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1630》 第一章,吾家千里驹 海风轻轻的从安海星塔上拂过,宝塔上的铃铛在风中轻轻的摇摆,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田川七左卫门沿着两面长满了各种野草的小路向着安海星塔的方向蹦蹦跳跳的跑了过去。这时候在宝塔下面,那个叫做福松的孩子正在眺望着几条刚刚入港的福船,以及远远的停在外海的更多的帆船。 “这应该是父亲派来接我的船了吧?”原本只有7岁,应该还是个完全不懂事的熊孩子的福松的脸上,却有着一种诡异的成熟而稳重的表情。 “哥哥!”田川七左卫门远远地已经看到了坐在塔下面福松,赶忙挥舞着双手,一边跑一边叫喊了起来。 福松慢慢的站起身来,将手里的书合起来,放进了旁边的书囊中。虽然他还只是个七岁的孩子,但这些动作,却显得从容而优雅,似乎带着一种音乐般的韵律感。 这时候五岁的田川七左卫门已经跑到了他的跟前,带着羡慕的眼神望着比自己大两岁,但却几乎高了一个头的哥哥。 在小田川七左卫门的心里,哥哥就是自己的偶像。和邻居家的那些孩子不同,哥哥从来不欺负自己,至少,在田川七左卫门的记忆里,哥哥从来没打过自己。不像邻居家的小武,天天欺负自己的弟弟胫夫,几乎每天都会把胫夫揍得哭鼻子。相反,哥哥会经常给自己讲一些很有意思的故事,比如说什么“有个万能口袋的蓝皮猫”什么的,可有意思了。而且,哥哥认识字,会写很多的汉字,在平户,即使大部分的大人,也都比不上哥哥认识的字多,有见识。外祖父甚至称赞哥哥的气度,就是松浦家的孩子,也没有一个赶得上的。 “弟弟,有什么事情吗?跑得满头大汗的。”福松缓缓的说道,同时将一块毛巾递给田川七左卫门。 “妈妈让你回去,说是爸爸派叔叔来了。”田川七左卫门却不接毛巾,“我不擦汗,回去还要出汗的。” “爸爸?”在福松的记忆里,这个爸爸的形象实在是模糊,这一来是因为在这三年来,某些好像是前世的某种记忆在逐渐苏醒,而因为孩子的脑容量的限制,上辈子和这辈子的东西混成一团,经常理不太清楚。直到这一年多,他才勉强理出了一个头绪,他发现,他居然是一个从后世魂穿过来的穿越者。另一方面也因为,父亲很少回家,他本身也就没有多少是关于父亲的记忆。 他的父亲叫郑一官,是一个出色的海商,当然,在这个年代里,海商和海盗其实就是一码事。这样的职业当然会非常的忙碌,回来的时候自然就很少。尤其是最近两年,父亲当上了大明的官,公务越发的繁忙,更是少有时间回来了。在福松的记忆里,父亲的样子还是有点残留的影像的,但福松敢肯定,自己的弟弟怕是根本就不记得父亲长得是什么样子了。 不过对于这个常年不在家的父亲,母亲却并无怨怼,甚至就连记都不记得父亲长什么样子的弟弟,对这位父亲也是充满了崇拜。因为父亲如今已经是天朝上国大明的官员了,这可是大明的官,绝不是平户藩的那些奉行,甚至都不是平户藩的家主能比的了。更何况父亲也从来没有忘记过他们,他总是会派人送来很多的钱或者物品,福松和田川七左卫门天天可以吃饭团,这样的日子,就是大名家里也未必有呀。因为吃得好,所以无论是福松还是田川七左卫门,都比周围同龄的孩子要显得更高大一些。 “就像我记得的一样,他派来的不知道是哪个叔叔,这次是要接我回福建了吗?大时代的幕布终于要掀开了吗?而我又该如何面对这样的一个大时代呢?我平日里的那些计划能实现吗?会不会最后只是水月镜花?”虽然为这一刻准备了很久,福松还是忍不住胡思乱想了起来。 “哥哥!妈妈在等我们呢。”看到哥哥似乎在发呆,田川七左卫门忍不住提醒道。 “啊,是呀,弟弟,我们一起回去吧。”福松收回了思绪,对弟弟点点头这样说。 …… 这次父亲依旧没有回来,来的只是他的族叔郑芝鹗。这时候他正在福松的家中和她的母亲以及福松的外祖父翁先生谈话。 “大嫂,这些年,你们母子过得苦了。大哥说了,让我带上你们母子回我们福建去享福!”郑芝鹗对福松的母亲田川氏说。他的声音很大,充满了一种志得意满的感觉。 “我们过得并不苦,你哥哥也经常让人送些财物过来,福松、七左卫门和我过得都不错。天天都有饭团吃,有时候还有鱼吃,已经比大部分的人家,甚至比那些家老的日子都过得好了。”田川氏回答说。她并没有说假话,这的确是她的想法。 “大嫂,这算什么?”郑芝鹗哈哈大笑起来,“吃个饭团算啥?海鱼算个啥?你是没看见大哥如今在老家的日子,那房子,就是德川家的,跟大哥的也没法比,一比,就变成茅草棚子了。不过大嫂,你也知道,你要是在日本,大哥也不能给你太多的钱,让你日子过得太好,因为日本这地方穷光蛋浪人实在太多了。那个时候大哥也正忙着剿匪,老家那边也没来得及整治好。如今荷兰人和海寇都已经被讨平了,大哥就让我来接你们娘俩了。” 中国太遥远了,田川氏从来没有去过,她只是不止一次的从自己的养父,还有自己的丈夫那里听到过这片神奇的土地的传说。这是一片神奇的土地,那里要比日本富足得多,在那里,哪怕是穷人,也不会一辈子都没吃过饭团。而自己的丈夫,在那里已经是大官了。愿不愿意去中国,这完全就不是一个问题,且不说所有的人都告诉她中国比日本强得多,而且,一个女人,跟着丈夫不是理所应该的吗?至于思乡什么的,那不是一个女人应该考虑的。所以,她不应该有什么犹豫的。 “嗯,”田川氏低着头回答说,“那么,七左卫门怎么办?” “大嫂,大哥说了,他以前答应的事情不会反悔,所以七左卫门会继续留在日本。而且翁先生也说了,他会把七左卫门照顾好的。”郑芝鹗一边回答一边看了一眼站在旁边的翁先生,他知道作为田川家唯一的女儿,在这个问题上,大嫂和这位翁先生都不会妥协的。所以田川七左卫门是一定要留在日本的。 翁先生叫翁翊皇,是田川氏的养父。他娶了田川家寡妇为妻,并因此继承了田川氏的家名。以前郑芝龙在娶田川氏的时候答应过让自己和田川氏生的二儿子过继到田川家,作为田川家的继承人。自那个时代,无论是中国或者日本,对于家族继承人的事情都是极端的看重的。 “可是七左卫门现在还太小了,这么小的孩子不能没有母亲在身边。”田川氏依旧低着头,语气很温和,态度却很坚定。 “那大嫂您的想法是?”郑芝鹗问道。 “你可以带福松走,我要留在这里,等七左卫门长大。” 这个时候,外面传来了七左卫门的喊声:“妈妈,我和哥哥回来了。” 随着喊声,门被移开了,七左卫门和福松走了进来。 “你们回来了。”田川氏转过身来对着他们说,福松看到在她的眼角好像有泪光在闪动。 “妈妈。”福松说。他一下子就明白了,这一次,他的父亲是真的要带他去中国,去加入哪个波澜壮阔的大时代了。自从他穿越到福松,不,从今以后,他不会再叫这个名字了,他会被叫做郑森,等及冠之后,还可以叫大木,将来,还将有一个更响亮的名字:郑成功。这一刻他等了很久了,他甚至觉得,他的这次人生,为的就是在这个大时代里力挽狂澜。但至少在此刻,当他要和这一世的母亲告别的时候,他的心中也压抑不住的感到了悲哀。 “福松,还不快喊叔叔。”这是外祖父的声音。这声音唤醒了福松,他转向郑芝鹗,站直了身体,恭恭敬敬的行礼道:“福松拜见叔叔。” “哈哈,这是福松吧,已经长这么大了!真不错!不愧是大哥的儿子!”郑芝鹗先笑嘻嘻的夸奖了福松两句,然后又说:“福松,你爸爸,我大哥如今已经是大明的官了,海面上现在也太平了,所以,他让我来接你回去。” “叔叔,那我妈妈怎么办?”福松问道。 “福松,你先和你叔叔回去。”田川氏开口了,“七左卫门将来要继承田川家,他不能离开日本,你弟弟现在还太小,我要留在这里照顾他。而且,幕府不允许日本人离界,我是不能去中国的。” 福松当然知道,所谓的幕府不允许日本人离界其实并不是什么真正的阻碍。郑家有数以千计的战船,数以万计的战士,如果幕府真的不识相,靠着这样的力量,郑家完全有能力也玩一次上洛,把德川幕府变成川田幕府。事实上,十多年之后的弘光元年,当郑芝鹗再次带着船队来接田川氏的时候,德川幕府就在郑家的战舰面前退缩了。田川氏也得以离开日本,来到中国和郑芝龙团聚。 不过,这次团聚对于田川氏却并不是什么好事情,仅仅一年之后,仅仅想保住财富,当一个富家翁的郑芝龙向满清投降,不料满清劫掠成性,在郑芝龙投降后依旧进入郑芝龙的老家安平烧杀劫掠,一口气,抢走黄金七十万两,而田川氏也因受辱自杀。在原本的历史上,这也是让郑成功与满清势不两立的重要原因。 关于福松的事情就这样确定下来了。第二天一早,田川氏带着一家人,将福松送到了码头上。临上船的时候,田川氏忍着眼泪拉住了福松的胳膊,温和的说:“福松,你如今要去中国了,应该用中国名字了。当初你父亲给你去了一个名字,叫郑森。从今往后,你就叫郑森了。记住了没有?” “妈妈,我记得了。”郑森郑重的回答说,“等弟弟长大了,我就亲自开着最大的船来接您去中国享福。到时候,我们的船只要铺满海面,我们的旌旗将遮蔽天空。德川幕府将在我们的船队面前瑟瑟发抖,他绝不敢再说半句话来为难您!”然后他还在心里补了一句:“等你到了中国,我也绝不会再让爹爹投降当汉奸,也绝不允许那些畜生伤害到您!” 第二章,族学 海上的航程非常的平淡,甚至于每天看到的景色都没有任何的不同。总的来说,是相当的无聊。郑森出发的时候,将自己的一些书也都留给了弟弟,所以如今就算是想找本书读读都找不到了,于是每天只有用毛笔沾了水在船板上练书法消磨时间。 海上没什么风浪,在这一片海面上,也没有什么海盗胆子大得敢来抢郑家的船,所以郑芝鹗没事了也经常来看看郑森,顺便也好和家族将来可能的继承人搞好关系。这天,郑芝鹗到郑森的船舱里来的时候,正看到才刚刚七岁的郑森拿着毛笔弯着腰在地板上写字。 “阿森真是用功呀。”郑芝鹗满口的夸奖,“比我家的那个小子可是强太多了。我家那个小子,也就比阿森小了一个月,可是整日里就知道拿着把木头刀乱砍,胡闹傻玩,一副不成器的样子,将来只怕也只能跟着我在海上混了。” “叔叔过奖了。”郑森收起毛笔,站起身来,对郑芝鹗弯腰行了一礼说,“小侄也不过是无事可干,聊以打发时光罢了。况且我们郑家的基业,本来也不是靠读书写字来的,弟弟如此,却也是我们家的正路。况且古人说得好,‘功名只向马上取,真是英雄一丈夫’,将来弟弟定然也和叔叔一样,是一位英雄大丈夫。其实外祖父本来已经答应了,等我十岁了,就给我亲手打一把好刀的。” 俗话说花花轿子人人抬,一个做爹的,哪怕自己会在别人面前贬低自己的儿子,但是听到人家夸奖他,却还是非常的高兴的。郑森的这番话在郑芝鹗听来自然也是非常的顺耳,于是他咧开嘴笑道:“阿森真是会说话。我算什么英雄,大哥那才是英雄,我就是一个跑腿的而已。不过那个小子将来要是能像我这样,给阿森当个跑腿的,那也是他的造化了。唉,下面的人真不像样子,也不给阿森拿些纸来。李三!快去找程先生,让他拿些纸来,顺便还有他的砚台和笔墨什么的,都帮我借过来。” 跟在郑芝鹗后面的那个李三答应了一声,就转身跑了出去。 “叔叔,不知道我那弟弟可读书了没有。”郑森又问道。 “读个屁,没有读。不过这次回去,倒是该给他找个先生教教了。嗯,还要找个木板子给那个先生,这皮猴,不死死的打一顿,绝对是不肯好好读书的。”看着郑森,想想自家的那个皮猴,郑芝鹗突然觉得自己也该给儿子找个老师了。 郑芝鹗没读过什么书,虽然不能说完全彻底的不认识字,但是,老实说,他的文化程度和后来的韦爵爷差别也不算太大。不过受中国人的“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思想的影响,有了一点钱之后,自然也就想要让儿子好好的读读书了。 “家里没有族学吗?”郑森又问道。 “族学?那是什么?”显然,文化程度不高的郑芝鹗从来没关心过这类事情。 “叔叔,是这样的,我在书中看到,自古以来,那些大家望族,都建有族学,专门提供给家族中的孩子读书的学校。这就叫诗书传家。我家如今还没有族学吗?”郑森又解释说。 “好像还没有吧?”郑芝鹗摇了摇头,“反正我没听说过。不过家族中不缺这个钱,真要没有,就办一个好了。” 说到这里,郑芝鹗忍不住在心里想到:“要赶紧找个人问问,要真没有,那就得赶紧找大哥提议,对了,还问什么?等到到了,直接带侄儿去见大哥,当面问他。大哥知道我这人断断不会想到这个事情,肯定要问我怎么想起这事来的,我就说是郑森侄儿想起来的,然后当着大哥的面再夸夸他。怎么着都能让大哥高兴高兴。” 郑芝鹗敢肯定大哥对于办族学这样的事情一定会很热心的。因为“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这样的思想,郑芝龙一样有。如今虽然当了武官,但是郑芝鹗看得出来,大哥是非常希望家里将来能出个读书人甚至是文官的。 不仅仅郑芝鹗知道这一点,郑森一样知道这一点,因为他知道,在原本的历史上,郑芝龙就一直让郑森读书,当他顺利的考上了一个秀才之后,郑芝龙甚至想尽了办法,发扬热脸猛贴冷屁股的精神,又是出钱,又是讨好的,终于给郑森找了个非常出名的老师——钱谦益。老实说,水太凉一直都看不上郑芝龙,觉得他是个武将、盗匪甚至还讽刺过他是个小白脸。但是考虑到郑芝龙有钱,又有兵,很有利用价值,所以才勉为其难的收下了郑森这个学生。 而且族学同样是郑森非常需要的,因为郑家的第二代都会到这里读书。郑森有机会在这里拉起他将来的班底。同时郑森也知道,郑芝鹗在对自己的老爹提起族学这回事的时候,绝对不会隐瞒掉自己。郑芝鹗在家族中的地位虽然不算太高,但从此前打过的一些交道来看,这个人并不是个笨人,他不会做这样的傻事。 “若是真没有,叔叔倒是可以和我父亲提一下。想来这个钱,我父亲应该还是愿意出的。另外,叔叔到小侄这里来,是有什么事情要交代吗?”郑森说道。 “哈哈,阿森你不是和我问起过大员(台湾)吗?大员就要到了,已经能望得见了,所以我来叫你上甲板去看看。”郑芝鹗回答说。 两人便一起上了甲板,这时候在船头的方向上已经隐隐的露出了一线陆地。 “这就是大员岛?好像很大呀。”郑森故意这样说。 “不错,这就是大员岛,是很大,大概和九州岛差不多大吧。”郑芝鹗在一旁说。 “这么大?这岛上有人吗?”郑森皱起眉头来问道。 “是很大,岛上除了野人之外,就没什么人了。最近荷兰人在岛上筑了几个堡垒,当做和我们做买卖的场所。也能停靠大船。”郑芝鹗回答说。 “难道这里的土地很贫瘠吗?”郑森又故意问道。 “我们在岛上也有一两处码头,这岛上的土地还算肥沃,加上可以一年两熟甚至一年三熟,如果论种田,倒也是个不错的地方。”郑芝鹗笑笑说,“就是没那么多的人手。” “这么大的岛,荒在这里真可惜。如果能移民开垦,怕是足以以此自成一方诸侯,甚至自建一国都不是不可能呀。却这样荒着!而且这个岛,正好在大明到日本的航线上,荷兰人在这个地方有个据点,却也是个麻烦。”郑森感叹道。 船队绕过大员岛,在大员岛的南部,有郑氏家族的一个据点,不过船并没有在那里停留,而是直接绕了过去,向着安平驶去。 …… 从日本到安平的一路上都没有遇到什么风浪,然而就在进入了今天的台湾海峡之后,风浪却开始大了起来,虽然郑森所乘坐的福船足足有五百料,放在当时已经能算是大船了,但论道排水量,其实也不过几百吨,在风浪里自然颠簸得厉害。很多经验少一点的水手,都晕起了船,吐得一塌糊涂。第一次出海的郑森自然更不可能例外,几乎把苦胆都给吐出来了。 船队就在这样的风浪里继续航行了一天,终于靠近了它们的目的地——泉州安平(今天的安海镇)。而等到船只靠岸的时候,一整天一口东西都没吃下去,一口水都没喝下去(喝下去之后又吐出来了。)的郑森几乎站都站不起来了。 船靠了岸之后,就有仆役赶来了马车,在码头上候着了。郑森强自支撑着身体,走下了跳板,郑芝鹗让跟随的小厮去扶着他,却被郑森轻轻的推开了。 “我还撑得住,不用人扶。”郑森这样说。 从码头到郑芝龙在安平镇上的宅子不算太远,不过两柱香的时间也就到了。一路上,郑森强打精神,从马车车窗里向外面望去,只见青石板路的右边有一座青瓦白墙的大宅子,马车沿着路一转,就看到一座三间兽头大门,大门关着,并没有人进出,门上面挂着鎏金的牌匾,道是:“五虎游击将军府”,门前懒洋洋的站着两排披着大红战袍的军汉。郑森看了,微微的摇了摇头。如今的郑芝龙还仅仅只是个游击将军,就给自己的住处弄出这样的排场,这未必是什么好事情。 只是这马车也并没有进这正门,而是转到旁边的角门,这里才是日常进出的地方。马车在这里停了下来,郑森从马车上下来,跟着几个仆役进了这角门。 依着规矩,郑森现在应该去拜见他的父亲,以及其他的几位长辈,只是刚进角门就有一个锦衣花帽,面目清秀的仆人迎上前来道:“可是大少爷到了。老爷听说大少爷一路舟车劳顿,刚刚又在海上遇到了风浪,怕是晕船了,所以今日就不忙着拜见长辈了,。大少爷的院子原本也已经安排好了,大少爷只需跟着小人先去休息一晚,明日再相见也不迟。” 郑森本打算答应,突地想到了些什么,便说道:“这位大哥,小子已经有好几年没见过父亲大人了,日夜思念,每日只想肋生双翅飞到父亲大人膝下,如今好不容易才到了这里,却又怎能等到明日,如此怕是今晚上都睡不着觉了。还请大哥行个方便,再去向大老爷禀告一声。” 那人听了,忙弯腰道:“小人只是个奴仆,当不得大少爷如此称呼。还请大少爷在此稍稍坐一下,小的去问问大老爷便来回话。”说着,又向着郑森行了个礼,便退下 第三章,父亲 不一会儿,那个仆人又回来了,说:“大老爷请少爷进去。”郑森就跟着这仆人进了正屋。不过正屋大堂中并没有人,那仆人有引着郑森穿过大堂,一直进入到左侧的耳房里。 “看来还不是十足的土包子开花,还知道见家人不能在正屋大堂当中。”做出一副孝子样子的郑森,却是在心里这样想着。 进到耳房里,却见耳房正中,摆着两把花梨木的大交椅,中间是一张花梨木的茶几,上面摆着一个青铜鼎,以及几本书,一套文房四宝。再往上则是一幅虎啸图。而那两把大交椅上面都各自铺着一张大大的老虎皮,只是这椅子上却也没有人。 “少爷请上坐,略等一下,老爷马上就出来。”那仆人说道。 郑森却没有坐到那虎皮交椅上面去,只是在靠两边墙摆的的两排四把铺着豹皮的交椅上面坐了下来。那仆人退了下去,郑森就开始仔细的打量着这件耳房,同时也在不停的腹诽起他的老爹。 “好端端的房子,你在里面又摆上青铜鼎装世家,又摆上文房四宝和书籍装读书人,却又挂上这虎啸图,铺上这老虎皮豹子皮什么的,展示座山雕本色?完全就是个四不像嘛。” 就在郑森想得起劲的时候,从里屋那边出来了一个人。这人头戴乌沙帽,身着一件绯色长袍,胸前画着一只张牙舞爪的大狮子,更兼身条修长,面皮白净,眉若新月,目若晨星,三缕长髯飘洒胸前,真是翩翩尘世美男子,祸害人间大帅锅。 “父亲大人!”郑森立刻站起身来,向前小步快走了两步,跪倒在地向那人拜了下去。那人也赶紧上前满脸笑容的抓住郑森的受将他扶了起来。 “嗯,不错,已经长这么大了。”郑芝龙望着好几年没见的儿子,脸上满是慈爱,“你的脸色不太好,怕是晕船晕的厉害吧。叫你先去休息休息,也不肯,偏偏要跑来拜见为父干什么?如今已经回家了,哪一天见不着为父呀。” “孩儿不孝,几年没见父亲,虽然日夜思念,但父亲的样子竟然有些记不太清楚了。”郑森低头回答道,“总想要早一点看到父亲大人一眼。”因为晕船的影响还没有全过去,这说话的声音听着倒是有点哽咽的味道。 老实说,作为一个穿越者的郑森,对于这个几乎毫无印象的老爹,怎么可能有那么深的感情呢?只不过他知道,他的这位老爹还有一大堆的小老婆,他还有五个弟弟。虽然正常情况下,作为正妻的长子的他,天然有着很大的优势。而且在历史上,郑森的确取得了继承人的位置,甚至在家族内部,还有着很强的号召力。比如郑芝龙投降满清之后,郑森,或者说郑成功就能从家族里拉出很大一股力量继续抗清。不过那是原本的郑成功,作为穿越者的现在的这位郑森,虽然在某些知识上面优势明显,比如如果让原本历史上的那位郑成功来和他比一比高等数学什么的,他完全有信心吊打正宗郑成功,就像张怡宁大魔王能轻松吊打东北妹子福原爱一样;而且,相比正版的郑成功,今天的这位郑森还有一个巨大的优势,那就是他大致上知道那个时代的历史,而且在上辈子上学的时候,他接受过正宗的屠龙术的教育。相比历史上的那位郑成功在水太凉那里接受的仁义道德的教育,他从小在历史书上学到的那些专门总结造反的各种法门以及成功的经验,失败的教训的教育对于在乱世中争夺天下要有用得多。但是,他还是没有足够的自信,因为能力这个东西,并不等于知识。 而且,穿越者并不是所有的知识都能碾压土著的,比如说写八股文、比如说写诗什么的。原本历史上的那位郑成功可是正儿八经的考上了秀才,进了国子监的,而且从他留下的一些诗歌来看,水平虽然不能算特别好,但是也不是轻而易举就能做到的。相信郑成功在这个方面是花了相当多的时间和精力的。但是在此时身为穿越者的郑森看来,将大量的时间花在事实上意义不大的,将来怕是根本用不上的写八股文和诗歌上面,实在是很不合算。所以,他根本不愿意在这上面花费什么时间。因此,估计在这方面,原版的郑成功是可以轻松的吊打这个穿越者的。 更何况,郑森觉得自己的出身还有一点问题,那就是她的母亲并没有太好的背景。他的母亲只是日本的一个藩士的孤女而已,相比如今的郑芝龙的二品总兵的身份,悬殊其实是很大的。虽然古人有所谓“贫贱之交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的说法,但是但在事实上,“贵易交富易妻”的事情比比皆是。好在这个时代的那些士大夫们普遍看不起武官,而像郑芝龙这样的海盗出身的武官更是没人真正看得上,所以郑芝龙的那几个如夫人,郑森的那几位庶母的出身也普遍不怎么好,暂时看来对于他母亲的地位威胁不大。但是自古以来母以子贵,子以母贵,万一哪个弟弟特别得宠,说不准就真会影响到郑森的地位了。 在原本的历史上,郑芝龙虽然一直被文官鄙视,但是他对于能让自己的儿子变成士大夫之族还是非常热衷的。郑成功能够一直有稳固的位置,和他考取了功名,并且有一位名满天下的老师是密不可分的。如今郑森既然不打算在这个方面投入太多的力量,那就必须要有其他的能打动郑芝龙的东西。 依照自己了解的历史,郑森觉得,郑芝龙是一个能力很强,但是缺乏见识的人物。他在很多方面都有点像红楼梦中的王熙凤,技巧和手腕都是一流的,但是没文化,看不清大形势,在把握大局方面有问题,容易做出错误的战略性决定。 事实上,郑芝龙多少也有点意识到了自己在这方面的缺陷,比如后来安排郑成功百水太凉为师,就未必没有这样的考虑。因此,郑森觉得,展示自己在大事情上的远见,也许是打动郑芝龙的办法。只是这个办法也是有副作用的,那就是这个办法会让人显得可怕。因为战略决断需要非常理性的,冷酷的分析,很多时候甚至需要做出为了最终目标让自己人去牺牲的决定。要打动郑芝龙,那就必须将做出这样的决定的过程展示个他看,并且要让他看明白。而一旦这样做了,这个人就显得阴沉而可怕了。一个人一旦显得可怕,在感情上就容易被人疏远。所以,郑森必须先强化他和郑芝龙之间的关系,让郑芝龙认为自己是个至孝之人,这有这样才能尽可能地减少这些副作用的危害。 即使在历史上,这样的榜样还是有的,最典型的就是曹操的儿子曹丕了。曹操每次出征去打仗的时候,曹植都会写出一篇文辞华美的文章来歌颂自己老爹英明神武,而其实文学水平也不差的曹丕却来个反其道而为之,根本不写那些东西,只是表现的格外的依依不舍;等到曹操战胜归来,曹植自然是再写一篇文章来歌颂老爹英明神武,而曹丕照例只是表现的喜不自胜。结果,曹操觉得,相比曹植,曹丕更有仁德,更为友爱。而相形之下,一个劲出风头的曹植则显得野心太明显,太不友爱,将来如果继位为王,怕是他的兄弟们的日子不好过。于是,曹丕成功的成了魏王世子,并最终成了皇帝,当然,当上皇帝之后,算不算爱护弟弟那就真不好说了。 不能不说郑森这样做的效果相当不错,因为这个时候,他还只是个七岁的孩子,而且这个七岁其实还是虚岁,在大部分的人看来,这么点大的一个孩子,应该是不会说假话骗人的。再说,又有谁没事了会用最坏的恶意去推测自己家的才七岁的儿子呢?所以郑芝龙自然是非常感动。至于儿子为啥几乎从来没见过他,却对他这么有感情,在郑芝龙看来,这也很好回答,首先这是父子天性,血脉相连;其次,这说明孩子他妈妈很贤惠,平时对孩子教导的好,确实是个能当正妻的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郑森的这方举动,也算是帮助自己的母亲稳定了在家族中的地位。 “你得孝心,为父都知道了。”郑芝龙慈爱的摸着郑森的脑袋,颇为感慨地说,“这些年为父一直在外面奔波,也是很少有时间去看看你们娘儿两个。嗯,我上次看到你的时候,你才这么点高呢。你娘还有你弟弟如今还好吧?” “母亲如今身体还好,她也非常想念父亲。只是弟弟如今还小,又要继承田川家的家名,不能违背幕府的旨令到中国来,母亲不放心弟弟,所以还要留在日本。”郑森停了一下,抬起头来看了郑芝龙一眼,似乎有点犹豫。 “还有什么?你只管说。”郑芝龙半蹲下来,对郑森说。 “父亲大人要是有空,最好还是能常常去看看他们。”郑森说道。 第四章,明空和尚 “大哥,”郑芝鹗很不好意思的摸着头,对郑芝龙说,“新来的那个先生又要请辞了。” “怎么回事?”郑芝龙不耐烦的皱着眉头问道。几个月前,这个族弟向自己提出说家族里应该建一个族学,还说那些真正的大家族都是如此,这才长盛不衰。 郑芝鹗能有这样的远见倒是让郑芝龙颇有些惊讶和欣喜,在自己的家族中正好缺少一个脑袋里面除了肌肉还有些别的东西的人。于是郑芝龙就问起郑芝鹗怎么想到这件事情的,郑芝鹗自然不会贪图郑森的功劳,他还没愚蠢到这种地步。便说是在海上的时候,郑森给他讲古人的事情的时候提到的。 这主意不是自己的族弟想出来的,而是自己的儿子想到的,这自然就让郑芝龙更为高兴。同时对于郑芝鹗如此的诚实厚道他也颇为欣赏,虽然郑芝龙并没有读过“若有一个臣,断断兮无他技,其心休休焉,其如有容焉。人之有技,若己有之,人之彦圣,其心好之,不啻若自其口出。实能容之,以能保我子孙黎民,尚亦有利哉”这样的东西,但是依旧能欣赏郑芝鹗忠诚。于是郑芝龙就将办族学这件大事交给了郑芝鹗。 郑芝鹗干得到也不错,迅速的挑好了房子,请好了先生,将家族里的一群孩子们都送了进去。然而,没过多久,那位先生就自己来找郑芝鹗,说是教不了这些孩子,让郑芝鹗另请高明。郑芝鹗问他怎么回事,那位老先生却又不肯说,只是摇头,说是教不了贵府的那些公子,一定要请辞。 送走了这位先生,郑芝鹗赶忙把自家的儿子找来,问道:“章先生可是因为你们淘气胡闹被气跑的?” 不想儿子却回答说:“不是被我气跑的,要说气跑,那他也是被大哥气跑的。” 这熊孩子嘴里的大哥自然指的就是郑森。儿子的这话,郑芝鹗可是一点都不信的。在他看来,郑森是个懂事的孩子,待人彬彬有礼,怎么会气着先生了呢?这一定是儿子还有那些混小子惹了祸,就想找个高个子帮他们顶起了。郑森是个孝顺友爱的人,说不定就真的会帮这些混小子背了黑锅。只是这种黑锅,就算是郑森愿意背,郑芝鹗也不能让他去背呀。 “胡说什么?”郑芝鹗怒道,“阿森是个有礼的人,怎么可能惹先生生气?一定是你们胡闹!你再不说实话,老子揍扁你!” “真的不是我们,我们什么都没做。”儿子委屈的眼泪都要出来了,“章先生教我们读书,大哥也带着我们读,我们都很乖的。只是章先生教我们书的时候,大哥有时候问章先生问题,章先生老是答不上来,有时候答了一两句,大哥又追问一两句,章先生就又答不出来了。然后……” “然后怎么样?”郑芝鹗赶紧问道。 “然后郑恩就说了句‘什么都不知道,还做什么先生。’”儿子赶紧回答说,“大哥立刻就骂了郑恩,让他向先生赔罪。” 郑恩是郑芝龙的三儿子,平时的确黑有点调皮捣蛋。听儿子这样说,郑芝鹗点了点头,觉得如果是这样,倒是颇为合理。郑芝鹗也明白了那位先生为什么死也不肯说为啥要请辞了。一个教书先生,被一个七岁的孩子问的张口结舌的,换了谁都不太好意思说出口吧。 “人家都说,这位章先生学问好,可如果真的学问好,又怎么会这么多年,别说癝生,便是增生也没弄到呢?加上阿森又极为聪明好学,这位章先生怕是真的教不了我们家的阿森吧。”郑芝鹗这样想着,也就不再追问自己的儿子了。 本来给小孩子启蒙,对付一群五岁到七岁的小娃娃,一般的找个老童也就够了。因为蒙师也就教孩子们一点什么《百家姓》、《三字经》、《千字文》之类的东西,算是让孩子多认识几个字就够了,本来也用不上请一位秀才。也就是郑芝鹗仗着钱多,才去找了个老附生来做蒙师。 章先生以三等秀才的身份,来给一群小孩子当蒙师,原本应该是毫无问题的,谁知道却碰上了郑森这么个急于在家族中树立一个神通形象的穿越者。偏偏那先生讲的《千字文》却是有关宇宙观什么的玩意儿。于是郑森就扣着里面的宇宙观和那位老师歪掰了开来,然后,这老夫子那里想得到居然会有这样的怪问题,于是一不小心就悲剧的成为了第一个牺牲品。 有了第一个开头的,就自然会有第二个、第三个。结果,短短的三个月时间,一部《千字文》都还没完全教完,郑家的族学里。就换了先后换了四个老师。这么一来,郑森想要出名的目的倒是达到了,如今不但在安平,就是在泉州,大家也都知道郑家有这么一位秀才都教不了的神童了。 “又是阿森惹出事情来了吧?”郑芝龙笑着摇了摇头,“这个小东西,专门惹事,真不让人省心。” 话虽然这么说,但郑芝龙心里其实还是蛮高兴的。郑芝龙自从受了招安,是光宗耀祖的当上了官,但是这当官之后,很多时候反而不如当海寇的时候那样随性,他必须不断地去结好于那些士大夫们,而那些人却根本就没把他放在眼里,甚至于几乎就是以奴仆相视。这自然让当惯了大王的郑芝龙很是郁闷。如今有个儿子,能折腾一下读书人,虽然不过是些三等秀才,但也还是让郑芝龙有一种出了口气的快感。 “大哥,这也不能怪阿森。要怪只能怪大哥你。”郑芝鹗笑嘻嘻的回答说。 “这怎么就怪我了?”郑芝龙问道。 “还不是大哥生的儿子太聪明了。你看我家的阿德,就算想要惹这样的事情,也惹不出来呀。所以说,这事情不怪大哥,还能怪谁?”郑芝鹗笑道。 “要我说,这事情真不能怪阿森,要怪只能怪那些穷酸太没本事!”旁边的老二郑芝虎插话说。 “老二。”郑芝龙皱了皱眉头。 “大哥,我说的是真话呀。就比如说在船上的手段,要是你被一个新手比下去,不怪自己,怪那个新手不成。这些穷酸读了那么多年的书,结果让阿森一问,答不上来,这不怪他自己怪谁?”郑芝虎却没把大哥皱眉头放在心里,继续嘟喃着说,“还有呀,我说阿鹗呀,大哥把族学这事交给你管,你也上点心,别老是请一些废物回来。” “二哥,这真不是我不上心。”郑芝鹗赶忙辩解道,“人家那些癝生,都要忙着准备考举人,谁会来给孩子当蒙师……” “老二,阿鹗这阵子很用心了,你不要胡说。”郑芝龙说道,接着他又转向郑芝鹗问道“不过老这样也不行呀。你有什么想法没有?” “大哥,我觉得,是不是可以这样:其实那些先生,教教阿渡、阿恩他们也还是够的。至于阿森嘛,大哥,他就真的需要一个高明老师了。我记得大哥是开元寺的大施主。开元寺的明空大和尚好像和很多名流都有来往,大哥要是有空了,不如带着阿森到明空和尚那里去走走,托明空和尚给阿森找个好老师看看。”郑芝鹗想了想这样回答说。 这明空和尚并不是泉州开元寺的住持和尚,但是要说出名,他比住持和尚还要出名。这明空和尚佛法精深,辩才无碍,又加上会吟诗,会作画,又加上本人生的又是好相貌,人又非常聪慧,演说起佛法来端的是宝相庄严。于是下至愚夫愚妇,上至与士大夫之流都愿意与他来往。郑芝龙发家之后,常常到开元寺中去布施,和这明空和尚倒也算得上熟悉。 郑芝龙知道,这位明空和尚和不少的名士交往密切,比如如今任职延绥巡抚,后来当了大明督师又当了我大清的弘文院大学士、太保、太子太师、五省经略,堪称两朝元老的洪承畴的弟弟洪成畯,就经常和这位明空和尚写诗唱和,开元寺中有不少匾额,就是这位明空和尚托洪成畯写的。 此外,两年前被温体仁以科场舞弊案整下来了的东林领袖钱谦益,一直也不甘心就此远离朝廷,一直在东南一带频繁活动。他和他的弟子,两年前一起被撤职的瞿式耜就都不止一次的到过泉州,和开元寺的这位明空和尚也有来往。 “找明空和尚?这倒是个好点子。”郑芝龙点点头说,“芝鹗,你最近大有长进呀,想的不错!只是,你说咱们家阿森,入得了那些人的眼不?” “大哥你放心,小弟我虽然算不上见多识广,但是这满天下跑的地方也不少了,见到过的孩子那也是成千上万,能和咱家阿森比的那是一个都没有。再说,那些人喜欢什么样的孩子,小弟虽然不清楚,但是明空和尚一定清楚。大哥大不了多给点钱那和尚,他肯定愿意认真帮忙,别看那和尚一副高僧样子,可是这天底下还有不爱钱的秃驴不成,就是如来,也拿了唐三藏的紫金钵盂呢。”郑芝鹗回答道。 “你呀,这张嘴将来要下拔舌地狱的!”郑芝龙笑骂道,然后转身喊来了一个仆人,吩咐他说:“我最近要到开元寺去拜访一下空明师父,你让阿彩帮我准备上一份礼品。” 第五章,神童 虽然确定了要带郑森去开元寺拜访空明和尚,但现在已经是快年底了,家里的事情多,开元寺那边也一样忙,所以一直到第二年元夕之后,郑芝龙才算是有时间带着郑森去了趟开元寺。 “施主来找贫僧不知有何贵干?”这空明和尚见了郑芝龙,倒也没像对待那些士人那样绕弯子,而是直截了当的问起了郑芝龙的来意。 “不瞒大师父,我这次来的确是有些事情要麻烦大师父。”郑芝龙也笑着回答说,接着他转过头来,对郑森说:“森儿,还不出来拜见大师。” 郑森忙上前来行礼道:“见过空明大师。” 这空明和尚也不说话,只是拿眼睛盯着郑森看了一会儿,看得郑森心里都有点发毛了,都开始怀疑这和尚该不是看出点什么来了的时候,才突地一笑道:“郑家麒麟儿,真是名不虚传。也是郑施主积善之家,先人阴德,方有此儿呀。” 听了这话,郑森差一点就笑出来了,郑家这种杀人放火的大海盗若能算积善之家,这世上却还有不是积善之家的了么? “大师过奖了。犬子生性顽劣,当不得大师夸奖。”郑芝龙说,“此次,郑某厚着脸皮求上门来,也正是因为这个不成器的小子。除此之外,此次……嗯,阿森,你不是老早说着要去爬开元双塔的吗?自己先到庙里转转,为父要和大师说些事情。” 于是郑森就从禅房里面出来,带着一个仆人开始在寺庙里乱转,一转就转到仁寿塔下面,却见有一个人正在这塔下面挥毫泼墨的画这座塔。另一个儒生模样的人站在一边观看。从上辈子起,郑森对于寺院什么的一向都不是很感兴趣。去旅游景点的时候,也一贯不喜欢在寺庙里浪费时间。不过这时候,却也只能在这里瞎逛,正无聊间,看到这人正在画画,自然也就跑过去看热闹。 这人画的很快,不一会儿便画完了,郑森看到那个站在一边的儒生接过笔来,笔走龙蛇,便在这画的一角题了一首诗。只是这人写的是草书,字写得极其漂亮,看起来就像是要从画布中飞出来一样,但是写的是什么,郑森却不认识了。 这人写完了,丢下笔,转过头来,看到一个俊俏的小孩子正盯着这字画看,便逗弄他道:“这孩儿,你可认得这上面的字?” “不认识。”郑森摇摇头说,“虽然不知道写的是什么,但就是好看。而且摆放的位置也好,要是没这些字,这幅画的右边就显得太重了。这些字在这里倒像是个秤砣,讲这画压住了。” 那人原本只是逗郑森玩的,不想他却说出这样的话来,不由得吃了一惊。又认真的看了看郑森,好像是要确定一下说话的是不是个小孩子。老实说,这样的评论若是从一个成年的读过一点书的人嘴里说出来倒也算不得出奇,但从一个看起来也就七八岁的孩子嘴巴里说出来,那就很让人惊讶了。 “你几岁了?是谁家的孩子?”那个画画的儒生也问道。“家父是厦门五虎游击将军,小子今年八岁了。”郑森彬彬有礼的回答说。他看着两人都有童仆跟着,显然不是什么穷措大之流,怕也是地方上的名士。如今郑森正急着出名,那谁谁谁说过,出名要趁早来着。反正就是郑森觉得,这两人应该能帮他扬扬名声。 “哦,”那个后来题字的儒生捋了捋胡子说,“哦,厦门游击将军,那不是郑芝龙吗?不想郑家居然有这样的儿子。娃娃,你读过书没有?认识字不?你怎么会到这里来?” “小子的外祖父教过小子一点《论语》,后来又在族学里学了几个月《百家姓》《千字文》。些须认得两个字,只是先生写的字,郑森一个都不认得,只是觉得好看。家父信佛,今日到庙里进香,便把我带来了。如今家父和空明大师在谈话,就让小子在这寺庙里随便走走。” 这两人听这孩子答话答得颇有条理,不觉都点了点头。那画画的儒生便对写字的那个笑道:“不想郑芝龙这样杀人如麻的人物,竟然也是个信佛之人。” 这话刚说出口,还没等那写字的回答,郑森就厉声道:“这位先生说的哪里话?家父身为武将,为朝廷扫除叛匪,还闽海一片清平。这做武将的,哪得不杀人的?家父常教导小子说:‘佛寺之中,有慈眉之菩萨,亦有怒目之金刚。金刚怒目,所以降伏四魔;菩萨低眉,所以慈悲六道。为武将者,难免杀人,然须有慈悲之心,能少杀,便要少杀;能不杀,便要不杀。这便是慈悲,便是于世间做怒目金刚。若是嗜好杀人,便是混世魔头。无慈悲之心,安能为将?’他将剿匪,所生获匪众,往往皆斩首记功,家父曰:‘人之从匪,岂有自甘为之者,其多为胁迫尔。’故往往只诛首恶,不及其余。如此,安能谓之杀人如麻?又如何不能信佛?” 这两人听了这话,不由得越发的惊讶,再看郑森,却见他双目圆睁,站的笔挺笔挺的,倒似乎有些宝剑出鞘的锋利之感。 “章侯兄孟浪了。”那写字的盯着郑森看了一会儿,却又转过头来对那画画的儒生道,“对子而论其父,如今被这孩子教训了吧?” 那个画画的儒生也是一愣,然后苦笑道:“彦灏兄说得是,确实是我孟浪失礼了。”说完这话,这人站直身子,向着郑森双手一揖到地,正色说:“不知其实而妄议汝父,是我失礼,还乞小哥见谅一二。” 郑森也不避让,只站在那里受了这人一礼。却听得那人又道:“小哥转令尊之‘无慈悲心不可以为将’,此乃正理,小生口出不逊之言,而得闻正道,幸何如哉!还请再受一礼。”说完便要再一揖到地。 这一次郑森却不敢再受,忙要躲开。那人却又道:“小哥莫躲,这一礼不是给你的,却是敬给汝父之嘉言的。”郑森听了,却不敢再躲了,便又受了一礼。 这人行完了礼,却又打听起郑森的名字,郑森自然便告诉了他们,却又问起了这两人的姓名。 那个题字的便说道:“某是南安洪承畯,这位陈先生是诸暨人,讳洪绶,乃是蕺山先生的高足。” “可是山阴的刘蕺山先生?”郑森立刻两只眼睛亮晶晶的问道,“小子在日本时,就曾多次从日本学者哪里听到过刘蕺山先生的大名。” 陈洪绶听了这话,立刻便笑道:“除了山阴的刘蕺山先生,这天下哪里还有第二个蕺山先生?却不想恩师的大名居然传到了海外。”显然,听到自己老师的名气传到了海外让他非常高兴,自然看郑森就越发的顺眼了。由此可见,拍马屁绝对是一门学问,一定要拍到点子上,才能寄不显形,效果又好。 陈洪绶高兴起来了,便又转过头去对那位洪承畯说:“彦灏兄,你看此子,是不是颇有令兄当年以三字经为祭文的风采?” 郑森上一辈子对于历史并没有太认真的研究,所以这位陈先生是谁,他是一点都不知道的,甚至就连那位刘蕺山(刘宗周)先生,他也是最近有意做功课才了解到的当世的闻人。不过这位洪承畯的大哥是什么人,那倒是根本不需要知道什么历史就能知道的。