问:“师父,金字塔是什么?” 玲珑一巴掌拍她脑袋上!“重点是这个吗?!” 摘星大大的眼睛里流出泪水:“可是师父,我害怕……” “有什么好怕的?” 她扑进玲珑怀里,抱住玲珑的腰,“他们都说我是魔胎,说我要为祸人间,说我的出生本身就是一个错误,我怕我最终逃不过这宿命,还是要堕入魔道,无法自拔,我怕辜负你,也怕辜负我自己,我心中明明恨极了那些人,可我又不能杀了他们——” “谁说不能杀?” “……诶?” 摘星愣住了,迷蒙的泪眼几乎看不清楚师父此时此刻的表情。 玲珑居高临下地望着她,用指尖抹去摘星脸上的泪痕。“你想杀谁就去杀谁,谁惹了你不高兴,报复回去便是。魔胎又如何?堕魔又怎样?我永远养着你,不让别人说你一句坏话。更何况,你现在是魔胎吗?” “你现在是归墟岛的少岛主,归墟岛乃是名门正派,享世人香火供奉,凭借信仰之力与岛上灵气修炼,又有我在身边,你尽可以一日千里,什么无业宗什么道慈,看他们不爽摁在地上揍一顿,谁敢说你半句不是?要师父是做什么的?打你骂你苛责你?不,摘星,你可以任意胡闹,你的心魔,你自己去斩断它!” 摘星的泪水又不受控制地滚落下来,她颤抖着望着玲珑,若是前世,道慈也能这样对她说,若是前世,那些人能对她存有一丝善意—— “你已经做得很好了,哪怕堕魔也没有滥杀无辜,说你克死父母,可你父母是死在你手中吗?若不是无业宗的人引去了魔宗之人,你父母怎么会死?道慈带你入无业宗却又没有尽到师父的责任,那是他失职,无业宗那群人嫉妒你的天赋因此打压于你,是他们狭隘,飞絮爱慕道慈才撺掇人对付你,是她丑陋无能,他人骗你一颗赤子之心,是他人的错。你扪心自问,你有哪里做得不对?就是把他们全都杀了,挫骨扬灰,也可以!” 摘星,摘星彻底懵逼了。 不是,真的可以全杀了吗? “来来来,刀给你。” 玲珑不知何时手里多了把西瓜刀,塞给了摘星,指了指地上那恐慌的少女:“不过一条贱命,根本不值钱,你的心魔有什么要紧?她如此弱小、丑陋、无能,只能凭借眼泪跟虚伪来害你,就这样的人,你跟她废话什么?把她碎尸万段,若是还不解恨,无业宗不是有那什么寒潭,修道之人被囚,便有业火焚烧灵魂?把她也关进去,让她感受感受什么叫做酸爽。” 摘星手里的西瓜刀在剧烈颤抖。 “我不管你过去有多少师父,现在你有,且只有一个师父,那就是我!”玲珑蛮横道,“记住没有?” 嘴上问人家记住没有,手又揪起了摘星的耳朵。 摘星疼得忘了难过:“记住了记住了记住了!师父别骂了别骂了!顶不住啦!” 她丝毫没有怀疑师父是怎么得知自己的前世今生的,反正在摘星看来,师父无所不能。 “那点子心魔有什么可怕的?我不在乎你是不是魔胎,因为你对我的价值高于任何人,你想杀谁就杀谁,无需在意,即便堕魔,你也仍旧是归墟岛的主人,而且你在慌什么?你以为其他人手上沾的血就比你少?” 玲珑刷的指向地上那个瑟瑟发抖的少女:“远的不说就说她,她家中有好些个姐妹,有个妹妹自幼生得比她貌美,家中父母给她相看人家时,男方看上了她妹妹,她便不着痕迹绊了妹妹一脚,害得妹妹一头磕上桌角毁了容,连自己至亲都能下手,你以为她什么好东西?还有那个飞絮,秘境历练中有个刚入门的女弟子比她厉害,她便设计人家死于秘境中,这一个个可比你狠毒多了,你确定要因为魔胎的身份怨恨自己?你爹娘把你生出来,是怀着爱意的,你要辜负他们的爱吗?” 摘星泪流满面。 她抱着玲珑的腰哭泣不止,好像是要把前世所有的委屈都哭出来,假如前世也有一个人抱住她,安慰她,也许就不会有后面那么多悲剧。 “知道我为什么敢这么说吗?” 摘星抬起头看向师父。 “因为我比任何人都强。”玲珑傲慢道,“不服从我的人,我一根手指头就能将他们碾碎,只要你足够强大,就没有人敢反抗你,你想做什么就去做,我不要你做天上星辰,要你做摘星之人。” 地上的少女也吓哭了,她寻思着这传说中的归墟岛怎么跟正常门派不一样啊?怎么岛主还这么教徒弟的?有这样的名门正派吗?难道不应该是用爱去感化恶人,引导他们向善吗?怎么还带塞西瓜刀给徒弟,唆使徒弟砍人的啊! “无业宗倒是口号喊得响亮,可私底下干了些什么龌龊事只有他们自己清楚,你记住了,我们归墟岛才是唯一的名门,其他门派都是邪门歪道,人人喊打,你是归墟岛的少岛主,什么魔胎,那是你天赋异禀,你就是天选之女!好好修行,到时候咱们去讨伐那些邪教,还这个世界一片净土!” 地上的少女:…… 她好像听到了什么了不得的东西啊,救命啊,有没有人救救她?她不想死在这儿啊! 摘星被师父臭骂一顿还被揪耳朵,但心里好像也有什么东西被疏导了出去,最后,她看了看手里的西瓜刀:“师父,我真的能砍死她吗?” 玲珑一摊手:“当然,剁碎点,到时候拿去当肥料养花。” 摘星:…… 最后她也没把那少女剁碎,而是结结实实胖揍了对方一顿,没有用任何灵力,就是单纯的揍,她想起自己曾经如何信任过这个人,又是如何因这个人陷入万劫不复,随着一顿毒打,心头那口气也彻底出了。 杀了她?不不不,太便宜她了,还是让她跟道慈去整什么情劫吧,最好两人缠缠绵绵到天涯永远都不要分开。 玲珑这才想起一件事:“哦你说那个啊,道慈可能分不清谁才是他的情劫了。” 摘星:? 怎么还可以这么随便的吗? “你看啊,当时在场的有三个女的,我,青芍,还有这货。”玲珑用脚踢踢死猪一样的少女,对方鼻青脸肿跟个猪头似的看了就辣眼睛,“你说说看,这三个人里,这货垫底,道慈眼光得有多差,才选她当情劫啊?其实要我说,他的情劫是你才对。” 摘星头上立刻蹦出了一圈亮晶晶的问号。 “情劫从来都不只是爱情,即便是你死后,他也没能飞升。”玲珑摊手,“他没这个命。他引你入仙途,却又没有负责到底,欠了你的因果,而你死后,这份因果无法偿还,这天道虽然常常冷眼旁观,但还算有点脑子,知道欺软怕硬。” 当然,她就是那个硬。 相当硬。 摘星眨巴眨巴眼。 玲珑对她笑得可温柔了:“随便胡闹去吧,爱干嘛干嘛,想揍谁揍谁,这不是有师父给你顶着呢吗?” 摘星感动坏了,嗷呜一声扑过去又想抱住师父,结果被无情地一脚踹开:“滚一边儿去,这么大年纪了还需要我亲自过来,你真不害臊!我养只狗都比你懂事!” 摘星,摘星还真没法反驳,他们归墟岛的狗妖可乖了,又会撒娇卖萌又会看家护院,而且从不发脾气,给啥吃啥,叫干啥干啥,师父从没操过心。 既然道慈的情劫不再是这个人……摘星低头,跟少女对视,显然猪头少女听到了玲珑之前的话,吓得要死,生怕摘星真的把自己砍成肉泥,而且摘星的眼神那么诡异可怕,她害怕,空气中顿时弥漫起异样的味道,显然,她失|禁了……摘星瞬间脸色铁青,一道掌风挥出,便把猪头少女打了出去。 她没真的把人砍成肉泥,她现在可是天下第一大派归墟岛的少岛主,真要把人砍成肉泥,对师父的名声、归墟岛的名声多不好啊!所以摘星决定把猪头少女送回去,没有道慈庇护,没有道慈情劫的名头,任由她自生自灭去吧。 她不想活在过去了,活在过去的人,要怎么去拥有未来? 那少女被送回家中,她本是因为爹娘要把她嫁给县太爷的小舅子才偷偷逃离,如今被送回家,肿成这副德行,县太爷小舅子看了她一眼就给吓晕了,连连摆手说要不起要不起,一溜烟跑了再没回来过,等少女消了肿,家里便立刻给她又说了个婆家,也还算殷实,至少吃穿不愁,可跟那日所见的仙人根本没法比! 饶是如此,还是被捆了嫁过去,嫁过去之后日子也不好过,婆婆刻薄妯娌尖酸还有个爱占便宜的小姑子,她又连着好几年没能有孕,乡下人哪里跟你勾心斗角,一个不如意,婆婆便拿大嘴巴子抽你,日子一长,也不过是个终日受生活所累的普通农妇罢了,普普通通,泯然一生。 在这之后,归墟岛正式发布公告,讨伐无业宗! 公告上列出了无业宗这些年所办过的龌龊事儿,连宗主当年还是凡人未入仙途时睡了未婚妻始乱终弃的事儿也给扒了出来,上到宗主下到外门弟子,一个个底裤都被扒了个一干二净,还整理成了小册子名为《无业宗那些事儿》,免费印刷免费发放,可让凡人们看得津津有味儿。 哎哟,这个大长老,说是不近女色,实则在自己的峰头养了一群不到十岁的小女孩儿?说是这个年纪的小女孩儿最干净,处子血拿来炼丹最有效? 嚯,这儿还有一个呢,他的弟子居然都是私生子?还在凡间养了十几个女人? 呀,这位也不错呀!奸|淫了自己嫂嫂,又将愤怒的兄长揍成残疾的人渣,居然也能拜入无业宗门下?哦……原来是给负责考察核实的人塞了一大笔银子??? 这些传言里,真的不少,假的也有,打舆论战嘛,哪有尽说实话的,你三分坏都给你说成十分坏,还不能朝你身上泼脏水了是怎么的? 这么一抹黑,无业宗是彻彻底底沦落成了人人唾骂的邪教,连魔宗都看不下去了,深怕归墟岛下一个就搞他们,毕竟这些年他们眼馋归墟岛没少多伸手,结果全叫人给打回来了,这归墟岛这么记仇,他们魔宗会不会也□□啊? 后来一语成谶,归墟岛搞完无业宗立刻开搞魔宗,无业宗大部分人还是正常的,魔宗则完全不一样,他们大部分人都不正常。 无业宗自诩家大业大,却根本不是归墟岛弟子的对手,人家一天天的拿天材地宝当饭吃,有事儿没事儿就塞一把增长修为的丹药,你们无业宗吃得起吗?更何况归墟岛上灵气肆意,拜入归墟岛门下便受龙息浸润,修行一日千里,人人都是天才,打起来那真是宛如炸鱼虐菜,更别说归墟岛弟子最拿手的就是越级打怪! 飞絮仙子还想凭借美貌躲过一劫,奈何归墟岛的人别的都不咋地,个个都长得好,对着镜子看自己不比看飞絮仙子香?愣是把人家好端端的修仙界第一美人也给揍成了猪头。 同样生了心魔的道慈,已经无暇顾及无业宗的其他人,摘星找到他的时候,他披头散发坐在悬崖之上,看起来跟她记忆中的那个总是高高在上悲天悯人的师父很不一样。 恨他吗? 其实也不尽然吧。 如果不是他力排众议将她带回来,在她出生那一晚,她要么是被魔宗的人带走,要么是被无业宗其他人给就地斩杀。 是他给了她一条命,也许就算不来无业宗,她一个人孤零零的活着,也会被人欺负,这都是很正常的事。他是要飞升之人,早已断绝七情六欲,给了她吃给了她住,她还奢求什么呢?那些委屈,终究只是她一个人的。 所以摘星丢掉手里的剑,二话不说,上去摁住道慈,就跟揍那个猪头少女一样,把道慈也狠狠揍了一顿。 揍完之后神清气爽,好像有什么堵塞了很久很久的情绪突然被打通,胸口一阵开阔,什么难过都消失了。 是啊,有什么好难过的? 她现在可是归墟岛的少岛主,只要她勤加修炼,她会变得比任何人都强,不会再重复前世的悲剧。 摘星收回滴血的拳头,问:“为什么不还手?” 道慈安静地看着她:“我欠你的。” “你没欠我什么。”摘星说,“你只是不应该当我师父。” 断绝了七情六欲的人,就不应该给别人一点希望。 她本来转身要走,却突然愣住,“你?” “现在叫你那个名字,你应该不会喜欢吧?”道慈轻声说,“摘星这个名字很好,比我给你取的好多了,这一次,你遇到了更好的师父呢,比我好。” “那当然。”摘星眼眶一酸,她又看向他,怪不得他会变成这个模样,原来是同样拥有了从前的记忆,“你知不知道,其实我一点都不喜欢无业宗,他们都欺负我。” 道慈闭上眼睛:“我很抱歉。” 他自然是不知道的。 他天生便是修仙之体,受尽宠爱,一帆风顺,从未遇到过什么挫折,也从未有人敢对他不敬,对摘星面目狰狞的那群人,在面对他的时候,总是恭敬而温顺的。他修道千年,最终也不懂人心,倘若回到最初,他的确不该将她带来,也许没有人去,她便是个快快乐乐的凡间小姑娘,与爹娘过着虽然清苦却幸福的日子。 这一切,终究是被无业宗给毁了。 “我已经找那些人报过仇了。”摘星淡淡地说,“虽然他们没有亲手杀死我爹娘,可若非他们,我爹娘不会死,所以我也没有杀死他们,只是把他们的修为废掉,再把他们送给他们的仇人。这些年作为无业宗弟子,狐假虎威的事情,可没少干,恨他们恨得牙痒痒的人更是不少,你说,他们能活多久呢?” 前世那些充满恶意,恨不得叫她去死的嘴脸,这一世被她寻仇时,变得那样可笑和弱小,甚至跪地求饶——摘星忍不住要想,当年她刚出生的时候,爹娘是不是也曾为了她,求这些仙人放过他们? 可仙人无情,不愿意垂怜。 如今她也不肯垂怜。 眼前的少女满脸都是鲜活的气息,完全不拿他人性命当回事,傲慢又我行我素的模样令道慈仿佛看到了几十年前那个雨夜出现的少女,果然是师徒。 摘星也没有一定要道慈回答,她跟他之间本就是一场不该存在的孽缘,阴差阳错,命中注定,最终要恩断义绝。 无业宗覆灭后,魔宗也宣告覆灭,留下来的只有全是和尚的清佛寺,这群不食人间烟火的和尚显然非常机灵,赶在其他门派之前向归墟岛示好,不仅没有被灭,还得到了一块归墟岛分部的牌子,虽然从此以后清佛寺都挂名在归墟岛门下,但人家吃肉他们喝汤,不比已经不存在的无业宗好多了?这世道,出家人也得恰饭啊!真正能不食人间烟火的,基本全都嗝屁了,他们这群头上无毛的却都活得好好的呢! 只是可惜了无业宗那位渡劫期的大能道慈真人,据说最终也没能度过雷劫,终究还是身死道消。 说是覆灭其实也不大妥当,因为大部分的无业宗弟子都回到了家中,死去的只是少部分人,甚至归墟岛开放弟子名额后,也坚持了有教无类的规则,只要品性好过往清白天赋高长得好看……就这么一点点的要求,便能被收入门下,如今归墟岛真真是百花齐放,什么鬼修魔修妖修人修都有,真让人好奇那海上仙岛,是不是真如传闻中一般充满灵气。 此外,归墟岛仍旧每三年免费向修士们开放一次秘境,原以为不拜入归墟岛门下便没有生路的散修们也松了口气——他们哪里是不想拜入,是总有些这那的缺陷不够格,但散修也得修行不是? 归墟岛果然是天下第一大派,如此大方,真是令人敬重!再想想曾经风头无两却抠的要死的无业宗,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对比惨烈! 人间百年,修仙界一眨眼。 归墟岛第一个飞升的,便是那位人称魔胎转世的少岛主。 渡劫时,面对九九八十一道天雷,她泰然自若,天雷带来了心魔,而心魔早已无法再动摇她的意志。 她是自由的。 946|第八十六片龙鳞(一) 第八十六片龙鳞(一) “待会儿见了陈家太太, 你可要好好表现!” 玲珑身着一身老式衣裙,款式宽松,浑身上下遮掩的是严严实实, 任你什么魔鬼身材, 在这玩意儿的遮挡下都看不出来,胖瘦一体化,反正都是这熊样。 穿成这样,也就无所谓好不好看了,只能看脸。 她生了一张巴掌大的小脸蛋, 莹白娇嫩, 宛如刚剥壳的鸡蛋,洁白细腻,美得惊人,哪怕是穿着被子一般的老式衣裙, 仍旧透着一股子灵气,在几个年纪相仿的少女中,属她最打眼。 同她说话的这位穿着相似的衣裙, 只是衣服颜色更加老气暗沉些, 梳着同样死板的发型, 正是她的娘亲, 耳提面命着要她一会儿好好的表现, 可不要在陈家太太前露了怯,陈家太太这是要为她在国外留学的儿子挑个媳妇呢!若是能攀上陈家,那他们家自然是飞黄腾达, 连带着她弟弟也不愁了! 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就是这么个道理。 陈家大少爷五年前去了沪城读书,三年前去了国外留学,说是要接受什么新思潮,三年未归,陈家太太总算是着急了,这人都二十二了,还不结婚,她什么时候能抱上孙子?遂强硬地给陈家大少爷发了封电报,告知他她在家乡为他选了个妻子,妻子的标准自然是按照旧社会来的,要温婉乖顺,贤淑大度,最好以后陈家大少爷在外头读书,她在家中伺候长辈,为陈家大少爷生儿育女。 陈家太太勒令儿子,说我不管你在外面折腾什么,总之你回家来,给我生个孙子,随后你爱咋咋地,我不管你! 陈家大少爷回了数封电报,都没能让陈家太太改变想法,谁叫他父亲早逝,家中万贯家财,若是他不留个种,最后都要落得同族人手中。 奈何陈家大少爷出了国,受到新思潮的冲击,想法自然与陈家太太不一样。他在国外见识到了更广阔的风土人情,愈发对待在乡下消息闭塞的同胞们感到遗憾,当他收到母亲的电报,便立刻回信想要打消母亲的念头,然而陈家太太性格强势,她本就觉得儿子出去读书后心野了,电报里还说什么恋爱自由婚姻自由——这是什么道理? 哪有这样的道理?! 从古至今,那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没有例外的!老祖宗传下来的规矩,关那些洋鬼子什么事儿? 她儿子就是在外面学坏了! 陈家大少爷身处国外,实在是没办法,只好请假回国,奈何从国外回来便需要一个多月,这还是买得到票的情况下,若是买不着票,怕不是他回来了,母亲已经找了只大公鸡代替他拜堂! 陈家太太要相看儿媳妇,十里八乡的人家都心动了,其中自然也包括玲珑一家。 她们家家境不错,但和富甲一方的陈家比,那差了不是一星半点儿,父亲不着调,弟弟又不成器,母亲每日忧愁,就是如何给弟弟找个靠山,等日后家人作古,他也能活下去。至于女儿?自然也是疼爱的,只是比不过儿子,因此今日陈家的婚事分外重要,她对女儿再三叮嘱,要她好好表现。 除了玲珑外,还有另外四个姑娘,都是年纪相仿,十五六岁,要叫陈家大少爷来说,十五六岁根本尚未成年,身子骨都不曾发育完全,怎么能生儿育女?但是在这乡下,十五六岁做了娘的大有人在,有些姑娘过了十六若还是嫁不出去,就要被指指点点,说是老姑娘,家里人也要因她抬不起头。 玲珑今年十五,是这五个姑娘里年纪最小,却也生得最为美貌的。 她的美貌强悍到即便穿着古板宽松的老式衣裙,梳着没有特色的发髻,也令其他人黯然失色。 都说佛要金装人要衣装,这话一点也不假,任你有十分颜色,穿成这样子,弄得灰扑扑的,也只能显现出三分来。 陈家太太在帘子后面一瞧,心里便有了数。 她刻意不出面,让这几个姑娘坐在客厅里等,看看她们的定性,果然,只一炷香的功夫,便有两个神情忐忑,一个左顾右盼,剩下的两个倒是稳得住,其中生得最美貌的那个姑娘十分放松,并不怯场,另外一个则是从始至终端坐,双手放在膝上,宛如入定老僧,岿然不动。 这一下,就把前头三个给排除在外了,陈家太太心里是属意那个端坐的,毕竟看起来便端庄懂事,其实更适合做他们陈家主母,只是颜色生得普通,倒也不丑,然而她身边另外一个姑娘太过貌美,便被衬得灰头土脸起来。 想想自己那玉树临风俊秀挺拔的儿子,陈家太太觉着,若是选了这个端庄的,怕是委屈了她儿子。 不过貌美的那个,又太过貌美,日后留在家中守着,她能稳得住么?万一闹出什么不好的消息可怎么办? 陈家太太一时陷入了惆怅之中。 这时候,她身边的妈妈小声道:“太太,您看那两位姑娘的脚。” 陈家太太不明所以地看过去,才发觉端庄的那位脚更小一些,几乎没有成人的巴掌大,一看那鞋子便知道,这是裹了小脚的。而边上那位貌美的,脚丫子虽然也小巧玲珑,却一看便未曾裹起来,陈家太太当时便摇摇头,不裹小脚算什么女人?一点都不好看,真不知道这貌美姑娘家里是怎么教孩子的,不裹小脚,不是害了姑娘一辈子么?这谁家愿意娶个不裹小脚的女子做主母? 她心里这便有了数,决计选那个裹小脚的端庄姑娘,虽然容色是差了些,可只要品性好便成。 正要跟妈妈说,让她去把那端庄姑娘的爹娘叫来,两家交换一下庚帖,这婚事便算是成了,谁知下一秒,不知为何,那端庄姑娘突然面色一变,捂着肚子,似是不大舒服。 边上的下人连忙关怀,片刻后过来告知陈家太太,说是端庄姑娘像是吃坏了肚子。 陈家太太瞬间对她的印象跌落谷底! 她要相看儿媳妇,那是早早就放出风声的,今天的日子早已定下,却还吃坏肚子,这说明什么?说明那姑娘,甚至那一家人都没把自己的话放在心上!这八字还没一撇,便已如此,若是婚事真成了,又能有什么前途? 端庄的姑娘做梦都没想到,自己不知为何突然腹痛,本来想忍却没忍住,只好去如厕,回来之后就听说婚事已经定了,定的是严家那位姑娘! 她心中顿觉失落,原以为自己能够脱颖而出,却不曾想终究是差了一筹,到底容貌普通,比不过严家姑娘的好颜色。 只是可惜了,自己不能成为陈家的少奶奶,便无法帮衬家中,想想都叫人心中难受。 严家太太听说女儿被选中了,简直喜不自胜! 她家女儿哪哪儿都好,惟独一点,没裹小脚,主意太大,唉,其实小姑娘最好是骨头还没长硬的时候就把小脚给裹了,这样才好看,若是长大一些再裹,那骨头都硬了,能疼得人要命!她跟男人虽然疼儿子,却也没不把女儿不当人,还是很宠爱的,因此幼时女儿哭喊,她便想着待她大一点再裹,结果这丫头越长主意越大,这小脚到底是没裹成! 今儿个严家太太耳提面命,就是要女儿小心谨慎,别把一双天足露出来,要知道五个姑娘里四个小脚,就她一人特立独行,陈家那位太太又是出了名的古板,若是得知她女儿没有裹小脚,那是立刻要出局的! 结果她在外头等了半天,说是女儿叫陈家太太给选中了! 当时给严家太太乐得呀!见了陈家太太后,夸女儿的话那是一箩筐,愣是把玲珑给夸成了天上有地下无的好姑娘,说她温顺乖巧,听话懂事还想孝顺,在家里特别温柔,待人接物那都是一流的,最关键的是,她三从四德学得特别好! 说这些的时候,严家太太眼都不眨。 玲珑如她所言,乖巧地坐在一边,陈家太太原本瞧不上她那一双天足,只是严家太太都说了,再看这姑娘,倒也不差,容色气度齐全,若非生了天足,确实是最出挑的,找不出毛病来。 于是她对严家太太道:“既然如此,我实在是喜欢你家这姑娘,我家秋吾说,一个月后便能到家,我身边无人承欢膝下,便让这姑娘留下来吧。” 严家太太这就不乐意了,虽然他们家没有陈家有钱有势,却也不愁吃穿,女儿在家里过得逍遥自在,若是住进陈家像什么话?虽然交换了庚帖,但到底没拜堂,没上族谱,那就不能算是正儿八经的少奶奶,身份地位尴不尴尬? 因此她婉言谢绝,陈家太太倒也没生气,觉得这家人虽然是小门小户,倒也自尊自爱,对玲珑又高看了几分。 离开陈家的时候,严家太太带了一大堆好东西走,她倒也想拒绝,可陈家太太说了,那是给未来儿媳妇的 严家太太边走边笑,恨不得搂住女儿亲一口,奈何人多才作罢,待到了家,立刻捧住女儿雪白娇嫩的小脸蛋:“哎哟我的龙儿,真是给娘争气!本来娘以为你要被退回来了!还真叫陈太太给看上了!有福气!有福气呀!” 玲珑被严太太捧着脸,忍不住翻了个白眼。 严太太连忙道:“我的宝贝儿,你可不能再这样翻白眼了,叫人瞧见像什么话?今儿个你表现的就很好嘛!做个大家闺秀,大家闺秀!就算要原形毕露,你也得等嫁进去再说啊!” 玲珑拿开她的手,朝屋里走:“您又知道我是什么原形了?” “你是从娘的肠子里爬出来的,你什么德性,娘还能不知道?”严太太悻悻然,“谁都会吃亏,独你不会!其他人家娘也看不上啊,比不上咱家的,你嫁过去不是受委屈?” “嫁进陈家就不受委屈啦?”玲珑问,“你没听到陈太太说吗?她的意思是,她儿子在外头留学,讲究什么自由恋爱自由婚姻,也就是说,她许他儿子三妻四妾的,以后成了亲,我是在要乡下伺候她老人家的,她儿子呢,仍然出国读书去,还能自由恋爱,合着就是让我给她生个孙子然后当一辈子下人呗。” 严太太道:“那哪儿能呢,你才是正室太太,到时候拜了堂上了族谱,外头的女人,那是外室,怎么越得过你?你看你爹外头那些个女人,哪个敢上家里来跟我对着干?家里大大小小的事儿,不全是你娘说了算?” 玲珑懒得跟严太太争辩,想法不一样说再多都是屁话,而且严太太也不会知道,按照原本的轨迹走,今日被陈太太选中的可不是她,而是那个姓高的端庄姑娘。 要说那姑娘,简直就是年轻时候的陈太太,陈太太可喜欢她了,觉得这个儿媳妇合她心意,至于儿子喜不喜欢那无所谓,反正她说了,别的不管,陈家大少爷回来拜堂,给她留个孙子,之后他想怎么自由就怎么自由,她不管他! 高氏虽然生得容貌普通,性子跟陈太太倒是很像,十分的古板守旧,可惜陈太太只看到她与自己相似的一面,看不到不像的那一面。 这位高氏可不一般,她以一己之力,彻底毁了陈家大少爷的一生。 那位陈家大少爷玲珑还没见过,这时候相亲,女方可没有这本事,倒是听说陈家大少爷在国外照了相,给陈太太寄回来一张。陈太太三年没见儿子想得慌,把那照片当成宝贝,寻常人是不给看的。 不管陈家大少爷生得如何,他确实是跟这年头其他的文人不一样。 受到新思潮冲击的不只是他,出国见世面留学的,更不是只有他一人,多了去了是在乡下娶了妻子,结果又遇到了“志同道合”的新思想女性,不管不顾登报离婚,写休书的比比皆是,更多的则是完全忽略了在家里的妻子,与新的妻子领了婚书双宿双飞,用洋气一点的话来讲:爱情无罪,自由万岁! 陈家大少爷却没有。 他虽然不喜欢母亲自作主张为自己定下一桩婚事,更不喜欢未来妻子素未谋面便要成亲,但在受了新式教育的他看来,结婚了便是一辈子的事情,两人要携手共度一生,所以自然要在彼此了解、彼此自愿的情况下结婚。他生怕人家姑娘不愿意,才匆匆请假赶回来,试图解除这桩荒唐的婚事,并且愿意给予女方补偿。 谁知与他定亲的高氏,连一面都没见过的高氏,却因为他提出解除婚约要自尽! 说是若不嫁他,此生也不能再嫁他人,为了守节,成全自己与家人名声,不如死了干净! 可把陈家大少爷给吓坏了,但他对这女子根本没有感情,要如何成亲? 万般无奈之下,他也只好试着跟她沟通,希望能够引导她活出真正的自己。 奈何啊,这高氏就是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她只认她自己的理,别人说什么她都听不进去。 陈家大少爷希望她能解开缠足,她登时泪流满面,哭诉他是不想要她,要抛弃她,才如此对她,否则别人都缠足,为何不许她缠?他非要逼她做异类,又是什么想法? 陈家大少爷渐渐明白,在这样的环境中,他是无法把妻子教育好的,也无法掰正她已经扭曲的观念,因此他与母亲据理力争,将刚刚拜堂的妻子带走,原以为到了新的环境,妻子会慢慢改变,然而他还是失望了。 高氏在古板守旧方面像极了陈家太太,但是在其他方面,那可比陈家太太猛多了。 比如她生怕自己被休弃,生怕夫君另有所爱,对陈家大少爷盯得死紧,任何靠近陈家大少爷的异性,她都要出去阻止。谁叫成亲这么久,两人还分房睡,不曾圆房?虽然陈家大少爷的原话是没有感情基础不能轻易发生关系,但在高氏看来,他就是想抛弃她! 你要怎么去教育一块臭石头? 反正玲珑是觉得很难。 也难为陈家少爷跟高氏拜堂多年,不曾碰她,始终有礼相待,也不曾对其他女子动心,对外的说法都是家中已经娶妻,再多人劝他将高氏休弃,他都没有答应。 按理说是个人,但凡是有点自尊,有点自我的人,都该觉醒了。 但高氏她就不。 世上就是有她这样冥顽不灵之人。 陈家大少爷留学后回国,面对满目疮痍,以及愚昧无知的同胞,他满腔热血,提起笔杆写下了许多振奋人心的文章,又进去京城大学任教,意图唤醒浑浑噩噩的同胞们。 可在高氏看来,他疯了! 他居然去那种有女人读书的学校教书!男人女人在一起读书,这世界不是乱了套了吗? 可怜陈家大少爷,一辈子毁在这女人手里,他竭尽全力绞尽脑汁想要帮助她,他愿意出钱送她去学校读书,高氏不愿意,宁可哭泣与他闹,也不肯走出家门,家里来了客人,高氏更是闭门不见,说那是外男,不该她来招待,总之是什么人事儿都不干,但当有女学生来家里做客,那她就要出场了,非要阴阳怪气把人刺挠走不可。 后来时局动荡,陈家大少爷因为在报纸上发表的文章而被通缉,这女人生怕自己也被牵连,逼着陈家大少爷给自己写了封休书,与他恩断义绝,结果路上被人骗光钱财走投无路,眼看被人抓住,她居然举报了自己的夫君! 哪怕有无数青年学生□□抗议,以三弦为笔名的陈秋吾,仍旧被枪|毙示众。 他的死激起了人们的愤怒,也因此展开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思想觉醒,直到百年后,还有人在惋惜这位一代文豪在最年轻的时候陨落,简直是国家与人类的损失。 至于高氏,她在举报陈秋吾后自己也没讨着好,举报了陈秋吾,别人就不知道她是陈秋吾的妻子了?她身为妻子,却举报自己的丈夫,畏难时期不能共患难就算了,还落井下石,简直不配为人! 一时间人人喊打唾弃,高氏却不觉得自己有错,她还要恨陈秋吾呢! 成亲这么多年,他连碰都不碰她,不就是嫌弃她吗?连个孩子都没给她留下,她凭什么还要为他守节?凭什么要跟他同甘共苦?别以为她不知道,他的那些个同事学生,背地里都瞧不起她! 他不是也没为她喝斥他们? 既然瞧不起她,当初为何要娶?如今她也二十多岁了,还是个黄花大闺女,谁还愿意娶她? 他害了她一生,本就是欠她的! 这番言论惊呆了陈秋吾的拥护者们,谁也不曾见过如此恬不知耻不求上进的女子,陈先生对她如何,世人皆知,她又是在怎么对待陈先生的?害得陈先生惨死,她竟没有丝毫愧疚之心,反而倒打一耙,怨恨陈先生毁她一生? 这世间怎会有如此狼心狗肺之人?! 高氏最终还是死了,被愤怒的青年学生们活活打死的,临死之前,她还在痛骂早已死去的陈秋吾,后悔自己嫁给他这么多年,连个孩子都没有,也不曾有人看得起她,尊重过她。 玲珑觉得,既然这样的话,那从一开始别嫁不就好了?这乡下有的是娶不到媳妇的男子,高氏随便嫁个人,以这年头为零的避孕条件,包准三年抱俩儿孙满堂,包准人人都瞧得起她。 所以她抢了人家的婚事,一点都不带惭愧的。 另一边,过了一个月,陈秋吾终于赶回了老家,一路风尘仆仆,陈太太见了他,哇的一声就哭了,扑上来一顿打,打了几巴掌又心疼,自打三年前儿子决意出国留学,说是要学习国外的新思想,回来救国,她便一颗心惦念的不行,如今一见,个头高了,人也长大了,真是想得慌啊,怎么能不想? 陈秋吾性格温和,连忙扶着母亲安慰,母子俩说了许久的话,才将话题转到那新定下的未婚妻身上。 947|第八十六片龙鳞(二) 第八十六片龙鳞(二) 虽然出国留学三年, 但陈秋吾并没有学到那些坏习惯,他身上既有传统贵族公子的优雅温存,也有西方男性的绅士与体贴, 对待生他养他的母亲, 更是尽心尽力,奈何陈太太是个下了决心就不肯改之人,无论陈秋吾如何与她讲道理,她都坚持要陈秋吾与她选中的儿媳妇人选成亲,还是那句话, 成了亲圆了房, 你想上哪儿就上哪儿,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娘不拦着你。 可没有感情基础,又听说对方才十五岁, 陈秋吾得是个什么禽兽才能做得出来圆房这种事? 说得多了,陈太太便哭天抢地要自尽,说自己无颜面对九泉之下的老爷, 陈秋吾被母亲闹得头疼不已, 问她:“娘, 您说要给我娶妻, 您能确定人家姑娘也是心甘情愿要嫁的吗?” 陈太太立时道:“那是自然!我儿是人中龙凤, 哪有姑娘不愿意嫁?” 见儿子面色疲惫,她到底也是心疼的,忙绞尽脑汁说起玲珑的好来:“那姑娘, 那姑娘你见了必然喜欢!生得十分貌美,娘这辈子都没见过那么美的姑娘!” 陈秋吾失笑,他并不好美色,哪怕是在国外,他俊美的皮相也吸引了不少女性的追求与示好,回想起国内的女性,想起一辈子待在家中大门不出的母亲,陈秋吾便替她们觉得难过,他最不喜那些将传统女性一竿子打死的说法,在他看来,人都是可以成长的,只是缺乏一个契机。 这个时候的陈秋吾,年轻气盛,充满理想抱负,想法也相对而言比较天真化,拥有一颗赤子之心,凡事为他人着想,宁可委屈自己。 母亲给他发了好几封电报,都是问他喜欢什么样的姑娘,陈秋吾却不敢告诉她,其实他欣赏身材修长丰满,健康开朗的女性,倒也不是说传统女性不好,只是他觉得那些拥有自我的女性,更能吸引他。 “对了!”陈太太又想起一个优点来,她得意洋洋地看着儿子,“我给你挑的这个媳妇,她没缠足!” 这下陈秋吾是真的惊了:“娘说的是真的?她果真没有缠足?” 他有点儿不信,实在是他娘对缠足非常执着,他曾写信回来许多次,劝慰娘亲放足,言明了许多缠足的危害,可惜陈太太不肯听,说世上的女子个个缠足,不缠足那不是成了怪物?一双大脚多难看啊! 陈太太本不满意玲珑没有缠足,这会儿见儿子一脸惊讶,她才得意起来,愈发觉得这个媳妇选对了:“那是自然,娘还骗你不成?你要是不信,你自去你岳家看看!” 陈秋吾便问:“她为何没有缠足,是她自己不愿,还是家中不肯?” 陈太太道:“你岳母与我说过,他们家这姑娘自小娇养,幼时生得玉雪可爱,他们夫妻俩便不舍得让她疼,等稍微大一些,再缠也晚了,你岳母正后悔呢,寻思着不给她缠足,找不到婆家。” 陈秋吾却露出笑容,他心中并无喜爱的女子,母亲的态度又摆在这儿,除非逼死母亲,否则他是肯定要娶的,那么如何与对方相处便是很重要的事,听说那姑娘父母疼爱她不舍为她缠足,陈秋吾觉得,父母慈爱下所养大的姑娘,定然也有自己的想法。无论如何,他还是要先见未婚妻一面,询问她对这桩婚事的看法。 倘若她愿意嫁,那他便娶,若是不愿意嫁,他也可以帮助她,不会让她名声有损,甚至她想的话,他可以介绍她去沪城读书,女儿家多读些书总是没错的,多读书开阔眼界,才能知道这个世界有多么美丽,多么宽广,多么值得向往。 因此陈秋吾没有推辞。 陈太太见他一听说未婚妻没有缠足,便乐意去看,心里也庆幸当初没选那高家姑娘,她儿子在外学了不知什么东西,横竖是看不上小脚姑娘了,真是令人叹惋。小脚不好看吗?那一双大脚才叫难看呢! 陈秋吾拎了母亲准备的礼品,亲自上门拜见。 严太太正在屋子里数落一双儿女,听说女婿来了,连忙请人进来。 严家虽比不得陈家家大业大,却也吃穿不愁,还有下人伺候。陈秋吾注意到严家的女性下人也都裹了小脚,走起路来颤巍巍的,年纪大些的妈妈,稍微走一会儿便要停下来歇息,也难怪女子娇弱,实在是吃人的封建社会与陈旧的繁琐规矩扼杀了他们的天性。 之前在读书时,学校里曾就“为何男子有成就者远远高于女性,是否是因为男性更加聪明”为题进行过辩论,陈秋吾选择了反方,他并不认为女性天生弱于男性,只是时代的限制将她们早早地禁锢了起来,从古至今,女中豪杰也数不胜数,倘若女子也如男子这般自由,想必能够出成就者决不逊于男性。 他的心愿,便是希望所有女性都醒过来,希望国家崛起,人人幸福,拥有选择自己人生的权利。 用国外的话说,要追求民主,追求自由,追求属于自我的意志。 玲珑躲在帘子后面,以严太太的性格,肯定是不会让她跟未婚夫见面的,说是于理不合,哪有成亲前便见面的未婚夫妻?用严太太的话来讲,她当初嫁给严老爷的时候,可是到了新婚之夜,才知道自己夫君长什么模样呢! 玲珑:…… 她懒得说了。 不过即便隔着帘子,也能看到陈秋吾生得很是俊美,气质出众,因为回国,入乡随俗也没有穿衬衫西裤,而是穿了一袭青色长衫,愈发衬得人修长挺拔,宛如青竹苍松,透着铮铮气节。与严太太说话,也丝毫不嫌弃严太太小家子气,修养与礼数没得挑剔,玲珑想了想严太太的话,觉得有些还真没说错。 就这小地方,能生出陈秋吾这样的一代文豪,那真是祖坟得冒几辈子的青烟,若是不嫁陈秋吾,想必也找不到比他更温柔更能包容的人。 如陈秋吾这样优秀的男子,饱读诗书,才华横溢,又喝过洋墨水,家境优渥,尚且对女子存有怜惜之心,可那些个不如他的,还整日躺着张嘴等吃等女人来伺候——没错玲珑说得就是她爹跟她弟。 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 陈秋吾没能见到未婚妻,略有些遗憾,他试探着询问严太太,严家姑娘对婚约的想法,严太太一听,这陈家大少爷好像还有解除婚约的意思?立马急了,那可不行!立刻把玲珑形容的非君不嫁,还说要是陈秋吾不肯要玲珑,玲珑便是失节,要自尽殉节才能保持家族名声!险些跪下来恳求陈秋吾不要解除婚约,吓得陈秋吾连忙扶起她,连连表示自己并没有解除婚约的想法。 玲珑嘴角抽搐,她觉得再让她娘折腾下去,人家好好一青年才俊,未来的文豪,都要叫吓死了。 她直接掀开帘子走了出去:“娘!” 丫鬟妈妈们没来得及拉住自家小姐,一个个脸色惨白! 严太太一听女儿声音,连忙扭头:“龙儿,你怎地出来了?!” 玲珑道:“我再不出来,怕娘把我的未婚夫吓跑。” 玲珑掀开帘子出来那一刻,陈秋吾一双眼睛都亮了! 她与他想象中的那种安静婉约不爱说话的闺阁女子不一样,最让陈秋吾感到悸动的,让他第一眼看见便忘不掉的,不是她那张美若天仙的脸,而是那双熠熠生辉的美眸! 充满了灵气!生机!俏皮! 就像是他在国外画廊欣赏油画时,在油画上看到的满是自由天真的少女,然而真人比画中少女更加令人愉悦,只是看着她,他便忍不住笑了起来! 严太太被女儿这大胆的话弄得差点儿晕过去:“快回去快回去!不许胡说!这、这女婿啊,你可别嫌弃,这丫头叫我跟她爹惯坏了,你可别……” 严太太剩下半句话卡在喉咙里说不出了,因为不管怎么看,她女婿的眼神,都不像是嫌弃跟不悦,怎么说呢,严太太觉得,这虽然是自己家,可她好像是多余的,她觉得自己不应该出现在这里,应该藏在桌底,才能让两个年轻人继续对视。 玲珑双手背在身后,她在家是不穿老式衣裙的,那日之所以穿着也是被娘亲逼得,说是陈太太喜欢规矩的姑娘,她抗议无效,在家里,她穿得是自己让人改良过的裙子,虽然仍然遮掩的严严实实什么都不露,却很贴合身体曲线,将少女的柔美全都展现了出来。 陈秋吾也并不是好色之人,他不喜欢老式衣裙,是觉得那种衣服像是一个个贞节牌坊,把女性的自我都给掩饰住,国外甚至还有人穿比基尼,大方地展示自我,可惜他从国外带回来的衣裙母亲并不喜欢,也不肯穿,总说穿了便不着调,要被人笑话。 两人对视了许久,直到玲珑笑起来:“你来看我,可给我带了礼物?我听说洋人有很多好玩儿的,我都没见过。” 陈秋吾还真给她带了。 他俊脸微红,从口袋里取出一个小锦盒,这是他给未来妻子准备的戒指,虽然国内现在并不流行西式婚礼,但他深受新思想影响,还是买了一对白金对戒,不过,若是未婚妻不喜欢,他也是不会拿出来的。 “娘,先出去吧?” 严太太:? “算了,还是我出去吧。”玲珑对陈秋吾提出邀请,“要出去走走吗?我家的花园打理的很不错。” 严太太:!!! 哪有这样的不矜持的姑娘家! 她真想捂住女儿的嘴巴把她拖回来,可扭头一看,那位先前彬彬有礼却显得很是疏离的陈家大少爷,这会面上全是笑容!不是,严太太这就不明白了,留过洋的,审美跟她们就这么不同吗?她本来还担心女儿没裹小脚,俩人出去走一起会被陈家少爷嫌弃呢! 不过现在怎么看都不像是嫌弃,两个小的明显是瞧对眼了啊! 严太太:……不懂不懂,真的搞不懂。 诚如玲珑所说,严家的花园打理的真的很不错,陈秋吾温和绅士,他询问玲珑对这桩婚约可有其他想法,若是有,请一定要跟他说清楚,他会不遗余力的帮助她。 虽然他不认为女性解除婚约便是错的,可大环境如此,他仍然要注意她的名节。 新思想也需要别人接受才可以,在乡下这样的地方,无论他是以什么名头为由不肯与她成亲,在旁人看来,那都是女子的错。 因为男子不可能犯错。 玲珑道:“我愿意嫁给你呀,莫非是你,在国外有了喜欢的热情似火的姑娘,所以不愿意跟我成亲?” 陈秋吾连忙道:“并非如此。” “那是怎么的呢?” 她歪着小脑袋看着他,巧笑倩兮,灵气十足,看得陈秋吾满心欢喜,他原以为未来妻子会是个婉约古板的女子,没想到却如此古灵精怪,本就没带多少期盼,因此当他发现她比想象中的还要好上数倍之后,整个人都是喜悦的。“我也是愿意同你成亲的,只是你确定,你要嫁给我吗?你还太小了,也许日后你长大了,会后悔这么早嫁人。” 玲珑道:“不会呀,反正我就是不嫁,你娘跟我娘也不会答应的,你不也是因为这个才回来的吗?” 未来的大文豪瞬间被扎了心。 玲珑仰起头看他,陈秋吾比她大了七岁,长得很高,得有一米八几,她却还很纤细娇小,“我也想看看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不想永远待在这儿,你离开的时候,能带着我吗?” 陈秋吾一愣,随即笑起来:“自然可以。” 他本就没打算把她留下,若是成了亲,结为夫妻,自然是要带她离开的,带她去看看外面,让她见识到更多的风景。成亲之后把妻子留在老家,那算什么男人? “那我们就这么说定啦?”玲珑伸手,“拉钩。” 陈秋吾在西方习惯了握手礼仪,可是当他碰触到少女细嫩洁白的手指时,却心跳如雷,让他清晰地意识到,原来文学作品中所描述的“一见钟情”,并不是空谈,他也感受到了爱情的召唤与悸动,让他心中生出了无限喜悦,对这桩婚事的抵触也逐渐消失的无影无踪。 两人拉完钩,他把小锦盒里的女戒取出来,郑重地为玲珑戴上,“这是国外兴起的定情信物,我会对你好,不会辜负你的。” 玲珑举起手来看看,小手莹白细腻,她冲陈秋吾露出笑容:“好啊。” 两人又围着花园转了一圈,当天下午陈秋吾回到家脸上都带着笑,陈太太那颗提在半空中的心也落了下来,她生怕儿子不愿意应承这门婚事,回家又跟自己讲道理,眼下见陈秋吾心情愉悦,这才放下心。 陈秋吾便与母亲说了想将妻子带走的事。 陈太太虽然古板,却也不是无情之人,妻子本就该留在丈夫身边侍奉,她之前之所以说让陈秋吾成了亲自己走,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无非也是考虑到陈秋吾不肯接受这桩婚事,既然他愿意接受,那自然最好。 未免夜长梦多,再加上陈秋吾假期也不长,陈太太便请了严太太来,商议婚事,希望能尽早办。 严太太求之不得! 她真怕女儿原形毕露,陈家退货!还是趁着女婿愿意的时候赶紧把女儿嫁出去吧! 于是双方顺利达成协议,正巧半个月后便是良辰吉日,便将日子定了下来。 成亲那日,有与严家来往的人家,家中有同龄姑娘的,都来为玲珑添妆。陈太太不喜欢西式婚礼,哪有结婚穿白的,太丧气、太不吉利了!成亲自然得按照老祖宗的规矩来,因此一大早玲珑便被叫起床,任由摆布,她坐着也能睡。 娇嫩的小脸儿毫无瑕疵,给她上妆的妈妈都不知道该怎么弄才能让新娘子更漂亮,到了时辰,年轻姑娘们进来,虽然与玲珑不是很熟悉,但吉祥话人人都会说,其中高氏也在。 高氏始终皱着眉头。 原因无他,玲珑实在是太不像样了! 哪有新嫁娘如她这般随意不讲规矩的?居然把盖头掀开与她们说话?还有那一双天足,真是看了便让人觉得不悦,直到现在,高氏都不明白严氏比自己强在哪儿了!这么一个没缠足又没规矩的女子,身上一点大家闺秀的温婉都没有,怎么就能被陈太太看上? 陈秋吾回来后常常陪伴在陈太太身边走动,高氏也曾见过他一回,那青年真是生得俊美无俦,又温润如玉,一袭长衫穿在身上,令人仿佛看到了古诗中所描述的翩翩佳公子,陈家条件那样好,陈少爷又一表人才,高氏真的不懂,为什么陈太太会选严氏做儿媳妇! 她也愈发悔恨,早知道早上便不该贪吃了半碗甜羹,导致腹痛如绞,想必是自己坐了那么会儿便要如厕,惹得陈太太不喜了。 否则的话,陈家少奶奶该是她才对! 失了陈家少爷,再相看的,哪怕家境殷实,也比不过陈家,高氏心中无奈,只盼着爹娘能为自己找到更好的乘龙快婿,也好过自己这么大年纪还没嫁人。 只是越想起陈少爷,心中越是不甘,总觉得是玲珑抢走了自己的好姻缘,于是与玲珑愈发的不对付。 可惜玲珑只顾着犯困,根本不想理她。 你说说你前世都恨极了陈秋吾,怨恨他负了你,害你一生,这回重新回到最初,她,荒海最大慈善龙,从开始满足你的心愿,让你能够重新来过,你不说感谢也就算了,还怨恨上她了? 如果不是陈秋吾来迎亲,玲珑简直想教高氏做人。 陈秋吾去读书后便将辫子给剪了,留了短发,今日身着大红喜服,愈发显得玉树临风,旁人见了都暗自羡慕严家小姐能得这样一个如意郎君,虽说嫁了人之后夫君便要出国,可正室的地位不可动摇,拜了堂上了族谱,那严家小姐就是板上钉钉的陈家少奶奶了!若是再生个一儿半女,这后半辈子还用愁吗? 陈秋吾进入新房,将新娘子迎了出来,高氏站在一边,见陈秋吾从始至终面上含笑,似乎一点都不嫌弃自己娶了个没缠足的女子,心中百味杂陈。 她心知是自己与他无缘,只是又难免感到遗憾,幻想若是这样的如意郎君,是自己的该多好。 陈秋吾感觉到掌心下的小手突然抠了抠他,嘴角不由得笑起来,遂小声问她:“你还好吗?早上可吃了东西?” 他听说新娘子早上是不许吃东西的。 玲珑亦小声回答:“偷吃了点心,我娘没发现。” 陈秋吾莞尔,他觉着有些规矩实在是不讲道理,哪有不让新娘子吃东西的,不过陈太太坚持,他也不好多说,免得刺激到母亲,又来折腾新妇。 两人到了陈家,拜了天地,陈太太总算是完成了一桩夙愿,以后再不用担心儿子不成亲了,她很庆幸当初阴差阳错选了个没有缠足的儿媳妇,否则以儿子这性格,还不一定这么爽快的答应婚事呢! 不过在闹洞房上,陈秋吾很坚持地拒绝了,什么新郎新娘吃同一个苹果,新郎摸黑脱掉新娘子喜服之类的玩法他通通不乐意,哪怕旁人笑话他玩不起他也不在意,反正不许闹洞房。 但出去敬酒还是要的,陈家宗族大,族人也多,许多长辈都得敬着。毕竟他日后不在家中,母亲有什么事还得仰仗族人帮助。 他走之前交代了新房里的下人,让他们送了些食物进去,不知道她会不会喜欢吃。 新房里只剩下自己人,玲珑立刻掀开了盖头丢到一边,抓起繁复的喜服离开床,坐到了桌前。 陈秋吾心思细腻温柔,让人送来的都是好入口的食物,玲珑舀了一个小馄饨送进嘴里,弹牙的吓人瞬间迸发出惊人的鲜香,她满足地眯起眼睛,将一小碗馄饨吃得干干净净,又看上了边上的一摞绿豆糕。 948|第八十六片龙鳞(三) 第八十六片龙鳞(三) 陈秋吾费尽千辛万苦总算是从前头宾客那回来, 一进新房,便看见他的新婚小妻子正吃吃喝喝个不停。他忍不住笑起来,不知为何, 看到她吃得这样香, 自己也被勾起了食欲。 边上的陈家下人都不怎么敢说话,事实上从玲珑把盖头掀了开始他们被少奶奶这副豪放的吃相给吓得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得亏是留过学的大少爷,换作太太不知道怎么数落呢。 大家伙儿小心翼翼抬眼一瞧,发觉陈秋吾面色柔和, 不见丝毫嫌弃, 反倒透出温柔色彩来,便知道自家大少爷肯定是对少奶奶满意得紧,想想也是,年少慕艾, 这样的美人,便是没缠足又如何?只要少爷喜欢,旁人就不能多说什么。 “你来啦。”玲珑咬着糕点, “外面不需要你了么?” “不需要了。”陈秋吾在她对面坐下, 见她吃得香, 自己也拿起一块糕点咬一口, 味道其实还是那个味道, 但可能是看到她吃得开心,连带着陈秋吾也觉得这糕点似乎比平日里更加美味。“你累不累?” “累死了。”玲珑毫不客气地说,“你是不知道那凤冠有多重, 我觉得自己的脑袋都要被坠下来了。” 还有那一身繁复的嫁衣,走起路来累得够呛,陈太太坚持要中式婚礼,繁文缛节还一大堆,严太太觉得陈太太说得有道理,两边家长都这么认为,陈秋吾跟玲珑能说什么?总不能把人摁倒告诉他们不行吧? “如果你愿意,以后我们可以再办一次西式婚礼。”陈秋吾笑着说,“到时候不穿红色,穿白色的婚纱,婚纱你知道吗?很漂亮的,我觉得你穿上肯定非常美丽。” “真的吗?”玲珑歪着脑袋,“贵吗?” 陈秋吾说:“挺贵的。” “那你得好好赚钱啊。”她语重心长道,“多赚点钱才能办得起很好的婚礼。” 陈秋吾笑出声:“好的,我会努力赚钱的。” 新婚夫妻聊得很是投入,下人们见状,也缓缓退了出去,两人把一桌子食物都吃个精光,才让人备水洗澡,玲珑先洗,因为她今日还上妆了,床褥下挺多的花生红枣莲子,趁着玲珑洗澡的功夫,陈秋吾都给收拾了出来,不然睡在上面可不舒服。刚才妈妈还端来一份半生不熟的水饺要喂给玲珑吃,陈秋吾看得脸差点绿了,那半生不熟的东西吃进去又不卫生又不美味,太折腾人了。 毕竟陈太太不在,大少爷最大,因此那妈妈也不敢多说,玲珑便顺利逃过一劫。 她嘴巴挑得很,便是陈秋吾不制止,那半生不熟的饺子她也不会多吃的。 说是半生不熟都是委婉的,除了饺子皮煮熟了之外里面的肉馅儿都是冷的,鬼才吃呢。 玲珑洗完澡走出来,热气蒸腾的小脸儿愈发粉白如玉,虽然年岁尚小,却已展现出惊人的美貌。陈秋吾望着她,嘴角含着笑容:“刚才不是说累了吗?累了便先睡吧。” 玲珑爬上床,踹掉两只小鞋子,陈秋吾注意到她果然生了一双天足,粉嫩雪白,虽然没裹小脚,却也不及他手掌大,看起来精致小巧,十分可爱。 他起身去到净室梳洗,男人洗澡普遍比较快,洗完澡回来上床,陈秋吾吹灭了灯,躺在床上,再没其他动作。 怕小妻子以为自己嫌弃她,他又跟她解释:“你年纪太小,我在国外留学的时候听老师说,你这个年纪的女孩子最好是不要嫁人生子,因为对身体伤害太大了。” 玲珑哦了一声,爬起来趴在他身上,两只手垫着下巴好奇地问:“为什么呢?很多人都是这个年纪嫁人生子的呀,我娘说,等过了十五就是老姑娘了,到时候嫁不出去,被人笑话死。” 陈秋吾被她的亲昵弄得面红耳赤,好半晌才冷静下来:“你应该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就会明白我说得是真是假了,对与错,不该是我灌输给你的概念,应该是你自己的判断才对。” “那这个怎么办?” 陈秋吾正想问什么怎么办,便看见她摸出一块雪白的帕子,登时就把陈秋吾看得耳根发烫。他自然知道这是什么,虽然洁身自好,可并不代表他不通男女之事,母亲叮嘱过,这帕子是用来记录新妇贞洁的,想到这里,陈秋吾道:“其实女子的第一次,并不是都会流血,只是大部分女子嫁人太早,身体尚未发育完全,男方又难免粗鲁不懂,伤了她们,才会这样。” 他摸着玲珑乌黑的长发:“别怕,我会处理。” 既然他说交给他,那玲珑便放心了,打了个呵欠,卷起半边被子滚进被窝:“那我睡啦。” 两人一夜睡到天明,外头下人们候了一夜也不见里头少爷少奶奶叫水,这通人事的不由面面相觑,心说这怎么一点儿动静都没有呢?难道大少爷不懂怎么干那事儿? 他们哪里知道,大少爷跟少奶奶非但没行那云雨之事,大少爷还给少奶奶讲了一宿的童话故事,都是他在国外读到的,玲珑听着听着便睡着了,整个人都滚到了陈秋吾怀里,次日一早,两人倒是抱在一起醒来的。 陈秋吾没想过自己会与母亲选中的妻子如此情投意合,哪怕她很多事情都不懂,他也不觉得烦,只想带她出去看看更广阔的的天地,早晨下人在外头催着,说是要去给太太敬茶,可不能误了时辰。 陈太太在这些事儿上还是很固执、很讲规矩的。 小两口起来梳洗完毕出发后,前来收拾的妈妈对着那干干净净的帕子哑口无言,被窝倒是乱糟糟的,可见两人昨晚也不是什么都没干,那这帕子怎么回事?竟是一点痕迹都没有? 她也不敢自己做主,连忙命人去通知太太 陈家家大业大,光是从陈秋吾的院子走到陈太太的院子就要好一会儿,陈秋吾幼年丧父,家中又仅有他一个独苗,因此可以想见陈太太有多么宝贝和紧张他,五年前陈秋吾提出去沪城读书,陈太太便百般舍不得,儿子不在身边,她免不了惦念,他一人远在沪城,她想照顾都照顾不了,怎么愿意? 奈何实在是拗不过陈秋吾,最终还是让他去了,结果陈秋吾心愈发的大,居然还要出国留学,陈太太再不乐意也没用。 现在好不容易让他回来成亲,陈太太是翘首期盼陈秋吾能留个后,结果却听说昨儿晚上那元帕干干净净的,登时变了脸色,她先一步得的消息,因此当儿子儿媳到来时,陈太太抿着嘴,一丝笑意也无。 陈秋吾纳闷道:“娘,您怎么了?” 陈太太先是看了眼玲珑,小儿媳生得人比花娇,怎么看怎么青春美貌,她这儿子难道是柳下惠转世不成?这样一个小妻子,都能忍着不碰?她倒是没想过是玲珑不贞,毕竟严家家教严谨,姑娘养在深闺无法与外男接触,且去打扫的妈妈也说了,床上只是被子乱了些,其他都是好好的,没有叫水也没有什么味儿,可见问题是出在她这儿子身上! 你说你既然答应了要成亲,又怎么不肯碰自己妻子? 陈太太忍着恼怒,毕竟新婚第一天,不好给小儿媳难看。她先是受了玲珑奉过来的茶,抿了一口,然后把自己准备好的玉镯子套到小儿媳雪白的腕子上,手指触碰到少女的肌肤,柔嫩清凉,宛如上好的绸缎,她儿子到底是怎么做到无动于衷的?! 接下来陈太太甚至忘了要让儿子儿媳叩头,她先让玲珑出去,面上带着极度忍耐的笑,说是有话要同陈秋吾说。 玲珑一出去,陈太太便拍了桌:“你给我说清楚!昨儿新婚之夜,你与你媳妇圆房了没有?!” 陈秋吾老实回答:“并未。” 陈太太恨不得抄起鸡毛掸子抽他一顿:“为何?你还是不满意这桩婚事?可你不是已经答应了?既然成了亲,便好好履行你身为丈夫的职责!有你这样的吗!” 陈秋吾苦笑:“娘,您先听我讲。” “我不听!”陈太太气得不要不要的,“你,现在,立刻,马上!去给我圆房!” 陈秋吾:…… 他搂住母亲的肩膀,与母亲并肩而坐:“您先别生气,听我说。” 陈太太忍着气,准备听陈秋吾能说出什么玩意儿来,等她听陈秋吾说现在不圆房是因为新娘子年纪太小时,整个人都惊呆了:“你在说什么浑话!十五岁已经及笄了,年纪还小?那十三四岁嫁人的也比比皆是!我十五岁的时候已经生下你了!” 陈秋吾温柔地望着她:“可是我听乳母说过,娘生我的时候大出血,险些挺不过来,后来更是在床上躺了大半年才好转,我是娘的儿子,我心疼娘,但我能为您做的不多,不想再有别的女子承受娘这样的痛苦,那样的话,就好像我也帮到了娘一样。” 陈太太瞬间愣住了。 “我在国外对医学颇有兴趣,曾去旁听过一个学期。”陈秋吾柔声对母亲道,“女子未满二十岁,身体发育都不算成熟,她还太小了,我想再等等。” 陈太太一方面为儿子的温柔感动,一边又止不住着急:“可你今年都二十二了……你等你媳妇五年,你都二十七了!那要不,要不娘给你再抬个姨娘——” “娘。”陈秋吾沉声唤,“这样的话不要再提了,我是倡导一夫一妻制的。” 陈太太觉得怎么说儿子都不听自己的,也生气:“那你自己想办法得了!别再来找我,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陈秋吾见母亲生气,又连忙哄,陈太太心里百味杂陈,心知儿子也是退让了许多,否则以他对包办婚姻的反感,不可能听从她的在乡下成亲。 半晌,她叹了口气:“你心里有数就成,娘年纪也大了,只希望有生之年还能抱上孙子。” 陈秋吾与母亲说完话,出去便瞧见玲珑蹲在地上戳蚂蚁玩,跟个小孩子似的,他笑着走过去,轻轻在她背后拍了一拍,她仰起头看他,“你出来啦。” “出来了。” 他伸手把她从地上拉起来,一边牵着她的小手往回走,一边跟她说着自己接下来的计划。 因为他还有一个学期的书要读,所以在家其实待不久,他知道这样对她来说,贸然的背井离乡可能会很不舒适,但他仍然希望她能跟他一起走,读完这学期的书,他决定回去沪城,因为沪城大学向他发出了邀请,希望他学成归国后能到沪城大学任教,为更多的有志青年指明方向。 他握住玲珑的手:“也许以后我不能有很多时间来陪伴你,但我可以向你发誓,永远对你忠诚,玲珑,我希望我们能够一起成长,一起携手走过以后的几十年人生,无论风雨,都并肩前行。” 玲珑笑起来:“好啊。” 答应的太爽快,陈秋吾反倒有点不敢信了。 “我对外面的世界,也是很好奇的。”她被他牵着手还蹦蹦跳跳,哪怕穿着古朴的衣裙,也仍然不掩天真鲜活,“只要你带着我,去哪里都可以呀。” 陈秋吾忍不住灿然一笑,将她搂进怀里,在她白嫩的额头上烙下一吻! 既然决定要一同出国,那肯定要准备不少东西,玲珑很乖的没有带太多,因为这些老式衣裙说实话,她已经穿腻了,陈家家大业大,严家也很有钱,再不济她自己还有数不清的宝贝呢,何必带这些累赘去? 在陈太太看来,那就是这个小儿媳特别懂事乖巧,她拉着玲珑的手嘱咐了一大堆,比如说要好好照顾秋吾呀,要早点怀上身孕呀,不要让秋吾有后顾之忧呀……玲珑全程嗯嗯嗯点头,答应的可爽快了,反正口头答应又不会少块肉。 临走之前,严太太抹着眼泪,悄悄给玲珑塞了一个小包,小包里是严太太这些年攒的私房钱,她一点也没留,全给了玲珑。 这一去,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见着了,到底是从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哪有不疼的呢? 于是严太太也嘱咐了一番,还嘱咐的跟陈太太大差不离。 无非是要玲珑做好一个妻子的职责,照顾好自己的夫君,早点怀上孩子地位才能稳固,到外面不能大手大脚云云,严太太尤为担心,女儿看起来温柔婉约的,在别人面前可能装了,然而在家里什么德性她最清楚,真怕女婿到时候接受不了这刺激。 不过她再担心也没用,送陈秋吾夫妻离开那天,严太太跟陈太太坐在一起抹了好久的眼泪。 “外面怎么这么热闹呀。”玲珑好奇地掀开车帘往外看,他们现在是要坐马车去沪城,再从沪城坐船,辗转周折,约莫得一个月,才能去到凯尔斯特。 凯尔斯特并不是一个国家,而是陈秋吾所读书的国家的首都,听说那里的街道种满了浪漫的梧桐树,非常漂亮。 “好像是有人家在办喜事。”陈秋吾把下巴搁在她头顶上也往外看。 因为隔得比较远,而且新娘子又戴着盖头,反正是看不清对方长什么样子的,驾驶马车的车夫见少爷少奶奶对这喜事很有兴趣,便驾着马车靠近,顺势问了围观的路人几句,而后回话:“少爷,少奶奶,是高家的姑娘,嫁到胡家去了。” 都是镇子上比较出名的富裕人家,也算是门当户对。 玲珑伸手拍拍陈秋吾的俊脸:“哦,那也是你曾经的妻子人选,差一点儿你俩就成了。” 陈秋吾连忙表忠心:“可我心中仅你一个。” “我知道呀,我又没说你什么。”虽然只成亲了半个多月,但两人实在是合得来,早已亲昵无比。 这对他们而言只是一桩微不足道的小事。 陈秋吾曾在沪城读书,陈家不缺钱,陈太太怕儿子受委屈,愣是在沪城给他买了一栋房子,还派了下人。陈秋吾去国外留学后,小洋楼里便只有下人住着,他准备在沪城带着小妻子,为她采买一些新衣服与用具,毕竟国外可没有卖中式衣裙的地方。 三年未归的先生回来了,整个陈公馆的下人都忙活起来,他们都是家生子,陈太太又持家有道,守在陈公馆的是打小跟在陈秋吾身边伺候的乳母,也姓陈,忠心耿耿,陈秋吾便是她奶大的,见了陈秋吾,又见了玲珑,喜不自胜,听说少爷要带着少奶奶去留学,她点头:“那是应该的,夫妻两人怎么能分开?有少奶奶在身边,少爷才有人照顾呢!” 玲珑已经懒得说话了,反正这些人都觉得她得照顾陈秋吾,那就让她们这么以为好了。 又不会掉块肉。 一离开陈家,玲珑迅速原形毕露,当然她在陈秋吾跟前早已露的差不多了,娇气任性脾气还大,偏偏就是叫人没法对着她生气,比如陈秋吾,就觉得自己的小妻子连发脾气都非常可爱鲜活,他本身就是性格很好的人,如今更是能包容,玲珑都没见过他发怒。 船票是时间是两日后,第二日上午,玲珑在卧室醒来,陈秋吾戴着银链眼镜,穿着睡袍,坐在床头看书,气质温文,俊美无俦,实在是让人食指大动。 一只小手偷偷从被子里钻进他睡袍中,一路往上偷袭,陈秋吾虽然是个文人,但平时很挺注意锻炼,身上有一层薄薄的肌肉,听说他还在国外跟一个擅长空手道的东瀛人学习,武力值也不差。 陈秋吾被那小手摸得一个激灵,连忙放下书,隔着睡袍抓住不安分的小爪子,低头含笑看向小妻子:“醒了?” 玲珑咕哝着在被子里拱啊拱的,拱到陈秋吾身上,他笑呵呵地抱住她,让她的小脑袋倚着自己的肩头,一起看书。 玲珑看了两眼便失了兴致,她打个呵欠。“不是说今天要带我出门买新衣服吗?” “是啊。”陈秋吾颔首,“可是小懒猪一直不起床,我又有什么办法呢?” 两人在床上闹作一团,最后陈秋吾把小妻子压在身下,两人面颊贴得极近,他甚至能看到她小脸儿上嫩生生的细细的茸毛,仿佛吹弹可破的一只蜜桃,茸茸的惹人怜爱,立时便有了反应,虽然她才十五岁,可却发育的很好,陈秋吾生怕自己做错事,连忙起身,轻咳道:“快起来梳洗,带你去吃沪城最有名的蟹黄小笼包。” 玲珑听到吃的便开心,她只带了两身衣服,今日出门穿得也是老式衣裙,不过这丝毫无损于她惊人的美貌。 陈秋吾带她到沪城最出名的一家早茶馆,点了三笼蟹黄小笼包,又要了豆浆油条并酱瓜,都是沪城本地人爱吃的,这蟹黄小笼包价格不菲,普通人家可吃不起,也就是陈家有钱。 玲珑尝了小笼包,眼睛一亮,蘸着醋碟都给吃了,陈秋吾愣是一个没吃上。 吃完早饭,他牵着她的手在街道上慢慢地走,如今沪城还在朝廷手中,不像其他地方都被军阀分割,不过已经有蛮多洋人了,也不知道等他读完书回来,沪城又会是什么模样,在这个战乱的年代,能好好的活下去对很多人而言都是一种奢侈。 周围的人行色匆匆,黄包车夫一脸愁苦地蹲在地上等活儿,身着长衫的陈秋吾将妻子的手牵的更紧了一些。 他们选了一家老裁缝店,里头都是如今正流行的衣服款式,陈秋吾财大气粗,但凡是妻子喜欢的全都买下,以助于他大包小包拎着根本没法回家,只好叫了一辆黄包车。 黄包车夫好不容易等了个活儿,满脸都是喜悦,他穿着打着补丁的粗布背心,露在外头的两只胳膊肌肉结实,一看便是常年干苦力的人。 陈秋吾很是不忍坐这样的车,然而他只给钱不坐车,那黄包车夫却又忐忑不已。 他心中升腾而起的火焰是那样热烈,似乎有什么东西在蠢蠢欲动,只要一个契机,就能长成参天大树。 949|第八十六片龙鳞(四) 第八十六片龙鳞(四) 从沪城搭船去凯尔斯特, 约莫需要半个多月的时间,陈秋吾的学期还剩下小半年,其实把玲珑留在陈公馆也是可以的, 但他不舍得, 玲珑不愿意,连乳母都不赞同。 当然了,照顾陈秋吾长大的乳母跟陈太太、严太太的想法是一样的,之所以让玲珑跟着,是因为玲珑身为妻子, 应当做到身为妻子的责任, 照顾陈秋吾、伺候陈秋吾,有个贴心人在身边,总比使唤自己的人好多了不是?旁人哪能有妻子贴心呢? 面对陈太太跟严太太,陈秋吾尚且能够温和以对, 但乳母并非他生母,亦非岳母,以后他携妻子回国, 乳母也是要留在陈公馆的人, 有些事情还是要跟她讲清楚的。 自陈秋吾成亲, 带着妻子来陈公馆, 两人小住了几日, 乳母心中便对玲珑生出诸多不满。她从未见过这样的女子,不仅不为丈夫妥帖打理,还要丈夫反过来照顾自己, 这叫什么理儿?想这位严小姐未出嫁时也是出了名的闺秀,怎地如此不懂事?镇日睡到日上三竿,花钱又如流水,真叫人不知道怎么说她! 偏偏少爷还惯着,旁人说一句他都要着急! 乳母到底是下人,陈秋吾的话她应了,心里服不服气那得另说。反正玲珑也不在意她服不服气,重点是陈秋吾听她的就成了。 离开沪城那日,陈秋吾脱下了一直穿的长衫,换上了衬衫西裤,倒不是他崇洋媚外,而是比起宽松的长衫,衬衫西裤确实做事活动都更方便一点。 玲珑与他相配,也穿上了洋人才会穿的连衣裙,露出两条细细白白的小腿,踩着小皮鞋,她是爱美的,能够打点自己更漂亮,自然不会拒绝,对新潮事物接受能力很强,陈秋吾觉得自己应当不必担心小妻子不适应外国生活了。 他从来不认为妻子应该依附自己存活,因此早与玲珑说过,此前他已经拍过电报给凯尔斯特的同窗,拜托他们帮忙找一个能够教导语言的学校,等到了凯尔斯特,玲珑便可以入学,从语言学起,她会发现世界是无比广阔的,她会拥有许多美好的时光。 玲珑对此不置可否,不过她喜欢坐船,陈秋吾便每日都陪着她到甲板上吹风,大海无边无际,偌大的船只在海洋上也不过是小小一点,不值一提。 这艘船分为三层,他们住在顶层,无论风景还是船票,那都是最贵的,船上除却黑发黑眼外,也有许多金发碧眼,甚至还有皮肤黝黑身材高大的人种,普通人住在二层,而底层在船舱底部,全是大通铺,据说是那些在国内活不下去,想要去国外混口饭吃的人,他们买不起昂贵的船票,于是只能挤在一起,连饭菜都得自己想办法。 白天,底层的人是不敢出来的,二层三层住得人他们惹不起,若是随意出来冲撞了人家,被直接抓住丢到海里也不是不可能。前几天就有个男人得罪了三层一位富商,那富商丢了几十个大洋,船工们便立刻将那人举起来往海里一丢——人命不值钱,在这个年代,还不如一块能充饥的树皮。 三层与底层,明明在同一艘船上,却完全不是一个世界。 陈秋吾在国外也有照顾自己起居的侍从,打小跟在他身边的,不过他这人独立惯了,做什么事都可以自己来,这也是留学后慢慢培养出来的习惯,因此即便带着妻子远洋,他也胸有成竹十分稳重,本来他还担心从未坐过船的小妻子会晕船,准备了一系列措施,结果都没用上,玲珑非但不晕船,还非常喜欢大海,陈秋吾总觉得,要不是自己时时刻刻盯着,她甚至想要跳到大海里玩耍。 这可万万使不得! 傍晚的海风总是如此迷人,到了夜晚,为了讨好这些客人,船上甚至还有酒会,玲珑对这些兴致缺缺,她宁愿待在房间里跟陈秋吾耳鬓厮磨,也懒得出来跟些不认识的人虚以委蛇。 陈秋吾会在房间里带她品红酒,教她跳交谊舞,房间很大,设施也很豪华,老式唱片点出悠扬婉转的音乐,陈秋吾搂着小妻子的腰肢,带着她轻轻旋转,她可真是个聪明至极的学生,无论教她什么,她都能立刻学会,这让陈秋吾生出一股遗憾之感——妻子太过聪明,丈夫便连占便宜的机会都没有了! 就这样,长途跋涉半个多月,总算是从晃晃悠悠的渡轮上到了凯尔斯特码头,名叫长生的小厮已经租了车来等了。 脚踩到踏实的地面,陈秋吾终于松了口气,他虽然并不讨厌坐船,但一连坐了半个多月,还是更让人喜爱脚踏实地的感觉。 他先是向玲珑介绍了长生,玲珑歪着脑袋:“跟长寿是兄弟?” 长寿是在陈公馆的小厮,陈公馆上上下下的事儿都由他跟乳母做主。 长生是个笑呵呵的人:“回少奶奶,小的正是那不成器的哥哥。” 长生刚随陈秋吾到凯尔斯特的时候简直吓个半死,看到那些眼珠子头发跟自己不一样的人都慌乱,恨不得去找个庙拜拜,看是不是什么妖魔鬼怪,也好请天师来降妖除魔,如今过去三年,也勉强能说一嘴洋话,虽然还是磕磕巴巴的,在陈秋吾的鼓励下,长生还学会了开车,这回租来的车就是他开的。 他力气大,立刻把陈秋吾手边的箱子都拎了上去,陈秋吾在沪城的时候没带玲珑坐过车,因为没机会,家里也没车,他担心妻子害怕,小妻子却很大气的直接坐了进去,看得陈秋吾失笑——他倒是忘了,她可是个鲜活的,对世界充满好奇的姑娘。 于是他也坐进去,搂住妻子的肩膀,跟她讲述外面的不同,以及这车子是怎么回事。 玲珑相当敷衍的嗯嗯啊啊听着,其实叫她来,她能把这车子给拆了,再原封不动的复原,甚至还能改造出性能更强的来,不过谁叫她现在只是个乡下土包子呢?没办法,人设总是不能崩得太快,怕不是严太太天天在家里烧香拜佛,乞求她不要原形毕露。 陈秋吾在学校外面租了个独立的房子,白墙红瓦十分精致,还带草坪,平时他不在家中,都由长生打点,家里除了长生外,还聘用了一个外国妇人做保姆,打扫打扫卫生做做饭什么的,因为陈秋吾在学校里很忙,尤其这又是毕业季,更是忙得不可开交。 他并不想要两手空空的回国,在外留学三年,他结交了不少志同道合的朋友,并且加入了海外援华组织,即便回到国内,他也是会继续坚持下去,尽自己所能,唤醒那些还尚未觉醒,浑浑噩噩的人们的。 青年满是热血,玲珑自然不会泼冷水。 她到了新家的第一件事是泡澡换衣服,弄好了之后,看到陈秋吾坐在床上等她。玲珑很自然地走过去,双手圈住他的脖子,坐到他大腿上:“怎么啦?” 陈秋吾抱着她晃了晃:“待会儿会有我的同窗上门,大家都是华人,我会把你介绍给他们,在这之前我还拜托了他们帮你找比较合适的语言学校。” 玲珑哦了一声,不想说其实她听得懂,不仅听得懂,而且说得比当地人也不差,不过陈秋吾方方面面都考虑到了,她自然得给人家表现的机会。 陈秋吾的意思是腾出两天来带她熟悉环境四处逛逛,之后再送她去语言学校。 玲珑没有异议。 两人抱在一起亲昵了好一会儿,陈秋吾看着她稚气未脱的脸蛋,苦笑,总有种自己要是对她有了反应就是禽兽的感觉,偏偏她还总喜欢往他身上黏糊,陈秋吾真的很怀疑自己的自制力,能不能撑到玲珑二十岁的那天。 过了没一会,长生上来敲门:“少爷,少奶奶,您的同窗们都到了。” 陈秋吾拍了拍玲珑的背:“快起来。” “不要。”她咕哝着又把他搂紧,“让长生招待嘛,你再多陪陪我,一会儿人那么多,我可是会害怕的,我要你安慰我。” 一这么说就知道她要撒娇赖皮,陈秋吾根本招架不住,相处的时间越久他便越爱她,那份喜爱宛如潮水汹涌澎湃,以至于从前称得上清心寡欲的陈秋吾每天都要多换一条裤子。 楼下来的同学不少,都是华人,有男有女,其中有个烫着波浪卷,身着连衣裙的年轻女人,不住地朝楼上望,等长生下来说少爷少奶奶很快来的时候,她不由得失态问道:“陈秋吾真的回去成亲了?娶了个乡下女人?还把她带来了凯尔斯特?!” 她真的不敢相信!陈秋吾怎么能是那种对包办婚姻盲婚哑嫁点头的人!他怎么、他怎么真的会娶妻呢?肯定是他母亲以死相逼,否则陈秋吾不会这么做的! 更别提他还将新婚妻子给带了过来,这简直荒谬!一个乡下女人到凯尔斯特,谁有时间照顾她?陈秋吾真的是疯了! 亏她原本还以为他是不一样的,他会对这种婚事反抗到底,与她一起追求恋爱与婚姻的自由! 长生挠挠头,说实话他觉得他们家少奶奶可洋气了,比少爷的这群女同学更漂亮更会打扮也更有气质,那根本不是一个层次的人,可能这就是大家闺秀的魅力?说是这么说,长生也没见过几个大家闺秀,反正用乡下女人这四个字来代指他们家少奶奶,长生觉得,要是少爷听见了肯定生气。 他用陈秋吾说的话回答道:“少爷说少奶奶很好,也很好奇外面的世界,而且是他自己决定把少奶奶带出来的,毕竟是夫妻,哪有分开的道理?” 关键陈家也不缺这点钱啊! 虽然住在乡下,但陈家那是真的有钱,供少爷读书,在沪城买小洋楼,对陈家而言,不过是九牛一毛罢了。 他们陈家缺的是势,这才老老实实安分待在乡下,毕竟财不露白,真要叫人盯上,他们连反抗的本事都没有。 那女人听了,愈发不信,一个乡下女人,再好又能好到哪里去?陈秋吾那人她是了解的,最是心软和善,处处为他人着想,是不折不扣的一位正人君子,若是他母亲以死相逼,他成亲也是理所当然。可陈秋吾是什么人?那是才子,是所有人仰慕的人,是胸怀抱负的人!乡下女人怎么配得上他?! “好了秋萍。”另外一个女人拉住了她,“陈秋吾已经结婚了,你就不要再多问了。” “什么结婚!他们那是结婚吗?!”陆秋萍忿忿道。“成亲怎么能算是结婚?那种封建糟粕的包办婚姻,陈秋吾居然就这么认了?我真的对他太失望了!这样的他还有资格做我们的领袖吗?!” 除此之外,她还有种不能言说的愤怒。 在场的人基本都知道陆秋萍对陈秋吾有意思,因为两个人名字里都有个秋字,陆秋萍没少沾沾自喜,认为这是天赐的缘分,只可惜之前的陈秋吾一心学习研究学问,根本对男女之事不开窍,好不容易回去一趟,结果直接带了个妻子回来,你说说这真的是……神女有情,襄王无梦啊! 学校里暗恋陈秋吾的人不少,就连许多洋妞都大胆地对陈秋吾表示过好感,谁叫陈秋吾不仅学业次次名列前茅,连外貌也不输给人高马大的洋人?他身材挺拔修长,又英俊多金,性格更是温柔和善,与他相处的人都觉得如沐春风,没有不喜欢的,但陈秋吾从不乱搞男女关系,他对异性体贴也向来有分寸,知道保持距离,是个连同性都无法说他一句不是的君子。 “秋萍!”一个男人沉声道,“陈秋吾成亲与否是他的选择,这并不能否认他的人品!你这么说实在是太刻薄了!别把你那可笑的嫉妒心拿出来惹人笑话!” 陆秋萍被人揭穿内心所想,面色难堪,正想说话,却听见楼上传来声音,众人纷纷抬头望去,便看见了被陈秋吾细心呵护牵着手带下来的玲珑。 她太美了! 这是在场所有人第一时间的想法。 随后就是,她根本不像是个愚昧不化的乡下女人! 那满身的灵气,宛如仙子一般,看得诸人都不大敢开口说话,生怕这姑娘不是真人,自己一开口便将仙人惊动。 陈秋吾并没有听到楼下的争吵,他满心满眼都是玲珑,遂对着自己的同窗们介绍:“诸位,这是我的妻子严玲珑,玲珑,这是我的同窗们,这位是徐元凯,这位是晁文,这位是石学明……” 他一一介绍过去,显然与他最交好的,便是一开始介绍的三位,剩下都是同窗,身在异国他乡,身为华国人,便都有种说不出的亲切感。 看得出来跟他交好的女性不多,不过那个叫陆秋萍的,玲珑觉得她对自己有敌意,一直在偷偷打量。 被看又不会少块肉,所以无所谓。 陆秋萍怎么也没想到乡下女人是这个样子,在她设想中,陈秋吾娶的乡下女人应该是穿着老式宽松的衣裙,梳着一丝不苟的发型,不爱说话只知道三从四德还裹了小脚的女人,然而玲珑穿着小高跟,一看就没裹小脚,这真的是个乡下女人吗?她怎么能把连衣裙穿得这么好看? 难道是陈秋吾娶她,就是看上了美色? 这倒也不无可能,毕竟男人好色,谁会拒绝这样的美人呢? 原来陈秋吾也不例外。 大家都是留学的人,有的家境并不富裕,维持日常生活都要勤工俭学,所以也练就了相当强悍的自我生活能力。哪怕是自小锦衣玉食的陈秋吾大少爷,也是能自己煮面炒菜的,而且味道还很不错。 他雇佣了一个外国女性,但从来都吃不惯,因此今日食材都有,大家便自己动手丰衣足食,连陈秋吾自己也抓了一把蒜在剥。 女人们自告奋勇进厨房,玲珑则坐在沙发上,陆秋萍看她那副高贵的模样,忍不住问:“你不来帮忙吗?” 玲珑眨眨眼:“我不会做饭。” 骗人,其实她会,而且什么都会,只是她懒,不喜欢做罢了。 陆秋萍露出匪夷所思的表情来:“你不是大家闺秀么?这些东西,难道你不要学?” 玲珑听了她的话,歪歪脑袋:“你这人好生奇怪,吃的喝的都是我家中的,怎地还要主人动手?难道你想白吃白喝?” 陆秋萍:…… 他们这些留学生,家境能跟陈秋吾比的还真是寥寥无几,好多人都挤在一个宿舍里呢,陈秋吾为人大方,请客吃饭从不让他们掏钱,甚至还主动出钱做助学基金,来陈秋吾家一趟,那是好吃好喝,陈秋吾又性情温和,这种小事根本不放在心上,也就徐元凯等人每回来,会尽自己所能带些伴手礼,如陆秋萍这样的,是两手空空来,连吃带喝还要拿。 被玲珑这么一说,陆秋萍顿觉受辱:“你什么意思!” 玲珑吓了一跳,连忙找陈秋吾求抱抱:“秋吾~我害怕,这人好凶。” 陈秋吾连忙放下手上的蒜,跑过去又不敢抱她,一是人多,二也是手上蒜味儿太冲,只好亲了下她的额头,又对陆秋萍道:“请你温和一些,别吓到玲珑,她胆子小。” 反正……玲珑在船上看到大海那股兴奋劲儿,以及平日里诸多彪悍行为,爱意迷眼的陈秋吾已经自觉忽视了,在他看起来小妻子就是娇气可爱胆子小,经不住吓。 陆秋萍气不打一处来,手里的芹菜都叫她捏的咯吱咯吱响,陈秋吾又对其他人道:“玲珑娇贵,在家中并不曾做过这样的活,她也不爱做,我也勉强养得起她,还请诸位海涵。” 他不可能为了面子叫玲珑干活的,她就该坐在那儿等着吃,再对食物挑三拣四——她本该如此。 陆秋萍觉得陈秋吾脑子出问题了,她忍不住用洋话说了一句乡下女人,因为声音太小,只有她身边另外一个女人听到,玲珑却突然完美且标准地重复了一遍这个词,问陈秋吾:“这是什么意思?” 陈秋吾脸色顿时就不怎么好看起来,他警告地看了陆秋萍一眼,如果不是顾念彼此同窗情分,他已经将这个人请出去了。 不过小妻子的语言天赋让他很惊喜,他洗了手,连蒜也不剥了,坐到玲珑身边,自然不会为了一个区区陆秋萍瞒着自己的妻子,玲珑听了,撇嘴,冲陆秋萍说:“庸俗不堪的女人,嫉妒使你如此丑陋。” 陆秋萍不敢置信地瞪着她:“你说什么?!” 随后不等玲珑回答,她便看向陈秋吾:“陈秋吾,你的妻子这样侮辱你的同窗,难道你都没有什么要说的吗?你就这么眼睁睁看着?!” 陈秋吾道:“你如果觉得她过分,你可以离开。” 陆秋萍简直不敢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那个脾气好的从来不生气的陈秋吾,居然要赶她走?! 她实在是不堪受辱,愤而一甩手中鲜嫩水灵的芹菜:“好,好,好!你们不欢迎我,我走便是!” 说着直冲出厨房,抓起自己的包,甩门而去! 玲珑眨眨眼,陈秋吾也眨眨眼,大家一起眨眨眼,然后不约而同地融化沉默开始找话题。 “哎呀我今天做个拿手的焖茄子吧!这个特别下饭!” “诶徐元凯你上次炒的那个咸菜真是绝了,还有没有?再炒一个呗?” “我看今年是有口福了,我还带了珍藏许久的流油咸鸭蛋过来,我家里给我寄过来我都没舍得吃!” 大家很有默契地不提陆秋萍,原因无他,陆秋萍实在是个有些自视甚高的女人,诚然她能留学已经是实力的一种体现,可在座的哪个不是天之骄子?哪个成绩比她差?大家看在她是女人的份上让着她,但她到人家做客,却对人家女主人指手画脚,未免也太过分了些。 人陈秋吾乐意对自己妻子好,两情相悦,是不是包办婚姻,又跟陆秋萍有什么关系?不会真以为两人名字里都有个秋字,陈秋吾就是她的了吧? 950|第八十六片龙鳞(五) 第八十六片龙鳞(五) 对于自己把陆秋萍“气走”这回事, 玲珑全然不放在心上的,陆秋萍走了才好呢,剩下的无论男女同窗, 都是知礼善谈的, 说话又斯文和气,甚至为了照顾玲珑“乡下女人”的人设,都没有提太多新奇的事,说话也避免说洋文,且十分尊重玲珑, 一点都不阴阳怪气。 这也难怪陆秋萍一跑, 也就几个女同窗装模作样地追到门边喊了两句,但脚都没踩出门槛,想来平日里他们之间的相处,这陆秋萍也不是个多么讨喜的人。 这还真叫玲珑给猜着了。 用后世的话说, 陆秋萍那就是个ky精,从来不懂得看人眼色跟场合,你跟她说鱼香肉丝很好吃, 她非要堵你一句鱼香肉丝难吃死了宫保鸡丁才是正统, 而且她好胜心极强, 即便旁人好心相让, 她也不肯罢休, 非要强势压得别人承认自己喜欢的是垃圾,她喜欢的才是对的。这种性格,属实不怎么讨人喜欢, 然而她容貌生得不错,课业学得也还可以,并且坚决不打算回国。 跟陈秋吾还有其他同窗不同,大家学成之后都想回国,贡献出属于自己的一份力量,陆秋萍却只想留在凯尔斯特,但她家中条件并不太过宽裕,支撑她求学三年已是极限,她若是想留下来,怕是没法伸手管家里要钱,得自己去洗碗刷盘子了。 然而自视甚高的陆秋萍怎么可能去做这种低贱的活儿?她自然是不愿的。 这一批留学生里,家境最好的还是要属陈秋吾,其他身份比他高的也不是没有,但论起有钱,陈秋吾才是独一份儿。他们陈家乃是富甲一方的商贾,曾祖父非常有远见,乱世之中难以保全家族,又为人所觊觎,因此宁可隐姓埋名去到乡下生活,也不肯卷入权力斗争之旋涡。 陆秋萍便觉得自己与陈秋吾很是相配的。 她又不肯主动,无论世道怎么变,太过主动的女子都要落了下乘,因此她便百般暗示,奈何陈秋吾并不开窍,甚至家里一封电报打来,他还真就回去了! 陆秋萍不拿自己当外人,人家陈秋吾都没说自己回家干吗,她可倒好,翻看了人家的电报,又大嘴巴的传的人尽皆知——陈秋吾被他母亲逼着回乡下娶妻啦! 原以为陈秋吾会宁死不从,谁知道他真的带了个妻子回来!而且根本不是陆秋萍想象中的粗野妇人,反倒生得貌美清纯,脾气又贼坏! 她一气之下冲出去,也并非真的想走,毕竟哪怕不能跟陈秋吾在一起,蹭一顿饭也是好的,陈秋吾家吃饭可是大手笔,她一人过得略有些拮据,又不像其他同窗放得下架子能去勤工俭学,陆秋萍觉得自己是这样的高材生,决不能屈才去做低下的工作。 再加上她又好面子,输人不输阵,钱都花在了包装自己上,自然没剩下多少生活,日子过得紧巴巴的还要装作阔气,与她一同的女同窗谁看不出来啊,大家只是看在这薄弱的同窗情上,没有拆穿她罢了。 这陆秋萍一走,现场气氛顿时火热起来,谁都能聊上两句,陈秋吾笑得也很开心,他们的学业还有半年便要结束,其实从现在开始就可以打算回国后的事儿了。像陈秋吾这样的是已经打点好的,回国之后直接进入沪城大学任教,他学得是历史,也写了不少针砭时弊的文章,不过没有发表渠道,便一直在手里捏着。 像徐元凯,是学医的,晁文则是学物理的,大家学成之后,首要想的都是回去报效祖国,哪怕祖国满目疮痍,于是像陆秋萍这样根本不想回去,甚至嫌弃祖国的人,在他们之中,是真的不怎么讨喜。 晁文成绩优异,他是京城人,也是家里送来读书的,说是读书,其实是送他躲避战乱,毕竟旧朝虽然被推翻,但有的是人还想复辟,京城属实称不上安全。他这次回去,还没有做好打算,陈秋吾便说,若他到时候不打算在京城发展,可以联系他,沪城大学那边缺老师。 一群人热热闹闹地谈论着以后的去向,虽然祖国的明天还如风雨飘摇不可知,但至少此时此刻,在这些热血青年的心里,他们意图化身妙手回春的大夫,要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去消除祖国母亲的每一处病痛。 送走了客人们,陈秋吾显得有些疲惫,他到底是个文人,虽然跟着东瀛人学了空手道,但长时间保持精力,便很想躺下来睡一睡,然而思及小妻子刚到凯尔斯特,又强撑开眼皮,牵着玲珑的手,要带她四处走一走逛一逛。 住在这个社区的以华人居多,当然也有金发碧眼的洋人,大家普遍比较友好,陈秋吾又带玲珑去了语言学校,给她报了名,明日即可来上课,他怕她人生地不熟的害怕,便让长生跟着。 玲珑说自己不怕陈秋吾也不信,毕竟在他看来,小妻子是很娇气、很需要呵护的。 第二日一早,陈秋吾起了个大早,先是下楼做了三明治又煮了牛奶,这才去叫玲珑起床,她很爱赖床,因此他总要提前半小时喊她,有时候自己抵抗不住温柔乡的魅力还被拖进去,半小时都是短的。 陈秋吾有点赧然:“熬粥太需要时间了,三明治做起来比较快。” 玲珑拿起一个三明治咬了一口,味道还算可以,“没关系,有的吃就行。” 陈秋吾清清嗓子。 两人吃完了早餐,长生先开车送两人到语言学校,陈秋吾亲眼看见妻子进去教室坐好了,还有些不放心,胖胖的洋人老师冲他笑,让他安心,陈秋吾心想知道是一回事,真的安心又是另一回事了! 最后他为了不迟到,还是离开了,又叮嘱长生一定要守着,如果有什么事,第一时间联系他。 长生一一应了。他算是看了出来,在少爷心里少奶奶最重要,可不能出什么篓子,否则倒霉的一准是他,这时候就难免羡慕起留守沪城陈公馆的长寿,每天看看下人打扫打扫房子就行,不用考虑那么多。 但往好的地方想,长寿过得虽然恣意,却也没有自己见多识广啊!想刚到凯尔斯特的时候,自己瞧见那些黄头发蓝眼珠甚至还有黑皮肤的洋人时,吓得尖叫发抖,着实是闹了好大的笑话,亏得少爷不嫌弃,还愿意让自己跟在身边伺候。 这点就是不如少奶奶了,少奶奶看到那些洋人一点都不带害怕的,到底人家是大家闺秀,跟他这种下人不一样呢。 原本以为娇滴滴的少奶奶很可能会被吓哭的长生,一整个上午都很紧张,严阵以待,打算少奶奶一哭就立刻打电话找少爷,结果直到上午的课程结束,他也没这个机会。 陈秋吾归心似箭,最后一堂课上完,他只来得及跟同窗打个招呼,与他一样学历史的石学明甚至手刚举到一半,这家伙就已经跑了…… 结果刚出教室便遇到了来堵他的陆秋萍,陈秋吾现在满脑子都是一个人孤零零在语言学校的小妻子,根本没注意到路边的陆秋萍,直到对方一个箭步挡在他身前,他才低头看过去:“……陆同学,有事吗?” “你真的决意要向包办婚姻屈服吗?”陆秋萍一字一句地问,试图唤醒他,“这样你不会幸福的!” 陈秋吾好修养,才没有对她翻白眼,事实上他觉得自己同她并不怎么熟悉,也不知道陆秋萍这副为你好的口吻是哪里来的底气。 “我很幸福,谢谢你的关心。” 说完他连多看陆秋萍一眼都不想,快速从她身边经过,剩下话没说完的陆秋萍,宛如一个笑话。 石学明清清嗓子,用书挡住自己的脸,假装什么也没看见…… 陈秋吾一路火速赶往校门口,发现自家的车子已经在门口等着。在凯尔斯特没有私家车实在是麻烦,不过想买也不容易,陈秋吾这辆车也是捡的人家的二手,虽然有些年头,但还能开。 玲珑从车窗里冒出头:“秋吾!” 他惊喜地上了车,搂着她左看右看,确信身上脸上都没有异样,才重重亲了一口她粉嫩的脸蛋——深受西方教育影响的陈秋吾从不吝啬于表达自己的爱意,“上午学得怎么样?” “太简单了吧。”玲珑叽里咕噜的用洋文说着话,“我觉得用不了一个月,我就能说话自如了。” 陈秋吾还真惊了!就这两句话,说得流畅又地道,若非他确信她之前从未来过凯尔斯特,简直要以为她是本地华侨了!难道他的小妻子还是个语言天才?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就不能这么浪费她的天赋。 玲珑万万想不到,自己只是表示一下学新语言很简单,一个月她都是往长了说的,因为她本身就会呀,否则怎么跟人类交流?语言是不需要学习的。 然而,陈秋吾这个傻子,认死理,单方面认为玲珑是语言天才后,她在语言学校学了一个星期,就被他拉着去了凯尔斯特大学的语言学院。 “你要好好学习,好好上进。”陈秋吾一脸的严肃认真,“不可以浪费这么好的机会。” 玲珑:…… 陈秋吾在凯尔斯特大学也是非常优秀的学生,大部分潜心研究学问的教授是没有种族歧视的,对于玲珑的优秀,他们甚至愿意破格录取。 晚上,玲珑躺在陈秋吾怀里幽幽地说:“换我在这边读三年,我看你急不急。” 陈秋吾一想是啊,他读完这半年就要回去了,可小妻子怎么办?放她一个人在这儿他肯定是不放心的。 结果下一秒,怀里的小妻子便很无奈地叹了口气:“还能怎么办呢?当然是选择原谅你啊,跟你一起回去。” 陈秋吾原以为这话是她说着玩儿的,完了接下来他就开始彻底麻木。 小妻子展现出了惊人的学习能力,连语言学院的教授们连声惊叫她是个天才,她只用了短短半年时间,就修完了全部课程!甚至还拿到了学位! 两人一起毕业那一天,陈秋吾面色恍惚,说实话,这半年他深深地觉得自己就是个废物。 就连最开始瞧不起玲珑的陆秋萍,现在都不敢多说了,她虽然也结业了,但成绩只是一般,与玲珑根本没法比,唯一能抓住的攻击点就是玲珑是个“乡下女人”,但现在说这个也丢人,连乡下女人都比不上的自己,岂不是更垃圾? 因此这段时间她几乎都避开陈秋吾夫妻俩,连践行宴都没来参加。 这一批学子中,有选择归国的,也有选择继续深造的,当然也有像陆秋萍那样本身就不打算回去的,这几年的相处,大家都成了朋友,即便身在国外安全无虞,可只要闭上眼睛,看到的便是伤痕累累的祖国,任谁也无法轻易放下,华夏儿女难凉热血。 回国还是要坐船,大家都是一起的,陈秋吾为了妻子考虑,仍然买了最贵的票,不过这一回显然没有来的时候顺遂,坐船也向来这样,即便地利人和,也要天时,万一遇到倾盆暴雨,迷失航向也是常有的事儿,更何况海上并非风平浪静,大海深处潜藏着多少危险而未知的生物无人可知,这些海中巨兽,稍微张口便能吞没整座船只。 外头雷雨不绝,海浪倾覆,船身摇晃,甲板上哭叫声不绝,许多人都没见过这样可怕的天气,便是连留学生们都很害怕。 唯一不怕的就是玲珑了,她被陈秋吾搂在怀里,还能悠哉悠哉地玩着他的衬衫袖扣。 “别怕,有我在呢。” 陈秋吾突然听到她开口,失笑:“你怎么抢我的台词。” 玲珑笑嘻嘻地靠在他胸口,“你害怕了。” 是肯定句,不是疑问句,因为这人心跳的极快,玲珑觉得下一秒,也许他的心脏就要跳出来了。 陈秋吾搂紧她:“是啊,我害怕了。” 天灾,向来是人力所不能及。他还没有跟她把这日子过够,怎么能甘心死在这里?而且若要死,也不想死在海里,他还要等小妻子长大呢! “别怕别怕。”玲珑拍拍他的胸口,“有我在,不会有事的。” 陈秋吾只当她是在开玩笑,沙哑道:“嗯,不怕。” 嘴上说不怕,心跳的仍然厉害,而且外面闹得越来越大,哭喊声也越来越多,陈秋吾觉得不对劲,也担心那些住在普通舱室的同学,对玲珑说:“我先出去看看,你在房间里不要到处乱走。” 玲珑却拉住他:“我跟你一起去。” 陈秋吾想了想也是,放她一个人在房间,他也仍然担心,便牵着她的手,给她披了件厚一点的外套,打开了房门。 甲板上闹得厉害,偌大的雨点子打的人眼睛都睁不开,电闪雷鸣的十分吓人,远处惊起的海浪漆黑巨大,无比恐怖,仿佛夹杂着什么凶兽,正一点一点向他们靠近。 甲板上全是水,打滑的厉害,陈秋吾抓住栏杆才没有摔倒,他紧紧地把玲珑护在怀里,自己的衣服跟头发很快就全湿了。 仔细听听,才明白是船员们说惹怒了海神,船上人太多了,得给海神留下几个祭品。被他们拉扯的都是住在底层的客人,他们要将这些人丢到海里去,说是这样才能平息海神之怒。 陈秋吾顿时愤怒不已,把人丢到海里,岂不是让那人去送死?然而眼下出声阻止已经来不及,而且他还要顾虑到自己与玲珑,这群船员已经被吓到疯魔,不管不顾只想活命,要是把全部人都丢进海里就能使得这场前所未有的风浪暴雨平息,他们也是愿意的! 玲珑探头想去看,陈秋吾紧紧捂住她的眼睛,不让她看到这残忍的一幕。 那被举起的是个小孩子,正尖锐地哭喊着,声音冲破雨幕,弄得人耳膜都疼了起来。 巨浪越来越近,只需要扑下来,就能将整艘船击碎、吞并。 玲珑心想真烦,她眨了眨眼睛,湿漉漉的长睫毛扫动着陈秋吾的手,好不容易挣脱出来,美眸与陈秋吾背后,藏匿于海面之下虎视眈眈的一双眼睛对视。 那深海巨兽已经张大了嘴,准备自底部吞吃船只,然而被她一看,再见她一笑,愣是吓得僵住,随即火烧屁股般潜入海底了。 否则它张开嘴,第一个被咬住的就是抓着栏杆的陈秋吾。 玲珑反手抱住陈秋吾的腰,轻轻跺了下脚。 说也奇怪,那小孩儿眼看就要被丢进海里,却突然间暴雨停止,轰隆的雷声也消失不闻,近在咫尺的巨浪宛如失去了力量,哗啦啦碎成了无数水花,砸了甲板上的人一头一脸,正好把那小孩儿砸了下来,落到他父母手里。 两口子立马死死抱住孩子,再不许人来抢。 紧接着云销雨霁,太阳在一瞬间远离乌云遮蔽,光芒万丈。 玲珑往地上看看:“那个鱼,好吃吗?” 刚才的巨浪碎了,掉出许多海鲜来。 陈秋吾惊魂未定,迟疑道:“应该……味道不错吧?” 于是晚饭便是一桌海鲜。 这次的事件导致船员们跟船客们的关系降至冰点,这种尴尬的气氛一直持续到抵达目的地,直到脚踩到土地,长生才喜不自胜:“少爷,少奶奶,咱真的活着回来了!” 天知道自打那天卯足了劲儿却突然泄力的海难过后,长生第一次直面大海的可怕与危险,要知道去凯尔斯特的时候赶上了好时机,一路上都风平浪静,偶尔下个雨也是清清爽爽,当时看着那惊天巨浪,长生吓得腿都软了! 他觉得自己这辈子都不想再坐船了! 长寿带着人在码头等着呢!这半年玲珑置办了不少行李,一些寄了回来,一些随身带着,除此之外还有两辆黄包车,玲珑率先上了一辆,然而不管过去多久,陈秋吾都很难坦然接受坐这种苦力车。 他琢磨着是不是该买一辆车子用来代步,毕竟陈公馆距离沪城大学稍稍有段距离,每天步行上下班肯定是不可能的。 到了家,乳母欢天喜地的迎上来,原本想说些喜气话,一见这小夫妻俩,竟是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 半年前,她还能以乳母的身份说这说那,半年后,看到陈秋吾与玲珑,乳母心中自然而然生出一股畏惧。 陈秋吾是好脾气的人,但再怎么好脾气,受龙息浸润这么久,身上也多了不怒而威的气质,玲珑更是好不遮掩,张扬热烈嚣张肆意,乳母哪里敢多嘴?赶紧把人迎进门,好好伺候着吧! 回到家,什么都不想干,只想痛痛快快洗个澡,吃点东西好好睡上一觉,天大的事儿都得明儿个再说。 乳母早已备好饭菜,她在边上布菜,看着少奶奶吃得如此自我,全程没想过少爷,反倒是少爷殷勤讨好,又是夹菜又是剥壳的,玲珑不爱吃鸡皮,他还把鸡皮吃了,鸡肉给她,真是惯得不行! 看得乳母频频皱眉,想说点什么,又不敢,只好拉着长生:“少奶奶在外头也是这样吗?你就没说说?” 长生受陈秋吾影响,一开始还认为少奶奶伺候少爷应当,现在已经见怪不怪,而且少奶奶这么聪明美丽的女人,男人让着点怎么了?更何况少爷又不是别的男人,是少奶奶的丈夫!夫妻俩之间至于计较那么多吗?人家两口子乐意就成了呗! 所以他很无所谓道:“这有什么好说的,少爷愿意。” 乳母:…… 长寿比起长生要沉闷一点,更不会发表意见。 陈公馆下人不多,除了乳母与长寿,还有个看门的,两个打扫的,一个厨子,打扫的都是上了年纪的妇人,加上长生,满打满算,偌大的陈公馆一共有七个下人。 比起在乡下那肯定是少多了,光是严家,伺候玲珑的就有七八个呢。 乳母再看不惯,也不敢在玲珑面前说,她总觉得自己要是敢说,可能会倒大霉。 算了算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吧,反正她以后要靠少爷少奶奶养老呢,管那么多干啥! 951|第八十六片龙鳞(六) 第八十六片龙鳞(六) 乳母的识相让玲珑的生活品质直线上升!陈秋吾已经成年, 早已不需要乳母跟在身边,乳母平日要做的,便是伺候玲珑, 相处了几天, 她便知道玲珑不是那种会苛责下人的主子,而且只要你真心对她好,她就决不会亏待你。 这样一来,乳母更加坚定了自己的信仰——太太在乡下这辈子都不知会不会来沪城,她当然是听少奶奶的比较好! 陈秋吾回国后, 几乎是马不停蹄的去沪城大学报到, 看得出他真是一心想要报效祖国,再艰苦的环境他也能克服。玲珑没去沪城大学看过,但跟着去的长生回来是有无数苦水要吐。 “……您不知道!那地方!窄的!给分配的宿舍楼,转个身都能碰着人!还开不出多少工资!”长生絮絮叨叨个没完, “要带的班级又多,上的课也多,咱们少爷……怎么撑得起!” 玲珑懒洋洋地剥着葡萄, “为爱发电呗, 谁让他是有志青年呢。” 长生没听懂:“为爱……什么?” 玲珑瞥他一眼, 笑着重复一遍:“为爱发电, 有情饮水饱, 听懂了没有?你们家少爷自愿的,吃苦使人成长,横竖又不用你住在那儿, 你着急什么?” 长生那是替自家少爷委屈呀!反正他觉得就这么个条件跟环境,根本配不上他家少爷! 陈秋吾跟在后头进来,斥责道:“长生,你又在胡说什么?我不是跟你说过了,不要总是拿外物来衡量我的工作!” “你家少爷有钱,他去当先生又不是为了扬名立万,也不是为了填饱肚皮,纯粹是个人追求,你呀,要论起境界,还是要差你家少爷一大截。”玲珑调侃说。 乳母道:“可不是嘛,长生这傻小子,哪里能跟少爷比!他那脑袋瓜里成天就仨五俩枣儿的,不成气候!没得出息!” 长生被乳母训了,也不敢辩驳,谁叫在场四个人他地位最低呢?不过他是真的替自家少爷委屈。 “对了秋吾。”玲珑朝他伸出手,“给我钱,我要用。” 陈秋吾问都没问她要钱做什么:“要多少?” “嗯……先给个一千大洋吧。” 此话一出,乳母与长生齐齐看过来,一千大洋?够再买个陈公馆了! 但他们家少爷愣是什么也没说,直接写了支票递过去,甚至宠溺道:“都说了把钱都给你管着,你又不肯,却又伸手问我要,都在你手里,你想做什么做什么便是。” 玲珑笑眯眯道:“那哪儿能行呢,我给你管钱,那这陈公馆上上下下的琐事就都还得我来,我才不受那个罪。” 陈秋吾失笑,让乳母跟长生下去,两人带上房门,分别从对方的眼睛里看到了震惊之色,但谁也没说话,毕竟这是主子们的事儿,乳母也是不会写信告诉陈太太的,太太知道了,也许要责备少爷少奶奶,可她能捞着什么好?最后不还是要在陈公馆伺候?与其费力不讨好,还不如直接站在少爷少奶奶这一头。 陈秋吾是学历史的,在沪城大学自然也教历史,他忙于上班,便不可能全天陪伴小妻子,玲珑在家里做些什么,他也全然不知。总之只要她安全,那做什么都可以。 只有乳母跟长寿知道,他们家少奶奶是个做大事的! 她居然一声不吭买下了一家报社! 这一千大洋虽然也是一笔巨款,可要买在沪城买个小洋楼还成,要买报社,那是万万不够的,偏偏少奶奶有本事,愣是拿这一千大洋当本钱,只用了一个月,便翻了一百倍,到手了十万大洋!全程跟在玲珑身边的乳母与长寿已经佩服的五体投地,最可怕的是什么,最可怕的是少奶奶这还不够,财大气粗的买下了《沪城日报》,又买了几个工厂,广招工人,看得自以为已经见过许多世面的乳母跟长寿瑟瑟发抖。 少爷给的那一千大洋,倘若给他们,他们连银行都不放心存,只会找个隐蔽的地方挖个坑埋起来,做个只有自己知道的符号,但在少奶奶手里,愣是钱生钱,生不尽用不完!你说这究竟是怎么做到的呢?赚钱原来是如此容易的一件事吗?那沪城街上怎么还有那么多穷苦的工人,为了一个大洋跑老远的黄包车夫,码头上搬货搬到卸力的脚夫? 兴许这就是人跟人之间的不同罢! 除却几个核心人物,并没有人知道奄奄一息的《沪城日报》已经易了主,也没人知道有人大手笔买下了几座药厂与工厂,并且迅速开展了生产线,但这几座厂子的开业,给予了沪城许许多多拮据清苦连吃饱饭都是问题的人家活路。 玲珑只负责计划不负责出头,她肯动脑子已经是了不得,还敢让她来回跑那简直就是做梦,因此在每天去沪城大学任教的陈秋吾跟长生看来,她便是每日待在家中闲坐,偶尔出去逛一逛,满是闲情逸致的小妇人。 长生用羡慕的口吻跟长寿说的时候,发现他兄弟正用一种一言难尽的眼光瞅着他,顿时愣了:“干啥。你这是啥眼神?难道我说的不对?你难道不羡慕少奶奶的生活?” 长寿觉得少奶奶有句话说得对,不与夏虫语冰,他摇摇头,不想理他兄弟这个井底之外,抬腿走了。 长生:? 怎么他兄弟就开始嫌弃他了? 陈秋吾每日除了给人上课,传道受业之外,空闲之余都在爬格子,买了那种方方正正的格子纸写东西。他胸怀天下,又见多识广,往往一针见血,然而这样的文章,怎么说呢,在这个人人自危的时代,在这个人人混沌的年头,没多少人能静得下心来看,而且陈秋吾的文章太过辛辣犀利,与他这个人温润宽厚的外表截然不同,沪城的几家报社,更愿意登一些招工广告及香艳传闻,忧国忧民?不存在的。 没看到忧国忧民的《沪城日报》是怎么凉了的吗? 如今沪城已经隶属于北方大军阀王家管辖,而王家人的做派,实在是令人不敢苟同,先不说他们那乱糟糟的一大家子,光是那王大帅,便有个特殊至极的爱好,特殊到想讨好他的人都能做出说不得的腌臜事儿来谄媚逢迎——他好人|妻! 那些不愿意从的,丈夫被打死,妻子被霸占,他又跋扈蛮横,不仅强占人家妻子,还玩过就丢。至于那些个主动送上美貌妻子讨好的,他便睡,睡过也不收入帅府,而是给对方男人点好处就算完了,说句不好听的,简直就是连狎妓都舍不得出钱,要白占便宜的那种人! 《沪城日报》就是因为刊登了一篇讽刺他的文章而遭到打压,报社老板走投无路只好贱卖,玲珑便是趁机捡漏。不过她买了报社后并没有立刻重新开业,而是先弄了厂子,让厂子走上正规。 除却药厂外,还有印刷厂、服装厂、食品厂等等,她最不缺的便是钱,因此对赚钱没什么兴趣,不把赚钱当目标,弄这些纯粹是为了玩,勉强也算是为了陈秋吾吧。 见《沪城日报》都遭到如此下场,其他报社更加不敢多说话,毕竟谁也不想丢掉饭碗。 据说那王大帅本身只是个小兵,前身还是末代王爷的手下,前朝倾覆,他率领一群人投奔了当时的土匪头子,后来那土匪头子与人火拼死了,他便顺理成章接收了对方的人——顺便还接收了土匪头子的姨娘跟几个女儿,要说这人别的本事没有,落井下石翻脸无情是一流,今儿个跟你结盟,明儿就能背后捅你一刀,没脸没皮,油滑狡诈,偏偏还有一副好气运,愣是没吃过什么大亏,俨然已成北方霸主。 瞧那德性,像是想复辟王朝,自己当皇帝呢。 这样的人自然不用希望他能有什么民族气节,他甚至还跟东瀛人合作,用普通人的血肉之躯去建铁路——听着利国利民是吧?其实一个大洋都不给,每天给一碗清的见底的饭,便要人拼命干活,有人累死了腐烂生蛆直接丢掉,天热出了瘟疫,二话不说便把所有工人召集起来屠杀完毕,再一把火把站子给烧掉,这样便不会传播开来,可以说是相当无情无义的东瀛人走狗。 靠着这份脸皮跟狠劲儿,王大帅呼风唤雨无所不能,东瀛人提供给他武器军需,他便靠着这个作威作福。 且他好大喜功,不喜欢听人批评自己,谁敢批评他他就要谁的命,小心眼的不行。 说他令人作呕,一点都不夸张。 这人几乎集齐了人性中最恶劣最肮脏的一面,浑身上下找不到一个闪光点,活着就是为了享乐,享乐就要压迫别人。 沪城这地方交通方便,洋人很多,因此管制稍微松懈些,一等洋人二等军阀三等富人下贱平民这话可不是说假的,只要你是洋人,你就能在沪城享受最高待遇,哪怕你看上个姑娘,青天白日把她拖进巷子里强|奸了,那群糊涂虫警察也不会判罪,反倒要责怪那女人不检点。 好端端的不在家里待着非要出门招惹男人,简直就是活该,一天天的净知道给他们找麻烦! 这也是为什么陈秋吾要买车,而且玲珑出门一定要身手好的长寿跟着的原因。 他并不是不许妻子抛头露面,而是担心她的安危。 王大帅这一通恶心至极的操作,吓到了一些人,却也让一些人心中的愤怒更加旺盛。 这日陈秋吾到了学校,坐在他对面的是一位比他略大的老师,小声跟他说:“听说了吗陈老师,《沪城日报》又要开了!” 陈秋吾最近爬格子颇有成果,奈何寄出去的稿子都石沉大海,有的报社愿意回信,也暗示的很隐蔽,就是……你别写了,写成这样给你刊登出去,你要遭殃,咱们报社也要遭殃!好好写点才子佳人的东西不好么,读者看得开心,上头也没人怪罪,这谁头上悬着把刀,日子也轻快不起来不是? 陈秋吾非常厌恶王大帅,他的文字与本人的性格几乎完全相反,字字句句都透着嘲讽,攻击性极强,稿子写了登不出去,他心里也很着急,听这位老师说《沪城日报》重开,立刻问道:“先前不是说已经破产了,被打压的无人敢买?这买方是何人?” “这倒是不知道,但新的老板很是厚道,把《沪城日报》的员工都留了下来!” 陈秋吾听了,暗暗记在心里,打算再投稿去试一试。 他不缺才华也不缺志气,只缺这么一个平台。 又有一个老师过来问:“陈老师,咱们做同事都这样久了,还不曾去你家中拜访,你是不是也该招待招待我们啊?” 陈秋吾拱手道:“这是我礼数不周了。” 下午回家后,他便跟玲珑说了这个周末要宴请同事的消息,她很随意的点点头:“可以啊,你高兴就好。” 他见她兴致缺缺,躺在床上侧着身翻看不知什么东西,好奇靠近捡起一张:“你在看报纸?” “是啊。”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她当然要把其他家的报纸都看一遍,“沪城的报纸销量还算可以,不过想赚大钱估计是不可能了。” 陈秋吾随意翻了下手上的《金秋晚报》,上头全是些不知所云不痛不痒的东西,甚至还有对王大帅的歌功颂德,这可真是“商女不知亡国恨”了,他越看越气,尤其是在看到居然有人在夸赞东瀛人建铁路是对他们华夏人的帮助,以至于感激涕零,气得是火冒三丈:“这群蠢货!狼子野心都看不出来!还写得什么文章!干脆回家刨地去算了!” 玲珑甚少看到他发火,还颇觉新奇,伸手戳戳他:“你生气啦?” 怕自己的怒火吓到小妻子,陈秋吾努力控制自己的面部表情,在玲珑身边坐下,搂着她的肩膀,愈发坚定了要向《沪城日报》投稿的决心。“日后你出门,切记不可以让长寿离你太远,知道么?” 她太美了,他总是忍不住要担心。 “我不爱出门的。”玲珑说,“你放心好了,不会有人敢对我做什么,我很机灵的。” 机灵他是知道,但遇到那些个没良心的东西,她的机灵又怎么够看? 这样到了周末,一大早陈秋吾便早早起床,还将赖床的小妻子也给挖出柔软的被窝,她跟没有骨头般在他怀里,小脑袋往后仰,露出一截雪白修长的颈项,白白嫩嫩的,看得陈秋吾很想咬一口。 他也真这么做了,牙齿啃着细嫩的脖子,玲珑被他啃得痒痒,终于不再睡,而是被他拉起来梳洗打扮。 陈秋吾自在沪城大学任教后便穿西裤衬衫,因他生得清俊,气质高雅,谈吐斯文,在学生中人气很高,简直是沪城大学所有女学生的梦中情人。这会儿新思想正在冲击,许多人都没弄明白,便天天听人喊什么婚姻自由恋爱自由的口号,陈秋吾还有同事突然“觉醒”,爱上了年轻的女学生,愤而要跟原配离婚。 所以那些报纸上,也有不小一份篇幅专门用来登离婚通告。 陈秋吾生得好,又学贯中西,爱慕他的女子只多不少,许多大胆的甚至直接表白,奈何他不为所动,跟异性很注重保持距离,别人问他,他便说家中已有爱妻。 在有心人耳朵里,“爱”字自然而然被忽略了,只剩下那个“妻”字,因此想破坏他家庭的还不少呢!陈老师对此自然是严防死守,从不与女学生或是女同事走得过劲——就怕有什么流言蜚语传出来,他行得正坐得直,便不希望小妻子听到自己的不好。 因此这次请人来家中赴宴,也只请了同事,女老师只有两位,学生一个没有。 陈秋吾始终认为老师与学生之间不应该太过亲密,尤其是异性,更应该主动避嫌。 不过他这种思想,其他人是没有的,比如说今天同样来家中做客的一位姓杨的男同事,前几天刚刚单方面登报离婚。据说老家的妻子已经给他生了一双儿女,他仍然说离婚就离婚,并且很快与一位女学生陷入爱河,成天写些酸了吧唧的情诗,可能是因为陈秋吾学问最高,又留过洋,杨老师还特别喜欢找陈秋吾切磋讨论,每次写完情诗,都要让陈秋吾给他参谋参谋。 搞得陈秋吾苦不堪言。 今日杨老师也来了,大家都知道陈秋吾家境不错,每日车接车送,穿戴也都不凡,听说他在沪城有房子,这倒也正常,杨老师在沪城也有房子,可惜是在居民区,而且是两室一厅,隔音效果也特别差。 陈秋吾家就不一样了,光是这小洋楼,就能甩其他人几条街去! 杨老师不由得叹息:“陈老师啊,真是可惜了,这样美妙的地方,正适宜红袖添香佳人为伴,你却将糟糠之妻带在身边,包办婚姻为你带来的痛苦难道还不够多么?” 他推己及人,认为陈秋吾的妻子也如自己妻子那般,是个粗鄙不文连大字都不识得一个的乡下妇人,夫妻之间根本没有共同语言,以至于共处一个屋檐下都觉得煎熬,日子过得没滋没味,离婚那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难道要一直拖下去? 陈秋吾:“……我并不痛苦,相反,我很幸福。” 杨老师用那种兄弟你别说了我都懂你看我眼神待会儿我绝对不给你丢面而的表情看着陈秋吾,陈秋吾摇头,问来迎的乳母:“太太呢?” “太太在楼上呢。”乳母笑着回答,“先生这是带同事们来了?快请进快请进。” 因为陈公馆是陈秋吾主人,所以在他上班后,下人们便都改口叫他先生,叫玲珑太太,称呼陈家太太为老太太了,现在提起太太,说的都是玲珑。 “我上去看看。” 他回头对诸位同事说:“各位先品茶,我上楼一下,很快回来。” 乳母给几位客人倒茶,今日来了两名女老师七名男老师,人还是蛮多的,不过陈公馆的餐桌坐得下,一大早起来厨子就开始忙活。 陈秋吾上了楼,推开卧室的门:“玲珑?” 她正坐在梳妆台前打扮,已经到了最后一步,听见陈秋吾的声音回头看他,两边小巧的耳朵上,一边戴着珍珠耳环,一边还空着。陈秋吾走过去,很自然地接过玲珑手中的耳环,替她戴上,然后说:“真好看。” 她是很喜欢被人夸美丽的,陈秋吾这样捧场,她忍不住噘起嘴想亲他一下。 虽然已经抹了口脂,但陈秋吾不介意,吧唧一口亲在她红嘟嘟的唇瓣上,然后把她打横抱起来:“今天怎么打扮的这么漂亮,我要吃醋了,我平时回家,你都没有这样细心打扮过。” 玲珑说:“我不能输呀,听说今天还有两个女老师也来。” 陈秋吾连忙道:“我与她们不熟悉,只是坐同一个办公室。” 求生欲相当强。 “那你抱我下去。” 陈秋吾道:“好。” 说是这样说,抱到了卧室门口,她还是挣扎着下来了,仔细抚平自己身上旗袍的每一寸皱褶,摸了摸纤细的腰肢,又顺了顺发髻,确定簪子没有掉,这才嗔怪地瞧了陈秋吾一眼:“这么抱,也不怕我走光!” 她的旗袍可是开高叉的。 陈秋吾不满地看着开到大腿的高叉,两条美腿行走间若隐若现,美不胜收,他自己都看不够,怎么能给别人看? 奈何管束妻子的妆扮,在他看来是件非常错误的事,她有权利展现自己的美丽,所以这点酸味儿也只能陈秋吾自己品味了。 楼下乳母上了茶便去了厨房帮忙,长生长寿也在里头,中午十几个人吃饭,这可不是个小工程。见没有他人,老师们纷纷开始聊天:“你看这陈老师,是真心疼妻子啊,还是做给我们看的?” 问这话的人实在是不懂,陈老师这样年轻有为,为何要吊死在一个乡下妇人身上。 952|第八十六片龙鳞(七) 第八十六片龙鳞(七) 立刻便有女老师反驳:“陈老师怎么可能做这种事, 他可不像那些沽名钓誉的人,两边都想讨好,你可曾见过他在学校与哪个女学生暧昧过么!” 这倒是没有, 无论在谁眼里, 陈秋吾都是担当得起君子二字的男人,女老师与女学生们对于陈秋吾自然是推崇备至,但同性们心中便不免有些猜测,都是男人,都知道男人的劣根性, 真能有人守着乡下妻子不动烦心?要知道沪城大学里有多少年轻美丽的女学生!她们鲜活、青春、纯洁, 对爱情充满了向往与期盼,往往会因为崇拜而迷恋上自己的老师,这也是为何屡屡出现师生恋的缘故。 被堵了一句的恰好是那位抛妻弃子娶了新的小娇妻的杨老师,面上顿时露出几分尴尬, 正想再说点什么,却听见楼上有动静,众人不约而同地朝楼上看去, 只见平日里在学校谨慎清贵, 从不与异性亲密接触的陈秋吾, 此时正牵着一个美貌女子的手, 两人缓缓步下楼梯。 如今西式服装与餐饮流行, 作为大学生,女学生们是最容易受到影响的人,她们大多喜欢穿连衣裙, 对待老式衣裙,甚至是旗袍,都充满了反叛与抵制,认为这都是封建糟粕,向西洋人学习才是正确的选择。 但陈秋吾的妻子就穿了一件墨绿色缠枝绣花锦缎旗袍。 这颜色按理说得上了年纪的才压得住,譬如大家太太之类,陈妻看起来年纪并不大,可能连二十岁都没有,这也难怪,毕竟乡下女子成亲都早,超过十六都要成没人要的老姑娘,但这么年轻的太太,不仅没有被这墨绿色的旗袍压住显得老气,反而是这颜色愈发衬托出她一身冰肌玉骨,肤若凝脂,眉眼流转间,便是千古大家也画不出这样的风华春景,极美,美的令人看到她,无论男女都要自惭形秽,觉着自己出现在她跟前,那都是对她的侮辱。 且她看起来也不是那种唯唯诺诺大字不识的姑娘,陈秋吾几次三番在办公室说自己的妻子才貌双全,奈何大家都认为他是在给自己挽尊,面上信了,心中还是轻视,可这一照面,连话都不用讲,自己便轻视起自己来了! 总觉得在这样的人眼前说话,都破坏了美好的空气。 若是这样的妻子,难怪陈老师要如此小心爱护,谁得了这样的佳人,不会爱她如至宝呢? 玲珑待客,得看她心意来,她毫不掩饰自己的傲慢,偏偏被她视线扫过的人,就跟那鹌鹑一样,忍不住想要低头瞧瞧自己是否体面,是否在人家面前露了怯,她身上那种高贵与气势毫不掩饰,场面顿时变得有些古怪,旁观的陈秋吾觉着,自己的小妻子有点像是校长……不,同事他们见到校长的时候,也不见这样惧怕呢! 他是跟玲珑在一起久了,受到她身上龙息浸润,第一次见面时她对他又没有敌意,才不知道真正第一次见到她的人,第一时间不是惊艳于她的美丽,而是畏惧于她身上的气质。 大部分人见色心喜,可对玲珑,他们大多不敢,因为畏惧与臣服刻在了骨子里。 因此玲珑愣是一句话也没说,单是靠着露面,便让这群先前还在热议“陈老师爱妻是真是假”“如何忍受糟糠妻”“乡下女人粗鄙不堪”之类话题的人,尽数闭嘴了。 陈秋吾便替两边介绍,“诸位,这位是我的妻子,内人姓严,名为玲珑。玲珑,这几位都是我的同事——” 他话未说完已被玲珑打断,眉眼间涌上不耐:“你成日就跟这种人混在一起,忒地没格调,他们是什么身份,怎么配跟你做朋友?” 众人:…… 他们不敢反驳玲珑的话,齐刷刷看向陈秋吾,陈秋吾却不生气,而是好脾气地哄着:“不是朋友,只是同事,不是与你说了,招待他们吃顿饭而已。” 玲珑这才满意:“嗯,我看他们也不配,无论气度还是容貌身段,都太平凡了些,丢进人群里都要瞧不见了,你可别和这样的人往来过密,我是要生气的。” 陈秋吾便点头:“都听你的。” 他心知妻子已经是在发火了,显然是这些人先前在聊些什么东西,她都知道,否则也不至于一见面便不给脸,如元凯晁文学明,他们一同读书,学明家境贫寒,常常勤工俭学还不够嚼用,他暗中帮扶,她知道了也不曾说什么,因此她的态度是因人而异。 旁人在不认识她、没见过她的情况下便暗中诋毁议论,说不好听的,她见了面便立刻给人难堪,不过是以牙还牙,且她是光明正大,不比那些背地里嚼舌头的人磊落? 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上不得台面就是上不得台面。 不仅如此,她还要杀鸡儆猴,顺势问道:“那位休弃原配,与女学生结婚的,是哪位呀?” 众人再度齐刷刷看向杨老师。 杨老师心里咯噔一下,此时此刻,他还不懂得什么叫做“公开处刑”,但俨然已经有了这种感觉,仿佛是在大庭广众、众目睽睽之下被人扒了身上的遮羞布,一切隐私无所遁形,丢脸都是其次的,重要的是他经营多年的名声,沪上名师的称号,怕也要被撕得粉碎! 玲珑还站在台阶上,让陈秋吾牵着,她先上下打量了这杨老师一回,从头打量到脚,半晌,叹道:“我着实是看不出来,这样一个身材中等容貌普通看起来气质也很猥琐的男人,究竟是有什么魅力,能让女学生倾心。” 她甚至都没有多说! 只这么一叹,嘲讽力便达到满值!杨老师登时面红耳赤:“陈老师,你、你这……” “关陈秋吾什么事儿啊。”玲珑好奇道,“你说我不好时,不也是当着陈秋吾的面?我说你不好,同样是当他的面,咱俩都不顾及他的面子,你怎么被说了还找他呢?” 陈秋吾面不改色:“我没有面子。” 其他几位同事:…… “人到中年,就别以为自己能让小姑娘对自己死心塌地了。” 玲珑一步一步走下台阶,“一个月拿几十块的工资,住在身子都转不开的宿舍楼,写点酸不拉几的情诗,就当自己是万人迷啦?连点自知之明都没有,真是卑微又下贱。” 那杨老师自诩是知识分子,文人气质,被玲珑轻描淡写一顿羞辱,气得脸色通红,可是又不知要如何反驳,半晌,结结巴巴道:“我、我可是沪城大学的老师!你呢?你不照样靠着男人活!一点都不独立!你又算个什么!” “这么说,杨老师很独立呀?”玲珑翘起二郎腿坐在大椅子上,陈秋吾乖乖站在身边做护花使者,她这动作妩媚而优雅,贵气十足,将对杨老师的鄙夷毫不留情地展现出来。“独立的杨老师,怎么还靠家中那大字不识的粗鄙原配养活呢?哦~原来靠男人活就不算独立,吸女人的血就是天经地义?学习了,受教了,不要脸那还是杨老师不要脸,我怎么比得上呢?” 杨老师不知是羞是恼,登时脸红脖子粗,他也不知玲珑是怎么知道这些事儿的,只好求助陈秋吾:“你我同事一场,你便如此放纵你的妻子羞辱于我?” 陈秋吾很无奈地说:“并非我有意放纵,妻子年幼懵懂,天真善良,难免心直口快,但都不是恶意,还请杨老师担待。” 众同事听着这话怎么这么耳熟? 仔细想想,哦,之前在办公室,刚刚抱得美人归的杨老师大放厥词,攻击陈太太,陈老师险些发火时,他也是这么说的:“我这人就是心直口快,没有恶意的,我也是为你好才这么好,陈老师可别放在心上啊。” 道完歉,转头又跟别人说陈秋吾多傻,那么多女学生向他示好,他还非要一心记挂着家里的乡下女人,实在是不懂消受女人恩。 杨老师认为陈秋吾是典型不解风情的木头疙瘩,不如自己风流多情,因此总是致力于说服陈秋吾。 根本不知自己早就把陈秋吾给得罪了个彻底。 否则以陈秋吾的性格,不会让他难堪至此,他做任何事都习惯给人留一条后路,这点与一击必杀的玲珑完全不同。 但杨老师,他太讨厌了。 杨老师则怀疑自己的耳朵是不是出了问题,年幼懵懂,天真善良?陈秋吾是在说谁?谁年幼懵懂,谁天真善良? 玲珑笑嘻嘻地拉了拉陈秋吾的手:“你好懂我,我确实是又可爱又善良。” 陈秋吾捧场道:“可不是么!” 众人:…… 睁着眼睛说瞎话! 到底都是同事,玲珑也没有不给面子到底,一个下马威已经足够,日后在学校,应该是没人敢说陈秋吾妻子不好了,否则被她知道,非割了这些人的舌头不可! 等到吃饭,众同事才对陈秋吾家境有了个比较全面的了解,之前他们都知道陈秋吾有钱,但有钱到什么地步,大家并不知晓,只是看他日常穿着以及家中还有司机及车子,知道他是大少爷出身,再加上留过洋,本身长相气质都是一流,说实话跟他们确实是格格不入。比他们优秀得多,却能经受住那么多诱惑坚守初心,只恋家中妻子,男同事们才觉得不可思议。 要是换做他们有陈秋吾这条件,怕是三妻四妾都要安排上了! 直到今日见面,见识了玲珑的厉害之处,愣是从头到尾一句酸话没敢讲,等上了满桌子琳琅满目的菜,他们还闹了笑话。 毕竟大部分老师都是普通人家出身,跟陈秋吾夫妻俩不能比,礼数仪态,同桌吃饭的时候被衬得跟野人无二,再看人家陈公馆的佣人,个个规矩老实,看起来比自己这些大学老师都体面,很难让人不自卑。 玲珑与陈秋吾不必多说,便已与他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了。 再看桌上菜色,是他们这辈子都没见过的丰盛繁复,怕不是这一桌子菜,都够他们一年的工资! 这可真是…… 一顿饭吃完,陈秋吾尽职尽责的让长生开车送同事们回去,并且欢迎他们下次再来。同事们瞬间走得老远,还来?不了不了,不敢再来了,再来一次,感觉自己真要成地上的蝼蚁了…… 见识了陈公馆之后,这些同事们在之后的工作中居然也褪去了不少浮躁,尤其是几个男同事,在面对女学生求爱时也不再沾沾自喜,甚至也会主动避让,这让陈秋吾很高兴,愈发想要再邀请他们来家里做客,让小妻子好好给他们上一课。 他文思泉涌,当天晚上送走了客人,便坐在书桌前爬格子,足足写了一篇几千字的文章,名叫《糟糠之夫》。 玲珑便是他的第一个读者。 陈秋吾这人着实神奇,文风与他本人完全不搭,这篇叫做《糟糠之夫》的文章,是以一个男子的口吻写的,用的是现在正流行的白话文,用词遣句字字珠玑,辛辣无比,将一个被抛弃的丈夫描写的跃然纸上。他与妻子本生活的很好,直到有一日,妻子失散多年的家人找来,见妻子过得凄惨,立刻要将她带走,于是妻子抛下了丈夫与儿女,回到家中做了千金小姐,并且另行婚配,男子便一边洗衣服烧饭一边感慨妻子变心,怀念过往,怨气横生。 不能骂东瀛人跟王大帅,骂这些抛妻弃子的新文人总行了吧? 看似指责贪慕荣华的妻子,但稍微有点理解力的人都看得出来,这是在反讽。 文章最后,陈秋吾写道:我实在不知,“糟糠”二字如何能来形容为自己浆洗缝补、生儿育女的妻子,正如我不知,为何世间对女子恶意这般大,以“真爱”、“自由”为名义,便枉顾道德与责任,害了她们的岂止是这世道,更是这千千万万个男人! 玲珑看完了,用一种奇异的眼神看他,看得陈秋吾浑身发毛:“怎地这样看我?” “看你是怎么表里不一的。” 陈秋吾急了:“我怎么表里不一?我待你真心,向来如一!” “你这人跟你的文风很不一样啊。”玲珑把稿纸放到床头柜上,“怎么看着温温柔柔的,写文章倒像个喷子?” 陈秋吾不懂喷子是什么意思,但他隐隐能摸到点边儿,遂点头说:“这个词好,我便是要做个喷子,若是能喷醒那些自以为是追求真爱的人,无论男女,都是好的。” “不过这个笔名我不喜欢。”玲珑说,“三弦不好听,叫一叶如何?” 陈秋吾本就对笔名无甚所谓,他一气想了十几个笔名,都能拿来用,不过玲珑一说,他立刻觉得再没有比一叶更好的了! 不仅如此,玲珑还说让他安心上班教学,这稿子她替他投。横竖她在家中也没事,陈秋吾便答应了。 结果《沪城日报》刚复业第一天!这篇《糟糠之夫》便占据了首页最大的版面! 陈秋吾得知自己的稿子被录用后便一直很期待《沪城日报》复业,买到手后发现上头自己的文章最显眼,立时不好意思起来,其他人也不知他就是一叶,也纷纷议论起来,无非就是“真爱”跟“道德”,应该选哪个?难道不是西方人最爱喊的真爱至上,真爱无敌?追求真爱难道就不是道德?难道要违背自己的本心,才叫道德? 最神奇的是,明明还有其他几家报社,《沪城日报》本已濒临倒闭,按理说早该凉了,但架不住幕后老板财大气粗,不仅复业前三个月半价出售,订购满一个月整的用户还可以凭借订购章参与报社抽奖!一等奖据说是一辆吉普! 这可真是超大的手笔! 买份报纸又不贵,万一中奖了呢?是不是? 因为这个抽奖,沪城人们自动自发的当起了自来水做宣传,而《沪城日报》复业后,首推的作者便是一叶! 这位一叶先前并没有什么名望,可他就是《沪城日报》的亲儿子,但凡他写了文章,必定以最大板块最显眼的加黑粗体登在首页! 要不怎么说有钱能使鬼推磨,一叶本就文笔老练犀利,针砭时弊一针见血,他似乎是找到了讽刺人的好方法——写小说!不直接骂你,我拐弯抹角骂你,什么王大帅东瀛人,我又没指名道姓,你要对号入座,认那腌臜玩意儿是自己,我们又有什么办法? 除此之外,他也常写一些散文小短篇,《沪城日报》在复业后,开辟了两个新板块,一个叫做“生活小技巧”,主要是传授一些生活妙招,比如如何去水垢,如何洗掉衣服上沾染的油污血迹等等,另外一个版块就有趣了,放在报纸的最后一半,叫“糟糠记事”。 光是这个标题便充满了浓浓的讽刺意味,显然一叶的观点便是《沪城日报》的观点,这“糟糠记事”可不是随便玩玩,那些个曾经登报离婚的,《沪城日报》有专门的作者去往他们老家采访,如实记录他们的“糟糠之妻”是如何替他们尽孝,如何为他们生儿育女操劳半生,最终却被无情休弃的过程。 你登报离婚?我就把你原配为你做了什么给你登出来,你来沪城读书,连路费都是原配给人洗衣服干粗活赚来的,哦你书一读,摇身一变,就要去追求真爱了?你还要脸么! 再加上《沪城日报》的新老板不差钱儿,又有抽奖宣传,半价打折,各种各样的花样层出不穷,以至于《沪城日报》刚复业,便以无比强势的劲头登顶沪城报纸销量第一! 有冥顽不灵的女人,自然也有心有不甘的女人,沪城的女人们接受的新思想比较多,因此她们更能感受到糟糠记事里那些被离婚的女人的痛苦,女人最懂女人,女人才会心无旁骛地帮助女人,据说《沪城日报》有一半以上的员工都是女性! 《沪城日报》这一通骚操作,直接把那些个想要登报离婚另娶新妻的男人们给震住了,谁也不想自己的裤衩都被扒干净,能做出这种忘恩负义之事的,本身不说道德有缺陷,肯定也是理亏,一时间登报离婚的男士锐减,甭管他们乐不乐意,反正暂时是不敢这么干了。 《沪城日报》有趣又好看,谁不喜欢?只有同行不喜欢,毕竟此消彼长,《沪城日报》人人爱,其他报社难道就不开了? 也不知这幕后老板是谁,不知道对方身份的情况下,其他报社就是想搞也不敢搞,万一踢到铁板怎么办? 但有人就出了主意:咱们不敢搞,王大帅难道也不敢搞? 要知道这《沪城日报》之所以被打压的抬不起头,就是因为骂了王大帅,现在《沪城日报》又起来,以王大帅那锱铢必较的狭隘心胸,他看了能舒服?哪怕他文化水平不高,可好歹也认得几个大字不是? 借刀杀人,难道不比自己暗中算计轻松? 提出这个计策的,正是《金秋晚报》的副主编,主编一听有门儿啊,立刻暗戳戳使人给帅府递消息,要知道在这之前,他们《金秋晚报》一家独大,结果突然有人入侵市场,还把他们的大饼给抢走了,只留下点掉在地上的饼渣子,他们怎么能乐意?谁愿意把到嘴的肥肉再吐出来? 吃什么都不能吃亏! 《金秋晚报》之所以能在沪城屹立不倒,就是因为他们不要脸。 没错,就是不要脸! 别的报社虽然说害怕王大帅跟东瀛人,但至少还有点节操,但《金秋晚报》那就是实打实的舔狗,尤其是这位新主编上位后,恨不得把整张报纸都写满了对王大帅的歌功颂德!有些话正常人看了都要作呕,他仍然能面不改色地吹,舔狗舔狗,舔的应有尽有,《金秋晚报》几乎成了王大帅的御用报纸,他还就爱看《金秋晚报》,毕竟这种整张报纸全是对自己的吹捧好话,谁会看腻味? 他巴不得《金秋晚报》销量上去! 953|第八十六片龙鳞(八) 第八十六片龙鳞(八) 《沪城日报》。 王大帅还记得这个《沪城日报》, 里头都是一群死脑筋的东西,跟他们说了,发点歌功颂德的文章出来, 怎么说也不听, 还敢刊登辱骂他跟东瀛人的文章,王大帅觉得当初打压封杀这个《沪城日报》一点不冤! 现在他最喜欢的《金秋晚报》报社主编跟自己联系,暗示能不能通融通融想想办法,否则这报纸市场全叫《沪城日报》给占了大头,以后他们《金秋晚报》还怎么孝敬王大帅啊! 王大帅一想还真是, 这《沪城日报》不知道被哪个傻瓜买了下来, 难道不知道他王仁义曾经放过话,要整《沪城日报》?那买下报社的人是不怕他不成? 最可气的是,《沪城日报》卖了这样多份,却一点好处也没给他送来, 到底是不如《金秋晚报》,每个月都送来一笔钱,虽然不算多, 可总算是个进项, 对只进不出的吝啬鬼王仁义来说, 可真是马屁拍到了心坎儿里。 于是他立刻下令, 不许《沪城日报》进行贩卖报纸! 王仁义此人没什么能耐, 但全国人民都知道他不要脸,他还是要装,装作光明正大, 装作胸怀磊落,所以禁止《沪城日报》贩卖的理由是,《沪城日报》销量过高,影响到了其他报社,不给其他报社活路,这不是要把人往死路上逼吗?太过分了!难道他《沪城日报》要赚钱要吃饭,别的报社就只能喝风?! 这个理由真的有够好笑有够荒谬,但架不住王大帅手上有兵,他就是个混不吝,他真敢这么干! 《沪城日报》的员工们惊呆了,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这样不要脸的!这王仁义真就没脸没皮了? 随后,他们的幕后老板下了指示:不让卖就不卖,免费送还不行吗? 《沪城日报》可不像别的报社,玲珑可是有自己的印刷厂的,她的厂子里,几个药厂才是最值钱的,因为她手头有数不尽的药品配方,随便拿一个出来就能卖出天价,制造出药品后卖给各地军阀,赚钱跟玩儿似的,不许她卖报纸?没关系,她有的是钱,她送,这就不叫卖了吧? 而且就算是送出去的报纸,抽奖也一样有效! 民众们想要知道外界的消息,只需要购买《沪城日报》,上面不仅有最近声名鹊起的一叶先生的文章与小说,还有各种各样的新闻与有趣小妙招,甚至还有撕逼八卦,至于《金秋晚报》,那是什么野鸡报社?谁愿意花铜板卖报纸就为了看金秋晚报社的主编记者当王仁义的舔狗? 在沪城这边,王仁义属实不得人心。 他根本没把几个报社之间的竞争放在心上,谁知道《沪城日报》就给他来了这么一手,眼看金秋晚报社的主编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诉说自己的不容易,王仁义冷笑:“他不是免费送?成啊!就让他免费送!老子倒是要看看,这兔崽子能有多少钱,经得起这样造!让他送!让他送!有本事就一直送!” 嗨,这要换成别人,可能真送不起,但换成玲珑,那就是再送十倍,仍然九牛一毛。 趁着王仁义撒手不管,她利用免费赠送的报纸刷了一波好感度,并且力捧陈秋吾! 要不过个几百年,那些个明星网红都喜欢营销呢,营销就有名气,有名气就能被更多人虽熟知,那样的话自己的身价上去,自然便在行业内举足轻重,陈秋吾现在就是这么个情况。 他是《沪城日报》的亲儿子! 如今他已在《沪城日报》上发表了十几篇散文,还连载了一部叫做《烽火佳人》的小说,讲述了一个名叫三儿的姑娘,从人人欺辱的童养媳,慢慢觉醒,挣脱了命运的枷锁与封建社会的束缚,一步一步成长的故事,她剪去了长发,解开了小脚,逃离了吃人的陈旧家族,向着新生活一去不回头! 因为他见多识广,他心目中最完美的女子形象便是他的妻子,因此三儿最终成长出的模样,便隐约有着玲珑的影子。如果放到几百年后,陈秋吾一定是编辑们最喜欢的那种作者!没有任何负面新闻,不作妖不闹事,老老实实码字,还特勤奋,时速手速都有,而且特配合报社工作! 《烽火佳人》一经刊登,便引起轩然大波。 往常文人之间骂账,是靠报纸,基本上就是两个观点选择两家报社隔空互骂不带一个脏字儿,报社呢,也能借此炒一波销量,奈何现在的沪城,那是《沪城日报》一家独大,毕竟其他报纸都要收钱不是?最可气的是,你收钱,你内容还没有《沪城日报》做得好!别的不说,单说《沪城日报》开辟的那个“生活小妙招”栏目,一开始业内人士还嘲笑呢,可后来他们笑不出来了,因为就连不识字的家庭主妇,都会把生活小妙招裁剪下来整理到一起! 更别提之后跟生活小妙招栏目同时开辟的“每日一个变美的小方法”。 玲珑永远比男人更懂女人。 陈秋吾负责唤醒她们的灵魂,而她负责刺激她们。 哪个女人不爱美?谁不想变得漂漂亮亮?《沪城日报》拥有最先进最清晰的印刷术,玲珑还找了合适的女子做模特,刊登在每日一个变美的小方法旁边,用以证明这些所言非虚。 沪城交通发达,来往的洋人多,女人们也比较容易接受新鲜事物。 再加上其他报社都萎了,竞争不过《沪城日报》,所以愣是给人一种《沪城日报》说的就是真理一定要信的感觉,玲珑还深谙营销炒作带节奏大法,且她有钱,“做头发解缠足的女性”有奖品可以拿! 陈秋吾在上课时,也着重宣扬民族觉醒与女性觉醒,一天天跟那些酸不拉几的文人谈的哪门子恋爱!有什么乐趣! 去帮助你们的同胞吧! 夫妻俩双管齐下,个个都是带节奏的一把好手,有才华有能力有手段还有钱,占据天时地利人和,你说气不气? 反正金秋晚报社的主编已经要气出脑溢血了,王大帅也气不打一处来,这《沪城日报》好大的胆子,居然敢无视他的命令! 他立刻亲自带人要去打砸报社,并且要见幕后老板,他倒是要看看,是谁这么胆大包天,居然敢跟他王仁义作对!怕不是不要命了! 结果他刚到《沪城日报》社,还以为会像第一次来那样,一群人负隅顽抗,结果被他的人狠揍一顿,结果这回报社里的工作人员却非常配合,且非常有礼貌,搞得王仁义有点发毛,甚至有点战战兢兢。 “大帅您好。”主编笑得很真诚,“我们老板正在楼上办公室等您,大帅请。” 王仁义:……娘的,是不是有什么陷阱等着老子?老子会不会刚上二楼就被人一枪爆头? 他决意还是小心些,于是让两个兵走前面,两个兵走后面,一左一右一个兵把自己夹中间,整的跟抬棺一样。 上了二楼,无事发生,他缓缓朝办公室走去,伸手握住门把,但又怕一开门是黑洞洞的枪口指着自己,于是命令手下:“你,过来开门!” 结果门却自己开了!愣是给王大帅吓一跳!不过好在没有任何危险,他这才装模作样地挺起胸膛:“没用的东西,滚一边儿去!” 说着拿出自己身为一方军阀的气势,走进办公室,刚进去就看见一个背对着自己的身影,只看背影,那甚至凹|凸|有|致曼妙至极,贴身的旗袍裹住纤细的腰肢与圆润的臀,只看背影,已让王大帅心潮澎湃,心里那股气已经没了,甭管这女人转过来好不好看,他都决定要搞她! 脸不好看灯一拉不就成了?重点是身子! 玲珑缓缓转过身来,王大帅一看,口水成河。 他本就是个色中饿鬼,荤素不忌,一看报社老板居然是这么个年轻貌美的姑娘,心里立刻打消了打砸报社的念头,想要与玲珑好好交流。 玲珑坐下来,看着王大帅,心想果然是一副匪相,不仅如此,还是个短命鬼。 “你就是这报社的新老板?你叫什么名字,我怎么从没见过你?” 面对王大帅的疑问,玲珑微微一笑:“现在不是见过了?王大帅好威风啊,带着枪跟兵到我的报社来,怎么着,是在砸我场子?不给我做脸?” 王大帅笑起来:“怎么会,我哪儿知道这报社老板是小姐这样的大美人儿,要是知道了,不早过来一亲芳泽了么?小姐想要把报社办下去,可以!只要小姐答应我一个要求,你要什么都行!” “真的吗?”玲珑一脸惊喜,“我真的要什么都行?” “当然!”王大帅啪啪拍着胸口,“老子纵横沪城,你要什么,老子都能给你弄来!” 说完发现自己又自称老子,一点都不斯文,连忙清清嗓子,“这个,不知道小姐怎么称呼啊。” “咱们还是先谈谈价格吧。”玲珑诚心诚意,“我要的不多,就要一个。” 王大帅不由得问:“什么?” “你的项上人头。” 王大帅亲眼见那张绝美的小脸儿上,笑容瞬间消失,他立刻警觉,只可惜已经晚了,因为看见办公室就玲珑一人,还是个女人,所以他仗着自己生有蛮力又带枪,连副官都让等在办公室外,这会儿察觉到危险也已来不及,浑身无力,瞬间瘫倒在地上,只剩下一双眼睛滴溜溜的转,还不甘心。 随后他瞧见一双小高跟停在自己面前,往上看,是隐匿在旗袍中的美丽双腿,看起来又细又滑,让人忍不住想要伸手进去探索这裙子下究竟装了何种风情。 可惜,他没这个机会了。 玲珑一脚踹在他脸上,“也不照照镜子看自己什么德性,还敢跟我提要求?你算个什么东西!弄死你!” 凶得要命。 早看这个东西不顺眼了,这么点能耐还敢到她面前舞呢? 有人从办公室后面走出来,王大帅看得不怎么清楚,好像是从书柜后头出来的,原来书柜后头还有个密室吗?这人看起……似乎有几分眼熟,总觉得……好像在哪里见过。 他虽然浑身无力,五感却没出问题,比如踩在脸上的高跟鞋有多痛,还有那两人的说话声。 “人我给你弄到了,这机会可是千载难逢,你可千万别告诉我外头的东瀛人你们搞不定。” 男人回答道:“大帅已经带人前去围剿,还得谢谢王仁义,他要是不上门找茬儿,咱们也得不到这样好的机会。谢谢你,严小姐。” “别叫我严小姐。”玲珑趾高气昂道,“叫我陈太太。” 王仁义想起来!这个男人!不是西北军阀吴秋山的左右手吗?!他怎么会在这里?不,应该是说,他怎么进的沪城? 王仁义虽然舔东瀛人,表面上是一副我跟东瀛人合作良好我们都是为了国家好的模样,其实他知道自己是个卖国贼,他心里就没有对这个国家与民族的责任感与爱意,只要自己日子过得好,谁好谁坏关他什么事?东瀛人愿意捧着他当老大,那他就愿意讨好东瀛人!而且他们都说好了,等时机一到,就捧自己当皇帝! 吴秋山的人是怎么进的沪城? 难道是这个女人? “说来也是这个家伙太蠢。”玲珑摊手,“跟个儿子似的舔着东瀛人,难不成真以为东瀛人会为了他这么努力?” 她手头的几个药厂,生产出来的药品可比这个时代原本的药品要先进得多,如果用在战场上,不知道能挽回多少本不该死去的生命,货也是是供不应求。在诸多军阀中,玲珑选择了吴秋山合作,她早私底下派人与他联系上,愿意无偿向他提供药品及粮食还有各种资源,也就是说,她愿意当这个后勤,让吴秋山没有后顾之忧。 至于王仁义,属实没脑子,他瞧不起吴秋山这样心怀国家的人,觉得舒舒服服躺着不比出去厮杀强?也正因如此,他才着了道儿,本来玲珑都想着是不是自己得使美人计了,谁知道金秋晚报社的主编神助攻,愣是煽风点火把王仁义给弄来了! 吴秋山想要无损取下沪城,然而一旦交战,不伤害无辜民众几乎不可能,尤其是在外头还有东瀛人驻守的情况下。 所以副将在玲珑的帮助下率领小队进城伪装,吴秋山亲自带兵跟东瀛人交战,里头只要拿下王仁义,那剩下的就是一盘散沙。 只是……谁也没想到会这么轻易,谁叫王仁义自以为是沪城土皇帝,又有东瀛人做保障,连脑子都懒得动? 吴秋山也想亲自见一见这位为自己提供了许多帮助的友人——副将此时不声不响,他觉得,等自家大帅见了严小姐,啊不,是陈太太,肯定会非常惊讶。 毕竟在来往书信中,吴秋山一直以为玲珑是个爱国的有志青年。 陈秋吾下班回来后没瞧见小妻子,心中颇为奇怪,再一问,长寿也没回来,他心想可能是出去玩了?但是她饭点总是在家的。 正想着呢,外头一阵热闹,他连忙出去看,便看见小妻子款款而来,身边还跟了个身着军装的中年男人,身后全是一队兵。这些兵不用看着装,只看纪律跟军容,就知道肯定不是沪军。沪军在王仁义手上,那就是一群纸老虎,欺压普通人凶神恶煞,对上东瀛人全是孙子。 “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我的丈夫,也是沪城大学的老师,同时还是《烽火佳人》的作者。” 吴秋山眼睛一亮:“原来你是一叶先生!久仰大名!久仰大名!” 陈秋吾:? 吴秋山道:“一叶先生有所不知,西北那边,《烽火佳人》卖得可好了!在下也有拜读,实在是有许多话想要跟先生讨论!” 玲珑懒得搭理这两个人,直接朝屋里走,陈秋吾听到吴秋山自报家门,才知道这位是西北军阀大帅!他都不知道妻子是何时与这人相识的!等到吴秋山告诉他,说西北军阀之所以实力大增,便是靠着他的小妻子提供的药品粮食等物资时,陈秋吾简直不敢置信! 在他眼中,小妻子就是天天开开心心玩乐,谁知道她居然不声不响做了这么多大事! 吴秋山面露羡慕:“先生不知,在下曾问过太太,为何要如此帮助于我,难道是因为她心怀天下,想要拯救同胞于水火之中?可太太却回答我。” 说到这里他顿了顿,陈秋吾立时睁大眼。 “她说,这是先生的愿望,海晏河清,风清气正。” 陈秋吾心里瞬间炸开! 以至于他整个人都浑浑噩噩起来。吴秋山见状,也识趣,毕竟占领了沪城,他还有许多事要处理,便先行告辞,临走前又羡慕地看了陈秋吾一眼,这对夫妻真是他命中贵人!救他于水火之中,挽救了多少士兵的生命! 玲珑被陈秋吾激动地抱到楼上卧室,她眨眨眼:“你怎么了?” “玲珑。”他胡乱亲她的小脸,亲得玲珑几乎没法睁眼。“你怎么这么好,你怎么这么好!” 她笑起来:“那你可得更加爱我才行。” 是的,是的。 他现在只觉得爱不够她了,不知道要怎样才能表达自己的爱意,只想要与她合二为一,可是她又太小了,他不能这么做。 玲珑却不耐烦起来,小个屁! 陈秋吾最终还是没抵挡住诱惑,以至于事成后做了好几日妻奴,连学校都没有去,除了照顾玲珑,便是在家中爬格子,他把所有的喜悦爱意都记载在自己的日记本里,字字句句都是对妻子的表白,后世称一代文豪一叶先生的日记为“史上最强虐狗教科书”,不过这是后话,暂且不提。 玲珑并不喜欢冲锋陷阵,她只做自己觉得有趣的事儿。 《烽火佳人》已经连载到了三儿觉醒,最终决意投身到革命事业中去,玲珑也得到了吴秋山的支持,大手笔地买下了沪城大剧院,找人将《烽火佳人》改编成了剧本戏文,招募专业人士下乡演出。 还找了演员拍成电影,到乡下地方免费放送,参与这些事的人里,还多了许多沪城大学的女学生!她们大多年轻漂亮又有理想,而且有军队保护也不怕危险,百闻不如一见,乡下的女子们也不是天生便迂腐古板,她们很多人中,也有一些人试图抵抗这悲惨又绝望的命运,而这些女学生的到来,让许多女人看见了曙光。 《烽火佳人》不仅激励了女人,也激励了许多有志青年,他们纷纷投身于这伟大的救国运动中来,浩浩荡荡掀起了一波思想宣传! 陈家老太太也看了免费放送的电影,又想起那些青春洋溢满是自信的女孩儿,回到家后,她给远在沪城的儿子写了一封信。 信里说:娘觉得你说的是对的,娘已经让家里能放足的人全都放足了,可惜娘年事已高,大夫说即便放足,也不能恢复如常,不过能支持我儿,娘心中也很是高兴。你与你媳妇过得可好?你媳妇年幼,你可要好好教导对待,千万不可以像那些抛妻弃子的人一样,喜新厌旧。 信里又讲了胡家的少爷去沪城读书,结果跟沪城的年轻女同学相爱,要休弃家中原配,原配天天以泪洗面,老太太上了年纪,也觉得可怜,可那胡家少爷连家都不回,也不知该去何处寻找,让陈秋吾帮忙注意一下。 陈秋吾看着胡新知这个名字,总觉得有点耳熟,好像在哪里听过。 玲珑凑过来看了眼家书,现在《烽火佳人》可谓是火遍全国,到处都是女人剪头发解缠足,有些古板的人还写文章讽刺,可惜了,陈秋吾这人就是喷壶转世,舌战群儒不在话下,且《沪城日报》销量极广,可以说一叶先生便是这个时代的超级大神,迷弟迷妹无数,别人根本喷不过! 而且人家媳妇有钱啊,愿意给丈夫推广宣传,什么歌剧戏曲电影,各种方式轮番上阵,你比得过吗? 你有人家那媳妇吗? 憋着吧你! 954|第八十六片龙鳞(九) 第八十六片龙鳞(九) 有钱的媳妇毫不吝啬在陈秋吾身上花费大量钱财, 反正她有的是本事赚。吴秋山给她当后台,她手头捏了那么多方子,短时间内便累积起了惊人的财富!最后玲珑甚至盘下了几个机械厂, 吴秋山对这位金主大佬简直跪了, 他是真的活生生感受到了什么叫做“点石成金”! 西北军有了这样的后援,简直是所向披靡,无坚不摧! 再加上陈秋吾孜孜不倦地写出振聋发聩的作品,又被改编成各种戏曲电影免费放松,一时间, 华夏大地觉醒了无数反抗命运的人, 人们看到了曙光,一场浩浩荡荡的救国行动已经开始了! 不知什么时候起,东瀛人发现,他们在华国的特权好像不好使了。 同理, 其他国家的洋人也是,从前他们在华国可以任意放纵,哪怕是杀了人, 警察局也不过是不痛不痒地问他们几句话, 还得好饭好菜的供着, 顶多浪费点时间, 说实话, 黄皮猪的性命在他们看来根本无从紧要,白人才是最高贵的人种! 沪城已经成为了西北军的地盘,这些洋人还当是王仁义当大帅那会儿舔着他们, 分不清自己的位置。 直到一个卖花的年轻姑娘的死亡。 尸体是早上扫大街的大爷发现的,他本来以为是个活人躺在那儿,结果一靠近闻见一股刺鼻的血腥味儿,当时吓得跌倒在地,半天没能爬起来! 再一细看,那姑娘身上连件衣服都没有,还满是秽物,除却男人那玩意儿外,还有尿液,她静静地躺在那儿,边上是一个被踩碎的篮子,篮子里还有些没能卖出去的鲜花,花瓣已经蔫儿了,也被人踩过,凋零落寞,宛如这条已经香消玉殒的生命。 报警后,警察局的人自然也查到了凶手——五个洋人。 之所以查的这么快,不是因为警察局办事有效率,而是因为那五个洋人根本没想着遮掩!他们舒爽过后去一家饭店吃饭,一边吃饭一边高谈阔论,还嫌弃那个卖花姑娘皮肤不够细嫩!觉得他们委屈了! 这件事引起了众怒,陈秋吾更是写了一篇《论傲慢》刊登在《沪城日报》上,他言辞犀利,字里行间全是燃烧的怒火,文字极具感染性,文章一发,立刻引发轩然大波! 沪城大学的学生们更是自动自发开始游行,要求严惩凶手,甚至还有人抗议尸位素餐的警察局,这些警察既然从不保护同胞的安全,那为什么还要当警察?他们有什么资格当警察?!遇到洋人犯事只知道和稀泥,他们还有一丁点儿的良心吗? 吴秋山也气得半死,现在内忧外患,国内军阀作乱,国外虎视眈眈,还有最危险的东瀛人,沪城刚到他手上半个月就出了这样的大事,原本是因为不想引起沪城动乱,他才维持了沪城原状,却不曾想这些个警察连根脊梁骨都没有,简直下贱的令人作呕! 正如陈秋吾在《论傲慢》里所说,被羞辱、被强|奸、被杀害的,仅仅是一个可怜的无辜的姑娘吗?不!同样被羞辱、强|奸、杀害的,还有一些人的民族气节与尊严! 吴秋山亲自下令逮捕了五个洋人,驻华租界立刻向吴秋山发出抗议,认为他枉顾人权,没有权力处理他们。 吴秋山懒得跟他们废话,一巴掌把枪拍在桌子上:“没有权力?老子今天就是要弄死他们!有本事你们把老子弄死,不然早晚有一天,老子让你们死无葬身之地!” 他想起那个惨死的姑娘心都在隐隐作痛,他这辈子只有一个心愿,那就是有生之年,能把这些猪狗赶回他们自己的国家去,能看到自己的国家得到重生! 其实这么做非常不妥当,可吴秋山那满腔热血已经无法压抑,尤其是在读了一叶先生的文章后,他深觉自己的无能为力,总是考虑这个考虑那个,如果不为那姑娘报仇,他如何对得起那双死不瞑目的眼睛? 但是这五个洋人分别隶属于三个租界,租界向吴秋山施压,他被弄得焦头烂额,直到陈秋吾夫妇到来。 不管怎么看,这都是一对郎才女貌的年轻夫妻,但只有吴秋山知道这俩根本就是表里不一,一个个的全是白切黑,陈秋吾看着多斯文多温柔啊,周围没人说他不好,可你看看那报纸上的辛辣文字,心中有鬼的人看到了都能呕出血来,其他几家报社联合了一些看不惯他的文人与他对喷,愣是没喷过陈秋吾一个人! 再看他妻子,瞧着多娇弱多惹人怜爱的姑娘,可私底下却是沪城,甚至是全国最大的药品及军|火商! “外面对于洋人的抗议已经如火如荼,到了最烈的时候,大帅还不趁着这个机会下手?”陈秋吾问。 吴秋山摇头:“事情没有那么简单,他们的在华租界时效还没到……” 话没说完被玲珑打断:“是谁跟他们签的协议?” 吴秋山一愣。 是王仁义。 可王仁义是个什么东西?那就是个没骨气的卖国贼!而且王仁义早死了不是? 陈秋吾对吴秋山拱手:“大帅为人光明磊落,在下佩服。” “但有的时候没必要讲道理嘛。”玲珑笑眯眯地说,“不承认不就完了?一个卖国贼签订的沪城租界协议,东瀛人做的见证,跟我们西北军有什么关系?跟我们沪城百姓又有什么关系?” 吴秋山:…… 他忍不住舔了下嘴唇:“陈太太要是方便……” “当然方便。”玲珑微微一笑,“不止我方便,秋吾也很方便。” 她可是非常非常生气的。 卖花的那姑娘是她服装厂里一个女工的姐姐,他们一家姐弟五人,爹娘早逝,靠着姐姐拉拔大,谁知姐姐惨死,剩下四个兄弟姐妹将洋人恨到了骨子里! “大帅,乱世用重典,王道杀伐震慑,法也。” 只读过几年私塾,知道知识很重要,但实在是太忙抽不出什么时间读书学习的吴大帅挠挠头,嘿嘿一笑:“……啥意思?” 陈秋吾:…… 玲珑扑哧一声笑出来:“我看呐,以后大帅闲着没事,便来找秋吾,让他好好给你上上课,他可是沪城大学的老师,教导学生最是拿手。” 吴秋山面红耳赤:“我是没什么文化……” 陈秋吾平静道:“却有一颗赤子之心。” 其实照吴秋山这样,他守着西北,过自己的日子不知多美,可他偏偏不,他就是要把那些洋人赶走,要让人不敢再来侵略华夏土地,他深深地热爱着这个国家,热爱着这些活着的人们,所以哪怕前途艰难,不知该往哪里走,他也仍然咬牙忍了下来。 这样的人,拥有无比耀眼而璀璨的灵魂。 是能够让龙女为之驻足的美好灵魂。 租界的人不肯把人交出来,没关系,不交也行,直接上门抓不就成了?租界再厉害,他们的武器跟人数都有点,西北军还在沪城,难不成怕了他们? 王仁义手下的沪军散漫的不像样子,早被吴秋山打包扔出去训练了,练不出个兵样儿就死在外头,也好过脏了沪城这片土地!天天吃着军饷,拿着军饷抽大烟,欺负同胞是一个比一个厉害,对上洋人就没了骨头恨不得跪着说话,都是一群贱皮子! 租界的洋人万万没想到吴秋山真的敢让人闯进来,那一身的匪莽之气,哪怕租界的枪口对准了他,他也面不改色! 沪城警察局的人战战兢兢地被放在最前面开路,负责带队的副将给了他们两个选择,要么冲进去抓人,抓了人,兴许还能有条活路,要么回头就被扫射成筛子——他们刚研发出一款新武器,正好在这群怂包警察身上做实验。 警察们没有办法,只好挤在前头。 租界的人也不敢真的开枪啊,就算打死了几个黄皮猪他们也占不着便宜,因为对方手上也有枪! 但是那群警察哆哆嗦嗦往里闯,又不敢对他们动手,还是那副脓包模样,租界的人胆子也大了起来,啪啪两枪,打死了最前头的两个,后面的人立刻吓得不敢动弹,想往回跑,对准他们的又是西北军的枪口,真是进退两难! 死了两个警察后,又是砰的一声! 一个拿枪的洋人应声而倒。 租界的人瞬间慌了!对方怎么真的敢开枪!他们可是洋大人! 玲珑从人群中走出来,手里把玩着一只小巧的改造手|枪,也是她的机械厂新出的玩意儿,她还别出心裁的在上面雕刻了漂亮的龙纹,拿来防身最好了。 然后她举起枪,眼都不眨地又开了一枪,这回倒下的是另外一个洋人,正好是刚才对准警察开枪的那两个。 她还穿着华丽的旗袍,看起来高贵又美丽,可杀人的时候却一点都不手软,在西北军看来,就俩字儿:解气! 这下租界的人慌了,为了那么五个人,他们真的要把自己的命给送在这儿?那多不划算啊!跟他们有啥关系! 西北军顺利闯入租界,把那五个还在搂着女人寻欢作乐的洋人给抓了起来,当场拽到沪城菜市口,还派了士兵拿着个大喇叭四处宣传,让民众都来围观行刑现场! 这个满目疮痍的国家,终于开始慢慢地觉醒、发怒,而没有人能够承受它的怒火。 大家准备了臭鸡蛋烂白菜的,对准五个被迫跪在行刑台上的洋人一顿乱砸! 最终,枪被交到了卖花姑娘的弟弟妹妹们手中,负责帮忙的士兵甚至小声告诉他们里面有多少颗子弹,记得先打手打腿,别忘了打鸡儿,但是被让他们死得太快,那太便宜他们了。 怀揣仇恨,他们对这几个仇人实施了恐怖的虐|杀。 然而令人惊奇的是,现场一片安静,人们的眼睛里烧出了火花。 原来洋人也不是无坚不摧,原来他们被杀的时候,也会吓尿,也会哭喊,说些叽里呱啦的鸟语求饶! 洋人们的尸体被拖下去后,换上来的是警察局的那些警察。 其实他们有很多次机会去救人,有很多次机会匡扶正义,可他们拿着钱,却不履行职责,不分青红皂白站在洋老爷那边,助纣为虐,帮着他们剥削自己的同胞——这样的人难道不该死? 他们该死!最最该死! 这一日,沪城菜市口血流成河。 当天,沪城警察局贴出招聘公告,管吃住还发工资,招募有志之士,无需学历,当然,需要三个月的培训期,这三个月里,将由西北军士兵暂代警察一职。 并且,男女不限。 那位卖花的姑娘有两个弟弟,另外两个姑娘都在厂子里上班,他们便来报名,因为年轻力壮,体能达标,所以顺利被录取。 他们希望不再有姑娘重复姐姐的悲剧。 而杀死了这么多洋人,租界那边肯定不能轻轻放过,他们立刻向西北军施压,并发出声明表示抗议华国人的出尔反尔,耍嘴皮子,陈秋吾可能不太行,可玩笔杆子,那他要说第二,就没人能当第一! 文人相轻,那些个看不惯他的人说的酸话可难听了,但这么大的沪城你出去打听打听,他一叶怕过谁!输给过谁! 租界那边的洋人还假模假样写生命,西北军这边的回应就简单粗暴多了,精准概括核心就是:你妈没了?你是孤儿?你不要脸?睁着眼睛说瞎话你怎么不怕被钉在十字架上? 骂人不带脏字,当属陈秋吾。 他骂得酣畅淋漓,并且《沪城日报》开展了一个征文活动,直白一点来说就是向社会广大民众征稿,无论你文笔如何,《沪城日报》下一期只要选中你的投稿,都会刊登到报纸上!并且免费发行! 而且按字付钱! 哎呀这大手笔! 顿时各地投稿如雪花飞来,新一期的《沪城日报》只有一篇文章,那就是陈秋吾的《致白皮猪》,他在文章里毫不掩饰自己的尖酸刻薄,骂得有多难听呢,这么说吧,连玲珑看了都觉得有被内涵到。 此外其他版面,全是各种各样字体的稿件原件,有挥毫泼洒的“臭不要脸”,也有歪歪扭扭的“滚出我华夏土地”,同样还有一些小短文,全特么是骂人的! 而且不知道印了多少,免费发行!到处送! 尤其是陈秋吾那篇《致白皮猪》。 因为洋人喜欢叫他们黄皮猪,于是他在这篇里,也称呼白人为白皮猪,先是痛心疾首的批判了白皮猪的无耻、懒惰、贪婪——因为他们一生都甘愿躺在猪圈中等人喂养,困了饿了都睡在那一亩三分地,当着屎尿吃食。 骂完了又感慨:白皮猪啊白皮猪,你这一生毫无建树,唯一的价值便是那身上的皮肉骨头。 玲珑当初在凯尔斯特学语言,她很善良地怕洋人们看不懂,特意给翻译了成了好几国语言,然后免费赠送,华国文字翻译成洋人的话,仍然不减尖酸,可见这原文究竟难听到什么程度。 偏偏一句脏话都没有,你能拿人家怎么办?甚至人家都没有指名道姓,人家只是骂生养在圈栏里,连父母都不知是谁,只知道吃睡的白皮猪而已,管你啥事呢? 与洋老爷们的会晤非常融洽,见西北军方代表居然是个年轻女人,洋老爷们脸都挂不住了,他们随身带着翻译,自然不认为玲珑听得懂他们的话,便毫无顾忌地羞辱道:“居然派了个女人来!难道这个女人床上非常带劲儿,西北军的吴秋山被迷惑了不成!女人就是女人,华国女人更是些婊|子!” 下一秒,他的头已经被砰的一声摁在了桌子上,坚硬的木质桌面瞬间裂开,众人甚至看不到这人的头了! 玲珑用流利的语言回道:“你刚才说我是什么?我没听清楚,不好意思,可以麻烦你再重复一遍吗?” 对方被扯起来时,满头满脸都是血。 然而玲珑只是随口说说,根本没给他回答的机会,便又是往桌面上狠狠一砸!声音天真清脆:“你这个人,怎么不说话呢?一个美丽的淑女向你询问,你身为绅士,难道不该回她一句吗?” 砰! “太没礼貌了吧,这就是洋老爷吗?” 砰! “如果你再不说话,我可要惩罚你了哦。” 砰! 那人已经不知道是死是活,周围的洋人顿觉身上一股寒气,起了鸡皮疙瘩,偏偏那年轻女人还是一副笑靥如花的模样,等她再抓起男人的头准备再砸一张桌子的时候,与那洋人同行的同国人立刻掏枪指向了她:“住手!否则我就开枪了!” 玲珑笑得更挑衅,当着这人的面,抓住手里男人的头,只听咔嚓一声脆响! 这个洋人的头已经转足了一圈,宛如一滩烂泥瘫倒在地,已是死的透透的了。 而她全程没有丝毫动容,仿佛杀了这么个人,就跟玩游戏一样,一点不放在心上。 拿枪的人怒吼一声,扣动扳机!可是下一秒,他太阳穴一痛,似乎有什么东西穿破了脑壳,死前最后看到的一幕,是他的枪口不知何时对准了自己…… 众目睽睽之下,玲珑抓住了洋人的手,而他已经来不及停下来,子弹穿透的自然是他自己的脑袋。 玲珑拍了拍手,露出略带羞涩的笑容:“不好意思,出了点小插曲,这可跟我没关系,枪是他自己开的。对了各位,现在,我们能坐下来好好聊聊,关于租界的事情了吗?” 洋人们惊恐地望着这个美丽的女人,她的美丽一如她的恐惧,她甚至连翻译都不需要! 吴秋山是万万没想到,让他头痛不已的租界问题就这么轻松愉快的解决了! 他立刻夸玲珑:“太太真是当世少有的奇女子!不费一兵一卒便解决了协议,我还以为今儿个得打起来呢!” 旁边跟着玲珑一起去谈判的副将,此时露出了古怪的表情,面部抽搐,管理失败。 此后,除却幕后无偿提供资源,玲珑还充当了外交官的职责,谈着谈着,洋人们都知道西北军有个极为棘手的女人,不仅武力值惊人,而且特别暴力,上一秒还冲你笑,下一秒就能把你脖子拗断,聪明人最好少跟她打交道。 沪城于是迎来了久违的解放与自由! 洋租界全都被拆了!洋人们在沪城再也不是大老爷了! 而比起经济水平跟发展,沪城显然占据了华国,乃至于全世界第一,因为玲珑拥有更多先进的技术,唯一欠缺的也就是材料,但这根本算不上问题,即便是在已有的武器基础上稍作改良,也已经足够跟东瀛人抗衡,最关键的是,他们还有好几家药厂! 不会再有因为感染而死去的士兵,只要没有断了胳膊腿儿,都能给你治好,再送你上战场! 一时间西北军军心大盛! 而其他地方的军阀自然也有所耳闻,对于吴秋山傍上大腿这件事儿,大家隐隐约约都听过信儿,只是不知道那被抱上的大腿究竟是谁,以前吴秋山顶多是能跟几个大军阀平分秋色,而现在,吴秋山是当之无愧的军阀第一人! 所有人都要以他马首是瞻! 吴秋山号召大家一起对付东瀛人,也有那些有远见的,看出来吴秋山日后必定有大造化,因此主动选择投诚,剩下几个大军阀还在观望。 不过这些玲珑都不关心,她只负责提供资源,然后打打嘴炮拧几个脑袋,其他事儿她是不管的。 陈秋吾因为这一段时间的文章及小说更是声名大噪,现在整个华国都知道一叶先生!他瞬间拥有了无数迷弟迷妹,还有些不识字的读者,看了戏曲或是电影后学着认字给他写信,每天沪城日报社都要收好多好多读者来信,甚至于为此报社还聘了两个沪城大学的学生做助理,专门将信件区别开来。 毕竟有些疯狂粉丝都在信里直接求爱……这些信,实在是没什么看的价值。 与此同时,陈秋吾终于想起来胡知新是谁了。 955|第八十六片龙鳞(十) 第八十六片龙鳞(十) 因为要帮助西北军做外交, 玲珑这段时间可忙坏了,陈秋吾提起胡知新这个名字时她一脸茫然:“……谁?” 陈秋吾搂着她,“就是娘说的那个, 在沪城读书, 结果跟女同学谈恋爱,抛妻弃子的人。” 玲珑仍旧一脸茫然:“……那跟我们有什么关系呀?” “我才想起来,之前学校一个老师母亲生病请了几天假,我帮他带过课,胡知新就是他们班的。” 玲珑哦了一声:“然后呢?” “咱们不是有糟糠记事版块吗?” 玲珑懂了:“知道啦, 明天就让人去办。” 陈秋吾喜得抱住她狠狠啾了一口, 又说道:“其实现在许多女学生都将重心转移到了唤醒国人上,那些个谈恋爱的,毕竟只是少数,抛妻弃子嫌弃原配的, 也并不是全部。” 如此委婉的暗示,玲珑懂。她揉揉陈秋吾的脸:“知道啦,你没有讨厌的爱慕者, 对我也是一往情深, 你就不能直截了当的说出来吗?明明写得情书那样火热, 怎么嘴巴这么笨呢?” 这人真是反差到极点, 每回给玲珑写清楚, 什么火辣辣的情话都敢说,但是两人独处的时候单叫他说,他却又不好意思了, 总是很矜持,搞得玲珑每次都很想逗他玩儿。 她也没把陈秋吾说得当回事,“糟糠记事”版块的的幅面越来越小,因为有越来越多的人可以正常思考,能够分得清是非曲直,因此但凡是稍微爱惜一点羽毛的人,都不会愚蠢到在有妻子的情况下,又去追逐什么可笑的婚姻自由、恋爱自由。 你倒是单方面自由了,那蹉跎了大好年华牺牲奉献,为你生儿育女孝顺父母的原配,又能得到什么?因为你一句自由,她就要包袱款款做下堂妇?世界上哪有这样的道理? 胡知新与女同学的故事很快登上了《沪城日报》,如今《沪城日报》是华国销量最广的报纸没有之一,“糟糠记事”这个版块更是很多人都在关注,胡知新一被曝光,立刻成为众矢之的,他的同学们才知道自己这个同窗在乡下居然已经有了原配,却又跟女同学谈恋爱!不仅如此,还学西洋人搞什么浪漫,又是送玫瑰花又是共进烛光晚餐的,好多人还羡慕他俩两情相悦,结果到头来,胡知新已经娶妻了?据说妻子还给他生了一儿一女? 先前追逐爱情自由的风潮过去,更多清醒的人意识到那是错误的,还有一叶先生写得《关于自由婚姻与恋爱之我见》,大家现在对于已经有了妻子或是丈夫却仍旧与他人恋爱的人容忍度很低,胡知新也立刻被沪城大学开除,毕竟有这样的学生,他们沪城大学以后还开什么呀! 当然,沪城大学领导最怕的,还是那个笔杆子毒的跟什么似的一叶先生,到时候写篇文章讽刺一下指桑骂槐一样,沪城大学的名声便不用要了! 除此之外,之前那位一直鼓吹陈秋吾跟年轻漂亮的女学生谈恋爱,追求爱情美好与自由的杨老师也早已被解雇。西北军政府还颁布了《新婚姻法》,倡导一夫一妻制。 陈秋吾自然第一个响应,他与玲珑成亲时有过婚书,但他仍然和她一起去领了结婚证,结婚登记点还免费给他们拍照,改良过的相机拍出来的照片古朴又美丽,陈秋吾可宝贝这两个结婚证了,拿回家就给锁进了保险柜里,平时他连自己的手稿都随意丢在书桌上呢。 胡知新被开除后也不知去了哪里,横竖没人关心,西北军在玲珑的资助下屡战屡胜,几个观望中的大军阀觉得,与其等到吴秋山带人把自己的地盘踏平,倒不如提前投诚,毕竟他们见过东瀛人被打得屁滚尿流的样子,西北军不仅有先进精良的武器,居然还有什么防弹衣!那防弹衣他们拼命搞到了一件测试过,布料又轻又薄,子弹却都打不透!实在是惊人! 这也能看出来是吴秋山给他们留脸面了,否则直接打过来他们又有什么办法? 没看到东瀛人都被打得快退回东瀛老家了吗? 剩下的几个大军阀一投诚,吴秋山便几乎得到了整个华国的军队,他为人正直,并不打压他人,而且在诸位军阀到来的晚上,便开了一个会,言明自己的心愿便是将侵略者赶出去,让同胞们过上和平的生活,并且向诸位军阀介绍了陈秋吾夫妻。 军阀们心里恰柠檬,这吴秋山怎么就这么好运气,遇到这么一对厉害的夫妻。 像是陈秋吾这样爱讽刺当局的作家,放在王大帅还在的时候,那就是个被通缉被抓捕被刺杀的命!可现在他每天美滋滋地写稿子,一点都不用担心自己的生命安危! 在众人协商下,新的华国政府成立了! 内忧已解,只剩外患,东瀛人再如何负隅顽抗,也比不上华国齐心协力的几千万热血同胞!更何况他们有精锐的兵器与先进的医疗条件!曾经在这片土地上大肆猖獗纵横,随意烧杀掳掠的东瀛人,被打得抱头鼠窜,只能选择投降。 在国际联盟的见证下,东瀛人签订了无条件投降书,并且将几个罪该万死的重要将领送上了国际军事法庭,这些人被执行死刑那一天,华夏大地四处欢呼!人人雀跃! 他们终于迎来了新生!那些牺牲的人们流下的鲜血没有白费!这头沉睡的狮子醒来了!并且,将要站到世界之巅!成为最强大的国家! 吴秋山成为了华国政府第一任主席,与他一起浴血奋战的将领们也纷纷就职,玲珑也没逃过——她成为了外交部长,虽然她很不乐意,但是吴秋山在她面前装可怜,说洋人都怕她。 那可不是怕她吗,一言不合就开干什么的,别人谈判要钱要条件,她谈判要命啊! 陈秋吾反倒乐见其成,他很高兴于妻子拥有属于自己的事业与人生,就是太忙了点,要是没那么忙就好了。 刚刚苏醒的国家百废待兴,还需要时间来成长,玲珑是不可或缺的灵魂人物。 一个国家,如果拥有了其他国家可望不可及的科技技术与经济水平,那么成为强国指日可待! 新的华国发展速度惊人! 许许多多有志之士也都选择了回国,要将自己所学习到的报效给祖国,全国人民上下一心,有玲珑在,吴秋山从没有做过任何错误的决策,活了不知多久的玲珑,看过了人类世界太多太多的国家兴起又灭亡,破碎又重生,她让这个稚嫩的华国避开了一切障碍与错路,顺利走上了快速发展的康庄大道。 在国外还在为大哥大疯狂的时候,华国人已经用上了智能手机。 华国的科技水平发展速度惊人,以至于想要联合起来在国际上孤立华国的国家,最终也只能选择求助。 而这个古老又伟大的国家,选择了温柔地拥抱全世界的人们。 陈太太与严太太一家一直生活在乡下,并未受到战火侵蚀,只是从报纸上才能得知一些外界的消息,因此直到国家解放,新的政府成立,玲珑到外交部任职,陈秋吾公开一叶先生的身份,她们才知道这对小夫妻究竟做出了怎样的成就! 两家人都被接到了沪城,沪城如今已经是华国的首都,陈太太见到好些年不见的儿子儿媳妇,眼泪当时便落了下来。 严太太也没想到,嫁了女儿后一直在操心会原形毕露的女儿,会有今天这样的本事。 她的女儿,从来都跟其他人家的姑娘不一样,用离经叛道来形容都不为过,因此她一直担心她嫁不出去,想方设法才让女儿成为陈太太的儿媳妇人选,盼的就是在国外留学的陈家大少爷,眼界更宽,能够接受这样古怪的女儿。 他们夫妻俩果然相处的很好,那她就放心了。 等到她知道女儿都干了些啥之后,吓得几乎要晕过去! 陈太太也知道儿子能这么安全,离不开玲珑,如今她对这个儿媳妇爱到了心里,即便小夫妻来到现在都没有孩子,陈太太也没有催过。后来她实在是等不及了,才问陈秋吾,结果却大吃一惊! 原来陈秋吾在国外留学时受过伤,当时没觉得什么,后来体检的时候医生才说他以后很可能没办法拥有自己的儿女。 陈秋吾把自己心里的伤口血淋淋地挖出来给母亲看,又无限悲伤:“我这些日子总是担心玲珑嫌弃我,她现在在外交部长了,很多人都爱慕她,追求者能从乡下排到沪城,再从沪城排回乡下。我却这样没用,除了会写点东西之外一无是处,赚钱比不上她厉害,口才也比不上她,这不行那不行,甚至连给她个孩子的本事都没有,我,我怎么这么窝囊呀!” 陈太太如遭雷击! 她手忙脚乱、语无伦次地安慰着儿子,心想造孽哟,这他们老陈家不是要绝后了吗? 她设身处地想了想,倘若自己是儿媳妇,那是肯定要离婚的! 当天晚上,玲珑躺在陈秋吾怀里笑得快抽过去,她说呢,平时陈太太对她也好,可今天她下班回来,老太太简直是在跪舔她了!那个小心劲儿哟,跟照顾小婴儿一样,就差没给她喂饭吃。 原来是陈秋吾来了这么一招~ 她笑眯眯地趴在他胸口上:“你会不会气我呀,不想要孩子?” “怎么会呢?”陈秋吾亲她一口,“现在都什么社会了,早就没皇位继承了,再说了,我的孩子可多了。” 每一篇文章都是他心爱的孩子。 次日,玲珑主动找到陈太太,说要顾及秋吾的面子,不能让人知道他的身体状况,免得没了男性尊严。对外便说是她不要孩子,陈秋吾爱她,才甘愿绝后。 可把陈太太给感动的,认为这世上再没有比玲珑更好的姑娘了!此后,在陈太太心中,陈秋吾彻底退居二线,最重要的便是玲珑! 玲珑嘴甜貌美又会撒娇,而且审美极好还有钱,常常亲自画了衣服样子让人做好送来,陈太太越看越喜欢,恨不得玲珑是她亲闺女,陈秋吾是捡来的! 对此,陈先生被嫌弃了也乐见其成。 一家人过得和和美美,除了玲珑比较忙,常常出使别的国家,参与国际联盟会议,为华国争取谋利之外,简直完美! 这样过了几年,有一日,陈太太突然面色古怪地回到家。 陈秋吾刚爬完格子,他现在是华国首屈一指的大文豪,出的小说销量惊人,是这个时代不折不扣的文坛巨星,并且已经成为了沪城大学的校长,妻子不在家,便每日认认真真爬格子。 见母亲表情奇怪,他连忙问:“娘,怎么了?” 陈太太嫌弃地看他一眼:“跟你说有什么用?我等我龙儿回来。” 被嫌弃的陈先生默默地跑一边蹲着去了,一听到外面车子响连忙奔出去,看到玲珑就告状:“娘她一脸不高兴的回来,我关心她,她还凶我!” 陈太太懒得理这个年纪一大把还跟小孩子一样的儿子,连忙拉了玲珑坐下,跟她说了今天的事儿。 原来当初她住在乡下时,除却与同是亲家的严太太交好外,还有一位高太太,与她关系也不错。 高太太的女儿曾经也是她的儿媳候选人之一,不过陈太太没看上,她说:“……我当时瞧了你一眼便喜欢上了,别人我可不愿意,现在想想,亏得是我当初眼光好,否则以陈秋吾这德性,哪里说得到媳妇!” 如今在母亲嘴里天天连名带姓被呼来喝去的陈校长,流下了辛酸又卑微的泪水。 家里两个女人,他仍然是食物链最底层那个。 玲珑点点头:“娘,你说那位高太太怎么了?” “她家那个姑娘,后来嫁给了胡家的少爷,胡家少爷在沪城读书,一年回去一趟,高氏给他生了一儿一女,但后来,胡家突然没了自家儿子的消息,上个月,那胡家少爷回来了!可是却弄得蓬头垢面疯疯癫癫,说是精神也不大好了,也不知是怎么回事,胡太太便想知道儿子这些年怎么了,特意到沪城来找我,我今儿个便是同她见面的。” 玲珑记忆力惊人,她问陈秋吾:“这个胡家少爷,是不是当初那个沪城大学跟女同学谈恋爱结果被开除的胡知新?” 陈秋吾也想起来了:“正是。当时校方已经出了新的行为守则,支持自由恋爱,但是如果已有婚配却仍然校园恋爱的,经审查一旦属实便要开除。” “可胡家少爷被开除后,并没有回乡下呀。” 陈太太在乡下住了几十年,有什么风吹草动她都是知道的。 “没回乡下,那去哪儿了?” 大家面面相觑,陈秋吾身为沪大校长自然责无旁贷,很快他就找人查了出来。 原来当年胡知新被开除后,觉得丢人不肯回家,便与那女同学私奔了。 女同学家境不错,在学校里两人也是柔情蜜意,可贫贱夫妻百事哀,他们带出去的钱早晚有花光的一日,而且那时候国内战乱,东瀛人更是虎视眈眈,两人运气好才活下来,随后看到越来越多的同窗开始崭露头角,人人以沪城大学毕业生为荣,他们却要在一个偏院的小地方过着如此拮据的生活! 女方无法忍受,恰好在报纸上看到了家人寻找她的信息,最终,她选择了卷走全部财产不告而别,剩下胡知新一人艰难度日。 没钱没本事无处可去,胡知新是靠着要饭,一路回到老家的。 之所以精神不大好,那是因为他心比天高,却眼高手低,受不住这刺激。 陈太太得知后叹了口气,只说是造化弄人。 结果令人意想不到的来了,过几日陈秋吾上班,正在办公室里写写画画,突然有人打内线电话通知他:“先生!校门口来了个女人闹事,说我们学校害了她丈夫,要我们学校做赔偿!” 陈秋吾愣了下,满头雾水地出去看。 校门口,一个头发梳的一丝不苟,还穿着老式宽松死板衣裙的中年女子正在哭喊吵闹,话里话外都在骂沪城大学不做人,害了她男人精神失常,又培养出那种狐狸精女学生勾引她男人私奔,真是天打雷劈不得好死等等。 她身边还有一个面容呆滞的小姑娘,穿着同样的衣服,周围的沪大学生都好奇地盯着母女俩瞧。 现在大家早就穿上各种各样的漂亮衣服了,也有人喜欢复古衣裙,可这对母女身上穿的毫无美感,这都是多少年前的衣服啦? 远远地看见陈秋吾,仰慕他的学生们立刻迎上去,七嘴八舌的说起来,虽然陈秋吾已经是沪大校长,但一叶先生的名号太过响亮,大家还是习惯叫他先生。 正哭号闹事的高氏抬起头,看见的便是陈秋吾那张十几年未见,也仍然俊美的面容。 时光好像对他格外优待,除却沉淀下来的优雅气质以外,与当年惊鸿一瞥的青年,竟分毫无二。 不知为何,高氏突然感觉到了在这样的人面前撒泼卖痴十分羞耻,已经被生活磨砺的毫无羞耻心的女人,居然下意识伸手摸了摸微乱的头发。 “外长!外长来了!先生!外长来了!” 陈秋吾还没来得及跟高氏说话,听到妻子来了,立刻面露笑容,玲珑随即从让开的人群中走进来,她今日穿了一袭飒爽的裤装,高贵典雅,美貌非凡,看在高氏眼中,似乎什么都没变,除了她自己。 当年玲珑嫁给陈秋吾,高氏也曾添妆,可眼下她却怨恨起这不公的命运来,倘若当年是她被陈太太选中,那么今日的荣耀就是她的了! 她心中所想,玲珑全都听见,不由得好笑,若真叫高氏嫁给陈秋吾,陈秋吾年纪轻轻便要被她害死,陈太太更是白发人送黑发人,为了抗议王仁义政府对陈秋吾的所作所为,许多年轻学生也因此抛头颅洒热血奉献出了生命,那些信仰之力,都叫这女人糟蹋的干干净净,就这还敢对她露出怨恨? 眼睛一瞥,看见边上始终老老实实站着不说话的女孩儿。 这高氏还是那德性,连来沪大闹事,都舍不得带上儿子,要带女儿来。 玲珑开口道:“政府明文规定不许缠足,你女儿看起来年纪也并不大,你知道为她缠足是犯法的吗?” 高氏一听,立刻驳斥道:“胡说八道!我是她娘,她是我生的,我给她缠足那是我的权力!女人不缠足像什么样子!像你这种一天到晚抛头露面还穿裤子的女人才是不检点!” 这一番言论直接给周围的沪大学生们整傻了,这女人知不知道外长是谁啊? 高氏又攻击道:“别以为我不知道,你这么多年连个一儿半女都生不出来,不过是个下不出蛋的母鸡罢了!你根本就不算是个女人!配不上陈少爷!” 玲珑:…… 陈秋吾:…… 周围学生:…… 跟这种病入膏肓的人,连争论都觉得浪费时间,反正在高氏心底,哪怕你是全国首富,又聪明绝顶还能搞科研,甚至担任华国外交部长,受到无数人的赞美与吹捧,但你没有生孩子,你也比不上他们乡下村头那个被老光棍捡回来之后生了十个八个大胖儿子的疯女人。 价值观不同,有什么好说? 玲珑跟陈秋吾是学生们的偶像,偶像被诋毁,都不用夫妻俩开口,学生们便将高氏喷得狗血淋头。她再厉害也只有一张嘴,哪里骂得过这些深得喷壶转世的陈秋吾真传的学生?毕竟大家都是看着一叶先生的散文小说长起来的! 高氏想走,却被扭住送去了警察局——她无视法律给年幼的女儿缠足,这已经涉嫌了虐待,少说也得判个几年,让她再嘚瑟! 等她出狱,再回去给胡知新当牛做马吧,反正他们夫妻俩也挺配的,就别祸害旁人了。 956|第八十七片龙鳞(一) 第八十七片龙鳞(一) “……同学们, 今天我们来学习的新课文,是迄今为止我们华国建国以来最伟大的近代作家,大文豪一叶先生所写的《秋》, 当然, 这篇文章应该已经很有名了,前不久网络上还称它为来自外长与文豪夫妇的高级秀恩爱狗粮。” 语文老师笑眯眯地讲着,直到一个修长俊美的少年懒洋洋地倚在了教室门口,她好气又好笑:“谭玲珑同学,请问你这节课为什么又迟到了?” 玲珑倚着门框, 冲老师打了个招呼:“不小心睡过头了。” 语文老师无语道:“那你给我说说, 《秋》这篇散文的作者,你对他了解多少?” 玲珑沉吟片刻,心想,怎么说呢, 那可太了解了,“一叶,本名陈秋吾, 字屠川, 是我国近代史上最伟大的文学家、教育家, 祖籍青州, 幼年家境富裕, 于沪城读书后留学凯尔斯特,后学成归国,担任沪城大学老师, 期间写下无数振聋发聩的文章,被誉为‘新华国的良药’,同时也是我过近现代文学的奠基人,我国第一任主席吴秋山,甚至曾经评价他为‘民族的脊梁’。他的思想影响了许多人,也教育出了许多名人学生。” 语文老师根本不生气,毕竟谭玲珑可是全年级第一,无论长相成绩都是一等一的,她忍不住笑起来:“那你接着给大家说说,一叶先生的妻子又是谁?” 这时候班里有调皮的男生叫起来:“老师!你这是放水!谁不知道一叶先生的妻子是谁呀!那可是我们的女神!” “就是就是!谁不知道严外长!” “严外长天下第一!” 语文老师假装生气:“是吗?你们知道?那行啊,来,马文博,你说说,严外长是谁?” 名叫马文博的男生戴着眼镜一脸兴奋:“严外长,本名严玲珑,跟我们班的大帅哥谭玲珑名字一样,不过人家可是个大美人!她本出生于封建社会的富裕人家,但从小便与他人与众不同。后来嫁给一叶先生陈秋吾,陈先生宽容开明,带着严外长一起去凯尔斯特留学,严外长只用了一个学期,便修完了语言学院全部的课程还拿到了学位!不仅如此,她还极具商业头脑,吴主席还是军阀时,当时还是陈太太的严外长,便买下了一些濒临破产的厂子,将他们改造,并且招工重建,也正是得到了严外长的支持,吴主席才能没有后顾之忧!后来827惨案,由一个卖花姑娘的惨死,引起了民众对洋人及租界的不满与怨恨,严外长也正是经由此事,正式走上外交道路。” 他咽了口口水,继续激动,滔滔不绝:“东瀛人投降的时候看到严外长还瑟瑟发抖呢!严外长是伟大的革命家、政治家,是有史以来最优秀出色的外交官,没有之一!同时她也是华国新政府的建立者,我们华国如今能够成为世界第一大国,与严外长是分不开的!” “最最让人感动的是严外长跟陈秋吾先生的爱情!”一个女生捧着小脸满是陶醉,“好感人,他们一辈子都没有要孩子,陈秋吾先生甚至说他占据的属于妻子的时间太少了,根本舍不得分给孩子,啊~~怎么这么甜~” “还有更甜的!现在也还销量第一的纸媒《沪城日报》,也是严外长办的!陈秋吾先生之所以能那么快出名,也跟严外长的力捧脱不开,他们俩简直就是互宠的极致!” “《一叶先生日记》,我有买来看!真的全是狗粮,愣是给我喂饱了!” “严外长六十多岁的时候出门在外,一叶先生给她写信,还称呼她为‘小妻子’呢!” “比现在网上天天秀恩爱的那些明星甜多了!” “羡慕那个时期的爱情!强强联合互相宠爱,真的是太甜了~~” 玲珑倚在门框上,忍住想要翻白眼的冲动,要是这些家伙知道他们口中的严外长此时就站在这儿,不知道会是什么反应。 “严外长是大美人!而且保养的超级超级好!太美了,现在娱乐圈那些女明星根本没法跟她比!” “一叶先生也超级帅啊!沪城大学还有他以前的工作照呜呜呜,前两天微博上转发好几万我才看到,真的好帅哦!是不是伟大的人都长得好看啊!” 语文老师见话题越跑越歪,连忙道:“行了行了,谭玲珑进来吧,快回座位上,下回可别迟到了,你们班主任要是知道,非骂你不可。” 玲珑冲她粲然一笑:“怎么会呢,老班可舍不得骂我,我可是他的得意门生。” 语文老师被逗乐了:“快回去坐着。” 玲珑潇洒地甩起身上的校服外套,回到自己座位上坐好,旁边的同桌立刻凑过来:“哥,你说你咋去这么个名字呢,我第一次听到的时候还以为你会是个女神呢。” 玲珑瞥他一眼:“怎么,现在我就不帅了?” “帅,帅。”对方狗腿道,“可要是个女的就更好了。” 玲珑切了一声,单手托腮,听老师讲课,听着听着便开始魂飞天外,反正老师讲得这些吧……怎么说呢,可能陈秋吾自己都没想过那么多,后人一字一句抠出来的用意,让陈秋吾自己讲都讲不出这么多大道理来。 有的时候说读者比作者更了解作者,倒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 距离陈秋吾去世到现在也不到一百年,玲珑只是睡了一觉,醒来便听到了呼唤。 她所使用的这个身份本名自然不叫玲珑,只是她喜欢自己的名字而已。 上完了一天的课,作为次次考年级第一的玲珑是有不上晚自习的特权的,不过因为妹妹也在同一所学校上高一,所以他还是会到学校来,然后晚自习结束后骑着电动车载妹妹一起回家。 妹妹叫谭明舒,很多听到他们兄妹俩名字的人都觉得应该换过来才对,哥哥的名字比较像女孩子,妹妹的名字比较中性,也不知他们爸妈是怎么想的。 晚自习结束,玲珑把电动车从学校车棚推出来,穿着校服的妹妹在门口等着他,因为学校里不可以骑车,所以每次玲珑都推着出去。 兄妹俩回到家,父母都下班了,坐在客厅里,家里的气氛有点僵硬,看到一双儿女回来,母亲姜岚连忙站起来,“回来啦?饿不饿?妈给你们做了宵夜,快去吃吧。” 谭明舒心思细腻,一看这气氛就知道父母可能吵架了,她问姜岚:“妈,你是不是哭了?” 姜岚说:“胡说八道什么,妈怎么会哭?快去吃东西,吃完了别立刻就睡。” 父亲谭德运则坐在沙发上抽闷烟,玲珑经过的时候顺手抢走,掐灭了丢到垃圾桶,谭德运立刻瞪儿子,玲珑却淡淡道:“妈跟舒舒都是女人,二手烟危害这么大,你要想抽,去外头公厕抽,抽完了再回来,别在家里甩脸子。” 他对谭德运向来这样,有啥说啥,一点面子都不给。 而儿子长大了,十七岁的小伙子,个头比谭德运高得多,虽然没有谭德运胖,但那拳头可不是开玩笑,曾经有个外校的校霸看上了漂亮乖巧的谭明舒,想跟谭明舒处对象,骚扰的她无比困扰,结果被她哥哥揍了一顿后,打那之后看到谭明舒就跟夹着尾巴的老鼠一样扭头就窜。 哥哥是很厉害的。 这是谭明舒心里的认知。 但在姜岚眼里,儿子再优秀,也仍然是个未成年的小孩,而且已经高三了,眼看过完年就要高考,无论怎么样,她都不会在这个时候扰乱儿子的心,高考最重要的,其他的都可以不顾。 她跟谭德运是相亲结婚,结婚前对彼此感觉都还不错,这么多年处下来感情肯定也是有了,姜岚是个家庭主妇,谭德运则是在一家公司里当经理,月薪挺高的,养家绰绰有余。再加上一双儿女都成绩优异,所以之前,一家人的日子过得很好。 直到半年前,姜岚发现谭德运手机里有跟别的女人暧昧的聊天记录跟电话,她找谭德运说,谭德运还反过来指责她不尊重他,偷看他的手机是对他的不信任,夫妻俩压着嗓子在卧室里吵了一架,愣是没敢让两个孩子知道。 那之后,谭德运对自己手机看得很紧,姜岚根本没机会再检查,之前的事情姜岚都忍了,可让她忍受不了的是,谭德运居然跟她商量,说想接个女孩子到家里来住! 而那个女孩子不是别人,正是他初恋情人的女儿! 原来跟谭德运一直聊天的女人不是旁人,正是谭德运的白月光、前女友、初恋。他之所以相亲跟姜岚结婚,就是因为跟初恋分手,结婚后他虽然很努力告诉自己要做一个好丈夫好爸爸,这么多年他确实也做到了,可时隔多年,当初恋给他打了第一个电话,那青春躁动时的青涩、悸动,一瞬间全都回来了! 在那一刻,谭德运忘记了自己已经有了妻子儿女,他只记得自己还是意气风发的大学生,与初恋相爱,险些修成正果。 初恋在电话里向他哭诉自己的不幸,谭德运又爱又怜又悔,很快,他得知初恋得了绝症,要不了多久就要死了,于是他想方设法筹钱给初恋化疗做手术,可惜,最终还是没能挽留住她。 初恋死的时候,把她的女儿托付给了他,并且告诉谭德运,当初自己并不是真心想跟谭德运分手,而是那个追求自己的富二代用了不正当的手段得到了她,她觉得自己太脏了,配不上谭德运,这才假装移情别恋,跟谭德运分开。 分开后没多久,初恋发现自己怀孕了,这下她更没有脸来找谭德运,又听说谭德运已经结婚,除却真诚地祝福外,她什么都不能做。 如果不是身患绝症,她不会联系谭德运,不会破坏他如今平静幸福的生活。 然而谭德运听说这些话后,立刻感动无比,深信不疑! 可能男人都是这样,要是前女友对自己说念念不忘,他们那强大的自信心会立刻让他们相信对方! 谭德运当时就发誓,一定会好好照顾初恋的女儿,绝对会把她视如己出!供她上学,把她养大成人!还对初恋发誓,说要把她的女儿带回家抚养,不会让那女孩可怜的孤零零一个人——太感人了,玲珑吞噬掉原主灵魂的时候,简直感动的泪眼汪汪,只恨自己不能提笔记下这一段千古佳话,夺动人、夺可怜的爱情故事呀!不为之心软的简直都不配称为人了! 兄妹俩回家之前,谭德运就是在跟姜岚说把初恋女儿接回家养的事。 姜岚整个人都懵了,她心想谭德运在胡说什么呢? 他一个月工资一万二,看着高,那也是因为家里不用还房贷车贷,除了衣食住行,还有两个孩子要养,平时还有人情往来,就算还剩下钱,你也得以防万一准备点存款吧?好么!谭德运张嘴就要二十万,因为初恋女儿要从小县城转到沪城上高中,得教择校费! 姜岚怎么可能答应? 那是谭德运的初恋,又不是她的! 谭德运为此没少跟她吵架,她又恨又气又没办法,当初结了婚怀了玲珑,她一开始也是有工作的,自己办了个琴行,结果谭德运说希望她能在家里照顾孩子,毕竟他工作比较忙,孩子缺乏大人的陪伴是不行的。 姜岚慎重考虑后,答应了,之后她把琴行盘出去,便安心在家相夫教子。 再后来怀上明舒,就更没法出去工作。 一家人的衣服她要洗,家里的卫生她要做,还有一日三餐,每天姜岚都忙得团团转,可谭德运说什么?谭德运居然说他在外面工作很辛苦,她在家里轻轻松松的,再养个小姑娘怎么就不行了! 姜岚愣是被他给气哭了。 她不知道丈夫是怎么鬼迷了心窍,非要替初恋养女儿,难道那女孩没有外公外婆爷爷奶奶,亲爸也死了不成?他把个初恋的女儿领回家养,还张嘴就要二十万给那女孩教择校费,凭什么啊!而且家里是三室一厅,儿子一间女儿一间他们两口子一间,平时来人都没法住,他带个女孩回来,让她住哪儿? 谭德运嘴一张,说可以跟明舒住,还说两个都是女孩子可以好好相处。 姜岚恨不得给他一耳光!明舒是她的宝贝女儿,凭什么要把明舒的房间跟不相干的人分享? 两人还没吵出结果,两个孩子就都回来了,他们只好暂时偃旗息鼓。 结果姜岚想要休战,谭德运却不愿意,看着两个孩子吃完宵夜走出来,他说:“玲珑,明舒,你们过来,爸爸有件事想跟你们说。” 兄妹俩对视一眼,走到他对面的沙发上坐下,玲珑先开口:“你说。” 对上儿子一双似乎能看透一切的眼睛,谭德运突然有点心虚,他清清嗓子,说:“是这样的,爸爸有个朋友,因为得病去世了,留下一个女儿无依无靠,爸爸想着,把那小姑娘带到咱家来抚养,你们觉得怎么样?” 姜岚发出一声冷笑。 真会粉饰太平。 原以为儿女会立刻答应,玲珑却问:“女孩子?她来的话住哪儿?咱家还有空房间吗?上次外公外婆过来都没有地方住,爷爷奶奶也说太挤了,你要带个人回来?住个两三天,倒不是不能凑合,可爸你什么意思呢?是送她住校还是怎么说?” “咱家离学校那么近,她又刚失去妈妈,心理承受能力正是最弱的时候,要是住校多不好啊,万一得什么抑郁症怎么办?”谭德运理直气壮地说,“都是女孩子,让明舒跟她住一间不就行了,你们会喜欢她的,妍妍又乖又懂事,正好玲珑你可以帮她补补课,明舒也能带她熟悉熟悉环境。你妈平时在家也清闲,多照顾个孩子不算啥。” 姜岚额头青筋暴动。 没等她开口,玲珑就稀奇道:“我妈在家也清闲?爸这话说得可真有意思,你现在请个保姆,每天做饭洗衣服打扫卫生一个月也得七八千呢,更别提我妈给你免费干了这么多年,还给你生了我跟妹妹,怎么到你嘴里就成我妈天天闲着没事儿干了?你给我妈开工资了?” 先前气个半死的姜岚,被儿子这么一顺,心里顿时舒坦多了! 谭德运被堵得脸色涨红:“她一个家庭主妇……” “怪不得男人都想结婚呢。”玲珑语重心长地对妹妹说,“换作是我,我也想娶个心灵手巧的姑娘回来,帮我生儿育女打扫卫生做饭洗衣服还不花钱啊,就算给彩礼又能给多少?一次性买断绝对不亏,你说是不是啊舒舒?” 谭明舒坚定站在哥哥这边,点头:“对!” “真是一本万利,怪不得男人都想讨媳妇呢。” 说完,玲珑深情地看向姜岚,“妈,你真的辛苦了。” “是啊妈妈,你太辛苦了,我们爱你。” 小棉袄谭明舒已经钻进了姜岚怀里,母子三人其乐融融,姜岚很快就不生气了,有什么好气的?她跟谭德运本来就是相亲结婚,感情基础薄弱,这么多年老夫老妻下来,更是平淡,只有一双儿女是她的命根子。 “不是我说啊爸,你也太没用了。”玲珑毫不客气地道,“我妈以前可是学音乐的高材生,自己开琴行当老板做女强人多棒啊,为了你没看看,我妈这手粗糙的,都是干家务活干的,你平时在家油瓶子倒了都懒得服,我妈活该伺候你啊?这伺候你也就算了,你连点护肤品都舍不得给我妈买,我妈不是还会谈古筝吗?要不是看到我妈大学照片,我都不知道!” 说着再度深情拥抱姜岚:“妈,我爱你。” “我也爱你!”谭明舒不甘示弱! 谭德运被彻底排除在外,他有点尴尬,但转念一想,自己也算是做善事,便对姜岚带着乞求说:“老婆,就当我求你了,你帮帮她吧,那孩子实在是可怜。” “她爸死了?还是爷爷奶奶外公外婆跟有血缘关系亲戚都死了?”玲珑问。 谭德运:…… 看他表情就知道没有,玲珑撇嘴:“既然要上高中,那应该还未成年吧,爸你凭啥当人家监护人啊?你跟人家啥关系?而且我要是没记错,我们一中择校费很高,她有钱付吗?不是说她妈妈刚病死?” 姜岚冷笑:“当然没钱付,你爸刚才还问我要二十万交择校费呢!看你爸多善良啊,初恋情人的女儿,都说要当亲女儿来看,让我好好疼呢!” 说完她就后悔了! 本来没打算告诉儿子的!儿子已经高三了啊!万一受到刺激情绪不好怎么办?! 谭明舒一听,立刻就怒了:“爸!你在想什么啊!二十万你说拿走就拿走?!我哥大学还要交学费诶!以后他交女朋友结婚你们不得攒钱给他买房子吗?你这就要把钱要去给别人交择校费?你初恋情人的女儿,又不是你的!” 许是被女儿戳中了痛点,谭德运脸一板:“小孩子家胡说八道什么!” 谭明舒还是挺怕爸爸的,不高兴地瘪嘴。 玲珑可不怕谭德运。谭德运这人骨子里有点重男轻女,谭明舒是个女孩,自然比不上玲珑在他心里重要,而且女儿说话那么不客气,揭开了谭德运心里难以诉说的想法。 他曾经不止一次幻想过妍妍是自己的女儿,那样的话,他跟初恋就有了最深的、无法斩断的联系。 可惜他很清楚妍妍不是,因为妍妍就比明舒大几个月,而那个时候他早就跟姜岚结婚了。 可初恋最珍贵的第一次却是给了他,这让有着严重处女情结的谭德运心里得意又怅惘,要知道他跟姜岚结婚的时候,新婚之夜才发现姜岚不是处女啊!连一点血都没出,当时谭德运心里还挺不舒服的。 不过这么多年过下来,他也已经大度的不计较了。 957|第八十七片龙鳞(二) 第八十七片龙鳞(二) “怎么就是胡说了?”玲珑把妹妹扯到身边坐下, “爸,不是我说你,那女孩再可怜, 人家也有母亲这边的亲戚, 用得着你去操心吗?” “你不知道,她妈妈那边的亲戚对她不好,她要是跟那些人生活,以后怎么办啊,这一生不都是毁了吗?”谭德运想想就心疼。“玲珑, 你要是看见了妍妍, 你肯定会喜欢她的……” 姜岚脸都绿了:“我儿子为什么要喜欢她?谭德运你说话还经不经过大脑?你儿子今年多大?又要高考,你带个年轻小姑娘,还是个没亲戚关系的小姑娘往家里住,你也不怕人家说闲话?你不怕我还怕呢!” 谭德运气道:“你的思想怎么那么龌龊!” “我思想龌龊?!”姜岚气笑了。“我思想龌龊, 能有你手机那里跟初恋有来有往的聊天记录龌龊吗?我再龌龊,我也没在外面找男人撩骚!” 谭德运被当着儿女的面毫不留情地揭开事实,脸上一阵青一阵白, 又见一双儿女都用那种不敢置信的眼神看着他, 他心虚不已, 连忙道:“别听你妈胡说, 我可没干那种事, 就是人家得了绝症心情不好,我陪她说说话谈谈心,根本没有逾矩的举动。” “妈。”玲珑握住母亲的手, “这个我相信爸,你就别放在心上了,爸在这事儿上肯定不能说谎。” 被儿子信任的谭德运立刻高兴起来,觉得把妍妍接来一起住有望。他现在是看明白了,老婆女儿都是女的,同性相斥,但儿子不一样,儿子肯定能站在他这一边。 姜岚也不敢置信地看着儿子,直到玲珑接着说:“……你看我爸那脸跟身材,秃头啤酒肚的,哪个女人能看得上他?妈你扪心自问,你要是看到你曾经的男神变成这种中年油腻男的形象,你能跟他撩骚撩的起来吗?要是大老板也就算了,关键不是啊!一个月就那么点工资得养一家人,当备胎都勉强。” 谭明舒偷偷笑起来,姜岚也好气又好笑,只有谭德运黑了脸:“胡说八道什么!” “怎么就胡说八道了呢?爸,你就算不照镜子,你还有我这个儿子,你看看我再看看你,你觉得你哪里值得人家初恋女神对你念念不忘啊?我怎么就看不出来呢?” “对啊对啊,哥哥可是校草,学校里喜欢他的女生可多了!”谭明舒用力点着小脑袋。 她可以作证!身为校草的妹妹,她在学校里女生缘可好了!所有女生都愿意跟她做朋友!而且每次过节的时候,她都收到好多巧克力啊饼干啊什么的。 不过她是个有节操的妹妹,才不会因为一点小恩小惠就把哥哥卖了呢! 相比较起成绩优异长得英俊的哥哥,爸爸就……嗯,怎么说呢?看年轻时候的照片也算是帅哥,可是不注重身材管理也不怎么保养,现在看起来就是那种很常见的中年男人,反正谭明舒觉得是个人都不会把她爸当成恋爱对象的,那个初恋是不是真的怀念过去都有待商榷呢。 要是她爸现在是个美大叔,那一起怀念青涩美好的校园时光倒还勉强说得上,但她爸现在这样吧……初恋是眼瞎了不成? 被一双儿女接连损,谭德运脸都涨红了:“你们太肤浅了!” “这不是肤浅,这是理智分析。”玲珑摇摇手指头。“爸你也别生气,别因为我们说了实话就发火,生气就证明您心里也清楚嘛,真不知道你这种中年男人的自信是从哪里来的,初恋说一句念念不忘,你立马就信,你亲儿子亲闺女说你不行,你就觉得我们是胡说是肤浅,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啊。” 谭德运真的要叫气死了!明明一开始是在讨论怎么将妍妍接到家里来,怎么现在突然就变成了另外一个话题?他想把话题再拉回来:“你们别给我顾左右而言他,我们今天要讨论的是,把妍妍接到家里来住!她现在也高二了,就上一年,顶多就在家里住一年,等她考上大学,以后能不回报你吗?她是个知道感恩的孩子!” 玲珑撇了撇嘴,那可不嘛,可知道感恩了,差点儿没把一家人逼死。 姜岚冷笑:“你要是家大业大,有佣人伺候住别墅,那我二话不说,你要养一百个初恋情人的女儿也随便你,可你家现在什么情况你自己不清楚?你爸妈身体不好,我爸妈那边也需要照顾,家里就三个房间,你把你初恋情人女儿带回来,你倒是嘴巴一张做了好人,请问饭谁做地谁拖卫生谁打扫?家里大大小小的活儿谁来干?凭什么你做慈善我当老妈子?那是我亲闺女吗?我亲闺女都不让我给她洗衣服!” 这倒是。 谭明舒本来也不是特别懂事的那种小孩,难免有点娇气,玲珑来了之后才把她给治服,现在是姜岚不折不扣的一枚小甜饼。 除了冬天的衣服,其他谭明舒都是自己洗的。 可谭德运呢?谭德运跟姜岚结婚这么多年,连条内裤都没自己洗过! 姜岚一说他,他就生气,说她是家庭主妇,连衣服都不洗算什么家庭主妇?让她在家里照顾孩子,不就是让她干这些活,让他没有后顾之忧的吗?要是她做不到,那当初他们结婚干吗来的?他天天在公司累死累活,到家了还要他做事? 这种话一说多了,姜岚也无话可说,因为她确实是没有工作,只能在家里等着谭德运每个月给钱生活。 谭德运气急败坏:“都跟你说了多少次,你怎么不能善良一点?那就是个小姑娘,你对她好,她以后还能不对你好?人跟人之间的感情都是相互的——” “再怎么相互也没有让我妈对你初恋情人的女儿视如己出的道理吧。”玲珑凉凉道,“都跟你说了,到咱家没地儿住,我倒是想问,爸你把人接回来,光是择校费就要二十万,我过完年就高考,怎么着,我大学学费不用了?生活费不用给了?还是说你们现在不打算给我攒钱买房子啊?那大学四年嗖嗖的就过了,以后我找个老婆,总不能让我没车没房吧?你这触及到我的利益了啊,凭什么要拿给我准备的钱去讨好你初恋的女儿?” 谭德运觉得跟老婆孩子说不到一起去,噌的站起来:“反正这事儿就这么定了!过两天我就去把妍妍接回来,到时候你们什么都别多说,好好相处就行!” 说完他转身就走,显然,只有一张嘴的他是斗不过妻儿的。 谭德运一走,姜岚伪装的强硬便瞬间崩塌,她心里酸涩难受,表面上还是笑的:“行了,这么晚了,你们快回去睡觉吧,明天还要上学呢。” 谭明舒望着母亲,“妈妈……” 玲珑知道,即便自己反对,最终结果也不会有任何改变,因为姜岚是个经济不能独立的家庭主妇,哪怕家里的钱是她在管,但谭德运才是一家之主,姜岚再怎么难过,最终也仍然会屈服的。 他搂住母亲的肩膀:“妈,你别担心,就算人接回来了,也不会让她欺负你。” “说什么呢你,那就是个十几岁的小姑娘,还能欺负到我不成?”姜岚拍了拍儿子的手臂,“行了快去睡觉吧,别明天早上起不来。” “妈,要不然,你跟爸离婚?”谭明舒试探着说。 姜岚一愣,下意识反驳:“胡说什么呢。” 都在一起这么多年过下来了,说什么离婚,姜岚从没想过。她都四十了,在家里当了快二十年家庭主妇,要是离婚了,她连个手艺都没有,儿女的抚养权她也不一定争得过谭德运,还要被人指指点点,她怎么可能答应? 玲珑扯着妹妹的辫子:“走了。” 姜岚坐在客厅里许久,好一会儿,才抹了抹眼角的泪水,往卧室走去。 谭德运已经睡了,打着呼噜震天响,一个人把床铺占了大半。姜岚睡眠质量不好,常常失眠,再加上谭德运打呼噜,她真的有时候就睁眼到天亮。 玲珑洗完澡出来,腰间就围着一条浴巾,看见他妹坐在床上,小狗儿一样讨好地冲他笑。 伸手拽过睡袍披着,顺便骂她:“随便进男人房间谁教你的?万一我没穿衣服怎么办?” 谭明舒讨好道:“你不是我哥嘛,看两下又不会少块肉,我也不介意你随便进我房间啊。” 玲珑白她一眼:“豆芽菜有个屁的看头。” “……哼!”小姑娘生气跺脚,不过很快就不生气了,“哥哥,我是有话跟你说。” 玲珑把睡袍的带子系上,把吹风机塞小姑娘手里,“头发吹完了再说。” 谭明舒任劳任怨地给哥哥吹头发,哥哥发质特别好,又黑又浓密,摸起来顺顺滑滑的特别舒服,不像她,简直就是个黄毛丫头,好像爸妈身上最好的地方都遗传给了哥哥并且被他发扬光大,自己跟个丑小鸭似的,幸好这是哥哥,要是姐姐,谭明舒觉得自己得自卑死。 等她给哥哥吹好头发,拔了吹风机放好,这才凑过来:“哥哥,你觉得我说的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 “爸妈离婚啊!”谭明舒理直气壮,“他们俩再这样过下去有意思吗?妈年纪也不大,凭什么要在爸这棵歪脖子树上吊死啊!” 玲珑睨她一眼:“离婚之后呢?别忘了我们俩都还未成年,妈没有经济能力,就算打官司,抚养权也不一定落到她手上,一般都会倾向于父亲,而且妈走了,那不是正好没人跟爸抗衡,让他那初恋女儿在家里横行霸道了吗?” “可是——” “有什么好可是的,只要你跟我站在妈这边就行,爸一个人翻不起什么波浪,你脑袋瓜子放聪明点儿,为妈着想一下,离婚确实是好,离婚之后呢?” 谭明舒低着头不高兴极了,嘴巴噘的都能挂油瓶,玲珑戳她脑袋:“就算是要离,也不是现在。” “嗯?”小姑娘瞬间兴奋,“哥你有办法?” 她就知道哥哥是最聪明的! “当然。”玲珑冲她挑挑眉,“不过,这办法可能要委屈你一段时间。” “我不怕委屈!”谭明舒英勇握拳! 第二天早上,兄妹俩起床,他们高中上学比较早,谭德运是典型的朝九晚五,所以从玲珑上高一到现在,姜岚已经按时每天早起三年了,五点钟就起来做饭收拾,等八点还要叫谭德运,谭德运起来呢,还得对着早饭一顿挑剔,嫌弃味道不好花样不多,又嫌弃姜岚在家当十几年的家庭主妇,怎么一点进步都没有。 这其实是很多家庭里男性都会认为的事儿,觉得我在外头上班拼死拼活的,每个月工资也都给你管着,你在家多轻松多惬意啊,怎么还能抱怨? 他也不想想,从早到晚姜岚停下来过没有。 反正让谭德运去体谅老婆是不可能的,让他停止他那优越的自信也是不可能的。 玲珑觉得,把谭德运的自信分给姜岚一点儿,就一点儿,这家里也就不一样了。 姜岚不肯离婚,最大的原因是什么?是她知道她可能没办法带走两个孩子,就算带走了,短时间内也没办法养活他们。家里靠着谭德运的工资过得还算可以,不算紧巴巴,但如果离婚了,家里怎么过?她带走孩子,生活水平肯定会直线下降,她不带走孩子,谭德运肯定照顾不好,进退两难,再说她岁数那么大,离婚了还能干什么? 凑合凑合,也不是过不下去。 说白了,玲珑觉得都是被钱闹的。 姜岚现在手上要是有一个亿,信不信她二话不说,连跟谭德运吵架都懒,转身就带他们兄妹俩走? 所以说做家庭主妇也要面临可怕的经济危机,那就是丈夫跟你意见相悖时,感情淡薄时,你毫无胜算,没有办法从他那里得到什么。 过了两天,也就是两天,谭德运真的把那个叫妍妍的女孩儿带到家里来了。 正巧还是学校放假,玲珑跟谭明舒一回家就感觉到了那熟悉的剑拔弩张的气氛,客厅沙发上,姜岚坐在一边,谭德运坐在她对面,身边还有个穿着白色长款羽绒服的女生,长得很漂亮,应该就是所谓的妍妍。 见玲珑跟谭明舒回来,姜岚连忙站起身:“回来啦,这次考试怎么样?” 期末考试结束了,剩下一个寒假,谭德运趁机把妍妍带回来,想用这一个寒假的时间跟家里人相处融洽,这样开学的时候他就可以把妍妍也送去一中读书,到时候有一双儿女照顾着,也不怕她被人欺负,连忙招呼:“来来,玲珑,明舒,过来见见妍妍。妍妍,这是你玲珑哥哥,明舒妹妹,以后要是有什么事儿啊,都可以找他们,你玲珑哥哥可厉害了,次次都是年级第一!你不是数学不太好吗,正好,让你玲珑哥哥给你补补课。趁着寒假,把成绩抓上来!” 姜岚听着他自顾自给儿子安排了活儿,忍无可忍:“谭德运,你是不是忘了你儿子已经高三了?过完年就高考?!” 谭德运理所当然道:“他们老师都说了,只要他正常发挥,京大不是问题,而且寒假一个月,帮妹妹补补课怎么了?” 谭明舒喜欢这个优秀又俊美的哥哥,她立刻抱住哥哥的腰:“本妹妹不需要哥哥帮忙补课!我也是年级前十!” 一中是全市最好的高中,能考年级前十,那都是重点大学的苗子。 结果她哥拆她台:“就你那物理卷子做的,我看还是补一补吧。” 谭明舒气哼哼,愈发用力勒紧哥哥的腰,奈何这小胳膊小腿儿根本没什么力气。 这时候,白色羽绒服的女孩儿开口了,一张嘴,声音细细弱弱:“玲珑哥哥好,明舒妹妹好。” 兄妹俩齐齐打了个寒颤。 姜岚看见了,不知道为什么,她愣是被儿女这动作给弄得想笑,心里头憋着的那股气似乎也舒服了许多。 玲珑说:“又不是演电视剧,别这么叫,有点恶心,直接叫名字就行了。” 妍妍眼圈儿一红,低下头去。 谭德运一看,心疼了,立刻斥责儿子:“胡说什么呢,明舒是你妹妹,妍妍是也你妹妹,你是当哥哥的,以后得好好照顾妹妹,知道吗?” 玲珑问:“舒舒是你跟我妈生的,这个女孩儿。” 他拿下巴顶了顶:“是你跟我妈生的?” 姜岚说:“我可没福气再生一个。” “哦。”玲珑看向谭德运,“那是爸跟哪个野女人生的?你出轨了?” 谭德运被挤兑的面红耳赤:“你!你这孩子怎么说话的!信不信我——” 他举起手作势要打儿子,姜岚顿时宛如护崽的母兽扑过来,厉声道,“谭德运!你要是敢打我儿子,我跟你没完!” 谭德运讪讪收回手,他也不是真的想打,主要他也打不过啊!他发誓,要是他真敢打玲珑一巴掌,不用玲珑说话,老婆女儿都能把他给撕了! 他只好温声软语:“妍妍那边的亲戚都不肯管她,你说这都要过年了,让她一个孤零零的小姑娘往哪儿去啊,是不是?咱就当咱家是做善事了……” “那这话可得说清楚。” 玲珑把书包一扔,单手撑在沙发背上,轻巧地跳过去,坐到姜岚身边,双手环胸倚着沙发翘起二郎腿:“你没经过我们仨同意就把人接来,又要我们在人前给你面子,爸,我觉得你这有点说不过去,不公平。” “对!”谭明舒立刻捧场。 谭德运无奈:“那你想怎么样?” 对于这个出色优秀的儿子,他是很骄傲的,四周邻居学校老师还有公司同事,哪个不羡慕他儿子厉害啊! 也因此,面对儿子的话时,谭德运是很愿意听的,即使那并不怎么中听。 “你把人带回来了,晚上怎么住?别说跟我妹住,我不答应。”玲珑毫不客气地说,“明舒房间本来就不大,你再住个女孩子进去,怎么弄?再说了,她都一个人住这么多年了,凭啥你带人回来,她就要把自己的房间分享出来?你得讲理啊爸。” “明舒要是不跟她一起,那妍妍住哪儿?” “这就是您要考虑的问题了。”玲珑耸肩,全程看都没看妍妍一眼,“谁的责任谁负责,家里有暖气,反正也不冷,要不然就打地铺,开学了可以住校,再不然,爸你带她出去给她在酒店开一个月的房,那儿肯定比家里舒适。” 谭德运脸一黑:“我不是跟你说过了,没打算让妍妍住校,她妈妈刚去世,你让她住校不是折磨她吗?” “怎么就是折磨了?那人死不能复生,不让她住校让她住家里?拜托我还要在家住诶,我妈我妹在,我能穿个大裤衩到处溜,她来了,我还能这样吗?” “我妈给我跟我妹买衣服什么的,漏她一份,爸你能满意?让她住校是最好的选择。” 谭德运还是不愿意,但玲珑已经拍板定案:“就这样了,别说什么让明舒跟她分享房间的话,爸,从一开始我们仨就不同意你把人接来,说实话这是你初恋的女儿,别说我妈,我想想都膈应,你要当圣人你自己当去,别把我们拖下水。” 谭德运扭头,看见妍妍默默流泪,宛如一朵迎风招展,脆弱又无助的小白花,她跟她妈妈长得很像,朦胧中,谭德运似乎又看到了那个一身白色连衣裙,长发飘飘,还会写诗的女孩子。 让他心动不已,念念不忘。 紧接着又想起初恋临终前给自己留下的话,她没有其他的要求,只希望他能够看在往日情分上多多照顾她的女儿,这是一个母亲最后的、最卑微的愿望,谭德运不明白,怎么老婆孩子就不懂呢?善良一点难道不好吗? 他心里很焦躁,身边的妍妍察觉到了,泪珠一颗一颗跌落,那叫一个惹人心疼。 958|第八十七片龙鳞(三) 第八十七片龙鳞(三) 丁诗妍也很焦躁, 她原本以为,就算谭叔叔的妻子女儿不欢迎她,谭家哥哥也不会对她这么冷淡, 毕竟她天生跟她母亲一样, 拥有着讨异性喜欢的本事。 然而今天这个本事似乎毫无用武之地,对方甚至都没有仔细看过她一眼,只是随意瞥了两下,就跟看路边的花花草草差不多。 谭德运很生气,他本来就是个爱面子的人, 见妻儿都不给自己面子, 愈发恼怒,一巴掌拍在面前茶几上:“总之就这么定下来了!妍妍留在我们家住,她的事儿就是我们的事儿,你们最好快点习惯。” 紧接着, 他看见他儿子站起身冷笑:“既然爸都做好了决定不允许我们说什么了,那还问我们干什么?做好的决定再来问别人的意见有意思吗?我真是浪费了人生中宝贵的半小时听你在这里说些废话。” 谭明舒也站起身,紧跟哥哥脚步, 冷哼一声, 谭德运连忙说:“明舒, 你去你房间里收拾收拾, 把书桌什么的留点位置给妍妍, 以后你们俩好好相处。” 姜岚不懂男人为什么都这么有自信,谭德运随便带个初恋情人的女儿回家,哪里来这么大的自信认为一家人能够跟这个女孩儿和平相处?他就这么自说自话, 怎么剧本他都给写好了吗? 她站起身,被谭明舒使了个眼色拉走了。 见母子三人还是听自己的去收拾去做事,谭德运一家之主的地位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他和颜悦色地扭头看向丁诗妍:“妍妍啊,以后你就当这里是自己的家,缺什么了就跟你阿姨说,要是玲珑或者明舒欺负你了,你找我,叔叔帮你教训他们,啊。” 丁诗妍想到刚才见到的那个少年,脸微微泛红,毕竟在她的世界中,还从没见过那么好看的人,好看的简直让人迷醉,这也让她生出了留在谭家的愿望。“嗯,谭叔叔放心吧,我会好好跟玲珑哥哥还有明舒妹妹相处的,不过,他们好像不是很喜欢我……” “怎么会呢,妍妍这么可爱又善良,没有人会不喜欢你的,你阿姨是个刀子嘴豆腐心的人,等时间长了,她就疼你了。”谭德运笑呵呵道,仿佛看见了当年那个美丽又纯洁的初恋,她们母女俩一样的纯真美好,是他这辈子为数不多的一些单纯快乐的记忆。 后来结婚了,人就变了,变得世俗,变得平庸,变得跟这世界上任何一个男人差不多。 过了没一会儿,谭德运发现姜岚正在往女儿房间搬东西,他也没多想,还让丁诗妍看:“你看,你阿姨嘴上说不喜欢你,不接受你,还不是要照顾你?” 丁诗妍信以为真,低下头微微抿出一个笑,害羞极了。 结果等到晚上吃饭,姜岚做好了饭,玲珑却只盛了三碗,谭德运一看,脸一黑:“玲珑,你怎么回事,盛饭只盛自己的?我是怎么教你的?” 玲珑瞥他:“要吃不会自己盛?又不是没长手,小孩子都要锻炼独立能力,怎么大人就不用?” “我哥哥懂事得很呢,孝顺妈妈又疼妹妹,谢谢哥哥帮我盛饭,么么哒。”谭明舒噘起嘴冲玲珑隔空送吻。 姜岚在围裙上擦着手走出来,面无表情坐下,接过女儿递来的筷子,脸色才好看一些,她做的是家常菜,但谭德运看了就不高兴了:“今天妍妍第一天在我们家,你怎么就做这种菜?每天在家里你也没事做,就不能在饭食上多花点儿心思吗?” 姜岚:“你要是嫌弃,你带她出去下馆子,外头好吃的多了去了,都比我做得好。” 丁诗妍小小声说:“叔叔你别跟阿姨生气,我没关系的,我不委屈。” 结果她这么一说,谭德运愈发觉得她委屈,柔声对她说:“别生气,走,叔叔带你出去吃好的,别学你阿姨这么抠门小心眼儿。” 丁诗妍窘迫的眼泪都要掉下来:“叔叔不用的,真的,我就吃这个已经很好了。” 说是“这种菜”,其实有荤有素,姜岚厨艺也不错,再说了,她为什么要因为谭德运接了初恋情人女儿回家,她就要给对方做牛做马?谭德运接的人,让谭德运自己想办法,跟她有什么关系?要不是两个孩子还在上高中,未成年,她早不想跟谭德运过了! 但这么多年下来,慢慢也习惯了,谭德运这人身上缺点无数,姜岚又能怎么办?至少公婆是好的,对她不错,更是疼爱两个孩子,这辈子就这样了,凑合着过下去呗。 谭德运一把拉着丁诗妍:“那怎么行!你第一天到叔叔家,叔叔可不能让你受委屈!走!叔叔带你下馆子!” 说完带着丁诗妍走了,丁诗妍临走前还如泣如诉地看着饭桌上其他三人,一副我不是故意的我也很想留下来可是叔叔太强硬了我不敢反抗你们能救救我的模样。 然而没人搭理她。 “妈!这个莴苣你怎么炒的呀!好好吃哦,好下饭!” 这是谭明舒。 “小炒肉做得不错,妈,辛苦你了。” 这是玲珑。 人家母子三人其乐融融,根本没有被他们的离开打击到什么。 谭德运如约想带丁诗妍吃大餐,然而他每个月工资都上交一大半,自己花钱又没个数,大手大脚的,还真吃不起多好,最后也就是在一家小馆子点了三个菜,也是有荤有素——跟家里差不多,然而分量跟味道都远不如姜岚做的。 这就有点尴尬了。 不过谭德运自我感觉良好,他还冲丁诗妍笑,跟她回忆当年他跟她母亲在学校里是人人羡慕的一对璧人,只可惜造化弄人,最后没有在一起,谭德运因此觉得很是遗憾。 丁诗妍带着笑:“是啊,我也常常听妈妈说起过谭叔叔,如果当初谭叔叔真的跟妈妈在一起就好了,我就有爸爸了,我做梦都想要谭叔叔这样的爸爸。” 谭德运一听,立刻上头,把胸脯拍得啪啪响:“成!以后你就当叔叔是你爸爸!玲珑是你哥哥!你阿姨就别想了,她跟你妈不能比!” 丁诗妍眼圈儿泛红:“谢谢叔叔,能遇到叔叔真的太好了,妈妈会把我托付给叔叔,也一定是因为知道叔叔这么有担当,又很善良吧。” 谭德运叫这马屁给拍得,差点儿不知道自己是谁,要是长了翅膀,估摸着就能飞到天上去。此时此刻他心中满是豪情壮志,都是对初恋的怀念与立誓:放心吧!我会永远记得你!我会永远对妍妍好,对她视如己出!我自己孩子有的,她也不会落下! 丁诗妍同样想要迫切抓住这根救命稻草,她充满感激地看向谭德运,仿佛他是什么英雄。 谭德运雄赳赳气昂昂回到家,发现卧室没有人,老婆不在。 他找了一圈没找到,打电话,发现电话铃声是在女儿房间响起来的,他上去就要推门,可突然想到之前儿子说过,明舒长大了,不能像小时候那样随意进去,得敲门。虽然谭德运不觉得一家人之间有什么好忌讳的,但儿子说的话他要是敢不听,改天他爹妈就能打电话来骂他。 来开门的正是姜岚。 她已经换了睡衣,带着些许睡意,显然是已经睡下有一会儿了,谭德运愣住:“你、你怎么在明舒房间?” 看到谭德运,姜岚也醒了:“我在我女儿房间,还需要朝你报备?” “不是,你跟明舒睡,那妍妍睡哪儿啊?” “我管她睡哪儿。”姜岚不耐烦。“你不是要妍妍把自己房间让出来一半?我寻思着既然让给别人不如让给她亲妈,所以我就来住了,你那不是还有一间房吗,你看看怎么弄,你自己想办法。” 说完啪的一声把门甩上,任由谭德运怎么敲都不回应。 玲珑一间,女儿老婆一间,剩下的那间正是丁岚跟谭德运的卧室。 他想了想,去敲儿子的门,试图跟儿子挤一晚。 玲珑无情地拒绝了他,并且有理有据:“爸,你也知道的吧,你那呼噜声,晚上隔着两堵墙我都能听见,你跟我睡?那我还要不要睡了?我可是要高考了啊,寒假里我可不打算干别的就是要专心复习,你到我房间睡,那不是让我神经衰弱么,除非你答应我你不打呼噜。” 可是打呼噜这种事哪里是自己能控制住的? 谭德运没办法,到自己卧室一看,姜岚的东西基本上全搬走了,房间里空荡荡的,他不免头疼起来,又不能让丁诗妍一个女孩子打地铺,只好说:“妍妍啊,那你住卧室吧。” 丁诗妍担忧地望着他:“那叔叔呢?” “叔叔在外面睡,你不用担心。” 丁诗妍一步一回头地进了卧室,姜岚是个很爱干净的人,家里里里外外都干干净净的,卧室里也是,丁诗妍睡在床上,她不想离开这里,除了不知道去哪儿之外,也有着玲珑的原因。 见到玲珑的第一眼,她就很想跟他关系好,从没见过这样好看的人,谭叔叔也能生出这样优秀的儿子吗?如果能跟他在一起的话,一定会很幸福的吧! 而且如果离开了,她就得回到小县城,自己一个人过日子,被人接济被人可怜,比起来当然是市区的高中更好一些,而且谭叔叔说了,愿意帮她交择校费,妈妈这辈子眼光都不是很好,惟独临终前托付的这个人还算可以。 她在大床上睡得舒心,谭德运在外头沙发上睡得那就是腰酸背痛了。他本来年纪就上四十了,而且还是个社畜,身体看着硬朗,其实小病不少,在那么窄的沙发上躺一夜能有多舒服?第二天一早姜岚甚至都没有起来做饭,反正儿子女儿都放寒假了,谁饿了谁自己做,她都多少年没睡过懒觉了?! 谭德运一大早起来,勉强洗漱,发现姜岚还没起,就去敲门,结果是谭明舒来开的,小姑娘满脸不赞同:“爸你干什么啊,就不能让妈睡个懒觉吗?她平时多辛苦啊!” 谭德运觉得委屈:“她辛苦我就不辛苦吗?我天天上班,为了赚钱养活你们拼死拼活,你就知道心疼你妈?” “你有什么好辛苦的?”谭明舒按照哥哥教自己的方法回答,“你天□□九晚五,一天就上八小时的班,这还不算午饭跟午休时间,平时节假日都有,还是双休,我看你每天轻轻松松都没事儿干,怎么比得上我妈辛苦?她从早上起来就连轴转没停过,爸你要是觉得不公平你辞职在家当家庭煮夫,让我妈出去上班好了。” 谭德运一听想都没想:“你妈能上什么班!她都多少年没上班了,怕不是早跟社会脱节了!” “那不就成了,那你就自己做饭呗,以前我跟我哥上学,我妈每天早上五点就起来,晚上还要等到十点我跟我哥下晚自习回家,我们吃完宵夜去睡了,我妈还要洗碗收拾拖地,一天才睡多久啊你就看不惯了?她为啥跟社会脱节,还不是因为嫁给了你?你要是有本事,请个保姆阿姨,我妈至于这么辛苦吗?” 小丫头牙尖嘴利,谭德运被喷得毫无还手之力,气得他转身就走:“自己做就自己做!我还不信了能有多难!” 谭明舒瞬间关上门! 哥哥说要委屈她一段时间,可谭明舒觉得跟妈妈睡在一起一点都不委屈啊!妈妈身上又软又香,就是一点不好,妈妈在,她都不能偷偷玩手机了……因为会被抓。 是不是世界上所有的妈妈都这么厉害,不管自己的小孩干了什么坏事,她们都能第一时间抓到?比如找到谭明舒藏起来的小说,精准捕获凌晨过后她不安分的手…… 谭德运在沙发上睡了一夜,难受的要命,他没有寒假,所以还得老老实实去上班,临走前还不忘叮嘱丁诗妍好好跟哥哥妹妹相处,丁诗妍认真点头,谭德运这才出门,那慈爱劲儿,哪怕是身为儿子的玲珑记忆中都不曾有过。 丁诗妍等了很久,最先出来的是玲珑,他玩了一夜的电脑,根本不需要睡觉,现在最重要的是弄到一笔钱,但是呢,这笔钱又得师出有名,得让姜岚感到骄傲——对姜岚来说,可能没有什么能比这一双儿女更让她自豪的,他跟谭明舒好了,姜岚就会感到幸福,否则难道要等谭德运给她带来幸福吗?那才是真正的扯淡。 一见玲珑,丁诗妍红着脸站起来:“玲珑哥哥,早上好。” 玲珑哥哥表示并不是很想被她叫哥哥:“……都中午了,还早上好?” 因为家里有暖气,所以他只穿了个T恤跟短裤,四肢修长身材英挺,还有一张俊美到令人窒息的面容,丁诗妍光是看着都有点呼吸不畅——怎么会有这么好看的人呀! 玲珑心想,换了自己的脸,这姑娘对他的态度都不一样了,要是从前那张长着青春痘的平庸面孔,丁诗妍可不是这小白兔模样,而是高不可攀的冰美人。 看人下菜碟,不愧是你。 很快谭明舒的房门也打开了,小姑娘穿着卡通睡裙跑出来:“哥哥!我饿了!” “饿了不知道早点起?”玲珑白她一眼,“等着你哥给你做饭不成?妈呢?” “妈还在睡呢。”谭明舒抱住玲珑一只胳膊讨好道。“妈妈心情不太好,所以不想麻烦她做饭,哥哥,我们出去吃吧!” 玲珑眯起眼睛:“你的零用钱又花光了?” “嘿嘿。” 嘿你个头嘿! 他戳了下妹妹的脑袋瓜,小姑娘乖乖被戳,然后抱着他的胳膊跟着:“好不好嘛好不好嘛!” “那你去把妈喊起来,自己换衣服去。” “得令!” 谭明舒喜出望外地跑了,玲珑淡定地接了杯温水喝下去,自己也回房换衣服,就跟没看见站在客厅手足无措的丁诗妍一样。 姜岚被女儿叫醒,听说儿子要大出血请客,立刻来了劲儿。 母女俩换好衣服,玲珑一看,还真别说,挺有范儿的,其实他早就可以给这两人改善身体让她们变得更美,只是觉得没必要,万一谭德运觉得是他自己的功劳怎么办?所以变美可以,但不是现在,至少也得等姜岚愿意跟谭德运离婚之后。 很快的,他会让她心甘情愿想要离婚的。 母子三人一副要出门的架势,没人乐意留在家里,丁诗妍急了,她想跟上去又不敢,只好怯生生地问:“阿姨,你们,你们要去哪儿呀?我怎么办?” 姜岚看她:“还能怎么办,谁把你接来的你找谁办,横竖别找我。” 眼看家门在面前关上,丁诗妍委屈地哭了,然后给谭德运打电话,所以刚到西餐厅,还没点餐呢,姜岚就接到了谭德运的电话,对方在电话里把她严厉批评了一顿,并且问她现在在哪儿,让她给丁诗妍发个定位,带丁诗妍一起吃饭。 姜岚被气得心肝脾肺肾都疼,她真想也找个初恋情人的儿子带回家来让谭德运养,看看他还幸不幸福,善不善良! 纸人都能被气出个好歹来! 不过好在一双儿女善解人意又乖巧孝顺,勉强安抚住了姜岚想要暴走的灵魂。 “妈,你真不打算跟爸离婚啊。”谭明舒一边切着牛排往嘴里送一边忍不住问,“我看爸那模样跟疯魔了似的,男人都有初恋情结,我觉得这事儿很难了,活人怎么争得过死人呢?” 小说里都写了,一般初恋白月光都是拿来怀念的,后续再娶的人也不过是随意凑活的人生。 姜岚又何尝不懂得这道理,但是真正让她难以下定决心的,还是经济原因。跟谭德运离婚,她是不膈应了,可儿子女儿呢?难道要留给谭德运?她肯定舍不得,肯定想带着一双儿女走。 但那样的话就得有足够的钱养活他们,显而易见的是,与社会脱节十几年的姜岚,已经不知道该怎么生活了。 这么多年下来,姜岚觉得当家庭主妇比当初自己开琴行天天到处跑还要累。可你现在说让她离婚,她满心都是茫然,离婚的话要分割财产,她能拿到多少?家里存款本来就不多,房子也不是她的名字,是当初孩子爷爷奶奶凑足了钱给买的全款房,名字写得是玲珑,二老对孙子孙女很疼爱,对她这个儿媳也好,要是离婚了,她怎么对得起二老? 总之,各方各面的原因,让姜岚跟谭德运离婚变成了一件几乎不可能的事儿。 “舒舒,别说了。” 谭明舒看了哥哥一眼,乖巧闭上嘴巴继续吃东西。 玲珑对姜岚道:“妈,离不离婚我都支持你的选择,我这么跟你说吧,如果你离婚了,我是要跟着你的,我不怕吃苦,也不会让你吃苦,更不会让你受委屈。” 姜岚睫毛一颤。 “我也是我也是!妈妈我也要跟你!我不要跟爸爸一起生活!” 姜岚看着这双儿女,一颗心又酸又甜,仿佛在油锅中煎熬,“妈妈会好好考虑的,咱们先吃饭吧,以后的事儿,以后再说。” 玲珑没再说话,显然这剂药下得不够猛,如果想要姜岚下定决心离婚,还需要别的法子。 他一点都不怪她举棋不定,因为这是很正常的事,姜岚甚至都没有替她自己考虑过,满心想的都是他跟谭明舒,离婚是可以离婚的,可横亘其中的有太多问题,不解决了就不可能。 母子三人吃完饭,玲珑也不让她们回家,家里有个泪眼汪汪的小白花,一天到晚穿个白衣服跟哭丧似的,瞧着心情就不好,正好暑假,在外头逛逛玩玩不好吗? 于是母女俩甚至被玲珑忽悠着,什么都没买,裸游去了……直接上了去往邻省的一趟高铁,要知道他们这次出来,甚至连手机数据线都没带! 直到下了高铁,姜岚脚踩到土地,还不敢相信自己居然被儿子说服了,就这么出来玩了! 她上一次出门,已经好多好多年了! 959|第八十七片龙鳞(四) 第八十七片龙鳞(四) 姜岚跟谭德运结婚的时候, 谭德运工资还没有现在这么高,她那时候也没什么钱,处于创业期, 琴行更是忙得焦头烂额, 所以两人结婚都很节俭,没怎么铺张,自然也没什么蜜月旅行了。 就是两个到了年纪被家里父母催着相亲,结果看对方还行,挺顺眼, 于是就结婚的人。 婚后她很快怀上了玲珑, 转手琴行,便安心当家庭主妇,过两年又怀上明舒,两个孩子需要照顾, 家里大大小小的事儿都得她亲自做,说实话,就更没时间出远门了。 所以姜岚上次出去玩, 居然还是上大学的时候, 那得多少年前了啊! 她才发现, 外面的世界已经变了样子。 母子三人把手机关机, 玩了小半个月才回去, 回去的时候还买了不少特产,也就谭德运不知道他们出来玩,两边老人都是知道的, 原本以为回到家会面对谭德运的怒火,结果家门一开,母子三人瞬间无语——这是家啊,还是垃圾场? 就算姜岚不在家里,谭德运也不是人? 曾经窗明几净的屋子里还有一股说不出的味道,是各种外卖混合着数日没洗的衣服袜子的味儿,电视机上一摸就是一层灰,到处都是脏兮兮灰扑扑的,姜岚脸都绿了!出去玩的好心情在看到家里什么德性后瞬间消失无踪! 玲珑推开自己房间的门,顿时无语:“妈,你快来。” 姜岚依言走过去,已经绿了的脸又黑了一层,五颜六色煞是好看,要不是一双儿女都在,要不是她不想在孩子面前说脏话,她真的要骂人了! 她儿子的床上怎么有女人的胸罩跟内裤! 谭明舒晃过来,瞬间目瞪口呆:“哥你……你床上怎么有那个东西?!” 玲珑摊手:“我哪儿知道,又不是我的。” 那颜色款式,一看就是年轻女孩子的,家里就三个女人,肯定不是姜岚的,谭明舒有自己的房间,那就只剩下一个可能——丁诗妍的呗! 这时候听到了钥匙捅进锁孔的声音,随后,是一前一后回来的谭德运跟丁诗妍,两人看起来精神都还可以,不算太萎靡,穿得也是人模人样,姜岚忍不住内心的怒火,她忍了又忍,还是没忍住:“谭德运!我是怎么跟你说的?!你要带人回来你自己想办法解决,你让她睡我儿子的房间?把她的东西到处乱丢我儿子床上?!” 想想都觉得恶心!这么大个姑娘了,不知道收拾也就算了,睡别人房间把别人房间弄得一团糟不说,还把内衣内裤什么的都丢上头,她儿子今年才十七!这女孩什么意思啊,啊?好人家女孩儿会干这种事吗?! 谭德运觉得很莫名其妙:“你们出去玩连说一声都没,我总不能家里有空房间还睡沙发吧?妍妍懂事,才说不睡卧室,明舒房间里东西太多了,她又怕弄坏,这才睡的玲珑房间,就睡了半个月而已,你脾气这么大干什么?” 姜岚被气得胸口不住起伏,“你进去他房间看了吗?你给我过来看看!” 谭德运被迫走到玲珑房门口,这一看,也有点尴尬,但他还是觉得是小事儿:“待会儿收拾了不就行了,你说你也是,出去玩连句话也不留,脾气大得很,你知不知道这半个月我怎么过来的?” 姜岚冷笑:“怎么过来的?你怎么过来的关我屁事!” 还想让她当老妈子?想都别想! 她儿子才多大?这女孩儿也真的是敢说,还明舒房间东西多怕弄坏所以不敢睡,感情她睡她儿子房间还是退而求其次了!要不要她跟她说声委屈了她?! “不是吧爸,你不是说妈在家的时候天天闲着没事儿干吗?怎么我们就才走半个月,家里就成这样了?”玲珑凉凉地问,“你就这么大方让别人睡我房间?那好,现在我回来了,请问我睡哪儿?干脆就让我给你初恋的女儿让路呗?是不是我不配?” 谭德运觉得烦躁:“哪有那么复杂……” 就是多张嘴吃饭的事儿,怎么家里这三人一个都不能理解她呢? 看到玲珑床上出现少女的内衣裤,姜岚是真的气到浑身发抖,但她发现除了愤怒之外自己居然还可以很冷静地思考:“谭德运,我们离婚,离婚之后这些问题就都迎刃而解,你也不用怪我没良心,我也不用生你气,这房子也让给你们俩过,玲珑跟明舒跟我。” 谭德运愣住了,这、这怎么突然就要离婚了?他没想过要离婚啊! 老婆不在家里这半个月,他是真真切切感受到了她有多么重要,首先他每天上班都要穿正装,干洗费很贵,所以平时他的西装都是姜岚手洗再熨平的,还有内裤袜子什么的,不及时洗就没有的换穿。此外,平时他在家里吃两顿饭,每顿都是有荤有素营养均衡,可这半个月在外面吃,一开始吃还觉得新鲜美味,可吃久了就觉得腻味想吐,思来想去,还是老婆的手艺最好。 以及家里的卫生问题,偶尔煮个面,谭德运还得自己洗碗,毕竟初恋情人的女儿,又是晚辈,怎么能让小姑娘做家务? 丁诗妍也假装什么都看不到,事实上她自己本身就比较邋遢不爱收拾,这是随了她亲妈,人家谭明舒比她年纪小,房间里是整整齐齐有条不紊,玲珑的房间更是干净。说什么怕弄坏谭明舒房间的东西所以睡玲珑的房间都是扯淡,玲珑那一展览柜的手办能便宜到哪儿去? 她就是想撩骚。 可惜姜岚火眼金睛,根本不给这个机会,一想到儿子房间里有女生睡过,还把内衣丢在上面,她就觉得恶心。 更别提这还是谭德运初恋的女儿,还有比这更恶心的事儿吗?! 离婚这两个字一出口,姜岚顿觉无比轻松:“对,离婚!离完婚随便你怎么折腾!都随你!” 谭德运急了:“你看看你,就为了这么点小事儿至于吗?咱俩都结婚多少年了,你说离婚就离婚?你考虑过孩子没有?你在这儿跟我吵,你忘了玲珑过完年就高考了吗?!” 玲珑举起手悠悠道:“我心态很稳,我觉得你们俩天天吵架才更影响我,还是离婚吧,离了我比较开心。” “赞成。”谭明舒雀跃举手。“离婚吧离婚吧离婚吧,我跟哥哥跟妈妈,不会给爸爸你添麻烦的。” 谭德运万万没想到一双儿女双手双脚赞成他们离婚,差点儿晕过去。 丁诗妍适时开口,期期艾艾,楚楚可怜:“阿姨……你真的误会叔叔了,这都是我的错,是我想去玲珑哥哥房间睡的……” “知道是你的错,你为什么还要待在我家?!”姜岚一点都不客气,“你自己没有家吗?我都说过了除了谭德运没人欢迎你,你还厚着脸皮赖在这儿,你心里想什么你自己清楚!” 谭德运一听姜岚诋毁丁诗妍,仿佛就是在诋毁他纯洁美好的初恋,立刻大发雷霆:“你怎么跟个孩子这么说话?!你是个大人!你不能有点素质?!” “你嫌我没素质就离婚!”姜岚受不了了,“今年周三,走!现在就离!” 丁诗妍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她在心里盘算着,这个家要是不离婚,她肯定住不下来,谭叔叔看着强势其实是个软耳根,现在对她情深义重,都是看在妈妈的面子上,难保哪一天清醒了就后悔,所以需要牢牢把他绑在一条船上。还有自己的学籍,需要二十万才能转到市里来,可看姜岚这样,是肯定不会给钱的,而且还对她严防死守,生怕她靠近玲珑哥哥。 这样的话,倒不如离婚,反正以后到了学校里,她有的是机会见到他。 想到这里,丁诗妍的泪珠子扑簌簌掉下来。她抓住谭德运的胳膊:“叔叔,你别因为我跟阿姨生气。我没关系的,真的没关系,我可以回家去的,我家那边还有亲戚,他们虽然没有谭叔叔这么善良温柔,可给我一口饭吃也不是问题,谭叔叔你们不要离婚好不好?我妈妈如果在,也肯定不希望你们这样子。” 这话非但没有安抚到谭德运,反倒愈发刺激了他。 红着眼对姜岚吼:“离就离!走!现在就离!” 玲珑立刻捧上户口本跟身|份|证,“妈,这就走?” 谭明舒举起手机:“我打了个快车,五分钟后就到小区门口,咱们现在下去正好赶上。” 跟哥哥混在一起,早就被哥哥洗脑的谭明舒,非常赞同爸爸妈妈离婚,早离早好! 母子三人走在前面,谭德运带着丁诗妍在后头,一辆车坐五个人还是有点挤,所以丁诗妍被无情抛弃,谭德运坐副驾驶,后头母子三个挤后座,开车的司机看着这疑似一家四口,觉得这气氛怎么那么奇怪呢?剑拔弩张的,好像下一秒都要抄刀互砍。 但是这年头吧,离婚总比结婚难。 眼看这对中年夫妻说要离婚,窗口的女工作人员就苦口婆心地劝:“你说你们也年纪不小了,怎么这么冲动呢?家里有什么矛盾是不能调和的?你们不为自己想想,也得为孩子想想吧……” “不好意思,我们都很支持爸妈离婚。”玲珑敲了敲玻璃,举起手机,“这位阿姨您好,请问你是要继续废话劝和不劝分呢,还是要等我录完这个视频给你放网上,让大家都瞻仰一下您这善良的风采,然后拨打投诉电话投诉您呢?你选一个?” 女工作人员脸一黑,不敢再多说话,咕哝着:“一把年纪还离婚,我看以后还能找着什么好的。” “这一点就不用阿姨您操心了。”玲珑微微一笑。“您的丈夫出差嫖|娼被抓罚款,您都能忍,我妈是没您这样的度量,毕竟忍者神龟也不是什么人都能做到的。” 谭明舒哇了一声:“这个阿姨的丈夫嫖|娼被抓了?” 女工作人员怒斥道:“你少胡说八道!” 玲珑摊手:“实话就是这么难听,我也是为阿姨您好,您看您这天天辛苦操劳,为了男人当牛做马,男人在外头还嫖|娼,您这心里不好受啊,怨不得劝和不劝分呢,就希望所有人都跟您一样受罪呗。您自己爱受这罪,别把我妈拉下水。” 下一秒,女工作人员的手机就响了,她一接起来,脸色顿时青白交加。 眼看那阿姨起身走了,换了个工作人员,谭明舒好奇:“那阿姨怎么了?” “去捞人啊。”玲珑耸肩,“总不能让她心爱的丈夫真被拘留吧,掏点钱把人捞出来呗。” “可哥哥你是怎么知道的?” 玲珑竖起一根手指头,冲她眨了下眼:“嘘,这是个秘密。” 结婚虽然很费事,但离婚只需要五分钟。 走出民政局,姜岚突然生出一股如释重负的感觉,她本来以为自己会很彷徨很难过很不安,但没想到只剩下了轻松。以后再也不用天天做家务洗衣服,不用绞尽脑汁做一日三餐,不用每天晚上睡觉的时候忍受来自床上另一半的呼噜——就像是这半个月在外面玩一样,轻轻松松快快乐乐。 没有谭德运,就很快乐。 早该离了! 谭德运阴沉着一张脸,显然他没有感到跟姜岚同样的快乐,且冲动劲儿一退,看到手头的离婚证,他跟拿了烫手山芋一样后悔,不知道自己刚才怎么鬼迷心窍张嘴就答应离婚,明明他没想过要离婚的! 可是要他现在低头也不可能,太伤自尊,谭德运就说:“两个孩子得归我。” 姜岚一听,立刻如同护崽的母兽:“凭什么!你照顾过他们吗?玲珑跟舒舒是我亲手养大的,凭什么孩子归你?!” 谭德运说:“你要是不给,咱们就打官司,你连工作都没有,你怎么照顾孩子?” 姜岚被他堵得说不出话。 这时,玲珑弱弱举手:“那个,我们想跟妈妈。” “我也是。” 谭德运说:“你们跟你妈?她拿什么养活你们?她当了这么多年家庭主妇,就算现在找工作,一个月也顶多三四千,你们俩跟她?” 姜岚冷静道:“这个不用你管,你真要跟我打官司?不怕浪费时间不怕花钱不怕丢人你就跟我打,反正我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大不了我去你单位闹,让你们单位的人都看看你是怎么逼我一个女人的,孩子都说了要跟我,你不愿意,谭德运,你可真行。” 被姜岚说得面红耳赤,随后姜岚又说:“但孩子如果给我,我可以把家里的存款都给你。” 玲珑也说:“房子也留给你,放心吧爸,房子虽然写得我名字,但你永远都是我爸,留给你住,你看多好啊,你有钱给你初恋情人的女儿交择校费,家里也宽敞了。” 谭德运这才意识到一双儿女都跟自己离了心,他想不明白这是为什么,他只是带了个小姑娘回来,多双筷子的事儿,怎么他们反对力度这么强,还走到了离婚这一步? 姜岚掐准了谭德运的软肋,他就是好面子,真打官司,怕是他第一个不愿意,她又这样退步,他想来是会答应的。 于是最后和平解决。 姜岚当天就要去找房子,大不了先住两天宾馆,虽然家里的存款都给了谭德运,但她手头也不是一毛钱都没有。结果她正在犯愁的时候,玲珑来了。 他往她面前丢了一串钥匙。 “这什么?”姜岚看着儿子。 她儿子老神在在的双手插兜:“房子钥匙,不是没地方住?现在有了。” 随后,姜岚跟谭明舒被带上了一辆出租车,车子最后在市区一个很出名的小区门口停下,姜岚谭明舒面面相觑,谭明舒问:“哥哥,我们来这儿干什么?你在这租房子了?这里都是小洋楼,房租超级贵的!我们住不起。” 玲珑打开车门拉着母女俩下车,一手妈妈一手妹妹:“咱们自己的房子,为什么要交房租?” 母女俩目瞪口呆,被他带到一栋小洋楼门口,三层小楼,还有花圃,院子里种满了花花草草,姜岚试探着用钥匙开了门——居然真的能进去! 小洋楼是已经装修好的,非常干净整洁,但没什么生活气息,一看就是还没有入住的新房,姜岚跟谭明舒都惊呆了。 玲珑搂住她们:“妈妈可以住一楼,舒舒住二楼,我住三楼,妈,还不看桌子上那是什么?” 姜岚听他的话看过去,发现那里放着一本房产证,打开一看,写得是她的名字! “这段时间不是挺忙?写了个软件卖了换钱,想给妈妈一个惊喜。”玲珑亲了亲母亲的额头,“不需要爸,我一个人就能养得起你们俩,所以妈妈别难过,有我在,家里有男人,你还怕什么?咱们现在有房有车,我还给你报了驾校,等你学会了开车,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我手头还有几十万,够你再盘个琴行了。” 年轻时候的遗憾,现在也可以圆满。 姜岚猛地捂住嘴,泪水汩汩流下,玲珑连忙安慰:“别哭了妈,这可是我送给你的礼物,你要是哭了,是不是代表你不喜欢?” 姜岚满脸是泪的看着儿子,他才多大呀!他还没成年呢!可他已经想到了这么多,还做了这么多年,对比起来,她这个母亲是多么的无能! “玲珑……”她叫着儿子的名字,用力抱住他,“妈妈永远不后悔跟你爸结婚,真的,能生下你跟舒舒,是妈妈这辈子最高兴也最自豪的事情。” 玲珑轻笑:“走,咱们四处逛逛,因为是按照我的喜好装修的,万一有你们不喜欢的地方,咱们也可以让人来改。” 说是这么说,但他品位极高,基本没什么可以挑剔的地方。 姜岚说能生下他跟舒舒是她最高兴也最自豪的事,也许在丁诗妍出现之前确实是这样,但在丁诗妍出现后,姜岚再也没有高兴过。 丁诗妍是个很聪明的女孩,她很清楚怎么样才对自己有利,如果说她是存心破坏家庭那倒是不至于,可她深受其母影响,万事先考虑自己,所以一进谭家,就迅速跟原主打好关系,在原主心里,这个长得漂亮又清纯的女孩子,比他那骄纵任性脾气坏的妹妹可爱多了! 这才是他妹妹呢! 然而人的感情是会发生改变的,谭德运最终掏出二十万给丁诗妍交了择校费,丁诗妍入校后很快以其美貌成为班花,追求者众,原主在其中是很不显眼的,也就是占着个便宜哥哥的身份。 他就像是忘了自己的母亲跟妹妹,只记得站在丁诗妍这边,就跟着了魔一样视她为心中女神,什么都愿意为她做。 可惜了,人生如果是一部电视剧,他也只能算是女主角前半段人生所遇到的小炮灰之一。 丁诗妍学校里有个长相英俊的校霸富二代,跟转学来的丁诗妍展开了一段可歌可泣的恋情,可惜富二代的妈妈看不上丁诗妍,强硬地把富二代送出国,弄出个虐恋倾身。然而人家丁诗妍可是有钱人家的私生女,被找回后成功被认回去,又与回国的富二代重逢,天雷勾动地火爱得难舍难分,这一回算是门当户对,总算能有情人终成眷属,在一起后,丁诗妍向爱人讲述自己从前的生活,提到了非常讨人厌的姜岚谭明舒母女。 完全忘了谭德运跟原主是如何疼爱她的,富二代打个响指,姜岚母女俩瞬间飞灰湮灭——然后两个人过上幸福快乐的生活,无数人羡慕丁诗妍是人生赢家,在学校的时候是女神,结了婚就是有钱人家的少奶奶,命多好啊! 至于其他人的死活,跟丁诗妍有什么关系?又不是她动的手。 这样的人,玲珑觉得还是从一开始就远离比较好,他对谭德运不抱什么希望,自信的中年男人有多油腻,荒海的水全拿来也洗不干净,所以他干脆利落地放弃了,而是把重心放在妹妹跟妈妈身上。 他觉得,真不能怪母女俩看不惯和嫉妒。 960|第八十七片龙鳞(五) 第八十七片龙鳞(五) 玲珑可能永远都不能理解为什么人类总是对亲近的人如此苛刻, 却又对旁人亲密无间,就好像在他看来,一百个丁诗妍加在一起也比不过姜岚跟谭明舒有价值。 姜岚跟谭明舒这辈子都没住过这么好的房子, 而且因为房子太大了, 玲珑心疼妈妈一个人打扫会累,还请了两个阿姨,一个负责打扫一个负责做饭,姜岚心疼钱,他就搂着她哄:“你儿子现在有钱, 妈妈做了这么多年家庭主妇, 天天打扫卫生做饭不累吗?我想妈妈过得轻松一点,你在家里每天开开心心就好了,没事儿去美容院一趟,你看, 我还给你拉了个横幅在小区外头。” 姜岚愣了下,等出去一看,顿时笑喷了, 原来玲珑真给她弄了个横幅挂在小区入口的地方, 也不知道他是怎么说服小区保安的, 偌大一条鲜红横幅上写着:祝贺姜岚女士成功离婚, 脱离苦海, 开始新生!离婚快乐! 本来心里还微微犯愁的姜岚看到这横幅,当时就乐了。 横幅右下角还有兄妹俩的署名,随后有人送了一大束鲜红的玫瑰花, 九百九十九朵,同样是兄妹俩买的,祝她离婚快乐。 都这样了,还有什么好愁的? 似乎跟玲珑在一起,你永远不知道忧愁是什么。只要他愿意庇护你,爱惜你,你就能比世界上任何人都幸福。 母子三人在小洋楼这边过得可好了,为了防止两边老人得知他们离婚的消息,姜岚跟谭德运都不约而同地选择了隐瞒,谁也没说。至于之前在旧家的那些东西,通通不要了,新的生活要新的开始,需要用的东西自然也都得是新的,反正钱没了可以再赚,但快乐不等人。 女人的本质就是买,虽然姜岚觉得这样做太浪费,可是当玲珑把她跟谭明舒推进商场的时候,她最终还是没忍住。跟谭德运结婚这么多年,她做什么都是精打细算,买菜都要提前起床去一家离家很远但是最新鲜的菜市场,要把葱都得跟卖家讲讲价,一毛钱都恨不得掰成两瓣儿花,否则以谭德运的工资,又是买车又是衣食住行,哪里还能存下几十万? 不知道是不是姜岚的错觉,买了新衣服新鞋子之后,她整个人精气神都好了很多。 因为姜岚太过节省舍不得花钱,玲珑直接帮她把美容卡办了,爱去不去,反正钱已经交了,不去就是浪费。 姜岚没办法,只好每周都去一次,她不需要做家务做饭,已经很粗糙的双手很快便养了回来,虽然回不到少女时期的娇嫩,但纤细洁白,仍然很漂亮。没有被日常琐事缠身,她可以尽情地打扮,对着镜子照的时候,姜岚才发现自己也并不一定要当一个朴素到寒酸的家庭主妇。 当年谭德运跟初恋情人分手,相亲后就能看上姜岚,就是因为姜岚长得也不差,甚至于她也是很漂亮的,只不过不是那种楚楚可怜的漂亮,容貌更加明艳一些,很适合大气的打扮。 妈妈都变漂亮了,妹妹自然也没有落后,之前在家里没让母女俩改变,就是担心谭德运见色起意又舍不得离婚,现在好了,“糟糠之妻”摇身一变,不知道下次见面的时候谭德运认不认得出来。 虽然已经离婚,并且不住在一起,但谭德运还是很关心一双儿女的,比如他经常发消息打电话过来,问他们过得怎么样,吃得好不好,手上还有没有钱,玲珑毫不客气地说没钱,他爸的钱,本来就该用在他跟他妹身上,怎么能因为离婚就便宜丁诗妍? 时间一晃而过,转眼就过了年,今年虽然只有母子三人一起,但比往年一家四口一起过的时候让人开心多了,毕竟谭德运可不是什么优雅风趣的人,而是那种典型的喜欢评判人生但本身又没什么太大本事,只靠一张嘴的家伙。 年后还要回老家拜年,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那边都得去,两边老人都住在小镇上,家里环境也不差,不过跟市区还是比不了,谭德运主动打电话过来问他们有没有时间,因为老人那边还不知道他们离婚。 姜岚分外冷静,说各自开车过去就行,谭德运明显愣住了:“你们哪里来的车?” 离婚的时候姜岚说到做到,说不要他的钱就不要他的钱,而且留在家里的东西也什么都没拿,愣是把谭德运弄得有了几分愧疚,当然,这份愧疚在丁诗妍的安慰下瞬间变得很淡很淡,然而一听到前妻的声音,他还是又想起来了。 “不用你管。”姜岚说着,啪的挂断了电话。 她现在每天就是早睡早起,去去美容院,再去个驾校,争取早点考到驾照,然后去盘个琴行下来,继续自己当年未完成的事业。 其实当了那么多家庭主妇,姜岚是很没有自信心的,时代变化那么快,她都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再做从前的职业,而且这些年她也没有再弹过琴,记忆早就生疏了,五线谱放到面前,都得反应好一会儿才能认出来中央C在哪里。 但儿子说不要怕失败,尽管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就算失败了也无所谓啊,因为他很能赚钱的。 姜岚不知道自己是修了几辈子的福才能遇到这么好的儿子,她在心里暗暗发誓,绝对不能让儿子失望。 她也想要成为让儿女提起来便感到自豪的人。 因为是去看老人,姜岚还在儿女的陪伴下买了一大堆礼物,她跟谭德运都不是独生子女,谭德运有两个兄弟,姜岚是一个弟弟一个妹妹,两人都是家里的老大,因此都比较受老人看重。 先去的是谭爷爷家,车子停在家门口,谭德运显然比他们早一会儿到,不知道他是怎么搪塞二老的,总之他还出来迎了,一看到那车就惊了,这车少说四十万起步,他们家之前的车也才二十万出头啊!而且因为是全款,险些没把家底给掏空! 驾驶座上下来的还是个代驾,毕竟玲珑过完年刚满十八岁,还没来得及考驾照,姜岚则是还没考过。 后备箱一打开,里面大包小包都是给爷爷奶奶买的礼品,二老对姜岚很好,因为谭德运是长子的缘故,他们甚至在谭德运想在市区买房子的时候把棺材本儿都拿了出来支持,对玲珑跟明舒,二老也是很疼爱的,每年给的压岁钱都比给别人的多。 谭德运就这么站在门口,手足无措地看着母子三人拿东西的拿东西,说话的说话,反正没人搭理他,他硬着头皮问了几句,姜岚才看向他,这不看不得了,一看,谭德运才发现姜岚变年轻了好多! 而且也会打扮了! 她似乎还化了淡妆,看起来就跟三十出头似的,一点都不像四十多的人,五官明艳,气质优雅,属于那种你在大街上看到都会忍不住回头的知性美人。最关键的变化是她的气场,以前因为是家庭主妇,所以是朴素的、平淡的,可现在她浑身上下都充满了自信! 谭德运简直没认出来! 不仅如此,一双儿女也跟从前很不一样,谭德运心里突然生出一股怀疑,离婚了,姜岚什么都没要,那他们现在这条件是怎么来的?姜岚这么多年都没工作,可别跟他说这离婚不到一个月,她就立刻走上人生巅峰赚了大钱了! 她该不会做了什么傻事吧?! 这样一想,谭德运脸一黑,上前问:“你都做了什么?这是怎么回事?你哪来的钱买这么多东西?” 那些礼盒光是看着就价值不菲,谭德运去给二老买年货的时候也看过,贵的令人咋舌,好东西是好东西,就是这个价格一般人承受不起。 姜岚现在看到谭德运都懒得生气,为啥呢,因为她的世界里根本不再以他为中心,她有一个超级好的儿子,培养起了她的自信心,现在姜岚想想从前的自己,简直傻到家了! 谭德运让她当家庭主妇她就当,一点自我主见都没有,天天柴米油盐酱醋茶,除此之外好像什么都不会,谁还记得她曾经也是音乐学院的高材生?本来她可以把琴行做下去,现在说不定早就成富婆了!哪里还需要花儿子的钱? “钱是儿子给的,你有什么问题?你以为这钱是哪里来的?” 谭德运面色青紫交加。 毕竟是多年夫妻,这人不用说,姜岚就知道他是什么龌龊想法,冷笑道:“好狗不挡道,让开!” 她太不客气,谭德运难堪道:“姜岚,就算离婚了你也不至于这样对我吧,而且如果你后悔了,我们随时都可以复婚——” 他现在是受不了没有姜岚的日子,姜岚在家的时候,他不觉得她有多重要,只觉得她当个家庭主妇每天轻轻松松,什么都不用干,就做做饭打扫打扫卫生,时间充裕又自由,可离婚了,他才意识到没有姜岚是件多么糟糕的事情。 人家丁诗妍年纪小,还是个小姑娘,谭德运总不能让小姑娘给自己洗衣服做饭,而且家里就剩孤男寡女,真的挺多事情都不方便的。以前姜岚在的时候,因为明舒是女儿,常常勒令谭德运不能衣衫不整,像是夏天只穿个大裤衩露着上身到处晃这种都不行,而且进孩子房间必须先敲门,不能对女儿亲亲抱抱有太亲密的举动……这些都是姜岚要求的,现在姜岚不在,谭德运自然懒得遵守。 可丁诗妍是女孩子呀,谭德运每每想起来都愁的焦头烂额,他每天不仅得自己做饭,还得洗衣服,除了上班外,回到家就闲不下来,丁诗妍打扮的光鲜亮丽,其实是个迷糊又邋遢的人,衣服丢在那儿都能好几天不洗,更别提她会给谭德运洗衣做饭打扫卫生了! 家里现在是一团糟,乱得不成样子,以前姜岚在家的时候,他们家什么地方有过灰尘? 所以谭德运这复婚的话真不是说说而已,他心里认为像姜岚这样的,就算离婚了也不可能找到比自己更好的,而且婚姻嘛,当然是原配比较好,对孩子来说也是,哪知道今天姜岚不仅没有灰头土脸,还打扮的这么漂亮,一看就很有钱,这让认为母子三人在外头活不下去很快就会找自己低头认错的谭德运不敢相信。 “儿子的钱?儿子哪来的钱?!”谭德运不信,认为是姜岚故意哄骗自己。 姜岚冷冰冰地瞥他:“你可能不知道,我儿子是个天才,他随便写个软件就能卖个几百万,所以现在我们过得很好,根本不用你操心,谢谢。” 什么?! 谭德运惊呆了。“儿子会写软件?赚了几百万?!” 玲珑正拎东西呢,听到谭德运的话露出一个笑容:“对呀,要不是爸你坚持要把别的女人往家里领,让我妈养活她,我也想不到自立更生,说起来还是得谢谢爸,您可真是太善良了。要不是您逼我们这一招,我也没现在这能耐啊。” 谭德运:…… 谭明舒脆生生道:“谢谢爸爸!” 谭德运:…… 姜岚从他们身边走过,说:“别愣着了,快点进去,天这么冷,待会儿你们爷爷奶奶出来了看你们怎么办。” 兄妹俩连忙拎着东西进去,谁也没看谭德运一眼。 进去了才发现,谭德运居然把丁诗妍也给带来了,丁诗妍穿着一件崭新的大衣坐在椅子上,周围是两个叔叔家的男孩儿,都围着她说话,显然对于半大少年来说,这种女神式的姐姐非常讨人喜欢,而且丁诗妍说话细声细气的,跟学校里那些彪悍的女生完全不同,让人忍不住想要靠近她,跟他多说几句话。 丁诗妍全程微笑,直到看见玲珑才眼睛一亮,几个堂弟也老老实实站起来跟玲珑问好:“大堂哥好。” 玲珑冲他们点点头:“给你们买了好吃的,过来看看?” 虽然漂亮姐姐很可爱,但好吃的才是真的。 围绕在丁诗妍身边的男孩儿们立刻窜过来,开始围着玲珑要这要那,玲珑脾气相当好地给他们分东西,就跟没看见丁诗妍一样。丁诗妍眼中慢慢浮现出泪水,不过她并没有声张,只是沉默地望着玲珑,似乎是期待他能看自己一眼。 她对于自己的容貌跟气质很有自信,毕竟她妈妈生前的时候也是不折不扣的美人,似乎男人总是抵抗不了她们的眼泪,这就是她们最有力的武器。 但这样的容貌在玲珑面前还真不够看,他的确是喜好美色,可这美色好歹也得有个标准,像丁诗妍这样普通的,他还真看不上。 姜岚跟谭明舒也走进来,爷爷奶奶看见他们就笑了,玲珑坐到二老身边,被拉着手嘘寒问暖,四个人都有志一同瞒着老人家,谁也没把离婚的事儿说出去。 期间谭德运总是朝姜岚身上看,眼神有点古怪,带着点怀念带着点悔恨还带了点愧疚,但姜岚完全不需要他对自己有什么情感,毕竟从谭德运把初恋情人的女儿领进家门那一刻,她就再也不想跟这个人同床共枕了。 说实话,她现在想想都有点恶心,谭德运摆出一副对初恋念念不忘的样子来给谁看?很值得骄傲吗?结婚这么多年,他还要当情圣? 丁诗妍那个小姑娘也是,换作姜岚,她决不会不明不白地跟着母亲的初恋情人走,把人家给逼的离婚了,还堂而皇之地赖在人家家里,真不知道她在想什么。 爷爷奶奶也是很久没看见大儿子家的孙子跟孙女,拉着手一直问,得知玲珑今年仍然是年级第一,明舒也是年级前十后,二老笑得脸上的皱纹都开了花,走的时候愣是悄悄除了压岁钱之外,又给兄妹俩每人塞了两百块钱。 接下来去外公外婆家,谭德运也要去,却被姜岚拒绝:“你就不用去了,我会跟我爸妈说你公司加班。” 谭德运脸色不是很好看:“你都来看我爸妈了,我怎么能不去看你爸妈?每年都去,今年就加班,这话说出来你信吗?” “为什么不信?” “行了爸,妈不想你去你就不去呗,外公外婆也不一定想看到你我觉得。” 玲珑说的话永远如此扎心,他看了眼跟在谭德运身边的丁诗妍,努努嘴:“你跟爷爷奶奶说,你把初恋情人的女儿领回家养,爷爷奶奶是你亲爸妈,他们觉得不妥也不会说什么,可外公外婆就不一样了,你信不信外公扛着铁锨把你赶出家门?” 外公年轻时可是干农活的一把好手,谁敢招惹他,他都能舞着大铁锨把人赶出门。 谭德运沉默了,因为他知道,岳父,哦不,是前岳父,真的会这么做。 最后他到底是没跟着一起去,而是带着丁诗妍回去了。 本来心里对丁诗妍还有点怨气,结果小姑娘泪眼汪汪地看着他,谭德运又气不起来,觉得这也不能怪人家小姑娘,毕竟是他做得不够好,而且已经离婚了,再去想那么多又干什么呢? 他想到前妻跟儿女过得很滋润的模样,又想想自己这段时间的狼狈,一时间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儿子那么有出息,可他都不知道,女儿也不喜欢自己,好像自己跟他们已经完全分割了开来,现在想想,为了初恋情人的女儿,把自己置于这副境地值得吗?这算不算是众叛亲离? 可是每每这样想,他眼前就会浮现初恋情人临终前的面孔与殷切嘱托。 罢了罢了,既然儿女过得很好,那他也不用太操心,妍妍这边的学籍问题还没解决呢,日子总得过下去的。 到了外公外婆家,姜岚同样没有告诉父母自己跟谭德运离婚的事,毕竟在父母看来,他们一家四口的日子过得还算不错,就为了一个初恋情人的女儿闹离婚,可能还要被责备小题大做,为了避免这些麻烦,干脆什么都不说了。 也省得他们这么大年纪还要为她操心。 寒假过去后,一中开学,丁诗妍也顺利成为了一中高二的学生,不过她成绩只是一般,在学霸如云的一中,也就只能个占个中等偏下的位置,而且她的班级离玲珑跟谭明舒都比较远,上学第一天,她就凭借自己的美貌跟小白花气质吸引了班里一个刺儿头。 听说这人家里很有钱,在学校也是横着走的,很多人都怕他,丁诗妍当然也不例外,被男生纠缠的时候,正巧路过,她一看见玲珑,便眼睛亮起来,快速朝他跑过去:“玲珑哥哥!” 玲珑被这一声呼唤弄得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他迅速往边上一躲,顿时让想抱住他胳膊的丁诗妍扑了个空,随后男生追上来,一脸敌意:“丁诗妍,这是谁?我不是跟你说了,让你能给我老实点?” 丁诗妍眼里含着一泡泪:“高泽宇,我都跟你说了,我有喜欢的人!你别靠近我!” 说着朝玲珑看去。 名叫万泽宇的男生正是那名跟丁诗妍爱恨交错纠缠不休的富二代,一听自己一眼看中的女人有喜欢的人,立刻瞪大眼:“你说什么?你喜欢这种书呆子?!” 被称为书呆子的玲珑眯起眼睛,“不好意思,你们俩的事儿,能不能别扯上我?” 他往后退了一步,指向丁诗妍:“这个人我不认识,麻烦别离我这么近,我对你过敏。” 丁诗妍委屈极了:“玲珑哥哥,谭叔叔说,要你在学校多多照顾我的……” “谁跟你说的你找谁。”玲珑无情道,“这位同学,我不管你们在学校里上演什么偶像剧,但是总之,我不认识你们,请别把我扯进来可以吗?” 说完,他看了看时间,挑眉:“想喜欢我,至少也得考个年级第一吧?考不到第一,拿什么跟我谈恋爱?” 丁诗妍:…… 能不能考到第一,她心里还是有数的,自己什么水平自己最清楚。 961|第八十七片龙鳞(六) 第八十七片龙鳞(六) 本来还想展现一下自己男友力的高泽宇也呆了, 在他看来,没有男生会不喜欢丁诗妍,可丁诗妍那么柔弱娇小, 那么需要保护, 这个男生怎么能对她这样不假辞色?他难道都没有一点怜香惜玉的心吗? 不好意思,玲珑还真没有。 眼见丁诗妍脸上露出不敢置信的表情,他后退一步,掸了掸身上压根儿不存在的灰尘,仿佛刚才差点儿靠近自己的丁诗妍是什么传染性极强的病毒, 必须远离才能保持安全:“我不跟成绩比我差的人交朋友, 尤其是女生,毕竟从遗传学的角度来讲,以我的智商,不遗传给下一代会很可惜, 智商过低的女人,与她结合会摧毁我完美的基因。” 丁诗妍&高泽宇:…… 他倒也没有羞辱人的意味,而是一副认认真真的表情深思熟虑的语气, 但就是这种表情这种语气才更气人啊!好像别人根本不配跟他相提并论一样…… “确实如此, 你们的确不配跟我相提并论。”玲珑微微一笑, “差生喜欢管成绩优异的人叫书呆子, 但很可惜的是, 你连书呆子都不如,想做书呆子,你有那本事吗?考个及格已经用尽了全部的脑细胞吧?真是可怜, 也只剩下一张嘴了。” 高泽宇顿时火冒三丈,他最讨厌别人瞧不起他,凭什么瞧不起?冷笑道:“叫你书呆子是因为你本来就是书呆子!除了读书你还会什么?我不读书,以后照样成就比你高!你知道我家是干什么的吗?你就是考得再好,毕业出来照样得给我这样的人打工!” “是吗?”玲珑点头。“我很欣赏你的自信,很不错,希望在我大学毕业之前,你的家族企业不会倒闭,毕竟供养出你这样的废物后代,你家离破产可能也就一线之隔。” 高泽宇怒吼一声,挥拳就想揍这个书呆子,结果拳头刚挥出去,就被人家轻轻松松接住,“小朋友生气了?怎么,连句实话都听不得?就这还学大人谈恋爱当霸总?别闹了,你这水平,充其量也就是个搓澡工。” 手腕被人抓住,高泽宇用力想要挣脱,他今年虽然才上高二,但是身高已经突破一米八,而且身强体壮,再加上长得帅家里又有钱,每次打球的时候,全校女生都会跑来围观。虽然他看不上那些庸脂俗粉,认为她们幼稚又无聊,但男人嘛,谁还没有个虚荣心?嘴上说着自己不屑当什么万人迷,其实对万人迷这个身份还是蛮得意的。 他从未踢过铁板,因此盲目自信,认为全校男生没人比自己强,事实上如果玲珑不来,也的确如此,可谁叫他来了呢? 丁诗妍发现已经很优秀的高泽宇在玲珑面前被衬托的就像是个乳臭未干的小屁孩儿,心里的天平更是倾向于玲珑,只是她心里也有点发慌,毕竟如果不是她,也不会闹得谭德运跟姜岚离婚,她当时是想抓住救命稻草,事后看玲珑越看越爱,才开始后悔,可惜也晚了,现在再后悔又有什么用呢?她得想个办法才行,缓和一下跟玲珑之间的关系。 她可是听谭叔叔说了,玲珑哥哥是个天才,高三的时候抽出时间写软件,都能卖好大一笔钱,人又长得这么好看,成绩也是名列前茅,如果能跟他在一起,肯定是想要什么都应有尽有吧? 想到这里,丁诗妍内心一片火热。 “你们不要打架呀!”她走上前去一脸焦急,“都是我的错,如果不是我多嘴,就不会这样了——” 玲珑立刻收手,免得丁诗妍误会,高泽宇被他一下松开险些没站稳,就听玲珑说:“不好意思,我们没有打架,根据中小学生日常行为守则,校园斗殴是被明令禁止的,请你不要污蔑我这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我只是看这位同学要摔倒了,所以好心拉他一把而已。” 丁诗妍:…… 这让她的玛丽苏万人迷剧情如何演下去? 玲珑才不管她怎么演下去,因为他已经有点不耐烦准备走人了。 高泽宇还不肯善罢甘休,像他跟丁诗妍这样的虐恋情深,其中必定不能少了个温柔多金还对女方死心塌地,被男方记恨不已的男配,问题是出场费都没给,玲珑为什么要跟着演? 他转身就走,高泽宇怒道:“有种你别走!我们单挑!” 玲珑回头戏谑地看他:“我一根手指头就能把你摁地上爬不起来你信不信?” 那狂妄、那傲慢,与他平日里的优雅温顺形象截然不同,偏偏无比惹人眼球,丁诗妍看着,眼珠子都直了,她哪里见过玲珑这样的男生,高泽宇跟他根本没法比! 因为他实在是太幼稚了。 高泽宇一把抓住丁诗妍:“我跟你说的话你没放在心上是不是?” 今天是丁诗妍转学到一中高二的第一天,很不巧,第一天就跟高泽宇对上了,因为她迷糊的不小心用书本砸到了他的头,起因是老师给她发新书,她抱着课本回自己座位,结果高泽宇趴在桌上睡觉,你说巧不巧,经过高泽宇身边的时候丁诗妍脚下一踉跄,抱着的书就全砸到了呢高泽宇头上,让本身就有起床气的高少爷大发雷霆,下课了就来找她的麻烦。 但人跟人之间似乎真的会有奇妙的化学反应,比如说这两人。 要是其他人砸到高泽宇的头,他第一时间就是大发雷霆,然后把对方整个半死,可到了丁诗妍砸他的头,他就没想过那么多花里胡哨的报复方式,而是要求丁诗妍做他一个学期的小跟班,要随叫随到。 多暧昧、多甜蜜呀!按照正常发展,这两人会从欢喜冤家逐渐两情相悦,再出现高泽宇的贵夫人母亲来棒打鸳鸯,结果多年后重逢,发现已经门当户对,经历一段追妻火葬场,完美大结局。 婚后高泽宇为了讨好心爱的妻子,更是要为她那些年不在自己身边的时候所受的委屈出气——谭德运一家可不是倒了血霉吗? 别人不说,原主跟谭德运对丁诗妍那可真是掏心掏肺,可惜在人家眼里爱情价更高,他们父子俩之所以那么对她好也不过是有利可图,离开之后更是连提都不想提,只记得姜岚谭明舒母女给她带来的委屈,以及寄人篱下的煎熬。 高泽宇一听,天哪,谁敢给我心爱的妻子气受,就算是多年前的小事我也不能放过! 他上下嘴皮子一张,别人就得买单。 谭德运跟原主是活该,可姜岚母女是真的冤枉,尤其是姜岚,她嫁给谭德运这么多年,洗衣做饭含辛茹苦养大两个小孩,结果儿子一看到丁诗妍就跟丢了魂儿一样,都不拿亲妈当妈了,她心里能不难受吗?还有谭德运,重男轻女到连女儿的家长会从小到大都没去开过一次,却对初恋情人的女儿那么疼爱,她能高兴的起来吗? 可她再不高兴,也顶多是无视丁诗妍,没有伤害到她什么,而丁诗妍呢?丁诗妍觉得自己委屈死了! 原主临死前才幡然悔悟却已经晚了,他看着沦落到连日子都过不下去的母亲跟妹妹,心里终于开始后悔,身为儿子,身为哥哥,他本来应该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去保护她们,可他却为了一个丁诗妍,无视母亲的痛苦,为了她多次与母亲争吵,甚至抢走妹妹的东西送给丁诗妍,最后他又得到了什么? 世界上从来都没有后悔药卖,他的呼唤引来了龙的回应,作为代价,他要付出自己的灵魂。 像是这样的灵魂是没有带回荒海的价值的,玲珑一般会选择直接吞噬,味道也相当普通,只能说是聊胜于无,有总比没有强。 如今玲珑不配合着演,高泽宇跟丁诗妍之间缺少一个催化剧情的重要男配,要知道高泽宇可没少吃原主的醋,年纪相仿的少年男女住在一个屋檐下,谁知道会发生些什么? 他比原主长得好看,也比原主优秀,所以丁诗妍喜欢他,可现在是高泽宇拼命也追不上玲珑,那么有更优秀的人在,丁诗妍要怎么喜欢高泽宇呢? 她跟她母亲一样贪慕虚荣,都渴望过更好的生活,这其实没有错,谁不是这样呢?只是正常人是想要通过自己的双手使得生活变得更好,她们母女俩是想要依靠别人来得到想要的一切。 谭德运也不动脑子想想,他初恋要是真的那么爱他,又怎么会直到现在才来找他,还不是在临死前发现没人可以托付,只剩下他这个满脑子爱情,自以为优秀所有女人都该为自己着迷的蠢货,才会把女儿交给他。 当然这在谭德运看来,都是初恋情人对自己念念不忘的表现。 他对自己真是相当有自信的!就连姜岚跟他离婚他都觉得姜岚是一时冲动,以后还会回来找他复合呢!直到他得知儿子那么会赚钱,就算是他的工资不给他们,人家母子三人也过得很好,还买了新房新车之后,开始后悔的就是他了。 说什么姜岚不好找二婚,其实他也没好到哪里去。 现在找二婚的基本都是想安稳过日子的,中年人也别讨论什么爱情不爱情,现实才最重要,就谭德运这条件,他是工资挺高,可他两个孩子都未成年,离婚了跟着前妻,他总得给赡养费吧?更别提嫁给他,他家里还有个初恋情人的女儿呢! 而且他住的那套房子,写得也不是他的名字,是他儿子的! 一个月一万多的工资,哪儿不需要花钱? 虽然谭德运跟姜岚离婚的事儿没往外传,但该知道的人还是知道了,也就是老家的老人们消息比较闭塞,两人又比较会装,他们还不知道罢了。 姜岚离婚后真的是一天比一天快乐,家里有阿姨做饭打扫,她每天除了去驾校几乎不需要做别的事,不用做家务,不会伤手,皮肤自然慢慢养好了,儿子又很舍得花钱给她买那种很贵的保养品,姜岚这段时间简直是容光焕发!看起来年轻了至少十几岁! 等到拿到了驾照,她就开始想自己能做些什么事业。 为了跟谭德运盘出去的琴行,现在早就倒闭了,已经换成了一家小吃店,姜岚看中了一家转让的琴行,她虽然已经十几年不碰琴,生疏的不成样子,但一碰到琴弦,骨子里的那股热爱就又冒了出来。 经过玲珑同意,姜岚把这家琴行盘了下来,又贴出了招聘公告,除了卖乐器之外,也提供古筝吉他钢琴之类的教学。现在父母们为了小孩的教育煞费苦心,学个一技之长他们是绝对不会舍不得钱的。 以前姜岚也想送玲珑跟谭明舒去学,可惜谭德运觉得学那些花里胡哨的没有用,重点还是学习,学习都没搞好,能有时间去学别的吗?现在开了琴行,姜岚自己也每天留在里面,慢慢地感觉就找了回来,虽然还生疏,但也不像一开始那样手放琴弦上都不知道怎么弹了。 让姜岚特别惊喜的是儿子对于弹琴似乎非常有天赋,在零基础的情况下,老师弹过一遍,他立刻就能重复出来! 玲珑没事儿的时候就会换上古装坐到琴行玻璃窗那里弹琴,他长得好看,气质斐然,光是看到他弹琴便赏心悦目,许多小孩儿都忍不住想进来看,家长们一看这琴行还有教学,报个班也不贵,立刻就掏了钱。 给姜岚高兴的,直接抱住玲珑的脑袋吧唧一口,说他是她的吉祥物。 吉祥物就吉祥物吧。 玲珑学习向来是游刃有余,你永远都看不到他挑灯夜读的情景,为此需要很努力才能考年级前十的谭明舒酸的不行,但哥哥是个好哥哥,每天都会给她讲题,还会教她弹琴,兄妹俩穿着古装在琴行里弹琴,向来是一道十分亮丽的风景线,学校里许多暗恋玲珑的女生甚至绕路也会来琴行里看一看。 琴行的生意蒸蒸日上,前期的投资很快就收了回来,姜岚都不敢相信自己能有这样的本事,虽然她也知道,大部分的功劳其实都在儿子身上。 他们母子三人过得越好,谭德运那边就越糟糕。 他不会打扫卫生,骨子里的大男人主义也不允许他每天下班回来还得洗衣服做饭拖地,家里那么大,隔着两三天就得来一次大扫除,像是冰箱啊盥洗台啊这些地方,姜岚以前在家的时候更是一天一擦,所以家里窗明几净,一点灰尘都看不见,可现在呢? 到窗台上一摸就是一层灰,谭德运的被套都不知多久没换了,还有一日三餐,就算是中午能在公司吃,晚上回来之后呢? 他嘴上劝着姜岚接受丁诗妍,说就是加双筷子多张嘴的事儿,说得轻巧无比,可真轮到他了,他才知道根本没有那么简单。 衣服丢进洗衣机里就算完事儿了吗?他看着被染成各种颜色的白衬衫陷入沉默。 拿出来晒了就行了吗?谭德运对着皱皱巴巴的衣服不知道该怎么办。 鞋子不需要经常晒?内衣裤不需要手洗?洗衣机洗衣液跟手洗洗衣液的区别又在哪里?被子要不要经常晒?四件套是不是得拆洗换?定期除螨要不要?在哪个超市哪个菜市场买菜买肉最便宜?水果怎么挑?怎么样做饭才能营养均衡?浴室的马桶到底该不该天天刷?下水道那么多头发丝儿该怎么清理?卫生纸用完了去哪里买? 这些问题,谭德运通通都不知道答案。 他只知道,跟姜岚离婚三个月,他已经焦头烂额快要疯掉了。 平时他上班,老家那边红白事儿啊人情来往啊,交给姜岚就行,现在姜岚可不管他,全都落到他自己头上来了! 他试着让丁诗妍也做点家务,可是丁诗妍不是弄坏洗衣机就是摔了个碗,做得是一塌糊涂,稍微说她几句,语气还没变重,人家已经哭了。一开始丁诗妍掉眼泪,谭德运还仿佛看见了心爱的初恋女友,内心深处生出无限柔情,可时间一长,被生活琐事折磨到烦躁的他,对这眼泪也能免疫了。 丁诗妍在学校接近玲珑未果,又试着跟谭明舒做朋友,不过两人一个高一一个高二,平时凑不到一起去。谭明舒谨记哥哥的话,不要跟丁诗妍硬刚,看到人就跑。 她可是很听哥哥话的! 于是丁诗妍找不到谭明舒,自然高泽宇也不能拿谭明舒怎么样。真不知道他家里是怎么教育的小孩,对于那些“欺负”了丁诗妍的人,高泽宇什么都不管,直接让人去“教训教训”,这个年纪的小孩教训女孩子还能有什么方法? 然而这跟丁诗妍毫无关系,因为又不是她唆使的,是高泽宇自己去做的呀!如果她知道,她肯定不会让高泽宇那么做,但高泽宇也没跟她说呀,这难道也能怪她吗? 怪不怪她,玲珑不知道,但他知道丁诗妍每次都在高泽宇面前表现出自己的委屈又装大度,活脱脱跟她那个死了的妈一模一样,心里喜欢,却又吊着另一个人的胃口——没有备胎算什么万人迷? 显然,这一次,真爱跟备胎掉了个个儿,玲珑成了真爱,高泽宇成了备胎。 但高泽宇跟谭德运又是不一样的,谭德运家世一般,初恋要跟他分手他也不能做什么,高泽宇呢?丁诗妍拒绝他,他只会把她关起来,逼她跟他交往。 这两人怎么虐恋玲珑一点兴趣没有,因为他这几天发现姜岚脸上有几分疲态,一问怎么回事,姜岚都说没什么。 她是不想让他们兄妹俩担心,玲珑知道。 很快的,不需要姜岚说,玲珑也知道为什么了。 谭德运亲自来学校找他,给玲珑请了晚自习的假,说是想跟他好好谈谈。 说什么好好谈谈,根本就是想从他入手,认为打动了玲珑,姜岚就愿意复婚了。 玲珑一听谭德运的来意,问:“爸你是真的想跟我妈复婚?” 谭德运点头:“是啊,我考虑过了,不管怎么说,我跟你妈也都这么多年的感情了,而且你马上要高考,我觉得还是一个完整的家对你来说更好,否则我跟你妈分开,难受的不都是你跟明舒吗?” 玲珑挠了挠头:“可是我不难受啊,我觉得你们离婚也挺好的,你看我妈现在变得多漂亮。” 谭德运自然知道姜岚变漂亮变年轻了,他常去琴行那边找姜岚,以老板娘的老公自居,姜岚爱面子,也不愿意给玲珑丢人,让人看出来他们一家子貌合心离,所以每次也都笑着说话,谭德运就是看准这一点才敢上门,结婚这么多年,他还是很了解他老婆的。 “你妈是变得很年轻漂亮,可是她年纪也摆在这儿了,老话讲婚姻还是原配好,我跟你妈复婚,也是为了你跟明舒……” “爸,你嘴里就不能有一句实话吗?”玲珑问。 谭德运一愣。 “你要真想跟我妈复婚,那你敢不敢做保证,以后再也不让我妈洗衣做饭,不让我妈当家庭主妇?再把你那初恋情人的女儿送走?你要是敢保证你能做到,我立马当你的马仔去说服我妈。” 谭德运就不说话了,显然他做不到,不管哪一个都做不到。 看到跟自己在一起黯淡无光的前妻离婚后变得无比耀眼,谭德运心里说不难受是不可能的,他后悔,可他不能说出来啊!他还是希望能回到过去那样,姜岚在家里洗衣做饭当家庭主妇,他每个月把工资都交给她,家里的事儿都由她来打理。“这……男主外女主内,不都是这样的吗……哪有女人家不做家务的……” 玲珑险些翻白眼,“那不然你就请两个阿姨,一个打扫一个做饭。” 谭德运脱口而出:“那得多少钱!” 现在玲珑家里请的两个阿姨,每个人一个月都七千多,加起来比谭德运一个月工资还高,他哪里负担得起! 可老婆不一样啊,老婆是免费的! 962|第八十七片龙鳞(七) 第八十七片龙鳞(七) 有时候, 芸芸众生中的普通人真的很有意思。 “又不想花钱,又想要免费保姆,爸, 你这算盘打得挺好啊。”玲珑冲谭德运比了个大拇指, “你们俩现在已经离婚了,我跟舒舒是绝对不会答应你们复婚的,而且你可能不知道,我跟我妈不一样,她心软, 会给你留面子, 我不会。” “从一开始就给了你选择,要么离婚,要么把丁诗妍送走,你为了你初恋情人的女儿选择放弃我们母子三个, 那就别想还有挽回的机会,天底下哪有这样的好事儿呢?” “你现在能做的,就是牢牢抓住丁诗妍, 继续努力为她付出, 毕竟以后你养老可能也得靠她。” 谭德运一听, 急了:“你跟明舒也是我的孩子!” “是啊, 但是法院就算判我们给赡养费也就那么几百块钱, 我们也没说不给啊。”玲珑耸肩,“或者趁着你现在还能动,再找一个像我妈那样任劳任怨的呗, 说实话这好男人难寻,可笨女人是一抓一大把,你可千万别浪费时间,赶紧找一个,领了证等一切都好了,再去乡下跟爷爷奶奶说,到时候木已成舟他们也没法再跟你发火,我可是看在你是我爸的份上才这么劝你的。” 感谢谭德运帮他请了晚自习的假,说完这些话玲珑也不想回去上课了,他目送谭德运失魂落魄的背影离开,一副好像深受打击的样子,但玲珑知道,他已经把他的话听进去了,也许明天就会找人帮忙介绍对象。 毕竟从骨子里来看,谭德运是个自私至极的男人,他不会去体谅姜岚在家里有多不容易,只会一味的指责,然而事实上他真的不了解吗?不,并不是那样,只不过他是既得利者,所以没必要开口罢了。 男人在家里就是土皇帝,女人得低眉顺眼伺候着才叫贤惠本分,是个过日子的人呢。 谭德运还真把玲珑的话放在了心上,他这些天去琴行找姜岚,姜岚虽然不会在人前给他难堪,却也绝口不提复婚的事,现在家里一团糟,要想解决这种情况,真的就只有再婚这一条路。 保姆他舍不得花钱请,丁诗妍又不会干这些,他一个大男人,哪里是做家务的料? 不过谭德运想着姜岚,跟媒人比照姜岚的模样性格提条件,听得媒人眼皮子一抽一抽。 这还当自己是二十来岁的年轻小伙子呢?四十多岁月薪一万二,离过一次婚有前妻跟两个孩子,家里还养了个别人的女儿,却想找个三十岁左右年纪不要太大长得不能太丑勤快务实温柔体贴、最好是没结过婚,如果结过婚也最好没孩子的女人? 这位大哥到底知不知道他自己是个什么行情啊! 你那房子都不是写得你自己名字,人家女方要是真跟你结婚了,万一你前妻撺掇小孩把你从家里撵出来,你怎么办?你带着老婆去哪儿住? 还想要年轻漂亮未婚又勤快的女人…… 媒人没说啥,毕竟干这一行的什么奇葩都见过,谭德运不过是属于其中最自信的那一种。 收了人家的钱,自然得尽心尽力帮忙找女人,还真叫媒人给找着一个,今年三十五,离过一次婚,没有小孩,长得不错也勤快,不过一见面,谭德运还是不怎么满意。 怎么说呢,他是拿现在容光焕发的姜岚做对比,那这个女人哪哪儿都比不上姜岚,他自觉离了婚,男人四十一枝花,女人四十豆腐渣,他得找个比姜岚更强的,这样以后带出去才有面儿,最好是带给姜岚瞧瞧,让她知道,他离了她,只会找到更好的女人!可姜岚呢?她都什么年纪了?她还能找着比他更好的吗? 对于抛弃自己的女人,男人总是念念不忘,并且报复心理极强。 于是之后又相了好几个,结果一个比一个差,谭德运不满意了,找媒人说理,话里话外都抱怨对方太过分,不按照他的要求给人。 媒人再好的脾气也憋不住,“你也不看看你自己什么条件!头发比人家腋毛还少,啤酒肚那么大,长得不咋地也没什么钱,这就不是找个人凑合搭伙过日子吗?你还当自己是黄花大闺男呢?是个女人都得一秒看上你乐意嫁给你当老妈子?说实话你就是跑遍婚介所,也没人能给你找着好的!人家年轻漂亮未婚勤快的,想要什么老公没有,都是眼光高了才留到现在,怎么可能看上你?!收你这一千块钱中介费,我给你介绍多少了?你这个不行那个不满意的,你当你是皇帝选妃子呢!” 谭德运被喷得狗血淋头,脸上青一阵红一阵,他在外面向来如此,只有在家里才强势,可惜现在没有家了,他强势给谁看? 最后,还是勉强找了快四十的二婚女人,长得当然也不算漂亮,比起姜岚都差远了,离婚原因是她不能生,前夫家里想要儿子,她就离了,二话不说。 手脚也麻利勤快,跟谭德运说先磨合一阵子不急着领证,能一起过下去再说,过不下去还是趁早分开不祸害彼此。 谭德运在温柔心软的姜岚那里耍了二十年威风,倒是被这个女人治的服服帖帖。 两人谈了一阵子,觉得都还行,就商量着领了证,新鲜的结婚证一出来,谭德运觉得整个人都不一样了。 女人知道他家里还有个女孩在住,非亲非故,是他初恋情人的女儿,女人也没说啥,搬进来后,拽着谭德运一起把家里收拾的利利索索,她是个性格泼辣的,前夫靠不住,就想再找个人依靠,谭德运看着本事大,其实都是空话,这种人很好拿捏,对付这种大男子主义到极点的男人,根本不需要跟他吵,因为他觉得他自己就是世界的中心人群的焦点,可收拾个女孩子,那还不简单么。 丁诗妍年纪也不小了,没有说让二婚头的女人给她洗衣服做饭的道理,女人自己也上班,她不知道谭德运到底靠不靠得住,反正让她在家当家庭主妇不可能,要是有个自己的小孩倒是另当别论,可她当家庭主妇伺候自己男人初恋情人的女儿? 做梦! 丁诗妍没想到这个新阿姨泼辣得很,还特别会装,在叔叔面前一副慈爱模样,背地里什么刻薄话都敢说,她在这个家里过得如履薄冰,谭德运这人在对待女人方面脑容量有限,他觉得这个老婆可比姜岚好多了,你看她对妍妍多好啊! 他干脆利落地把每个月工资都交过来,叮嘱女人给丁诗妍零花钱。 女人嘴上答应了,转头就什么也不给,丁诗妍又要注意自己的人设,不能跟谭德运直接要,真是受尽了委屈。 女人迅速在家里站稳脚跟,丁诗妍衣服不洗被单不换,她也不会帮忙,你爱搁那儿放到发臭你就放,反正跟她没关系,她是不会管的。 丁诗妍在学校里只顾着当女神,女神怎么能穿不干净的衣服呢?之前谭德运没再婚,给钱就很大方,现在谭德运再婚了,她连买件新衣服的钱都没有,一问女人要,女人就各种推脱,要是跟谭德运说,谭德运就说找你阿姨要,女人当着谭德运的面也很大方,说什么待会儿给你,可她就是阳奉阴违,把钱都存自己卡里,什么时候给了! 早知道这样,当初就不煽风点火撺掇谭德运离婚了,那时候她就是怕姜岚会这么干,没想到姜岚干脆利落地走了,来了个更厉害的! 谭德运这边发生了什么玲珑一清二楚,丁诗妍就没用心学习过,也许她曾经也发愤图强想要好好学习考个好成绩,可惜高泽宇总是缠着她,不顾她的拒绝,带她去“长见识”。 外面的世界的确很精彩,高泽宇又是有钱人家的少爷,花起钱来不手软,尤其是对着自己喜欢的女孩子,更是大方。从前跟母亲生活在小县城的丁诗妍什么时候见识过这个? 原主还在的时候,她在原主家里过得是如鱼得水,跟公主一样,谭德运父子宠着她疼着她,她身上的魅力无人能敌,即便是被高泽宇拽出去玩,也自有一股出淤泥而不染的气质。 可现在呢? 现在她在家里被谭德运的二婚妻子弄得焦头烂额,不是每个人都跟姜岚一样好脾气心又软,再加上之前她跟谭德运两个人生活的那段时间,家里一团糟,谭德运对她也不像一开始那么宠溺,对此丁诗妍觉得果然如此,不是亲生的,人家怎么可能拿她当亲生的看待? 高泽宇带她见识了很多东西,虽然丁诗妍心里还想着玲珑,可高泽宇也很帅,而且对她百依百顺,在某一次去酒吧通宵狂欢之后,她稀里糊涂的就失了身,第二天早上醒来,高泽宇脸红地跟她保证,说一定会跟她在一起。 可惜说完这话,高泽宇人就失踪了,再也没来过学校。丁诗妍还想去他家里找,却被赶出来。 最最最糟糕的是,她居然还怀孕了! 一个高中生怀孕了! 与此同时,玲珑也考了本省的高考状元,姜岚高兴的不行,谭明舒也尖叫着为哥哥感到开心,母女俩离开了谭德运,几乎都不需要玲珑做什么,就已经变得逐渐有了自信,毕竟谁愿意跟一个总是贬低你瞧不起你还对你提出诸多要求的男人在一起生活? 那不是自找没趣吗? 丁诗妍肚子越来越大,一开始她自己甚至都不知道自己怀孕了,高泽宇哪里知道做什么措施,她也没想过吃药,本来还想找到高泽宇,结果却被女人发现了。 女人一发现,谭德运自然也知道了。 他眼前仿佛浮现出初恋的面容,只不过这一回不是美好而青涩的,而是她跟他分手的那一刻。 没有丝毫留恋,仿佛他是个累赘,所以才要离开他,因为有更好的选择。 女人在旁边煽风点火,说这才叫有其母必有其女呢,这叫什么事儿啊,传出去多难听。谭德运好心把初恋情人的女儿弄到家里养活,结果家里就他一个男人,初恋的女儿却怀孕了?这传出去还能听吗? 没等谭德运下定决心怎么处理,初恋那边的亲戚就找来了,闹得不可开交,非说是他把丁诗妍肚子搞大了,骂他是衣冠禽兽,要他给补偿。可把谭德运气得火冒三丈,这些人平时对妍妍就不好,现在还来诬赖她! 可丁诗妍也没办法呀,她总不能说是高泽宇的吧?因此不管别人问什么她都是哭。 初恋那边亲戚又说了,要不是你搞大的你前妻为啥跟你离婚?两个孩子都不跟你?! 谭德运真是背了一口巨锅,人家说得信誓旦旦,差点儿他自己都信了,连女人也生出怀疑来,不会是真的吧?不然谭德运干嘛要跟前妻离婚跟她结婚?她再自信也不觉得自己比他前妻漂亮有气质。 谭德运还是要面子,不想闹大,毕竟闹大了,别人可不管最后是不是他干的,反正传谣的时候人人都知道,辟谣却没人愿意听。 最终,他忍气吞声愿意给二十万私了,这已经是他能拿出的全部的财产。 女人一听,虽然要损失二十万,但能把丁诗妍赶出家门,那倒也不亏,干脆利落地拿了钱,可惜这二十万没落到丁诗妍手上,被她那些亲戚瓜分的一干二净。 后来丁诗妍去哪儿了没人知道,反正玲珑上大学的时候有个男同学差点出了车祸,被他拽了一把,惊魂未定后把他当成了救命恩人,非要带他回家见见父母,这一见可不得了,丁诗妍那张脸,就跟男同学父亲的脸重合在了一起,只不过这一次男同学没死,他的父亲自然也不会因为想要属于自己的血脉而去找一个流落在外的私生女,更不会把她接回家当成婚生女来养。 所以,也不会有多年后重逢,追妻火葬场之后的破镜重圆。 高泽宇被他亲妈抓回来,就是不想让他跟丁诗妍那种女孩子来往,一开始他还有反抗之心,可时间长了,这一世的丁诗妍又不像上一世那样精致高冷,感情这种东西,稍微出现一点瑕疵,结果就会偏差轨道。 到手了,惦念的时间也就短了。 随着玲珑大学毕业,姜岚也开了连锁琴行,如今人人称她一声姜总,谭明舒同样考上了玲珑所在的大学,姜岚拥有许多追求者,其中不乏年轻的男孩子,毕竟她虽然年过四十,可保养得好,又有玲珑为她调理,说是三十岁的成熟大姐姐也差不多,而且气质温婉斐然,每年回老家的时候,老家那边亲戚都不敢认的。 爷爷奶奶虽然很生气谭德运离婚,可是他们对姜岚好,姜岚也仍然每年都来看他们,孙子孙女也孝顺,那也没别的办法了,儿孙自有儿孙福。 谭德运眼见姜岚越来越优秀,心里跟猫抓的一样难受,可惜现在他被女人管得很紧,想买包烟抽手头都没钱,明明工资不低,却过得紧巴巴的,女人没有儿女,对日后的养老很是看重,特别喜欢存钱,哪里像是姜岚在的时候,事事以他的感受为先,妥帖无比。 而今年,姜岚不仅带了一双儿女回来,还带了个年纪很小的小狼狗。 瞧着比他们儿子也没大多少吧?那叫一个殷勤谄媚,一口一个姐,吃饭帮忙剥虾,上车帮忙开门,谭德运在心里恶毒地想,该不会这小子上辈子是个太监吧! 可这小狼狗身高腿长,还有肌肉,长得又俊俏,最重要的是头发分外茂密,烫着栗色的小卷儿,看起来洋气又好看,也就比他们儿子差点儿,但跟谭德运比,那是天上月跟地上泥。 谭德运眼见姜岚跟小狼狗说说笑笑,孩子爷爷奶奶吃惊了一下也没说啥,还给了见面礼,他心里难受的要死,比当初没法复婚的时候还难受。 他觉得自己四十一枝花,结果只娶到个容貌身材年纪都相当一般的二婚女人,还不能生,以后还得靠玲珑跟明舒养老,可姜岚呢?不仅越活越年轻,还找了这么个小狼狗,该不会是掏钱包养的吧?不然怎么可能看上姜岚这种老女人? 她毕竟都四十多了! 谭德运找上姜岚,话里话外委婉暗示让她别做丢人的事儿,这么爱慕虚荣,也不怕给儿子闺女带来坏影响。 玲珑已经进入科学研究院工作,明舒还在读博,都是响当当的出息孩子,可惜这份出息谭德运从来都没分享过,他们的荣誉并不属于他这个父亲。 姜岚愣是被这人冠冕堂皇的话给逗乐了,没等她开口呢,小狼狗就笑了:“叔,你真想多了,就姐这身材气质长相,还需要出钱包养?你是不知道姐的追求者有多少,我可是好不容易才抱得美人归的,姐还不肯跟我结婚呢,叔你就别掺和了,再给我弄两年光棍当我找谁哭去呀我!” 谭明舒不知道什么时候过来,笑个不停,“爸,您别闹了,人家可是有钱人家的大少爷,一年光是分红都能有一个多亿,哪里需要我妈包养?” 谭德运不信! 可惜他不信又有什么用?别人也不在意他信不信啊! 爷爷奶奶这边搞定了,外公外婆那边看到条件这么好的未来女婿,也就比玲珑大个几岁,巴不得姜岚现在赶紧结婚! 玲珑的工作保密性很强,逢年过节不回来那是常态,有时候家里人都只能通过报纸电视看到他,姜岚这辈子最大的骄傲跟底气就是养了这么个有出息的儿子,还有个学霸闺女,别人知道了都羡慕她,无端也给了她自信。 自信使得女人更美丽,玲珑常常说,要是女人都有谭德运一半自信,那真是天下太平。 今年他难得多了几天假期,也跟着来老家拜年,他跟谭明舒对谭德运态度都淡淡的,还是那句话,养老是给养老,但再多的也没了,都是谭德运自己败坏的,跟谭德运女人相处也很客气,女人知道玲珑厉害,还小心翼翼地邀请他去家里玩,玲珑笑着应了,最后自然是没去。 兄妹俩今年也是第一次见面,谭明舒看到哥哥后立刻神神秘秘凑过来:“哥,你猜我之前放假的时候遇到谁了?” 她被留校了,一边当助教一边读博,基本上拿到学位后就能转正,教授很看好她。 玲珑懒洋洋地瞥她:“谁啊?” “丁诗妍!” 虽然已经成年,但仍然蠢兮兮的妹妹献宝般道:“她被人抓着打诶,好像是当了有钱人的小三,被原配跟一票闺蜜扒光了衣服,朋友圈里还有视频呢!转发的人还不少!网上也有!” “有钱人?” “是啊,那有钱人你也认识!就是高泽宇!” 这俩兜兜转转,还是纠缠在了一起,只不过高泽宇家里出现了经济危机,没有办法,只能选择联姻,偏偏本该被找回去当大小姐的丁诗妍这次没有那么好的运气,高泽宇结婚后,在会所看到她,她宛如菟丝花缠绕在其他男人身上,顿时勾起了他的回忆,两人天雷勾动地火,似乎又找到了初恋的感觉,可惜高泽宇现在靠着老婆娘家生存呢,他老婆可不是吃素的,不仅打小三,也没放过高泽宇,之后干脆离婚,高家的生意顿时一落千丈。 甭管高泽宇还是高太太,都嚣张不起来了。 丁诗妍受不了这种苦,她一点都不想吃苦,靠男人就能过上好日子,为什么要跟高泽宇耗在一起呢?因此连离开的时候都不做声,甚至还卷走了高泽宇最后一点钱。 她浑浑噩噩又认了个干爹的时候,眼角余光看到电视上正在报道国家研发出一种新型武器的新闻,还给了研发团队特写,其中团队领袖,那张脸无比熟悉,仍然那么迷人。 是她年少时曾做过的最美好、也最无用的梦,从一开始,她就错了。 不是一路人。 永远不是。 963|第八十八片龙鳞(一) 第八十八片龙鳞(一) 今天是玲珑上大学的第一天, 爸爸妈妈都是高中老师,她来报道的时候,他们也正好要开学, 都带班主任, 所以虽然非常想送她来报道,但最终仍然是她一个人来。 为此爸爸妈妈很不放心,但好在以前他们教的学生不少考上了帝都的大学,所以请他们帮忙照应一下还是可以的。 他们家家境只能说是小康,高中教师工资不算很高, 又忙, 再加上还有房贷车贷要还,能供玲珑读音乐学院,已经是花费了极大的力气,教育局现在又不许公办教师暑假里办培训班, 因此家里日子过得紧巴巴的,为了给玲珑买一架钢琴,爸爸妈妈几乎是节衣缩食, 好在班主任可以在学校食堂免费吃饭, 她身为老师家的孩子, 也有这特权。 音乐学院的学费也很高, 一年要一万二, 这还不算生活费跟其他,学艺术很花钱,其实以她的成绩就算不学艺术也能考上不错的大学, 可惜她喜欢,爸爸妈妈便愿意供她读。 如果没有来帝都读音乐学院,如果当初学了文科或是理科……也许之后的悲剧就都不会发生,原主也不会选择跳河自杀。 但是没关系,她不是来了吗? 原主是真的喜欢唱歌,也是真的很有天赋,如果好好培养学习下去,应该会有很高的成就,只可惜她错信了人,低估了人心的险恶,毕竟从小就是学校里长大,来往的老师都因为她长得可爱很喜欢她,逗逗她带着她玩儿什么的,同学们更是不会欺负她,哪怕学了音乐,音乐班里的老师跟同学也都和她相处的很好。 爸爸妈妈又都当了很多年老师,对她的教育也很看重,从小送她学钢琴,高中的时候她说想学音乐,他们商量了一夜后也答应了,几乎对她百依百顺,她这辈子最大的心愿就是能够报答爸爸妈妈,不要再让他们因为自己颜面扫地,郁郁而终。 玲珑穿着白色的连衣裙,哪怕是在美女如云的音乐学院,她仍然是最显眼的那个。旁人的漂亮只是普通漂亮,她的美丽却无法用言语来形容,穿白裙子的其实不止她一个,可看来看去,其他的白裙子,似乎都没有她身上这条好看。 新生迎接处的学长们也都很殷勤地给她带路,帮她拎行李进宿舍又带她缴费领军训服,总之方方面面都照顾的很周到,然后问她能不能留个联系方式。 玲珑微笑着答应了。 她是第二个到宿舍的,帝都音乐学院的宿舍很高档,四人间,空间也很足,虽然不是独立房间,却有独立卫浴,还有空调。网上给高考生的志愿建议就是一定要选带空调宿舍的学校,可见没有空调对学生们来说是多么折磨。 宿舍里还有个个头比较娇小的女孩子,圆脸蛋,看到玲珑也很友好,名叫曹乐乐,她是个不折不扣的颜狗,先是为玲珑的美貌所折服,然后便屁颠屁颠跟在她身后。 是个很乐天又很单纯的妹子,也是她在原主丑闻缠身的时候还愿意帮原主说话,只可惜那时候原主为了保护她,早就跟她疏远了,自己都自身难保,再跟别人走得近,不是害了她吗? 玲珑却没有这些顾忌,曹乐乐也是自己来报道的,她手脚麻利地收拾好了自己的床铺桌子,然后就开始帮玲珑收拾,玲珑说可以自己来她还摆手:“不用那么客气!” 两人收拾好了,另外两个室友也还没来,于是曹乐乐建议一起出去吃饭,她也是学美声的,同个宿舍的女生也都是同一班,两人初来乍到,哪哪儿都不熟,也不敢跑得太远,曹乐乐可喜欢玲珑,觉得她温柔可爱又体贴大方,简直就是梦想中的女神,只恨自己不是男生,否则一定要近水楼台先得月! 帝都音乐学院的食堂伙食是出了名的好,两人简单吃了点东西就到外面逛逛,熟悉一下环境,再买点日用品,虽然军训也发了塑料盆,但那盆的质量真是不敢恭维,而且只给了一个,女孩子少说得用四个盆,洗脸洗脚洗屁股还有洗内衣,大小都不一样,特别讲究。 买好了东西回宿舍,发现门被从里面锁上了,曹乐乐敲门,很快有人过来开,居然是个年轻男人。 身材很是高大,长得也很帅气,身上衣服价值不菲,一看就是有钱人家出来的。 曹乐乐这个颜狗立马就看傻了,虽然她也喜欢追星,可纸片人哪有现实生活中的帅哥来得养眼? 等再往后头一瞧,嚯!这还真了不得,还有个跟这帅哥长得一模一样的! 开门的帅哥性情看着比较冷淡,开了门便往后走,那个跟他长得一模一样的年轻男人反倒是笑起来:“你们好,你们是瞳瞳的室友吧?以后还请你们多多照顾我家瞳瞳了。” 曹乐乐长了一张圆脸蛋,硬要说,也只能夸一声可爱,跟玲珑出去的时候两人还打着太阳伞,这会儿帅哥跟她说话,她整个人都要晕过去了! 激动地连连点头:“嗯嗯会的,我们本来就是同学嘛,应该互相照应的!” 玲珑一直低着头拎着东西,因为买的有点多,她听到男人说话才抬起头,这一抬头不得了,寝室里三个男人一个女孩儿,都看她看傻了。 曹乐乐这粗神经压根儿没多想,只以为他们是单纯的惊艳,哈哈笑道:“玲珑超美的对吧!她来寝室的时候我也是你们这种眼神,还以为看到仙女了呢!跟这样的大美人一起住四年,简直不要太幸福!” 坐在椅子上的新室友看起来年纪跟她们差不多,长得也很漂亮,精致贵气,一看就是被家里人捧在掌心的小公主。这时候她甜甜一笑:“是啊,你好美呀,你们好,我叫贺宝瞳,这是我的三个哥哥。” “这两个哥哥是双胞胎吗?长得好像!”曹乐乐好奇道。 贺宝瞳仍然笑得很甜:“是呀,我二哥跟三哥是双胞胎,有时候他们俩换衣服,我爸妈都认不出来!” 贺二哥宠溺地揉了揉她的脑袋瓜:“行了,就你话多,给你收拾好了,可不能再嫌弃这儿了啊。” “这本来就没有家里舒服,住家里多好。”贺三哥是那个开门的很冷淡的人,不过显然他的冷淡只针对外人,对妹妹,那是千娇百宠,恨不得将她当成天上的月亮供起来。 小公主就这么悠哉悠哉地坐着,看着几个哥哥忙活,享受这种被宠爱的感觉。如果是平时,她会很自然地承受别人羡慕的目光,因为从小到大她都是被哥哥们宠爱着长大的,小时候大哥还会抱着她去学校上学呢!二哥三哥更是常常为了争夺她的青睐大打出手,她在家里就是不折不扣的小公主!被所有人疼爱! 当然,她自己也很争气,长得漂亮成绩好还会唱歌,家里又有钱,以后肯定是卯足了劲儿捧她,她自觉跟这些普通同学是不一样的,根本不是一个层次。 但玲珑哪怕不说话,存在感也太强。 贺家人颜值都很高,贺宝瞳更是精致的如洋娃娃一般,笑起来更是甜美灿烂,是家里人捧在掌心的小宝贝,从来没受过委屈,也从来没被人抢过风头,她在的地方,她就是人群的中心,是目光的焦点,可这个叫玲珑的女孩子,哪怕不说话,只安静地坐在一边,就轻松夺走所有人的目光。 就连最疼爱她的哥哥们,说一辈子宠她的哥哥们,也总是有意无意地看过去。 贺宝瞳心里便不舒服起来,她公主病严重,向来看不得别人比自己强,活了快二十年,没遇到比自己更出色的,比自己漂亮的,没自己有天赋,比自己有天赋的,又没自己漂亮,她永远是最优越的那个人。 玲珑把买好的东西放在书桌上,虽然寝室空间大,但多出三个大男人,说实话还是挺麻烦的,于是她问曹乐乐:“乐乐,我有个东西忘买了,你可以再陪我去一趟超市吗?” 曹乐乐傻笑:“当然可以啊美人,你说啥就是啥。” 于是两人又拿起太阳伞离开了寝室。 虽然今天是报道时间,学校允许男生进入女生宿舍,但也没有停留这么久的,像是帮曹乐乐跟玲珑搬行李上来的学长们,基本上也都是送上来就走,不会在女寝多呆,贺宝瞳几个哥哥倒是处之泰然,活似女寝是他们家。 曹乐乐这傻丫头还在那捧着脸梦幻不已:“哇好羡慕贺宝瞳啊,有那么多又帅又疼她的哥哥,简直就跟漫画里的女主角一样!我什么时候能有哥哥啊!玲珑,你有哥哥吗?” 玲珑摇头:“我是独生女。” “我有个弟弟,今年上初二,猫嫌狗厌的年纪,特别烦。”曹乐乐吐槽,“每次看漫画小说的时候,我就希望我也能有那样好的哥哥!呜呜呜贺宝瞳的哥哥满足了我对哥哥的全部幻想!玲珑你看见没有,他们还喊贺宝瞳宝宝诶!长得帅的人这么喊真的好苏!” 玲珑:…… “……你觉得呢!”最后曹乐乐还要征询一下玲珑的意见。 玲珑说:“我觉得你可以不必这么激动,第一次见面,跟人家又不熟,知人知面不知心,就像是我,你怎么知道我不会把你带出去卖了?” 曹乐乐被她吓得一愣,随即哈哈大笑起来:“才不会!我又不值钱!我妈都说我是充话费送的!不过我比我弟弟好多了,我妈说我弟是垃圾堆捡来的,至少我是赠品,他只是个垃圾!” 玲珑笑起来。 “对了,你忘记买什么了呀。”曹乐乐问。 玲珑说:“我突然又想起来,不着急买了,等等吧,我们在学校里四处逛逛,熟悉熟悉环境。” 曹乐乐也是心大,根本没想那么多,天气热,她就挤在玲珑的太阳伞里,两个人围着学校的林荫道走了一圈,把学校逛遍了,基本地方都熟悉了,还去琴房看了看,很多学长学姐都在里面练琴,他们虽然是学声乐的,但是也要有必修跟选修两样乐器,曹乐乐从小跟着爷爷拉二胡,别看她不起眼,会的技能可不少。 或者说帝都音乐学院随便抓个学生出来,基本都有好几项技能,有天赋的人大有人在,毕竟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没有谁敢说自己永远是第一,不会被人超越。 这样逛了蛮久,回去之后发现第四个室友也来了,而且跟贺宝瞳相谈甚欢,贺宝瞳那三个很帅的哥哥已经离开了,每个人桌子上都放着一个礼盒,礼盒里是一些进口糖果跟巧克力,贵得要死。 见曹乐乐跟玲珑回来,贺宝瞳笑道:“你们回来啦?桌上的东西是我哥哥给我的室友们准备的小礼物,希望你们不要嫌弃。” 第四个室友叫潘娜,她到寝室的时候贺家三兄弟还没走,她亲眼所见这三兄弟是怎么宠爱贺宝瞳的,简直令人羡慕的不行,所以等贺家三兄弟一走,潘娜立刻主动跟贺宝瞳说话。她也不是本地人,自己考上的学校,家境也只是一般,下意识就会想要跟条件更好的人做朋友,贺宝瞳也习惯了同性的讨好,对潘娜不冷不热,有礼貌,却也不过分亲近。 瞧见曹乐乐跟玲珑,脸上的笑容才真诚起来。 潘娜原以为贺宝瞳这样的小公主已经是难得一见的美貌,现在见到玲珑,立马觉得贺宝瞳显得寡淡,宛如萤火与皓月,根本无法相提并论。 但贺宝瞳可比玲珑有钱多了,跟贺宝瞳交好,肯定比跟玲珑交好强。 四个女孩子互相报了姓名,简单了解了对方,稍微休息没多久便差不多到了吃晚饭的时间,曹乐乐兴高采烈地描述学校食堂的饭菜有多好吃,听得潘娜蠢蠢欲动,正想提议一起去吃,却听贺宝瞳满怀歉意地说:“不好意思啊,待会儿我二哥会来接我出去吃,我不太习惯吃外面的食物,基本只吃家里厨师做的,所以抱歉了。” 潘娜顿时满脸尴尬,曹乐乐也觉得有点儿不好意思,只有玲珑站在门口:“乐乐,今天五点半限量供应蜜汁鸡腿,你中午不是说想吃吗?” 无论贺宝瞳跟潘娜表现的多么友好,玲珑对她们始终平淡,不主动说话,也不会不搭理,就是淡淡的,一副仙气飘飘,不食人间烟火的样儿,偏偏对曹乐乐却又很温柔,也只愿意跟曹乐乐说话。 曹乐乐尖叫一声,瞬间忘了别的:“走走走玲珑快走!我听说音乐学院二食堂的蜜汁鸡腿乃是一绝!学校论坛上说没吃过蜜汁鸡腿的不配称自己是帝都音乐学院的!” 两个人立刻走了老远,连招呼都忘了打,被忽略的小公主抿着嘴,半晌,带着几分施恩的态度对潘娜说:“既然她们俩去食堂吃了,那你要是不嫌弃,你就跟我一起吃吧?” 这正合潘娜心意,不过表面上还是要推拒一下:“那怎么好意思呢?我去食堂就可以了……” 贺宝瞳眼底都是轻视,面上却带着笑:“没关系的,我哥哥们很疼我,你是我的室友,他们也会对你很好的。” 潘娜便顺水推舟答应了。 等她们俩吃完晚饭被送回来,曹乐乐已经上了床正在玩手机,而玲珑正巧从浴室走出来,她穿着一件很可爱的西瓜睡裙,前面红后面绿的,宽松的裙子也遮掩不住窈窕曼妙的好身材,头发全都包在毛巾里,正一边擦着头发一边走出来,真真是应了那句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 愣是叫送贺宝瞳回来的贺二哥看傻了眼。 不过玲珑反应很快,迅速又退回了浴室,曹乐乐也惊了:“都这么晚了,你们怎么能让男生上来啊……这可是女寝!” 贺宝瞳哪里想到会看到这一幕,她脸色不是很好看,下意识觉得玲珑是个绿茶,根本就是故意要勾引自己哥哥,白天不愿意跟他们说话,那么冷淡肯定也是在装模作样,心机真是深沉,这样的女人她见过不止一个,她是决不会答应这种人做她的嫂子的! 贺二哥一走,曹乐乐就又忍不住说:“我不是指责你啊宝瞳,但毕竟我们这是女生寝室,这都八点多了,你让哥哥送回来当然无可厚非,可不能进到里面来啊……” 贺宝瞳怎么可能认错?从来都是别人捧着她,她口气很冲:“我哪里知道她在洗澡!而且早不洗晚不洗,偏偏这个时候洗!” 曹乐乐:? 这就不讲理了吧?人家哪里知道你晚上也会把哥哥带进来? 她心里隐隐觉得这个公主病严重的千金小姐并不适合做朋友,只是才认识第一天,有些话不好说。 玲珑从浴室走出来,表情仍然很淡漠,一张小脸莹白如玉,纯素颜仍旧美得惊人,这样一张脸,得是造物主的得意之作,属于老天爷追着赶着喂饭吃的那种天选之女。 她上了床,头发还没干,宿舍是四张床,她跟曹乐乐住一边,曹乐乐刚才还打游戏呢,见她出来连忙凑过来:“玲珑玲珑,快来开黑,你玩这个吗?” 玲珑细声细气道:“玩的。” 潘娜还一脸梦幻,趁着贺宝瞳去洗澡,她忍不住想要跟这两个为了蜜汁鸡腿放弃豪华大餐的室友分享今天晚上的见闻:“你们没去真的是太可惜了!宝瞳的哥哥们真的好帅好帅啊!而且他们家真的好有排面,好有钱!我第一次吃到那么大的龙虾,真的太美味了!你们真的应该跟我们一起去的!长长见识也好呀!” 曹乐乐觉得跟人家不熟就去蹭饭,还是蹭这么豪华的不太好,不过她也不傻,当然不会当着潘娜的面这么说,于是就笑笑:“那挺好的呀。” 潘娜还在描述他们去的五星级饭店装修多么奢侈多么高大上,她还在里头看见了不少叫得出名字来的名人等等,反正吹得是天花乱坠,直到贺宝瞳洗完澡出来,她才意犹未尽地停下。 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总觉得贺二哥对她有意思的样子,老是冲她笑。 看潘娜那副春心萌动的样子,贺宝瞳冷笑,这样的女人她真是看了不知多少,想攀上她哥哥?那也得看她答不答应!哥哥们可是跟她约好了,要疼她爱他一辈子,不会让任何人跃过她,就算他们以后会结婚,选择的妻子人选,也一定是要她亲自过目并答应才行的。 这些庸脂俗粉,也敢肖想她天神般的哥哥们! 公主病跟疯狂妹控,玲珑都想建议他们内部消化搞搞骨科得了,别去祸害其他无辜女人。 她跟曹乐乐玩了两把游戏,曹乐乐已经彻底为她疯狂! 世界上为什么有这样的大美人,还这么会打游戏?!她全程躺赢! 要是可以,真想钻进玲珑被窝里跟她一起睡! 报道时间有三天,所以第二天一早,大家都睡了懒觉,晚上空调开得有点低,盖着被子睡觉别提多舒服了。 贺宝瞳是被哥哥的电话吵醒的,她睡眼惺忪接着电话撒着娇:“人家不饿……可是人家好困,想睡觉,不想吃早饭嘛……不要不要,不要现在起床~……那好吧,这可是二哥你自己说的,你自己要给我送饭的哦~可别说是我欺负你~~” 甜度太高,导致曹乐乐在被窝里狠狠打了个寒颤。 贺宝瞳的公主病仍然在身上,她居然直接让贺二哥拎着食盒进入寝室! 反正也别问为啥他能这么轻松进来,这些都不是关键,关键是贺二哥居然还掀开了贺宝瞳的被子帮她穿衣服……看得曹乐乐目瞪口呆,这什么情况?什么时候已经成年的兄妹俩还能这么亲密的? 而且,她们其他三个女生还都在床上啊!难道妹妹不懂事,哥哥也不懂事吗?还是说这就是死妹控的可怕? 如果是这样的话,曹乐乐觉得,还是不要哥哥比较好,至少弟弟可以拿来揍。 964|第八十八片龙鳞(二) 第八十八片龙鳞(二) 由于场面过分尴尬, 而令人尴尬的人本身不觉得尴尬还理直气壮,曹乐乐只好把自己藏在被子里,悄悄跟玲珑发消息。 玲珑还在睡, 她翻了个身, 被子下面便露出一条雪白修长的小腿,小脚丫很是粉嫩好看,艺术品一般。 贺宝瞳看见,表情就不对了,早不翻身晚不翻身, 偏偏现在这会儿翻身, 趁着她哥哥在故意的是吧!心机未免太深沉了点,仗着自己长得有几分颜色就分不清自己姓什么了? 再一看,哥哥居然真的盯着那边看,小公主心里更不高兴, 噌的一下拍开哥哥的手:“我自己来!” 小公主发脾气了,宠爱妹妹的哥哥自然要哄,可别指望小公主有什么公德心, 她闹出多大的动静都是别人活该, 管身处什么地方呢, 不过她睡觉的时候可不许别人折腾, 不然就是没素质。 兄妹俩一个发脾气一个哄, 弄得人烦不胜烦,曹乐乐躺在被窝里不想说话,玲珑慢慢也被吵醒, 潘娜则是看到贺二哥就眼睛发亮,慢慢地,玲珑从床上坐起来,旁人早上起床,脸上难免出油,哪怕小仙女恐怕也拒绝不了偶尔出现的眼屎及口气,她却吐气如兰,即便睡了一夜,头发也仍然顺滑黑亮,柔顺地垂在肩头,发梢是自带的微微卷,看起来美极了。 虽然学校寝室条件已经非常不错,可曹乐乐还是打心底想起一个成语,叫蓬荜生辉。 就是字面上那种意思。 “你们真的很吵。”她用平静地语气说道,“贺宝瞳同学,你不睡觉,别人还在睡觉,并且这里是女生寝室,你哥哥这么堂而皇之的进来,这就是你们的家教吗?如果你们想表演手足情深,也请尊重一下别人的耳朵跟眼睛,毕竟眼睛可以闭上,耳朵不能。” 贺宝瞳生平头一次被人怼,不敢相信:“你怎么敢这样跟我说话?” “我为什么不敢?”玲珑反问,“你在你家里怎么当公主都没人管,可是干扰到别人就是不行,是从小到大的顺风顺水让你如此自然地认为世界以你为中心,所有人都得围着你转吗?恕我直言,这样的自信很让人羡慕。” 贺二哥看不得妹妹被人这样说,冷着脸道:“这是我们的家事,我怎么宠爱我妹妹与你无——” “麻烦你看清楚一点,这里是寝室,是女生寝室,我交了住宿费,这个寝室有四分之一的使用权在我手里。”玲珑微微一笑。“如果你真的很喜欢到女生寝室来,我不得不怀疑你是不是偷窥狂,也许女厕所、女澡堂,都曾有过你放荡不羁的足迹?还是说只要你妹妹在里面,甭管什么地方,你都要进?” 曹乐乐:太勇了! 明明看上去是那么柔弱温柔的美人! 像她就不敢这么说,觉得不好意思,不给人面子,而且贺宝瞳家里看起来很有钱的样子,她们又不是本地人,人家要是想报复她们,感觉也就动动手指头的事儿。 “在你们自己家,你想怎么疼爱你的妹妹都没有人管,但是女寝,就是不行。”哪怕是说这样强硬的话,玲珑仍然笑得很温柔,只看外表,她真是最无害最纤细的女孩子了,“我说得还不够清楚吗?” 潘娜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最终还是决定当和事老:“那个,玲珑,我觉得也还好……宝瞳也是第一次住校,所以家里人难免担心,大家都是室友,互相体谅一下嘛。” 玲珑奇怪道:“可我又不是她的爸妈,我为什么要在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去体谅她?” 潘娜哑口无言。 贺宝瞳气得咬紧了嘴唇:“不许你这样说我哥哥!你算个什么东西,谁准你这样跟我哥哥说话!” 玲珑拿起手机晃了晃:“不好意思,麻烦你哥哥以后不要再进到女生寝室来可以吗?否则下一次,我怕我会忍不住我拍视频并且传到网上去的手。” 她看起来就是那种脾气很好又不会拒绝人的女孩子,一般这样的女孩子,贺二见得多了,不食人间烟火的女神形象是需要维持的,而在他面前,几乎所有女孩子都会隐藏起自己的缺点,表现的完美又温柔,当然,实际上她们是什么样的人,他其实也不关心,世界上的女人对贺家三兄弟来说就分为两种:妹妹,和其他女人。 所以也别指望他们三兄弟能对其他女生抱有多少善意,因为父母早亡,兄妹四个相依为命,彼此之间的占有欲也相当强烈,不能容许彼此之间多出外人,亲密无间,并且不分场合。 贺宝瞳今年也十八了,三个哥哥年纪更大些,最大的已经二十七,女朋友当然是交过的,双胞胎中的贺二更是女友如云,什么网红明星校花都是一网打尽,但说来也就奇了怪了,他们三兄弟交往的女朋友,愣是没一个超过三个月。 这到底是为什么,玲珑没有兴趣,她现在只需要贺二以后别再来钻她的寝室,她可是要在这住四年的,可不想随时随地钻进来个男人,他配看她的腿么。 贺二从没被女人这样威胁过,他眯起一双狭长的凤眼,满是危险道:“如果这是你——” “如果这是你引起我注意的手段的话,那么女人,你成功了。”玲珑很顺畅地接下了他的话,“你是要说这个吗?别了吧兄弟,像是这种老套的霸总台词,我以为十年前口袋本不再流行的时候就不会有人说了呢。” 曹乐乐满眼都是星星! 贺二脸色不好看,他生得英俊,又家世优渥,因为平时是带笑的人,因此一冷下脸,便让人觉得可怕,“你很有胆子。” “所以现在能麻烦你离开我们女寝吗?”玲珑笑得很温柔,一点儿都不惧怕他话里的威胁,“我还想睡个回笼觉,请不要打扰我,谢谢。” 贺宝瞳眼见哥哥一直盯着玲珑看,心里着急,站起身发脾气:“什么呀!我都要饿死了,二哥你还跟那种无关紧要的人废话,不是说带我出去吃早餐吗!” 贺二见妹妹生气,连忙来哄:“是哥哥不好,哥哥给你把鞋子穿上,咱们先回家,等开学了再来。” 贺宝瞳便得意地坐在椅子上,让哥哥给自己穿鞋,本来想炫耀,结果曹乐乐躲在被窝里,玲珑又躺了下去,只剩下潘娜羡慕地看着。她是那种不炫耀就活不下去的人,于是勉为其难道:“潘娜,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去?” 潘娜惊喜道:“可以吗?” “当然。”贺宝瞳扫视了对面两张床上的人,愈发趾高气昂起来,“昨天时间不够,今天正好还能带你到我房间去看看。” 潘娜喜得不成样子,但曹乐乐也好,玲珑也好,都没什么动静。 对潘娜,贺二的态度还算不错,毕竟是考进音乐学院的女生,长得不可能丑,也是个清秀耐看的小美人儿,最重要的是清纯,虽然有点虚荣,但并不是坏事,怕就怕女人不虚荣,那代表她们想要更多。 贺二是个花花公子,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那种,潘娜哪里是他的对手?几句话就被逗得面红耳赤,惹得贺宝瞳不高兴,贺二逗潘娜是玩玩,根本没放在心上,重要自然是妹妹重要。 等玲珑回笼觉醒了,都是下午了,曹乐乐已经梳洗好坐在下面玩手机,听她床上有动静,探头过来看,半晌感慨道:“玲珑,你也太能睡了,这是不是你皮肤这么好的原因?” 她羡慕死了玲珑那一身吹弹可破的肌肤,昨天挽着玲珑胳膊去超市,曹乐乐都觉得她是一身的冰肌玉骨,真是碰一下都担心自己会弄疼她。 玲珑打了个呵欠,睡眼惺忪:“无聊的时候睡睡觉不是很香吗?” 她从床上下来,也去刷牙洗脸,由于爸爸妈妈经济条件有限,她很懂事的都没有买奢侈品,擦的是牛奶香的宝宝霜,看得曹乐乐更酸了!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她家境也还算不错,用的水乳也是七八百,算是很好的牌子了,一周还做好几次面前,出门在外必定防晒,为什么玲珑只擦宝宝霜还能保持这样的好皮肤?! 想着想着,曹乐乐忍不住冲过去抱住玲珑的腰,先是感叹了下这细细的腰肢,然后在她身上摸来摸去,羡慕不已:“你皮肤真的好好哦,又滑又嫩,好好摸。” 玲珑用一根手指抵住她的脑门,无情将人推开:“别吃我豆腐。” “哎呀~吃一口嘛~” 两人收拾了下准备出去吃点东西,到了一楼,玲珑让曹乐乐在门口等一下,她去找了宿管阿姨。 宿管阿姨正在那看电视,玲珑敲了敲窗户,她走过来,表情不是很好,“有事?” 玲珑举起手机,上面是贺二的照片,脸上仍旧笑眯眯:“阿姨,你早上放了男生进寝室吧?” 宿管阿姨理直气壮:“还在报道期,男生上来帮忙搬个东西送个东西什么的不正常?我还能不让人家进?” “可我要是没记错,男生们进寝室也是要登记的呀,哪怕是送东西。而且我们寝室的人都已经到了,按理说您这的寝室登记簿应该给我们寝室打勾了,怎么看到男生要上来,您都不阻止一下的吗?” 她笑意盈盈地找麻烦,“阿姨,这种事我觉得肯定不会有下一次了吧,您说是不是?” 如果她去举报,阿姨可别想讨着好。 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能拿到钱的事儿,宿管阿姨是干得舒服了,可她作为贺宝瞳的室友,感觉一点也不舒服。 “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我这天天忙得要死,有点疏忽也是正常。”看出玲珑是个硬茬儿,宿管阿姨态度也好了起来,“下次注意,我下次注意总行了吧。” “那恐怕不行。” 美貌无双的少女冲她笑起来,一瞬间天仙般的气质化身为恶魔,危险又傲慢:“我不希望还有下一次,阿姨这么聪明,肯定不需要我教的,如果还有下一次……” 她轻声说了句话,宿管阿姨的表情立刻发生了剧烈的变化,慌张、畏惧、不敢置信……交错出现,她这下也不敢再跟玲珑犟,连忙点头:“我知道了我知道了,我一定会把本职工作做好的,你放心,不会有下一次,绝对不会有下一次!” 曹乐乐等到玲珑出来,好奇道:“你刚才跟阿姨说了什么啊,感觉她好慌。” “我就是问她为什么会一大早放男生进寝室也不仔细核查,要是还有下一次我就要去举报,她才被我吓到。” 单纯的曹乐乐立刻信了,哈哈笑道:“真的看不出来诶,玲珑你看起来就是那种很温柔很需要人保护的女孩子,怎么性格这么刚啊!” “柔弱是会被人欺负的。”玲珑戳了戳她的苹果脸,“还是要自己变得强大才好。” 曹乐乐对此十分赞同:“你说得对,等到开学了我们一定要好好学习!我以后想当声乐老师!” 两人说说笑笑,出去吃饭,吃完饭散散步消食,回到寝室后,另外两人都没回来,直到天黑,潘娜才一脸兴奋地敲门,曹乐乐给她开了门,发现潘娜已经不是早上出门的那套衣服了,穿着一条一看就很贵的礼服,还做了头发化了妆,看起来成熟了几分,显得很是明艳。 对于玲珑与曹乐乐不主动跟贺宝瞳打好关系,潘娜觉得她们是真的傻,不过她才不会笨到主动告诉她们贺宝瞳家有多有钱多豪华呢!如果大家都成了贺宝瞳的朋友,那自己就要被忽略了,可如果她是贺宝瞳唯一的朋友呢?贺宝瞳可是说了,她从小到大被哥哥们保护着,都没有交过什么朋友,希望能跟自己好好相处呢! 光是今天这条裙子还有首饰就得十几万吧,可贺宝瞳那么大方随手就送给她了! 潘娜都舍不得把裙子换掉,再看这寝室,原本觉得环境不错,现在是哪哪儿都觉得简陋,简直都不像是人住的地方了。 玲珑跟曹乐乐坐在床上打游戏,潘娜一边依依不舍地卸妆,一边跟她们描述今天一天有多好玩,尤其是贺家办的舞会。美女帅哥云集,连舞会上的酒都超级贵,是她只听过没见过的外国牌子! 对于潘娜的兴奋,曹乐乐还算有点兴趣,玲珑是完全懒得听。 潘娜也很矛盾,一方面她不想让这两人知道讨好贺宝瞳能得到多少好东西,另一方面又忍不住想要显摆的心态,自己见了大世面,认识了很多有钱人家的少爷,他们还主动问她要联系方式,说以后约她出去玩儿。泳池豪车美酒鲜花,这都是潘娜向往但又不曾拥有的,她无法抵抗这灯红酒绿的诱惑。 在这之后的报道日,贺宝瞳都没有来寝室,潘娜还羡慕呢:“她哥哥们对她真的好好,宠的要命,听说连军训都能让贺宝瞳不参加!不过贺宝瞳自己不娇气,说要参加呢,应该明天就来了吧。” 天天听潘娜吹贺家四兄妹,听得一开始还蛮有兴趣的曹乐乐已经耳朵长茧子,半点儿兴趣都没了。 军训前一天晚上开了班会,第二天一大早,玲珑便起床了,曹乐乐昨天晚上熬夜玩手机爬不起来,这会儿趴在床头一副马上又要睡过去的模样,嘟哝:“为什么玲珑你又不困了呀,你不是每天都要睡好久的吗?” “无聊才睡。”玲珑坐在下面穿军训服,因为天气热,穿得多都是受罪,所以她在军训服里面穿了件黑色的贴身吸汗T恤,外面再罩上军绿色外套,学校发的皮带孔太少了,她的腰特别细,足足多打了三个孔才扣上。 然后她坐着编辫子,长及腰间的头发被变成一条油光水滑的辫子垂在身后,特别好看,显得清丽又有气质。 曹乐乐从床上爬下来,慢吞吞收拾,收拾好了再跟玲珑去吃早餐,学校食堂一大早人还蛮多,大一新生们起得都很早,毕竟是第一天军训,谁也不想迟到,给教官留下坏印象。 玲珑无疑是新生里最令人瞩目的一个,她什么都不用做,只要站在那里,便是人群的焦点,哪怕头上戴着帽子还低着头吃东西,气质也无法掩饰。 其实她已经很收敛了,只有在贺宝瞳在的时候,才会彻底释放自己的气场,饶是如此,还是不停地有人过来问她要联系方式,搞到后来不用玲珑开口,曹乐乐已经会抢答三连:不加好友,没有兴趣,不扩列。 到了操场集合地点,大家都到的差不多了,贺宝瞳终于姗姗来迟。 她个头比较娇小,顶多一米六,学校发的鞋子质量还很一般,鞋底特别薄,垫了鞋垫也薄,因此看上去就更矮了,虽然长得可爱漂亮,但脸再好看,没有足以与之匹配的身体,也会被大大减分。 更何况还有玲珑这个完美身材标杆在。 由于贺宝瞳来得有点晚,所以她只能被安排到后面几排,她是锦衣玉食的大小姐,哪里吃过这种苦?光是站军姿,一站就是一个小时,教官还特别严苛,在队列里走来走去,时不时突然出手拨一下学生们贴着裤缝的手,谁要是被拨动了,就要多站十五分钟,贺宝瞳不幸被抓住。 而玲珑由于修长笔直,被教官当成了站军姿模范,站在整个方阵最前面,她站得也的确好看,整个人都透着清雅沉稳,教官接连夸了好几遍,让大家向她学习。 贺宝瞳万万没想到自己拒绝了哥哥们不让她军训的提议,会带来这么个可怕的后果。 如果没有玲珑,她觉得苦觉得累,估计也就直接打电话给哥哥们要求他们来带她回家了,可偏偏玲珑不仅在,还老是被教官夸奖,贺宝瞳便不肯服输,不想输给玲珑,她自认为样样都比玲珑强,尤其是这种出风头的时候,她才不要拱手让人! 教官在一开始就说了,每个方阵会评出一名军训标兵,这个是可以加学分的! 虽然没有学分也无所谓,可贺宝瞳不能输啊! 尤其是不能输给第一次见面就给她很大危机感的玲珑! 第一天军训下来,玲珑仍然白白嫩嫩清清爽爽,连汗都只是薄薄一层,其他人呢?累成狗不说,身上一股汗臭味,曹乐乐都不敢靠玲珑太近,生怕自己把她也给弄臭。 下午来接贺宝瞳的是贺三,这个性情冷淡很少说话的男人看到妹妹那被晒得通红的小脸儿,还有委屈的美眸,当时心疼的要命,就说不要贺宝瞳明天再来。 可贺宝瞳想起玲珑今天一天所受到的赞美——跟她不一样,以前也有很多女生围绕在她身边,赞美她讨好她,她知道是为什么,有的是因为她有钱,能给她们好处,有的是因为她性格不好,怕惹怒她,更多的则是因为她有三个超级帅又有能力的哥哥,她们想当她的嫂子。 所以大家赞美她、夸奖她,大多是有利可图。 但玲珑不是。 休息的时候,贺宝瞳没少听周围的同学夸玲珑,甚至连许多女生都在夸,完全没有嫉妒! 这究竟是为什么? 总之,贺宝瞳是不会承认自己的人格魅力比不上玲珑的,她要是不参加军训,谁知道一个月后班里会是什么样子?她还想当今年的校花呢! 贺家的确是有钱,贺宝瞳以后也想唱歌,几个哥哥虽然心疼她,但也尊重她的梦想,并且很努力地想要帮助她完成。因此第一天军训,还有专业人士前来拍照,专门做“抓拍”,然后放到网上买营销号炒一波“最美素颜”、“帝都音乐学院校花”之类的名号。 花了大价钱请的人拍出的照片确实是好,构图光线都堪称一绝,尤其是他们只拍贺宝瞳,其他人都是背景,再丑也不帮P。 贺大哥甚至还买了热搜,不过这热搜一上,除了吹牛逼的营销号外,就有人火眼金睛发现盲点: “大家不觉得,背景里那个只有侧脸的小姐姐比图上这个更好看么?” 965|第八十八片龙鳞(三) 第八十八片龙鳞(三) 这话倒也没说错。 贺宝瞳确实长得很好看, 他们贺家四兄妹都生得得天独厚,她的三个哥哥不仅宠她疼她,把她当成小公主, 帅气程度也不输给娱乐圈的男明星。贺宝瞳在颜值上自然也没有拖后腿, 如果不跟玲珑比的话,确实也算得上是校花级别的美女。 但问题就出在像贺宝瞳这样的美女,生活在兴许是难得一见,然而在娱乐圈,她这种美貌等级, 不说一抓一大把, 也绝对是不少,而且每个人的审美不同,贺宝瞳这种精致的洋娃娃长相有人喜欢,自然也有人不吃这种颜, 她又没有美到可以凭借颜值让欣不欣赏自己这种类型美女的人都哑口无言,所以热搜虽然上去了,不知道怎么回事有几张照片里多出了玲珑这个比她抢眼多了的背景板, 以至于这热搜搞得跟买给玲珑的一样。 网友可不管你是什么身份, 反正隔着屏幕千山万水, 人家说你不好看, 你也不能顺着网线从人电脑里爬出去把人掐死。 贺宝瞳一开始看到大家都夸自己美, 正高兴着呢,突然风向就变了,她看着那几张被营销号转发疯了的照片气得掉眼泪:“怎么把她也给拍进去了!不是说只拍我的吗!” 负责拍照的工作室也很绝望, 他们拍的时候明明没有注意啊,按理说这是不可能的事情,但偏偏就发生了,虽然另外那个女孩子在照片里的样子毫无构图可言,但也正因如此显得更加真实,且有一种神奇的、让人不自觉就将目光聚集到她身上的魔力。 贺宝瞳不是不美,只是相比较而言,显得平常、寡淡,食之无味。 也许只有在她哥哥们的眼中,她才是世界第一的小公主,正常人的审美没有出问题的话,是不会认为她比玲珑更美的。 贺大哥给妹妹买了热搜,结果成就了玲珑,这真是谁也没想到,为这贺宝瞳没少被人私下里嘲笑,笑话她花了钱却没能落个好,真是人傻钱多。 虽然贺宝瞳只参加了几天军训,但因为其过于娇惯高傲的性子,并不受女生们喜欢,除却潘娜这样想占便宜要好处的,大部分女生,谁在家里不是被爸爸妈妈疼爱的小公主?考上首都音乐学院,那大家都是有才华的,怎么到贺宝瞳这儿就低人一等了呢? 虽然有钱让人很羡慕,可也不是每个人都见钱眼开,因为你有钱就跪舔你呀! 世界这么大,你又不是独一无二,也不是万里挑一。 这个道理,很可惜,贺宝瞳不懂,她的哥哥们也不懂。 热搜虽然算不上翻车,但是那种被路人评论碾压的感觉,对贺宝瞳来说是前所未有的,她从没有被这样负面的评论过——严格说起来也不算是负面评论,绝大多数网友的态度还是很好,都是“虽然照片上的妹子很漂亮,不过背景里那个明显更好看”……这样的评论。 但对心高气傲的小公主来说,这已经是非常致命的打击了。 宝贝妹妹以泪洗面,哥哥们怎么能坐视不管?反正财大气粗,撤个热搜的钱还是有的,于是这一波热度刚上去,又悄无声息地平静下来。 表面上看这件事好像已经过去了,但事实上,在贺宝瞳心里生了根。 尤其是在军训结束的时候,他们方阵选出来的军训标兵也是玲珑而不是她,并且整个方阵的人除了她跟潘娜,没人有意见,这更让贺宝瞳心态大崩。 她从来都是最优秀的那一个,为什么要突然冒出来一个玲珑?! 长相也好身材也好,甚至是路人缘,自己都不如对方,除了家里比玲珑有钱,贺宝瞳居然找不到什么能够炫耀的地方。 “帝都音乐学院校花”的热搜虽然下去了,可这个称号最终仍然没有落到贺宝瞳的身上,学校论坛发起了投票,是把今年大一新生中颜值最能打的两个女孩子,跟之前大三的校花放在一起让大家投票,玲珑几乎一起绝尘,占据了半数以上的票,原校花跟贺宝瞳两人加在一起票数都没她一个人多。 贺宝瞳又被气哭一回。 她接二连三的吃瘪都是因为玲珑,心里怎么可能会舒服?原以为这就是极限了,可等到军训结束正式开学,大家开始上课了,贺宝瞳才知道什么叫做全方位吊打! 别怀疑,她就是那个被吊打的人。 世界上最令人绝望的是什么呢?最现实、最残酷的又是什么? 如果让从前的贺宝瞳说,她会说是命,这也是她向来最自豪的事情。 上天是眷顾她的,给了她美貌,给了她家世,还给了她才华,和三个完美的哥哥,但是现在,贺宝瞳却觉得,也许最现实、最残酷,最令人绝望的,是天赋。 虽然都是声乐专业,贺宝瞳过去对自己的歌喉也很有信心,很小的时候哥哥们就说她的声音很好听,这一点她自己也相信。稍微长大一些后,她很喜欢唱歌,哥哥们便给她找了很优秀的声乐老师。 可惜贺宝瞳不喜欢他们,女老师的话,总是教着教着,便拐弯抹角地询问她有关哥哥们,尤其是大哥的事情,她们似乎以为她年纪小,什么都不懂,其实贺宝瞳什么都懂。 看到那些女人春心萌动,却又被哥哥们无情拒绝的样子,大大的满足了贺宝瞳的贪念。 而男老师?哥哥们根本不会请男老师来的。 因此贺宝瞳的声乐老师更换频率很高,但无论是哪一任,她们都对她充满赞美,后来贺宝瞳顺利考入帝都音乐学院,这再次证明她是有天赋的,可是上了大学才知道,跟其他同学一起上课才知道,她的天赋,其实仅仅是对普通人而言,可以称之为“优越”、“出色”,然而和其他同学一比,她不过只是普通水平。 能够考入帝都音乐学院的,谁还没个绝活儿了?声乐系的那唱歌好听都是基操,贺宝瞳高傲了十几年,根本无法接受自己“平庸”的一面,尤其是在上了大课,亲耳听见玲珑唱歌之后,她整个人都要被嫉妒击溃了! 即便是看不惯玲珑的贺宝瞳,也不得不承认对方的歌声宛如传说中的海妖,空灵婉转,无论音质音色都堪称完美,连老师都赞不绝口,将她视为得意门生。 她一开口吟唱,所有人都只能做不起眼的配角。 用老师们的话来说:“这是上天赐予的歌喉。” 她只唱了一次,便被老师预定为迎新晚会的新生压轴节目了,而在从前,这种出风头的表演,从来都是属于贺宝瞳的。 她还记得自己刚上高中的时候,那年国庆汇演,她作为高一代表登台献唱,台下的老师同学们望着她的目光是多么的令人得意!哥哥们也来到现场,二哥还带了录像机,现在家里还保存着录像带,贺宝瞳常常会看,也就是那时候,她坚定了以后要成为一名歌者的理想——看到人们因为自己的声音而痴狂,站在万人瞩目的地方,是多么骄傲多么快乐的事情啊! 她就是这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小公主! 可自打上了大学,她便一次又一次地碰了钉子,这样不快乐的记忆是谁带来的? 玲珑! 贺宝瞳第一次上大课,听到了玲珑唱歌,回家后便把自己关进了房间里,不吃不喝不说话,甚至在哥哥们下班后担忧地前来看望自己时,用被子蒙住了头。 她不想承认自己没有玲珑强,她觉得不是这样的!只是巧合,如果给她机会的话,她会比玲珑表现的更优秀!她一定会! 对方不过是个来自小城市的土包子,穷的连面膜都买不起,每天擦不到十块钱的儿童牛奶霜,衣服也都是很普通的平价牌子,可是为什么自己会觉得比不上对方? 这才是让贺宝瞳害怕的地方,她觉得自己不如玲珑,已经从自身开始否定自己的价值了。 哥哥们围成一圈,贺宝瞳通红的眼睛落入他们眼中,无比惹人怜爱,兄妹四个起小相依为命,就没让贺宝瞳受过委屈,上次贺宝瞳哭鼻子都是什么时候的事儿了? 这下兄弟三个都急了:“瞳瞳,你怎么哭了?是不是在学校不开心?” “难道是有人欺负你了?” 一着急,连幼时称呼的“宝宝”都叫了出来,得亏玲珑不在,屋子里只有习以为常的四兄妹,否则玲珑可能好久好久吃不下饭,那对她来说才是真正的酷刑——本来人类的食物就不能饱腹,要是连尝尝味儿都失去了兴趣,她觉得她能立刻把这四兄妹揍成肉饼再丢进油锅里炸至两面金黄。 对于哥哥们的关心,贺宝瞳却不愿意多说,因为她私心并不想在哥哥们面前多次提起玲珑,不希望哥哥们把玲珑记在心上,所以她只是揉了揉眼睛说:“因为今天上课,我发现好多同学唱歌都比我好听。” “怎么可能!”贺二想都不想便否决掉,“我们家宝宝唱歌才是最好听的!” “就因为这个,瞳瞳就哭鼻子了?”贺大哥轻笑,刮了下妹妹的鼻子,“我怎么不知道,我的妹妹是个这么没有自信的小姑娘?” 贺三道:“在哥哥心里,你永远都是最好的。” 贺宝瞳被哥哥们一通安慰,心情也好了许多,她破涕为笑,“我一定会努力的,不让哥哥们失望!” 但话总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从没受到过挫折的小公主哪有什么抗压能力?于是贺宝瞳换了一种方式。 在这之前,她们寝室四个女生分为两个阵营,贺宝瞳跟潘娜,玲珑跟曹乐乐,两边也不到老死不相往来的地步,但平时吃饭啊上课啊,明明是一个寝室的,却从来都不在一起。 曹乐乐是没法像潘娜那样做舔狗,玲珑则是纯粹地看不上贺宝瞳跟潘娜,事实上她什么都不用做,根本不必去针对贺宝瞳,贺宝瞳就已经受不了了。 可能玲珑对她破口大骂,都比无视她让她开心。 她自尊心极强,心理素质又极差,遇到了问题跟苦难,第一时间就是找哥哥,但玲珑不是找哥哥就能解决的。不知道为什么,贺宝瞳总是害怕玲珑会抢走属于自己的东西,比如说同学们的赞美,老师们的喜爱,还有网络上那些根本不认识的陌生人的追捧……好像从这个女孩子出现之后,本来应该属于她的,就都不再是她的。 因此贺宝瞳选择跟玲珑做朋友。 玲珑接到贺宝瞳送的小蛋糕时,很是意外:“给我的?” “是啊。”贺宝瞳笑得甜甜的,跟她在哥哥们面前一样,是个不折不扣的甜姐儿,“之前是我太没礼貌了,不过我回家之后,哥哥们也说过我,而且确实是我做得不对,如果之前有什么让你觉得不舒服的地方,请你不要跟我计较,对不起,我们以后做朋友好吗?” 潘娜毫不掩饰地露出惊愕的表情,曹乐乐也狐疑不已,怎么看公主病也不像是能这么快改正的啊! 但玲珑却很坦然地接受了:“没关系,都是小事,以后不要再犯就好,谢谢你的蛋糕,礼物我就收下了。” 贺宝瞳见她肯收下蛋糕,立刻笑起来:“那我们从此以后是朋友了吧?玲珑?” 玲珑微微一笑,笑得贺宝瞳突然头皮发麻,本能地想要逃跑,可这种畏惧好像只是她的错觉,因为下一秒,她定睛一看,玲珑就还是那副温温柔柔的表情了。 在一起住了一个多月,基本上贺宝瞳也了解了玲珑的性格,只要不招惹她,那她是真的很温柔很好说话,这样就够了。 “当然。”玲珑说,“只要你愿意,我们当然是朋友。” 虽然过程略微有那么一丢丢不一样,但最终结果是相同的,贺宝瞳都以交朋友的名义与她迅速熟稔起来,之前是干什么都和潘娜一起,现在是一定要插足到玲珑跟曹乐乐之间,搞得曹乐乐都吃起醋了,明明她跟玲珑才最要好! 而且不知为什么,可能是小说看多了,曹乐乐总觉得贺宝瞳是不怀好意,她每次都想提醒玲珑,可是又没有证据,感觉自己要是直接说出来,很像是那种挑拨离间的坏人,背地里嚼人舌根子,但是不说,她又总觉得怪怪的。 贺宝瞳的想法很简单,她觉得自己输给了玲珑,比不上玲珑,她不肯承认,所以要从各方各面来碾压玲珑,这样才能满足她的自尊心。 两人认识的时候相处的并不是很愉快,她也算能屈能伸,这样不着痕迹地打击人向来是贺宝瞳的强项,以前她就是靠这一招弄走那些对哥哥们图谋不轨的女老师的。 贺宝瞳“改正”之后,对玲珑那叫一个好,她那些昂贵的印满外文的护肤品,连跪舔她的潘娜都没机会用,贺宝瞳却主动拿出来给玲珑:“玲珑,你洗完澡啦?要不要试试这个睡眠面膜?效果特别好,这是我大哥出差的时候从国外给我买回来的,国内可买不到。” 玲珑用毛巾擦着脸,很自然地拒绝:“不用了,你没发现我的皮肤很好吗?根本用不着这个。” “是啊是啊。”曹乐乐羡慕嫉妒恨地说道,“为什么你的皮肤这么好?跟刚出生的小婴儿一样,又白又嫩的,之前军训也是,我天天防晒,现在还没缓过来呢!” 能在音乐学院一众美女中傲视群芳,跟玲珑那一身雪白的肌肤脱不开干系,尤其是军训结束后,俗话说一白遮三丑,大部分人黑了之后就别想好看,尤其是军训那么大太阳,那么热的天,军训汇演的时候,愣是只有玲珑一人白的剔透耀眼,其他人除了牙,露在外面的部位就没一块能看的! 就连潘娜都忍不住羡慕:“是啊,玲珑你是不是有什么保养皮肤的秘方啊,为什么你的皮肤这么好?” 虽然这么问,但潘娜也清楚,玲珑绝对没有什么保养小秘方,因为大家都住在一起,干什么都能看到,她真的就是每天洗完澡洗完脸随便抹点儿童牛奶霜,再抹个护手霜就没了,偏偏皮肤就是好得过分,你说气不气? 玲珑捧着脸:“那就善良一点吧,灵魂变得很甜美的话,皮肤就会变好的。” 潘娜切了一声,根本不信,曹乐乐笑哈哈:“这是什么说法,难道说皮肤不好的就都不善良嘛!” 贺宝瞳也笑着道:“其实好好保养就行了,别因为年轻就不把保养当回事儿,护肤品的话我觉得还是尽量买经济能力范围内最好的,上脸的东西可不得用好的?” 潘娜立刻对贺宝瞳进行了一番吹捧,吹得贺宝瞳身心舒畅,觉得自己这一番话说得可真是太有水平了,语毕,还不着痕迹地看了玲珑一眼,试图从玲珑脸上看到羡慕或是自卑。 让贺宝瞳失望了,玲珑非但没羡慕跟自卑,还点头赞同她的话:“普通人确实是这样,先天已经落后人家一大截,要是后天还不努力,那不是白给吗?” “对对对。”曹乐乐连连点头,“像玲珑就是天生丽质,不保养皮肤照样好到爆,而我这样的就得认认真真做护肤程序,结果还没啥用。” 贺宝瞳:…… 她怎么觉得这话意有所指呢? 随后,她勉强笑道:“对了,下个月是我十八周岁生日,我会在家里举办一个很大的生日宴会,玲珑,乐乐,你们记得来哦。” 玲珑头也没抬:“我没钱送礼物的啊。” “不需要你送礼物还不行嘛。”贺宝瞳“无奈”地看了她一眼,“只要人来了就行啦!” 潘娜一听贺宝瞳生日,立刻激动起来,她们四个人都同岁,就是月份不同,看起来最小的曹乐乐反而是年纪最大的,她是第二,贺宝瞳第三,玲珑最小。 贺宝瞳生日啊……肯定会有很多有钱人来吧? 潘娜当时就兴奋起来:“宝瞳,那我能去吗?” “当然可以呀。”贺宝瞳笑起来,“我们是朋友嘛。” 潘娜没想到贺宝瞳会说自己是朋友,顿时有些受宠若惊,她对自己舔狗的定位相当清晰,本来也是奔着靠讨好贺宝瞳占便宜的目的去的,现在贺宝瞳说她是朋友,反倒让她觉得自己跟人交朋友的心思不纯,有几分羞愧。 不过很快地,这份羞愧便消失了,因为潘娜看到的是巨大的利益。 她长得漂亮身材也好,还是音乐学院的学生,比起那些网红嫩模优势更大,不过潘娜的目标也大,她可看不上那些普通的有钱公子哥儿,她看上的,是贺宝瞳的三个哥哥,总之无论哪个都好,要是能做贺宝瞳的嫂子,那真就后半辈子不愁吃穿了。 别人学音乐兴许是为了梦想,但潘娜从一开始便定位明确——嫁入豪门。 贺宝瞳晚上的时候又被哥哥接走,潘娜也跟着一起去了,寝室只剩下玲珑跟曹乐乐,这种情况经常有,基本上两人要么不回来,要么九点后才回,从那之后,贺宝瞳的哥哥们确实是再也没能进过女寝,想来玲珑的威胁还是很有效的。 “玲珑,你说。”曹乐乐刚打完一局游戏,当了把泉水指挥官,然后就趴到床头,“贺宝瞳是真心跟我们玩的吗?” 玲珑看向她,没想到这丫头还有点心眼儿,不是个纯粹的傻子。“为什么这么问?” “我总觉得怪怪的。”曹乐乐说,“这不科学啊,从不喜欢你到主动道歉跟你做朋友,说实话,我有足够的理由怀疑贺宝瞳是被人魂穿了。说不定穿到她身上的那个人知道你才是这个世界的主角或是女主角,因此不愿意跟你作对……我越想越可能,咱们这世界,不会是本书吧?” 玲珑点头:“你说得很有道理,万一就是呢?” “那我肯定是个不显眼的路人甲。”曹乐乐摊手,“跟我关系不大,不过说真的,我觉得等贺宝瞳生日那天,你装肚子疼别去了吧?根据我阅文无数的经验来看,肯定要出事。” 966|第八十八片龙鳞(四) 第八十八片龙鳞(四) 玲珑叫曹乐乐给逗笑了:“你就是背后编剧?” 曹乐乐得意一叉腰:“那可不!” 她用自己多年阅文无数的经验开始跟玲珑分析, 如果她们去参加贺宝瞳的生日宴会有可能发生多少种情况:“你看啊,这一,刚才你说没钱送太贵的礼物, 她说空手去也行。虽然说是这么说, 但我觉得里面有陷阱,我以前看过一本《总裁的999夜天价娇妻》,女主是个小可怜,女配邀请她参加自己的生日宴会,结果女主没钱送礼物, 女配明明知道, 也提前说了不要礼物,却当着所有来宾的面,假装很期待地问女主要送她什么。” 玲珑点头:“这个可能性我也想到了,所以刚才她说不要礼物的时候我录音了。” 说着变戏法般取出手机, 冲曹乐乐嫣然一笑。 曹乐乐:……牛逼! 她继续说:“还有第二种可能性,那就是最最常见的,几乎每一部狗血虐心都市言情都会出现的, 我们读者最喜闻乐见的下药梗, 当然, 大多数时候, 这种情节最后都是下药的人自作自受, 不过我觉得我俩可能没有那种金手指,所以我觉得最好还是不要去。” “贺宝瞳不缺给她冲锋陷阵的人,你看她三个哥哥就知道, 到时候在人家地盘儿上想为难你,简直不要太简单。打又打不过,钱也没人家多,报警都不能及时,为了生命安全,我建议还是不要去了,你觉得呢?” “说得非常有道理。”玲珑比了个大拇指,“不过我还是要去,这叫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作为一个积极向上乐观好学的人,怎么能轻易对困难说不?” “那我也去。”曹乐乐说,“我的目标就是及时帮你报警。” 玲珑笑出声:“好啊,那就麻烦你了。” 贺宝瞳的生日很快到来,头天晚上,她便已经被哥哥们接回家去了,潘娜作为一号舔狗,自然也跟着一起去,她现在跟刚开学时的潘娜判若两人,穿的用的都是大牌,显然伺候的贺宝瞳很满意,对曹乐乐这个穷鬼,她也逐渐高傲起来,面对玲珑的时候倒是不怎么敢。 既然要去参加人家的生日宴会,当然不能灰头土脸的去,贺宝瞳生怕玲珑不去,还特意打电话跟她说,让三哥来接她。 玲珑一听,简直受宠若惊,她什么咖位啊,居然劳烦得动贺三? 曹乐乐觉得玲珑头上已经浮现出了一个大大的“危”字。 一大早起来,她抱着被子担忧道:“要不你真的别去了吧,我怎么觉得很不祥呢?” “没事儿。”玲珑问她,“你也快点起来,我给你化妆。” “啊?”曹乐乐惊了,“我也要化妆?不是随便去就行了吗?” “你还真信贺宝瞳的话啊?他们家那么有钱,来往的人家肯定也都不差,参加宴会别人都穿得正儿八经,就你穿个T恤牛仔裤,你到底是想不惹人注目呢,还是想惹人注目?” 曹乐乐一想也是,她决定听玲珑的,反正玲珑不会害她,连忙从床上下去,就见玲珑取出一个很精致的木匣子,木匣子一打开,曹乐乐哇塞一声:“这都是什么啊?” “胭脂水粉,恨不明显吗?” “我还以为你不会化妆呢。”曹乐乐惊奇地看着玲珑。 玲珑冲她笑:“又没有能在颜值上跟我抗衡的人,化不化妆有什么必要?今天化妆,是为了更加艳光四射。” 等曹乐乐洗漱完毕,便被玲珑摁在了桌子前,她也不敢乱动,高中的时候曹乐乐自己也学过化妆,可惜是个手残,效果还不如素颜,她对这些也没兴趣,所以不像一般女孩子那样精通,这会儿让玲珑在自己脸上涂涂抹抹,虽然对玲珑很有信心,但从没见过玲珑化妆的曹乐乐还是说道:“我不化妆应该也行吧?” “为什么不化?”玲珑给她修了修眉毛,曹乐乐的眉毛有点淡,而且很杂,一看就是从来不修的,任由眉毛胡乱疯长,玲珑稍微一修,曹乐乐整个人都显得秀气了几分。“选择合适的眉型是很重要的,你又不丑,就是不爱打扮。” 被大美人说不丑,曹乐乐顿时激动起来:“真的吗?我真的不丑吗?打扮一下的话也算是美女吗?” 玲珑被她给弄笑了:“不然呢?你很希望自己丑吗?明明长得很可爱呀。” 曹乐乐脸红了。 玲珑给她化的妆非常适合她,曹乐乐是圆脸,长得比较可爱,哪里都是圆圆的,圆眼睛圆嘴巴,脸上还略有些婴儿肥,跟贺宝瞳那种洋娃娃般的精致美丽相比,她其实更可爱一点,应该是上了年纪的人最喜欢的那种福气脸。 因此妆并不浓,而是突出了曹乐乐那双圆溜溜又明亮的眼睛,显得她愈发朝气可爱。 她自己对着镜子照来照去,然后一把抱住玲珑的腰,“爸爸!教我教我!我也想学!” 玲珑无情地把她从身上扒拉开,“可以。” 她自己化妆就更简单了,涂一层隔离就成,头发用卷发棒稍微卷了卷,大波浪浪漫诱人,眼角用眼线笔点了一颗黑色的泪痣,整个人立刻从温柔缱绻的美人变得妩媚娇艳起来,眼波流转间,同为女性的曹乐乐觉得自己快被那眼神撩的生活不能自理了! 怎么可以这么好看? 她也好想点一颗泪痣哦,可是感觉自己点上去会很蠢,说不定像是烧饼上的芝麻粒子,还是不要了吧。 随后,玲珑又从她的柜子中取出两条裙子,一条递给了曹乐乐:“试试看。” 曹乐乐摸着手上光滑的布料:“哇,这是什么啊……摸起来好舒服!” 玲珑:“鲛绡纱。” 曹乐乐一脸茫然:“……什么杀?我只知道抱妹杀跟摸头杀,还有狼人杀。” 玲珑慢悠悠地展开自己那条白色长裙:“南海出鲛绡纱,入水不濡,传说中是鲛人所织。” 曹乐乐摸着手里薄如蝉翼却又无比顺滑柔软的布料,满脸的不敢置信:“真的假的?” “信不信随你啊。”玲珑轻笑。 “看起来好薄……而且好瘦,我穿得上去嘛。” 玲珑脱掉睡裙,一点都不介意在曹乐乐面前展示自己完美的身体,她一身的冰肌玉骨,增一分减一分都嫌瑕疵,看得曹乐乐口水都要滴出来,等到玲珑穿上鲛绡纱长裙,有那么一瞬间,曹乐乐以为自己看到了仙女。 不是网上那种看到女明星的美照便啊啊啊叫着仙女姐姐的感觉,而是真真正正,觉得眼前的玲珑是仙女! “你、你不会真的是仙女下凡吧!”曹乐乐被美到失声,“呜呜呜我都不知道该用什么言语来形容……” 玲珑并没有收敛气场,事实上曹乐乐被她的美貌冲击后还能说出话,已经是长时间跟她在一起,受到龙息浸润的结果了,至于同样生活在一个寝室的贺宝瞳跟潘娜,不好意思,龙女并不想庇护她们。 “你穿上试试呀,不管你胖还是瘦,它会根据你的体型自动更改大小。” 如果说一开始曹乐乐还将信将疑,那么现在她已经彻底相信玲珑,如果玲珑跟她说自己怀揣金手指,她也一定会信! 神奇的是这鲛绡纱所制的衣裙,看似轻薄,穿到身上后不仅会贴合身体,还能扬长避短,相当显身材! 玲珑那件是白色的,曹乐乐这件则是很漂亮的淡蓝色,鲛绡纱摸起来很细滑柔软,一层一层掀起来都是透明的,表面甚至还有一层细小的温润的莹莹的光,看起来美极了。 曹乐乐觉得,自己像是把大海穿在了身上。 穿好裙子后她手足无措,连动都不太敢幅度大,因为真的怕自己把裙子弄脏。 见她这副小心翼翼的样子,玲珑禁不住笑起来:“没必要这么害怕,鲛绡纱很结实,你用剪刀都剪不坏,刀枪不入水火不侵,尘土也沾染不上。” “啊,这么厉害的吗?”曹乐乐惊了,“那待会儿贺宝瞳的生日宴会上,要是有人故意端着酒啊果汁啊的靠过来,想泼到你裙子上让你出丑,再逼你去休息室然后找人背地里搞你,最后带一批人前去撞破……这样的计划岂不是不能实施了?你就直说吧玲珑,我挺得住,你到底是不是仙女?还是说你才是穿书的那个?” 玲珑放声大笑起来,笑得曹乐乐眼花缭乱,怎么有人连这样大笑还能这么美? 正在玲珑想说什么时,手机响了,是贺宝瞳的消息,说贺三已经去接她跟曹乐乐了,让她们早点下去等。 等是不可能等的,这辈子都不可能等的,从来都是只有别人等她的份儿,哪有玲珑主动去等人? 因此贺三在楼下足足等了半个小时,玲珑跟曹乐乐才姗姗来迟。 他今天穿了一身白色的西装,英俊潇洒,玉树临风,简直跟童话里的白马王子一样,曹乐乐看着都忍不住脸红,小声跟玲珑说:“贺宝瞳的哥哥真的好帅哦。” 玲珑心想也就还好吧,比普通人是好看点儿,但也就那样。 “不过跟你比那还不是一个等级的,你最美了。” 曹乐乐又狗腿不已地拍马屁,还冲玲珑嘿嘿笑。都是拍马屁,曹乐乐就比潘娜可爱率真得多,而且也不奢求从玲珑身上占便宜。 贺三倚着车门,一双长腿在西裤的包裹下显得笔直无比,十分好看,本来他等了半个小时已经很是烦躁,毕竟这辈子除了妹妹他就没想过等别的女人,他全部的耐心可能都用在贺宝瞳身上了,饶是如此,已经准备好的讽刺话语,在看到玲珑之后,也一个字都说不出来了。 她很自然地拉开后座车门,让曹乐乐先进去,自己去到另外一边坐上,然后微微侧脸:“你在做什么?还不出发么?” 贺三:? 他后知后觉这女人居然是把他当成司机了! 英剧的面容瞬间黑了一半:“我是你的司机吗?” 玲珑奇道:“贺宝瞳不是让你来接我们?既然你不愿意,你为什么要来?你来了,那就是司机啊,有问题吗?” 曹乐乐在这剑拔弩张的气氛里恨不得缩成一只小仓鼠。 即便妹妹才是自己的信仰,即便心里除了妹妹对其他女人一点兴趣都没有,即便决定了这辈子都要兄妹四人一起过,面对玲珑的时候,贺三仍然无法对她恶言相向——她就像是美好的代名词,再穷凶极恶的人也做过梦,心里也有无法遗忘与忽略的梦想,而玲珑就是梦的化身。 原本以为会吵起来的曹乐乐就懵逼地看着贺三最后一扭头,二话没说发动车子,居然没有回嘴! 贺家的确是有钱,即便是在帝都,也算是叫得上号的富豪,住的地方自然也跟普通人不一样。帝都有个很出名的别墅区,住在里面的人都非富即贵,据说连保安都是退役特种兵,一个打十个不在话下,每年的物业费就是一笔天文数字,但这些都只是听说,只有亲眼所见的时候,曹乐乐才知道原来那些不是道听途说,全都是真的! 贺家的别墅很大很大,还有一个相当漂亮的花园,花园里有喷泉与泳池,因为今天是贺宝瞳十八周岁生日,布置的非常精心,宾客如云,到处都是俊男美女。 现在曹乐乐才明白玲珑说的话是什么意思,她要是真的不打扮直接穿个牛仔裤跟T恤进来,那才是真正的显眼,简直就是鸡立鹤群,大大的违和。 还有好多叫得出来的明星,看起来都是来给贺宝瞳庆生的,看人家这排面。 有哥哥就是好,往妹妹身上砸钱都不带迟疑的,再想想自己,曹乐乐不仅流下了羡慕的泪水。 想要不羡慕贺宝瞳真的太难了,谁不想成为人生赢家呢? 偏偏贺宝瞳出生就赢在了起跑线上,别人追都追不上! 曹乐乐很怯场,她下车的时候腿都在抖,因为害怕,她下意识看向玲珑,却发现跟自己家境差不多的玲珑,居然没有丝毫畏惧或是不安——她下了车,便光芒万丈。 任何人都越不过她去,即便是今天穿着华丽的缀满碎钻公主裙,还戴着一顶据说价值数千万宝石皇冠的主人公贺宝瞳,在玲珑面前,也显得苍白又无力,简直像是偷偷装大人的小孩,毫无气场。 看到玲珑的第一眼,贺宝瞳就心生悔意——早知道不让她来了,根本就是来抢自己风头的! 花园里还有乐队,曹乐乐追星,一眼就认出来那是最近特别火的一个男团,没想到贺家居然也请得动……这就是钞能力吗?试问谁不羡慕呢? “玲珑,你来啦?” 即便心里再怎样后悔不高兴,贺宝瞳表面上都是笑的,她快速走向玲珑,发现自己即便穿了高跟鞋,也还是没人家高……身材比例就更不说了,虐心得很。 “生日快乐。”玲珑冲她微微一笑,取出一个小锦盒,“这是生日礼物,希望你不要嫌弃。” “哇。”贺宝瞳惊喜不已,“你真的给我准备了礼物啊,本来我还以为你不会准备呢!” “呵。” 旁边突然传来一声嗤笑。 曹乐乐敏锐地看过去,立刻用眼神示意玲珑:怎么样怎么样怎么样!我没说错吧!该来的它总会来! 跟班挑衅,虽迟但到。 “宝瞳,你说话真有趣,这年头还有人参加别人生日宴会不准备礼物的?那家教得多差呀!我都要怀疑她爸妈是怎么教她的了。”说话的是个穿着淡绿色礼服的女孩,看起来二十出头的样子,“有些人真的就以为自己长得还不错,便把自己当盘菜了?恕我直言,美女真是一抓一大把,算不得什么。” 这话说的,曹乐乐都有点尴尬,你就算是要拉踩,也不必要这样说啊……在场的人只要不是瞎子,都能看出来玲珑的颜值吊打她们吧? 美女跟大美女之间,是有壁的。 玲珑闻言,没生气,毕竟她如果要因为这种无关紧要的人几句挑衅就生气的话,怕是早就从龙变成河豚了。不管活多么久,她都无法理解人类之间为何存在如此奇怪又可笑的鄙视链,都是人,在灵魂没有比对方更甜美更干净的情况下,哪来这样的自信呢?剥去皮囊,那平庸的灵魂连一丝光芒都艰难地无法散发。 她只是缓缓摇了摇头:“贺宝瞳,你的朋友,就是这个素质吗?原来钱跟品行,真的不能成正比。” 贺宝瞳朝那女生看了一眼,显然被玲珑嘲讽她来往的朋友,跟嘲讽她没什么区别。 这时候又有一个女生开口:“她也就是心直口快了一点,其实没有恶意,主要是今天宝瞳生日,我们没有人空手来——” 玲珑指了指那个小锦盒:“难道我是空手来的?实不相瞒,其实我这个人也是心直口快,有什么说什么,那个,你今天的礼服是不是有点紧?我觉得你腰线那个地方的布料快要爆了。没有腰的人,最好还是不要穿这种显腰身的裙子。” 说完转向第一个说话的女生:“你也是,你虽然很瘦,可是你没有脚踝,自己都没有发现吗?虽然你的腿很好看,但并不适合穿短裙,这里的建议是穿长裙遮住呢。我是学艺术的,难免对美很挑剔,还请诸位见谅,看到一些有瑕疵的东西,总是会忍不住说出来。” ……这个人一点都不好欺负! 不怯场也就算了,这牙尖嘴利,语气虽然温柔平缓,然而字字句句扎人心,最可气的是,她长得很美很美,有绝对的优势提出“建议”! 而且一针见血! 怪不得每次穿显腰的裙子都觉得哪里不对,怪不得穿短裙老是显得自己腿粗,这就是当局者迷,其他塑料姐妹花自然不会给出中肯的建议,围绕在身边不如她们的,又怕得罪她们,人家正自信着呢,你上去说人家腰粗没脚踝的,这不是找揍吗?万一被人报复怎么办? 最后,玲珑还问贺宝瞳:“你请我来生日宴会,就是为了让我看到这些生而瑕疵的人吗?那未免也太浪费我的时间了。” 虽然她的语气跟神态都很温和,却愣是让人觉得她比贺宝瞳更加傲慢。 贺宝瞳都要笑不出来了,还是贺三开口:“瞳瞳,还不看看你的同学送了你什么礼物。” 贺宝瞳连忙要打开小锦盒,被玲珑一根手指压在上面挡住:“怎么你们的礼仪是当着客人的面开礼物吗?既然这样的话,其他人的礼物,想必你也开了?” 那当然没有。 贺宝瞳忍着心底的气,她再三告诫自己要冷静,要好好想想是为什么邀请玲珑来参加自己的生日宴会,不是让对方来出风头的! “那我就等到晚上再开吧!”她甜甜地笑,把小锦盒放进了公主裙的口袋,很是亲热地想要挽住玲珑的胳膊,却被玲珑不着痕迹地避开。 贺宝瞳还不能生气,因为人家解释了:“抱歉,我不习惯跟人太亲近。” 贺宝瞳:你放屁! 那平时曹乐乐还抱着你腰埋你胸,怎么不见你躲开?! 此时此刻,曹乐乐同学感觉自己是高贵的、光荣的,因为她吃了玲珑多少豆腐都没有被嫌弃过啊! 玲珑几次三番不给贺宝瞳面子,完全不顾是在众目睽睽之下,贺宝瞳能忍,她的骑士哥哥们也不能忍。 今天的贺家三兄弟,贺二贺三都是一身白西装,再加上长得一模一样,除却面部表情,几乎让人无法分辨,贺大哥则是黑色西装,尽显精英霸总气势,往贺宝瞳身边一站,不用看玲珑都知道周围的人是什么表情。 有了哥哥做底气,贺宝瞳才注意到玲珑身上的裙子,她有些不敢置信,这么漂亮的裙子,可是从玲珑进门到现在,自己居然都没有注意过!而是全程都被她整个人吸引走了! 这是怎么回事?世界上真的会有如此耀眼的人吗? 贺宝瞳隐隐有种预感,眼前这个人,真的会把她所拥有的,全部夺走。 967|第八十八片龙鳞(五) 第八十八片龙鳞(五) 跟班们本来还准备了其他问题用来羞辱玲珑, 比如说她的衣着首饰,贺宝瞳说了,对方只是个出身普通的女孩子, 甚至连她们的圈子边儿都摸不到, 这样的乡下土包子,不应该是很自卑、很怯懦的吗? 她们姐妹团并不是第一次这样孤立欺负别人了,当然,贺宝瞳是善良可爱又天真的小公主,从来不会霸凌他人, 都是她们这些跟班揣测她的心意去做的, 即便东窗事发,也不会怪罪到贺宝瞳身上,她永远是清清白白一个好姑娘。 但是现在…… 就算自己身上穿的是动辄六位数上下的礼服,她们也无法说出“你的裙子太土太村”这样的话。 说实话, 如果可以,她们还想问问玲珑,这么漂亮的裙子是在哪里买的……尤其是这布料, 为什么她们从来都没见过?看起来就像是云朵一样轻柔, 走动时裙摆又像是波涛一样款款, 就连那个长得其实并不算多么出色的圆脸女生, 都变得显眼了。 “这位同学, 请你注意你和我妹妹说话的态度。” 开口的是贺大哥,本名叫做贺琤。他是贺家的主事者,今年已经二十七岁, 容貌俊美,神情严肃平淡,显然对玲珑很不满意。 贺二贺三也都看着玲珑,他们三兄弟都带头要“教育”玲珑,其他人自然不会跟他们作对,贺宝瞳觉得丢了面子,也没有说话,偌大的花园里,居然只有曹乐乐一个人站在玲珑这边。 潘娜用很可惜的目光看着玲珑,觉得她实在是太傻了,为什么一定要跟贺宝瞳刚呢?说点好听话,接受贺宝瞳的讨好不行吗?就算是塑料姐妹,也比这样撕破脸强吧?玲珑真的一点都不怕吗? 玲珑歪歪脑袋:“不好意思,请问你是?” 对付傲慢的人最好的方法,就是比他更傲慢。 她不相信贺琤不知道她是谁,但他既然称呼她为“这位同学”,玲珑当然不会傻到叫他贺先生,她这人有个毛病,就是见不得别人在她面前装逼。 贺琤望着她,发现那双眼睛里格外天真清澈,似乎真的不知道他是谁,但这怎么可能?见过他的女人,从来没有人会忘记! 贺宝瞳不舍得让大哥受委屈,于是勉强笑道:“我忘了跟你介绍,不过你们之前不是见过吗?玲珑你忘了,我到寝室第一天,我的哥哥们也在呢。这是我大哥贺琤,二哥贺溢,三哥贺彰。哥哥,这是我的室友玲珑,她姓丰,平时我们相处的挺好的,还是很不错的朋友呢。” “朋友会这样跟你说话吗?”贺三冷冷地说,“你就是傻,单纯把别人当朋友,谁知道别人心里是怎么算计你的?” 这话说得玲珑都听不下去,指桑骂槐的意味太严重,她笑起来:“这话倒也是,贺宝瞳主动找我交朋友让我也吃了一惊,本来我觉得我们是合不来的,现在看看,果然还是合不来,即便你有心跟我做朋友,你的哥哥们家教实在是太差了,这跟我爸爸妈妈教导我的不同,我以为,礼貌与尊重是对待客人的基础呢。” “很抱歉贺宝瞳,不过,还是祝你生日快乐。” 曹乐乐慢吞吞地把视线移到贺家三兄弟脸上,怎么说呢,她觉得自己今天看了一部完全不按照套路出牌的霸总文。 她还是老老实实当自己的路人甲好了。 贺宝瞳瞪大了眼。 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她怎么敢这样说她的哥哥们?说哥哥们家教太差?她怎么敢! 贺家四兄妹父母早亡,那会儿贺琤尚未成年,兄妹四个一起度过了一段很艰难的光阴,面对那些想要将他们拆吃入腹的人,他们一步一步走过来,感情深厚,根本不是旁人能够理解的,在贺宝瞳心中,哥哥们无比神圣,她可以容忍别人诋毁、辱骂她,却决不允许别人说哥哥们一句坏话! 可看着玲珑的表情,她心中再度生出一股奇怪的感觉,那就是——对方似乎并不是故意言语讽刺,而是真的,就是这么认为的。 哥哥们很没有家教,不懂得礼貌与尊重——玲珑就是这么认为的。 贺宝瞳的嘴巴动了动:“你……” 因为这边起了冲突,整个花园已经鸦雀无声,似乎一根针掉到地上都清晰可闻,惟独玲珑仍旧淡然:“不好意思,我想我今天决定来参加这个生日宴会是个错误的决定,我实在不该把我人生中宝贵的半个小时,浪费在你们身上。” 她看了下时间,“乐乐,我们走吧。” 曹乐乐乖巧跟上,结果贺二却一个箭步走过来,伸开手臂挡在玲珑身前,似笑非笑:“玲珑同学,想来就来,想走就走,我们贺家什么时候变成这么随便的地方了?听瞳瞳说,玲珑同学唱歌不错,不知道有没有这个荣幸,在瞳瞳生日这天,让玲珑同学登台献艺啊?唱完一首歌就放你走,怎么样?这样也不算我们咄咄逼人吧?” 他分明是故意的,这口吻轻佻无比,听似询问,其实态度强硬,俨然是一副你不唱就不给你走的架势。 曹乐乐心底万般后悔,她就该拽住玲珑不给她来的!这些人根本都是贺宝瞳的走狗,怕不是今天贺二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把玲珑扒光了丢进游泳池里,他们也会视而不见,假装什么都不知道! 她下意识抓住了玲珑的手,圆圆的脸蛋上露出几分慌张。 玲珑还有闲情逸致安慰她:“没关系。” 她是真的临危不惧,都这时候了,还能笑出来,一开始贺二还以为她是故作镇定,现在才发现她是真不怕,他也不由得好奇起来——她到底是有什么底气?她凭什么不怕?她难道不知道,如果他想整她,会有多少种让她有苦说不出的法子? “来,给我们玲珑同学鼓个掌,鼓励鼓励她,免得她待会儿怯场,唱不出来!”贺二说。 现场立刻响起雷鸣般的掌声,没有人敢不鼓掌,如今玲珑骑虎难下,她今天要是不唱,贺二绝对不会轻易放她走。 但是——那又怎么样呢? 掌声热烈,玲珑抬起一只手,宛如国家领导视察,而不知为何,众人的掌声也在她逐渐抬起的手中平息,节奏轻轻松松到了她这边,只听她用温柔和缓的声音询问贺二:“你要我唱来助兴,我便要唱,你以为,你是什么东西?” 贺二闻言,不敢置信地看向她。 玲珑嫣然一笑:“回话呀,你是个什么东西,也敢拿我取乐,嗯?” 狂妄至极! 贺二脸上本来也有着笑,这会笑容尽失,“我以为玲珑同学是个聪明人。” “聪不聪明不知道,不过我这人有一点好,就是骨头硬。”她发出愉悦的笑声,“从来都是别人跪在我面前臣服于我,从没有我听从别人道理。” 语毕,她出手迅疾如闪电,没等贺二反应过来,已经被她掐住了喉咙! 贺宝瞳瞬间爆发出一声尖叫! 贺二身高足有一米八五,高大修长,又常年健身,再加上是男人,力气很大,可他被玲珑掐在手里,就跟小鸡仔被掐住了脖子一样,连招架之力都没有! 曹乐乐也吓得两只手捂住嘴! “你刚才说什么来着。”玲珑慢慢收紧了手。 她那一双柔荑嫩如春葱,贺宝瞳曾经见过她弹钢琴的模样,优雅出尘,但是在掐住一个成年男人脖子的时候,却又是那样冷酷而凶狠。 “让我登台献艺,唱首歌?”玲珑笑得愈发开心,“你再重复一遍给我听听如何?” 贺二哪里还说得出话?他已经呼吸不顺,眼看便要晕死过去,贺宝瞳尖叫:“不要伤害我哥哥!放开他!放开他!” “要我放开他也可以。”玲珑看过来,努努嘴,“你,上去唱首歌来听听,要欢快点儿的,唱得好了,我就放过他,否则就算掐死他也没关系的吧?” 贺二将晕未晕,听玲珑要贺宝瞳唱歌,他目眦欲裂,玲珑根本不给他开口说话的机会,更加用力收紧,眼看疼爱自己的哥哥要被活活掐死,贺宝瞳也顾不得别的了:“我唱!我唱!” 贺琤跟贺三根本拦不住她,贺宝瞳含着眼泪上了花园舞台,如玲珑所说,选了首欢快的歌曲来唱。她能考进帝都音乐学院,本身自然是有点东西,可惜的是她今天的心情不在唱歌上,因此效果并不如意。 听得玲珑叹了口气:“就这样的天赋,基本也告别音乐专业了。” 说完,她像是丢垃圾一样把贺二随手丢开,又抽了张纸巾,仔仔细细把碰到贺二的手擦了个干净,“再见。” 曹乐乐赶紧跟上去,在玲珑差点把贺二掐死之后,居然也没有人再敢拦她,就这样眼睁睁看着她大摇大摆的离开。 她是来干什么的? 根本就是来捣乱的吧?! 贺宝瞳哭着扑到贺二身上,贺二咳嗽了好久,脖子上却一点痕迹都没留下来,他抚着脖子,还惊魂未定,从没有过离死亡如此近的一次。 下意识抱住妹妹,贺二的心还扑通扑通狂跳,他没有死?他还活着,他居然还活着! 有那么一瞬间,他真的感觉到了玲珑的杀意,她是真的不把他的命看在眼里。 她真的是个出身普通的女孩子吗? 贺二开始对自己所查到的,有关玲珑的信息产生了浓浓的怀疑。 贺宝瞳的跟班们也都大气不敢喘一下,像是这种怼贺宝瞳的话,她们做梦也想这么说,可惜大家都不敢,还得继续捧着这个小公主,刚才那个女生真的……太勇了! 被认为很勇的女生,此时正苦恼地蹲在路上,忧愁要怎么回去。 贺宝瞳的哥哥们能不能再恶心一点,把她跟曹乐乐接来,结果不送回去?玲珑对此很不满意,她随手捡起地上一颗小石子一扔——只听到一声闷哼,玲珑慢吞吞转身,心想就这不会砸到了人吧? ……结果还真砸到了人。 贺宝瞳家旁边那栋别墅门口刚停了一辆车,司机下来后,有个青年从后面下车,玲珑的小石子正好砸到他的后脑勺。 曹乐乐吓一跳:“卧槽,医药费咱可赔不起啊!” 青年摸了下后脑勺,再看看“暗器”,居然只是一个小石子,他顺着石子飞来的方向看过去,玲珑便落入他眼帘,一时间,居然看得出神了几秒。 “你没事吧?不好意思,我不是故意的。” 曹乐乐也帮忙道歉:“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她不是故意的。” 青年长长的睫毛颤了颤,白净俊秀的脸上浮现出淡淡的红色,显然对玲珑的美色抵挡不住,嗯了一声道:“没关系,不过下次要注意了,如果再砸到人,会很麻烦的。” 玲珑点头:“你说得对,我现在连回学校的车费都付不起,要是再砸到人,人家要我赔钱,我恐怕只能去卖肾了。” 闻言,青年露出惊讶的表情:“你……没有钱回学校吗?你是学生?” “是啊是啊。”曹乐乐双手合十恨不得跪下求饶,“我们都是帝都音乐学院的,从这到我们学校打车得几百块呢!” 所以看在我们这么穷的份上摇了我们吧! 青年想了想,说:“如果你们不嫌弃,我可以让司机送你们回去。” 玲珑眨眨眼:“你还真是个好人啊,也不怕我们是在卖惨骗你吗?” 青年微微一怔,才道:“如果是那样的话,也是我自己的问题。” 曹乐乐:…… 真想叫贺宝瞳的哥哥们来康康,到底什么样才叫好人! “那你介不介意给我留个电话呢?”玲珑问,“如果之后你觉得你的后脑勺不怎么舒服,可以随时联系我,我会负责的。” 她凑近了说话,青年下意识往后退了一步,俊脸更加红了:“……可以的。” 然后曹乐乐就目瞪口呆地看着两人交换了联系方式,然后青年进了别墅,她们俩成功蹭车,她开始怀疑人生,怎么回事?原来对大美人来说,生活里的一切问题都不算问题吗?这就不仅白嫖了一趟车,还拿到了美男子的电话号码? “嗯~” 她听见玲珑发出一声满足的感慨,“果然还是这样的灵魂闻起来更加甜美。” 曹乐乐假装自己没听见这句话,她觉得有时候人生在世就得糊涂,问得别那么清楚。 回到学校后,她本来想把身上的裙子还给玲珑,玲珑却说送给她,曹乐乐又高兴又不好意思,这裙子如果拿出去卖,估计呢过卖出天价来,可玲珑二话不说就送给了她,她该怎么做才能报答呢? 如果她也跟贺宝瞳那样有钱就好了。 当天晚上,贺宝瞳跟潘娜都没有回来,潘娜朋友圈疯狂刷屏发小视频,看样子在她们离开后,贺宝瞳的生日宴会仍然照常举行。突然,曹乐乐想到一件很好奇的事情:“玲珑,你给贺宝瞳的盒子里装的是什么礼物啊?” 玲珑正在跟今天刚认识的美青年聊天,对方很有礼貌,有问必回可好玩儿了,她懒洋洋道:“你说那个啊,里面什么也没有。” 曹乐乐:? “我爸妈一个月给我生活费有限,我连吃饭都不怎么够呢,哪有闲钱给她买礼物?”玲珑耸肩,“再说了,我就算有好东西,干嘛送给她呢?我不吃亏吗?” 曹乐乐居然觉得很有道理,并且无言以对。 “你在干嘛,来打游戏吗?” 玲珑看都不看她:“我拒绝。” “为什么!”曹乐乐心碎了,“你之前都没有拒绝过我!我想要你带我躺!不然全是些阴间队友!” 玲珑晃了晃手机:“跟人聊天呢,别打扰我,边儿玩去。” “跟谁聊天?不会是今天那个被你用小石头砸中的好心人吧?”曹乐乐顿觉自己被抛弃了,“你们才认识多久啊,这就聊上了?那你心中还有没有我了?” 玲珑告诉她:“我是个重色轻友的人。” 曹乐乐:“……” 美青年名叫郦图,是世界知名的青年钢琴家,祖上是贵族,郦家也是帝都最古老也最有底蕴的家族之一,最重要的是,郦图是贺宝瞳的心中白月光,哪怕有三个优秀的哥哥陪伴,她心里也仍然有一块地方是哥哥们无法占据的。 郦图父亲从政,母亲从事的也是艺术方面的工作,他自幼在这样的家庭长大,耳濡目染的熏陶之下,对钢琴产生了极大的兴趣。用西方媒体的报纸标题来形容,是“能让琴键变成呼吸的精灵的神圣双手”! 因为被家里保护的很好,虽然都三十岁了,但还是跟孩子一样拥有一颗赤子之心,原主心灰意冷决定自杀那一天,他同样是从车里出来,看到失魂落魄的原主,明明是陌生人,却还是关心了她。 只可惜,他的关心并没有将她从死亡边缘拉回来,最终她还是选择了自杀。 贺宝瞳会选择音乐学院,除却自己本身喜好外,也跟郦图分不开关系。 当然,郦图是不知道的,除了音乐他对任何人事物都不感兴趣,然而被玲珑的小石头砸到脑袋后,他居然会在每天固定练琴的时间点,掏出手机跟玲珑聊天。 郦夫人来看儿子,却没有听到本该传来的琴声,靠近琴房一看,才发现她那个练琴狂魔儿子,居然在一脸傻笑的玩手机! 郦图修长的手指在手机上飞速移动,弹琴时的手速在聊天时也产生了效果,他可以迅速打出一长串字来! 直到他发现母亲站在琴房门口,才紧张起来,还差点儿把手机给甩飞出去。 “听说你今天脑袋叫石头给砸了?”这也是郦夫人匆匆赶来的原因,“没事儿吧?” 郦图觉得很不好意思:“又是管家跟您说的?只是一颗小石头,很小很小。” 他伸出手比了个大小,颇有些不好意思,“没什么事的,而且,她也不是故意的。” 知儿莫若母,郦夫人迅速捕捉到了关键字“她”,“那女孩儿漂亮么?” “漂亮!”郦图想都没想就回答。 郦夫人扑哧一声笑了,自己生的儿子自己清楚,对什么都要求极高,之所以到现在都没谈过恋爱,除却痴迷音乐外,也是嫌弃那些女孩子不漂亮,不够入他的眼。“漂亮,那你还让人家女孩子主动要电话?不知道自己主动点儿?不然你什么时候才能脱单?” 郦图有些不好意思:“我后来主动加她微信好友了,我们就是在微信聊的天。” 郦夫人吃了一惊:“没想到我儿子还有主动的一天呢?那接下来呢?你打算怎么做?” 郦图被难住了,“我问问她……还需不需要司机?” 郦夫人深深地看了儿子一眼,掷地有声道:“儿啊,你单身是有原因的,真的。” 不解风情就算了,脑子在男女之事上向来不灵光,什么时候把对钢琴的热爱分一点到女孩子身上,她就谢天谢地了! 郦图被母亲臊的面红耳赤:“那妈,你、你教教我?” “我可不懂这些。”郦夫人高贵冷艳地说,“你要问去问你爸,你爸当年追我用的花样可多了,他满肚子花花肠子,问他去,别问我,我什么都不知道。” 郦图没办法,只好又打电话给父亲,听了一大堆理论,聪明的大脑倒是全记住了,然而问题在于很难实施,毕竟现在,应该已经不是骑个自行车接她上下学,就很值得骄傲,会让人羡慕她的年代了吧? 就像是幼年时第一眼看到钢琴生出的那股浓烈的热爱一样,第一眼看到玲珑,郦图的感觉就像是回到了小时候,第一次看到钢琴一样,不,也许比那心跳的更快。 他可以凭借自己的努力成为世界一流的钢琴家,那么为什么不可以主动一点,去了解一下对方?万一,就很合得来呢? 他现在都能清楚回想起她脸上的笑,美丽又鲜活,充斥着旺盛的生命力。 968|第八十八片龙鳞(六) 第八十八片龙鳞(六) 贺宝瞳生日宴会后过了几天才来学校, 潘娜回来的早一点,在贺家见识过玲珑的彪悍之后,她是再也不敢多说什么了, 以前对着曹乐乐还有点优越感,现在知道曹乐乐是玲珑罩的,贺二那样的男人被掐住脖子都毫无招架之力, 更何况是她?因此也不敢对曹乐乐大小声, 说话什么的也都客气起来。 这些人类就是不明白, 无论她们怎么作怎么闹怎么玩,只要不来招惹她, 她对她们是真的一点兴趣都没有的。 她也很忙的好不好,每天吃吃喝喝睡睡玩玩, 还要跟美男子聊天, 真当她闲着没事儿做, 一天到晚就知道找人茬儿吗? 名叫郦图的美男子害羞又温柔,还主动邀请她一起去听音乐会,玲珑当然不会拒绝。 贺宝瞳回宿舍的时候心里都是颤颤儿的,潘娜跟她打电话说玲珑没什么异样, 跟平时表现的差不多, 她才敢回来, 否则真怕对方一个犯病, 把自己活活给掐死。结果到了宿舍, 却发现玲珑不在, 只有曹乐乐躺在床上玩手机。 她心里想要知道玲珑去哪儿了, 但潘娜并不知晓,于是问曹乐乐:“乐乐,玲珑人呢?她怎么不在寝室?前几天我们闹得不愉快, 我特地给她带了她喜欢吃的那家蛋糕店的戚风。” 曹乐乐专注地打着游戏,心想都闹成那样了,谁还敢吃你的东西啊,万一你在里头下药了怎么办?她这么多年的小说可不是白看的,别想欺骗她的感情,“她去约会了。” 贺宝瞳跟潘娜谁也没想到会是这么个回答,两人面面相觑,说实话,虽然玲珑是学校公认的校花,但追她的人还真不多,因为大家都有自知之明,反正配不上人家,何必去打扰人家?追求者们甚至达成了心照不宣的联盟——大家一起暗恋一起爱慕一起支持,但谁也不许跑到玲珑面前去表白,否则将会受到来自全部爱慕者的制裁! 当然,也有那自我感觉特别良好的,觉得自己长得不差,家里也有钱,玲珑再漂亮出身也很普通,家境一般,他们去追怎么了? 结果全部惨遭滑铁卢。 那些个信心爆棚的,到了玲珑跟前,她都不用开口,只看一眼,大部分人就泄了气。 可现在曹乐乐居然说玲珑出去约会了? 贺宝瞳没有怀疑曹乐乐撒谎,毕竟曹乐乐跟玲珑关系好大家有目共睹,“约会?跟谁约会?” 曹乐乐想了想,玲珑走的时候也没说不能透露,而且这几天她还陪着玲珑收到了好多花儿呢!要不怎么说郦图是优雅的钢琴家,他送花从不多送,也不会只送简单的红玫瑰,送的花每天都不一样,把花拿回来插在花瓶里别提多漂亮,听说他还想邀请玲珑去参加他明年的全球巡演,甚至还为她写了一首曲子——这就是钢琴家的浪漫吗? “我说的这个人你们肯定认识。”曹乐乐得意地笑起来,“钢琴课上老师不是来拿他给我们举过例子吗?郦图!你们听说过吧?本世纪最伟大、最优秀的青年钢琴家!他的那首《冬日狂想曲》到现在还是我的闹铃呢,都说毁掉一首曲子最好的方法就是把它设定成闹铃,可是我从高中用到现在,居然都还听不腻——” “不可能!”贺宝瞳斩钉截铁地说,“不可能是郦图!一定是你记错了!” “我怎么可能会记错啊。”曹乐乐撇嘴,“我又不傻,这几天他还亲自来给玲珑送花呢,你们看玲珑桌子上的花瓶,全是郦图送的,不过他真的好帅哦,比照片上的更帅,果然真正的美人都是动态比静态好看——” “都说了不可能了!”贺宝瞳再次打断曹乐乐的话,眼神有点阴鸷,“请你不要再胡说八道!我认识郦图哥哥,如果你再这样污蔑他的名声,信不信我饶不了你!” 曹乐乐头上冒出一连串亮晶晶的问号,“我怎么污蔑了?这本来就是事实啊?” “呵。”向来甜蜜天真的小公主嗤笑一声,“你怕不是在做梦吧,就你们这个生活阶层,怎么可能见到郦图哥哥,又怎么可能跟他认识?你们知道他住在哪儿么!” “不就住你家隔壁。”几次三番被瞧不起,曹乐乐也不爽起来,“很了不起行了吧?” 没想到曹乐乐还真知道,贺宝瞳急了:“到底是怎么回事,你给我说清楚!” 这态度,还以为全世界都是她哥?曹乐乐再傻也不可能人家对自己这个态度,自己还颠颠儿地跑上去,直接低头玩手机不搭理了,贺宝瞳要是再叫,她直接把耳机戴上。 然后开始后悔。 她不该跟贺宝瞳炫耀的,万一给玲珑惹了麻烦怎么办?她赶紧发了消息给玲珑,发了一连串跪地磕头的表情包表示自己真的不是故意的,贺宝瞳那么趾高气昂,她就忍不住想气死对方。 一开始觉得小公主虽然有点公主病,但人家有本钱,而且自家家人愿意宠着,可生活久了才发现,贺宝瞳的公主病已经严重到要把所有女生当成洗脚婢了! 谁都不能比她优秀,谁都不能比她更出风头……可用脑子想想,这世界上优秀的人数得清吗?每个比你强的你难道都要去打压人家?你打压的过来吗?有那个本事吗? 玲珑听音乐会听得昏昏欲睡,郦图倒是津津有味,他甚至已经在心里模拟好了待会儿音乐会结束,自己要如何谈吐才能表现出卓越的专业知识与音乐水平,一定要让玲珑对自己刮目相看。 结果他正打腹稿呢,肩头突然传来一点重量,居然是玲珑睡着了,倚在他肩上。 郦图顿时紧张的手脚不敢动,大气也不敢喘,愣是就着这么个姿势一直坚持到了音乐会结束。 玲珑打着呵欠醒来时,他还不好意思揉揉已经酸的不行的肩膀,反而很是害羞地看着她。 玲珑摸出手机,看到了曹乐乐的消息,问郦图:“你认识贺宝瞳吗?” 郦图努力想了想,一脸茫然:“……应该不是钢琴家吧?也不是音乐史上的人物?” 这个答案就让玲珑很满意了,她笑到弯腰,郦图不知道她为什么笑,也跟着傻笑两声,“我是不是回答错了?其实我最近也有在认真了解国内现在正活跃的一切歌唱家,虽然还没有到滚瓜烂熟的地步,但只要给我一点时间,我以后也可以跟你聊你的专业的。” 狗头军师亲爹告诉他,想要追女孩子,就要知道女孩子喜欢什么,要聊女孩子喜欢的话题,比如说他妈当年就喜欢看电影,为了追求他妈,他爸据说是从早上睁眼看到晚上闭眼,看到后来差点给自己整吐了,最后成功抱得美人归,老郦觉得跟自己的努力脱不开干系。因此他教育小郦:一定要找共同话题,要聊她喜欢的东西,不然人家跟你说了一堆你一句听不懂,那多尴尬? 郦图觉得这倒是可信,之前老郦说的送花啊送吃的呀好像也派上了用场,他还成功把她约出来一起看了音乐会,只不过她好像中途就睡着了…… 玲珑笑到眼角沁出泪珠:“没关系没关系,是个无关紧要的人,你不用记住。” 郦图乖巧点头:“好的。” 看完音乐会时候也不早了,他依依不舍地送玲珑到了学校门口,玲珑对他挥挥手,郦图忍不住笑起来,也对她挥手,亲眼看见她进了校园才放心。 一回寝室,玲珑便感觉到了紧绷的气氛,曹乐乐还在玩手机,一看到她回来了,惊喜无比:“玲珑!你回来啦!” 玲珑举起手里的打包袋子:“还给你带了好吃的,吃不吃?” “吃!”曹乐乐一溜烟从床上滑下来。 两人有说有笑,根本没人搭理正在散发低气压的贺宝瞳,谁管她心情好不好啊,会管她的人又不在。 贺宝瞳忍了又忍,告诉自己要冷静,可是看到玲珑回来,她的表情还是略有些扭曲。 她最最喜欢的人,难道真的跟玲珑认识了? 如果这是真的…… 玲珑把吃的给了曹乐乐便拿了睡衣去洗澡,她随手将手机放在了桌子上,贺宝瞳清楚看见手机屏幕亮了。 她的视力很好,下意识便看过去,提示是有一条新消息,说的是什么贺宝瞳不知道,但发消息的人的名字却是打死她都不会忘记的:郦图。 真的是郦图哥哥! 贺宝瞳握紧了拳头。她再三告诉自己不要激动,这不一定是真的,玲珑怎么可能跟郦图哥哥扯上关系?他们两个一点都不相配,假的假的,绝对是假的!郦图哥哥不会喜欢玲珑那种恐怖的女人的,他知道她有多么暴力吗?温柔美丽的外表全是骗人的! 她掏出手机,习惯性地就想找哥哥们帮忙,可是拿出手机的瞬间又停住了,哥哥们如果知道她喜欢上了郦图哥哥,一定会不高兴,说不定还会为难郦图哥哥,可如果不找哥哥们,她又该怎么办?难道要眼睁睁看着玲珑把自己喜欢的人抢走吗? 曹乐乐正欢快地看沙雕视频吃东西,突然感觉背后一阵恶寒,悄悄顺着桌子上的小镜子看过去,发现小公主脸上阴云密布,看起来特别吓人。 等玲珑洗完澡吹完头发上床,曹乐乐躺在被窝里给玲珑发消息。 她们寝室四个人不怎么合得来,所以连个群都没有,曹乐乐把自己的猜测全都说了,还给玲珑设想了无数个可能性,最后总结:你一定要小心点儿,因为你永远都不知道贺宝瞳会黑化到什么程度。 尤其是别忘了那三个骑士哥哥啊,贺宝瞳要什么给什么,别管什么三观了,反正妹妹就是要天上的星星他们也会为她摘来,得罪妹妹的人最好立刻消失在这世界上,谁也没有妹妹可爱!瞳瞳天下第一! 玲珑感动于曹乐乐的担忧,手机一放睡着了。 贺宝瞳从开学以来就没把心思放在学习上,她的天赋又不是全系最佳,因此当学校定下今年参加全国青年歌手大赛的保送名单时,自然也没有了她的名字,而玲珑却榜上有名。 潘娜执着于做舔狗,物质生活直线上升,专业就不说了。 曹乐乐则是一开始就知道自己的极限在哪里,她的心愿就是毕业后能够做一名声乐老师,而且玲珑被保送,那是没有人会质疑的,要不是怕自己毒奶,曹乐乐甚至敢拍着胸脯打包票说青歌赛一等奖除了玲珑没有别人能拿! 上一届青歌赛的一等奖,帝都音乐学院没拿到,被军艺那边拿走了,老师们扼腕得很,因此对玲珑期望值都很高,只要有时间就叫她去琴房,挨个儿挨个儿给她抠,力求完美。 玲珑忙着上课,自然没时间跟郦图出去玩,使得假期中的郦图整天呆在家里颓唐不已,郦夫人都看不下去了,老郦见妻子忧愁,觉得这傻儿子真是活该单身:“人家姑娘不找你,你不能主动去找人家吗?” “可是我今天给她发消息,早上发的,她现在都没回。”郦图很忧郁,“爸,我觉得你说得也不一定对。总是缠着人家,人家会觉得烦的。你说,是不是我太烦人了,老是发消息打扰她,所以她不想理我了呀?如果是这样该怎么办?妈,我想问什么情况下女生才会不想回一个男生的信息?是不是因为对他完全没兴趣?” 郦夫人安慰道:“你往好了想,说不定人家姑娘也忙呢?别忘了人家还上学呢。” 老郦则对自己的追妻指南很有信心:“我不可能出错!你看我跟你妈,结婚几十年了不照样蜜里调油?你要自信懂不懂?是男人就要自信!你听爸的,待会儿买束热情似火的红玫瑰到她学校门口等她!然后约她一起吃晚饭!” 郦夫人拍了他一下:“胡说八道什么呢,别人不认识郦图,音乐学院的学生能不认识吗?他们用的钢琴教材上还有好几首郦图的曲子呢,被人认出来,人家姑娘又还没答应跟你儿子好,到时候让人误会了,你还让不让人家小姑娘做人了?” 老郦立刻拍马屁:“还是老婆想的周到,不愧是老婆。” 郦图听来听去,觉得他爸妈的意见都不怎么靠谱,最终决定拒绝这两个没事儿乱出主意的狗头军师,回房去了。 过了会儿,他得意洋洋地打开房门站在楼上,俯瞰正靠在沙发上卿卿我我的夫妻俩,晃了晃手机:“她今天一直在上课才没有回我!而且她要参加青歌赛,妈,之前青歌赛评委会是不是给了我邀请?我决定要去!” 之前拒绝了是觉得自己虽然也是学音乐的,但专精钢琴,并不懂唱歌,去当评委恐怕没法从专业角度去分析选手唱得好不好,而现在,郦图一颗心已经理直气壮地偏了——听不懂怎么了,不会分析怎么了?他就是去给她开小灶走后门的! 原则这种东西,郦图不知道怎么写。 贺宝瞳得知玲珑被保送六十强,气得要死要活,她也被勾出火气,同时也是不甘心,想要再赢玲珑一次。青歌赛除却每个专业学校有一个保送名额外,并不禁止其他人报名,只不过要从初赛开始一层一层往上争取,而且到了决赛,还会在首都电视台直播播出,对贺宝瞳来说,这是一个非常好的出名机会。 她想起玲珑那惊人的天赋,心里头针扎一样难受,比她漂亮,比她更有天赋,甚至还抢走了她喜欢的郦图哥哥…… 曹乐乐推门进来,“玲珑!玲珑!你怎么还在睡呀!” 玲珑唔了一声:“不睡觉干嘛呢。” 反正也没事做,老师们教的东西早融会贯通了,而且又不是她自己要睡,是老师们让她好好休息,养精蓄锐备战比赛。 “你知不知道,刚才我看到贺宝瞳的哥哥来学校了!” 玲珑抱着被子有一搭没一搭的嗯,“很奇怪吗,她哥哥就是天天来也很正常吧,小公主不得捧在掌心疼爱吗,要不是宿管阿姨拦着,说不定天天到宿舍帮忙穿衣服穿鞋洗脚呢。” 曹乐乐想起刚开始住校时那会儿,很难不同意玲珑的说法。 不过她很快想起自己的来意:“不是,我不是说这个,我是说我看见她哥哥进办公室了!该不会是想把你的保送名额弄给贺宝瞳吧?!” 玲珑听了,一言难尽地看着她,半晌,语重心长道:“小说尽量少看,虽然艺术源于生活,但是你往正常了想,这保送名额已经出来了,如果这个时候给贺宝瞳,就算学校没意见,其他同学也没意见吗?” “那她哥哥来干什么。”曹乐乐忍不住阴谋论,“难道想打击你?” “管他来干什么,跟我有什么关系。”玲珑又倒下去,翻了个身,“别惹我就行。” 郦图决定要去青歌赛当评委,这绝对是前所未有的事,他以钢琴神童的称号成名,从来不参加任何访谈节目,除了巡演,也几乎不在任何公共平台现身,这次居然会担任青歌赛评委,贺宝瞳知道后,更是要参加了! 就算是为了见一眼她的白月光,她也不会轻易放弃的! 郦图忍住了没把这个好消息告诉玲珑,因为决赛评委是保密的,贺宝瞳能知道,也多亏了她的哥哥们为她劳心劳力,初赛还没开始呢,水军都准备好了,誓要将她捧红。 眼见玲珑又一次要出去,还没带曹乐乐,贺宝瞳本来下午决定去琴房,这会儿也忍不住酸溜溜道:“都这么晚了,你还出去啊,小心回来的时候被阿姨拦在外面进不来。” 玲珑瞥她一眼:“那不是正好在外面睡一晚么?这个你放心,我不会没地儿去。” 贺宝瞳握紧了拳头:“马上就要比赛了,你好歹也是拿了保送名额,就算是为了学校的荣誉,你也该好好练练啊。我也是好心,并没有其他意思。” 打她生日宴会后,两人之间短暂的“友情”便宣告破裂,大家不再藏着掖着,玲珑就是把我不喜欢你挂在脸上,贺宝瞳再三告诫自己一定要冷静,不要被激怒,可玲珑那轻描淡写的态度以及漫不经心的眼神,无论多少次,都轻而易举地让贺宝瞳暴跳如雷。 “你放心好了,我又不是你,需要练习。”玲珑轻笑,“凡人跟天才之间有壁,再给你几千年时间,你也比不上我。” 说完打开寝室的门扬长而去。 潘娜小心翼翼地看着面上一点笑容都没有的贺宝瞳,紧张地咽了口口水。 说真的,伺候这位大小姐可真不是什么轻快活,奈何来钱快好处多,还能见到很多有钱的公子哥儿,潘娜这才忍下来,不过最近贺宝瞳发火的频率越来越高,耐性也越来越差,就跟犯了狂躁症似的,一天天针对玲珑,又哪里还有精力放在比赛上? 说实话,潘娜觉得贺宝瞳都不一定能进决赛,看她平时的学习态度就知道,自以为有天赋,但跟其他人比起来,这天赋不过一般。 青歌赛那是卧虎藏龙的地方,哪个拿出去没两把刷子,怕不是贺宝瞳的自信心要大打折扣。 潘娜还蛮期待贺宝瞳发现自己根本不如想象中那样优秀的时候的。 玲珑走后,贺宝瞳越想越气,她噌的站起来,直接打电话给哥哥们,要他们来接她回家。 每回在玲珑这里受气,只有哥哥们的宠爱与纵容,才能让贺宝瞳短暂地找会骄傲。 她不会输的,绝对不会输的! 玲珑到了校门口,看见熟悉的车子,拉开车门上去,郦图的笑脸正对着她:“最近练习的怎么样了?” 玲珑:…… 她没怎么练习,基本上时间全拿来睡觉了。 “还行吧。” 郦图带了点期待:“今天带你去我的琴房看看吧,你想去吗?” 玲珑其实没什么兴趣,但是看他一脸期待的样子,遂勉为其难:“行吧。” 969|第八十八片龙鳞(七) 第八十八片龙鳞(七) 郦图的琴房很大很大, 虽然他们一家三口感情很好,但他自小就很独立,毕竟一个天才, 在很小的年纪便崭露头角,“钢琴神童”的名号叫得世人皆知,郦夫人跟老郦都各自有各自的工作, 并不会把孩子当成自己人生的全部, 因此他即便回国, 也经常是一个人住。 他的房子恰好就在贺宝瞳家隔壁,虽然说住得很近, 但“青梅竹马”完全是贺宝瞳妄想出来的,郦图有着旁人没有的天赋, 还有着绝大多数人都无法拥有的勤奋与毅力。 他热爱钢琴, 他的童年时期都与别人不一样, 当贺宝瞳穿着公主裙每天赖在哥哥们怀里撒娇的时候,郦图已经是个小少年了,他连贺宝瞳是谁都不一定记得住,还以为是什么有名的钢琴家或是歌唱家, 又怎么可能跟贺宝瞳玩到一起去? 也许就是因为这份热爱钢琴的赤子之心, 才使得他三十岁, 眼睛看起来还和小鹿一样干净清澈。 他的父母同样思想开明, 换到普通人家, 儿子三十岁连个女朋友都没交过, 怕是早急得不成样, 郦夫人跟老郦却都是顺其自然的态度,古今中外没有儿女的人多了去了,郦图将来必定会在音乐史上留名, 而你爸是谁,你爷爷叫什么——别说过去千百年,就是过个几十年,怕是也没人记得。 在郦图的琴房里,他修长的十指在琴键上灵活飞舞为玲珑弹伴奏,她坐在他身边的高脚凳上唱着歌,歌声宛如海妖,听得人如痴如醉,而郦图脸上的笑容从未停止。 郦夫人跟老郦也想趁着这段时间多陪陪儿子,虽然大家白天都有各自的事业,但至少晚上可以在一起吃晚饭,这会儿见琴房里的两人其乐融融,两人听玲珑唱歌也听得痴迷,一曲结束,才发觉不知何时已经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这还不是绝配,那什么才是? 郦图也是会唱歌的,玲珑也会弹琴,两人接下来换了个位置,玲珑伴奏,郦图来唱。他先是调整了一下话筒,又悄悄把高脚凳移的跟玲珑更近一点,唱的是一首清新欢快又甜蜜的情歌,几乎是把自己的喜欢藏在其中,满满的都要溢出来。 听得外面的夫妻俩怪不好意思,又觉得春心萌动,似乎回到了年轻的时候,本来就恩爱得很,被这两首歌一唱,更是看彼此哪哪儿都喜爱,感情竟比热恋时更甚。 他们也没有打扰郦图跟玲珑,本来还想借机见见人家姑娘,现在觉得还是不要打扰的好。儿子好不容易开了窍,他们一出现,他一紧张卡壳了怎么办呀! 最后一个音符停止,玲珑抬起头,手指随意弹着音阶,问:“你有没有什么话想跟我说?” 当然有! 可是郦图不敢。 他也不是扭捏害羞的人,只是紧张的要命,不知该如何说出口,眼巴巴瞧着玲珑,半天说不出话,支支吾吾期期艾艾,活似心里有一百只小猴子上蹿下跳挠个不停,明明话都到了嘴边,偏偏一张嘴就不知道该怎么开口,盯着她看就出神,想起她的歌声就陶醉,满心都想着不跟她分开。 比第一次触碰到琴键的时候更加狂热! 原本郦图以为自己这辈子都不会再有这样的激情的。 他甚至已经做好了单身一辈子的准备,一生都与钢琴为伍,钢琴就是他的全部,可现在,他更想要和她一起坠入爱河。 结果他的嘴巴太笨太没用,直到要送玲珑离开了,也没能把心里的话说出来。 到了学校门口,他给玲珑打开车门,玲珑下了车,似笑非笑地看着他:“真的没有话想跟我说吗?” 郦图薄唇动了动。 “没有的话,我可要走了哦。”她踮起脚尖,凑近他耳边,如此轻声说着。 眼看她真的转过身去,郦图头脑发热,结结巴巴地说:“我、我喜欢你!玲珑……你、你愿意跟我在一起吗?让我做你的男朋友?” 玲珑闻言,双手背在身后站好,歪着脑袋:“那你说说看,要你做男朋友有什么好处呢?” 郦图想了想,认真道:“我会弹钢琴……” 玲珑等了几秒。 郦图突然哭丧起脸:“……我好像只会弹钢琴。” 他仔细想了想,自己好像真的没什么拿得出手的东西。除了钢琴之外,他是洗衣煮饭打扫样样不会,十指不沾阳春水,在家里连扫把都没拿起来过,人也不温柔体贴,脑子里只有她跟钢琴,还不会说甜蜜的情话,因为对外界的任何事物都没有兴趣,他也什么都不知道,无趣得很。 说实话,郦图觉得如果自己是玲珑,肯定不想要这样一个没用的男朋友。 很快,他又想起自己另外一个优点:“我、我还会赚钱!我开一次巡演能赚很多钱,都给你买包包!” 玲珑被他逗乐了:“可是我不仅喜欢包,我还喜欢亮晶晶的首饰啊。” “都给你买。”郦图认真道,“我名下还有好多基金,都给你花。” “嗯……”她摸着下巴,考虑半天,勉为其难道:“那好吧,既然这样的话,就先让你试用三个月好了,如果这三个月里你的表现让我满意,那就提前转正,不然就把你炒鱿鱼。” 试用男友,郦图完全可以!他兴高采烈地点头:“好啊好啊。” 说着摸出一张卡,豪气万丈:“随便花随便买!” 玲珑笑得停不下来,从善如流把卡接过:“那以后就请你多多指教了,实习期男朋友。” 有些事情真的不需要人教导,就算是没见过没听过,情生意动的时候也自然便会了,比如郦图此刻见她笑得美丽可爱,心中柔软甜蜜,忍不住低下头,在她粉嫩的脸蛋上吧唧亲了一口,亲完了玲珑没什么反应,愣是给他自己吓傻了,觉得自己太孟浪,试用期男朋友怎么能随便亲人?吓得一溜烟钻上车,油门一踩谁都不爱。 玲珑站在原地笑弯了腰,给郦图发消息:“开车慢点。” 这一幕被不远处的贺宝瞳全部看在眼里。 回到家被哥哥们哄好之后,她回到学校本来是在去琴房,结果却看见了这样一幕,心里生出对玲珑的无尽恨意——她究竟要抢走自己多少东西才算够?老师们的喜爱,同学们的爱慕,校花的名号,友好的路人缘……这些本来都应该是属于她的!就连郦图哥哥也被抢走了!凭什么??玲珑凭什么?她凭什么啊! 贺宝瞳本来对青歌赛豪情万丈,现在却一点也不想努力,整个人彻底自闭,也不想去什么琴房找什么老师,回到家被子一蒙把自己盖在里头大哭一场,晚饭也不想吃,害得哥哥们担心不已,都围在她床边,明明一伸手就能把被子掀起来,但一定要温柔耐心地询问,才是世界上最好的哥哥呢。 贺宝瞳打小就没受过什么委屈,她想要什么哥哥们都会为她拿来,哪怕是天上的星星。 可自打遇到玲珑,没有一件事顺利过,她不再是那个站在人群中央,被万人瞩目的小公主,而是成了这无数平庸人中的一个。玲珑惊人的美貌与天赋,是她怎么都追赶不上的,这让心高气傲的小公主怎么受得了?对方甚至不需要怎么做,就能把她的光芒夺走,在玲珑面前,贺宝瞳不肯承认自己的自卑——她可是贺家的小公主,她从小就锦衣玉食,拥有最好的生活条件,她怎么可能会自卑?她怎么可能会自卑? 每一次上大课,贺宝瞳都感受到了绝望。 那是认识到玲珑在歌唱方面天赋之后的心如死灰。 已经拥有那样的天赋了,还每次都在进步,自己就是拼了命也无法到达那样的高度,老天爷为何这样不公平? 难道自己不能拥有最好的吗?所有的东西,她都应该是最好的才对呀,为什么会多出一个玲珑呢?为什么? 这个问题,贺宝瞳一直都得不到答案。 天赋上不是人家的对手,连长相也比不上。哪怕是贺宝瞳自己也没法厚着脸皮说自己比玲珑更漂亮,她很清楚漂亮跟绝美的区别,如果不是玲珑,贺宝瞳也不相信世界上会有那样美丽的人,言语已经无法形容,甚至让人无法想象——那样的美丽,为什么也不能属于她? 玲珑只要随便笑一笑,就有很多人争着抢着跟她做朋友,大家赞美她也都出自真心,可自己身边围绕着的人,却都是有利可图,才愿意跟她交好。 她们有的是喜欢哥哥们,有的是想要从她身上捞好处,贺宝瞳都知道,从前也不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好,甚至还会以居高临下的态度看着诸如潘娜之类的人,她觉得她们就像是自己养的狗,可以随便耍弄。 可反过来一想,自己难道不也是别人眼中的木偶吗? 明明都抢走自己那么多东西了……为什么连郦图哥哥也不肯给她留下?! 唯一不能被容忍的就是这个! 明明是她先喜欢郦图哥哥的,明明是她先来的! 如果不是哥哥们对自己的保护欲太过,她不想给郦图哥哥惹麻烦,她早就跟郦图哥哥表白了!贺宝瞳无比地后悔,如果早知道自己放在心尖尖上不敢亵渎的人会被玲珑抢走,她一定不会犹豫,一定不会迟疑,一定会早早地跟郦图哥哥表白! 她永远都忘不掉第一次见到郦图哥哥的场景。 很小的时候,贺宝瞳就是个霸道自私的性格。她不喜欢哥哥们跟除了自己以外的人玩,因此总是缠着他们,自己却又喜欢被很多人追捧,有一回因此被哥哥们责备,贺宝瞳非常不高兴,偷偷从家里跑出去,摔倒在地上。 那一瞬间,贺宝瞳以为自己看到了圣洁的天使。 天使哥哥把她扶起来,问她家在哪里,然后让人把她送回去,从那一刻开始,贺宝瞳就想要拥有他。 从小到大她一直都是这样,她想要的东西就一定会得到,不管怎么样都会得到! 可郦图很忙,他宁可一个人待在琴房练琴,也不可能陪一个不认识,还比自己小了那么多岁的小姑娘玩耍,他不需要兄弟姐妹,更不会产生那种“哎呀这个小姑娘真可爱我要一辈子宠爱她”之类的想法。对他来说,那天那个下午,只是他生命中非常平淡的一个下午,他甚至都不记得发生了什么,更不记得贺宝瞳是谁。 这栋房子又是他一个人住,就更不会跟贺宝瞳有所往来。 小孩子想要一条新裙子,一个新玩具,如果家长好好教导,那么她在得知不可以之后,会乖乖不再渴求;然而予取予求惯了,被溺爱的不知天高地厚的孩子,得不到是不可能的,一定要得到,不管怎么样都必须得到。 反正想要什么的话,跟哥哥们说就好了,喜欢的限定洋娃娃哥哥们会给她买,讨厌的人哥哥们会帮她教训,她只要做个不谙世事的小公主就可以,多么幸福啊! 贺琤拉开了被子,满脸泪痕哭得小脸通红,两只眼睛都肿成了桃子的贺宝瞳是那样惹人怜爱,看得哥哥们一阵心疼,连忙问她怎么回事。贺宝瞳呜咽着不肯说,他们哄了又哄,贺宝瞳才把自己喜欢的人被玲珑抢走了的事情说出来,说着说着便又哭了,三兄弟也是头一次知道她居然有喜欢的人,还是隔壁姓郦的那家。 虽然对妹妹有喜欢的人很不爽,但如果是郦家的话…… 那就不能用非常手段把郦图弄过来送给妹妹了,得想其他的办法。 “我讨厌玲珑!我讨厌玲珑!我讨厌死她!恨死她了!”贺宝瞳哭着发脾气,“为什么会有她这种人?为什么她要抢走我的东西?为什么?我讨厌她!我恨她!哥哥,你们帮我教训她呀!教训她!让她再也不敢跟我抢,让她从我的世界里消失!我再也不想看到她了!” 妹妹从小到大都很自信,对于那个摧毁了妹妹的女孩子,贺家三兄弟同仇敌忾,最是溺爱贺宝瞳的贺二最先道:“放心吧宝宝,二哥一定会帮你教训她的!” “没错。”贺三也点头,“你喜欢的人就是你的,不能被别人抢走。” 贺琤微微点头:“我明天就去郦家探探情况,我不相信他们家会接受一个如此平庸的儿媳妇。” 贺宝瞳全天下最信任自己的哥哥们,只要哥哥们说了,那就一定能做到!此时此刻,她才开始后悔自己为什么不早点求哥哥们处理掉玲珑,那样的话一切都不会发生,也许现在她才是大家欣羡的对象! 显然这一家人已经忘记了那天的生日宴会,贺二是如何被掐着脖子差点儿死去的模样了。 第二天贺琤上了郦家的门,听我委婉道明来意的老郦呆了,看在贺琤眼里,就以为是老郦也吃惊自己儿子找了个那么普通的姑娘,毕竟现在都讲究门当户对,那小门小户的,也配嫁进郦家当少奶奶? 就像是他们兄弟三人,虽然也交女朋友,但都明白什么女人能碰什么女人不能碰,什么样的女人适合玩玩,什么样的女人才适合做妻子。 老郦沉吟片刻,语重心长对贺琤,还坐在他身边怯生生展现出自己精致可爱一面的贺宝瞳说:“……现在已经是现代社会了,孩子。” 只要品性好,聊得来,儿子想找什么样的女朋友不行啊?人家自己喜欢自己乐意就成了呗,管天管地还管他儿子交女朋友呢?而且……老郦认真跟贺琤道:“我觉得你这话说得不对,我未来儿媳妇光是那张脸,你也不能用平庸来形容啊是不是?那张脸是上天的精心杰作,是人类的瑰宝,是能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珍贵,天天看都能陶冶情操,如果这是平庸,请让我一辈子平庸。” 贺琤:…… 贺宝瞳:…… 他们来是为了听老郦吹彩虹屁的吗?这八字都还没一撇,老郦就认人家当未来儿媳妇了?! 看样子,从郦家人身上着手是不行的。 贺宝瞳试着去找过郦夫人,可惜郦夫人更是个耿直颜狗,否则当年也不会看上老郦,儿子好不容易动了凡心,谁要是敢破坏她就跟谁没完! 郦夫人是国际知名画廊的幕后老板,在美术界的地位可谓是举足轻重,贺家虽然也算有钱有势,可这世界上真的不缺比你更有权有势的人。在贺家势力范围内,贺宝瞳可以任意任性撒娇,然而出了自家地盘,谁也不会为她买单。 郦图就更不用说了,想改变他的心意比登天还难。 最后没有办法,只能从玲珑身上着手。 郦图虽然长得好家世好,又是世界著名的青年钢琴家,但是为人不解风情,根本不懂怎么讨好女人,还是个琴痴,跟这样的人在一起,短暂的开始也许会很幸福,可女孩子哪有不想跟男朋友天天黏糊在一起,无论何时何地,遇到问题都能找到男朋友帮忙解决的?多少异地恋最后无疾而终,就是因为这个? 玲珑也万万没想到,这兄弟三个人,都被她掐成那样了,还敢来靠近她呢? 最先找上她的是花心浪子贺二,带着一大束红玫瑰在女生宿舍楼下,浪漫地叫着她的名字,很快便吸引了一大堆人过来。不论人品跟兄妹情,贺二的外表没得挑,浪漫痴情的美男子手捧玫瑰告白,这还不足以让人心动吗? 尤其贺二还是个浪子,他居然发誓以后会只爱一人,多么感人啊!能让浪子回头,玲珑太有魅力了! 贺二深情款款的在楼下等,玲珑躺在被窝里玩手机。 潘娜迟疑了半天才问:“那个……你,你不下去看看吗?” 玲珑翘起一条腿抵在墙上,那条美腿又细又长又白,看得潘娜都眼热,心说都是女生,怎么人家就是这种绝世尤物,美貌连女生看了都脸红。“下去看什么。” “不管怎么说,下去看看总好吧。” “是他自己要出洋相,管我什么事。”玲珑耸肩,“爱慕我的人多了,要是每个人都能得到我的眼神,那我岂不是累死了?既然爱慕我,那就该义无反顾,就算被我践踏被我无视,也应该以此为荣。” 虽然住在一个寝室,但是过了很久,潘娜才接受这位气质温柔优雅的大美人,实际上是个比谁都傲慢难讨好的人的事实。 曹乐乐从被窝探出一个头,疯狂鼓掌:“说得好!美人就是要有这种气场!” 于是玲珑继续乐悠悠地躺着玩手机,顺便给郦图发消息:有人是女生宿舍楼下跟我告白,怪烦的。 因为恋爱灵感如泉涌正在创作新曲子的郦图一听,顿时急了:大胆!是谁敢跟我抢! 他也不想继续写了,抓起手机跟车钥匙就要出门,跟他亲爹擦肩而过,老郦惊魂未定:“这干嘛呢,跟投胎似的。” 郦夫人笑着说:“怕不是急着去约会哦~咱家傻儿子终于也有跟女孩子约会的一天了,我真是怎么想怎么不敢相信,哎,老公,你要不然掐我一把,让我看看我是不是在做梦。” 老郦听话,伸手掐了郦夫人一把,结果太认真了,还挺用力,疼得郦夫人龇牙咧嘴,立时换来一阵拳打脚踢:“我让你掐你就掐!你怎么这么听话?我让你把烟戒了你怎么还跑公共厕所抽?!” 突然被翻旧账,老郦举手投降:“错了错了知道错了,别骂了别骂了,再骂人傻了。” 这边夫妻俩打情骂俏,越骂感情越好,那边郦图一路风驰电掣赶到帝都音乐学院,慌慌张张从后备箱抱出一大捧百合,火急火燎地冲进去—— 绝对不能让别人抢先! 玲珑慢慢悠悠起床换衣服,提前给郦图发消息,把他扼杀在路上:我最讨厌那种抱着花当众表白的人了,这是表白还是逼人上梁山?人好意思拒绝么?你说这种人是不是特没意思,特没素质? 正抱着百合花狂奔准备跟贺二掰头的郦图,突然就停了下来。 970|第八十八片龙鳞(八) 第八十八片龙鳞(八) 郦图:没错!我也最讨厌那种当众表白的人了!没意思没素质!我就绝对不会做那种事! 玲珑看着郦图的回复差点没笑死在床上, 果然郦图又转身把百合花抱了回去,重新放进后备箱,免得被玲珑看到, 误以为他也是那种女生宿舍楼下摆心形蜡烛拿着大喇叭喊玲珑我爱你的傻叉。 真正的傻叉还在外面等玲珑呢,奈何玲珑根本不下来。 贺二长得帅,又是一副社会精英的模样, 小女孩家家的其实最抵抗不了这种魅力, 反正其他女生是被贺二迷得不要不要的, 但人家都说了表白的是玲珑,她们虽然不好意思上去搭讪截胡, 但帮忙叫下玲珑还是可以的。 玲珑躺在床上,宿舍门谁叫都不开, 她施施然拨了个校长热线, 举报有校外人士在女生宿舍楼下纵火宿管却不闻不问。 大概过了十分钟, 楼下安静了,世界恢复和平。 一直躲在厕所窗帘后面暗搓搓观察敌情的曹乐乐回报报信:“楼下人走了!被学校保安扭走的!” 玲珑翘起一条腿:“早就该走了,真烦人,下次我直接倒盆洗脚水下去, 搁这儿给我装什么浪漫呢。” 以为她是原主吗?心肠软脸皮薄, 别人都那样热情了根本不好意思拒绝, 稀里糊涂就成了女朋友彼此交往, 最后却被双胞胎兄弟玩弄的身败名裂, 走投无路只能自杀。 郦图偷偷给玲珑发消息:出来吃饭吗? 她懒洋洋地回:不。 郦图也不生气, 再接再厉:给你带了你喜欢吃的那家店的蛋糕, 还给你买了花。 之前他也常常给玲珑送花,一部分是买的,一部分是从家里花园自己挑的, 不过每次送的都不多,这样的话她方便拿回去也方便处理,不像现在……他为了跟贺二别苗头买了好多百合,后备箱都要装不下了,如果她看到,是不是不一定会高兴? 百合花打动不了玲珑,但蛋糕可以。 她换了衣服下楼,由于学校保安插手此事,楼下的围观群众已经散的差不多了,但还是有人认识玲珑,纷纷跟她说刚才有个超级大帅比捧着玫瑰花跟她表白。 玲珑很配合地做出惊讶的表情:“是吗?不过我这几天感冒,躺在床上戴着耳机就睡了,根本没听到。” 当然是假的,事实上她并没有感冒,也没戴着耳机,更没有睡觉,就是纯粹不想搭理贺二,让他唱独角戏罢了。 一路到了校门口,看见郦图的车子,还有后备箱那一大束藏不住的百合花。 郦图有点不好意思:“下次我会送少一点。” “既然是送我的,那我随便处理没关系吧?” 郦图连连点头:“没关系没关系。” 玲珑赞赏地摸摸他的头毛:“真乖。” 于是她把那一大束花抱了出去,就抱到学校门口,自己从保安室借了个小马扎坐着,路过的女孩子们一人一枝——女孩子们很是受宠若惊,玲珑看起来温柔,说话又好听,弄得她们小心脏一跳一跳,差点直女变弯。 花全拿去送了人,玲珑只留下两朵,一朵给自己,一朵给曹乐乐。 然后冷酷无情拎起蛋糕扬长而去,把可怜的见习男朋友抛诸脑后。 郦图还能说什么?只能驱车回家,因为如实跟父母说了今天的约会状况,换来两人一致嘲笑,笑的好脾气如郦图也忍不住想发火,最终干脆跑去琴房,哼,他才不跟那种只会嘲笑人的父母说话。 结果刚拿起未写完的曲子,就收到了玲珑的消息,一个么么哒的表情,郦图瞬间就融化了,傻笑半天,心情恢复甜蜜,再出琴房被爹妈嘲笑也是一脸的淡定,爱笑就笑,反正玲珑回应了他。 努力果然就会有回报! 贺二一击不中,还被学校保安客客气气“请”走,气得够呛,他本来就觉得玲珑漂亮,想在自己的猎艳群芳谱上再添一笔,结果人家不搭理,更是激起了他的好胜心,就算是为了面子,他也要把她追到手! 离青歌赛越来越近,贺宝瞳也开始参加初赛。她虽然天赋不及玲珑,但过初赛还是简简单单,且因为精致如洋娃娃般的外表还圈了一波粉,再加上小公主人设,妥妥的白富美,又有贺琤在其中推波助澜,算是小火了一把。 只有在受到追捧与推崇时,贺宝瞳才能短暂地找回自己的自信心。可能是被玲珑打击多了,她每次站在人群中央,都要忍不住想,如果玲珑也在,那自己是不是就要被彻底遗忘?如果玲珑在,大家还会像现在这样喜欢她吗? 有不少人认出来贺宝瞳是当初的“最美素颜”,“帝都音乐学院校花”,溢美之词不绝于耳,直到六十强比赛正式开始,各大专业院校的保送选手一一出场,才真正让观众们明白什么叫做“神仙打架”。 压轴的玲珑一出来,大家就只顾着去看那张盛世美颜了! 众所周知帝都电视台的镜头那就是传说中的照妖镜,多少以美貌出名的小花小生在帝都摄像机镜头前原形毕露,原来平日里通稿吹皮肤好的居然脸上有一层小疙瘩,说天生丽质的那个连双眼皮埋的线都清晰可见,盛世美颜也变得又土又油,“明星光环”瞬间消失。 当然也不乏能扛得住这照妖镜的,但毕竟都在少数。 参赛的青年歌手从专业角度来说,自然完爆流量明星,但如果只看脸,他们当然也不丑,可跟明星比起来,那差距还是不小的,也正因如此,整体实力在青年歌手中只能算中等的贺宝瞳,才能以美貌掀起轩然大波。 正如贺宝瞳担心的那样,从玲珑出场那一刻,她的光环便荡然无存。 而当她开口歌唱,电视机前与网络上观看直播的人们已经彻底呆住了。 小方是个九九六的社畜,工作压力巨大,又要还车贷房贷,年纪轻轻便愁得头秃,最近一段时间晚上更是翻来覆去睡不着,失眠的他半夜无所事事,明天是休假日,偏偏又睡不着,看样子得去医院开点药了,长时间这样下去他真怕自己猝死。 随手点开手机刷微博,就看见一个“沸”的推荐,推荐的还是青年歌手大赛,小方不爱看选秀节目,但再不爱看选秀节目,也知道青歌赛不属于选秀,于是顺手点开,看到的是一个视频,热门第一已经转了十几万,叫“都给我来听听海妖的歌声!” 小方觉得这些营销号真是神烦,一个个的都是标题党,还“海妖的歌声”,真的是笑死人了,见过海妖吗就说是海妖的歌声? 生活压力巨大,小方已经决定,如果点开这个视频货不对板,他一定要把这个营销号骂个狗血淋头! 结果视频刚加载好,看到镜头由远及近,穿着大海般幽蓝色礼服的少女出现,小方就懵逼了。 作为一个诚实的颜狗,这是什么绝世大美人??? 这种级别的美人,从没见过啊!该死的,她甚至还在发光!灯光老师太会了,给她打的光超级美,这样的人就算唱的荒腔走板,小方也决定把自己宝贵的一票投给她! 然而美人一开口,小方便傻眼了。 他这辈子都不知道自己居然会有听一首歌听得如痴如醉的时候,而且听着听着困意上来,一觉睡到了第二天,且一夜无梦, 看看时间,居然都是下午了。 再上网一看,“海妖的歌声”已经登顶第一,且微博娱乐还置顶和更新了歌者的信息,小方得知她是帝都音乐学院的大一新生,因为惊人的天赋,一进学校便一鸣惊人,成为诸多教授争抢的学生,不仅如此,她还是帝都音乐学院的校花! 这校花实至名归! 凭借美貌与歌声,玲珑一毛钱水军钱都没花,轻轻松松抢走贺宝瞳全部风头,虽然她没有微博,但是学校官微最新一条微博下已经有了快二十万的评论,都是求看她的! 官微小编哭笑不得,只好送上玲珑的入校高考成绩,大家一看,嚯!这成绩妥妥的大学霸,居然来学音乐了! 然后官微又放了玲珑上大课时的一个清唱片段,视频里的少女脂粉未施,但歌声比起昨天大赛,又增添了一份清新与自由。 小方愣是给看傻了,已经快三十岁,早就不知道追星为何物的社畜,居然由内而发出一种自豪感—— 再一看,人家粉丝团都出来了,小方赶紧申请加入,虽然物料很少,但大家聚集在一起吹彩虹屁难道不幸福吗? 小方立刻分享了失眠已久的自己昨天晚上听歌居然听睡着还一觉到天亮,现在整个人都神清气爽对生活充满希望的经历,谁知一石激起千层浪,一千多人的群里,像他这样经历的居然不少! 玲珑火了! 这可能是唯一一个大家都期盼她能进娱乐圈的素人女孩,然而人家还真的是只唱歌,其他的什么都没兴趣,至于贺宝瞳……贺宝瞳是谁?这名字有点熟悉啊,可能是哪个野鸡网红吧! 玲珑轻轻松松以第一名的成绩晋级,一路晋升决赛如同虐菜,大家也都非常准时的收看每周六晚上的青歌赛直播,颜狗粉丝们最热衷于定格她然后截图,自家龙崽真是三百六十度无死角,想截丑照都不行! 玲珑的爸爸妈妈在学校也火了起来,他们自己看了女儿的表演,都深受震动,要知道女儿想学音乐的时候,他们两口子还是有点犹豫的,这一行出来不好找工作,就业前景似乎也不是那么的好,但女儿喜欢,他们就支持,谁能想到女儿真的就成功了! 这丫头在学校里是报喜不报忧,他们打电话过去,她从来都只说好的不说坏的,但两口子也不傻啊,在学校里哪能事事都如意?眼看女儿在电视上锁展现的风采,他们才觉得当初没有阻止她学音乐的决定是对的——如果那样的话,一定无法看到她如此光芒万丈的模样吧? 两口子一到学校,几乎被同事们团团围住,夸他俩怎么教育处这么好的姑娘的,夸的两口子怪不好意思的,他们不懂音乐,平时盯得紧的也就只有孩子的文化课,哪里知道她这么厉害呀! 可要说是姑娘自己厉害,感觉会被打。 就连学生们也知道那个一曲爆红的女孩子是自家老师的女儿,是他们的学姐,一个个跑过来跟老师套近乎想要签名,什么七大姑八大姨都打电话过来,夸他们俩养了个好女儿。 可把两口子给激动坏了! 想打电话给女儿,又怕打扰到她,结果女儿自己打电话回来了,在办公室老师们的一直要求下,电话外放。 姑娘的声音甜蜜又柔软,“爸爸妈妈,你们有没有看到我的表演呀?我有没有表现的很好?能让你们为我骄傲吗?” 问得两口子差点儿落泪。 这是原主的心愿。 她在巨大的压力下走投无路只能选择结束自己年轻的生命,而这一切她都不敢让父母知晓。她甚至不敢想象,自己一死了之,给爸爸妈妈带来的是怎样可怕的后果——他们只有她一个孩子呀!她是他们的希望,可最终却让他们失望了。 现在玲珑是她,这份荣耀是玲珑的,也是她的。 郦图是决赛评委,但他也有认认真真跟着父母一起看青歌赛,郦夫人越看越喜欢,还用看猪的眼神看她亲儿子:“好好的小白菜,怎么就被你这样的家伙给拱了呢!” 郦图:“……就算是猪,我也是会弹钢琴的猪!很不一样!很独特!” 郦夫人:…… 老郦赞赏地比了个大拇指:“不愧是我儿子,心态就是强。” 郦夫人甚至还把玲珑的歌声弄成了自己的手机铃声,每次电话一响起,她就听得如痴如醉。啊~从没有发现来电铃声是如此美妙的声音!真想赶紧把儿媳妇接回家,天天听她给自己唱歌! 贺宝瞳见玲珑如此大火,自己却黯淡无光,心里真是憋屈的要死,在家里不知哭了多少次鼻子,这种情况下心态怎么会好?像她这种从未受挫的人,一旦失去自信,那就是彻底瓦解的开始,因此贺宝瞳连二十强都没能进便被淘汰了。 淘汰后的贺宝瞳整个人失魂落魄,哭得不成样子,可把哥哥们心疼的要命。 然而他们就算手眼通天,那青歌赛他们也插不进去手,贺家的确是有钱有势,可在帝都这地方,有钱有势的人家简直多了去了!他们还能让所有人都为贺宝瞳让路? 不可能的! 贺家四兄妹永远不明白一点,那就是没有人会是世界的中心,无论失去谁这个世界都会照常运转,他们的悲欢与生死是那样的不起眼。 如果总把自己当成天选之子,那么遭遇挫折难道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贺宝瞳被淘汰后,仍然对青歌赛一场不落的看,她就是要看看玲珑到底多么有本事,到底要把自己逼到什么地步! 什么都没做只老老实实参加比赛的玲珑凭空被扣上一口大锅。 因为是每一周晋级一次,平时玲珑还是跟往常一样,琴房寝室食堂三点一线,奈何她现在太火了,总是有人来围观,还有人拍照。她倒是不介意让人类欣赏欣赏自己的美貌,可总是不得清闲就很烦人。 尤其是那个贺二。 他似乎铁了心想要追求玲珑,花心浪子幡然悔悟找到真爱的戏码大家都很爱看,不管玲珑到哪儿,贺二都有办法找到她,而且特别喜欢送花。 但玲珑一次也没有收。 这家伙上次被学校保安逮走,之后就没有再在女生寝室楼下点蜡烛,可对玲珑的追求那简直是无孔不入。玲珑不见他,他就一大早买好早餐让人帮忙送进来,午饭、下午茶还有晚饭跟宵夜那是一顿不落,玲珑不收,人家帮忙送的女生就放她桌子上便跑——玲珑能怎么办?难道每次都追上去? 算了吧,她才不会吃贺二送来的东西,鬼知道里面都放了什么料,为了贺宝瞳这兄弟三个可是什么都做得出来,她又不傻,只有她算计欺负别人的份儿,什么时候轮到别人对她指手画脚? 这天下楼去琴房,贺二又在楼下等,捧着一束玫瑰,宽肩细腰大长腿,只看身材跟脸,确实相当不错,如果不是有了郦图,玲珑是愿意睡他一次的。 可惜现在不行。 见习男朋友的灵魂干净又纯真,是贺二这样的人没法比的,捡了芝麻丢了西瓜的事儿玲珑才不干呢! 所以她照样无视贺二,贺二却一步上前挡住她的去路,深情款款:“玲珑,终于见到你了,你愿意见我了吗?” 玲珑道:“你挡住我的路了,麻烦让一下,我急着去琴房。” “我喜欢你!” 如此炽热真诚的表白,再加上俊美的外表,恐怕没有哪个年纪轻轻的小姑娘能拒绝吧?反正最近贺二追求玲珑已经成为了帝都音乐学院一道出名的风景线,常常引来围观。 但玲珑就是能。 “不好意思,我不喜欢你。” “我是哪里做得不好,让你不喜欢吗?”贺二急切道,“你跟我说,我可以改的!” 玲珑停下脚步,似笑非笑地看着他:“是上次给你的教训还不够吗?你为什么还敢凑到我跟前来呢?我这人虽然很爱讲理,但也是分人的,不是什么人都能让人和颜悦色。” 贺二无端想起上回被掐住脖子濒临死亡的恐惧,事后他们兄弟仨人再一次查了玲珑的资料,确定她并没有任何异常,就是个出生在教师家庭里的普通女孩子而已。真要说哪里不普通,也就是她生得特别美丽,除此之外,一点异样都没有。 但就是这么个普通女孩子,居然能掐住贺二的脖子把他举起来,而贺二毫无还手之力。 难道她是什么妖怪不成? 说好的建国后不许成精呢?! 贺二额头冒出一层冷汗,但仍然笑得风度翩翩:“我既然喜欢你,那当然是你对我做什么都可以,我都毫无怨言。如果有你不喜欢的地方,只要你说,只要我能改,我一定改。” 玲珑微微一笑:“想让我接受你很简单的。” 她声音很小,周围的人都听不到,只看见校花笑了,难道这桩婚事要成! 贺二眼睛一亮:“你说!” “把贺宝瞳带过来,当着我的面打她十个嘴巴子,再告诉她你一点都不喜欢她这个妹妹,恨不得她从这个世界上消失……”玲珑慢慢悠悠地说,亲眼所见贺二的表情逐渐僵化,甚至开始有了掩饰不住的愤怒。“敢这么做的话,我就立刻答应你的追求。” 贺二干涩道:“别开玩笑了,这是我们俩的事儿,跟瞳瞳有什么关系?” “谁跟你开玩笑了。”玲珑看他一眼,继续往前走。“做不到就别说,说了你又不做,何必浪费我人生中宝贵的这几分钟呢?浪费在你这的人身上,我简直就是秀逗了。” 说完扬长而去。 想跟她交往,她就只有这么一个要求,做得到她立马答应,做不到就滚。 贺二当然做不到!他怎么可能舍得打贺宝瞳?! 随着时间过去,青歌赛的决赛也即将开始,因为玲珑的缘故,这一届青歌赛是有史以来所受瞩目最多的,观众们看了青歌赛才知道,原来不是所有节目都有剧本跟暗箱操作,人家青歌赛就是简单的你行你来,不行你就下去,有什么后台都不好使,一切都要靠实力说话。 而在一群实力歌手中,玲珑无疑是大魔王级别! 今年的决赛,冠军是谁还需要看吗? 根本毫无悬念! 而决赛评委阵容放出来后也是震撼全家! 国家一级演员,著名歌唱家,今年已经六十一岁的李振华老师;著名男中音歌唱家,曾在世界级舞台开过专场的权丹老师,以及帝都音乐学院的赵院长,还有世界知名,被誉为钢琴圣手的青年钢琴家郦图! 至于决赛的主持人,也是帝都电视台一哥! 971|第八十八片龙鳞(九) 第八十八片龙鳞(九) 连决赛圈都没能进去的贺宝瞳偏偏要自虐, 决赛直播那天晚上,她明明厌恶极了玲珑,却还是忍不住要看, 看到对方光芒万丈,心里不爽极了,想要找找自己到底哪里不如对方, 结果找了半天, 哪怕是贺宝瞳自己, 也没法昧着良心说自己哪里比人家好。 评委们更是给出了极高的评价,正如网友所说, 这一届青歌赛大神无数,但第一是谁根本毫无悬念, 那比海妖还要优美动人的歌声, 如果玲珑不是第一, 那谁是? 有网友将玲珑的参赛视频发到了国外的视频网站,瞬间爆火,他们称她为“东方精灵”,甚至还有人为玲珑建立了国外粉丝平台, 她参赛所唱的几首歌曲也广为流传。 不仅是场上评委看中她, 场外观众的支持率她也是所有选手中最高的, 网络上对她几乎是全面好评, 几个恶意尬黑的小号也被喷得体无完肤, 其中就包括贺宝瞳。 她在哥哥们心中是不谙世事的小公主, 怎么会有阴暗的想法呢?她不喜欢的, 本来就不应该存在不是吗?在遇到玲珑之前,贺宝瞳从来没有过这种难受的感觉,被碾压的彻彻底底, 偏偏人家还压根儿不拿你当回事,平时连个眼神都懒得给,好像不管你怎么做,都跟人家没关系,你再努力你也比不上。 这种感觉真的是太可怕了,贺宝瞳第一次认识到自己的平庸,而并不是每个人都愿意承认平庸。 她拿小号在网上骂玲珑,发泄自己的所有愤怒与不满,当然,为了防止被人抓到,贺宝瞳都是用的缩写,结果她万万没想到,嗅觉灵敏的粉丝们光靠着缩写也能找过来,看着贺宝瞳满微博的恶毒诅咒,粉丝们也纷纷开骂——论起骂账,祖安粉圈输给过谁?贺宝瞳只有一个,他们却有千千万万个!别的可以输,骂人决不会输! 还有人试图人肉贺宝瞳,这下可把贺宝瞳吓坏了,她可不想自己被发现,到时候公开处刑,她的形象还要不要了? 于是愈发委屈,不觉得自己因为嫉妒骂人是错,反而是怨恨那些维护玲珑的粉丝,觉得他们都是疯狗,咬住了人就不松嘴,他们知道自己粉的人是什么样的吗? 还有郦图! 他明明都亲过玲珑了,却还去青歌赛当评委,这公平吗?说不定就是郦图给玲珑走了后门,弄了什么暗箱操作,才送了玲珑上第一! 贺宝瞳越想越对,她仍然喜欢郦图,可郦图不喜欢她,对贺宝瞳来说,她可以随意施舍自己的东西给别人,也不吝啬,可她得不到的,那她绝对也不会给别人得到的机会。 于是她主动向一些营销号爆料,说青歌赛请来的天才青年钢琴家郦图,与刚刚斩获青歌赛一等奖,正爆红的歌者玲珑是情人,所以她很怀疑青歌赛的公平性,也许其中会有什么内幕也说不一定。 营销号正愁没东西发呢,这种时候当然是要蹭热度,管这爆料真的假的,反正先发出来再说! 郦图,除却圈内人士,可能大部分人都对他不怎么熟悉,但这次青歌赛,除了玲珑之外,他也凭借优雅的谈吐、英俊的外表,以及对异性的友好与尊重出了圈,粉丝瞬间增长无数,新入股的粉丝这么一搜,才知道郦图有多么优秀。 说他跟玲珑有关系,大家是绝对信的,因为决赛的时候他对谁都很好,却唯独对玲珑最温柔啊!评价别人的时候他都很客观,还能给出中肯的建议,对玲珑却全都是彩虹屁!一堆一堆的!感觉要不是时长受限,他能吹几个小时! 这个爆料很快就上了热搜,然后微博娱乐立刻致电郦图进行采访询问,并且在征得郦图允许后发布出了回复。 郦图:不是情人,见习男朋友尚未转正,还需努力。 贺宝瞳正看得高兴,准备等两家互撕呢,结果郦图就这么承认了!还把自己放在这么低的位置! 她气呼呼地想去看评论,觉得大家肯定会质疑郦图身为评委却公开支持女朋友,公私不分的行为,谁知道评论愣是给她看傻了。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郦图说这个我是信的,我们龙崽有那么好追吗?” “试问谁不想每天听到海妖的吟唱呢?姐姐——不,是妹妹,妹妹上我!” “别的我不管,我只知道玲珑拿第一绝对不是内幕哈哈哈哈哈哈。” “实力碾压太明显,有没有人跟我一样觉得这对特别甜的,你去比赛,我就去当评委给你吹彩虹屁[害羞][害羞]。” “我我我我!楼上带我一个!这对真的甜!” “指路某站的假偶天成视频,已经有大触剪出来了,康康郦图的镜头都是怎么看玲珑的吧!这要不是爱,那什么才是爱?” “呜呜这两人简直强强联合,想看郦图弹琴玲珑唱歌,画面太过美好以至于我都要喷鼻血了!” …… 贺宝瞳差点儿没气出个好歹来,这些人怎么回事?当初自己的军训照上热搜的时候,他们怎么不是这个态度?难道不该质疑评委的专业性跟比赛的公平性吗?这群脑子有问题的网友居然就磕起cp来了??? 她越想越气,不由得委屈哭出了声,自己黯淡无光,却要看着厌恶的人更加耀眼,这谁顶得住啊! 为了给贺宝瞳出气,贺二攻势更猛,奈何他还没来得及使大招,玲珑就不在学校里了——她在青歌赛上的优异表现被国家看中,邀请她于即将在本国举办的国际会议上献唱! 这绝对是天大的荣耀!学校领导接到这个消息的时候都激动的跳了起来!要知道能在这样的国际场合,代表国家献唱的,那都是老一辈的艺术家!可这一次玲珑却获得了这个机会!绝对要抓住!一定要抓住!必须一鸣惊人! 贺二屡屡扑空,却不知道玲珑为什么不在学校,毕竟贺家再有本事,也不可能得知政府的安排,他以为是玲珑故意躲着自己,可贺宝瞳却说玲珑好久没有回寝室了,曹乐乐似乎知道她去了哪儿,但怎么问都不说。 贺宝瞳甚至对着二哥发脾气:“你到底还要多久才能把她拿下呀!每天看着她在我面前晃来晃去真的气死了!” 最气人的是她跟玲珑的不和,学校知道的人其实并不多,所以大家都很羡慕能跟玲珑同寝室的贺宝瞳,觉得贺宝瞳真幸运——那你说贺宝瞳能高兴吗?她不被气死就已经不错了! 贺二宠妹妹宠惯了,他也不觉得自己为了让妹妹高兴去追求玲珑有什么不对,反正跟了他又不会吃亏,就算最后他腻味了,也不会亏待她,房子车子钱都能给,她家里不是条件很一般么,跟了他能见识的东西,她恐怕前面十几年都没见识过。 贺二完全没意识到自己的想法已经从了“追上她玩弄她抛弃她让她身败名裂给瞳瞳出气”,变成了“追上她好好相处就算感情淡了也和平分手”。 哪怕曾经被掐着脖子差点死掉,贺二也仍然无法抗拒玲珑身上散发出来的魅力,他可以因为妹妹对玲珑的厌恶想要征服她,然而在靠近的过程中,他自己已经先一步臣服在了玲珑裙下。 看到郦图承认与玲珑的恋情,还弄出个什么见习男朋友,贺二心里是嫉妒的。 ——凭什么他可以,我不可以? 这种感觉跟贺宝瞳面对玲珑时产生的感觉差不多,都是出自嫉妒,我比别人差在哪里?为什么别人行我不行?难道是因为我不如他? 从来一帆风顺的人,很难坦然面对打击。 不过这些跟玲珑关系都不大,因为她压根没有把贺宝瞳兄妹放在眼里,她比原主更加璀璨,热烈的就像是太阳,贺宝瞳嫉妒原主的天赋,不愿意被抢走风头,因此贺二为了给妹妹出气才去追原主,甚至为了一个表演机会,摧毁了原主的意志,让与自己长相一模一样的贺三睡了对方,事后又说是原主故意勾引,害得她身败名裂,在学校待不下去。 贺宝瞳趁机与原主绝交,说没想到原主居然是心机如此深沉的人,将她两个哥哥玩弄于股掌之间,因此再也不认原主这个朋友。 即便是现代社会,想要摧毁一个女孩儿也很简单。 “她不检点”,只需要这四个字就足够了。 贺二贺三爽完之后拍拍屁股就走,男人嘛,总会犯点男人都会犯的过错,这不是很正常?可原主要怎么办呢? 她在学校里人人喊打,甚至有人把她发到网络论坛,绘声绘色地给别人讲述一个小城市来的女生自诩美貌,将富二代双胞胎戏耍玩弄,脚踏两条船结果翻车的故事。 更多的是那些不再尊重她的男生,他们甚至会疯狂给她发消息,问她一晚上多少钱。 如果不是走投无路,她也不会选择自杀。 一切的一切,都出自贺宝瞳那可笑的嫉妒心。 贺二贺三助纣为虐,他们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过度的溺爱将贺宝瞳变成了什么样子,也许他们连自己有多么丑陋都没意识到,要不怎么说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同样的,即便成为公众人物,玲珑也从来不在意粉丝。 他们的爱太浅薄,今天爱你,明天就会恨你,这样的爱毫无价值,味同嚼蜡,去吃都是在浪费时间。更何况她也没打算进娱乐圈,她只是要在贺宝瞳引以为傲的歌唱天赋上狠狠地碾压对方,让对方意识到她自己根本什么都不算。 不是因为原主比她有天赋,她便恨对方不能自拔? 那就更恨一点吧,越恨越好。 玲珑即将代表国家在国际会议上表演的消息,最终公布出来,贺宝瞳听说的时候整个人都懵了,她不敢相信地说:“这是真的吗?你是不是在骗我,啊?你是不是在骗我?她才大一,她大学都没毕业,怎么可能是她啊!” 修剪精致的指甲已经牢牢陷入眼前人的肉里。 潘娜苍白着脸:“瞳瞳你冷静一下……好痛!” 贺宝瞳死死盯着她:“你再说一遍!你是在骗我对不对?你一定是在骗我,你跟她是一伙的!你就是在骗我!” 潘娜见她情绪如此不对,有些害怕,心想这小公主不会真的有狂躁症吧,连忙说:“我没有骗你,是真的,现在全校都传遍了,我也是是听别人说的,学校还为她拉了横幅呢!” 贺宝瞳失魂落魄地松开手,后退几步,踉踉跄跄跌坐在地,半晌,突然捂住脸哭起来:“怎么会这样……呜呜呜,这不可能!这不可能……明明我才是最厉害的,明明是我……” 潘娜揉着肩膀,有几处都被贺宝瞳的手指甲抠出了血,她觉得自己是不是不应该再跟着贺宝瞳混了,她是想占便宜,又不想送命,万一哪天贺宝瞳精神崩溃把她当成玲珑操起菜刀要砍死她怎么办? 想到这里,潘娜打了个哆嗦。 贺宝瞳的异样很快引来了她的哥哥们,贺琤跟贺二围着贺宝瞳哄,贺三缓缓走到潘娜身前,潘娜下意识后退一步,对方那双冰冷的眼睛盯着她,她哆嗦一下:“我、我什么都不会说的!我什么也没看到!” 贺三点头:“最好是这样。” 说着,他随意抽了一张支票,写上了个数字递过来:“瞳瞳很喜欢你,你是她难得的朋友,以后还要麻烦你多多照顾,一旦她有什么异常,请立刻通知我。” 潘娜那颗想要跟贺宝瞳分道扬镳的心顿时就定了,有钱不赚王八蛋,不就是伺候个公主病大小姐吗?看在这六位数支票的份儿上,她会努力做好这份工作的! 贺宝瞳被哥哥们哄着也没用,她不停地哭,情绪濒临崩溃,问她怎么也她也不回答,只是不停地重复骗人的骗人的骗人的。贺家三兄弟没有办法,只好问潘娜。 第一次被三个大帅哥如此专注的凝视,哪怕知道这三人心里只有妹妹,潘娜还是忍不住荡漾了一下心动了一下,不过她可不敢对这三兄弟露出觊觎,否则贺宝瞳第一个不饶她! 贺宝瞳能容忍哥哥们交女朋友,是因为她知道那些女朋友都没有她重要,只是哥哥们的玩具,拿来消遣的东西,但如果潘娜敢跟哥哥们套近乎,她就会觉得潘娜是来跟自己抢哥哥的,毕竟伺候了大小姐这么长时间,对她那种扭曲古怪的心理,潘娜还是略知一二。 “应该是因为玲珑吧。”潘娜轻声说。 又是这个人。 除却贺二外,贺琤与贺三都紧紧皱眉,这人难道是瞳瞳的天敌?以前的瞳瞳每天都快快乐乐从来不想那么多,可自打上了大学,遇到了这个女生,就再也没有开心地笑过! “玲珑好像是被选中要代表国家在国际会议上表演了。”潘娜小心翼翼地说,生怕再一次刺激到娇贵的小公主,那自己可就罪过大了。“因为已经传遍了,大家都在吹她,所以瞳瞳知道了后就……”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贺琤冷声问,“暗示瞳瞳心胸狭窄?你就是这样当她的朋友的?” 潘娜:…… 她很想说不是我暗示,而是你们的宝贝们确实心胸很狭窄,气量也小,要不是认识贺宝瞳,潘娜都不敢相信历史传说里那些被活活气死的人是真实存在的。 像她,虽然也很嫉妒玲珑,但也知道自己是个什么水平,所以在伺候小公主的同时,还很努力跟曹乐乐及玲珑搞好关系,不说亲密无间吧,至少能说上话,以后遇到什么麻烦,看在同学的份上人家兴许还愿意拉自己一把。 贺宝瞳的哥哥们是有什么被害妄想症吗? 潘娜真想说有本事你打个电话让国家也天凉王破啊!看你们是世界中心,还是国家更胜一筹,这怎么还把自己当成土皇帝了呢,挡路的通通让道?也不看看自己到底长啥样?再帅你也不能膨胀啊。 “行了大哥,先别说这些了,瞳瞳最重要。”贺二说,弯腰把贺宝瞳抱了起来,贺宝瞳还在哭,不停地重复是假的是骗人的不可能。 可把贺家三兄弟心疼坏了。 潘娜站在原地没人管,只好先告辞,回到寝室往床上一躺,这才松了口气。虽然伺候贺宝瞳很累很累,可跟着贺宝瞳所得到的好处也不少,以前她买条三百以上的裙子都要再三犹豫,现在衣食住行哪样不是名牌? 为了更好的物质生活,潘娜仍然要做个称职的跟班及舔狗,所以别指望她的专业水平有多好,她的目标就是多捞好处,最好能遇到个眼瞎的富二代结婚,这样后半辈子也有了着落,怎么都不亏。 贺宝瞳从上大学以来,就活在玲珑的阴影下,但摸着良心说,整个音乐学院,无论男女,谁没有活在玲珑的阴影下? 她是天才,是上天的宠儿,是教授导师们的得意弟子,她的起点,许多人一辈子都追不上,更何况她还如此年轻,谁能知道以后她会走到什么样的高度? 难道天赋不如别人,就不活了吗? 还是说要把所有比自己强的人都搞倒,这样自己就是第一?有必要自欺欺人吗? 潘娜觉得贺宝瞳就是好日子过多了,才华又不足以支持她的傲慢,从未经受挫折,一朝被碾压,整个人就像是一块逐渐失去水分的土地,绷紧了之后啪的一声,龟裂开来。 抗打击能力太差了,跟那种神仙一样的天才比什么呢?你长得漂亮家里有钱还有三个大帅比哥哥,为什么还是不知足呢?为什么还是要跟人比?为什么一定要把人家踩在脚底下才能满足你的高傲? 潘娜想不懂,也不想懂。 曹乐乐那就更不关心了,说来也奇怪,虽然潘娜执着于当舔狗,而且时不时喜欢向她跟玲珑炫耀所谓的“上流社会”有多么高贵,但平时偶尔还能说说话,贺宝瞳就不行了。 贺宝瞳心理问题严重,这导致她本来还算不错的专业能力彻底崩盘,连学校都不愿意去了,整天待在家里,就是哭就是闹。 换成过去,搞个小城市来的女孩子,对贺家三兄弟来说根本不算什么,可现在不一样了啊,先不说国家及学校对玲珑的看重,人家都被邀请去国际会议上表演了,真以为还是那种可以随意拿捏玩弄的女孩子吗? 更何况还有个郦家。 郦图虽然是学艺术的,可人家有个商界大佬亲爹! 老郦在家里是气管炎,在外面可不好惹,他儿子三十岁才动春心,谁要是敢打他儿媳妇的主意,他第一个不放过对方! 这种情况下,想弄玲珑,就得玲珑自己变心。她要是不乐意,谁都没辙。 贺家三兄弟倒不像贺宝瞳这样傻白甜,觉得自家日天日地什么都能干,他们敢玩弄抛弃原主,是因为原主没有丝毫反抗能力,搞个小姑娘能给妹妹出气,让妹妹开心,那有什么不可以?别人的命运在他们三兄弟看来,根本比不上妹妹,能逗妹妹一笑,已经算是小姑娘造化了。 至于是不是毁了一个家庭,原主死后父母会不会伤心绝望——不好意思,身为高贵的上流人士,这可不在贺家兄妹的考虑中。 说白了,是因为你好欺负,他们才敢欺负,换个不好欺负的,就瞻前顾后,不敢出手莽撞。 玲珑又不像原主那样单纯,你跟她示好,她心软善良就会信任你,任由贺宝瞳把她带回家,在她的饮料里放了东西,导致生米煮成熟饭,贺宝瞳要是敢把玲珑骗回去,那多半也是玲珑自愿,至于药,可不知道会被谁给喝掉。 面对这么个铁石心肠,你怎么都撼动不了的女人,请问贺家三兄弟究竟要怎么做才能毁掉现如今的玲珑,给妹妹出口恶气? 贺宝瞳才不管哥哥们为不为难呢,她只顾自己。 这样的自私,不也是贺家三兄弟纵容出来的吗? 972|第八十八片龙鳞(十) 第八十八片龙鳞(十) 其实像是那种“妹妹嫉妒的人做哥哥的就要帮她解决”的事情, 贺家三兄弟也没少干。只不过那些女孩子大多无权无势,被他们玩弄过后没有别的办法,只能自认倒霉, 如贺二这样的花花公子,跟他的女人没有超过三个月的,只要你听话, 那还能捞上一笔, 可你要是被贺宝瞳讨厌了, 那不好意思,等待你的就只有身败名裂。 别因为贺家三兄弟将贺宝瞳视若珍宝, 就觉得他们是尊重女人的绅士啊。 玲珑在国际会议上作为国家代表演出的事情已经是板上钉钉,贺家三兄弟就是再神也不可能通过一些不正当的手段把她拦下来, 要想不让她去, 要想不让她继续发光, 那就只有毁了她! 贺二的内心是有些不舍的,但是看到成日以泪洗面的妹妹,他最终还是点头答应了兄弟们的计划。 想要毁掉一个女孩子,对于他们这样的人来说, 实在是太过简单。 不需要沾自己的手, 只需要出一笔钱, 就能让她彻底消失在这个世界上。 而对付女孩子, 无非就是那么几种, 要么是找人玷污她, 要么是让人将她拐卖——反正不管是哪一种, 给足了钱都有人做。 玲珑虽然有了郦图这么个见习男朋友,但既然是见习,就肯定跟正式男友待遇不一样, 她大多数时候都跟曹乐乐在一起,剩下的时间呢,又有郦图陪着,自己独处的时候很少。 贺家三兄弟想让人给她拍点照片视频什么的威胁她,她才不怕呢,不过为了不牵连曹乐乐,玲珑还是拒绝了对方要跟自己一起出去的请求。 曹乐乐生无可恋地趴在床上,玲珑拍拍她的屁股:“回来的时候给你带好吃的。” 曹乐乐立刻满血复活:“说话算话!” 她今天是要去找郦图,那家伙这顿时间灵感爆棚,为了写曲子连一日三餐都顾不上,今天是终于写完了,因此迫不及待地要跟玲珑献宝,要不是郦夫人怕这傻儿子三十几个小时没合眼疲劳驾驶会小命危险,他还想立刻开车来找玲珑呢! 为了给贺家人机会玲珑也是操碎了心,她拒绝了郦图让家里司机来接她的提议,自己在校门口等车。 一辆出租车停在了她跟前,玲珑眨眨眼,拉开车门坐到后座。 司机是个人高马大的男人,还戴着墨镜,居然很善谈,言辞间都在问玲珑的个人信息,玲珑有一搭没一搭跟他说着话,直到发现路线不对,才似笑非笑地与后视镜里的司机对视:“师傅,你好像走错路了,我要去的地方不该走这条。” “哦,那边路出车祸了,这会儿正堵着呢,我这是换一条路。”司机很自然地说,“虽然可能绕的远一点,但其实还好,你也不差那点钱啊不是?” “那你可说错了,我就差那点钱呢。”玲珑漫不经心道,“我劝你最好是立刻原路返回,不要做让我不高兴的事。” 这小娘皮还挺傲,真不知待会儿把她扒光了,她是不是也这么傲。 司机非但没有调头,反而油门一踩加快了速度,他是往比较偏僻的外环走,越走人越少,到了后来拐到小路的时候,已经见不到什么车子,人烟罕至,越走越深、越走越破。 玲珑都没想到帝都还有这么偏的地方,最后出租车停在一家废弃的工厂前面,工厂门口杂草横生,还有一阵阵狗吠,司机下了车,一把拉开后座:“你是自己出来,还是我帮你?” 玲珑看他一眼,微微一笑。 司机没想到都这时候了她还笑得出来,这年头的小姑娘胆子都这么大?她知不知道一会儿她要面对的是什么? 看守废弃工厂的是两条黝黑的狼犬,非常凶悍,就连司机也很怕它们,结果玲珑一走近,那两条狗却跟吃错了药一样呜咽着趴到了地上,前肢还捂住了眼睛,怂的不能再怂。 司机回头看看,身后什么也没有,这两条狗在怕什么呢? 进了工厂,里面跟外面完全不一样,外面看起来就是完全荒废的地方,里面倒是还可以,有十几个男人,个个大花臂小平头,江湖气十足,一看到穿着裙子,露在外面的一双小腿又白又细的玲珑,顿时都激动起来。 “妈的哪里来的这么个极品!” “好久没弄女人了,今儿带来的这个够味儿啊!” “老秀可以啊!这姑娘哪儿来的?” 名叫老秀的司机嘿嘿一笑:“这可是帝都音乐学院的校花,网上现在她可火了!” 一听说是校花,男人们更加激动,看着玲珑的眼神露骨到简直已经将她剥光了。 玲珑不拿自己当外人,随手扯过一把椅子坐下,懒洋洋翘起二郎腿:“你们人都在这儿了?” 为首的男人又高又壮,足有一米九,身上肌肉虬结,一看就是手上沾过人命的亡命之徒,他贪婪地盯着玲珑,从她娇媚的小脸儿一直看到雪白的小脚,舔了舔嘴唇开黄腔:“怎么,这么多哥哥,还喂不饱你?妹妹喜欢喝牛奶吗?哥哥这儿可多得是。” 说完,一群人哈哈笑起来,玲珑无聊地看着他们:“很好笑?” 她一点都不害怕,反倒衬的男人们跟群傻逼一样。老秀悄悄靠近为首的男人:“老大,这妞儿胆子忒大,一路上都不吵不闹的,我看有点不正常。” 老大一挥手:“有什么不正常的!不就是个女人么!咱们十几个大老爷们儿还摁不住她不成?来,把咱那摄像机支棱起来,待会儿可得好好拍一拍,这么个极品,可不能浪费了!” 人玩腻了还能卖,拍下来的录像转手传到某些网站又是一笔钱呢!谁还能嫌钱少不成? 老大当然第一个上,他快速脱掉T恤,淫|笑着向玲珑走去,其他人把摄像机搬来摆好,还在地上放了了床黑色的床垫,那老大还说呢:“知道为什么要用黑色床垫吗?因为像你这种细皮嫩肉的妞儿,皮肤白得跟雪一样,就得是黑色衬得才好看。” 他伸手想来抓玲珑,可根本来不及靠近她,空间似乎被撕开了一道口子,有个长满獠牙的大嘴张开,狠狠地咬住了他的手腕——下一秒,传来男人的惨叫,胳膊已经少了半只,空间也恢复如初。 看伤口断面明显是被咬的,可是什么东西咬的谁也没看清楚! 玲珑觉得他吵死了:“有什么好叫的,就不能有点公德心吗?” 说着,她不知从哪里抄出一根狼牙棒,狼牙棒上满是尖锐的倒刺,她甩在手里转了两圈,捶捶肩膀揉揉脸:“好久没动手了,感觉骨头都痒了,今天也算你们倒霉,何必惹上我呢?” 话音未落,已是一棒子砸到老秀脸上,那倒刺尖锐无比,瞬间刺入他整张面孔,拔出血洞无数,老秀甚至都没来得及说话,便抽搐着倒了下去。 鲜血溅在少女娇嫩雪白的面容上,显得那样天真又残酷,看得其他人瑟瑟发抖,明明手里也有武器,可谁也不敢冲上去。 玲珑可不会手下留情,她这一出手,宛如砍瓜切菜,残肢断臂鲜血齐飞,有人还想跑,门口那两条被养熟了的狗却突然反戈,压低身子口流涎水,谁敢出去便狠狠地咬谁。 最后除了老秀外,死倒是都没死,不过活着肯定是比死了更痛苦,玲珑随手丢掉狼牙棒,蹲在了老大身边:“刚刚你想对我做什么,嗯?想轮我?” 老大看到她已经跟看到爹一样,吓得瑟瑟发抖,居然尿了裤子! 玲珑嫌弃地踹了他一脚,把人从地上踹飞七八米远,砸在墙上跌落,抽搐两下,不动了,也不知是死是活。 她又回到椅子上坐着,潇洒地翘起二郎腿:“说吧,谁让你们来绑我的?” 其他人不想死,这会儿就是天大的色心也没了,能活下去已是不易,谁还敢多说什么啊! 结果不出玲珑所料,果然是贺家人。 她冷笑两声,“真是狗改不了吃|屎。” 然后她就报警了:“你好,我在青山路74号的废弃工厂里发现了一群穷凶极恶通缉犯……是的是的,他们好像是自相残杀了……到处都是血我很害怕,好……好,我会在这里等你们来……” 睁眼说瞎话的本事听得还喘气的十来个人不敢相信,到底是谁穷凶极恶啊? “这种事,你们以前也没少干吧?”玲珑把不知道谁的手机随手一丢,“看你们这轻车熟路的架势,弄了几个女孩子玩啊?能不能给我讲讲?我还蛮感兴趣的呢。” 虽然她是笑眯眯地在问,可谁也不敢回答——谁还记得弄了多少个女孩子来?年纪小点的五六岁有,大点儿的二十来岁的也有,哭着喊着求饶,可他们是什么人?越是害怕,他们越是兴奋,玩弄他人的性命与尊严对他们来说是件非常爽快的事儿,拍成视频销量还不低呢!尤其是那些小女孩的,啧,有这种癖好的人可真不少。 世界与世界是不一样的,有的世界人死生灵,有的世界人死灯灭,恰好这个世界,人死有灵,只是常人不得见,但这并不妨碍女孩子们死后,灵魂还在仇人身边徘徊。 她们都是无辜的人,在上学路上下班路上被抓来或是骗来,有的宁死不屈,有的乖乖听话,所求不过是能回家——但谁也没能回去。这些人被看到了脸,是不可能放她们走的,门口那两条狗凶煞气十足,也与吃了人肉有关。 这废弃的工厂下面,不知道掩埋了多少具年轻骸骨。 玲珑打了个响指。 她的指尖浮现出一抹莹润的光,这光芒就像是一个火种,瞬间炸裂开来,形成一个巨大的光圈,当这个光圈消失时,躺在地上爬不起来的男人们惊恐地发现,这废弃的工厂里除了他们之外,又多出了好多女人! 从小女孩到成年女性应有尽有,那个五岁的小女孩,甚至还抱着一个沾满了血的布娃娃,她咯咯笑着,伸出小手,残忍地挖走了一个男人的眼珠,声音是小孩儿特有的小奶音:“叔叔,陪我玩~~” 他记得这个小女孩,长得特别漂亮,跟个小公主一样,他看得心痒痒,才悄悄趁着她的父母不注意,捂住嘴将她抱走。 小女孩儿啊,味道可鲜嫩了…… 可是现在,这个曾经让他兴奋的小女孩,却让他生出了无尽的恐惧。“别过来……别过来!你别过来!” 就像是他享受她的哭喊一样,听到她叫爸爸妈妈就兴奋无比,他的惨叫让小女孩儿也很兴奋,她攥着手里血淋淋的眼珠子:“叔叔,来玩游戏~你拍一~我拍一~一个小孩开飞机~~” 伴随着可爱动人的童谣,那颗眼珠子又被强硬地塞回眼眶,然后再一次被抠出来。 玲珑赐予了她们力量,让她们从懵懂的灵魂生出神智,并且因为仇恨变得无比强大。 这个世界的人死了之后灵魂会自动获得新生,因为不会有鬼,自然也不会有玄门中人,所以放心吧,没人能把她们收服,想必她们也是愿意长长久久地跟这些人“玩游戏”的。 警察赶到的时候,工厂里到处都是血,宛如人间地狱,场面可怕,其中几个人甚至被活活吓疯了,每个人都缺胳膊少腿儿的,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把这些人抬上救护车的时候,总觉得有一阵阴风吹过,感觉车里好像多了很多人。 “永远缠着你,永远缠着你……嘻嘻。” 老大还没死,他憋着一口气睁开眼睛,面前就是上次那个被抓来后拍了视频玩弄致死的年轻姑娘,她还是死前那副模样,却是笑眯眯的,带着无尽怨气。 等到他们死后,他们的灵魂也会永远成为她们的玩物。 直到女孩子们怨气消散,重新投胎,他们才会魂飞湮灭,从此消失在这个世界上。 贺家最近有点倒霉。 不,是非常倒霉。 先是贺琤出了车祸,双腿截肢,随后是贺二又抛弃了一个年轻女孩儿,结果这个女孩儿看着闷声不响听话老实,却在跟贺二最后睡了一晚后,把贺二给阉了……真的阉了!老二还被剁碎冲进了马桶! 贺三为了公司的事忙得焦头烂额,内忧外患不断,郦家不知为什么突然开始针对他们,正在这时,他们家又突然被爆出丑闻…… 既然是感情深厚的四兄妹,自然亲密无间,虽然没什么过线举动,但亲亲抱抱常有,也不知道那些狗仔是怎么找的角度,拍出来的照片,看起来不像是兄妹,反倒像是情人! 哪怕社会再进步,兄妹乱|伦也永远不为人们所接受,一时间公司股票跌落谷底,又有郦家出手针对,内部还有人被挖走跳槽,带走了非常重要的文件……大哥二哥还在医院需要照顾,贺三都要崩溃了! 贺宝瞳什么用场都派不上,只会扯后腿,她在医院里哭得死去活来,可谁在意?反正现在全国都知道他们贺家兄妹搞骨科的事情了,就算义正词严地发律师函也没用,因为那些被贺二甩掉的姑娘们纷纷现身说法,墙倒众人推,她们憋屈了这么多年,难道还不许吐槽了? 这一出现,网友们才大开眼界——成年了的女孩子在家里不穿内衣跟哥哥们亲亲抱抱,身为女朋友被妹妹屡屡针对,男朋友却不管不顾站在妹妹那边指责自己,还有被妹妹陷害,男方跟她们无情分手……类似的话题是说也说不完。 贺宝瞳哭得要死也没人管,贺三倒是怜惜,可惜他自顾不暇,贺琤车祸昏迷不醒,贺二丢了最重要的宝贝整日颓废不已,连妹妹都没心思哄,贺三忙这忙那,却越忙越倒霉,越忙越惨。 最后破产倒是不至于,但公司缩了一大半的水,偏偏屋漏偏逢连夜雨,工商局又上门说要查税,这年头哪个企业不在税务上做点手脚?怎么就专门查到他们家头上了呢? 贺家被骂得狗血淋头,贺宝瞳是彻底不去学校了,她天天躲在家里不出门,看着电视上的玲珑嚎啕大哭。 不仅如此,他们还越来越倒霉,名声跟股票都一落千丈,从前贺琤手段狠辣,结了不少仇家,这会儿不落井下石还等什么?难道要等贺家仨兄弟喘过气来东山再起?不不不,那当然不行,必须得把他们踩到脚底,让他们再也没有翻身的机会! 贺宝瞳哭了好久也没人哄,小公主只好找朋友,但就连潘娜也不敢靠近她了——虽然她很爱钱,也很爱占便宜,可她不想被别人指着鼻子说,哎呀,那就是骨科小公主的舔狗啊! 当舔狗也得有点追求,跟贺宝瞳在一起名声坏了以后还怎么嫁入豪门? 玲珑被誉为共和国歌姬的时候,贺宝瞳正龟缩在漆黑的房间里。 她已经好几年没有出门了,成天待在家里,吃成了个大胖子,还是个极度不健康的大胖子。 贺琤断了腿之后什么都不能做,性情也变得极为乖戾,贺二则跟贺宝瞳一样,根本不敢出门,一出门就被人指着鼻子说那是个太监……就算前女友被抓了,那又怎样?能把他的老二还回来吗? 养家的重担都落在贺三身上,贺家虽然没有倒,但跟从前也完全不能比,只够温饱,他常年心力交瘁,都不知道这大厦倾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玲珑放纵了贺宝瞳心中的嫉妒,哪怕她什么都不做,贺宝瞳也不会放过她,就像是不会放过原主那样,自杀前还在悔恨自卑,质疑自己的姑娘,可惜再也不能明白自己根本没有错了。 贫贱夫妻百事哀,家人也是如此。 贺宝瞳大手大脚惯了,哪怕家境每况愈下,也仍然要过好日子,吃好穿好用好,可惜贺琤贺二都因为身体原因不再像过去那样以她为天,贺三每天养活这两个兄弟跟不争气的妹妹也很吃力,在外头名声差得要死,贺家兄妹的骨科弄得人尽皆知,但凡是要点脸,有点自尊的人,都会因此感到羞耻。 人之所以为人,便是因为知道羞耻,能够遵守道德。 会轻易被欲望趋势,又算什么? 享誉世界的青年钢琴家与歌唱家的世纪婚礼人尽皆知,报纸杂志网络纷纷报道,贺宝瞳看着自己的白月光与剥夺了自己一切的人结为眷侣,无比幸福,尖叫一声,砸碎了家里最后一台电视机。 下班回来身心俱疲的贺三忍无可忍,生平第一次打了妹妹一耳光! 贺宝瞳傻眼了,虽然大哥二哥现在不疼自己了,可三哥还是跟以前没什么两样,但现在……他居然打她?! 他们三兄弟都没找到老婆,谁不知道他们家的情况,谁家脑子不好的姑娘愿意嫁过来?兄妹四个就这样过一辈子,纠缠到老死吧! 被砸坏的电视机,自然也映衬不出新娘父母那幸福快乐又自豪的笑容,别人的幸福是那么美好,但与他们兄妹毫无关系。 因为只是每天活下去,就已经非常疲惫了。 后来,贺宝瞳实在受不了这样的家,家里已经没钱请保姆跟佣人,但大哥需要人照顾,她自小是娇娇女,怎么可能忍着脏乱臭伺候贺琤吃喝拉撒?还有性情愈发暴戾的贺二,过往的温情被鸡毛蒜皮的小事一点点磨的干干净净,每天便是无休止的吵架与互相辱骂。 贺二骂贺宝瞳是丧门星,克死了爸妈又来克他们,贺宝瞳骂贺二是废物,好手好脚整天在家待着混吃等死,贺琤暴躁不已,想让弟弟妹妹闭嘴,自己却又没法走路——贺三最终无力承受,不告而别,再也没听过他的消息,也不知是死是活。 剩下三个不能自食其力的,连最后那栋房子也没能留住。 谁也不愿意出去工作,谁也不愿意去丢人——那还能怎么样呢? 等死就完事了。 973|第八十九片龙鳞(一) 第八十九片龙鳞(一) “……玲珑, 还不过来见过你母亲。” 说话的男子约莫三十余岁,留着美髯,生得仪表堂堂, 此时他正用慈爱的目光望着刚被他带回府中的玲珑,少女今年将将十三岁,正是花骨朵儿般的年纪, 她母亲是被男子养在府外的外室, 三个月前因病逝世, 她便成了没娘疼的孩子,父亲怜惜她, 便将她带回府中。 与男子同坐,面色冷若冰霜的不是别人, 正是潍州牧邢冀之妻庄夫人。 庄夫人为邢冀育有一子一女, 皆为嫡为长, 长子邢淳,智谋过人文武双全,长女邢萱,温婉柔美, 气度过人, 与这对出色的子女相比, 邢冀其他的妾侍所出之子女, 都要逊色不少。 再加上庄夫人出身邑阳庄氏, 州牧府中无人越得过这母子三人。 邢冀对妻子也十分敬重, 只是庄夫人善妒, 对府中妾侍与庶出子女虽称不上亏待,却也不闻不问,邢冀也一直将嫡出的一对子女当做自己的骄傲, 可今日他居然从外面带进来个外室养的女儿,这怎能不让庄夫人愤怒?! 她冷冷地看着眼前的少女,十三岁,也就是说,她生下萱娘不久,主君便在外头养了女子。 这对庄夫人来说,着实是种侮辱。 玲珑站在花厅中央,在她获得的记忆中,邢冀是天底下最最慈爱温柔的父亲,如果没有庄夫人,撇开邢冀的身份,他们一家三口在外面过得其实很开心,很幸福。 可惜娘亲病死了,她一个小女郎住在外头邢冀不放心,因此要带她回府。 只是庄夫人并不欢迎她,面上的冷漠连遮掩都不愿意,邢冀叫了玲珑两声,见她不应,不由得对庄夫人道:“玲珑性子内向害羞,日后还请夫人多多照料。” 玲珑心想你这心也真够大的,跟你大老婆说让她照顾你小老婆——哦不,是外室给你生的私生女,真把天底下的女人都当成蠢货啦? 庄夫人会善待他才怪呢! 其他妾侍能在府里安稳度日,是因为邢冀对她们宠爱有限,可玲珑的生母不同,虽然她来的时候母亲便已经死了,但她仍然从身边伺候的人口中得知了母亲生前有多么得父亲宠爱。 本来父亲甚至是要抬母亲入府做平妻,是母亲自己不愿,她不爱与人勾心斗角,在外头住着也算快活,若是没有生病,想来也是不愿将女儿送入州牧府的。 庄夫人仍旧面无表情,她用苛刻的目光审视着眼前的少女,她也常常这样看那些妾侍所出的子女,郎君们还好,邢冀胸怀大志,对儿子们的教育十分看重,但女郎们大都被养得胆小懦弱,怕极了她这个嫡母。庄夫人没有下作到去要了小女郎们的名声或是命,毕竟她的萱娘还没有许人家,家中女郎若是坏了名声,对萱娘也有碍。 可这并不代表她没有办法收拾那些庶女,庄夫人深爱邢冀,对于任何夺走了邢冀目光的人,她都报以十分敌意,也正因她彪悍霸道,府中妾侍才愈发老实规矩,生怕哪里触动了庄夫人,叫她恼了自己。吃苦头事小,牵连儿女最是不好。 玲珑却无所畏惧地与庄夫人对视。 邢冀似乎并没有察觉自己妻子的不高兴,而是又说了玲珑一堆好话,甚至于对庄夫人所出的一双嫡出儿女道:“日后玲珑便是你们的妹妹,你们要爱护她、照顾她,切不可让她受到丝毫委屈。” 邢淳与邢萱应了。 且不说他们是真心还是假意,玲珑却是站得累了,她朝邢冀撒娇:“父亲,人已经见过了,我可以去歇着了吗?” 全然没有第一次进州牧府的忐忑不安,这倒是出乎了邢冀意料。他点头,问庄夫人:“我让你收拾出的新院落,可弄好了?” 庄夫人答道:“回主君,妾身已全部打点妥当,只等……玲珑,住进去便是。” 邢冀颔首表示满意,亲自起身走到玲珑身边,慈爱道:“跟父亲来。” 玲珑便乖巧跟在了他身后。 这父女俩一走,庄夫人才咬牙道:“欺人太甚!” 可她也不过嘴巴上说说,邢冀真出现了,她还是会任劳任怨做他的贤妻。 邢淳道:“母亲何必为了这么个小女郎大动干戈,府中父亲的妾侍也有数名,母亲总是为这些动怒,什么时候才是个头?” “阿兄说得是。”邢萱也劝,“如今那外室已死,这小女郎进了府,父亲又常年公务繁忙,哪里有功夫天天关照?母亲切勿做出什么冲动之事,您才是潍州主母,这一点谁都越不过您去。” 道理庄夫人都懂,可是看着主君对一个外室女如此和颜悦色,她心中又怎会满意?萱娘是他长女,他也不过是在她满月时抱了抱,为何却对一个外室女那样好? 却说玲珑跟着邢冀到了自己的院子,里头确实打扫的干干净净,但是太空旷了,什么都没有。母亲是在遇到父亲之后才生的他,遇到父亲之前,母亲只身一人逃难,又因为容色过于美丽,常常需要隐藏自己的真实容貌,若非为父亲所救,还不知要遇到什么样的危险。也因此,她们母女俩的一切都是父亲给予的,在玲珑记忆中,母亲常常惆怅地望着门口,似乎在等什么人。 每次父亲来的时候她总是很高兴,但这高兴又总是短暂的,因为邢冀待不了多久便要回去,她宁可做外室也不肯为妾,谁也不知道她在想些什么。 “看看缺了什么东西,跟父亲说,父亲让人给你送来。”邢冀宠爱地说。 玲珑是真的不客气的,她逛了一圈,嘟着粉润的唇瓣出来:“什么都缺,因为什么都没有。” 邢冀也知道庄夫人的毛病,想来又是嫉妒心作祟,他温声道:“那你跟父亲去私库,看看你喜欢什么,都拿来好不好?” 她立刻便高兴了,笑起来灿若朝霞,美得令人迷醉,就连训练有素的潍州将士,都忍不住看晃了眼。 玲珑高高兴兴跟着邢冀去了他的私库,毫不客气地挑了一大堆宝贝,庄夫人闻言,气得差点没晕过去! 她早就察觉主君在外头养了女人,也早就想查清楚那女人的身份,只可惜主君将人当眼珠子一样护着,根本不给她的人查探的机会,好不容易熬到那女人死了,主君却又把那外室女带进了府里,这若是传出去,还要不要做人了?叫别人怎么想萱娘?萱娘的婚事可还没有定下来啊! 外室女与庶出女,那是截然不同的,外室女身份低贱卑微,庄夫人实在是想不明白,那外室是给主君吃了什么迷|魂|药,才能让主君在她死后,力排众议将外室女带回家。 邢冀亦是哭笑不得,他怎地不知小女竟有这样的本事,将他私库逛了一圈,最值钱的全叫她给拿得差不多了!而且她明显更喜欢那些又贵,看起来又亮晶晶的,说一句爱不释手都不为过。 随后他又给玲珑派了自己最信任的人过去伺候,庄夫人得知,又是好生气恼!主君不看身为嫡长女的萱娘一眼,却将那外室女视为掌上明珠,世间怎会有这样的道理?那外室女如何能跟萱娘比? 邢淳再三劝诫,庄夫人也听不进去,邢萱心中却也委屈,她是父亲嫡长女,但所得父爱并不多,父亲更多的精力都放在了儿子们的培养上,若所有姐妹都如自己这般倒也罢了,偏偏那外室女却能得父亲青睐宠爱,怎能让邢萱不恼? 但她本身也是温婉的性子,心中虽然失落懊恼,却也没有表达出来。 安顿好玲珑后,邢冀陪了她一会儿,把邢淳叫到书房,邢淳原以为父亲是有要事叮嘱自己,谁知却是要他日后多多照顾玲珑,听得邢淳一愣。 虽说男子三妻四妾本寻常,可庄夫人是他生母,母亲不喜那外室女,邢淳对玲珑印象自然也算不得好。不去欺负对方已是他的风度,还要照顾对方? 邢淳面上不由得露出匪夷所思的神色来,他是邢冀嫡长子,自幼被给予厚望,如今天下大乱,朝廷动荡,皇帝被架空,各路势力虎视眈眈,又有佞臣把权,只待师出有名,这天下便将是有能者居之。父亲胸怀大志,邢淳亦然。 可父亲是不是对这外室女太过上心? 邢冀没有多说,只再三叮嘱邢淳,因他常年公务繁忙,在府中的时间远不如邢淳,若是邢淳不照看着,他怕玲珑吃亏。 “怎么说玲珑也算是你妹妹,你要与她交好才是,做个兄长的样子出来。”邢冀语重心长道,“玲珑是个好孩子,你不会讨厌她的。” 邢淳失笑:“父亲,这并非讨不讨厌的问题,她是外室女,我是嫡长子,纵然血缘上是兄妹,也断然没有我这个嫡出兄长去照顾她的道理。还是说,夫亲不信任母亲会一碗水端平?” 邢冀瞥他一眼:“你母亲是什么性子,还需要为父来说?” 一碗水端平?天底下谁都能,就是庄夫人不能! 她只认她出的一双儿女,旁人的死活她才不在意呢,不落井下石都是好的,还指望她善待玲珑? 邢淳道:“我会让萱娘多看着她,只要她安分守己,在这府中必然能活得下去。” 很显然,邢淳站在庄夫人那边,他并不厌恶庶出的弟弟妹妹,可也不会跟他们多么亲密,因为母亲不喜欢。兄弟之间可以相互扶持,妹妹他也会尽所能为她们寻找好人家,但若说感情要跟萱娘那样好,这绝不可能。 邢冀叹了口气:“她母亲刚刚死去,正是惶恐不安的时候,你若是得空,记得劝你母亲,不要太过苛待,那孩子胆子小得很。” “父亲为何不自己与母亲说?” 邢冀与庄夫人相敬如宾,邢冀愿意给正室夫人面子,庄夫人自然也不会打他的脸,可惜邢冀并非一心一意情深不悔之人,他如这世间大多数男子一样,不说将女子当作玩物,也没有放在彼此平等的地位上,更是无心情爱。 可庄夫人常年囿于后宅,一颗心都扑在主君身上,却又不能得到回应,眼看主君的妾侍纳了一个又一个,她如何能不嫉妒? 尤其是这个在外头被养了十几年的外室,更是庄夫人的心头大患!主君对那外室保护的滴水不漏,庄夫人几次三番派出去查探的人都险些被发现,如今那女子死了,她却连对方一面都不曾见过! 只看玲珑的脸,便知道那死去的女子生得如何天姿国色,否则又怎么让主君为其神魂颠倒? “我与你母亲说,她听得进去?” 邢淳沉默,显然对自己母亲的性格也十分了解,若是去掉善妒这个缺点,庄夫人可以说是最完美的夫人模板,里里外外都打理的井井有条,人亦聪慧,惟独在主君的事情上拎不清楚,恨不得天底下没有女人能靠近邢冀,然而这是不可能的。 不说邢冀本身,便说如今各路势力分庭抗礼,其中便少不得联姻,邢冀后院的一些妾侍便是如此而来。作为男人,邢淳能够理解父亲,可作为儿子,他又为母亲感到不满。原本父亲并非为美色所迷之人,然而在外头养的那个,却叫庄夫人犯愁不已。 好不容易等到人死了,父亲将那外室女接入府中不说,毕竟也是同父所出的兄妹,可父亲这样再三叮嘱要待外室女好,这岂不是在打母亲的脸? 邢淳道:“母亲并非蛮不讲理之人,父亲与她好好说,她会明白的。” 邢冀摇摇头:“总之我不在府中的时候,你多看顾着玲珑点儿就行了,她还小,你待她好,她心有所感,日后也会回报于你。” 邢淳禁不住想笑了,他稀罕一个外室女的回报不成?可父亲都这样说了,为人子又怎能拒绝?“父亲放心,我不会让她吃苦头的,母亲若是为难她,我也会帮她说话。” 邢冀正色道:“为父是与你说认真的,玲珑对为父而言非常重要,你一定要好好待她,切不可让她出事,明白么?” 他再三强调,要邢淳照顾一个外室女,邢淳心中自然不舒服,不说别的,这外室女便是母亲的眼中刺肉中钉,他顶多看一下不让她丢了性命,要再多的却是没了。 因此对父亲的叮嘱也是看似诚恳实则敷衍,在邢冀出发去朝圣后,整个潍州便由公子淳接管,他自幼便受父亲教导,又是嫡长子,日后父亲所打下来的江山,他便是不二的继承人。 一忙起来,父亲临行前的叮嘱便全忘了。 庄夫人不至于下作到为难一个刚刚丧母的小姑娘,只是她的心胸也没有宽广到哪里去,给点小绊子是常有的。 当家夫人对这位新来的女郎的态度,也代表了府里下人的态度,他们不觉便轻慢起来,其他女郎虽说是庶出,却也是正儿八经的潍州邢家血脉,这位外室女,虽说主君说她是邢家女郎,可谁能保证她那做外室的娘品性如何? 虐待也称不上虐待,就是屋子打扫总是不干净,去领来的吃食总是冷的,想要点什么东西,府里也是推三阻四,看着都是小事,碰在一起便难免叫人心烦。 尤其是又一次午膳晚了,送上来时虽不说冰冷,却也毫无热气,那一些肉菜做得也不精心,冷了之后荤腥难闻,别说吃,看一眼都叫人倒胃口,这样的食物玲珑怎么可能吃得下? 旁的地方惹她,她还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可在吃食上糊弄,却叫她非常恼怒。 那送饭的婆子生了一双吊梢眼,看人的时候都是斜着的,活似眼睛长在了头皮上,“女郎息怒,实在是今儿个厨房那边太忙了,因此才误了时辰,女郎且先将就着吧。” 伺候玲珑的都是邢冀派来的人,他们最爱对玲珑说的,便是主君待她如何宠爱纵容,如何恩重如山,要她感恩,要她回报。 换作往日,原主肯定也就忍了,觉得自己本就是外室女,身份低微,也不想给疼爱自己的父亲惹麻烦,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虽然这些肉菜不能吃了,可素菜还勉强能入口。 但玲珑怎么会忍? 天底下人人变成忍者神龟,她也绝对不忍。 “将就?” 玲珑重复了一遍这个词,笑起来,“你让我将就?” 那婆子被这笑弄得有些怵得慌,随即在心里狠狠唾了一回:呸!下贱坯子生出来的小野种!名不正言不顺的,还真当自己是邢家女郎了!这到底是不是主君的种都难说呢!竟在这儿跟她摆起谱来了! 只是面上仍旧带着笑,一副卑微讨好的模样,满满的都是绑架,活似玲珑要是不将就,那就是不懂事不贤惠不温婉,是不配做这邢家女郎的:“女郎请息怒,厨房那便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夫人与郎君是重中之重,今日郎君回府,夫人便想着要多多犒劳,这才耽搁了给女郎送饭的时辰。” “哦。”玲珑了然。“原来是阿兄回来了,那倒也情有可原,是我考虑不周了。” 婆子心底得意,就知道这外室女眼皮子浅,旁人说什么便信什么,她今儿个磋磨了她,改明儿就要到夫人那里露个脸讨个赏,将此事当做笑话讲与夫人听,讨夫人的欢心,说不得还能被调进夫人的院子做个妈妈呢,那样的话,何愁日后没有出路?“正是如此,女郎如今知错却也不晚。” 玲珑慢慢点头,站起身,“今儿个是有情可原,那昨儿个呢?前儿个我似乎也没吃上口热乎的,原来全是有情可原啊。” 她看向桌上那盘油腻红亮早已冷透了的大肘子,嘴角抿起的笑容娇俏明媚,这些天她的饭食全是这些油腻之物,问就是厨房那边有难处,身为女郎要多多体谅,这样才讨人喜欢云云。 若是第一次进府的懵懂少女,兴许会被忽悠,怕自己惹了嫡母厌烦,因此谨慎卑微做人,恨不得自己是隐形的,可玲珑怎么会信? 最关键的是,她是主子,主子为什么要体谅奴才的难处? 众目睽睽之下,玲珑伸手抓住了婆子梳的整整齐齐的发髻,然后以当仁不让之势,将对方的脸狠狠地砸向了那盘油光水滑的大肘子! 婆子一直在厨房做事,向来会揣摩庄夫人的心理,庄夫人讨厌谁,她便给谁颜色看,久而久之,也算入了庄夫人的眼,得了个机灵的夸赞。 今儿还是她头一回吃瘪,平时人模人样的,也把自己当个人物,谁曾想被个十三岁的少女如此羞辱,顿时一张脸便气得涨红,心中百般不满,却又碍于这是主子。毕竟闹到了庄夫人跟前,庄夫人是必然不会保她的,谁叫这一切都是婆子自己策划的呢? “我见你这态度,似乎凉了的饭食也很好吃,那你今儿个就把这一桌子的菜全都吃完,不吃完不许走。” 玲珑说着,又将婆子的脸在肘子上摁下去,这婆子生得膀大腰圆,她却纤细袅娜,偏偏婆子却跟被千斤坠压顶一般挣扎不动,看在一边下人眼中,愈发觉得此人偷奸耍滑,十三岁的女郎能有多大的力气,此人真是会装! 婆子从大肘子中抬起头时,满脸满头都是猩红酱汁,离得远也能闻见那腥味。这饭菜虽然丰盛,可论起味道,却只能算作一般,玲珑若是不吃,他们私底下便说她挑剔,因此玲珑觉得,他们应该觉得很好吃吧? 好吃的话,还是赏给他们好了。 “把她的嘴掰开,喂给她吃。”玲珑轻声说,“最好连盘子都给我舔得干干净净,才叫不浪费。” 周围下人不敢不听她的话,连忙上去几人,一人拽住一只手臂,另一人掰开嘴,又一人端起菜盘子往婆子嘴巴里塞,塞得那婆子涕泪横流哀嚎不已,她虽说只是个下人,在府中却也有头有脸,不少人都溜着她讨好她,何曾被这样虐待过? 974|第八十九片龙鳞(二) 第八十九片龙鳞(二) 那将将十三岁的小女郎, 生得天仙一般的美貌,只看外表,是十分需要人怜爱的模样, 怕是见到只虫子都要慌张流泪。 府里的女郎们大都柔弱乖顺,便是庄夫人亲自养大的邢萱,也是最典型的世家女郎, 弱不禁风, 温婉可人。总之, 无论是什么样的女郎,都没有这位一样, 无情地掰开一个上了年纪的婆子的嘴,将冷掉的饭菜往她嘴里灌的。 玲珑饶有兴致地看着, 婆子叫得越是惨烈, 她脸上的笑越是灿烂。 这叫声根本吓不到她, 反倒让她脸上的笑又慢慢淡了:“怎么饭也堵不住嘴?肯定是因为这饭冷了,才有闲心叫。” 婆子一听,这还得了,不曾想这小女郎如此恶毒, 难道是要找热饭热汤来灌?那可不成, 嗓子眼儿都能叫烫烂了!她立时不敢再叫, 虽然被灌饭极为痛苦, 可比起小命, 这痛苦似乎也并不是不能忍受。 这厨房也是有趣, 给玲珑弄了一桌子硬菜, 不见几个绿色,还都是那种冷了之后腥味极重根本无法下咽的,她本身便挑嘴, 如何肯吃?分量倒是足,结果都叫灌这婆子嘴里了。 灌进去后,只见那婆子肚子明显凸起一大块,显然是撑得不行,事实上灌了一半的时候,她便已顶不住了,涕泪横流,唇舌不受控制地往外呕吐,结果仍然被玲珑命人摁住尽数灌进去,这也使得院子里的下人们对这位新入府的女郎有了认识——小小年纪便如此心狠手辣,若是忤逆她的意思,不知自己要吃什么苦头! 人家即便是外室女,那也是潍州牧邢冀的掌上明珠,骨子里流着邢家的血脉,他们再受主子看重,也仍旧是奴才! “你刚才,对我说什么来着?”玲珑坐在椅子上,眼皮子动了动,漫不经心地问,“将就,对吧?” 婆子跪在地上想求饶,可一张嘴便是忍不住呕吐,玲珑淡淡道:“吐出来,我照样叫人给你塞进去。” 婆子便死死扼住自己的喉咙,连磕头动作都不敢幅度太大,生怕惹了玲珑恼怒,又想出什么法子来折磨自己。 玲珑单手托腮,笑得甜美:“现在厨房还忙么?我想吃的东西,能及时送来了么?” 婆子满眼是泪,哆嗦着点头,一手掐喉咙一手捂嘴,玲珑见她这副模样十分滑稽,非但没有生出怜悯与愧疚,反倒发出银铃般的笑声,指着婆子对身边的婢子道:“你瞧她,蠢得宛如一头母驴!” 那婆子在府中虽不到呼风唤雨的地步,却也是人人追捧,何曾被人如此羞辱?她心中又慌又怕,却不敢动弹一下,被玲珑这般羞辱,只觉得面红耳赤,今日自己便不该来这一遭! “我这人脾气还是很好的。”玲珑道,说得她自个儿都信了,“只要你们听我的话,那就什么事都没有,只这么个小小要求而已,你能做到的吧?” 随后,婆子被赶出去,身边跟着两个婢子,要看着她去厨房吩咐菜色。 这回厨房果然不忙了,也不让玲珑将就了,再送来的饭菜便是荤素搭配色香味俱全,玲珑总算是吃上了一顿还算不错的饭菜,她自己浑然不觉,可她是如何凌|虐厨房婆子的事儿已经传进了庄夫人耳中。 庄夫人治家甚严,闻言不由得大怒:“此女忒地粗俗无礼!” 立刻命人将玲珑拿来,却被邢萱阻止:“母亲不可冲动,父亲临行前曾再三叮嘱母亲照顾于她,若是母亲贸然动她,父亲回来,岂不是要与母亲置气?” 庄夫人怒道:“那又如何?一个外室女,我便是将她打杀了又能如何?你父亲难不成还要为了个外室女将我休弃?” 她是有底气的,邑阳庄氏便是她的底气,这也是她稳坐潍州牧夫人宝座的原因,其他妾侍出身再好,也越不过她这个原配去。 邢萱叹道:“母亲难道不想与父亲相敬如宾,重归就好么?那便请母亲对新来的妹妹好一些,她只是惩治了一个下人,母亲难道要为了一个下人,便不顾她是父亲女儿的事实么?” 庄夫人被女儿说服,但脸色直到看见玲珑仍然很难看,她对玲珑充满厌恶,见到她第一面便不由分说喝斥:“跪下!” 可玲珑从来不给人下跪,甭管是谁,天皇老子来了,她也不可能跪,庄夫人算个什么东西? 因此她很自觉地坐到了椅子上,傲慢的态度令庄夫人看了额头青筋直跳! 且不说这外室女的身份有待商榷,便是真的是外室女,玲珑也不可能对庄夫人有什么好脸色,旁人对她好,她不一定回报,可旁人对她不好,她定然是要千百倍报复回去的。 “父亲曾与我说,庄夫人贤惠大度,现在看来,果然是名不虚传。” 少女言笑晏晏,生得真是美极了,邢萱看着那张绝美的小脸儿,心下不由生出羡慕,不知道这妹妹的母亲该是何等的绝世美人儿,才能生出这样的女儿来。随即,她看向母亲,心想这外室女难道是知道谁不好惹,所以主动讨好夸赞母亲? 然后玲珑接下来的话便让邢萱明白了这全是自己的错觉,“坏事儿都暗示旁人做了,不脏自己的手,可不是贤惠大度么。” 庄夫人闻言,脸色瞬间涨红,愈发怒不可遏:“谁允许你这样跟我说话?难道你不知道你要称呼我一声母亲?” “我只有一个母亲。”玲珑道,“她已经死了,你也死了吗?” 庄夫人大怒:“大胆!” “别对着我吼那么大声,我不喜欢太聒噪的人。”玲珑抬起手,欣赏了下自己刚刚染好的指甲,是粉粉嫩嫩的颜色,她傲慢至极,“父亲不是说了,日后我的待遇,与夫人所出的女郎相同,怎么夫人却不把父亲的话放在心上?” 邢冀确实说过这样的话,可庄夫人怎么可能听?一个低贱的外室女也想爬到她女儿头上,与萱娘平起平坐,痴心妄想! 玲珑从来都不会舔着脸去讨好厌恶自己的人,除了偶尔兴致上来演演戏装装小哭包,大多数时候她都是飞扬跋扈唯我独尊的,别奢望她以怨报德,对她不客气的人,她只会对对方更加不客气。 好比此刻,她便好奇地单手托腮看向庄夫人:“你可真奇怪,养外室的是你的丈夫,把外室女带入府中的也是你的丈夫,可你却不怨恨他,反倒怨恨外室与外室女,自己的日子过得烦躁痛苦,不舍得放手又要爱惜名声,装着大度又暗地里默许下人捧高踩低——说实话,你还真不配与我娘比。” 她来的时候,身为外室的母亲还没有死,玲珑与她朝夕相处了几个月,那是个气质高贵优雅,美貌温柔的女子,与其说像以色侍人的外室,更像是出身优渥的大家闺秀,她根本就不是邢冀的女儿,母亲也不是邢冀养的外室,可她为什么要替邢冀解释?邢冀给了她这样的身份,看似是保护的滴水不漏,又是一副拳拳慈父心,兴许也有几分真心疼爱,可说到底,玲珑不过是他霸业上一颗棋子。 想要一个女人永远忠心,情永远比权更能打动她。 庄夫人此生最恨邢冀后院那些女人,妾侍们出身都不低,利益相关,她是潍州主母,再傻也不会对他们做什么,可被养在外头那个算什么东西?出身卑微也就算了,还被主君那般保护着! 说不嫉妒不怨恨都是不可能的。 邢萱也觉得玲珑说得过于放肆,母亲怎么可能比不上一个外室?饶是她性子柔和,也对玲珑生出不喜:“如今你已经回了府中,便不要再称呼外面那位为母亲了,眼下你的母亲坐在这里,不是旁人。” 玲珑却说:“我只认一个母亲,你们若觉得不爽,大可去找父亲,让他给你们做主。” 说完还挑衅:“倘若他会为你们做主的话。” 庄夫人神色晦暗不明,怒气冲天,玲珑就是要她生气,就是要她失控,庄夫人失控,邢冀后院起火,她才能趁虚而入。 被放在棋盘上的棋子,倘若生出了神智,不知道拈子之人要如何应对呢? 过于弱小的身份有时候也是绝佳的保护,因为在邢冀心中,玲珑永远都不会背叛,她从出生起便将他当作父亲,满心孺慕,日后他更是要将她绑在潍州这条大船上,为自己的霸业奠定基石!到时振臂一呼,天下定将名正言顺掌握于他手中! 是的,玲珑并非邢冀亲女,而是十三年前便已去世的先帝遗腹子。 先帝号华安,自幼体弱,十二登基,内有佞臣窦相国,外有兵马强壮的各方势力,前几任皇帝又都是贪图享乐的糊涂蛋,便是华安帝有心兴国,也是寸步难行。他天资聪颖,又有雄才大略——惟独一点不好,那便是体弱,且无叔伯兄弟,皇室子嗣凋零,直到他因病驾崩,也未能将皇权夺回。 华安帝一死,再无皇室血脉,窦相国不知从哪里寻来一小儿,说是先帝爷的沧海遗珠,因那小儿确实与先帝爷有几分相似,便被尊为帝,自此朝政彻底落入窦相手中,天下人俨然知道有窦相,却不知有皇帝。 如邢冀这样盘踞一方的枭雄最是清楚那孩子根本不可能是先帝爷的沧海遗珠!且不说华安帝体弱多病,他这一生都在宫中度过,连皇后都不曾有,又哪里来的沧海遗珠! 而玲珑,才是华安帝真真正正的孩子,也是硕果仅存的皇室血脉。 华安帝登基时内忧外患无数,他实在是个有大谋的帝王,只可惜天妒英才,给他的时间太少了,他原本对着心爱之人发过誓,待到夺回皇权,定要名正言顺将她娶做妻子,谁知一朝病逝,便撒手人寰。 华安帝心爱之人不是旁人,正是玲珑的生母,也是邢冀养的那个“外室”。 这位女子乃是世家千金,华安帝受窦相所困,朝中虽窦相走狗无数,却也仍有清正廉明之人,只可惜窦相不容旁人质疑,逼着华安帝将反对他的人满门抄斩,玲珑的母亲便是那被灭族的世家中,由华安帝不惜暴露自己培养多年的势力也要替换救走的心爱之人。 只是华安帝很快病逝,她却不知,她只知自己不能在京城久留,陛下又再三叮嘱她不要回来,路上发现自己有了身孕,咬牙要将孩子生下,本来有安帝安排给她的暗卫保护,谁知在路上却出了意外,与邢冀相遇时,她的肚子已经微微凸起,因为生得美貌,还将自己弄得狼狈脏乱,以此躲避追捕。 邢冀一眼便将她认了出来,女子大惊,邢冀却说自己是华安帝的人,并将华安帝的一些秘密都说了出来,女子见他所说分毫不差,这才相信,邢冀借口要保护她,在外置办了宅子“金屋藏娇”,女子生下玲珑后,常常眺望远方,她盼着陛下来接她和女儿回去,邢冀却刻意斩断她与外界联系,直到她郁结而死,都不知道华安帝早已先她一步病逝。 她临死前曾抓住邢冀的手,将自己的女儿托付给他,邢冀也对她发誓,一定会照顾好玲珑,不负所托。 他倒也没有食言。 确实是对原主很是爱惜,比对自己的亲生儿女都要宠爱,原主自然也将他当作生父依赖信任,可入了府她才发现,母亲与父亲之前那深厚的感情,似乎伤害到了这个府里的女主人——庄夫人。 母亲是个温柔的女子,她与华安帝一样,都不希望女儿卷入争斗之中,只盼着她能平安过一生,因此连她的身世都不曾透露,可华安帝虽死,他却是一位有作为有抱负的明君,世人皆知窦相是佞臣,有骨气的人愿意追随华安帝的不计其数,华安帝虽死,他手中的势力却仍然继承了他的意志,还想着要找到失踪的夫人! 若是将玲珑身份公布于众,邢冀便有了讨伐窦相扶持皇室的名义,再加上玲珑是个姑娘,不是男子,他更是可以将她留在邢家。 嫡长子邢淳亦是人中龙凤,若是与公主结合,生下的孩子自然也是名正言顺继承大统,到时根本没人能与他争! 虽然都传言说华安帝当真有沧海遗珠,可那孩子究竟在哪儿,无人得知。因此邢冀才将玲珑母女隐藏的如此之深,除了自己之外,连长子都不曾告知。 不到合适的时候,他是不会透露玲珑的身份的,只能暂时委屈她。 邢冀同样有着建功立业的野心,到时候公布玲珑的身份振臂一呼,先帝旧部定然会主动响应,窦相成为众矢之的,他可以光明正大起兵讨伐!而将窦相拉下马后,那龙椅上的假皇帝自然也不用多说,皇室血脉又仅剩玲珑一人,他能得到什么,还需要多说么? 这份大业,他不许任何人破坏! 邢冀为了取信于玲珑母亲,在玲珑身上花费的心思,比之自己的嫡长子邢淳都不差,他完完全全就是个慈父,疼爱着她、纵容着她,其中固然有私欲,却也有真心,然而这真心,是要她付出代价的。 其实不只是玲珑,在邢冀面前,若是有人与他大业相悖,便是他寄予厚望精心培养的嫡长子,也可以被舍弃。 什么都没有他的野心更重要。 男儿在世,便要建功立业,拘泥于小情小爱像什么样子,待到大业一成,天下在手,江山在握,便是成了孤家寡人,也能在史书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可惜,棋子突然不愿意被利用了。 这样过下去似乎也没什么不好,但被瞒了这么多年的身份,已经让原主根深蒂固地认为自己只是个外室女,她怀揣着自卑、心虚、惭愧……回到府中,面对嫡母的刁难,其他女郎的鄙夷,府中下人的冷待,她都一一忍受下来,就连父亲询问她是否受到委屈,她也总是报喜不报忧。 她天真地认为自己只要安分守己,就能好好活下去。 她太想当然了。 庄夫人对她的厌恶已经到了骨子里,恨不得能除之而后快,且不说邢冀不在府中,她如何待她,是,的确是不缺吃穿,不会少块肉,可那些日常生活中恶心人的小事儿,积少成多,原主没一日过得快活过! 邢淳受父亲叮嘱,又不想惹怒母亲庄夫人,只能私下帮她,原主性格柔和温顺,“兄妹俩”之间,感情倒是如邢冀期盼那般好起来。他要将华安帝之女这个人彻底绑在潍州这条大船上,要让她心甘情愿为他所驱使,以公主之名,一呼百应,号召天下讨伐窦贼,大业岂不是唾手可得! 事实上也的确如他想象中那样发展,原主与邢淳逐渐亲密起来,庄夫人发觉了,越发恼怒,觉得连儿子都背叛了自己,待到她为女儿萱娘精心挑选的夫婿人选,竟也来求娶原主时,她的愤怒终于到达了无法再压抑的顶点。 她不认为这是主君的错,要怪只能怪那卑贱的外室,这外室女果然是那外室亲生,连勾引男人的手段都层出不穷,当真是以为她好惹了! 父亲对自己好,阿兄对自己也好,庄夫人对这两人而言都是非常重要的人——原主不愿意看到他们为难,因此无论庄夫人如何惩罚,她都咬牙忍耐。 可惜待到她身份明朗,庄夫人也不肯对她改变态度,只是不冷不淡,邢淳与原主暗生情愫,邢冀对这桩婚事本就在计划之中,自然摆出慈父模样十分赞同,庄夫人却不肯答应。在她看来,哪怕原主是公主,也终究被当做外室女养大,哪里配得上她儿子? 她娘家有个才貌双全的侄女,眼见主君大事已成,儿子便是太子,怎地还需要娶前朝公主为妻? 奈何她犟不过夫君与儿子,只得恨恨让原主成了儿媳。 自古以来婆媳关系便是千古难题,成了皇后的庄夫人靠着长辈之名,给小两口添堵那是添的风生水起。再好的感情也抵不过有人蓄力破坏,何况破坏的人还是男方生母,邢淳与庄皇后感情极好,母亲与妻子,他便让妻子多多包涵忍耐。 原主的一生似乎都在忍,都在努力做那个不让人厌恶的人。 庄皇后是母亲,是国母,她自然不打也不骂原主,可令人伤心,又哪里需要皮肉之苦? 再好的感情也经不起一而再再而三的破坏与刁难,尤其是庄皇后每每以“皇室需要开枝散叶”为名,将她看好的、觉得配得上她嫡长子的女郎全都赐了下来,原主虽然也美,却心力交瘁,在邢淳看来,她身为太子妃,每日无所事事,只需要做好自己的本职,伺候孝顺父皇母后,为他生儿育女,她却成日愁眉苦脸容色憔悴,又有其他侧妃在旁煽风点火,再加上庄皇后不着痕迹的上眼药,慢慢便也与她生疏了。 纵观这一生,竟是除了与母亲生活在一起的十三年,毫无快乐幸福可言。 锦衣玉食就是幸福吗?高高在上就是幸福吗? 不,她一点都不幸福,她每日都活得无比压抑,她甚至都不知道自己这一生究竟是为了什么存在。 她为邢淳生下三子两女,仅有一子一女存活,也不受庄皇后喜爱,更不得邢淳喜欢,邢冀驾崩后,邢淳立她所出之子为太子,后又因太子“暴戾恣睢”而将其废弃那一刻——她居然没有感到丝毫意外。 而在世人眼中,原主无疑是最幸运的那个人。 出身高贵,虽然华安帝早早驾崩,母女俩却被忠心耿耿的邢冀保护的滴水不漏,又与公子淳两情相悦,荣登凤位,就连生下的儿子也被立为太子,若非太子自己作死,想必她仍然能够荣耀一生——多令人羡慕啊,简直就是人生赢家! 至于她个人情感,那真是无足轻重,与这滔天的富贵相比,有什么好矫情的? 975|第八十九片龙鳞(三) 第八十九片龙鳞(三) 庄夫人被气得手指都在微微颤抖, 自打她成为潍州邢氏夫人,那便是众星捧月人人艳羡,何曾有人敢在她面前这样放肆?尤其还是个出身卑贱的外室女!谁给她的胆子! “指着我做什么, 我难道说错了?”玲珑勾起自己一缕长发把玩,似笑非笑道,“瞧夫人这模样, 搞得好像父亲是什么负心汉一样, 世上哪有这样的说法?人家愿意一夫一妻的, 自然是彼此相爱举案齐眉,三妻四妾, 那也是男人自己的决策,难不成还是那些妾侍外室, 给男人下了药拉他们成就的好事?夫人不怪自己男人守不住, 倒是怪些弱女子, 也真是有趣,怎么,在弱者身上耍威风,能让夫人觉得自己很厉害?” 这话无疑是戳中庄夫人的肺管子, 她为什么只敢在妾侍们跟庶女们身上动手脚?发泄一下自己的怨气?因为她知道自己不得邢冀欢心, 只是占据了个正室的位子罢了!夫妻之间本就如此, 若是还因为妾侍原因与主君争吵, 怕是本就所剩无几的夫妻之情, 更是要跌落谷底! 她舍不得针对主君, 只好针对那些迷惑了主君的女人!若是她们洁身自好, 主君又岂会为她们所惑? “大胆!” “你就只会指责别人吗?”玲珑露出天真的表情,“夫人也太没用了吧,又看不惯父亲纳小, 又不舍得离开父亲,那就打落牙齿和血吞,打肿脸当胖子呗,反正一时之间也没人敢说夫人什么,父亲如今正值壮年,少说还有几十年好活,说不得到时候夫人还要面对几十上百个年轻貌美的妾侍,何必现在就如此跳脚?以后有的是夫人独守空闺垂泪到天明的时候。红颜未老恩先断,斜倚熏笼坐到明,这句诗简直就是为夫人量身打造的。” 说着如此刻薄的话,偏偏神情稚嫩如个小孩儿,加上确实也小,还不满十三,那可不更气人了吗? 庄夫人怒道:“来人!把她给我拿下!如此不敬嫡母,不知尊长,不懂礼数,怪不得是外室养大的,简直丢尽我潍州脸面!今日我若是不好好教导你,他日你必定要为我潍州惹来大祸!” 玲珑瞥了眼上来要抓住自己的婢子婆子,笑道:“那最好夫人今日就把我弄死,否则但凡我吃一点亏,必定不择手段,千百倍报复。” 这话在一个没什么能力也没有靠山,主君还不在府中的外室女口中说出来,应该并不让人忌惮,甚至于让人感到好笑,她是什么身份,她是哪里来的自信?但不知为何,庄夫人心中却咯噔一下,就连伸手想要去抓玲珑的下人们也讷讷地不敢再动。 “夫人还看不出来么?我母亲是父亲心头挚爱,否则也不会滴水不漏保护她这么多年,夫人查了这么久,不是连我母亲生得什么模样都没见过?”玲珑毫不客气地嘲讽起来,“夫人与父亲成婚二十载,应该很清楚父亲的为人,他会这样护着一个女子,说明那女子才是他的真爱,夫人算什么,这府里的妾侍又算什么?得不到爱的才是可怜呢。” 她说着这经典恶人台词,还愁庄夫人被刺激的不够,“夫人得不到自己丈夫的欢心,便拿旁人撒气,又舍不得和离,瞧这模样,难不成当年父亲跟夫人成亲前,还许过山盟海誓一生一世一双人的誓言?” 邢冀此人便不是会为儿女情长驻足的,他有野心有抱负有手段,他什么都不缺,与庄夫人的婚姻更是强强联合,与其说是夫妻,倒不如说是利益共同者,他们是被利益牵扯起来的人,庄夫人明知道这一点,还想谈情说爱,若是两情相悦,这自然是没问题,奈何邢冀并不这么认为啊! 他连嫡长子都没有透露玲珑的身份,又怎么可能跟庄夫人说?庄夫人虽然心里有他,却也装着娘家,玲珑是华安帝遗腹子的身份一旦传出去,还不知道会惹来多大的麻烦!邢冀是要扮猪吃老虎,不是要跟人硬刚,他又不傻。 庄夫人越是蹦跶,邢冀越是恼怒,甚至于玲珑觉得庄夫人要是还不放聪明点儿,说不得这次回来,邢冀又要带几个别人送的小妾,庄夫人怕是只能躲在被窝里咬着手绢哭泣到天明。 在这个世道,明知男子三妻四妾是寻常事,当初嫁过来的时候人家也没对你承诺过什么,还要去嫉妒——嫉妒也就算了,问题这一切的源头不是在男人身上吗?为什么要去怪罪女人? 是其他妾侍拉着邢冀扒光了邢冀衣服给他灌了药不让他走的?那后院那堆庶子庶女是怎么来的?都是妾侍们强迫的不成? 人家花样年华,十五六岁的年纪,来给邢冀做妾,真以为是邢冀个人魅力出色?他那年纪都能当一些新妾的父亲了! 明明恨不得妾侍与庶子女们去死,明明善妒的厉害,还想要宽容贤惠的名声——真是好事儿全给庄夫人占全乎了。 庄夫人叫玲珑气得浑身都在发抖:“你们还愣着干什么!我的话难道不好使了?将她给我拿下!不好好教导她,她不知道自己是个什么身份!” 玲珑冷眼一瞥:“我看谁敢!” 下人们顿时进退两难,庄夫人一看,还敢不听自己使唤,愈发恼怒:“没听到我的话吗!你们——” 话说一半,戛然而止。 “这是在闹什么?” 一道威严的声音传来,玲珑回头,发现不是别人,正是邢冀。她立刻如一只欢快的小鸟扑上去:“父亲~” 除却她的身份外,邢冀也是看着她长大,小时候陪她一起玩,还给她骑大马,便是华安帝在世,也不一定做到这般地步,因此玲珑自幼与他很亲,为了不让玲珑的身份暴露,邢冀以此为理由,让女子唤他为夫君,二人以夫妻相称,他承诺一定会让玲珑一生平安顺遂,长命百岁,事实上他也做到了。 他让自己的嫡长子娶她为妻,又立她为嫡长子所生之子为皇长孙,他真的是做到了他所承诺的一切,对一位于后宅之事毫无兴趣满心都是大业的枭雄而言,可能他爱自己的亲生子女,都不如爱玲珑多,可这样的爱并没有为她带来幸福,她还是一点都不幸福。 男人总是这样,觉得女人们之间总是小打小闹,坏不到哪里去,也不知他们为何会有如此天真的想法。 邢冀将玲珑接个满怀,她撒娇耍赖有一手,谁都比不过,甜蜜蜜的像个贴心小棉袄,会说甜言蜜语又懂事乖巧,总之在邢冀心里,玲珑便是最听话的。 他摸了摸女儿的头,看向庄夫人:“玲珑犯了何错,你要罚她?” 语气俨然是不满的。 他对这位正妻向来尊重,因为她出身高贵,确实是把后宅打理的井井有条,让他没有后顾之忧,对妾侍与庶子女也一视同仁。妻子对自己有情意,想必哪个男人都不会厌恶,可这份情如果掺杂了独占,对邢冀而言便不算什么好事了。 潍州邢氏与邑阳庄氏,二者皆是世家大族,这桩婚姻利字至上,庄夫人为邢冀所出的一双儿女,也向来为他所看重,邢淳是他的继承人,邢萱是他的掌上明珠,然而若说呵护怜惜,这些都比不上玲珑。 玲珑生母美貌温柔,是朵不折不扣的解语花,且性情坚毅果敢,对华安帝更是忠贞不二,邢冀欣赏她、倾慕她,却决不会玷污她。 因此在其临终前所立下的誓言,保护玲珑一生平安顺遂,也都字字出自真心,虽然这真心里夹杂了利用,却也不能说这份真心是假的。 看着玲珑长大,本就已把她当作了女儿,她又爱笑爱撒娇爱黏着他,一口一个甜甜的父亲,会哭的孩子有糖吃,主动亲昵扑到邢冀怀里的,跟知礼生疏的,自然是前者更加讨人喜欢。再加上玲珑身份特殊,邢冀便不出自真心,也会珍爱怜惜。 他虽要利用她的身份大做文章,却也是真心将她当女儿疼爱。 庄夫人见那父女俩如此亲昵,已是气得发疯:“主君一回来便要质问我吗?我要罚一个外室女,难道都不可以吗?” 邢冀在人前是会给夫人留面子的,但事关玲珑,他不会让玲珑有丝毫不适或是反感,庄夫人对她越差,她便越依赖他,因此毫不犹豫,站在玲珑这边:“夫人今年几岁,她又几岁?孩子犯了错,好生说教便是,瞧夫人这架势,倒像是要打她板子了。” “父亲我怕。” 小姑娘一副可怜巴巴小白花的样子,朝邢冀怀里躲,她是有恃无恐,知道以自己的身份,别说本身没犯什么错,只是惩治个下人,就是真的犯错了,跟庄夫人对上了,邢冀也不会让她吃亏。他巴不得她一颗心都放在邢家,怎么可能让她寒心?“我都好几日没吃上顿热乎饭了,那厨房的婆子还让我将就,顿顿给我大鱼大肉,冷得发腥,我说她,她还怪我,我气不过,才让人欺负她,可是夫人不分青红皂白便要打我,我真害怕,父亲,不如你放我回去吧,我想回有母亲的地方,这里我害怕,我不敢待。” 说着,眼泪大颗大颗掉了下来,真是见者伤心闻者落泪,她又一向表现良好,演技精湛,邢冀哪里分得清?立时对庄夫人不满道:“你执掌府中中馈,还能出如此纰漏,那婆子岂不该罚?” 庄夫人气个半死,那婆子虽然在厨房当值,但却是个特别会揣摩人心的,她每次不愉悦,稍稍递个信儿,那婆子便会在吃食上为难为难令她心堵的人,比如某个一连伺候了主君三日的小妾,某个给主君红袖添香的婢女,某个刚得了主君夸赞的庶子……总之不需要庄夫人说,那婆子便会去做,正得庄夫人欢心呢,结果被玲珑给教训一顿,听说胆子都吓没了,命也少了半条,她能不气么? 岂止是生气啊,简直都要气死了! 玲珑用实际行动告诉她,还有更气的在后头呢。 庄夫人此生最恨,便是夫君三妻四妾自己还要装大度,她不舍得对付夫君,只好拿小妾与庶出子女撒气,撒气还撒的特别憋屈,怕破坏了自己在主君心目中的形象,活似邢冀是什么负心汉对不起她,然而这时代,这世道,能遇到一心一意的夫君是福气,遇不到,对女子而言又能如何? 她又不肯去争,觉得掉价,怕主君看轻,坐在原地不动,难道爱情能从天上掉下来?哪有这样的好事! 最好笑的便是她怨恨妾侍也不怨恨主君,可男女之事,在这个时代,难不成是由女人来掌控的?后院那些个妾侍,有些才十五六岁,比玲珑也大不了多少,问问她们,是谁将他们当做棋子与工具来维系彼此之间的关系?难道她们不想嫁个温柔体贴的丈夫生儿育女,难道她们都是自甘轻贱要给邢冀做妾? 说白了,大家都是利益共同体,爱情是虚假的,利益才是真的。 可惜庄夫人这么多年看不透,她要是足够了解邢冀,就该知道,邢冀这样的人痴心无悔爱一个女人,把对方养在外面十几年,本身就很有问题。 庄夫人忍气道:“那婆子是该罚,却也不该她来罚,毕竟婆子也算是我的人,她遣人来禀报于我,难道我会不为她做主?如今她自作主张罚了人,叫旁人知道,岂不是没把我放在眼里?” 她心知主君重规矩,这么说,能让主君改观。 谁知她忘了玲珑与她乖巧的嫡长女邢萱不一样,玲珑抢先一步道:“既然是夫人的人,还能做出如此之事,可见是奴大欺主!还是说夫人调|教出的下人便是如此没规矩?接连三日给我吃些冷冰冰的油腻肥肉,张嘴便让我将就,知道的说她是在厨房当差的,不知道的还以为她是这府里的老太君呢!” 邢冀看了庄夫人一眼,道:“夫人要好好约束和管教身边的下人,这样的事,不要再有第二次。” 说完,他顿了一下,又道:“让玲珑搬到我院子里去住吧,我不在府中,也不会让她受人欺凌,夫人若是有心,便多照拂一二,若是无心,也不必管她,自有人为她操心。” 玲珑心想,你看你看,有委屈就要说出来,不爽就得闹,这年头就是按闹分配,像原主那样忍气吞声,人家可不会感恩,只会觉得你好欺负,变本加厉的搞你。可她掉两颗眼泪,邢冀便给出了这样大的好处——她现在还不知道要怎么跟华安帝旧部取得联系,她可不想一辈子待在潍州府,更不想嫁给邢淳当老婆,尤其是不想有庄夫人这么个婆婆。 她怕自己哪天一个不小心,把婆婆揍成肉饼。 听邢冀说让玲珑到他院子里去住,庄夫人噌的一下站起来:“主君,这于理不合!” “我的女儿,接连三日吃冷掉的饭菜,也于理不合。”邢冀淡道,“也不见你如此激动。” 说完,还让人去打了那婆子五十个板子,能不能熬过来全看对方自己造化,这护短的劲儿玲珑可喜欢了,哪怕对方是图利又如何?拿到手上的好处才是真实的。 邢冀带着玲珑一走,庄夫人整个人泄了气,颓然坐倒在椅子里。邢萱始终不大敢说话,她性情柔顺,耳根子软。一开始觉得母亲委屈,但听了玲珑的话,又觉得玲珑说得似乎也有道理,一时间不知该劝慰母亲什么话,只是为难。 女子自幼受到的教育便是贤惠顺从,母亲也是这样教导自己的,可母亲的所作所为,与她所教导的,似乎又有些不一样。 玲珑说得似乎很对,但其实也有问题,不怪那些勾引父亲的妾侍,难道要怪父亲?可父亲有什么错?男子三妻四妾不是天经地义? 既然是天经地义,母亲又为何总是恼怒? 邢萱有些迷糊了,她搞不懂这两人到底谁才是对的,总觉得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好像都对,又好像都不对。 但,真的好羡慕那个妹妹与父亲相处的模样啊,嬉笑怒骂无比自然,哪里像是自己,见到父亲跟个鹌鹑一样,行了礼便不敢乱动,生怕哪里规矩不好惹了父亲厌恶。 “萱娘,你可不能学那外室女的做派!”庄夫人生完气,对着女儿耳提面命。“一瞧便不庄重,轻浮下贱!定然是跟她那没出息的狐狸精娘学的!萱娘是邢氏女,切勿与那外室女学!” “母亲,可是……” “可是什么?”庄夫人专|制道,“母亲所说都是为你好,难不成还会害你?大家闺秀便要有大家闺秀的模样,不学那等上不得台面的!你是母亲的骄傲,你要记住自己的身份,你与那外室女是云泥之别,她怎么配跟你相提并论?” 邢萱本来想说羡慕玲珑与父亲可以那样亲昵,她也想亲近父亲,可是想想母亲所说,男女七岁不同席,她记忆中父亲甚至都没有抱过她,对她说话虽然也和颜悦色,却少了几分慈爱纵容。 可母亲如此激动,她也不敢说什么,只乖巧地应了一声是。 庄夫人这才满意。她对自己的一双儿女要求严苛,为的就是从主君口中听到一句赞扬,哪怕是只有一句,也足够庄夫人高兴了。 她的儿女,必不可能输给那群出身卑贱的庶子女! 玲珑成功搬进了邢冀的院子,她年纪小,倒也没人说什么,只是让府中下人认识到一个事实,这位新回府的小女郎,是被主君捧在心尖尖儿上的!谁都不能怠慢!没看到厨房那婆子,前些日子还春风得意呢,因为得罪了小女郎,挨了一顿板子,去了大半条命,直接被发配到偏僻的庄子上去了! 这下府里可再也没人敢对玲珑不敬,主君纵容她,别人还能说什么?只希望这位女郎不要太难伺候,否则大家都讨不了好。 结果出乎意料的是,这小女郎性情很是和善,基本不会发脾气。 时间一长,下人们便觉得那婆子受罚也是活该,她定然是做了什么小女郎厌恶的事,才会被这样重罚,而其他人安分守己,做好本职工作,又怎么会被罚呢? 邢淳听说玲珑住进了父亲的院子,也是一惊。 他去寻父亲时,发现父亲院子里景色大不相同,不仅墙角种了一片花,还多了个秋千架,穿着粉色罗裙的小姑娘正蹲在地上,拿着根小树棍不知道在玩啥。 邢淳邢萱兄妹俩对府里的庶弟庶妹们敌意并不大,首先他们是嫡长子与嫡长女,其次父亲对他们寄予厚望,他们自然也希望父母恩爱,可这事儿并不能强求,不过兄妹俩都很贴心孝顺,也正是有这么一对出色的儿女,庄夫人才有底气。 可能也是因为如此,她才对儿子也充满占有欲,觉得邢淳娶了自己最厌恶的外室女为正妻——即便对方的身份并不是外室女,但长久下来的印象根深蒂固,又哪里是那么容易更改的?更何况嫁了人,便是邢家妇,更应该事事以邢家为先,她是婆母,难道还不能教导她? 一个孝字压下来,就足够原主喘不过气。 总是忍耐着的人,别人是不会体谅你、爱护你的,他们只会觉得你已经习惯了,更加用力地压迫你。 玲珑正用小树棍拨弄蚂蚁,小树棍上沾了点她没吃完的糖,蚂蚁们纷纷盘上来,一般情况是灵智越开的动物越怕她,像蚂蚁这种脑容量基本为零的,稍微收敛下身上的气息,它们便不会逃避,玲珑也没有摁死它们的心情,就是好奇看它们列队搬家,还挺有意思,感觉能看一下午。 生命太过漫长,她早已学会用各种各样的方式打发时间。 直到眼前停下一双穿着皂靴的脚,玲珑才慢慢抬起头,看见邢淳。 976|第八十九片龙鳞(四) 第八十九片龙鳞(四) 邢冀本身便是个美男子, 庄夫人容貌也不差,作为他们的儿子,邢淳也生得俊朗英挺, 器宇不凡,长相在玲珑看来,算是过关, 不过她也仅仅是抬头看了一眼便失了兴趣, 继续低头玩蚂蚁。 邢淳见她如此, 心中颇觉好笑,萱娘比玲珑大一岁, 却已经是出了名的温婉秀丽,可玲珑却像是还未长大, 竟蹲在地上玩蚂蚁, 怕是府中最小的郎君都不会如此。 思及父亲让自己多多关照她几分, 邢淳跟玲珑说话的语气也很温和:“你怎么不到屋子里去?” 玲珑回答道:“因为屋子里很干净。” 邢冀的院子肯定不会跟她住的院子一样随意,下人们打扫的十分尽心,一点灰尘都找不到,屋子里自然没有蚂蚁可以玩。 邢淳还想再与她多说两句话, 却有下人出来引他进去, 因为主君已经知道他来了。 父子俩一见面, 邢淳先问了让玲珑住进来是否于理不合, 邢冀却道无妨, 她刚刚丧母, 年岁又小, 他多照看几分才好。其实也是怕玲珑住别的院子,真的哪一天庄夫人想要她的小命,那真是轻轻松松就给她结果了, 但住在他院子里则不然,这里都是他的心腹,他们会保护好她。 而后,邢冀问:“你与玲珑说过话了?” 邢淳颔首:“方才说了几句,见她天真烂漫宛如稚童,难怪父亲疼爱。” 邢冀大笑,拍了拍邢淳的肩膀:“你且记住为父的话,待玲珑好,自然能有回报!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是相互的,需要培养才能好。” 邢淳隐约觉得父亲话里有话,可父亲很快又将话题转移到外头的公事上,邢淳便立刻放下心中所想,与父亲认真讨论起来。父亲从未掩饰过将他当作继承人的想法,邢淳幼时便被他带在身边,如今也能独当一面,邢冀不在潍州的时候,才放心将潍州交给他。 回去的时候,邢淳已不将玲珑住进父亲院子的事儿当作芥蒂,他觉得父亲说得颇有道理,母亲倒是一时想多了,这就是男人跟女人在思维上的不同,庄夫人不说,他们父子俩永远意识不到她究竟在耿耿于怀些什么。 玲珑仍旧蹲在院子里,只是不玩蚂蚁了,而是挖着小坑,也不知在做些什么,邢冀好笑地走过去:“玲珑,你在做什么?” 她抬起头,一本正经地回答:“我在挖土玩。” “挖土做什么?”邢淳忍不住问。 她顿时以看傻子的目光看过来:“挖土玩,玩!” 邢淳:…… 邢冀轻笑,也弯下腰蹲在她身边,摸了摸她毛茸茸的小脑袋:“父亲陪你一起玩可好?” 玲珑眨眨眼:“父亲不是很忙的吗?怎么会有时间陪我一起玩?” 邢冀往她挖的小坑看去,里头居然有两只蚯蚓,便道:“这几日松快些,父亲带你去钓鱼,你去不去?” 那哪有不去的,这府里没什么好玩的,而且处处是规矩,玲珑一点都不想看见庄夫人,她连连点头:“好啊好啊,选日不如撞日,咱们现在就出发!我去换身衣服!” 风风火火的,听风就是雨,不等人说话,人已经站起来一溜烟跑了,端的是天真可爱,稚子之心。 就连能与自己争高低的庶弟们,邢淳也从不打压,更何况是个妹妹?他倒是觉得小女郎活泼一点没什么不好,可惜母亲更喜欢温婉端庄的,以至于妹妹萱娘也被养成了那样。想到这里,邢淳便道:“父亲,不如将萱娘也带上,她许久没出过门了,想必在府中也觉得烦闷。” 邢冀点头:“可。” 于是这钓鱼大队又加入一人,邢萱八百年不出府一次,格外兴奋,坐在马车里朝外看,邢冀邢淳父子俩骑马,她跟玲珑坐着马车,姐妹俩之间虽然没怎么说过话,但到底都是女郎,又没什么深仇大恨,且邢萱性情柔顺,从不与人起龃龉,待谁都和气,向来是府里最受欢迎的主子没有之一,她没有被庄夫人养成相同的德性,只能说是自己长得好。 她十五岁嫁人,嫁的是庄夫人千挑万选为她寻的郎君,庄夫人很疼爱这个女儿,不舍得她远嫁,便将邢萱许给了娘家兄长的嫡子,也是自己的亲侄儿,如此亲上加亲,萱娘的后半辈子岂不是日子美满? 邢萱嫁人三个月便有了身孕,十月怀胎一朝分娩,谁知却生下个残疾儿,当下邢萱大病一场,随后几年,她又生下一个儿子,仍旧身有残缺,这下别说是婆家人,就是庄夫人也急了。 邢萱被称为不祥之人,婆母,也就是舅母,为表哥纳了几房妾侍,结果妾侍们生下的儿女都十分健全,邢萱生下的两个却已夭折,她年纪小,生孩子时又伤了身子,连庄夫人都责怪她是不是有孕期间做了什么不该做的事,又叹息她没福气。一来二去,心力交瘁,便撒手人寰。 一生苦短,连二十岁生辰都没过。 原主当时也已嫁给邢淳为妻,听闻邢萱死讯,痛哭一场,她被邢冀带回府中,虽然庄夫人对她刻薄寡恩,可邢淳邢萱兄妹却对她关爱有加,尤其是邢萱,性格温柔体贴,并不因为她当时“外室女”的身份便瞧她不起,平日里与其他贵女走动,还会主动维护她,跟她说话。只可惜庄夫人管得太严,在府里,邢萱也不敢贸然找原主,两人之间保持着距离,邢萱嫁人的时候,原主还为她感到高兴,谁知道一别便是永久。 玲珑心想,没出五服的亲表兄妹,血缘那么近,生出来的孩子有问题不是很正常?这样能怪邢萱不祥?至于养不活那就更好解释了,邢萱生第一个孩子的时候也才十六七岁,自身发育都没完全,哪怕是几千年后的人类社会,身体发育成熟的女性,生产后落的毛病也一大堆,更何况是小女孩? 古代幼儿夭折率高,除却本身科技水平之外,母亲过于年幼,也是一大原因。 但庄夫人肯定是不信的了,她只觉得自己女儿命苦,好好的日子都没过成便没了,也正因为失去女儿,她才要把儿子抓得更紧。 神经病一样。 这会儿的邢萱还会偷偷掀开马车车帘往外看,潍州府人杰地灵,又是鱼米之乡,百姓生活十分优渥,街上行人熙熙攘攘你来我往,是在府里瞧不到的热闹景象。 她性子温柔,玲珑却活泼,又都对彼此没有恶意,只要一个人主动,便立刻交谈起来。 等到了目的地,两个小姑娘已经好到手拉手了。 看得邢冀一愣,随即莞尔,这姐妹俩能处得好也是好事,虽然他更疼爱玲珑,但萱娘也是自己的嫡长女,对她的疼爱自然也不少。 邢淳却是没想到,性格温婉的萱娘居然能跟玲珑相处的如此融洽,瞧那俩小姑娘亲密无间的模样,活似两人才是亲姐妹,他这个阿兄倒像是捡来的了。 他们到的这个地方在潍州以北,附近住得人少,风景却极为秀丽迷人,常常有人家会来这里玩耍,这个湖也是性好垂钓的人常来钓鱼的地方,除却他们外,不远处也有人在钓鱼呢! 邢萱是第一次钓鱼,什么都不懂,看到蚯蚓做成的黑乎乎的鱼饵,觉得颇为恶心,还稍稍往后退了一步。 玲珑却不怕,她拿了一根钓竿,自己搬个小马扎,雄赳赳气昂昂跟邢冀下战书:“父亲来比试!看谁钓的鱼多!” 邢冀哈哈大笑:“你跟为父比?那你输定了!这样吧!” 他大手一挥,相当大方,“让你阿姐跟阿兄都跟你一组,为父一个对你们三个!” 嘿这邢淳就不乐意了:“父亲这是什么意思,难道我们三个还比不过您一个?” 邢冀不想打击嫡长子,便道:“咱们走着瞧。” 邢萱握紧了拳头,也不怕那鱼饵了,反正丢进水里就什么也看不见,钓鱼要怎么钓,基本上理论知识她已经得知,接下来就看实践。 邢冀见三个儿女一副很有干劲儿的样子,颇觉好笑,他闲暇无事时便喜欢钓鱼,放松大脑,偷得浮生半日闲,这三个乳臭未干的小孩儿,还想跟他这个老钓友比? 邢淳虽不是第一次钓鱼,也随父亲来过几次,但并不擅长,邢萱更是紧紧盯着湖面,饵稍有动静便提上来看一看,结果自然是什么都没有。 惟独玲珑,鱼饵刚丢下去没多久,便钓上了一尾活蹦乱跳的大鱼! 瞬间把其他人给看傻了! 这一条还不够,接下来还有! 最后三个人的桶都装满了,邢冀终于钓上来一条手掌宽的小鱼:“……” 邢萱喜出望外:“父亲输了!父亲输了!” 邢冀不敢置信,要知道他可是钓鱼高手,怎么会输给个还不满十三岁的小姑娘???这怎么可能?? 邢淳也忍着笑:“父亲,愿赌服输,您可别耍赖。” 邢冀道:“这不是耍赖,这是好奇,玲珑,你是怎么做到的?” 玲珑得意道:“我想它们上钩,它们就得上钩。” 有那么一瞬间,邢冀怀疑自己看到了她身上似乎有一条金龙缠绕,当然,待他定睛细看时,那金龙却又消失不见了,仿佛只是他的错觉!可是……邢冀想起玲珑的种种异样,从前不觉得,今日一想,又觉得很不寻常。往日在外头住时,她常常一个人扑蝶玩,那蝴蝶也是有趣,从来不躲她,甚至主动往她发上身上停,那时邢冀以为她是天生丽质,才叫蝴蝶驻足,可现在想想,好像并不是那样简单。 没人知道在这电光火石之间,邢冀大脑里已经想过了多少可能性,他对三人笑:“那便算为父输了,你们想要什么奖励?” 他们能赢,那是玲珑的功劳,兄妹俩便齐刷刷看向她,玲珑想都没洗双手叉腰:“要去潍州最好的酒楼吃最厉害的大厨做的最美味的饭!” 这个要求太朴实无华,还真的挺好满足的。 潍州最好的酒楼名叫五谷楼,其烧鹅被老饕们称为一绝,也是酒楼的招牌菜,每日限量供应二十只,就是皇帝老子来了也不多卖,去晚了便没了。 他们四人到的时候,二十只烧鹅早已卖光,玲珑极其失望,甚至想要发脾气,好不容易出来一趟,就想尝尝看这几个出名的烧鹅,结果说是不卖了? 邢冀虽然是潍州牧,待人却是礼贤下士十分有礼,从不仗着身份欺压百姓,得知烧鹅没了,也只是哄着女儿,玲珑却不高兴,趴在桌上,整个人恹恹的,并不开心,他只好让人把厨子叫来让她见一见,问问那烧鹅有多么好吃。 这是玲珑的小毛病,她很喜欢吃,自然也喜欢和厨子交流,对厨子比对任何人都和颜悦色。 五谷楼的大厨是个胖乎乎的中年男人,一笑,眼睛就眯成了一条线,看着特别和气富态。 他先是给四个贵人见礼,然后一一回答了玲珑的问题,她年纪尚幼,瞧起来稚嫩可爱,直到她举起双手表示高兴,露出了腕子上的一个碧玉镯子——那大厨瞳孔皱缩!随后温声笑道:“今日烧鹅虽只供应二十只,可女郎若是真的喜欢,小的可以破例为女郎再烤上一只,不过女郎可得答应小的,不能告诉别的,且这费用也要是普通烧鹅的十倍。” 邢冀不差钱儿,又比较宠孩子,“可以,那便这样说定了。” 玲珑高兴地拍巴掌:“我可以跟着去看看吗?” 邢冀道:“后厨人多,油烟又重,你去做什么?” “我想去嘛!”她拉住邢冀的手撒娇摇晃,“好不好好不好好不好嘛,父亲许我去吧!阿姐也跟我一起去!” 邢萱也露出渴望的眼神,她很少出门,一旦出门就什么地方都好奇,都想去看看。 邢冀别无他法,只好无奈道:“那你们去吧,切记要小心,别伤到自己。” 他又派了几个心腹侍卫跟着保护,邢淳也蛮想去看热闹的,可惜被邢冀拽住:“小女郎去倒没什么,她们是贵女,又不会以此谋生,你去了像什么样子,人家用秘方的时候,是避着你还是不避着你?” 邢淳:…… 他只好老老实实呆着。 五谷楼的后厨分为两个部分,带着她们的这个大厨只做烧鹅与一些拿手菜,所以有自己的独立厨房跟助手,里头干干净净,堆满了新鲜食材,邢萱第一次进厨房,发出哇的一声,玲珑则是东看看西看看,还特别自来熟地抄起一根洗过的胡瓜,咔嚓掰成两半,自己一半,给了邢萱一半。 邢萱有些羞赧,但还是接了过来,学着玲珑的样子吃,那大厨心中无比激动澎湃,多年未曾寻到下落的小主子,今日是不是寻到了?只是她为何唤潍州牧为父亲?难道她是邢冀亲生?那她腕子上又怎地戴着娘娘的镯子? 虽然娘娘并未与陛下正式成婚,但在华安帝那些忠心耿耿的旧部心中,她已然是华安帝名正言顺的皇后了。 大厨一边清洗刀具,一边状似不经意地问:“女郎手上的镯子甚是特殊,不知是何来历?” 邢萱单纯,也没多想,玲珑也很自然地回答:“是我母亲生前遗物。” 错不了,绝对错不了!大厨心想,怪不得他总觉得小主子给人一种熟悉的感觉,细看那眉眼,岂不是神似陛下?只是不知她如何与潍州牧相识,且……“女郎母亲已经不在了?” 玲珑道:“是啊。” 下一刻,那大厨抹了下眼角,笑道:“这大葱真是呛人,每每切它,都叫人泪流满面。” 玲珑道:“你将刀沾些水,自然就不会辣眼睛了。” 侍卫们笔挺地站在门口,不动如山。 大厨用尽全部心思,做出了一份最美味的烧鹅,果然虏获了玲珑的心,离开五谷楼时,她拽着邢冀的手,连连撒娇央求,要把这大厨挖到府里,天天给她做烧鹅吃。 被这小吃货弄得哭笑不得的邢冀捏了下她软绵绵的脸蛋:“那也得看五谷楼的老板愿不愿意放人。” 玲珑哭哭啼啼,“我要我要我就要!父亲~~” 她撒起娇来,让人想把天上的月亮都摘下来送给她,邢冀虽然被磨得头疼,嘴角的笑却没下去过,便连邢淳邢萱都觉得好笑,这样撒娇还不叫人厌烦的,也就玲珑一个了。 邢冀只好亮明身份,问酒楼老板可愿放人,又问那大厨可愿跟他们走,并且开出了极高的条件。 老板就是不想放人,又能怎么样?他还要在这地方开酒楼呢!倒是大厨愿意跟他们走,还对老板说,日后仍然每天给他提供二十只烧鹅,这也得到了玲珑的许可,总不能因为她爱吃,便不许旁人吃。 于是这一趟回府,还带了个厨子回来,查过之后,身家清白,邢冀便在自己院子里弄了个小厨房,专门负责给玲珑做吃的。 庄夫人得知后,恨得牙痒痒,可再恨又有什么用?人家厨子直接是在主君的院子里开的小厨房,她的手伸得再长,也伸不到主君的院子里头去,所以她也只能看着主君把那小贱人宠到天上,连萱娘都没有被那样疼爱过! 邢萱见母亲发怒,小声劝慰:“母亲,其实玲珑她并非母亲想象中那样骄纵,比起府中其他妹妹,她很好相处,也很……” 话未说完,便被庄夫人瞪了一眼:“你是失心疯了!不知道谁与你最亲近?你与她才相处多久,便处处替她说好话,难道你是不想认我这个母亲了?” 邢萱连忙道:“母亲息怒,女儿不敢。” “我看你敢得很!”庄夫人余怒未定,“从此后,不许你跟那外室女来往,你听见了没有?!” 邢萱一愣:“母亲……” “听见没有?!” 对邢萱来说,庄夫人从来都是严母,对她要求极高,琴棋书画诗词歌赋样样都要精通,为的就是将其他庶出妹妹踩在脚下,邢萱也完成的很好,可是这一回,她想起那个眼睛亮晶晶管自己叫阿姐,还带着自己到处玩儿的少女,心中却又生出无数惆怅,倘若她们是亲姐妹该有多好?倘若母亲愿意让她们来往,又有多好? 只是想想,便知道这绝不可能,母亲对外室痛恨入骨,她也不想伤了母亲的心。 随后几日,邢萱愈发郁郁寡欢,她每日的生活都是如此,几乎没有属于自己的喜好,母亲不喜欢她跟庶出妹妹们走得近,她也听话,从不主动招惹,是以姐妹关系冷淡,与阿兄虽然亲近,可阿兄是父亲的继承人,不可能每日都在家,所以邢萱无聊时,便也只能坐在闺房中做女红。 直到一日,她的贴身婢子悄悄塞给她一张小纸条。 邢萱读了,心里扑通扑通的跳,立刻将小纸条烧掉了,问:“她在哪儿?” 婢子小声回答:“女郎在院子外头等您呢!” 之前庄夫人怕女儿阳奉阴违,要邢萱住在自己的院子里,这样才好管教,邢萱没有反抗,因为表现好,才被允许回自己的院子住,不过庄夫人生怕女儿被带坏,看管十分严格,邢萱身边除却几个从小一起长大,对她忠心不二的婢子外,更多的都是庄夫人的人。 她从未看过外面的世界,因此对外面的世界没有渴望,也不好奇,可一旦见过了,那向往自由的心,便再也无法停止。 小纸条是玲珑写给她的,约她要不要偷偷出府玩,邢萱心动不已,却又不敢惹母亲生气,但最终,想玩的心思还是盖过了对母亲的畏惧,她按照玲珑所说,与婢子换了衣裳,在后门跟玲珑汇合。 邢萱到时,玲珑已经打开了后门,看守后门的两个侍卫被她威胁过,个个不敢说话,玲珑拉了邢萱的手,两人便溜了出去,神不知鬼不觉。 邢萱还有些慌:“不要人跟着的吗?万一遇到坏人……” “这可是潍州。”玲珑得意洋洋道,“父亲将潍州治理的很好,即便有坏人,我也会保护你的。” 邢萱扑哧一声笑出来,“你比我还小,你保护我?” 977|第八十九片龙鳞(五) 第八十九片龙鳞(五) 明知道这样做于理不合, 明知道这样做被母亲知道了定然是要大发雷霆,可邢萱还是无法抗拒这种诱惑。跟父亲还有阿兄一起出去,她总是坐在马车里, 偶尔掀开帘幔往外看看,已经是天大的惊喜。 跟玲珑出来玩,那才是真正的快乐, 完全不需要顾及自己是邢氏女的身份, 也不用去想脸上的笑容够不够标准, 因为只要快快乐乐的吃吃喝喝玩玩就可以了! 为了维持姣好纤细的身材,邢萱平日的饮食都很清淡, 稍微多吃一点都要被庄夫人数落,因此才养得弱不禁风, 娇贵袅娜, 跟着玲珑逛了没一会儿便累得直喘气。 玲珑觉得邢萱就像是庄夫人养的一只笼中鸟, 她无法控制主君,也无法控制儿子,于是把所有的掌控欲都发泄在邢萱身上,连邢萱的喜好都要管, 穿什么颜色的罗裙, 戴什么款式的首饰, 走路要什么样说话要什么样, 乃至于身上的熏香要用什么味道, 庄夫人都要插手, 都要管着。 也是邢萱性格绵软, 才让庄夫人如此摆弄而不生气,换作玲珑早发火了。 在外头玩了一天,回去的时候邢萱心中忐忑, 甚至站在后门口踟蹰不已,不敢进去。 玲珑对她说:“放心吧,不会被发现的,我都打点好了。” 邢萱看了她一眼,还是选择相信她,握住了她的手,两人怎么出去的,便又怎么回来,悄无声息地各自回到院子里,居然真的没有惊动庄夫人! 随后,两人又依样画葫芦地溜出去玩了好几次,玩得多了,邢萱的性子也逐渐变得大气起来,受玲珑影响,她甚至有了自己的主意,只是庄夫人积威甚深,邢萱又孝顺体贴,基本上只要是不太过分的要求,她仍然会听从。 因为邢萱马上就要及笄,庄夫人一直在给她相看人家,潍州的好郎君都在她的考虑范围内,萱娘是她的女儿,做母亲的哪有不疼爱自己孩子的?因此必要给萱娘挑个如意郎君才好,先前所看的人家,总觉得条件尚可,但又不算太好,这回是娘家那边来了消息,说是家嫂要带侄儿前来潍州,明面上是说探望她这个姑姑,其实是想让庄夫人看看,两家亲上加亲的提议可否成真。 庄夫人也有私心,当初她作为庄氏女嫁给主君时,邑阳庄氏的名号还算是响当当,十数年过去,潍州邢氏愈发如日中天,邑阳庄氏却已在逐渐走下坡路了。若是将萱娘嫁给侄儿,一来,是亲上加亲,不必担心萱娘所嫁非人,娘家那边必然是会照拂萱娘;二来,也能拉拔娘家一把,毕竟除了自己,两个家族无甚往来,萱娘嫁过去便不一样了,她是邢氏嫡长女,主君定会多看顾几分。 越想越是可行,因此当嫂子狄夫人到时,庄夫人便与她十分亲昵。 当初在娘家,她们俩关系也还不错,虽然都各有心思,但到底没有利益冲突。 庄夫人先是自己见了侄儿庄邺,他今年十七,比萱娘大了两岁多一些,已经是少年郎的模样,容貌俊秀,又有才华,瞧着脾性也温和,心中便很是满意,想要萱娘也来见一见。 庄邺也知道此行的目的,他觉着娶谁都是一样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既然未来妻子是表妹,那么他自然也会负起责任。 都说娶妻娶贤,纳妾纳美,便是表妹不得欢心,他也会尊重她,大不了日后纳几个合乎心意的妾侍罢了。 狄夫人很会说好听话,知道自己这位小姑子爱听什么,便都捡好话说,甚至承诺若是儿子能娶萱娘为妻,便四十无子方可纳妾! 若是玲珑在,定然笑出了声,保证谁不会,好听话谁不会,问题是你说了,你做得到么? 邢萱嫁过去后接连生了两个儿子都是残疾,邑阳庄氏那般高贵,根本容不得这残疾的孩子存活,邢萱会郁郁而终,与两个孩子的死也脱不开干系,便是残疾,那也是从她身上掉下的肉,焉能不疼爱?可舅母也好,表哥也好,便连母亲都怪她,说是她命不好,她还没二十岁呢,狄夫人便给庄邺抬了好几个小妾,什么四十无子方可纳妾,话说得好听,又何曾做到过? 这边都谈得差不多了,谁也没想过问萱娘的意愿,反正在庄夫人看来,儿女是她生的,她所做的一切都是深思熟虑过后对他们好的决定,他们怎么可以不接受? 女儿可以嫁回娘家,但当狄夫人试探着询问邢淳婚事时,庄夫人却一口回绝——娘家娶了萱娘是双赢的局面,可娘家的女郎,在庄夫人看来,那没有配得上儿子的! 狄夫人被拂了面子也不生气,这小姑子云英未嫁时在家中便是这般霸道的性子,可惜人家命好,嫁了个有能耐的夫君,如今潍州如日中天,邑阳也要甘拜下风,更是不敢跟庄夫人撕破脸。 女儿的婚事已经定了,庄夫人了却一桩心事,心情也好了许多,特意让人将邢萱叫来,与她说了此事。邢萱听说母亲要将自己嫁给表哥,心中涌起的不是对未来夫君的期待与幻想,而是“啊那我以后再也不能跟妹妹一起偷偷溜出去玩了吗”的心情。 “……萱娘,萱娘?” 母亲的呼唤让邢萱回到现实,她茫然地应了一声,却见母亲问自己:“你觉得如何?” 她嘴巴动了动,小声道:“女儿觉得,现在谈这个是否太早了……而且女儿不想离家太远,从潍州到邑阳,山高水长,来回都要两个月,女儿……” “难不成母亲还会害你?”庄夫人都没听完邢萱的话,便皱起眉头,“你性子绵软,若是嫁去别人家难免受欺负,可嫁去邑阳便不同,婆母是你的亲舅母,夫君是你的亲表哥,你的外祖外祖母也会疼你爱你,难道不比随便嫁个人好?这潍州虽大,可我挑来挑去,配得上你的人也不多!” 邢萱鼓足勇气又道:“可是我不想……” “那你想什么?你跟我说,你想什么”庄夫人有些恼了,“多大的孩子了,早该懂事了,还跟母亲犟嘴,我难道不是为你考虑?你怎么就不懂我的苦心呢?” 邢萱几次三番想要说话都被打断,最终疲惫,没有再说:“女儿知道了。” 庄夫人这才微微一笑:“这才是我的乖女儿。” 邢萱失魂落魄回到自己院子里,不敢叫人知道,悄悄把被子蒙住头,躲在里面痛哭了一场。她喜欢现在的生活,虽然母亲总是管得她喘不过气来,可是父亲阿兄对自己都很宽和,还有古灵精怪的妹妹陪自己玩耍,每天过得都很开心,为什么一定要嫁人呢?她完全不想嫁人的,至少现在不想! 可她又无法向母亲说出实情,那样的话母亲肯定会伤心失望,甚至会发怒,她不想让她不高兴。 而且,母亲也不见得听得进去自己说的话。 正在邢萱努力不让自己的哭声传出去时,身上的被子突然被人掀开,她吃了一惊,满是泪水的眼睛圆圆的瞪着,望向不知何时来的玲珑。 “阿姐,你哭啦?” 邢萱连忙抹去泪水:“我没有哭。” 玲珑心说你这不是骗人么,还说没哭,眼睛都已经肿起来了。她伸手碰了碰邢萱的眼角,邢萱跪坐在床上,有些难堪,又不知该从何说起,但玲珑确实是她唯一能诉说心事的人,最终她还是含着泪跟玲珑说了母亲要将她许配给表哥的事。 玲珑问她:“你不喜欢你表哥?” 邢萱道:“谈不上喜欢不喜欢,上一次见面,怕都是幼年时的事情了,他对我而言只是个陌生人,其实若要嫁人,未来夫君也是个陌生人,只看家中长辈的眼光,一辈子过得好不好,也就赌这么一回了。” 玲珑眨了眨眼睛:“既然不想嫁,为什么不跟夫人说呢?” “我不想惹母亲不高兴。”邢萱轻声说,“她想我嫁,那我便嫁吧,横竖嫁谁都是一样的,母亲说得也没错,邑阳虽然离潍州远了些,可那边毕竟是母亲娘家,外祖他们不会亏待我的。与其嫁个不知是谁的人,还不如嫁个知根知底的。” 玲珑对对手指头:“我听说表哥表妹这样血缘很近的人成亲,生下来的孩子有很大概率会有残缺。” 邢萱吃了一惊:“真的吗?” “我也是听人说的,不如我们去找父亲,让他派人去查探,做个统计,看是不是这样。” 邢萱也很想知道,她点头:“好。” 于是便梳洗更衣,准备去邢冀的院子里等人,结果路上发现府里花园的花儿开得很好,邢冀这会儿又不在府上,两人便在花园里玩了会儿,玲珑伸出手,食指轻抬,便有一只艳丽的蝴蝶翩跹而来,停在她的手指上,那蝴蝶十分漂亮,看得邢萱很是羡慕,可惜她一靠近,蝴蝶便无情地飞走了。 “你好受小动物们喜欢呀。”邢萱羡慕地说,“刚才那只蝴蝶可真好看。” 玲珑想了想,拉起邢萱的手,让她的手也举在半空中,先前那只被邢萱吓走的蝴蝶便又乖乖飞了回来,也停在邢萱手指上。不仅如此,还有其他的蝴蝶也围绕着两人翩翩起舞,美人与蝶,鲜花团簇,真是再好的笔墨也描绘不出的美景。 落入庄邺眼中,几乎要看痴了。 他情不自禁地往前走,一脚踩在一根枯枝上,发出清脆一声,顿时惊动了两个背对着他的女郎。 女郎们一回首,庄邺便觉得似是有一根箭直入胸膛,他眼神直勾勾地盯着玲珑,心想这世上怎会有如此美貌的女郎?难道这就是他的表妹? 一时心头火热。 邢萱虽不认识他,可府中仅有这一个外男,想来便是邑阳的表哥了。 却也生得一表人才,英俊倜傥,贵气十足。只是总盯着玲珑看,她年纪还小呢! 邢萱不着痕迹挡在了玲珑身前,心中对庄邺有几分不喜,哪有这样刚见面便盯着人家女郎瞧的,便是玲珑美若天仙,这样长时间盯着看,也太不礼貌了些。“这位想必便是庄表哥吧,表哥万福。” 玲珑没有行礼,又不是她表哥。 她懒洋洋地收回手,指尖的蝴蝶飞到她的发髻上,愈发显得她清纯娇媚,尤物天成。 庄邺听到邢萱说话,才意识到这位才是自己的嫡亲表妹,虽然生得也美丽,却给人一种端庄无趣之感,相比较而言,他还是更喜欢那位年纪小的。 来之前他已经听母亲说过潍州府的情况,姑母只有一双嫡亲的儿女,分别是公子淳,及女郎邢萱,此外府里还有三名庶子两名庶女,但不久之前,姑父将外头养的外室之女也接进了府中,虽然没见过另外两名庶出的表妹,但只看玲珑,庄邺便认为她是外室女,原因无他,只有这样的美貌,才能想象她的母亲生得多么美,若是没有倾世之姿,对美色并不沉溺的姑父怎么会在外头养了她们母女十几年! 电光火石间,庄邺心中已闪过无数念头,最终对邢萱回礼:“表妹安好。” 邢萱不预与他多说,拉起玲珑便走,毕竟是外男,这样相见,被人瞧见了又要嚼舌根子了。 一边朝邢冀的院子走,一边忧心忡忡:“表哥方才盯着你看,我怕他有什么心思。” 玲珑道:“你不生气吗?” “为何要生气?”邢萱回答,“八字还没一撇的事儿,更何况这桩婚事要是定下了,我也没有反对的权力。” 只是哪有第一次见面便盯着人那样看的,邢萱心中已觉得有些不妥,可她不能拿这个当理由跟母亲说,让母亲拒绝婚事,那样的话只会让母亲怨恨上玲珑,认为是玲珑心机深沉,故意勾引未来姐夫。 分明是庄邺表哥见色起意! 庄邺回去后,真是神魂颠倒,茶饭不思,晚上睡觉,梦见的都是那又纯又媚的女郎,如此作态立刻引起了狄夫人关注,庄邺有事从来不瞒着母亲,便与狄夫人说了自己看中外室女表妹的事儿,狄夫人当场脸都绿了:“不可以,我决不答应!” “母亲息怒。”庄邺安抚,“我知道她身份低微,配不上我,可我实在是喜欢她……” “你姑母不会答应的!”狄夫人斩钉截铁道,“她此生最恨便是那些勾搭了主君的妾侍,不把庶女们弄死已经是她的极限,你还想换个人娶?这绝不可能!我也不会答应!一个外室女,有什么资格做我邑阳庄氏的少夫人!你娶了她也不怕丢脸!她那等卑贱之人,以色侍人,顶多给你做妾,便是顶了天了!” “倘若我娶了表妹,能把她也带走吗?” 狄夫人恨铁不成钢的看着这个已经被迷得脑子不清醒的儿子,“我们已经对你姑母保证,四十无子方才纳妾,虽说也有庶女作为嫡女陪嫁固宠的例子,可你姑母疼爱萱娘,怎么可能这么做?且看你这副模样,那外室女定是貌美至极,若是作为陪嫁,是帮萱娘固宠,还是分萱娘的宠?你当你姑母是傻子不成!” 庄邺急了:“可我就是喜欢她!” 狄夫人一口否决:“此事绝无可能,你还是死了这条心吧!” 然而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庄邺一边求娶邢萱,一边看上玲珑,对玲珑倾心的消息,终究还是传到了庄夫人耳中。 这也得怪庄邺自己,被狄夫人拒绝后,他总是心心念念着玲珑,还时常去花园想与她偶遇,可惜玲珑并不常来花园玩儿,除却那天惊鸿一瞥外,他竟再也没能见过她! 庄邺相思入骨,只好寄托于字画,写了许多诗,又画了玲珑的小像,活似是一对苦命鸳鸯,借酒浇愁时说醉话叫玲珑的名字被下人听到,转头禀给庄夫人,庄夫人立时大怒! 当然,她是不会责怪自己的侄儿的,侄儿年少慕艾本是寻常,要怪,也该怪那下贱胚子,跟她那下贱的外室娘果然如出一辙,都只会勾引男人,尤其是勾引别人的男人! 庄邺是她选给萱娘的夫君,这外室女真是好手段好心机,以她那卑贱的身份,连做庄邺的妾侍都不够资格! 玲珑被叫过去的时候整个人都是懵逼的,这真是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长得美是她的错吗?那劳什子表哥管不住自己,也能怪到她身上来? 邢萱得知玲珑被庄夫人的人带走,立刻急了,先是让人去给父亲传信,自己也连忙跟过去。 玲珑站在大厅中,庄夫人厉声呵斥:“孽障!还不跪下认错!” 开玩笑呢,玲珑怎么可能跪一个人类,她不仅不跪,还要找个顺眼的椅子坐下! 庄夫人气得差点儿升天! 这时候邢萱赶到,见玲珑没有受皮肉之苦,还找了个座儿,人先一愣,然后慢慢走进去,对庄夫人道:“母亲这是怎么了,缘何大动肝火?” “你问她!”庄夫人愤怒地一指玲珑,“亏你对她那般友善,她却想着抢你的夫君!当初就不该让主君将她带回府里,成日的兴风作浪,没一日消停!” 邢萱:…… 她觉得成日兴风作浪没一日消停的,好像不是玲珑啊。 不过她当然没傻到在这个时候跟庄夫人硬刚,说些庄夫人不爱听的话,而是问道:“母亲,这其中是不是有什么误会?我相信表哥不是这样的人。” 庄夫人道:“这与你表哥自然毫无关系,是这外室女不学好,尽学了她那下作的娘的腌臜手段,见了男人便走不来路!” “母亲!”邢萱觉得她这话说得太难听了,再一瞧玲珑,果然脸色不好看。 玲珑道:“夫人这话听着酸气直冒,难道是夫人太过高雅圣洁,从不用那些下作的腌臜手段,因此才留不住男人?” 