什么“君恩深似海矣,臣节重如山乎”,什么“多愁多病的身,打你个倾国倾城的貌(清国清城的帽子)”都是在讽刺这个背叛民族的汉奸败类的。因为这个大汉奸实在是太出名了,连带着和他坚决划清界限的兄弟和母亲也跟着一起出了名。 郑森记得,这位洪承畯,在满清已经统治天下之后,避居到一条江船上,再也不出来见人,自称“头不戴清天,脚不履清地”。后来大汉奸洪承畴回到家乡给自己盖了一间大宅院,好炫耀富贵。洪承畯便在洪承畴的家门口建起一座“双忠庙”,祭祀唐朝的抵抗安禄山的民族英雄许远、张巡。传说庙中的许远怒目圆睁,两个手指头正指着洪承畴家的大门。人皆谓“指打奸邪”。可惜的是,这座庙后来却没能保存下来。后来某些脑袋有贵恙的家伙,居然在洪承畴的故居弄出了个纪念汉奸的洪承畴纪念园,好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却没有人记得在这个纪念园的大门口把双忠庙重新盖起来,让许远的那两个手指头再直挺挺的指过去,真是令人扼腕太息。 如今有人居然拿自己和那位促进了民族融合的“功臣”洪承畴相比,虽然知道那人是出于好意,但是郑森的心里还是很有些不舒服。 “家兄那个时候也是八岁,这一点都还真像。”想起自己一向引以为荣的哥哥,厚道的洪承畯的脸上露出了笑容,他缕着胡子笑呵呵的说道,“不过说老实话,家兄那时候只是应对敏捷,而郑家小哥不仅仅是应对敏捷,更是能讲出义理。这就高出家兄一筹了,将来小兄弟的前途不可估量,怕是家兄也比不了的了。至于你我,更是不能比了。不过到了将来,有记载野史之人,将你我今日与郑家小哥的交谈作为逸事记录下来,也算能留下个名声了,青蝇附于骐尾,何其有幸呀。” 第六章,神童(2) 陈洪绶听了洪承畯的话不由得仰头大笑起来,又说道:“彦灏兄自谦了,别的不说,单是彦灏兄这字,就可传于后世而不朽了。小哥,你说可是?” 郑森自然知道花花轿子人人抬的道理,便说道:“小子虽然识字不多,读的书少,但看洪先生的字,虽然是一个都不认识,却觉得极为好看。” 洪承畯听了,也不禁露出了笑容。如果是换个连他写的什么都不认得的成年人来这么说,洪承畯多半是要鄙视人家面谀无耻了。但是孩子断然不会这些,他们口中的称赞自然是发自至诚,所以洪承畯听了,却反而很高兴。但却又笑着对陈洪绶说:“章侯兄的画远过我的字,章侯兄这样说,莫不是说自家的画也必能传后世而不朽。” “我的画自然能传后世不朽,此岂有疑哉。”陈洪绶却也不谦让,直接就认了,“若我画的不好,彦灏兄岂肯让我画这承给令堂的画,那岂不是不孝了。” “家母信佛,一直想到开元寺礼佛,只是身体不好,出不得门。如今有这画,却也能借此一睹,慰其心怀。真是要感谢章侯兄了。”洪承畯拱手道。 “你这人,就是凡礼太多,好不爽气。”陈洪绶笑道,却又突然转过头来,问郑森道:“小哥,你父亲信佛,你可信佛?” 郑森低头想了想,回答说:“信,也不信。有些信,有些不信。” 这个回答显然又一次出乎了两人的预料。两人相互对视了一眼,陈洪绶便又问道:“你却说说,哪些信,哪些不信?” “我信‘诸恶莫作,众善奉行’,信佛陀肝脑涂地布施众生,却不信世外有灵山净土,有阿鼻地狱,不信什么今生来世善恶果报。”郑森回答说,声音虽然稚嫩,却自有一种铿锵之气。 “这里面又有什么道理?小哥可能讲讲?而且,若是不信因果报应,那岂不是可以无所不为了?”洪承畯问道。 不信因果报应,也不会无所不为。这样的道理洪承畯和陈洪绶自然是知道,如今这样问,其实也是有考校的意思在里面了。 郑森肃然道:“我看《论语》上说‘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又说‘为仁由己,岂由人乎哉’。又读《三字经》,见到上面说‘人之初,性本善’,可知仁德之心,是人本来就有的,不是外来的。所以‘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然是不错的,是要信的。至于因果报应什么的,志士仁人,杀身成仁舍身取义,又哪里是为了后来福报?若是为了后来福报,则志士仁人和商贾之流又有何区别?” 这一问,问得两人都是一震,再往郑森脸上看去,只见阳光穿过旁边高大的皂角树的枝叶,正照耀着他的小脸,泛起一层微微的光晕。 郑森却继续讲道:“陆放翁《示儿》诗曰:‘死去元知万事空,但悲不见九州同。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由此看来,放翁应该是不信死后有灵的了,但忠于君国之心,虽死不变。这便是真正的忠臣义士。我又看《孟子》,上面说‘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所以仁德之心本来就是高于生死祸福的,割肉断首布施众生,本我所愿,又何必要什么因果报应?且君子慎独,为的是不自欺,却不是因为有神佛盯着,若是不好,便要下地狱。所以,我何必要信因果报应之类?” “若是依小友之说,佛陀又为何要讲这些因果报应之类?”陈洪绶不知不觉中改变了对郑森的称呼,竟好像是真的将他当成了可以砥砺道德学业的朋友了。 “我在日本时,听一和尚讲《金刚经》,言须菩提长老问佛陀曰:‘善男子,善女人,发阿褥多罗三藐三菩提心,应云何住,云何降伏其心?’佛陀答曰:‘善男子,善女人,发阿褥多罗三藐三菩提心,应如是住,如是降伏其心。’当时我不懂,便问和尚:‘佛陀说了不和没说一样吗?’那和尚告诉我说,须菩提长老,问这话时,满心皆是众生,无有一丝一毫私欲,是以此时须菩提长老已住,已降伏其心。所以佛陀告之曰:‘应如是住,如是降伏其心。’此第一义也。若得此义,便真能放下屠刀立地成佛,这也便是禅宗的顿悟。只是世人不是个个都有如此悟性,佛陀只能以第二义广为教导,使众生离恶。所以佛陀要讲地狱净土。况且佛不诳语,地狱净土也是有的。志士仁人,若孔子‘饭疏食,饮水,乐亦在其中’,颜回‘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这岂不是身处净土?相反,秦桧梦王氏披枷带锁对泣曰:‘东窗事发矣!’虽身居高位,锦衣玉食,然思虑难定,梦魂不宁,食不甘味,睡不安席,此岂非身落地狱?是以佛陀乃有因果之说。” 这话说完,洪承畯和陈洪绶都愣住了,过了半天,陈洪绶才问道:“小友今年几岁了?却读了多少书?” “小子今年8岁了,七岁前一直在日本。”郑森低头回答说,他知道,自己好像一不小心表现得过头了一点,赶忙想些话来弥补,“日本书少,《四书》都难得找到全的。全靠母亲大人帮着小子四处借阅。日本人珍爱这些书籍,断断是不准小子借回去看的,小子只能在别人家里看看,又加上时不时的,主人出门了,或是其他,就没得可看了,所以这《四书》小子也只是片段的看过一些,很是零散。最近回了中国,才得以将那些东西连起来。只是小子愚笨,在心里,这些东西却还是连不起来。” 洪承畯听了,不由苦笑道:“你这样若是算愚笨,却让我们去街市上买根绳子回去上吊?你自己借阅四书,而能有这等见识,这真是……章侯兄,古人云有生而知之者,我今天才算是信了。” 郑森正想要在谦虚两句,却有一个仆役远远地跑过来道:“大少爷,老爷在找你。”郑森听了,忙向两人告辞,两人都道:“汝父有唤,你快快去吧。”郑森便跟着那仆役走了。 郑森走后,洪承畯看画上的墨迹都已经干透了,便让书童将这画收了起来,然后带着陈洪绶一边在这寺庙里信步游览,一边谈论着突然冒出来的这个神童。 “真没想到彦灏兄的乡里,还有这样的孩子。此子非池中物,将来扬名声显父母自不待言,怕是我大明百姓都能得其恩泽了。”陈洪绶笑道,显然遇到郑森的事情让他心情很好。 “说要泽及万民,却还早了点,不过此子确实不凡,若是上天不使夭折,我大明又当多一大儒却是真的。”洪承畯也笑着回答说。 陈洪绶点点头,突然不知道想起了什么,忍不住哈哈的笑了起来。洪承畯忙问道:“章侯兄笑什么?” “我……我……”陈洪绶居然越笑越厉害了,好不容易才忍住笑,回答道,“我只是突然想起了一件好玩的事情。老实说,这小友如今的道德见识,大多数进了学,带了头巾的都比不了。却不知他的蒙师,在教他的时候,是什么样子。怕是不知道谁更像是老师一点。” 说到这里,陈洪绶又忍不住笑起来了。 “你这一说,我倒是想起来了。”洪承畯道,“前些天我听说本郡出了个神童,几个月里,他父亲给他请了好几个蒙师,其中甚至包括一些生员。但这些老师没几天就一个个宣称自己才识不足,不敢当这神童的老师,一个个自己辞了馆。当时我听到这消息的时候,还以为是出了个既顽皮又有些小聪明,爱挑老师刺的小孩子。今日想来,这传说里的神童说的大概就是郑森小友了。这郑小友倒是绝对不会对蒙师无礼的,只是,当他的蒙师,却着实不是随便挑个秀才就能当的。便是你我,恐怕都会有点麻爪子。” “郑森小友其实已经不需要蒙师了,他需要的是一个传道受业的老师。得天下之英才而教育之,本来是人生一大乐事。只是这天下英才岂是好教育的,若是自己德行学问不够,将人家教坏了,心里岂不愧疚。换了我,怕也是要辞馆的。只不过,若是没个大儒指导,单靠郑森小友自学,怕也是耽误了他。可惜他还是太小了点,若是再年长几岁,进了学,我倒是愿意引他去见见恩师。”陈洪绶这时候也不笑了,而是正色这样说。 两人这样说着,穿过了一扇院门,却见院子里满院的朱砂梅正开得盛,幽香扑鼻,令人精神一振。 “这空明和尚,倒是藏着这样好的梅花!却不早叫我来看,真不是个好和尚!”洪承畯笑骂道。 随着这一句话,梅花树后面却突然冒出了一个和尚,那和尚双手合十微微一笑向两人施礼道:“施主人后说短长,却也不是君子之风。”却正是空明和尚。 洪承畯和空明和尚是老朋友了,自然不把这放在心上,两人哈哈一笑,洪承畯便向空明介绍了陈洪绶,三个人便谈了起来。谈了几句,洪承畯发现空明和尚似乎心里有事,便问道:“和尚,你可是有什么事情,不如说出来,我帮你想想。” 空明和尚听了一笑说:“也没啥,不过本寺有一位大施主托我帮他儿子找个蒙师……” 第七章,洪氏族学 这次之后又过了半个月,那空明和尚又来郑家拜访郑芝龙,恰好郑芝龙在会客,听说空明和尚来了,他想了想,便对来通禀的仆役道:“且引着空明大叔到东边小客堂里略等一等,让阿彩陪陪大师,就说我一会儿便到。” 那仆役听了,应了一声,便退了下去。 过了一会儿,郑芝龙送走了客人,边往东边的小客堂里去了,还没进门,却听到里面穿出郑彩的笑声。 “这和尚,无论和什么人都能谈笑风生,却也是着实个人才。”郑芝龙这样想着,一面便有仆役掀开门帘道:“老爷来了。” 郑芝龙呵呵的笑着走进去,却见空明和尚和郑彩都已经从椅子上站起身来了,于是笑道:“大师光临,郑某未曾远迎,还请恕罪。” 那和尚也满脸堆笑的回答道:“岂敢岂敢。” 郑芝龙在主位上坐定,空明和尚也在椅子上坐好了。郑芝龙因问道:“大师此来,可是上次郑某和大师提到的那件事情有了眉目?” “阿弥陀佛。”空明和尚先是双手合十念了一句佛号,然后回答道,“贫僧这些日子为此奔走,却也稍微有了一点眉目。只是……” “只是怎样?”郑芝龙明知道这和尚是在吊他胃口,只是事关自己最看重的儿子,却也不得不配合一下。 “施主可知道上次施主来开元寺的时候,令郎在寺院中遇到了什么人?”空明和尚却问了这一句。 郑森回来后并没有对郑芝龙提起他遇到了洪承畯和陈洪绶的事情,所以郑芝龙并不清楚此事。如今听到空明和尚问起,郑芝龙只得摇摇头回答说:“小儿上次回来,并没有和郑某说到这些。” “小公子在开元寺中遇到了延绥巡抚洪承畴的弟弟洪承畯以及蕺山先生的弟子陈洪绶……”空明和尚便将从洪承畯他们那里听来的有关郑森的事情和郑芝龙慢慢说了一遍,听到郑森为郑芝龙辩解,编出所谓的“无慈悲之心不可为将”也忍不住露出微笑道:“这孩子,只会胡说。” “施主过谦了,洪先生和陈先生对小公子那都是赞不绝口。都说小公子将来长大了,必定是国家栋梁。这也是施主平日好善积德。贫僧听他们如此称道小公子,就顺便将施主想要为小公子找个好老师的打算和两位先生谈了谈。洪先生听了,到是给贫僧出了这么个主意。” “大师请讲,芝龙洗耳恭听。”郑芝龙道。 “洪先生说,以小公子的才德和聪慧,怕是一般的附学生员断断是教不了小公子的。而施主家里的族学也是新建,自家并没有名师,又有武将的身份,怕是有意功名的读书人也不愿意到施主家的族学里来教书。”说到这里,空明和尚略停了一下,看了看郑芝龙的脸色。 郑芝龙的脸上有点黯然,他知道,空明和尚并没有说假话,如今武将地位卑微,莫说是朝廷中的文官,便是一般的秀才之类的,也多半看不起他这个从三品的游击将军,任何一个有些进取心,还想要当官的读书人,是绝对不会到一个从三品的武将家里去当蒙师的,这会被人笑死的。 见到郑芝龙的表现,空明和尚便继续说道:“洪先生说了,他和郑施主也是同乡,加上又欣赏小公子的才德,所以想不如就让小公子到洪家的族学中去开蒙。洪家族学原本有他的族叔洪老先生主持,这位洪老先生讳启胤,乃是万历乙酉科的举人,如今在云南作按察使。当初洪亨九便是他教导出来的。如今他虽然不在族学中,但是族学里风气颇好,而且族学里请的那位王先生,却也是癝生出身,只是后来无意于功名,又和洪亨九先生乃是至交好友,却才在洪氏族学中授馆。洪先生说,施主若是愿意,可以让小公子去洪氏族学,和洪家后辈们一起读书。洪先生还有他交游的那些朋友,也不时地可以去指导一下小公子的学业。不知施主意下如何?” 郑芝龙皱起了眉头,洪家族学的水平当然不成问题,至少比起郑芝龙的那个刚刚办起来的族学是要强多了。只是让郑森到洪家的族学里去读书,似乎、似乎很没面子。 “郑施主,有句话贫僧不知道当说不当说。”空明和尚又道。 “大师但说无妨。”郑芝龙赶忙回答道。 “郑施主如此关心为小公子选老师的事情,怕是想要让他将来走科考功名之路吧。”空明和尚微笑着问道。 郑芝龙点了点头,如今郑家不缺钱财,但是却没有地位。如果能出一个文官,那就截然不同,至少,自己的这份家产也就能保得安稳了。 “阿弥陀佛。”空明和尚又念了一声佛号道,“若是要走科举这条路,没有学问固然不行,但没有人脉,却也是举步维艰。郑施主,你看这话可有道理?” “大师说的是。”郑芝龙点了点头。 “小公子的天资自然是不用说了,若是和洪家交好,便可以借助于洪家的人脉,这对于小公子的未来可是大有好处。况且,这举业和学问也有些不同,学问再好,也未见得就一定能连中三元。这考试的时文也是大有讲究。若是只想着能得到个生员功名,倒是容易,无非郑施主多使点银子便是了,但贫僧想,郑施主的期望断断不止是一个生员吧?只是这举人进士却不是使银子能成的。洪家如今出过举人进士,出的生员更是数不胜数。小公子到洪家的族学里去就学对小公子的前途绝对是大有好处的。” 郑芝龙知道,空明和尚说的没错,现在他也完全想明白了,面子什么的相比里子根本就不值一提,而且作为一个武官,能够和文官家族搭上关系,这绝对是有面子的事情。于是郑芝龙回答说:“如此就真是多谢大师了……” …… 送走了空明和尚,郑芝龙也没什么事情,便往郑森住的小院里走了过去。走到小院门口,却见一个小厮正蹲在门口,低着头看蚂蚁。郑芝龙一直走到他跟前,这小厮才发现。那小厮忙道:“老爷好。公子正在里面读书呢。我去通……” 郑芝龙微笑着摆了摆手,示意这小厮不要出声说话,然后轻轻的走了进去。穿过游廊,走到了靠南边的书房外面,书房的门开着,郑芝龙向里面望去,却见郑森的两手正拿着一本书,两眼闭着,嘴里倒是念念有词,道是:“子曰:‘好学近乎知。力行近乎仁。知耻近乎勇。’ 知斯三者,则知所以修身。知所以修身,则知所以治人。知所以治人,则知所以治天下国家矣……” 这是《中庸》中的章节,上辈子的时候,郑森多多少少的接触过一些儒家的东西,但是论到基础底子却还是远远不够的,而郑森也明白,虽然自己并不真的需要一路考举人考进士,大明皇朝也没有那么多的时间让自己来玩科举的了,但是至少在这几年,为了获得家族中的地位,并且在社会上打开局面,一个神童的形象以及一个一等秀才的身份还是必须的。所以这些时间里郑森也没闲着,虽然目前还没有足够好的老师,但是先行将四书连带着朱熹的注解都背下来,却是可以自己做的。 背完了这几句,郑森睁开眼睛,对照着书本又看了一遍,确定并没有背错,便伸手到桌子旁边去拿水杯,准备喝口水再接着背。这一动才发现郑芝龙正站在门口。 “父亲大人。”郑森赶忙放下水杯和书本,站起身来。 “在家里就不要这么讲规矩了。”郑芝龙很满意的笑了笑,走了进来,对郑森说:“先坐下,为父有事情和你说。” 郑森坐了下来。郑芝龙微笑着看着郑森,说道:“森儿,你还记得我上次带你到开元寺去见空明大师的事情吧?如今大师给你找了个可以读书的地方,我觉得不错,就答应了。” 郑森也不问,只是静静的等着郑芝龙继续往下说。 “森儿,上次你在开元寺遇到了一位洪先生是吧?”郑芝龙问道。 “是的。”郑森点点头回答道。 “你可知道这位洪先生的身份?”郑芝龙又问道。 “当时不知道,不过后来知道了,他是延绥巡抚洪承畴的弟弟。”郑森回答道。 “嗯,他觉得你不错,所以打算推荐你到洪家的族学里去读书。洪家出过不少的秀才、举人,还出过进士。你到哪里去应该能学到不少。”郑芝龙想了想,觉得自己这个儿子虽然还小,但却很懂事,有些话可以和他说说了,便继续往下说道:“森儿,为父打拼了这么多年,挣下的这份家产,足够我们全族天天吃香的喝辣的几十辈子都花不完。只是这钱越多,想要对它动鬼心思的人就越多。如今为父还算年轻,身体也好,这些宵小之徒还翻不出什么花样,但是为父终归有一天是要老的,今后要保住家族,保住家产就等靠你们了。如今大明文贵武贱,你要是能考个举人,考个进士,将来我把这一大家交给你,也就放心了。” 第八章,天主教和西学 听了郑芝龙的话,郑森沉默了一会儿。郑芝龙估计孩子是因为刚刚到家不久,舍不得远离,便又说道: “森儿,我知道你才回家没多久,啥不得离开。不过洪家和我们家其实不远,我给你准备一条快船,嗯,这样你一两个月就能回来一次了。” “父亲大人,马车还是不要的好。”郑森说,“大家都知道我家是有钱,不少人正眼红得不得了,再这样铺张,越发容易引来麻烦。而且,父亲让我到洪家去读书,想了除了读书,怕是还希望我能在洪家认识一些将来有前途的读书人。” 说到这里,郑森不禁想起上辈子读高中时候的事情了。那时候,他在某省的一所省重点读书,班上除了像他那样通过中考硬生生的考进来的正式生之外,还有几个花了大价钱买进来的所谓自费生。其中有一个的程度干脆是普通高中都进不了的,也花了大价钱买了进来。 单独从学习上来说,这样的自费生到省重点读书未必是明智的选择,尤其是那些成绩差得太多的。一般来说,相比正式生,他们的缺陷不仅仅是基础不够好,因为基础不够好是一个结果而不是原因。多数情况下,真正的原因无非三样:学习习惯不好、智力不好、学习习惯和智力都不好。如果在一个普通的学校里,和他接近的人还比较多,老师们上课的时候在速度和深度上的选择自然是依照大多数人的状态的。这样他如果愿意学,那么还是能跟得上的。但在省重点,对不起情况就完全不同了,除了语文之类的科目外,他在课堂上几乎什么都听不懂。而老师们也不会特别的关注他,因为他的考试成绩甚至都不会被算进全班平均成绩里面去。 然而这位同学还是在学校里坚持了三年,上了三年完全听不懂的课,而且限于严厉的纪律,连睡觉都不能睡。这三年按照这位同学的说法那就是“和坐牢没两样”。不过在后来的同学聚会中,这哥们却表示,其实他们家也没指望他真的学得怎么样,而且认为花的钱很值得: “你看,我们这次聚会上,关键岗位上的公务员有好几个,高级知识分子也有好几个,基本上都是体面人不是?而且,大家还都认我是同学,有什么事情要帮忙的时候,大家也都愿意看在同学的份上,顺手拉兄弟一把。兄弟家里是做买卖的,这个人脉可比那点学费值钱多了。” 郑森如今回想一下,那位花钱读了三年书,就是为了混人脉的同学在学校里的时候其实生活相当朴素,虽然同学们真的有什么需要,找他帮忙,他都能痛快的拿出钱来,但是平日的生活,真的和普通同学并没有什么不同,甚至于,到了放月假的时候,一些家境小康的同学都是父母亲开着车来接送的,唯独这位同学,却是自己骑着一辆很普通的杂牌山地车回家的。当时郑森并没有太注意这些细节,如今想起来,郑森突然明白了这位同学,或者是他的家长让他这样做的原因了:如果那时候,他天天秀有钱,怕是弄得不好倒会叫人妒忌,这样一来,花钱买人脉的效果怕是就要大打折扣了。 洪家家族不小,分支很多,其中穷困的也不少。就像洪承畴当年,就穷得11岁辍学买豆腐。像他这样的家境的人在洪家的族学中应该不少。郑森如今到洪家族学中来借读,本来就是个外人,再高调到有私人马车,那不引起一大堆人的嫉妒才怪呢。 “若是这样,就不能在人家面前夸富。”郑森继续说,“而且要和士林拉上关系,其实父亲您有些事情也可以做一做的。” 郑森的这几句话让郑芝龙又吃了一惊。刚才空明和尚对他说起郑森和洪承畯陈洪绶的交谈的情况的时候,郑芝龙还觉得可能是空明和尚夸张了一点,如今看来,空明和尚说的“小公子天生聪慧,便是大人也没几个能和他比的”倒也不是太夸张。 “你有什么想法?”郑芝龙问道,他觉得自己这个儿子说的话倒是真的值得好好听听。 “我上次和洪先生以及陈先生谈话,听他们说,在如今的士林之中,天主教和西学都颇为流行。如今传言徐玄扈老先生将任礼部尚书,皇上想要用他参考西法,制定新历法。这位徐老先生是信天主教的,与天主教徒来往密切。其实不仅仅是徐老先生,其他和天主教传教士来往密切的士林人物数量也很不少。我听陈先生讲,传教士汤若望正在协助徐老先生编撰新历。父亲精通多国语言,和耶稣会也有来往,通过他们联系上汤若望应该不难。这些传教士在中国传教,肯定需要钱财物资,比如刊印圣经,比如翻译印刷西学书籍,这里面哪一样又少得了钱呢? 此外,天主教之流行,很大程度上依靠西学。他们得以和士大夫交往,靠的也是西学,尤其是天文、算数。父亲可以派人于西班牙荷兰求.购西学书籍,尤其是天文和数学方面的书籍,并组织人力加以翻译,并让我家晚辈有这方面天赋的人学习。这都能帮助我们家摆脱粗野武夫的形象,从而和士林拉上关系。父亲大人,您想,那些信天主教的士人一翻开圣经,就能在扉页底部看到我家人捐赠之名,一翻开西学书籍,就能看到我家人参与翻译,他们又怎么能还将我家当做粗野武夫?此外,我家还应当广泛蓄积各类西方书籍,自远古而至于今的各类西人图书,多多益善。这样一来,士人有意于西学者,便都要到我家借阅,我家以此等藏书,便可得士林看重。当然,这只是儿子胡思乱想的东西,行与不行,还看父亲大人定夺。”郑森一口气将早就想好了的说法说了出来。 “好!好!”郑芝龙忍不住连声称赞,他伸出手摸着郑森的脑袋道:“真我家万里鲲鹏!这真是祖宗庇护,有儿如此,我家后世门楣无忧了。” “父亲大人,孩儿还有一事,欲斗胆向父亲大人进言。”乘着郑芝龙高兴,郑森赶紧又开口说。 “还有什么?你只管说。”郑芝龙笑嘻嘻的回答道。 郑森站起身来,跪下去,先向郑芝龙磕了个头然后问道:“我听说父亲大人想要大修府地,占地数百亩,极尽奢华,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是有此事。怎么,这有什么不妥吗?”郑芝龙微微的皱起了眉头。 “父亲大人,我家控制海贸,富甲福建,假以时日,怕是富可敌国也不是一句空话。但是自古以来,因财致祸的数不胜数。国朝初年,有大富商沈万三,因为海贸,富甲天下。又喜欢炫耀其富有,太祖定都南京时,修南京城墙,沈万三自请出资,修国都城墙三分之一,又向太祖上书,说愿意出钱犒劳太祖的军队。当时天下久经战乱,财用不足。太祖正为此忧虑,看到沈万三的上书,大怒曰:‘匹夫稿天下之军乱民也,宜诛之。’好在马皇后仁慈,沈万三才得以免死,发配云南。家资也尽数抄没。太祖皇帝的国库也因之充实。今日我大明内有流寇,外有建胬,正是财货困乏之时。孩儿觉得房屋住宅,舒适就够了,过于阔大奢华,反而容易引起祸端。还请父亲大人三思……” 郑芝龙的脸色沉了下来,过了一会儿,他才望着跪在地上的郑森说:“你说的也不是全无道理,只是我家人多,若是不建大宅,怕是容不下。” “孩儿年幼无知,只是一片赤诚之心。家中之事,涉及颇多,孩儿多有不知,思虑不周之处还请父亲大人容谅。”郑森一边说一边在地上又恭恭敬敬的磕了几个头。 “你起来吧,你说的还是有道理的……只是……”郑芝龙沉吟道。 郑森知道,他的老爹从本质上来说,还是个土包子暴发户。大凡土包子暴发户,对于炫富的热爱,那实在是发自灵魂的。要打消他借着建造府邸炫富的想法,着实相当困难。不过郑森虽然做得这样隆重,其实也并不是真的想要阻止郑芝龙炫富。大明王朝已经是风中残烛,根本就无力再像对付沈万三那样对付郑家了,事实上在原本的历史上,郑芝龙在明朝炫富,就一点问题都没出。郑森知道,郑芝龙其实是个很聪明的人,这些事情只要和他一说,他就明白好坏,只是多半控制不住自己的欲望而已。就像魏征所说的“德不处其厚,情不胜其欲”。(话说当年的隋炀帝,其实也是这么一个聪明人。)不过就算郑芝龙没有按郑森的说法去做,但是至少他在心里会觉得这个儿子是个真正靠谱的人,自己在他心中,在家族中的发言权都会因此大大的增加。这才是郑森的这番表演的真正目的。 第九章,出洋相了 洪家在英都,和安平的直线距离大概也就七八十里,不过英都和安平不一样,它是一个坐落在群山中的小镇,若是走山路进去,一路上七绕八拐的,却差不多要有两三百里,好在还有水路可以走,先乘船出海,然后进入晋江,然后沿着晋江逆流而上,这样大概走上三百多里,就到了仑苍,然后弃舟登岸,再走个二十里,就到了安平。一路上接近要花掉四天的时间。 这样的速度让来自后世的郑森很不习惯,不过既然来到了这个时代,急也没办法。好在一路上基本都是坐船,倒也可以读读书。而且这时候已经是初夏了,很有点热了,乘着船走水路,倒是舒服了不少。 不过现在郑森在船上读的,倒不是四书五经,而是这些天来郑芝龙从耶稣会那里弄来的几本西方数学和天文学的书籍。上辈子的时候,郑森除了英语,还懂一点法语。然而在这个时代,先不说英语和法语都和郑森所熟知的英语法语差别很大,更要命的是,在这个时代。欧洲人的通用语言是拉丁语。至少,学术著作什么的都是用拉丁语写成的。所以,在郑森的计划里的那些能用来给郑家加声望的学术典籍什么的,郑森完全都看不懂。 好在郑芝龙认识的传教士不少,在确定了要用西学来刷声望之后,在这几个月里,郑森跟着一个叫做何塞的葡萄牙传教士认认真真的学了几个月的拉丁文。而他原先的法语基础倒也帮了不少的忙,毕竟,法语是从拉丁语当中发展出来的。到现在,他已经基本上能读懂拉丁文的东西了,虽然还算不上精通,但是考虑到那个时代的学术著作的基本内容对郑森来说就和常识没什么两样,所以连蒙带猜的,基本上都能搞定。 比如现在摊开在郑森面前的那本《论各种三角形》,这是西方第一本脱离了天文学的单独的研究三角函数的著作。三角函数在天文、航海、以及炮术上面有着非常大的作用,无论是对于正在编撰新历法的朝廷还是对于根基在海贸上的郑家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郑森决定首先将这本书翻译出来,然后通过它,说不定就能得到徐光启的注意。 “少爷,快要到仑苍了。”一个书童走进船舱对郑森这样说。 这个书童是郑家从逃难的流民那里买回来的,他比郑森要大两岁,到了郑家之后,重新取了个名字叫郑安,因为聪明肯干,被派给郑森的弟弟郑袭做书童,两年下来,据说书读得比郑袭还好。如今郑森要到洪家的族学里去读书了,身边也需要一些照顾他的人,郑芝龙就把郑安调过来给郑森了。 “啊,快到了呀。”郑森抬起头来,往窗外望了一眼,然后开始将笔墨纸砚什么的都收拾了起来。 “少爷,还是我来吧。”郑安赶紧上来帮着郑森收拾东西,将书籍一样一样的理好,放到书箱相应的位置,然后又到船边把笔和砚台洗干净了收拾好。这时候,仑苍的小码头就已经望得见了。 虽然郑森很不想张扬,但是郑芝龙还是给郑森准备了三个仆人,除了书童郑安之外,还有一个叫海大富的三十来岁的仆人,以及他的婆娘张氏。郑芝龙出钱在英都镇上买了一所小宅子,就让他们负责打理,照顾郑森的起居。这个海大富据说原本是郑家船上的水手,后来在和海寇作战的时候,帮郑芝豹挡了一箭,伤了膝盖,干不了水手这行了。郑芝龙考虑到他的忠诚,便让他在家里做了个管事的。这海大富做事情恭谨,不居功自傲,有主意却从不自作主张。很得郑芝龙信任,所以这次郑森出来读书,郑芝龙便将海大富派给了郑森。不过他们夫妇两个这时候却并不在船上,他们提前快一个月就去了英都了。如今在船上送他们的还是当初接郑森回中国的郑芝鹗。 船在码头上靠好了,郑芝鹗带着郑森上了岸,郑安背着书箱跟在后面,这时候海大富也早已经赶着一辆大车等在那里了。 “大富,你怎么弄了一辆牛车来?”郑芝鹗皱起了眉头,“这像个什么样子?” “鹗叔,是我让大富叔叔准备一辆牛车的。”郑森回答说,“鹗叔,我们这是到人家的地盘去,而且不是去向人家挑战的,所以还是不要太夸张的好。” 郑芝鹗见郑森这样说,也就不再多说什么了。这时候船工们也把行李什么的都从船上搬了下来,又一样样的放在了大车上,郑芝鹗看了看大车,又摇了摇头,叹了口气,然后就跟着郑森他们一起上了大车。 二十来里路,大车走了几乎大半天,到达的时候天都已经黑了。所以郑森也就没有去洪承畯的家里拜访他,而是直接去了海大富买下的那个小院。 第二天一早,郑森就起了床准备去拜访洪承畯,郑芝鹗也早早就起来了,虽然不出海的时候,郑芝鹗一向喜欢睡懒觉,但是事情的轻重他还是知道的。 洪家是所谓的士大夫之家,虽然在洪承畴中举之前,因为父亲去世得早,很穷过一阵子,以至于11岁的洪承畴不得不辍学买豆腐干,但是他父亲也是当过癝生的。母亲傅氏也出自名门,家里的规矩自然是不少的。比如什么“黎明即起,洒扫庭除”的规矩自然也是有的。郑森等到约莫是吃过了早饭的时间,便带着郑芝鹗与郑安,带着一点见面礼,先去拜访洪承畯。 此时的洪家和洪承畴未发达之前已经是大有不同了,虽然府邸的规模和气派还是比不上如今郑芝龙觉得太小太老旧的那套府邸,更不用说和郑家在建的那套相比了,不过,至少,府邸里已经有不少的仆役了,而且门房里也有了个看门的童仆了。当然,这并不是靠的洪承畴的俸禄,我大明的俸禄能饿死耗子。这府邸估计主要是靠着那些投奔到洪家名下来免税的田产来的。 郑森向洪家的门房递上了拜帖,不一会儿,就看到洪承畯从里面迎了出来。 “郑森小友,可算是把你等来了。哈哈哈哈。”洪承畯走上前来,拉住了郑森的手,“来来来,我们进去说话。” 郑森就跟着洪承畯进了洪家,穿过一个小院,进到了一间小客堂里,洪承畯略略的和郑芝鹗说了两句话,便委婉的表示,自己要先考考郑森这些天有些什么长进没有,其他人等可以哪里凉快哪里呆着去了。郑芝鹗也就先告退回去了。 “郑小友,你且随我来。”洪承畯就带着郑森进了自己的书房。 洪承畯的书房相当的简洁,四面白墙,一白如雪。靠着南边有一扇大窗,窗下摆着一张书桌,桌上有文房四宝,又有一个样式古拙的紫砂南瓜壶。书桌旁边摆着一些书籍,郑森瞟了一眼,大致上都是些儒家经典。而在书桌的另一旁,则是两把椅子。 洪承畯让郑森坐下,笑道: “郑小友,你估计不知道,我这人,只有最好的朋友来了,才让他进到我这书斋里。” 郑森听了,笑道:“小子这岂不是当了一回徐孺子了,却是真不敢当。” 洪承畯也笑了:“你倒是当得徐孺子,只是某当不得陈蕃。嗯,这些时,你读了些什么书?” 郑森忙回答道:“只是又将四书细细的读了一遍,把原来没看完的,努力看完了。” “这也是正道。四书是立身成德的基础,不可不仔细。不过其他的书籍也不可不看,嗯,四书就像是米饭,没有米饭是吃不饱的,其他诸子以及史书,就是下饭的菜,如是没有,吃起来也不舒服。”洪承畯笑道,“家兄当年,除了精研四书,对于百家诸子,以及史书都是涉猎甚广的。这样才能开阔见识。对了,小友你读书,多半是自己钻研来的,只是考功名的一些技巧怕是没人教导过吧。嗯,小友,你先写几个字给我看看。” 自穿越以来,郑森也算是认真的练过一下书法,自我感觉虽然说不上好,相对于这个年纪的孩子,应该也不差,于是就拿起笔写了起来。 不一会儿,郑森就写好了。他放下笔,将这些字递给洪承畯。洪承畯接过来一看,却见郑森写的正是礼记中“大道之行也”那一段。然后再认真的看了看郑森的字,却不由得摇起头来。 “郑小友这字是在日本的时候对着苏东坡的字帖自己练的吧?”洪承畯问道。 “是的。”郑森回答道。 洪承畯听了,点点头说:“这就难怪了,苏东坡的字虽然漂亮,并不是入门学书法的好路子,容易把手写乱了。写出一些似是而非的东西出来。小友这字的架构明显是学了苏东坡,但是这行笔的方式却全是不是苏东坡的,甚至也不是……完全就是野狐禅!画虎不成反类犬!这行笔的习惯坏了,纠正起来,比没练过的还要麻烦。说不得,小友就要花上几倍的力气,从一笔一划重新改过来了。而且,科考对字也是有要求的,你看我,虽然平时写字是一个样子,但到了科场上,也要老老实实的写台阁体的字。这是规矩,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所以小友呀,你怕是要下大力气,练出一笔台阁体的字才行。嗯,你都是自己学的,那做对子你可学过?” “也没有认真的练过,我只觉得这做对子虽然是风雅的事情,却并非真正实在的学问。”郑森老老实实的回答道。 “你这话也不错,自古以来,就没有因为会做对子就被称作大儒的。只是小友很少看时文吧?科考是要考时文的,若是没有对对子的基础,这时文如何写得出来?嗯,我出几个上联考考你吧……” …… 过了一会儿,洪承畯无奈的说:“小友呀,你且随我去见见王先生。嗯,今后这一段时间,你也别再想着什么四书什么的了,好好的把字练一练,把对对子练一练。如今你对对子的本事,怕是连个四五岁的孩子都不如……” 第十章,不怎么神的神童 午饭后,洪承畯带着郑森去拜访在洪家族学中授馆的王先生。出门向东,不上半里,走过一道石桥,便是洪家的族学了。从一扇黑油的竹门进去,第三间是书房。中间挂着一块匾道:正心诚意;匾下面是一幅画,画着一只很肥大的梅花鹿伏在古树下。画的下面是一张长桌,上面摆着至圣大成先师孔子的牌位。大凡是来的里读书的人,在送上束脩之后,就要到这里来给孔子磕头,从此也就算是圣门的学生了。 族学里的学生不算多,也就八九个人,年纪大的已经到了十四五岁,年纪小的却才六七岁而已。依着族学里的规矩,上午照例是读书,王先生会教那些小孩子们那个字如何读,每一句断在哪里。到了正午午饭过后,王先生倒是会让那些熊孩子们在旁边的花园里玩上两刻钟,动动身体,消化一下吃下去的东西。接着就是练字,因为当年宰我昼寝被孔子骂成“朽木不可雕也,粪土之墙不可污也”的缘故,那个时代的学校里是没有睡午觉这档子事情的。最小的孩子们一个个端端正正的坐在椅子上,照着描红纸一点一点的写着,略大一些的孩子却已经可以对着字帖临习了。而这个时候,最大的一两个,怎已经开始依照王先生的吩咐,写制艺文字了。王先生这时候便在孩子们当中走来走去,时不时的停下了指点孩子们写字行笔时候的错误,或是坐在自己的椅子上看书。 到了晚上,便是对课。王先生先是出对子给那些小一些的孩子们对,然后是指点那些大一点的学生的功课,批注他们写的时文,大多数时候,这些大一点的学生们都会被叫上去,训斥一顿然后下来重写。 洪承畯带着郑森进到族学里的时候,学生们已经都在忙着写字了,王先生也正坐在书桌前,手里卷着一本什么书正看得起劲。洪承畯便带着郑森静静的站在屋子外面。 这时候已经有不少的孩子注意到他们了,说起来,郑森将要到他们这里来读书的事情,这些孩子早就听说过了,于是渐渐地就有人低声的说起话来: “老八,那个就是成畯叔遇到的神童?” “不知道,大概是吧。别说话了,你害得我这一笔写歪了,又要被先生骂了。” “我听人说……” 这叽叽喳喳的声音终于惊动了正看书看得入神的王先生,他抬起头来,看到了站在门口的洪承畯和郑森。 “你们不好好写字,都在嘀咕什么!可是几天没给你们竹板炒肉吃,爪子都发痒了!”王先生操起戒尺,大喝一声,下面的那些学生们顿时一个个噤若寒蝉,立刻都不说话了,低下头忙起自己的事情了。不过郑森却注意到,那些孩子们再低下头干活之前,还相互打了个颜色,看起来他们并不是真的特别怕这位先生。 看到所有的学生都老实了,王先生满意的收起了戒尺,朝着郑森他们走了过来。 王先生是一个高而且瘦的老头,有着一把很好看的花白的山羊胡子。人很高,几乎要比洪承畯高了一个头还有多的,只是背有点驼,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个子太高了,导致和人说话的时候总要弓着被造成的。 “中和兄,”洪承畯首先开口了,“这便是我上次和你提起过的那个孩子。” “就是那个能为了父亲的名声,在你们面前引经据典的辩驳的孩子?”王先生看了看郑森,这样问道。 “正是这孩子。”洪承畯点点头。 “王先生好!”郑森也赶忙向着王先生问好。 “嗯。”王先生点点头,却没有再多说什么。倒是洪承畯又开口了: “中和兄,这孩子以前跟着母亲在日本。日本化外之地,想要读书颇为困难,这孩子的母亲这仅仅只是教他认得了一些字,书什么的,都是他自己四处去找,找到什么读什么,全无系统,比如说,四书他自己读过了,史记也看过不少,然后,居然百家姓,三字经却没学全过。要论道理,倒是也懂得一些,但要说底子,却全然都是自己乱学来的野狐禅。别的不说,单说这字,他居然是从苏东坡的行书学起来的,结果画虎不成反类犬,反而把用笔的习惯都搞坏了,怕是纠正过来很要费一番功夫。另外,他也没对过对子什么的,两个字的对子勉强还能对,三个字的就经常错。总之,教起来怕是有些麻烦。” 王先生点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却并没有说更多的话。只是收下了束脩,安排郑森去拜了孔子牌位。然后简单的向其他学生通告了一下,又有个孩子要和你们一起读书了,就收下了郑森。倒是那些孩子们对于郑森这个“神童”更有兴趣一些。 不过第二天,郑森这个神童就露底了。上午背书还好,但是神童也没表现出什么与众不同的神奇的地方。到了中午之后,开始学写字,郑森就开始不断地受到王先生的批评。更是被罚写了好几次。到了晚上,对课的时候大家更是发现,其实神童什么的对课也不怎么样嘛。 此后的好些天里面,神童依旧泯然众人。在背诵和对对子上既不比别人出色,也不比大家差,至于写字,孩子们都觉得郑森的字其实还算好看,不过这些天来,因为写字挨骂最多的却也是郑森。几乎每天他都会因为被罚写而留下来,很晚才回去。只是这些孩子不知道,几乎每晚上,王先生都会单独给郑森讲解四书。 这天晚上,对课结束了之后,孩子们都收拾好东西准备回家了,郑森却还留着,因为中午写字的时候,有几笔写的不够好,王先生罚了他将那个字重写两百遍,这时候,他需要将这件事情做完。 王先生在书桌上点了一根蜡烛,静静的坐在那里看书,虽然这书书皮上是《四书集注》,但是据有些熊孩子的不可靠说法,里面其实是《忠义水浒全传》。