庄夫人怒道:“大胆!谁准你如此对我说话!” 玲珑不痛不痒:“实话而已。” 邢萱怕接下去吵起来,连忙对庄邺道:“表哥不说两句吗?我相信这其中定有误会。” 庄邺也知道玲珑这是无妄之灾,可他哪里能承认?狄夫人再三叮嘱,绝不可以露出自己的心思,免得叫庄夫人得知后膈应,他们是来结亲的,不是结仇的,完全可以把此事推到玲珑身上,万万不能承认是自己先动了心思,否则这桩婚事怕是要黄了! 不仅是男人,就连女人也觉得,自己男人出轨了,大半是因为外头的女人太下贱,存心勾引。 浪子回头金不换,名妓从良人人唾。 狄夫人道:“萱娘,你就是心肠太软,完全不知道那些外室都学了些什么手段勾引男人!这外室女跟着她亲娘生活了那么久,能学得什么好?萱娘还是离她远些,免得被她给带坏了!你邺表哥年纪轻,难免心思浮动,舅母回去后定当好好数落他,叫他再也不敢了,日后对萱娘你死心塌地!” 邢萱听着只觉得匪夷所思,那日她是亲眼所见,明明是表哥盯着玲珑看个不停,事后玲珑甚至都没有跟他说过话,怎地到了狄夫人这里,就成了玲珑勾引?甚至庄邺表哥居然都不解释?不澄清?! 关玲珑什么事啊! 原本觉得即便嫁给表哥也能接受的邢萱,心中彻底对这桩婚事起了抗拒之心,这样的人……嫁给他不会得到幸福的!他连一点担当都没有! “母亲。”邢萱正色道。“那日表哥初见玲珑,我也是在场的,本是想摘些花儿回去,谁知表哥一进花园便盯着玲珑看,眼珠子跟黏在玲珑身上似的移不开,之后玲珑很快便走了,终日待在父亲的院子里不出门,怎会勾引表哥?” 最后,她还是给了庄邺一丝余地:“我想,这其中必然有误会,对吧,表哥?” 庄夫人没想到她这傻女儿居然还给那外室女作证,霎时间气恼无比:“你在胡说什么!” 978|第八十九片龙鳞(六) 第八十九片龙鳞(六) “我没有胡说。”邢萱看似镇定, 其实袖子里的双手都在颤抖。从小到大她从未忤逆过母亲,母亲的话她言听计从,因此第一次跟反驳母亲, 她连声音都有些不稳,“那日女儿确实是亲眼所见,邺表哥见了玲珑, 十分失态, 若非玲珑立刻走了, 还不知要如何,母亲与舅母怎能直接将罪名怪到玲珑身上?她还是个未及笄的女郎, 若是被人听到了这些话,日后还如何做人?” 庄夫人厉声道:“萱娘, 谁许你这样与我说话?你的规矩都学到哪里去了?” 狄夫人早知庄夫人不喜玲珑, 自然帮腔:“萱娘便是太善良, 太容易被骗了,你可知这世上尽有些面甜心苦的人儿,表面与你称姐道妹,私下里不知藏着什么腌臜心思, 你邺表哥虽不才, 却也不是那等见色心喜之人, 这其中必有误会。” 她对这个外甥女也生出几分不喜, 当着这样多的人面, 还未嫁进邑阳, 便如此指责未来夫婿, 待真做了庄家妇,还不知要怎样跋扈。若不是她是邢冀之女,狄夫人是看不上邢萱做自己儿媳妇的。 儿媳妇家世太好, 性格高傲,儿子便要受委屈,唉,也是没办法。 邢萱抿着红唇,“能有什么误会,母亲与舅母口口声声说玲珑勾引邺表哥,难道邺表哥就没什么说的吗?还是说,邺表哥也是这样认为的?” 此时的庄邺远没有后来的圆滑狡诈,勉强还算有几分羞耻心,邢萱都这样问了,他若是还说玲珑勾引自己,岂不丢人?正巧又瞧见玲珑似笑非笑地看着自己,一时冲动,竟撩起袍子跪下:“母亲,姑母!萱娘表妹虽好,可邺对玲珑表妹却是一见倾心,倘若可以,邺愿娶玲珑表妹为妻,还请母亲与姑母成全!” 玲珑心想这人根本不是喜欢自己,而是跟自己有仇吧?瞧这仇恨拉的,刚才两个夫人看自己的眼神只是厌恶加鄙夷,现在已经上升成怨恨跟忌惮了! 她们未尝不知道她与庄邺只见了一面,可就一面,便让庄邺如此神魂颠倒,庄夫人要考虑邢萱日后嫁过去能不能受宠,狄夫人要考虑这么个能迷惑儿子的女人若是真留在儿子身边岂不是要有麻烦,反正庄邺不承认对玲珑有心,让玲珑给他做妾兴许还有几分余地,他如此诚实,两人反倒决不可能。 庄夫人尤为生气,她觉得玲珑母亲抢走了主君,玲珑又来抢萱娘的未来夫君,这母女俩果真是一脉相承,都是一样的下贱货色!心里恼怒,厉声道:“你还是死了这条心!除非我死,否则绝无可能!” 狄夫人也恼怒:“庄邺!你心中若还有我这个母亲,便不要再说这等令人发笑的话!否则你我之间的母子情分也就到此为止了!你敢与你父亲说,你不要你的萱娘表妹,却要娶一个外室女么!” 看他们说得热火朝天,两位夫人俱是一脸的恨铁不成钢,庄邺则露出痛苦的眼神望向玲珑,其中似乎还掺杂了几分歉意,活似两人是被王母娘娘分开的牛郎织女,下一秒就要高唱梁祝化蝶了。 她很有礼貌地举起手:“不好意思,我可以说一句话吗?” 两位夫人异口同声道:“这里哪有你说话的余地!” 虽然不被允许说,但玲珑一定要说,她询问能不能说话是她有礼貌,是通知,又不是询问。“请问庄家郎君是哪里来的自信,我也会爱慕你?又是哪里来的自信,觉得阿姐也会对你动心?怎么你们邑阳庄氏一族,都是如此自信的吗?这样的自信能分我一点吗?” 这三人都自信过了头,要不怎么说是亲戚呢。 庄邺一愣,狄夫人随即大怒:“你什么意思?” “听不明白吗?我看不上你儿子,也看不上你啊。”玲珑施施然道,她整个人都坐在椅子里,往后倚着,一副悠闲自得的模样,“我说,你既然觉得你儿子那么金贵,这个配不上那个也配不上的,恨不得把你儿子揣怀里随身携带,那你自己嫁嘛!看你这个年纪估计也还能生,别人低贱的血脉怎么配得上你高贵的儿子?我看还是内部消化得了,血统纯正,绝对没有瑕疵。” 这话说得简直骇人,且不着调,且低俗。 听得邢萱都忍不住伸手拽了一下她的衣袖,意思是让她别说了。 玲珑却道:“我又没说错,我还没见过这样的母子呢。除了晚上不睡一个屋,亲昵地跟夫妻也没什么区别,怎么,庄家郎君还没断奶?” 太恶毒了! 庄邺一张俊脸涨得通红,想要斥责,却又在见到那张令自己倾心的绝色容颜时气短,说不出话,狄夫人更是被羞辱的险些气晕过去:“大胆!大胆!大胆!!!” “在下不才,人送外号龙大胆。”玲珑朝她一拱手,“可惜大胆也比不过自信,还是夫人更加有本事。” 庄夫人彻底忍无可忍:“来人!” 她要狠狠教训这个外室女一顿,对方才知道什么叫做体统! 邢萱急了:“母亲不可!” “你给我闭嘴!”庄夫人怒道,“你与她什么关系,你便护着她!我跟你说过多少次不要与这等低贱之人来往,平白降低自己的格调,你可曾将我的话听进去?既然你这样有主意,何必还认我这个母亲?!” 邢萱从来温柔乖顺,庄夫人却如此伤人的话都说得出来,立时让这个女郎面色苍白,泪珠滚滚而落。 玲珑愈发厌恶起庄夫人来:“夫人真是好威风,这种话不知道敢不敢对着父亲跟阿兄说。” 庄夫人再度怒道:“这里有你说话的份儿么!” “嘴巴长在我身上,我想说就说,你管我?”玲珑得意洋洋,还故意伸出双手,欣赏自己刚刚染上的蔻丹,“夫人不就是看阿姐性子绵软,又听话孝顺,恨不得她做个提线木偶,事事都归夫人掌控,稍有脱控便是不孝。日后便是阿姐嫁人,也需要娘家照拂,夫人才敢如此肆无忌惮地伤害她,可若换作阿兄,那便不一样了,阿兄是父亲未来的继承人,是潍州邢氏一族的少主,夫人还需笼络阿兄,因此从不对阿兄大喊大叫,说白了,还不是因为对夫人而言,儿子天生比女儿金贵,女儿不值钱罢了。” 邢萱听她所言,字字句句皆扎心,回想过去,不正如玲珑所说? 母亲对她跟对阿兄,那真真是两个态度,往日她还能以母亲希望自己做个贵女所以要求严格来安慰自己,如今却再也不能。 玲珑直接来了致命一击:“夫人若是觉得我所言有错,那倒不如让阿兄娶个庄氏女,如何?” 庄夫人脸色极为难看。 还能如何?当然不如何! 邑阳庄氏如今每况愈下,她将女儿萱娘嫁过去,打的便是扶持娘家的主意,当然,这其中也有着对萱娘的疼爱,希望萱娘在婆家能过得好,但话又说回来,她可以将女儿嫁回娘家,却不会允许儿子娶娘家的侄女为妻! 狄夫人也清楚这一点,可叫玲珑明晃晃的挑破,那谁都颜面无光。 这外室女当真是没规矩! “我儿要娶谁为妻,无需你在这里指手画脚!”庄夫人怒到口不择言,“总之,我绝不会允许他娶个你这样的女子!” 玲珑说:“那可不见得,万一阿兄日后哭着喊着要娶我这样的呢?我奉劝夫人话别说得太早,免得风大,闪了舌头。” 庄夫人真真是见她一次被气一次,眼看要短命了。 眼角余光瞥见萱娘落泪,她心中没有不安与愧疚,反倒生出一股快慰,为人父母,却想着用言辞犀利的态度伤害儿女,以此来报复儿女的“不听话”,实在是可笑。 但正如玲珑所说,若是换了邢淳,庄夫人必定不舍,也不敢,无非是邢萱是个女郎。 庄夫人想要教训玲珑,可惜邢冀说过,不许任何人动她一根毫毛,且玲珑特别热衷于告状,每次她告了状,庄夫人与邢冀之间本就淡薄的夫妻情分便要又少一层,再这样下去迟早消磨干净,可叫庄夫人忍耐,她又不甘心。 邢萱不想再在这里待下去,她站起身,向庄夫人行礼:“母亲,舅母,我觉着有些不舒服,便先退下了。” 她一走,玲珑也不想留,两个灵魂不怎么美好,皮囊也不怎么好看的人,她觉得辣眼睛。 剩下庄夫人气得胸口不停起伏,她忍着一股气,待到邢冀回府,便第一时间过去寻他,要赶在玲珑告状前先将今日之事告知于他,并寻求他的认可与帮助。 谁知道邢冀却一脸鄙夷:“那庄邺如何配得上玲珑?她的婚事我自有主张,你就不用操心了。” 庄夫人愣住了,什么叫庄邺配不上玲珑?她的意思是玲珑自甘下贱勾引未来姐夫,怎么到了主君这里,却成了庄邺配不上玲珑?!“主君,您是不是听错了,庄邺乃是妾身的侄儿,年少有为,又才貌双全,品行俱佳,妾身原本是想将萱娘许给他……” 邢冀很自然道:“萱娘许给他倒不是不可以,但玲珑不行。” 庄夫人瞬间手握成拳,不敢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主君的意思是,玲珑比萱娘更金贵?!“玲珑不过是个外室女,萱娘却是主君的嫡长女,怎么在主君心中,却是玲珑比萱娘高贵?她明知庄邺是我为萱娘挑选的夫君还蓄意勾引,本就是水性杨花,又——” “够了。”邢冀打断她的话,淡淡地看她一眼,“既然如此,那萱娘也不嫁给这人,你那侄儿如此年少有为、又才貌双全、品行俱佳,想必我邢氏女郎也配他不上,叫他另寻姻缘去吧,萱娘的婚事也不必你来操心。” 就这么轻飘飘的,便将萱娘婚事权拿走了。 庄夫人还想解释,邢冀面色却愈发淡漠,“好好做你的主母,尽你的责任,别再让我因为这些后宅小事烦心。” 他每日都有许多事情要做,回府还要听庄夫人来告状,玲珑告状,那是因为她受到了不公平的对待,他作为父亲,自然要满足她、安抚她,可庄夫人告状,从来都是因为别人不听她的掌控,若是下人,自己处理便是,儿女已经成人,却还想像小时候一样控制他们,邢冀是搞不明白,庄夫人怎么想的。 那边狄夫人也傻眼了,本来说这一趟潍州行,庄邺与萱娘的婚事必定是十拿九稳,结果到了这会儿,庄夫人却不能做主萱娘的婚事了?! 那、那庄邺怎么办,他们庄氏一族日后怎么办?难道都要靠庄夫人来提携?可再亲近的关系也会随着时间褪色,萱娘若是不嫁过去,邢冀邢淳父子俩又怎么会将庄氏一族放在心上?! 庄邺得知自己不能娶萱娘,人也傻了。 本来他敢那么表达好感,是因为母亲与姑母都说要将萱娘许配于他,他就是犯贱,觉得送上门的,不如亲自求娶的香,结果他求娶的那个看都不看他一眼,本来板上钉钉的那个也没了,到嘴的鸭子飞到了天外边,庄邺就难受了。 他父亲也有不少儿子,他也不是唯一一个嫡子,下头还有狄夫人所出的两个同胞弟弟,以及五六个庶子,因为他是嫡长子,得狄夫人喜爱,与萱娘的婚事才落到他头上,否则哪有这样的好事? 狄夫人也不能接受竹篮打水一场空,可再给她十个胆子,她也不敢铤而走险,只好哭求庄夫人,毕竟对于这个小姑子她很是了解,哭一哭求一求,庄夫人一定会想办法的。 不属于庄夫人的,她都想要拿到,更何况本来属于她的女儿婚配权?她是萱娘的母亲,她有权利决定萱娘的婚事,为萱娘的未来做打算! 主君不许萱娘嫁回邑阳庄氏,她偏偏要将萱娘嫁回去! 不得不说,庄夫人此时生出了一些叛逆与报复心理,她想让主君知道自己也是有脾气的,而且也确实是为萱娘好,至于萱娘的意愿——不好意思,在庄夫人的字典里,从来都不知道女儿还有什么意愿,自古以来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到他们家也不例外,身为父母,为儿女决定婚事有什么不妥? 只是主君不同意,那也不能正面来,还是得想些迂回的法子。 因此当夫人亲手做的糕点送来时,玲珑故意装作很馋的样子,将一盘子全都吃了! 母亲第一次为自己做的糕点,邢萱一块也没尝到,她有些难过,但玲珑吃得很开心,她便也没说什么,只担忧道:“……这糕点是糯米粉做的,很难克化,你全吃了,不觉得胀得慌吗?” 玲珑笑嘻嘻道:“怎么会呢?没想到夫人手艺这样好,她还会下厨啊?” 想也知道,说是庄夫人亲手做的,基本上也就是到厨房里抓把糯米粉放盆里,其他全是厨子做,但她摸过,所以算她做的。 邢萱被这么一说,顿时觉得有些尴尬,正巧这时庄夫人身边的婆子过来,说夫人请她过去,邢萱正要起身,却被玲珑抓住了手,她一低头,瞧见玲珑面上泛起不自然的潮红:“阿姐……我、我有点热。” “热?”邢萱担忧地伸手摸摸她滚烫的粉颊,“怎么会这样?” 按理说天已经逐渐转凉了,夜间不盖厚厚的被子都会觉得冷,玲珑怎么会热呢? “好热好热。”玲珑都要哭了,她眼神开始涣散,不觉扯开衣领,露出一片雪白胸口,看得人面红耳赤,邢萱连忙把她衣服往上拉,她却还是撕个不停,邢萱心性单纯,根本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还以为是玲珑病了,“快去请大夫,快!” 庄夫人身边那婆子却是懂的,看了这个还有什么不明白?她忍不住干涩地问:“女郎,夫人亲手给您做的糕点,您没吃吗?” 邢萱也没多想,“都被玲珑吃了,她爱吃,不许我吃,我便全让给她了。” 婆子心想大事不妙,赶紧跑回去通知庄夫人,邢萱抓住玲珑胡乱挥舞的手,但她的力气却突然变得很大,一只手就能把她牢牢摁住,一个翻身,竟将她压在了身下! 邢萱:“玲珑?玲珑?我是阿姐呀,你、你到底是怎么了?!” 她想挣扎又挣扎不出,只能被玲珑压着,见她双眼赤红,竟像是中了邪,心中又是害怕又是担忧,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直到身体相贴,玲珑的衣服因为太热而散开,邢萱才发觉似乎有什么地方不对。 玲珑的胸居然是平的! 不是那种小荷才露尖尖角的隆起,就是平的!一片平坦洁白的胸膛! 邢萱就是再傻,也不至于分不清男女,她呆滞地看着身下的美貌少女——不,是美貌少年,整个人都陷入严重的自我怀疑中,原以为是妹妹,其实却是、是弟弟? 然而再多的,却来不及叫她想了。 说来也奇怪,大夫按理说早就该到了,偏偏路上尽是出些小意外,待到庄夫人等人赶到,屋子里已经是一片狼藉,庄夫人脸色铁青,她一把推开门,便看见了坐在床边发呆的女儿。 萱娘只披了一层薄衫,庄夫人是过来人,自然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再看床上那个还躺着的,敞开一片胸膛呼呼大睡,即便睡着仍旧貌美如花,怎么看都不像是男人的少年—— 这他妈是何等的荒唐事! 她上去就要抓住玲珑质问,却被回过神的邢萱挡住,庄夫人下意识要斥责女儿,却见女儿并不如往日乖巧,甚至显现出冷漠之色,这让庄夫人有些无所适从:“萱娘,你……” “为何会出现这样的局面,母亲应当比我更清楚。”邢萱也很惊讶,发生了这种颠覆她世界观的事,她居然还能如此冷静地与母亲交谈。“母亲本来打的是什么主意呢?又送糕点,又让我去您院子里,去见谁呢?” 庄夫人愣住了:“什么、什么意思?” 随即她勃然大怒:“你以为我是在糕点里下了药?!谁准你这样想我?!” 邢萱却认准了是庄夫人的手笔,若说一开始还糊涂,那么她在床头坐了这么久也想明白了。那盘糕点是母亲“亲手”所做,送过来之后,不可能有人做手脚,也就是说,如果里面有药,也必然是先前就放好的,玲珑与她在一起都没有异常,偏偏吃了那盘糕点外就一直嚷嚷着好热,恰逢此时,母亲的心腹又来请自己过去,邢萱就是个傻子吧,也知道母亲在打什么主意。 父亲不许她嫁给邺表哥的事儿她已经知道了,不得不说的,那一刻邢萱心中大石落地,可她怎么也想不到,母亲让她嫁回娘家的想法那样强烈,强烈到已经完全不顾自己的意愿与名声! “反正也没什么区别的,对吧,母亲?”邢萱问,“是失身于表哥,还是失身于同父异母的弟弟,都没差别的不是吗?反正都一样要丢人,与其是表哥,还不如是弟弟。” 庄夫人又怎能想到玲珑居然不是个女郎?!他平日里穿着罗裙,肌肤胜雪又娇滴滴的,声音清脆稚嫩,一副狐媚相,谁能看出来他是个郎君?! 若是被人知道了萱娘与同父异母的弟弟有了苟且……庄夫人打了个冷颤,不行,决不能让人知道!决不能让人知道! 她也来不及解释,这副不解释的模样落入邢萱眼中,便成了默认。 她不觉流下泪来,心中第一次升起对母亲的恨意,就因为她不听话,就因为她不想嫁给邺表哥,母亲居然想出如此下作的法子! 庄夫人却无暇顾及女儿是否哭泣,她现在只想,要如何才能将这件事的影响降到最低!最重要的是,得瞒着主君,决不能让主君知道这桩丑事,决不能! 可惜,越怕发生什么,就越会发生什么,世上哪有不透风的墙,更何况,还有玲珑在里头的推波助澜? 979|第八十九片龙鳞(七) 第八十九片龙鳞(七) 这下可好, 以往说什么玲珑勾引庄邺,要抢邢萱夫君的话,此时再听来, 简直如同笑话一般! 庄夫人也是真的冤,她本意是想跟女儿重归于好,然后再给女儿跟侄儿创造机会, 哪里需要真正肌肤相贴?便是两人独处一室, 稍微久一点, 她也有理由让这桩婚事成了!结果这糕点里却被人下了药,最可气的是, 萱娘以为是她下的! 这还真是冤枉了庄夫人,可那又怎么样呢? 谁管她是不是被冤枉的? 反正邢萱不信, 母亲为了让她嫁回邑阳娘家已经要疯魔了, 这种情况下, 无论庄夫人做出什么事,她都觉得不意外。主要也是这么多年,她跟庄夫人相处的最久,父亲与阿兄也许不清楚母亲的性子, 邢萱却最为了解, 又好面子又气量小, 宁可她负天下人, 亦不可天下人负她, 当然, 这个天下人里头, 还得把父亲给摘出去。 此事事关重大,最终也没能瞒得过邢冀。 庄夫人大受打击,萱娘便是失身给下人, 也比失身给玲珑这个外室子强!他们二人可是同父异母的姐弟,这若是传出去,整个潍州的脸都别想要了! 邢淳亦是目瞪口呆,他原本以为那娇弱纤细的外室女是个妹妹,结果却是弟弟?这、这压根儿看不出来啊!平日里玲珑的表现与女子根本没有区别,谁敢说她是个男子?她哪里像个男子?! 别说他们了,就连邢冀都开始怀疑人生,他虽然表现得像是个好夫君、好父亲,但实际上与那女子毕竟没有发生什么关系,甚至在那女子面前,他都是以华安帝旧部的名义出现,万万没想到自己已经那样试探小心,那女子居然还对他如此防备,竟连生下的胎儿性别都不曾告诉他! 这华安帝遗腹女,与华安帝遗腹子,区别可大了! 若玲珑是女子,他便可以借她之名振臂一呼,天下忠君爱国之人定会响应,此后剑指佞臣,成就一番霸业不在话下。但若玲珑是男子……那华安帝便是名正言顺的有了继承人,他若是想要那位子,便是与窦贼相同的乱臣贼子! 精心筹谋十数年,难道要为他人做嫁衣裳? 如果不是还有几分理智,邢冀几乎要一口老血喷出来! 他得知此事后,立刻对玲珑生出忌惮之心,这孩子能隐藏这么多年而完全不被自己发现,可见也是心有城府,那么自己的野心,他会不会也知道?若是这样的话……邢冀那一颗曾经货真价实的慈父心,此时此刻宛如在油锅里煎熬,不知该何去何从。 他从未想过还有这样的可能性,这几乎是把他的全盘计划一把掀翻! 因此对邢冀来说,最大的问题根本不是什么同父异母姐弟苟且,因为玲珑与萱娘之间根本没有血缘关系,而是要不要承认玲珑的身份,以及承认了之后,自己该如何抉择! 是像窦贼一样架空皇帝自己当家做主,只拿皇帝做名号,还是心甘情愿把自己的势力拱手奉上?毕竟人家才是正统,才是真真正正的皇室后裔!倘若华安帝还没死,那么玲珑便是名正言顺的太子! 这就得说到邢冀的人设了,要说他这人忠君爱国,那纯粹扯淡,他野心勃勃,想要争一争这无主的天下。当今皇帝的身份究竟真假,世人皆知,且登基数年,连个骨血都没留下,谁人不知窦贼打得什么主意?若是真叫那假皇帝有了儿女,窦贼这戏还怎么往下唱?所以假皇帝必然是不会有子嗣的,待到时机成熟,窦贼定会逼他禅位,如此也算是“名正言顺”。 然而现在华安帝当真有个遗腹子,那形势则完全不一样。 礼义廉耻,忠君爱国,即便江山迭代,也仍然有无数人支持正统,因此潍州邢氏如此受人追捧,也与邢冀所表现出的“我只服先帝我一心匡扶正统对窦贼及假皇帝不共戴天”的态度有关。要是有朝一日世人知道他将华安帝遗腹子藏起来这么多年还假装不知情,信不信头先那些赞美他的人,扭头就能对他破口大骂? 现在提起潍州牧邢冀,谁不是比着大拇指赞扬,说他正气凛然忠心耿耿。 玲珑心想,这就是立人设的坏处,人设虽然能让你吸粉无数,可一旦崩塌,那可是要被全天下嘲的。 要脸还是要江山,邢冀选一个。 他到底还是比窦贼有底线,换作窦贼可能想都不想就要把玲珑给摁死,但其一,这么多年的相处下来,邢冀是真心疼爱玲珑,对他甚至比对自己的子女都好,二,也是他越不过心里那道坎儿,他要争天下,是因为皇室子嗣凋零,只剩下龙椅上那么一个冒牌货,眼下他身边却有个货真价实的…… 这一点,从他坚持立原主与邢淳所生的长子为皇长孙上也能看得出来,邢冀这人骨子里还是有气节的,也重承诺,虽然后来那孩子并没有登上皇位,但那时邢冀早已驾崩,新帝是邢淳,他能管得了身前,又如何处理身后事呢? 庄夫人见主君脸色凝重,还以为他是在忧心这丑事,她心一横,道:“此等丑事决不可宣扬出去,我方才与嫂子商议过,仍旧可以把萱娘嫁回去,至于那外室子……若是主君首肯,也能处理的干净。” 若是以萱娘为代价能除掉那外室子,庄夫人觉得倒也不亏。 谁知邢冀听她这样说后,脸都绿了:“你在胡说八道些什么?!谁允许你私自做下如此决定?若是你伤了玲珑一根头发,我都饶不得你!” 庄夫人生平头一次听到主君对自己如此厉声厉色,不敢置信:“……主君?” 邢冀站起身来,拂袖而去,根本不想搭理她,留下庄夫人悲惨落泪,自怨自艾,顺便又将玲珑及其生母诅咒了千万遍。 玲珑睡饱了一觉醒来,整张小脸白里透红,气色极好。邢萱坐在一边,他睡着的时候她也一直看着他,心中生不出丝毫怨怼,只觉得是造化弄人,若非母亲算计,他们也不至于如此。 邢冀这下可不敢让玲珑去见他,而是亲自过来,玲珑盘腿坐在床上,身上的衫子松垮垮挂着,邢冀不由自主地往他胸口瞟——虽然很扯淡,但那胸口真的毫无起伏,洁白细嫩,除了没有小鼓包之外,无论是雪白的肌肤还是纤细的腰肢,你说是女人那绝对是有人信的,偏偏就是没胸! “父亲!” 没等邢冀琢磨好自己该怎么面对这件事的时候,玲珑已经如往日一般扑了过来,整个人还跟个孩子似的,让邢冀想起往日那女子还活着时,自己去看他们,玲珑也是这样往自己怀里扑。 他的手下意识抚摸了他毛茸茸的小脑袋,他还梳着少女发髻,耳朵上甚至穿着耳洞,戴着桃花坠子,怎么看怎么都是玉雪可爱的小姑娘,偏偏、偏偏就是个男的! 邢萱被这一声父亲惊到,对自己与弟弟胡闹出这种丢人败坏的事十分羞愧,扑通一声跪下来:“是女儿的错,与玲珑无关,还请父亲责罚!女儿绝无怨言!” 便是被远远地送去庙里绞了头发做姑子她也愿意! 谁知玲珑见她下跪反倒急了,松开邢冀过来拉她,又对邢冀道:“父亲,这件事与阿姐没有关系,父亲要怪便怪我吧,是我贪吃,非要吃那一盘糕点,一块都没给阿姐留,这才惹了夫人恼怒。” 邢冀一听,得,知道这事儿肯定又是庄夫人搞出来的,顿觉无力,玲珑对自己如此亲昵,可又隐藏性别十几年,一时间,他竟分不清这孩子是真的孺慕自己,还是在扮猪吃老虎。 却听玲珑安慰邢萱:“阿姐不必担心,我娶你便是。” 邢萱觉得妹妹——不,是弟弟,真是傻到家了,才能说出如此胡话,“我们是同父所生的姐弟,这等丑事怎能说出去?便是瞒住了天下人,也从没有姐弟成亲的先例,你……” “谁说我们是同父所生?”玲珑很自然地纠正她的话,“我与你也不是同一个父亲,对不对父亲?” 突然被cue的邢冀:“……嗯。” 他还能说什么? 这下换邢萱傻眼了,她看看玲珑,又看看邢冀,发觉父亲面上确实是没有恼怒之色,甚至格外平静——其实是邢冀麻木了,他不知道该用什么表情来面对玲珑,干脆就没表情。 “可、可是你的母亲……” “我的母亲乃是先帝之妻,父亲忠君爱国,为保护我们母子,以一己之力助我们隐姓埋名十数载,真可谓是当世大贤!”玲珑说,还用崇拜的目光看向邢冀,“母亲跟我说,无论如何都要隐藏自己的身份,不能给父亲带来麻烦,所以我很乖的,一直都把自己当成女孩子,今日之事也是别无他法,不然我们是不愿给父亲添麻烦的。” “……你们?”邢冀准确捕捉到一个词汇。 “是啊!”玲珑高兴起来,“父亲有所不知,那日咱们在五谷楼带回来的大厨不是别人,正是当年父皇亲卫队中的探子,为追寻我与母亲足迹,在潍州寻了十几年!可见父亲有多厉害,愣是没有被发现!” 邢冀眼角抽搐了两下:“是、是啊。” 他那根本就是想阻拦这母子俩跟华安帝旧部联系,谁知道这孩子这么会解读呢…… “那日大厨与我相认,我便想告诉父亲,可是转念一想,母亲说过,便是自己死了,也不能给潍州带来麻烦。窦贼睚眦必报,若是叫他记恨上父亲,那便要惹来杀身之祸。本来,我想过修书一封悄悄离开,不连累父亲,谁知却出了今日之事……”玲珑说着,流下泪来,“父亲,这一切都是我的错!若是父亲肯割爱,我愿娶阿姐为妻,日后拨乱反正重登大宝,定尊阿姐为后,立阿姐所出之子为储君!” 这真是方方面面都考虑到了,又给邢冀戴了顶高帽,又许了足够多的好处,除非邢冀是个脑子不好使的家伙,否则他一定会答应! 窦贼之势如日中天,虽也有志士忠臣不愿屈服,但皇室已无子嗣,没有正统,他们也不知何去何从。邢冀本来打的主意是等这些志士能臣绝望之时,再亮出公主身份,谁知道现在公主变皇子,那最终结果就不一样了。 窦贼一旦得势,势必要拿潍州开刀,潍州这些年独立其身,不肯与窦贼同流合污,端的是赤胆忠心,这时候要是反水,那不是打自己的脸么? 因为玲珑是公主所以拼命给自己造势立人设的邢冀,现在终于体会到了什么叫做人设一时爽,野心火葬场。 他也默默流了两行泪:“父亲太感动了……” 能不感动吗? 不感动也不行啊。 看玲珑对自己那副毫不设防的模样,邢冀也没办法说什么把他杀了的话,既然华安帝旧部已经找到了他,那定然是通知了回去,这时候玲珑若是丧命,潍州必定首当其冲,邢冀这辈子也别想洗白了。 他本来还想解释一下为何自己这么多年都要隐藏他们母子的行踪,不与华安帝旧部联系,谁知道玲珑早就给他想好了理由,方方面面圆的是滴水不漏:“母亲说,不能给父亲带来麻烦,当初父皇安排她离京,原本一路安全,路上却被人暗杀,她便知道,父皇旧部中有人叛变,也因此这些年来,她一直叮嘱我不可以任性,不可以暴露自己,这样的话,便是日后为窦贼所擒,他也无法迁怒父亲。父亲对我的养育之恩没齿难忘,父亲,我爱你!” 哪怕是几千年后的人类社会,也很少会有儿女会把对父母的爱挂在嘴边,玲珑却热情大胆的表达了出来,甚至还给了邢冀一个大大的拥抱,一双亮晶晶的大眼睛里,泪水在里头打转儿,看得邢冀心里头酸酸的,心想自己虽然疼爱他,却也有私心,这孩子却拿自己当亲爹看呢……不,即便是陛下还在,养育他多年的也是自己啊…… 他情不自禁搂住玲珑,这个孩子自幼便贴心懂事,他怎么舍得要他的命? 罢了罢了,想必这是天意,想必是那位已经撒手人寰的帝王,留在人间的最后一点念想。 若是华安帝不死,邢冀也愿尊他为主,只可惜帝王凋零,惟独剩下这么一缕血脉,邢冀无论如何也无法将其掐灭。 他扶起玲珑,又把邢萱自地上牵起来,让这二人与自己面对面坐下,和颜悦色道:“既是如此,萱娘,你可愿嫁玲珑?若是不愿,你的婚事,父亲仍可以给你做主。” 邢萱跪在地上听了这么一桩秘辛,心中惊涛骇浪自是不必多提,但是……嫁给玲珑? 她、她之前是跟他做姐妹的呀! 玲珑扭头看她,似乎明白邢萱的言下之意,冲她笑起来:“没关系,日后咱们还是可以继续做姐妹。” 邢冀听了这话脸都黑了:“过去你身份未明,女装打扮也便算了,既然已经表明身份,自然要做男子模样!” 玲珑很是遗憾:“啊?可是我很喜欢漂亮裙子跟首饰还有胭脂水粉,我不能做女孩子吗?” 邢冀看着他耳朵上的桃花坠子,还有那副完完全全就是个少女模样的脸蛋,头疼不已,这孩子根本不知道他的身份意味着什么,还想着跟萱娘做姐妹……神他娘的做姐妹,先帝若是地下有知,怕不是棺材板儿都要摁不住了! 想要跟萱娘做姐妹的玲珑,最终被邢冀拖走了。 得知他是儿子后,邢冀下定决心个,便不再溺爱,反倒是给他制定了一系列学习计划,要他文武双全,哪怕那细胳膊细腿儿的看起来一阵风都能吹走,也得练! 大厨子与邢冀深入交谈后,泪流满面,重重地跪下来,冲邢冀磕了三个响头,以感念他的忠诚。 邢冀:唉,做人真的很难,做枭雄,更难。 虽然很想立刻就公开玲珑的身份,但他现在那副娇滴滴又嗲的模样实在是没眼看,若是女孩子便好了,这走路妩媚还捏兰花指,声音娇嫩,终日涂脂抹粉,一张脸搞得比女郎都白,甚至对各种女子衣裙爱不释手——邢冀真的很头疼,非常头疼,相当头疼! 真不能怪他没看出来这是个儿子,连跟玲珑一起溜出去玩,吃同一支糖葫芦还睡一张床的萱娘都没瞧仔细,你能指望他一个老直男吗? 大厨子也很苦恼,论主子特别爱跟未来太子妃一起喝红糖甜水怎么办。 男人又没有癸水! 总之,为了把里里外外都是个女郎模样的玲珑改造成英姿飒爽男子气概十足的郎君,邢冀与大厨子是绞尽了脑汁,邢冀甚至还把玲珑丢进了潍州军营,当穿着粉色罗裙美得纤细袅娜的少女被送进去时,一众将士都看傻了眼,有的口水都滴了下来,再听主君说日后这女郎要与他们同吃同住,一个个都惊了! 这是什么操作?怎么能把好好的女郎丢进全是男人的军营啊! 那女郎也十分柔弱,哭得梨花带雨我见犹怜,结果主君居然冷酷无情地转身走了! 于是接下来,将士们为了讨她欢心,那真是十八般武艺样样上阵,玲珑在军营里啥也不用干,自有人伺候,跟生活在府里没区别,邢冀有意磨练他,刻意不管不问,任由他自我发展,结果万万没想到,将士们自动自发让了一座营帐出来给他单人住,还每天殷勤给他烧水,他的活儿全叫将士们给干了! 就连难得的休沐,将士们都得老老实实把衣服穿好,生怕唐突到这绝美的女郎。 直到他们发现,女郎小小年纪脱了裤子比他们还大…… 一群将士痴心错付,据说从此几乎要断情绝爱,然而即便身份被揭穿,玲珑一笑,他们仍旧忍不住听他的,直把邢冀气得暴跳如雷,他娘的这臭小子到底为什么这么想当女人!他想不明白! 邢冀致力于向玲珑灌输当男人的好,又跟他讲做皇帝是件多么令人心动的事,他自己都没意识到,那残存在心中的一点点忌惮与担忧,已经在玲珑种种胡闹中彻底褪去。 待到邢萱再见到玲珑,他已经不是记忆里那个娇滴滴的妹妹了。 小半年光景,少年已经窜了老高的个头,雌雄莫辩的美丽容颜,也因为长大而显出几分男子特有的英气,穿上男装,也不再透露出柔弱气质,这让邢萱小小松了口气。 她真怕他一门心思想要跟她做姐妹,愣是不肯改。 为了杜绝玲珑做女装大佬的念头,老父亲邢冀把他房间里所有女子用的东西全给收走了,这小子也确实是老实了一段时间,直到邢冀来邢萱院子里找玲珑,发现他坐在萱娘梳妆台前,跟萱娘商量哪一副耳坠子适合他戴…… 邢冀:为什么他就是想跟萱娘做姐妹?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大厨子痛哭流涕:主君!只有主君能制得住殿下,殿下只听主君的话,还请主君费心啊! 手上拿着一副玛瑙坠子,试图往耳洞上穿的玲珑被无情拖走,邢萱忍不住说:“父亲,您轻一些……” 那细皮嫩肉的,蹭破了可如何是好。 邢冀:我轻个屁! 他现在已经忘了之前心里是如何想着,要防一手,万一这孩子表面孺慕其实恨他呢?这也不是不可能,毕竟自己有私心,但就目前这小半年来看,邢冀相信这小子是真的拿自己当亲爹,不然怎么会一而再再而三跟他说,他其实想当漂漂亮亮的女孩子? “你是先帝之子,是名正言顺的皇室子嗣,你肩负大任,你明白吗?” 邢冀苦口婆心地劝。 玲珑点头:“明白。” 邢冀还没来得及露出欣慰的笑,就看见玲珑从口袋里取出不知何时从萱娘那顺来的一盒胭脂,还喜滋滋对他献宝:“父亲,我觉得这个颜色特别衬我的肤色,您说呢?我给您试个色看看?” 邢冀:不,这孩子果真是恨我的,他绝对恨我! 绝对! 980|第八十九片龙鳞(八) 第八十九片龙鳞(八) 就在邢冀与大厨子为了如何培养出玲珑的男子气概而忧愁的时候, 庄夫人深深地愤怒了! 她起先愤怒于那外室女居然是个外室子,后来便愤怒于主君对那外室子的看重! 淳哥儿才是主君的嫡长子,才是未来潍州的主人, 可主君对那外室子却掏心掏肺,全然不顾淳哥儿,这是什么道理?庄夫人心下恼怒, 偏偏邢淳却一副很平静的模样。 虽然妹妹换了个性别, 邢淳也吃惊, 但也很快便反应过来,淡定如常, 他有好几个庶弟,哪一个父亲也没有放弃过, 兄弟之间是要相互扶持与帮助的, 否则一个家族最终会走向灭亡, 即便父亲对玲珑有些过于看重,邢淳也没有嫉妒,他才是父亲名正言顺的继承人,永远都是, 且为了宽他的心, 父亲还将手中的权力又交予他一部分, 可见虽然父亲培养玲珑, 却并不是将玲珑当做下一任潍州牧。 既然如此, 邢淳又何必难过? 兄友弟恭, 才能使得家族繁荣昌盛, 长长久久。 只可惜这个道理,庄夫人似乎并不明白。她本就看不惯主君对庶子们的教导,恨不得庶子们一个个只知道吃喝玩乐做个纨绔, 邢淳都搞不懂她这种想法是哪里来的,还有将府中女郎当作联姻工具,却又不肯善待她们——那人家嫁了出去,又何必为家族效力?再差的皇帝也知道要如何笼络将士的心,才好让将士为自己卖命,母亲身为邑阳庄氏的大小姐,嫁了人,这么多年,竟还不懂。 与她好声好气地说,她也听不进去,只是一味地认自己的理,到底是母亲,邢淳又不能反驳。 庄夫人愈发视玲珑为眼中刺肉中钉,偏偏他还故意气她,她又拿他没法子,愈发气得心肝痛,大夫给她看诊,都说她急火攻心,要好好休养,心平气和才可以。 庄夫人哪里心平气和的下来! 邢萱出了这样的事,虽然隐瞒得紧,但狄夫人跟庄邺终究还是知晓了,邑阳不比潍州,他们不敢多说,因为这事儿其中也有他们母子的手笔,生怕邢冀查出来找他们麻烦,母子俩是恨不得肋生双翼逃离潍州,这桩婚事自然也是不成的。 庄夫人别无他法,又不能不让萱娘嫁人,哪怕邢冀再三表明萱娘的婚事他已有打算,庄夫人仍旧不以为意,萱娘是她的女儿,她为萱娘定下亲事,只要萱娘自己愿意,便是主君也不能不顾萱娘意见。 因此寻了不少青年才俊的画像及信息,想问萱娘。 邢萱心不在焉地翻阅着画册,耳边是母亲的话语,她抿着唇,听着母亲滔滔不绝,这位是某位大人的长子,生得俊秀,又饱读诗书,那位是某位将军的次子,天资过人,未来定有大造化……总之核心思想就是要邢萱现在便答应嫁人,最好是立刻选一个她喜欢的,庄夫人便可以禀明主君,提早将邢萱的婚事定下。 可邢萱看来看去,却谁也不记得。 她低着头不说话,庄夫人便急了:“难道这么多的人,你竟一个也不喜欢?” 邢萱长长的睫毛微微一颤,“我、我还不想那样早成亲。” “哪里早了?”庄夫人诧异,“你年纪也不小了,及笄了便可嫁人,当年我嫁给你父亲的时候,连十五都不到!你这个年纪嫁人正正好,真要再拖个几年,那可成老姑娘了!” 邢萱:“老姑娘了,那就不嫁了。” “说什么浑话!”庄夫人怒斥,“你就是来讨债的是吧?!我费心费力为你谋划,你却不当回事!难道母亲还会害你不成?你这个不嫁那个不喜的,又是在打什么主意?你邺表哥那样的人才,你都不肯答应,又是在想什么!” “邺表哥算是什么人才?”邢萱忍不住回了一句嘴,“他刚见了玲珑一面,便说对人家一见钟情,当着你我的面就要求娶,分明是不把我的颜面放在心上,您与舅母又口口声声说是玲珑勾引——我倒是想问了,现在这勾引二字,您还好意思说出口么!” 庄夫人被戳中痛点,非但不心虚,还恼怒起来:“我就知道你还在怨我!我辛辛苦苦把你生大养大,你便是这样对我的!早知如此,当初不如把你掐死,也好过养个白眼狼出来!” 邢萱气急,“您就不能好好听我说话吗?为何一讲道理就要说什么死啊死的,说我是白眼狼,白养了,您生我的时候又没同我打过招呼,焉知我便愿意从您的肚子里爬出来!” 说完站起来就走,泪水不止,实在是不想再见庄夫人,明明是亲生母女,彼此之间却毫无温情,见面便是剑拔弩张,为何过去不曾如此? 是了,邢萱想明白了,过去母慈女孝,是因为她温顺乖巧,从不与母亲争辩,唯命是从,所以那时她是乖女儿,是母亲的掌上明珠。然而一旦她生出了自己的想法,而这想法又与母亲违背,自己便是白眼狼,是白生白养,难道母亲不知道这话听着多么伤人么! 她为何从不敢对阿兄说这样的话,却总是毫无忌惮地说自己?! 邢萱不肯承认,却也心知肚明,无非是因为阿兄未来是潍州之主,而自己,再得母亲疼爱,也不过是个没有继承权的女儿,婚事也在母亲手上拿捏,所以可以尽情责骂。 她越想越难过,不许人跟,自己跑到花园一角,四下无人,才偷偷蹲下去,抱住自己哭起来。 哭了好一会儿,却听有人说话:“阿姐怎么跑到这里来哭?是谁给阿姐委屈受了?” 邢萱吃了一惊,抬起头,却见枝叶茂密的树上坐着个身着绿色衣袍的少年,那少年形容昳丽,眉目如画,此时正笑吟吟看着她,邢萱想到自己的丑态被人看见,连忙掩住面容,抹去泪珠,才问:“你怎么在这儿?不该是跟父亲去历练了么?” 玲珑笑道:“这不是嫌太累,偷个懒?” 随即又问:“阿姐呢?阿姐哭什么?” 邢萱并不想将自己的烦心事说出来,因为觉着和他身上所背负的东西相比,自己那点子事儿,不过是鸡毛蒜皮。 “唔……让我猜猜,阿姐想必是又被夫人责骂了吧?” 邢萱低着头一言不发。 玲珑道:“阿姐难道没有跟夫人说明我的身份吗?若是得知我愿娶阿姐为妻,夫人应当不会如此震怒吧?” 邢萱却摇头道:“你的身份越少人知道越好,母亲是个藏不住话的,我怕她知晓后会传得人尽皆知,那时候麻烦便大了。” 而且她了解母亲,母亲已经对玲珑恨之入骨,哪怕玲珑不是外室子,是华安帝遗腹子,想必母亲也不会同意这桩婚事。母亲的犟劲儿一上来,谁都拉不回,冥冥之中,邢萱觉得,便是以自己的幸福与未来为代价,母亲也不会向这桩婚事妥协。因为……她只是个女儿啊。 再疼爱,也不过是个女儿,没有权力,没有本事,没有能力,未来也不会是母亲的依恃,所以这些都是不必想的,她只要做一个乖巧的提线木偶,任由母亲掌控自己的人生就可以了。 至于给她安排好的人生,是好是坏,过得幸福与否,母亲也许并不在意。 越是认识到这个事实,邢萱越是害怕。 她不知道自己为何要将母亲想得这样坏,情感上她不敢继续揣测,理智上却又知道这是正确的,如果有朝一日真的面对这样的场面,母亲的选择一定是会牺牲她。 “那阿姐有没有想过改变一下自己的处境呢?” 邢萱叫这句话给说蒙了。 “阿姐又不笨,也不傻,相反还冰雪聪明,被夫人这样养大,仍然能够坚持本心,有自己的思想。”玲珑坐在树上朝她伸出手,邢萱呆呆地望着她,“我觉得阿兄能做到的,阿姐也能做到,既然不想被别人掌控命运,那就试着自己去抓住。” 望着眼前那只修长如玉的手,邢萱隐隐意识到玲珑在说什么,却又不敢相信。“可是……” “没必要去想那么多可是。”玲珑冲她笑得灿烂,“只要阿姐愿意,我会帮阿姐的。” 邢萱被他这话里透露出的意思惊到,“你怎么……” “嘘。”玲珑一只手朝她伸着,另一手的食指抵在自己唇瓣上,神秘地朝她眨眨眼,“可别告诉父亲,在他眼里,我还是个只知道胡闹的女装大佬呢。” 邢萱心中顿时泛起惊涛骇浪! 玲珑在父亲面前撒娇卖痴,她也曾亲眼目睹,还以为他当真是那样的性格,完全滴水不漏,叫人瞧不出缺陷来,难不成……却是装的? “阿姐不会要去告状吧?那可不行。”玲珑说,“我可是最信任最喜欢阿姐了,才会跟阿姐说,阿姐难道不想跟我一样,成为这人间至高无上的存在吗?” 他的声音充满蛊惑:“只要握住我的手,阿姐想要的,什么都能拥有。” 这话说得实在是太有诱惑力了,邢萱完全无法抗拒。 俊美的少年冲她笑,他懂得她心中的迷茫与不甘,那样了解她,又愿意帮助她……只要握住他的手,她就能逃脱母亲为她铸就的这座牢笼,获得自由……这样的诱惑,谁能抵挡得住? 既然很痛苦,那就撕裂它、放弃它。 小手搭上玲珑掌心,下一秒他略微施力,邢萱便与他并肩而坐于树上,玲珑是为了逃课才跑到这儿来偷懒,邢萱是庄夫人培养出来的最完美的大家闺秀,她连头发丝儿都不会超出庄夫人给她定制好的框架,但越是自律温顺的人,内心深处越有逃离的欲望,他们欠缺的只是一个火种,一点契机。 “来日我回归皇室,定当明媒正娶,邀你共赏这无边江山。” 玲珑的声音还在耳边回响,邢萱第一次坐到这么高的树上,这种居高临下地俯瞰感觉实在是太美妙,她不由自主地扭头看向玲珑,便见他眉眼含笑,正是俊美风流的模样。 正怦然心动,下一秒那俊美少年便怂成一团,远处只见邢冀气势汹汹而来,在花园找了一圈,最后停在树上——玲珑的衣角露了出去,一抹翠绿十分显眼,邢冀咬牙切齿:“玲珑,再不出来,我便让人把这树给伐了!” 玲珑闻言,拨开树枝,冲邢冀笑:“父亲火气怎地这样大,待会儿回去记得叫人泡些菊花茶。” 邢冀差点儿没叫这小兔崽子气死,正想破口大骂,却见女儿也在树上,顿时卡壳,半晌拂袖而去:“给你一炷香的时间,老老实实给我滚回来上课!” 见邢冀走了,邢萱一颗心还扑通扑通的跳,刚才她都以为父亲会喝斥自己,她也做好了被喝斥的准备,可是…… “你看,你日后的身份,如今便已经令父亲忌惮了,这种感觉是不是很美妙?所有人都怕你,不敢忤逆你。” 玲珑说着,跳下树去,再度对着邢萱张开双手:“来吧。” 这一次,邢萱没有再犹豫。 庄夫人一连气了好几日,也不见女儿来讨好,颇觉奇怪,往日她对着女儿发火,总是能轻易将女儿气哭,事后什么都不用做,萱娘便会主动前来赔罪求和,庄夫人对着主君与儿子不敢如此,但对女儿,却是将自己所有的负面情绪都发泄出来,这也导致了邢萱无论遇到什么事都会烂在心里,不跟任何人说的性格。 可这一回,萱娘却始终不曾来,庄夫人在床上躺了几日,不见萱娘来侍疾,也不见萱娘来伺候,“病”居然也莫名其妙好了,好了之后,她第一件事便是去萱娘院子里,看邢萱在做什么。 邢萱在读书。 庄夫人说女子要三从四德,最好是读些女戒女训之类的书,邢萱不喜欢,但在母亲的命令下仍旧是读了,其实她更喜欢史书,读起来真是如痴如醉,连庄夫人来了都未曾发现。 母女数日未见,彼此之间的气氛有些尴尬,是庄夫人单方面的尴尬,邢萱很是淡定。 庄夫人有意求和,主动给邢萱台阶下:“关于婚事,你考虑的如何了?是否需要我将那册子再过来,你再好好看看,挑挑?” 邢萱回答道:“我已经请示过父亲,两年内可以不嫁人。” 一听说萱娘越过自己找了主君,庄夫人脸色瞬变:“你说什么?!你这样问你父亲了?!” “是。”邢萱内心有点打鼓,但还是握住了拳头,面前又浮现过玲珑带笑的脸,正如玲珑所说,未来与她度过一生的不会是母亲,她的人生需要掌控在自己手里,决不能拱手让人,她欠缺的勇气,得自己去寻。“父亲也答应了。” 其实是最迟两年,玲珑便可以公开身份,到那时候,她自然有人可嫁。 只不过这事不能对庄夫人言明,庄夫人什么性格大家有目共睹,若是被她知道了,怕不是要不了多久便世人皆知,如今龙椅上那位虽然是冒牌货,却还活得好好的,虽说已是病了,可至少还有一段时间好活,窦贼想必不知,先帝还有一子遗留人间,到时候他志得意满逼冒牌货禅位,玲珑再亮出身份拨乱反正,定要叫窦贼竹篮打水一场空。 庄夫人只觉有什么东西脱离了自己的掌控,她怒视邢萱:“好啊,你好啊,你有本事得很!” 邢萱睫毛轻颤,却还是说:“母亲过誉了,我与母亲再三说过自己的想法,母亲不肯听,女儿也只好去寻父亲做主了。” 庄夫人被她这态度气得转身就走,去找邢冀,却忘了邢冀早已与她说过,萱娘的婚事不许她插手,他自有主张。 女儿夫君都不听自己的,庄夫人愈发觉得自己未来只能依靠儿子,也在心里坚定了要挑个满意儿媳妇的想法,若是到时候儿媳妇与自己也不一条心,这日子还怎么过呀! 邢淳得知后,不以为意:“父亲既然那样说,必定有父亲的用意,母亲便别多想了。” 庄夫人到哪儿都碰壁,邢冀邢淳父子俩都不爱听那家长里短的后宅之事,她也不敢多说,怕惹他们烦。往日心情憋闷,庄夫人便与女儿吐槽,萱娘是个闷葫芦,却也是最好的倾听者,她会劝自己,会开导自己,庄夫人也是真心疼爱她,可这一回,听她说了许久,萱娘也仅仅是将面前的书本翻了两页。 庄夫人深深觉得自己被背叛了,这个府里已经没了她的容身之地,她不由自主地指控邢萱:“你心中究竟还有没有我这个母亲?” 邢萱面色平静:“母亲心中有过我这个女儿吗?” 庄夫人一愣。 “若是有,怎地连碗避子汤,都不曾嘱咐人给女儿煮上一碗?” 这也是令邢萱心寒的地方。 她与“同父异母”的弟弟有了苟且,母亲大发雷霆可以理解,可邢萱年岁也不大,她根本不懂什么避子汤不避子汤,发生那种事后,母亲第一件事不是抱住她安慰,而是想要息事宁人将她嫁给舅母家的表哥草草了事,虽然这桩婚事没成,却连碗避子汤都不给她准备。若非是大厨子,她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可能会怀孕。 母亲对她的爱,究竟有多少呢? 庄夫人被邢萱这样一问,也如遭雷击,她连那些承宠的侍妾,不用人提醒,都会记得给她们备一碗避子汤,自己的女儿遭遇这种事,却不记得,难道要女儿生下孽种? 此事确实是她心虚,因为她当时满脑子都是要借机铲除玲珑,根本没工夫去考虑多余的事情,望着女儿的眼睛,庄夫人怎么也无法解释。 待到庄夫人匆匆离开,邢萱才低头自嘲一笑。 早该知道的,她只是不想承认,自己得到的爱,没有想象中那样多,也没有想象中那样好,仅此而已。 在这之后,庄夫人没有再来找邢萱,邢萱也乐得自在,如此相安无事半年后,龙椅上那位冒牌货皇帝薨了! 这个消息一传出来,举世震惊! 各方势力一触即发,哪怕人人都知道皇帝是冒牌货,但谁都不会说出口,这不正是打着清君侧诛佞臣旗号的好时机吗?!冒牌货皇帝连个子嗣都没留下来,他们倒是要看看,窦贼还能去哪儿弄出个皇室后裔来! 谁知道,这回窦贼还没动静呢,潍州牧邢冀却揭竿而起,还带来了一个震惊全天下的消息——华安帝并非没有血脉,当初与他两情相悦的女子有孕被偷偷送到潍州,并成功为先帝产下一子,便是如今被邢冀抚养长大的玲珑殿下! 这消息一出,虽然有很多人怀疑,但是归功于邢冀多年来塑造出的纯臣人设,还是相信的人比较多,尤其是那些隐居的能人志士,当初先帝若是身子骨好一些,多活个几十年,未尝不能将窦贼压制,只可惜造化弄人,先帝早逝,却不曾想还留有血脉! 一时间,前来潍州投奔者无数,邢冀也大开城门,这来者不拒的态度令人无法怀疑,若是心中有鬼,该把那位殿下藏着才是,若是打着挟天子以令诸侯的心思,也不该如此坦荡,难不成……这挨千刀的邢冀,真他娘的是个纯臣?! 这年头还有不崩人设的家伙? 想当年窦贼也是出了名的忠君爱国,最终由窦相成窦贼,可见其隐藏了多久,但这邢冀,他居然真的把先帝遗腹子抚养长大,还愿意率先投诚,为之效力?! 邢冀仁义忠诚之名叫得愈发响亮,几乎是人人称颂,搞得其他几方势力跟小人一样,明明先帝还有血脉遗留人间,你们还不早早来拜见,在自己地盘等什么呢?难不成是有不臣之心? 其他几位主君骂骂咧咧地也朝潍州来了,当然,大家多留了个心眼,把兵马驻扎在潍州城外,一旦邢冀有什么不轨之举,便立刻里呼外应,决不能让这老小子奸计得逞! 981|第八十九片龙鳞(九) 第八十九片龙鳞(九) 众主君来访, 原本都是想抓邢冀的小辫子,没想到这人还真的滴水不漏,全程表现的无比忠诚认真, 一口一个殿下挂在嘴边,泸州牧在心底冷笑,他跟邢冀你来我往多年, 还不知道这老小子的尿性?别看他表面上装的跟真的一样, 心里绝对有诡计! 所以他得小心、谨慎一点才行。 来潍州之前, 他已经跟心腹说过,若是自己遭遇不测, 便尊长子为主君,讨伐潍州, 决不能让邢冀占便宜!也不可为自己的死悲伤! 心腹们及长子泪流满面万分不舍, 泸州牧也十分悲壮的踏上这次潍州行。 放眼看去, 加上邢冀在内一共七位主君都已到齐,在这之前,江山飘摇,众人各自为营, 谁都有自己的小心思, 若是皇室子嗣凋零, 那天下便是有能者居之, 凭什么让给那窦贼?龙椅上那冒牌货是真是假世人皆知, 也就窦贼自己骗自己, 这种漏洞百出的理由他也能冠冕堂皇的说出来, 为的是什么? 还不是那名正言顺四个字! 结果现在说是先帝还有真正的遗腹子在人间,大家都觉得不可能,就算有, 也不能落入邢冀手中啊!就算落入邢冀手中,邢冀也不可能老老实实把对方养大,并且还要为之效力吧?反正泸州牧代入了一下,感觉换成自己肯定是不可能的,他也许会把这孩子养大,但决不可能奉对方为主,他向来认为自己不比邢冀差,因此自觉对邢冀的想法十分清楚,心想此人不就是故意如此,想要挟天子以令诸侯? 等着瞧吧!等到那位殿下一现身,肯定是胆小怯懦,跟龙椅上的冒牌货没什么区别! 这份得意洋洋的自信,让泸州牧一边认为自己会死,一边又期待于即将见到的小殿下。 邢冀却是一副老实本分的模样,对谁都是笑哈哈,十分爽朗憨厚,但是个人都知道这家伙跟爽朗憨厚这四个字不沾边,指不定肚子里憋什么坏水呢! “殿——下——到——” 伴随着唱名,主君们纷纷起身下跪行礼,直到少年清朗的声音传来,众人才抬起头,这一见,便目露惊艳! 这世上总有一些人,深受上天厚爱,集大气运为一体,一眼看去,便是人中龙凤,不是池中物。 这位殿下正是这种人。 只看他一眼,泸州牧便知道外面传言可能并不虚假,这位身上的贵气,那龙椅上的冒牌货是死了,要是在这儿,站在一起,简直就是荧光与皓月之别,残酷无比。且看到这位殿下,在场诸位主君,竟无一人怀疑他的身份! 可见其气质高贵。 大家看邢冀的眼神儿都有点不对了,心想彼此算计琢磨了这么多年,你他娘的表面上装纯臣,我们其他人懒得拆穿你,结果你他娘的还真的是个纯臣?居然不是装的?! “诸位请免礼。” 少年毫不怯场,按理说他们这些主君多年来身上已经养出了不怒而威的气势,普通人见了都要抖三抖,话都不一定说得顺当,可殿下到底是殿下,不愧是先帝的血脉,非但不惧,反倒镇定自然,若是为他所驱使,那也是理所当然! 一番会谈下来,众主君是彻底死了心,这位绝对是先帝之子,绝对绝对的了! 当年先帝虽驾崩,但玉玺却消失无踪,这也是为何窦贼会扶持一个冒牌货的原因,一日不得玉玺,他便一日不得安稳,可惜寻了这么多年一无所获,却不曾想,玉玺被当初那位娘娘带了出来! 主君们虽然各有心思,却也是在先帝后继无人的情况下,现在人家名正言顺,还有玉玺,谁敢造次?谁敢质疑? 纷纷夸赞娘娘智勇双全,又可惜先帝英年早逝。 不过话又说回来,这位殿下生得可真好,年岁也不大,不知道可有婚配?邢冀应该不敢随便给殿下定了亲事吧? 邑阳牧便拱手呵呵笑:“不知道殿下迄今为止可有婚配,臣有一小女,生得沉鱼落雁之容,闭月羞花之貌,又精通琴棋书画,愿伴殿下左右,为殿下倒茶添衣。” 卧槽! 这是其他主君们内心深处的声音,老小子动作还挺快!这就想当殿下老丈人了!问过他们了吗! 一时间,主君们纷纷开口,这个说自己有个长得漂亮又有才华的女儿,那个说自己的侄女不仅长得漂亮有才华,还温柔体贴善解人意,甚至还有睁眼说瞎话的,说自家女郎对殿下仰慕已久……邢冀在边上听得简直想骂娘,这群老不死的是一个比一个不要脸,殿下身份刚暴露不到几天,他们家的女郎是如何对殿下仰慕已久的? 以这个理由想做殿下老丈人的泸州牧,对此振振有词:“小女自幼便崇拜先帝,常常为先帝所不幸而哭泣,无数次向佛祖请愿,求先帝能得一血脉于人间,如今殿下出世,如何不是仰慕已久?” 邢冀:…… 真他娘的不要脸,以前没看出来这些人都这么不要脸啊! 玲珑笑眯眯地听诸位主君给他扯红线,最后才拱手道:“多谢诸位好意,只是我已与潍州牧之女定下白首之约,诸位的好意,我只能心领了。” 邢冀一听,心里那叫一个爽快,得意地一挺胸膛! 众人齐刷刷看过来,心中恍然大悟,怪不得呢,他们就说,怪不得邢冀这老小子会如此“忠君爱国”,合着是早就拿了好处啊!如今他是殿下的第一支持者,又是殿下未来的岳父,为了殿下劳心劳力,待到殿下回归帝位,那谁的从龙之功最大,还需要说吗? 邢冀太心机了! 众人愤怒不已,邢冀愈发得意,只差没叉腰狂笑,原本他还有几分遗憾,可是看着这些掐了这么多年的老家伙们一个个气得变形的脸,他就觉得真的是太爽了!爽的不知道该说什么好!爽的还想继续炫耀一波! 邢萱被请来时,便发觉大厅内众人都盯着自己看,她也不知道父亲让自己过来是要做什么,只是略有些紧张,但礼数周全,优雅柔和,看得那些个想挑毛病的主君们心里也是服气,虽然都骂邢冀,但不得不承认人家这个女郎养得是真好,无论容貌气度,都是一等一,其他人可比不过,他们将自家女郎夸上天去,也要稍逊一筹。 再看殿下对邢萱的态度,那更是没希望了,算了,还是老老实实做自己的事儿,别想其他的了,殿下的老丈人是那么好做的吗? 先帝血脉重现人间,世人皆知,连带着京城的窦相也不例外,窦相暴跳如雷,接连摔了不知多少珍贵茶盏瓷器,当初他好不容易在华安帝旧部中安插人手,原本半路上便能将那女人击杀,一尸两命,谁知道那女人居然活了下来!他暗中追查这么多年都没消息,原以为对方肯定是死透了,不曾想是邢冀在其中插了一手! 这邢冀为何要与他作对!? 既然先帝真正的血脉出现了,那么窦相先前的图谋自然落空,现在摆在窦相面前的只有两条路,一,是承认玲珑的身份,拨乱反正,将皇位还回去;二,是如法炮制,再弄个皇帝出来,指责玲珑是冒牌货,光明正大出兵攻打潍州——窦相自然是想要选第二条,但问题来了,以他手头现在的兵力,跟那些州郡相比,那无疑是以卵击石! 怕不是不仅打不过人家,还要被人家摁在地上摩擦,甚至连自己的荣华富贵都保不住! 邢冀那边的联军迅速出了檄文,以清君侧诛佞臣的名义,从潍州开始向京城攻打来。窦相天天搁心里骂娘,那群老东西,平时掐的要死要活,打得什么主意谁不知道,还不是觊觎这江山?现在都装什么好人呢?尤其是那邢冀!窦相敢打包票,对方帮助先帝血脉夺回江山后,绝对会做跟自己一样的事! 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谁不想这样? 谁不想当皇帝? 然而联军势如破竹,那些老不死的也不知被灌了什么迷|魂|药,居然真就一心一意帮助玲珑,难不成那位所谓的先帝血脉,真的有什么魔力? 窦相自然是不肯承认的,奈何他想活命,最终,眼看不敌,他便亲自脱下顶上乌纱,背了荆条负荆请罪,以此投名状,修书一封送与玲珑,并大开城门,迎联军入城。 他不信能跟自己周旋这么多年的邢冀会真心把皇位拱手让人,即便自己暂时退却,他也不会输! 窦家在朝中盘根错节,窦相自己更是门生无数,他坚信即便先帝血脉登基,也要忌惮自己几分,只是暂时明哲保身,他日养精蓄锐,定能卷土重来! 这是个美好的想法,如果对方也能正常想的话。 可玲珑是那种会正常想的人吗? 当然不是。 他进城的第一件事,是先跟窦相聊聊天,在窦相口中,那一切都是冒牌皇帝的错,是对方蒙蔽了自己,自己其实也是一番真心,只是奈何错付,若是早知对方是假的,那便早就投诚了! 反正甭管这话里是多少漏洞,他主动投诚,难道玲珑还敢把他给弄死不成? 玲珑:不好意思,真的敢。 他问窦相:“你说是此人蒙蔽了你,那么你是没长脑子吗?” 窦相一愣。 玲珑随即摆摆手,“行了,把这人给我绑起来,待会儿拿去给我父皇母后点个天灯。” 这话说的,跟晚上要吃啥一样随意自然,邢冀本来一脸严肃地跟在玲珑身边,听他这么说,脚下不受控制的踉跄了一下,差点儿以为是自己听错了:“……殿下说什么?” 玲珑用无奈的眼神看他:“父亲是怎么回事,我这说的不是很明白吗?此人罪大恶极,要是点天灯不够,那就碎尸万段?” 邢冀:“……殿下不审了吗?” “有什么好审的,是个人都知道窦贼不是人。”玲珑很随意,他才不管那么多呢,“这些事就劳烦父亲了,我年纪小,还在长身体呢。” 一开始邢冀还以为玲珑是在故意试探他,连忙跪下表忠心,玲珑叹了口气,亲手把他扶起来,再三叮嘱安慰,后来,邢冀觉得这个各种小心谨慎的自己像个傻逼,因为这臭小子真的不是忌惮他,他就是拿他当免费的劳力用! 就没见过这么当皇帝的! 什么事儿都丢给邢冀,邢冀干不完的就丢给其他人,反正他才是皇帝,他说了算,他不乐意干,你还能真的不管? 但他又不是那种可以随意糊弄的小皇帝,看着万事不管,可你若是哪里有了私心,做了错事,他又能第一时间给你揪出来。分明不是皇帝,却做了皇帝工作的邢冀陷入了深深的自我怀疑中——当皇帝真的有这么快乐吗?为什么他觉得,好像,有哪里不对劲?! 窦相虽然野心勃勃,但确实是能力超群,玲珑接手后,甚至都没有把窦氏一族抄家灭祖,除却当年涉事之人,其他人都得以苟活,也因此在民间搏了一波美名,人人都说他不愧是先帝之子,仁义爱民,实在是一位明君。 对于效忠于他的几位主君,他也没有狡兔死走狗烹,而是给予了他们极大的信任与荣耀——怎么说呢,就是那种,你要是反叛了,或是心里有不轨的想法了,都会觉得自己是不是太过分了。 玲珑给予这些人信任与名誉,毫不保留地赞美他们,甚至当众称邢冀为父亲,只为感念他多年养育之恩,愈发叫人觉得他是个知恩图报的好孩子,这样的好皇帝,你舍得对他不好吗? 只有邢冀知道这小子心机到底有多深沉! 你看过孝顺贴心的好儿子,会死命给自己爹分配工作的吗?以前他是潍州牧的时候,还能有时间去去后宅,跟美貌动人的妾侍们亲热一番,老当益壮,再整俩儿女出来,现在呢?现在他几乎要住在皇宫里,别说跟妻妾睡觉打炮,就是连看女人的功夫都没有! 而玲珑在做什么? 他、在、玩! 每天除了吃就是玩,偶尔被邢冀逼着过来看折子就一脸哭唧唧,委屈巴巴的求饶又耍赖,邢冀最吃他这一套,根本无法抗衡,于是屡屡中技,到了最后,总是他任劳任怨干活儿,与之相比,邢淳也没好到哪里去,玲珑抓着他的胳膊叫他阿兄,再软绵绵一求,他能说什么? 父子俩简直成了玲珑的机器人,除了工作就是工作,大事小事通通丢过来,做不完的,不还有萱娘吗? 邢萱被玲珑说动后,对朝政之事也很有兴趣,玲珑很愿意培养她这个爱好,以至于这父子兄妹三人,全员都成了他的御用秘书团,邢冀就是秘书长,每天给他卖命不说,名声全给他得了去! 其他主君们将这一切目睹进眼底,愈发佩服邢冀,尤其是泸州牧,临走时,一把鼻涕一把泪握住邢冀的手,哭喊着对不起他,说是这么多年都误会了邢冀,邢冀明明就是忠君爱国第一人啊!看他这拼命劲儿! 邢冀木然地把手抽出来,反手一鞭子抽在马屁股上送泸州牧离开千里之外。 只有邢萱是越做越开心,似乎找到了自己的人生方向,她每日都有事情做,不必像个提线木偶被母亲掌控,世上再没有比这更幸福的事情了! 而庄夫人,早在得知玲珑身份那一刻便吓出了心病,惶惶不可终日,想起自己以往的所作所为,夜夜噩梦不断,想求主君与长子求情,两人却又被留在玲珑身边,她与玲珑相处时间短暂,根本不知道对方是什么性格,虽然外头都说新帝器重两位,但庄夫人却觉得对方肯定是故意的! 他绝对是要报复! 就在这样的惶恐畏惧中,庄夫人成功把自己给吓得骨瘦如柴,以至于后宅其他妾侍与庶女们喘了口气,主母安分守己,她们也得了几日太平日子过,只希望日后主母能继续病下去,别再想一出是一出的来折腾她们。 庄夫人病情愈发严重,直到新帝大婚才出席,京中贵妇们纷纷过来追捧她,好话说了一箩筐,什么姐姐真是好福气呀,才生了这样一对好女儿,主君又如此受新帝信任,被新帝尊为父亲,日后岂不是等着享福啊! 庄夫人想大叫:你们懂个屁! 那小子恨毒了我,根本不可能对主君他们好,无非是故意麻痹他们,待到秋后算账,是要要了他们的命的! 然而一干贵妇吹个不停,叽叽喳喳如五百只鸭子在耳边唠叨,庄夫人又气又怕,喉头一股腥甜喷涌而出,瞬间不省人事。 再醒过来的时候,半边身子都硬了,太医来看过,说是长期气急攻心导致的偏瘫,日后要平心静气不能动怒,最好是修身养性,不要有什么情绪上的起伏。 一听说自己瘫了,庄夫人又晕了。 这可真是不得了,等她好不容易再醒来,便听说主君回府,还带了几个美人,是新帝为表谢意赏赐下来的,个顶个都是绝佳的美色,于是庄夫人又吐了一口血。 但也奇怪,她就是气个半死,却又气不死,想骂人吧,又骂不动,明明一双儿女十分孝顺,府里下人伺候的也尽心尽力,可庄夫人就是生气,就是生气!她气这种失控感,气自己的无能为力,气自己为何命这样苦。 然后她就做了个梦,梦里那外室子变成了外室女,最终嫁给了淳哥儿,夫妻俩感情本来很好,可她却总是要给淳哥儿抬妾侍,总是以孝字在夫妻俩之间兴风作浪,成功让他们夫妻反目,温顺乖巧的萱娘死得早,她常常叹息萱娘命不好,才会生不出健康的孩子来,她在梦里,那可真是威风呀! 主君常年在外,隐疾无数,早早便去了,她被淳哥儿尊为太后,连身为皇帝的淳哥儿见了她都要好声好气,那真真儿的,是这天上地下第一人,没人越得过她去,无数人对她讨好奉承,她过得无比快活惬意,甚至连儿子都熬死了,自己又成了太皇太后。 孙媳妇仍旧让她看不惯,她便以开枝散叶为名,给孙子抬了不少美人,全然忘了主君在世时,自己曾经多么怨恨他后院那些女人。 她以看儿媳、孙媳痛苦为乐,还要占据道德最高点教训她们不够贤惠温柔,这才留不住男人的心。 她从不觉得自己错了。 庄夫人自美梦中醒来,流下眼泪,却不是后悔,而是怨恨那美梦居然是虚假的,现实与美梦截然相反。 一双儿女虽然也孝顺,却不肯听她的,主君身强体壮,也没有要早逝的兆头,梦是假的,可梦里的一切太过真实,那种得意、那种尊贵,那种掌握着他人命运的快乐——都让现实中只能躺在床上等人伺候,孤零零的庄夫人心生绝望。 女儿做了皇后,很少能归家,于是庄夫人一见到邢萱,便是无数的要求,要这要那,条件无数,邢萱总是很温柔地应,转头便告诉父兄,邢冀父子俩也逐渐明白庄夫人在他们面前跟在邢萱面前全然是两副面孔,二人深觉愧对萱娘,对她愈发地好,父慈女孝,兄友妹恭,庄夫人天天好吃好喝好睡,却仍旧不快活,憋闷的几要发疯。 可那又怎么样呢? 谁会在意呢? 她开始迫切地想要睡觉,想要再做一次那个美梦,可惜啊,无论她怎么睡,那美梦都如昙花一现,再没有成真过。庄夫人试图将那美梦忘记,却又不能,梦中的每一件事都是那样清晰,就好像是真实发生过的那样! 越是得不到,越是想要。 越是想要,就越是得不到。 求不得又放不下,人生之苦莫过如此。 最可气的是,庄夫人还意外地长寿,直到孙子们都长大成人,她也仍旧没死,只是垂垂老矣,老得除了眼珠子能转动,连手指头抬一抬都费力气。 她别想再掌控任何人的人生,可她不明白,到底是哪里出了错呢?究竟是哪一步走得不对,才会变成今天这样?到底梦境是真,还是现实是真?她是连皇帝皇后见了都要下跪问安的太皇太后,还是躺在床上动弹不得,只能等死的老贼? 她不知道。 982|第九十片龙鳞(一) 第九十片龙鳞(一) 看到陈嘉木端着一个破烂的纸箱子进宿舍时, 戴迪、刘飞航跟曹英杰立刻在三人小群里开始嘀嘀咕咕: 我爱蹦迪:看到没有看到没有,今天也是奇奇怪怪的陈嘉木! 你杰:他看起来真的好阴沉,我都不敢跟他说话, 不知道他箱子里装的是个啥? 是飞航不是辉煌:外面雨这么大……他衣服好像都淋湿了,也不知道他有没有打热水,要不, 迪妹把你的热水瓶给他用? 我爱蹦迪:上次不是给了吗, 人家不领情啊……跟见了鬼似的撒丫子就跑, 不知道的害以为我给的不是热水瓶是炸|药|包呢! 是飞航不是辉煌:早知道当时多等他一会儿了,咱三个人有两把伞, 哪怕给他一把也行啊。 你杰:要说你去说,反正我不才不拿自己的热脸贴陈嘉木的冷屁股呢。 我爱蹦迪:瞧你那话说的, 你脸有人家屁股好看吗?臭不要脸的, 不要把自己的颜值拔高到陈嘉木屁股的高度。 是飞航不是辉煌:就是就是, 你这纯属碰瓷了。 你杰:??? 他的脸没有陈嘉木屁股好看?这两个比难不成还背着他偷偷看过陈嘉木那厮的屁股??? 不过话又说回来,为啥陈嘉木那小子出了名的阴沉不好接近,却还是有那么多女生喜欢?还不是因为他长得帅!要是性格再好一点,那还有其他男生活路吗? 帝都大学404男生宿舍, 一共住了四个人, 分别是戴迪、刘飞航、曹英杰, 以及陈嘉木, 四个人都是一个专业的, 并且是同班, 按理说这个年纪的男生应该很轻易就玩到了一起去, 但在404宿舍显然不是这样。戴迪、刘飞航、曹英杰三人性格上虽然各有不同,整体却都是那种比较好相处的人,男生嘛, 没那么多弯弯绕绕,唯独最后一个报道的陈嘉木除外。 直到现在,曹英杰都记得自己趴在床上打游戏,看到最后一个室友来报道,热情洋溢地跟人家打招呼,人家却看都不看自己一眼,好像没听到一样——好不容易让对方看了自己,结果陈嘉木却跟见鬼似的扭头就走,当天夜里才回来。 曹英杰把这话跟另外俩二逼一说,俩都不信,不过在之后的一年里,戴迪跟刘飞航俩二逼总算是信了他说的话,三个人好的能穿一条裤子,惟独陈嘉木,说不出是他被孤立,还是他孤立了别人。 反正只要陈嘉木在宿舍,宿舍的气氛就很奇怪,陈嘉木是个很认真的人,他早睡早起作息正常的让人吃惊,高中生恐怕也做不到!而且他很少待在寝室,除了晚上回来睡觉,同个宿舍的人要是当天没课,基本见不着人,也不知他干嘛去了。 因此当陈嘉木在的时候,另外三人就会在“当代恶臭年轻人”的三人群里叽叽呱呱,表面上一语不发,实际上打字噼里啪啦。 陈嘉木很穷,家境并不好,这一点从他仅有的两套换洗衣服,以及洗得泛白的牛仔裤都可以看出来,他吃饭也很少吃肉,所以人显得很瘦,再加上个子高,要不是脸长得太好了,一不小心都能被人当成根竹竿儿。 其他人吃吃喝喝的时候也会试着邀请他,然而无论释放出多少善意,陈嘉木都拒绝他们靠近,久而久之,404宿舍里也变得泾渭分明,陈嘉木自成一派,其他三个人抱团。 他们不是没有关心过他,只是陈嘉木拒绝任何形式的关心,也不跟任何人走近,他在这学校里跟个孤魂一样,居然没有一个朋友,连说得上话的人都找不到。 性格孤僻也就算了,他还很古怪。 比如对着空气说话,有一次曹英杰亲眼看见他在宿舍厕所里大喊大叫……跟犯病似的,还比如他走着走着,会突然避开好好的大路,宁可贴边,也不走平坦空旷的地方,还有的时候,他会跟被人纠缠住一样死命地拽,当然,更多时候,他是看一眼人撒腿就跑,404宿舍的三个男生没少为此偷偷照镜子,怀疑是不是自己太丑,吓到了人家。 以上林林总总,都不足以说明陈嘉木此人奇葩古怪之处,别人的好意他不要,长时间下来,其他人也就不大敢再向他释放善意,反正人家也不领情,何必凑上去呢? 外面雷电交加,大雨倾盆,陈嘉木浑身都湿透了,还滴着水,但他怀里的纸箱子却只有外围稍微湿了点,随后他把纸箱子放到自己书桌上,跑到厕所拧干身上的水珠,又用拖把把地上的水拖干净,这才回到座位上。 睡他对床的戴迪相当猥琐地抬头去看,脖子伸得跟一长颈鹿似的特滑稽,然后用匪夷所思的表情,以口型告诉其他人:猫! 另外两人:? 戴迪两手握拳恶意卖萌招了招,还歪脑袋无声的喵喵叫,直把刘飞航跟曹英杰恶心的隔夜饭都要吐出来! 然后一声嫩汪汪的“喵”传来,刘飞航跟曹英杰不约而同地从床上探出头,清清楚楚看见陈嘉木抱回来那个破纸箱子里,正有一只身上脏兮兮的小奶猫! 也就巴掌大一点,可能是因为下了大雨的缘故瑟瑟发抖,陈嘉木把自己的毛巾垫了进去给小猫当垫子,刘飞航家里养了猫,也很喜欢猫,连忙问:“陈嘉木,你在哪儿捡的猫啊?” 这会也忘了彼此之间的生疏。 其实陈嘉木还是很有礼貌的,除了经常习惯性的“抽风”、“犯病”之外,大多数时候都是有问有答,“教学楼那边捡的,就它一个。” 几个大男生都从床上窜下去,跑过来围观,对小猫非常好奇,陈嘉木很不习惯跟人靠得这么近,但是他也不懂怎么照顾小猫,因为从来都不会有小动物主动靠近他,他的体质就是弱小的动物害怕,会避开,凶狠的动物看到只想攻击,所以陈嘉木对小动物向来敬而远之,要不是这只小猫实在是太可怜,又在下雷阵雨,他是不会把她抱回来的。 “我这正好有猫粮……不过它能吃吗?”刘飞航问,因为家里养猫的缘故,他随身带猫粮,看到流浪猫就会喂一点。 他们学校就有蛮多流浪猫的,一个个养得膘肥体壮,胖得不行,全是叫学生们投喂出来的。 “你傻啊,这么点大的小猫得喝奶!”曹英杰一巴掌扇他脑袋上。 “我这里有舒化奶!”戴迪高声叫道,立刻跑回自己书桌前,把放在书架上的一提奶拿出来,刘飞航则开了瓶矿泉水,把奶倒在上面送到小奶猫面前。 “它喝了它喝了!” 几个大男生惊喜地叫起来,陈嘉木脸上也显现出惊喜的神色,曹英杰又拿了湿巾过来,说:“你给它擦擦吧,这么点大的小猫感觉不能洗澡。” 陈嘉木怔了一下,半晌,低声说了句谢谢,抽出一张湿巾在小猫身上轻轻擦起来,说来也奇怪,这小猫明明看起来脏得很,但却非常容易擦干净,一张湿巾下去,身上灰扑扑的毛发便已经恢复了原样,雪白纤细毛茸茸,虽然很小,营养却很好,并不瘦,整个就是一只圆滚滚的小毛球,通体雪白,惟独眉间有一丝金色的水滴状毛发,看起来格外灵动可爱。 其他三个男生拿着手机对准小奶猫一顿拍,一边拍一边吹彩虹屁。 “怎么会有这么可爱的猫猫!” “我要拍给我妈看看,家里那只吃饱睡睡饱吃的臭橘猫到底有多丑!没有对比就没有高低!” 小奶猫喝了一瓶盖的奶,随后戴迪又狗腿地给它续上一瓶盖,小奶猫喝饱了,撑着细细短短的四肢站起来,在陈嘉木毛巾上走了两圈趴下,闭上眼睛开始呼呼大睡。 因为太可爱了,所以四个人的脑袋都挤在一起,这小猫是真的美貌,眼睛是特别漂亮的金色,细看似乎有星辰在闪烁,浑身的毛毛又细又软,团起来后就是一毛茸茸的小球,只有男生巴掌大。 谁还没个少女心了!谁能抵挡住这么可爱的家伙? 反正404的几个猛男不能。 因为小猫的缘故,陈嘉木居然还跟其他人多说了几句话,不过很快他就去洗澡了,换了睡衣上床,小猫他本来想捧到枕边,但是不知道想到什么,又放到了书桌上,戴迪等人还给它做了个比较简易的厕所。 外面电闪雷鸣,陈嘉木躺下后,其他人打游戏也都戴上了耳机不吵他,他却默默地把被子往上拉,明明是大夏天,却冷得浑身发抖,就好像有什么阴冷的东西从脚底板一点一点缠绕上来,最后将整个人包裹住。 别过来……别过来,不要过来,不要缠着我! 他忍着不去叫出声,可是一翻身,却跟一张变形扭曲流淌着浓稠血液以及蛆虫的面孔贴得极近!陈嘉木的牙齿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他死死咬住嘴唇才没有叫出来,不能打扰到别人,不能打扰到别人!绝对不能!可是—— 那张面孔似乎是对他情有独钟,眼看陈嘉木似乎“看不到”自己,它还发出桀桀怪笑,故意朝陈嘉木的脸贴来,陈嘉木浑身僵硬,眼看便要跟那张鬼脸近距离接触,宿舍里突然响起一声嫩呼呼的奶猫叫:“喵~” 那鬼脸瞬间烟消云散! 不知道是不是陈嘉木的错觉,他似乎在那张消散的鬼脸上看到了恐惧? 他噌的一下掀开被子坐起来,其他三个打游戏的纷纷朝他看,陈嘉木木然地动了下嘴角:“抱歉,吵到你们了。” “没事没事。” 刘飞航是三个人性格最大大咧咧的,“你怎么了?” 陈嘉木对他摇摇头表示没事,爬下床去,看到趴在自己毛巾上的小奶猫正昂着小脑袋左看右看。他想起刚才那一声叫,以及那张近在咫尺的恐怖鬼脸,轻轻伸出手把小奶猫托起来,放到了自己枕边,然后才爬上去,摸了摸小奶猫的脑袋,揉揉猫耳朵,再度闭上眼睛。 玲珑懒洋洋地看他一眼,跟着闭眼。 这是陈嘉木自三岁能见鬼而被父母抛弃之后,活到了二十岁,十七年里,睡过的最安稳的一觉。 梦里没有鬼怪,也不会被异样恶心的触感弄醒,更不会有鬼在耳边呢喃他的名字,一大早他醒来时,看到手机上显示的9:30,整个人都懵了。 另外三人早在群里叽叽喳喳的聊开了。 你杰:握草!天下红雨了!陈嘉木居然没有在七点前起床!我刚才下去上厕所不小心踢到了门,他居然都没被吵醒! 是飞航不是辉煌:草泥马可是你把爹吵醒了。 我爱蹦迪:还不兴人家睡个懒觉了?杰啊,不是爹说你,你长点心行不?就数你对人家态度最差,快去二食堂买早饭,待会儿给人赔罪,以后咱们好好相处。 你杰:滚!!!! 话虽然这么说,但曹英杰还是去二食堂买了包子跟粥回来,并且很别扭地跟陈嘉木说:“你吃吗?” 陈嘉木也知道自己跟同学之间相处什么样,但是他又有什么办法呢?只有他看得到的另外一个世界,充满了恐怖与阴暗,他不敢靠近别人,也不希望别人靠近自己,可同宿舍的这三个人,却总是无时无刻不对他释放出善意。 眼看陈嘉木不答话,曹英杰都觉得面子上挂不住,准备去群里辱骂另外两个狗比了,陈嘉木却突然道:“……谢谢。” 他撇撇嘴,哼了一声,打开自己那份吃了起来。 “陈嘉木,你昨晚一直把小猫放在床上啊?”刘飞航看到陈嘉木床头伸出一只猫猫头,惊呼,“我靠,你也不怕翻个身把它压成猫饼!” 宿舍的床是很窄的,小猫又小。 陈嘉木没说话,倒是小猫喵了一声,还伸出嫩汪汪的爪子,试图往下跳,把四个大男生都吓了一跳,陈嘉木赶紧伸手去接,把小猫捧下来,它也不害怕,神气活现地在宿舍里四处巡查,虽然很小很奶,但身手意外地矫健,抓住陈嘉木的裤腿,三两下窜到他肩膀上,趴着不动了。 然后它对肉包子展现出了极大的兴趣,主要表现在它那双炯炯有神的金色眼眸,总是盯着包子,还在陈嘉木吃包子的时候伸爪子够,陈嘉木没养过猫,他不好意思地问刘飞航:“猫能吃肉包子吗?” 刘飞航说:“最好不要,油盐多的食物,猫猫狗狗都最好少吃,会造成肾衰竭的。” 吓得陈嘉木立刻把包子一口全塞了进去。 直把玲珑气得想挠花他那张如花似玉的小白脸。 最后还是她动作快,趁着陈嘉木没注意扑了下去,咬住一只包子,没等他反应过来呢,尖利的小奶牙已经撕开了表面的面衣,舔了舔里面肉汁四溢的肉团儿。 二食堂的肉包子绝对是一绝,出了名的好吃,皮薄馅儿大又鲜美,当然也挺贵的,反正陈嘉木自己平时舍不得吃。 小猫吃得脸蛋胡须都沾上了肉汁,陈嘉木哭笑不得,把小猫拎起来,它嘴里还叼着一块肉。 他只好又任劳任怨给它擦脸擦胡须,然后喂了点奶,戴迪问他:“以后小猫就养在我们宿舍吗?” 这也是陈嘉木所犯愁的问题,他是想养的,可宿舍不给养猫,而且他也不能这么自私,因为自己想养就不顾其他人的意见。小猫的吃喝拉撒都需要钱,也需要打理,其实放养在校园里才是最好的选择,学校里蛮多流浪猫的,有爱心的学生也很多,大家都是自动自发喂养的。 可是……陈嘉木想到昨天晚上有了小猫在枕边,自己再也没有被恶鬼侵蚀,便不舍得放走它,虽然不知道到底跟它有没有关系,但他还是想养。 小猫被洗干净后更漂亮了,哪怕是家里养了好几只猫,还养了以美貌著称的布偶猫的刘飞航都忍不住盯着小猫看,感慨道:“这就是猫中小仙女啊……怎么会有田园猫长得这么好看的!我昨天晚上把照片发给我妈,我妈还问我们养不养呢,要是不养可以送给她养,她很爱猫的。” 陈嘉木一听,心下一动,下一秒小猫爬到他肩膀上趴着喵喵叫,声音细细弱弱,他心里软的一塌糊涂,忐忑地对其他几人开口:“我……我想养它,可以吗?我保证,不会给你们带来麻烦的!我到哪儿都带着她!等过段时间我攒够了钱就可以搬出去住,我——” “说什么呢!”刘飞航拍了下他的肩膀,“要养一起养嘛,虽然我没养猫,但没吃过猪肉我也看过猪走路啊,耳濡目染之下,我对养猫还是懂那么点皮毛的。” “就是就是。”戴迪说,“这么漂亮的小猫放出去当流浪猫多可怜啊!万一遇到什么喜欢虐猫的变态怎么办?就养咱们宿舍!我同意了!” 然后三人齐刷刷看向曹英杰,看得对方恼羞成怒:“看什么看!不就是养只猫吗!还需要爹同意?那爹同意了!” 刘飞航戴迪发出一声卧槽,以爹的身份扑上去要制裁曹英杰。 小猫张大嘴打了个呵欠,百无聊赖地看着这群幼稚的大男生。 因为怕被宿管发现,大家给她置办家伙事儿的时候都是小心翼翼的,玲珑得到了几个小猫窝,还有许多猫粮跟罐头,以及小奶猫喝的奶,还有逗猫棒什么的,几个男生都锁进了柜子,还演习了好几次“如果宿管突击检查我们要如何将小猫藏匿起来”,甚至为了给玲珑取名大打出手。 最终,大家决定叫她“小猫”。 玲珑:……还真是一群聪明蛋。 也因为小猫的出现,陈嘉木跟同宿舍其他三人关系和缓,中午的时候,刘飞航主动邀请陈嘉木一起去玩,说是跟班里几个女生约好了去玩探险游戏。 陈嘉木摇摇头:“我就不去了,我要去打工,下个学期的学费还没有攒够。” 他跟其他人是不同的,别人有爸爸妈妈,他只是孤零零一人,因为他自幼能见鬼,爸妈觉得他是个怪小孩,经常吵架,最后离婚,才三岁的陈嘉木跟着爷爷生活,后来爷爷在他初中的时候过世,他便一直都是一个人。 说是去打工,他还是把小猫揣上了,却没注意到出门时,小猫的眼神。 陈嘉木除了上课之外几乎都在打工,因为怕见鬼,给工作惹来麻烦,他一般都找那种不用接触太多人的,比如说洗盘子打扫之类,偶尔也会接个家教,只有他知道,这个世界上有鬼。 能看到别人看不到的东西,对他来说绝对不算是一种幸运,而是噩梦。 他从小就是别人眼里的“怪小孩”,同学们不愿意跟他玩,大人们也觉得他孤僻古怪,陈嘉木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长大的,没能长歪,只能说是老天保佑。 小猫特别乖,待在陈嘉木口袋里不说话,今天陈嘉木是要去穿玩偶发传单,一天能拿到两百块,厚重的玩偶服穿在身上简直能把人热死,他小心地把小猫放进玩偶服口袋,小猫便好奇地探出一个毛茸茸的脑袋,因为太可爱了,甚至有路人主动过来要传单,陈嘉木的任务比想象中完成的更快! 他有些晕乎乎的,结束后捧着小猫重重亲了一口,被小猫嫌弃的肉垫挡住推了回去。 两百块钱到手,想起昨天室友们的帮助,陈嘉木买了一堆零食回去,平时他不爱说话,其他三个都是话唠,他知道戴迪喜欢吃薯片,刘飞航的最爱是碳酸饮料,曹英杰爱吃辣,所以除了零食外,还买了一些鸭脖卤味,以此来表示感谢。 不过回去的时候,那三个还没回来。 陈嘉木给小猫喂了奶,又给它擦了擦身子跟毛毛,昨天他们四个试图扒开小猫的后腿看它是弟弟还是妹妹,结果被小猫一顿挠,到现在也不知道它的性别。 不过也无所谓了,等它再大点,他攒了钱,就可以送它去医院检查一下身体,打打疫苗什么的。 小猫虽然凶巴巴,但却不伸爪子,当然了,它那嫩爪爪,估计也挠不到人吧。 983|第九十片龙鳞(二) 第九十片龙鳞(二) 即便大学也是有门禁的, 男生宿舍这边超过十一点,宿管阿姨就会关门,往常陈嘉木才是那个回来的最晚的人, 每次他回到宿舍的时候,其他人基本都已经洗完澡坐在桌前打游戏了,可是奇怪的是, 今天陈嘉木买回来的一些烧烤都冷掉了, 另外三人也没回来。 他也没多想, 只以为人家是出去玩了,毕竟跟没有娱乐时间的自己不一样。 所以他先喂了小猫, 然后给小猫擦了毛,尤其是粉嘟嘟的肉垫, 擦得干干净净, 把它的猫窝拿出来, 让它睡在里面,自己去冲了个澡,宿舍里没人,就只在腰间围了条浴巾, 堪堪遮住。 陈嘉木虽然性格孤僻古怪, 但长得确实没得挑, 一直以来讨厌他的也的确同性居多, 可能是因为常年见鬼, 经常被鬼追, 所以只是看起来瘦, 脱衣有肉,居然还有薄薄的几块腹肌,配合那张初恋脸, 难怪男生们说他人缘差,却仍然不缺主动跟他说话的女生,只是他自己避人如蛇蝎,拒人于千里之外罢了。 陈嘉木一出卫生间就看见小猫两只爪爪叠着,正目光炯炯地盯着自己看,不知为啥,他居然有种害羞的感觉……连忙抓过睡衣套上,走过来逗了逗它,一如既往地被嫌弃推开,这只小猫很不亲人,并不喜欢别人撸它揉它,不过脾气很好,不喜欢也只是推开,爪子都不伸的。 玲珑懒懒地枕在自己的爪爪上,任由陈嘉木捧起她的猫窝放到枕边,她是无所谓睡在哪里的。 陈嘉木自己又收拾了下东西,把给另外三人买的分别放到他们桌上,把地也拖了一遍,垃圾倒掉,看了下时间,都十一点多了,他本来摸出手机,可能是想打电话给刘飞航等人,结果拿出来半天,也踟蹰了半天,最后愣是啥也没干。 爬上床后,他谨记室友说的话,生怕真的把小猫压成猫饼,特意把她的猫窝又往枕头旁边放了放,陈嘉木一个人长大,一个人睡,也不知道自己的睡相是什么样,万一真的一个翻身压到小猫,那可造孽了。 “晚安。” 他亲了小猫毛茸茸的脑袋一口,看着它粉粉的鼻子跟耳朵尖儿,明知道它不喜欢人摸,仍然手贱想要撸一把。 不过刚睡下没多久,就听见开门声,多年来被鬼怪折腾的没有精神衰弱都是陈嘉木造化,也因此养成了有什么风吹草动都第一时间惊醒的习惯,往床下一看,三个排着队进了宿舍,跟游魂一样的人,不是他的三个室友又是谁? 虽然彼此之间的感情并不是特别好,甚至称不上熟悉,但陈嘉木很了解这三人,一个个都大大咧咧的,而且特别活泼,吵闹的程度能连宿管都头疼,同时人也很好,没有坏心眼,而且很大方,如果不是他招鬼的体质,陈嘉木是很渴望跟他们做朋友的。 只是…… 陈嘉木看着他们身上沾染着的淡淡黑气,这个是普通人肉眼瞧不见的,陈嘉木自己曾经翻阅过一些书,这黑气可以称之为阴气,也可以称之为晦气,沾染上轻则小病一场,重则丧命,总之,是对人类非常不友好的东西。 上午的时候他们说出去玩,难道是去了什么危险的地方? 看到桌子上有东西,又看到陈嘉木从床上坐起来,性格最开朗的刘飞航却只是慢吞吞懒洋洋地看了他一眼:“你买的啊,谢了啊。” 其他两人甚至都没有说话,连澡也没洗就爬上了床,平常这个时候他们已经在打游戏了,可今天宿舍里却安静的吓人。 曹文杰最后一个上床,他把灯关掉了之后,从陈嘉木的角度来看,就是一个黑漆漆的人爬了上去,被子都懒得盖,直接瘫倒。 看样子像是玩累了,可之前他们也不是没有出去玩过,即便很累,回来也是兴奋的,能把玩了什么从头到尾复述一遍,这次却没有,非但没有,还安静过了头。 陈嘉木皱起眉,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他似乎听到吱呀一声,就像是宿舍门被推开了。 但是不可能! 绝不可能! 因为他亲眼看见戴迪把门给反锁了! 紧接着是那种像是水龙头没拧紧所产生的声音,滴答滴答,十分缓慢,滴,答。滴,答。 随后传来的是什么东西拖在地上的声音,陈嘉木瞬间觉得呼吸困难,这种感觉他很熟悉,以前遇到过一个大鬼,似乎是想要夺取他的身体,掐住他脖子时,他觉得有什么东西在往自己身体里挤,那种窒息感与压迫感,比今天的虽然强烈许多,但本质上都是相似的。 ——有什么东西进入了他们宿舍! 陈嘉木瞬间开始胡思乱想,是自己在哪儿招惹了什么脏东西吗?不然怎么会追到宿舍?会不会对其他三人有危险? 以前都是些孤魂野鬼喜欢追着他吓唬,可能是活了很久,只有陈嘉木一个人活人能瞧见它们,跟它们交流,它们最喜欢做的就是摆出自己死前的模样,各种各样的都有,陈嘉木小时候特别爱哭,父母照顾的心力交瘁,根本不懂他为什么哭,又哪里知道有个出车祸死的支离破碎的鬼正对着婴儿车里的陈嘉木做鬼脸呢? 后来陈嘉木慢慢学会对它们视而不见,只是鬼们似乎知道他能看得见自己,仍然乐此不疲地朝他身上蹭,比如昨天晚上那个满脸是血五官扭曲还淌着蛆的女鬼,陈嘉木没有克制它们的办法,只能装作看不见,再不然就是逃,否则这身材是怎么来的呢,常年跑步,估计都能去参加国家队为国争光了。 ——如果当运动员就不会见鬼的话。 陈嘉木死死闭上眼,预料中的鬼却并没有靠近,他等了许久,那种不适感虽然还在,却一直没有增强,说明对方不是来找他的。于是他悄悄把一只眼睛睁开一条缝,这一看可不得了,那个鬼居然挂在戴迪床上! 用挂这个字可一点不夸张,真的就是挂在那儿,整个鬼拖出了很诡异的长度,因为他们宿舍是下面书桌上面床,所以那鬼的头部就挂在栏杆上,戴迪睡得很死,但睡得死不代表睡得香,陈嘉木心跳如雷,那鬼看背影像个女人,不过没有见着正脸,并不能确定,只知道头发很长,空气中弥漫着一股腥味儿,像是那种死鱼烂虾的味道。 慢慢地,鬼挪动了,从戴迪到刘飞航,又从刘飞航到曹英杰,每个人床头挂了一圈,陈嘉木这会儿根本睡不着,他连翻身都不敢,眼见那女鬼下了曹英杰的床头,慢慢吞吞地朝自己走过来,姿势怪异,像是没有四肢一样,陈嘉木不敢再睁眼,死死闭上眼睛,滴答滴答的水滴声越来越近,他似乎感受到了那种潮湿、阴暗、窒息的痛苦,直到枕边传来一声奶呼呼的喵~ 阴冷气息瞬间消失,陈嘉木猛地睁开眼睛坐起身,抱着被子紧张地四处看,房间里已经不像先前那样完全漆黑,说来也奇怪,刚才那么黑,伸手不见五指,他却能依稀看到鬼的模样,现在却好起来了,窗外还照射进了一些月光,那种腥味儿也烟消云散。 陈嘉木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又睡着的,只知道自己辗转反侧,那女鬼显然不是来找他的,之所以想靠近他,可能也是因为他的体质比较特殊? 能看见鬼的人,可不是体质特殊么。 话又说回来,刘飞航他们三个昨天到底玩了什么,才会惹上这种脏东西? 陈嘉木一夜没睡好,第二天上午有课,他起得最早,其他几个人的手机闹铃也响了,结果响半天没人动,陈嘉木叫了他们几次,三个人都是一副困极了累极了的样子,明明昨天晚上一回来就睡了,现在已经早上九点,但这三人眼皮下却有着非常显眼的黑眼圈,隐隐泛着青紫色,有点像纵欲过度…… 陈嘉木也无心去上课,他想起昨天晚上所见到的女鬼,心里七上八下,如果只是自己遇到了事,那倒无所谓,搬出去就行了,这样就不会害人,可如果是室友……他没有办法看着别人有危险却不伸出援手。 刘飞航三人一直睡到傍晚才醒,看看时间,顿时发出鬼叫:“怎么都五点多了!我靠!今天还有课啊!” “我帮你们请假了。” 声音来自坐在书桌前的陈嘉木。 他们的气色比早上看起来要好一些,除却面色有些泛白、眼底有些乌青,基本上没什么太大毛病,陈嘉木望着他们,脸上一点笑容都没有,刘飞航还笑嘻嘻地说:“谢了啊兄弟,不然今天就算旷课了。” “我叫了你们起床,但是叫不醒。”陈嘉木说,“还有你们的闹钟,一直在响,你们都没有听到吗?” 曹英杰摸过手机看了看,发现闹钟果然响了很多次,他也想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只觉得奇怪:“说起来,我觉得自己现在腰酸背痛的……很难受啊,你们俩呢?” 昨天三人是去了同一个地方玩,按理说也没怎么动过,为什么会这么难受? 等下了床对着镜子一照,那更惊了! 这是干什么去了?! 怎么一副被吸干的样子啊! 玲珑迈着优雅的猫步在陈嘉木的书桌上走来走去,因为喝奶弄脏了嘴巴,很矜持地仰着猫猫头让陈嘉木给她擦,擦完之后她就卧在了陈嘉木的书上,他面前摊着本书,但压根儿看不进去,整个人都处于一种不知所措的状态中。 那边三个人状态恢复了点,看到桌上的零食都很惊喜,跟陈嘉木说谢谢,陈嘉木一脸平静地看着他们:“你们昨天已经谢过了。” “啊?”刘飞航挠挠头,“真的吗?我不记得了。” 真的不记得了。 说起来,他们是怎么回到寝室来的?就记得昨天眼皮子很沉,两条腿跟灌了铅一样的重,然后就不省人事了。睡着的时候总觉得有块大石头压在胸口,让人喘不过气。 陈嘉木看着他们那副不知死活的模样,问:“你们昨天去哪玩了?” “嘿嘿。”戴迪淫|笑两声,一副哥俩好的模样搂住陈嘉木肩膀,男生之间就是这点好,稍微熟了便可以勾肩搭背,“音乐学院那边举办什么化装舞会,我们去蹭了一波,还跟妹子一起玩碟仙了。” 碟仙! 因为能见鬼的缘故,陈嘉木向来对这种游戏敬而远之,他万万想不到这世界上居然真的有作死去玩的人,简直、简直是绝了! “你怎么了,你脸色好难看。”曹英杰说。 陈嘉木回答道:“再难看能有你们难看吗?” 三人面面相觑,居然无法反驳。要知道他们虽然长得不如陈嘉木,但好好倒腾一番也是五官端正的小哥哥,反正怎么也说不上丑,可现在这是怎么回事,他们三的脸色,搞得跟昨晚上跟妹子大战了三百回合被吸干一样! 要是有妹子就好了! “哎,你还真别说。”曹英杰扭了扭脖子跟肩膀,自己捶了两下,“怎么回事儿啊,我身上一点劲儿都没有,而且感觉呼吸都困难,是不是空调开太久了,导致室内空气不流通?” 陈嘉木看着他们三人,迟疑半晌,慢吞吞地问:“你们……觉得世界上有鬼吗?” 下一秒,其他三人爆发出一阵哈哈大笑,笑声差点儿没把屋顶给掀翻了。 戴迪捂着肚子:“你在说什么啊陈嘉木,怎么会问出这么幼稚又奇怪的问题,世界上怎么会有鬼!” 曹英杰一边爆笑一边说:“要不要我给你来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 还真就一口气背了出来。 刘飞航还算有点人性,笑够了之后,语重心长地对陈嘉木说:“木啊,你可千万别胡思乱想,现在可是法制社会,讲科学的!要不你把走近科学看一看?我这儿有资源,包准你看了之后对现代科学产生极高的信仰!从此以后杜绝封建迷信!” 陈嘉木见他们不信,也没多说,任由他们笑。 当天晚上,整个宿舍破天荒的齐齐早睡,另外三人的理由是不知道为啥太困了。 女鬼又来了。 仍然是像昨天晚上一样,每个人的床头挂一会儿,但这次没有来陈嘉木这边,陈嘉木这个吸鬼体质居然失效了,连他自己都很意外。 接下来几天女鬼也一直这样,陈嘉木想不到有什么办法可以帮几个室友,而且他本身也不会抓鬼,他只会逃跑……因为有兼职工作,他除了上课之外就是打工,直到第二个周一才歇了口气,一回宿舍,就发现三个室友坐在一起似乎在讨论什么,看到陈嘉木跟看到救星一样! 这一星期陈嘉木跟他们的作息都错开了,陈嘉木走的时候他们还在睡,陈嘉木回来的时候他们也在睡,偶尔才说几句话,对这种嗜睡现象,陈嘉木不知道该怎么解决,他除了上课打工之外,就是在图书馆看书,想找找看有没有什么驱邪的法子。 “陈嘉木!”曹英杰最为激动!“你快来!快!” 陈嘉木走过来,先把小猫从口袋里掏出,放到书桌上,玲珑在猫窝上趴下,只有一双毛茸茸的耳朵竖起来听他们讲话。 原来这几天,三个人都或多或少有了幻觉……当然,他们自认为那是幻觉。 刘飞航裤子都吓掉了:“我他妈撒尿的时候好像看到一只手,我还以为是我的错觉,可是你看!” 他伸出一条大腿,大腿内侧显然留着一个乌青的手印,瞧那手印的用力程度,绝对不是他自己弄的。 “我也在镜子里看到个人……应该是个女人吧……”戴迪神情恍惚,“我也觉得是错觉,可是总是看到她,一开始她离得很远,可是今天早上我洗漱的时候,她已经站到我身后,跟我靠得很近很近了……” 曹英杰也快吓哭了:“他妈的这到底怎么回事啊,不是说好的这个世界上没有鬼吗?!” 三人齐刷刷看向陈嘉木,似乎想从他口中得到“世界上没有鬼”的肯定。“对不对?世界上没有鬼对不对?” 陈嘉木抿着唇,回答道:“有。” 三人顿时发出一阵哀嚎,不愿意相信这个事实。 不过这一星期也真被搞得要疯了,陈嘉木告诉他们:“每天晚上,她都会来,就在你们三个床头挂着。” 戴迪随口一问:“是站着吧。” “不,是挂着。”陈嘉木纠正了他的说法,并且亲自演示了一遍。 就是那种整个人都拖的很长,跟口香糖被拉长之后的模样,挂在床的栏杆上。 直把三人吓得起了鸡皮疙瘩,又瘆得慌又害怕,这下看陈嘉木也不阴沉孤僻难以接近了,恨不得叫爹求保护,陈嘉木苦笑:“我虽然能看见,可我也不会驱邪啊……我,我只会逃命。” 三人组相当失望,“那有什么逃命的法子吗?” 陈嘉木犹豫了下说:“跑得快点吧……” 只喜欢打游戏睡觉吃烧烤的三个家伙顿时萎靡不振,还跑得快,他们可能只有留下来被吃的可能性!刘飞航哭哭啼啼地问:“那、那鬼吃人吗?她为什么要缠上我们啊,是不是因为饿了?我给她点个外卖成吗?都是肉,猪肉牛肉跟人肉也差不多吧,而且猪肉牛肉还好吃!要不然鸡鸭鱼羊也可以啊!看她是喜欢煎炒蒸炸煮还是凉拌?” 陈嘉木:“……我不知道。” 他只是能看见鬼,看见就跑,决不跟对方交流,哪里知道它们吃不吃人,反正看它们对他的垂涎样儿,人肉应该是蛮好吃的。 见三人还是一副如丧考妣的模样,陈嘉木正色道:“我做了一份笔记。” 什么? 他取出一个笔记本,还有一个购物袋:“我这些天在图书馆看了很多书,找了一些能够对付鬼的办法,不过我也不知道管不管用,与其坐以待毙,不如主动出击。” 他其实也怕,可他不想让其他人跟自己一样,也从此受苦。 另外三人被他这种镇定的大佬气势惊到了,乖乖站起来看笔记,然后讨论用什么方法会比较有效,陈嘉木的想法很特别:“那个女鬼每次来的时候,身上都会有一种很浓的臭鱼烂虾的味道,像是在水里烂了很久了,所以我准备了这个。” 他掏出一把喷□□,就是烧烤用的那种,还一咬牙买了个贵的。 “不过从五行相生相克的角度来看,这个喷枪可能派不上用场,所以我还买了那个。” 顺着陈嘉木的视线,三人看见了铁锨跟尼龙袋。 “实胜虚,土克水,咱们下去学校小花园偷偷挖几兜子土上来堵到宿舍门后,看有没有用。” 陈嘉木说着,还拿出了绳子:“那个女鬼每次都是十二点后来,这个点大家都睡了,就算叫也不一定叫得起来,为了以防万一,万一这两样都不管用,就把这绳子栓到窗户上,咱们顺着窗子下去逃走,四楼虽然有点高,但也不是不能跑。” 最后,他掏出了几张黄符,“事出紧急,这个是我在地摊一算命大爷那买的,二十块钱一张,我估摸着应该没什么用,但聊胜于无,现在就布置起来吧!还有大蒜糯米十字架什么的,反正都先用了,而且我还买了这个。” 居然是一只活公鸡!!! 看着陈嘉木掏出来一大堆花里胡哨的东西,其他三个人感动到几乎落泪:“你太好了!太善良了!我们以前对你那么冷淡,简直不是人!” 陈嘉木诚实地说:“别说这些有的没的,咱们先活过今晚再说行吗?” 四个人严阵以待,说来也奇怪,除却陈嘉木外,另外三个过了十二点就开始小鸡啄米,困得要死,陈嘉木怎么叫都没用,眼看他们手上抓着十字架,脖子上挂着一圈大蒜,但还是睡得昏天暗地,陈嘉木着急了,他开始闻到了腥味,说明女鬼要来了,还睡! 小猫轻轻喵了一声。 984|第九十片龙鳞(三) 第九十片龙鳞(三) 小猫的叫声让四个男生瞬间想起来——对啊, 除了他们,还有一只小猫!难不成他们只顾着自己逃命,小猫不管了? 戴迪迟疑地问:“……你们说, 鬼吃猫肉吗?” 其他三人:…… 虽然四个男生已经吓得瑟瑟发抖,但小猫可不怕,它悠哉悠哉地伸出爪子优雅交叠, 一双金色的眼眸似乎会说话, 看着眼前四个愚蠢的人类, 随后,曹英杰一把抄过小猫塞进了陈嘉木的口袋里, 郑重其事地说:“女鬼的目标可能是我们三个,你把小猫带着, 到时候有危险你先走, 你那喷|火|枪呢?拿来给我防身用。” 小猫从陈嘉木口袋里露出一颗猫猫头, 陈嘉木轻轻摸了摸它的小脑袋瓜:“小猫乖,别出声。” 说实话他也不知道鬼吃不吃猫肉,不过不管吃不吃,都得小心为上。 “诶, 说起来我刚才眼皮子沉得跟要打架似的, 这会儿我也不困了。”刘飞航觉得很神奇, 刚才真的困得上下眼皮直打架, 其他人说什么都听不清楚了。 “我也是。” “俺也一样。” 三个人交流了一番, 陈嘉木说:“这一周你们都是这样, 往常熬夜通宵打游戏, 这几天别说打游戏了,到点儿就上床睡觉,而且还叫不醒。” “太可怕了吧!”三人抱在一起疯狂颤抖, 跟得了癫痫似的,看起来特别滑稽,“啊啊啊我不想被女鬼硬上啊!人家还是个黄花大闺男,还没把第一次送给我的女神!” 说这话的是戴迪,旁边刘飞航跟曹英杰居然还有工夫吐槽:“你他娘的居然还是个处男?说好的身经百战呢?” 戴迪不甘示弱:“还不许我吹牛逼了吗!你们俩有什么资格说我,好像你俩就不是处男一样!我是处男我光荣!” 三人互相瞪着眼,视线在空中交汇,发出噼里啪啦的电流声,陈嘉木真是不知道说什么好,都这种时候了,脑袋在脖子上挂着呢,眼瞅着都要掉下来,还能在这儿掐架。 伴随着滴答滴答的声音缓慢靠近,三个眼看就要掐起来的家伙不约而同地尖叫一声互相抱紧,陈嘉木也被勾住脖子,刘飞航一边哆嗦一边问:“嘉木,为、为什么你能看见鬼?你、你是传说中的阴阳眼?” 虽然很不可思议,但对404的三个男生来,也不是那么难以接受,毕竟都是灵异小说兼恐怖片爱好者,此时此刻除了恐惧之外,更多的还有好奇。 “世界上真的有鬼吗?多吗?那有鬼差吗?有地府吗?有阎王爷吗?” “为什么你有阴阳眼我们没有?你是不是小说里那种龙傲天?你还有什么金手指?怪不得这么多妹子喜欢你!” 陈嘉木:…… 什么时候阴阳眼也成了金手指的一种,要是可以,他根本不想要这个东西,恨不得自己能像普通人一样生活的无忧无虑。但现在这三个傻白甜居然觉得阴阳眼很酷……陈嘉木真想让他们感受一下贞子伽椰子楚人美二十四小时随机出现在被窝厕所的刺激,更何况有些比这上述三位姐姐还要丑,眼珠子翻到头皮上的,舌头拖到脚趾的应有尽有。 玲珑觉得让他们被女鬼姐姐吓一吓也挺好的。 省得以后再去玩什么作死游戏。 所以她只露出一颗猫猫头,金色的猫瞳慵懒又惬意,完全不受男生们影响。 “土!土湿、土湿——” “你说话怎么大舌头?”曹英杰骂戴迪,“都什么时候了你他妈脑子里还想着吃,这么说话显得你很可爱吗?老子只想一拳捶爆你的狗头!” 戴迪没功夫跟他掰扯:“土湿了!” 定睛一看,才知道说的是堵住了宿舍门口的土,那是他们偷偷从楼下花坛挖了之后运回来的,全程做贼一样躲着宿管阿姨,挖了足足有五六兜子,堵了有半截门高,从目前来看,应该是有用的,因为平时那女鬼直接就进来了,这一次却需要用水来把土堆给浸湿,眼见土堆越来越湿,显然这点土还是不够的,陈嘉木脸色发白,其他三个更是抖得跟筛子一般,最后还是刘飞航想到一招儿。 “又不是没玩过恐怖游戏!又不是没去过鬼屋!有什么好怕的!” 曹英杰怼他:“你他娘的玩恐怖游戏时叫得楼下宿管阿姨都来找你,去个鬼屋吓得差点尿裤子,这特么是真的,你不怕?你不怕你来啊!” 刘飞航立刻萎了,这个他还真来不了,因为他是真的怕。 四个人站成一排,手里捏着喷|火|枪的、拿着拖把的、伸着黄符的、脖子上挂了圈蒜跟十字架的……都无比紧张地盯着已经湿润无比的土堆,显然比起身体,女鬼那一头不知道多少年没洗过的头发先一步探了进来,头发像是有生命一样,朝着男生们的脚踝袭来,曹英杰凭借单身多年的手速打开喷|火|枪,火焰喷射而出,火舌瞬间舔上湿漉漉的头发,空气中响起噼里啪啦的头发烧焦声。 “有用!这个有用!”三人相当惊喜,初战告捷,顿时士气大涨,四个男人还干不过一个女鬼吗! 陈嘉木却没有那么乐观,摸进来的头发并不多,火焰能撩到,没看到地上的水已经越来越多,甚至墙上都开始渗水了吗? “我靠!”此时此刻,戴迪发出一声哀嚎,“老子的被子刚刚晒过啊!这弄湿了可怎么办!” 眼下是关心刚晒过的被子有没有湿的时候吗?这个二比! 已经彻底被水浸湿并且凝固的土堆只短暂阻止了女鬼一下下,那女鬼就跟进任意门似的穿了进来,因为格外的瘦,四肢又格外的长,而且跟水一样柔韧性极强,再加上还有一个大油头,其尊容有多惊人不必多说,身上一股水腥味儿,每走一步,宿舍地上的水面便会高上一分。 什么黄符大蒜圣水十字架,人家通通都不怕,百忙之中陈嘉木还有心思说:“看样子这种便宜的符咒的确不可信。” 因为他看起来格外冷静,另外三人齐齐扭头看他:“大佬还有办法吗?!” 陈嘉木也很诚实:“启动究极逃命计划吧。” 绳子早就绑好了,陈嘉木多年逃命经验十足,顺着绳子下四楼绝对不是问题,其他三个虽然不算是肥宅,但天天熬夜打游戏吃烧烤喝快乐水,体型如何暂且不论,体能如何想必有脑子的都能猜到。 更何况女鬼也不可能让他们走! 虽然之前一直在聊天打屁侃大山,但真的见鬼了,那完全不是想象中那么轻松的事儿,三个人眼睁睁看着女鬼从门里走出来,别人长相如何不太好评价,但这小别致长得挺东西的,总之看了第一眼不会想看第二眼。 “还愣着干什么!”陈嘉木叫,“快跑!” 三个人如梦初醒,连忙朝窗边跑去,按理说他们在宿舍里面孤苦狼嚎的,就是个聋子也被吵醒了,可周围完全没动静,最可怕的是女鬼根本不着急,任由他们跑到窗边抓住绳索,然后尴尬地发现窗户打不开了…… “是你把窗户销死的?!”曹英杰愤怒质问戴迪。 戴迪更愤怒:“我看是你销的!” 两人眼看就要吵起来,陈嘉木抄起椅子就砸,结果那玻璃居然砸不碎,细看,那层玻璃上似乎黏着一层厚厚的水膜,别说是椅子,就是千斤锤也不一定砸的碎。 这下是前后无路,难道要束手就擒?! 女鬼发出一声凄厉的尖叫,对准刘飞航扑了上来,陈嘉木把椅子一丢,两手抓住她湿淋淋的头发,因为很湿滑所以不大好抓,他干脆在手腕上绕了两圈,拼命往后拽! 剩下两人见状也赶紧上去帮忙,触感跟不新鲜发黏糊的海带丝一样恶心,三个人使了吃奶的力气往后扯,陈嘉木还空出一条腿,把喷|火|枪拿了过来,一只手艰难地打开,对准那片头发一撩! 虽然不怕火,但部分头发被烧焦显然能伤害到女鬼本地,她再次发出一声尖叫,松开手里的刘飞航,头发像是蜘蛛网一样腾空升起,变成一张巨网,一瞬间反过来,将陈嘉木罩在了里头! 她本来对陈嘉木没什么兴趣,因为和她产生联系的是另外三人,那天晚上她闻到了陈嘉木身上所散发出特别的味道,似乎占据这个人的身体自己就能还阳,只可惜,不知道是怎么回事,靠近他的那一瞬间,已经没有了肉|体,失去神智的鬼魂居然也感到了恐惧与疼痛。 “草泥马!给老子滚开你个丑比!”曹英杰见陈嘉木被女鬼用头发罩起来,整个人红了眼,抓起椅子就往女鬼身上砸,可这女鬼本是在水中集怨气所生,椅子砸上去就像是丢进水里,除了造成一个水花之外没有任何用处。 戴迪咆哮:“这头发为什么能飘到半空中!牛顿要哭了!” 刘飞航刚逃过一劫,就看见陈嘉木有难,他也顾不得别的了,七手八脚地翻自己的衣柜,找出一把剪刀,那是之前他爱美,自己买回来修刘海用的,因为每次出去让理发师给他稍微减一点,对方都恨不得把他推成光头。 没想到这剪刀居然派上了用场! 抓住一把头发就是剪! 伤害头发就能伤害到女鬼本体,不得不说,这湿漉漉的打了结的头发还真比干燥的头发好剪,而且刘飞航买的还是那种大妈用来裁衣服的剪刀,由于过分狂野,买回来之后没怎么用过,但他记得保养,因此相当锋利。 另外两个人则伸手进头发了拼命把陈嘉木往外拽。 对女鬼来说,这四个人就像是四个小虾米,平时吸着他们的精气舍不得吃,所以才留着他们的命,但不代表她没法收拾他们! 小虾米虽然很脆弱,但总是蹦跶个不停也很烦。 她隐隐察觉到被她包裹起来的这个人有些特殊,他身上天生有种对鬼物的吸引力,就像是在饿了十天十夜的人面前放的一盘肉,无时无刻不散发着诱人的味道,令人欲罢不能。 可她还记得那天想靠近这个人时所产生的畏惧感,因此有些害怕,不过这几个人是真的把她惹怒了! 因为头发被剪掉,女鬼仰起头,慢慢张大嘴。 她那张本来就变形、扭曲、长得有点东西的脸上,一张原本呈现一字型的嘴,此时慢慢张开,越张越大、越张越大,张到后来,简直像是脸上只剩下一张嘴,而乌黑的口腔里,是两排鲨鱼般的黑色獠牙,光是口臭就熏得站在她前面拔萝卜的曹英杰跟戴迪吐了出来。 一边吐一边拔萝卜真的是很辛苦。 陈嘉木也在拼命自救,他之所以能平平安安活这么大,就是因为逃多了习惯了,鬼们虽然垂涎他的身体,可大部分鬼都没有伤害人的能力,只是丑了点恶心了点吓人了点,像是女鬼这种有特殊能力的非常少见,一般遇到这种,陈嘉木都会撒腿就跑。 可这回女鬼的目标不是他而是他的室友,他自己跑了,室友们怎么办? 女鬼厌烦了其他三人,她的嘴巴张到最大时,被抓在刘飞航手里的头发瞬间暴涨!被剪掉的跌落在地化作了腥臭的黏液,断掉的地方又重新长出了新头发! 这生发能力,看得人都羡慕。 除却陈嘉木外,三人都被狠狠地甩到一边去,本来体力就不怎么样,又被吸了这么久精气,还活着已经算是不错了,这一摔,差点儿没把内脏给摔碎了! 陈嘉木看着那近在咫尺的大嘴,他一点都不想死,可惜女鬼力气极大,他双手掰住对方的上下颚,使出了吃奶的力气,也无法阻止那张缓缓向他脑袋咬来的血盆大口。 正在这时,一只雪白的、毛茸茸的爪子从他口袋里伸了出来,几个灵活的跳跃,爪子尖尖勾住他的衣服,跟平常一样,轻巧跳上陈嘉木的肩头! 陈嘉木:!!! 其他人也惊了!“小猫!” 陈嘉木想都没想就松开一只手,想要抓住玲珑将它丢到一边,至于自己会不会咬到,跟小猫比起来一点都不重要。 这是他下意识的想法,甚至都没有时间去犹豫跟后悔。 结果小猫却躲过了他的手,狠狠地一爪子挠向女鬼。要不是生死存亡关头,404的男生们都要笑出声来——小猫爪子嫩得很,连人的皮肤都挠不破,居然还敢伸向女鬼? 可惜眼下根本笑不出来,只希望这小家伙能机灵点儿,赶紧跑啊! 出乎众人意料的是,他们预想中可怜的小猫被吃掉的画面并没有出现,那只毛茸茸的白色爪子,在碰上女鬼的瞬间,女鬼便哀嚎了一声,火速收回正在空中肆虐盘旋的头发,甚至整个鬼都缩小了一圈! “握草我听说黑猫辟邪,没想到白猫也行啊!”刘飞航觉得亲妈说的话好像没错,他家里就养了只黑猫,每次他妈都说黑猫能辟邪,本来他是不信的,现在他更不信了! 辟邪的明明就是白猫! 小猫的胡子抖了抖,又是狠狠一爪子掏过去,那嫩呼呼的爪子比什么喷|火|枪剪刀拖把都好使,女鬼根本没有招架之力,她反应倒是很快,立刻化为一滩黑水缩小,从门上穿了出去! 404的男生们松了口气,跌落在地,剧烈喘气,过了老半天才手脚并用地爬起来,第一件事不是收拾,而是凑过来看神气活现的小猫。 “神猫!神猫啊!”刘飞航感慨,“从今天起,小猫就是我爸爸!” “木啊,你太牛逼了,随手捡个猫就是这么牛逼的猫!”戴迪一脸赞叹。 曹英杰也是惊魂未定,但现在小猫所带来的惊讶远远大于女鬼带来的恐惧,所以几个人精神都还算不错。陈嘉木正小心翼翼地想捧过小猫的爪子,看看到底是哪里跟其他猫不一样。 结果小猫高傲地把爪子撇开,无情地从他肩膀上跳到书桌上,说来也奇怪,屋子里到处是那股臭水的味道,唯独它的猫窝,仍旧干净清爽。 趴进猫窝后,小猫伸出那只挠了女鬼的爪子,高傲而矜持地喵了一声。 四个奴才秒懂,找奶的找奶,拿饭盆的拿饭盆,陈嘉木则用纸巾给小猫擦爪子。 小猫是只很奇怪的猫,除了外形是猫的模样之外,没有一点猫的样子。比如它从来不吃猫粮,对猫罐头也没什么兴趣,反倒很喜欢宅男们点的外卖,此外,她也从来不给自己舔毛,陈嘉木一天得给它梳好多次毛才行,身上有弄脏的地方,得立刻让陈嘉木给擦干净,而且也决不使用猫厕所。 要是有一天小猫突然开口说话,陈嘉木觉得自己应该也不会很惊讶。 但这显然是不可能的,小猫怎么可能会说话呢? “小猫。”倒了奶过来的刘飞航眼巴巴地蹲在书桌前,“说实话,你不是猫对不对?我看你浑身洁白没有一根杂毛,额间还有如此漂亮又独特的闪电标记,你肯定是神兽白虎!对不对!只不过是法力受控所以化身为小白猫,这也能解释那女鬼为什么那么怕你了!” 玲珑舔着奶,不搭理他。 她喝过奶就团成一个小球,四个人兴奋了许久,有小猫在以后就不用怕那女鬼了,不过现在最大的问题是——他们要怎么把宿舍弄干净? 门口那湿漉漉的土堆,地面上都是水,被褥床铺还有书桌也都散发着那股子难闻的味道,更别提他们身上了。再看时间,好家伙,已经凌晨三点了! 唯一值得高兴的是明天上午没有课,也许他们可以补个眠。 光是收拾宿舍就收拾了好几个小时,弄得差不多的时候已经快要七点,四个人累成狗,偏偏还要洗澡,曹英杰把自己的花露水疯狂到处喷,四个人把身上搓了好几遍,才算是比较干净,一上床沾了枕头就着,一觉睡到第二天下午,这回醒来每个人都是神清气爽,看起来特精神。 玲珑早就醒了,她不耐烦地用毛茸茸的爪爪踩陈嘉木的脸,踩完了陈嘉木再去踩另外三个人,要不是她,这四人估计还能睡。 她饿了,快伺候她吃饭! 为了感谢陈嘉木的救命之恩,三个人点了一大堆外卖,不过陈嘉木并没有挑选权,因为真要说起来,最大的功臣应该是玲珑。 她傲慢地踩在外卖盒子上,挨个挨个嗅了一遍,每个都要尝一口。之前还因为她是小猫这个不给吃那个不能吃的男生们屁都不敢放,老老实实任由她啃,刘飞航甚至猜测说是不是小猫吃多了东西就能变回原形。 戴迪做梦道:“那我希望小猫变成一个猫耳萝莉,我最喜欢萝莉了。” 说完脸一红。 玲珑一jio把他的奶茶踢翻。 戴迪连忙双手合十告饶:“开玩笑的爸爸,爸爸你大人——不,大猫有大量,别跟小的一般见识!” “小猫到底是男的还是女的?”曹英杰问陈嘉木。 陈嘉木一边吃东西一边回答:“你想知道的话你自己掰它的腿看。” ……曹英杰不敢。 “这么漂亮又厉害,肯定是女孩子呀对不对?”刘飞航捧着脸献殷勤,“哎呀你看我们小猫这坐姿,优雅得咧!尾巴卷住爪爪端坐好可爱!小猫肯定是女孩子!” 玲珑叼了一块披萨到陈嘉木跟前,别误会,不是给陈嘉木吃,而是让他帮忙撕成一小块一小块,毕竟小猫的嘴巴不大,不是很方便咬着撕扯,而且容易把嘴巴跟胡子弄脏。 众人吃饱喝足,才终于有心情互通消息,陈嘉木主要问了他们之前玩了什么游戏,三人则对陈嘉木的阴阳眼最好奇,并且提出疑问:“我们三个肯定是没有阴阳眼的,可是为什么我们也能见到鬼?昨天晚上那个……卧槽!陈嘉木!你看群!” 大家不明所以低头看手机,手机上是一只蔫头耷脑的大公鸡,各院各系都通知到了班群及个人,说是有人在学校里养鸡,不知道是谁,希望这个人能主动站出来承认错误…… 陈嘉木:我好难! 985|第九十片龙鳞(四) 第九十片龙鳞(四) 谁能想到呢?虽然四个男生都没能逃出去, 但那只陈嘉木买来驱邪的大公鸡却不知何时顺着窗户飞了出去,从四楼到一楼居然还没死,陈嘉木是在活禽市场买的, 特精神特抖擞一大公鸡,生命力还贼顽强,掉一楼去之后没少在学校兴风作浪, 宿管阿姨为了逮它花了不少时间。 鸡嘛, 直肠子, 吃多少拉多少,在农村生活过的基本都知道家里养过鸡的, 除非你是圈养,不然那真是一身鸡毛遍地鸡屎, 宿管阿姨每天把宿舍楼周围都清扫的干干净净, 偏被一只大公鸡拉的到处都是, 气都要气死,在询问了同事们无果后,她果断上报,一定要找出那个狗胆包天敢在宿舍里养鸡的学生! 陈嘉木:…… 曹英杰伸手过来, 把他的手机压下去, 郑重其事道:“就当什么都没看见。” 陈嘉木觉得他说的有道理。 那只大公鸡最后被宿管阿姨给炖了。 不过眼下最重要的还是女鬼问题, 没弄明白是怎么回事, 404几个男生的小命都还在头上悬着呢! 三人想了半天, 虽然陈嘉木说很有可能是通过碟仙游戏引起来的, 但三人都觉得很不可思议, 因为玩碟仙的大学生简直不要太多,当然了,大家就是好奇, 谁也没想到真的会把鬼给招来啊!昨天晚上他们已经快要吓尿了,可禁不起再来一次了,除非他们现在立刻请假买票去大沙漠,不然光靠挖土,又会被学校处分,又会被女鬼收拾。 当天三个人去参加完音乐学院的舞会后,顺利跟几个漂亮妹子搭上话,然后一起续摊出去玩,本来还是挺嗨的,不知道是谁提议在酒吧玩碟仙。 都是生长在社会主义下的五好青年,这种小游戏惊险又刺激,还能借机跟妹子套近乎,万一看对眼了,那不就脱单了?怀揣着这种想法,三人非常配合,全程也没出过什么问题,毕竟国产恐怖烂片没少看,知道不把请来的碟仙送走会出事儿,所以也有好好的送走。 都这样了,怎么还会被鬼缠上呢? 陈嘉木摸着下巴思考了片刻说:“你们确定招来的是碟仙,送走的也是碟仙?” 三个人被吓得一打哆嗦,陈嘉木让他们带他去那天的酒吧看看,现在酒吧还不营业,直到傍下午,四个人才一起出发,为了以防万一,陈嘉木把小猫也带上了。玲珑懒懒地躺在陈嘉木口袋里,这回只露出一条毛茸茸的尾巴尖儿,时不时动一动,可爱的四个小命休矣的家伙还有心思撸一撸她的尾巴。 奈何她不是真的猫,并不喜欢被人碰,所以尾巴尖儿嗖的就收了回去。 到了地方,酒吧里已经陆续有了客人,四个人进去后,到了当天所在的包厢,陈嘉木四处看了看,也不觉得有哪里不对劲,主要是没有让他不适的气息,也看不到晦气,连水腥味儿都没有,看样子似乎真的跟碟仙没什么关系。 要是平时,刘飞航等人可能还想留下来蹦个迪,但现在是完全没兴趣,发现找不到源头,四人都垂头丧气,走出酒吧后,陈嘉木鼻子动了动,扭头看向酒吧附近的一条小巷子,那小巷子很长很黑,平时应该没什么人经过,是附近居民倒垃圾的地方,但陈嘉木却闻到了一股腥气。 他指着小巷问:“那里你们有去过吗?” 三个人想了会儿,还真叫他们想出件事儿来,那天晚上从酒吧出来回宿舍,路上尿急,三个人好像就……找了个偏僻的地方…… 放水。 陈嘉木摇头道:“太没公德心了吧。” “我们也不是故意的。”戴迪心虚,“附近没有公厕,在里头又喝了很多饮料,所以憋不住了。” 陈嘉木心想要是真因为这个被女鬼缠上,那真不知该说什么好了,不能随地大小便这个道理,怕不是幼儿园老师就教过。 他朝小巷子走过去,发现越是靠近腥味越重,还有一股很严重的尿骚味儿,看样子在这里放水的人可不在少数。他拿出手机上网搜了搜,才知道这条小巷以前下面有个湖,后来是被填了,在这上面盖得建筑物。 那个女鬼也不知道是什么来历,总之如果对方坚持缠着他们,那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陈嘉木除了逃跑外,没有任何对付鬼物的经验。 他又在网上搜了诸如三人所表现出来的症状,发现贴吧上有人发帖子求助,说是自家老公回家后一到家就睡觉,明明已经睡了很久,但第二天早上起来仍然黑眼圈严重,整个人看着倒正常,但精气神儿却没了,求助有没有网友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这已经是好几年前的帖子了,再往下拉,楼主最后的回复是送老公去了医院,医生说是由于不明原因引起了内脏衰竭,根本治不好,老公的葬礼已经办完了,她也是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回复,谢谢网友们的关心。 冥冥之中,陈嘉木觉得这个人的死亡跟女鬼有联系。 他把帖子发给其他三人看,成功把三个人吓得抖成筛子。 以不明原因的内脏衰竭为关键词作为搜索,陈嘉木惊奇地发现类似的新闻居然有好多条,从过去几年到现在,算算时间,第一个人死亡的时候,正好是这家酒吧刚刚开业不久。 以前这片区域没什么商家,附近住得居民也少,自打开了这家酒吧,因为物美价廉,又有网红帮忙打广告,这家酒吧就成了打卡圣地,客人非常多,客人一多,随地放水的自然也多了,如果女鬼跟那个被填起来的湖有关系,跑人家头顶撒尿,人家能不生气吗? 因为自身原因,陈嘉木对历史民俗方面的知识很有兴趣,民间也有许多忌讳,虽然科技在发展社会在进步,但有些东西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你看他不就能见鬼吗?能活到这么大除了他惊人的逃跑天赋外,与他的各种识时务也分不开。 没别的办法,只能去买些黄纸元宝,烧给女鬼,再认认真真给人家赔罪,看人家愿不愿意放他们一马。 陈嘉木觉得多半是不愿意,如果那些人的死都跟女鬼有关系,那她好不容易找到的食物,怎么可能因为一点纸钱就善罢甘休?而且这个世界上陈嘉木只见过鬼,没见过鬼差,更不知道地府存不存在,如果没有地府,烧给人家的纸钱,人往哪儿花? 果然,买好的纸钱在这里根本点不着,打火机一开就熄,好不容易把纸钱点着,却又诡异地变湿了。 “不是吧大姐。”戴迪差点哭出来,“一泡尿换一条命,你怎么不去做生意呢?肯定赚得盆满钵满,还用得着在这儿等人搁你头上撒尿吗?” 纸钱瞬间飞舞起来,吓得他们还以为女鬼要出来杀人了,结果之后却没了动静。 陈嘉木试图把小猫从口袋里掏出来,看她能不能解决,可她死活不肯沾地,嫌地面上脏,她的肉垫可都是粉嘟嘟的,这边地上鬼知道多少男人放过水,又放在哪儿,让她踩地上?绝不可能! “我发誓我以后就是憋死,就是尿裤子里,也决不随地小便了!”曹英杰握拳,信誓旦旦地说,“我发誓!” 小猫鄙夷地看了他们一眼,长长地喵了一声~ 不得不说,在慌成狗的四个人跟前,她这么一喵,奶声奶气的,真的让人心里那根紧绷的弦略微放松了下来,不过这放松可能也就持续了七八秒,随后地面开始渗出水迹,吓得四个人连忙后退,陈嘉木下意识把小猫捧在手心,女鬼自地面拔地而起,身形瞬间放大数倍,就跟手机前置摄像头一样! 他们根本不想这么近距离地观察她究竟长得什么样啊! 虽然在人家坟头撒尿是他们的不对,可是你要打就打要骂就骂,被抓了随地大小便也就罚款二十元,凭啥这女鬼就要他们的命,还讲不讲道理了? 女鬼讲不讲道理陈嘉木不知道,但他知道要是再呆呆地站在原地看着,可能就看不到明天的太阳了。 “愣着干什么!快跑!” 其他三个人也反应过来,明白这是到了追逐战环节,赶紧撒丫子开溜,可是他们高估了自己,毕竟这跟恐怖游戏不一样,首先,他们没有核能手电,其次,他们没有用不完的体力,最后,要是死了,他们不能存档重来! 陈嘉木一骑绝尘,远远地把这三人甩在后头,三人一看这孙子跑得这么快,看样子平时没少被鬼追,也都卯足了劲儿往前冲,反正也不管往哪儿冲,有路就行。 跑着跑着就到了人比较多的地方,街上的行人们纷纷为这四个二逼驻足,心想大晚上跑这么快干什么呢?大街上也不怕撞着人? 跑到后来陈嘉木一回头,发现那仨人就跟小点点一样离得太远,他只好站在原地等,三个人费尽吃奶的力气追上来,两条腿都打摆子,这才发现不知何时跑到了一个公园,公园里还有不少老人跟小孩,正好奇地看着他们,活似在看四个神经病。 场面一度变得十分尴尬。 女鬼追了上来! 眼看对方张开黑漆漆的大嘴要咬掉自己的头,陈嘉木别无他法,只好双手举起小猫怼过去,小猫也不负众望,喵的叫了一声,一爪子挥了出去。 “爷爷爷爷,那个哥哥在干什么呀?”一个胖乎乎的小男孩坐在秋千上,好奇地问给他推秋千的爷爷。 老头儿看了半天,回答说:“可能是因为公园里蚊子太多了,哥哥在举着小猫抓蚊子呢。” 小男孩儿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原来是这样,可惜我们家没有猫,爷爷爷爷,你回去跟妈妈说,让她给我也养一只吧!哥哥的那只小猫好好看!我也想要!” 爷爷说:“那你可得保证这学期考得好一点,不然我可不敢跟你妈妈求情。你上次没考好,你妈妈多生气啊。” 小男孩儿羡慕地看着站直了身子举着猫的陈嘉木,刘飞航等人正要喊快跑有鬼,然后突然意识到一个事实,他娘的,好像只有他们四个看得到,普通人根本看不到,他们四个一路跑过来怕不是要被当成神经病! 这么一看,如果把女鬼P掉,就留下陈嘉木举着猫的造型,真的挺二的,脑子有毛病。 女鬼显然非常惧怕玲珑,根本不敢跟她的爪子相碰,因为昨天被挠了两下,她的鬼体到现在都没长好,虽然养鬼体很艰难,这几年吸了几十个男人的精气才稍微凝聚成形,可被挠散居然只需要一瞬间,而且无法修复,不知道还得再吃多少人才能养得回来! 她故技重施又想逃跑,这回玲珑没有给她机会,后腿儿一蹬,被她爪爪拍到的女鬼真就跟只蚊子一样被从半空中拍到地上,整个鬼也从巨大到缩小无比,被玲珑的肉垫按在地上,啪啪拍了两下,发出一声哀嚎,散了。 404的男生们看傻眼了,玲珑拍完鬼,举起右边的爪爪看了看,毫不客气地在陈嘉木裤腿上擦了两下,然后三下五除二抓住他的衣服爬上去,因为他拿她抓鬼,让她很不高兴,所以直接爬到了脑袋上,趴在陈嘉木头顶耀武扬威喵喵叫。 陈嘉木小心翼翼地伸出双手扶着脑袋两边,生怕小猫掉下来,这会儿惊魂未定,四个人居然都一屁股坐到了地上,面面相觑,戴迪结结巴巴地说:“这、这就完了?就这?就这?” 曹英杰说:“你还嫌不够呢?那你以后再随地大小便一次试试。” 那可不敢了,戴迪哆嗦了下,四个人先是对视,然后露出苦笑,再不约而同地放声狂笑,笑得周围的小老头儿把小男孩抱起来,心想这四个小伙子怎么看起来脑子不大正常,大晚上的跑公园来也不锻炼,举着猫抓蚊子,抓了蚊子后坐地上哈哈大笑,这不是脑子有问题么!还是离远点儿好,万一待会儿把他孙子给抢走呢? 夜晚的公园除了人多,蚊子也多,四个人坐了会儿,除了陈嘉木体力好还能爬起来,其他三个人都脱力了,老半天才从地上站起,只有玲珑一如既往的神气活现。 打了辆车回宿舍,瘫倒在各自的床上,陈嘉木没有。 他得负责给小猫擦爪爪,擦得干干净净香喷喷才行。 刘飞航躺在床上,有气无力地问:“你说,我们为啥能见鬼啊?难道我们也有了阴阳眼?” 陈嘉木捏着小猫粉嘟嘟的肉垫,没忍住摸了两下,被嫌弃地打了一爪,他也不生气,被打了还一副陶醉其中的模样:“我也不知道,但如果让我说,应该是那天晚上你们在人家头顶上撒尿,沾染了因果,又带了一身晦气回来,人在运气低迷的时候,是很容易撞见不干净的东西的。” “那之后要怎么办呢?我不想一直见鬼啊!”曹英杰哭丧着一张脸。 “多多晒太阳,调整下作息,别熬夜了,再用柚子水洗洗澡,应该就差不多了。要是还不安心,就去寺庙里拜拜,请个开过光的东西回来。” “你怎么这么懂啊。”戴迪好奇地问。 “因为我都试过啊。”陈嘉木回答的很自然。 他自小见鬼,稍微长大一点后,没少想要找办法去除自己的阴阳眼或是驱鬼辟邪,不过大部分的方法都治标不治本,有时候还会激怒鬼物,于是后来他干脆也不想那么多,跑就完事了。“你们以后也别睡懒觉了,早上起来运动运动,多多锻炼身体,下次逃命的时候才能轻松点儿。” 不然像这次一样,全程跑不动,真的要人命。 不管怎么说,女鬼是被小猫给弄死了,刘飞航恨不得把小猫捧到自己床头来睡觉,可惜陈嘉木不让。他们是好了,可他的体质还在呢!小猫在,他就不会被鬼钻被窝,他才不会让她跟别人睡! 第二天开始,小猫在404的地位俨然一跃成为第一,不管是谁都是她的奴才,吃饭要人喂着,毛毛要人梳着,爪爪也得人捧着擦干净,要啥给啥。 其他三人都比陈嘉木有钱,他们还亲自买了好吃的回来讨好她,一是为了感谢她的救命之恩,二也是想要贿赂她一下,看能不能给摸摸粉爪爪。 玲珑当然是毫不客气地拒绝了,她的爪爪才不给摸呢,敢摸者死! 随着这件事过去,404的男生们关系也更好了,以前陈嘉木多不合群啊,一天到晚阴沉孤僻,现在就算是他不说话,其他三个人干什么也都不会忘了他,甚至陈嘉木出去打工,他们也要跟着。 三个家境好的家伙,非要跟着穷鬼一起打工发传单,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整的跟小女生一样,恨不得手拉手一起上厕所。 这天陈嘉木刚下班,三个人就围了上来,说要带他一起去吃烧烤。 陈嘉木看了下时间:“都八点多了,还不回宿舍吗?” “哎呀,吃个烧烤而已,别这样嘛。” 之前最看不惯陈嘉木的曹英杰,现在跟陈嘉木关系却最好,他是个有点贱兮兮的男生,脾气也很好,现在摸透了陈嘉木的性格,根本不是拒人于千里之外,反而是个根本不会拒绝人的人,你只要多说两遍,陈嘉木就不好意思了,因为他很少拥有别人的善意,所以稍微给予他一点,他都不舍得辜负。 最后四个人去吃了烧烤,还叫了一扎啤酒。 吃饱喝足后,陈嘉木坚持要付钱,其他三人也没拦着,朋友之间虽然不必算得太清楚,可感情就是处出来的,尊重更是必不可少,要是让陈嘉木一直吃他们的喝他们的,哪怕他们不在意,他自己也会不舒服。 回宿舍的路上,刘飞航指着不远处的路灯:“诶,你们看那下面是不是有个钱包啊。” 几个人走近了看,还真是。 是个人造革钱包,看起来已经半新不旧,刘飞航弯腰捡起来,发现里面有几十块钱,都是比较小额的钞票。 陈嘉木说:“放回去。” “啊?” “放回去吧。”他又重复了一遍,“这么晚了,别什么东西都捡回来。” 因为他才是见鬼的大佬,刘飞航也很听话,把钱包放了回去。 戴迪问:“怎么了?咱们捡了给放到最近的派出所,等人回来找的时候不方便啊?” 别说里面只有几十块钱,就是几百几千,他们三个也不怎么看得上,因为不差钱儿。 “除了那几张崭新的钞票,一点私人信息都没有,也没证件,你们怎么知道这就是人家丢了的?万一是故意放在这儿的呢?” 陈嘉木这说法让三个人有点不理解:“这?做慈善?” 陈嘉木:“……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天上也不会有掉馅饼这样的好事,明白吗?” 三个人齐刷刷摇头,不明白。 陈嘉木叹了口气:“说实话,我也不是特别懂这些,都是自己瞎琢磨的,凡事都得存个心眼儿,为了自己的小命,不是自己的东西就不要拿,免得惹出祸端来。你们看小说,难道没有那种捡了东西就欠了因果的情节?” “还真有。”资深小说爱好者曹英杰点头,随即露出羞辱之色,“可这也太过分了吧?!” 他指着那个又被放回去的钱包,“刚才看了一眼,里面才有几个钱?这才几十块钱就想买别人的命?这因果也太廉价了!我出一百块!我买这个人倒霉!” 你说你丢个麻袋,麻袋里装满了钞票,兴许还有人心动,就这一破钱包,里面几十块钱,连个证件都没有,让人怎么弄啊? 像他这样从小到大都拾金不昧的好孩子,捡了钱包不得给派出所送去?这明明是做好事,怎么能成因果呢? 个臭不要脸的! 陈嘉木走过来,为了以防万一,被别人看到又捡走,他找了根树枝,把钱包往路边小花坛一拨~ 正好落在一坨狗|屎上。 986|第九十片龙鳞(五) 第九十片龙鳞(五) “这钱包看起来就不高档, 哪个傻子会去捡啊。”曹英杰对天翻了个白眼,突然意识到不对,这要是以前他肯定是不上心的, 但见鬼这种玄幻的事情都发生了之后,他是再也不敢头铁了。“辉煌那小子刚才摸到钱包了,会不会被讹上啊?” 这个问题很值得考虑, 因为陈嘉木也拿不准, 他又不是专业人士, 只是因为自己常年见鬼自学成才的半吊子罢了。 刘飞航顿时浑身僵硬,心想不会这么倒霉吧, 在人坟头放水招鬼不说,半路拾遗拾金不昧怎么也要遭罪呢?他这是什么体质? 陈嘉木解释道:“之前身上沾染了晦气的人, 没有及时去除的话, 确实是很容易倒霉。” “怪不得我昨天吃饭差点儿被噎死。”戴迪心有余悸。 被曹英杰拍了下脑壳:“你那是倒霉吗?你那不是自己作死吗?非要一口吃半个馒头, 不噎死你噎死谁?” 四个人打打闹闹回到宿舍,打开电脑开始查资料,查来查去都没有什么针对这种事的好办法,只能说自己没捡起来应该就没事。 看他们紧张的样子, 玲珑百无聊赖地撑开一只金眸又闭上, 心想屁大点事儿, 有她在能有什么事, 自己吓自己罢了。 远处一家医院里, 某个病人的心跳已经变成了一条直线, 家人悲惨的哭嚎出声, 一个中年女人不敢置信地往后退,直到背抵住墙,口中喃喃着:“不可能、不可能、不可能的……” 随后她身上开始散发出一种古怪的恶臭, 周围正在哭的人闻了,喉头耸动两下,居然哇的一声吐了出来! 女人脸色难看,却不知道是哪里出了问题,从今以后,她就要携带这样的体臭过完余生,也不知道能过上怎样的好日子。 陈嘉木有了朋友,性格逐渐开朗,虽然他还是常常见鬼,但已经不再像从前那样杯弓蛇影,甚至有时候被突然出现的鬼吓到,同宿舍的三个人还会帮他圆场,渐渐地,班里的同学也意识到陈嘉木并不是那种性格孤僻阴沉的人,与其说他性格不好,他更像是被压抑住的不会表达,因为他很不会拒绝别人的善意,在女生们看来,这样的性格简直可爱极了! 对陈嘉木有意思的可不只是本学院的女生,当看到音乐学院的院花也来找陈嘉木的时候,同宿舍其他三个人那叫一个羡慕嫉妒恨! 陈嘉木也很懵逼,虽然女孩只是问他要了联系方式,但他还是觉得很不好意思,回到宿舍后整个人还是晕晕乎乎的,似乎不够现实,直到被刘飞航一把勾住脖子死命摇晃:“你小子到底走得什么狗|屎运!那可是南蓉啊!院花——不,说她是校花也没人会反驳的!看她刚才脸红的样子多可爱,握草,凭什么你就这么受女孩子欢迎!” 陈嘉木被勒的差点喘不过气:“轻点儿……轻点儿啊你。” 结果刘飞航非但没有轻点,还使用肉弹攻击把他压了下去,随后戴迪跟曹英杰也飞扑而上,三个人把陈嘉木压在下面,压得死死的! 最后打闹一番,终于还是停了下来,陈嘉木揉了揉被压得生疼的肩膀,很无奈地说:“我又不认识她。” “南蓉你都不认识?你到底还是不是男人!”戴迪怒道,“我们学校哪个学院美女最多?兄弟们告诉他!” “音乐学院!” “音乐学院最漂亮的是谁!” “南蓉学妹!” 陈嘉木这才知道,刚才问自己要电话号码的,是今年刚入学的新生,因为长得美貌,一进学校就引起了轰动,以势如破竹之势将前任院花挤下来,成为人人公认的音乐学院院花,要不是今年校花评选还没开始,基本上校花也是十拿九稳的了。 可以说南蓉就是男生们的梦中情人,对于梦中情人,那大家的态度就是我们可以配不上,但谁都不能配得上!南蓉对任何人都很友好,但从来不会主动跟哪个男生走得近,在女生中的人缘也不错,惟独今天在众目睽睽之下居然问陈嘉木要了联系方式,你说能不让其他男生羡慕嫉妒恨吗?班级群里甚至有人艾特陈嘉木叫他出来挨打。 陈嘉木:…… 他一般也不喜欢跟普通人有牵扯,因为羁绊深了,有感情了,到最后分别或是决裂的时候便更加令人心碎。从前他也交过朋友,只是他总是见鬼,而除了他自己外没有其他人能看到,因此时间一长,就连朋友都认为他是撒谎精。后来长大了一些,明白什么能说什么不能说,交到的朋友更是寥寥无几。 如果不是刘飞航等人撞鬼,陈嘉木也不会跟他们做朋友。 他之所以给了南蓉自己的联系方式,并不是因为那个女孩儿特别漂亮,而是因为他不擅长拒绝人,另外,也是因为那个女孩儿身上,似乎有一股淡淡的鬼气。 特别特别淡,淡到陈嘉木也不敢确认是真的感觉到了,还是自己疑神疑鬼。 他对鬼的存在很敏锐,从小到大的经历让他无师自通一些事,比如说鬼气是根据鬼本身的强弱所存在的,鬼越弱,鬼气越薄,越强,鬼气越厚重,但真正强大的鬼,甚至又能隐藏起鬼气,陈嘉木曾经遇到过这样的一只,除却没有影子外,对方和正常人相比,也就是脸色略微有些泛白,其他的地方简直和人类一模一样! 因为对方蹲在地上,陈嘉木还以为是哪个人身体不舒服,便关心地问了一句,谁知道那人一抬头,身上鬼气不加掩饰,陈嘉木才知道那根本不是人! 飞毛腿能力也是在这一次又一次的追逐战中练出来的,每回刘飞航他们打恐怖游戏叫得跟个尖叫鸡一样,陈嘉木内心都是毫无波澜。 游戏里的追逐战哪有现实里刺激! 不过南蓉身上有鬼气这种事,连陈嘉木自己都不太确定,就更别说是告诉其他三个室友了。 他坐在自己的书桌前,小心翼翼地摸上小猫一只露在猫窝外的爪爪,粉嘟嘟的肉垫又软又绵,还弹性十足,嫩的跟果冻一样,触感极佳。陈嘉木没忍住,摸了一把,又不停地捏捏捏,感觉一天下来的疲惫跟压力都在这捏肉垫的行为中彻底消失,要是她能乖乖被摸就好了,可惜小猫脾气大得很,除了每天梳毛毛擦毛毛的时候能趁机摸两把,其他时候想碰?不把你脸给你抓花! 玲珑睁开一双猫瞳,大大的眼睛懒懒地眯成一半,陈嘉木被这目光看得心虚,讨好地冲她笑一笑,抽过湿巾给她的爪爪擦干净,小猫长得很慢,现在还是一副小小的样子,不知道是不是跟她不爱吃猫粮猫罐头有关,反正她对人类的食物最有兴趣。 叮咚一声,是陈嘉木的手机来了讯息。 他是老款的智能手机,卡得要死,有时候接个电话都听不大清楚,可惜穷,没钱换新的,旧手机能收发信息打电话还能上网,就算卡了点又咋地? 仔细一看,是一条好友消息,应该是使用手机号搜索添加的,正是南蓉。 曹英杰洗完澡连裤衩都没穿,就在腰间围了条毛巾,行走间影影绰绰,可惜那白斩鸡的身材实在没什么看头,玲珑把头扭到陈嘉木手机上,好奇地看着。 陈嘉木趁机搓搓她的猫猫头,又顺顺耳朵尖尖,玲珑不耐烦地抖抖耳朵,一爪爪拍在钢化膜上,那头南蓉一开口,就问陈嘉木:学长,你相信世界上有鬼吗? 陈嘉木一愣,对话框显示对方正在输入中,但过了许久也没收到第二条消息,陈嘉木知道自己该说不相信,但他想起南蓉身上的鬼气,万一对方真的有麻烦,自己却什么都不愿意说,也不愿意帮忙,那万一出事了怎么办? 最终,他回道: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不管怎么样,都要对鬼神报以敬畏之心。 南蓉:我觉得自己似乎被鬼缠上了。 陈嘉木差点儿把手机摔出去:你怎么会这样想? 南蓉:这是一件很复杂的事情,学长如果有时间的话,我们约个地方见面吧,我想把这些讲给学长听。 陈嘉木犹豫再三,最终还是答应了:好,那你定时间跟地方,我会准时到的。 南蓉很快给他发来一个地址,又约好了时间,陈嘉木明天这个时间正好有兼职,这下也不能去了,只好请假,结果曹英杰听说他要去跟音乐学院的院花约会所以没法去兼职,立刻拍着胸脯保证:“明天我帮你顶班!你就安心去约会吧!” 虽然很羡慕嫉妒恨院花学妹对陈嘉木青睐有加,但怎么说朋友妻不可戏,他还是会支持他们的! 第二天,陈嘉木中午回来,收拾了下,看约定的时间差不多到了就要出门,被其他三个人拦住,戴迪一脸无语:“就这?你就这样出去?” 陈嘉木从头到脚看了自己一遍:“……有什么问题吗?” “问题大了!” 哪有人去约会穿洗得发白的牛仔裤跟球鞋的?头发也不弄一下,还有人样没有? 三个人齐刷刷开始动手,找衣服的找衣服,翻鞋子的翻鞋子,过得比较精致的boy曹英杰甚至还拿出了自己的卷发棒以及吹风机还有定型喷雾,看得陈嘉木鸡皮疙瘩都要起来了! 有心解释说自己不是去约会,可是又不想告诉这三个人跟鬼有关,万一他们再喊着什么有福同享有难同当,那可真是麻烦。 所以最后只好被抓着倒腾一番。 要不怎么说佛要金装人要衣装,陈嘉木本来就长得好看,哪怕穿得普通也掩饰不住他那张俊秀的脸,好好打扮一番那更是不输给娱乐圈当红的小鲜肉,只是他自己对着镜子照的时候觉得哪哪儿都别扭,他还是觉得自己洗得发白的牛仔裤穿起来舒服……不过这是三个室友的心意,他不舍得辜负。 南蓉给的地址是一家很高档的咖啡厅,陈嘉木提前查过,人均消费三百,他有点肉痛。 本来是不想带小猫去的,可是小猫爪子勾在他身上,他只好先咨询了店家能不能带宠物,得到可以的首肯后,才小心翼翼地把小猫装进口袋。 一路可谓是吸睛无数,陈嘉木颇为羞耻,同宿舍那三人却跟老父亲一样欣慰点头,似乎是自家的猪有出息了知道拱白菜了的那种欣慰。 玲珑待在陈嘉木口袋里,感觉这人要是再紧张下去都要同手同脚了,嗨,现在的女孩子呀,真是一点都不矜持,把人家好好一帅哥看得都要不知道怎么走路了。 到了咖啡厅,南蓉已经在角落的一张桌子那等着了。 她今天也刻意打扮过,穿着一条白色的连衣裙,头发绑成温柔的公主头,看起来漂亮又淑女,耳朵上戴着一对珍珠耳环,气质过人,店里不少男客人都偷偷朝她那看。 “学长,你来了。”南蓉站起身,这条连衣裙很修身,虽然长度到小腿,连胳膊都没露出来,但仍然能看得出她的腰很细,腿也很长,皮肤娇嫩,毕竟能一入学便成为音乐学院的院花,颜值上肯定是没缺陷的。 陈嘉木对她点了下头,坐到她对面。两人这样面对面坐着,好一会儿都没说话。 “你……” “你……” 同时开口似乎都很不好意思。 “你先说。” “你先说。” 又是异口同声。 可能是也觉得这样好好笑,两人对视一眼,都有些不好意思地笑起来,最后还是南蓉打破了沉默,她选择了陈嘉木口袋里露出的小猫作为切入点:“这是学长养得猫吗?长得可真可爱!” 陈嘉木低头看向口袋里的小猫,她除了露出一颗猫猫头外,两只粉嫩的爪爪也扒在口袋边缘,看起来超级萌,“是的,她的确很可爱。” “她叫什么名字呀。” 陈嘉木道:“就叫小猫。” 南蓉笑起来:“这个名字很有趣。” 毕竟一般人是不会给自家小猫取个名字叫小猫的。 玲珑差点儿没翻白眼,见南蓉一直盯着自己瞧,她火速往陈嘉木口袋里躲,这下连猫猫头都藏了进去,只微微露出两点耳朵尖尖,她耳朵尖尖上的毛毛比较长,蓬松又柔软,咖啡厅里开着空调,可以看到那耳朵尖尖不时动一下,雪白的毛毛也被风吹得飘来荡去,可爱的要命。 南蓉又跟陈嘉木说了一些学习上的话,这才露出凝重之色:“学长,我这次找你来,是想请你帮我个忙。” 陈嘉木心说要来了,他也不好直接说是不是跟鬼有关系,点头道:“你说,只要我帮得上。” 南蓉笑起来:“你一定帮得上的。” 接下来,她便诉说了自己的事情,也让陈嘉木确定她身上是真的有鬼气,虽然很淡,但是真的有。 “上个月我跟同学一起去了鬼屋,本来是没什么事的,可回来之后我每次照镜子,都发现镜子里的我在笑。”南蓉握紧拳头,“一开始也只是表情不同,我还以为是我看花了眼,可这几天……我常常觉得,我的身体不是自己的。比如说我并不喜欢红色的衣服,可有时候我回过神,发现身上已经穿上了红色的,还有我的手机里,多出了一些很奇怪的聊天记录,对象都是那些对我表达过好感,但我已经明确拒绝过的男生……就好像,我身体里住着另外一个人一样。” 陈嘉木思考了许久,问:“你有没有想过……” 南蓉急切道:“想过什么?” “你可能是双重人格?” 南蓉:…… “因为你说的这种比较离奇的事情,我觉得是很罕见的,我们还是要相信科学嘛,你不如先去医院检查一下,也许是你压力太大,太累了导致的幻觉。”陈嘉木认真地说。 南蓉:“学长能陪我去吗?” 陈嘉木面露难色:“这个可能不方便,你不知道,我兼职比较多,不能总是请假,你可以找熟悉的同学或是室友陪你,如果什么都看不出来,你再跟我说吧。” 他活到二十岁了,还没有遇到过这种身边的人连续撞鬼的情况,而且……“学妹,你是怎么想到来找我的?” 南蓉低着头,失落地说:“从我入学以来,就知道学长了。只是学长好像都没有注意到我。” 这话里的意思,弄得陈嘉木面红耳赤,南蓉觉得他对自己应该也是有意思的,不然不会刻意打扮还脸红,陈嘉木一看就是那种特别青涩,连女生的手都没拉过的男生,纯情的要命,南蓉对自己的美貌与身材都很有信心,那么多男生向她示爱她都无动于衷,那么当她喜欢陈嘉木的时候,陈嘉木难道不应该受宠若惊吗? 陈嘉木都不知道该怎么回话,这是第一次有人如此直白地向他表白爱意,他脸红心跳,仿佛心脏都要从嗓子眼儿蹦出来,正在他手足无措时,口袋里的小猫叫了一声,灵活地爬了出来,窜到他肩头,爪爪一伸,啪叽一下拍到他脸上。 这一爪爪仿佛把陈嘉木的混乱心思都拍走了,大脑瞬间清明,才惊觉自己刚才真是魔怔了,再看对面的南蓉,顿觉不好意思,今天的自己好像真的表现的很容易让人误会,他连忙说:“对不起学妹,我、我还有兼职,你先考虑下我的话吧,如果不成功的话,需要帮助再来找我,我先走了!” 说着扶着肩头上的小猫,拉开椅子先一步离去,走的时候还很肉疼地结了账,两个人就点了个咖啡跟小蛋糕,花了快七百,这可是他一个月的生活费啊!七百块钱够给小猫买多少炸鸡跟披萨了! 如果说先前他还有几分春心萌动,这会儿是彻底被掐死了。 南蓉一看就是家境很好的那种女孩子,陈嘉木根本给不起人家好生活,他连养活自己都这么艰难,还怎么养女朋友?他给不了钱,也给不了时间陪伴,还是离人家远一点比较好。 帮他顶班的曹英杰看到人都懵逼了,不是说跟院花学妹约会去了?这才过去多久?这约的是哪门子会啊! 陈嘉木先感谢了他,然后自己换上玩偶服开始工作,曹英杰忍着好奇心,到了晚上陈嘉木下班回到寝室,三个人才咄咄逼人地问到底是怎么回事。 听陈嘉木说他建议人家学妹去看医生,三个人恨不得跳起来用鞋子暴扣他的头! 可惜的是不管他们怎么说,陈嘉木都很坚持,并不愿意跟南蓉走得太近。 如果他能够养活自己,对未来也有明确的目标,那么陈嘉木兴许不会如此,也会试着去谈个甜甜的恋爱,但问题是他根本做不到!就连现在他都还在撞鬼,哪个女孩子能容忍自己有个一惊一乍行为古怪的男朋友?陈嘉木最明白这一点,连生他的父母都不会爱他,更何况是别人? 不要去祸害别人就好了,也许这辈子他都得在躲躲藏藏跟追逐战中度过,他甚至都做好了孤独终老的准备,现在这么拼命兼职,除了生活外也是想多攒点钱。 听了陈嘉木的理由,三个室友都沉默了,既心酸又感动,感性的戴迪甚至哭得稀里哗啦,恨不得抱住陈嘉木安慰。 玲珑在猫窝里翻了个身,毛茸茸的白肚皮朝天,爪爪伸开,睡成了投降的姿势,这觉悟不错,要是能坚持,就算后半辈子天天撞鬼,至少也能保住小命。 只可惜,陈嘉木的人生,从来都没有掌握在他自己手里。 他以为自己只要逃,只要不给别人带来麻烦就好,事实上完全不是这样,他对鬼来说就是个香饽饽,鬼都想上他的身,但又由于某种原因上不了,只能一边垂涎一边等待时机,陈嘉木难道以为往后几十年也能保证这样的情况? 那必不可能。 他的人生,过一天,就少一天。 南蓉已经出现,鬼王即将降世,而陈嘉木,是他最好的容器。 987|第九十片龙鳞(六) 第九十片龙鳞(六) 冥婚之事, 自古有之,不过大多是已故去的年轻男女,活人与死人结亲的却是极少的一部分。 南蓉便是如此。 她从很小很小的时候就知道, 自己身边有个对她温柔体贴的大哥哥。虽然大哥哥身上总是凉飕飕的,脸色也总是泛着不健康的白,但对南蓉来说, 却是世界上对她最好的人了。 从小到大, 无论南蓉遇到什么困难, 大哥哥都会帮她解决,她依赖他胜过一切, 在十五岁的时候,她自愿与他结了婚契, 虽然人鬼殊途, 可大哥哥跟其他鬼并不一样。 南蓉根本就不怕鬼, 之所以向陈嘉木求助,也不过是为了陈嘉木那具特殊的身体。 大哥哥如果能跟使用陈嘉木的身体,就能变成人,从此后, 她可以真正地触碰他、拥抱他, 他们可以永远生活在一起, 再也不分开。 虽然陈嘉木短时间内没有上钩, 不过没关系, 南蓉自认为是个耐心很足的人, 她有很多时间来慢慢软化陈嘉木, 说服陈嘉木。 404宿舍里的男生们聊完了天,其余三人都对着陈嘉木唉声叹气,这下也不羡慕嫉妒恨这家伙长得帅了。长得帅又有什么用?被那么多妹子喜欢又有什么用?还不是得一个人?原来他们宿舍最难脱单的不是别人, 是陈嘉木。 陈嘉木对室友们怜悯的目光是哭笑不得,他曾经也觉得自己很可怜,但这个世界总是美好多过残酷,虽然遇到了很多不好的事情,可现在他有朋友还有猫,如果大学可以顺利毕业的话,他甚至可以找一份工作,努力攒钱养老,这样又有什么不好? “难道我以后一个人了,你们会不管我吗?” 三人连忙摇头:“管管管,当然管!” 都这么可怜了,能不管吗? “那不就行了。”陈嘉木看得很开,“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活法,我觉得我这样也挺好的。说不定未来哪一天,我真的能找到喜欢的人,对方也不嫌弃我的体质,又或者哪一天我的眼睛看不见鬼了,这样的话,我……” 后面半句突然卡住,薄唇哆嗦,一看他这表情,404其他三个倒霉蛋顿时不寒而栗,颤巍巍地顺着陈嘉木的视线往外看:“你、你看什么?” 那边是宿舍的窗户,四楼呢!什么都没有。 陈嘉木艰难地别开视线,不去看那个漂浮在窗外,把一张脸死死贴在玻璃上盯着自己的女鬼,他习惯了,真的习惯了,这种一惊一乍的鬼最讨厌,稍微有点心脏病的人肯定早就被吓死了!“……没什么。” “卧槽!”曹英杰带着哭腔说,“你别说没什么啊,还不如跟我们说实话!” 另外两人也是疯狂点头,与其什么都不知道,还是知道了比较好,至少心里有个准备。 陈嘉木慢吞吞地说:“一个把脸贴在玻璃上的女鬼,长得像红姐。” 红姐是某知名鬼片里的人物,之所以叫红姐不是因为她穿一身红,而是因为她的眼珠跟眼白都是血红色的,而且画着动人且惊悚的烟熏妆,最爱发出该该该的尖利笑声,虽然叫红姐,但到底是姐还是哥也没人说得清,总之是许多人的童年阴影,演员据说是请的特型演员,所以长相上更加畸形诡异,贴在窗户上那位比她好不到哪里去。 “……我突然开始后悔问了。”曹英杰差点儿没哭出声,你说他好奇什么嘴贱什么呀!还不如不知道呢! 虽然那片玻璃空荡荡光滑滑,什么也看不见,但只要想象到有个红姐趴在上面把脸贴得死紧,说不定现在还在跟他们对视,三人就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本来刘飞航还准备去拿晾在窗户前面的衣服,现在他连衣服也不想要了,他想钻进被窝里裹着自己的小被子瑟瑟发抖。 陈嘉木也尽量不去看那个女鬼,可惜对方似乎不懂得什么叫做见好就收,因为她居然很想要进来! 陈嘉木没办法,只好把躺在猫窝里投降状呼呼大睡的小猫连猫带窝捧起来,战战兢兢送到窗边举高高——你还真别说,这招可真好用,那女鬼发出一声尖利的鬼叫,瞬间消失! 404的男生们用星星眼望着小猫,这就是他们的再生父母!猫爸爸! 猫爸爸并不是很想要这四个傻儿子,她矜持地翻了个身,爪爪收回来,陈嘉木愣是从她漂亮的猫瞳里看出了谴责的意味:只知道依赖她,难道不能有点自己的操作吗? “我跟小猫是命中注定的相遇。”陈嘉木感动地握住小猫一只爪爪,虽然她很不情愿地在挣扎,但他感情一上来怎么都不舍得放开,还在毛茸茸的爪爪上亲了一口。“如果没有小猫,我早就凉透了。” 玲珑鄙夷地看他一眼,凉透了倒不至于,只是原本的美人救英雄环节没了而已,没看到南蓉都主动送上门了吗?主动送上门求助跟救命恩人,那身份差得可是有点大了。 刘飞航也羡慕道:“你说我家那几只猫能有这功效吗?要是有,改明儿我也逮一只来养。” 曹英杰凉凉道:“那你妈能提刀把你宰了你信不信?” 刘飞航常常挂嘴边的一句话就是在他妈心里他们家那几只猫地位最高,随后是他妹,他爸,最后才是他,反正他是食物链最底层,没人权的那种。 这边刚刚惊魂未定,这会儿又开始互怼,主要是之前被女鬼闹得现实版追逐战都玩过了,说实话怕是真的怕,但怕过了之后其实也就还好。 反正有小猫在,不会死。 四个人怂到什么程度,第二天去上课,都要悄悄把小猫揣在口袋里带上,这就是他们的护身符啊,有小猫在还怕什么妖魔鬼怪?危险的时候把小猫举高高就完事了! 结果一向很乖的小猫,今天却趁着教授讲课的时候从陈嘉木口袋里钻了出来,大摇大摆地跳上课桌,整个教室的学生们瞬间无心听讲,这只小猫好可爱! 玲珑绝对是猫中小仙女,在404宿舍生活这段时间,大家都拿自己的生活费给她买好吃的,喂得她饱饱的,就是没怎么长过个儿,一身绒绒的毛毛干净发亮,漂亮的不行,眉心那点水滴状的痕迹更是衬得她灵气十足,从陈嘉木的书本上,迈着优雅的猫步一步一步走过去,每个人的书本都踩一遍,抬起爪爪的时候,那粉嘟嘟的肉垫看得人心痒痒。 有胆大的同学趁着她经过时悄悄摸一把毛毛,还有的撸一把尾巴,女同学们更是差点儿尖叫出声,摸出手机一顿拍,玲珑也显然更喜欢香软可爱的女大学生,不许404男生们摸的她,任由香喷喷的小手摸着自己的脑袋跟耳朵尖尖,看得陈嘉木一阵心梗。 他辛辛苦苦兼职赚钱养活她,她连摸都不让摸,平时捏捏肉垫都得趁着给她擦爪爪的时候才能过把瘾,看那群女生,就这么随便蹂|躏小猫的爪爪,这还有天理吗? 同样愤怒难平的还有另外三个人,他们的生活费几乎都花小猫身上了,小猫从来不给摸的!看她一天天长得雪雪白圆滚滚多可爱啊,萌的人心肝儿颤,谁见了不想摸两下,偏偏她脾气大,爪爪一伸就是拒绝,你看那些女生摸得多开心! 教授在黑板上写完字转过身,听见下面一阵喧哗,正想说话,就看见一只小猫灵巧地跳到了最前面一排,正端端正正地坐在那儿,跟个小淑女一样,毛茸茸的白尾巴缠绕着四个爪爪,金色的猫瞳充满好奇地看着他。 老教授年过六十,德高望重,很喜欢小动物,家里养了好几只鹦鹉,看到小猫也笑起来:“谁把猫带进来了。” 这一看就不是学校里的流浪猫,学校里的流浪猫虽然也吃饱不挨饿,但都是学生们爱心投喂,身上大多脏兮兮的,这只小猫浑身雪白,一点尘土都没有,肯定是人养的。 陈嘉木硬着头皮举手:“对不起教授,是我带进来的。” 小猫换了个姿势,一跃而上讲台,骄傲地昂起脑袋,小爪爪踩在了教授的课本上。 教授笑呵呵地伸出大手,摸了摸她的小脑袋,这一身皮毛油光水滑,触感极佳,撸猫撸的教授差点儿乐不思蜀不想上课了。 他对小猫说:“乖乖坐着听课不要捣乱。” 小猫真的跟听懂了一样喵了一声,叫声也特别稚嫩可爱,真就坐在讲台上不动了。 一堂课结束,小猫立刻成为团宠,大家纷纷掏出自己的零食,因为学校里流浪猫多,很多学生都有随身携带猫粮猫罐头跟火腿肠的习惯,可惜这些玲珑都不爱吃,所以她非常高傲地扭过猫猫头拒绝了,又灵活地跳回老教授身边。 老教授越看她越喜欢,觉得跟自己那古灵精怪的女儿特别像,便摸了摸玲珑的小脑袋,柔声问她:“要不要和我走啊?我那儿有好多吃的呢。” 玲珑喵呜一声跳到老教授肩头,一副趾高气昂的模样,把老教授给逗笑了。 他其实早就该退休了,只不过一个人住,家里没别人,在家呢也没事情做,就接受了学校的返聘,回来继续给学生们上课,发光发热。 陈嘉木:……这到底是谁的猫? 他眼睁睁看着他的猫不管不顾地离开他,头都没回一下,一颗心碎成了千万片。 老教授肩膀上蹲着一只漂亮的小白猫,在学校里意外地吸睛,他回到办公室,小猫立刻成为团宠,结果教授们发现这小家伙对猫吃的食物不感兴趣,反而喜欢人吃的,都有点迟疑,不知道该不该给她吃,万一吃出毛病怎么办? 玲珑完全不拿自己当外人,还把猫猫头伸进老教授的搪瓷缸子里喝水,老教授也不生气,笑呵呵地摸着她雪白的毛毛。 陈嘉木来接她的时候她还不想走呢! 回到404宿舍,四个大男生围成了一圈,中间是趴在猫窝里的玲珑,他们郑重谴责了她这种见一个爱一个的花心行为,不过玲珑喵的叫了一声,又抖抖耳朵,他们就嗷呜一声叫起来,又开始给她拿这个吃拿那个吃。 “真看不出来咱们潘教授这么喜欢小动物啊。”戴迪感慨。 “老人家嘛,上了年纪都很有爱心的。”刘飞航说。 “你们不知道吧?”曹英杰突然来了这么一句。“其实潘教授很可怜的。” 这话瞬间把其他人给弄懵逼了:“怎么回事?” “我也是听人说的,潘教授有媳妇跟闺女,他媳妇以前也是我们学校的教授,人特别好,潘教授那会儿听说还是出了名的铁面无私呢!就是那种特严肃特正直,一点儿都不给你整花花的人,很多学生都怕死他了,也就现在上了年纪人才变得很慈祥。他闺女学习也很好,可惜突然有一天就失踪了,潘教授媳妇因此大病一场,没两年就走了,只剩下潘教授一个人过。那估计都得是二十年前的事儿了,所以他这么大年纪还在学校里住,身边也没个人照顾。” “天哪……”刘飞航跟戴迪都有些不忍心继续听,“那人还没找到吗?” “二十年前的失踪案子,又没有现在这么先进的侦查技术,怎么找啊。” 三个人讨论了半天,却不听陈嘉木说话,一看陈嘉木,却是目光呆呆地看着窗户所在的位置。三人立刻毛骨悚然,“木!不会、不会昨天那个东西又来了吧!” 陈嘉木许久没说话,好一会儿才回答:“……是她,她又来了。” 三人组差点尖叫,可陈嘉木却没有昨天那样害怕,而是喃喃地说:“她,她好像在哭。” 哭? 三人都愣了。 那个把脸贴在玻璃上的红眼女鬼,确实是在哭。 只是她的眼泪也是红色血泪,蜿蜒在脸上,实在是显得太过可怖,只是那浓烈的悲伤,让陈嘉木心头泛酸,他站起身,朝窗户走去,其他三个人甚至都没能拉住他! 有小猫在,陈嘉木不是那么害怕,这个女鬼没有伤害他的意图,否则像其他鬼那样进入宿舍天天贴着他就可以了不是吗?吃不掉他也能把他吓得精神失常,有些性格恶劣的鬼就喜欢看他出丑,看他被人排斥跟孤立,可这个女鬼从来都没进过宿舍,只是在窗户那里,似乎在等陈嘉木愿意搭理她。 “……你有什么事吗?你为什么哭?” 女鬼没有说话,陈嘉木很少听到鬼说话,它们大多是各种诡异的笑,这个女鬼流着血泪,朝一个方向指了指,然后便消失了。 陈嘉木顺着她指的方向看过去,看到的是操场。 他有点失神地走了回来,其他三人问,他也没有隐瞒,四个臭皮匠坐在一起努力思考,女鬼指操场是什么意思。 反正现在还没到门禁时间,干脆去操场看看吧,也许能找到什么线索也说不一定。 操场上人还挺多的,但不管怎么看,这也只是个普通的操场而已。四个人分开拍了很多照片回来,然后对着手机一张张看,结果也愣是没发现什么不同,戴迪说:“咱们学校操场好像前几年刚翻修过?” 陈嘉木打开学校官网,翻到了几年前操场翻修的信息,这点得归功于做官网的老师尽职尽责,在网络讯息如此发达的年代,他很认真地把学校历年来能考察到的校史都放了上去,经过查证,才知道学校操场最开始是一个湖,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湖干涸的厉害,再加上有人捐献了一笔钱给学校弄设施,校领导便决定把湖给填了,再扩大一些范围,重修操场,原本旧操场的位置则新盖了一栋实验楼。 可这跟窗户上的女鬼有什么关系? 曹英杰都急死了:“你说她怎么不说话呢?我们也看不见她,有什么方法可以看见她吗?” 刘飞航虔诚地捧起小猫的爪子:“爸爸,您看下回她来,您帮个忙呗?” 玲珑矜持地收回自己的爪爪,挠他一下。 戴迪已经开始在网上搜索见鬼十法,最有效的据说是牛眼泪,但问题是要去哪里整牛眼泪来? 陈嘉木则是在查如何让鬼开口说话。 每个世界有每个世界的法则,在这个世界里,鬼是秽物,秽物受法则限制,不能与人类相见相谈,就像是生活在两个维度却交叉的世界,哪怕是像陈嘉木这样拥有阴阳眼的,能够看到彼此,也基本无法进行交流。除非鬼吞噬同类或是人来壮大自己的力量,但那样的话又何必还要跟人类交流呢? 第二天,四个人请假去购买了所需要的物品。 陈嘉木说女鬼又来了,他们赶紧手忙脚乱开始试,先是掐准了时间在宿舍里打红伞,结果屁用没有,又拿了镜子烧一根自己的头发,仍然无事发生,一连试了七八种都无效,只剩下最后一种了。 就是把槐树叶过清水洗净,滴上一滴自己的血,擦在眉毛上,可见鬼。 因为前面的方法都无效所以不抱希望的三个人乍一见女鬼,顿时发出惊天动地的尖叫,可怜的屋顶差点儿都给掀了!隔壁跟对面宿舍甚至来人敲门让他们安静点! 刘飞航狠狠咽了口口水,僵硬地举起手:“你好,红姐。” 曹英杰拍了他的后脑勺一下:“不要乱叫!” 然后一秒变脸,乖巧可爱:“姐你好。” 戴迪则哆嗦着用手捂住眼睛,因为太丑了,又惊悚,只好顺着指缝看一眼,又松开,如此重复了二十多次,才觉得自己的心理建设做完全,把手放下来。 陈嘉木说:“你要进来吗?我准备了几种方法,想试试看能不能让你开口说话,如果你不介意的话……” 女鬼飘了进来,四人才看到她的四肢是被绑住的,脚下甚至还有一块大石头,看起来就跟传说中的“沉潭”一样,难道这个姐是古代人?可看起来又不像啊!她身上满是脏污的淤泥,滴滴拉拉落在地上,腥臭难闻。 鬼口中有横骨,不能吐露人言,陈嘉木试了半天,女鬼仍然不能开口说话,直到小猫从猫窝里站起来跳到桌上,一jio踩进陈嘉木装着柳叶跟清水的碟子里。 爪爪湿了。 她嫌弃地朝陈嘉木身上擦,女鬼显然很怕她,畏畏缩缩,玲珑眉心的水滴状痕迹微微亮了一下,伴随着她喵的一声,似乎是在说什么,女鬼发现自己神智变得无比清晰,口中那块横骨也消失不见了! “帮帮我!” 这是她开口说的第一句话! 可能是许久没有说话的缘故,她的口音有点奇怪,还带着点沙哑,陈嘉木连忙道:“你昨天指给我看的操场,我们已经去看过了,可什么都没发现,是不是有什么地方我们没找到?” 女鬼听了,眼中又有血泪流下:“我的尸体,就在下面,日日夜夜受人践踏,疼痛入骨,万般难忍。” 四个人都惊了:“那你……” “还有我爸,他一直在找我。”女鬼血泪不止,“我叫潘婧。” 潘婧……这个名字,不正是昨天他们查到的,潘教授失踪女儿的名字吗?! 她……难道一直都在这个学校里,就在潘教授身边? 潘教授年纪虽然大了,身子骨还硬朗,每天晚上都会去操场散散步,让人难以想象,他每天都会走过女儿的尸骨却浑然不知,到底是谁?是谁杀了潘婧? “是廖鹏程,廖鹏程杀了我!” 说起仇人,潘婧显然十分怨恨。“我一直浑浑噩噩的什么都不知道,前段时间,突然逐渐有了力量,才能离开操场,前几天我还看到了廖鹏程……他还敢来!他还敢来!” “木。”戴迪叫陈嘉木,“廖鹏程这名字我怎么听着也耳熟啊?” “昨天说的那个给学校捐钱,又建议学校把已经干涸的湖给填了建操场的,不就是知名校友,如今的企业家廖鹏程?!” 刘飞航说着,破口大骂:“我草|他|妈啊!这还是人吗?!” 廖鹏程谁不知道?潘教授的得意弟子,潘教授孑然一身,无亲无朋,廖鹏程还常常大包小包的来学校看潘教授呢! 988|第九十片龙鳞(七) 第九十片龙鳞(七) “我之前还跟他说过话, 上学期他来学校开讲座,我还去要了签名……”戴迪已经开始怀疑人生了。“这怎么是个人渣属性的?” 陈嘉木也惊呆了。 昨天他开始查校史的时候,廖鹏程这个名字就几次三番出现过, 杰出校友,知名企业家,成功之后不忘母校与恩师对他的栽培与教育, 光是教学楼就给学校捐了三栋, 更别提一些设备啊硬件什么的, 而且为人也很随和,他当时还瞥了一眼对方的生平, 说廖鹏程本身家境贫寒,是个连学费都差点缴不出来的学生, 潘教授爱惜他的才华跟能力, 帮了他许多, 廖鹏程在后来的许多访谈中也说,潘教授简直等同于再生父母,他这辈子都不会忘记。 再生父母……就是把人家的女儿杀了丢进湖里,再出钱在她的尸体上建操场? 那可真是谢谢了, 没见过这么报恩的, 谁对他有恩情还不如死了算了。 404的男生们面面相觑, 女鬼露出了痛苦之色:“爸爸……” 她不能离开操场太久, 因为她的尸体被埋葬在那儿, 日日夜夜受仇恨与悲伤煎熬, 父亲每次从她身上走过, 她都会产生一种绝望的无力感,她没有办法说话,没有办法显形, 更没有办法与父亲相见。前几日廖鹏程又来了学校,这次是为了跟学校讨论新生实习的事情的,他出自母校,也很愿意为母校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在外面的口碑是极好的,就连父亲也不知道廖鹏程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吧? 女鬼受不可控力离开了404,她虽然能离开操场,但时间很短,想想要在那地下面被人践踏这么多年是什么感觉吧,自打操场建成后,潘教授每天都会过去散步,他如果知道女儿就在自己脚下,该有多么痛苦啊! 404的男生们不知道该怎么做,是该告诉潘教授,还是不告诉?是报警,还是不报警?如果报了警,他们该怎么说? 最终,陈嘉木还是选择了报警。 虽然已经是深夜,但警车驶进学校的时候还是引起了许多夜猫子学生的主意,陈嘉木作为报案人被请了过去,同时过来的还有校领导,他们都是极重名声的,陈嘉木不声不响闹了这么大个动静,他们怎么能不生气? 其他三个倒是很有义气,挺着胸膛说自己是“共犯”,意思是这案子是他们四个人报的,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陈嘉木感动又无语地看了他们一眼,心想干嘛来趟这趟浑水,他一个人就足够了的。 小猫躲在他的口袋里,露出一双毛茸茸的耳朵尖尖。 陈嘉木看到女鬼站在操场一隅,她所在的地方应该就是埋尸处,随后他带领警察们走过去,指着女鬼脚下那块地方:“就在这里,你们挖开就看得到了。” 校领导差点儿没晕过去,好端端地把操场挖开,这明天还不弄得人尽皆知啊? 警察很严肃地看着陈嘉木:“同学,你知道吗?你要为你说过的话负责任。” 陈嘉木点头:“我知道的。” 校领导也不好说什么,他们是根本不信学校操场能埋尸,这不是开玩笑么,他们学校从来没出过什么命案,当初操场这边建造的时候也是廖鹏程负责的,不知道这学生是发什么疯,大半夜的报警说操场下面有尸体,待会儿要挖不出来,非得给这学生记个大过不可! 要知道流言是很可怕的,即便没有尸体,但是口耳相传下,说不定都能传成他们学校操场下是一片乱坟岗……这不是闹儿呢?以后还怎么招生啊! 操场是廖鹏程出资出力建造的,用料也都很瓷实,挖到了底也什么都没有。负责挖掘工作的警察们看向陈嘉木,陈嘉木却很有信心地说:“还要继续挖。” 反正已经挖成这样了,能不继续吗?不继续也不行啊。 但是让警察与校领导都万万没想到的是,再往下挖,当铲子触及淤泥的时候,真的隐隐有白色的骨头出现! 这下所有人都惊了! 接下来的挖掘工作便非常小心,足足用了三个小时,才将那副已经白骨化的尸体从淤泥中完整的清理出来。 经过法医判断,这应该是二十岁左右的年轻女性,未曾生育,死因已不可考,但最让人不寒而栗的是,虽然尸体上的皮肉已经消失不见,然而束缚住她的绳索,以及绑在她脚上的那颗石头,都好像从未有过变化。 操场是在十五年前建造的,也就是说,这具尸体被埋在下面,至少十五年了。 面对这样一具白骨化的尸体,无论是验尸还是调查,都非常困难,首先死者的身份便很难确定,因为她除却骨头与绳索、石头之外,身上的其他东西都已经腐烂消失在淤泥之中,只剩下这一具白骨,证明她曾经存在于这个世界上。 然后还有一个问题,那就是陈嘉木是怎么知道操场下面埋着尸体的,要知道他今年也才二十岁,肯定不可能是凶手,十五年前他才五岁! 见警察们要把陈嘉木带回局里问话,其他三个也要跟,不跟就大吵大闹,说案子是他们都知道的,只不过报案电话是陈嘉木打的而已。 陈嘉木几次三番用眼神都没能制止住。 校领导也是恍恍惚惚,谁能想到操场下面真埋了个人啊……这操场很多老师都会有散步的习惯,现在想想,脚底下有个人……真的是让人毛骨悚然,以后都再也不想来了! 到了局里,四个人被分开问话,回答都是惊人的一致——是那具尸体的鬼魂告诉他们的。 陈嘉木甚至说了死者的身份跟凶手。 这让信奉科学的警察法医们怎么相信啊?说是鬼告诉他们的,这、这不是扯淡吗?世界上哪里有鬼?要是真的有鬼倒也好了,他们的案子也不会那么艰难,死者死后要是都能跟他们直接说该多好啊! 曹英杰见警察不信,急了,“那不然你们试试槐树叶滴血擦眉毛!你们肯定也能见鬼!” 见这几个小子咬死了是鬼告诉他们的,警察们也气乐了,心想你小子还真敢说,行啊,试试就试试,要是见不着鬼,非批评你们不可! 负责这个案子的警察弄来了点槐树叶,依照曹英杰说的办法,滴了滴血上去擦拭眉毛,然后四下看,结果却什么也没看着。 曹英杰不敢置信:“怎么会呢?我们就是用这个方法见鬼的啊!” 藏在陈嘉木口袋里的玲珑忍不住翻了个白眼,那是她让他们见的鬼好吗?真以为这些法子有用啊?脑子呢? 警察叔叔们很无语:“现在你们还有话说吗?” 曹英杰差点儿气哭了!他跑到陈嘉木身前:“老木!快告诉警察叔叔这世界上真的有鬼啊!告诉我们尸体所在位置跟凶手的就是配杀死的潘婧!” 陈嘉木苍白着一张脸,指向了一个警察身后:“叔叔,你身后有个女人。” 那个警察吓了一跳,一回头什么也没有,顿时脸色就有点不好看了,这几个小孩满嘴谎话,他真的怀疑他们到底是怎么知道尸体的事情的。“胡说八道什么?” “是个身材中等,略有些胖,烫着小卷发,嘴巴下面有颗痣的中年女人。” 警察一下愣了,听陈嘉木这个描述,像是他媳妇?可他媳妇前两年就因为乳腺癌走了! 鬼有横骨不能吐露人言,中年女鬼表情温柔,冲陈嘉木微微笑了笑,比了个手势。 陈嘉木说:“她担心你一直一直抽烟,所以一直没法离开你。” 中年警察一愣,眼泪刷的掉了下来。他跟媳妇是高中同学,感情很好,媳妇走了之后他也没再找一个,全部身心都扑到了工作上。烦恼忧愁的时候就抽烟,因为媳妇没了,烟瘾越来越大,以前媳妇在的时候,常常骂他,不许他抽,她一走,也没人管了。 陈嘉木没再说话,警察局里的鬼比外面还要多,他看得有些难受。 不知道是谁先握住了他的手,后来,404的男生们把手紧紧握在一起,陈嘉木抬起头,看进三双温暖又坚定的眼睛里,那还带着一丝稚嫩的面容上,都是对他的关怀与担忧,“别怕,我们跟你一起。” 陈嘉木也觉得眼眶发酸,很想哭,不过当一声细嫩的喵呜响起时,四个人都傻眼了。 他们居然把小猫给忘了! 玲珑艰难地扒拉开陈嘉木的口袋,露出一颗猫猫头,本来就是猫中小仙女,看得周围正感动的女警姐姐小小尖叫一声,凑过来,不敢伸手摸她,对陈嘉木说:“这是你养的猫啊?” 其他三人立刻警觉:“是我们一起养的!你要是举报,就连我们一起举报!” 女警姐姐笑出声:“我只是看小猫可爱,没有要举报你们的意思。” 玲珑从陈嘉木口袋里跳出来,被陈嘉木捧在掌心,她是一只高傲的小猫咪,如果不是外形跟猫一模一样,说她是人,陈嘉木也是信的。刘飞航几个人就常常开玩笑,让小猫不要再隐藏自我赶紧化形,虽然说建国后不能成精,但她是猫中小仙女,那怎么能一样呢? 也因为小猫的存在,现在他们洗完澡都不敢在寝室公然遛鸟了,都得穿得好好的才敢出来——任谁被小猫那种嫌弃的眼神看了,都会产生怀疑,质疑自己的男性尊严。 因为陈嘉木没见过中年警察媳妇,却把他媳妇的特征说得一丝不差,负责这个案件的几个警察也开始重新审视这个案子,陈嘉木认真地告诉他们,潘婧死在操场上,尸体被淹埋十几年,导致鬼魂也不能离开,现在尸体被运到了局里,潘婧也跟着过来了,就在他们旁边。 卧槽! 警察们纷纷原地跳起三尺高,虽然没有亲眼所见,但只要想到有个女鬼在他们身边,他们就起鸡皮疙瘩。 404三人组看得心底暗爽,他们第一次见鬼的时候也这表现呢! 但警察叔叔就是警察叔叔,人家的专业素养不是盖的,很快便冷静下来,向陈嘉木询问案件状况。 陈嘉木则转述了潘婧的回答。 如果得知尸体就是属于潘婧的话,那么确认身份只需要潘教授的配合,可是潘教授……局里很多人对他都有印象,他从很多年前,就每个星期都会来局里一次,问有没有他女儿的下落。 如果他知道女儿其实就在他身边,在他脚下,他得多么绝望啊! 年过六十的老教授被请到局里后,得知自己的女儿已经找到,还没来得及开心,便获悉了噩耗。 他是个很慈爱的老人,哭得却像个小孩,潘婧在他身边几次试图伸手抱住他,却都从他身体里穿了过去。 玲珑从抱着自己的女警姐姐怀里跳下去,迈着优雅的猫步走到了老教授身前,喵呜的叫了一声。老教授泪眼迷蒙中看到这只小白猫,又想起第一次看到她时,那古灵精怪通人性的模样,让他想起同样古灵精怪的女儿,原本只要没找着人,他就抱着奢望,认为女儿还活着,现在才知道原来她早就死了,就死在学校里,就在操场下面! 每次爸爸从她身上走过却找不到她,她会不会害怕,会不会哭啊? 玲珑跳到老教授的手上,一只爪爪拍拍他的胳膊,喵了一声。 老教授顺着她的视线看到身边,已经恢复了生前模样,干净又漂亮的潘婧正站在那儿,她哭得都是血泪,爸爸看不见自己,她想让爸爸不要伤心了,可不管怎么说他都看不到自己……直到她发现爸爸似乎在盯着自己看,潘婧愣住了。 “婧婧!婧婧!我的婧婧!”老教授伸手去抱,居然真的把女儿抱进了怀中,虽然是冰冷的、毫无温度的。他不敢想象她一个人躺在那冰冷的地底是什么样的感受,她那么娇气又怕黑,小时候得爸爸妈妈一起陪着才敢睡觉,怎么就在泥里躺了二十年啊!她那么爱干净! “爸爸……” 父女两个抱头痛哭,小猫功成身退,房间里只有负责这个案子的警察跟404的男生们,她的喵喵叫让他们暂时也能看到潘婧。 潘婧分明已经死了,但却又出现了,世界上真的有鬼! 看着眼前这一幕,谁能不为之动容? 廖鹏程被逮捕后,对于杀害潘婧一事供认不讳,杀人动机简直可笑——因为中年时期的潘教授是个非常严肃刻板挑剔的人,他对廖鹏程的要求非常高,廖鹏程精心写得论文,被潘教授毙了几十次,每次都是鸡蛋里挑骨头。这样严肃刻板的人,却唯一的女儿潘婧却宠爱又纵容,当时年轻又自卑的廖鹏程几次三番被区别对待,便恨上了潘教授,认为对方资助自己读书,不过是把自己当个可怜虫,根本不是真心的! 他本来没想杀潘婧,是他又一次被潘教授骂了之后,一个人坐在湖边,潘婧穿着小裙子过来冲他笑,甜甜地喊他师哥,又跟他说爸爸其实特别喜欢他,常常在家里夸他,还说要对他高标准高要求才能让他成才,然而当时从乡下来读书的廖鹏程哪里听得进去?他只感觉到了潘教授的羞辱! 潘婧现在还在这里显摆潘教授多疼爱她,简直就是个贱人! 等他回过神的时候,潘婧已经没了气。 那条小裙子上沾满了尘土,廖鹏程吓坏了,他在农村的时候没少干农活,就找了绳子,又搬了块石头过来,把潘婧的尸体丢进了湖里。之后潘教授女儿失踪,悲痛不已,他也后悔了,天天陪在潘教授夫妇身边,只可惜潘教授的妻子最终也没能撑下来,孤家寡人的潘教授,已经再也看不到当初那个严肃刻板的影子了。 廖鹏程毕业后拼命创业,时常来看潘教授,脾气也大有改变,很难说他是良心发现还是假惺惺,总之在发现学校的湖不知怎么开始干涸后,当时刚刚取得成功的他拿出了一大笔钱回馈母校,将湖填平,在上面建造了操场。 谁能想到过去了二十年,学校里来了个阴阳眼的学生,潘婧也因为不明原因生出神智,并且能暂时离开操场,否则这桩冤案,可能直到潘教授死去,也不一定得到真相。 潘教授再没看这个学生一眼。 农夫与蛇不过如此。 直到结婚生子,有了自己的孩子,廖鹏程才知道什么叫爱之深责之切,只可惜世上没有后悔药可以卖。 潘教授得知是陈嘉木的功劳,才使得女儿沉冤昭雪,对他十分感激,陈嘉木有父母等于没有,潘教授也孑然一身,在征得了潘婧的同意下,潘教授认了陈嘉木做义子,他很担心陈嘉木的眼睛,尤其怕他因为这双眼睛生出什么事端,因此再三教导,一定不可以像之前那样,对着人什么都说。 对警察跟亲近的人说也就算了,真对陌生人说,人家可是不信的,说不定还要把他揍一顿。 陈嘉木可委屈了,可不是吗,小时候没少因为这个挨揍被排挤。 潘婧也得以以鬼魂的形态留在潘教授身边,她现在能吐人言,又恢复了生前的模样,唯一一点,就是得离陈嘉木近,这样潘教授才看得见她。 玲珑:我的功劳呢? 明明是因为靠她近,潘教授才看得见! 玲珑也顺利成为潘教授的心头至爱,天天被抱在怀里,一口一个爷爷疼我们小猫,玲珑寻思着这辈分是不是有点毛病啊,陈嘉木管潘教授叫爸,她管潘教授叫爷爷? 潘教授到哪儿都带着玲珑,上课带,批作业带,开会也带,他孤寂了大半辈子,终于在老去时,得到了慰藉。 潘婧没有去投胎,她想要陪父亲到父亲百年之后再离开,鬼魂形态也很方便做事,她自己遭遇凶杀才在大好年华逝去,还有许多无辜的人惨死却寻不到真凶,她想当个“鬼警察”! 陈嘉木负责做她跟警察局之间的沟通桥梁,你还真别说,这破案速度杠杠的,一些没有证据的陈年旧案,在潘婧帮助下都破了——毕竟人家是能找到受害者本人亲自采访询问的。 但是直到现在,潘婧也说不清楚自己到底是怎么突然就有了神智,又突然能离开操场,还知道去找陈嘉木的。 她不知道,玲珑知道啊。 这说明南蓉并不是一个人在学校里生活,鬼王气息愈浓厚,生存在鬼王周围的鬼便会受到其气息浸润,变得强大,潘婧就是受到鬼王影响,才短暂地脱离了地缚灵状态,否则她是无法离开埋尸处的。 陈嘉木忙得要死,虽然潘教授有钱,但他仍然坚持自己兼职赚学费,潘教授拗不过他,随他去了,反正只要把小猫留下来陪他就好。一个女儿,现在天天在外面伸张正义不回家,一个儿子,又天天到处跑来跑去兼职打工,只有小猫最乖,会陪着他散步下棋。 潘教授很孤独,他没课的时候常常自己跟自己下棋,小猫第一次拨弄棋子的时候他还以为她是淘气呢,抱进怀里摸了摸毛毛顺顺尾巴尖儿,结果小猫又伸爪子拨了一下,这下可不得了,潘教授惊了! 他的猫孙女该不会是个天才吧! 居然还会下象棋?! 等陈嘉木回来之后他跟陈嘉木说,陈嘉木一点都不惊讶,一开始他给小猫喂饭,潘教授还生气他不给小猫买好的猫粮猫罐头,结果潘教授自己买回来才发现小猫根本不吃的,她就是喜欢吃人类的食物! “小猫比我宿舍的另外三个人都聪明。”陈嘉木认真道。 此时此刻,正在宿舍里打游戏的三个人齐齐打了个喷嚏。 “而且小猫还能辟邪,鬼都怕她。” 潘婧不知何时回来,猛点头:“对对对!我怕小猫!当初她叫一声我觉得自己都要魂飞魄散了!” 现在就觉得叫得真嗲真奶真可爱。 玲珑懒洋洋瞥了她一眼,啪的又拍上一颗棋子。 将军! 989|第九十片龙鳞(八) 第九十片龙鳞(八) “师傅, 你好像走错路了,我是要去新城小区,你这不是去新城小区的路啊!” 一辆轿车里, 年轻的姑娘紧张地抓着包包跟手机,同前面驾驶座上的司机师傅搭话,然而对方却充耳不闻, 像是什么都没听到, 径直往前开。女孩儿吓坏了, 伸手去拽车门,但是车子开得太快她也不敢跳, 哆哆嗦嗦想摸出手机打电话,可又想起这辆车是自己手机剩最后一格电的时候叫的。 车子仍旧有条不紊地朝郊外驶去, 走得越远人越少, 到了后来, 连其他来往的车子都很少见了。 姑娘吓得连忙说:“师傅,请你不要伤害我,我保证不会报警的,我可以给你钱, 你放我下车吧求你了!” 年轻的脸上, 精致的妆容已经因为恐惧和泪水变得斑驳, 这副可怜、弱小、可以任意宰割的模样, 让司机内心生出一股强烈的满足感, 看!被骂废物, 被说一事无成的他, 还能掌控别人的命运!这个女人是生死,难道不都在他掌控之中? 车子最后停在了一块没有人的草地上,四周寂静无声, 姑娘死死抓住车门不肯下来,被司机连拖带抱,地上有着他先前丢出来的绳索跟刀具,一看便不是临时起意,而是早就盘算好的。 “救命!救命!救命啊!!!” 姑娘的呼救声被司机堵在了嘴里,他三下五除二把姑娘捆了起来,看着她那双美丽又充满惶恐的眼睛,这种感觉,比他跑了一个月出租拿到的钱都来得爽! 在杀死这个姑娘之前,他想先尝尝她的味道。 姑娘打扮的很时尚,细肩带上衣与及膝的短裙,脚踩高跟,头发是精心打理的大波浪,看起来格外美貌,而且身材很好,前|凸|后|翘,属于那种走在大街上都会有回头率的女孩,但也正因为这美貌,才招来了司机的异心。 她被摁在地上,眼看衣服就要被撕碎,却突然瞪大了眼睛! 原因无他,只因为她看到一只满是淤泥的手摸到了司机的背部,他似乎浑然未觉,姑娘惊恐地睁大眼睛,此时此刻,她却觉得女鬼都没有眼前这个男人可怕,至少鬼没有害她。 司机正想着爽一爽,突然感觉有人抓住自己的肩膀,他不耐烦地抖搂开:“干什么!敢打扰老子的好事,小心老子连你一起干了!” 说完才察觉不对劲,这荒郊野外的,根本没什么人,他都踩了好几次点了,否则也不会选择这里做自己的作案现场,所以现在那放在自己肩头上,还散发出一股怪味的手……是哪里来的? 随着司机逐渐僵硬的身体,他身下的姑娘奋力一扭,转到了他的可控范围外,司机慢慢低下头,看见了滴在地上的淤泥,那淤泥散发着腐臭难闻的气息,就好像曾经有无数的臭鱼烂虾都死在里头,是腐朽又可怕的味道……他战战兢兢地回过头,先前对付姑娘时那强硬又野蛮的态度消失不见,两条腿都在哆嗦,在看到鬼相的潘婧后,更是吓得当场尿了裤子! 潘婧心想就这?就这? 刚才他可不是这样的啊!刚才他可凶多了! 司机惨叫一声就想往车子的地方跑,然而不知何时他的双脚已经被淤泥包裹,车顶上多出一只浑身雪白的小猫猫,小猫猫正无聊地咬着尾巴,一边用那双人性化十足的眼睛看着他。 淤泥逐渐包裹到了司机的头顶,他将会被活活闷死。 姑娘眼睁睁看见那个女鬼朝自己走过来,超级可怕,可这种时候她居然没有很怕,可能是因为刚才那个司机比这个女鬼更吓人,男人的恶意远超鬼怪。 女鬼越朝她走近,越是恢复了本来的模样,身上干干净净,长得又很漂亮,除了她的手指是冰冷的,几乎和人类没什么区别。 她帮姑娘解开了绳子,指了指方向:“顺着这儿走,有车子会送你回市区,以后打车的时候小心一点,先拍个车牌照传给家里人。” 姑娘泪眼汪汪地看着她:“谢谢你、谢谢你!” 潘婧想了想,挥了挥手,司机裆部的淤泥顿时散开,她向姑娘发出盛情邀请:“要不要亲自报了仇再走?” 姑娘:??? 可能是潘婧长得太有亲和力了,属于那种人见了都觉得她非常讨人喜欢的类型,再加上她刚才还救了姑娘,姑娘心里居然也不是很害怕。她站起身,朝那个被淤泥包裹住的司机走过去,潘婧一挥手,连司机脸部淤泥也暂时散开,这样的话就能露出他的脸——就跟这司机想的一样,折磨人的时候,不看着对方的脸,哪能有快感? 姑娘穿着尖尖的高跟鞋,抬起腿,对准司机的重点部位一脚踩下去! 潘婧及时用淤泥堵住司机的嘴,叫得太大声把四周的花花草草都吵醒了怎么办?人家明天还要进行光合作用呢! 姑娘踩了这一断子绝孙脚,舒服了,虽然还有些后怕,不过潘婧,还有那只雪白的小猫猫,都让她的情绪渐渐稳定下来,哪怕知道面前的潘婧很像是鬼,可她太友好又太温暖,姑娘一点都不怕。“我如果走了,你怎么办?万一被人发现……” “放心吧,不会的。”潘婧朝她笑笑,“你要是觉得心里发虚,就去摸摸我们家小公主的爪爪,她会给你力量的。” 蹲坐在车顶的玲珑听闻,冲她喵了一声,姑娘也是个爱猫之人,早就看这只超美貌的小白猫心痒难耐,走过去,期待地看着她,不知为何,居然把小白猫当成了人类:“你好,我、我能摸一下你吗?” 玲珑不高兴地看着她,半晌,纡尊降贵地伸出自己一只毛茸茸的爪爪,姑娘小心翼翼地摸了上来,好软!好嫩!好可爱! 她来来回回摸了好几下,直到不喜欢被撸的玲珑把爪爪收回来,继续优雅端坐,姑娘这才依依不舍地往潘婧指的方向走,结果刚拨开草丛,却发现自己居然回到了最开始出发的地方! 这是怎么回事?! 她这下可不敢再打车了,而是到最近的便利店借了充电宝,给家里人打电话让他们来接,至于今天晚上的事儿,她一个字也没有透露。 直到第二天她看到推送新闻,说是某出租车司机被发现死在郊外,浑身裹满淤泥窒息而死,经查证,此人竟是先前一起女大学生失踪案的凶手! 姑娘瑟瑟发抖,如果不是昨天晚上遇到了那个好心的女孩还有小猫猫,她差一点也就成了亡魂…… 潘婧刚吞噬了一个灵魂,有点消化不良,她觉得司机的口感不好。 她现在的力量越来越强,虽然跟鬼王没法比,但也算是个小boss了,附近的鬼怪都归她管,连带着学校的治安都好了起来,犯罪率骤降,警察叔叔们还有点不习惯呢! 潘婧现在可以任意在人类面前显形,这是玲珑赐予她的能力,脱离了埋尸处,仇人也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后,潘婧做了不少好事,世界法则在上,如出租车司机那种手上犯过极其残忍敏感的人渣的灵魂她可以吞噬,但好人的不可以,潘婧如果生出多余的心思可是要挨雷劈的,好在她性格乖巧又懂得知足,从来没想过那些有的没的,对自己现在的情况也很满意。 潘教授有儿有女有猫,简直就是人生赢家,要是他的猫孙女跟他下棋的时候能让他一两盘就更好了。 是的,下棋下不过小猫猫这种事,德高望重的潘教授是不肯承认的。 学校这一块的鬼经过整顿,再也没谁敢去陈嘉木眼前嘚瑟,陈嘉木差点儿泪流满面,从小到大他就没过过这么舒坦的日子!不用天天见那些奇形怪状的鬼,真是太好了!世界上还有比这更幸福的事情吗? 至于潘婧,由于太过人性化,跟人类没什么区别,陈嘉木都忘了她已经死了。 陈嘉木不撞鬼,就没有麻烦,哪怕有麻烦,潘婧跟玲珑也能帮他解决了,那么请问,南蓉要怎么样才能跟陈嘉木同生共死培养和维持感情? 南蓉最近也很着急,时机已至,马上就要到了最适合的时辰,如果她还不能够说服陈嘉木,那么一切都晚了! 她深知直接上去跟陈嘉木说,啊你的身体特别适合我的大哥哥,不如你把你的身体贡献出来吧,这样我就可以跟大哥哥还有你长相厮守了! 那不是神经病么? 陈嘉木活了二十岁,现在才体会到有朋友有亲人是什么感觉,他怎么舍得去死?他的命有很多人爱惜,他自己如果不在意,那岂不是对不起那么多喜欢他的人? 因此南蓉的计划屡屡失措。 大哥哥越来越虚弱,等到了时辰如果还不能够找到身体的话,会魂飞湮灭的! 她绝不容许这件事发生! 南蓉的大哥哥虽然是鬼王,也曾经牛逼过很长一段时间,但南蓉的存在本身就是个bug,她幼年时便是短命之相,鬼王以自身魂魄温养她,她才能活到现在,两人之间是前世今生的缘分,可人鬼殊途,不可结缘,若是逆天而行,自然困难重重。 不懂放手,即为困兽。 南蓉跟鬼王的爱恨纠葛,说实话没人关心,谁都有自己的事情要做,奈何南蓉太过执着,她几次三番试图接近陈嘉木却不成,居然直接找上门来,言辞恳切,向他跪下,求他救人——啊不是,是救鬼! 陈嘉木懵了,404其他三个人懵了,潘教授潘婧父女俩也懵了,只有小猫趴在陈嘉木头顶喵呜一声,大意是说我信你个鬼,把话说得这么情真意切,陈嘉木有个屁的本事去救人啊?怕不是刚过去就被夺舍了! 南蓉为了爱人存在私心可以理解,但陈嘉木也是活生生的一个人不是吗? 南蓉说得话几乎无懈可击,因为陈嘉木有阴阳眼,所以想求陈嘉木帮忙去看看她的鬼王大哥哥身上到底出了什么问题,如果陈嘉木觉得不安全,可以带上其他人一起。 她知道陈嘉木身边有个叫做潘婧的女鬼,不过并不在意,因为如果不是大哥哥身体逐渐开始消散,潘婧不会受到他无法控制的鬼王气息影响,从而脱离埋尸处。 即便潘婧到时出手也没用,她绝不是大哥哥的对手。 陈嘉木是个心软的人,他觉得去看一下也没什么,潘婧能在潘教授身边生活,南蓉自己要养鬼,只要不损害到他人,不伤害到他人,陈嘉木觉得自己无权干涉,不过他不是医生,实在是不知道该怎么做。 南蓉在校外租了个房子,平时很少在学校住,作为活了上百年的鬼王,人家自然是有钱的,陈嘉木等人到的时候,鬼王躺在床上,从外表看,着实是个很俊秀的男人,最重要的是,他看起来跟陈嘉木长得一模一样! 404的男生们强烈要求要跟来,就是怕陈嘉木这个烂好人嘴一张就什么都答应南蓉,善良是一回事,无底线的善良可不行,为了救人利己损人,那你不是傻子吗! 潘教授年纪大了倒是没来,潘婧为了陈嘉木的安全也跟着,此时此刻,没人知道躺在床上那位不是普通鬼,因为他的气息消散的太厉害,潘婧四处查看了一下,发觉没什么太大问题,这才回到最前面来。 南蓉将鬼王从床上扶起来,对着陈嘉木幽幽道:“……对不起。” 对不起? 为什么要说对不起? 陈嘉木不明白,其他人也不明白,只有潘婧一瞬间感觉到,那睁开双眼的青年显露出了可怕的气势,她想上前去阻挡,却发现自己根本动弹不得! 这特么哪里是个普通鬼!这等级压制如此明显,潘婧根本不是人家对手! “南蓉!你干什么!是你请陈嘉木来给你对象看病的,你说不会有危险的!”曹英杰急了。“你特么的这是干什么!” 南蓉看了他一眼,微微一笑,脸上是义无反顾的残忍:“我不干什么,我只是想要我的大哥哥活下来而已,更何况,这本来就是大哥哥的身体。” 什么? 众人都没听明白,南蓉也不吝于向他们解释,真是一群善良到愚蠢的人,随便什么人说的话都信,也不怕她骗人。“我不是说了,我与大哥哥是前世今生的爱人,他为了我不肯投胎,只留下一抹精魄,陈嘉木,你不是一直都很好奇自己为什么会见鬼么?因为你少了那一魄。” 所以陈嘉木跟正常人不同,他没有前世的记忆,是个全新的人,然而因为少了一魄的缘故,他的眼睛又能看到常人所不能看到的东西。 “你们本来就是一个人,合二为一又有什么错?”南蓉扶着鬼王下床,陈嘉木不受控制地朝他走过去,眼见鬼王就要与陈嘉木融合,南蓉脸上也露出激动的表情。 “住手啊!你特么的在说什么逼话啊!”刘飞航怒吼。“你是不是有病?陈嘉木是什么人是他自己决定的!你们俩要缠缠绵绵到天涯关陈嘉木什么事?他现在是个有独立思想的人,不是你跟那个鬼的什么容器!你凭什么决定陈嘉木的想法?!” “他们本来就是一个人!”南蓉愤怒地说,“要你管!我们只是拿回自己的东西而已!” 陈嘉木想要挣扎却无法动弹,他内心无比后悔轻信南蓉,南蓉又笑着说:“没关系的,以后大哥哥会代替你活下去,你们没有失去朋友啊,大哥哥就是陈嘉木,陈嘉木就是大哥哥,他们只是变得完整了。” “行了吧,都什么时候了,你还在这儿骗人。” 突然传来一个清脆甜美的声音,让所有人都惊了,大家齐刷刷朝声音来源处看去,居然看见了一只雪白的小猫猫…… 小猫猫张嘴说人话啦!!!! 404的男生们异口同声:“我就知道小猫会说话!” 虽然她总是喵喵叫,而且不喜欢被人撸,但小猫就是妖怪,大家坚定地这么认为! 玲珑翻了个白眼,别问小猫是怎么翻白眼的,反正她翻了。 然后一团莹润的光芒将小猫猫围绕起来,片刻后,出现在众人面前的是个身着白裙的少女,肌肤如雪,美若天仙,正巧就是404男生们幻想中的美少女模样!不!比他们幻想中的更美! 她拍了两下巴掌,原本动弹不得的人们瞬间恢复正常,陈嘉木吓了一跳,赶紧往玲珑身后跑,潘婧也怂耷耷地凑过来,几个人都比她高大,偏偏躲在她身后,玲珑做事也是干脆利落:“你不是说他们是一个人?那谁的意识吞噬谁根本没关系吧?” 南蓉心底生出一股不祥的预感,玲珑上前一把抓住鬼王,连一句话的台词都不给人家,直接一用力把人攥成了一颗黑色的小光球,一巴掌拍进了陈嘉木的天灵盖! 陈嘉木还以为自己要死了呢!结果下一秒顿觉身体里生出一股暖意,然后他感觉自己好像不一样了,就比如说现在他觉得自己能够倒拔垂杨柳…… 南蓉看傻了,根本没来得及反应,“你对大哥哥做了什么?你、你做了什么?!” 玲珑抓着陈嘉木的衣领把人揪到最前面:“这家伙空有阴阳眼却什么都不懂,你那大哥哥既然是他缺少的一魄,自然就该物归原主,现在陈嘉木不仅能看到鬼,还知道怎么克制鬼怎么抓鬼,以后能给社会做贡献,为社会主义添砖加瓦了,你高不高兴?反正都是一个人嘛,本来就是要合二为一的。” 这话听着有点熟悉,就是南蓉刚才说过的。 可南蓉要的是爱她的大哥哥,不是全然陌生的陈嘉木! 她恨极了玲珑,扑上来,却被玲珑抓住,美丽的少女浑身寒气逼人:“少在这儿给我发疯,你本来打得什么主意你自己心里清楚,与其担心别人还是想想你自己吧,鬼王被陈嘉木融合了,陈嘉木可不是鬼,他没有能力滋养早就该死掉的你,以后的日子里,你还是小心点儿吧。建议你自己造个碉堡把自己关在里面,兴许能多活一阵子。” 本来就是逆天改命的人,鬼王被玲珑弄没了,南蓉要靠谁活下去?鬼王为了让她活命,手上可没少沾无辜人的血,这两人因果那么重,自己还吧。 陈嘉木绝望地被告知自己融合鬼王,鬼王的因果也落在了自己身上,明明他啥坏事儿都没干过,却要为了鬼王开始恕罪了! 你说他冤不冤啊! 因为鬼王见鬼,因为鬼王才被那么多鬼垂涎,有这种神奇的体质,现在因为鬼王还要恕罪……他为什么这么倒霉? 404的三个男生嘻嘻哈哈地围住他,玲珑撇了撇嘴,她又变回了小猫的模样,潘婧抱着她:“你到底是什么人啊?你是妖怪对不对?说好的建国后不许成精呢?” 玲珑打了个呵欠。 如果不是她的到来,陈嘉木会在被鬼围殴中被南蓉所救,两人同生共死,情谊深厚,因此在南蓉告诉他他与鬼王乃是一人后,陈嘉木相信了南蓉说的不会改变的话,愿意与鬼王融合,只要南蓉开心。 后来,自然是世界上再也没了陈嘉木这个人。 是404的三个笨比发现了他的不同,从而确定了鬼王并非真正的陈嘉木,他们百般试探,甚至想方设法想要陈嘉木身体里的另外一个“人”赶走,结果自然是失败了。他们去质问南蓉,鬼王为了南蓉什么都肯做,见不得别人对南蓉不好,于是404三个笨比全军覆没,被鬼王当作食物吃掉前,还对着鬼王的脸呼唤着陈嘉木的名字,希望他能回来。 不过这种事自然就没必要说了,玲珑打了个呵欠,把毛茸茸的尾巴缠上潘婧的脖子,那边404的四个笨比正在商量要不成立个灵异事务所什么的,绞尽脑汁在想怎么帮陈嘉木消除因果赎清罪孽,潘婧听了激动举手:“我我我!我也要参加!我可以负责侦查!我不睡觉!我还能兼职当狗仔偷拍明星赚钱!资金咱不缺!” 至于失去了爱人,以后连怎么活下去都不知道的南蓉。 谁管她呢,反正跟玲珑没关系。 990|第九十一片龙鳞(一) 第九十一片龙鳞(一) “玲珑啊, 婶子这么说也不是害你,是希望你能好好考虑清楚。婶子给小狗子找的那家人好几代单传,生不出孩子来, 小狗子被抱过去,人家指定拿他当亲生的疼。你说说你才十六岁一大姑娘,你带个孩子, 你怎么生活?以后你嫁不嫁人?你要不要小孩?你姐一撒手走了, 你姐夫又没了消息, 你不得为你自己考虑考虑?” 玲珑闭着眼睛,她听那中年婶子说了半天, 正想回话,突然传来一阵哭声。 她站起来, 把床上襁褓里的小婴儿抱起来, 小婴儿哇哇大哭, 她又不会照顾小孩儿,那中年婶子一边说她,一边主动把孩子接了过去,解开襁褓一看, 是拉了。 玲珑站在边上看着中年婶子麻利的动作, 一阵头疼。不是吧不是吧不是吧, 这么个小幼崽, 要她照顾?这才刚出生多久啊! 低头看自己胳膊上系着的一条白布, 玲珑头疼得更严重了, 幼崽要是稍微大点儿还好说, 可是这个看起来也就几个月大,吃喝拉撒都得大人照顾,玲珑光是想, 都觉得一个头两个大。 中年婶子也是诚心诚意地劝,她一个十六岁的姑娘,没爹妈帮衬,带个孩子,又要下地赚工分,怕不是连自己都难养活。而且先前她姐姐进医院生孩子,还欠了队里十几块钱,这怎么还啊! 也是正好,中年婶子在县里有户远方亲戚,四代单传,这一代的男人身子出了点毛病,一直生不出孩子来,就想找户人家抱养一个。中年婶子一想,那玲珑家不是正合适吗?这丫头只有个姐姐,姐姐难产死了,姐夫一去不回,就剩这么个小姑娘跟丁点儿大的毛娃娃,娃娃要是被抱养,小姑娘也能轻快些,以后也不是不认这么亲。 收拾好小娃儿后,小娃儿又睡着了,玲珑家条件还可以,爹妈在的时候日子过得蛮不错的,可惜前两年发大水,两口子抢收,被水给冲走了,找到的时候都泡烂了,这姐妹俩没了爹妈,日子过得逐渐拮据起来。后来姐姐跟队里下乡的知青结了婚,好日子没过几年,那知青得了家里的信走了,愣是再没回来过。 他走之后,姐姐才知道自己怀了孕,等男人等不来,又没办法联系人家,生孩子的时候难了产,孩子是活了,人却没了,只留下个嗷嗷待哺的小婴儿,跟才十六岁的妹妹。 玲珑看着床上那瘦巴巴的小婴儿,这年头没什么营养品,条件也差,小婴儿大多都是又黑又瘦,能顺顺当当活下来就不错了,哪儿还敢想别的? 她对中年婶子道:“谢谢你了婶子,我答应我姐的,要把小狗子好好养大,还有我姐夫,我姐临死都在等他,我得去找他,不能让我姐白死,我得问问他,为啥不回来。” 中年婶子听了,叹了口气,虽说这年头知青下乡的多,许多也就在农村扎了根,但有些人家有门路的,还是能把知青接回去的,这接回去的,就没见过回来的,真可惜那绢丫头了,长得水灵又勤快,结果却年纪轻轻便没了命。 她见劝不动玲珑,也没再多说,只是跟她讲:“婶子就住你家隔壁,你要是有什么事,就喊婶子一声,婶子别的帮不了你,但帮你带带小狗子,给你做做饭,还是可以的。” 玲珑冲她露出一个笑容:“谢谢婶子。” 婶子走了没多久,床上的小狗子又开始哼哼唧唧,一看就知道是饿了,玲珑打了个响指,摸出一包奶粉跟奶瓶,冲了之后试了试温度,塞进小狗子嘴巴里。小狗子吧唧吧唧吸起奶来,他似乎也知道自己没了亲娘,很好带,平时只有饿了拉了才会哭闹,不然就老老实实躺在床上。 作为一条囤囤龙,玲珑要啥有啥,要不是这乡下人多,她家房子又小,她早就弄个傀儡出来干活了,不过没关系,到时候上工的时候就让傀儡去,她才不会下地呢。 话又说回来,这小狗子好能吃啊,一整瓶奶全都喝光了。 她胳膊上还系着白布条,这是家里有人去世的标志,得绑上三个月才行,小狗子的襁褓上也绑着一条,他还太小了,根本不知道父母意味着什么。 原主最后听从了中年婶子的话,因为她一个人连自己也养不活,只好把小狗子抱养给别人,那户人家一开始对小狗子也是如珠如宝的好,可惜小狗子三岁的时候,那户人家的女人怀上了,这有了自己的小孩,谁愿意再养别人家的孩子?原主不舍得小狗子在养父母家受苦,便将他带了回来,姨甥两个相依为命。 小狗子五岁的时候,国家恢复了高考,知青们疯狂落泪,十里八乡都是闹离婚的,原主这些年省吃俭用攒了些钱,准备带小狗子去城里找姐夫,姐姐临死前都还叫着姐夫的名字! 结果这一去之下,生活便翻天覆地的改变了。 已经另外成家的姐夫,妻子霸道专|制,将他看得死紧,对他来说,跟记忆中那柔情似水的乡下妻子长得如出一辙的小姨子,便成了他的白月光,他连哄带骗把原主弄到了手,保证会对小狗子好,结果当然是骗人的,他那妻子一发现,他立刻矢口否认自己曾经许下的誓言,原主被妻子找人弄得身败名裂,姐夫也一个屁都没敢放。 最后原主一头碰死在姐夫家门口,才逼得他们把小狗子收留了,可惜没了小姨,小狗子的性情发生了巨大的转变,他幼时被养父母丢弃,长大后父亲又不想要他,小姨死在他眼前,新家里父亲窝囊无能,继母面甜心苦,他又是乡下来的,跟城里人格格不入,怨恨与自卑,把他变成了一个怪物,最终做出了无法挽回的事,在牢里度过了一生。 不过现在的小狗子还是个抱着奶瓶嘬的小婴儿,玲珑头疼地思考着该怎么办,不过没等她思考完毕,隔壁婶子就来了,说是到了上工时间,怕玲珑不会绑孩子所以过来帮忙。 玲珑:……我可谢谢您咧! 傀儡计划宣告失败,人家婶子一片好意,玲珑也不好对人家做什么手脚,只好在中年婶子的帮助下,把小狗子绑到了背上,然后拿了镰刀,这会儿正是割水稻的时候,干得多工分就多,才能吃上饭。 玲珑怕自己被晒黑,就弄了顶草帽出来戴,刚戴上又想起身后的小狗子,只好又弄了顶小的给他戴上。 一到地里,便迎来目光无数,毕竟他们家发生了大事,在乡下,这些事传播的很快,谁家打孩子了,谁家两口子拌嘴了,都瞒不过这乡里乡亲。 大部分人都是淳朴的,玲珑拿着镰刀很不开心,她白白嫩嫩的,肤如凝脂,这么热的天干这种活那不是找罪受吗? 奈何原主在大家眼里是个勤快麻利的小姑娘,玲珑也只好硬着头皮干活去。 干着干着就想发脾气,最后别人都干完了,就剩她没干完,她也不着急,镰刀往地头一扔,自己一人坐在田埂上,瞅着四下无人,正要做手脚,身后突然传来动静,玲珑扭头一瞧,水草丛里似乎有什么大个儿的东西。 玲珑想都没想,捡起一颗大石头就往里扔,只听一声闷哼,是个人。 她站起身踮起脚尖往里看,正巧与走出来的人面面相觑,吓了她一跳,脚下没站稳,双手在空中招了半天,被那人搂住了腰拽了回来。 她还恶人先告状呢:“干嘛呀,这青天白日的人不当当鬼,在里头吓唬谁呢!信不信我打死你!” 霍青山:…… 然后玲珑就看见了他手里提着的一只野鸭。 在脑海里找了半天这个人的讯息也没找到,没法把脸跟名字对上号,反正不认识就完事了。不过对方灵魂坚毅甜美,玲珑便有胆子嚣张,叉着腰指向自己没干完的那一片稻田:“你把我吓到了,你得赔我,这样吧,你把这片稻子割了,我就不跟你一般见识。” 霍青山:…… 他身形高大,约莫一米九还多,一身腱子肉,不过穿得却破破烂烂,村子里的人都怕他,又因为他一个人住在山脚下的小破屋里,也没人跟他来往,再加上来路不明,是老猎人捡回来的狼孩,根本没人跟他搭话,村里人见着他都跟见了鬼一样,刚才他逮野鸭,知道前头有人,不想跟人见面,才在水草丛里待了那么久,没想到愣是一颗大石头从天而降,差点儿把他脑壳砸出一个包。 这砸人的还有意见呢? “喂,你听到没有?”玲珑气得想踢他一jio,“快点儿呀!太阳都这么大了,我还饿着肚子呢!” 霍青山闷声不吭地接过她手里的镰刀,干活去了。 玲珑蹲在岸上,双手托腮,这家伙跟个推土机一样一路拱过去,割的那叫一个快! 等霍青山割完水稻回来,就发现玲珑对他笑得很甜。 她是极美的,哪怕是在缺衣少食,人们对于美没有追求的年代,她的美也无法忽视,原主姐妹自然也是美人,否则哪里迷得住城里知青?但那样的美貌跟玲珑又不能比,她笑起来的时候,没人能拒绝她。 玲珑看上人家手里的野鸭了。 她还威胁呢:“你这是薅羊毛知不知道,所有的东西都是公社的,是大家共有的,你的野鸭也得交出来!” 说完话音一转:“不过呢,我这个人最大的优点就是善良了,如果你愿意分一半给我,那我就帮你保守这个秘密。但条件是以后你如果再抓到野味,都得分我一半。” 空手套白狼,她最在行。 霍青山不爱说话,他有些窘迫地看了玲珑一眼,黝黑的脸上显得有几分不自在,下意识往后退了一步,因为她靠得太近了。 将近两米高的汉子,被个娇小的姑娘步步紧逼,吓得不停倒退。 最后,玲珑成功获得一半的野鸭,不过肯定不能在这吃,会被发现,她就毫无警戒心地跟着霍青山去了他家,因为他住在村子外头,离得远,别人也不知道他天天吃啥喝啥,一路上都是玲珑在问,霍青山在答,十棍子打不出个屁来,活脱脱一闷葫芦。 他没有名字,是在山里捡到他的老猎人给他取名叫青山,因为是在山里捡的嘛!今年都三十了,还是孤家寡人,村里不让打猎,那是破坏公共财产,他就在屋子前后自己开辟了一片地,偶尔打个野味吃点肉,都偷偷摸摸怕人看见。 因为他生得魁梧强壮,村里人都怕他,不敢跟他打交道,他算个黑户,村里不管他吃喝,他都得自己盘算,所以一般不会进村,今天也是为了抓野鸭才靠近田地,没想到被玲珑一颗石头砸了出来。 霍青山手艺不错,杀了野鸭褪毛清理一气呵成,然后架起火堆烤,他忙活的时间里,玲珑就四处溜达。 霍青山住的这个木屋是老猎人留下来的,前些年老猎人病死了,就剩下霍青山一人。他自己生活,就得什么都会,洗衣做饭打猎干活十项全能,甚至还会补衣服! 玲珑:不想走了怎么办? 就连小狗子霍青山也能带! 哭哭啼啼的小狗子拉了,臭烘烘的,玲珑一蹦三尺远,根本不想靠近,霍青山无奈地只好帮小狗子换尿布,看玲珑那模样,就知道她肯定不会洗,他又任劳任怨蹲在井边把尿布洗干净,玲珑看了频频点图,大胆、火热、直接地问他:“你缺媳妇不?我给你当媳妇吧?” 霍青山:!!! 他顿时手脚都不知往哪儿放了,看着眼前那肤白胜雪又娇滴滴的姑娘,结结巴巴地说:“我、我、我……” “我”了半天也没我出个什么东西来,玲珑可不是随便挑人的,霍青山长得很有男人味,虽然不是知青姐夫那种俊俏的小白脸,但五官深邃棱角分明,身材高大又有力气还有本事,最关键的是,他能干活啊!这年头娶媳妇都要看女方是不是勤劳能干手里有活儿,嫁男人难道要像姐姐那样只看小白脸? 小白脸固然有小白脸的可爱之处,但霍青山性价比高得多了。 霍青山怎么也没想到,就分了半只野鸭出去,又帮忙换了个尿布,就给自己讨了个媳妇回来。 玲珑根本不拿自己当外人,甩手掌柜直接把小狗子丢给他,进屋里看了一圈,出来就很满意,虽然住得没她家的房子好,但四周僻静,而且霍青山也可以跟她回去住嘛,这样隔壁婶子就不用总是来帮忙了,霍青山又是个傻大个,什么都不懂,她摸出些好东西,只要说是知青姐夫留下来的,他也没辙。 不知道谁哄谁呢。 隔壁婶子吃过午饭提前到了地里,本来想着帮玲珑把她干不完的活儿给干了,结果就发现玲珑蹲在田埂上玩蚂蚁,地里有一浑身腱子肉的汉子正在那挥汗如雨的割稻,背上还背了一小婴儿…… 愣是把婶子给看傻了,再听玲珑说要嫁霍青山当媳妇,脸一黑:“你这丫头,你有啥想不开的!那山子都多大了,你才多大!你看他那巴掌,你、你能挨得住不!” 玲珑仰起头,一派天真无邪:“他又不打人。” 婶子上上下下打量了一遍玲珑,这小个子,又娇又柔的,且不说霍青山打不打媳妇,就说那体型,这、这尺寸也不符呀!当他女人那可得受罪了! 可她一中年妇女,也不好跟人家什么都不懂的小姑娘说太多,总之就是不行,劝玲珑别嫁,你说之前都不认识呢,这就要嫁人?“婶子知道你是担心自己一人养不活小狗子,婶子帮你说个好的!你别想不开啊!” 玲珑很有自知之明的:“可是我屁股不大,又不爱干活,而且不懂事不孝顺不勤快还大手大脚喜欢嚯嚯钱,婶子,你能帮我找到我理想中的男人吗?” 婶子:…… 不能生又不能干,农村人还指望脸吃饭呢? 她忍不住劝:“那山子就不嫌弃?” 玲珑气呼呼的,她居然被婶子嫌弃了!“他敢吗?他都找不到媳妇,那不得跟我凑合一下吗?” 婶子居然还点头呢,然后用赞同的语气说:“是啊,你看,你看那边的春花,人家可是十里八乡出了名的好媳妇人选,上门求娶的人都要把门槛儿都踏平了!” 玲珑顺着婶子的目光看过去,只见一位大屁股大脸蛋大手大脚哪里都大而且一个人就能扛起一大抱稻子,并且干活势如破竹的姑娘,除了有胸之外,基本跟男人差不多,但架不住人家能干啊! 一个人能顶好几个人的工分,娶个漂亮媳妇回去有什么用?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还得男人伺候她呢! 婶子叹了口气:“就是山子这年纪吧,有点太大了,再大个几岁,给你当爹都行。” 玲珑撇撇嘴:“哼。” 霍青山干完活过来,婶子有点怕他,毕竟这家伙真的太高了,铁塔一样的身材,真是委屈了玲珑,唉,为了小狗子,她也是豁出去了。 豁出去的玲珑怎么看,都觉得霍青山比村里其他小伙子好看太多,你看人家那肌肉那倒三角的身材,还有浑身上下散发出的荷尔蒙跟男人味,靠近一点闻着都觉得头晕目眩,婶子居然还怕他打人? 她仰起小脑袋瓜,问:“你打媳妇吗?” 霍青山声音沙哑,“不打。” 玲珑眼睛一亮,对婶子献宝般道:“你看!他不打!” 婶子不知道该说啥,那蒲扇般的大巴掌看着都吓人,更别提那体型……唉,真当了人家媳妇,玲珑就懂了。 玲珑要给霍青山当媳妇的事儿迅速传遍了整个村庄,无数未婚小伙子在这个夜里都失眠了,虽然家里老娘反对他们娶玲珑那样娇滴滴的花架子当媳妇,说她屁股小不能生儿子,又说她娇气不能干活,娶回来当祖宗,可哪个男人不爱美人呢?村子里其他姑娘都粗手粗脚,惟独玲珑细嫩的跟花骨朵儿一样,唉! 这年头结婚也随意得很,没有说领证的,基本村里给开个证明就行,有条件的人家会摆摆酒席,但也不见荤腥,霍青山晕头转向,做梦都没想到半只野鸭真的能换回来个媳妇,为表忠心,他甚至愿意到玲珑家里来住,此言一出全村哗然——那不是倒插门么!哪个男人愿意当倒插门啊! 不过霍青山本来就不知道自己姓甚名谁,他是老猎人在狼群里捡到的,自小跟幼狼一起长大,姓也是跟的老猎人的姓,倒插门又怎么了? 很多人都感慨玲珑是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虽然她姐姐知绢嫁了个不能干活的知青,可至少人家知青长得好啊!这霍青山,除了能干活,还能干啥? 玲珑很想告诉他们,能干的可多了。 霍青山把自己的东西收拾了一番就搬来了玲珑家里,他东西少得可怜,不过钱居然不少,还有一些票,玲珑这才知道他平时会悄悄去县城的黑市,把自己打来的猎物换成钱票,怪不得人均面黄肌瘦的年代,这家伙一身腱子肉跟吃了蛋白粉有健身食谱一样优美,能赚钱就是好啊。 最后就置办了几桌酒席,请了亲近的人家来吃,然后大队给开张结婚证明,就当两人是夫妻了。 霍青山一点都不在意自己刚结婚就当了便宜爹,白捡一大胖儿子,他还高兴呢。 玲珑直接给小狗子改了姓,知青姐夫不是不愿意认这孩子嘛,那得了,就不要好了。 第一天晚上,隔壁叔无语地看着把耳朵贴墙上的媳妇,“你这是干啥呢?人家小两口刚结婚,你搁这儿听墙角?被人看到你还要不要脸了?” 婶子瞪他:“你懂个屁!你看山子那体型,玲珑才多大点儿,万一出事怎么办!” 叔更无语了:“那你这听墙角,就能帮人解决?” 婶子冲他翻了个白眼:“你们男人只顾着自己爽,哪里管自己媳妇的死活!我白天可是教过玲珑了,要是不行就哭,她一哭,我就去救她!” 叔:…… 诶不是,这么多年,媳妇你就没爽过?那咱俩那一窝娃是哪来的? 991|第九十一片龙鳞(二) 第九十一片龙鳞(二) 霍青山做梦都没想到自己还能有找着媳妇的一天, 甭看他外表一副岿然不动的模样,内心实则紧张的要死,手脚都不知道往哪儿摆。隔壁婶子拉着他絮絮叨叨说了一大堆, 他也不嫌人家烦,都很稳妥地应了,等宾客散尽, 才显露出他的紧张无措。 那么大一人, 给玲珑提了洗澡水之后, 坐在炕上怀里抱一奶娃兀自出神,媳妇洗澡的声音不绝于耳, 霍青山耳根子也越来越红,他知道村里人都是怎么说自己的, 玲珑长得美, 又读过书, 以前她父母姐姐还活着的时候,在家里基本也是十指不沾阳春水,哪怕现在爹娘没了,姐姐难产死了, 还留了个小婴儿, 她勾勾手指头, 乐意娶她的也是一大堆。 怎么就被霍青山给截胡了呢? 这不是老牛吃嫩草啊? 老牛坐在炕上哄孩子, 小狗子又开始哼哼唧唧, 拉了又饿, 饱了又拉, 换作玲珑早烦的不想管,霍青山却一点都不带生气的,他给小狗子换了尿布又喂了奶, 小狗子心满意足,便闭上眼睛又睡了,只剩老牛一个人听着嫩草的洗澡声心猿意马。 他在村子里没什么朋友,因为是狼孩的缘故,小时候村民们也不大乐意让自家小孩跟霍青山一起玩,怕他咬人,等大了,霍青山也不会主动去交朋友了,他就一个人住在山下,离村子远远的,自己养活自己那是绰绰有余。 玲珑洗完澡出来,这年代的人大多还很保守,露个胳膊都算有伤风化,她却身上只披了件睡衣,反正霍青山是她的人了,她不介意他知道一点小秘密。 睡裙长度只到大腿,露出来的双腿白的晃眼,霍青山看了一眼就觉得晕头转向,他不敢多看,连忙把视线转移到正熟睡的小狗子身上。这年代的人们缺衣少食,但玲珑把小狗子养得很好,不像先前那么干瘦,长了点肉不说,还变白了,不然就是一只灰扑扑的小狗子,那可真是丑死了。 她走到霍青山跟前,发现霍青山不敢看自己,虽然今天结婚,但又没有婚纱喜服穿,穿个红衣服就当是新娘子,霍青山更朴素,玲珑很不高兴,她一屁股坐在床上,拿脚丫子蹬霍青山,趾高气昂地提要求:“以后你要努力赚钱,给我一个盛大的婚礼,今天太寒酸了。” 霍青山闷声不吭地点点头,反正还是不敢看她,玲珑一直拿脚蹬他,他心里有些不太单纯的想法,又觉得自己这么干太不要脸了。村里人没说错,他可不就是老牛吃嫩草吗?而且还算得上是趁人之危,她姐姐刚死不到半年,姐夫又杳无音讯,她慌了才要嫁人,难不成他也跟着一起慌了? 白嫩嫩的小脚丫踩在霍青山膝头,饶是他做了再多心理建设,也忍不住被这双小脚吸引去了注意力。 玲珑自然是不爱做农活的,跟霍青山也不是立刻就成的亲,两人之间还处了一段时间,毕竟得等孝期过去,这段时间里霍青山天天来给她干活儿,她再没下过地,这人干活又快又好,每回拿的工分都比旁人多,他乐意给她干,别人也不能说什么。村民们虽然大多很淳朴,但也少不了些个爱说闲话的,玲珑不在意,酸呗~ 不仅地里的活儿不用玲珑干,家里的活儿也不用。 霍青山可勤快了,干完地里的活,就来她家,里里外外打扫做饭洗衣全都一把抓,比智能机器人管家都好使,而且他会打猎,每次都不是空手来,做饭虽然水平一般,但那是因为条件限制,玲珑有调料,又舍得用,搬个小马扎坐在边上口头指导一下,那霍青山就能做出色香味俱全的饭菜来。 简而言之,是块璞玉,值得雕琢,投资进去,绝对不亏。 “你怕我啊?” 霍青山听到小媳妇甜甜地问了这么一句话,立刻摇头,唉,说起来也是奇了怪,明明他身形魁梧,一巴掌都能把她扇飞,按理说武力值是她的几十倍,可是呢,每回一听她说话,心里就发毛,她要是不笑了,那更是犯嘀咕,疑心自己哪里做得不对。 你说他一壮年大汉,怎么能怕这么点个小姑娘呢? 霍青山怎么也想不通,他在玲珑面前就没横起来过,每回都是她指哪儿打哪儿,听话的不行。 “不怕我你为什么不敢看我?” 霍青山僵了一下,随后更加僵硬地转移视线,朝她看去,一看更是一阵冲动,那睡裙他没见过,系的松垮垮的,小媳妇年纪不大但那里却很大,老实巴交的汉子有点顶不住,鼻管一热,两行热血汩汩而下,玲珑前一秒还逗他玩儿,下一秒立刻翻脸,脚一收撵他走:“快去洗洗,你脏死了!” 惨遭嫌弃的霍青山只好爬起来去洗鼻子,半晌回来,身上一股凉气,他身强体壮,喷张的肌肉上还没来得及擦拭的水珠缓缓滚落,看样子是不止洗了鼻子,还冲了个凉。 玲珑愈发笑出声,还不放过他,直把霍青山撩的坐立不安。 隔壁婶子听墙角听得都快困了,那边还是没什么大动静,叔拉着被子打呵欠:“你赶紧回来睡吧,明儿还要上工呢,人家小两口的事儿你说你操的哪门子心呐!” 婶子悻悻然地躺下了:“算那小子有良心,要是把玲珑给弄伤了我可不答应!” 隔壁姐妹俩都是她看着长大的,跟她亲闺女也差不了多少,姐妹俩命苦,她这个当婶子的自然得好好照拂,能帮就帮,要不是她家几个倒霉儿子都结婚了,她还想把那姐妹俩说给自家儿子呢!不过这件事让婶子长了个记性,那就是嫁谁都别嫁知青! 天知道他们什么时候就要回城了,老婆孩子一丢,什么都不管,简直就是没良心! 没人觉得玲珑结婚是不是太早了,毕竟这是乡下,十四五岁嫁人的比比皆是,玲珑的姐姐知绢也是十六就嫁了知青,没想到好日子没过多久就摊上了这些事儿,只能说是造化弄人。 第二天一早霍青山就被床头小木车里的小狗子给弄醒了,他哼哼唧唧,估计不是拉了就是饿了,霍青山正想爬起床,怀里一团温软滑腻的嫩肉提醒着他昨儿个他结婚了,这是他娇滴滴的小媳妇,人高马大的汉子想起昨天晚上,脸一阵红,好在比较黑,看不大出来。 他小心翼翼地把小媳妇给放开,心里开始讨厌这过于粗糙的被套床褥,小媳妇皮肤那么好,都被磨红了,他得想想办法,看能不能换点细棉布的票来,给她套两床软一点的被子。 小狗子啊啊的叫,霍青山把他抱起来,这小木车也是他打的,霍青山一个人生活,别的不行,就是这些生活技能基本上十项全能,木屋坏的地方也是他自己修葺,里头桌椅板凳他都会打,木工手艺属于自学成才。 当年老猎人死了,也是霍青山自己打的一副棺材,对他好的人他永远记在心里,知恩图报,光是这性子,就甩知青姐夫十条街。 换好尿布又泡了奶,把奶嘴塞小狗子嘴里,他便咕嘟咕嘟喝起来,霍青山抱着拍拍背,让他打了几个奶嗝儿,这小家伙就又睡了,基本不爱哭闹,很好带。 然后霍青山也不想下地,他又脱掉身上的褂子钻回床上,把小媳妇抱回怀里。 玲珑自打认识霍青山后基本没在早上十点前起过床,昨天晚上大战三百回合今天更是不想动,霍青山抱着她又睡了好一会,眼看天晌了,有人敲门,这才万分不舍地离开被窝,开门一看是隔壁婶子,一脸戒备地盯着他,问玲珑呢。 霍青山老脸一红:“……还睡呢。” 婶子比霍青山大了不到二十岁,哪里不懂这种多年没开荤的老爷们儿是什么德性,“我昨儿不是跟你说了,叫你体贴点,玲珑多柔弱啊!” 霍青山闷声没说话,讲道理昨天晚上他全程都处于下风,他小媳妇柔弱,恕他没有看出来,明明就野得很。 婶子把手里提着的菜递给他:“昨儿的剩菜还有吗?你添点儿,给玲珑做点好的,有红糖的话给她弄一碗。” 霍青山老实点头,其实昨天没有剩菜了,因为玲珑从来不吃剩菜,不过没必要跟婶子说,否则婶子又要唠叨个没完。 送走了婶子,玲珑也醒了,懒洋洋坐在床上,小狗子躺在她身边睡的呼哈,霍青山则在家里忙来忙去。 洗脸水都给她弄好了,毛巾也洗过,总之虽然身处偏僻贫穷的小村庄,但龙女大人的生活一如既往的精致,因为总有人心甘情愿地被她驱使。 霍青山烧了三个菜,清炒时蔬、土豆炖鸡以及辣椒炒肉,蒸的也是白米饭,因为小媳妇嗓子眼儿细,吃不得那些难以下咽的粗粮。 他是不觉得有什么不对,哪怕因为玲珑这奢侈的生活习惯,已经把他这些年来攒的钱跟票花的七七八八,但架不住霍青山乐意啊,俩人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旁人能说什么? 钱这种东西,再赚就有了,他以前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现在是别人汉子了,能像以前那样粗糙过日子吗? 这一点,霍青山跟村子里那些男人都不一样。 他舍得为玲珑花钱,也愿意为玲珑想法子去赚钱,不觉得她娇气,甚至觉得她怎么作都是可爱的,这也算是情人眼里出西施了。 下午去地里上工,玲珑照旧没来,霍青山干活快,力气大,旁边的女人看了都羡慕,哪怕霍青山长得不好,身材又太过魁梧吓人,可架不住人家疼媳妇啊!你看村里那么多小媳妇,也就只有一个玲珑从头到尾不下地,其他人哪有这福气?而且霍青山还会打猎呢,虽然现在不给打猎,但人家有手艺啊!听说他还会做木工,反正别人不会的他都会,你说怎么就娶了玲珑那种娇气姑娘? 男人们的想法则简单得多,甭管这年头是不是只有屁股大会干活的女人最受青睐,但人的审美是不会有太大偏差的,玲珑那纤细袅娜的模样,以及白生生的小脸蛋儿,明显就是好看,今儿一早霍青山还没来上工,下午来了又是春风满面,都是男人谁不懂啊?虽说拉了灯都一样,但玲珑那一身雪白的皮子,不知多少男人私底下都想着呢! 结果叫霍青山给娶走了! 眼下,唯一能安慰男人们的便是霍青山娶了个败家精回去,干不动活,屁股又小得很,一看就不大能生,生了也不一定养得住,不像他们自家媳妇,脸盘子跟腚盘子一样大,好生养,他们以后传宗接代肯定是不愁的。 霍青山完全不关心别人在想什么,他一般干完活就回家,因为跟玲珑结了婚,他的户口也落到了大队上,一人干两人的活对他来说轻轻松松,好在现在已经不吃大锅饭了,否则他真担心自己娇气的小媳妇每天食不下咽。 他得想想招儿,弄点好吃的回来。 这年头不兴买卖,但仍然有“集”,规矩是只许换不许拿钱,上头管的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你别太显眼,基本上攒点小钱也不难。不然投机倒把的罪名往身上一套,这辈子可别想直起腰了。 霍青山以前打了猎物会拿去黑市换,不过他花不到什么钱,身强体壮不生病,也不爱口腹之欲,钱攒着也是攒着,他甚至都没想过娶媳妇的事儿。 现在有了媳妇,还白捡一大胖儿子,小孩儿头疼发热的很常见,没钱肯定不行。 霍青山还想给自己媳妇买漂亮衣服,那耳朵脖子小手多好看啊,没点首饰戴可单调了,得想办法搞钱。 他胆子大,也敢干,也就在玲珑面前看起来老实巴交的不会说话,对着外人那是满身的心眼防备,想从霍青山嘴里套话比登天还难。这种人有能力有手段有胆识,如果不是时代限制,早就一飞冲天了。 不过这位未来的大佬,如今还是得回家给媳妇做饭,顺便给儿子喂奶换尿布。 天儿热,干起农活来更是难熬,但没到下工时间,活儿没干完谁也不能走,男人们擦了把汗,汗水咸津津的,不小心弄进眼睛里,特别辣眼睛。 不远处田埂上走来个穿着白裙子的纤细身影,头上还戴着一顶草帽,草帽上有一朵正怒放的月季花,看起来娇俏极了。 那一举一动都跟画似的,可好看了。 “山子哥!” 霍青山放下手里的锄头,扭头瞧见玲珑站在地头,他不觉露出惊喜的笑容,大步走到她跟前,“你怎么来了?” 扑面而来的那种男人味跟汗味夹杂在一起,玲珑笑得比蜜糖都甜:“给你送水来喝呀。” 她说话也跟村里那些大嗓门的女人不一样,温温柔柔清清脆脆,对女人们来说就是故意装的,但男人们可爱听了,哪怕这话不是跟他们说的。 玲珑拎起一个军绿色水壶,她倒是有很多很可爱很漂亮的水壶,可惜都不能拿出来用,这个倒是不错。 霍青山拧开盖子,仰起脖子咕嘟咕嘟往肚子里灌,他五官生得棱角分明,不是那种花美男,而是特别锐利的长相,就是男人气十足,荷尔蒙爆发能让女人腿软的那种超级硬汉。 仰头喝水,喉结凸出来,身上的褂子破破烂烂,胸膛跟胳膊上的肌肉掩都掩不住,周围的大姑娘小媳妇都是又不好意思看又忍不住想看。 “这个好喝。” 玲珑笑盈盈地看着他,又甜又乖的,完全看不出那股子野劲儿,霍青山稀罕死她了,把水壶又塞给她:“我马上干完了,你等等我,我们一起回家。” “好。” 有了媳妇在后头看着,霍青山干劲十足,宛如推土机一般以摧枯拉朽之势,干完了别人好几倍的活儿! 回去的时候跟玲珑并肩走,要不是身上全是臭汗,简直想牵住她的小手。 两人一走,地里才有人说话,有几个女人看不惯玲珑那做派,大家都是灰蓝黑三个颜色的衣服来回穿,都是褂子裤子方便干活,就她能!不仅穿白裙子还戴那么好看的草帽!搞什么资本主义做派! 不过她们也只是口头上酸一酸,没敢大声说。 玲珑的草帽是霍青山给她编的,月季花是从院子里摘的,他早上出门的时候给她固定在帽子上,小狗子的小草帽上也有一朵,新草帽比旧草帽更好看,旧的玲珑随手就送给了隔壁婶子,把婶子给乐的,愣是把家里做好的菜给端了一碗过来。 婶子现在已经不会像从前那样不打招呼直接进门了,农村没有锁门的习惯,很多人家甚至连个木门都没有,篱笆墙围一围,这样的话自然也没什么隐私感,好几回婶子来找玲珑,一推门都瞧见玲珑坐在霍青山大腿上,两人亲昵地抱在一起,边上小木车里小狗子呼呼大睡,唉,这看多了,婶子哪还好意思直接过去啊! 都是在自家院子里喊一声玲珑,得到回应才去。 霍青山一般会在晚上上山打猎,在山上的木屋里处理好肉跟皮毛,天亮前就能从县城赶回来。 回来的时候,背篓里除了钱票,必定还有一些零嘴跟平日里要用的东西,以及他心心念念的细棉布。 从村子到县城有几十里地,也就是他腿脚快才能赶得上来回,天亮前回来稍微抱着小媳妇眯一会儿,第二天白天又生龙活虎的下地干活去了,浑身的精力仿佛使不完。 随着时间过去,小狗子的吃喝拉撒都是霍青山一手包办,两人结婚有一年了,玲珑肚子没动静,村子里不少人都私下里说。一开始霍青山跟玲珑结婚,很多人都说霍青山这么凶,要是打起媳妇来,怕不是一个巴掌,那娇弱的小媳妇就没了,可一年过去,人家霍青山别说打媳妇了,就差没把媳妇供起来! 跟霍青山一比,自家汉子都是些什么玩意儿啊! 那玲珑,在家里酱油瓶子倒了都不带扶一下的! 而且看久了,才发现霍青山根本不丑,人家就是太高太壮了,仔细看脸,那还挺好看的咧! 除了知青姐夫外,下乡的知青们就没几个能走的,大部分都死了心在农村扎根,结婚生子,也有几个不甘心的,仍旧做着回城的梦,他们村子里的知青点当初一共是有十二个知青,当地结婚的有八个,还剩下四个一直未婚,两个男的两个女的。 知青们要吃饭,也得跟村民们一样上工,可他们毕竟是城里长大的,不管干了多少年,对农活仍然是不擅长。 里头有个女知青,叫方爱红,因为在女知青里长得最漂亮,也最是心高气傲,一直看不上农村的泥腿子,不愿意嫁人,尤其是看到那些跟泥腿子结婚的女知青没几年就蹉跎成了苍老的模样,跟农村妇女没什么区别,她更是坚定了不在农村嫁人的想法。 直到她见到了霍青山。 霍青山疼媳妇是出了名的,他媳妇在家什么都不用干,要吃有吃要喝有喝,现在政策略微宽松,村民们要是在山上找到点什么东西,大队也不管,都能带回自己家,当然,要是野猪之类的大件儿,那还是属于公有财产。 一开始方爱红也瞧不上霍青山,觉得这人又老又壮,疼媳妇又有什么用? 结果一个月前,知青们馋肉馋的不行,上山布置了几个陷阱想抓点野鸡野兔什么的尝尝,万万没想到野味没抓到,自己差点儿把小命给葬送了,惹来两头野猪,方爱红更是吓得跌断了一条腿! 要不是霍青山正好出现,他们四个都得交代在那儿! 城里知青是读书识字还会念诗,可他们遇到野猪,吓得屁滚尿流,乡下男人虽然粗鄙,却强悍无比,霍青山愣是凭一己之力,把两头野猪都给弄死了! 野猪的獠牙都到了方爱红脸上,她都闻到了野猪嘴里的腥气,是霍青山救了她! 这一救,可不救出了个芳心暗许。 992|第九十一片龙鳞(三) 第九十一片龙鳞(三) 从前, 方爱红欣赏那些会吟诗会写字,总是穿着体面整洁的城里知青,她看不上农村的泥腿子们, 觉得降低了自己的格调,因此无论别人怎么劝,她都不愿意在农村扎根。她总觉得, 自己有朝一日是能回城里去的, 可是这一年一年蹉跎下来, 把十七岁的她蹉跎成了二十七岁的老姑娘,仍旧没能回城。 直到野猪扑面而来, 小命悬于一线,霍青山那在她看来空有其表的魁梧身体挡在了自己面前, 方爱红才明白什么叫做怦然心动。她浪漫地认为这是命运的邂逅, 否则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巧合? 霍青山将野猪掀翻, 又用手上的钢叉干脆利落地刺入野猪脖颈,那在知青们面前凶神恶煞的野兽,在他手里就跟小鸡仔一样毫无抵抗之力,瞬间倒塌。 他皱着眉, 不知道这几个知青上山作什么死, 村里人也算是在山脚下长大的, 都不敢走到这深山里来, 要不是他想上山弄点蘑菇回家给媳妇做饭吃, 无意中听到有人呼救, 这几个人今儿怕是要交代在这了。 他完全没意识到有个城里姑娘对自己芳心暗许, 可能就是知道也不在意,两头野猪虽说一大一小,但小的那头估摸着也有二百来斤, 霍青山就一手拎着一只,肩头扛着一只,对知青们说:“跟我走。” 这几个人慌不择路都不知道跑哪儿了,要是他不带着下去肯定找不到来时路。 刚到村头,有那眼神儿不好正蹲着乘凉的老头儿瞧了,吓得叫起来:“野猪进村啦!野猪进村啦!” 这一喊可不得了,家家户户吓得四处逃窜,霍青山沉着嗓子喊:“不是野猪,是我。” 老头儿眯起眼睛仔细看看,哦,那野猪原来是一头叫提着一头叫扛着的,悬着的心这才放下来,“是山子啊,人老了,眼神儿不好使了,还以为你是野猪呢。” 又黑又壮又高大,从某种角度上来讲,霍青山跟野猪确实是有些共同点。 当然作为当事人,并不觉得这是什么赞誉,这两头野猪太多了,霍青山也不可能一人独吞,而且还有四个知青看着,肯定是要拿回来大家一起商议着分的,村里很快沸腾起来,都知道霍青山打了两头野猪回来!至于后面那几个知青,不好意思,没人在意。 方爱红正踌躇着要如何开口跟霍青山说话,才能体现出自己的优雅气质与独特,结果就见霍青山把两头野猪砰的一声丢到地上,连连后退:“别过来别过来!我身上脏死了!” 她顺着霍青山的视线看过去,只见一个穿着蓝色连衣裙的姑娘,手里推着个木质小车,小车里是个胖乎乎的奶娃,正吸着自己的大拇哥儿,吸得如痴如醉。 霍青山提了一路野猪身上能不脏吗,他不说玲珑也不可能靠过去,而是推着小车好奇地去看被打死的野猪,霍青山只顾着打野猪,都忘了要采蘑菇,这下可好,本来晚上打算给媳妇做蘑菇炖小鸡的。 方爱红从没关注过村子里的事儿,这是属于她的高傲,连带着先前跟知绢结婚的知青陆爱平,她也没怎么关心过。本来觉得陆爱平长得不错家世也不错,可惜陆爱平娶了个村姑,后来又靠着家里的本事回城,一点消息都没留,方爱红自然对他死了心。 她常常觉得陆爱平是没有眼光,其实陆爱平就是单纯的颜控,人家知绢虽然是农村姑娘,但生得漂亮水灵,方爱红跟知绢在一起,谁会把方爱红当城里姑娘啊。 霍青山匆匆回家一趟,他们家的院子是霍青山重新扎的,又高又密,但凑近了也能影影绰绰看到些什么。方爱红假装不经意地靠近,透过篱笆,看见霍青山把上身褂子一脱,露出精壮结实的胸膛,充满力量感。二十七岁的姑娘,哪怕是没结过婚,也懂得欣赏男人的美,方爱红这一瞧,立马口干舌燥,农村没什么讲究,许多男人大夏天都会敞着膀子露出上半身到处走,但大多数都没什么看头,像霍青山这样的是独一份。 他直接用院子里的水桶往身上浇,一点都不怕刚打上来的井水有多冷,还故意使坏抖漏头,把水珠甩到边上的蓝裙子姑娘身上,气得她拿脚踹他,这回霍青山不嫌自己脏了,一把将人姑娘抱进怀里,对准小脸蛋就是几个啵啵,亲得外头的方爱红都臊红了脸。 这青天白日的也真是不知羞!农村姑娘就是没规矩! 没规矩的农村姑娘被高大的汉子抱在怀里,他身上水珠都没擦干,弄湿了她的裙子,这让她很不高兴。 霍青山捧着那瓷白的小脸儿亲了好几口,眼看小媳妇要发火了,立马收手:“今儿没采到蘑菇,晚上给你做烧猪肉吃好不好?野猪肉拿来烧可香了。” “好啊。”有好吃的玲珑就不挑。“不过你怎么一次抓了两头猪下来?” 霍青山把今天的事儿跟她说了,最后总结道:“那些城里知青只会作死,要不是我今天上山,他们命都要交代在那。” 玲珑撇嘴道:“随便吧,反正与我们无关,你快点把身上擦干了,别弄得我一身水。” 两人在里头说着家常话,外头方爱红倚着墙假装在休息,都听了个一清二楚。 过没多会儿,大队开始集合,这野猪是霍青山打的,属于公有财产,但霍青山一人出的力,所以给霍青山单独分了那头比较小的野猪的一半,村民们大多没什么异议,有几个红眼的也被怼了一句你行你上——这谁行啊?这可是野猪,能把几个成年汉子都撂倒的野兽! 霍青山一人得了小野猪的一半,看不出是满意还是不满意,反正他常年都这个表情,在外人面前高深莫测的,瞧不出来他的心思。 其他人都按照人头分了,连知青们也没落下,不过野猪肉跟家猪肉不一样,做法也不同,会做的人不多,不会做的话吃起来味儿也不如家猪肉,但这年头能吃上一口肉就不错了,还要什么自行车? 霍青山做了一顿烧猪肉给玲珑吃,又送了隔壁婶子家一碗,剩下的他切成片串起来烤成肉干,留了一部分给玲珑做零嘴,剩下的准备拿去县城换点钱票,因为天气热,肉不好保存,留了也吃不完。 玲珑对这些是都没异议的,她是个撒手掌柜,万事不管,连孩子都不带,每天吃吃喝喝睡睡玩玩,哪怕是隔壁婶子都怕她再这样下去,把霍青山给吓跑了——到哪儿去找这么好的男人哟! 方爱红自打看上霍青山,男人救自己于水火之中,千钧一发之际,那真是英俊彪悍的让人心悸,男人味爆棚,她是怎么看怎么顺眼,于是也特别关心霍青山的事,各方面打听,对霍青山也了解的七七八八。 然后愈发觉得玲珑不值得。 她还是城里姑娘呢,下乡知青,有文化有素质有修养,照样下地干活赚工分,怎么身为农村姑娘的玲珑就不用了?非但不用,还每天好吃好喝,听说霍青山常常上山,为的不是别的,就是给玲珑找口吃的! 山里多危险啊!还有野兽呢,她也舍得让自己男人进去!真是馋嘴! 霍青山不仅下地干活是一把手,上山打猎更是厉害,不仅如此,他还会做饭洗衣服做木工,玲珑常常推的那个婴儿车就是霍青山亲手打的,这么个男人,怎么就叫个农村姑娘给套着了呢? 要不是霍青山养活,玲珑能像现在这样白白嫩嫩水灵灵? 方爱红觉得自己是干活干多了,要是自己也能过上玲珑那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她肯定比玲珑更白嫩! 正好大队上的会计年纪大了,前阵子摔了一跤,不能来上工,大队长就说要找人替补,给工分还不用下地,这可是个美差,但村里读过书的人少,基本上也就是在知青里选了。 方爱红对这个职位势在必得,谁知道她还没来得及去呢,就得知已经内定玲珑了! 这下别说方爱红,就是其他几个知青也不高兴,纷纷找上门去,玲珑正在那看账本算工分,她是不想干这个活儿的,奈何隔壁婶子火急火燎把她抓过去,生怕她去晚了让别人抢走,玲珑只好意思意思表现一下,老会计算得慢,还得用算盘,她是看一眼就直接往上腾数字,腾完了大队长跟老会计一对,嘿,还全对!一个都不带差的! 这心算能力少说甩知青们好几条街,虽然是城里来的,可这个年代的知识教育水平也就那样,有些知青甚至是小学毕业就自称文化人了,方爱红如此傲慢,也不过是因为她是高中学历。 他们不服气,大队长也没说啥,一人给了本账本让他们算,结果算盘只有一个,如方爱红这样的还得要草稿纸——你说费这事儿干啥? 人家玲珑坐在那拿着笔三下五除二一本账刷刷算完了,这几个还在那儿奋笔疾书呢! 技不如人,自然甘拜下风,惟独方爱红不太甘心,她要求检查,一检查自己更丢人,气得眼圈通红,怒视玲珑一眼,拔腿走人。 莫名被瞪的玲珑回家就把霍青山摁在床上揍了一顿,花拳绣腿的疼倒也不疼,主要是霍青山心疼呢,握着她的小粉拳吹气,问是谁惹了她。 玲珑说:“除了你还能有谁?你是不是跟女知青搞上了?那女的一直瞪我。” 霍青山被这罪名一压,差点儿跪地上去:“可别冤枉我,我就稀罕你。” 说着手还在她滑嫩的肌肤上摸来摸去,这水豆腐似的,他哪儿能瞧上别人啊? 玲珑也知道他不会,就是想找个理由收拾他,也别问为啥收拾他,反正日子无聊,收拾也就收拾了。 被收拾的霍青山痛并快乐着,虽然不知道自己为啥挨收拾,反正听媳妇的意思是有女知青瞪她了,那可不行,他媳妇是要捧在手心里疼的,他自己都舍不得朝她瞪眼呢! 于是隔了没几天下地干活的时候,霍青山注意到有人看自己,扭头一瞧是个女人,也不知道是不是知青,反正瞧着跟村里的女人没啥区别,看他?看什么看? 他瞪了回去。 方爱红本来还以为自己是跟霍青山心有灵犀,正含羞要跟他对视,就被人恶狠狠瞪了一眼。 将近两米的大高个,又肌肉结实身材强壮,眼睛一瞪是真的吓人,方爱红怵得慌,但又觉得不公平,心想他怎么能瞪她呢?肯定是不知道她是谁! 于是当天下午收工,她在包袱里找了半天,拿了半罐麦乳精——这是几年前家里人寄来的,她一直舍不得喝,还有一包红糖跟一点白果子,又找到其他几个知青,说人家救了咱们,咱们不能无动于衷,得上门道谢,知青们也都存着这个心思,有些没好东西的,就凑了点钱跟票,和方爱红一起,上了玲珑家。 小狗子已经长得十分白胖,隔壁婶子见了都说这婚结的好,都是霍青山照料出来的呀,知青们到的时候,小狗子正躺在竹席上,村子里人睡得大多是草席,竹席是霍青山自己在山上砍的竹子自己片自己弄的,怕有毛刺弄伤媳妇儿子,他小心地擦了许多遍,磨的无比光滑,才搬到炕上来。 竹席睡着很凉快,小狗子鼓着胖乎乎的四肢努力练习翻身,玲珑盘腿坐在边上,小狗子一翻过来,她就给人家摁回去,极度无情。 小狗子脾气好,还以为她是跟自己玩,嘿嘿傻笑,口水流了一围嘴,玲珑赶紧叫:“山子哥!山子哥!快来!你儿子围嘴都湿透啦!” 霍青山正给人开门呢,听着连忙跑进来,张嘴傻笑的小狗子还在哗啦啦淌口水,看得他好气又好笑,这小子慢慢长牙,喜欢咬东西,嘴巴一天到晚合不上,口水流个不停,他拿了干净的围嘴过来给小狗子换上,小狗子呜哇叫唤,朝玲珑伸出手。 可惜被拒绝了,她不愿意抱。 方爱红等人进来了看见的也是这么个场景,她有心打听霍青山的消息,自然也知道这叫小狗子的奶娃并不是他亲生,而是头先陆爱平的儿子,知绢难产死了,这小奶娃就是玲珑带的,后来玲珑嫁给霍青山当媳妇,两人就都成了霍青山的责任,这小狗子连姓都改了,不姓陆改姓霍,以后就是霍青山儿子了。 方爱红搞不懂,这男人怎么还愿意给其他人养儿子呢?就算陆爱平不回来了,小狗子也不是他亲生,他给人养儿子心里就不膈应?玲珑也是足够厚脸皮,自己的外甥让自己男人养,还一天天的过地主家小姐才过的好日子,一点都不懂体谅霍青山。 要是换作她的话……方爱红想着想着,不知想到什么,脸有些红。 他们是来感谢霍青山的救命之恩的,霍青山不耐烦跟他们废话,尤其不耐烦跟这些磨磨唧唧的知青说话,东西留下人赶紧走,感谢完了就两不相欠,没事儿少来烦人。 其他知青倒不觉得什么,他们那天上山是真的找死,下回是打死也不敢去了,只有方爱红很伤心,觉得霍青山是故意在他媳妇跟前对自己这么凶的,她总觉得那天英雄救美之后,他们之间的关系是有些不一样的。 可能是浪漫的诗读多了,方爱红脑子有点不清醒了,总之在她看来哪哪儿都是的暧昧,霍青山却在想:这女知青是不是有毛病?为什么总冲自己眨眼睛?难道是抽抽了? 他到底还算个厚道人,对方爱红说:“同志。” 方爱红心底惊喜。“诶。” 这一声应的又软又绵,听得小狗子都不想流口水了。 “你这眼睛要是抽抽得厉害,得赶紧去卫生所看看。”霍青山认真地说,“之前我爹也有段时间眼睛老抽抽,一直放着没管,差点儿就瞎了,最后去卫生所开了不少药,花了老鼻子钱。你还年轻,眼睛得小心保护。” 玲珑扑哧一声笑出来,她一点都不带给方爱红留面子的,笑得忍不住拍小狗子的胖肚皮。 小狗子觉得啪啪响的声音很好玩,兴高采烈伸出两只胖爪爪,跟着玲珑一起拍自己肚皮。 方爱红:…… 霍青山说完也没当回事,反正他已经提醒了,人家愿不愿意看是人家自己的事儿。 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被点出来眼睛抽抽,方爱红也爱面儿啊,总不能说自己那是给霍青山使眼色吧,她只好又当众抽了两下,干巴巴道:“是啊,这段时间眼睛总是不舒服,跟里头有什么东西一样,谢谢你的提醒,我有空会去看看的。” 另外那个女知青跟她关系还可以,急道:“眼睛很重要的!咱们现在就去看看!走走走!” 方爱红一边抽抽眼睛一边被知青们拉了出去,霍青山面不改色地把人送走,家门一关,回来屋里就瞧见小媳妇胖儿子还在那嘎嘎乐,他也凑上去,拍了儿子胖肚皮一下:“乐啥呢。” 玲珑抹去眼角笑出的泪,她算是明白了,霍青山这人真不是看起来这样老实巴交,其实蔫儿坏,白切黑,“山子哥,你看我这眼睛,抽抽的咋样?要不要去卫生所看看?” 她抛的媚眼可比方爱红的好看多了,娇媚多情,风情万种,霍青山立马抵挡不住,声音沙哑起来,可怜兮兮的小狗子被从炕上丢进小车车里,一个人努力翻身流口水。 方爱红去卫生所花了两块钱,拿了一些药回来,她也不敢吃啊,因为她眼根本就不抽抽,但是为了防止大家看出来自己朝霍青山暗送秋波,她逼着自己时不时抽抽两下,证明自己是真的眼睛有点问题。 第二天去记工分,玲珑还关心她呢:“哟,方知青,你眼睛抽抽的毛病好些了吗?” 方爱红咬牙切齿:“多谢关心,我好多了。” 说着又抽抽一下。 玲珑快要笑死了。 之后方爱红便没怎么来过他们家,霍青山又油盐不进软硬不吃,方爱红就是有心思也不敢太明显,村子里每隔一段时间都会有牛车去县城,有去县城的人可以花五分钱跟着去,来回车费一毛,赚回来的钱算是公家的。 玲珑很久没去县城了,霍青山前段时间在黑市弄了张自行车票,想给她买辆女式自行车,这样以后她出门也方便。 他又攒了不少钱,钱全花玲珑身上去了,但玲珑也不是没良心的人,她身边的男人要是灰头土脸的那多丢人啊,当然得好好打扮。霍青山本来长得就不差,只是天天破褂子破裤子穿着,又晒得黝黑,认真倒腾起来还是很很好看的,同坐一辆牛车,方爱红那眼珠子就滴溜溜地朝他身上转。 霍青山就是那种很耐看的男人,越看越有味道越看越英俊,五官棱角分明,高鼻薄唇,男人味十足。 到了县城大家的目的地都不一样,约好的时间回来就成,不然牛车直接回村子是不等人的。 方爱红本身是想去供销社买点东西,但是眼看霍青山跟玲珑携手进了商场,她忍不住想跟,这一来二去的,人家两口子是要买自行车的,不在意坐不坐牛车回去,方爱红得坐啊!可惜她只顾着跟人,忘了时间。 对于有人跟着,打猎高手山子哥第一时间就知道了,只是对方没什么恶意,他也没管,玲珑不想要女式自行车,她认真地跟霍青山说:“这个还需要自己骑,不舒服,我喜欢小轿车,四个轮子有司机的那种。” 霍青山暗暗记下了,他见过小轿车,不过那玩意儿肯定很贵,现在就是砸锅卖铁也买不起,得想招儿。 最后买了一辆二八大杠,霍青山以后再从家里来县城,就不用两条腿走了,两人又买了一堆东西绑在后座上,回家的时候玲珑坐在前面,霍青山从后头箍着她,长腿一跨上了车蹬起来,后头方爱红懵逼了。 她怎么回去? 993|第九十一片龙鳞(四) 第九十一片龙鳞(四) 霍青山一路骑着二八大杠带着小媳妇回家, 那叫一个拉风,进村的时候村里人都好奇地围过来看,不过这骑自行车还真是门学问, 霍青山属于运动神经极其发达的那种人,你能想象得到他是在买自行车的时候现学的吗?就那县城到村子里几十里地,一路坑坑洼洼, 他愣是后座绑着一大堆东西, 前头还揣个小媳妇, 骑的如履平地。 小狗子让隔壁婶子帮忙带,他还小, 小时候还挺好带,除了吃喝拉撒不烦人, 现在长大了, 知道认人了, 明明给他换尿布泡奶粉举高高的都是霍青山,他却偏偏喜欢缠着玲珑一起玩,学会的第一个词也是ma,可把霍青山气得够呛, 天天说自己养了只小白眼狼。 小白眼狼被放到自行车上, 乐得手舞足蹈, 霍青山会做人, 他跟玲珑结婚后, 逐渐跟村子里人打交道, 他又是打猎的好手, 村里人都吃过他打的野猪,那也不能对人家差了是不是?虽然说关系没怎么亲近,但见面喊声山子哥, 那都是有来有回的。 许多年轻人眼馋这二八大杠,也不好意思问霍青山要来试骑,就靠近摸一摸,霍青山打算弄点竹子回来编个座椅,到时候绑后座上,前头也得弄个软垫子,免得他媳妇坐上去不舒服。 这是村里第一辆自行车,霍青山还是有钱啊! 曾经那个孤零零住在山脚下的木屋,离村子很远的狼孩,如今已经成了村子里最风光的人。 娶了最漂亮的姑娘,过着最好的日子,还买了自行车,人家的日子是蒸蒸日上,你不羡慕都不行。 直到傍晚天都黑了,方爱红才拖着疲惫的双腿走回来,这一路真是把她累个半死,要不是身上的包里装的都是花钱花票买的东西,她真的是想都丢了!坐牛车去县城的路上她还抱怨牛车不平稳,味道又重,这下自己走回来才知道什么叫苦!至少坐牛车疼得是屁股,走路回来,那是全身难受! 回了知青点人家饭也吃完了,跟她住一起的女知青比较厚道,给方爱红留了饭,她狼吞虎咽的吃完,累成这样也没法弄水洗澡,往床上一躺,就着满身的汗水尘土便陷入梦乡,第二天一大早,又得起来下地干活。 谁能比谁高贵到哪里去呢? 隔壁婶子家今儿来了客人,是对打扮挺体面的夫妻,还带了不少好东西来,都是得在供销社买的,少说花了十几块钱,这绝对算是大手笔了。玲珑抱着小狗子去婶子家还饭盆,正巧与那对夫妻遇着。 饭盆是昨儿婶子家贴了玉米面子饼,装了一盆送来的,霍青山是个大胃王,特别能吃,这一盆子饼都落了他的肚,玲珑只吃了两张,因为玉米面子还是挺糙的,剌嗓子,她不好这口。 那对夫妻瞧着玲珑怀里的小狗子眼睛都亮起来! 无他,这年头婴儿出生率高,但农村人养孩子,有口饭饿不死就行,小小年纪那都得下田了,哪有小狗子这样养得精细?那小胳膊小腿儿,白嫩嫩胖乎乎,跟一节一节的藕一样,又白又嫩,一张小脸也长得特别萌哒哒,大眼睛长睫毛小嘴巴,干干净净漂漂亮亮,十里八乡都找不出养得这么好的小娃儿。 跟其他人家的小孩一比,那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等玲珑带着小狗子走了,两口子才跟婶子问,那小孩儿是谁家的,叫啥名字,能不能给他们抱去养。 婶子笑着说:“我以前也是这么寻思的呢,小狗子亲娘难产没了,就剩玲珑一个,她一十几岁的大姑娘带孩子也不方便,我想着你们两口子不是想要抱个孩子回去?条件又好,想给你们搭个线,结果那丫头倔强得很,直接找了人嫁了,给娃儿改了姓当自己儿子养了!所以这是没缘分咯。” 她是同情这对不能生养的城里亲戚,但也不可能去叫人家卖小孩啊,有些人家生得多养不过来,有些人家没条件养活,婶子都是按照这标准去找的,小狗子现在有爹有妈,人家小两口稀罕着呢,肯定不能把小孩儿扔了,而且就算是城里人,也没见过几家能把小娃儿养得这么白胖机灵的! 晚上婶子又送了些吃的过来,坐着跟玲珑唠嗑,提起这事儿。 说是她给相好了一户人家,那户人家一气生了八个孩子!全是男娃!虽然说多子多福,但生多了根本养活不了啊!两口子就想把刚出生的小儿子送养出去,婶子带人去看了,双方都挺满意彼此的条件,过几天,她那县城亲戚就来接孩子了。 小狗子呜哇乱叫,一边口齿不清地叫妈,一边想把自己啃得乱七八糟的饼干塞进他妈嘴里去。 想得美。 玲珑无情地用脚把小狗子推到床里头,他显然很喜欢这个游戏,又哒哒哒爬回来,然后再被推回去,再爬回来。 霍青山不在的时候,她就是这么养娃的。 婶子觉得这是件好事,玲珑觉得要是对方一直生不出孩子的话,那也真的算是好事。 不然你抱养了小孩儿,当亲生的养,结果自己突然又有了,之前的你又不想要了,想送回来,哪有这种做法? 那干脆就养这一个吧。 她微微一笑,对婶子说:“那是当然的了,他们两口子吃公家饭,养个孩子肯定还是能成的。” 婶子觉得自己做了好事也很高兴,她也不要城里亲戚的东西,搞得跟干什么似的,她就是帮个忙。 过了几天那两口子又来了,玲珑推着婴儿车去地里给霍青山送水,看到他们脸上满是笑容的抱了个小婴儿,对着婶子感恩戴德,小狗子啪嗒啪嗒吐泡泡,完全不知道那差一点儿就是自己的养父母了。 时光荏苒,小狗子三岁的时候,那对城里夫妻仍然没能生出自己的小孩,对那个抱养的孩子养得愈发精心疼爱,倒也算是圆满。国家政策越来越宽松,霍青山心心念念着给媳妇买小轿车,常常私底下捣鼓,玲珑也不管他,随便他弄,能赚着钱是他厉害,赚不到那也没什么。 小狗子五岁时,高考恢复了。 知青们是最激动的那一拨,尤其是坚持不肯在农村结婚生子落地扎根的方爱红,她哭得眼睛都肿成了桃子!这些年无时无刻不想着回城里去,可家里没本事,怎么回去?她父母也就是普通的工人,根本找不到门路,现在好了,高考恢复了,她能正大光明的回城里去了! 同时村里闹革命的也不少,有些人认了命,有些人原以为一辈子就这样了,结果又得了这么个改变命运的好消息,谁愿意在农村蹉跎一辈子呢? 家家户户闹起来的时候,玲珑家里仍旧一片祥和。 霍青山早知道自己小媳妇不是一般农村姑娘,她啥都懂啥都会,在这小村庄里生活这么些年,真就是屈才了。他自己也常常在外面跑,知道外面的生活那是日新月异,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故步自封是不行的,所以高考恢复的消息一传来,他就举双手双脚支持玲珑上大学。 跟他交好的一群弟兄都说他傻。 虽然现在山子哥是赚了钱了,还带着他们一起赚钱,可小嫂子那长相那模样,城里姑娘也比不过,山子哥真舍得让她去参加高考,上大学?到时候媳妇跟人跑了咋办?他们手头上就算有点钱,但能比得过那些什么、什么罗曼蒂克的读书人吗? 霍青山看得可开了,他小媳妇可不是那种朝秦暮楚的人,他就在砸锅卖铁也愿意供她上学! 饱含热情地把这腔忠心向媳妇表达的时候,原以为能收获媳妇爱的么么哒,没想到玲珑扑哧一声乐了。 霍青山瞬间垂头丧气,玲珑戳戳他:“倒也不用这么麻烦,你到时候跟我一起走呗。” “我?” 霍青山愣了,“我、我跟你去哪儿?” “当然是我去哪儿你就去哪儿啊。”玲珑很自然地道,“难不成你要我一个人去上学?那可不行,谁帮我洗衣服做饭打扫卫生呀?而且你一个人留在村子里,谁知道有没有什么小寡妇跟你干柴烈火的看对眼?” 霍青山忐忑起来,“我、我怕给你丢人。” “有什么丢人的。”玲珑搂住他的脖子,吧唧亲他一口,“我就喜欢山子哥这种高大魁梧有男人味儿的,其他那些,白斩鸡一样我才看不上呢。” 这胸肌多有劲儿啊,至于年纪,玲珑真不像人类一样在意,他就是七八十了,只要能维持这个外表,她都喜欢。 霍青山也是觉得自己比小媳妇大了那么多,怕她到了学校被人笑话,所以有点自卑,不敢跟着出去,但要是出去的话……他想着能跟媳妇以后也一起过日子,眼睛亮晶晶的。“那我等几天把手头的活儿盘出去,都换成钱。” 玲珑笑他说:“你就这么相信我?万一考不上呢?” 别的知青都绞尽脑汁弄复习资料去了,只有她天天吃喝玩乐不看书光睡觉,霍青山对她还真是信心爆棚。 “考不上就来年再考,反正我供你。”霍青山说,又补充一句,“咋都供。” 玲珑觉得他真可爱,霍青山也觉得小媳妇真讨人疼,眼瞅着又要抱到一起去,在外头跟一群小屁孩疯够了的小狗子回来了,手里提溜着一串知了:“妈!爸!炸知了吃!炸知了吃!” 霍青山真想把这倒霉孩子塞炉膛里烤成乳猪算了!一天到晚就知道吃!也不知道跟谁学的! 同样一天到晚也只知道吃的玲珑眼睛一亮:“好好好,山子哥,吃炸知了!” 著名驰名双标霍青山同志立刻道:“诶!” 他说干就干,这几年他一直在黑市里刨活儿,胆子大又敢干,胆识本领一个不缺,他不成功谁成功?整个县城这活儿都是他盘的,有时候还会去外地,不过挂念家里媳妇儿子,去的次数不多,却也足够他敏锐地察觉到一件事:对于做生意,国家是越来越宽松了,甚至隐隐有着鼓励的意味在里头,沿海那些城市甚至有招商的,霍青山心里也有个念头,那就是大干一场,给他媳妇儿子好日子过! 小轿车,他还没给媳妇买呢! 打下这一片江山,为了玲珑跟她一起走,再拱手让人,霍青山一点都没有舍不得。 他拿得起放得下,注定是要做大事的人。 听说玲珑也要参加高考,隔壁婶子直点头:“那可不!以前玲珑成绩就可好了!一直都是第一名!” 倒是传出去之后,始终没嫁人的方爱红不以为然,她可是高中学历,那个玲珑也就初中毕业吧,虽然说这次高考向全社会全年龄层开放,但也不至于你一初中毕业生说考就能考的,真当高考是过家家啊? 她等着看玲珑笑话呢! 这几年她咬牙坚持了下来,心里也不知道自己在坚持什么,有时候瞧见霍青山来去匆匆,方爱红心里都难受,可能是因为霍青山救过她一次的关系,她总是不受控制地关注他,看到他为了养活那娇气矫情的媳妇每天风里来雨里去,天天骑着个二八大杠村里县城两头跑,不是他媳妇她都心疼,觉得玲珑爱慕虚荣贪图享受,要是真让玲珑考上了,怕不是第一时间就把霍青山给踹了! 霍青山对玲珑迷之自信,总觉得小媳妇想干什么都能成功,所以他压根儿没想过玲珑要是考不上会怎么样,手头的生意脱手需要一段时间,他忙得不可开交,还抽空去给玲珑弄书。 他有门路,高考恢复后复习资料供不应求,废品收购站的那些残缺不全的数理化丛书都人人疯抢,霍青山愣是给玲珑弄了一套崭新的来! 当然,他也是有私心的,比如在外面就愁眉苦脸说给媳妇弄不到书,生怕媳妇把复习资料分享出去,耽误了她自己的学习时间。 看在他如此认真的份儿上,玲珑也只好勉为其难地翻翻书,假装自己在学习。 其实压根儿没看到心里去。 高考如约而至,不学习的霍青山比谁起得都早,收拾好了去考试要带的东西,就紧张兮兮地把被窝里的媳妇挖起来,又把儿子弄醒,带着去嘘嘘,洗脸刷牙准备出门,考试要考两天,他已经在县城订好了招待所,什么都收拾好了,就等媳妇考完。 隔壁婶子也来送考,跟霍青山一样紧张,嘱咐了玲珑好几句,最后又怕自己说得太多给孩子压力,给忍住了,问要不要把小狗子留下来她带,这样玲珑能好好考试。 小狗子一听,立马抱住爸爸大腿,“我要跟爸妈一起!” 他大了,性格也皮,在村子里整天招猫逗狗,不过脑子聪明又机灵,玲珑常常说这是她教育的结果。 从小到大吃喝拉撒都是霍青山一手包办的小狗子,毫不愧疚地点头承认了。 虽然爸每天负责他的衣食住行,但是妈陪他玩的时间更久啊!当然是受到妈的熏陶,他才能如此机智而帅气了! 这么点大的娃儿,认的字儿还不少咧,那算术能力可强了,脑瓜子特聪明。 霍青山先喂着媳妇儿子喝了点奶,到了县城给他们买肉包子跟八宝粥吃,小狗子两只小爪爪捧着肉包子,现在国营饭店的肉包子已经不受欢迎了,有一些大胆的人偷偷做起了小生意,这肉包子就是霍青山特意让人买来的,他还有不少小弟,听说小嫂子来考试,都悄悄跑过来目睹一下小嫂子的风采。 本来觉得山子哥特牛批特有本事,怎么就被家里的媳妇吃得死死的,这下一看顿时了然,换谁有个这么俊俏的小媳妇,也对外头的女人看不上了! 人群中,方爱红饥肠辘辘,掏出昨天晚上的冷馒头就着热水咸菜一口一口往肚子里塞,她看着玲珑坐在花坛上吃肉包子,还娇气地把里头的肉喂到霍青山嘴里,自己只吃沾了肉汁的包子皮,心里不由得啐了一口:矫情! 玲珑不爱吃这肉馅儿,喜欢包子皮,霍青山就只吃肉馅儿,把包子皮给她吃,铃声一响,检查了下她的文具袋,这些他其实都不懂,都是四处打听知道的,玲珑是一点心思都没花,霍青山全给她办得周周到到。 她走的时候朝他脸上亲了一口,又亲了小狗子一下,万分潇洒,转身摆手,跟那些如临大敌的考生不同,她跟去旅游的一样。 考完试她也是最先出来的,轻轻松松,这对父子俩对玲珑都谜之崇拜与信任,只有跟玲珑一个考场的方爱红冷笑,考了一半就提前出去,怕不是什么都不会哦!到时候就等着丢人吧!花钱买肉包子还住招待所,看把她给能的! 接下来的几场考试都是如此,玲珑永远是做完卷子就走人,出来霍青山就会买好小吃跟儿子一起等着她,一家三口慢悠悠地吃吃喝喝住招待所,日子过得简直不要太惬意。 方爱红虽然考得不怎么样,但自认为比玲珑强,考完后跟其他知青对答案,有些拿不准的也没辙儿,剩下也只能回去等消息了。 结果等着等着,她还想看玲珑的好戏,却没曾想好戏没见着,人家县里领导坐着小轿车亲自上门了!还送了横幅在村口拉起来! 恭贺我县玲珑同学以满分成绩荣获全国高考状元! 这横幅一拉,方爱红心都要被撕裂了! 这可是恢复高考的第一届,这高考状元的含金量跟知名度肯定不一样,县领导亲自表扬了玲珑,还送来了慰问金,方爱红隔得远看不清,但听说至少有五百块!这还不包括市里、省里的奖励呢! 人家还真就考上了,你说气不气?大队长兴奋的老脸通红,不停地夸玲珑有出息有本事,他们村这也是被上头夸了呀,这说明啥,说明他作为大队长,他的工作受到了领导认可! 霍青山是相信自己媳妇,但没想到她这么厉害,这娇滴滴的一天到晚撒娇要吃的的小媳妇,随便考考……真的就是随便考考,连复习资料都没怎么看的——虽然玲珑假装很认真,但那套资料崭新崭新,一点痕迹都没有,霍青山又不傻,知道她是做样子呢! 高考原来是如此轻易的吗? 霍青山突然生出一股危机感,他这些年为了做生意,跟媳妇学着认字算账,原本觉得自己也算半个文化人了,可现在一瞧,跟媳妇之间的差距也太大了啊! 不行不行,他也得学习才行,活到老学到老! 连带着每天快快乐乐招猫逗狗的小狗子也被他爸抓着学习,这一学习可不要紧,霍青山发现他天天在村子里撒欢闯祸的儿子,居然文化水平也比他高! 娘俩坐在炕上如出一辙地晃悠着脚丫子往嘴里抛炒熟的花生米,懒洋洋地看他:“不然呢?” 真当他们在家里啥都没干?什么叫韬光养晦,养精蓄锐,霍青山同志居然不懂? 霍青山同志危机感更强了,他觉得如果自己再不学习,很有可能在知识的道路上被甩的老远,于是愈发认真谦虚谨慎,除了脱手生意外,就是拿着笔读书写字,临阵磨枪不快也光,不管怎么说,不能给他媳妇儿子丢人! 到时候人家觉得是他的智商拖累了狗儿子,那可不行! 玲珑考得这样好,报纸争相报道,她的录取通知书还是县里领导亲自送来的呢!首都大学物理系,这年头的科技水平让玲珑相当难受,她想打游戏叫外卖喝啤酒,不想再等上十几二十年,所以只好自己努力了。 临到玲珑开学前半个月,霍青山手头的生意终于全部转了出去,他也收拾好了家当,准备带着媳妇儿子提前去首都,找房子需要时间,他手头的钱肯定是够了,但霍青山养媳妇养儿子都是富养,花钱如流水的那种养,坐吃山空肯定不行,他还得想办法寻摸个营生。 994|第九十一片龙鳞(五) 第九十一片龙鳞(五) 霍青山虽然把手头的生意都套成了现钱, 但在这小地方,肯定是比大数目,到了首都, 那还不大够看的,小县城你租个房子一个月二十块就是顶好的地段,首都二十块, 你只能租个偏僻狭窄的小房子。 物价相差太大, 还需要更努力地赚钱, 手头这点儿钱换个好点的房子,还得留着给玲珑买一些上学用的东西, 学校是要求住宿的,不过玲珑不愿意住, 此外衣食住行还得留着, 又得存点以备不时之需, 霍青山还想继续做生意赚钱,他欠媳妇的小轿车欠了好些年了。 他有一手好厨艺,要说来钱最快,那肯定是摆摊。 这会儿大家手头都松快起来, 在外头买吃的也多了, 连小县城都有人偷偷开始摆摊子, 首都这边更是放得开, 霍青山也不觉得丢人, 他为了赚钱啥脏活累活都肯干, 毕竟要养媳妇跟儿子呢! 他先是租了一个比较宽敞干净的房子, 安顿好了一家人,又带玲珑去商店买了她上学要用的东西,小狗子也五岁了, 不能天天待在家里,他想问问附近的托儿所怎么收人。不过小狗子显然很不想去上学,霍青山只好摆摊的时候带上他,总不能把儿子丢家里吧? 他在废品收购站淘了不少东西回来,霍青山手巧,常常能变废为宝,他的餐车就是他拿淘来的废弃书架加一些自己买的零件打的,打餐车的时候他脱了上衣,露出精壮结实的肌肉,玲珑放学回来,就看见霍青山那漂亮的肌肉上流淌过的颗颗汗水,充满力量美。 她也不嫌弃他一身臭汗,走到他身边弯腰亲了一口,旁边有样学样玩木板的小狗子见状也嗷呜嗷呜要亲亲。 霍青山弄好了餐车,玲珑亲自给他写了个招牌,他就卖早餐,餐车流动方便,他们家又住学校附近,生意还是很好做的,最重要的是霍青山手艺好,价钱公道实惠,而且还有个白胖胖的小萌娃招揽客人! 有同行看不爽也没办法,谁叫霍青山快两米高,那拳头跟沙包一样,你敢上去找茬儿吗?人家一巴掌都能把你扇飞了! 卖早餐就是赚得快,但是也累,每天四点钟霍青山就起来剁肉馅和面,他精力十足也不觉得疲惫,跟媳妇儿子在一起过日子,他浑身都是劲儿,而且他又不打算卖一辈子的早餐,先把这段时间缓过来,他之前在县城那边几乎不需要自己亲自去跑生意,手下有的是人,现在虽然走了,但还是有些人愿意跟着他干,霍青山总觉得眼前有巨大的机遇,他要是不及时抓住,会后悔一辈子。 平时卖完早餐他就到处跑到处打听,有时候节假日,玲珑也会来陪他一起卖早餐,每当玲珑来的时候,当天的生意总是比平时更好,甚至只需要一半的时间就全都卖完了! 尤其是那些学校里的男同学,老爱朝他们摊子上跑! 玲珑一入校就引起了全校未婚男同学的关注,她直接了当地说自己已经结婚了,有男人有孩子,还给霍青山的早餐摊位打广告,不知伤了多少纯情少男心。 有人喜欢她自然也有人讨厌她,玲珑从来都不需要朋友,她跟班里的人不怎么来往,每天除了上课就是回家,班里有个首都本地的女同学,家庭条件很不错,长得漂亮成绩好,本来应该是最受欢迎的一个,偏偏来了个乡下姑娘,把她风头全给抢了!她这心里能舒服吗?不舒服,就想方设法的贬低玲珑。 可玲珑从来都没遮掩过自己农村出身的身份,她大大方方,反倒是嘲笑她的人都被她怼了回去,大家才知道这姑娘不仅长得美,嘴巴也不容小觑,你不招惹她,那大家自然相安无事,可你要是敢惹她,那她绝对会让你后悔。 得知玲珑嫁了个乡下男人,还靠乡下男人供着上大学,那名叫宋秀丽的本地女同学当场笑出声,她特地挑了个没有课的大早,跟宿舍其他几个玩得好的女同学一起到校门口买早餐。 一到校门口,就瞧见一摊位前面排着条长龙,平时在学校里打扮的光鲜亮丽的玲珑今天头上绑着发带,露出一张雪白精致的小脸儿,手上还戴着手套,身上套着围裙,干干净净的看起来特卫生,跟其他摊位比起来,他们家不仅味道更好,也更干净,而且价格实惠,所以很受学生们欢迎。 这种时候玲珑就只负责收钱了,霍青山负责装袋,因为小米粥啊包子茶叶蛋什么的都很烫,他哪里舍得自己的小媳妇受罪? 两人中间还坐着一胖乎乎的萌娃,小娃儿手里捧着个花卷吃得津津有味,看着就叫人流口水。 宋秀丽今儿可是特别打扮过的,为的就是给玲珑来个下马威,从开学以来,老师们对玲珑都是赞不绝口,大考小考她永远都是第一,把后头的人甩了老远。这成绩好也就算了,长得还美,明明是个乡下村姑,打扮的比城里姑娘都时髦,宋秀丽就是看不惯——那不都是吸她男人的血来的光鲜亮丽么?其他人知道他们心目中的女神,其实早就嫁人生孩子了,而且还靠着男人供养才能上大学? 她觉得自己有必要来提醒一下玲珑男人,让他知道自己媳妇在学校里有多不安分。 看这男人追到城里来就知道,娶了这么个俊俏媳妇肯定是放不下心的,能给玲珑添点堵,宋秀丽也就高兴了。 不过她们来的有点晚,队伍已经排了老长,宋秀丽一开始还有耐心排队,后来也等不及了,直接走到摊位前跟玲珑打招呼:“嗨,玲珑,早上好。” 玲珑找了钱,抬头一看,“哦,是你啊,买早餐请排队。” 宋秀丽说:“我不是来买早餐的。” 玲珑凉凉地看向她身后另外几个女同学,都是跟宋秀丽抱团对她看不顺眼的,“那也别在我们家餐车前面挡着呀,你们这样挡着我们还做不做生意了?” “就是!能不能让开点啊,在这挤着又不买东西,难道是想等人家老板白送吗?”后面有人不满地说。 宋秀丽脸都涨红了,她才看不上这种外面卖的小吃!她平时都是在食堂里吃的! 可是……好香好香,真的好香! 尤其是那个胖嘟嘟捧着花卷啃的小娃儿,看到他吃得那么香,就叫人觉得这家卖的早餐肯定好吃! 霍青山沉声道:“你们想干什么?” 宋秀丽一直在心里想着玲珑,这才注意到霍青山,一看,这人的身高就把她给吓到了!这是巨人吗?怎么会有这么高的人?再一看那鼓鼓囊囊的连衣服都藏不住的肌肉,宋秀丽突然觉得玲珑很可怜,想玲珑也是校花,哪怕结婚生子也是无数人心目中的女神,学校里有地位有本事的青年才俊看上她的数不胜数,她随便跟一个好,也不至于大早上在这里卖早餐。 而且还是这么凶的男人……一看就不好惹,要是打人,怕不是一个巴掌就能把玲珑给扇飞了。 宋秀丽心底生出一点奇怪的满足感,不过这满足感很快就消失了,因为她发现那乡下汉子只是对别人凶!对他自己媳妇儿子一点都不凶! 还亲自给玲珑擦汗!宋秀丽又觉得是玲珑手段高,把淳朴简单的乡下汉子玩弄于股掌之间,她在学校里可高冷呢,谁都不搭理,到这男人跟前却跟小孩儿一样撒娇卖痴,说不是别有所图宋秀丽都不信! 早餐很快就卖完了,霍青山把餐车收好,小狗子坐在餐车上晃悠着双脚,玲珑跟在他身边,一家三口有说有笑,从头到尾,宋秀丽的羞辱计划都没能成功——因为人家根本不在意被看到在外面摆摊卖早餐啊!人家自己都不在意,你还拿啥去羞辱?更何况现在国家都支持老百姓做生意了,宋秀丽算个啥,也敢在这里叽叽歪歪? 隔了几天,宋秀丽还没能想到对付玲珑的办法,就得知人家跳级了……根本不跟她在一个班了! 她还没找回场子,人家压根儿就没把她当成对手,这也太气人了,还不如被玲珑记恨呢! 比被人记恨更惨的,是从头到尾没被人看在眼里。 霍青山手头攒了点本钱,便不想卖早餐了,他本来也没想干餐饮这一行,以前他去过一趟海城,听说那里遍地黄金人人下海,他也想抓紧机会。 他要离开首都,玲珑没反对,霍青山一看就不是那种甘于平淡的人,先前在村子里老老实实过了三十年,一是没什么牵挂,二也是时代限制,现在政策开放,再让他原地不动等媳妇养活,那肯定不可能,他心心念念给玲珑买辆小轿车呢! 她把家里全部的钱都给他带上了,并且非常真诚地支持他去闯荡,把个霍青山感动的眼泪汪汪,握住她的小手再三保证一定要让他们娘俩过上好日子! 他走的时候买的是最便宜的绿皮火车票,连个坐票都没有,带着行李,把钱绑在身上,在逼仄狭窄气味难闻的火车厢里坐了五天五夜才到海城。 心里想着一定要混出个人样,一定不能辜负了媳妇! 然而霍青山一走,玲珑就带着小狗子下馆子去了! 平时上课也把小狗子带着,小狗子很听话,不该皮的时候从来不皮,来上课的教授都觉得这小娃儿聪明机灵讨人喜欢。没课的时候娘俩吃遍玩遍了整个京城,早已把可怜的一家之主抛在脑后,至于钱?钱那根本不是问题,玲珑每学期都有奖学金,而且她胆子大,什么都敢玩,在这个股市还未升起的年代,她已经开始玩股票,精准买进抛出,可能霍青山累死累活,都不如她带着小狗子往股市交易中心走一遭。 于是等霍青山风尘仆仆顶着瘦了好几圈的脸兴冲冲回来时,看见的就是光彩照人的媳妇,还有又胖了一圈儿的儿砸。 他穿得跟流窜的一样,破破烂烂,用霍青山的话来说这才不惹人注目,这回他去海城,那边有很多稀奇玩意儿,他又干回了从前的老本行,当起了倒儿爷,几次三番下来,虽然长途奔波无比疲惫,但当初带去的钱翻了几十番!他学着人家的样子把钱存进了银行,又买了好多首都没有的新鲜玩意儿来,怕遇到贼人,也不打理自己,被玲珑赶去洗澡后,足足换了三次水才算洗干净。 把儿砸赶出去,搂着媳妇亲热了一番,霍青山仍然兴奋不已,他看到了无比巨大的机遇,海城那边交通发达便利,许多舶来品,价格低廉,但拿到内陆城市,能翻几倍甚至几百倍的卖!像是他们老家那边的野山菌之类的山货,到了海城也是有价无市! 他很愧疚地跟玲珑说,可能暂时不能给她买小轿车了,因为他想盘下一个货车公司,专门跑货走长途。 玲珑对此完全接受,这年头的小轿车哪有跑车拉风,她也不喜欢开啊。 霍青山手头钱赚得越多花得越多,玲珑就把自己玩股票的存折也给了他,霍青山随手一翻,本来没放在心上,结果一看傻眼了,这怎么比他赚的还多?! 玲珑耸肩:“聪明人是这样子的,钱只是个数字而已,想要就能有。” 霍青山觉得自己能被媳妇看中绝对是烧了八辈子的高香,他对玲珑说海城那边也有股市,很多人都在炒,不过他不敢玩,因为不懂,也不想赌。要是孤身一人可能也就冲了,但他还有媳妇儿子呢,看多了许多人一夜之间倾家荡产,霍青山爱钱,想赚钱,但也愈发稳重冷静,从不会被冲昏头脑。 就凭这副心智,他不成功谁成功?多是赚了点钱就分不清方向,最后被欲望吞噬的人,这样的人类玲珑见得多了。 她跟霍青山说了很多事,可以让霍青山直接避开一些不必要的陷阱跟麻烦,霍青山还跟着她学外语,玲珑已经提前毕业并且被国科院录用,等正式上班就会忙起来,小狗子也该送托儿所了。 一家人都有自己的事情做,谁都别想闲着。 霍青山的货车公司盘的很顺利,有了玲珑给的钱,他本钱比别人都雄厚,自然也奠定了龙头大哥的基础,以前老家那群人对他忠心耿耿,都愿意跟他干,霍青山也念旧情,能帮的都帮了,提拔到自己身边来,海城那边稳定后,他的货车公司也逐渐有了物流行业的模型,在几次与政府合作之后,更是声名鹊起,成为了许多人的不二之选。 霍青山敢干,也敢用人,说来也奇怪,那些跟着他干的人都掏心窝子的对他,别的公司怎么挖都挖不走。 他终于如约给玲珑买了一辆小轿车,紧接着又因为玲珑想住大别墅,开始疯狂买地。 一开始看到霍青山在首都海城等地方买那些没人要的地时,许多人都笑话他脑子不好,人家炒房,都是在海岛炒,你买这空地有什么用?啥?还要盖房子?盖几十层楼那种住宅房?简直把人大牙都笑掉了,现在很多单位还分房呢,霍青山买的地,又不是市中心又不是什么重要区域的,不知得多少年才能发展的起来,现在投入那么多,是钱太多了烧得慌? 霍青山是真的不缺钱啊,对游戏心心念念的玲珑最早开发出的手机,便由国家授权,交给了霍青山名下的公司进行批量生产售卖,而且霍青山还不是那种只做生意一心只有钱的人,光是给国科院研究他就捐了不知多少钱!这样一个爱国商人,光明磊落,妻子又是做出了许多重要发明的科学家,国家怎么能不大力支持? 霍青山买地也是有分寸的,他在买之前都会询问媳妇的意见,媳妇说买就买,媳妇说不买他也不纠结,特别听话,成了大老板的他到了玲珑面前,仍然是那个面红耳赤不会说话的硬汉,而且他特别恋家,除了一开始干事业的时候天南海北的跑,后来就是住在首都的家里,给媳妇儿子做饭。 玲珑喜欢大别墅,一家三口就住在这里,这个小区还是霍青山开发的,他买了地,专门开发了别墅区,房价相当惊人,隐隐有了后世一房难求的兆头,能住进这里的那都不是一般人,他学习人家国外高级住宅区的管理模式,还安装了监控系统及报警系统,又雇佣了不少退伍军人做保全,可以说,这个小区的安全系数绝对一流! 毕竟他有个什么都能发明出来的媳妇! 就连无线网,也是他们小区第一个全国全范围覆盖的! 霍青山很会做人,能买得起这里的别墅的那都是家里有底蕴的,他也不吝于给人家内部价,许多人都觉得他厚道,只有玲珑知道这家伙精着呢! 小狗子已经十二岁,暑假过去就要上初一了,小时候他什么都不懂,被爸妈小狗子小狗子的叫习惯了不觉得什么,后来上了托儿所,他爸他妈还一口一个小狗子,许多小朋友都笑话他,于是在小狗子的坚持下,他终于改掉了“霍小狗”这个大名,叫霍隽,这名字还是霍青山取的,隽同绢,也是为了能够纪念小狗子的生母。 小狗子并不知道自己不是爹妈亲生,他每天都忙着四处撒欢,在学校里是让老师又喜欢又头疼的家伙。 喜欢是因为他成绩好脑子转得快,头疼是因为他太皮了!而且带着班里同学一起皮! 小狗子要上初中了,他欢快地野了一整个暑假,跟着爸妈去了海城视察他们家的分公司,妈妈难得有假期,身边还跟了两个普通人打扮但绝对不一般的人,小狗子知道那肯定是国家派来的警卫员,他妈平时出门都有专车接送,有一回他跟着妈妈去国科院玩,还听国科院的老教授夸他妈,说她以一人之力让整个国家社会进步了几十年! 这赞誉可真是太伟大了,小狗子听得美滋滋,为自己有这样一个妈而骄傲。 难得暑假一家三口都在,那自然是闲不住,到处玩儿,霍青山跟玲珑还带他回了一趟老家。 离开老家的时候小狗子已经五岁,对老家有印象,尤其是记得隔壁总是给自己好吃的奶奶,不过之后他们就没怎么回去过,这一回来,小狗子才发现家乡已经跟自己印象中大不相同了。 那坎坷坑洼的土地已经变成了平整宽敞的水泥地,路边的田地绿意满满,翘首望去,家家户户都是整洁漂亮的楼房,许多人家门口都停着轿车。 他们村子现在是以种菌类为生,出口的菌干卖得特别好,只要勤快,就能富裕起来,虽然不回来住,但霍青山仍然把房子翻修了,现在他们在村子里的老家是一栋三层小洋楼,钥匙放在隔壁婶子家,婶子平时会帮忙打扫打扫。 虽然好些年不见,但婶子一点都没显老!头发乌黑乌黑的! 一看到小狗子,她就把小狗子一把搂进怀里,小狗子脸都红了:“奶奶!别叫我小狗子!我有大名!我叫霍隽!” 婶子才不管什么隽不隽,反正她就认这是她小狗子! 小狗子生无可恋地被抱在怀里一顿揉搓,十二岁的小少年已经开始长个儿了,婴儿肥渐渐消退,说来也神奇,他居然长得很像霍青山跟玲珑,又有点儿知绢的影子,要不是知绢生产的时候婶子在,真要当成这是玲珑的亲生儿子了! 小狗子回到村里,短短两个小时就野了。 曾经亲密的小伙伴们听说他回来了都来找他玩,换了裤衩T恤,拎起水桶竹竿,小狗子便跟着小伙伴们撒欢去了,城里再好玩,也没有乡下来得快乐,掏龙虾抓泥鳅沾知了,这个村子留给小狗子的都是幸福快乐的童年记忆。 大家一起玩,互相交流着学校经历,听说小狗子学校搞什么精英教育,吓得一群小少年瑟瑟发抖,现在经济水平上来了,国家也早就推行了义务教育,不上学都不行!家里爸妈以前都想他们下学干活,现在都想逼他们考个高考状元! 这是逼就能考上的么! 995|第九十一片龙鳞(六) 第九十一片龙鳞(六) 跟着一起玩的小伙伴中, 还有几个年龄比较小,小狗子不认识的,不过农村嘛, 最不缺的就是活蹦乱跳的小孩子,小狗子虽然好些年没回来,但脱掉鞋子撩起裤管踩进水里掏龙虾, 那还是风采不减当年。 “仔仔妈是我们学校老师。”一个小伙伴苦着一张脸, “特别凶特别严, 我们都怕她,只好靠着带仔仔玩赚点同情分勉强度日这样子。” 仔仔今年虚岁七岁, 跟上学早的小狗子不同,小伙伴们上学都比较晚, 十二三岁的还在读五六年级的比比皆是, 义务教育普及好, 一些小学也如雨后春笋被建立起来,他们附近几个村都上同一个小学,老师很多都是同一个乡镇,抬头不见低头见, 尤其是仔仔妈这种, 跟他们一个村, 那告状真是一告一个准。 仔仔胖乎乎的, 腿又短, 脾气倒是很好, 别人掏到了龙虾他掏不到也不生气, 拎着自己的小篓子跑来跑去,小狗子就把自己掏到的龙虾分了他一些,仔仔高兴地直叫哥哥。 到了傍下午, 一群小孩儿玩疯了,个个都是满载而归,霍青山担心儿子,出来找人,远远瞧见他家小狗子扛着背篓走在最前头,回来的时候还是一特洋气特潮的小孩儿,现在糊了满身泥巴,连鞋子都提在手里,没穿在脚上,脸上全是笑,笑得见牙不见眼。 霍青山身材高大,这些年走南闯北见识无数风雨,气场惊人,小孩们再皮也都怕大人,生怕小狗子挨骂,小狗子倒是一个箭步冲过来:“爸!” 直接朝霍青山怀里扑,一身泥巴都沾到他爸身上,霍青山失笑,反手抽了他屁股一巴掌:“脏死了,离我远点儿。” 大家见霍青山一点都不凶,这才纷纷凑过来,小狗子化身炫爸狂魔,开始跟小伙伴们讲述他爸曾经的丰功伟绩,在小狗子的磨人纠缠下,霍青山只好答应明天带他去山里转转,小伙伴们一听,也都想去,小狗子开始拿blingbling的眼神看着他爸,霍青山能说啥?这一招都是跟玲珑学的!想要什么他不给的时候,撒娇就完事了,因为他根本顶不住! 约好了明天一起上山,小伙伴们欢快地回家,仔仔比较小,小狗子决定还是把他送到家门口比较好。 霍青山顺手接过仔仔的小背篓,里面装了满满当当的龙虾田螺一类的东西,看样子一群小家伙今天收获不小。 仔仔家住在三大队,离他们家隔了一个大队,也不算特别远。 现在家家户户都是楼房,除了那种只想混吃等死的懒汉,村子里大部分人家都富裕了起来,仔仔家也是两层楼房,他妈妈在小学教书,爸爸在大棚里种蘑菇,家庭条件相当不错。 农村一般没有锁门的,都是一大早起床开了门,到了晚上睡觉才关大门,仔仔还没到门口就开始欢天喜地的叫妈,一个女人把手在围裙上一边擦一边走出来,嘴里唠叨个不停:“你这孩子,都跟你说了早点回家也不听,你爸刚才出去找你了,你咋这会儿才回来?明天给我好好待在家里把暑假作业写完了!不然不许你出门!” 可怜的仔仔一听,嗷呜一声哭出来,他也想跟哥哥们一起上山! 但霍青山显然是不会带他去的,因为他太小了,其他孩子都十二三岁,跟小狗子年龄相仿,又灵活,仔仔虚岁才七岁,又胖,真要出什么事他可担待不住。 仔仔妈一边唠叨一边走到门口,可能是当老师的职业病,正打算把儿子拎回家教训一顿呢,抬头就瞧见了霍青山,她的表情有一瞬间的恍惚,小狗子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发现仔仔妈似乎认识他爸,但他爸却一副略带茫然的表情。 仔仔妈有点拘谨:“啊,是你,回老家来看看啊?这是你儿子?” 霍青山虽然疑惑这人是谁,但仍然很有礼貌地颔首:“是的,狗子,跟阿姨打招呼。” 小狗子气呼呼地拍开他爸的手,说好了不在外头叫他小名儿的!以前说是贱名好养活,他都十二了! 两人寒暄了几句,霍青山就带着儿子回家去了,留下仔仔妈看着他的背影出神,过不了多久,去外面找儿子的男人也回来了,见到仔仔笑骂:“小兔崽子,你爹搁村里到处转着找你,你可倒好,自己回家来了啊?让我看看今天都弄了些啥宝贝回来?” 仔仔妈看着父子俩在那倒背篓,嘴角也忍不住扬起笑容。 她正是当年那个看上了霍青山的方爱红。 不过当初玲珑以全国高考状元的身份考上了最好的大学,她却落榜了,知青想回城就得自己考,她咬牙又等了一年,考上了个师范学校,好不容易回城,却发现一切都变了样,心心念念的家早就容不下自己。她是家里唯一一个姑娘,上头还有俩哥哥,当初下乡的时候,哥哥们口头上说得好听,说一辈子记着她这个妹妹的好,可过去那么多年,哥哥们各自成家,结婚生子,城里房子就那么点大,父母加上两家人,她回去了都只能睡客厅。 兜兜转转,最后还是回到了这个村子,是她最熟悉的地方。 方爱红的专业包分配,她也没想着再回家,反正也没人欢迎她,现在说起来是轻描淡写,但当初满怀希望的回去,却遭受那样的待遇,是个人的心也都冷了,所以分配工作后她就一心扑在工作上,学校里同事给她介绍了现在这个男人,老实肯干,也不嫌弃她年纪大,她也就凑合了,生了仔仔后日子是越过越红火,现在她娘家妈还主动打电话找她呢! 她都忘了,曾经自己对霍青山生出过怎样的念头。 霍青山回来的消息她也知道,只不过没往上蹭,人家也不一定记得她是谁。下乡那十几年,真是把人的精气神都给磨没了,现在生活平和安稳后,方爱红再想想曾经的自己,都觉得臊得慌。 晚上回家没开火,一家人都在隔壁婶子家吃的饭,吃水不忘挖井人,婶子曾经帮过他们很多,霍青山知恩图报,婶子家可以说是村子里最富裕的人家了,晚饭也很丰盛,地道的农家饭滋味儿十足,让锦衣玉食习惯了的小狗子都胃口大开,足足刨了三碗饭下去,霍青山都怕他那小肚皮给撑爆了! 等夜幕一降临,吃完饭的小伙伴们又来找小狗子去玩,晚上的农村也有许多好玩的地方,小狗子一颗心根本收不住,霍青山还有点担忧,玲珑那是彻底放养。 最后这小兔崽子居然打电话回来说晚上要去小伙伴家一起睡,不回来了! 顺便再三提醒他爸不要忘记明天带他们上山的约定。 霍青山:“这小混蛋!看我明天不把他屁股打烂!” 还学会夜不归宿了! 转头瞧见娇滴滴风情万种的媳妇倚在床头,他心头又是一片火热,心想不回来好,不回来好,农村的房子隔音效果可没他们家里经过特殊处理的别墅好,晚上弄出点啥动静,叫儿子听见了多不好啊! 时隔多年又在老家亲热,霍青山对玲珑的热情就没消减过,不管什么时候想到她都是毛头小伙子般的冲动,这么俊的姑娘,当初就一眼相中他,愿意给他当媳妇了! 他比玲珑大了十几岁,又到处跑,风吹日晒的,看起来也要大一些,近几年霍青山是个精致男孩,还学会敷面膜了,力求让彼此之间的年龄差距小一点。 日子真是越过越好,过不够啊。 两人胡闹一整晚,第二天早上天蒙蒙亮,熊孩子就开始疯狂拍打大门,又打电话,霍青山黑着一张脸把门一拉开,门口一串小兔崽子,个个都装备齐全,小狗子滋溜一下窜进来:“我换个衣服!” 他回来的时候特地带了一套海军陆战队的制服,陪他妈逛商场的时候瞧见的,特别帅特别酷,他爸大手一挥就给他买了,不过一直没机会穿,今天就是好机会! 穿好了制服还戴上配套的帽子,小伙伴们羡慕的眼神令小狗子得意洋洋,他悄悄跟小伙伴们透露,现在网络普及的越来越广,他爸正想听从他妈的意见弄个购物网站,不过现在还是个雏形,到时候不出门也能卖货,小伙伴们如果有条件,一定要早点拉网线。 不过这份装逼的快乐在上山后就消失无踪了,早上比较凉快,这么穿还行,走了山路,又是大夏天,小狗子热成了死狗子,根本不想动,幸好他里面还穿了T恤短裤,不然真要丢人了。 他还隐隐约约记得小时候他爸总是上山,每上山一次,都会带好多肉肉回来,不过小狗子自己没上来过,他们还去了山脚下的那栋木屋,老猎人的坟还在这里,每年霍青山若是没工夫回来,就会让隔壁婶子帮忙上坟,不过现在彻底稳定了,以后就能每年回来一次了。 霍青山本来是想把老猎人的坟迁到首都墓园的,可是想起老猎人一辈子依山而居,可能也不会喜欢喧嚣的城市。 霍青山这趟回来,十里八乡都知道,毕竟这儿算是霍青山老家,他发达了之后也没有忘本,给村里铺路,又出资建学校捐设备,还带领全村致富,如今他们村是最富裕的,别的村都羡慕他们呢! 也有的人起了别的心思。 霍青山当年是被老猎人从狼群中捡回去的,要不是被狼叼回去,吃着母狼的奶,霍青山早死了,他被老猎人发现的时候也不大,不会说话不会走路,四肢着地,见人就狼嚎,是老猎人一点一点把他养大,老猎人没读过什么书,却是个淳朴善良又正直的老人,他对于霍青山的影响很大,霍青山能长成今天这副模样,也与老猎人的言传身教脱不开关系。 至于霍青山的身世没人知道,那年头养活不起小孩,随意丢弃的多了去了,隔壁婶子说她小时候,女娃更不值钱,村里向山上那条小道,两边沟渠里常常出现婴儿尸体,家里人都不让走。 霍青山自己也并不想去寻摸家人,他有媳妇有儿子,谁还管什么家人不家人的?他们当年把他丢弃,那彼此之间就没了关系。 这一趟上山收获也挺丰富,摘了不少野果,还打了野鸡野兔,不过大物件儿没见着,带着这么多小兔崽子,霍青山也不敢走得太深,万一真遇到什么危险,他肯定是第一时间顾自己儿子的。 小伙伴们意犹未尽,还想着山上这么多好东西以后自己偷偷上山来,结果下山的时候就遇到了一条成年男人大腿粗的毒蛇,直把一群毛都没长齐的小屁孩吓得痛哭流涕,还是霍青山眼疾手快一把掐住蛇的七寸,照着路边的大石头狠狠摔了七八下,才把那蛇给摔死。 这下小屁孩们可是再也不敢在心里想偷偷上山了,小命重要啊!村子里也有很多好玩的,上山干嘛呢! 小狗子亲眼看见他爸的本事,崇拜的不要不要的,当天晚上甚至还想跟他爸睡一张床,被霍青山冷着脸丑拒。 一家人在老家过了几天快活日子,负责保护玲珑的人也在,平时都藏在屋子里不出门,尽量不让村民们知道以免引起恐慌。 这天,隔壁婶子找上了门。 她看起来有点难以启齿,老是偷看霍青山,霍青山不明所以:“婶子你咋了?” 婶子犹犹豫豫地说:“山子啊,我来是想问你,你想不想找你亲爹亲妈啊?” 霍青山听到这话也没怎么惊讶:“不找,有啥好找的,我爹全村人都认识,就是霍老头。” 他姓霍,连名到命都是老猎人给的,他就是老猎人的儿子。 隔壁婶子性格好,不爱嚼人舌头,基本上你找她帮忙,再不好帮的,她只要能帮你,也都不会拒绝,但这事儿,她觉得不太行,但还是给霍青山打个底:“昨儿晚上芦花村那边有家人上门来找我,说可能是你亲生爹妈,让我帮忙牵线,我也不知道该咋办,你说这……我是回绝了,可我看他们不像是会善罢甘休的样子,而且当时他们把你的情况都说得一清二楚的,还说了你被丢掉的时候包的是蓝底白花的包被……” 霍青山冷着脸,他哪里记得自己被丢掉的时候包的什么被子,老猎人捡到他的时候他大概都有三四岁了,母狼的窝里倒是确实有块蓝底白花的布铺着,不过他不会承认。 第二天那家人还真就找上门了,本来是看隔壁婶子好说话,又跟霍青山一家三口关系好,这才找的隔壁婶子,没想到隔壁婶子虽然人好,却又不烂好心,这种忙能帮吗?他们也没办法,才亲自上门。 上门的老夫妻俩年纪都很大了,满脸的皱纹,一看到霍青山就哭开了,喊他幺儿,身后跟着的一串儿子儿媳年纪比霍青山还大,也哭个不停,诉说着自己的苦衷,说当年实在是养不活了,不然哪里舍得把自己家孩子给丢了啊! 这点玲珑倒是信的,因为霍青山这厮饭量极大,一般人家可能真的养不起。 但你既然丢了,不管什么理由,就别想再找回去了。 霍青山肯定是不认他们啊,再怎么闹也不认,老猎人把他捡回去的事儿整个村子都知道,因为多了个人,老猎人是得跟大队报备的,真要找他,早找了,老猎人死后他孤零零一个人的时候怎么不找?现在他功成名就有权有势倒是上门了,霍青山压根儿不想认这么亲,他也懒得理,甭管什么理由,覆水难收,从把他丢掉的那一刻就没了。 现在村里年轻一代的人都不知道小狗子不是霍青山亲生,但稍微年长一点的都知道,毕竟像陆爱平那样没良心的城里知青,任谁都不会忘记,玲珑跟霍青山结婚这么多年,就养了个小狗子,还不是亲生,这家人也是知道这一点才暗搓搓上门,说是认亲,这只是其一,要是认不了,最好能让霍青山过继个自家孩子。 小狗子跟霍青山又没有血缘关系,但他们家的娃不一样啊,那都得管霍青山叫一声叔呢! 霍青山在外历练多年,别人打的什么主意他一眼就看了出来,他也不想跟这些人浪费时间,原本打算再在村子里留几天,现在是直接就要走了,免得小狗子听到风声,得知自己不是亲生的开始钻牛角尖。 他这辈子就小狗子一个儿子,这是当初对玲珑的承诺,如果不是玲珑,他也许一辈子就住在山脚下那栋小木屋孤独终老,也不会闹出今天这桩可笑的认亲了。 那家人还想闹,玲珑的警卫员一出来,个个被吓得跟鹌鹑一样。 警卫员们可不容许有人浑水摸鱼,任何有可能威胁到玲珑安全的人,都要被严格盘查。 派出所的人一来,这家人吓得拔腿就跑,老夫妻俩年纪那么大,腿脚还飞快,看样子身子骨挺硬朗,至少还有十几二十年好活。 小狗子依依不舍,但他也蛮想念首都家里的无线网跟电脑还有游戏,乡下虽然好,但因为位置偏僻,不像是城里那么发达,各有各的妙处,唉,要是能同时拥有就好了! 他贪心地跟爸妈说了自己的要求,然后他的首富爸跟科学家妈同时朝他冷笑了一下,紧接着他的屁股就挨了两巴掌。 挨了打的小狗子委屈巴巴趴了下去,他妈还好,手劲儿轻轻地不怎么疼,他爸那就是铁砂掌啊!一巴掌能让他好久不敢碰椅子,屁股蛋儿火辣辣的疼,太无情太残酷了! 离暑假结束还有一段时间,一家三口也不急着回去,而是去了海城。 海城是霍青山真正开始发家的地方,他在这里还有分公司,交由自己信任的人执掌,一听说他来,同样中年的负责人,也是当年一起闯荡的兄弟兴奋的不行。 霍青山最初也是为了让媳妇儿子过上好一点的日子才开始倒腾这些的,那时候国家政策还不像现在这么开放,干什么都得偷偷摸摸的来,他在县城认识了不少没有方向不知道咋活着的人,顺手就拉了一把,结果这些人后来在他离开老家后,都愿意跟着他干,因为都没什么亲眷,大部分都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背井离乡也不怕,像是眼前这个,就在海城扎了根,娶了老婆生了娃,日子过得美滋滋。 小狗子见了人乖乖叫叔叔,他爸有好几个把兄弟,他都是认识的,这些叔叔们有个共同点就是每次见了他都要给他塞红包。 小狗子能怎么办呢? 小狗子也只能一边说着叔叔不要叔叔不要,一边扭过头,双手扯开自己的口袋。 他可是有小金库的人,玲珑对他管得不严,基本放养,小狗子在这种放养下,其实是个很自律的人,虽然偶尔也会偷懒,但更多时候,无论是学习还是锻炼都不需要别人催,也不会乱花钱,乖得很。 他们家是很少见的那种开明家庭,无论爸还是妈,跟他相处的都更像是亲密的朋友,小狗子有什么话都能对爸妈说,于是这样长大的他,身上有种特殊的魅力,总是能成为人群中的焦点,自带领袖气质。 哪怕是刚回老家,跟一群好些年不见的小伙伴一起玩,他也能迅速成为带头大哥,让别人对他言听计从。 而且他对女生也很好,不是那种暧昧的好,就是很尊重很体贴,不像一些青春期的小男生喜欢拽女孩子头发给人家取外号,也从来不说脏话不骂街,干干净净清清爽爽又开朗,品学兼优,无论是老师还是同学,都很喜欢他,他到哪儿都非常受欢迎。 在爱与温柔中长大的孩子,会把爱与温柔带给他身边的人。 当然了,要是他爸能不要时不时给他的屁股来一记铁砂掌,小狗子觉得自己会更幸福的。 996|第九十一片龙鳞(七) 第九十一片龙鳞(七) 霍青山跟人出去喝酒, 玲珑懒得一起去,她对霍青山跟对小狗子一样,都是全然放养的态度, 霍青山这些年受到的诱惑也不少,可惜他本心坚定,从来都不是会被随意诱惑的人, 他那群兄弟受他影响, 对家里媳妇孩子都不错, 没几个闹婚变的,这群大老爷们儿出去也就钓钓鱼喝喝酒吹吹牛, 基本不会做什么太放得开的事儿。 玲珑带着小狗子逛商场,海城这边跟首都比起来, 又是不一样的发达, 因为是国家顶尖城市之一, 乡下还未普及开来的网络,在这里几乎已经是遍地覆盖,一些商城甚至开通了扫码支付功能,小狗子在学校交了不少朋友, 虽然等回去之后就要上初中了, 不过他还是要买一些新奇的礼物回去, 得是首都没有卖的那种! 娘俩一起逛商场, 瞧着跟姐弟似的, 逛到服饰区的时候, 玲珑拿了条裙子进去试穿, 出来后小狗子摸着下巴蛮像那么一回事的给她建议,跟霍青山一副德行,不管玲珑穿啥都好看, 挑不出毛病,一个字:买! 甚至举手,主动要给玲珑付钱,理由是自己有小金库。 对于挖小狗子私房钱这件事,玲珑一直都蛮喜欢的。 这条裙子是酒红色贴身长裙,布料十分轻薄,身材稍微差点儿就穿不上去,一点小肚子都不能有,还得是前|凸|后|翘穿起来才好看,对身材要求非常高,旁边还有一女的也在试这条裙子,穿倒是穿上了,本身也不算特别胖,但由于这条裙子的设计,把她腰上不怎么明显的游泳圈都勒出了痕迹。 别说跟玲珑对比,就是自己照照镜子也不想要了呀! 以至于那女人的丈夫,应该是陪着老婆一起逛商场买衣服的,眼睛都直勾勾地盯着玲珑瞧,小狗子本来正狂吹亲妈彩虹屁,吹到一半的时候感觉到一股火热视线,这一看,把他脸都看黑了,一个跨步挡到玲珑左手边,然后冲那个盯着玲珑看的男人做了个凶巴巴的鬼脸。 秃的跟个河童一样还敢看他妈!信不信他让他爸一拳头打死他! 男人被小狗子一瞪,愣了一下,转而更加用力地盯着玲珑看,那眼神有点奇怪,有点惊喜,更多的是惊艳。小狗子越瞧越不对劲儿,他脑袋瓜子里还是天马行空的胡思乱想,这不会是他妈老熟人吧?不应该啊!他妈这人特别挑剔,日子过得得舒服,认识的人来往的也大多是好看的,这种中年河童男,他妈应该不会认识吧? 女人把裙子换了下来,当然她是不会承认是自己身材问题,而是攻击这条裙子:“不太好看,我不喜欢,咱们走吧。” 旁边的导购员好险是职业素养还在,不然非一个白眼翻到天上去不可,就那身材,最大码都被撑的要爆了!而且这种布料非常轻柔贴身,也很脆弱,被撑开后还得重新熨烫打理,这人张嘴就不太好看,那人家旁边这位姑娘怎么穿着就跟仙女一样?真是自己不行怪衣服,衣服招谁惹谁了? 但表面上还是客人是上帝:“您慢走,有喜欢的还可以再看看,再试试。” 两口子走了,玲珑在店里继续看别的衣服,顺便挑了一些让小狗子去试试看,小狗子虽然小名土得很,但长得确实是好,霍青山有时候都恍惚,这该不会真是他亲儿子吧?怎么跟他越长越像的? 小狗子在试衣间换衣服,玲珑本来正跟导购员说话,旁边突然传来一个蕴含着激动的声音:“……玲珑,玲珑!你是玲珑吧?我没有认错吧?” 玲珑扭过头去看,发现是刚才那个河童男,她眨眨眼:“不好意思,请问你是?” “我是陆爱平啊!你忘了我吗?” 导购员小姐心想这难道是失散多年的父女相遇?那这姑娘的妈得是什么天仙颜值,才能拯救这个叫陆爱平的中年河童男? 玲珑长长哦了一声:“陆爱平啊,没想到你还没死?” 陆爱平僵了一下,随即道:“这件事说来话长……” “那就长话短说呗。” 他被噎了一句,说实话一开始看到玲珑他就认出来了,实在是因为她跟记忆中没什么太大变化,还是那样年轻漂亮!只是褪去了小姑娘的稚气,露出了成熟女人的风情与妩媚,看得人心痒痒。 尤其是他现在的老婆早就成了黄脸婆,身材走形皮肤粗糙还管得严,也不知是不是更年期到了,脾气格外暴躁,在家里是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弄得他都不想在家里待,靠着自己在单位有点本事,陆爱平还偷偷在外面养了个刚毕业没多久的小情儿,可那小情儿跟玲珑比起来也差远了! 真要说起来,他这辈子睡过的最漂亮的姑娘,还是他在乡下的媳妇知绢,只可惜出身太差了,自己有个农村媳妇多丢人啊,回城后他也就默认了家里人的做法,权当自己没下过乡,也没娶过乡下姑娘,反正那时候又没扯证,大队开个证明摆个酒席吃顿好的就算两口子,哪怕知绢来城里找他,陆爱平也敢不认。 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陆爱平不觉得自己有错。 可午夜梦回,他还是会想起知绢的温柔体贴,如今时隔多年见到玲珑,他愈发回想起了那段美好的青葱岁月,只是现在的老婆特别疑神疑鬼,他才谎称自己肚子疼要上厕所,甩开老婆后回来找玲珑“叙旧”。 真美啊! 真美! 按理说她也有三十了吧?怎么还能跟年轻小姑娘一样娇嫩美貌的?他老婆二十几岁的时候就因为生孩子身材走形,肚子上现在还有去不掉的妊娠纹,真是看了就让人恶心,他都不想睡她。 看到了玲珑,陆爱平就跟看到了知绢一样,当初在乡下,虽然生活条件差,日子很清苦,但却是他现在回想起来最无忧无虑的一段时光。 知绢勤快又漂亮,家里大大小小的活儿,身为知青的陆爱平是不用做的,他只要每天读书吟诗就好了,偶尔给知绢搭把手,知绢就一脸崇拜感激地看着他,大大满足了他的自尊心与虚荣心。 还有这个小妻妹,因为年纪小,所以非常害羞,对他这个姐夫也很崇拜,陆爱平当初是没对玲珑生出过什么绮念,毕竟那时候年轻的他虽然不算什么光伟正的好人,却也不是人渣。 然而现在的他,经过生活的磨练,社会的毒打,在单位跟人勾心斗角,早已被这大染缸弄得面目全非,什么廉耻道德,早被抛之脑后,只有能占到的便宜才是最重要的。 在他心里,玲珑还是那个看到他会不好意思的小妻妹呢! 现在想想,也许当初小妻妹暗恋他也说不定?毕竟年轻时的陆爱平是知青里长得最好的,又最有文化,不然知绢也不会看上他。 玲珑被陆爱平这眼神看得有点恶心,她原本打算中午跟小狗子一起去吃海城本地最有特色的海鲜火锅呢,现在她觉得自己什么胃口都没有了——这什么人间油物啊,脸上是开垦了一片大油田?不能对着镜子照照自己什么德性吗?那啤酒肚,比他老婆的游泳圈还大,再摆出这么一副风度翩翩事业有成的样子,那不是搞笑吗? “你待会儿有空吗?要不这样吧。”陆爱平故作深沉,“我们找个地方坐下来好好聊聊,中午我请你吃饭?” 导购员在两人之间看来看去,看不出这两人到底什么关系,他们家的品牌还是蛮出名的,有点小贵,又不是特别贵,所以常常看到一些中年男人带着年轻姑娘来选购,又能装大方又能讨好小美女,不过怎么看这中年河童男也不像是很有钱的样子,人家这姑娘光是手腕上那块表就值个几十万。 “妈!我换好了!你看我帅不帅!心不心动!” 小狗子推开更衣室的门走出来,他换了一身特别潮的衣服,自己还摆了个造型,正准备跟玲珑吹牛,一眼看见站在玲珑面前脸上带笑的陆爱平。 陆爱平自认为风度十足不减当年的笑容,在小狗子看来就是一脸猥琐不怀好意色眯眯。 他一个箭步冲过来挡在玲珑跟前,戒备十足:“你在干嘛?离我妈远一点,不然我就报警了!” 陆爱平有点尴尬,他看向玲珑,“这、这你儿子啊?多年不见,没想到你儿子都那么大了……” 这小孩儿看起来得有十几岁,也就是说他刚回城里不久,玲珑就嫁人了?那知绢呢?知绢现在也不知咋样了。 玲珑揉了揉小狗子的头毛,对他说:“这位是你陆伯伯,快问好,你陆伯伯可是说了要请我们吃午饭你!” 娘俩凑在一起搞事无数,一个眼神就能懂对方在想什么,小刺猬狗子立马化身小可爱狗子,对陆爱平微微一笑:“陆伯伯好,刚才是我没有礼貌了,请陆伯伯不要放在心上。对了,陆伯伯,你真的要请我们吃饭吗?那我们可要吃大餐!” 陆爱平微笑,自觉非常有排面:“当然,陆伯伯从来不撒谎,说到做到。” 小狗子笑得更灿烂了:“麻烦姐姐帮我把这身衣服包起来。” 导购员看起来跟玲珑年纪差不多大,他却嘴甜地管人家叫姐姐,喜得导购员给他打了个折。小狗子正要掏出手机付钱,陆爱平连忙道:“这哪儿能让你掏钱呢?就当是我给侄儿的见面礼了!我来我来!” 这辈分也胡乱叫了,玲珑不拦着,能削一点是一点,人家一定要给他们花钱,难道还能不要? 小狗子是半点不客气,他对导购员说:“姐姐,那麻烦你把刚才我们试过的衣服全包起来吧,今天有伯伯给我们买,我们全要了!” 导购员早看这中年河童不顺眼,爽快地应了一声:“好嘞!” 陆爱平:? 他眼睁睁看着导购员去整理,一会儿就摞了个小山高。 玲珑跟小狗子都一脸期待,陆爱平有点尴尬地说:“那、那个,买这么多会不会太浪费啊?别看现在天气热,要不了多久就会变天了,到时候都穿不上……” “先生这不是多虑了嘛,咱们海城四季如春,再冷的时候穿个T恤裙子,外面套一外套就成啊!”导购员一边打包一边笑,顺便指指旁边,“不然再去看看那边秋装新款?正好可以搭在一起。” 陆爱平:丢雷老母。 玲珑还算仁慈,给他留了点面子,没有去看秋装,毕竟要是一下子宰多了那多不好,领导人都说了,坚持可持续发展才是最重要滴。 买了这么多衣服,陆爱平的私房钱一滴也没剩,他打肿脸充胖子,还要请玲珑吃饭,那些衣服由于太多,店里提供送货上门服务,玲珑登记地址的时候陆爱平在边上看着,暗暗把地方记下来,没想到人家居然住在别墅区,真是没想到啊。 霍青山买地盖楼做房产的时候,不仅是在首都,一些发展中的城市他也盘了不少,每建成一个地方,都会给自家留一栋房子,不过陆爱平显然并不知道这个,他见玲珑光鲜亮丽,年轻貌美,身边只有儿子没有男人,心里自认为“懂了”。 他见过太多从农村来海城打工,结果被灯红酒绿的花花世界迷乱了眼,最终走上一条不归路的姑娘。 她们大多出身贫寒,但是长得很漂亮,还有一颗不服输的心。一开始她们也想通过自己的双手改变人生,可是到了陌生的大城市后,她们没有学历没有本事,只靠自己,只会蹉跎掉美丽的皮囊与青春的年华,这种时候,只要稍加引诱,就能花很少的代价得到她们。 陆爱平认为玲珑也是其中一种。 海城有钱人可多了去了,哪怕是陆爱平不那么有钱,不也养了个小情儿?日子过得可滋润呢!玲珑这样子,估摸着是傍上什么大款了,不然她一个初中毕业的小姑娘,难不成还有本事养活自己跟儿子?除了靠身子,还有什么可能? 那既然这样的话,陆爱平觉得自己说不定也能占占便宜。男人嘛,哪有不好色的,尤其玲珑又这么美,包她这样的美人,确实是得花大价钱才行。 他有意要跟玲珑叙旧,虽然很肉疼花掉的钱,但还是要请玲珑吃饭。 陆爱平走在前面,玲珑跟小狗子在后头。 小狗子偷偷地问:“妈,这人谁啊?” 玲珑回答说:“是你大姨夫。” 小狗子眼睛一下就瞪了起来! 他大姨夫!他知道!隔壁奶奶常常骂的那个狼心狗肺的玩意儿!要不是这个渣男抛妻弃子回城之后杳无音讯,他大姨也不会一尸两命!渣男! “妈!我去揍他!” “揍他干嘛呀!”玲珑扯了他一下,“揍完了他疼个十天半个月也就完事儿,说不定还要报警,你爸今天说去哪儿了来着?” 小狗子努力回想了一下:“好像说是去跟叔叔们钓鱼,钓完鱼去百味私房菜,还让我们去一起吃呢。” 百味私房菜是海城一家十分高端的私房菜馆,老板据说是御厨世家,一般人根本不知道这家私房菜,只看外表的话也很古朴,但价钱那是真贵,一顿饭吃掉海城一套房都不在话下。 母子俩相视一笑,前头陆爱平故作潇洒:“你们娘俩干什么呢,我去停车场把车开出来,你们在这儿等我一会儿啊。” 看着陆爱平的背影,小狗子感慨:“你说我大姨看上他啥了?当年他也是河童吗?” 玲珑说:“当年他头发还是挺多的。” 说着,她摸了摸小狗子的头,有点担心如果遗传的话……小狗子会不会也中年谢顶啊?不会吧不会吧不会吧? 小狗子不知道他妈在想啥,远远瞧见陆爱平把车开来了,撇撇嘴:“就这啊。” 陆爱平把车子停在路边,打开车窗,自以为潇洒的一笑:“成,上来吧!” 他本来殷勤地探身为玲珑打开副驾驶,结果小狗子先一步拉开后座:“妈,你坐里面。” 这小轿车半新不旧,不过保养的倒是不错,陆爱平有点尴尬地把副驾驶又关上,后座那对母子在说悄悄话,不知道为啥,他总觉得自己跟个司机一样…… 如果小狗子知道陆爱平在想什么,一定会很遗憾地告诉他:对不起,你还不够格做我们家的司机。 他们家的司机才不是河童! “你们想吃什么?”陆爱平笑。“海城我熟悉啊,这我老家,当地特色小吃多得很,要不要我带你们去见识见识?有家菜馆那做得真是绝了,外地人来了都要去尝尝的。” “陆伯伯,我听说有个叫百味私房菜的私房菜馆很有名,是不是真的啊?” 陆爱民一听,立刻说:“你在哪儿听说的啊?哪有这个私房菜馆?海城私房菜馆蛮多的,大部分都做海鲜,你们要是想吃私房菜,我可以带你们去一家我在单位里常去吃的。” “我就想去百味私房菜嘛!”小狗子闹腾起来,“妈!妈!我要去百味私房菜!我要去百味私房菜!不然我就不吃了!” 玲珑微微蹙眉,有些柔弱:“陆大哥,这你看……” 陆爱平一听她管自己叫陆大哥,内心一喜,不叫姐夫,就说明她心里不想拿他当姐夫看,难不成当年那小姑娘真的对自己有情? 他陷在意|淫中无法自拔,被玲珑迷得神魂颠倒,连自己老婆还在商场都忘了——他老婆正一间厕所一间厕所地找人呢! 根据小狗子的指引,陆爱平把车子开到了百味私房菜,他心里有些惊奇,他怎么都不知道原来海城还有这么一家私房菜的?海城这地儿寸土寸金,这私房菜开在市区不说,居然还占了这么大一块地方! 不过门口倒是没什么车子,看起来生意不怎么样。 陆爱平做梦都想不到一个私房菜馆还有专门泊车的侍者,他想进去的时候还被门口的侍者拦了,因为百味私房菜一顿饭的价钱寻常人根本负担不起,像陆爱平这样开着廉价车子,又是一副我很吊模样的,基本上都是那种打肿脸充胖子的人,他们私房菜馆一般不接收这样低端的客人。 不过等玲珑跟小狗子牵着手走过来,侍者便没有再拦,因为他认识这二位啊! 来过好些次的母子俩,母亲好像是非常厉害的大佬,平时都是有警卫员跟着的……侍者再往后一瞧,后面又停了辆车,下来一男一女两个大众脸,得,瞧着也眼熟,警卫员在呢! 虽然不知这中年河童是何方神圣,但既然是贵客带来的,那就让进吧。 陆爱平要摆阔以征服玲珑,自然表现的十分有气势,被引进包间后,陆爱平心底忍不住嗤笑。 他还以为这私房菜馆多牛逼呢,合着也就这样!墙上居然挂着著名大师的画,这不是搞笑吗?外面弄得这么有档次有逼格,居然里头挂假画,简直笑掉人的大牙,瞬间就掉了份儿。 只有玲珑跟小狗子知道,人家那画都是真的。 别说是墙上挂的画,就连用的杯盘碟筷也大多是古董,能在这地方开起私房菜馆,老板也不是普通人啊,像陆爱平这种自以为什么都懂什么世面都见过的人,恰恰是世界上最狭隘的人。 侍者送来菜谱,陆爱平大手一挥:“玲珑,你们点,随便点,今儿陆大哥请客!” 他自称陆大哥的时候,玲珑想跟私房菜的侍者说,今天所有菜色都不要放油,光是看着陆爱平那张脸,她已经腻了。 小狗子欢快地说:“陆伯伯真大方!那我就不客气啦!” 陆爱平用慈爱的目光看着他:“陆伯伯第一次见到你,肯定得尽一尽地主之谊,来,千万别跟陆伯伯客气!” 小狗子露出甜甜的可爱的笑容,“好,我一定不会跟陆伯伯客气的!” 说着一通勾,选了自己爱吃的妈妈爱吃的,噼里啪啦点了几十道,陆爱平故作镇定,心里却想,这小子真是没有家教,唉,这也是没办法的事,谁叫他妈给人做情人,难免会忽略孩子的教育。 997|第九十一片龙鳞(八) 第九十一片龙鳞(八) “没有教养”的小狗子欢天喜地点了一桌子菜, 陆爱平虽然心里有点不舒服,但在多年未见的小姨子,还是貌美如花的小姨子跟前, 总是要装一下逼摆摆阔的,肉疼这一次,就能换来大美人欣赏爱慕的目光, 说不定还能占点便宜, 那有啥不好的呢? 百味私房菜的菜谱也都很诗意, 比如叫什么“燕草如碧丝”,便是炒三丝, “曾经沧海难为水”,便是人参鲍鱼汤, “天苍苍野茫茫”, 是极品的烤小肥羊……总之只从表面上来看, 是看不出这些菜使用了什么食材的。 来过好些次的玲珑跟小狗子自然知晓,既然陆爱平要充大款,那当然得给他这个面子,阻人装逼, 天打雷劈。 陆爱平趁机找玲珑搭话:“玲珑, 这些年没见了, 你、你心底是不是还在怨我?” 小狗子一听这话不对啊, 连忙打断:“陆伯伯, 你怎么问我妈啊, 你要问, 不也该问我大姨是不是怨你?” 陆爱平神色有点尴尬,没想到小狗子也会知道这事儿,他清清嗓子:“那个、那个, 知绢,知绢她还好吗?” 问得还含情脉脉的,自己一人把戏往下演:“当年我在家里安排下回城,没两天就想回去找知绢的,可是家里管得实在是太严了,我父母直接把我锁在家里不许我出门,又把我的证件跟钱全都拿走了,这一锁,就锁了我半年多。后来他们还不经过我同意,硬是让我在城里娶了他们上司的女儿,我这些年来无时无刻不在想念知绢,想念那个我走时已经在知绢肚子里的孩子……所以他们娘俩还好吗?知绢现在怎么样了?” 玲珑都出来给有钱人当二奶了,知绢不会也这么干了吧?! 如果是这样,陆爱平那就不高兴了。他的女人,他睡过的,哪儿能让别的男人也睡呢?而且知绢长得也漂亮,要是出来打工,没准儿还真会被迷花了眼。唉,这也是为什么他不想要乡下媳妇的原因,眼皮子浅,一点好处她就找不着北了。 玲珑轻笑,端起茶杯轻啜一口:“这么说,你还挺痴情啊。那怎么之后也不回村子里看看呢?你父母总不能一直把你关着不是?难不成十多年过去了,你还找不着回去的路啦?” 陆爱平的脸色更加尴尬了,没等他想借口来敷衍,玲珑便淡淡道:“我姐姐死了,你走之后没多久就死了,肚子里的孩子也没生出来,难产死的。” 陆爱平一听,居然真的流了几滴眼泪出来。 一是因为知绢并没有像玲珑这样爱慕虚荣给人做小,二则是他对知绢确实有几分感情,记忆中的知绢温柔美丽,尤其是在备受婚姻璀璨多年之后,陆爱平回忆起知绢,就只剩下了美好。 现在得知那样一位温柔似水对自己又一往情深的美人死了,还是怀着自己的孩子死去的,陆爱平心中悲伤无比,眼泪往下刷刷的掉。 正好,上菜了。 所以那娘俩一个搭理他的也没有,小狗子给玲珑拆开了餐盘,还舀了一碗甜汤,照顾的周周到到,陆爱平家里只有女儿,年纪比小狗子小一点,但被她妈带的骄纵任性,非常不讨陆爱平喜欢,再加上两口子都是体制内工作,计划生育下来也不能生二胎,陆爱平此生最大的心愿就是能有个儿子。 他一方面想说服老婆辞职,偷偷生一个,这样就算罚款也不怕,再不然就是外面那小情儿,说不得也能给他生个儿子,男人活在世上,没有儿子可怎么办?抬不起头来啊! 不过这沉溺在过往的悲伤中,结果没人安慰,人家娘俩一边吃饭一边欣赏他的哭相,搞得陆爱平都觉得脸上火辣辣的。 他自己擦了擦眼泪:“如果早知道的话……” 玲珑冷笑,有什么早知道,天底下的人许多都爱说如果早知道,如果可以,可世上哪有那么多后悔药可吃?更何况如陆爱平这样的人根本就不是后悔,再给他一千次一百次的重来,他也仍然会抛妻弃子,不用指望这样的人会存有几分情意,他的情意,从来都是利益之下的。 陆爱平一人搁那儿唱独角戏,玲珑小狗子都不搭腔,这就很尴尬了,而且有些菜上来了,陆爱平都没见识过,也不会吃,还得偷看玲珑跟小狗子的操作,自己笨拙地学,原本想在玲珑跟小狗子跟前显摆自己的洋气跟博学,结果光一顿饭就把陆爱平的自信打击的毛也不剩。 菜一入口,陆爱平才知道什么叫做山珍海味,自然,百味私房菜是不做野味的,但相同的食材经由人家大厨的手,出来的味道就是绝!玲珑简直想把大厨给打包带走,到首都再给他开一家分店,这样自己就可以每天都吃了! 饭吃到一半,玲珑说要去上个洗手间,包厢内其实也有洗手间,不过她还是出去上,因为小狗子抢了包厢里的。 她当然不是真的上洗手间,而是给霍青山打电话,交代他待会儿要如何如何出场,如何如何装逼,霍青山那头也在包厢里跟几个把兄弟把酒言欢,接到媳妇电话宛如圣旨连连点头,那肯定的啊,媳妇说啥就是啥! 趁着玲珑不在,小狗子上完厕所回来继续吃,陆爱平见他年纪不大,趁机向他打听玲珑的事儿:“你妈现在住在哪儿啊?你们是来海城玩的吗?你现在上不上学?你爸人呢?” 小狗子一边吃着肉一边不答反问:“陆伯伯,你问这么多干什么呀,你刚才怎么不直接问我妈?” “唉。”陆爱平叹了口气,见小狗子不肯回答,愈发肯定了玲珑是给人做情人。“我是你大姨夫,你可能没见过我,以前我还在乡下插队的时候,跟你大姨还有你妈生活在一起,你妈打小性格就害羞又单纯,不管怎么说我也算是她姐夫,你大姨走了,我就得担当起保护你妈的责任,现在你妈娘家那边也没人,要是你妈被欺负了,你就跟我说。” 小狗子长长的哦了一声,心想这个大姨夫可真是不要脸,隔壁奶奶骂得好! 就这德性,拿他当傻子涮呢? “陆伯伯。”小狗子眨眨眼,眼圈儿也红了,跟玲珑生活在一起,耳濡目染之下谁还不是个影帝了?“我妈过得苦啊,别看她外表光鲜亮丽,其实她名下连一栋一百平的小房子都没有。” 因为都是一百平以上的,还有大别野,嘻嘻。 “平时出门也没有车子开。” 因为有司机。 “我爸还管得特别严,到哪儿都得有人跟着。” 没错,就是国家派来的警卫员。 “我妈一点自由都没有,你看她今天跟我一起逛街,其实真要她付钱,她身上一毛都没。” 因为可以直接刷他爸的卡啊! 陆爱平听着,也愈发心疼,觉得这就是当情人的不好啊! “而且我爸还特别忙,平时到哪儿我妈都不知道。” 因为她懒。 陆爱平愤怒地拍了把桌子:“岂有此理!你爸怎么能这样对你妈!你难道就不生气?!” 小狗子呜呜假哭两声,“陆伯伯,你帮帮我妈吧!她之所以这么可怜,就是因为没有经济独立,自己没钱,说话都没底气,你要是能帮我妈买一栋房子,写她的名字,再给她买辆车,给她存个几十万,我妈就能得到自由了!对了我之前看到海城新区那边不是建了别墅区?我看那个房子就挺不错的,我妈应该会很喜欢,要不待会儿我妈回来,陆伯伯你主动跟我妈说?她一定会很感动,我也会感谢你的!” 陆爱平:…… 开啥玩笑,他是想过在玲珑身上花点钱赚取她的好感,但目的是为了睡她,占便宜,怎么可能给她买海城新区的别墅?他自己都买不起!他们家现在也就两套房,一套是单位分配的,一套是他们婚后,卖了两家的老房子买的新房,现在他们住在单位房,另一套是租出去的,每个月赚点房租钱。 别说买别墅给玲珑,就是付首付,陆爱平也没那钱! 还有车,陆爱平自己开的都是二手车,哪里有钱给玲珑买? 这小孩儿也太会算计了!太贪心了!逮着个人就薅羊毛,有这样的吗? 正巧玲珑推门回来,看到房间内似乎气氛怪异,随口一问:“你们干嘛呢?” “哦我们正在——” 陆爱平话没说完就被小狗子打断:“妈!陆伯伯说你太可怜了,要给你在海城新区买别墅买车,还要给你存钱,让你重获新生,从此脱离我爸!” 玲珑瞬间就感动了:“真的吗?陆大哥,你真的愿意对我这么好?” 被美人目光盈盈的一看,陆爱平顿觉豪气万丈,然而他真没那么多钱,就连吹牛都没什么底气,反正先应了再说,大不了睡完就跑嘛! 反正他也不是第一次干了!就算睡了玲珑跑了,她也不敢说什么的,难道她不怕大款知道她给戴了绿帽? 大家各怀鬼胎,直到吃完饭,好戏才算真正开场。 陆爱平安顿好玲珑跟小狗子,自己雄赳赳气昂昂去结账,自以为留了个潇洒无比的背影,原本想要云淡风轻地取出一张卡,连价钱都不看让他们随便刷,然后再淡然地接回来放到皮夹里,好一番装逼。 结果却换来收银姑娘尴尬而不失礼貌的笑容:“不好意思先生,你的卡余额不足,请问……是现金呢,还是再刷别的?” 陆爱平额头顿时冒出冷汗。 他快速回头看了眼玲珑母子,发现他们正带着笑看着这边,连忙压低声音:“是不是有什么误会啊,我这张卡里一共有八万多块钱,怎么会不够呢?” 收银姑娘温柔地告诉他:“您好,您这一餐一共吃了十六万五千四百七十一元,按照惯例,我们为您免去了零头,您只需要支付十六万五千元就可以了。” “什么?!” 陆爱平发出惊天怒吼,“一顿饭要十几万?!你他妈在逗我呢!” “光是您点的那瓶红酒,市价已经在五万以上了。”收银姑娘继续微笑,“而且我们所选用的全都是进口新鲜食材,每一样都是非常昂贵的。” 言下之意,吃不起别来。 正在陆爱平激动之时,一个低沉的声音传来:“001号包厢结账。” 收银姑娘立刻把陆爱平抛在一边,“好的先生,您一共消费了二十万零四千元,请问刷卡还是扫码?” 男人拿出一张黑卡,随随便便刷了二十万下去,半点儿没放在心上,陆爱平正想说话,突然瞧见跟在男人身后的一人,特眼熟,那不是本地知名的房地产大佬么?前段时间他们单位领导还屁颠屁颠给人递烟呢!当时陆爱平也在,可惜他职位不高,连跟人搭话的机会都没有。 那位大佬管付钱的男人叫大哥,陆爱平心里有点打鼓,心想这私房菜馆到底是什么地方啊,怎么一顿饭能吃十几二十万的? 他钱不够,收银姑娘也不管,直接给别人结账,结果基本都是十万以上,最少的也吃了五六万,陆爱平冷汗涔涔,结果就看见那为首的高大男人没有离开,反倒向另外一个方向走去。 他顺着看过去,瞪大了眼! 那男人居然跟玲珑认识! 不仅如此,小狗子还相当猖獗的助跑两步,跳到了男人背上!高大的男人根本没有生气,反而扇了他屁股一巴掌,又握住玲珑的手,把她从大厅沙发上牵起来,一家三口其乐融融,这、这??? 陆爱平有点搞不懂了,然后人家一家三口直接往外走,连个眼神都没给他!陆爱平顿时急了:“玲珑!玲珑!你、你别走!你不能走!” 她既然跟那男人认识,就说明她也有钱!他现在付不出钱了,她要走也得帮忙结账才行!不然他就把她的事情说出去! 霍青山那是天生自带大佬气质,搂着玲珑走过来,身后那一票海城大佬也跟着,陆爱平腿都软了:“你你你你你……” “怎么?叫我有事” 她的态度跟一开始相认时截然不同! 陆爱平就是个傻逼吧,也知道自己才是被涮的那个!他不敢看霍青山,“我、我钱不够结账,你能不能先借我点儿,等我回去还你。” 玲珑捂嘴娇笑:“用不着这么客气,钱不够而已,我已经帮你通知了你老婆,她很快就会来了。” 如果可以,陆爱平一定会怒吼一声丢雷老母,可是他不敢。 “没钱就别打肿脸充胖子,多丢人啊,你说是不是,陆爱平?”玲珑凉凉道,“真以为自己是个香饽饽,勾勾手指头就有女人往你怀里撞?拜托你照照镜子好不好?你当初是怎么对我姐的,你不会以为真的就相安无事了吧?” 陆爱平颤抖着说:“你、你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 小狗子掏出手机:“你好陆伯伯,你一路上的陆言陆语,我都给你录下来了,你的老婆跟你养在外头的小情人都会知道,你的单位也会知道,我建议你立刻跟你们家的租客取消合约,因为可能单位分的那套房,你们得退回去了。” 陆爱平瞳孔骤缩,都不知道他们是怎么知道自己家里的事儿的,他隐隐有种大难临头的感觉,但又不甘心,对霍青山说:“你知不知道,你身边这个女人勾引我——” 霍青山瞥他一眼,“说这话之前,先照镜子?” 虽然陆爱平年纪比霍青山还小几岁,但俩人站一起一个天上一个地下,霍青山身材高大挺拔男人味十足,是荷尔蒙爆棚的硬汉,陆爱平……年轻时兴许能与霍青山一战,现在的他就是个中年河童,光是那头上缺少的发丝,就已经宣告出局。 百味私房菜的账可不是好赖的,人家能在这地段开店,能没点背景? 陆爱平老婆一来,她被丢在商场里,找了整个商场的男厕所也没找着陆爱平,结果得知男人跑来请人吃饭来了,这些年她一直管得严,当初陆爱平能抛弃乡下媳妇,现在也就能抛弃她,所以她始终疑神疑鬼,两口子常常吵架甚至大打出手,但想打架可以,先结账,百味私房菜从来不介意有人在自己店里打架的。 反正挂着画摆着的花瓶全是古董,打坏了就赔呗,赔不起就坐牢呗,多大点事儿啊。 这两口子打完了,店里的侍者微笑着送上账单,看到高达七位数的赔偿款,陆爱平老婆白眼一翻晕了过去。 陆爱平也傻眼了,问怎么不拦着他们,侍者继续微笑:“您好,顾客是上帝,我们放在大厅的一般都是比较平价的古董,这样的话,顾客也好赔偿呢。” 好赔偿你老母! 他们家就是把房子车子全卖了也赔不起! 陆爱平万万没想到,就因为自己的一时色心,便引来这么大的麻烦,私房菜馆直接报警,他跟他老婆喜提警察局一日游,这钱是赔也得赔,不赔也得赔,私房菜馆老板可不是好惹的,表面上是正经公民,私底下追债的法子多了去了! 陆爱平不得不把房子车子卖掉,就这还差几十万,他没办法,只能一家人挤在单位分的房子里,结果有人朝他们单位举报他作风问题,单位连查都没查,直接把他跟他老婆全开除了! 说没人背地里搞他他都不信! 这下单位发的房子也被收回去,陆爱平只能租房子住,找工作也是屡试屡败,连饭都要吃不下了,任性的女儿还天天哭喊要这要那,老婆一生气就要跟他打架,没几天,他养在外头的小情儿带着一堆彪形大汉上门,在租房里到处打砸,又把陆爱平给狠狠打了一顿,值钱的东西全搜罗光,之后扬长而去! 他老婆这才知道陆爱平在外面有了人,夫妻俩又是一顿互殴,推搡间陆爱平一个不注意,脚底下踩了块不知哪来的香蕉皮,后脑勺子就砸桌角上了,送到医院时已经断了气。 陆爱平老婆被抓了起来,虽然她坚称自己是不小心,但仍然造成了陆爱平的死亡,这一家子鸡飞狗跳,终于彻底划上了句号。 小狗子也迎来了他的初中生活。 聪明阳光爱运动的少年谁不喜欢,尤其他还很有正义感,脑瓜子又灵活,一进学校便成了风云人物,小小年纪就有人给他写情书,称呼他为男神,小狗子可苦恼了,太讨人喜欢怎么办?人生太完美怎么办? 不怎么办,被他爸揍一顿屁股,一切都将迎刃而解。 后来长大成人继承家业的霍隽在面对媒体采访时,不止一次地感谢过自己的父母,谢谢他们对自己的爱与教导,才有了今天这样的他,不过如果他爸能够仁慈一点,不要还没到退休年纪就带着他妈全世界到处吃喝玩乐的话,他一定会更爱自己的父母的。 然而霍青山会理他吗? 当然不会啊! 辛辛苦苦养大的儿子不拿来用,难道要老父亲为他卖命?让他快快乐乐在外面耍? 那必不可能。 儿子养来就是用的,他真是天底下最好的爹,不到年纪,儿子一成年就把全部家业都托付给他,看他对儿子是多么的看重、多么的信任啊!比起那些个有N个老婆N个儿女死后上演抢家产戏码的富豪,难道他的行为不令人感动吗? 霍青山半蹲在地,手上拿着相机,镜头里是他数十年如一日漂亮的媳妇,媳妇正对着镜头摆造型,等拍了照片发给儿子看看,让儿子也欣赏欣赏他妈妈的盛世美颜! 不管到了哪里,他们做父母的都想着家里的儿子,美丽的风景拍给他看,美味的食物吃给他瞧,坐游轮的时候还要拍个海天一色的视频,顺便在极光下拥吻——儿子看到了肯定很感动吧! 某乎有个问题:有一对格外恩爱的父母是种什么感受? 霍隽:谢邀,没什么感受,除了我是多余的。 998|第九十二片龙鳞(一) 第九十二片龙鳞(一) 【您好, 第9999号玩家,欢迎进入《女性生存游戏》,我是您的游戏系统, 本系统将竭诚为您服务,祝您有个愉快的游戏旅程。以下是游戏开始同意书,请仔细阅读后进行签字。】 【如有以下违规行为出现, 将视为游戏失败, 玩家将被永远扣留在游戏中!】 【1、请维持角色本身人设。】 【2、禁止向NPC透露剧情。】 【3、禁止使用非游戏设定的力量。】 【由于游戏开始后没有噩兆预警, 请玩家自行注意己身安全。】 【如果确认无误,请玩家签字, 并开始游戏挑战。】 玲珑很爽快地签了字,随后, 她的脖子上出现了一条红色的圈, 这是游戏对玩家的束缚力量, 在游戏里,签下同意书即视为认可游戏规则,游戏及玩家双方都将受到法则限制,玲珑也不例外——虽然直接把这个游戏撕碎, 对她来说也并不算什么难事, 不过她向来是很尊重游戏的, 她打游戏从不开挂。 红色的圈迅速消失, 如果不是玲珑亲眼对着镜子看到了那个红圈, 简直都要以为那是自己的错觉。 【玩家ID:玲珑。年龄:25。职业:某公司销售部员工。】 玲珑正准备继续往下听, 结果系统不说话了, 她愣了下:“就这?没了?我……我的人生就这么几个字你给我概括了?” 系统:【……请玩家自行挖掘生活细节,本系统只负责监督玩家是否违规。】 她不高兴地撇撇嘴,对着镜子照了照, 玩家的外貌设定是系统随机的,这就是一张很普通很普通的脸,说不上多么漂亮,也不算丑,就是那种丢进人群里找不着的大众脸,身材也是普通,个头不高,略略有点胖,玲珑捏了捏肚皮上的游泳圈,脸黑了。 以及毛孔粗大且略微泛黄还有黑眼圈的皮肤,日渐后退的发际线与逐渐稀少的头发,明明才二十五岁,却已经有了颈纹,看起来至少比真实年纪大了五六岁,说是三十上下也有人信。 这让对外貌十分挑剔的龙女大人非常不高兴,可惜这份不高兴在系统看来是不可理喻的,为了防止这个不安分的玩家作出什么幺蛾子,系统警告道:【请玩家注意,如果违背游戏规则,或是在游戏中死亡,都将受到惩罚。请玩家将此当做现实生活来看待,玩家在游戏中所感受到的痛楚与现实成正比,一旦死亡无法复活。】 玲珑听了,沉吟片刻说:“你的声音有别的声道选择吗?我不喜欢这个,棒读感太浓了。而且要当做现实生活来看待,请允许我使用自己的身体。” 系统装死不吭声,之所以玩家形态由系统随机,就是为了防止玩家外表过于出色,从而在游戏里可以走捷径的可能性,如玲珑这样的必然是要被掐死在摇篮里的。 那些在现实生活中美貌过人的玩家,从来没有感受过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人的生活,当他们失去了引以为傲的容貌与能力,变成了一个普通的、月薪三千,只能租住老旧住宅楼的小职员,那种打击几乎是致命的。 所以玲珑想要用自己的身体,游戏系统当然不会首肯。 那好吧,玩游戏而已,玲珑也没什么脾气,她掏出手机,先把自己的情况检查了一遍,最主要是看有多少钱,系统说是帮助其实是监视,一旦做出任何有违人设的行为都会被惩罚,惩罚程度因情况而异,现在她还没弄明白这游戏是怎么玩,所以当然要先掂量掂量。 很好,角色很穷,全部存款只有三万,住的这个地方就更不用说了,安全性差是其一,居然还有蟑螂,马桶也堵了,老化的燃气管道与时灵时不灵的热水器,空调只能制热不能制冷,可恨的是水也停了。 而且手机收到一条消息,是工作群,销售部的经理正在里面号召大家努力加班加点冲业绩,否则这个月连提成都拿不到,只能拿死工资。 好巧不巧,玲珑就属于那种只能拿死工资的人。 当然这只是设定,游戏规则对于不能崩人设的要求只有那么一句话,谁也不知道玲珑心里在想什么,因为她先用手机叫了个外卖,叫了两百多块。 系统沉默,搞不懂这个玩家在想什么,之前参加游戏的玩家,在得到游戏提供的基础信息后,都会选择购买一些能够防身的装备,像玲珑这样先点外卖的,真的很少见。 趁着外卖还没到,玲珑围着屋子转了一圈,工资低就别想住多么好的房子,这地方也就四十平米左右,私人物品不多,不算脏,也不算干净,可能是因为每天上班就已经很累了所以完全没有功夫打扫。 玲珑打开了电脑,本来欠缺的个人信息也在她的四处搜寻中逐渐被补充完整,在等待外卖的期间,她找了个直播网站,申请了ID做了实名验证,并且取了个相当彪悍的标题——妙龄少女一人吃掉三百块钱的麻辣烫是种什么体验。 系统问:【这不在角色特征设定中,你这不是崩人设吗?】 玲珑说:“除了我自己之外没人知道的事情,怎么能叫崩人设?而且你还不允许别人有所改变了?难不成一成不变当个月薪三千的社畜一辈子才正常?你们游戏不是标榜跟现实生活几乎可以以假乱真?还不许我上进?我刚才看到蟑螂了,你知道的吧?” 系统总觉得玩家这样问没打好主意,但还是嗯了一声。 玲珑随即道:“有时候压死骆驼的往往就是最后那一根稻草,一个女孩子,二十五岁,无亲无朋孤苦伶仃,没钱不说,还住这样的地方,女孩子都怕蟑螂,我看那蟑螂屋一点用处都没有,以后绝对拔草这个牌子。我在极度不安彷徨的情况下决定要改变自己,而心动不如行动,我想从赚钱开始,请问这有什么问题吗?这难道不是当代有志青年的正常想法与发展?” 系统无言以对,只好又提出质疑:【可是,玩家并不是妙龄少女,标题与内容不符。】 玲珑振振有词:“老婆饼里有老婆吗?蚂蚁上树有蚂蚁?夫妻肺片有夫妻?松鼠鳜鱼有松鼠?既然这些都没有,你凭什么要求妙龄少女标题下一定要有妙龄少女?” 没等系统回答,她又开始对系统进行人身攻击:“而且你一个冷冰冰的系统懂什么,人只要愿意,我活到多大岁数我都是少女!二十五岁就不能是少女?我就是三十五岁,我照样敢穿洛丽塔!有本事弄死我呀!来呀!” 系统……系统没本事,只能闭嘴,因为游戏没有攻击非违规玩家的权限。 规则,向来是要双方共同遵守的。 玲珑把周围草草收拾了一下,外卖到了,门铃一响,她拔腿就要去拿,结果走到门边突然停了下来,“你把东西放外面吧,我给你好评,一会儿我自己拿,谢谢。” 外卖员似乎沉默了几秒钟,才说:“好的。” 玲珑所谓的“一会儿”,足足过了有十分钟,她透过猫眼往外看,确认是真的四下无人,这才快速开门快速取外卖,其动作之迅捷凌厉,绝非常人所能及。 【恭喜玩家在“被外卖员入室奸|杀的死亡危机中成功存活”!】 玲珑顺口问:“有掉落什么奖励吗?别跟我说没有。” 系统:【本游戏完全模拟真实世界,请宿主不要试图通过游戏奖励提升自己。】 也就是说,逃过一劫,还有一劫,且活下来了也什么好处都没有。 “怪不得你们游戏玩家这么少。”玲珑语重心长地说,“需要玩家赌上性命,又要求那么多,结果一点奖励都没有,我真诚建议你们换半个策划,比如说我,你看怎么样?” 系统装死不语,它已经隐隐认识到这9999号新玩家,似乎不像看起来那么无害。 玩家进入游戏后会随机生成身份外貌,死亡噩兆也是随机的,因为深知自己的玩家身份,一旦死了便要感受真实的痛感,很多人都非常谨慎,点外卖的是极少数,像玲珑这样连跟外卖员打个照面都没有就直接度过危机的,五根手指头都数得出来。 麻辣烫是很大一个碗装的,玲珑打开摄像头,给自己整了个超级无敌美颜滤镜,这样看上去,她整个人都瘦了好几圈,脸小了皮肤白了眼睛大了还自带上妆功能,连带着她吃麻辣烫的大碗周围也发生了空间扭曲。 这年头吃播那么多,一抓一大把,正常吃喝想火?比登天都难! 所以她才故意把美颜滤镜开得如此奇葩,把自己整成个外星人一样,然后才开始吃。 你还真别说,真就有人进来了,进来之后看到主播的脸,除了眼睛特别大下巴特别尖嘴巴特别小皮肤特别白之外还挺像个人的,但是那吃饭用的碗跟勺子已经彻底扭曲的不像样,便发了弹幕:主播这是异次元吃播? 玲珑态度很好:“是啊,异次元吃播可遇不可求,你吃饭了吗?” 说着吸了一口宽粉。 虽然滤镜可怕,但她的吃相真的是没得说,且玲珑对食物的热爱绝对是深入刻骨,看她吃饭,就是能让人口水直流,感染力十足,甚至想要和她一起吃麻辣烫。 除了滤镜之外没有任何可挑剔的地方,不吧唧嘴,话也不多,吃得还特别香。 直播平台有免费的礼物,虽然主播拿不到钱,但免费的礼物却算热度,玲珑凭借则惊人的食量与始终不紧不慢吃得香的吃相,成功收获了第一批观众。 她吃完一大盆麻辣烫,干脆利落下播,找出纸笔迅速开始制定一系列计划。 不能使用游戏以外的力量也没关系,问问龙女大人怕过谁。 首先从改变自己开始! 角色本身是个工资不高的社畜,这一点其实有点bug,做销售的再怎么混也不至于一个月三千,而且都月薪三千好几年了,公司居然还没把人开除这合理吗?玲珑忍不住跟系统念叨,你这游戏设定不对啊,三千也太低了,怎么说也得调整到四五千才比较合适,做销售的光拿底薪死工资,公司不开除她还留着做慈善? 系统:……不听不听王八念经。 衣柜里的服装品味也很令人无语,这身材穿职业装简直就是灾难,玲珑先是打开电脑,找了个穿搭视频学习,然后自己搭配衣服,并对阻止自己的系统说:“我这是看了网上教程后学习的,人总是要在不断学习中进步,不算崩人设。” 如果可以说脏话,系统一定会亲密地与玲珑的妈发生性|关|系。 可惜它不能说脏话,玲珑也没有妈。 卡里还有三万,玲珑拿着钱到最近的一家健身会所办了张年卡,获得一身运动服一双鞋子以及两条毛巾,卡里刷掉了八千块。 随后她去附近的步行街给此刻还胖胖的自己置办了几身行头,虽然胖子穿什么都不好看,但扬长避短,也不是不行。 腿粗就不要穿紧身裤,没有腰就不要穿显腰的上衣,个子矮就学着穿高跟鞋,皮肤不好就不要熬夜按时规律做面膜。 买了衣服,又买了一套昂贵护肤品与彩妆,全都要好的,这一通下去,除了这个月的饭钱,玲珑已经一无所有。 系统第一次见到如此能挥霍的人,三万块啊!她半天就给嚯嚯完了!接下来的日子难道不想过了? 很快,玲珑用事实告诉它,什么叫它想多了。 第一天是角色初始时间,也是游戏比较人性化的地方,给予玩家足够的时间做准备,从第二天开始就要恢复到了社畜日常。 早上八点,玲珑准时醒来,洗脸刷牙拍水乳,然后化了个裸妆,最重要的是要做防晒。 养儿不防老,防晒才防老。 因为头发比较稀少,所以她昨天还买了跟自己发色相近的假发片,戴上后瞬间拥有了一头茂密的秀发,妆容淡雅而得体,黑色的百褶裙搭配泡泡袖上衣,遮住麒麟臂与大象腿,重点突出脖子与相对而言比较细的胳膊。 玲珑天生爱美,体态优雅,走路不含胸驼背,再踩上七厘米高的鞋子,整个人与昨天的社畜肥宅判若两人! 她买了一杯豆浆两个烧麦做早餐,社畜没有车,去上班都是地铁跟公交。 玲珑仔细想了想游戏可能会设置的死亡噩兆,最终选择了地铁,这时候正是上班高峰期,人挤人挤得跟罐头似的,她上了地铁直奔消防栓角落,这里人相对比较少,而且都是年轻人,相对而言也会比较安全。 顺利到达公司,她是卖房子的,竞争很激烈,一般人家买家也会找那种看起来比较专业的员工,像玲珑这种初始角色,说实话,也就是在这个游戏里能有自己的一席之地,要是换作其他游戏,顶多给你画个火柴人。 她的出现瞬间吸引了大家的目光,严格说起来玲珑也没有变得很美,但她之前实在是太平凡了,以至于这样的一点变化,简直是天翻地覆。 有好奇的也有打听的自然也有瞧不上的,玲珑笑脸迎人,她说话超好听,在不崩人设的前提下不着痕迹地拍人马屁,迅速收获部分同事的好感,成功从毫无存在感的家伙变成了略微有点存在感的人。 像她们这些售楼处的,基本都是在售楼处等人上门,玲珑之前一直没业绩,人家来了也不会选她,如果坐着等肯定啥也没有,必须主动出击。 所以她拿了一大摞海报出去了。 她一走,后头同事开始三五成群说酸话,她也不在意,说人坏话烂嘴巴。 别指望同事之间有什么同事情,这是游戏世界,游戏世界里真正的社会就是勾心斗角尔虞我诈,没有丝毫温情,前一秒跟你笑呵呵的人下一秒就能抢走你的功劳还厚着脸皮说你不行。 这天气发传单绝对是种折磨,然而玲珑并没有站在太阳底下发传单,而是去了附近的一家老年娱乐中心。 找买主,这地儿最多了。 成功跟爷爷奶奶们搭上话,嘴甜脸圆的玲珑在爷爷奶奶们眼里看来那就是一副福气相,虽然本来的角色脸色暗沉发黄,可不是有很透气的粉底液吗?而且玲珑连脖子都抹了,露在外面的肤色完全一致,她又见人笑三分,笑容感染力十足,能来老年娱乐中心的,那家里都不差钱儿,想给自己买房养老的,给儿女买的,给孙子孙女买的,真的不少。 玲珑顺势告诉他们自己就在某某售楼处卖房子,然后特别真诚地说可以给个内部价,甚至能带他们去看。 爷爷奶奶们一听,走走走,那必须走!去看看也不亏啊! 于是玲珑带着浩浩荡荡的老年军团回来了,同事们一看来了这么多人都眼睛一亮——销售做久了,那是真的懂哪些人群是最大的潜在客户。 结果老年军团都是跟着玲珑去的,没能占上便宜抢单子的同事忍不住说酸话,这么多人,能买的不知有几个! 等一个小时后,老年军团下来,都对房子非常满意,玲珑说的并不是假话,这个小区的设施装修工程质量那都是一等一的,虽然比外头贵了点儿,但物超所值啊! 同事们羡慕嫉妒恨地看她签了六七笔单子,靠,他们这房子卖出一套就能拿一万五到三万不等的提成,也就是说玲珑这个月光是提成就有二十万还多! 老年军团还留了玲珑的联系方式,说要给她介绍对象,实在是这个姑娘太甜太讨人喜欢了,老年娱乐中心那边搞推销的真不少,可像玲珑这样会说,还不惹人烦惹人怀疑的,那真是头一个。 玲珑甜甜地留了联系方式,还每个人送了一份小礼物——都是公司准备的,不花她的钱。 用公司的礼物获得自己的口碑,玲珑忍不住给自己点了个赞。 老年军团一走,其他同事就开始问她怎么拉来的客人,玲珑也不藏私,反正老年娱乐中心那里常常有人搞推销,有本事就去拉客户,反正她们也不一定拉得来,如果以为她可以就人人都可以,那可真是大错特错。 她是最优秀最美丽也最特别的! 哪怕是顶着这样一张脸这样的身材,玲珑也敢这么说! 随后她也没闲着,卖出房子签了单子,她去了装饰城,跟几家比较大的装修公司联系上,到时候她推荐他们拿单子,他们给提成,互帮互助才有钱赚不是吗? 系统忍了又忍,非常想提醒她这是女性生存游戏不是经营游戏!她是来游戏里干事业的吗?! 有了钱就一切都好说,有了钱甚至上班时间都变得很有弹性,玲珑的目标是成为售楼处的一级销售员! 下班回家,仍旧是先直播吃饭,然后去健身房,她没有想要变得很瘦,只要去掉身上不必要的赘肉,至少能穿一条比较好看的裙子吧?不至于勒出副乳绷出游泳圈那种,如果自己不自制,难道等天上掉馅饼吗?这个世界可从来不是公平的,有人生来貌美纤瘦,有人丑陋肥胖,怨天尤人没有意义,与其浪费时间,不如从当下开始改变。 哪怕是游戏世界,玲珑也是很认真在生活的。如果她习惯游戏人间,那长久的生命也不再有什么乐趣,她能这么快乐且自由,就是因为她能在任意环境中过得很好。 由于今天回家比较早,还遇到了住在对门的男生。 男生看起来很腼腆,跟玲珑打了招呼,玲珑丝毫没有随时随地可能丧命的自觉,跟系统印象中的玩家们丝毫不同。其他进入游戏的玩家生怕自己会死,恨不得不跟陌生人来往,就在家里锁上门过上半年——是的,游戏胜利的条件就是成功存活六个月。 但是提心吊胆这四个字,玲珑还没有感受过呢,她最提心吊胆的时候,可能是玩蹦极,因为头朝下甩来甩去感觉很刺激,可能心跟胆会有点错位吧。 简而言之,龙女大人不知道什么叫害怕。 999|第九十二片龙鳞(二) 第九十二片龙鳞(二) 接下来的一星期, 玲珑都过得很正常,这里的正常是指没有任何危险,完完全全就是一个人的日常生活, 可能在现实生活里也就是这样平淡而简单。 游戏就是这样的,半年期的游戏时间,有时候前面五个多月都风平浪静, 让你觉得你不是在玩一个生存游戏, 而是在玩养老游戏, 等到玩家被平静的生活麻痹,危险频发, 别说是获胜,就是能不缺胳膊少腿儿的死去都算造化。 也有时候是在游戏一开始便险象环生, 等玩家精疲力尽精神面临崩溃边缘时, 突然又安全起来, 但那时已经被折磨的杯弓蛇影的玩家,已经完全无法适应游戏环境了。 由此可见,游戏本身是个非常恶劣的存在,它似乎以此为乐, 在玲珑前面的9998名玩家, 在进入这个游戏后, 居然没有一人能成功获得游戏胜利。 但对玲珑来说, 这一星期已经至关重要。 她是个行动力极强的人, 不管是什么样的逆境都无法将她打倒, 天生的强大让玲珑从不畏惧, 她的力量来源于她的内心,唯一令人遗憾的是,这样强大的龙, 却时常要饿肚子。 一星期里,她没有甩掉太多体重,但整个人的体型有了巨大的改变,精气神儿也完全不一样了,此外,她的吃播也颇有成效,主要是她舍得花钱啊,这年头不营销想红需要时间,但她的整体游戏时间只有半年,她需要钱才可以。 在使用异次元吃播吸引到了足够的观众后,玲珑便不再开那么强的美颜,这张脸虽然普通了一点,但住在里头的是谁才重要,游戏角色是死的,但玩家是灵活的。 跟直播网站签约也进行的很顺利,同时她还没有丢下售楼处的工作,一跃而成销售量最高的员工,再加上体形好看了,气质变好了,又学会了化妆跟打扮,跟刚进入游戏时的颓丧社畜相比,简直判若两人! 但从一个月后的某一天开始,已经瘦下来,只能说是微微胖,穿上衣服后非但不显丑反而有种丰腴美的玲珑突然发觉有点不对劲,她上班的时间由于销售额的增长变得很弹性,即只要你卖得出去房子,随便你什么时候来上班,早上打不打卡都无所谓。 销售生意自然不能在家里坐着,得到处跑,但回家时间不固定,她又常常去健身房,容貌底子在这里,除非整容否则别想变成大美女,可有了姣好的身材,会打扮,每天光是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也觉得很愉悦,更别提异性投来的目光。瘦下来之后,脸变小了眼睛变大了,不熬夜又注重养生,皮肤也变得白里透红,食补加上科学养发,发量激增不说,还变得又黑又亮,就算称不上大美女,也绝对算是美女! 玲珑发现不对劲,是因为她每天进出大楼,都会遇到那个管理员。 大楼管理员是个中年男人,头发不多,身形瘦高,内向寡言不爱说话,但做事很有条理也很有责任心。 本来每天上下班,两人对视的时候都会遥遥点头表示友好,但从几天前开始,每次跟大楼管理员对视,对方都好像是在看什么脏东西一样,把玲珑给屏蔽了,仿佛多看她一眼都恶心,毫不掩饰的鄙夷与厌恶。 除此之外,还有大楼里其他邻居,尤其是男性,对她的打量。 人就是再没教养,再好色,也不可能个个都对着年轻女人的胸跟屁股看,看完了还要笑两声再小声逼逼,女性住户表现的更明显一点,只要玲珑靠近,她们必定发出一声鄙夷的嗤,然后立刻走开,连话都不愿意同玲珑说。 最有趣的是,有一天晚上玲珑回来的稍晚,她开门的时候听到后面有动静,一回头,发现对面的门拉开了一条缝,那个大学男生正悄悄露出一颗头打量她! 换作普通姑娘,大晚上的被这样看着怕不是要吓出一身鸡皮疙瘩,奈何玲珑这一个月健身颇有效果,虽然角色身体本身属性不怎么样,可玲珑会锻炼啊,她又不是不会,只是身体限制,练了一个月不能说多厉害吧,起码有她本身实力的百分之一,揍个大学生还怕他不成? 之前两个人聊过几次,简短的对白中玲珑知道这大学生是一个人住,今年大四,别的同学都实习去了,只有他找不到工作,自己就在外面租了个房子天天打游戏,说是赚点代练费。瞧着倒是内向安静的性格,至于骨子里是什么样,那就不得而知了。 被玲珑发现偷窥,男生吓了一跳!连忙把头缩回去关上门,玲珑也不急着回家了,过去敲门。 系统幽幽道:【宿主这还不算崩人设?】 玲珑问它:“什么叫人设?” 没等系统回答,她自问自答:“人设,顾名思义就是人物设定,你只是一个游戏,而我只是一个玩家,权力在你手上,难不成随便一个玩家崩了人设,你们系统就处理不了?转不过来?那你还做你妈的系统呢?回家抠脚好不好啊?更何况人设又不是一成不变,人物会成长,性格就自然会发生变化。以前我天天故步自封,所以成天丧气,现在都一个月过去了,认识那么多的人,做了这么多单子,你还当我是过去那个我?还不许角色成长?怪不得你们这个游戏没出息,不够火,我说了让你们换个策划你们就是不乐意。” 系统居然觉得她的话很有道理!不过它还是坚持自己的使命:【人设崩坏等于破坏规则,玩家将要被处罚。】 玲珑说:“我跟你打赌,我不会崩坏人设,你信吗?只要你给我一点时间,五分钟就可以。” 说完,她一脚踹在了男生门上! 这声巨响惊动了左邻右舍,大家纷纷出门查看,见是玲珑,又露出那种古怪的眼神。 一个女住户阴阳怪气道:“我说这大晚上的谁在外面搞呢,原来是野鸡啊,那也不足为奇了。大家都散了吧,人家要做生意的。” 几个男住户发出格外猥琐的笑声。 玲珑眯起眼睛:“回家问你爸,昨天跟我睡的感觉怎么样,真说起来,你这小贱|人还得管我叫声妈呢。” 那女住户一听:“你他妈的嘴贱是吧?别以为老娘怕了你!” 玲珑冷笑一声,更加用力地踹起男生的门,这大楼本身就不咋地,门能防人不能防贼,玲珑力气又大,每天沙包可不是白打的,她阴森森地看向那女住户:“狗东西,早晚跟你算账,趁着你还活着,多喘两天气吧。” 那表情那语气,就跟悬疑片里的杀人犯一模一样!愣是把那横的要死的女人给吓得一激灵! 连对骂都不敢,火速回头关门! 男住户们也没好到哪里去,谁都不想惹上神经病,这下玲珑踹得再用力也没人管,那男生还装缩头乌龟,以为玲珑没人搭理就会走人,谁能想到她一脚踹得比一脚厉害,直接他妈的把门给踹破了! 这是一个典型的独居者的房子,外卖盒子遍地,脏衣服不知道多久没洗,环境邋遢凌乱,电脑上还打着游戏。 男生见玲珑进来,吓了一跳,玲珑顺手提起她的健身包,里面放了一根折叠电棍,是用来防身的,毕竟她的角色可是普通的年轻女人,不能使用自己的力量,没点武器可不行。 她勾起嘴角,向他问好:“我想咱们需要好好聊聊。” 系统有点看不懂到底谁是坏人,玩家扮演的是受害者角色,怎么到了她这里,角色对调了?!受害者拿了大反派的剧本??? 这还不叫崩人设??? 玲珑一脚踹在男生裤|裆,连话都不放,干脆利落先解决对方,让对方陷入最脆弱的时候,这样才能保证自己的安全。 她随手把床单扯下来,脚一踩手一撕,刺啦一声,再把男生捆起来,然后居高临下地坐到电脑桌上,摸过他的手机,强硬摁着男生的手解锁,轻车熟路点开各种社交软件,果不其然看到他发出去的那些消息。 从一开始最怀疑的就是这个人了,每天她回来,对门都会正巧打开,双方寒暄中,对方那双眼珠子一直不安分地转来转去,像这种一事无成又自视甚高的废物,玲珑很了解,生活交际只剩下网络,经济来源又不稳定,话里还曾透露过对方刚被女朋友甩了不久,想必十分仇女。 果然,在业主群里跟各大群里发玲珑的照片的就是他,业主群里甚至还说702的女住户开始做鸡了,因为以前她是灰扑扑的社畜,现在突然会打扮,上下班时间还很随意,回来的又晚裙子又短,肯定是傍上了老男人。 他们还有个男业主群,里面全是这栋大楼的男住户,里头开玲珑玩笑有多不堪入目,玲珑甚至不想再看第二遍。 怪不得大楼管理员看她的眼神那么鄙夷,合着是这位帮她宣传了呀。 玲珑笑起来:“我是不是该谢谢你?” 笑得怪吓人的。 他们之间无冤无仇,只是男生想造谣,想要噱头,所以就随口说了,并且力证她的确是开始做鸡了,开一些下流的黄色玩笑,才不管是不是事实呢,反正他这么觉得,那就是事实! 系统:【警告!玩家——】 “人设这种东西,都是别人给的。游戏给的人设,我是在合理的基础上进行成长与改动,这不算违规,现在这位又给了我一个新人设,你看看,虚荣、拜金、下贱、淫|荡——我刚才是符合游戏给的人设,现在是要符合这位小弟弟给的人设,这怎么能叫崩人设呢?游戏也没规定一个玩家只能拥有一个人设啊!” 系统:【……草泥马。】 等一下,身为游戏系统,它刚才是不是说脏话了?! 而且它居然找不到合理的游戏规则来反驳! 玲珑恶狠狠地把男生揍了一顿,都揍在看不出的地方,然后报了警。 可惜游戏世界里的警察就别指望他们了,来了也是和稀泥,希望他们私了,就跟背景板一样不做事。男生这才松了口气,表示愿意道歉赔偿,他本身没什么钱,玲珑也不稀罕他的钱,警察来了又走,她微笑着告诉他:“这事儿没完。” 刚才拿他的手机,她已经拷贝了他手机里全部的联系方式跟群,不是喜欢造谣吗?一起来呀。 游戏世界的设定好就好在特别真实,之前揍人的时候玲珑还拍了照,她回去之后用自己的电脑把这些照片重新抠图加滤镜,放上了男生的手机号码,发到了一些同性约|炮app上,并且注明了男生的地址,图片被她P的跟钙片一样,相当吸引人,介绍词更是相当开放,随后她又把这些发到了男生的班级群、学校论坛,最重要的是,发给了他的前女友。 前女友肯定会义无反顾帮忙宣传的,既然学校这边都宣传到位了,老家那边怎么能没有? 业主群里顺便也发了上去,玲珑还在网上搜到了HIV诊断证明书,P一P换个名字,谁管这是不是真的呀,就算一眼看出像假的,那又怎么样?人类最擅长的就是捕风捉影,三人成虎,谁会去验证真假?即便是假的,反正也吓人,还是远离比较好。 盖住一个新闻的永远是另一个新闻,玲珑不禁感慨成名果然要趁早,她还把这些东西发到了男生平时常用的代练论坛呢!看看以后还有谁敢找他打脸,不怕病毒顺着网线爬过去,也得怕这种人把自己的账号给玷污了! 男生一觉醒来,整个世界都变了,他从造谣者变成了被造谣者,他也学着玲珑的样子报警,玲珑也干脆利落地承认了,“是我干的,我愿意道歉并赔偿。” 可那又怎么样? 赔一点不痛不痒的小钱而已,她又不在乎,说个对不起而已,又能把她如何? 造谣世人知,辟谣无人问啊,这个道理都不懂,也敢学人家嚼舌头? 系统对玲珑的作死能力叹为观止:【你就不怕他对你起杀心?】 玲珑语重心长地告诉它:“你还是太小了,不懂,那家伙天天吃垃圾食品打游戏,十天半个月不运动,还想杀我?我等他来,到时候我还可以正当防卫反杀,那多爽啊,又不崩人设又能解决一个危机。” 系统:…… “不过可惜,他是不会来的了。”玲珑叹了口气,“人类总是欺软怕硬,我要是哭哭啼啼找他讨公道,他说不定会来杀我,但现在我比他更凶更狠,他看到我只会夹着尾巴走,不信你看。” 为了证明给系统看,她还去敲人家门。这门是她踹坏的,可男生屁都不敢放一个,老老实实自己掏钱修了。 只看他外表,真的很难想象这位曾是一位满身荣耀的键盘侠。 只可惜,键盘侠如今陨落了,并且斗志全无,实在是令人扼腕、叹息。 男生一开门,见是玲珑,吓得差点哆嗦起来。 玲珑对系统道:“你看,我说得没错吧?” 系统:…… 赚了钱,玲珑开始追求更好的生活品质,她已经看好了一个高级小区,等这个月租完,她就要搬家了!系统已经不知道要怎么评价这不按套路出牌的玩家,按理说要留在这个生活地点,但人家赚了钱啊……跟那些进入游戏后只顾着保命的玩家不一样,玲珑可认真地跑业务了! 大楼里闹了这么一通,玲珑算是彻底出了名,人人都知道她不好惹,也没人搭理她,这正合她意,她还不想搭理他们呢! 这天从健身房回来,半途中肚子饿拐去一家烧烤店吃了点东西,回来的路上没什么人,玲珑也不怕,不过她很警惕,直到面前突然从花圃里蹦出来一个戴口罩的男人! 男人在这大热天居然穿了一件长外套,玲珑眯起眼睛,路灯下,对方狂笑着掀开了外套,露出了里面的裸|体。 大晚上,独自一人的年轻女性,露|阴|癖的变态们常常会挑这种时候出现,几乎大部分女性都遇到过,露|阴|癖如果成功吓唬到人就会很得意,他们以此来展现自己的男性雄风,似乎这样自己高人一等。 当然,是不会找男人的了,因为同性拳头比较硬,女人多好欺负。 玲珑看了看那点子肉,嗤笑一声,没等对方因为她这不正常的反应吃惊,她已经大步上前,一脚正中红心! 不好意思,在健身房洗完澡后她换回了衣服跟高跟鞋,人踹倒之后再踩一脚,从各方面帮助此人壮大男性雄风——踩烂了面积不就变大了?以后拿出来才叫真吓人呢! 男人的哀嚎声响彻天际,不顾狼狈爬起来就跑,玲珑死死拽住他的外套,万般无奈之下,他连外套都不敢要,玲珑顺势拨打报警电话——就算游戏世界里警察只是摆设,遇到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事情也需要报警,警民鱼水情,都是一家人,为和谐社会添砖加瓦,是她应该做的。 系统:【……你为什么不怕他动手杀害你?】 “你不是男人,不懂那种蛋疼的感觉。”玲珑耸耸肩,“逃跑的姿势都是连滚带爬,哪有力气杀我?” 系统莫名觉得这个玩家其实很期待被杀,因为那样的话她才有机会“正当防卫”。 回到大楼,管理员正在门口扫地,玲珑顺势跟他聊了几句,谈到那个男大学生的时候,中年管理员露出了不赞同的神色:“虽然他那么对你是不对,可是他都道歉了,而且小年轻,岁数不大不懂事很正常,得饶人处且饶人吧,女孩子还是不要太凶太霸道了,以后会嫁不出去的。” 玲珑听了,笑嘻嘻道:“那你可放心,我才看不上那种废物点心呢,自己没出息还要人体谅,我说你也别慷他人之慨,这种时候想要帮他啊,那只有一个法子,那就是您老立刻脱光了裸奔,兴许能救他于水火。我发现你们男人同理心挺强啊,可惜同的都是加害者那一边的,怎么不替我想想呢?” 中年管理员神情有几分恼怒,没再搭理玲珑。 玲珑还嫌刺激的不够,继续口嗨:“你看你这一把岁数还在这看大楼,有什么用呢?拿那么点死工资,孤家寡人的不也过下来了?人啊,能喘口气就成,怎么过那都是自己活儿。我要是您啊,混到这岁数还这德性,嗨,真就应了句老话,岁数都活狗身上去了,也甭管现在女孩子眼光高,那怎么能叫眼光高呢?看不上卢瑟怎么还有错了?” 她越说,中年管理员握着扫把的手就越紧绷。 系统觉得,玩家可能要挨打了。 但中年管理员显然已经稳住了情绪,他没再说话,玲珑看着他的背影轻笑,转身上楼。 系统:…… 以往的玩家都是谨慎小心和善做人,不管遇到什么样的垃圾都好声好气,生怕对方对自己起了杀心。游戏的困难程度也在这儿,因为你完全不知道谁会杀死你,每个人都可能是潜在的凶手,但像这位玩家一样,自己主动作死找人杀的,还真是头一位。 玲珑口嗨完就走,她早看不惯这中年管理员了,别看这人人模人样,天天在业主群里发女德,满嘴都是相夫教子三从四德,对于玲珑这种年过二十五还没嫁人的,在他心里简直就是社会败类,比那些杀人犯都该受到制裁! 国家就该强制那些不嫁人的女人结婚!如果人人都像这些女人一样不婚不育,国家怎么办?世界怎么办?人类的未来在哪里? 好家伙,一大楼管理,还操心起人类的未来了,自己都不知道还能活几十年呢! 如此忧国忧民的心态实在是令人感动,玲珑为什么总是热泪盈眶?因为她觉得这个游戏实在是太棒了。 反正她要搬走了,也不怕得罪人。 1000|第九十二片龙鳞(三) 第九十二片龙鳞(三) 今天玲珑不是一个人回家的, 因为她今天邀请了在健身房认识的朋友来帮忙自己打包行李,毕竟马上就要搬走了,这么乌烟瘴气的环境谁爱住谁住, 反正她不住,隔音效果差得要死房租还敢要这么贵,马桶常年堵塞已经是常态了, 蟑螂什么的更是随处可见, 平时玲珑直播的时候都要小心隔壁那对青年男女太过干柴烈火以至于被她的麦克风收录声音。 跟她一起回来的, 有专门负责她的、今年三十五岁浑身肌肉据说从前是武术冠军的健身教练,还有一个女体育老师, 性格风趣爽朗,经常跟玲珑一起健身, 玲珑新租的房子也是她帮忙找的。 “诶, 这个床你还要吗?”教练问, 弯腰掂量掂量这张床,感觉很轻。 床单垂了下去,几乎拖地,被他这么一掂量, 整张床都要被掀起来了。 玲珑朝这边看一眼:“不要了吧, 这种单人床睡着不舒服, 我买了张两米二的, 到时候可以随意翻滚不比这个床香?” 三人又收拾了好一会儿, 几乎所有行李都打包了, 所以这是玲珑在这个房子里的最后一夜, 他们还叫了啤酒烧烤一起吃,虽然健身的人应该拒绝这些食物,但谁能抵挡得住烧烤的诱惑呢?偶尔放纵一下也正常。 只是一直躲在床底下, 手上握着一把菜刀的人就有些坐立难安——哦不,如此狭小的单人床,如此窄的距离,他可能只能躺在地板上,不巧的是正好发现了蟑螂,三个人顿时展开包抄,蟑螂呲溜一下钻进了床底,中年男人瞪大了眼!与那只停在自己鼻尖上的蟑螂面面相觑! 该说是戏剧,还是命中注定,那只蟑螂似乎觉得黑漆漆的鼻孔是个很好的去处,毕竟它们蟑螂一族都最爱这种又黑又脏又潮湿的地方,简直是它们的乐园,上帝赐予的天堂。 任谁被又油又亮的蟑螂钻进鼻孔里都无法无动于衷,男人这一乱动,立刻吸引了其他人的注意,肌肉猛男教练最先警觉:“你们别动,我去看看。” 床下怎么有动静? 紧接着他还没来得及靠近,床下就滚出来一个人,还在那疯狂擤鼻涕,擤了半天没擤出什么东西来,大家面面相觑。 场面一度变得十分尴尬。 “管理员先生。”玲珑露出笑容,“请问你是否应该解释一下为什么你会在我的床底下?我想我并没有邀请你吧?” 体育老师反应也很快,健身教练上去就把大楼管理员给摁住了,二话不说先是一顿爆锤——再不知道他是干啥来的就蠢了!这人刚才擤鼻涕的时候还掉了把菜刀在地上!幸好他们今天来帮忙了,不然这房间就要成了凶杀案现场! 系统:是的,会成为凶杀案现场,就是不知道被杀的是谁。 大楼管理员自然不肯承认,找理由说自己是来修马桶的,这种蹩脚又可笑甚至根本不属于他职责范围内的理由骗小孩都嫌太弱智,他怎么指望别人会信? “不好意思啊。”玲珑搓搓手,露出一副很惆怅的表情,“我自从做了吃播后一直很注意自己的形象,因为之前太邋遢了,所以特地在家里弄了摄像头,就是想随时随地看看自己的体态,这摄像头质量很好的,没光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广告说是什么夜视摄像头,我看果然不错。” 所以啊,家里装了摄像头就是好,从大楼管理员进入她的房间,藏入床底下开始,一切都录的清清楚楚——谁家修马桶还需要带着菜刀?或者说,谁家马桶在床底下?难道上厕所的时候直接把床劈成两半就地解决?那得多味儿啊! 大楼管理员一听,整个人都瘫软了,他先是承受了来自健身教练的拳脚,然后玲珑也上来揍一顿,这些剪掉就行了,发现家里进了潜在杀人犯,还不许受害者发泄一下心情了? 虽然生存游戏的警察是摆设,但好歹是存在的,比恐怖游戏里薛定谔的警察好太多。 大楼管理员被带走,他随后也会丢失这份工作,毕竟大楼的主人也不会允许自己有这样一名员工,除非他不想继续当房东躺着收钱。 系统幽幽问:【你是不是故意刺激他的?】 不然的话,大楼管理员这个死亡噩兆,是不会这么快就被触发的。 “你怎么能这想我呢?”玲珑惊诧道,“我在你心里难道是那种不安分的玩家吗?那必须不是我,我可善良着呢!” 系统:呵呵。 成功搬离这栋大楼,死亡威胁瞬间降至最低,危险环境危险人群下,死亡噩兆出现的频率也最高,新的房子比之前大了好几倍,宽敞明亮又舒适,连上班都不那么让人难以接受了。 由于玲珑的出色表现及超高销售额,公司领导层很快注意到了她,尤其是她的上司,售楼处的王经理,今年约莫四十多岁,身材中等,平时最爱的就是开会喊口号,这样一个唯利是图的人居然能够忍受原主这种无法为公司做贡献的人拿几千块的死工资这么久,不得不说是游戏世界设定的一个bug,不过系统不这么认为,它死鸭子嘴硬,咬死了游戏世界是不会出bug的,一切都是玩家在吹毛求疵。 然后私底下悄悄反馈给了游戏本身。 作为这个月销售额最高的销售员,玲珑被叫进王经理办公室。 她如今已经瘦了许多,又会打扮,五分的身材也能打扮出八分来,扬长避短,再加上气质出众,已经是售楼处最漂亮的女员工,人也不像从前那样闷不吭声,不仅拿了公司给的大笔提成,还有一些装修公司指名找她合作!光是吃回扣就是一笔不小的数目,怎么能不让人羡慕嫉妒恨? 她卖出去的房子多了,别人的自然就少了,她拿的提成多了,别的拿少的会不会对她有意见? 不招人妒是庸才,玲珑不在意。 王经理见她来了很是热情,让她坐下,玲珑依言坐下,他便起身在办公室转了两圈,最后双手自然而然地落到了玲珑的肩头,语气亲昵:“这段日子你表现的很出色,我很欣慰,是什么促使了你有了改变呢?” 玲珑微笑:“是什么促使我有了改变我不知道,但我知道,如果王经理再不把手收回去,促使王经理骨折的原因,我很清楚。” 王经理面露尴尬,收回了手,笑道:“你们这些年轻姑娘啊,就是容易想太多,我有妻有子的,还能害你们不成?” “害不害我不知道,但请经理不要轻易碰我。”玲珑继续微笑,“咸猪手就该全砍了,经理说是不是啊?” 王经理干笑两声,他是眼睁睁看着玲珑越来越漂亮的,心也越来越痒痒,他还是不舍得放弃:“你的业绩不错,可每天到处跑也很辛苦,难道你就不想轻松一点吗?” 玲珑挑剔的眼神从他那张油腻的脸,落到凸起的啤酒肚上,嗤笑,“跑业务跟被肥猪压,那还是前者更轻松,动动嘴皮子罢了,好歹说得也算实话,后者还要昧着良心吹捧活儿,何必呢?” “我也不是什么垃圾都吃啊。” 王经理屡次三番暗示都被玲珑无情拒绝,整个人也拉下脸:“你不要给脸不要脸!我这是看得起你,才这么问你!换作别人——” “那我可真是谢谢你看得起我了。”玲珑笑着说,“我这人有个好习惯,就是不熟的人找我说话的时候,我会留个心眼儿录个音,您看,要不我把这段录音给发到管理层去?这段时间不是说要整顿歪风?王经理肯定是想亲身试法了。” 王经理在心底骂了句娘,本来是看玲珑好欺负才找的她,现在也没心思了,赶紧让她把录音删了,玲珑怎么可能删?这就是个把柄,哪怕公司不管,她还能放到网上带一波公司节奏,看以后谁还敢买这里的房,王经理工作也别想要了,破釜沉舟这种事她向来爱干,伤敌一千自损八百又怎么样? 玲珑从不瞻前顾后,想干就干,管它什么结果,自己爽了最重要。 面对这种性格的人,你还真不能把她怎么样,只能不招惹。 玲珑毫发无损地从经理办公室回来,售楼处的女员工们有些奇怪,王经理是色中饿鬼的事儿谁不知道,你要是不如他的意,他有的是法子给你穿小鞋,这年头找份工作不容易,人人都要养家糊口,所以能忍的都忍了,也有那一拍即合的,比如说名叫张丽娜的女员工,在这之前她是售楼处最漂亮的,业绩也是最好的,主要是因为她是王经理的情人,王经理常常拿别人的业绩算给她,大家也只能忍气吞声,眼看王经理盯上了玲珑,张丽娜不由得嘲讽:“有些人啊,真是外表看着光鲜亮丽,里头不知道什么货色!装的那么纯,其实就是个婊|子罢了!” 玲珑赞许地点头:“你的自我认知十分到位,我给你掌声鼓励一下。” “你!”张丽娜气结,“你少得意!” “得意什么呀。”玲珑白她一眼。“自己捧着坨屎当宝贝,还以为别人都要来抢,你恶不恶心啊?那肚子比你肚子都大,你被压着不疼啊?” 这也太敢说了吧! 张丽娜没少仗着王经理在售楼处作威作福,大家都深受其害,背地里说她坏话的一大堆,但正面敢对上的寥寥无几。 勇士啊! 众人用崇拜的目光看着玲珑,玲珑耸肩:“快去告状,快去,我好怕怕哦,不去告状你是狗。” 张丽娜有心过来扇她巴掌,但玲珑从不掩饰自己健身学武的事实,真要打起来,张丽娜才不是对手,只有被摁在地上摩擦的份儿。 想来想去,居然真的只剩下了告状这一条路! 玲珑嘴上威胁王经理,转手就把音频发给了管理层,并且实名举报,王经理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野这么冲这么不瞻前顾后的女人!这他妈的也算女人?! 为了名誉,公司管理层迅速召开会议,开除了王经理,这人本来就是老员工,混了二十年也就是个经理,业务不咋地事儿一堆,为了公司的名声,肯定不能留这个人了。 王经理一被开除,张丽娜瞬间安静如鸡,也不嚣张了,她本身业绩不咋地,最可恨的是,王经理走了,上位的居然是玲珑! 同事便上司,请问张丽娜要如何破解眼前的窘境? 王经理被开除后心怀怨恨,玲珑早已做好准备,她深知不能跟游戏讲道理,每个人都可能是潜在的杀人犯,死亡噩兆出现的毫无预警,根据惯例,被她口嗨了两句的大楼管理员都想宰了她,那被她害得丢了工作的中年社畜王经理呢?代入一下,可能已经恨她恨到牙痒痒了吧? 玲珑没买车,她现在还每天挤公交地铁,危险性十足,但那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因为游戏设定里,这个角色本身没有驾照! 没驾照买车也不能开。 高端的生活会大幅度降低危险度,但游戏为了让玩家迷失,仍然会设置一些不怎么合理的关卡,来使玩家生活在死亡降临的恐慌中。 挺恶趣味的,但玲珑喜欢。 当上经理后时间更多,玲珑花在直播上的精力也多了,她每天固定直播吃一顿饭,然后剪成视频放到网上,因为质量高颜值高还是真吃,不剪辑不快进,迅速积累了一批粉丝,接了广告,哪怕是不工作,也能维持很好的生活。 反正系统是没见过之前的玩家有人像她这样在家里搞直播养活自己的,因为很多人即便在现实世界中很优秀,到了随时随地都可能死亡的游戏世界,心态也会不可避免的发生改变,很难做到现实生活中的游刃有余。 9999号玩家绝对是奇葩中的奇葩。 今天下班回家,穿着短裙的玲珑彪悍地踩碎了一个年轻男人的手机——因为在搭电梯的时候,对方拿手机偷拍她的裙底。 那手机应该不便宜,少说得五六千块,她一脚就踩碎了,顺便还给了对方裆部一脚,免费赠送。 游戏世界里警察被淡化可真好,对方只拍了一张照片,就付出了一个手机及变太监的代价,就这,只要玲珑态度端正愿意道歉,警察们就和稀泥,游戏世界真是太棒了! 这几天游戏似乎看不惯玲珑之前过得太随意太轻松,常常给她找事。 比如说刚出警察局上了地铁,半个小时前才跟偷拍裙底的傻逼说再见,玲珑又遇到了电车痴汉。 男人的气息热烈到糜烂,人虽然很多,但也不至于死贴到别人身上,是个正常人都会稍微注意一下距离,但这位非但不避开,反而拼命朝玲珑身上蹭。玲珑的体态非常优美,她也不吝穿漂亮的衣服来展现自己的身体,不是给男人看的,是为了取悦自己,穿得漂亮,她看着觉得赏心悦目,但如果有人觉得她穿成这样是为了讨好男人,那基本属于纯脑瘫。 身后的人蹭了没两下,玲珑手肘往后一击,紧接着膝盖一顶,趁着对方因为剧痛弯腰时,两手抓住对方的头发,幸好这人不是平头,扯着头发往地上一扣! 素质三连,已经练过很多次,她本身极富格斗技巧,身体虽然追不上这技能,但经过锻炼也比常人优秀许多,天生体力上的差距让玲珑很少硬碰硬,不是自己的身体用起来不大习惯,但也没什么难的。 看到那倒在地上的男人裤子都没穿好,露出那东西,车厢里顿时一阵尖叫! 不得不说,游戏世界里潜在的杀人犯不少,但正常人也很多,等到地铁警察赶到,已经分不清是谁把这人踹的半死不活了。 玲珑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 到家的时候,看到电梯口一个年轻姑娘踌躇不已,似乎想进去,又不敢进去。 玲珑朝里一看,里头是个个头有一米八的成年男人,因为只有一个男人在,所以年轻姑娘才不敢进,见到玲珑来了,有人一起,这才进了电梯。 那成年男人很委屈,悄悄躲到了电梯最角落,玲珑跟年轻姑娘并肩背对着电梯,目光炯炯地看着他,准备对方一有任何不规矩的举动,就立刻对其出手。 本来应该是那姑娘先下,但是她看了看楼层,发现玲珑还没下,就又回来了。 玲珑头上冒出一个问号。 紧接着是男人下了电梯,里面只剩两个人,年轻姑娘才不好意思地笑笑:“让你见笑了,我可能是最近社会新闻看多了,不敢跟异性单独坐电梯,刚才看你没下,我怕有什么事……” 玲珑也冲她笑:“谢谢你,那你下去的时候小心点。” “嗯。”姑娘点头,好在一起下去的有不少人,应该没什么危险。 在这之后玲珑常常遇到这个姑娘,她也是这个小区的住户,职业是幼儿园老师,非常喜欢小孩子,就职于小区附近的一家幼儿园,玲珑跟她的上下班时间还蛮重合的,两人经常碰面,一来二去就成了朋友,互相交换了联系方式,然后玲珑发现这个名叫方蕾的姑娘特别会做饭! 于是她直接每天去蹭饭,不过方蕾不肯要她的钱,说做一个人的饭也是做,两个人的也是做,而且她总是一个人吃饭,感觉很孤独。 因为独居的缘故,方蕾警戒心很强,她看不惯玲珑总是大大咧咧好像什么都不在乎的样子,常常向她输送一些如何注意安全的观点,并且强硬地在玲珑的包里塞了一瓶防狼喷雾。 “现在的社会特别不安全,你得小心点,前两天还有个新闻,说是几个年轻姑娘好端端走路上,中间那姑娘被人捅死,一问原因,没原因,就因为中间那姑娘长得最漂亮!”方蕾越想越气,“猪狗不如的畜生!” 玲珑单手撑着下巴,打了个呵欠,“那你得离我远一点,我可是个招灾难体质。” 方蕾苦笑:“我才是呢。” 两人面面相觑,方蕾随即讲述了自己的事情,她是名牌大学毕业的高材生,本来应该有一份前途光明的职业,奈何在学校里被一个同级同班的男生缠上,对方以她的男朋友自居,无论她澄清多少次反驳多少次,对方都像是听不懂一样对她表达好感,就连同学室友都被这种执着的“爱”感动了,方蕾对他实在不来电,可对方跟狗皮膏药一样沾上就甩不掉,甚至还有人在学校论坛开帖子,说方蕾要是干脆利落地拒绝不给人家希望,人家也不一定会这样执着,归根究底都怪方蕾又想吊着人家当备胎,又瞧不上人家。 方蕾头都疼:“我现在这么杯弓蛇影,也跟他逃不开关系,大学毕业后我跟人合租,合租的室友居然相信了他是我男朋友,把他放到我房间里来了!我吓得都哭了,室友还说我矫情。我被缠得真没办法,只好远离大学所在的城市,到这里找了份新工作。” 虽然如此,她还是很怕异性,只有跟小朋友在一起的时候才能平静下来。 玲珑想了想,问她:“要不要跟我一起健身?我认识几个女性朋友,都很能打。” 方蕾啊了一声,“健身?” “是啊。”玲珑点头,“你想啊,万一哪天你遇到危险,就算打不过,也得拖点时间吧?可千万别抱侥幸心理。” 方蕾被说动了,加入了玲珑的健身小队,每天还钻研起健身食谱来,因为有了玲珑做朋友,她的性格不避免地被玲珑影响到,脸上逐渐多了笑容,见到陌生男性也不会被吓的太厉害,只是仍然很警惕。 两人每天下班后汇合,有时候回家做饭,有时候一起出去吃,然后去健身房,健完身回家的路上因为有彼此作伴也不是很害怕,在这样的生活里,方蕾几乎要忘记了过去生活的阴影。 1001|第九十二片龙鳞(四) 第九十二片龙鳞(四) 玲珑是第一个被找上的。 她被拦住的时候还有点懵逼, 下意识以为对方又是游戏里的潜在杀人犯,当时一记撩阴腿,她力气大, 反应快,对方根本招架不过来,主要也不能怪玲珑, 她在走路的时候也不是没遇到过搭讪的或是问路的, 但这个人吧, 怎么说呢,以她敏锐的第六感来看, 此人绝不是什么好东西。 一个黑眼圈浓到能去当国宝,不知是熬夜还是肾虚的家伙拦住她, 她能不动手吗?这是正当防卫。 系统:……去他妈的正当防卫。 游戏规则规定玩家不可以崩人设, 可玲珑总是能找到改变人设的理由, 连系统都被她怼的哑口无言,总体来说游戏是个载体,再好的游戏没有玩家也是白搭,她卖房子, 老总还始终强调顾客就是上帝, 怎么到游戏这里玩家就成黑奴了?这年头都是按闹分配, 游戏肯定是要剥削玩家的, 又要玩家花时间又要玩家氪金, 像是这种生存游戏说不定还得送命, 你不为自己考虑谁为你考虑? 现实生活中玩游戏一个不爽都要给策划无中生妈, 玩生存游戏就不骂了? 那必不可能啊。 骂了才有补偿,有补偿这游戏才玩得下去。 系统亏得是不知道9999号玩家在想什么,否则非得吐血死过去不可! 被玲珑一脚踹倒的男人骨碌碌在地上滚来滚去, 看样子是非常难忍,玲珑看都不看他一眼,踩着高跟鞋哒哒哒远去,回去之后跟方蕾聊天,说自己路上遇到一个神经病,照着她就伸手,被她一脚教育做人了。 方蕾是个比较温柔平和的性格,脾气非常好,她其实很不懂,在学校被纠缠的时候,她如果委婉拒绝,别人就说她是吊人胃口让人当备胎,她如果严词拒绝,别人又说她太绝情寡义一点余地都不给人留,她都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只好远远地躲开,现在的生活很幸福也很平静,她不想要再有人来打扰。 玲珑却说:“你这又是吃了谁的洗脑包,谁说女人一定要温柔,不能凶悍?凶悍一点没人要?怎么,你是货物不成?我看那些浑身肥油连地都不拖的男人,不照样每天敲着键盘讨论国家大事高谈阔论口沫横飞?但凡你们女人有男人三分之一自信,这社会状况都得倒过来了。” 方蕾失笑。 “你看我之前的照片,胖乎乎的,不仅男人嘲笑我,同性也嘲笑我,可比我胖比我更不注重身材管理的男人多了去啊,也没人嘲笑他们不是吗?”玲珑翘起二郎腿。“我们公司有一女经理,估摸体重有两百斤,人又严肃,售楼处那帮小东西天天在背后管人家叫死肥婆,可几个没结婚的男经理,头发都没了,她们照样一口一个经理喊得亲亲热热。” 胖怎么啦,谁的身体谁做主,只要健健康康的,胖乎乎的又怎么样?想变瘦就去运动,胖子又没有影响市容。 方蕾说:“所以我才喜欢幼儿园的工作,小朋友们虽然胡闹起来让人头疼,但大多时候都是小天使,可爱死了。” 玲珑伸出一根手指头,隔空点点她:“好好攒钱,买栋房子,准备好养老保险,你会发现幸福如此简单。” 方蕾握拳:“我马上就要攒够一个洗手间的钱了!” 玲珑:…… 两人聊了一会儿,又一起吃了饭,第二天早上一起出门上班,玲珑习惯把方蕾送到幼儿园门口自己再去搭地铁挤公交——谁让她没有驾照?不过她已经在驾校报了名,很快就能安排上。 今天又是被拦住的一天,眼前再度出现昨天那个肾虚严重的男人时,玲珑拉下墨镜,这回没有一脚送他上西天:“你谁啊?拦着我干什么?” 男人昨天被她那一脚弄得现在还心有余悸,拦玲珑都隔了老远,平心而论,他长得其实还不错,完全是忠厚老实的那种面相,要不是黑眼圈太严重,还挺耐看。不过这也就是跟大众脸比,跟帅哥比,那就差远了,可能是属于那种“找个老实人嫁了吧”的老实人长相类型。 “你、你好。”男人结结巴巴地说,“我、我叫黄峰,是、是方蕾的男朋友。” “黄峰?”玲珑重复了一遍这个名字,“你上学的时候有没有遇到重名的同学,然后为了区分你们,一个叫小黄蜂,一个叫大黄蜂?” 黄峰一脸茫然,显然作为游戏人物,他并不懂玲珑的这个梗。 玲珑于是又语重心长地给系统提出建议:“你看看你们这个游戏,越是生活久了越是发现你们的贫瘠,连变形金刚跟假面骑士都没有,你们懂什么叫男人的浪漫吗?” 系统:……滚。 它装死不出声,反正它管不住这个玩家,别说是约束对方的行为,就从进入游戏到现在两个月,对方都不知骚断了多少条腿,它已经彻底绝望了。 “是,是这样的!”黄峰很紧张很激动很害羞,一张脸都涨红起来。“方蕾跟我吵架后一气之下不告而别,还把我的联系方式全都拉黑了,我真的真的很爱她,也很想她,这世界上我除了她别人都不要,所以你,你能帮帮我吗?” 他的眼神很诚恳,想必也是用这样诚恳的眼神换取了方蕾身边人的帮助,但没有人在意过方蕾的想法。 ——他对你那么好,你怎么那么无情啊。 ——虽然现在不喜欢,但感情可以慢慢培养嘛!你不试试看,你怎么知道你们俩合不来? ——女孩子心气儿别太高,你总想那些个又高又帅又有钱的,可那种男人你驾驭得住吗?老实人多好啊! ——你凭什么瞧不上人家,你条件也没好到哪里去,还挑三拣四? ——这么痴情的人现在真的很少见了,你给他一个机会又能怎么样呢?感情都是相互的,你也得付出啊。 …… 这种话,方蕾不知听多少人说过,她的大学四年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度过的,所有人都站在黄峰那边,就连一开始跟她关系很好的室友,也被黄峰四年不变的“痴情”所感动,甚至偷偷让黄峰进了她的房间,天知道方蕾实习回到租房后看到自己的房间大变样是种什么样的感受! 她觉得可怕,自己就像是被粘在蛛网上的猎物,根本没有自己的选择余地,只能眼睁睁看着死亡来临。 逃走后,她有时候还常常会从睡梦中惊醒,甚至做噩梦,梦到黄峰就站在自己床头,在看着自己! “我帮你?”玲珑上下打量他一番。“你算哪根葱啊,也配让我帮你?而且你怎么知道我跟方蕾关系好?” 她眯起眼睛,“这两天我总觉得有人在偷看,原来是你这个跟踪狂?死变态!” 黄峰吓了一跳:“我是来找方蕾的,我、我不是跟踪狂,不是死变态,我是她男朋友!” “放你妈的屁!”玲珑一脚踹他腿上,其凶悍狠绝程度令人咋舌,“方蕾明明喜欢的是我,怎么会有你这种男朋友?!” 黄峰一下就愣了。“你、你说什么?” “你聋子啊,听不懂?”玲珑不耐烦地双手环胸,“方蕾喜欢女人,这你都不知道还敢大放厥词说是她男朋友?真是笑死我了,信不信老娘把你给宰了?” 她凶神恶煞的,气势直接压倒黄峰。黄峰这种人吧,没脸没皮,但也欺软怕硬,他惯会用老实巴交的外表来欺骗别人,让人站在他这边同情他,他不介意别人可怜他,只要能达到目的就行。方蕾是他的猎物,是他看上的女人,他跟了她们好几天了,好不容易找到这里,发觉方蕾身边没有异性,只有一个来往过密的女人,也就是玲珑。 于是他故技重施,还是用的痴心不变的说辞,女人都吃这一套,曾经方蕾的室友也不肯帮他,最后不还是被他给打动了? 他要从生活的各方各面入手,彻底击溃方蕾的心理防线,这样的话,方蕾才会彻彻底底成为他的东西,对他言听计从。 外面的女人都太脏了,太乱了,只有方蕾那种温柔乖巧的处女最适合带回家做老婆。 可黄峰万万没想到方蕾的新朋友居然如此凶恶! 这他妈还是女人吗? 她也配当女人?这种女人就活该没人要! 虽然玲珑现在使用的这张脸不及她本来容貌千分之一,但一个人的气场是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她强大而独特的魅力总是能够吸引到别人,这不,旁边就有路过的好心人:“小姐姐需要帮忙吗?” 玲珑说:“你好,这人是个跟踪狂,跟了我好几天了,能麻烦你帮我报警吗?” 搭讪的年轻男人被她灿烂的笑容弄得脸一红,说话都结巴了:“好、好的。” 黄峰总喜欢拿自己油腻恶俗的想法去套在女人身上,但可惜他不是上帝,只是一条自以为能蜕变的蛆虫。虽然都没有翅膀,可毛毛虫生活在树枝上,他生活在粪坑里。 就算报警,对黄峰这种行为也顶多是批评教育,撑死了拘留几天就又放了出来,毕竟他没有什么实际上的犯罪行为,更别提这里是游戏世界,对于这种无伤大雅的情况,要是警察真的能重拳出击,前面9998个玩家也不会通关失败。 被放出来后,黄峰的“爱”都变成了“恨”,他原本以为方蕾是干净的、纯洁的,可是现在才知道,她才是最脏的! 女人怎么能跟女人在一起?这还有规矩、有体统吗?女人不嫁给男人,不给男人生孩子,那还能叫女人?都是异类!是神经病!方蕾跟那个女人才是真正的变态! 只要一想到方蕾吊自己胃口吊了四年多,结果却喜欢女人,黄峰心里就满是怒火怨恨,他花尽了钱财才找到这里,本来是想要带方蕾回去,可方蕾却跟另外一个女人同居,他完全没有怀疑玲珑的话,因为两个人真的就是每天一起上下班,一起买菜吃饭逛街,他跟了她们一个星期,再清楚不过了! 黄峰对方蕾恨之欲其死,可他却不敢杀玲珑,毕竟前者好欺负,后者又太强悍,虽然他也恨玲珑,但玲珑给他的教训实在是太深刻,他还是不大敢的。 这一天,眼看着玲珑送方蕾到了幼儿园转身走人,黄峰才从角落里走出来,低着头往前大步走,目标正是在幼儿园门口微笑着接小朋友的方蕾! 他握紧了怀里的刀柄,这刀是他用最后一点钱买的,他要杀了方蕾这个恶心的脏女人!她根本不配活在这世界上!还有那些被她教的小孩子!那么小的孩子被女同性恋教,长大后肯定也会变成变态!既然这样的话就一起死好了! 方蕾是很温柔的老师,小朋友们都爱黏着她,她把小萝卜头们一个一个放进幼儿园,正带着笑容被一群小朋友包围,突然听到有人叫她的名字。 那声音特别耳熟:“方蕾!你这个贱人!去死吧!” 说着,黄峰便持刀往幼儿园里面冲! 这会儿家长都走了,只有小朋友跟老师,方蕾一见是黄峰,整个人都吓傻了,站在原地动弹不得,明明大脑在快速叫自己跑,可身体却完全不听使唤! 直到她看见黄峰抄出一把菜刀,这个人居然还特意等到家长们离开之后才出现,目标正是柔弱的女老师们跟毫无反抗之力的小朋友! 方蕾无法动弹的身体像是有自己的意识一样挡在了小朋友前面,她不顾自己的安危,死死抓住黄峰,哪怕刀砍到了自己胳膊上,鲜血四溅,也没有迟疑! 回头冲着其他老师吼:“快进去!快带小朋友进去!” 其他几个老师也被吓坏了,小朋友们更是吓得大哭起来,她们弯腰抓起小朋友就往幼儿园里面跑,黄峰一看,急了,今天他不仅要教训方蕾这个贱女人,还要清除那些潜在的变态! 他一脚踹在方蕾肚子上,然后就要追上去,方蕾死死抓住他的裤子,黄峰这时候完全没有过去对她的小心翼翼跟讨好,而是彻彻底底露出了残暴的本性:“贱人!老子宰了你——” 话音未落,腰上突然传来一记重击,黄峰整个人跟断了线的风筝一样被踹了至少五六米,狼狈地摔倒在地。 玲珑收回腿,冷笑道:“看样子上次你并没有受到教训,没关系,我这个人就是很善良,最喜欢乐于助人了。” 黄峰在她手上吃了好几次亏,现在是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反正这女人手无寸铁,自己手上还有刀,难不成还怕了她?之前被踹的那地方好些天都没动静,他又没钱去医院看,怎么能让这女人得逞?他要把她跟方蕾,这两个贱人全杀了! 心念一动,便挥舞起菜刀朝玲珑砍过去,方蕾尖叫:“小心——” 玲珑的手一直放在包里,黄峰扑过来,她动作更快,从包里掏出可收缩的防身棍,狠狠一棍击在黄峰手腕上,对方吃痛,菜刀当啷一声掉在地上,就这么个玩意儿,也就能欺负欺负女人跟小孩儿了,可真是有出息。 她几下就把黄峰揍得倒在地上爬不起来,看到方蕾流血的胳膊时,玲珑眯起眼睛,捡起菜刀同样砍在了黄峰手臂上! 伴随一声响彻天际的惨叫,方蕾吓到语无伦次:“玲珑不要!为了这种人坐牢不值得!不要!” 玲珑朝她笑笑:“放心吧,我心里有数。” 她所谓的“有数”,就是把穿着高跟鞋的脚踩到了黄峰被砍的胳膊上,尖锐的高跟直入血肉,黄峰惨叫一声,顿时昏死过去。 系统:……瑟瑟发抖,不敢说话,9999号玩家真的是个狠人。 比前面9998个都狠。 即便玲珑做了这样残酷的事,警察仍然没有对她做什么,甚至连批评教育都没有,黄峰被逮捕后整个人都被吓疯了,又是个废人,这种npc没有存在的必要,数据也会被销毁,已经度过的死亡噩兆没有存在的价值。 而在方蕾心里,这件事也是很自然地过去的,她对于警察完全没有对玲珑“防卫过当”发表看法,似乎完全不在意,毕竟这是游戏世界,所有不符合现实常理的bug,都会被自然抹平,身为游戏NPC,哪怕再模拟再仿真,也终究不是有独立思想的人类。 困扰方蕾多年的黄峰,就这么消失了,方蕾的生活从此恢复平静,她甚至回去了自己原本所在的城市,也从玲珑的生活中消失,就像是游戏过去了一个篇章,存在于其中的人物,也会被主角尘封起来。 玲珑又回到了一个人的生活,健身教练与体育老师在她搬家更换了健身房后,联系的也少了,如果是普通人类,可能会因为感情的淡化而难过,可玲珑对此接受度很高,她从不对人类产生情感上的依赖,更别提这还是个游戏世界。 游戏世界再真实,也是虚假的。 与此同时,她接到了高中同学会的邀请。 从遥远的记忆中翻出有关高中的记忆,那是很久之前的事儿了,角色设定是在高中不起眼且容易被欺负的女生,胖乎乎,成绩中等,长相一般,被忽略到什么程度呢?就是同学会在三天后召开,但其他人早通知到位了,直到清点人数的时候发现少一个,对着名单找了半天,才知道少了的是玲珑。 从来都是人群中的重心,人们瞩目的焦点的龙女大人表示非常不高兴。 在同学会开始前,负责人加了玲珑好友,一开始就表现的非常亲昵,并且十分关注玲珑的现状:“好久不见,你还好吗?” 玲珑正在直播,她现在是火得最快的吃播,赚钱也是飞起,所以根本没看手机,等到直播完去完健身房洗完澡,才看到这么一条消息。 她想了半天,没想明白这人是谁。 “你谁?” 如此不客气的质问,直接让那头的人尴尬了,他好一会儿才重整语言:“我是班长,你不记得我了吗?” 玲珑:…… 鬼记得你是谁啊,游戏又没给剧情。 她懒得搭理这个人,干脆不回复了,不过同学会是要去的,这种出风头的场景,龙女大人决不会让给别人。 为此她还重新置办了一身行头,赚多少花多少半点儿不心疼,系统实在是忍不住,问她:“你不是跟方蕾说,自己赚钱买房,买好养老保险才能美滋滋?” 玲珑点头:“是啊我是这么说的,可我不在乎啊,我是今朝有酒今朝醉。” 系统:…… 这到底是个什么玩家!是谁把9999号玩家给招募进来的! 说到这里,9999号玩家到底是怎么进入游戏的来着?系统查询了一番,发现自己居然真的不知道!如果它没记错,一开始选中的玩家应该不是这个叫玲珑的女人吧?那是谁来着? 它怎么想也想不明白,这又是它没有权限进行查询的事,便当做游戏本身得知,于是也不再细想。 而游戏本身,则以为是负责招募的游戏系统带进来的9999号。 同学会在本市一家高档小资的酒店举办,本来提议是某五星级酒店,但是为了照顾一些同学的经济状况,还是往下选了选。据说是班里的文艺委员想要去五星级,结果降到这家小资一点的酒店还不高兴呢,在同学群里似是而非地遗憾半天,字里行间都透着优越感。 这种优越感一直持续到同学会当天,人到的七七八八,这位当年的文艺委员,如今的贵夫人,还在数落挑剔选的这家酒店服务不够贴心,装修不够高档,食物不够美味。 她可能是所有女同学里嫁得最好的,老公是个富二代,不过当初上学的时候文艺委员也是长得最漂亮的,能嫁给有钱人也很正常。 就在她小嘴儿叭叭不停时,有一个凉凉的声音传来:“这也嫌弃那也嫌弃,你有钱你请客不就行了,又没那么多钱,又要装逼,何必呢?” 众人齐刷刷掉头朝门口看去。 1002|第九十二片龙鳞(五) 第九十二片龙鳞(五) 所有人都没能把玲珑认出来。 因为这个人在高中时候真的是太不显眼了, 唯一一次惹人注目,让人忘不掉她的,还是她不自量力地喜欢上了当时成绩好长得好的班长, 不过那时候班长跟文艺委员才是一对,根本看不上她,不知道是谁挖出了她的日记本, 大家才知道她居然暗恋班长呢! 现在想想, 真的有够好笑, 不过在当时,玲珑暗恋班长, 基本上就等于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但眼前这位美女,身着名牌连衣裙, 妆容精致气场十足, 完全跟大家记忆中的玲珑不沾边啊! 玲珑跟高中同学没什么好说的, 无论游戏为角色设定了什么经历,她都能用一句人设不是不变的来回应,一天到晚只会在她耳边说什么崩人设崩人设,烦都烦死了! 她径直走进来坐下, 见众人还看着自己, 轻笑:“怎么, 这就不认识我了?你们可真是贵人多忘事, 当初把我日记本撕了贴在黑板上, 又深情款款的表演时, 你们可不是这样的啊。” 距离高中时期已经过去十年有余, 大部分人无论上学时期成绩多么出色,现在仍然是社畜一条,过着九九六的生活, 背负着几乎要喘不过气的房贷车贷,成家立业的还要操心孩子的学习基金,家里的生活费,父母也时不时等着他们孝顺……说实话,成年人的世界一点都不快乐。 像班长,当年多风度翩翩一少年啊,现在才二十五六,肚子上的肉都起来了,因为过于丰满,导致他原本适中的个子看起来十分粗短,哪里还看得到当年被玲珑暗恋的影子?玲珑觉得游戏设定的这个情节一点都没有说服力,二十五岁就变成肥宅了,十七八岁的时候能多迷人? 玲珑说了这话,才有人试探着喊她的名字,她笑嘻嘻地回答:“是啊,是我,好久不见,诸位,看起来你们过得都不大好啊。” 这话说得真扎心,今天不乏硬着头皮来参加的,成年了之后才发现世界不是自己想象的那样,也不可能以自己为中心,到了这个年纪就得被迫长大成熟,混得好坏不说,人的心境已经发生了剧烈转变,像是玲珑说的这些话,要是放在高中那会儿,她这么不客气,早有暴脾气的上去骂她甚至揍她,但现在嘛,看看玲珑身上的名牌,再看看人家的气场,聪明人都不会去招惹,何必给自己惹一身腥? 文艺委员被玲珑怼了一句,冷笑:“别光说别人,好像你好到哪里去似的,你就知道说我,你怎么不请客?” 玲珑耸肩:“因为我有最基本的礼貌,我没参加同学会策划,没有对场地表示嫌弃。谁嫌弃谁请客啊,我最嫌弃的是你,难不成我还能把同学给换了?那我可没这本事。” 系统在心里幽幽道:那您可真是太谦虚了,谁惹了您,您不是直接送她投胎去的吗? 文艺委员算是比较幸运的那种,投胎她暂时排不上号,冷笑:“别自己不上档次,就在这里大放厥词,今天这一身花了不少钱租吧。” 玲珑翘起二郎腿,她今天穿得裙子,跷二郎腿的时候,众人目光聚集在她的腿上,才发现那腿可真好看,又细又白又长,虽然玲珑整体个子不算特别高,但踩上高跟鞋,再加上身材比例好,看起来就气场两米八,说实话,文艺委员跟她比起来,差远了。 上学时候的班级美女,到了出社会,你会发现其实也就那样,世界上最不缺的就是把自己打点的很出色的女人。 文艺委员可能还活在过去。 玲珑懒洋洋道:“你还好意思说我,我看你家才是快要破产了吧,刚才我在门口,听说你们家有栋大别墅?还是海景别墅?真不巧,我现在所在的公司就是搞房产的,我要是没记错,你说的那栋别墅,好像已经拿出来抵押了啊。” 说完,她笑得更灿烂。“也是没办法,谁叫我升职了呢,一些比较机密的文件我也都能看了,我们公司正打算把那边的别墅区盘下来重新规划,你说巧不巧?” 文艺委员为了装逼绝不肯服输,今天打扮的光鲜亮丽,都说越缺什么越炫耀什么,她可能就是缺这个,所以虚荣心十足,跟玲珑一样爱出风头,不容许自己不是人群的焦点。 而就目前来看,整个班级里,最有出息的好像真的是玲珑。 人家是开跑车来的,身上全是名牌,还在大公司当经理,这可真是不一般。 进入社会后,很多时候脸面就不重要了,人脉才最重要,同学们瞬间忘了高中时对玲珑的漠视,纷纷拥上前来跟她搭话,玲珑居然也不记仇,毕竟年少轻狂的时候,少年少女们根本不懂得一张被公开的日记对年纪不大的女孩子羞辱有多深,文艺委员享受着那个时候文雅出众的班长与她的恋爱,又优越于高中时期的角色人物,踩着别人夸赞自己,会让文艺委员感到自己很高贵。 但同学会嘛,其实也就这么回事,互相透露一下自己的近况,有三分的说成五分,五分说成七分,七分直接起飞,报喜不报忧,打肿脸充胖子,反正不能承认自己过得没有别人好。 这种同学会蛮无聊的,真不知道游戏为她设置这一关卡的意义何在。 这念头在玲珑脑海中一晃而过,然后很快她知道了,游戏是不怀好意的,每个关卡可能都是死亡噩兆。 比如她决定先走的时候,一直没怎么跟她说话的班长却追了出来,还想跟她交换联系方式。 玲珑双手环胸:“我要是没记错,你已经结婚了吧?” “都是同学嘛。”班长有点痴迷地看着她的脸,还有如今浓纤合度的身材,想到这样一个丽人曾经暗恋过自己,他似乎又找回了还在学校时的风光。 他的优秀在高中时很明显,但上了大学,汇聚了五湖四海的同学后,他的那点优秀其实也就那样,不说多差,却也没多好,渐渐地泯然众人,现在结婚的对象也是家里介绍的,说有感情那是假的,就是凑活在一起过日子,因为那时候文艺委员毫不犹豫地转头投向了一富二代怀抱,班长心里仇富得很,又特别想发财变成有钱人,挺矛盾的。 “没必要。”玲珑撇撇嘴,“我才不想留你电话。” 她是很嫌弃,班长却以为玲珑是还在意当年的事,他连忙追上来说:“你误会了,其实高中时候我也不是对你完全没感觉的,只是那时候……你懂的,我觉得我们现在开始也还来得及。” 玲珑:…… 她问系统:“你们这NPC都说出这种话了,你说这合理吗?人物设定是不是有问题?” 系统死鸭子嘴硬:“根本没有问题!你不要胡说八道好吗!世界这么大,无奇不有,这NPC不过是极品中千千万万的一个,很稀奇吗?觉得这种人不可能存在,你这根本就是我即世界,因为你没遇到过,因为你没听说过,你就要否认人家的存在?你也太狭隘了!请你多去看看社会新闻好吗?什么人没有啊!我们游戏宣扬的与现实世界一致可不是说说而已!什么样的人你都能在现实世界中找到!” 玲珑:“……我就问了一句话,你至于这么激动吗?” “还不是你总是质疑我们游戏!”系统愤怒道。 玲珑赶紧不理它,说实话这个系统被气个半死骂她,都比唠唠叨叨讨人喜欢。 她白了班长一眼:“你们家是不是没镜子?还跟我开始,把你肚子上的油切下来再说吧!” 帅哥不能胖,一胖就油腻,最可怕的是帅哥绝对不能意识到他是个帅哥,否则那就不是油腻,而是油田。 很不幸的是,班长不仅胖了,他还知道自己曾经是个帅哥,看他表现,应该是自我感觉非常不错。 听到玲珑这么不客气,是个男人都要生气,尤其玲珑曾经还是舔他都舔不到的舔狗,班长觉得现在我都低声下气纡尊降贵了,难道你不应该立刻答应我觉得荣幸吗? 玲珑没有。 不仅没有,还一点都不掩饰自己的鄙夷。 刚才在包厢里头喝了不少酒,班长头顶冒火,看着眼前的玲珑,似乎想到了当初那个抛弃自己转身就跟了富二代的文艺委员,那时候他还相信爱情,可爱情狠狠地让他长了个记性。再后来他不相信爱情了,虽然找了个人结婚,可婚后柴米油盐琐碎小事无数,他仅有的浪漫也在生活中被消耗殆尽。 老婆总是念叨,这个月工资少了,那家人情来往要钱,孩子想报个班,又数落他这么久不升职没出息。 上司也很烦人,总是挑剔他工作上的错处,常常给他派一堆干不完的活儿,他在背地里跟人把上司骂个狗血淋头,到了白天还是得对着人点头哈腰。 每天累成狗,回到家打个游戏玩个电脑,老婆还要骂他,孩子年纪小成天哭闹,尖叫声能把人耳膜都阵破——生活在没有一点乐趣,他迫不及待地想要逃离! 眼前的年轻女人性感又美丽,裙子是低胸的,因此胸前的雪白若隐若现,腿也很漂亮,腰又细,这么美的女人班长记忆中都没有见过,他觉得玲珑对自己的羞辱根本就是由爱生恨,她肯定是因为他没钱没出息,才这样出口伤人! 女人真的都是这么虚荣!这么下贱!谁给她们钱,她们就愿意陪谁睡,脏死了! 可能是酒精冲昏了头脑,班长脑子里嗡的一声!伸手就抓住了玲珑手腕! 玲珑慢慢看向那只抓着自己的手,威胁道:“放开。” 班长却不知道她在说啥,此刻他只有一个目标,那就是教训这个女人!从这个女人身上寻找身为男人与支配者的权力与快感!这个瞧不起他的美丽女人,当初也不过是他的一个微不足道的爱慕者! 既然爱慕他,那为他献身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玲珑就这么被拽进了男洗手间,好在里面没有人,班长拉开一间厕所的门将她推了进去,他的目标也很明显,就是想强|奸。 当然,如果不是玲珑的话。 施暴者最爱看的,就是受害者面上流露出的恐惧与害怕,他们很可能身份能力比不上受害者,但是通过暴力,他们能够找到少得可怜的自信心,认为自己掌握了他人的生杀大权,俨然成了封建社会的皇帝,可以尽情在别人身上发泄自己的愤怒与不满。 换成班长跟玲珑,那施暴者是谁就不好说了。 玲珑走得早,但班长是说自己去洗手间,怎么去了这么久都没来? 有男同学到洗手间来找,一间一间地找过去,结果在最后一间发现了人。 班长整个头都被塞在马桶里,上衣凌乱,下面裤子褪到腿弯,正跪在冰凉的瓷砖上,把人翻过来一看,所有男人都会忍不住胯|下一凉! 好惨啊,都成被摊开的蛋饼了。 谁干的也不知道,摄像机刚好坏了你说巧不巧? 本来应该是班长得手,玩家被强|奸后失手掐死,结果摄像头坏掉找不到嫌疑人的剧情,现在变成了酒醉男子惨变太监凶手遍寻不着,那意义就完全不同了。 系统已经无话可说,它只能干涩道:“9999号玩家,你是不是下手有点太狠了?” 玲珑诧异:“看不出来你还是个圣母系统呢!怎么你们游戏也要开始做慈善了?那把我本来的身体还给我。” 系统说:“别人还没有做出伤害你的事情,可你还手也未免太残酷。” “我强,这也能怪我?”玲珑很不服气,“你的意思是说我要老老实实被强|奸,然后被他掐死,之后我变成鬼再报仇?我真的怀疑你们游戏是有什么毛病,不然怎么会有你这么个脑子不好使的系统?哦,不好意思,我忘了,你是个系统,你没脑子。” 系统:…… 玲珑现在过得很好,升职加薪前途无量,高中同学都知道了,一时间,找她联络感情的人还真不少,后来不知怎么地,就传到了大学同学们耳中,于是,角色人物的前男友闪亮登场。 手机上接收到那条“你最近过得还好吗?”的时候,玲珑狠狠打了个冷颤。 紧接着,是“我这边下雨了,你呢?” “今天的天气很好,很久不见了,我总是想跟你分享。” 玲珑问系统:“你们是从哪里找来的上古情话,我都有点看不下去了。” 这前男友找前女友想干啥她不想知道,但如果有求于人,别说那些废话,直接转账几个零,她立刻就跟对方当好兄弟。 系统拒绝跟她说话。 被系统无情拒绝的玲珑仍然喋喋不休,她总是有无数冷嘲热讽等着说给系统听,如果系统是人,有人的七情六欲,可能早就被她逼疯了,不过现在也没差,因为虽然没疯,却也没好到哪里去,数据崩坏近在咫尺。 前男友孜孜不倦地给玲珑发信息,哪怕得不到回应仍然痴心不改,系统给出的角色经历是,这位在大学时间跟玲珑谈过极短时间的恋爱,前前后后也就持续了三个月?这期间,玲珑作为世界第一孝女友,对男友那真是随叫随到任劳任怨,自己做兼职赚的钱拿去给男友买球鞋,简直就是感天动地,玲珑都觉得这样的女朋友她也想要了。 然而人家就是逗她玩,如果说有捞女,那么玲珑前男友就属于“捞男”,他们喜欢找有钱的女生做女朋友,但是呢本身条件又有限,无法让那些见识广家世好的女孩子为自己倾倒,于是他们一边钓着有钱女孩子,一边吊着备胎。 很不幸,大学时期的玲珑就是这备胎中的一个,她千辛万苦做兼职攒钱给男朋友买了一双球鞋,之后就被甩了,简直男默女泪。 当然,对方选择跟她分手的理由也很白莲花,因为她总是忙于各种兼职赚钱,没时间陪他,感情淡了,所以好聚好散。 玲珑语重心长对系统道:“你们的剧情做得真的很糊弄,我建议你们换个文案策划可以吗?要不你看我行吗?” 系统:……不听不听王八念经。 前男友的狂轰滥炸并没有影响到玲珑,她毕业后连手机号码都没换,在前男友看来,那就是对自己念念不忘。他在大学班级群里看到了有人发玲珑的照片,心痒难耐,毕业后想当捞男更难了,大学时期仗着青涩,还能引起一些富婆的注意,被富婆养叼了胃口,再看那些家境普通的女孩子,真是看不上,可傍富婆又不稳定,他还想找个富家千金结婚。 玲珑觉得他真是敢想啊!那长相狂野的跟草稿本似的,要不是年轻力壮,富婆可能也瞧不上,现在都被人玩成什么样儿了,浪子回头想找她这种老实女人接盘?想得美! 前男友名叫焦文浩,长得确实有点小帅,大学时期可能是他这辈子最好看的时候,他还加玲珑好友,头像就是他自己拗四十五度角美颜拉满的自拍,玲珑加他了。 反正不加,这人最后也会被刺激的想要强|奸她或者是杀她,那不如先下手为强。 系统瞬间警觉:“什么叫先下手为强?” 玲珑不理它,谁还没有个脾气了?她跟它说话,系统还敢装死,谁规定玩家就一定要搭理系统? 有本事给她穿小鞋啊! ……系统没这本事。 焦文浩现在跟一群捞男在一起生活,他们大多租住干净高档的单身公寓,平时在朋友圈表现出一副生活的很好的样子,去哪儿都要拍拍拍,但绝不会让富婆出境,毕竟看得上他们的富婆年纪都要大一些,跟着富婆吃香喝辣确实是好,但朋友圈还有很多亲戚熟人,他们还要脸。 知道自己的前女友现在出息了,不仅减肥瘦身成功,还变漂亮变年轻,最重要的是变有钱了! 为什么这么说呢,最开始是玲珑升职加薪,后来网上最近火了一个美女吃播,焦文浩看过几次没认出来,直到有一天他在大学同学群,看到有人说那个粉丝已经千万的吃播是他前女友! 千万粉丝的吃播啊!这光是打个广告就得六位数起吧!尤其她的吃播质量高,人又美貌,视频做得超级好,平台还愿意捧,广告费跟别人自然也不是一个档次,焦文浩当时就心动了! 这不就是他想象中最完美的年轻白富美吗? 而且还是曾经兼职了好几个月就为了给他买一双球鞋的痴心前女友! 痴不痴心玲珑不做评价,反正角色经历时常让她一言难尽,简直汇聚了天底下所有的倒霉,让人怀疑在这之前的二十五年她是怎么活下来的,是不是所有的死亡噩兆都降临在她二十五岁这一年。 对此系统有话要说:“本系统在这里郑重声明,一切发生在玩家身上的死亡噩兆,都是根据现实世界的案例真实改编,逃过这一次还是下一次,请玩家不要在内心诽谤游戏,我们做游戏,凭借的就是真诚二字。” 玲珑呵了一声。 焦文浩用手机号一搜,还真搜到了玲珑的微信,欢天喜地的加了,结果第一次没通过,验证消息过期后,他又发了一次,这次倒是通过了,把焦文浩给激动的,就差没手舞足蹈跳起来。 试问谁不想找个富婆呢?找了富婆就不用努力了。 当然,前提是焦文浩努力过,而这个富婆也不是他曾经的备胎前女友。 不得不说男人都有这种天生的自信,那就是他曾经的女人必定对他念念不忘,即便结婚生子,即便过去二十年,即便他已经秃头变形啤酒肚巨大,他曾经的前女友,也必定仍然爱他! 像是这种自信,但凡能分给这世上任何一个觉得自己有点胖,觉得自己眼睛小,觉得自己腰粗的姑娘,世界恐怕就不一样了。 1003|第九十二片龙鳞(六) 第九十二片龙鳞(六) 接连一个星期准时准点发早安晚安问候的焦文浩, 迟迟没有得到玲珑的回应,在他心中,也不是因为玲珑不在意他, 如果不在意他为什么要加他做好友?那肯定是因为心里还有他啊! 现在不肯搭理他,是还在为他曾经的无情难过吗? 每每想到这里,焦文浩都忍不住为自己的魅力感到自信与骄傲。前女友到现在都没谈恋爱, 也没结婚, 甚至还因此变得漂亮努力, 难道不是因为受的情伤太严重,无法忘掉前任? 而他就是这个前任, 是他给予的伤害让她成长,有句话怎么说来着, 坏男人才能让一个姑娘一夜长大。 既然她不肯回应, 那么他亲自去找她也是可以的。 毕竟是捞男, 吃青春饭的人,不会像玲珑高中班长一样大学毕业了就彻底放飞自我,养出一肚子的肥膘,焦文浩从外表来看还是相当不错的, 长相阳光帅气, 身材高大, 而且还很注重锻炼, 人模狗样, 走在大街上绝对算是回头率比较高的, 原因不是他帅, 而是因为其他男性太邋遢太随意,于是他这么个会打扮会倒腾的,瞬间就是瘫子里面选瘸子——拔尖儿了。 他换了自己最贵的一身衣服, 买了一束玫瑰花,因为他也不知道玲珑住在哪儿,只从别人口中得知她现在在哪儿上班,别问是谁告诉他的,也别问别人怎么知道,反正游戏剧情是这么设置的,前男友绞尽脑汁得到玲珑的位置,然后打扮一新上门乞求复合。 又因为长得比较帅,说实话,场面还挺唯美,有人在边上拍视频,焦文浩不仅不以为耻,还略微得意地昂起了头颅,仿佛自己很酷,是王子,需要所有人敬仰。 这样等了许久,终于看到玲珑出现,焦文浩心里一喜!虽然都说她变漂亮了,减肥了,会打扮了,可看到照片跟真实见到的人还是不一样的,她比照片还上相!要是能找到这样一个又漂亮又会赚钱的女朋友,带出去那多有面子啊!不过女人赚太多钱也不好,容易打击男人的自信心,所以像玲珑这种是不适合当老婆的,如果是结婚,焦文浩还是会选择那种老实勤快的女人。 他走上前去,把玫瑰花举起来,一脸深情:“好久不见,玲珑。” 玲珑停下脚步,先是打量了下焦文浩的身高,又看到他略微敞开的衬衫里若隐若现的薄薄胸肌,焦文浩锻炼也很注重外表,生怕练出太多肌肉不好看,当然,这也跟他吃不了苦有关,之前有段时间他被富婆玩完扔了,自暴自弃过一段日子,那段日子足足胖了三十斤,为了减肥他买了国外的减肥药吃,据说有奇效。 有没有奇效不知道,反正人最后是进医院了,后来焦文浩才琢磨出味儿来,要不怎么说那减肥药有奇效?可不是吗,吃出毛病来进医院,折腾几个月,是个猪也能瘦,那可不是奇效? 之后他一直找不到比较好的富婆也是这个原因,伤了身子骨,活儿虽然好,但雄风大不如前,人家富婆养小白脸又不是做慈善,光看脸的话追星他不香吗?不能睡的小白脸要来何用? 再加上焦文浩也二十五了,离开学校后青涩褪去,自己可能没意识到,但见过世面的富婆,人家真看不上他。 不上不下的也尴尬。 要不也不会想到前女友,焦文浩还当玲珑是那个兼职数月自己省吃俭用也要给他买喜欢的球鞋的女孩子呢。 玲珑看着眼前那束玫瑰,花倒是不错,可惜送花的人不讨人喜欢。 “找我有事?” “我知道你还在怪我。”焦文浩吸了吸鼻子,眼睛微微泛红,一副唯爱伤心的模样。“但我仍然是爱你的,真的,我们分开之后,遇到了很多人,我才意识到她们都不是你,我爱的只有你,所以,玲珑,你能再给我一次机会吗?我保证这次决不让你伤心失望,一定会好好对你的!” 玲珑长长哦了一声:“这么说,你有车有房了?” 焦文浩的深情诉说瞬间卡壳:“啊?” “用嘴巴说爱我,不痛不痒,好听话谁不会呀?你得证明你说的话才行。” 玲珑单手插兜,她今天穿了利落的裤装,气场十足:“要是一束花就能买到我的真心,那也太廉价了,既然爱我,分开这么多年了,你手头也有点积蓄吧?我喜欢住大房子,你买了房子把房产证写上我的名字,再给我买辆车,之后再送我花,我可能会相信你。” 就现在这抠的,玫瑰花都舍不得买九十九支,也好意思说爱她? 焦文浩没想到朴素无华的前女友居然变得如此拜金,目露惊愕,满面失望:“我是认真的玲珑,你不要跟我开这种玩笑好不好?” “谁跟你开玩笑?”玲珑冷笑,“回去撒泡尿照照自己什么德性,一个不知道被多少女人玩烂的二手货而已,也敢找我复合?我可告诉你,我是有处男情节的,你这种男人脏得很,我怕染上什么病,还是赶紧滚回你的鸭窝吧。” 说完鄙夷地看他一眼,转身就走,焦文浩被她这态度激怒了,从前的玲珑在他面前太过低声下气,以至于他认为无论她变成什么模样,都该爱他到死,这才是女人嘛! 可玲珑这样不客气,他仍然不肯怀疑自己的魅力,而是认为是她变了! 怪不得变漂亮会打扮了,全身都是名牌,想来也没少傍大款吧?不然她一个女人,年纪轻轻,怎么可能赚到这么多钱?说什么他被富婆睡烂了,她又好到哪里去?一起烂!都是烂人! 玲珑那高高在上的态度激怒了焦文浩,他怒吼一声,朝玲珑背后冲过去!高高扬起了自己的拳头! 周围的人看到了,尖叫不已纷纷躲避,玲珑敏锐地弯腰躲开,顺势抓住焦文浩的手腕往下一摁,抬腿就是一脚,焦文浩惨叫一声,摔进了路边的灌木丛里。 他还不肯善罢甘休,仍然要打玲珑,不过周围有人报警了,附近就有警察巡逻所以来得很快,警察一到,焦文浩的冲动瞬间烟消云散,还会给自己找借口,说是一时怒急攻心才会想要动手,又说他跟玲珑是前男女朋友的关系。 这种事警察见多了,感情纠纷嘛,他们能做的也只有调和,劝和不劝分呗,老话怎么说,宁拆十座庙,不破一桩婚,坏人姻缘那可是要天打雷劈的。 玲珑听了之后,瞬间了然:“感情纠纷是吗?因为他是我前女友,这种男女之间的事儿你们警察不管呗?” 警察说:“也不是不管,就是,你们年轻人的感□□儿吧,你们自个儿解决,别随随便便就报警找警察,警察是有很多事要做的,不是每天来管你们小年轻的爱恨情仇的。” 玲珑舔舔红唇,“懂了。” 不愧是游戏世界里的警察,和稀泥的本事一流。 随后,她说:“那我就不客气了。” ? 警察与焦文浩齐刷刷看向她,有点没弄懂她说的不客气是什么意思。 很快,他们懂了。 玲珑一把抓住焦文浩的头发,女人打男人只靠纯体力那简直是开玩笑,只有被吊打的份儿,必须先让他们失去反抗能力,这一招玲珑练过很多次,连健身教练都屡屡中招,之后想怎么打就怎么打,包里还有防狼喷雾跟伸缩防身棍,先揍一顿再说。 那揍人叫一个狠啊,看得周围男人都忍不住夹紧了双腿。焦文浩一开始还能喊两句,后头就倒在地上只能硬生生挨揍,几个警察看傻眼了,半天才反应过来去抓玲珑,玲珑也没反抗,她长舒一口气,整理了下因为揍人而略微显得凌乱的长发,微微一笑:“不好意思,感情纠纷罢了,你们警察会让我们自己处理的,对吧?” 警察:…… 游戏世界里的警察好处又体现出来了,他们不仅和男方对女方的稀泥,也和女方对男方的稀泥,甭管动手的是谁,他们都劝和不劝分。 焦文浩被揍的没个人形,人家姑娘又说是感情纠纷,那还管啥呢? 警察一走,玲珑单膝蹲下,薅住焦文浩的头发,微笑着问:“你今天找我是来做什么的来着?你再说一遍?我刚才好像没有听明白,你是说爱我对吧?现在我改变主意了,咱们要不直接步入婚姻的殿堂,我保证婚后每一天,都会好好疼爱你。” 这张漂亮的脸现在在焦文浩看来跟魔鬼无疑,他哭喊着挣扎想要逃,可玲珑下手太重,他爬都爬不起来,尤其是下面,已经失去了知觉,他本来就因为吃药住院掏空了身子,要是因为这一顿揍彻底废了怎么办呀! 系统很无语。 它已经不想再提醒玩家关于人设的问题了,就你妈离谱,没见过这种不按游戏规则来的玩家,要杀她的人还没动手,她先下手为强把人家揍出了PTSD,比如那个被她搞得心态崩了的经理,本来因为看上她想潜规则她,她反抗太激烈遭遇杀害,结果呢?她先一步把人家给搞了,又比如说高中班长,人家刚动手她就反杀,再比如说眼前的前男友,这位是只想揍她,还没想对她动杀心呢…… 这个死亡噩兆恐怕是要胎死腹中,系统真的很担心,从此之后焦文浩彻底对爱情失去信心,再也不想当捞男了。 焦文浩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他哪里知道前女友会变得这么凶悍,现在他是信了,她绝对不会对他念念不忘,太可怕了,这根本不是女人!她不是女人! 系统开始怀疑起游戏难度来,前面的9998个玩家全都挂了,为什么9999号玩家能活到现在?而且还活得无比滋润无比潇洒,这剧本不对吧?难道是游戏本身给她开挂了?但它一直监视着她,她确实是没有啊! “别琢磨了,别拿普通人类跟我比。”玲珑好心告诉它,“这游戏也亏是我来玩,换别人活不过三天。” 到处都是层出不穷的死亡噩兆,她天生感观敏锐,反应极快,又肯下苦功夫,不能用自己的身体,不能使用游戏以外的力量没关系,她有的是能力反杀,能杀得了她的人根本不存在,哪怕是游戏本身。“你就把我当成病毒好了。” 系统:…… 那这病毒未免也太可怕了点! 它不信邪,它不信9999号玩家真的能够活着通关!它不信! 于是在回家路上,玲珑手机响了,因为在等公交车,车站人挺多的,一个三十岁左右的男人慢慢走过来,手插在兜里,他看起来有几分憔悴,但也并不出挑,人太多了,他并不起眼,显得十分平凡。 而玲珑在这么多的等车人里也是非常出众的,年轻貌美又会打扮,最重要的是周身的气场,完全与他人不同,主要你走过来,第一眼看到的绝对是她。 男人慢慢走过来,玲珑接着电话,电话那头是员工,有个客户跟他们起了冲突,叫嚣着要见经理,但经理已经下班了准备回家,并不会因为这么个客户回去加班。 玲珑身边站着的同样是两个白领,虽然脸上有几分疲惫,但她们应该是同事,而且关系很好,正在讨论待会儿要去哪家超市买菜回去自己煮火锅吃,谈论的声音并不大,很有礼貌,但听到的人都忍不住露出会心一笑,累了一天回到家,不就是想要吃口热饭吗?那就满足了!这个天气吹着空调喝冷饮吃火锅简直不要太爽! 然而就在这时,两个站在一起的白领姑娘不知道说了什么话题笑起来,她们完全没有防备,日常生活中,谁会下意识防备从你身边经过的人呢? 刀子朝其中一个姑娘捅去的时候,玲珑瞬间把手机丢了出去,精准地砸中了男人的脑门,她抓住两个姑娘的手往后一扯,抬腿踢在男人手腕,男人的刀子当啷一声落到地上,周围的人也反应了过来,有人吓得立刻跑走,也有人冲上来帮忙把那男人摁住。 两个姑娘直到看见那刀子,还有男人凶神恶煞的脸,才意识到自己刚才差点儿就没了命! 她们拉着玲珑语无伦次地说着感谢的话,玲珑分外不爽地质问系统:“杀我就杀我,干嘛杀别人?” 系统幽幽地说:“那只是NPC而已,你在生什么气?” “我才没有生气。”玲珑郑重纠正,“我是看不惯你们这种下流的路子,明明就是想杀我杀不了,又受制于规则不能直接把玩家踢出去,所以想杀我身边的人来刺激我,搞我心态?那我告诉你,这必不可能,下次再敢这么干,我就把你们游戏给撕了。” 系统很想嘲笑她在说大话,但不知为什么却一阵发毛,不敢多言。 就连游戏本身似乎都颤抖了一下。 两个姑娘劫后余生,腿都软了,警察来了之后,嘿,还真巧,正是焦文浩闹事的那几个警察。 其中一个警察开玩笑说:“姑娘,你怎么跟死神一样,到哪儿哪儿出事?” 玲珑:…… 这是她的错吗?这全是游戏搞得鬼! 把人抓回去问了才知道,这人前不久因为挪用公款被公司开除,又跟老婆感情破裂,被开除后老婆直接跟他离婚,把孩子带走了,还弄走了一大半的夫妻财产,他在家里借酒浇愁半个多月,实在是忍不住,就想杀人泄愤——之所以挑女人是因为女人比较好杀,而且他认为全天下的女人都跟他老婆一样无情无义,都该杀! 脑瘫言论令NPC警察们都颇为无语。 死亡噩兆一结束,玲珑便接到了来自老家父母的电话。 这电话要是不来,她都无法触发有关父母的剧情记忆。 角色设定是生在农村,家庭条件一般,不算特别好,也不算特别差,家里还有一个哥哥一个弟弟,是女孩,又是处在中间的老二,难免会被忽略,现在哥哥已经结婚生子,爸妈打电话来也是告诉她弟弟要结婚,让她请个假回家帮忙,顺便又对她进行催婚。 玲珑听得耳朵长茧,还算有礼貌没有直接挂电话,别指望她失落伤心,她只是觉得无趣。 父母一联系她,有关家庭的剧情便随之开启,不用想玲珑都知道她必须回去这一趟,弟弟结婚是其一,游戏为她准备了死亡噩兆才是最重要的,回去后必定要被杀,只是不知道谁会杀她。 “你们不会给我弄那种父母逼婚结果我不愿意嫁,然后父母把我绑起来嫁人,新婚之夜男人把我掐死的剧情吧?” 系统:…… 它郑重声明:“本游戏禁止玩家崩人设,也不会使NPC崩人设,玩家已经得到了有关父母的剧情,难道不会自己分析吗?” 玲珑哼了一声:“那可说不定,毕竟做游戏的嘛,想坑玩家氪金那是招数数不清,别想骗我,想要我的命门儿都没有。” 系统拒绝与9999号玩家对话,并单方面切断了通讯。 玲珑:“呸,是不是玩不起?” 话虽这么说,她还是跟公司请了假,也跟直播间的粉丝请了假,有钱就是好,她可以买头等舱的票,再也不用像过去一样买火车票回家,一坐坐个三十小时,别问为什么不买高铁票,问就是买不起,别问为什么不买卧铺票,问就是硬座便宜,性价比高。 既然是弟弟结婚,肯定不能空手回去,但彼此关系一般,所以玲珑随便买了点东西,到了县城打了个车直接到村子里,现在条件都好起来了,村庄之间全是水泥路,车子开着还是蛮平稳的。 他们家已经弄得很喜庆,门上贴了喜字,玲珑在电话里听母亲说,是要在家里办喜酒,再在县城办一次,弟媳妇是附近村子里的,跟弟弟是高中同学,两个人都是相了几次亲没看上,最后相到一起去了,这桩婚事才能成。 爸妈对两个儿子一视同仁,都是在县城给买了房子买了车,之后的日子那是他们自己过。 玲珑回到家,全家人愣是没敢认……走的时候还是不起眼的闺女,现在怎么就变得这么时髦又俊俏? 别说是玲珑家里人,就是村子里那些看着她长大的叔伯婶娘,也没一个敢认的! 一白遮三丑,这话一点不假,玲珑非常注意美白,原本粗糙暗黄的皮肤在她的保养下,虽然不说是吹弹可破吧,但也滑嫩细腻,再加上瘦了很多,整个人看起来都高了一截,会化妆又会挑衣服,搞得原本对这个女儿不是特别重视的爹妈都有点不好意思了,连连招呼人进来坐,紧接着七大姑八大姨就问她有没有对象。 得知没有后,那叫一个激动,这个介绍自己儿子,那个说自己外甥的,玲珑妈也点头,让她趁着这次请假回家,抽出时间来去相亲,找个老实本分的男人扎根,也比一个人在外面漂泊好,在老家多好啊,乡里乡亲的,跟父母住得近,也好照应,要是远嫁,一年都不一定见一次面,男方欺负她,她都没有娘家兄弟撑腰。 玲珑听得昏昏欲睡,她才不要嫁在村子里,大城市交通便利又有许多好玩的地方,老实本分的男人一点都没有帅哥吸引人。 她以前在家里可勤快了,这个也干那个也干,可能跟幼时家境不好有关,家里条件好起来也是近些年的事儿,她以前是老二,在家里干活是必须的,烧火做饭洗衣打扫下农田,那都是常有的,玲珑妈也常常把她闺女勤快挂在嘴边,闺女不勤快怎么嫁得出去?那要是又懒又馋,谁家乐意要这样的媳妇! 偏偏这次回家,玲珑当起了甩手掌柜,她啥也不干,让她洗菜拖地?不好意思,想都不要想,她好不容易养得细嫩的指头,可不是用来干这些活儿的。 而且她还睡到日上三竿,早饭也不吃,起来洗漱正好吃午饭,吃完又回房间,也不出门。 在玲珑妈看来,实在是不着调! 1004|第九十二片龙鳞(七) 第九十二片龙鳞(七) 玲珑妈最终还是没忍住, 对玲珑如此堕落、懒惰且没有追求的行为展开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且说:“你弟媳妇嫁进来以后,要是看到你这个大姑子这么懒, 人家心里怎么想你,啊?村子里的人到处说你懒你就高兴了?大姑娘家的怎么能懒呢?你被人说你不觉得丢人啊!” 玲珑躺在床上,逍遥自在, 家里的房子是两层楼, 她住楼上, 平时没什么人上来,她在村子里也没交好的朋友, 谁舌头那么长要嚼她的是非?“嘴巴长在别人身上,他们爱说什么就让他们说呗, 我又不会少块肉。” “哪有你这样的!”玲珑妈更不高兴了。“你就是装装样子也好, 你看人家隔壁的红娟, 在县城电子厂上班,每周五回家,那是大包小包的东西往家里买,一到家, 她爹妈啥都不用干, 洗衣做饭样样都是红娟来, 你再看看你!到了家跟大老爷们似的往床上一躺, 连个地都不帮我扫, 你心里还有没有我这个妈啊!我是不指望你孝顺了!” 玲珑被这么说也没生气, 双手垫在脑后说:“这您可真别指望我孝顺, 我好歹回家还知道给你买点吃的,我哥我弟谁帮你做过饭扫过地了?以前我在家上学的时候,这些活我不都干了?再说了, 我爸是你男人,你男人都不心疼你,我心疼你干啥呀?” 玲珑妈觉得不可思议:“你爸他们是男人!哪有男人干这种活的!这是咱们女人该干的,你看看你,说你一句你有一百句等着,我这么说你是为了谁,啊?我怎么不说大街上那些人啊?还不都是为了你好?” “你可以去大街上说。”玲珑轻笑,“不过出发之前记得戴上锅盖,不然容易挨打。” 玲珑妈彻底叫她气得火冒三丈,“你翅膀硬了是吧,我就说你两句,哪一句不是为你好?你看看你现在这样,你后半辈子咋办?我跟你爸年纪大了,不能照顾你一辈子!这不都是为了你考虑吗?一把屎一把尿的把你拉拔大,就是为了生你来给我顶嘴的?!” 玲珑说:“你生我之前也没问过我意见不是?” 然后她笑起来:“妈,你也不用这么生气,担心我后半辈子没着落,其实大可不必,咱们还有别的方法啊,你给我在大城市买套房子呗,再给我买辆车,我要求也不高,帮我付个首付就行,然后呢,给我攒点结婚基金,你都催我结婚了,这没嫁妆可不好看。退一万步说,你跟爸给我把房子车子买好了,再给我存一笔结婚基金,我能找着对象呢,就能顺利结婚,找不着对象呢,有存款我也不至于饿死,这才叫为我考虑为我好啊,您说是不是这么个道理?” “说一千道一万的为我好,也不如给我买车买房存钱有说服力。”玲珑翘起二郎腿,“不然光是嘴上关怀那谁不会啊,实际行动才是最重要的。” 她这么一说,把她妈给说愣了:“你还要车要房?你不知道家里多困难——” “有多困难?”玲珑脸上的笑瞬间消失,变得冰冷,“再困难,不也是你们二老自愿的?再困难,不还是给哥哥弟弟一人一套房一辆车,还备了十万块钱的彩礼?怎么,哥哥跟弟弟能有,我就不配有?我就得在家洗衣做饭扫地,然后听你们的随便找个老实男人嫁了,在本地安定下来?妈,不是我说,你这也太偏心了,现在你俩儿子有车有房,你就不管你闺女了?你不会不想奋斗了吧?我看你这身子骨还成,再努力干个几年,给你闺女也弄套房子啊!” 为她好,那为啥不给她买套房?买辆车?有车有房有存款,她就是不嫁人也不怕没人依靠不是吗? “你、你怎么敢这么跟我说话?你眼里还有没有我这个妈?!”玲珑妈生气了。“你要是嫌我这个妈不好,你就去找你想要的好妈!我把你养活这么大,你心里就是这么怨恨我的?那你回来干什么?你还认我干什么?” 玲珑干脆利落地起身,她本来就只带了一个小行李箱,这下更是直接穿上鞋子就走:“那成,这位女士,我就不打扰您了,咱们再见。” 还当是上学那会儿呢,孩子不听话,赶她走吓唬她,她就会哭鼻子求饶认错,现在可不是翅膀硬了吗,经济独立了,能自己养活自己了,凭什么因为你是我妈我就要受气呢?更何况还是这种不合理不公平的气? 一说到房子车子就立马扯孝顺不孝顺听话不听话,讲道理玲珑也不觉得她那哥哥跟弟弟有多孝顺,无非是下面多了二两肉,在爸妈心里就比她高贵了,这有什么稀奇? 一碗水端不平,又嫌弃女儿不如儿子孝顺,凭什么呢?女儿扫地洗衣就是正常应该做的,儿子干这些就要被人笑话,这话也是真好意思说得出口。 很抱歉,她有钱,一个人能生活的很好,可比留在老家受气好多了,傻子才留下来呢,虽然玲珑一人住在二楼,可她的房间里啥都没有,家里的楼是近几年才盖的,她的房间敷衍的要死,可能是因为大哥婚后住在老家的原因,这两层楼里根本没有她的容身之处,嘴上说是要她赶紧找个男人嫁了后半辈子才有依靠,事实上从哥哥弟弟结婚的时候起,她就不算是这家人了,也不被他们当成一家人。 女儿总是要嫁出去的,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这种话听了都让人恶心。 玲珑妈怎么也没想到向来老实听话的女儿脾气突然变得这么大,她眼睁睁看着玲珑拎着箱子走人,足足好几分钟都没反应过来! 半晌,她才追了出去,然而玲珑已经拦了村子里的一辆三轮车,请他帮忙把自己捎回镇上,这样她可以直接打车去车站。 这婚礼不参加也罢,正好礼金省了,拿来点外卖不好吗? 说来也巧,玲珑拦的这辆三轮车,开车的是他们村子里的一个伯伯,比玲珑爸年纪还要大上几岁,两人交谈了几句,这大伯看起来挺正常,但在玲珑的记忆中,自己上小学六年级的时候,去大伯家找大伯的女儿玩,大伯的女儿不在,这位大伯可是仗着她那时候胆子小又什么都不懂,摸了她好多下。 女孩子似乎天生对这些事情比较敏感,即便不懂也隐隐觉得不对,事后又羞于与人说,只是跟这位大伯家的女儿也越来越疏远,不怎么玩了。 不过看这位大伯的模样,估计也是忘了从前的事儿,还挺和蔼可亲的跟玲珑聊天。 玲珑下车的时候,他也很热心的帮她拎箱子,还招呼她以后有空常回家,怎么看都是个很不错的长辈,就算说出去也不会有人信的吧?更何况那是十几年前的事情了,上六年级那会儿,角色才十二三岁呢。 玲珑问系统:“你相信吗?我觉得他会翻车。” 系统回答道:“此人有贼心无贼胆,大多是偷偷摸两把,其他的什么都不敢干,随着年纪上来,是愈发的老实,你想看他翻车,应该是不可——” 话没说到一半,就听到轰隆一声响,系统目瞪口呆,它原以为玩家说的翻车是指过去的所作所为被人揭穿,没想到玲珑说的翻车就是字面意义——真的翻车了! 这也怪那大伯自己,他转弯的时候没看到大卡车,被蹭着了,直接连人带车翻到了路边! 伴随着尖锐的刹车声,玲珑淡定地进了一家小超市,买了一瓶水出来,喝了一口,淡淡道:“你看,我就说他会翻车吧。” 系统:“……你到底是谁?” 玲珑耸耸肩,“游戏把我选进来的,我当然是玩家啊,还能是谁?” 这个回答一点说服力都没有,从前也不是没有玩家经历过这样的剧情,但没有哪个人是真的能像她一样说走就走的,而且这个翻车是不是也太言灵了一点?她真的只是个被游戏选中的普通玩家吗?系统对此深深表示怀疑,它甚至觉得游戏本身可能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那就是选择了不该选中的人。 不知道是不是剧情限制,玲珑没买到回程的机票,只能买了火车卧铺,开车时间是第二天早上七点,所以她在县城找了家旅馆住下。 这一住,又出了事儿。 旅馆卫生还可以,就是洗手间要是没有针孔摄像机就更好了。 永远不要指望游戏世界里的警察NPC,他们就真的只是NPC而已,但同样的,玲珑对别人做什么,警察也不会管。 这位旅馆老板可不得了,不仅在房间里放了针孔摄像机,还把这些偷拍传到了某些网站上盈利,被玲珑打了个半死,就算被警察带走,玲珑也还是找到了他的通讯录,把他的所作所为在他的朋友亲人同学之间大肆宣扬了一下,甭管这人之后是坐牢还是罚款,反正不背井离乡就别想重新做人。 回城的这一路可谓是惊心动魄,基本没遇到什么好人,让玲珑觉得全世界的倒霉事儿都在自己身上应验了,她知道这是游戏世界在逼她死,可是想都别想,她死都不死! 好不容易火车到站,到了车站门口不远的地方,人逐渐少了,拉客的旅馆跟黑车也越来越少,玲珑从不坐黑车,也不叫快车,挤地铁跟公交虽然很容易遇到色狼,可你要是打黑车快车,那遇到的可就是杀人犯了,她毫不怀疑游戏会给她来个素质N连,半年之期很快就要到了,眼看她要成为赢家,游戏绝对不会善罢甘休。 玲珑知道不会那么容易,所以愈发小心。 她先是拒绝了几个拿着牌子拉她去住宿的中年女人,又装作听不懂那些黑车司机的话,什么美女去哪儿,打车啊?这之类的话,在哪个车站都能听到,但很可惜,她不坐黑车。 一个老太太颤巍巍走到她跟前,啪叽一声摔下了。 玲珑视而不见从她身边走过。 “姑娘、姑娘……” 老太太这样呼唤她。 玲珑就跟聋了一样听不见,继续往前走,老太太却不甘心,一把抓住了玲珑的裙摆,“姑娘啊……你行行好,帮我个忙吧……” 她这才低下头,刻薄而无情道:“死老太婆,把你的脏手给我拿开,知道我这裙子多少钱吗?把你这贱命卖了也赔不起,滚开!” 老太太:…… 系统:…… 这老太太是真的可怜,长得就是一副好人模样,慈眉善目,穿着不算破,只是朴素,几乎是那种一看就能勾起人恻隐之心的类型,之前的玩家在遇到她的时候都会受到这个NPC的debuff影响,那就是被“可怜光环”所蛊惑,不由自主地去帮助她,毕竟大部分人内心深处都还有着柔软善良的一面。 尤其是像玲珑这种外表漂亮的年轻女人,是最容易心软的类型,几乎是一骗一个准,细皮嫩肉又俊俏,又正是好生养的年纪,能卖个好价钱! 但玲珑,她的心是石头做的。 碎了也不会软化。 老太太被无情踹开,整个人都懵了,随即哭喊:“姑娘、姑娘你别走啊,你帮帮我,你帮帮我——我老伴儿心脏病犯了,你帮我去看看吧!帮帮我啊!” 玲珑不耐烦道:“看看看看你妈个头啊!我又不是医生我去看了你老伴儿心脏病就好了?我又不是男人我也扛不动他,你当我是傻逼?赶紧松开,否则别怪老子削你!” 老太太不敢置信地望着她,眼泪一滴一滴往下流,那可怜劲儿。 玲珑完全不受debuff影响,倒是身边走来俩男人,见老太太哭得可怜,又见玲珑铁石心肠,忍不住劝:“你这姑娘怎么见死不救啊,人家老太太都这么求你了,你还不把人家当回事儿,就是去看一眼能咋地?还能少块肉不成?这样吧,我们陪你一起过去看看,这样总行了吧?人啊,还是得善良一点。” 另外一个男人也点头:“是啊姑娘,人活着得心存善意,出门在外,能帮就帮,咱们一起去看看吧,也省得老太太找不到人帮忙。” 玲珑双手环胸,冷笑:“你们真拿我当傻子看呢?你们俩这么善良你们俩去呗,我跟这老不死的素不相识,凭什么帮她?不好意思,现代社会人人冷漠,各人各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你俩正好,一人扛老头一人扛老太太,别把我捎上。” 结果俩男人听她这么不近人情都怒了:“你这姑娘怎么这么说话啊!还有没有良心?” “就是!人家诚心诚意求你帮忙,你就这样对人?” 玲珑嗤笑一声,转身就走,结果突然被一个男人拉住,她正要挣脱,那男人突然大叫:“你这贱女人!居然背着我偷人!给我戴绿帽子!今天老子不好好教训你,老子就跟你姓!” “大嫂你太过分了!我大哥对你这么好,百依百顺,你居然跟别的男人搞一起,趁着我大哥不在,干出这种丑事!娘说你你还想打娘!走!今年不把你送派出所去不行!” 老太太也抓着脚脖子哀哀的哭,她有“可怜光环”,周围的路人经过时,自然而然都觉得她很可怜,不由自主站在她这一边。 这种时候,玲珑就是再怎么喊她不认识这三人,别人也不会相信,实在是这三人的演技都太好了,更别提老太太身上的buff,简直佛挡杀佛鬼挡杀鬼,路人都在指指点点,而为了不让人拍到太多视频,那个自称是玲珑老公的男人抓着她的胳膊就要把她拽走,结果一用力,却突觉一阵剧痛,整个人宛如弯了腰的虾子,弓起腰,捂住重点部位,这会儿也不说抓玲珑了,已经痛到脸色发白。 周围的男同胞们纷纷觉得胯|下一痛。 玲珑再次感慨这招真好用,几乎无往不胜,接下来她也没闲着,顺手抄起路边一块板砖——别问那为什么有板砖,问就是游戏设置道具,吵起来就朝男人头上砸,那叫一个狠,男人闷哼一声,瞬间倒下。 她又看向另外那个男人,对方已经看傻了,怎么也没想到会招惹到这么凶残的猎物,还没来得及跑,被玲珑抓住,又是一顿揍。她揍人专朝剧痛又不会致命的地方动手,再加上那块板砖,真是揍得虎虎生风,就连地上那老太太都吓傻了眼。 玲珑当然也没放过她,这种老不死怎么能不揍?不是很可怜吗?可是身上干干净净没缺胳膊少腿儿的怎么看怎么都不够真实,还是真真切切挨顿打,这样会比较有说服力。 她把这三人揍成了猪头,个个只剩下半口气在那晃悠,尤其是老太太,年纪大了,骗了这么多年人从没落空,哪里知道今天在玲珑身上翻了车。 他们选择猎物也是有条件的,一得年轻二得漂亮,三得看起来好忽悠,玲珑看起来就是那种好忽悠的,这让她很不高兴。 她明明很精明! 警察们姗姗来迟,见又是玲珑,作为NPC心中居然也生出了麻木的感觉:啊……又是这个女人,他们竟然一点都不觉得奇怪呢! 这老太太跟这俩男人果然是一伙的,招数也是屡试不爽,老太太看着慈眉善目又可怜,常常会去寻求年轻女性的帮助,年轻姑娘们一般比较善良心软,又因为对方是个老太太,不会有太强的戒心,如果老太太骗不到人,那就是这俩人出场的时候了,他们先装作路过,批评一下年轻姑娘不善良,然后故作好心说陪姑娘一起去看看,姑娘若是跟着一起去了,那么他们的面包车藏在拐角处,两人一人捂嘴一人抓手,直接能把人丢到车里去。 要是姑娘不肯跟着去,还要走,他们就像之前对玲珑那样,大吼大叫是玲珑给其中一人戴了绿帽子,一般这种家庭纠纷,路人都怕沾上麻烦,不会管,这一招也屡试不爽,就算姑娘们大声喊不认识他们,他们也能演,关键是还有个长得和蔼可亲的老太太,老太太眼泪那是说掉就掉,正常人哪里会想到他们是人贩子? 玲珑一出火车站就被盯上了,年轻漂亮又是好生养的年纪,比那些小女孩的价格都高,卖的稍微偏远一点,保管叫她这辈子都出不来! 但谁知道就踢到了铁板呢?人家不仅不信,还一言不合就动手,最可气的是路边居然还有一块板砖,谁特么那么没有公德心把板砖放路边上?不是给这种危险的女人提供犯罪条件么?! “危险的女人”,是NPC们对玲珑的共同称呼,也不知是说她是个很容易遇到危险的女人,还是说遇到她的人都很危险。 回到自己住的地方后,玲珑打开手机,发现了好几条父母的未接来电,她也懒得接,大不了就是断了关系,反正半年很快就到,她赢了这游戏,谁还管乡下的父母啊,那又不是她亲爹妈。 这对爹妈根本就不是为她考虑的,甚至还想让她掏点钱出来补贴刚结婚的弟弟呢。 真是长得美不如想得美,有了爹妈给买房买车,还想要姐姐再贴补俩钱儿,想到角色原本蠢到每个月三千多的工资,去掉房租水电还要给家里打钱,自己日子过得紧巴巴吃馒头配咸菜,也不闻家里爹妈哥哥弟弟关怀一句,却任劳任怨为他们拼命,玲珑就想说这样的女孩子麻烦介绍给她多认识几个,她可以养着做储备粮。 正式销假上班后,玲珑恢复了往日的生活,她还买了车,虽然价钱只算是中等,但总算是彻底避免了公交地铁上的色狼,天知道每次她都很想把他们脖子给扭断。 自己开车上下班,安全系数直线提升,但对游戏来说这可不是好兆头,玲珑屡屡逃离死亡噩兆,还给死亡噩兆留下了心理阴影,作为将9998个玩家扼杀在成功摇篮里的游戏,怎么能轻易善罢甘休! 1005|第九十二片龙鳞(八) 第九十二片龙鳞(八) 玲珑的吃播做得很火, 一是因为她真吃,二是因为她视频做得很不错,又有趣又干净优雅, 看了便让人很有食欲,所以在网上很火,很多商家会主动抛出橄榄枝来请她帮忙测试新品, 顺便打个广告恰恰饭, 虽然也有人说她是催吐, 但没有证据,玲珑直播的时候吃得就多, 声音自始至终没有变化,甜美清亮, 不过她并不会为了噱头疯狂吃, 只是吃到自己满意为止, 当然,这对普通人来说,已经是非常惊人的食量了。 因为会打扮,爱干净, 漂亮还有有趣的灵魂, 她迅速在网上火起来, 也积累了一批很忠实的粉丝, 其中不乏大手笔给她打赏的, 可惜玲珑从不接受粉丝邀约, 她就是吃吃东西打打广告赚赚钱, 反正半年之期很快就要到了,她有什么可怕的? 平时也是照常上班,嚣张的一匹, 就差把你来杀我呀五个大字刻脑门上,这是对游戏赤|裸|裸的挑衅! 像她这样自信美丽又与众不同的女人,总是会有许多追求者,玲珑向来习惯了成为人群的焦点,对于这些追求,她基本不会回应,而追求者那么多,她怎么知道谁是要杀她的?为了以防万一,干脆一个都不接受,游戏是不是脑子不好使,为什么会觉得她会在半年之期的游戏里爱上游戏里的NPC? 她看起来像是傻子吗?这些人物再真实也是假的,她从头到尾都分得很清楚。 之前的经理滚蛋,玲珑取而代之后,销售部这边上上下下老实了很长一段日子,毕竟玲珑又不吃美人计,尤其是跟她有过矛盾的张丽娜,前经理还在的时候可嚣张一人,敢抢别人业绩的,前经理一回家吃自己,她的业绩便大幅缩水,从一个月几万变成了不到一万,去掉房租水电吃饭,几乎不剩多少。 再加上她爱慕虚荣,喜好名牌,没钱了也要打肿脸充胖子,钱更是花得飞快,跟前经理好那段时间她天天在售楼处坐着,客户一来上去就抢,反正经理向着她,别人也不敢说什么,现在可好,胃口叫养大了,反倒有架子了。 做销售最忌讳就是放不开、有架子,你有架子还做什么销售?哪个销售员不是笑脸迎人,哪怕是玲珑,最开始去老年服务中心的时候也是一脸甜甜的笑容,见人笑三分总是没错,除非你家有矿。 张丽娜业绩越来越差,这时候正好上头副总下来巡视,好死不死,逮到她偷懒,别人都在跟客户介绍资源,惟独她一人坐在位子上玩手机,光看那模样就不是认真工作的,再一查,好么,整个销售部就属这张丽娜业绩最差!一个月连一个房子都卖不出去,甚至还屡屡被客户投诉说她态度不好! 这是来做销售的呀,还是来当公主的? 副总就想开了张丽娜,张丽娜做梦都没想到要赶自己走的不是跟自己有仇的玲珑,而是微服私访的副总,当时脸都吓白了,这年头工作可不好找,她还欠着卡贷呢,要是丢了工作喝西北风啊! 其他同事看她也可怜,忍不住帮忙求情,副总冷着脸:“你们经理人呢?” 张丽娜心里突然就爽了,要是自己被开了,那她也要拉玲珑下水一波! 自打玲珑当上经理,那上班时间弹性十足,平时见不到人,销售部她也不怎么管,完完全全就是个撒手掌柜,张丽娜恨极了她,要不是玲珑找事,前经理能被开除吗?要是前经理还在,她用得着这么辛苦吗?本来每天只要玩玩手机就能一个月拿几万块,现在可好,紧巴巴的,这不都是玲珑害的? 当下,张丽娜添油加醋说了玲珑一堆坏话,她还不算蠢到家,没有直说,委婉暗示经理常常不在,作风散漫没有纪律,年轻的副总脸色愈发难看,张丽娜自诩还有几分姿色,她要是长得不漂亮,前经理也不会看上她。 但副总显然没有接收到张丽娜的秋波,他用指节轻扣桌面:“把你们经理电话给我,我来联系她。” 结果玲珑正好来了,两人这一见面,玲珑手机一响,副总头一抬,看见玲珑的脸,先是一怔,随后居然露出了笑! 这一笑可不一般,他长得很帅气,年纪又不大,看上去也就三十出头,成熟稳重又有气质,不笑的时候感觉很严肃,可一笑起来,简直让人如沐春风! 张丽娜幻想中的一幕不但没有发生,对她的秋波视而不见的副总竟然含笑迎了上去,连语气都变得很温和:“玲珑,你是销售部的经理吗?” 玲珑想了半天这人是谁,最后得出答案是不认识,她往后退了一步,彼此之间保持安全距离,这样的话,对方一旦掏出刀子或是别的什么武器,她可以第一时间反杀,结果副总就只是看着她笑,笑容里居然还带有几分傻气。 眼看着两人一起走向办公室,张丽娜气得眼都红了! 到了办公室里,副总才高兴地对玲珑说:“我是蓝色小帆船,你不记得我了吗?” 玲珑:“……你是我直播间榜一?” 这不巧了么! 她每次开播吃饭,都会有很多人进来刷礼物,虽然是女主播,但玲珑不卖肉,又只吃东西,吃完顶多玩玩游戏便下了,周贡榜最高也就五位数,约莫两个月前吧,突然来了个土豪大佬,每次打赏都不手软,算算在玲珑直播间估计花了都有八位数。然而即便是榜一,也没能得到玲珑的私人联系方式,顶多一句谢谢老板。 副总忍不住对她笑:“是这样的,我一直都失眠,而且有轻微的厌食症,对什么食物都不感兴趣,但是自从看了你的直播跟视频,我已经不需要使用药物助眠了,你真的帮了我很多,真的!我非常感激你!你、你有空吧?待会儿我请你吃饭吧?” 玲珑没想到自己比药还厉害,居然能治人的失眠跟厌食症,这如果是现实世界,她是特殊的存在,倒是有可能,可这里是游戏世界,NPC应该不会受到她的影响才是,因为他们的人生轨迹是被设定好的,除非是被玩家强行改变,否则该走什么路,就是什么路。 “好啊,那就劳烦你破费了。” 两人一前一后走的,看得张丽娜捻烂了手里的纸巾! 装什么贞洁清高,有钱人一钓,还不是乖乖跟人家走了?就这凭什么瞧不起她啊!玲珑又高贵到哪里去? 张丽娜的说法成了真,从这天过后,副总果然开始了对玲珑的疯狂追求,鲜花巧克力香水包包跟不要钱一样的送,再加上他本身就是个高富帅,玲珑简直成了所有女员工羡慕的目标,张丽娜更是眼都红了,然而玲珑的态度却很淡漠,礼物随便你送,我不收,随便你追求,我不答应,到了后来,连一开始嫉妒她的女员工们都觉得她太铁石心肠。 怎么会有人舍得对着副总那样一张英俊的脸说不啊?这要换作被追求的是她们,她们早躺好了! 副总是真的痴情,现在都很少见这样执着的男人了,玲珑居然不答应,真的很让人不可思议。 而不管被拒绝多少次,副总都是一如既往的温柔体贴,对其他人抛出的橄榄枝视而不见,如张丽娜之流就试图上位,可惜郎心似铁,认定了玲珑,其他人他都看不上了。 眼见半年之期将到,玲珑却始终不肯答应,系统都急了:“你没有心吗?人家这么喜欢你,你回应一下怎么了?” 玲珑答道:“他是NPC我又没忘记,我怎么可能喜欢他?” 就算再贴心再完美,也是被设定好的反应程序,她又不傻,再说了,副总是挺帅的也挺有钱,可惜她又不缺钱,也不缺男人,更不会无聊到找个NPC当男朋友。 系统:“……不管怎么说,你都应该接受他,否则你会后悔的。” 玲珑一开始没弄明白系统这是什么意思,直到某天早上醒来,发觉自己身处一个全然陌生的房间,身下是一张两米宽的柔软大床,而自己则睡在一个男人的怀里。 男人用低沉迷人的嗓音说:“早安,老婆。” 玲珑抬起头,果不其然,映入眼帘的是副总那张脸,不过比起她睡醒之前的记忆又要成熟优雅几分,仍旧英俊十足,她眨了眨眼,男人的胸膛很热,看得出来身材管理做得很不错,腹肌胸肌都有。她从曙光中坐起来,身上被单一滑,那自然是什么都没穿的,玲珑眯起眼睛,“系统,你这么做不厚道吧?” 因为她拒绝副总追求,直接给她来了个剧情安排?看现在这样,她应该已经跟副总结了婚,床头挂着他俩的婚纱照,房子是高级复式公寓,而且也不是她买的,这应该是副总的家,两人婚后生活的时间应该不长,因为有些地方还贴着红艳艳的囍字。 副总的眼神变得灼热起来,他单手托着脑袋冲她笑:“咱们不吵架了好不好,岳母那边我都听你的,弟弟家你想帮就帮,我再也不说你什么了。” 玲珑:“……系统?” 系统开始装死,不管玲珑怎么问都不回答,玲珑冷笑,“你要是再敢不说话,我的耐心可就没了,待会儿我把你撕成碎片,别怪我不留情面。” 系统:“……你要我说什么嘛,这剧情就是这么个走向,我又有什么办法?” “所以我现在是个嫁给了有钱老公的疯狂伏弟魔?请问你们又给我安排了什么扯淡的人设?”玲珑随手拿起床头的睡袍披在身上,朝洗手间走去,当然不是要上厕所,而是要避开副总。 “总之现在的时间线就是你顺利嫁入豪门,成为有钱人的老婆,并且已经不再工作,做专职贵夫人,吃播也早就停了,你老公很爱你,并且很愿意为你花钱,虽然你爸妈总是打电话跟他哭穷,你哥哥弟弟贪得无厌,但他为了你每次都掏了钱,昨天晚上是因为你弟弟想在市区换一套大别墅,这样的话以后可以跟你爸妈一起住,你想给你弟买,你老公不愿意,于是你俩爆发了激烈的争吵……” “然后他愤怒至极在心底已经对我存了杀心,觉得娶了我简直是后患无穷,决定要最后一天对我和颜悦色并在今天结束的时候送我去见上帝?” 系统:“……咳,也、也不是这么凶残。” “我看这就是你们要走的剧情吧。”玲珑冷笑,“真当我好欺负呢?好好的游戏你们说改就改,不把玩家体验当回事,前面使了那么多昏招还不算,最后还要来个丈夫杀妻是吧?他家有钱,判个几年再跟我爸妈一私了屁事没有,这就是你的目标?觉得美男子的糖|衣|炮|弹能腐蚀掉我?” 从副总出现对她一见钟情开始就很离谱,虽然玲珑坚信自己的确是魅力十足,可这样一张脸与身材,只能说是不错,还不到能够让副总这样的富家公子哥儿对自己情深如海的地步,要是换作她自己的身体,那可能还有几分可信度,所以一开始玲珑就不信副总的追求出自真心,再真心的人被拒绝那么多次也不会死缠烂打,副总却像是被设定好的程序一样,玲珑不答应,他就不放弃。 换作普通玩家,在经历了无数丑陋的男人与死亡噩兆之后,遇到这样一个温柔体贴又懂你在想什么,还愿意保护你的男人,极度疲惫与恐惧的心可能会迅速沦陷,但从一开始玲珑对这个游戏就没产生过畏惧,所以她压根儿不受引诱。 游戏不乐意了,游戏直接给她跳剧情了,把她安排到这儿来。 过了好一会儿,系统才说:“……你不觉得你现在才发现,已经有点晚了吗……” 玲珑愣了下,随即感觉到浑身无力,明明刚才她还没有这种感觉。 副总推开洗手间的门,看见的便是躺在地上的玲珑,他温柔地走过来,把她抱起,像是批评小朋友一样柔声说:“都多大的人了,还躺在地上,不怕冷啊?上次你来例假痛得要我给你暖肚子你都忘记了?” 嘴上说着这样的话,却把玲珑抱了起来,放进了满是冷水的浴缸里。 玲珑被放进去后,长发便在水中散开,宛如黑亮的海藻,美丽又妖艳。 虽然玲珑没有跟副总恋爱结婚的记忆,但副总脑海中自有一段剧情,他感到很惋惜,他所爱上的女人似乎只有婚前和现在才让他着迷,事实上他已经觉得她无趣很久很久了,那样令人动心的光芒,如果失去的话,那就连这个人一起消失吧。 他居然还低下头来亲吻玲珑的嘴唇,眼角似乎有泪,一副极为不舍的模样,要不是玲珑被摁在水里就信了这人是真的爱她的。 系统还劝她呢:“放弃吧,没有人能成功的,就算你顺利到达最后一关,游戏也不会让你离开,每个玩家的命运都是如此。” 结果下一秒,副总突然发出一声惨叫! 玲珑呸呸呸了几口,吐出一嘴血,随便把湿漉漉的长发捋到身后,问系统:“你刚才说什么来着?” 系统:“你、你是怎么做到的?这怎么可能?!你违反了游戏规则!” “谁跟你讲游戏规则啊,游戏本身都这么流氓,我还跟你讲规则我是傻子吗?”玲珑随手抓住副总的头发,直接把人摁在了满是水的浴缸里,说来也奇怪,之前她的力气也大,可那还在常人数值范围内,被她反杀的男人大部分也都是由于没有防备加上她下手快很准,但这一切,副总却像是小鸡仔一样被摁住,发出咕噜咕噜的呛水声,玲珑面无表情地看着,她的身体与容貌随之发生变化,用作NPC的身体直接变成了她原本的模样! 系统顿觉不妙,正想跑,却发觉自己根本跑不了! 玲珑提醒它:“如果以后你还能活着,还能继续做这种游戏,记得千万不要给你的玩家上网的机会。” 一个游戏的崩坏,往往是从不起眼的小bug开始,玲珑就像是这个游戏里的病毒,一点一点将其蚕食殆尽。 “你崩人设了!你崩人设了!违反游戏规则!要付出灵魂作为代价!违反游戏规则!要付出灵魂作为代价!违反——” 系统复读失败,发出一阵噼里啪啦的电流声,本来没有实体的它却不知怎么被从玩家脑海中拽了出来,紧接着玲珑周身的场景迅速发生变化,昏黄褪色,连她拎在手里的男人,也彻底被定格。 出现在她面前的,是数不清的女人。 她们身形透明,灵魂的气息浅薄到几乎感受不了,游戏本身便是以她们的灵魂为燃料,支撑着游戏运行,这些女人的灵魂便是服务器,她们的怨气滋生了游戏里的死亡噩兆——因为那都是她们亲身经历过的。 各种各样的死亡方式,稀奇古怪五花八门,就算很仔细很小心,仍然会在无法抵抗时失去生命——这些灵魂汇聚成了游戏本身,游戏生出意志,想要利用这些女人的灵魂召集更多的玩家进入,将其杀死在游戏里,从而获得更多的灵魂与怨气,壮大服务器,获得更大的能力。 前面的9998号玩家全部死在了游戏里,死亡层出不穷,玩家却没有任何机会可以升级或是与之对抗,这款游戏绝望就绝望在于太过真实,无论是造谣玩家是鸡,毁了玩家名誉的男大学生,还是试图潜规则的顶头上司,亦或是公共场合的针孔摄像头,电车公交上的色狼,无缘无故的陌生人,幼时遇到的变态——这些都是环绕在女人身边的潜在危险者。 亲人、陌生人、朋友、甚至是枕边人,都有可能取走她们的性命,游戏世界里没有能够信任的人,警察永远只是摆设,除了你自己没人能够保护你,许多玩家在这短短半年里,度日如年情绪崩溃,轻而易举就被游戏钻了空子。 透明的灵魂们很快便消散了,只剩下一个灰色的没什么光泽的团子,玲珑一把抓住它,嘲笑道:“不是我说,你这游戏设计的真的是不怎么样,我不是跟你说了,让你考虑一下我?” 设计的几乎毫无逻辑,一切都是为了杀死玩家,也不管剧情合不合理,理由有没有逻辑,相当于现实世界中一味想要逼玩家爆肝氪金却毫不在乎玩家体验的游戏,一段鼎盛期过后便会迅速陨落,扑得爹妈不认,跟她手里这个废物团子是一样的。 游戏在玲珑手心挣扎,却被她啪叽一下捏扁了! 它用虚假的噱头欺骗玩家进入游戏,让玩家以为通关后能够实现自己的一个心愿,并且下了虚假保证,即便游戏失败也不会让玩家死去,分明就是骗人的,因为玩家在游戏中死去,就代表现实世界中也即将失去生命,灵魂被消耗完毕,服务器承受不起负荷,游戏本身渴望力量,所以愈发想要获得更多灵魂。 玲珑松开手,游戏又恢复了弹性,她思考半天:“该怎么处置你呢……长得又丑,一点都不可爱,也没什么用,还不能吃。” 思来想去,这个游戏似乎都没什么意义,那该怎么办呢?玲珑无比苦恼,像这么丑的东西她都不想带回去,囤起来多丢人啊,跟捡破烂似的,她又不是收废品的。 游戏在她手心瑟瑟发抖,之前还蹦跶着想要逃,现在却是再也不敢了,直到玲珑眼睛一亮:“这样吧!” 不知为什么,看到她亮晶晶的眼,游戏觉得自己更想抖了,要不然直接被捏碎也可以啊!给个痛快的! “厚此薄彼要不得,你再做个《男性生存游戏》如何?” 说完她自己就否决了,摇摇头:“那可太简单了,这不是白给吗?” “这样吧。” 龙女大人打了个响指,笑眯眯道,“就叫《世界上另一个我》好了!” 又清新又脱俗又美好,多浪漫啊! 1006|第九十二片龙鳞(九) 第九十二片龙鳞(九) “您好, 第0001号玩家,欢迎进入《世界上另一个我》,我是您的游戏系统, 本系统将竭诚为您服务,祝您有个愉快的游戏旅程。以下是游戏开始同意书,请玩家仔细阅读后进行签字。” 江亮一睁眼, 就听到了这机械化十足的声音, 他吓了一跳, 左右看看,却发现周身一片黑暗, 惟独眼前的光亮证明着刚才确实是有人跟他说话,但他今年已经八十二岁了, 前不久因为身体不好住了院, 临死前儿女孙辈都在眼前, 江亮是含笑死去的。 他觉得自己这一生非常值,没有任何遗憾。 年纪轻轻便成家立业,娇妻爱子,事业一帆风顺, 似乎连老天都站在他这边。 所以这个游戏是什么东西? 江亮仔细读了一遍游戏开始同意书, 这是商人的通病, 宁可吃|屎决不吃亏, 看着看着江亮就觉得不对劲了, 不管这是个什么游戏, 它居然要以玩家的灵魂来做代价!他想都不想便拒绝了:“我不接受!我不玩这什么游戏!快点放我回去!放我回去!” “很抱歉, 0001号玩家,您没有拒绝的权力。”游戏系统无情地说,“您是被选中的人, 不可以拒绝。” 紧接着,江亮发现自己根本没有动,手却已经抬了起来,按了手印,又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他还没来得及问清楚这到底是怎么回事,眼前从漆黑,瞬间转成明亮,但他却发现自己的身体不听使唤,张开嘴巴,发出的也不是属于自己的声音,而是婴儿的哭声…… “是个女孩儿!” 江亮简直不敢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什么女孩?他们在说什么?! 系统从始至终没有再说话,甚至没有给江亮游戏任务,他只是莫名其妙地重新出生了一次,而且成为了一个女孩……这让江亮非常不能适应。 不过好在家里条件不错,父母对他也很好,江亮慢慢地在这样的日子里满了月,他的父亲也终于为他取了名字:刘明月。 这个名字是那样遥远、陌生、又熟悉。 后来,他终于从已经快要忘却的记忆中想起了这个人是谁。 是他的第一任妻子。 刘明月出生在一个小有资产的家庭,在那个最困难的年代里,她家世好,长得也漂亮,性格又温柔,是很多人的梦中情人。江亮年轻时也是一表人才,虽然出身贫寒,但他很会包装自己,自小在泥里打滚长大的他受够了别人的白眼,他发誓,有朝一日要成为人上人。 费劲千辛万苦,他考上了高中,可家里人却不许他去上,江亮盯上了同班的女同学刘明月,两人很快处起了对象,刘明月是独生女,江亮靠着刘明月读完了高中,之后考上大学,但上了大学后,江亮发现,曾经的女神刘明月,其实也不过是万千女人中最普通的一个。 但他还要靠刘明月一家来养活,所以他伪装的很好,先是跟刘明月领了结婚证,然后心安理得的花刘家的钱,毕业后正值黄金时代,江亮说服了妻子,拿出了家里全部的存款,并抵押了房子,把钱交给他去下海创业。 最开始的时候一个人也请不起,刘明月挺着大肚子来帮忙,江亮也总是不吝用甜言蜜语来哄她,诉说自己有多爱她,还要把自己名下所有的财产都交给她,刘明月笑得很甜蜜很幸福,她说她信任他。 但她没有想到,她的信任,换来的是魔鬼。 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江亮顺利发家后,看原配愈发不顺眼,正巧公司来了个年轻姑娘,会打扮嘴巴又甜,江亮也享受于这种外面彩旗飘飘家里红旗不倒的刺激感,迅速与那年轻姑娘搞上了,谁知那姑娘野心不小,居然直接挺着肚子上门逼宫,江亮得知后,一朝翻脸,刘明月怎么都没想到,昨天还对自己温声细语的丈夫,今天就换了一副面孔。 因为怀孕而粗糙暗黄的皮肤,逐渐走形的身材,总是哭闹不休需要日夜不合眼哄的女儿,让刘明月心力交瘁,而江亮的变心,是压死她的最后一根稻草。 江亮的甜言蜜语说得有多动听,他无情的时候便有多么冷酷,他一毛钱也不肯分给刘明月,要她净身出户,女儿也不要,因为他后来的小情人肚子里怀的是个男胎。 刘明月哭着求他不要这样残忍,江亮却翻脸不认人,将绝情冷血的一面表现的淋漓尽致——这个妻子太掉价,太上不得排面,有句老话怎么说,男人一生得意之事,无非是升官发财死老婆,他老婆虽然还没死,却也到了该换的时候了。 刘明月最终一点钱也没有分到,而因为她与江亮离婚的事,自始至终都非常帮助江亮的父母大受打击,没几年便纷纷撒手人寰,她靠着给人打零工养活女儿,女儿五岁的时候发了高烧,她没钱带她去看病,去求江亮,却连江亮的面都没见到,最后来见她的是江亮的第二任妻子,也是为他生下长子的女人,对方嘲笑奚落了她一通,施舍一般丢了一百块钱给她,以为她是来打秋风。 女儿最终死去了,刘明月也疯了,但这一切都跟江亮毫无关系,他后半生顺风顺水,儿女成群,又娶了第三任、第四任妻子,最后守在他病床前的,是比他小了四十多岁的第五任小娇妻。 他一生富贵,早已把发妻与第一个孩子忘到了九霄云外,如果不是满月时被取了这么个名字,又得知了父母的名字,江亮都不敢相信自己居然变成了刘明月! 他不知道这个游戏想做什么,但他下意识地想要挣扎与逃走,可无论他怎么做,身体的本能都驱使着他对这对夫妻生出感情,就像是刘明月的七情六欲都全部继承给了他。 他慢慢地长大,越是长大,与父母之间感情越好,就在江亮都要忘了自己是谁的时候,他考上高中,遇到了另一个自己。 完完全全就是曾经的自己。 聪明、功利、无情,眼睛里只有利益,却隐藏在温和的外表之下,一旦起势,所有见识过他落魄一面的人,都会被彻底抛弃。 就像是他曾经的人生那样,这个江亮,也选择了接近刘明月——与其说江亮变成了刘明月,倒不如他在以刘明月的视角来看待这一场人生,只不过他完完全全继承了刘明月的情感,但他并不是独立的,因为“命运”,不可更改。即便他想控制自己远离江亮,也仍然无法阻止这具身体在见到江亮时露出的笑容与心动。 这是游戏所说的“命运”,当然,这其实是游戏规则,只不过系统并没有跟玩家解释的必要,对江亮来说这就是一场新的人生,一切都是真的,江亮就是刘明月,刘明月就是江亮。 他感受到了少女第一次来初潮时的慌张、害羞与难受,感受到了少女怦然心动时的喜悦与爱慕,第一次牵手、第一次接吻,那甜蜜又美好的感觉,江亮生平第一次感受到。 领证,结婚,父母为了另一个江亮卖掉房子拿出了全部的存款——这一切,江亮都看在眼里,他想告诉他们不要这么做,可“命运”不允许他开口,他只能眼睁睁看着,他明知道以后会发生什么,也明知道另外一个自己会怎么做,但他无能为力,他只能等待悲剧降临。 怀孕真是件痛苦的事,江亮一辈子娶了五个老婆,除了最小的那个之外,其他四个都给他生了儿女,江亮从不过问这些,在他看来,孩子可能是噗的一声,轻轻松松就生下来了,一点都不叫事儿。 可当他成为了刘明月,才知道怀孕是件多么痛苦又艰难的事情,控制不住的身体反应,逐渐走形的身材,遍布的斑,经常抽筋的腿,怎么睡都不舒服的姿势——以及生产时,那几乎能把灵魂都给撕裂的恐怖疼痛。 婚后的情绪低落,食不下咽,女儿的哭泣闹腾,排恶露时的剧痛……做女人怎么这么可怕? 但可怕的同时,江亮又体会到了刘明月的喜悦与幸福,她经历了一个女孩变成女人的过程,她很高兴,因为江亮是她爱的人,她想跟他一辈子白头偕老,她不爱名利,只爱他这个人。 但那个江亮,他的无情,当江亮在刘明月视角来看的时候,所得到的是无比剧烈的痛。 父母病死的痛,孩子高烧的痛,只能给人打零工,每天累得半死还难以温饱的痛。 被背叛的痛,被抛弃的痛,被所爱之人欺骗的痛。 人生不能承受的痛,似乎都出现在了刘明月的生命中,江亮甚至忘了曾经十几岁的刘明月,也如他最小的妻子一般,明眸善睐,天真可爱。 他让她长大,也让她苍老,让她的人生从此失去快乐与幸福。 他就是这么一个残忍、无情、毫无愧疚之心的人渣。 江亮重复着刘明月的人生,直到孩子病死。 他在刘明月身体里的时候,不止一次想要告诫另外那个自己,对她好一点吧,对你的妻子好一点吧!她那么爱你,难道你连最基本的感恩与忠诚都做不到吗?你怎么能让她流泪,怎么能让她伤心?怎么能让她一个人孤苦伶仃的做个疯子,活在这世界上? 可他无法说出任何有关“命运”的话,他只能作为“刘明月”,重复她的人生。 江亮在跳河自杀之前,听到了系统冰冷又无情的声音:“0001号玩家通关失败,作为惩罚,0001号玩家的灵魂将成为系统所有。” *************** “您好,第9998号玩家,欢迎进入《世界上另一个我》,我是您的游戏系统,本系统将竭诚为您服务,祝您有个愉快的游戏旅程,以下是游戏开始同意书,请玩家仔细阅读后进行签字。” 说是让玩家仔细阅读,但其实给的时间并不长,而且强迫签字,足见这游戏的尿性。 就是给你个选择的机会,但你选不选并不重要,简而言之,别给脸不要脸。 石小海还没来得及把同意书看完,便被迫摁了手指头又签了字,他倒是不想这么快妥协,主要是身体也不受自己控制啊! “玩家已确然,系统开始传输。” 这一声之后,石小海就发现自己凭空变矮了很多,他愣了半天,扭头看向周围便利店,玻璃上倒映出了他现在的模样,一身上蓝下白的校服,白色的袜子与运动鞋,身后还背了个超人的小书包,头上戴着小黄帽,怎么看怎么都是一副小学生的模样,年纪也就十岁左右。 身边跑过一个男孩,拍了他肩膀一下:“喂!你怎么还站在这儿愣着呀!一会儿要迟到了,还不赶紧跑!” 石小海狠狠掐了自己大腿一把,这才确定这不是做梦,他真的死后变成了一个小孩子! 哈哈!他不用死了,他又要有新的人生了! 他也不管别的,大喊:“等等我!” 说着就追了上去,两人一起冲到学校门口,踩在最后一秒进入校园,又在上课铃响起之前窜进了教室。 石小海自动自发走向了自己的位置,他坐在椅子上神游天外,开始接受系统给予的身份信息,他是一名叫做韦轩的小学四年级学生,爸妈都是上班族,每天爷爷接他上下学,不过这几天爷爷生病了,他就自己回家,回家的话要坐五站公交车,韦轩自认为是长大的小男子汉了,不要爸爸妈妈来接,自己出发。 小男孩儿呀…… 又嫩又可爱的小男孩儿……石小海摸着自己的腿,几乎笑出声,他又用贪婪的目光看向周围的其他小朋友,一个一个蓝衣白裤的白嫩小男孩儿,对于一个恋|童|癖,尤其是喜欢男孩儿的恋|童|癖来说,简直再幸福不过了,这里是天堂!绝对是天堂! 石小海年轻的时候曾经当过一阵子小学老师,可惜他那时候还不大会收敛自己,差点儿闹过火,事后他自己主动辞职,在那之后,他一生活了六十岁,猥|亵过的小孩子,男男女女少说几十个。石小海很机智,他会刻意选择那些父母不在身边,或是没有人管教的孩子,这样的话,即便一时不小心手重了些,也不会查到自己身上。 而现在,他身处小学,变成了一个自己最爱的小男孩儿,那快乐与满足简直别提了,他甚至想感谢这个游戏,居然满足了他的心愿!居然真的让他置身于天堂之中! 下课了,石小海跑去跟男孩子们一起玩,他会假装不经意地触碰他们,那可真是太幸福了,他觉得自己就是这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给一百万,他都不换! 这样幸福的生活维持了一整天,直到下午放学,石小海都在依依不舍中回味着今天一天的快乐。 回家他搭了公交车,下了车后要走几百米的距离才到自家住的地方,这时候路边有个男人坐在那里,看起来很可怜,因为他的腿伸了出来,腿上全是血。 石小海本来不想管,可身体却像是有自己的主意一样走近了:“叔叔,你怎么了,你没事吧?” 男人慢慢抬起头,露出分外温柔慈爱的笑容:“谢谢你的关心啊,小同学,叔叔没事。” 看到那人脸孔的时候,石小海瞳孔骤缩! 没有人会认不出自己年轻时的脸,即便那很陌生。 随后,男人提出要石小海把他送去最近的诊所,石小海在心里疯狂大喊不要,却仍然无法控制身体,此刻他的心里甚至感到了喜悦——那是天真善良的孩子,对于能够帮助别人由内而发的快乐。 再之后的一切石小海可太熟悉了,他也想起了这件事,说起来那是他三十岁左右的时候,看上了一个很漂亮很可爱的小男孩,小男孩的家人很爱他,可是那段时间,父母很忙,爷爷摔伤了腿卧病在床,懂事的小男孩便每天自己上下学,石小海观察了好几天,才决定引诱他,他装作自己的腿也受伤了,骗取这个孩子的信任,这个心疼爷爷的好孩子,想都不想便答应帮忙。 然后石小海把他的嘴巴捂上,拖进了一个巷子里。 之后他大摇大摆的扣起裤腰带走人,因为年代久远,又没有摄像头,之后他什么事儿也没发生,石小海老实了一阵子见没有东窗事发,胆子愈发大起来,很快又开始物色下一个猎物,直到他六十岁老去,都没有人知道他的罪行。 什么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当好人受到伤害的那一刻,报应来得再快,也无法挽回。 石小海亲自体验了一番那个孩子的恐惧与痛苦,他看着自己身上,那张与年轻的自己一模一样的狰狞面孔,想要告诉他自己就是他,想要制止他,却什么都做不到—— 他无法体会另一个自己的快|感,但却完完全全承受了身为韦轩的怕与疼,被好心人发现送往医院,父母因此大吵一架,自责的爷爷直接跳了楼,而他,从此后半生都要带着人工肛|门生活,身上总是散发出一股恶臭,没有人愿意靠近他。 父母老的那样快,周围异样的目光聚集在他身上,这是石小海从未感受过的绝望,而这一切,都是另一个他造成的。 他再也不去想什么小男孩小女孩了,他只要每天活下去就已经很艰难,他无数次想要自杀,可“命运”告诉他,如果违反游戏规则,就要付出代价。 韦轩的父母为了他花尽了钱财,操劳一生早早离世,剩下他一个人活着更是无比艰难,全靠着好心人士救济才苟延残喘,最可怕的是,游戏所谓的“命运”,是不允许石小海死亡,必须按照原有的轨迹活下去,不管发生什么,他都得活,毫无尊严、毫无未来的活。 最终,石小海没能坚持下去,他被人发现的时候,已经于家中死亡半个月。 临死前,石小海听到了系统冰冷无情的声音:“9998号玩家通关失败,作为惩罚,9998号玩家的灵魂将成为系统所有。” *************** “大人,您可真是明察秋毫,有远见啊!” 系统那冰冷无情的声音在面对主人的时候瞬间变得谄媚起来:“您说得对,自从改成了以男性玩家为主,咱们游戏的流水那是噌噌上涨啊!真是太棒了!照这个趋势下去,咱们游戏很快就能升级了!” 玲珑很无聊地点着眼前的水泡泡,她躺在归墟龙宫的珊瑚床上,翘起一双雪白修长的腿:“你激动个什么劲儿?谁说这些灵魂要给你升级用?你这垃圾服务器燃烧用的灵魂还算少?” 游戏系统瞬间僵硬:“那、那您的意思是?” “我的意思是呢,你收集了足够多的灵魂,不能不给员工发工资啊。” 游戏系统生出了极为不祥的预感,它本来是没有员工的,全靠自己撑起整个游戏,所以逻辑剧情常常有bug出现,还被玲珑这个病毒钻了空子,当然了,现在它是不敢称呼玲珑为病毒的,因为知道对方强大到一根手指头就能把它碾死。 所以在那之后,玲珑愿意放它一马,还让它继续做游戏,它是很感激的,哪怕她要求它多招收员工,它也没敢拒绝,之前被留在游戏里的女性灵魂,还能有自我意识的,都成为了游戏系统员工,负责监视玩家,而游戏在逐渐壮大后,分裂出了其他游戏,又分走了一部分员工,可现在龙女大人是什么意思? 它为什么有种不祥的感觉? “优秀员工,给予她们重来一次的机会也很正常吧。” 游戏系统:!!! 它苦涩地想要说点什么,却碍于玲珑的强大,屁都不敢放。 这个死游戏就是抠的要死,作为主游戏,它分裂出了诸多分支,比如无限游戏、恐怖游戏、推理游戏、逆袭游戏、恋爱游戏——林林总总一大堆,员工无数,赚得盆满钵满,偏偏主游戏是属貔貅的,只进不出,让它给员工点福利跟要它命似的,玲珑才懒得理它,要不是这家伙脱离于世界法则之外,她早把它弄死了! 很快,主游戏向各个分支游戏的管理员们下达了福利通知,只要业绩到位,被评选为优秀员工,就能获得重来一次的机会! 原本还无比心痛要失去好员工及力量的主游戏,发现这项决策一下,游戏流水足足翻了好几倍! 这下它更安分,老老实实做龙女大人的舔狗,唉,说起来它也并不是真的抠门,主要是它能存活,就是由于它脱离于法则之外,但又受到规则束缚,必须与玩家建立协议,才能夺取对方灵魂,虽然那些个灵魂都不咋地吧,但积少成多,给龙女大人做零嘴还是可以的。 说白了,它不过是个生产商!真正的大boss不是别人,是那位龙女大人! 好人龙女来做,坏人它来当,还得定时进贡——它的命真苦,真的。 太,苦,了。 1007|第九十三片龙鳞(一) 第九十三片龙鳞(一) “小姐, 这都什么时候了,您怎么还没起身梳妆呀!” 丫鬟小雀一进厢房,便瞧见自家小姐还懒洋洋地趴在美人榻上, 手边是一碟新洗好的葡萄,另一个贴身丫鬟小蝶,正坐在小姐身边, 剥了葡萄喂入小姐口中, 那叫一个惬意悠闲, 简直不要舒服。 小雀是唠叨惯了的,这下又叹气:“小蝶你也是, 小姐不动,你怎么也不催她呢?一会儿国公夫人与小公爷便要来了, 小姐还不梳洗打扮, 怎地迎客?” 小蝶性子有些呆, 向来是玲珑说啥她听啥,这会儿被小雀骂了,呆呆站起来,玲珑吃掉嘴里的葡萄, 单手托腮:“是是是, 小雀姑娘辛苦了, 劳烦小雀姑娘为我这个不成器的家伙操劳。” 小雀被逗得红了脸:“小姐您又来了!” 她赶紧放下手里的铜盆, 过来拉着玲珑起身, 又绞了温热的帕子过来给玲珑擦脸, 掌心下的小脸莹白如玉, 美貌无双,小雀心想,这也就是自家小姐不爱出门, 成日宅在家中,否则这京中第一美人的称号,肯定是自家小姐的! 哪有别人什么份儿呀! 玲珑打了个呵欠,吃玩东西就想睡,睡醒了又想吃,无忧无虑自由自在可真好。 擦完了脸,她闭上眼睛任由小雀忙活,小雀心灵手巧,每每给她梳一些新颖又好看的发型,会在玲珑发髻里插一朵当季的鲜花,十四岁的少女正值豆蔻,青春貌美,人比花娇。 如此打扮一番,小雀想了想,取了一套不那么招摇的头面过来,一边给玲珑打扮,还一边叮嘱她:“小姐待会儿见了国公夫人,可千万要仔细小心,虽说咱们两家是有婚约,可咱们跟公府比起来还是要逊色些,小姐日后是要嫁入公府的,这嫁了人,与夫君婆母之间的相处最重要。奴婢可是打听过了,国公夫人喜欢沉稳温婉的姑娘,小姐待会儿可千万别露了馅儿。” 玲珑哦了一声,小雀听自家小姐这一声哦,不知怎地,愣是无法放心,于是再三叮咛:“小姐别敷衍奴婢呀,日后小姐嫁了人,定然日日与婆母朝夕相对,若是不得婆母喜欢,那日子该多难熬?咱们夫人也常说,为人|妻子要谨言慎行,温婉体贴,大度能容,小姐在家里还能逍遥度日,嫁人了可不能这样了,离婚期也就只有一年了呢!” 她絮絮叨叨个没完,偏偏又全是为了玲珑好,玲珑强撑着困意点头:“是是是好好好,都听你的。” 小雀叹了口气:“奴婢说话不中听,小姐不要生奴婢的气。” 玲珑搂住她:“哎呀,我这不是有听进去嘛!再说了,我知道小雀姐姐疼我,否则也不会每次都给我打掩护。” “小姐还敢说!”小雀想到这儿都生气,“您每次都对夫人老爷阳奉阴违,小蝶也是,跟个呆子一般从不知规劝,奴婢若是不帮您瞒着,夫人肯定要罚您!上次罚您做女红,瞧您手指头都被扎红了!” 她一边觉得夫人严格的要求对,一边又心疼自家小姐,所以很矛盾,不知道到底该怎么做,才能让小姐一直快快乐乐的。 玲珑柔声道:“好姐姐,你可别生我的气了,我保证,待会儿表现的很好,决不叫国公夫人看不上,成不成?” 小雀这才气顺:“那好吧,那奴婢可就等着看小姐表现了。” 玲珑嗯嗯两声,这才躲过一劫,跟小蝶对视一眼,不约而同松了口气。想当初,她就不该给小雀取名叫小雀,一天到晚真的跟只小麻雀一样叽叽喳喳,干脆就小鸡好了,老母鸡护崽子一般,刀子嘴豆腐心的。 说是这么说,玲珑还是被打点的十分温婉美丽,只是对着镜子照照,十四岁的少女再如何美貌,脸上也仍有一些没长开的稚气,她的今日的穿着打扮,都是奔着国公夫人的喜好去的,一点都不出挑,本分守己,完完全全就是最标准的大家闺秀模样,应该是所有贵夫人心中最适合做儿媳妇的类型。 但只有小雀知道,这只是自家小姐的假象。 自从两年前小姐不慎跌落水池却大难不死,再清醒过后的小姐就跟变了个人一样,在外面还是一如既往娴静婉约,可在她跟小蝶面前,却是可了劲儿的胡闹折腾!小雀心疼自家小姐遭了大难,一开始还纵着,后来发觉是越来越不像话,站没站相坐没坐相,不喜欢做女红也不爱读女训,真真是把小雀吓得不轻! 好在小姐还是有数的,至少在夫人面前乖乖的,不会表露出来,否则哪怕夫人是小姐生母,管教如此严厉,也不会纵容。 小雀舍不得自家小姐被罚,只好都瞒下来。 玲珑收拾齐整,便往前院花厅而去,她是姑娘家,今日也是国公夫人想见见她,毕竟明年她便及笄,两家的婚事是一早定下来的,若是不亲眼见她一面,国公夫人还不放心呢! 所以这次来的不只是国公夫人,还有小公爷。 镇国公有从龙之功,因此镇国公府向来是权贵当中能够排得上名号的人家,玲珑的父亲虽然也身居要职,但吏部尚书的职位比起来还是要矮镇国公一头,两家的亲事,着实算是他们家高攀,因着两位父亲关系不错,这才意图结亲,否则叫国公夫人来说,她的嫡长子,便是公主也配得! 因此她对这位未来儿媳妇很是挑剔,按理说尚书千金的身份也不算低,奈何比不过国公夫人心中自家儿子样样都好,天底下没有女人配得上,她这次来,也是抱着退婚的决心来的,若是这儿媳妇不符合她的要求,她可不想要!就算是跟国公爷吵一架,她也要退了这门亲事! 至于退婚后尚书千金会如何,那就不在她的考虑范围之内了,横竖她儿子优秀,要什么样的妻子没有? 玲珑一进花厅,国公夫人便觉眼前一亮,容貌仪态都是一等一的好,完全就是她想象中的完美儿媳妇的模板,真要说缺点,那就是过于美貌,娶妻娶贤,妻子过于美貌,丈夫便难免沉溺于温柔乡,失去雄心壮志,要么怎么说红颜祸水呢?这般美貌,倒是适合做妾。 不过尚书千金做妾,国公夫人也就是脑子里想一想,她一见玲珑貌美,心中便有些慌张,这份慌张与不安来自于她对儿子的独占欲——一个女人,一辈子在后宅,除了丈夫儿子,就是跟丈夫的女人们斗来斗去,丈夫她抓不住,可儿子是她的,这份占有欲自然不言而喻。 儿媳妇若是太过美丽,儿子的一颗心,岂不是全扑在了她身上?到那时,又哪有她这个母亲的容身之地? 这样一想,国公夫人对玲珑那比较满意的心思,就变成了一般满意。 尚书夫人金氏与国公夫人谈笑风生,双方都是当家主母,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玲珑被金氏拉着介绍,她规规矩矩地行礼,全程老实本分,哪怕那少年就离自己不远,只要一抬头就能看见,她也没有好奇抬头。 这在国公夫人看来,就是最完美的大家闺秀了,虽然容貌过盛,但也好过丑陋,若是儿子日后沉溺美色,大不了她再多为儿子寻几房美貌妾侍,也不是不能解决。 徐凤言同样知礼,他对未来妻子的容貌并没有太大期盼,他只是犯愁,婚前不相识,连面都不见便要成婚,这盲婚哑嫁,双方怎么能幸福?若非他说服了母亲来走上这一遭,恐怕真的直到大婚他才能见到这位未婚妻了。天知道徐凤言得知自打两家五年前定下婚事,尚书夫人便将女儿拘在家中不许外出,要她修习妇容妇德时,是种怎样被雷劈的感受! 五年前,尚书千金也才九岁!九岁就订婚了暂且不说,这是亲妈干得出来的事儿吗?把九岁的小女孩关在家里不许出门,因为已经定了亲,要守规矩?! 当时就给徐凤言弄得头皮发麻,他真不敢想象,在这样压抑古板的环境下长大的女孩子,是不是跟橱窗里的假人模特一样,一举一动都一板一眼! 这次他好不容易才能与国公夫人一起过来,理由是尚书千金多年不在人前露面,万一患有疾病或是其他问题该如何?爱面子的国公夫人一听,那可了得?立刻写了一封拜帖上门拜访,近距离观察一下未来儿媳妇。徐凤言也是借此机会与母亲一同过来,想见见未来的妻子。 不过他这也只是借口,因为他清楚母亲嫌贫爱富捧高踩低的性格,她怕是早就有解除婚约的想法,否则不会如此轻易被他说动。徐凤言也是因为婚期就在一年后略显焦躁,他今年也才十六,过了年十七,从没想过会这么早结婚,换在他的世界,十七岁还是上高中的年纪,而十五岁的女孩子,怕是身体发育都没完全! 但是在这个世界里,十五岁已经是可以嫁人生子的年纪了! 想想都让他头皮发麻,十五岁的小女孩,他要多么禽兽才会对这么小的女孩儿有反应啊? 毕竟穿过来的时候,徐凤言都已经三十多岁了,再加上这个世界的十六年,他觉得自己说是个老头儿也不为过,这吃的岂止是嫩草,简直就是草籽! 但他决不会跟这位尚书千金解除婚约,古代女子有多么重视贞洁他再清楚不过,若是解除婚约,尚书千金也不用做人了,他是男子,自然有好的姻缘等着,但对于被退过一次婚的女儿家来说,那种打击几乎是致命的。 这会儿趁着两位夫人在寒暄,徐凤言状似不经意地朝尚书千金所在位置看去,只见那姑娘规规矩矩坐着,裙裾纹丝不动,刚才走进来也是,要徐凤言说,这姑娘比他母亲的规矩都要好,同时也更让徐凤言绝望,试问谁想娶个量产的娃娃回家?哪怕是很漂亮的娃娃也不行!他前世都没有结婚,就是想着找不到灵魂伴侣,宁可单着也不将就,结果这一世,若是没有未婚妻,他倒是也能拖一拖,可有了未婚妻那就不一样了,就是他想拖,他也不能拖! 毕竟人家姑娘拖不起。 徐凤言看到了玲珑的脸,发觉这姑娘是真的小,脸蛋儿上还有未曾褪去的婴儿肥,但也是真的绝美,这个年纪便已看得出日后的风华绝代了,前世娱乐圈里那些以美貌著称的女明星,徐凤言觉得她们都弱爆了!毕竟这个小姑娘可是真实无美颜的就在他面前! 这么漂亮,怎么就是个木头娃娃呢? 他心里觉得惋惜,又很为她难过。 这种难过是从徐凤言穿越过来不久便有的,国公府他是嫡长子,国公夫人只生了他与妹妹,底下还有些庶弟庶妹,弟弟们还好,虽然是庶出,但毕竟是男子,天生便有优势,妹妹们才是真的苦逼,衣食无忧又如何?一个一个,宛如复制粘贴,徐凤言想要帮助她们,国公夫人还要严防死守,生怕他被妾侍们哄走,跟她不亲了。 说实话,徐凤言心中对国公夫人并没有多少孺慕之情,从他出生起便是奶娘在带,刚满三岁便被送到了前院,跟随父亲派遣的先生读书识字,与国公夫人之间一个月见一次面便已算不错,前世徐凤言又有一对非常恩爱且开明的父母,这让他对镇国公也好,国公夫人也好,都无法生出亲近来。 倒是妹妹,兄妹俩之间的关系要好一些。 可国公夫人见不得他对妹妹好,或者说她就是见不得徐凤言与女子太亲近,生怕他沾上女儿家的软弱之气,也不知这种迷信思想是哪里来的。 徐凤言脑子里想着事情,便忘了移开视线,一直盯着玲珑看。 突然,他愣了一下。 等等,刚才是他的错觉吗?他是不是被瞪了一眼? 他被瞪了?! 天可怜见,徐凤言在古代世界活到十六岁,被个小姑娘瞪一眼,无异于前世中了千万彩票般激动! 他居然被瞪了! 居然有姑娘会瞪他! 这些年他见过的年轻姑娘也不少,大多含羞带怯温婉妥帖,除了脸跟身段不一样,那一个个,真跟摁了快捷键复制粘贴一般,完全瞧不出有什么区别,说起话来也是完全一致,不是喜欢相夫教子,就是喜欢女红,决口不提读书,毕竟女子读太多书,那便是不务正业,徐凤言教妹妹背个九九口诀,国公夫人都要不高兴,觉得他是想把妹妹教坏,以后嫁不出去。 天地良心!现在居然有姑娘瞪他,而不是羞答答地看他,然后齐整的四十五度角别开头,两只小手攥紧手帕的典型回应! 被瞪的徐凤言心里乐开花,他生怕这是他的错觉,于是愈发盯着玲珑看。 玲珑被看得有点生气,趁着两位夫人不注意,对着徐凤言又是狠狠一瞪眼,还做了个很不起眼的鬼脸,毕竟脸部表情太丰富的话,被两位夫人看见,怕是没一个愿意放过她。 结果被她瞪了一眼后,徐凤言却朝她笑了。 十六岁的少年生得身长玉立,丰神俊秀,笑起来宛如春风拂面,令人好感十足,玲珑撇了下嘴,未免再度露馅儿,她选择低头不看。 徐凤言心情极好,回去的路上却不能表达出来,否则他真怕这位对他占有欲十足的亲妈对那小姑娘心生不满,说实话,他在现代的妈是个特时髦特开明的女人,他穿越的时候,他妈也才六十出头,晚婚晚育,但过得特潇洒特快乐,徐凤言也遗传了她的特点,对于母子之间,向来亲近,他妈不会说一些为他好实则绑架他的话,爱他就大大方方说出口,他要求高不想结婚,他妈也不强迫,甚至于徐凤言说自己想丁克,他妈都举双手赞成。 至于他爸就更不用说了,如果是徐凤言的艺术细胞继承自身为著名影后的母亲,那么他的学霸属性,便是来自沉默寡言的工科天才父亲,他爸跟他妈一样,爱他又开明,在那样的家庭长大的徐凤言,正直善良又阳光开朗,到哪儿都是人群的焦点。 一朝穿越,哪怕在这个世界过了十五年,还是最最流行的胎穿,徐凤言无法对镇国公与国公夫人产生归属感,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儿。 毕竟感情是相互的,这种古板的亲子关系,对现代人来说确实是非常难以接受。 国公夫人坐在马车里,挑着玲珑的毛病,挑来挑去,就是说她容貌过盛,恐会引起灾祸。 徐凤言:…… 女人的嫉妒心真是可怕,人家小姑娘长得年轻貌美也成罪了。 他嗯嗯啊啊敷衍了两声,国公夫人得到儿子的回应便满足了,觉得儿子跟自己一样也觉得那尚书千金过于貌美,怕是要不安于室,她其实也不是一定要说玲珑不好,只是怕儿子被迷住,从而变成耙耳朵,民间不都是说,有了媳妇忘了娘?她只有这么一个儿子,可不能跟他生疏了。 徐凤言应了一路,每次跟国公夫人说话都让他觉得很累,比读一天的书还要让人精疲力尽,因为国公夫人对他的话都是翻来覆去反复的说,中心思想无非就那么几点,讨好父亲,守住爵位,孝顺母亲。 除此之外没了。 她生怕他被其他女人勾走,徐凤言今年十六了,国公夫人都没给他安排通房丫鬟,当然这一点徐凤言是很满意的,毕竟他对那种没有爱情的性毫无兴趣,人如果只知道发泄,那跟禽兽有什么区别?再说了,他实在是对着十几岁的小丫鬟下不去手,他只把她们当成小孩子好吗! 尚书千金不一样,是因为她的身份本就不同,而且她还会瞪眼做鬼脸,是徐凤言穿越过来后,遇到的第一个如此鲜活的姑娘! 他的妹妹在他的关怀下,也算活泼可爱,但本质上还是乖巧听话,一点脾气都没有,徐凤言想想自己十几岁的时候还是个杀马特中二少年呢,平时遇到的现代小孩,那个顶个都是小魔王,现在想想,他宁可身边的小孩都是小魔王,也不愿意见到他们被磨灭掉属于孩子的天性。 府里的庶弟庶妹们,徐凤言也从不歧视,在他看来他们都是时代的产物,与现代社会的私生子截然不同,在这里男人三妻四妾是常态,寡妇改嫁却要被人吐口水,他实在是不喜欢这个世界,也跟府里的弟弟妹妹们处不来。 主要是徐凤言愿意跟人家处,人家不乐意跟他处啊! 国公夫人在后宅跟其他女人掐的你死我活,其他妾侍哪里敢让自己的儿子靠近小公爷?万一小公爷使坏可怎么办?国公夫人也不乐意徐凤言跟其他庶弟走得近,怕其他人想抢他的爵位——徐凤言真的很想让给这些女人找点别的事情做,在他看来她们就是太闲了,生活重心只有男人跟儿子,那除了掐架可不就只剩下掐架了么? 可惜的是,国公夫人不领他的情,每当徐凤言建议她多出去走走,多读读书的时候,她都会说:“读书有什么用?我都这个年纪了,只等着含饴弄孙,女子读书,若是传出去,那可真是笑话一桩。你也不要总让你妹妹跟你一起读书,她多学学管家女红,日后才嫁得好。” 徐凤言无可奈何。 他没有办法改变国公夫人的想法,母子之间的感情愈发淡薄,可在国公夫人看来,儿子愿意听自己说话,常来探望自己,那已经是极其孝顺了,比其他人家的儿子都孝顺! 只有回到自己的院子里,徐凤言才能松口气,大概只有在这里他才是他自己,身上没有那么多沉重的枷锁。 其实他本可以过得很轻松,只要随波逐流正常生活,这个世界里的男人活着简直不要太快乐,他又出身高贵。 可他没有办法忽略那不公平的一切。 1008|第九十三片龙鳞(二) 第九十三片龙鳞(二) “小公爷您回来啦。” 伺候徐凤言日常的是名叫长星的小厮, 说妥帖其实算不得多么妥帖,却足够灵巧活泼,这也是徐凤言把他留在身边的重要原因之一。而在国公府, 能进小公爷院子伺候的下人,那是整个公府都羡慕的。 小公爷拿他们当人看,他们就是伺候也伺候的心甘情愿, 忠心耿耿, 尤其是长星长月两个小厮, 对自家小公爷更是掏心掏肺,因为徐凤言脾气好, 他们甚至有时候还敢跟他开开玩笑。 比如今天,知道小公爷是去看未婚妻, 长星不由得偷笑两声:“小公爷今日去了尚书大人家中, 见到了尚书家小姐, 心情是不是很好啊。” 他之所以敢这么问也是因为了解徐凤言,徐凤言自回来后脸上一直有笑,长星哪还有不了解自家小公爷的,想必是那位姑娘让小公爷十分满意, 这可真是难得, 而在长星心中, 只要小公爷满意, 那就是长星的女主子。 徐凤言瞥他一眼:“你都敢打趣我了?” 刚穿越过来时, 他其实很难接受动不动就有人跟自己下跪, 只是胎穿过来直到会走路说话, 他也习惯了,若是不让下人跪拜,他们反而害怕, 疑心自己是哪里做得不好惹主子动怒,久而久之,徐凤言也只能在日常生活中对他们好一些,在下人们看来不敢置信的温和,在现代社会中,无非是人与人之间最基本的尊重与礼貌罢了。 在这样的一个时代生活,徐凤言不可谓是不痛苦,处处都与他的思想截然不同,他在穿越前是著名鬼才导演,拍过许多部获奖电影,一朝穿越,自己热爱的事业是想都别想,上厕所没有马桶甚至还有人主动帮忙擦屁股这种事,说实话,过了十几年了,他还是无法接受。 但比起生活与事业上的痛苦,没有能够聊得来的人才让徐凤言真正绝望,如长星长月,虽然对他忠心,也活泼,可他们毕竟是身处封建社会主奴框架里的人,开玩笑都要察言观色后再开,生母国公夫人更不必说,徐凤言怀疑她心理上可能出现了问题,他有心帮她,她又总是拒人于千里之外,那是决不许人说她一点不是,否则便要追究是徐凤言身边的谁在嚼舌根子。 父亲镇国公倒是好一些,好在哪儿呢?好在他像徐凤言在现代社会时的高三班主任。严格、古板,但只要你足够优秀,他就对你足够优待。 至于感情,倘若徐凤言不是穿越而来,前世又没有开明亲昵的父母,可能还会生出些父子情,但在这个抱孙不抱儿的世界,他无法将国公夫妇当做亲生父母那样敬爱,实在怪不得他。 思想上的迥异,让徐凤言意识到,要么是自己一辈子不好受,因为就目前情况来看,穿越回去的可能性不大,他总不能傻逼到找个雷雨天让雷劈自己一次看能不能劈回现代社会吧?在古代要是变成瘫痪,那可彻底没救了!而且前世他是在拍摄电影途中遭遇意外身亡,像是那种意外谁能想到? 既来之则安之,他现在就担心自己爸妈会不会为他伤心,他们那么爱他,如果知道他出了事,别看他妈平时潇洒又开明,但其实很爱哭的,还有他爸,虽然日常沉默猛男,可对他的爱也是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 还有他尚未完成的电影……实景还没采完,后期也没制作,他不甘心就这么死了啊! 所以,对生活还充满无限希望的徐凤言握紧拳头,他要尽自己所能的改变这个世界! 有了这样的身份,他已经比绝大多数人赢在了起跑线上,他是决不会认输的! 雄心壮志间,听见长星禀报:“小公爷,小姐来了。” 徐凤言立刻道:“快请她进来。” 他的妹妹今年十三岁,比他小三岁,在府中的姐妹里排行第四,性格内向害羞,国公夫人对她管教严格,几乎是从幼年便扼杀掉了小姑娘活泼可爱的天性,兄妹俩一个生活在前院,一个住在后院,国公夫人又看得紧,不许女儿打扰儿子读书,是以兄妹俩见面次数并不多,但徐凤言天生体贴,因为他妈的缘故,向来对女性抱有极大的善意,再加上这又是他妹妹,他在现代社会是独生子,好不容易有个妹妹,自然是要对她好的。 所以哪怕国公夫人严防死守,徐凤言还是经常能通过下人,给妹妹送一些小玩意儿或是零嘴儿,只是这些东西可不能被国公夫人发现,在她心中儿子怎样都是好的,所以要挨骂,那也只会骂妹妹一个,徐凤言向来很小心。 在他时不时的教导下,妹妹虽然大致上像国公夫人期盼的那样变成了完美的大家闺秀,自外表看跟其他家千金小姐量产的一般,私下里却也常常笑,对这个小姑娘来说,活到十三岁,最让她期待的,就是从前院送来的哥哥给她的礼物,还有哥哥偷偷给她写的小纸条,让她在娘亲的严苛教导下,都能咬着牙撑过去。 这下她也是偷偷跑来,因为实在好奇未来嫂子是什么样儿。 “婉婉,过来。” 徐清婉双手交握在身前,步履优雅地走到哥哥身边,徐凤言见她这般,便想起他那小未婚妻也是如此,走起路来,这些姑娘裙裾都不带动一下,因为若是动了,便要被说没规矩,男人们对女人们的要求,反倒没有女人们对女人的严苛。只是这也是无可奈何的事,毕竟时代限制了女人的思想,她们潜意识中便认为只有讨好了男人,才能获得更好的生活,因此才对自己的女儿如此严厉。 不过他那小未婚妻还会瞪人做鬼脸,他的妹妹却从来不会。 徐凤言拉着徐清婉的手,让她在自己身边坐下,徐清婉小脸儿微红,想挣脱哥哥的手又有点舍不得,嗫嚅着说:“男女七岁不同席……哥哥,我都十三了,你不能再拉我手了。” 徐凤言哭笑不得:“十三岁很大吗?我是你哥,我牵你手怎么了?” “娘说了,我是大姑娘了,不能总是让哥哥为我操心。” 虽然嘴上这么说,她面上还是有些失落。锦衣玉食的生活虽然奢华,却并不快乐,她像是没有自我没有自由,一切都要在娘亲的框架里生存,按照娘亲的想法,长成她认为正确的模样。 其实她很喜欢哥哥拉自己的手,也很喜欢跟哥哥坐在一起说话,听哥哥说起外面的世界,有时候徐清婉也会想要去看一看,外面是什么样子呢? 她很少出门,这年头只有那些小门小户的姑娘才往外跑,大户人家的千金哪个不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顶多出门赴个宴会,徐凤言觉得妹妹实在是太可怜了,从出生起就在这一亩三分地,国公府占地面积再广,里头再豪华,也不过是一个金鸟笼,将女孩儿的灵魂困在这里。 江河湖海山川河流,冰雪极光瀑布峡谷,她都不曾见过,也无从想象,就这样出生,再这样嫁人,最后这样要求她自己的女儿,一辈子便这样结束了。 人这一生,可只有一次一辈子啊。 “我是你哥哥,我乐意为你操心,而且你听话又乖巧,哪里让我烦心了?”徐凤言摸摸妹妹的头,他实在是搞不懂亲生兄妹之间,怎地连拉手摸头都不可以,徐清婉才十三,说实话让他背着她出去玩他都是乐意的。 兄妹之间也要注意保持安全距离,这点徐凤言很赞同,但正常的亲昵也不行,着实令人费解。 他都想问问最开始发明出这种规矩的人,是不是你最容易想太多,才会如此? 徐清婉听到哥哥的话,眼圈儿都红了,但她还是笑起来:“对了哥哥,我来是想问你,今天见了未来嫂子,感觉如何呀?” 徐凤言老实道:“你想听真话还是假话?” 徐清婉道:“自然是真话。” “真话嘛,就是挺不错。”但也不太敢抱太多希望,不过未来总要成亲,即便对方真是个木头姑娘,想一辈子抱着贞节牌坊,徐凤言也会耐心教导改变她,如果不是,那自然最好,他是真不喜欢那种古板姑娘。 “那假话呢?” “假话就是她是个很完美的大家闺秀,完全符合娘的要求。” 徐清婉眨眨眼。 徐凤言又摸摸她的小脑袋:“你未来嫂子看起来很是活泼,虽然尚书夫人对她要求严格,但看起来她自有自己的想法,不过我没与她说过话,我相信,日后你们一定会相处的很不错的。” 徐清婉期待地说:“真的吗?如果有了嫂子,我在后院就有人一起说话了吧?” 她说这话时眼睛睁得很大,透着一种纯粹的期盼,看得徐凤言有些心酸,虽然是国公府的千金小姐,可徐清婉过得实在是太惨了,即便这在外人看来是锦衣玉食的生活,徐凤言仍然认为被禁锢了灵魂与思想是极为痛苦的事,他宁可粗茶淡饭,也不想整日对着华丽的房间,不能乱想不能乱说。 十三岁的小姑娘,跟母亲从来不能说贴心话,也没什么好朋友,素日里便是读读女戒做做女红学规矩。 他笑着回答:“一定会的,哥哥会让你开心的。” 即便是为了妹妹与未婚妻,徐凤言也会努力,他穿越前便是学霸,穿越后智商也没有降低,而且因为拍戏的缘故,几乎各行各业的知识他都有所了解,很小便在读书上崭露头角,镇国公也对他给予厚望,想要改变现在的生活状况就要有权力,想要权力就得当官,否则只靠着镇国公,他说的话别人根本不会听。 今年他便要下场科考,徐凤言暗暗发誓,一定要做出一番事业来。 兄妹俩正说着话,突然外面传来一阵咳嗽声,这声音再熟悉不过,正是长月发出来的,徐清婉一听这咳嗽声吓了一跳,知道是母亲来了,若是被母亲发现她私自离开后院打扰哥哥读书,一定会罚她! 她正慌乱,却见哥哥冷静地站起身,拉着她把她送入内室,竖起一根指头点在薄唇上,意思是让她别出声。 徐清婉心下惴惴,大气不敢喘。 外头国公夫人已经进来了,徐凤言先是行礼:“见过母亲。” 国公夫人点了点头:“我儿不必多礼。” 母子俩先是就今日天气心情等等无聊的话题扯了一通皮,国公夫人才道出来意。原来她回去左思右想,还是觉得那位尚书千金容貌过盛,若是普通美貌也还罢了,那般容貌……若是进了宫,必定是祸国殃民的红颜祸水!她真怕自己儿子对那姑娘一见钟情,那样的女子娶回来,必定不安于室。 徐凤言听她说这说那,额头几乎下滑三道黑线,他摇摇头:“母亲,婚事已经定下,且是父亲与崔尚书共同商议之结果,若是您觉得这桩婚事不妥,倒是可以去问父亲,和平解除的话也不是不可以,不过为了人家姑娘的名声,还是要请崔家提出退婚。” 他愿意做被退婚的那个。 谁知国公夫人脸瞬间就板了起来:“我儿这样好,焉能做被退婚之人?要退婚也是我们国公府退!我不信他区区尚书,还敢与我们作对不成!” 徐凤言:…… 国公夫人也就是对着儿子过过嘴瘾,徐凤言不坚持这桩婚事愿意退婚,她的心稍稍安了几分,觉得儿子不是见色起意,不会轻易被哄走。 但话又说回来,为了防止儿子被那小姑娘勾走了魂儿,国公夫人回去后,与心腹妈妈商议,最终做了个决定,这也是她真正来寻徐凤言的目的。 听国公夫人说他现在年纪也大了,明年便要成婚,身边全是长星长月这般的小厮伺候的不够细心谨慎,所以准备把娘家的侄女先抬进府中伺候……徐凤言得亏是修养到了家,不然他真想问问国公夫人:你儿子明年娶媳妇,你儿媳妇没进门,你就要给你儿子塞女人,这是结亲啊还是结仇啊? 国公夫人还越想越美:“你表妹生得花容月貌,又对你一片痴心,虽说做妾是委屈了她,但等崔家小姐过门,你多多对你表妹好,给你表妹抬个平妻也就是了……” 徐凤言:…… 躲在内室的徐清婉捂住了嘴,眼眶微微泛红,她只是想,就觉得未来嫂子很可怜。 她在国公夫人身边长大,见多了国公夫人咒骂国公爷其他妾侍的模样,明明娘亲自己都不愿意与人分享父亲,那为何还要让人来跟嫂子分享哥哥? 虽然还没见过未来嫂子,可徐清婉已经决定要对她很好很好。 国公夫人越说越上头:“凤言,你觉得如何?” 徐凤言无语道:“儿子觉得不如何。” 国公夫人没想到会被拒绝,又听徐凤言振振有词:“今年儿子便要下场考试,最是需要心无旁骛之时,母亲把表妹送我身边,岂不是要分我的心?儿子不想让父亲失望,还请母亲收回成命。” 国公夫人这才想起丈夫对儿子寄予厚望,若是当真因为送了个侄女过来使得儿子发挥失利,公爷必定要发火。 她觉得这是儿子对自己的体贴,眼神愈发温柔:“只是你身边没个女子伺候实在是不像样,要不这样,娘把身边的几个婢子给你送来……” 徐凤言真想说一声亲娘诶您放过我吧,以前不觉得他身边没女人伺候不像样,现在他刚见了未婚妻一面,因为那小姑娘生得过于美貌,您便觉得我身边没女人不像样了? 说白了不就是嫉妒吗?怕自己儿子被儿媳妇抢走,从此之后有媳妇忘了娘,天底下怎么会有这种女人啊! 人家姑娘也是爹生娘养,在家里千娇百贵的,嫁到你家,与你儿子结为连理,你不说对人家好,还要给人添堵,到底是谁想闹得家宅不宁? 这么一对比,徐凤言更想他妈了,他妈从来不会有这种想法,用他妈的话说,人家姑娘嫁到自己家,那她就等于多了个贴心的闺女,儿女长大自有儿女的人生,为什么会有人想要把儿女紧紧抓在手上,不许人抢? 难道国公夫人就不想想,她终有一日会先儿女一步离开人世,把儿子儿媳妇的关系搅和的一团糟,最后获益的是谁?她真的爱她的儿子,还是只把儿子当做巩固地位的争宠工具?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最简单的道理国公夫人都不懂,她自己恨极了老国公夫人给镇国公纳妾的行为,然后自己又如法炮制。 徐凤言温声道:“多谢母亲挂念,不过倒茶送水更衣沐浴这种小事,小厮也可以做得很好,并不需要女子伺候,母亲身边若是离了习惯的婢子,岂不是要不方便?儿子怎能如此不孝,抢走母亲的人?” 国公夫人感动不已,觉得这个儿子没白养,字字句句都说到了自己心坎儿,满怀笑容来,又满怀笑容的走了。 她走了,徐凤言才长舒一口气,揉着自己的太阳穴,内室的徐清婉慢慢走出来,面上有些哀伤,但她文静乖巧,只是伸出手,帮助哥哥按着太阳穴,好一会儿,才踟蹰道:“哥哥……” “怎么了?” “娘的话,哥哥不要听。”徐清婉鼓足勇气说,“我听哥哥所言,显然对未来嫂子也抱有期盼,那便两个人过日子不好吗?从我记事起,娘亲便总是在生气,她骂父亲的妾侍,又骂庶出的兄弟姐妹,可我觉得,若是从一开始便是两个人,又何来这些争吵?哥哥也是,就算以后跟嫂子可能无法两情相悦,至少在成亲前,哥哥身边不要有别人。” 徐凤言很讶异徐清婉居然会说出这样的话来,他眼神无比柔和,“婉婉放心,哥哥不会的。” 徐清婉信任哥哥比娘亲更甚,立刻微微笑起来,有些腼腆与害羞。 徐凤言觉得穿越后,唯一让他感到幸福跟快乐的,就是妹妹!他又柔声跟徐清婉保证:“哥哥会努力成才,等到婉婉到了嫁人的年纪,哥哥也会为婉婉挑一个最好的夫君,让婉婉一辈子幸福快乐。” 徐清婉被哥哥臊的脸都红了,她刷的一下收回手:“哥哥说什么呢,我才十三,还不到嫁人的年纪呢。” 徐凤言轻笑,日后他娶了妻子,决不会在对方十八岁之前碰她,但嫁妹妹不一样,他可不敢保证妹夫也跟自己这般是个正人君子,所以他是要把妹妹留到十八的,而在这五年时间里,他会成长为无人敢小觑的人,便是找不到好妹夫,只要他足够强大,妹夫就是哄着,也要哄婉婉一辈子。 不过这些话不必告知婉婉,她还太小了。 “哥哥之前不是跟你说过,要多多读书,哥哥给你的书读完了么?” 徐清婉点点头:“我读了好几遍了,还差一点被娘亲发现,所以我就用女戒的书皮把它包了起来。” 这算是徐清婉这辈子第一件主动干的坏事,她说起来时,小脸泛着红,很是不好意思。 徐凤言却竖起大拇指表示赞赏:“婉婉真聪明!娘那脾气,你不要与她吵,反正也吵不过,敷衍过去便是,你自己的人生要你自己决定,知道吗?” 徐清婉每次听哥哥说这些惊世骇俗的话,都觉得很不可思议,但她向来乖巧,徐凤言又是她最信任的人,哪怕徐凤言告诉她明天的太阳会从西边升起,徐清婉也是会信的。 此时此刻,她满心都是欢喜,哥哥疼她爱她,她也会回报哥哥,若是早些把嫂子娶进门就好了,她就可以跟嫂子每天说话啦! “啊,哥哥,这个给你。” 徐凤言接过妹妹递来的两枚荷包,一个男式一个女式,他看向她,徐清婉羞涩道:“若是哥哥喜欢,就把另一个送给嫂子吧,这是我做了好久的,希望哥哥不要嫌弃。” 徐凤言捏着精致漂亮的荷包,如果不是怕吓到婉婉,他真想热情地亲一下她的脸! 就跟穿越前,他妈高兴也总会亲他一下那样! 1009|第九十三片龙鳞(三) 第九十三片龙鳞(三) 徐凤言一家三口感情极好, 他与父母之间的相处除却有亲情之外,更多的是像朋友一样相处,所以也造就了他“爱就要说出口”这样的行为习惯, 但是穿越后,这种“我爱你”之类的话,除了对妹妹, 他就没对别人说过。 国公夫人就不说了, 实在是爱不起来, 镇国公,徐凤言只能把他当成高三班主任, 爱是相互的,他感受不到他们的爱, 自然也无法回馈。即便国公夫妇俩并非不爱他, 可这种内敛到几乎察觉不出的爱……有意义吗? 他没有从他们身上得到过任何幸福感, 但因为是嫡长子,所以受尽优待,徐凤言对自己穿越后的身份已经非常满意了,如果是生在这个时代的农家子, 说真的, 他都不知道自己能不能长大, 这里没有疫苗没有特效药, 年幼的婴儿发一次烧也许都要丢掉小命, 但生在富贵人家, 虽然仍然有生命危险, 存活率却大大提高,不得不说是万般庆幸。 送走了妹妹,徐凤言把那个女式荷包找了个精致的小盒子装了起来, 里面垫上两层锦缎,合起来后他还把小盒子包装了一下,最后在顶部系了个这年代没有的蝴蝶结,看起来很是可爱。 长星性子较为灵活,一被徐凤言喊过来,接过这个小盒子,立刻偷笑,徐凤言瞪他一眼:“笑什么呢?” 长星了解自家小公爷,脾气好着呢,肯定不是在气恼自己,便笑道:“笑小公爷贴心,崔家小姐看到了这份礼物,定然会心生欢喜。” 徐凤言想到那个会对自己做鬼脸的小姑娘,心头生不出什么旖旎想法来,毕竟对方实在是太小了,他真是没法把她当成成年女性来看待,而且也不是所有男人都喜欢萝莉,像他就比较喜欢成熟有风情而且能跟自己谈得来的成年女性,可惜了,上辈子沉迷工作无法自拔,这辈子就更别想要风情万种大姐姐了,在这个十五岁就能嫁人生子的世界,只剩下梦里才有大姐姐。 “对了长星。”徐凤言突然想到什么,叫住已经走到门口的长星,“你小心着点儿,别叫尚书府的人看见了,尤其是尚书府人。” 长星虽然不懂小公爷为何如此吩咐,但还是领命:“是!” 大概去了有两个时辰的样子,徐凤言正在书房读书,长星回来了,手里还拿了个小包裹,笑嘻嘻地递给徐凤言:“小公爷,小的回来啦,这是崔家小姐给小公爷的回礼。” 徐凤言闻言,微微挑起眉头,没想到那小姑娘礼数学得倒不错,他本来还想着,以崔家家教极严的架势,她可能连他的东西都不收呢!毕竟两人虽有婚约,但私底下互相交换礼物,那说得难听点,便是私相授受,大家闺秀怎么会做这种事呢? 他是真的觉得古代的一些规矩有毛病,即便在这个时代来说私相授受令人不齿,徐凤言仍然认为这种行为没有错。 只不过他不会贸然去喊,说我们私相授受没有问题,即便他不在意,也要顾及未婚妻的名声。 他向来是这样体贴妥善的人。 小包裹里是包的整整齐齐的两小摞桂花糖,高门贵族对家中姑娘管教极为严格,又要容貌秀丽举止端庄,又要体态纤瘦标准,像是徐清婉,十三岁的年纪正是发育期,饭量比幼时增长是很正常的事,但国公夫人对此非常不满,不肯让她多吃,一定要她养出纤细袅娜的体态,徐清婉夜里常常饿得发慌,徐凤言看不过去,曾说了几句,国公夫人立刻一副我都是为你们好你们还不领情的模样,他也不跟国公夫人多废话,直接让人悄悄给妹妹送吃的,不然平日看着妹妹饿得略微泛白的脸,他心里跟油煎一般难受。 崔尚书性格严苛朝野闻名,尚书夫人什么德性徐凤言也略知一二,能跟国公夫人聊得来的,那都是半斤八两,他几乎能想象到那个叫玲珑的小姑娘是如何珍惜地藏下这些糖,又为了回礼把糖全都送给她的模样。 眼前的小姑娘形象变得无比鲜活,徐凤言轻笑,自己留了一半,让长星再偷偷把另一半送给徐清婉,婉婉爱吃甜的,可惜国公夫人管得严,不叫她吃,这些桂花糖藏起来,足够婉婉吃上一阵子了。 他想到身边这两个小姑娘,心里便是一片柔软,她们都是他人生中最重要的人,即便是为了她们以后能够名正言顺地走出家门,看看外面的世界,他也要更加用功读书才行。 拈起一块桂花糖放入口中,甜蜜芬芳,徐凤言干劲儿十足! 镇国公回府后,例行检查长子课业,见徐凤言始终埋头苦读,心里十分欣慰,在去见国公夫人时,不由得夸了两句,国公夫人最爱听人夸赞自己儿子,面上也不由得带了笑,只是忍不住跟镇国公提了关于跟崔家的婚事。 镇国公皱眉道:“婚事已定,除非那崔家姑娘有什么缺陷,否则这婚事没有更改的余地。” 国公夫人在自己儿女面前固执难搞,到了丈夫面前却是笑意温柔,“那就听公爷的。” 镇国公点点头,又与她说了几句体己话,便起身离去,国公夫人知道他是去某个妾侍那儿,虽然心里知晓,却仍然忍不住想要发火。 边上的妈妈连忙劝慰,国公夫人长舒一口气:“如今我的体面也就在凤言与清婉身上了,无论如何,我都不能叫那些个贱婢所出的小杂种们,越过我的儿女!” 之后又是轻轻一叹:“既然公爷不愿意,那便等到今年凤言下场之后再说吧,若是考得好了,再将翎心给他纳了。” “可是夫人,崔家那边……” “出嫁从夫,我是婆母,我还能害她不成?难道我身为母亲,给自己的儿子纳个妾的资格都能没有?我自己的侄女给凤言做妾,我还嫌心疼了呢!崔家那边敢说什么!” 她性子霸道,伺候的妈妈也不敢说什么,只是使了个眼色,让人把消息递给小公爷。 她真是搞不懂夫人这么掐尖要强做什么,小公爷有本事又肯用功,必定前途无量,若是要跟后院那些个女人争,小公爷自然是比她们的儿子争气百倍的,夫人舒舒服服做个老太君不好么?何必非要与小公爷置气? 从前小公爷到了年纪,不给他安排伺候的婢女,如今眼看婚期将至,又生怕儿子的心被儿媳妇牢牢攥住,要在婚前给儿子塞人,这、这可真是太糊涂了! 奈何她是下人,有些道理心里明白也不敢说,夫人是当局者迷,抓不住国公爷的心,便一心想要将儿子牢牢攥在手里,其实如此强势,又有什么好处?小公爷对她敬大于爱,母子之间生疏至此,夫人竟还不曾察觉,连着清婉小姐也……唉! 徐凤言正读着书,得知他亲娘又要想招儿给他安排女人,之前是说他要下场,不好在这之前搞他心态,但就一定要赶在儿媳妇进门前给他身边弄个女人,徐凤言好气又好笑,真没见过这么希望儿子儿媳不和的母亲,真就一天到晚当搅屎棍呗? 他懒得去管,横竖他是不会要的,别看国公夫人现在如此强势,国公爷一句话,她便老实了,到时候他自有法子让父亲去说,只希望母亲不要太过胡闹。 如此过了数月,身为国子监生,徐凤言可直接参加科考,他自幼读书便比他人用功,又有着千年后现代社会所拥有的爆炸般的信息量,再加上本身智商高,上辈子也不是小年轻,各方各面都有涉猎,什么都懂,写出来的锦绣文章堪称字字珠玑,到了殿试,皇帝更是对他青睐有加,当场将他点为状元,还当众夸赞镇国公教子有方,给足了镇国公排面。 这消息传到国公夫人耳朵里,那可真是天大的喜事,她欢喜的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徐清婉坐在她身边也由衷地为哥哥感到高兴,她心里快活,就在这一片喜悦中,国公夫人对身边的下人吩咐道:“快,快去侯府把翎心小姐请来为她表哥祝贺!” 徐清婉一听,连忙道:“娘,您叫翎心表姐来做什么呀?” 国公夫人心情好,顺口回答道:“我早与你舅舅舅母商议过,若是你哥哥金榜题名,他们便愿意送翎心给你哥哥做妾,不过翎心到底是我侄女,待到那崔氏女过门,之后再将翎心抬为平妻也就是了。” 徐清婉就觉得离谱!她看了眼满脸喜色的母亲,忍不住道:“可是哥哥不是说过,娶妻前不纳妾吗?” “那能由着他?”国公夫人理直气壮道,“像他这个年纪的,哪家身边没有个通房妾侍伺候,崔氏女算什么,能让我儿为她守身如玉不成?” 徐清婉只觉得母亲此刻脸上的表情太过刻薄,几乎是不拿未来嫂嫂当自家人看,哥哥都说了不想纳妾,日后让哥哥跟嫂嫂两情相悦,和和美美的过日子难道不好么?几个庶出兄长身边倒是有伺候的丫头,可屋子里乱成什么样子了呀!家宅不宁乃是祸端,母亲怎么连这个都不懂? 不,母亲不是不懂,她是明知故犯,因为她抓不住父亲的心,所以也不想要仅剩的儿子被抢走,完全不去为未来嫂嫂考虑,人家嫁进来,便是他们家的人,大家是一家人,可在母亲看来,未来嫂嫂是个来抢她儿子的盗贼,是她必须要与之抗争的敌人。 她忍了又忍,终于还是开口道:“娘都不喜欢爹纳妾,为什么要给哥哥纳妾?” 国公夫人正高兴呢,陡然被女儿泼了一盆冷水,脸色慢慢冷下来:“谁允许你这么跟我说话的?平日教你的规矩都教到狗肚子里去了?谁家姑娘像你这般没大没小,都是能嫁人的年纪了,还想插手管你哥哥的房中事,你羞是不羞!” 徐清婉头一次被人用如此难听的话辱骂,还是来自亲生母亲,饶是她知道母亲霸道专|制掌控欲极强,不容许任何人脱离她的控制,仍然羞愤地红了眼睛。 她两只手紧紧地抓住了裙摆,心里一阵一阵的愤怒上涌,她一定要跟哥哥说,一定要跟哥哥说! 真可惜,看不到哥哥游街的盛况,听说状元游街,都有好多人去看呢!可惜她连家门都出不去。 国公夫人觉得徐清婉很扫兴,勒令她回房去,没事不许出来,又给她派了一堆作业,徐清婉回房后,拿起针线筐子,却又不知道能做些什么,只觉得心里无比委屈,外面噼里啪啦的鞭炮声不绝于耳,可这份喜悦她却完全无法分享,不能出去看哥哥,也不能在府里第一时间等哥哥回来,她咬着唇,眼眶发热,泪珠一颗一颗往下掉。 把伺候她的婢女都被吓坏了。 正在徐清婉伤心之际,突然有人过来,是哥哥身边的小厮长月。 与跳脱的长星比起来,长月更加稳重,因此徐凤言院子里事儿平时都交给长月打理,他先是跪下给徐清婉行礼,然后同徐清婉说了几句话。徐清婉那双柔美的杏眼陡然睁的大大的,随后其中闪过挣扎、犹豫、害怕……最终被渴望填满,她看着长月,用力点了点头! 紧接着,在长月的安排下,徐清婉与婢女互换了衣服,然后跟在长月身后,一颗芳心狂跳,顺利被带出了府! 国公府隔壁的巷子里停了一辆外表朴素的马车,马车下面还站着一个长得很是机灵的小婢女,一见徐清婉便是笑:“徐小姐,我家小姐正等着您呢!” 徐清婉一愣,便见马车帘幔被人掀开,露出一张雪白绝美的小脸儿来,她惊了一下,那小姑娘便朝她伸出了手:“快上来,我已经让人订好了位置,再不去待会儿人多,会挤死的。” 虽然不知道对方是谁,但徐清婉愣是被那笑容迷惑了,乖乖伸出手被拉上马车,坐好后她心脏狂跳,才意识到自己有多么大胆。 前头又有人上了马车,是那个小婢女,脸上全是笑,随后又是一人,发出“驾”的一声,是长月的声音,马车随即动了起来,徐清婉听到长月的声音便放下了心,长月对哥哥忠心耿耿,肯定不会害她,而且、而且她也是真的很想看到哥哥今天打马游街意气风发的模样,否则以她的胆子,是决计不会偷偷跑出来的。 马车里只有三个人,徐清婉悄悄打量着那个美貌的小姑娘,觉得对方看起来格外面善,就是让人心生欢喜,她心中隐隐猜到了对方是谁,可又有些不敢相认,不过那小姑娘可比她活泼多了,直接笑眯眯地问她:“上次的薄荷糖,好吃吗?” 说到薄荷糖,徐清婉一开始吃第一颗的时候还有些不适应呢!结果过了一开始的劲儿,后头却尝出了橘子的甜,之后她便喜欢上了,那一小盒薄荷糖,几乎每一颗口味都不同,是哥哥送给她的,说是未来嫂嫂给的。 她杏眼一亮,有些害羞地问:“嫂子,你、你是嫂子吗?” 玲珑笑道:“你叫我名字吧,我跟你哥哥还没有成亲呢。” 徐清婉知道她叫什么,便羞答答叫了一声:“玲珑。” “婉婉。” 徐清婉被叫得更害羞了,婉婉这个叫法只有哥哥会这么叫,母亲跟父亲比较严肃,都是唤她清婉,但她也更喜欢被叫做婉婉,感觉很亲昵、很可爱,被玲珑这么一叫,登时觉得两人关系亲近了许多,其实本来就是很亲近的,因为虽然彼此之间没有见过面,但因徐凤言的关系,两人常常互相有书信往来,徐凤言每次给未婚妻送礼物,徐清婉都会写一张字条表达自己的感谢,玲珑回信也常常不提徐凤言,而指名给徐清婉。 就算徐凤言不得她喜欢,为了徐清婉,玲珑都会嫁他。 徐清婉实在是太可爱了! 人间天使,说得大概就是徐清婉这种小姑娘。 玲珑拿起自己腰间的荷包晃了晃:“这个是你送给我的,我一直都没舍得戴,今天要见你,才戴在身上。” 徐清婉闻言,又是喜悦又是失落,很不好意思道:“我、我不知道要见你,若是知道,我也会好好打扮的。” 结果她身上还穿着婢女的衣服呢! 那一脸机灵的小婢女,立刻抱出一个包裹:“这个我们家小姐想到啦!徐小姐,您换上这里的衣服吧?” 玲珑说:“出去玩当然要穿漂亮衣服啦,等回程的时候你再换回你本来的衣服就好了。” 徐清婉一见那身衣裙便微微睁大眼,“真漂亮!” 她在小婢女的帮助下换上了衣裙,又拆开发髻,那小婢女手极巧,迅速给她梳了个好看的发型,还有配套的首饰,戴上之后,徐清婉害羞又雀跃地问:“好看吗?真的好看吗?” “好看!”小婢女可捧场了。 徐清婉又看向玲珑,她也笑着说好看,嘴角的笑容便止不住,两人虽然是第一次见面,但之前已经做了好几个月的笔友,对彼此都有些了解,又有好吃的分享,迅速便打成一片,玲珑想要跟谁做朋友,那几乎是立刻就能实现的事儿,更何况徐清婉还如此友善。 两人到了早就定好的茶楼,靠窗边的位置,这里可以总览四面八方,到时候从皇宫出来的新科三甲便要打马经过此处,玲珑的东西备的可齐全,小篮子里装满了新采的鲜花,有一些花瓣上还滚动着点点露珠,看起来十分娇艳可爱。她选了一朵开得最好的,簪在了徐清婉的发髻上,徐清婉惊喜不已,又忍不住害羞。 徐凤言还没出现,两人便聊了会儿天,徐清婉才知道未来嫂嫂胆子大得很,一天到晚阳奉阴违——这都是玲珑的原话,她受不了崔夫人的管教,但不跟崔夫人争辩,表面敷衍,私底下该干嘛还是干嘛,从不让自己活得累。徐清婉听着听着睁大眼,满脸都是:哇,还有这种操作! “你不用怕。”玲珑对她说,“等我嫁给你哥哥,我会保护你的,你再忍忍你娘。” 徐清婉又是感动又是想哭,还有点想笑,她连连点头:“嗯嗯!” 她之前便对未来嫂嫂很有好感,希望对方能快些嫁过来,两人一起说说话,现在听玲珑讲述崔夫人,简直跟国公夫人差不多,立即有了同病相怜的感觉,关系也在聊天中突飞猛进,等徐凤言出现的时候,徐清婉已经深深地喜欢上了玲珑,差点儿把自己哥哥给忘了! 徐凤言面对这种夹道相迎的热烈场面并不怯场,毕竟身为鬼才导演,生活在镁光灯下是他上辈子的常态,因此和后头略显局促的榜眼及探花比起来,他真是俊美风流,优雅十足,周围来看的都是些普通人家的姑娘,这些姑娘规矩自然没有高门严格,见到如此俊美的状元郎,也禁不住面露倾慕。 结果一朵花突然迎面而来,徐凤言眼疾手快地捉住,顺着花朵方向往上一看,居然看到了自己的小未婚妻跟妹妹! 他心里一动,满心欢喜,面上便露出笑容,愈发显得迷人,还冲两个小姑娘挥挥手,甚至把接住的那朵花簪在了自己的胸口。 徐清婉也笑得傻傻的,她偷偷跑出来哥哥都没有生气,真的是太好了! 在玲珑的带头下,她鼓起勇气,也抓了一朵花朝哥哥砸去,看到哥哥接住了花和之前那朵簪在一起,徐清婉只觉得自己太幸福了!幸福的她都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切是真实的! 她真想大声喊哥哥,可惜不能,直到徐凤言的身影消失在尽头,她还有些依依不舍,哥哥今天可真威风,她也好想在外面,跟大家一起挤来挤去地看着他哦。 不过这份遗憾很快便被送上类的各色美食给驱散干净,看着眼前琳琅满目的食物,好多都是她在公府没见过的,哥哥是什么,徐清婉突然忘记了! 1010|第九十三片龙鳞(四) 第九十三片龙鳞(四) 状元打马游街完毕, 并没有立刻回府,国公夫人都等了许久,也不见儿子回来, 不免有些焦急,来回踱步。镇国公见她如此,开口道:“夫人不必担忧, 想来一会儿便到了。” 国公夫人点头:“公爷说得是, 只是妾身这心里头, 仍是止不住的七上八下,不亲眼见到凤言, 还是有些不敢相信美梦成真。” 她这辈子最大的心愿就是儿子能给自己争气,把那一群低贱的女人所生的庶子全都踩在脚下!如今徐凤言真的出息了, 还得了皇帝的赞赏, 被点为状元, 国公夫人初初听到消息时,激动地险些晕过去! 她儿子就是最争气、最出息的!别人都比不过! 徐凤言没有第一时间回国公府,而是先去了那家茶楼,原本以为两个小姑娘肯定心心念念都是自己, 看到自己会无比开心, 结果他发觉自己好像有点太自恋, 因为他都站到了边上, 还咳了两声, 才换来她们注意, 妹妹倒是还好, 面露惊喜:“哥哥你来啦?” 小未婚妻就不一样了,面色很淡定,但徐凤言见过她瞪眼做鬼脸的一面, 才不信她这是端庄呢,两人书信来往又互赠礼物许久,徐凤言在外头吃了什么好吃的,见了什么好玩的,给妹妹一份,必定会给玲珑一份,但玲珑便厚此薄彼,给了婉婉却不一定给他,有时候徐凤言甚至觉得自己是两个小姑娘之间的电灯泡——还是一千瓦的那种! 玲珑安安静静吃着东西,徐凤言走到两人中间,很自觉地搬了把椅子自己坐下,桌上的食物香气扑鼻,他也有点饿了,殿试结束后吃的东西不多,因为要避免御前失仪,再加上打马游街,肚子里那点子货早消耗了个干净,便不拿自己当外人,取了一双干净的筷子,跟着吃起来。 徐清婉看看哥哥,再看看玲珑,偷偷笑起来,假装什么都没看到,埋头苦吃。 她很少吃这么饱,在府里如果没有哥哥的掩护,她用了饭,母亲常常会派人来检查,按按她的肚子,一旦吃得多了便要被训斥,谁家的小姐身上肉多一些,便要被说是痴肥,徐清婉也怕自己落人口舌,可十三岁正值发育期,就算努力不吃也抵不过身体需求,半夜肚子饿得咕咕叫,胃里火烧火燎的是常态。 但哥哥就不会嫌弃她吃多,甚至悄悄给她送吃的,玲珑也不会觉得她胃口大,而且看着玲珑吃饭感觉好香、好饿哦! 所以,徐清婉难得放纵,吃到肚子都微微鼓了起来,喝了一杯酸酸甜甜的消食茶,这才明白什么叫享受。 她觉得自己还不如普通人家的姑娘呢,至少普通人家的姑娘能吃饱饭,而她贵为国公之女,却常常饿肚子。 徐凤言也是饿狠了,吃饱喝足,那副玉树临风的气质便又重新回到身上,与玲珑之间虽然这才是第二次见面,却也因此通信而熟稔起来,数月不见,小姑娘又长了一截个子,面上的稚气与婴儿肥也褪去了些,不过在徐凤言看来还是个小姑娘,跟妹妹差不多,完全没法把她当成成熟女性来看待。 不过那双灵气十足的眼睛可真漂亮,透着股机灵劲儿,一看便讨人喜欢,跟那日在尚书府中见到她时是完全不同的感觉。 徐凤言觉得自己捡到宝了,万万没想到有朝一日他居然也能玩起少女养成……换其他现代男人指不定得激动的上天,徐凤言却有点无措,还有点尴尬,因为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才是现在小姑娘的话题,他也没跟这么点大的女孩子相处过啊! 内心深处仍然渴望风情万种大姐姐的徐凤言,此时看着妹妹跟玲珑,心里除了怜惜之外,更多的是一种责任感。 无论如何,他与玲珑的婚约不会改变,他必然要娶她为妻,即便无法爱上她,也会永远爱惜她、尊重她,与她相互扶持过完这一生。不过就目前来看,谁能保证他的小未婚妻以后不会变成风情万种大姐姐? 玲珑见他一直盯着自己看,便瞪了对方一眼,顺便做了个口型。 瞬间把徐凤言逗乐了,这小姑娘好生凶悍,居然威胁他再看就把他眼珠子挖出来! 婉婉还在呢,他不信。 于是故意盯着玲珑看,玲珑也越发用力瞪他,如此幼稚,反倒拉近了彼此之间的距离。 不过能停留的时间并不长,在徐凤言的坚持下,由长月送玲珑与她的小婢女回府,徐清婉则是跟他一起,哪怕今日徐凤言取得了如此好的成绩,被国公夫人得知徐清婉偷溜出府,也一定会责备她。 回府的途中,徐清婉老实道:“哥哥,你不要生气,是我自己想要出来的。” 徐凤言失笑:“哥哥哪里生气了?” “玲珑走的时候,哥哥都没笑。” 徐凤言:…… 他本来也是想笑的,毕竟小未婚妻可爱得紧,但那小姑娘可真狠,经过他的时候故意一脚踩在他脚背上,虽说不至于疼死,但也疼得他差点儿龇牙咧嘴,表情管理失败,别说笑了,没发出螺旋升天尖叫已经算他稳得住。 可这话不能跟妹妹说啊,便道:“谁说的,哥哥那是害羞。” 徐清婉傻眼了:“啊?”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看到美人,哥哥会害羞也很正常吧?毕竟哥哥还没成亲呢。” 说到这个,徐清婉突然想起来母亲又要把翎心表姐接过来的事儿,连忙向哥哥告状,越说越委屈:“……我劝娘,她还凶我,说我这么大的年纪,插手管哥哥的房中事,说出去丢人!” 徐凤言听得脸色难看,这是当母亲的能对女儿说出的话?他穿越前曾拍过一部反映低层女性生活的纪录片,都说世上无不是的父母,又说可怜天下父母心,可有些人是真的不配做父母!在徐凤言心里,镇国公夫妇就属于那种应该一辈子没孩子的人,投胎做他们的儿女真是上辈子倒了血霉——等一下,好像把自己骂进去了?他上辈子可是享大福的。 “放心吧。”他握住妹妹的手,徐清婉下意识把手往外抽了一下,然后发觉这是马车里,没别人看得见,才不好意思的笑笑。 徐凤言郑重道:“哥哥跟你保证,决不会纳妾,更不会纳翎心为妾。” “不能让玲珑伤心。”徐清婉认真叮嘱。 “好。”徐凤言想起那个活泼灿烂的小姑娘,心里头也有些想笑,光是看她两眼就要被挖眼珠子,真把人娶进门,他会不会天天挨揍?但是想想都让人很期待呢! 徐清婉很信任自己哥哥,哥哥承诺过的事情都会做到,她不喜欢翎心表姐,也不喜欢哥哥在大婚前便有女子伺候,今日见了玲珑,那就更不愿意徐凤言纳妾,哥哥嫂嫂恩爱度日难道不好吗? 到了公府门口,徐凤言看了徐清婉一眼,示意她别紧张,自己便下了马车,长星顺势牵着马车先走开,由于镇国公夫妇目光都在徐凤言身上,也没人注意到马车里还有个人,他们总不会自降身段去掀开马车帘幔看一看。 虽然很残酷,但是很现实,徐凤言是他们出息的嫡长子,他们必须看重。 这喜悦过去,回到府中,国公夫人看着镇国公与长子,内心的骄傲不言而喻,趁着镇国公心情好,又赶上这大喜事,她再次提了让娘家侄女给儿子做妾的事。 这回连镇国公也陷入沉思,崔尚书之女虽然也不错,可他儿子毕竟是年少英才,又在皇上面前挂了名号,即便是在婚前纳妾,那也没有旁人说三道四的份儿,何况离婚期还有大半年,身边没个知冷知热的女子确实是不行。 因此便松了口,不过有件事还是要叮嘱:“切不可在婚前有庶子出生。” 国公夫人笑道:“公爷放心,我那侄女最是乖顺懂事,有我看着呢!” 她见过玲珑,小小年纪便如此貌美,长大后又该是怎样的绝色?看国公爷就知道,再如何顶天立地的男人,面对美色一样承受不住诱惑,所以国公夫人最怕徐凤言有了媳妇忘了娘,从此跟自己生疏。与其如此,倒不如选个跟自己亲近的,能站在自己这边的,于是娘家侄女便成了她的不二之选。 徐凤言出身高贵,又才华横溢,可以说是京城贵公子中的no.1,如今还中了状元,得了皇上的夸奖,本就是无数人心中的乘龙快婿,给他做妾怎么了?一旦都不丢人,反倒要让无数人羡慕! 眼见这夫妻俩你一言我一语就把纳妾的事儿给定了,徐凤言却皱起眉头,他没有跟国公夫人说,因为无论说啥,这个女人都会朝别的路上想,所以徐凤言直接找镇国公,男人功利心更强,别看镇国公禁不住美色,可真要来了正事儿,后院那些妾侍一个也别想留住他。 这也是这个时代大部分男子的通病,除却那些宠妾灭妻的,男子们更多的是将妾作为万物来看待,美貌时多加把玩,色衰则爱弛,镇国公也不例外。 女人不被当做有自主意识与思想的“人”,她们只是男权社会下,男人的附属品,是他们用来炫耀、取乐的象征。 所以徐凤言直接对镇国公道:“父亲,此事儿子以为不妥。” 国公夫人一听,便没了笑:“凤言,你又要与你父亲说什么歪理?你都这个年纪了,有何不妥?难不成是被那崔家的小姐迷去了心神?” 徐凤言温和道:“母亲误会了,还请听我细细道来。” 