然而郑森知道,那都是胡说而已。 “先生,写完了。”郑森好不容易将那个该死的忧郁的郁字写了两百遍,(繁体的哟)深刻地感到汉字简化实在是利国利民。(不服气的罚写“憂鬱的臺灣烏龜”一百遍) “嗯。”王先生应了一声,结果郑森写满了字的纸张看了起来,看了一阵子之后,摇了摇头,他并没有和往常一样,跟郑森讲解四书,而是突然道:“阿森,人家一直把你当神童,你自己是怎么看的?” 这一问很有的出乎郑森的预料,他想了一会儿回答说:“先生,郑森并不觉得自己有什么特别的天分。其实很多同学,比如阿英,比如阿亮,在很多地方都比我强。” “嗯,你能这么说,就是你比人家都强的地方了。”王先生说,“这段时间我一直注意你,你的心能定下来,做事情踏踏实实,这是他们不能比的。不过要说才思敏捷什么的,你虽然不算差,但还算不的神童,和洪巡抚当年那也是比不了的。科考这条路,毕竟是要靠文章花团锦簇的,我觉得你的文章,练一练,考个秀才是够得,但要中举人,中进士,却十分难说。不过我还有彦灏先生依旧对你非常看重,你可知道为什么?” “学生不知。”郑森回答说。 “那好,我问你,读圣贤书到底是为了什么?就为了当官?”王先生又问道。 “学生曾听人说,圣门学子当‘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学生想,读书不是为了当官,当官是为了能开万世太平。”郑森回答道。 “呵呵,彦灏先生说你乱七八糟的书看的其实也不少,倒也不错。这是张横渠先生的四句教。阿森啊,人的天赋都是不一样的,有的人天生在写文章上就强,比如太白东坡,你看他们写诗写文,何尝用了力气,却是天下无人能比。有些人在这方面未必强,但在发明圣贤之道上却极为出色,比如二程,比如朱子,若是论及文采,远不及太白东坡,却能为往圣继绝学,成一代大儒。阿森,我看你在这文章上的天赋只是一般,但在忠孝道德学问上的天赋却非一般人能及。所以我想,你现在我这里苦学几年,取个秀才回来还是有把握的,至于举人、进士,那就要看天意了,无论如何,需将心思放在学问道德上。那才是正途,才是万年不朽的事业。” “学生受教了。”郑森点点头说。 郑森知道,郑芝龙当然是希望自己能考个进士及第回来,但郑森知道,大明朝没几年了,到了那个天翻地覆的时候,进士及第又有多大的意义呢?至于王先生所说的当大儒,这个世界真的缺少大儒,需要一个穿越者来做这样的事情吗?再说,当个大儒,又能有什么好处? 而且郑森觉得,作为一个穿越者,为了自己的利益,走走历史的老路也没啥,比如说穿到了四十年前的欧洲,装装虔诚的神棍什么的,甚至于为了往上爬,把布鲁诺绑起来烧烤也不是不可接受。不过在把布鲁诺绑起来烧烤的同时,作为穿越者,他必须明白,布鲁诺比教会更正确。而一个穿越者,如果沦落到在烧死布鲁诺的时候,还真满心的对上帝的虔诚对异端的痛恨,那就真是废物了。若是这个时候,还穿越回来当状元,当大儒,那和《穿回大清做格格》之类的有什么区别呢?而且将穿越者远超时代的见识抛弃掉,将自己降低到土著的水平去和土著竞争,那不是自己发神经吗? “不过因为原是羡慕这宅子的旧主人的,而这回接受一切,欣欣然的蹩进卧室,大吸剩下的鸦.片,那当然更是废物。”郑森想道:“我可不愿意当这样的废物,要是穿越了,还是不能……那蝗军不是白来了吗?那我不是白穿了吗?我被穿越到这个时代里来,可不是为了当废物的。我来了是为了否定这个时代的。Iamtheflame,Iamthedeath,Iwaseverinnegativeelves!(我是火焰,我是死亡,我是永在的否定的精灵!)这才是我的道路!” 第十一章,论各种三角形 在确定了以当“大儒”为目标之后,提高应考能力的训练却没有任何放松,甚至还更加紧了一些。毕竟,这是个看功名的时代,大儒固然不一定要当首辅做大官,但是功名还是必不可少的。若论大儒,明朝怕是没人比王阳明更有资格称作大儒了,而王阳明先生虽然没能考个进士及第,但也是进士出身里面的第七名了。当然,王阳明先生的这个进士也是考了好些年才考上的。 到了八月份,王先生就开始让郑森进行时文训练了,一开始是单向的训练,诸如破题什么的,再后来就是分段的写作,到了快到年底的时候,郑森终于完成了他的第一篇八股文。 “阿森你的这篇文章,还是管不住自己,写着写着,又冒出自己的立论了。阿森,时文是要代圣贤立言,不是为你自己立言!就是阳明先生,在考科举的时候,也是要按照朱子的注解来作文的。唉!你这也真是……”王先生咬着牙骂道。 “先生,我前次听您讲‘知行合一’,《大学》八条目也极重‘诚意’,我心里是这样想的,若是不这样写,那岂不是意念不诚,意念不诚,心术就不正,那怎么能代圣贤立言?”郑森却有意的在哪里硬拗。 “唉!你这孩子,叫我说什么好!这和诚意正心是一码事吗?”王先生气的胡子都飘起来了,“时文要考的不是你怎么想,是你觉得朱子会怎么想!这就像我问你,阿英和小武说了些啥,你该答什么?自然是回答说阿英说了些什么话,而不是你说了些什么话。这是一回事吗?所以你写时文,就是在转述朱子的想法,不是在讲自己的想法!我说你这孩子,在这事情上,怎么就这样钻牛角尖呢?” 听了这话,郑森并没有立刻回应,而是低下头想了想,过了一会儿才说:“老师说的乃是正理,这里是学生想歪了。” “你这小子,如今知道自己想歪了!”王先生哈哈大笑了起来,看得出驳倒了郑森的谬论让他很是高兴,“如今你既然知道自己的想法错了,那就该知道在写时文的时候,真正的‘知行合一’当是如何了吧?” “学生知道了。”郑森点点头说。 “你呀,真让然头疼!”王先生说,“那就把这篇文章拿回去再写一遍。” …… 送走了郑森,王先生关上族学的门,走进了自己的小院,他的妻子刘氏迎了上来,笑道:“今天怎么又这么晚?” “还不是郑森那个小子,让他写篇时文,他就在那里胡说八道。所以我就把他好好的骂了一顿,呵呵……”王先生颇为得意的对妻子说。 “我说你也是有意思,骂一个小孩子骂得这么起劲,骂完了还这般得意,简直就像是一个小孩子玩游戏赢了另一个小孩子一样。”刘氏忍不住,便也讽刺了丈夫一句。 “你说的也不是没有道理。”王先生不以为忤,反而笑着回答道:“只是你不知道,这孩子和一般孩子不一样,你不能把他当孩子看。这孩子将来要做圣贤的。如今我能趁着他还没成圣贤,先压他一头,岂不是人生快事?” “这话也太吓人了吧?”刘氏不以为然的摇摇头,“也就是个八九岁的小孩子而已,俗话说,‘小时了了,大未必然’。何况是圣贤?” “郑森这娃子可不是那种‘小时了了’的聪明,是有智慧。神童有两类,最常见的是骆宾王、王戎那样的聪明伶俐,不过郑森不是这样的,如果要我找个类似一点的神童,孔融可能更像一点。嗯,你别笑,我说的不是说‘君小时必了了’那时候的孔融,而是留下张俭,一门争死时候的孔融。而且,说到伶俐处,他也不差,加上又极其用功……老实说,就算文章,阿森也不差,如今他虽然只有八九岁,但这写的文章,其实已经不比一些秀才的差了,虽然文字上问题还多,但至少不向别人那样空洞无物,不知所云。”王先生这时候倒是夸奖起郑森了。 “那你还痛骂他?好像这些学生里你骂的最多的就是他了吧?”刘氏笑道。 “这孩子,有子路之风,真正的闻过则喜。况且你看孔子的弟子中,谁挨骂最多?子路挨骂最多了是不是?但是子路却是夫子最喜欢的学生之一了。除了颜回,孔子最喜欢的学生恐怕就是子路了。” 你要是去翻看论语或是礼记,子路出场,很少有不被孔子批评的时候。但是卫国内乱,子路被杀的消息传来后,孔子悲痛之极,甚至到了“逾礼”的地步。按照《礼记·檀弓》中的记载:“孔子哭子路于中庭,有人吊之,而夫子拜之。既哭,进使者而问故。使者曰:‘醢之矣。’遂命覆醢。”依照周礼,于中庭而哭,是哭师之礼,有人吊而拜,则是以丧主自居。这哀痛程度,完全不亚于颜回去世的时候。 刘氏也是出自书香门第,听丈夫这样一说倒也明白了,于是她也正色道:“郑森既然有这样的资质,你这做老师的,倒是的确该把他盯紧一点,切莫荒废了人家。” “这还用你说……”王先生却又笑了起来。 …… 王先生一心以为郑森极为用功,那是因为他在教授郑森《四书》的时候,郑森的发问和回答都颇有深度。他并不知道,来自后世的郑森,接触过很多其他同样深刻的思想体系,见识和思维的深度早就远远的超过了一般的学子,在他看来郑森能提出那些问题,能有那样的思考,那一定是非常用功的结果,于是在他的想象中,郑森回了自己的小院里,一定是点上了蜡烛,在认真的研究那些儒家经典,甚至头悬梁而锥刺股也是颇有可能的。所以,有那么一次,在中午练字的时候,郑森忍不住的有点打瞌睡,王先生看见了,当然并没有像某个笑话中那样,对其他同学说:“你们呀,一些字就打瞌睡,看看人家郑森,人家打瞌睡都在写字,不知道比你们高明到哪里去了!”而是将他叫起来批评了一通。可是转过头去,王先生却进到里屋里,给郑森泡了一杯浓茶。而且晚上讲授经义的时间也比往常要短不少。 郑森每天回到小院里,也的确是在挑灯夜战,不过并不是真的在认真研究儒学,而是在忙着学拉丁语并翻译那本《论各种三角形》,以及代替自己的父亲给传教士汤若望写信。 《论各种三角形》是欧洲第一本系统的研究三角学的书籍,在数学史上的地位不低,但要说难度,却绝对不算难,至少在郑森看来,这种程度的内容根本算不上难。事实上真正花时间的倒不是对原文的翻译,而是借着翻译所做的注解。 《论各种三角形》中提出了正弦的概念,而在郑森给它做的注解中,依照后世的习惯,引入了坐标系以及代数手段加以分析,这也导致了在后来的历史上,关于坐标系和解析几何方法的发明权的争论。欧洲各国大多坚持认为笛卡尔是坐标系和解析几何的创始人,并将直角坐标系称之为“笛卡尔坐标系”;而东方国家则大多认为郑氏父子是坐标系和解析几何的开创者,于是称直角坐标系为“郑氏坐标系”。就像“毕达哥拉斯定理”和“勾股定理”一样。 而要做这个事情,这里面涉及到的东西就多了。结果这个注解的篇幅比起《论各种三角形》的原文还要长得多。结果直到十一月,这个事情才算是基本成型了。而在这期间,郑森也不断的通过书信的方式,把这些东西陆陆续续寄回给了自己的父亲。 这些在郑森眼中并不算难的数学问题,在郑芝龙看来就如同天书一般,他倒是也略约的研究了一下,最前面的部分倒是勉勉强强的懂了一点,至于后面的部分,就基本看不明白了。尤其是是郑森开始寄回他为《论各种三角形》做的注解的时候,他发现,看《论各种三角形》他倒是能看懂不少,而且有些东西,他觉得在指挥航海的时候好像也用得上,但是郑森的那个注解,他就完全看不懂了。 “你说这个臭小子在搞什么玩意儿!这也能算注解?妈的他不做这个注解,老子还能看懂一点,他这一作注解,我反而什么都不懂了!” 依照郑森和郑芝龙原先制定的骗名声的计划,郑芝龙先将《论各种三角形》的译本通过耶稣会,寄给了正在北京的当钦天监的汤若望,顺利的和汤若望拉上了关系。 和一切传教士一样,汤若望对于那些有钱有地位,而又对“西学”感兴趣的人都是非常重视的,他认为只有透过这些人,才能让天主教在中国有更好的传播。如今福建的大富豪郑家表现出了这样的善意,汤若望当然觉得自己必须牢牢的抓住它。 汤若望在中国也好些年了,对于中国的情况也有相当深刻的了解了。他知道郑芝龙虽然富有,但在政治地位上却并不高。他也明白郑芝龙将这东西寄给他,多半是想要通过他巴结徐光启。虽然自从登莱之乱,徐光启的学生孙元化坏了事,导致徐光启也受到一定的拖累,不过他的地位和影响至少目前还不是郑芝龙能比的。 于是汤若望便将这部作品交给了徐光启。然后,嗯,麻烦就来了…… 第十二章,西学泰斗郑芝龙(1) 徐光启那个时候身体已经不算太好了,但是还是颇为认真的看完了这本书。然后透过汤若望,给郑芝龙去了一封信,讨论这本书中涉及到的一些学术方面的方面的问题。当然,徐光启是不会直接给郑芝龙写信的。那样可能会有很多政治上的麻烦。虽然徐阁老自己的打算一直都是等着把新历法搞完然后就光荣退休,回家养老。但是人家是不是这样看就难说了。指不定就有人想要让他快点退休好腾个位置出来呢。所以,和一个地方武官,尤其还是一个招安过来的武官通信这样的事情,还是谨慎一点的好。 不过汤若望就没有这些方面的顾忌了,他本来就是个外国传教士,钦天监什么的也不是真正特别要害的部门,和郑芝龙有点书信来往,那算不得什么。于是徐光启的哪些问题就透过汤若望的信件,送到了郑芝龙的面前。 这信件的落款是汤若望,不过郑芝龙很清楚,这里面的很多问题怕都是徐光启的。只不过这些问题,郑芝龙都是完全搞不清楚的。而且他现在也没有时间来搞清楚这些事情了,因为荷兰人好像又有点蠢蠢欲动了。 几年前荷兰人曾经一度在澎湖登陆筑城,后来大明水师(那个时候还是最正宗的大明水师,由俞大猷的儿子统领的。)击退了荷兰人,夺回了澎湖。如今这些荷兰人好像在和刘香他们勾勾搭搭的,虽然刘香如今主要是在广东那边的海面上出没,但是要说他对于福建这边没有野心,郑芝龙是绝不会相信的,因为他太熟悉自己的这位结拜兄弟了。而且,荷兰人也的确有理由倒向刘香。 首先,自己这些年和西班牙走得更近,荷兰自然是有些不满的。而且如今整个西方和明朝主要的贸易都要通过郑家的手,都要被郑家拔一次毛,这里面涉及到的利益实在是非常非常的大,郑芝龙觉得,如果自己是荷兰人,多半也会非常动心。 前几个月,荷兰人就不止一次的提出,要求郑芝龙允许他们自行上岸和明朝贸易。这样的要求当然被郑芝龙毫不犹豫的拒绝了。开玩笑,你们自行贸易,那我的钱不是白白的少了吗?在这个问题上,没有妥协的可能,所以郑芝龙估计,新的战斗怕是不可避免了。所以这段时间,他几乎每天都待在水师中,查看训练,为将来的战斗做准备。 不过,骗声望,拉拢一部分读书人也是非常重要的事情,这个事情也绝对不能放松。所以,郑芝龙就将这信件直接送到郑森那里,让他来做回复。当然,他也给郑森派了一个师爷过去,帮他起草回复的信件,免得郑森因为不明白规矩,弄出什么礼节上的错误。 于是郑森就顺带着将他的那些所谓的注释放在回信里面了,结果,汤若望那边又回了信,说是过了年之后,会有几位对此感兴趣的教友希望来福建拜访郑芝龙,并且向他请教一些数学问题。 郑芝龙估计这个时候郑森正好在家里,他决定,这些人来了,就交给郑森来接待好了。 “阿彩啊,”郑芝龙把郑彩叫了过来,“我有一件事要交给你办。”“大哥,有什么吩咐你只管说。”郑彩赶忙说。 “是这样,过年之后,有几个人会来找我,这些人都是耶稣会的信徒,喜欢西学的读书人,里面有一两位是朝中徐阁老的学生。到时候,你配合阿森接待一下人家。”郑芝龙交代说。 “徐阁老的学生!”郑彩吓了一跳。虽然这些年跟着郑芝龙,郑彩也算是见过不少大场面了,不过有阁老的学生来郑家拜访的事情还是让他吃了一惊。他知道那些读书人可是一向不把他们这些武官放在眼里的,更不要说还是招安的武官。前次在郑彩陪着郑芝龙到福州公干,就有秀才当着他们的面鄙薄他们不过是“海寇”而已。那些有了功名的读书人一个个傲气的很,哪里肯把他们放在眼里,如今居然有阁老门下的学生自己上门来拜见郑芝龙,这可真是出乎他的预料。 “大哥你不见见他们?而且阿森虽然聪明,但现在还是个孩子,却怎么好让他……”郑彩问道。 “见什么见。”郑芝龙说,“他们是来谈西学的,谈那个什么三角和坐标轴的。这东西咱们这里除了阿森,还有谁说得清楚?我要一见他们,不漏了底子才怪!倒不如先去躲起来,就让阿森去和他们谈。嗯,洪家族学昨天就应该已经停课了吧?阿森最多后天就能回来了。到时候你再和他细细商量。还有,等阿森回了,让阿渡他们跟着阿森学学西学,尤其是学学三角,咱们家毕竟是在海上讨生活的,这些东西海上用得上。” “好的,大哥,我知道了。”郑彩回答说,他明白虽然这半年时间郑森不在家中,但他在家中的地位却更加巩固了。而最后郑芝龙的那个吩咐,实际上就是要确立郑森在他的兄弟们当中的威望和地位。 …… “好冷!”坐在火盆边,陈洪绶把披在身上的一件棉袍又拉紧了一点,然后朝着站在画船窗口旁看风景的那个人嚷嚷道:“张宗子,你且把窗户关一关,我都快冻死了!” “你这厮真是无趣!”站在窗口的那人笑骂道,“原本以为你是个雅士,才邀你来湖上看雪,却只躲在那边向火。真不知道你的那些美人图是怎生画出来的?” “你这厮!某到这里的时候,你都已经向了半日的火,酒都喝了一壶了,自然不冷了。我可是一路顶着风过来的,身上还没暖和过来呢!”陈洪绶也笑骂道。 张宗子,也就是后来颇为著名的文学家张岱。这人出身名门,他们家从他高祖一辈起,代代都是进士。曾祖父更是中过状元。而张岱本人自小就聪慧过人,有神童之名。六岁那年,他的祖父带着他到杭州,真遇到他祖父的朋友名士陈继儒(陈眉公)骑着一头大角鹿来钱塘游玩。陈眉公早就听说张岱擅长对对子,便指着画屏上的李白跨鲸图出上联曰:“太白骑鲸,采石江边捞夜月。”张岱立刻就回答道:“眉公跨鹿,钱塘县里打秋风。”时人为止绝倒。轮到对对子什么的水平,郑森拍马也是赶不上张岱的。 张岱出身好,家里有钱,又非常聪慧,自然是人人喜爱,结果一来二去的,就养成了一个高雅的纨绔。用他自己的话说,他就是个“好精舍,好美婢,好娈童,好鲜衣,好美食,好骏马,好华灯,好烟火,好梨园,好鼓吹,好古董,好花鸟”的纨绔。 张岱听了陈洪绶的话,只是一笑,顺手关了窗户,转过身来走到陈洪绶身边笑道:“我近日在青云观,见到章侯你新画的三坛海会大神像,才知道你也在这一带。你那副哪吒像英气勃勃,着实画的不凡!比你以前画的那些神像都要好。我且敬你一杯!”说着便拿起放在汤桶中热着的酒壶,给陈洪绶倒了一杯酒,又给自己满上了一杯。两人各自拿起酒杯,各自喝了。 陈洪绶此时也暖和过来了,便对张岱笑道:“这哪吒画得好也不稀奇,因为有个范本。” 张岱听了,立时便来了兴趣,忙道:“你且说说,你在哪里见到了这般的孩子?” “几个月前,我与泉州洪彦灏游开元寺,遇到了总兵郑芝龙的儿子郑森,青云观中的哪吒像,便是依照着那样子画出来的。只是手中画出的人像和心中记得的却总还是颇有不同。心中想的,手下却偏偏画不出来。”陈洪绶叹了口气,又给自己倒上了一杯酒。 “手下之画与心中之画,总是有差别的。”张岱说道,“不过听你这感慨,倒好像青云观的那个哪吒像,和你遇到的那个谁来着……” “总兵郑芝龙的儿子郑森。”陈洪绶说。 “我听你那意思,好像这孩子比你画的那个哪吒还要出众不成?”张岱好奇地问道。 “不错,那孩子生的很是俊俏,这也罢了,只是那鼓英气,直若莫邪太阿脱鞘而出,锐不可当,实非丹青所能形容。”陈洪绶一边说,一边摇了摇头。 张岱越发的感兴趣了,忙道:“章侯,快与我说说那故事。” 陈洪绶笑笑,便将那日遇到郑森之事与张岱说了。张岱听了抚掌笑道:“此子颇有陈.元方之风!有趣!有趣!尤其是教训尔等的,以及论信与不信的几句话大妙,当浮一大白!” “你这人!我出洋相,你便高兴!”陈洪绶笑骂道。 “无妨无妨,等将来我出洋相的时候,你再高兴回来就是了。哦,对了你刚才说此子的父亲是谁?” “厦门游击将军郑芝龙,据说此人本是纵横海上的巨寇,后来受了招安,扫平了其他的海寇,就当上了这个游击将军。”陈洪绶回答道。 “郑芝龙?”张岱好像想起来了什么,“对了,前些日子遇到周伯符,据他说,过年之后,他就要去一趟福建,便是去找这位郑芝龙探讨一些西学。据他说,这郑芝龙精通西洋几何天文之学。看来这人虽然是海寇出身,但也不是没有学问。有这样的一个儿子,倒也不奇怪了。” “周伯符?”陈洪绶笑道,“莫不是攒了一年多的粉头钱,壮着胆子悄悄跑到万花楼,却在万花楼门口被老婆堵住,白白的丢了私房钱的那个?” “正是这只鶸鸟!”张岱哈哈大笑道。 第十三章,西学泰斗郑芝龙(2) “你知道,这周伯符是信天主教的。”张岱继续笑嘻嘻的爆料,“那你可知道这周伯符是为什么信了天主教的?” “为什么?”陈洪绶也来了兴趣,抬起头来望着张岱,“少卖关子,快说快说!” 张岱原本还想停住不说吊吊陈洪绶的胃口,但不过一会儿,他自己就先忍不住笑了起来:“我听说——这只是传言,做不得数的——我听说,是周家嫂子先信了天主教,然后伯符兄才信的。你猜猜,周家嫂子为什么信天主教?”张岱望着陈洪绶,笑得眼睛变成了一双弯月亮。 “你的意思是……周家嫂子信天主教是因为天主教不准娶妾?”陈洪绶似乎有些明白了。 “然也!”张岱忍不住抚掌大笑,笑了好一会儿,他才忍住,又说道:“如此一来,很多好玩的东西,伯符兄就都不能玩了,比如喝花酒呀什么的,都不行了。周家嫂子一方面将他的钱袋管得紧紧的,一方面又广布耳目,如今伯符兄到了外面,见过什么人,说过几句话,每句话说的是什么,周家嫂子都能知道得一清二楚。” “这不是弄出厂卫来了?这日子可怎么过。另外,周伯符他身边的跟班,难道都这样铁了心向着女主?另外,周兄他就不能一振夫纲?”陈洪绶不解道。 张岱听了解释说:“周兄口袋里没银子,那些跟班佣人的月钱都是在周家嫂子那里拿的,自然不会站在周兄那边。至于周兄,对嫂夫人是又爱又怕,还振什么夫纲?怕是有时候真有点苦在其中亦是乐在其中。你和伯符兄不熟,不知道这人原本也是最爱玩儿,最会玩儿的一个人。想当年,和我一起,什么没玩过。如今,好多东西玩不了了,便玩起了西学。比如说,周兄前些日子就玩起了磨西洋望远镜。要说他做的望远镜,倒真是一样好东西。我这里便有一个,出游的时候带在身边,千里之景,若在目前。而且,灯会庙会之时,用来打量观赏女子,也是一绝。可要我拿出来给陈兄鉴赏鉴赏?” “如此奇物,自然是要看看的。”陈洪绶也笑道。 张岱挥了挥手,他的小童便从书箱里拿出了一个黄铜的大棒槌状的东西,递给了张岱。 “便是此物。”张岱双手接过来,然后将望远镜递给陈洪绶道:“一端对着眼睛,一端对着要看的东西便可。” 陈洪绶结过望远镜,只觉得手中一沉,勉强举着凑到眼前,却看到雾茫茫的一片,什么都看不清。 “这东西看远处才清楚,而且要找个东西架起来才看的清楚。”张岱笑笑说。 “这也是公子自己一定要个放大倍数最大的,说是要看月亮找嫦娥。结果周公子便做了这么一个这么大的。从公子那里骗了好几百银子。只是这并没有什么用,反正回去还不是……”张岱的随身小厮插话道。事实上,望远镜这东西,倍数若是太大了,手上拿着,只要抖一抖,画面就会一片模糊什么都看不到了。所以外出旅行什么的,手持式望远镜的倍数,最多不超过10倍,超过了,就要用支架了。 “洗砚,这种事情是你能乱说的吗!快去把架子拿来!”张岱喝到,不过看看他的脸,你就会发现,张岱虽然很努力的绷着脸,但是嘴角却忍不住的往上一勾一勾的。可见,张岱并没有真的为此生气,不过是做个样子而已。 “哦。”洗砚应了一声,便跑去拿架子,嘴里还嘟呶着:“连上架子,好几十斤,只是为了炫耀,便不怕把我累死。” “这小厮,越发的懒惰了,便连我都编排上了。”张岱忍不住笑道。 “张宗子,我倒是觉得,你这小厮是个实在人,愿意说实话,不像你,你敢说,你刚才不拿架子出来,不是故意看我出洋相?这一定是你当初也这样过,便来折腾我。”陈洪绶佯怒道。 “却正是此意。”张岱也不辩解,直接认了,然后又自己端起酒杯来喝了一杯,慢慢说道:“我与章候,兄弟也,祸福共之。我有美食,章候在,必分之;我被人耍,章候在,敢不不与章候共之?” 这时候,洗砚已经把放望远镜的木头架子拿出来了,张岱便吆喝着洗砚将窗户打开,将架子放到窗口,将望远镜架上,忙乱了一番,又请陈洪绶来观看。 看过了望远镜,两人又坐下来说话。 “周伯符从西洋传教士那里学得了一些西学,又好玩,又缺钱,便玩起了做望远镜。嫂夫人见到他做这个东西,不用往秦楼楚馆跑,自然也不限制,于是周伯符每日就以做望远镜,看月亮,看星星,看风景,抽空趁嫂夫人不在看人家家里的美女为乐。前不久,我以数百金求得此镜,其实,不过借此使伯符兄兜里能有些须银子。不想还是在万花楼门口被嫂夫人打了劫。不但我给的钱没了,便是他原来藏起来的一点私房钱也没了。嗯,听说他这次出门,是受了钦天监的汤若望之托,去和郑芝龙讨论一些西学方面的问题。呵呵,我又听说,那郑芝龙富甲一方,这鶸鸟该不是顺路去打打秋风吧。”张岱笑道,“也不知道,他这一去,见不见得到你说的那个哪吒……” “估计他要去,也是过年之后的事情了,我听说郑森如今跟在洪家——便是洪亨九他们家的族学里读书,若是去的晚了,怕是就见不到了。”陈洪绶回答道。 …… 要说对耶稣会组织的这次来访的重视程度,郑芝龙是远远的超过了耶稣会。在过年之前,郑芝龙便挑出了一条好船,让人细细的清洗了一遍,又叫人找来惯做游船的工匠,将船舱又细细的整理了一番。然后打发人将这船开到松江去,等着接耶稣会的这些访客过来。 只是这时候正是过年,依着中国的习惯,不过正月十五,那些信了天主教的秀才们是绝对不会出远门的。就算过了十五,考虑考虑过年的辛苦,不休息个几天,也还是出不了门的。所以一直到正月二十五,正月都快过完了,这些人才慢吞吞地动了身上了郑家派来的海船。 若是依着后世的规矩,郑森早就该开学了,只不过这个时代和后世首先在气候上就差异很大。这时候正是所谓的小冰河时代,冬天格外的长,也格外的冷。所以,过年的假期倒是很长。 周伯符和另外的两个秀才,还有两个传教士一起上了郑家的船,这两个秀才一个姓苏,叫苏和,字节礼,他是崇祯元年松江府的癝生,据说,他们家和徐光启他们家乃是世交,着苏和的祖父当年是和徐光启一起进学的。这位苏和四年前勉强的考上了秀才,靠着会使钱,在朝中又有点门路,不过几年居然弄成了癝生。不过这人的才华有限,他的科举之路怕是到这里基本也就到头了,只能慢慢的熬年头,等着当贡生了。 他们家里做着丝绸的买卖,免不了经常和洋人打交道,又和徐光启有交情,也就跟着信了天主教。这苏秀才算数的本事倒是不错,跟着那些传教士,很是学了些西洋数学。然后据说就接连的把好几个做假账黑钱的账房先生送进了牢房。 还有一个秀才年纪大一点,也是松江府本地增广生员,叫做张大防,也信天主教,据说数学非常好,一度还做过徐光启的学生孙元化的幕僚,后来孙元化在登莱之乱中坏了事,最后,丢了性命,张秀才却是腿长,居然跑了出来。 至于两个传教士,一个是意大利人,本名叫伦蒂尼,到了中国之后,取了个中国名字就叫做伍伦备,另一个是个奥地利人,本名叫佩尔莫,到中国后取了个名字叫穆天德。 五个人加上秀才们的书童一共是八个人,上了船,在海上走了几日,总算是在二月初三到了安平。下了船,便看到有十多个锦衣花帽的仆役赶着好几辆马车等在码头,更有一个穿着一身武官官服的人和一个小孩子站在码头上迎接。 看到那个身穿青袍的武官,周伯符不由得皱了皱眉头,不过他倒也没说什么。那武官上前来,寒暄了两句,便告诉大家,事情不巧得很,两天之前,郑芝龙接到巡抚的命令,说是海上巨寇刘香,又在不断搅扰地方,郑芝龙便率领舰队出海去了,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 “海上之事,实在是做不得准。”那个自称郑彩的七品武官说,“大海茫茫,要找到刘香的船,谈何容易,若是运气好,一下子便碰上海寇了,说不定半个月,将军便能凯旋而归,若是不巧,总是撞不到刘香,怕是半年都不见得能回来。将军知道各位要来,只是王事不可耽搁,只得去了。将军知道个位来意,所以留下了不少的书稿,让下官交给列位斧正。另外,将军的长公子阿森,年纪虽小,却也喜欢西学。各位都是西学大家,将军也有意让各位指点指点阿森。” 第十四章,西学泰斗郑芝龙(3) 到了地方,却听到要见的正主居然不在,周伯符却并不觉得十分扫兴,因为他这次出来,讨论数学什么的固然是目的之一,但是借机会出来放纵一下却是更为重要的目的。只是身边跟着的这个周白,虽然从小时候就跟着自己了,但却是个叛徒,一定要想办法把他甩掉,才好快活。只是这个周白,将自己盯得紧紧地,一点不肯放松,更不肯帮着撒谎,真真可恶! 周伯符也问过周白:“让你帮着撒个谎你都不会?”周白答道:“少爷你对着夫人都撒不好谎,我如何撒得好谎?”总之,这个周白,已经完全叛变了,真真可恶。 虽然郑芝龙不在,但是他留下的文稿,大家还是有兴趣的。于是大家便都上了车。 进了郑府,郑彩赶忙给众人接风洗尘,盛宴之后,便安排了下了住处。穆天德又问起那些书稿,郑彩便取了出来,交给他们细看。 书稿拿出来,周伯符只是一看,便差点笑出声来,心中自语道:“真不亏是武将,这笔字拿出来,贴到门上,晚上能吓死一大排鬼!”不过心里笑话归心里笑话,书稿还是要看的。周伯符来之前,也看过了郑芝龙翻译的那本《论各种三角形》了,大部分的地方他还是能懂的,包括那上面的那些难懂的注解,他也弄懂了不少。但是如今再一看这新的对注解的注解,周伯符又发现,很多地方不太明白了。 “有算盘吗?有笔墨吗?”周伯符低着头看着文稿问道。 “有的,有的!”有人递上了算盘和笔墨。 “周白!我说,你算!”作为秀才,亲自打算盘,总是不太好的。 过了一会儿,周伯符停了下来,开始咬手里的笔杆子。 “这不对呀?伍伦备你过来看看,这里这是什么意思?” 伍伦备牧师赶忙凑了过来,看了起来,过了一会儿,伍伦备摇了摇头说:“周,这个地方我也没太看明白,也许,如果郑将军在家里就好了。” “哪里?哪里有问题?”突然有个声音问道。 “这里,没看明白。”周必福没来得及回头就直接说。 “这里,这里有什么问题吗?”一个小脑袋挤了进来,“哦,这里呀,你看,这里我们可以这样变个形,嗯,还是这样写来得简单……” 周伯符这才发现,挤过来的居然是郑芝龙的那个大概八九岁大小的儿子。只见这孩子拿着一根碳棒,在白纸上呼呼呼的写下了一长串的式子,然后又感叹说:“果然,就像老爹说的那样,这西洋数学,还是用西洋的式子来得方便。嗯,你们看,没问题了吧?” 于是大家果断的面面相觑了。 接着就是郑森大显神通,给那些来访的学者细细的讲解坐标轴的运用,三角函数曲线,以及如何在坐标系中用代数手段来解决几何上面的难题。听得围在一边的那几个秀才和传教士都是一愣一愣的。 “好了,大概是这样子吧?没问题了吧?”邓森放下了手里的碳棒。…… “郑家小哥?这样难的问题,你怎么能弄得这么明白的?”苏秀才首先反应了过来。 “此家父所教。”郑森赶忙回答说,一切都在很顺利的依照计划进行。如今,郑芝龙压根本没出场,但在别人眼里,仅仅只是他教出来的一个小孩子,就有这样的水平,那作为师父的郑芝龙自然就更是深不可测了。如此一来,郑芝龙在大家心中的形象立马就变了。以前周伯符等人听到郑芝龙的名字,往往会在脑袋里自己脑补出这样的一幅画面: 身高八尺,腰围也是八尺,铁塔般的一条黑大汉,脸上满是络腮胡子,根根赛过钢针,手里操着两把大斧,从那边船上大喝一声,跳将过来,喝问道:“你这几个撮鸟,是要吃混沌,还是要吃板刀面?” 后来看了郑芝龙翻译的《论各种三角形》,于是郑芝龙在他们心中的形象就又有了些变化。虽然他们很怀疑这书多半是郑芝龙出钱请人搞出来的,他自己其实所知不多。不过知道做这样的事情,哪怕是花钱请人家做的,这形象也绝对不是前面的那种黑老三类别了。于是郑芝龙在他们心中的形象立刻就又变成了这般模样: 身材中等,面皮白净,三角眼睛,鼻子上架着一片西洋眼睛,一手拿着账单,一手拿着一把金算盘,没事的时候,总喜欢将算盘子拨弄的啪啪作响…… 而如今,郑芝龙不在,若是郑芝龙让某个幕僚接待他们,和他们讨论,不,应该说是讲解教授西洋数学,他们都会觉得,自己的这个猜测是完全有道理的。这个郑芝龙就是个想要欺世盗名的奸猾之徒。 然而现在的情况却完全出乎了他们的预料,郑芝龙不在,却留下了一堆深奥的手稿,而且能对这手稿加以解说的,居然是他的还不到十岁的孩子。他的儿子都这么厉害了,那他本人岂不是……于是在这些秀才的脑袋里,郑芝龙的形象又一次的发生了变化。 瘦高身材,白净面皮,五缕长髯飘洒胸前,一手拿着书卷,一手摇着羽毛扇,气质儒雅,虽然是武将,但看过去却更像个书生。 而郑芝龙此时未能在府中欢迎他们的事情,他们也觉得可以接受多了,毕竟人家是忠于王事嘛。 当然,郑森这样安排的目标可不仅仅是为了给郑芝龙刷点声望,郑森知道,西学这个东西虽然在士林中有一点影响,但是影响还是相当有限。由这个而来的声望其实比柳敬亭说书的那个声望强得也有限。不过是稍微能改变一下郑芝龙的形象,并且提供一个和士林攀上关系的途径罢了。而这些东西,意义又有多大呢?作为穿越者的郑森知道,随着十多年后的满清入关,士林中的声望,甚至士林本身都将变得一文不值。 不过这一点郑芝龙是不知道的。所以他会认为这些事情非常非常的重要,非常非常的有意义。而做成了这样的事情的郑森自然就会非常的受重视,在家族中的发言权也就会更大。在原来的历史上,郑芝龙向满清投降之后,坚持抗清的郑成功一开始,仅仅只拉出了几千人马,郑家数万人的军队大多都投降或是溃散了,郑家的财富更是几乎丢了个精光。后来郑成功花了很大的力量才一步步的恢复了一些力量,其中的艰难实在是数不胜数。作为穿越者的郑森可不希望自己也要从那么低的起点起家。在他的心里,到那个时候,整个郑家的力量,都必须为他所用。所以在这十来年中,他要在家族中建立起自己的威望,自己的班底,甚至如果需要的话,也要建立起足以在关键时刻架空郑芝龙的力量。所以,对于郑森来说,时不我待,出名一定要早,掌权一定要早! 此后的一段日子里,郑森成功的将这次学术交流会开成了报告会,每天的流程基本上就是,郑森就一些问题进行讲授,然后其他人就疑难问题提问,然后郑森再进行讲解。这样忙活了大概半个多月,整个的学术交流会也顺利的完成了,这是一次团结的大会,一次成功的大会,然后嘛,依照天朝惯例,当然就是发发纪念品,顺带着组织一次公款旅游了。 于是每个与会者都得到了一些小纪念品,当然只是纪念品,绝对不是什么金子银子银票什么的。那些东西都太俗气了,所以,每位与会的代表都得到了一个用黄金制成的,足有一斤重的,雕工精美的十字架。什么,你说这东西就是黄金的?这怎么能一样呢?黄金,他就是钱,直接送钱,这多低俗!你这不是侮辱人家读书人的人格吗?可是黄金十字架和黄金就是两码事了。首先,那是十字架,是高尚的信仰的象征,而且你看那黄金十字架的做工是何等精美,这是艺术品好不好?艺术品,你懂吗?送艺术品,那是高雅人士的事情,能算送钱么?所以说,你们这些土包子,真是太……嗯,你说张秀才回到自己房间里之后,搂着那个十字架又是哭又是笑的在干啥?那是虔诚的表现好不好,人家张秀才抱着十字架,想起了耶稣基督为了拯救人类,勇敢的……这才如此感动好不好?什么你说张秀才还用牙齿咬十字架?那明明是亲吻基督的圣像好不好,这是虔诚的表现! 总之,这件符合天主教徒身份的,小小的纪念品等到了大家一致的喜欢,包括那两个传教士。除了这件纪念品,剩下的就是公款旅游的事情了。 依照周伯符的想法,最好是能有一个风俗一日游,不不不,应该是福建风俗半月游或者一月游,当然,也不能太久了,毕竟,周伯符还是很想念老婆的。只是同行的人当中却有两个传教士,这实在是一件很为难的事情。虽然据说不少传教士对于风俗观光什么的也很有兴趣,尤其是对于那些可爱的男孩子更有兴趣,只是当着信徒的面,似乎不太好。不过周伯符很快就得到了一个好消息,因为教会的一些事情,这两个传教士就不参加公款旅游了,而是要先一步回去了。现在对于周伯符来说,剩下的最大的问题就是如何对付周白这个叛徒了,不过周伯符并不觉得这是什么大不了的问题,大不了,爽完了,再回家去跪算盘不就得了,难道她还真的能把自己休了不成? 第十五章 ,无心之言 不管周伯符打算怎么样对付周白这个叛徒,总之,在郑家的安排下,三个秀才以及他们的跟班,都坐上船去公费旅游去了,至于旅游的地点,说来可笑,经过了一段讨论之后,最后的结果并不是到福建最有名的武夷山去,而是去金陵游玩。据说,这是周伯符鼓动的结果,而他说服其他人的理由是:“反正是花郑家的钱,相比穷乡僻壤的武夷山,金陵能花钱的地方实在是多多了,尤其是秦淮河一带。” 几个秀才前脚一走,第二天郑芝龙就回来了。其实郑芝龙一直都没走多远,一直都在关注着这场旨在帮他刷声望的表演。每天实际上也都有人把具体的情况汇报给他,而每次看到新的消息,看到那些秀才们感叹说“不意福建竟有飞黄先生这样的西学大才”“某当年也曾辅助孙元化造炮。孙先生在莱登坏了事,这便不说了,但要说造炮,自然少不得西学,尤其少不得三角。我在军中,也见过不少的西洋学者,其中不乏对三角、几何颇有研究者,然而这些人的学问,和飞黄先生的一比,那真是及肩之墙和数仞之墙之别。只可惜,没能亲见一面”之类的消息,尤其是在弄明白了及肩之墙和数仞之墙的典故之后,更是乐得合不拢嘴,甚至直接抓住站在身边的弟弟郑芝虎就自我表扬起来了。 只不过那郑芝虎却不是个肯凑趣的,如果这时候站在一边的是郑彩或者是别的什么人,那定然是要顺着郑芝龙的意思,让郑芝龙高兴高兴的。然而,郑芝虎却不是这样,反而说:“这有个什么好高兴的,一群穷酸,拿了大哥那么多的钱,自然要夸个几句。再说了,不过是一群秀才而已,连个官都不是,他们吹吹,又有个什么屁用?” “你呀,你就是个粗坯,只知道砍人!这些事情呀,你完全不懂!”郑芝龙摇了摇头说。 对于大哥的这个评价,郑芝虎倒是服气的。他也知道,自己的脑袋瓜子比不上大哥,不过他还是不觉得这些举动有个什么意义。 “大哥,你也知道我就是个粗坯,不过我还是不觉得,这样有什么好处。这不但赚不到钱,还要亏进去本钱,有个啥好的。” “你呀!”郑芝龙都不知道该说啥了。 “大哥你别生气,你也知道我,我就是想不明白,胡说而已。” “滚尼玛的!”郑芝龙笑了起来。 …… 虽然对于郑森的这些刷声望的做法,郑芝虎并不太支持,但是对于郑森,郑芝豹却是非常喜欢的。这当中的一大原因就在于,郑森也是他的得意学生。 作为一个武将家庭出身的孩子,即使在郑芝龙的设想中,郑森应该走科举这条路,但是学学功夫,也是必不可少的。于是,在郑森去洪家的族学读书之前,郑芝龙就一直让郑芝虎安排郑森学点武艺。 老实说,相比郑森学“文”的“天赋”,他在学武的天赋方面就真的只是很一般而已。因为这个是真的没办法造假的。哪怕他看过一大堆的武功片,也看过不少的拳击比赛和冰球比赛(看过的都知道,冰球比赛最大的看点其实是打架),但这并不等于他就能打得过别人。 但是郑芝虎对于郑森却非常满意,这主要是因为这么三点,一点是郑森肯吃苦。这个时候,郑家的下一代大多觉得,自己是轮不到做跳船帮砍人的事情了,加上富贵日子过得多了,练武的时候,也就吃不得苦,下不去功夫了。 不过郑森和他们不一样,因为郑森知道,乱世已经开始了,而且还只是开了一个头而已。今后自己和郑家更多的还是要靠武力来经营。虽然如果可能,郑森并不想亲自上阵开无双什么的,但是谁又能保证不会出现什么有风险的事情?秦始皇遇到过荆轲、高渐离、张子房行刺;汉高祖多次在战场上亲冒矢石,甚至还被项羽射中过一箭;唐太宗更是多次冲锋陷阵,阵斩有名有姓的将领不在少数;宋太祖甚至干脆就是崩于箭伤;我大明的那两位祖,哪一个不是百战余生?世间岂有不冒风险而能得天下的?学出一身的好武艺在事实上对于郑森而言,比学会写八股文要重要得多,又怎么敢不认真呢?于是相形之下,郑森自然就表现突出了。 至于第二点,那就是当郑森从洪家族学回来之后,郑芝虎检查了一下郑森的武艺,却发现郑森真的就像海大富报告的那样一直都没落下练习,无论是反应的速度还是动作的敏捷协调,都有了长足的进步,这自然也让郑芝虎非常满意。 