他早就找好了理由,皇帝夸奖他、看重他,他便要在个人生活上更加注意,虽说婚前纳妾屡见不鲜,可作为皇帝着重夸奖的状元郎,怎么能做出这样的事?更何况他还在皇帝面前表明了自己的专情,这也是暗示自己的忠心。好么,前一秒跟皇帝说我对未婚妻矢志不渝如同对皇上您忠心耿耿,下一秒立刻纳妾打自己的脸? 镇国公一听,立马站在了徐凤言这边,还喝斥了心有不甘的国公夫人:“纳妾之事不许再提!直到凤眼大婚前,都不要再想这些事!” 国公夫人无端挨了顿训,心里十分恼怒,她的负面情绪从不对镇国公发,而是在镇国公走后,对徐凤言多加指责,最后道:“你若是不想纳妾也可以,翎心对你一往情深,甘愿无名无分陪伴在你身边,待到你大婚,再给她个名分便是!” 徐凤言愣是被国公夫人这不屈不挠也要给未来儿媳添堵的精神气乐了,你说这大千世界真是无奇不有,他知道自己越是为玲珑考虑,国公夫人就越会站在玲珑对立面,可这事情总有个是非曲直,怎么说都不是玲珑的错。人家跟你订了婚,好好一姑娘还没嫁进来呢,就被婆母指着鼻子说不贤惠,要给儿子纳妾,这做得是人事儿么? 也真不能怪镇国公对国公夫人日渐冷淡,换谁跟国公夫人这样性格的人生活,可能都会崩溃。 徐凤言是极好的修养,才依然面上带笑:“母亲是觉得我阳奉阴违,皇上便不知道吗?” 真小人伪君子,哪一个都不是好东西。 “儿子的青云路刚刚开启,母亲便要固执己见将儿子毁了不成?” 国公夫人一听这话说得如此严重,觉得不服气,却又不知如何反驳,半晌嗫嚅着说:“怎么就有这样可怕了,我只是看你身边没个贴心人儿,想给你纳个妾……翎心对你早就情根深种,你们也算是青梅竹马,难道你对她没有一丝怜惜?” 天地良心,徐凤言都不知道国公夫人是怎么理直气壮说出青梅竹马四个字的,他在他家长大,翎心在翎心家长大,从小到大也就见过那么几次,话都没说几句,对方就对他情根深种?那少说这情根得种好些年,怎么现在的小女孩都那么早熟? 他微笑:“母亲,儿子只想建功立业出人头地,为母亲争口气,儿女情长并不在儿子的考虑之中,还请母亲见谅。” 说完,他故作深沉地思考了片刻:“母亲说的翎心表妹,是不是生得娇柔貌美,有一双楚楚可怜的杏眼的姑娘?” 国公夫人听他先前还对翎心毫无印象,现在突然说出对方生得娇柔貌美,还有一双楚楚可怜的杏眼,心中顿时警铃大作,心想儿子不是早就对翎心有心思,只是顺水推舟、欲擒故纵吧?! 她是为了打压儿媳妇,才想提前扶持一个起来,可不是想要弄两个小妖精,争她儿子欢心,坏他儿子前程的! 一看国公夫人的表情,徐凤言就知道纳妾这事儿暂时不用提,他也放宽了心,推说有事,拱手告退。 过了几日,他被派遣入了翰林院,因出身高贵,与那些清贫的农家举子不同,徐凤言手腕高又会做人,在翰林院混得是风生水起,时间一晃而过,半年多过去,玲珑及笄,婚期已到,徐凤言该要娶妻了。 虽然仍然觉得那是个小姑娘,但两辈子加在一起第一次娶媳妇,徐凤言还是紧张又期待,他与玲珑又是大半年不见,不知道小姑娘已经出落成了什么模样。 但转念一想,无论出落的多么美丽水灵,他也不会在她十八岁之前碰她的,十五岁的小女孩,身子骨都没发育完全呢!古代有没有安|全|套,让那么小的女孩子怀孕,徐凤言觉得除非自己是个只会用下|半|身思考的禽兽,否则绝对做不出来这种事。 古代的婚礼也太复杂繁琐了吧!徐凤言一大清早便起了床,被折腾的头晕眼花,他这还不用梳妆呢,想想小姑娘那边得多辛苦! 接新娘子时,徐凤言发觉玲珑又长了一截个子,如今已经有他下巴这样高了,长得比婉婉快。 徐清婉今日也很兴奋,她心心念念的玲珑终于要嫁进来啦,以后她再也不是孤零零一个人待在后院了! 可惜她是女子,前面再怎么热闹,她都不能去看,直到新娘子被送入新房,她才悄悄溜过去,新房里人也很多,徐清婉不敢进去,就躲在外面,听到里头喜娘在说吉祥话,新郎新娘子喝了合衾酒,然后下人们走出来,哥哥是最后一个。 徐凤言还有些心驰沈荡,方才挑开盖头看到的那张艳若桃李的小脸,被绝世美貌冲击到的他现在脑子都有点混沌,但观察力犹在,把躲在角落的妹妹抓出来,好笑道:“不进去,躲在这儿干什么?” 徐清婉委屈巴巴:“娘不许我出来。” 徐凤言皱眉:“不用管她,你嫂子一个人在里头,你进去陪陪她好不好?” 徐清婉眼睛一亮:“可以吗?” “当然。” 被哥哥摸了头,徐清婉更高兴了,她连忙敲了敲门,得了玲珑应声才进去,徐凤言失笑,他还要去前院见过那些来贺喜的同僚及亲朋,短时间内怕是回不来,也担心玲珑一个人无聊,让婉婉陪她才好,两个小姑娘关系是极好的。 结果等徐凤言一身酒气回来,沐浴过后,到了新房,却发觉玲珑早就换下了喜服,一头青丝散在床上,徐清婉与她搂在一起,两人的脑袋也亲昵地挨着,睡得正香。 他忍不住笑起来,把被子给两人盖好,吹灭了红烛,自己随意在美人榻上躺下。 第二日一早,徐清婉揉着眼睛醒来,只觉得周身一片温软幽香,迟钝的大脑陡然想起昨夜自己竟在哥哥新房睡着了! 这下她一惊,一骨碌爬起,玲珑被她吵到,也跟着睁开眼睛,便看见了已经习惯早起且梳洗完毕的徐凤言。 徐清婉的脸瞬间涨成一张大红布,她再傻也知道洞房花烛夜有多重要,结果因为她在新房睡着了,哥哥没有跟嫂子洞房! 啊啊啊啊! 她快速爬起来,羞愧的脑袋都要低到胸口:“哥哥,嫂子,对不起……” 都带哭腔了。 徐凤言哭笑不得:“快去梳洗,一会儿要去给父母奉茶。” 玲珑懒洋洋地抱着被子起身,她昨晚只脱了嫁衣,徐清婉甚至是和衣而卧,不过对徐清婉来说,哥哥再怎么疼她,嫂子跟自己关系再怎么好,在哥哥嫂子新婚之夜睡在人家新房也太离谱了!她真想回到昨天晚上把睡得跟死猪一样的自己给叫起来! 这下得了徐凤言的话,羞得满面通红,赶紧去梳洗打扮,她一走,徐凤言便将玲珑从被窝里提了起来,发觉她是真的长高了,容貌也基本褪去青涩,生嫩可爱。 原本他还想解释呢,结果人家玲珑半点儿不在乎昨晚的洞房花烛,搞得徐凤言反倒有点不好意思。 小蝶小雀伺候着玲珑梳洗更衣,因着是新婚第一次,玲珑着了一身红裳,这衣服越发衬得她肤白胜雪,美若天仙,昨晚挑盖头的时候,整个新房,包括徐凤言自己,都陷入了被盛世美颜冲击的震撼中,足足几十秒说不出话。 早知道她美丽,却不知能美到这种言语都为之失色的地步。 去请安奉茶的路上,徐凤言主动握住了玲珑的手,看得身后的婢女们小小惊呼一声,无比害羞。 这么多人,小公爷却牵着夫人的手,这是得多么恩爱呀! 但在现代社会,情侣间手拉手那不是很正常吗? 徐凤言让下人离他们都远一些,轻声与玲珑说着话,他一直觉得儿童也需要性|教|育,没必要谈|性|色|变,所以他担心自己不跟玲珑圆房,她心中会有疙瘩,便与她解释,是她年纪太小,若是过早生育对身体有害无利,并非是对她不喜。 玲珑却抓了另外一个重点:“那就是说你喜欢我?” 徐凤言:…… 现在的小姑娘都怎么回事! 光棍多年的老狗顿时红透了脸,面对性感女明星的挑逗他都能无动于衷,但玲珑不一样啊,他们是有婚书的,是名正言顺的夫妻,这身份不一样,问的话自然也是完全不同的感觉。 1011|第九十三片龙鳞(五) 第九十三片龙鳞(五) “咳。”徐凤言略显窘迫地一手握拳, 抵在唇边轻咳一声,面对玲珑的问题,他觉得自己左右为难。 不回答吧, 感觉会伤了小姑娘的心,回答吧,又感觉不够真诚, 但从某种方面来说, 他确实是很喜欢她, 只不过跟男女情爱不沾边罢了,于是思考片刻, 他颔首道:“算是喜欢吧。” 玲珑稀奇地看着他:“你这人好生奇怪,喜欢就是喜欢, 不喜欢就是不喜欢, 怎么还有算是喜欢这种说法?” 虽然如此, 她却没有甩开徐凤言的手,反倒因为他这有些好笑的回答拽了拽他。 徐凤言没想到玲珑居然会愿意跟自己牵手,古代男女大防重,即便夫妻之间也相敬如宾, 甭管门关上了怎么躺床上造人, 但在人前, 夫与妻泾渭分明, 绝不会有任何亲昵动作。徐凤言在国公府长到十七岁, 还不曾见过镇国公跟国公夫人有什么肢体上的接触, 镇国公最常对国公夫人说的一句话是“夫人辛苦了”, 虽然徐凤言也没看明白国公夫人除了掐尖要强之外有什么辛苦的地方,但这对夫妻彼此之间并不亲近,是显而易见的。 这样的夫妻相处模式并不少见, 普通人家可能还好一些,高门贵族间普遍如此,但徐凤言不想与妻子保持这样的生疏关系,既然结为夫妻,便要互相理解互相扶持,荣辱一体,怎么能因为时代限制便枉顾自己的心意? 他笑道:“喜欢。” 玲珑满意地点点头,勉为其难对他说:“我对你印象也还可以,不过离喜欢可差早了,你若是想要我也喜欢你,须得对我再好一些。” 徐凤言顿时就伤心了,要知道他可是京城贵公子no.1!多少姑娘挤破头爱慕他呀,他收的帕子情诗什么的数都数不过来,当然,他没有存,结果他的妻子居然不喜欢他?! 他顺口问:“那你喜欢什么?” “我喜欢婉婉。” 徐凤言心中警铃大作! 虽说两个小姑娘待在一起画面相当和谐美观且养眼,但作为一个什么都看过且曾经深深沉浸于二次元的中二老狗,他对百合还是有种深深的偏好,偏好归偏好,可不代表他愿意成全自己的妻子跟妹妹! 立刻正色对玲珑说:“希望你交代清楚,什么叫你喜欢婉婉?这种危险的话可不能乱说。” “婉婉可爱又单纯,难道你做哥哥的不喜欢?” 徐凤言:“做哥哥当然喜欢,但——” “做嫂子的也喜欢啊。”玲珑狡黠一笑,“你想到哪里去了?” 徐凤言:…… 曾经拿过最佳编剧奖的他,能说自己的脑洞已经开到了索马里海峡吗? 两人一路说说笑笑,昨儿虽然是大婚,但其实没什么机会聊天,趁着这段路程,两人之间本就没有隔阂,说话也都无从保留,很快便建立起了深厚的革命友谊,徐凤言自穿越到现在,还是第一次跟人聊得这么开心! 不过看到这一幕的国公夫人可就不怎么开心了。 她察觉到身边少女的情绪,轻轻拍了拍对方的手,意思是让对方放心。 儿子儿媳款款走来,先是给镇国公奉茶,镇国公对这个儿媳没什么太大意见,婚事是他定下来的,崔大人也算是简在帝心,至于儿子,若是对这桩婚事不满意,日后纳几个美妾便是。不过这是他第一次见到儿媳妇,倒是不曾想过,这姑娘生得如此美丽,这样的话,倒是显得妻子娘家那侄女寡淡许多。 纳妾纳美,没有说纳个不如正妻的吧? 他没有为难儿媳妇,爽快地接了茶,又给了见面礼,但国公夫人就没那么好应付了,她并不接玲珑的茶,目光淡淡地看着这个儿媳妇弯都没弯下去的腿:“新婚头一日给婆母奉茶,难道连跪都不跪了?” 玲珑眨眨眼,没想到还有人做梦让自己下跪呢?她笑着道:“母亲说得是,只是儿媳前不久受了伤,腿弯曲不能,还请母亲体谅。” 半点儿不在怕的! 完全没把国公夫人的下马威放在眼里! 徐凤言跟着笑,直接在国公夫人面前跪下:“母亲最是体贴人,你的腿没好,便不用跪了,母亲可舍不得折腾你,是不是,母亲?来,儿子这茶,母亲该不会也不接吧?多谢母亲多年养育之恩,儿子没齿难忘。” 国公夫人舍得折腾儿媳妇,可舍不得折腾儿子,徐凤言为了妻子向她下跪,她一方面有些妒忌,一方面又因为徐凤言滴水不漏还满是体贴感恩的话而慰藉,觉得自己这么多年来的心血没有白费。 最后还是没有为难徐凤言,接了茶,给了见面礼。 紧接着又见了其他有名分的妾侍与庶弟庶妹,不过除了国公夫妇需要行礼外,其他人都不必。 而像庶弟庶妹们,都是要玲珑这个嫂子给红封的,玲珑也不含糊,每人给的都是银票,想要什么自己买,不比她随便送来得强?但徐清婉在她这里有特权,不仅银票是别人的好几倍,锦盒里还有一排精致可爱的陶瓷娃娃,神态各异、活灵活现,徐清婉看见的第一眼就喜欢上了,一张小脸因为兴奋微微涨红,但好在记得这里不是哥哥嫂子的院子,便忍着激动回礼:“谢谢嫂子。” 本来这场面还挺和谐,奈何有人要折腾。 一个十三四岁的小姑娘眼尖,瞧见了徐清婉的与众不同,她母亲很受镇国公宠爱,本人又会撒娇,便以开玩笑的口气道:“都是红封,嫂子怎地还厚此薄彼?四姐姐的可比咱们的丰厚多了!” 其他人齐刷刷看过去,徐清婉顿时紧张地望向玲珑,徐凤言眉头一蹙,正要开口,却见玲珑灿然一笑,对着那小姑娘道:“你说得不错,我的确是厚此薄彼,谁叫婉婉天真可爱,讨我喜欢呢?我喜欢的人,给她摘天上的月亮都不为过。” 那小姑娘脸色瞬间涨红,谁不明白玲珑这话里的意思是说她不喜欢她? 原以为新妇面皮薄,又听说崔夫人教女严格,不曾想是个脾气大的! 还说什么徐清婉天真可爱,讨她喜欢,言下之意就是说她不天真可爱,不讨人喜欢呗? 玲珑也就随口一呛,谁叫这小姑娘脑子不好使,也不看看场合日子直接开口,仗着自己受宠?没看到镇国公脸色有点变了吗?什么年头了,还有人相信这种来自男人的不平等的宠爱? 徐清婉则是被夸得小脸通红,连国公夫人心头也出了一口恶气。 她这人吧,明明最是善妒,却要在镇国公面前作出一副自己最大方贤惠的模样,平日里自持身份,虽然私底下咒骂不断,但从不表现给镇国公看,听到玲珑损了对方又维护了徐清婉,对这个儿媳妇的印象也好了那么一丢丢。 但也只是一丢丢。 等人都散了,只剩下她、徐凤言夫妻俩、徐清婉,还有一直站在她身边,娇柔害羞的姑娘。 国公夫人拉着姑娘的手给玲珑介绍:“玲珑啊,你可能还不识得她,这是我娘家的侄女,也是凤言自小青梅竹马的表妹,她比你略微大一些,日后呢,你们姐妹俩可要好好相处……” 徐凤言脸都黑了:“母亲!” 国公夫人完全没注意到儿子的表情,迫不及待地要将自己侄女介绍给玲珑认识,最好现在就让徐凤言带回院子里去。 徐清婉咬着唇,一直观察着玲珑的表情,她决定嫂子只要一难过,她立刻跟嫂子一起走!至于哥哥,哥哥要是不能拒绝娘的安排,那、那她就不认这个没用的哥哥了! 从妹妹心里的神,到没用的哥哥,天知道徐凤言经历了什么。 名叫翎心的姑娘也是含羞带怯,不过玲珑并没有出现徐清婉想象中愤怒伤心的模样,因为她也没怎么喜欢徐凤言啊!再说了,能被抢走的东西,留下来又有什么价值?徐凤言是个人,有独立的思想,不是物品,要是这样也能被抢走,那只能说他真的不那么珍贵。 徐凤言是万万没想到啊,他早知道以国公夫人的性格,肯定是不会善罢甘休,但是新婚第一日,当着新妇的面暗示要给儿子纳妾,这在什么时候都是相当荒唐的事情吧?纯粹的搅屎棍,就是看不得别人过得好。 见国公夫人还说个不停,眼看就要把翎心往他怀里推,徐凤言再好的脾气也顶不住,他维持着脸上还算温和的笑:“母亲,此事儿子不是与你说过?暂时不考虑?” “之前不是说婚前不行?现在你已经大婚,怎么就不行了?翎心已经在府里住了这么多时日,你不要她,她还怎么活?” 翎心姑娘也很配合姑母的话,她泪花点点,一副贞洁烈妇的模样:“表哥若是不要我,我死了算了!” 说着便要往墙上撞去。 这种时候吧,一般人的反应都是拉住轻生者,但徐凤言跟玲珑这对夫妻脑回路一个比一个清奇,他们不仅没有拉住翎心,反而拉住了翎心身边那些吓了一跳要去阻止的下人。 这下子就尴尬了。 本来即便徐凤言夫妻俩不阻止,其他人也不会让她撞墙,问题是屋子里下人不多,国公夫人刚才要说纳妾的事儿,让大部分人都退了出去。 徐清婉又坐得比较远,见翎心表姐寻死,吓得捂住了眼睛,而徐凤言与玲珑默契十足,不约而同抓住了要阻止翎心撞墙的下人,所以,翎心费了老牛鼻子劲儿冲出去,却在靠近墙的瞬间尴尬停住,这要是真撞坏了脸,就算表哥要了她,她还跟表嫂争什么呀!本就容貌不如人家,若毁了容,那可真是孤独终老了! 她要做表哥的妾,又不是为了守活寡! “怎么了?”徐凤言温和地问,声音很是轻柔,“是不是这面墙你不满意?要不,出去试试?” 翎心不知该如何应对,她只知道要讨好表哥,满足表哥的一切要求,现在表哥让她换堵墙,这…… 国公夫人反应还算快,立马搂住翎心往回拽,“我苦命的翎心哟……你表哥心可真狠,竟眼睁睁看你去死……” 她这样唱作俱佳表演半天,却见儿子在走神。 没办法,谁叫徐凤言上辈子有个国际影后亲妈,演技那没得说,国公夫人比起来嘛,这么的说吧,如果是在上辈子,国公夫人这演技,一辈子都是个一百零八线吧,干打雷不下雨,哭都哭不出来只能靠大声嚷嚷的演员最可怕了。 至于翎心,徐凤言从一个男人,且是个穿越男人的角度而言,实在是不能理解这种想要给人做妾的想法是怎么来的,好人家的姑娘谁会想做妾?宁为穷人|妻,不为富人妾。 “你真就眼睁睁看着翎心去死!”国公夫人见得不到儿子体谅,怒斥。 徐凤言淡淡道:“死了一了百了,既成全了名节,又能清清白白的去,下辈子说不定能投一好胎,母亲居然阻止了表妹寻求新幸福的脚步,真是残忍。” 徐清婉捂着脸,肩膀微微抖动。 玲珑没有笑,因为她受过相当专业的训练,一般情况下不会笑。 除非忍不住。 她跟着叹了口气:“夫君真是善良,连这个都考虑到了,翎心表妹。” 她突然换了一副正儿八经的语气:“你就放心地去吧,你的身后事我们会处理妥当的,还请你不要再对人世间有什么眷恋,生而为人你很抱歉。” 身边的徐凤言突然瞪大了一双黑眸!不敢置信地看向了玲珑。 玲珑还没说完呢。“祝你下辈子得偿所愿,这一生的痛苦就让她到此为止吧,反正也就这样了,该怎么着怎么着吧,干脆利落一点,不过撞墙的话可能有点疼,不过如你这般女中豪杰,都敢死了,还什么不敢做呢?” 翎心:…… 对不起,她突然不想做妾了,这跟姑母说的不一样啊!说好的表嫂是个性格好拿捏的大家闺秀,自己哪怕做了妾也能得表哥欢心从而上位?现在她怎么觉得要是给表哥做妾,可能被折腾死的会是自己?现在还不是妾呢,表哥表嫂就开始唱双簧让她去死了! 想想自家亲娘对付爹那些妾侍的手段,再想想对待妾侍同样不手软的姑母,翎心寻思着要不算了吧,小公爷的夫人跟小公爷的妾还是有很大差距的,表哥前程再好,再有本事,自己沾不上光也没用啊! 算了算了,溜了溜了,她可不想孤注一掷真的撞过去。 可一跟国公夫人四目相对,翎心心里一咯噔,姑母这满是鼓励的眼神是什么意思?暗示她真去撞墙?不了吧!表哥不像是那么容易妥协的人,她也不想毁容啊!她生得这样貌美,就算不嫁表哥,嫁个好一点的人家也没什么问题的! 好歹也是侯府姑娘不是?就算侯府败落,那瘦死的骆驼也大过马! 翎心果真是个机智的姑娘,她的演技比国公夫人要好,至少她说哭就能哭,从专业角度来看,徐凤言大概能给她打个九分吧! 满分一百。 在娱乐圈混,估计能混个一百零七线,比国公夫人还是要好一些。 翎心姑娘眼一翻,身子一软,晕了。 晕的很有艺术感,倒下之前还唯美的转了个圈,万一表哥因为自己晕倒的柔弱可怜而对自己生出爱惜之心呢?那也不亏。 徐凤言的反应是不让碰瓷——虽然穿越了十七年,但毕竟在现代生活了三十年,还是现代社会的一些观念跟习惯深入骨髓,比如翎心一倒,他下意识拉着妻子往后退,这要是被碰瓷,少说二十万没了! 国公夫人被这一场闹剧气得面色通红,徐凤言趁机告辞,顺便把妹妹一起拎走。 一出房门,徐清婉就放下了手,小脸憋得通红通红,眼睛亮晶晶:“哈哈哈哈哈哈!” 见她笑得跟傻子一样,玲珑戳了戳她的果冻脸,徐清婉与她很熟,又很要好,也伸出手来戳戳玲珑的脸,两个小姑娘戳来戳去,把徐凤言当成障碍物躲避围绕,徐凤言一脸麻木,呵,女人。 好不容易回到自己院子,徐清婉拒绝了玲珑的邀请,她才不要继续做哥哥嫂子的电灯泡呢! 玲珑还想再留她,却被徐凤言搂着腰掐了起来,直接扛屋里去了! 还没等她生气,徐凤言就把她摁在床上,两张脸贴得极近,几乎能看清楚对方的睫毛,根根分明,又长又翘。 徐凤言一字一句道:“生而为人,你很抱歉?嗯?” 玲珑道:“每天晚上睡觉的时候躺在床上,枕着枕头,想起活着多么痛苦,泪水都会不经意地沾湿我美丽的面庞,从眼角轻轻下滑,落入鬓发。生吃个人,我很抱歉。” 徐凤言那严肃的脸就绷不住了,扑哧一声笑起来,捏了把她的小脸儿,也不再像平日那样端着,显出轻松愉悦来:“你什么时候来的?” “三年前吧,原主溺水死了,被救上来就是我了。” 徐凤言看着她,他在这个世界一直没有归属感与安定感,但现在遇到了玲珑,那就完全不一样了!她跟他一样是从后世来的!“你也是从2020年来的?是种花家吗?” 玲珑很遗憾地告诉他:“我是从女尊世界来的,来之前,我是个女皇帝,后宫里有三宫六院七十二美男,连洗脚都分十个美男给我一人洗一根脚趾头。” 徐凤言:…… “骗你啦。”玲珑嘻嘻笑,没等徐凤言放松,她又道:“其实我是从星际世界来的啦!机甲战神最强alpha——” 徐凤言再傻也知道她逗自己玩儿呢,捏了她的脸蛋一下:“说实话。” 玲珑正色道:“其实,我不是人,我是一条龙——” “是是是。”徐凤言顺着她的话胡说八道,“你头上有犄角,你身后有尾巴,谁也不知道,你有多少秘密。” 玲珑差点儿跟着唱起来,可徐凤言盯着她看,还做出一副你不说实话我就掐你脸的威胁表情,她只好叹了口气:“行吧,我跟你一样,也是从2020年来的,也是种花家,这样你信了吗?” 徐凤言还有一个问题:“那你穿来之前……多大了?” 玲珑突然笑。 徐凤言头皮发麻,千万要成年千万要成年千万要成年! “三十五了,未婚,放心。”玲珑冲他抛了个媚眼。 本来是说着逗他玩,结果徐凤言真信了,毕竟再一再二不再三,她不可能连着骗三次。 大姐姐啊! 成熟妩媚风情万种的大姐姐啊! 本来还拿玲珑当女儿养的徐凤言,瞬间就表情就变了! 感觉喜悦都掩饰不住,但很快他就意识到不对劲:“那你怎么不认识我?” 如果来自同一个世界,他那么出名,怎么有人不认识他呢? 他可是跟上辈子的自己长得一模一样,都是大帅比! 玲珑快速眨了两下眼,突然亲了他一下,就亲在徐凤言嘴角,本来还浑身紧绷的徐凤言,只要一想到这是风情万种大姐姐的吻,就觉得有种酥麻麻的感觉自脚底板往上冒,啊,多么诱人,多么让人陶醉,多么沉迷! 虽然是小萝莉的外表,但他可以等姐姐长大! 徐凤言都没问玲珑穿越前的长相,本来性格就很合得来,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这样的灵魂正是能够超越皮囊的存在!管她以前好不好看呢,现在好看就完事儿了!不出意外的话他们俩是要在这个世界过一辈子的! 俗话说老乡见老乡,张嘴对穿肠——不是,两眼泪汪汪,虽然徐凤言没有泪汪汪,但确实非常高兴又激动,他觉得自己在这个世界也有了后路,有了真正的羁绊,上辈子并不是一个梦,而是真实存在的,父母、事业、朋友……他感觉眼眶有些发热,遂低头抱住玲珑,把脸埋进了她的颈窝,小声说着什么。 玲珑听到了,是“谢谢”。 她叹了口气,有点怜爱这个喜欢风情万种大姐姐的男人。 那她可不只是大姐姐了。 1012|第九十三片龙鳞(六) 第九十三片龙鳞(六) 得知玲珑就是自己心心念念的性感大姐姐之后, 徐凤言顿时有劲儿了,他也不瞒着玲珑,毕竟两人如今已经成亲, 以后肯定是要互相扶持过一辈子,那么他的事儿她当然都得了解。 本来徐凤言还在想婚后要如何与妻子慢慢培养感情呢,现在好啦, 他说什么她都能立刻听懂, 他们还能一起琢磨好吃的! 最让徐凤言激动的是, 他老婆说她穿越之前也是个学霸!还是搞科研的! 哎呀! 徐凤言激动地一拍大腿,巧了么这不是!他恨不得抱住玲珑一顿亲, 可是一瞧那张还带着几分稚嫩的小脸,满腔犯罪的欲|望如同被浇了一盆冷水, 透心凉。 她穿越前年纪比他大又怎么样?现在她的身体就是十五岁小女孩的模样!完全没长开也没发育好, 于是徐凤言决定, 在老婆长到十八岁之前,他还想研究一个很重要的课题。“对了玲珑。” 玲珑看向他:“什么事?” “你搞科研的。”徐凤言小声询问,“知道安|全|套的做法吗?” 玲珑:…… 在玲珑“你可真有出息”的调侃眼神中,徐凤言理直气壮:“我这都是为了我们的未来着想, 我是知道古代的避孕方式的, 之前拍纪录片时了解过, 但问题在于我不想用羊肠子啊!那也太小了!我嫌勒得慌!” 玲珑闻言, 往下一看, 徐凤言骄傲地挺起胸膛:“你还太小了, 三年后让你见识见——” 话没说完, 一张俊脸涨得通红通红,随即是满头大汗,声音都绵软起来:“你、你别这样啊哈~” 玲珑凑近他耳边, 轻声道:“姐姐虽然嘴里没多少实话,但穿越前那也是人见人爱,你觉得姐姐没见识过吗?嗯?” 徐凤言这下真的相信她是风情万种大姐姐了!小妹妹可不会如此彪悍狂野!他脸红的要滴出血来:“知道了知道了,姐姐饶命,姐姐手下留情~” 外头的长月长星小雀小蝶,这会儿犹豫起来,踌躇不定,不知道该不该进去,刚才小公爷跟少夫人还吩咐他们传膳,可听里头那叫人脸红的动静,他们到底该不该出声打断啊? 好在徐凤言为了防止自己再度兴奋,喊人问怎么还没传膳,这才让眼前的困境消失。 他新婚一共有五日假期,第一日成亲,后三日里便是与玲珑聊天玩闹,恐怕从穿越到现在,徐凤言都没有过如此快乐的时候。 新婚三天要回门,徐凤言给玲珑做足了面子,别指望国公夫人给儿媳妇面子,在她看来儿媳妇嫁进来那就是国公府的人了,带再多东西回去装脸面,吃亏的都是国公府,所以玲珑回门的礼物是徐凤言自己亲自打理的,还从镇国公书房顺了一块砚台,准备送给岳父崔尚书。 这几日,对于玲珑在家里的日常,徐凤言也颇有些了解,崔夫人跟国公夫人很像,都是那种古板严肃的女人,唯一的不同是国公夫人严以待人宽以律己,崔夫人却是表里如一,对自己跟对别人一样狠。玲珑自穿越过来,这位崔夫人虽然教导严苛,却也是真心疼她,反正相处时间不多,玲珑便也不与她吵闹,只是阳奉阴违。 徐凤言不由得有点羡慕,毕竟国公夫人这样的极品,一般人还真受不了。 到了尚书府,拜见了岳父母,两边分开说话,徐凤言陪着崔尚书喝酒,玲珑则被崔夫人拉到身边,这位崔夫人真是不愧自己夫家的姓,她闺女刚嫁人三天,她已经开始催生了。 “……当初我跟你说,叫你带几个容貌好的婢女陪嫁,你不听,非要选小蝶小雀,那俩丫头看着倒是机灵,长得却只是清秀,你如今刚成亲便拈酸吃醋,让我如何说你!若是家里带去的婢女,卖身契在你手里,你想如何拿捏那还不是轻松,你偏要带小雀小蝶,日后小公爷抬了妾侍,你莫不是要让人踩在头上?” 玲珑:“……娘,你想得可真多。” 崔夫人忧心忡忡为女儿考虑:“待会儿走的时候,要不,娘给你选几个婢女备用?记住娘的话,宁可用自己的人,也绝不要让小公爷从外头抬人!你自己给他抬,还能落一句贤惠大方的名声,别等自己吃亏了才后悔!” 崔夫人字字句句都是肺腑之言,正因为是肺腑之言,玲珑才无言以对。 她大概就是那种最典型最完美的封建贵夫人,贤惠公平,决不拈酸吃醋,也不会迫害庶子庶女,对妾侍一视同仁,把家里管理的井井有条,让崔尚书毫无后顾之忧,崔家家风严谨清正,从妾侍到庶子庶女都企业化管理,不得不说绝对离不开崔夫人的功劳。 也就出了玲珑这么一个异类。 好不容易从崔家逃出来,小两口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吐出一口长气。 还是赶紧回国公府吧,小门儿一关小日子一过,谁都管不着他们。 由于新婚过于快乐,以至于销假上班时,他分外依依不舍,尤其是在自己梳洗完毕,结果老婆还在被窝里睡得香喷喷时,徐凤言更是有种去他大爷的世界如何关我屁事我只想钻到老婆被窝里一起睡的想法。 最后,他还是委委屈屈上班去了。 玲珑睡到饱才醒,醒来打个呵欠,才知道徐清婉早就来找她,得知她还在睡,连屋子都没进,在外间等着呢!她在小雀小蝶的伺候下梳洗更衣,徐清婉得知嫂子醒了十分高兴,挽住玲珑的胳膊:“玲珑,今日我与你一起去与母亲请安吧?” 镇国公已经发过话,无需儿媳妇每日前去请安,毕竟国公府占地面积不小,从徐凤言的院子到国公夫人的院子可是个不小的距离。但毕竟是新妇,还是要意思意思,玲珑打算去个几天再不去。 没想到国公夫人还有两副面孔呢! 前几天徐凤言有婚假,每天早上都陪玲珑来请安,国公夫人面对儿子自然要多慈爱有多慈爱,对玲珑也还算不错。如今徐凤言一销假,只剩下玲珑一人,她便立刻没了好脸色,那变脸快的,跟练过的一样! 玲珑也不喜欢她,塑料婆媳情,无所谓无所谓。 国公夫人先是把徐清婉叫到身边,随即看着玲珑,阴阳怪气道:“哟,这天儿都晌了,你才来给我请安,我这可劳不动您大驾啊!” 换个儿媳妇,怕不是要被婆母的话羞臊死了,只有玲珑认同点头:“可不是嘛,你这么有自知之明,以后我就不来了。” 国公夫人:“你说什么?你胆敢不孝?!” 徐清婉一见不妙,连忙就要打圆场:“娘,嫂子也不是这个意思,您不要生气,坐下来慢慢说嘛,我——” “谁许你说话了!”国公夫人怒道,“你站在哪边?你还记得我是你娘?!” 玲珑一把拉住徐清婉,把她从国公夫人身边拽到自己身后,免得国公夫人激动起来拿徐清婉撒气,继续懒洋洋道:“你又不是我亲娘,你要孝顺你找你自己儿子女儿呗,当然了,前提是你得从我这儿把他们抢走啊!” 眼神十分傲慢挑衅。 国公夫人一愣,看到站在玲珑身后的徐清婉:“清婉,到娘这里来。” 徐清婉抿着唇,微微摇头:“娘,我就在这里挺好的。” 国公夫人又看向玲珑,对方那张美得惊人的面容上满是恶意的笑:“母亲可能不知道,我这人独占欲掌控欲都强得很,我男人也好,我小姑子也好,我看上了,他们就都得是我的,有我在,我会让母亲见识见识什么叫有了媳妇忘了娘,有了嫂子忘了娘,您放心,您要是再继续对我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我早晚叫您众叛亲离。” 这话说得也忒无耻了!国公夫人气得心肝脾肺肾都在痛,她指着玲珑:“你、你、你——” “手抖得这么厉害做什么。”玲珑面不改色地抓住国公夫人指着自己鼻尖的食指往上一掰,伴随着国公夫人一声惨叫,她松开手,耸肩,“别指着我啊,很没有礼貌诶,咱们井水不犯河水不好吗?你非要找事。” 做塑料婆媳多香啊,谁都不找谁麻烦,凑合过呗,反正也见不着多少面,何必戾气如此之重? 如何对付一个暴躁、偏执、控制欲强的中年女人? 答:比她更彪悍更不好惹。 徐清婉这辈子见过的最厉害的人,在小时候,她觉得是父亲,后来稍微长大一点,认为是哥哥,直到现在,她彻底推翻了之前的两个神,最厉害的明明就是嫂子! “来人!”国公夫人又疼又气,“把她给我拉下去!送到佛堂罚跪!我不松口,谁都不许让她起来!” 徐清婉一听,吓坏了:“娘,你不能——” “你也跟着一起去!”国公夫人都要气疯了!儿媳妇忤逆自己,连带着女儿都跟吃了迷|魂|药一般替玲珑说话,她生她养她有什么用?! 下人应声而来,要抓玲珑。 徐清婉被吓哭,就想大声喊外头的长星与小雀,让他们去找哥哥,结果还没来得及开口,就看到嫂子左一拳右一脚,不费吹灰之力,就把那些围上来的下人给揍得七零八落,还把拳头攥得咯吱咯吱响,看起来又凶又美! 国公夫人此刻有一万句脏话要讲。 玲珑笑笑:“母亲不必如此吧?我这人天生爱打架,出手又重,其实我没恶意的呀!只是想跟您好好聊聊,您何必这样呢?逼我动粗,万一我待会儿手上没个轻重,把您脑袋掰了个大转弯,您找谁说理去呀?” 国公夫人:“你、你敢、你敢……” “我当然敢,我有什么不敢的。”玲珑嚣张至极,“所以咱们日后尽量少见面,谁也别搭理谁,成不成?我不想找您麻烦,您也别找我麻烦,咱们大家相安无事,那是最好不过。” 国公夫人敢不答应吗?她觉得自己若是敢不答应,玲珑可能真的要把她脑袋掰个大转弯,她嘴唇一抽,看着玲珑搂着徐清婉扬长而去,而自己那个没出息的女儿,居然连头都没回! 徐清婉兴奋极了!一回到徐凤言的院子,就拉着玲珑的手,把她的袖子卷上去,在玲珑雪白纤细的胳膊上捏来捏去,一边捏还一边问:“玲珑玲珑,你刚才怎么会有那么大的力气?你明明这样瘦!你好厉害啊,我也想学、我也想学!” 玲珑捏了下她的脸,徐清婉身上的肉特别特别软,捏起来手感极佳,她笑:“你想学啊,可这个要吃苦的,以你的体质可能很难。” “我可以!我不怕!”徐清婉大声说。 从玲珑对国公夫人凶神恶煞的态度中国,她不仅没有被玲珑吓到,为母亲感到担忧,反倒觉得这样很“帅”。对,用哥哥的话来形容,就是“帅”,“我其实一点都不喜欢做女红,也不喜欢每天弹琴读什么女戒女训,我、我想跟你学!” 面对充满渴望的小眼神儿,玲珑道:“可以,没问题。” 于是等徐凤言下班回家,心怀怨念的国公夫人生怕他一回家就被玲珑拽住,对方恶人先告状自己落了下风,便让人在门口等候,徐凤言一回来,就被叫到了国公夫人的院子里,国公夫人也不开口指责,身边的下人七嘴八舌添油加醋地开始告状,差点儿把玲珑说成个双手沾满鲜血的杀人狂魔,一个比一个义愤填膺,恨不得徐凤言这就回去把玲珑摁在地上揍一顿给亲娘出气。 徐凤言:“……母亲,您哪里受伤了?” “少夫人今天抓住夫人的手便掰,夫人疼了一天!”一个妈妈如是说。 徐凤言心里不以为意,他老婆可是搞科研的学霸,身体素质想想就一般,还能把母亲手给掰了?退一万步说真的掰了,难不成周围这些下人都是摆设?国公夫人这报复心,谁要是招惹她,她怕不是要十倍百倍奉还,真从玲珑手上吃了亏,她能这么安静? 所以他根本不信。 看了看国公夫人的手,徐凤言更无语,请问这手指有什么不一样吗? 国公夫人见他不信,说话也冲起来,徐凤言懒得搭理她,直接转身走,气得国公夫人差点破口大骂,真不知道那小贱人给她的儿子下了什么药,把他迷成这个德性,当初她就应该坚持把这桩婚事给退了! 徐凤言一回来,就看到妹妹在蹲马步,老婆在边上悠哉悠哉荡秋千,手里还拿着吃的,那叫一个快活。 看到他,两个小姑娘谁都不理。 他走过去,扶住玲珑的秋千,自己也坐上去,顺便咬了她手里的糕点一口,玲珑嫌弃他咬过,顺势把那一块都塞进他嘴里,徐凤言有模有样的品味一番,点评道:“味道不错。” 然后看着蹲马步的妹妹:“这是干什么呢?” “强身健体,保护自己。”玲珑回答。 徐凤言笑出声,遂指点妹妹:“婉婉,腰下的不够低,你认真点儿,都没出汗啊。” 徐清婉是娇弱的闺阁女子,做这种动作本来就很害羞,又被哥哥取笑,直接不做了,跑到玲珑身边:“玲珑,哥哥欺负我。” 玲珑一手把徐凤言从秋千上推走,把徐清婉拉下来坐。 徐清婉高兴得不行,徐凤言则一脸黑线,算了算了,一个是老婆一个是妹妹,他能说什么? 不过他顺口一问今天的事,徐清婉怕哥哥因此对玲珑生出嫌隙,正准备把责任揽到自己身上,结果玲珑压根儿没想过隐瞒,一五一十的和盘托出,把徐清婉听傻了,这、这怎么还带说实话的? 更让她傻眼的是哥哥,哥哥非但没有生气,反而鼓掌叫好。 徐清婉:…… 娘做人到底是多失败,哥哥嫂子对她一点好感都没有?再联想一下自己,啊,好像自己今天看到娘暴跳如雷,气成那副模样,也不像往日着急害怕。 徐凤言对玲珑说:“你只管玩儿吧,不必给她留面子,她是那种得寸进尺的人,你若是退让,她只会咄咄逼人,不会见好就收。” 玲珑道:“这还用你说,你觉得我会给她留面子吗?” 本来大家和平共处多好,国公夫人非要仗着婆婆身份摆架子给下马威,奉茶第一天就带着那什么翎心表妹,说实话,这也就是玲珑,换个真正的古代姑娘,不知心里得多委屈多难受,玲珑才不惯着她!她自己更任性更妄为,怎么可能容忍国公夫人踩到她头上? 两人又聊了会儿,徐凤言才问:“你怎么会武?” 玲珑高傲地看着他:“怎么,不行?信不信我把你打趴下?” 徐凤言笑起来:“那我可真不信。” 他穿越之前,常常跟着剧组上山下海的跑,又学过空手道,穿越后学习更是刻苦认真,学武强身,不是徐凤言吹,也就是这个世界没有轻功,不然他觉得自己真能去江湖上闯荡一番,也落个大侠的称号——谁还没看过几本武侠小说了! 玲珑从秋千上跳下:“比划比划?” 徐凤言挺起胸膛:“来啊来啊!” 徐清婉看看这个看看那个,“哥哥,你、你别欺负人。” 徐凤言很失望:“婉婉,你心里哥哥不是最重要的了吗?” 这破妹妹,丢了算了! 徐清婉小声道:“我觉得玲珑更厉害。” 徐凤言遂对着老婆说垃圾话:“放马过来,待会儿被打哭可不要怪我不懂怜香惜玉!” 玲珑看着他这副不知死活的样子,笑得甜蜜妩媚,直接把徐凤言看傻了,然后她才说:“想让我哭啊,恐怕床上床下你都别想。” 徐凤言一听这关乎到男性自尊,愈发士气高涨,他还特意问玲珑:“我给你时间,你要不要去换身衣服?”这种飘逸的裙子虽然很好看,但绝对不适合打架。 玲珑无所谓道:“别了,我换衣服,我怕我欺负你。” 徐凤言一听,嘿这小姑娘口气还挺大,别以为你是风情万种大姐姐我就会手下留情了,今天必要你见识见识我身为男人的厉害! 于是故意哇呀呀叫了一长声冲过去! 虽然装得很凶,但徐凤言怎么可能伤害玲珑?他也就是做做样子,顺便跟老婆打情骂俏调调情,满脑子都在搞颜色,如果此时此刻徐凤言的大脑能被具体化,那肯定全是马赛克。 只是他万万没想到,自己手刚伸出去,便一阵天旋地转,背部一疼,眼里不再是老婆的盛世美颜,而是一片灿烂天空。 等一下,他这就扑街了?! “不行,刚才那是我走神了!” 啪的一声。 “我让你的!” 砰! “不服!再来!” 噼里啪啦砰砰砰—— 徐清婉捂着眼睛,从指缝里偷窥战况,发现躺在地上起不来的是哥哥不是嫂子之后,她松开手欢呼一声:“哦!!!” 徐凤言有气无力地看向这破妹妹,哦哦哦哦什么哦?没看到你亲哥躺地上爬不动吗?还不过来帮忙! 玲珑把他拉起来,很怜爱地摸摸俊脸:“你还好吗?” 原以为徐凤言的男性自尊受到了挑战,结果这家伙心里完全没有那种我老婆比我厉害我驾驭不了这种凶女人谁爱要谁要反正我不要的想法,而是分外荡漾脸红地看了玲珑一眼,说:“姐,你真猛。” 玲珑:…… 还有徐清婉在,一些少儿不宜的话不能讲,徐凤言得以逃过一劫,不过身上衣服都脏了,他便去沐浴换衣,徐清婉也很有眼色,决不打扰哥哥嫂子的二人世界,高高兴兴走了,还约定明天继续来学习,剩下玲珑跟徐凤言两人独处。 他洗干净了出来,还兴致勃勃的想跟玲珑再切磋切磋,玲珑一脚把他踹到床尾,瞬间老实。 又跑过来把玲珑抱到怀里,跟她说今天过得怎么样,可惜玲珑对他的工作毫无兴趣,反而被他说得打了个呵欠,觉得拿来催眠还不错。 怀里抱着又香又软的老婆,徐凤言都不知道这么纤细的人儿,是怎么做到那么厉害的。 打人的时候真的好帅,他好爱。 1013|第九十三片龙鳞(七) 第九十三片龙鳞(七) 两人打闹了会儿, 徐凤言抱着玲珑告诉她过几日可能要带她出门。 玲珑顺口问:“婉婉能跟着一起去吗?” 徐凤言本来觉得这两个小姑娘感情好是非常让他骄傲的事情,可现在他觉得她俩的感情是不是太好了一点?干什么都要想着对方,请问有人想到过他这个孤寡老穿越男吗? 于是他就问了:“你怎么什么都想着婉婉, 难道你就不想跟我一起过二人世界?” 他老婆笑了。 笑得徐凤言头皮发麻,“你不会觉得我嫁给你,是因为我喜欢你吧?” 玲珑的话一点都不留情, “那肯定是因为婉婉很可爱啊!” 徐凤言突然惊觉, 你说他老婆这么个性格, 就算是穿越前,肯定也是那种众星捧月的人群焦点, 为啥三十五岁了还单身?难道是因为眼光高?不不不,当你的生活到了一个高等层次, 所遇到的人, 也都会是与你相近的人, 即便没有完美的,也总有看得上眼的,可她直到穿越前还是单身,难道她喜欢女人? 这么一想, 对婉婉那么好也就不奇怪了。 徐凤言绝望地看着老婆:“……我该不会成同夫了吧!” 玲珑笑出声:“想太多了吧你, 你的脑子里除了百合就没有别的了吗?看到两个女人关系好就是蕾丝?那你天天在外面跟男性同事混在一起, 我是不是也该怀疑——” “别别别, 千万别怀疑, 我绝对是直的, 喜欢女人!”徐凤言赶紧纠正自己的性向, 他并不歧视同性恋,但如果自己老婆喜欢上自己妹妹,那他肯定很痛苦, 因为他已经做好了跟老婆共度一生的打算。“而且就喜欢你这样的。” 当然了,如果能长得再成熟一点就更好了,现在浑身都透着稚气,十五岁的女孩子,哪怕灵魂再丰富,外表也仍然太小了。 徐凤言放下心里一块大石头,次日出门时心情都极好。他是个很有生活情趣的人,日子再忙再累,也会在回家的路上绕好长一段路,只为给玲珑买一包她喜欢的那家炒栗子。 他在等一个机会,如今他在翰林院,做的最多的工作便是整理之前的文书,古代没有目录检索的说法,因此文献都是以年份存储,然而每一年要存储的文献数不胜数,一旦有人要调用,那就得抽出不少人手去翻阅,十分麻烦。 这里没有拼音及字母的概念,因此徐凤言便按照首字比划对历年文献进行分门别类,这样的话只要数一数自己要找的文献首字比划,就能轻松找到所需要的资料,大大节省了时间。再加上他出身便与旁人不同,翰林院的掌院学士也十分看重他,见他立了这样的功劳,立刻将之禀报给了皇帝。 皇帝也还记得这个惊才绝艳的状元郎,徐凤言在某些政策上的观念简直与他如出一辙,对正值壮年的皇帝而言,他想要做出一番不朽事业是很难的,如今天下安定四海升平,围绕他最大的问题无非就是老百姓的衣食住行,以及时不时的天灾,老百姓整体生活水平上不来,去谈什么精神教育,那都是空话。 此外便是全国各地那些尸位素餐的官员,就连朝中也不少这样的人,皇帝想要实现自己的抱负,首先就得有能用的臣子。 他更愿意启用新人,因为和老臣比起来,年轻臣子更有朝气、更有干劲儿,也更大胆,不像那些老油条,问事儿的时候一个个推搪理由无数, 只是徐凤言实在是太年轻了,皇帝很担心自己会揠苗助长,因此才无视了他一段时间,想要压压他的锐气,等一个好时机,若是徐凤言也愿意,皇帝会选择让他外放,做出点功绩,再度回朝,历练过后,自然能够成为他的左膀右臂。 而徐凤言在翰林院的种种行为,其实也都落在皇帝眼中。 当掌院学士将徐凤言弄出的目录检索给皇帝过目时,皇帝很爽快地赏赐了徐凤言,并让他入宫给自己讲经。 与徐凤言同一批的连嫉妒都不敢嫉妒,谁让人家会投胎,从出生就在终点,享受了一切最好的资源,父亲还受皇帝看重,自己也争气。其实想想,那目录检索根本不是什么难事儿,换作谁都能领这个功劳,问题就在于机遇摆在那儿,他们谁也没看着,谁也没抓住,平白让徐凤言青云直上,这入宫给皇帝讲经,只要皇帝对自己印象不差,日后还不是一路飞黄腾达? 然而徐凤言即便获得如此殊荣,也依旧不骄不躁,恰逢掌院学士五十大寿,作为下官,徐凤言自然是要去贺寿的。 他前些日子跟玲珑说要带她出门,也是因为这个。 掌院学士性格敦厚温和,从不苛待下属,翰林院风气清正,颇有名士之风,也大多是受他的影响。否则换个人,早把徐凤言的功劳给抢了,掌院学士却是很乐意培养人才的。 一大早徐凤言便起了身,老婆倒是还在睡,玲珑很爱赖床,国公夫人对此颇有微词,徐凤言却不以为意,按理说人家还在长身体呢,十几岁的小姑娘赖床怎么了,又不能去上学上班,在家里还不给睡觉,天天对着墙发呆,闷都闷坏了。所以他也不拦着玲珑,只要带着人在身边,哪怕她偷偷出去玩,徐凤言也不会生气。 不过今天要去贺寿,可不能真的睡到日上三竿。 徐凤言心疼又无奈地把玲珑从被窝里挖起来,她跟没有骨头一样倒在他身上,整个人娇嗲嗲、软绵绵的,弄得徐凤言脸红心跳,赶紧让小雀小蝶来给她穿衣服,梳妆过后玲珑彻底清醒,徐清婉也打扮好了,她很兴奋,毕竟她很少正大光明的出门,哥哥嫂嫂会带她一起出去,从昨天晚上开始,徐清婉就兴奋的没能睡着觉。 三人一起用了早膳,随后便上了马车。 徐凤言自己骑马,他不喜欢坐马车,这个时代可没有水泥路,京城的大街道还好,是青石板转铺就而成,但大部分路边还是坑坑洼洼的,这马车本来就没有减震装置,再一走这路,多厉害的车夫也不顶用,要是坐得久一点,屁股都能给你颠成好几瓣! 相比较而言,自然是骑马更舒服。 只可惜不能跟老婆共骑,要是没带婉婉的话倒是可以,徐凤言是不在意旁人异样的目光,玲珑也是如此。 到了学士府,门口已经停了不少马车,因为今日是家宴,携带家眷来的不少,尤其是大家都知道,掌院学士一共有三子两女,都已成家,孙子孙女们也大多许了人家,惟独三子所出的幼孙,不仅天资聪颖,又生得俊秀,学士府家风清正,这样好的郎君,自然是许多人眼中的乘龙快婿人选,因此家眷中,明显未成婚的姑娘要多一些。 看着徐凤言亲自握住玲珑的手把她从马车上抱下来,这动作虽然孟浪一些,却十分体贴温柔,再看看自己那只顾着跟人打招呼完全不管女眷的丈夫,心里免不了泛起酸水儿。 徐清婉则是被玲珑扶着下来的,三人并肩朝学士府走去,玲珑总觉得从自己下了马车开始就有什么人在看着自己,她眼角余光瞥见一个穿着嫩绿色罗裙生得很是美丽的姑娘,对方朝着她所在的方向看,眼神似乎有点奇怪,带着点不敢相信,又带着点幸灾乐祸。 不仅是玲珑,徐凤言也注意到了。 他状似不经意地回头,与那位嫩绿色罗裙的姑娘对视,结果对方却像是受惊一般,迅速别过头,这让徐凤言有一点点奇怪,他在脑海里思索了一番,确认自己是不曾见过对方,更别提有什么交情,可对方看他的眼神却不像那么回事儿啊! 不过他也没多想,而是牵住老婆的手,带着她跟妹妹一起进了学士府的大门。 男女分开,玲珑带着徐清婉去了后院,徐凤言则与其他同僚在前院,好巧不巧,玲珑还被分到了和那嫩绿色衣裙的女子一起,两人中间只隔了容婢女经过的空隙,桌子虽然不算挨在一起,但也是伸手就能触及的距离。 因为对方一直看着自己,虽然看得很委婉、很小心翼翼,但玲珑并不喜欢自己被人这样打量,她又不是动物园的猴子,你去动物园还得买门票不是? 所以她直接问了:“这位小姐不知如何称呼,为何总是盯着我?咱们曾经见过面么?” 那姑娘吓了一跳,连忙道:“请这位小姐见谅,是我失礼了。” 态度还算不错,就是眼神怪怪的,既然人家都道歉了,玲珑也不是那种抓着不放的人——她自认为自己是最宽容善良又可爱的,便与婉婉说起话来,两人还尝了面前桌子上的一些小点心,研究着哪个好吃,回去后可以让府里的厨子试试,又哪样味道一般。 看得那嫩绿色衣服的姑娘愈发不敢置信,尤其是她的目光,常常在玲珑与徐清婉脸上流连不去,似乎不认得这两人是谁。 怎么会这样呢? 明明早该死去的人,却没有死去,而徐清婉,居然也变了!一点都不畏畏缩缩,虽然还是很害羞,却也很爱笑,这跟她记忆中的人都完全不一样! 正这么想着,又见玲珑扭头看自己,吓得她连忙别开视线,刚才已经道过歉,若是再次被人抓住,那才是真的失礼。她今日来可不是为了跟徐凤言的妻子妹妹较劲儿的!她是为了自己崭新的人生! 说来也巧,掌院学士的孙子孙女中,惟独三子所出的幼孙及幼孙女未曾有婚配,不过后院都是女眷,幼孙肯定是不会出现在这种场合,负责今日寿宴的是韦家长媳,也就是掌院学士的大儿媳妇,另外两位夫人也都有出席,其中三夫人自然是万众瞩目,因为那位如意郎君,正是出自她的肚皮。 连那位嫩绿色衣服的姑娘都掩不住有些激动。 玲珑觉得她是真的很奇怪,这位姑娘——她到现在还不知道对方姓什么,又叫什么名字,但是只从外表来看,属于那种极为端庄贤惠的,也是长辈们最看好的儿媳妇类型,可是她的眼神又很奇怪,端庄贤惠的人怎么会幸灾乐祸?对她们来说,哪怕是头发乱了一点,裙裾脏了一寸,都让她们难以忍受。 不过年轻姑娘,看到心目中如意郎君的母亲,会激动也是理所当然的事吧? 玲珑没想太多,就像她一点都不在乎这位姑娘是不是重生的一样,灵魂的味道闻起来不是很好闻,但也不难闻,就是那种最普通最普通的味道,这种人一般重生了也不会对世界造成什么影响,改变不了谁的命运,所以她懒得管。 只要不主动惹她,爱干啥干啥。 等到三夫人介绍了自己最小的女儿韦小姐后,玲珑咔嚓咬了一口手里的芝麻酥糖。 嘿,今儿这宴会有意思,嫩绿色衣服姑娘虽然闻起来灵魂味道一般,但与身体还算契合,这位韦小姐就不一样了,合着一场宴会还能遇到两个奇人,这可真是少见。 大部分的世界,只要没有崩坏,就不会出现重生、穿越之类的情况,即便有,也是极少数,像是那种重生者穿越者扎堆的,基本就象征着世界开始错乱,不过这两人的灵魂都比较相似,属于寡淡无味的那种,玲珑也就没管。 别人能有这副奇遇是他们自己的运气,只要不舞到她头上,都跟她没关系。 但让玲珑没想到的是,韦小姐似乎对徐清婉很有好感,介绍完后,因为还没到时间,学士府派了下人引领她们四处逛逛,府中有个花园,掌院学士爱花成痴,打理的很是精心,韦小姐则直接奔着徐清婉来了,先是与姑嫂二人见礼——礼数做得并不好,显得很粗糙,但从韦小姐的仪态来看,不该如此。 那就只有一个解释,是身体里的这个灵魂不擅长。 她先是惊艳于玲珑的容貌,随后听说玲珑姓崔,乃是崔尚书之女,表情就愣住了。 显然年纪也不大,否则不会表情管理如此失败。 之后,韦小姐一边热情与徐清婉交谈,一边似有若无的打量着玲珑,那视线火辣辣的,弄得玲珑都想笑。 婉婉也觉得很尴尬,她与这位韦小姐并不熟悉,今天也是头一回见面,可对方未免也太过热情,直接挽住她的胳膊,说要给她介绍自家花园如何如何——她想跟玲珑在一起呀! 见玲珑离得略略有些远,韦小姐压低嗓音,问徐清婉:“你嫂子真的姓崔呀?” 徐清婉觉得这个问题很奇怪,点点头:“是的。” “怎么可能呢?”韦小姐很不可思议地说,“你嫂子不应该姓肖吗?” 徐清婉:? 她嫂子就是姓崔呀,怎么姓肖了呢? 韦小姐便偷偷拿那种自以为然小心翼翼的目光盯着玲珑瞧,似乎是想瞧瞧她身上有什么不对劲儿的地方,但看来看去,也看不出什么不同,她甚至跑到玲珑跟前,趁着玲珑不注意:“天王盖地虎!” 玲珑松开手里的一朵花,看向她:“嗯?” 韦小姐尴尬了两秒:“哈哈,我是突然想到这么一句话,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过啊?” 玲珑笑眯眯:“没听过啊。” “那你喜欢芝士还是奶油?” 玲珑睁着无辜的眼睛:“什么芝士奶油?” 韦小姐又盯着她看了好一会儿,徐清婉见状,不知为什么,总觉得韦小姐在欺负她嫂嫂,她立刻冲过来抓住玲珑的手,很戒备地盯着韦小姐看:“嫂嫂,你脸色看起来有点不舒服,我们回去吧,外面风有点大,一会儿肚子疼可惨了。要是让哥哥知道,又要心疼你了。” 韦小姐头上蹦出一个问号,她自以为跟徐清婉聊的挺好啊,怎么徐清婉突然对自己有这么大敌意? 徐清婉硬是拽着玲珑走,这学士府的花有什么好看的,他们国公府也有,就算没有学士府的漂亮,等会儿跟哥哥说,让哥哥去种,反正哥哥什么都会! 韦小姐看着这对姑嫂的背影,气得跺了下脚,正在她也想走人时,一个嫩绿色衣服的姑娘走近,“你好,韦小姐,我想问一下——” 韦小姐心情正不好呢,根本不想搭理人,被人一叫,头一抬,语气相当之冲:“有什么好问的,有事儿不能找别人吗?我们家又不是没给你们安排下人引路!别什么都来找我套近乎!” 说着转身就走! 留下那嫩绿色衣服姑娘站在原地尴尬不已,好在周围没多少人注意这边,她脸色青一阵白一阵,也赶紧离开,免得留下叫人嚼舌头。 徐清婉很有自知之明,她并不是那种八面玲珑的性格,再加上国公夫人管得严,平时也没什么朋友,哪怕是出席宴会,也很少会有人跟她交谈,哥哥尚未成亲时,那些对哥哥有意的小姐们倒是乐意跟她做朋友,奈何国公夫人对儿子严防死守,生怕徐清婉引狼入室,在她心中,儿子必定是最好的,什么都要有,至于女儿,养成大家闺秀后找个好人家嫁了便是,没有朋友也无妨,尤其是那些小姑娘,一个个心思活络,可不能让她们接近徐凤言。 但如果是现在,国公夫人可能会很后悔自己当初的坚持,怎么就全便宜了玲珑呢? 那种感觉,就像是自己辛辛苦苦呕心沥血种了一棵果树,最后不仅果子全叫人给摘了,连树都被人从自家院子里挖走了! 以至于国公夫人这段时间躺在床上生病,一直没能好转,原本想叫玲珑去侍疾,结果玲珑去的时候徐凤言也跟着一起去,没人比他更熟悉国公夫人的套路,他是不明白为什么有下人在,国公夫人一定要玲珑伺候着才能舒服,娇生惯养的大小姐难道比下人还会伺候人?说白了就是仗着自己是婆婆想折腾儿媳妇罢了。 一个是没有感情的生母,一个是老婆,徐凤言想都不想便站在了玲珑这边。 他也不是没试过跟国公夫人讲道理,奈何这就不是个听得进去人话的,只要你不如她的意,那就是不孝。 算了,不孝就不孝。 徐清婉是想什么都跟玲珑说,眼下四周悄悄,她便凑近玲珑耳边:“我觉得韦小姐很奇怪。” 玲珑问:“哪里奇怪?” “她对我太好了。”徐清婉是单纯不是傻,“哪有人第一次见面便这样、这样……” 她想了半天,想不到该怎么形容韦小姐的表现,这在贵女圈绝对是绝无仅有,独此一份。此前哪怕是别的姑娘想要通过跟她交好来认识哥哥,大家也都是轻声细语,韦小姐却有些过了头。而且对方几乎不怎么掩饰,一连串的问题都是在问哥哥,徐清婉忍了好几次都想说,可是我今天是与嫂嫂一起来的,难道你不知道我哥哥已经成亲了吗? 再说了,掌院学士的孙女,难道要去给她哥哥做妾? 连翎心表姐都不乐意做妾了,这怎么还有自动送上门的呢? “热情。” “对,热情。”徐清婉点头,“她还一直问哥哥,我不想回答她。” “没关系,你只要不理她就可以了。” “可以吗?那不是很没礼貌?” “当她不顾你的意愿时,已经是她先没礼貌了。” 徐清婉把玲珑的话奉为圣旨,她也的确不擅长跟过于热情的人交流,如果对方出自真心还好,但韦小姐明显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她不希望任何人觊觎哥哥! 不过这也导致寿宴结束后,一直都饱受妹妹崇拜敬爱依赖的徐凤言遭受了冷脸。 他人都傻了,问老婆:“……我是哪里得罪了婉婉?” 这怎么还带跟哥哥甩脸色的呢?早上一期出门时还不是好好的? 其他女眷都是各自离去,只有徐凤言是过来接妻子与妹妹,体贴温柔又俊美,看在他人眼中,真是令人艳羡,但最最百感交集的,却是那位坐在玲珑旁边,身着嫩绿色衣服的姑娘。 她有些失神,因为前世,她嫁给徐凤言之后,两人也曾有过一段相敬如宾的日子,只可惜日后渐行渐远。 终究不是一路人。 1014|第九十三片龙鳞(八) 第九十三片龙鳞(八) 面对徐凤言那弱小可怜又无助的发言, 玲珑的回应是装傻,“啊?你说什么,我不知道啊?不过婉婉性格那么好, 肯定是你有问题吧?跟别人没关系,请你从自己身上找原因。” 要不是周围这么多人,徐凤言真想搂着她亲一口, 不过虽然不能亲, 但拉个小手还是可以的, “快告诉我原因,不然我就挠你痒痒了。” 玲珑叹息道:“你这还有对大姐姐的尊重吗?我觉得很不高兴。” 徐凤言用那种需要我拿一面镜子过来给你照照的眼神吗看着她, 不管灵魂如何,她的外表就是十五岁的小姑娘, 两人来自同一个世界, 有着相似的想法, 但这无法掩盖玲珑外表是个萝莉的事实。 他作势要挠她了,玲珑才笑:“可能是怪你太招蜂引蝶了吧。” 徐凤言头顶冒出一个巨大的问号,他看向还低着头不看自己的妹妹:“婉婉,真的是这样吗?” 徐清婉抬起头, 瞪了他一眼。得了, 徐凤言立马知道果真如此, 他有点哭笑不得:“你怎么对哥哥这么没信心?哥哥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你倒是给哥哥脸色看了, 这不是冤枉人吗?你想想, 要是反过来, 是我误会你或者玲珑,你伤不伤心?” 徐清婉嘀咕道:“那能一样么。男子见异思迁最是正常,女子哪有敢这样的。” 徐凤言撸了把她的头发, 差点儿把徐清婉今天的发型给弄乱,“哥哥跟你保证,绝对不会做对不起你嫂子的事情,你就别生哥哥气啦?” 他态度也好,徐清婉又是柔和的性子,本来也就是小小的一点脾气,这下见哥哥如此,哪里还能继续拉的下脸? 这边三人其乐融融,那边的肖小姐神情恍惚。 这一幕她似乎也见过。 真要说起来,徐凤言可能是这世上最体谅女子、最温柔可靠的人,只可惜也是因为他的缘故,她上辈子吃足了苦头,肖小姐其实一直觉得徐凤言根本不爱自己,如果爱她,难道不应该事事依从?连为了她改变都不行,世间至亲至疏,不过夫妻二字。 因此重来一世,她不想再嫁徐凤言,记忆中他曾有过一位未婚妻,只可惜那位姑娘未及笄便淹死了,这才轮得到家世没落的自己,毕竟克妻这种名声可不好听,徐凤言对她虽好,让她受了许多委屈却也是不折不扣的事实,他只顾自己的原则,对她的要求却铁石心肠,哪怕是如今想起,依旧让肖小姐觉得难过。 心中早已下定决心,不再与他产生纠葛,得知他的未婚妻没有死,甚至成功嫁给了他那一刻,肖小姐心中可谓百味陈杂,她又有点高兴,又有点悲伤,内心无数次告诉自己他们已经是没有关系的陌生人,上辈子的纠葛徐凤言早已不记得,可是看着他对妻子妹妹那般怜惜宠爱,还好声好气地哄她们开心,肖小姐又有种说不出的酸气。 只是当她看到玲珑时,又多了点不为人知的傲慢与隐藏的嘲笑,现在对方还笑得这样开心,真希望几年后她随着徐凤言外派时,也能这样笑。 那可是穷山恶水的浡州,百姓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皆是一群尚未开化的暴民,谁去谁倒霉。皇帝眼下对徐凤言如此器重,却将他派去浡州,几乎折腾掉了他大半条命!这位崔小姐如今满脸笑容,还是娇嫩美丽的新妇,却不知待徐凤言被外派,她还笑不笑得出来? 只要这样想,肖小姐心中便坚定了信念,她早已决定与徐凤言断绝关系,这一世他们彼此之间也的确毫无纠葛,而今天,肖小姐来学士府贺寿的目的,便是学士府三夫人的幼子韦邵元。 既然不嫁徐凤言,肖小姐自然要嫁其他人,她嫁过徐凤言这样的人中龙凤,对于普通人自然也瞧不上,便看上了未来将会一展宏图的韦邵元。韦邵元不仅容貌俊秀出众,且满腹经纶,深得世人推崇赞美,与徐凤言一样,都是无数女子梦中的如意郎君。 只是,上辈子,韦邵元是徐清婉的丈夫。 肖小姐更是亲眼所见,韦邵元是如何善待徐清婉的,他是徐凤言精挑细选后为徐清婉定下来的夫君,夫妻俩关系和睦,又是两情相悦,因此一放弃徐凤言,肖小姐立刻想到了韦邵元。 她不觉得自己这么做有什么不对,徐清婉现在又没有与韦邵元定下婚约,自己只是提前为自己争取,有什么错? 玲珑觉得空气中的灵魂味道有点重,便朝肖小姐这边看了一眼,肖小姐正陷入自己的幻想中无法自拔,没注意到玲珑的视线,徐凤言带着老婆妹妹往外走,徐清婉还觉得奇怪呢:“那位小姐是怎么回事,怎么一个人站在那儿也不走,还对着天傻笑?” “可能是脑子有点问题吧。”玲珑随口答道。 谁也没把肖小姐的事儿放在心上,过了没几日,国公府收到了拜帖,是韦小姐的,说是与徐清婉一见如故,想要来找徐清婉玩。 徐清婉很不能理解,因为她觉得自己跟韦小姐之间的关系并不怎么好,虽然并不是第一次见面,但之前连点头之交都算不上,对方又突然表现的跟自己这样亲密,明显是还打哥哥的主意,所以她立刻选择生病卧床,以过病气为由拒绝了韦小姐。 韦小姐在家里闹脾气,直到看见韦邵元心情才好一些,扑过去一把将人抱住,在美男子的怀中蹭了蹭。 韦邵元连忙将她推开,想要说教,又见妹妹笑得一脸贼兮兮,叹了口气:“寄晨,跟你说过很多次了,你已经不是小孩子,不可以再这样往我身上扑。” 韦寄晨不高兴道:“我就是再大你也是我哥哥,而且又没有怎么样。” 她穿越过来后,首先被这具身体的美貌所惊艳,随后在忐忑不安中见了家人,一看到这个哥哥,当时真是眼睛一亮!只可惜两人是同父同母的亲兄妹,否则她哪里看得上别人啊! 不过这种激动持续的时间并不长,很快,韦寄晨就知道了自己身处历史书上被誉为最繁荣、最昌盛的乾明盛世!怪不得她觉得哥哥的名字很是耳熟,虽然韦寄晨在穿越前是个学渣,但这并不妨碍她知道乾明盛世的缔造者! 那个被后世学者研究的最多,在每次“你觉得哪位古人像是穿越”的投票里总是遥遥领先的一代名相徐凤言! 历史书上还有徐凤言的图片,对比起其他或模糊或抽象的画风,徐凤言那真是比娱乐圈的小鲜肉还要帅!可惜的是韦寄晨是贵族千金,根本没有见到他的机会,听说他是又帅又厉害,在妻子去世后甚至终身未娶,膝下也无一儿半女,皇帝驾崩前,还握着他的手,流着泪请他多多辅佐新帝,他十分长寿,一人经历了四朝皇帝,也是缔造这盛世的最伟大的功臣。 他去世时,年仅十二的小皇帝还扑在他身上痛哭失声,绝对是传奇中的传奇! 此外,与他同一批的名臣中,韦邵元也是其中一个,并且还是徐凤言的妹夫,不过对于徐凤言的妹妹,史书上说得不多,对他的妻子也是寥寥几笔,根据韦寄晨的记忆,只说了徐凤言的妻子肖氏过世比较早,其他的她也记不得多少了,别太严格要求一个学渣。 因此韦寄晨极其好奇徐凤言到底长什么样子,她在网上看到不少关于徐凤言容貌修复的图片,感觉都蛮帅的,但好像还是缺了点儿什么。 “对了哥哥,你猜我今天看到了谁?”韦寄晨问。 韦邵元摇摇头表示不知道。 韦寄晨正想献宝呢,突然想起来这个时间线,韦邵元跟徐清婉还完全不认识,她想起徐清婉对自己避如蛇蝎的那个态度,心里突然涌出一种得意,嘿嘿,叫你不给我面子,我也不帮你说好话,急死你! “没谁,其实我逗哥哥玩儿的。”她调皮地笑。 韦邵元叹了口气,不跟她胡闹,他还有别的事情要做。 韦寄晨冲哥哥远去的背影吐舌头:“大木头!大笨蛋!活该你一辈子单身!” 说是这么说,韦寄晨胆子是真的大,她彻底贯彻了穿越女定律,把女扮男装上青楼进赌坊这种事都做了,整天想着往外跑,还会在被三夫人抓到的时候嚷嚷他们偏心眼,说他们重男轻女。 把掌院学士府闹得是鸡飞狗跳,韦家人又不能公之于众,否则叫别人知道韦家的女儿女扮男装逛青楼——说真的,他们家百年英名都别想要了,哪个书香世家干得出这种事? 韦寄晨的所作所为传到了掌院学士耳中,他年事已高,基本不管府里的事,但仍旧对此大发雷霆,将韦寄晨禁足,并且让三夫人快速给她寻一门亲事,最好是远嫁,否则她干的事儿指不定就要被人知道,世上哪有不透风的墙? 韦寄晨怎么也想不到,自己就是出去玩了几次,就被爷爷这么厌恶,连一向宠爱纵容自己的母亲都冷了脸,看那架势,似乎是真的要选个人把自己给嫁了,她这才意识到这里不是她在课堂上随意翻看的小说,也不是她想象中能够随意玩乐的天堂——这是吃人的封建社会。 只不过她穿成了学士府的千金小姐,而不是最底层的劳动人民。 但即便身为统治阶级,她仍然是个女子,婚姻大事不由自己做主,惹怒了长辈,就要被嫁出去。 之前她能跑出去玩,是因为三夫人对她放心,没想到她会做出这么多不着调的事儿,如今事情暴露,三夫人看得紧,别说出门去玩,就是连个苍蝇,它也近不了韦寄晨的身! 除了老老实实嫁人外,韦寄晨毫无反抗能力。她曾觉得自己是这个世界的主角,可直到现在她才明白,根本没有人能够成为世界的主角,因为世界本身根本不受一个普通人的影响。 就在韦寄晨被关在院子里等待嫁人时,韦邵元的婚事也定下了,正是徐凤言的妹妹徐清婉。 “哥哥,哥哥!” 韦寄晨千方百计驱使自己的贴身婢女去找来了韦邵元,泪光点点,“哥哥救我,我不想嫁给见都没见过的陌生人!” 韦邵元皱着眉:“那是母亲精挑细选为你找的夫君,虽然离京城远了些,但家风清正,人又上进,一表人才,你嫁过去并不坏,只是你这些毛病要改一改。” 他实在是不懂,往日乖巧懂事的妹妹怎么变成了这样,她居然敢去青楼?!那种腌臜地方,但凡是体面些的男子都不会去,她一个姑娘家,当真是胆大包天!这要是传出去,祖父一生的名誉都将毁于一旦!已经如此,她居然还不知悔改,与母亲叫嚣吵闹,说什么要自由,从出生在家族开始,享受家族的庇护,就应当要担负起身为韦家人的责任! 韦寄晨哭道:“我有什么毛病,外面的世界那么精彩,我想出去看看怎么了?你们凭什么把我关起来啊!哥哥现在是过得好了,可我呢?我就要嫁给一个见都没见过的人吗?” “有时候,我真怀疑你到底是不是我妹妹。”韦邵元叹息。 谁知正在哭泣的韦寄晨突然愣住了,表情管理失败,韦邵元原本只是感慨,但看到韦寄晨这表情,心里突然生出不对劲儿,他立刻掩饰住情绪,安抚了韦寄晨,随后火速去找到三夫人。 三夫人也是犯愁,小女儿本最是贴心乖巧,可这半年来却屡屡闯祸惹事,还都是一些必须为她遮掩的祸事,她真怕再把她留在家里,老爷子一世清名都要毁于一旦,这才为她挑选夫婿,希望能将她嫁的远一些, 她从未想过还有另外一种可能性,女儿突然间性情大变,说是由于之前从假山上摔下去失忆,三夫人心疼女儿,自然不会多问,对于韦寄晨的种种异样,她也只当做是她受了伤后的转变,可是…… “难道,这世间果真有中邪之事?”三夫人惊道。“若是如此,那倒也说得通了,寄晨性格乖巧柔和,她怎么可能敢去青楼赌场那种地方?家里将她保护的如此好,她是怎么知道那种地方都是干什么的?占了我女儿身体的孤魂野鬼到底是个什么脏东西?!” 韦邵元安抚道:“母亲莫慌,此事须得从长计议。” 三夫人哭道:“我如何不慌?那是我身上掉下的一块肉,她说我爱你胜过她,岂知我心在滴血?若是我的寄晨,怎会说出如此伤人的话?若不是她,却是说得通,我恨不得那孤魂野鬼魂飞魄散,还我女儿来!” 韦邵元正苦恼,三老爷回来了,一见妻子哭泣,立刻瞪儿子,韦邵元苦笑,举起双手:“爹,不是我。” 父子俩围着三夫人好一通安慰,三老爷捋着胡子沉吟道:“不如去问问寺中高僧,可有破解之法。” 韦邵元道:“小公爷见多识广,又有大才,博览群书,我觉得可以向他请教。” 三老爷斜着眼看他:“我看你是想去见你未来媳妇。” 当初给韦邵元定亲,各家的姑娘画像,他一眼便相中了徐清婉,还请掌院学士亲自上门提亲,诚意十足,结果人小公爷还不答应,愣是跟韦邵元在外面同吃同住一个月,各种严苛考验,才在徐清婉的首肯下定了这门亲事,三老爷如今还拿来说笑。 三夫人却不乐意,推了他一把:“你只说儿子,当年你又好到哪里去?我儿有担当才会如此。” 韦家和睦可从不是表面说说,妯娌和气兄弟团结姐妹有爱,向来令人艳羡。 等韦邵元将韦寄晨的事儿跟徐凤言一说,那徐凤言立刻就懂了,作为一位获得无数大奖的鬼才导演,他在现代也是“博览群书”好吗?可对于如何驱邪,这他还真不知道,你见过哪本以穿越女为主角的小说,上来几章,女主刚走完青楼赌场的剧情就被家里人抓去驱邪的? 他想了想,告诉不怎么讨人喜欢的未来妹夫:“我觉得,你们的麻烦可能不止于此。” 韦邵元:…… 恰好玲珑与徐清婉来找徐凤言,韦邵元那张严肃的脸,一见着徐清婉就成了大红布,反倒是徐清婉更落落大方一些,没有从前那样害羞,跟玲珑在一起久了,总是会受到点影响,否则两个红脸面面相觑,场面可浪漫不起来。 玲珑道:“驱邪又有何难?” 徐凤言讶然看向自己老婆,寻思着这姐连驱邪都会,比起来自己的技能点可真是太少了,惭愧惭愧。 韦邵元声如蚊蚋:“还请嫂子赐教。” 说着又偷觑徐清婉一眼。 玲珑叫他回去后取自己及父母各鲜血一滴,浸润黄纸于正午呼唤韦寄晨的名字,三人各自唤三声,孤魂野鬼自会被驱逐出去。 韦邵元半信半疑,但面对大舅子及未婚妻,自然不敢对玲珑表达意见,回去后与父母一说,一家人决定还是先试一试,结果刚试完,便听人急忙忙传信:“不好了不好了!三爷!夫人!少爷!小姐她晕过去了!” 这几日韦寄晨正在闹绝食,三人连忙赶过去,又是掐人中又是灌水,总算是等了韦寄晨醒来,只见她双目澄澈柔和,却不解父母哥哥为何围绕自己左右,摸了摸自己的头说:“我梦见自己从假山上掉下来了……” 话未说完,便被泪流满面的三夫人一把抱住! 真正的韦寄晨一醒,三房便备礼前往国公府道谢,韦寄晨与徐清婉再度见面,两人这回居然做了朋友,回府后,韦寄晨得知自己被附身期间的所作所为,羞愧不已,便主动提出要嫁给母亲选定的那家人。 只是年纪不到,还要在家里留两年。 韦家兄妹俩的亲事定下了,很快便传入京城众人耳中,肖家也不例外,肖小姐对此感到十分失落,她原本以为自己表现的那样好,三夫人应该记得自己了才是,结果却仍旧选了徐清婉。 不过韦寄晨居然换了个人嫁,这却是上辈子不一样的。 想起自己再三努力也没能截胡到韦邵元,肖小姐除了遗憾外,还有一种说不出的如释重负感。毕竟上辈子,真正造成她与徐凤言殊途陌路的,便是徐清婉的死。 那时她嫁给徐凤言将将两年,徐凤言一直不肯与她圆房,再三告诉她,她的身体还未长成,一旦有孕恐有性命之忧。可无论徐凤言如何解释,肖小姐都觉得他是危言耸听,再加上刻薄的国公夫人,哪怕徐凤言总是站在自己这边,肖小姐也仍然每日都生活在烦躁之中。 她知道人人都羡慕自己有这样好又专情的夫君,只是她宁可不要这样的专情! 两人感情处不上来,即便到了年纪,徐凤言也仍然不愿与她圆房,甚至提出可以和离,放她回家。但肖小姐怎么愿意回家?她的夫君是人中龙凤,是皇帝最信任的人,是他的左膀右臂,和离之后,他可以随便再娶美好年华的姑娘,可她呢?她这一生又要如何?徐凤言愿意给银子给地契,她也不肯答应! 肖小姐刚嫁给徐凤言时,并不信徐凤言所说,因为她从未见过这样的男子,便认为他别有用心,拼了命地想给徐凤言纳妾,若非肖小姐做得太过分,为了把陪嫁丫鬟抬成妾侍,给徐凤言茶水里下助兴的药物,他也不会对她失望透顶。 待到徐清婉嫁人,徐凤言与韦邵元约法三章,至少要等徐清婉满了十八岁才碰她,偏偏肖小姐鼓吹徐清婉早日圆房怀上孩子,还在徐清婉怀孕后偷偷给她弄了什么生子药——那时徐凤言被皇帝派为钦差,回来后面对的便是一尸两命的妹妹,他没把肖小姐掐死,已经是他身为现代人最后所剩的一点仁慈! 徐清婉听哥哥的话,但因为哥哥不在府中,她忧心哥哥嫂子感情不好,常常回来看望肖小姐,肖小姐自以为是好心,给徐清婉的补品中放了生子药,想让她一举得男,却害得韦邵元痛失爱妻,徐凤言失去在这个世界唯一放在心上的人,他们如何能不恨她? 杀了她的心都有! 1015|第九十三片龙鳞(九) 第九十三片龙鳞(九) 徐凤言与肖氏彻底决裂, 随后皇帝便让他外派,要去往穷山恶水的浡州,且不说浡州如何荒凉, 百姓野蛮未开化,便是这从京城到浡州,便要三个月的车程, 艰苦不说, 还有生命危险, 肖氏自然不愿。 她能与徐凤言同甘,却无法与他共苦, 只可惜,在她间接害死徐清婉后, 哪怕她是处子之身, 想与徐凤言和离也是不可能的事。 徐凤言甩开她一封休书, 自此便与她再无瓜葛。 肖氏却不觉得自己做错了,她承认自己对徐清婉有愧,可也是为了徐清婉好,若非如此, 她又怎地舍得花大价钱买什么生子药?她都想好了, 倘若徐清婉真的生男胎, 日后她与小公爷圆房, 这药她也是要吃的。 可徐凤言凭什么要休了自己啊? 她哪里做得不好?自打嫁给他, 兢兢业业为他打理后宅, 为他尽孝, 甚至主动为他纳妾,后宅主母应做的事情她全都做到了,没有一丝落下, 他凭什么要休了她?明明是他不喜欢她,不愿意与她圆房,害得她数年无子,在婆母面前抬不起头,在外人面前丢尽了脸,结果却将所有错都推到她身上来?! 肖氏根本听不进去徐凤言的话,她跟国公夫人一样,认死理,只认自己的理,别人说什么她都当耳旁风,只要不如她的意,那就是对不起她。 哪怕如今重活一世,肖氏仍然无法理解为何徐凤言对自己那样无情,又为何最后休了她时,连目光都是那样淡漠而陌生。 她怎么就做错了?她不觉得自己有错! 重活一世后,她发觉自己还没有嫁给小公爷,这一次,肖氏打定主意,无论怎样都不会首肯嫁入国公府,她随便再寻个如意郎君,为对方生儿育女开枝散叶,难道不比嫁给小公爷守活寡强? 只是还没来得及拒绝,就听说小公爷成亲的消息。肖氏这才恍惚中想起,前世也是如此,小公爷原本有个未婚妻,只是那姑娘命苦,跌入水池淹死了,若非如此,哪里轮得到出身略显平庸的她? 这次那姑娘没死,自然也就不会有她嫁给小公爷的机会了。 肖氏松了口气,又有些失落,前世她与小公爷定下婚事,小公爷曾修书一封,只是她觉得那是私相授受,连看都没看便烧了,还让那送信人回去转告小公爷,请他谨言慎行,切莫做如此孟浪之事,后来小公爷果然没有再传书,肖氏当时还沾沾自喜,自以为做得极好,纠正了小公爷的坏习惯。 现在想想,他与崔家小姐订婚后,是否也会如当年一般,写信给崔家小姐呢? 时至今日,肖氏突然又好奇起当年那封信里到底写了什么,小公爷在里头又说了什么话。 其实如果不是小公爷坚持到她十八岁才肯圆房,他真的可以说是这世间最温柔最体贴的男子,对女子从不大小声,连对府中下人都十分温和,从不体罚打骂,又才华过人,着实是人人羡慕的好郎君。 只可惜,这些优点在肖氏看来,都算不上优点。 整日与女人好声好气,简直就是没出息,对下人太过温和,又不够凌厉,太过心慈手软,两个价值观完全不同的人硬生生凑为夫妻,徐凤言就是再有本事,也没法把肖氏观点掰过来,他为了防止国公夫人找肖氏的麻烦,特意告诉国公夫人没有圆房的事,国公夫人平日为难儿媳,只要徐凤言在,便不会让肖氏受委屈,他甚至告诉肖氏,即便是父母,若是做了错误的事,说了错误的话,也可以反抗。 结果肖氏反过来就劝他世上无不是的父母,要孝顺要懂事。 两人都是说服对方,结果就是谁也无法成功,然而徐凤言除了婚姻外,他还有许多事情要做,他不想辜负这崭新的一生,想要为这个时代的人们多做一些事,为那些苦命的女人,为那些衣不蔽体的百姓,爱情只是他人生中很小的一部分,既然得不到,那就不强求,他愿意放手,肖氏却又不肯善罢甘休,两人的婚姻形同虚设。 人与人之间,到底还是要讲究缘分的。 肖氏重活一世,嫁不了小公爷,便将主意打在了前世的妹夫韦邵元身上,她觉得前世徐清婉一尸两命,没能给韦邵元留下一儿半女,那是徐清婉命不好,既然如此,倒不如自己替徐清婉承受这命运。 奈何缘分之下,即便肖氏有着重活一世的先机,也仍然无法获得韦邵元的倾心——他仍旧对徐清婉一见钟情。 并不是你重来了一次,想得到什么就能得到什么。 再在这之后,韦家小姐嫁人,结果嫁的不是上一世的人,这让肖氏感到很奇怪,前头有个没有淹死反而顺利嫁给小公爷的崔小姐,如今又有个嫁了另外一人的韦小姐,肖氏便有些弄不懂这是怎么回事。 随后,更让肖氏不懂的事儿发生了,皇帝居然提前一年外派了徐凤言! 也就是徐凤言临走之前,徐清婉嫁了出去,十里红妆,徐凤言自己要外派,肯定不能带着未嫁的妹妹,他这一走少说好几年,把妹妹留下来,天知道国公夫人脑子一糊涂会做出什么事,所以还是把婉婉嫁了比较安全。不过他也与韦邵元约法三章,婉婉没有十八岁,不许他碰,韦邵元也干脆答应,韦家三房都是好相处的人,韦寄晨嫁人后,三夫人便很是寂寞,徐清婉温柔体贴,两人处得跟母女一般,徐清婉舍不得哥哥嫂子,在送行那日哭成了泪人儿。 国公夫人本来还想再挣扎一下,女儿嫁人,儿子外派,她以身边没人伺候为由,想让徐凤言把玲珑留下来,她才不介意儿子一人出远门呢,最好是到了浡州,纳上十个八个妾,纳再多也无所谓! 总之,她就是怕这一走,儿媳彻底把儿子的心攥在手里,那自己岂不是什么都没了? 但徐凤言却说,你叫玲珑留下来,她又能伺候你什么?娇生惯养的千金小姐,难道比下人还会伺候人?既然如此,要那么多下人做什么,全都发卖了算了! 直把国公夫人气得哎哟哎哟直叫唤,躺在床上起不来,连徐凤言出发那天都没出现,赌气不肯来送行。 徐凤言也不在乎。 京城虽好,但他抱负远大,并不愿意偏安一隅,更想要破釜沉舟做出一番功绩,只有身居高位才能掌控话语权,掌控话语权,才有改变这个国家、这个社会的机会。 出发前,他跟玲珑一起研究出了马车减震装置,主要是为了出行方便,他自己可以骑马,但那样的话老婆一个人坐马车多无聊啊,而且骑马还容易把大腿弄破,徐凤言发誓,早晚有一日,他要把这国家到处都修满水泥路!再也不让马车如此颠簸! 浡州幅员辽阔,但山民颇多,还很排外,当地的富豪乡绅更是如闭口河蚌一般,团结又难搞,且还有许多山匪,全国最穷最破的地方莫过于此,一路长途跋涉到了浡州府,偌大一个府衙,连牌匾都破了好几个角,简直见者伤心闻者落泪,穷得令人惊叹。 州衙更是破的四处通风,门口办差的衙役站没站相满脸疲惫,还有巨大的黑眼圈,卫生环境就更别多说了,徐凤言与玲珑到达的前几天正巧下了大雨,路面一片泥泞,还有许多排泄物,动物的人的都有,市容市貌简直差到极点,空气中还弥漫着一股格外难闻的酸臭味。 玲珑用帕子捂住口鼻,她幸灾乐祸地看向徐凤言:“小公爷任重而道远呀,就这地方,没个五六年治理的下来?” 徐凤言也很头疼,他刚才还掀开马车帘子往外看,结果还不如不看呢,乞丐到处都是,多的令人咋舌,他差点儿怀疑这不是浡州府,而是丐帮基地。想想看,连州府都是这种情况,下面的几个乡县,不知得多贫困! 马车停在了府衙门口,门口当值的衙役一开始没当回事,直到看见有人下来,见来人穿戴不凡,这才询问。 得知是新任知州老爷来了,连忙上前行礼,徐凤言不爱这些虚头巴脑的东西,摆摆手让他们免礼,拒绝了要牵走马车的衙役,伸手扶了玲珑下来。 一见到玲珑,衙役们都看呆了!这穷乡僻壤,哪里见过这般天仙模样的女子!能有个皮肤白皙的姑娘,那就算是美人了! 哎哟这新任知州大人艳福可不浅,居然带着这样的大美人来上任,估计跟前面几任一样,就是来打酱油的,干不了多久就要调走。 玲珑下了马车,脚踩在石砖上,毫不客气:“这儿也太脏了吧,不是说上任知州刚走没几天?怎么这里卫生这么差啊,是不是衙役们太懒了?” 小雀小蝶跟在她身后,长月长星指挥着人把马车上的东西卸下来,这回来浡州少说得待好几年,他们可带了不少东西。徐凤言自己粗糙点儿无所谓,穿越前他为了拍电影什么苦没吃过,再难的条件也能坚持,可男人自己吃苦,没有说让自己女人跟着一块吃的,所以带了这么多行李他不仅不反对,还很支持。 事实证明果然是对的,玲珑连瓶瓶罐罐都带了,这三个月虽然在赶路,但是有吃有喝有玩,权当公费旅游。 玲珑立刻开始支使起人来,反正这么多衙役不用白不用,每个月还要给他们发月钱呢! 进了府衙,里头空间倒是不小,前厅破破烂烂,后院也没好到哪里去,除了不漏雨之外,几乎没个好地儿,房顶上不少修补痕迹,想来之前住在这里的人没少为这房子感到头疼。 天色放晴,唯一让徐凤言感到安慰的,可能就是州衙铺的全是石砖,下了大雨只让地面变得更干净,并不像外头大路那样泥泞。 行李都先放在走廊及院子里,徐凤言带人进了屋子,先是把一些不用的东西清理出来,然后重新仔细打扫一遍。别的不管,住宿环境必须要好,苦谁都不能苦老婆。 玲珑全程甩手掌柜,使唤起人来一套一套的,屋子里有不少之前留下的旧家具,还有些没打扫干净的死角,卧室里居然还有虫! 徐凤言让人点起驱虫药,将整个房子都熏了一遍,开窗通风,好在屋子采光还不错,阳光照射进来,感觉亮堂许多。 打扫干净后,才把行李往里头搬,原本光秃秃的后院很快便变得鲜艳而富有生活气息,玲珑还让带了花种,不然这光秃秃的院子看着多辣眼睛啊! 一切收拾妥当,徐凤言也累坏了,他一点都不着急,先让人烧了水,跟玲珑洗过澡换了干净衣服,厨子又钻进厨房做了一桌子菜,吃饱喝足,才有心思关心公事。 州衙人不多,但也不算少,总之还算够用,徐凤言到的事儿没人知道,不过上班时间没人在里头,你可以想象这地方的人有多散漫,根本没有什么职业道德跟意识,就是想来来,不想来算,反正在家待着跟在府衙没什么区别,一样没事儿做,每个月拿那么几钱银子罢了。 值班衙役最辛苦,但再辛苦顶多也就是在门口站一站,浡州清贫荒芜,也没什么人来告状,大家都是那种得过且过的心态,活过今天,明天的事儿明天再说。 总体而言,浡州人就没有那种精气神儿,一个比一个颓丧。 吃了饭,徐凤言得知府衙内主簿等都不在,也没生气,邀玲珑一同出游。 好家伙,这不出去不知道,一出去吓一跳,乞丐都蹲到浡州府衙门口了!出门那就是伸出来的一堆手,喊着大爷奶奶行行好给口饭吃,好些天没吃饭了,瞧着一个个倒也面黄肌瘦,可是再定睛一看,充斥其中的大部分都是成年男人,还是那种看起来没有缺胳膊少腿儿的成年男人! 简而言之,全是懒汉。 徐凤言觉得这浡州城,干脆改名叫乞丐城得了。 他在来之前已经做好了功课,知道浡州这里穷山恶水,不大适合种植稻米,每年产量都极低,百姓食不果腹,不少人便沦为乞丐,但这只是一开始,到了后来,许多普通人也不想种地了,大家一起讨饭,有一顿没一顿,反正这样成天晒晒太阳要口吃的,要得到就吃,要不到那就找个地方随便一躺,眼睛一闭,睡着了就不饿了。 这惊人的想法令徐凤言大开眼界。 玲珑说:“你往好的地方想,这地儿穷也不错,说明进步空间大。” 那可不吗? 徐凤言牵着她的手,这地啊,不下雨还好,下了雨简直没法走。 他带着玲珑逛了几家店,店里的东西不有趣也不好玩,质量也不咋地,首饰铺子里的花色跟款式,都不知道是多少年前京城那边淘汰的,结果在这儿还是大火的流行款,许多人都只能眼馋地看着,买都买不起。 酒楼的菜色也不咋地,味道不咋地卖相也不咋地。 总之,整个浡州城,都透出一股颓丧的意味。 徐凤言虽然没有大张旗鼓的宣告自己的到来,但他毕竟是皇帝钦派的知州,跟其他几任分配过来的不一样,被分配来的,一看这地儿,心就凉了半截,只想赶紧把任期过了走人,跟当地豪绅也不会撕破脸,大家都是默认的,我给你好处,你不找我的事儿,彼此相安无事。 但钦派的那就不一样了,那说明皇帝已经不再像之前那样任由浡州发展,而是有了一些别的想法。 尤其是这位新知州,消息灵通的人,早已得知他出身不凡,不仅在皇帝面前挂了名号,还是镇国公之子,又曾高中状元,在翰林院也是做了不少实事。 按理说应该是个务实派,可是到浡州那一日,却又是前前后后好些辆马车,带的行李也极多,听说身边还带了个绝色美人儿,也不知道是不是原配正妻。 这就有点矛盾,让人搞不懂徐凤言到底是哪种人,他来浡州是想混资历呢,还是想干实事? 前者好办,大家彼此配合轻轻松松,后者嘛,那可就不一样了。 浡州虽然穷,但穷的是普通人,有钱豪绅还是不在少数,也正因为这里穷,治理艰难,他们便成了地头蛇,来这儿上任的知州都得跟他们拜码头。这种土皇帝一样的日子,他们哪里舍得放弃?徐凤言若是触动了他们的利益,这群人嚣张惯了,指不定能做出什么穷凶极恶的事儿来。 徐凤言是真真儿的没想到啊,他上午到的浡州府衙,到了晚上,也没能见其他下属的影子! 他一边吃饭一边跟玲珑吐槽:“这群人是天高皇帝远待惯了,都忘了自己姓什么了!这要是在京城,怕是早叫皇帝给抄了家!” 浡州穷,大部分房子都是土屋,也因此,显得那些富丽堂皇的乡绅府更加显眼,有些建造的不输给京城豪宅,不知是搜刮了多少民脂民膏。 “这不是不在京城么。”玲珑咬了一口肉,“他们不来你也别着急,反正你按兵不动,看谁坐得住。” 说白了,府衙那些管事的,能不知道新任知州已经到了?他们就是耳朵聋了,这一天下来也该收到了消息,人家就是纯给徐凤言下马威罢了! 他年纪轻,虽然被授予知州一职,看似升官,但被外派到浡州,那真不如继续在翰林院里熬资历呢!至于他的身份,镇国公是很厉害,可有多厉害谁也没见过,不知者无畏,就是这么个道理。 这些人就是借今天这态度表明自己的立场。 徐凤言点头:“放心,我肯定坐得住,毕竟是上了一年水深火热高三的人,这点定性我还是有的。” 玲珑给他夹了块萝卜,是她不爱吃的。 徐凤言瞥她一眼,把萝卜给吃了,回给她一块肉,两人一边说笑一边吃了晚饭,小雀小蝶长月长星也换了班,总之没有一个人急躁,依旧悠哉悠哉过自己的日子。 晚上换了新床,虽然比起国公府的床略微小了点,但小床有小床的好处,两个人抱在一起更舒服了,徐凤言搂着老婆,觉得一颗心都是暖洋洋的,如果玲珑没有陪他一起来,他肯定不会像现在这样淡定,本来他都想浡州条件这么差,要不让她留在京城得了,反正以她的本事不会在国公夫人那吃亏,还有婉婉帮忙照料,结果玲珑居然愿意跟他一起来,真是让徐凤言又感动又惊喜。 要知道这可是交通环境极为不发达的古代,不像现代买张机票或是高铁票,上去打个盹儿就能到目的地,从京城到浡州,他们足足走了三个多月,这已经算是快的了!也就是说,来回一趟,就要去掉半年时间。 想想看她娇气得很,怎么受得了这么苛刻的环境?但她真的来了,徐凤言忍不住在玲珑脸上亲了一下,沙哑着嗓子:“谢谢你愿意跟着我。” 玲珑打了个呵欠,很不解风情地打断他的感动:“早点睡吧,明儿你还得起个早呢。” 徐凤言咕哝道:“随意吧,反正那些人也不会准时来当差,凭什么我这个知州大人不能睡懒觉?我就要睡!” 还挺任性。 嘴上虽然这么说,他还是责任心很重,第二天早上起得也早,玲珑干脆跟着他一块起来,徐凤言惊奇道:“今儿你不睡了?” 玲珑白他一眼:“我这是为了谁?你要知道感恩懂吗?” 徐凤言失笑,两人梳洗过后吃了早饭,然后一起去了卷宗房,今天一天啥也不干,先把这些卷宗看了再说,这样的话,可以对浡州有很大的了解。 大概到了中午,小雀来喊人吃饭,也没见到其他人的影子。 徐凤言再好的脾气,这会儿也不美妙了,他冷笑道:“倒是一个个的好胆量,正好,长星,帮我把这个贴出去!” 他手里,赫然是一张刚写好的招聘信息。 1016|第九十三片龙鳞(十) 第九十三片龙鳞(十) 招聘告示是徐凤言昨天晚上写好的, 用的是很浅显易懂的白话文,为了防止有人听不明白,他还特意让长月长星四处敲锣打鼓的宣传, 大致意义是说新任知州大人上任,手头没有可用之人,府衙人才奇缺, 因此广发招聘信息, 希望各位有才能的人可以来试一试, 身份不限功名不限,需要进行同一笔试及面试, 一旦通过便是正儿八经的官方人员,而且待遇极好, 每个月不仅有俸禄, 还有交通粮油等补贴, 如果表现优秀,甚至还有年终奖。 什么是补贴,什么是年终奖,也都解释的明明白白。 听到没有, 知州大人说身份不限功名不限! 而且是从长史主簿到差役, 全部重新招聘!光是空缺岗位就是好几十个!好家伙, 这是要把整个府衙的人都给换了啊! 这消息一传出去, 不知多少人动了心, 但也有不少人选择观望, 毕竟长史主簿那都是本地人, 跟本地豪绅关系很好,否则也不敢给知州大人这么大的下马威,知州大人是昨儿上午到的, 可直到今儿个,该去拜会的都还没去呢!这一个个胆大包天,你说是谁给的? 这下得知人家直接要捋自己的官职,众人都慌了,知州的确有这权力,他们好不容易成了官身,还有一家老小要养活,别看豪绅们如今对他们客客气气,可一旦失去这身份,那他们就屁都不是! 怎么有人到了新地盘不先拜码头,居然先搞事的! 偏偏长史主簿捕头等人匆匆赶来想要拜见知州大人,却被拒之门外,告知他们如果想要见徐大人,请乖乖报名考试,笔试通过后,自然能够在面试环节与徐大人相见。 这不是放屁么! 因为这招聘告示而心动的人可不在少数,浡州虽然没什么生气,可也不全是活在泥泞里的人,再艰苦的环境,也总有不甘屈服、想要改变一切的人存在,徐凤言的到来,就像是把这片黑暗撕开了一道口子,在见不到光明时仍不肯放弃,而一旦见到曙光,又有谁会愿意松手呢? 长史主簿这样的官职,一般需要读书认字,而捕头虽然对文化知识没什么要求,可你大字不识肯定也不行,光是这个,便已经筛选掉了十之七八,足见浡州的文化教育程度,普遍低于其他地方,如果是在京城,随便在路边问个小贩都是识字的,然而在浡州,会写自己名字,已经很了不起了。 第一关笔试便刷了不少人下去,最后过了的人并不多,其实徐凤言放出告示说要招数十人并不是真的,长史主簿等人他的确是要换的,但普通差役并不需要,最后脱颖而出的两人,一人姓何,一人姓葛,当场便被徐凤言将其姓名登记在案,并发下了长史主簿所用的印章及令牌,这二人年纪都不大,约莫二十七八,本来也是抱着瞎猫碰上死耗子的心来试一试,不曾想真的成功了,手里捧着徐凤言给的印章令牌,还有发下来的一人二十两银子,两人都是满心惊喜与感激,顿时跪下来给徐凤言磕头,并发誓一定效忠于他。 至于原先的二位,早被赶了出去。 上头的人吃香喝辣,底层的差役们日子其实并不是特别好过,他们属于那种被豪绅们看不上,又被老百姓看不起的,但凡看到差役们,老百姓就差没奔走相告吃人的家伙又来了大伙儿赶紧跑,但这职业虽然低贱,却有些钱拿,能够养家糊口,因此一听说知州大人要重新招聘,弄懂了什么叫做“招聘”的差役们当场吓尿,再一看原本在他们头上作威作福的长史主簿就这么干脆利落叫赶走了,万一自己也被赶走,一家老小都得喝西北风! 当下都不用徐凤言强调,一个个就把皮子给绷紧了,再也不见之前那颓丧的模样,连守在衙门口站岗的都昂首挺胸岿然不动,生怕知州大人一个心血来潮,直接把他们给捋了! 徐凤言所动的这些人,都是没什么根基又成日无所事事的,他可没打算现在就跟豪绅们对上,打不过啊!就算是穿越的,他也不是神,皇帝是要看他的工作能力,要的是结果,他要是遇到这点小事都问皇帝求助,那能被器重才有鬼呢! 这次来浡州,除却长月长星小蝶小雀外,他还带了四名国公府的侍卫,招了新人进来,他便让这些新差役跟着两名侍卫训练,就算不练成什么功夫,至少也得懂点拳脚,得硬挺有架势。 将事情吩咐下去后,徐凤言便按照原先计划进行踩点,新任的长史主簿都很能干,且愿意学,徐凤言便大胆放手,他在来之前便看过浡州的地形图,但是这个年代的地图吧,你就不能用现代眼光来看,误差很大,而且很多地方都没有记载,他只好又跟着老婆一起读州志,将州下各个县的位置都摸的差不多,自己制定了新的地图,然后四处走访,主要是看看这地方百姓生活的怎么样,最大的问题是什么。 说一千道一万,最基础的仍然是吃饱穿暖,衣食问题都无法解决,谈何精神教育?所以徐凤言目标明确:先找致富之路,其他的都得往后捎捎。 浡州这边并不适合种植水稻,这地方穷山恶水,再加上古代粮食产量本来就低,环境又不好,每年都有许多饿死的人,是这个国家最穷的州没有之一,皇帝会把这里交给他,也是想要考验他,徐凤言知道,即便自己失败了也没关系,皇帝决不会说什么,因为浡州多年来都是这个德性,谁来了都没用,他又能如何呢? 只是,哪怕不是为了自己的前程,而是为那群面黄肌瘦的普通人,徐凤言觉得自己也该做点力所能及的事。 不过他对农业也不了解,是个半吊子,浡州地势不好,常年有水灾,好不容易种下的粮食,常常一场水灾就给冲的无影无踪,徐凤言考察了周围地形,觉得如果要改善这个情况,必须挖沟渠,堵不如通。 此外浡州小山较多,土地面积反倒不大,倒是比较适合种果树,然而在百姓心里,种稻米小麦才是最紧要的,谁愿意种果树啊,这果子又不经得吃,在这之前他们难道要喝风吗? 徐凤言带着长月长星跑了三个月,才算是将浡州地形摸透,重新绘制了地图,并呈了一份送到京城献给皇帝。皇帝虽然很看重他,也有意培养他,但君臣之间也是要联络感情的,徐凤言要是闷头做事什么都不干,天知道什么时候皇帝就把他忘了个干净。 而在拿到地图后,皇帝也觉得这种新地图看起来简洁明了又清晰,随下令其他地方也按照此法绘制,不过这跟徐凤言没什么关系。 他足足花了三年时间,才使得浡州成为果树之乡,打山匪、制豪绅,并在果树种植有起色后,把满大街的乞丐都弄去挖沟渠,每日给饭吃还给工钱,否则便通通赶出州府,毕竟一味施行仁政是不行的,有些人就是皮痒,不教训一顿不会听话。 挖沟渠疏通河水,见效极快,光是第二年的水灾便只发生了两起,还都是在没挖成的河道。 第一年的果子酿成的酒,徐凤言二话没说就送往了京城,干脆直白地写信告诉皇帝:我就是想让皇上您给我打个广告。 皇帝对他的动态都有关注,自然愿意给这个面子,年宴上便用的是这果酒,口味不同,桃子苹果山楂葡萄,也很适合女子喝,睡前一小杯养颜美容,连皇帝都交口称赞,商人们立刻看到其中暴利,只可惜浡州实在是地处偏僻,想要与外界来往,必须修路! 徐凤言以第二年的极低利润,换取了大批商人的捐助资金,他将这些银子全部拿来修路,修的不是砖路,而是水泥路! 酿酒的方子、水泥的方子,都是玲珑给的,徐凤言抱着老婆感动,学霸就是这么无敌,什么都会什么都有! 这水泥路一修,商人们得以通行,除了果酒果脯果干外,又看上了水泥方子,这可值大钱呢,徐凤言怎么可能卖?他早就献给了皇帝,浡州这几家水泥厂子,每年的收入在皇帝的允许下分给徐凤言三成,想象一下得多么有钱吧! 有了钱,修了路,基础设施就得做起来,大部分人家富裕之后也都盖了水泥房,这房子结实坚固,别说水灾没了,就是有,也不能把房子给冲走! 此外,徐凤言又免费让人在城内盖起了公厕,并普及了垃圾桶,还雇佣了一些人负责清理,随地大小便及吐痰丢垃圾者按照次数递增罚款,差役们常常四处巡视,如今他们可不是那人人喊打的讨厌鬼了,现在路上随便一大娘瞧见他们身上这公服,都要把自家闺女说给他们呢! 浡州从最穷最荒凉的地方,一跃而成不容小觑的富饶之地,仅仅用了五年。 这五年里,徐凤言几乎变了个人,虽然英俊的面容还在,但整个人无比坚毅成熟,想必镇国公看了,都要认不出来这是自己的长子。 儿子可给他长脸了,这在朝中,他可是人人羡慕,大家都嫉妒他生了个有本事的好儿子!那什么水泥啊玻璃啊果酒啊还有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现在在京城也十分流行,听说浡州最近又开始开发药材种植,前景可期,眼看儿子任期将至,许多人都想要浡州知州这一肥缺,不过叫镇国公看,这回皇帝可不会轻易指派,毕竟浡州这几年可是为户部增添了大笔白银,国库都充实了。 其中水泥玻璃及果酒的方子来自于儿媳妇,镇国公也是知道的,当初为儿子定下这门婚事,一是因为他跟崔尚书是至交,二也是因为听说崔小姐温婉贤惠,虽然后来儿子成亲,儿媳妇好像跟他想象中的不一样,但结果是好的吗!事实证明他眼光的确好,给儿子选了个最好的媳妇! 皇帝更是公开赞赏玲珑,称她是天下女子之楷模,徐凤言功劳巨大,却不求名利,只为妻子求了个诰命,皇帝愈发感叹这夫妻二人的赤胆忠心,愈发赞不绝口,常常以此二人为表率,当众夸奖。 这夸得多了,还是来自于天底下最尊贵的人,那徐凤言能不利用起来吗?别忘了他穿越前是干什么的,每个导演都会拍电影,拍完的电影都要上映,可是上映的电影如果没有票房,那么投入的时间金钱及精力都会打水漂,在这种时候,你就要会营销。 老话说酒香不怕巷子深,但现实是酒香也怕巷子深,适当的广告及营销是没有问题的,徐凤言正是其中老手。 他到现在也没有忘记,自己穿越后,真正激起他上进的初心是什么。 是只能呆在家里,哪里都不能去的妹妹,是必须温婉谦恭最好连脾气都不能有的妻子,他最开始的心愿,就是想让她们有朝一日能够不戴面纱,堂堂正正出门,走在大路上,沐浴着阳光,可以随意说笑,选择自己的人生。 也许这需要很长很长的时间,也许在他活着的时候根本无法达到穿越前那样,但至少他会努力,他也相信,就算是自己死了,他所留下的信念,也会有人传递下去,只要有火种,就会燃烧。 徐凤言关闭了浡州的青楼及赌场,并严打暗娼暗赌,一开始这种行为还受到了不少人反弹,可惜徐凤言不是那种你说不行我就不干的人,浡州能有今天是他与玲珑的功劳,比起反对的人,信任崇拜他的人才是大多数! 他还开设了免费的学校,并选择了一些不打算科考,但又认字的人组成了扫盲班,亲自去到各个村子里,教导成人认字,不求他们会读书,但至少得会写自己的名字,也不至于被人骗。 他严格打击卖儿卖女的行为,不孝父母及父母不仁等都可以来衙门告状,而他这些年的行为也深入人心,百姓们可能听不懂一项新的政令,但只要告诉他们说是徐大人决定的,他们便问都不问尽数听从! 一开始还有人试图买通徐凤言,毕竟他的所有决策对百姓而言虽然都是最好的,但难免触及到某些人的利益,前头那些个山匪豪绅已经被他教训过,谁也不敢跟他对着来,见他家中只有一个妻子,没有别人,便动了送美人以讨好的念头。 可惜了,不仅没讨着好,还被徐凤言狠狠教训了一顿,在这之后,受徐凤言的影响,他身边的长史主簿,在平步青云后也仍然不忘糟糠拒绝纳妾,一时间,一夫一妻成了浡州的主流,谁家要是纳妾,那都是偷偷的纳,否则便要被人瞧不起。 而进入免费学校读书学习的孩子们,正是受徐凤言这种现代化教育思想的第一批人。 他们也将成为这个国家的未来。 徐凤言在浡州一共待了六年,功成名就,待到他终于回朝时,连皇帝都亲自前来迎接。 眼看徐凤言虽不在京城,却仍然能牢牢抓住皇帝的心,成为皇帝心目中第一人,实在是叫人羡慕又嫉妒。不仅如此,皇帝还特意召见了徐凤言的妻子,这简直就是至高无上的荣耀!而且不是以后宅女子的身份,是“先生”! 连皇帝都称呼徐夫人为“崔先生”,说她是天下女子之表率,其他人还能说什么? 徐凤言回京后,理所当然被皇帝安排进了户部,上任户部尚书年事已高,按理说早该退了,但皇帝一直不让他告老还乡,后来大家都明白,这是要把户部尚书的位子给徐凤言留着! 他今年才二十五,却已经跟岳父崔尚书平起平坐,未来又该如何? 即便他在浡州推行的一系列政策十分新奇且荒诞,但效果却显而易见,也正因此是没人在意的浡州,徐凤言才能放手去干,结果大家都看到了,浡州蒸蒸日上,无论经济还是文化都是一日千里,徐凤言夫妻离开时,浡州百姓甚至夹道相送,泪洒当场,谁若是做官能做到这个地步,那真是不虚此生。 但对国公夫人来说,儿子取得了再大的成就,儿媳妇再被皇帝夸赞赏识,还允许她在京城开设学校,那也比不上他们俩没有孩子! 要知道徐凤言的庶弟们早就儿女成群,徐凤言倒好,夫妻俩跑到那么远的浡州,一去数年不回,也一直没有孩子,国公夫人都要愁死了! 可惜她没能第一时间见到徐凤言,因为徐凤言回京,先与妻子见了皇帝,之后便去了学士府,见徐清婉去了! 徐清婉激动的哭个不停,韦邵元在边上劝了又劝也劝不住,苦笑,只好任由妻子哭泣,旁边已经会走路的小胖子摇摇摆摆宛如一只小鸭子,半点儿不怕人,直接朝玲珑扑来。 韦邵元觉得丢脸极了,他这儿子不知怎么回事,自小就喜欢长得好的人,漂亮的婢女一抱,老老实实不哭不闹,稍微普通点儿的婢女,那就要折腾不停,而且还不喜欢被男人抱,包括他这个亲爹,真是丢人! 小胖子今年两岁,走起路来还不稳当,见娘亲趴在美人怀里哭,他也朝美人怀里扑,欢天喜地的小模样,看得韦邵元牙痒痒。 徐清婉眼睛都哭肿了,虽然这些年都有书信往来,可书信那样缓慢,如何抵得过内心的挂念与担忧?她望着玲珑,泪水不断,哇的一声又哭开了,抱住玲珑的脖子,小胖子也跟着娘亲一起哭,不过他是干嚎,光打雷不下雨。 徐凤言与韦邵元在边上说话,徐清婉哭了好一会儿终于哭够了,当下决定与兄嫂一起回国公府,过几天再回来。 韦邵元真诚询问:“我可以一起去吗?” 他不想跟胖儿子独处,这臭小子讨人嫌得很。 谁知道小胖子也不想跟他一起呢,张着小手要让玲珑抱抱,玲珑懒得抱,因为他看起来就很胖,他便抱着玲珑的腿不松开,看得徐凤言眼角一抽,把小胖子拎起来,结果这家伙张嘴就嚎,看韦邵元跟徐清婉的表情,估计这么嚎也是习惯了,还挺有节奏感,跟打碟似的。 于是回去的时候,还带了一家三口的拖油瓶。 镇国公正等着儿子回来呢,好些年不见,府里多了不少人,皇帝刚给徐凤言赐了府邸,当初的小公爷已经不复存在,现在见到镇国公,大家都会说:你看,这就是徐大人的父亲。 徐凤言也不再是人们口中的小公爷,而是成了只要一提就世人皆知的徐大人。 镇国公难掩激动,徐凤言却很冷静,他与父亲之间的感情并不深厚,哪怕是亲情也需要培养,说来神奇,他穿越过来快三十年,上辈子的父母音容笑貌却仿佛还在眼前,没有一天遗忘过,而在浡州这几年,镇国公夫妇的容貌在他的记忆中已经开始模糊了。 父子俩的谈话也一如既往简短冷淡,不过镇国公并不觉得有什么,这是很正常的事情不是吗?当年他的父亲与他也是这样相处的。 国公夫人则热切多了,见到徐凤言便是泪流满面,数落他一通,想是真的想,只可惜徐凤言无法与她产生情感上的共鸣。 全程国公夫人就跟没看到玲珑一样,对徐清婉也只是说了两句话,看到小胖子外孙,便问徐凤言:“你如今年纪也不小了,该考虑要个孩子了。” 徐凤言手里筷子一顿,最终诚实回答:“不,母亲,我已经决定不要孩子。” “什么?!” 国公夫人瞬间激动起来,“你刚才说什么?你再说一遍?!” 就连镇国公也微微蹙起眉头,他顾及儿媳妇也在,没有大声嚷嚷,但显然也不赞同。 不要孩子怎么能成呢? 徐清婉是早就知道兄嫂打算的,哥哥早就跟她说过,在这样的世界里,他不想要除了她之外任何血缘上的羁绊。 上辈子徐凤言三十了还单身,父母不催也不着急,反正自家没有皇位要继承,儿子想干嘛就干嘛,只要他这辈子活得开开心心,到时候他们两口子眼一闭腿一蹬什么都不知道了,何必去操心儿子以后呢? 再说了,就徐凤言拍电影拿的分红,恐怕都够他老年挥金如土的生活了。 1017|第九十三片龙鳞(十一) 第九十三片龙鳞(十一) 徐凤言很淡定:“此事皇上也知晓, 以我现在的身份,已经不需要接手父亲的爵位,父亲可以在弟弟里挑选个合适的人袭爵, 这样的话,徐家也不会后继无人,香火又不会断了传承。” 简而言之:你还有其他儿子跟孙子, 又不用我给你留后, 所以别操|我那份心。 镇国公听傻了都:“你、你居然跟皇上说过了?!” 国公夫人只觉得眼前一片白, 要不是她死命掐着自己手心,真是当场就被刺激地晕了过去:“你在胡说什么, 你连爵位都不要了?!你、你怎么会有这种荒谬的想法?” 说完凶狠地看向玲珑,她儿子肯定是没有错的, 以前也都是懂事又孝顺, 自从这个儿媳妇嫁进来之后一切都变了!不仅一走好多年, 连孩子都不打算要了!“是不是你?!是不是你!肯定是你撺掇的,肯定是你!糊涂啊!糊涂!当年我怎么就答应让你嫁进来!你毁了我儿子、你毁了我儿子!老天爷啊,你怎么不把这种毒妇天打雷劈,你——” 话音未落, 青天白日的, 一道惊雷乍起, 其声音之洪亮, 仿佛劈在国公夫人头上。 玲珑笑着问她:“要不咱们一起走出去, 看看老天爷到底劈谁?” 徐凤言也被那道惊雷吓一跳, 心脏差点儿从嗓子眼蹦出来, 对国公夫人说:“母亲不必如此,这是我的做的决定,与玲珑有什么关系?别把什么事都推到她身上。” 国公夫人见他到现在还要为玲珑说话, 更是心如刀绞,镇国公也是满心复杂,说不出话,他万万没想到,最让他骄傲,也最成器、最出息的长子,居然不想要孩子——世界上怎么会有男人不想要孩子?没有后,那要一辈子被人戳着脊梁骨啊!可是这已经上达天听,他比国公夫人考虑的更多,长子如今是皇帝心腹,日后定是前途无量,没孩子也不一定是坏事,没有孩子,便无从图谋,皇帝也好,下一任皇帝也好,都会对徐凤言充满信任,敢用她,归根结底,其实还是国公府占便宜。 但这代价是要牺牲长子,镇国公便又于心不忍。 良久,他叹了口气:“既然这是你的决定,为父也不便多说,你们二人若是决定不要孩子,到时候便从你的侄儿中,挑个刚出生的合眼缘的过继,日后也算是有后人拜祭……” 话没说完便被国公夫人打断:“过继?!为何要过继!我不同意!那些小野种!凭什么——” 镇国公听她称呼自己的儿孙为小野种,瞬间沉下脸,国公夫人也被吓了一跳,“妾身、妾身一时口误……” 镇国公冷冷地看着她,若非她为自己生下了最出息的儿子跟最懂事的女儿,他连见都不想见她,数年过去,国公夫人性格愈发乖张刻薄,连庶子媳妇都要叫来立规矩,活似当年不能拿捏玲珑,便要把威风都耍在庶子媳妇身上一般,其他妾侍没少委婉地给他告状,只是镇国公没有跟国公夫人一般见识罢了。 无论如何,他都会与这女人做一辈子的原配夫妻,不会给长子丢人,这也是他身为父亲唯一能为他做的。 徐凤言道:“多谢父亲美意,只是儿子心意已决,更何况,何必要人家母子分离呢?岂不是在那孩子的母亲心上挖一刀?儿子可做不出那种事来。” 他对此很是坦然,即便穿越过来二十几年,他仍然坚持自己的本心及原则,不要孩子,其实也有他的私心在里头,他真的怕生下一个女儿,以一己之力,他能改变这个国家多少呢?社会的进步需要不断的推进,即便是在现代社会,女性地位仍然不能与男性持平,更何况是在古代?但只要他从现在开始努力,就能提早一天改变,他就是为了这样的信念而拼搏的。 他本身也不是特别喜欢小孩,有没有小孩都一样,他爸妈当年也是打算丁克,结果意外怀孕有了他,对他采取的也是一贯放养政策,所以徐凤言打小就比别人想得开。 当然,说这么多,其实最重要的是玲珑不要,徐凤言一听,想都没想就选择了接受,有没有孩子并不重要,只要她一直留在他身边,怎样都好。 国公夫人见没有人支持自己,狠狠哭了一场,她思及自己这一生,顿觉无比苦命,丈夫与自己貌合神离,儿子也不亲近,女儿更是只有表面上的关怀,他们没一个听自己的话,无论自己说什么,他们都有理由反驳。 徐清婉自嫁给韦邵元,因为未满十八,韦邵元与徐凤言约定不可以碰她,头先几年没有身子,人家公公婆婆都不着急,反倒是国公夫人这个亲娘急得不行,生怕徐清婉抓不住韦邵元,让他在外头给狐狸精勾走了,便趁着徐清婉回娘家看她,一气给徐清婉塞了四五个貌美婢女,让她带回去抬个妾,伺候韦邵元。 还让徐清婉不要妒忌,待到妾侍生子,大不了把那孩子抱到自己膝下抚养。 徐清婉不肯,她又急又气,直接使了昏招。 在韦邵元来接徐清婉回去时,把人塞进去跟韦邵元共处一室,弄得韦邵元脸色铁青,徐清婉更是因此与国公夫人大吵一架,国公夫人还想像徐清婉小时那样罚她,可惜韦邵元心疼妻子,冷着脸带着徐清婉走了,之后便除了逢年过节,徐清婉再也没回来过。 不过这在国公夫人看来便是大大的不孝,她真不知自己是倒了什么霉,一儿一女都与自己离心,不听自己的,难道她还会害了他们吗? 徐清婉也不是没试过跟母亲讲道理,只可惜国公夫人不是能听得进去的人,只要你做的事不符合她的心意,那就是不孝,久而久之,一颗心也凉透了,她如今有自己的小家,夫妻恩爱儿子活泼,公婆更是慈爱温和,相比起来,居然是娘家更让她感到窒息。哥哥嫂嫂不在府中,她干脆也不怎么回来了。 最让徐清婉觉得好笑的,便是母亲教导她要贤惠,不能善妒。 明明母亲是最不贤惠、最善妒的那一个不是吗? 公公婆婆便是一生恩爱只有彼此,韦家更是没有人纳妾,她为何要为了贤惠的名声把自己的丈夫送出去?更何况夫君早就与她说过此生不纳妾,名声好坏,又与她何干?日子过得好不好,只有她自己知道。 夫君不愿意彼此之间有第三个人,她还要逼着夫君纳妾,那不是自己主动把他往外推? 母亲当年是不是也是这样,才使得父亲与她逐渐形同陌路? 徐清婉本打算质问国公夫人,可转念一想,还是什么也没说,就让母亲单方面怨恨父亲负心,也好过让她明白是自己亲手将人推了出去,对母亲来说,清醒不如混沌。 徐凤言回京后便被委以重任,但与浡州不同,浡州是他的一言堂,百姓们过去实在是太苦了,他给他们带来好日子,百姓们便信任他,他说什么便是什么,可是在京城,一些法令的实施便必然触动某些人的利益,这也使得徐凤言在朝中树敌无数,好在皇帝始终坚信他,又有老婆给他出谋划策,而且不知道怎么回事,可能是他这人运气好,那些跟他唱反调的,总是时不时倒霉出事,徐凤言常常觉得,也许自己穿越后也随身携带锦鲤属性? 也因此徐凤言成婚多年膝下无子,朝中不少反对他的人,没少拿这个攻击他,甚至在一次争论中,当着皇帝与文武百官的面,对方直言徐凤言是不是作恶太多,以至于上苍对他降下惩罚,让他断子绝孙! 反正没有人相信徐凤言是自己不想要孩子,这太离谱了,说出去根本没人信。 徐凤言在这些年的历练中早成了老油条,他上辈子当导演时,锐气很重,有父母保驾护航,自己有才华横溢,吃过的苦也都是客观上的,从没被人排挤冤枉过,但当官之后,这些一句话能绕一百八十个弯的大臣们,一个比一个油,一个比一个狡猾善辩,徐凤言在浡州时便见过那些类似的乡绅,能把白的说成黑的,红的说成绿的,面对这种人,你跟他对骂那是不行的,显得你掉价,显得你没品。 但他老婆曾经说过,清者自清不如快意恩仇,所以徐凤言仇家虽然多,朋友却也不少,当年他在浡州聘用的主簿长史等人,如今都是他的心腹,朝中也不乏有一颗爱国为民之心的大臣,世界上没有永远的敌人,徐凤言又有根基,他的父亲及岳父,每次都是无条件支持他,能跟他对得上的人倒也不多。 这就是出身的好处。 所以别人骂他作恶太作以至于断子绝孙,徐凤言轻轻拂袖,云淡风轻:“千百年后,吾之大名必定万古流芳,尔等子孙之流,又算什么呢?” 也不骂人,就是瞧不起你。 这招是跟他老婆学的,他老婆瞧不起人那才叫本事呢,都不用说话,一个眼神一个动作,就能把人气出脑溢血。 那大臣心理素质果然也不行,徐凤言这德性像足了玲珑,眼角眉梢的神态及语气都是一样一样的。 生那么多儿孙有什么用?说得好像你能活个千万年一样,到时候两眼一闭两腿一蹬人事不知了,鬼知道你是谁啊?他徐凤言的名字却能永远流传,比起来,究竟断子绝孙的是谁? “我在这里也衷心祝福这位大人长寿千年。” 这话听得是好话,但语气不大对。 事后皇帝好奇,问徐凤言,徐凤言顺口答了句千年王八万年龟,皇帝当时脸色就变了,毕竟他是“万岁”。 徐凤言好心道:“皇上不用在意,您肯定不算在其中。” 皇帝没好气地瞪他一眼,心说都历练了这么多年,这张嘴还是一如既往的欠收拾。 徐凤言忙活时,玲珑也没闲着,她现在名声大振,皇帝亲自赞许,还赐了字——虽然那字玲珑随手就不知塞到了哪里,但却帮她打开了知名度,她也不做别的,就是用赚来的钱开学校,跟事事亲力亲为任劳任怨的徐凤言相比,玲珑就是一甩手掌柜,她总是能找到人为自己卖命,每天自己到处吃喝玩乐,美曰其名巡视检查,学校里男女都收,教材是徐凤言根据自己多年的学习经验编纂的,毕竟她的大名摆在那儿,多的是想把自家女儿送来镀镀金。 来读书的男孩大多家境比较平凡,而听说男女不分班后,一些贵族家的小姑娘也不来了,玲珑对此毫无意见,爱来来不来拉倒,难不成她还要上门去求不成。 这日她来学校,马车还没到学校门口便听见一阵吵闹,哭泣的是个年幼的女孩儿,奶声奶气的,因为着急还有点口齿不清,徐清婉如今已是两个孩子的娘,小胖子三岁时,她又生了个女儿,已经断了奶,开始学说话走路了。 她在学校里担任教导主任的职责,性格也变得更加坚毅果断,虽然还是很温柔,但许多小孩子见了她,是大气都不敢喘一下,相当威严。 国公夫人得知女儿去了儿媳开办的学校抛头露面还很愤怒,让徐清婉来见她,徐清婉根本不上门,她一个人骂骂咧咧又自怨自艾,兀自活在自己的世界中,根本不想改变。 她觉得儿媳妇不安分,女儿也被带坏了,真怕哪一天女婿便不要了女儿,不过她这毫无意义的担心,永远都没有实现的那一天。 徐清婉掀开帘子,走下去,“怎么了,何事如此喧哗?” 玲珑也在后面下去,学校的老师见到两人,顿时有了主心骨,纷纷松了口气:“是这样的,这个新学生来上了几天课,她的母亲便找来了,要把她带回家去,还要求咱们退学费。” 他们的学费都是意思意思收了点儿,贫苦学生不仅不收费,还能凭借成绩换取奖学金。 当事人是个五六岁的小姑娘,长得白白嫩嫩很是可爱,此时满脸泪痕,被母亲抓在手里,哭喊着叫老师,又要爹爹。 她的母亲看起来也就三十左右,本来正在闹,一见玲珑与徐清婉,她自己反倒是愣住了。 只可惜玲珑也好,徐清婉也罢,根本没人认出她来。 这边闹得太大,当初送孩子来上学,登记的是孩子爹爹的名字与地址,学校已经派人去通知了,很快,孩子的爹爹便赶了过来,身上五品官的官服都没来得及换,他认识玲珑与徐清婉,连忙行礼:“见过崔先生、徐教任。” 随后脸色冰冷喝斥妻子:“你又在胡闹什么!” 小姑娘看见爹爹哇哇大哭:“爹爹!爹爹!娘不许我上学!我想上学!我不要回家!” 男子连忙把女儿从妻子手里抢走,抱起来哄着,那女子看了,忍了又忍:“老爷,她年纪也不小了,还这样抱着成何体统——” 男子哄着女儿,看都不看她一眼,好不容易让女儿破涕为笑,他才歉疚地对学校的老师说:“抱歉,内子给你们添麻烦了,我这边将她带回家去,盈盈要乖乖听老师们的话,好好学习。” “爹爹……”小姑娘抱住父亲的脖子,委屈巴巴地流眼泪,肉嘟嘟的小脸看起来可怜极了。 徐清婉喜欢小孩,看到这么可爱的小姑娘也是母爱泛滥,朝她伸出手:“盈盈乖,老师抱你好不好?你爹爹还有事情要做呢。” 盈盈不复之前跟母亲哭闹时的顽固,乖巧地接受了徐清婉,徐清婉一抱,才发觉小姑娘虽然肉嘟嘟的,但并不重,很是可爱。 之后那是人家夫妻之间的家务事,男子将妻子拽走,毫无怜香惜玉之态,到了没人的地方才冷冷地说:“肖氏,你到底想做什么?我与你说过,若非我母亲病重,我早就休了你!” 也是因为母亲病重,无法再抚养女儿盈盈,他才选择把女儿送来上学,果然,小姑娘上了学后每天快快乐乐,脸上笑容都多了,让他无比庆幸自己做了这样的选择。 这肖氏不是别人,正是上辈子嫁给徐凤言却和离,这辈子还想嫁给韦邵元却无果的那位重生女子。 她在家人的安排下嫁给了与徐凤言同期的探花郎,探花郎是农家举子,为人稳重成熟又有孝心,肖氏也算是下嫁,夫妻二人也有过一段短暂的恩爱时光,可惜自从探花郎将母亲从乡下接来,一切都不一样了。 老太太上了年纪,口味重,爱吃辣,又总爱侍弄农活,这在肖氏看来简直不成体统,可怜一老太太,以为能享儿子的福,谁知儿媳是个大家闺秀,连带着她一把年纪要开始学规矩,免得给儿子丢人,老太太胃口大,也不敢多吃,也不好向儿子说,免得挑拨了夫妻关系,时间一长,便面黄肌瘦起来。 探花郎得知后与肖氏大吵一架,他的想法与母亲相似,一家人就是要彼此包容理解,为什么母亲能够为了她委屈自己,她却不能稍微体谅一下老人家呢? 矛盾在肖氏怀孕后愈演愈烈。 肖氏嫁给他后也是数年未孕,期间变着法的给他塞女人,探花郎气得要命,又不想与她吵,惹了母亲担忧。 白天母亲还在叮嘱他不要给妻子压力,要顺其自然,他们农家不兴那些纳妾通房什么的,晚上他妻子就自己搬去了隔间,让婢女睡了上来! 探花郎一怒之下与肖氏分房睡,正巧肖氏有孕,十月怀胎,艰难生下女儿,却被告知可能无法再有孕,正常人是对女儿更加疼爱怜惜,她可倒好,她觉得是女儿把儿子给挤走了! 探花郎办了几件好差,慢慢升了官,他不可能每天都在家里,怕妻子苛待女儿,便把女儿盈盈送到母亲身边抚养,小姑娘跟祖母感情极好,小小年纪蹲地上玩泥巴,老太太笑呵呵的,等她玩够了再给她洗干净,被肖氏得知,与老太太大吵一架,认为老太太故意把她女儿教的粗鄙,老太太劳累大半生,直接给气病了,病得糊里糊涂,探花郎哪里放心把女儿交给肖氏?便送来上学,晚间再自己来接她回家。 谁知肖氏得知女儿被送来这种不检点的学校,居然直接跑到学校来闹! “你真是个冥顽不灵、无药可救的女子!”探花郎忍无可忍,他原本觉得有父母对盈盈才是最好的,可现在他觉得,也许没有这个母亲,盈盈会更快乐一点! “你想要把盈盈变成你这样的人?像你这样的人,活着到底有什么意义?”探花郎咬牙切齿道,“做妻子、做儿媳、做母亲,你样样不称职,整日拿着贤惠大度的名头往身上套,你也配!咱们现在便回家和离!” 肖氏震惊了,当初她是下嫁,这人居然敢说和离?他凭什么要跟她和离?他怎么敢?! 探花郎态度强硬的可怕,说和离便和离,肖氏从一开始的不信,到后来的软化求饶,上辈子她与徐凤言和离,和离后的女子过得有多难她最清楚,可惜探花郎不肯听她多说,两人最终还是和离了。 盈盈得知以后家里只有祖母跟爹爹,高兴的不行,连一丝不舍也没有。 肖氏失魂落魄地走到了京城学院门口,那里,孩子们欢天喜地,都很有礼貌,而徐清婉,本早该死去的徐清婉,如今是人人都知道的徐教任,至于玲珑更是不必多提,她们都美名远扬,只有自己活成了这个样子。 现在想想,她重活这一世,想要避开前世的命运,因此换了个男人,选择下嫁,可为何却还是落得了相同的结局? 为什么别人都能过得比自己好?她们都不是重生的,都不像自己一样占尽先机,为什么她们能过得这么好?为什么?!老天爷为何如此不公平?既然叫她重生,又不教她该怎么走。 肖氏眼见一人打马而来,在学校门口停下,正是徐凤言。 已年过而立,俊美依旧的徐凤言。 他是那样的温柔、体贴,但却不是自己的了。 承认吧,其实她早就后悔了。 只是再没有重来一次的机会。 1018|第九十四片龙鳞(一) 第九十四片龙鳞(一) 一只短、粗、戴着大金戒指的中年男人的手, 啪的一声,拍在了雪白滑嫩的大腿上。 大腿的主人穿着极其暴露的红色无肩带性感连衣裙,露出胸前的波涛汹涌以及细的惊人的腰, 一双腿更是笔直修长,肤白胜雪,裙子的长度只到大腿, 堪堪遮住臀部, 脚上则是一双黑色高跟鞋, 修饰的腿型愈发完美,这一巴掌拍下来后, 中年男人一边叼着烟,一边暧昧地冲着美人挤眉弄眼, 口水差点从生长着泛黄牙齿的大嘴里滴出来, 一边摸着大腿还一边色眯眯的笑:“放心放心, 我是不会亏待你的,你们淑姐应该有跟你说吧?只要你把我伺候好了,这次的角色任你挑!” 他早看上这个美人了,只可惜性子有点倔, 怎么也弄不到手, 可是你看看, 干这一行的, 想出头, 还不是得朝资本低头?他有钱啊!他有钱, 想弄谁就弄谁, 再怎么贞洁烈妇,最终不都是要向现实低头?这姑娘要是再不听公司的安排来陪酒,那可只有穷困潦倒的命, 怕不是下个月的房租都要付不出来了吧? 玲珑看着那只在自己大腿上暧昧游走□□的手,又顺势扫视一圈在座的人。 基本都是跟她身边这秃头差不多模样的,年纪不小,头发不多,身材不瘦,手还不老实,每个人身边都至少有个浓妆艳抹的女人,记忆里差不多都是一个公司的,看样子他们公司不仅没什么资源,还喜欢做皮肉生意,当初签这家可真是瞎了眼。 “把你的手拿开。” 中年秃头酒喝多了有点上头,没仔细听玲珑在说啥,还以为她在跟自己调情,自以为风流地把耳朵凑过去:“你说什么?刚才我没听清楚,再说一遍。” 玲珑不说了,她直接用行动告诉他她刚才在说什么。 长得这么丑也敢摸她的大腿?家里是没有镜子吗? 她抓住自己大腿上的手指,无情地往后一掰,那中年秃头顿时发出杀猪般的惨叫,他个头不高,也就一米七,但体型足足是玲珑的两倍有余,全身都是肉,脖子上至少三层圈,油腻的令人作呕,看过他的人可能有很长一段时间都不想吃肉。 “你干什么!” 她这么一弄,酒桌上其他人也齐刷刷看过来,玲珑面不改色地任由他们打量,手还摁着中年秃头,她也不介意自己走光,反正里面有穿安全裤,膝盖一用力,抵在中年男人肚子上,直接把二百斤的人给掀开了! 然后她拽了拽裙子,往上拽拽再往下拽拽,说实话给她选这个衣服的人真的没什么品味,正常人会穿这种?跟网上十块钱一打批发的一样,质量差不说,穿起来也不好看,全靠她的身材在撑,再美的人穿这种东西气质也要掉一大截,玲珑除外。 她主要是更强悍、更凶,以至于别人根本不会注意到她穿的什么衣服。 但是在今天的酒席开始之前,她是所有来陪酒的小明星里最害羞最安静的一个,别人摸她一下大腿,她就羞得咬着嘴唇,脸色涨红,看起来又是愤恨又是羞愧,看得其他人心痒痒的,大部分进了这行的女人,一开始陪酒都这么容易害羞,但时间一长就习惯了,一个个玩得比他们还花,像是这种青涩的小果子可不多见,本来还想着等老王玩完了他们接手呢,没想到这居然还敢在酒桌上闹起来? 不过你还真别说,这姑娘刚来的时候虽然叫人眼前一亮,可也没觉得有这么美啊,怎么这一发脾气,连颜值都噌噌往上涨?害得他们气都生不起来。 玲珑拍了拍裙子上根本不存在的灰尘,回答道:“哦,不干什么,就是不伺候了。” “你、你敢!”秃头从地上爬起来,威胁道,“你今天要是敢走出这扇房门,别怪我找你麻烦!我看你以后还想不想在这行混了!” 玲珑撇了下嘴,“就你这身高,这辈子也没有当霸总的命,省省吧你。” 说着推开门就走,中年秃头还想过来拦她,被她眼疾手快关上了门,夹住了手指——又是一阵杀猪般的叫声,玲珑都听腻了。 她刚走出包厢,迅速拐弯换了个地方,虽然还没弄清楚地形,但眼下最重要的是她想看看自己的卡里余额。 很好,只有一万出头。 在这种寸土寸金的大城市里,一万块钱能干什么?稍微租个好一点的一室一厅就得五千往上,更别提交通费,而且她还要吃饭呢! 怪不得刚才那中年秃头敢这么威胁她,明明就是个小投资人而已,投资了几部小有名气的网剧就开始嘚瑟,也不照照镜子看看自己啥德性。 她蛮喜欢穿高跟鞋的,但是对质量要求很高,脚上这双显然不怎么样,因为玲珑觉得脚后跟脚前掌都在疼,她干脆把鞋子脱了,拎在手上,刚才夺门而出的时候没忘记拿包,刚出来没几分钟,淑姐的电话就来了。 这位淑姐是玲珑现在所签约的经纪公司,小作坊就别指望能有什么好资源,刚入行的新人也不大懂,就是凭借着对演戏的热爱冲进来,结果被忽悠着签约,签约后资源是没有的,公关营销也无,连跑龙套都得演员自己去联系,也不知道这经纪公司到底有什么用,反倒是签约的时候还交了三千块钱签约费,简直就是收智商税,不包吃住还有一堆条约,也就骗骗涉世未深的小姑娘。 不仅如此,他们还生财有道,与其说是经纪公司,更像是皮肉公司。签约的都是长得不错的年轻姑娘,一进来都不给资源,等到人活不下去了,就开始引诱对方堕落,主要陪像是中年秃头这样的投资商,然后经纪公司从中抽取佣金,真是稳赚不亏无本万利的买卖,什么都不用付出,躺着数钱就好了。 你不干也行,但是你也不能干别的,这家公司虽然没什么太大本事,但整一个刚入行的小演员那是绰绰有余,能让你连个尸体都接不到,而且签他们家的大多是单身女性,敬酒不吃还有罚酒,稍微恐吓一下,就吓得乖乖听话。 而有了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无数次,也慢慢习惯了。 人一旦抛弃了尊严,很难再找回来。 玲珑提着劣质高跟鞋,这一身装备都是公司提供的,她不想说这高跟鞋有多烂,鞋底都开胶了,十二厘米的防水台,她本来就高,穿上去之后,那中年秃头可能只到她下巴,但是由于过度肥胖,矮个子会显得更矮,玲珑就是死,从这栋楼上跳下去,从此以后再也不吃饭,也不可能被那种人包养! 她四处看了看,也不知该往哪儿走,暴发户大多爱装逼,所以今天的酒席是在一个看起来蛮高级的酒店办的,不仅能吃,还提供睡觉服务,也就是说吃完饭搂着女人直接上电梯就能开房,简直一条龙服务,然后问题就来了,请问她要怎么出去比较好呢? 接下来神奇的事情发生了,玲珑进了电梯,原本是想走人,没想到去往顶楼的权限却开了,仿佛出了故障,直接把她送到了顶楼,更神奇的事情还在后头,顶楼是这家酒店最高档的总统套房,她卡里那点钱住一晚上都不够,但这样的套房,门居然是虚掩着的! 难道这就是命运的力量吗? 玲珑猜房间里可能还有个中了药的霸道总裁,别问,问,就是走剧情。 一切艺术都源于生活,她回头戳了戳电梯键,结果这把她送上来的狗电梯顿时跟死了一样不动了。 虚掩的门还吱呀一声打开,别问为什么高级总统套房的门会自动开还会发出吱呀一声,问,就是走剧情。 她只好提着高跟鞋往那扇门里走,反正这个世界没有灵魂,也就是说没有鬼,有鬼她也不怕啊,抓来揉一揉搓一搓炸一炸,勉强可以当个下酒菜,或者带回荒海当肥料也可以,她的并蒂莲感觉要开花了,种了不知多久,急需养料。 玲珑一进去,门一关,她选择更正刚才的话,房间里不仅有个满脸潮红躺在床上疑似中药的霸道总裁,还是个有着腹肌胸肌的俊美裸|男,真想请刚才那位中年秃头过来观赏一下什么才叫帅哥,这种等级的才有资格玩爱情游戏好吗?中年秃头给钱都让玲珑觉得自己是在做慈善。 男人在床上蠕动,玲珑四处逛了一圈,什么也没发现,但是她想打开这房间的门反而不行了,不知何时,床上的男人已经睁开了眼睛,目光炯炯地盯着她,那眼神玲珑很熟悉,对方一把抓住她的手腕,想把她拖到床上压在身下,一个用力~ 玲珑纹丝不动。 他又拽了两下,她还是跟座山一样杵在那儿,看着握住自己手腕的大掌,玲珑好心道:“干嘛,要掰手腕?那可不是这样。” 说着轻轻松松掰开男人的手,将他甩了回去,男人的眼睛都已经泛红充血,玲珑心想什么药啊能让人这么欲|火|焚|身,她直接抓住对方往浴室一扯,整那些有的没的到处发|情,还是泡点冷水冷静一下。 但很稀奇的是,冷水并没有对男人起到效果,他浑身发红发烫,给人一种要是不发泄就会死掉的感觉,玲珑顿时了悟,也是,自己都能走进那个电梯,进入这个权限最高的房间,还能撞见如此一位性感裸|男,接下来的剧情不应该是她英勇就义结果□□愉第二天早上立刻跑走最好留下一张字条加一百块钱数年后带球归来?古早狗血口袋本确实是这样的剧情。 “喂。”玲珑用脚丫子踹踹倒在浴缸里被冷水埋过嘴巴的男人,冷水还在继续往下放,感觉要是继续泡,可能直接把人淹死了。“你知不知道一加一等于几?” 男人根本没工夫回话,只是死死抓着浴缸,结实手臂上青筋暴起,可能冷水虽然无效,却最终还是起到了些许作用,至少他那双泛红的眼睛略微晴明些许,他眯着眼,盯着玲珑看了很久,声音沙哑的不可思议:“你怎么进来的?你是谁?” 玲珑摊手:“你就当我是你人生中一个微不足道的过客,萍水相逢,何必知道彼此的姓名?” 男人:…… 他抓住她的手,即便泡着冷水还是滚烫的手掌捏住玲珑的冰凉的胳膊,有那么一瞬间,他舒服的几乎要呻|吟出来:“你不认识我?” 玲珑心想这人该不会是傻子吧,鬼才认识他,别以为长得帅就有特权。 如果不是情形不对,男人肯定会笑出来,不过此时他已经不想管那么多了,就算是死他也不如那些人的愿! “你留下来,要什么我都给你。” 玲珑正打算往窗外看看,算算几十层楼跳下去会不会太引人注目,闻言啊了一声:“你说什么?” “我很有钱。” 她很友好地说:“有钱买不到我的。” “我也可以跟你结婚。” “不好意思我是不婚族。” “我还是处男!” 玲珑:…… 男人咆哮道:“你在看哪里!” 她很诚实地回答:“这个东西看又看不出来,我怎么知道你说的是不是真的?” 哗啦一声,男人从满是冷水的浴缸里站起来,一把抓住她,“是不是真的,你试试不就知道?” 虽然努力说话,一字一句也都咬的很清晰,但看他额角的青筋,感觉这个人整个都要炸了,玲珑上手摸了摸他的胸口,肌肉是真的,触感也很不错,微微笑:“这可是你自己送上门的,事后别怪我翻脸不认人。” 过程有点曲折,但总体上还算镶嵌的进剧情内,玲珑心想天底下还有这种好事呢?甩了个中年秃头,立马被命运的不可抗力送进了电梯还有大帅比主动出钱求睡,这样的话她岂不是不用自己赚钱了?感觉相当舒适。 更别提这个人的灵魂很有趣,干净又充满力量,是非常少见的强者的灵魂。 当次日清晨的阳光照进房间,雪白的大床上,男人才艰难地睁开眼睛,一瞬间昨天晚上的事情如潮水般涌入脑海,他守了快三十年的处男身……就这么送出去了!如今他也只希望对方不要是那些乱七八糟的人,是个正常女人就好了,要求不高,真的! 只是想起一夜销魂,他又忍不住绝望,就那身材那容貌,能是正常女人?怕不是又是个自带修改器的! 如果说人生是一场游戏,那么绞尽脑汁靠近他的女人们必定都是一群挂逼。 交叠在一起的两双腿看起来十分暧昧,二十九岁的男人脸不禁有点红,虽然什么都懂,可是真的面临这种场景,还是有点不好意思。待会儿她醒了,他该对她说点什么呢? ——这是支票,昨天晚上我们货银两讫,以后就当不认识。 ——我觉得你伺候的还可以,以后合作愉快。 ——谢谢你,这是给你的奖励。 …… 想来想去好像都不太行,而且昨天晚上他是不是夸下海口愿意跟对方结婚?按理说都这么亲密了结婚也不是不可以,但这样的身体……男人伸出手,悄悄摸了摸玲珑雪白柔嫩的肩膀,指尖下的触感细腻嫩滑如果冻,怎么看都不是普通人类能够达到的皮肤水准!哪怕是天天去美容院保养,也绝不可能维持这样的皮肤状态! 所以这又是一个挂逼? 正在男人胡思乱想间,怀里的女人动了,他顺势看到丢在床头的红色裙子,还有地上东倒西歪的一双高跟鞋,看起来十分廉价,廉价的让霸道总裁心安。 廉价就好廉价就好,他就喜欢这些便宜货。 挂逼们不喜欢的,都是他喜欢的。 晨光中,霸总正式朝玲珑伸出手,并作出自我介绍:“你好,我叫燕宵。” “你好。”玲珑很配合地跟他握手,“我叫云散。” 燕宵:“……我是真名。” “我是小号。” 他心里那点忐忑都无了,很无奈:“我是真的叫燕宵,燕子的燕,宵夜的宵。” 玲珑沉吟片刻:“我确实是饿了,要不,你给我弄点吃的,我慢慢听你自我介绍。” 好端端的介绍自己说什么宵夜的宵,这不是让她想吃东西吗? 燕宵只好打内线让人送早餐进来,玲珑趁着这个时候去洗了个澡,完全不拿自己当外人,几万块一晚的豪华套房她跟在自己家似的驾轻就熟,反倒燕宵成了客人。 洗完澡出来的美人更是娇艳欲滴,看着这惊人的神仙颜值,燕宵试探着捉住了玲珑一只手。 她正盘腿坐床上准备享受早餐,突然被拉住手,“干嘛?” 燕宵用一种很惊喜又很期待但又怕受伤害的眼神看着她:“你是正常人吗?” 玲珑:“……你觉得呢?” “我不敢确定。” 说是这么说,他嘴角已经疯狂乱他妈上扬,好家伙,他活了快三十岁,终于遇到了一个不是挂逼又符合他眼缘的女人! 她吃着东西任由燕宵摸自己的手,燕宵越摸笑容越大,玲珑把手抽回来,咬着嘴里的三明治:“我没有衣服,你让人给我买一套衣服来。” 燕宵看向地上那件红色裙子,简直不堪入目:“你的品味也太差了。” “那不是我选的。”玲珑立刻为自己的品味做辩解,“是经纪人选的,我也不喜欢好吗?穿了跟没穿差不多。” 这个燕宵倒是记得,泡冷水清醒些许后,看到的身材那真是火辣的令他都口干舌燥,当时他就想,自己多年潜心礼佛,身上到处挂满开光的符咒荷包及佛像,怎么可能还被挂逼引诱?现在想想,那就是纯粹的男女之间荷尔蒙的作用,简称一见钟情! 在这世界上能找到一个自己合眼缘的又聊得来的,而且在容貌气质上都符合他的择偶要求,还不是挂逼的,二十九年来,燕宵也只遇到了这么一个,曾经他以为自己要一辈子与佛祖为伴,没想到上天果然还是眷顾他的,来了八十一难,这不是也迎来了他的大圣吗! 从今以后,有人可以保护他了! 作为史上第一苦逼霸总,别问燕宵从小到大究竟有多倒霉,问,就是不可抗力。 明明他有十几个保镖,明明家里的保全做得滴水不漏,摄像头全方位无死角,明明他洁身自好从不与异性有一米以内的近距离接触,可是挂逼无处不在!她们总是能穿越重重防线,通过各种“意外”出现在他身边,要与他来一场爱的偶遇,年少轻狂时燕宵还以为是自己魅力十足,后来他才明白纯属自己多想,挂逼们靠近他,都是为了他的气运,惟独云散不一样。 云散就是单独喜欢他的身子! 被叫云散,玲珑嘴里一口饭差点喷出来,“你叫我什么?” “你不是说你叫云散?我觉得这名字也挺好听的。”燕宵如实道。 玲珑把手里还剩一半的三明治塞他嘴里:“姑奶奶叫玲珑!” 燕宵立刻又觉得玲珑比云散好听。 他咬着嘴里的三明治,觉得被她吃过的三明治似乎也很好吃,是他吃过最好吃的! 吃饱喝足,又有人送来还没剪掉吊牌的衣服跟新鞋子,玲珑非常满意,看燕宵也顺眼了一些,然后她换上衣服穿好鞋,朝门口走,燕宵立刻冲过去拦住她:“你要去哪?” “一夜情罢了,你还想干嘛?”玲珑问他。 “谁说是一夜情?”燕宵郑重其事地抓住她,“我这个人非常保守,你拿走了我的第一次,你得对我负责,不然我就报警。” 玲珑:…… 从来都她碰瓷别人,现在居然有人敢碰瓷她? 没等玲珑发火,燕宵先抱住她:“好妹妹,你先别走,你听我把话说完。” 语气凄苦,令人心酸,看在他态度还算不错的份上,玲珑勉强被他牵着手带到沙发上,两人面对面坐着,中间隔一茶几,燕宵酝酿了十几秒,深吸一口气:“我惨啊!” 1019|第九十四片龙鳞(二) 第九十四片龙鳞(二) 燕宵从小就没妈, 这个没妈就是字面意义上的没妈,因为他爸是个风流成性的浪荡公子,万花丛中过是片叶不沾身, 唯一一次动了真心,就是对燕宵亲妈,结果亲妈意外怀孕, 生燕宵的时候难产, 燕宵是活了, 但是妈没了,因此从小到大他就是家里管家保姆带大的, 他爸呢,虽然很疼他, 也很爱他妈, 但浪子嘛, 别指望他真的能回头,更别说能让他回头的那个人已经不在了,所以打小,燕宵就见惯了在他爸身边来来去去的女人们。 他爸基本不会把女人带到他面前找存在感, 奈何有的时候, 像是当年那样真心一动的时刻也不是没有, 就比如说燕宵五岁的时候, 他爸终于结了第一次婚, 带回来一个跟他年纪相仿的女人, 燕宵当时还跟很多小孩儿一样, 很渴望母爱,对方对他又还不错,一开始, 大家相处都是蛮愉快的。 直到一次燕宵无意中接触到对方的手,听到了对方要讨好他及吞噬他的心声。 把当时还五岁的燕宵差点吓出毛病来,想想看,在最渴望母爱的年纪,好不容易遇到一个被亲爸娶回来对自己又不错的后妈,本来大家相处的很不错,结果突然知道对方根本不是真心,而是别有所图,脸上带笑的时候心里都在发苦,在琢磨着怎么对付他,你说这是一个五岁小孩能受得了的吗? 他爸不愧是花心浪子,在燕宵作祟下,这场婚姻仅仅维持了半年多时间便结束了,他对第一任妻子的爱也正式宣告消失,到现在燕宵都记得对方被他爸提出离婚时那不可思议的表情,似乎有种“我明明把这个孩子攻略了为什么他却没有为我说一句话”的感觉。 而从这第一次婚姻过后,燕爸开始彻底放飞自我,他长得英俊又有钱,还很体贴多情,跟你好的时候那简直就是世界上最优秀最合格的情人,为情人花钱那是眼都不眨一掷千金,所以在这之后,燕宵又有过N任后妈。 第二任后妈是个看起来非常温柔的女人,很会做菜,很有爱心,还非常喜欢小孩子,燕宵想,这总不能还是个讨厌自己的后妈吧?他当时已经七岁了,对母爱不是那么渴望,但也仍然希望家庭美满。 结果当然是他绝望了。 第三任后妈则是带了个很可爱的妹妹来,后妈是没什么问题,虽然不喜欢燕宵还特别想要扎破燕爸的保|险|套再生一个儿子出来争家产,但至少表面上的和气是做到了,而且对十岁的燕宵没什么非分之想。 可她带来的妹妹有问题啊! 不仅喜欢缠着燕宵,还总是用充满孩童天真的语气叫哥哥,不知道的还以为燕宵是她亲哥呢!按理说这么可爱乖巧的妹妹,燕宵是不会讨厌的,但谁能想到她身体里住着个成年女性的灵魂!只要一想到对方身体里的灵魂可能自己都得叫奶奶,燕宵就头!皮!发!麻! 就这样,燕爸几乎每隔两三年就换一个老婆,近年来这换老婆的速度才略微降低,前不久燕爸刚娶的新老婆,比燕宵岁数还小,是个有点粉丝的小明星,长相是燕爸喜欢的类型,由于结婚频率过高,燕爸已经不会大办特办婚礼,直接带着新婚妻子出去玩一圈权当新婚旅行,想想也是,要是每次结婚都大办特办,他们家不用干别的,只要躺着等收份子钱发家致富就行。 这位小明星,同样对燕宵展开了攻势。 察觉到对方在勾搭自己时,燕宵的眼泪差点都要掉出来,他真不知道自己是做了什么孽,要受这份罪,你说这后妈也不想想,她是他爸的女人,他怎么可能对他爸的女人产生什么不该有的想法?这要是被人知道,父子相争就为一小明星,他爸的脸往哪儿搁,他的脸又往哪儿搁? 偏偏对方总是有意无意制造机会与他肢体接触,燕宵觉得非常恐怖,他直接连家都不怎么回,反正这么刺激的戏码他是不会演的。 但是你以为燕宵离开家,这些情况就能避免了吗? 那必须不能够啊! 从他上小学开始,特别喜欢他的女老师、爱找他玩的女同学、学校的校花、路上遇到的女孩——这些有意无意靠近他的人,全都是馋他的身子!为了他的气运! 各种各样的类型燕宵是都见过了,什么小家碧玉大家闺秀,狂野的温柔的天真的彪悍的——只有你想不到,没有那些女人做不到,各式各样层出不穷,燕宵是想尽了手法来护住自己的贞操,他还就不信了,他宁可当一辈子和尚,也不让这些女人得逞! 从女人们的心理活动得知,他是这个世界难得一见的气运之子,做什么都顺风顺水,一辈子不会遇到困难挫折,燕宵觉得她们说得都不对,自从遇到这些女人,他的人生就已经充满了坎坷艰辛,差点儿活不下去了!有再多钱又有什么用,还不是能把他逼得去出家?浑身上下挂满佛牌? 说出来不怕这位妹妹笑话,冬天的时候他还会在大衣里头塞几张开过光的黄符,避免这些狂蜂浪蝶的扑袭。 惨啊,大写的惨。 就算有十几名保镖二十四小时围着,也总是有女人能闯到他身边,别问,问,就是神奇的力量。 有时候连保镖们都开始怀疑人生,质疑起自己的专业水平——十几个退伍特种兵,拦不住一个穿着白裙子迷迷糊糊的小姑娘?这合理吗? 甭管合不合理,燕宵都不曾解雇他们,因为他知道就算换了一批人也是这么个结果,这群女人全踏马的是挂逼! 不是有灵泉就是有空间,再不然就是什么红包群啊系统啊,还有的是本身自带金手指,总之只有燕宵想不到,没有她们做不到,而在这些金手指加持下,接近他的女人都有一个共同特点:美。 美的已经不现实那种。 她们的身上永远没有汗毛,什么腋毛腿毛鼻毛长都不长,毛孔都看不见;皮肤永远是雪白细腻,别想看到她们长痘啊粉刺啊黑头什么的,更可气的是这样惊人的好皮肤,她们连面膜都不需要做,不用保养,天生丽质!至于身材,那更是凹|凸|有|致,随便吃吃不胖,曾经有个大学女生在燕宵跟前就上演了一个单纯可爱但是能吃的大胃王形象,人家是真吃,完全不吐,看得燕宵一愣一愣的。 他能维持现在这样八块腹肌的身材,也是要靠严格的碳水控制以及健身,有时候霸总也会酸一酸,为什么那些金手指他没有呢? 大部分时间,燕宵都把自己保护的很好,但偶尔也会吃一次瘪,比如这一次他就是着了人家的道。 这次靠近他的是公司刚进的一个新员工,走的是迷糊天真小白花路线,正常情况下他应该跟她上演一出霸道总裁爱上我的戏码,觉得哇这个女孩好特别好可爱好与众不同跟外面那些妖艳贱货都不一样,但事实上这个类型的燕宵在二十九年的人生里已经见过了好几次,他已经麻木,不会再为此心动或是心痛了。 比如他在十几个保镖的包围下进入电梯却被一个年轻女孩撞到,然后文件天女散花,这种高难度动作场景,跟慢镜头一样的回放在燕宵眼前,他知道,正确做法是伸出手去搂住女孩的腰,但他拒绝! 保镖们更是十几张脸一起懵逼,请问他们把老板围得如此严实的情况下,这样的偶遇究竟是从何而来?这是什么神奇力量? 别问,问,就是走剧情。 虽然燕宵没有伸手帮忙,但对方显然更擅长随机应变,山不就我,我来就山,一把抓住了燕宵的西装下摆,吓得燕宵连忙把她的手拂开,好么,拂开的一刹那,知道人家又是个自带金手指的。 今天这位是从某修仙世界而来的丹宗天才,由于渡劫失败被雷劈到这个世界,她能分辨出人身上的“气”,而一身玛丽苏金光的燕宵自然成了她的目标,跟这样的男人双修,不仅能受他气运庇护,还能事半功倍,说不定有一天能撕开虚空回到原本的世界,所以燕宵理所当然成了她的猎物。 真正的霸总:女人,你这是在玩火。上来自己动。你这磨人的小妖精。你知道错了吗?摘子宫挖胎盘换心换眼换肺换肝。 虚假的霸总:求求你别过来!嘤嘤嘤呜呜呜。空即是色色即是空。我开过光的佛像挂坠放哪儿了。前段时间买的灵符有没有效?我要出家! 燕宵声情并茂、咬牙切齿地说完,期待地看向坐在自己对面的漂亮妹妹,希望这个妹妹跟其他妹妹都不一样。 果然不一样。 其他妹妹是想睡他然后缠上他,她是睡过了就想甩,并且在听到这么悲惨的遭遇后拍桌大笑。 燕宵:…… 他瞪着玲珑:“难道你不该为我负责吗?我可是守了三十年的身子,你想用过就丢,想都别想!我要你保护我!” 玲珑笑到眼角微微有湿意,要她说也不能怪妹子们,谁叫燕宵这个人跟强光灯一样耀眼呢?这里的耀眼不是说他的外在条件,而是他身上的“气”。 每个世界的设定与法则都不一样,像是燕宵所在的这个世界,虽然人死魂消,但人在生时,身上有“气”,像是摸玲珑大腿的那个中年秃头,身上的是躁郁淫靡的气,而如经纪人淑姐,是贪婪拜金的气,大多数人的气是没有颜色的,燕宵却生怕别人看不到似的,不仅气运足,还是那种blingbling的金光,和普通人比起来,他跟加了特效似的。 有他在,自然就会吸引那些与众不同的人,无论男女,有些人想要跟他交好做朋友,也有些人纯粹就是想得到他,还有一些,则是想要将他的“气”据为己有。 得到这个世界气运之子的“气”,那在这个世界还不横着走?再加上本来就有的金手指,说的中二点,掌控世界也不是不可能! 玲珑摸着下巴打量着他,燕宵被这眼神打量的有点发毛,结结巴巴问:“看、看什么?” “我在看你啊,现在你已经不是处男了,按理说她们应该不会再来缠着你了吧?” “妹妹你不懂。”霸道总裁沉痛地说,“初精最有效,但她们不会放过我的,她们想要榨干我!我不要做女人的泄|欲机器!” 玲珑长长的哦了一声:“所以你的意思是,要做我一个人的泄|欲机器?” 燕宵的脸一下红了,扭捏道:“你要是这么说,勉强、勉强也算是吧。” “可别勉强,我可不是那种会勉强人的人。”玲珑举起一根手指摇了摇,“我还要去讨生活呢,你以为我过得很容易吗?我——” 话没说完,手机响了,拿过来一看,是淑姐,昨天玲珑从包厢出来她就在疯狂打电话,估计没什么好事儿玲珑就没接,没想到现在又开始了,除了电话外还有一堆信息,不用点开看都知道是一顿臭骂。 她竖起食指点在红唇上示意燕宵不要出声,同时舒服地倚进沙发里,翘起二郎腿,两条雪白修长的腿好看的不可思议,愣是把燕宵给看红了脸,想到一些不和谐的画面。 果然,这电话一接,玲珑瞬间把手机放远,仍然能听到对面的大喇叭在叫嚣臭骂:“你长本事了啊!昨天我是花了多大力气才给你接上的线,你要不然就别去,你去了还要装清高,愣是把王总给惹怒了,现在王总要把我们公司参演他网剧的人全给涮下来,我看你怎么赔!你现在在哪儿,赶紧给我回公司!我带你去跟王总赔罪!既然决定干这一行,就别还要贞节牌坊,又当又立的,你以为你是什么红人啊!别忘了你签了十年的合同!不老实去陪王总就等着付违约金吧你!到时候把你雪藏了可别怪我!” 燕宵对着玲珑还一脸苦涩,但对别人就不是这么如沐春风了,他眉头紧蹙,正想把手机拿过来接话,玲珑却懒洋洋地开了免提:“开什么玩笑呢淑姐,我是那种说话不算话的人吗?” 燕宵盯着她看,指指自己,大概是想表示,与其找什么王总,不如找燕总啊! “……说得好像你们有那本事把我雪藏一样,现在我跟雪藏也没什么区别啊,至于违约金,不好意思我没有,要钱没有要命一条,大不了你们去告我呗,我用我的余生慢慢搬砖还,放心,不欠你的。” 原身那傻妞,被忽悠的一签签十年,这件事告诉我们,在签订任何你不大了解的合同前,请一定要找专业律师咨询,帮忙看过合同之后再同意,玲珑现在要是敢走人,得付给这小破公司三百万的违约金,想想都生气,签约还花了三千保证金,说是要退给她,结果也没退! 淑姐满心以为威胁了玲珑她就会乖乖听话,毕竟这姑娘一向老实,也是实在逼得没办法了才答应她去参加昨天的酒席,小姑娘嘛,一开始都是不乐意的,觉得那些投资商又老又丑,可等到她们尝到了甜头,那么这么点羞耻心跟自尊心也就不重要了。 先把生米煮成熟饭,之后一切都顺其自然。但万万没想到,这平日里最内向的女孩,居然是最凶的那个,不仅把王总的手夹骨折,人还跑掉了!现在王总还躺在医院里哀哀叫唤呢! “你、你怎么敢这么跟我说话?你知不知道王总昨天晚上被你弄得住院了?右手手指几乎全断了!我看你拿什么赔!” “你在说什么啊淑姐。”玲珑眨眨眼。“什么王总,我完全没听过,也不认识啊,再说了,您可别什么脏水都往我身上泼,我都没见过这个王总,怎么能把他手指弄骨折?我只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刚出茅庐的新人而已,而且,您这么说,有证据吗?法律可不是你嘴巴说说就行的,得有证据才能定我的罪。” 关键昨天晚上那个包厢里的人衣服都脱得差不多了,有些人的手都伸到了女人的低胸装里,她不信房间有监控,也不信有监控他们会拿出来作为证据。 怕个屁,顶多是那什么王总蓄意打击报复她,私底下来的她能怕吗?不把他撕成碎片都算他造化。 说完,玲珑干脆地切断通讯,之后淑姐还在疯狂打电话过来,她觉得烦,直接关机了,顺便冲燕宵努努嘴:“你刚才说什么来着,要我保护我?成啊,那咱们做个交易呗。” 燕宵盯着她的手机看:“你现在签的是个什么公司?哪个正经公司会让自己旗下的艺人去陪酒?” 玲珑想了想:“……我忘了。” 燕宵:……这也能忘? “算了,甭管公司叫什么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从今天起,咱们俩就是朋友了。”玲珑笑弯了眼眸,主动拉住了燕宵的手,现在他有用了,她就不像刚才那样用过就丢。 燕宵傲娇起来:“那我还得考虑一下,我们之间的关系,你就用朋友两个字来概括吗?” 玲珑问:“那你想怎么样?” 燕宵脸微红:“我觉得我们可以以结婚为前提先交往,如果觉得彼此合适,选个合适的日子领证,你要是想继续工作,我也可以支持你,我比那个什么王总更有钱,他只能把你塞进去,我却可以为你量身打造一个剧组,从剧本导演到选角,都可以凭你喜欢。” 玲珑拍拍他的肩膀:“你就不怕我也是那些女人之一?” 燕宵才不信呢,他好歹也是气运之子,是被这个世界所偏爱的人,否则以那些女人五花八门的招数,他一个没什么金手指只有钱的,能苟到现在?只要接触到她们,他就能听到她们的心声,这也是他判断对方是否别有用心的最重要技能,昨天晚上他之所以选择献身,也是因为碰触到玲珑之后,听到她的心声才决定的好么! 真以为他是什么阿猫阿狗都可以啊! 玲珑凑近他耳边,故意用气声吓唬他:“你有没有想过,万一你能听到的,都是我想让你听到的呢?” 燕宵:!!! 他惊恐地看向她,然后很快恼羞成怒:“不许逗我玩!” 玲珑笑得差点晕过去,她站起身,拍了拍裙子上根本不存在的褶皱:“我现在要回去了。” “我跟你一起,你等一下。” 燕宵手忙脚乱地找衣服换,毫不避讳在玲珑面前脱衣服,那真是脱衣有肉穿衣显瘦,霸总的名头可不能白拿,没有足够的金钱、气质、外貌,也配叫霸总? 换好了衣服下楼,燕宵的车子前前后后一共围了五辆车子,里面全是他的保镖,但就是这样,前头有车开路,后头有车断后,他乘坐的这辆车子,仍然能够精准地撞到抱着鲜花或是骑着自行车的故事女主角,然后展开一段可歌可泣的恋情。 虽然最后这恋情连萌芽都还没有就被燕宵扼杀在摇篮之中,但坐车出行显然已经快成为了他的阴影,他想称呼自己是个环保主义者,号召双腿行走代替四个车轮,但事实证明如果双腿行走,很有可能他被别人撞,坐车有危险,但危险的是别人,他选择让别人被撞。 毕竟那是别人主动撞上来的,而他如果步行,那些人都会故意来撞他! 她们又没有司机这样好的技术,万一把他腿撞断拖回家关起来,那他不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可以说燕宵考虑的十分周到,简直无可挑剔。 玲珑听了都说好。 她住在合租公寓,是跟公司几个其他女生一起租的房子,分摊下来每个月也要三千块钱的房租,这还没算上水电物业,吃饭衣服,因为要去面试,总得多准备几套,偶尔还要被公司叫过去做这做那,每个月辛辛苦苦赚钱跑龙套,结果回来还得吃泡面,简直人间惨剧。 1020|第九十四片龙鳞(三) 第九十四片龙鳞(三) 活着嘛, 总是有各种各样的麻烦事,比如跟玲珑合租的这几个女孩,一开始大家都是刚签约的公司, 对未来还比较抱有期待,但随着时间过去,她们发现自己似乎被骗, 但是也晚了, 其他人大多选择了听从经纪人淑姐的安排, 陪酒后或多或少得到了一些资源,手头也比从前宽裕, 不用再苦逼的连吃泡面都得选袋装的。 事到如今,唯一不肯去陪酒的玲珑便与她们格格不入了, 她们几个人甚至商量着要搬走, 因为她们现在赚的钱完全没必要再和其他人合租, 挤在一起住,可是很不方便把男人带回来的。 玲珑一进门,就听见一声酸溜溜的招呼:“哟,我们清高的小仙女回来啦, 昨儿晚上怎么彻夜不归啊?” “我还以为你能坚持多久呢, 不也是跟我们一样?” 说话的一个黑长直一个黄色卷发, 穿着丝质睡衣, 正有意无意地看向打开门从门口进来的玲珑。 还有一个短发女人没有开口, 只是嘴角我微微上扬, 带着些许轻蔑。 她们三个选择屈服的时间更早一些, 当初签约的时候什么都不懂,连公司给的合同都是稀里糊涂看了,又有淑姐在边上忽悠, 这位负责牵线搭桥的经纪人,别看在她们面前一副凶神恶煞很不好惹的模样,哄她们签约时那才是真正的和蔼可亲,完全看不出什么毛病的。 结果合同一签,瞬间变脸,不听话?不听话你就自己想办法! 在这样的大城市里生活实在是太艰难了,大家最终还是选择了屈服,而在屈服过后,她们很快尝到了甜头,只要出卖身体与美貌,就能获得大量的金钱与资源,想成为明星的愿望也能得到满足,偏偏四个人合租的房子里,还剩下一个整天穿T恤牛仔裤头发绑起来的玲珑做对比,无论淑姐怎么威逼利诱,对方都不肯答应。 直到前不久,玲珑的奶奶生了重病,需要钱做手术,她爸妈离婚早,婚后谁也不管她,是奶奶把她拉拔大的,因此她对奶奶感情极深,手术前后需要十几万,她上哪儿弄这十几万? 就算已经是最会节省的人,每个月也是入不敷出,根本存不下什么钱,不知是出于什么心理,在玲珑开口借钱时,三人谁都没借。 不仅没借,还把她嘲讽了一番。 被逼无奈,原主才选择了找淑姐。被淑姐先是骂了一顿,然后被要求过去做美容换衣服,这一行来钱很快的,真不知道她在清高什么。也因此原主与其他人不一样的行为,导致她在租房里被孤立,她们常常嘲讽地叫她“清高的小仙女”。 你看,清高的小仙女,这不也蒙尘了? 黑长直捂嘴笑,她在有了金主后很快如鱼得水的适应了这种生活,顺便把自己不是很满意的鼻子给重新垫了下,又做了缩鼻翼手术,整个人颜值瞬间上升,就是偶尔会显得不大自然,但上了浓妆谁也看不出。 颜值上升,身价自然也噌噌上涨,这种轻松来钱快又没有什么负担的生活,真不知道为什么有人不喜欢。 本来按照颜值来看,玲珑无疑是最容易红的那一个,她可能都不需要什么才能,只要那张脸被人看见,就能在娱乐圈掀起一阵腥风血雨,只可惜淑姐把她的合同摁的死死的,想出名?不可能,就连龙套你也别想演,因为不管你要演什么,都得经过公司的允许!当初的合同就是这么写的,要是违约,可是要付钱的。 黑长直笑完了,暧昧地问玲珑:“怎么样啊,听说淑姐给你介绍的是王总,我听我们那陈总说过,王总这人吧,其实也还不错,就是头发少了点儿肚子大了点儿,不过男人嘛,还不是你随意玩弄,你长得这么漂亮,可得好好捞一笔。” “就是就是。”黄卷发也点头,跟黑长直对视一眼,露出你我都懂的笑容:“不过这种男人在床上也就那样了,都是考验演技的时候,到时候你可得卖点力气,苟富贵勿相忘啊!” 现在玲珑在她们看来属于“自己人”,所以她们立刻忘记了先前的不愉快,毕竟借钱这事儿,借你是情分,不借你是本分,又不是欠你的,玲珑凭什么怨恨她们? 玲珑是不怨恨她们,但也不怎么想搭理她们,直接走进自己的房间。 短发女嗤笑一声:“看样子是还没转过弯来呢,没关系,过几天就好了,谁还不是这么过来的。” 她们难道一开始就想陪那些肥头大耳的投资商?还不是淑姐,愿意听话的,她就给你找比较能看得顺眼的,不听话的,直接一杯酒灌下去,你连自己姓什么都忘了,生米煮成熟饭,还能怎么办?报警?人家有一百种方法证明你是自愿的,到时候闹大了,丢人的也是她们,被逼的混不下去的同样是她们,所以大部分的人在经历这种事后都选择了随波逐流,那些无法跨越内心障碍的,想选择回家,几乎也不可能,因为合约还在公司手里攥着呢! 你不给公司赚到足够的钱,它怎么舍得放你走? 这年头啊,是笑贫不笑娼。 玲珑进屋也没拿什么东西,原主唯一宝贝的就是那张跟奶奶的合照,除此之外,什么值钱东西都没有。她把证件之类的收拾了个小包包,背在身上出门,临走前被短发女叫住:“喂,你去哪儿?昨天都那样了,你还不留下来好好休息?我刚才给你定了个补血的外卖。” 当原主与她们不同,还在坚持原则的时候,对她们来说,原主是敌人;可一旦原主也选择了这条路,那就是自己人了,她们也立刻开始愿意照顾“新人”,可能是出自可笑的怜悯,也可能是由于轻微的优越,但更多的,也许是看到了那个曾经也是如此的自己。 玲珑都走到了门边,回头:“我不喝了,谢谢你,以后我也不回来了,我要跟公司解约了。” “什么?!” 三人都惊了,纷纷用不可思议的目光看她,黑长直直截了当说:“我操,没看出来你还有这手段啊!我们解约可是要三百万的!就一晚,你把王总哄得愿意帮你解约?!” 那可真是太好了! 如果能解约,她们可以靠着现在的金主演点不起眼的小角色,也不用给公司那么多的抽成,别看她们现在生活条件比之前好,但公司还是那个烂公司,她们从金主手里捞的钱,几乎都被公司拿走了,剩下的除却衣食住行,也不过够买几个名牌,想要攒到解约的钱,估计没有七八年下不来。 跟了金主,习惯了大手大脚的生活,还想回到正常的人生,可能性为零。 玲珑耸耸肩:“不是王总。” 不是王总,那是谁? 正想着,黄卷发的手机响了,是淑姐,她顺手开了免提,淑姐的咆哮声在那边响起:“琪琪,玲珑回去了没有,嗯?你告诉她!她昨晚把王总害成那样,王总饶不了她,公司也饶不了她!有本事就让她跑!不然被我抓到,一定让她吃不了兜着走!” 吓得黄卷发都结巴了,下意识看向玲珑,正要回答淑姐的话,手机突然被短发女抢走:“淑姐,我是Amy,玲珑昨天晚上一夜没回,你放心,她要是回来了,我第一时间就告诉你。” 等到电话挂了,黑长直气得只拍桌子:“Amy你疯啦!你敢跟淑姐撒谎!到时候倒霉的可是我们!” “她肯定是得罪人了!”黄卷发看着玲珑,“你还愣着干什么,还不走?难道要等我们告密?我可告诉你,淑姐来问的时候我是不会给你留余地的,我什么都说!趁着现在赶紧走啊!别把我们也害了!” 玲珑转身就走。 “玲珑!” 是Amy。 玲珑回头,短发的Amy眼里有些让人看不懂的东西:“……你会后悔的。” 自己答应去陪酒又反悔,还弄伤了投资商,被公司抓到的话绝对不会有好下场。 玲珑潇洒地耸肩:“那谁知道呢。” 她干脆利落地离开了,留下三个室友待在原地久久不动。 燕宵在楼下等得有点焦躁,他怕妹妹直接自己跑了,留下他一个孤苦伶仃的,以后谁保护他呀! 看见玲珑从大厅出来,脸上顿时露出笑容,直接跟她抱怨:“知道吗?刚才我就是站在这里等你,就有人跑过来跟我搭讪,还想摸我的手!吓死我了!我可不是那种不正经的男人,随随便便什么女人都能摸两下,我很洁身自好的!” 玲珑点点头:“嗯嗯嗯你说得对,我那破公司的事儿,你给我查明白了么?” “就一皮包公司。”燕宵回答,“手续流程都是对的,除了给你们签约后不能给资源之外,这合同虽然剥削意味浓厚,可是从法律上讲,你还真不能说人家有错,谁叫你们当初签的时候看也不看?” 玲珑诚实回答:“看了,没看出来。” 燕宵觉得妹妹这机灵劲儿不像是看不出来的人,不过他现在对玲珑抱有一百万分好感,自然什么都向着她:“也不能怪你,他们玩了很多文字游戏,一些话你看起来没问题其实完全是两个意思,这种小把戏我见得多了,而且我已经让人去给你解约了,很快你就是自由人了!” 玲珑颔首:“干得不错。” 燕宵眼睛一亮,玲珑凑上来在他脸颊亲了一口:“这是奖赏?” 霸总脸上浮现出失望的表情:“就这就这?” 嘴上虽然这么说,但眼睛里还是笑的,显然三百万违约金加人工费只被亲了一口,他还是觉得很值。 毕竟过去的二十九年里,他花三千万也不一定能找到合眼缘的女孩亲自己一下。 玲珑没有地方住,霸总很担心自己折辱了她的自尊,试探着、小心翼翼道:“是这样的,我不想让你觉得你欠了我什么,也不想让我们之间是金钱堆积起来的关系,所以我让人给你租了一个单人小公寓,房租水电都是正常价,虽然你现在没了工作,但是我可以给你试镜的机会,你不要以为这是你欠我的人情,只要你好好努力,早晚能有回报我的一天。” 玲珑都他妈听傻了,她不敢置信地看着燕宵,“你听听你这说得是人话吗?” 燕宵:? “为什么不给我大别墅住?为什么还要我自己租房子自己交房租水电?为什么不给我量身打造一个剧本请知名导演跟影帝影后给我作配?我想带资进组啊!我们之间之所以如此亲密就是因为有庞大的金钱基础,不然你以为呢?哦我自己付房租水电自己去试镜你还想要我欠你人情回报你?合着你动动嘴皮子我就得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看不出来你浓眉大眼的也叛变了!” 燕宵连忙解释:“不是,我这不是担心羞辱了你,伤害你的尊严跟人格……” “请用钱尽情的伤害我谢谢。”玲珑抱住他的脖子,“你以为你在这跟我演霸道总裁和坚韧不拔小白花呢?本人懒癌晚期,最好什么都给我准备了让我挑,别让我这么辛苦。” 燕宵感动:“妹妹果然跟外面的那些女人不一样!” 不仅不是挂逼,还明晃晃的表明自己爱钱,说得是,谁不爱钱呢! 只要你爱钱,我们就是好朋友! “走走走,带你去住大别墅。”燕宵说。 “还要买衣服买鞋子买包包。”玲珑扒拉着手指提出一堆要求,全是烧钱的,燕总眼都不眨地同意了,反正他钱多,不花白不花,她再怎么造也造不完。 身为霸总,手下自然有一批顶尖人才让他可以尽情地跟妹妹谈恋爱而不用操心工作——才怪,事实上燕宵仍然要每天去上班,且因为自己是老总的缘故,更加辛勤努力,再加上总是有可怕的女人们想接近他,他只好把全部的精力都投入到工作中来,于是创造了更多的机遇,赚到了更多的钱,如今他觉得,也许燕氏集团可以开始考虑进军娱乐圈了。 想到这里,他立刻让秘书通知下去做个传媒公司的规划,所签约的第一位艺人,那自然是他可爱天真毫不做作的玲珑妹妹。 玲珑非常喜欢燕宵的大别墅,也非常喜欢燕宵的大方,他直接让人把当季的名牌成衣册子拿来,玲珑看上的直接打勾,然后就会直接送上门来。 旧公司的解约合同也送来了,虽然支付了三百万的违约金,可燕宵不是好惹的,在女人方面他是倒霉了点,不过在做生意这一块,那还是吃人不吐骨头,他给你咬一口,那可是要你命的。 转手就把对方告上法庭,反正他有钱啊,还有业内顶尖的律师团队,不把对方告的倾家荡产脱裤衩子都算他输。 里头还有很多像玲珑这样被骗签约的年轻女孩,小鲜肉也不少,都是长得不错涉世未深的年轻人,也当是为国家跟社会做贡献了,这种毒瘤必须铲除! “天凉王破”的属性用在这儿简直不要太棒,先前那个摸玲珑大腿的中年秃头也没有好下场,燕宵杀人诛心,直接把他在外面乱搞的照片发给了他老婆,本来老王就是靠着老婆娘家发家致富,现在拿着老婆的钱包养小情人,居然还男女通吃,燕宵特善良,寄出去的照片上,只有老王露脸,其他人都打了马赛克,王太太想找人泄愤都不好找,一腔怒火全洒在老王身上。 被赶出家门后,老王不仅是隔壁的,还是大街的。 玲珑的手机后来收到过一条未知号码的信息:谢谢。 她不知道是谁发的,也没兴趣知道,现在她每天吃喝玩乐,等着传媒部成立呢。 燕宵为她准备了一个顶尖的经纪团队,不仅挖来了曾捧出无数影帝影后的金牌经纪人钟永锋、配了好几组助理,还有专业的造型团队及公关团队,其中公关团队干脆就是燕氏的公关部,其手笔之大,让许多人都好奇起玲珑的身份来。 能让不近女色清心寡欲的跟和尚一样的燕总这么费心费力,在完全不确定回报的情况下进行如此巨大的投资,显然是被爱冲昏头脑了啊! 这是什么绝世妖姬?能把燕总蛊惑成这样?这手段他们也想学! 钟永锋从业数十年,早就不带新人了,但燕宵给的条件是真的高,连他都忍不住心动,而且对被签约的艺人没有要求,唯一的条件是“她开心就好”,钟永锋听到的时候眼珠差点儿瞪出来,这是什么昏君妖妃的戏码? 能让燕总说出这样的话,钟永锋也做好了心理准备,大不了就是见到个胸大无脑的花瓶呗,没事儿,花瓶也有可取之处,但凡她长得不丑,他都能给她带起来! 长得美就吹盛世美颜,长得一般就吹气质,实在是不行还能吹性格好,要是脸不行性格也不行,那就吹特立独行,跟娱乐圈其他小妖精都不一样。不能演戏可以拍综艺,综艺有剧本有规划,虽然说大红靠命,但其实只要你有足够多的资源与财力,再扶不上墙的烂泥也能红! 怀抱着这种想法的钟永锋,在见到玲珑后,所有担忧瞬间烟消云散——他娘的,就凭这张脸,还吹什么气质性格,要什么演技才艺?! 没美貌没演技的才吹气质呢!这家伙美貌已经登顶,演技这玩意儿,说实话,在这个快餐时代,有没有意义都不大,只要能吸粉就好了。 由于玲珑与钟永锋第一次见面前刚吃了心心念念的烤乳猪,所以心情非常好,对待钟叔叔也是非常有礼貌且乖巧,钟永锋高兴的不行,他有预感自己即将带出一个超越前面所有影帝影后的世纪巨星!她身上有那种睥睨所有、老娘以外全是垃圾的魅力! 更别提这姑娘还听话,他在跟她说以后规划时,她频频点头。 其实只是在打瞌睡的玲珑根本没把钟永锋说了什么记在心里,想被所有人记住的是原主又不是她,想要演戏被人认可的同样不是她,玲珑讨厌别人抢自己的风头,但不代表她喜欢傻兮兮地在镜头前演戏给人看,钟叔叔此刻脸上的笑,未来都会变成苦涩的泪。 钟永锋对着燕宵把玲珑一顿夸,听得燕宵开始怀疑人生,钟永锋口中那个乖巧听话态度端正还有上进心的……是他的玲珑妹妹吗?怎么听着感觉是说别人呢? 该不会是弄错了吧? 不会吧不会吧,不会又有挂逼进来把玲珑挤走了进入钟永锋的眼中被钟永锋看中了吧?然后钟永锋提出条件让我带你的女人起飞也可以但我有个要求那就是把XX也一起签了? 以挂逼们过往的表现来看,非常有可能。 燕宵坐不住了,噌的从椅子上站起来,他在公司专门开辟了一层楼给玲珑使用,开出的助理工资都是圈内最高,要求只有一个:照顾好玲珑。 但要是被人顶替了,甭管是什么乌龙,他都决不饶恕! 一出电梯,一个年轻女人就朝他撞过来,好在燕宵多年苦练,反应能力极强,瞬间躲过不说,连衣服都没被对方碰到。 他矜持地掸了掸身上根本不存在的尘土,冷哼一声:“这是什么地方,谁容许你在这里奔跑吵闹,你当这儿是幼儿园?” 女人狼狈地摔进了刚打开的电梯里,正想解释,说来也巧,电梯门自己合上了,直接把她送到了一楼。 燕宵:!!! 他怎么转运了! 害得他刚才还特意倒退一步到秘书身后,就是怕出现什么不可抗力把自己拽到电梯里跟那女人摔成一团,这种肢体上的接触他不能接受! 结果对方就被电梯送走了? 电梯,永远滴神。 这下燕总高兴了,美滋滋地朝里走,就看见玲珑懒洋洋地倚在沙发里,钟永锋在边上口沫横飞的宣告他的捧人计划,两人一个睡一个说,看起来莫名和谐。 1021|第九十四片龙鳞(四) 第九十四片龙鳞(四) 燕宵心中立刻警惕起来, 钟永锋今年虽然快五十了,年轻时候长得也不怎么样,但世界上就是有那么一种奇怪的人, 他们年轻时的长相只能用普通来形容,可是等到上了年纪,保养得宜、阅历增长, 就会显现出奇特的魅力来, 钟永锋恰恰就是这么一种人。 他之所以不带新人, 也是因为大多数新人年纪小,很容易因为他的关怀, 对他产生一些不该有的感情。这么说似乎有些自恋,可事实的确如此。 万一玲珑妹妹也喜欢这种成熟老男人呢? 燕宵一个箭步冲上去, 淡定地在玲珑身边落座, 派头十足地对钟永锋道:“你继续说。” 钟永锋看到老板还是很尊敬的, 先是微微点头示意,然后就着先前的话题继续,玲珑一直单手撑着头,看似认真其实在打盹, 根本没注意听, 因为她对当演员一点兴趣都没有。 燕宵则听得频频点头, 他愿意花大价钱把钟永锋请出山, 自然是要捧红玲珑, 目前来看钟永锋的思路完全没问题:“这个你做主就好。” 钟永锋也看出来自己在这儿是多余, 便打了声招呼走人, 临走前还很贴心地帮忙把房门给带上,这样只剩下玲珑跟燕宵两人,燕总的霸道面具瞬间消失, 拍着胸膛跟玲珑讲自己刚才出电梯时遇到的危险,说得口沫横飞:“你不知道当时有多惊险!真是千钧一发,那电梯居然自己把门关上,把那人给送走了!啊对了,待会儿我要看看你的团队人员资料,刚才那个女人不能留!天知道她会不会借由你来接近我!” 跟惊弓之鸟似的。 玲珑被他吵得蹙眉,“你刚才说什么?” “……我说了那么多你都没在听?”燕宵气愤不已,“钟永锋说话你不听也就算了,反正听不听无所谓,但我说话你怎么可以不听?” 玲珑有种野蛮女友在发脾气的感觉。 她懒洋洋地换了个姿势,倒进燕宵怀里,这人浑身一僵,迅速就把之前抱怨了什么抛到九霄云外,很享受跟玲珑的肢体接触,捏捏这儿碰碰那儿的,“你好好工作,我相信总有一天,你的梦想一定会实现!” 玲珑问:“我什么梦想?” “你不是说想成为最优秀的演员,让所有人都看到你的戏吗?”燕总十分热血,握拳道,“这个梦想一定会实现!” 因为有我在! 场面一度变得十分热血感人,但玲珑想了半天没想明白他是怎么知道她想成为一名最优秀的演员,还让所有人都看到自己的戏的,这种类似我长大以后要当科学家的中二宣言,像是从她口中说出的话? “你看。”燕宵掏出手机,打开相册给玲珑看照片,那是他让人把玲珑当初的合同从旧公司拿来时拍的,她当时怀揣着对未来无限的期盼与干劲儿,在合同背后写了这么一句话,末尾还留了三个感叹号,足见当初有多激动。 玲珑:“……这种话你也信?” 燕宵:“?” “随便找个那种不用展现演技只需要露脸当花瓶的电影啊综艺什么的给我上,刷刷脸就红了,这年头谁还磨练演技啊,想红不是很简单,我又不是没有本钱。” 燕宵心里有什么东西咔嚓一声碎了。 “要是可以我连镜头这种东西都不想看到,躺在家里吹空调吃西瓜喝可乐不舒服吗?梦想这种东西就是拿来否认的,毕竟努力不一定会成功,但不努力却一定会很轻松。” 燕宵觉得这个妹妹跟自己想象中的好像不太一样。 玲珑两只手分别捏住燕宵两边脸颊往外扯:“听到了没有?别给我整那些幺蛾子,我可不想去被什么导演打磨,别人要是折腾我,我一般都会先把他给折腾死,明白了吗?” 她可太了解燕宵了,这家伙就像是孩子刚到上学年纪的可怕家长,又想要你名列前茅,又想要你有特长,什么小提琴钢琴电子琴国画素描武术跆拳道都给你报上,望子成龙的心非常旺盛,根本不管孩子能不能承受愿不愿意接受,反正钱交了都给你报好了,辛辛苦苦赚的钱都是为了你,你不去?不去腿都给你打折! 而且是那种会把“眼要多看手要多动事要多做”、“吃亏是福”这样的话挂在嘴边的家长,特别恐怖。 燕宵被扯得话都说不清楚:“资……资道了。” 玲珑满意地点点头,再拍拍他的俊脸:“乖,别惹我生气,不然你会遭报应的。” 燕宵被诅咒的哆嗦了下,“那、那我应该为你做点什么?” “什么都不用为我做。”玲珑丝毫没有别人为了自己如此大手笔建造一个传媒分公司自己不努力就是对不起别人的愧疚感,她理所当然地享受着人类对自己的膜拜与痴迷,“只要听我的话就好了,比如说我现在很想吃东西,你可以选择带我出去吃饭。” 之前玲珑都是听燕宵复述,但这一回,她总算是亲眼所见这人到底有多招烂桃花。 明明是两人一起走出的电梯,一起经过公司大厅往外走,但就是那么巧,穿着套装还掩盖不住一身稚气的新员工端着咖啡从一楼茶水间出来,好巧不巧就经过电梯口,好巧不巧就左脚拌右脚,好巧不巧直接奔着燕宵扑过去,手上的咖啡角度也正巧对准燕宵的重点部位,感觉要是真泼上去了,可能鸡儿也就废了。 正确剧本应该是咖啡泼到燕宵,刚刚入职的新员工吓得花容失色,连忙一边道歉一边伸手帮燕宵擦,但是由于被泼到的部位比较和谐,所以很可能出现一些不和谐的场面。 燕宵黑眸微睁! 他就知道他就知道!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他又要报废一条昂贵的西裤了! 说时迟那时快,就在咖啡接触到燕宵尊贵的西裤前几秒钟,玲珑一把拉过那个新员工,让她挡在了两人身前,咖啡这下就全泼到了新员工自己的套装上。 那动作快的,燕宵看得目瞪口呆,这个妹妹真的不是挂逼吗? 咖啡被挡住,玲珑顺势松手,新员工吧唧一声摔在了地上,她可能也没想到燕宵身边的女人如此残暴,居然拽着自己来挡咖啡,最神奇的是居然还真挡成功了! 玲珑凉凉地看着燕宵:“没想到你这还有18X的走向呢?” 燕宵:…… 三秒钟后他反应过来,一把挂在玲珑身上,两手搂着她的脖子,他比玲珑高很多,这一下差点儿把玲珑压地上,被一后肘击中小腹才松开,人还惊魂未定。 跟在燕宵身边的保镖已经很习惯这种事的发生,接下来按照常理走流程,登记员工姓名排查对方资料并且进行解雇,从此之后老板方圆十米内不允许此人靠近,以免造成任何精神及生理上所无法避免的侵害。 坐到车子里燕宵还在碎碎念,玲珑道:“你往好处想。” “什么?” 他满心以为玲珑会说“至少现在有我在你身边你不用害怕”,“有我在就没人能伤害你我一定会保护你”之类的话,结果她却说:“来扑你的都是女人,你难道不该高兴吗?万一以后男人也来了呢?我想问问你怎么防?霸道总裁跟忠犬保镖这样的故事你看过没有?” 燕宵立刻起了一身鸡皮疙瘩,连坐在前排开车的保镖都打了个寒颤,心想自己不会要失业了吧? “救我啊!”燕宵一把抱住玲珑。“呜呜呜我为什么这么倒霉,她们是不是要把我逼死,现在我已经不是处男了,她们还想干什么!” “那中间被挖走一块的西瓜不也照样能吃?虽然最好吃的那一口没了,剩下的不也一样?” 玲珑,每天都有神奇的新比喻。 燕宵被她说得毛骨悚然:“那你快救救我,我不管,以后你到哪里我就跟到哪里,我——” 话音未落手机响了,是他爸,燕爸在那边问他今天晚上要不要回家吃饭,说是什么邻居家的妹妹,曾经他的青梅竹马,小时候一起玩的女孩子回国了,两家准备一起办个宴会接风洗尘,缺了他不好。 燕宵问:“我能带个人回去吗?” “行啊!”燕爸答应的很干脆,“你是带条狗回来都成!” 反正他对这个儿子已经彻底失望了,他像燕宵这个年纪的时候,前女友排起队能绕全国一圈!结果他儿子一点都没有继承到他的浪漫细胞,害得他一个风流倜傥的老父亲如今都开始操心起媒婆的事儿了,天天变着法儿地给儿子相亲,儿子还跟见了鬼一样,每次跑得飞快,真是个榆木疙瘩! 所以他的“青梅竹马”版本也是添油加醋,所谓的邻居家妹妹,大概在一个小区里中间了五六七八户人家吧,好歹燕宵跟邻家妹妹也是上一个学校,虽然中间差了二三四五个年级,但无所谓啊!爱情怎么能受时间与年龄的限制呢?你看他,他现在的小娇妻比他儿子岁数还小呢,不也是照样琴瑟和鸣快快乐乐? 燕宵挂了电话,花了一分钟来回想所谓的邻家妹妹是谁,没想起来,他正好也想带玲珑回家,顺便告诉她:“我家的厨子是从我爷爷那会儿就在家里做饭的,手艺绝了,你想不想尝尝?” 他算是看明白了,跟玲珑说别的,不如说吃的。 果然,她立刻就点了头,其立场之不坚定令燕宵绝望。 燕爸还以为儿子说的带个人回来是带个朋友同学什么的,没想到居然带了个年轻姑娘!当时就把他给看傻了,热情洋溢地上来握住玲珑的双手上下摇晃:“你好你好,你就是那颗被拱了的白菜……啊不,是我儿媳妇吧?别客气别客气,爸不是那种不好相处的人,来,见面礼!” 说着掏出支票簿,干脆利落地在上面填了一串零,笑呵呵地递给玲珑:“零花钱,拿着随便花!” 燕宵淡定地抓住玲珑的手让她收下,怕她不好意思,结果没用他说呢,玲珑笑得超级甜:“谢谢爸!爸你真好!” “诶!” 燕爸跟玲珑一见投缘,玲珑上去就挽住燕爸的胳膊走了,剩下燕宵一人站在凄凄冷风中,好一会儿才回过神,不是吧不是吧不是吧?不会真的有那种我的女朋友嫁给我爸给我当后妈的情节发生吧??他爸保养的可好了,五十多岁的人弄起来跟三十多一样,父子俩一起出门还有人把他们当兄弟。 “等等!玲珑!爸!你们别走!等等我!” 站在燕宵身后,正准备趁这个机会跟他说几句话的小后妈嘴巴还没长开,就看见燕宵一人狂奔而去,她气得跺了下脚,还真就不信了!她一祸国殃民的妖妃,拿不下这个燕宵! 由于玲珑的出现,这场相亲自然是黄了,本来两家就没什么交情,全靠对方家里有个刚刚留学回国的女儿,让燕宵松了口气的是,这姑娘不是挂逼。 那就是普通人,普通人还是要友好对待的。 一起吃过饭,小后妈婀娜多姿地走过来,燕宵看到她都头皮发麻,他对烈焰红唇开始过敏就是从小后妈开始的,这女人无时无刻不涂着一张鲜艳红唇,好不好看他品不出来,看起来跟要吃小孩一样。 “妹妹也是演员啊,是刚入行的吗?”小后妈扭着水蛇腰坐在了燕爸身边,一双纤纤柔荑染着鲜红蔻丹,作为妖妃,她可是锦衣玉食的被娇养着,虽然也担着个演员的名头,但现在不怎么拍戏,都是在微博上发一些炫富照片,唉,古代没有手机网络真的太惨了,真该让这些人看看,她当时在皇宫是怎样的众星捧月!“我这里倒是有些相熟的导演,妹妹要是不介意,我可以帮忙介绍介绍。” 说着,媚眼如丝的看向燕宵。 燕宵下意识打了个寒颤,维持住了自己在外人面前一贯的冷硬严肃:“你叫她妹妹,辈分不是乱了吗?” 玲珑顺势回答:“谢谢阿姨,不过不用了,我相信燕宵会帮我打点好的,对不对呀?” 燕宵被她迷得神魂颠倒,立刻点头:“对对对。” 到底谁才是妖艳贱货啊?!小后妈见父子俩都盯着玲珑看,气得忍不住掐了燕爸的腰一把,燕爸嗷呜一声瞪她:“你干嘛掐我!” 小后妈心里直冒火,你说为啥掐你?还不是因为你眼珠子不老实?那可是你儿媳妇!这风流的老毛病还敢往儿媳妇身上犯?个老不修的! 燕爸对玲珑那只是单纯的欣赏,他还不至于没品到去泡儿子的女朋友,不过玲珑要是跟儿子没关系,那他可能又要一见钟情了。多情的人总是这样,爱情会一次又一次的来临。 小后妈也恼火,当初穿越过来,这具身体虽然跟曾经的她很相似,但没有那么好的条件,再怎么保养也终究不如过去,好在美貌身段都是一流,又有她这位妖妃寄居,轻轻松松便在一干美女中脱颖而出被燕爸看上,现在看着玲珑,她又忍不住想,当初要是能穿到玲珑那样的身体里该多好啊!看,连燕宵都没把控住! 燕宵可不敢让小后妈跟玲珑相处太久,万一被带坏了怎么办?跟燕爸打了声招呼,赶紧走人,一点都不想留下来过夜——他不想说,曾经有一天晚上,他起夜去上厕所,放完水回来往床上一躺,翻了个身,满手滑腻,吓得他毛骨悚然,灯一开才知道是小后妈,据说是下楼来喝水回去的时候走错房间了。 算了,这些挂逼都有无数的理由跟乌龙来解释,燕宵已经习惯。 所以打死他都不在家里过夜,燕爸不跟小后妈离婚,他就不回去! 为何霸总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他被那些女人们爱得深沉。 为了玲珑的事业,钟永锋可以说是尽心尽力,他给玲珑挑了好几个剧本,结果这位姐姐看了之后全丢了,嫌这个太累那个戏份太多,戏份不多不少的她又嫌弃不够出彩,这下钟永锋算是知道当初燕总看自己那怜悯的眼神是怎么回事,玲珑根本不是什么乖巧新人,她就是个魔鬼! 既然不愿意去拍戏,那去上综艺也行,现在选秀节目非常火,作为燕氏新成立的传媒公司所签约的首位艺人,代表公司参加肯定能行。毕竟□□豆不需要你有多少实力,哪怕上去浑水摸鱼,只要你有一张盛世美颜,照样有的是粉丝为你买单。 如果选秀节目不行,那么某某电视台最新推出的旅行节目也可以,因为参加的人数不多,也很适合新人出道,只要台本写得好,后期剪辑不差,吸粉也是妥妥的。 结果玲珑指着第一份企划说:“那就这个吧。” 钟永锋还没来得及高兴,又听她说:“我要当评委。” 钟永锋有一万句脏话要讲,他瞪着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女人:“你——” 还没来得及训她,她就翘起二郎腿一副老子天下第一的模样:“像我这样的人怎么能去跟那么多人挤破头抢几个出道的位子呢?我还怕那个?当评委比较适合我,又比较有逼格,到时候人家一看呀,我是评委,首先对我的尊重就上来了,先打一个基础。” 钟永锋:…… 他不知道她的自信是从哪里来的,就这么一个、一个整天除了吃就是睡对什么都不上心对未来也没规划,全靠老板的喜欢以色侍人的女人,她到底凭啥认为她有实力做评委啊! 老天爷,他当初为什么要因为老板出的钱多就心动,觉得自己还能再带出一个超级巨星?是是是,这张脸确实可以什么都不干就能在娱乐圈兴风作浪,可是你不会老吗?你不会状态差吗?你能维持这样的美貌几十年吗?就这又没啥本事又爱得罪人一张嘴能把人气死的性子,这简直就是地狱难度模式! 钟永锋觉得自己马上要被气死了,真的气死那种。 不管他怎么苦口婆心地说,玲珑都坚持自己的想法,要么不去,要么就当评委。 钟永锋火冒三丈,一巴掌拍在桌子上:“行!当评委是吧!你最好别后悔!” 玲珑对他做了个鬼脸:“后悔的是小狗。” 钟永锋:!! 他转头就去找燕宵告状,希望燕宵能够阻止玲珑这可怕的想法,她去当评委,自己丢了人倒是事小,问题是她是燕氏传媒的第一个艺人,意义重大,要是丢人现眼,那燕氏的脸也别要了! 结果燕宵笑着说:“当评委好啊,你看她那气势跟挑剔劲儿,可不是最适合当评委了吗?” 钟永锋:……老板跟我带的艺人都疯了,请问我该怎么办才能扭转这种惊天大逆势?这死亡情节还有人救得回来?生活还能崩塌到什么地步?为什么我还没死? 《一起出道吧》是今年最火的选秀节目没有之一,如今节目已经进行到了白热化阶段,玲珑要当评委,那自然就得挤一个人下来,被挤下来的人是某个知名流行歌手,粉丝不少,但实力也就那样,靠着年少成名才得到这个资源,没想到屁股刚坐热就被人抢了,心里郁闷的要死,便在粉丝群放出风声,一听说节目组换评委了,粉丝们立刻开始为自家偶像冲锋陷阵,玲珑尚未在新的一期节目里出现,已经被骂了个狗血喷头。 钟永锋头都大了! 《一起出道吧》宣称是公平公正公开的节目,所以每一期选拔都是直播,评委们的表现自然也很受人瞩目,除却被暂时撤下的歌手外,还有三人,分别是两男一女,都是老牌爱豆了,如今粉丝稳定,自己也借由这一波节目成功再次有了热度,可以说跟节目组是处于双赢的局势,虽然直播,但也是有台本的,哪个选手有后台,哪个选手人气高,这些都是他们要考虑是否同意出道的因素。 燕宵看着网上那些对玲珑的辱骂,毫不客气地让人处理掉。 再骂!谁骂得厉害就封杀谁家爱豆! 1022|第九十四片龙鳞(五) 第九十四片龙鳞(五) 最新一期《一起出道吧》开播的时候, 许多人都搬了小板凳准备好了放大镜,要看看这位把原本的评委挤下来的空降党到底是什么德性,节目组还刻意搞噱头, 连点口风也不透露,不得不说,这样的行为的确是有了更大的热度, 甚至于很多不看选秀综艺的人都很好奇这位空降的评委到底是个什么身份。 直播节目没有后期, 但胜在真实, 还在广告预热,观看人数便已激增! 钟永锋作为经纪人, 在后台对玲珑千叮咛万嘱咐:“低调!内敛!记住了吗?只要你足够谦逊,话少一点也没关系, 好好表现, 事后我照样能给你洗白!咱们现在人未出但热度已经有了, 一定要爱惜羽毛,知道吗?爱惜羽毛!” 玲珑听得耳朵都要长茧子:“知道了知道了,你好唠叨啊。” 钟永锋差点儿被她气死,他唠叨?他唠叨是为了谁, 她心里还不清楚? 其他三位评委也都还没有见过玲珑, 他们按照次序出场, 根据节目组给的台本流程介绍玲珑, 其实本来想要低调的话, 直接四人一起出场得了, 但节目组一定要给玲珑排面, 还要前面三个评委在舞台上演戏,表演还略显浮夸。 “诶,咱们四位评委, 今天怎么才来了三个?” “这最后一位评委是谁呢?想必大家都很期待吧?” 钟永锋脸都黑了,这是故意要把他家艺人往风口浪尖上推,为了热度什么都不管不顾,但你要他骂人家节目组,他又有点骂不出口,毕竟是他家艺人先开始的,要不是玲珑一定要当评委,能惹出这事儿吗?本来她作为燕氏传媒签约的第一位艺人,作为选手空降选秀现场没什么问题,可你一出现就是评委,人家节目组就算碍于老板财大气粗,也不可能一点脾气都没有,借由给你排面故意下你脸,这不是很正常么? 在玲珑上台之前,他握住她的肩膀,认认真真地告诉她:“刚才我跟你说的话,你都听进去了没有?” 玲珑乖乖点头。 她不说话的时候,看起来又美又仙又乖,钟永锋就是被她这副模样骗到的,他深吸一口气,再度交代:“你长得这么美,咱们不用干别的,靠脸就能吃饭,但是你得记住,再美的脸也需要观众缘,你如果一味的作死还没有实力,早晚会被抛弃,老板现在喜欢你愿意花钱捧你,可人的美丽是会褪色的,只有灵魂与才能是永恒的。” 虽然玲珑并不会按照他给的路线走,但不得不承认他的话是对的,“如果我说我能青春永驻,你信吗?” 钟永锋:“……乖,去吧,好好表现。” 玲珑哼了一声,提起裙摆,今天是她的第一次亮相,但打扮的并不隆重,毕竟只是做评委又不是走红毯,饶是如此,一条简单的黑色鱼尾裙,照样气场十足,钟永锋怕就怕她锐气逼人,不知退让。 观众们也期待地准备看这位新评委,甚至骂人的模板都准备好了,只待对方一出场就发出去。 灯光师相当给面子,熄灭全场给足焦点,大门拉开,最先被照亮的是黑色的裙子面料。 镜头慢慢往上,很快,新评委的庐山真面目也出现在了众人眼前。 “卧槽!” 现场观众不知道是谁先爆出了一句粗话,随后就是此起彼伏的惊呼,导播顺势把镜头给足了选手们、评委、主持人还有观众,大家的表情跟屏幕前的观众如出一辙,嘴巴张大眼睛瞪圆满脸惊艳! 跟那些新出道的艺人不同,玲珑身上毫无胆怯,她就像是睥睨世界的女王,有她在地方,其他人都要黯然失色。 哪怕是在俊男美女如云的娱乐圈,她也是独一无二的,而且在看到她的时候,那种强大到极致的气场,让人毫无反抗之力。 有她在,谁还愿意看选秀啊! 而这位评委除却美貌外,言语也很犀利,众所周知,虽然节目组宣告公平公正公开,但要说没有内定跟黑幕是不可能的,同样的,人气高的选手,即便实力上有些问题,也仍然会因为热度被节目组考虑其中,评委们签了合约,自然知道怎么做事怎么说话,他们就连争执都事先排练过,为的都是热度。 可玲珑不同,她就是有啥说啥,一针见血又不客气,跟来砸场子一样,愣是把其他三位评委噎的说不出话。 这女人到底有多气人呢?就是气人到明知道她背后有厉害的金主,得罪了她自己的事业可能要玩完,但还是被气得忍不住想跟她吵起来。 可玲珑不跟他们吵啊,她这种说话方式很不留情,却也是非常少见的爽快利落,不考虑背后的利益链,差就是差,连安慰的话我都不跟你多说,这么差还来选秀想出道,真就当粉丝是韭菜呗?嘴上喊着我会努力其实一点表现都看不到,节目快要尾声了唱跳水平还是一如初见的烂,明明私底下撕成花表面上还要炒cp——娱乐圈就是这么个地方啊! 有人喜欢就有人讨厌,爱意与恶意都汹涌澎湃的地方。 玲珑非常讨厌。 她虽然言辞犀利无情,但指出的缺点赤|裸又让人无法反驳,有几个选手直接就被说哭了,还有些走耿直路线的,直接跟玲珑对呛,说我们不行,那你行你上啊! 玲珑:“我上就我上!” 钟永锋在后台差点蹲下来跟助理一起抱头痛哭,这到底是个什么祖宗,他驾驭不住啊!老板啊,对不起了,虽然你给我开了很多钱,但我金牌经纪人的名声可能也就到此为止了。 在做玲珑的经纪人之前,钟永锋看过她的资料,幼年时父母离婚,跟随奶奶生活,由于父母双方都不愿意支付她的抚养费,年迈的奶奶捡垃圾赚钱供她上学,但是由于大学学费太过昂贵,奶奶又生了病,她高中毕业后便没有去上大学,而是四处打工贴补家用,因为外表出色,被之前的小公司看上,忽悠着签了合同当演员,结果什么资源都没接到过还被逼着去陪酒,从小到大没学过什么特长,所以她上去要表演什么啊! 钟永锋已经不敢看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了,他坐在后台的椅子上,直到听见一阵疯狂的掌声与尖叫,钟永锋一愣,是他听错了吗?不是喝倒彩跟嘘声,是掌声跟尖叫? 他连忙抬起头看向休息室里的屏幕,这里正实况播放着前台的情况。 玲珑撕开了她那条黑色的鱼尾裙,露出了一双雪白修长的腿,音乐用的正是刚才那个选手的,她没有做别的,只是按照那个选手的表演重新表演了一遍,然而无论是舞姿、表情管理还是舞台张力,都完爆对方十条街! 这舞是对方自己编的,今天第一次演出,在这之前玲珑不可能学过,她是现学现卖! 钟永锋激动地冲过去抱住了电视机! 玲珑跳完一支舞脸不红气不喘,好像那些高难度的动作与消耗体力的表演在她这里根本不算什么,她随手把道具都给那名你行你上的选手,回到自己的位子上坐好,双手环胸翘起二郎腿:“就这业务水平,回去上学吧,毕业后出来考个公务员,都比□□豆强。” 之前她呛人,选手们还敢回怼,可现在面对如此可怕的学习能力与表演能力,别说回怼了,一个个羞愧的头都低了下去。 事实上《一起出道吧》这项节目,早已忘了初心,现在节目的热度就是选手撕逼、和好、卖cp,评委则根据剧本演戏,各执己见争吵互相想要说服对方,一开始的评选唱跳俱佳的爱豆的宣言早被抛之脑后,粉丝一多,热度才是最重要的,谁管你跳得好不好唱得好不好,只要你没有话题度,你就没有镜头。 “……姐姐好酷,我已经骂不出来了,对不起我爱上了姐姐!” “姐姐就是坠吊的!又美又辣还能唱能跳!” “试问谁不想要在被人质疑你行你上的时候霸道来一句我上就我上呢?” “姐姐用高跟鞋踩我!” 钟永锋在后台刷新着网络上的评论,看到直播弹幕从一开始的群起而攻变成了如今的舔颜舔腿prpr,虽然其中还夹杂着一些其他人的粉丝的攻击辱骂,但已经少到可以视而不见了。 他当机立断:“可以了,把咱们之前的文案改一改发出去!” 先前被挤出去的那个歌手一直在煽风点火,钟永锋已经准备好了在玲珑出场后进行公关,没想到她的表现超乎意料,优秀十足,这下反攻起来更加容易。 很快,网络舆论便翻了一面,从“空降无耻”变成了“换评委真的太好了”,连水军都不用请,先前那位歌手在四位评委中就是业务最差的那一个,粉丝再多,也多不过路人,瞬间被群嘲,气得对方把手机都摔了。 然而这还不是最残酷的,最残酷的是玲珑只参加了这一期节目就走了,到了下一期,对方又可以回到自己之前的位置上,然而见识过了玲珑,四位评委的表现远远达不到观众们的预期,就跟你吃过山珍海味,突然给你来一口野菜一样,这谁顶得住? 玲珑自带流量,她光是美貌便足以吊打他人,更何况人美路子野,燕氏传媒刚刚建立,名声便通过她打响了出去。 燕总莫名有种自己被霸道姐姐包养的感觉,明明她年纪比自己小多了。 正在玲珑热度爆棚时,她却要回家看奶奶了。 奶奶检查过身体又经过一段时间的术前准备,马上可以做手术了,老人家儿子不孝,作为孙女,玲珑肯定要陪在她身边的。 燕宵自告奋勇也要跟着去。 奶奶心里一直惦记着孙女,那天她自己来医院拿药,腿疼得厉害下不了楼,突然就有人过来帮忙,不仅帮她取了药还把她送去了病房,奶奶怕花钱,对方给了她一个手机让她接电话——之前她也有个老年机,不过总是忘记带,放在家里了。 电话那头是她在大城市闯荡的小孙女,说自己赚了一笔钱,让她不要再那么辛苦的捡垃圾,而是好好住院检查。 在这之前,奶奶舍不得住院,她知道自己没多少活头了,就想拼命多攒点钱,这样的话以后孙女一个人生活还能有点保障,根本别想指望她那个不孝的儿子,所以她每次都是疼的受不了了,才会来医院拿点药回去吃,好了点就继续走街串巷的捡垃圾卖钱。 她被安排进了干净的病房,还有年轻的护士照顾,什么都不用干,老人家很担心孙女是不是做了什么不好的事,不然她哪里来的这么多钱? 直到她看见电视里的小孙女,那么漂亮,老人家的心才放下来,小孙女小时候就特别喜欢扮演仙女啊之类的角色,跟一群小伙伴玩得很开心,稍微长大点懂事了,就把拿来玩的时间都花在收废品上,老人家是相信的,她的孙女儿一定能成功! 眼看自己就要手术了,她想孙女,又不敢说,怕让孙女担心,即便如此,在术前一天,玲珑仍然回来了。 老人家当场眼泪就掉了下来,玲珑走到床边,被苍老的双手抱进怀里,常年劳作的奶奶皮肤粗糙宛如树皮,手上除了皮就只有骨头,一点肉都没有,但怀抱却无比温暖。 爱干净又爱漂亮的玲珑没有拒绝这个怀抱,温顺地被老人家抱着。 直到奶奶哭得差不多了,才红肿着眼睛问她过得好不好,最近怎么样,玲珑都一一答了,这时候,始终被忽略的燕宵才委屈道:“奶奶,我这么大个人杵在这儿,您真的看不见呀?” 奶奶这才瞧见还有个帅小伙儿呢! 哎哟长得可真好,跟她孙女站一起可般配了,一看就是好人家的孩子。 燕宵一点架子都没有,也不嫌弃老人家,直接握住了奶奶的手,亲亲热热地说:“奶奶您放心吧,我是玲珑的男朋友,以后我们是要结婚的,我会跟她一起孝顺您!你就当我是您孙子!” 呜呜呜真感动,这是这个世界上,燕宵第二个敢主动触碰的女人。 他殷勤的要命,除了擦澡之外,把护士的活儿都给抢了,陪奶奶聊天,给奶奶削苹果,把老人家逗得眉开眼笑,最爱说的就是以后我跟玲珑给您养老,听得老人家脸上的皱纹都舒展开来。 然后,命运的邂逅再次来临。 之前负责照顾奶奶的护士突然家里有事请假了,换来的是个刚入行不久的新护士,别问为什么新护士能负责这种独立病房里的病人还不需要前辈带,也别问为什么护士们要把头发盘起来塞进护士帽而她可以披着黑长直,问,就是不可抗力。 自打这小护士一进病房,燕宵心里顿时警铃大作! 果不其然,小护士经过他身边时,突然就左脚拌右脚站不稳了,整个人朝他身上倒,一边倒还一边尖叫:“啊啊啊救命!快让开快让开!” 你叫我让开,你有本事别往我身上扑,你往前倒啊! 而且就算你不说我也会让开! 燕宵听话的让开了,从前从前,每次被人扑过来,他的身体总会有短暂的僵硬,但自打奉献了身体给玲珑之后,这种硬直就没有了,大招没前摇我还怕你个鬼,当然要让开! 小护士顺利扑街,发出砰的一声响,燕宵脸色一变,朝她大步走过来。 小护士心想,虽然计划有了点变化,但最终结果都是好的,她就说嘛,面对她这种小巧可人的小美人,怎么会有男人拒绝呢? 她正想让霸总扶自己起来,结果燕宵直接从她身上跨了过去,走到床边握住奶奶的手连声问:“没事儿吧?是不是吓到您了?奶奶奶奶奶奶?” 奶奶如梦初醒的啊了一声,有点搞不清楚状况:“这闺女咋了?” “新人吧,毛手毛脚的一点小事都干不了。”燕宵鄙夷地说,“护士上班还穿高跟鞋,打扮的妖里妖气一点都不正经,我要投诉她!” 小护士:!!! 她平时是很正经的!这不是因为他才不正经的吗!!! 燕宵无情地pass掉了小护士,还真去投诉了,小护士再也没能来奶奶病房,这让燕宵松了口气,他很倒霉,总是被各种各样的人缠上的事儿可不能让奶奶知道,万一奶奶不允许玲珑跟他好了怎么办? 玲珑出去买个饭回来,燕宵立刻抱住她开始诉苦:“你不要离开我了,你只要一离开我,什么人都往我身上蹭!救命啊!我只想当个本本分分的良家妇男,为什么不给我这个机会?为什么如此渺小的心愿都不能让我完成?” 玲珑拍拍他的俊脸:“往好处想,也许你拿的是龙傲天开后宫的剧本,可你偏要走小清新恋爱路线,这不是胡来么?” “我就要小清新!”燕宵咬牙切齿。 还小清新呢,他起小到大因为后妈的缘故对女人敬谢不敏,随着年纪增长什么事儿都经历过了,就是没有小清新的恋爱! 凭什么! 奶奶看着两人在这打打闹闹,眼睛都笑弯成了一条线,趁着她心情好,玲珑顺势跟她商量:“奶奶,做完手术,你跟我一起走吧?” “是啊是啊,奶奶,你跟我们一起住吧。”燕宵也跟着游说,“家有一老如有一宝,我们家就缺您做一定海神针。” 奶奶又被他们逗的笑个不停:“胡说八道什么呢,我一把年纪了,去跟你们年轻人住在一起,那不是添乱吗?” “怎么能叫添乱呢?”燕宵反驳,“有您在,玲珑她就跑不了了啊!不然她以后看上什么小鲜肉,我可惨了。” 玲珑点头:“他说得没错,奶奶在我就安心,不然我会移情别恋。” 燕宵瞬间瞪她,他是故意找理由,怎么还带承认的! 奶奶其实也想跟孙女生活在一起,可是又怕给他们惹麻烦,毕竟她岁数大了,很多事都不方便,脸上就露出犹豫的神色,玲珑握住她的手撒娇:“求您啦奶奶,答应我嘛,您要是不答应我,那我可走了啊。” 正说着,奶奶的老人机突然响了,其铃声之洪亮,夹杂着些许电流音,差点儿把燕宵吓得从椅子上摔下去。 玲珑把老人机拿过来,看了下是陌生来电,奶奶的手机联系人只有她一个,不知道谁打来的,她直接就给挂了。 最后,奶奶还是没抵挡得了玲珑的撒娇,不过她坚持要把家里的一些东西带上,锅碗瓢盆什么的可以不要,玲珑幼年时的奖状啊毕业照啊书本什么的不能丢,燕宵自告奋勇跟玲珑一起去拿,有了他们的陪伴,奶奶脸上的笑容就没消失过,精神也一天比一天好,之前那种老人家的沉沉暮气也消散了许多,她现在还指望着手术成功,去电影院看孙女拍的电影呢! 祖孙俩住在市区边缘的一个老旧单元楼里,房租便宜,而且是一楼,奶奶平时进出也方便,不过因为她捡垃圾收废品的缘故,周围的邻居总说她身上有怪味儿,奶奶就在外面支了个棚子,把垃圾分类好才回家。 她是个与人为善的老人,只可惜,从来没有遇到过能够善待她的人,唯一的孙女也因为坚持自己的清白,不肯遵从公司的安排去陪酒,导致没有足够的钱给奶奶做手术,而在老人死后,原主性情大变。 只要能赚钱,她什么都愿意干。 只可惜再多的钱都换不回来奶奶,也换不回她最初的梦想。 燕单元楼门口还停着一辆车,燕宵跟玲珑都没有在意,她掏出钥匙开门的时候,那辆车突然被打开,下来个中年男人,试探着问:“玲珑,是玲珑吗?” 玲珑扭头看过去,表情陌生:“你谁?” 中年男人脸上露出笑容来:“你这孩子,怎么连爸爸都不认得了?” 1023|第九十四片龙鳞(六) 第九十四片龙鳞(六) 向来只有自己占别人便宜没有说被人占便宜的玲珑根本不认识眼前这中年男人是谁, 因此她想都不想就回嘴:“我才是你爹。” 中年男人脸上的笑立马就僵住了:“你这孩子……” 跟在他身边还有一个身材略微有些丰腴的女人,烫着蛮时髦的小卷发,挎着包, 打扮的也算光鲜亮丽,看得出来年轻时候长得应该不错,所以哪怕身材走形了照样能称得上漂亮。 真不能怪玲珑不认识他, 就算是原主在这儿, 可能也认不出来, 毕竟当年父母离婚的时候她还小,连小学都没有上, 之后为了防止给她付学费生活费抚养费,还有奶奶的赡养费, 这个亲爹跟人间蒸发了差不多, 电话打过去都是空号, 她考上大学后奶奶试图找过他,可惜人家郎心似铁,说不接你电话就不接你电话,一点情面都不给。 亲妈亲女儿又怎么样, 照样不在乎。 多年不见, 早就在记忆中被忘却了长相的人, 突然蹦出来说我是你爸爸我是你爸爸我是你爸爸, 玲珑可不得回一句我才是你亲爹么? “别生气别生气, 这么多年不见, 孩子不认识你也是很正常的。”女人笑眯眯地打圆场, “你就是玲珑吧?你爸没少嘴上念叨你,别看他这样,其实可挂念你了, 哪有当父母的不疼自己孩子的呢?” 换作渴望父爱的原主也许会信,但玲珑是绝对不信的,她见过这人世间太多虚情假意,背叛仇视,父母儿女恨不得致对方于死地的事情又何曾少过? 于是她直接伸手:“别跟我说那些废话,爱我就给我钱,这么多年不见,一年就是给我两万块,都得有三十几万吧?先把钱给了,我就信你。” 没想到这丫头上来就要钱,明明她自己现在是大明星了,应该赡养他才是! 中年男人额头青筋一跳,他本来就不是什么好脾气,也没什么好的品质,否则也不会把年迈的老母亲跟年幼的女儿一抛便不闻不问,还生怕她们找上自己,连电话都拉黑了。 这种人就是无事不登三宝殿,等他真正想起你是不可能的,必定是玲珑身上有利可图。 “你知不知道我这些年过得有多困难,你还问我要钱?”中年男人冷哼,“我没找你要钱就不错了!” 玲珑双手环胸:“臭不要脸的东西。” 任哪个老子当着自己现任老婆的面被女儿骂都无法控制怒火,中年男人也一样,他还当自己是从前那个积威甚深的爸爸,伸手就要给玲珑来一巴掌——其实他本来没想这样的,是想要好好跟玲珑打好关系,这样才能从她身上吸血,这丫头现在在网上火的不行,肯定赚了很多钱,哪怕给他们一点,都够他们在市区全款买个房子,不用像现在这样辛辛苦苦还房贷还要供车,家里还有两个孩子上学,条件是真的苦。 可玲珑太气人,哪有女儿上来就骂自己父亲臭不要脸的?还有没有点规矩?当初把她丢给老母亲不管果然是正确的选择,就算是带在身边养大,恐怕也只会养出个白眼狼! 可惜这一巴掌还没来得及碰到玲珑的脸,就被玲珑身边的男人抓住,燕宵对女人虽然退避三舍,对男人可是一点都不客气,抓着中年男人的手腕就是一个过肩摔,那么大一坨肉摔在地上的闷响,连玲珑听起来都觉得疼。 她露出焦急的表情,中年男人还没来得及以为女儿是担心自己,就看见她捧住了燕宵的手,放在嘴边小口小口吹气,嗲的要命,“哎呀你没事儿吧?狗咬你一口,你怎么还动手打狗呢?这边上又不是没棍子没刀的,瞧把自己手都弄疼了吧,哎呀,快来呼呼。” 说着呼呼的给燕宵的手吹气。 燕宵也感动的要命,他柔声说:“我一点也不疼,我还可以再揍他一顿。” 中年男人狼狈地从地上爬起来,色厉内荏的指着玲珑的鼻子:“你、你给我等着!我要去法院告你!” “那可太好了。”燕宵表示赞同,“我们钱多,打官司我们耗得起,不过在那之前,你先等着收法院传票吧,女儿母亲你都不管,至少得把这些年的赡养费跟抚养费补齐了。” “容我提醒一下,你还没到退休需要我养老的年纪,更何况你还有别的孩子,大不了赡养费一分为三咯,一个月给你几百块钱的事儿嘛,没关系,我愿意的。”玲珑笑得十分灿烂,“想跟我撕破脸?谁怕你啊,还真把自己当个人了。” 女人万万没想到丈夫前妻给他生的女儿是这么个刺头,忍不住问:“你就不怕我们去跟媒体曝光你——” 拿她的料去卖也是一笔钱! “尽管去曝,怕了算我输。”玲珑耸肩,“反正以后只要有这方面的消息,不管是不是你们爆的料,我都找你们算账,算起来你们的孩子应该也在外地上大学?你觉得是你的嘴厉害,还是我的手伸得比较快?” 一听玲珑这么威胁,中年男人脸都绿了:“你还有没有人性,他们都是你的亲弟弟妹妹!” “你也太把你的劣质精子当回事了。”玲珑鄙夷地看着他,“你们家都没有镜子的吗?” 血缘,可能是在玲珑这里最没用的东西之一。 这对夫妻俩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原本是抱着占便宜的心态上门,心想怎么也能弄到点钱,结果非但没弄到钱,反倒被人羞辱了一遍,从前那都是他们欺负别人,因为性子泼辣蛮横不讲理,干什么都喜欢“闹”,为此没少占便宜,却不曾想玲珑油盐不进,你狠她比你更狠,瞧她那能吃人的眼神,中年男人怂了。 正所谓软的怕硬的,硬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 中年男人对玲珑虽然没什么父爱,但对自己再婚后所生的一双儿女,尤其是儿子,那是疼的跟眼珠子一样,以后是要传宗接代的宝贝儿子,怎么能让他有危险? 车子消失在玲珑的视线中,她撇撇嘴,啐了一口:“废物。” 燕宵安静乖巧地跟在身边,话都不敢大声说一句,妹妹说什么都是对的,妹妹最牛逼。 他们收拾了奶奶舍不得的东西,其实也不多,就装了个小箱子,之后这房子就不住了,左邻右舍可能也再不会见到一个苍老伛偻的身影拖着一尼龙袋的塑料瓶回来。 离开的时候玲珑正把门锁上,就听见楼上传来一阵尖叫跟打砸声,这种老旧单元楼几乎没有隔音功能,楼上放个屁楼下都能听见,但这闹事儿声音这么大,平时对老人拖个尼龙袋回来都有意见的邻居们却一个个家门紧闭,跟死了一样什么都听不着,也不出门看。 正在两人要走时,几个彪形大汉从楼梯上下来,手里还拽着个穿着短裤皮肤很白的女孩,女孩疯狂尖叫挣扎,说来也神奇,那几个大汉突然就摁不住她,她狼狈地往外跑,目标明确,直奔燕宵而来! “救命!救命!” 有着多年被碰瓷经验的燕宵立刻躲到玲珑身后,女孩扑了个空,后面几个大汉咒骂了一声跑过来把她拽住,女孩还在那叫:“救救我!求求你救救我!我什么都可以做的!救救我!救我——” 玲珑面无表情地看着眼前这一幕,燕宵更是别开眼,倒是那几个大汉,生怕这两个看起来就不简单的人坏他们好事,还跟NPC一样自动把故事剧情给交代了:“我劝你们别多管闲事,这女人的爹欠了我们场子十几万的债跑了,我们只能拿他女儿来顶,欠债还钱那是天经地义!” 玲珑点头表示赞同:“你说得很有道理,不送,再见。” 女孩一听眼都瞪大了,她根本不求助玲珑,而是拼命朝燕宵看:“这位先生求你帮帮我,我可以赚钱还你的,我可以写欠条,求求你救救我,他们要抓我去陪酒——” “放屁!” 彪形大汉突然怒斥,“你把我们当成什么人!我们场子可是很正经的!就是看你长得不错叫你去卖酒,你这什么意思!” “我说你是不是有病。”燕宵躲在玲珑身后呛道,“我都不认识你,我干嘛借你十几万?看你住在这儿,你连十几块都不一定拿得出来,我借你十几万你拿什么还?还你什么都愿意做,那既然什么都愿意做,跟人家去卖酒啊!人家不说了是正经地方?” 什么都愿意做又不愿意被抓走,说白了还不是挑人。 女孩脸都绿了,她还想再说什么,被捂住了嘴拖走,临走玲珑还冲几个大汉微笑挥手表示再见,转头就打电话报警。 燕宵更加爱她了:“妹妹真是人美心善!” 玲珑耸肩:“正常操作罢了,不用这么激动。” 之后奶奶的手术也很成功,她这都是老毛病,如果早点治应该早就能治好,只可惜她舍不得花钱,才把病拖得越来越严重。手术结束后休息了几天,便跟玲珑与燕宵一起去了他们所在的大城市,再也不用为生活所苦,脸上的笑容也逐渐多起来,还认识了一些跳广场舞的老太太,虽然老人很害羞,一开始还融入不进去,玲珑便特意换了衣服陪她一起过去,她长得漂亮嘴巴又甜,一众老太太叫她哄得不要不要的,立刻接纳了奶奶不说,还拉着奶奶一起跳舞,老年生活多姿多彩。 作为在《一起出道吧》节目里一鸣惊人的评委,玲珑虽然只参加了一期,却正式成为了许多观众心目中的“白月光”,他们天天哀嚎还想再看到小姐姐,钟永锋趁热打铁,给玲珑安排了一个综艺节目,主题是自然与保护,每一期都会去到山清水秀的地方体验生活,说得这么好听,其实就是某种意义上的“荒野求生”。 玲珑的热度带动了这个节目,五位嘉宾里只有玲珑一个女性,剩下四个全是男的,对此燕宵表示很不满意。 节目名字叫《烟火人间》,跟之前的《一起出道吧》一样,都选择了最近比较火的直播方式,因为是在外景拍摄,所以有很多不可抗力,第一期是某座大山脚下的小村庄,这里虽然风景优美,但并不算是什么著名景点,而且村子里的人对于明星没什么概念,不仅不认识玲珑,连同为嘉宾的国民度非常高的视帝都不认识! 不认识,就说明他们想蹭饭或者卖签名赚钱的想法宣告失败,节目名字叫的那么好听,还给了他们每人一个帐篷,结果就是什么都不管,完全放养呗!看着光鲜亮丽的大明星们在荧幕上变得灰头土脸各种吃瘪,对观众而言还真的蛮新鲜的,甭管是不是有台本,看着开心就行了。 其他人来参加节目都打扮的很低调,只有玲珑穿裙子跟高跟鞋,整的跟来选秀似的,有人欣赏她这种特立独行,自然也有看不惯她的,粉黑都是一样的多,她自己却完全不在意,来自粉丝的爱实在是太没有重量,几乎不值得她为之驻足,所以只要她开心,做什么都可以。 村子里有不少人家养了狗,农村养狗没有说带牵引绳的,全是放养,路边还停了家里的牛啊羊啊之列的牲畜,因为这个村子比较偏僻,水泥路都还没通,路边堆积了不少牲畜的粪便,总而言之,臭气熏天,真不知道节目组是怎么找到这么个地方作为拍摄地的,好歹他们五个嘉宾也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怎么还带这样的呢? 别说是嘉宾们,节目组也奇怪导演怎么会决定这个村子。 导演则很无语:“这不是你们选的吗?” 大家面面相觑,谁都不知道这村子究竟是什么回事,到底是谁选的? 这地方,真的能拍出节目名字那种他们想要的温馨搞笑画面吗? 家家闭户,但是在来之前,导演曾经跟村子里的干部联系过,希望他们能够配合拍摄,当时双方不是说得挺好?现在他们都走到村子里了,居然看到他们的人家全都刷的一下把门给关上,偶尔会有人巴在门缝里偷偷打量,看得出来这是个非常排外的村子,节目组的到来并没有受到欢迎。 工作人员里也有年轻的女孩子,看到这诡异的一幕不由得有些害怕。 与此同时,远在公司办公的燕总疯狂打了个大喷嚏,他有点想给玲珑打电话慰藉一下思念之情,但是又想到她现在肯定很忙,没时间搭理自己,便又忍住了。 他新来的秘书敲门进来,怀里带着一大摞文件,燕宵也没多想,毕竟自打他的秘书团总是有人对他产生非分之想后,他就三令五申把秘书团里的女性都换掉了,天可怜见他可不是性别歧视,他就是纯粹的为了自己的贞操! 以前没有女朋友都要守身如玉,现在有了女朋友,自然更要守身如玉了。 新秘书姓傅,长得高大英俊,还是留过学的高材生,说实话看他的履历燕宵觉得当高层都绰绰有余,对方居然选择了进秘书科,真是让他没想到。 不过傅秘书工作能力确实是强,这一点让燕宵非常高兴,并且毫不吝啬地在第一个月就给对方加薪及奖励。 沉迷工作无法自拔的燕总完全没注意到来自傅秘书眼中那种势在必得的强势目光,如果他注意到了,一定会抱住玲珑痛哭流涕——那才是身为霸总的眼神,是本该属于他,却没有被他得到的眼神! 节目组试图跟村民们沟通拍摄却无果,在观众们看来这肯定都是节目效果,故意演给他们看的嘛!肯定不是真的! 结果不知怎么回事,另外一位男嘉宾好端端走在路上,突然惹来了一条狗的注意,那条狗就跟疯了一样先冲他汪汪叫,因为人多,男嘉宾也没多想,就跺了下脚想吓唬吓唬这条狗,没想到这狗野得很,直接张牙舞爪地冲他扑了过来! 即便是在城市里养着的宠物狗也没有失去凶性,更何况是农村放养的土狗?节目组虽然准备了急救设备,但没有给嘉宾们准备保镖啊! 眼看着那狗疯狂地冲男嘉宾扑来,身高一米八的大男人整个吓傻了,站在原地不知道该怎么办,手脚也没地方放,呆呆地看着那狗凶神恶煞地直冲自己,满嘴獠牙似乎还滴着口涎,连带着观看直播的观众们也开始疯狂发起弹幕。 “我靠我靠我靠!这怎么回事!这不会也是台本吧!” “这狗一看就是农村土狗能有什么台本啊!我感觉是真的要咬人啊!” “说起来这个村子从一开始就透着一股诡异的感觉你们难道不觉得吗?” “这狗好凶!凶的好吓人!感觉要吃人了!” 弹幕讨论的如火如荼,节目组的工作人员也吓坏了,就在千钧一发之际,那狗张开了嘴眼瞅着就要把男嘉宾扑倒,迎面突然出现一根木棍,非常精准地揍在它脑袋上,硬生生把扑到半空中的大狗给砸到了地,掀起一阵尘土。 恶狗在地上艰难抽搐了两下,一瘸一拐地爬起来,玲珑走到男嘉宾前面一点的距离,扭过头看了它一眼:“滚。” 说来也奇怪,面对其他人凶的要命的大狗,居然真的夹着尾巴呜咽着跑了,头都没敢回。 男嘉宾满眼都是小星星,看得一边工作一边观看直播的燕总差点儿把笔杆子咬断,这人的眼神是怎么回事?! 弹幕更是飞过去一片666,节目组少说几十号人,居然没有一个女孩子厉害,这就算是台本,总不能连一只土狗也照样演吧? 好在这时候,村干部终于出现了,他听说是来拍节目的,神色露出几分古怪,随后也没说什么,而是很热情地把他们迎进了村子,并且让自家媳妇去找村子里条件比较好的人家,问问看他们愿不愿意收留这些大城市来的人。 过来的人家看起来都比较朴素愁苦,比起没人想要的男嘉宾,玲珑无疑是个香饽饽,每家都想要她,要不是有村长制住,说不定就要大打出手了。 玲珑凉凉道:“就是借宿几天,又不是去你们家当媳妇,抢什么呢?抢得到吗你们?” 这态度着实嚣张又狂妄,弹幕里很多人都表示她没礼貌,老乡也只是好客,她干嘛这么咄咄逼人?她自己也没多厉害啊,这么高高在上又是何必?优越感这么强,哪里来的? 但玲珑还就是狂,虽然最后其他四家没能得到她,不过其他四个男嘉宾入住也能给他们带来一点钱,那也勉强可以吧。 玲珑跟着去的是一个五口之家,老两口并三个儿子,他们这个村子很有意思,那就是大多数都是儿子,除了中老年女性以外,几乎见不到年轻女人,村长的说法是他们村子很有福气,家家户户都生的男孩,说的时候还笑开了一脸花,并且以此为荣,十分自豪。 玲珑不置可否。 这家的条件确实算不错了,三个壮年劳动力,节目组的人也跟着拍摄,他们当然不可能让女嘉宾单独入住老乡家里,万一有什么危险怎么办? 而自从村长骄傲的说了他们村子大多生男孩不生女孩之后,直播弹幕开始有很多人问这个村子的地址,都是想要儿子却生不出来的,想要来拜拜。 然而电视台的人面对这些疑问却面面相觑,刚才他们约定好的那个村子的村干部打电话来问他们怎么还没到,可——这不是已经开始直播了吗?所以说节目组的人现在究竟是去了哪儿?联系导演也联系不上,但他们直播正常,说明信号没问题的呀! 这个村子几乎家家户户都养狗,而且都是那种毛发很长看起来很凶的大狗,遇到生人便不停地叫,玲珑所借宿的这户人家姓赖,三兄弟在村里人称赖大赖二赖三,个个人高马大,节目组一进门,他们家院子里养的两只红毛大狗就开始疯狂大叫,恶狠狠地盯着他们。 玲珑淡淡地瞥过去一眼。 1024|第九十四片龙鳞(七) 第九十四片龙鳞(七) 赖家的这两条红毛大狗, 站起来的时候少说有成年男人高,在现代化都市是很难见到这样的大型犬的,而且这狗还特别凶, 凶的让人心底忍不住嘀咕,工作人员走在前面,愣是被这两条狗吓得差点儿把手里的摄像机都给摔了。 赖大原本还调笑:“你们城里人可能不习惯俺们这儿的狗, 其实都是看家护院的, 看着凶……” 结果他话还没说完, 刚朝那两条大狗迈开步子,两条大狗居然就突然萎靡下来, 夹着尾巴,两条后肢拖在地上, 一点一点朝着狗窝蹭过去, 耳朵也垂了下来, 跟看到什么天敌似的。 这两条大狗可勇猛得很,生它们母狗是条狼青,后来长时间朝山上跑,一胎就揣了这两个狗崽子, 生出来更是村子里一等一的凶, 其他狗都怕他们, 哪怕是养它们的主人, 两条狗也常常咬, 农村不兴被狗咬了打什么狂犬疫苗, 总之被咬了, 赖家三兄弟就打狗,两条大狗慢慢也比较听话,指哪儿打哪儿, 但没有说哪一次看到主人会这么害怕的。 赖大刚才还在跟节目组吹嘘自家狗多凶,结果就看见两个没出息的东西夹着尾巴钻回了狗窝,头朝里腚朝外,一点气势都没有,实在是丢人。 玲珑凉凉道:“看起来也不是很凶嘛,畜生就是畜生。” 说来也奇怪,她后面那句话是对着赖家三兄弟说的,凌厉美艳的模样让赖家三兄弟想生气又不舍得生气,看她的眼神也有点怪。 弹幕里有细心的观众察觉: “是我的错觉吗?我怎么觉得这几个村民看我们姐的眼神怪怪的……” “我不是故意歧视农民兄弟啊,这三人怎么说,看起来不像好人。” “姐快跑!” 玲珑当然不会跑,而且这种弹幕很快就被其他弹幕淹没,也就零星两条,还有人骂玲珑粉丝跟玲珑本人一样瞧不起穷人,浑水摸鱼的多得是,玲珑跟个大小姐一样进了屋子,开始挑这挑那。 他们家除了这三兄弟还有对老夫妻,是赖家三兄弟的爹娘,长相非常朴实,看起来比真实年龄要苍老很多很多,走路还伛偻着腰,看了都让人觉得可怜,忍不住想帮一把。 只有玲珑,无情地让人家把家里唯一一把能坐的大椅子让出来,又很不客气地占据了饭桌的主位,弹幕里已经有人开始骂她没礼貌不懂得尊重人了。 节目组有啥办法,只能拍啊!但这么个农家小院,怎么说呢,跟原本的企划大相径庭,根本不一致,原本节目组想要展示的是人间烟火的美好,结果到了这种穷乡僻壤,也不知道导演是怎么联系的,你说全国那么多山清水秀的小山村,没必要选这种连水电都没通的地方吧? 导演是怎么想的,普通工作人员不敢问,而此时,导演也在抱怨台里,说好了让他们挑个好点的地方,别的不说,至少得有电吧?他要的是那种清闲安逸的农家,不是这种穷到连晚饭你都不好意思吃的地方…… 也因为太穷了,大家都不好意思吃老乡家里的饭。 这种行为使得弹幕里的观众们都在表扬节目组,玲珑除外。 她不仅吃,她还挑。 赖大家的饭,哪怕是很努力地把家里最好的东西拿出来,对玲珑来说也一点都不好吃,而且要味道没味道,要卖相没卖相,她连筷子都不想拿起来,把赖大家人支使的团团转之后,她自己反倒一口都不吃了。 纯粹就是耍着人家玩。 这种恶劣至极的性格让弹幕的观众们着实看不下去,如果说玲珑当评委可以狂,那是因为她有实力,人的骨子里有慕强的天性,所以她圈粉比黑多,可是面对这种普通人,还是很贫困却把家里最好的东西拿出来招待你的,你不说一声谢谢,至少也不用这样瞧不起人吧?真的就除了美貌一无所有呗? 这都什么年代了,还有人当自己是仙女下凡,所有人都要捧着? 弹幕撕的厉害,谁也没注意到赖大三兄弟脸上露出的阴暗表情,那可不是什么淳朴老农民会有的模样,倒像是穷凶极恶的杀人犯。 晚上睡觉那就更让人头疼,玲珑嫌弃完了床又嫌弃被单,总之什么都嫌弃,最终她选择在房间里搭了个帐篷,这样的话就不用睡赖大家的床了,而无论她怎么作,赖大三兄弟都是一副唯唯诺诺小心翼翼的模样,他们的爹娘更是跟隐形人一般,全程躲着镜头,不说话也不吭声。 关于玲珑的行为有多过分,网上已经骂出了一片天,燕宵一边办公一边看着直播,对弹幕皱眉。 怎么了怎么了,就那伙食跟住宿条件,还不许他的好妹妹嫌弃了?知道她平时什么生活水准吗?要受委屈这些人怎么不自己去受?又要骂又要看的,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叫他说,这地方根本就不配好妹妹驻足!节目组真是有毛病,好地方不选,早知道的话他才不让玲珑去呢! 钟永锋也真是,挑个这样的地方! 岂知钟永锋也在皱眉,心说这跟导演给的资料不一样啊,之前不是说是在某著名景区附近的一个小村庄吗?那村庄常年办农家乐,卫生条件跟娱乐设施都过得去,他还去实地考察过,确认没问题才答应的,可从直播里看,这分明就是两个地方。 节目组是挂羊头卖狗肉,还是真的弄错了?钟永锋怎么想都觉得是前者,如果是后者那简直可以称得上是事故了! “燕总在看什么,这么开心?” 燕宵把玩着手里的笔,“看我女朋友。” 傅秘书也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正巧看在正在屋里走来走去嫌弃不已的玲珑,嘴角不由得微微扬起,将手上的咖啡放到燕宵桌子上,结果一个不小心打翻了,他立刻道歉,用手去收拾桌上的机要文件,燕宵皱眉,不能怪他敏感,实在是像这样的场景发生过太多次,迄今为止唯一让他感到欣慰的就是这些挂逼彼此之间不可知,但如此重复的场景上演,不由得让他想起玲珑之前说过的一句话。 ……谁能保证挂逼都是女人,没有男人?甚至于这些挂逼里,甭管外表是男是女,你知道它身体里装的又是什么性别? 傅秘书的工作能力无疑非常出色,让燕宵十分满意,对方把文件整理好递过来,燕宵假装不经意,在接文件的时候碰触到了对方的手,也亏得他身经百战阅人无数,否则表情管理一定会失控。 傅秘书也察觉到燕宵是在故意碰自己,他倒是没想过燕宵会有什么特异功能,而是有点惊讶,原本以为燕宵是纯直男,可对方这种故意加深肢体碰触的行为,怎么也说不上是直吧?难道说,对方对自己也有意思?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可就轻松多了,他很快就能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所以他非但没躲,还温和地冲燕宵笑了起来:“燕总,怎么了?” 燕宵心里有一万头草泥马呼啸奔腾,面上还是一贯的冷酷霸道邪魅狂狷:“行了,你先把地上弄干净吧。” 刚才还主动摸自己的手突然冷淡,傅秘书不觉得是燕宵喜怒无常,只以为是对方刻意掩饰,嘴角的笑也愈发明显:“是。” 等傅秘书处理了地上的脏污,燕宵立刻摸出手机疯狂给玲珑打电话,现在已经不是让女朋友保护自己的时候了,她也有危险! 但是你说奇怪不奇怪,明明直播能看,网络也有,可是外界打进去的手机偏偏就是没人接。 燕宵着急了,他立刻让人准备车子,出发之前他僵住——玲珑现在在哪儿根本没人知道,整个节目组跟外界的通讯基本都断开了,他手里有的是之前原定的村子地址,所以说就算他要去找她也找不到。 这种时候燕宵就恨自己当初为什么不能仔细点,像傅秘书这种完美的优秀人才,他怎么就没察觉到不对劲呢? 神他妈总攻系统,燕宵就是死,立马从这几十层楼高的地方跳下去,也绝对不会屈服! 他正慌张的时候,突然想起玲珑曾经说过的话。 从小到大,总是有许多人接近他、想要攻略他,从他身上获取气运,因为他是这个世界的气运之子,得到他的气运,就能够一帆风顺、心想事成。也许没有人能保护他,但是世界本身却很爱他,赐予了他通过碰触能够得知对方心中所想的能力,也正因如此,他逃过了一次又一次的觊觎,他身上天生比那些挂逼有优势! 只要他想,他一定能联系上玲珑! 想到这里,燕宵马上打电话让人联系一个曾经对他死缠烂打的学妹。 如果他没记错,这个学妹好像是什么玄学世家的后人,手头很有一套本事,当初还想给他下痴情符骗他的身心呢!好在他这个人聪明机智的躲过去了。 说来也奇怪,燕宵一旦抵抗住一个挂逼,这个挂逼就会消失在他的世界中,基本不会出现第二次,也很少会有两个挂逼同台相遇的情况。 然而只要燕宵主动联系,他们就像是获得了这个世界的许可,又会马上出来找存在感,这位学妹就是。 她打扮的漂漂亮亮到了约定地点,看到燕宵眼前一亮,不能靠近燕宵,她的能力已经弱化了许多,眼看就要变成普通人,谁知道这会儿燕宵又想起她来了! 结果话还没来得及说,燕宵直接问她:“我记得你有那个追踪符,给我,现在立刻马上,否则你不会想要知道后果。” 完完全全就是霸总模式开启。 学妹人都傻了:“你、你怎么……” “我怎么知道?”燕宵冷哼,“我什么都知道,当初你不就是用这个东西四处跟踪骚扰我的么。” 学妹:…… “我知道你想要什么。”燕宵盯着她,“但是你得不到,而如果我太过排斥你,身为外来户,你根本无法与我抗衡,不能迷惑我,你还能在这个世界安心生活,可要是得罪了我,谁知道你会变成什么孤魂野鬼?所以现在告诉我,你给不给?” 学妹嘴巴一抽:“你是怎么知道的?” “别把自己当世界的中心。”燕宵又哼了一声,“我也没有必要跟你解释。” 最终,学妹还是给出了追踪符,并且教了燕宵要怎么使用,眼看燕宵把她用过就丢,她急了:“你等一下!你刚才说的排斥我什么的……是什么意思?” 燕宵根本就不回答她,转身就走。 他回家按照学妹的方法找到了玲珑贴身穿过的睡衣,将追踪符滴了自己的血,贴在了睡衣上,接着带上保镖,就朝玲珑所在的方向疾驰而去,路上顺便还报了警,只希望自己到的时候,她还好好的。 早知道问那女人再要张通讯符啊,这些挂逼的挂都不兼容,傅秘书的系统搞得鬼,学妹的符肯定不受影响。 越想越扼腕,燕宵觉得自己真是被急傻了。 就在燕总朝玲珑飞奔而来的时候,这个宁静的小村庄已经被夜幕彻底笼罩,虽然今天来了不少扛着机械的外乡人,但村子里其实没有多少人有动静,毕竟里头的女人实在是太少了,满打满算,加上女性工作人员才五个,而且跟那个女明星比起来,其他四个女人显得太粗糙。 晚上睡觉自然是不直播的,但玲珑这边却没有关掉直播画面,毕竟她是个不需要睡眠的龙,所以赖家三兄弟等啊等,也没能等到她房间的灯熄灭,更别提还有同组的摄像师跟助理,想对这个女人做什么是真不容易。 三兄弟等得都打呵欠了,他们在自己房间里把煤油灯吹熄,透过窗户看玲珑所住的房间,不由得开始说话。 “这个城里娘们儿可真好看!老大,上次那个可是你先开的苞,这回总轮到我了吧?” 说话的是赖三。 结果赖大还没来得及回话,赖二先表示不满:“我说老三你也太自私了,上次是老大先弄的,可上上次那个,不是被你手太重弄死的?这回得我先来!” 两个人小声吵起来,这里的方言并不算难懂,赖大盯着玲珑房间的窗户,骂道:“你们在这吵什么!这种城里女人妖里妖气的,看她穿的衣服露那么多,肯定是个骚|货,不知道被多少男人干过了,还敢挑剔咱们家,今天晚上就是不行,明天找个机会把她拖走,看她还敢不敢摆架子!” “就是就是!” 三兄弟瞬间达成共识,又说了一堆猥琐下流的话,与他们今天在镜头前表现出的诚恳老实截然不同,显然这样的事情他们不是第一回干了。 此时此刻,如果这三兄弟有手机且会玩手机,并且恰巧打开《人间烟火》的直播,那么他们会发现,弹幕几乎将整个屏幕覆盖的严严实实,都是在叫节目组快跑的。 而玲珑不知何时坐在了他们家的房顶,翘起二郎腿,把房间里的声音听得一清二楚,她随手把玩着直播镜头,虽然她看不到弹幕,但这镜头拉得这么近,盛世美颜三百六十度无死角,也难怪赖家三兄弟这么等不及,第一天晚上就想对她下手。 不知道什么时候,那三兄弟等不下去了,又不敢轻举妄动,只好先睡下,约定第二天把人拖走,山里地形复杂,丢个人简直不要太简单。 玲珑顺势从屋顶上跳下去,轻巧落地,连一点声音都没发出来,此时此刻,这个村子仿佛彻底死寂,连天上的月亮都散发着白森森的光,两条红毛大狗察觉到有人走动,正要扑出来,却看见是玲珑,又吓得夹紧尾巴缩了回去。 观众们这才知道,原来下午那两条大狗怕的不是赖家三兄弟,而是玲珑。 玲珑走到赖家地窖口,由于没有通电,大冬天的很难有新鲜瓜果,所以村子里家家户户都修了地窖,地窖阴冷干燥,很适合保存食物,赖家的地窖修在灶房里头,如果不注意看根本注意不到。 玲珑蹲在地窖口。 弹幕已经炸开锅。 “姐姐这是想做什么?” “卧槽卧槽卧槽,我原本以为这是个充满闲情逸致的旅行节目,现在我才知道这是恐怖节目!” “是台本吧是台本吧是台本吧?来个人告诉我这都是假的!” “姐小心啊!别冲动,这种时候最好还是报警吧!当然这如果是安排好的剧情那当我没说。” “什么垃圾节目会弄这种剧情啊,那容我说一句搞这种剧本的人biss。” 玲珑掀开了地窖口,一股冷气迎面扑来,还带有一股不是很好闻的臭味,想到今天晚上的菜都是从这里拿出来的,她不由得庆幸:“幸好没吃。” 弹幕是又怕又想看,还因为玲珑止不住想哈哈哈。 大家也知道嘉宾看不到弹幕,他们只是随身带着直播摄像头,可正因如此,他们才更担心玲珑出事。 地窖口有□□,进去后如果从外面盖上,里面是不能打开的。 “太黑了,感觉什么都看不见了。” “啊啊啊我真的好怕!我现在是捂着脸看的!” “请问明天八点上班的我为什么要在凌晨两点钟看这么恐怖的节目?” 玲珑一手拿着摄像头,一手拿着手机,点开了手电筒功能,对她来说黑暗中也能视物,只是观众看不到罢了。赖家人对那两条大狗非常有信心,所以居然都不怎么防备节目组的人,万万没想到的是两条狗看见玲珑跟看见天敌一般害怕。 地窖修的不大,堆积着一些白菜粮食之类的食物,尤其是白菜,简直堆满了。 玲珑看着那堆白菜陷入沉思,半晌,她把摄像头往边上一放,伸手扒拉白菜。 “姐大半夜饿了要啃生白菜?” “这是在干嘛?我越来越慌了……” “啊啊啊救命啊!这个节目怎么回事啊!” 等到白菜被搬的差不多了,大家才发现,白菜堆里居然有一个木制的笼子!笼子里关着一个被绑住手脚跟嘴的人! 真的是人! 玲珑用手电筒从下往上照了一遍,对方衣衫褴褛,浑身散发着诡异的酸臭与一些难以言喻的味道,表情呆滞,只是在看到玲珑的时候猛地把眼睛瞪大,但是由于嘴巴被堵住只能发出呜呜的声音,比起隔音差的房子,地窖的隔音显然好多了。 玲珑伸出一根手指点在唇上:“别吵,把赖大他们吵醒可就不好了。” 笼子里是个女人,看着岁数应该不大,但浑身上下都是伤口,很多地方都是被咬烂的人类齿痕,已经化脓流血,显然没有得到及时处理,她看着玲珑的眼神都有些疯狂迷乱,笼子上面有把锁,玲珑拽了两下,她的手纤细白嫩,宛如艺术品,但就是这么一双艺术品一般的手,居然直接把那锁给拽掉了! 女人从笼子里滚了出来。 玲珑蹲在地上:“我给你解绑,但是你不可以大叫,否则咱们谁都跑不了,知道吗?” 女人疯狂点头,玲珑把她嘴里的破布拿出来,顺势塞了块糖进去,女人一愣,眼泪大颗大颗往下滚落,但这块糖很好地安抚了她的情绪,被关在这不见天日的地方好几个月,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如果不是还有一丝希望,她早就被逼疯了。 玲珑之后就没再把摄像头拍到女人的脸,她帮她解开了手脚的束缚,女人用颤抖的声音告诉她,上面有两条大狗,如果逃跑的话,会被狗撕碎的。 她满怀惊恐:“上一个、上一个就是被狗活活咬死了的……” 她比较机灵,赖大三兄弟也是为了吓她才让她看上一个不听话的女人是什么下场,那可怜的女人活生生被狗咬死啃了个干净,而她为了活下来非常听话,几乎不会吵闹也不会逃跑,那两条狗已经成了她的心理阴影,所以即便玲珑让她爬□□上去,她也不敢。 1025|第九十四片龙鳞(八) 第九十四片龙鳞(八) 弹幕观众们已经彻底疯了, 这会儿是凌晨两点多,还在看直播的大多是夜猫子,而且还不少, 但谁也没想到《人间烟火》这档子听起来就很温馨休闲的节目,最后居然整出这种奇葩剧情来——事到如今如果还看不出这是真的而不是剧本,观众们也成了傻子。 如今弹幕上都是疯狂叫玲珑报警以及让她快跑的, 此时此刻再也没人说她之前对赖家三兄弟态度差了, 姐是真的虎, 但那三兄弟个个人高马大,跟铁塔似的, 而且不由得让人想到一些不好的地方。 狗吃了人肉,那……人呢? 已经有些人忍不住想要呕吐了, 网络上也有许多网友疯狂艾特警方, 从那个被关在笼子里骨瘦如柴的女人来看, 这家人还不知道手上沾了几条人命,姐姐真的能把人活着带出去吗?而且这个可怜的女人说不定还有创伤后遗症,她被关在笼子里始终保持着安静,连声音都不敢出, 谁能保证她被带出地窖后不会大叫大嚷把赖家人招来? 也有人建议玲珑先自己离开, 稳住赖家人再去报警, 毕竟把这么个只会拖后腿的女人带上去实在是太危险, 很容易打草惊蛇。 可惜的是直播嘉宾根本看不到弹幕, 自然也不会知道他们在说什么, 玲珑只是自己爬上了楼梯, 她可不是那种会用好听话安慰人的人,女人不愿意走,她干脆利落道:“那行, 那你就在这儿待着吧,反正我也没必要为了你得罪他们,免得给自己沾一身腥,你爱走不走,告辞。” 原本还畏惧的女人一听玲珑要走,吓得眼泪都掉了下来,连忙过去抓住了□□,玲珑先出了地窖,然后伸手把还在爬□□的女人拽了出来,女人已经许久许久不曾呼吸到新鲜空气,她呆呆地看着夜空,泪水涟涟。 随后她就注意到了院子里的两条大狗,拼命捣住嘴不让自己尖叫出声,正在她以为狗要叫的时候,玲珑朝那边看了一眼,两条面对女人凶神恶煞跟要吃人一般的大狗立刻便怂了,又开始把头藏进狗窝,两个狗屁股露在外头,玲珑过去狠狠踹了两脚,它们连呜咽声都不敢发出来。 只要狗不叫,就不会惊动屋子里的人。 女人跟着玲珑回到她的房间,玲珑看了看自己的东西,最后打开一个巨大的行李箱:“你就待在这里面吧,我会让人把你带出去。” 女人很听话地钻了进去,因为她知道,如果想要逃走,那就只剩下这最后一个方法。 她在钻进去之前抓住了玲珑的手,碰触到的肌肤细腻嫩滑,吓得她赶紧松开,生怕又把人家弄疼或是弄脏,“除了我……还有其他人!还有好几个跟我一起被卖进来的人,她们不知道还活没活着,求求你,如果可以的话也救救她们吧!” 玲珑用手摸了下她稻草般油腻脏污的头发,这对爱干净的她来说绝对是件非常离谱的事。“你还是先管好你自己再说,其他人的事儿不用你操心。” 她给了女人一点吃的跟喝的,对方明显很久没有进过食,吃得狼吞虎咽,一边吃还一边流泪,终于可以逃出去了……终于可以逃出去了!她真的好想回家,好想好想回家! 天很快就亮了,赖家爹娘起得最早,一早就在院子里忙活,随后起来的是赖家三兄弟,虽然这地方充满了恶臭灵魂的味道,但玲珑还是觉得,只看景色,这种纯天然无污染的绿水青山,确实是很不错,只可惜住在这里的人藏污纳垢,好端端地把这美好的地方都给玷污了。 她洗脸刷牙换衣服,照样是神采奕奕,赖大还跟她搭话:“昨晚睡得咋样?” 想从玲珑这里得到好听话是不可能的,这辈子都不可能的,她斜过去一眼:“还能怎么样,你们家什么破条件你自己没数?” 弹幕一群疯狂担心她的观众:…… 姐姐还是姐姐,那个一张嘴必定得罪人,把你气个半死你还不能拿她怎么样的姐姐。 赖大嘴角抽搐了下,留下恐怖的一个眼神。 这眼神要是放到昨天,观众们肯定有无数个理由给他洗,但经历了昨天晚上,就是傻子也看出来这家伙不怀好意!过去了好几个小时,艾特出来的官方说已经展开调查,可电视台那边居然说没有地址!而且无法与节目组的人联系上!并且这个拍摄地点,并不是他们之前定好的地方!谁也不知道节目组是怎么到这儿来的! 也正因为这些消息,来看直播的人更多了,所有的综艺节目加在一起恐怕都没有《人间烟火》有热度,你说要是不能联系,那为啥节目组这边直播完全没问题?现代社会,要讲究科学啊! 赖大家的饭玲珑自然也不会吃,收拾好了东西,节目组通过对讲机进行汇合,再傻,他们也察觉这个村子的不对劲儿了,村民们要是不配合,这节目还怎么录制?而且很多设备明明没问题,但就是联系不上外界,说实话,他们只是想拍个比较轻松愉悦的节目,让生活在现代都市,节奏过快的人们闲暇时看看解解闷,可不是来演什么恐怖小山村的! 玲珑的行李都有别人帮忙拿,但是在即将走出赖大家家门时,突然被叫住:“等一下!” 赖大三兄弟操着还带有浓重方言的口音问玲珑:“你这箱子里装的是什么?” 玲珑朝箱子上一坐,翘起二郎腿:“我箱子里装的什么还得告诉你?怎么着,在你们家住了一宿,委屈了我自个儿不说,你们还想问我要钱?也不照照镜子看看自己?” 说完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哦……我忘了,你们这么穷,怎么会有镜子呢?那就撒泡尿照照吧。” 弹幕飞过去一片姐姐求你了收手吧,再这么嚣张真的会挨打的! 但你别说,玲珑还真不怕挨打。 赖二盯着玲珑的行李箱,刚才他下去地窖的时候想检查一下那女人有没有死,结果却发现笼子空了。地窖在里面打不开,肯定是从外面打开的,除了这些城里人还有谁会干?而这群人的行李都一目了然,只有这个美丽的女人有个大箱子,而地窖里的女人身形瘦小,就算藏在里面也看不出来。“我们只是想看看你的箱子里有什么,我们家的媳妇一大早的不见了,只有你们这些外来人,而且好多还是汉子,说不定就把我们家媳妇拐走了,你把箱子打开,要是什么都没有,我们当然不会为难你们。不然……” “不然怎么样?” 赖二贪婪的盯着玲珑的脸,“不然就把你留下来赔给我们啊!一换一也很划算。” 玲珑想起昨天晚上那个又瘦又黑几乎没个人形的女人,脸一沉,一换一?拿她跟普通女人一换一? 她冷笑:“我看你是真的没死过,敢这么跟我说话。” 弹幕: “姐姐你别拽了,赶紧跑啊!跟这种人多说一句话都危险!” “姐,这些是变态!你能不能跑啊!” “姐姐是真的嚣张,我万万没想到有朝一日能看到一个女明星对着犯罪分子这么狂的……” 赖三二话不说,伸手就想抓她起来,顺便检查她坐着的箱子,节目组的工作人员跟助理一看,那能让他们得逞?赶紧冲上来,一边当和事老好言相劝,一边把玲珑围在中间,可惜赖家三兄弟听不懂人话,他们只知道自家的媳妇也没了,要是再把这个女人放走,他们不又得花钱买一个? 挡在玲珑身前的有个女孩,是她团队里的小助理,平时特别机灵,长了一张特别福气的小圆脸,见谁都笑三分,眼看赖三的手就要抓住她的头发,玲珑抬起一条腿,冲着对方肚子一踹——人高马大少说有一米八几的赖三,登时就跟断了线的风筝一样飞了出去,不仅如此,还很不巧地撞到了他们家年久失修的破墙,好好的房子愣是被踹了个人形大洞出来! 这绝对不是普通人能有的腿力! “我算是知道姐姐为什么这么拽了,姐姐牛逼!” “姐姐就是坠吊的!” “我靠这武力值!打死这几个畜生!还说什么媳妇,这种人也配有媳妇?!” 玲珑从行李箱上站起来,赖大赖二都看傻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他们先后退两步,吹了声口哨让两条大狗出来,指着玲珑:“上!” 弹幕瞬间又开始为玲珑揪心,毕竟狗跟人不一样,这种狗本来就体型庞大且凶,而且还吃了人肉……结果大家刚担心上,两条大狗一开始听到主人的命令倒也气势汹汹,可一看到站在最前面的玲珑,立马怂耷耷的夹着尾巴,后肢拖地不敢动了。 “……我他妈看呆了我,这位姐拿的到底是什么大女主剧本???” “连狗都怕她,姐姐不是装的,她是真的吊。” “生活在食物链最顶层的女人,请受小的一拜!” 玲珑啧了一声:“哎呀,看样子你们家的狗不敢乱动了,怎么办?” 赖大赖二对视一眼,无论如何不能让她离开!尤其是那个箱子!他们可不想惹麻烦,警察其实来过不止一两次,但都拿他们没办法,可每次来过一回警察,下一回买的女人价钱都要上涨,所以一定要把他们抓住! 两人怒吼一声冲了上去,就连那对看起来可怜苍老的父母,也抄起了自家的扒子铁锨,朝节目组的工作人员冲来,目标都很明确,是小圆脸助理跟玲珑,还有她那个箱子。 工作人员虽然长时间扛着摄像机到处跑,但也不是这种天天干农活的男人的对手,可事到如今不打架也不行了,总不能让女孩子吃亏吧?这家人一看就不正常! 然后他们发现自己根本没有还手的机会,因为玲珑一个人就够了。 真的。 两个铁塔般的壮汉,根本承受不住她一拳,被打的径直飞出去,更别提两个老人家,她打人又不会留情面,不废了对方都是好的。 见打不过,两个不怎么说话的老人顿时扯着嗓子开始嚎叫:“有人抢媳妇啦!有人抢媳妇啦!救命啊来人啊!救命啊来人啊!” 工作人员们脸一黑:“快跑!” 他们的车都停在村口,现在赶紧跑说不定还来得及!顺便对讲机通话,告诉其他人也赶紧跑!这个村子里的人都是变态! “叫什么叫。” 玲珑一脚踩在老头嘴上,“跟杀猪一样,难听死了。” 老太婆一看,哇哇大叫就要打玲珑,又被她抓住所剩无几的头发,直接丢进了狗窝。 两条大狗全程安静如鸡趴在地上不敢动,这个村子显然很团结,这两声已经足够惊醒左邻右舍,他们已经拿起了家伙往这边赶,玲珑干脆打开了行李箱,把女人放了出来,箱子开启,发现里面真的藏了个人,工作人员顿时目瞪口呆! 女人在箱子里也听到了外面的动静,此时此刻她也顾不得别的,一个劲儿地把玲珑往外推:“快跑快跑!你们快跑!一会儿村子里的人来了,你们谁都别想走!” 她亲眼见过一个逃出去的女人被抓回来,为了惩罚她,被绑在村子里的树上,每个被拐卖来的女人都被逼着跪在那里看,看她被村子里的每个男人强|奸,又被大狗们撕成碎片,他们用这种恐怖的方式警告她们不要逃跑。 之前村子里来过警察,她还试图与警察搭话,可是随后她就看到那个警察笑呵呵接过了村长递过去的烟,整个村子里明明不对劲的地方那么多,警察却视而不见,从那时起她就知道,想从这里逃走根本不可能。村子里的人对山路更熟悉,她们就算是跑到山里也会很快被大狗找到,逃走就是死。 玲珑站在原地纹丝不动,女人的精神状况很糟糕,也许几个小时前她还觉得自己能跟随玲珑逃出去,但现在不了,她觉得自己根本逃不出去,还要把别人也给搭进来! 她不希望世界上任何一个女人再有这样的遭遇!所以他们赶紧逃啊!别留下来! 疯狂的推搡中,她的手臂被玲珑牢牢抓住,女人无力地拍打着玲珑,哽咽不成声:“快逃啊……快逃……” 玲珑面无表情地看着女人,她真的很讨厌遇到这些麻烦事,什么时候能让她轻松一点呢?真当她是做慈善的啦? “我丑话先说在前头。” 女人朦胧泪眼中,看到的是玲珑冰冷的面容。 “我可不是为了帮助你们。” 她随意撩了下长发,显出别样的潇洒狂妄,“只是看不顺眼这些人罢了。” 说着脚下一个用力,把老头的脑袋踩进了泥里。 赖大家门外已经聚集了许多手持武器的村民,看得出来他们确实很团结,毕竟买媳妇做共|妻这种事几乎家家户户都有,手上也不知沾过多少血,节目组的人加在一起也就三十来个,只要村头村尾让人跟狗一守,根本不怕他们逃出去。 小圆脸吓得瑟瑟发抖,疯狂报警却拨不通,正在绝望之际,玲珑吹了声口哨,露出大魔王的笑容:“还愣着干什么?” 这句话似乎是个信号,那些跟随在村民们身边,对陌生人虎视眈眈的大狗们突然倒戈相向,张嘴就朝自己的主人扑了过去,每户人家都养狗,这狗是他们最好的帮手,可驯服的再有奴性,它们也会畏惧于龙的威压。 “感人的话以后再说吧。”玲珑好整以暇地又坐回了行李箱上,“今天拿得是吊打剧本,你们先看个爽再说。” 赖大家里的两条红毛大狗也扑了出来,专咬村民。 这些村民可能做梦都没想到会被自家的狗咬,一片混乱中,节目组开始汇合,其他几个嘉宾都要吓尿了!说来也神奇,这些狗好像能分辨出谁是谁,决不靠近节目组的人。 正在这时,一阵响亮的警笛声传来,玲珑率先听到的是被放大的男人声音:“玲珑!玲珑!你在哪儿!我来找你了玲珑!玲珑!” 玲珑举起手:“这儿呢!” 燕宵急赤白脸跑到这,喘的要命,手里还拿了一大喇叭,见到她毫发无损,直接扑了上来死死抱住:“吓死我了!我好以为你出事了!你没事吧?你没事吧没事吧没事吧?!” 说着还在她身上摸来摸去,这一切,镜头都看到了。 一边是大狗撕咬变态村民,一边是俊男美女难舍难分,怎么这现代悬疑恐怖剧里,还能喂狗粮的? 燕宵不是一个人来的,他带了几十个保镖,还有以他的能力所联系到的警察,这些警察可不是负责这村子跟他们沆瀣一气的一丘之貉,只不过……手铐可能用不着了,因为很多人都被狗咬得不成人形,缺失最多的就是下面那玩意儿跟拿着武器的手,咬完人的大狗们却都没有伤害其他人。 对此玲珑的解释是:“可能是狗吃多了人肉,引发了什么精神疾病,无差别攻击了吧。” 弹幕及工作人员:我信你个鬼! 只有燕总频频点头:“你说得没错!我看就是这样!” 一点原则都没有。 最后,整个村子一共解救出了十七名还存活的女性,当然,镜头没有拍到她们,她们大多年纪不大,最大的也就三十来岁,此外还在许多人家的狗窝里找到了人骨,保守估计,这些年死在这个村子的女性少说上百,更别提那些刚出生因为是女儿就被弄死的小婴儿——这就是村长得意洋洋的“我们村子都生男孩”的原因。 女人们毫无意外的都选择了离开,但对于那些年纪还小的孩子们来说,母亲虽然不重要,却是家里花钱买的,他们哭喊着不允许女人们跟着警车离开,然而没有一个女人留下来,她们一点都不犹豫狠狠推开了男孩们的手。 就算出去当乞丐,也不留在这恶心的地方! 这一次的《人间烟火》录制,居然拉出了这么大一个人口拐卖及谋杀案,实在是令人意想不到,随后政府官方也对此进行通报,村子里的人大部分都有违法行为,每年都会过来一次把女人卖过来的人贩子也被抓住判处了死刑,但是很多活下来的女人已经无法回归到正常生活中去了。 有些失踪的早,父母或离婚有了各自的家庭,或已经生了二胎,没有了她们的容身之地,有些则是被食古不化的父母嫌弃甚至逼着她们回去结婚,当然,也有一些被一直寻找的父母欢天喜地的带回了家,但有一点毫无疑问,那就是她们严重的心理创伤,也许一辈子都无法被抚平。 燕宵资助了她们,但很多人已经与社会脱节,并且害怕陌生人的目光,即便接受了心理医生的治疗,也仍然无法解脱,有几个甚至产生了自杀倾向,处于困境中她们顽强的想要活下来,在真正被解救后,却又失去了活下去的勇气。 不是所有人都愿意尊重并接纳她们的,多的是对她们品头论足,拿她们取笑的人。 霸总看着网上一些评论,气得火冒三丈,这时候,他的女朋友温柔问他:“很生气啊?” “是啊!”燕总拍着桌子,“瞧瞧这个比喷的什么粪,说这些受害者把自己生的孩子抛弃了是没有人性?我把他送去给男人鸡|奸然后给他弄个人造子宫生孩子让他牺牲奉献他愿不愿意啊!” “想帮她们啊?” “是啊!”燕总又是一拍桌子,“这个比说的也不是人话!说什么要娶不能娶这种脏了的女人,我呸!他也配!我看他心更脏!” “可以哦。” “是——啊?” “不想帮她们?”玲珑凑过来,与燕总贴得很近,嘴角勾着一抹狡黠的笑,“燕总这里还有她们的联系方式吧?我有一个好办法,就是可能要燕总牺牲一下色相了。” 燕宵瞬间举起双手捂住胸口。 1026|第九十四片龙鳞(九) 第九十四片龙鳞(九) 第一位受害人是燕总的小后妈。 小后妈虽然跟燕爸过得很不错, 但毕竟燕爸再帅,年纪也摆在那儿,指望他一五十多岁老男人像年轻小伙子一样龙精虎猛纯属做梦, 所以小后妈常常在深夜无法入眠时想起燕宵。即便是以一代妖妃祸水红颜的挑剔眼光来看,燕总也是极帅的,更别提他还是这个世界的气运之子, 他的一生也许并不如多少伟人辉煌, 却顺风顺水心想事成, 而且只要得到他的气运就能满足自己的心愿——作为一代妖妃,她最怕的自然是容貌衰退。 她想要回自己本来的身体, 然后再在这个可以用美貌横行霸道的世界里尽情的祸国殃民掀起一阵腥风血雨。 可是,嫁给燕爸后, 燕宵居然是个正经人!他对他爸的年轻小娇妻别说是有意思了, 就是话都不多说两句! 这让小后妈十分扼腕。 结果这一回, 燕爸跟人去打高尔夫球,燕宵居然自己回家了,还说晚上要在家里住!并且连晚饭都没吃,听管家说, 少爷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正喝闷酒呢, 一边喝酒一边叫着一个女人的名字, 小后妈当时就感觉机会来了! 她活了两辈子, 对付男人那是手到擒来, 从没有翻过车, 就连万花丛中过的燕爸, 最后不也被她拿下?因此小后妈信心十足,对上燕宵这种不解风情的家伙,她觉得纯粹是意外, 之前燕宵是不懂男欢女爱,现在他自己都交女朋友了,小后妈不信他还能挺住美人诱惑! 要知道能被称为一代妖妃,那她凭借的可不仅仅是一张脸,还有她这一身媚骨。 小后妈高高兴兴泡了个澡,又程序繁琐地敷了面膜做保养,最后抹上香喷喷的身体乳,又挑出一款据说能够引诱欲|望的昂贵香水,朝身上喷了喷,坐在镜子前化上个精致裸妆,然后捂嘴娇笑,怎么看怎么美,就不信燕宵还不动心。 就是柳下惠,她今晚也要把他给上咯! 虽然不是处男有点可惜,但只要能吸到对方的气运,只要能发生关系,燕宵肯定不会跟他爸闹掰,想象一下自己这个绝色美人把一对英俊父子玩得团团转,小后妈心里便无比得意。 男人嘛,不就是拿来玩的东西,谁会傻到对他们动真情呢? 小后妈妖娆生姿的走出了房间,今天晚上她还给所有人都放了假,家里现在只剩下她,还有燕宵,嘻嘻。 她早就准备好了钥匙,打开了燕宵的房门,凭她的本事,哪怕燕宵烂醉如泥了,她也能把他挑逗成功! 房门一开,漫天酒气、遍地酒瓶,小后妈捏住鼻子,被这浓烈的味道熏得有点想吐,但是想想自己的大计,她又告诉自己要坚强。 果然,一堆酒瓶中躺着个男人,不是别人,正是这个世界的气运之子,无数人都想把他据为己有的燕宵。 小后妈舔了舔红艳的唇瓣,勾引意味十足:“这么晚了,怎么还喝这么多酒啊,对身体多不好。你爸要是知道了,肯定担心死你了,来,我扶你去床上休息会儿吧。” 只听这话没什么毛病,就是小后妈跟继子之间本没什么交情,有些过分亲密,但小后妈那眼神那表情那手可不安分,她一点点向燕宵靠过去,眼看那只贴着细钻的玉手就要碰触到燕宵胸膛,本来闭着眼睛的燕宵突然尖叫一声:“妹妹救命啊——” 伴随着这一声尖叫,小后妈心底一咯噔,然后眼前一黑,什么都不知道了。 等她醒过来,她所要接受的就是来自燕爸的离婚协议书,毕竟无论对哪个男人来说,自己的小娇妻嫁给自己目标居然是儿子……这种事说出去也太难为情了,所以小后妈很惨的被净身出户,前面的几任少说还能拿套房子跟钱呢! 其实不只是她,还有之前燕宵的数任后妈及她们的女儿之类曾经对他有过企图的,都被燕宵钓了一次鱼,虽然最终他都保持了自己的贞操,但是难免有点肢体上的碰触,这对燕总打击非常大,甚至一度想要剃成光头。 就连之前给了他符咒的学妹也没能幸免,学妹被燕宵主动找到,还以为自己的春天要来了,结果她是没挨闷棍,但是短暂的晕倒后再醒来,她发现自己失去了咒术之力! 这怎么可能?! 要知道她可是玄学世家之后,这个世界虽然灵气不足,但她仍然能展现自己的能力,也没少靠这种能力为自己集好处,可现在这种能力消失了,也就是说,她变得跟普通人一样了! 这其中肯定是燕宵在搞鬼! 他是气运之子,他肯定能做到普通人做不到的,他这根本就是在恩将仇报! 学妹气势汹汹地就要去找燕宵算账,她要问问燕宵为什么这么对她! 此时此刻,燕宵坐在家里的饭桌前,桌子上是一字排开的一堆玻璃珠。这些玻璃珠颜色不一,但只要你把手放到它们的上方,就会显现出它们的名字来。 什么“天界红包群”、“星级美食系统”、“万人迷养成攻略”、“咒术之力”、“灵泉”、“随身空间”……真是五花八门,应有尽有。 而且这些玻璃珠非常喜欢燕宵,一个个恨不得朝他身上蹦,只是碍于玲珑在场,所以不敢乱动而已。 它们都是被剥离掉的金手指,是不属于这个世界的产物。 燕总之所以疯狂出卖色相勾引那些对他有意思的人,就是为了给玲珑机会把这些东西取出来,别问玲珑是怎么取出来的,问,就是她才是最大的挂逼。 不,她就是挂本身。 玲珑随手抓了一把玻璃球,桌上这些少说几十个,可见在燕宵悲催的二十九年人生里都遭遇了什么。 除了这些比较明显的金手指外,还有一些是来自挂逼们过分旺盛的“自信”,对于自己能够把控命运的“自负”,这些情感分一些给处于自卑状态连门都不敢出的可怜女孩们,她们就能有足够的勇气生活下去了。 而那些被剥离金手指的人,除却失去金手指外,所拥有的物质并不会失去,只是那些不属于这个世界的记忆会被法则自动清除掉,不该与燕宵产生关系的人,也会自然而然回到自己本身的命运中去。 一个世界出现如此多的异类,并不是什么好的预兆,如果燕宵没有承受住诱惑,可能他都等不到玲珑到来,这个世界就已经崩塌了。 燕宵看着眼前这么多玻璃珠,有点犹豫:“把这些给她们……真的好吗?” “有什么不好。”玲珑懒洋洋地说,手指在玻璃珠上一一抚过,被她碰触过的玻璃珠跟有生命一般都在瑟瑟发抖,仿佛在畏惧什么。“她们的人生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呢,既然之前比别人艰难一些,作为让这些异类入侵的世界法则,本身就应该给予补偿,再说了,这些东西本来不属于她们,会随着时间而消失,不过消失的时候,女孩们应该都已经可以正常生活了。” 金手指,她想给谁就给谁。 燕宵欲言又止很多次,最终也没有把你到底是谁这句话问出口,也许从一开始玲珑提出这个方法的时候他就该知道,她不是普通人。 气势汹汹的学妹没能见到燕宵的面,只好给燕宵打电话,电话一通就破口大骂,骂燕宵鸡贼,把属于她的东西抢走了,让他还回去。 燕宵还没被人这么凶的骂过呢!他拍了下桌子,玻璃珠们稳稳当当纹丝不动,“说什么我们没关系,你拿那个什么痴情符贴我心口的时候怎么不这么说了!就许你撩,不许别人反击?!你要是不来找我的茬儿,我吃饱了撑着的去找你?谁叫你先惹我!你活该!” 说着啪叽挂了电话,气愤道:“我觉得现在就把这些金手指发下去最好!” 玲珑见他气成这样,轻笑:“消消气。” 燕宵重重哼了一声。 玲珑靠近他,在他脸颊上亲了一下:“你看,虽然他们都有金手指,但你也有呀,而且是个比他们所有人都大的金手指。” 燕宵被她说得脸一红,“是你。” “对呀,是我。” 他不知怎地,突然又有了活力,握拳道:“我会努力的!” 努力钓鱼执法! 玲珑拍拍他的脸,正要说点什么,燕宵的手机突然响了,来电人是傅秘书,说是公司有急件需要燕宵处理,燕宵挂了电话后,很抱歉地看向玲珑:“对不起啊,我现在要去公司一趟,当我回来咱们再继续。” 玲珑说:“那为什么不让我跟你一起去呢?” 燕宵一想,如梦初醒,是哦,为什么不让她跟他一起去呢? 两人上了车,说来也奇怪,路上大事儿没有,小事儿不断,使得有着数十年驾龄的司机师傅都有点心惊胆战,心说开了几十年车也没有今天晚上倒霉,把把红灯不说,还有高空坠物,再不然就是刚加速就有个人影从车子前方冲过去——难道今天晚上不宜出门? 师傅猜得倒也不错,只不过不宜出门的不是他,也不是燕宵,而是坐在后座上,即将坏事的玲珑。 其实今天晚上哪里有什么急件需要燕宵过来处理,不过是傅秘书设的局。 他的系统需要能量才能运作,而在之前的世界里,早已养大了他的野心,对于可以无视时间与空间的人来说,法律与道德很快便被遗忘,这一点,许多曾经是人类的家伙还不如玲珑这条龙。 更改《人间烟火》节目组的录制地点,切断他们与外界的通讯,原本主要目的是想要把玲珑弄死在那里,不仅如此,他还要燕宵亲眼看着却无能为力,彻底击溃燕宵的心理防线,从而达到自己借机打动燕宵的目的。 谁能想到玲珑居然毫发无损的活着回来了? 心高气傲的傅秘书,甚至都没有去看直播视频,否则他一定不会如此瞧不起玲珑。 因此在见到与燕宵一起到达公司的玲珑时,傅秘书那张专业的脸上,也不由得露出了惊讶的表情。 他原本是想今天晚上生米煮成熟饭,毕竟他有神奇的“总攻光环”,被他碰过的男人再怎么直男,也会开始享受其中的乐趣,之前的几个世界都是这么过来的,傅秘书觉得自己就像是神一样,能够肆意掌控他人的生死与感情,那种感觉,真的非常令人着迷。 再怎么普通的人,在逐渐得到权力后,也会被轻易侵蚀,将自己视为神祇。 只是有玲珑在的话,他原先的打算可能就没那么简单了,不过仔细一看,这个女人已经美到了哪怕是他都要震撼的地步,这种美貌是真实的吗? 但转念一想,也只有这样的美貌,才能让本来已经快要受他控制的燕宵情绪失控,如果不是燕宵及时赶到并且将她解救,傅秘书有一万个理由认为玲珑会死在那个恐怖的小山村,至于是怎么死的,不好意思,这世间人命如蝼蚁,如他这样高高在上的人,从不在意。 被气运之子所救,算她运气好,但这一次,傅秘书不打算再放过她了。 他在系统商城购买了“万鬼缠身”道具,并且确认了使用对象,随后便准备享受自己的胜利成果。 可令人惊奇的是,明明他已经把道具使用在了她身上,那个女人却像没事人一样朝他走了过来! 傅秘书心里顿时升起一阵不祥的预感,这敏锐的第六感曾经无数次拯救了濒临死亡的他,然而这一次,他逃不掉了。 他眼睁睁看到对方的手伸向了自己的大脑,傅秘书下意识就想反抗,毕竟以他的身手,教训这么一个女人是绰绰有余,但让他万万没想到的是,他的猎物,原本已经把板上钉钉的猎物燕宵,居然抄起了书桌上的纸镇朝他砸来! 可怜的傅秘书就跟之前被抢走金手指的挂逼们一样,连招架都没来得及就眼前一黑,瞬间不省人事。而等到他醒过来,所谓的总攻系统已经变成了一颗碧绿的玻璃珠,非常非常绿,绿的格外显眼,就仿佛傅秘书头上顶了一座青青大草原。 这些金手指当然不能原样送给那些女孩们使用,难保她们中谁会情绪崩溃到产生什么不该有的想法,而身为这个世界的气运之子,别人想做的事情做不到,但只要燕宵想,世界法则就会满足他。 接近燕宵的挂逼们情况都各有不同,像是小后妈,是原身已经死去,她才机缘巧合穿来,所以即便被夺走了金手指,她也能像原本那样活下去,照旧年轻貌美还有一堆粉丝,世界法则也不会排斥她。但如傅秘书这样强行占据他人身体,并且动用了不该有的道具的人,他就没那么好运了。 而每个世界都曾有真心爱过他却被他所辜负的人,对于糟践爱意的家伙,玲珑向来看不惯,知道那是多美味的食物么! 傅秘书惨叫一声,他当然知道像他这样的孤魂在失去系统后会变成什么样,可惜的是没有人会怜悯他,就像是他也没有怜悯过那些深爱着他的人。 傅秘书被剥离了金手指后,第二天来上班就是完完全全的正常人了,可惜燕宵对他有了心理阴影,以前他觉得女秘书很危险,现在他觉得男秘书也不安全了,所以傅秘书被调到了分公司去,而那个系统,玲珑决定要榨干它。 于是《人间烟火》,成为了百年后仍然被人们心心念念的最神奇的节目没有之一,这个本来定位为轻松休闲的综艺,每一期都录成了案发现场,偏偏每一次节目组跟嘉宾都能全身而退,后来大家甚至戏称《人间烟火》为综艺界的纪检委,玲珑也成功依靠这个节目从此被人记住,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原主的心愿都算完成了。 节目在录制了十二期后宣告收官,每一期都至少有两名及以上的犯人被逮捕,而每一次、每一次,节目组都去不到他们原本定下的节目录制地,从一开始的疑神疑鬼到后面的麻木,工作人员们在一次又一次惊险刺激的逃命中集体锻炼出了惊人的肺活量与速度,最后一期收官座是食人魔一家,当食人魔一家拿着刀向嘉宾们步步逼近的时候,他们尴尬地发现这群家伙跑得非常快,自己根本追不上! 燕宵身边出现的挂逼,果然从傅秘书开始就向着诡异的方向一去不复返,从全是女人,到出现男人,从是人,到不是人,个中心酸经历,不足为外人道,唯一值得庆幸的是挂逼们不仅不能再对他造成影响,他还从玲珑那里学会了如何剥离金手指。 这个世界出现这么多奇奇怪怪的人,本身就是一种不祥。 世界与世界之间,也存在着吞并关系,就像是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而当一个世家开始逐渐出现不属于它本身的东西,就意味着这个世界不是在自我消亡,就是即将被其他世界瓜分干净。 作为气运之子,燕宵能够抵抗得住这么多诱惑,实在是不容易,最神奇的是他居然还真都抵抗成功了,从来没有哪个人真的能将他拿下来过。 虽然一个人的人生走向能够决定一个世界的命运,说起来很不可思议,但燕宵本身便是这个世界的意识,为了抗拒其他世界的吞并,本源世界创造出了燕宵,本来的话,燕爸是不会有孩子的,他的妻子与儿子会一同死去。 但对燕宵来说,这一世的他就是个普普通通的人而已,能快快乐乐活到老,已经是非常幸福的事情了。 节目收官后,玲珑便不再出现在大众面前,她实在是对当演员没什么兴趣,于是毫不客气地成为了燕氏传媒的负责人,期间凭借自己的火眼金睛签约了几名新艺人,都是一炮而红,钟永锋甚至觉得自己这么多年的经纪人都是白干了…… 期间玲珑的前室友还曾打过电话,想要凭借过去的“交情”与她签约,然而玲珑真的是个很记仇的人,那三人本身硬件一般,也不算什么天才,顶多在这一行混口饭吃,她看起来那么像是做慈善的人吗? 黄卷发非常愤怒,认为她见利忘义,甚至还扬言要去网上揭发她。 玲珑直接把电话给挂了,她不觉得自己做错了,当初奶奶手术,原主没有钱,几乎都要跪下来求她们三人借钱她们也没借,原主并没有怨恨,毕竟人家借不借给你钱那是人家的自由,没有说硬逼着人借的。 