至于第三点,那就是郑森愿意听郑芝虎吹牛皮。虽然郑芝虎没有配合郑芝龙吹牛,但是郑芝虎自己却是一个喜欢吹牛皮的人,没事经常喜欢给小辈们吹嘘他当年是如何手持一把大刀,抢下一条又一条船的故事。 然而,郑芝虎的口才并不算好,讲起故事来,什么抖包袱啦,什么扮猪吃老虎啦,什么装逼打脸啦,统统的不会,讲来讲去,无非就是: “二叔我第一个跳上了那条船,刚一落地,就有个杂种拿着刀朝着二爷砍过来了。于是二叔我用盾牌一挡,那货就被撞趴下了,然后二叔我手起刀落,就砍死了那个没用的杂种。接着我有砍翻了一个,然后又砍翻了一个,然后又砍翻了一个,然后那些没用的就都丢了刀子,跪在船板上磕头……” 这种故事其实熊孩子们都是很爱听的,问题是郑芝虎的每一个故事都是这样,几乎毫无区别,以至于到后来他刚开口,熊孩子们就知道他要说什么了,就抢在他前面替他说道:“二叔第一个跳上船,刚一落地,就一刀砍死了一个杂种,接着又砍死了第二个,然后砍死了第三个,然后是第四个,第五个,然后那些杂种们就一起跪下投降了……”于是其他的熊孩子们就一起哄笑起来,接着就在郑芝虎反应过来之前,四散而逃,只剩下郑芝虎在那里四顾茫然。 只有郑森是个例外,郑芝虎任意一次吹牛,只要郑森在,至少就能保证一个不跑的听众。更为重要的是,郑森可不是单听听的,他还会在合适的时候插话进来,通过提问呀什么的方式将郑芝虎千篇一律的故事变得生动起来。其实郑森倒并不是想要捧捧自己的二叔,而是想要通过和他的交谈,更多地了解海上作战的情况,为将来的海上作战做准备。 “二叔,要是有一天,小侄对面的船上跳过来一个比二叔你还能打的,你觉得小侄该怎么办?”郑森很诚恳的问道。 “怎么办?凉拌!”郑芝龙两眼一翻说,“一堆人一起上,围着砍,用人堆死他。只要自己不怕,一个人浑身是铁又能打几根钉?砍人是力气活,就是你二叔我,真的要一口气砍翻十来个人,也会累得像条狗。而且四面八方都是刀砍过来,武艺再高也挡不住。” “那二叔你每次跳过去,人家怎么不这样对付你呢?”郑森问道。 “二叔我又不是一个人跳过去的,我们人一般比他们还多呢。”郑芝龙撇了撇嘴说。 “那要是对面跳过的人不比我们这边少呢?”郑森问道,“有没有类似于戚爷爷的鸳鸯阵那样的阵势能对付这样的高手呢?” “船上狭小,加上到处都是些零碎东西,哪里摆的开什么阵势?这不是陆地上,在陆地上,武艺再高,碰上了结阵而战,都没太多办法,但是在船上,还是实打实的要看自己的功夫呀。”郑芝龙摇摇头说。 “那火枪如何?”郑森问道。 “那东西不好用,远了打不准,近了最多打一枪,若是没打中,就要被人砍了。”郑芝龙摇摇头说,“你二叔我遇到火枪不止一次,但是在海战的时候,真能把火枪打准的,我是一个都没见到。” “那用渔网行不行?”郑森又问道。 “渔网?”郑芝虎吃了一惊。 “对呀,那天我在仑苍的码头上,看见两个人打架,一个小个子的看上去完全不是另一个大块头的对手,不想他却突然操起一副渔网撒了过去,将那个大个子网在里面。那大个子虽有力气,却是动弹不得,被拖倒在地,一顿死打。我想,要是在海战的时候,突然被人家用渔网网住了,是不是武艺再高也没办法了?” “嗯……”郑芝虎想了一阵子,然后说:“要是事先没有准备,真还没什么办法。就是有准备,也是非常凶险。比如说,手上有一把极为锋利的小刀,就能割开渔网,只是这需要时间,真的拼杀的时候,哪有时间去干这个?除非正好在船舷边上,先直接翻入海中,然后在水里割开渔网,但是还是凶险。嗯,这一招用来对付高手不错,先让一个人去和他纠缠,然后渔网撒过去,把两个人一起网住,然后一刀子下去就……我真得防着这招一点。”郑芝虎点点头说。 第十六章,重视 又过了几天,郑森照样又去了洪家的族学读书,除了书信往来越发的频繁之外,似乎和去年倒也没什么大的区别。这些通信大多也和郑森盗版来的解析几何和三角函数有关。不过有时候也会有一些关于家族的生意,以及海上的情报。一开始,郑芝龙只是要求郑森就某些具体的问题作出分析和判断。 每次郑森针对这些东西做出判断之后,不久之后就会得到郑芝龙的一封厚厚的回信。在这封信里,郑芝龙对郑森做出的分析和判断,给出了详细的点评,一方面对于分析正确,判断准确的地方给与称赞,另一方面则着重指出他在对情况进行分析的时候的各种疏漏加以指正和点拨。 郑森明白,这种情况的出现意味着自己已经越来越受到父亲郑芝龙的器重了,如果他仅仅只是一个普通的大家族的嫡长子,那现在倒是该藏藏拙了,免得过了头导致父亲的忌惮。虽说父子天性什么的是客观存在的,但是,在权力面前,这东西很多时候都靠不住。汉高祖能为了权力要项羽“分我一杯羹”,武则天能为了权力把自己的几个儿子像摘瓜一样的一个一个的摘掉,郑森自问,如果到了满清打过来了,他的父亲郑芝龙和历史上一样打算投降满清,而自己手中已经有了一定的权力了,那自己会不会向李二学习,发动一次政变,然后把老爹软禁起来养老呢?郑森知道,自己只要有能力这样做,多半会这样做的。当然,这样做也可以解释为爱护父亲,免得他像在历史上那样被满清抢光了钱财然后杀头。可是如果,当然,作为穿越者的郑森决不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但是,如果真的出现了和历史上一样的情况,郑芝龙已经落入了满清的手中,而且也和历史上一样写来了劝降信,自己会不会像历史上的那位郑成功一样回信说“老爹你放心,万一你真的被满清杀了,也有儿子可以为你报仇”呢? 虽然郑芝龙对郑森真的非常好,虽然郑森也十分的感激,然而他也知道,真到了那个时候,他绝对没有其他的选择,也只能像历史上的那位国姓爷一样,来一个“父不能为忠臣,子亦不能为孝子”。当然,历史上的那位国姓爷那是真的有对朝廷的忠心,而作为穿越者的郑森,对于朝廷什么的,那是只有满满的恶意,毫无一丝一毫的忠诚。 既然郑森自认会为了权力,做出某些严格算起来能算不孝的事情,那么推己及人,自然也会觉得人家也会这样。然而,郑森却明白,他没有时间来韬光养晦,时不我待,在满清入关前,他必须尽快的获得更多的权力。 所以,对于郑芝龙交给他的那些问题,郑森做得都非常的认真,这样一来,他的答案很多时候自然就会让让郑芝龙大为惊讶。 首先是郑森做出的最后的判断往往非常准确,哪怕他的分析过程中有很多错误。有些时候,郑森因为经验不足,忽视了一些至为重要的信息,或者是被一些并不重要的信息干扰了,分析当中出现了很多的漏洞,但是在最后做出综合判断的时候,他却总能不知怎么回事的就绕回来了,做出了相当正确,或者是至少相对正确的判断。 这样奇怪的现象其实也不奇怪,因为在郑森进行分析的时候,他的心里还有一个极其重要的参考资料,那就是未来的历史。这个重要参考资料的存在,使得郑森即使在对其他信息的分析上出了错误,最终做出的判断也不会太离谱。 只是,郑芝龙是没办法知道郑森还有这么样的金手指的,于是这种状况在他看来,就显得格外的怪异了。那个时代的人普遍有一些迷信,像郑芝龙这样的在海上闯荡的人,越发的相信各种怪力乱神的东西。就像当年十八芝聚义,为以谁为首而争执不休,后来有人提出,立旗杆拜风,谁若是拜来了风,便认谁是老大。结果大家下拜,旗帜都纹丝不动,只有到郑芝龙下拜的时候,却突然起了风,吹得旗帜猎猎作响,从此,十八芝海盗便以郑芝龙为首。后来因为招安的事情,十八芝兄弟起了内讧,但是最后,所有的叛乱者,无论是李魁奇还是刘香,都不是郑芝龙的对手,都一一被郑芝龙击败。在和他们的战斗中,郑芝龙也不止一次的做出过错误的判断,有些错误甚至还相当严重,然而,他的对手却一次都没能抓住他的这些错误,甚至于,很多时候都是他郑芝龙犯下的错误总能引出他的对手更大的错误,并直接导致对手的失败。当然,刘香如今还在苟延残喘,但是郑芝龙相信,刘香撑不了多久,因为郑芝龙相信,这就是天命,在这片大海上,只有他才是天命所归。 有了这样的想法,郑芝龙自然觉得,郑森如今的表现也正是冥冥中有天命关注的表现。于是自然越发的看重这个孩子。当然,郑芝龙的这个所谓的天命,还远远不是“主神器”的那个天命,封侯拜相也是有天命的,至于“主神器”的那个天命,这样的野心,郑森倒是有的,但是郑芝龙却根本没有,否则,在原本的历史上,他就不会因为一点小挫败,就轻易的投降满清了。 不过这样的考问很快就升级了,渐渐的变成了对于大局的判断。尤其是有关荷兰人和刘香的情报多了起来。郑森也很快做出了自己的判断:荷兰人可能试图垄断和中国的贸易,为此,他们可能和刘香联手。除此之外,郑森甚至进而提醒父亲,荷兰人可能采用不宣而战的袭击方式发起攻击,一些容易遭到封锁和攻击的位置,比如厦门什么的,要格外提高警惕,另外,在战争爆发前,要尽快加强军队,搞好备战。 “孩儿与穆天德神父交谈得闻,欧罗巴诸国正自混战(三十年战争),荷兰精锐集于本国,能与我战之船舰,所用火炮皆老旧者。而西方有英格兰国,能造铸铁长管舰炮,射程远超荷兰,威力亦然。父亲大人尝与孩儿语战荷兰夹板船往事,谓夹板船坚固,非弗朗机炮所能伤,又有红夷大炮,可以及远,又威力巨大,以火船攻之,常难近之。父亲大人或可自英夷购入此炮,如此,与荷兰夹板船交战之时,可以此炮压制骚扰彼船,协之以火船,则彼势难两顾,如此,则夹板船可破之矣……” “老二,你看阿森说的这些可有道理?”郑芝龙将郑森的这封回信递给了郑芝虎。郑芝虎接过信,皱着眉毛看了起来,过了一会儿才说: “大哥,阿森说的怕是有些道理,最近那些荷兰人是不太老实。这些红毛,一向是眼睛都在钱眼里,都是看到了钱就不要命的货色。如今虽然在广东那边勾着刘香,能赚一点,但是哪有在福建做买卖赚得多?怕是眼睛早就红的发绿了。这些个红毛鬼,一个个的都像个G8,时不时的就想要硬一下,你要不教训教训他们,他们就总想要用他们的G8到处乱戳。你要打他们一顿,他们倒是能软个几天,然后没过几天,狗日的G8就又硬起来了!” “老二,你就是不长进!我们现在是朝廷命官了,朝廷命官你知道不?要有些体面了,知道不?老子让你没事多读点书,是要你也弄得有点朝廷命官的风度,你倒好,勉强算是认得了几个字,就是这张嘴,一开口就是G8卵子的!”郑芝龙笑道:“不过你这个比方倒是真恰当,狗日的红毛都是这个G8德性!这一次,他们的G8要真敢乱翘,老子就把他们的G8连根都砍下来!看他妈的以后还拿什么G8乱翘!” 郑芝虎斜着眼睛瞟了郑芝龙一眼,撇了撇嘴说:“大哥你就是个丈八的灯台,只照着别人,自己下面漆黑一片。兄弟我满嘴的的G8卵子,是跟谁学的?还不是跟着大哥你?正所谓跟好人,学好人;跟着巫婆学跳神……” “少乱扯,还是说说阿森说的,买那个英格兰炮还有做防备的事情吧。”郑芝龙说,“你觉得可行不?” “英格兰炮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那么好。”郑芝虎抓了抓脑袋说,“而且,就算我们买,人家这样的好东西,会不会卖我们?” “按阿森的说法,这英格兰也正在参与欧罗巴的混战,怕是正缺钱,只要肯出钱,多半能买得到。”郑芝龙说,“况且他们在这边也没什么地盘,也不怕卖给我们了将来被我们抢,有个什么不肯卖的道理?只是这些红毛一贯喜欢吹牛,那个什么穆天德也不知道是不是乱吹牛的。而且就算买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到货,赶不赶得上场子。” “要是真的好用,哪怕赶不上场子,以后总有能用的时候。大哥,反正咱们有钱,先买个十几门看看。”郑芝虎说。 “嗯,就这样吧。”郑芝龙点了点头,又问道:“你觉得该如何防备?” “大哥,自古以来只有千日做贼,哪有千日防贼的道理?防备个什么?要我说,咱们先动手,偷袭他们一把才是正道。”郑芝虎瞪大了眼睛说。 “不妥不妥,如今我们是官军了,不能擅启边衅。”郑芝龙笑着摇了摇头,“这第一炮,一定要让荷兰人打。而且,我们也正可以给他们一个先打一炮的机会,让他们帮我们把一些不太听话的家伙清理掉。” “大哥,你是说……”郑芝虎猛地闭上了嘴,还朝着四面张望了一番。 “老二,你说这个局我们设在哪里比较好?”郑芝龙微笑着问道。 “既然阿森谈到了厦门,那就设在厦门好了。”郑芝虎说,“我相信阿森的眼光和运气。” 第十七章,爱护 确定了基本的计划之后,郑芝龙就开始调动手中的力量。他召集了几个主要的手下宣称,由于刘香屡屡骚扰地方,最近居然跑到大员附近,抢了挂着郑家的旗帜的船只。长此以往,郑家的旗帜怕是要卖不出价钱了。所以,为了维护郑家大旗的市场价格,为了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不法分子,他打算带上船队往广东那边转转,找个机会教训教训刘香,也让他知道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我打算到下个月中旬,将我们的战船集中起两百条,去和刘香练练。我自然是带队上的,你们看看其他的事情还有些什么要安排的?”郑芝龙问道。 “大哥,你去了,却留下谁来看家?”郑芝凤问道。 “你们谁愿意留下来看家?”郑芝龙问道。 “大哥,你别瞅着我,看家这事情,无聊得紧,我可不干!”郑芝虎看到郑芝龙的眼光瞟向了自己,立刻颇为配合的嚷嚷了起来。 “你就想留下来,我也不会答应。”郑芝龙笑骂道,“你不去,哪个带头跳帮?嗯,要不老四,这事情是你提出来的,我就派你你去守北港如何?只是我却没有多少船留给你,你老老实实的守住港口便可。” 北港是郑氏家族在台湾的重要据点。郑芝凤听了便下拜接了令箭。郑芝龙又令郑芝豹留守海安,郑芝莞守澎湖,然后又说道:“还有厦门一地,也颇为重要,虽然朝廷也有几条船在那边,但是朝廷的船是怎么回事,大家也都知道。那里也需要有人把守。不知道谁愿意去?” 这时候就有一人站起身来双手抱拳回答道:“大哥若是信得过小弟,小弟愿意守住厦门。” 郑芝龙看了,大喜道:“有大瑄在厦门,则厦门无忧了。” 这答话的施大瑄便是后来的那位当了汉奸的施琅大将军的老爹。当初他也是和郑芝龙拜把子的“十八芝”中的一位。后来“十八芝”内讧分裂,施大瑄还有杨天生、陈衷纪一起加入了郑芝龙的队伍。在和李魁奇的交战中,杨天生、陈衷纪都不幸领了盒饭,如今郑氏家族的海上力量中,也只剩下施家这一支外姓了。 看着杨天生、陈衷纪都领了盒饭,施大瑄自然不免有些兔死狐悲之感,很有些怀疑他们之所以领了盒饭,是因为郑芝龙借了李魁奇的刀来排除异己。再后来施大瑄上战场的时候便一直有些瞻前顾后,不够勇猛了。只是因为如今郑芝龙实在是太强,加上他们又杀了刘香不少人,结下了深仇,所以施大瑄也只能继续跟着郑芝龙了。 如今郑芝龙带着队伍要去打刘香,施大瑄听了心里就打起了小鼓。有心想要不去,却又担心郑芝龙不高兴,想要去吧,又担心自己会和杨天生、陈衷纪一样下场。如今听到郑芝龙说要一个人守厦门,他便站起来说自己愿意去。在施大瑄看来,刘香如今也就在海上抢抢商船,偶尔到沿海袭击以下沿岸的村庄什么的,攻击厦门这样的事情,刘香是没有这样的实力的了,所以据守厦门其实是一件相当安全的事情,而且,厦门除了自己,还有原本正宗的大明福建水师的一些船。按说,是出不了什么问题的了。 “大瑄,厦门地位重要,与北港、澎湖、泉州都近,不能没有船,你和施福前不久也都出过海,带着的船也都要休整,就就都安排在厦门吧。另外,我从西班牙人那里买了些炮和信鸽,也给你一些。你看怎么样?”郑芝龙笑着问道。 “多谢大哥,小弟一定将这厦门守得铁桶一般。”施大瑄赶忙下拜说,便从郑芝龙手里接过了令箭,带着本部人马守厦门去了。 …… “大哥,问什么要给他大炮?”等大家散了,郑芝虎忙瞪大了眼睛问道。 “我还不想让施大瑄死在厦门,毕竟都是兄弟。”郑芝龙叹了口气说,“老二,我给他的那几门炮都是重炮,摆不上我们的船,所以只能架在岛上。有着几门炮,荷兰人和刘香是拿不下厦门岛的,最多只能是打坏了那些船。其实我也是为了他好。若是他手里总有一队自己的人马,那就难免彼此猜疑。我当年和李魁奇、刘香他们翻脸,还不都是因为大家都有自己的一帮人马,就都有自己的小算盘。其实又何尝是我们都不想讲义气呢。老二呀,你听说过这么一句话吧:‘宁要桃园三结义,不要瓦岗一炉香’。可是瓦岗的那些人刚刚结义的时候,难道就都想着要内讧不成?还不是一开始就各有各的人马。我们当年十八芝聚义也是一样呀。如今,外姓的兄弟也就剩下老施了,我知道他因为还有自己的船,所以多多少少的还有些心思。咱们做大哥的,可不能看着兄弟犯错不是。嗯,老二呀,你知道郑伯克段于鄢的故事不?” “不知道,什么郑伯克什么段语嫣的,难道和梁山伯与祝英台一样的?”郑芝虎摇晃着脑袋回答说。 “这个故事还是我在考阿森读书的时候,阿森讲给我听的。”郑芝龙说。 郑芝虎点点头,心里道:“什么考阿森读书?阿森的书,那是大哥你考得了的。不就是阿森给你讲古吗?”嘴巴里却说:“大哥,快和我讲讲,你知道,我最喜欢听人讲古了。” “你要喜欢听,以后阿森回来了,没事的时候,就叫他给你讲。嗯,还有,你也老大不小了,该找个媳妇生个娃,然后让他读书,将来给你讲古。”郑芝龙笑道。 “大哥,以后的事,以后再说,你先给我讲讲那个啥玩意来着?”郑芝虎道。 “这个郑伯克段于鄢呀,他是这么一回子事……”郑芝龙得意洋洋的就开始在自己弟弟面前炫耀起学问来了。 不一会儿,郑芝龙讲完了这个故事,然后问郑芝虎道:“老二呀,你看这个郑伯,算不算个好大哥?” “大哥,这小子太阴了,真不是个东西。他弟弟也不是个好东西,不过好多事情都是这个叫郑伯的王八蛋给教坏了的。要我说,他要是真的要对弟弟好,早就该把那个叫什么来着?” “大叔段。”郑芝龙补充说。 “对,就是他那个弟弟大叔段叫过来,痛骂一顿,甚至狠狠的用皮鞭抽一顿。说不得那个大叔段就死了谋反的心思,反倒是能保全得住了,可是你看他,还不断地给那个大叔段地盘人口,那不是有意的引诱弟弟造反吗?嗯……大哥我明白你的意思了。我们要保住和施大瑄兄弟的情意,就不能让他有太多的想法,要不让他有太多的想法,就不能让他有自己的船队。” …… 一个月后,什么事情都没有,两个月后,郑芝龙带着船队到广东附近转了一圈,也没遇到刘香的船。又过了两个月,还是什么事都没有,于是大家就都该干啥干啥去了。只是施大瑄依旧在守着厦门,就像郑芝凤依旧在守着北港一样。 施大瑄对于目前的日子其实相当的满意,因为厦门实在是个好地方,南来北往的商船都免不了要从它附近经过,守着厦门,这一来二去的,就有不少的油水。如今的施大瑄其实也没什么太多的大志向了,看着口袋一天天鼓起来已经成了他最大的爱好。 这样悠闲的日子过得特别快,一眨眼功夫,一年的时间就过了。期间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偶尔有荷兰夹板船到了厦门附近,但是他们也只不过是来避避风的。 一转眼就到了崇祯六年的六月份,这一天郑芝龙正在书房里看郑森给他的回信,突然郑芝豹猛地从外面冲了进来。 “大哥,荷兰人动手了!”郑芝豹喊道。 “在哪里,怎么样?”郑芝龙立刻放下手里的信件问道。 “在厦门,荷兰人和刘香联手,偷袭了厦门。”郑芝豹大声的回答说。郑森关于荷兰人可能会勾结刘香偷袭厦门的判断郑芝豹并不知道,而此后郑芝龙和郑芝虎的如何保全兄弟情义的那番盘算郑芝豹也不知道,所以难免有些着急。 “别慌,阿豹,越是大事越要能沉住气。”郑芝龙说,“不就是荷兰人和刘香吗?咱们又不是没和他们打过。嗯,是施大瑄用信鸽送来了信件是吧?那上面怎么说的?” “大哥,施大瑄防备不周,被荷兰人堵在港口里了,然后刘香放出了几十条火船,他手里的二十来条船,连着原来福建水师的十来条船全被点着了。刘香和那些荷兰人还上了岛,不过他们都不知道大哥在岛上又多放了好几门大炮,结果被大炮一轰,死了几十人,就都退了下去。”郑芝豹回答说。 “那就没什么大问题。”郑芝龙说,“厦门的积蓄足够他们坚持大半年的,荷兰人少,在海上打还行,上岸来攻城,他们那几个人还不够死的。至于刘香,他要是愿意为了攻厦门死掉一大堆人,那随我们来说倒还真是一件好事情。厦门丢不了的。用信鸽给施大瑄送信去,就说船烧没了可以再造,没什么要紧的。好好守住厦门,最多过一两个月,老子就能把他救出来,只要他守住了,就算他无罪有功!哦,对了,阿森马上就要10岁了吧?” “大哥,你要不说,我还真觉得阿森都长大成人了呢,原来才10岁呀。嗯,10岁是个大日子,可不能太随便。可惜马上要打仗了,要不我们把阿森接回来给他好好过一个生日。老实说,又有好久没见着这孩子,不知道长高了没有,还真有点怪想他的。” 第十八章,学习 这天一早郑森和往常一样到王先生那里去上学,到了快中午的时候,却见洪成畯和海大富一起走了进来。 “出什么事情了?”郑森不由得想到,不过他并没有什么更多的动作,只是继续目不斜视的低头读书。 从眼睛的余光里,郑森看到王先生正起身来,迎了上去,洪成畯说了句什么,然后几个人就一起走了出去,过了一会儿,王先生又走了进来,看面色似乎非常沉重。他一直走到郑森跟前说:“郑森,你跟我来。” 郑森也不多说话,只是默默的站起来,跟着王先生,在其他同学集体的目送中走了出去。 “郑森,你父亲来信叫你回去。”到了外边,王先生这样对郑森说。 不等郑森继续问,洪成畯就开口道:“贤侄可知道西洋有一荷兰国如今对我大明宣战了。” 荷兰和大明打起来了的事情郑森当然是知道的,甚至他也知道荷兰向大明提出的所谓和平条件: 荷兰要求拥有在漳州河、安海、大员、巴达维亚自由贸易的权利,以及在鼓浪屿建立贸易据点,并可派遣代表至中国沿海城市收购商品,荷兰船只可以在福建沿海自由停泊,不准任何中国船只前往马尼拉。也就是说中国方面必须立即停止同西班牙、葡萄牙等国的贸易,只能与荷兰人贸易,同时荷兰人在中国享有与中国同等法律权利。 虽然如今的明朝正在风雨飘摇之中,但是这样的条件,明朝也是绝对不会接受的。就是明朝愿意接受,郑家也是绝对不能接受的。而且荷兰人还先动了手。郑家什么时候在海上被人家打了会不还手的?所以双方大战起来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听说这荷兰,在海上船坚炮利,极度凶恶,几乎就是海上的建胬。”洪成畯说,“前些日子,朝廷水师和这些荷兰人也多有交战,折损舰船百余艘,但竟然未能击沉或是缴获哪怕一条荷兰船。而且这些荷兰人不断地袭击沿海村落,他们火器犀利,就是上了岸,卫所官兵也完全不是对手。但是我大明几百年来还没有人家打到我们门口,我们却不敢交战的事情。况且这些夷人豺狼成性,若是我们退让了,只怕他们只有得寸进尺,步步紧逼。所以我大明实际上也退无可退。” 说完这话,洪成畯又深吸了一口气道:“阿森,汝父飞黄公已经上书朝廷请战,将抬棺与船上,与红夷决一死战。朝廷的批复很快就能下来,到时候,汝父,汝诸叔辈,皆将出海,与红夷决一死战。兵凶战危,今日汝父派人来接汝回去,或当有事交代于汝。汝可速速回去。” 郑森听了,也不多话,只是咬着嘴唇,向着王先生和洪成畯分别躬身行礼,然后转身便向外走去。海大富也赶忙向着两人拱了拱手就跟了出去。 “飞黄将军虽然出身海寇,但也还是颇有忠义之心呀。”看着郑森和海大富匆匆的走出门去,洪成畯颇有些感慨的对王先生说。 “希望他们能一举击退红夷,就像当年澎湖一战时候一样。”王先生也点点头感叹道,“如今朝廷内有流寇,北有建胬,若是江南再遭到红夷骚扰……唉……” 不过郑森的心中其实并不像表现出来的那样紧张,他知道,局面也根本没有洪成畯说的那样严重。荷兰在远东方向上,其实只有十一条夹板船(盖伦船),虽然这些船相比明军以及郑家使用的福船,在顺风时的速度上,在火力配置,在抗打击能力上都有着明显优势,但是它们的数量毕竟有限,仅仅只有区区的十一条而已。这区区十一条船,又能控制多大的海域,又能一次运送多少作战人员?而且荷兰相距遥远,又被欧洲三十年战争吸引,不可能真正调集全力投入东亚,所以,虽然单看荷兰人单个的夹板船的战斗力,相当出色,但是整体上来说,荷兰人并不足以给大明造成真正的威胁。 而且,郑家船队如今的实力,其实也远远不是荷兰的这十一条夹板船能比的。郑家手中的大小船只超过千余条,这些船虽然单挑肯定干不过荷兰船,但是拼消耗却远不是荷兰人能比的,哪怕他们拉上了刘香。而且郑家在福建到大员海域的情报能力也远远不是外来户的荷兰人能比的额,哪怕他们为了增强这方面的力量而拉上了刘香。除此之外,荷兰人还要担心西班牙的力量。荷兰和西班牙是敌国,如果荷兰人在和郑家的交战中损失太大,难保西班牙不会趁机杀出来,到那个时候,别说迫使大明同意他们的条件,怕是连他们在远东的那些原有的殖民地都未必保得住了。所以,这一战郑家面对的局面其实并不是太严重。 而且,在此之前,荷兰人打出的那些漂亮的交换比,其实也是非常有水分的。他们打掉的要么是像施大瑄这样的郑家的盟友的船,要么就是正版的福建水师的船。这些战果,从某些意义上来说,甚至是郑家要普大喜奔的事情。至于郑家的嫡系船队,虽然单舰的战斗力依旧是要弱于荷兰人的夹板船的,但是好歹换上了购自英国的铸铁加农炮,单就火炮的射程而言,相比荷兰人在远东的这几条夹板船甚至还有了一点点的优势。当然这些火炮在威力上还是不如荷兰人的重型青铜舰炮,而且福船只有船头和船尾能各装一门火炮,火力上也远远不如荷兰人的夹板船。但是郑家的舰队有非常明显的数量优势,配合上纵火船,郑家船队对远东的荷兰人还是有着非常明显的优势的。所以,郑芝龙的所谓抬棺决战什么的,完全就是在做姿态而已,而郑森也很清楚这一点,自然不会真的紧张担心。至于将自己召回去,在郑森看来,也就是他老爹做戏要做个全套而已。 出了门,郑森就看到郑芝龙的长随郑福牵着三匹马正等在那里。见到郑森等人出来了,郑福便牵着马迎上去抱拳道:“大公子,老爷让你立刻回去,请上马。” 在这两年过年的空隙里,郑森也算努力的学过骑马,如今虽然算不上骑术高超什么的,但是平常的骑骑马还是没问题。而郑芝龙的这个安排,也让郑森在心里为郑芝龙竖了个大拇指——这戏做得真是细致!你想,郑将军抬棺出战,其子乘马飞奔数百里而回以为父壮行,父为忠臣,子为孝子,这是何等的美谈! 郑森也不多话,接过郑福递过来的缰绳,飞身上马。海大富和郑福也跟着上了马,三人打着马就顺着路向着镇子外面跑去。 郑福和海大富倒是满脸的忧色,他们这样级别的人自然是不知道这不过是一场戏而已。郑福打马扬鞭,赶上郑森道:“大少爷,已经有船在仑苍了,我们一路赶到仑苍,然后上船还是赶得及的。马鞍边的袋子里面有些干粮,大少爷要是饿了,可以吃一点。” 郑森也不答话,只是点点头,继续催马前行,郑福又道:“大少爷,这还有二十里,这马本来就是一路跑来的,如今可没办法这样再跑二十里。怕是跑不到就得死在半路上了,反而耽搁时间。大少爷慢一点!” 郑森听了这话,却并没有放慢马速的意思,依旧赶着马飞奔。郑森当然知道,欲速则不达的道理,但是,但是事实上不是根本就没有什么真正的急事吗?那么早点到晚点到又有多大区别呢?反正肯定赶得上的。而且,而且儿子为了赶紧赶回去为父亲壮行,一路飞驰,以至于连马都跑死了,这不也是一个不错的噱头吗?而且,一匹马而已,对于家财万贯的郑家来说,根本就不算什么。在此之前,郑家为了形象工程,投入的资金比这大得多。如果说这样做有什么不好的地方,那大概就只有这会让郑森显得不够理智了。不过,一个做儿子的,在父亲就要抬着棺材上战场的时候,还能表现得非常的理智,这到恐怕未必是什么好的形象。 于是才跑出去了不过七八里,郑福的马就首先两腿一软,摔倒在地上,再也起不来了。好在郑福身手不错,顺着马摔倒的方向打了个滚,倒是没受什么伤。 接着没过多久,海大富的那匹马也不行了。郑森依旧不管他们,继续向前飞驰,他的体重要轻不少,所以他的那匹马暂时还可以维持跑动。不过郑森也明白,这匹马也支持不了多久了,所以他轻轻地将脚从马镫中拿出来了一点,做好了随时跳下来的准备。 跑着跑着,郑森只觉得马头猛地往下一扑,他立刻双手在马鞍上一推,向着旁边一跳,就落在了地上,然后就势向前一滚——这一招郑森在学骑马的时候练过几次,这次他做的并不算完美,还是狠狠地摔了一跤,胳膊上腿上都乌青了好几块。不过大的问题倒也没有。 郑森转过头,看到那匹马倒在地上,口吐白沫爬不起来。再往更后头的地方望去,海大富和郑福也没能跟上来。郑森就自己向着仑苍码头的方向走去,他知道,海大富和郑福肯定能在他到达仑苍前追上他的。 第十九章,专业战舰 果然,就像郑森预计的那样,在郑森翻过了一座小山包,远远地望见了仑苍镇的黛青色的屋顶,以及在屋顶上弥漫着的炊烟的时候,海大富已经从后面赶上来了,而在更远一点的地方,郑福正喘着粗气在追赶着他们。 “大少爷,你跑得真够快的。”好不容易追上来的海大富喘着粗气对郑森说。 这两年里,每天早晨,郑森都会围着英都镇跑上几圈。这并不仅仅只是从上辈子带来的良好习惯,也是郑森对于今后的战斗生活的准备。 郑森一向认为,在玩争霸类的游戏的时候,最重要的能力首先是建设。这就像是玩游戏,战斗时的微操固然重要,但是如果建基地,开分矿,爬科技树什么的太烂,让人家轻易地拉开了实力上的差距,打着打着就会发现,战争的局面渐渐地从用自己的民兵、长矛兵、步弓手、侦察骑兵对抗别人的数量相当的民兵、长矛兵、步弓手、侦察骑兵,变成了用自己的民兵、长矛兵、步弓手、侦察骑兵对抗别人的数量相当的剑士、长枪兵、弩手、重骑兵,到最后甚至变成了用自己的民兵、长矛兵、步弓手、侦察骑兵对抗别人的数量相当于自己几倍的冠军剑士、长戟兵、劲弩手、圣殿骑士。到了那个时候,哪怕微操再出色,也只能像某艇那样被人家挂在电线杆上永远飘扬了。 而第二重要的能力就是要会跑了。《兵法》曰:“小敌之坚,大敌之擒也。”就是说力量小的时候,如果和力量强大的对手硬碰,只会全军覆没。所以这个时候,就需要会跑,或者说会转进了。在战术上,最重要的技巧就是会跑,所以有“三十六计走为上”的说法。 郑森估计,在相当长的时间里,郑家在陆地上的力量和满清相比都将处于整体上的劣势,所以他,以及他麾下的军队都特别需要会跑。就象后世,国民革命军第十八集团军到了敌后,总能够在日军的铁壁合围中找到空隙溜出去,顺手还能零敲牛皮糖的敲掉日军的一些小部队。而国民革命军部队到了敌后,却根本就无法坚持,不是像中条山那样被鬼子一个扫荡,就被打出个吓死人的交换比然后全部完蛋,就是干脆直接投敌当了伪军。这里面固然有政治上的原因,指挥上的原因,除此之外,跑路的能力,更专业的说法也许应该是行军能力上的差距也是非常重要的原因。第十八集团军的前身,有过在后有追兵,前有堵截的情况下,冒着大雨,在崎岖的山路上,完成过单靠双脚一昼夜行军120公里,并且在稍作休息之后,就能向坚固目标发起攻击,并将之攻克的记录。而他们的后继者,也有在朝鲜的山地里,徒步穿插,用两双脚板跑过灯塔国军队的汽车轮子的记录。所以十八集团军的行军能力,自然也是顶呱呱的。 更强的行军能力,才是包括穿插在内的各种花样的出奇制胜的基础,任何出奇制胜的手段,大多强调攻击敌人的侧翼,攻击敌人的弱点。但是在攻击敌人的侧翼,敌人的弱点的时候,往往也免不了将自己的侧翼和弱点也暴露出来。如何既能攻击到敌人的侧翼,又反过来不会被敌人攻击侧翼,这里面除了隐藏意图欺骗敌人之类的大家所熟悉的“兵法”技巧之外,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行军能力更强,部队运动调整更快。正像某些武侠小说中说的那样,“天下武功,唯快不破”。因为他的行军速度比你快,所以他的一切弱点都不是弱点,任何试图抓他的弱点的打法,都会反过来被他抓住你的弱点,将你打得一败涂地。这就是为什么后来KMT和土鳖的内战中,出奇制胜的总是土鳖的一个重要原因,而那些在和其他军阀的作战中也有过出奇制胜的战例的KMT将领们,一旦遇上土鳖军队,总是变得缩手缩脚,再也玩不出什么出奇的招数,反倒是总会被土鳖出奇击败。 所以,在郑森的想法里,将来他的军队,别的先不论,这行军跑步的能力,一定必须是顶呱呱的,即使不能达到后世的工农红军-第十八集团军-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志.愿军的水平,至少也必须比满清的行军能力强,否则要想在将来击败满清,可没那么容易。此外郑森还认为,自己的行军能力,或者说长跑的能力,一定要能超过自己设想中的郑家军队的水平,这不仅仅是为了便于指挥,也是为了万一打了败仗——话说谁能保证不打败仗呢——至少也能跑得比较快。不求跑得比老虎快,至少也要跑得比旁边的人快。 正因为有这样的考虑,所以郑森一直没有放松过长跑练习,因而,他徒步的速度相对于他这个年龄,还真是非常出色。 “海大叔,真该听你们的话,”郑森同样喘着粗气回答说,“要是不那样死命的赶马,也许我们现在都已经到了。” “也没慢多少。”海大富回答说,“只是少爷你不该一个人这样跑,万一遇到个歹人可如何是好?” “大叔,这边一向还算太平的。”郑森只是笑笑。 这时候郑福也追了上来,三人一起向着仑苍走了过去。 郑家的船早就在仑苍码头上等好了,三个人上了船,船立刻就起航了。 …… 郑森原本以为,老爹玩出这一系列的花样,只是为了更好的刷声望,却没想到,一回到家里,见到老爹之后,老爹却表示,刷声望什么的固然重要,但是还有一件重要的事情被郑森忽略了。 “阿森呀,你还忘了一件事情。”郑芝龙笑得非常的得意。 “爹爹,不知道是什么事情?”郑森想了想,觉得自己应该没有忽略掉什么,就这样问道。 “再过两天就是你的十岁生日了。”郑芝龙哈哈笑道,“阿森你呀,别人的事情记得不少,自己的事情倒是忘了。十岁生日是一件大事情,无论对你,还是对郑家都是。可惜正好碰上了打仗的事情,不好大肆操办。但是总得过一下,不能就这么白白的过去了。” 听了这话,郑森才想起来,貌似自己的生日的确快要到了。郑森知道,郑芝龙这段时间一定非常忙,而在这样的百忙之中,他还记得自己的生日,这倒是让郑森颇有点感动。 “唉,要不是要给你做生日,我都差点忘了你如今还没到十岁。”郑芝龙又感叹道,“你前面估计荷兰人会向我们动手,倒是很准,而且你建议的向英国人买铸铁炮也是个好建议。哪种炮虽然威力上比不上红衣大炮,但是射程的确比荷兰人、西班牙人的都要更远一些,而且,那炮重量也更轻,价格也更便宜。更重要的是,也更方便放到我们的船上。另外你设想的用射程更远的英国炮掩护火船攻击的方式也很不错,应该能大大的增加我们的胜算,减少我们的损失。” “只可惜火船战术很难在开阔的海面上起作用,”郑森回答说,“荷兰人的夹板船顺风跑起来比我们的火船要快不少,如果不能找到机会把荷兰人堵在相对狭小一点的海湾里,就很难给他们沉重的打击。所以,爹爹,这一战之后,还是要想办法从泰西找一些能造软帆船和大炮的工匠,我们自己也要造夹板船,造大炮,这样才能保证任何时候,都能打败那些荷兰人。” “阿森,大哥其实也考虑过夹板船,还买过一条,只是夹板船虽然顺风跑得快,但是一条船需要的水手要比我们的福船多得多,相应的,自然也就要装上更多的淡水和食物,分出更多的船舱住人,这样一来,同样大小的一条船,我们的福船装的货物要多得多。而且夹板船不好走逆风,如果遇到逆风,会比我们的船慢很多,再加上,他们的船上没有隔舱,万一触礁什么的,破了一个大洞,就很容易沉没。再加上夹板船对于木料的要求很高,用的帆布也多,这船的造价自然也不便宜,用他们的那种船不合算。”郑彩在一旁解释说。 “爹爹,彩叔,夹板船若是用来当商船跑,自然不如用福船合算。”郑森回答道,“只是如果把它当做专门的战船,专门用来打仗,封锁港口,袭击敌人的船队什么的,夹板船就很好用了。爹爹,彩叔,过去我们郑家船少,每条船都要能运货赚钱,那才是勤俭持家的道理。可是如今我们也算是家大业大了,如果还是像以前那样,那就像已经是大胖子了却还要穿小孩子衣服,不但盖不住身子,还容易穿坏了衣服,反而浪费布料。一个小家族,人人都要种地打渔,才能过日子,但是大家族却不能这样,他必须有人不再种田打渔,而是去读书考官什么的才能维持家族的地位和声威。在海上也是一样,我们如今需要专门的战舰,而不是那些既能当战舰用,也能当商船用的东西。” 第二十章,专业战舰(2) “我们如今的船队中本来就有专门的战舰呀。”郑彩不解地说。 “爹爹,彩叔,这是不一样的。我们的所谓的专门的战舰,其实不过是把商船拿过来,在船头船尾加了两门炮而已。虽然这些船不再干商船的活了,但是它的本质还是条商船,就像一个农夫,你给他一把武.士.刀,他也不会一下子就变成武士。真正的专门的战舰不是这样子的,就像荷兰人这次动用的那些夹板船。爹爹,你给我的信件中提到了,荷兰人的这些夹板船比一般的船都要更细长一些。一般来说,普通的商船的长宽的比例都不过是三多一点,对吧?但是按您的信件上的说法,这些夹板船的长宽比例都超过了四。爹爹,彩叔,你们觉得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不同?” “因为这种船从一开始建造的时候,就没有考虑过要用它来装货。”郑芝龙回答说。 在表面积固定的情况下,球体的体积最大,而正方体的体积就要小不少,长方体则更小,越是瘦长就越小。船也一样,虽然航海的需要使得它不可能做成球体,不可能长宽一模一样,但是在使用相同数量的材料的情况下,一条船的长宽比越大,可用的容积就越少。当然更瘦长的造型也能降低海水对船只的阻力,有助于提高航速,不过在风帆时代,船只的航速再快也快不到哪里去,但是长宽比从三变成四,损失掉的运输能力却相当的多。海运的都是些不太在乎时间的快慢的货物,所以对于商船来说,损失一点速度,去换取更大的运载量绝对是划得来的。不过对于军舰来说,就不是这样了,速度对于军舰来说,比对于商船来说要重要得多。 当大航海时代,或者叫做地理大发现时代在15世纪到来的时候,那些欧洲人所使用的船只也都是长宽比在三点几的商船,即使是那时候的欧洲海军,或者是传说中的加勒比海盗,他们的军舰,也都是用长宽比在三点几的普通商船改装成的。但是到了十六世纪末十七世纪初,随着西班牙和英国、荷兰和西班牙、英国和荷兰的海上斗争日趋激烈,建造不再考虑载货的专门化的军舰在欧洲已经成了风潮。 “是的,爸爸。你看,这些更细长军舰能够提供更快的速度。这样一来,用这样的军舰和敌人交战,占据优势的时候,敌人跑不掉;反过来敌人占优势的时候,却很容易跑掉。而且更细长的军舰的船舷更长,沿着船舷,可以设置更多的火炮。夹板船坚固的内撑结构,让他可以放上几十门大炮,战斗力自然也更强。自从这些新的,专门化的军舰一出现,老式的商船改的军舰就都过时了。所以,孩儿觉得,我们也需要建造自己的,就像这次荷兰人动用的夹板船那样的专业军舰。”郑森继续推销着自己的理念。 “不过荷兰人和西班牙人的那种甲板军舰都很贵的。先不说一条军舰上面好几十门炮,单就船本身,都非常非常贵。比我们的船可要贵多了。”郑芝龙皱着眉毛说。 “爹爹,其实我们的船怕是更贵。”郑森向郑芝龙揖了一揖道。因为后面的话,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在反驳自己的父亲,所以在说话之前,相关的礼节是必不可少的。 “哦?你这话是什么意思?”郑芝龙知道自己的这个神童儿子从来不喜欢话说八道唬人,所以对他的这种说法倒是很重视,甚至不自觉地背部离开了椅子背。 “爹爹,我们这次要对付这十一条夹板船,需要动用多少战船?”郑森问道。 “大大小小的算起来,要动用四百多条战船吧。”郑芝龙回答说。 “只算大的是多少?”郑森又问道。 “一半多吧。”郑芝龙回答说。 “造这些船,养这些船,怕是比荷兰人的那十一条夹板船要贵好多倍吧?”郑森说,“而且,如果这些荷兰人狡猾一点,不试图攻击港口什么的,而是一直保持在开阔海域拦截我们的商船,我们的战船虽多,也不一定真能抓到他们。用养四百多条战船相同的钱,我们至少能装备好几十条夹板船,这还是按照西班牙人卖给我们的价格计算。如果我们能自己造,还能便宜不少。另外,就我和穆天德神父交谈所知,因为运费什么的原因,加上必要的利润,其实他们出售给我们的火炮,价格上同样要超过制造成本好几倍。我听说,朝廷经常向泰西人购买红衣大炮来对付建胬,花的钱和流水一样。如果我们能自行制造大炮,然后找个西班牙人或者葡萄牙人来做幌子,卖给朝廷,那就是给我们家又开了一条财路,建造夹板船的钱,还有给它们配大炮的钱,从这里面就能拿回来不少了。爹爹,如果我们有二十条和荷兰人差不多的夹板船,就绝对可以对付这边的荷兰人,甚至还加上西班牙人。而且他的那些船就可以改回去当商船,这又能多赚一笔,这样一来,从长远看,用一支船只数量更少,但是确实由专门的军舰构成的水师,要更为高效也更省钱。当然,爹爹,孩儿也就是随便一想着这么乱说,到底情况是不是这样,还要细细的计算才行。” 郑芝龙点点头说:“我知道,就是你在信中说过的,做决策,一定要有数字支持嘛。阿彩呀,等我们这一仗打完了,你找几个账房先生,算算花了多少钱,再算算如果我们自己也造夹板船,还有雇佣西洋水手,训练中国水手要花多少钱。看看可不可行。” “大哥,我知道了。”郑彩回答说。 …… 郑森的生日在八月份,其实还很有些天,不过郑芝龙这次是真的很快就要出海了,估计到时候也回不来。所以,郑芝龙原本打算提前给郑森过这个生日。只是郑森的庶母庄氏却对郑芝龙这样说: “孩子十岁了是件大事。现如今要是提前庆贺,马上要打仗了,也不好大办,要不然外人怕是会有些闲话说,对老爷的名声也不好。上次阿森在家里的时候,给阿袭他们讲古代名将的故事,很是有趣。妾身正好没有事情做,就也在一旁听。听到阿森讲古时名将赵奢的故事。提到赵奢将军从接受出征命令的日子起,就不再过问家中私事;得到君王的赏赐就都分给士卒,所以能克敌制胜。后来他的儿子赵括当了将军,君王所赐赠的金钱丝绸,他不再分给士卒,而是统统收藏起来,每天寻找可买的合宜的田地房屋。心里盘算的都是自己家里的事情,所以长平一战,军覆身死。老爷如今若是大办阿森的生日,妾身担心有人会指责老爷没有古代名将的风度。” “那你的意思是?”郑芝龙盯着庄氏的眼睛问道。他知道,因为郑森的母亲是个日本人,而且也没有什么太了不起的背景。所以他的那些小妾们一个个的都难免会有着把那个日本女人宫斗下去,自己当大妇的想法。而且,一旦成功,能带来的利益更不是仅仅一个大妇的地位。母以子贵,子以母贵。如果田川氏不再是正妻,那她的儿子还能不能算嫡长子就很成问题了,庄氏也是有儿子的。所以如今庄氏突然提起这话,郑芝龙不免有些猜疑。 “老爷您也知道,阿森是嫡长子,将来郑家的带头人。这满十岁也是大事,若是胡乱的就过去了,让人知道,到好像是我们家里真的有了什么事情一样。老爷也知道,以前就有过传言,说我们姐妹中有人觉得田川姐姐是日本人如何如何的。老爷要是随随便便的就给阿森做了这个十岁,怕是那些小人越发的要嚼舌头了。所以妾身觉得,阿森的这个十岁一定要办得隆重一点才能堵住这些人的嘴巴!”庄氏立起了眉毛,到好像真的非常维护“田川姐姐”的地位,对那些嚼舌头的小人非常的深恶痛绝一样。 “说不能办的是你,说要大办也是你。”郑芝龙道,“你到底打算怎么办?” 庄氏娇笑着回答道:“老爷,我的意思是,能不能等打完了这一战之后再来办。那个时候老爷得胜而回,再怎么大办,也没人能嚼舌头了不是?再说,姥爷你知道,妾身最爱热闹了,家里好长时间也没有什么好事情让大家热闹热闹了,好容易有这次机会,可不能就那么随随便便的就过去了。” 这个说法倒是让郑芝龙有点意外,因为他知道,庄氏未见得对于田川氏的正妻的地位没有觊觎之心。如今这个建议到好像真的是在替郑森考虑一样。的确,在郑森十岁的时候,大办生日,在很大程度上就等于是在表示郑森的嫡长子地位的稳固。 郑芝龙一直盯着庄氏的眼睛,直到盯得她不得不垂下眼睛来笑道:“老爷老盯着我干什么,难道我脸上的胭脂弄花了?” “不错。”郑芝龙点点头说,“你是个真正的聪明人。很好,你的整个建议非常好。” 郑芝龙已经想明白了一切。庄氏的确是一个非常聪明的人。郑芝龙觉得她对于正妻的地位不是没有觊觎之心,只是她也很清楚想不想和能不能是两码事。若论想,郑芝龙还想当神仙呢,但是做不到,光想有什么用?有些事情,如果做不到,却不自量力的勉强去做,那才是自己找死。郑芝龙知道,以前庄氏觉得田川氏并没有太多的背景,又是个日本人(在明朝那会儿,外国人可是被歧视的),之所以有正妻的地位,一来是遇到郑芝龙早,共过患难,二来是结发夫妻,也很有感情。但是这两条,不是不能改变的。所以那个时候,他估计庄氏还真是有想法的。但现在不同了,因为田川氏的儿子郑森回来了,而且表现得这样的出众。一比较,估计庄氏也不得不承认,自己的儿子和郑森一比,差距大的令人绝望。所以,除非郑芝龙傻了疯了,否则郑森嫡长子、继承人的地位绝对是不可动摇的了。母以子贵,有这样的儿子,任何的宫斗的手段就都没有任何作用了。哪怕明天一早,就传来消息说田川氏得病变成了傻子,哪怕郑芝龙突然一点都不喜欢田川氏了,甚至于到了看到她都烦的地步,为了这个天才儿子,为了家族的未来,他也绝对不会允许任何人觊觎田川氏的正妻地位。谁这个时候还想要玩宫斗,那就是在找死。所以庄氏这个时候赶紧回头,表示坚决支持田川姐姐,这就叫识时务为俊杰。 第二十一章,重任(1) 此后的一些日子里,各种军情不断地被送到郑芝龙的手中,相比荷兰人和刘香,在这一战中,郑芝龙最大的优势大概就是情报了。整个福建、大员沿海,到处都有郑芝龙的人员和船只。只是郑芝龙一直面临着一个问题,那就是很难抓到荷兰人的舰队。有几次,郑芝龙的船队都已经在海上望见荷兰人的舰队了,然而荷兰人却并不愿意和郑芝龙的占有压倒的数量优势的船队硬拼,双方的战船虽然发生了战斗,但并不激烈,依靠着借助船快火力猛的优势,荷兰人在海战中占到了不少便宜,不过跟随他们的友军刘香,却损失不小。几次战斗的结果都是荷兰人在交换比上获得了不小的优势之后就迅速的掉头逃走了。郑芝龙也就带着船队回到了泉州待机,并顺便向朝廷报捷。 不过郑芝龙并不着急,因为这种情况本来就是预料之中的。甚至于郑芝龙本身也不想在宽阔的海面上真的和荷兰人决战。虽然靠着数量优势,郑芝龙几乎不可能失败,荷兰人的船数量有限,上面的炮弹和火药也是有限的,靠这点东西,加上海战中低的可怜的命中率,荷兰人不可能消灭郑芝龙的船队。但荷兰人的航速优势却也使得他也几乎不可能留下荷兰人,甚至论交换比,还肯定要吃亏。他在等着荷兰人进入港口进行补给。 风帆战舰相比后世的烧煤或者烧重油的战舰,不用依赖于燃料,理论上似乎可以一直在大海上航行下去,但事实上,风帆战舰的航行时间依旧是有极限的。首先,船上的人必须消耗食物和淡水。所以在此前,荷兰人不止一次的攻击沿海的村落,掠夺各种食物,或是试图迫使当地人交出一定数量的猪和各种家禽来买平安。荷兰人缺乏足够多的作战人员,尤其是对于上岸战斗来说,更是如此,事实上,荷兰人几次上岸作战中遭到的损失甚至比海战更大。而且如今,明朝沿海地带的警惕性已经明显的提高了,继续劫掠,损失只会越来越大,而所得却会越来越少。 其次战斗也会不断的消耗各种战斗物资,炮弹、火药什么的都会不断地被消耗,加上专门的军舰的运载能力相比同样大小的商船,本身就小不少,有装载了更多的人员(大量的战斗人员),这样一来,这些船只在海上的自持力其实是明显不如一般的商船或者商船改战舰的。这在一般的战斗中并不是弱点,但在远离补给基地的战斗中,却成了大问题。 而此前他们在和明朝水师,尤其是郑芝龙的船队的几次战斗中,虽然没有蒙受重大损失,但是也不是毫发无损。靠着射程更远的英国炮,郑芝龙的船队也不止一次击中过荷兰人的夹板船。这些英国炮其实都不过是较小的十二磅炮,威力相对有限。但是荷兰人在远东的那些夹板船也不是英国人在1610年建造的皇家亲王号那种拥有一百多门炮和数英寸厚的硬木外壳的一级战舰,而仅仅是一些四级舰和只有一层甲板,二十来门炮的五级舰而已。这类军舰更强调高速性能,本身的防御能力并不突出。所以虽然郑芝龙的英国炮威力一般,但依旧给这些船造成了一定的损伤,这些损伤在海上也是无法自行修复的。此外,不时袭来的台风也会迫使荷兰人的舰队进入港口或是封闭的海湾避风。郑芝龙和郑森都认为,最好的作战方式应该是利用荷兰人的这个弱点,利用自己在情报上的优势,抓住时机,将荷兰人堵在港口或是海湾之中。 经过几次交战,郑芝龙认定,这些荷兰人的补给应该消耗得差不多了,最近的一些情报表明,已经有两条荷兰战船返回了巴达维亚。估计是因为搜到损伤无法在中国近海修复。郑芝龙判断,剩下的荷兰船只也必须进入港口获得补给和修整了,否则他们很快就会失去战斗力。荷兰人在台湾有据点,但是这些据点的规模还相当有限。而且处在严密的监视之中,所以,按照郑森的判断,除非万不得已,荷兰人是不会把舰队驶入这些据点的。 “这些地方所储存的物资本身就有限,而且又一直被爹爹的人盯着在,孩儿想,荷兰人自己也知道这一点。他们一旦进了这些据点,恐怕立刻就会被爹爹的船队堵在里面出不来了。爹爹的船多,可以轮班堵着他们,堵上几个月,怕是就连那些据点里的荷兰人都要一起饿死了。所以爹爹,我觉得如果我是荷兰人,一定会找个偏僻的海湾躲起来,等着刘香的船队给他们送来补给品。” 当时,郑芝虎倒是提出了一个疑问:“他们如果撤向巴达维亚呢?” 不过这个疑问立刻就被郑芝龙解答了:“老二,你放心,他们不会回巴达维亚的。他们要是回去了,就意味着至少小半年之内他们已经不能再干扰我们了,也意味着他们的这次行动是劳而无功了。甚至还意味着他们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将失去和大明做生意的机会了。荷兰人也好,西班牙人也好,他们都是生意人,都是做买卖的。做买卖是要赚钱的。花了这么大的本钱进来,一无所得,甚至连原本的一点生意份额都要赔进去了,这样的事情,荷兰人肯定不能容忍。真要是这样,那些决定和我们开战的荷兰人怕是立刻就要被一撸到底了。现在的问题只是,他们会躲在哪里等待补给。” 对照着海图,郑芝龙、郑芝虎、郑芝豹几兄弟,还有郑森都开始猜荷兰人会选择哪里作为补给点。台湾海峡一带的岛屿不少,但其中能够提供避风的海湾的却是相当有限的,很快,大家就在海图上全出了一些地方。 “爹爹,二叔、三叔,还有这里,料罗湾。”郑森最后又补充了这个地方。 “这个地方离我们可够近的。”郑芝龙说,“不过荷兰人一向胆子粗,刘香也是个傻大胆,说不定他们还真的指望我们灯下黑呢。反正我们有的是人手,嗯,料罗湾也要注意。” …… 事实证明,郑森的确是特别的“有运气”,到了十月份,郑芝龙就接到情报,种种迹象都表明,荷兰人的舰队真的躲在金门岛料罗湾。 “哈哈,还是阿森有运道呀!”看到郑芝龙递过来的情报,郑芝虎瞪大了眼睛,一下子跳了起来,哈哈大笑道,“他奶奶的,这帮荷兰人还真够胆色,居然还真的躲到我们的眼皮底下去了。大哥,我们马上出发!这一次可绝对不能让他们跑了!” “这一次,他们肯定跑不了了!”郑芝龙冷冷的说,“叫上阿豹,我们马上出发!” …… 两天之后,一只信鸽就将捷报传了回来,上面说郑芝龙的船队在料罗湾大败荷兰人和刘香,又过了两天,郑芝龙带着船队回到了安海。 “孩儿恭贺爹爹得胜而回!”看到郑芝龙从座舰上走了下来,郑森赶紧领着他的那帮子兄弟们迎了上去,先跪下磕了个头,然后抱拳大声说道。 “孩儿恭贺爹爹得胜而回!”其他的孩子也一起大声说。 “哈哈哈哈!”看到这一情景,郑芝龙忍不住仰天大笑了起来。他知道,这一战的胜利,决定了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他的舰队,就是中国、大员、乃至日本海域唯一的王者。而这种地位必然能给他,也给整个家族带来更多的财富,更多的财富又能进一步强化他的力量,整个家族也就会因此走上一条欣欣向荣的道路。 “起来吧,都起来吧!”郑芝龙高兴地走上前去,一伸手将刚刚站起身的郑森拉进了怀里,“难为你知道带着弟弟们来恭贺为父。”他接着向着那些孩子们,以及他的几个没有参战的兄弟说:“走吧,都回家去,今晚大摆宴席,好好庆祝一下!” 家里自然早就有了准备,当晚郑家不但在自己家里庆贺,更是在安海的街面上摆了好几百桌的流水席,邀请满镇子的人一起大快朵颐。一时间欢乐的气氛弥漫了整个安海。 不过庆祝不可能永远持续,到了第二天早上,郑森照例早早地起了床,到郑芝龙的院子里来给郑芝龙请安,却发现庄氏已经在院子门口等着他了。 “阿森,你爹早就起来了,正有事等着你呢。”一见到郑森,庄氏就满脸是笑的说道。 “二娘好。”郑森躬身道,“不知道父亲有什么事要找孩儿。为什么不打发个人去叫孩儿过来。” 庄氏一边领着郑森向里面走,一边说:“这我就不知道了,你爹,还有你二叔和三叔都在书房那边等你呢。我倒是和你父亲说,要不要叫个人过去把你叫过来。你爹却说,你还是个孩子,正需要睡觉,就不让我叫人去叫你。嗯,到了,你自己进去吧。” 第二十二章,重任(2) 郑森进到书房里,看到郑芝龙郑芝虎郑芝豹三人正在里面谈着些什么。看到郑森进来,郑芝龙笑道:“阿森来了?过来这边坐着。” “爹爹,二叔,三叔。”郑森向着三人一一行礼。虽然父亲对他很是亲热,几个叔叔也很喜欢他,但是必要的礼节却是不可少的。很多时候,那些原本很受宠爱的人,后来失宠的原因往往都是因为他们恃宠而骄,失了礼仪。积累下来,最后让人厌烦了还不自知。 “都是自家人,哪有这样客气的。”郑芝虎嚷嚷着,“阿森啊,二叔就说了,你和大哥一样,是有气运的人。你说那些红毛鬼可能躲到料罗湾,他们还就真的躲在料罗湾。嗯,老三,你把我们这一仗的情况和阿森讲一讲吧。” 郑芝豹听了却撇了撇嘴说:“老二,要讲还是你讲吧。要我讲,你又要不停的插话进来。谁不知道,你早就憋不住想要摆显一下了。我不讲,要讲你讲。” “我哪里是摆显了?我不过是帮你补充一下,省的漏了重要的地方。”郑芝虎睁大了眼睛道。 “反正我不讲。大哥,还是你发话,让老二讲,我来补充吧。”郑芝豹说。 “你们两个!”郑芝龙瞪了郑芝虎和郑芝豹一眼,然后说:“算了,你们两个也未见得说得清楚,还是我来讲吧。” 郑芝虎:“&……¥%……&” 郑芝龙相当简略的将这次战斗的过程讲了一下,无非就是他们带着一百五十多条大小战船摸到了料罗湾的入口,将荷兰人的八条夹板船和刘香的五十来条船堵在了里面。 “那些荷兰人犯了个错误,他们把刘香的那五十来条船未在外围替他们挡灾,自己的几条夹板船躲在里面。结果刘香的船反而把荷兰人的大炮挡了个严严实实。本来荷兰人的八条船,好几百门炮,真不一定好对付。结果反而全都施展不开了。 刘香的船上和我们以前一样,只有一些个弗朗机炮,威力和射程都远远不如我们的新炮,先是被我们一顿乱炮打得乱成一团,接着我们趁机放出一百来条火船。料罗湾才多点大的地方,他们根本就躲不开,结果一下子就全都烧起来了。这个时候那些荷兰人才明白自己做了傻事,赶忙往外硬冲。要是一开始的时候他们就这样干,说不定真能冲出去不少,但到了那个时候,已经晚了,海湾里到处都是烧得像火把一样的刘香的船,他们要非常小心才能躲开,所以根本开不出速度,也排不出什么队形,结果被我们趁机一顿猛打,一口气烧沉了三条夹板船,你二叔还带人跳船俘获一条。剩下的四条不要命的乱冲,结果还真让他们跑了。” 说到这里,郑芝龙叹了口气说:“阿森,你说得对,那些专用的军舰就是比照着商船做的强。有一条最大的夹板船,连续撞开了两条我们的战船和一条漂在海面上的刘香的船,硬生生的就撞了出去。而且两边的炮打起来真是像下雨一样,好几条火船没等靠上去,就被打沉了。还折损了不少的兄弟。如果不是我们把他们堵在了海湾里,而是在大洋上,哪怕我们船多,要打败他们还真不容易。好在他们不像我们到处都有可用的港口,要不然,真是……不过这四条船虽然跑了出去,但是受损也是不清,怕是只能一路往巴达维亚跑了,路上要是遇到点风浪,能有几条真正能跑回去还真不一定。 对了,阿森,你二叔抢下的那条船虽然有些损坏,但是大体上还不错,你有空可以去看看,另外,我也打算照你说的,雇佣一些会造船,会用夹板船,以及会造大炮的红毛。建起我们自己的夹板船队伍。不过估计这些事情不是短时间能搞得好的,我估计初成规模也要个好几年。而且这也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这种专门的军舰的用法怕是和我们以前熟悉的那些船不太一样。我们的人,阿森尤其是你的那些兄弟们要会用这些东西,用得好这些东西。阿森你是做大哥的,要带着弟弟们一点。” “爹爹,孩儿一定会带好弟弟们的。”郑森点头道。 “嗯,阿森,你又要读书,又要关心这些事情,也是不容易。”郑芝龙说,“如今也已经十月份了,距离过年也没有几个月了。我想过年之前,你就不用再回洪家那边去了吧。借着这个时间,多教教弟弟们。另外虽然造船的工匠,造大炮的工匠,需要时间才能找到,但是如何用那些夹板船,被俘的那些荷兰人里面,倒是有一些现成的人可以用。老实说,这些荷兰人前面几仗打得还是很漂亮的,把朝廷的水师打得,真是那个惨呀。至于这次被我们拿下,很大程度上,还真不能怪他们不会打仗。所以,我想要让他们讲讲这些仗是怎么打的,他们的各种心得。我们也会针对他们的这些心得加上自己的评点,然后这些东西我会汇总起来交给阿森你,你再好好整理一下,将来也可以让弟弟们照着学学。我们这家里,连你老爹我在内,全是大老粗,这事情我们是做不了的。这些东西又都很重要,我也不放心让外姓人来做这些事情。” “孩儿明白,绝不会让外姓人知道这些事情的。”郑森立刻抱拳道。 在这个时代里,因为武官往往是世袭的,所以一些战术上的诀窍,往往成为了武将们的家传秘诀,是概不外传的。郑森当然知道,这种做法是相当落后的,但是至少在目前,这种做法是符合郑家,也是符合他自己的利益的。所以至少目前,郑森并不打算去改变它。当然,等到他登上更大的舞台之后,等到这些陋习成为谋取更大利益的障碍之后,郑森也会毫不犹豫的将它扫进历史的垃圾堆。 于是,一个重任就被交给了郑森。因为在翻译了那些被俘的荷兰人书写的战争回忆录之类的玩意之后,郑芝龙发现,海战中很多的东西都需要运用数学计算,所以,郑芝龙就让其他的孩子都跟着郑森学数学。于是郑芝龙的其他几个孩子,郑渡、郑恩、郑荫、郑袭、郑默,以及他的其他兄弟的几个孩子就都被丢给了郑森。这对于郑森而言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机会,一个在弟弟们当中确立起威望和领导权的机会。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郑芝龙这样安排也是颇有深意的。 要说郑森的数学水平,教几个熊孩子那是绰绰有余的,甚至可以说,在这个连微积分都还没来得及发展出来的时代里,单就数学知识而言,郑森绝对是可以吊打全世界的存在。但是教熊孩子学数学,却不仅仅是水平高就可以的。比如说,在郑森上辈子的那个时空里,赤兔国著名的数学家陈景润当年就曾经在一所初中教一群熊孩子,结果据说教学效果就非常一般,以至于被认为不适合担任光荣的人民教师的职务。 郑森上辈子只当过学生,并没有教导熊孩子的经历,不过教弟弟们的事情倒是并不难,因为这个时代给郑森提供的某些便利条件可不是后世的那些老师能比的。当然这个所谓的便利条件并不是指硬件上面的条件,而是指在教学过程中。郑森拥有的权力远远超过后世的那些老师。 在后世,因为传说中的“小畜生保护法”的保护,如果遇到了皮蛋的熊孩子,老师们实际上没有什么太有效的办法。但是郑森可不一样,在这个时代,做哥哥的动用包括暴力手段在内的各种手段教育弟弟那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加上又有郑芝龙的交代,郑森在教弟弟们的时候,遇到的某些方面的阻力就小得多。 这天中午,郑森照例开始检查弟弟们的学习状况,其实内容也简单,不过是九九表而已。话说九九表真是一种足以和四大发明相媲美的发明,有了它,中国人口算的速度得到了大幅度的提升。 然而就在这最简单的九九表的检查中,老三郑恩却出了问题。老实说,老三也不是不会背九九表,只是平时贪玩了一点,背得不够熟练,所以在定时训练中,没能按时完成试卷上的一百二十道乘法和除法题而已。在规定时间内没能完成题目的也不只是郑恩一个人,还包括老二郑渡,老五郑袭。只不过,老三没完成的数量实在是太离谱了一点,老二只不过有两题没来得及完成,老五年纪小,自然也要慢一点,没完成的自然更多一点,但是怎么着也做出来了九十道题,只有郑恩,居然只做出了四十多道题。郑森一查问,才发现,老三在做九乘以七等于多少的时候,居然还要先把九乘以七变成七乘以九,然后再“一九得九,二九十八,三九……”这样一直慢慢背到“七九”。 “老三,你就是这样背的九九表?”郑森的脸色阴沉得像是暴雨前的天空。 第二十三章,兄弟们的榜样 于是郑恩就倒了大霉了,他被大哥勒令在午饭前必须将九九表倒背如流,并且通过大哥的口算考试,如果通不过,就不准吃饭,不准出去玩,不准…… 郑恩虽然皮了点,但是也不敢违背大哥的命令。这一方面是时代的影响,在这个时代,再皮的弟弟也怕大哥;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他的这位大哥的确有东西镇住他们。在他们的心里,大哥几乎就是个无所不知的神人,大哥会给他们讲各种古代的故事,会交给他们各种知识,而且就连大人们也都很佩服大哥。所以郑森这个大哥在兄弟们心中还是相当有威望的。于是郑恩也只能苦着脸老老实实的背起了九九表。 只不过平时不烧香,零时抱佛脚什么的往往未必有用,加上郑恩又觉得大哥一向对大家都很和善,总是笑眯眯的,像个菩萨一样,以前自己和大哥小小的恶作剧一下,大哥也总是笑嘻嘻的来个“下不为例”就算了,这个时候自然也就幻想着到了吃饭的时候,大哥看到自己饿了说不定会法外开恩,来个下不为例什么的。所以进度自然也就很成问题。 于是郑恩就在那里有口无心的背着九九表,郑森呢,则在那里低着头一边认真地看着那些荷兰俘虏写的一些文字,一边努力的回想自己上辈子无聊的时候看过的马汉的《海军战略》中的一些内容,只是那本书看得很有些年了,自己上辈子干的事情也和海军什么的毫无关系,看那东西完全就是兴趣以及为了上论坛和知乎装逼,所以当初看的时候也算不上太认真,这会儿回忆起来自然也都是一些凌乱的片段了。 这个时候,一个丫鬟轻轻地走到了门口,她朝里面看了一眼,看到郑恩正坐在书桌旁,最里面叨念着什么“九九八十一”什么的,同时还不停地抬头往外面张望,而郑森则坐在另一边的书案旁,一边看着一些什么,一边拿着笔在一张纸上写些什么。 那丫鬟看到郑森并没有注意到自己的到来,而且似乎正在做什么事情,就站在门口一声不吭的等着。 “大哥,秀橘来了。”倒是郑恩立刻就嚷嚷了起来。 “哦。”郑森抬起头来,看到秀橘站在门口,便放下了手中的笔,将写好的东西拿起来吹了吹,然后缓缓笑道:“秀橘姐,有什么事情吗?”这秀橘是庄氏的丫鬟,在府中也算有点地位,所以郑森也称她一声姐。 “大少爷。”秀橘道,“午饭已经好了,老爷让我来喊大少爷一声。” 郑森皱了皱眉毛,然后端正坐好,正色道:“秀橘姐,你先回去和老爷说一声,三少爷的功课还没完成,要等完成了功课才能去吃饭。” 听了郑森的话,秀橘忙笑道:“老爷知道三少爷还没完成功课……” 听了这话,郑恩的两只眼睛立刻闪闪的亮了起来,满心期盼着秀橘后面会说“但是老爷说不急在一时,还是先吃了饭再从长计议”什么的。 然而秀橘后面说的却是:“老爷说了,三少爷不老实学习,就活该没饭吃……”说到这里,她有故意的瞟了郑恩一眼,然后继续说,“而且,老爷还说,大少爷是做哥哥的,对弟弟不能一味地纵容,该好好打一顿的时候,就该好好打一顿。只不过大少爷却不必在这里陪着他。老爷是让小婢来请大少爷过去吃饭的。” 听了秀橘的话,郑恩立刻失望的垂下了头。 郑森看了郑恩一眼,然后又转过头对秀橘说:“秀橘姐,你先回去告诉老爷,就说,三弟很快就能背完了的。到时候我和他一起去。况且三弟没学好,也是我教的不好。我去吃饭,却让他一个人在这里挨饿,我也是不忍心的。好了,就这样吧,你先去吧。” 秀橘听了,又福了一福道:“如此,小婢告退了。”就退了下去。 郑恩直着眼睛盯着秀橘离开。 “老三,你要是再不认真点,怕是今天晚饭都没得吃了!”郑森道。 郑恩立刻低下头,继续背诵99表。 过了大概一刻钟,郑森又道:“老三,准备得怎么样了?要不要来试试?” 所谓的试试指的就是在规定的一炷香的时间里,看能不能做完郑森给出的一百二十道题。 “只怕还不能。”郑恩自己摇了摇头。 郑森笑着摇了摇头,道:“那你就继续自己练吧。” 正说着,刚才的那个叫做秀橘的丫鬟又回来了。 “大少爷。”她先是向郑森福了一福,接着就转过脸来对着郑恩肃容道:“三少爷,老爷让我告诉你一句话。” 郑恩立刻放下笔,站起来听着。这也是他新从老师和大哥那里学来的规矩。虽然秀橘只是个丫鬟,但是因为如今她是在代替他的父亲传话,所以做儿子就得站起来听着。 “老爷说,你自己不认真学,却拖累你哥哥也陪你挨饿,真是不成样子。老爷说一会儿他吃完了饭就过来,如果这时候你还没完成功课,就仔细你的皮!”秀橘说道。 “啊?”郑恩顿时面如土色。 “三少爷,老爷吃饭一向快的,你要快点了。”秀橘传完了郑芝龙的话,有赶忙恢复了自己的语气关切的说道。 “哎呀,这……这可怎么办呀!”郑恩慌成了一团。 “老三!”郑森大喝一声。郑恩顿时停住了,只将眼睛巴巴的望着郑森。 “老三,越是急迫,越要沉住气。而且你也背了这么久了,现在也可以到我这里来试试了,认真一点,其实一炷香时间通过一百二十题并不算难的。”郑森悠悠然的回答道。 “哦,对了,秀橘姐,你去帮我把线香点燃。”郑森又说。 秀橘应了一声,就去香案上取了一根明显要粗一点的线香,点燃了轻轻地插进香炉里。 郑森看到了这个小动作,不过他并没有点出来。至于郑恩,他这个时候已经低着头在拼命地赶着做郑森给他的考卷了,哪里还注意得到这些细节。 不过一会儿工夫,郑恩就做完了这些题目,他抬起头来,望了一眼线香,看到线香还有好长的一截,不由得长长的松了口气。 “给我看看吧。”郑森走过去说。 郑恩却将试卷往怀里一拉笑着说:“大哥,还没到时间,我再看看免得错了。” “阿森呀,你弟弟学得怎么样了?”一个声音从外面传来。郑森一回头,就看到郑芝龙从外面大步的走了进来。 “爹爹。”“爹爹。”郑森和郑恩立刻站直了身子。 “阿恩,听说你又不老实了!”郑芝龙说道。 “爹爹,弟弟已经做完了。”郑森抢先回答说。 “哦,我听说是数学题,九九表是吧?”郑芝龙说,“题目在哪里,做完了?给我看看?” “阿恩。”郑森说。 郑恩将卷子递给郑芝龙。郑子龙接过卷子,看了起来。 “嗯,用的是天竺数字?”郑芝龙随口问道。为了装西学权威,郑芝龙多多少少的还是学了一些数学的。不等郑森回答,郑芝龙自己又说道:“用天竺数字也不错,老实说更方便,而且懂的人少,嗯,用的是西式符号,不错,这样将来也有利于保密。免得家族的秘术无意中外传。” 说完这话,郑芝龙就开始认真的看起了郑恩的试卷。看了一会儿,郑芝龙皱起了眉头问道:“阿森,你这考卷答对多少算通过?” “爹爹,弟弟们的年纪不一样,要求也有高有低,像是五弟,只要要答完一百道,其中对了八十道就够了。至于三弟,要求的是全部答完,而且答对一百道以上才行。”郑森赶忙回答说。 “时间是限定在这么一炷香之内了?”郑芝龙一眼又瞟见了还没全烧完的那柱香,便这样问道。 “是的,爹爹。”郑森回答说。 “这么简单的题目,还用这么粗的线香,这也太简单了吧?嗯,老三前面没过关的那张考卷在哪里?”郑芝龙皱起眉毛突然问道。 “啊?”郑恩大吃一惊,隐隐的觉得事情不太妙了。 “爹爹,在这里。”郑森看了郑恩一眼,将他原来的那份试卷交给了郑芝龙。 郑芝龙接过试卷看了起来,看着看着他的脸色越来越黑。 “老三!”郑芝龙突然怒喝一声,吓得郑恩直接一下子就跪在了地上。 “一炷香时间你就做成这样!然后你大哥盯着你背了一阵子之后,一炷香就能完成了?你告诉我,你大哥今天之前让你背九九表你背了一句没有!真是气死我了!还有阿森!你弟弟这样惫懒,你居然只是让他重新背,还让他背完了还能吃饭?要我说,你刚才就该把家法请出来,狠狠地教训教训这个臭小子,要不然,他是记不住教训的。阿森,我知道你心疼弟弟,但是做大哥的一定要记得,严师出高徒,严是爱宽是害!” “爹爹说的是,只是弟弟还小……”郑森说。 “越是这样越是不能放松。”郑芝龙道,然后他转过头盯着郑恩,突然喝道:“你这个蠢货!再有下次,老子揭了你的皮!” 第二十四章,荷兰人的生日礼物 郑森一边在忙着归纳荷兰俘虏的各种战斗回忆录,一边忙着教弟弟们一些基本的数学。一时间忙得几乎吃饭睡觉的时间都没有了。这天早上,郑森照例去给郑芝龙请安。 “阿森呀,你的生日因为打仗的事情被推迟了。如今各种乱七八糟的事情也都忙完了。而且打完了这关键的一仗,也该庆祝一下。我找张道士查了黄历,十天之后乃是黄道吉日,最是合适。我和你叔叔们都决定了,十天之后就给你补上一个风风光光的生日。” 听了这话,郑森似乎并没有什么喜悦的意思,倒是隐隐的似乎有点感伤。 “怎么,嗯,你又觉得老爹我铺张不对了?你老爹我赚钱不就是为了花的吗?难道弄得像你上次给我讲的那个姓严的老监生那样就好了?”郑芝龙摇着头说,“再说,你是我们家里的嫡长子,十岁又是重要的日子,不给你好好办办,怕是有些人还有在后面乱猜,乱咬舌头呢。” 一般来说,在那个时代,做老爹的打算做什么是不需要向儿子解释的;当儿子的老老实实听着就行了。郑森知道,郑芝龙和他说这些,可见郑芝龙的确对他非常重视。 “爹爹,您讲的孩儿都懂,孩儿也不是这个意思,孩儿只是有点想母亲了。”郑森回答说。 “唉。”郑芝龙听了,长长的叹了口气,伸手摸了摸郑森的头,过了半晌才道:“阿森,以我们郑家如今在海上的力量,以及如今新胜之威,虽然幕府有禁止日本人出海的禁令,但如果我们去不声不响的把你母亲接出来,我想,幕府多半是要装不知道的。只是阿森,你弟弟还小,暂时还离不开母亲。而且我答应过你外公,让你弟弟继承田川家的姓氏。阿森,当初你母亲嫁给我的时候,我还只是个在海上混饭吃的穷小子。你外公和你母亲不嫌弃为父,为父对此一直都是很感激的。那个时候,田川氏的家格在日本可比你老爹的郑家值钱。现在虽然不是这样了,但是人富贵了却不能忘本,说过的话也要算数。所以我们现在是不能去把你妈妈接出来的。不过过几年,等你弟弟长大了一点……” “孩儿明白。”郑森回答说,“而且孩儿这里已经有父亲了,弟弟那里却只有母亲,若是单单把母亲接出来,弟弟就太可怜了。若是将弟弟一起接出来,怕是母亲和外公都不会同意。” “你明白就好。”郑芝龙说,“对了,为父打算给你办生日这事情,就连荷兰人都知道了。昨天他们透过一个红毛商人,还给你送了一件礼物过来,倒是非常的精致,我拿给你看看。” 说完,郑芝龙就带着郑森绕过书房里那面摆满了各种书但其实却只是当屏风用的书架,到了后面的暖阁里,只见在那里的书桌上摆着一个有三尺多长的夹板船模型。 “这船据说是荷兰国的一条叫什么的战舰的模型,做得倒是非常精巧,船帆都可以升降,炮门也都可以打开。为父数了一下,这条船左右三层甲板总共有九十六门炮。除了首尾各一门之外,船舷每一边大大小小的都有四十七门炮……阿森,你说这些荷兰人让人送上这么一份礼物,是什么意思?” 郑森想了想回答说:“爹爹,孩儿想,那些荷兰人大概是想要和我们讲和了吧。” “你为什么这么想?”郑芝龙问道。 “爹爹,单看这船,是荷兰人在向我们示威。那意思无非就是别看你们刚刚敲到了我们好几条船,但是这船在我们那里算不了什么,我们还有比这好很多厉害很多的船,就像这样子的,我们可不是那么好对付的。”郑森回答道,“只是兵法上说‘能则示之以不能’,意思是如果你有力量去打别人了,而又很想去打人家,那一定要装出打不过人家的样子,这样才能让敌人轻忽。如果荷兰人真的还想要和我们打下去,他就不应该送这东西过来示威。 而且,孩儿听说西班牙和荷兰在欧洲正在对峙交战(欧洲三十年战争),想来国内虽然有这样的舰队,怕也是也派不过来。如今荷兰人逃出去的那些船,也都有很重的损伤,短时间内怕也是修不好的。如果这个时候我们拉上西班牙人一起打上门去,巴达维亚怕是很有些危险。而如果丢掉了巴达维亚,荷兰人在这边就没有什么真正可用的据点了。到时候在想打回来成本就高了。他们和我们打仗,归根结底不就是为了钱吗?爹爹,不知道您听没有听说过,在泰西有一种说法,叫做‘持剑行商’?” “这个说法,为父倒也知道。他们所谓的‘持剑行商’其实就是能抢劫就抢劫,抢不过了才做买卖罢了。比如说南洋那边,本来有一大堆的小国,其中很多都极其弱小,结果就被那帮子持剑行商的泰西人抢了个精光,就在万历年间,西班牙人还大抢大杀了在吕宋的汉人。呸,都不是什么好东西!”郑芝龙骂道。 “爹爹,其实我觉得泰西人的‘持剑行商’也许可以这样理解。在泰西人那里,包括战争之类的手段,都是作为生意来考虑的。包括抢劫也是一样。泰西人并不是打得过就一定会去抢,而是如果抢劫付出的价钱比做买卖少,他们就会去抢劫。爹爹,抢劫也是要出本钱的,就像荷兰人和我们的这一战,他们沉了船,死了人,还损伤了很多船,这都是本钱,都是可以算成钱的。如今荷兰人大概觉得和我们打交道,抢劫是一件亏本买卖,所以他们现在希望能和我们正常的做买卖赚钱了。”郑森微笑着说。 “他们倒是想的很美,天底下哪有这么便宜的事情。”郑芝龙在鼻子里哼了一声,“阿森,你说我们该不该接受他们讲和?” “爹爹,孩儿觉得还是应该接受他们讲和,只是这做买卖的规矩如何,必须由我们来定。”郑森回答说。 “哦,你倒说说为什么要和他们讲和?另外我们该怎样定规矩?”郑芝龙微笑着问道。 “爹爹,如今能大规模和我们做买卖的主要就是西班牙人和荷兰人。英国人有一些,很少,葡萄牙人份额也有限。做买卖的事情,要是只有一个大主顾,价钱上往往就会吃亏。所以至少要有两个大主顾才好办。而且荷兰人一心求财,如果真的彻底断了他的商路,恐怕他们也不会甘心,多半还要不停地捣乱。这样一来他们固然是要亏本,我们也没得赚。所以,爹爹,孩儿还是觉得应该允许荷兰人来做买卖。”郑森颇为从容的回答说。 “说的不错。”郑芝龙点点头说。 “当然不错。”郑森心里想,“这不正是历史上您自己做出的决定吗?”在原本的历史上,郑芝龙在击败了荷兰舰队之后,很快就恢复了和荷兰的贸易,并且利用这个时候的优势地位获得了很多的利益。 “那你说说如今和荷兰人的买卖该有哪些规矩?”郑芝龙继续问道。 “第一,既然我们已经证明了荷兰人打不过我们,那么他们和我们做买卖的时候,就应该向我们缴纳一笔安全税。”郑森皱着眉毛说,“凡是交了税的船,我们就可以给他一面旗子,挂在船上作为已经为纳税的标记,我们有权在中国、日本附近海域拦截、检查任何没有悬挂完税标志的船只,并没收其运输的走私货物。第二,他们和中国的贸易必须在我们指定的港口进行,所有贸易都只能和我们认可的商家进行。第三,他们必须中断对包括刘香在内的任何中国势力的联系,不得和他们发生任何往来。我觉得做到这个程度,应该就差不多了。而且,一旦荷兰人接受了这样的规矩,我们就也能迫使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接受类似的规矩。孩儿就只想到了这么点,一切还要由父亲大人做主。”郑森这样回答说。他说出的这些条件,其实也都是历史上郑芝龙向荷兰人提出的条件。而在历史上,他正是在击败荷兰后,又采取了类似的“宽厚”的做法迅速的恢复了和荷兰的贸易,然后又利用荷兰和西班牙的矛盾,破是西班牙人同样接受了这样的规矩,为郑家带来了巨大的财富。 “嗯,这倒是可以考虑考虑,还应该加上一条,我们可以向他们雇佣工匠、水手,购买包括夹板船在内的船只。”郑芝龙说,“其实夹板船在英国人那里也买得到,只是英国人开价太高,据说荷兰人的夹板船要便宜很多。” 在这个时代,荷兰的阿姆斯特丹是世界上最大的造船基地,巅峰时期甚至有上百条海船同时在阿姆斯特丹开建,巨大的规模也带来了更低的成本,虽然自从无敌舰队1588年败给英国之后,英国人在造舰技术上就一直领先世界,但是要说在造船方面最有竞争力的却还是荷兰,他们建造军舰(不包括人员和火炮)的成本甚至只有英国人的二分之一。所以,虽然英国军舰在质量上要略微好一点,但是性价比什么的绝对还是荷兰的更高。而在自己能造夹板船之前,向荷兰订购一些这样的船只也算是个不错的选择。 想到这里,郑森突然想到,这个生日原本就是推后了的,如今还要推到十天之后,该不是就是为了借这个名义来暗地里讲和吧? 第二十五章,生日宴上的和谈(一) 既然拿定了主意,那么和谈自然就可以开始了。荷兰人这次是和大明公开的宣战了的。按理说,就算要和谈,也应该是荷兰政府和大明朝廷和谈。然而这次和谈却完全没有两国政府的事情。参与和谈的两方一方是荷兰的东印度公司,事实上所谓的向大明宣战的也根本不是正忙于和西班牙撕逼的荷兰政府,而直接就是荷兰的这家东印度公司。另一方则是打着明朝旗号的地方武装头目。 荷兰方面的代表叫做哈恩·普特曼斯,这是一个身高足足有一米九的大块头,大概四十岁左右的样子,他是荷兰东印度公司在巴达维亚的负责人汉斯·普特曼斯的侄儿,三年前汉斯·普特曼斯被东印度公司调往台湾,负责台湾的贸易点。东印度公司前段时间下定决心和大明开战,汉斯·普特曼斯起了关键的作用。而据说,促使汉斯·普特曼斯下这个决心的人正是他的这个侄儿。东印度公司不久前的战败,导致了他们和中国的贸易线路都几乎完全被切断了,而且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恢复,就连和日本的贸易也大受影响。对中国的贸易的中断倒也罢了,这两年来,荷兰人和中国的贸易一直都不顺利,他们设在台湾的贸易点已经连续亏损了两年了。即使是开战前,中国人也一直坚持只和葡萄牙人以及西班牙人贸易,荷兰人的船只根本就没法开入任何一个贸易港口。只能采用海上走私的方式小打小闹。