可签不签她们,也是她的自由啊! 她不想签所以就不签,这很难理解吗?她都不怨恨当初她们不借钱,她们怎么开始抱怨她不肯签她们了呢?当初要不是她弄倒了哪家皮包公司,这会儿三人说不定还在被吸血呢! 所以说怎么就见利忘义了呢?见利忘义,前提也得是她们之间彼此有义,本来就虚无缥缈的塑料姐妹情,何必拿到台面上弄得彼此都尴尬? 黄卷发在网上投的爆料根本没人发,除非你想要得罪如日中天的燕氏传媒。 到了燕宵五十岁的时候,终于,整整两年时间,他的身边没有再出现拥有金手指的挂逼,而那些被用在需要的女孩身上的金手指也都逐渐被回收,世界法则将这些金手指吸收干净,化为了运行世界的能量。 燕宵自始至终,都没有问过玲珑的来历,他触碰她的时候,从来不会好奇她的过去,这样的人能来到自己的生命里,已经是非常值得高兴的一件事了。 而在他死去,即将化为光芒重归世界本身时,玲珑将自己的一片龙鳞放入了他的掌心,这片龙鳞将会伴随世界意识,像那种快要被吞并不得已分裂出意识拒绝异类的事情,只要玲珑存在,就不会再发生。 而这个世界,也再不会出现一个叫作燕宵的人。 1027|第九十五片龙鳞(一) 第九十五片龙鳞(一) 世界缝隙, 是指世界与世界在平行交互之间偶然产生的小漏洞,一些异世界的生物便会借由缝隙入侵其他世界,对其他世界造成一定程度的恐慌, 当缝隙数量过多,入侵生物过多,那么被入侵的世界会承受不住缝隙的能量, 从而被其他世界瓜分干净。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 这是世界本能, 许多小世界因此被吞并融合,不过这种情况并不多见。 而在大部分异世界生物出现后, 一些人感到了忧虑,一些人却从中看到了商机, 毕竟“缝隙”的存在, 也使得一些小世界受到波及, 就比如说毫无杀伤能力的精灵,它们大多只有巴掌大小,还具备治愈能力,并且生得纯洁美丽, 就是把它们关在透明的玻璃瓶里也是一种独特的景观, 因此, 有一部分人甚至会将“缝隙”的存在隐瞒起来, 不会及时通知政府, 及政府名下的特殊生物调查局来处理。 在黑市上, 像这样的精灵, 能够卖到数千万,物以稀为贵,这世界上总是不缺有钱人, 自然也不缺想要追求刺激的人。 哪怕政府一而再再而三地强调“缝隙”的危险性,告诫国民一定要远离“缝隙”,并及时向政府禀报以免自身安全及财产受到威胁,还是有很大一部分人利欲熏心选择了隐藏。 特殊生物调查局,简称特调局,他们便是主要负责抓捕异生物以及看管它们的人。 特调局下分有数个小组,有负责调查的调查组,负责抓捕的特遣队,还有负责善后的后勤组,以及负责被抓捕并收容生物日常研究的研究组,几个小组都是在“缝隙”出现后,由政府选出的最优秀的人才,特调局有条不紊的运行,才是维持世界和平及安稳的重要组成。 在这些小组中,最危险的无疑是调查组及特遣队。 调查组其实隶属于特遣队,属于特遣队的分支,毕竟从“缝隙”出来的异生物大多凶残可怕且拥有极强的力量,而这个世界的人类只是肉身凡胎,他们与异生物对抗,凭借的是卓越的科技技术及体能天赋,否则单纯肉身艹怪,恐怕最先嗝屁的就是自己。 特遣队的肖恩队长在之前对抗从“缝隙”出现的恶灵时壮烈牺牲,完全无视物理攻击的恶灵根本不惧怕手持武器的特遣队,但是肖恩队长以一己之力拖住恶灵,为其他特遣队成员创造了足够久的逃离时间,这是特调局在成立后所经历的最可怕的一次任务,每一次从“缝隙”里出现的生物,似乎都比上一次要强,这也让队员们意识到自己的弱小与无能为力,肖恩队长被恶灵撕碎的场景还在脑海中回放,但对于他们来说,失去了领头的队长,也仍然要继续战斗下去。 之后,编号为048的“恶灵”消失无踪,调查组在搜寻的同时,特遣队也迎来了他们新的队长。 一个纤细、美丽,看起来耀眼如阳光一样的……少女。 这让特遣队的队员们那颗因为肖恩队长的牺牲而彷徨痛苦的心再次绝望起来,连年年斩获军校第一,被称为最强军人的肖恩队长都被“恶灵”轻而易举撕碎,那么这个弱不禁风的少女——原谅他们吧,除了弱不禁风,他们实在是不知道要用什么词才能足以形容这位新队长了,局长脑子里在想什么,才会派一个小姑娘来领导他们? 但军人的天性是服从,即便对新任队长毫无信任可言,队员们仍旧沉默地接受了她的存在。 可惜,新官上任还没来得及三把火,便接到调查组关于“恶灵”的消息,对“恶灵”恨之入骨的队员们立刻群情激愤,请求由自己出马将“恶灵”抓捕并收容。 新任队长冲他们露出一个很灿烂的笑容,大家不由得看傻了眼,随后,她直接点了两个人:“肯,黛丝,你们两个跟我去就行,其他人原地待命。” 肯是个高大的年轻男人,他嘴唇动了两下,黛丝则更心直口快一些:“长官,之前我们与恶灵交手时虽然失败了,却保存了战斗录像,您是不是要观看战斗录像后再做决定?” 要知道为了抓捕“恶灵”,整个特遣队都出动了,最后却损伤惨重,甚至失去了他们敬爱的肖恩队长。 名为玲珑的新任队长却并不是一个能听得进去别人建议的人,她只是瞥了黛丝一眼:“既然你不愿意去,雷俊,换你吧。” 黑头发黑眼睛,但同样很高的年轻军人立刻站出队列:“是!” 于是最后,玲珑带着肯与雷俊这两名队员,根据调查组给的消息出发,在车上,玲珑翻阅着迄今为止特调局所成功抓捕收容的异生物资料夹。 只有被特调局见过的异生物才会被冠以编号,比如说048号异生物“恶灵”,如今特调局的地下公馆里一共收容了四十四名异生物,包括“恶灵”在内,还有三名在逃,这三名的编号分别是003号“傀儡师”,019号“雪女”,以及030号“饕餮”。 以普通的血肉之躯将这些异生物收容可不是什么轻松愉悦的事,即便被关押在公馆,异生物们也渴望着自由,负责守卫的军人们常常有死亡,也是很常见的事。 然而即便如此,还是有一批钱多到烧得慌的人,对于“缝隙”所出现的异生物充满好奇,甚至想要将异生物当做宠物驯服,以此来展现自己的能力,不得不说,这实在是很愚蠢的一件事,因为030号“饕餮”,本身刚从“缝隙”出现的时候,还是一只外表看起来算是稚嫩可爱的小动物,它在地下交易场最终以极高的价格被某位富豪买走,关进笼子里养了起来,平日拿来逗乐,但万万没想到的是,这家伙能吃、特别能吃、特别特别能吃,而且什么都吃。 从笼子到豪华别墅,都被它啃了个干干净净,富豪一家一觉醒来,发觉除了床什么都不剩,最后,连他们自己也被吞入腹中。 吃得越多,长得越快,最后一次出现在特调局资料里的“饕餮”,已经有七八米的高度,要知道它刚从“缝隙”出现时,比人类的手掌也大不了多少。 外表温和无害的异生物并不代表它们很友好,事实上来自异世界的它们,本身与这个世界的人类就处于对立面,因为一己私欲便枉顾其他同胞的安全,对于这种人,政府也为他们出台了一项新的法律——《关于违法收纳或买卖异生物的处理方法》。 车子在大路上疾驶,玲珑在后座上也翻完了整本资料,现在缝隙出现的还不算多,满打满算,异生物也就这么几十个,但其中任意一个都能造成非常大的恐慌,对于异生物的存在,政府对于大部分民众还处于隐瞒当中。 车子开着开着,速度突然慢了下来,明明天还没有黑,四周却出现一片白茫茫的雾,在这大雾之中,远光灯什么都看不清,甚至连地图导航都开始了语音错乱。 雷俊试图与调查组取得联系却无果,正开车的肯也停了下来,他们决定下车查探一番,但却被玲珑阻止了,她说:“继续往前开。” 肯与雷俊对视一眼,军人服从的天性让他们没有多说话,车子在这一片白雾中直直地往前开,全无任何提示,只凭借肯的直觉,但稀奇的是一路上居然也没有遇到任何阻碍,直到砰的一声!车子仿佛撞到了什么东西,肯与雷俊脸色一变就要下车,玲珑双手环胸:“继续开。” “可是长官!” “继续开。” 肯与雷俊不仅是特遣队成员,同时也是军人,军人的天性除了服从之外,还有保家卫国的信仰,可能撞到了无辜群众与队长的命令,两人最终还是选择了前者,玲珑见他们一定要下车,不由得叹了口气,深觉自己是真的倒霉,肖恩那家伙自己死了就算了,还留了这么个烂摊子给她,最可气的是,他要求还不少。 如果不是那灵魂洁白甜美,玲珑是无论如何都不会管的。 两人下车后迅速检查了一番,却发现什么也没有,甚至于车头连一丝痕迹都找不到,两人面面相觑,刚才那一声响绝对不是他们的错觉,难道说—— 正迟疑间,突然一阵劲风袭来,似乎是什么东西朝他们扑,两人迅速背靠背,警觉地环视四周,可惜的是除了白茫茫的雾,仍旧什么也没有。 “恶灵”无视物理攻击,且能够制造出幻象,这片白雾想必也是对方搞得鬼,真要肉搏特遣队还不一定输,可惜人家恶灵不傻,从来不亲身上阵,能够制造幻象唤醒你心底的恐惧,甚至能够迷惑你自杀,何必亲自动手呢?虽然恶灵不会出汗,但对逼格也是很在意的。 迄今为止所遇到的家伙,只有恶灵是完全无法与对方交战,狡猾而冷酷的恶灵将自己置于猎手的位置,特遣队对它而言反倒像是猎物,它利用自己的能力肆意玩弄他们,决定他们的命运,看到这些无能的人类苦苦挣扎的模样,着实是给喜爱看人痛苦的恶灵带来了巨大的快乐。 摧毁军人的意志,可比直接杀了他们有意思多了。 出现在肯与雷俊眼前的,是已经死去的肖恩队长,他面色十分苍白,一如以往的严肃,“你们两个太让人我失望了!我已经死了这么久,难道你们还没有为我报仇吗?” 两人闻言,心头大恸,围绕在耳畔鼻息的白色雾气缓缓覆盖到他们身上,肖恩队长怒斥:“还不过来!到墙边罚站反省!” 这是肖恩队长惯用的惩罚方式,两人不由自主地朝他手指的地方走近,眼看就要靠近那堵墙,凭空而来两个巴掌,硬生生把他们被迷惑的心神甩了回来! 定睛一看,那里哪里什么墙角,反倒是自己的两只脚都要悬空了! 两人惊出一身冷汗,回头一瞧,却是新任队长正在对着自己的两只手心吹气,显然刚才那两巴掌就是她给的,而且给的相当用力,以至于隔了这么远,两个人都能瞧见她掌心略微肿胀的红痕。 肖恩队长突然发出笑声,这笑声很熟悉,从他那张熟悉的脸上,也浮现出了恶灵的模样,它笑着说:“真是不好意思,我才注意到这里有位淑女,这位小姐,不知道愿不愿意与我共进晚餐呢?” 玲珑倚在车上,“我讨厌丑陋的东西,麻烦你离我远点儿。” 被她讽刺了也没有很生气的恶灵笑得更欢乐了:“那么这位小姐,不如我们来玩个游戏如何?只要你找得到我的真身,我就任你处置,但如果你找不到……我就吃掉你,好不好?” 特遣队在行动时都会随身开启摄像功能,用以保存战斗录像,对异生物进行分析,并且制造出能够伤害到它们的武器,恶灵也吃人,不过它不像饕餮那样不讲究什么都吃,它比较优雅,似乎还有点贵族风范,并且很喜欢美丽的处女,认为她们是世界上最干净的存在。 玲珑啧了一声:“我凭什么要答应你?” “不答应我的话,就走不出这片迷雾哦。”恶灵笑眯眯地说,“相信这位小姐也不想要活活饿死在迷雾中吧?那可真是太让人惋惜了。” 玲珑慢慢朝它走近,它也没有害怕,毕竟这个世界的人类,曾经号称最强的特遣队队长肖恩对它来说都是那么不堪一击,在这个没有法力的世界,它不再是恶灵,它是这个世界的神! 甚至于那个女孩朝自己伸出手时,恶灵也没有害怕,毕竟它连实体都没有,所有的物理攻击对它自然失效,且完全无法束缚住,一个人类,能用什么办法抓住它呢?嘻嘻……咦?! 被称为不祥之物的恶灵,懵逼地看着伸入自己身体里,一把抓住了他骨头的手。 没等它反应过来,自己的灵体就被少女无情地扯住,肖恩队长的幻象瞬间消失,而它也只剩下披在黑色斗篷里的森森白骨,看起来十分可怕,如果颈骨没有被少女抓住的话…… 玲珑告诉它:“如果我是你,我就不会自己出现在这儿,而是投个幻象过来。” 说着冲它微微一笑,在恶灵还没来得及反应仍然处于怀疑人生的状态时,她屈起一条腿把手上的颈骨往腿上一折——只听清脆的“咔嚓”! 恶灵身首异处。 玲珑用它的黑袍把它的脑袋包裹了起来,还打了个蝴蝶结,问肯:“把收容箱拿来。” 肯如梦初醒,他怀揣着对新任队长的敬意与畏惧,取出了收容箱,而在玲珑手里的恶灵毫无抵抗之力,被揉吧揉吧搓成一团塞了进去,还被喷射了冷冻剂,当然,头颅跟身体是分开放的。 四周迷雾散开,肯和雷俊还处于一种我是谁我在哪儿发生了什么原本已经准备好决一死战结果确实是被带躺的懵逼状态中。 回到特调局,两人晕乎乎地看着玲珑提着收容箱走了,对视一眼,恍惚着回到特遣队,瞬间被队员们围住,在七嘴八舌的问话中,两人都不知道回答什么好,队员们都看到了玲珑是如何抓住“恶灵”的,但是问题来了,她是怎么做到的?!这合理吗?! 对于这位新队长,再也没有人敢对她产生任何质疑与不敬。 被从收纳箱放出来的恶灵,第一时间就想跑,毕竟特调局的地下收容所,哦,他们将之称为“异生物公馆”,听着挺高级,其实就是牢房!它才不要住牢房! 但它却冲不开房间的封印,甚至于那个把它脑袋跟身体掰断的少女,还饶有兴味地盯着它看。 恶灵:“……你瞅啥。” 玲珑:“瞅你咋地?” 恶灵:“……那你慢慢瞅。” 怂的很快,玲珑往后倚着椅背:“别做无谓的挣扎了,你的房间是我特意让人给你改造的,墙上的砖块水泥全是从教堂卸下来并且重新用圣水涂抹过的,你要是能出去算我输。” 恶灵恼羞成怒:“……说好了只准用物理攻击!” “谁跟你说好的你找谁去。”玲珑双手环胸,“你这副模样真丑,让我想把你的骨头敲碎。” 虽然早已死去并且化为恶灵,但并不代表灵体没有知觉。恶灵在对方的淫威下,只好幻化出生前的模样,是个金发碧眼高鼻深目的美男子,可惜的是头跟身体分家,看不出什么美感来。 它知道被抓住是别想跑了,但它还是想问:“你是谁?” 这个世界不可能出现能够压制它,并且知道如何困住它的人,这个女人到底是什么来历? 玲珑考虑了七八秒,一副很慎重的模样,搞得恶灵都开始期待她的回答,结果她却一拍巴掌:“啊!我忘了,每天限购的那家蛋糕店今天有新品推出!” 居然、居然无视了它!很好女人,你成功引起了本恶灵的注意! 但是往好处想想,这个女人走了也好,那些研究组的人,嘻嘻,只要对方碰到它,它就有办法制造幻…… 幻你妈。 研究组的白大褂去哪里了?! 依照新任队长交代,将白大褂换成了消过毒的黑色神父及修女装的研究组成员们,果然伸手就碰到了恶灵的灵体——这样的话就可以把它切片研究,制作出更优秀的武器! 恶灵的惨叫声在研究所上空回荡,不过异生物公馆的隔音效果非常好,并没有吵到恶灵的其他“室友”。 将肖恩队长虐杀的“恶灵”如此轻易地就被抓住,不得不让人又是高兴又是难过,高兴肖恩队长的仇报了,难过如果玲珑出现的更早一点,也许肖恩队长还能存活——其实这是不可能的,肖恩不死,玲珑就不会到来,可惜的是这些他们不会知道。 新队长刚上任,话都没说两句就轻松把将队员们虐成狗的恶灵搞定,这使得这位年轻稚嫩的新队长神秘感十足,即便是在大家在训练室挥汗如雨后回到特遣队,发现新队长正坐在一大桌的甜点前面大快朵颐,似乎完全不在意摄入太多糖分对身体及肌肉密度造成的影响,也没有人敢多说什么。 因为她足够强。 玲珑把那家蛋糕店的每一种口味都买了一份,见队员们回来,她也没有吝啬,努努嘴:“不用客气。” 特遣队的队员们不知道该如何面对她,是老老实实坐下吃呢,还是感谢她的好意然后婉拒?如果拒绝了,会像恶灵那样被新队长咔嚓一声掰成两半吗?他们是人类可不是恶灵啊,脑袋身体一分家,死的就不能再死了。 所以最后出现了一个神奇的场面,那就是特遣队的十二名队员加队长,围绕一张桌子团团坐,大家都在吃…… 别的不说,只看新队长恐怖的食量就知道,她绝对、绝对不是普通人! 不过吃到一半,就传来了调查组的消息,三天后的晚上,地下交易场,将有一只精灵被买卖。 特遣队的任务便是终止这场交易,并且将精灵抓捕收容。 “精灵”的存在一直是秘而不宣的事实,最开始“精灵”出现在缝隙时,发现它的人并没有通知特调局,而当特调局因为异样能量波动找上门时,对方已经将精灵转手卖了一大笔钱,买家始终匿名,直到现在才再次得到“精灵”的消息,不出意外的话,如果“精灵”确实存在,那么它的编号便会是继“恶灵”之后的049。 精灵啊,据发现人说,生得非常娇小、纯洁、美丽,并且不分男女,性格也很幼稚,极其爱哭且十分好骗,它拥有惊人的治愈能力,只要没有断气,它几乎都能把人救活,也正因如此,它在地下交易场的价格被炒的非常高。 所以从精灵口中,大家知道它们是个非常繁荣昌盛的种族,并且不止一只。 可惜的是缝隙随机出现,并且会在出现后不久消失,因此即便想要引诱更多的精灵,几乎是件不可能的事。 1028|第九十五片龙鳞(二) 第九十五片龙鳞(二) 物以稀为贵, 有且仅有一只的精灵,在这样的传闻中变得愈发贵重,而在地下交易场, 你能在这里买到一切明面上买不到的东西。军|火、毒|品、器官……甚至是人口,这里是纸醉金迷的天堂,只有富有与贫穷的区别, 钱是唯一的衡量物。 穿着黑色旗袍, 戴着黑色礼帽, 礼帽上的黑纱将莹白的面容遮住一半的少女双手环胸坐在前排座位上,她身边还有两个同样身着黑色服装的男人, 和慵懒的少女比起来,两个男人笔直的坐姿一看就不是这个世界的人, 不过看到那少女也就明白了, 她微微低着头, 耳朵上坠着两颗雪白的珍珠,愈发显得她精致如玉,周围的两个,估计是她的保镖吧。 毕竟地下交易场, 你就是再有钱, 没有人保护是不行的, 这里多得是亡命之徒, 也不是任意有钱人就能来的地方, 在这里尽情买卖之前, 你至少得保证自己的小命无忧。 地下交易场的防护做得非常好, 为了防止被政府清扫,他们甚至会隔一段时间就换一个地方,之所以特遣队能找到这里, 主要还是因为他们的新任队长,将“恶灵”浸在了纯度据说是百分百的圣水里,这才使得曾经见过地下交易场的“恶灵”乖乖给出信息,当然了,事后为了表扬这个小可爱,新任队长又将它的每一根骨头都用圣水清洗的干干净净,甚至在对方的骨头上刻上了《圣经》。 虽然“恶灵”是个糟糕的家伙,但新任队长用甜美纯洁的外表做出这种事,一是让特遣队的队员们感到爽!二也让大家瞬间对她尊重起来,肖恩队长的死亡大家都很难过,可他们仍然要肩负起特遣队的责任,将这些来自“缝隙”的异生物抓捕收容,并研究有没有让它们回到“缝隙”里的办法。 今天与玲珑一起出任务的是弗兰克与渡边爱罗,两人都是武者世家出身,身上自带一股正气,所以这种类似潜伏的任务从来都不带这俩玩,因为他们实在是太不会装坏人了!唯一的优点是两人武力值极高,属于整个特遣队中可以肉身艹怪的级别。 考虑到精灵的体型大小,他们携带了最小号的收容箱与冷冻剂。 冷冻剂也是特调局的专用武器,一些异生物被装入收容箱后很可能暴走,冷冻剂的存在是让它们暂时安分下来,不过时效有限。 精灵的话,性格温顺,应该用不着这玩意儿吧? 但生性谨慎的渡边还是带上了冷冻剂以防万一。 客人们逐渐入场,这里的门票贵得要死还得有门路,局里为了这次可花了不少经费,所以精灵今天必须带回去! 拍卖会开始后,商品逐渐开始了展示,其中居然还有一对十一二岁的少年少女,主持人的介绍是“最完美且贴心的小宠物”,而容貌美丽的少年少女们奴性十足,似乎已经被彻底抹去了人格与自尊,恭顺地裸着身体跪在地上。 弗兰克与渡边齐齐攥紧了拳头,玲珑倒是没什么反应,她对这一环节的拍卖毫无兴趣,只是在那肥头大耳的富商将这一对美丽的龙凤胎拍下时,瞥了对方一眼,那张满是肥肉的脸上充满了垂涎的笑容,就像是看到了蜜糖的苍蝇,丑陋又恶心。 丑东西向来会让玲珑心情不好,她收回视线,看着台上继续出现的商品。 像是精灵这样的生物,自然是要留在最后做重头戏。 帷幕拉开,身着兔女郎服装的侍者推着展览车走过来,上面蒙了一层红色的绒布,将噱头做了个十足,全场的客人们都忍不住翘首探望,期待着这人人想要的精灵究竟生得什么模样。 也正是因为得知今天晚上要拍卖精灵,客人才会比以往更多。 万众瞩目下,主持人揭开了笼罩住车子的红色绒布,他将精灵的好处说得天花乱坠,但这都不足以满足客人们的需求,当他们亲眼所见精灵时,才意识到那是一种何等惊人又美好的美丽! 展览车上是一个长方形的玻璃箱,玻璃箱里摆着各种仿真的树木,但是为了明显展现出精灵,镜头特意给到了那一只小小的、依附在树干上的碧绿色生命。 亦男亦女的绝美容颜,露在外头的雪白皮肤,还有它背后的两对透明翅膀,翅膀扇动间似乎还有金粉洒落,是能够满足人们所有童话故事里关于小精灵想象的模样! 很快价钱便炒了起来,毕竟这么一个小精灵不仅生得美丽,还拥有强大的治愈能力,最重要的是,它是“异生物”! 它本身所存在的价值,都比不上“异生物”这三个字。 能够让买下它的人尽情炫耀显摆,这才是它最大的用处。 至于它有没有自我思考的能力,是否拥有独立的人格与尊严,那不重要,谁会在意一个小精灵的想法呢?它的存在就是取悦主人,乖乖做个宠物。 很快,价格叫到了七千万,七千万又变成了一个亿,一些财力有限的人选择了收手,但也有人不甘示弱,当叫到两亿三千万时,已经没有人敢继续跟价了,正在主持人准备宣布交易成交,却听到一个清脆甜美的声音说:“三个亿。” 还有她手里举起的牌子。 众人齐刷刷朝声音来源处看去,只看见穿着黑色旗袍雪肤红唇的少女。 主持人显然没想到会有人出这么高的价,他下意识朝这边看过来,忍不住问:“这位客人您确定,是要出价三个亿吗?” “千金难买我高兴。”少女的礼帽下只能看到半张脸,红唇微启,却足以让所有人为之倾倒,不过能出得起这种价钱的想必也不是普通人,不该有的心思还是不要有比较好。“怎么,你要质疑我?” “不不不,当然不是。”主持人连忙道歉,“那么,还有人出比这位小姐更高的价钱吗?” 那位出两亿三千万的人已经不跟了,毕竟这个价已经是他的极限,花三个亿买一只精灵?开玩笑! “三个亿一次!三个亿两次!三个亿三次!让我们恭喜这位小姐——” 在如雷的掌声中,渡边面无表情地悄悄靠近玲珑,唇瓣几乎没动,问:“局里没有给我们这么多的经费,待会儿付不出三个亿怎么办?” 弗兰克也偷偷看了玲珑一眼,新任队长做事似乎总是不按套路出牌,三个亿……局长知道会当场晕死过去的吧?为了得到今天晚上的门票,他们已经花了三百万了!否则也不会只有三个人进来。 玲珑微微一笑,目光灼灼地看向玻璃箱内彷徨不安的精灵:“谁说我要付三个亿?” 弗兰克与渡边:? 她站起身,按照规矩,先交钱再拿货,这是地下交易场不成文的约定。 可问题是,她为什么要遵守这种约定? 作为出了三个亿的有钱人,玲珑被恭恭敬敬请到了后台,小精灵的玻璃箱也就在不远处,由一排保镖看守,只有她付了钱,才会将精灵交给她。 小精灵已经趴在了玻璃箱上,湿漉漉的大眼睛左右看着,他拥有着与人类相等的智力,只是太过天真,然而经过这么久时间,再天真的精灵也明白自己被当作了货物,每天只能待在展示箱里,依照主人的吩咐做一些能让主人高兴的事。 黑色旗袍少女是整个房间里唯一让它感觉到舒服的人,可能是对方身上有着一种神奇的气息,让小精灵特别想飞到她身边去,如果它没记错的话,她好像花了三个亿来买它,精灵世界里没有对钱的概念,但是三个亿,它知道,是很多很多的钱。 主持人笑眯眯地迎上来,原本想要与玲珑握手,玲珑却无视了他伸出的手朝后走过去,两个保镖也跟了过去,主持人尴尬了几秒,又笑得非常谄媚:“这位小姐……” “我想先验货,看看这玩意儿值不值三亿,没问题吧?” 玻璃箱装有警报系统,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触碰的。 主持人道:“我们做生意,向来讲究诚信——” 话没说完被玲珑打断,她凉凉道:“这种黑色地带你跟我讲诚信?” 骗谁呢? 地下交易场骗人傻钱多的富豪也不是头一回,拿了钱结果把商品掉包或是矢口否认的事儿多了去了,那些个人大多不敢声张,又不能报警,只能自认倒霉,可别把这地下交易场当什么诚信经营的良心商家,他们是最没良心的东西。 主持人脸色有点不好看了,“可是按照规定……” “什么规定?” 按理说经历了不少大风大浪,没少被人拿枪指着的主持人,不该害怕这么年轻的小姑娘,可不知为何,在她面前,他有种喘不过气的畏惧感,那种感觉,比看到老板更甚。 最终,他决定让玲珑验货。 玻璃箱的密码被一个一个解开,当然是不会让玲珑触碰的,精灵也不会到处乱跑,因为它根本跑不出去。 但说时迟那时快,最后一个密码被解开时,玲珑突然伸出手,抓住了玻璃箱里的精灵! 弗兰克与渡边也瞬间出手,击倒守在密码箱边上的保镖,并挟持了主持人做人质。 主持人大惊失色,“你、你们,你们到底是什么人?” 玲珑把精灵揣进袖子里,微微一笑:“土匪,看不出来吗?还是不像?” “老板不会放过你们的!” “那就让他来找我。”玲珑微笑,“都是抢来的东西,谁还比谁高贵不成?” 他们已经率先找到了精灵的原主人,说起来对方也是活该,他拿精灵敛财,压榨精灵的治愈能力,逼迫它救人,结果却惊动了地下交易场,自己被打断了四肢不说,精灵也被人抢走。 “这一波啊,叫黑吃黑。”玲珑如是说,“撤退!” 临走的时候,渡边亲眼所见,她顺走了人家架上的一块红宝石…… 想拦住三个特遣队的人可不容易,更何况玲珑还提前切断了他们的警报系统,就算出去了,也会被人认为是交易成功之后。 本来在拍卖时直接抢会比较好,但地下交易场的人太过狡猾,玻璃箱的警报系统连接着箱内的仿真树木,大有谁来抢夺精灵,那么就算是将精灵炸成肉沫也不便宜对方的意思。 小精灵待在玲珑的袖子里,它试图往外爬,却只听到呼呼的风声。 外头接应的队员也已经发动了车子,地下交易场的人甚至都没来得及追出来,她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些稀奇古怪的玩意儿,边跑边扔,一扔出来就是一团白色的迷雾,困在其中的人根本走不出来。 “哦,你说那个啊。”玲珑掏出一个白色小胶囊,“这个是恶灵的骨头磨成的粉,上面附有它的灵力,可以制作出充满幻觉的迷雾。” 一时间,队员们不知道是先对这个胶囊的效果感到惊人呢,还是先可怜那只被大卸八块骨头磨粉的恶灵…… 曾经是整个特调局仇人的恶灵,如今已经成为了最被同情的对象。 其他异生物还能得到妥善安置,只有虐杀了肖恩队长的恶灵,太惨了太惨了,真的是太惨了,不仅现在头骨跟其他部位要分开,骨头还要被劈开、被打碎、被制成武器…… 没什么可说的,只能祝恶灵新年快乐。 “长官,收容箱。” 玲珑伸手从袖子里把小精灵给扯了出来,对方死死抱住她的手指,还在瑟瑟发抖。 真的太小了,跟玲珑手掌差不多大,漂亮的像是迷你娃娃。 玲珑无情地把小精灵撕下来放进收容箱并关闭,没有对它使用冷冻剂,因为从外表来看这个精灵确实是很温顺,既然没有暴走倾向,那还是让它在收容箱里待着吧。 编号为049的“精灵”,正式被特调局抓捕收容,并送入了异生物公馆。 跟被切片磨粉的“恶灵”相比,可爱且无害的美丽精灵受到了研究组的一致欢迎,这个小家伙非常害羞胆怯,常常躲在丛林里不出来,但却非常愿意帮助他们进行研究,尤其它的治愈能力,如果能研究出来,不仅对于每天都处于危险状态的调查组及特遣队来说是好事,甚至对于普通民众都是好事。 那样的话,就可以拯救无数濒临死亡的人。 不过精灵能力有限,每次使用过治愈能力都会耗尽精力,需要睡很长一觉。 它很好养,只要给它花蜜清水就可以吃得很好。 很快,“精灵”的危险程度被定为在“D”一栏,属于异生物中最最无害的一种,甚至它在被编号后,获得了在特调局自由活动的机会。 当特遣队的队员们正在讨论一桩新的异常案件时,碧绿色的小精灵挥舞着洒落金粉的透明翅膀飞了进来,训练有素的队员们差点儿掏枪对准它,好在控制住了。 小精灵直直飞向玲珑,它记得这个少女,是将它拯救出来,并且把它带回来的人。 玲珑伸出指尖,小精灵停在了上面,她漫不经心地说:“继续。” 最近有一桩连环杀人案,这件案子本来是属于警察的,但是在调查过程中,警察们发现事情跟他们想象的好像不太一样,于是把案件送到了特调局,希望特调局能够插手调查是否跟异生物有关。 有小精灵这样纯真可爱的异生物,自然也有恶灵那样玩弄人心摧残人命的凶残家伙,总之在“缝隙”中,出现什么怪物都不稀奇。 一位年轻女性被发现死在自家床上,报警的是她公司的同事,因为她一直没有来上班,警察赶到家中时发现她已经死亡,现场没有发现任何挣扎及打斗的痕迹,甚至于女性脸上还带着笑容。 经过尸检,得知死者身体里的血液全部都消失了,并且在对方的脖颈上发现了两个小血洞。 之后每隔数日都会发生一起类似事件,死者全部是年轻未婚的女性,身体里血液消失,脖颈有血洞,且全部为处女。 这样的案件一多,警察局的领导便疑心是异生物作祟,毕竟这看起来实在是太像“吸血鬼”所为。 但是特调局的监控设备并没有察觉到在死者们的生活范围内有“缝隙”能量波动,一般来说,除却“恶灵”这种天生喜爱玩弄他人,将自己视为无所不能的神明的异生物,大部分异生物在脱离“缝隙”后,都会在“缝隙”周围活动,不过也不能排除异生物离开舒适区杀人行凶的可能。 像是这种一出现便沾了人命的异生物,基础危险等级便是“S”。 属于可以被当场击毙的异生物。 调查组已经前往现场,而特遣队也要开始做准备,毕竟这很有可能是一场硬战。 自从玲珑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现在队员们除却肉身艹怪及依靠高科技武器外,还学会了随机应变,假如这次的异生物是“吸血鬼”,那么搜索一下,“吸血鬼”惧怕什么? 大蒜、十字架、阳光、银器……为此队员们还准备了银质子弹,玲珑撑着下巴看他们忙活,小精灵乖巧地坐在她的肩膀上,小翅膀不停地扇动,很好奇。 一名队员坏心眼地将大蒜送到小精灵面前,小精灵用力闻了闻,吓得翅膀狂扇,飞到玲珑头上躲起来。 “长官。” 进来的是女队员莉莉,她向玲珑汇报了一个消息:“您从地下交易场带来的那对兄妹已经醒了。” 玲珑想了半天才想起来是谁,是地下交易场被拍卖的龙凤胎,当时她一边跑一边玩似的丢胶囊,一炸就是一团迷雾,瞧见那对兄妹正要被肥头大耳的富商带走,严格说起来不算是她带回来的,因为想救人的是渡边跟弗兰克,她只是没有阻止罢了。 而队员们认为,在如此危险重要的任务中,队长没有因为他们的一时冲动拒绝他们的请求,已经是天大的宽容。 不过那对兄妹同样吸到了迷雾,所以一直处于昏迷状态中,这得有半个多月了吧?总算是醒了。 “醒了就醒了,你们想办法解决吧。”玲珑无所谓道,“别什么小事都来问我。” “但是他们拒绝与任何人交谈。” 玲珑摊手:“那我有什么办法?该怎么安排就怎么安排,像他们这样的可怜孩子多了去了,如果有心理障碍,就给他们安排个心理医生吧,之后换个身份安置进福利院就行。” 莉莉领命而去,小精灵却在玲珑头上舞来舞去,还飞到她面前,做出一些很奇怪的动作。 虽然它拥有人类的智商,但很可惜语言不相通,之前也没有人教它,现在它正在努力学习中,说话磕磕巴巴:“我、我想……” 玲珑戳了下它的翅膀,它当时就飞不稳差点儿掉下来,“你想什么?” 小精灵越着急越说不出话,结结巴巴半天,总算是手舞足蹈表达出了它想去看看他们的意思。 它被当做货物存放的时候,曾经看到过那对兄妹,两个漂亮干净的孩子,不知道为什么会流落到这里,而且第一次见面的时候,那对龙凤胎身上全是各种各样的伤,精灵被抓着要求它帮忙治愈,这不用别人要求,它也会这么做! 它还想再见见他们,在精灵的心目中,他们已经是朋友了。 于是玲珑只好带着小精灵去医院,虽然它有在特调局内自由活动的权利,但是出去必须有人看管,最佳人选无疑是玲珑。 龙凤胎身体还算健康,看得出来他们被当做宠物养得很精心,当然精心的代价是主人习惯性的残暴,这些伤痕都在精灵的治愈下褪去了,从一个主人手里辗转到另外一个主人,他们显然已经习惯了这样的人生,并且对外界的一切都处于漠然状态。 只有看到朝他们飞去的小精灵时,两个孩子的眼睛才微微亮了一些。 小精灵急切地想要表达关心,但越着急越不会说话,它只好求助于玲珑。 1029|第九十五片龙鳞(三) 第九十五片龙鳞(三) 玲珑冲小精灵勾勾手指, 它便很欢快地从龙凤胎面前飞了过来,沿途洒落一地金粉,停在了玲珑的指尖上。 与温柔善良且对孩子十分友好的精灵相比, 她可没那么多耐心去哄两个孩子,她只是倚着门框问:“想一直躺在这里封闭自己,还是想报仇?” 精灵瞪大了水汪汪的眼睛, 显然没想到玲珑会这么说。 它依赖玲珑, 一是因为对方身上有种它才感觉得到的神秘气息, 二则是这份目中无人的强大,仿佛只要有她在, 什么危险都不用放在心上。 龙凤胎原本黯淡的眼神瞬间有了光亮。 他们齐刷刷地朝玲珑看过来,眼睛里似乎在诉说着什么, 玲珑看了下时间:“你们的身体已经修复的差不多了, 这得谢谢它。” 小精灵被纤细的手指抚摸的十分舒服, 享受的眯起眼睛,又听到她夸奖自己,一时间心中很是得意,笑得无比开心。 “想报仇就站起来, 别病歪歪的在床上躺着, 地下交易场虽然不合法, 却已经形成了自己的生存链, 交易不合法, 交易没人管。”美丽的少女, 特遣队的新任队长微微笑了一下, “杀戮不合法,在地下交易场的杀戮,自然也没人管, 那是一片黑色地带,只要你有能力,想做什么都没人拦得住。” 她不就是吗?无论是白嫖一只小精灵,还是顺手拎回来一对龙凤胎,事情已成定局,你看地下交易场的人敢来找她的麻烦吗? 他们不敢,因为知道她比他们都强,被她欺负了只要闷声不吭当做什么都没发生就好,否则会招来更大的灾祸——对此玲珑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她就是最狂的! 龙凤胎有没有被打动玲珑不知道,反正她身为高贵的特遣队队长,不会把时间浪费在一对小孩儿身上,他们如果有想法,会自己努力的。 前去调查有关连环吸血案件的调查组在前方发回了消息,确认每个死者身边都曾有过异常能量波动,虽然因为时间流逝已经变得很微小,但仍然被探测出来,也就是说,警察们的担忧不无道理,这很有可能并非人类作案,而是来自“缝隙”的异生物。 如果是这样的话,就必须要考虑对方的活动范围,它在死者身边留下的能量波动非常非常小,并且几名死者的生活区域都没有探测到“缝隙”存在,也就是说,它很有可能并不是出自这片地区。 但应该相差也不远,特遣队要做的,就是在调查组找到“缝隙”之前,制止异生物杀人吸血的行为。 而要说起纯洁、美丽的处女,他们特遣队里,恐怕只有队长一个人符合异生物的要求。 对于这种让自己当诱饵的提议,玲珑在短暂的鄙夷过后还是答应了,她扮演了一个刚刚找到工作急切需要租房,所以被迫租下凶房的年轻女孩,并且表演非常到位的与左邻右舍都打好了关系,每天晚上下班时间都在八点钟过后,常常要一个人走一整条夜路。 这样一星期下来,异生物没逮到,倒是逮到好几个变态,都被她一脚踢爆了蛋,估计这辈子是别想再干坏事儿了。 对此,玲珑振振有词:“我太强了,所以一旦有人靠近就会忍不住出手,这也能怪我?” 是的,不能怪她,要怪就怪那些家伙吃饱了撑着想对她下手,她只是正当防卫罢了,要是对方得逞了那她得多惨啊是不是! 这样直到过了快一个月,玲珑都要演得不耐烦了,在一个夜晚,她再一次遇到变态,正准备弄死对方的时候,有人帮助了她。 是个身材高大修长,长得十分英俊,气质优雅高贵的金发男人,那一头灿烂的金发在黑夜中简直比阳光都要闪耀,而当他露出笑容,世界上的少女恐怕都要因此坠入爱河。 男人咔嚓一声,将变态的脖子给扭断了,随后他拿下礼帽,露出那头金发,对玲珑行了一个标准的宫廷礼仪:“这位美丽的小姐,这么晚了,请容许我成为你的护花使者,送你回家吧。” 透过玲珑身上的装备,特遣队的队员们可以清晰看见男人的脸,哪怕是身经百战的女队员们,也不由得为金发男人这张盛世美颜感到惊艳。 说起来“恶灵”生前也是一位金发碧眼的美男子,且不比这位贵公子差,只可惜对方白骨森森的模样实在是太深入人心,而且他杀了肖恩队长,长得再英俊也没人拿他当人看。 可这位贵族风的高贵伯爵不一样,他的英俊,就是那种恰到好处,可以打动每一个女人的英俊,而且温柔绅士又贴心,看到他,谁会不信任他、爱慕他呢?尤其是对刚遭遇过变态的少女而言,他就像是从天而降的天神,周围似乎有美好的圣光存在,谁能忍心拒绝这样一位绅士提出的送你回家的请求? 那么,请他进屋后为他倒一杯茶,甚至被迷惑的自愿献出纯洁的血液,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吧? 然而,玲珑问他:“你谁啊?知不知道就算面对坏人的正当防卫也有防卫过当一说?你直接把人脖子扭断了请问我要怎么跟警察交代?这是你的责任可不是我的,警察来了你自己跟他们说吧。” 高贵的吸血鬼伯爵:…… 他又看了玲珑一眼,这个少女非常符合他的审美,以至于他都可以原谅她的傲慢与无礼,“美丽的小姐,我如何能忍心看到这样污秽的人生出伤害你的意图?如果可以,请让我——这是什么?” 月光下,少女的面容比皎洁的月光更加纯洁无暇。 玲珑很贴心地告诉他:“是用恶灵的骨粉添加进去之后制作的全新异生物手铐,不信你试试现在你还能不能跑?” 吸血鬼伯爵用力挣扎了一下,试图轻松飞跃屋顶,却发现自己完全失去了力量,他露出匪夷所思的表情,随后是伤心欲绝的失望:“你怎么能这样对一位爱慕你的绅士?” 玲珑抓住手铐,感慨:“是啊,我也觉得不能这样干。” 没等吸血鬼伯爵露出笑容,她又继续说:“毕竟恶灵的骨头是有限的,都磨了这么多粉了,再继续磨下去可能只剩一脑袋,那得多难看?” 吸血鬼伯爵:“我的意思是,爱慕你的绅士,指的是我——” 话音未落,已经被玲珑拽到了特遣队的车子前,直接把人塞进收容箱并喷上冷冻剂,让他那颗被荷尔蒙冲昏的大脑好好冷静一下。 被带回特遣队的吸血鬼伯爵坐进审讯室时还非常难过,他看了看四周,又看了看全副武装的队员们,忍不住提出要求:“请问你们可以把这些东西拿得离我远一点吗?” 他指的是挂在队员身上的大蒜项链、银质首饰,以及四周器皿里的圣水。 “为什么?你不要想着逃走!”前来审讯的雷俊大声说。 “不。”吸血鬼伯爵露出真诚的笑容,“难道你们不觉得大蒜的味道非常重吗?对于一名绅士而言,吃大蒜是非常不礼貌的行为,会被淑女讨厌的,而且我也很讨厌银制品,因为我的品味其实更喜欢宝石……” 他絮絮叨叨个没完,听得审讯室外的队员们都忍不住嘴角抽搐。 “行了,我们抓你来,是为了确认一件事。”雷俊冷着脸把几张照片推到他面前,“这上面的几个人,是你杀的吗?” “哦我的天哪!” 高贵的吸血鬼伯爵连忙捂住了自己的眼睛:“这是什么!请不要给我看如此血腥恐怖的东西!我胆子非常小!” 特遣队队员:…… “你自己杀了人,吸取了她们身上全部的血液,这会儿却说你害怕这些血腥恐怖的东西?” “什么?”吸血鬼伯爵愣住了,“我没有吸取她们身上全部的血液,要知道美丽的小姐是多么难得,又美丽又纯洁的处女更是不多见,我怎么舍得一次性全部吸光呢?你们这个世界的人类不是都讲究什么可持续发展?我只吸取了她们一点点血液,并且留下了一些宝石作为补偿,哦我的天哪,难道真的有人会如此狠心,对这些美丽纯洁的小姐下这样的毒手吗?” 说着,他英俊的脸上甚至出现了泪水,顺着棱角分明的下巴滑落,美男落泪的模样看得审讯室外的女队员们纷纷站到他这边。 “我认为伯爵先生是真心的!” “哦瞧瞧他对女性多么的绅士包容!” “伯爵先生肯定不是凶手!凶手另有其人!” “连可持续发展的道理都懂,难道他还会杀人吗?我相信假以时日,伯爵先生一定能够成为合格的社会主义接班人!” 本以为是杀人凶手的吸血鬼伯爵打死不肯承认几名女性的死亡与他有关系,但这仍然不能解除他的嫌疑,所以作为异生物,他被赋予了050的编号,并且被送入地下收容所。 在被送入地下收容所之前,他还请求让他见一见那位美好如朝露的少女,堂堂伯爵露出这种痴迷的表情,简直让人难以忍受。 吸血鬼伯爵不喜欢男人,男性队员审问他时,他虽然很有礼貌,却什么都不愿意回答,而一旦换成女队员,他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其双标的程度令人咋舌。 “死了这条心吧你!”男性队员冷哼,“我们队长可不是那种被你看一眼就分不清东南西北的女人!” “被看一眼就分不清东南西北”的女性队员们同时投来友善的眼神,然后吸血鬼伯爵的感叹声打断了这惊人的一幕,也拯救了男性队员于水火之中:“哦我的天哪,那位少女难道还是你们的队长吗?怪不得她如此强大、美丽、迷人!” 说完正色问:“你们特遣队招收异生物做队员吗?我第一个报名,我很强。” 众人:…… 正巧吸血鬼伯爵看到一只到处洒金粉的小精灵施施然飘过,甚至在那位少女出现后,小精灵停在了对方的肩膀上,他立刻酸起来:“为什么那个东西可以,我不可以?” “那个东西”茫然地看过来一眼,被吸血鬼伯爵恶意露出恐吓它的獠牙吓了一跳,连忙躲进玲珑的头发里。 吸血鬼伯爵最终也没能如愿加入特遣队,而是被关进了异生物公馆,虽然他声称自己并没有真正的杀人,但几名与他有过接触的女性死亡是不容置喙的事实,在案件没有查清楚之前,他仍然以“S”级的危险程度进入了地下公馆。 在案件调查期间,调查组传回了编号003的“傀儡师”的踪迹,有人目睹它出现在一所废弃的学校,并且调查组在那里探测到了能量波动,因此请求特遣队立刻出动将其抓捕收容。 “傀儡师”的危险等级同样是“S”,其实如果按照能力来说,它的危险等级是“SS”也不为过,然而拥有强大实力的它对于如何收割人类的性命似乎并不敢兴趣,偏偏又因为这我行我素的姿态很容易闯出祸,在被收容之前,它曾经历过什么无人知晓,只知道当它出现在特调局视野中时,已经是身体骨节诡异,面部有一大半被白色染血的纱布包裹,浑身缠满白色的线的异生物了。 它被抓捕时也非常配合,并没有攻击特遣队队员,但在异生物公馆待了一阵子后,它却突然逃走,比起逃走后一直闹出人命的“雪女”与“饕餮”,“傀儡师”的存在几乎悄无声息。 玲珑看到过“傀儡师”的资料,照片上,这是个非常高非常瘦的生物,因为白纱布包裹住了面容,身体诡异,所以瞧不出是男性还是女性,它也很少开口说话,常常用那身诡异的骨节支撑在地面上沉默不语。 这所学校在数年前就已经彻底废弃,原学校搬到了更好的位置,旧址一直没有被处理,便留了下来,因为当初这所寄宿学校打着军事化管理的招牌,所以坐落地点在城市郊外,附近连个公交站台都没有,据说学校还在的时候,每次放假,学生们都要坐校车抵达公交站回家。 已经废弃的学校自然没有生机,无人打理,学校四处野草疯长,破败的教学楼经过雨打风吹,许多窗户都已经破损,即便是在白天,也都是黑漆漆的洞,瞧不清楚里面是什么样子。 保安室里也是乱七八糟,估计是学校废弃后曾经有人来过这里,但是这并不能代表什么,毕竟人是搬走的,不会留下什么好东西。 水电也早已停了,墙面破损的厉害,围绕外围看,甚至还有一些生活垃圾,估计是开车经过的人顺手丢的,总之,这不算是什么好地方。 “傀儡师”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长官!” 在一众身着战斗服的队员中,身形格外纤细的玲珑显得格格不入,她原本正好奇打量着学校环境,一名队员喊了她,并把手里的东西递过来。 居然是一只手机,还是看起来很新,像是刚买没多久的手机。 与手机在一起的,是斑驳的地面上摔倒的痕迹,痕迹很新鲜,看样子在特遣队之前,有人曾经到过这个废弃的学校里来,因为在教学楼门口,他们又看到了一些凌乱的脚印,男女都有,少说有四五个。 学校外面留了四名队员,进入校内的包括玲珑在内一共是七个人,局里还有两人坐镇,他们进入学校之后,甚至都没有分头进行搜索,沿路就顺着这些痕迹,找到了一间教室。 这间教室在三楼,上面写着初三二班,不过班牌已经模糊不清,还折了一半,甚至教室里传来了哭声。 没等众人靠近,“砰”的一声,一名男队员不敢置信地回头:“肯,你在做什么!” 突然出拳打了队友的肯也莫名其妙地看着自己的拳头,正要开口解释,身体已经不听他使唤,揍向了边上另一名队友。 很快地,除了玲珑之外,队员们开始了无法控制的互殴,他们都是训练有素的出色军人,体能与力量都是正常人无法比拟的,所以拳拳到肉,唯一有一点好,那就是没有人动用武器。 察觉到有什么东西在扯着自己,玲珑抬起一只胳膊,看到胳膊上不知何时出现的透明丝线,她用力扯了一把,然后抽出一名队员裤缝上的匕首,迅速将丝线削断,面对队员们羞愧的眼神,她很自然道:“傀儡师比你们强,被控制也不算丢人的事,没必要放在心上。” 毕竟只是普通人类,即便肉|体锤炼的再厉害,也终究是有上限的,其实真要论起体力,“傀儡师”可能一根手指头就被他们摁在了地上,奈何人家是出自“缝隙”的异生物,不跟你玩那些虚的。 “欢迎到来,我的观众们。” 伴随着一声沙哑的欢迎,教室的门窗瞬间打开。 玲珑带头第一个走了进去。 其他队员也相继跟上。 众人一进去,就发现教室的格局不太一样,不仅如此,还有几个手机悬挂在半空中,除此之外,被丝线绑在中间椅子上的一共有五个人,一女四男,在丝线外围,还有另外几张椅子,正好是特遣队队员的数目。 “请坐。”悬浮在半空中,只露出一双眼睛的“傀儡师”非常有礼貌地说,“等到我了结了这件事,便会同你们回特调局,请你们充当我的观众吧。” 玲珑带头坐下,她还饶有兴味地翘起二郎腿,而被绑在椅子上的人一看到他们眼睛就亮了:“喂!喂!你们是警察吧!快救我们!快救我们!这个疯子要杀了我们!快救救我们!” 玲珑理都不理,她看向“傀儡师”,“傀儡师”显然也没想到她会是这样的态度,虽然带血的纱布缠住了它的大半张脸,但它仍然夸奖了玲珑:“如果是那位死板的肖恩队长,可不会听我这个异生物如此摆布。” 玲珑笑笑:“请开始你的表演。” “傀儡师”双手瞬间挥展开,顿时从天而降一只傀儡,这只傀儡做得非常仿真,就像是真人一样,是个年纪很小的女孩子,圆圆的脸蛋,甚至能看出几分可爱,由此可见,“傀儡师”除了制作恐怖傀儡之外,也是可以做好本职工作的。 悬挂在空中的手机,忠实记录并直播着这一幕。 “认罪吧!”傀儡师如是说,“如果认罪的话,我的心情会好一点,也会给你们留个全尸。” 被绑在椅子上的人涕泪横流疯狂摇头,先前还叫嚣着警察快来救我们的人,在看到那只傀儡之后,整个人都陷入了一种癫狂状态。 这只和真人非常相似的傀儡,没有生命没有思想没有灵魂,只是一具单纯的皮囊,它□□控着向椅子上的人走近,而透明的丝线掌控在“傀儡师”手中,傀儡越靠近,椅子上的人越害怕,其中一个男生居然吓到尿了裤子! 唯一的女生怒斥他:“你在怕什么!” “我说、我都说!我认罪!”尿裤子的男生在与傀儡贴近时尖叫起来。 “死胖子!”女生同样尖叫喊他。 傀儡瞬间扭过头! 它的头扭得角度非常诡异,三百六十度往后,尤其是那张脸,与活人一模一样却又空洞可怕,哪怕是胆子再大的人看到这一幕,恐怕都会觉得瘆得慌,更何况还是这么一群心里有鬼的家伙。 他们本来心理素质就不怎么好,被“傀儡师”在废弃学校吓唬了一整夜,本身便心力交瘁,这会儿被这只傀儡吓得,两股战战,连话都不会说了。 “傀儡师”对此很失望,它操控丝线,让傀儡慢慢走到女生身边,与她亲昵地脸贴脸,刚才还有力气臭骂同伴的女生惊恐地瞪大眼睛,傀儡伸出一只手,尖锐的指甲“滋”的一声! 刺入女生的眼眶,活生生将一只眼球挖了出来! 玲珑看到悬挂的四个手机里,弹幕疯狂滚动,她冷冷地看着眼前这一幕,毫无所动,哪怕那是正在被异生物所伤害的“人”。 有些“人”,可比异生物可怕多了。 1030|第九十五片龙鳞(四) 第九十五片龙鳞(四) “住手!” 身为特遣队队员, 他们的使命便是保护群众的生命安全,而“傀儡师”如此残忍的做法,显然让队员们无法忍受。他们站起身想要冲过去阻止, 但身体又开始不听使唤,出现在四肢上的透明丝线是傀儡师最后的仁慈,它望着队员们的眼神甚至称得上是包容而温柔, 因为它并不想伤害他们, 但如果他们不听话, 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我不想杀死你们,请你们安静地坐好, 做个乖一点的观众,好吗?” “傀儡师”的声音十分沙哑, 像是被磨过的砂纸, 分不清男女, 听得让人耳朵疼。 只有玲珑双手环胸翘起二郎腿,很自在地欣赏这场演出。 □□控的傀儡完全就是活人的模样,偏偏身上到处都是伤痕,那些伤痕非常新鲜, 就像是刚刚刻上去的一样, 而被傀儡贴近的几个人全都发出尖叫, 玲珑甚至可以看见悬挂的手机直播里, 弹幕都在疯狂发问这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 直播间的名字大同小异, 都叫“鬼校探访”, 像是作死主播干的作死事儿。 “傀儡师”并没有入镜,它讨厌总是被人盯着,讨厌那些人的视线聚集在自己的纱布与肢体上, 而它最讨厌的,无疑是坐在椅子上的几个人。 它伸开双手,无比宽宏大量地说:“来吧!讲清楚你的罪孽吧!也许你还可以获得一线生机。” 心理素质最差的胖子男涕泪横流,他立刻对着镜头一五一十讲出了自己当年所做的事,毫无保留。 傀儡站在他面前盯着他,大有对方不说实话,便将那颗挖出来的眼珠塞进他嘴里的意味。 说起来,那是好几年前的事情了,正好是“傀儡师”从公馆逃走的时间。 他们几个人那时候还上高中,正是在这所废弃的鬼校,但鬼校当时还不是鬼校,而是一家名声比较好的高中,这几个人恰好是一个班,男生们是这个女生的舔狗跟班,平时在学校作威作福的耍威风。那一年,学校里来了一个新同学,长得并不算很漂亮,圆圆的脸蛋,看起来倒是很可爱。 因为长相普通又不会穿着打扮,似乎透着点土气,所以会被人欺负也是很正常的事。 一开始只是拽拽她头发,藏起她的作业,在她的凳子上涂墨水之类的,但有一次闹得太大,学校请了双方家长来,原以为自己闯了祸,结果女孩的家长到校来第一件事是对着女孩的脸来了几巴掌,大家这才知道,她家里极度的重男轻女,她根本不受重视。 这下糟了。 千万不要小看少年人的恶意,他们坏起来比连环杀人犯都要恐怖。 但女孩的死真的只是个意外,她被人欺负惯了,谁能想到就脱她个衣服,她就拼命挣扎?之前烫她烟头薅她头发,她不都默默忍受了吗? 从楼上摔下去的女孩横死当场,而校园欺凌的几个人吓得什么都不敢说,女孩的父母到学校来闹事,原本还要报警,但这几个人家境都不错,彼此凑了一笔钱,那对父母便心满意足的走了,再这之后,就是时隔数年,他们玩起了直播,听说过去的学校变成了贵校,据说闹鬼,女孩早已被他们遗忘,所以几个人便组队来了。 谁知道经历了一系列惊心动魄的恐怖事件,在楼道里被一堆骷髅追,镜子里倒映出一张鬼脸,走路的时候地面伸出许多手拽住他们……慌不择路间,几个人最终都回到了这间教室。 “傀儡师”轻轻叹息,它轻声说:“杀人偿命,天经地义。” 被他们欺负的人可太多了,有些人走了出来,有些人没有,而这几人到现在也不曾悔过,其实就算悔过,“傀儡师”也不会放过他们,迟来的歉意根本没有意义,女孩儿已经死了。 它其实也不记得那个女孩儿的声音是什么样子,只记得自己刚从“缝隙”出来时,女孩那双瞪大的眼睛,但是看到它被包裹的脸以及扭曲的身体后,她第一时间不是选择报警,而是以为它受了重伤,问它:“你还好吗?” 那是“傀儡师”从被创造出来之后,所得到的第一份善意。 而它选择留在了女孩身边,帮她教训重男轻女的父母以及被宠上天不知好歹的胖子弟弟,直到这个世界的特调局根据能量波动而来,“傀儡师”不想为女孩带来麻烦,便任由特遣队抓捕收容,并且在地下公馆表现的也非常平和,因为它跟她之间,有着剪不断的羁绊。 但是有一天。 缠绕在彼此之间的线,突然断了。 “傀儡师”也正是在那一天突然爆发,控制了工作人员逃出了特调局,它追随“线”的气味找到了已经摔碎的女孩,它明明跟她说过,如果被欺负了,就要拽一拽“线”,那样的话它就会出现在她身边保护她,她为什么不拽? 而现在线断了。 “傀儡师”从特调局逃走的时间,已经足够女孩的父母拿钱息事宁人。 它偷走了女孩的尸体,将她制作成傀儡,再度牵起了彼此之间羁绊的“线”,它没有为她修复身体,所以她身上还保留着摔碎的裂痕,以及那些烟头烫过的疤。 从那之后,它就留在了这所学校里,安安静静地等着,等着有一天,亏欠女孩的人回来。 现在,它终于等到了。 它要她自己报仇。 玲珑始终冷淡地看着,对“傀儡师”的所作所为不表示任何看法,而在几个人纷纷承认罪行后,她斩断了正在直播的手机的线,对傀儡师说:“报仇是你的事,但引起社会恐慌可不行,局长是会扣我工资的。” “傀儡师”看着她:“你真是个奇怪的人。” 曾经的肖恩队长,是个正义感十足却又过分古板的男人,决不会允许它使用这种方式复仇。 玲珑摊手:“我要收队了,到时候我希望你主动出现在特调局,不要不识抬举。” “傀儡师”似乎笑了下,没想到她完全不打算插手,它收回了队员们身上的线,轻声道:“离开吧,接下来,是我和她的时间。” “等一下,长官——” 玲珑直接往外走:“不走的话我可不管你们,待会儿被线控制做出什么丢人的事儿来可别找我。” 队员们看看“傀儡师”又看看早已被丝线缓慢包裹的几个人,只好追了出去,心下还是惴惴:“长官,这样做局长要是知道了……” “你不说,我不说,谁会知道?” 新任队长公然挑战局长权威,而如果队长不出手以他们的实力根本打不过“傀儡师”只能去送,队员们沉默了,有人问:“傀儡师真的会主动回来吗?” 它强大无比,在外面生活是多么自由,真的愿意回到异生物公馆吗? 玲珑无所谓道:“那谁知道,不回来我就一把火烧了它身上的线。” 不知为何,正在教室里复仇的“傀儡师”,突然哆嗦了一下。 回到局里,小精灵欢快地飞了上来,停在玲珑肩头,它现在是所有异生物中最自由的一个,拥有着可以去到任何地方的权限,只有到晚上才会回到自己的房间睡觉,玲珑一回来,它就开始告状,可惜话说不周全,只能手舞足蹈,一会儿拉开自己的嘴巴露出牙齿,一会儿瞪大眼睛翻个身,活泼异常。 “知道了。”玲珑捏住它的翅膀,“你这飞到哪儿都洒金粉的体质怎么样才能改?” 小精灵在她手里扑闪着翅膀,乖乖地被她捏,玲珑捏了一手金粉…… “长官,你看懂它在说什么了?” 玲珑理所当然道:“是啊!” 根本没看懂小精灵在表达什么的队员们:…… 对不起是他们打扰了。 “是说吸血鬼伯爵那个家伙在闹事,说要见到我才肯接受检查,否则让一群臭男人触摸他的身体,他会感觉自己像是被泡在大蒜浓汤里。” 队员们:…… 就凭小精灵几个奇奇怪怪的动作,就看懂了?! 很快地,研究组来了消息,跟玲珑所说一字不差,“吸血鬼伯爵”拒绝合作,要求见到美丽纯洁的少女才愿意接受来自研究组的检查,毕竟研究组大部分都是男性,而女性研究员……说真的,万一“吸血鬼伯爵”想要非礼她们怎么办? 研究员们大多没有战斗能力,“吸血鬼伯爵”如果真的动了不好的心思,他们是无法招架的。 玲珑便直接坐了电梯朝地下公馆去,研究员们看到她简直谢天谢地,而正在闹腾的“吸血鬼伯爵”也瞬间安静下来,甚至要求玲珑握住他的手,这样他躺在研究台上才不会害怕。 玲珑一只手就把他的头摁进了超合金研究台里。 这下“吸血鬼伯爵”老实了,被扒了个精光,身体各处都被仔仔细细研究并记录下数值,以至于在基础数值登录在册后,他裹着自己外黑里红的大披风落下了泪水。 被好多恶心的男人摸了……啊啊啊被恶心的男人摸了! 玲珑倚在墙上看他这副活似被逼良为娼的模样,撇嘴:“能把裤衩穿上吗?” 吸血鬼伯爵流着泪:“……我变成吸血鬼的时候,我们的种族是不穿裤衩的……” 玲珑想象了一下英俊的吸血鬼伯爵在满月之夜从高楼之上横跨过去,结果披风一抖,露出没有裤衩的毛腿的场景,无语起身就要走人,她现在是真的怀疑以这只吸血鬼的脑子,到底干不干得出来把女性的血全部吸光的事儿,听说他昨天晚上在房间里熬夜看鬼片还被吓哭了。 “傀儡师”一直没有回来,队员们都开始认为它只是嘴上说说其实并不会真的回来时,警察局发来消息,吸血鬼杀人事件再度触发,请求特遣队支援。 还在嘤嘤哭泣的“吸血鬼伯爵”也被玲珑提了出来,由于有她在不必担心这家伙会逃跑,所以连手铐都冷冻剂都不需要使用,这家伙换了一身人类的西装,看起来相当之英俊帅气,就是脸色苍白点。 好好的帅哥,可惜长了张嘴。 到了现场,玲珑眨了眨眼,看向狼藉的室内:“这看起来可跟之前的状况不一样。” 那可不,“吸血鬼伯爵”热爱美丽纯洁的处女,而且他洁身自好,从不沾染女色,毕竟这世上的处女少一个都是罪过,他怎么可能碰她们那纯洁无瑕的身体呢? 所以他的温柔绅士才那么让女性心动,且极其容易对他放下防备,否则以现代女性的安全意识,他可别想进门。 这一次却不一样,周围到处是打斗挣扎的痕迹,躺在床上死去的女性也失去了笑容,显然她是在充满恐惧的状态下死去的。 “吸血鬼伯爵”望着那可怜的姑娘,眼泪不停地往下掉。 怎么会有人舍得伤害纯洁的处女? 玲珑检查了下死者颈部的伤口,又掰开吸血鬼伯爵的嘴看了下他的獠牙,两相对比,狐疑道:“怎么你的牙跟这个齿痕这么像?” 吸血鬼伯爵流着泪说:“你说啥?” 玲珑让人给他做齿模确认,结果居然真的一模一样!但这根本不可能,因为这家伙一直待在异生物公馆,有玲珑坐镇没有异生物逃得出去,人的牙齿不可能完全一致,吸血鬼的牙齿应该也……不可能吧? “啊,说起来我想起一件事。”吸血鬼伯爵被做完齿模后,突然一拍大腿,“刚从‘缝隙’出来后我有点水土不服,但是遇到了一个好心的牙医,他帮我检查了牙齿……” 他也是在被做了齿模才想起来那玩意儿怎么如此眼熟,当初他在那个诊所,也咬了相似的模型一口。 玲珑一巴掌抽在他脑袋上:“这么重要的事情不早说?!” 吸血鬼伯爵很委屈:“因为那是个臭男人,但凡是关于男人的事情我都恨不得立马忘记。” 说完还嘀咕:“而且那家伙把我当成同类……我还觉得他很奇怪呢,谁跟他是同类,我可是高贵的弥尔顿·梅瑞狄斯·柯尔克拉夫·阿诺德……” 没人想听他诉说自己漫长的姓名,鉴于这桩案件与异生物有关,特遣队也参与了抓捕,抓住牙医后,对方供认不讳。 原来这名牙医从业后不久患上了卟啉病,卟啉病也就是俗称的吸血鬼病,患者会有光敏感、消化系统异常及精神神经症状。牙医坚定认为自己是高贵的吸血鬼贵族,恰巧“缝隙”又在他的私人诊所内,他见识到了真正的吸血鬼,非常羡慕对方那一口獠牙,于是哄骗吸血鬼伯爵做了齿模,自己根据齿模制作出了特殊注射器,每次“吸血鬼伯爵”吸取女性血液时,为了不让她们感到疼痛,常常会制造幻象,让她们以为自己做了个美梦。 吸血鬼伯爵一离开,牙医便会趁机进入女性家中,毕竟生活在古老世纪的吸血鬼伯爵虽然有着随手关门的好习惯,却不会使用现代化门锁。 可惜的是牙医无法拥有伯爵英俊的外表与能力,他只是个罪犯,仅此而已。 他不像伯爵那样富有魅力,会被女性邀请到家中去,所以今天的这位其实是他的相亲对象,两人相处了几个月,否则他也不会有进入对方家中的机会。 即便吸血鬼伯爵想不起这个人,根据排查死者社会关系,牙医也会被列为头等嫌疑人。 得知那些纯洁的女性都是因为这个人才死去,脾气很好的“吸血鬼伯爵”勃然大怒,甚至于现场都没有人拦得住他!他一把抓住了牙医,狠狠地咬住了对方的脖颈——牙医在惊恐中因为失血过多而死去,突然暴起伤人的吸血鬼伯爵也让特遣队的队员们打起了十二分精神,结果这个家伙吸完血,用与平时完全不同的高冷目光扫视了在座所有人。 正在大家以为他要大开杀戒,并且为这份强大而畏惧的时候,这位高贵的伯爵突然哇的一声吐了出来。 “男人、男人的血……呕!!!” 众人:…… 听说回去异生物公馆后,这位哥刷了几十次牙。 总之吸血鬼杀人案件到此宣告结束,也让特遣队意识到别看这位哥平时二逼,但能力绝对不弱,还是需要严加看管的存在。而洗刷掉冤屈后,并没有攻击倾向的吸血鬼伯爵也获得了一点权限,比如说,他可以从地下异生物公馆,去到公共区域活动了,当然,要在监控下才可以。 这家伙因此乐不思蜀,因为公共区域有很多女性,对他来说简直不要太幸福! 不过他最爱的还是那位美丽强大的少女队长,就连对方揍过来拳头都让他着迷。 这天,正拿着一朵玫瑰花调戏女研究员的“吸血鬼伯爵”突然觉得寒毛直竖,他猛地扭头,看见了不知何时出现在背后的“傀儡师”,“傀儡师”牵着身边傀儡的手,吸血鬼伯爵见状,立刻发出夸张的声音,露出惊喜的表情:“哇这位朋友,你就是传说中的傀儡师吗?你好,我是——” 他不怕死地握住“傀儡师”的手,还试图落下一吻,结果身体突然不听使唤,啪的就给了自己一个耳光! 跟在后面进来的玲珑了然:“原来你是女的。” 傀儡师:…… 其他队员们瞬间明白了队长的意思,毕竟吸血鬼伯爵这个家伙对男人跟女人的态度双标的可以,他都想要亲吻“傀儡师”的手,那对方自然是女性无疑。 “傀儡师”因此有些恼羞成怒,控制丝线差点儿把吸血鬼伯爵弄个半死,这家伙居然也不生气,他对女性的包容力简直惊人,甚至于连“傀儡师”身边的傀儡,他都温柔以待,谁叫人家是个小姑娘呢? “傀儡师”是在几个小时前主动回来的,唯一不同的是,它手里除了女孩的傀儡之外,还多了几个非常小的,被透明的线连在一起,仔细看的话,那些傀儡的脸上甚至还有着痛苦的表情,几个年轻男女,似乎还有一家三口,不过玲珑没仔细看,反正跟她没关系。 经过检查,“傀儡师”也在玲珑的首肯下获得了自由活动的权限,它的自制力非常高,但是遇到像吸血鬼伯爵这种没脸没皮的家伙,想必圣人也会被惹出火气。 但一看到玲珑,“吸血鬼伯爵”便瞬间无视了其他人,跑到她跟前,想要跟她展示自己的花裤衩。 自打少女建议他穿裤衩之后,他就乖乖在披风下面套了裤衩,还是著名内衣品牌,好贵好贵,穿在里面无人欣赏真是太可惜了。 玲珑一巴掌把他推开,她现在真的很忙,刚刚把“傀儡师”登记在案,又要去抓“雪女”。 她看了眼吸血鬼伯爵,突然问:“你喜欢纯洁美丽的处女,是不是?我这有个机会,给你介绍个对象,你要不考虑下?” 吸血鬼伯爵想都不想:“你是在说你自己吗?那当然好!我——开玩笑、开玩笑、开玩笑。” 勒住他脖子的是一根透明的丝线,“傀儡师”用沙哑的声音说:“离她远一点。” 吸血鬼伯爵委屈地往后退了两步,告诉玲珑:“我对天底下所有女性的爱都是相同的,当然了,对你的爱则要超过她们,只可惜你不允许我品尝你的鲜血,我也只好继续恩泽人间,神爱世人……所以你打算给我介绍个什么样的对象?” 玲珑想起资料里所说,被爱人背叛导致屠杀负心汉的雪女,眨眨眼,良心丝毫不痛地回答:“是一位冰清玉洁,干净到几乎透明,对感情忠贞不二,并且十分美丽的女子。” 吸血鬼伯爵一听,眼睛顿时亮起来:“我去我去我愿意去!” 特遣队的队员们纷纷低下头,向吸血鬼伯爵致以最崇高的敬意。 “雪女”最恨的就是见异思迁朝三暮四的负心汉,那么,显然没有比“吸血鬼伯爵”更适合做诱饵的了,毕竟这个家伙魅力十足,不知道让多少女人爱上他,他却又挥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你说,被冻住的血,吸血鬼会喜欢吃血冰沙吗? 1031|第九十五片龙鳞(五) 第九十五片龙鳞(五) “雪女”, 顾名思义,是从冰雪中诞生的妖怪,玲珑在很多世界都曾听闻过“雪女”的传说, 可惜在这个世界,并不能确定“雪女”的来历,各个世界关于“雪女”的共同点, 大多是容貌美丽肌肤洁白, 又对男人充满杀意, 本世界自“缝隙”出现的“雪女”,除却以上特点外, 倒也没有其他爱好,也没有造成特别大的社会恐慌, 甚至有的时候还会被许多人拍手叫好。 想要找她也不是很难, 只要看一下社会新闻, 看看有没有杀妻杀前妻杀女友杀前女友杀丈母娘甚至杀素不相识的陌生女性的男人,基本就能找到她。 而她在杀死男人后,会在对方心口留一片冰雪花,以此证明她来过, 也是她取走了这些男人的灵魂, 并以此为食。 是的, “雪女”还会上网刷新闻。 雪女所到的地方, 会被她的妖力变为冰雪般的世界, 这也是为何每次警察到达现场时, 死者身上结了一层薄薄的霜, 并且看起来像是还活着的原因,杀死了男人,取走了灵魂, 食用可以获得妖力,雪女对于杀男人向来是十分执着的。当然,在男人里,她最爱杀的还是负心汉。 “吸血鬼伯爵”与特遣队一起出发时,还试图调戏玲珑,直到他的爪子差点儿被她剁下来才老实。 全副武装的特遣队队员们瞥了一眼这位穿着大披风而大披风下面只剩下单薄衬衫长裤——这个穿法还是最近才养成的习惯,不然真就披风裹体,除此之外连裤衩都没有。 吸血鬼怕冷吗? 这个问题,在到达距离市区很远的一座荒山时得到了解答。 由于“雪女”的存在,以及其妖力的释放,这座荒山莫名变成了雪山,还成为了不少人平时旅游打卡的圣地,现在是夏季,外面的人都热得要死,结果这里却多出一座雪山,世界上总是不缺爱作死的人,哪怕政府一再呼吁不要靠近雪山,也仍然有人想方设法钻进来。钻进来出了事,又要政府派人进行援救,女人还好,顶多是被冻晕丢在原地,男人就没那么幸运了。 毕竟送上门的肥肉,“雪女”还有不吃的道理吗? 一阵磨牙声传来,是被冻的上下两排牙齿直达颤,与身着战斗服包裹的密不透风的队员们相比,为了耍帅坚持要穿自己黑红色的大披风,并且把发型梳理的一丝不苟的“吸血鬼伯爵”,此时正在疯狂浑身颤抖,像是癫痫了一样,他甚至还想躲到车子里取暖,被玲珑一把拽了下来。 再英俊的贵族,被冻成狗的时候也会难以抑制生理反应,流下两坨巨长的鼻涕。 “我我我我我我我——” 我了半天也我不出后面话的吸血鬼伯爵,怀揣着对相亲对象的期待与爱意,硬是撑着跟在了队员们中间,好在他能飞,但是飞起来的时候,背部的蝙蝠翅膀也会被冻硬,还得麻烦特遣队帮他敲掉上面凝结的冰雪,迎面而来的寒风夹杂着冰渣子与雪花,吸血鬼伯爵觉得自己为了见到传说中的美人,真是付出了大代价。 “你这个混蛋!” 伴随这一声尖利的指责,“吸血鬼伯爵”被狠狠地一巴掌抽在脸上,他愣了半天,看向对面的女队员,完全不明白她为何突然发难。 女队员继续指责:“是你自己要来雪山探险,结果都这样了,装备丢了,你就想要我身上的衣服?那当初我让你自己准备的时候你为什么不准备?穿成这个样子你以为你是在cosplay吗?你就是个变态!大变态!死心吧!我是绝对不会把我自己的衣服给你的!你想让我冻死在这里,绝不可能!” 说着作势要走,却又抓起吸血鬼伯爵的手,让他的手放在自己衣领上,继续破口大骂:“我爸妈说你当初接近我是为了我们家的财产,果然如此!你就是骗我到雪山来玩,想故意害死我,杀妻骗保是不是?我告诉你,你休想得逞!我就是死,也不会给你留一分钱!” 吸血鬼伯爵被这一通唱作俱佳演得整个鬼都懵逼起来,他小心翼翼地看向女队员:“那个,你是不是……” “推我。” “什么?” 女队员又重复了一遍:“推我!” 吸血鬼伯爵也不知道她想干嘛,只好慢慢吞吞伸出手,谁知刚碰到女队员,对方就尖叫一声往后倒去,在漫天飞舞的冰雪中滚了两圈,迅速消失不见。 吸血鬼伯爵:? 他呆呆地看着女队员消失的方向,耳边的寒风似乎有了变化,猛地一回头,发现他身后不远处的冰雪居然缓慢聚集成了一个巨大的旋涡,而旋涡中逐渐凝结出一个雪白的身影。 那是穿着白色长裙,肌肤如同白雪,嘴唇鲜艳似玫瑰的年轻女人,她有一头乌黑的长发,此时正在寒风中招摇,美丽又危险,让人在看到她的第一眼就怀疑,这个人是真实存在的吗?还是说她就是冰雪的化身? 没等吸血鬼伯爵从这美貌中清醒,就听见一阵细微的结冰声,他原本还想朝美人走过去,谁知道一抬脚动弹不得,低头看去,才发现那结冰声是从自己脚下开始的! “去死吧,负心汉。”雪女冷冰冰地说,伸出了一只手,冰雪飞快地围绕吸血鬼伯爵开始旋转,很快就把他冻成了一个巨大的冰块。 类似这样的冰块不止一个,死在雪山上的男性们被发现时,几乎都是这个状态,活生生被冻死的感觉无比可怕,他们在临死前脸上的表情都相当扭曲。 可怜的吸血鬼伯爵,以为是来相亲,把自己整的人模狗样,没想到先是挨了女队员一巴掌又是被“雪女”冻,他也没意识到“雪女”的妖力有多么强大,主要是这一身冻住他的寒冰,对普通人类来说肯定无法挣脱,但他是吸血鬼,他本身就是冷血动物,虽然不知道为什么冷血动物也怕冷,但很显然他是不会被冻死的。 而且还能用獠牙啃开冰块。 “雪女”第一次看到这种男人,立刻警觉,“你不是人?” 这话问得倒也不算奇怪,就是回答自己不是人的话仿佛被羞辱了。 吸血鬼伯爵认真地说:“我是被人介绍来的,请问是你吗?我的相亲对象?” “雪女”自出生以来未收到如此大的侮辱,居然有油嘴滑舌油头粉面的男人称呼自己为相亲对象,且以她的美貌,想要男人勾勾手指头便可以,还需要相亲?登时大怒,召唤出冰雪朝吸血鬼伯爵铺天盖地的压下。 在这种寒冷的地方,“雪女”具有先天优势,吸血鬼伯爵一边牙齿打颤一边叫救命,没办法,谁叫他是不会和美丽的女性战斗的绅士?万一下手重了要怎么办? 雪女可不会感谢来自男人的关怀,她正要使出全力,突然发觉身体一痛,似乎有什么东西嵌入体内,低头一瞧,是一枚子弹。 她想都不想就冷笑:“以为这种东西对付的了我?” 她可以幻化为冰雪,根本不怕子弹,这点疼算什么? 没等她继续嚣张,吸血鬼伯爵就朝她投来了怜悯的目光:“时代在进步,科学在发展……” 雪女:“……” 她那双美丽的眼眸一翻,就晕了过去。 玲珑吹了吹枪口,“这玩意儿还真好用。” 研究组那些人可不是吃素的,光是从“恶灵”身上,他们就制作出了不少新武器,有些异生物不受物理攻击影响,那就来点玄学的嘛,大不了就是把“恶灵”的骨头再多磨点粉,谁叫这家伙是所有异生物中最不怕物理攻击的?偏偏又很脆,近战不行,拿来做研究还算有点用处。 雪女轰然倒下,这枚子弹专门对付她这种自然类异生物,让它们无法散开,只能维持固体形状,随后,“雪女”便被装入了收容箱,但没有施加冷冻剂,毕竟这家伙不受冷冻剂影响,反倒可能会因为冷冻剂力量暴走。 而特遣队的队员们早已习惯躺赢了,每次出任务就是亮亮相看队长发挥,再这样下去,他们觉得队长一个人就是整支特遣队,而他们可以被分配到后勤组,继续发光发热。 只有吸血鬼伯爵流下了痛苦的泪水:“为什么……不是说让我来见美人的吗?她纯洁美丽如雪山上的冰雪,又对感情忠贞无比……” “怎么,哪句话说错了?你不是见到了吗?”玲珑问他,“雪女还不够纯洁美丽?她是冰雪之妖,还有什么比冰雪更干净更纯粹更透明的存在吗?还是说你觉得她对感情不够忠贞?” 吸血鬼伯爵:…… 回到特调局后,此人因为被骗,发誓要三天不跟玲珑说话,三天不出现在公共区域,回到异生物公馆窝着,不过他的誓言只维持了半天,毕竟像是这种话唠,把自己关起来不知道惩罚的是谁。 结果他出来后,发现原本即便开着空调还是很热的公共区域,居然冷到让人忍不住想穿一件小外套…… 再一看坐在大厅中央,连周围地面都结了一层薄薄的冰的“雪女”,吸血鬼伯爵立刻想到了自己被欺骗的感情,结果“雪女”看到他更生气,这一闻就是负心汉的渣味,真的是让人很想把他冻成冰块然后敲碎! 之所以刚被抓捕的“雪女”会获得自由,是玲珑决定的,因为她感觉冷气装备不够舒适,有“雪女”在,不仅能降温,还能省电,何乐而不为? “傀儡师”选择带着自己的傀儡娃娃坐得远一点,毕竟她身上带血的纱布没什么保暖能力。 小精灵则躲在玲珑的头发里,拿她乌黑浓密的头发当被子取暖。 “雪女”与“吸血鬼伯爵”相见,真是单方面的仇人分外眼红,吸血鬼伯爵对于女性,无论年纪美丑都是一样的体贴热络,他像只花蝴蝶一样从这里跑到那里,又从那里跑回这里,整个公共区域的女性都被搭讪了个遍,才心满意足地端起自己的高脚杯,高脚杯里是特调局通过正常流程给他争取到的人类血液——还是女性人类血液,正打算品一品,结果只用了一秒钟,高脚杯里的血液就连同他的手,都被冻在了一起。 偏偏“雪女”是一位女性,吸血鬼伯爵甚至不会生气。 他跟个受气包一样用两根獠牙去磕被冻起来的血液,然后鲜红的舌头一卷,跟嚼冰块一样咔嚓咔嚓,顺便露出惊喜的表情:“这是我第一次吃冰的!哦,味道还不错!” “雪女”眯起眼睛,看他非常不顺眼,非常想要把这个家伙再冻起来,结果迎面飞来一颗荔枝正中她的脑门儿,捡起荔枝后,那个可怕的女人正笑眯眯看着她。 想起自己之前不愿意出来当冷器制造机,结果被对方狠狠修理到怀疑妖生甚至想要原地化成水的感受,桀骜不驯又傲慢冷漠的“雪女”闷声不吭地捡起荔枝,剥开了壳,不敢再闹事。 可怕的女人,真不知道是什么来历,还是以前的肖恩队长好,虽然弱了点,但好歹还是个正派人物,哪像现任,简直魔鬼。 玲珑满意地看着眼前这一幕:“非常好,大家相处的这样融洽,我也就放心了。” 周围的人类们:…… 傀儡师带着自己的傀儡娃娃坐在高高的展示柜上一览众山小,它平日里也很安静,不爱说话;吸血鬼伯爵则完全相反,太阳从西边升起这家伙都不会把自己的嘴巴闭上,并且像花蝴蝶一样热爱搭讪女性;“雪女”稍微不如意就地面结冰冻得人瑟瑟发抖,唯一正常的就只有“精灵”,可惜它人小言轻,所以您是从哪里看出来大家相处的很融洽的? 不管怎么看,“傀儡师”跟“雪女”都很想把“吸血鬼伯爵”给大卸八块好吗? 但是有大魔王坐镇,随便拿出去一个都能把世界搅和的天翻地覆的异生物们,是一个都不敢轻举妄动,老老实实呆在特调局过日子。 也许这就是强者的世界吧! 特遣队的队员们度过了难得的几天假期,经过玲珑调|教,如今“雪女”已经熟练掌握了制作冰沙及冰淇淋的技巧,当然,她只给大魔王一个人做,其他人还不配资格让她低头,而“吸血鬼伯爵”爱上了血冰块,可惜“雪女”不肯帮忙,他只好提前一天把自己的口粮放进冰箱冻住,第二天再拿出来咔嚓咔嚓的啃。 “傀儡师”总是穿着那一身带血的纱布,不知道多久没洗,在玲珑的要求下,它不得不注重个人卫生,换了一身崭新的纱布,连它手里的傀儡娃娃也被它用丝线修复成了生前干净清秀的模样,除却没有灵魂,它几乎就像是那个女孩活了过来。 一开始“傀儡师”还不愿意洗头,可它那一头乱糟糟的头发看着实在糟心,完全不符合特调局的卫生要求,玲珑干脆让雪女给它把头发冻起来,然后梳子一梳,伴随着冰渣子落地,头发似乎也干净了许多。 “傀儡师”忍了又忍才没有还手。 而这一幕,估计也只有在特遣队能看到,毕竟不是什么人都能靠拳头把这群异生物摁的死死的。 对于“缝隙”的存在,广大人民群众并不知情,但政府在公安线路上分拨了一条给特调局,一旦有异常报警电话,会立刻转接进入特调局系统。 而这一次,报警的是个七岁大的小孩。 像这个年龄的小孩,有的天真可爱,有的纯属熊孩子,接线员们也常常接到一些令人啼笑皆非的电话,比如说警察叔叔我爸爸逼我写作业,妈妈不许我看电视请你们把她抓起来……之类好笑又充满童趣的报警原因,但今天这个孩子,他报警,是因为他在下水道里看见了怪物。 一开始接线员没有当回事,以为是孩子看错了,但是当孩子仔细描述的时候,他察觉到了不对,因为屏幕上在锁定报案人地址时,检查到了细微的能量波动,这说明很有可能附近有“缝隙”,或是“异生物”。 案子转接到了特调局,特遣队便没机会继续吹着冰雪吃冰淇淋消暑了。 一般情况下他们出动的时候,会穿跟警察相同的警服,只有肩章不同,以此来区分,报案的小朋友很快被送回家里,他是跟同学一起到附近来踢球,结果球突然飞了,他跑来找,却在废弃的单元楼下水道里看到了一双眼睛。 小朋友被吓得不轻,但居然还能第一时间想到报警。 特遣队的队员们分别聚集到了下水道周围。 这里是市内一个老化准备爆破拆掉重建的小区,原小区的居民们已经搬走好几个月,水电也都暂时停了,下水道垃圾桶也不再有人来清理,巨大的水泥板被掀开后,特遣队的队员们不敢置信地看着眼前的一幕。 上半身是人,下半身是鱼尾的异生物被窄小的下水道挤在那里动弹不得,它身上到处都是溃烂的伤口与疤痕,浑身腥臭难闻,就连脸上也爬满了蛆虫,只有那双碧蓝色的眼睛,还如同大海一般忧郁而温柔。 围绕着水泥板的是一群嗡嗡叫的绿豆蝇,异生物看到了人类也没有挣扎逃走的力气,它只是望着他们,目露乞求。 如果想把它弄出来,势必要破坏旁边的石壁,否则以这副烂鱼般的身体,恐怕轻轻一拽就要破碎。 它身上也是那股死鱼被暴晒后才会有的特殊腥臭,被污水浸润的一部分已经化为一体,裸|露在外的皮肤除却伤口外还出现了干涸迹象,最令人奇怪的是它下|半|身的鳞片只剩下很少一部分,但周围却没有散落其他鳞片,可见这些鳞片并不是在这里丢失的。 开凿下水道口,异生物被放入了单价,迅速带回特调局,它的情况很严重,需要救援。 经过检查,被暂时收编为051,代号“人鱼”的异生物,几乎只剩下了最后一口气。 它的身体大范围溃烂,鳞片丢失,许多伤口没有得到及时救治已经开始感染,唯一值得庆幸的是那些伤口都不是致命伤,也许好好救治,还能活下来。 吸血鬼伯爵坐在公共区域的沙发上落泪:“为什么,为什么会有人舍得对美丽的人鱼小姐做出这种恐怖的事!他们难道不知道人鱼有多么珍贵吗!在我的世界里,甚至根本都没有人鱼的存在!哦我的天哪,是什么人这样暴殄天物!” “虽然但是,那位人鱼是个男性。”傀儡师冷冷地说,她实在是看不惯吸血鬼伯爵这副花痴面孔。 “什么?”吸血鬼伯爵愣住了,“怎么会是男性?天哪,男性人鱼?” 雪女看到他失望的要死的模样,顿时就对“人鱼”充满好感,能让吸血鬼伯爵恶心的东西,都是好人。 而玲珑站在透明手术室外看着医生们对“人鱼”进行治疗,小精灵在她头上肩膀上跳来跳去,急得团团转,甚至趴在玻璃上,似乎是想要进去帮忙。 但是在没有检查完毕前,“精灵”的治愈能力是否对“人鱼”生效,还有待商榷。 大概过了一个多小时,医生们出来了,看到玲珑,他们慢慢摇摇头,表示这条人鱼很可能马上就要死了,至少以现在的医疗水平,无法救治它,但如果早一点,哪怕只是早一点,兴许都有希望。 并且他们在“人鱼”身上检查到了毒素,大概是家用的老鼠药,这种毒素给“人鱼”造成了很大的影响,以至于它的身体产生病变,再加上肮脏污秽细菌滋生的下水道,它还能活到现在已经是很大的奇迹。 玲珑戴上口罩进入了手术室,“人鱼”安静地躺在手术台上,它的伤口已经被处理过,敷了药包扎,即便面部多处溃烂,也能看得出它本来应该多么耀眼又美丽。雪白的长发黯淡无光,碧蓝色的眼眸还残存着温柔,小精灵在它身边飞来飞去,捧住它的手指,试图用自己的力量治愈它。 而在玲珑靠近后,“人鱼”似乎感受到了大海的气息,它的手指动了动,仿佛看见了那片蔚蓝的海,以及它永远都无法再得到的自由。 1032|第九十五片龙鳞(六) 第九十五片龙鳞(六) “可怜的小朋友, 你要死了。” 已经忘记离开大海多久的“人鱼”,在临死之前,只想要回到大海。它缱绻地望着这个带着大海气息的人, 似乎能从对方的眼睛里看到那片遥远的、无法回去的家乡。 “精灵”焦急地扇动着翅膀,金粉落在“人鱼”雪白的长发上,它完全不嫌弃“人鱼”的丑陋与不堪, 迫切地想要治愈它。 有如“恶灵”这般对人类充满恶意, 以玩弄人类性命为乐的异生物, 也有“精灵”这般对任何人都报以友好,不求回报的小家伙, 哪怕素不相识,哪怕被人类伤害过, 当它再一次遇到需要帮助的人时, 仍然会毫不犹豫地伸出援手。 小精灵见自己的治愈能力只能治疗“人鱼”表面的伤口, 对于被毒物破坏的内里毫无效果,急得眼泪都迸了出来。它没有办法,便围绕着玲珑飞来飞去,在它看来, 玲珑是无所不能的, 她能做到一切别人做不到的事, 如果她想救这个可怜的“人鱼”, 她一定能做到! 它扑到玲珑头上, 捧住她的一绺长发放在嘴边吻了吻, 水汪汪的眼睛盯着她看, 磕磕绊绊地说:“救、救……” 玲珑摸了摸它小小的脑袋,小精灵先是享受的眯起眼,然后又继续用那双水汪汪的眼睛凝视着她。 “看在你这么可爱的份上。”玲珑说。 她伸出了手, 雪白修长的手指从“人鱼”遍体鳞伤的身体一点点触碰过去,她掌心经过的地方,似乎有一层淡淡的金色光芒没入“人鱼”体内,修复着它被毒物侵蚀的内里。 与“精灵”很相似,“人鱼”也是非常爱干净、并且亲近自然的种族,所以身体与灵魂都保持着绝对的纯净,也因此,非常容易受到污染,尤其是毒素,对它们造成的伤害几乎致命。 “人鱼”一直都在忍受着剧烈的痛苦,它不敢置信地看着玲珑,又看向自己的身体,被她的手掌拂过的地方,那些被挖掉了鳞片、露出斑斑血迹的身体部位,似乎在发痒,就好像有什么东西要长出来一样…… “为了不让研究组的人把你切片,你还是老老实实在鱼缸里待着,把身体养好吧,我会嘱咐他们,每天给你给你换水并且供氧的。” 小精灵看见“人鱼”逐渐恢复了生机,高兴的手舞足蹈,而“人鱼”也情不自禁地看向玲珑,它似乎很为自己这副丑陋的模样感到羞耻,尤其是在面对对它释放善意的人面前。仿佛不管被伤害过多少次,当人类向它表达善意,它仍然会相信他们,并且接受它们。 种族傻白甜。 “人鱼”在地下异生物公馆获得了一个巨大的特制透明鱼缸,它的身体复原的很快,这可能与“精灵”每天都要过来为它施加治愈能力有关,总之,一条濒临死亡的“人鱼”,确确实实活了过来,这是特调局没有想到的。 “人鱼”毫无攻击性,它身上已经长出了崭新的鳞片,每天只吃很少的东西,只要给它干净的水,它就无比幸福了。哪怕渴望着浩瀚的海洋,它在这个鱼缸里也能过得很快乐。 “精灵”在治愈“人鱼”上表现出了惊人的能力,于是不得不结束它快乐的自由生涯,每天都要被研究组拉去做检查,当然,它活泼可爱又非常善良,研究组的科学家们对待它跟对待“恶灵”完全是两种态度,就连收集小精灵洒落的金粉都要问问它有没有不舒服,而边上其他人面不改色地将“恶灵”的骨头磨成粉——这家伙被发现了再生能力,磨骨粉可以不用像以前那样怕用完。 双标的相当可以。 生活在巨大鱼缸里的“人鱼”,在容貌与身体恢复的差不多之后,也获得了前往公共区域自由活动的权利,可惜它不能离开水太久,于是它每天都要自己去到公共区域,那里有为它准备的另外一个鱼缸,同样干净而透明。 “雪女”与“傀儡师”都对“人鱼”表达了善意,毕竟“雪女”厌恶的是男人,不是男性人鱼,而“傀儡师”本来就喜欢善良可爱的人,就连对男人退避三舍的“吸血鬼伯爵”,在看见“人鱼”无比美丽耀眼的美貌时,都忍不住跟它说话,当然,它最终的目的是想询问“人鱼”有关于它的族人,女性人鱼多不多,美不美。 “雪女”在“人鱼”的鱼缸里制造了回转的冰道,“人鱼”顺着冰道摆动身体时,那份惊人的梦幻与美好,简直让人置身童话世界,常常看得大家目不转睛。 不过还是玲珑在的时候它最开心,这个赋予了它新生的人,它恨不得化为一条小鱼,每天缠绕在她的手腕上。 而伤好得差不多之后,“人鱼”也开口讲述起了它的故事。 它所出现的“缝隙”,是在一户人家的浴缸中。 家里突然出现“人鱼”,对普通人来说,短暂的吃惊后,可能都会被它的美丽所震撼,这家人也不例外,他们只是更加胆大,也更加贪婪。 他们把人鱼强迫养在了浴缸里,哪怕那浴缸其实小得可怜,为了避免人鱼逃走,他们将它捆绑起来,忧伤的人鱼思念大海时落下的眼泪都化为了金色的珍珠,这对那家人来说简直不可思议,他们开始想方设法让“人鱼”流泪,最初只是用伤人的话来刺激它,到了后来,每天几滴眼泪已经无法满足他们的贪婪,人鱼身上诸多伤口正是由此而来。 这家人很快富裕起来,招来了男主人亲兄弟的怀疑,他们偷偷潜入家中发现了浴缸中伤痕累累却仍然不失纯洁美丽的“人鱼”,与原主人一家分赃失败,贪婪的一家人根本一点好处都不肯分出去,而将“人鱼”弄走又几乎不可能,于是秉持着我得不到那谁都别想得到的恶毒念头,男主人的兄弟给人鱼灌了老鼠药。 毒素迅速破坏了人鱼的身体细胞,它无法再流出眼泪,极度痛苦时身体皮肤开始炸开溃烂,腥臭难闻,没有价值的人鱼没有人会想要,但在将它丢弃前,原主人一家看上了它身上的鳞片,决定榨干它最后一点价值。 那一身鳞片,都是被活生生用钳子剜掉的。 在这之后,趁着夜色,“人鱼”被丢进了已经废弃的小区里的下水道,它在那里等待着死亡与腐烂,破损的身体被砖石瓦砾刺痛,而它甚至不会发出人类的声音,因为原主人一家生怕它学会说话要逃跑,每次都避开它商量事情。 直到一个小朋友来捡球,发现了那双历经苦难还温柔的碧蓝色眼眸。 即便说起过去,“人鱼”也没有流露出丝毫的怨恨或是不满,反倒是“雪女”与“傀儡师”,如果不是它们不敢擅自离开特调局,那家人现在坟头青草都长了两米高! 连对男人嗤之以鼻的吸血鬼伯爵也愤怒地拍桌子:“什么玩意儿!我就知道人类不是什么好东西!只有我们高贵的吸血鬼——” 话说到一半,看到周围的女性,立刻改口:“人类男人不是什么好东西!姐妹们不要相信男人!” 小精灵停在傀儡师的头上,大颗大颗的泪珠因为心疼而往下掉,“人鱼”朝它伸出手指,它便屁颠颠飞过去,站在了对方的手指上,用温柔的翅膀给它安慰。 玲珑回来时手里拎着一头猪,那猪还哼哧哼哧的不安分,直到被威胁要拿去当乳猪烤,才闭上嘴,接着就被丢到地上,又被玲珑踩住。 编号003的“傀儡师”来得早,自然认得这是什么玩意儿。“饕餮?” 事实上这头猪现在才被抓住,已经让“傀儡师”觉得很不可思议。 编号030的“饕餮”老老实实被当成脚垫,它吃得多,身上的肉也圆滚滚的,现在被迫变小,更是又胖又圆,而且特别软,身上一层短毛十分精神,被玲珑踩着心有不甘又不敢反抗,毕竟它喜欢吃东西,可不想被吃。 仔细看的话,这家伙其实只是看起来像猪,事实上并不是猪,而且再仔细一看,还有点丑的很新颖。一张嘴发出的声音像是小婴儿一样稚嫩,但再看看外表又显得很是不搭调,总之乍一看还能有几分可爱,仔细一看不如乍一看,丑的相当别致。 如果说“恶灵”是天生的坏家伙,而“精灵”与“人鱼”是天生傻白甜,那么“饕餮”就是一张白纸,你给它画上什么颜色,它就是什么样的。刚从“缝隙”出来时它还是只很懵懂的小动物,可惜人心不足蛇吞象,它最终吞噬了一切,之后从地下公馆逃走,为了不被抓回来也不敢大吃特吃,藏在深山老林里,这回是饿得不行了才下山觅食,谁知道刚吃了没多会就被人提起来,吓得它也不敢反抗,只好被抓住。 看起来很凶,其实胆子不大。 玲珑踩着这头丑猪,思考要怎么处理这家伙,它食量太大,特调局经费有限,而且这家伙就没有吃饱的时候,所以让她说,最好的方法还是把饕餮给烤来吃了,这样的话就不用担心经费不够啦。 “饕餮”吓得浑身缩成一团:“我吃得很少!我可以吃得很少!” 别吃它呀! “你吃人,人吃你,还不都一样?” 特遣队的队员们看了眼那奇形怪状的猪,说是猪吧,又长了张颇似人形的脸,怎么看怎么诡异,就不能细看,而且还会说话,吃这种东西他们也会有心理阴影的啊! 饕餮对此很委屈:“他们非要惹我,我一开始也不想惹麻烦的。” 它只想做个快快乐乐吃东西的小怪物而已,谁叫人类为了拿它取乐表演,什么都往它嘴里塞,它又什么都不懂,送上嘴边的还有不吃的道理吗?最后会把那一家人都吃掉,也只能说是他们活该! 最后,“饕餮”被关进地下公馆,至于它味道如何,没能尝试的玲珑表示非常遗憾,但“饕餮”对此相当感恩,不用被吃就好,它会努力控制自己的食欲的! “你好了很多。”把饕餮丢进收容箱之后,玲珑走到鱼缸前,看着正温柔凝视自己的“人鱼”。 “人鱼”还不会说话,但他大致上能够明白人类在说什么,而且它似乎察觉到了玲珑身上的异常,却又非常喜欢亲近她,仿佛靠近了她,就像是回到了大海的怀抱。 他伸出手,试图抚摸玲珑的头发,看到这一幕的“吸血鬼伯爵”疯狂恰柠檬,他也想抚摸少女的长发,可是不仅少女不给,就连“傀儡师”跟“雪女”都会联手对付他!为什么换成“人鱼”她们就不管了?这还有天理吗? 人鱼的手带着微微的凉意,哪怕遭受过苛待,它也仍然学不会仇恨,但这可不代表特调局会对此袖手旁观,毕竟法律严格禁止人类利用异生物谋利,那家人贩卖人鱼的眼泪,又拔掉了它身上的所有鳞片,基本上是要在监狱里度过一生了。而对人鱼投毒的人也要被依法处理,财产全部没收,可惜的是流落出去的眼泪与鳞片都无法追回。 没关系,还会再次长出来。 “人鱼”的眼神如是说。 它有些着迷地来回抚摸玲珑的头发,甚至想要将她带进鱼缸里一起玩耍,“傀儡师”用丝线制止了它:“她是人类,不能像你一样在水里待很久。” 人鱼望了玲珑一眼,有些不解。 玲珑拍拍它的脑袋,正要说话,通讯设备响起来,说是海边的一个村庄被巨兽吞噬了! 深海巨兽一般长相都好不到哪里去,但它们很少到浅水活动,巨兽吞噬村庄,会被转接到特调局,就说明那绝不是普通的深海巨兽,而是从“缝隙”里出来的东西。 刚抓了猪回来没多久又要被派出去,玲珑长长叹了口气,她一直觉得自己的工资不够高,这回,有理由跟局长要求涨工资了。 连云村,位于距特调局数千公里之外的沿海城市,因为村子就在海边,常常一出门就能看见海天一线,因此得名,这里的村民大多靠出海打渔为生,也常有客人到连云村玩耍,因此农家乐事业做得不错,算是比较富裕的村子了。 到达连云村后,特遣队的队员们才发现这整个村子里竟然一个人也没有剩下! 虽然是海边渔村,但由于地势不错,经济条件也好,所以盖得都是比较坚固的水泥房,虽然现在只剩下残垣断壁,但也留下了不少东西,巨兽一口就吞噬了整个村子,当时村子里的人甚至都来不及反应,便已经落入了巨兽口中,其中还包括了前来农家乐的城里客人,想必现在也已经凶多吉少了。 大海无比平静,夕阳下海水缓缓流动,金色的晚霞照耀在海面上,折射出粼粼波光,如果村子没有被毁掉,那么现在应该是家家户户亮起灯光,升起炊烟,小孩子在沙滩笑闹跑跳,该是一幅很美丽的场景。 然而事实是此时荒无人烟,经过调查,整个村子里除了几条幸存的狗与其他家畜外,是一个活人都没有的。 甚至村子外面到沙滩中间,还有人类挣扎却被未知名力量拖回去的痕迹。 渡边很苦恼地蹲在沙滩前,他们都是非常强大且勇敢的战士,但他们归根究底只是普通人类,肉|体上的强化也无法掩盖这个事实。而现在,他都不知道要怎么样才能从这一望无际的大海中找到那头深海巨兽。 啊啊,说起来,渡边还有深海恐惧症! 一个穿着白色长袍,拥有一头白色长发的美丽青年慢慢走到玲珑身边,指了指大海,又指指自己,意思是它可以下去。 “人鱼”可以在极为短暂的时间内将鱼尾化为双腿,代价是缺水缺的更快,像是现在,青年花瓣般的嘴唇已经略略起皮了。 玲珑笑了笑:“去玩儿吧,不过不用去深海,那家伙不需要你去对付,除非你觉得自己很适合被吃。” 人鱼青年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它略微蹒跚地走向大海,其实本来它是没资格跟来的,毕竟它并不强大,也没有什么特殊的能力,总不能对着深海巨兽落泪,试图用自己的泪水打动它吧? 但它太渴望大海了,以至于特遣队的成员们举双手双脚赞同多带它上路。 人鱼一接触到大海,莹光闪过,修长雪白的双腿瞬间化为淡蓝色美丽的鱼尾,这一幕美好的惊人,回到大海中的人鱼仿佛瞬间拥有了灵魂,即便这不是它熟悉的大海,也没有它的族人,但它仍然为此感到幸福。 “真美……” 队员们忍不住感慨,有几个还掏出了相机给人鱼拍了照片,搞得不像是来出任务,而是来旅游顺便打卡的。 连云村被毁了个七七八八,即便在村子里转了一圈,也没找到什么有用的讯息,而大海上探测的队员也没有办法确定深海巨兽的位置,毕竟风平浪静,对方又不生活在浅水区,除非他们乘坐潜水艇进入深海,那么问题来了,他们的身手在海里对付异生物,还是体型超过他们几百几千倍的巨兽,请问胜算能超过零吗? 队员们在海边商量事时,人鱼便在海水中看着他们,它看了看玲珑,又看了看其他人,突然一个猛子扎进了海里,之后便消失不见了。 “等一等,人鱼!”队员们看傻了,“你要去哪儿?快回来!” 善良的人鱼不舍得看到人类皱眉,而它能够在海里的任何区域自由呼吸,他们愿意带没有用处的它来大海,它也愿意帮助他们。 玲珑本来还在考虑晚上吃什么,一眨眼人鱼便消失在了海里,乘坐探测艇的队员根本无法抓住它,因为陆地上的人鱼如果能力为零,那么在水里,它的能力就是一百。 “……我看待会儿就吃烤人鱼好了。” 队员们瞬间回头,不约而同地看着玲珑,露出惊恐的表情,她淡定地说:“怎么,你们不想尝尝人鱼肉的滋味吗?有些神话里传说食人鱼之肉,可永葆青春,长生不老。” 队员们无语道:“长官,您能不能不要总是开玩笑,我们会当真的。” 总是想烤蝙蝠、烤饕餮现在还想吃烤人鱼的队长,他们虽然在慢慢习惯,但在听到她说一些惊悚的话时,大家还是忍不住感到震惊。 玲珑随手解开身上的作战服,露出大片雪白的肌肤,看得特遣队的男人们都怪不好意思的,她踢掉鞋子后踩上一块礁石,海风将她的长发吹拂起来,有那么一瞬间,人们以为他们看到了神明。 “抓到那条人鱼我就回来,不用担心。” 说着,她已经以优美的姿势跃入海水之中,瞬间消失不见。 “长官!!!” 特遣队的队员们差点儿都吓尿了!他们可是人类啊!人类怎么进入深海?就算带上氧气瓶及减压装配也很有可能死在里头,队长居然直接跳了下去?她以为她也是鱼吗?! 肖恩队长已经牺牲,他们可不想失去第二个队长! 这种情况下,队长不在时便担任起指挥责任的肯立刻命令队员们进行追踪,同时他也立刻联系上了局长汇报消息,希望局长能够调动外援,结果听说队长跳海抓人鱼之后,他们那位总是严肃无比的局长居然非常无奈:“……随她去吧,她高兴就好,她让你们等,你们等着就行。” 队员们头上冒出一堆问号。 说起来,队长的种种怪异之处,他们也很是不解,无论是不受“恶灵”影响,还是能一巴掌把小山高的“饕餮”扇成一头猪,都表现出了惊人的力量,对方强大的程度简直超乎想象,可这是大海,是最无情最美丽也最危险的大海,队长真的能全身而退吗? 或者说,普通的人类,真的能达到这样的力量吗? 1033|第九十五片龙鳞(七) 第九十五片龙鳞(七) 对人鱼来说, 大海就是它的故乡,大海永远不会伤害它,而它也会永远是大海的子民。 即便是在深海中, 人鱼一样呼吸自如,它虽然有腮,但只需要一点点氧气就能在水中待很久。 深海是一片漆黑, 并不如人类幻想那样美丽, 自然也不会生活着海绵宝宝, 在这里有着无数危险的、未知的巨兽,人鱼无法与它们交流, 它是大海的宠儿,即便是深海巨兽也不会伤害它。 但前提是, 深海巨兽不是从“缝隙”出来的, 属于另外一个世界的生物。 漆黑的深海中, 人鱼身上新长出的鳞片散发着莹莹幽光,一些鱼群好奇地凑过来,从人鱼的长发中经过。人鱼温柔地抚摸了一下它们,在海底看见了属于人类的骨头。 它游过去, 一路顺着踪迹寻找, 看见了停在海底巨大暗礁中栖息不动的深海巨兽, 它面前的暗礁上沾了许多已经死去的人类, 大部分已经露出斑驳白骨, 还有一些血肉在漂浮, 都被鱼群吞噬。 看起来像是连云村的村民, 其中甚至还有一些老弱妇孺,人鱼看得心痛极了,无论受到多少来自人类的伤害, 它仍然会为人类所遭受的苦难感到难过。 它游了过去,人类根本无法在深海生存,这里光是水压就能给将他们撕成碎片,但善良的人鱼还是在那些勉强保持尸体完好的人面前检查过,结果自然没有活口,它很难过,而一直待在暗礁中的深海巨兽,突然睁开了两只巨大的、即便是在深海也闪烁着恐怖红光的眼睛! 显然它并没有不伤害大海的宠儿的想法,尾巴一甩,一块巨大的礁石便势如破竹朝人鱼扫来! 它在海水里速度非常敏捷,礁石撞在另一块礁石上,瞬间粉身碎骨! 人鱼看向深海巨兽,朝它伸出双手,试图打动或是安慰它,可深海巨兽只看见了人鱼与人类完全相同的上半身,被仇恨笼罩的它完全失去了思考能力,只想要把这条人鱼撕碎! 虽然占据了体型纤细灵活的优势,但论起力量,和深海巨兽相比,人鱼简直是蚍蜉撼树,它狼狈地躲避巨兽攻击,直到对方失去耐心,张开满是獠牙的大嘴,伴随着吞噬,海水变成旋涡被它吸入口中,其中自然也包括了柔弱的人鱼——想必深海巨兽也是使用这个招数将整个连云村的人都吞噬到肚子里去的。 它满心懊恼,本以为能够帮上忙,结果却连自己都要搭进去,而在被吞噬之前,它只剩下一个想法。 真想再见见那个女孩。 没等人鱼含笑送死,急速的旋涡瞬间停止,就连先前被吞进去的鱼群也都被释放出来,这下鱼群可不敢悠哉悠哉的继续啃吃血肉,而是四散逃开,再不敢靠近深海巨兽半步。 人鱼不敢置信地看着出现在它面前的少女。 她的身上包裹着美丽的、散发着光芒的鳞片,这使得她周身都充满了光明,霎时间,深海世界宛如白昼,周围那群丑的要命的深海鱼类也无所遁形,反正深海一片漆黑,大家谁都看不见谁,随便长长,好看又不能当饭吃。 但是和浑身布满鳞片却仍然美丽的令人忘记呼吸的少女相比,长得丑又的确很让人难过。 深海巨兽不曾见过这般生物,看着像是人类,却又一身泛着光的鳞片,它也没拿玲珑当回事,一尾巴甩过去——结果身边的海水突然像是有了自我意识,居然化为锁链,将它彻头彻尾的绑住! 玲珑拉起呆坐在海底的人鱼,看了它一眼:“这么着急上门送饭?” 人鱼脸一红。 她又看了看因为深海巨兽张嘴吞噬所以从礁石上脱离的死人,非常烦躁,“就是你给我找事?” 深海巨兽被海水锁链绞紧,它那动一下都能山崩地裂的坚硬身躯,居然被海水幻化的锁链扭曲成了诡异的形状,于是它不得不发出痛呼,声音巨大,将周围的丑鱼全吓得四散逃开。 小山般高的深海巨兽,在玲珑手中就像是任由捏圆搓扁的小肥羊,根本没有抵抗之力,她正在思考这种深海巨兽烤起来好不好吃,人鱼却突然愣住了,“它哭了……” 深海巨兽似乎被锁链绞回了理智,它发出悲鸣声,巨大的水柱从它眼眶流了下来,看起来非常悲伤。 人鱼不由得往上游,天性善良的它下意识地想要安慰这头悲伤的巨兽。 人家哭得这样伤心,玲珑若是打人,反倒显得像是恶人,她脚尖微点,起到一块高高矗立的礁石上,居高临下地望着深海巨兽:“说吧,为什么哭?” 深海巨兽在她的询问声中突然变小,大概有一条海豚那样的体型,它不会说话,但人鱼能够与它沟通。 听完了深海巨兽的话,人鱼不由得抚摸着它的头,用哀求的目光看向玲珑。 这说起来也是一个不那么美好的故事。 对于深海巨兽而言,它生活在暗无天日的深海,从不与人类有往来,自然也不知道人类是什么样子。结果有一天,海底旋涡突然生出“缝隙”,当时深海巨兽只来得及吞下自己的儿子,随后便被“缝隙”送到了这个世界。 好在仍然是在海里,所以能够活下去。 它的儿子年纪并不大,深海巨兽拥有着能够变小的能力,在生产时,它便会缩小体型,平时也偶尔会以小一些的形态出没在浅水区。 小巨兽对新的大海很好奇,这里的物种与它们所生活的那片海完全不同,因为深海巨兽是海中霸主,连鲨鱼群都对它们敬而远之,在这里它们根本没有天敌,所以对于儿子,深海巨兽管得并不严,随便它到处去玩。 它们的智力大概有人类十一二岁左右的水平,直到有一天,出去玩的儿子再也没有回来过。 深海巨兽察觉到不对,开始在大海中寻找自己的孩子。 结果它在一艘渔船上,闻到了属于孩子的气息。 出来捕捞的渔民们拿着一块鲜香扑鼻的肉干正在喝酒聊天,算着今天捕了多少鱼,能卖多少钱,家里能有多少进账,甚至还在讨论之前捕捉到的怪鱼有多美味。 他们说那条鱼看着挺聪明的,跟人类小孩一样,不过很好骗,给了点好吃的,便自顾自相信他们,跟在船后一直游。 他们说说笑笑,深海巨兽没有立刻吞噬他们,而是不着痕迹地跟在了船只后面,找到了连云村。 到了连云村,那股气息更浓,家家户户都分到了那条巨大的怪鱼的肉,而且吃下去后神清气爽身强体健,很快就被渔民意识到这是好东西,有些人家舍不得一次全吃,就制成了肉干,放在檐下风干。 再之后的事情,就是特调局所接到的信息,整个连云村都被巨兽吞噬,而巨兽没有吃掉他们,把他们带进深海后,沾在了礁石上,让他们被鱼群吞吃,以此来报仇。 见人鱼手舞足蹈的比划转述,玲珑淡淡地说:“别比了,我听得懂。” 这世间万物的声音,龙都能够听懂。 人鱼乖乖地停止动作,不停地抚摸深海巨兽的头,痛失爱子的深海巨兽将整个村子的人全都吞噬,玲珑低头看着它:“不管怎么说,你都得跟我走一趟。” 深海巨兽知道无法违抗她的命令,于是就在特遣队队员们操心的头都要秃了时,玲珑与人鱼终于出现在大海上,除此之外,他们身边还有一条黑咕隆咚的大丑鱼,得知这就是深海巨兽,队员们还不信,玲珑说:“你变个给他们看看。” 由于对方过分听话,下一秒队员们便被突然变大的深海巨兽吓出一身冷汗。 至此,异生物“深海巨兽”也被正式抓捕收容,并送入地下公馆,对于连云村的悲剧,最终政府也只能用海难来解释。 深海巨兽沉浸在失去孩子的痛苦中,待在房间里从不出来。 而队员们很快发现,“人鱼”跟队长之间似乎有什么秘密,本来就很爱黏着队长的人鱼,现在几乎是跟队长形影不离,就算是脱水幻化出双腿很痛苦,他也坚持要跟着队长,这就很奇怪,相当奇怪。 被“人鱼”黏着,玲珑倒是无所谓,“吸血鬼伯爵”却对此表达了极大的不满,它靠近一下都会被推开,为什么那条男性人鱼就能一直跟着她?这简直就是种族歧视!吸血鬼就比不上人鱼高贵?他有腿,人鱼有吗!那算腿吗! 可惜无论他再怎么不满,最终仍然不能够跟着玲珑。 悠哉的日子总是短暂,从警察局那边传来了新的案情,嫌疑人都是一些普通人类,经过检查,他们身上没有产生任何异变,但他们都和一些案件有关,但却找不到任何证据,并且这些人有一个共同点:一夜暴富。 除了一夜暴富外,死去的人都与他们有着或大或小的摩擦,甚至在被请到警察局后,这些人都是不慌不忙的样子,谁都不肯承认自己有罪。 但是在这些人身上,检测到了非常细微且隐蔽的能量波动,应该也是来自“缝隙”。 所以这也成了特遣队的活儿。 “啊!!我刚跟一位热情如火的美女约好一起度假!”一位女队员哀嚎出声,她是不折不扣的女同,刚刚因为工作过于繁忙结束一段恋情,新的恋情尚未展开,估计又要无了。“为什么偏偏这个时候!” 玲珑悠哉悠哉地坐在办公椅上转了个圈儿,待在她头上的小精灵差点儿被甩飞出去:“不是挺好玩的么?生活宛如一潭死水,只有这些不停作死的人才能引起我一丁点兴趣。” 由于他们是特遣队,所以出现在警察局时都身着便服,其他队员还好,即便长得好看,也有着结实修长的体态,一看就不好惹,惟独特遣队的队长,怎么看怎么都是弱不禁风的女孩,玲珑没少凭借这外表让人掉以轻心,相信每个因为她外表不堪一击的人,最后栽在她手上时,都恨不得自己没有出生在这个世界上。 她见的第一个嫌疑人是一个三十一岁的男人,据说在这之前他还只是个普通白领,每天受尽顶头上司的气,即便心里想要报复,也没有能力,可是突然有一天,他把手里的报表狠狠砸在了阴阳怪气的上司的脸上,并且毫不犹豫提出离职,之后换了别墅豪车,还换了个年轻漂亮的老婆。 再之后,上司突然从三十楼坠楼身亡,据监控录像来看,上司当时就像是被摄魂一样,面无表情地走上了三十楼,面无表情地跳了下去。 于是与上司积怨甚深的男人自然成为了嫌疑人。 普通人成为嫌疑人不害怕也会惊慌,这人却嚣张得很,直接扬言让警方去查,要是查出他是凶手算他输。 这份惊人的自信一开始并没有引起警察的注意,他们见多了嚣张的犯人,也见多了犯人在看到证据后颓然的表情。 但是男人账户里突然冒出来的巨额财富让警察很吃惊,怎么查也查不到来源,嫌疑人自然也不肯说。 问题出现在,像是这样的案子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来,一时间多了不少死者,可嫌疑人都完全有着不在场证明,即便没有,现场也无法勘测到任何能够将其定罪的证据,一件两件还能是巧合,十几件也算巧合吗? 警方这才将案件与“缝隙”联系上,经过检测,虽然能量很微小,但确实存在。 又出现了新的异生物,并且很可能是非常强大的异生物。 见审讯室门一开,进来一个年纪不大的少女还有一个高大的男人,坐在审讯椅里的嫌疑人调笑道:“这才对嘛!你们早给我找这么漂亮的女孩过来,那我不早就张嘴了?美女今年多大啦?叔叔给你买包包你要不要?” 随后,嫌疑人看到了那个高大男人对自己露出的古怪表情,他一开始还没反应过来,等到脑袋被摁在了桌子上,满嘴都是血,他才明白,对方的表情是同情…… “我要告你!我要告你们警察屈打成招!” 玲珑抓住他的头发往后一扯,很流氓地把腿朝桌子上一架,“告啊,在你去告之前,我已经弄死你了。” 嫌疑人惊恐不已,他看向审讯室的摄像头,红光熄灭,说明监控关掉了,可他只是慌张了片刻,很快就露出狠毒的表情:“你给老子等着!老子绝对不放过你!” 玲珑还是头一回看到有人跟自己这么横呢!连臭名昭著的“恶灵”现在看到她都瑟瑟发抖,这么一个人类,居然还敢撂狠话? “我很欣赏你的勇气。” 首先,玲珑送上了真诚的赞美。 “但有本事,你来啊。” 男人被她激怒,根据调查资料显示,此人在暴富前简直就是个受气包,是出了名的软蛋,别人就是撒尿到他脸上,他都能忍,可现在玲珑只是一句话,对方就被激怒成这样,养了几十年的脾气,怎么突然就变大了? 如果不是有什么依恃,他哪来的底气? 正要继续放狠话的男人,还没来得及表达自己的王霸之气,就看见那把自己弄得头破血流的少女起身走了,头也没回。 就跟一个喷嚏到了嘴边却打不出来,嫌疑人憋都要憋死了! 玲珑见的第二个人,是个染着五颜六色头发,嘴里桀骜不驯的嚼着口香糖,化着夸张妆容的年轻女孩,根据资料,她今年应该是高三,但她已经很久没有去学校了,家里的话父母早年离异,她跟着父亲生活,父亲后来娶了妻子,又生了个妹妹,家里关系并不融洽。女孩常年逃课泡吧,父亲与继母经常到处跑的找她,但每次找到都是大吵一架,说来也奇怪,前不久,她那个品学兼优,今年才十四岁的同父异母的妹妹,突然死了。 死前曾经遭受过性|侵|犯,经过调查,侵犯了死者的人,正是跟女孩交好的一群混混。 可所有人都说是死者表面装乖,实则私底下乱得很,还常常污蔑姐姐,他们也是被死者勾引的。 父亲与继母几乎哭瞎了眼,女孩却百无聊赖地嚼着口香糖吹泡泡。 看见穿着干干净净裙子,脂粉不施却仍然美得惊人的玲珑,女孩嗤笑:“假正经,绿茶婊。” 语气眼神满是不屑,仿佛已经透过外表直接看见了本质。 玲珑回道:“那你是什么呢,你抽烟喝酒纹身泡吧,但你才是真正的好女孩?” 女孩不屑地转移视线,冷笑。 “你的这个妆可真难看。” 玲珑慢悠悠地说着,“就算突然有钱了,其实也改不掉骨子里的土气与丑陋,山鸡就算披上凤凰的羽毛照样还是山鸡,有钱又怎样呢?啧啧,还是一副上不得台面的样子。难怪你父亲疼爱妹妹,换作是我,我也喜欢聪明乖巧的小姑娘。” 女孩到底年纪不大,经不起激,她最恨别人说她不如妹妹,怒道:“你才是土包子!你才最没用!装逼!我早晚弄死你!” 玲珑寻思着是人类都狂起来了还是她拿不动刀了,现在一个个动不动就威胁要弄死她?那她也太没排面了吧? “算了,不跟你这种脑瘫说话,我们走。” 女孩瞪大了眼:“你、你回来!你给我回来!不回来你会后悔的!” 把审讯室门带上的玲珑耸耸肩:“我做事从不后悔。” 第三个则是西装革履戴着金丝边眼睛的精英男,学历高工资高,人也帅气,他被请来的原因,是因为他同一位好友见过面后,那位好友居然去了最低等的红灯区,然后因为服药助兴,死在了女人床上。 三十来岁的年轻男人“马上风”死了,着实是名声不好听,尤其是之后闹得特别大,以至于死者的未婚妻连葬礼都没有出席。 更巧的是,那位未婚妻,现在是这位男士的女朋友了。 他在好友死后百般体贴,无论风吹雨打都不减痴心,总算是打动了女孩的心,抱得美人归。 被传唤来警察局后,他也是最稳重最淡定的一个,对警方的任何提问都非常友好且配合,并且有着完美的不在场证明,在看到玲珑进来后,他先是因为她的美丽恍神一下,而后便镇定下来,询问:“请问我还有多久可以离开呢?我的女朋友要下班了,我得去接她。” 一副新世纪好男人的模样,玲珑忍不住握住双手一脸梦幻:“哇,好羡慕你女朋友,能拥有你这样贴心的男朋友啊?不像我们家这个,简直就是个呆子!” 旁边突然成为队长男朋友的雷俊吓得鸡皮疙瘩起了一身,堂堂特遣队队员,上能搬山下能捞海,但却被队长男朋友这头衔吓到腿软。 男人微笑:“警官,我看你男朋友应该也很爱你,个人有个人的姻缘,你不必羡慕别人。” 话是这么说,可他居然当真了…… 可见即便表现的非常谦逊,他骨子里也仍旧掩饰不住傲慢与高高在上。 见完了这些嫌疑人,由于没有证据,警察并不能把他们留下来太久,最终仍然要选择释放,如果一定要找这些人的共同点,那么好像就是他们都有一些执念,或者说是负面情绪。 精英男看表的时候撸起袖子,玲珑看到了他手腕内侧的一个类似纹身的图案。 其他嫌疑人手上似乎也有,但这个季节都穿长袖,除却露出来的之外,总不能拉着人家的衣服往上扒拉。 即便是跟“缝隙”有关,又怎么能确定这些互不相识,在生活中根本没有交集的人会遇到同一个“缝隙”呢?而在“缝隙”里出现的异生物又是什么玩意儿? 这种时候,总感觉得去请教一下对这些东西最熟悉的“恶灵”先生。 可怜的“恶灵”,研究组的科学家们发现它的骨头被磨成粉使用后,缺失的骨头会缓慢再生,之后就再也没怜惜过它,利用“恶灵”的骨粉,研究组制作出了很多新武器,大大减少了人员伤亡,而“恶灵”仍然被困在房间里动弹不得。 它常常落泪:我要见局长!我要见队长!我为特调局立过功!我为人民的财产安全流过血! 我!有!功! 1034|第九十五片龙鳞(八) 第九十五片龙鳞(八) 在异生物公馆度日如年的“恶灵”, 听说自己要是能戴罪立功就能少被磨一点骨头,当时就放弃了身为恶灵的架子,哪怕是见到了那个把自己摁在地上摩擦的新任队长, “恶灵”也没有露出要跟对方决一死战的意思,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归根究底, 它也不过是个普通人而已。 不过…… “你们就不能让我完整一点吗!” 恶灵咬牙切齿地问。 “那当然不行, 万一你跑了, 我还得花时间把你抓回来,何必呢?”玲珑语重心长地说, “放心去吧,别担心, 我不会对你的身体做什么奇怪的事情的, 毕竟我又没有那种奇奇怪怪的癖好。” 原本的恶灵:英俊、危险、强大。 现在的恶灵:一颗骷髅头。 为了防止“恶灵”趁机逃走或是耍花样, 玲珑只放出了它的脑袋,并且告诉它,如果它不能在约定好的时间内回来,那么她会把它剩下的骨架子全都磨成粉, 连再生的机会都不给, 不信的话可以试一试。 “恶灵”敢不信吗?这个邪恶的女人什么都做得出来, 有时候它真的忍不住怀疑到底谁才是“恶灵”, 对它做出如此可怕的事情, 这个女人难道都没有一点点愧疚感的吗? 事实证明, 的确是没有。 恶灵不愧是恶灵, 能够躲避一切物理攻击,又擅长制造幻象,用来做稽查简直不要太好用, 如果不是这个家伙过于反复无常,是个典型的二五仔,玲珑觉得把它塞到调查组里肯定能减轻很多工作量。 为了防止自己的剩余骨架被磨成粉,“恶灵”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带回了它所探听到的消息。 据它所说,几个嫌疑人在被幻境迷惑后,都提到了“游戏”这个词,而他们每个人的内手腕上也的确是有一个图案,看起来像是纹身,其实不是。 “是‘标记’。”恶灵解释说,“被烙印上了‘标记’,即表示自己的灵魂将为‘魔鬼’所有。” “魔鬼?!” 众人齐齐出声,不敢置信,“世界上真的有魔鬼吗?” “不会吧,有魔鬼的话,那会有天使吗?” “连吸血鬼、人鱼、精灵我们都见过了,就算哪一天我看到了天使,相信我也不会太惊讶的……” “看样子这次的缝隙放出了不得了的东西啊。”吸血鬼伯爵摸着下巴,“如果是魔鬼的话,就算是在我的世界里也只是传说而已,它们被关押在地狱的最低层,没有人见过它们本来的模样。” “恶灵”意有所指地看了玲珑一眼:“呵呵,你们不是天天都跟魔鬼在一起么。” 它倒是没什么感觉,反正“恶灵”本身就不是什么正面人物,更何况跟它比起来,它觉得这个特遣队的女队长比“魔鬼”要可怕多了,至少人家“魔鬼”吞噬人类的灵魂还要跟人签订契约,又给钱又给满足心愿什么的,玲珑呢?呵呵,她直接上来二话不说就开干,这谁顶得住?天天跟魔鬼在一起都面不改色,真正的魔鬼跟虚假的魔鬼,这些人都分不清吗? 在它说完这句话后,真正的魔鬼朝它笑了笑,“恶灵”那没有皮肉的骨头架子突然哆嗦了一下,下一秒它发出一声惨叫,就被无情地装入收容箱,终究还是因为这张贱嘴,难逃被磨成粉的命运。 反正磨不死,就往死里磨,不管怎么说,“恶灵”的粉都是蛮好用的。 “长官,你在做什么?” 有人好奇地走过来看玲珑拿着通讯器戳戳戳。 她打开特遣队人手一个的通讯器:“自恶灵之后,无视物理攻击的家伙越来越多,但你们却没有超能力,像是你们这样的人才,如果是身手比不上对方,被打死也就算了,可要是连对方摸都摸不着就输了,那不是很憋屈?所以我请研究组的科学家们给你们的通讯器增加了一个图鉴功能,当然,这里要感谢一下恶灵,毕竟没有它的超自然能力骨粉,我们也做不出来这样的图鉴。” 小精灵好奇地从玲珑头上落到她手边,吸血鬼伯爵张开了它的蝙蝠翅膀,就连对什么都没兴趣的“傀儡师”,也不由得朝所谓的“图鉴”投来新奇的眼神。 玲珑把人都推开,将自己的通讯器投屏,这样大家都能看得到。 增加了“图鉴”功能,其实就是把特调局所抓捕收容的异生物们按照编号排列成序,并且注明了它们的性格、特点以及能力,通过恶灵做媒介,需要的时候可以召唤出图鉴上的异生物。 当然,要人帮忙自然不能空手套白狼,也是会给出差费的。 比如吸血鬼伯爵,如果用得到它,且任务完成的不错,那么它就会得到更多的新鲜血袋;而小精灵喜欢瓜果鲜花,它也会得到应有的奖赏;有的异生物不需要奖赏,可以作为积分累积,以后想提出什么要求,特调局都会酌情考虑。 用玲珑的话来说,这叫互帮互助,实现双赢,大家共同进步,一起富裕。 异生物们总是被关在公馆其实也不太舒服,偶尔出去放放风也挺好,这就要培养他们的纪律性与服从性,革命路程刚刚开始,大家都要努力。 只有吸血鬼伯爵看到自己的图鉴时表示非常不满:“为什么我的危险系数是B!我记得以前还不是B的!” 它很凶的好吗! “这是在排列图鉴时我们重新估量过的等级测评,一个B给你确实是不大行。”玲珑说,“你至少是个2B。” 吸血鬼伯爵差点气死。 它继续不满:“还有我的备注,什么叫‘面对女性常常情不自禁,不建议女性队员召唤’,我那是绅士!绅士!” “色鬼就是色鬼,叫什么绅士。”雪女冷冷地嘲讽。 她对自己的危险系数与能力等级评定都非常满意,当然,在雪女的备注栏里,也有备注:“由于雪女过分厌恶男性且对男性充满杀意,不建议男性队员召唤”。 “傀儡师”一语不发,它拉着自己傀儡的手,心想如果能出去看看也是好的,女孩如果还活着,应该也会想要多看看外面的世界吧。 “恶灵”带回来的消息有限,那么现在问题来了,他们要如何跟“魔鬼”签订契约,进入“游戏”呢?听恶灵的说法,这些嫌疑人都是因为有所图而与魔鬼签订了契约,他们要在生存游戏中存活下来,那么就能够得到自己梦寐以求的东西,甚至可以杀死自己最恨的人,而自己毫无任何疑点。 积怨甚深的上司、品学兼优的妹妹、求而不得的爱人——只要你愿意签订契约,就都可以得到。 但是这些人肯定是有共同点的,他们能被魔鬼选中,一定是有过什么契机,这契机会是什么呢? “中世纪有着召唤魔鬼的法阵,你们想要试一下吗?”吸血鬼伯爵冷不丁地说,“我曾经看过恶魔协会的人画过这个法阵,当然,很尴尬的是最后他们没有召唤出魔鬼,而是召唤出了我。” 也正是那个奇怪的法阵开启了缝隙,将沉睡千年的他唤醒,丢到了这个奇怪的世界里来。 “试试就试试。” 玲珑无所畏惧。 向来不怎么着调的吸血鬼伯爵,根据自己超凡的记忆力,特意选择了一个离特调局比较远且周围无人地方画上法阵,并请召唤魔鬼的人滴上自己的鲜血。 玲珑犹豫道:“我怕疼,口水应该也一样吧?” 吸血鬼伯爵:? 最后她也不肯让针扎一下,反倒是拉过吸血鬼伯爵,抢走了他揣在燕尾服里头的血袋,滴了一滴血在法阵中央。 吸血鬼伯爵面对美人的时候总是无法动怒,哪怕对方因此抢走了属于自己的食物。 法阵缓缓启动,发出了锁链被转动的声音,淡淡的光芒萦绕而起,将站在法阵中心的玲珑包裹起来。 “魔鬼”的庐山真面目他们没有机会看到,但玲珑手腕内侧确实多出了一个记号,类似羊头,两只角格外细长,看起来有几分古怪诡异。 “我也去!” 放任玲珑一人被契约太过危险,队员们一定要一起加入,但全部加入也不现实,因为还要留人以防万一,于是通过抓阄,女队员黛丝与男队员拉斐尔光荣中奖,魔鬼似乎是无差别签订契约,这法阵还能二次三次利用,最后,三个手腕上被标记的人即将开始魔鬼收容行动,比起忧心忡忡的另外两人,玲珑相当淡定。 对她来说,这种真实生存游戏她玩多了,而且也玩不出什么花样来,还能真把她吃了不成?既然不能,那就还是她最大。 玲珑手腕上的标记最先开始发热,她完全没有反抗,眼前一黑、一亮,便置身于一所豪宅之内,身上穿着极其暴露且性感的睡衣,这衣服若是配合闺房之乐自然没什么问题,但问题是现在她站的地方好像是客厅,手边还有一杯红酒,玲珑面不改色,举起红酒杯照一照,倒映出还是她原本的脸。 这套路她已很是熟悉,就和打游戏是一样一样的,只是从操纵主角,变成我是主角,还有就是危险性高了一点。 但这么点危险性对玲珑而言几乎可以当做不存在。 她扯了扯身上的裙子,和之前遇到的“游戏”比起来,“魔鬼”显然不适合做游戏,它就是那种传说中会被骂到有一万个妈都不够使的开发商,一点提示都不给,连记忆都没有,鬼知道这是什么地方自己又是什么身份,又要完成怎样的任务才能存活。但是转念一想,连之前那几个嫌疑人都能活下去,难道她还不能? “贱人!” 正准备挨个挨个房间打开找找看有没有能穿的衣服,背后突然传来这么一句年轻女孩的咒骂,最稀奇的是这声音还有点熟悉,玲珑扭过头,对方见是她,也露出了不敢置信的表情,“是你?!” 这女孩儿不是旁人,正是那个死了妹妹的女嫌疑人,玲珑记得她好像是叫陶婷婷,今年才十七岁,正是上高三的年纪。 陶婷婷没想到玲珑会出现在这里,这女人不是警察吗?警察怎么会出现在这儿?很快,她想到了自己死去的妹妹,眼神一冷,叫玲珑来看,这绝不是普通十七岁女孩子会有的眼神。 如果警察也能进入游戏,那么如果她存活下去,那么她肯定会知道妹妹是怎么死的。 陶婷婷眼珠子一转,知道自己必不可能让玲珑活着出去,反正这个游戏的本意就是让玩家自相残杀,最后活下来的人才是赢家,在这里,最好谁都不要相信,而一旦活下来,你就能得到一切。 陶婷婷一开始并不相信,可是当妹妹真的按照她的诅咒死了之后,她才知道脑海中的那个声音所说的话全是真的,如果是这样,那么她还要继续赢下去!这一把如果还能赢,她要那个心机深沉的后妈也不得好死! 她那个后妈最会装模作样,平时对她嘘寒问暖,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模样,可要不是那个贱女人,爸爸怎么会对自己那么无情?贱女人生了个女儿来抢夺属于自己的东西,现在那个小贱人死了,贱女人终于隐藏不住自己的真面目,每天发疯一样,看到陶婷婷就尖叫要来打她,陶婷婷冷笑,总算是不装了吧? 这次她就要连后妈一起弄死! 在生存游戏里待久了的人都会出现这种不将法律与道德当回事的情况,他们在游戏中任意杀戮,到了现实世界,自然也不会再有什么悲天悯人的心思,并且报复心极重,毫不尊重别人的生命,否则陶婷婷十七岁,也不至于如此恶毒地希望同父异母的妹妹被奸|杀。 “魔鬼”利用游戏做媒介,放大了这些人心里的阴暗面,让他们自动往恶意的一方倾斜。 谁情绪上来的时候不会说一些不过脑的狠话,难道骂别人去死,就真的要别人去死吗?难道就因为一点小小的摩擦就要别人的命? 本来是不会的,但是在这个游戏里,每个人都会变成这样可怕的人。 手腕上的魔鬼标记就是证明,陶婷婷之所以会活下来并不是因为她强大,毕竟一个十七岁高中女孩,想在这种生存游戏活下来难度太大,一没有智商二没有武力,她靠的,是那轻易被魔鬼引诱,从此坠入深渊的灵魂。 越是豁得出去、越是没有底线,就越是被“魔鬼”偏爱,因为它就爱这样乌黑的灵魂。 可以说跟玲珑完全是两种相反的品味,玲珑喜欢纯洁美好的灵魂,“魔鬼”与她截然不同,两人在口味上就产生了巨大分歧,想来能让玲珑看魔鬼顺眼基本也是不可能的事儿。 既然是在游戏里,玲珑当然也不会客气,事实上她想打这个女孩儿好久了,对方话音刚落地,玲珑已经啪的给了她一个耳光。 陶婷婷直接叫她给打傻了,“你、你敢打我?我饶不了你!” “行了别叫了。”玲珑鄙夷道,“光是嘴上放狠话谁不会,有本事行动给我看,让我看看你是怎么不饶了我的。” 她边说还边撇嘴,一副趾高气昂的模样,跟第一次进入审讯室的安静美丽完全不同,这更让陶婷婷认定了她是该死的绿茶婊,对她恨之入骨,如果可以,估计她已经直接扑上来拿刀子要捅玲珑。 这一声巴掌响亮得很,倒是把全家人都惊动起来。 首先推开房门的是一位四十出头的中年男性,保养的还算不错,中等身材,容貌依稀看得出年轻时的模样,不算丑,但绝对够不上玲珑的审美。他看着玲珑说:“不是出来喝杯水,怎么半天了还不回房?” 玲珑瞬间就懂了,合着自己是这位看起来像是一家之主的老婆,但是年纪相差很大,是原配的可能性不高。 陶婷婷立刻告状,骄纵跺脚:“爸!你看她!她打我!” 中年男人看到女儿脸上鲜红的手印,脸色不太好看:“怎么回事,你跟我进来!” 玲珑发现二楼三楼都各自有人,有男有女,但大家都没有人说话,只有陶婷婷朝她恶毒地做了个口型,大概说的是“去死吧”三个字,玲珑的回应是冲她做鬼脸,挑衅意味十足,差点儿没把陶婷婷气死。 这女孩没什么脑子,但足够蠢且足够恶毒,于是魔鬼便青睐她,在这虚拟世界里,魔鬼就是掌控所有的神,被它标记的皆为它的子民,它想偏向谁就偏向谁。 回房后,中年男人把门一关,厉声道:“跪下!” 玲珑:? 她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还有人敢让她下跪呢? 见她不跪。中年男人拿起一边衣架上的皮鞭,就朝她身上抽,这要是真抽身上,不在床上躺个十天半个月可能起不来。 玲珑惊了,她偏头躲过去,毫无畏惧,一把抓住皮鞭,反过来就往中年男人脸上抽,她可比对方强多了,在这里完全是本身的身体状态,这一鞭子下去,中年男人发出一声惨叫,玲珑压根没打算遵守规则,反正她也不知道有什么规则,什么ooc那她早就习惯了,不习惯的人就赶紧习惯,反正她不可能因为别人改变。 “你刚才让我下跪?” 她不敢置信地踩在男人头上,用力把他的头往地上摁:“你再说一遍给我听听?” 中年男人显然没想到小娇妻胆子居然这么大,他威胁道:“别忘了你爸还在医院里等着手术——” “无所谓,让他死了吧,一了百了。”玲珑满不在乎,“但是在这之前,我要先把你给收拾了。” 她这岂止是ooc,简直就是换了个人,傻子都看得出来,中年男人这会儿终于忍不住了,他开始求饶,骨气什么的,不存在的:“等一下等一下!疼疼疼,快松开!我也是玩家!我也是玩家!” 正常情况下他这么说的时候,十有八|九对方都会停下来,结果玲珑却柳眉倒竖:“你他妈的是玩家还要我下跪?还想拿鞭子抽我?你算个什么东西!” 说完便是一阵拳打脚踢,那架势就是要往死里打,只把中年男人打得哀嚎不已。 既然能成为这个游戏的玩家,做魔鬼的奴隶,那就不要奢求他们还有什么节操,在现实世界的失败、无能、平凡,在魔鬼为他们构造的世界里,这一切都能给得到改变。 中年男人在现实世界是个勤勤恳恳的出租车司机,每天风里来雨里去赚到的钱要补贴家用,孩子要上学,人情要来往,衣食住行哪哪不要钱? 可是在游戏里,他是首屈一指的富豪,拥有美丽年轻的娇妻还有至高无上的权力,而且游戏里的女性都很美丽,是他在现实生活中指敢偷偷看一眼的那种,到游戏里,那可不得趁着这个身份拼命占便宜吗? 玲珑一脚踩在他脑壳上,被签订契约的人类有个特点,那就是除非致命伤,否则不会死。 脑袋被踩在地上显然不能算是致命伤,中年男人赶紧求饶:“我可以跟你交换信息!我是一家之主,我对这个家最了解!” 玲珑说:“无所谓,等我把你揍个半死,你照样也会跟我说实话。” 所以并不稀罕他现在话里真假。 接着,她言出必行,就按照自己所说,将中年男人揍得只剩下半口气,才让对方跪在地上跟自己讲述他所知道的信息。 目前就是生活在豪宅里的一家人。 富豪父亲、年轻娇妻,以及三儿一女,一共是六个人,其他都是佣人管家一类,男人说他观察过,玩家应该就是他们几个。 游戏里可不会告诉你谁是玩家谁不是,全靠自己猜,杀错了人可没用。而玲珑之所以会被中年男人认为是玩家,也是因为她那彪悍的一耳光,因为按照原本设定,中年男人娶了个刚满二十岁的小娇妻,原因是小娇妻的父亲急需钱做手术,她只好卖身给他。 本来还想占便宜呢,在美人身上打打寒颤什么的,现在可好,自己差点没被打死。 1035|第九十五片龙鳞(九) 第九十五片龙鳞(九) 什么生存游戏, 都是骗人的,这就是个勾起人类心底阴暗面,让他们互相残害互相谋杀的幻境, 只要你杀人,你就能活下去,而坚持洁身自好的人, 在游戏里被杀, 现实世界便也会死去——当然, 能跟魔鬼签订契约的人,又有几个会是好人呢?这个烙印所存在的意义, 就是激发人类的恶意。 每个人心底都有阴暗面,但绝大多数的人都会克制住, 以更美好更阳光的一面生活, 魔鬼显然不喜欢干净美好的灵魂, 它就是要这些是自相残杀,每个人手上都沾满鲜血,堕入地狱的灵魂,对它来说才最美味。 玲珑跺了下脚:“什么品位!low死了!” 居然有人喜欢堕入地狱的灵魂, 就算喜欢, 也该喜欢那种虽然是黑色却无比强大的, 怎么能喜欢这种本身就很弱小, 全凭恶意壮大的灵魂?尝起来不会觉得很没味道吗?魔鬼的味蕾是不是有没有问题? 玲珑决定, 等她从背后把“魔鬼”抓出来, 一定要剪掉它的舌头拿去研究组, 让研究组的人给自己看看,这家伙是不是哪里有毛病。 品位不同,注定要站在对立面, 就像是喜欢甜粽子的人跟喜欢咸粽子的人势不两立一样,玲珑已经在心里给“魔鬼”打了零分。 中年男人颤巍巍道:“姑、姑奶奶,你生气的时候,能不能别踩我……” 跺脚就跺脚,专门拿他的头跺算什么! 呜呜呜早知道他就不那么急色了,女人果然都是老虎,太危险了,他下次一定要再小心一点。 “你刚刚说什么来着?” 玲珑问。 男人一愣。 “在游戏里死亡的玩家,在现实世界也会莫名其妙死亡?” 不知为何,中年男人心头突然涌出一种不祥的感觉,他正想解释,结果少女已经无情地把他的头彻底踩进了坚硬的大理石地面,“那你就去死吧。” 不,这跟剧情不符!这跟本来说好的不一样啊! 玲珑冷笑,这个“魔鬼”还带歧视的,都是跟它签订契约的人,可这个中年男人却不仅知道剧情还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甚至知道要怎么样才能在所谓的游戏里存活,而她呢?就因为滴的血不虔诚,所以不仅不给剧情还不告诉她要怎么做才能活下去?以为这样能把她坑死在这里头?成啊,那就看谁笑到最后。 她拉开衣柜,找了套没有拆封的衣服换上,身上那条没点布料的睡裙随手一丢,中年男人死后,尸体就从游戏里消失了,估计是已经回到了现实,只是不知道“魔鬼”会如何向游戏失败的他索命。 男人一死,玲珑换了衣服出卧室,就大剌剌的使唤别墅里的佣人,让他们给自己做东西吃,嘴巴还挺挑,这个也要那个也要,而别墅里的佣人们却没有任何人有反抗的意思,无论玲珑怎么作,他们都像是机器人一样自然运作。 在这个家里是有规矩的,中年男人是毫无疑问的老大,他是一家之主,所以他掌管着所有人的生死。 而他的小娇妻,也就是他花钱买来的妻子,年纪小,且是金钱交易,自然是这个家的最底层,别说是中年男人及其儿女,怕是连佣人们也不大瞧得起她,毕竟二十出头的小姑娘跟四五十岁的老男人,这种组合怎么也没法说是出自真爱。 在这样的家里生活,显然不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 玲珑换了衣服后在房间里搜了一圈,还看到了小娇妻的学生证,二十出头确实也还是上学的年纪,估摸着跟老男人的儿女年纪都差不多大。 有玩家死亡,其他玩家会接收到消息,中年男人的死完全不可预判,因为他处于食物链顶端,就算其他人都死了,中年男人也不该死,他的死,代表这场游戏即将失控,没有人能知道接下来的剧情要怎么走。 陶婷婷满身的名牌,她的家境在现实中并不怎么样,父亲与继母开了一家水果店,但是因为要供养两个女儿读书,还要还房贷车贷,手头也不是特别宽敞,更别提是给陶婷婷买名牌。跟乖巧懂事,只知道好好学习从不惹麻烦的妹妹相比,陶婷婷更喜欢漂亮衣服跟首饰,零花钱用完了她就偷,久而久之,父亲连收银台平日都上着锁。 这大大的激怒了陶婷婷,她认为父亲就是被继母跟妹妹笼络了,打算不给自己好日子过,所以性格愈发偏激,再加上“魔鬼”所施加的烙印的力量,她已经彻底堕入地狱。 而在游戏中,身为富家女,陶婷婷毫无品味可言,她恨不得将所有名牌都挂在身上以显示自己的奢华,现实世界中她拥有了一大笔钱,也立刻开始挥霍,从头到尾,都没有对妹妹的死表达丝毫后悔或是怜悯,甚至纵酒狂欢时还为此欢呼雀跃,只死了个妹妹真是太便宜她了,还有那个贱女人,她也不会放过! 一个完全被黑色浸染的灵魂,又不够强大,全靠本身的恶意与魔鬼的催化才变成这样,玲珑对她着实是提不起兴趣,这样的东西,带回去给她的花做养料都嫌有点脏,也就洒在海底做鱼粮还算有点价值。 中年男人为什么会死,除了玲珑不做他人想,毕竟其他几个玩家都知道剧情要怎么走,陶婷婷跟玲珑认识,上来就一巴掌掀翻了玲珑面前装着草莓蛋糕的碟子,愤怒地吼叫:“你不是警察吗?!警察能随便杀人?谁让你把他杀了的?现在情况失控,你要负责吗?!” 原以为玲珑会惊慌,谁知对方却冷冰冰地看着自己,陶婷婷心里咯噔一下,莫名被看得心头发慌头皮发麻,甚至脚软,有种想要逃跑的冲动…… “舔干净。” “什么?”陶婷婷以为自己听错了。 “我说,舔干净。”玲珑一字一句地说。 陶婷婷完全触碰到了她的逆鳞,玲珑最厌恶别人抢夺自己的食物,更厌恶别人浪费自己的食物,尤其是这块草莓蛋糕做得色香味俱全,她才刚刚吃了一口,就算待会儿佣人还能送上新鲜的一块,但那也不是被掀飞的这一块了。 可怜的草莓蛋糕甩在地上,奶油四溅,用来装饰的草莓更是摔的四分五裂。 陶婷婷气得头发都要炸开,可她还没来得及鼓足勇气继续跟玲珑对线,却突然感觉到一股强大的、恐怖的威压,她脸色煞白,连思考的能力都失去了,骨子里只剩下对这股强大气息的臣服,等她回过神,她已经像是一条狗那样,趴在地上连手都不敢伸,用舌头把摔坏的草莓蛋糕舔得干干净净,地板都被她舔得闪闪发亮! 最可怕的是,对于自己做了这一切,她都看在眼里,但完全无法反抗! 陶婷婷再看玲珑的眼神就跟看着魔鬼一样,玲珑想,她也的确应该害怕,毕竟魔鬼跟龙比起来,只能算是小儿科。 其他三个男性玩家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们一开始还想跟陶婷婷一样先发制人,可是陶婷婷这个没脑子的蠢货,张嘴就喊出了玲珑的身份,警察怎么可能进入这种游戏?那就只有一个可能,是故意进来的! 能在这个游戏存活的人,心里都有鬼,他们用自己的灵魂作为代价,换取大量的金钱,彻底抛弃了人格与道德,最怕的也是警察。 现实生活还没好好享受,怎么能折在这里? 陶婷婷发觉自己舔完了地上的蛋糕,整个人都开始哆嗦,玲珑懒得理她,看向其他三个男人:“你们是选择自己跟我说,还是我先杀了你们?像你们这样的垃圾,反正死不死都没人在乎,就算在游戏里死了,现实生活中也还能活个几分钟,够你们交代后事了不是吗?” 陶婷婷看不惯玲珑,事实上她看不惯除了自己以外的任何女人,在她心中,温和贤惠的继母是面甜心苦,品学兼优的妹妹是装模作样,恨铁不成钢的女班主任是瞧不起自己,总之,全世界的人都对不起她,她才是世界上最单纯可爱毫不做作的善良少女。尤其是那种打扮的光鲜亮丽好像自己很了不起的女人,一个个都是绿茶,都是装的! 但其他三名玩家又不认识玲珑,跟玲珑也没有深仇大恨,见识了这个女人的手段,而且现在作为最重要剧情人物的玩家中年男人已经死亡,这就意味着接下来的剧情不会按照他们已知的走,俗话说识时务者为俊杰,还是早点招了比较好。 于是三人分别说出了自己的剧情。 说白了,这是个角色扮演游戏,六个玩家扮演六个角色,中年男人是一家之主,玲珑是小娇妻,剩下四人则是中年男人的三儿一女,在这场角色扮演中,身为小娇妻的玲珑无疑是游戏最底层,她要肩负起走剧情的责任,那就是被中年男人性|虐,被三个儿子玩弄,又被女儿在学校曝光一切,从而受到所有人的唾弃。 如果说得更符合这个游戏的目标,那就是,其他五名玩家在保存自身的同时,要一起弄死小娇妻,因为按照剧情,她就是第一个要死去的人。 死去的人必须按照游戏给的顺序,而现在,玲珑先弄死了最不能先死的中年男人,所以,角色扮演游戏出了问题,他们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陶婷婷忍不住还想抱怨,可是被玲珑看了一眼,便如缩头乌龟般躲起来不敢出声。 玲珑双手环胸倚着沙发:“看起来你们都很乐在其中做这个恶人。” 可不是吗?小娇妻貌美如花,又身娇体嫩,看中年男人那副色鬼相就知道,怪不得这些人那么喜欢这个游戏,对他们来说就跟福利一样,而身为女人的陶婷婷也能在游戏里尽情宣泄自己对女人的恨——小娇妻在嫁给中年男人之前是品学兼优的校花,追求者无数,连女儿暗恋的男神也是她的爱慕者,而三个扮演儿子的玩家,看那德性就知道,个顶个都是色中饿鬼,不用管他们有没有道德或是节操,在手腕上被烙下印记之前,他们已经丧失了人性,把一切都推给“魔鬼”可是很不负责的说法,这些人本来就不是什么好东西,否则也不会被魔鬼看上。 “嘿嘿。”一个男人尴尬地笑了笑,“这不是,都是为了活下去嘛……” 玲珑撇嘴,懒得理他们,起身就走,另外一个男人叫住她:“你去哪儿?” “我爱去哪儿就去哪儿,关你什么事?” 她这态度实在是太高傲,男人最讨厌的就是这种自视甚高的女人,在游戏世界又不用遵守现实世界的规则,三人互相看了一眼,都对玲珑起了杀心,可是她能直接杀了中年男人,又不知怎么逼着暴躁任性的陶婷婷舔干净了地上的蛋糕,一时半会,似乎也不能轻易动手,免得被反杀,这事儿还得从长计议。 剩下的五个玩家迅速分为两个派系,三儿一女站一边,玲珑单独站一边,不过她对此丝毫不在意,剧情没法往下走她无所谓啊,就算在这别墅里住上千百年她也呆得住,时间对她而言根本没有意义,而且这些佣人的手艺还挺好的,至少短时间内吃不腻。 于是在其他四人如临大敌的生活中,玲珑好似来度假一般,虽然剧情有说三儿一女是怎样的放浪形骸,但前提是中年男人对小娇妻施行了虐待,这样的话小娇妻才能被其他三人得手,得手之后才能继续走剧情,现在中年男人死了,没人虐待玲珑,剧情根本接不上,每天在别墅里过重复的日子,玲珑能享清闲,其他四个人却战战兢兢如履薄冰。 生怕哪一天就被那可怕的女人给算计了。 最终,他们决定先下手为强,趁着半夜玲珑睡觉的时候,先将她解决了,走完这个剧情再说! 谁叫她一直不配合! 大半夜,玲珑坐在客厅桌子上,手里端着一杯甜牛奶,隐蔽于黑暗之中,看到四个人鬼鬼祟祟聚集在她房门口,叹了口气。 她跟“魔鬼”绝对绝对合不来,玲珑所挑选的灵魂无一例外都非常强大,她绝对看不上这种渺小的需要刻意培养的灵魂,审美不同的人真的很难做朋友。 夜晚,可是属于佣人们的时间啊。 死在这栋别墅里的无辜佣人,白天是正常人的模样,到了晚上才会开始自己的轨迹,而生活在这间别墅里的活人,一旦走出房门,就是它们的猎物——本来的话要是玲珑乖乖走剧情,在她死后,就是佣人鬼们的篇章,结果她不肯走剧情,其他人自然也不知道佣人们会是鬼。 白日里穿着燕尾服打扮的十分优雅的管家,如今衣衫破碎,脸上甚至被掀开了一半的脸皮,露出里头的血肉白骨,机械化的动着僵硬的四肢,任谁都不会把他跟白日里任劳任怨的管家看成同一个人。 而玲珑坐在桌子上,没有人会把她当作目标,因为它们要的是活人,又不是她。 悠哉悠哉喝着甜牛奶,听房间里尖叫厮杀,半晌房门打开,陶婷婷满身是血跑了出来,说也奇怪,之前他们偷偷进屋的时候没看见玲珑,这会儿却能无比清晰地看见坐在桌上喝牛奶的少女,陶婷婷一时没多想,哭叫:“你还愣着干什么!快来帮忙啊!救命啊!” 玲珑觉得这人脑子有问题,他们四个人半夜进她房间想杀了她,现在见鬼了却叫她去帮忙?怎么她看起来很像是善良的小女孩吗? 她喝完最后一口甜牛奶,笑眯眯地问陶婷婷:“你把我当成你妹妹了吗?随便叫一声救命,就会过去帮你?” 陶婷婷听她这么说,眼里突然滑过一抹心虚。 陶婷婷的妹妹很乖,学习成绩名列前茅,在学校里人缘也很好,每天回家写完作业还会主动去店里帮忙,哪怕是高中也会力所能及的做一些家务减轻爸爸妈妈的负担,更别提性格温柔乖巧,这样的小姑娘,请问谁不喜欢? 有时候父母偏心,也要看看为什么,陶婷婷不学无术整日跟小混混厮混,偷钱闹事打架通宵,让父母怎么办? 姐妹俩感情虽然不好,但陶婷婷还真是狠心啊,她假装被小混混抓住,喊妹妹救命,小姑娘怎么想到姐姐会对自己有那样深的恶意?她以为就算平日里感情不怎么样,姐姐也不会害她,但她的善良没有为她带来任何回报,而是葬送了性命,甚至死后还要被陶婷婷倒打一耙,说她表里不一,故意勾引人。 “当时你也是这么叫妹妹的吧?”玲珑晃着已经空了的玻璃杯,很遗憾地说,“可惜我不是你妹妹,像你这样的人,还是去死吧。” 无论陶婷婷是不是真的这么坏,还是被“魔鬼”引诱,都无所谓,毕竟跟玲珑没有关系。 陶婷婷尖叫一声,对准抓住自己的鬼一顿拳打脚踢,还喊:“去找她!去找她啊!那里还有一个!你们是疯了吗!别只抓我!抓她!抓她啊!” 她的脸被一只鬼手盖住,之后玲珑再也没听见她的声息。 其他人自然也是如此,而在只有玲珑一人存活后,整个别墅瞬间像是被快进一般褪了色,变成了一副枯败景象,紧接着玲珑发现自己的通讯器可以使用了,上头有着来自留守队员的联系。 她在别墅里等了会儿,很快等到了来接她的队员。 有关这栋别墅的资料也发到了她的通讯器上。 说来神奇,所谓的游戏,居然是建立在现实建筑基础上的,这栋别墅废弃了很多年,当年的确是一家富豪住在这里,后来富豪的年轻妻子“意外死亡”,在这之后,整个别墅的人连同主人到佣人全都离奇死去,这里变成了远近驰名的凶宅,价格一降再降也没有人愿意买。 “其他人回来了吗?” 问的是另外两个同样被魔鬼烙印的队员,得到否认的回答后,玲珑刚进特调局,一只吸血鬼迎面扑来,她淡定不动,不需要她说话,已经有透明的丝线瞬间飞来将吸血鬼伯爵捆成一个粽子,然后是冰雪迅速凝结。 队员怜悯地看了这家伙一眼,这位哥是真的喜欢队长,奈何每次都不长记性,也不看看那票娘子军是不是好招惹的,成天作死。 变成冻鬼干的吸血鬼伯爵被好心人拉到一边,用小锤子敲敲打打砸冰,才把它解救出来,这冷血动物倒是不怕冷,而是嘴一张絮絮叨叨抱怨个不停:“你们下次不能轻一点,绑的太紧了真的勒得很疼,还有那个冰,别总是冻我嘛,每次都要麻烦比人帮我敲好久,心里头怪不好意思的……” 雪女冷冰冰地看他一眼:“厚颜无耻。” 傀儡师:“臭不要脸。” 以这家伙的能力,稍微用力就能震碎浑身冰块,他为什么不?还不是因为想让特调局的女工作者们帮它敲?说白了就是被女孩子照顾心里美滋滋。 小精灵围绕着玲珑飞来飞去,还时不时钻进她的衣服里,似乎是要检查她身体有没有受伤的地方,人鱼也幻化出了双腿,忧愁地坐在玲珑身边,“为什么不召唤我们呢?” “是啊!”吸血鬼伯爵大声嚷嚷,“为什么不召唤我们呢?你看你累着自己怎么办?” 吸血鬼为什么会长嘴,将来可能是特调局的千古之谜。 玲珑没理它,而是吩咐下属:“让人去看看陶婷婷现在怎么样了。” 几分钟后,传来回报:“陶婷婷死了。” 很奇怪,在网吧通宵的陶婷婷没有回家,而是用手头的巨款在一家五星级酒店开了个房间,结果到了退房时间人还没出来,负责打扫房间的清洁工打开门后闻到一股刺鼻的血腥味——才发现陶婷婷死在酒店床上,全身的肉都被撕成了一条一条,鲜血把床垫都浸透了。 1036|第九十五片龙鳞(十) 第九十五片龙鳞(十) 虽然在询问陶婷婷的时候对方态度极差, 拒不配合,但到底是个年纪不大的小姑娘,队员们听了, 都露出不忍的神色来,正值花季的女孩子居然就这样死了……实在是令人惋惜,惟独玲珑皱眉:“死在酒店里?那岂不是给人家酒店造成麻烦吗收拾房间不费事儿啊, 以后人家还做不做生意了?” 酒店是倒了几辈子的霉, 要被这样的人死在那儿? 玲珑这番言论引起队员们一阵目瞪口呆, 虽然从种种迹象中表明现任队长与前任队长肖恩是完全不同的性格,但是每次看到她不将人命当回事的时候, 还是会令人心里发寒。 异生物们对此倒是鼓掌赞同,吸血鬼伯爵说:“像是这样的女孩子, 我连吸她的血都不愿意, 她的血就像是臭男人一样肮脏腥臭。” 傀儡师也说:“如果是我, 我会把她活生生制作成傀儡,让她每一天都生不如死的活着。” 最恨男人的雪女冷哼:“我看将她冻成冰块然后粉身碎骨最好,谁杀的她,怎么不跟我说一声, 我把她冻住, 不就不把酒店的床给弄脏了吗?冰渣子什么的, 扫干净就行了。” 队员们:…… 他们不想再听这些危险的聊天了, 能不能来点正义的! 正义的队长问他们:“另外两人呢?还没回来?” 同样被烙上魔鬼印记的还有两名队员, 分别是女队员黛丝, 以及男队员拉斐尔, 这两人紧跟玲珑其后签订的契约,应该也就比她稍微晚一点进入所谓的生存游戏,其实也就是幻境, 但玲珑已经出来大半天,这两人还是没动静。 虽然在刚进入特调局的时候,黛丝曾经对玲珑表示过质疑,但她是个正义感十足的女人,且是一名非常优秀的战士,拉斐尔与她一样,能够被选入特遣队的,都是最优秀最顶尖的人才,无论是身手还是品行都无可挑剔。 这样的人,是能够在面对生死危机时,将后背彼此托付的战友。 但是,他们非常不适合参与魔鬼的游戏。 就像是得知陶婷婷死讯,玲珑无所谓,甚至认为给酒店带来了麻烦,异生物们鼓掌叫好,然而特遣队的队员们却感到了惋惜与遗憾,玲珑相信,即便他们确认了陶婷婷的罪行,掌握了证据,也仍然不会眼睁睁看着她去死,而是会将她送上法庭,接受来自法律的制裁。 她很喜欢这些灵魂纯洁又坚定的人,但这样的人进入游戏一定会为魔鬼所不喜,最重要的是,游戏里的玩家没几个好东西,甚至有些亡命之徒,而对战士们来说,他们都是需要保护的平民。 在游戏中,恶意越大的人越强,黛丝与拉斐尔无疑是非常吃亏的,也许一开始就不该让他们俩也去,说不定两人会直接死在游戏里。 这个所谓的生存游戏,不欢迎正直、善良、坚定的人。 一如魔鬼厌恶纯洁美好的灵魂,它只想将白纸浸满墨水,可不想让黑色的灵魂被洗白。 黛丝与拉斐尔只有两种下场,要么是坚持本心不受动摇,但会因此引来玩家与魔鬼的双重杀机,要么便是随波逐流放任自我——但这根本不可能,因为他们是战士。 玲珑单手托腮:“有没有什么办法能让我再进去呢?” 她看向自己另外那只手腕上的山羊头烙印,这玩意儿比纹身厉害多了,纹身还能洗,这个你把手剁了,它还能再长到你身上。 众人面面相觑,谁也不知道,但玲珑有新的想法,她又回到了自己离开的那栋废弃别墅,在别墅客厅,再一次画上了召唤魔鬼的法阵,并且滴了一滴属于黛丝的血。 战士们时常面对死亡危机,异生物们的能力大多匪夷所思,有时候连尸体都无法保存,因此大家都留下了自己的血液样本及DNA,没想到被玲珑拿来用了。 她把手腕上的山羊头烙印贴在了阵眼上,黛丝的血迹在阵眼中迅速发烫,玲珑眼前一黑,耳边便传来阵阵风声,以及猫头鹰的夜啼。 皎洁的一轮圆月挂在天边,她居然置身于一片森林之中,四面八方都是灌木大树,说来也奇怪,正常情况下的夜晚森林应该到处都是声音,可除却猫头鹰的几声夜啼,连虫鸣都没有,就好像这片森林是死的一样。 抬头看去,总觉得和月亮之间似乎隔了一层薄膜。 漆黑的灌木丛中,露出一双双亮着绿光的眼,先是贪婪地看着玲珑,等到她漫不经心地看过来,这些绿眼睛瞬间抖动不已,原本还在暗中觊觎这块美味的肉,现在却是连跑都不敢跑,尾巴都夹在了两腿中间。 玲珑懒得搭理狼群,她点开手上的通讯器,试图定位黛丝的位置,按理说黛丝应该还活着才是,这个生存游戏并不是全然与现实分割的,“魔鬼”还没有拥有那么强大的力量,它所创造的游戏世界都以现实世界为基础,就比如说那栋别墅。既然不能将现实与游戏彻底分割,就表明通讯器所配备的图鉴可以使用,黛丝如果遇到危险,完全可以召唤异生物出来帮忙,相信游戏里的玩家再厉害,加在一起也得被“傀儡师”吊打。 果然,通讯器虽然不能隔着游戏世界联系现实里特调局的成员,但同样在游戏世界里的两个人却能够彼此联系。 黛丝听到玲珑的声音简直不敢相信:“长官!你怎么来了?” “你在哪里?” “我现在在一个山洞,已经开启了位置共享,长官您怎么来了?” 玲珑说:“还不是为了你。” 黛丝在那边不好意思了一下,毕竟玲珑刚任职的时候,她还质疑过对方的决策,结果玲珑当场便换了人,那时候她还以为自己要被新队长穿小鞋了呢!谁知道之后人家一切如常,一开始黛丝还认为是玲珑心胸宽广,后来见识到了玲珑的手段,才知道新任队长哪里是心胸宽广,人家是压根儿没把自己放在心上。 这事儿说来令人心酸,不说也罢。 但队长能够为了她进入魔鬼的游戏来找她,说明队长其实也是个刀子嘴豆腐心的人吧! 黛丝感动的差点落泪,就连进入这个游戏后所受到的欺骗与伤害,似乎都被美丽可爱的队长给治愈了。 玲珑很快就到达了黛丝所在的山洞,这里非常隐蔽,洞口还用野草灌木挡了起来,未免引起别人注意,黛丝甚至连通讯器的光都用手摁住,显然,她在这里过得并不是很愉快。 “……我亲眼看到他们互相残杀,明明都是人类,为什么不能互帮互助,一起从这里走出去呢?”黛丝很难过地说,“有个孩子,他才十二岁,但已经是游戏老手了,他眼睛都不眨的便杀掉了另外一个玩家,换取了自己存活的机会。” 玲珑发觉自己果然没有看错,天上的确是有一层很不显眼的薄膜。 “那是魔鬼的威胁。”黛丝跟玲珑一起凑在山洞口往天上看,“就像是一个罩子,罩子会随着时间的收缩越来越小,一开始它在森林边缘,如今已经快到森林中央了,我们都是从边缘逃进来的,罩子所经过的地方,一切活物都会灭亡,除非存活人数达到游戏规定,否则罩子会一直收缩。” 因此玩家们才开始疯狂互相残杀,这个游戏本意就是勾起人心底的阴暗面,越堕落越狠毒,活下去的可能性就更大。 黛丝刚进入游戏时,最关注的就是那个十二岁的男孩,因为对方看起来是年纪最小的,她下意识把他当成了需要保护的弱者,结果就是差点儿把自己的命也搭进去,好在多年训练的身体及时躲开了要害,但她的伤仍然很重,怕血腥味太重引来野兽,黛丝甚至都没敢出山洞,眼看罩子越来越近,说明玩家们仍然在互相屠杀。 玲珑吐槽道:“这个罩子就不能弄的透明点吗?看月亮跟磨砂似的。” 黛丝苦笑:“长官,这都什么时候了,你还考虑月亮好不好看呢?” 说实话,即便坚强如黛丝,也在这几日的游戏中心力交瘁,纯洁的灵魂在这种游戏里得到的是对人性的绝望,黛丝在这之前救过很多人,虽然也有一些人转头便将她忘记,但她仍然从陌生人那里得到过许多感谢与温暖,然而在游戏里,无论你帮助别人多少,也不会得到感谢,只会被当成蠢货利用,这里的玩家已经彻底抛弃了人性。 “对了。”黛丝突然想到一件事,“这次的玩家里,有那个叫钱飞鹏的嫌疑人。” 就是那个人到中年却突然辞职换豪宅换豪车换年轻漂亮老婆,且上司莫名跳楼自杀,出了名的老实人。 老实人在游戏里可一点都不老实,脸上满是对杀戮的狂热,对一些玩家而言,这样刺激的淘汰游戏能够让他们享受互相厮杀的快感,而只要活下去,就能获得无穷无尽的财富,还能心想事成! 只要杀个人就好了,这里又不是现实世界,随便杀!就算回到现实世界,被杀的人也会莫名其妙死去,警察查不到他们身上来。 玲珑问她:“为什么不召唤图鉴里的异生物出来帮忙?” 黛丝摇头道:“我还没有到山穷水尽的地步,而且,万一长官你,或者拉斐尔在同时间需要怎么办?我还能行。” 玲珑看了她一眼,突然笑了:“我很中意你。” 黛丝脸一红:“那个,我、我是直的……” 不过如果是长官的话,她也可以弯一弯。 玲珑啧了一声,打开图鉴,召唤出了“精灵”。到处飞到处洒金粉的小精灵从图鉴上出现,惊奇地发现自己居然真的通过神奇通道出现在了玲珑面前,签订图鉴契约的异生物们会被赋予新的能力,当被召唤时,使用“恶灵”所开发出的能力传送到召唤者身边。 它先是飞到玲珑面前,与她蹭了蹭,然后便闻到了空气中淡淡的血腥味,径直朝黛丝冲了过去,黛丝的小腹靠左一点有个挺深的伤口,好在她有丰富的急救知识,当时又有意避开了致命部位,所以只是失血过多。 小精灵立刻使用出自己的治愈能力,然后整个人都脱力往下掉,连扇动翅膀的力气都没了。 玲珑伸手接住下落的它,将它放在手心,小精灵有气无力的扇了扇翅膀,关切的看向黛丝。 黛丝心中无比温暖,她小声说:“放心吧,我已经没事了,谢谢你,我又可以继续战斗了。” 小精灵高兴地在玲珑手心打了个滚,被放回到了图鉴上,它需要好好休息才可以。 既然黛丝的伤已经好的差不多了,两人便没有在山洞久留,而是直接朝着罩子的中央走去,游戏给的条件是,在没有死足够的玩家的情况下,罩子会一直收缩,直到剩下魔鬼所满意的人数。 在这些生存游戏中,恶意越强,能力就越大,比如那个十二岁的小孩,很难相信他才十二岁,手头已经沾了好几条人命,并且每次都能算计成功。他很会利用自己的外表优势,让其他玩家掉以轻心再一击制敌,这样的小孩,如果真的放出社会绝对是祸害,他们的思想不够成熟,便被拉入了游戏世界,一般很难再掰回来。 总有一天,这些人会把现实世界也当作游戏世界来看,把在游戏世界里的傲慢拿到现实世界中,那样的话,法律、道德、秩序都将失去意义。 一个世界的崩塌,必定要从道德崩坏开始算起。 魔鬼还是最喜欢地狱,由人间所开始的地狱,更是它的心头好。 说来也巧,玲珑与黛丝往森林出发的路上,又遇见了那个十二岁的男孩,只不过,这一次他可没有人保护,而是伤痕累累地倒在地上,名叫钱飞鹏的中年男人正面色狰狞地掐着他的脖子,身上也不少伤,看起来两人之前有过一番不小的打斗,最终是钱飞鹏赢了,毕竟是成年男人,力气是十二岁的小男孩比不上的。 男孩看见了黛丝,翻白的眼睛里透出希望的光:“姐、姐姐……救、救……” 黛丝心情十分复杂,最开始接近她的也是这个孩子,他们曾经一起上路,结果也是这个孩子,第一时间捅了她一刀,如果不是她避开了要害,此时此刻命已经没了。 可是再看到他的时候,她仍然无法眼睁睁看着一场谋杀自己面前发生。 黛丝冲了上去,拉开了钱飞鹏,钱飞鹏红着眼咆哮,居然还要来杀她,可他怎么可能是黛丝的对手? 钱飞鹏被摁倒在地,黛丝干脆利落地扯过边上的藤蔓,将钱飞鹏双手反剪捆绑,男孩也从地上艰难爬起,他被掐的厉害,说话声音都变得难听起来:“姐姐……谢谢你……” 黛丝看了他一眼,玲珑喊她:“走了,还愣着干什么?” 黛丝便追了上去,谁知道男孩也追了上来,嘴里还断断续续喊着姐姐,似乎完全忘记了自己之前是怎么捅这位姐姐一刀的。 玲珑头都没回:“我建议你不要心软,除非你还想再被捅第二次。” 那种污浊的灵魂可不知道什么叫以德报德,他只会变本加厉的利用别人的善良与真诚。 黛丝也知道,能在这游戏活下来的人都有两把刷子,然而她不知道的是,对于她、玲珑、拉斐尔,这场游戏是地狱级难度,但对于恶意十足的人,这游戏简直就是他们的游乐场。 男孩有足够自保的本事,黛丝没有回头,让她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在她跟玲珑离开后,原本还哭喊着叫姐姐的男孩,突然扭头看向了被绑住手脚的钱飞鹏,露出了一个恐怖至极的笑容。 身后传来一声惊天惨叫,黛丝顿了顿,没有回头去查看,而是大步跟上玲珑,两人继续往森林中央走。 一路上他们遇到了不少玩家,有些试图跟她们套近乎,有些则一打照面就出手,黛丝无法在游戏里恶意伤害别人,即便这些人可能犯了罪。 罩子收缩的越来越快,显然,“魔鬼”对于人类玩家们的磨磨蹭蹭已经感到了不满,它在加快速度,而最终的幸存者只能在它喜欢的数字。 “魔鬼会喜欢什么数字?”玲珑问。 黛丝没有心思再去想那个小男孩,“神话中,666是撒旦的象征,但这场游戏全部玩家加起来也没有666个,所以我想,应该会只有6个幸存者吧,只有只剩下六个人,这个罩子才会停止收缩。” “长官,我试过了,这个罩子无法从内部击破,即便是玩家们从魔鬼手中得到的武器也不行。” 玲珑点点头:“那只要我们属于最后六个人之二就行了,简简单单。” 但这个游戏可不容许你苟,不杀人就想活下来?你把魔鬼当傻子呢? 面对不想杀人只想苟住的黛丝,她们就是不停地撞玩家,你不杀别人,别人就杀你,二选一,反正总有一个要死。 最后她们成功苟到了最后,神奇的是,十二岁的男孩也属于幸存的六个人之一,而其他玩家,已经全部宣告死亡,罩子缓慢从头顶开始散开,眼见游戏就要结束,一道锋芒闪过,黛丝不敢置信地看着那个手持尖刀偷袭自己,却被长官抓住利落折断了手臂的男孩,“……为什么?” “不为什么。”玲珑回答她,“没必要问这种人,对于肮脏、卑贱、无能的废物来说,优秀、真诚、善良的品质就是原罪。” 随后,她毫不犹豫地扭断了男孩的头。 黛丝倒抽了一口气:“长官!” 她连忙蹲下查看男孩的情况,看着玲珑的目光也变得无比复杂,“长官,我们不能这样,随意决定他人的生死,哪怕是在游戏里。” 这并不是使用键盘鼠标操纵的游戏,而是真人身在其中,在这里死了,就意味着现实世界也不会活下去,长官出手实在是太重了,其实这一点在之前的几次任务中都有体现出来,无论是学校里对于被“傀儡师”复仇的普通人,还是被“深海巨兽”吞噬的可怜村庄,长官都对死去的人类没有丝毫怜悯,甚至于还没有死去的人,她都不会去管。 拥有如此强大的力量,却又并不把匡扶正义当作责任,与肖恩队长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 玲珑摊手:“不好意思,手劲儿大了点。” 任务完成后,除却男孩之外的五个人瞬间离开游戏世界,眼前是一片荒地,四面八方都是被砍伐过的树木,隐约可见其上年轮。 显然,这里曾经是一片森林,这更是印证了“魔鬼”需要现实世界的媒介才能制造“游戏世界”的说法,也就是说,这个从“缝隙”里出来的“魔鬼”,并没有大家想象中那么强大,但是它的力量随着玩家们的死亡,得到了这些玩家的灵魂作为祭品,它会越来越强大,只是不知道它最终的目的是什么。 不过魔鬼嘛,总不可能是希望世界和平人人都能吃饱饭,无非是将人间变成地狱,不给它这机会就完事了。 玲珑取出拉斐尔的血,开始就地画法阵,看到她画出的法阵,几个存活的玩家都露出不敢置信的表情,他们似乎并不想在这里多待,黛丝也想要与玲珑一起进入新的世界,却被玲珑无情拒绝,毫不客气地说:“你去了也是拖后腿,赶紧回去给饕餮喂饭。” 那只猪吃得越来越多,早晚有一天特调局都要被它吃垮。 像之前寻找黛丝所在的游戏世界一样,这一次,景色未见声已至,快乐的旋转木马声在玲珑耳边回响,出现在她面前的,也正是一座很漂亮的旋转木马,虽然有几只木马东倒西歪,但完好的比较多,只不过上头没人,白瞎了这么好玩的东西。 玲珑想都没想,先坐上木马感受一下。 1037|第九十五片龙鳞(十一) 第九十五片龙鳞(十一) 在空无一人的游乐场自己玩, 可能有且仅有玲珑一龙干得出来。 这可不是现实世界中的包场,游戏里的场景越完美、越真实,背后的故事便越吓人, 位置的存在也越危险,她却高高兴兴坐完了旋转木马,又跑去无人看管的甜筒车, 自己挖了一大勺甜筒, 美滋滋地吃起来。 正吃得开心, 突然整个游乐园声音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项广播:“欢迎各位来到小丑游乐园, 马戏团表演马上开始,请各位观众不要错过, 愿您拥有此生最愉悦的一天。” 玲珑舔了口甜筒, 原本还十分明亮的游乐场在这条广播结束后瞬间变为黑夜, 旋转木马重新启动,五颜六色的彩灯再度亮起,动人的动摇开始在游乐园上空飘荡,不远处一丛篝火瞬起, 热烈的火焰照亮整个夜空。 玲珑手上不知何时多出一张邀请函, 游乐园最上方悬在天空中的巨大红色小丑气球咧着嘴巴, 用人性化十足的眼神盯着地上的人看, 眼睛似乎还眨了眨。 马戏团那边最热闹, 玲珑进入的时候, 发现里面已经坐满了观众, 但她完全不知道这些观众是什么时候出现,又是什么时候进去的,毕竟在她玩的时候, 整个游乐场除了她是活的,其他都是死的。 “尊敬的女士们、先生们!最先开始的是飞镖表演,掌声有请我们的演员!” 玲珑双手环胸倚在椅背上,四面八方都是掌声,聚光灯在现场扫来扫去,在一片尖叫鼓掌口哨中,定格在了玲珑身上,化着小丑妆容的主持人拿着话筒指着她:“这位女士,你为什么不鼓掌?难道你觉得我们的节目不精彩吗?” 聚光灯有点刺眼,刚才还一片尖叫的马戏团瞬间死寂,连喘气的声音都听不到,所有人都在等待玲珑的回答,玲珑甚至可以看见小丑脸上夸张的笑容,它的嘴巴几乎咧到耳后根,而正常人的笑是无法做到这样的。 她回答道:“都还没开始表演你就问精不精彩,你问你妈呢?” 小丑:? “我是买票进来的,我是观众,观众就是上帝,我乐意鼓掌就鼓掌,不乐意我喝倒彩你又能管得着我?” 小丑的笑容慢慢消失:“看样子这位女士不是很清楚我们的游戏规则,请问女士您有仔细阅读手上的邀请函吗?” 那当然没有,外面那么黑,上面字那么小,她才懒得看。 “邀请函上有规定观众礼仪,如果没有对表演及演员表现出足够的狂热与赞美,将受到来自游乐园的惩罚。”对于这个嚣张的玩家,小丑见得多了,在魔鬼的游戏中,没有几个素质人,大家都是一样的,充满恶意,互相欺骗背叛,以彼此杀戮取乐,其中不乏在游戏中存活许久,自以为无人能敌,因此对其他人毫不客气的玩家。 这些傲慢过了头,甚至对魔鬼都失去尊敬的玩家,是会被抹除的。 得到了魔鬼所赐予的财富与力量,却又不能回馈足够的信仰,这样的人,不配活在世上。 玲珑拿起邀请函,没等小丑慢条斯理地说出惩罚项目,她就当着所有观众的面,缓缓将邀请函撕成了碎片,最后露出灿烂的笑容:“你刚才说什么邀请函?不好意思我好像没听清楚,要不您再说一遍?” 当众作弊还这么光明正大的,也就她一个了。 这人到底是有多狂,多不怕死,才敢当着这么多观众的面糊弄人? 小丑这下再也笑不出来,“女士,你是来挑衅我们的吗?” “怎么能这么说呢?太伤人了吧。”玲珑看他一眼,“我只是得了鼓掌就会死的病,两只手合不到一起去罢了,就要被你质问,浪费这么多人的时间,你是什么居心?刻意想要挑起演员与观众对立?做个主持人连基本的仪容都没打点好,业务这么差请马戏团换人行不行?兔女郎不能来一个吗?” 小丑显然意识到如果再继续争辩下去只会浪费更多的时间,他阴恻恻地看了玲珑一眼,似乎在说你给我记住。 玲珑大大方方瞪了回去,记住就记住。 飞镖表演,顾名思义就是把穿着火辣的性感美女绑在靶子边,而掷飞镖的人则用黑布蒙住双眼,这游戏大胆又刺激,作为第一个上的节目,很快就调动起了全场观众的积极性。 所有人都在狂欢,脸上浮现出的兴奋与狂热,简直像是磕了药。 穿着性感比基尼的美女前|凸|后|翘身材火辣,就是不看飞镖表演,只看她们在台上走秀,玲珑觉得都值回票价。但该死的小丑偏偏要在美女身边晃来晃去,活脱脱把本就不甚好看的自己衬托成了野兽,颇有些辣眼睛,导致玲珑的兴致从十分被削减到了三分,就好像一束鲜艳的玫瑰里多了一只巨大的绿豆蝇,相当令人倒胃口。 原本以为就是个普通的飞镖表演,但玲珑很快就发现自己真是太年轻太单纯,太小看了这个游乐园。 负责投掷飞镖的演员,第一支飞镖就直接投中了性感美女的胸口! 这也叫飞镖表演? 然而就在飞镖直中美女胸口时,现场陡然迸发出一阵尖叫,热烈的掌声与口哨响彻云霄,不知道的还以为国足把球踢了进去。飞镖演员对此非常兴奋,蒙着眼睛对观众们九十度鞠躬,刷的一下同时射出三支——毫无疑问,又全都刺在了美女身上,鲜血迅速蔓延开来,虽然隔得很远,但玲珑仍旧闻到了那并不怎么美妙的血腥味。 她撇了下嘴,对这个表演相当无语。 小丑狂热地欢呼着,带动着全场的戏份,玲珑双手环胸,百无聊赖,她注意到自己身边的观众在疯狂举手嗨的时候,都露出了手腕上的山羊头烙印。 飞镖表演结束后,舞台上至少拖下去七八具穿比基尼的性感美女。 其后是空中飞人表演,小丑又说了一堆炒热现场气氛的台词,在现场观众的情绪到达顶点时,演员们出现了,他们站在高空秋千上,即将摆荡这个秋千落到舞台对面的另一根高空秋千上。 结果演员们在飞跃的途中,啪叽全都摔了下来,甚至有几个还摔在了最前面几排观众的面前,他们身上迸溅出的血肉沾了观众一脸,但观众们丝毫没有畏惧惊慌,反倒疯狂大笑起来。 “欢迎来到小丑的疯狂游乐园!”小丑振臂高呼!“在这里,你可以尽情疯狂!忘记约束吧!彻底释放吧!让恶意来得汹涌!来得势不可挡!接下来,让我们欢迎下一个节目!只有面包和马戏才能让人快乐!” 周围尖叫的声音都要把马戏团的屋顶给掀翻了。 接下来的节目都毫无疑问,没有一个靠谱,全都跟正常表演反过来,与其说是马戏表演,倒不如说是猎奇死亡游戏,只不过作为玩家的玲珑毫无游戏体验,因为就只是血肉横飞的恶心人而已,根本没有什么实质性能操作的东西。 直到装着狮子的铁笼被拉上来,同时出现的还有一位身材高挑穿着紧身衣的年轻美女,她手里拿着一条鞭子,显然是驯兽师。 见美女要进到笼子里去,玲珑用脚趾头想都知道这个可怜的美女估计难逃成为狮子盘中餐的下场,所以所谓的驯兽表演,就是让她来看个现场吃播?还是个不怎么卫生的现场吃播? 玲珑对此表示很费解。 就是狮子朝驯兽师张开血盆大口,而驯兽师非但不觉得恐惧想要逃走,还面露陶醉奉献出自己的肉|体时,突然从高空中出现一个人,那人伸手进了笼子中,抓住了女驯兽师,将她从狮子口中拽了起来,可惜晚了一步,女驯兽师已经被咬掉了一条腿。 而这个突然出现的人,他浑身缠满绷带,看起来就像是……木乃伊? 不过整体还是挺灵活的,小丑没想到会在马戏表演中突然多出一个人,它立刻怒斥道:“你是谁!请不要干扰我们的表演!否则你将要承受可怕的后果!” 可怕的后果是什么没人知道,至少木乃伊先生应该不在乎,他抓住秋千,一个漂亮的姿势落到舞台上,抓住小丑的头就往地上一摁! 玲珑发现这个手法挺眼熟,可不是像她吗? “长官!” 木乃伊看到了她,瞬间惊喜无比:“您怎么在这里?” 玲珑坐在座位上仍旧双手环胸:“这话我也挺想问你的,怎么,原来你还在外面搞兼职?” 不然这一身雪白绷带怎么解释。 拉斐尔对此表示:“说来话长。” 他话音刚落,小丑便突然像是吹了气球一样膨胀,原本看起来是人的外表,瞬间变得古怪又滑稽,那张咧到耳后根的大嘴此时已经张大,露出里头不怎么好看的锋利牙齿。 “你平时都不刷牙吗?”玲珑问,“我可不想被你这样的东西吃掉。” 拉斐尔反应很快,已经第一时间躲过了小丑的攻击,他很明显不是人类,而对于非人类的危险异生物,特调局的每个人都不会手软,他们要保护的是人类公民,而不是这些从“缝隙”理出来,或是被强大异生物制造出来的怪物。 “我是从鬼屋出来的,差点死在那里。”拉斐尔跳到玲珑身边,试图与她共同抵抗这场无聊又可笑的游戏,“因为扒光了一个木乃伊的绷带,所以它们没有为难我,甚至没能把我认出来。” 疯狂游乐园里的每一样设施,都可能充满危机,而在小丑狂妄的笑声中,观众们缓缓站了起来,此时此刻,他们已经不像是拥有自己思想的“人”,而是□□控的木偶。 与魔鬼签订契约,把灵魂出卖给魔鬼,又能得到什么好下场呢?手腕上的烙印就是最好的证明,在魔鬼的游戏里,所有玩家都要臣服于它。 即便是意志坚定的战士,也不例外。 拉斐尔死死咬着牙,才没有第一时间陷入与其他玩家相同的情况,小丑桀桀怪笑,然后发现玲珑正冲自己翻白眼,它有些不敢置信,“你怎么会没有反应?” 玲珑举起手腕看了看:“你说这个?” 她是指那个黑色山羊头。 紧接着,就当着小丑的面,她用指腹轻轻一抹,烙印瞬间消失,不仅如此,她还抓住了拉斐尔的手腕,山羊头烙印一消失,与魔鬼的契约便不成立,他们的灵魂即便死后,也不会属于魔鬼。 千百年来,从来只有魔鬼欺骗人类签订契约,哪有人类刻意玩弄它,将契约视为儿戏的时候? 魔鬼愤怒了,后果很严重。 玩家们像是被设定好的人偶一样,疯狂向两人攻击而来,玲珑想都没想打开图鉴开始召唤,她觉得不需要找别人,就一个家伙便能解决一切。 就是这头差点把特调局吃垮的猪。 从被抓捕收容到现在,还是“饕餮”第一次出来放风,它最怕的便是玲珑,当初见到她,骨子里就有种说不出的恐惧,现在被召唤出来,那更是乖得不行,看得拉斐尔啧啧称奇,这家伙之前没从地下公馆逃走时可拽了,哪怕是肖恩队长都差点儿被吃掉,没想到新任队长的恐怖程度已经到了连“饕餮”都要瑟瑟发抖的地步。 玲珑很友好地拍了拍饕餮的头:“你看,这一片全是给你准备的食物,尽管吃吧,把这个游乐场吃掉也没关系。” 饕餮一听,意思是自己可以任意搞破坏,顿时就兴奋起来,它看起来很小一头猪,但嘴巴能张的比身体还大,那些玩家算什么,它一口就能吞下十几个,而且体型可以随着意志变大变小,今天看样子是可以饱餐一顿了!而且除却这些人类玩家外,还有一些稀奇古怪的生物,管它是什么呢,反正能吃就完事了! 原本摆好架势准备在疯狂游乐场跟玲珑与拉斐尔来一场真正的追逐游戏的小丑,目瞪口呆地看着已经被吞掉大半的玩家,啊它为什么突然感觉这么冷,抬起头一看,才发现是马戏团被那只猪给吃了。 “快住口你这个蠢货!你知道你在做什么吗!你这是在冒犯魔鬼大人!” 说是这么说,小丑却不敢对饕餮做什么,因为玲珑提醒了它:“这家伙天地都能吞噬,我建议你不要靠近,毕竟你算是西方的产物,所接受的力量也是来自西方的魔鬼,这家伙跟你们完全隶属不同的神话系统,不想死就别过来。” 小丑还是很惜命的,它果然不敢过来。 饕餮一路势如破竹吃吃吃,很快就将整个游乐场都吞吃的干干净净,然后变成一头粗看是猪细看不知是什么玩意儿的玩意儿,回到了图鉴中。 玩家全部死亡,游戏地图都被吃了,这场游戏自然也要宣告结束,小丑只来得及发出一声悲鸣,便随着游戏世界的崩塌,发出了一声响彻宇宙的尖叫,然后就像是老式黑白电视机上来回雪花状的画面,刺啦刺啦的瞬间消失不见。 “长官,这……” 拉斐尔不明所以地看着周围,本来他还想着能在游乐园里得到什么线索,结果长官不愧是长官,根本不给反派废话的机会直接开干,但问题来了,游乐场没有了,小丑也……“咦?这是什么地方?” 游戏世界一旦崩坍,就会回到现实世界,前面玲珑所去到的两个游戏世界,都是在现实世界的基础上加以改造和完成的,说是游戏世界,其实这个世界并不稳定,更像是个做工有点粗糙的环境。由此可见,魔鬼虽然很强大,但它的强大也是有依据、有条件的,就像北方的植物被移植到南方,即便价值不变,产量也一定会有变化。 聪明的植物会选择适应土地,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道理到哪个世界都适用,魔鬼也是如此。 就比如说“吸血鬼伯爵”,它在它自己的世界里呼风唤雨,是无数人崇拜和追随的王者,甚至有着赐予他人“初拥”的能力,然而在这个世界,它却不能将人类转化为同类,这是在本源世界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同理,“傀儡师”与“雪女”在力量上都或多或少受到了这个世界的影响,特调局的战士们对异生物而言不堪一击,但仍然有许多异生物被抓捕收容,这就是世界自然生成的法则,简而言之,就是到老子地盘,得听老子安排。 而“魔鬼”不想要被安排,它更想要创造出专属于自己的地狱,地狱才是魔鬼的快乐乐园,其他人不容染指。 但它的力量与世界意识比起来要小得多,更何况“缝隙”还削减了它的能力,否则它何必非要引诱这么多玩家,拿出那么大的利益?有是给钱又是满足愿望的,没必要吧,直接吃掉不是更好吗? “你知道这里?” 玲珑与拉斐尔现在站在一个废弃的游乐园里,已经不能使用的摩天轮遭受了雨打风吹,远远看上去又破又寒酸。 “这个游乐园已经废弃了很多年了,我记得小学时候来玩过,但是因为设施不怎么样,节目也不够精彩,尤其是地理位置比较偏远,门票还贵,所以来过一次就再也没来过,老板经营不善,游乐园盘不出去,已经倒闭很多年了。” 玲珑说:“我看你记得还挺清楚。” 拉斐尔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小时候家里条件一般,好不容易求爸妈带我来游乐园玩,结果就这,难免印象深,长官,你要是不信,你看那边的摩天轮,我还偷偷刻了自己的名字呢!” 拉斐尔到此一游,相当没素质。 玲珑才不会去看,她让拉斐尔联系局里来接他们,在等待车子到来前,他们将这个废弃游乐场转了转,没什么好看的,废弃二十来年,什么都没了,也就是摩天轮太大不好卸,否则附近路过收废品的大爷非把它拆了不可。 闹鬼别墅、死亡森林、疯狂游乐园……这三张游戏地图都建立在现实世界的基础上,回到特调局后,黛丝在白板上贴了地图,然后用红笔圈出了这三个位置:“这里、这里,还有这里。” 特遣队的队员们都在安静开会,只有玲珑拿着一袋薯片在那咔嚓咔嚓的吃,一边吃一边听。 黛丝不敢对长官说啥,只好忽略玲珑的动静,她又在地图边上贴了一张图片,图片上,是她根据手腕山羊头所画下的烙印图案,并且将这个山羊头连成了一个倒置的五角星。 “在撒旦教里,魔鬼的圣经封面便是倒五角星标志,以及这个奇怪的魔鬼烙印,与魔鬼签订契约的人,手腕上都有,我在死亡森林遇到的几个玩家也是这样,显然,大家都是魔鬼的猎物。” “而现在,已经出现的游戏地点有三个,我们找到了一些新人玩家,他们还没有陷得太深,在调查下,他们也给出了自己的游戏世界,经过调查,是这样。” 黛丝在地图上认真画红圈,发生这些游戏的地方一共六个城市,五个城市在外围,每个城市都是五个游戏世界,用笔连起来,恰巧是一个倒置的五角星,而处于中间的那个城市刚刚发生三起游戏,是他们之前经历的闹鬼别墅、死亡森林,以及疯狂游乐园。而外围的五个城市,又恰巧连成一个倒置五角星,特调局所在的城市,便是这个五角星的核心。 整体连起来,正是一个巨大无比的山羊头。 山羊头意味着魔鬼。 “调查组的人去了这些地方实地考察,发现都有着或多或少的缝隙能量,但奇怪的是,这些缝隙能量经过探测,都不是属于同一个缝隙的。” 大家纷纷露出不解的表情,就目前来看这很显然是“魔鬼”的手笔,但魔鬼不可能一个人从数个“缝隙”出现吧?这根本不合理,因为每个异生物都只有一个“缝隙”,就算它拥有数个缝隙,那么气息与能量也不该有变化。 1038|第九十五片龙鳞(十二) 第九十五片龙鳞(十二) 就像是一个人整了容, 即便外表面目全非认不出来,但指纹、基因这些仍旧无法改变,异生物也是一样, 它们体内的细胞各有各的特殊,“缝隙”处所检测到的能量波动,便是它们特殊的存在特征, 但这几个点却完全不同, 不得不说, 是件很奇怪的事情。 “这有什么奇怪的。”玲珑说,“既然不是它出来的缝隙, 那就是它制造出的缝隙。” 她这话说得轻描淡写,却把其他人吓了一跳, 制造出的“缝隙”?“缝隙”还能被制造出来? “为什么不能?”玲珑随手拿起两本书一摞, 贴在一起的两本书中间便出现了一条缝隙, 书页与书页之间同样会出现缝隙,人的生活根本无法离开“缝隙”,也正因如此,异生物的出现地点才令人无法预测, 而“魔鬼”想要将人间变成地狱, 不要指望它有什么高尚的品德, 它最爱的便是背叛、欺骗、玩弄。“一个完整的球如果要裂开, 表面必定会出现缝隙, 再坚硬的物体也无法抗衡, 借由缝隙撕开世界, 将世界占为己有,这不是很好理解吗?” 否则为什么她会出现在这里,难道只是因为一个“恶灵”? 和“魔鬼”比起来, 恶灵那绝对是小可爱了,它虽然喜欢玩弄人类的命运,却并没有称霸世界的野心,毕竟对它来说,要是全世界的人都变成异生物,那还有什么好玩?玩弄人心才是最有趣的,这个前提就是人类要一直存在啊! 但“魔鬼”,它就是单纯地想要人间变成地狱。 “这这这,这我们要怎么办?!”队员们手足无措,以前只是抓捕单只异生物,他们尚且需要牺牲,如今面对的是更强大的魔鬼,对方的能力远远超过他们现在所收容的异生物们,要怎么做才能阻止世界继续出现“缝隙”? “把缝隙堵住。” 众人齐刷刷看向玲珑,脸上都是同样的表情:姐姐,怎么堵? 要是能堵住,政府早就堵了,何必等到现在?就说呢,怪不得“缝隙”的出现越来越频繁,异生物也越来越多,什么奇奇怪怪的东西都出现了,在这种情况下,很容易引起社会恐慌,政府一直将“缝隙”和“异生物”的存在隐瞒起来,并不是想要欺骗人们,但“缝隙”愈发频繁,对谁都不是好事。 “怎么堵,那可不能问我。” 她又不是专业的,要她来堵,根本懒得费那劲儿,直接把魔鬼抓起来揉吧揉吧塞回去万事大吉,可惜那要消耗太多力量,自己的世界还是得自己保护,有参与感才能有责任心。 于是可怜的“恶灵”先生再次被请了过来,它一路都在哭喊,完全失去了第一次见面时那种嚣张膨胀到让人想揍它的猖狂。它一看到玲珑,眼泪哗啦啦的就流淌了下来:“我为国家立过功,我为人民的财产安全粉身碎骨!我要求好一点的待遇!我要求给我一点尊严!我要自由!不自由毋宁死!” 玲珑双手环胸看着它,它立刻就变了语气,也不知道只剩下一个骷髅头的家伙到底是怎么从那黑漆漆的眼眶中流下泪水的,总之语气瞬间变得正经起来:“请问找我有什么事吗?” 它可能是最惨的异生物了,异生物图鉴虽然有它,但备注是“这个家伙喜欢玩弄人心,不建议任何人召唤,否则后果自负”。所以在之后的任务中,愣是没有一个队员愿意召唤它,住在它隔壁房的没啥用只会卖萌的人鱼都被召唤出去了好几次,只有它,只有强大的恶灵大人,从始至终毫无用处。 “找你来当然有事,如果这次你能帮我们做到,以后给你点自由也不是不可以。” 恶灵一听,瞬间来了精神,它觉得骷髅头的外表不够体面,便迅速化出自己原本的模样,金发碧眼的大帅哥,相当英俊,前提是不要只有一颗头。 为了防止恶灵逃走,它的头跟身体一直被分开放,太惨了。 一颗人头在队员们身边飞来飞去,在白板的地图上来回飞舞,很快就看明白了上面的图案意味着什么,恶灵发出愤怒的声音:“这个家伙想干什么!大家都是异生物,凭什么它就要把世界改造成它喜欢的模样?我看现在就很好!我不要改变!” 它还用脑袋撞了撞还没有开始游戏的,中央城市的最后两个点,经过排查,画出倒置五角星剩下两点后,对两个位置附近的地点都进行了检索,也许他们能赶在魔鬼开始游戏之前,毁掉最后两个落点,这样的话,说不定还有机会。 恶灵对于如何摧毁魔鬼的计划这件事表现的相当热情,毕竟用它自己的话来说,它非常喜欢人类,尤其喜欢人类绝望恐惧时露出的表情,要是真的像魔鬼想要的那样,把人间变成地狱,所有的人类都习惯了杀戮、恐怖与疯狂,请问它以后还能吓唬谁?还能有什么乐趣? 在恶灵的建议下,队员们提前在五角星的最后两个落点画上了恶灵所提供的法阵,这个法阵交由吸血鬼伯爵看过,这家伙表示应该没有问题,与山羊头的倒五角星不同,恶灵给的法阵画出来后,是一个六芒星封印。 封印画好后短暂的亮了一下,立刻消失,“恶灵”忍不住心酸,“为什么一定要用我的骨粉……” 画封印的白色颜料里掺杂了它的骨粉,明明它都说了滴入纯洁的鲜血就可以完成法阵,为什么一定要用它的骨粉!它可怜的骨头,刚长出来一点,不知道究竟要什么时候才能复原。 “因为好用。”有个队员顺口回答。 这是真的,谁叫恶灵具备无视物理攻击的能力,经由研究组开发出的武器跟装备都特别好用,唯一可惜的就是这家伙骨头再生有点慢,很多时候都得省着点来。 “恶灵”差点儿又飙出眼泪,正想张嘴嚎啕,被人一把堵住:“小声点!” 玲珑跟拉斐尔手腕上的标记已经被擦去,只剩下黛丝还有,因此她已经站到了法阵上等待传送,随着倒置的五角星缓缓亮起、连接,眼看即将成型,落在上空的六芒星封印却迅速将其压制,黛丝感觉到手腕上的烙印似乎在呼唤自己,要将自己拉入一个异空间——但是这个空间,也就是所谓的游戏世界,是要在五角星基础上开展的,五角星被封印压制,红光从大盛逐渐衰败,地面上伸出一长条一长条扭动不止的黑气,黛丝灵巧地躲过,随后便听到一阵痛苦的吼叫,黑气中居然“吐”出了几个陌生人! 说是陌生人也不全恰当,至少里头有一个,玲珑还是挺熟的。 那个被她夸了一句就当真的年轻男人,他的好朋友在与他各回各家后突然去了红灯区,结果马上风死在女人床上闹得世人皆知,随后他不仅接手了好朋友的公司,还接手了好朋友的未婚妻,正恩爱着呢,简直是人生赢家。 他会出现在这里倒也不稀奇,对魔鬼来说,只要人心中有恶意,就能成为它的契约祭品,你所要付出的代价,远比你从魔鬼那里得到的要多。 正在参加游戏,游戏还没开始就被迫退出的玩家们都懵了,等他们看到不该出现在这里的陌生人时,更懵,完全不知这是怎么回事。不过他们都不怎么害怕,毕竟现实世界的警察可找不到证据,他们只是向魔鬼许了愿,又没有亲自动手,怎么能怪到他们身上? 陶婷婷也是这么想的,后来她凉透了。 玩家被吐出来后,黑气并没有消失,反而愈发壮大,恶灵说:“这个封印好像惹怒了它,我建议我们现在赶紧逃命……” 虽然不想承认,但它的能力并没有魔鬼强大。 还在喋喋不休互相抱怨的玩家甚至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巨大的黑气就变成了一张大嘴,一口就将他们全都吞了下去! 这样的惊变把特调局的人都吓傻了,好在大家都久经训练,立刻恢复理智开始备战,黑气开始向四面吞噬,被它经过的地方,大地龟裂、植物枯死,一切活物都成为了食物。 黛丝突然发出一声痛苦的尖叫,她跪在地上,手上的武器跌落,手腕处的山羊头正散发着诡异的红光,似乎在命令她主动走到黑气的口中。 “黛丝!” 队员们纷纷惊呼,玲珑本来还在看戏,此时大步走过去一把抓起黛丝的手,她仅仅是握了一下,黛丝手上属于魔鬼的烙印便消失了。 要知道,魔鬼的契约一旦签订便不能解除。 之前只有拉斐尔亲眼见过队长是如何清除烙印的,这下所有人都看到了。 原本大家已经做好了堵上性命封印魔鬼的准备,可玲珑露的这一手实在是出人意料,即便大家都不敢相信,但事实上你很难用人类来形容如此强大的力量,能够将异生物摁在地上任意摩擦,无形的魔鬼都会被她抓在手里—— 是的,就跟拔萝卜那样,被施加了恶咒与六芒星封印的魔鬼终于显现出了原形,它就是一团黑色的气,这是人类负面情绪的产物,恶意越大,它越强大,但魔鬼本身并没有形状,你想它是什么样子,它就是什么样子,而它在玲珑面前,就是一团丑的不能再丑的黑气。 但在其他人眼中,就是玲珑把各种各样恐怖外表的魔鬼给拽了起来,那些黑气聚集成了可怕的形状,与美丽的少女简直格格不入。 “不是找不到堵住缝隙的东西吗?”玲珑捏了捏手上还颇有弹性的黑气,这玩意儿在别人看来可能无形无味,但在她手上却有实体触感,她扭头看向只有一颗脑袋的恶灵:“喂。” 恶灵看到她就害怕:“是!” “你想回到你原本的世界吗?” 一听这个,恶灵拨浪鼓般摇头:“不不不不不——” 它原本被封印在虚无之地,那里除了它自己连个鬼影子都没有,长年累月的孤独寂寞让它发展成为了变态,它也不想的! 玲珑让人拿过收容箱,将黑气形状话都不会说的魔鬼塞了进去,怎么说呢,这看起来简直像是魔法,纤细的少女把巨大的黑色魔鬼塞进了小得可怜的收容箱,收容箱那么小,但硬是能塞得进去。 特遣队的队员们对此非常不解:“这就完了?” 他们已经准备好决一死战了,结果就躺赢了?一点用都没派上,任务就结束了? 玲珑说:“其实可以结束的更快。”只是她也有点好奇,这个世界的魔鬼究竟长什么样子。 事实证明玲珑相当失望,心中有畏惧的人才能想象出魔鬼的外表,而她不知道什么是畏惧,所以只能看到魔鬼的本体,也就是这一团黑气。 魔鬼想要撕开更多缝隙,放出更多的异生物,创造出人间地狱,从此自己成为这个世界的主宰,很可惜的是它的大业没有完成,而且还为他人做了嫁衣,在六芒星封印的基础上,异生物根本无法从缝隙出来,但“缝隙”过大过多,仍然会给这个世界带来很大的影响,最重要的是,这些“缝隙”,并不能够保证会把来到这个世界的异生物们送回本来属于它们的世界。 即便是很想要回到家乡的小精灵与人鱼,也没有勇气穿越缝隙。 其他异生物都是既来之则安之,在特调局过得挺好的,它们现在都算是有编制的了,没人想离开。 于是玲珑就拿魔鬼来填缝隙。 真的太残忍了,真的,“恶灵”当场就流下了眼泪感谢玲珑不杀之恩,为什么会有如此可怕的女人,她居然在魔鬼的身体上刻满了六芒星封印,然后将它填入缝隙——支撑魔鬼存在的是人类的恶意,而只要人类恶意不绝,它就不会灭亡,就会一直产生、一直壮大、一直填满缝隙。 小一些的缝隙使用魔鬼填满后会消失,大一些的也会主动开始修复,被吞噬的人类是回不来了,但如何解释他们的去向,那是警察的工作,与特调局无关。 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局长终于出现,还邀请了玲珑去到他的办公室谈话。 “非常感谢你。” 局长郑重地朝玲珑伸出手,“编号000的龙。” 玲珑冲他粲然一笑,一巴掌拍开老头的手:“客气了,已经有人付出了代价。” 异生物图鉴上,第一页是空白页,大家一直都很好奇为什么要留下那张空白页,只有局长知道那是一个承诺,当这个世界再度陷入危机,这张空白页才会被点亮,出现在上面的异生物才会被召唤。 缝隙出现、消失,周而复始,而人类要做的,就是接受异生物的存在,不拿有色眼镜看待它们。当然,前提是它们也愿意和人类和平共处,而在探索共同生存的道路上,还有很多难题等着他们。 “这两个孩子。” 局长推出一张照片,是那对在地下交易场被救出来的龙凤胎,像是这样的孩子有很多,局里会为他们安排新的身份重新开始生活,但也有一些孩子无法回归正常的人生,这些人,大多会被送去接受特殊教育,等他们长大成人,便是新一代的特调局成员。 人类就是这样,周而复始,代代相传。 “不出意外的话,地下交易场很快就能被整顿关闭,这是你的功劳。”局长由衷地感谢。 当玲珑出现在他面前时,他吓了一跳,因为特调局有特殊防护系统,不会出现“缝隙”,更不会有异生物能够凭空出现,但随即,少女表明了自己的身份,死去的肖恩队长以自己的灵魂作为代价,换取了她的到来。 他们以极小的代价,得到了最大的和平。 特遣队的这位新任队长,出现的很突然,离开的也很突然,她甚至都没有跟队员们、异生物们打一声招呼,便彻底消失在了这个世界,无论他们怎么寻找,也无法去追寻她的踪迹,相遇的时候,就跟离别的时候一样,连句问候的话都没有。 只有“人鱼”悄悄握紧了手上的鳞片。 ———————————— 回到荒海的龙很欢快地在海浪中翻滚,稚嫩的小海豚又围绕着她游来游去,等她幻化成人形,便让她坐在自己身上在荒海遨游,等她玩够了,才回到归墟龙宫,却意外地发现自己很久很久很久很久以前种下的莲花,居然凝结出了花苞。 这可不容易,这是用灵魂幻化出的花种,有些冒了芽,有些到现在都还被埋在水中,像是这样能凝结出花苞的,已经不知是多久以前的事情了。 玲珑摸着下巴想了半天,到底也没能想起来鼓起花苞的这几株是在什么时候种下的。 来到荒海的灵魂有很多,玲珑并不会全部满足他们的心愿,她本来就不是会在意别人执念的龙,因此有一些灵魂被她当作花种直接种了下来,这些死去后执念未消,却只能化作花种的灵魂,向来很难发芽,不像那些执念散去彻底归于平静的灵魂,比如说那株并蒂莲,便生长的很正常,虽然有点缓慢,但也是因为没有养料的缘故。 可这几枝凝结出花苞的,居然都是执念未消的灵魂,这就很不一般。 玲珑围着莲花来来回回地看,甚至拨弄着花苞,小海豚也亲密地在她身边围绕,游来游去,龙宫永远明亮灿烂,因此更显得这几枝花苞特殊。 “我走的时候,它们就结出花苞来了?” 小海豚叫了两声,显然它不知道。 玲珑只好走到龙宫门口,用力踹了下门口那只住着讨人厌家伙的大贝壳,那家伙从大贝壳里出来,恭敬地跪在地上:“回龙女大人,是的,” 玲珑正要走,又眯起眼:“我是不是说过,不许你进来?你是怎么知道的?” 大贝壳颤抖了一下,玲珑懒得跟他计较,她又回到莲花面前,数了数,一共有四枝花苞,手指轻轻在花苞顶端点了点,仍然能够感觉到那未散的执念之意,这让玲珑很稀奇,不知道被在这里种了多久,估计前尘往事都已遗忘,居然还能靠着执念开花,真是有趣。 花苞被她碰触,轻轻颤动,似乎在诉说什么。 玲珑问:“看样子,你们很想回去啊。” 可是她为什么要让它们回去呢?荒海的一切都是她的所有物,没有人能够违背她的意愿,她便是这里的主宰,是永远无法被动摇的存在。 “看在你们很努力开花的份儿上,倒也不是不可以。” 龙女大人难得发了一次善心,她再度在心中肯定了自己作为荒海第一慈善家的身份,取出了四片龙鳞,龙鳞碰到花苞,瞬间便化作光芒将其包裹,原本还努力绽放的花苞瞬间像是有了生命般剧烈颤动,似乎在诉说什么。 它们在讲什么,玲珑懒得听,她挥挥手:“爱去哪儿去哪儿,记得回来开花。” 四枝花苞似是听懂了一样,立刻便消失了。 执念不消的花苞无法开花,但却能够凭借这股子执念,从废弃的种子成功长大,这是玲珑没想到的,无论过去多久,她都发觉自己小看了这些灵魂的执着。 小海豚游来游去,在花苞所在的位置待了半天,又回到玲珑身边,尾巴一动一动,似乎在问她为什么那几朵花消失了。 玲珑摁住它的头,躺在了自己巨大的珊瑚床上,珊瑚上挂满了她喜欢的亮晶晶的金银财宝,这里的东西哪一样拿出去都是人人争抢的宝物神器,但对玲珑来说,就只是玩具而已。 她伸手逗弄着小海豚,手指在它脑门儿上不停戳戳戳,笑眯眯地问:“你很快又要有一个新朋友了,高兴吗?” 小海豚发出清脆的鸣叫,显然是高兴的。 而来到荒海里的灵魂,都将重新开始,永远留在这里。 因为她是龙。 1039|第九十六片龙鳞(一) 第九十六片龙鳞(一) 却说近日那京城颇有些不太平, 先是闹了狼妖挖心,使得百姓人心惶惶,原本夜不闭户的京城如今天刚黑, 便人人家中门窗紧闭,生怕自家叫那狼妖挖了心去。后又是新科状元在与新平公主大婚前叫狐妖掳走,已是过了数日有余, 新平公主几乎哭瞎了双眼, 帝王大怒, 擢令人前去缉拿,只是那训练有素的将士如何应对手段百出的妖物?非但没能将状元郎救回来, 反倒是折了不少人进去,帝王愈发怒不可遏, 张贴皇榜, 言明谁能将驸马爷救回来, 他便封那人为国师。 一时间,世间修道之人尽皆心动,前往京城的数不胜数,但凡是在路上见到僧道打扮的, 几乎都是前来捉妖的, 使得那一路百姓连家门都不愿开, 这化缘一个两个还算是结善缘, 几十上百的来, 小门小户哪里顶得住?更何况还有那些个浑水摸鱼, 压根儿没什么修行, 纯粹是来凑个热闹,碰运气瞧瞧自己是否能捡漏的。 自八百年前,妖物便自人间消失, 人们着实是过了一段安稳快活的日子,八百年前万妖横生,连人间帝王都要俯首称臣,谁知八百年过去,又有妖物现世,只是世间却没了那道行高深的修者。 一个小道士跌跌撞撞往前追:“师父等我!师父!师父!” 他前头那青年道士身着青色道袍,这道袍穿得十分随性,连系带都错了,着实看不出什么修行,头发居然不像其他道士整整齐齐束起,而是用一根发带绑在脑后,面容生得倒是清俊,只是面上一副吊儿郎当之色,实在是叫人无法生出信服之心。 不过此人倒是会忽悠,一张嘴能将死的说成活的,所以哪怕带了个小道士,又身上没有一个铜板,照旧每日有饭吃。 小徒弟踉踉跄跄追上来,青年道士便敲在他脑门上:“你这笨蛋,方才叫你装你都不会装。” 小道士心中也是面条宽的泪,可面对小心眼的师父又不敢讲实话,只唯唯诺诺:“谁叫师父骗人……” “嗯?” 小道士两只手捂住嘴巴,他今年也就五六岁,还是稚嫩的年纪,怎么会有青年道士这样油嘴滑舌?一张嘴便是忽悠,能怪他说漏嘴吧?方外之人怎能打诳语? 青年道士敲了徒弟的脑壳:“你不懂,为师那是别有深意。” 小道士低着头,还别有深意呢…… 他们刚从一个员外家出来,员外风流成性,家中正妻与妾侍斗的厉害,妾侍年轻貌美,更受宠爱,想扳倒正室,恰逢京城妖怪之说已传闻的沸沸扬扬,便做了个局,假装自己被妖物上身,又引员外查到正室身上,员外见心爱的美妾被妻子所害,怒不可遏便要休妻,正室夫人如何能忍? 这才请了青年道士去,青年道士过去给人一顿忽悠,是正室妾侍两边不得罪,眼瞅着就要忽悠完了能拿银子走人,谁知他这不成器的小徒弟忽地说漏了嘴,却是将他招摇撞骗的事儿暴露出来,害得他被员外家家丁们拿着扫把撵出十里地,青年道士为此十分扼腕,早知会被撵出来,便多吃些,如此腹中也不至于如此饥饿。 他时常骗人,也就骗几个铜板买个馒头,小道士是被青年道士捡来的孤儿,自小跟着他长大,自然知道自家师父除了那张嘴啥本事都没有,因此当青年道士说要到京城寻谋个好前程,说不定能混个国师当当时,尚且年幼的小道士几乎操碎了心。 骗普通人,跟骗皇帝,那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前者顶多是被打一顿撵出来,顶了天扭去官府,蹲几日大牢也就好了,可后者是要掉脑袋的事儿!虽说师父没有九族可以让皇帝杀,但还有他这个小徒弟呀! 他才五岁多一点点,他还没有长大呢!他才不想死! 青年道士并不知道这短短时间里小徒弟已经想了多少,只觉得这小笨蛋实在是只会给他拖后腿,若是把那两个女人忽悠成了,他们少说能得二十两银子,也不至于过得紧巴巴的,只能干咽馒头喝凉水,连点荤腥都见不着。 餐风宿露,着实可怜。 只是话又说回来,这世间向来安稳,为何妖物又重现人间? 此事还需去到京城才能得到答案,只是此去山长水阔,没有盘缠,又化不得缘,难不成,当真要喝西北风? 这师徒二人一路艰辛往京城赶赴,京城那边,却已经来了许多有名的僧道修士,个个名门正派,风头十足,帝王对他们寄予厚望,新城公主更是恨不得同他们一起上山,将那狐狸精碎尸万段才好泄愤! 可惜的是,这群号称名门正派能够降妖伏魔的僧道,居然全是些沽名钓誉之倍! 说起来,倒也不能怪这些和尚道士,他们虽都是正派,但世间已有八百年安定祥和,八百年前倒有许多有真本事能收妖的修者,可问题是这八百年下来,人间再无妖物,这没有传承,他们平日念经颂佛,哪里有跟妖物对抗的本事?还以为是如开光辟邪,打个坐念个经,浑身正气喊一声何方妖孽速速退下便能解决呢。 谁知刚入那妖山,还没来得及进去,便叫一阵妖风给刮了出来,虽然没吃什么苦头,身上的袈裟道袍却都叫吹飞了,只余下一条亵裤,露出一身白肉,着实是不堪入目。 帝王大怒,对这些僧道大失所望,便将他们赶出京城,新城公主原以为自己能与驸马团聚,谁知却是一群沽名钓誉的,当场又哭成了泪人儿。 随后天下张贴皇榜,要能人异士前来揭榜,若是能救出驸马,则拜为国师,反之则要被砍头! 青年道士带着小道士进城的时候,正值那群被官方认证过的僧道被赶走,好在他一身道袍破破烂烂,人也落魄,没有被当成其中一员,但京城百姓深受妖物祸乱之苦,对无能僧道十分排斥,饶是青年道士嘴再甜,也须得给他时间让他说,人家见了他穿道袍,啪的一声将门关上,又有什么法子? 小道士饿得捂住肚子,几乎哭出来,青年道士也很饿,他左顾右盼一圈,最后将视线定格在了小徒弟身上。 小道士:!!! 他紧张地看向师父,青年道士盯着小徒弟看了半晌,末了长长叹息:“早知如此,当初便让你多吃些。” 长多了肉才能做储备粮食啊。 小道士:!!! 他就知道师父居心不良!从前得一个馒头,师父都要一人啃掉大半才肯余他两口,如今居然破罐子破摔,要把他当食物吃了!小道士气恼地扑上去,对准不着调的师父手腕啊呜就是一口,然后他就哭了。 一屁股坐在地上,两条小短腿儿不停蹬来蹬去,青年道士哈哈大笑,戳小道士脑门:“你师父我铜手铁臂,你还想咬我吃我的肉?想得美!” 一口小奶牙差点儿崩掉的小道士抹着眼泪闹脾气,他实在是太饿,正要继续哭闹,眼前却突然出现一颗热气腾腾的大包子。 小道士瞬间瞪大眼睛,直勾勾盯着包子看,好半晌,咽了口口水,缓慢地顺着包子往上看去,却看见一位仙女! “仙女姐姐!”小道士嘴巴甜得很,眼巴巴看着人家姑娘,又瞧着这大包子。 仙女微微一笑,将包子给了他,小道士捧着滚烫的包子感动地泪眼汪汪,却见仙女姐姐已经转身离去,连话都未曾说一句,他张开小嘴,正要啊呜一口,结果却是上下两排牙齿咬到一起,发出叮的一声,而包子已经到了坏师父手里! 青年道士一口就咬掉了一半包子,小道士一看,鬼哭狼嚎:“我的!是我的!仙女姐姐给我的!” 青年道士挥开这没出息的徒弟:“尊师重道,尊师重道懂不懂?有好吃的,自然要师父先吃。” 小道士哭得好惨。 最后,青年道士留了一口给小徒弟,这包子皮薄馅儿多,十分鲜美,可能是考虑到他们是出家人,那姑娘买的也是素馅儿的,其实青年道士很想跟她说没必要那么较真,他们师徒俩都挺喜欢吃肉的,真的,就是平时打不到猎物,只能多喝两口凉水果腹,着实落魄可怜,不知道有没有路过的好心人看在他们师徒俩如此可怜的份上,再施舍他们一颗大包子呢? 显然,仙女只有一个。 小道士捧着那一口包子,委屈巴巴吸吸鼻子,青年道士顺口问:“怎么,不想吃啦?那为师帮——” 话没说完,小道士便将包子囫囵塞入口中,不给师父帮他吃的机会,谁知他人小,嗓子眼儿也小,险些被噎死。 青年道士连忙拯救小徒弟于水火之中,对他万分失望:“你瞧瞧你,就这么点出息,一个包子罢了,瞧你没见过世面的德性!” 小道士愤怒不已,他们现在浑身上下一个铜板都没有,好不容易遇到一个仙女姐姐给了个包子,自己却只得了一口! 欺师灭祖,替□□道! “好了好了,师父不逗你玩了。”见小徒弟又要开始嚎啕,青年道士赶在他哭号前开口安抚,“师父带你去吃顿好的,给你赚钱去。” 小道士泪眼汪汪:“怎么赚钱?” “咱们捉妖去!” 小道士:…… 哇!那还是让他死掉吧!他宁愿饿死,也不要被妖怪吃掉! 他哭得好大声,好凄惨,虽然穿得破破烂烂,但小道士生得白白嫩嫩很是可爱,又有一张圆噜噜的小脸儿,很容易引起女性的母爱,想必方才那位仙女也是因此才大发恻隐之心,青年道士好生羡慕,他若是长得可爱些,也能骗吃骗喝。 小道士被师父拖着去捉妖,哭得宛如死了师父。 除却捉走驸马的狐妖外,让百姓们天一黑便收起摊子关上门连灯都不点的,其实是挖人心为食的狼妖,以往到了晚上,京城可是花灯齐放热闹非凡,如今天色将黑,街上已经空无一人,一些大户人家连门口的灯笼都掐熄了,生怕因这点光亮引来狼妖挖心。 “听说啊,狼妖就喜欢你这种嫩生生的小孩子,哎哟,那胸膛用锋利的狼爪子一挖开,心脏嫩得很咧,煎炒蒸炸煮是怎么做都好吃,弄熟了撒点辣椒面配小酒咂一口……” 因为小徒弟喊饿喊累所以万般无奈只好背着他的青年道士一路碎碎念个不停,小道士被吓得浑身发抖,他还在那坏笑,恶意描述小孩子的心脏多嫩多好吃,月光将两人的影子打的很长,小道士吓成这样,青年道士还在那偷笑,着实不着调。 夜风送来一声轻微的狼嚎,原本还漫不经心的青年道士眼睛一眯,瞬间凌厉起来,脚下的步子也加快许多,此时此刻,似乎有几道身影从房顶经过,因为弹跳极快,道士只来得及瞧见他们的残影。 小道士已经吓得睡过去,青年道士脚尖一点,跃上屋顶,顺着那几道身影追过去。 狼妖今日选了一位富家千金,它喜欢年轻人与小孩子的心脏,一开始只是随便挖一挖,可是后来它发现人类因为自己的强大而惴惴不安,心中便逐渐自大起来,对平民百姓失去兴趣,偏偏喜欢潜入大户人家挖心,前几日,它还夜入皇宫,挖了皇帝的一个妃子的心,那皇帝醒来,发现伺候自己的妃子身子都凉了,胸腔被大大挖开,当时吓得屁滚尿流,躲在暗处的狼妖差点儿拍腿狂笑。 什么人间帝王,不过是它掌中之物! 潜入姑娘香闺,狼妖激动地险些嚎上两句,它按捺住心中兴奋,却见那层层纱帐中,似是美人春睡,于是它急不可待地伸出两只手,美人还不知道噩梦即将降临,下一秒,手变作了利爪,便要连带寝衣与胸膛一起剖开,谁知道说时迟那时快,几道细细的丝线不知从哪里出现,瞬间捆绑住了它的双手,将它从床前掀了出来! 狼妖一惊,没等它反抗,丝线便铺天盖地,硬生生将它缠做了一个茧子,出现在它面前的是几个外表与人类没太多区别,身上却有些还没完全化形成功的妖怪。 见不是修道之人而是同族,狼妖忙道:“我也是为了修行,还请几位通融。” 将它捆起来的蜘蛛精面无表情:“这话你还是到了妖山再说吧。” 另一只虎妖瓮声瓮气道:“咱们该回去复命了。” “怕什么呀,我刚才布下迷烟,这里的人一时半会不会醒来的。” 这个则是个黄鼠狼精,生得千娇百媚,衣衫穿得也十分显眼暴露,丰胸细腰,行走时一双长腿自裙摆里时不时露出,若隐若现,若非身后还有一条黄澄澄的大尾巴,倒真是跟人类没有什么区别。 一只小蜜蜂化作少女出现在半空:“这家伙好生狡猾,我跟了它许久。” 四妖前来抓捕狼妖已经有数日,狼妖每吃掉一颗心脏都需要炼化一个月,它们暗中探访查询,才终于找到这个打乱平衡的家伙,如今妖族势微,它得了造化却不知好好修行,偏想些旁门左道,实在是丢了他们妖怪的脸面。 带回去之后,少不得要以死谢罪。 四妖将狼妖抓了,又很快化作一阵清风,顺着窗户出去,唯有屋顶的青年道士摸着下巴若有所思,他犹豫了半晌,终究是跟了上去,还不忘把那姑娘房间的窗户关上。 妖怪就是妖怪,不知道人类不好好保暖是会感染风寒的,尤其是这种千金小姐,身娇体弱,万一吹了风,一病不起,那可就糟糕了。 四妖速度极快,青年道士发觉它们不是去往别处,正是所谓的“妖山”。 传说八百年前,妖山才是真正的繁荣,生活在这座山上的妖物数不胜数,个个无比强大,连人间帝王都要前来叩拜,但也正是八百年前,妖怪瞬间销声匿迹,人间恢复祥和,在那之后,妖山被封印,里头的妖怪出不来,外头的人也进不去,由于有着封印,一般人即便到了妖山也找不到入口,八百年后的现在,修士凋零,只余些会念经颂佛的和尚道士,有真本事的不多,招摇撞骗的道士不少——一个恍惚,似乎是将自己也给骂了。 青年道士一点都不觉得尴尬,他在妖山入口停下,因为他不是人,他进不去啊!除非有人愿意带他。 虽然他也不算很菜,可也不是很厉害,全靠同行衬托。 听那四妖说话,似乎是狼妖犯了规矩,被抓回来也要受到制裁,也就是说,妖怪们已经有了自成一派的属性,他们并没有跟人类为敌的意思。 但以防万一,青年道士还是很想进去看一看。 他掏出一张符咒,往身上一贴,隐藏了属于人类的气息,不过那看守山门的小妖倒是精明,鼻子动动:“怎么回事,怎么好像闻到了奇怪的味道?” 另一只小妖百无聊赖答道:“定然是你大半年没有洗澡,身上散发出的馊味儿。” 青年道士仿佛被扎了心,下意识抬起袖子闻了闻,心想也没有大半年吧,不就四个多月吗……很久吗?而且他虽然没有洗澡,但他都有洗头,头发可一点都不油! 被说大半年没洗澡的小妖恼羞成怒:“你好意思说我!你不是也不爱干净!” “哼!”那小妖十分得意,“自夫人出现,我可是每隔三日便洗一次澡!你看我这皮毛是否光滑柔顺?假以时日,夫人一定会让我去守宫门!” 不洗澡的小妖悲愤了,“为夫人守宫门,也轮得到你?” 二妖便因此吵起来,妖山结界因为他们吵架斗殴而略微露出一个口子,青年道士趁机溜了进去。 平日里根本没有人进入妖山,以至于工作忍不住开始懈怠的两个小妖压根儿就没发现有人混了进来,青年道士顺着山路走的时候,俩小妖还在那掐呢! 小道士睡得正香,他年纪小,一路长途跋涉餐风宿露,又填不饱肚子,五岁多一点的小孩儿,能忍到今天已经相当不易。 青年道士轻柔地改变了一下姿势,让小道士可以睡得更舒服一些,顺着山路沿途往上。 一路看见许多妖怪。 缠绕在古树上的蛇妖,黑暗中睁着双眼盯着他的蝙蝠精,还有随处可见的其他小妖,但没有妖怪对他出手,不知道是被他的气息迷惑了,还是本来就不想对他做什么。 但妖山太高,直到天将露白,青年道士才爬到山顶。 令他吃惊的是,山顶除了一个茅草屋,居然空无一物,空荡清贫的完全不像是有妖怪会住的地方。 听说八百年前,妖山上有一座宫殿,当时统领妖族的被称为“大人”,然而那位大人究竟是何方神圣,又如何从如日中天的强大瞬间销声匿迹,到现在也无人知晓,青年道士所接受的传承中,也不曾有过关于这些的记载。 这妖山曾经被毁灭过,如今又再次复苏,不知对这世间而言,究竟是福是祸。 当旭日冉冉升起,青年道士若有所觉,看向了山顶另一边,面对着旭日的悬崖上有一座秋千,秋千上坐着一个身着红衣的姑娘,她有一头又黑又亮的长发,正随着早晨的山风轻轻飘扬,秋千慢慢摇荡,姑娘的衣袂也飘扬,似是要随风而去。 她是妖怪吗? 但青年道士并没有从她身上感觉到妖气,也不知道自己在这里有没有被发现。 小道士睁开惺忪的睡眼,抱住师父的脖子,“饿……” 青年道士小声道:“饿饿饿,一天到晚就知道喊饿,难道我就不饿吗?再多说一句,吃了你哦。” 小道士委屈巴巴地扁着嘴,又把脸蛋贴在了青年道士背上,与其同时,秋千停了下来,宛如一只蝴蝶的红衣姑娘慢慢回头,望在青年道士眼中,瞬间将他看傻了! 小道士发觉师父浑身僵硬,也巴着师父肩头看去,眼睛一亮:“仙女姐姐!” 1040|第九十六片龙鳞(二) 第九十六片龙鳞(二) 青年道士虽然不着调, 却是方外之人,自然不是为女色动心,而是这位红衣姑娘生得完全不妖娆, 纯洁的说是仙子,他也信的! 怨不得小道士张嘴便叫仙女姐姐,原本还以为是这小东西油嘴滑舌, 真不知是从哪里学来的坏习惯, 他还想着好好教导一下这臭小子呢。 红衣姑娘微微笑了笑:“你们不是妖怪, 莫非,是来捉妖的人?” 青年道士见人家体面斯文, 连忙整理了下着装,可惜太过邋遢, 插上翅膀也变不成凤凰, 反倒显得更加滑稽, 毫无世外高人的气派,“这个,贫道是奉圣旨,来救驸马的。” 红衣姑娘问:“那你打算如何去救呢?” 青年道士顿时就尴尬了, 因为这个问题他还未曾想过, “就……友好谈判?能够和平解决那自然是再好不过, 毕竟人妖殊途, 天理难容, 终究得不到善果, 何必引火自焚?” 红衣姑娘便笑起来:“你这话与我说又有何用, 可你怎知,驸马爷不是心甘情愿留下来?” 青年道士便说:“妖物惑人,凡人哪能与之相对——” “道长这话说得有失偏颇。”红衣姑娘冲小道士招招手, 小道士深受仙女姐姐盛世美颜所惑,屁颠颠挣开他师父跑了过去,被红衣姑娘抱到了秋千上,他年纪小,爱玩乐,平时却少有机会,立刻便咯咯笑个不停。“怎地就是妖物惑人,不是尔等凡人欺骗妖怪的情意,过河拆桥?” 青年道士也不知该如何回答,在他接受的传承中,妖物人人得而诛之,它们奸诈、狡猾、作恶多端,身为修道人士,自然不能眼睁睁看着,降妖除魔,才能保天下太平。 红衣姑娘也是随口一问,并没有要他回答,毕竟一个不起眼的道士回答与否,都无法改变现状,“一路辛苦,二位想必也饿了,不如用些饭食再从长计议。” 说到饭,师徒俩的肚子不约而同地叫起来,倒是挺有默契。 随后妖物们为他们献上了美食,大多是山间清果山泉,虽有传闻妖物会以□□、毒蛇等物使用障眼法幻化作食物骗人食用,但青年道士并没有发现什么不对,试探着吃了一个果子后发觉汁水丰富,肚子里的馋虫立时叫个不停,也不记得自己先前要怎样小心警惕,却是胡吃海塞,甚至还偷偷朝怀里藏了两个。 妖山灵气肆意,瓜果都长得比别处好,个头大汁水多还甜蜜,实在是叫人吃了还想吃。 小道士更是把脸埋进一个瓜中,吃的满脸瓜汁,边上一个女妖见他稚嫩可爱,忍不住用帕子给他擦脸,照顾的十分周到,看得青年道士差点儿都嫉妒了,年纪小就是好,他小时候也没有比小道士更难看啊,只是长大了,便失去了那份童心稚嫩。 红衣姑娘出现时,众妖尽皆行礼:“见过夫人。” 青年道士恍然,原来那看守山门的小妖口中所说的“夫人”便是她,只是她瞧着十分年轻,也就十七八岁的模样,却不知嫁给了谁,才被叫做夫人。 不过转念一想,妖精的外表与实际年龄无关,自然不能以人类的岁数来定义。 吃饱喝足,青年道士才又提起驸马爷的事,他觉着这位夫人并不是无法沟通之人,然而一提起驸马爷,夫人没有说什么,却问他:“一诺千金,说出去的话便要做到,你觉得是这个道理吗?” 青年道士点头:“是。” 小道士在一边嘀咕:“师父最没资格说这话,总是保证让我吃饱,再不抢我的饭,却时常叫我饿肚子,还与我抢饭吃。” 明明仙女姐姐都给了这么多好吃的,师父却偏爱抢他碗中的,着实过分。 青年道士城墙厚的脸皮终于动容了下,夫人却淡淡道:“既然是承诺,便要遵守,否则便算不得承诺。” “夫人的意思,是驸马爷与狐妖之间曾有什么渊源不成?” 这个皇榜上自然没有说,青年道士知道的,也是世人所知道的故事,那就是寒门书生十年苦读,一朝高中,与金枝玉叶一见钟情,谁知却打横里冒出一只棒打鸳鸯的狐妖,见色起意将书生捉走,硬是将一对有情人活活拆散,使得公主与状元郎被迫分离,实在是罪大恶极,当天打雷劈! “有没有渊源,也不是我说了算。”夫人那张仙子般的面容上浮现出淡淡的笑,“道长既然想知道,自己去问便是。” 青年道士却不知要去哪儿问,小道士无情地甩了他追着仙女姐姐走了,青年道士在他身上贴了张灵符,这样可以随时随地得知小徒弟的位置,然后背起自己的破行囊,跟妖怪们打听狐妖。 狐妖住在妖山的一个洞穴之中,妖怪们彼此和谐相安无事,毕竟如今这世道不大适合它们修炼,与其彼此争斗,倒不如好好吸纳日月精华,妖怪们可比人类团结多了,又不像人类那般忘恩负义、勾心斗角。 青年道士寻来时,狐妖所住的洞府中正传来一阵悠扬的琴声,他驻足在洞府门口听了一会儿,里头有人问:“贵客上门,何不进来饮茶?” 青年道士顺着大开的门走进去,只看见一个着白衣的年轻姑娘,有一双细长妖娆的狐狸眼,眼尾微微上扬,十分妩媚勾人,头上还有一双毛茸茸的白色耳朵,只看外表的话,实在是看不出她像妖怪,顶多觉得这姑娘长得媚态了些。 他环顾四周,只见狐妖不见书生,不由得问:“驸马爷何在?” 狐妖拨弄着手下琴弦,轻笑:“说什么驸马爷,这里何曾有什么驸马爷,不过是我与我的夫君。” 青年道士道:“人妖殊途,你们本就不能结合,何必如此苦苦纠缠,不若放下,以成大道。” “上天,对妖怪可真是苛刻。”狐妖却不回答他,而是感慨,“人类剥了我狐族的皮,吃我狐族的肉,便是理所当然,狐狸成了精怪,挖了人心吃了人,便要天打雷劈。人类天生便受上苍眷顾,我等生灵修炼千百年也不一定开得灵智,你说,上苍为何如何不公” 青年道士沉默地看着她。 “这位道长,你们人类常说君子重诺,夫君答应我与我恩爱白首,却要另娶他人,我为何不能将他带回来?这是他答应我的。” 狐妖慢悠悠地摁着琴弦,“别因为我是妖怪,就可以任意欺骗啊。” 青年道士左右看不到驸马爷,狐妖又是摆明了不可能放人,他觉得自己可能打不过她,而且这里是妖山,即便收服了一只狐妖又能如何?周围虎视眈眈的妖怪多得是咧!要他说,想救驸马爷,还是得求那位万妖之主的红衣夫人。 只是青年道士好不容易回到山顶一看,却险些气歪了鼻子,他那没出息的小徒弟正抱着红衣夫人的大腿撒娇卖乖,宛如一只小狗儿,毫无矜持,没有半点出家人的风范! 小道士看见了师父也当作没看见,仙女姐姐温柔可爱,他自然是喜欢仙女姐姐的。 夫人对他也很好,还逗着他玩儿,见青年道士回来,便问他:“此去如何?” 自然是不如何。 狐妖不可能放书生离开,青年道士苦口婆心说了一堆大道理,无非是些世俗之话,处处从书生方面考虑,夫人听了倒也不恼怒,只道:“人间虽有富贵荣华,妖山却也不差,在这与狐妖恩爱百年,又有什么不行?” 青年道士见她神色淡然,显然是不为所动,忍不住道:“可终究要受天谴……” 人妖相恋,向来受罚的都是妖,落得两败俱伤各自痛苦又是何必?倒不如一别两宽各自欢喜,也胜过这样彼此折磨。 “那又如何?”夫人捏着小道士软绵绵的脸颊,漫不经心,“是他亲口答应,要恩爱白首,永不变心,说出的话便是承诺,做了承诺便要实践,难道有什么问题吗?还是说你们人类的诚信,向来只对同类,妖怪不配?” 那狐妖本是一只刚开灵智的小妖,因着书生日日苦读,好奇巴在门外张望,书生待她极好,温柔体贴,喂水喂饭,待到她化作人形,二人也相依相知,迅速结为夫妇,有天地为鉴。 为他洗手作羹汤,为他缝补打扫,叫他心无旁骛一心读书考取功名,谁知榜上有名后,一朝被公主看中,春风得意做了驸马,却将海誓山盟的狐妖忘记了九霄云外。 见狐妖现身,才知她是妖怪,要划清界限。 可当初吃人手软,用人钱财,却又怎地不想一个孤女哪来的金银? 深情的时候许下诺言,翻脸时说变就变,一丝温情也无,可不是荣华富贵迷人眼,柴米油盐叫人烦。 青年道士也不知狐妖与书生竟有过这么一段,“便是如此,如今公主已与他定下婚约,帝王震怒,难道便要如此僵持?” “又有何不可?”夫人剥了个果子给小道士吃,细白的指尖沾染了红色的汁水,愈发显得娇艳迷人,“在这桃园仙地,只过自己的日子,不问明天。你若是想将那书生带走,须得问过我才成。” 话是这么说,但狐妖道士都不一定打得过,更何况是这位夫人? 青年道士在妖山被好生招待一通,终究是无功而返,他叹了口气,背着小徒弟满是无奈:“看样子,你师父的国师位子悬咯!” 好在妖怪们都讲道理,好好把他送了出来,那位夫人也很是和气,不然真的被发现,打起来他可能会把小命葬送在那儿。 小道士咔嚓咔嚓啃果子,才不管师父在说什么,反正师父这德性也就配去要饭,还想当国师呢,真是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师徒俩常年累月四处流浪,也是不经常照镜子,否则师父不会说出这种不着调的话来。 却说那妖山之上,红衣的夫人站在山巅眺望远方,又回到自己的茅草屋,茅草屋内有一巨大木架,木架上披着一件红色未完成的嫁衣,这嫁衣热烈似火,一针一线似乎都倾注了绣者的心血。 上头绣着无数翩翩飞舞的蝴蝶,十分逼真,活灵活现。 而在狐妖洞府中的书生,无时无刻不想着逃走,他被狐妖带回来后,先是无比慌张,怕这妖物要了自己的性命,谁知这狐妖却对自己毫无怨言,甚至十分温柔体贴,宛如曾经还是夫妻时浓情蜜意。他一时弄不清自己身在何处,便忍辱负重,与这妖物曲意逢迎,虚以委蛇,总算是套出了一些有用的消息。 这里居然是妖山! 一想到洞府外会有无数妖怪,书生便两股战战,他心中不由想起貌美无双又高贵优雅的新城公主。狐妖虽然也美,可终究上不得台面,又生得媚态十足,做妾把玩倒是可以,当正妻却远远不行,哪里比得上帝王之女,金枝玉叶? 他忍着内心的厌恶,盼望着有朝一日能够逃出去重回公主身边,此时此刻,狐妖便是那人人喊打喊杀的刽子手,而他与公主,是被拆散的苦命鸳鸯,他在狐妖身边,什么甜言蜜语都愿意说,哄得这痴情单纯的小妖精一愣一愣,待他回想起曾经红袖添香的夜晚,狐妖也不由得潸然泪下。 是夜,书生哄睡了狐妖,从她身上偷走了证明身份的腰牌,有了这个就能找到离开妖山的路,在洞府里虽然也不愁吃穿,可已经见识了富贵的书生如何能满足于眼前?他早已不是那个因为一只小狐狸就能露出满足笑容的天真书生,人类的心一旦被欲望侵蚀,便会变得无比丑陋。 书生顺利取走腰牌,按照狐妖所说避开妖物所在之地,想要离开妖山,眼看山门近在咫尺,一路也是风平浪静,无人打扰,顺利的不可思议,书生满心喜悦,迫不及待地便要离开—— 他脸上的笑容,在出了山门后,看见站在面前的狐妖时瞬间消失的无影无踪。 书生很聪明,很会读书,所以才能考中状元。 他也很会说话,生了一张擅长甜言蜜语的巧嘴,把爱她挂在嘴边。 但他最会骗人。 狐妖安静地看着他,听着他结结巴巴解释,诉说不得已的苦衷与理由,请求她的谅解,不希望她误会。 狐妖还是很爱他,真的,从她还是一只小狐狸开始,就很爱这个人,她真的什么都愿意为他做的,可他不愿意同她说实话,明明已经爱上他人,不要她了,见到她,却仍然要说想念,要抱她,要吻她,要许她无数美好却如泡影般的未来。 “我相信你啊。” 狐妖这样说,丹田处却传来一阵剧痛,原来是书生将刀子刺入了她的身体,这里是她的弱点,她对他从不隐瞒,取出妖丹,作为礼物献给公主的话,可以保公主年轻貌美不会衰老。 被狐妖抓住这么久,总得带些礼物回去,才不至于叫人厌恶。 她能杀了他的,但到底是舍不得,只眼睁睁看他满手是血捧着妖丹离去。 狐妖的眼眸无比涣散,出现在她面前的是身着红衣的夫人,夫人美丽的面容上并没有对她的怜悯或是可惜,只是平静地看着她:“这就是你的选择?” 好伟大,好感人。 狐妖断气之后,化出了原形,她大抵是早就想死了,才对书生毫无防备,明明夫人给了她机会把他永远留下来,但她还是选择放他回去,甚至连自己的命也要葬送到他手中。 因爱而生的宽容,真的是非常感人。 夫人将狐妖带了回去,她面上没有什么表情,只是将她的灵魂禁锢,放入一块小木牌中,手指轻轻拂过,吩咐了鸟妖,将木牌送到公主府中。 从此之后,让附身于灵牌的狐妖,日日夜夜看着书生与公主恩爱,直到她认识到自己的愚蠢为止。 扶不上墙的烂泥。 青年道士还在城里瞎晃悠,突然看见皇榜被撤去,一问才知道,那位驸马爷不愧是惊才绝艳的状元郎,被狐妖捉去,不仅没有被狐妖所迷惑,还反杀了狐妖,甚至为公主带回了能够延年益寿的妖丹! 这可真是太流弊了,青年道士差点以为那书生是什么扮猪吃老虎的人物,杀了狐妖,取走妖丹,还能毫发无损光鲜体面的回来——请问这是什么神仙人物?如果他也有这样的本事,至于现在带着小徒弟蹲在路边要饭吗? 小道士哭唧唧,“师父根本当不成国师……” 那么多和尚道士来救人,结果谁都靠不住,是人家驸马爷自己救了自己,人跟人之间的差距怎么就这么大? 青年道士一时间也非常羞愧,但在徒弟面前是必不可能承认的,他雄赳赳气昂昂抓起小徒弟还有面前豁口的破碗:“走!师父带你吃香的喝辣的去!” 小道士一脸生无可恋,趴在青年道士肩膀上,还吃香的喝辣的……空气也有香辣味儿的是吗? 这回青年道士还真不是胡说八道,他是要去给人驱邪赚钱的,虽然捉妖他可能不擅长,但驱邪还是可以的,毕竟他受过严格的训练,驱邪这种事,跳个大神装个神经就能捞到一碗饭,何乐而不为? 可惜的是他每次都只能接那种小生意,爱贪便宜的人家才请他驱邪,正经人家谁要他啊,是护国寺的大和尚不和善,还是清风观的道士不厉害?青年道士这种三无人员,用用得了。 青年道士一边背着小徒弟一边吹牛,“世上哪有什么鬼,咱们驱了这么多次邪,你可能见到有鬼?” 今儿要去的这可是个大户,说不得能多赚一些银子呢! 到时候买上十个八个肉包,蹲在路边吃,羡慕死那些乞丐! 小道士幽幽道:“……之前咱们也没见过妖怪……” 青年道士顿时有点尴尬,立刻道:“你这么小懂什么,你没见过的多了去了!今天为师就带你好好去见一见世面!” 他们要去的这户人家,还有个不小的官位,至于是什么官儿,青年道士忘了,反正这家人请人来驱邪,护国寺的大和尚铩羽而归,清风观的道士也没能成功,要不然这么一桩生意能落到青年道士身上? 虽然他看着一点都不体面,且油嘴滑舌像招摇撞骗的江湖骗子,但司马当成活马医,姓尚的这家人还是把他迎了进去。 听尚家人讲述事情经过时,师徒俩不约而同抓起糕点往嘴里塞,甚至还要往包裹里装,一副几百年没吃东西的饿死鬼样子,看得尚家人微微皱眉,只是眼下也没有靠谱的驱邪人选,只好勉为其难,装作看不见也就是了。 这是青年道士跟小道士多年来招摇撞骗的经验,有时候拿不到钱,那就要多吃一点,甭管最后生意能不能成,自己的肚子反正不能委屈了。 一边吃一边听讲。 原来这尚家老爷与夫人仅有一独子,因着只有这一个孩子,便溺爱了些,尚老爷还好,还想着督促儿子上进,只是他平日公务繁忙,没多少时间放在儿子身上,而后宅的夫人与老夫人又一心惯着纵容,所以尚少爷年纪不大,却学了一身恶习,终日吃喝嫖赌,是个不折不扣的纨绔。 如今还未正式娶妻,后院已经有了十几房的小妾,不仅如此,此人还相当没节操,府里的丫鬟是看上眼就睡,睡过就算完,尚老爷为此没少打过,可惜性子已经定型,再难更改。 三个月前,这尚少爷看中了一个农家女,那农家女生得英气美丽,与他之前的小妾是截然不同的类型,立时叫他上了心,想方设法把人给弄到了手,谁知这农家女进了府做妾,大概也就一个月多一点,便投井死了! 当时尚夫人只觉得晦气,叫人把那井给填了,谁知道井一填,府里便开始闹鬼,尤其是尚少爷,更是恶鬼缠身,终日噩梦不停,看到貌美丫鬟都硬不起来。 1041|第九十六片龙鳞(三) 第九十六片龙鳞(三) 听到这里, 青年道士疯狂吃糕点的嘴巴顿时停了下来,他露出些许尴尬之色,啊这, 不会是硬不起来所以找他来开药方吧?这话说得可过了啊,他虽然是个道士,但并未传承到什么炼丹的技能, 这个忙他可帮不上。 好在很快就叫他知道自己是想岔了, 青年道士大大松了口气, 想岔了才好,想岔了才好, 他可不会给人治那不举的毛病。 岂知尚大人也相当无语,他说的话, 重点是儿子如今被恶鬼缠身, 这位道长倒好, 居然以为是…… 青年道士听完,问:“不知公子爷现今如何?” 提到这个尚夫人与老夫人便止不住的落泪:“好好的孩子,如今是吃不下睡不着,还怕见光, 明明都派人里里外外守着了, 那恶鬼却偏要缠着她!香也给她烧了, 经也给她念了, 她究竟还要如何?难道非要我儿偿命?” 青年道士点点头:“要是偿命了, 想必怨恨也消了。” 他这话一说, 屋子里三个主子都齐刷刷看过来, 这青年道士却无辜道:“看贫道作甚,贫道说的都是大实话。” 可不是吗?那恶鬼从何而来?是尚家公子强抢的民女,她为何纠缠尚家公子?是因为尚家公子害了她, 不管怎么说,这善恶有因,尚家公子先造了孽,才结了这果,怎地到这尚夫人嘴里,全成了那女子不知好歹了?人家也没求你把她抢进来当小妾啊,说不得人家当个农女快快乐乐平平安安,真当尚家是什么风水宝地,人人都想来? 惯子如杀子,此话果然不假。 尚大人尴尬道:“道长,犬子当真已知错,只是那恶鬼还是缠着她,人死如灯灭,难道非要活着的给死了的赎罪不成?” 青年道士嘴角一抽,他有点搞不懂尚家人的脑回路,叫他说这才叫活该呢,冤有头债有主,人家姑娘好端端活着,你仗着权势欺人,害得人家断送了性命,死后化作厉鬼要来索命,这种情况,难不成还要怪别人? “那女子好生不懂规矩!”尚夫人忍不住说,“我儿纳了她,是百般讨好,便是首饰就给她打了不少,她何曾见过这样的富贵?不懂珍惜,自己投井死了晦气不说,死后还要纠缠不休,我儿当初真是瞎了眼!” 青年道士:…… 他突然打了个寒颤:“夫人别说了……” 谁知尚夫人心头恨极,抱怨的话说不完:“为何不能说?今日请道长来,便是望道长将她收服,打个魂飞魄散,叫她以后再不敢害人!如此恶鬼,人人得而诛之!” 青年道士正要开口,忽地刮起一阵阴风,那阴风吹来,竟是叫人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浓重的怨恨不需要法眼便看得一清二楚,整个尚家都被一层怨气禁锢,那姑娘死于非命,本就心中有恨,尚夫人不说求她原谅,还仗着她生前是农家女身份卑贱大放厥词——乖乖,人在生前分三五九等,死后可只分谁凶! 尚夫人这是唯恐尚少爷死得不够利落! 果然,下一秒便传来尚少爷杀猪般的惨叫,惨叫声响彻云霄,愣是把两个妇人吓得面色惨白,尤其是老夫人,一口一个我的乖乖,要冲进去看尚少爷,尚夫人更是哭喊:“有恨便来找我!儿债母偿!你不要害我的儿子!不要害我的儿子!” 尚大人也是面色泛白:“道长,快想想办法,道长!” 青年道士刚进来时还不曾发现这样浓烈的怨气,如今这简直是怨气冲天,他连忙问:“尚大人先前请了人来作法,可是都失败了?那些人可还好?” 尚大人露出一点犹豫的表情,青年道士想都不用想,冲他这表情都知道前面那些人估摸着都给这厉鬼送饭了,怪不得这怨气能这样浓厚,想必是那些人前来镇压,无人听她冤屈为她伸冤,只一心想将她打个魂飞魄散,才惹恼了她,越刺激越凶神恶煞,更何况方才尚夫人还说出那样一番话—— 她身为尚少爷的母亲,但凡对他行为多有教育约束,也不至于闹出这样一桩惨事,可事情发生后,尚夫人不思悔改,还要怪罪恶鬼害她独子,换谁谁不气啊?青年道士作为局外人都觉得尚夫人说的话委实不是个东西,更何况身为当事人的恶鬼? 只是人命关天,也不能坐视不管,小道士早吓得躲到桌下,青年道士给他点了个赞:“在这等着,师父去去就来!” 说着便朝声音来源处而去,越往那去,怨气越是浓烈,这股子怨气,便是不针对凡人,普通人被冲撞了,也要躺上十天半个月才好,若是身体虚弱些,直接一命呜呼也不无可能。 青年道士是方外之人,虽然平日不着调,但却有些真本事在,竟真的叫他闯进了尚少爷的屋子。 尚少爷被怨气缠身,他的院子都没人能进来,恶鬼怨恨于他,怎么可能让他这样轻快就死了,自然要折磨的他生不如死才能消去心头这口怨气,只是这怨气叫青年道士来看,未免也太大了些,大的都有些离谱。 并非他不度化世人,只是这世上颠倒黑白之事太多,活在苦难中的人更是数不胜数,若每个人死后都能化作厉鬼生出怨气,那能得了?据说八百年前,人间灵气四溢,人死便生灵,有怨则化鬼,然而如今人间道法退步,连妖怪都躲在妖山不敢轻易出来生活,这鬼什么时候也是说成就成的了? 只是他没有功夫多想,冲进去后,悬在怀里的一串破铜钱立时经由红线成了能够降妖伏魔的铜钱剑,可是抬头一看,却叫青年道士目瞪口呆。 这……玩得也太开了吧?! 却见那尚少爷被剥光了衣服,绑在半空,浑身的窍都叫堵着,怪不得惨叫声瞬间就没了,原来是嘴也没落下,这可不是什么快活事儿,而是酷刑,尚少爷青筋乱蹦,整个人看起来就像是要炸裂一样可怖,鲜血滴滴拉拉,犹然冒着热气。 一时间,青年道士只觉得很尴尬。 他拿着铜钱剑不知如何是好,正当时,尚少爷被从半空丢了下来,摔在床上人事不知,怨气也瞬间消弭。 没等青年道士琢磨出什么味儿来,外头已经有人闯进,扑到床上抱住尚少爷便是一阵哭喊,正是尚夫人与老夫人,紧接着青年道士晕晕乎乎被请到花厅,尚老爷原本以为这道士与先前那些人一样乃是沽名钓誉,不曾想还真有几分本事,不由得对他刮目相看,语气也变得郑重尊敬。 青年道士虽没驱过鬼,但理论知识还是有的,他这铜钱剑乃是师父留下,虽说有些道行,但也不到刚亮出来就把恶鬼吓跑的地步,他也不知那恶鬼为何见他就跑,但无论如何,尚少爷的小命暂时是有了。 “若要救令郎,还是要还那无辜惨死的女子一个公道。”青年道士对尚大人说,“她心中怨气冲天,若是不平复怨气,恩怨难消。” 尚大人头疼:“可是她已死了,难道要我儿偿命不成?” 青年道士道:“不知尚大人可愿将令郎所作所为公之于众?再将那女子尸体挖出好好埋葬,请高僧超度,由令郎为她守灵七七四十九天,兴许能有化解的机会。” 尚大人一听,脸都绿了,他是何等好面之人,怎么可能让自己的独子去为一个农家女守灵?更别提是将独子所做之事公开,那他的脸面也别要了,皇上若是得知,兴许连自己也要遭殃! 这是万万不可能的。 他对青年道士诚恳道:“道长,逝者已逝,生者却还要活下去,我愿将她风光大葬,再请高僧为她诵经超度,她的家人我也会多有照拂,只是这桩丑事,终究是不能说出去,还请道长指点。” 说着,示意下人上前,那下人手中捧着一罩了红布的托盘,打开后是齐齐整整码好的白银,几乎晃瞎人眼。 这边是给青年道士的报酬了,青年道士看着那白银,内心深处疯狂意动,可惜终究良心占了上风,他并没有接这银子,而是拱手道:“待到此事了,再说报酬吧。” 尚大人见他虽不修边幅且自有一番风骨,对他的印象又变好了些,勒令府中下人知无不言言无不尽,道长问什么都要如实回答。 那尚少爷身边有两个伺候的小厮,平日里专门帮他做些下作勾当,对于尚少爷做了什么,自然是一清二楚。 也是从这战战兢兢的两个小厮口中,青年道士才知道尚少爷有多么不着调。 他看上的那农家女,本已有婚约,人家不贪图富贵荣华,自然不愿意做他小妾,他可倒好,当着人家未婚夫的面,硬是将那姑娘玷污,又大摇大摆抛下十两银子,隔了几日,又想起这滋味,又派人将农家女捉来关在院子里,这位少爷混起来不管不顾,什么下流事都做得出,将自己的小妾抛给旁人取乐也是常有的事,哪曾想这农家女忒地死脑筋,这才惹了他不快,遭了一顿毒打,被关了起来。 随后一个月他时不时想起来便去折腾她一次,因此女不识好歹,他还做了些别的。 说到这里,两个小厮对视一眼,不敢再往下说了,他们俩也碰过那女子身子,可那都是少爷命令的呀!他们也不想的!若恶鬼索命,可千万别找他们! 尚大人万万没想到儿子能混到这个地步,勃然大怒,恶狠狠踹了两个小厮两脚,气得脸红脖子粗:“不得隐瞒!都说!那个孽障还做了什么!” 青年道士不为所动,若是有心教养,早早便教了,何必出了事再来惺惺作态?尚家少爷做这样的事定然不是头一回,只不过从前被遮住,这回若非女子化为恶鬼,想必也是云淡风轻的过去了。 小厮哆哆嗦嗦地回答:“少爷、少爷把一个婢女赏给了那位的未婚夫……又故意让那位逃走……” 是了,这就是那姑娘投井而死的原因,未婚夫与她山盟海誓,即便她被玷污也不肯放弃,结果不过一个月,得了银子又得了美人,便将她抛到九霄云外,可怜的姑娘还以为是自己终于逃了出去,结果找到了心上人,却发现对方早已变心。 “还、还有那位的家人,也拿了少爷的银子……” 青年道士听得无言以对,尚大人更是面红耳赤,不知是为了儿子做出这种事怒的,还是因为此事被道士这个外人得知而羞的。 这位尚少爷可真是杀人诛心,玩弄了人家的身体不算,心胸狭隘到还要毁了人家的一切。 想那位姑娘原本好生过着日子,一朝变了天,竟是众叛亲离,为了银子谁都能抛弃她,这年头十两银子省着点花,都够一户三口之家吃用一整年,更何况尚少爷大方得很,不仅给银子还给美人? 恶鬼到现在还没杀了他,看样子当真是恨极了。 怪不得这怨气如此之重……青年道士不由打了个寒颤,他如实对尚大人道:“贫道也不敢保证是否能化解这桩恩怨,尚大人既然不愿将此事公之于众,那贫道也只能尽力而为。” 恶鬼像是消停了,接连三日没有动静,尚夫人原本想把儿子送走,远远地躲开这秽物,可惜尚少爷伤得太重,肠子都要叫捅烂了,根本不能移动,这三天用尽了灵丹妙药,才缓了一口气,眼看儿子睁开了眼,能叫娘,谁知道一瞬间,尚夫人便被一股奇异的力量扯出了房间,儿子的院门在她面前啪的一声紧闭不开,尚夫人顿时哭号不止,求那恶鬼将自己的命收了,不要伤害她的儿子。 尚少爷惊恐的面容浮现在尚夫人面前,真是打在儿身疼在娘心。 青年道士揣上铜钱剑,又去了尚少爷的院子,怨气中,有个身着红衣的姑娘,仔细看,那其实并不是红衣,而是叫血染红的,她的面容很是美丽,有一股普通女子没有的英气,眼角眉梢都透着倔强,一看便是个很有主意的姑娘。 青年道士怜悯她年纪轻轻遭此劫难,朝她轻施一礼,好言相劝,劝她迷途知返,别再堕落下去,否则当受天谴。 “为这样的恶人葬送自己的来生,姑娘,值得吗?” 恶鬼并没有对他表示敌意,很安静地看着他,“道长,这样劝人为善的话,为何不同那些害我的人说呢?” 青年道士顿时语塞。 “恶人你劝不了,只能来劝我这短命鬼,叫我不要恨,不要报复。” 她笑了笑,嘴角隐约有点嘲讽的意味,“我这辈子过得不快活,还要下辈子做什么?” 青年道士看出她已怨气缠身,可语气表情又是十分的冷静,“道长快些走吧,冤有头债有主,我虽为恶鬼,也不想杀你。” “师父……师父!” 青年道士被这呼唤叫的回过神,一低头看见小老鼠般的徒弟,脸色一变:“你来做什么!” 小道士委委屈屈:“他们叫我进来帮忙。” 他们是谁,不言而喻。 恶鬼又笑了,随后看着小道士,眼神很是柔和,小道士居然也不怕她,兴许是因为她长得很漂亮,而且也不凶,眨巴着亮晶晶的大眼:“漂亮姐姐,这里是你家吗?” 青年道士险些把这小徒弟的嘴巴缝上,哪壶不开提哪壶!她的家人便是不可说,小孩子怎么这样没眼色! 恶鬼道:“把眼睛闭上。” 小道士乖乖听话,然后,当着青年道士的面,她伸出一只指甲鲜红且极长的手,面不改色地刺入了尚少爷刚处理没几天还没长起来的伤口里,那床上的人发出一声惨叫,小道士立刻抖了一下,恶鬼冲青年道士笑得愈发开怀:“快逃吧,那银子,你该拿的。” 青年道士自然明白她话里的意思,当着他的面尚少爷被弄死了,他留下来,尚家人必定要拿他撒气,他没有办法,又打不过人家,还不想送死,只好夹起小道士,足尖一点跃上屋顶,“姑娘,苦海无涯。” 大小两个道士一走,恶鬼便露出了本来面目,那是她在井里被泡的发胀,又被泥土砂石砸碎的模样,十分恐怖瘆人,尚少爷神志清醒,不由得疯狂尖叫。 奈何尖叫也没有用,他没有办法像她生前那样主宰她的生死,可以任意践踏她的尊严,毁去她的人生。 等到一切归于平寂,担心儿子的尚夫人第一个冲进来,她想着不会有什么事的,之前不也是这样?就算请了大师来抓鬼,那恶鬼也只是把人赶走,儿子还活着,虽然每次处理完了伤口刚修养没几天就又要受折磨,但活着就是好事! 可这一次,她看到了什么? 屋子里漫天遍地都是血肉的碎块,连骨头都被捏成齑粉,散落在地上各处,一只眼球孤零零地转到尚夫人的绣鞋上,又停了下来。 她的大脑一片混沌,眼睛一翻,便晕了过去。 青年道士暗暗叫苦,他这辈子就没有顺风顺水过,总是非常倒霉,钱财也存不住,真不知是得罪了哪路神仙,叫他要这样吃苦受罪,唯一庆幸就是在尚府吃了个饱,能撑上几天。 他知道尚家人可能会迁怒于自己,毕竟之前的僧道虽然也没能抓鬼成功,但至少尚少爷还活着,然而刚才他走的时候,尚少爷已只剩出的气儿没进的气儿了,日后少不得要隐姓埋名躲躲藏藏,不过这样的事他已经习惯了,看不顺眼他想揍他的人可多了去了呢。 这一躲,就躲进了寺里,死乞白赖求人家大师收留,好在都是出家人,且小道士又生得白嫩可爱,再加上穿得破烂又饿得眼睛发绿光,很快便让寺里的和尚们大发恻隐,师徒俩也算暂时有了个去处。 但有句话怎么说,倒霉的人喝凉水都要塞牙。 青年道士每天兢兢业业在寺里种菜浇菜摘菜洗菜,连前头香火旺盛的大雄宝殿都不去,生怕遇着仇家,你说他也没赚多少银子,为何总是屡屡得罪人? 小道士仗着生得稚嫩可爱,一天到晚在寺庙里乱跑,还穿着个道袍,一群大和尚里多了只小豆丁,着实惹人眼球。 “师父!师父!” 青年道士正小心地给萝卜浇水,满脑子都在想萝卜炖排骨炖大肉炖鸡……真可惜和尚不吃荤,他跟着天天吃素,脸都要吃绿了。 “师父!” 小道士抓住他不停摇晃,青年道士戳戳他的脸:“没大没小,信不信我揍你?” 小道士先捂住屁股,随后立刻道:“有个漂亮姐姐,被拽进厢房了!” 青年道士一听:“什么?!” 这里可是寺庙,万一闹出什么丑事,害了人家香火怎么办?青年道士火急火燎让小道士带路,小道士一双小短腿迈得飞快:“师父快快快!” 他人小,刚才又爬上树想摘果子,因此无人注意,这边厢房是给香客休憩用的,小道士喜欢在这里打转是因为常常有好心人投喂,每天都能吃饱饭,当和尚真好,他想剃光头了。 当和尚比当道士有前途。 青年道士来得还算及时,那压在姑娘身上的地痞无赖叫他一把掀翻,二话不说先把人敲晕,顺着窗户丢走,一连串动作做得是行云流水,随后才有机会去看那险些被玷污了清白的姑娘。 他挠挠头:“姑娘赶紧收拾齐整,我听着有人来了。” 那姑娘吓了一跳,青年道士也从窗户跳了出去,又把那贼人提起来,这才狐疑地回头看一眼,怎么回事,他为什么觉得这个姑娘瞧起来有几分面善,似是在哪里见过? 不过一时半会也想不起来,算了,不想了,先把眼前这家伙给处理了才是。 那边闹闹腾腾进了一堆人,浩浩荡荡要“捉奸捉双”,结果只看见一个姑娘坐在凳上单手托腮,这下便尴尬了。 “几位姐妹怎么全来了?”姑娘似是刚睡醒,“我方才觉得有些疲乏,才到厢房小憩片刻,莫不是祖母拜完了佛,要启程回府了?” 1042|第九十六片龙鳞(四) 第九十六片龙鳞(四) 此情此景, 就是再尴尬,彼此双方也要维持表面和谐,那几个姑娘便也笑笑:“听说四妹妹身体不适, 我们很是担心,便赶过来看看,瞧瞧是否有什么帮得上忙的地方, 不知四妹妹可好些了?” 四姑娘柔顺的目光一一扫过在场的几位姐妹, 面上笑意不变, 只当这事儿从未发生过,她惯是柔弱的性子, 从不与人论长短,再加上身份特殊, 却又容貌才情胜出其他姐妹一大截, 因此在府中并不得姐妹们欢迎, 姑娘家私底下的小打小闹也还罢了,这回却想要败坏她的名节,着实可恨。 只是她心底又知道,即便是别人害了自己, 也没有什么法子对付, 谁叫她寄人篱下, 身份尴尬, 如今也只盼着能早日与大哥成婚, 早些搬出府去, 过自己的日子。 “四妹妹可别生气, 我们也不是故意打扰你。”绿衣姑娘状似亲昵地挽住四姑娘的手,“日后等你嫁给大哥,便是我们的大嫂了, 还想着嫂嫂多多帮衬我们这些小姑子呢。” 说着,其他姑娘也都发出清脆的笑声,成功让四姑娘红了脸。 这事儿终究是云淡风轻地过去了,连前来拜佛的老太太都没惊动。 回府后,四姑娘想起今日之事还有些后怕,她挥退下人,一人坐在窗边,那位救她的人似乎是个年轻道士,只是寺庙里,又为何会有年轻道士?害她的人必定在几位姐妹里边,可是为了府中和谐,即便捅到老太太跟前也没用,反倒平生事端,这个哑巴亏,她终究是只能忍下。 正想间,一束花却突然出现在面前,四姑娘愣了一瞬,才发现窗前不知何时多了个俊美高大的男子,她不由得露出笑容,“大哥!你回来啦?” 大公子隔着窗户将她拥入怀中,“想我了没有?” 她粉脸微红,又有些不好意思说出口,但还是忍不住内心汹涌澎湃的爱意,点了点头。 大公子面上笑意更深,他是严肃沉稳的性子,惟独在这个妹妹面前无法掩饰,若非如此,两人也不会打破重重障碍走到一起,很快他们就能成亲了,等到成亲,他便请求外放,带她离开这个家,过只有彼此的生活。“再忍一忍,嗯?待到我们大婚,我便带你离开这里,以后就只有我们两个在一起。” 四姑娘也十分期待这一天提早到来,她在这个家的牵挂,只剩下大公子一人,若是能跟他在一起,刀山火海也要闯一闯。 两人好不容易冲破桎梏,得到老太太的首肯能够成亲,不管别人说什么,她也不会放弃了。 大公子又拥着她,说了许多悄悄话,直到更深露重,他才依依不舍地离去,四姑娘眼看着的背影,心中万般不舍,两人正如无数沉迷热恋中的男女一样,一分一秒都不想分开,恨不得无时无刻不黏在一起。 到了次日,四姑娘照例起了个大早,前去老太太院子里侍奉。 她是府中二爷之女,却不是二夫人所生,也不是二爷的姨娘们所生,而是二爷从外头抱回来的私生女,这身份自然尴尬,嫡母对她不冷不淡,待到二爷去世后,她便被老太太带到身边抚养,因为这敏感的身份,四姑娘与府中其他有底气的姑娘不同,更加敏感,也更加自卑,伺候起老太太从不假手他人。 可直到她与大伯父所出的大哥之间有了莫名情愫,四姑娘才从大哥口中得知她的生父并非二爷,虽然两人之间毫无血缘关系,但到底兄妹相称十几年,别说是老太太不答应,就连大夫人二夫人都不愿答应,这传出去成什么样子,府里其他姑娘难道都不嫁人了? 即便如此,大公子仍旧坚持要娶四姑娘为妻,他前不久高中状元,已得了圣上青睐,甚至向圣上求了恩典,虽然此事惊世骇俗,然而只要上位者一张嘴,是丑闻还是佳话,也不过上下唇齿一碰。 两人的关系算是过了明路,四姑娘在府中过得并不快活,谨小慎微战战兢兢,他由怜生爱,又因为得知彼此不是兄妹,才放任爱意滋长,眼看便要有情人终成眷属,外放后离开京城,天高地远,老太太也管不着他们,她可以尽情快乐的生活。 只是成亲前这段时间,怕是还要她多加忍耐。 这一番见面,大公子深爱四姑娘,自然察觉出她情绪有些不对劲,便问了他派在她身边保护的下人,得知今日老太太带着家中的姑娘们前去烧香拜佛,四姑娘似是回来时面色有些苍白,问了她怎么回事也不说,只说有些不舒服要休息,想来事情不会如她所说那般简单。 家中其他妹妹对四姑娘的态度,大公子最是清楚,他自幼便护着她,也正是因为怕他,其他妹妹才不敢太过分,大房的姑娘还好些,二房的姑娘简直将四姑娘视为眼中钉,且二夫人因为二爷的事儿,对四姑娘多有厌恶苛待,她在这府中过得委实不易。 即便是被老太太要到身边抚养,可要晨昏定省伺候老太太,能叫挑剔的老太太都夸她,她又要付出多少? 得知自己并非二爷亲生后,四姑娘对自己的身世彻底绝望,她原以为自己是个外室女,却不曾想连外室女都不如,竟是个父不详! 而二爷已经死去,根本没人知道她的生父是谁,是以即便与大公子有了婚约,她也时常忧愁,大公子也正是因此才想要带她离开,不受这些烦心事困扰。 老太太自诩将四姑娘当做亲生孙女来疼,谁知道她转头便勾引了最出息的嫡长孙,甚至迷惑的嫡长孙为她顶撞长辈,她虽然疼爱四姑娘,可这疼爱是有条件、有限度的,和前途无量的嫡长孙比起来,别说是四姑娘,就是大爷都得往边上站! 因此老太太自然是不肯答应这桩婚事,甚至还想悄悄把四姑娘送去庄子里看管起来,或是直接剃了头发做姑子,不曾想大公子私底下派人保护着四姑娘,一旦有什么动向,他都会第一时间赶回来。 老太太怎么反对,大公子都吃了秤砣铁了心,以至于老太太气得病了一场,在床上躺了半个多月,四姑娘衣不解带的侍奉,才叫她老人家稍微气顺些,到底是自己养大的孙女,即便没有血缘关系也不能无视,最终还是首肯了,有情人守得云开见月明,也算是一场佳话。 送走了大公子后,四姑娘抬头看向天上明月,她正想回去睡觉,却突然发现那皎洁的月亮中似乎出现了一只血色蝴蝶。 四姑娘还当是自己看错了,揉了揉眼睛,才发现那是真的。 血色蝴蝶由近及远,慢慢停在了她面前的窗棱上。 这个季节怎么还会有蝴蝶?而且还是这种鲜红色的……看着莫名叫人心底发慌,可是又十分美丽,她忍不住伸出手指,血蝴蝶缓缓振翅,居然真的飞到了她的食指上,四姑娘惊奇地看着它,凑近了打量,越是近看,越是发觉这血蝴蝶非常漂亮。 这只蝴蝶就像是来时一样,在四姑娘指尖上停留片刻,又翩跹而去。 晚上四姑娘的梦里是震天的喊打喊杀声,还有利刃刺透身体后的痛呼,她幼时曾发过一次高烧,大抵是三四岁的时候,之后便将从前的事情全忘了,老太太说她是刚出生就被抱回来的,四姑娘自然也不会怀疑。她原本以为自己是外室女,后来发觉自己连外室女也不是,又怎敢去查自己的身世? 但在这个梦里,她却被一个温柔的妇人抱在怀中,那妇人狠狠吻了她的额头,说了句什么,便将她塞给了另外一人,之后便是喷薄而出的鲜血,似乎溅了她一脸,抱着她的人开始往外走,四姑娘拼了命想要看这人长什么样子——直到梦境快要破碎,她才看清楚,那是爹爹的脸! 二爷虽不是她生父,却对她十分疼爱,其他子女加在一起都不如四姑娘受宠,只是二爷英年早逝,四姑娘七岁的时候,他便撒手人寰,打那以后,她才被老太太领到身边抚养。 因为二爷在世时最疼爱她,所以二夫人也最讨厌她,连带着二房其他姑娘们都视她如敌。 在这样的孤立中,是大哥给了她温暖与爱意,让她知道在这如履薄冰的府中,还有人疼她爱她。 她现在也盼着能够早日与大哥一起离开,成了婚就好了,从前的事情她都不想再提,以后她想要跟大哥结为夫妻生儿育女,有一个温馨幸福的家,其他的什么都不想要。 至于那只血蝴蝶,四姑娘很快便忘记了。 大公子很快查出那日在寺庙里是哪位妹妹的手笔,他神色冰冷,小姑娘们偶尔私底下打闹可以不当回事,她们屡屡欺负小四,小四心地纯善不与她们计较,可不代表他对此也无所谓,这些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姑娘,还是要吃点教训才知道不能随意害人。 小四既然不想他知道,他悄悄的做也就是了。 随后,四姑娘便听说三姐不小心落了水,叫家里的小厮给救了上来,救上来时那衣服都湿透了,紧紧贴在身上,老太太做主要将她许配给那小厮,三姐哭天喊地的不愿,最后虽然封了小厮的口,三姑娘却倒在床上好些时日没起来,四姑娘与她关系并不好,但姐妹名义在这里,仍然要与其他人一起去看望,谁知三姑娘一见她便怒目而视:“是你!肯定是你!你报复我!” 四姑娘面无表情:“三姐这是说的什么话,我为何要报复你?” 三姑娘一窒,这要是说了,那不是承认先前是自己搞的鬼吗?她当然是不肯认的,便无理取闹:“别以为你要嫁给大哥就能当我们家的主了!你就是个父不详的私生女!如果不是大哥心善,你哪里配得上!我是不会改口叫你嫂子的!小人得志!从前见着我们毕恭毕敬,自打要与大哥成亲后,看你这嚣张跋扈的模样!” 四姑娘握紧了拳头,难堪又羞耻。 虽然是帝王赐婚,可她与大公子兄妹相称十几年也是事实,传出去必然不好听,但这桩婚事已成定局,老太太便三令五申,不许府中下人再提他们两人是兄妹的事儿,但下人们听了,三姑娘却不停。 “不叫嫂子,便也别认我这个大哥!” 三姑娘知道四姑娘的心伤在哪儿,于是逮着点儿使劲刺,就是要让四姑娘难受,可对上大公子她立马便怂了。 大哥自小便是家里兄弟中最厉害最出息的那一个,老太太总说要振兴门楣,都要靠大哥,大哥也确实争气,年纪轻轻高中状元,还深得圣上信赖,偏偏就是眼光不好,那么多贵女爱慕他,他却偏偏喜欢一个父不详的私生女! 大公子冷冰冰道:“看样子落一次水并没有叫你长记性,以后再让我看到你对嫂子不敬,别怪我不认你这个妹妹。” 三姑娘在四姑娘面前横,到了大公子跟前就乖得要命,她可不敢跟大公子硬碰硬,以后的前程依靠,都在大哥身上呢!可大哥不管不顾,当着这么多姐妹的面给自己难堪,一点情面都不讲,她觉得委屈,又不敢说什么,只好眼睁睁看着大公子将四姑娘带走,全程连一个多余的眼神都不给。 其他姑娘们也有些发慌,她们或多或少都欺负过四姑娘,但自打婚事定了,大家都学乖了,何必跟未来嫂子过不去?大哥对四姑娘的情意有目共睹,她们以后都是出嫁女,总需要娘家撑腰,便是显摆这一时,日后难道不需要回门?大哥前途无量,傻子才跟他作对。 也就三姑娘脑子拎不清,总想把四姑娘踩在脚底下。 怎么不想,打小,大哥似乎就只喜欢带着四姑娘玩,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虽然府中姐妹都有,但四姑娘能得到的必然是最好的,而且他从不许人欺负她,不被他知道还好,一旦被知道,那只有受罚的份儿。 四姑娘被带出三姑娘的院子,路上下人们离得远,大公子悄悄牵起她一只小手,她的小脸儿瞬间便红了,挣扎两下没能挣开,便随他去了,只是不敢抬头,不敢看他。 大公子十分愧疚:“待到你我成婚,我们便离开这儿,我明明发过誓,不再叫你受委屈的。” 四姑娘摇摇头:“我不觉得委屈,能跟大哥在一起,已经是上天非常眷顾我了。” 在这之前,她常常忧心他们之间没有未来,大哥生得俊美,又有才华,哪怕彼此之间没有血缘关系,她也当真不配做他的妻子,身份卑微父不详,又没什么特殊的优点,甚至也不能在仕途上帮到他,这也是老太太反对二人成婚的原因。 可大哥从来都不肯放弃她,她便也舍不得撒手这仅存的温暖。 若是能外放就好了,哪怕去到偏远的地方,只要有大哥,她就觉得很幸福。 她其实一点都不喜欢府里,虽然锦衣玉食,却常常担惊受怕,睁开眼睛都要想自己要如何讨好他人才能留得这一寸容身之地,没有自己的思想也没有自由,一切都要按照老太太规划好的路线去走。 如果能逃离这里,真的是太好了。 大公子牵着她的手,轻轻晃了晃,“这话应当是我来说才对,能跟你在一起,被上天眷顾的明明就是我。” 两人一番谦让,都不由得笑起来,慢慢地,四姑娘被送到了自己院子门口,她依依不舍地看向大公子:“我要回去了。” “嗯。” 她转身走了两步,脸色微红:“大哥也回去吧。” “嗯。” 说是这么说,可直到看见她纤细的背影消失在拐角,大公子才怅然又不舍地收回视线,如果仔细看的话,会发现他眼底有着一闪而过的歉疚,但很快又被坚定所取代。 这天晚上,那只血蝴蝶又来了。 明明门窗都已经关好,它是从哪儿飞进来的? 血蝴蝶停在四姑娘手上,突然飞起来,往外走,似是有什么魔力,四姑娘不由得站起身跟着:“你去哪儿?” 血蝴蝶一路慢悠悠地往前飞,四姑娘着了魔般跟在后头,说来也奇怪,居然没有下人察觉,四姑娘走过的每个地方都十分安静,最后,血蝴蝶停在了大公子的院落门口,等四姑娘飞过来后,它又带她去了书房窗台下,在这里可以清晰听到里面人的对话。 “……已经全都处理干净了?” “是的公子,如公子所说,属下找到了当年伺候先太子的老太监,并以四姑娘的玉佩验明正身,接下来只要找到先太子妃的侍女,将其处理掉,四姑娘的身世便永远不会有人知晓。” 大公子的声音依旧低沉好听,四姑娘却莫名浑身发冷,她捂住嘴,血蝴蝶在她面前飞来飞去,里头的人还在说话。 “公子,虽说知情人已经处理干净,可四姑娘与先太子妃生得十分相似,日后您难免要带她面圣,皇上一看,万一认出来……公子恐有杀身之祸,公子天人之姿,又有抱负,何必在四姑娘身上——” “住口!” 大公子冷冰冰地说,“我记得同你吩咐过,日后她便是你的女主子,她的身份,休要再提!” “是。” 随后两人又说了一会儿话,听得四姑娘愈发恐惧不安,直到里头传来动静,她才如梦初醒,还以为自己要被发现,结果猛地一睁眼,却发觉自己躺在床上。 刚才……是怎么回事?她好像去了大哥的院子,听到了大哥与人说话,说的正是她的身世。 即便养在深闺,对于一些事,四姑娘还是知晓的。 比如当今圣上并非正统,而是当年先太子携太子妃出宫游玩却遇到刺客,先太子伤重不治,而先太子妃也在这场事故中失踪,听说失踪时腹中还有着先太子骨肉,先帝闻言,十分悲痛,一病不起,由于太子薨逝,随后又找到了先太子妃被野狗分食的尸体,先帝在驾崩前,将皇位传给了另外一个儿子——也就是当今圣上。 这都是世人皆知的事,先太子贤名在外,因此逝世着实可惜,那批刺客虽然抓到,却对幕后主食闭口不言,直到现在都是桩悬案。 可她在半梦半醒中所听到的…… 大哥说,她是先太子与先太子妃之女? 那为何会被父亲抱回府中抚养? 四姑娘辗转反侧的睡不着,她心乱如麻,不知道自己该不该相信,直到那只血蝴蝶再度出现。 她呆呆地看着,血蝴蝶缓缓振翅,鲜红的翅膀让四姑娘仿佛看到了梦中那副场景,年轻的妇人狠狠吻了她的额头,将她塞给了另外一人,随后自刎而死,而她被人抱出去时,曾抬头看见那人的脸——是爹爹! 那个年轻的妇人应当是她娘亲,可既然她不是爹爹亲生,那、那…… 大哥早就知道她不是亲生,与老太太摊牌后,老太太第一反应是反对,而不是指责他们兄妹相爱天理不容,也就是说,老太太同样早已知道他们不是亲生兄妹,那老太太为何要答应爹爹把她带回府中抚养,又为何要在爹爹故去后,将自己要过去? 老太太之所以反对的那么激烈,甚至气病了,真的只是因为他与大哥之间兄妹之称吗? 还是因为……她是先太子之女,为今上所不容,会为全家带来灾祸,所以才不肯让大哥娶她为妻? 大哥之所以想要外放,也是要带她原来这些是非,与大哥对话的那人说,她与先太子妃生得十分相似,若是抛头露面,年轻一辈兴许认不出来,可那些上了年纪的夫人们定然不会认错! 那么如果今上也看到她呢? 老太太最大的心愿就是大哥能够出人头地,振兴门楣,而自己若当真是先太子之女,那与大哥的结合便是一场祸事,极其容易引得今上厌恶,所以老太太才不肯答应! 四姑娘不敢再往下想,她越想越害怕。 1043|第九十六片龙鳞(五) 第九十六片龙鳞(五) 一夜未睡的四姑娘次日一早起来, 气色并不好,贴身婢女问了两句,她只说是有些不适, 但还是一如既往去到老太太院子里伺候。 先前因为她跟大哥的事情,本来很是疼爱她的老太太对她也变了态度,让四姑娘十分难过, 在这府里, 除了爹爹外, 便只有祖母最疼爱她,她得到的爱太少了, 因此只要给她一点点,她便感恩戴德, 生怕失去。 与大哥相爱, 她没少想过若是被祖母知道, 会如何失望,因此总是犹豫不知要如何接受,事实也的确证明,大哥与她的结合无法得到家人的祝福, 只是现在圣旨已下, 他们的婚约已是板上钉钉, 老太太没有办法, 心里到底也不是石头做的, 对四姑娘态度才好了一些。 但对四姑娘来说, 祖母肯见自己, 不再对自己冷言冷语,不对自己失望,她已经十分满足。 她曾经不止一次想过, 以自己这尴尬的身份,名不正言不顺地赖在府里,日后又要何去何从? 老太太能给她挑个本分人家,便已算是她的造化,她的人生从来都不在自己手中,也从没有自己做选择的机会。 老太太见了四姑娘,神色淡淡,显然还因为这桩婚事,心里不大赞同。四姑娘能够理解老太太的想法,大哥无论容貌手腕都是一流,便是公主也配得,何必选了自己这么个出身不详,又不能给他带来任何助力的妻子?且在两人婚约定下后,老太太给大哥安排了几个伺候的婢子,也都被大哥强硬拒绝,这使得老太太对她愈发印象坏了。 可四姑娘也不愿意将自己喜欢的人拱手相让,她现在最盼着的,就是赶紧成亲,然后陪大哥外放,去过只有彼此的日子。 然而经过昨天似梦非梦之后,四姑娘心中却又生出无数疑虑。 爹爹一死,祖母便将自己带到身边抚养,得知她与大哥定情后第一时间不是惊讶而是恼怒,说明祖母早已知晓他们并非亲生兄妹,那么,是不是证明,祖母也知道自己的亲生父母是谁?如果真的是先太子与先太子妃的话……爹爹为何敢冒这样大的风险将自己养在府中? 最重要的是,四姑娘隐隐知道,爹爹当年是太子幕僚,然而太子薨逝后,太子一脉都向今上投诚,大多受到重用,惟独爹爹没有,这也是为何祖母一心想要振兴门楣的原因。 若是先太子遇刺时太子妃怀有身孕,那自己为何是在三岁之后才被抱回来? 四姑娘头疼,她又想起那个妇人绝望的亲吻,以及利刃刺入身体的声音,她是在三岁后才离开娘亲的,也就是说,先太子薨逝,当时被发现的先太子妃遗体并非是真正的先太子妃,真正的先太子妃被人转移走了,并且还多活了几年,那个转移走先太子妃的人,很可能便是当时的太子幕僚,也就是她的养父,府里的二爷。 太子出行,即便是微服私访,也定然是做足了准备,是谁将太子出宫的消息放了出去,否则如何会引来刺客? 四姑娘有太多太多的问题,她既想要知道答案,又畏惧于答案,她怕答案会把眼前的生活撕碎,她怕的东西太多太多。 老太太察觉到她在走神,忍不住哼了一声:“不想伺候就别过来伺候,像是我老婆子亏待了你一样。” 四姑娘回过神,连忙跪下请罪,老太太只是过个嘴瘾,并没有为难她,叫她起身,“不必你伺候了,回去吧。” 换作往日,四姑娘一定是要留下来的,她感激祖母把自己抚养长大,结果自己不思回报,反倒与大哥相恋,辜负了祖母的众望,可今日,四姑娘心中实在是有太多疑团,她根本没有心思去想别的。 眼前这位看似慈爱的祖母,到底知道多少? 当天晚上,四姑娘又做了一个梦,这一回她清清楚楚看见了那个妇人的脸,她很瘦弱、很忧愁,怀里抱着个小小的女婴,有个男人来看她,对她说了一些情深意切的话,妇人却并没有动容,反倒对对方恶言相向,言辞激烈,四姑娘听得很清楚,妇人说得是:是你背叛了殿下! 那个说着情深意切话的人对她跪下,又抬起头,四姑娘恍惚间看见了那张熟悉又陌生的脸——正是已经故去的爹爹! 她尖叫一声从梦中惊醒,视线里又出现了那只血蝴蝶,蝴蝶轻轻振翅,四姑娘看着它,她揉着自己的额头,不知道要如何是好。 这个梦让她无法再安心躺下,她想了又想,还是起身披了外衣,悄悄开门,朝着大公子的院落而去。 血蝴蝶一直在她周围,当她推门而入时,还在书房的大公子愣了一下,随即露出温柔笑容:“你怎么来了?外头的人也不通报一声。这么晚了,怎么就穿这么点衣服?” 说着,取过自己的外衫,披在了四姑娘身上。 那外衫还带着他身上的余温,是四姑娘很依赖的气息,她低着头,一时间不知该如何开口,凭借一腔冲动跑来,到了头却又开始畏惧,畏惧那可能是真的事实。 “我做了个梦,大哥。” “被噩梦吓到了吗?”大公子轻笑,揽住她纤细单薄的肩头,“可以跟我说,有我在呢。” “我梦到我娘了。” 