贸易额本来就一直很有限,看着葡萄牙人和西班牙人在和中国的贸易中赚得盆满钵满的,东印度公司上上下下妒忌得都快疯了。荷兰人之所以选择动武,一方面是想要用这样的方式获得进行贸易的权力,另一方面也不是没有破罐子破摔的意思,在很多的荷兰人看来,反正和中国的贸易量还很少,损失了也不是不可承受。 然而出乎荷兰人预料的是,这一战损失居然这样大。公司在远东的十一条战舰损失了六条,(从料罗湾突围出去的三条船中,有一条在返回巴达维亚的途中沉没了)剩下的五条战舰也都受损严重,巴达维亚的虽然也有修船厂,但是条件是绝对没办法和阿姆斯特丹相比的,这几条战船没有几个月的时间是绝对修不好,绝对没法再出海打仗的了。至少在这几个月之内,荷兰东印度公司在海上没有任何可用的战船。 任何对手——不仅仅是郑芝龙这样的东方海盗,还包括西班牙人、葡萄牙人,他们都不会放过荷兰人的这个虚弱期。只要带着脑子,所有人都能想到,在这几个月的时间里,航行在从巴达维亚到日本的航线上的那些荷兰船只,会有着怎样的命运,失去了舰队保护的商船队,会成为那些嗜血的海上鲨群追逐的目标。中国海盗、西班牙葡萄牙海盗甚至干脆就是挂着海盗旗的海军都会肆意围捕这些荷兰商船。自从料罗湾战败的消息传回到巴达维亚之后,所有前往日本的商船都不再出海了,至少,在局面发生对荷兰有利的变化之前,它们暂时都只能停在港口里面了。 和日本的贸易每年都给荷兰人带来了大笔的收入,就目前而言,这些收益占整个东印度公司总利润的百分之三十五左右。前往日本的航线中断,哪怕只有几个月时间,也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更何况就算几个月之后,剩下的那五条军舰得以修复重新出海,区区的五条军舰,也是不足以保证荷兰商船在远东的安全的。所以,在从欧洲派来更多的军舰之前,日本航线几乎就不可能完全恢复。而从欧洲派军舰过来,至少需要一年。对日航线停航一年,对于一家以盈利为目的的公司而言,这绝对是不可容忍的事情。在这个时候,最能够挽回损失的办法就是立刻和中国求和了,如果能和中国实现和平,至少日本航线受到的影响就能减少很多。于是本着“谁惹出来的事情,谁就来解决它”的原则,汉斯·普特曼斯就只好将讲和的任务承担起来了。 当然汉斯·普特曼斯绝不会自己亲自跑来和中国人谈判,万一中国人直接把自己扣押起来,然后砍掉脑袋向上面报功说“毙夷大酋一人”,那不是死的太冤枉了吗?所以,当初向他极力主张向中国开战的侄儿哈恩·普特曼斯自然也必须将责任承当起来,来担任这次和谈的代表。 “哈恩,你对这次谈判的前景怎么看?”在出发前,汉斯·普特曼斯这样问自己的侄儿。 “叔叔,如今我们的处境不算太好,不过谈判成功还是很有可能的。甚至于,说不定比以前的那些谈判还更容易。”哈恩这样回答说。 “哦,你怎么会这样想?”汉斯·普特曼斯扬起眉毛来惊异的问道,他知道自己的这个侄儿一向是一个乐观主义者,但是他没想到哈恩居然会乐观到这样无可救药的地步。 “叔叔,以前我们面对的一个问题是我们事实上在明朝找不到真正的谈判对象。”汉斯回答说,“在是否与我们贸易的问题上,我们以前不是没有和中国人达成过协议,但是我们和任何一个中国官员达成的任何贸易协议事实上都得不到执行。叔叔,我听说,是因为中国人内部也有很多的斗争。如今,我们虽然战败,但是中国那边也不是没有损失,但就绝对数量来说,他们的损失绝对比我们要大。更重要的是,如今除了郑芝龙,其他的海上力量都完蛋了。我们现在有了一个真正说话就能算数的谈判对手了。 当然,当年郑芝龙也答应过我们很多东西,但是都没有实际履行。因为那个时候,他在中国的地位还不足以实现这些。但是现在不同了。” “你觉得他现在有能力了就会实现那些承诺?”汉斯·普特曼斯问道。 “郑芝龙才不会在乎那些承诺,但是他会在乎利益。,他会忠于自己的利益。”哈恩回答说,“郑芝龙和我们一样,是个真正的商人。商人没有仇恨,只有利润。郑芝龙本人每年都能通过贸易豁达大量的钱财。对于贸易他本能的就不会拒绝。而且,我想任何供货商都不希望只有一个经销商,当然,任何一个经销商都不愿意只有一个供货商。只是,既然我们战败了,那我们就只能承认郑芝龙唯一供货商的地位。我想,如果我们同意此后从中国购入商品全部通过郑芝龙,他应该会非常愿意和我们讲和。而如今中国沿海已经没有其他的势力了,只要他们愿意给我们提供商品,他们就能做到这一点。而我想不出,郑芝龙有什么不愿意为我们提供商品的道理。这不仅能给我们带来生意,也能给他带来更多的利益。所以,叔叔,我觉得这次的和谈应该会成功,而且很可能会真正的帮我们打开和中国贸易的大门。” 汉斯·普特曼斯想了想,说道:“我的侄儿,你说的也有一些道理,我也很希望能有这样的一个结果——如果你真的和他们谈出了这样的一个结果,我们此前的失败就可以根本不算失败,而算是大胜利了。当然,要达成这样的结果,我们也许需要作出一定的退让,你觉得……你觉得我们能不能让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也失去和郑芝龙之外的人交易的权利?” 哈恩只用了几秒钟就明白了他的叔叔的意思。如果荷兰人在和中国人的贸易中只能通过郑芝龙转手,那么他们拿到的商品的价格肯定会远高于自己直接去采购。这样一来到了欧洲如果要保持和西班牙人相当的竞争力,也就是说要卖和西班牙人相当的价格,那每一件商品上赚到的利润就肯定会明显少于西班牙人。虽然照样还是能赚到钱,而且依旧是暴利,但是,无论如何,这还是令人不快的。 但是如果能鼓动郑芝龙向西班牙人动手,迫使他们只能和郑芝龙交易,那双方的成本就都一致了,然后,为了保证利润,西班牙人也只有涨价了,然后荷兰人的利润自然也就有了保障。而郑芝龙呢,也能多赚一笔,从郑芝龙和荷兰人的角度看,这绝对是双赢。 而且郑芝龙现在的力量也足以做到这一点了,只要荷兰人愿意帮忙,郑芝龙很快就能灭了刘香,然后,即使他不直接和西班牙翻脸,通过海盗袭击的方式也足以让西班牙不得不老老实实的只和他交易了。至于葡萄牙,那更是不在话下。 “叔叔,我觉得这个想法值得去试一试,虽然我们和郑芝龙此前是敌人,但是在这件事情上,我们完全可以成为盟友。”哈恩回答说。 第二十六章,生日宴上的和谈(二) 哈恩·普特曼斯是以一位姓弗朗哥的西班牙商人的助手身份参加郑森的生日宴会的。是的,一位西班牙商人。虽然在整体上,无论是从哪个角度看,无论是政治上,还是经济上,西班牙和荷兰都是敌人,即使在远东也是如此;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某个具体的西班牙商人和荷兰人不能有合作以及基于合作的友谊。就像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我大清和大明都是敌人,但这并不妨碍大明的某些商人和我大清有着诚挚的友谊。对于某些商人来说,生意就是生意。 弗朗哥来远东的时间并不长,生意也算不上大。当然,如果他的生意大,那他就绝不会帮助荷兰人了,因为西班牙和荷兰的矛盾,本质上就是两方的大商人的矛盾。弗朗哥是透过教会的关系联络上郑芝龙的。老实说,郑芝龙虽然受过洗礼,信过天主教,但是就信仰的虔诚程度而言,他绝对应该算是伪信徒甚至是异端。放在西班牙,怕是老早就被宗教裁判所绑在柱子上做了烧烤,然而在远东,因为力量不足,天主教比在欧洲要宽容和温和得多。而郑芝龙居然也被视为是“重要的虔诚教徒”,受到教会的非常的重视。而弗朗哥则是靠着虔诚的为教会的传教工作捐了一笔钱而获得了教会的帮助,攀上了郑芝龙的关系。 郑森的生日宴会从这天的中午就开始了,郑芝龙在安平的大街上一口气摆下了几百桌的流水席,不仅仅是安平的居民,还包括前来贸易的商贾,郑芝龙麾下的水手和士兵。密密麻麻的人头将安平的那条不长的街道挤得水泄不通。 午时时分,郑芝龙带着郑森出了府门,向前来捧场的人表示感谢,安平的父老,郑芝龙的士兵水手,还有那些前来做买卖的商人水手们也都跟着欢呼,嘴巴边上油光闪亮的祝郑大公子长命百岁,年年有今日,岁岁有今朝。 这些祝福,绝大部分倒真是非常真诚的。由于郑芝龙的存在,安平成了重要的港口之一,变得越来越繁华,从这一点上来说,郑芝龙的确算得上是造福一方了的。而且“年年有今日,岁岁有今朝”那也意味着年年都能这样敞开肚皮白吃一顿好东西。在工业革命之前,在化肥农药普及之前,普通人的生活水平是相当低的,一般的人,平时连吃饱肚子都是奢望,大鱼大肉什么的更是想都不敢想;就是所谓的地主老爷,家里经常也没有余粮,一年到头,也就只能过年的时候吃点肉而已。能这样大鱼大肉的白吃一顿,大部分的人都是非常满意的。 事实上在那个时代,真正的世家,很少有给小孩子大办生日的。因为据说这样做也许会折了孩子的福寿。只不过郑芝龙一家子都是土包子暴发户,根本不懂得这些讲究。郑森呢,是现代人穿越过来的,对这些也是完全不懂。当然,也不是没有人知道这些讲究,比如说那个给郑芝龙算黄道吉日的道号普祥的张道士就绝对是这方面的专家。只不过张道士却有着自己的考虑,因为办生日什么的,免不了要准备平安符、护身符,做各种祈福的法事,这都要花很多的钱。一般来说,像郑芝龙这样的大财主,给儿子大办一趟生日,张道士就能趁机赚到一大笔钱,所以张道士是绝对不会说的。至于说折了福寿,折的又不是他张道士的福寿,再说,有他普祥真人登坛做法,请来的平安符、护身符,自然不用担心这种小儿科的问题。不信,你看人家空明和尚,不也没提这档子事情,倒是送来了一串据说能增进智慧,趋吉避凶的菩提子。而且,就这么一串菩提子,居然就又从郑芝龙那里化走了一百多两银子。 郑芝龙带着郑森在外面转了一圈就进去了,毕竟,最重要的客人还是在府邸里面的。郑芝龙是武官,又只是个儿子过生日,所以自然没有什么文官来捧场,而且为一个小孩子大操大办,很多文官心里也都在笑话郑芝龙。不过据说巡抚邹维涟对郑芝龙在最近的这一战中的表现很满意,有提拔他的意思,因此福建当地的武官倒是很来了一些。不过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倒也是一件好事,要不然,这议和的事情怕是就要另外找个地方了。郑芝龙带着郑森到这些非嫡系的武官当中转了一圈,大家也都纷纷敬酒奉承了一番。说了几句话之后,郑芝龙就又带着郑森转到了一大群的传教士和外国商人们中间。 “上帝保佑你,我的朋友。尼古拉,这是你的儿子吧?他长得真不错,真是个帅小伙子呀。在欧洲的王室中,都找不到几个这么帅气的小王子。”看到郑芝龙带着儿子过来,一个传教士站起身,笑嘻嘻的用还算流利的汉语对郑芝龙说道。看得出,他是郑芝龙的老朋友了。 “彼得牧师,谢谢你的夸奖。阿森,这是彼得牧师,是为父的老朋友了,也算是为父的贫贱之交了。”郑芝龙先是回应了彼得牧师,然后低下头对郑森这样说。 “彼得牧师您好。”郑森也乖巧的向彼得牧师行礼。 “你也好,我们的小可爱。”彼得牧师也笑着回应道,还做了一个让郑森郁闷极了的动作——伸出手去捏了捏郑森的脸袋。这个动作立刻就让郑森想起了天主教牧师们自古以来对可爱的小正太的特殊爱好,于是郑森浑身上下立刻就冒起了一大片的鸡皮疙瘩,他赶忙往后退了一步,好离这个可能是个老变态的家伙远一点。 “哈哈。”看到郑森的反应,彼得牧师倒是觉得很有趣,哈哈的大笑了起来。接着他又指着身边的几个人向郑芝龙说:“尼古拉,这是西班牙商人弗朗哥,上次通过我给阿森送来一条精美的船只模型的就是他。他也是一位虔诚的天主教徒,他刚刚来到远东,以前主要贩卖日本的货物,最近他又对中国的茶叶和瓷器感兴趣了。我知道你在这方面有非常大的影响力,我就带他来找找你。你知道,最近日本的德川将军对天主教有非常多的误解。”说到这里,彼得牧师皱起了眉头。 这也是郑芝龙知道的,自从天草之乱之后,德川幕府对于基督教的反感就与日俱增,并开始一步步的走向锁国。不过,锁国的对象是不包括大明的,所以这种事情,郑芝龙完全是喜闻乐见的。因为贸易的需要并不会因为日本的锁国而消失,日本的锁国,无非就是将直接和欧洲国家的商人贸易变成了透过中国商人和欧洲人贸易而已。而这就意味着郑芝龙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将对日本的贸易垄断在手中。 “郑先生,很高兴能见到您。”弗朗哥赶忙用西班牙语说,而跟在他身边的一个大块头赶紧赶忙用不太纯熟的汉语将这话翻译成了汉语。 “弗朗哥先生,我也是生意人,生意人都希望生意好。”郑芝龙说道,“一会儿宴会之后,我们可以细细谈谈。” “好的,郑先生,我非常期待。”弗朗哥赶紧说。 这样转了一圈之后,郑芝龙带着郑森回了主席,宴会就正式开始了。 宴会本身倒是没什么可说的,无非是一大堆的叔叔们说了各种祝福的话,让后各种吃的玩的东西送了一大堆。如果郑森真的只是个十岁的孩子,那估计会乐得合不拢嘴,不过…… 重头戏实际上是在宴会之后的。宴会之后,郑芝龙在小客厅里接见了弗朗哥和以他的通事的身份前来的哈恩·普特曼斯。 “郑将军,这位是荷兰东印度公司的代表哈恩·普特曼斯先生。”进了小客厅,弗朗哥就马上向郑芝龙表明了他的这个“跟班”的真实身份。 “您好,郑将军,我受命就我们公司和贵国之间在不久之前发生的一些悲剧性的误会做出解释,并代表我们公司,向贵方表示和平的诚意。”哈恩·普特曼斯立刻站直了身子向郑芝龙说。 不过郑芝龙并没有理会他,而是对弗朗哥笑道:“弗朗哥先生,看来您的生意可不只是瓷器和茶叶呀。我也做茶叶生意,手边正好有一些样品,如果弗朗哥先生感兴趣的话,您可以去看看,并且亲自品尝一下这些茶叶。” 弗朗哥知道郑芝龙的意思,郑芝龙和荷兰东印度公司的谈判是高度机密的事情,郑芝龙觉得这些事情他不应该知道,所以用这个话暗示他应该离开了。于是弗朗哥连忙说:“郑将军,我对此非常感兴趣。” 于是一个仆役就进来带着弗朗哥出去了。郑芝龙这才转向哈恩·普特曼斯,对他说:“刚才你说悲剧性的误会,这是个怎么样的误会,我们倒是可以谈谈……” 第二十七章,双赢的和平 “郑将军,我们的舰队只是出来扫荡海盗的,但是因为某些人的错误,我们和贵国军队发生了一些误会。”哈恩·普特曼斯回答说,“对于发生这样的误会,我们公司也非常的痛心。” “你的意思是你们主动攻击我军在厦门的驻地,是因为误会?”郑芝龙冷笑着问道。 “是的,郑将军。我知道,这事情说起来难以置信,但这的确是事实。”哈恩·普特曼斯似乎很不好意思的回答说,“因为我方的错误,我们使用了一张过期的海图。依照那张海图,厦门岛是被海盗盘踞的……无论怎样,这的确是由于我们的失误造成的悲剧,我们公司愿意承担起责任,给出合适的补偿。” “你们打算做出怎样的补偿?一条船多少银子?一个人多少银子?”郑芝龙继续冷笑着问道。 “郑将军,我们不要这样急着谈钱,这样太庸俗了,而且谈钱多伤感情呀,我们还是来谈谈我们的合作吧。”哈恩·普特曼斯笑嘻嘻的这样说。 “亲兄弟明算账,更何况我和你们也没有什么感情可谈,如果普特曼斯先生打算在我这里谈感情,那我就要请您回去了。我这里不谈感情,谈感情伤钱,你说是不是。” “郑将军,您说得对,但是从钱出发,我们就更需要先谈合作了。就我所知,我们之间的这次悲剧性的误会给我们双方都带来了巨大的损失。老实说,东印度公司虽然很愿意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并向贵方给出合理的补偿,但是,我们同样损失惨重,公司的运作受到了很大的影响,资金上也不富余。所以,虽然我们很愿意承担起责任,但是,在目前的局面下,我们恐怕很难拿出足以表达我们的诚意的补偿。为此,我们要必要进行一些合作,使得我们公司能够有能力承担起这样的补偿的责任。”哈恩·普特曼斯这样说道。 听了这话,郑芝龙笑了。他伸出手捋了捋胡子道:“你说的这些话倒是有点诚意。好吧,你们那边有些什么章程,可以说来给我听听。” 哈恩·普特曼斯立刻回答道:“郑将军,我们这边是这样想的。我们希望能在将军的监督下进行和中国的贸易,每一笔贸易将军都可以从中抽取一部分的资金作为这次误会的补偿金,我想,如果贸易额足够大的话,对我们双方都有好处。我个人认为,这是能够兼顾我们双方的利益的最佳方案。不知道将军您怎么看。” “我国一向实行海禁,海贸的事情可不是我这样的一个地方武官说的能算的。”郑芝龙说,“如果你们想要进入大明的港口进行海贸,这是万万不可的。” 哈恩·普特曼斯听得明白,郑芝龙拒绝的是荷兰人进入大明港口直接和明朝商人贸易。但是郑芝龙并没有拒绝和荷兰人进行贸易。他知道郑芝龙的意思是,贸易是可以的,但是这些贸易必须是通过郑芝龙来中转。这个局面倒也是在东印度公司的预料之中的,也是东印度公司可以接受的。不过,谈判的事情,绝没有立刻就同意下来的道理,总要讨价还价一番才好。 “但是郑将军,如果没有贸易,我们很难做出有意义的赔偿。”哈恩·普特曼斯说。 果然,郑芝龙在微笑了一下之后,做出了这样的回答:“你既然是东印度公司的代表,那你也应该清楚,虽然明面上,我们是禁止海贸的,也就是说,无论是贵国或者是西班牙人、葡萄牙人都是不能和我大明进行贸易的。不过你也知道,一直以来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都和我大明有很多的贸易。对于这些贸易,朝廷采取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啊,你不明白这句话的意思?意思就是如果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老实点,不惹事,朝廷就装作什么都不知道。但是这种事情只能做,不能摆在明面上说。而且你们最近还攻击了朝廷的水师,在这样的情况下,你们是不可能得到进入泉州这样的港口进行贸易的,所以贸易的事情只能通过一些变通的方式。你明白吗?” “郑将军,不知道您所谓的变通的方式是什么样的。”哈恩·普特曼斯问道。 “在误会发生前,事实上你们不是也在和我大明的商人展开贸易吗?”郑芝龙反问道。 “那样的贸易量太小了,恐怕很难满足我们两方的需要……”哈恩·普特曼斯说。 “既然贸易对我们双方都有利,那么数量上的问题就好商量。但是……”郑芝龙终于说出了哈恩·普特曼斯期盼已久的那句话,当然,这句话后面郑芝龙还是又接上了一个长长的“但是”。 “郑将军还有什么问题吗?”哈恩·普特曼斯问道。 “首先,鉴于你们此前的那些不友好的行为,我认为贵公司的各种船只,尤其是武装船只不应该再出现在我大明附近海域。因为这些船只一旦出现,被其他人看到了,可能带来很多的麻烦。毕竟,我大明的任何海贸都是见不得光的。” “可是没有船只,我们怎么贸易呢?而且没有武装船只,商船的安全怎么保证?”哈恩·普特曼斯对于郑芝龙的这个要求感到有些诧异。 “你们可以租用中国船只或者日本、琉球、朝鲜之类的国家的船只嘛。”郑芝龙不以为意的说,“至于安全,这正是我们要谈的第二个问题了。我大明海域附近的海盗对于双方的贸易构成的威胁实在是太大了。所以,我们必须合作消灭以刘香为首的海盗团伙……有传言说,贵公司和刘香是一伙的?” “郑将军,打击海盗是我们共同的责任,我们是愿意和大明尽力合作的。毕竟,海盗都是些应该被挂在绞刑架上风干的混蛋,是破坏贸易的罪魁。我们东印度公司完全赞同对海盗进行严厉的,毫不留情的打击。只是如果我方武装船只不能靠近中国海域,那么要怎么样才能有效的和将军配合呢?另外,有关必须使用中国船只来进行贸易的要求是不是可以考虑一下。如果这样的话,公司能从中得到的利润就更少了。这也会影响到我们双方的共同利益。”哈恩·普特曼斯首先毫不犹豫的把刘香给卖掉了,这一战失败后,刘香本来就价值不大了。为了公司的利益,卖掉一条狗算什么呢?正所谓狗到卖时方恨少,事实上,就算是打赢了,到了合适的时候,刘香也是需要被清理掉的。只是关于后面的这个大明版的航海条例哈恩·普特曼斯倒是还有不少的话要说。 “你说的我都知道,也都考虑过。”郑芝龙说,“我手中的力量你们也是知道的,只要你们不给那些海盗提码头和补给,我的船队已经足够消灭他们了。在这个问题上,我只需要你们保证这样几点:刘香,以及其他海盗的船和人,不能进入任何你们的港口或是贸易点,你们也不应该和他们有任何贸易行为,不得有任何包括情报在内的合作。其他的,在海上打击他们的责任,就让我承担起来好了,谁让我郑芝龙一向是一个厚道的人呢。至于你说的后一个问题,我当然知道雇佣中式船只又要额外花一笔钱,但是,这对于我向上面交代很重要。而且,我国的帆船虽然在顺风速度上要比贵国船只差一点,但是需要的水手少,消耗的物资也少,也能节约一些。一来二去的,就算算上租金差距,也没有多大。你看,作为胜利者,我已经表现得够宽大了,不是吗?你们难道不感动吗?难道不觉得自己也应该退一步吗?而且我敢肯定,我们的协议全面达成之后,你们在贸易中能够获得的利益要比这一战之前都多。虽然你们这次战败了,你们能得到的甚至比你们获胜了都多,你们难道还不满足吗?不要太过贪婪了,在圣经中,贪婪可是最严重的原罪之一。所以你们就不要再斤斤计较于这些小问题了。” “郑将军,您的宽宏大度让我们非常钦佩。但是贸易是讲究公平的……”哈恩·普特曼斯说。 “你的意思是说我对你们还不公正?”郑芝龙愤怒的呵斥道,“如果你们这么想,那你现在就可以离开了。不过我建议你不要去台湾,直接回巴达维亚比较好,因为明天一早,你们在台湾的那些据点就会被拔除掉。呵呵……”郑芝龙突然笑了起来,“也许你还不知道,有人已经找上门来,表示愿意和我们大明联合,将你们从南洋连根拔起。所以我建议你回到巴达维亚之后也不要停留,直接乘船回泰西去吧。因为也许一两个月之后,巴达维亚就会面临攻击和长时间的围困。到那个时候,还在巴达维亚的荷兰人要么投降,要么活活被饿死在那里。我的兄弟们都觉得这是个非常有吸引力的计划,这样做不但能让我得到更高的官位,西……我们的盟友也愿意分出很大一部分利益给我作为酬劳。” “将军,郑将军,您说的是……你不要被西班牙人给骗了。那些西班牙人都是骗子,他们说的话的可靠性甚至还不如一个妓.女。”显然,这个消息让哈恩·普特曼斯有点慌乱了。不过他还是迅速的稳定了自己的情绪,开始在脑袋里盘算这个消息的真实度,以及如何才能避免这样的局面。 第二十八章,双赢的和平(2) 只用了一眨眼的时间,哈恩·普特曼斯就想清楚了不少事情。首先,西班牙人来勾结郑芝龙,打算夺取巴达维亚的计划很可能,甚至多半是真的。无论是在经济上还是在政治上,西班牙人都是荷兰的第一号敌人,他们这样做也是正常的,哈恩·普特曼斯甚至觉得自己如果是西班牙人,肯定不会放过这样的机会。不过他也立刻意识到,郑芝龙对于西班牙人的这个计划并不是太看好。或者说这个计划并没能打动他。要不然,郑芝龙就不会在这个时候将这样重要的事情当做一个谈判施压的筹码来用。他甚至还忍不住这样想道: “如果我是郑芝龙,如果我已经被西班牙人说服了,打算和西班牙人一起联手去打巴达维亚了,我会怎么做?我大概会一边和荷兰人进行和平谈判,就一些细节性的问题纠缠不清,一边悄悄地派出船队,宣称是要去扫荡刘香,然后在估计船队已经和西班牙人会和,并且已经抵达了巴达维亚近海的时候,在拍着桌子指责对方没有和平的诚意,然后宣布开战……” 虽然哈恩·普特曼斯敢肯定,攻击巴达维亚的事情还只是西班牙人的一厢情愿,但是这事情也不可不防。哈恩·普特曼斯觉得,郑芝龙之所以没有同意和西班牙人联手行动,最重要的原因恐怕还是他觉得这样做他能得到的好处还不如和荷兰和谈。但是如果他在和荷兰的和谈中拿不到让他满意的好处,只怕他立刻就会和西班牙人勾结到一起去的。 “郑将军,您应该知道,那些西班牙人都是些什么东西。”一边在脑袋里转圈圈,哈恩·普特曼斯一般开始拼命地诋毁西班牙人。反正作为一个荷兰人,骂西班牙就是常事,干这种事情根本就不需要懂多少脑子,基本上就是张嘴就来的。 “您也许不知道,将军阁下,西班牙人根本没有任何信义可言,他们的历史就是欺骗的历史。他们所谓最正直,最伟大的国王伊萨贝拉女王当年在接受格拉纳达的摩尔人和犹太人投降的时候,就曾经庄严的许下诺言说格拉纳达的摩尔人和犹太人都可以继续保留他们的信仰和财富。然而当格拉纳达交出城防的钥匙之后,西班牙人立刻就变了卦,他们立刻公布了所谓的《阿尔罕布拉法令》,宣布驱逐这些摩尔人和犹太人,没收他们的财富,除非他们改变自己的信仰。 当年西班牙人皮萨罗在南美洲,他们首先袭击了那些和平的印加人,然后假说要和印加人和平谈判,却在谈判的时候向印加人发起袭击,杀死了跟随印加国王出来谈判的印加大臣,俘虏了印加国王。接着这条无耻的毒蛇又摇动着它的信子,欺骗印加人说,只要印加人交给他的黄金能堆满一间长22英尺、宽17英尺、高8英尺的房间,他就将释放印加国王。可怜的印加人又一次信以为真,将整个国库中几乎所有的钱都给了他,然而在他拿到那些钱之后,立刻就食言杀掉了印加国王。将军,这还不是最为卑鄙的。您也许不知道,新大陆上是没有天花、伤寒之一类的流行病的,所以那里的土著对于这些疾病毫无抵抗力。皮萨罗——提到这个名字就会让任何哪怕只有一丁丁点的良心的人感到恶心——他趁着印加人不断的派使者来谈判,不断地给他送来黄金的机会,将那些天花病人,伤寒病人用过的东西什么杯子呀,盘子呀什么的给印加人用。然后他们回去之后就染上了瘟疫,于是就大片大片的死亡。然后西班牙人就趁机发起攻击,最后整个印加都亡了国,几百万印加人要么病死了,要么就都被西班牙人杀死了。 另外,将军阁下,您也许知道,那些西班牙人在吕宋还不止一次的屠杀过来自中国的侨民。全世界的人都知道,西班牙人都是毒蛇,他们的话绝对是不可信的。今天西班牙人会拉拢将军一起去攻击我们,明天他也会翻脸来坑害将军的。” “好了,我可没空听你讲这些古代故事。”郑芝龙摇摇头制止了哈恩·普特曼斯的长篇大论的对西班牙人的指责,“而且你们荷兰人做得不讲信义的事情也不少。” “好吧,郑将军,让我们回到原来的话题上来,我说的不公平指的是这样的交易方式对将军您不公平。而不是指责将军您的品质,我们大家都知道将军您在德行上足以封圣。将军阁下,您看,我们之间的每一笔交易都可以让您获得一比收益,但是西班牙人却不是这样,在他们的贸易中,将军能得到的比和我们贸易要更少,甚至要少很多。这难道不是对您不公平吗?而且西班牙船只,包括西班牙战船出现在中国附近海域,也会带了和我们的船只出现在中国的近海类似的困扰,况且,将军阁下扫荡了东亚的海盗,所有的航海者,所有的商人都会因此受益。西班牙人也是受益者,但是他们却能够白白的占将军您的便宜,这难道不是太不公平了吗?” 听了这话,郑芝龙忍不住露出了笑容,因为情况的发展居然变得和他儿子郑森设想的那样相似。在对谈判的前景进行推断的时候,郑森就提出过,荷兰人可能会想办法将郑家的打击目标往西班牙那里引导,甚至郑森还预言,只要能让郑家将敌对的目标瞄准西班牙,哪怕是苛刻的中国版航海条例,荷兰人也不是完全不能接受的。 “你说的也不是没有道理,西班牙船只直接靠近中国的确也会带来不少的困扰。此外,为了维护中国附近海域以及航线的安全,我的支出的确很大,受益者的确是应该有所表示。我相信荷兰人都是通情达理的,一定能理解这一点,并为其他的国家遵守这样的秩序做一个榜样的。您说是不是?”郑芝龙笑眯眯的这样说。在此前和郑森的讨论中,郑森就提出过这样的观点:“对我们来说,没有永久的朋友,也没有永久的敌人,只有永久的利益。现在至少在中国和日本近海,因为补给和港口的限制,无论是西班牙还是荷兰都不是我们的对手。而且挑动他们之间的斗争,对于我们来说,永远都是有好处的。所以,在荷兰弱势的时候联合荷兰打压西班牙,在西班牙弱势联合西班牙打压荷兰都是正确的做法,所以如果荷兰人愿意做出相应的让步,那么我们就应该联合荷兰,对付西班牙人。” 当时,郑芝龙也提出过疑问:“如果荷兰人和西班牙人看明白了,他们两家联合起来对付我们怎么办?” 当时郑森是这样回答的:“看明白了也不一定有用,因为荷兰和西班牙太相似了,他们在贸易中的位置几乎完全相同,同行是冤家。更何况,在更大的范围内,荷兰的西班牙的矛盾要比在这边的尖锐得多也严重得多。所以他们两家联合起来的可能性虽然不是没有,但却不大,而且即使联合起来了,要拆散他们也不是特别困难。当年战国的时候,东方六国也曾经联合起来一起去打秦国,结果呢?大家都想让人家先上去拼命,自己在后面摘桃子,最后什么事情都没搞成,联盟就这么散了。荷兰和西班牙要联合,也肯定只有这样的结果。” 既然有了这样的判断,对于荷兰人试图拉着自己压制西班牙的做法,郑芝龙心里自然也不会真反对。而听到郑芝龙的这句话之后,哈恩·普特曼斯也长长的出了口气,他知道,自己的这次使命可以算已经成功了一大半了。只要后面的一些细节上不出问题,就基本上可以算是大功告成了。 “郑将军,我觉得您的看法非常的有道理,我们东印度公司对于您的宽宏大度非常的钦佩,对于你的要求也非常理解。不过西班牙人未必能理解将军的好意了。不过我相信,如果我们两方能够团结在一起,西班牙人最终也会理解并且支持我们的这一立场的。”哈恩·普特曼斯最后这样说道。 谈判后面当然还会有很多的细节,比如说,租用船只的费用,比如说郑家向荷兰提供商品的数量和价格,比如说每条船应该为打击海盗,维护航线安全付出多少代价之类的事情,但是很显然,这样的细节性问题,是不需要郑芝龙来谈,作为集团的老大,郑芝龙将大的方向确定下来,将大的框架搭好,剩下的那些东西自然可以让郑芝凤和郑彩去和荷兰人细细的谈。郑芝龙相信,既然双方对于和谈都很有诚意,那么这些问题应该是能够很快谈拢的。 “希望我们此后的合作能够很顺利,不至于再出现先前那样的误会。具体的事情,你可以和我的弟弟郑芝凤、郑彩谈谈。”郑芝龙最后这样对哈恩·普特曼斯说。 第二十九章,双赢的和平(3) 在达成了基本的意向之后,郑芝龙和哈恩·普特曼斯原本认为后面的事情会相对简单一些了,然而,后续的事情的复杂性还是超出了他们的预计。谈判的进程其实并不慢,也没有什么真正让大家纠缠难解以至于好几天都在上面打转的大问题,但是这份合约涉及到的内容却非常多,涉及到的各种数字也非常多,而这些数字又是如此重要,以至于任何一个数字的一丁点变化,最终都会变成巨大的收入上的差别,所以双方的谈判人员不得不都表现得格外的谨慎和细致。再加上很多的条款又涉及到更高的授权,需要回大员甚至回巴达维亚请示。结果一直拖到第二年春天,谈判还没有完成。于是,无论是郑芝龙还是哈恩·普特曼斯都觉得谈判队伍的人数明显不够了。在某一天的会谈结束的时候,哈恩·普特曼斯对直接负责谈判的郑芝凤提出: “郑先生,我们的这个协议涉及到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大家也都非常疲劳了。再延长工作时间,事实上也无法加快进度了,我想我们必须让大家休息一下了。另外我也正好趁这个时间回台湾去,再带一些会计人员过来。另外,我也建议你们也要增加一些人手。” 这个建议也得到了郑芝龙的首肯,于是哈恩·普特曼斯就匆匆的带着几个跟班乘上一条快船出发了。而其他的谈判人员则得到了休假的机会,可以到安平的街道上去转转,或者到海边去钓鱼。当然,他们也不能跑得太远,绝对不能超出安平镇的范围,而且到哪里都有人跟着…… 如果是在其他地方,有一群长相怪异的洋人在大街上乱转,一定会引起好奇的民众围观的。不过在安平却不会这样,因为这几年来,随着郑芝龙回到安平,安平的港口也变得越来越繁忙,到达这里的各种洋人大家也见得多了,别说是白皮肤黄头发蓝眼睛或者绿眼睛的,就算是全身漆黑赛过炭头的洋人,安平的居民们也见过。所以一些洋人进了茶摊,进了酒馆什么的,大家也就把他们当成了说着某种自己听不懂的方言的外地人了。反正用上是个手指头,比划一番,大家还是能勉强的谈价钱的。 施梅切尔花了好大的功夫,算是用这样的手势和酒店里的招待(店小二)谈清楚了价格,要上了一些烧酒和水煮蚕豆就和几个海员们吃了起来。烈酒除了喝,还有比如消毒之类的作用,所以在这东西在海上是必需品之一,加上海上航行经常好几个月看不到陆地,于是酗酒也就成了海员们打发时间的常见办法。一来二去的,这个时代的海员基本上就都是很能喝的酒鬼了。 施梅切尔并不太喜欢中国烧酒的气味,不过这怎么着也是一点火就能烧起来的烈性酒,合起来还是非常的来劲的。就着面前的一大盘水煮蚕豆——这东西是施梅切尔的最爱之一了,可耻的中国人呀,居然奢侈到用香料来处理豆子,这简直就是……还卖的这样的便宜,不多吃一点,上帝都不会原谅自己的。 不一会儿功夫,仅仅施梅切尔一个人就消灭了几乎一小盆蚕豆和两壶酒,他的肚子也圆鼓了起来,再也吃不下更多的东西了,其他的几个人也都吃饱了,于是他们招手叫来的招待,依照此前谈好的价格,打算用墨西哥银币来支付这一顿的饭钱。就在这时候,施梅切尔突然发现又有两个欧洲人走进了酒馆,而且其中的一个人好像还很眼熟。 “那个……那个人好像是和荷兰人呀?”施梅切尔一下子想起来了,那个个子矮一点的,有一副山羊胡子的家伙是荷兰东印度公司的人。 紧接着,施梅切尔又注意到,在那两个荷兰人后面,还有两个穿着军装的士兵跟随着。 “荷兰人不是在和明国发生战争吗?难道他们开始偷偷地议和了?”施梅切尔本来就并没有喝醉,看到这情景,一下子就想到这里去了。 …… 这个时候,哈恩·普特曼斯也已经回到了热兰遮城。 “叔叔,这是我和郑芝龙将军达成的初步的意向的详细内容,大致上的重要的决定在此之前我已经用信鸽送回来了,不知道叔叔您看到了没有。” “我看到了,总体来说,我的侄儿,你干的不错。如果最终真的能像这份意向书中提到的那样,保证我们所需的货物,那么虽然我们战败了,但获得的成果甚至会比战胜了还多。只不过对于我们必须使用中国或者日本和朝鲜船只,嗯,其实就是中国船只,日本根本不允许本国船只参与国际贸易,至于朝鲜,也是一样。在这一点上,你就没有再争取一下吗?”汉斯·普特曼斯显然在整体上对这次谈判的成果很满意,不过在必须使用中国或日本朝鲜船只方面还是有些疑虑。 “叔叔,我争取过了,但是郑将军在这个问题上的态度非常坚决。”哈恩·普特曼斯回答说,“我觉得继续在这个问题上纠缠会危及整个的谈判。而且叔叔,我细细的想了一下,发现这个条款对我们的影响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大。” “说说你的理由吧。”汉斯·普特曼斯掏出了烟斗凑在烛台上点燃了,然后问道。 “叔叔,在可以预见的时间内,我们和明国之间的贸易能有多大呢?我想,如果能达到西班牙的水平,就应该已经是非常的令人满意了,不是吗?而我们手中有多少船只能被投入到从台湾到巴达维亚的航线呢?再加上中国船舶虽然进行跨大洋的航行的实力并没有得到验证,但是走台湾到巴达维亚的航线还是没问题的,而且因为需要的水手少,船只建造的成本也低,运行的总成本要明显比我们的船低。所以,即使付出租金,在成本上也不会比我们用自己的船高多少,如果谈判谈得好,甚至可以做到成本比用自己的船更低。即使是西班牙人,他们在和中国人的贸易中也经常是让中国人用他们自己的船只来运载货物到马尼拉的。在从泉州到马尼拉的航线上,戎克船才是绝对主力,无论是从船只数量还是从运载量上来说都是如此。西班牙人不是傻瓜,他们这样做在经济上肯定是不吃亏的。而且叔叔,我同意这一点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我们可以借这个条款,让郑将军和西班牙人发生矛盾。为此,我觉得做一点不算大的牺牲完全是值得的。”哈恩·普特曼斯回答说。 “这样看,这个让步还是很有道理的。另外,你这次回台湾来,不是仅仅只为了要更多的人手吧?”汉斯·普特曼斯问道。 “这是一个原因。”哈恩回答说,“此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这个协议实在是过于关系重大,有的地方可能超出了我得到的授权,甚至也超出了叔叔您能给出授权,所以,我必须回来和叔叔商量一下。这个协议对于公司极为有利,相信十七绅士们也会支持它。但是至少在条款上看,我们是做出了非常多的让步的。我也担心公司中有些妒忌我们的人会借着这些条款兴风作浪。” “哈哈哈哈……”听到这话,汉斯·普特曼斯放声大笑了起来,“我亲爱的侄儿,在这件事情上你肯定是多虑了。我知道你以前一直在政府部门里干活,政府部门里倒是经常会出现这样的狗屁事情,但是在东印度公司,你不用担心这个,因为这个协议是会直接交给十七人董事会的。那十七位绅士口都是做买卖的专家。他们自然能轻而易举的看出这份协议的价值。他们绝不会放弃赚钱的机会的。任何人,只要反对这封明显可以给公司带来更多的收益的协议,都会被那十七位绅士看成要么不懂生意,要么因为个人恩怨而至公司利益与不顾,要么两样都有。我现在倒是巴不得那些家伙反对这份协议呢。不过这些家伙也不是蠢蛋,我估计他们没那么傻的。” 汉斯·普特曼斯是从最底层的员工做起一步一步做到现在的地位的。像他这样的人,要爬到这个位置上可不容易,在这个过程中,他免不了要站队,要被人当枪去打击另外的人。所以,他在公司内部也是有敌人的。事实上他被派到台湾来负责台湾的贸易点,就是被人坑了的。相比公司在其他地方的贸易点,台湾的这个贸易点一直没有盈利,甚至年年都在亏损。看着西班牙人、葡萄牙人在和中国的贸易中赚的盆满钵满的,看着他们把那些只要是运到了欧洲,闭着眼睛都能赚大钱的丝绸、瓷器、茶叶装满了一条又一条船,荷兰东印度公司的眼睛都绿了。情急之下,难免就做出了一些不太好的举动,比如说骚扰沿海,登陆澎湖什么的。结果被大明一阵围殴赶了出来,这生意也就越发的不好做了。到了汉斯·普特曼斯的上一任的那个彼得·纳茨,更是弄到为了一点小钱,(向经过台湾的日本人强行征税)和日本闹翻了,差点导致荷兰在日本的贸易点被彻底关闭。结果公司为了保住日本贸易点,果断的撤了他的职,还判处他两年监禁。据说日本方面还是很不满意,最近公司里已经打算要将他直接送到日本去给日本人处罚了。 这么一来,台湾的这个位置,就成了个烫手的山芋,公司又要台湾贸易点赚钱,又不允许他打来来往往的日本人的主意。而且这边还有不少猎头族之类的野蛮人,为了保证安全,还必须加强安全设施的建设,而这又要花大钱。被按到台湾来的汉斯·普特曼斯,为了保证安全,不得不建造了这座热兰遮城,而这带来的的经济上的压力又让他的头都大了几号。中国的进货渠道又迟迟打不开,于是汉斯·普特曼斯就不得不进行毫无成算的冒险了。结果这冒险理所应当的失败了,但是在失败后,原本一直向他紧闭的贸易门户却突然打开了,这真是出乎了所有人的预料。 第三十章,卖队友和追穷寇(1) “只是哈恩,这件事情怕是很难保密。”汉斯·普特曼斯说,“我们在东方毕竟太显眼了,走到哪里,都容易被人家注意。西班牙人、葡萄牙人怕是用不了多久就会知道我们在和明国谈判了。好在具体的内容他们一下子很难知道,再少在我们公布出来之前是这样。