大公子的手微微顿了一下,随即故作轻松:“这不是很正常的事情?你三岁时曾生过一次大病,把过去的全忘了……” “可我现在全想起来了。” 她躲开了大公子的手,他微微垂下眼眸,掩去眼底受伤之色,再看她时仍旧一如既往温柔:“想起来了也是好事,只是你自己的身体可有什么不适?” “我爹到底是谁?”四姑娘直接问,“大哥,你知道的吧?那你告诉我,我爹究竟是谁?” 大公子沉默地看着她,半晌才道:“你爹究竟是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终于可以在一起了,以后会有新的生活,过去的一切都像是过眼云烟……” “是二爷害了我爹吗?” 大公子一惊:“敏敏——” “我爹是遇刺身亡的先太子,我娘是在那场刺杀中失踪的先太子妃,是吗?大哥?我要你原原本本,诚实地回答我,不要骗我。”四姑娘紧紧握着拳头,盯着大公子,等待他的回答。 他只是看着她,却无法说是或不是,但光是这样默认的态度,已经证明了一切,四姑娘发出一声呜咽,她转身就跑,她没有办法再在这里待下去了! 大公子冲过来拉住她,从背后将她死死抱住,生怕松开手便要彻底失去她:“敏敏,敏敏,你听我说,听我说!” “有什么好说的!”四姑娘泪流满面,“我难道还要感谢这些年的抚养之恩不成!” 大公子搂着她:“敏敏!别走,你想知道什么,我都告诉你。” 她最终还是被留了下来,但不许大公子碰,平日里做什么事都成竹在胸的男人,此时却宛如被抛弃的小狗,很可怜地站着,像被训斥的小孩,向四姑娘讲述了一切。 她的梦都是真实的。 作为先太子幕僚的二爷,一开始也一心为先太子打算,直到他见到了先太子妃——美丽、温柔,和仙子一样的女人,他迅速坠入爱河,却又碍于身份什么都不敢说,先太子与先太子妃很是恩爱,先太子妃除了为先太子诞下一子外,很快又有了身孕,而二爷,也在这日复一日的爱慕中,将爱,变成了对先太子浓浓的嫉妒。 他有胆识又有才华,很受先太子器重,然而就是因为这份嫉妒,他选择了投靠当时还是皇子的今上,并且泄露了先太子的行踪,导致先太子遇刺身亡,而他誓死救走先太子妃,得到她的感激与尊敬,并将她安置在外面,陪着她生下了四姑娘。 但纸是包不住火的,先太子妃终究察觉到了二爷的反常,在质问二爷并得到他的跪拜后,她选择追随先太子而去,留下了当时已经三岁的女儿。 二爷痛失所爱,四姑娘则被母亲自刎的一幕惊吓到,生了一场大病,醒来后便什么都忘了,二爷便将她带回府中,当做亲生女儿抚养。 他所做的这一切,老太太都知道,但她又怎么忍心责怪自己的儿子? 先太子妃死后,二爷也很快失去活下去的意志,没几年便撒手人寰,临死前求老太太好好抚养四姑娘,老太太这才把四姑娘要到自己身边去。 二夫人早知道夫君另有所爱,但她仍旧要嫁,哪怕自己什么都得不到,也要占据这个他妻子的身份,对于四姑娘自然是怀恨在心。 而大公子,也是听到了二爷临死前与老太太的密语,才知晓自己跟四姑娘并没有血缘关系,他之后一直私底下派人探查,才清楚四姑娘的身份。 他想着要处理掉全部知情人,或是有可能推断出四姑娘身份的人,这样的话,即便会有人觉得她跟先太子妃生得像,也没有证据,今上看到了她,也不能因为长得相似便要杀她。 他说完了这一切,却见四姑娘仍旧泪流不止,心中大恸:“敏敏……” 四姑娘只觉心乱如麻,明明她应该很痛苦,可心头却一片空落落,仿佛有什么珍贵的东西因此破碎了,她自幼孤苦,只有疼爱她的爹爹是她记忆中难得美好的存在,可现在大哥却告诉她,一切都是假的,爹爹虽然疼爱她,却也是害死她亲生父母的凶手,她以为自己是身份卑贱且父不详的私生女,可她明明有爹有娘,她原本可能有一个很幸福的家—— “那,我的哥哥呢?”她颤抖着问,“他还活着吗?” 大公子缓缓道:“先太子薨后,皇长孙感染了天花,不治身亡。” 今上必然是容不得皇长孙存活的,哪怕他年纪还小,但谁能保证有朝一日皇长孙长大,不会有不臣之心?毕竟先太子之所以会死,便是今上的手笔,成王败寇,胜利者才有条件书写历史,如今皇帝稳坐龙椅,他怎么能容忍有别的威胁存在? 四姑娘仓皇站起身:“……我先走了。” “敏敏!”大公子拉住她,声音微微颤抖,“不管怎么样,请你不要放弃我,我们之间……” 四姑娘挣脱他的手,拒绝他的靠近,她沉默了许久,才抬起那双满是泪水的眼睛:“大哥,我想问你一个问题,你要如实回答我。” “你问。”只要是她问的,他都会回答。 “如果……我是说如果。”四姑娘缓缓道,“如果大哥没有爱上我,会把我的身世告诉我吗?” 大公子愣住了。 他没有办法对着他心爱的人说谎,如果他没有爱上四姑娘,在得知她的身世后,一定不会去查太多,即便查了出来,也只会觉得她是个烫手山芋,会想要尽快处理掉,免得为家族带来灾祸。 可世上哪有那么多的如果?他就是爱上了她,愿意为她上刀山下火海,愿意为她付出一切。 “大哥不会告诉我的,对吗?”四姑娘喃喃着,“我就会像其他家族里的……私生女一样,被早早的打发、远嫁,后半生的死活都与娘家无关……” 她曾经最怕的就是这样,只有大哥是她生命里不可多见的光,她看见了、得到了,于是想要抓住不放开,因为能与他相爱而笑逐颜开,甚至曾经感谢过上苍,能将他送到她身旁。 但事实又是怎样呢? “敏敏!” 四姑娘甩开大公子的手转身就跑,大公子想要追上去,可是刚迈出一步,却又想起她绝望的泪眼,内心的愧疚、挣扎、痛苦交织在一起,让他无颜面对心爱的人。 他只想私底下悄悄处置掉那些可能会暴露她身份给她带来危险的人,这也是为什么他那么想要外放,到只有彼此的地方生活。他会用自己的双手给她一个崭新的完整的家,也为她带来荣光,让她被人羡慕。 可现在全都搞砸了。 是谁告诉了她这些?敏敏最是乖巧,如果不是有人在她身边多说了话,她怎么会知道? 难道说,已经有人准备对她不利? 今上性格多疑,若是被他得知先太子尚有遗孤在世,定然会要了敏敏的命,不行,他得快些查出来,一定不能让她有危险! 今晚注定是个不眠夜,四姑娘一路跑回自己的院子,看到这熟悉的地方,在这里生活了十六年的记忆如潮水般涌上来。爹爹还活着的时候,常常手把手教她写字读书,念故事给她听,那时候她还不懂,为何爹爹总用那种奇怪的眼神看她,现在才知道,那是愧疚,也是怀念,而爹爹死后,她没人疼没人爱,即便被祖母抚养,也要小心翼翼地讨好,生怕自己被赶出家门。 因为身份卑贱,所以不敢反抗来自其他姐妹的欺凌,面对嫡母总觉得低人一等,可是、可是她做错什么了? 她的亲生爹娘又做错了什么? 三岁之前的记忆都回来了,娘亲经常抱着她,望着天空,似乎还在等待什么人。 但她等了太久,还是等不到,所以连女儿都要抛下追随那人而去。 大哥……大哥对自己也很好,小时候常常被姐妹们欺负,只有大哥会保护她,喝斥其他人,大哥会在大冬天背她回去,会在她被人讽刺时开口教训别人,会给她上药,给她买一些只有外面才有的新鲜小玩意儿,糖人、驴打滚、活灵活现的泥塑……这些都是她从未见过的,每天回府的大哥,就是四姑娘在家里唯一的期待。 等到年岁渐长,大哥仍旧会照顾她、保护她,他对她真的太好了,有什么好东西都会第一时间想到她,还给她安排了忠心的婢女,二夫人看不惯她,常常想要整治她,可结果都被大哥阻止,甚至大哥还会帮她报复回去。 欺负她的人,连她都没有生气,大哥已经不能容忍了。 所以他们顺理成章的相爱了,即便这份爱遭遇了太多反对与阻碍,即便受到无数嘲讽,她仍然想要跟他在一起,想要抓住属于自己的光,不想要重新回到冰冷的生活中去。 她不想被随便远嫁,从此再见不到他。 得知彼此不是亲生兄妹时,她真的好高兴好高兴,可现在,她居然觉得如果两人是亲生兄妹倒也很好,那样的话,至少说明她这十六年的人生是命运所致,而不是人为的欺骗。 在这里生活的每一天,都是惶恐、自卑、不安的,她以为自己就要守得云开见月明,却不曾想原来有另外一个无法接受的真相在等待。 四姑娘屈起双腿抱住自己,从隐忍的无声哭泣,化作了无法抑制的悲鸣。 可怜又可笑,宛如一只傀儡,喜怒哀乐都由他人掌控,活得稀里糊涂不明不白,进退两难,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 爹爹不是她的爹爹,是害死她亲生爹娘的仇人,爱人也不是她的爱人,是曾冷眼旁观的看客,那灼热的爱,竟不知为何变得如此冰冷,冷得她上下牙齿直打颤。 他说是因为爱她才瞒她,可若是不爱呢? 这份爱又能有多久的期限?原来她的人生要靠他人爱意才能苟活,别人让她哭就哭,让她笑就笑,像是笼中鸟,被玩弄被欺骗,被折断翅膀,连天空也不叫她瞧见。 泪水似乎无法停下,直到手背上似乎有什么异样,四姑娘抬起头,眼泪顺着她美丽的脸颊弧线划过。 又是那只血蝴蝶。 “你到底是……” 她喃喃着问,血蝴蝶突然张开翅膀,四姑娘下意识闭上了眼睛,等她再睁开,就发现屋子里多了一个红衣姑娘。 那一身红衣,当真像是被鲜血染红,美而妖异,四姑娘怔怔地看着,红衣姑娘也看向她:“以后,就要这样过下去了吗?” 四姑娘一愣。 “你的父亲非常期待你的降生。” 红衣姑娘淡淡地说,“他时常将耳朵贴到你母亲的肚皮上,幻想你出生后会是多么可爱的小姑娘,会是他的掌上明珠,会是他最心爱的小公主,你们一家四口,本来可以非常幸福美满。” “但这一切就像是泡影,这样的幸福,是被谁摧毁的呢?” 是啊,是被谁摧毁的呢? 四姑娘想着。 “你的大哥,口口声声说爱你,似乎也的确是很爱你,可这样的爱就足够了吗?”红衣姑娘伸出手,食指微微弯起,便有一只血色蝴蝶翩跹降落,“爱是施舍,如果你没有发现,你就会一辈子感恩戴德怀抱着对他的爱活下去,然而人生漫长数十载,他对你的爱又能维持多久?为了这虚无缥缈的爱,放弃怨恨,值得吗?” “你有资格怨恨的。” 是啊,她有资格怨恨的,如果不是二爷背叛,她的亲生父母不会死,哥哥也不会死,她不会以私生女的身份寄人篱下,不会战战兢兢活了十六年。 而如果大哥不爱上她,也许她到死都不会知道自己的身世,也不知道所谓的恩人才是仇人。 “你本来应该是你父亲千娇百宠的小公主,如今却沦落至此,一个行将就木的老太婆,她是什么身份?都能对你指手画脚,要你跪着侍奉,你父母泉下有知,怕是做鬼都不安生。” 四姑娘呼吸一窒。 “怨恨吧。” “他们所给予你的爱是真的,爱很美好,值得珍惜,但由这份爱滋生的怨恨才能使你变得强大,让你不用再做摇尾乞怜的可怜虫,爱会让人软弱,怨恨才是你要做的,去恨吧,恨一切阻碍你的人,恨你的绊脚石,恨你的仇人——” 四姑娘似乎是被说服了,她握紧了拳头,眼里闪过一抹凌厉的光。 是啊,她本就该怨恨,恨害死她父母的二爷,恨明知她无辜还要隐瞒真相的老太太,恨嘴上说着爱她,却又让她糊涂活着的大哥……爱会让人变得软弱,因爱而生的怨恨,才是强大的力量。 1044|第九十六片龙鳞(六) 第九十六片龙鳞(六) “姑娘怎么起得这样早?” 将窗子打开的婢女笑吟吟的, “天儿还早呢,姑娘可以再休息会儿,老太太那儿不着急。” 四姑娘坐在床上, 背后倚着个软绵绵的枕头,她面色平和,“嗯。” 往日她为了讨好老太太, 让老太太不要那么讨厌自己, 总是起得很早, 然后去老太太的院子里,晨昏定省, 伺候周到,为的就是每日看到大哥回家, 能够少一些歉疚, 多一些两情相悦的快乐。 老太太一开始是极不领情的, 可她到底不是铁石心肠,便是小猫小狗,养在身边十来年都要有感情,更何况是活生生的人?且四姑娘在她身边向来乖巧温顺, 又懂事贴心, 伺候的比跟了老太太几十年的妈妈都周到, 便是一颗石头心都要被焐热了。 可是啊……四姑娘看着自己手臂上的蝴蝶印记, 那是因爱而生的怨恨的象征。 老太太对她, 也不过是对小猫小狗那样的情感罢了, 所以能眼睁睁看着她被欺凌而默不作声, 明明知道她的身世却选择隐瞒,甚至将她真的当做府里的私生女,到了年纪, 给点嫁妆便可随意打发远嫁,还不至于让她败坏了大哥的前程。 她这个孙女,比小猫小狗要贵重些,但贵重不过这府里的任何一个主子。 眼看到了四姑娘起身去老太太院子里的时间,四姑娘却还躺在床上没有动,两个忠心的婢女面面相觑,她们都是大公子安排给四姑娘的,对她忠心耿耿不说,还各有所长,虽然老太太反对这门婚事,但对二婢而言,大公子与自家姑娘的结合可真是郎才女貌。 老太太都松动了,再加把劲儿就能恢复往日的和睦,怎地姑娘却不动了呢? “姑娘,时辰快到了,您该起床梳洗了。” 四姑娘却没有反应,过了好一会儿,她才淡淡道:“今儿不想起了。” 两个婢子瞬间愣住,不敢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姑娘刚才是说……不想起?也就是说,今儿不去老太太那了? 四姑娘没等婢子们想明白,便让她们退了下去,大概过了有小半个时辰,老太太院子里来人问四姑娘今儿是怎么了,四姑娘坐在床上,听着外面的婢子回答说她是身子不适,未免过了病气给老太太,还是不过去的好。 而大公子一夜未睡,他忘不掉四姑娘走时的表情,与她眼里的泪水,他为此感到深深的悔恨,除却派人去查是谁告诉了她有关身世的消息外,他在窗前整整站到了天亮,结果听说四姑娘病了,他立马便坐不住,可到了四姑娘的院子,又近乡情怯,明明那么想要见她,却又不敢进去。 怕她哭,怕她恨,怕她对自己失望,更怕她说要分开,那婚约从此不作数。 “姑娘,大公子在外头站了好久了,姑娘……要见他吗?” 婢女小心翼翼地问,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看自家姑娘的表情,明显心情不怎么好,而且,有种说不出的奇怪感觉,就好像一夜之间,姑娘就变了。从前姑娘听说大公子来了,都是欢天喜地,何曾这样冷淡?明明昨儿个还好着呢…… 四姑娘长长的睫毛颤了颤,淡淡道:“不见了,我现在谁也不想见。” 大公子得知她不想见自己,自然不会硬闯,他怕她更生气、更讨厌见到自己。 他有很多话想跟她说,也想要跟她道歉,他从未想过会爱上她,如果可以,当初他便不该去深查她的身世,便这样——不,如果真的这样让她稀里糊涂过了一辈子,连自己亲生爹娘都不知道是谁,一生不曾去祭拜,那也太过残忍。 一切的起因,都来自二爷当年的一念之差。 他们之间,说是有血海深仇也不为过。 倘若她真的不愿意再嫁给他,他又要怎么办?他是决计不会娶除了她之外的人的,即便彼此之间横亘万水千山,他也不会放弃。 “姑娘,外头下雨了,大公子还在等着呢。” 望着窗外出神的四姑娘慢慢回过头,从她这里无法看到院门口,自然也看不见大公子是否还在那里。此时此刻,她心中所想,居然是昨天晚上,那红衣姑娘说的话。 爱会让人变得软弱,但是这份爱的基础上所滋生出的怨恨,却会使人强大。 手臂上的蝴蝶印记似乎在诉说着什么,微微发烫,四姑娘闭上眼睛:“他要待,就叫他待着吧。” 婢女们惊呆了,这完全就不像是自家姑娘会说出来的话,究竟是怎么了? 雨越下越大,与之相对的,是四姑娘心底一点一点蔓延而出的冷意,就像是冬天凝结而出的暴风雪,将她的爱意缓缓冻结,爱兴许还是爱的,但比不过恨,澎湃而出的愤怒,已经无法被所谓的爱抚平。 即便与大哥成亲,两人离开京城,过上只有彼此的生活,可他永远不会告知她真相,她一辈子都要去想,自己的父亲到底是谁,都要背负这卑微又惶恐的命运。将自己的一生寄托在他人缥缈的爱上,太不安、太危险了,他的爱一旦变淡、变轻,她便一无所有。 四姑娘不想做缠绕着大树才能存活的菟丝花,她想要本身便成为参天大树,不依靠任何人。 所以啊,这雨下得再大,她也不会义无反顾地奔出去,为他撑起一把伞了。 有缘无分的人,本来就不应该在一起,更何况彼此之间还有着血海深仇。 大公子终究没能等到四姑娘,他在外面站了许久许久,直到铁打的身体都撑不住病倒了,发起了高烧,四姑娘也再没有去看过他。老太太得知后勃然大怒,四姑娘不来侍奉她,她心中虽有些不满,却也不是不能忍受,可她之所以愿意点头认同这桩婚事,是因为四姑娘对大公子情深似海,现在还没有成亲,四姑娘却已经恃宠而骄,那日后岂不是要爬到大公子头上? 她愤怒地用拐杖捣着地面:“让她过来!跟她说!她要是不来,以后也别再来!” 下人们如实转告了四姑娘,原以为四姑娘会惊慌失措,谁曾想她却只是笑了笑,“不来便不来。” 谁稀罕呢? 她已决意要将他割舍,便不会再让自己为他动容,此后谁生谁死都不再相干。 老太太气得差点晕过去,待到大公子醒来,便说着四姑娘的不好,大公子面色苍白,阻止了她:“祖母,别说了,这是我们家欠她的。” “什么欠她……”老太太嘴差点儿瓢了。 大公子轻声道:“难道把她养了十几年,祖母就忘了她本该是谁吗?” 老太太硬气道:“不管她本该是谁,日后她是你的妻子,是咱们家的女主人,那便不能有这样小家子气的做派!传出去成何体统?” “祖母,她本可以不这样的。”大公子咳嗽了两声。“您不也正是怕她锋芒太过,引起上头注意,才刻意将她养成如此胆怯怕生的性情?” 老太太被说中了心思,嘴唇哆嗦了下:“你们的婚事已成定局,你为何要说这些?你在想什么?她的身份决不能暴露,当初你二叔身边的人我已经全部处理干净,只要不让人知道,那——” “若是她自己知道了呢?” 老太太一窒:“你说什么?是谁敢——” “是我告诉她的。”大公子往门口处看了一眼,似乎还在期待有谁会出现在那里,“……我不想与她之间有任何隐瞒,也不想让她直到嫁我,都还在想,自己的亲生父亲是谁。她本来拥有一个很厉害的父亲,本该是金枝玉叶,却落难到我家,艰难长大……” “你疯了!”若非嫡长孙正在病中,老太太险些一巴掌打上来,她重重地用拐杖敲击地面,“当年先太子之死,你二叔首当其冲,你将这些告诉她,是要她跟我们离心!万一她生出报复之意,咱们家都要完了!” 大公子垂下眼眸,“那也是应该的,不是吗?残害皇族,本就该抄家灭族。” 老太太恨铁不成钢的看着这个最让她骄傲,也最有出息的嫡长孙:“你便是不为你自己想,也为其他人想想吧!你还有诸多兄弟姐妹,难道你要他们都陪葬不成!为今之计,只有将她抓起来,不能让她离开……” 话没说完,外头突然传来一阵吵闹声,片刻后,一个婢女冲了进来,大公子认得分明,正是自己派在了四姑娘身边的两个之一,她抬起头,满面慌张:“不好了!大公子,四姑娘、四姑娘她不见了!” 什么?! 大公子本就郁结于心,不知要如何解开彼此之间的心结,只能寄希望于以后,两人离开京城,天高水阔,终有重归于好的一日,可他万万想不到她会消失! 府里戒备森严,她要如何消失?!她怎么可能做得到?! 难道是祖母…… 老太太也非常吃惊,她刚想出如何处置四姑娘,人便没了,再一看嫡长孙的目光,还有什么不明白?这的确很像是她的手法,可她并没有这样做啊! 四姑娘做了决定后,便有一只黑色的鸟从窗外飞来,在她面前化作了人类模样。饶是早知那红衣姑娘非人,养在深闺十几年的四姑娘也仍旧吓了一跳。 鸟妖在她身前匍匐,意思是让她上去,四姑娘看了这房间最后一眼,这十几年的喜怒哀乐,困于囹圄,都是在这房间里发生,她在这儿战战兢兢活到现在,才知道自己的身世,一时间百感交集。 坐上了鸟妖的背,一身黑衣的鸟妖伸展双臂,迅速张出一双巨大的翅膀,四姑娘第一次腾空而起,身在云霄,往下看,整个京城渺小的一只手就能捉住,更别提那些和蚂蚁一样小的行人。 她便是这万千人类中的一个。 鸟妖飞行的很稳,四姑娘双手撑在它背部浓密齐整的羽毛上,迎面而来的风吹拂起她的长发,似乎也吹开了她心田的阴郁,让她有一种茅塞顿开的感觉。 在府里生活,虽然锦衣玉食不愁吃穿,可终日在那一方小天地生活,抬头见面来来回回都是那几人,没有任何事情可以做,只需要侍奉祖母安稳度日,连自我价值都找不到,从未见过这样蓝的天,从未见过山河湖海大好江山,而一旦见识过了,就不会想要再回到笼子里面去。 人的天性便是会渴望自由。 鸟妖飞行速度极快,且飞的很高,四姑娘原先心中还有着离开的彷徨,等进了妖山,这种彷徨便彻底消失了。 取而代之的凌云的志向。 她被鸟妖送到了山巅之上,不远处有一座茅草屋,山巅的悬崖上还有一个秋千,鸟妖将她送达后,迅速化身为小体型的鸟离开,只剩下四姑娘。 她试探着朝那茅草屋走近,还没到跟前,屋门便自动打开,似乎是在欢迎她。 茅草屋里很简洁,没什么东西,但只要一进去,就会看见搭在架子上,还没有绣完的嫁衣。 她所见到的那位红衣姑娘,此时正坐在绣架前,拿着针线,一点一点绣着。 针不知道是什么针,线也不知道是什么线,闪着淡淡的红色的光芒,一点都不现实,宛如虚幻。但绣到嫁衣上却又变成了真实存在,尤其是那一簇一簇的蝴蝶,简直像是活得一般,还在微微振翅,美得诡异。 “你来了,就说明你已经做了决定。” 红衣姑娘一边绣着嫁衣一边对四姑娘说。 四姑娘道:“是的,我已经做了决定。” 红衣姑娘没有说话,她便问:“可是我要怎么做才能报仇呢?养父是我的仇人,可他已经死了……” “那上头,不是还坐着一位么?” 四姑娘一愣:“你是说……” “你的养父再胆大妄为,也不过是你生父门下的一名幕僚,哪有本事安排这样一场天|衣无缝的刺杀?”针线笔走龙蛇,声音清冷又充满蛊惑,“若非坐在龙椅上那位授意,你的养父怎敢这样做?他接了皇帝的橄榄枝,却又因为一己私欲留下了先太子妃的命,以至于自己里外不是人,皇帝不肯重用他,先太子旧部不敢信任他,实在是可悲、” “你的仇人还在高高的龙椅上坐着,想要报仇,就把他拉下来吧。” 四姑娘大惊:“可、可是——” 她话未说完,红衣姑娘停下手中动作,突然抛了个东西过来,四姑娘手忙脚乱地接住,才发现那是一片闪烁着莹润光芒的鳞片,捧在手中,便能感受到其中所隐藏的巨大力量,似乎只要有了这鳞片,在世间翻云覆雨都轻而易举。 “这个给你了。” “这个是……” “是真龙的象征。”红衣姑娘缓缓回答,“有了这鳞片,你什么都会懂,这妖山上的妖物也将受你驱使,你可以不费一兵一卒,便将这江山改朝换代,为你父母正名。” “……真龙?” 四姑娘顿觉手上的鳞片无比沉重,她不由得看向红衣姑娘,“可是,给了我,你呢?你怎么办?” “不必感激我,我帮你,也是有条件的。” 可四姑娘着实想不出自己身上到底有什么地方值得她帮,她又有什么能给她? 红衣姑娘淡淡道:“到了时候,我自然会来娶,你只管去做便是。” 说完又低头绣起嫁衣,逐客令意味明显,四姑娘也只能慢慢转过身走出去,只是在走到门口的时候,她不禁回过头问:“这身嫁衣,是为你自己绣的吗?” 红衣姑娘停下了手中的动作,应了一声:“是啊,是为我自己绣的,我早该穿上它了,也不至于蹉跎这些时光。” 她回答完,又说:“你心中还有犹豫,还在迟疑,但那又怎样呢?等你成为这天下之主,想要什么都能得到,何况是区区一个男子?” “即便彼此之间再也不能和好如初,但能够拥有就行。” “打断他的腿,就跑不掉。” “割了他的舌头,就就不会说出让你讨厌的话。” “知道疼了,他就会乖。” “将他占有,好过被他占有。” 四姑娘闻言,心头大震,茅草屋的门却已经在她面前关上,手腕上的血色蝴蝶微微发烫,源源不断的怨恨让她变得铁石心肠。 她握紧了手里的龙鳞,龙鳞似是有了意识,在她贴近胸口时,便没入她体内,一瞬间,便让她拥有了无比强大的力量,这世间万物都不在她眼中,她便是这人世间的帝王,所有人性命的主宰! 而茅草屋里的红衣姑娘,仍旧一针一线,绣着她早该穿上的嫁衣。 以执念为针,怨恨作线,织就的这一身嫁衣,终将使她如愿以偿,得到自己想要的一切。 —————————— 人间突现真龙,先太子英魂现世,痛斥今上弑兄篡位,是为乱臣贼子,妖鬼横出,席卷京城,有忠于先太子者,率先镇臂高呼,要拨乱反正,请求皇帝下罪己诏并退位让贤。 先太子尚有遗孤在人间,如何轮得到今上来坐这龙椅? 今上自然不肯屈服,然而人间将士,如何与阴兵妖物相对?自然是节节败退,很快便走投无路。 这些阴兵妖鬼并不伤害普通人,据说那领头之人,便是先太子遗孤,居然是个年轻姑娘。 说她是阴邪之物,却又有真龙护体,邪祟不侵,所到之处,百姓无不顶礼跪拜,心悦臣服。 皇帝大惊,连忙召集天下修道之人共同对抗妖兵,与之前为驸马寻求高人不同,这一回是不管有没有真才实学,只要沾上边儿,都被召集起来,就连躲在寺庙里安稳度日的青年道士与小道士都被抓了壮丁。 那妖兵刀枪不入百毒不侵,根本无法与之抗衡,眼看便要打到京城来,皇帝这龙椅都要坐不稳当,如何能不慌张?只好将这些修道之人编作一起,叫他们打头阵,去震慑妖兵。 青年道士一听差点儿没晕过去,八百年前人间修士尚有法力,可八百年后的现在,跳个大神就是极限了,还想着让僧道出手护江山?他们哪有这本事!还是说盘腿往阵前一坐,念上七八个时辰的经,就能将妖兵击退? 想太多了吧! 平时不烧香,临时抱佛脚能有用吗? 小道士死死巴在师父身上,呜呜:“我们是不是要死了师父?为什么我们还要去打仗?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一连三个为什么,如果可以,青年道士也很想问一问。 这到底是为什么! 他还是那身油腻的道袍,打扮的不伦不类,浑身脏兮兮的又邋遢,但他这人有个优点,那就是求生欲强,临阵脱逃这种事虽然没干过,但尝试一次不就有了?他才不要在这里送了性命,他还没能当上国师呢! 和尚道士们组成的阵营哪里够人家妖兵冲的,虽然妖兵并没有对他们做什么,然而这一顿冲刺,也至少会让他们病上个几天,眼看妖兵冲破修者方阵,青年道士当机立断夹起小道士,愣着干嘛赶紧逃啊!眼看是不行了,天降妖物,国将不国…… 就在他撒丫子狂奔时,却见一头巨型猛虎身上坐着一名少女,少女身后则是一条威武绝美的龙——虽然没人见过真龙,但是在人间所流传的龙的图腾,正是那个模样! 怪不得敢说自己才是正统,原来是有真龙护体……等一下,为何那个少女看起来如此眼熟? 小道士趴在师父肩膀上,在一片战火中呆萌地说:“是寺庙里的那个姐姐。” 不知为何,青年道士看向对方时,有片刻的出神,总觉得那张脸,似乎在记忆深处见过,然而叫他想,却又想不起来。 算了不想了,逃命要紧! 一片混乱中,道士听到一声惨叫,随即是大喊的救命,他叹了口气,跟自己说别管别管,各人自扫门前雪,哪管他人瓦上霜?先把自己的小命保住吧! 可是那脚就不听自己使唤,还是飞快顺着声音来源处快速跑过去。 入眼的一幕,令道士大惊失色。 1045|第九十六片龙鳞(七) 第九十六片龙鳞(七) 青年道士还记得, 上一次见到书生——啊不,是驸马的时候,他还是一身白衣的翩翩美青年, 与容貌妩媚的狐妖在一起,郎才女貌,天生一对, 只看外表, 便让人觉得很是登对, 天造地设。 后来书生杀狐妖、取内丹,一连串斗智斗勇的操作世人皆知, 比他们这些修道之人都厉害,着实是让不少僧道面上含臊, 当时青年道士也在想, 早知道书生有这本事, 他们何必去自取其辱?国师的位子还是让给书生坐好了。 可现在,书生却不是他记忆中那个无论何时都一身白衣玉树临风的书生,而是一个倒在地上,疯狂手脚并用往外爬的可怜人, 只是他又爬不快, 看起来像是手筋脚筋都叫人挑断了, 因此只能一点点往外磨蹭, 看起来十分辛苦。 而他对面, 站着一个一身白衣的女子, 那女子手上还滴着血, 仔细一看,那并不是人类的手,而是妖物的利爪, 书生还在求饶:“求求你,我知道错了,我、我愿意弥补,求求你——” 他求什么?青年道士不知道,但青年道士的气息被察觉,那白衣女子回过头,虽然青年道士不曾见过公主,但对方面相不凡,更让他感到讶异的是,在那白衣女子头上,有两只白色的、毛茸茸的兽耳,那对兽耳看起来十分眼熟,正是当初他见到的那只狐妖的模样! 但脸却全然不同。 四目对视,狐妖认出了他是那个道士,对他没有什么想法,也没有要杀他,然而对于倒在地上还想要逃走的书生却不留情:“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想着逃?” 打断了双腿双手,还是不能制止逃走的想法吗?这样的话,那就永远被关起来吧,被关起来,就可以永远属于她了。 “等一下!” 狐妖停下手,回头看向青年道士,语气冰冷,“请不要多管闲事。” 上次见面,她虽然是妖物,却性情平和,并不像现在这样,透着一股阴森的冷漠。青年道士不知道是什么改变了她,但是她用了公主的身体,又要当着他的面杀人,看不到还好,还能当做什么都不知道,然而看到了却不去阻止,实在是有违他做人的原则。“姑娘你何必如此执着?你逞一时之快,却要受天堑,为了这样一个人,值得吗?” 他觉得不值得。 能修炼出人形,那要经过多久的艰难时光啊,只为了这么一个负心人,便放弃一切,连未来都不要了,真的值得吗?青年道士不是同情书生,而是可惜狐妖,没必要这样做的不是吗? 狐妖却轻笑:“那又如何?这是我的选择,值不值得,不是你一个外人说了算。” 她觉得值得,此时此刻,那就值得。 “那公主呢?”青年道士忍不住问,“虽然书生负你,可公主又有何罪?你现在占了她的身体,一切的一切,都有因果循环,难道真的要为了这两人,连自己都不顾了?” “那道长可错了。”说起来,狐妖也没有多么喜欢这具身体,只是她自己躯体已毁,勉强拿来用罢了。“这人为了讨好公主,将我的内丹献上,公主吃了我的内丹,与我之间便有了因果,这是她欠我的。” 她不想去管谁无辜谁不无辜,事实上她到现在还能跟道士说话,没有将道士一起杀了,已经是她最后的仁慈。 真痛苦啊。 灵魂被禁锢在木牌里,日日夜夜,看着他们恩爱厮守,红袖添香,看着书生与公主把曾经他们一起做的事情都做了个遍,把她的死活抛在脑后,真痛苦啊。 在木牌里,像是日日夜夜被地狱之火焚烧,那份为爱奉献的不顾一切,最终都变成了浓浓的怨恨。 她想着,如果能报复的话就好了,就算自己得不到,也要毁掉这一切,给出的承诺没有做到的人,本来就不配活在这个世界上,应该被关起来,当作狗一样驯养,没必要给他们尊重。 青年道士又怎么会懂这因爱而生的痛苦? 她不需要拯救,也不需要未来,她只要在自己下地狱的时候,带着这个男人一起。 书生还在哭泣求饶,她从未见过他这副模样,在她面前,他博学多才,又浪漫多情,什么都懂,又对她那样温柔,意乱情迷时许下的海誓山盟,只有妖怪自己当真,人类转眼即忘,为了富贵荣华,能骗她恩爱,能虚以委蛇,不过是要挖她的内丹,献给他新的爱人。 还是这流着泪摇尾乞怜的模样更讨人喜欢。 青年道士不忍地闭上眼,书生发出最后一声哀嚎,便被狐妖彻底抓在手中,他的四肢软软地垂下,显然除了那一口气,已经什么都不剩了。 小道士趴在师父背上瑟瑟发抖,青年道士不再多看,转身快速离开,他永远不懂这人间的爱恨情仇,也不懂爱为何最后会变成恨,为何会把一个人变成面目全非的模样。 妖物进城,哪里有给皇帝反应的机会?尤其是那条龙,百姓最是迷信,但凡未曾反抗者皆不曾遇到屠杀,上头龙椅坐着谁他们根本不关心,只要自己能平平安安,他们才不管别人为了皇位怎么争夺。 皇帝在见到四姑娘时,有那么一瞬间的恍神。他自然是认得这张与先太子妃如出一辙的脸,但从未想过先太子还有血脉留在人间。 四姑娘面不改色地掐住了他的脖子,原本想要杀了他,却又觉得杀了他太过便宜,她的父母九泉之下不得安宁,总需要一些人的血前去祭奠。 说变天就变天。 而当她黄袍加身,百官跪拜,无数人深深恐惧,因此弯下脊梁时,她才感觉到权势有多么动人,怪不得皇帝要铤而走险刺杀先太子,毕竟这个位子,坐上去真的很让人着迷。 有百妖护身,真龙罩顶,没人敢反抗新帝,也没人敢说她一句不是,她得到了那片龙鳞之后,拥有了不可思议的巨大力量,至于爱情?早被她忘记了。 新帝的一系列治国措施,迅速让百姓们意识到,拥有这位女帝,可比之前那位皇帝好多了,而在新帝上位半年时,妖山上那位红衣姑娘终于出现,向她讨要代价。 新帝问她:“你想要什么?” 她许以权势,许以金银,甚至许以国师之位,然而红衣姑娘这些都不要。 她告诉新帝:“我要这人间庙,从此再不拜帝君。” 新帝受她恩惠,得她龙鳞才有今日,自然不会拒绝她的要求。 帝君是指东天帝君,人间常建帝君庙,香火旺盛,万民敬仰,乞求风调雨顺、国泰民安。 而从这一日起,天下所有帝君庙,一所不留,全都拆得干干净净,修道之人百般抗议,新帝也不当回事。 当最后一座帝君庙被拆除时,那高高在上的帝君金像,狼狈地滚落在地,红衣姑娘抬起脚,踩在了金像头上,瞬间将其踩为齑粉。她低头看向那摊粉末,嘴角终于有了一丝笑意。 青年道士一路狂奔,他为了阻止帝君庙被拆,一直奔波不停,只可惜他一人力量有限,直到这最后一座帝君庙也化为残垣断壁,青年道士才颓然坐在地上,师父曾说,帝君庙镇压一切邪祟,这八百年人间风平浪静没有妖物兴风作浪,靠得便是帝君这一身正气,而如今帝君庙尽毁,天地之间邪气滋生,怕是又要回到八百年前妖魔作祟为祸人间的时候! “为什么?夫人,为什么?”他望着那红衣女子,忍不住问,“为什么要拆掉帝君庙?邪气一旦迸发……” “人间为何会有邪气?”红衣女子不答反问,她身边慢慢出现一群蝴蝶,这群蝴蝶像是有生命一样,托着那件已经绣好的嫁衣,缓缓披在了她身上。 红衣女子将嫁衣穿上,面前又不知何时出现了梳妆台,她对镜梳妆,本就是仙女般的美貌,经由脂粉点缀,更是美得惊人。 “因为这邪气,本就是帝君所致,所以人间才有这样多的帝君庙,享世人香火供奉。” 她微微笑着,转过身来看青年道士,像是在看一只可怜虫:“你这样拼命又是为什么呢?谁会在意你,又有谁会感谢你?你可知你是谁?哦……” 她拖长了语调,“你自然是不知的,你若是知道了,便也不会像现在这样过得如此凄惨。” 青年道士一愣。 “一个人再倒霉,也总有个限度,可你实在是倒霉过了头,你也不想想,你身上的气运到哪里去了,又是被谁取走,别人又为何叫你活到现在?” 青年道士完全愣住了,他根本不懂红衣女子在说什么。 “先太子若是地下有知,得知他的儿子被当做供应气运的容器,女儿被当做私生女养大,怕是怨恨地要从地底爬起来了吧?” 红衣女子不由得笑意更深,看着这个被人为操纵的命运所玩弄,却又浑然不知,甚至还感恩戴德的可怜家伙。“你师父的主子可不是别人,正是那位前皇帝,身为皇长孙,你没有死,还活了下来,但又活得这样艰难,你这一生,除了这个你捡来的小徒弟,又有什么是真的呢?” 青年道士呆呆地看着她:“你在说什么……” 红衣女子也不需要他相信,最后一座帝君庙倒塌,原本晴空万里的天迅速转变,在帝君庙上方凝结出闪烁着雷电的黑云,似乎是要将这世间妖物都劈的干干净净,然而雷电下来时,却停在了红衣女子头上,随后,在黑色的旋涡中,金光大盛,隐约可闻梵音,一位姿容不凡、丰神俊朗的神明缓缓现世。 他用悲悯的目光凝视着一身嫁衣的红衣女子,“尔等何人,何故毁我庙堂?” 如约到来的新帝感觉到有什么东西脱离了自己的身体,正是那片龙鳞。她望着长发在风中招展的红衣女子,心头突然生出一种很不安的感觉,无论这个红衣女子是什么来历,是她点醒了她,帮助了她,在新帝心中,她对红衣女子的信任要远胜于对大公子,龙鳞虽然离开了她的身体,但经由龙鳞所得到的知识与阅历却仍旧存在。 红衣女子握住那片龙鳞,重新镶嵌入自己体内,她露出笑容,问:“帝君贵人多忘事,不过八百年而已,世间又不曾经历沧海桑田,便将我忘了么?” 这人间啊,不过八百年,可她在荒海归墟,却已不知道度过多久时光,在那漫长的时光中,所有的爱都化成了恨,是恨让她执念不消。 从天而降的神明不是别人,正是东天帝君。 他乃战神,镇压世间邪祟,庇佑世人安康,因此庙宇遍布天下。 听了红衣女子的话,那双悲悯的眼睛里似乎出现了一丝丝讶异,然而他真的不记得她是谁了。 其实记不记得,对红衣女子来说意义都不大,他记得也好,不记得也好,终究结局是不会改变。 血色的蝴蝶将她缓缓托起,来自神明的威压并不能让她感到畏惧,因为她心无所惧,能够活到现在,不过是靠那仅剩的不甘与怨恨。 因爱而生的恨。 神明不会记得一只小小的蝴蝶,也不会记得曾对蝴蝶许下的承诺。 “你……” 帝君高高在上的俯瞰着她,似乎察觉到了什么不对,毕竟她并不属于这个世界,她的身体早已消逝,如今不过是一株含苞待放的花苞,还有着来自荒海的气息。 红衣女子慢慢靠近了他,他并不害怕,毕竟他实在是太过强大,而她看起来又那么弱小。 但就是这么弱小的人,怨恨迟迟不消。 帝君发出了一声闷哼,他不敢置信地低下头,看向那只不知何时已经嵌入自己胸膛的手! 红衣女子抓住他的心,用力握紧,像是要把这无数时光里的爱与恨都倾泻在这一刻,她再没有犹豫,便毁去了他的神骨。 失去神骨的帝君不再是神明,只是一个即将属于她的物品。 她收回手,指尖闪烁着淡淡的莹润的光芒,龙鳞的力量被她消耗殆尽,她也终于完成了最想要做的事情。 带着她爱的人一起去死。 八百年前就该这么做了。 倒在她怀中的帝君失去神骨,目光还带着茫然与不解,似乎并不知道她是谁,又似乎想起了她是谁,“你……” “嘘……”红衣女子捂住他的嘴,“别说话,我不想听到你的声音。” 你只要安静地、乖巧地,成为我的所有物就好了,不需要尊严,也不需要思想,化作一个死物,永远留在我身边。 这样就够了。 至于这人世间,日后会如何,他人的死活,又与她有什么关系? 她只想要带走这个人,让他死在她的怀中,死在这身蝴蝶嫁衣里。 青年道士眼见这一幕,已经目瞪口呆,他身后的小道士也看傻了眼,就连新帝,都不知要说什么才好。 那身蝴蝶嫁衣仿佛有了生命,缓缓地将红衣女子与东天帝君包裹,随后,便一点一点消散,人世间再没有这两个人的踪迹,一切归于平静,仿佛他们从没有出现过。 过了许久,新帝才缓缓看向身边的青年道士,她听到了红衣女子的话,意思是说,虽然父母已死去,但她的哥哥还活着是吗? 青年道士也不由自主地看向新帝,冥冥之中,相连的血脉在彼此召唤,即便他们从未见过面,即便都活在了别人所操控的命运里,最终,他们仍然相认了。 青年道士终于得到了国师之位,他也是有真才实学的,虽然自己总是很倒霉,但如果以自己的气运为代价,可以保佑国泰民安,那他是愿意的,无论师父养大他是为了什么,他都不愿意去想那么多,他会像师父对自己那样,一点点养大小徒弟。 新帝虽然是个女子,却有着不输男人的手腕与抱负,她殚精竭虑、励精图治,没有一日忘却自己的身份。 虽然帝君庙被毁,可世间并没有滋生邪气与妖物,甚至在青年道士再访妖山时,接待他的狐妖态度十分温和。她告诉他,日后妖山便不再出现在人前,她也会约束妖怪们不出去,人与妖,还是不要再有联系的好。 那样的话,就没有誓言也没有背叛,没有虚伪也没有爱情。 没有爱,就不会有恨。 狐妖说,夫人再也没有回来过,山巅之上的茅草屋与秋千都消失了,其实她也不知道夫人究竟是谁,只知道夫人到来那天,出现了极其罕见的帝流浆,许多妖物便是趁着这个绝佳的机会化出人形,夫人十分强大,便统领了众妖,然而她是谁,她叫什么名字,从没有人自知道。 狐妖伸出手,她在生出怨恨,占据了公主的身体后,在手腕上曾经生出了一个血色的蝴蝶印记,但现在那个印记已经消失了。 新帝的手腕上亦然。 她们生出的怨恨,被夫人当作丝线绣成了嫁衣,她那身嫁衣显然是为东天帝君所绣,可她是谁,与帝君是什么关系,早已无人可知。 青年道士回去后好生翻找了一番有关八百年前群妖横生的的记载,可惜的是那段历史似乎被人有意抹去,根本无迹可寻,就连八百年前才兴起的帝君庙,也没有人能说出到底是谁建的。 那位惊鸿一瞥的帝君,终究回到了蝴蝶的怀抱,成为了她的所有物。 新帝日夜操劳,但没有子嗣,如何继承这江山大业?在朝中众臣的坚持下,新帝选了一位出身高贵但性情柔顺的皇夫,随后诞下一子,青年道士——不,现在他已经是国师了。 作为新帝的兄长,国师大人曾经深深为新帝的姻缘苦恼过,那位大公子显然对新帝情深不悔,然而新帝却不愿再与他厮守,她有太多事情要做,已经忘记了怨恨,自然也忘记了爱。 大公子一直不曾娶妻,他有才华,新帝也愿意用他,他最终还是光耀了门楣,新帝也没有因为二爷害死先太子及先太子妃,便殃及满门,大抵还是顾念了旧情。无论有多少真情假意,那都已经不重要,该死的人早已死去,她不想再浪费时间在这些人身上。 老太太倒是战战兢兢,生怕新帝得了势,便将一切旧怨都算在他们家头上,思虑太重大病一场,醒来便有些糊涂,常常哭泣,又叫四姑娘的小名,要给她糖吃,哄她不要因为爹爹去世而掉眼泪。 新帝闻之,沉默良久,却什么都没有说。 皇夫性情温顺,胸无大志,也不以男儿身却居后位为耻,因为他与新帝只有一个孩子,便全身心扑在孩子身上,小太子与小道士玩得甚好,常常手拉手调皮捣蛋,也为这冷清的深宫添了一抹人气。 大公子为新帝鞠躬尽瘁数十载,最终先新帝一步撒手人寰,故人皆已老去,他将死时,她来看他。 数十年的“陛下”,终于又变作一声“敏敏”。 新帝泪如雨下,又想起那年花开枝头,自己被府中姐妹欺负,弄脏了衣裙,躲在假山瑟瑟发抖,是大哥将自己抱起,给了她体面,又呵斥了其他姐妹,在那之后,有谁欺负她,他都不饶。 但她已做了别的选择,将过往与爱情一并舍弃,能给他的只是寥寥。 “大哥。” 大公子含笑而终。 他却又不说什么若有来世,你我当如何如何的话,这一世她过得也足够苦,做闺中十几年,要小心谨慎,奉承讨好,为帝数十载,也是呕心沥血,不曾有片刻轻慢,能守着她,不离开她,远远看着,他心里其实也满足。 人这一生不圆满,才会渴求来世,若是真的有,倘若是说真的,真的有。 他希望自己年长她多一些,在她面临苦难前,便扫清一切障碍,不让她哭泣落泪,也不让她再怨恨任何人。 人死了,身体慢慢变冷,那一点点温度,终于在新帝手中,化为了灰烬。 1046|第九十六片龙鳞(八) 第九十六片龙鳞(八) 她在最初只是东九天的一只蝴蝶。 不知何时生出了灵智, 大抵是叫周身的仙气给点化,栖息与花木之间,渐渐生得艳丽, 也时常停在枝叶上听一些小仙子说起人间之事。 东九天是苦寒之地,这里四季清冷,虽有仙木仙草, 却毫无温度, 也从未有过执掌此处的帝君。 听说人间妖物横生, 一场帝流浆,使得那人间至邪之气化出人身, 天帝即使派遣天兵天将,终于在那邪神为祸人间之前, 将其带到天界, 并听说, 要封这位邪神为东天帝君,使其掌管人间万物,镇压邪气。 那位邪神初初降世,据说十分残暴嗜血, 小仙子们提起时总是战战兢兢地发抖, 生怕帝君一降临, 便先将他们这些小仙的脖子拗断。 小蝴蝶却是不怕的, 她不会说话, 脑子大约是五六岁的稚童, 很爱听仙子们闲聊, 也很期待能有帝君降临东九天。 因为东九天,实在是太冷了啊。 在她的期盼下,那位人间邪神, 即东天帝君,终于降临。 虽然小蝴蝶只是一只蝴蝶,不知道怎样才叫人类的好看,可她看到帝君时,仍然打心眼儿里觉得他可真好看,尤其是那双乌黑深邃的凤眼,眼波流转间,似乎有无数神秘蕴含其中。 出乎意料,东天帝君并没有仙子们说的那样残暴,只是他不爱别人靠近,没事便打坐修炼,但是,小蝴蝶听说,帝君他在天界人缘可不怎么好。 毕竟是至邪之气所化,其他根正苗红的仙人都有些不屑与之为伍,所以在小蝴蝶的记忆中,帝君总是非常寂寞。 他没有离开过东九天,也没有人进来过。 直到有一日,小蝴蝶壮着胆子,飞到了帝君的鼻尖,紧张地用细细的足抓着他,呀,这样近距离看的话,帝君更好看啦。 帝君似乎也没想到在这冰冷的东九天,连侍奉的仙人都对他退避三舍,却有一只小蝴蝶不畏惧他身上的邪气敢靠近他。 仙人们大都是辛苦修炼而来,他们非常害怕靠近东天帝君,因为东天帝君身上的至邪之气不仅会污染人间,也会污染仙人,所以天帝才将他分到东九天,因为这里最寒冷,也最凄清。这样的话,既给了帝君响亮的名头,又将这危险之人束缚在摇篮中。 帝君轻笑,伸出手指,轻轻点了点小蝴蝶的翅膀。 瞬间,一股难以言喻的暖流从她的翅膀传到触须,整只蝶都开始颤抖,她觉得自己在迅速长大,很快便化作了人形。 帝君看着懵懂无知的她,忍不住勾起一抹邪肆的笑:“怎么,看呆了?” 小蝴蝶忘了自己已经不再是可以暗中窥视帝君的蝴蝶,而是有了人形,她羞红了脸,想用翅膀将自己包裹起来,结果翅膀却变成了双手,只好用手捂住脸,偏偏刚得了双腿,又不会走路,恰巧绊倒,又被帝君接入怀中。 他桀骜不驯,有一双肆意张扬的凤眼,眼尾微微上扬,诉说着傲慢与强大。 小蝴蝶臊的满脸通红,帝君将她扶正,又开了两句玩笑,愈发让她羞赧,只好化为原形,忙不迭地逃入花丛中,躲着再不肯出来。 从那之后,她都很少化出人形,总是以蝴蝶的模样停留在帝君身边。 不知从何时起,不懂喜怒哀乐的小蝴蝶觉得,帝君很寂寞。 他虽然总是坏坏的笑,总是一出门便与其他仙人打架,将人打得痛哭流涕又不痛不痒地被罚,但小蝴蝶仍然觉得他不快乐,他越来越强,天界的仙人们也越来越怕他,几乎成了仙见愁,可小蝴蝶觉得帝君一点都不可怕,帝君是连一只蝴蝶都会点化,不会伤害的人啊。 即便是至邪之气成神,又如何呢?他怎么会污染仙人?她在他身边待了这么久,不也照样没事吗? 然而有一天,帝君闯下大祸,他失手将天帝幼子打死,天帝震怒,帝君却狂妄大笑,还要撕了这片天! 小蝴蝶才知道,原来当初请邪神为帝君,并非只是因为他是至邪之气,天帝封他为神,有了神格,生出神骨,便要以神躯作为媒介,镇压世间邪气晦气,所以他越来越好战、越来越残暴,就像是一个容器,装满了人间的污秽,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自我毁灭。 人间妖鬼消失,再无生灵能够修炼,也是因为被帝君镇压。 帝君叛出天界,他自诩天生是个恶人,也不必做这样的好事,凭什么要拿他的血肉来镇压这世间邪气?难道是他自己愿意身为这至邪之气? 神明高高在上,从不在意这些牺牲。 东九天因为帝君的离开被彻底冰封,再无生气,曾经侍奉在这里的仙人们也纷纷离去,只有小蝴蝶,追随了帝君的脚步,她不愿留在天界,也不放心他一人离去,哪怕她从被他点化那时起,便已是一名小小仙子。 仙子一旦叛出天界,轻则被追回责罚,重则天打雷劈,灰飞烟灭。 可小蝴蝶想都没想便追随而去,像她这样的仙子太多太多,没人会在意她的去向,即便有人注意,她很弱小,也不会对人间造成什么麻烦,可能仙人们连理都不想理。 小蝴蝶去到了凡间,却没能立刻找到帝君,她什么都不懂,常常被人骗,还险些被谎称认识帝君的人哄去做了小妾,甚至有一些妖物想要吃了她增长修为,险象环生,每一天都生活在死亡的危险中,不过她运气还算不错,最后都化险为夷。 帝君不再是帝君,他自称邪神,占山为王,人间称此山为妖山,一时间,人间万妖其出,晦气横生,妖物作恶不绝,修道之人也应运而生,以降妖伏魔为己任。听说人间多出一座妖山,在那里有一位邪神,小蝴蝶遍寻不着帝君踪迹,便朝妖山而去,一路跌跌撞撞。 邪神躺在妖山山巅,这里有一个茅草屋,他每日躺在这里喝酒,喝得酩酊大醉,放声而笑,万妖跪拜,好不快活! 小蝴蝶找到时,他已经认不得她了。 毕竟在天界时,帝君欺负过、逗弄过的小仙子能绕东九天一圈,一只小小的顺手点化的蝴蝶,对他而言根本没有任何价值。更何况如今他已经不是帝君,更不会在乎别人死活,小蝴蝶被带到他面前时,他还以为又是一只成精的妖怪,不过是只蝶妖,还怪好看的,干干净净,也的确比其他妖怪看起来要顺眼。 因此对于一定要留在自己身边的小蝴蝶,也没有拒绝,爱来来爱去去,他全不在意。 小蝴蝶身在妖山,简直像是狼群里的嫩肉,仙体受到万妖觊|觎,她陪在邪神身边,化作原形,栖息在他鼻尖。 这回却没有得到温柔的抚触,还被抓住,无情地、硬生生被撕掉了两片翅膀。 她躲起来偷偷哭泣,转天又继续出现,被撕掉翅膀虽然很痛,可她已经成仙,虽然已离开天界,但身体会自动复原。 每一天都会停在他的鼻尖,每一天都会被抓住,都会被撕掉翅膀。 可邪神就是没办法把这只弱小的蝴蝶从自己身边赶走,她总是不许他喝酒,要给他盖上被子,一开始留她是因为无所谓,可每天都被管着实在是烦心。然无论是恶言相向,还是粗鲁以对,她都默默地陪在他身边,什么话都不说,安安静静地看着他,在他躺在悬崖边上睡大觉时,化出翅膀盖住他,怕他着凉。 邪神也是神,人间美酒无法让他喝醉,自然也无法让他遗忘,那些不快乐的记忆始终如影随形,不肯放过他,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究竟为何要借酒浇愁,又是何来的愁。 离开天界的邪神不知道自己存在的价值是什么,他唯一的快乐可能就是看别人痛苦,凭什么这世间邪气,要他来镇压?凭什么他就是被排斥、被厌恶的那个?被欺骗的日日夜夜,不停涌入身体的贪婪、欲望——都来自这些人类,他因此身体险些失控到爆炸,整个人像个疯子一样快失去理智,成天只想找人打架,这样的责任为何要骗他来背负? 可能是小蝴蝶的痴情感动了他,也可能是这天上人间,所有人都排斥他这个“异类”,某一天,他突然不再撕扯她的翅膀,也不再爱看她因为剧痛瑟瑟发抖的模样,甚至使用自己的神力将她治愈,还赐予了她更强大的力量。 除了她没有人能靠近他,他想要什么都会跟她说。 又是某一天,邪神突然从背后抱住了小蝴蝶,薄唇凑在她耳畔,轻声问她:“你是不是喜欢我?” 他从未问过别人这样的问题,也从未想过是否会有人喜欢自己。毕竟从生出灵智开始,他便是至邪之气的化身,虽然被迎入天界,然而在天界的日子委实算不上多么快乐,顶着东天帝君的名头,却又人人退避,恨不得见了他便绕着走,生怕被他这至邪之气污染。他满心以为自己已经成神,却发现自己仍然是原罪本身。 只有这只小蝴蝶不一样,她不怕他,也不利用他,她只是安静地陪着他,似乎只要看着他就很开心。 这还不是喜欢吗?她一定是对他有了感情,才会一次又一次被扯掉翅膀,又顽强地回到他身边。 小蝴蝶下意识又想变成原形藏起来,她怎么也没想到他会这样问,因为她从未将爱慕诉之于口,也恐于被他知晓。即便帝君堕落,也不是她能匹配,她从不敢痴心妄想,只要他身边还有她的一席之地,她便满足了。 于是想要挣扎,却被紧紧搂住。 即便堕落成为邪神,他仍然强大又狂妄,不可一世。 小蝴蝶脸都羞红了,邪神望着她,莫名觉得她粉扑扑的脸颊十分好看,热烈又鲜艳,就像是他曾经远远看着的灿烂。于是随口道:“等你亲自绣成一身嫁衣,我便娶你为妻,日后你我永不分离。” 神的誓言如此轻描淡写,小蝴蝶却当了真。 她当然是不会女红的,因此偷偷下山找人学,学会了还要自己练一练,想要等手法纯熟了再为自己绣一身嫁衣。她在人间看过啦,人间的新娘子,嫁衣都是红色的,她们嫁人的时候,总是又流泪又欢笑,也许那就是所谓的幸福吧。 小蝴蝶希望收集新娘子们的幸福,为自己绣一件幸福的嫁衣。 因为能够嫁给他,对她来说就是最幸福的事情呀! 不管他是帝君,还是邪神,不管天界人间是否排斥他、厌恶他,她都会陪在他身边。 邪神常常无聊地躺在悬崖上,嘴里叼着一根草,小蝴蝶坐在他边上安静地看着他,她不是很会说话,也没有说话的人,这就是她唯一的信仰,唯一的神。 如果一切都能给这样继续下去该多好啊,幸福的时光就一直停留在这里,那就不会有之后的分离。 你不能要求一只蝴蝶明白,什么是被认可的渴望,什么是孤独,什么是牺牲,是责任,是奉献。 但堕落为邪神的帝君并不快乐,肉眼可见的,一日比一日不快乐,他看到这人世间纷纷扰扰,万妖横生,鬼物惑人,无数人家破人亡妻离子散,一个幼年的孩童误入妖山,被妖怪们捉了撕碎吃掉,他的父母前来寻找,弱小到可怜的人类,居然也能生出那样勇敢的力量。 他看到了太多太多的悲剧,而归根结底,这悲剧都是因他而生。 即便堕落,神格犹在,神骨尚存,至邪之气有了悲悯之心,便无法眼睁睁看着人间沦陷。 小蝴蝶捧着用新娘子的幸福纺出的线回来时,那个眼角眉梢总是桀骜不驯,傲慢又自负的邪神变得无比平和,他站在妖山上空的云端中,俯瞰着世间万物。 他顿悟了。 而天界也打开了接受他的天门,邪神消失,帝君重回东九天,从此之后,他自愿以身为界,镇压世间邪气,受帝君之恩,人间开始建起帝君庙,帝君庙所起之处,邪祟尽消。 但他没有带走他的小蝴蝶。 也许在帝君的眼中,那不过就是一只能够化形的蝶妖,仅此而已,她是不是从天界追随而来,是不是对自己痴心一片——那样的小爱,终究是会被放弃的。 他在离开时,连低头看她一眼都忘记了,自然也忘记随口说出的誓言,什么结为夫妻,什么你我永不分离,对神而言,一只蝶妖,真的无足轻重。 小蝴蝶手上的线断了。 她没有办法回到天界,也不想回到天界,于是就在妖山住了下来,在帝君曾经住过的茅草屋里,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思念着他,她很努力地想要继续绣那件嫁衣,也许等嫁衣好了,帝君就会来接她——她这样告诉自己,但是她无法再用幸福的线绣嫁衣了。 因为她已经不知道什么是幸福。 所以只好告诉自己要成全,他们本就是天壤之别,不该有缘分,一切都是自己一厢情愿,她这样努力说服自己,直到生命终结。 蝴蝶凋零于水面。 死后她化作一颗种子,被种在了归墟龙宫之中,这里的时间可真漫长,不,这里根本没有时间,时间在荒海没有意义,她不知道自己又过了多久,才将那满腔的爱变为了恨。 为什么愿意放他走呢? 为什么要成全呢? 为什么……要让自己死后还不能放下? 为什么? 明明答应了她……明明主动说出誓言的是他…… “等你亲自绣成一身嫁衣,我便娶你为妻,日后你我永不分离。” 为什么要糟践她的爱?为什么离开的时候,连低头看她一眼,说一声再见都吝啬?为什么这么久了,她还是不能忘记? 是了,不能忘记就不要忘记了,把爱变成恨,她才能找到继续活着的价值。 找到他! 杀了他! 让他永远变成她的东西! 她只想要他履行他的誓言,说好的结为夫妻,再不分离,不能因为她只是一只不起眼的蝴蝶便忘记誓言。承诺做出来了就要遵守,不能遵守承诺的人都该去死。 爱才是最没有价值的东西,因爱而生的怨恨,才能让人变得更强。 她很努力地想要挣脱龙宫的束缚,离开这里,回到最开始的地方,她要找到他,她要他履行他的诺言,说好了的……说好的事情不能改变!她的嫁衣还没有绣完,等她绣完嫁衣,等她绣完嫁衣,她一定会想方设法得到他,把他变成自己的东西,永远融为一体,真真正正永不分离。 所幸她最终得到了龙的眷顾,无法消弭的执念与怨恨已经让那只连话都不会说的蝴蝶彻底消失,她如今不过是一株含苞待放的花苞,因为得到了龙的力量,才能够化出人形,回到人间。 只是人间,已经过去了八百年。 八百年啊……她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死去了,蝴蝶的寿命十分短暂,在帝君回到东九天,抛下她在人间,忘记承诺后,她很快就凋零了,凋零的时候落在水面,翅膀沉重地再也无法煽动。 心里已经失去爱意的蝴蝶,不能再用新娘子的幸福做线,也绣不出幸福的嫁衣,因为她的出现,以及随身携带的龙鳞,人间再度引发一场帝流浆,一些生灵因此生出灵智,可惜世间邪气被镇压,他们再如何修炼,也终究不像是人类,总是缺了耳朵露出尾巴。 妖怪也渴望着能够得到人类的认可,就像是被称为异类的东天帝君,曾经无比渴望被天界认可。 妖山一如八百年前,没有什么变化,蝴蝶在悬崖上搭了一座秋千,帝君曾经喜欢躺在这里,入眼一片广阔河山,能将世间万物尽收眼底。 她也喜欢在这里荡秋千,她让妖怪们称呼自己为夫人,因为在她心中,她早已嫁给了喜欢的人,做了他的妻子。 单纯的狐妖爱上了人间的书生,甘愿为他付出一切,得知书生娶妻黯然神伤,蝴蝶要她身上的怨恨为线,可这只狐妖就像是当年那只蝴蝶,眼睁睁看着爱人离去而无法挽留。 但狐妖跟她不一样,狐妖爱的那人不过是个普通书生,她可以打断书生的腿,割掉书生的舌头,这样的话,书生就会听话了。 作为爱人,只要乖乖听话就好了,除了她身边,哪里都不要去。 愚蠢的狐妖被挖出内丹,蝴蝶将她的灵魂封印进了一块木牌中,让她日日夜夜看着书生与公主如何恩爱,如何将她抛之脑后——为了爱去成全,真是世上最无聊、最可笑的事。 答应过的事情就要做到! 做不到就要有死去的准备! 每收集到一份怨恨,蝴蝶都会把怨恨纺成线,执念为针,怨恨为线,这一次,她想她一定可以绣出让自己满意的嫁衣。 无端出现的青年道士,满嘴的仁义道德,说起教来也算有趣,不令人生烦,只是天真的可笑,他知道自己是谁么?知道自己背负了怎样的血海深仇?知道所有的温情其实都是欺骗? 他不知道,所以才天真。 四姑娘登基为帝,蝴蝶提出了自己的要求,人世间的帝君庙一座又一座的被摧毁,东天帝君镇压世间邪气,享世人供奉香火,他悲天悯人,也是时候来可怜那只承诺过却又没做到的蝴蝶。 正如蝴蝶所想,他已不再是她记忆中意气风发、狂傲不羁的模样,他变得慈悲、宽和,那双凤眼看她,与看路边的石头没什么不同。 是帝君。 是神。 神就应该是这副模样,不悲不喜,无爱无恨。 不过无所谓,她只是想要他履行承诺,答应她的事情就要做到,她穿上这身怨恨嫁衣,就当做两人已经结为夫妻,而从此之后,她要他融入她的骨血,与她共同做一枝花苞,再不要做什么东天帝君。 永远属于他吧。 曾经她连看他落寞都要心疼,如今却能亲手毁去他的神骨,所有的爱都变成了恨,在这份怨恨中,她已经彻底毁灭了自己,也毁灭了爱。 如果一直只是一只蝴蝶就好了,朝生暮死,连冬天都不曾见。 1047|第九十七片龙鳞(一) 第九十七片龙鳞(一) 说起来, 夏天是要比冬天好的,因着冬天除却饥荒,还有寒冷, 身上若是没点御寒的衣物,怕不是活不过几天。 夏天的话,虽然仍旧是吃不饱饭, 偌大的日头又晒得人头晕眼花, 到底不用为身上那二尺布犯愁, 但遍地饿殍,禁不住发烂发臭, 官府不作为,无人掩埋, 路边的尸骨都叫野狗叼走, 死人吃多了, 这些畜生竟也变得挑剔起来,牙口一亮,对还活着的人又多了食欲。 吃过死人肉的野狗,眼珠子都是发红的, 体型也较一般野狗更大更壮, 看着便十分骇人。 此时, 一个瘦弱单薄且又黑又干的小男孩正攥着一根树枝, 无比警惕地盯着四面八方向他包围而来的几条野狗。 这几条野狗也是实在馋活人肉, 恰逢这小男孩在死人身上寻摸食物或是细软, 惊动了野狗, 死人肉都吃得,活人肉又怎么吃不得?便是这小男孩身上没二两肉,又全是骨头, 但活物就是比死物有吸引力,到时候撕碎了啃一啃舔一舔,把骨头朝窝里一放,便多了磨牙的器具。 乱世之中,畜生比人活得好。 小男孩手上的树枝连树皮叶子都没有,都是叫逃荒的难民们扒光了吃的,里头的枝干煮不熟嚼不烂咽不下去,才无人问津,他捡了这个做武器,可野狗们哪里会怕? 登时就一个狠扑咬了上来,疼得小男孩面露痛色,然而他知道这不是喊痛的时候,因为他想活,想活就不能喊不能哭,现在虽疼,命却还在,若是被这痛楚搅乱心神,那才叫真的死透了。 趁着那野狗咬住自己小腿,利齿深入皮包骨的腿肉,小男孩用树枝尖锐的那头用力刺向野狗肚腹——这是野狗身上最脆弱柔软之地,一旦被刺入便是剧痛无比,这畜生又懂什么,小男孩被溅了一身血却面不改色,拔出树枝,狠狠刺向野狗眼睛。 虽然没什么力气,但出手皆是狠招,且一击致命,甚至于惊骇到了其余的野狗,那只被捅穿肚肠与眼睛的野狗哀嚎一声,四脚朝天倒在地上,抽搐了片刻便不动了。 小男孩咬着牙,便是死他也要多拖两条野狗做垫背,没人能叫他不明不白的去死! 剩下的野狗在短暂的惊骇后,终究是贪婪,不舍得放弃眼前这块活肉,又开始试探着朝他走近,小男孩抿着嘴唇,一条腿被咬伤跑不快,他必须再冷静一点,才能找到活命的法子。 就在他调转树枝尖头准备时,却突然听见一声笑。 那笑声十分诡异,似是来自他耳边,小男孩吓了一跳,循着笑声,只见一戴着古怪面具的青袍人站在树梢上——当真不夸张,真真儿的是站在树梢上,分明是个成年男子,少说有百来斤重,那连一只鸟儿都不一定承受得住的细弱树梢,有人站在其上,居然还纹丝不动! 稚子无知,哪里见过这样的人,更不知什么叫做“武功”,还以为看见了仙人。 接下来更神奇的一幕出现了,那仙人飞叶为刀,明明是刚刚长出的嫩叶,因着太高了才无人采摘,却被这人拿来做武器,一叶一叶,尽数没入野狗脑门,野狗齐刷刷倒下,连挣扎都没有,便全都断了气! 小男孩震惊地看着这一幕,眼见那仙人要离开,他急得大叫:“站住!” 青袍男子停下脚步:“哦?” “你那是什么本事?”初生的牛犊不怕虎,语气冲冲,“我也想学!你教我!” 这理所当然的语气跟态度,叫那青袍男子很是讶异,“你想学?” “想!” 学会了就不会再被人欺负!不用东躲西藏,怕被人捉了去吃! 青袍男子沉吟片刻,突然脚尖一点:“追上来,我便收你为徒。” 他轻功卓绝,可一日千里,便是在江湖上也是鼎鼎大名,小男孩却毫无武学根基,腿还被咬烂了一条,跑起来一瘸一拐,剧痛难忍。可这小孩儿也是有胆识,居然不顾疼痛,死死跟在身后。 青袍男子故意放慢速度,每跑一段距离,都会停下来等待,原以为这么点的小孩会放弃,不曾想他却十分地执着,拖着一条烂腿,仍旧不折不挠。 便是根骨差,有这样一份心性,将来的成就也不容小觑,虽然小小年纪心狠手辣,可在青袍男子看来这完全不是缺点,心狠手辣的人才能成功,才能有大造化。 他从树梢落地,拎起小男孩,小男孩头一回体验何谓腾云驾雾,连腿上的伤如何严重都忘记了,心里只剩下一个念头:有朝一日,我也要这样厉害!我也要身在云端! 不知过了多久,终于是停了下来,小男孩失血过多,又饿又累,脑子晕乎乎,被提溜在手里宛如死了一半半死不活,青袍男子随手一丢,他便摔在地上,但好在早已习惯疼痛,这点摔打算不得什么。 这是一个很大的地方,四周种着一片杏花,杏花纷纷,生机勃勃,一个清脆稚嫩的声音满含喜悦:“爹爹!你回来了!” 青袍男子一改先前的邪肆狂放,弯腰抱起那只有他膝盖高,连走路都还有些不稳当的小女娃,“乖女儿,有没有想爹?” “想!”小女娃用力点头,依恋地搂住父亲的脖子,把圆嘟嘟粉嫩嫩的小脸蛋朝他的脸上蹭上一蹭,奈何蹭到的是面具,便伸出一只小胖手,试图取下。 男人轻笑,单手抱着女儿,另一手则取下面具,露出一张清隽风流的面容,瞧着约莫有三十几岁,没有留胡子,瞧着不像江湖中人,倒似风流名士。 小女娃抱着爹爹青面獠牙的面具,好奇地看向地上的小男孩,黑不溜秋一团,她动了动小胖腿儿,青袍男子便将她放下,摸摸她的小脑袋:“皎皎,这是爹爹带回来的,以后便留在岛上与你作伴,好不好?” 皎皎小姑娘听到爹爹这样说,不由得睁大了水汪汪的眼睛,她生得十分娇俏可爱,圆圆的小脸圆圆的眼睛,还有着嫩生生的婴儿肥,瞧着跟个年画娃娃一般,格外喜人。 小姑娘走起路来十分缓慢,宛如鸭子扑腾,也不嫌弃小男孩身上脏污,“哥哥……” 她慢吞吞想着字句,毕竟才三岁,话还说不全乎,“肚子叫叫。” 小男孩那黝黑干瘦的脸上迅速闪过一抹尴尬,他好几日没吃着东西,否则也不会铤而走险,去死人堆里摸吃的,从而被一群野狗盯上。 青袍男人待女儿很是疼爱:“那我们把皎皎的糕糕分一块给这个哥哥吃,好不好?” 闻言,小小的皎皎十分苦恼,她伸出短短嫩嫩的食指放进嘴巴里咬住,糕糕是她最爱吃的,而且怕她生了虫牙,每日吃的分量都有限,在为数不多的分量中再分一些给这个哥哥…… 半晌,小姑娘委屈巴巴点点头:“好吧。” 嘴上是说好吧,其实心里十分苦涩,抱着爹爹的脖子哭了起来,豆大的泪珠扑簌簌往下掉,当真是可怜又可爱。 青袍男子失笑,让人将小男孩带去处理下伤口,抱着女儿进了屋子,把她的糕糕拿来哄她吃,谁知这小姑娘竟然十分守诺,摇摇小脑袋:“给哥哥吃,说好的。” 这么大点小人儿,还记得呢。 “爹爹让人再重新做一份给哥哥,皎皎的糕糕就皎皎自己吃。” 她听懂了,小脸儿上瞬间露出无限笑意,稚嫩天真,青袍男子不由得笑起来,吻了吻她的面颊,亲自喂她吃糕,小女娃两只手捧着糕点,虽然生得漂亮又爱干净,但到底年纪小,手不听自己使唤,常常抖搂,以至于糕点散落一身,青袍男子便耐心十足地捧住她的小手,帮她接住滑落的那些糕点碎屑。 皎皎吃着吃着,忍不住想与爹爹分享,举起小手送到他嘴边,青袍男子失笑,也不嫌弃女儿咬过,也咬了一口,皎皎小姑娘便开开心心笑起来,小脸儿上满是欢喜。 她吃完了糕糕,被爹爹带去洗手,洗完了小手抹上香膏,就又是香喷喷的小姑娘。 那边小男孩也经历了此生最好的待遇,不仅有人为他处理伤口,还有热水可以洗澡,虽然给他洗澡的是个上了年纪的婆子,男女有别,然而他没什么力气反抗,那婆子手劲儿大的惊人,硬是将他剥了个精光丢进了浴桶,又用一种奇怪的帕子捋他,那帕子好生神奇,捋了一遍,就将身上污垢弄得干净,如此搓了几个来回,总算是搓完了。 小男孩也因此险些被搓掉一层皮…… 他被搓时还不觉得,现下搓完了,换上了干净衣裳,才发觉身上疼得厉害,这衣裳布料十分轻薄柔软,穿在身上无比舒适,是他从未碰过,甚至见都没有见过的好料子。 小男孩心下不安,他常听人说,有那等恶人,喜欢抓年轻小男孩去做补,青袍人那么厉害,不会也这样狠毒吧? 然而他被拎回来时一路浑浑噩噩,又失血过多,都忘了要看来时路。 别说是来时路,哪怕是上了岛,那漫天遍野的杏花林就已经让他看花了眼,更别提其他。 逃也逃不掉,只能走一步看一步。 洗干净的小男孩虽然还是黑瘦干巴,但眼睛很大,鼻梁很高,日后想必会出落成个迷人的美男子。 青袍男子朝他招手,在他试探着走近后,一把抓住他,小男孩吓了一跳,疯狂挣扎,半晌又被丢出去,青袍男子用勉勉强强的语气说:“根骨还算不错,你不是想拜我为师?还不下跪?这是对师父的态度吗?” 这年头能活着便已不易,谁有个手艺,那都生怕被人学走,小男孩简直不敢相信真的会有人愿意将自己的本事教给一个完全陌生的人! 他呆愣愣的张大了嘴巴,显得模样有几分蠢,不复之前的机灵狡黠。 青袍男子道:“我有一女,名为皎皎,然她根骨不佳,不宜习武,你若是做我的徒弟,要发誓一辈子保护她,如此我才肯教你。” 名叫皎皎的小姑娘吃力地迈过门槛跑了进来,冲青袍男子扑:“爹爹!” 青袍男子瞬间变了脸色,他对小男孩跟对皎皎小姑娘完全是两副面孔,抱住那小小的人儿,小人儿冲他笑得极甜,“爹爹爹爹爹爹!” 青袍男子捏捏她的小胖脸,指着跪在地上的小男孩:“这是你的师兄,以后,爹爹不在的话,就有人陪你玩了。” 岛上只有皎皎一个小姑娘,她又是岛主之女,千娇百宠,却连个玩伴都没有,听说有了小哥哥陪自己玩,小姑娘开心地拍起巴掌,甜甜地叫:“师兄!” 小男孩不大敢看这个粉雕玉琢的小姑娘,只低着头,应了一声。 青袍男子道:“还不磕头?” 他重重地磕了几个响头,叫了师父,青袍男子才微微柔和了下眉眼,只是很快又凌厉起来,显然他对徒弟可没有对女儿那样温柔。“你有名字么?” 小男孩摇头。 他自有记忆起便随一些难民生活,彼此之间互不认识,自然也没有姓名,人家瞧他久了,又因为他晒得黝黑,便叫他黑子,但这不是他的名,他是无根扶萍,无名无姓。 青袍男子这才告诉他,自己姓折,单名一个弋字,他的女儿名叫皎皎,大名尚未取,既然小男孩没有名字,一日为师终身为父,便由他给他取名,问他是否愿意。 小男孩自然点头。 于是折弋为他取了个单字为寒,寓意也很简单,天太热了,还是冷点儿好。 虽然很随意,但折寒终究是有了自己的名字,他不通文墨,折弋却是文武双全,除却武功卓绝外,还擅书画棋琴,连才三岁的皎皎都会背很多诗。 做折弋的徒弟可不容易,他要求极高,且十分挑剔,折寒虽然筋骨极佳,但起跑线太晚,于是要花十几倍甚至数十倍的精力投入,才能堪堪达到折弋那变态的严苛要求。 随着时间过去,折寒在岛上渐渐养得白了,身上也有了肉,站梅花桩子时再不会头重脚轻栽下来。 他每日上午练武,下午读书,晚上睡觉还是呼吸吐纳,不敢有一刻懈怠,对折寒来说,每天最快乐、最轻松的时间,就是皎皎来找他玩的时候。 皎皎虽然被宠爱长大,却并不任性,反倒天真可爱。折寒是练武之人,折弋亲自为他制定了食谱,以保持最佳的身体状态,像是糖果糕点这类甜食是不许吃的,偏偏折寒却很爱吃甜,他不敢违逆师父,再说了,如果不是师父收留,他连饭都吃不起,早叫野狗咬死了,又何来现在这样挑剔口舌? 皎皎却不管这些,她只觉得师兄爱吃,爹爹却不许,这样师兄好可怜,因此每日从自己的口粮中悄悄藏起一些,再偷偷给折寒送来。 “师兄~师兄!” 折寒刚沐浴完毕,换上干净衣服,便听到小姑娘甜甜的声音,他不由露出笑容,“皎皎?你在哪里?” 皎皎动了动:“在这儿,在这儿呢。” 原来是藏到折寒床上去了,她今年也才五岁,还很小。 折寒刚到岛上时,看起来又瘦又黑又干巴,伺候他的婆子还以为他只有五六岁,结果他自己却说应当八岁了,比皎皎要大五岁。 十岁的折寒已经很有贵公子的模样,他很爱干净,也很疼皎皎,毕竟皎皎实在是太乖太懂事,谁能狠下心讨厌这样的小姑娘呢?即便是折寒也不能,铁石心肠的人见到皎皎,都是要化成绕指柔的。 他把被子掀开,皎皎怀里抱了个小花篮,花篮里是她偷偷藏下的糕点糖果,看见折寒,笑得极甜:“师兄,给你吃。” 皎皎没有母亲,折寒也不曾听说师母的事情,他摸了摸皎皎的头:“好,你先从被子里出来,别闷得喘不过气。” 皎皎大大呼了一口新鲜空气,开开心心打开自己的小花篮,包着糕点的油纸散发着动人的香味,她举起一块茯苓饼,折寒便就着她的手咬了一口,点头:“很好吃。” 皎皎一听,不由咽了口口水,十分渴望地盯着他咀嚼的嘴巴看。 因她去岁生了虫牙,晚上痛到躲在被子里掉金豆,折弋勒令削减她平日的甜食,好多都是她从自己嘴里省下来留给师兄的呢! 折寒看到她这表情,有些好笑,他随着年岁增长愈发沉稳,不像刚来岛上那样张狂桀骜,便将茯苓饼掰成两半,给了皎皎没咬过的那边。小姑娘眼睛一下就亮了,也不跟折寒推辞,边吃不忘边夸折寒:“师兄真好。” 折寒笑起来,皎皎是不是忘了,这本来就是她的吃食,是他占便宜了才是。 两人正吃着,突然听到外头有脚步声,折寒脸色大变:“师父来了!” 皎皎更是吓得手足无措,还想往床底钻,若是被爹爹捉到她给师兄送甜食,一定会揍她的!当初爹爹不许她吃太多甜的,她便躲在被子里偷吃,没多久就生了虫牙,爹爹还气得揍她小屁股了呢! 折寒一把拉住皎皎,把她往床上一推,被子弄乱,床幔放下,正巧折弋缓步走进:“寒儿?” “师父。” 折弋微微眯起眼睛,他的视线在屋子里扫视一圈,最后停在了床上:“□□的,拉什么床幔?” 折寒嘴唇动了动,道:“回师父,方才徒儿沐浴过后在床上换衣,所以……” “为师帮你拉开。” 折寒:!!! 折弋武功卓绝,在江湖上也是数一数二排得上名号,折寒饶是武学天才,只这几年也比不上师父功力,就见床幔刷的一下被拉开,折寒闭上眼,正要率先认错,却听师父说:“我跟你说过多少次,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怎地我一日不检查,你便一日糊弄,连被子都不叠,弄得乱糟糟?” 折寒眼见他伸手去拉被子,床上又不见皎皎,想来皎皎是躲到被子里头去了,与其被师父抓到不如主动认错,更何况师父是习武之人,皎皎的呼吸声旁人可能听不见,怎么可能师父也听不见? 还有方才,他居然先听到师父的脚步,这绝对是师父故意的! 皎皎总是偷偷来找自己一起吃甜的,师父怕是早就知道了,想要抓个人赃并获呢! 折寒立刻跪下:“师父,弟子有错!” 折弋闻言,停下手头动作,意味深长:“哦?你有什么错?” 折寒道:“弟子贪嘴多吃了几块糕点,还请师父责罚,弟子绝无怨言!” “是吗?”折弋沉思片刻,“既是如此,便罚你去后山——” 话没说完,被子被一把掀开,小姑娘急急忙忙道:“不要不要!爹爹不要!” “你这小混蛋!”折弋把女儿从凌乱的被子里抱起来,她小脸儿被憋得通红,捏她鼻子,“爹爹不说罚你师兄,你是不是就要在被子里藏下去?” 皎皎心虚地低头:“爹爹~” 抱住折弋的脖子又蹭又撒娇,就是想要折弋不要罚折寒。 折弋拍了下她的小屁股:“等会儿再跟你算账。” 一听这话,皎皎瞬间耷拉下眉眼,上回爹爹这么说的时候,她的糕点分量一下就被减半了! 于是她蔫耷耷趴在折弋肩头,被他抱起,最后折寒自然是被罚了,罚得倒也不重,皎皎还想求情,可惜她是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因为天生根骨不佳,她不会什么武功,折弋特意为爱女编了一套掌法用以防身,皎皎学得囫囵,再加上身娇肉贵,常常偷懒,她在武学一面本就无甚天赋,折弋也不强求,便娇养着,然而皎皎一旦犯错,便要被罚蹲马步。 她蹲了一会儿,两条小胖腿儿就开始打颤,折寒在边上看得心疼,好在折弋也是面硬心软,皎皎蹲的要摔了时,他先忍不住了,朝女儿招招手:“皎皎过来。” 小姑娘晃晃悠悠朝他这儿来,被爹爹抱住就开始哭鼻子,委屈的要命。 1048|第九十七片龙鳞(二) 第九十七片龙鳞(二) 她哭得这样厉害, 折弋心中也不好受,然虽心疼,该说的话还是要说, “皎皎,爹爹罚你,你委屈吗?” 皎皎小姑娘点头, 委屈, 委屈, 可委屈了。 “那你说说,爹爹为何罚你?” 皎皎早忘了爹爹为何罚她, 只记得爹爹不爱她了,才罚她蹲马步, 她最讨厌蹲马步了, 每次都是头重脚轻站不稳, 起来后要难受好久。 小脑袋瓜不大灵光,思考半天,到底是忘了。 折弋好奇且好笑,拍拍她的小屁股, 一连拍了好几下, 力道不重, 往日她贪嘴犯错, 他也这样意思意思打两下, 从没叫皎皎疼过。但问题是皎皎忘了自己为什么被罚呀, 她只记得被爹爹罚着蹲马步, 全然忘了是自己犯错在先,这下折弋揍她小屁股,她能不委屈吗? 她更委屈了! 瞬间嚎啕大哭, 那么小个人儿,站在地上,两只小手握成拳头,仰起小脸哇哇哭,泪珠宛如掉了线的珍珠往下落,好不可怜。 弄得折弋又是心疼又是无奈,连连哄她,好不容易哄得她不哭,又打了个哭嗝儿,这下可好,别说皎皎忘了,连折弋自己都要忘了为何罚她。 最后只好把她抱走,给她擦了小胖脸洗了小胖手,盖上被子,看到哭得红通通的眼睛,又要给她找来药膏涂抹清凉,真是前世欠了她的。 皎皎能逃过去,可不代表折寒也能。他非但不能,师父还要将皎皎的错一并罚到他身上,皎皎年纪小不懂事,难道他也年纪小吗?明知道自己是练武奇才,要注意饮食,还常常贪嘴,难道不该罚? 折寒无话可说,任由师父惩罚。 然而待到下次皎皎偷偷摸摸带着甜食来找他,他还是会跟她一起吃,事后自己一人受两人份的罚也甘之如饴。 皎皎忘性大,再加上年纪小,父亲又宠爱她,所以压根儿不知道折寒在习武上吃了多少苦。 少年习武,难免磕碰受伤,皎皎看到了都会掉眼泪,她自己平时摔了一跤都要疼得哭泣,师兄这样辛苦,岂不是更加难熬?于是她小小年纪,也找到爹爹,说要学武。 可她压根儿不是习武的好苗子,倒是在医术上颇有天赋。折弋此人乃是举世罕见的全才,不仅武功卓绝,擅长琴棋书画,还懂医术,反正在皎皎心中,没有爹爹不会的。 她真心想要学,折弋自然不会不教,比起教徒弟,他教女儿更加用心,不仅教皎皎用药,还教皎皎用毒,毕竟她武艺不佳,再怎么练,也终究只能跻身江湖二流高手,日常自保虽然没问题,可一旦遇到真正的高人,只有被吊打的份儿。 然而精通医毒,便是遇到高人也不用害怕。 皎皎学得很认真,她在此一道上的确很有天赋,学得极快,很快,折寒再受伤的时候,便都由皎皎来给他处理伤口了。 时光荏苒,皎皎已经从五岁的胖娃娃变成了十岁的小姑娘,她幼时身上肉多,随着年岁增长逐渐褪去,十岁的皎皎已是含苞待放的小花骨朵儿,十分精致可爱,性情又天真,被折弋保护的极好,她还是爱吃甜食,但已经学会有度,不会再像小时候那般,喜欢吃就一定要吃得肚子溜圆。 “师兄!师兄!” 折寒正在房中做功课,他不仅要习武还要读书,每天都有课业,从一开始的手忙脚乱到现在的游刃有余,一听到这声音,他便知道是皎皎来了。 正要放下手里的笔,便看见面前窗台上,出现一个小花篮。 那是皎皎常用的小花篮,里头折了几支还沾着露水的杏花,十分娇媚好看,皎皎的小脑袋瓜突然从窗户下冒起,与小花篮持平:“师兄!我来找你玩啦!” 折寒无奈道:“有门不走,怎地偏偏要走窗户?” 皎皎吐吐舌头,爱娇地朝折寒伸出手臂,折寒轻笑,先是接过她的小篮子,然后倾身掐住她双臂,将她抱起来,从窗户外面抱到屋子里。 十岁的皎皎体型娇小,又很轻盈,多年习武,折寒抱她轻轻松松,毫不费力。 她一进屋,便献宝般将怀中藏着的油纸包拿出来:“师兄!这是我留给你的板栗酥,你一定要尝尝呀,刚出炉的,好吃极了!” 折寒还是很爱吃甜的,不过皎皎慢慢懂事,也知道师兄不能吃太多甜食,因为为了巩固师兄的根骨与体魄,爹爹特意为师兄制定了食谱药膳,还有每月一次的药浴,因此皎皎不再像幼年那样攒很多分给折寒,只留一点让折寒尝尝味道。 折寒打开油纸包,里头有一块小小的板栗酥,还是温热的,他拿起来咬了一口,果然十分好吃,栗子香醇厚,令人回味无穷。 “怎么样怎么样,好吃吗?” 折寒点点头:“好吃。” 只要他说好吃,皎皎就开心,随后她立刻将油纸毁尸灭迹,毕竟爹爹的鼻子比什么都灵,她就是偷吃一点甜糕,都会被抓到,可不敢跟爹爹对着干。 折寒在习武上天赋极佳,读书也不差,但他有一点好,那就是皎皎一来找他,再重要的事儿也瞬间放下,只陪着她玩,皎皎说什么就是什么。 折弋也未尝不知,只是折寒每次都能完成他布置的功课,且学得很好,他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罢了。 今年的杏花开得好,皎皎年纪增长,便对外面的世界很好奇,从她出生起便在这座岛上生活,虽然过得很快乐很平安,却不知外面是什么样子,因此常常想要偷溜出去玩。 但折弋不许她到处乱跑,怕她出去遇到恶人,十岁的小姑娘生得娇嫩可爱,外头拐子坏人那样多,即便皎皎有自保的本事,他也不放心。 折寒虽然在岛上过了好些年,但对外界并非一无所知,岛上仆人常常撑船去往俗世,换些东西回来,他自然也知道数年前乱世便已结束,如今又有了新的朝廷,新的皇帝,百姓们又重新过上了安稳日子,不至于再四处漂泊流浪做难民。 而那些死于战乱的人,自然也就死了,不会被人记住。 这就是他们的命。 普通人的命,怎么能叫命呢? 皎皎想要偷溜出岛玩,自然不敢被爹爹知晓,但她依赖师兄,其实叫她一个人出去她还是害怕的,可若是有师兄陪着那就不怕啦,师兄再厉害不过,可以保护她的! 折寒虽然不愿让她出岛,可皎皎威胁说若他陪同,她便寻个日期自己偷偷溜走,相比较而言,那还是他陪着一起比较安全。 于是兄妹俩趁着折弋不在岛上,出岛访友之际,悄悄留书一封给照顾他们的岛上侍从,藏在了采购船上,跟着到了俗世。 他们所住的岛上种满杏花,名叫无尘岛,与岛上比,尘世中人更多,多的皎皎这个小土包险些目瞪口呆,张大眼睛看着来来去去络绎不绝的行人。 折寒倒是还好,他虽也多年未出岛,但终究是在俗世长大,牵起皎皎的手,带她在城中四处闲逛。 出来之前,他还带了一些银子,银子在岛上没有用处,在外头却是大大的有用。 至少,能给皎皎买许多她想吃又没吃过的东西,还能带她去很多有趣的地方逛一逛。 皎皎十分开心,她还是第一次出岛,对外面的世界一无所知,便以为这外面的世界就如看起来这样幸福祥和,人人都过得很好,彼此之间也是一团和气。 直到她跟师兄被人围住,才叫她察觉出不对。 皎皎虽然才十岁,却生得无比美貌可爱,折寒更是相貌堂堂,有这样出众的姿容,又无下人跟随保护,自然很容易招惹一些不安分的人。折寒袖中剑蓄势待发,却不愿惹事:“烦请诸位让开。” 这些人奉命前来围堵,谁会愿意让开?自家主子摆明了看上那伶俐漂亮的小姑娘,正要抓回去尝尝鲜,怎么舍得放手? 可惜这样一群乌合之众,哪里是折寒对手?根本用不着皎皎出手,这群人便躺在地上惨叫连连,折寒将剑尖抵在一人喉咙处,冷声质问:“谁派你们来的?” 那人也没什么骨气,三两句便将主子卖得干干净净。 原来是这城中勋贵之子,家大业大,游手好闲,惟独一个癖好,喜好年幼孩童,男女不论,尤其爱听他们哭喊求饶,稚嫩童音听起来令人酥了骨头,被他玩弄致死的孩童不知凡几,寻常无人敢惹。今日恰巧看见皎皎,立时就动了心思,其实折寒生得也极好,可惜因为常年练武俨然有了大人模样,年岁不得公子喜欢。 折寒听此人战战兢兢诉说,俊脸冰冷,他将皎皎护在怀中,问了那公子的地址,便捂住皎皎眼睛,将人杀了。 这等为虎作伥之人,不知道害了多少人家的无辜孩童。 随后带着皎皎前去寻仇,皎皎十分乖巧,依偎在折寒身边不乱跑,折寒破窗而入时,那公子还在与人谈论孩童的美妙之处,说到污秽处,还手舞足蹈,哈哈大笑。 然这笑只持续了几秒便戛然而止,坐在他对面的几个公子眼睁睁看着那个头颅突然在脖子上转了几圈掉下来,落在地上骨碌碌滚了老远,鲜血从脖颈喷薄而出,这恐怖诡异又荒谬的一幕,将这几人吓得当场昏死过去。 折寒将皎皎留在屋顶,示意她捂住耳朵,才进的房内,杀了那公子后,他又面不改色,将其他几人一一阉了,这才离开。 此地不宜久留,此人父亲乃是当地一霸,还是赶紧离开得好。 折寒算得不错,他与皎皎出城不久,城门即刻紧闭,开始全程排查。 但今日已经回不去了,采购船已经回岛,就算租船回去,也得等明日。 皎皎道:“江湖儿女,哪里那么金贵,什么地方都能住。” 她大言不惭说自己是江湖儿女,折寒被她逗笑,瞬间莞尔,皎皎见师兄笑话自己,如何肯依?立刻扑上来,趴在折寒背上拽他耳朵摇晃他肩膀,不许他笑。 爹爹是江湖中人,师兄也是江湖中人,那她自然便是江湖儿女,这有什么不对? 折寒不敢再笑她,怕皎皎小姑娘恼羞成怒,便带着她去了一户人家借宿。 这户人家是一家六口,年迈的祖父祖母,正值年轻的夫妻,还有一双儿女,岁数与皎皎差不多大,家中甚是清贫,折寒给银子时他们还不好意思收。 “只几顿清茶淡饭,如何使得住?” 这么大一锭银子,少说有五两,他们庄户人家一年到头的嚼头,能有十两银子便过得很滋润了。 皎皎不知人间疾苦,折寒却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这家人不肯收银子,他也不强求,只是次日离开时,仍旧将这银子悄悄放在了桌上,待到这家人发现,他早已带着皎皎走了老远。 跟师兄在一起,皎皎永远不觉得无聊,哪怕是抓野鸡野兔来烤着吃,只能野外和衣而眠,只要有师兄在身边,她都是不怕的。 而且晚上冷,师兄都把她抱在怀里搂着睡呢! 师兄身上那么温暖,皎皎可喜欢师兄了! 两人在外头又玩了几日,估摸着折弋访友将要回来,兄妹俩也不敢再在外头逗留太久,租了一座船,无尘岛可不是这么好去的地方,寻常船只不懂阵法便会被困绕其中,到了阵法外围,折寒便带着皎皎以轻功点水回到岛上,脚尖沾地,顿时发现岛上气氛凝重。 二人心中瞬间有了一种不祥的预感……不会吧?! 结果世事便是如此无常,且巧合,折弋提前访友回来,发觉女儿与徒弟都不在岛上,看到留言后险些气死,折寒与皎皎顿觉头皮发麻,两人慢吞吞蹭着去了折弋那里请罪,果不其然,折弋已经坐着等他们了。 罚折寒不懂事带皎皎出岛,折寒心甘情愿受罚,所以罚他没用,要罚皎皎;罚皎皎不乖偷溜出去,皎皎也毫无怨言,所以要罚折寒。总之,折寒的错要罚皎皎,皎皎的错则要罚折寒,这两人才会吃足教训,下次再也不敢。 折弋又问:“此番出岛,可有遇到危险?” 兄妹俩摇头,毕竟对他们来说,那个什么公子算不得危险。 折弋却道:“我怎么听说,离无尘岛最近的城镇,有位年轻公子被江湖贼寇给杀了?甚至于与那年轻公子交好的几个人,也都出了事,落下了一身的残疾。” 皎皎瞪大眼:“还有这种事?” 她学医,对人体构造十分清楚,自然知道折寒做了什么,但皎皎不觉得师兄做错了,所以自然不会承认。 折寒却干脆利落地跪下:“是徒儿做的,请师父责罚。” 这是对外头的说法,那死去的公子是个什么德性的人,随便找个人打听都知道,折弋道:“我并不是要怪你,只是想你知道,下回做这样的事,大大方方做便是了,难不成我们还怕他?这江湖上多得是惩奸除恶的正义之士,似那等人活着也不过是糟蹋更多的无辜人,还是死了干净。” 皎皎机灵道:“那爹爹,师兄既做错了事,却又做了好事,是不是还功过相抵啊?” 折弋睨她一眼:“胳膊肘往外拐。” 皎皎理直气壮:“师兄跟爹爹一样都是对皎皎很重要的人,怎么能说是胳膊肘往外拐呢?明明是往里拐才是,爹爹又冤枉人。” 说着,抱住折弋胳膊开始撒娇,折弋被她磨得没办法,也可能本来就没想过要罚折寒,但皎皎却逃不掉:“你师兄是什么性子我最清楚,他会出岛,少不了你在其中煽风点火。” 皎皎:…… 她心中陡然生出不祥的预感。 “既然如此,便罚你一个月不许吃甜的,若是被我发现,便延续两个月。” 说完,折弋特意叮嘱折寒:“你若敢偷偷给她吃,我便继续罚她。” 折寒:…… 他觉得这个惩罚太残酷、太严重了,皎皎才多大啊!正想求情,折弋道:“求情也一样罚。” 这下到嘴的话也只能咽下去,皎皎恍如晴天霹雳,她呆呆地看着爹爹,折弋铁石心肠,她最懂爹爹了,爹爹不做决定还好,一旦做了决定,没人能让他更改妈,也就是说,她真的未来一个月不能吃甜的了! 皎皎瞬间大哭起来,抱住折弋,把眼泪全抹他身上,折弋搂着女儿,温声哄着,但就是不肯退让。 最后皎皎无论如何都没能成功解除惩罚,整个小姑娘宛如被霜打了的茄子,动也不想动,说也懒得说,失去了一个月的甜食,她已经是一只废皎皎了。 经此一事,折寒再也不敢私自带着皎皎下岛,皎皎也被罚出了心理阴影,一个月不能吃甜的多可怕啊!比多背一本医书,多认识一百种药草都可怕! 这一个月,皎皎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过来的,到了解禁那一日,皎皎从一早醒来便在兴奋,她决定今天什么都不吃,只吃糕点! 说是这么说,她早上还是乖乖喝了一碗粥,又用了两个小小的饼子,吃完饭读书晒药,然后被爹爹叫去。 皎皎心不甘情不愿地去了,哼,她还生气呢! 折弋看到她这模样便是好气又好笑,小姑娘年纪不大脾气倒是不小,打他罚她一个月不许吃甜的之后,见到他就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今天叫过来,还故意把小脸别开不打招呼,折弋轻声道:“皎皎,还生爹爹的气呢?” 皎皎用力哼了一声,表达自己的确还在生气! 折弋朝她招手:“到爹爹这儿来。” 不去! 折弋失笑:“你要是不来,可别后悔,爹爹可是亲自下厨为你做甜糕了。” 闻言,皎皎眼睛一亮,立刻忘了彼此之间的爱恨情仇,乖乖跑到爹爹身边,爹爹什么都会,也擅厨艺,向来只有皎皎能让他下厨,不过次数也不多,每年也就那么几次吧。 折弋捏捏她气鼓鼓的小脸:“就为了这事儿,便要跟爹爹置气?那你说,要怎样才肯原谅爹爹?” 皎皎狡黠的眨眨眼:“让我出岛玩。” 折弋想都不想:“那你还是别原谅爹爹了。” 皎皎:…… 她鼓起腮帮子,“可是我就想出去玩,外面很多好玩的有趣的东西我都没见过,爹爹不想带我去,那就让师兄带我去。” “你师兄也不带你去。” 皎皎气坏了!她跺了下脚就要跑,被折弋捉住,“爹爹话都没说完,你就急着跑?那行,本来爹爹打算过几日出岛的,原本想着皎皎一人在岛上无聊,想带皎皎一起,可看样子皎皎并不想去,那也行,爹爹就带你师兄一块去——” “啊啊啊!”皎皎急得叫出来,“去去去!皎皎也一块儿去!皎皎会乖的!皎皎不生爹爹气了!” 折弋闻言,差点笑出声,面上还故作严肃:“真的吗?真的不生爹爹的气了?要是还生爹爹的气,就留在岛上生。” 其实他已经吩咐过了岛上的人,出海一定要仔细检查,像是上次那种躲在船上偷溜出去的事情,绝不可能还有第二次。 皎皎最近也在辛苦学习如何撑船,这样的话爹爹再惹她生气,她就一个人偷偷跑出去。 这份雄心壮志好险没有被发现,否则爹爹知道了,肯定不愿意带她出门了,叫她总是调皮捣蛋! 于是父女俩圆满达成和解,重归于好,皎皎也心满意足地吃上了爹爹亲手给自己做的甜糕,吃得欢天喜地,又缠着折弋问他要出岛做什么,他们要到哪儿去,去的地方好不好玩云云…… 真像是只聒噪的小鸭子,不停的叭叭叭。 折弋被女儿缠得不行,只好如实告诉她,原来是四年一届的武林大会即将展开,他作为无尘岛岛主,受邀前去镇场子。 皎皎眨眨眼,不太懂。 好在她心宽,不懂的就不懂,早晚会懂的,又高高兴兴去找师兄,准备把这个好消息与师兄一同分享——他们又能一起出去玩啦! 1049|第九十七片龙鳞(三) 第九十七片龙鳞(三) 折弋此人在江湖上颇有美名, 盖因其武功高,却又不问世事,从不参与武林中争斗, 对武林盟主的位置更是毫无兴趣。他除了喜欢饮酒作诗,便最爱钻研武艺,是个不折不扣的武痴, 权势于他而言宛如粪土。 无尘岛也是如此, 没人会愿意跟这样一个高手为敌, 折弋与上一任武林盟主,素有“刀侠”之称的柴泰关系颇好, 柴泰有意退位让贤,便请了折弋前来, 折弋自然不会拒绝友人邀请, 再加上女儿徒弟年纪都有所增长, 不像幼时那样好糊弄,看皎皎那不安分的模样就知道,成日只想着偷偷溜出岛去玩,倒不如大大方方带她出门, 让她在外面玩够了, 回到家自然便老实了。 而且皎皎现在年纪虽小, 却也不好惹, 她虽然武艺不精, 但在医毒两道上着实是有天赋, 折弋虽然无所不通, 但于医毒两道所知有限,这回前去参加武林大会,便是因为“怪医”姬无病也在, 除却为友人镇场,折弋还想给女儿拜个师父。 姬无病是江湖中的另类,他一点武功也不会,甚至连皮毛都不通,但却是无人敢惹,原因无他,因他乃是出了名的“医毒双绝”,无论你是怎样的高手,出手怎样的快,在你出手之前,也一定会因为姬无病的毒所倒下,真要排个武林排行榜,姬无病虽无武功,但这危险程度,把他排做第一,也算是当之无愧。 不过此人既然被称为“怪医”,便说明他的脑回路同正常人不一样,说话做事全凭自己喜好,从不管他人看法,想杀人就杀,想救人就救,大善人他杀过,恶贯满盈的人渣他也救过,只要他开心,只要他乐意,他什么都干得出来。 就是这么一个人。 所以,折弋其实也没抱太大希望,他的女儿他自己清楚,因为娇养长大,天真又善良,虽然偶有调皮捣蛋,但做事有分寸,且从小听多了侠义故事,颇有些嫉恶如仇的情节,不过若是能得姬无病指点,便大受裨益。 因此,折弋还带了一些稀奇之物,以做交易。 因为拿不准,所以他也没有告诉皎皎,省得皎皎满心期待,结果却要失望。 皎皎功夫不好,不如折弋折寒能以轻功日行千里,因此她是要坐马车的,折弋要陪女儿,折寒便也不能先行,三人都坐在马车里,虽然马车宽敞,但气氛总有点古怪。 爹爹在,皎皎不好搞事情,也不敢偷吃甜食,爹爹说吃甜的吃多了不好,万一又生出虫牙……她可不想再被爹爹揪着打屁股了,她都十岁了,是大姑娘了! 但皎皎只安分了一会儿,便觉得无聊起来,马车颠簸,她也不想看书,喝茶喝多了又没味道,只好缠着爹爹玩游戏。 折弋被女儿缠得头皮发麻,这小姑娘是真的话唠,小嘴儿一张叭叭叭连他这个亲爹都要退避三舍,真不知道徒儿是如何忍受的。 折寒确实是还好,他不仅耐心地听皎皎叭叭叭,还能在皎皎的叭叭叭中顺利且准确地给出自己的建议,皎皎可爱跟师兄聊天了! 眼看爹爹被聊走,皎皎忍不住偷笑,从马车抽屉里取出一个油纸包,里面放着一份桂花糖饼,外皮酥脆,咬在嘴里,外面的一层脆皮还会响,可好吃了。 老虎不在家猴子称大王,折寒无法抵抗住糖饼诱惑,也跟着吃了一个,吃完之后回味无穷,但他自制力显然比皎皎好得多,皎皎吃了两个,剩下便被师兄包好放了起来,她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嘴巴,“师兄~好想吃糖葫芦~” 折寒道:“一会儿若是经过城镇,便给你买。” 皎皎欢天喜地,抱住折寒胳膊:“师兄你真好,我长大后要嫁给你。” 折寒闻言,万万没想到皎皎会说出这样的话,一张俊脸登时涨得通红,反倒是大言不惭的皎皎没有半点羞涩。 其实皎皎根本不懂嫁人是什么意思,反正大概就是一个姑娘嫁给一个男子,然后两个人一起生活吧。她要是嫁给师兄,以后就还在岛上,跟爹爹师兄一起过日子,多美啊,她才不想嫁给别人呢,当然,她也不想师兄娶别的人。 “师兄,师兄?” 皎皎小姑娘不高兴了,她都说自己长大后要嫁师兄,师兄怎地一点反应也没有呢?愿不愿意,给个话呀! 折寒臊的面红耳赤,他毕竟不像皎皎还年幼,十五岁的少年,基本上懂得都懂了:“皎皎,你还小,不要说这样的话。” “为什么?”皎皎天真地问,“我只同师兄你说,又不跟别人说。” 折寒支支吾吾:“总之,女孩子说这样的话不好,你可不许同旁人说,若是叫师父听见,又要罚你口没遮拦。” 皎皎十分委屈,因为她说得都是真心话,师兄却又来说教,便拉住折寒的手,缠着他问:“师兄师兄,那你还没有回答我,我长大后嫁给你,可以吗?” 折寒心乱如麻,他自然不会对一个十岁的小姑娘生出什么男女之情,那也太过禽兽,皎皎如今还小,根本不懂什么是婚嫁,他摸了摸皎皎的头:“皎皎,等你长大了,再这么说吧,也许你很快就会遇到更好的人,会更喜欢跟他们玩——” “才不会呢!”皎皎坚决道,“我只喜欢跟师兄玩,那些陌生人我才不喜欢,我长大了就要嫁给师兄,以后我们就留在岛上快快乐乐的过一辈子,当然了,师兄要是偶尔带我出岛去行侠仗义,惩奸除恶,那就更好啦!” 她一直有个侠女梦,幻想自己是天下第一,独孤求败,谁都打不过她,坏人听到她的名号,就要瑟瑟发抖跪地求饶,只要一想到那些,皎皎就很得意,仿佛自己真的成了天下第一的女侠,让世间充满正义。 折寒听到她这孩子气的话,忍不住笑起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我没有父母,是师父抚育我长大,我的婚事自然也要有师父做主。而且……皎皎,我想变得更厉害一些,变强了才能保护你跟师父,等你长大一些再说吧,好吗?如果你长大了,还是只想嫁给师兄,那师兄就去跟师父求娶你,但是现在你还小,所以不要说这样的话。” 他温柔地掐了掐皎皎的脸,“皎皎乖啊。” 皎皎扑进他怀里:“嗯嗯,皎皎会乖的,皎皎超乖的!” 折寒抱着怀里这小姑娘,只觉得一颗心都软成了水,无论将来皎皎嫁不嫁他,他都会保护她。 就这样,一路到了“刀侠”柴泰的山庄,此次武林大会要在少林寺开办,但作为柴泰的友人,折弋还是先带着爱女爱徒拜访了柴泰。 柴泰是个外表高大魁梧的中年男人,还留了一脸浓密的络腮胡,他的武器是一把巨刀,传说他的刀能够劈山砍海,皎皎曾听过有关“刀侠”的传闻,她一见到柴泰,一点不认生,脆生生问候:“柴伯伯!” 柴泰妻子早逝,膝下并无儿女,见了皎皎也十分喜爱,不由分说地将自己山庄令牌给了她做见面礼,皎皎接到令牌不知所措,柴泰素有侠名,人也仗义正直,风评极好,这令牌给了皎皎未免太过贵重。 柴泰却大手一挥:“皎皎生得可爱,我这做伯伯的看了喜欢,一块令牌而已,算得上什么?难不成皎皎还要拿伯伯的令牌去做坏事?” 皎皎一听,立刻便急了:“自然不是!皎皎不会做坏事的!皎皎是好姑娘!” 柴泰被她逗得眉开眼笑,羡慕地对折弋说:“折兄,皎皎太过可爱,要不然,你将她给我做闺女好了!” 折弋道:“柴兄你虽然长得丑,但你想得倒是美。” 被人说长得丑,柴泰也不生气,二人哈哈大笑,随即相携喝酒去了,今晚要不醉不归! 皎皎拉着折寒的手,歪歪头:“师兄,你们男人好奇怪。” 皎皎觉得,要是有人敢说自己丑,她是决计不会原谅对方,也不会跟对方一醉方休的!要把对方打的话都说不出来! 折寒轻笑:“那你要不要我这个奇怪的男人带你出去买糖葫芦?” 皎皎小姑娘瞬间倒戈:“师兄最好了!” 兄妹二人离了山庄,山庄附近的城镇都十分和平,因为武林盟主柴泰就住在这里,城中连个宵小都没有,捕快们常年失业,也正因如此,民风淳朴热情,夜不闭户路不拾遗,见到倒地的老太太都有人敢扶。 “柴伯伯可真厉害。”皎皎一脸梦幻,“这就是大侠吗?我也想做大侠。” 这么点大的小姑娘说自己想做大侠,正给她拿糖葫芦的老爷爷笑呵呵的:“那小姑娘可要好好练武啊,大侠不仅要保护别人,也得有自保的能力才行。” 皎皎脸一红,她武艺不好……但她随即雄赳赳气昂昂,自信十足:“我师兄会永远陪着我的!我师兄以后会是比柴伯伯更厉害的大侠!” 折寒轻咳一声:“多谢老伯。” 结果老伯非要多给他们一根糖葫芦还不肯要钱,说送给未来的大侠,请未来的大侠加油。 未来的大侠脸都臊红了,皎皎还在一边加油助威:“大侠大侠大侠~~” 折寒作势要抓她,皎皎一边笑一边逃,她轻功虽然比不得爹爹跟师兄,但也不算太差,至少在人群中跟条小鱼儿一样滑溜,令人抓不住。 折寒也不是真要抓她教训,逗她玩罢了,两人一个跑一个追,街上的行人见了都不由得露出会心的笑容。 皎皎体力不行,最后跑不动了,在一条河岸边坐了下来,疯狂喘气,折寒面不改色心不跳地坐到她身边,轻轻拍她的背:“大侠的小师妹这是怎么了?才跑了多久,便喘的这样厉害?” 大侠的小师妹开始撒娇,把小脑袋往他怀里一钻,哼哼唧唧。 折寒轻轻环着皎皎的肩膀,“好了好了,喘喘气,咱们差不多该回去了。” 皎皎不想回去,爹爹跟柴伯伯喝酒去了,回山庄没什么好玩的,她还没有逛够呢! 正说间,突然听到一阵惊叹声,皎皎伸长了脖子看去,只见桥对岸经过一队白衣女子,个个容貌清丽气质出尘,一头青丝毫无装饰,端的是圣洁美貌。 看得小小年纪却很爱美,还在头上系了铃铛的皎皎睁大了眼睛。 “那是清水庵的女尼们,清水庵的净尘师太武功十分了得,也是出了名的武林门派。” 因为隔得远,皎皎就问:“那她们是尼姑吗?” 折寒点头。 “那为什么不剃头呢?”皎皎好奇。 她这么问就是想知道,因为在她印象中,少林寺的大师们还有栖霞山的师太们,都是要剃光头的,那为什么清水庵的尼姑们不剃头? 结果女尼们却听到了这问话,武林中人耳聪目明,皎皎虽然隔得远,却也仍被听得一清二楚,顿时齐刷刷看过来,皎皎吓了一跳,这小姑娘窝里横,对爹爹跟师兄调皮捣蛋,对外人可乖了,而且她也知道是自己失礼在先,被人听到了是自己的错,于是双手合十朝女尼们鞠了一躬,女尼们见她年纪小,又并非口无遮拦,只是好奇,便也没有多做纠缠。 领头的年轻女尼大约有十六七岁,足尖轻点,越过桥栏水面,轻巧落地,停在皎皎面前。 折寒冷着脸将皎皎护入怀中,全身蓄力,已做好与这女尼打一架的准备。 皎皎这样问也无可厚非,总之在折寒心中,皎皎问什么都没错,且皎皎问的是他,他们师兄妹自说自话,皎皎又才十岁,难道这女尼还要因此前来问罪? 更别说皎皎早已致歉。 年轻女尼望着皎皎:“小姑娘,我与诸位师姐妹,都是师父净尘师太捡回去的弃婴,师父常说,师姐妹们自小在佛祖面前长大,不曾见过万丈红尘,因此不让我们剃度,是为了给我们入红尘的机会,并非是我等不潜心向佛。” 皎皎乖乖又双手合十:“这位师姐,对不起,是我出言不逊。” 女尼微微一笑,摸了摸小姑娘的头:“没干系,只是你好奇,我想告诉你罢了。” 折寒这才略略放松了些,女尼又朝他双手施礼,折寒面色冷淡,点了下头,那女尼才又踏水而去。 皎皎缩在师兄怀里,折寒捏捏她粉嫩的小脸蛋:“下回还敢吗?” 皎皎吐舌头:“我下回,回到家里再问。” 折寒忍不住发笑,将她拉起来,“好了,咱们真的该回去了。” “师兄!回去之前,先买些柿饼吧!我方才吃的那家好甜!” 两人回到山庄,那是抱了一大堆的东西,据说折弋跟柴泰还在山庄后院喝酒呢,皎皎很好奇,放下自己的战利品要去看,折寒自然陪她一起,兄妹俩到了后院,还没进门,便闻到了冲天的酒气,那味儿难闻的呀!皎皎讨厌酒味,折寒则从不喝酒,两人又走了几步,只见竹林之中,身着青袍,一副文士模样的折弋与豪爽的武林盟主柴泰,两人直接拎着坛子,互相一碰,便往嘴里灌。 边上七零八落全是酒坛,真不知这二人究竟喝了多少。 皎皎甚至怀疑柴伯伯的山庄里,酒够喝么? 两人一边喝,一边还动起手来,动手之余,坛中清酒却不见洒出一滴,交手片刻,交换了彼此的酒坛,又是一阵狂饮,而后对视,仰天大笑。 皎皎看不下去了,想去拦着,却被折寒半拖半抱的带走,不叫她打扰。 学医的皎皎很苦恼:“可是这样很不好,酗酒伤身,我怕明儿一早,爹爹跟柴伯伯都起不来了。” 折寒却并不怎么担心:“放心,以那二人的功力,千坛怕是都难醉。” 皎皎随即化身小管家婆:“师兄可不许这样喝酒啊,以后师兄要是也这样喝的话,我、我,我长大了就不嫁给你了!” 这威胁可真吓人,折寒忍住笑:“好,师兄不喝。” 皎皎这才满意呢,两人手拉着手去吃了晚膳,与文雅精细的无尘岛不同,山庄的饮食风格跟柴泰这人一样,就是大块的肉大碗的饭,一个碗比皎皎脸蛋还大,她压根儿吃不完。 因为年纪还小,武林中人又不拘小节,所以不分什么男院女院,皎皎跟折寒睡在一个院子,两人只隔了一堵墙。虽然如此,皎皎还是害怕,躺下没多久,抱着枕头去敲折寒的门,赖在他床上不肯走。 折寒没办法,只好哄她睡觉,自己则坐在桌边对付了一夜。 这样睡到天亮,他是习武之人,倒也不觉得什么,精神奕奕,皎皎却因为认床及怕生睡得并不安稳,所以一早还叫不起来。 折寒亲自拧了布巾给她擦脸,才让小姑娘清醒。 睡醒了的皎皎打了个大大的呵欠,折寒已经是早起练拳沐浴过后回来才叫她的了。 心系爹爹的皎皎连忙梳洗完毕,去寻爹爹。 折弋跟柴泰昨晚不醉不归,两人到最后也就只是有几分醉意,整个院子里到处都是酒坛子,终究是没能分出胜负,仗着内力深厚,俩人居然就在院子里睡的,皎皎到时,还东倒西歪得不省人事。 皎皎自然只顾着自己爹爹,她扑到爹爹身上,用力摇晃,折弋昨天喝了一天一夜的酒,连粒花生米都没吃,甭管他平日多风雅,喝了这么久的酒还在院子里睡一夜,那口气如何懂得都懂,皎皎捂住口鼻:“爹爹好臭!” 那边折寒在叫柴泰,柴泰睁眼还打了个酒嗝儿,熏得折寒差点当场晕过去。 这两人总算是被叫起来,皎皎虽然嫌弃爹爹身上臭,却还是努力扶着他往屋子里走,柴泰羡慕的不行,怎么有这么乖的小女孩啊,他要是也有个这样的闺女该多好! 折弋丢给他一个得意的眼神,意思是你别羡慕,你再羡慕也没有! 结果柴泰收拾妥当后,提出了一个让折弋万万没想到的请求——他想认皎皎做义女! “折兄,你知道我的,妻子早亡,除了她我也不想娶别人,膝下没个一儿半女,死后连个摔盆儿的都没有。”柴泰说得真情流露,就差没一把鼻涕一把泪。“我看皎皎实在可爱,又与我有缘……” 折弋凉飕飕地打断他的话:“一般情况下,是没有女儿摔盆儿的。” 柴泰面不改色:“都一样。” 一样个屁! 折弋不想答应,但柴泰却说得问皎皎,看皎皎愿不愿意,皎皎看看爹爹,又看看柴伯伯,也拿不定主意,只好看向她最信任的师兄。 折寒能说什么?是师父能惹,还是可能变成皎皎义父的武林盟主能惹? 而且叫他来说,师父不一定是不愿意,是故意拿乔呢。 果然,最终折弋还是松口了,皎皎便认了柴泰做义父,柴泰那叫一个高兴,他上回见到皎皎,还是她刚出生没多久,一别十数年,可见这父女亲缘,终究是讲究一个缘字啊。 有了刀侠柴泰做义父,皎皎那更是横着走,到哪儿都不怕,柴泰交友遍天下,武功数一数二,名声也极好,受他恩惠者无数,这些都将是皎皎的人脉,日后她若行走江湖,想必是处处顺遂。 连带着折寒也受益。 柴泰不会医术,但于武功一路却见解极深,一手刀法更是出神入化,在师父的允许下,折寒跟随柴泰学了几日,更是精进几分。 柴泰拍着他的肩膀,对折弋道:“折兄好福气啊!寒儿乃是百年难得一遇的练武奇才,假以时日,成就不在你我之下!” 因着认了皎皎做义女,柴泰对折寒的称呼也从贤侄直呼其名,他无儿无女,教起折寒毫不藏私,折寒也深感此人豪爽恣意,心中向往,对柴泰十分尊敬。 怨不得此人能做武林盟主而无人怨言,实在是人格魅力太强,已经完全超越了外表。 皎皎年纪小,好奇什么事儿就问:“义父,你如今正值壮年,为何不当这武林盟主了呢?” 1050|第九十七片龙鳞(四) 第九十七片龙鳞(四) 面对小姑娘的提问, 柴泰笑眯眯道:“原来在皎皎心中,义父还正当壮年啊,其实义父已经年过不惑啦!” “不惑?”皎皎开始扒拉手指头, 絮絮叨叨,“不惑是多少岁来着,嗯……” 折寒悄悄向她比了个四, 她眼睛一亮:“四十岁!” “对, 四十岁。”柴泰忍不住摸摸小姑娘毛茸茸的头, “义父今年都四十七啦!” 这个年纪已经算是不小了,他日日殚精竭虑, 精神也很是不济,尤其是前些年乱世, 江湖中也多了不少心狠手辣草菅人命之辈, 身为武林盟主, 要扛起的责任有许多,柴泰觉着自己也到了该退位让贤的年纪,老来之后,他就想在庄子里钓钓鱼喝喝酒练练武, 没事儿的时候拜访老友, 做个快乐的老头儿。 皎皎继续扒拉手指头, “皎皎今年十岁了……” 她越算越迷糊, 干脆不算了, 反正皎皎距离不惑之年还有很久很久呢! 昨日在外头没玩够, 今日皎皎还想出门, 她在岛上长大,对坐船毫无兴趣,坐多了就没意思了, 皎皎其实更喜欢骑马,但在城镇中骑马并不方便,人不方便马也不方便,还很容易出事故,所以她还是跟师兄步行闲逛,昨日虽然看了很多好吃的,可皎皎的肚子有限,只能在那~么那么多的好吃的里选一些她最想吃的,今日就不一样啦,今日皎皎连早膳都只吃了一点点,因此走了一小半路便饿得不行,还是折寒把她背到城里的,一到城里,皎皎瞬间满血复活,这个也想吃那个也想尝,不一会儿,又吃了个肚皮溜圆。 因为皎皎没见过什么世面,所以对什么都好奇,正巧听到捕快们沿街敲锣打鼓,说是县令大人要提审谋害亲夫的毒妇张氏,爱看热闹的皎皎自然不会错过,她相当兴奋,折寒也只好带她去看。 县衙公堂门口挤满了人,折寒自然不会让皎皎跟那群人挤在一起,她这么点小身板,万一挤坏了怎么办?因此搂着皎皎的腰,脚尖微点,便上了屋顶,在这里也能清楚看见公堂,并且还不拥挤,凉风一吹,挺舒服的。 这个案子倒也简单,就是张氏的夫君是个货郎,平日走南闯北卖货,大概三四个月能回一次家,在家中待一个月又要出门,张氏贤惠,家中日子过得也算不错,可就在一个月前,张氏夫君,因在家中排行老二,人称庞二郎的男人,回家吃了张氏做的一碗手擀面后,竟是死了! 仵作验尸过后,由于庞二郎七窍流血便确定为中毒身亡,这下县令大人立刻命人逮捕了张氏,毕竟庞二郎之前好好的,惟独回家后,吃了张氏一碗手擀面却死了,不是张氏害的,还能是谁? 张氏怎么肯认?但她又没有证据说自己是无辜的,她娘家父母早逝,与庞二郎又无儿女,说是看上庞二郎攒的家当,因此想害了庞二郎跟奸夫双宿双飞,也很令人信服。 可张氏始终喊冤不肯认罪,庞二郎的爹娘兄长恨毒了她,一定要她偿命,公堂之上便,那庞二郎之母彪悍异常,抓着张氏便是啪啪甩嘴巴子,一张嘴便是辱骂:“好你个骚蹄子,我儿在外头卖命奔波赚了银钱,全叫你拿去讨好你那贼汉子了!你害了我儿性命,你给我儿偿命!县令大老爷啊,你可要严惩这个毒妇啊!我可怜的二郎——” 张氏在县衙大牢受了不少苦,被婆母这样拽着打也没有反抗,面色麻木,却仍不肯认罪。 她自嫁给庞二郎,数年不孕,庞母本就看她不顺眼,庞二郎又不肯休妻再娶,为了张氏连亲娘的话都不听,自古婆媳是冤家,如今庞二郎又惨死,庞母怎么能饶得了张氏? 可要说张氏与人通奸,须得有证据,张氏此人是出了名的贤惠温柔,庞二郎出门在外做生意,她在家中几乎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平时做人也是十分和气,左邻右舍没有不说她好的,但偏偏就是这么个人,将自己的夫君毒死了。 庞二郎死后,尸体已经下葬,又找不出奸夫,只要张氏咬死了不认,也没人能将她怎么样,但庞二郎已死是事实,无论她是否与人通奸,谋害亲夫是无法洗脱的罪名。 张氏如何肯认?眼睁睁看着丈夫在自己面前倒下,七窍流血而亡,她心痛无比,恨不得追随他而去,死她不怕,可她不能带着谋杀亲夫的罪名去死! 庞二郎疼她,两人成婚后,由于庞母不喜欢张氏,庞二郎便主动提出分家,几乎是没要什么东西,带着张氏出来另立门户,他想给她买银镯子金耳环,因此卖力做生意,婚后数年无子,他也不嫌弃,不听庞母的休妻,本来他们都商量好了,这次做了生意回来,攒够了本钱,他们两口子便在县城盘一个铺子,日后夫妻两人和和美美过日子,若是还没有孩子,便过继一个或是抱养一个,老死了也有人送终摔盆儿…… 那碗手擀面是她亲自下的,用的是家中剩下的精细白面,她平时舍不得吃,想等着夫君回来,把好的留给他,怎么就有毒呢?怎么就把夫君毒死了呢? 张氏到现在都还浑浑噩噩,她总觉得二郎还没死,总觉得明日二郎就要回家,挑着货担,笑呵呵地喊她娘子,从怀中掏出给她带的礼物……或是一朵绢花,或是一只镯子…… 眼看着就要过上好日子,人怎么就没了呢? 皎皎在屋顶上看着,忍不住眼圈泛红,她靠着师兄的肩膀,喃喃着:“张氏好可怜,她那婆婆虽然哭喊,眼泪却很快止住,张氏虽不反抗,却始终泪流不止。” 折寒搂着她:“皎皎别怕。” “师兄,我、我想……” 折寒最了解她,不用皎皎开口就知道她想做什么,“师兄带你去。” 他们已经从堂审中得知了庞二郎被埋在何地,皎皎胆子大,若只因为庞二郎七窍流血,便说是中毒而死,皎皎觉得不够妥帖,张氏不肯承认手擀面有毒,在剩下的白面喂狗之后,狗也没死,可谁能保证张氏不是在做好了面之后下的毒? 想知道庞二郎究竟是不是被毒死,看看他的尸体就行。 此时此刻,正在与柴泰饮酒狂欢的无尘岛岛主折弋,打死他都想不到,他的女儿跟那沉稳的徒弟,居然携手去挖人坟头…… 挖坟这种事,自然不用皎皎做,她出门在外,自然有自保的本事,寻常人靠近不了她,虽然她没有学过验尸,但她会的东西可多了! 幸好眼下天气还不算太热,庞二郎的尸体腐化的不是特别厉害,但是让皎皎很生气的是,庞二郎的棺材质量一点都不好,所以渗进去不少潮湿泥土,导致尸体有些损坏。 她奇怪道:“听说庞二郎走南闯北赚了不少钱,张氏在家中也做女红贴补家用,他们两口子想攒钱盘铺子,张氏入狱,那攒的钱应该还在吧?给庞二郎入殓的是他亲爹娘及大哥,怎么就买这种薄皮棺材?难道连口好的棺材都买不起?” 折寒面色淡然:“这世间能叫骨肉亲情分崩离析的,无非是钱权势力,庞二郎无儿无女,若是妻子也出了事,那他的屋子银子,自然有兄长侄儿继承。” 说着,他袖中剑已经划开了庞二郎的寿衣,“这寿衣质量也奇差无比。” 庞二郎身上没有明显伤痕,如果不看腐坏或是被损坏的部位外,他真的不像是中毒死的,七窍流血,在皎皎看来,更像是受到什么冲击或是碰撞,当时没有注意,但血管受损,导致回到家后,血液堆积这才致命。 现下的仵作验尸十分简单,有时连死者衣服都不脱,检查下口鼻便算完,至于剖开,那更是天方夜谭。 “嘎嘎嘎——” 正在皎皎疑惑死因时,突然传来一阵桀桀怪笑,这笑声着实古怪诡异,听得皎皎头皮发麻,她吓了一跳,折寒立刻将她搂入怀中,“阁下是谁?请现身。” 一棵大树后缓缓走出个奇怪的小老头儿,这小老头儿脚步沉重,一看便是不会武功,气息也平常,但折寒愣是没有察觉他的存在! 下一秒,折寒顿觉浑身无力,呼吸困难,他扑通一身跪在了地上,重重喘息,皎皎吓了一跳,捉住他的手把脉:“师兄!你怎么……” “哈哈哈哈,臭小子,什么时候了你还在运力,我这毒专门针对你这种高手,内力越是深厚,越是动用气息,中毒越深,你小子练武成性,连日常呼吸都在吐纳,你不中毒谁中毒?” 皎皎大怒:“你这个坏老头!不许你害我师兄!快把解药交出来!” 小老头儿打量着皎皎,啧啧称奇:“你这小丫头倒是不错,脑子灵光,胆子也大,还懂点医毒皮毛。” 皎皎:“我才不是只懂皮毛!我爹爹教我的!我、我虽然没全学会,但至少学到皮毛下的肉了!” 怎么可以说她只懂皮毛! 小老头儿哈哈大笑:“那你知道此人是怎么死的么?” 皎皎瞬间蔫儿了:“……不知道。” 紧接着,让她惊奇的一幕出现了,小老头儿背着手走过来,他生得不是很好看,个头矮小容貌丑陋性格又古怪,还一脚把师兄踹到一边,皎皎又怒了:“不许欺负我师兄!把解药给我!” 折寒试图握剑,他怕这小老头对皎皎不利,可小老头儿却懒得理他,而是打开了身上背着的箱子,箱子一打开,皎皎惊了! 里头是各色各样的刀子,有些奇形怪状,有些特别大,有些特别小,薄如蝉翼,从未见过。 紧接着,小老头儿戴上了一双稀奇的手套,火折子烧了下刀片,轻轻松松,划开了庞二郎尸体的胸膛! 皎皎:!!! 小老头儿慢悠悠地取出尸体内脏,因为尸体内部腐烂情况比外部严重,所以胸腔一割开,便放出一股极其难闻的尸臭,差点儿没把皎皎熏的晕过去,小老头儿却满不在乎,甚至还能拿起一块肺,放到鼻尖闻一闻,“嗯……无甚异味。” 这还叫无甚异味?! 小老头儿冲皎皎招手:“小丫头,你过来。” 皎皎磨磨蹭蹭。 “不过来,我就毒死你那个傻子师兄。” 皎皎乖乖过去了,小老头儿把庞二郎的肺拿给她看,皎皎突然察觉到不对:“他的肺……怎么这么大?” 有点太大了。 小老头儿施施然道:“是啊,这人的肺,怎么这样大?” 皎皎盯着他,结果小老头儿却不肯往下说,她急得不行:“爷爷,为什么呀,您倒是说呀!” 小老头儿又开始嘎嘎嘎笑,这回笑得却不让皎皎害怕了,她焦急地等待解答,小老头却答非所问:“我知道,可我为何要告诉你?” 皎皎一愣:“为、为了伸张正义?” 她立刻开始好言相劝:“这死者庞二郎的妻子被诬陷谋杀亲夫,说是那女子将丈夫毒死,死者的一家人正在公堂上吵闹不休,若是老爷爷你能帮忙洗清冤屈,那真是再好不过了!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啊!” 小老头儿摇摇头:“我可不在乎这些虚名,旁人死不死,管我什么事?没兴趣没兴趣。” 折寒强撑着站起来,他真怕小老头一个不高兴,一刀捅进皎皎身上,他咬牙道:“姬老前辈,我师妹天性善良,还请老前辈不吝赐教。” 姬无病拿眼斜了他一下,冷哼:“你小子倒是聪明,连老夫是谁都知道。” “老前辈号称医毒双绝,师父亲传的师妹医术精湛,在老前辈眼中却只是略知皮毛,如此博学广识,想必除了怪医姬无病姬老前辈之外,无人有底气说这样的话。” 你还真别说,这臭小子虽然傲气,但这傲气的人啊,拍起马屁来才最让人舒坦。 姬无病非常满意,“臭小子,折弋那样的人,怎么养出你这样的徒儿?” 又看看皎皎,“倒是生了个如花似玉又乖巧可爱的女儿,真是老天无眼,老夫一生纵横天下,老来却连个继承衣钵的人都没有,那折弋何德何能,有根骨极佳的天才做徒弟,又有天赋过人的女儿学医?就他那点子本事,能教出什么神医不成!顶多给人治个腹痛腹泻,再多也没了!” 皎皎可机灵了!她立刻跪下,眼睛亮晶晶:“师父!” 姬无病被这一声师父叫得是浑身舒畅,但面上还要装模作样拿乔:“你跟你爹爹学医,还要拜我做什么师父?” 皎皎甜甜道:“我爹爹虽然医术也精通,可到底不如师父呢,师父才是天下第一神医,医毒双绝呀,皎皎想跟师父学这个!皎皎也想把人大卸八块!” 折寒听了,差点儿漏了口气,把自己毒死。 偏偏姬无病就喜欢这种古灵精怪又不被世俗所束缚的孩子,他慢条斯理点点头:“成吧,那老夫就破格收你为徒,到时候好好气一气折弋那个老匹夫!” 皎皎拍起巴掌来:“谢谢师父!那,师父,你看师兄……” 姬无病冷冷地瞥了折寒一眼,他无意中看见皎皎,小姑娘灵气十足又活泼可爱,还有些医学底子,他也到了这岁数,虽说无牵无挂孑然一身,却也想将衣钵传下去,这一身的本事,若是无人继承岂不可惜? 皎皎胆子大又对医毒有兴趣,最重要的是她心地善良正直,虽然姬无病觉得那些正道中人都是道貌岸然的假正经,可放到皎皎身上,他便觉得这是天真可爱不做作。 但折寒他就很看不顺眼了,那副正儿八经的模样,真是跟折弋那老小子一个模子刻出来的,所以才给了折寒一个下马威,看他极其不顺眼。 老天无眼啊!折弋那种伪君子,怎么也能有这样的徒弟,生出这样好的乖女儿? 可惜他姬无病,自生来便容貌丑陋,为父母所弃,又被师父捡回去做药人,一生喜怒无常,却连个女人都没有,更别提是生出皎皎这样可爱的女儿了。 寻常人家的小孩,看到他这副怪模样便已吓得痛哭流涕,谁愿意亲近?那些捧着大把金银求他救命的,一边求他,一边又怕他,怕他把人治好又心情不好,直接把救活的人毒死——怪医之名愈发响亮,但世人都对他退避三舍,哪有皎皎这样机灵,他稍加暗示,便直接下跪拜师。 不过折弋的乖女儿,现在是他的乖徒弟了,感觉倒也不赖。 姬无病冷哼一声:“不过是些对身体无碍的毒罢了,老老实实呆着,别吐纳运气,一会儿便好了。这些自恃武功高强的江湖中人,不将我们这种手无缚鸡之力的大夫放在眼中,时常拿着刀剑指着我们逼着救人,老夫就看不惯这种家伙!” “对!”皎皎拍手,为师父摇旗呐喊,“师父说得对!求人就要有求人的模样!哪有刀子架人脖子上的!” 姬无病满意点头:“不错不错,想那朝中王爷,有一回派人寻到老夫,自以为靠那一群鹰犬,便能逼老夫救他心上人,可老夫是那种会乖乖听话的人吗?” 皎皎忍不住问:“后来呢后来呢?” 姬无病得意极了:“老夫新研制出一种毒,是将蛊虫与毒合二为一的新鲜玩意儿,种到人身上,可使人情感颠倒,爱变成恨,恨变成爱,除非老夫亲自解毒,否则,呵呵!” 皎皎睁大了眼:“还有这么厉害又有趣的东西!那要是喂给猫咪,小猫是不是再也不吃鱼不抓老鼠啦!” 姬无病:“咳,为师就把这药,喂给了那王爷的心上人。” 皎皎:“嚯!” 她捧哏捧的相当到位,姬无病说得口沫横飞,一老一小蹲在尸体旁边开始聊起来,那情感充沛气氛热烈的,旁边老老实实当普通人,连内力都不敢用的折寒:…… 算了,看起来姬无病也不像是要伤害皎皎,他还是先考虑怎么恢复正常吧。 姬无病还在那讲:“哈哈,乖徒儿,你是没见到那狗王爷的表情,宛如吃了屎一般,他这回倒是知道好言好语求着老夫了,可老夫是那种你求,就会听你的人吗?那当然不行啊!狗王爷见老夫软硬不吃,竟还想来强的,于是老夫就给他下了药!” 皎皎兴致勃勃:“什么药啊师父?” “不举的药!” 皎皎发出一声长长的哦~~~ 折寒忍不住了:“姬老前辈,皎皎今年才十岁。” 姬无病瞪他:“我们学医的,哪有那么多讲究!老夫五岁的时候就能把人开膛剖腹了!” 说到开膛剖腹,皎皎非常好奇之前姬无病所用的手法,“师父师父,你刚才是怎么把庞二郎的尸体剖开,又是怎么取下他的内脏的?我也想学!” 姬无病高兴的不行:“乖徒儿胆子真大!真对为师的胃口!” 折寒已经在考虑回去后被师父跟柴盟主吊打——吊起来打的时候,该怎么解释了。 皎皎从小受到的教育便跟寻常人家的姑娘不同,折弋从不让她学那些劳什子的东西,女戒女训在他看来更是没意义的糟粕,皎皎喜欢什么就学什么,因此养成了她这种天真无邪又胆大的性格,但皎皎并不骄纵任性,反而贴心乖巧。 这世上,是再找不出第二个皎皎的。 姬无病一身的本事,他在反杀了师父后,学到了师父的本领,自己又是天纵奇才,将这些本事发扬光大又继承创新,比如这剖尸之术,便是他所创,他曾为一个天生心疾之人换了一颗心脏,那人将养过后,竟神奇地活了下来! 他能救人,也能杀人,是救是杀,全凭他心意,是个不折不扣的怪人。 但皎皎天性纯真,对人从不分三五九等,也不以貌取人,跟谁都能聊得来玩得开,这一点,是折寒比不上的,姬无病对她另眼相待,那也是理所当然。 皎皎那样好,自然值得这世上的一切。 1051|第九十七片龙鳞(五) 第九十七片龙鳞(五) 等到折寒终于能正常走路了, 那边一老一小也终于意犹未尽地讨论完毕,可惜的是庞二郎的尸体已经被姬无病剖的差不多,否则皎皎还真有几分跃跃欲试的劲头。 然后, 由姬无病带头,指着折寒:“臭小子,愣着干什么, 还不蹲下来!” 折寒一头雾水。 姬无病拍了他的头一下, 他只好蹲下来, 然后老头儿就很自在地上了他的背,这老头儿个头很小, 也不重,因为他不会武功, 所以要折寒背着他, 给他当坐骑呢! 皎皎则扑进折寒怀里去, 他叹了口气,好在身体已经恢复,便背着一个抱着一个,脚尖点地, 好在平日里功夫练得扎实, 轻功也极佳, 带着这两个人也能迅速移动。 当然, 临走之前, 庞二郎的尸体又被姬无病缝了回去, 坟是折寒挖的, 自然也得他来埋。 县衙公堂上,张氏眼泪都已流干,实在是除了她之外, 再找不到凶手,而她也无法洗清自己的嫌疑,这时皎皎大叫一声:“大人!我有话要说!” 县令大人正想结案,便看见一个极其臃肿的人从天而降,这一细看,才发觉那并非是个大胖子,而是一个容貌俊朗的少年,奇怪的是,这少年背上背了个丑陋古怪的老头子,胸前则抱着个纤细稚嫩的小姑娘,三人合在一起,可不是像大胖子么? “你是何人?又有何话要说?你可知未经传召便在公堂上大声喧哗该当何罪?” 惊堂木一拍,把皎皎拍傻了,她哪里知道该当何罪呀,她就是个法盲,立时吓得讪讪:“我、我不知道。” “谁许你吓唬我乖徒弟?”姬无病气得哇哇大叫,“信不信老夫把你变成癞|□□?” 皎皎立刻问:“师父,还有这样的毒吗?!” 姬无病相当得意:“那是自然,这毒可是老夫多年心血研制而成,以三头蟾身上取出的毒液为引,加入为师的独家秘方,中了此毒的人会像是□□一样大腿暴涨,下巴鼓胀,从此不会直立行走,一张嘴就只会呱呱呱的叫。” 这两人旁若无人又开始讨论起这些,折寒叹了口气,只有他一个正常人,他能怎么办?拱手向县令大人行礼,随后将来龙去脉一一讲清,当他说到庞二郎并非被毒死,而是另有隐情时,原本心如死灰的张氏突然瞪大了眼睛,砰砰砰朝他磕头,语无伦次:“公子,这位公子!我夫君究竟是怎么死的——” 她话没说完,那庞二郎的亲娘便叫起来:“还能是怎么死的,定是你这贱蹄子,趁着我二郎在外,与人私通,想要与奸夫双宿双飞,下毒害死了他!” 张氏拼命摇头,夫君死了,她本也不想苟活于世,可夫君究竟是因为什么死的,她一定要知道! 她绝不可能给夫君下毒,她没有做! 这个问题涉及到了折寒的知识盲区,所以他看向了姬无病:“前辈?” 姬无病很没形象地蹲在地上,皎皎小姑娘也学他的模样蹲着,师徒俩看起来真是如出一辙,老头儿哼了一声,还是给了折寒点面子,毕竟这是皎皎的师兄,勉强也算是自己人吧。“还能是怎么死的,此人原本便患了肺部肿大的病,只是不致命,虽然时常感觉喘不过气,有窒息感,但忍一忍缓一缓也就过去了,要是就这么活着,再活个十几二十年,应当不成问题。可惜他在死前不小心受到了剧烈冲撞,这冲撞放平常人身上兴许没事儿,到他这儿却不成,只是冲撞之后,他没当一回事,但随着时间过去,血管破裂,无法呼吸,七窍流血也是理所当然,并非中毒。” 张氏一听,突然面色一变:“怪不得……怪不得……” 她整个人都没了力气,软软地倒了下去,“夫君回家后说胃口不开,我为他做了面他却还是吃了,明明他脸色那样难看,我该给他找大夫的……我若是找了大夫……” 姬无病冷冰冰道:“就算找了,除非是找我,否则大罗神仙也难救。” 寻常的大夫,看个头疼发热兴许没问题,可要看这样精细的病?简直天方夜谭。 张氏痛哭出声,因为膝下无子,她与丈夫早已设想好未来的日子,盘一个铺子要不少银钱,盘下来之后,还要进货,又是一笔钱,因此夫妻两人虽然手头捏着银子,却过得十分节俭,庞二郎不在家中时,张氏连肉都舍不得吃,只可惜这攒下来的银子,终究是没地儿花了。 “庞二郎如何死的暂且不论,重点是致他于死地的,是生前的一次猛烈撞击,大人若是想查明真相,还是要往庞二郎之前见了什么人查起。” 折寒的话提醒了县令大人,他在这之前自然已经把庞二郎的动向查明清楚,否则也不会将张氏定为嫌疑人。。 庞二郎是个孝子,虽然爹娘偏心,分家时甚至没给他什么东西,每次从外面做完生意回来,他都会去看望爹娘,并且为他们带去一些礼物,这次也不例外。 张氏也是知道的。 她似是明白了什么,这个柔弱的只会哭泣的女人,这一刻突然爆发出了巨大的力量,她扑向了庞母,宛如一头会吃人的母兽:“是你们……是你们对不对?是你们害死了二郎?是你们!” 庞母吓了一跳,连忙反驳:“你个贱蹄子,休得胡说!二郎是我亲儿子,我怎么舍得害死他!” 可张氏却越想越对头,“那你头上的金簪子是哪里来的!” 庞母头上确实有一根崭新的金簪子,成色并不好,但对普通人家来说,已经是相当值钱了。花色也比较新颖,不像是庞母这个年纪能戴的人。张氏想到夫君回家后,对自己有几分愧疚,说这次没有给自己买礼物,她当时也没多想,本来她就不愿意夫君乱花钱,不买礼物才好呢,多节省下几枚铜板,他们就能早日长相厮守了。 之前所见的庞母,何曾戴过金簪? 张氏因为夫君惨死,心灰意冷,对什么都不在意,眼下得知庞二郎并非自己害死,她焉能不拼了命要给夫君讨个公道? 婆媳多年,庞母还是头一次看到这个儿媳如此凶神恶煞的一面,真是宛如母老虎一般,吓得她哆嗦了下,心里有鬼,此时此刻,那惊堂木一拍! 庞家人顿时抖如筛糠。 姬无病道:“那么麻烦做什么,我这里有一味毒,喂了他们吃了就是了,看他们说真话还是假话,说假话,是要肠穿肚烂的。” 说着在怀里掏啊掏,掏了半天,掏出一只小瓷瓶,折寒接过去,二话不说,掰开庞母等人的嘴就喂了进去,他速度极快,县令大人都没来得及阻止…… 这回再审问,庞母正要否认,突然腹内一阵绞痛,她吓得脸色惨白,如此,县令几拍惊堂木,她终究是抵抗不住,将实话说了出来。 原来那日庞二郎去他们家中,不仅带了一些新布糕点,还给了一吊钱,他取那一吊钱时,庞大郎媳妇眼尖地瞧见他包袱里有个红色绒布小包,当即就上了心。 庞二郎回家途中,才发觉给妻子准备的礼物不见了,他非常着急,沿途回去找,庞母却不肯认,吵闹间,庞大郎凶神恶煞,一拳打在弟弟肩头,他人高马大,这一拳可够庞二郎受的,蹭蹭蹭倒退好几步,又撞在了身后的石磨木把子上,许久不能爬起。 当时庞大郎还以为他是装的,将他冷嘲热讽一番,庞二郎起来后面色惨白,额头俱是冷汗,呼吸也十分急促,他没有精力再多做纠缠,在地上坐了会儿,总算是缓了口气,随后便离开了。 他一走,庞母便啐了一口,骂张氏哄她儿子给买金簪,随后美滋滋地插在了自己头上,将庞大郎媳妇羡慕的够呛。 要不是她告诉婆母,婆母还不知道呢! 不知道自己日后回娘家时,能否借来戴上一戴。 谁知庞母还没高兴完,就听说儿子死了,她想也不想,便认为是张氏搞鬼,可听到现在还有什么不明白?庞二郎之所以会死,与张氏毫无干系,真要说起来,庞大郎才是杀人凶手! 庞大郎一听,整个人都傻了,腿一软倒在地上,他原本听说弟弟死了,心里还有几分窃喜,他这个弟弟虽然不得爹娘喜欢,却颇有头脑,攒了不少钱,他去借,却抠门的过分。也不想想,庞二郎自己没儿子,以后还不是要侄儿养老送终?这钱早晚不都是他的? 而且,就那么一拳而已……从小到大,他就没少打二郎,怎地就这一拳,便将他打死了呢? “不不不,不是我,不是我干的……”庞大郎连连摆手,矢口否认,“不是我,不是我!” “你说是我家大郎,红口白牙的张嘴就诬陷人清白,你有何证据!”庞大郎媳妇尖锐质问。 姬无病活到现在还没人敢这样跟他说话呢,谁听说他的名字不是毕恭毕敬,他冷笑道:“要什么证据,那庞二郎的尸体一剖开,到底怎么死的,那是清清楚楚,你们这些人也真是烂肚烂肺,才下葬几日,那薄皮棺材便要叫蛀烂了,更别提那一身一碰即碎的寿衣,得亏是这举头三尺无神明,不然你们一家,怕不是要天打雷劈。” 庞大郎媳妇一听,被吓得腿都要软了,再加上先前折寒灌进嘴里的毒,一个个在风中打摆子,眼看便要死去的模样,哎哟哎哟叫唤起来,在地上打滚,疼得要命。 姬无病懒得看这些,冲折寒勾勾手指头:“臭小子,愣着干什么,等别人管饭吗?” 折寒任劳任怨在老头儿面前蹲下,姬无病趴到他身上,又招呼皎皎小姑娘一起“上马”,皎皎心疼自己师兄,“师父,我也会轻功的。” 姬无病便冷哼一声,看不明白折寒这小子身上,有什么地方能让皎皎如此另眼相待。 这桩案子再与他们无关,现在时候也不早了,再不回去,皎皎觉得爹爹可能又要揍自己的小屁股。 果不其然,刚出县衙,便看到义父山庄中的人四处找人,不仅如此,就连爹爹跟义父也出来了,远远地瞧见,皎皎便觉得心虚,姬无病大言不惭道:“皎皎,你怕什么?有为师在,折弋那伪君子、老匹夫,还能把你怎么样?” 皎皎跺脚:“师父!不要骂我爹爹!” “哼。”老头儿又哼了一声,“爹也护着,师兄也护着,师父你怎么不知道护着?” 他就是看不惯折弋! 皎皎正要说两句好话呢,折弋已经到了面前,爹爹面容紧绷,皎皎立刻低头,她是知晓错了,不该这么晚都不回去的。 折弋蹙眉,正要数落两句女儿,突然看见徒弟背后那糟心的小老头儿,这人实在是面熟得很,不正是他想找来给皎皎做师父的怪医姬无病? “姬兄。” 折弋先是给姬无病见礼,话没说完,姬无病便冲他翻了个白眼:“折弋,你这老匹夫,看看老夫的脸,你怎地好意思叫老夫姬兄?还不快快叫声爷爷来听?” 皎皎道:“师父,差辈分了。” 折弋一听女儿叫姬无病师父,顿时惊喜万分:“姬兄,你收了小女为徒?” 姬无病不搭理他,还赖在折寒身上不下来,因为姬无病的出现,折弋最终也没能惩罚皎皎,再加上皎皎认错态度良好,这事儿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过去了,在皎皎的再三撒娇下,姬无病只好“勉为其难”地答应小徒弟去往柴泰的山庄,但全程对折弋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 折弋脾气却是极好,简直比对皎皎都有耐心,看在皎皎的面子上,姬无病也勉强愿意跟折弋和平相处。原本气氛融融,结果用完了晚膳,眼看各人要各自散去,姬无病却突然问了一句:“伪君子,你收了这小子为徒,该不会把你那功夫也教他了吧?” 此言一出,众人皆怔住,皎皎与折寒都在想,“那功夫”是什么?柴泰则是微微一动,折弋却面色淡然:“姬兄,你在说什么?请恕小弟听不明白。” “何必与我装疯卖傻,我又抢不走你的功夫。”姬无病哼笑,“你那练了数十年都无法突破的凤凰神功,我不信你死了心。” 凤凰神功! 皎皎与折寒都不知道这是什么功夫,柴泰却知晓,凤凰神功乃是当今武林,以至于是数百年来最厉害的武功之一,一共有九层,传说练到第九层可羽化登仙,当然,这只是传闻,事实上凤凰神功早已失传,柴泰万万没想到,故友折弋竟会这功夫。 折弋仍旧像是听不懂姬无病的话,“姬兄,我想你是糊涂了。” 姬无病看了折寒一眼,意味深长:“小子,你可把招子擦亮了,别是人是鬼分不清。” 皎皎生气道:“师父,不许你说我爹爹坏话!” 折寒亦道:“我相信师父,师父说不知道便是不知道,前辈,请自重。” 最终不欢而散,柴泰是正人君子,他虽也是武痴,却行事光明磊落,即便知道折弋手中有凤凰神功秘笈也不贪婪,更何况姬无病那人是出了名的疯癫,张嘴胡乱说,又有几句实话? 姬无病哈哈大笑,次日又表现的一如往常,像是什么都没发生过,竟也能跟折弋谈笑风生,皎皎与折寒便更不当回事,柴泰也对此事守口如瓶,世上有许多疯子,他们捕风捉影,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若是叫人知道无尘岛岛主折弋会凤凰神功,那么折弋再强、再厉害,也仍然会有贪婪成性的人想要前去掠夺。 他可不想自己的义女皎皎遇到危险。 姬无病收了皎皎为徒,教她也教的十分用心,但并不愿意去无尘岛,他说他对那儿过敏。 过不过敏不知道,反正皎皎要跟着他修医毒双道,便要出岛。 武林大会结束后,柴泰卸任,还去无尘岛住了一段时日,期间指点折寒武功,令折寒受益匪浅。 时光荏苒,又是五年时光过去,皎皎很快长到了十五岁,她完全褪去了幼时的婴儿肥,出落成了亭亭玉立的少女,在江湖上也逐渐得了个“圣手仁心”的美誉,与师父“怪医”姬无病不同,皎皎性情善良纯真,只要不是恶人,她都会救,许多时候甚至连诊金都不收,名声极好。 这一年,皎皎在岛上过完了十五岁生辰,便随师父外出采药,因为师兄用来改善筋骨的药浴方子叫师父看了,老头儿破口大骂,将精通医术的折弋活生生骂成一个蠢货,花了这样多的灵丹妙药弄出来的药浴方子,简直就是事倍功半,幸好皎皎拜了自己做师父,不然真是倒了大霉! 叫这种半瓶咣当的人教,皎皎差点儿就没了前途! 姬无病给折寒重新弄了个药浴方子,其中有一味药比较难得,皎皎也长大了,便自告奋勇陪年纪大的师父一同去山上采药,不然她不放心。 小时候皎皎调皮捣蛋,现在长了岁数,人也变得乖巧起来,连姬无病这样的糟老头子,到了皎皎面前都没办法对她发脾气。每次姬无病单方面与折弋掐架,都要皎皎在其中做和事老,也正是因为皎皎的存在,这些男人们才能和睦相处。 皎皎走后,岛上除却服侍的人,便只剩下折弋与折寒。 折弋对折寒的要求越来越高,很多时候折寒都感觉自己像是一个容器,师父拼命地将他所会的东西灌输给自己,折寒的确是天纵奇才,然而天才也需要时间,可折弋似乎觉得这样下去太慢了。 “前些时日教你的掌法还记得么?” 折寒恭顺站立,“回师父,徒儿记得。” “嗯。”折弋点了点头。 切磋是师徒俩常做的事,以前皎皎还会在边上呐喊助威,都是点到为止,折寒进步又快又猛,他就像是一块璞玉,在折弋的手中,被雕琢出了璀璨耀眼的模样。 但是这一次,折寒明显感觉到师父没有留情,反倒是用出了全力。 被师父一掌打到肩头后,折寒愣住了,折弋喝斥道:“愣着做什么!还手!” 他怎么可能还手? 一个闪躲,一个进攻,周围的杏树纷纷落下花雨,岛上伺候的人每次都离得远远的,等到师徒二人切磋过后才会靠近清扫。 这两人打起来,那真是天昏地暗日月无光,整个无尘岛都能被他们俩给掀了! “师父?!” 折寒又受了一掌,吐出一口血来,他望着折弋,眼中满是不解与惶惑:“您怎么了?” 折弋没有说话,而是招招致命! 折寒若是不想死,也只能拼出全力反抗,出乎意料的是,在生死存亡之际,他竟将师父的掌推了回去! 折弋连连后退,背部抵到一棵杏树,面如金纸,折寒连忙上前:“师父,我刚刚——” 他话音未落,却戛然而止,原来不知何时,折弋手中出现一片薄如蝉翼的刀刃,径直刺入了他的心脉! 如果说之前师父下狠手是为了逼他用尽全力,那么现在呢?折寒不敢置信地看向折弋——将他抚育成人的师尊似乎变了个人,居高临下地看着他,目光中毫无往日慈爱,冰冷又漠然:“你让我很失望。” 折寒不懂。 “知道你为何会输么?” 折弋弯下腰,捏住折寒的下巴,语气满是厌弃:“你太重情义,不舍弃这些,你永远都不能成为天下第一。” 他像是在看一个失败的作品,明明这是他精挑细选,花了无数精力培养出的徒弟,可折寒还是让他无比失望。“你心有旁骛,心底装了太多东西,可知这一切都是虚妄?我并不是真心收你为徒,也不可能把皎皎许配给你,一个废物,怎么有资格做我的女婿?” 折弋的眼中闪烁出渴望,江湖中人都传言,无尘岛岛主淡泊名利,乃是世外名士,从某方面来说,也的确如此,然而折弋青年时期,并不如现在这般淡然出尘,他也曾野心饽饽,狂妄自大,自以为武功无人能敌,结果却败在他人手中。 他一个用力,将那刀刃刺入更深—— 折寒眼眸中已经出现泪花,比起身体上的剧痛,他更不肯相信,待他那样好的师父,竟是假的。 不可能! 1052|第九十七片龙鳞(六) 第九十七片龙鳞(六) “什么?” 回到岛上便得知爹爹身受重伤的皎皎, 尚未来得及心慌,便听闻师兄刺伤爹爹,夺走凤凰神功秘笈的消息, 她不敢置信地看着床上面若金纸毫无血色,似乎下一秒便要死去的折弋,“爹爹, 这一定是有哪里误会了, 怎么可能呢?师兄他不会做出这种事的!” 姬无病正在给折弋把脉, 折弋咳嗽了两声,又吐出一口血来, 眼神忧虑:“皎皎,咳……” “爹爹!”皎皎急得眼泪都冒出来, “您不要再说话了, 有师父在, 您不会有事的,等您好起来,我们再慢慢说……” “皎皎。”折弋握住女儿的手,“无论爹爹能不能活下来, 都希望你能够记得, 一定要找到你师兄, 问清楚究竟是怎么回事, 那凤凰神功若是想要练到第九层, 须得、须得……咳咳——” 他又疯狂咳血, 皎皎吓得泪流满面, 她自跟师父学医后便常常在江湖上行走,自然也知道凤凰神功究竟是何等恐怖的功夫,这功夫不止恐怖在其强大, 也恐怖在它能够勾起世间人的欲望,令夫妻反目,兄弟阋墙,人人欲壑难填,面目全非。 折弋晕死过去,皎皎情绪不稳,在这里会碍着事,姬无病便让人将皎皎带走休息,他那张丑陋的面容上全是寒冰,毫不客气地拿针扎在折弋身上的数个大穴上,折弋睁眼醒来,姬无病嘲讽道:“伪君子果然是伪君子,过去了二十多年,你仍旧是那个德行。为了那天下第一的称号,自己的徒弟能算计,女儿能算计,妻子也能算计。折弋啊折弋,你这一生,所求为何?” 折弋却不复往日里无论姬无病如何无礼都温和的态度,而是轻笑,嘴角勾起的弧度彷如变了个人,若是皎皎在,想必也是认不出的。“世人皆有欲望,我亦是俗人,不能幸免。” “折寒那小子呢?” 折弋不想让女儿知晓,却不打算瞒着姬无病:“被我丢到海里去了,若是运气好,说不得能活。” 姬无病怒道:“你明知道皎皎喜欢他——” “那又如何?”折弋冷声说。“这世间纠结于儿女情长之人,最终都会像我这样一事无成,折寒是天生的练武奇才,我在他小时便呕心沥血教导,为他制定药浴食谱,为的不是叫他做我的好女婿,我是要他代我完成我的心愿!他必须要斩断一切情缘,才能练成神功!” “你疯了!”姬无病站起来,“你真的疯了,你疯的和二十年前一模一样!” 折弋脸上露出一种古怪的表情,“我后悔了。” “若是早知道,耽于情爱,会教我困于瓶颈无法突破,我不会娶她为妻,我会在我最爱她的时候拗断她的脖子。” 姬无病听得几乎要发狂:“我为了救她变成这副模样,不是要看你后悔!你不在意她,难道也不在意皎皎?对你来说,皎皎又算什么?!” 折弋笑道:“皎皎啊,是我心爱的女儿,也是磨砺折寒的最后一把刀。” 姬无病啪的一声,甩了折弋一个重重的耳光! 折弋的脸都被打得偏过去,他却并不生气,他眼中透出狂热:“折寒会成功的,他会按照我给他铺就的路线走,他会完成我的心愿,成为另一个我——一个真真正正,无情无义的天下第一!” 饶是性情古怪喜怒无常的姬无病,也无法再看这样的折弋,他愤而起身,再不想看这人一眼。 折弋终究是没能活太久,他将皎皎作刀,自己也同样,他坚信折寒不会轻易死去,所以在丢掉折寒后,他假装折寒伤了自己,实则是给了自己致命一击。 对折寒来说,世上最重要的人是谁?是皎皎,是他这个师父。 折寒一定有很多问题想要问,一定有很多不甘心,但折弋不会给他这个机会,他要折寒永远被这团怒火、仇恨、不甘所缠绕,这样才能迸发出最大的潜力,当折寒连爱意一并舍弃时,他才会成为折弋心目中完美的天下第一。 皎皎哭得肝肠寸断,姬无病站在一边,却不知要如何劝解。折弋那老匹夫无论是真心还是假意,对皎皎终究是疼爱有加,即便是为了皎皎,姬无病也不会告知她真相,让她知道爹爹其实只是拿她作刀,做磨砺师兄的利刃? 那太残忍了。 就这样吧。 至少让皎皎好好活下去吧。 “师兄……”哭得眼睛红肿的皎皎突然抬起头,“师兄?师兄你回来了!” 姬无病一愣,旁边的柴泰同样,他们都没有察觉附近有人,皎皎却站起来四处寻找,“师兄!师兄!你快出来!皎皎好想你,还有好多话想问你,师兄——” 戴有面具的青年一身黑衣,袍袖下的双手满是伤疤,一直蔓延到那些被衣物遮挡起来的肌肤,他没有回应少女的呼唤,耳边传来了少女撕心裂肺的哭声,他握紧了拳,悄然而去。 姬无病以为折弋将凤凰神功藏了起来舍不得教给折寒,其实恰恰相反,只是连折寒自己都不知自己自幼练的是凤凰神功,他有很多问题想问,他最想知道的,就是师父到底是什么样的人? 他去寻那些曾经与折弋有救的人,愿意告诉他的最好,不愿意告诉他的,他便亲手将对方杀了。 很快有人认出来他用的是凤凰神功,一时间武林大震,无论打不打得过,人人都想抓住这个神秘的面具人,好从他手上得到凤凰神功的秘笈——就像是姬无病所说那样,凤凰神功,能让所有人变得面目全非,爱恨翻转。 凤凰神功越练越强,但要舍弃情爱才能达到第九层,折弋当年便是没有做到,才练到第五层便已瓶颈,饶是如此,第五层也足以让他在江湖上排名数一数二。 皎皎葬了父亲后离开无尘岛,追随折寒的脚步,想要找到他。 然而折寒并不想见她,他总是躲着她,皎皎每听闻哪里有折寒的动向便会寻找过去,可是每次都晚了一步,她感觉得到他越陷越深,已经无法回头,他杀的人越来越多,一开始还有自我克制的痕迹,到了后来已经完全失控,江湖中人人都在找他,要杀他,要夺走凤凰神功秘笈,想杀他的人越多,对他的恶意越多,他便越冷酷。 皎皎上一次见到师兄,他还温柔笑着为她擦拭脸上沾染的尘土,她好想再见见他,不管他变成什么样。 她不信爹爹说的,师兄偷袭了爹爹又抢走了神功秘笈,不可能的,师兄不是那样的人,他温柔又体贴,皎皎最喜欢他了。 折寒除却找折弋旧友外,也会去挑战一些出了名的高手,毫无意外,他都赢了。 正因如此,世人更加认识的凤凰神功的厉害,也愈发狂热。 柴泰自金盆洗手后便在山庄里过着自己的小日子,这一日,山庄内来了一位不速之客,虽然对方戴着面具,一身黑衣,但柴泰如何认不出来:“寒儿?” 他与折寒有一段师徒情谊,曾指点折寒许多,可师徒二字,在折寒心中,早已冷如寒冰。 仅仅过了百来招,柴泰便败在折寒手中,折寒不想杀他,赢了便走,柴泰却不肯放他走,一定要留下他,等皎皎过来。 他很疼爱皎皎,但他不知道折寒已经是心魔缠身、无法自拔的折寒,不再是那个体贴温和总是带笑的青年。 柴泰不肯放手,折寒只好杀了他。 当他杀死这个看着自己长大,曾经毫不留私指点教导自己的长辈时,他眼前浮现出皎皎的面容,其实他已经快要忘了自己过去是什么样子,凤凰神功越练越会失去情感,到了瓶颈期才会一次性全部爆发,看着手上的血,折寒仓皇后退,柴泰死时,连眼睛都不曾闭上,折寒却不敢与他对视。 这份不敢置信,很快化作了平淡,他的神功又精进了一层。 啊,杀了就杀了,又能如何呢? 他不仅要杀了柴泰,还要杀了能威胁到自己的姬无病,那人可是手无缚鸡之力,却能将江湖中排得上名号的高手全都撂倒的狠角色啊! 折弋死后,皎皎外出寻找折寒,姬无病便留在无尘岛上,终日喝喝酒吃吃肉,晒晒药草,等皎皎回来。 他看到折寒时,其实并没有多么惊讶,就问了一句:“回来了?” 折寒取下面具,那张脸上遍布着蜈蚣般的疤痕,十分可怖,将俊美的容颜彻底毁去,不仅如此,他身上也到处都是伤疤,折弋将他从岛上丢下海,他也不知自己是怎样顽强活了下来。 事已至此,又有什么好隐瞒?有些事不要皎皎知道,但折寒已经变成这副模样,又何必瞒着?他已生心魔,折弋的所作所为,彻底将这个孩子毁去了。 天下第一,要这个名头又有何用? 姬无病翻着面前的草药:“柴泰死了,皎皎哭得很伤心,她不信是你杀的,要亲自问你。” “嗯。”折寒沙哑地说,他许久不曾开口说话,一张嘴,才发觉声音变了这么多,“是我杀的。” “回答我的问题,否则我也杀了你。” 姬无病看着这个曾经的臭小子,性格那么好,无论他怎么为难欺负,都温温柔柔蹲下来背他,可现在这孩子已经面目全非了,认不出了。 “你想知道什么?” 折寒的唇动了动,姬无病笑起来,“你想知道折弋究竟为什么收你为徒?” 这还用问吗,折弋那老小子可从来不是什么大善人,他为何要在难民中独独救了折寒,又收折寒做徒弟?自然是因为折寒根骨奇佳,有承载他心愿的价值。 折弋还年轻时,醉心武学,可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他在娶妻后,着实度过了一段快乐的时光,直到他发现自己越来越弱,也丧失了雄心壮志,甚至连凤凰神功的两层功力都使不出来。 若要当天下第一,便要斩断一切情缘,折弋却不舍得杀死妻子,直到他生出心魔,回过神来,妻子已气若游丝,姬无病便是当时遇到他们夫妻二人,他与折夫人有旧,为了救她,将她从鬼门关拉回来,才变成如今这副模样。 “你当折寒为何叫我一声姬兄?老夫也不过比他大了一个月。”姬无病眯起眼睛哼笑,“这逆天改命救人之术,我刚教给皎皎,为了救人,便要苍老至此,可我比折弋好多了,我不后悔。” 原本折夫人少说还能再活个十来年,可谁知她怀孕了,又一定要将皎皎生下,她这条命本就是姬无病费尽心血救下来,怎么可能还撑得起一个胎儿? 折夫人难产而亡,姬无病还以为折弋会发疯,谁知这人从此变了个性格,不曾想,一切都是伪装。 折弋临死前说自己后悔了,他后悔当初没有亲自杀死妻子,也许那时候他动了手,如今成为天下第一的便是他自己,而无需把自己的愿望,付诸在折寒身上。 “明白了吗?你也好,皎皎也好,都是折弋手中泥偶,捏圆搓扁,你知道要怎么做才对吗?”姬无病大剌剌地说,“留下来,放下过去,跟皎皎成亲,生他十个八个大胖小子,带着胖小子们一起来给折弋那伪君子上香,气得他九泉之下都不得安宁,这才是——” 他闷哼一声,折寒却慢慢将面具戴上,姬无病不会武功,但他擅制毒,之所以说了这么多话,只是为了拖时间,让折寒受制,逃不走了,皎皎回来自然就能看见他。 可折寒早就上过当,如何还会栽倒两次? 他已经不是曾经的折寒,折弋将他变成了魔鬼,凤凰神功扰乱了他的心神,姬无病却还当他是那个傻小子。 折寒扶住了倒在自己面前的姬无病,面无表情,眼神冰冷,杀了柴泰之后才发觉,其实杀死那些曾经有过情谊的人,并不算什么,而杀死这些人所带来的,是突破性的强大。 活着已经没有了意义,可天下第一,折寒也想要。 师父得不到的,他要得到。 至于皎皎,早在他被折弋刺穿心脉时,彼此之间便已注定要成陌路。 折寒离开无尘岛后,开始热衷于向那些高手挑战,排名在前的高手们无一不被他击败,一开始他只打败他们,不对他们动手,可后来,他都会干脆利落地杀死对方,武林中人从一开始对他的觊觎与敌意,到变成深深的忌惮、恐惧,甚至称他为大魔头,要讨伐、围剿于他。 这一战,折寒以一人之身,诛杀各大门派总数千人有余,正式成为了数百年来第一个人人得而诛之的魔头。 他心中澎湃着杀意,每一个细胞都在叫嚣着要鲜血来抚慰,这一刻,他彻彻底底将皎皎忘记了,她不再是他心爱的人,不再是他疼着养大的小师妹,直到折寒无意中吃了一块糖糕,才骤然响起幼时那拎着小花篮,与他分享糕点的小姑娘。 她现在怎么样了? 这样软弱的想法,只维持了片刻,身后陡然传来一道掌风,坐在山谷之中的折寒偏头躲过,心头微惊,如此深厚的内力,便是柴泰折弋也不曾有,是谁? 他猛地回头,才发现不知何时,身边出现了三位老僧。 他们身着灰色僧衣,慈眉善目,折寒缓缓取过边上的面具戴上,“来者何人?” 这三位乃是少林寺辈分极高的大师,名为戒嗔、戒怒、戒痴,据说每人岁数都有百岁以上,功力深不可测,常年坐于藏经阁修炼佛法,乃是武林中的泰山北斗,上一次他们出山,还是乱世,枭雄各自为营,却害苦百姓,三位大师因此走出藏经阁,自那之后,又是快二十年不曾出现。 没想到居然还活着。 方才那只是一道掌风,已让折寒目露冷意,这三人乃是自幼便一起修行的师兄弟,每个人拿出来都是绝对的强者,更何况是三人联手? 折寒再厉害,也难以与之匹敌。 他一般是不用武器的,说来讽刺,迄今为止,折寒的武器还是折弋为他打造的那把袖中剑,他自离了无尘岛之后,未尝败绩,就连上一任武林盟主柴泰,与任意操控他人性命的怪医都死在他手中,那些所谓的一流高手,更是不堪一击,折寒变得傲慢,他不再是那个看到断腿的小鸟都会妥善照顾的少年,他已经不将旁人的性命当回事了。 所以会失败也是理所当然的,这三位大师联手,折寒毫无抵抗能力,他的凤凰神功练到了第六层,久久不动,戒嗔大师一掌将他打入山崖,慈眉善目,口念阿弥陀佛,却道:“施主,苦海无边,回头是岸。” “施主心中尚有执念不曾放下,何苦如此?” “阿弥陀佛。” 他们没有杀折寒,也不会造杀孽,三位大师想要将折寒带会寺里,让他日夜听禅念佛,兴许能洗去他心中恨意与戾气。 可折寒宁死也不肯听从,眼见他只剩一口气仍旧执迷不悟,三位大师长叹一声。 活不了了,这人,还是任他自生自灭,消散于这天地之间吧。 弥留之际,折寒心中充满了不甘,他似乎能够理解师父为何会有那样的心情,就这样输了,就这样被打败了,好不甘心、真的好不甘心!人人都想成为天下第一,若是今日就死在这里,他还如何做天下第一?那三个和尚…… 为何会如此? 若是他早将凤凰神功练到第九层,若是早已练成,不求羽化登仙,但求雪耻,将那三个和尚杀了! 凭借这股子不甘死去的意志,折寒昏昏沉沉,只觉得有人为自己擦身喂药,他在心魔中苦苦挣扎,面前又不停浮现出折弋的面容,冷酷又无情,似乎对他充满了失望。 不,他会是天下第一,他一定会是天下第一! 折寒猛地睁开眼睛,映入眼帘的,是个非常纤细的背影,他试着动了下手指,发觉身上那股剧痛已经消失无踪,那纤细的背影转过身来,面上却戴着折寒的面具。 她是谁? 折寒认不出来。 他已经认不出皎皎来了。 皎皎却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生那样,伸手摸了摸他的额头,很高兴:“嗯,师兄的烧已经退啦,再养一养,一定会恢复健康的!” 折寒宛如看着陌生人一般看着她,他们……多久没见了?从那年她与姬无病去采药,他被师父刺中心脉丢下海,从那之后,就再也没见过了,皎皎……是皎皎。 皎皎给他把了脉,又给他端来了药,一口一口喂着他,折寒不由自主地盯着她看,心中又生出那种奇怪的感觉,他不喜欢这种感觉,只有看到皎皎才有,所以他才总是躲着她。 皎皎自顾自道:“等师兄好了,咱们就回岛上吧,杏花又开啦,今年结的杏子应该不会再像过去那样苦了,还有啊,我之前给师兄采的药已经晒好啦……” 她还像那个没长大的小姑娘,一张嘴叭叭叭,总是有无数的话要讲,可这一回,折寒没有再回应,也没有打断,只是安静地听着她说。 皎皎喂完了药,探身到床里,想将另外一床被褥抱走,结果突然心口一阵剧痛,她拿不住那被子,整个人无力地倒下。 折寒面无表情地接住了她,上一次抱她是什么时候,他不记得了,正如他有多么爱她,也不再记得。 面具下,皎皎睁着一双水灵灵的眼睛,这双眼睛如此美丽清澈,却渐渐失去了灵魂。 斩断情缘,舍弃一切,才能练就神功,成为天下第一。 折寒抱着皎皎,她最后还是闭上了眼睛,有一滴泪水自面具下流淌,落在了折寒指尖,烫的惊人,似乎将他冰冷的灵魂都烫的剧痛。 他低下头,颤抖着取下了皎皎的面具。 本该是如花似玉的姑娘,肌肤娇嫩,吹弹可破,面具下的人脸,除却那双眼眸外,却皱纹密布,苍老不堪,仿佛老了几十岁。 折寒也不知自己为何要落泪。 1053|第九十七片龙鳞(七) 第九十七片龙鳞(七) 杏花纷纷, 折寒背抵着一株杏树,长睫微颤,一片薄如蝉翼的刀刃, 此时此刻将将没入他心脉,倘若他是个普通人,应当已经死了。 可他不是普通人。 又倘若他是原本的他, 此时此刻, 当露出一副不敢置信的表情, 可他不是原本的他。 那没入心脉的刀刃并没有对折寒造成任何伤害,面前是面若金纸的折弋, 折寒对他没有了敬,自然也没有了恨。或者说, 在荒海归墟那不知过去多久的时光中, 除却爱, 他已经什么都不记得了。 折寒伸出手,抓住了折弋的手腕,他仿佛察觉不到疼,只是问:“师父, 你一定要杀我吗?” 折弋似是没想到都这种时候, 折寒还能表现的如此冷静, 他愣了一愣, 只觉得须臾间, 这个徒弟, 不再是他记忆中的那个徒弟了。 这一次, 折寒没有给对方再次将刀刃刺入自己的机会,已经够深了,没必要再往里刺入了, 他也不想再一次被丢到海里,他这张脸生得很好看,皎皎常常看着他走神,折寒希望自己在她面前总是好看的,不要再是那张疤痕遍布的面容,以至于他常常需要戴着面具来掩饰自己的丑陋。 他不是害怕被人看到,他是害怕被皎皎看到,也害怕被她认出来。 “师父不必回答我。”折寒轻声道,“我早已不需要你的回答了。” 他说着,缓缓将心脉处的刀刃取出,犹记得这伤十分重,他又在海水中泡了不知多久,若非被好心人所救,他怕是早已死了,可上天注定他不会死,也许这就是已经决定好的命运,他曾经无法更改,现在他决心要改变它。 折弋还没来得及说话,便受了折寒一掌,他吐出一口血来,惊讶地看着这个瞬间有了巨大转变的徒弟。 “师父。”折寒丝毫不在意心口的伤,似乎连疼痛都感觉不到,他朝折弋伸出手,“不管你想要什么,在皎皎面前,都请你安分守己,不要做出任何让她伤心的事情,否则……” 他微微垂下眼眸,“你不会想要知道,我会怎么对你的。” 说着,他主动抓住折弋的手,将他从地上扶了起来,折弋还想杀他,可不知为何却浑身无力,竟是被折寒废去了武功!他不敢置信地看着折寒,折寒眉眼冰冷,与那个青涩温柔的少年简直判若两人,明明在这之前他还非常腼腆,对自己的出手不敢置信,为何现在却? 折寒没有解释,他不认为自己有跟折弋解释的必要,从这个人将刀刃刺向他,任意决定玩弄他与皎皎的人生开始,他便不再认这人做师父,对他全部的敬意与爱意,也都烟消云散了。 岛上的仆人一见折弋伤重,都吓了一跳,折寒虽然是折弋弟子,是主子,但他性格温和且友善,面对仆人们的疑惑,折寒轻轻一叹:“师父过于醉心,因此走火入魔,怕是要在床上休养很长一段时间了,烦请各位立刻通知皎皎,让她带着姬老前辈回来看看,说不定还有救。” 岛主是个武痴,这事儿所有人都知道,谁都没有怀疑折寒。 外出采药的皎皎一听说爹爹出了事,着急不已,船刚停到码头,她便跳了下来:“师父我先走了,您快点过来啊!” 姬无病在后头气得蹦蹦跳:“没良心的臭丫头!有了爹爹忘了师父!你走那么快,师父怎么跟得上?!” 他不会武功呀! 皎皎刚踩到地面,便看见了面前的折寒,在她看来,师兄和往日没什么不同,一身黑色衣袍,清俊温柔,一路上皎皎都提心吊胆,可是在看到折寒的瞬间,眼泪便落了下来。“师兄……师兄!” 她扑过去,紧紧抱住了折寒的腰,折寒像是愣住了一样,过了许久,才缓缓、缓缓抬起手,试探着、僵硬的,完全生疏的,反手抱住了皎皎。 皎皎埋首在他怀中痛哭失声,折寒轻轻摸着她的长发,是娇嫩如花朵一般的皎皎,是活生生的皎皎,是他心心念念,死后也不能忘却的皎皎。 “没事儿的。”折寒声音沙哑,“别怕,有师兄在呢,师父不会有事儿的。” 皎皎哭鼻子,一边抹眼泪,一边乖乖被师兄牵着手去看了爹爹,折弋躺在床上不能言语,皎皎一看,眼眶又红了,姬无病气喘吁吁地跟上,白了她一眼,“哭什么哭,有什么好哭的,我还以为是这伪君子暴毙了呢!哈哈哈,这就叫天理昭昭——” “师父!”皎皎气得跺脚,“您要是再说这样的话,我可生气了!” 姬无病悻悻然:“不说就不说,让开,我看看。” 他坐到床边,给折弋把脉,神色不由变得凝重,皎皎在旁边看的也紧张:“师父?怎么样啊?我爹爹他没事儿吧?” 姬无病面色古怪:“说没事儿也没事儿,说有事儿也有事儿。” 皎皎头上冒出一个问号,折寒道:“前辈,烦请您说清楚,我师父究竟是怎么了?” 姬无病冷哼道:“折弋,这么多年了,你还在练凤凰神功吧?你还是不死心?” 折弋虽不能言语,眼神却并不怎么友善,不过他常常这样看姬无病,因此也无人注意他这眼神其实并非是对姬无病,而是对折寒的。 折寒自然更不会在意。 姬无病对皎皎道:“你爹当年练这个功夫,停在瓶颈期无法继续,可是呢,他又是个天生的武痴,不肯放手,明知练不成却还要继续练,他身上出现什么问题我都不惊讶,眼下可能是凤凰神功反噬,他功力尽失,但性命却无碍,只是以后可能不能再练武了,不过也没什么,打打杀杀有什么意思?人生在世,就是要和谐,交朋友,友善一点,对不对?” 这话从皎皎嘴里说出来,还有可信度,可从姬无病嘴里说出来,那就跟猫说自己再也不吃耗子一样,滑稽可笑。 他老人家在江湖上有多少仇人,他自己没点数吗? 皎皎一听爹爹没有生命危险,不由得松了口气,可是又听师父说爹爹再也不能练武,心里又难受,“爹爹……” 眼泪又落了下来。 折寒再也不想看见皎皎落泪了,她前十五年的人生充满快乐与欢笑,可十五岁之后,却总是落泪,折弋让她落泪,折寒也让她落泪,她不该哭的,她的脸上不该出现泪水。 折弋不该让她哭泣,他更不该。 修长的手指缓缓抚过皎皎的眼尾,将她面上的泪珠拭去,皎皎愣了一下,抬起头:“……师兄?” 她的小脸儿微微泛红,因为自长大后,要注重男女之防,师兄已经很少会这样触碰她了,师兄的手指凉丝丝的,但却很温柔,温柔的……像是暌别了许多年,让皎皎有种自己无论怎么胡闹搞事情,师兄都不会对自己生气的感觉。甚至于爹爹受了重伤,卧床不起连言语都不能说的悲伤,都因为这充满缱绻的抚慰而消散了许多。 折寒轻声道:“别哭了,有师兄在呢。” 若是不安慰皎皎,她会很坚强,可一旦安慰了她,让她知道世上还有人会是自己的依靠,她便瞬间变得脆弱起来,眼泪在折寒衣服上蹭了一身,他不嫌弃也不生气,抱着她,任由她在自己怀里哭泣。 姬无病看着看着,莫名觉得自己应该在床底。 床上的折弋也没好到哪里去,他都谋划好了一切,结果正要开始时却突然拐了个大弯,他想,其实他也应该在床底。 皎皎终究是让折寒给哄好了,对于折弋瘫痪且不能说话只能做个吉祥物这回事,姬无病觉得挺好的,虽然多年前折弋没能下得了手杀死他最爱的女人,似乎放下了凤凰神功,但谁知道呢?总之姬无病是不会允许折弋伤害到他的乖徒弟的,皎皎小姑娘乖巧可爱,要是因为这个爹的野心出事,他第一个把折弋毒成哑巴! 挺好的挺好的,就老老实实躺床上挺好的,饭来张口衣来伸手,连如厕都有人帮忙,多开心啊。 折寒作为徒弟,自然也表现的非常孝顺,照顾折弋之事他几乎不假手他人,看得姬无病心里都很羡慕,不过转念一想,他也有个乖徒弟,何必羡慕折弋那老匹夫?乖徒弟可是说了,以后会照顾他的!等他老掉牙了、走不动路了,皎皎还要跟他一起住呢! 皎皎是小姑娘,虽然大夫面前无男女,但有些事情确实她做也不大方便,因此给折弋擦洗、换衣等工作,都由折寒一手包办。 每当这种时候,皎皎是不会留在屋子里的,折寒面无表情地拧着温热的毛巾,然后解开折弋的衣服,尽职尽责给他擦身,不过,动作可没有多么轻柔,要多粗鲁有多粗鲁,姬无病要是在这里,肯定不会认为他孝顺。 说实话,他没有杀了折弋,完全是因为皎皎,折寒不希望折弋再做出什么让皎皎难过的事,留他一条命,就让他这样苟延残喘的躺在床上度过余生也挺好。 做天下第一,有什么好呢? 折寒已经做了许多年的天下第一,一开始他确实是高傲的、得意的,可随着时间过去,这份盛名便化作了疯狂的孤独。 他想皎皎。 想的发了疯。 所以他回来了,回到了最开始的时候,再也不让皎皎哭了,他发誓。 “师父这是什么眼神?”折寒将衣服给折弋穿上时,看见他满是怒火的眼睛,声音冷淡,“怎么,师父想杀了我?很可惜,当时师父没能及时下手,以后恐怕也不会有这个机会了。” 他顿了顿,他生前还活着时,还是那个人人畏惧的天下第一时,他早已对武功失去了兴趣,在他脑海中,只剩下了皎皎,在神智清醒,逐渐找回自我后,折寒余生的每一日,都在对皎皎的思念中度过。 他和折弋一样,都后悔了,只不过折弋后悔的是没有亲手杀死所爱,而折寒后悔的,是自己真的杀了皎皎。 姬无病临死前的话总是在他脑海中回荡——留下来,放下过去,跟皎皎成亲,生他十个八个大胖小子,带着胖小子们一起来给折弋那伪君子上香,气得他九泉之下都不能安宁。 是的,他应该这样做的,而不是真的按照折弋为他准备的路,成为斩断一切情缘的天下第一。 所谓的天下第一,不如皎皎给他的一块糖糕。 折弋听了折寒的话,气得眼睛瞪大,很想说话,可他什么都说不出来。折寒见他如此,温和提醒:“师父别担心,以后数十年,你都会这样过,皎皎很快就要及笄了,待她及笄,我会问她愿不愿意嫁给我,我若是有幸娶到皎皎,一定与她夫妻恩爱,师父也很想看到这一幕吧?” 折弋的眼珠子几乎都要瞪出来,换作过去对师父感恩戴德无比信任的折寒,一定会担忧无比,可现在这个折寒,他是从荒海归墟出来的怪物。 他做错了事,应当受到惩罚,为人时那数十年的痛苦思念,做花苞时连时间流逝都失去意义却仍然犹新的记忆——无时无刻不在折磨缠绕着他,他无法忘记皎皎,更无法忘记她在自己怀中那双缓缓失去灵魂,黯淡的眼睛。 皎皎她多么想要他回到她身边,她已经什么都没有了,但他却不懂。 “师父的天下第一梦,徒儿无能,怕是要让师父失望了。” 嘴上虽然这么说,可看折寒的表情,可一点都看不出来他有哪里感到不好意思了。 折弋记忆中,这个徒儿哪里都好,天生根骨极佳,他又对他严格要求,样样都让折弋满意,惟独一点不好,太重情义。但若说不好,却也有好处,越重情义的人,斩断一切的时候,就会变得越强,因为他将所有爱都抛弃了。 折寒的脾气无疑是非常好的,除却刚开始做难民四处流浪,刚被折弋带回岛上那会心防比较重,之后他很快便融入了岛上,变得稳重、妥帖,最重要的是,非常温柔。 是个非常非常温柔的孩子,无论对谁,都抱着一颗慈悲之心,愿意伸出援手。 应该是皎皎改变了他,所以折弋只能让皎皎成为那把能够磨砺折寒的刀,他并非不爱自己的女儿,他只是冷静、理智、冷淡的分析出,皎皎是最锋利的武器,折寒面对她的时候,终将一败涂地。 他其实也是在赌,因为他也不知道折寒会不会狠下心肠斩断一切。 就目前来看,折弋显然是失败了,因为折寒非但没有受他影响,反而直接了当告诉他,他要跟皎皎成亲,还要气死他这个师父。 “很多时候我都在想,师父这样的人,怎么配拥有皎皎那样好的女儿呢?”折寒慢慢地说,将扣子给折弋扣上,慢条斯理,“但我后来又听闻一句话,叫歹竹出好笋,既然师父是一切悲剧的源头,那么我就要将这个源头扼杀于萌芽之中。我做错了事,我受到了惩罚,师父做错了事,师父也应当受到惩罚。” 他说着这话,眼神无比冰冷,折弋头一次看到这样的徒弟,他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看走了眼,这种眼神怎么会在折寒身上出现? 外头突然有人敲敲门:“师兄,好了没有呀?我熬好了药,可以进来吗?” 然后折弋瞬间欣赏到了他的得意弟子是如何变脸的,对着他冷嘲热讽扎心窝子的折寒,扭头对皎皎那就是春天般温暖,眉眼含笑,柔情似水,弄得皎皎小脸都羞红了,真是的,出去这一趟回来,爹爹病了,师兄也变了……老是那种让人害羞的眼光看她,讨厌死了! 折寒接过皎皎手中托盘,在皎皎帮助下,将折弋身后放了个抱枕,然后亲自喂折弋喝药。 他下的手,折弋绝不可能好转,但皎皎想救他,那就让他喝吧,这么苦的药,多喝点也挺好,兴许能够洗去折弋的虚伪与无情。 折弋被迫一勺一勺的喝药,这药是真的苦……因为事关爹爹,皎皎自己开了药方,还要去请教师父,虽然姬无病不知道折寒重活一回,但他对折弋也不是看得很顺眼,这一老一少,在教训折弋这一方面很神奇地达成了共识。 姬无病在皎皎药方里添了几味,黄连要多多的放!什么老鼠屎啊夜明砂啊蜈蚣干啊放就完事了!反正也吃不死,那就往死里吃! 本身中药熬好了就苦,加了料的药,那怎是一个苦字了得,喝下去瞬间牙关咬紧头皮发麻舌根苦到不行,要不是身体不听使唤,可能折弋已经倒在床上浑身抽搐口吐白沫了。 “爹爹,是不是……” 皎皎见爹爹面皮抽动,正要问,却见师兄又喂了一勺进去,爹爹还咽下了,随后师兄认真对她说:“皎皎,良药苦口,你开的方子,怎么可能会有不对呢?” 皎皎被说服了,她抿了抿小嘴,担忧地看着折弋,“希望能有效,哪怕是让爹爹能说话也可以啊。” 折寒挡住皎皎视线,柔声道:“会的。” 皎皎觉得师兄的声音也太好听了,她小脸儿自进来后便一直红扑扑的,这会也不好意思跟师兄说话,总觉得自己的心脏跳得厉害,还是赶紧出去呼吸一下新鲜空气,免得在师兄面前丢丑。 她一出去,折寒再次变脸,之前那药还有半碗没喂完,皎皎在时折寒一勺一勺喂,皎皎害羞出去了,折寒直接捏住折弋下巴上下一掰就往里灌—— 折弋出事的消息很快就传了出去,已经金盆洗手的柴泰非常担心,也来到了岛上。 皎皎看见义父可高兴了,如果不是长大了,不再是小女孩,她简直想扑到义父怀里! 折寒许久、许久没有再见过柴泰,他记忆中的柴泰,是个顶天立地、义薄云天的汉子,疼爱皎皎,但却死在自己手上。 柴泰察觉到折寒有些不对,用力拍了下他的肩膀:“寒儿,你这是怎么了?” 他曾指点过折寒功夫,两人之间虽然没有师徒之名,却有师徒之谊,折寒轻笑:“好久不见,柴伯伯。” 柴泰哈哈大笑,一手搂着一个,皎皎开心地被义父圈在臂弯,而折寒则先是僵了一下,随即缓缓舒展开,也让柴泰圈着,一起去看了折弋,见到这样的折弋,饶是柴泰也忍不住叹了口气,很是惋惜,但听说没有性命之忧,又认为是不幸中的万幸。 “能活着就是好事!”柴泰点头,随即道,“折兄,那凤凰神功你不要再练了,待到身体养好,想要什么没有?” 折弋真想告诉这些人,他哪里是练功走火入魔,根本就是那不孝徒儿害的! 可折寒名声太好了,人缘也极好,哪怕是他将折弋从杏树林带出来的,也不会有人怀疑是他伤了折弋,偏偏折弋自己除了两只眼珠子哪里都不能动,想说出事情真相都不行。 柴泰对折寒赞不绝口:“多好的孩子啊,因着折兄你动弹不得,他还亲自给你做了个轮椅,待到天气好了,我推你出去散步,晒晒太阳。啊对了,皎皎也快要及笄了,你说,要不趁这个机会,把那一对小儿女的婚事定下?我看皎皎见着寒儿便脸红,寒儿见了皎皎也忸怩,这两孩子,平时明明落落大方……” 他一边说一边笑,折弋听得青筋直冒。 柴泰觉得自己做这个证婚人再好不过了,折弋现在卧床不起不能言语,他是皎皎义父,又与折寒有师徒情谊,他来做主,那不是理所当然?而且这一堆小儿女,本身便是两情相悦,就差捅破那层窗户纸,趁着折弋还在,先定下来再说。 姬无病在边上点头:“我看行,臭小子可比伪君子可靠多了,以后他们多生几个胖小子,嘿嘿,说不得还能有个跟老夫姓。” 他这么一说,柴泰也忍不住开始做梦:“那,再多生一个,留一个跟我姓?” 两人相视一眼,嘿嘿一笑,简直像是皎皎肚子里已经揣了娃。 1054|第九十七片龙鳞(八) 第九十七片龙鳞(八) 正在柴泰与姬无病幻想皎皎跟折寒生了几个胖娃娃, 围着他们转圈圈喊爷爷的美好未来时,眼角余光瞥到了床上的折弋,柴泰大惊失色:“折兄!折兄你怎么了!折兄你怎么吐血了啊折兄!” 姬无病也吓了一跳:“这怎么还吐血了呢?放心啊放心, 有老夫在,一定能让你活到皎皎跟臭小子成亲那天,你还没抱到外孙呢, 可千万不能死啊!” 他这么一说, 折弋嘴角的血流淌的更加欢快了。 “老姬啊。”在折弋止住血之后, 柴泰一脸沉重地看向姬无病,“你看折兄都这样了, 想必是不放心皎皎,我看啊, 还是早日让他们两个定下名分来吧, 这样的话, 折兄也能早日安心,日后有寒儿照顾皎皎,他这个当爹的,死也瞑目了。” 姬无病点头:“你说得是, 老夫待会儿就去探探皎皎口风, 这样吧, 咱俩分工合作, 不管怎么说, 也得俩孩子心甘情愿。” 刚刚止住血的折弋心头一震疯狂汹涌, 他感觉自己又要吐血了。 这两个老东西, 到底在自说自话什么?他什么时候想要皎皎跟折寒成亲了?什么时候想抱外孙了?他明明想要的是让折寒成为天下第一!天下第一!那才是他最想要的! 可惜他的眼神并不能准确传达出他的情绪,柴泰见折弋眼睛瞪得像铜铃,不由得拍胸脯保证:“折兄!你放心!怎么说我也是娇娇都义父, 这桩婚事我一定给你办好了!决不让你失望!” 折弋:噗—— “你看这伪君子。”姬无病摇摇头,“都高兴的吐血了,你啊,情绪放平静一点儿,知道你高兴,也不至于吐血啊是不是?” 折弋觉得自己如果有一天血管爆裂而亡,那么除却折寒外,柴泰跟姬无病也要付很大责任。 姬无病说干就干,两人立刻分头去找皎皎跟折寒,结果却发现两人正在一起晒药,那浓情蜜意的,弄得他们两个老家伙特别不合群,感觉上去了就会破坏画风。 皎皎将晒干的药草铺开,折寒给她打下手,今天阳光正好,两人时不时对视,皎皎总是最先移开视线,她觉得好害羞,因为师兄的眼神,真的好那个哦。 就好像她是一块好吃的糖糕一样。 皎皎不好意思极了,平时麻利的手脚都显得有点笨拙,一个不小心,差点儿左脚绊右脚,正好被折寒扶住,倒在他怀里。 哎哟……躲在不远处的柴泰跟姬无病不约而同地伸手捂脸,但是又很想看,大概八卦就是人类的天性,无论男女,柴泰是早年丧妻,姬无病是一辈子就没谈过恋爱,没女人看得上他,看到这么一副甜甜的爱情画卷,试问谁会不心动呢? 两人一激动,不由得笑出声,这声音吓到了皎皎,小脸瞬间涨红,她手忙脚乱地从师兄怀里退出去,看向因为暴露所以不得不老老实实出现的义父跟师父,小姑娘又气又羞,跺了下脚:“义父!师父!你们、你们真的是太讨厌了!” 说着丢掉手里的簸箕,转身就跑,折寒没有拦她,只是扬声叮嘱:“慢点儿跑!别摔着!” 他不说还好,一说,原本跑得正快的皎皎突然踉跄了一下,但她很快便调整了姿势,迅速消失不见。 重活一次,折寒只想跟皎皎长相厮守,才不管别人呢,但他生前于这二位有愧,因此也不能朝他们发脾气,只是温和地问:“柴伯伯,姬老前辈,二位有事儿吗?” “当然有。”姬无病凶神恶煞,“你看看你,都二十岁了,老夫的乖徒弟今年也十五了,老话说男女七岁不同席,你俩都这么大了,还成天搂搂抱抱,你觉得这说得过去吗!你得负责!刚才老夫可是看得清清楚楚,你把皎皎抱怀里去了!” 折寒自然不会跟他生气,而是认真道:“自然是要负责的,我爱皎皎。” 他轻描淡写说出这四个字,以至于躲在不远处的皎皎也听得极为清楚,轰的一下,她整张脸都变成了大红布,师兄说他爱她!啊啊啊啊师兄爱她! 折寒如此磊落,反倒姬无病愣住了,随即怒道:“不知羞!爱不爱的,怎么能挂在嘴边!爱是要看表现的,不是用嘴皮子说的!” “我爱她,除了要做给她看,自然也要她知晓。”折寒面色温和,因为想到皎皎,眼神无比温柔,“我忘了,姬老前辈一生单身,不屑于男女情爱,自然是不懂的。” 直接插刀,插的姬无病口吐白沫。 呜呜呜,虽然他号称对女人没兴趣所以不谈恋爱,其实那都是假的,谁叫他长得丑,性情又古怪,不讨姑娘家喜欢。好不容易遇到个不嫌弃他丑不嫌弃他怪还愿意跟他做朋友的姑娘,结果又被折弋那伪君子抢了先,呜呜呜,他这一生过得容易吗?到老了还要被这毛头小子狠狠扎心…… 柴泰见贤侄看向自己,立刻骄傲挺胸:“我夫人在世时,我们夫妻二人十分恩爱,我可是懂的。” 折寒颔首:“柴伯伯自然懂,我对皎皎,也正如柴伯伯对亡妻,爱怜无比。” 皎皎捧着滚烫的脸颊蹲了下来,她感觉自己的心头有朵花要炸开,又热烈又兴奋,脸上是止也止不住的笑,她也喜欢师兄呀!她从很小的时候就打算要嫁给师兄了! 不行不行不行,现在可不能出去,脸太红了,会被人看见的。 柴泰轻咳一声,摸了摸自己的胡子,“既然如此,如今折弋卧床不起,为了让他安心,待到皎皎及笄,我这个义父便做主,让你们俩成婚,你看如何?” 折寒二话不说便跪了下来:“多谢义父!” 他这一改口,柴泰顿时浑身舒畅,“好孩子好孩子,快快起来。” 姬无病伤心完了,怒道:“那你该叫我什么!” “师父。”折寒这人,就是你怎么挑衅他都不会对你发脾气,温和的不可思议,姬无病这种暴躁老头,最怕就是这种人,甭管怎么作弄,人家就是不气,你说你气不气? 臭小子这么乖的改口,姬无病勉强接受了,随即拿乔:“俗话说一家好女百家求,虽然你心仪老夫的乖徒弟,可是一日为师终身为父,老夫怎么说也算是皎皎的爹,这婚事呢,你同意了,柴泰同意了都不好使,还得老夫同意,得皎皎同意,你说是不是?” 折寒恭敬道:“师父说得是。” 姬无病更满意了:“那这样吧,让老夫先考察考察你,要是老夫不满意,你就别想娶皎皎——” 谁知这话已说出来,折寒还没着急,皎皎自己急了!她跑出来,大声道:“师父!” 姬无病隐隐有种想要吐血的感觉,皎皎气冲冲跑过来:“不许你不答应!我也喜欢师兄,我要嫁给师兄做妻子!” 姬无病:这倒霉孩子! 皎皎一扭身,扑进折寒怀中,紧紧抱住他的腰,对着自家师父哼哼两声, 姬无病心想他这是为了谁呀!就是要拿乔,不能让臭小子觉得皎皎好娶,太容易到手的就不会被珍惜,这傻丫头! 傻丫头笨小子,真是天生的一对! 说是这么说,徒儿一心要嫁,姬无病难道真的要阻拦?他自然是舍不得的,一开始收皎皎为徒,是因为她跟她娘生得很像,姬无病爱屋及乌,可慢慢地,皎皎天真可爱,纯洁善良,姬无病早已将她当作自己的亲生女儿看待,为了皎皎,他做什么都愿意,皎皎喜欢折寒,那他就也喜欢折寒,臭小子虽然心眼儿颇多,但对皎皎却掏心掏肺,也行吧,而且还愿意背着他这个老头儿到处走,比起那些看到他就尖叫四处逃窜的人可好多了。 得知此事的折弋又开始吐血了,因为他吐血吐得很厉害,皎皎时常忧心爹爹会不会就这样死掉,每当这时,幸好还有师兄在她身边,拥抱她、安慰她。 皎皎是七月生辰,上辈子,折寒没能为她过及笄礼便离开了她,这一世,他要将最好的送给她。 一大早,皎皎便被岛上侍女摁在了梳妆镜前,她几次三番想要出去,可侍女们却很坚持:“公子说,今儿姑娘不可以到处乱走。” 皎皎很失落,师父不在义父不在师兄也不在,明明是她的及笄礼,可是为什么对她很重要的人都不在呢? 不过这份失落在侍女们捧出今日要打扮的衣裙及头面之后就彻底消失了! 皎皎虽然在岛上长大,不知世俗之事,可折弋有万贯家财,无尘岛从不缺银子,也不缺奇珍异宝,然而侍女们捧出来的这一套衣裙及头面,叫皎皎说,简直像是将大海戴在了头上!尤其是那套衣裙,在室内竟也有种波光粼粼之感,光华萦绕,宛如鲛人。 头面首饰更不用说,世间罕见,便是皇宫内院受宠的娘娘,怕是都不曾见过! 皎皎也是爱漂亮的小姑娘,她乖乖坐在了梳妆镜前,任由婢女们为自己梳妆打扮。折弋是个美男子,娶的夫人也是美人,皎皎集父母优点于一身,平日不施脂粉便已是芙蓉出水,盛装打扮,便是华贵牡丹,国色天香! 折寒今日也仔细打扮过了,他本来便十分俊美,如今更是长身玉立,姿容绝世,他亲自来接皎皎。 皎皎看见师兄,脸红的要命,今日不仅是她的及笄礼,也是他们的订婚礼,皎皎害羞呢。 折寒牵起她的手,就连柴泰与姬无病都不知他是如何做到让岛上的花木瞬间绽放的,甚至于皎皎的院子里成了一片花海,蝴蝶飞舞,空中居然还出现了一座彩虹桥! 可惜这彩虹桥只能看,不能走,皎皎在花海中寻宝,有好多好多宝贝,都是师兄为她准备的! 她的房间也变了个模样,皎皎欢喜的不知该说什么好,正在她主动投入师兄怀抱时,耳边突然响起一阵惊雷! 皎皎吓了一跳,随即才发现是漫天的烟花。 烟花形成了她的名字,绚烂又美丽,皎皎看得几乎痴了,她感动的眼睛发酸,不由自主地看向折寒,折寒也低头来看她,眼神一如既往的温柔,仿佛海枯石烂,天崩地裂,他对她的爱也不会有任何改变。 这么热闹的日子,折弋自然也不能错过,折寒亲自给他打了个轮椅,柴泰便将他放在轮椅上让他看着这一幕,还要感慨:“有这么个好女婿,真是你的福气呀!也是皎皎的福气。” 折弋不想吐血而亡,但他真的很想吐血。 最后,一对小儿女还过来,恭恭敬敬给三位长辈叩头,折弋看着两人交握的手,后头顿时一阵腥甜,终于还是没忍住,又噗的一下,溢出鲜血…… “你看这老匹夫,看到这一幕,居然激动的吐血了。”姬无病说。 一开始折弋吐血,大家还非常担忧害怕,但随后他常常吐血,身体却没什么坏变化,姬无病甚至说吐吐更健康,于是现在,大家对折弋动不动就要吐血的毛病已经习以为常,哪天不吐了,大家才要奇怪呢! 作为徒弟兼未来女婿的折寒更是十分孝顺,亲自为师父拭去嘴角血迹,又为师父调整姿势,真诚道:“师父放心,徒儿发誓,会一生一世保护皎皎,爱惜皎皎,让她永远快乐、幸福。” 皎皎听得又捂住了脸,好害羞呀~ 众人都以为这是折寒在对折弋立誓,让折弋放心,只有折弋自己知道,这是警告,折寒那双温柔的眼睛里,已经没有了对他这个师父的尊敬与爱意,只剩下了冰冷,他让他活着,不过是不想让皎皎伤心。 发完誓后,折寒搂着皎皎的肩膀,将她带上了高高的屋顶,两人坐在一起看烟火。皎皎从未见过如此美丽盛大的烟火,欢喜的几乎不知道要说什么好,她紧紧地依偎在师兄身边,觉得自己的人生,再也不可能像是今日一般幸福了。 折寒却不看烟火,只看她,皎皎正激动于烟火的美丽,想要与师兄分享,一扭头,却发现师兄在看着自己。 那是一种什么样的眼神啊。 温柔、缱绻,爱意几乎要从那双眼睛里溢出,除此之外,还有一些皎皎看不懂的东西。 像是久别重逢,又像是得偿所愿。 “师兄~” 有师兄在,皎皎什么都不怕,因为师兄什么都会,她可以尽情做一个撒娇的小姑娘。 但折寒知道,上辈子在这时候,皎皎已经变得稳重可靠,已经开始长大了。 “怎么了?” “不要这样看着人家嘛。”皎皎不好意思地说,“我、我会害羞的,而且,都不知道该怎么跟师兄说话了。” 她把小脑袋扎进师兄怀里,闻着师兄身上好闻的味道,裙裾像是鲛人的尾巴一样长长扬起,在夜风中舞动,显得美丽又神秘。 折寒苦恼道:“那怎么办呢?” “嗯?什么怎么办?” “皎皎这样可爱,我没有办法停止心动啊,总想多看皎皎一眼。”折寒认真地说,“我没有办法将视线从皎皎身上移开,怎么办,难道要师兄去看义父或者师父吗?” 皎皎想了想,虽然师兄用这种眼神看她让她很害羞,可她更不愿意师兄用这种眼神看别人,她叹了口气,勉为其难道:“那好吧,师兄还是看我吧,不许用这种眼神看别的女人,不许哦。” 折寒嗯了一声,搂住她,在她软嫩的脸颊上轻轻印了一个吻,“除了皎皎,我谁都不想看,全世界的人,我最爱皎皎,也只爱皎皎。” 大晚上的,皎皎觉得自己的脸快要烫的炸裂开来,师兄怎么老说这样的话呀!以前他都不这样的! 可是,她好喜欢! 喜欢被师兄抱在怀里,喜欢被师兄看着,更喜欢师兄毫不保留地说爱她。 皎皎小姑娘偷笑两声:“我也最爱师兄了。” “不是只爱师兄吗?”折寒问。 皎皎瞬间苦恼:“这个……还是有一点点,要分给义父还有师父的,师兄跟爹爹一人一半。” 折寒轻笑,“好哦,那我不生气了,只要皎皎还爱我就好。” 皎皎莫名觉得师兄的语气很是悲伤,她不由自主地抬起头,看向他,师兄此时正在看向远方,那是一片没有光的黑夜,很快,他又低头看她了,皎皎心中那种奇妙的不安瞬间消散,真是的,她刚才一定是产生了什么错觉,怎么会有种师兄会消失的感觉呢?师兄才不会离开她呢! 他们约定好,要一辈子在一起的! 皎皎最后不知怎么就睡着了,她依偎在那个温暖又宽广的怀抱,居然有了一种想要落泪的冲动。 因为皎皎年纪还小,姬无病并不允许他们现在就成亲,至少要等到皎皎十八岁才可以,学医之人太清楚过早成亲生育对女子身体的危害,因此姬无病私底下找到折寒,再三勒令威胁,不许他对皎皎做逾矩的事情,要是被他抓到了,一定要把他毒死! 折寒老老实实答应了,他只恨折弋,对柴泰与姬无病满是愧疚,更何况,能见到活生生的皎皎,已经是龙的垂怜,他还有什么不满意呢? 即便皎皎爱上了别人,他也会放手让她幸福的,又怎么会做伤害她的事? 折弋的身体就那样,反正死不掉,看着也没什么毛病,就是动不了也不能说话,没人知道这是为什么,只能将之归咎于练凤凰神功走火入魔的后遗症。姬无病非常担心折寒也会练这个功夫,练到后来的人都要断情绝爱,斩断一切,别人他不管,折寒肯定不行!皎皎喜欢他,他要是断情绝爱了,皎皎怎么办? 折寒也再三对他保证自己不会做出这种事,事实上他虽然回到了二十岁的年纪,但上辈子,折寒早已练就了凤凰神功,并且自己创出了第十层,他没有将这功夫传给别人,成为天下第一,却要永失所爱,这样的天下第一,谁爱当谁当去吧! 他只想要皎皎。 不知从何时起,江湖上又兴起凤凰神功的传说,因为无尘岛岛主折弋病重,他的一些故友会来岛上探望,其中不乏有心人,姬无病又是个嘴上没把门的,很快便传言无尘岛岛主之所以病重,便是因为他练了凤凰神功! 世上总是不乏贪婪之人,想成为天下第一的,利欲熏心的,又岂止折弋一个? 即便这是假的,只是捕风捉影,可消失近百年的凤凰神功重现江湖,只要是有一点消息,那也要当成真的! 正道人士少说还要点脸面,那些个不要脸的,便是直接不请自来,无尘岛外有阵法,他们折了一批又一批的人,仍然要来探个究竟。 “这可怎么办啊!”姬无病太清楚那些武林中人为了武功秘籍能做出什么事了,“这岛上不能待了,咱们还是早些离开吧,换个地方生活。” 柴泰也叹了口气,“为了这凤凰神功,江湖上怕是又要掀起一片血雨腥风。” 皎皎十分忧心:“那个凤凰神功,真的就这样厉害吗?” “那是自然,百年前曾有一人练到了第六层,便已经是打败天下无敌手,这功夫邪门,练到后头的人死的死疯的疯,偏偏还是有人要往上闯,真不知在想些什么。” “师兄!”皎皎扑到折寒怀里,十分不安,“我们要怎么办啊?我不想离开岛上,这里是我们的家。” 她自小便在无尘岛上长大,外面的世界再精彩再好玩,对皎皎来说,也是比不上家的。 为什么因为别人想要凤凰神功的秘笈,他们便要被逼着隐姓埋名离开这里? 折寒轻轻拥着她:“别怕,有师兄在呢。” 姬无病翻了个白眼:“你在又有什么用?难道等那魔教中人也攻上来,你能以一敌百?” 折寒但笑不语,倘若师父知道他曾经以一人之力诛杀名门正派千人有余,定然不会这么说了。 整个武林曾经都被他血洗过,区区邪门歪道,折寒又怎会放在眼里? 不怕死的,尽可以来。 1055|第九十七片龙鳞(九) 第九十七片龙鳞(九) 人生在世, 躲不过一个贪字,欲望会将人变得面目全非,这个真理, 折寒已经亲身感受过了。 折弋如此,他也如此,为了个天下第一的名号, 将自己弄得人不人鬼不鬼, 就连他在荒海归墟做花苞的那些时间里, 所支撑他的,也不过是贪念。 他太想念皎皎, 太过后悔,太想要回到她身边, 所以才不肯让神智散去, 不肯乖乖做一株莲花, 哪怕神魂俱消,也想要再见皎皎一面。 那年他亲手杀死皎皎,一颗心都空了,亲手杀死所爱之人, 并不是多么美好的记忆, 折寒因此突破了瓶颈, 成功练到了凤凰神功第九层, 说一句毁天灭地都不算夸张, 再也没人是他的对手, 他对败给三位大师心有不甘, 于是上门挑战,亲手将那三位高僧杀死——原以为内心能够获得平静,然而事实上, 他什么也没有得到,他仍然无比空虚。 将戒嗔等三位大师杀死后,折寒终于真正成为了当之无愧的天下第一,再也没有人敢置喙他的强大,也没有人敢再来挑战他,可这世间,又有谁能做天下第一的对手呢? 成为天下第一,就意味着失去一切。 高处不胜寒的道理,折寒从前不懂,后来他懂了。 他开始销声匿迹,再也没有人听到他的传闻,而无家可归的折寒,最终居然只能回去无尘岛,这个养育他多年的地方。 无尘岛主人已死,岛上仆人也都各自散去,荒凉无比,当年的杏树尽数枯死,皎皎最喜欢的杏花再也不曾开放过。折寒来到这个他曾经无比熟悉的地方,似乎又见到了皎皎。 他后悔了。 从杀了她之后就后悔了,可他是个懦夫,不敢承认,他四处挑战高手,任意杀人,但永远无法获得平静,因为他再也见不到皎皎,也不能再陪她玩闹。 他终究是按照折弋给他定下的路线,变成了一个连自己都不认识的怪物。 此后多年,折寒便孤身一人住在无尘岛,世人尽皆垂涎凤凰神功,却不知道这是个练了会让人斩断一切情爱的东西,折寒自创了凤凰神功的第十层,但皎皎却再也不会回来了,他这个天下第一,只能留给自己看。 他想回来,太想回来,发疯一样的想回来,可他回不来。 皎皎…… “师兄,师兄?” 折寒回过神,面前一张小脸靠得极近,满是担忧:“你怎么一个人坐在这儿,啊,你还喝酒了?” 皎皎看见边上一堆酒坛子,很不高兴:“你怎么也跟爹爹还有义父学了这坏习惯,一言不合就喝酒,还喝这么多?喝出毛病来怎么办?你看师父,他基本上滴酒不沾的!” 说着还轻轻打了折寒一下,折寒却不生气,只是温柔地凝视着她,嘴角含笑。皎皎被这笑容看得面色通红,气呼呼又不好意思,折寒伸手抱住她,她意思意思挣扎了两下,便乖乖伏在他怀中,折寒望向天上明月,突然想起一句话。 海底月是天上月,眼前人是心上人。 皎皎就是他的心上人。 “师兄。”皎皎小姑娘趴在心爱的师兄胸膛上,轻声问,“你是不是担心,还会有人上岛来要那个什么凤凰神功的秘笈啊?实在不行,我们离开这里也可以,虽然很舍不得,可是只要大家在一起,我就什么都不怕了,到哪里都是我们的家。” 折寒知道皎皎有多么爱家,也知道无尘岛对她来说多么重要,这是承载了他们无数回忆的地方,他一定会守护好,不会让人任何人破坏。 大手抚着皎皎的长发,“没事的,师兄会保护你的,没有人能把我们的家抢走。” 虽然这么说,皎皎还是担心:“可是,我们不一定打得过那些人呀,与其造成这些无谓的伤亡,还不如早早避开。人与人之间,为什么不能友好相处,一定要打打杀杀呢?” 这是皎皎永远都不明白的事情,明明活着是那么美好、值得珍惜,可是许多人连自己的性命都不看在眼里,为了一点蝇头小利便要大打出手,在他们看来,生命似乎完全不值得尊重与爱护。 折寒拥着善良的小姑娘,柔声道:“因为世人都逃不过一个贪字。” “那师兄呢?” 折寒失笑:“师兄也是人,自然也躲不过。” 皎皎歪歪头,听不大懂。 折寒突然亲了亲她的额头,皎皎脸一红,又听师兄说:“师兄想让皎皎一辈子幸福快乐,想跟皎皎长相厮守,白头偕老,所以师兄也贪。” 皎皎道:“那我也是贪心的。” 她两只小手紧紧抱住折寒的腰,师兄的腰可真细,又那么结实,怀抱这样温暖。“师兄一直都很疼我,从前我们一起出岛的时候,师兄对别人也很好,那时我便想,师兄要是只疼我、只对我一个人好就好了,看到师兄对别人好,我心里就不高兴,尤其是那些年轻姑娘,我最讨厌师兄对她们好了。” “我也很贪心,我想师兄永远都只对我一个人这么好。” 折寒拥着她,“嗯,师兄永远都只对皎皎好。” “可是,我跟师兄,还有外面那些人不一样。”皎皎认真道,“我也好,师兄也好,我们不会因为自己的贪念去伤害别人。我喜欢师兄,想嫁给师兄,但如果师兄真的喜欢上了别的姑娘,对别的姑娘生出男女之情,皎皎会很难过,可皎皎绝对不会伤害那位姑娘,也不会伤害师兄。因为我喜欢师兄,只要师兄快乐,我就快乐。” 折寒心头大恸,他自问做不到皎皎这般善良坦诚,如今的他只是看起来光明磊落,实则早已是上手沾满血腥的恶魔,他根本不配皎皎所说的好。 “师兄。”皎皎拽拽他的衣服,“你要一直陪着我。” 折寒嗯了一声,将她抱紧:“师兄跟你发誓,永远都不会离开你,永远不会。” 皎皎心满意足地在心爱的师兄怀里蹭了蹭,陪他一起赏月,不知何时,居然在折寒怀里睡着了,折寒温柔轻抚怀中少女的脸颊,看她再久也不觉得腻,是活生生、身体温热的皎皎,她还活着,还很快乐,还没有总是落泪,也没有长大。 不要长大,他不想让她长大,就这样做个天真快乐的小姑娘,所有人都爱她,这样最好。 正在他将外衫披在皎皎身上时,水下突然传来轻微动静,只一瞬间,便有十数个黑衣人腾空而起,带着滴落的水珠,出现在了折寒周围。 他怕皎皎发现自己喝酒,特意跑到码头,大晚上的码头没人,不曾想却有不速之客借机上岛。 这些人是什么身份,折寒没有兴趣知道,他只知道皎皎睡着了,不能被人干扰。 “滚。” 看起来温润如玉的青年低声说着,声音冰冷,宛如从地狱爬出来的恶鬼,这语气,显然没有将眼前这十几人当作活口。 黑衣人们对视一眼,亮出刀剑,朝折寒直面而来! 折寒捂住了皎皎的耳朵,不让她听到这些,这十几名黑衣人连他的衣角——不,连他周围几米都没碰到,便如沙袋一般砰砰倒下,甚至不知发生了什么,人便已经死透了。 只剩下那最后一人,还举着长剑,见此一幕,吓得魂不附体,来之前他们自然已经打听清楚,无尘岛岛主折弋练功走火入魔动弹不得,岛上只有怪医姬无病及刀侠柴泰,还有折弋的女儿及徒弟,除却柴泰外,其他几人的武功都可以忽略不计,姬无病再厉害,他们将头脸包裹严实,不露出鼻子呼吸,又能拿他们怎么样? 可这人…… “回去告诉你的主子。”折寒声音轻柔,“别再过来。” 黑衣人过了好一会儿才意识到自己捡了条性命,折寒全程纹丝不动,同伴却都已死透,这是何等恐怖的功夫啊! 他连滚带爬的要跑,却又被叫住:“等一等。” 不、不会是改变主意要杀他了吧?不要啊! 结果那青年却淡淡道:“把这些脏东西清理干净。” 脏东西……是说地上的尸体吗? 黑衣人不敢多问,任劳任怨地开始扛尸,丢进海里,等到明日一早,这些尸体已经不知飘到了什么地方。 他把尸体都拖走丢掉后,战战兢兢地回到折寒面前,生怕这位杀神还有什么吩咐要自己去做,结果折寒却很诧异地看他一眼:“你为什么还留在这里,你也想死?” 吓得他撒丫子就怕,屁都不敢放一个。 “真烦人。”折寒喃喃道,低头看向怀中熟睡的小姑娘,目光又变得无比温柔,“差点儿把我的皎皎吵醒了。” 皎皎在师兄怀里睡了一夜,早上醒来时,发现自己还躺在师兄腿上,身上则盖着师兄的外衫,师兄双目微合,连一点气息都察觉不到,皎皎吓了一跳,连忙伸手到师兄鼻下,结果真的没有气! 当时就把小姑娘吓得眼泪流了出来,她抓住折寒的肩膀用力摇晃:“师兄、师兄!师兄……你、你不要吓皎皎,你怎么了?师兄……” 他身上也好冷!一点温度都没有,像是冰块一样,像是死了很久一样。 就在皎皎吓得眼泪不止时,折寒轻轻睁开眼睛,皎皎与他对视,原本无声的哭泣瞬间变为了嚎啕大哭:“师、师兄!” 哭着哭着,还打起嗝儿来。 折寒连忙抱住她安抚,皎皎紧紧搂着他的脖子,“你、你吓死我了!你吓死我了!不许你再吓唬人,不许你死!” 折寒拍着她的背:“师兄跟你开玩笑呢。” “不许开!”皎皎哭得稀里哗啦,“一点都不好笑!吓死人家了!” 得了折寒的赔罪跟保证,皎皎总算是放宽了心,她拉着折寒起身,就让人给他熬姜汤来,身上这么冷,“下次师兄把我叫醒就好了,虽然天气已经热了起来,可夜间还是冷的,海风又大,你把外衫给我盖着,你自己怎么办呀?” 折寒笑吟吟地望着她:“可是师兄舍不得皎皎受冻啊。” 皎皎脸红了一下,又悄悄伸手想打他,被折寒把小手握在掌心,她努力想要挣脱,但师兄一冲自己笑,皎皎便不知今夕是何年,开始晕头转向,也就随他去了。 昨天晚上的事,折寒没有告诉任何人,皎皎仍然记得早上醒来看见师兄的模样,浑身冰冷毫无温度,她真的吓坏了,不管怎么样,都要好好调养! 姬无病还被她拉过来给折寒把脉,弄得老头儿很不高兴:“年轻人,好端端的把什么脉,知道外面的人求老夫把脉一次要多少银子吗?有银子老夫还不一定看得上!你这臭小子,拿老夫当什么呢!” 皎皎捧了熬好的姜汤回来,殷勤地送到折寒面前:“师兄,快快,趁热喝。” 折寒:…… 他看向皎皎,问:“可以不喝吗?” “当然不可以!”皎皎怒目而视,“从小你就不喜欢喝姜汤,每次爹爹逼你喝你都要躲,不许你躲!” 折寒听到她提折弋,微微有些出神。 是啊,在那之前,他经历了不敢置信的背叛与抛弃,以及知名的精神上的打击。视如亲父的师父告诉他,他只是一个废物,没有用的棋子,不能满足他希望的道具,就好像过往那些美好幸福的记忆都是假的,师父不爱他,也不爱皎皎,他们两个都是师父掌心的玩物,傻子因为爱,自己感动了自己,掌局人却在肆意嘲笑。 他对皎皎道:“你喂师兄,师兄就喝。” 没等皎皎反应,边上姬无病已经气得快跳脚:“什么?你说什么?让皎皎喂你喝姜汤?喂你个棒棒锤喂!你自己是没长手还是没长嘴?你还小吗?你是小孩子吗?你怎么不让皎皎给你喂奶呢?!” 这话说得,皎皎脸都红了,跺脚:“师父!你在说什么呀!” 折寒却下意识看向了皎皎胸前,小姑娘含苞待放,身子也生得极好,他莫名有些口干舌燥,移开视线,低声道:“也不是不可以。” 姬无病不会武功,没听清楚,皎皎却是耳聪目明,她听得脸蛋火红,师兄太不正经了,他知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呀! 虽然如此,皎皎也偷偷瞧了瞧自己的小胸脯,嗯…… 姬无病气个半死,看着他的乖徒弟给装柔弱的臭小子喂姜汤,还喂的柔情百转,时不时给擦嘴,再喂一颗蜜饯。不行了不行了不行了,万年老单身狗看不下去了,这压根儿不是人该看的东西,走了走了,他宁可找躺在床上的伪君子说话,也不想看这对小儿女在这里秀! 师父在的时候还好,师父一走,气氛顿时变得无比暧昧。 皎皎坐在床边,折寒倚着床头,她每次喂来一勺,那鼓鼓囊囊的胸脯总是在折寒面前晃来晃去,他脸红到了耳根,上辈子哪里想过这种事,即便是思念皎皎,也仅仅是想见她,结果师父这一句喂奶,彻底扰乱了折寒的心神,他乖乖张嘴喝姜汤,皎皎本来认认真真喂,直到她注意到师兄的视线……“往哪儿看呢!” 折寒脸红不已,向来稳如老狗的人,居然结巴了:“没、没往哪儿看。” 皎皎一边生气一边给他喂姜汤,喂完后重重哼了一声就要走,折寒怕她生气,连忙抓住她,结果皎皎一个没站稳,手上的碗跟勺子都飞了起来,折寒一手搂住她,一手接住碗勺,正在皎皎惊魂未定时,他已情难自已,吻住了她。 跟之前亲吻额头脸颊不同,这回是扎扎实实的吻在了皎皎的小嘴儿上。 甜。 这是折寒大脑中唯一剩下的意识。 甜的他几乎想要落泪。 皎皎下意识两手撑在师兄肩头,原本是想要将他推开,结果却莫名变成了拽住他的衣襟舍不得放,两人都是初吻,却吻得缠绵悱恻,难舍难分。 直到感觉彼此唇舌都痛了才松开,皎皎害羞的不敢看他,折寒紧紧搂着她,眼圈发红。 他一定是疯了,才会那样伤害他的珍宝,皎皎比他的命都要重要啊! 房间里满是粉色泡泡,两人就抱在一起黏了好久,中午吃饭时,姬无病的视线在小儿女面上转来转去,最终停在两人都比较明显的嘴唇上,狐疑:“你们俩是偷吃了辣椒?怎么嘴巴这么红这么肿?” 旁边娶过妻子,并且与妻子十分恩爱的义父突然被嘴里的饭呛到,咳咳起来,姬无病白了他一眼:“白活了几十个念头,吃个饭也能呛到?你是猪吗你?” 柴泰:……不与夏虫语冰! 姬无病感觉柴泰的眼神很古怪,一分调侃两分嘲讽三分无奈外加四分怜悯……他恼羞成怒道:“看什么看!呛死你得了!” 柴泰慢悠悠给他夹了一块肉:“老姬啊,人生在世,你得承认,有些遗憾,是没法弥补的。” 姬无病越听越奇怪,他看看四周,总觉得所有人都懂,只有他不懂。这种话他自然是不会说的,怎么能承认有自己不懂的东西呢?那不是丢人吗?于是他在下午给折弋针灸时,就问了折弋。 折弋噗呲一声,嘴角溢出一口老血。 “行了行了,老匹夫,你这是干嘛?”姬无病连忙给他擦嘴,“你说说你这,一天到晚吐血的,不懂就不懂呗,那也没啥,反正我也不懂,柴泰那老小子倒是懂,可他又不主动跟我说,那老夫当然不能主动问,问了,不就说明我不懂,丢人吗?不过是什么辣椒啊,能把乖徒弟跟臭小子的嘴辣成那样?” 他一边嘀咕一边抱怨:“吃辣椒怎么不叫上我呢?老夫也能吃辣啊!” 折弋默默流血。 自打师兄亲了皎皎,打那之后,皎皎感觉师兄似乎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动不动便捉着自己亲,哎呀好讨厌,每次都弄得她好害羞哦,而且师兄好坏,还常常躲着人偷偷亲她。 皎皎是不会承认自己也觉得很刺激!很乐在其中的! 她可是正经人! 无尘岛倒是迎来了一段安静日子,暗中蠢蠢欲动的那些人自然知道魔教派了一批精英上岛,结果只有一人活着回来,而其他人是怎么死的,却连魔教教主都不知道,众人只能按兵不动,等着谁先憋不住前去找茬儿。 除却魔教中人外,一些号称名门正派的人士,对凤凰神功也是多有觊觎,只是他们要脸,不好意思直接说,于是打着正大光明的旗号,派人前来交涉,希望无尘岛能交出凤凰神功秘笈,经由大家商议共同保管,以免为祸武林。 柴泰得知,轻叹一声:“说到底,都是想一步登天罢了。” 他正值壮年,却金盆洗手,不想再做什么武林盟主,也有这其中的原因在。 江湖中有一部分人,已经暗中投靠了朝廷权贵,两方勾结,柴泰不愿插手,这才选择抽身。凤凰神功的秘笈交出去?那怕不是要天下大乱。 姬无病道:“那把折弋交出去嘛!反正只有他会,看谁爱要谁把他拿走好了。” 皎皎跺脚:“师父!” 老头儿连忙举手:“是是是,师父不该胡说,你原谅师父这一回。” 皎皎哼哼两声,柴泰却突然想到什么,看向折寒:“寒儿,你应该不会吧?” 折寒默然不语。 上辈子的他,并不知道自己自幼所学的武功便是凤凰神功,折弋不许他在外人面前展示,而现在的他,更不能说自己不会,他不在乎别人,却不想骗义父与师父,还有皎皎。 姬无病张大了嘴:“折弋那老东西!不会真教给你了吧?!我可跟你说,这功夫不能练,练到了后来,要六亲不认断情绝爱,你让皎皎怎么办?!” 皎皎吓了一跳,“师兄?” 折寒握住她的手,“师父,义父,请你们放心,我不会的。” “什么你不会,折弋当初就差点儿——”话一出口,姬无病意识到自己差点说漏嘴,连忙咳嗽两声,“总之这凤凰神功,你要是练了,老夫就把你的腿打断!” 折寒苦笑:“可是师父,我已经练成了。” “哦,练成了啊,那就——你说什么?!” 姬无病发出一声尖锐鸡叫。 1056|第九十七片龙鳞(十) 第九十七片龙鳞(十) 除了对凤凰神功没什么了解的皎皎, 姬无病与柴泰听折寒这样说,两人的下巴险些跌到地上,不敢置信。 向来稳如泰山的义父都结巴起来:“寒寒寒寒寒……” 折寒站起身, 走到柴泰身后,给柴泰揉起肩膀:“义父别激动。” 柴泰怎么能不激动?但他第一时间不是想知道凤凰神功有多么厉害,而是担忧折寒:“寒儿, 你练了这功夫, 会不会……你现在感觉如何?你还喜欢皎皎吗?你说你练成了, 练成……是什么意思?” 折寒失笑,看了皎皎一眼, 皎皎跟姬无病也眼巴巴看着他,生怕他因为练了这个功夫从此六亲不认, 尤其是皎皎, 紧张地连眨眼都忘记了。 “义父放心, 我感觉很好,也仍然很爱皎皎,并没有想要六亲不认的冲动。” 众人先是松了口气,不过并非折寒这么说他们就没有别的问题了, 但折寒说的话, 他们都是信的, 且决不会怀疑他撒谎。 “练成的意思, 就是说我已经练到了第九层, 自然不用断情绝爱。” 姬无病狐疑道:“这不对啊, 我记得当初……我的意思是, 我听说,练凤凰神功的人,是会不受控制的, 若是不继续练下去,或是心有旁骛,便会像伪君子那样走火入魔,你是如何练成的?” 折寒不答反问:“师父,您练过?” 姬无病脸拉得老长:“我要是会武功,早把你这头拱小白菜的猪给揍飞了。” 折寒道:“这便是了,我的体质自幼便与常人不同,许是练这门功夫,也不必像常人一样吧。” 他这么说,倒也解释的过去,毕竟大家都只是听说,没有人真的练过。只有折寒自己知道,姬无病说得是真的,凤凰神功,若要练就,当涅槃重生,斩断一切,才能变强,然而对折寒来说,成为天下第一,那不过是无穷无尽的悔恨与空虚。 因为对皎皎的愧疚与思念,他独创了凤凰神功的第十层,在武艺上到达了绝世巅峰的折寒,却没有一天感受到快乐。 皎皎走过来挽住折寒的手,不安道:“师兄,那凤凰神功的秘笈要怎么办?他们来要,我们就要给出去吗?” “不能给出去。”柴泰道,“人心险恶,善恶难测,这秘笈本就是捕风捉影之物,我们咬死了没有,他们又能如何?” 折寒轻叹,义父总是将人想的太好,世人宁可错杀不肯放过,谁管你是真的有假的有,只要你有可能有,那么宁可杀了你,也不会轻轻放下。这样的事,他上辈子见得多,只是他太强,没有人敢来抢。 他会保护好他们。 姬无病也道:“老夫也认为不能给出去,他们嘴上说着要挑选德高望重之人来看管,可这德高望重之人,谁来挑?谁能保证所谓的德高望重之人便没有私心?那可是凤凰神功!若非老夫不会武功,也是要瞧一瞧的!柴泰,难道你不想瞧瞧?” 柴泰坦然:“习武之人追求武学极致,自然想瞧,可练这功夫要断情绝爱,那我宁可不练,我这一生过得足够,来日九泉之下,还想与亡妻再续前缘,若是断情绝爱,那我死了,岂不是也要当个无情鬼?” “可惜世人大多不如你豁达。”即便是怪医姬无病,对刀侠也只有佩服的份儿。“所以这秘笈必然不能交出去。” 此时,折寒无奈道:“师父,义父,真的没有秘笈,除非我现在伪造一本出来。” 折弋不知是从哪里得到的凤凰神功秘笈,似他那般谨慎之人,怎么可能留有把柄,教导折寒时也是口述,所以秘笈是真的没有,世上怕是仅有折寒一人知道,至于折弋——等他能动,或是能说话时再说吧。 “明日老夫便围着岛上种满毒,老夫倒要看看那些人敢不敢进来。”姬无病冷哼,“皎皎,你跟师父一起去。” 折寒温声道:“师父不必如此,若是有人上岛,交给我来处置便是。这凤凰神功秘笈,与其交给所谓的德高望重之人保管,倒不如就烂在我心里,由最强的人来保管,才是理所当然的不是么?” 他说这话时,眼神仍然温柔平和,却给人一种莫名的毛骨悚然感,皎皎心里发慌,下意识抓紧了师兄的手。折寒低头看她,那种毛骨悚然感便又神奇地消退了,皎皎道:“师兄,你别吓我呀。” “不会有事的。”折寒轻轻捏了捏她的脸蛋,“师兄跟你发誓,这一生,都要你平平安安幸福快乐。” 突然就黏糊起来,以至于柴泰和姬无病觉得他们应该在床底。 前来无尘岛索要凤凰神功秘笈的正派人士不少,他们究竟是想要将这危险却又强大的神功封锁起来,还是想要占为己有,只有他们自己心中清楚,然而正如姬无病所说,人性本贪,无论是魔教还是正道,凤凰神功于他们而言都像是蜜糖,人为财死,习武之人也是如此。 谁都想要得到秘笈,谁都想要一步登天。 折弋不就是个很好的例子么? 他有乖巧可爱冰雪聪明的女儿,有根骨极佳天资过人的徒弟,有柴泰这样的挚友,在江湖上颇有威望,乃是世外仙人一样的人物。他缺什么呢?他什么也不缺,名声、亲人、传承、财富——他样样都有,可他仍旧抵不过一个贪字,他还想要成为天下第一,哪怕他已经是武林中数一数二的高手,他仍然不满足。 人心便是如此,即便没有折弋,也会有第二个第三个折弋。 就连方外之人,如清水庵的尼姑,少林寺的和尚,都不免为凤凰神功动心——自然,他们都打着冠冕堂皇的旗号,究竟是大公无私还是别有用心,只有他们自己清楚。 无尘岛素来安静,这回却来了许多陌生人,折弋卧病不起,折寒与皎皎作为东道主,仍旧尽了地主之谊,但一提到凤凰神功,折寒的态度很坦然,也很强硬:不会交给任何人,也不会传给任何人。 “不需要谁来保管,我便是最后的主人。” 青年眉目淡漠,容颜俊美,宛如谪仙,语气虽低沉轻柔,却如重石,落在每个人的心坎。 所来之客有百人之众,但青年这样轻柔的语气,却硬是传入了每个人的耳朵里,足见其功力深厚,虽然看着年轻,但这样的内力,怕是也只有少林寺的三位大师能够与之抗衡。 其实即便戒怒、戒嗔、戒痴三位大师亲自前来,也不会是折寒的对手,在场这数百顶尖高手,他可以不费吹灰之力便将他们全都杀了。 他只是不想再让自己的手沾上血,他怕弄脏干净纯洁的皎皎。 “折公子,你这话说得未免太过霸道,凤凰神功一旦问世,定要掀起血雨腥风,你说你不交出来,那我们为何要相信你?”一个背着长剑的男子如是说。 折寒眯起眼睛看向他,这人是谁来着,他记不得了。 皎皎一直坐在折寒身边,折寒是以无尘岛少主的姿态,当之无愧地坐在主位上,姬无病及柴泰一左一右,皎皎则坐在折寒右手边。闻言,她不由得看向师兄,却发现师兄并未动怒,似乎那男子的言语根本无法激怒,而他甚至不屑于解释,只是抬起一双漆黑的眼眸:“我为何要你们相信?” 他轻笑起来,数百人之众,这笑声虽轻,却直击众人心脏,听得人心跳如雷,灵魂仿佛都被压制的不能出声。 姬无病不会武功,折寒早与他提前说过,老头儿机智地掏出棉花塞进耳朵里,柴泰则提前运起内力,至于皎皎,折寒伸手捂住了她白净的小耳朵,但是看其他人不堪承受纷纷面色惨白,一些内力稍差的人甚至口吐鲜血,便知道折寒有多么强大,又有多么可怕。 “不服气的,尽管来抢,除了我之外,没人守得住,你们若是想要,便在我死后,来挖我的坟墓,兴许还能有机会。” 折寒语气又恢复了轻松,这也让在座的武林中人松了一口气,压在肩头的威压消失,众人才惊觉背后出了一身的冷汗,衣服都贴在了背上。 折寒若是想杀他们,简直轻而易举。 凤凰神功……果然一如传闻中强大! 有人心生退意,有人贪婪无比,无数人铤而走险都要求泼天富贵,更何况是这学会了便能傲视天下的神功? 折寒知道,贪念是毒蛇,永远不会停止蛰伏,但他并不怕,因为他足够强大,能够阻止所有危险靠近。 义父,师父,皎皎,都由他来保护。 清水庵的净尘师太是一位古板严肃的老尼,也是为数不多的毫无私心的人之一,她的人品,柴泰是清楚的,因此当净尘师太提出质疑,折寒的态度也很好。 净尘师太认为凤凰神功非常危险,几百年前,这凤凰神功搅乱了整个天下,学会此神功之人双手沾满鲜血,宛如恶鬼,杀人如麻,她其实也不赞同将秘笈交给多人保管,那太危险了,她想知道,折寒会这神功,是否也会失控?是否会为祸武林? 皎皎急忙道:“不会的!我师兄不是那样的人,他最好了!” 折寒的目光瞬间变得无比温柔,他看皎皎跟看其他人都不一样,这一幕落入净尘师太眼中,她看看折寒,又看看皎皎,“折公子怎么说?” “我师妹说的,便是我的意思。” 净尘师太颔首:“既然如此,那我清水庵便先告辞了,希望折公子记得今日承诺,切莫酿出无法挽回的悲剧。” 折寒道:“多谢师太教诲,晚辈记住了。” 他给足了净尘师太面子,净尘师太便率先起身,带着一众弟子离去,岛上仆人引她们出岛,还赠送了无尘岛特有的杏脯。这杏脯是岛上的杏树林结出来的杏子腌制而成,说来也奇怪,岛上的杏子味道酸,但制成果脯后却很好吃。 小尼姑们欢天喜地的接了,坐上了无尘岛的船。 剩下的人里,见识过折寒的强大,不愿意惹事的也都走了,余下的则各有心思,折寒也不在意,横竖这凤凰神功,别人是抢不走的。 凤凰神功一出,原本身在世外的无尘岛便进入了无数人的眼帘,除却江湖中人外,朝廷里,其实也有不少权贵盯着,谁不想要凤凰神功呢?甚至还有权贵派了使者前来,许以高官厚禄,试图拉拢折寒。 江湖中人再厉害,也是野路子,名不正言不顺,他们自以为的名门正派,在权贵们眼中,依旧是粗俗的代名词,出身草莽的江湖人,怎么能跟世家贵族相比?在他们看来,向折寒抛出橄榄枝,那都是给折寒面子呢!哪里想到折寒连看都不看? 折寒生在乱世,不知父母,与难民为伍,拼尽全力才活下来,后来身在无尘岛,新朝建立,百姓们过了一段和平的生活,时间流转,那些死在战乱与饥荒中的人,又有谁记得呢?上位者的权势争斗,在这其中死去的,不过是他们眼中的蝼蚁。 江湖中人,是稍微大一些的蝼蚁罢了。 今上膝下无子,却有几个兄弟,不出意外的话,将来便要在这些侄儿中选个继承人,因此竞争十分激烈,连身份卑贱的江湖人他们也看得上,巴不得自己能得到这一股势力。 柴泰便是不想插手其中,才退位让贤,江湖与朝廷,不说势不两立,也向来是井水不犯河水,偏偏有些人心大了,总想要得到更多,与虎谋皮,何曾占过便宜? 他老了,不想掺和进这些事中来,只希望不要闹得太过火,否则他恐怕仍要出手。 在这剑拔弩张的氛围中,折寒毫不在意,他每日陪着皎皎晒草药,还亲自下厨给皎皎做饭,味道还出乎意料的不错。 只是并非他不管世事,旁人便能任由他置身事外,实际上练了凤凰神功的折寒在有心人眼中便是极为有用处的棋子,贵族们高高在上惯了,即便蝼蚁有了力量,在他们看来也仍旧不堪一击。 谁会在意一块垫脚石,是否长高了几寸? 朝廷的使者高贵而来,随之带来的还有一些赏赐,这些东西在普通人看来兴许是难得的宝贝,可叫折寒看,却并不高贵到哪里去。他甚至都没有多看一眼,如果皎皎喜欢,他有无数珍宝可供她赏玩,这些东西又算什么? “折公子,我家王爷是诚心诚意,折公子若是不嫌弃,可前往京城与我家王爷一见,保管不让折公子失望。” 前来的人面白无须,说话语气略尖,许是见多了江湖中人,对折寒的态度也不是十分尊重,表情高高在上,明明是那什么王爷想要拉拢折寒,却变成了折寒能为其效力乃是荣幸,不仅如此,他还睨了折寒一眼,架子摆的足足的:“……我家王爷知晓折公子尚未娶妻,因此,除却这些宝贝外,还赏了折公子这个。” 说着拍拍手掌,几个身着罗裳,体态婀娜的女子从外面走了进来,当着折寒的面福身,而后解开面纱,露出一张张如花似玉的美貌面容。 可见这位王爷是下了血本了,这些美人无论哪一个,拿出来都很美丽,最重要的是她们身上没有江湖女子那种莽气,更加地柔弱、娇软、金贵,只看那细皮嫩肉便知道往日多么精心娇养,即便是被折寒放在心尖上的皎皎,一双手上也难免会有伤痕,许多珍贵的药草生在悬崖峭壁间,平日里她也要做很多事,换作其他男子,恐怕早被这美色迷的晕头转向,折寒却神色淡淡。 再美丽的容貌也不过短短数载,折寒根本不看在眼里。 那被送来的美人们也都经过精挑细选,得知自己被送给江湖人时,心中自然是不愿意的,哪怕留在王府做个侍妾,也比做江湖人的妻子体面,结果这一见折寒,见其面容俊美气质过人,一个个便含羞带怯起来,原以为会是个草莽汉子,却不曾想是个丰神俊朗的美男子,那做他的妻妾也是使得的。 皎皎在后头都要气死了! 她跺着脚,要不是姬无病拉着她,她非冲出去把这些女人赶走不可! 谁啊,这是要跟他们结亲啊还是结仇啊?明知道师兄已经有未婚妻了,还给他送女人?真拿江湖儿女不当回事是吧?! “师父!”皎皎气冲冲,“你之前那个不举的药还有吗?我要给这个什么王爷灌下去!” 姬无病拉着她:“你这傻丫头,你冲出去做什么?你是不是傻?你出去了,万一那臭小子觉得你凶巴巴不讲道理,没有人家送的美人乖巧听话怎么办?” 皎皎愣住了:“师兄不会的!” “什么不会,小丫头片子懂什么男人,我们就在这看着,要是折寒拒绝了,那皆大欢喜,要是没有……呵呵。”老头儿阴森森地笑了两声,“不用你说,师父就帮你把他给毒死!” 皎皎犹豫道:“那万一师兄他故意把人收下,实则另有主意呢?那咱们不是误会好人了?” 姬无病无语道:“你既然这样相信臭小子,又为何如此生气?” “这是两码事。”皎皎往外偷看一眼,见那堆妖妖娆娆的莺莺燕燕扭着细腰送来一阵香风,气得想骂人。“总之我相信师兄,他才不是见色起意的人呢!” 姬无病叹了口气,乖徒弟把男人想得太好了,不过臭小子的话,应该也不至于见异思迁,就连伪君子折弋一辈子都只娶了一个妻子,折寒难不成还想三妻四妾?那些女子哪里比得上皎皎? 那白面男子说完,满心以为给出了这样优越的条件,这江湖人也该心动了,却见对方从头到尾面色都没有什么变化,对那些美人甚至看都没看一眼,“……折公子?不知折公子意下如何?” 折寒淡淡道:“不如何,你怎么来的,就怎么离开,别让我说第二次。” 白面男子是带了任务来的,若是完不成却要离开,那岂不是办事不利?从前与江湖中人打交道,也是他来,从未有过失败,难道这折寒是认为筹码还不够?他和颜悦色道:“折公子兴许不知,我家王爷还对公子许诺,倘若公子能够助他一臂之力,那么日后事成,公子便是王爷的左膀右臂,想要什么没有呢?” 人生在世,左右不过建功立业,若是有了从龙之功,要什么没有?他不信江湖人不动心! 这些江湖人嘴上瞧不起权贵,实则内心比谁都想成为权贵,但凡给他们一点小甜头,一个个便晕头转向,折寒又怎能例外? 折寒温声道:“我方才说了,别让我说第二次。” 白面男子根本不信,他还要再提,下一秒却应声而倒,周围的女子顿时发出一阵尖叫,陪同来的侍卫见状,立刻亮出兵刃。 皎皎着急,折寒微微一笑:“在无尘岛上对我亮刀,你们也不想活着出去,是么?” 他语气淡漠,但众人却莫名觉得空气变得无比稀薄,令人喘不过气,像是有千斤重担压在肩头,他们知道这都是幻觉,因为这一切都来自于眼前这个青年身上的威压,令人不得不恐惧。 方才还觉得公子世无双的女子们噤若寒蝉,连尖叫都咽回到肚子里,将那白面男子从地上扛起后,忙不迭地便要走。 折寒提醒道:“你们的东西别忘了带走。” 他始终维持着温和的语气与姿态,只从外表看,真真是温润如玉的人,偏偏出手又那样无情,看得人心里发毛,哪里敢靠近? 待到人走了,皎皎才出来:“师兄,你这么做,会不会不好啊?” 她担心那个什么王爷会因此恼羞成怒,万一派人来对付师兄怎么办? 折寒轻轻拉住她的手,“没事的,放心吧。” 姬无病却很满意折寒的态度:“对嘛,年轻人就是要横一点儿,那什么王爷,有本事他尽管来,看我毒不毒他就完事儿了!” 想抢他乖徒弟的夫君?想都别想! 1057|第九十七片龙鳞(十一) 第九十七片龙鳞(十一) 兴许是因为折寒拒绝的态度太明显, 那位碰了钉子的王爷并没有因此放弃,甚至还摆出了礼贤下士的姿态,亲自前来无尘岛, 想要效仿商汤三聘伊尹,成就一段佳话,传出自己的贤名——然而他真的想多了。 生于乱世, 以难民身份艰难苟活, 连自己父母都不知道是谁的折寒, 并不在意其他人会怎样。 也许曾经那个温柔善良的他在乎,但现在他真的不在乎。 这些人不过是要争权斗势, 又有谁是真心为了蝼蚁着想? 但要说巧,那还真的挺巧, 这位前来请折寒出山的王爷, 正是当初那位冲冠一怒为红颜, 将怪医姬无病抓去给他心爱女子治病,结果却被姬无病反喂了药导致不举的那位。 姬无病记性不太好,主要是他老人家得罪的人多了去了,要是挨个都记得, 那他恐怕得有个最强大脑, 所以当王爷见到大摇大摆进来, 问折寒晚上吃什么的姬无病瞪大眼睛, 指着他时, 老头儿一巴掌把他的手给拍了下去:“看什么看, 没看过老年人啊?” 老年人……折寒觉得, 他开心就好。 其实今年与折弋同年的姬无病最爱装老年人,这来源于他可怜的自尊心,谁叫他外表看起来如此苍老, 要是跟人说自己还不到四十岁,那能有人信吗?不得被人笑话死吗?他宁可被人叫老不死的,也不要被人叫丑八怪!哪怕他本来就是! 王爷怒道:“竟是你!你还记得本王吗!” 姬无病眯着眼睛看了半天:“你孙子谁啊?” 这种话他听得多了,动不动就有人指着他鼻子问你还记得我吗?纳命来!之类的话,他听久了也就麻木了,更何况已经时隔多年,姬无病眯着眼睛盯着王爷打量好久,突然恍然大悟:“哦,是你啊,那个不举的。” “本王不是不举!”王爷怒道,“解药在哪里?!还不快给本王!” 最可气的便是这一点,当年抓了姬无病去,这老头儿老老实实听话干事,王爷还嘲笑那些江湖传言,说什么怪医姬无病有仇必报心眼极小,简直可笑,什么有仇必报,到了他面前,还不是温顺的如同一条老狗?半点看不出江湖传言中的狠辣! 结果他万万没想到啊,会咬人的狗不叫,而且姬无病太清楚怎么样让一个男人雄风扫地,这可能跟老头儿一辈子没有姑娘喜欢有关,他对付男人,最爱让对方不举,由于在这方面钻研颇深,做出来的毒那是一次比一次厉害。这么多年了,王爷找了不知多少号称神医的大夫,愣是没有人能解这毒! 眼下见了姬无病,他怎么能不激动?杀了姬无病的心都有! “解药?”姬无病耸肩,“没有,再说了,像你这样的人要解药干嘛,糟蹋好姑娘吗?对了,冒昧问一句,你那心上人还好吗?” 不说这个还好,说了这个更是火上浇油,姬无病当时不仅给王爷下了毒,还给那姑娘种了蛊,让对方爱恨颠倒,后来那姑娘是痊愈了,但对王爷的爱都变成了恨,一转身嫁给了他的异母兄长,现在已经是他的嫂子,还三年抱俩! 再看见姬无病,真是新仇旧恨在一起,他本就不是真心请折寒出生,只是因为这人会那劳什子凤凰神功,所以给个面子罢了,没想到折寒不识抬举,而如今姬无病也在,不杀他难消心头之恨! 这回上岛,王爷浩浩荡荡地来,他这身份尊贵,亲临此地,自然排场十足,岛外大船上有一千精兵,能将整个无尘岛给踏平了! “你干什么!” 正在王爷的侍卫要伸手去抓姬无病时,突然传来一声娇喝,姬无病面前出现一个美貌少女,凶巴巴地瞪着他:“不许碰我师父!” 姬无病狐假虎威地哼了一声,有乖徒弟跟乖徒婿在,他还怕啥?臭小子随便一根手指头不就把这些人给碾死了? 谁知那王爷见了皎皎,居然双眼放光! 姬无病立刻就不爽了:“看看看看什么看?老夫的徒弟你也配看?再看把你眼珠子挖出来泡酒!” 皎皎生得极为美貌,且灵气十足,王府中所豢养的美人与她一比,当真都成了庸脂俗粉,说得俗气一点,那就是王府里的美人都是千篇一律没有灵魂,皎皎却灵动无比,似是汇聚了天地间所有灵气而生,尤其是像王爷这种见惯了美色的人,对他来说,普通的美貌已经不足以吸引他。 折寒道:“皎皎,过来。” 皎皎气哼哼地拉着师父走到师兄身边,瞬间瞪了那王爷一眼,那王爷居然也不生气,甚至还冲皎皎笑。 折寒淡淡道:“不举之人,在看什么?” 姬无病扑哧一声笑了出来,皎皎也没忍住,她下意识朝王爷那地儿看去,觉得他好惨。 本来就不是彼此友好,又有新仇旧恨,一声令下,王爷便要报仇。 他带来的侍卫都是大内高手,若论武功,在江湖上说不得也能有一席之地,且人多势众,奈何折寒是非人般的强大,还有姬无病与皎皎这对使毒如玩乐的师徒,别说是十来个人,就是百来个千来个,也没人能活着出去。 不举的王爷被举起来,落荒而逃,解药没拿到不说,还让人狠狠羞辱了一顿,他原本想着让那一千精兵上岛将这地方给屠了,谁知折寒出手更狠,若非皎皎在,怕是一千精兵一个活口都没剩下。 朝廷派兵前来无尘岛都叫折寒给收拾了,传出去之后,即便众人心中还觊觎着凤凰神功,却也没有多少人真的敢来,毕竟练凤凰神功的前提,是你得活着,还得活着打败折寒才行。 前来无尘岛的人越来越少,无论江湖中人还是朝廷权贵,众人慢慢摸出了一个道理,那就是无尘岛完全中立,不与任何一方来往,也不会被任何人拉拢,折寒此人虽心狠手辣,但只要不去招惹,任你如何,他都不会搭理。 不能做朋友,却也不会是敌人。 对很多人来说,这样就足够了。 而在逐渐安稳下来,再也没人敢来无尘岛撒野后,折弋身体状况也正常,折寒便带着皎皎出岛了。 他还记得皎皎想要走遍天下,想要行侠仗义,做个女侠,虽然她武功不怎么样,但有他在身边,想要什么不行呢? 姬无病与柴泰都留在岛上,折弋听说女儿与徒弟两人出岛游历去了,说不定回来还能给他抱个外孙,当时就又吐了一口血,看得姬无病面无表情,现在已经没有人会因为折弋吐血而感到惊讶,毕竟这是他的常态,尤其是每次折寒进来看过他,跟他说过话之后,他吐血总是比往日更勤一些,姬无病想,也许这就是喜极而泣吧。 只不过别人泣泪,伪君子泣血,都差不多。 皎皎过去出岛,要么是跟师父采药,要么便是有事要做,偶尔出来玩耍,也都是很快便要回去,因为她心中总有牵挂,牵挂爹爹牵挂师兄,这回却不一样,他们可以慢慢地走,师父和义父会给他们写信,皎皎只要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就可以。 折寒准备了一辆马车,马车里是一些必备的用品,虽然是出门在外,不如岛上方便,但他仍然希望能给皎皎最好的,因为义父现在留在无尘岛,但他的山庄还一直有人打理,皎皎跟折寒也去看过,一切依旧,写了一封信让信鸽送回去,之后折寒驾车,皎皎依偎在他身边,马儿慢悠悠地走着,岁月静好。 是折寒发疯都想要的日子。 他亏欠皎皎太多。 所以不希望她痛,不希望她苦,希望她快快乐乐无忧无虑过完这一生。 到了山庄脚下的城镇,说来也巧,皎皎想吃红豆饼,折寒便停下来给她买,那卖红豆饼的,正是张氏。 张氏也认出了他们二人,见两人神色亲昵,郎才女貌,高兴的不得了,招呼着自己儿子出来给师兄妹认识。 那孩子年岁颇大,一看便不是张氏亲生,人却很老实本分,而且长得有几分像是早已死去的庞二郎。张氏笑着说,自她沉冤昭雪后,便没有再嫁,按照从前跟夫君的约定,拿了全部银钱,盘了个糕饼铺子,做起了生意,因为他们夫妻没有孩子,便从庞氏一族,请了族长做见证,收养了一个父母早亡的男孩,记在了庞二郎名下。 这孩子勤快又懂事,还十分孝顺,张氏的日子越过越舒心,母子俩的感情也很好,还常常一起去给庞二郎上坟。 说到曾经,张氏眼中又浮现出一层泪水,旁人都劝她再嫁,因为她年纪不算大,又没有孩子,虽然是寡妇,可人麻利,又会做活儿,手头还有不少钱,便是再嫁日子也能过得很好。 “……我忘不掉我家二郎。” 张氏含泪笑着说,“除了他,我再不想嫁给旁人,我以后便守着儿子跟这铺子过,待到九泉之下,见到二郎,但愿还能再续前缘。” 离开时,张氏不肯收钱,愣是给他们塞了好多糕饼,折寒悄悄在他们家木桌里放了一锭金子,这才带着皎皎离去。 到了夜晚,两人没有在城中住,而是在野外,繁星点点,火堆边上,折寒正给皎皎烤兔子吃,皎皎双手托腮蹲在他身边,“师兄……” “嗯?” “你说人死后,会变成天上的星星吗?我小的时候想要娘,爹爹就是这么告诉我的,他说娘并不是离开了我,而是变成了星星,仍然在天上守护着我。”皎皎喃喃。“你说星星到底是什么样子呢?我好想摸一摸呀。” 折寒失笑:“人死如灯灭,不管发生什么,都与生前无关了。” “那你说,有孟婆汤吗?有奈何桥吗?有阎王爷吗?”皎皎忧心忡忡,“我们吃了好多兔子野鸡,该不会下地狱吧?可是我也救了好多人……我希望如果有阎王爷,能不要罚我跟师兄,让我们来世也在一起。” 折寒的手顿了一下,随即笑意温柔:“来世的事情,要来世再说,我们现在要做的,是把这一世过好。” “我来世也想跟师兄在一起啊。”小姑娘嘟哝,“师兄你好冷淡,你都不想跟我下辈子也一起过吗?” 折寒如何不想? 可他又哪里有下辈子? 过完这辈子,他便会回到归墟龙宫,彻彻底底消散,成为一朵花苞,而皎皎,皎皎会入了轮回,她善良纯真,一定会有很美好的来世。 他不能许诺,诺言是最轻易,也最沉重的东西,做不到的事情不能许诺,他不能给皎皎留下执念。 所以他撕了一条烤好的兔肉:“尝尝看,要不要再加点盐巴?看看味道够不够?” 一看见吃的皎皎就来了精神,她最喜欢师兄了!师兄什么都会,师兄无所不能!师兄连烤肉都能做得这么好吃! 折寒把兔肉喂给皎皎,喂她之前还细心地吹了吹,皎皎一口咬掉,眼睛亮晶晶:“好香啊!好吃!师兄,还有没有辣子呀?再撒点辣椒上去吧?” 师兄准备齐全,马车里什么都有,皎皎也不知道他究竟都带了什么东西出来,但不管她想要什么,师兄都能给她拿来! 加了辣椒粉的烤兔肉果然更好吃了,皎皎吃得嘴角沾上油腥,折寒伸手给她抹去,“怎么跟小花猫一样?” 皎皎满足地眯起眼睛,依偎进折寒怀里,一边看他烤兔子一边磨蹭撒娇:“师兄~师兄~~” “师兄在呢。” “师兄要永远对我这么好!” 折寒轻笑,“这是自然,除了皎皎,我还能对谁好呢?” 皎皎不好意思地笑了,抱住折寒的脖子,看着他把兔肉烤好,又用锋利的刀子片下来喂给她,皎皎只要张嘴,折寒便什么都为她做好了。这一切让皎皎觉得幸福又不真实,如此温柔又完美的师兄是真的存在的吗?该不会是她幻想出来的吧? 直到她听见师兄笑了,才意识到自己居然把心里想的说了出来,不由得脸蛋微红。 折寒喂完了她,又取出水壶给她喝了些蜜水,自己弄干净手,才敢碰皎皎:“放心吧,师兄是真的,永远不会离开你。” 皎皎偷笑起来,她躺在师兄怀里看星星,除了幸福只有幸福,真希望时间能够永远停在这一刻,那样的话,她就永远都不用跟师兄分开了。 不管不管,要是人真的都有下辈子,下辈子她也要跟师兄在一起,也要嫁给师兄! 皎皎在心中暗暗发誓,其实夜晚还是有些冷的,但师兄的怀抱非常温暖,这让曾经感受过他肌肤冰冷的皎皎觉得,那冰冷的触感才是一场梦。 这个温柔、强大,但又只爱她的师兄,才是真实存在的。 皎皎在折寒怀里睡着了,他维持着一个姿势没有动,夜晚安静,只有虫鸣与火堆偶尔发出的噼啪声,这是人间烟火的气息,折寒已经许久不曾有印象,他在那无法计算时间的荒海,就这样,思念着、悔恨着、渴望着。 能够重来一次,能够弥补,真的太好了,就算是没有来生,要化作虚无,也真的太值得。 皎皎不知做了什么梦,叫了一声师兄,折寒下意识回应她,低头却看见她小脸儿白里透红,咂了两下嘴,又咕哝着睡去,才知道是做梦,无意识呼唤了他。 他不由得笑起来,觉得皎皎真是怎么看怎么可爱,他在皎皎额头轻轻吻了一下,伸手将毯子裹得紧一些,免得这夜风吹到熟睡的皎皎。 第二日皎皎醒来,便发现师兄还维持着昨天晚上的姿势,她吃了一惊,又是欢喜又是心疼。 几乎是皎皎一醒,折寒也睁开了眼睛,他其实不需要睡眠,只是估摸着皎皎快要醒了才装睡。 “师兄,你怎么就这样睡了呀。” 小姑娘连忙给他捶背捏腿,“哎呀,这种姿势睡觉很容易造成血液不循环的,下次你把我叫醒嘛!” 折寒享受着来自心上人的关怀,其实他一点事儿都没有,当花苞的时候只能静止,这一夜算得上什么?可皎皎却这样关心他,还给他捶背捏腿。 所以他只从鼻子里嗯了一声,皎皎怒道:“嗯什么嗯,不要只是嗯,你要答应我。” 折寒凝视着她:“那恐怕不行。” “为何不行?” “因为只要是跟皎皎有关的事情,我的理智就派不上用场。” 皎皎听得小脸通红,也没法继续批评心爱的师兄,只好泄愤般用力捶捶他的肩膀:“那也不能这样嘛!” 折寒只享受了两下便算了,皎皎一直给他捶背,他舍不得,抓住皎皎的手,皎皎顿觉一阵天旋地转,人已经倒在了折寒怀里,折寒轻轻摸了下她的下巴,她便脸红的要命:“师兄,快让我起来,要是被人看到——” 话说一半想起来,他们这是在荒郊野外,哪里有什么人啊! 要是皎皎自己,肯定是不敢在这么安静且没有人的地方待的,万一有鬼或是有野兽什么的怎么办?可是跟师兄在一起,却很神奇的,她就什么都不怕。 折寒轻声道:“皎皎叫一声好师兄,师兄便让你起来。” 不知为何,虽然平时也是师兄师兄的叫,可前头加个好字,皎皎便有些叫不出口。不仅如此,她连白净的小耳朵都染上了红霞:“……不要。” “那咱们就不起来了,便这样抱着过一辈子。” 皎皎脸红更甚,她飞快看了一眼折寒,发觉他正温柔缱绻望着自己,那双黑色的眼眸里是毫不掩饰的浓情蜜意,让皎皎心都软了。 她不好意思地叫了一小声,虽然太轻,但折寒仍旧听到了。他说话算话,将皎皎放开,她一起身,便忙不迭地跑上马车,还冲折寒做了个鬼脸。 折寒熄灭了火堆,泼了水上去,又将东西收拾好,这才重新带着皎皎上路。 他与她携手,去了很多地方,看过山川湖海,见过峡谷朝阳,因此出门太久了,所以也会回去岛上见见师父跟义父。 皎皎也担心还卧床不起的爹爹,但折弋除了不能动之外,身体倍儿棒,姬无病给他扎了不知多少针,也没能把他扎好。 到了皎皎跟折寒成亲那一日,折弋也被换上了新衣,与姬无病和柴泰坐在主位,接受新人叩拜。 折寒并不想跪折弋,早在折弋将那刀刃刺入他心脉之时,他心中对师父的爱与敬,就都化作了无尽的怨恨,他因为那怨恨与不甘走火入魔,成了个只知道练武的疯子,又因为对皎皎的愧与爱,变成了个清醒的疯子。 看着已经亭亭玉立的女儿,与内敛如寒玉的徒弟,卧床数年不能言语不能动的折弋,眼角缓缓落下了泪水。 他不知自己这是欣慰还是后悔,又或者是二者兼有。 姬无病说:“哎呀,折弋你这老匹夫,居然还感动的流泪了?” 其实他老人家也没资格说折弋,因为他自己也哭得稀里哗啦的。 皎皎与折寒结为夫妻,婚后第三年,皎皎有孕,生下了一个皱巴巴的小女儿,折寒非常爱这个孩子,皎皎就见过好几回,师兄背着自己偷偷落泪。 有了女儿后,折寒再不肯让皎皎怀孕,她生孩子的模样实在是吓到了他,因此便求着师父配了男子饮用的避孕汤药,虽然他很爱女儿,但在皎皎面前,女儿永远要往后排一位。 皎皎这一生都过得很快乐,她足足活到了九十八岁,已经白发苍苍,也不复年轻貌美,但在折寒眼中,她仍然是世上最美最可爱的小姑娘。 皎皎似乎有什么话想跟他说,但最终却没有说。 皎皎死后,晚辈们打开房门,便发现折寒躺在床上,抱着妻子,也闭上了眼睛。 他知道皎皎想说什么,皎皎想问,人死之后,会不会有来世呢? 有的。 但皎皎的来世,应当遇到更好的人,没有任何苦难与悲伤,那将是一段崭新的人生,足以与她相配。 1058|第九十八片龙鳞(一) 第九十八片龙鳞(一) 清澈无比的山间溪水里, 趴着一个人的上半身,他周围的溪水被染成了血红,一看便是受了极重的伤。 年轻的少女背着背篓走过, 看见那趴在水中的人,慢慢靠了过来。 是个英俊男子。 即便受了重伤,生死不知, 甚至一部□□体在水中被泡得发胀, 但仍然看得出是个英俊的男子, 倘若是在外面的话,应当会叫许多少女心动, 不过看着应该还没死,因为他身体里的血液还在流, 至少在血流干之前, 他应当是不会死的。 少女抓住他的衣领, 很不温柔地把人从水里拖出来,然后考虑了半天,这么大个人,要怎么带下山呢?她进山是来找吃的, 不是来救人的, 要不, 干脆就让他这么死了?但是就这么死了, 皮囊还是留着, 万一被扒了皮怎么办? 算了, 还是带下去吧。 虽然少女大发善心, 但显然她并没有她说的那么温柔,因为这一路下山,她都是拖着男子的脚下去的, 而且嫌弃对方脚可能会臭,她还扯了藤蔓编了根绳子,拽着男子下山。 这年头,一个女子捡了个陌生男子回家,被人知道怕不是要被唾沫星子淹死,但少女一人住在山脚下,与村子离得挺远,一时半会也不会被人发现,她的家是自己搭起来的,对她来说,很多普通人不屑一顾的小事都很有乐趣,她都想要一一尝试。 进门的时候,因为有门槛,男人本就破了的脑袋啪叽一声砸在上面,那声闷响听得少女有点心虚,心想应该不会那么倒霉,就这么死了吧?唉,也无所谓了,死了就死了,大不了她把他火葬,这样皆大欢喜。 事实证明男人的命硬得很,居然没死,甚至在被丢到地上后发出一记闷哼,少女想了想,还是勉为其难去外面拿了点草药进来,这是她在山里摘的,平时无事便到处玩耍,没想到居然还能派上用场。 “能不能活,就看你自己命够不够硬了。”少女耸耸肩,很随意地给男人敷了药,然后又找了条被子盖在他身上,什么?你说把他放床上?别开玩笑了,只有一张床,给他睡的话,请问她要到哪里睡? 当天晚上,男人发了高烧,烧得满面通红,少女本来都要睡着了,听到他的呓语又睁开眼睛,很遗憾的是男人最终没能烧死,也不知道是不是少女给他敷的药起了效果,反正他最后是撑过去了,第二天早上醒来时,他先是茫然地看了看四周,然后看向进门的少女,她手上端着刚煮好的稀饭跟切好的小菜,缓缓问出了三个字:“……你是谁?” 少女告诉他,自己名叫阿灯,是父母双亡住在这山脚下的独身少女,然后男人又问出了一句对阿灯而言不亚于晴天霹雳的话:“那我,我又是谁?” 阿灯目瞪口呆:“你是谁,你怎么还问我?我怎么知道你是谁?我发现你的时候,你已经浑身是血,是半个死人了。” 男人捂住自己的头,面色痛苦:“想不起来……头,头疼!我是谁,想不起来,想不起来!” 阿灯坐下来开始吃饭,“想不起来就想不起来吧,你现在拼命去想也没用,你饿不饿?我的饭可以分你一碗,不过你自己去锅里盛吧。” 正常人看到这一幕,不该心生怜悯安慰两句吗?但阿灯就很没人情味,她只顾着自己吃饱穿暖,才不管别人呢,哪怕是她救回来的人也无所谓。 失去记忆代表什么?代表他不知道自己是谁,也不知道家在哪里,最可气的是,不知道家在哪里,就没有钱给阿灯,阿灯还是得辛辛苦苦勤勤恳恳上山找吃的,唉,她真的好穷啊,看她这家徒四壁的情况就知道,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现在多了一张嘴该怎么办呢?她可不想养个吃白饭的。 男人失去了记忆,不记得自己是谁,自然也无法回家,他无处可去,便留了下来,阿灯给他起了个名字叫阿丑,被他毫不犹豫地否决掉。 阿灯对此很不高兴:“你这么丑,就该叫阿丑。” 这就纯属昧着良心说话,不管从哪个方面看,男人都不丑,相反还十分英俊,叫阿俊还差不多。 最后两人各退一步,不叫阿丑也不叫阿俊,叫阿牛。 虽然这个名字也没好到哪里去而且土到掉渣,但到底比阿丑体面一些,阿牛对此还是不满意,却也没别的名字可以叫,勉勉强强就叫这个吧。 阿牛留下来之后,虽然一开始因为伤重什么活儿都不能干,但他身体素质好得惊人,半个月下来便已生龙活虎,按说他那么重的伤,能救回来都是奇迹。 阿灯是这样说的:“我哪里知道那是什么草药,反正从山上薅下来的,就那么一点还全给你用了,别问,问就是我也不知道。” 两个人难免坐吃山空,因为阿牛吃白饭,阿灯也不肯上山捡吃的,她坚定认为自己不能白养一个陌生人,大家要是搭伙,必须双方平等,平等,先从家里没有余粮开始。 好在过了半个月,阿牛总算是能进山了,虽然在地上躺了这么久,但他身体的反应还在,结实漂亮的肌肉说明他绝对不是普通人,而一进山就轻轻松松捉到野鸡野兔甚至还打了一头野猪,也都证明了他的实力,完全是可以报答阿灯的救命之恩的! 说白了,就是阿灯想偷懒,她啥都不想干,只想张嘴等吃。 阿牛毫无怨言,谁叫人家真的救了他呢?而且据说还用了那么珍贵的草药,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何况救命之恩?因此他勤勤恳恳认认真真干活,每天打来猎物,剥皮洗净,虽然不会炒菜,但脑子不笨,阿灯捂着口鼻在门口的地方指点两句,他便会了,熟能生巧,慢慢地,做出来的菜居然也很有味道。 阿灯捡了个男人回来的事儿瞒得了一时瞒不了一世,虽然她住在山脚下,但村子里的人偶尔也会进山找点山货,只是不敢进的太深,这一来二去的,大家就都知道住在山脚下的阿灯家里有男人了!而且那男人人高马大的,看起来凶得很,真不知道是什么来路! 提起阿灯,村子里的人,尤其是年轻的小伙子们,那可都了解,毕竟阿灯长得那么漂亮,谁不想娶个这么俊俏的媳妇回来啊? 阿灯像是山里的精灵,皮肤洁白又爱笑,对谁都很友好,小伙子们进山打猎,经过阿灯家门口,总会装模作样进去讨碗水喝,看见阿灯笑,尤其是阿灯笑起来那两个小酒窝,真是甜的让人心都化了,可正因为阿灯生得俊,没人敢求亲,大家总觉得自己是配不上阿灯的。 现在阿灯身边突然出现一来路不明的男子,大家怎么能不生气? 要知道,小伙子们可是有过私下协议,那就是谁都不许对阿灯产生非分之想,阿灯是他们大家的! 结果这个叫阿牛的一来,阿灯都不用他们帮忙挑水搬米修屋顶了! 因为阿牛全给她做了! 你说气人不气人?这个来路不明的家伙,凭什么抢走阿灯? 这日,阿牛像往常一样背着背篓上山,他不仅要打些肉回去,还要找一些阿灯喜欢吃的果子蘑菇,一开始他不大认识这些野果,阿灯只好亲自带他进山进行教学,如今阿牛倒是都记得了,阿灯便再也没来过——在家舒舒服服的躺着就有人伺候多好啊! “你小子!站住!” 阿牛没注意身后这声音,他注意到一棵果树上果实累累,便想过去摘,结果身后突然有拳头袭来,即便他已经不记得自己是谁,但身体仍然维持着记忆,脑袋一偏便躲了过去,反倒是那出拳的人踉跄了几步,一看对方身法便知是普通人,阿牛没有伤害普通人的想法,他在打猎时已经知道自己肯定是有些本事的,虽然不知这本事从何而来,但总归是有。 “你、我警告你,不许你再跟阿灯说话!赶紧从阿灯家里搬出去!” 站在阿牛面前的,一字排开是六个大小伙儿,都是村子里又勤快又能干的后生,阿灯便是他们的女神,这心态有点像是追星,任何靠近他们女神的异形生物都是敌人,都需要立刻排除!排除! 阿牛无语地看着他们:“阿灯都没有赶我走,你们凭什么赶我?” “凭我们跟阿灯是一个村子的!”为首的小伙子昂首挺胸,“不需要你留下来!我们也可以帮阿灯干活!” 阿牛心里突然就生出一种无奈又理所当然的感觉,是了,那姑娘懒散又洒脱,很多事都不爱干,有人使唤,她会客气才怪。 这么一想,自己不也是心甘情愿为她驱使么? 他不想跟这些小伙子多说话,面前却又不由浮现出阿灯那张有着两个小酒窝的美丽面容,目前为止,阿牛还没见过太多女子,但他心中隐隐觉得,阿灯便是最好看的,即便是外面的繁华世界,应当也很难找到像阿灯如此漂亮的姑娘。 他心底有些不悦,觉得这些家伙越俎代庖,正如他所说,阿灯都没赶他,别人凭什么代替阿灯赶? 见阿牛话都不说要走,小伙子怒吼一身:“阿牛!有种别跑!来决一死战!” 被阿灯叫阿牛,那无所谓,可被这些人叫阿牛…… 那真的就很有所谓。 小伙子们原来一个个雄赳赳气昂昂气势十足,可阿牛真的停下来,放下背篓转过身了,他们反倒害怕了,真是见了鬼,也不知道自己在怕什么,反正就是怕,不应该啊,他们六个人,难道还打不过一个人?不管怎么说,他们今天都打定主意要让这个阿牛知道他们的厉害,以后不敢再缠着阿灯! 六打一有点不厚道,所以最高最壮的那个小伙子冲了出去,他还没来得及挥出拳头,就一阵天旋地转,不知道身在何处,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哦,自己是被打倒了。 剩下五个人一看,嘿,这阿牛还有点本事儿嘿,那成,一起上吧! 别说是五个人,就是来五十个人,能不能打过阿牛都未曾可知,只是眨眼的功夫,地上便倒了一堆人,在那哀哀哼哼,阿牛捡起背篓,从容离去,深藏功与名。 跟这种人计较也太跌份儿了。 他满载而归,回家时阿灯正坐在院子里,嘴里咬着一根草,手边是一盘地瓜干,没事儿地捏起一根磨牙,然后欣赏天空。 见阿牛回来了,她立刻惊喜:“有没有什么好吃的?” 见了自己喜欢的野果,阿灯高兴不已,拿出一个在裙子上擦了擦,相当不拘小节地咔嚓一口,酸甜的汁液流入喉咙,她笑得两个小酒窝像是盛满了蜜糖,拍了拍阿牛的肩膀:“不错不错,你很不错。” 就这八个字,弄得阿牛心甘情愿给她干活。 他没有跟她提被人堵了还打架的事儿,因为他也不知道以阿灯那神奇的脑回路会说出什么话来,但阿牛万万没想到,那六个打不过他的不要脸,居然还上门告状来了! 阿牛气势汹汹地冲出去,六个小伙子纷纷炸毛,瞪着他,又继续跟阿灯添油加醋:“阿灯啊,你不知道我们好惨,我们都没有惹他,他就来打我们!打得我们好疼好疼,阿灯你可千万要给我们做主,这人这么凶,又不讲理,留在你家实在是太危险了,不然让他来我家住吧!” 不管怎么说,反正就是要把阿牛拉走,不能让他有近水楼台先得月的机会! 说实话,他们女神保卫队私底下召开过会议,大家一致认为这个阿牛的失忆是装的,虽然他自己说不记得过去了,可谁能证明他没有撒谎?万一他是看上阿灯美色,想要把阿灯骗身偏心怎么办呐? 不行不行,绝对不行!一定要保护好阿灯! 阿灯听着大家七嘴八舌的告状,问:“你们六个,打不过他一个?” 提到这个那就尴尬了,事实上就是六个人加在一起打不过人家一个,嗨,说打,那都是抬举了他们,他们就是挥出拳头,然后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全躺地上了,而且浑身疼。 这该不会是山里的什么男妖怪吧?专门吸人精气的那种?那阿灯岂不是更危险! “是男人的话,就用拳头解决。” 阿牛踏着六亲不认的步伐,手持凶器锅铲,走了出来。 对着阿灯七嘴八舌告状的小伙子们瞬间警觉:“你你你、你想做什么!我们可警告你,在阿灯面前,你不能乱来!” 阿灯咯咯娇笑,她觉得这群人还有意思,又天真又可爱,“天色不早了,你们也该回家了,我这里有不少野果,在深山里才有,你们带点回去吧?” 说着便将野果拿了出来,每人分了几个,小伙子接过的时候都很不好意思,虽然平时他们也会帮阿灯干一些活,但阿灯从来都不会白让他们干,他们拿到的东西,可比干的活值钱多了,这也是为什么大家都喜欢阿灯的原因,她非常可爱,又很活泼,总是生气十足,没人看了她会不喜欢的,总之在阿灯这里,一切不愉快都会被忘记,和她在一起,总觉得时间过得特别快,明明才说了几句话,怎么就到了该回家的时辰了呢? 小伙子们依依不舍地走了,阿牛淡淡道:“你倒是大方。” 把他摘给她的果子都送人。 阿灯蹲在地上剥一个野果,这种野果外皮不能吃,但里面的果肉却很甜,她剥完野果,站起身,不由分说喂进了阿牛嘴里,笑靥如花:“计较这么多做什么呢?活着可是一件很值得高兴的事情,每天都要快快乐乐,才不负这数十载的人生。” 阿牛被她喂果子吓了一跳,又忍不住有些脸红,半晌,闷声问:“……你喜欢那样的人?” “嗯?” 阿灯忙着吃果子,没注意听。 “我说,你喜欢那样的人?就是刚才来的那些,你喜欢那样的?” 阿灯想都不想:“喜欢啊!” 阿牛脸色一沉,结果阿灯接下来的话又让他心跳如雷。 “你这样的我也喜欢啊。” “那,那你是更喜欢他们那样的,还是我这样的?” 阿灯抬起头:“你今天很奇怪,为什么要问这样奇怪的问题?喜欢就是喜欢,所有的生命我都喜欢,什么样的人我都不讨厌。” 阿牛那颗刚刚沸腾起来的心,瞬间便像是落入冷水中一样,被冻得毫无温度。 他扭头就走,阿灯觉得他生气了,又觉得很莫名其妙,好端端的生什么气?脾气这么大,她才不惯着呢! 结果阿牛的气也就生到了晚上,吃完饭就好了,小伙子们为啥看他不顺眼?因为阿灯家里就一张床一个房间,阿牛每天都能跟阿灯睡在一个屋子里,他们怎么能不生气? 他躺在地上,身下是阿灯编的厚厚的草垫子,上面铺了一张席子,还有一床被子,这就是阿牛的床了,他每天早上起来还要把这个草垫子叠好,晚上睡觉的时候再放下。 阿灯睡在床上,因为有阿牛在,两人共处一室,很多时候都不怎么方便,比如晚上睡觉,阿灯一个人的时候喜欢脱光光,但阿牛在就不行,所以她给自己弄了个床幔,每天晚上就把床幔放下,这样的话就可以脱衣服了,而在阿灯起床之前,阿牛也不会掀开。 她对他真是迷之信任,阿牛不知道自己是该高兴,还是该疑心在阿灯心中,根本没把自己当成男人。 夜晚吹了灯,只有外头的月光照进来,隔着床幔,影影绰绰可以看见正在脱衣的阿灯。 她看起来约莫有十七八岁的年纪,生得绝美,身子长得也好,蓓蕾饱满,腰肢纤细,看得人口干舌燥。 阿牛连忙别开头,他不敢再看,怕生出邪念,阿灯对他太放心了,又怎么知道一旦他真的把持不住,她根本无法反抗? 若是阿灯知道他在想什么,一定会拍桌大笑,笑他想太多,要是她想,她有一万种法子悄无声息地弄死他,哪里会怕他来霸王硬上弓? 她脱完衣服钻进柔软的被子里,还是这样睡舒服~ 因为阿牛的出现,女神护卫队的小伙子们都陷入了莫名的焦躁之中,他们非常担心阿灯会跟那个阿牛感情好,更担心阿灯会嫁给他,所以大家经过会议商议决定,由他们中长得最俊俏,家境也最好的村长之子阿贵,去向阿灯表明心意。 谁会舍得阿灯那样的姑娘吃苦呢? 村长家里光是水田就有十几亩,是村子里出了名的富户,隔三岔五就能吃上肉,逢年过节还有新衣服,而且阿贵勤奋能干,肯定能让阿灯过上好日子! 获得兄弟们认可的阿贵兴奋的满脸通红,当天晚上把自己那几套衣服翻来覆去来来回回的换,不知道哪一身穿起来最俊,能让阿灯刮目相看。 第二日清晨,兄弟们更是早早起来等他,大家准备一起出发,阿贵还采了一把鲜艳的野花。 一大早的,阿灯还在睡,阿牛在生火煮饭,从一开始连火都不会生,到现在驾轻就熟,别问,问就是活到老学到老。 听到有人敲门,阿牛走出来一看,隔着篱笆瞧见昨日那群讨厌鬼,他压根儿不想开,但这些人好像不知道什么叫放弃,在外头齐齐叫阿灯,他只好过去打开门:“不要乱叫,阿灯还在睡!” 听听这亲昵的语气,什么叫阿灯还在睡?他是阿灯的谁?! 众人纷纷瞪向阿牛,屋子里的阿灯也被吵醒了,她穿上衣服随意用发带扎起长发,出来一看,就看见格外激动手捧野花的阿贵,这家伙一看到她,扑通一声双腿跪地:“阿灯!” 阿灯寻思着今天也不是过年啊,怎么还下跪了呢?这要是给她磕头,她受不受啊?她没有压岁钱给啊! 阿牛冷冰冰地说:“男儿膝下有黄金,这个道理你不懂吗?” 随随便便就下跪,真是没骨气! 1059|第九十八片龙鳞(二) 第九十八片龙鳞(二) 阿贵自然是不懂的, 其实不止阿贵不懂,村子里其他小伙子也不懂,大家都不曾读过书, 也不认字,谁知道什么是男儿膝下有黄金?倘若真的有,那他们天天跪, 早发财了, 何至于现在穷成这副德行! 阿灯脂粉未施, 着粗布麻衣,仍旧是天姿国色, 她生得可真是美丽,而在这美丽之外, 她身上还有一种超脱于世俗之外的气质, 当初刚有人见到她的时候, 还以为她是天上的仙子下了凡尘呢! 不过在村子里小伙子们心目中,阿灯确确实实就是那下凡的天仙。 “你们怎么一大早就出来了?”阿灯笑眯眯的,“今天也要进山吗?” “不,不是的, 阿灯, 我、我……”阿贵结结巴巴说不出话来。 虽然之前都已经商量好, 决定由他向阿灯求婚, 提亲, 娶阿灯做妻子, 但是真到了阿灯面前, 阿贵那点自信心,瞬间像是水中泡沫,消失的无影无踪。 阿灯太美好了, 他根本配不上。 后头的小伙子们本来想要帮阿贵说好话,可是当着阿灯的面他们什么也说不出来,不仅说不出来,甚至还有种要不把阿贵这就拽走,别让他在这里丢人的想法……阿灯谁配得上啊,这世上没有人配得上阿灯!她是天上的仙人,凡人怎么能对仙人产生情感呢? 就算是这个阿牛,也配不上,总之没人配得上! 一群大小伙子,本来是要求婚来的,结果支支吾吾期期艾艾,愣是没能把要说的话说出来,不过好在阿灯笑了,虽然她平时也常常笑,但阿灯一笑,其他人便忍不住跟着笑,轻飘飘地出了阿灯家门,才反应过来他们是要求亲的。 众人垂头丧气,不知是谁说了一句:“没人配得上阿灯。” 瞬间引来大家疯狂点头,没错没错,没人配得上,所以还是不要去自取其辱了!阿灯那么好,就算拒绝人也不会说难听话,但何苦为难她呢? 把村子里的小伙子送走,阿灯随意在院子里的躺椅上坐下,往后一倚,舒舒服服,沐浴着清晨的阳光,鼻息还有野花的香味,啊这样的生活,真是太美好了,给她再多的寿命都不换。 阿牛却一整天阴沉沉,看到这样的脸色,阿灯莫名觉得饭菜都变得难吃了许多,做菜人的心情可是会完整传达到菜里的! 最终,阿灯在院子里晒太阳,阿牛在边上劈柴,他脱掉了外面的褂子,露出精壮结实的上半身,本来场面很和谐,直到阿牛问:“你想要嫁给村子里的人?” 阿灯正昏昏欲睡,突然听到他说话:“嗯?” “我说,你想嫁给村子里的人?”阿牛又重复了一遍,一斧头下去,劈开一根木柴,“就是那样的人……你想嫁?” 阿灯好一会儿才意识到他说什么,笑起来:“我嫁不嫁关你什么事?” 他却又瓮声瓮气地说:“与其嫁他们,不如嫁我。” 阿灯面上仍旧是有着笑,却不将他的话当作真心:“嗯嗯,如果我要嫁人,会考虑的,你放心吧。” 完全就是敷衍,阿牛劈柴的动作慢了下来:“我是说认真的,嫁给那样的人,值得吗?他们配不上你。” 阿灯笑起来:“配得上配不上,有什么紧要?人与人之间,若是总要看身份地位,那便不看真爱,只要两情相悦,什么日子过不下去呢?” 阿牛听她这话,似乎是真的动心,想要嫁给那个拿着一束野花便来求亲的村汉,脸色一黑:“那你与我岂不是最相配?” “这样的话你可别说了。”阿灯翘起二郎腿,她的长发被微风轻轻吹拂,潇洒又动人,“阿牛,你也不看看你多少岁了。” 他一愣。 “瞧你的骨龄,少说二十余岁,寻常人家儿郎,十五六岁便已娶妻,倘若你今年是二十几岁,那家中早该有了妻眷,若是你实际年龄还大些,说不得儿子都要成亲了。你什么都不记得,却说要跟我做夫妻,这话说出来,你不觉得对不住你家中妻儿吗?” 阿牛从没想过这些,因为跟阿灯在一起实在是太快乐、太轻松,他很自然地忘记了过去,也没有很努力想要想起来,能留在这里,能每天看见阿灯,他就很开心。 但阿灯说得没有错,他这个年纪,寻常人家肯定早已娶妻成亲,又怎么会还孤身一人?且他不知为何落入深山身受重伤,对阿灯动心,万一日后自己想起家中有妻儿,又当如何? 在过往的记忆没有弄清楚之前,阿牛是没有资格对阿灯说喜欢的。 “看你的衣着打扮,应当是权贵,不是普通人,你又武艺高强,想必走的是武将路子,时候也差不多了,你该去寻亲了,总有人认得你。”阿灯伸了个懒腰。“这种小地方,可不是你的容身之地。” 她语气坦然,毫无不舍,就像是阿牛的到来与离去,对她而言都毫无意义,可对阿牛来说却完全不是这样,他睁开眼睛,第一个看到的人是阿灯,日夜朝夕相处的也是阿灯,让他心跳脸红的仍然是阿灯,他自己的情绪为了阿灯低落开怀,阿灯却置身事外,她甚至一句挽留的话都没有说。 阿牛无端恼起来,阿灯这番话无疑是在赶他走,他丢掉手里的斧子,硬邦邦撂下一句:“我会走的,不牢你催!” 阿灯扭头看了他一眼,叹口气,好好说着话,怎么突然就恼了呢?男人真是神秘的小东西,永远都搞不懂啊。 阿牛被阿灯伤了自尊,当天中午连饭都不做,阿灯只好自己做饭吃,又留了一份给他,下午阿牛便不在家中,到了傍晚,扛了一头老虎回来,也不搭理阿灯,第二日一早,阿灯醒来,他便不在了,直到大中午人才回,手里拎着大包小包,都是镇上的一些吃食,还有几件新的衣服。 他将那头老虎卖了,换了些银钱,别扭地说:“你不要误会,等我攒够了盘缠,我就走!” 阿灯笑眯眯:“好啊,我绝对不会误会的。” 这么说,阿牛更生气了…… 他冷哼一声转身就走,之后的日子里,阿灯每每想起来,都会顺口问一句:“你的盘缠攒的怎么样了?” 阿牛怒不可遏,什么怎么样,他当时就随口一说,他难道是真的想要离开吗? 他知道自己终有一日要离开,他不可能在这样的小山村平凡度过一辈子,他还要去寻找自己的过去,尤其是家人,他想跟阿灯在一起,就得知道自己究竟有没有娶妻,不能等到阿灯再长几岁,那时候村子里的小伙子怕不是要抢破头,还能有他的机会么! 阿牛走时,攒了有一百两银子,他是在一个夜晚悄无声息地离开的,因为他不想跟阿灯告别,也不想看到阿灯那张没什么所谓的面孔,她不会不舍得他,这才是阿牛不想告别的真正原因。 但他高估了自己对阿灯的爱意,因为从他离开后的每一分每一秒,他都在思念阿灯,甚至看到好吃的好玩的总是忍不住要买一份,其实他自己根本不喜欢,喜欢这些小玩意儿的,是阿灯。 阿牛心事重重,离阿灯越远,他越是思念她,这份思念绵长悠远,让他久久不能入眠。 躺在客栈的床上,阿牛翻了个身,突然,他警觉起来,因为窗户似乎响了一下。阿灯说过,救他时,他趴在溪水里,身上受了很重的伤,险些命都没了,也是运气好才活了下来,要杀他的人是谁,他不知道,也不记得,而他没死,对方很可能找不到他的尸体,那就会继续搜寻,那样的话……会不会找到阿灯?阿灯会不会有危险?! 糟糕,他不该把阿灯留下的,他该带着她一起走的! 村子里的人都知道阿灯捡了个男人回去,想杀他的人随便找个人问都知道,阿灯有危险! 想到这里,阿牛想都不想便一个鲤鱼打挺坐了起来,快速收拾自己的行李准备回去小山村,无论如何,他要先见了阿灯安然无恙才可以! 结果他刚起身,便有一道罡风从后袭来,阿牛在地上滚了一圈躲过去,愕然发现墙面上竟多了一道深深的痕迹,看起来,像是某种野兽的……爪子? 随后又是几道罡风,也全叫他躲了过去,见阿牛几次三番都躲过去,有人笑道:“这人倒是有几分本事,命也硬得很。” 又有一人道:“可惜今晚就是他的死期。” “你注意一些,别把他的皮弄烂了,上次都怪你出手太重,万一他身上留了很多疤要怎么办啊!” 两个人居然吵了起来,按理说可以听声辨位,可实际上并非如此,因为阿牛居然听不出来这两人身在何处! 眨眼间,房间里多了两个人,他们都是一身黑衣,一男一女,容貌上乘,但眼角眉梢都是邪气,一看便不是正道中人,两人一落地便朝阿牛袭击,女子丢出一条黑色缎带,那缎带仿佛有生命,紧紧地将阿牛裹起来,让他动弹不得。 就是一条细细的缎带,但却诡异无比,挣脱不开! “放弃吧,凡人。”女子笑道,“我们可是魔修,你区区一个凡人,如何能抗衡呢?” “别废话了,赶紧杀人取皮。” 男子催促着,女子吐舌,她的手瞬间化作利爪,想必之前那几道罡风便是由她利爪挥就而来,阿牛瞪大了眼睛,女子正要取他性命,隔空却突然被什么东西打开,阿牛只觉眼前莹光一闪,居然是阿灯! 她还是穿着那身粗布麻衣,头发只用发带束在身后,但这两个魔修却根本不是她对手,后退数步,抵着墙才将将停下,语气惊疑:“你、你是谁?!” “我是谁,你们还没资格问。”阿灯笑眯眯的,“让湛芳亲自来,说不定我会告诉他。” 二人好一会儿才意会到这人在说什么:“你、你好大的胆子!竟敢直呼君上名讳!” “名字取出来就是要人叫的不是吗?”阿灯打了个响指,阿牛身上的缎带便因此碎裂,黑衣女见状,心中愈发惊疑不定,此人到底是谁?气度不凡,甚至还知道君上名讳……要知道已经有几千年,没有人敢叫君上的名字了!若非他们在魔殿伺候,也不会知道君上叫什么! “你、你到底是谁?!” “我是谁不重要。”阿灯弯腰把阿牛扶起来,“重要的是,这个人你们不能杀,我不让你们杀。” 两人对视一眼,君上下令要杀此人,还要剥了此人的人皮,他们才能回去复命,怎么可能这个女子说不杀,他们便不杀? 明知道打不过,但也要打! 阿灯没想到这两人这么死心眼,她叹了口气:“湛芳那人啊……” 她没有伤害这两人,只将两人抓住捆了起来,颇为苦恼:“我都说了不让你们杀了,你们还要杀,这样吧,你们回去的时候,湛芳若要杀你们,你们便报我的名字。” “告诉湛芳,我是阿灯。” 阿牛震惊地看着眼前这一幕,在他印象中,阿灯只是个生得格外美丽又洒脱的女子,她怎么还有这般手段? “对了,你们既然一直追杀阿牛,肯定知道他叫什么,住在哪里吧?快快快,快告诉我。” 两人不知她为何不杀他们,还要他们回去禀报君上,对视一眼后,正所谓识时务者为俊杰,反正打不过,就算回去了可能被君上杀掉,也好过现在就死在这儿啊! 于是阿牛终于知道了自己的名字,他名为申屠鸿,乃是深受皇帝信任且手握重兵的忠武侯。 阿灯早知他身份不凡,闻言,满意点头,拍拍阿牛——不,是申屠鸿的肩:“真不错啊真不错,你这身份,应该能买得起很多好吃的给我吧?” 她可是他的大恩人,难道不该报答她?阿灯是个善良又不求回报的人,只要给她好吃的就可以啦! 得到了想要的答案,阿灯说话算话,果然将那两人绳索解开,放他们离去。 