嗯,哈恩,有关谈判的内容你们一定要做好保密。此外,单单是我们开始谈判了这个消息就足以带来很多的变化,比如说刘香他们……” 说到这里,汉斯·普特曼斯不自觉的放低了声音,似乎担心刘香就在旁边听到了一样。 “叔叔,我们必须将刘香驱逐出去。郑将军绝不会容忍我们继续和刘香来往的。”哈恩·普特曼斯说。 “这我当然知道,不过刘香可不是个老实听话的人,让他知道了这些,他可能会和我们翻脸并且攻击我们的。虽然我们并不怕他,但是和他发生冲突也会给我们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如果损失不可避免,那至少我们也要事先做好准备,让这种损失最小化。”汉斯·普特曼斯说。 “叔叔,要不我们把刘香骗进城堡,然后砍下他的脑袋送给郑芝龙?”哈恩·普特曼斯问道。 “没这个必要。”汉斯·普特曼斯摇了摇头,“我们这样做的话并不会增加我们的利益,而刘香手下的那些人可能会因此攻击我们,虽然我们的城堡很坚固,他们也没有任何像样的攻城武器,根本不可能攻下城堡,但是只要是开打了,就一定会有损耗。哪怕是火药的损耗,那也是钱。我们为什么要花我们的钱去做应该由郑芝龙来干的事情呢?刘香的人如今全靠我们提供补给,只要我们停止给他们提供补给,他们就自然要离开。这样才是最为便宜的做法。所以,让城堡守军做好作战准备就够了。” …… “老大,情况有些不对呀。”刘香坐在临时搭建的木头屋子里,一个海盗进了屋这样对刘香说。 “韩三,你发现什么了?”刘香抬起头来问到。 “最近那个荷兰人的侄儿带着一群人出海了。”韩三回答说,“老大您知道,我的眼睛尖,老远的我就认出了那些人里面有好几个通事。” “韩老三,你可看清楚了!”刘香猛地一下坐直了身子,双目炯炯的盯着韩三。 “老大,错不了的。我的眼神您还信不过?”韩三回答说。 “韩老三,不是我信不过你,只是这件事情事关重大。我必须问个清楚。”刘香说,“你认出了哪些人?” “艾通事、严通事,还有就是每天给我们算粮食的薄通事。”韩三回答说。 “很好,很好!”刘香咬着牙,从牙齿缝里漏出了这样的声音。接着他又对韩三说:“韩老三,这事情非常重要,除非我让你说,你不要对任何人讲起这事情,明白吗?” “老大,我明白,我全听老大的。”韩三回答说。 “那好,你现在我这屋里坐一会儿。我再去找几个人来。”刘香说。 不一会儿功夫好几个人都陆陆续续的进了刘香的屋子。 “刘老大,你把兄弟们都叫来,有什么事情吗?”一个身体微胖,紫红面皮的大汉问道。 “国助兄弟,你先别急,先听韩老三把事情讲一讲——韩老三,你和李当家的说说今天的事。”刘香说道。 这位李国助,是郑芝龙的原先的老大李旦的儿子。李旦原本是从泉州到日本的航线上的霸主,郑芝龙则是李旦的重要下属。据说那个时候,李旦将在台湾建立据点的事情托付给了郑芝龙,并且将很大一笔资金放在郑芝龙那里,后来李旦突然得急病暴死,郑芝龙就将原本属于李旦的那笔钱给吞没了。当然这种事情完全就是流言,郑芝龙绝对不会承认有这种事的。但是这流言还是让李国助和郑芝龙有了嫌隙,到了后来,因为受不受招安的事情,郑芝龙和十八芝的老弟兄们分道扬镳之后,李国助自然也不会站在郑芝龙这边。如今当初和郑芝龙做对的十八芝兄弟剩下的也已经不多了,这里面就包括了如今跟着刘香的李国助。 韩三将看到的事情和李国助讲了一遍,李国助道:“这荷兰人突然拉上这么多的通事出去,却是去做什么?要是是联络反对郑芝龙的人,没有不叫上我们的人的道理。况且料罗湾大败之后,郑芝龙的人怕是将这大员港盯得死死的,这个时候,这么一条船出去,不怕死吗?这些荷兰人别是在和郑芝龙议和了吧?” “国助兄弟,你说的是。某家也是这样想的。你觉得我们该怎么办?”刘香问道。 “刘大哥,这事情不好办。如果荷兰人真的和郑芝龙讲和,那郑芝龙说不定就会要求荷兰人把我们交出去,就算不交出去,也一定会要荷兰人和我们断了来往。”李国助皱着眉毛说,“荷兰人也不用真的怎么做,只要断了我们的粮食,我们自己就得离开大员。我们的船本来就比郑芝龙少,有都还没来得及修好,出了海,如果遇到郑芝龙他们,多半不是他的对手……” “不是万一遇到,而是肯定会遇到。”刘香冷冷的说,“他们既然和郑芝龙勾结到一起了,怕是我们还没出海,他们就已经把消息传递给郑芝龙了。” “那刘老大,你说现在我们怎么办?”李国助有点慌了。 “奶奶的,他不仁,就不要怪老子不义!”刘香恶狠狠地说,“国助兄弟,我看我们干脆一不做,二不休,集合起兄弟们,找个晚上,趁着荷兰人睡觉的时候,攻进热兰遮城里去!你看怎么样?” 李国助似乎被刘香的话吓了一大跳,忙道:“刘大当家的,这个事情还没有完全确定,就这样做不太好吧?万一弄错了呢?再说……再说我们要是拿下了热兰遮,荷兰人就和我们不共戴天了,到了那时候,我们怕是更没有容身之地了……” 听着李国助的话,刘香忍不住露出了轻蔑的颜色,他不由得想到,眼前这个人的出身比自己,比郑芝龙都要好得多,但如今却混的远不如郑芝龙甚至也远不如自己,这并不是没有原因的。都到了这种时候了,他还是各种顾虑各种瞻前顾后迟疑不决,这样的人居然也是当年威震大洋的李旦李大老板的儿子。如果不是因为他有个好爸爸,如今这人怕是最多就能当个船头吧? “国助兄弟怕弄错了,要验证倒也简单。明日荷兰人送粮食来的时候,你看看和我们办交接的里面有没有薄通事就行了。”刘香冷笑着说,“至于说容身之地,抢下了热兰遮,我们就能拿到粮食、钱和大炮,有了这三样,我们才可能有容身之地。否则,就这样空着手被荷兰人轰出去,我们就有容身之地吗?男子汉大丈夫的,要死卵朝天,怕他个锤子!” “大当家的说的有理!”其他的一些人也都纷纷响应。 李国助看了看刘香,又看了看其他人,然后才说:“大当家的说得有理,等我们明天看看情况,然后再……再……再动手也不迟。”他似乎很想说个“从长计议”但是看看大家,终于说成了“再动手也不迟”。 “虽然还要看看明天的情况,但是我们的准备可不能到明天才做。今天就得先准备起来。不过大家不要露了行迹,让荷兰人看出问题来了。”刘香最后这样吩咐说。 “全凭大当家的吩咐。”大家也都这样说。 …… 回到自己的小屋里,李国助立刻收起了那副迟疑犹豫的神气,对跟在他身边的那个跟班说:“王叔,你去把我们的几条船上的船头都找来,我有话和他们说。” “好的,大少爷。”王叔答应了一声就赶忙去了。 这位王叔还是当年跟着李旦的仆役,所以还是习惯的称呼李国助为“大少爷”。望着王叔远去的身影,李国助忍不住又叹了口气。 不多时,几个船头就集中到了李国助的小屋里。而王叔则走到门外去帮他们把风。 “各位叔叔,有件事情我要告诉大家。”李国助很是平静的对他们说。 “少东家,有什么事您就吩咐,兄弟们都听你的。”一个大块头说道,其他人也都跟着响应。 “荷兰人在和郑芝龙讲和了,我们怕是要被荷兰人卖给郑芝龙了。”李国助继续用非常平静的语气这样说道。 “啊!”屋子里其他的人都吃了一惊,几乎顿时乱成了一团。 “不要慌,大家听我说。”李国助顿时提高了声调。周围的几个人便都安静了下来。李国助便将韩三看到的事情以及刘香等人的打算告诉了他们。 “几位叔叔,不是我要说丧气的话。荷兰人既然打算卖我们了,又怎么会对我们没有防备?他们若是对我们没有防备之心,又怎么会把我们扔在城外,不准我们进城?热兰遮城大家都看见过,虽然不大,但是却相当的坚固,上面又有不少的大炮。就凭我们这点人,哪里拿得下这样的城堡?这一仗,怕是又要碰得满头的包了。” “少东家,那你说我们该怎么办?”又有人问道。 “几位叔叔,你们都是当年跟着我爹爹的老人,这么多年了,多少人弃我而去,只有你们几位,一直看在我爹爹的份上跟在我李国助身边。要不是各位叔叔,只怕我李国助早就死无葬身之地了。只可惜我李国助无能,不要说带着大家创出一个好前程,甚至就连老爹留下的家业也保不住,如今更是带着你们走到了这走投无路的绝境。这都是我李国助无能,拖累了大家。” “少东家您不要这样说,老东家当年对我们的大恩大德,我们几个就是死上十次一百次都不够还的。只是少东家人太老实,那些人又都太坏!”一个老船头说道。 “还是我自己不自知,又没本事有想要当老大,如今回想起来,很多事情未必不是被人家当枪使了。郑芝龙固然不是东西,但是李魁奇、刘香就是好人了不成?哪一次上阵,他不是变着法子让我们的人去啃骨头,然后他的人吃肉。每一次无论是胜是败,我们吃的亏总是比他大。弄到现在,我们这里就只剩下这么几个人了。所以,各位叔叔,这一次刘香要跟荷兰人动手,我们是断断不能再去打头阵了的。就算上了阵,大家做个架势,吆喝几声,放两枪,也就算对得起刘香了,前往保重自己才是最重要的。”李国助叹了口气这样说道。 其他人也都叹了口气道:“东家说得在理,我们都知道了。” “除此之外,其实我还想要和几位叔叔商量一下我们今后该怎么办。我们这么点人,如今拉出去单干那是断断不可了,但是跟着刘香也绝对不会有好果子吃。刘香已经无路可走了,用不了多久,他就要下去找李魁奇了。我们可不能跟着他一条路走到黑。” “那东家您觉得我们该怎么办呢?” 李国助站起身来,走到门口,打开门,看到王叔正在那里把风,便问道:“王叔,没什么情况吧?” “大少爷,没人。”王叔回答说。 李国助点点头,又退回屋子里,关上了门,压低声音对那些人说:“如今,我想了很多天,我们怕是只有最后的一条活路了。” “少东家请讲。”大家都聚精会神的盯着李国助。 “刘香偷袭热兰遮城,我敢肯定他一定会失败。”李国助说,“失败之后,他就只有立刻出海逃亡了。到那时候,他肯定会遭到郑芝龙的追击。刘香的船和我们的船状态都不算好,跑多半是跑不掉的。到时候,说不定刘翔就会把我们丢下当替死鬼拖住郑芝龙。我的意思是,到了那时候,我们就一起向郑芝龙投降好了。” 第三十一章,卖队友和追穷寇(2) “啊?!”所有的人都吃了一惊。过了一会儿,才有人问道:“少东家,我们向郑芝龙投降,他会放过我们吗?” “就是呀,少东家,这可……”更多的人这样说道。 “马叔叔,各位叔叔,你们听我说。”李国助说,“郑芝龙受过家父的大恩,这一点他自己也从不否认。我和他之间的矛盾只是从那笔钱闹起来的。郑芝龙一直也没承认他黑了那笔钱。事实上我们也没有证据证明真的存在那笔钱。不过这个传说传得很广,江湖上几乎人人都知道这桩事情。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如果郑芝龙还要面子,他就不会要我们的命。你们想,要是郑芝龙一股脑的把我们全都杀个精光,人家会怎么想,怎么传这个事情?况且我们现在才剩下几条船几个人?就算留着我们的性命,我们又能翻得起多大的浪头?凭着郑芝龙如今的力量,他根本不用担心我们能翻天。既然如此,他为什么要杀了我们来自己败坏自己的名声呢?各位叔叔,你们说,我说的在不在理。” 那些船头们就开始叽叽喳喳的讨论了起来,过了一会儿,还是那个“马叔叔”先开了口:“少东家说的是有道理,虽然投降郑芝龙是有风险,但是如今的局面本来就是死里求生,哪里有不冒风险的道理。不过少东家,若是投降了郑芝龙,今后少东家怕就再也出不了海了。” “这我知道。”李国柱说,“我要是郑芝龙,肯定不会杀了投降的李国助,但是肯定会把他严密的看起来,让他衣食无忧却总难与外人来往。若是平时,这样的结果自然是不能忍受的,不过现在,我就算不为自己考虑,不想着给李家留下香火,也要为大家的前途考虑考虑了。” “少东家既然这样决定了,那我也不多说什么了。”“马叔叔”说,“少东家要不要派人去和郑芝龙联络?” “不行!”李国助立刻制止说,“刘香可不是省油的灯,就算他不是有意盯着我们,但是为了避免有人向荷兰人告密,这两天他也一定会把大家看的死死的。万一被他发现了我们的人偷偷出去,自古以来,只有赢家才有宽宏大度的资本和必要。郑芝龙现在是赢定了,赢定了的人总是想要面子,想要好名声的,所以郑芝龙不会杀我们,但是刘香可不一样,他现在已经输定了,他现在在做的就是多拉几个人来给他垫背,来陪着他一起死。这个时候谁碰在他的刀口上了,那是有多少条命都不够死的。这个险不能冒。我们还有的活,犯不着这样做。” 这时候又有人问道:“要是明天刘香让我们的人打头阵送死怎么办?” “刘香就算要和荷兰人拼命,也不会让我们打头阵的。”李国助摇摇头说,“我们觉得刘香已经是死路一条了,但是刘香却并不是这样觉得的,他觉得要是这一搏成了,他还有活路,而要攻下热兰遮城,就要靠偷袭,打头阵的人的表现就非常重要。打头阵的没搞好,后面的事情就难办了。而要是输了,他就真的没什么可走了路了。在这个时候,他不会用自己不信任或者看不上的人来打头阵的,所以,我们跟在后面,小心点,关键的时候,不要出现在刘香眼皮底下就行了。” 一群人想了一会儿,最后都说:“少东家说的是。”只有那位“马叔叔”忍不住又多说了一句:“要是当年,少东家就有今天的样子……”于是大家顿时都不做声了。 …… 刘香又一次将重要的头领都召集到了一起。 “韩三的确没看错,荷兰人肯定是和郑芝龙勾结在一起了。而且他们今天给我们的粮食又减少了。我估计他们暂时还没和郑芝龙谈拢,不过要是等他们谈拢了,他们两家一勾结起来,我们就只有死路一条了。国助兄弟,你说我们该怎么办?” “刘大当家的,我们都听你的,你说怎么办,我们就怎么办!”李国助说。 “那好!一不做,二不休,今天晚上三更,我们就去打热兰遮城!只要拿下了热兰遮,那里面有的是粮食、金银、火枪大炮、刀剑武器,要多少有多少。我们就有了活路,有了继续和郑芝龙争个高下的本钱。你们过来看,这是我画出来的热兰遮城的大致样子。几个月前,我进过一次热兰遮城,这是我,还有几位进过热兰遮城的兄弟照着记得的样子画下来的,肯定不会太准,但是大致的样子应该就是这样子的。你们看,这里是城堡的大门,张兄弟,你选几个身手好的兄弟,我们从这边悄悄地爬上去,用绳子爬墙对我们这些天天爬桅杆的兄弟来说,不算个啥。这些兄弟偷偷干掉守夜的荷兰兵,打开城门,然后胡兄弟带着人从这边走,去把住荷兰军营的出口,然后最好让他们都老老实实投降,要是他们不老实,就直接放火烧死他们。王兄弟你带上你的人马往仓库那边过去,动作要快,千万不要让荷兰人烧了仓库。明白吗?” “大当家的,我知道的。”那个“王兄弟”坚定的回答说。 “好!章肥猫,你跟着我,我们直接往这边杀过去。”刘香用手在那张简图上面比划了一下,“就从这里冲过去,直接杀到这里,活捉那个叫汉斯的荷兰佬。国助兄弟,你跟其他兄弟在后面待命,如果哪边人手不够了,你就带人到哪边来支援,明白吗?” “大当家的放心。这事我明白。”李国助带着讨好的笑容说道,就像他预料的那样,在这样生死在此一举的时候,刘香是不会让他根本看不上的杂牌挑大梁去坏他的事的。 “那好,大家回去准备准备,注意动静不要太大,明面上该干啥还是干啥,不要让荷兰人看出问题来了。”刘香最后这样说。 …… 夜已经很深了,列兵路西恩·伊文思依旧蹲在城堡望楼后面的黑暗里。这两天,热兰遮城的防御明显的加强了,防御的布置甚至比料罗湾大败的消息传来之后还要严密,城堡不但设置了明哨,流动哨,还在很多隐秘的地方布置了很多这样的暗哨。 路西恩·伊文思躲的地方很隐蔽,岗楼在月光下留下的的黑影正好落在他藏身的那个角落上,不要说远处的人,只要路西恩·伊文思自己不动,旁人哪怕走到他只有几米远的地方也未必能发现他。 当然,路西恩·伊文思所在的位置也不是没有缺点,他所在的这个地方虽然隐蔽,但是视角也非常有限。不过他的任务本来也只是盯着那边的望楼上面的那个明哨而已。 路西恩抬起头看了看像一块缀满了宝石的黑天鹅绒幕布般的天空,依据银河的高度,他估计大概已经到了凌晨一点钟左右了,再过一个小时,就该有人来接他的班了。路西恩低下头来,突然看到在前面的望楼下面,好像有个什么东西在动。 这天的月亮并不算亮,路西恩也看不太清楚,他揉了揉眼睛,又细细的看,然而这时候一片云朵飘了过来正好遮住了月亮,于是路西恩什么都看不到了。 不过路西恩还是警觉的将靠在旁边的那支燧发枪拿了起来,搬开了击锤,瞪大了眼睛盯着那边。又过了一会儿,风将那片云吹开了,淡淡的月光又照了下来,这下子路西恩看清楚了,那边真的有个什么东西在沿着望楼下面的城墙的那个凹角向上攀爬,而且这个时候他正要越过一个凸起,不得不将整个身体都暴露在月光下了。 路西恩将手里的燧发枪举了起来,瞄准了那个正在往上爬的家伙,然后扳动了枪机。 露西恩知道,在这样的距离上,他击中对面那个人的可能性是非常低。滑膛枪的精度相当的差,对面那个目标和他的距离足足有九十多米,在这个距离上,他射出的子弹早就不知道飞到哪里去了。不过他开枪的目的也不是要击中目标,而是发出警报。 “砰!”“砰!”至少有两声枪响一前一后的响起,接着更多的枪声响了起来。紧接着,荷兰人从城墙上面抛下了火把,将城墙下面照得通明,接着整排的枪声响了起来。 热兰遮城并不算太大,但是在设计上却是相当有特点的,这座城因为成本的原因,并没有被建成如今已经在欧洲大陆上广泛使用的形态规范的五星形或者六星形大型棱堡。但是棱堡的那些设计理念,尤其是多斜面无死角的设计理念在热兰遮城上表现得还是非常清楚的。锯齿状的城墙使得城下的任何地方都不存在火力死角。任何一个蹲在城墙下的敌人都要面对至少一个方向,甚至是两到三个方向的火力。 从枪声响起的那一刻,刘香就知道,自己今天晚上的袭击有麻烦了。不过出于侥幸心理,他还是发起了一次强攻——也许荷兰人的主力还都在睡觉,还没来得及到达位置呢?然而随后不断响起的排枪便打破了他的幻想。 第三十二章,卖队友和追穷寇(3) 排枪声的出现说明了一个问题,那就是荷兰人已经组织起来了。刘香知道事情不太妙了,不过刘香是海寇出身,对于海战倒是纯熟得很,但是陆战,尤其是攻城方面的经验,那却是一点都没有。热兰遮城的棱堡结构此前刘香也看到过,但是他却并没看出来这种到处都是尖角的城堡有个什么太了不起的。热兰遮城的城墙不算高,不要说是和刘香见过的那些大州大府的城墙比,就是和农村里土财主们的围子一比,也不算太高。而且这城墙也不算陡峭,刘香甚至觉得这只能算是个比较陡的大斜坡而已,甚至都不用搭钩这样的东西,只要给出几十步的距离助跑,再加上手在上面搭一下,他就可以直接窜上去。所以,虽然知道荷兰人已经有防备了,但刘香还是决定让他的人继续强攻这座城堡。 “现在是晚上,那些家伙也看不太清楚的,再说我们的人比荷兰人多得多,他们的城墙又这么矮,跟个土围子也差不多,说不定再努把力,就能把这座城堡拿下来呢。”从来没有过正儿八经的攻城的经验,更不要说对付棱堡的经验的刘香迟疑着做出了这样的一个错误的决定。 的确棱堡的城墙并不高,而且也算不上陡峭。因为当棱堡在欧洲大量出现的时候,火枪和火炮已经成了战场上的主角。那种笔直的陡峭的城墙很可能在重型的攻城炮,诸如土耳其人用来攻破君士坦丁堡那传奇般的城墙所使用的乌尔班巨炮这类东西的打击下崩塌,而相对低矮,而且更接近陡坡而不是笔直的墙壁的棱堡城墙在面对炮击的时候,抗打击能力就要好得多。 相对低矮,而且并不笔直的城墙从某些角度看似乎是降低了城堡的防御力,但是棱堡却用另外的方式补偿了这个缺陷,那就是无死角的火力射界。星芒状的棱堡会使得从任何一个角度发起攻击的攻击者,都将无遮无拦的面对来自至少两个方向甚至是三个以上的方向的火力射击。 而且这个时代的火枪加上各种火炮的远程火力的杀伤效率可不是以前的弓箭什么的能比的。的确,这时候的滑膛枪还有很多的缺陷,射击距离和精度并不见得比一个好的弓箭手手中的弓箭更好,射击速度更是远远低于弓箭,甚至比十字弓都慢。但是这东西一出现,还是迅速的就将弓箭给淘汰掉了,即使是善射的土耳其人,也迅速的用火枪代替了弓箭,这里面固然有火枪手易于训练,火枪更省力之外,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在于火枪的杀伤力远远地超过了弓箭。弓箭的杀伤力,尤其是对于有铠甲的目标的杀伤力,是非常的令人怀疑的,我们看一些古代的记录中经常有猛将身中数十箭还能大呼酣战的,这多半是因为那些箭根本就“未能击穿敌人的装甲”。而且因为动能小,(即使是近距离的重箭,其动能也不过接近被后世赤兔国的条.子吐槽为连狗都打不死的64小砸炮的动能而已)即使命中,只要没能命中要害部位,多半也不足以立刻让人死亡,甚至很多时候都不能立刻让人失去战斗力。所以在当时,有所谓“三箭不如一刀,三刀不如一枪(长枪刺杀的杀伤力高于刀砍)”的说法。但是火枪就不同了,在这个时代,还不存在能挡住火枪的一击,而又能让人穿上了能动弹的铠甲,哪怕是我大清的巴鲁图披挂着的双重重甲,在火枪的有效射程之内,也脆弱得像是一层纸一样。这与杀伤效果,基本上不亚于长矛,别说是人,就是战马,躯干部分挨上一下子,也是死定了。 至于大炮,就更不必说了,虽然做不到某位忠臣说的那样“一炮糜烂数十里”,但是在较近的距离上,使用霰弹的大炮几乎就像是一把大扫帚,一次就可以把一大排人打翻在地。能充分发挥远程火力的棱堡,加上远程杀伤力空前强大的火枪和火炮,这就使得直接进攻一座棱堡,变成了一件极端困难的事情。而依据棱堡防御的一方,也屡屡创造出诸如马耳他保卫战这样的以少胜多,以弱胜强的经典战役。在这个时代即使是最有攻城经验的部队,面对棱堡,不过不愿意付出N比一这样的悬殊的伤亡代价,就也只有长期围困这样一个办法。历史上郑成功收复台湾的时候,就是靠着长期围困才最后拿下热兰遮城的。 刘香手里的力量,攻城的经验自然都不能和收复台湾时候的郑成功相比,所以他的强攻的结果就自然是损兵折将一无所得了。刘香仅仅迟疑了不过一炷香的功夫,在热兰遮城下就倒下了上百名海盗——这些都是刘香的嫡系和精锐。失去了这些人,即使刘香能逃过这一劫,他要想东山再起也会变得非常困难了。 “大当家的,不能再让兄弟们冲了!死的太惨了!”一个海盗拉着刘香的袖子,涕泪横流的对刘香喊道。 城下的惨状刘香自己也看到了,借着荷兰人投下的火把,以及天空中的月光,刘香能较为清楚的看到,自己的下属像没头苍蝇一样在荷兰人的火力网里乱窜,然后不断地被打倒在地。那些荷兰人非常的阴险,他们的火炮用霰弹封锁住了棱堡的两个尖角之间的通道,将很多想要逃离火网的人打翻在地,那些人一时间却还不得便死,当在那里只是一个劲的惨呼,真是让人毛骨悚人。 “撤,让兄弟们都撤下来吧。”刘香艰难的说道,他的声音磕磕绊绊的,就像是没有上油的老缝纫机。 …… 撤退的命令虽然下达了,但是真正从火网里逃出来的人并不多。沉重的打击让大部分的人都不知所措,几乎所有的人都在等着刘香发布下一条命令。 刘香这个时候已经渐渐的清醒过来了。他知道如今的局面非常麻烦,他失去了了大量的嫡系精锐,这使得他在整个的团队中的地位变得不稳定起来了。如今大家还等着他拿主意,这只是因为一向以来的惯性,以及那些人现在都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而已。他也知道,自己现在能下的命令其实很有限,最多只能是指挥他们如何逃跑而已。如果自己还试图指挥他们去拼命,只怕自己手下的这些来自五湖四海的海盗们立刻就能炸了锅。 “兄弟们,这一次偷袭,本来就是死里求生的冒险。”刘香说,“既然没搞成,如今之计我们就只有尽快撤退了。大家赶紧商船准备出港,要是等天亮了,想走就没那么容易了。” “刘大当家的,我们出了港往哪里去?”一个声音突然问道。 刘香转过头一看,看见问话的是李国助。他看到李国助的那双一向混沌的眼睛正在闪闪发亮。刘香心里不由得一惊,只是这个问题却是绝对没法拒绝回答的,于是他就回答道:“先出港,然后往广东那边去,那边的岛屿那么多,找个落脚的地方还是找得到的。” 听了刘香的回答,李国助只是在心里呵呵了一声,并没有再说什么。因为他知道这个问题,根本就不是刘香能完美的回答的。如果真的找得到立足之地,那刘香今晚还要冒风险袭击荷兰人干什么?南海那边的岛屿确实很多,吕宋那边没人的岛屿多得数都数不清,但是,大家冒险出海,为的是富贵,而不是到某个岛上去当食物链顶端的男人。这个答案肯定不会让大家满意。 不过李国助不需要再说什么了,他会这样想,所有的人都会这样想,大家都会觉得刘香大势已去,于是人心就散了,队伍自然就不好带了,他李国助要投降的时候,阻力就会更小了。 刘香多多少少的也看出了李国助问这话不怀好意,但是现在并不是翻脸的时候,而且他还是误会了李国助,一位李国助是不自量力的觊觎他的位置了。 “就凭你李国助,这个大当家的位置给你,你就能当得住?”刘香忍不住在心里这样想道。 不过李国助不说,不代表其他人不说话,顿时人群中就有人嚷嚷道:“去南洋找个岛,然后在那里钓一辈子鱼抓一辈子海龟吗?” “谁!谁他妈的胡说!”刘香的一名亲信喊了起来。不过并没有人勇敢的站出来。 刘香知道这时候自己不说几句是不行了,于是他开口道:“众位兄弟,且听刘香一言。” 看看众人都安静下来了,刘香就接着说:“刘某知道,今日之战败了,是刘某指挥不力。而且如今我们处境艰难,后面的日子也不好过。不过,世间之事,本来就多有起伏,要想富贵,哪有不冒风险,哪有一帆风顺的?今日我们虽然败了,但是古今英雄,吃过败仗的也不少。想当年刘皇叔,败得老婆孩子都被人家抓走了,最后还不是挺过来了。只要我们一条心,一时的困难总是能挺过去的呀。” 刘香旁边的亲信们也纷纷说:“大当家的说得对。越是这个时候,我们越要一条心。”“大家都是喝过血酒的兄弟,自然不会不讲义气。”只是除了他们,响应的并不多。 第三十三章,卖队友和追穷寇(4) 刘香暗暗地叹了口气,他知道低沉的士气不是靠几句话就能鼓动起来的。而目前他也没时间去处理这些问题了,进攻已经失败,和荷兰人也已经撕破了脸,而且,时间也不早了,启明星已经出现在东方了,如今他必须带着这些海盗立刻逃走,或者换一个更冠冕一点的说法,那就是他们必须马上转进了。 好在海盗们对于这一点还是有共识的,所以暂时的还保持了较好的秩序,而荷兰人在黑夜里也没敢出城堡追击。于是,赶在太阳出来之前,海盗们总算是将船只都开到了广阔的海面上。荷兰人的战船在此前的作战中损失惨重,大部分都回巴达维亚去了,所以目前海面上也没有追击者。不过,这并不能让海盗们感到轻松,因为这片大海上还有更为可怕的对手,他们曾经的同行,曾经的兄长和领袖——郑芝龙的力量。郑芝龙在这附近的村寨布置了很多眼线,在这一带的海面上部署了很多的快船,用于监视荷兰人和刘香,昨晚上动静那样大,郑芝龙的人不太可能没注意到。现在就看郑芝龙的反应能有多快,以及在郑芝龙反应过来之前,海盗们能够跑多远了。 …… 郑芝龙接到有关刘香他们逃亡的消息距离刘香他们出海,依旧是第二天的早晨了,这还是依靠了飞鸽传书这样最为快捷的方式。在没有无线电的时代,消息的传播就是慢得可怕。 信鸽带来的消息相当的简略,就只有刘香夜袭热兰遮城,败退后连夜出海逃亡而已。至于更细致的消息,探子们在这样短的时间里也打探不到。 郑芝龙将自己的几个弟弟召集到了一起,把这份情报交给他们传阅了一番。 “大哥,刘香佬这次完蛋了!”看了情报,郑芝虎大笑起来。其他的兄弟们也都表现得颇为轻松。 “大哥,难得有这样必胜的机会,不如我们把阿森也叫来,让他也亲自看看,这海战到底是怎么打的。”郑芝豹也很高兴的说。 “大哥,阿豹说的有道理,我看阿森平日里跟我讲古书上打仗的故事,有些地方很有道理,有些地方又明显是不懂行的人瞎扯的,我觉得咱们家根基毕竟在海上,将来阿森就算是去当了文官,这海上的事情还是得真的懂得才行。这次的海战我们必胜无疑,倒是真可以把阿森带上,让他长长见识。”郑芝虎听了,立刻跳起身来表示支持。 “大哥,我也觉得可行。”郑芝凤也附和道。 郑芝龙看看自己的那些兄弟,又想了想刘香如今的状态,他觉得,只要海战中,自己不作死的让郑森去跳帮,就不会有什么危险。至于让郑森这样的小孩子去跳帮,自己又不是疯了,怎么可能做出这样的事情呢? “嗯,芝凤,你去把阿森找来,我来和他谈谈。”郑芝龙最后这样说。 “好的,大哥。”郑芝凤应了一声就出了门,不一会儿就把郑森带了进来。 “阿森呀,叫你过来是因为我们刚刚得到了一份密报。你的叔叔们想要考校一下你的眼光如何。嗯,密报在这里,你自己看看,然后告诉我,你觉得我们能追上刘香不?”等郑森向自己行完了礼之后,郑芝龙微笑着这样对郑森说。 “孩儿明白了。”郑森回答道,然后从郑芝龙的手里结果了那份密报,看了一眼,脸上便浮起了喜色。 “恭喜爹爹,刘香已经不足为虑了。”郑森向郑芝龙下拜道。 “好了好了,不要这样多礼。”郑芝龙笑道,“你为什么这样说。” “爹爹,那刘香手下,多是三山五岳的各路人马,只不过刘香人马最多,才勉强坐稳了盟主的位置。这种联盟,若是连连获胜,倒还可以维系,一旦失败,各路人马便都容易起异心。这一段时间以来,刘香在爹爹的手里连吃败仗,怕是军心早就不稳了。这次和荷兰人火并,然后连夜出逃,看来必是吃了大亏。这军心不稳的问题就越发的严重了。这个时候,我军只要赶上去,就必定能大破之。然后刘香就算运气好自己跑掉了,也剩不下几条船几个人了。他当初投靠荷兰,和西班牙是死敌,如今又得罪了荷兰,已经没有了立足之地,再被我们这么一打,就是大势已去,自然就不足为虑了。”郑森慢慢吞吞,但是颇有条理的回答说。 “说的不错,只是这先要我们赶上去大破他的船队之后才行。大海茫茫,这刘香已经先跑了一天了,我们如何才能赶得上他呢?”郑芝龙依旧满脸微笑的继续问道。 “爹爹,刘香和荷兰人火并,然后仓皇而出,向来是吃了大亏。他出来的这样慌忙,怕是船上的物资就未必充足了。孩儿从日本乘船到家,一路上也留心过船上耗费的粮食淡水,数量很是不少。海船远航,如果事先没有充足的物资,那它就只能选择在路上可能得到这些东西的航线。如此一来,刘香所去的方向,就不难推定。”郑森这个时候似乎已经完全想好了,回答起来越发的从容自若,看得郑芝龙欣喜不已。郑芝虎也叫起来了:“大侄子,说得好!嘿嘿,真不愧是我们郑家的种子,大哥,阿森稍微历练一下,怕是这海面上还有谁能是我们郑家的对手?” “阿森,线路知道了,若是赶不上也是白搭。你觉得我们追得上刘香吗?”郑芝龙又问道。 “爹爹,我军定能迅速追上刘香。”郑森非常肯定地回答说,“刘香所部,此前被我军大败,船只都有损伤,考虑到台湾的条件,他的那些船现在怕是大部分都没有修好,航行速度自然不可能比我们快。况且,他肯定缺少粮食,说不定连淡水都缺。淡水倒也罢了,找个河口,一次就可以补满,但是粮食就难了,所以他只能沿着海岸走,一路上靠贸易和劫掠来解决这个问题。只是如今他已经是大明的敌人,到哪里去贸易?至于劫掠,先要侦察,然后要派人上岸,攻打,再把抢来的东西上船,这都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而且也会暴露自己的位置。况且如今沿海的警报还没有解除,各地都有防备,劫掠难度大增,一次劫掠,即便成功,所得也必然非常有限,所以这一路上,刘香必须不断地停下来上岸抢东西。要是这样我军还追不上刘香,那就真是没有天理了。” “说的不错。”虽然担心夸坏了孩子,但是郑芝龙还是忍不住夸奖了郑森一句,“阿森,为父和你的叔叔们都打算立刻追上去,解决掉刘香。你敢不敢陪着为父一起去看看刘香如何完蛋?” “孩儿愿意!”郑森立刻大喜道。这喜悦并不是装的,而是发自内心,因为这意味着自己终于有机会参与郑家的真正的基础——海上的武装力量了。 “海战中刀枪无眼,矢石乱飞,你就不怕危险?”郑芝龙又问道。 “爹爹和诸位叔叔都不怕,孩儿又怎么敢怕?”郑森立刻这样回答说。 “那好,你回去把你的东西收拾一下,今天下午就和我们一起出海!”郑芝龙笑道。 …… 这几天海上的天气出奇的好,风力风向都非常合适,但是刘香的船队里的人却都没有哪怕一丝一毫的高兴地神色,因为他们已经开始饿肚子了。 “张七,你钓到鱼了没有?”一个海盗朝着同样在船尾钓鱼的张七喊道。 “没有,一条也没有。”张七没好声气的回答说,“狗日的鱼都不上钩。” “别是你用的鱼饵都陈的发霉了吧?”那个海盗也毫不在意的回应道。 “屁,有新鲜鱼饵,老子还自己吃了填肚子呢。关键是这地方鱼少,你是没见过鱼多的地方,用一个假鱼饵,甚至连假鱼饵都不用,那些鱼就都争着往船上跳呢。”张七道。 “我不信,天底下哪有这么傻的鱼?算了,还是求妈祖娘娘保佑,能从海里拉条大鱼起来吧。”那海盗说。 “天下的傻鱼多着呢,只要找对了地方,永远都钓不完。可惜这里偏偏没有。”张七满脸的遗憾。 正说着,张七的鱼竿突然抖动了起来。 “有鱼!”两个钓鱼党同时大喊了起来。只见鱼线蹦的直直的,张七使劲一拉,一条……嗯,一条大概有巴掌长的沙丁鱼就被拉上来了。 “见鬼!还不够塞牙缝的!”张七抱怨道。 “嘿,这下子新鲜鱼饵不是有了吗?”那个海盗倒是叫了起来,“反正不够塞牙缝的,而且咱们是奉命钓鱼,钓到的鱼要一船人分着吃,这么点,还不如做鱼饵呢,说不定就能钓到一条大的。” 张七想了想,便将这条沙丁鱼挂在了鱼钩上,然后使劲的抛入海中,同时嘴里念念有词的道;“妈祖娘娘保佑,四海龙湾保佑,鱼儿鱼儿快来上钩吧,大的也好,小的也好……” “诶,张七,你说老大为啥不让我们上岸去抢一把,抢一把不就有粮食了吗?” 张七没有理会他,继续着自己的祷告。他的祈祷似乎管用了,因为鱼线又一次绷紧了。 “是个大家伙!”张七猛地抬起了鱼竿,鱼竿在拉力下弯成了一个大大的弓形,这让张七兴奋不已——终于钓到大鱼了,而且凭着手感,张七就敢肯定,这绝对是一条大鱼。 “我来帮你!”旁边那个海盗赶忙抛下手里的钓竿,跑过来帮忙拉,然后,一条大白鲨浮了上来,炫耀似的向他们展示了一下牙齿,接着轻轻地摆了摆头,张七手里的鱼竿就飞了出去,要不是旁边的海盗拉了他一把,张七被这一拉,自己都差点要掉下去了。 “不是吧?居然钓到这东西了。”两人也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这条大白鲨将他们的鱼饵,连带着鱼竿一起没收了。 …… “大家再忍耐两天,这里离郑芝龙的据点太近,我们走远点再上岸抢一把。”在另一条船上,刘香正在向其他人解释着什么。 第三十四章,卖队友和追穷寇(5) 就在刘香的船队努力的往南边跑的同时,郑芝龙的舰队也正在南下。为了便于得到消息,郑芝龙的舰队采用了先向着东北的大员港方向航行看能不能正好碰到从那里出逃的刘香,如果没碰到,就再折回来沿着中国海岸线南下的方式。郑芝龙花了一天时间向东北航行,结果一无所获,于是他让舰队调转航向,向着广东方向前进。 “阿森,你看,我们如今沿着海岸线这样走,在这一路上,所有的据点都已经得到了为父的快马传书,每一个据点都派出了巡逻的快船,一来用于搜索刘香的船队,二来也便于在海上遇到我们,并给我们提供最新的情报。所以,海上的战力,靠的可不都是船,很大的一部分,靠的是这些据点呀,设施呀之类的支持。要不是有这些,你爹爹就算本事再大,也未见得能打得过荷兰人和刘香。但是有了这些,他们再怎么跳,都跳不出为父的手掌心。嗯,再过一阵子,我们就应该能遇到这样的巡逻快船了。”面对着摊在桌面上上的一张很大但是却明显比例不对,很不精确的海图(没办法,这个时代的测绘技术还相当差,就连地图,都只能算是个大写意的山水画,海图就更不用说了。)一边指指点点的,一边对侍立在一旁郑森说。 “爹爹说的是。”郑森很认真的点着头。郑森发现,自己的这位父亲,实在是个了不起的人才,要不是看到后来他在面对满清的时候的表现,自己都要怀疑老爹是不是也是个穿越者了。这一段时间,郑森一边跟着老爹学,一边也在整理自己从上辈子带来的记忆,随着现实和记忆的相互印证,原本忘得差不多了的马汉的《海军战略》中的一些内容又渐渐地被回忆起来了,比如说刚才郑芝龙对于据点在海战中的作用的话,在原则上,其实和马汉的理论就非常接近。 “阿森,你写的那些东西,为父已经看过了。”郑芝龙突然笑眯眯的说了这么一句。 “啊?爹爹你说的是?”郑森吃了一惊。 “就是你在你的船舱里面写的那份兵法呀。”郑芝龙笑道,“前日我到你的船舱里去,想要看看你在干啥,不想你被你二叔叫走了。我就在你的书桌上看到了你正在写的那本兵法。当时我就想,你这小子,可真够狂妄的,古往今来多少名将打了一辈子仗了,都没留下什么兵法,你个连一次仗都没打过的小毛孩子,居然跑去写兵法。” “是孩儿孟浪了。”郑森赶忙答道,“孩儿其实也不是真要写兵法,只是将每日里从爹爹还有叔叔们那里学到的东西整理一下记下来,免得忘了。” “你这话却又过分的谦虚了。老实说,你那本兵法里面漏洞很多,嗯,你二叔打仗是一把好手,不过听他讲打仗,你自己在心里面至少要先打个五折再说。你二叔是个厚道好人,就爱吹吹牛,很多时候,他说的一些东西是不能太当真的。知道了吧?” “孩儿记住了。”郑森回答说。“不过大事上,你二叔不会胡说的。”郑芝龙似乎又觉得自己在儿子面前编排他二叔好像有点不太好,就又补上了这样一句。 “孩儿明白。” “嗯,”郑芝龙看着郑森,点了点头,又道,“你这兵法虽然小毛病不少,但是有些事情还是说得很透彻的,比如说你用数学来讲中央位置、内线和交通线,以及你对集中兵力原则和战船设计的联系的那些地方都讲得很好。虽然艰深了一点,要有一点泰西数学的底子才看得懂。但也算是说出了一些人家没看出来,没说出来的东西。这里面有些东西,为父当年也是这样做的,却没有明确的这样写出来。这点为父现在就不如你了。” “孩儿不过是纸上谈兵而已,哪比得上爹爹都是实打实的战功。”郑森赶忙道。 “会纸上谈兵固然不一定能打仗,但也不一定不能打。总比什么都不懂的强点吧。嗯,将来阿森你是要当文官的,但是我大明的文官也是可以拿边功的,懂得怎样打仗也是件好事情。为父这次带你出来,也是让你见识一下真正的战场。另外,你那本兵法很好,好好写,为父有空了,也来帮你改掉那些小错误,将来你的弟弟们还是要当武官的,他们也用得上,这就是我们郑家的传家宝了。” 这个时候,有一个士兵进来报告说前面遇到了巡逻快船了。 “嗯,阿森,你和为父一起出去看看吧。”郑芝龙说。 …… 快船并没有带来刘香的消息,看来刘香还在咬着牙坚持。 “但是这并没有什么卵的用。”郑芝虎满不在乎的说,“他们的船没我们快,而且他们现在只可能往南边走,现在他们不靠岸抢劫,过一两天一样要靠岸,我们一样也能得到消息,然后追上他们,把他们全都干掉!叫我说,刘香还不如早点让手下的那些家伙都散了,各自到处找食去。这样到处乱搞的,说不定他自己倒是能借这个混乱跑出去。” “刘香是当过大头领的人了,要他散了众人,从头做起,他如何愿意,况且,如今再从头做起,有哪里有机会?刘香宁可死都不会这样做的。”郑芝龙摇了摇头说。 “大哥,我知道,我只是说刘香他既不愿意饿死,又不愿意被我们砍死,我们很为难的。”郑芝虎强辩道。 …… “刘大当家的,船上的粮食没法再坚持了,我们必须抢一把了。”一个满脸胡子几乎看不见鼻子眼睛了的海盗嘟嘟囔囔的对刘香说。 “我们跑了这么久了,按说,郑芝龙未必一下子能赶上来了。你们看我们去哪里抢一把比较好?”刘香想了想便对大家说。 “大当家的,,我觉得古雷就不错。”一个海盗说。 “古雷?那里能有多点东西?要不我们去陆鳌吧。”