他们一走,房内只剩下申屠鸿与阿灯,虽然申屠鸿仍然不记得过去,但他心情却很是沉重,不知道自己身份的时候,他还感偷偷爱慕阿灯,现在知道了,他却什么都不敢问,什么都不敢说。 半晌,才道:“……方才那两人称自己是魔修,魔修是什么?” 阿灯跳到床上盘腿坐下:“魔修啊,是修士的一种,在这个世界,除了人间界以外,还有修士界,当时修士与凡人还是关系很紧密的,可是现在好像都没有了,修士界似乎一夜败退,销声匿迹,所以你不知道也不奇怪。” “那你为何知道?” 阿灯竖起一根食指冲他摇了摇:“佛曰,不可说,不可说。” 这便是不告诉他的意思了。 申屠鸿一直以为阿灯只是个普通姑娘,可现在才发觉,她根本不普通。“你又是如何找到我的?” “我在你身上下了咒,你只要遇到危险,我就会出现。”阿灯得意地说,“现在你是不是特别感激我?不用不用,等你回家,让人给我做一桌好菜就行。” “方才那两人还说,要我的皮,我自问不曾得罪过他们,他们为何一定要剥我的皮?” 阿灯眼底闪过一抹心虚:“这个,这个嘛……哈哈,我也不知道。” 申屠鸿深深看了她一眼,阿灯不擅长撒谎,她一说谎,两只眼珠子就四处看来看去,可见她说她不知道这话是骗人的。 但阿灯不想说,申屠鸿便没有问。 次日,他们按照那两名魔修所说,直接赶路去京城,明明阿灯会法术可以一日千里,可她非要当个普通人坐马车去,申屠鸿对于即将到来的人生感到彷徨不安,他宁可这条路永远走不到尽头,这样的话,就能永远跟阿灯在一起了。 阿灯还是那个阿灯,热爱生命,自由活泼的阿灯,她每天都无忧无虑,过得非常快乐。 在阿灯下车买了一串冰糖葫芦上来后,申屠鸿忍不住问她:“你走了,可有跟村子里的人说一声?” 阿灯咬掉一只糖山楂,酸的她龇牙咧嘴:“为什么要说?” 她的回答很自然,也很无情:“萍水相逢,本就不是一路人,好聚好散便是了,没得什么好说。” “那我呢?” 申屠鸿忍不住问,“等我回到家,你也会这样离开我吗?” 阿灯想了想:“应该不会。” 没等申屠鸿高兴,她补充道:“至少得在魔宗想扒你皮的念头消除之后再说,你可不能死。” 申屠鸿现在已经不知道阿灯保护自己是为什么了,难道只是纯粹的善良?他想问,又不敢问,怕得到的不是自己想要的答案。 一路长途跋涉,终于到了京城,在侯府门口,申屠鸿久久不曾下去,他看着阿灯,阿灯也看着他,不过申屠鸿眼神复杂,阿灯却一片坦诚:“怎么了?” 他望着她绝美的容颜,忍不住凑过去,意乱情迷。 嘴唇却被阿灯手指挡住,她仍旧露出那两个甜蜜的小酒窝,说出口的却全是拒绝:“想想看,你也许早就有了妻儿,不该对我动心,萍水相逢,别忘了本分。” 她连一个吻都不愿意给。 申屠鸿重新冷了脸色,“抱歉。” “没关系。” 看守侯府的人看见侯爷回来,惊喜的要命,飞快跑回去报信,很快便有府里的主子们出来迎接,一位老太太,是申屠鸿的母亲,一位容貌端庄的夫人,是申屠鸿的……妻子,还有一对年龄相差不大的兄妹,是申屠鸿的儿女。 侯夫人看见阿灯,心里不由得咯噔一下,侯爷不重女色,府中连侍妾都没有,与她也是举案齐眉相敬如宾,莫非这回是要从外面带了个人回来? 阿灯这样的姿色,便是宫里的娘娘都比不过。 阿灯对老太太跟侯夫人都没什么兴趣,她比较喜欢小孩子,掏出路上买的玩具,很快就跟两个小孩子打成一片,申屠鸿的长子今年七岁,少年老成,一副小大人模样,可爱极了。小姑娘更不用说,肥嘟嘟的小脸蛋,阿灯简直爱不释手。 得知阿灯是申屠鸿的救命恩人,老太太跟侯夫人都非常激动,阿灯暂时便在侯府住了下来,随即,太医也到了,给申屠鸿诊脉,得知申屠鸿失去了记忆,也颇为棘手。 阿灯心虚了一丢丢,因为当初她太粗暴了,直接把人拖进去,脑袋好像磕到很多地方,不会吧不会吧,这失忆不会是因为磕的吧? 肯定不是!肯定是魔宗的锅!与她无关! 但自己好像也是魔宗的人,那……那还是脱不了干系啊! 侯夫人得知夫君失忆,心头一阵难过,申屠鸿也万万没想到自己居然真的已经娶妻生子,他在面对妻子时,心头并无爱意,也没有什么熟悉感,问了自己贴身的侍从,得知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正是这个年代千千万万的盲婚哑嫁之一,说爱是没有的,但彼此和睦,互相扶持着过日子,夫人为他打理内宅生儿育女,除非他是畜生,否则便永远与阿灯无缘。 更何况,阿灯也从未说过喜欢他。 侯夫人看出了夫君心中念着阿灯,虽然酸涩难过,却也能够理解。阿灯姑娘美貌无双,性格又纯真可爱,连一双儿女都喜欢她,老太太更是恨不得认她做女儿,便是侯夫人自己,也很难讨厌这样好的姑娘。 她见夫君求而不得,也不好受,两人虽已成亲,但许久未见,夫君又失了记忆,一时半会也无法住在一起。 其实寻常人家,如申屠鸿这样不纳妾的可真是寥寥无几,她已经十分享福了,只是不知,若是提出让阿灯姑娘做妾,是否委屈? 阿灯听到侯夫人试探着询问自己是否喜欢申屠鸿时,呆了几秒钟,随后失笑:“夫人放心,我对侯爷毫无男女之情,即便侯爷肯,我也是不肯的,好好的女儿家,怎能给人做妾?” 她想了想,为了安夫人的心,又道:“我已有了所爱之人,他很快便会来接我。” 1060|第九十八片龙鳞(三) 第九十八片龙鳞(三) 阿灯说得这一天, 很快便到来了。 申屠鸿从夫人口中辗转得知阿灯的回答,心头煎熬难受自是不必多说,他仍旧想不起来过去, 脑海中关于阿灯的记忆却越来越清晰,他清楚自己必然是极爱她的,只是遗憾相遇时间太晚, 而阿灯……阿灯从始至终, 都没有对他表明有过什么男女之情。 倘若彼此相爱, 不得不分开,还能让他好受些, 偏偏阿灯心如磐石,并不为他所动, 实在是令人难过。 他不能负了夫人, 也不能羞辱阿灯, 叫阿灯给他做妾,阿灯是世间最好的女子,她应当像是天上自由的鸟儿,任意翱翔, 而不是被困于囹圄, 满身珠翠, 做一只笼中鸟。 只是想起在山脚下那座小屋, 两人共同生活的点点滴滴, 明明过去不久, 却又恍如隔世, 曾经申屠鸿多么想找回记忆,知道自己是谁,后来却又开始害怕找回的记忆, 害怕自己跟阿灯无缘。 现在想想,竟是那段时光,最单纯也最快乐,每天只要想着吃什么便好,晚上睡在一个房间,他与阿灯曾靠得那样近。 说来奇怪,几日后的一个清晨,一开始还是晴空万里,太阳照得人眼睛都疼,可是不一会儿突然狂风大作,路边的树木似乎都要被这狂风席卷而去,空中黑云阵阵,原本吃过早饭在外面玩儿的阿灯与两个小朋友立刻被老太太跟夫人叫回屋子里。 小朋友被这天气吓得差点哭出来,阿灯弯腰摸摸他们粉嫩的小脸蛋:“别哭别哭,有阿灯在呢。” 阿灯自己却不进去,申屠鸿见状,忙道:“阿灯,你还站在那里做什么?!” 阿灯却扭头看了他一眼,只这一眼,便是千年,申屠鸿眼前突然闪过了一抹模糊的画面,就好像千年前,他也曾见过这样的阿灯,在狂风大作的天气里,一把熊熊燃烧的大火,吞没了他,也吞没了阿灯。 “我要走了。” 申屠鸿顿时心慌:“你要走去哪里?也好与我说一声,日后、日后……” “今日一别,便永不再见。”阿灯冲他笑起来,“有一句话一直想跟你说,但却没有,对不起,阿鸿。” 她第一次叫他阿鸿,申屠鸿心中生出一股难以言喻的悲伤,天上猛地响起一道惊雷,他不由自主地抬起头,才发现在那黑云之上,竟有一个身穿红衣的青年。 青年大约二十五六岁的模样,生得极为绮丽俊美,长发披散,此时正俯首看向院子里的阿灯。 阿灯在院子里蹦蹦跳跳:“湛芳!湛芳!” 青年瞳孔皱缩,似乎不敢相信这真的是阿灯,阿灯冲他伸开双手:“湛芳!你来接我了吗?这个云好气派,让我也坐一坐!” 这一幕已经完全超出了人类常识,难道说修士真的存在?但那不是传说吗? 眼见青年缓缓落下,阿灯兴高采烈地跟了上去,申屠鸿情不自禁地伸出手:“阿灯……” 名为湛芳的青年迅速看过来,漆黑的眼眸像是能将人吞噬,冰冷地看着申屠鸿,有那么一瞬间,申屠鸿几乎要以为对方会杀了自己。 阿灯欢天喜地的朝申屠鸿摆摆手,随即便搂住了湛芳的腰,任由黑云将两人的身影包裹其中,然后迅速消失,狂风停止,一瞬间,什么都没剩下,太阳又重新露了面,一切都恢复原状,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 他不曾认识一个叫阿灯的姑娘,也不曾爱上她。 湛芳用力撕扯着黏人精:“干什么,干什么你!你好大的胆子,是不是忘了我是谁?” “没忘没忘。”阿灯笑眯眯地抱着湛芳的腰不肯松开,一张嘴便是一连串的彩虹屁,“您是高贵的魔宗君上嘛,不仅生得美丽,还是天生神体,都是靠了您,小女子才有了机缘,怎么敢忘了您是谁呢?小女子死后数千年,都一直记得您,想要回到您身边呢!” 湛芳哼了一声,勉为其难没有再扯她,任由阿灯抱着他的腰。 这副尊容,到了魔宗,进入魔殿,看得一众魔修们目瞪口呆,下巴都要掉地上。 “……我刚才是不是看错了?君上出门了?” “不仅出门了,还带了个腰部挂件……” “我怎么觉着,那挂件好像是个女人啊?” …… 众魔修议论纷纷,但谁也不敢进魔殿里面去,君上最讨厌人靠近,在这之前,除却为他做事的魔修外,没人能进得去魔殿,今儿君上居然主动带了个女人进去,而且还是抱在一起的,虽然那姿势看起来有点点暧昧,但是不会吧,不会吧不会吧,不会君上真的动了凡心吧?难道现在开始流行人魔恋了吗? 由于阿灯死活不肯放开,湛芳只能让她挂在自己身上,他一副厌世脸:“到了,还不松开?” 阿灯道:“这么久不见,你难道不想我吗?抱一会儿怎么了?” 湛芳没说话,盯着她看。 其实在这数千年的时光里,道法逐渐走向末路,修仙界也慢慢与人间界分割开来,他以为自己都要忘记这个女人的模样了,可现在见到她,他才发觉,原来自己从没有忘记过,不仅没有忘记,甚至她脸上的每一处,他都记得清清楚楚。 阿灯松开一只手,试图摸摸湛芳的头,他现在比她高多了,虽然几千年不见,可湛芳反应还是很快,阿灯想摸头,他立刻把她的手拍开:“没大没小。” “啊~”阿灯不高兴,“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你才这么点儿呢。” 她用手比了个长度,“走路都颤巍巍的,到哪儿都是我抱着,现在你却嫌弃起我来了?” 湛芳冷着脸:“老实点儿。” 她却一点都不怕,“你想我吗?” 说实在的,湛芳已经快要忘记最初的阿灯是什么样子了,她从前还是人类的时候,也一如现在这般快乐又天真,直到后来,她生出心魔,而他不愿意失去她,让她堕落魔道,阿灯在大战中死去,亲手毁去了自己的铃鼓,彻底消散在天气间。而他上穷碧落下黄泉,都找不到她的残魂,可现在,她自己回来了。 他想她。 想得都要发疯了。 这回阿灯再主动抱住湛芳,湛芳没有试图把她扯开,阿灯甚至感觉到他的身体在微微颤抖,那个小豆丁,她一点一点养大的小豆丁,最终长成了如此强大又厉害的人,他们之间,错过了多少时光啊。 “我回来了,湛芳。”她温柔地抚摸着他乌黑的长发,“不会再离开你了。” 湛芳慢慢伸手,搂住了阿灯,怀里的身体纤细又柔弱,他们第一次见面时,他才是那个需要被人抱起来走路的小矮子,可不知何时起,他变得强大,阿灯却变小了。 她其实只是个普通人类女子,像她这样的女子到处都是——在阿灯消失的那几千年里,湛芳一直都是这样告诉自己的,他不想让自己为了她痛苦,不想为了抛弃自己的人难过,可事实上,他就是如此想念她,想念到不顾一切,要重塑她的神魂。 就算在这世间找不到她的残魂,也不放弃。 阿灯轻轻拍着湛芳的背,目光落在他身后架子的一个铃鼓上。 那是她的铃鼓,曾经是她的武器,边缘镶嵌着金色的铃铛,会发出很好听很清脆的声音,阿灯死前破坏了铃鼓,将藏在其中的魂魄释放了出去,她记得很清楚,那时铃鼓双面都已经完全破损,可现在,已经被缝补好了七七八八。 阿灯的铃鼓可不是用普通材料能够缝补的,想要复原,就要找回当初让阿灯生出执念的灵魂,一点一点,收集魂魄与人皮,才能补上一点点,在阿灯死后的几千年,湛芳便是这样,派出无数的人去寻找阿灯的执念,杀了对方,剥皮取魂,为阿灯修复铃鼓。 这面铃鼓对阿灯有多重要,湛芳最清楚,虽然他厌恶的恨不得将这东西毁了,可阿灯喜欢,他就会帮她。 他一厢情愿地认为,只要自己将铃鼓缝补好,阿灯就会回来。 她最爱的铃鼓在这里,她不会离开的,就像是她不会放下她的执念,也不会忘记她的绝望与怨恨。 湛芳不介意她变坏,阿灯就是要杀了所有人,他也只会帮她。 “那是我的铃鼓吗?” 青年缓缓扭头看过去,嗯了一声,“还没有为你补完。” 阿灯笑了,在湛芳脸颊上轻轻亲了一口:“不用补的,我早就不喜欢了。” 湛芳愣了下,“嗯?” “你以为我回来是为了什么?为了铃鼓?” 湛芳那张绝美的脸上浮现出一抹茫然,不然呢?不是为了铃鼓,又是为了什么?难道是为了他? “是为了你。” 湛芳觉得自己一定是听错了,阿灯居然说是为了他才回来……骗子,大骗子,如果是为了他才回来,为什么现在才回?为什么在他即将快要补好铃鼓的时候才回?阿灯是个骗子。 阿灯做了个虚抓的动作,那面铃鼓就已经到了她手上,她一手拿着铃鼓,一手搂着湛芳的腰,靠在他怀里,感慨道:“湛芳真的长大了啊~都比我高,也比我厉害了。” 湛芳垂着眼眸没有说话,下一刻,他瞪大了眼睛,因为阿灯居然将那面铃鼓毁掉了! 他不敢置信地看向她,阿灯回以粲然一笑:“放下了就是放下了,我已经从那爱恨交织的执念中解脱,我又是我了,湛芳,不是那个怪物了。” 那面铃鼓,是作为人类时的阿灯的最爱,即便堕落成魔,她也总是随身携带,人魔大战时,阿灯摧毁了铃鼓,释放了铃鼓里的魂魄,消散于天地间,那时候湛芳以为她是心灰意冷,他遍寻不着,只能去抓那被释放的魂魄,想要重新为阿灯缝补铃鼓,补好了阿灯就会回来,他一直是这么相信的。 可阿灯却把铃鼓给毁了。 “它对我来说,已经完全不重要了。”阿灯笑眯眯地说,“湛芳,你不相信我吗?” 湛芳静静地看着她:“既然不重要了,又为何会跟那人在一起?” 阿灯长长叹了口气:“还不是为了见你。” 又是湛芳意料之外的回答。 “人间界修者销声匿迹,我不找上他,怎么找你啊?” “哼。” 这傲娇的一哼,别看湛芳外表冷若冰霜,其实心里受用得很,不知道多么美滋滋,他小时候便是这样,阿灯最了解了。 她抱抱湛芳:“我真的解脱啦,所以你也不要再为难自己好不好?就当是为了我嘛。” 湛芳眯起眼睛:“我怎么确定你不是为了那人,才故意说好话哄我?” 阿灯很无语:“那你想怎么样?” “我想你嫁给我。”湛芳紧紧地盯着她的眼睛,“我想你与我结契,永远不离开我。” 阿灯的睫毛轻轻颤了颤,随即笑颜如花:“好啊!” 答应的太快反倒让湛芳没有真实感,他冷着一张脸:“真的?不是骗我?” 阿灯用力点头:“骗你是小狗!” 湛芳轻轻一哼。 终于回到湛芳身边的阿灯,并没有隐瞒自己的身份,很快,魔宗上上下下,都知道那位活在传说中,据说在数千年前魔宗被围剿时失踪的圣女回来了! 曾经跟阿灯打过照面还出言不逊的那对道侣魔修吓得差点腿软,要知道那是魔宗圣女,他们怎么敢大言不惭?如今只希望圣女大人有大量,千万不要跟他们一般见识…… 阿灯坐在王位上,湛芳枕着她的腿,她轻柔地抚摸他的长发,眼前似乎又浮现起她还是人类的时候…… 那真的是很久、很久之前的事情了。 那时候的阿灯是个在乡野间长大的少女,因为父亲是大夫,自己也跟着学了不少,她喜欢小动物,性格活泼外向,热爱一切生命,虽然跟父亲相依为命,且日子清贫,但她过得很快乐。 直到有一天,父亲救回来一个英俊的男人。 阿灯一开始只把他当作病人来看,可男人清醒后却失去了记忆,不知道自己姓什么叫什么,阿灯那时候古灵精怪,便给他取名叫阿牛,男人没有记忆,便留在了药庐,给她和爹爹打下手。 慢慢地,两人便相爱了,可男人不记得自己是否娶妻生子,阿灯也不肯这样糊涂嫁给他,两人之间发乎情止乎礼,从未有过逾矩。 可世间之事,总是不朝好的发展。 阿灯貌美,常常与父亲出门行医救人,很快被一纨绔盯上,那人家中颇有势力,要强纳阿灯做妾,父亲与阿灯都是普通人,他们只能逃,逃走途中出了事,阿灯被捉住,灌了药,男人杀了许多人闯进来救她,意乱情迷中,有了夫妻之实。 随后一家三口便开始了四处躲藏的生活,阿灯也与男人成了亲,她很快有了身孕,可那纨绔又派人追了上来,逃亡中,父亲死去,为了保护阿灯与她腹中孩子,男人将她藏起来,自己引走恶人,他让阿灯等他,抱着她说自己一定会回来。 可他食言了,他再也没能回来。 阿灯一个人过得艰辛,她受了太多苦,终究是没能生下孩子,落下来时,那孩子已经有了模样,鼻子是鼻子眼睛是眼睛,阿灯痛哭了一场,浑浑噩噩,却捡到一个白白嫩嫩的小孩。 那便是天生神体的湛芳。 她失去了一切,下意识将湛芳当作唯一的亲人,湛芳被正邪两道追杀,都是为了他的天生神体,想要借他躯体成神,被人类女人收留,湛芳觉得很麻烦,可他不知道为什么,却一直没有离开。 后来,阿灯无意中见到了离开的丈夫。 他马上就要成亲,妻子是家中为他精挑细选的大家闺秀,容貌美丽端庄,他忘了自己已经娶过妻子了吗? 阿灯想见他,想问他,可她身份低微,根本没有办法。 她看见他跟未婚妻子一同出游,态度温和,惨死的父亲、夭折的孩子,这一路吃的苦,让阿灯心中充满了怨恨。 湛芳帮助了她。 在男人大婚时,阿灯闯入了他家,当着新娘子的面,问他为何负她。男人面露茫然,却忍不住一直看她:“我以前见过姑娘吗?” 他为何没有回去接她,为何杳无音讯,为何另娶他人,一切都有了答案。 阿灯心力交瘁,她又爱他又恨他,新娘子掀开盖头,偌大的地方,只有阿灯一人像个疯子,她被怨恨迷了心智,迷失了自己,不想听男人解释,也不想看到他那陌生的眼神,她的嚎哭引来了湛芳,湛芳降下神罚之火,没有人逃得脱。 男人一直挣扎着,似乎想求阿灯,阿灯却不想听他那张嘴,再说出不能实现的诺言,她狠狠捂住他的嘴,什么对不起饶了我成全我之类的话,不管他要说什么,她都要让他住嘴! 神火烧尽之日,亦是阿灯堕落为魔之时。 她把男人的魂魄封进父亲做给她的铃鼓之中,要让他永生永世受尽折磨,要他永远后悔——那时痛失父亲与孩子的阿灯,是这样想的。 湛芳冷冷地看着,他已经从两三岁的小娃变成了大一点的孩子模样,天生神体沾了凡人性命,他与阿灯一同堕落,从此世间有了魔宗,多了一位君上,与一位圣女。 阿灯疯了许多年才缓缓清醒,她忘记了曾经自己是个怎样快乐活泼的姑娘,她突然觉得这些年来活得太累,她不放过男人,也不肯放过自己,这是她想要的吗?是父亲想要看到的吗? 阿灯自己解脱了自己。 她毁去了铃鼓,释放了男人的魂魄,又以己身为引,终止了那场大战,拯救了无数凡人,也算是让这罪孽深重的灵魂,最后做一件有意义的事。 可她忘了湛芳。 成魔后的阿灯脑子里一片混乱,她在坠入水面之际,才想起她亏欠良多的湛芳。 她后悔了。 成魔后的很多年,她与湛芳形影不离,相依为命,变成少年模样的湛芳很安静,不大喜欢说话,但无论阿灯在哪里,他都陪着她,如今她一厢情愿解脱,留在世上的湛芳要怎么办? 阿灯想回去,想回到湛芳身边。 湛芳皱起眉头,他虽然在睡觉,但睡得并不安稳,阿灯从回忆中清醒,看见孩子气的湛芳,摸了摸他的脸,湛芳突然伸出一只手握住她的,阿灯还以为他醒了,结果却没有,他只是下意识地想要捉住她,而握住阿灯手后,湛芳紧蹙的眉头缓缓松开。 那个居高临下,以自己的神体为她堕落为魔的少年,真的长大了。 其实即便是两三岁的湛芳,年纪也比阿灯大得多,他天生神体,需要契机才能长大,阿灯就是他的契机,他的几次长大,都是因为阿灯。 他喜欢她。 就是很喜欢,所以为了她做什么都心甘情愿,连她毁去的铃鼓,哪怕是用湛芳最厌恶最恨的人做成的,他也要为她缝补,阿灯最爱那个男人,如果铃鼓补好,她一定会回来。 在那漫长的岁月中,阿灯的爱与恨都慢慢变得淡薄,父亲、孩子、丈夫……她都忘记了。 只有湛芳,鲜艳热烈。 湛芳睡得很熟,阿灯任由他握着自己的手,就这样让他枕在自己腿上,不知道他做了什么样的梦呢?应该很快乐吧,瞧,他的嘴角都在微微上扬。 湛芳梦到了自己刚跟阿灯相识时的场景,他最快乐的一段时光,也是跟阿灯的初识。 那时候的阿灯虽然没了父亲,丈夫孩子也都出了事,可她仍然很坚强很开朗,对他很好,愿意养着他这个看起来什么都不能做的拖油瓶,他们在一起度过了很长一段快乐的时光,阿灯总是那样充满活力,对生活满是热爱,如果那样的日子一直继续下去,倒也没什么不好,只要那个男人不要出现,让阿灯以为他死了就好了。 得知丈夫还活着,甚至要娶妻的阿灯,她心中除了爱,还有失去父亲与孩子的痛苦与绝望,而那些痛苦与绝望中,最该陪伴在她身边的人却不在,如今又要另娶。 湛芳的阿灯,从那一刻起,就变了。 1061|第九十八片龙鳞(四) 第九十三片龙鳞(四) 湛芳一直希望阿灯能够看到自己, 看到真正陪伴在她身边,不离不弃的人。 不是她的父亲,也不是那个未出世便已缘尽的孩子, 更不是那个什么丈夫。 湛芳从来不信一个人失忆了,便能心无旁骛地爱上另一个人,难道那人找回自己的身份后, 就不好奇自己在失忆期间发生过什么吗?他就这样将世间最好的阿灯忘了, 要另娶他人?难道对阿灯所表达的爱意都是虚假的吗?没有了记忆, 爱意便也随之消失? 那样浅薄的爱,有什么价值呢? 湛芳知道自己天生神体, 这也是为何他成长缓慢的缘故,即便已经几百岁了, 还是凡人两三岁小娃的模样, 阿灯那个女人, 一开始恐怕是将他当成了自己的孩子,若非他吐字清楚逻辑完整,阿灯说不得还要去找些奶来喂他喝。 知道什么是天生神体吗?本身便拥有巨大的力量,且随着年纪增长会越来越强大, 根本不需要修炼, 到了年纪便会成神, 这便是人人趋之若鹜的天生神体, 对修士来说, 若是能得到一个天生神体, 将对方炼化为己所用, 日后飞升,那是事半功倍。 所以从湛芳有记忆开始,他就一直被追捕, 他很强大,可受这么小的身体限制,发挥不出太强的力量,能够自保是没错,可是遇不到成长的契机,他就永远只能当个小奶娃。 直到他遇见阿灯,一个让他拼命想要长大的人。 阿灯的绝望与交织的爱恨,让他第一次成长,他心甘情愿作为天生神体却沾染凡人的鲜血,降下神火,杀了那些让阿灯不快乐的人。 他们嘲笑阿灯,笑话他的阿灯是个疯子,在盛大的婚礼上胡言乱语,说新郎早已成亲。 笑话阿灯的人都要死。 神火烧尽一切,也烧死了那个天真快乐,无论遇到什么困境都很努力活着的阿灯。 她成魔了。 也不再跟他亲密无间,因为湛芳已经隐隐有了少年的模样,他是魔宗君上,而阿灯做了圣女,此后的许多年,彼此之间都是淡淡的,阿灯总是一个人呆着,抱着那面铃鼓,里头囚禁着负心人的灵魂。 湛芳其实也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他并不懂人世间的情爱,但他想要跟阿灯在一起,一直一直在一起,连那面铃鼓也不能插足其中。他是这样想的,就算阿灯成魔也无所谓,因为他永远不会抛弃她,也不会忘记她,他发誓。 湛芳对做魔宗君上没什么责任心,他无所谓那些魔修会在外面干什么,除了阿灯,旁人的死活他都不在意,谁生谁死,关他什么事?他只想要跟阿灯在一起。 可阿灯却选择了解脱。 人魔大战,除却双方死伤外,修仙界与人间界一片混沌,无数凡人因为这场大战被波及,就是在这时,阿灯放下了。 她亲手毁了带了几百年的铃鼓,释放了负心人的灵魂,也释放了她自己,并已己身为阵,终止了这场战斗,分离了修仙界与人间界,此后数千年,修仙界道法没落,人间界也不再见过仙人。 而阿灯,她从此消失在战场中,虽然很多人都说圣女已经死去,但湛芳不信,因为阿灯答应过他,要永远在一起,无论是以什么身份。 他等了好久好久,阿灯也不回来。 湛芳忍不住想,是不是因为她最爱的铃鼓坏掉了呢?一定是的吧?阿灯是个傻子,她还是人类的时候,便常常赞美小花小草,对一切生命都抱有喜爱之心。 如果他把她的铃鼓缝补好,她一定会回来的,湛芳坚信。 所以他派人去人间界,找那负心人的转世。 每一世都要抓住对方,杀了他,剥了他的皮,用他的灵魂来补铃鼓,就这样循环往复用了几千年,眼看便要缝补好了,阿灯却回来了。 还说她放下了。 湛芳的每一次长大都是因为阿灯,如今他已经成为了深不可测的君上,又是青年外表,在这漫长的、没有阿灯的无聊岁月中,湛芳终于明白,他对阿灯究竟是一种怎样的感情。那天长地久的陪伴,已经化作了毒,浸入他的骨血,没了阿灯,他连活着都觉得没意思。 阿灯,阿灯。 湛芳猛地睁开眼睛,许是很久不曾睡觉,他在看见阿灯含笑的面容时,还有一瞬间的呆愣天真,看得阿灯忍不住笑了,伸手捏捏他的脸,像是小时候那样。 小时候的湛芳超级可爱,圆嘟嘟的脸蛋,大眼睛长睫毛,由于人小腿短,阿灯常常抱着他赶路,还喜欢捏他的小脸摸他的头,当然,对几百岁的湛芳来说,她真的非常烦人,到了后来,湛芳已经习惯性伸出小短手,提前挡住阿灯不安分想要捏他或是摸他的魔爪。 可这一次,他忘记挡了。 暌违了几千年,湛芳又一次被阿灯捏了脸,还摸了两下头,这一回,他没有拒绝。 “你醒啦?”阿灯顺着他的长发,“还困吗?要不要再睡一会儿?” 湛芳缓缓起身,他其实还想在阿灯腿上躺着,可是他怕阿灯腿疼。 见湛芳不说话,阿灯长叹一声:“你这人,怎么这样啊,越来越不爱说话。” 虽然小时候说话不中听,还总是毒舌,但可比现在话多多了。 湛芳仍旧没有开口,阿灯正想开玩笑,他却突然伸出两只手臂,紧紧地抱住了她。阿灯愣了一下,察觉到那拥抱自己的双臂正在微微颤抖,她闭上眼睛,睫毛上已经沾染了晶莹的泪珠。 阿灯反手也抱住湛芳,把脸埋进他颈窝,泪水浸润了他的肌肤,“湛芳……我好想你。” 在荒海归墟,连时间都失去意义的存在里,她无比想念湛芳,想念那个自己说解脱就解脱,却连一句话都没有给他留下的湛芳。明明答应过他,要永远在一起的,可她食言了,湛芳死心眼,如果还在一直等她怎么办? 她不介意永远变作花苞,可她还想再见见湛芳。 湛芳听到阿灯说想念他,一时间几乎要哭了,可他还是用冷冰冰硬邦邦的语气道:“想我?” “嗯。” “我不信。” “诶???”阿灯的眼泪瞬间消失,她一把扯开湛芳,愤怒道,“你怎么能不信?我这么辛苦的回来——” 说着,她猛地捂住了嘴,眼睛眨呀眨,湛芳神情冷凝:“当初你以身为阵,终止了大战,身躯早已消散,我找了许久也找不到你的残魂,你去了哪里?又为什么现在才回来?” 阿灯眼珠子骨碌碌转,一看就是在找理由。 “不许骗我。” 他又补充了一句。 阿灯苦恼极了:“我不骗你,可我现在不想告诉你怎么办?” 她突然狡黠地笑起来,搂着湛芳的脖子,在湛芳脸颊上轻轻亲了一下,“这个做补偿,可以吗?” 湛芳的脸一瞬间红到了脖子,他又想把阿灯甩开又舍不得,顶着被她亲吻过的脸,还在那里装作淡然:“别想这么糊弄过——” 话没说完,阿灯又亲他了,这一回亲的是薄唇,湛芳只犹豫了一秒钟,便反客为主,回吻了阿灯。 好家伙,阿灯直呼好家伙,君上不愧是君上,接吻这种事都能无师自通,世界上还有什么是他不会的吗? 借由一个热烈的吻,阿灯成功逃过一劫,她最终还是没告诉湛芳,两人就这样在魔殿里厮磨许久,像是黏在彼此身上一样不放开,阿灯倒是还好,主要湛芳像一只黏人的猫,要阿灯不停抱他、摸他、亲他才能顺毛。 而外头,魔修们都在议论纷纷: “那个女人进去已经好几天了,该不会被君上弄死了吧?” “都说了是圣女,是圣女的话怎么会被弄死?” “传说中圣女跟君上就是一对,现在人家小两口重聚,那还不是天雷勾动地火……嘿嘿嘿,懂得都懂。” “就是就是,而且君上从不出魔殿,君上与圣女又不像人类需要进食,我们只要老老实实守着就好了。” …… 在一群魔修讨论的时候,阿灯已经跟湛芳离开了魔宗。 魔宗没什么不好,要什么都有,可魔宗常年天空是灰色的,到处都是死寂,阿灯喜欢阳光明媚又有花花草草的地方,她喜欢“活着”的感觉,而湛芳不在意自己生活在哪里,只要有阿灯就行。 阿灯在人间没有别的去处,毕竟这早已不是几千年前,所以,她带着湛芳,回到了她在山脚下的那间小屋。 “这里过去可是山谷呢,是我跟爹爹住的地方。”阿灯告诉湛芳,“千年过去,世间沧海桑田,已经让人不能分辨了。” 湛芳正想用个清洁术弄干净屋子,却被阿灯阻止,她瞪着他:“知道什么叫生活吗?生活,就是要自己动手才有趣味!” 然后,高贵的君上手中,便被塞进了一个鸡毛掸子,这鸡毛掸子是用野鸡尾羽制成,十分华丽,阿灯走了这么长时间,屋子里已经落了一层灰尘,床褥也得都拆开洗一洗晒一晒才能睡。 魔宗的君上与圣女,便在这小小的屋子里开始忙活,湛芳从没做过这种事,未免有些手忙脚乱,阿灯忙碌中,还得帮他处理烂摊子。 先是把床褥拆开,趁着天气好,赶紧洗一洗下午就能晒干。 湛芳不肯让阿灯手洗,阿灯就塞给他一个小马扎,理直气壮:“不让我洗,那就你洗啊!” 湛芳:…… 他只能老老实实坐在小马扎上,面前放着个大木盆,还有一个搓衣板,艰难地洗起来,阿灯还忍不住刺激他:“知道吗,申屠鸿在的时候,人家可是洗衣煮饭两手抓两手硬,你给我好好学!” 湛芳一听她提申屠鸿便生气,他怎么可能比不过一个凡人? 不就是洗被套洗床单?这种简单的事情—— 可他低估了洗衣服的难度,也高估了自己的本事,好在阿灯不惯着他,只提供口头上的技术指导,勉勉强强,算是洗的差不多了,两人搭手将床单被套晾起来,家里缺很多东西,湛芳要用法术变出来被阿灯阻止,她叉着腰,一副很凶悍的模样:“不许用法术!说好了就这样过日子的!你要是用法术,那就给我多变几个美男子出来让我欣赏!” 湛芳眼一冷,半晌,在阿灯的视线中败下阵来,转身回房继续打扫,嘴里嘀咕一句:“河东狮。” 阿灯耳朵尖着呢:“湛芳!你有本事再说一遍!” 君上还真没这本事,他背影修长好看,但却怂耷耷,怕阿灯找他算账,头也没回进屋子里了。 阿灯哼了一声,去了厨房,走时的柴火还没坏,想来做中饭还可以用,正在她考虑要吃什么的时候突然听见外面传来一阵脚步声,还有说话声。 “阿灯家的门怎么开了?” “不会是遭贼了吧!” “快!快去看看!不能让阿灯的东西被人偷走!” …… 这声音,听起来像是村子里的小伙子们,阿灯连忙走出去:“阿贵,阿虎!是你们啊!” “阿、阿灯!?” 自从阿灯不告而别突然消失,小伙子们心里都空落落的,每次上山,都忍不住经过阿灯家门口,想看看阿灯有没有回来,但每一次他们都很失望,就在大家都觉得阿灯不会回来的时候,他们约定好,要守住阿灯的家,这样的话,等阿灯回来了,还有地方可以住。 但他们万万没想到,阿灯居然真的回来了! 是阿灯!是活生生的阿灯! 阿灯见了这些青年也都很高兴,她喜欢每一个生命,村里的小伙子们大多淳朴善良,帮了她很多忙。 阿灯笑起来,还是那般好看,小伙子们一个个挠着头不好意思地笑了,时不时悄悄抬眼偷看阿灯,越看越觉得阿灯生得俊。 其中就包括阿贵,村里没成婚的小伙子没有不喜欢阿灯的,他是所有人中条件最好的那个,要真是有希望,他也是希望最大的,没有在阿灯身后看到那个凶神恶煞的阿牛,阿贵松了口气,之前他还担心阿灯是跟阿牛走了呢,现在看来不是啊,真好真好。 “阿灯,阿牛呢?他没有跟你一起吗?” 阿灯没想到他们还会问起申屠鸿,正想回答,突然听到湛芳冰冷低沉的声音:“什么阿牛?” 小伙子们目瞪口呆地看见正屋走出一个身形修长容貌绝美的青年,他们原以为阿灯是世界上最好看的人,如今却又见到容貌上比阿灯还要美丽的湛芳,一个个瞪大了眼睛。 虽然知道阿灯救了申屠鸿是为了回修仙界找他,不让他再继续修补没用的铃鼓,可只要一想到申屠鸿那家伙陪着阿灯在这种地方过了许久二人世界,哪怕阿灯再三保证对申屠鸿没有男女之情,两人之间清清白白,湛芳心底还是非常不爽。这种不爽,在看见这群对阿灯献殷勤的村汉后,更是到了极点。 要是换作阿灯不在的时候,他早弄死他们了。 虽然这人不像阿牛凶巴巴,但阿贵等人却不敢多看他,总觉得这冷冰冰的人比凶巴巴的人更可怕…… “阿、阿灯。”阿虎悄悄问。“这人谁啊?” 他极力压低声音,却仍然躲不过湛芳的耳朵,湛芳也很好奇阿灯要如何回答,若是她的回答不让他满意,哼,看他怎么收拾她! 阿灯笑靥如花,过来挽住了湛芳的胳膊。 她身姿纤细窈窕,湛芳更是高大英挺,两人站在一起,愣是让阿贵想到以前听人说的那个什么、什么词儿来着……对了,郎才女貌!天生一对! 面对湛芳这样的人,他连竞争的想法都不敢有。 “他是我的未婚夫,名叫阿芳,你们叫他阿芳就好啦。” 阿……芳? 湛芳对这个名字很有意见,可是阿灯说他是她的未婚夫,也就是说,将他当作一个男人,还是可以与她结为夫妻的男人,被叫阿芳的不快,瞬间便被巨大的喜悦所替代。 他虽然能忍能装能傲娇,可真正开心起来,连嘴角上扬都无法抑制,总之整个人的气势发生了极大的改变,显然阿灯非常懂得怎么给他顺毛,能把凶狠的猛兽变成乖巧的小猫咪。 未未未未未婚夫???? 阿灯有未婚夫了?! 一众小伙子的心顿时碎成一片,湛芳心情不错,见到他们这如丧考妣的脸,更是身心舒畅。 等到送走垂头耷脑的小伙子们,阿灯抬手想摸湛芳的头,他下意识地捉住她细细的腕子阻止:“老实点儿。” 哪有妻子摸丈夫的头的?她眼里还有没有他? 阿灯摸不到头,只好退而求其次,拍拍他的肩膀:“表现不错,村子里的人都很友好,你不可以凶,也不可以吓唬他们,记住了吗?” 湛芳冷哼一声,勉强算是答应了。 阿灯这么说其实是美化版本,因为她就算再完美,也不可能让每个人都喜欢她,村子里淳朴友好的人是大多数,但也有看她不顺眼的,比如说暗恋阿贵的小娟姑娘,每回看见阿灯都恨不得把鼻孔长在头顶用来鄙视。 不过阿灯无所谓啦! 两个人打扫好了屋子,又把院子也打扫一遍,然后湛芳烧火,阿灯煮饭,两人曾经在人间生活过,这些生活技能虽然久久未用,但稍微做一下也就不那么生疏,因为阿灯走了几个月,家里能吃的东西不多,而且现在已经是秋天,还得去镇上多购置一些御寒的衣服。 湛芳道:“我不用那个。” “你必须用。”阿灯把他全权驳回,“都说好了要过日子,别人看到你大冬天还穿薄衫,不会觉得你脑子有问题吗?” 湛芳:…… 那么问题来了,他们没有多少钱。 阿灯倒是攒了一些银子,但也没多少,这点钱到镇子上根本不够她嚯嚯,湛芳随手拿出一个宝物,被阿灯又收了起来,点着他高挺的鼻尖:“不许拿这些,不许拿这些!再让我看到的话,我就要生气了!” 湛芳皱眉:“那怎么弄钱?” “打猎!” 阿灯胸有成竹地说! 湛芳:打猎?! “嗯。”阿灯点头,“山里有很多好东西,我之前都是在山里找吃的,都没饿过肚子呢!打到猎物可以卖钱,攒了银子咱们就有钱买被褥啦!不过现在也不急,虽然只有一床被子,但还是够用的。” 湛芳正在考虑如何让阿灯过得好,突然意识到有哪里不对,阿灯刚才说,只有一床被子?! 那他要睡哪里?难道说…… 他冷不丁地问:“之前那人在的时候,他睡哪儿?” 如果阿灯敢说是床上,他绝对、绝对要狠狠教训她! 阿灯答道:“地上呀。” 湛芳满意了。 于是干活也老实听话起来,两人一起吃了顿简单的中饭,下午便收拾了家伙进山,说实话,申屠鸿打猎还得靠自己的身手跟反应能力,湛芳一进山,整座山都安静了…… 湛芳道:“打猎太简单,此法可行。” 阿灯瞥他一眼,还打猎太简单,他打了吗!即便是收敛了身上气息,当湛芳出现,豺狼虎豹那些野兽都吓得不敢乱动,更别提野鸡野兔之类的小动物,阿灯只要把它们往背篓里捡就行了,打猎确实是简单,太简单了! 两人满载而归,高贵的君上头一回体验了怎么给杀鸡放血拔毛,以前被阿灯捡到时,倒是见阿灯做过,可那时他外表只两三岁,现在自己上手,才知道难度系数有多高!当初看阿灯做,觉得轻轻松松,现在自己来,简直是手忙脚乱鸡飞狗跳! 最可气的是阿灯只在一边看,还笑话他,就是不帮忙! 湛芳气着气着,看到阿灯灿烂的笑容,低头时,也忍不住勾起嘴角。 她回来了,就在他身边,真好。 他们即将结为夫妻,真好。 从今以后,再也不想失去她了,不管去哪里,不管身在何处,不管发生什么,都不想再松开阿灯的手,不想也她分离。 阿灯一开始还笑话湛芳,笑着笑着,眼里便慢慢有了泪。 1062|第九十八片龙鳞(五) 第九十八片龙鳞(五) “湛芳你这个笨蛋……直接煮来吃会腥的!” 眼看湛芳把杀好的鸡剁成块之后直接要生火下锅, 吓得阿灯连忙过去阻止,这家伙真就不食人间烟火,连怎么做饭都不会! 湛芳也很委屈啊, 他跟阿灯在一起的时候只有两三岁的外表,别说做饭,就是吃饭都不大稳当, 那时候阿灯还是个很善良的人, 哪怕知道他其实并不像外表那样只有两三岁, 但也不会无情地让他烧火杀鸡煮饭,之后阿灯堕落为魔, 又不用吃饭,偶然想吃点人类的食物, 也有无数魔修可以差遣, 怎么也轮不到自己来做。 所以对于自己不会做饭这件事, 湛芳除却委屈外,还委屈的理直气壮——他就是不会啊,可不代表他不能学!阿灯不许他用法术,那至少得给他时间来学吧? 这家伙说起这些歪理还头头是道, 阿灯很难拒绝。 两人勉强凑合了晚饭, 白天晒的被褥还散发着阳光的味道, 湛芳开始跟阿灯一起套被子, 他第一次干这个, 难免手忙脚乱, 其实一个小法术就能解决的事情, 阿灯非要他亲自来,根本就是在故意折腾他吧? 一床被子,两人套了半天, 然后又是铺床,顺便点起菖蒲,熏一熏可能会有的蚊虫,不管有没有,仪式要做到位。 之后便是睡觉的事了。 重点在于屋子里只有一张床,门后倒是有个草垫子,据说那是申屠鸿在的时候睡的,湛芳绝对不会睡。 阿灯脱了鞋袜上床,桌上的油灯亮着昏黄的光,湛芳还站在屋子中间,硬邦邦杵在那儿,看得阿灯忍不住笑了,冲他勾勾手指头:“还愣着干什么,你不睡觉啦?你不睡,我可要睡了。” 湛芳薄唇微抿:“我睡哪儿?” 阿灯语重心长地问他:“让你打地铺你愿意吗?” 当然不愿意! “那不就行了,快上来呀。” 湛芳这才相信,阿灯真的是让他上去一起睡! 他顿时紧张的浑身僵硬,甚至同手同脚,差点儿把阿灯笑死,好不容易湛芳到了床边,阿灯一把抓住他的手,将人扯了过来,湛芳被她扯得一趔趄,没站稳,整个人往前扑倒,正好倒在阿灯那双又细又长的腿上。 冰冰凉凉的,没什么温度,像是玉石一样温润美丽,肌肤嫩的像是水豆腐,湛芳甚至都不敢去碰,怕自己一不小心就把她弄碎了。 “快上来呀笨蛋湛芳。” 湛芳僵硬地上了床,阿灯伸手来解他衣带,吓得君上宛如被调戏的良家小娘子,一把捂住自己胸口,戒备十足:“你做什么!” 阿灯:“……你不脱衣服怎么睡觉?” 湛芳道:“我、我自己脱。” “好吧。”阿灯也不管他,开始脱自己的,她身上还穿着一件长的睡袍,睡袍里面则是细细的吊带短裙,阿灯不喜欢穿衣服睡,但是跟湛芳在一起,她怕刺激到他,还是穿一件好了。 湛芳只顾着盯着阿灯看,她真美,连脱衣服的动作都美得让人说不出话,纤细的肩头、精致的锁骨,还有……君上猛地扭过头不敢再看,他怕自己生出亵渎之心。 虽然湛芳一心想要跟阿灯做夫妻,可他其实并不清楚人类夫妻是什么样子,只是两个人决意要一起度过余生,便会结为夫妻,他便是这样想阿灯的,可是看到阿灯那双腿,还有雪白的臂膀后,他心中似乎又生出了别的念头。除了要做夫妻,要一起度过余生,他还想要别的…… 可到底是要什么呢?他又想不明白。 正在湛芳纠结不解时,一阵香风袭来,有一双柔嫩的胳膊从他背后搂住他的脖子,甚至他能清晰感受到阿灯贴在自己身上后,那种绵软的触感……湛芳耳根子都红了,他这辈子都不知道自己还有脸红的一天,于是愈发不肯回头,就是不想被阿灯瞧见,那也太丢人了! 阿灯忍不住笑起来,在湛芳耳朵上亲了一下:“你不是要与我做夫妻吗?怎么,你后悔了?” 湛芳瓮声瓮气道:“谁后悔了?” “那你怎么不敢看我?” “谁说我不敢看!” 湛芳怒而回头,望进阿灯那双深邃幽远的美眸,他能清晰地从她眼眸中看见自己的倒影,心动、窘迫、爱恋……他对阿灯,就是这样强烈的情感。 阿灯搂着他的脖子亲了下来,她之前也亲过湛芳,湛芳很快便反客为主,可不要以为他没有经验,便什么都不懂,他懂得可多了!那些事情,他也想要跟阿灯一起坐! 阿灯万万没想到,自己本来十分自信,觉得能够教导湛芳,结果却是翻了车,反倒是自己被摁着教导了一顿,以至于她有气无力地问:“你、你不会是骗我的吧……” “什么?” “骗我对我一往情深,其实身经百战阅人无数……” 湛芳冷哼,“你把我当成什么人了?” 他低头,咬了咬阿灯的耳朵,刚才她也这样咬过他,让他浑身都酥酥麻麻,好像有虫子在咬,痒得要命,“我只是特别聪明,很多东西,一学就会,得到了实践机会,举一反三罢了。” 阿灯万万没想到他能说出这样的话,一点都不纯情可爱,还她乖巧湛芳! 由于阿灯错估对手实力,很遗憾,第二天早上,她躺在被窝里不肯起来,只有一床被子的情况下,阿灯无情地将被子卷了自己一身,一点也没给湛芳留,湛芳赤着上身,一双长腿矫健有力,阿灯看了一眼,气呼呼地又钻了进去,恨不得把脑袋也卷起来不看这个混蛋。 餍足的湛芳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从前他觉得男女之事毫无乐趣,可那也要看跟谁做,和阿灯的话,自然另当别论。 暴躁阿芳在线顺毛,他将那个被子卷抱起来,“阿灯。” 阿灯闭上眼睛,不听王八念经。 “你能回来真是太好了。” 湛芳不是那种会把情感宣泄给别人看的人,他的爱意相当委婉,且藏得很深,阿灯没死之前,花了很久的时间才确信湛芳是爱她的,正因为爱她,所以才隐瞒不说。 她不由得睁开眼睛,还没来得及感动,就听见湛芳说:“我现在还很有精力,我们再来一次。” 阿灯惊了:“等、等一下!等一下——” 湛芳才不让她等呢,直接封住她的红唇,不给她说话机会。 最后,阿灯卷在被子里痛哭:“你用法术了!你绝对用法术了!你不听我的话了,你犯规!” 湛芳跟她解释:“我没有用法术……” “不可能!”阿灯哭得眼角粉红,她刚才都要哭断了气,湛芳就是不肯停下,那是人类能达到的时间跟速度吗?“你还是人吗?你绝对用法术了,我不信我不信我不信!” 她突然开始无理取闹,湛芳叹了口气:“我本来就不是人。” 怎么能用人类的能力来要求他? 修长的手指划过阿灯露在外面的香肩,“阿灯不也不是人吗?” 有那么一瞬间,阿灯觉得自己被内涵了,总之她已经恼羞成怒,非常不愿意相信有经验的自己被没经验的湛芳弄得散了架,所以踹他下床,被子不肯分给他,还叫嚣着自己要吃饭。 必须吃饭,不吃饭没有体力,有了体力再来!这次她绝对不输! 本来打算今天去镇上,但是发生了这么一出,只能明天去了。 湛芳没有换洗衣服,他只穿了一条长裤走出屋子,在院子里先打水,把两个人的衣服泡一泡,等晾干了再穿上。 外头,小伙子们本来还想来看看阿灯,最好是再跟湛芳放两句狠话,证明他们不是好惹的,阿灯是大家的阿灯,谁都不能独占! 结果刚走近,就看见院子里劈柴的湛芳,他身形修长,昨天穿着衣服不觉得什么,只觉此人极高,一身贵气,如今脱去上衣,才发现他居然还有肌肉,胸肌腹肌都十分漂亮,属于是个男人都想要,但不是每个人都能拥有的那种绝美肌肉,而且腰很细,皮肤又嫩,半点不粗糙,跟糙的不行的小伙子们一比,光是身材,那便是天差地别。 他们虽然每日干活,却并没有这样的肌肉,只从外表来看,也难怪阿灯喜欢。 这样的话,阿芳勉勉强强,也算是配得上阿灯吧,可是他没钱又没本事,怎么养活阿灯呢?以后总不能让阿灯跟他吃苦吧? 阿灯家没有墙,用的是篱笆,篱笆不算特别高,主要是为了防动物不是为了防人,所以小伙子们一走近湛芳就察觉了,只是他今天心情极好,以至于对着这些连情敌都不配称的凡人也是和颜悦色:“有事?” 这人昨天还是一副要把他们吃了的架势,今天却如此友好,一定有诈! “阿、阿灯呢!”阿虎战战兢兢地问,他抱着自己的背篓,“我、我采了野果给她。” 其他人也纷纷展示自己的战利品,都是要送阿灯的野果蘑菇之类,甚至还有几个鸟蛋。 湛芳看着,面色淡然,看不出他在想什么,半晌,他打开门:“进来吧。” 院子里干干净净,一尘不染,湛芳劈完了柴,很自然地用布巾沾水擦手,又擦了擦出汗的上半身,他爱干净,但这样的卫生习惯,小伙子们去没有,见湛芳举手投足都不同凡响,几个人悄咪咪学起来,连坐姿都学着湛芳。 “阿灯呢?她怎么没出来?” “她在休息。”湛芳说,“昨天晚上太累了。” 都是男人,谁还不懂谁呀!村里有人弄了本那啥书,大家私底下偷偷传阅着看过,也偶尔会凑在一起讨论,弄得面红耳赤,湛芳这轻描淡写的语气瞬间让阿贵炸了:“你、你跟阿灯不是还没有成亲吗?!” 湛芳不知道他为何如此激动:“是又如何?” “那、那你怎么可以做那种事!”阿贵气急败坏,“没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至少要有婚书,你们什么都没有,未婚夫妻也不能这么干!要是被人知道,会有人对着阿灯指指点点的!” 湛芳并不懂人类的礼节,他对夫妻的唯一印象,便是阿灯那负心人的婚礼。 一身红,新郎新娘在一起,便算是成亲? “就是就是!你这样太过分了!少说得准备彩礼,让阿灯打扮成新娘子!”阿虎也在边上帮腔,“你、你得快点了,要不然,等阿灯肚子里揣了崽崽,叫人看见,那才是真的会被人笑话一辈子!” 湛芳顿时向这群他看不顺眼的凡人请教起来,听了半天,总算是明白何谓成亲。但问题又来了,他没有钱,要怎么给阿灯一个婚礼?当然,如果他愿意,自然也能点石成金,可阿灯对此三令五申不许他使用法术,如果用了,阿灯又要生气了。 湛芳想了半天,不知该怎么做。 见这个贵公子也有不懂的事情,小伙子们心里奇妙地平衡了下来,他们开始七嘴八舌地跟湛芳出主意,慢慢地,他们居然觉得这个阿芳人也不错,虽然看起来冷淡一点,但只要对阿灯好就行嘛! 外头的人在小声说话,阿灯根本没仔细听,她拿被子捂住自己的头,这样就什么都听不到了,还能继续睡,她可真机智! 湛芳将成亲的事情放在了身上,那些凡人说得对,万一阿灯肚子里揣上崽子——虽说魔修很难有孕,但万一呢?万一他们两个就有孩子了呢?阿灯喜欢凡人的生活,他就得提前想办法。 很快地,阿灯发现,自从两人有了夫妻之实后,湛芳就没那么黏她了,之前跟个小尾巴一样到哪儿都要跟的湛芳,如今居然不黏她了! 呵,男人,得到了就不珍惜! 直到半个月后,湛芳突然在她面前放了一个看起来很喜庆的红色包裹,还满脸期待地看着她,阿灯愣了一下:“这是什么?” 湛芳抿着薄唇,示意她打开。 阿灯解开包裹,里面居然是一件叠的很整齐的大红色嫁衣! 阿灯彻底愣住了。 “明天,我们就成亲。” 她呆呆地看向湛芳,湛芳捧住她的脸:“阿灯,我要你做我的妻子,我要永远跟你在一起。” 过了许久,阿灯才找回自己的声音,她感觉自己的眼睛很酸很难受,可她并不想就这样落泪:“……湛芳,你这些天,就是做这些去了?” “我没有钱。”湛芳诚实回答,“你又不许我用法术,我只好想办法。” 他每天晚上,等阿灯睡了,便会留下一抹神识在她身边保护她,然后进山打猎,他不知道什么珍贵什么不珍贵,村里的小伙子们也偷偷大晚上溜出来,湛芳带他们进山,他们教他认识东西,而湛芳打了猎物,会分给他们一些。 虽然小伙子们不要,但湛芳不是爱欠人情的人,尤其那还是一群对阿灯有着非分之想的家伙。 为了不让阿灯发现,这些猎物也是阿贵等人帮忙卖的,湛芳买了一套婚服,还约好了明日在村子里吃酒,他这些日子赚了不少钱,谁叫他打猎轻而易举? 阿贵主动提出可以借出自家做场地,湛芳手里还有另外一个小包裹,里面是一些喜字还有红烛,阿灯万万没想到,对人间事一窍不通的湛芳会为她做到这种地步,她忍不住笑起来。 是啊,这就是她的湛芳。 “等我们回到魔宗,再办一场婚礼。”湛芳认真地说,“肯定比这里还要好,也要让魔宗的人知道,你是我的妻子了。” 阿灯忍不住抱住他的腰,把脸朝他怀里蹭了蹭:“湛芳,你真好。” 湛芳嗯了一声,把她抱起来:“这种话还是在床上说吧。” 这半个月为了攒银子,他每天勤勤恳恳什么都不干,快要憋死了!给一个吃过肉的人喂青菜,那不是玩他吗? 要感动,用身体偿还就可以。 阿灯迅速收回了自己的感动,可惜力气没有湛芳大,还是被摁了下去。 她还是第一次当新娘子呢。 生前跟那人结为夫妻,也是阴差阳错,她被纨绔看上,灌了药失控,两人纠缠,虽然做了夫妻,却因为被追捕,并没有机会办什么婚礼,后来那人将她藏起来,孤身一人去引开追兵,却失信再也没能回来,再见时,他已经要另娶他人。 所以这才算是阿灯正儿八经意义上的第一次成亲。 一大早,湛芳便将她叫了起来,亲自给她洗脸梳妆,为她穿上嫁衣,因为他不喜欢别人碰她,就算是女人也不行。 村子里有几个长得好性格也好的姑娘,被拜托来给新娘子添妆,大家都知道阿灯漂亮,不施脂粉身着粗布麻衣的阿灯便已经美得惊人,今日盛装打扮,更是叫人看了自惭形秽。 其他人对新郎官也很好奇,湛芳出手大方,置办的酒席全是肉菜,还有喜钱发放,根本不把银子当回事儿。 阿贵父亲是村长,是个很正直的人,他私底下悄悄找到湛芳,虽然跟湛芳不熟,但还是出于好心的提点他:“喜钱做做样子就可以了,真要每个人都发,那得多少银子?你日后可是有媳妇了的,说不得很快就要有儿子,手头没银子怎么能成?过日子,得精打细算,可千万不能为了充门面,委屈自己的婆娘。” 饶是湛芳,也轻施一礼:“多谢教诲。” 村长摸摸胡子点点头,觉得这个后生实在出色,他点到即止,又继续出去帮忙,今儿的一对新人丢无父无母,他这个村长就是最大的,就得负责把这婚事办好了! 阿灯打扮的太漂亮了,出来时十里八乡的都出来看最美新娘子,在这热闹至极的烟火之中,湛芳似乎有些明白,阿灯为何那样喜爱人类,喜爱自由平凡的生活。 有人为他们祝福,自然也有人松了口气,比如一直暗恋阿贵,并且单方面将阿灯视为情敌的小娟姑娘,得知阿灯要嫁人了,还要从村长家出嫁,当时高兴的一蹦三尺高! 她早瞧那个阿灯不顺眼!来路不明又妖里妖气,居然还成天跟男人说话也不害臊,太不知羞耻了! 最可气的是阿贵,经常跑去找阿灯,他难道看不出来阿灯是个不安于室的吗? 虽然如此,在看到新郎官的时候,小娟姑娘还是狠狠地被惊艳了一把,在那之后,她甚至觉得自己一直喜欢的阿贵哥,简直给人家提鞋都不配……但转念一想,这不是正好吗?阿灯看不上阿贵,阿贵娶不到阿灯,那自己不就有机会了? 阿贵是村子里条件最好的人家,又是长子,家里最宽裕,除却小娟外,多的是姑娘想嫁进去,但阿贵心高气傲,一门心思放在阿灯身上,其他姑娘虽然也想嫁阿贵,却也知道这事儿不由自己做主,再加上阿灯的确友善开朗,让人讨厌不起来,不是谁都像小娟这样,张嘴就说不吉利的话,见不得人好的。 大姑娘小媳妇跟女性长辈们带着孩子进新房是很正常的事情,但在人家新婚当天,说酸话,那就叫人讨厌了。 小娟看着屋子里的摆设,心里酸溜溜的,那新郎官也不知是何来历,居然这么舍得为阿灯花钱,她看见阿灯那张精致描绘的脸便来气,尤其是想到自己刚才找阿贵说话还被拒绝,一腔怒火无处可发,便全对准了阿灯:“阿灯啊,不是我说你,现在你也嫁了人,以后还是安分守己点比较好,像是之前那样一跑就是几个月,这谁受得了呀?得亏是你夫君不嫌弃,否则啊,叫人知道你婚前收留了个男人同吃同住,还几个月不归家,你脸面往哪儿搁啊!” 许是阿灯见谁都笑眯眯,小娟不曾见识过她一脚踹飞一头熊的恐怖武力,所以阴阳怪气的十分有勇气。 阿灯却不惯着她:“没办法呀,谁叫我生得美呢?我夫君就是喜欢长得好看的,真羡慕小娟你,永远都不会有我这种烦恼,如果美丽是一种罪过,那么小娟你肯定永远不会犯错。” 小娟:…… 1063|第九十八片龙鳞(六) 第九十八片龙鳞(六) 小娟姑娘虽然年纪不大, 但生得大手大脚大胸大屁股,用村里人的眼光来看,就是最适合当媳妇的那种姑娘, 大手大脚说明干活麻利,大胸大屁股说明好生养,可人见人爱的小娟姑娘, 却偏偏喜欢阿贵, 而阿贵又不喜欢她, 反而喜欢瘦巴巴一阵风就能吹走,没胸也没屁股的阿灯。 小娟姑娘能不生气吗? 她生阿贵的气, 觉得阿贵不懂得欣赏她的美,她也生阿灯的气, 觉得阿灯不检点。 这年头, 居然还有女子随意与男子说话, 你又不打算嫁给人家,却又跟人家说话,这是什么道理?简直就是那个什么……不安于室!对,不安于室!也就阿贵死心眼看不开, 你看这阿灯的架势, 像是会嫁给他这种乡下汉子的人吗? 再加上阿灯不仅跟阿贵说话, 也会跟村子里其他小伙子说话, 所以在小娟姑娘心里, 阿灯是个不安于室, 且水性杨花的人, 就像是她偶尔去过镇上,在茶楼外听说书先生说得那种该浸猪笼的“淫|妇”,也就是他们乡下没这等规矩, 不然阿灯这样的,早叫人拉去浸猪笼了! 一个女子,还是独自一人居住的女子,却不知道什么叫洁身自好,随意跟男子说话,又让男子为自己做事,简直就是厚颜无耻!真不知道那俊美倜傥的新郎官,是怎么看上阿灯的! 反正在小娟姑娘看来,阿灯这样总是跟男子说话的女子不检点,以后说不得还要给新郎官戴绿帽呢! 之前她看见阿灯,也总是会阴阳怪气两句,鼻子里再用力哼一哼,阿灯懒得跟她计较,又没说什么过分的话,在阿灯看来,小娟姑娘还是蛮可爱的,淳朴的那种可爱。但今天是她跟湛芳的大喜日子,小娟姑娘这张嘴又开始没把门,阿灯就不乐意了。 小娟姑娘叫阿灯刺了两句,还专门刺她最难受的地方——她的长相。 虽然小娟姑娘大手大脚大胸大屁股得村里许多女性长辈的喜爱,但她唯有一点缺陷,那便是容貌生得并不娇艳,圆脸盘塌鼻梁小眼睛,虽说不算丑,却也称不上是美人。 最惨的是什么?最惨的是村子里还有个绝顶的大美人,这两边一对比,愈发显得小娟姑娘粗糙。 阿灯也气呢,凭什么说她小胸小屁股?这小娟姑娘知道什么叫穿衣显瘦脱衣有肉吗?她有就行,难道非要像小娟姑娘那样波澜壮阔,走两步都要抖一抖才叫好? 小娟姑娘说刻薄话,叫屋子里的大姑娘小媳妇们听了,也都觉得不大好。阿灯之所以选择在这里落脚,就是因为这里的人格外有人情味,不是每个人都像小娟姑娘这样说话没把门,更多的人都是抱着祝福友好的心态,而且再重复一万遍,她让人帮自己干活,都是给报酬的!而且报酬不菲! 真要说起来,她还叫过村里的小萝卜头们给自己捡板栗呢,同样给铜板给吃的,从没亏欠过人家! 小娟姑娘张嘴就造谣,是不是没有被告过啊? “小娟,今儿是阿灯的大喜日子,你嘴上积点德吧你。” “就是,哪有人在好日子说这种话的,得亏是人家爷们儿没在,要是叫人爷们儿听了不抽你!” 一人一句,数落的还没出嫁的小娟姑娘眼圈一红,“你们就知道欺负人!讨好她!” 说完冲出人群就跑了,一路挥洒眼泪,直到看见那一身红衣的新郎官,小娟姑娘心里咯噔一下,平心而论,刚才她说的那番话确实是不大道德,这要是换个小心眼的男人,怕不是还没成完亲就要开始闹,男人最怕的就是戴绿帽子,女人最怕的便是被诋毁名节。 虽然叫人讽刺了一顿,小娟姑娘还是心虚,不知道为什么,那新郎官明明离自己很远,却给她一种很恐怖的感觉,总觉得自己说了什么,对方都知道……明明不可能啊,她是在屋子里说的,他们却是在屋外喝的酒,不可能听到的,不可能—— “啊!!!” 一声惨叫,正胡思乱想的小娟姑娘没有仔细看脚下,愣是踩空了一脚,从路边翻进了沟里,要说她运气也不算太差,虽然正常人没有摔沟里的人,可这会儿沟里没水,这要是夏天,水多又急,直接淹死都可能! 也正因为没水,小娟姑娘那张本来就不怎么美貌的面容,又被沟底的石头划拉到,最惨的是她的牙,正好磕在一块大石头上,说来也奇怪,沟里怎么会有那么大一块石头? 愣是把小娟姑娘的牙齿磕掉了好几颗! 这动静太大,她是眼睁睁当着吃喜酒的大家的面翻进去的,众人连忙跑来救人,小娟姑娘当众丢了这么大一丑,心态崩了,大哭起来,哭得又不梨花带雨,而是雷声阵阵,再加上那一脸血,着实不美。 湛芳淡淡地别过视线,他虽然不在阿灯身边,却在阿灯身上留了自己的一抹神识,所以阿灯身边发生了什么他都知道,自然也知道这个村姑对阿灯说了什么。 也是他现在脾气好了许多,不再那样暴戾,否则换作过去的君上,小娟姑娘别说只是摔了几颗牙,就是魂儿都要叫他给捏碎了! 阿灯在屋子里也听说小娟姑娘摔掉了牙哭着回家,好在人没出什么事,她心里有数,这事儿跟湛芳估计脱不了干系,这家伙护短得很,根本不讲道理。 要叫阿灯说,她跟申屠鸿其实也是阴差阳错,谁都没有错,只是造化弄人,可在湛芳心里,申屠鸿便是大大的负心人,所以每一世都要被他杀,被他扒皮缝鼓,因为申屠鸿让阿灯难过了,所以就必须得死。 湛芳就是这样的人。 她不会去责怪湛芳,有她在身边,会好好看着他的,不会让他变成冷血无情的大魔王。 阿灯善谈外向,虽然是新娘子,却不见半分羞涩,还能教村里的姑娘们如何梳妆打扮,甚至一时兴起,自己掀起盖头,给一个姑娘梳了个特别漂亮的发型,喜得那位姑娘连连感谢。 所以说啊,像小娟姑娘那样不喜欢阿灯的人是极少数,她太讨人喜欢了。 等到湛芳回来,一屋子的女人,见了他跟耗子见了猫似的大气不敢喘一下,一个个快速溜出去,头都没回。 真不知道阿灯是从哪里定下的这个夫君,长得的确是好看,可也太冷了些,冷得都吓人。 刚才有人鼓起勇气跟新郎官打招呼,新郎官居然理都没理。 这就是她们打招呼的方式不对,湛芳离开酒席想回来,有人顺口说了一句早生贵子,他那张冷淡至极的脸瞬间便柔和了,再夸点什么白头偕老郎才女貌的话,说不定君上大人心情一好,赏你个金山银山! 阿灯见湛芳进来,吐吐舌头,连忙老老实实回到床上坐好,然后察觉自己的盖头还在头上,又伸手拽下来,一系列动作做得是行云流水,看得湛芳哭笑不得。 他走过来,慢慢掀起阿灯的红盖头。 这真是他做梦都不敢想象的场景,阿灯居然真的嫁给他了,做他的妻子了。而且他们就像是凡人一样,还从官府那里领了婚书,在村长那也登记了姓名,以后,就是这芸芸众生中的普通一对夫妻,和所有人那样,过上平凡又快乐的生活。 他跟阿灯。 阿灯见他神情恍惚,忍不住伸手捏捏他的鼻子:“傻瓜,你在想什么?” 湛芳回过神,看见笑靥如花的阿灯,突然道:“阿灯,这是真的吗?” 没等阿灯回答,他又自言自语:“我总觉得这像是在做梦……梦里阿灯回来了,还嫁给了我,跟我结为夫妻。若这是梦的话,不管是什么样的梦,都让我沉浸其中,再也不要醒来吧。” 阿灯听得心酸,她踮起脚尖,在湛芳耳垂上用力咬了一口,湛芳吃痛,她才慢慢悠悠地说:“疼吗?” 当然疼,这一口阿灯可是用力了的,都咬出血珠了! “疼就说明是真的,你看,我是不是对你很好?”阿灯得意极了,两手叉腰,“现在不觉得是做梦了吧?” 湛芳伸手摸了摸耳朵,他已经习惯了听阿灯的不用法术,当然,某些特殊情况除外,而且就算是用,他也知道要偷偷的不能被阿灯发现。 就比如说阿灯让他洗衣服,他实在是不想洗,但也不想让阿灯洗,更不想让不认识的人碰他们的衣服,这种时候,趁着阿灯在做别的事情,快速施展法术,然后装模作样地拿清水再过一遍——屡试不爽,阿灯从未发现过,可见办法总是会有的,只要你反应快,并且足够机智。 他嗯了一声,搂住阿灯就往床上倒,并且公然犯法,施了一个结界术,这样的话,就不会有人来打扰他们。 不仅如此,湛芳还很诚实地告诉阿灯:“这次我要用法术了。” “嗯?” 阿灯一开始没反应过来,还以为他说的是结界术,直到不知过了多久,天黑又天亮,天亮再天黑,她才意识到湛芳说的是用什么法术!这家伙! 他想要感受她的存在,一直一直,不肯停下。 阿灯反抗无果,只能被压,事情很糟糕,阿灯从前只在话本子里看到过一夜七次郎,她还哈哈大笑过,现在她真正见识了何谓一次七天狼,如果不是她发狠赌咒不原谅他,感觉湛芳想永远停在她身上。 太可怕了! 自知理亏的湛芳去掉了结界术,老老实实去洗衣服洗床单,并且全程手洗,洗的干干净净再晾起来。 虽然他还是不怎么爱说话,但却有了很大的改变,这种改变在村里的小伙子们看来最明显,那就是之前的湛芳冷冰冰的非常可怕,现在的湛芳虽然还是冷冰冰,但已经没有了那种让人感到很可怕的气势,甚至让人生出“这家伙也许脾气很不错”的感觉,这真是相当不可思议。 难道说成亲了真的能彻底改变一个男人? 湛芳从前不认为这种清贫的日子有什么好过的,他以幼童外表跟阿灯相依为命时,阿灯虽然表现的很快乐,也努力活得很快乐,但是看得出来,失去了父亲孩子和丈夫,对她造成的打击是致命的。那时候湛芳不懂,只知道阿灯不开心,自己就不开心,然而现在,他却慢慢意识到阿灯为何那样热爱生命,热爱活着。 他们就在这山脚下的小屋里,这么小的屋子,却住了两个人,转个身都能碰在一起,跟魔宗的魔殿根本无法相比,湛芳在魔殿的王座恐怕都比这个屋子大! 可是,他在这里所得到的平静与幸福,却是在魔宗从未有过——甚至在他之前的人生中都从未有过。 做阿灯的丈夫,居然是如此幸福的事情。 每天一起睡觉,亲密缠绵,第二天一起醒来,洗漱做饭,每周会一起进山然后满载而归,山货新鲜又美味,吃不完的还能让人拿到镇上换钱,在这样的生活中,就连那些总爱找阿灯说话的村汉,在湛芳眼里也变得可爱起来。 当然,他们永远不要来找阿灯最好,话也不要说得太多,三句是极限。 他身上的戾气,一点一点淡了。 随着时间过去,天气渐渐转冷,家里只有一床棉被显然是不行的,虽然平时的山货可以让村里人帮忙去卖,然后给他们佣金,但购置生活物品,阿灯还是想自己挑选,她言辞拒绝湛芳“我给你变你想要的”提议,两人数了下他们有多少钱,然后准备进城。 出乎意料,他们吃喝上从不委屈,居然也攒了二百多两银子! 既然要去镇上,那就顺便进山打点猎物捡点山货什么的拿去卖,湛芳打猎轻轻松松,他自己做了一张弓,这让他在小伙子们的声望迅速累积到顶点,因为用百步穿杨来形容湛芳一点都不夸张,而这样的箭术,村子里的人可不会,他们甚至还想拜湛芳为师,湛芳才不收那种蠢了吧唧的徒弟呢,要学可以,他能抽空指点一下,至于拜师?还是算了吧。 堂堂魔宗君上收了几个蠢到家的凡人教他们射箭,这种事情传出去,想想都让湛芳觉得羞耻。 “湛芳,湛芳!” 阿灯在叫他! 湛芳将一头野猪丢到地上,朝着阿灯声音的方向走过去,虽然他留了一抹神识在阿灯身上,阿灯自己也很强,可他总是忍不住担心,怕她受伤,更怕她一句话都不留,就又一次离开。 “你快看。” 阿灯只给他看的,是一只小老虎。 说是小老虎都不大恰当,应当是小奶虎,它的眼睛还没能睁开,正嫩生生的叫着,旁边的母老虎已经身躯僵硬,显然是死透了,身上满是伤口,周围则是虎视眈眈的狼群。 看样子,是母老虎在生产时遭遇了狼群袭击,它再是森林之王,也不可能在身体虚弱时应付这么多狼,倒是这只小奶虎居然活了下来,四条小短腿儿颤巍巍的站都站不稳,扑的一下就倒在地上,还是拼命想要站起来。 跟周围凶神恶煞的狼群一比,刚出生不久的小老虎是多么可爱呀! 阿灯立刻用星星眼看向她的夫君,湛芳没好气道:“在这等着,不许乱跑!” 本来他去打野猪,让她在原地待着,她却被一只小老虎吸引到这儿来,可见是压根儿没把他的话放在心上,阳奉阴违的厉害! 阿灯搂住他的脖子吧唧亲一口:“夫君真棒!” 行吧,四个字就把君上弄得迷迷糊糊魂不守舍,什么都忘了,恨不得抓一堆小老虎来给她玩。 稍微聪明点儿有点危机意识的猛兽,看到湛芳都会害怕,但狼群不一样,它们足够凶狠残暴,数量又多,眼看多了个人,短暂的畏怯后,是更加凶神恶煞的龇牙,口水顺着雪白的利齿落下,湛芳弯腰拎起小老虎,他冷笑一声:“不知死活的畜生。” 话音刚落,狼群已经被这强大的力量冲击的四处分散开来,这下它们知道了厉害,夹着尾巴,在头狼的带领下迅速逃了。 湛芳没把它们全都弄死,只要它们不烦他捡老虎就行。 小老虎在他手上蹬着四肢,湛芳实在是看不出这玩意儿有什么可爱的地方,他随手交给阿灯,没用阿灯请求,就主动刨了个坑,把母老虎的尸体掩埋了,还有些可惜:“这虎皮被咬得破烂不堪,不然扒下来能卖几十两银子。” 阿灯看他一眼,偷笑,湛芳立刻瞪她:“笑什么?” “笑你会过日子呀!” 一开始对银子根本不在意的家伙,居然会主动想一张完整的虎皮能卖多少钱,这难道不是一种质的飞跃吗? 小老虎在阿灯怀里更安分一些,可能是阿灯的气息更加自然柔和,它瑟瑟发抖,饿得嗷嗷叫,阿灯不得不解开衣襟,将它放到胸口取暖。 亲眼所见属于自己的□□被一只小畜生占据,湛芳的脸黑得能磨墨,他忍不住道:“不要抱着它。” “那怎么办?它身上毛都没有多少,又一直在发抖。” 湛芳忍气吞声:“我抱。” 阿灯快笑死了:“那这么多东西谁拿?你舍得我拿吗?” ……舍不得。 所以最后,湛芳扛着野猪背着背篓还拎了一大堆东西,阿灯却只揣了一只哼哼唧唧的小老虎,并且在回家后迅速被小老虎夺去了注意力,别的什么事都没有做,一会去,就给小老虎弄吃的,虽然没有奶,但米汤也是可以喂的,用大骨头熬得米汤十分养人,也挺养虎。 饿得要命的小老虎一舔到米汤,立刻嗷嗷待哺,吃得那叫一个兴奋,阿灯越看它越可爱,她特别喜欢这种毛茸茸的动物,成年老虎虽然危险且凶悍,但幼年虎就是大大的萌物,母老虎膘肥体壮,生下的小老虎也很健康,肉墩墩圆滚滚。 湛芳见阿灯的目光全被那只该死的小老虎夺走,甚至宠溺地抱着小老虎喂它,脸色相当难看,等到两人上了床,他想求欢结果阿灯却把小老虎也抱上来时,这种愤怒与不满到达了顶点:“你怎么可以把它也抱上床!” 阿灯无辜道:“可是咱们家就一床被子,没别的地方给它住呀。” 湛芳忍着怒气:“找点稻草就行了。” 阿灯立刻用那种没想到你浓眉大眼的居然如此冷血无情的眼神看他,并且拒绝把小老虎放下去。 最后先屈服的永远都是湛芳,他受了极大的委屈,也不求欢了,直接背对着阿灯睡觉,话都不想跟她多说一句。阿灯先把小老虎塞进柔软温暖的被窝,然后起身压在湛芳身上:“真的生气啦?” 湛芳紧闭双眼不搭理她。 “别生气嘛。”阿灯笑眯眯地亲亲他的耳朵,“这么大的人了,一定要跟小老虎生气?” 湛芳心想,你也这么大的人了,为了一只小老虎便不管我,你又好意思说? 他自认为全部身心都放在阿灯身上,阿灯却总是将她的目光分给其他人,虽然他得到的最多,可他想要的不是这样,他要全部的阿灯,无时无刻,都要阿灯眼里只看得见他! 阿灯柔声说:“湛芳,好乖乖,你别跟我生气呀。” 湛芳在心底哼一声,什么好乖乖,别以为叫得这么嗲,他就会原谅她。 “你不觉得毛茸茸的小动物很可爱吗?” 湛芳幽幽道:“野猪也是毛茸茸的。” 怎么不见她喜欢,想养?还要吃人家? 阿灯觉得这人好喜欢抬杠哦,不过还是耐着性子哄他:“你看嘛,小老虎没了娘多可怜,没人照顾的话它很快就会死的,我是它的娘,你就是它的爹呀!” 湛芳想起那日成亲有人祝他们早生贵子,当时他觉得是句好听话,还冲对方点头,现在他觉得这四个字简直晦气极了!还早生贵子,现在早生贵虎了! 气死君上了,他绝对绝对绝对不会要小孩子,光是一只老虎就够他受得了! 1064|第九十八片龙鳞(七) 第九十八片龙鳞(七) “湛芳?湛芳?” “湛芳你怎么不说话呀湛芳?” “湛芳湛芳湛芳湛芳——” 湛芳被念得耳朵都长了茧子, 他忍无可忍地翻过身怒视阿灯,“还睡不睡?不睡就做点别的!” 没等阿灯意会到“别的”是什么,就已经被湛芳压在了身下, 她连忙两手推着他的胸口:“还有小老虎在床上呢,你这是干什么呀!” 湛芳手一挥,原本还在被窝里发颤乱拱的小老虎突然就不动了, 肚皮朝天四肢微蜷睡得极香, 瞧着更加可爱, 但阿灯此时已经没有心情去欣赏,因为湛芳根本不给她这机会。 她终于把自己作死了。 果然, 湛芳心想,从前他的怒火无处发泄, 现在有了阿灯, 再大的怒火, 只要阿灯勇于献身,就能迅速灰飞烟灭,比如说他此刻心情便很好,一点都不想生气, 甚至觉得那头小老虎也不是不能忍受, 当狗养, 留着看家护院也就是了。 勇于献身的阿灯留下了后悔的两行泪, 她真是太难了, 早知道湛芳这么较真, 她何必总想逗他玩?这次她记住了, 决不会有下一次,吃一堑长一智,她可不能白活这么多年。 两人休息了一晚, 第二天便要进城卖货,阿贵主动借出自家的驴车,因为这年头马很贵,一般人家根本买不起,而牛也很珍贵,除非是不能犁地的老牛,不然是很少有牛车的,驴子拉的车也很稳当,阿贵将驴车牵来,还帮忙把东西也搬上去,往日他们去镇上,阿灯都是不跟着的,今天阿灯却也要去。 阿贵忍不住问:“阿灯,你也要去吗?” “是啊。”阿灯回答,“我不去的话,我怕湛芳胡乱买。” 千万不要相信男人的审美,尤其是湛芳的,他虽然活了几千年,但是在审美这方面还是相当惊人,看他自己平时不是一身黑就是一身红,要么黑一头一脚要么红一头一脚,黑色是因为他用惯了这种颜色,红色是因为之前成亲,湛芳觉得这颜色很喜庆很吉利,常常穿得像是一根红鞭炮,幸好他生得俊美,穿什么都好看,不然真不知得多滑稽。 阿灯十分担心若是叫湛芳去买布,他不会挑材质也不会挑成色,只会拿红的黑的,阿灯倒不是觉得这两个颜色不好看,而是再好看的颜色你也得有个度,不能说除了你喜欢的颜色其他都不要。 阿灯就喜欢粉粉嫩嫩的明亮色,粉红色鹅黄色天蓝色她都喜欢,要五颜六色才显得生活丰富多彩啊! 阿贵听阿灯这样说,忍不住羡慕地看了湛芳一眼,心想他能娶到阿灯这样的好姑娘真是上辈子烧了高香,可惜自己比不上人家,不然换成旁人,阿贵一定要争一争。 他心思简单,因为喜欢阿灯,所以对湛芳也另眼相待,这隐约有种成了阿灯娘家人的模样,对湛芳好点儿,给他提供便利,这样的话湛芳就知道阿灯是很好,很多人喜欢的,就会更加珍惜阿灯。 阿灯最后上的车,因为放了很多东西,所以是湛芳把她抱上去的——当着可怜阿贵的面。 从这里到镇上,如果是步行,可能要挺久,但驴车肯定要快多了,可驴车也有驴车的不好,地面凹凸不平,驴子走着走着就难免颠簸,阿灯觉得自己屁股都要被颠肿了! 但她向来是在苦难中都能寻找生活乐趣的人,所以习惯了这种颠簸后,还能欣赏一下这晚秋的景色。 因为出发的早,路边的树木草叶上还凝着一层薄薄的白霜,这么早也没多少人进城,路上除了他们这辆驴车外也没有旁人,阿灯一开始还坐得住,后来便跑到湛芳身边,他一边赶着车,一边看向她,阿灯笑靥如花,说实话,湛芳从前不明白,为什么阿灯那样喜欢凡人的生活,可现在他似乎也明白了不少。 是因为和阿灯在一起,所以连这样平淡无波的生活,都变得丰富多彩起来,回想起做凡人的每一天,都比他在魔宗高高在上来得幸福快乐。 阿灯抱住湛芳一只胳膊,脑袋枕在他肩膀上,指着天空给他看:“你看,要出太阳了,不过秋天的太阳晒在身上暖洋洋的,没有夏天那么难受,就是这太阳要是能再热一点就好了,对了,你冷不冷?” 湛芳抬头看了眼刚刚升起的太阳,实在是感受不到阿灯说的那些,在他看来,那就是个太阳罢了,平平无奇。但是阿灯都说了这么多,他必须也得表现一下:“嗯,挺不错的,我不冷。” 阿灯捏了捏他的胳膊:“穿得这么少还不冷啊。” 湛芳无畏冷热,但来自阿灯的关怀让他很高兴,“你要是觉得我冷,就把我抱紧。” 阿灯笑了笑,真如湛芳所说,抱住了他的腰,湛芳兴奋了一下下,低头看她,明明这只是一辆民间的驴车,明明只是这样平凡的日子,可他却觉得无比幸福和满足,果然只要有阿灯在,哪里都是他的家。 和山脚下的安静比起来,镇子上就热闹得多,他们到镇上时太阳已经彻底露出了面孔,温度也比早上刚出来时高了不少,晒在身上,湛芳努力感受了阿灯所说的“暖洋洋”,不过他还是觉得没有阿灯抱起来暖和,而且阿灯很香,还很软,像是一团没有骨头的嫩肉,他最喜欢抱着她了。 他们带来的山货跟野味都不少,这种东西普通人可能买不起,但送到酒楼,人家都是大手一挥便全要了,还得了一笔不小的银子,阿灯想买什么都够。 于是卖完了货,两人便去了布店,果然就像阿灯猜测的那样,湛芳一看到布,那就选两种颜色,黑的红的,可光是黑红二色也分很多种,质量不同纹路不同价格自然也不同,湛芳哪里懂这些,听得他一头雾水,干脆不听了,站到阿灯旁边等她。 正巧铺子里进来个年轻姑娘,看着打扮倒是家境不差,身边甚至还跟了个小丫鬟,一进来便跟湛芳打了个照面,随即被湛芳那张面容惊艳不已,要不是湛芳察觉到了,不悦地看来一眼,她怕是还要失态。 湛芳知晓自己的皮囊生得很好,人类大多以貌取人,长得好看的人就是不一样,他其实有些话早想跟阿灯说,几千年前,阿灯救那个负心人时,得亏是那负心人皮相生得好,才有之后的爱恨纠葛,若是救上个七老八十的老头儿,看阿灯还想跟他成亲不? 所以湛芳也要让自己一直保持好看,好看的话阿灯就会喜欢。 但别的女人就没这个必要了。 因此一被别人盯着看,湛芳便先瞪过去一眼,阿灯还在选布没有注意,那姑娘虽被瞪了一眼,却忍不住还是想看,越看便越觉得湛芳生的是实在是好,她读了那么多书,故事里常常讲的才子佳人,她觉得,即便是那些书里被吹上天的才子,也比不过这位身着普通衣衫,瞧着家境不怎样的公子。 没等她想怎么跟湛芳搭讪,便看见一直背对着她的那女子转过了身。 这位富家千金并没有把阿灯当回事,因为阿灯的背影虽然纤细窈窕,但是在这小镇上,谁家的姑娘生得什么样大家都知晓,要是真有美人儿,早已美名远播,没见过不认识,就说明一般般。 那姑娘却是梳的妇人发髻,想来已经嫁人,难道嫁的便是眼前这位公子?那可真是可惜,太可惜了…… 结果等阿灯一转头,姑娘瞬间无言以对,先前再多的旖旎也消失无踪,别说是做梦,就连想都不愿意再想。 阿灯挑好了布料,湛芳掏出银子付钱,老板让人帮忙打包,又放上他们的车子,两人便一起上了驴车,缓缓驶离。 姑娘轻叹一声,她只把此事当做了一个小插曲,毕竟人家已经成婚,而且夫妻二人看起来还十分恩爱的,但凡是有些羞耻之心的人,都不会多想,但那公子实在是风华无双,让人见之难忘,因此数日后与一众姑娘聚会时,大家都是闺中密友,女孩子在一起,有时候也会讨论一些很羞涩的话题,比如你心仪什么样的男子,最近看了什么本子,有什么想说的…… 这姑娘便将自己在布店遇到一位玉树临风翩翩公子的事儿说了出来,她心中还回想着湛芳的面容,因此用了许多溢美之词,旁人听得也都纷纷惊讶,心说世上难道真的有这样的人物么?形容的跟谪仙下凡一样,也不知是真是假。 被质疑的这位姑娘必定是坚决捍卫那位公子的颜值与气质的,她说:“这是我嘴笨,若是你们也见了他,就该知道我说得绝不是假话,反倒还形容不出他十分之一的风采!” 这话说的,众姑娘顿时无比好奇,那位公子到底生得是何模样,才能得此赞誉? 正在她们讨论期间,突然听到一个骄纵的声音:“你说的都是真的?” 一听到这声音,众人连忙噤言,却见一个身着华丽衣裙的少女款款走来,头戴金簪,端的是美貌风流之态,但她却只问先前那开口的姑娘:“那男子,真的有你说的这么好看?” 本来在这里聊天的都是一群关系比较亲近的姑娘,但这位姑娘来头可不小,她父亲乃是本县县令,虽然这官儿拿到京城不够看,但在这县城里,那就是本地的土皇帝,而且听说他们家跟京城也有关系,背靠大树好乘凉,根本没人敢惹。 说话的这姑娘乃是郝县令的独生女郝姑娘,人到中年只得了这么一个女儿,郝县令自然是将她看作眼珠子一般,郝小姐今年已经十八岁,却还未嫁人,盖是因为她眼光极高,要找个好看的。 世上好看的男子不少,可能让郝小姐都认为好看的,却寥寥无几,而且即便是她看得上,也得对方的家世不如她,这婚事才有成的可能。听说她爹之前没有被外放时,她曾在京城看上过一位美男子,只可惜那位美男子是位大人物,身居高位,根本不可能娶她。 当然了,这些也都是传言,没人有证据,而且聚集在这里的大多是商贾之女,郝小姐是官家千金,自然身份是比她们高贵的。 “是的,我说得都是实话,那公子生得宛如仙人一般。”先前讨论的姑娘如实回答,想起湛芳那张脸,还是忍不住感慨,“不过他的妻子也生得极为美貌,我看他们二人,倒是十分相配。”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看到美人会欣赏也很正常。 但郝小姐,她不太正常。 这个世界,十八岁的姑娘还没嫁出去,基本就是老姑娘,很难再找婆家,即便找了门当户对的,人家也要想想,你这个年纪没许配人,是不是有什么隐疾?亦或是有什么缺陷?偏偏郝小姐又心高气傲,她看不上这个也看不上那个,被她看上的呢,又看不上她,迄今为止,被她看上的身份都比她高,她只是想找个容貌英俊的丈夫,怎么就这么难? 听了这姑娘的话,便要让人去找,那姑娘心里发慌,心说自己只是将所见到的美人与小姐妹分享,不至于会惹出什么祸端吧?郝小姐虽然脾气坏了一点,却也不是不讲理,应当不会做出什么……事情吧? ……不会吧? 郝小姐听人将湛芳夸得天上有地下无,愈发想要看一看,她倒也不是一定要嫁给对方,只是听说有这样好看的人,觉得自己要是没能见上一面,实在是可惜到极点,因此派人四处寻找,你还真别说,湛芳那张脸太有辨识度,哪怕他进城次数极少,但见过他的人还都忘不掉。 这顺藤摸瓜,就找到了山脚下的那间小屋。 郝小姐是郝县令的掌上明珠,这个县城治理的还算不错,郝县令又是这里的土皇帝,因此对女儿十分放纵,只要她身边带了人,那就随便她去哪里玩耍,只要跟他说一声,注意安全就成,郝小姐便理所当然地前来村子里,她的人已经找到了湛芳与阿灯所住的地方,正等着她到呢。 阿灯这些日子忙着做被子,还有湛芳的新衣服,天冷了,再不畏冷热也不能继续穿这么单薄,他们还想在这里生活下去,穿得不伦不类人家是要怀疑他们脑子是不是有毛病的。 家门口突然来人,正在院子里劈柴的湛芳放下手里斧子看过去。 篱笆还没有一人高,顶多防防野兽,哪里防得住人?郝小姐一到,就看见了湛芳,那一瞬间,她的心脏险些从喉咙口跳出来,一双眼睛只看得到湛芳,再看不到其他人。 湛芳厌恶别人这样盯着他看,尤其是女人,冷冰冰道:“再看就把你的眼珠子挖出来。” 郝小姐被吓了一跳,但她心中并不怕,因为她带了十个家丁,根本不会有危险,她也是作威作福惯了,从前在京城,到处都是权贵,她还知道收敛,又因为吃过亏,所以愈发小心,但到了县城,天高皇帝远的,这里她爹就是最大的,她是她爹的掌上明珠,自然更受重视,根本不把别人放在眼里。 而且她也不是强抢民男,就是听说谁家公子生得好看,便去看两眼,这有什么错? “你叫什么名字?” 郝小姐没死过,所以不知道死亡有多么可怕,居然还敢这么问湛芳。 湛芳眯起眼睛,原本还沉迷美色的郝小姐瞬间打了个寒颤,不知为何,她在这男子的身上感受到了比侯爷还要强大且恐怖的气势……不过怎么可能呢?侯爷手握重兵,又是国之栋梁,这个男子不过是乡野村夫,顶多生得容貌好,自己为何要怕他? 一定是错觉! 正在此时,阿灯从屋子里出来:“湛芳,快来试试这件袄子……” 她一出来也愣了,看着围着自家篱笆的一群不速之客:“你们是谁?” 郝小姐只喜欢看美男子,对美女子没什么兴趣,她心想自己好不容易看到一个完全符合自己心意的男子,结果对方却成了亲,这难道就是造化弄人?她今年都十八了,要是再不嫁人,真就成老姑娘砸手里了,这男子仔细想想倒是十分合适,无权无势,正好入赘,长得又符合她心意,在这之前,郝小姐痴迷男色,一直不肯找入赘的,因为愿意入赘的大多生得都不怎么样。 她仗着自己是爹爹唯一的女儿胡作非为,但是千万不要将郝小姐看作傻子,因为她很清楚什么人能得罪什么人不能得罪,她在京城看上了侯爷,却从没有为家里招来灾祸,那就是因为她知道轻重。 侯爷是重,无权无势且甚是平凡的湛芳便是轻。 对“重”,要恭敬谨慎,对“轻”,却可以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做。 “你已经成亲了吗?”郝小姐直截了当地问,“我想嫁给你,你觉得如何?” 阿灯:? 人在家中坐,情敌天上来?这也能找到他们家,跟她抢男人的? 湛芳自出生以来便是天生神体,被人觊觎抓捕的时光很短暂,从他成为魔宗君上后,便再也没人敢直视他,几千年来都是如此,哪怕湛芳连魔殿都不出,魔宗那些人也不敢对他生出丝毫不敬之心,这人类女子倒是狗胆包天,居然说想嫁他? 他连冷笑都懒得给一个,“你也配?” 郝小姐万万没想到自己如此纡尊降贵,这山野村夫居然还敢拒绝,不就是仗着一张脸生得好么?看他身上的布料都很普通,甚至什么贵重装饰都没有,她随便一根钗子,恐怕都能把他们家给买下来,这样的人居然也敢说她不配? “嗷呜~” 正在郝小姐准备给湛芳点颜色瞧瞧时,突然传来一声奶呼呼的叫,一只黄白相间且毛茸茸的小家伙从屋子里窜出来,巴在阿灯小腿上,轻车熟路地抓着她的衣服往上爬。 阿灯笑不可仰,一手抱着小老虎的身子,一手托着它肥嘟嘟的屁股。 这小家伙不知道怎么回事,可能是在她跟湛芳身边待的原因,耳聪目明,像个人类小孩一样,真的给了阿灯一种养孩子的错觉。 这会儿是看见有坏人,冲出来要保护她跟湛芳呢! 湛芳瞥了小老虎一眼,勉强认同阿灯说得话,这家伙虽然没什么用处,但还知道出来对着外人叫嚷,也算是有点用。 “大胆!你知道我是谁吗?!” 湛芳懒得理她,正想动手,却被阿灯拦住,阿灯虽然人好,却也分人,这郝小姐来图不善,她自然也不会忍气吞声:“你自己不知道自己是谁吗?还要问别人?” 郝小姐怒道:“你生得这样相貌,何必在此浪费光阴?你可知道若是与我成亲,能得到多少好处?” 阿灯忍不住问:“难道这位小姐是高贵的公主吗?” 郝小姐尴尬了下:“本小姐乃是县令之女……” 阿灯顿时扑哧一声笑起来,她不是嘲笑郝小姐的意思,而是郝小姐的姿态太傲慢,还以为是什么厉害的大人物,原来是县令之女,问题是就算公主在这儿,湛芳也不看在眼里,他跺跺脚,这个国家可能都要坍塌,郝小姐究竟为何如此自信且骄傲? 谁也说不清郝小姐的自信与骄傲是从何而来,世界上有自信过剩的男人,自然也有自信过剩的女人,阿灯生怕湛芳一言不合就动手,连忙把他推进屋子里,又把衣服给他让他自己试穿,然后抱着小老虎笑眯眯地跟郝小姐说:“他是不会娶你的,因为他已经跟我成亲了,我们俩可是有婚书的,这位小姐,你还是回去吧。” 郝小姐不以为然:“有婚书又怎样?难道你还想跟我争?” 她在京城争不过那个女人,是自己家世不如人家,也是因为侯爷心思不在自己身上,没道理到了这种小地方,还争不过一个普通村姑吧?就是为了这口气,她也不能这么算了! 1065|第九十八片龙鳞(八) 第九十八片龙鳞(八) 大概是郝小姐自信的有几分可爱, 阿灯甚至都生不起气来,她对湛芳放心得很,宇宙爆炸湛芳都不可能变心, 所以不管怎么样,郝小姐这一颗芳心都是注定要受伤了,因此阿灯诚恳回答:“你觉得你争得过我吗?” 这句话实在是扎心, 扎了郝小姐的心, 她看看阿灯又看看自己, 想说自己没输,但又不能昧着良心, 长得比她好看一点点很了不起吗?世上漂亮的女子多了去了,可像这样窝在深山过这种清贫日子的, 但凡是稍微有些血性抱负的男子, 就都无法忍受! “我怎么就争不过你?”郝小姐自信十足地说, “除了长得不如你,我哪里不比你好?” 若是入赘她家,以后又哪里用住这种破房子?天哪,居然就只有一个屋子, 她的卧房都比他们家大!而且刚才她来的时候, 瞧见那位公子居然在劈柴!生得那样好看, 居然在劈柴!这还有天理吗?入赘他们郝家, 从此不用他亲手劈柴!衣食住行样样无忧, 不比住在这儿好? 县城多繁华呀, 要什么有什么, 住在这山脚下,要是有个豺狼虎豹什么的,小命怕是都要没了…… 等一下, 那女子怀里抱着的黄白且毛茸茸的东西,怎么那么眼熟?那么像是传说中的……老虎?! 郝小姐吓了一大跳:“你、你怀里抱的什么!” 阿灯空出一只手捏着小老虎粉嫩嫩的肉垫,“快跟这位小姐打个招呼,热情点儿。” 小老虎仿佛听懂了,“嗷嗷嗷嗷嗷嗷呜儿~” 叫得奶声奶气,而且一个音节调儿都比前面一个高,阿灯越听越喜欢,趁着湛芳在屋子里看不见,赶紧在小老虎毛茸茸的脑袋上吧唧猛亲几口,小老虎被亲得又开始咕噜,反倒是郝小姐,被老虎吓了一跳。 就算是只小老虎,那也是老虎! “你、你这女子也忒可怕,竟如此凶恶,在自己家中养老虎!”郝小姐捂住嘴不敢置信。 阿灯也很不敢置信,“你、你这女子也忒无情,竟如此冷酷,这么可爱的小老虎,你居然也怕?” 小老虎又是长长嗷呜一声,似是在符合阿灯,没错没错,它这样可爱,怎么会有人怕它?它现在可是一身的奶膘,还没长到吓人的地步呢! 郝小姐被阿灯堵了两句,心里不舒服,她不由自主地朝屋子里看,总想着那位美男子能再出来,这样的话自己多看两眼也是好的,偏偏湛芳不出来,阿灯则干脆坐上小板凳,逗着小老虎玩,小老虎两只肉垫贴在她胸口开始踩奶,爪爪一抓一松可爱的要命,湛芳那缕放在阿灯身上的神识感受到了属于自己的地盘被这小畜生侵占,立刻气势汹汹地冲出来,从阿灯怀里拎起小老虎,怒目而视。 小老虎很怕湛芳,在湛芳手里不停惨叫,叫得无比可怜,其实阿灯身上也有一股很可怕的气势,但那股气势跟阿灯很不一样,阿灯很温柔,比起可怕的湛芳,小老虎自然更喜欢会喂它吃肉陪它玩给它梳毛的阿灯。 阿灯连忙道:“你轻点儿啊,它还小呢,别弄疼了它,掉毛了怎么办?” 天冷了,小老虎身上长出一身冬毛,厚实得很。 湛芳见她只顾着小老虎却不管自己,外头站着那丑女明明对他心有不轨,阿灯却根本不在意,一点都不吃醋,心里真是气得不行,可他又不舍得对阿灯耍脾气,只能把气憋在肚子里,拎着小老虎冷哼,转身就往屋里走,他!生!气!了! 必须来哄他! 他倒要看看,他跟小老虎,阿灯到底选哪个! 湛芳的长腿刚跨过门槛,嘴角便抿出了一点笑,因为他听见了阿灯的脚步声,虽然小老虎总是抢走阿灯的注意力,还常常被阿灯抱在怀里,但他也不差,每回阿灯都是要来哄他的。 湛芳的视线看向手里的小老虎,恕他直言,他实在是看不出这家伙到底可爱在什么地方,难道是因为体型小?可是小野猪也没见阿灯多么喜欢呀。 想不明白的君上十分疑惑,这么一想,似乎很久以前,他以两三岁人类幼崽模样跟阿灯生活在一起时,阿灯好像也特别喜欢他,当然,现在阿灯也是喜欢他的,但却不像从前那样,到哪儿都抱着他背着他,还给他喂饭,这些曾经属于他的特权,现在都被这只碍眼的老虎抢走了。 阿灯跟进屋子,小老虎呲溜一下跑到她身边,两只爪爪抬起来扑腾,抓着阿灯的小腿想要她抱。 阿灯笑得不行,她正要喊湛芳,突然目光僵直看向前方——绝美昳丽的魔宗君上湛芳消失无踪,出现在她面前的,是她已经许久许久不曾见过的,幼年体的湛芳。 如果说小奶虎有十分的可爱,那么小湛芳就是二十分——不,一百分的可爱! 阿灯小小尖叫一声,扑上去将板着一张小脸的湛芳抱起来疯狂猛亲:“呀呀呀呀呀宝贝你真可爱!你怎么这么可爱!” 本来还在扒拉主人腿的小老虎突然愣住了,尤其是在它接收到来自幼年体湛芳得意的眼神之后,它……失宠了? 是的,事实的确如此。 在这之后,阿灯虽然没有说忘记小老虎,但对比起之前的待遇,那真是天差地别,湛芳被阿灯抱着,不用他干活不用他做饭洗衣,吃饭还有人喂,小老虎只能苦哈哈地蹲在地上自己吃,从天堂到地狱,只需要一瞬间。 湛芳心满意足了。 之前阿灯心情好,还有余力理会一下外头的郝小姐,现在她心情更好,不过全部注意力都放在湛芳身上,当然不会再搭理别人,湛芳对此也很满意,他就是想要阿灯无时无刻不看重自己,什么小老虎,再可爱能有他的幼年体可爱吗?应该被阿灯抱来抱去,放在腿上喂饭的只有他! 郝小姐在外头等了半天,愣是没人出来,把她气得够呛,要不是还有点理智,她简直要带人冲进去强抢民男。 好在家丁们都是被自家老爷吩咐看好小姐的,七嘴八舌地劝,总算是劝住了郝小姐,要她从长计议,最关键的一点就是,你主动送上门的,男人不喜欢啊! 郝小姐一想也是,她在京城的时候天天追着侯爷跑,侯爷对别的女子虽然也不热情,至少还有礼数,可对着自己那就不客气多了,一定是因为自己太过热情的缘故,那好,这一次她就换个法子。 湛芳享受跟阿灯的亲昵时光没有多久,次日家里就迎来了外人。 他可不喜欢家里来人,一个比一个烦,明明只要有他跟阿灯就足够了。 来人是本县很有名气的媒人,口碑也很好,据说牵过许多条红线,不过她一进门,先四处打量,目光从阿灯身上看了一圈,心里先叹了口气。 她是受人所托,但是一看阿灯,就觉得这希望不大,毕竟郝小姐虽然容貌也算端丽,可那是跟普通人比,和阿灯这样的大美人站在一起纯粹是自取其辱,可她又有什么办法?强龙尚且压不过地头蛇,更何况她还要讨生活。 湛芳坐在阿灯腿上,脑袋倚着阿灯的胸,软绵绵香喷喷别提多舒服,他惬意得很,懒洋洋地眯起眼睛,直到那媒婆道出来意,湛芳才愤怒起来,什么东西也敢要他入赘?! 他已经把昨天出现的郝小姐给忘了个干净。 得亏郝小姐今儿没来,否则怕是脖子都要被湛芳拧断。 阿灯听对方来是给湛芳说媒的,顿时哭笑不得,那位郝小姐到底是什么神仙人物啊,这样的自信阿灯也想学。 其实能许给湛芳的,无非也就是银子跟地位,可这年头,入赘县令家做女婿说出来就很好听?还是说湛芳就缺那点银子?他在阿灯腿上冷哼一声:“让那个丑女别做梦了!长得丑想得倒是美!” 这算是君上第一次被人调戏,从前他就是生得再美,魔宗也没人敢对他生出非分之想,这个人类女子胆子倒是不小,可惜长了再大的胆子都没用。 媒人一听也尴尬,今天她其实也是不乐意来的,你说要是去个没成亲的小伙子家,那能给县令千金拉成这婚事,她自然愿意,连县令家都要找自己说媒,这是多大的荣誉啊!可问题是人家男方成了亲,而且……媒人看向坐在阿灯腿上的小娃娃,看起来似乎连孩子都有了,这硬生生把人家夫妻拆散,让男方另娶,这不是造孽么? 但光是阿灯跟孩子说,媒人也不能交代,只好厚着脸皮道:“不知道你当家的在不在?能不能出来说说话?” 阿灯把湛芳放下,拍拍他的小屁股,揶揄道:“去吧,去叫你爹爹。” 湛芳白了她一眼,朝外头去了,片刻后门口出现一身长玉立的美男子,媒人一看,顿时了然,方才看那小娃娃便觉得粉雕玉琢,想来父亲生得也绝对不丑,郝小姐眼光高是出了名的,非要找个绝世美男做丈夫,难怪会看上人家有妇之夫呢。 湛芳不耐烦道:“滚回去告诉那个丑八怪,再敢来打扰我,我就杀了她全家。” 阿灯拽拽他:“别这么说话。” 说完转头对媒人道:“劳烦转告那位郝小姐,为了她以及她全家的生命安全,还是安分守己点儿吧。” 媒人:…… 这话真的能说吗? 她愁眉不展地走了,回去后,委婉地表达了人家的拒绝,到底是自己理亏,牵这种线,所以并没有按照那对小夫妻的话来说,郝小姐听了之后勃然大怒,她给对方脸了,还特意找了媒人上门,结果对方不领情便罢,还叫她是丑八怪?! 她立刻下令将人抓回来,郝县令正好进门,见一片吵闹,忍不住头疼:“你又在闹腾什么?” “爹!”郝小姐冲过去,气呼呼的,“我要教训一个人!谁让他看不上我!” “小祖宗,你可别给你爹添乱了啊。”郝县令连忙说,“侯爷奉旨巡查,不日即将到达我们这儿,你要是闹出大事来,你爹的乌纱帽都要不保了!” 一听说侯爷要来,郝小姐不由得有些出神,虽然她已经变心,但侯爷毕竟是她的初恋,怎么说也是在她心中占据了重要位置的。 所以对付阿灯跟湛芳这事儿也只能暂时放下,不过,她是不会就这么轻易善罢甘休的! 阿灯原本还以为郝小姐会纠缠不休,结果接下来几日都没什么动静,她还奇怪呢,伸手捏住湛芳的肉下巴左右端详,“还是很好看啊,那郝小姐怎么回事?就请了一次媒人就没信儿了?太过分了吧,怎么可以这样无视我们君上的绝世美貌!” 想想就来气! 湛芳用两只小肉手扒拉下阿灯的手,结果她又不折不挠地伸手来摸他的肉肉,气得他直接变成了成年体,摸摸摸就知道摸,换个地方摸! 阿灯尖叫一声,又被扯到了床上,她叫苦不迭,明知道她对萌萌哒的小动物没什么抵抗力,湛芳最近总是变成小幼崽引诱她,然后她一开始动手动脚,他就反压! 阿灯觉得自己真傻,湛芳的套路虽然老,但架不住好用,而她的确是忍受不住诱惑,实在是可气可气。 她这几日做了新的被子,又给湛芳做了新衣服,虽然是在乡下生活,但该有的生活质量还是要有的,就算是普通的料子,也能做出好看的衣服,湛芳本来就生得好,穿上之后更是好看。 “阿灯!阿灯!” 偷偷摸摸的,是村子里的小伙子团,他们经过阿灯家门口,一副神神秘秘的样子。 阿灯也很好奇他们能有什么秘密,靠过去一听,父亲是村长所以消息比较灵通的阿贵先是鬼鬼祟祟看看四周,然后单手放在嘴边,明明身边还有好几个人,他非要压低了嗓音说话:“阿灯,你知道吗?我爹说京城来了个大人物!” “大人物?” “对!”阿贵用力点头,“县太爷把各个村的村长都叫过去了,千叮咛万嘱咐,叫我们好好表现,说那位大人物最喜欢微服私访,阿灯你也要小心啊,要是遇到什么讨水喝的老头,要饭的乞丐,记得给人家一点水跟饭,万一是大人物装的呢!咱们要是不帮忙,民风不淳朴,到时候县太爷说不定又要找咱们的茬儿了!” 阿灯道:“那直接告县太爷的黑状不就得了。” “那怎么行!”阿贵连连反对,“民不与官斗,咱们哪里斗得过他呀!唉,说起来,我爹还在怀念上一任的朱老大人,可惜朱老大人年纪到了,要回乡养老,结果换了郝大人来,郝大人一点都不好!” 朱老大人在的时候,他们要是有什么事都敢去县衙,朱老大人一定会给他们做主,可这位郝大人,却像是长在了钱眼子上,去告状的甭管谁对谁错,反正只要银子到位,那你就是对的,因为郝大人只认钱,所以大家都小心翼翼做人,生怕惹了这位京城来的郝大人,谁敢去告状啊,都说官官相护,万一告状不成,扳不倒郝大人,他们还要受罪呢! 县太爷就是这块地方的土皇帝! 对阿贵来说,其实他分不清什么是好官什么是贪官,但老百姓的想法很简单,我觉得日子好过了,那你就是好官,我觉得日子难过,那你就是贪官,很显然,郝大人是后者。 朱老大人在这里当了几十年的县令,虽说没出什么太大的政绩,百姓们却安居乐意且淳朴善良,而且犯案率极低,非常适合养老,大家过得也都算不错,吃得饱穿得暖,家中富裕的人,还能隔三差五吃一回肉。 可自打郝大人来了,他是不遗余力地四处刮油水要孝敬,村子跟村子之间分田,你得给他送银子,他才把好的水田分给你们村,商户与商户之间起了矛盾,你也得给银子,郝大人才愿意做主,这就是个钱串子,最可怕的是他刚来不久,谁也不知道他要在任上待多久,就算换了一个县太爷,万一对方比郝大人还坏呢? 总之,现在也不是不能过,所以忍一忍也就过去了。 阿灯听得唏嘘,这也是底层百姓最真实的想法,不敢争不敢斗,除非是活不下去了,否则就一直忍让。 她在这里住得很好,暂时不想离开。 “阿灯你记住了啊,一定要表现好一点,别让人发现了!那位京城来的大人物也不知什么时候会到,你要小心!” 阿灯连连点头,送走阿贵等人后,湛芳皱着眉:“他们怎么又来了。” 明明阿灯已经跟他做了夫妻,这群凡人却还是天天上门来献殷勤,真是不知轻重! 阿灯搂住他一只胳膊:“别生气呀,阿贵他们也是好心。” 他哼了一声,还好心呢,他看是不安好心才对。 却说那边,郝小姐对湛芳是日思夜想不能安稳入睡,她忍了又忍,也没能等到侯爷前来,偏偏郝大人又看得紧,不许她惹事,但郝小姐实在是忍不住了,不管怎么说,她先把人抓来,等生米煮成熟饭,就是父亲想要阻止也来不及了! 所以她悄悄带了家丁从后门溜出去,这些天郝大人一直在努力做政绩,也没多少心思放在女儿身上,所以完全不知道自己的官途即将葬送在这不孝女手中。 郝小姐一路到了阿灯家,这回也不先礼后兵,直接冲进去抓人就完事了! 出乎意料的是,还没到阿灯家,就先看见了站在路边的湛芳。 他好像很生气,一张俊美至极的脸紧绷着,好像有人惹恼了他,看见郝小姐以及手上拿着绳索的家丁,湛芳居然冷冷道:“带我走。” 这可真是喜从天降! 自信十足的郝小姐认为一定是湛芳想通了,知道怎样做才对他最有利,既然美男子愿意跟自己走,那当然不用绑起来。 湛芳回头看了不远处的家一眼,重重哼了一声,还故意把自己手腕上的发绳丢在地上,这样阿灯看到,就知道他是被人绑走了。 “真没想到,你就是阿贵他们说的那位大人物啊?” 屋子里,阿灯笑眯眯地端出一杯茶给穿着一身青袍的申屠鸿。 申屠鸿面色平静,眼神克制又贪婪地凝视着这张叫他魂牵梦萦的面容,他微微低下头:“他走了,没关系吗?” 阿灯笑起来:“他总是耍脾气,没事儿的,一会就自己回来了。” 听阿灯语气亲昵,申屠鸿心中有种难以言喻的悲伤,他垂下眼眸,不敢与阿灯对视:“你……最近过得还好吗?” 阿灯仍旧笑着:“过得很好啊。” 是了,她定然是过得极好的,从见到她的第一面他就看出来了,面色红润,甚至还微微胖了一些,“我是奉皇上的旨意,作为钦差巡查。” “这样啊。”阿灯点点头,“那你可要好好查查我们这里这个新的县太爷,我觉得他不是个好人。” 申屠鸿对阿灯盲目信任:“我会的。” 阿灯跟他又说了会话,奇怪道:“湛芳怎么还没回来?” 平时闹脾气,这个时间差不多也该回来了呀,难道是因为申屠鸿的缘故所以还没消气?她想了想,叫小老虎过来,捏捏它的耳朵:“去,叫你爹回家做饭了。” 小老虎嗷呜一声跑出去,对着天空嗅一嗅,循着湛芳的气息追去。 申屠鸿打量着这间已经对他来说全然陌生的屋子。 虽然大小还是那个大小,但已经跟他记忆中截然不同。 床换了新的,上面铺着整齐的被褥跟两个枕头,说明夜晚,这张床上有两个人睡,其他东西也都成双成对,床上还放着一件做到一半的新衣裳,显然是阿灯做的,他跟阿灯住在一起的那几个月里,阿灯可从未为他动过一点针线,所以,他甚至都不知道阿灯会做女红。 心底酸涩,却又知道两人之间绝无可能,阿灯对他,从无男女之情啊! 1066|第九十八片龙鳞(九) 第九十八片龙鳞(九) “阿灯。” 申屠鸿声音略微有些沙哑, 似是在极力隐忍着什么,阿灯扭头过来看他,听到他问:“你现在过得快乐吗?” 阿灯歪着头看他:“你以什么身份这样问我呢?” 申屠鸿愣住了。 “你我只是萍水相逢, 虽说我对你有救命之恩,可严格说起来,你被我救了之后, 也一直都在给我干活, 基本上也算是抵消了这恩情, 我又在你家中住了些时日,我们之间早就互不亏欠了。”阿灯面上还是笑, 眼神却很坦然,“我觉得, 我们甚至都不适合做朋友, 会让你的夫人不开心, 也会让我的夫君不开心。” 申屠鸿明知道阿灯是什么样的人,听她这样说,心头还是感到了极大的痛楚,他不由自主地看向阿灯:“可是——” “没有可是。”阿灯很坚定地打断他的话, “就算你没有娶妻, 我也不会喜欢你的。” 在那漫长的岁月中, 她将自己变成那副面目全非的模样, 阿灯从未感受到快乐, 她早就从爱与恨中解脱, 放下了过往, 却不曾想,申屠鸿又一次爱上了她,造化弄人, 他们两人本就无缘,因此也无需强求。 其实皇帝本来所属意的钦差人选并非申屠鸿,是他自告奋勇,他有私心,他还想见阿灯,所以才领了这份差事,他刻意最后才来这里,就是想要斩断自己心中那份错误的情意,可他高估了自己,他根本做不到。 他无时无刻,不在思念着阿灯,恨不得回到过去,宁可不建功立业,恢复记忆,只想在这山脚下的小屋里,做她简简单单的阿牛,哪怕被叫阿丑都无所谓,只要能跟阿灯在一起就好了。 小老虎嗷呜嗷呜的跑进来,两只前肢举起来一顿比划,阿灯恍然大悟:“这样啊。” 小老虎嘴里还叼着一根发绳,那是阿灯给湛芳做的,他很喜欢,平时都系在手腕上,还会随着他外表变大变小,难为小老虎在叼着发绳时还能嗷呜嗷呜叫出声。 阿灯弯腰,单手把小老虎抱起来,用手撸撸它的头,接过它嘴里的发绳,变大了一点,套在小老虎脖子上,就成了小老虎的项圈。 小老虎觉得颇美,恨不得找面镜子照一照自己的盛世美颜。可能是因为被阿灯和湛芳养大的缘故,小老虎一直觉得自己是个人,它还常常试图直立行走,虽然很奇怪为何自己跟爹娘不同,身上有这样多的毛,但它坚信自己一定是人类! 一定是! 如今道法没落,几千年前阿灯以身殉道,已经许多年,不曾有妖修出现,然而小老虎在他们两人身边长大,受阿灯身上龙息浸润,日渐开窍,早晚有一天,说不定真的能修出人形。 “你不是说要好好调查一下郝大人?”阿灯对申屠鸿说,“我看机会来了,现在就有个现成的把柄呢。” 纵容亲女强抢民男,怎么说也能找点茬儿吧? 申屠鸿颔首:“我已经派人去了。” 阿灯举起小老虎,叹了口气:“你爹可真是个小公主。” 小老虎嗷呜一声,没错,它也这么觉得。 可是还能怎么办呢?还能离咋滴?凑合过吧。 湛芳被带走后,等了足足有一个时辰整,可阿灯还是没来! 一开始他还能安静坐着等,到后来,整个人已经低气压到极点,感觉谁要是主动上去跟他说话,他能直接把那人给碎尸万段!郝小姐让人给他准备了新衣服,材质料子都比湛芳身上穿得强多了,可等了半天,湛芳也没换上,搞得那被派来伺候湛芳的小厮都极了:“哎哟我说这位爷,您就别矫情了,我们小姐能看上你,那是你的福气,以后进了郝家,那就全是好日子,不比你现在在山里住好啊?小的伺候您把衣服换上?” 他见湛芳背对着自己站在窗边,不说话也不动,小心翼翼地拿着衣服靠近:“爷,您看——啊!!!” 话没说完,便已经被湛芳一袖子挥开,整个人摔出几米远,连好好的桌子都被他压坏了! 这小厮吓了一跳,浑身骨头都在痛,惊魂未定地看向湛芳,这位看起来就是个文弱书生模样的公子,刚才、刚才是怎么做到把他甩开这么远的??? 他百思不得其解,湛芳阴森森地自牙缝里迸出一个字:“滚。” 这下小厮也不敢游说做郝家上门女婿的好了,赶紧手脚并用爬出去,出去后才庆幸自己捡了一条小命回来,说实在的,刚才他觉得那位公子都要把自己给大卸八块了…… 郝小姐久等湛芳不来,只好亲自过来见他,又见她派去给湛芳换衣服的小厮一副畏畏缩缩的模样,登时气不打一处来:“废物!这点事你都做不好!” 这小厮连忙求饶,他有什么办法,小姐他不敢得罪,那位公子他是得罪不了,当下人真是太惨了,要不是卖身契在郝家,他才不受这罪呢! 郝小姐脾气上来,一把推开门:“你为什么不换衣服?你身上那破衣服难看得紧,我——” 她千不该万不该,不该说湛芳的衣服难看,还破,毕竟那是阿灯亲自给湛芳做的,且阿灯针线不错,除却料子一般外,还真不能说是破且难看,湛芳冷冷地回过头,不知为何,郝小姐便宛如被掐住脖子的鸡,连一个音节都发不出来。 聒噪的人类很讨厌,真想把她脖子直接拗断,可阿灯说过,要过凡人的生活就要遵守凡人的规矩,不能随意杀人,否则这郝小姐坟头草都长出两米高。 湛芳毫不怜香惜玉,直接袖子一甩,郝小姐便如断了线的风筝被丢出房门,然后房门砰的一声关上,阿灯不来,他就不出去! 他决不会主动回去的,她必须来哄他! 很好,已经过去了一个半时辰,阿灯还是没来。 阿灯来得越慢,湛芳身上低气压越重,压得整个县衙都没人敢大声说话。 郝小姐被丢出来后目瞪口呆,身上的痛哪里比得过内心的受伤?她正想发脾气,突然有人踉踉跄跄从前门奔进来:“小姐!小姐不好了!大事不好了小姐!” 郝小姐怒道:“什么不好了!我好得很!” 虽然这么说,但被摔得这么远又这么重,娇生惯养的郝小姐还是疼得掉下了眼泪。 “不、不是……”丫鬟喘着粗气,“钦差、钦差大人来了!还将老爷拿下了!” “什么?!”郝小姐一惊,顿时顾不得身上疼痛,她再骄纵也知道,自己能如此任性,全靠有个好爹爹,尤其是在这县城,她爹就是土皇帝,可钦差一来,她爹也得绕着走,如果钦差把她爹拿下了,那—— 郝小姐立刻花容失色:“快!快带我去看看!” 她一身珠翠,绫罗绸缎,郝大人要是真的靠自己那点俸禄,怕是连女儿头上一根金簪都买不起,他这些银子从何而来?自然都是旁人的孝敬,收了孝敬就要帮人做事,帮人做事,就难免留下痕迹。申屠鸿带的人都是高手,郝大人在这片土地上自在惯了,哪里想到会有这么一天? 最关键的是,像他这样的人不少,怎么别人都没事,就他落马了呢? 郝小姐冲到前院,一见来人,顿时愣住了:“侯、侯爷?” 看到申屠鸿,她便想起自己的少女心事,郝大人还在京城当小官时,她便一眼相中了申屠鸿,可惜地位悬殊过大,她连追着人家跑都得谨慎,申屠鸿对她不假辞色,郝小姐想给他做妾,他都不肯。明明侯夫人都说了,若是侯爷愿意,不介意纳她,他却偏偏不要,将她的脸面踩在脚下,让她成为了无数人的笑话…… 现在再见申屠鸿,郝小姐的脸都火辣辣的,她咬着唇瓣,眼角余光瞥见申屠鸿身后的阿灯,脸色瞬变:“你怎么在这里?!” 阿灯冲她笑笑:“我为何在这里,郝小姐应该清楚呀,还不快把我夫君交出来?” 她这是来英雄救美来了。 不过已经两个时辰了,湛芳肯定要气死了,他前脚被抓来,她没后脚来抢,他肯定数着时间生气呢。 郝小姐怒气冲冲:“你——” “嘘。”阿灯竖起一根手指嘘她一声,“别说那么多了,你还是担心一下你自己吧。” 她把怀中的小老虎放下,小老虎滋溜一下冲了出去,阿灯冲申屠鸿摆摆手:“我去找湛芳。” 申屠鸿握着腰间刀把,僵硬地点了下头。 湛芳听到门又开了,他冷着脸,眼底透出一片血红,正要将那不知死活的人类给丢出去,结果却被人从后头一把抱住,是阿灯! 明明内心高兴的要命,脸上却是一副冰冷的表情,“你这是干什么,你来做什么?” 生活不易,阿灯叹气:“我来带你回家呀,还是说,你不愿意跟我走了?” “哼。”湛芳冷笑,话虽不好听,但却任由阿灯抱着,“现在知道来带我了?早干嘛去了?我觉得在这住得挺好,我不想走了,你自己走吧。” 哎呀,还摆上架子了呢! 阿灯继续哄,“我自己走怎么能成呢?要是没有你,这凡人的生活对我来说根本没有意义呀!” 她踮起脚尖亲亲湛芳的脸,“别生我的气啦,我给你赔礼道歉,那个敢把你抢走的女人,看我怎么收拾她!” 说着又是一番讨好诱哄,说尽了好听话,湛芳才勉为其难问她要保证:“以后还跟那男人见面吗?” 阿灯连连摇头:“不见了不见了,咱们换个地方住好不好?谁都不告诉,什么阿贵阿虎申屠鸿的,那都是谁啊,我可不认识。” “不告诉?”湛芳阴阳怪气,“你舍得吗?” “他们加在一起,都没有你的一根头发重要呢,我才不管他们死活。”阿灯疯狂输出,一脸痴迷地盯着湛芳的脸看,就差没把我是湛芳狂热粉几个字写在脸上,虽然很浮夸,但湛芳还偏偏就吃这一套。“你看,我现在就在深切地反省,自己为什么要浪费这么久的时间才来找你,我应该在你被带走的一瞬间就来的,真是的,那郝小姐算什么,谁敢跟我抢湛芳,我就要谁好看!” 湛芳眯起眼睛,“真的吗?” “当然!”阿灯用力点头,“只揍郝小姐一顿算什么,皮肉伤疼过也就算完了,我可是让郝县令都凉了呢,这样的话郝小姐以后简直就是生不如死啊,那我为什么要这么做呢?还不是因为我爱你!” 容易生气也禁不起哄的湛芳瞬间心花怒放:“再说一次。” “啊?” “最后那三个字,再说一次。” “我爱你!” 湛芳已经无法抑制脸上的笑容,他原本还想矜持地点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但他的表情完全不够淡定,而是低头用力地亲阿灯的红唇,“我也爱你,永远都不想跟你分开。” “嗯嗯。”阿灯用力点头,“那我们现在就走吧?家里的东西咱们也要记得带上,招呼就不打了,反正都是无关紧要的人。” 湛芳最喜欢的就是阿灯心里只有他,不把其他人当回事,一听阿灯说不跟什么阿贵阿虎申屠鸿打招呼,他们直接换个地方生活,顿时开心的不行,之前为什么生气全忘了,等到申屠鸿处理完了郝县令,却四处寻不到阿灯,他心中隐隐有种预感,这辈子,他都没有机会再与阿灯相见。 上次离开,阿灯向他说了一声对不起,申屠鸿并不知道她为何要道歉,而这一次,阿灯连只字片语都没有留下。 就像是她出现在他生命中那样,又静静地消失了。 申屠鸿甚至开始期盼那些想要杀他剥皮的魔修,至少那样,他还能从他们口中得知阿灯的下落,每当他遇到危险,阿灯都会来救他不是吗? 他赶到山脚下那个小屋子,但里面已经空空如也,连做饭用的锅都没了,显然,曾住在这里的人,这一次铁了心不会再回来。 申屠鸿失魂落魄地想,也许自己没有出现,阿灯还不会离开。 那个叫湛芳的男人,她一颗心都扑在对方身上,眼睛里已经再看不到别人了。 后来他果然不曾再见过阿灯,也不曾听说过她的消息,他按部就班地活着,与夫人相敬如宾互相扶持,做了祖父,又做了曾祖父,很久很久以后,奶声奶气的小玄孙来到他身边,抱着他的小腿,问他:“祖爷爷祖爷爷,世上真的有神仙吗?” 他低下头,苍老的手掌摸了摸小玄孙毛茸茸的脑袋瓜,“……有吧。” “哇!那祖爷爷见过吗?神仙是什么样子呀!” 他面前便浮现出那个人,“神仙啊……又潇洒,又自由,还很温柔。” 他曾有幸见过,却又不够幸运,能够留住她。 申屠鸿咽气那天,远在海上仙山的阿灯似有所觉,抬头往凡人界的方向看去,她还是那副年轻模样,没有丝毫改变,眼神也一如既往热烈明艳,身边有一只成年大虎,正懒洋洋地倒在草坪上,偶尔伸出爪子,抓一抓空中蝴蝶。 身后有脚步声传来,阿灯怀里抱着一捧花,她还没回头,就被人从身后抱住,大虎立刻用两只肉肉的大爪子捂住眼睛,假装什么都没看见。 “出来这么久,怎么还不回来?” 湛芳很不高兴,因为阿灯说出来采花,他要跟她一起,她却不让,这阵子她总是喜欢一个人做事,不喜欢被他跟,湛芳不高兴,他无时无刻都想跟阿灯在一起。 阿灯笑道:“天天在一起,你不觉得烦呀?” “怎么会?” 两人一起走过这么多地方,因为他们的外表不会改变,所以每在一个地方生活一段时间就需要离开,湛芳从没有感到过厌烦,对阿灯的爱意与日俱增,他才不想跟她分开。 阿灯笑起来。 两人手拉着手,大虎虽然得到了长久的寿命,神智也和人类差不多,却一直无法化为人形,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好在它也随了湛芳,能变大变小,否则如果到人类世界生活的话,带着这样一只大虎,很多人都会害怕的。 阿灯叹了口气:“湛芳,你要习惯我不在你身边的生活。” 湛芳警觉:“你这是什么意思?你又想丢下我离开?” 阿灯望着他,嘴角微微扬起,笑得很温柔:“怎么会呢?” “怎么不会?”曾经被丢下过的湛芳有着严重的心理阴影,“我告诉你,你别想丢下我,到哪儿我都跟着你,做鬼也缠着你。” 阿灯忍不住笑了,她有些悲伤,因为时间差不多了,她真的要离开了,她不能陪湛芳一直到最后,这也是最近她心事重重的原因,越临近回归荒海的时刻,阿灯越害怕,越担心,越不舍。 她又何尝舍得湛芳? 好在接下来几天,阿灯又开始跟湛芳形影不离,对他百依百顺,湛芳十分享受,直到某个夜晚,睡在他怀里的阿灯突然睁开眼睛。 时间到了。 龙是残忍又仁慈的存在,但却不会给她永生的时间,早在回来之前,阿灯其实就只想帮助湛芳回到天生神体。 他不该是魔宗君上,而是主宰这个世界的神,是因为她,湛芳才降下神火,沾染了因果只能堕落。 只是她太贪心,不想就这样离开他,但等到湛芳真正成神,他就不会再爱她,也不会再在魔宗苦苦等待数千年,只为缝补她的铃鼓,找她的残魂。 她将要不复存在。 阿灯取出了身上的鳞片,这鳞片是她力量的来源,从她回来之后,湛芳从未问过任何有关她消散之后的事,阿灯也不知该如何向他诉说。 与阿灯一起生活了近百年的湛芳,身上的戾气也在渐渐褪去,只要阿灯是治他的良药,而现在,褪去力气的湛芳,只需要得到这片龙鳞,就能够得回神体。 就在阿灯要将龙鳞送入湛芳胸膛时,他突然睁开了眼睛! “……你想做什么?” 阿灯睫毛颤了一下,“湛芳——” “你又想丢下我?” 阿灯察觉到湛芳情绪要失控,连忙安抚:“不是的,你听我说——” 向来无理取闹的湛芳此时却非常冷静:“你说。” 阿灯向他说出了一切,她死后灵魂坠入荒海,被变成花苞,却许久不肯成长,还生出执念,于是被龙赐予力量,得以回到他身边。而她的执念,便是为了自己导致神体被污染,所以不能成神的湛芳。 她靠着这股执念回来,只想让湛芳回到他应有的人生轨迹上。 她还是人类时,捡到了湛芳,两人相依为命,无论遇到再大的危险困难,湛芳手上都不曾沾染鲜血,却因为阿灯与申屠鸿,他降下神火,以至于神体污染,与阿灯一起堕落为魔。 “阿灯,你真伟大。” 阿灯抿着嘴:“不要讽刺我。” “我不想成神。”湛芳看着她手中的龙鳞,“你一厢情愿想让我恢复神体,可那并不是我想要的,这几千年,我唯一想要的,就是你回到我身边。” 阿灯怔怔地落下泪来,她望着湛芳,摇头:“时间到了,我要回去了。” “那就带我一起回去!”湛芳沉声说,“就算变成花苞,我也想跟你永远在一起。” 没等阿灯做决定,湛芳已经夺过她手中龙鳞,随手往外一抛——正好没入始终不能化形的大虎体内,而他紧紧抱住了阿灯,再也没有松开。 他不介意她离开,一起意识消散,那也是成了眷属。 相拥在一起的两人缓缓化作光芒,如他们所愿,再也没有分离。 归墟龙宫之中,慵懒躺在珊瑚床上的玲珑发出嗯的一声,她起身看向刚刚回来的一株花苞,伸手拨了拨,又低头嗅了嗅,“有不一样的灵魂味道啊……小花苞,你这是带了谁回来?” 小花苞自然不会回话,因为它仅仅是一株花苞。 仅此而已。 玲珑又回到珊瑚床上,随意地看向最后一个空缺的位置。 算算时间的话,最后一株小花苞,差不多也该回来了。 1067|第九十九片龙鳞(一) 第九十九片龙鳞(一) 真的回来了。 傅砀慢慢举起双手, 许久不曾拥有过属于人类的身体,他已经快要忘记这种感觉。 面前是记忆中熟悉,却又无比陌生的地方, 是他还活着时,常常做梦梦到的地方,那时候他还年轻, 二十出头, 白手起家, 刚刚起步,从一个山村里走出来的穷小子, 一点一点,靠着自己努力成为全国首富, 创造出了惊人的商业帝国, 可以这么说, 二十年后,国人的日常生活都与他的集团息息相关。 但傅砀最想回到的,其实是他二十四岁的时候,这一年正好是九零年, 他度过了创业最艰难的时期, 事业渐渐有了起色, 开始站稳脚跟, 在能够给家人好生活的同时, 他的妻子江迎秀怀孕了。 九零年的傅砀实在是太忙了, 他忙得连脚沾地的功夫都没有, 更别提是照顾怀孕的妻子,所以他把母亲请了过来,随着一起来的还有他的妹妹傅霞, 他觉得自己没有了后顾之忧,于是愈发努力地工作,想要在这个机遇满地的时代,抓住东风上青云。 事实证明,他果然成功了,而妻子也为他生下了一个女儿。 傅砀是个工作狂,他总是想着要再努力一些、再成功一些,才能配得上是首都当地人,又被父母宠爱着长大的妻子,但他却忘记了,妻子其实并不需要太多钱财,而他明白这个道理的时候已经太晚太晚。 在傅砀二十六岁那年,江迎秀自杀了。 那个时候的傅砀,在短暂的悲痛绝望之后,迅速投入到了工作中,工作麻痹了他的痛觉,只要不停地工作,就不会想起妻子,就不会有那种锥心刺骨的悲伤,他就是这样告诉自己,才能活过没有她的几十年余生。 可这样的悲伤,在他功成名就后,却再也无法忽视。 他是个懦弱的男人,在妻子自杀后,没有勇气直视她的遗物,直到中年过后才敢打开那些尘封的箱子,才知道了在他拼命工作的那些年里,她是怎样的孤独、寂寞、痛苦。 九零年代的时候还没有产后抑郁症的说法,在外人来看,哪怕是在江迎秀的亲生父母来看,都觉得她是在无病呻吟——你说你日子过得好好的,一天天的作什么呢?男人虽然忙,但忙的是事业,你什么都不用做,只要在家里带女儿就好了,衣食住行样样不缺,什么都用的最好的,你还不知足,你到底有什么情绪调解不过来? 是,生孩子是很疼,可哪个女人不是这么过来的呢?既然当了母亲,就得负起自己的责任,可江迎秀却每天一个人待着,她总是病恹恹的对什么都提不起情绪,如果是几十年后,傅砀肯定会明白她是患了产后抑郁症,可九零年代的他什么都不懂,一心只想闯荡出一番事业,忘记了初心。 所有人都在指责江迎秀,不明白她有这么好的男人这么好的婆家还有这么好的父母,到底在矫情什么,傅砀多爱她呀,在她刚怀孕不久,除了把母亲接过来照顾她,还让妹妹陪她说话,甚至还请了个保姆,上哪儿找这么好的女婿啊! 就连江迎秀的亲生父母都很不好意思,觉得自家女儿实在是太娇惯了些,背地里没少批评教育。 所有人都认为江迎秀太作了,外头更是有不少女人虎视眈眈,傅砀可不仅仅是学历高有本事,他长得还很英俊,有手段有魄力,年纪轻轻便身价百万,江迎秀要是不想当这个傅太太,想取而代之的人多了去了! 所有人都在指责她,所有人都认为是她不对。 江迎秀死的时候,才二十四岁。 正是一个女人最美好的年纪,像是刚刚盛放的鲜花,但还没有来得及被人欣赏,便自我枯萎而死了。 谁都没想到她会自杀,真的,因为谁都想不出来江迎秀到底为什么要自杀,她是哪里过得不好吗?傅砀赚了钱,第一件事是给她买首饰买衣服,换漂亮的小洋房,买车子,雇保姆,她到底为什么要自杀?难道她忘了自己是个母亲,才两岁的女儿她都不管不顾了? 没有人能理解江迎秀的痛苦,在大家看来,她就是无病呻吟罢了。 就算是傅砀,也直到中年过后,终于有勇气打开尘封住江迎秀遗物的箱子,才知道为什么。 对江迎秀来说,她不需要豪宅名车,也不需要鲜花首饰,她只想要傅砀多陪陪她,不要一打电话就在忙,不要一个星期都见不到几次面。婆婆对她再好,她也不可能在婆婆面前放松自己,晚上一个人睡的时候总是想哭,想要他抱抱,他从来不在。 他总是说这么努力是为了她,是为了能让他们过上更好的生活,可江迎秀不想要啊! 她只想他多陪陪她就可以了,她知道他忙,可是难道连一个电话都不能给她打吗?明明在大学的时候他不是这样的,那时候他为了生活费跟学费打工,再忙也会回来陪她一起吃晚饭,但从他开始创业之后,这个家越来越大,越来越豪华,也越来越冷清。 她甚至都没有人诉说,因为刚毕业就嫁给了他,以前的朋友们听到她说这些,总是很无语,说她是在蜜罐子里泡久了,说她身在福中不知福,无论江迎秀怎么解释,大家都觉得她是在炫耀。 跟父母说,得到的也是批评与斥责,觉得她这么大了还娇气的像小姑娘,还是不懂事,不懂体谅丈夫。 慢慢地,江迎秀便什么都不说了。 而当她意识到自己情绪上的不对劲,试图和傅砀倾诉时,他又总是那么忙,好不容易回到家,倒头便睡,她有再多的话,他也没有时间听。 这并不是最痛苦的,最痛苦的是生孩子。 婆婆对她好,不是因为江迎秀,是因为她是傅砀的媳妇,是因为她肚子里怀了大胖孙子,怀孕期间,婆婆把江迎秀管得死死的,衣食住行样样都要听从,等到了生产,江迎秀一开始有些难产,医生都建议剖腹产,婆婆却坚信剖腹产孩子出生会变笨,所以要求顺产,江迎秀为了生下这个孩子几乎去了大半条命! 而生完孩子,也并不是噩梦的结束。 她觉得自己的人生已经糟糕透顶,已经在这个时候彻底宣告玩完。 她恶露不止,肚子疼得要命,可直到她生完孩子,忙于工作的傅砀才赶来医院。 她没有奶水,被母亲跟婆婆逼着喝油腻腻的汤下奶,喝得她吐出来,但仍然要喝,新生儿吃奶的时候真的好痛,痛得她忍不住哭出声,之后一个月,她不被允许下床,也不被允许洗澡洗头,哪怕换了干净衣服,身上也总是散发出一股奶臭味。 好不容易出了月子,江迎秀发现自己的肚子上留下了很难看的妊娠纹,除此之外,还有那一圈一圈松松垮垮的赘肉,看起来简直令人作呕。 她对着全身镜照自己的时候,几乎已经认不出镜子里憔悴肥胖又丑陋,仿佛老了十几岁的女人是那个在大学里美名远播的校花。 因为生得是女儿,婆婆嘴上虽然没说什么,但到底还是有些不满意的,毕竟他们家在农村,思想有些守旧,对孙女不如对孙子上心,很多时候,江迎秀都得自己照顾女儿。 她一边哭一边给孩子换尿布,拉下来的尿布又脏又臭特别恶心,可婆婆说这是你亲女儿,哪有当妈的嫌弃自己孩子的? 这个孩子很不好带,彻夜的哭,需要人一直不停地抱着才行,吃奶也很凶,江迎秀被咬出血好多次。 她越来越觉得生活绝望没有尽头,每天就是待在大房子里,跟哭喊不停的女儿面面相觑,她变得越来越迟钝,脑子也开始不好使,上一秒要去干什么,下一秒就想不起来了。 她还开始疯狂掉头发,逼着自己吃对孩子好但她一点都不爱吃的食物,她从干净透明的玻璃倒影里,看到的是无比糟糕的自己。 江迎秀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常常大哭大叫,她越是这样,别人越是烦她,越是觉得她作,不知道她想要什么,傅砀太忙了,而当他回家,江迎秀总是要把自己收拾的体面一点,她对着他的时候从来都说没事,我很好,不用担心——他居然都信了。 为什么没有结婚的时候明明那么快乐,结婚后却只剩下折磨与痛苦呢? 江迎秀想不明白。 她自己也不懂自己到底是怎么了,她明明是很文静的女孩子,却变成了这样,她感觉再继续下去,自己真的会变成个疯子。 她害怕那一天到来,所以惶惶不可终日,而在她发现傅砀衬衫上出现了口红印,口袋里多了一根长头发,打他电话时会有女人接……这一系列的事情后,最后一根轻飘飘的稻草,终于把她彻底压垮。 江迎秀是吞安眠药自杀的,她从生了女儿后就不停失眠,但因为要喂奶,所以不能吃药,因此常常顶着两个巨大的黑眼圈,看起来无比憔悴,而在女儿一周岁断了奶之后,她才从医生那里领到助眠的药物。 一开始药物还有效,到了后来已经完全没有效果,江迎秀也不吃了,把它们全都放起来。 然后一次性全部吞下去,这一次,她终于如愿进入长眠,再也不会因为女儿的哭声醒来,也不会因为自我厌弃感到难过,更不会去想念傅砀。 没人能再批评她是个坏妈妈,是个坏妻子,是好日子过多了不知道福怎么享的神经病。 江迎秀死后,傅砀一直没有再婚,哪怕爱慕他的女人多如过江之鲫,他也对她们没有兴趣。 慢慢地,人就变了,随着他越来越富有,越来越有名望,他的父母开始担心他这么大的家产以后留给女儿就等于留给外人,他的妹妹觉得自己有个儿子也能分一杯羹,他的岳父母怕他再婚有了儿子孙女会吃亏——亲情逐渐开始面目全非,傅砀才发现,最珍贵的东西,自己早已失去。 他无疑是爱着江迎秀的,否则不会那么努力想混出个人样,不让别人说她嫁错了人。事实上别人是不说她嫁错人,却开始说起她的不好,傅砀一开始想要的是这样吗? 不是的吧? 他是想要她幸福的,不是要这场婚姻缓慢变成坟墓,将他所爱的人困死在其中。 江迎秀死去的很多年,傅砀都生活得相当平静,他表现的就完全不像是为此所痛,他自己也觉得兴许是走了出来,否则怎么想起她时,胸口熟悉的沉痛已经消失不见? 直到他渐渐老去,他才明白,爱不是消失了,只是被他的懦弱与逃避掩盖。 他没有办法再爱上除了江迎秀之外的人,正如他的后半生,都要在悔恨中度过。 “傅砀?是你吗?大晚上的,怎么坐在客厅啊?” 身后传来女人柔软的声音,傅砀缓缓回过头,啪的一声,客厅的灯被打开,穿着睡裙,肚子已经明显凸起的年轻女人就站在他身后,因为开得是夜灯,光线昏黄,愈发衬托她生得好看,“快别在客厅坐着了,一会儿把妈跟小霞吵醒就不好了,回房吧。” 她想了想,又问:“是因为我睡姿不好,还是说了梦话,让你睡不着了?要不咱们分房睡吧,这样的话——” 她话没说完就停住了,因为傅砀冲过来抱住了她,抱得很紧。 明明她就站在客厅入口,而他坐在沙发上,可是当她开口说话之后,他真的就是冲过来的,两只手在沙发背上一撑,翻过沙发,突然就把她抱得这么紧,紧的江迎秀都觉得有点疼。“傅砀,你轻点儿……我疼。” 傅砀闻言,稍微放松了一点,却仍然紧紧搂着,搂得那么紧,江迎秀都忘了上一次他这样抱她是什么时候了,因为他太忙了,她又怀孕,婆婆说怀孕期间不能搂搂抱抱,会冲撞到孩子,所以本来相处时间就少的两人更是没什么肢体接触,不被他抱住,她都不知道自己究竟多么想念丈夫的怀抱。 傅砀仍旧紧紧抱她不肯松开,江迎秀拍着他的背他也不肯放,她很无奈:“你怎么啦?是不是工作上遇到什么麻烦了?可以跟我说吗?虽然我不懂,但我会好好听的。” 傅砀眼角湿润,这个时候的她其实情绪已经出现了不对,可她从来没有在他面前表现出来过,总是对他露出笑容,明明她自己很不舒服——他这样的,配做她的丈夫吗? “傅砀?秀秀?大晚上的,你们在做什么?” 傅母听到外头有动静被吵醒,披着衣服起来一看,儿子正抱着怀孕的儿媳妇不撒手,她连忙上前要把两人拉开,嘴里还数落:“你看看你,大晚上的干什么呢?早就让你们两个分房睡,这样你回来晚了也不会吵到秀秀,自己也能睡个好觉,明天还要上班呢!秀秀也是,怎么这么不懂事?” 傅砀搂着媳妇避开了母亲的手,他抬起眼眸,在他记忆中,已经只剩下最后分配家产时母亲那张利欲熏心的模样,他淡淡地说:“吵醒您了?抱歉。” 江迎秀拼命用手指戳着傅砀,意思是让他放开,被婆婆看到这样多不好啊,明天傅砀去上班,她可能又要被数落了,她不想跟他分房睡啊! 傅母看了下时间:“都这么晚了,你们折腾什么呢?秀秀怀孕了不能熬夜,你们——” 话没说完,叫傅砀打断了:“行了,你回去睡吧,我的事不用你管。” 江迎秀悄悄睁大了眼。 要知道傅砀可是个非常孝顺的儿子,他家里条件并不好,傅母从前是下乡的知青,后来留在村子里嫁了人,生了两个孩子,一个是傅砀,一个是傅霞,因为她是读过书的,所以对儿女的成绩都非常看重,傅砀当初考上首都最好的大学,给傅母在村子里争了不少光。 乡下的父母供他上学非常不容易,傅砀从考上大学之后就一直自己想办法赚钱,几乎没有朝家里伸过手,因为知道他辛苦,江迎秀也一直都做个乖乖懂事的女朋友,从来不要礼物也不去一些奢华场所,哪怕她负担得起。 傅砀……什么时候用这种语气跟婆婆说过话啊?听起来就像是陌生人一样,一点感情都没有。 也许是怀孕的关系,江迎秀对这些小情绪的变化非常敏感,但傅母却没有察觉,她正想说什么,傅砀已经带着江迎秀回房了,临走前甚至还丢下一句:“工作都要累死了,你就别唠叨了。” 回房后,江迎秀小心观察着他的脸色,试探着问:“你怎么了?刚才怎么那样对妈说话啊?” 傅砀面对她却又是另外一副神色,在江迎秀离开后,他生过一场几乎要命的大病,所看到的无非就是父母与岳父母两边争论如何分配家产,很奇怪,当时他居然不失望也不生气,两边各自有妻弟跟外甥,都想尽可能地分一杯羹,但傅砀却将所有的财产一分为二,一半留给女儿,一半捐了出去。 他最不能失去的就是她,这个道理,他太晚才明白。 “她总是管天管地,我又不是三岁小孩,不需要她再对我的人生指手画脚。” 江迎秀听了,不敢置信地看着他,圆溜溜睁着眼睛的模样在傅砀看来简直可爱,他忍不住亲了她一下,肌肤相亲时,他才察觉到自己究竟有多么渴望。 他已经习惯了隐忍,终于能够再次拥她入怀,几乎是要失控。 江迎秀乖乖被他亲,但在他的手开始不安分时连忙阻止:“不行不行,这样不行……” 她被傅砀这副要吃了她的模样吓到,心里发慌,但又有种说不出的喜悦,她才不会给他看自己现在的样子呢!肚子凸起来,身体都变性了,而且还生了很多斑……难看死了!她自己照镜子都无比焦虑。 傅砀知道,这一次生产对江迎秀来说留下了巨大的心理阴影,如果他回来得再早一些,他不会选择让她怀孕。“嗯,我不会怎么样的,睡吧,我陪着你。” “你每天都这么晚回来。”江迎秀嘟哝着,“你自己说的,陪着我,可是我每天早上醒来,你都已经走了,你怎么这么忙呀。” 她小时候跟着外婆在南方住过几年,学了一口的吴侬软语,偶尔会带个尾音,软绵绵的,特别需要人呵护。 傅砀亲了亲她的额头,“这回骗你是小狗。” 虽然明天早上可能会被婆婆批评,但是今天晚上跟傅砀说了好多话,还亲亲了,江迎秀觉得明天的自己也能够充满力量。 孕妇比较嗜睡,她很快就睡着了,只是偶尔腿会抽筋,所以睡得不安稳,还常常说梦话,对于在公司忙得昏天暗地的傅砀来说,回家睡觉也睡不好非常糟心,所以上辈子,他在妻子与母亲的劝慰下,睡到了隔壁。 他以为她是真心不想跟他睡,可事实并非如此,她正是脆弱的时候,怎么可能不需要他的呵护? 大手轻轻覆上江迎秀的小腿,掌心处有淡淡莹光闪过,江迎秀熟睡中也紧蹙的眉头缓缓松开,睡得更香。 傅砀就这么看着她,足足看了一整夜。 第二天早上,江迎秀睁开眼睛,迎接她的就是丈夫那张俊美依旧的面容。她连忙捂住脸不给他看,因为没洗脸没刷牙实在是形象太差了,结婚后,她从典雅美丽的校花变成了憔悴肥胖的孕妇,可傅砀却更加成熟英俊,男人跟女人真是不公平,靠近看,傅砀脸上连毛孔都没有,不像她,怀孕了,婆婆把所有化妆品跟护肤品全收走了,说是对胎儿不好。 她都很久没打扮过了。 “早上好。” 江迎秀不敢看他,闷闷地说:“早上好。” 她努力翻身想起来上厕所,傅砀伸手扶她她还不好意思,虽然一毕业就结婚,毕业前还谈了好几年恋爱,但江迎秀一直很辛苦地在爱人面前维持着形象,一点都不敢松懈。 1068|第九十九片龙鳞(二) 第九十九片龙鳞(二) 江迎秀拒绝傅砀扶她上厕所, 但她现在已经怀了快七个月,肚子委实有点大,上辈子她生产时傅砀不在她身边, 但从她留下的日记中,他知道她受了多少苦,那是文字无法描述的。傅母为人不坏, 但在她心里, 儿媳妇显然没有孙子重要, 所以江迎秀怀孕期间,她拼了命给江迎秀做好的, 江迎秀不喜欢吃也不敢说。 都是当妈的人了,不能像没嫁人那样娇气。 这话是婆婆跟江迎秀亲妈都在挂在嘴边的话, 她们年轻还在家里做女儿时, 也不是没有被娇惯过, 新婚后跟丈夫,也都甜蜜过,但这一切的好,都在她们做了母亲后戛然而止。 当了妈, 就不是过去的自己, 不能像过去那样耍脾气使性子, 不能总让别人宠着迁就着, 得学会长大, 学会懂事, 学会成熟。 反正就是女子本弱, 为母则强,为了孩子奉献一切才是对的,有丝毫私心你都不是个称职的好妈妈。 说来也奇怪, 却不曾有人这样要求过男人。 傅砀看着妻子慢吞吞的背影,她肚子大,所以走路很小心很慢,而且因为月份大了的缘故,常常尿急,一天里不喝水都要跑很多趟厕所,更何况还有给她做各种补汤的傅母? 他起身跟在了江迎秀身后,江迎秀扭过头,认真地看他:“你不是还要工作吗?放心去吧,我没事的,我没那么娇气,别在我身上浪费时间。” 她说这话的时候也没有丝毫不甘愿,但傅砀知道这不是她的真心话。 事实上她就是很有事,也很娇气,更想他把所有时间都放在她身上。 他上前一步,把她抱了起来,江迎秀吓了一跳,连忙伸手拍他:“快放我下去,被妈看到了多不好——” “我们自己在自己房子里,怕她干什么?”傅砀说,“我抱你去厕所。” 他不仅抱着江迎秀去厕所,还帮她掀起了睡裙,甚至还想帮她脱裤裤,江迎秀羞得脸都红了,差点儿哭出来,这是干什么呀!要是被人知道了—— “知道就知道,我疼我自己媳妇,还要别人说?”傅砀沉声道。 江迎秀月份大了不好洗衣服,大件儿能朝洗衣机里搁,但内衣裤什么的,怎么也不好意思,所以她都是自己偷偷换下来在洗手间里洗,而且有傅母在,她也不敢穿那些很好看的小裤裤,怕被婆婆说不端庄。 孕妇尿频是很正常的事,有时候也不是那么容易能控制住的,月份越大越不容易,所以裤裤脏的比较频繁,眼看傅砀把她裤裤脱了,还放到一边她专用的小盆里,江迎秀都要哭了:“你快出去,快出去!” 傅砀知道她现在一时半会接受不了,叮嘱她一句上完厕所叫他进来,端着小盆就出去了。 等江迎秀解决了生理需求,也没叫傅砀进来,她光着两条腿,一推洗手间的门,就看见身高一米八七的傅砀蹲在地上搓她的小裤裤呢! 江迎秀当时就炸了:“你在干什么呀!” 傅砀倒是十分坦然,“帮你洗裤裤。” 他站起身,朝她示意:“干净的放在床上,快换上。” 江迎秀就觉得头皮发麻,她都不知道傅砀是脑子出了什么问题,工作狂不去上班也就算了,居然还亲手给她洗裤裤……她爸算是好男人了,但也没见过亲手给她妈洗过衣服的! 总之,这个年代,不抽烟不喝酒不嫖不赌,每个月把工资全上交给媳妇,不打不骂媳妇的,就是好男人。 但下面光溜溜的总归不是事儿,江迎秀忍着羞涩换上,傅砀端着小盆就进了洗手间,现在江迎秀就很庆幸这个房子卧室里自带洗手间,不然要是在外面,叫婆婆看见她男人给她亲手洗裤裤,估计能炸。 傅砀换了一波水,把那团小小的布料洗得干干净净,又要晾出去,江迎秀赶紧阻止他:“别晾外边,妈说了,被人看到不好。” 所以自打婆婆来了之后,江迎秀的内衣都是在屋子里晾干的,不仅是她,傅母跟傅霞也是,对她们来说,穿在身上的内衣被人看见了是件很羞耻的事情,一定要放在屋子里晾,而且不能晾的太高,要是比家里的爷们儿还高,那就是晦气,会让男人在外面抬不起头。江迎秀没听说过这么多忌讳,她也不敢阻拦婆婆,只能听从。 但是在屋子里阴干的内衣,穿在身上就是不得劲儿。 傅砀头一回听到这么离谱的说法,见妻子一脸认真,他只好收回手,“等我给你弄个晾衣架来,就放阳台上。” “不用那么麻烦了,现在这样也挺好的。” 傅砀不觉得哪里好了,他感觉得到妻子并不喜欢这样,只是她习惯了逆来顺受,对着婆婆,自然不能像对自己亲妈一样随意嬉笑怒骂,做人儿媳妇的,难免都要受些委屈,这些话,他在妻子的日记本里见过很多次,她似乎就是这样一遍一遍说服着自己,才艰难又痛苦地活了下去。 如果不是走投无路,她又怎么会自杀? 傅砀垂下眼眸:“秀秀……” “怎么了?”江迎秀回头看他,又叮嘱道,“你今天是不是哪里不舒服?要不要去医院看看?我早就跟你说过不要那么拼命,现在看不出来什么,等你老了,身体坏了,你就知道年轻时候不爱惜是什么后果了……而且你以后别帮我洗衣服,哪有男人洗衣服的,传出去又要被人笑话……” “笑话就笑话。”傅砀上前两步,从背后把妻子抱住,“她们自己男人不愿意帮她们洗,就见不得别的男人疼老婆,你别听她们的。” 江迎秀无语道:“这是妈说的,妈当年可是知青,嫁给爸之后,也没让爸再亲自动手洗过衣服呢。” 这也是傅母很骄傲的一件事,她认为自己无论是做妻子还是做母亲都非常称职,她为了丈夫,牺牲了回去城里的选择,为了儿女,牺牲了自己的前程,总之她这一生,都为了丈夫和儿女在无私奉献,所以她觉得自己很伟大,也认为天底下的女人只有做到自己这样才算是问心无愧,也常常这样教育江迎秀。 但这样的生活,她真的满足吗? 不尽然吧。 只是不满足又能怎么样呢?只有将自己拔高到其他人无法反驳的道德高位,才能告诉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有意义、有价值的,都是不负这一生的。 傅砀轻叹:“可我舍不得啊,我娶你是要让你享福的,不是娶你回来洗衣煮饭的。” 江迎秀知道丈夫有多孝顺,所以从不在他面前说婆婆的坏话,当然,傅母并不是个恶婆婆,她只是有很多陈旧的无法改变的理念,并且试图把这些理念再说给江迎秀,让儿媳妇也认可自己、孝顺自己。 她正想说点什么,突然有人敲门:“嫂子?嫂子?妈叫你下来吃饭。” 是傅霞。 江迎秀又有点慌了,要是被婆婆知道傅砀因为自己没有去上班,可能又要数落她不懂事,这一点江迎秀确实是心虚,她也不知道傅砀今天怎么了,但她已经习惯性朝自己身上找错处——男人在外打拼那么辛苦,女人在家就是要他没有后顾之忧,他怎么会有错呢?肯定是自己哪里透露了不好,他才会这样的。 她挺着那么大个肚子,慌里慌张,看得傅砀心头剧痛无比,他刚认识她的时候,她不是现在这样的,是什么让她改变了? 是他。 说再多的遗憾无奈,都是空话,他是她的丈夫,是本应该保护爱惜她的人,是他自己没有做好,本来这一切都是可以避免的,她不应该受到任何伤害,无论是来自谁,都是因为身为丈夫的他没有保护好她,没有尽到自己应尽的责任。 他失职了。 “走,我们一起去吃饭。” 正在江迎秀慌得不成样子时,傅砀握住了她的手,她愣了一下,呆呆地看向他,傅砀朝她温柔一笑,这笑容显得熟悉又陌生,熟悉是因为他总是这样笑,陌生则是因为他真的很忙很忙,忙到没有时间来陪伴她。 夫妻俩牵着手下楼,他们现在住的是一栋三层小洋房,傅砀发家后买的第一栋房子,之前他们一直租房子住,直到买了房子,彻底在这里站稳脚跟,傅砀对首都才有了归属感。他过去总是拼命想要留下来,想要在首都扎根,曾经他以为那是野心,直到他老去才明白,那不是野心,那是对江迎秀的渴望。 他渴望变成能够与她匹配的人,但到了最后却本末倒置,忘记了自己最想要得到的是什么。 他是想要用金钱权势来妆点她,不是为了金钱权势要她牺牲。 傅母正在摆盘,见儿子这个点居然还在家,问道:“你今天怎么没去公司?” 她下意识看向儿媳妇,首都户口的儿媳妇娇气得很,该不会是儿媳妇不让儿子去公司的吧?那就太任性了点。 江迎秀连忙想解释,傅砀却快她一步:“公司那边不用担心,是我累了,想在家里休息。” 傅母还是很疼儿子的,无论几十年后她会因为傅砀所创立的商业帝国生出什么私心,至少现在,她对傅砀的爱没有虚假。“累了?那块坐下来,妈下午给你熬点鸡汤,我看你这段时间晚上回来都晚,要不以后你跟秀秀还是分房睡吧,她怀着孩子晚上不方便,你也忙——” “不用了。”傅砀很平静地说,“我打算在公司附近再买一套房子,这样方便一些。” 一听这话,最先透心凉的是江迎秀。 她就说呢,傅砀怎么今天这么晚还不走,还对她这样好,原来是要搬出去住……她当时眼睛就酸的厉害,如果不是当着婆婆跟小姑子的面,眼泪根本止不住,能让她撑到现在的是什么?是钱还是房?都不是! 是他每天都会回家,她都能看到他,哪怕他回来的很晚,可他终究是回来的! 如果他要搬出去住的话,那、那她什么时候才能看到他啊?他是不是一忙起来干脆就不回家了? 本来她情感就纤细,因为怀孕更是容易胡思乱想,她都怀了快七个月了,再过两三个月就要到预产期,可男人却说要搬出去……江迎秀越想越难过,但她又不能哭,男人上进,有野心是好事,她要是哭,就是她不懂事了。 傅母啊了一声:“这家里好好的,再买一套房子做什么呀……” 虽然儿子现在出息了,能赚钱了,但傅母还是比较封建的思想,她觉得房子够住就行,花那么多钱买房子还不如把钱存起来。 傅砀说:“每天工作太忙了,光是来回家里就得一个多小时,有这时间我干什么不好?妈,过两天我把爸也接过来,这样家里就热闹了。” 江迎秀忍了又忍,还是没敢哭,她不是嫌弃乡下的公婆,也不是不孝顺,而是跟他们住在一起是真的各种不方便,可她能这么说吗?她能照实说吗? 那肯定不能。 傅母其实也挺念叨家里头老伴儿的,她想想也行:“那成,等等我给大队打个电话,让你爸收拾一下,就是家里的地……” “让给隔壁二叔种吧,以前二叔家也帮了咱家不少。”傅砀早就想过了,“那就先这样定下来,我下午让人来搬行李,对了妈,到时候你每星期来一趟,秀秀怀孕我也不太会照顾,这事还得靠你。” 傅母愣了:“你要把秀秀也带走?” 江迎秀同样不敢置信,傅砀却回答的无比自然:“那当然啊,她怀着我的孩子呢,我还能把她丢下来不管?” 傅母立刻道:“你这不是胡闹么?你知道怎么照顾孕妇?自己已经忙成那样了,你能有功夫管秀秀?” “那也不能夫妻分开啊。”傅砀理直气壮,“我这一天天的,花这么长时间来回奔波为了啥,还不是为了能看秀秀一眼?要不然我干啥跑这么远?我直接在公司睡不行吗?妈你要是心疼我,你就让我带秀秀过去住,你隔几天来看一回就成。” “那我也跟你们一起去。”傅母立刻改变了主意。 开玩笑,傅砀就是不想让她跟他们夫妻俩住在一起才要另外买房的,他现在可不是上辈子那个事业刚有起色,一切都还在跌跌撞撞摸索的傅砀,现在的他知道未来会发生什么,又有本事有能力,完全不用像上辈子那样辛苦,他回来不是为了重新把公司再组建一次,而是为了他的妻子。 “我手头现在也挺紧,就让人买了个小户型,两室一厅的,时不时可能还要带几个同事回家,你去哪有地儿住?” 这话真假掺半,确实是买了个小户型,也的确是两室一厅,但傅砀手头并不紧,也不会带同事回家去住,他这么说,纯粹就是想打消傅母想要跟过去的念头。 随后他又说:“妈你看这小洋楼不好吗?外头还有花园,等爸来了,你们开个菜圃,没事儿出去四处溜达溜达,不比伺候儿媳妇强?你都辛苦这一辈子了,怎么你还想为秀秀为我跟秀秀的孩子操心劳力?” 傅母心里确实是不舒服的,她觉得自己含辛茹苦养大的儿子不要自己了,这才想从家里搬出去,他这是叫媳妇给迷住了呀!都说有了媳妇忘了娘,这话可真不假。 可架不住傅砀会说,饶是他心底最深的印象是他大病时为了家产算计的母亲,但眼下,这份母爱总是没有私心的,他也不想跟母亲撕破脸,那样的话,在其中难受的只会是秀秀。 “孕妇很辛苦,照顾孕妇的人也很辛苦,我哪儿舍得让你受累?你都辛苦这大半辈子了,该好好享清福了,儿子这么拼命,不就是想让你过好日子?” 那好听话一句一句,跟不要钱似的,江迎秀悄悄看过来一眼,要是她没记错,她男人昨天晚上才跟她说,他那么拼命,是想让她过好日子呢。 男人的嘴骗人的鬼。 但女人就是心甘情愿上当受骗,尤其是男人的亲妈跟老婆。 傅母心里感动不已,傅砀便再接再厉:“现在想想,妈你当初真的是辛苦了,再让你照顾秀秀我心里也不舒坦,我看秀秀现在这么难受,我就忍不住想疼她,因为一看到秀秀,我就想起当年你怀我的时候,肯定也是这么辛苦吧。” 江迎秀:这还是她那个不善言辞的男人吗? 最终,傅母被说动了,她再三叮嘱傅砀,一定要好好照顾江迎秀,傅砀点头,一切都好好的应着,特别听话贴心又乖巧。 要知道在这之前,他可是个沉默寡言的人设,不爱说话,甜言蜜语江迎秀都没听过,因为他总是做大于说,就算是傅母,也没听过儿子这样心疼自己,诚然傅砀非常孝顺,但他这个人,就属于做了一百,也不一定跟你说到十的那种类型,所以很多时候,他的好别人都感受不到。 江迎秀却是知道的。 比如以前谈恋爱的时候,她来了例假,傅砀从来不会在嘴上关心她,什么多喝热水好好休息这样的话,其他室友的男朋友都是信口拈来,惟独傅砀一句不说,但却会给她灌好热水袋打好开水买好饭,一大早还会在宿舍门口等她一起去上课,甚至还随身带过卫生巾! 以及她过生日,傅砀一声没吭,把空闲时间都拿去打工,赚了钱给她在商场买了一条裙子,虽然那裙子吧,从江迎秀的角度来看实在是丑的很清新自然,但价格却不便宜。 结婚也是的,傅砀当时家里没什么钱,他们还要靠她爸妈的帮助才能在首都定居,但他硬是咬牙买了戒指,而且在创业成功后,第一件事,就是给江迎秀换了一枚钻石婚戒。 这些事,他从来不在嘴上说,都是默默做了。江迎秀也正是爱他这一点,才愿意嫁给他。 可你听听,刚才他对着婆婆那一通吹捧输出,简直让江迎秀以为自己男人被掉包了! 直到下午来了人搬行李,他们坐到小轿车准备去新家,江迎秀还晕乎乎的,这就搬出来了?以后,可以每天睡到自然醒,可以天天看到自己男人,还不用喝婆婆炖的那些味道奇怪又格外油腻的补汤?真的吗?这是真的吗? 她眼神恍惚,直到到了目的地,江迎秀才发现傅砀说得真没错,这小区离他公司特别近,走路的话大概也就十分钟,而且附近非常便捷,虽然是九零年,但首都的房价对于现阶段的消费水平来说,仍然是非常惊人的。 更别提这还是电梯房! 傅砀买的是四层,两室一厅的房子,并不是很大,也就九十平左右,一开门,江迎秀整个人都惊了,她忍不住发出哇的一声,扭头看向她男人,就见傅砀冲她笑。 笑得她心里又酸又甜,酸的是好久没看到他这样的笑了,甜的是他心里一直有她。 这段时间的孤独寂寞,患得患失,好像都得到了抚慰。 之前虽然住小洋楼,装修的也很好,但买的是现成的房子,因为住进去比较急,里头很多摆设都是婆婆来了之后添的,那并不是江迎秀的喜好。 这个小房子却不一样! 完完全全就是以前他们恋爱时,她说过的那样! 要粉蓝色的墙壁,大大的水晶灯,最好还要有很多可爱的小玩偶,家里要暖色调,地上要铺地毯……这些全都有! 傅砀也觉得很神奇,他在荒海归墟不知做了多久的花苞,可居然一直没有忘记妻子的话,以及她日记本里泣血的每一个字,她喜欢什么样的东西,她有什么样的遗憾,他通通都记得。 江迎秀激动地想要扑进傅砀怀里,可是大肚子阻止了他们亲密,傅砀轻笑,主动将她公主抱,江迎秀吓了一跳,连忙敲敲他:“快放我下来,万一摔了怎么办?” 她还怀着孩子呢! “没事的,不会摔到你的。”傅砀还故意抱着她晃了晃,吓得她发出小小声的尖叫,“我这么强壮。” 1069|第九十九片龙鳞(三) 第九十九片龙鳞(三) 这……江迎秀的表情瞬间有那么一点点不自然, 诚然,她男人是长得很英俊的,不然当年她也不会看上他, 虽然说他的品行也很优秀,但人都是视觉动物,长得帅才更叫人心动嘛。想当初, 江迎秀爸妈见傅砀长得太好, 心里还不太愿意这门婚事, 因为他们就觉得长得好看的男人不老实,可江迎秀却不这么认为。 扯远了, 她想这些,其实是想说她男人无论长相还是品行亦或是能力都是一等一的, 惟独“强壮”这个词, 从来跟他沾不上边。 他是农村出身, 那会儿正是动乱时候,别说是乡下,就是在首都长大的江迎秀,也过了很长一段时间的惊慌日子, 人们大多数面黄肌瘦, 因为吃的东西都没营养, 能吃饱饭就不错了, 谁还敢想别的? 傅砀很小的时候便帮家里做农活赚工分, 后来稍微长大一点读了书, 又恢复了高考, 他天生脑子聪明,就是读书的料,一路势如破竹考上大学, 还是他们那一年的省高考状元,很是给家里人争脸。 江迎秀第一次看见他的时候,自己上大一,但傅砀已经是大三了,虽然已经在首都上了三年大学,傅砀却仍然很瘦,身上见不着什么人,衬衫穿在他身上都空荡荡的,江迎秀没少绞尽脑汁的贴补他。 因为个子高,所以看起来更瘦,等开始创业,傅砀忙成这个样子,有时候一日三餐都不准时,虽然因为年纪关系逐渐成熟,可瘦还是一样的瘦,江迎秀肚子这么大,说实话,她还真的不是很信任他能抱得稳,自己摔了也就算了,肚子里的孩子可不能摔! 傅砀也注意到了媳妇的表情,他幽幽道:“难道在你心里,我一点都不强壮吗?” 江迎秀冲他露出一个笑容。 傅砀舍不得对她生气,低头蹭了蹭她的额头,把她抱进了卧室,因为只有两个房间,所以一个做卧室,一个做婴儿房,客厅开辟了很大一部分空间,又将阳台打通,这样的话就算江迎秀无聊也还可以在这里晒晒太阳看看书,她之前学的是师范专业,不过刚毕业就嫁给了傅砀,随后没多久又怀了孩子,之后情绪失控,也没能再去工作。 江迎秀可喜欢这个卧室了,这个新家除了墙壁跟客厅的一些装饰摆件外,还是挺空的,尤其是卧室,傅砀对她说:“明天我们去商场看看有没有什么要买的东西,我不懂这些,你来买,我给你拎袋子好不好?” 江迎秀明明心里欢喜的要命,嘴上还要谦虚:“那怎么行,要是被人看到日理万机的傅总陪着一个大肚婆逛商场还帮忙拎袋子,那多没面子呀,人家要说你耙耳朵了。” 傅砀主动把脑袋伸过来:“嗯,我就是耙耳朵,跟他们不一样。” 别人家的男人可怕被人说耙耳朵了,像江迎秀爸,虽然平时在家老老实实也听老婆话,可在外面那都是要面子的。不仅是她爸,公公也是,结婚的时候傅砀带着她去过老家,在老家住了一个月,公公是个外表朴实的农村汉子,家里里里外外大大小小的事儿全是婆婆做主,婆婆还是下乡的知青,可就是这样,在外头,那一家之主也是公公,要是有人说公公是耙耳朵,可能公公还没生气,婆婆就要发火了。 男人以耙耳朵为耻,可她男人却不。 江迎秀脸上的笑都止不住了,傅砀也跟她一起笑,在她的脸蛋上吻了吻,让妻子快乐是这么简单的一件事,仅仅是带她出来住,又跟她说一句甜言蜜语,她便这样开心,他明明可以早点察觉的,是他做得不好,才失去了她。 “哎呀……别亲了。”江迎秀捂住脸,很不好意思,“我脸上太容易出油了。” 自从怀孕后,她可不是那个干干净净的美人校花了,头发跟脸都特别容易油,但肚子大了洗头很不方便,每次都得麻烦婆婆,江迎秀很不好意思,她爱干净,隔一天一洗,但在节俭惯了的婆婆看来太过浪费,洗发水跟水都要钱,江迎秀洗完头还要用吹风机,所以是的,上次洗头,好像已经是两天前…… “没事的,你怀着孩子这么辛苦,我怎么可以嫌弃你?”傅砀温柔地抚摸着妻子的脸,“正好,我给你洗头试试看?” “你?”江迎秀不敢置信,“你行吗?” 男人怎么能说不行?傅砀道,“试试就知道了嘛。” 比起婆婆,江迎秀显然更愿意让自己男人帮忙,首先她不好意思跟婆婆提要求,比如说哪哪儿痒痒想再搓几下,或者是洗发水进到眼睛里,妈你太用力我有点疼……之类的,但她还是仔细为肚子里的孩子考虑:“可是我只能躺着洗,你、你真的行吗?” 傅砀觉得多说不如多做,直接当着江迎秀的面,拿出了他准备的秘密武器——一个柔软舒适的折叠躺椅。 江迎秀看得目瞪口呆。 傅砀将她放上去,洗手间很干净,他不仅准备了躺椅,还准备了好几个盆子,因为孕妇要注意卫生,洗头洗脚洗屁屁洗衣服洗内衣等等的盆子都要分开,大大小小摞了一整个盆架,他还知道试水温! 看起来真就像模像样的,江迎秀躺下来,傅砀轻柔地托着她的脑袋,问她:“水温怎么样?” 江迎秀感受了一下:“嗯嗯。” 她觉得自己是全世界最幸福的女人! 傅砀轻笑,温柔地用手指给她按摩着头皮,他洗头跟婆婆完全不一样,婆婆用指甲挠,有时候江迎秀都觉得疼,但男人就是用指腹轻轻的按摩揉搓,又解痒又舒服,弄得她都有点昏昏欲睡了…… 他给她洗完头,先用干毛巾包起来,然后再湿了毛巾给她擦了擦耳朵、脖子、后颈等位置,之后用干净的浴巾垫在她肩头,亲自用吹风机给她吹,这待遇太高级了,江迎秀整个人都恍恍惚惚。 因为用了护发素,吹完头发后,江迎秀那一头乌黑亮丽的秀发简直如同一匹黑色的缎子,美得惊人。傅砀难掩贪婪地将手指穿过她的发,放在鼻间轻轻一嗅:“好香。” 之前傅母一直想让江迎秀把及腰的长发给剪了,说是长头发会抢走孩子的营养,而且也不方便,江迎秀特别特别舍不得,她很爱惜自己的头发,又黑又亮,她差点儿就哭了,好在被傅砀阻止,但那之后,婆婆心里有些不舒服,给她洗头的次数都少了,江迎秀也不敢说。 傅砀给媳妇把头发梳顺,编了个麻花辫垂在胸口,这样方便一些,然后他打开衣柜,检查了下,对江迎秀说:“秀秀,我怕我买的东西你不喜欢,所以除了换洗衣服外,别的都没动,等明天咱们一起去买吧?” 江迎秀哪有不答应的,她刚从洗手间出来,一抬头就看见晾在卧室阳台上的内衣,脸都红了:“你怎么又把内衣晾在外头!” “新的内衣不洗洗怎么穿?”傅砀理所当然道,“我亲自给你洗的,我的裤衩也晾着呢,要丢人也一起丢人,不检点也一起不检点。” 江迎秀轻轻捶了他一下:“男人跟女人怎么能一样。” “有什么不一样。”傅砀搂住她的肩膀,“谁敢说我就揍谁。” 家里有男人内裤晾着,也能让人心里忌惮。 江迎秀忍不住笑了:“你还揍人呢?” 傅砀:…… 他好像真的被他媳妇瞧不起了。 洗过的内衣已经干了,这个房子打点得很好,显然傅砀并不是一时冲动,而是经过了深思熟虑的准备才提出来,江迎秀忍不住问:“傅砀,你怎么突然想要搬出来了?之前你不是说,跟妈住在一起更方便吗?” 傅砀眼睫轻轻一颤,他努力让自己笑得很自然,不叫江迎秀察觉出丝毫不对:“之前是我错了,秀秀,对不起。” 江迎秀一愣:“嗯?” “你是我的妻子,是我将要携手度过一生的人,可是对于你的情绪,我却没有及时察觉,还整天忙着忙那,我太不称职了。”傅砀认真地说,“不是称职的爸爸,也不是称职的丈夫,对不起,秀秀。” 江迎秀简直不敢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傅砀跟她道歉?因为他没有注意她孕期里的情绪变化?这、这也太——她不知道该用什么言语来形容,总之除了惊世骇俗外,就是说不出的激动,想哭! 那些委屈,就在傅砀诚恳的言语中,迅速平淡散去。 傅砀感激自己回到了这个还能挽救的时候,否则如果再迟两年,他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让她重新燃起活下去的希望。 他不敢太过流露激动,免得吓到江迎秀,只低头亲亲她的嘴角:“我以前做得不好,但以后我一定会努力的,秀秀,给我一个机会,好吗?” 江迎秀心都软成了水:“你这么好,谁说你不称职啦?而且,你怎么突然说这些……” “我看到你的日记了,秀秀。” 傅砀需要一个解释的理由,江迎秀一听说自己的日记被人看了,当即想到自己在里头的一些抱怨与无奈,其中还有不少是对婆婆跟小姑子的,当时脸就白了,“傅砀,我、我不是故意的,我——” “嘘……乖啊秀秀,我不是要怪你,私自看了你的日记没有得到你的允许是我的不对,我有在好好反省。”他连忙安抚着受惊的姑娘,“都怪我之前太不体贴你,明明怀孕这么辛苦,还让你一个人在家,我保证,那样的事以后再也不会发生了,好不好?” 江迎秀真的是做梦都没想到,傅砀会这么说,她得知自己的日记被他看到,第一反应不是隐私被侵犯的生气或是愤怒,而是打心底生出的不安与慌张,别看她表面上表现的很好,其实心里真的是有很多不如意跟抱怨,她不能把这些话跟别人说,只好跟日记本倾诉,明明有好好把日记本藏起来的,怎么会被发现呢? 而且,傅砀居然不生气,甚至还安慰她。 他说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都无比恳切,江迎秀无法拒绝,她呆呆地点点头,又小小声问:“你不生气吗?” “生什么气?” “我在日记里……很凶。”而且还抱怨了怀孕真的是很痛苦的事情,尤其是每天不知道要跑多少趟厕所,随着月份越来越大,有时候她控制不住生理反应,幸好这种丢人的时刻没有被傅砀看见,然而她都写进了日记本里啊! “怎么能说是凶呢?”傅砀抱着她,伸手轻轻摸着她滚圆的肚皮,里面的小女儿似乎若有所觉,踢出一只小脚丫,凶巴巴的,“你怀孕多么辛苦啊,做妈妈本来就很伟大了,我要是还对你生气,那我成什么了?” 从来没人跟江迎秀这么说过,无论是亲妈还是婆婆,大家的说辞都是一样的——女人都这样,这是大家都要走的路,不要想太多,咬牙熬过去就行了,谁不是从当妈的时候过来的呢?哪有江迎秀这么娇气的? 她渴望丈夫的陪伴与安慰,居然被说成娇气,可这不是身为丈夫本来就该做到的事情吗?不呵护自己的妻子,难道孩子是妻子一个人的? 江迎秀突然觉得无比委屈,她依偎在自己男人怀里,痛痛快快哭了出来。 傅砀没有阻止她,因为他知道她心里到底有多少委屈,她确实应该哭,只是哭完这一次,他再不会让她因为孤独痛苦而流泪了。 有时候眼泪是一种很好的宣泄方式,至少江迎秀在痛哭一场后情绪好了许多,之前的那些难过跟忧郁,似乎都借由泪水离开了她,傅砀起身,她下意识抓住他不许他走,怕他一走又要很久才回来,回来倒头便睡,连跟她说说话的时间都没有。 傅砀温柔地说:“你乖,我去弄个热毛巾过来,不然明天你的眼睛要肿了。” 江迎秀知道自己该松手,可她就是舍不得。 傅砀没办法,只好带着她一起,江迎秀好像成了他的小尾巴,他去哪儿她都要跟,可能是觉得这一切不够真实,她害怕这只是个美好的梦,所以必须跟着,一定要跟着! 这种不安从何而来? 是傅砀带给她的,如果他能够给她足够的安全感,她又怎么会这样患得患失? 归根结底,还是他做得不够好。 热敷眼睛感觉很舒服,江迎秀又狠狠哭了一场,难免有些累,趴在傅砀怀里睡着了,手还紧紧拽着他的衣服不肯松开,傅砀稍微一动她就要被惊醒,他只好陪着她睡了会儿,不过他并不需要睡眠,只是眼都不眨地看着她。 江迎秀月份大了,睡觉并不安稳,抽筋是时常有的事儿,她常常因为这个哭,睡又睡不好,不睡又不行,还不能跟人说,婆婆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我当年如何如何”,江迎秀跟母亲抱怨的时候,江母也常常说她身在福中不知福。 傅母当年怀孕也要下地干农活,江母怀孕也没有多么轻松,她们不都是熬过来了?怎么到了江迎秀就不行? 所以很多话,江迎秀都不能说出口,时间一长,连她自己都觉得自己是矫情,是作的。 但这又跟她有什么关系呢?因为怀孕所以渴望丈夫的关怀有什么错?她就是想要他每天陪着她,又有什么错? 傅砀轻轻抚着妻子的面容,江迎秀洗澡的时候不喜欢被他看,在他面前也都穿长袖,一定要把身上的皮肤都遮盖起来,甚至还不喜欢傅砀盯着她的脸看,他知道那都是为什么。 她觉得自己变丑了,怕被他嫌弃。 无论是身上长出的斑纹,还是脸上多出的雀斑,日渐憔悴的神色,她都不再是那个令人一见倾心的笑话,她现在是个笨重肥胖又邋遢的孕妇,江迎秀甚至都害怕大学时期的同学见到自己,她跟那时候简直判若两人。 她太不自信了,因为怀孕对她造成的伤害实在是太大,明明已经牺牲了美貌与年轻,却得不到家人的关爱,她怎么能承受呢? 好像她变成这样才是理所当然的。 江迎秀睡醒的时候,男人不在身边,她抱着的是他的衬衫,上面还有他的味道,清爽好闻。 她想起自己好像有三四天没洗澡了,脸先是一红,又隐隐泛着惨白,身上这么难闻……他是不是走了? 江迎秀艰难地下床,她肚子太大,连睡觉姿势都很单一,翻身困难,下床更是千辛万苦,穿上拖鞋,先去洗手间,出来后推开房门,就听到厨房里有声音,江迎秀松了口气,还好,他没有走,他还在。 傅砀正在做饭。 江迎秀好奇地走过去:“你在做什么?你会做饭吗?” 男人身为一家之主,是要干活养家的,洗衣煮饭这种事不能让他们做,公公就是,江迎秀的爸爸也是,在家里油瓶子倒了可能都不知道扶起来,但江迎秀觉得很奇怪的就是,虽然男人要干活养家很辛苦也很伟大,可是她在乡下住的时候,婆婆也经常下地干活呀,她妈也是,除了家里的活,单位也有工作,为什么她们就能工作家务两手抓,男人就不用呢? 回到家里就是大爷,除了女人实在是干不了的体力活,他们几乎不插手,刚结婚的时候傅砀也是这样,傅砀自己不做饭,但他舍不得让江迎秀做,家里请了保姆,不过后来婆婆一来就觉得浪费钱,江迎秀也不敢说什么。 傅砀顿了一下:“不会,但我在学。” 被赋予了龙鳞的灵魂,几乎无所不能,只是脑海中的知识与实践略微有些出入,稍微练练就好了。 江迎秀特别开心地坐到椅子上,傅砀当初把客厅厨房全部打通,这样的话空间感十足,看起来房子也会大一些,江迎秀喜欢吃辣,他怕自己第一次做味道不行,所以没敢做大菜,就只给她做了一份炒面,放上鸡蛋与火腿还有水灵灵的小青菜,甚至还放了辣椒! 江迎秀口水都要流下来了,婆婆说孕妇吃辣椒对孩子不好,她就一直忍着,说实话,江迎秀已经忍到了看到路上小朋友吃辣条都想上去抢的地步……等傅砀将炒面装盘,弄得漂漂亮亮放到她面前,每一根面条都被酱汁沾染,油泼辣的气味那样诱人,她还是渴望又隐忍地咽着口水,小心翼翼地问:“我真的能吃吗?” 傅砀心酸无比,他柔柔地说:“当然可以。” “可是,妈说……” “咱们不听她的。”傅砀低头亲了她一下,“你想吃什么就吃什么,咱们少吃点就是了。” 江迎秀无辣不欢,自打被查出来怀孕再没沾过辣椒,她拿起筷子的时候手都在抖……第一口炒面入嘴,她哇的一下就哭了。 傅砀手忙脚乱,又给她擦眼泪又给她擦嘴,哄她:“媳妇乖啊,咱们不哭,不哭不哭了啊……” “好好吃哦。”江迎秀一边哭,一边吃炒面,觉得自己真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了。 她怎么这么容易满足?傅砀无奈地想,又给她倒了一杯温水,坐在她旁边看着她吃,弄得江迎秀怪不好意思的:“你怎么不吃啊。” 她跟傅砀口味不同,她爱吃辣,傅砀却口味清淡,平时在家里,如果是保姆做饭,还能顾及两人,但婆婆心里儿子分量更重,江迎秀就没吃过合口的,但她从来都不抱怨,如果不是日记本里的那些记载,傅砀甚至不知道。 她是这样的可爱,温柔,善解人意,她应该得到一切。 “我不饿,你先吃,我待会儿随意下碗面。” “那我给你下吧。”江迎秀一边吃一边说,“给你下一碗清汤面~再煎个荷包蛋!” 她的快乐是如此简单,只要傅砀多关心她一点,再多的苦她都能忍,傅砀心都要碎了,他不知道要怎么做才能遏制住心中疯狂澎湃的情感,一时间,眼神无比隐忍,立时叫江迎秀会错了意。 “那个……不行哦。” 1070|第九十九片龙鳞(四) 第九十九片龙鳞(四) 傅砀先是愣了一下, 随即意会到他媳妇是误会了,当然,作为一个合格的丈夫, 怎么可以揭穿呢?但江迎秀这会儿大脑还没退化,她敏锐地察觉似乎是自己想岔了,立刻脸蛋爆红, 低头吃面假装什么都没发生。 本来要是江迎秀没什么反应, 傅砀也就顺势抹过去, 这样都不尴尬,可是看到媳妇通红的脸, 他又忍不住想逗她:“怎么不行了,这种事情, 前三个月后三个月不行, 只要小心点儿就行, 而且,就算不行,不是还有——” 江迎秀举起自己的筷子,卷了一口面塞进傅砀嘴里, 脸红的快要滴血:“不许说话了你, 不许说!” 凶巴巴的, 但又可爱的要命, 傅砀咬住嘴里那口炒面, 鲜香麻辣, 他对这个味道还是很满意, 江迎秀凶完,继续埋头吃面,不管傅砀怎么逗, 她都不肯再搭理他了,这让傅砀有些遗憾。 吃过饭她下意识想拿起盘筷去洗,被傅砀拦住,他将衬衫的袖子微微卷起,洗盘筷的背影显得修长又好看,江迎秀不由得双手捧腮,一眨不眨,无法从自己男人身上移开视线。 不知道怎么回事,她总觉得她男人又帅了。 啊~就算天天看着帅哥,心情也会很好的呀! 傅砀把餐具擦干放好,这会儿国内还没有洗碗机消毒柜,他觉得自己还是不能放下事业,为了给秀秀更好的生活,他也要再努力一点,只不过,比起事业,秀秀才是最重要的,这一回,他不会再本末倒置了。 江迎秀被男人带进卧室,看到他在那里翻箱倒柜,忍不住问:“你在做什么?” 傅砀拿出洗过晾干的新睡裙,之前外面晾的内衣裤他也收了进来,还拿了一条干净柔软的大浴巾,接着走过来,把江迎秀的头发包裹在了发帽里,江迎秀越看越不对劲,等到她男人拉着她的手朝洗手间走,她才如梦初醒:“你你你你你、你要干什么!” 虽然傅砀很想回她一句经典回答,但还是克制住了:“帮你洗澡。” 江迎秀瞪大了眼差点叫出来:“不要……不要,我才不要!” 她肚子大了之后洗澡很麻烦,本来是很爱干净的人,一天一洗,但自从婆婆来了之后,两天一洗都是奢望,一个人大着肚子她也不敢,而且家里浴室挺滑的,每次洗澡都得让人帮忙,江迎秀觉得又麻烦又羞耻,即便都是女人,她也不好意思把身体露在婆婆或是小姑子面前。 至于她男人,那更不行! 她现在胖的要命,大肚子畸形又难看,还有因为怀孕水肿的双腿,像是两根粗粗短短的萝卜,难看死了! 她希望自己在男人面前永远是优雅美丽的,就算现在外表看起来很憔悴,她也不想把最丑的一面亮在他面前。 傅砀知道她在想什么,正是知道,心里才愈发难受。他搂住媳妇,轻柔地哄她:“秀秀,哪天要是我生病了,你是不是不打算管我?” 江迎秀摇头。 “那不就是了,我们是夫妻,是世界上最亲密的人,以后还要携手过一辈子的,难道等老了,你或者我生了病,都不要另一个管了?” “这不一样。”江迎秀摇头。 傅砀也懂,正如他见过的那些一样,若是夫妻双方有一方不孕不育,男方的话还好,女方大多会不离不弃,然而一旦反过来,是女方不能生孩子,现实便会完全反过来,很残忍也很真实,男人们不会顾及在伴侣面前保持形象,在追求妻子之前,他们能为自己做很多事,温柔体贴又会说情话,然而一旦结婚,一旦得到,就不会珍惜,这一点和女人简直就是天差地别。 再英俊再有钱的男人也照样要拉屎放屁,胀气便秘,这些小毛病人人都有,谁敢说自己就是完美的,不吃不拉? 人与人之间的相爱,正是包容了这些小毛病小缺陷,共同扶持,才能使得关系长久。 “有什么不一样。”傅砀轻声说,“你怀孕,是因为你孕育着我们两个共同爱着、期待着的孩子,这不是你一个人的责任,我是孩子的爸爸,我也有自己应该做的事情。难道你怀着孩子,我却嫌弃你变丑了,这才是对的吗?” 当然不对。 作为丈夫,作为男人,天生在婚姻关系中占据有利地位,体能也比妻子更加强,所以就要担当起更多,照顾她、呵护她,无论是身体还是精神上,这是身为丈夫的责任,是在婚姻中应当付出的义务,这么做并不值得感动或是夸赞,因为这本来就是理所当然的。 对江迎秀而言,傅砀说的这些,跟婆婆还有母亲跟她说的完全不同,她一时间居然不知道要相信哪一个。 傅砀已经不像上辈子那样只做不说,言语的确没有什么实质上的作用,不当吃也不当穿,但却有一股神奇的魔力,能够给人信念,能够安抚妻子不安的灵魂,如果动动嘴皮子,诉说自己的爱意与关怀,就能让她感到幸福和快乐,那又何乐而不为? 他搂着媳妇的肩:“秀秀,我爱你,爱就是无论你变成什么样也不会改变,只会随着时间的沉淀愈发浓厚,我爱你,永远爱你,所以拜托你,不要把我推开,让我参与到你人生的每一分每一秒,每个阶段我都想要和你一起度过,别让我离开你,求你了,好吗?” 他什么时候会用这样的语气说话啊,江迎秀都傻了,婆婆跟她说过,她男人从小就很独立懂事,从来不闹腾不任性,跟个小大人一样,在家里也很有主意,有时候全家人都得听他的。江迎秀知道这肯定是真的,因为她认识傅砀的时候,他也是这样,他总是习惯性做着大家长的角色,保护着、帮助着别人,从来看不到他软弱的一面,他就像是一块磐石,永远都不会改变。 可这样的人,却在求她,别让他离开她,别推开他,别拒他于千里之外。 江迎秀问问自己的心,她不想让他帮忙做一些私密的事情,是真的不需要吗? 不,她是害怕。 一是怕被婆婆母亲知道,说自己不懂事,不该这样做;二,是怕自己现在这么丑,被他看见了,他对自己的爱意会消失。 汉代李夫人有倾城色,病入膏肓时也不敢让武帝看她,怕自己在武帝心中坏了模样,江迎秀其实也是如此。 傅砀亲了亲她的耳朵:“我要是变成两百斤的大胖子,你会抛弃我吗?” “当然不会!”江迎秀想都不想就回答。 “我也是。”傅砀柔声道,“秀秀很漂亮,我很喜欢,但美丽的外表只是锦上添花,我最喜欢的,是秀秀的笑容,你那颗温柔又美好的心,外表再好,也会老去,只有美丽的灵魂永不褪色。” 多么值得珍惜呀,美好又温暖的灵魂,难道不比虚有其表的皮囊珍贵吗? 江迎秀最终还是被说服了,她点点头,但还是相当羞涩,而且当傅砀脱去她的衣服后,她觉得自己特别不好意思、特别羞耻,尤其是那大大的肚子,还有胖的变形的腿儿…… 见她这样忧伤纠结,傅砀大方道:“夫妻有难同当,我也脱好了。” 江迎秀:? 她目瞪口呆地看着她男人三下五除二就脱了个赤条条,视线一往下差点尖叫出声,连忙捂住脸,耳根都要滴血,他是禽兽吗?她现在可是孕妇、是孕妇啊!怎么可以对着孕妇—— “这样你相信我不会嫌弃你了吧?” 洗手间一直开着风暖,这会儿热乎乎的一点都不冷,傅砀试了下水温,孕妇对于水温的感知可能和平常不一样,他一边问,一边说,“我都这样了,你还觉得我嫌弃你吗?身体的反应骗不了人对不对?” 江迎秀怒目而视:“你把衣服给我穿上!” 她凶巴巴的样子比不安彷徨的样子可爱一万倍,傅砀却不是那么好说话的,他道:“穿上之后,万一你又误会我呢?” 江迎秀:“……不会了!” “真的吗?” “真的!”她都不敢看他,心跳的太快,被傅砀这么一弄,江迎秀真的就把之前的情绪给忘了。 他果然拿起衣服,却没穿,而是抽了条浴巾在腰间一围,理直气壮:“待会儿我也要洗,穿了再脱有什么意义?而且这样你也看得清楚,让你知道我不是装的,我一直这样。” 江迎秀:!!! 她全程不敢乱看,视线只敢停在男人细腰往上,傅砀瘦归瘦,身体却是挺好看的,而且他已经决定要练出胸肌腹肌来,这样媳妇才会更迷恋他。 江迎秀洗了一次自怀孕过后最舒服、最惬意也最干净的澡,她觉得自己现在像是一团棉花糖,白白胖胖又柔软,还香喷喷的,傅砀把洗干净的她包起来擦干,又抱到床上,取了身体乳给她涂,薄薄的一层瞬间推开,散发出橘子的清香。 洗了这么好的澡,江迎秀舒服极了,她一开始疯狂拒绝,洗完才开始真香,要是每次都能洗的这样干净,她愿意! 傅砀自己也去冲了下走出来,江迎秀还裹在被子里没穿衣服,被子是纯棉的,过了水晒干,全是太阳的味道,舒服极了! 傅砀拿过干净的内衣跟睡裙要帮她穿,江迎秀不好意思得很,婆婆没有买内衣尺寸的概念,因为怀孕的关系,江迎秀胸围暴涨,以前的内衣不能穿了,婆婆就给她买了大号,但大号并不合身,江迎秀也不好意思说。 而且婆婆买的花色跟款式都是最普通最保守的,简而言之,就是又土又难看,可江迎秀也不能直说啊,她只能穿。 傅砀拿来的却不一样,哪怕是紧急买的,他仍然是精挑细选,内衣是干净的白色,还有蕾丝花边,肩带略微宽一些,因为江迎秀肩膀长了肉,怕勒得她疼,裤裤也是同款式,还有一个小小的蝴蝶结,看起来既少女又可爱。 江迎秀不好意思地说:“我都结婚了,不能穿这种了……” “谁说不能。”傅砀面色坦然,“只要你喜欢,穿什么样子都行,而且只有我看,我喜欢不就行了?” 这话说的江迎秀面红耳赤,伸手轻轻打了他一下,努力忍着羞涩,让他帮自己把内衣穿上,傅砀还知道怎么给她调整罩杯呢!江迎秀又是害羞又是感动,忍不住盯着他看:“你今天跟以前都不一样了。” 傅砀一顿,轻声道:“那你喜欢吗?” 江迎秀扑进他怀里,虽然隔了个大肚子,但她还是辛苦地搂住他的脖子:“嗯,以前的喜欢,现在的更喜欢。” 她真的好喜欢好喜欢被他呵护怜爱的感觉,吃再多苦她都心甘情愿,真的,有了今天,就算是马上让她回去跟婆婆一起住,天天喝油腻的要死的补汤,一星期洗一次澡,她也愿意的,真的! 这一天的甜,足够她回味无穷。 傅砀搂住这个傻姑娘,亲了亲她的头发。 又玩了一会儿,傅砀还用收音机放了舒缓的音乐,睡觉时他帮江迎秀脱了内衣,穿内衣睡觉不好,而且也不舒服,江迎秀虽然很害羞,但还是听她男人的,她之前不脱,是因为大着肚子穿内衣不方便,也不好意思让婆婆帮忙,现在她男人说,明天也帮她穿啦!虽然还是很害羞,可她安心! 第一天住在这个陌生的房子,很神奇的是,江迎秀并不觉得生疏,反倒觉得比住了那么久的小洋楼更加温暖开心,归属感也更强。 她舒舒服服地躺在她男人怀里睡了一夜,以往腿肚子抽筋的事儿都没有发生,半夜想上厕所,稍微一动,男人就比她醒的更快,亲自抱着她去,当然,江迎秀不肯让他在里头等,他就守在门口,等她上完厕所再把她抱回床上,温柔的让江迎秀觉得自己像是做梦一样。 虽然他总是说,这些是身为男人、身为丈夫应当为妻子做的,可江迎秀知道,像他这样的男人,万里挑一。 大部分男人是不会“纡尊降贵”的。 次日,她在自己男人怀里醒来,一睁开眼看见的就是男人英俊的脸,江迎秀脸红不已,不敢说话,因为刚睡醒,怀孕内分泌紊乱,她觉得自己可能会有一丢丢口气,熏到他怎么办呀? 见傅砀还想低头亲她的嘴,江迎秀吓得连忙摆手拒绝,又死死捂住嘴巴,不行不行不行,这个绝对不行! 傅砀失笑,抱她起来,送她去洗手间,给她放了温水,挤了牙膏,梳了头发,温柔体贴的要命。 江迎秀刷完牙,立刻被他狠狠亲了一顿,亲的她气喘吁吁,他还问呢:“现在可以亲了吗?” 亲都亲了,问这个有什么用?江迎秀气呼呼地打了男人一下。 傅砀早就醒了,早饭也做了,电饭煲里熬着粥,桌上放着他从外面买回来的油条跟一些小菜,不过他说:“腌菜要少吃,乖啊。” 要是婆婆在,才不给江迎秀吃这个呢,她乖乖点头,果然没有多吃,尝尝味道,因为她也很珍惜肚子里的小崽崽的。 吃完早饭,傅砀收拾碗筷,然后帮江迎秀换衣服,一起出门去买点必需品。 以前那些衣服丢在小洋楼不要了,她怀孕期间穿得都不好看,想也是,傅母舍得买的都是便宜的,偏偏江迎秀娇气,粗糙的布料会让她浑身难受,还是纯棉的更适合她。 傅砀带她下楼,她才发现傅砀的车子停在小区里,江迎秀问:“你今天也不去公司吗?能行吗?你不是很忙吗?” “再忙我现在也是老板。”傅砀为她打开车门,“要是不能决定自己的时间,我当老板做什么?” 江迎秀不懂这些,但她信任自己男人,觉得他做的事情都是对的,肯定都有理由。 傅砀的黑色轿车停在商场,这年头能买得起轿车的都不一般,当他牵着媳妇下车时,江迎秀还有点忐忑:“我、我这样看起来不奇怪吧?” 她身上穿着傅砀买的一件孕妇装,是蓝白相间的背带裙,看起来青春又有活力,脚上则是一双舒适的平底小白鞋,傅砀还给她扎了一个很可爱的丸子头,用卡通发绳绑着,江迎秀总觉得自己被他当成小姑娘了,但她又很喜欢这种感觉。 “漂亮死了。” 当着来往行人的面,傅砀吧唧亲了她一口,亲的江迎秀晕晕乎乎,立马就把自己看起来奇不奇怪的事儿给忘了。 她自己都不知道,得到了丈夫的呵护,心情有了改变之后,仅仅一天多的时间,她就变得容光焕发,脸上全是幸福,和那天晚上傅砀刚回来时看到的截然不同! 爱是如此强大又神奇。 在江迎秀睡着时,傅砀没少用力量为她修复身体,早上起来她照镜子,觉得脸上的斑都淡了,傅砀说心情好人气色就好,她也傻傻的信。 他要让她成为最漂亮也最幸福的人。 江迎秀眼光还是受到了婆婆的影响,变得保守本分,但傅砀可不这样,他觉得不适合媳妇的全都不要,大手一挥就差没把商场全包的架势看得江迎秀心脏抽痛,他们家买了小洋楼又买了小公寓,还买了车子,要开公司,要养那么多员工……他、他这也太浪费了呀! “我穿不完的。”她悄悄扯了扯男人的手,意思是别买了,“妈要是知道肯定不高兴。” 傅砀却说:“谁说穿不完,咱们一天换三件不行吗?” 江迎秀:…… 请问你是要累死我然后换个媳妇吗狗男人? 傅砀疯狂买,江迎秀跟在他身边欲哭无泪生无可恋,看得商场售货员们啧啧称奇,她们在商场卖了这么久东西,基本都是女方一直买买买,男方烦躁又不耐的,还是头一回见到这种男人买个不停,女人却在旁边叹气的。 真让人羡慕,这么好的男人哪里找啊! 最后,他们车子装不下了,因为傅砀除了给江迎秀买衣服,还买了很多用得着用不着的东西,什么靠枕啊毯子啊坐垫之类的,江迎秀真的好担心他会破产。 “秀秀,这条裙子你也试一下。” 傅砀兴致勃勃拿了一条粉红色的孕妇裙,递给他媳妇。 江迎秀无奈地接到手上:“还试啊?” 她无意中看到吊牌,599!!! 这个价格也太吓人了!普通人一个月工资都不一定有599呢! 连忙把裙子要放回去,却被傅砀拦住:“你先试试。” 江迎秀不舍得伤自己男人的心,但是599的一条裙子令她肉疼,她家算是条件不错了,可是也舍不得这样买,绞尽脑汁想着既能拒绝又不伤她男人的理由:“……这么粉的颜色,我不适合的,我都多大了呀。” 傅砀道:“你才多大?你还是个小姑娘呢!” 这话说得,边上的女售货员都觉得脸红心跳,长得帅又会甜言蜜语哄媳妇,最关键的是还是出手阔气舍得给媳妇花钱,这到底是什么神仙俺男人? 傅砀还没说完呢!“而且你皮肤这么白,别人穿粉色可能不行,可你又白又嫩,粉色最适合你了,你看,跟你多搭配呀,还有这个裙子的款式,腰间荷叶边能遮掩肚子,让你看起来不臃肿,不过你现在腰也不胖,穿上之后那就是锦上添花,咱们试试好不好,嗯?” 那个嗯的尾音又低沉又好听,女售货员差点儿来一句好! 江迎秀被她男人说服了,拿着裙子进了试衣间,因为后背有拉链,傅砀还亲自进来帮她穿。 售货员们三两一群,羡慕的要命。没见过这样的夫妻俩,往常客人买裙子,都是她们售货员在旁边推荐吹捧,这位大帅哥可好,一个人把她们的活儿全给干了! 等江迎秀穿好裙子出来,对镜子一照,发现傅砀说得居然很对,她白嫩的皮肤确实很衬这条裙子,显得整个人都粉粉嫩嫩,而且腰间大肚子也不那么肿了,之前江迎秀看到自己肚子那么大都害怕,可这条裙子一穿上,她居然觉得还好! 1071|第九十九片龙鳞(五) 第九十九片龙鳞(五) “真的好看吗?” 江迎秀对着试衣镜照来照去, 有些苦恼,“可是商场的试衣镜就是会把人照好看,等回家看就不是这样了。” 女人都懂, 在商场照的镜子有种神奇的魔力,能把你的颜值跟身材拔高好几个度,江迎秀以前想过好多次, 可惜就是不知道商场的镜子是在哪里批发的, 要是能买一面回家就好了, 那每天都能欣赏自己的美貌。 “有吗?”傅砀疑惑,“这镜子照出来的只是个影子, 哪有你本人灵动好看?” 他的表情太真诚了,语气也是完美的疑惑, 完完全全就是真心话, 听得江迎秀心花怒放, 边上的售货员们也暗暗想到,会说话,太会说话了!请问长得这么英俊又有钱还舍得给媳妇花钱,嘴巴又甜的男人到底哪里找!? 最后, 江迎秀成功被说服, 买下了这条裙子。 傅砀才不是撒谎呢, 事实上他媳妇就是穿这条裙子很好看, 而以为他只会夸一条的话就错了, 接下来江迎秀被他拿了好多衣服试穿, 每一件傅砀都能吹出一连串不重复的彩虹屁, 毫不掩饰的赞美与他充满热烈爱意的眼神,迅速培养起了江迎秀的自信心,她本来就是明艳过人的校花, 所以等到她回过神,发现又买了一大堆。 啊啊啊,今天到底花了多少钱?! 光是类似的裙子就买了十几条,更别提还有内衣孕妇装鞋袜之类的,再多的钱也禁不起这样败呀! 傅砀面不改色:“咱们去看看别的。” 江迎秀:! 还看什么! 傅砀拉着她到了首饰去,今天出门,江迎秀的头发也是他梳的,他想要妆点她,把世界上最好的东西都捧到她面前,给她最好的物质享受。 于是又是一顿买,江迎秀最后没办法,只好捂着肚子谎称肚子痛,不然她实在是不知道怎么样才能让她男人停下来! 傅砀一听说她肚子疼,吓了一跳,当场抱起她就往外冲,电梯人太多,他直接抱着她走楼梯,跑动中,江迎秀看见他额头滴落的汗水,一颗心又软又酸,终于没忍住,承认自己是装的,怕他还要继续花钱,所以才想个办法要回去。 她说完了,怯生生看着他,生怕男人生气,结果傅砀却长长松了口气,用力亲了她一口:“太好了。” 虽然他没有说什么太好了,但江迎秀就是知道,他是说她没有肚子疼太好了,就算是骗他,就算他抱着她这个大肚婆一路狂奔,他仍然觉得太好了,因为她没有肚子疼。 江迎秀突然就想哭,孕妇本来就多愁善感,她吸了吸鼻子,“我会乖乖的,可是你不要再买那么多东西了,咱们省着点花,以后孩子出生,还要养孩子呢。” 傅砀却说:“养孩子的钱是有的,但就算她出生了,在我心里最重要的也是你。” 江迎秀听了又是感动又是高兴,婆婆跟母亲挂在嘴边的话就是你是要当妈的人,不能那么娇气,以后有了孩子,事事都要为孩子考虑,以至于江迎秀还没生,就已经自动把孩子放在了比自己重要的地位,可现在,她男人却说就算孩子出生了,最重要的也是她,怎么能不让她感动? 世界上又能有多少男人,会像他一样说出妻子比孩子重要的话呢?哪怕是假的,说出来,女人也会被感动的一塌糊涂啊! 借着这句话,傅砀成功又给江迎秀买了一大堆东西,回到家后,得亏他们家是客厅比较大,饶是如此,各种大大小小的包装袋也将客厅塞的水泄不通。 江迎秀坐在地毯上拆包装,傅砀负责分类,买的时候不知不觉,这一拆才发现究竟买了多少,江迎秀不由得瞪了自己男人一眼:“你真的太败家了,以后不许你这么花!” “好。”他一点脾气都没有,凑过来亲她,“以后你管钱,好不好?” “我才不管呢。”江迎秀傲娇地说,“你让我管我就管,人家出去说你妻管严怎么办?” “我就乐意当妻管严。”傅砀主动把耳朵送到江迎秀手里,“我就乐意当耙耳朵,我怕老婆我骄傲。” 江迎秀故意凶巴巴道:“你这是什么意思,难道我很凶吗?” “当然不是。”傅砀可会看媳妇脸色,笑嘻嘻地亲她,“我媳妇最温柔最可爱了,一点都不凶,咱们自己的日子自己过,管别人说什么,他们就是羡慕嫉妒恨。” 江迎秀被他哄得眉开眼笑,让她快乐真的就这么简单,多分出一些时间陪她,跟她说说话,她就可乖可乖了。 如果上辈子他也明白这一点该多好? 两人合作收拾好了东西,江迎秀肚子饿了,她抱着大肚子哭丧着脸,傅砀把她抱到沙发上,开了电视让她看,然后进厨房做饭,江迎秀砸吧着嘴,小声说:“我还想吃辣的。” 她真的好爱好爱吃辣,只吃一份炒面根本不能解馋嘛! 傅砀点头:“给你做水煮牛肉。” 江迎秀眼睛立刻瞪大了:“真的假的,你会吗?” 傅砀抛给她一个等着瞧的眼神,江迎秀在客厅看电视,一边看一边心不在焉,总想去厨房看一下战况,她男人就没下过厨,刚结婚那会儿,家里也是她在做饭。以前江迎秀没谈恋爱的时候,家里的饭菜都是她妈妈做,她会帮个忙打个下手什么的,但自打要结婚,她妈就着急地教她做饭洗衣,还数落不想学的她,说嫁过去之后被婆家发现她是个懒姑娘,人家要退货怎么办。 江迎秀可不高兴了,为什么她就一定要学洗衣做饭呀,还退货呢……这话说的,真难听。 可她也知道,大部分人家都是这样的,所以她虽然委屈,还是老老实实学了。 但现在,她男人帮她洗衣服,她男人做饭给她吃,她什么都不用做呢,他对她这么这么好! 江迎秀觉得,她妈说的也不一定全是对的。 傅砀不仅做了水煮牛肉,还做了一条红烧鱼,一盘辣子鸡,最后是清炒时蔬加上一道玉米排骨汤,江迎秀不由自主地闻着香味儿走过去,这几道菜光从卖相上看就了不得,而且特别香,她没忍住,趁着男人在洗锅,伸手偷了一块鸡肉塞进嘴里,立刻瞪大了眼睛——好好吃! 说起来,昨天晚上的炒面就已经非常好吃了,当时江迎秀还以为是不是她男人歪打正着,毕竟从没见过他做饭,现在她确信,他是真的会做饭,不是装的,他真的会!而且做得还非常好! 江迎秀舔了舔嘴巴,忍不住还想偷吃,因为怀孕变得胖乎乎的小手一伸出去就被当场抓获:“干什么呢?” 她先是心虚了一下下,随后恃宠而骄,理直气壮:“吃肉!” 傅砀轻笑,用手上的筷子夹了一块牛肉给她:“尝尝?” 其实这辣度比起江迎秀的承受能力要小很多,毕竟她还怀着孩子,就算吃辣也不能太夸张,但真的太香了!又辣又香!怎么会有这么好吃的菜呀! 被自己男人喂着吃,美味程度直线上升! 傅砀盛了米饭端出来,米饭蒸的也很好,颗粒分明又柔软,吃进嘴里还能感觉到大米的清甜,江迎秀一开始吃就停不下来,傅砀给她夹菜,她只要埋头苦吃就好了。 结果就是她吃撑了,是怀孕以后,第一次心甘情愿的吃撑! 之前在小洋楼住,婆婆老是让她喝那些油腻的汤,每次都喝的江迎秀想吐,真的,一大盆,一点都不夸张,次次都喝到喉咙眼,太可怕太折磨了,饭菜也清淡的过分,现在的日子和那时一比,简直就是天堂! 吃完午饭,男人给她揉肚子,轻轻揉,肚子里的小崽崽还偶尔蹬一脚挥一拳,傅砀轻柔地抚摸着这个小家伙,哄她:“妈妈怀你很辛苦的,你可要乖乖的,别让妈妈难过。” 小崽崽好像听懂了,随着傅砀的手掌抚过,她变得十分安静,江迎秀不敢置信:“她听懂了吗?” “可能吧。”傅砀轻笑,“总之不让你难过才是好孩子,不然出生了我要揍她屁股。” 江迎秀打了他一下:“哪有你这样的爸爸,孩子还没出生,你就要揍她屁股。” 他抱着她在躺椅上晒太阳,舒服的不行,正在两人都昏昏欲睡时,突然门铃响了,江迎秀吓了一跳,傅砀把她放下,“你乖,我去开门。” 不用看猫眼他就知道是谁来了,果然,门一开,傅母双手提着大包小包,身后跟着傅霞都进了门。 一看到婆婆,江迎秀就想站起来迎人,不然婆婆心里难免觉得她没礼貌不懂得叫人,傅砀却看了她一眼:“秀秀,你别动。” 江迎秀当然更听自己男人的话,她叫了一声:“妈,小霞。” 傅母朝她点点头,对傅砀说:“我寻思着你们俩单独住也不知道吃没吃饭,就给你买了点菜带过来,还有我给秀秀熬得汤,小霞,把保温壶放桌上。” 傅霞把拎着的保温壶放下,打量着这个房子:“哥,你这个房子好看啊,还有房间吗?我也想住。” 傅砀瞥她一眼,“我跟你嫂子二人世界,你来干什么,讨人嫌?” 傅霞嘟嘴,“我可是你亲妹妹诶。” 说着,看了江迎秀一眼。 对于傅砀的妹妹,江迎秀一直都是很让着的,傅霞有点小毛病,但都无伤大雅,江迎秀也能理解,毕竟傅砀作为哥哥实在是太出色了,如果她是傅霞,肯定也会对抢走哥哥的女人有点意见。但傅霞秉性不坏,平时也会帮她一把,见了面嫂子也是乖乖叫的,就是看到江迎秀有什么她也想问她哥要,这不算什么。 “亲妹妹怎么了。”傅砀帮忙母亲把菜拿出来,发现其中很多都是媳妇不爱吃,微微蹙眉,“妈,以后别买芹菜跟菠菜,还有这种很肥的肉,我不爱吃。” 傅母一愣:“你以前不是也吃?” “你也知道是以前。”傅砀淡淡地说,“以前不是没条件挑么?” 江迎秀悄悄睁大眼,其实芹菜菠菜还有肥肉是她最不爱吃的,尤其是芹菜,她讨厌到连芹菜炒蛋里的蛋都不愿意碰,闻到芹菜的味道都不喜欢。 傅母说:“行,我记住了。小霞,快把汤倒出来,秀秀别坐着了,快来喝。” 江迎秀头皮发麻。 傅母做菜的手艺不怎么样,熬出来的汤懂得都懂,但是从昨天搬出来到现在,江迎秀都很快乐也很幸福,她觉得为了这样的幸福,喝汤不算什么,真的。只要傅砀能多陪陪她,多跟她说说话,这些都无所谓的。 所以她一咬牙,就要站起身,谁知傅砀却说:“妈,以后这汤你别熬了。” 傅母一听,“怎么了?我熬的这汤怎么了?我那时候怀你跟小霞,想喝这样的汤还没有呢!你们年轻人就是身在福中不知福,想想我哦们那时候多艰难啊——” “你这话说的。”傅砀面色淡漠,“你那时候买肉买布都要票,有钱没地儿花还得吃大锅饭,现在也是那样吗?” 傅母语塞。 “时代不一样了,你那时候吃苦我也很心疼,但现在这会,没有说还要让人吃苦的,妈你这汤熬得不行,还这么油,我闻着都要吐了,得亏秀秀能喝得下去。” 说完,傅砀还说:“你要是觉得可惜,你自己喝了吧。” 傅母:…… 江迎秀连忙道:“妈,没事儿,您放着吧,我来喝。” 说着,悄悄瞪了自己男人一眼,会不会说话? 傅砀却很坚持,这一次他可以背着母亲把汤倒掉,下一次、下下次呢?最重要的是,这汤根本就不用喝!喝这么多补那么多,孩子越长越大,秀秀怎么办?她生产的时候可是难产了好久啊!医生说胎儿过大,傅母只顾着孙子,生怕孙子营养不够,儿媳妇是别人家的女儿,她哪里考虑得到那么多?而且,她虽然是下乡的知青,但下乡前也就是个初中学历,什么都不懂,在农村度过那么多年,会的也不会了,除了知道要给孩子读书外,跟普通的农村妇女没什么区别。 傅砀是个很独立的人,他习惯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主,江迎秀是他妻子,他自认要担当身为丈夫的责任,没有说因为她是人家儿媳妇就得受委屈的道理,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他娶她,是为了让她在家里受婆婆委屈的吗? 江迎秀是体贴懂事的,但傅母不是,她是长辈,又是出自好心,晚辈要是拒绝那就是不识好歹,她只会生气,然后责怪江迎秀娇气,哪怕是她儿子亲口拒绝,她也觉得儿子白养了,不跟自己一条心。 傅母以前在家里也会这样生气,她一生气,全家人都得看她脸色,大气不敢喘一下。 见傅砀坚持不让江迎秀喝她熬得汤,傅母气道:“那行,那你媳妇以后月子你也别找我帮她坐!你翅膀硬了,你有事你别找我!” 这话要是放在傅砀十岁之前,或许会害怕,会马上妥协,可惜现在傅砀是个成年人,还是个死了很久很久,又重新回到过去的人,他连眉毛都没有动一下:“行,那就不麻烦妈了。” 傅母一腔好意,没想到儿子儿媳都不领情,她是个听不进别人解释的,哪怕傅砀告诉她,这些汤再补,秀秀不喜欢,喝多了对她也不好,傅母也听不进去。 她想的很简单,不喜欢又怎么样,为了孩子,当妈的说不喜欢就不喜欢?哪有这样当妈的啊! 她气得转身就走,还叫傅霞:“愣着干什么,等人赶你啊!” 傅霞依依不舍,她觉得哥这里的房子比小洋楼更漂亮更舒适,她也想在这儿住啊,而且嫂子什么都懂,还会教她化妆打扮。于是她努力用眼神暗示嫂子,傅砀上前一步挡住她的视线,“妈在叫你。” 傅霞不高兴极了,她不敢瞪哥哥,也不敢当哥哥的面瞪嫂子,只能气呼呼地跟在傅母身后走出去。 傅家母女一走,江迎秀坐在躺椅上愁的要命:“你怎么这么跟妈还有小霞说话?妈好像生气了……她真的生气了,你快想想办法,你、你怎么还笑?!” 傅砀走过来,又抱起她,继续一起晒太阳:“这样不好吗?以后你就不用喝那些难喝的汤了。” 肚子里的孩子也不会长太大,让她在生产时吃足苦头。 江迎秀敲了他一下:“可是人家要是知道,都要说我们不孝顺。” “怎么就不孝顺了?”傅砀不同意,“小洋楼可值钱得很,给她买房还雇保姆,每个月也给钱,衣食住行样样都比乡下好不知几百倍,怎么就不孝顺了?难道被她拴在裤腰带上,让干什么就干什么才叫孝顺?” 江迎秀依偎在他胸口:“妈说不帮我坐月子了……她说得应该是气话吧?” “挺好的。” 江迎秀:? “她会的那些我都知道,要真让她帮你坐月子,那你一个月别想下床,也别想洗头洗澡。” 江迎秀:…… 她抖了一下,“那叫我妈来?” “也不用。”傅砀神色平静,“我来照顾你。” “你?!” 江迎秀惊了。 “对。”他亲亲她的脸蛋,“我会好好学习这方面的知识,等孩子出生了,我再请个月嫂,一定把你照顾的好好的。” “可是,哪有男人帮忙坐月子的呀……” “法律也没规定男人不能帮自己媳妇坐月子啊。”傅砀理直气壮,“我就是想照顾你,别人来我不放心,所以你要调整心态,尽量不要害怕,就算害怕也没关系,因为我永远都在你身边,不会离开你。” 江迎秀感动的眼泪瞬间掉下来:“呜呜……老公,你真好!” 她做梦都没想到自己能听到这样的话,她老公真的太好太好了!她现在觉得自己过去那么爱哭又爱胡思乱想真的是非常不对,以后都不会了!她一定也会努力生活,当个优秀的好妈妈! “等崽崽生出来,咱们一起带。”傅砀握着媳妇的小手揉捏着,“这是咱们俩的孩子,怎么能假手他人?我们一定会是很幸福的一家三口。” 江迎秀用力点头,她紧紧抱住这个男人,闭上了眼睛。 得到傅砀的承诺,江迎秀有了底气,可能是傅砀当着她的面拒绝了傅母,并且丝毫不后悔又胸有成竹,她也渐渐变得开朗起来,以前傅母做什么她吃什么,再难吃也不敢说一句,现在都敢缠着她男人要这要那,明明在床上离洗手间就那么几步路,她非要把在客厅的男人叫进来抱她去洗手间,甚至半夜三更突然哭醒说想吃辣条,要他出去买。 不管她怎么作怎么折腾,傅砀都不生气,他像是温柔又缱绻的大海,将她彻底包围,让她无处可逃。 在这样快乐的日子里,江迎秀的气色也肉眼可见的好起来。 傅砀足足陪了她一整个星期,周末晚上,洗完澡香喷喷的江迎秀突然抱住男人,把脸埋进他胸口狠狠吸了一大口:“好了!” 傅砀莫名其妙,什么好了?这是干什么呢? “明天你就可以去上班了!”江迎秀认真地说,“你陪了我这么久,我很开心啦,我保证,一个人在家也会乖乖的!” 这一个星期她什么都没说,好像忘记了他要工作一样,但她并不是那种无理取闹的人,知道他的公司还在上升期间,离不开人,他一整个星期都不去是不行的,只要他以后别再像之前那样,好晚好晚才回来,回来后连话都说不上几句,第二天一早,她睡醒了,旁边的枕头都凉了……只要他每天都能跟她说说话,她就满足啦! 傅砀柔情似水地望着她,“秀秀……” 他情不自禁,将她拥紧,怎么会有这么可爱、这么温柔的女人!上辈子的他怎么舍得把她一个人抛在家里孤独枯萎直到死去? 他亲亲江迎秀的鼻尖,“你在家里也没有事情做,跟我一起去公司好不好?” 1072|第九十九片龙鳞(六) 第九十九片龙鳞(六) 他满是柔情, 谁知江迎秀听了这话却不开心了,她气呼呼地瞪着自己男人:“什么叫我在家里没有事情做,你是说我在家里都在随便打发时间吗?” 自打傅砀留在家里陪她开始, 她就慢慢地学会撒娇任性发脾气,这是有底气才敢这样,傅砀一点都不觉得她烦, 甚至不管江迎秀怎么说, 他都是笑眯眯的不生气:“好好好, 是我的错,其实是我离不开你, 你要是在我身边,我的工作效率肯定噌噌往上涨, 拜托你, 公主殿下, 求你跟我一起去公司吧!” 江迎秀满意地点点头:“嗯嗯,这样说才对。” 她在家里也是很辛苦的好不好,不要以为没有事情做就很悠闲,正是因为没事情可以做, 她才会患得患失胡思乱想好吗? 到了星期一早上, 原本满口答应着要跟去公司的人却赖在床上不起来, 傅砀把她从温暖的被窝中剥出, 她软的像是一滩水, 呜呜咽咽的, 就是不肯睁开眼睛, 明明昨天晚上信誓旦旦说要早起,还不许傅砀不叫她的人是她自己。 傅砀捏了捏她的脸蛋,到底没舍得再叫, 又把她放回被窝,结果江迎秀又睡了几分钟,突然睁开双眼:“傅砀!傅砀!” “在呢,来了。” 看到他还在,她才松了口气,真怕他不等她又一个人跑掉。 傅砀问她:“你真的能起来吗?起不来的话就在家里休息也可以,这里离公司很近的。” 江迎秀点头:“说到就要做到,我能起。” 她信心十足地掀开被子,结果刚起身就萎了,因为想上厕所……傅砀八百米冲刺把她抱起来朝洗手间冲,江迎秀洗漱完后对着镜子左照右照,忧心忡忡:“我这样看起来,是不是一点都不好看啊?” 因为怀孕,身体难免出现变化,江迎秀总觉得自己没有怀孕前好看了。 傅砀闻言,认真捧着她的小脸看来看去。 江迎秀是小巧的瓜子脸,五官生得很精致,杏眼琼鼻,樱桃小嘴,骨相很美,怀孕后长了肉,脸蛋也肉乎乎的,捧在掌心里触感极佳,无比软绵。反正让傅砀来看,他媳妇是怎么看怎么好看,什么人都比不上。 所以他摇头:“我觉得你特别好看,要不,咱们画个眉毛,涂个口红?” 江迎秀十分心动,但还是摇头:“不太好吧,我怕对孩子不好……” “没事的。”化妆品也是傅砀买的,不用指望他太懂,反正照最贵的最安全的买就是了,而且他买之前必问孕妇能不能用,得到的回答都是肯定的,“我们就抹一点点。” 江迎秀是个很爱美的姑娘,她最终没有抵抗住诱惑,听从了傅砀的劝哄。 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上的错觉,好像画了眉毛涂了口红之后,自己真的感觉气色又好很多,变得漂亮很多,但叫傅砀说,那就是:“一直都很漂亮,化妆品只是锦上添花,你素颜的时候是清水芙蓉,又自然又清新,比化妆还好看。” 虽然江迎秀已经隐隐感觉到这是她男人情人眼里出西施,但谁不爱听自己爱的人的赞美呢?来自配偶的赞美与欣赏,能够快速有效地建立起她的自信心。 一言蔽之,那就是一个敢夸,一个敢信。 主要也是江迎秀再怎么发生变化,美人的底子也在那儿,她打小便是美人胚子,少女时期长开了更是艳若桃李,如果不是在婚姻中枯萎,想必她仍然会是令人惊艳的美人。 化了个淡妆,穿上新买的孕妇裙,平底鞋的鞋面上还有粉色的蝴蝶结,少女心十足,江迎秀都有点不好意思了,“我穿这样,看起来会不会有点奇怪?” “怎么会?”傅砀才不觉得奇怪,“我觉得你这样最好看。” 她偷笑两声,喜滋滋地听他话,伸出一只手,傅砀把一枚钻戒套到了她的无名指上,当初他们结婚的时候他还一穷二白,但仍然咬牙买了一枚金戒指给她,后来赚了钱,第一件事就是给她换钻石婚戒,这一枚却是江迎秀没见过的,“这个好漂亮呀!” 傅砀轻笑,“你喜欢就好。” 发胖的手指戴不上之前的婚戒,傅砀也戴上与她配套的,连领带都和她今天的裙子一个颜色,他这样说:“让别人一看就知道我们是两口子。” 江迎秀好喜欢听他这样说话哦,乖乖地蹭进他怀里撒娇,跟长不大的小女孩儿一样。 就连对爸爸都没有这样亲密依恋过。 傅砀身体里那片龙鳞,赋予他的不仅是强大的力量,还有巨大的宝库,只不过那并不属于他,即便他取出来,在到了时间之后,这些亮晶晶的宝物也都会物归原主,所以他并没有轻易动用。 两人一起吃了早饭,他还给江迎秀梳了个半丸子头,虽然挺着个大肚子,但她看起来气色极好,皮肤也是白里透红,笑起来的时候眼睛里有星星在闪烁。 “真漂亮。” 傅砀毫不吝啬自己的赞美,为了证明他真的觉得媳妇很漂亮,还握住媳妇的手用力亲了一口,这要是在家里也就算了,江迎秀不说他什么,可现在他们都下楼了,来来往往的还有人呢,他就这样大剌剌的亲—— 她羞得脸蛋通红,想把自己的手拽回来却被他牢牢握着,“怎么啦,我亲我自己女人也不行?” 江迎秀瞪了他一眼,这眼神与其说是瞪他,倒不如说是娇嗔。 只要看一眼,就能知道这对年轻的夫妻有多么恩爱,丈夫又有多么爱护他的妻子。 傅砀先给媳妇打开车门,随即自己坐进去,车子他已经清洗过,里头放了柚子味的香薰,酸酸甜甜的,还有矿泉水纸巾塑料袋等等物品,准备的十分齐整,就是江迎秀自己可能都考虑不到这么多,足见他有多用心。 他们现在住的家离公司可近了,走过去其实也行,但傅砀坚持要开车,他说上班归上班,散步归散步,不能混淆。虽然江迎秀也不懂这是为什么,但不妨碍她听她男人的话。 她是学教育的,对傅砀事业上的事情不太了解,只知道他忙,很忙,非常忙,上次来他公司的时候,她还没怀孕呢,而且那时候,傅砀也没钱租这样一栋写字楼。 她男人到底赚了多少钱啊? 江迎秀怀揣着这种想法,恍恍惚惚被傅砀牵着手带进公司,如今公司规模已经很大了,江迎秀连忙吸了吸肚子,想让肚子看起来小一点,腰肢看起来细一点,这样比较好看。 她不由自主地摆出了捍卫者的姿态,身边的男人就是她要捍卫的对象,尤其是在发现公司里有不少年轻的女员工之后,江迎秀危机感噌噌往上涨,她看了自己男人一眼,心想他应该不会变心的吧?他要是敢变心,她、她就再也不理他了! 傅砀把江迎秀带进了自己的办公室,前一星期他虽然没有来上班,但却都通过电话把工作吩咐了下去,只是放慢点步伐,他脑子里的阅历与记忆却不是假的,只会比上辈子更轻松,而他之所以这么努力,并不是想要通过事业证明自己,他只是想给自己女人最好的生活——上辈子他功成名就的时候,她已经不在了,再多的钱也没有人一起分享,要来又有什么用? 江迎秀发现傅砀的团队基本上都是男性,少数几个女性年纪也都略微年长,心里不由得松了口气。其实她要还是那个意气风发的校花,可能不至于这样患得患失,但怀孕所导致的她容貌憔悴身材走形,情绪也受到影响,总是会担心傅砀不要她了。 她上高中的时候,对门的女主人怀孕,男主人却忍不住在妻子怀孕期间嫖|娼被抓,女主人哭得撕心裂肺的模样,不知为何一直在江迎秀脑海中挥之不去。 她一边相信傅砀的人品,一边又忍不住担心,所以在看到他的团队后,忍不住紧张。 上辈子,确实是有那么一个女人,在他们两人之间造成了一些误会。其实那些误会叫傅砀看来真是拙劣又好笑,根本算不得什么,可那时候的江迎秀情绪失控,产后抑郁严重,即便是愚蠢的小把戏,也对她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哪怕之后傅砀报复了对方,媳妇却也回不来了。 傅砀从来就没有变心过,他忙是真的忙,但全是忙的工作,不过现在的话,那个女人还没有进到公司里来。 傅砀搂着媳妇的肩膀哄她:“我在这里看会儿文件,你等等我好不好?自己找本书看?” 江迎秀这才发现,傅砀办公室的书架上,除却一些专业书籍外,居然还有很多漫画小说,而且什么《如何照顾孕妇情绪》、《孕妇生活一百问》……这样的书,居然有整整一排! 他平时到底都在看什么呀! 傅砀对此十分坦然:“我也要好好学习,才能照顾好你。” 江迎秀红着脸看他一眼,随意拿了本漫画到边上。 傅砀在办公室里置办了一个很软很粉嫩的沙发,上面还摆着江迎秀喜欢的娃娃,她躺在那儿,正好能沐浴阳光。孕妇就是容易犯困,傅砀没说话,在那看文件,江迎秀拿着漫画,一开始还能翻几页,慢慢地就开始小鸡啄米,等傅砀放下手里的笔,江迎秀已经睡着了,漫画就卡在她的胸口,整个人都被阳光笼罩。 他凝视着她,无法移开视线,直到有人敲门,下属走了进来,正要说话,傅砀竖起一根手指抵在薄唇上,对方立刻意会,放轻了语气,请他签了文件,这才轻手轻脚转身离开。 看不出老板居然是这么疼媳妇的人,哎哟,瞧那眼神! 别以为男人就不八卦,工作狂老板一个星期没来公司,大家都好奇怎么回事呢,听说是在家陪媳妇,还有人不相信,结果这一周,老板直接把媳妇带公司里来了! 啧啧啧,这真是有勾恩爱的。 慢慢地,公司员工们也习惯了老板天天带着老板娘来上班,老板娘温柔又体贴,有时候老板发怒了,只要老板娘说一声立刻哑火,一时间,江迎秀简直成为员工们心目中的女神,而且老板娘真的看不出来孕妇的样子,她气色怎么这么好啊!皮肤也白里透红的,要不是肚子真实鼓了起来,说她是怀孕状态,真没人信! 江迎秀也是在预产期快到的时候,一天无意中照镜子,才发现自己的变化。 这三个月,她男人对她可好可好,两个人成天形影不离,一开始江迎秀还天天在意自己是不是变丑了,到了后期,许是明白了他真的不介意,真的很爱她,她连照镜子都忘记了,眼下这一照,才发现自己脸色多么红润,皮肤更是娇嫩雪白,衣食住行全是他安排的,营养到位,各种维生素都补充的足足的,虽然肚子很大,但走路仍然轻盈不算笨重,最重要的是,每一餐都吃得是她喜欢的菜! 晚上被男人抱在怀里睡,有哪里不舒服,她刚察觉他就会为她解决,明明一开始怀孕的时候,江迎秀还觉得怀孕是受罪,可这几个月下来,她却觉得幸福极了!能够为他生下两个人爱的结晶,以后会有一个小孩子叫他们爸爸妈妈,江迎秀心里只剩下幸福! 不过眼看这要到预产期,她反倒害怕,傅砀当机立断,离预产期还有一个星期的时候就给她办了住院手续,公司也不去了,全天候陪在她身边。 傅母嘴上说不管,但眼看儿媳妇预产期到了,也忍不住来问,江迎秀娘家妈那边也是,两边都很紧张。 本来江迎秀不紧张的,因为有她男人陪着,可婆婆跟妈妈一来,又天天说那种吓人的话,她怎么可能不紧张啊,直接把她也带的提心吊胆! 傅砀全都安排好了,九零年代已经有了水下无痛分娩,不过愿意做的人很少很少,他是经历过后世的,自然知道这样的生产方式比顺产要好,而且他压根儿不舍得自己媳妇吃苦,结果傅母一听他要给儿媳妇办什么无痛分娩,当时脸就绿了:“你这是胡闹!不顺产怎么能行?我当初生你跟小霞就是顺产的!所以你才这么聪明,还考了高考状元!你看我们隔壁家的,他们家的铁牛听说就是剖腹产,生出来的时候人都是傻的!” 傅砀道:“要是早点剖腹产,别逼着顺产,铁牛也不会傻。” 傅母不听这些,总之她不同意那什么听都没听过的无痛分娩,还要在水里生……这不是胡闹吗?孕妇怎么能沾水?以后可是要落下病根的!所以她坚决不同意,母子俩险些吵起来,江迎秀娘家妈在边上听着也皱眉,说实话,这年头还没多少人敢尝试这个,所以哪怕傅砀做主,江母也还是很犹豫,她就劝江迎秀:“秀秀啊,这傅砀疼你呢是好事儿,可你不能让他跟他妈吵起来啊是不是?你听话,你去做个和事老,就说你要顺产,顺产的孩子确实是聪明,这点你婆婆没说错。” 江迎秀咬着唇瓣,她看着母亲期望的眼眸,其实她知道,无论是婆婆还是亲妈,都不是要害她,只是……“妈,我都听傅砀的。” 江母叹了口气,也试着去说服傅砀,结果两个妈愣是没能说得动,傅砀坚持己见,而傅母根本听不进去傅砀的解释,她气得说:“那行,你这么有主意,以后小孩出生了,你别找我!” 傅砀面不改色:“那真是太好了。” 硬是把他妈给气走了…… 江母倒是也想走呢,如果这是她儿子的话,但生孩子的是她闺女,她怎么也舍不得走,傅砀对岳母的态度很好,等到江迎秀生产那天,岳父母一家子都来了,还包括江迎秀的弟弟江潮,小孩儿今年还在上高中,跟姐姐感情很好,上辈子傅砀病重,岳父母想争家产,江潮倒是很有骨气,什么都不要,而且也一直没结婚。 江迎秀越到生产越慌,但让她没想到的是,傅砀居然选择了陪产! 就连医生跟护士都说,这样疼媳妇的男人真是不多见。 有了傅砀在身边,江迎秀似乎也不怕了。 她被推走的时候,他的手掌放在她的肚子上,温柔地吻她:“放心吧,不会有事的,我们的孩子很乖,我也会一直陪着你。” 这句话像是有魔力,江迎秀顿时觉得肚子都不那么疼了。 果然,整个生产过程顺利的不可思议,她都没感觉到疼,孩子就生了下来,最神奇的是,生产结束后,医生叮嘱她要如何如何时,江迎秀都想说,她真的一点都不疼! 怎么会这样? 就算是无痛分娩,也有很多注意事宜,可江迎秀就是觉得自己跟正常人没什么区别,她真的一点感觉都没有!她甚至觉得自己……可以下床走路,不说是活蹦乱跳,至少也是行走如常。 她没敢跟医生说,但精神却很好,还有心情去看刚刚出生的女儿。 没错,果然像她男人说的那样,生了个女儿。 红扑扑皱巴巴的,说实话,不怎么好看。江迎秀有点担心,她跟她男人长得都好,生出来的女儿应该也很漂亮才对呀,这是怎么回事? 得知生了个女儿,江母有点失望,趁着傅砀去洗手间,小声对女儿说:“等你养好身子,抓紧时间再生一个,你们俩都不是吃公家饭的,到时候去你婆婆那儿,赶紧生个儿子才最要紧。” 江迎秀听着不舒服,怎么就一定要生儿子呢?她觉得女儿也很好啊。 江母还想再说,傅砀已经出来了,等只剩下夫妻俩,她才不高兴地问:“你也想要儿子吗?” 傅母得知生了孙女,很是失望,但到底那是家里的第三代,也不能说不管就不管,再加上江母打电话来打圆场,她还是软了话头,准备了下奶的黑鱼汤,去了医院。 傅砀握住媳妇的手:“说什么呢,我不是跟你说了,不管这一胎是儿子还是女儿,咱们以后都不生了?” 江迎秀犹豫两秒:“真的吗?可是我妈说……” “不管别人说什么,跟咱们都买关系。”傅砀亲亲她的额头,“宝贝,辛苦你了,你真是太伟大了,以后我一定会保护好你还有咱们的女儿。” 他叫她宝贝,又说她辛苦了,江迎秀哪里气的起来,依偎在傅砀怀里,心里像是吃了蜜一样的甜。 两人正说着呢,傅母来了,两个妈着急忙慌围着江迎秀,叫她喝汤,不然一会儿不下奶。 保温壶的盖子一打开,江迎秀差点儿吐出来,她的胃口被傅砀养刁了,后面这几个月吃吃喝喝都是她喜欢的,哪怕是她不喜欢,傅砀也能做得很好吃,但傅母这鱼汤熬得真是,少油少盐,腥味重,真要喝下去,江迎秀觉得自己当场就要玩完。 不用她拒绝,傅砀就说:“妈,我已经准备好了奶粉,到时候给孩子喂奶粉就行。” 傅母瞪大了眼睛:“你这说得是什么胡话啊?哪有妈不给自己孩子喂奶的?” 江迎秀也没想到会是这样,傅砀却很坚持,在妻子留下的日记中,她曾经用触目惊心的文字记录着她是如何给孩子喂奶的,因为她奶水少,不下奶,难喝的汤拼命往肚子里灌,受了不知多少罪,好不容易有了奶,挤出来的时候连着血一起,她一边哭一边喂奶,边上婆婆跟亲妈都劝她懂事,当妈的都是这样啊,谁当年不是这么过来的? 偏偏她最痛苦的时候,傅砀还不在身边。 “我查过了,也咨询过医生,母乳是很有营养,但是现在好的奶粉也同样能做到,而且秀秀刚生完,她本身体质就不太好,不适合喂奶。”傅砀坚定地说,“喂奶粉也行,妈你不是常说,我小时候都只能喝米汤吗?那现在有奶粉喝,不比我那时候好多了?” 傅母最爱说的就是“当年如何如何”,现在被她儿子用这句话堵回来,脸一黑。 1073|第九十九片龙鳞(七) 第九十九片龙鳞(七) 傅母自认为是很了解她儿子了, 别看傅砀大道理说的一套一套的,听起来全‌是为孩子好,其实都是放屁!他就是一门心思栽在他媳妇身上, 眼里看不‌着别人! 见过疼媳妇的,没见过这样疼媳妇的! 搞得‌好像她这个婆婆要害儿媳妇一样,这谁家当妈的不‌给‌孩子喂奶啊, 她这儿子从小就有主意, 可女人家的事儿他懂什么?医生说的就是对‌的了?人老祖宗传下来的智慧, 千百年来都是这样过的,到他这儿咋就不‌行? 她知道说服不‌了她儿子, 所以直接找儿媳妇:“秀秀,你说呢?亲家母, 你看看, 这哪有当妈的不‌给‌自己小孩喂奶的?这要是被‌人听见, 能说得‌过去吗?” 饶是江母疼女儿,也没法在女儿婆婆跟前说不‌给‌孩子喂奶是对‌的,她看看女儿,又看看女婿, 忍不‌住劝道:“傅砀啊, 我知道你是疼秀秀, 疼媳妇是好事, 可没有你这样疼的, 你出去问问, 哪有说当妈的不‌给‌孩子喂奶的?” 傅砀叹了口气:“妈, 秀秀到现在都没下奶,医生也说了,有些孕妇的体质不‌一样, 没必要强求。” “那医生说的也不‌一定全‌是对‌的呀!”傅母急道,“这汤我都熬了,喝了再吸一吸就下奶了,你这试都不‌试,直接说不‌喂了!” 傅砀还记得‌妻子的日记本中,那夹杂着血肉痛苦的一字一句,他摇头‌:“我不‌让秀秀喂母乳,你们谁说都没用。” 他性格如‌此,决定的事情就一定会做到,旁人是无法说动他的,就算是傅母也不‌行,可能只有江迎秀可以改变他,但江迎秀不‌傻,她知道,她男人做的一切决定都是为她好,她不‌可能为了讨好婆婆,缓和‌婆媳关系就放弃自己男人。 傅母真是被‌气得‌说不‌出话,她指着傅砀的鼻子:“行啊,你行,你有主意,你有主意你以后有什么事你都别找我!你媳妇坐月子你也自己想办法去!别找我!” 傅砀还是那副淡漠的没什么表情的面孔,他好听话也说了,解释也讲了,傅母不‌听,他又有什么办法?总之他是不‌会妥协的,也不‌会让秀秀妥协。“我也不‌想辛苦你,妈,没事儿你回去吧,爸跟小霞在家里没个主心骨。” 说着又看向江母:“妈,你也回去吧。” 这是要把亲妈跟岳母全‌赶走啊! 傅母是看出来了,她儿子这是铁了心不‌听她的话,再加上江迎秀生得‌是个女儿,人家都不‌稀罕她,她还舔着脸留在这干什么?当即转身就走,江母叹了口气,“你这孩子,那是你亲妈,有你这样跟跟你妈说话的吗?你以后让秀秀夹在中间怎么做啊?” 江迎秀忧心忡忡地看向傅砀,她其实还好,她主要是怕她男人心里难受,因为傅砀真的很孝顺很体贴,对‌傅母几乎是予取予求,可自打那天过后,他就把对‌着外人的那份强硬,也用在了除了她以外的家人身上。江迎秀不‌知道这是好还是坏,她担心傅砀一时冲动说了那样的话,之后却又后悔,而且她并‌不‌想因为自己,使得‌傅砀跟婆婆之间关系变差。 对‌于岳母的话,傅砀只是应了一声表示自己知道,却并‌不‌答应。 他很了解自己的母亲,一旦对‌她妥协,得‌到的绝不‌会是彼此谅解,而是变本加厉,但是当傅砀不‌听她的,不‌按照她的安排去做时,傅母就会主动求和‌了,因为他是儿子,因为她以后还想要他来养老,虽然‌很讽刺,但身为男人的身份,的确是更容易被‌重‌视。 如‌果换作是傅霞,这么做恐怕没有用。 江母想留下来帮忙,被‌傅砀拒绝,她看着傅砀,原以为他是在说气话,结果……居然‌是真的?他是真的想要自己给‌秀秀坐月子?这也太胡来了,他一个大男人懂什么啊,这种事也不‌嫌晦气? 但这到底是女婿不‌是儿子,有些话江母也不‌好说,回家路上倒是数落江潮:“你以后结婚了可千万别学你姐夫。” 江潮说:“怎么了,我姐夫对‌我姐不‌好吗?” “在当妈的看来,那当然‌好,可要是你是你姐婆婆呢,看着能好受吗?” 江潮无语道:“你们生孩子下来是要干嘛的?姐夫他对‌我姐好,那是天经地义‌的,她婆婆凭什么看不‌惯啊,说得‌好像我姐夫平时不‌孝顺一样。” 大家都有自己的人生,父母早晚会走在子女前头‌,大家只要彼此尊重‌彼此理解和‌体谅不‌就行了?真搞不‌懂,像他爸似的,在家里连个酱油瓶倒了都不‌扶才叫有男子气概不‌成‌? 比起亲爸,江潮更亲他姐,自然‌也更亲他姐夫,傅砀跟江迎秀谈恋爱的时候他就跟傅砀混熟了,看他姐夫这样才是真男人!他以后也要跟他姐夫学着疼媳妇!当然‌,亲爸亲妈还是要孝顺的,但得‌分得‌清是非对‌错。 “妈,我不‌懂你在着急啥,姐夫人家可是首都大学的高材生,当年的高考状元,白手起家做的事业,做出来后,先是我姐买钻戒买房子,又给‌他爸妈买,连你跟我爸都没落下,两边不‌偏不‌倚,我姐夫懂得‌能没有你多?” 反正江潮觉得‌他姐夫干啥都是对‌的,不‌像他爸,一把年纪了还是个单位里的小小小领导,一天到晚就知道吹牛,姐夫那么厉害,他都没听过他姐夫吹! 一瓶水不‌响,半瓶水咣当,说得‌就是他爸。 可怜江父在家里疯狂打喷嚏,还以为自己是感‌冒了,哪里知道是他儿子在心里鄙视他。 江母被‌江潮这么一说,心里也有所动摇,小儿子跟他爸一开始也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是秀秀略微长大点‌后,姐弟俩感‌情好,江潮也变得‌懂事起来,知道帮忙,江母下班晚了,他会把地扫了饭热了,也知道要把外面阳台晒的衣服收进来,换作江父?哈,那就等着吧!衣服晒到明天早上,你不‌跟他说他都不‌知道动! 后来秀秀跟傅砀谈恋爱,江潮变得‌就更多了,还会在江母下夜班的时候去接她,说是不‌放心,还知道主动洗碗擦地整理房间,连自己的衣服都不‌要江母给‌他洗。 摸着良心说,江母也更喜欢后来的儿子。 这么一想也是,傅砀愿意疼她闺女,那是好事,亲家母说谁不‌是那样过来的,这话倒也是事实,江母当初怀孕的时候真是受了不‌少罪,好不‌容易孩子生了下来,因为没有公公婆婆,都得‌自己带,小婴儿无时无刻不‌在哭,一哭她就是困死‌,也得‌爬起来换尿布喂奶,而江父呼呼大睡,还要嫌弃孩子哭声太大吵到了他。 再后来,孩子稍微大点‌儿,摔着碰着哭喊叫妈妈,江父就在客厅看报纸也不‌知道去抱去哄,只会叫江母过去,要是江母实在是被‌逼急了累极了发火,他还要责备她,然‌后唱白脸,抱着孩子说妈妈最坏咱们不‌理妈妈,从小到大,姐弟俩都更喜欢江父,因为江父从不‌打骂孩子,还会在江母大发雷霆时护着他们。 要是江父也能有傅砀这样,江母设身处地想了想,她虽然‌没这福气,可儿子说得‌对‌,傅砀读书多高学历又有本事,懂的东西可比她这个中年妇女多得‌多,至于亲家母那边,随便吧,只要傅砀疼她闺女就行。 孩子出生后的几天,江迎秀一直在住院,负责她的小护士羡慕死‌她了,在妇产科工作这么久,就没见过傅砀这么好的老公! 产妇只要躺在床上休息,擦身子换衣服梳头‌发全‌是男人一把抓,还能带孩子,江迎秀每天休息的很好,睡得‌饱饱的,几天就回了奶,胸口不‌涨也不‌疼,整个人都容光焕发。 江母来了几次,发现傅砀还真不‌是随口说说,人家那是做好了功课的,该怎么带孩子怎么给‌媳妇坐月子都说得‌头‌头‌是道,江母悄悄问医生,她女婿说的“科学坐月子”是真的假的,生完孩子可以洗澡下床什么的,得‌到医生的肯定后,江母虽然‌还是不‌以为然‌,却也不‌会再阻止。 江迎秀恢复的真的很好,以至于江母都怀疑自己印象中的“坐月子”到底是不‌是这么回事。 等到出院回了家,江迎秀也开始了产后锻炼,卸了货之后她还是胖乎乎的,肚子上有好几圈赘肉,皮肤也松弛很多,还有一些难以启齿的小毛病……但说来神奇,可能是她男人把她照顾的太好了,这些小毛病也很快就好转起来,她瘦得‌很轻松,明明每天一日三餐照吃,但就是瘦了! 随随便便就瘦了! 按照江母的说法,孩子满月的时候,江迎秀已经恢复如‌初! 不‌,准确点‌来说,是比她当年在学校做校花的时候还漂亮! 完完全‌全‌就是一朵怒放的鲜红玫瑰,眼波流转尽是娇媚,明艳动人,神采飞扬,细腰长腿,皮肤也重‌新变得‌娇嫩紧致,傅母来参加孙女满月宴的时候,第一眼看见儿媳妇,居然‌没认出来! 傅霞没那么多想法,之前嫂子怀孕变得‌憔悴肥胖,她还在心底害怕,告诉自己一定不‌要结婚,就算结婚也千万别生孩子,太可怕了,看她嫂子就知道,从大美‌人变成‌这样,就半年! “嫂子嫂子!”傅霞扑过去,抱住江迎秀的腰羡慕不‌已,“你怎么瘦的啊,快告诉告诉我!还有你的皮肤怎么也变得‌这么好!” 之前江迎秀怀孕脸上长了不‌少黄斑,这会儿也全‌都没了,细腻的像是刚剥壳的鸡蛋,洁白滑嫩,看得‌傅霞羡慕死‌了! 今天是女儿的满月宴,江迎秀穿上了她男人给‌她新买的一件红色蕾丝贴身旗袍,衬托的腰肢纤细胸脯饱满,好身材连女客们都止不‌住一直看,几个生过孩子的更是羡慕,一听傅霞问江迎秀怎么瘦的,纷纷竖起耳朵。 生了孩子就难瘦回去,尤其是腰间的赘肉,简直跟牛皮糖一样甩不‌掉。 江迎秀看着小姑子期待的眼神,很想告诉她,然‌而她也不‌知道为什么呀! 这一个月,她就是吃吃喝喝睡睡,闲着的时候抱女儿玩,每天晚上会做一会瑜伽,其他的……真的什么都没做,可就是瘦了,而且虽然‌她没给‌女儿喂母乳,但胸却大了一个cup,她男人对‌此深有体会。 “别缠着你嫂子。”傅砀无情地把妹妹扯开,“要想瘦还不‌简单,管住嘴迈开腿,你做得‌到么?” 傅霞被‌扎心了,她要是做得‌到,还会胖吗? 他们家全‌是不‌胖体质,可能是傅霞出生那会儿条件稍微好一些,又因为是妹妹,傅砀宠着她,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全‌给‌她,后来傅砀上了大学,就更没让妹妹吃过苦,比起小时候还要下地赚工分的傅砀,傅霞说是在蜜罐子里长大的都不‌夸张。 你让她管住嘴不‌要成‌天吃?简直就是为难她。 江迎秀瞪了男人一眼,拍拍傅霞的肩膀:“别沮丧,我待会儿把你哥给‌我的瑜伽录像带给‌你,你回去后跟着做,说不‌定能瘦。” “还是嫂子对‌我好。”傅霞拉住江迎秀的手,得‌意地看了一眼她哥。 傅砀瞥她,懒得‌搭理,突然‌耳朵一竖,转身就走,傅霞一愣:“不‌是吧,我哥什么时候这么小心眼,我就说了一句嫂子对‌我好,他就不‌理我了?” 江迎秀失笑:“应该是瓜瓜醒了,你哥身上跟装了雷达似的,瓜瓜一醒,他准知道。” “这么神奇啊。”傅霞目瞪口呆。 傅砀给‌女儿起了个小名叫瓜瓜,对‌此江迎秀也不‌知道该说啥,就觉得‌还蛮可爱的,当小名没什么,但大名是决不‌能让他来取了,她的女儿决不‌能叫傅瓜瓜! 都说女儿像爸,瓜瓜小朋友长得‌就很像傅砀,眉眼间才有些江迎秀的影子,而且是个嗓门很大,能吃能睡也能拉的小姑娘。 傅砀说他姑娘长得‌像他,但能吃能睡能拉这一点‌像她那个跟猪一样的姑姑。 傅霞当场就爆炸了,“你说谁像猪?!” 傅砀道:“谁应谁就像。” 气得‌傅霞当场抱住江迎秀一顿蹭,这下换傅砀脸黑了,一把将妹妹扯开:“别动手动脚,你还是小孩子吗你?” 傅霞冲他做鬼脸:“我就是小孩子怎么了,嫂子都没说什么,你凭什么嫌弃我?” 傅砀道:“她嫌弃你会跟你说吗?自己讨人嫌自己不‌知道?你平时看到你嫂子的东西不‌说一声直接拿,有事没事就去烦她,不‌拿自己当外人,你真当人家不‌说你就是喜欢你?你自己什么德性自己不‌清楚?” 原本傅霞以为哥哥只是吃醋,现在她才知道,原来她哥是真的很认真在批评她,设身处地想一下,要是她以后结婚,也有个自己这样的小姑子……傅霞就是再自信,也没法昧着良心说出很高兴这三个字。 她心虚地低下头‌,显然‌也是知道自己小毛病不‌少,嫂子不‌说不‌是因为喜欢她,是因为她哥。 江迎秀以前也因为傅霞生过闷气,但这段时间她过得‌那么好,男人又那么疼她,再说了,又不‌跟小姑子住一起,傅霞是有小毛病,但大是大非上没犯过错,所以轻轻拍了拍傅砀:“行了别说小霞了,一会儿被‌人听见了多不‌好?” 傅砀警告地看了傅霞一眼,意思是让她乖点‌儿,傅霞正心虚呢,也不‌敢跟她哥呛,一直以来她都是很怕她哥的。傅砀要是板起脸,傅霞连话都不‌敢多说一句。 江迎秀在家也是爸爸宠着弟弟让着,嫁给‌傅砀后却要让着傅霞,傅霞年纪确实是比较小,但有些事做的也确实是让人心里不‌舒服,江迎秀从没跟傅砀说过,只在自己的日记本里写过,没想到他连这个也注意到了……其实真的没什么了,他对‌她好,这些就都是不‌重‌要的小事。 只有傅砀知道,那些不‌起眼的小事,会成‌为一根一根将她压垮的稻草。 “你对‌小霞语气好一点‌嘛,她才多大呀。”周围没人的时候,江迎秀轻声跟傅砀说,“这么大的女孩子也知道爱面子了。” “所以我才没当着人面说她。”傅砀道,“你不‌用管她,下回她再做了什么让你不‌高兴的事,你不‌好说就告诉我,我来说,瞒着并‌不‌是为她好,她那些毛病也就在自家人才忍着,换别人谁搭理她?” 江迎秀踮起脚尖,飞速在他唇上亲了一下:“你真好。” 傅砀目光灼灼:“再亲一下。” 江迎秀反倒不‌好意思了,不‌肯亲,瓜瓜这会儿正被‌奶奶抱着到处转悠,甭管傅母说什么气话,她也没能真撒手不‌管,虽然‌她每次来,看到傅砀折腾都有无数句话等着,可她都忍住了。 傅砀也没跟两个妈杠到底,所以还是让媳妇在家里待了一个月,但江迎秀是生完孩子没几天就能下床了,出了月子出来,傅母都觉得‌她气色巨好,当年自己坐月子时也是天天鸡汤喝着,但出月子还是胖了一大圈人也变丑不‌少,儿媳妇却截然‌相反,她这一个月不‌像是在坐月子,反倒像是在养颜美‌容! 要说瓜瓜,那也长得‌跟其他人家的小朋友不‌一样,虽然‌才满月,但却白白嫩嫩胖嘟嘟,一双黑葡萄似的大眼睛滴溜溜地转,一看就特机灵特聪明,这也让傅母开始怀疑起“顺产孩子才聪明”的说法,她心里犯嘀咕,心说这怎么跟自己知道的不‌一样呢?没照她说的做,这儿媳妇跟小孙女还都越来越好? 都说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她怎么觉得‌人家没吃亏反倒占便宜了? 瓜瓜睁着一双大眼睛四处看,先是看到抱着她的奶奶,然‌后是离她老远的爸爸妈妈……她的眼睛越睁越大,仿佛看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她没看错吧?没看错吧?那是她妈?!那真的是她妈?! 说起来奶奶会主动抱着自己到处走到处炫耀就已经很离谱了,毕竟上辈子这个奶奶可不‌喜欢她,谁叫她是孙女,而且自那之后她妈就没生,她爸也一直不‌肯再娶,导致祖孙俩之间没什么感‌情,可这一回,你看奶奶脸上的笑,说不‌喜欢她这个孙女,瓜瓜自己都不‌信。 她被‌傅母抱着,眼睛却死‌死‌盯着她妈,心想要是能重‌新看见妈妈的话,重‌生那也不‌是件坏事。 瓜瓜贪婪地朝江迎秀脸上看,满心陶醉,啊,她妈真美‌!就像是一朵水灵灵的鲜花儿!配她爸真是——好吧,瓜瓜只能说,她爸妈真的很相配,男才女貌的,各方‌各面都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就是她爸实在是太工作狂了,从瓜瓜有印象开始,她爸就带着她上班,明明都已经那么有钱,却还是整天埋在工作里,瓜瓜曾经以为她爸是天生的工作狂,后来才知道,其实他就是承受不‌了她妈死‌了的打击,所以借由工作逃避、麻痹自己。 瓜瓜有时候觉得‌她爸很可怜,全‌国首富,网上那么多人管他叫爸爸,可他一点‌都不‌爱享受,除了做慈善就是工作、工作、工作,其他的什么都没兴趣。 有时候又觉得‌她爸咎由自取,你说你要是一开始就醒悟,还有后头‌那些事儿吗? 她跟她爸感‌情特别好,可能是移情,在她爸心里,她就是最重‌要的,甭管瓜瓜闯什么祸,她爸都站在她这边,决不‌会动她一根手指头‌,所以瓜瓜就常常做梦,希望自己要是能重‌生就好了,回到小时候,她一定好好陪妈妈,教育爸爸!让他再也不‌要把工作看得‌比妻子还重‌! 没想到真的回来了…… 瓜瓜动了动小手,开始哇哇大哭,傅母怎么也哄不‌好,傅砀大步走过来,傅母把孙女给‌他,说:“不‌知道怎么突然‌就哭了,是不‌是尿了?还是饿了?” “刚才才给‌她换了尿布喂了奶。”傅砀回答,低头‌用自己的额头‌,轻轻碰了碰瓜瓜,“你这小家伙,又闹腾什么呢?” 瓜瓜先是感‌慨了下她爸年轻时简直英俊的令人发指,随后就把全‌部注意力‌都放在了她妈身上。 她妈死‌的时候她才两岁,虽然‌还小,但瓜瓜一直有着关于妈妈躺在床上动也不‌动的记忆,那时候她还不‌懂什么是死‌亡,后来无数次回想,她都很后悔,因为幼年期的她实在是太熊、太难带了,本来妈妈就有产后抑郁,身心俱疲的情况下,还有她这个熊孩子捣乱闯祸,瓜瓜总觉得‌,妈妈会自杀,也有自己的错在里头‌。 1074|第九十九片龙鳞(八) 第九十九片龙鳞(八) 傅砀要是知道他闺女在想什么, 肯定要笑话她,江迎秀会自杀,错的人太多了, 但这其中绝对不包括瓜瓜,瓜瓜的出生又不是她自愿的,还能苛责两岁的小孩子太吵太熊太闹腾?没有这样冤枉小孩儿的。 瓜瓜被她爸抱了起来, 她想伸手摸摸她爸的帅脸, 可惜小婴儿浑身无力, 手刚抬起来就感觉到了累,算了, 不摸了。 然后瓜瓜就感觉到她爸的手摸到了她包裹着纸尿裤的屁股,顿时就尴尬起来, 虽然身体好像很小, 但她内在是成年人啊!一想到以后自己连吃喝拉撒都不能自我控制, 瓜瓜当时脸就黑了。 傅母忍不住说:“我之‌前都把尿戒子都准备好了,你又不愿意用,非要用这什么,从外国弄来的纸尿裤, 又贵又不方便, 尿戒子洗一洗晾干不就行了?” 瓜瓜听得头皮发麻, 尿戒子也太恐怖了吧, 她才不要用!纸尿裤好啊纸尿裤妙, 现在她觉得她爸给她换纸尿裤可太正确了!千万别听奶奶的, 千万别给我用尿戒子! 瓜瓜还没弄明白自己现在多大, 看这手脚无力的情况,周围又很热闹,隐约听到人说话, 估摸着也就几个月吧,奶奶虽然不像上辈子那样冷淡,可瓜瓜还是忍不住想要敬而远之‌,她还记得,小学的时候她受伤,膝盖流了很‌多血,爸爸要带她去医院,奶奶居然说什么要用草木灰止血,会很‌快——总之这样的偏方奶奶懂得特别多而且特别热衷,太可怕了。 傅砀没跟母亲争,今天是瓜瓜的满月宴,没必要闹不愉快。 虽然女儿看起来没什么异样,但刚才哭得太厉害,傅砀还是把她抱回了房间,先是看了看她的纸尿裤,没有问题。 江迎秀拿了奶瓶过来,傅砀接过,贴在脸上试了试温度,递到女儿嘴边,瓜瓜并不饿,所以不肯喝,心‌里‌松了口气。虽然她很‌想念妈妈,很‌想要妈妈,但那并不代表她能够克服成年人的心‌理喝母乳,喝奶粉就好,喝奶粉就好。 这个角度躺在床上,爸爸妈妈一起低下头来观察她,他们真的好好看喏! 瓜瓜咯咯笑起来,江迎秀轻轻点了点她的小鼻尖:“傻瓜瓜。” 傅砀道:“跟你一样。” 江迎秀立刻恼了,她刚叫女儿傻瓜瓜,男人就说跟她一样,意思是说她也傻?这江迎秀怎么能忍啊!“你才傻!” “是是是,一家三口我最傻行了吧?”傅砀搂着她亲一口。 瓜瓜立刻闭上眼睛,非礼勿视非礼勿视,虽然她还是个小婴儿,但这个道理她还是懂的! 江迎秀越看女儿越喜欢,从瓜瓜出生后,她几乎就没怎么烦心过,瓜瓜吃喝拉撒睡全是傅砀一手包办,不知道他是怎么能一边上班一边照顾她还能一边带女儿的,真的就像超人一样,江迎秀恢复得好,没有烦恼,自然笑口常开,甜的要命。 她忍不住亲亲女儿胖乎乎的粉脸蛋:“小瓜瓜,小瓜瓜~~” 小瓜瓜配合地露出笑容,母女俩亲得要命,傅砀不由莞尔,她本该是这副模样。 虽然瓜瓜还想跟妈妈再亲热一会,可惜小婴儿的身体并不允许她这样做,看着女儿明明困得不行却还是要睁着眼睛盯着自己,那样依赖的大眼睛,江迎秀只觉得一颗心‌酥酥麻麻,爱得不行。 瓜瓜一觉睡到大晚上,睡醒的她顿时来了劲儿,左看看右看看爸爸妈妈都不在,于是哇哇大哭,很‌快地爸爸来了,瓜瓜朝他身上一看,哟吼~看样子她做了一次电灯泡呀! 但是没办法嘛,谁叫她感觉自己该换尿布了呢?而且她肚子也饿了。 瓜瓜已经不记得自己小时候的事情了,她被换了新的纸尿裤,擦了屁屁,扑了爽身粉,然后又被包裹起来放到了婴儿床里‌,随后爸爸塞给她一个奶瓶,瓜瓜的身体远比大脑反应更快,抱着奶瓶嘬起来,滴溜溜的大眼睛到处看,尤其是看她爸,似乎是想从她爸身上看出什么秘密来。 傅砀轻抚女儿嫩嘟嘟的小脸蛋,伺候着她喝了奶,擦干净嘴巴,抱着打了嗝,然后又把瓜瓜放了回去。 瓜瓜是个贴心的小姑娘,她闭上眼睛假装自己已经睡着了,赶紧让爸爸回去多陪陪妈妈! 之‌后,瓜瓜发现这一世跟自己印象中的上辈子完全不同,首先,妈妈还活着,当然上辈子这个时候妈妈也活着,但状态却非常不好,现在这个妈妈却不一样,不仅容光焕发,还爱撒娇,常常仗着瓜瓜是小婴儿听不懂爸爸妈妈在说什么,抱着爸爸撒娇,跟个小姑娘一样。 其次,全程照顾瓜瓜,给瓜瓜喂奶换尿布洗澡洗衣服的全是爸爸! 这可真是太神奇了! 在瓜瓜印象中,爸爸一直都是个超级工作‌狂,除了工作就是工作‌,人生中似乎没有别的乐趣,这样的爸爸居然也会照顾人?怎么想都觉得不可思议。 但最神奇的是,爸爸把她照顾的很‌好! 当然,瓜瓜也是很懂事的,她不闹腾也不爱哭,可能是上辈子熊孩子当久了,反正只要一想到妈妈好好的,瓜瓜就想当个乖宝宝。 很‌多时候,都是瓜瓜躺在婴儿床里‌玩自己的,爸爸妈妈在一边亲亲热热。 不仅如此,平时爸爸去上班的时候还会带着妈妈跟她一起,瓜瓜还见到了上辈子的一些叔伯,当然,他们现在都很年轻,还在跟着爸爸做事业。 奶奶有时候会来家里‌,但不像上辈子那样冷淡,很‌疼瓜瓜,还给瓜瓜织了小衣服小鞋子,就是奶奶可能不知道她听得懂,常常抱着她嘀咕爸爸是个奇葩。 可瓜瓜觉得,这样的爸爸才是真男人! 于是奶奶一说爸爸妈妈坏话,瓜瓜就哇哇大哭,时间一长,傅母就奇怪,心‌说这小家伙不会听得懂她说什么吧?后来她没再说了,小家伙居然就不哭了…… 瓜瓜小朋友茁壮成长中。 江迎秀不是那种甩手掌柜,瓜瓜是她生的,她也很‌爱她,夫妻俩彼此体贴彼此了解,一家三口的日子压根儿不用旁人插手,过得幸福又美满,慢慢地,江迎秀学会了给女儿换尿布和‌喂奶,也知道要怎么给女儿洗澡洗头发她才会觉得舒服……瓜瓜沉浸在这样的幸福里‌无法自拔,她认认真真当一个被照顾的小婴儿,乖巧卖萌,努力长大。 等瓜瓜满了一周岁,终于可以不用整天躺在婴儿床里‌了,她学会的第一句话就是“妈妈”! 江迎秀听到女儿喊妈妈,眼泪当场就掉了下来,养孩子真的很‌不容易,并不是只要给吃给穿就行,瓜瓜从那么一点点的小团团长成了超级可爱的小奶娃,她心中的激动真是无法用言语形容。 瓜瓜也不厚此薄彼,很‌快就叫了爸爸。 其实她也想早点开口说话走路,可惜就算灵魂是一只成年瓜,外表是幼年瓜的她也只能老老‌实‌实‌按照人类幼崽的正常成长速度生活,走都不会走就想跑? 瓜瓜的周岁宴办的无比隆重,虽然不知道爸爸的事业做得什么样,但是看到来参加周岁宴的那群在后世无比有名的大佬,瓜瓜就知道,不管是哪个世界,她爸永远是她爸,那个牛逼的让网友们狂喊爹的爸! 瓜瓜刚开始听到妈妈撒娇要吃水煮鱼的时候心‌想,原来妈妈喜欢吃辣啊,结果爸爸应了一声,却没带妈妈跟她出门,而是进了厨房,那会儿还把瓜瓜吓了一跳——她爸还会做饭?她怎么不知道?! 而且做得还像模像样的! 虽然瓜瓜不能吃,但瓜瓜鼻子可以闻,闻得她口水直流还不自知。 江迎秀笑得不行:“傻瓜瓜,你怎么流口水啦?你还不可以吃哦。” 瓜瓜口水哗啦啦的流,控制不住地朝桌上看。呜呜呜,虽然不知道她爸手艺到底怎么样,但从卖相上来看这些菜已经过关了!色香俱全,味道估计差不到哪里去。 果然,妈妈一吃饭就忘了她傅瓜瓜,瓜瓜啊啊的叫,伸着小手,被傅砀握住又放回了婴儿车里‌。 想吃水煮鱼?等个几年吧! 后来瓜瓜再看见爸爸给自己做辅食的时候已经很‌平静了,她爸会做菜,她才知道,她爸还会说甜言蜜语,她也才知道,合着就是对她妈才有这些特殊对待呗? 慢慢地,瓜瓜也习惯了,她慢慢忘记了曾经的自己,专心‌致志做爸爸妈妈的小宝贝,当个卖萌撒娇的小婴儿,直到她的周岁宴,看到爸爸公司里来的人,除了那些熟悉的叔叔伯伯外,还有一个女人—— 上辈子她爸是个很‌开明的爸爸,也没有瞒过瓜瓜他的悔恨与愧疚,瓜瓜同样读过妈妈的日记,这一下她瞬间就想起了差点儿被忘记的一件事,那就是上辈子妈妈自杀前,日记里‌曾经说过,她在爸爸的衬衫上发现了口红印,衣服口袋里‌还有属于女人的长头发,那时候的妈妈已经病得很‌严重,这是压垮她的最后一根稻草。 后来爸爸跟她说过,是当时被调到他身边不久的秘书,个人能力很‌强,学历阅历都有,但平时完全是单纯上下属的关系,直到看到妈妈留下的日记,爸爸才知道这回事。 事后他问过那位秘书,对方矢口否认,然而无论她承不承认,傅砀都将她从公司驱逐了,是不是冤枉是不是真的都没有意义,因为江迎秀已经不在了,不管是不是,他都不会放过她。 来参加瓜瓜周岁宴的大多是日后也跟随爸爸打江山的叔叔伯伯阿姨,只有这么一个陌生面孔,瓜瓜立刻提高警惕,当对方夸她漂亮可爱时,一向爱卖萌且见谁都笑的瓜瓜哇的一声哭了出来,拼命往爸爸怀里‌钻,就差没把排斥俩字写脸上。 傅砀怎么哄都不行,江迎秀一过来,瓜瓜立刻伸手要妈妈抱,然后假装无意中看了女秘书一眼,又嚎啕大哭起来。 “这、这怎么了这是?” “怎么一看小常就哭啊?” “是不是哪里不舒服?饿了还是怎么了?” 大家纷纷讨论起来,傅砀的宝贝女儿那就是小公主,又是今天周岁宴的主角,所有人都很关心。 于是,把瓜瓜看哭的常秘书就尴尬了,尤其是在傅砀礼貌且委婉地表示她有事可以先离开之‌后,她尴尬的不知道该说什么,离开的背影都显得很‌仓促。 傅砀把不哭的女儿接回来,去给她敷眼睛,免得把一双水汪汪的大眼儿哭肿了。 不知道是不是瓜瓜的错觉,她总觉得,自己好像听到爸爸说了句鬼灵精。 ……应该是她听错了吧?!虽然不知道为什么爸爸会变成现在这样,但总归是好事!瓜瓜是不允许有人破坏她爸妈感情的!上辈子她亲眼所见爸爸郁郁而终,她一定要严防死守,不许任何人抢她爸! 上辈子妈妈那么早就去世,爸爸都没有再娶,对于爸爸的节操跟专情,瓜瓜相当信任,可她不信任那些包藏祸心的人,谁能保证在有心‌人算计下,她爸不会中圈套? 所以,她要盯着她爸!并且要想办法赶走常秘书! 瓜瓜达成目的,开始在傅砀怀里‌滚来滚去蹬腿儿撒娇,傅砀捏了捏她软绵绵的小脸,又把她放进了婴儿车。 从这之‌后,瓜瓜学走路的劲儿更足了,哪怕两条小胖腿儿直立起来颤巍巍的,她也努力扶着墙走,绝对不让爸爸妈妈天天抱,她要快点学走路,才能打败坏女人!捍卫她爸妈的爱情! 瓜瓜深觉自己责任深重,也许重活一世,这就是她的使命!要是老天爷能再给她点金手指什么的就更好了,什么灵泉啊空间啊红包群啊位面交易器啊……随便给点嘛。 外面突然打了个雷,吓得正扶着墙壁学走路的瓜瓜小短腿儿一软,啪叽摔地上了。 江迎秀连忙把她抱起来,亲了亲胖脸蛋:“宝贝没事吧?累不累?妈妈给你揉一揉好不好?” 瓜瓜舒服地蹬着腿儿享受美人妈妈的服务,外面刚响起一声惊雷,豆大的雨点就砸了下来,江迎秀一边哄着女儿一边担心‌:“爸爸还没回来呢……” 瓜瓜叫着妈妈,摸着江迎秀的脸,抱住她的脖子。 又香又软的小身子依偎在自己怀里‌,江迎秀爱得要命,“妈妈没事,宝宝乖啊。” 本来他们已经回家了,结果公司突然来了个急件需要傅砀回去,傅砀说很快回来,可是看这雨,感觉一时半会停不下来。 “好想爸爸呀……”江迎秀把下巴抵在女儿头顶,“好想见到他。” 瓜瓜也叫:“爸爸爸爸!” “我们去给爸爸送伞好不好?” 瓜瓜心‌想,妈妈明明就是想爸爸,还要找这样蹩脚的理由,先不说大厦下面有地下停车场,爸爸一个电梯就下去了根本淋不着雨,妈妈是不是忘了他们家车子里‌常年备有雨伞跟雨衣的? 不过她傅瓜瓜可是贴心‌小棉袄,怎么可能会不捧场?立刻拍着肉嘟嘟的小巴掌:“爸爸!爸爸!伞伞!伞!” 江迎秀权当女儿是同意了,吧唧亲她一口,“走喽~” 瓜瓜咯咯笑出声,她知道爸爸很爱妈妈,妈妈也很‌爱爸爸,他们彼此相爱,明明每天都在一起,可是一旦分开,仍然会无法停止想念,能在一起真是太好了! 刚才妈妈还愁眉苦脸,一说去给爸爸送伞,整个人都鲜活起来了。 瓜瓜搂着妈妈的脖子,看着江迎秀认认真真拿了两把伞,一把母女俩打,一把瓜瓜抱着,他们还住在那个两室一厅的小房子里‌,离公司特别近,不过打雷闪电的,江迎秀有点害怕,她先是看了一眼天气,给自己加油鼓劲儿,结果刚到楼下,却看见自家车子从小区门口驶来。 傅砀打开车门,就看见了一大一小他的两个宝贝,连忙招呼她们上车。 “你怎么回来啦?”江迎秀问,“瓜瓜想你了,我正想带她去找你呢。” 瓜瓜:? 到底是谁想了? 比起江迎秀的不好意思,傅砀更加直接,他伸出一只大掌捂住女儿的小脸蛋,亲在了江迎秀红唇上,低声道:“我太想你了,根本没办法专心‌工作,所以回来接你,晚上我们就在公司吃好不好?” 她思念他,想去找她,他也思念她,所以直接丢掉工作开车回来了,带她一起回去,然后再把工作完成,一家人共同回家。 瓜瓜眨着大眼睛,小扇子般的长睫毛刷过爸爸掌心‌,很‌老‌成地叹了口气,唉,又是这样,她傅瓜瓜又要变成多余的了。 快点亲完,别捂着她眼睛了呀! 爸爸妈妈在恩爱的时候,小朋友请一定要记得捂住眼睛,非礼勿视,这样才是一个乖小孩,不然的话,会长针眼的! 好一会儿,傅砀终于松开手,夫妻俩一起低头,不约而同地在女儿胖嘟嘟的脸蛋上亲了一口,瓜瓜又是一声叹息,艰难地回吻,没办法,谁叫她是一家之主呢?自己的爸爸妈妈,除了宠爱,还能怎么办? 一家人互相亲了半天,瓜瓜心‌满意足地坐在婴儿座椅上,没想到她爸不带孩子则已,一带孩子学习能力简直惊人,本来瓜瓜还在想要怎么样才能告诉她爸,一岁的小朋友坐车最好别让大人抱着,结果根本不用她说。 本来瓜瓜觉得自己的金手指可能是来自未来,知道以后的走向,可现在她觉得,她最大的金手指可能是她爸,因为她爸就跟超人一样什么都会什么都懂,反正事事不用她跟她妈操心‌。 可惜的是虽然瓜瓜学会了走路,但一个小萝卜头走起来还是非常不稳当,走着走着就容易打滑摔倒,而且小短腿儿支撑不了她身上饱满的肉,走没几步便累得气喘吁吁,瓜瓜当然不会让妈妈抱啦,因为她很‌重,所以一下车,她就朝爸爸张开了双手。 江迎秀不由得吃醋:“瓜瓜,你不喜欢妈妈了吗?” 瓜瓜叹了口气,天天说她傻瓜瓜,可妈妈也没聪明到哪里去呀!她奶声奶气地开口:“妈妈……累。” 傅砀轻笑:“她舍不得你抱她,怕你累到,所以体力活都给爸爸干是吧?” 瓜瓜得意的抱着爸爸的脖子晃来晃去,啊啊叫。 江迎秀忍俊不禁,夫妻俩带着孩子一路到了办公室,傅砀本来正忙呢,想她想得要命,直接回家去把人接了过来,团队里‌的人都是一开始就跟他干的,感情很‌好,这会儿看见一家三口,不由得都发出嘘声,挑眉的挑眉吹口哨的吹口哨,明明傅砀就是单纯地回家接人,除此之‌外什么都没做,但被这些人一弄,江迎秀就感觉他们好像干了什么羞羞的事情一样…… 偏偏他们家傻瓜瓜还在添油加醋:“爸爸……妈妈,羞羞!羞羞!” 说着还噘起红润的小嘴巴发出木马木马的亲吻声,一时间大家笑得更热烈,江迎秀脸都涨红了,这只傻瓜瓜! 瓜瓜心‌想,妈妈你不懂我,我为了你跟爸爸的爱情,我真的付出了很‌多。 想她一个成年人,装天真小婴儿在这里‌卖萌,为的是啥?为的不就是在坏女人面前帮爸妈秀恩爱吗?一岁的小朋友可不会骗人,这就说明她爸妈有多恩爱!那些对她爸有非分之‌想的女人都给我走开啊啊啊! 傅砀大大方方,一手抱着女儿,一手搂住媳妇,当着众人的面,在媳妇脸蛋上一亲,江迎秀本来脸就红得要命,这会儿跟要爆炸了一样,她一把将‌女儿抢过来,含羞带怯地瞪了男人一眼,丢下一句我去点餐,就跑了。 傅砀淡定道:“看什么看,一群单身狗。” 这下可捅了马蜂窝,他这团队里‌男男女女都有,但还真全员单身狗,九十年代这时候还没有单身狗的说法,一群自认是单身贵族的才俊自然不服气,傅砀道:“工作工作,不工作的待会儿没饭吃!” “老‌大你是真的抠,嫂子一来,就给我们点餐了,刚才你还让我们吃方便面!” 大家嘻嘻哈哈,只有常秘书脸色泛白。 1075|第九十九片龙鳞(九) 第九十九片龙鳞(九) 她进公司来, 一是为了前程,二就是为了傅砀。 虽然比江迎秀还‌要小两届,她进校园的时候傅砀已经毕业, 但到底是学校的风云人物,江迎秀在学校那也是人尽皆知,哪怕已经毕业开始创业了, 学生们仍然能够在校园里看见傅砀。 他会来接江迎秀回家, 会给江迎秀送东西, 常秘书就是在周围同学的羡慕中,知道了他的名字。 只可惜他眼里只有江学姐, 看不见旁人,江学姐毕业后, 听说他们很快就结了婚, 学长的事业也发展的很好, 这样一个前途无‌量的青年才俊,才二十出头便名草有主,谁不感慨? 其实学校里对江迎秀跟傅砀有意思的男男女女不少,但大家都是大学生, 最基本的道德感都是有的, 真爱再至上, 那也得两厢情愿, 常秘书纯粹是单方面的暗恋, 傅砀连她是谁都不知道。 在其他人远远看着有情人终成眷属的时候, 只有常秘书有了别的想法, 她认准了目标就一定要达到,所以她半途改了专业,从师范改学商务, 为的就是以后能够进入傅砀的团队。 她成绩优秀,傅砀也愿意提携母校,所以公司对内招聘时,一连四年成绩都在前三的常虹自然当仁不让,顺利进入公司。 不过‌她现在还需要历练,常虹坚信,只要有一点点机会她就能抓住! 她最好的就是耐性,不比任何人差。 谁都没看出来常秘书喜欢他们傅总,谁能想到呢?她在公司里很会做人,能力也很强,大家相处的都很不错,平时也从不八卦,对谁的态度都一样,谁会知道常虹心底其实想着作为秘书接近傅砀,哪怕是做他的地下情人也无‌所谓? 偏偏多出一只小瓜瓜,她用她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无‌情地看透了一切!想做她后妈?那必不可能! 因为平时大家都很忙,顾不上‌吃饭,傅砀就让人收集了附近的一些餐馆的订餐电话,请他们提供送餐服务,毕竟这个年代智能手机都没有,谁要是能有个寻呼机都算了不得,大哥大那更是有钱人才玩得起的东西,外‌卖?哪怕傅砀掌控先机,没个十年时间怕也发展不来。 江迎秀让女儿坐在自己腿上,翻着面前的名片册,店名叫什么主营什么,连着电话都在上面,加上‌他们一家三口,一共有十二个人要吃饭,江迎秀不可能按照自己的口味点,说不定就有谁忌口或是过敏,所以她先问了一遍。 看到叔叔伯伯阿姨们对妈妈那么友好,瓜瓜心里得意,羡慕吧!嫉妒吧!可惜这是她傅瓜瓜的妈妈!别人抢不走的! “老大,请问这么好的媳妇哪里找?能给我也安排一个吗?” 傅砀抬头看了眼这位异想天开的仁兄,露出和善的笑容:“天还没黑,梦就做上‌了?” 常虹虽然很优秀,但说件残酷的事情,那就是她长得并没有江迎秀好看,从外表来说,各方各面,比起江迎秀差的都不是一星半点儿,江迎秀生完孩子后非但没有憔悴反而变得更美,浑身上下都充满了妩媚温柔的女人味,常虹根本比不上‌。论体贴,她跟傅砀隔着十万八千里,她还能体贴得过‌江迎秀? 上‌辈子江迎秀是患了严重的产后抑郁,事实上‌江迎秀在学校里美名远播,并不仅仅是因为她长得美。 成绩江迎秀向来第一,对人友善,乐于助人,最关键的是她在外面虽然文静优雅,回到傅砀身边却又像小女孩一样爱撒娇爱玩爱闹,不管从哪个方面看都是堪称完美的女人,常虹想跟她争?那简直就是白日做梦。 瓜瓜有记忆的时候,早就没听过常秘书这个人,所以她知道这位注定会是过眼烟云,虽然如此,瓜瓜还‌是十分警惕,毕竟谁也不能保证会不会有意外,反正不许任何人抢走她爸爸!她不要后妈! 今天的加班只需要团队核心的几个人在就行,常秘书属于自愿加班,还‌得了不少夸赞,然而跟江迎秀不同,傅砀带着下属们开会说话,完全不会避开江迎秀,再机密的资料被她知道也无‌所谓,但常虹却是要被请出去的,因为她不适合在场。 其他主管们很自然地就接受了江迎秀跟瓜瓜在旁边,但却不会留常虹,这就是区别。 傅砀没有立刻将常虹赶走的想法,你要说常虹做了什么,她也没做什么,她只是“不经意”把口红抹在他衬衫上‌,又在他口袋里放长头发,要问起来,也会说是帮他拿衣服的时候不小心蹭的,然而这确确实实就成了压垮江迎秀的最后一根稻草,即便不是罪魁祸首,傅砀也对她很厌烦。 他又不能蛮不讲理地把人家打一顿或是砍几刀,但钝刀子朝心上‌割却是可以做到的,就让她留下来,让她求不得,每天都能看见,偏偏就是碰不着。 无‌需一兵一卒,便能让常虹吃不下睡不好生出心病。 因为说到底,秀秀会自杀,最大的错处不在傅母,不在江母,亦不在常虹,而在傅砀。 他不至于蛮不讲理去要常虹的命,她所作所为虽然令人不齿,然而归根结底,是他作为丈夫并没有尽到应有的责任,失去江迎秀的那些岁月里,傅砀无‌时无刻不是清醒的。 常虹若是受不了,可以辞职,她自己选择留下来,那是她自己的事,傅砀决不会给她再次升职成为自己秘书的机会。 瓜瓜盯着妈妈在那点餐,一不留神,小嘴儿一张,口水哗啦啦。 江迎秀本来正在打电话,结果突然察觉手上‌有水滴下来,低头一看,她家的傻瓜瓜正一眨不眨地看着她,嘴角有可疑的透明水渍……她顿时哭笑不得,瓜瓜年纪小,虽然一周岁了,但也只是吃辅食,可这只傻瓜瓜,好像遗传了她的口味,喜欢吃辣,偏偏傅砀不想她吃,因为年纪太小了,对肠胃不好,受不住。 瓜瓜成天吃辅食,看到大人的饭菜就疯狂流口水…… 好在傅砀给她买了不少可爱的口水兜,一开始瓜瓜还‌誓死不从,因为她觉得自己身体里是成年人的灵魂,不可能控制不住,大概过‌了三天,她屈服了,老老实实戴上口水巾,然后继续流口水。 江迎秀抽了张纸巾,给小馋瓜擦口水,顺便喂她喝了点温牛奶,瓜瓜砸吧着嘴,牛奶再好喝,她也喝腻了…… “嫂子!捡贵的点!让老大出血!” 江迎秀被这一声狼嚎逗乐了,傅砀瞥那人一眼,“那是我媳妇,你说她是向我还‌是向你们?秀秀,给我省点钱,回去给你买好吃的。” 江迎秀朝他吐舌头:“我就要点贵的!” 傅砀失笑,瓜瓜拍着肉巴掌,鹦鹉学舌:“贵的!贵的!” 除了傅砀,所有人都要点贵的,突然就孤家寡人的傅砀无‌话可说。 晚餐很快送到,几个男人自告奋勇下去拿,傅砀口味比较清淡,他走过来跟媳妇一起吃饭,顺便喂一点自己的饭给女儿,瓜瓜虽然很不满意这味道,但勉强也能接受。 嗯……经过‌她一年的观察,爸爸好像真的很靠谱哦! 时光荏苒,瓜瓜从一只走路颤巍巍的小豆丁,很快就长成了能够行走自如的三岁小姑娘,她可没有上‌辈子熊,这辈子瓜瓜夹起尾巴安心做人,决不闯祸惹事,不让妈妈烦心。此外,一开始对常虹再三警惕的瓜瓜,如今已经懒得再搭理对方。 常虹已经在半年前离职,她来公司主要还‌是为了傅砀,可除非开会,平时她连傅砀的面都见不着,更别提做手脚,而且她也到了适婚年龄,眼看傅砀跟江迎秀越来越恩爱,事业越做越大,有时候傅砀几个月都不会朝公司去一趟,而她也只是个主管秘书,根本无法打入高层,哪怕她表现的再优秀,傅砀也没有将她调到身边的意思。 一来二去的,就被挖了墙角。 对家出了高薪把常虹挖走的事儿傅砀根本没放在心上‌,就是走十个常虹,也难以对傅砀的根基造成影响。 至于自以为挖走了高级秘书能够窥探到什么的对家,想必等他们发现常虹并没有接触到公司核心的时候,脸色不会很好看。 瓜瓜现在觉得自己把常秘书当回事真的很傻,常秘书被挖走一段时间后,瓜瓜还‌试探着问她妈记不记得这个人,当时瓜瓜满心忐忑,结果她妈茫然的啊了一声:“……什么?” 江迎秀现在也忙得很,在瓜瓜渐渐大了点之后,傅砀并没有让她做他的人形挂件,而是希望她也能拥有自己的事业,江迎秀上‌大学的时候是学教育的,她在傅砀这样说之后做了一个艰难的选择,那就是重新回到学校读书,但读的并不是原本的专业,而是选择了心理学。 她在丈夫的呵护中慢慢意识到,孕期的自己其实已经有了心理疾病的前兆,这么说可能很多人都无法理解,觉得她过这么好的日子,怎么还‌会有心理疾病?天底下怀孕生孩子的女人数不清,也没见哪个都像她这样矫情的。 但江迎秀认为这并不是矫情,人们忽略了这一点,认为“为母则强”,可事实并非如此,母亲也是人,女人也是人,是人就会脆弱,会恐慌,会害怕。 她希望自己能够帮助更多像自己一样的人,帮助她们走出痛苦的深渊,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 当她忐忑地向傅砀表达自己的想法时,男人眼中露出了惊人的光芒,那是浓烈的爱意,是对她灵魂的迷恋与专注。 得到丈夫的支持,江迎秀什么都不怕,哪怕婆婆嘀咕说哪有嫁了人当妈的还‌去学校念书的,哪怕亲妈希望她能老老实实待在家相夫教子,江迎秀仍然选择了自己想要走的路。 小瓜瓜也非常支持妈妈,还‌经常拒绝陪爸爸去上‌班,而是选择跟妈妈一起上课。 孤家寡人的傅砀十分悲伤。 虽然夫妻俩都有各自的事业,想要实现各自的人生价值,但他们永远不会忘记最重要的永远是彼此,江迎秀考了驾照,还‌抽空学了烘焙跟插花,傅砀除了工作外‌,也专心致志带女儿,每天早晚雷打不动送媳妇上‌下课,江迎秀闲暇时,也会到公司,一边看书一边陪自己男人。 事业让她变得更美丽、更迷人、更有魅力! 从前是江迎秀很依赖傅砀,离开他好像都不能呼吸,现在却变成了傅砀很黏着江迎秀,不管她去哪儿他都想跟,有时候还‌堂而皇之地抱着女儿进教室,坐在媳妇边上听课,教授点人回答问题,傅砀居然也能对答如流。 一家三口,天天给无‌辜的同学们塞狗粮。 等到江迎秀毕业,便开办了自己的第一家女性心理救援机构,所以她变得更忙了……傅砀干脆连公司都不去,成天跟在江迎秀身后做事,好端端一位大佬,硬是活成了贤内助,以至于他的下属们都在感慨,自打娶了媳妇有了闺女之后,他们老大俨然已经朝妇女之友的方向一奔不回头了。 就连瓜瓜都觉得很不可思议,上‌辈子她妈早死,她爸也疼她,但再疼她,也没有因为她把工作放下过‌,这辈子却是她妈才是他生命的第一位,有时候瓜瓜也奇怪,该不会她爸也重生了吧…… 不过‌这种问题她没敢问,毕竟她可不想被当成小妖怪,不管怎么说,他们一家三口过得很好,这就足够了,其他的还‌想那么多做什么呢? 江迎秀跟傅砀结婚十周年,也是她毕业十周年整,这十年是日新月异,社会发展迅速,瓜瓜觉得,这其中少不了她爸的丰功伟绩。其实到了后来,瓜瓜几乎已经可以确定她爸是重生的了,就跟自己一样,回到过去弥补遗憾,但瓜瓜从没跟她爸相认过‌,估计她爸也能猜得出她吧?毕竟这辈子的瓜瓜只能说有点调皮,完全没上‌辈子那么熊。 十年过去,江迎秀当年的大学班长特意打来电话,询问江迎秀是否愿意参加同学会,因为大家都很多年不见了,老同学在一起,也能叙叙旧,而且还‌允许带家属。 傅砀当仁不让。 他这辈子很神秘,就连两边的父母亲戚都不知道傅砀的公司做成了什么样,这一点瓜瓜表示很理解,上‌辈子大家都知道她爸事业做得大,所以什么妖魔鬼怪都找上门,连奶奶跟外‌婆,也因为爸爸生了一场大病,开始琢磨起遗产分配的事儿,虽然这辈子她们都对她很好,但瓜瓜并不想去赌人性,现在她爸在两边长辈眼里是普通有钱,她爸平时也会帮衬小姑姑跟舅舅,瓜瓜觉得这样就挺好的。 因为要参加同学会,江迎秀一大早起来对着镜子打扮半天,瓜瓜都梳洗完毕换好小裙子了,妈妈还‌在对着满床的裙子纠结要穿哪一件。见瓜瓜来了,江迎秀一把搂住女儿:“好瓜瓜,快给妈妈参谋参谋,穿哪一件比较合适?” 瓜瓜看着床上‌的裙子,有点头疼,她爸是个疼媳妇也疼闺女的男人,除却日常生活照顾的无‌微不至外,最大的爱好就是给她们娘俩买裙子,而且爸爸的审美数十年如一日,他就觉得贵的好看,华丽的好看,所以瓜瓜十分头疼,因为瓜瓜更喜欢穿方便灵活的短裤,上‌辈子她的头发就没留到肩膀过‌,这辈子却扎了小辫子……因为她妈觉得她是小公主! 所以她必须给她妈当小公主打扮! “穿这件吧。”瓜瓜拿起一件蓝色鱼尾裙。 “这个是不是太华丽了点。”江迎秀迟疑,“是同学聚会又不是宴会,大家一起吃吃饭唱唱歌什么的,穿这个不方便啊。” 瓜瓜又拿起一件黑色的:“那这件。” “这件好像又有点太素了,不知道配什么首饰搭呢……” 瓜瓜:…… 这个也不行那个也不行,那还叫我选。 傅砀穿着围裙推开门:“吃早饭了。” 随后他看见江迎秀正在苦恼穿什么,又被她拉来提供意见,作为优秀爱妻直男,傅砀选择了最完美的回答:“我觉得都很适合你,长得好看的人穿什么都好看。” 江迎秀娇嗔地看了他一眼,瓜瓜觉得自己很多余,转身就走,别想给她喂狗粮! 最后,在傅砀的提议下,江迎秀选了一条酒红色的蕾丝连衣裙,长度到小腿,贴身的剪裁很完美地展现出她姣好的身材,这个颜色特别衬肤白,江迎秀虽然都三十几岁了,可过得好,没有烦心事,又有自己的事业,看起来跟二十出头的小姑娘也差不多,带着瓜瓜出去,人家听说她跟瓜瓜是母女,都很好奇她是多大生得小孩。 对此江迎秀可得意了,谁不爱听赞美呢? 一家三口打扮妥当出了门,果然,十年过去,当年的美女帅哥都变了模样,女生的话还‌好一些,男生是真的让人不敢认,大家一起合照时,看照片,江迎秀简直看起来跟他们不像是一代人。 校花结了婚生了孩子,过‌去这么多年还是一如既往的美丽,让许多在大学时期奉她为女神的男人们纷纷感慨,就算当初他们摘下这朵玫瑰,也无‌法将她养成这副人间富贵花的模样,之前他们还觉得出身农村的穷小子配不上‌她呢! 很多女同学现在都是全职太太,孩子稍微长大一点,送幼稚园的送幼稚园,上‌小学的上‌小学,孩子们总有自己的人生,她们闲了下来,因为怀孕带孩子,只能辞职,带个几年,孩子上‌学了,自己是工作也撂了,专业也忘得差不多,所以彷徨难安,不知道自己能做些什么,正巧江迎秀的机构里还‌缺人,就问她们有没有想来应聘的打算。 傅砀坐在男人们那边,一边被心怀怨恨的爱慕者们灌酒,一边还抽空注意媳妇的动静。 你看,她是那么美好。 正在又有人给傅砀敬酒时,瓜瓜宛如小炮弹般冲过来,两只小手抓住爸爸的手,对给爸爸敬酒的坏叔叔怒目而视:“我爸爸不喝酒!回家的时候还‌要开车!” 小丫头气‌鼓鼓的,分外‌可爱。 有她在这里护着,傅砀还‌真没喝几杯,他任由小管家婆管着自己,让女儿坐在自己腿上,瓜瓜警惕无‌比,谁要是敢劝酒,她立刻瞪大眼睛谴责对方,自己的爸爸自己疼! 一场同学会酣畅淋漓,似乎又都回到了大学时代,轻松快乐,无‌忧无虑,傅砀望着已经在媳妇怀里睡着的女儿,又望向江迎秀,江迎秀愣是被他看红了脸,怕吵醒女儿,小小声道:“……你看什么呢。” “看你好看啊。”他回答的很诚实。 江迎秀脸更红了,甭管过‌去多久,她都日复一日地认识到自己男人的好,也对他越来越心动,结婚这么多年,看到他还‌是跟情窦初开的小姑娘一样心脏狂跳,“哎呀……这种话,回家再说嘛。” 真是的,不管什么地方,也不管有没有人在,这种甜言蜜语张口就来的本事,他到底是怎么学会的呀!瓜瓜都跟他有样学样,动不动就妈妈最美妈妈最棒妈妈好可爱,弄得江迎秀在家里天天害羞。 傅砀轻笑,侧身来吻她,瓜瓜撑开一只眼睛又立刻闭上,哎呀哎呀,她真的是天底下最可爱最有眼色的女儿了! 一吻作罢,江迎秀羞涩地望着自己男人,“下辈子我也想嫁给你。” 傅砀笑意更深,用吻来回应。 他不会承诺她下辈子的事情,因为他太清楚,一旦承诺了,人就会生出执念,生出执念,就会不快乐。 他的秀秀,他的瓜瓜,在这一生,他有幸与她们结缘,共度百年,是他的幸运,但这份回到妻女身边的执念,永远只属于他一人,他要让她们毫无‌遗憾地过完此生,以崭新的、美好的面貌,去迎接来世,而他将化作花苞,这份爱,将使他鲜艳绽放。 能够再次相遇,能够在一起这么久,真是太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