另一个海盗说。 “陆鳌?那里可是有城墙的,那里那么容易抢!而且还有驻军!”立刻就有人反驳说,“要是一时间打不下来,我们又不能呆长了,那不是自讨苦吃吗?要我说还是古雷更好。抢完了古雷,如果抢到的东西多,我们就直接南下,要是东西不多,我们就再去诏安县抢一把。” 这个看起来更为稳妥的办法得到了大多数人的认同,于是刘香的船队开始逼近古雷。 明朝在古雷设里,这也类似后世的乡镇了。两天前古雷也接到了要求防御海寇,坚壁清野的指令,不过指令是这样,但执行起来就是另一回事了。我大明朝的执行力,尤其是到了这个时候的执行力一向就是个大坑。所以当这天晚上刘香等人在古雷登陆的时候,倒是没有受到什么有效的抵抗,明朝在古雷有个卫所,只是这些所谓的卫所兵,根本就没有什么战斗力,刘香等人摸到卫所附近,亮出刀子之后,那些卫所兵立马就往野地里跑了。刘香也没心思找他们的麻烦,就带着人直扑古雷镇。 古雷镇的坚壁清野也做得不怎么样,但也不是毫无防备,大批海盗靠近镇子的时候,被负责镇子上面的治安任务的狗和鹅就先大叫了起来。然后,刘香带着的海盗就遭到了这次行动中第一次抵抗。几只大白鹅张开翅膀,向着刘香猛扑过来。 “不知死活的东西!”刘香一脚踢飞了一只大白鹅,另一只大白鹅则从侧面扑了过来,一口啄在刘香的另一只腿上面。刘香顺手一刀,砍死了这只英勇无畏的大白鹅,然后对着旁边的海盗喊道:“捡起来,别弄丢了,能吃的!” 这时候镇子里面也乱成了一团,有哭的有喊的,还有忙着找锅底灰好吧老婆女儿的脸涂黑的。不过后者完全是多此一举了,刘香的人饿了好几天了,那还有力气干那种事情? 总之,刘香的行动相当成功,手下一个没死,伤了一个——刘香的小腿上被大白鹅啄了一口,乌了一大块。然而抢到的东西并不多,尤其是可以吃的东西并不多。我大明本来就没多少人吃得饱饭,古雷是个小地方,人也不多,哪有那么多吃的东西。而且黑暗中,大部分的镇民都跑掉了,急于找食物的海盗们也没去追。有些家伙逃走的时候,顺手就把最值钱的东西——米袋子背着跑了。 而此后的一个意外更是大大的减少了他们的收获。为了尽可能快,尽可能多的收集到食物,刘香让海盗们打起火把细细的搜,结果,不知道是哪个混蛋不小心,把房子给点燃了。而这个时代的乡镇里的房子大多都是些土坯墙,茅草顶的东西,相互之间的距离又非常近,加上海风又大,结果一眨眼工夫,哔哔啵啵的,一整条街都烧起来了。海盗们也没有救火的设备,于是只好扯呼了。加上又担心火光可能起到烽火的作用,引来了郑芝龙。刘香等人就只好赶忙撤退了。 其实郑芝龙距离刘香还有一点路程,还看不到这火光。不过第二天一早,郑芝龙还是从哨船那里得到了刘香袭击古雷的消息。 第五十三章,卖队友和追穷寇(6) 在接到刘香的消息的第二天上午,郑芝龙的船队就在诏安县附近的海域上发现了刘香的船队。 从战船的桅杆上已经可以望见刘香船队的帆影了,但是追上去,却还是需要时间,甚至需要很长的时间的。所以双方的指挥者还都来得及策划一下作战的方案。 刘香那边的方案倒是简单,使劲跑就是了。就刘香的船队如今的状态,以及他们如今的低到地下室去了的士气,以及相比郑芝龙船队少得多的数量,任何与郑芝龙船队作战的方案都只是自杀方案而已。当然,郑芝龙的船队状态更好,速度也更快一些,但是如果能坚持到天黑的时候还没被追上,那刘香的船队倒也不是没有暂时逃走的希望。 当然,理论上还有更好的办法,那就是派出一些船,让他们留下来牵制郑芝龙,掩护主力逃走,不过这个时候,留下来的船肯定只有死路一条。刘香的船队其实是个联盟,是这些年来被郑芝龙碾压了的海盗们的一个联盟。联盟中的那些盟友可绝不会愿意为了其他人牺牲,而刘香自己,能够成为盟主,最主要的原因还不是因为自己手里的力量最强,要是让他为别人牺牲,牺牲完了之后,就算跑出去了,这个盟主还有他的份吗? 所以,留下一部分船只牵制郑芝龙的方案至少在刘香这里,是行不通的。不过变通的办法还是有的,那就是刘香也许不需要跑得比郑芝龙快,只要能跑得比他的那些盟友快就可以了。作为盟主,刘香有联盟中最多的资源,所以料罗湾一战之后,修整船只什么的,刘香的嫡系得到的物资什么的也是最多的,所以在现在的这些船当中,刘香的嫡系的船的状态是最好的,没有之一。因此,大家都撒开腿跑的话,落后的自然是其他人的船。 事实上,刘香就是这样做的。他的船队加快了速度,然后掉队的船只就越来越多。李国助和他的那些船也开始慢慢地落后了。 …… “我们落帆!”李国助很平静的对身边的王叔说。 “好的,落帆!”王叔大喊了起来。于是李国助的船首先落下了船帆,紧跟在李国助旁边的那些船只看到李国助落帆之后,也都跟着降下了风帆。 船只降下风帆,就没能行动能力,在海战中,一条船落下风帆,那就是表示要投降了。 “李国助!李国助这是要干什么!”看到李国助的船队集体落帆投降,刘香忍不住破口大骂,“这头猪!他以为他投降了,郑芝龙就会放过他吗?郑芝龙会割下他的脑袋当夜壶的!” 不过骂归骂,刘香还是只用了不到一分钟就想明白了,郑芝龙多半不会把李国助怎么样的。至于说投降之后肯定也会被郑芝龙割下脑袋当夜壶的人,在他的船队里怕是只有一个,那就是他刘香。当然,也正因为如此,刘香才越发的生气。他甚至都产生了一种冲动,那就是停止逃跑,转过头去,抢在郑芝龙的船队到来前,先干掉李国助。不过这个想法也只是在他的脑袋里面打了个转,就立刻被否决了。开什么玩笑,转头去打李国助,那肯定会被郑芝龙追上的,然后李国助会不会死还不一定,他刘香绝对是死定了。而且他留下来了,那其他的海盗岂不是都能利用他的牺牲逃之夭夭了?这些没良心的家伙在庆幸的同时,说不定还会嘲笑他刘香是个呆瓜吧? 所以,除了骂,刘香并没有做出更多的举动。 …… “大哥,你看!前面那些船都落帆了,他们是要投降吗?”郑芝豹放下了手里的望远镜,对站在一边的郑芝龙说。 “阿豹,你说这个落帆的是谁?”郑芝龙微笑着问道。 “我不知道是谁。”郑芝豹使劲的摇着头,“但是我知道不是谁,这肯定不是刘香。” “当然不是刘香。我估计是李国助。”郑芝龙微笑着说,“因为刘香那边的人物里面,只有李国助我是肯定不会杀的。李国助多半是想明白了这一点,加上对跟着刘香的前途灰了心,才会这样的。” “李国助?那个公子哥儿?”郑芝豹诧异的说,“他有这么聪明?” “李国助不傻的,李旦老板的儿子,怎么会傻呢?以前不过是纨绔习性太厉害,而且心高气傲,总想争老大而已。这些年他也算是碰得头破血流的了,也该聪明点了。”郑芝龙淡淡的说。 “让芝凤带人去受降,让他对李国助客气点。毕竟,当年李大老板对我很不错。”郑芝龙说。 “好的,大哥,我马上安排船去通知芝凤哥。”郑芝豹回答道。 “还有,让船队的速度稍微放慢一点,不要追得太紧。”郑芝龙又说道。 下完了这个命令,郑芝龙转过头来对郑森说:“阿森,刚刚我们已经计算过了,日落前我们肯定能追上刘香,而且至少有一个时辰的时间可以用来收拾他。这样的时间足够我们把他全灭了。但是为父现在却下令让船队控制速度,不要追赶得太急,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 “孩儿不知道。”郑森回答说。 “阿森,你可知道,为什么会有‘穷寇莫追’的说法?”郑芝龙接着问道。 “可是担心敌人做困兽之斗?”郑森回答说。 “不错。阿森,你想,我们今日追刘香追到晚上,然后刘香暂时逃走了,他就真的逃得掉吗?”郑芝龙笑眯眯的又问了一句。 “爹爹,孩儿明白了。”郑森两眼亮晶晶的回答说,“我们要是一口气赶上去了,刘香无路可逃,自然会和我们决死一战。我们虽然优势明显,但是也不可能没有损失。而我们如果给了他们逃跑的希望,他们就没有斗志,指挥使劲的跑。刘香的船有的快有的慢,就会不断的有船只掉队。这些掉队的船只势孤力薄,就像负隅顽抗,也不可能对我们造成多大的损失。这样一连追上几天,刘香身边就剩不下几条船了,到那个时候,他就是想做困兽之斗,也没什么危害了。反正,刘香也不会真的跑了,他跑不了的。爹爹,不知道孩儿说的对不对。” “不错,说的不错。”郑芝龙很是满意的摸着郑森的脑袋说,“从福建到广东,这一路上,我们都有眼线,而且他们昨天也根本就没抢到什么东西,根本支持不了长途航行。所以他们还得去抢劫,还会不断自己暴露。有了昨天古雷的一把火,相信他们要抢到东西会越发的艰难。所以他们根本逃不掉,我们就这样慢慢跟着他们,不断地吃掉他们掉队的那些船,等到刘香快要接近南洋的时候,我们再一次性的把他干掉。不过阿森,这是在刘香肯定跑不掉了的前提下,我才这样做的。要不然,就不叫穷寇莫追,而是叫放虎归山了。你明白了不?” “孩儿明白了。”郑森点头道。 从上午开始,郑芝龙的船队一直紧紧地咬在刘香的船队后面,刘香的队伍中不断地有船只掉队,然后被郑芝龙追上,他们要么立刻下帆投降,要么虽然负隅顽抗但迅速的就被有着压倒优势的郑芝龙船队消灭。好在每一条这样的船只都会让郑芝龙的船队的速度稍微缓上一缓,让刘香得以再把已经拉近了很多的距离再拉开一点点。 就在这样漫长的追逐中,太阳终于渐渐地偏西了。刘香不断地抬头看着日头,估算着距离日落的时间,一边又不断的回头看郑芝龙的舰队,估算他们在日落前能不能追上自己,同时还不停地向妈祖娘娘祈求护佑。虽然按道理,航海的保护神妈祖娘娘最不应该保佑的就是破坏海上贸易的海盗。 刘香身边的船只也在这漫长的时间里不断的减少,除了主动投降的李国助,其他的依附于刘香的海盗的船只也在不断的掉队,不断地被郑芝龙消灭掉。到入夜前,很多加盟的海盗都因为掉队而被消灭了,刘香的船队中的船只几乎少了四层。而郑芝龙却没有损失哪怕是一条船。 好在太阳终于要落下去了。刘香判断,入夜前,郑芝龙无论如何是追不上自己了。他不由得长长的出了一口气。随着夜幕逐渐降临,郑芝龙的舰队渐渐地隐没在夜色中。刘香知道,就像他如今看不见郑芝龙的船队了一样,郑芝龙如今也看不到他们了。至少暂时,他们摆脱郑芝龙了。 “传令下去,我们转向东面,然后绕个圈北上。”刘香下令道。因为他知道,继续向南跑,就他的船队的状态,无论如何是摆脱不了郑芝龙的。如今的办法也只能是反其道而行之,如果郑芝龙继续向南航行,那他就有希望能迅速拉开和郑芝龙的船队之间的距离,然后北上找个地方好好的抢上一把,把航行所需要的食物配足,再找机会南下了。只是,郑芝龙并没有将所有的战船都带出来。在北边,郑芝龙同样保持着数量和状态远远超过刘香的船队。即使郑芝龙真的南下了,刘香依旧处境危险。 第三十六章,卖队友和追穷寇(7) 入夜后,郑芝龙的船队继续向南,不过依照郑芝龙的命令,船队放慢了速度。 “刘香的船最快能跑多块,我们今天已经见到了,他的船只的状态比我们估计的甚至还要差那么一点。”在船舱里,郑芝龙正在和他的几个弟弟,还有郑森分析今天白天的战况。 “刘香在古雷根本就没有抢到什么东西,他手下的某个笨蛋一不小心把古雷的房子点燃了,然后风又大,火势一下子就起来了,刘香压根没来得及细细搜查,古雷就被烧光了。按李国助,还有其他投降的人的说法,抢来的那点东西,一天只吃一顿饭,最多也就还够吃两天而已。两天之内,刘香肯定要靠岸抢劫。”郑芝豹补充道。 “阿森,你来算算,如果刘香在今天夜间继续保持高速,而且航向继续向南,我们保持最小是多大的速度,可以保证随时在两个时辰之内能追上他们。”郑芝龙说道,如今这些海上的参谋作业,很多都被交给了精通算数的郑森了。 没过多久,郑森就得出了数字,交给了郑芝龙。 “不错,我们就保持这样的速度南下。”郑芝龙吩咐道。 “爹爹,我要是刘香,我肯定不会继续南下的。”郑森突然说。 “嗯,能想到这一点很不错。”郑芝龙满脸是笑的夸奖郑森道,“不过阿森,要是你是刘香,你打算怎么做?” “继续向南跑,在现在的状态下,无论如何都是死路一条。我想刘香也一定能想明白这一点。”郑森微微的皱着小眉毛说,“我要是他,入夜后就先往东航行,然后转向北方,找个机会去抢一把,如果抢到了足够的东西,就转向大员岛东岸南下。” “不错,不过如果刘香想到了我们也可能会想到这一点所以他干脆继续冒险南下呢?”郑芝虎也来插了一句。 “他继续南下,两天之内也必须抢劫。我们的船队速度要比他快得多,全速赶过去,还是赶得上的。然后就可以用一次决战彻底消灭他们。”郑森回答道。 “阿森,我之所以前面让你算个最低速度,其实也就是防着刘香的这一手。”郑芝龙开口了,“从这里再往北上,很长一段路程都是我们的地盘,不少岛屿上都有我们的人马。刘香现在的实力,根本啃不动这样的地方,而且他还必须躲避我的哨船,所以他也走不了最短的航线,他必须小心翼翼的绕着走。所以他北上走不快。如今在我们的地盘,稍微大一点的地方,刘香抢不了,他也就能抢几个渔村罢了。根本抢不到足够的物资,不要说从台湾东海岸南下的物资,就是让他的人吃一顿饱饭的东西都未必抢得到。他往北跑,我们一样能抓到他,而且还根本就不需要决战,继续像白天那样和他玩猫抓耗子就行了。” 郑森听了,想了一会儿才道:“爹爹真是算无遗策,却是孩儿自作聪明了。” “你这孩子!”郑芝龙笑了起来,“你才在海上漂了几天?能想的这么多已经很不错了。为父也不是一下海就有今天的本事的。要说如果让今天的为父去打刚下海那会儿的为父,为父只要有刚下海的时候的为父三分之一,不,是四分之一的船,就能打得他全军覆没了。倒是如果只有现在的你手上四分之一的船,为父多半就只有走为上了。你已经很不错了,哈哈哈!再说多想想多问问总是不错的,怕的就是不肯用心想,不肯问。” 局面就像郑芝龙预计的那样,刘香虽然利用夜色暂时摆脱了郑芝龙的追击,但是他距离脱离郑芝龙布下的罗网还非常远,甚至于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他在这张大网中反倒是陷得更深了。 四天之后,哨船传来了消息,刘香的船队袭击的金门附近的几处村庄,不过据报因为这些地方的坚壁清野做的不错,刘香有不敢长时间停留,所以他们所得有限。得到消息后,郑芝龙立刻下令船队全速北上。 两天之后,又再次得到消息,刘香袭击了永宁卫附近的几处村庄,不过同样所得有限。 “距离永宁卫只有大半日的航程了,最多到后天,我们就应该能赶上刘香了。”郑芝龙这样说,他觉得,自己的这个老对手已经是死定了。 …… “阿昌,阿发,今晚我们去祥芝附近抢一把,动作要快,多抢几个村子,尽量多抢点东西。我估计郑芝龙快要到了,抢完这一把,我们就要开跑了。”刘香对几个手下说。 “大当家的,靠现在抢到的东西,我们怕是跑不远。”那个“阿昌”说道。 “这我能不知道?就看今晚了。今晚要是还是没抢到什么东西,那我们就干脆和郑芝龙拼了。”刘香说,也许是因为下定了决心,他眉宇间的忧愁之色倒好像少了很多。 “就是,要死也要拉着姓郑的垫背。”那个阿发也是恶狠狠地说。 当晚的行动并不顺利,在第一个村子,他们就遭遇到了抵抗。一些当地人依托一个土围子抵挡刘香的进攻,因为时间有限,刘香他们也不可能攻下这个围子,只得在围子外面抢了一番,另外还从围子里勒索出了一袋子大米。 第二个村子是个渔村,倒是没有土围子这种东西,但是村民们早就跑了,而且他们把东西都藏了起来,结果刘香他们也没拿到太多东西,相反,刘香本人还不小心崴了脚,在后面的行动中都只能留在船上策应了。 第三个第四个村子也没抢到多少东西,倒是抵抗得很激烈。刘香的好几个亲信都挂了彩。时间也一分一秒的流逝,一转眼,天就快亮了。 “天亮前还来得及抢最后一把。”刘香对阿昌和阿发说,“老子崴了脚,孔璋这小子也伤了。就靠你们带队了。你们都小心点。” “大当家的放心。”阿昌和阿发都这样说。 刘香在船上看着阿昌阿发带着三百来个海盗走远了,就猛地站起身来,他那扭伤了的脚好像一点事情都没有了。 “孔璋,快带上你的人,把那些船上的粮食东西都搬过来!”刘香喊道。 …… 天蒙蒙亮的时候,阿昌和阿发回来了,他们来到海边,看到船队还停在那里,只是却没有人放下舢板接自己过去。 “在搞什么呢?”阿昌说。 “怎么船上好像都没人一样?”阿发也发现好像不对劲了,“人呢?人都哪里去了?” “好像少了好些船呀!”有人喊了起来。 不祥的预感从每个人的脑袋里升了起来。海盗们都会水,船停泊的地方距离岸边也不远,既然没人来接,他们就跳进海里朝着那些船游了过去。 船上的确没人了,阿昌游到了一条船的旁边,大声的喊叫着,但是根本没有任何人回答他。他沿着锚链爬了上去,发现这条船上真的一个人都没有了? “人都到哪里去了?就算是郑芝龙突然打来了,他们也不可能把这些船都丢在这里不管呀,这些船怎么着修一修还是可以用的呀?”阿昌这样想着,又看见其他人也都爬上了其他的一些船。 “你们那里有人吗?”阿昌大喊道。 “没有,一个都没有。” “我们这里也没有,一个都没有。” 一连串的惶恐的回答在清晨的海风中回荡。一种莫名的恐怖的氛围也随着周围淡青色的海雾油然而生,不止一个人想道:“难道他们都遇到什么海怪了?” 突然有个惊慌的声音大喊了起来:“你们船上还有粮食吗?我们这条船上的粮食都不见了!” 所有的人都越发的吃惊了,他们都开始细细的检查自己爬上来的这条船,然后,他们无一例外的发现,任何一条还停在这里的船上都没有粮食了,不但没有粮食了,修补船只要用的铁钉呀,船板呀,还有各种武器,除了拿不动的大炮,火药和炮弹什么的也都不见了。 “我们这里什么都没有!” “我们这里也是什么都没有了!” 绝望的声音此起彼伏。大家现在都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了:就在他们出发去抢最后的那个村子的时候,原本“崴了脚”的刘香,还有“受伤了”的那些头领们就趁着他们不在,带着人把他们给抢了!刘香他们把这些最宝贵的物资集中到几条状态最好的船上,然后带上那些人扬长而去了。靠着这些东西,他已经能够绕到台湾东海岸回南洋了。而阿昌阿发他们这些人都已经被抛弃了。刘香挽了一个漂亮的金蝉脱壳,而他们就成了那个被脱掉的壳。 “刘香!我日你祖宗!”想明白了是怎么回事的海盗们都破口大骂了起来,但是骂是没有用的,无论怎么骂,都没法把刘香骂回来了,于是骂声渐渐的变成了抽泣声,最后变成了一片哭声。就在这哭声里,太阳越来越高,海雾开始慢慢地散去了,一条哨船远远地出现在了海平线上。 第三十七章,三窟 “哎呀,是郑家的哨船?怎么办呀!”有人慌乱的大叫了起来,也有人急匆匆的想要升帆启锚。但是更多的人却完全不知所措,还有人大喊:“升个屁的帆呀!投降拉倒!” 有了这一声,投降这一选项就在几乎一瞬间就成为了大家的共识。 “就是呀,投降拉倒!他妈的李国助都能投降,老子们怎么就不能投降了?” “老子会驾船,我就不信郑芝龙就不要老水手。投降!投降!” 如果操控哨船的郑家士兵胆子再大点,敢于直接把船开过来,那么诸如一条船俘获一支舰队之类的神话就要产生了。然而,哨船上的船老大肖白朗却是个谨慎的人,虽然看出这些船好像很不对劲,但是从望远镜里还是能看到船上有很多人。这么多的人,这么多的船,当然不是肖白朗的一条小哨船能对付的。反正发现了刘香的船队就是大功一件,所以肖白朗一挥手,哨船轻快地转了个方向,就朝着泉州方向驶去了。 当天下午留守在安平的郑彩就得到了哨船的报告,他一面派人用沿途驿站飞马向郑芝龙可能经过的据点报信,一面加强了泉州一带的防范。 郑家留在泉州的力量也远远超过刘香的船队,所以理论上,除非那些海盗们发了疯,否则他们绝对不会到这里来送死的。至于带上队伍主动出击,第一,郑芝龙并没有给郑彩这么大的权限,二来,郑彩自己心里也有数,他一直是帮忙处理些生意上的杂务的,打仗这事情,他真心不会。出去和刘香对阵,他郑彩还真没这样的自信,虽然他的船要多得多。这就像在战场上遇到了项羽吕布,虽然他们身边没什么兵,自己这边还有个三四百人,但是真要带着这些人上去砍,那还真需要很大的勇气。 然而出乎郑彩预料的是,到了下午,那些海盗居然将船开到安平附近的海域来了。 整个泉州城顿时紧张了起来,不过郑彩心中虽然有些恼火,但是却并不担心,就刘香这么几条船,能干什么呢? 很快,郑彩就发现那些船的举动非常的奇怪,他们先是下了帆,然后又都下了锚。 “娘的,这帮家伙这是干什么?”郑彩看得直发愣。 对面的船队上又放下来一条小舢板,然后慢慢地划了过来。那小舢板还没靠岸,郑彩就听见上面有个大嗓门的光头在大声的喊着:“军爷,别开炮!我们是来投降的!” …… 等到郑芝龙得知刘香居然玩出了这样的一招金蝉脱壳,已经是两天之后了,然后又花了一天的时间赶回了安平,这个时候郑彩已经把那些投降的海盗们提供的消息整理好了。郑芝龙看过了这些情报之后,又在心里估算了一下刘香的航程,然后叹了口气说:“这刘香还真是……真没想到他还能玩出这样的一手来。他现在有了足够的补给,我估计我们是追不上他们的了。可惜又让他跑了。” “爹爹其实不必可惜。”郑森这时候也在一旁,听了郑芝龙的叹息便开口道:“刘香虽然跑了,但是和被擒杀也没有多大的区别了。这一战之后,刘香就只有几条船了。若是在以前,凭着刘香的名声,说不得就能再拉起一些人马。但是这件事情之后,只要我们将这事情传出去,还有谁会愿意跟着刘香混呢?正所谓,拉山头,盼兴旺,江湖义气第一桩。如今刘香干了这样坏了江湖道义的事情,江湖上的人知道了,谁不鄙视他。而且爹爹,如今李国助叔叔投降了爹爹,爹爹也可以让李国助放出风声,说当年李叔叔当年之所以和爹爹有了嫌隙,全是刘香搞的鬼。他当初不想受招安,就是妒忌朝廷给爹爹的官职比给他的大,又不想兄弟们说他不为大家考虑,不给大家一个光明的前途,便挑拨兄弟之间的矛盾。这些话,在以前人家未必信,但是如今刘香干出了这样不讲义气的事情之后,还有谁会不相信呢?到那个时候,刘香又拿什么去东山再起?所以如今的刘香虽然跑了,但是其实和死了区别也不大了。” “你说的不错。”郑芝龙点了点头,“刘香也是为父的老兄弟了,他弄成今天这个样子,为父也很是感叹。老实说,他要是轰轰烈烈的一战而死,倒也是条汉子,现在却这样……唉!” 郑森也感到有些诧异,他记得在原本的历史上,刘香的确是轰轰烈烈的一战而死的,如今却发生了这样的事情。 “也许是不甘心,还没有真正的绝望吧。”郑森这样想着,便说道:“古人云:‘千古艰难惟一死。’有时候,一念之差,便做出还不如死了的事情了。” 郑森说这话,多少有针对郑芝龙后来投降满清的意思,算是预先打的预防针了。在原本的历史上,郑芝龙投降了满清之后,本以为能保住自己的家业,谁知道满清的第一个动作就是把他软禁起来,然后将安平抢了个精光,郑芝龙积累下来的无数的财富,都成了满清的战利品。相信那个时候郑芝龙一定后悔的要死。然而这只是开始而已。因为郑成功拒不投降,满清最后在拿郑成功毫无办法的情况下,竟然将已经投降了郑芝龙,以及跟随他投降的郑家人杀了个精光。历史上,郑芝龙被押上刑场的时候一定会后悔“恨不抗清死,留作今日羞”的吧,只不过这个时候,对此的郑芝龙却还是完全没有感觉的。 “大哥,还有一件事情。”一旁的郑彩说,“和荷兰人的条款基本上都落实下来了。只是大哥一直在外面,如今就等着大哥审核定夺了。” “总算是谈成了呀。”郑芝龙说,“明天一早把细则拿来给我看看,嗯,阿森,明天一早你也过来帮为父看看。” “孩儿知道了。”郑森赶忙点头道。 “还有,你在家里也好长时间了,估计洪先生多半要在背地里说我耽误你的学业了。明天帮我看完了这协议,你就准备回去读书吧。毕竟,读书考官那才是正途呀。”郑芝龙又补上了一句。 …… 其实这协议已经没什么可修改的了,不过研究完这东西还是花了几乎一整天。直到快晚饭的时候,才算是完了事。 “如果能执行下去,我郑家今后的收入又要大大的增加了。”晚餐的餐桌上,郑芝龙很是得意的说。 “爹爹,我家钱这么多,孩儿倒是有点担心。”郑森突然放下筷子正色道。 “你是担心有人看到我家太有钱,就动我们的歪心思?”郑芝龙说道。 “是的。”郑森回答说。 “这就要看你了。”郑芝龙说,“阿森你要是能考上功名,不说当上巡抚总督,就是当上一个知府,我们家里也安全多了。” “孩儿敢不尽力。只是若是依着爹爹您赚钱的这个速度,漫说是知府,巡抚,便是总督,便是阁老,也不敢说保险,甚至越发的危险。爹爹,本朝倒霉了的阁老首辅还少了吗?当年太岳相公,何等显赫,结果又保住张家了吗?所以就算孩儿真的考上了文官,爹爹也不能完全依赖于此,也要有所退路。这也是古人说的狡兔三窟的道理。”郑森却这样回答说。 “你是说台湾?”郑芝龙是个聪明人,闻弦歌而知雅意,立刻就说出了这样的一句。 “爹爹,孩儿正是这样想的。从前爹爹移民开发台湾,但台湾如今还不在朝廷的控制下,若是在台湾能有一片基业,将来万一有了什么变故,也还有个可以暂时保全家族的地方。不知道爹爹以为如何。”郑森赶忙推销起自己的想法。 “你说的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日后若是有了闲钱,倒是可以考虑在台湾筑城的事情。”郑芝龙道。 郑森知道,自己的这位老爹其实并没有太把这事情放在心上。因为郑芝龙毕竟不是穿越者,不明白明朝的崩溃就在眼前,群雄逐鹿的乱世就要,不,应该说是已经开始了。只是这些事情现在还不太好直接说,所以郑森想了想,打算再找个别的什么理由。 “我说你们爷俩,到了饭桌上还谈这些,还让不让人家好好吃饭了。”庄氏故意打岔道,“老爷,贱妾平日里听人说,老爷一向是把人当牲口用。贱妾还不太信,如今才知道,老爷不光是把大人当牲口用,竟然就连阿森这样的孩子都要被老爷当牲口用了。阿森一直不在家,好容易回来一趟,就没好好歇过两天,明天阿森就要回去读书了,老爷今天还不让人家歇着,现在吃饭都不让人家空着了。” “你说的有道理。”郑芝龙也笑了,“这段时间确实是太让阿森受累了。不过能者多劳,也是没有办法的。阿森的母亲不在这边,我又是个粗人,你时常提醒我一下也好。” …… 第二天一早,郑森就坐上船,带着海大富,走上回洪氏族学的路。 第三十八章,同学 回到洪氏族学的郑森立刻就成了同学们追捧的目标。因为即使是在后世,虽然大家看战争片不知道看过多少,但是战场亲历记之类的东西还是非常吸引人的,哪怕是隔着远远的用大.疆.无.人.机引导炮兵的,也有一大堆的人愿意看。更何况是娱乐非常贫乏的古代呢? 所以,一到休息的时候,一帮子小孩子就围了上来。 “阿森,听说你跟着你爹上战场了?不知道海盗是什么样子的?”一个问道。 “阿森,我看《三国》里面打仗,都是先各出一员大将单挑的。在海上打仗的时候也这样吗?”另一个也问道。 “阿森阿森,你打死了几个海盗?”更有这样问的。 郑森也只好忙不迭的回答这些和他是同学的小娃娃们的幼稚问题。虽然脑袋里装着一个成年人的灵魂的郑森,老实说和这些小孩子是有些格格不入的,但是郑森还是非常认真的和他们搞好关系,甚至于有时候也还和他们一起玩那些看起来颇为幼稚的游戏。这不仅仅只是因为郑森要装小孩子,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郑森需要拉拢这些同学。在将来逐鹿天下的时候,什么最重要,当然是人才了。郑森当然知道,在他的这些同学中,后世很出名的一个都没有。但是你不能把人才的标准定得这样高,在这个时代里,能认识字都可以算是人才。至少,很多的具体事务还是需要读书识字的人来做的。而且同学正所谓人生三大铁之一,相对也更可靠一点。所以虽然他们的问题还很幼稚,但是郑森还是很耐心的一一回答他们的问题,这个时候,郑森甚至有一种当起了小学老师的错觉。 好在休息的时间总是很快就过去了。“都在干什么!还不去温书!”随着一声断喝,王先生手持一把戒尺出现在教室门口。 于是熊孩子们立刻作鸟兽散,王先生也很是严肃的走到郑森的面前,胡子一抖一抖地说:“郑森,你这一段时间耽搁了很多的课程,如今回来了,还不日以继夜的赶上来,却还和别人谈笑,真是不懂事,气死老夫了!” 如果要反驳王先生,郑森自然也能找出理由来,但是这就是不尊师重道了,所以郑森立刻低头认错:“先生批评的是,郑森的确是太不应该了。只是几个月没见这些同学了,一时间便忘了形。” “你能知道,就还算可造。这几个月来,你可认真的温习过学过的东西了没有?散学后,吃过晚饭,你到我这里来,我要好好考考你!”王先生点点头说。 听到这话,坐在王先生背后的洪士龙就朝着郑森做了一个鬼脸。郑森知道,这并非恶意,而只是表示关心而已。这洪士龙是洪成畯的儿子,论起读书的天分,他其实到也不错,只是和他父亲一样,兴趣广泛,分心太多,结果正儿八经的读书成绩却不是很突出。据说洪成畯对此非常恼火,有一天看到儿子又将一张纸蒙在绣像的《隋唐演义》上面,照着描上面的秦叔宝尉迟恭什么的,于是大怒,怒斥儿子不务正业,玩物丧志。洪士龙辩解道:“刚刚背了半日的《论语》,只是稍稍的休息一下而已。”洪成畯便道:“那你背两句给我听听!”于是洪士龙就背诵道:“子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与是洪成畯顿时满脸通红,说不出话来。 因为兴趣广泛,对各种稀奇东西都很喜欢,所以洪士龙对于似乎无所不知无所不晓,知识面超级渊博的郑森也是格外的钦佩,在这些同学中,他和郑森的关系也最为亲密。不过这家伙有点没心没肺,有时候看到哥们小小的倒霉,幸灾乐祸也是有的。 “先生,我知道了。”郑森忙回答说。 等到下午散学了,郑森要先回去吃晚饭,就和洪士龙一起出了门。洪士龙一路上继续问着有关海战的一些事情。 “士龙,你对打仗这么有兴趣?”郑森问道。 “当然了,打仗的故事最好玩了。”洪士龙回答说,“而且,我大伯虽然是文官,但是他管着很多将军,打仗也很厉害的哟。”显然,在这个时候,洪承畴还是洪士龙心中的偶像。 “洪总督自然是行军打仗的大家。”郑森也说道。这话也不算违心,虽然洪承畴后来成了汉奸,在郑森的预想中,这个人在将来会是他的大敌之一,但如果仅仅谈在军事方面的能力和见识,洪承畴在大明朝,乃至后来的满清,都是非常顶尖的。 “我爹爹说,你将来不会比我大伯差。”洪士龙又说,“他让我要好好跟你学。我已经想好了,下次你要是去打海盗,一定要带我去学学。另外,你这段时间温书了没有?王先生对你不错的,别看他天天骂你,但是他可看重你了,你要是表现不好,他会很伤心的。” “这该不是你父亲和你说的吧?”郑森笑道。 “这倒不是,是我自己看出来的。谁对人家是真心好,这一点我还是看得出来的。阿森,你看我爹爹,每次一见到我就把脸板起来,和我说话,十句话里面至少有五句话是在骂我。但是我知道,我爹爹是一心对我好,他是想要让我改掉那些毛病成人成才。只不过阿森你也知道,我这人有个毛病就是管不住自己,不过我还是知道好歹的。比如说,王先生,他对我也不错,但那是看在我爹爹的份上。打比方说,我和你都犯了一样的错,王先生肯定要骂你,但不一定会骂我,那是因为他对你更看重。如果错误再大一点,王先生也无非骂我几句,但是骂你的时候,却能气的胡子乱抖。如果不是真心对你好,犯得上为你犯的错气成这样吗?” 郑森颇有点惊讶的看着洪士龙,这个看起来没心没肺的家伙好像也有些不简单呀。 “我这段时间一直都没放下功课,应该能过关,不至于气坏了先生的。”郑森回答说。 …… 王先生连续的考了郑森好几个问题,郑森都一一的做了回答。王先生很满意的点了点头说:“阿森,你还算不错,还知道回去后不能把书给丢掉了。嗯,听说你这次回去,上了战场了?” “决战的时候没有。后来胜负已定,我军已经赢定了之后,父亲大人才带着我到战场上去见识了一下。只是那时候,胜负已定,海寇望见我军旌旗,只知道望风而逃,而我军这乘胜追击。追亡逐北,虽然战果丰富,但敌人并无战意,却是没有发生什么样的激战。学生也只是远远地看到海寇的船被我们追上,然后几条船围上去,然后大炮一轰,海寇就或死或降了。所以学生也没有遇到任何的危险。” “若是真的危险,你爹也多半不会轻易让你这么小的时候就上战场。”王先生笑了笑说,“难得有这样的机会,你可有什么收获没有。” “学生自然是有所心得的。先生知道,学生出自武将之家,这打仗的事情,尤其是打海战的事情,学生从父亲还有诸位叔叔的口中也听到过很多次。以前虽然不说,但心里还是自觉得对于这打仗的了解,比那些看了《三国》《隋唐志传通俗演义》之类的诸位同学却是强多了,平日里听他们谈论古今名将,心里还暗暗嘲笑他们都是门外汉。哪知道这次自己亲身参与了之后,才知道,打仗这事情和从别人嘴里听到的又不一样。不要说此前和荷兰人的决战,就是后面的相对轻松的追亡逐北,其实也有一大堆我以前不知道,不熟悉的事情,大海茫茫,稍微有点差池,便可能让海寇逃掉。学生觉得,世上的事情,若只是听说,却没有亲身躬行,便算不得真知。” 王先生听了,伸手搂着胡子,颇为得意的笑道:“你能说出这话,可见德业又有所进步。不错,不错!夫子说:‘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这话看起来简单,其实却不然。人最难的便是自知,很多时候,很多错误都是源于犯错的人自以为自己什么都知道,结果其实什么都不知道。能知道自己其实很多东西都不知道,就是大进步。嗯,听你说出这话,老夫比前面见你回答问题都一一过关了还高兴。” 顿了一顿,王先生又说道:“郑森你家里是武将,虽然你日后要走文途,但是我大明的文官也是要知道武事的。我大明的名臣,很多也精通军事,远的比如于少保,近一些的比如阳明先生,不但是旷代大儒,也同样精通军事。再比如洪总督,也是如此。如今天下正多事,你多留心,懂一些武事,也是很有用的。你父亲在危险不大的时候安排你上一次战场,也是善于教子了。嗯,阿森,为师的一些朋友对这一战也颇有兴趣,你要是没什么事情,就给为师讲讲这一战的情形如何?” 第三十九章,备考 听了王先生的话,郑森不免有点失笑,原来在好奇这件事情上,王先生其实和别人也没有太大的差别。于是郑森在脑子里组织了一下语言,然后开始慢慢讲这一战。 当然,这一战中有些东西是不能讲的,比如说料罗湾决战之前,利用荷兰人消灭朝廷的其他的不属于郑芝龙的海上力量,比如说和荷兰人的那个背着朝廷的议和,又比如说在追击刘香的时候,明明可以通过一次决战,一举消灭他,却为了减少损失而和刘香玩猫捉老鼠,最后还让老鼠玩出了一个金蝉脱壳。尤其是最后一条,这不仅仅是有损郑芝龙在海上的威名,也绝对是有放任刘香袭击沿海村镇的罪名的。要是真把这些都讲出来了,那“顿兵不战,纵敌长驱”这八个字妥妥的是能扣到郑芝龙的头上的。 不过即使去掉了这些不能讲的内容,剩下的部分,比如郑芝龙(其实很多是郑森,不过郑森为了给老爹刷声望,就都归给郑芝龙了。郑森估计,王先生听了这些,多半是要在和洪成畯交谈的时候吹嘘一番的。洪成畯听了,说不定就会在和他哥哥的书信中提到这事情。)对荷兰人的优劣的分析,对荷兰人以及刘香的弱点的判断,也还是让王先生大开眼界。 “阿森,真想不到打仗这事情里面居然还有这么多的门道。和小说,甚至和史书中的记载都很是不一样呀。有些事情光凭听说或是看书还真是不行。而且昔时夫子将数也列于六艺,然世间对于数却并不看重,以为不过小道。今日为师听你讲海战中的各种计算,才知道古时候行军作战,所谓运筹帷幄,并不是摇摇羽扇计上心来那么简单,倒是真的要用算筹来算的。”王先生感叹道,“阿森,从这一战来看,你父亲了不起呀,古时名将也不过如此了吧。唉,只可惜最后还是让刘香跑了。而且这荷兰人虽然吃了大亏,但是依照你所说,彼国之根本并未动摇,将来也是个麻烦。” “据那些传教士说,荷兰国远在数万里之外,老师你想,昔时汉武帝远征大宛国,不过数千里,所耗费人力物力,就非常惊人。荷兰太远,暂时倒是威胁不大。”郑森回答道,“若是能消灭了刘香,荷兰人找不到帮他们带路的本地人,又能有什么作为呢?” 就像郑森估计的一样,这些东西很快就通过王先生的嘴巴传到了洪成畯的耳朵里。过了两天,洪成畯便派人来请郑森过去,又细细的将这一战的情况问了一遍,顺带着又把郑森给夸奖了一番。 接下来的几个月的生活就又恢复了常态。郑森一边读书,一边整理“郑氏兵法”,然后传回去让郑芝龙审阅。就在这样的忙碌中,一转眼就快八月了。 这一日散学,王先生却留下了郑森,道:“阿森,明年二月,县试就要开始了。为师觉得,你虽然年幼,但是去考个童生回来还是没什么问题的了。为师也已经和洪彦灏先生谈过了,他也觉得你可以参加童生试,先去考个童生回来了。到时候他可以做你的认保。如今,就看你的意思了。” 所谓“县试”,乃是科举考试的第一步。只有通过了县试,然后再通过两个月之后的府试,才算是有了读书人的资格。在通过这样的考试之前,哪怕郑森已经有了一点神童的名气,但是他还不能叫做读书人,只能叫蒙童而已。而通过了这样考试,虽然还没有什么功名,但是却已经可以被认为是名列儒门,是正宗的读书人,可以被叫做儒童或者童生,而且有了参加府试考秀才的资格了。然后如果府试还能通过,那就可以获得生员的资格了,也就是正式的有了功名,进入到士大夫的阶层中来了。 这是一件好事情,郑森自然不会反对。只是回答道:“这事情我还要先告知父亲,然后才能给老师答复。还望老师恕罪。” “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何罪之有?”王先生笑道。 这样的事情自然要告知郑芝龙,这不仅仅是因为礼仪,更重要的是,这事情还需要郑芝龙利用他的力量去施加一定的影响。虽然考童生难度不算太大,相比考秀才,以及考举人、考进士,录取率高得多,以郑森的水平,考上童生还是没什么问题的。不过如果要追求名气,追求影响,在这些考试中获得的名次就相当重要了。而这个名次,有时候就不完全是靠水平了,其他的因素的影响有时候也非常重要。 …… “阿森要准备去参加童生试了,明年二月份的。”郑芝龙放下手里的信件,对庄氏说。 “阿森明年就参加童生试?嗯,我算算,明年我们家阿森十一岁,二月县试,四月府试,然后是三年两试的院试,又要两年,然后我们家阿森十三岁就能成秀才了!这也太小了吧?话说我大明有这么小的秀才吗?”庄氏先是板着指头算郑森年纪,然后大惊小怪的叫了起来。 “你呀,真是没见识!”郑芝龙忍不住笑骂道,“本朝杨文忠公十二岁就中了举人,十九岁中进士入翰林了。阿森要是十三岁能中个秀才,那的确是很好,但是人家杨文忠公,十二岁就已经是举人了!” “十二岁就中了举人?这还是人吗?”显然庄氏对杨廷和一无所知,“这人后来怎么样了?” “正德年间的首辅,太子太保、大学士,你说怎么样?”郑芝龙带着炫耀的语气说道。事实上,作为土包子的郑芝龙原本也不知道什么杨廷和的,不过是因为自家出了个神童,便对历史上的那些神童格外的留意,然后自然知道了本朝最著名的神童之一的杨廷和的故事,然后现在就可以在老婆面前装渊博了。 “这么厉害!不过我家阿森也不错呀,嘿嘿,至少十三岁的秀才,妾身是没听说过的。”庄氏笑嘻嘻的说。 “现在连童生都还不是呢?就先别乱扯了。别以为童生就一定很好考,而且,要有多少有才华的人考上童生之后,多少年都进不了学的。功名这东西,不全是才华本领,其中很多也是气运。所以呀,还是先不要说大话,免得到时候反倒成了笑话。”虽然郑芝龙并不认为郑森连个童生都考不上,但还是这样说。 “我家阿森不是福薄之人。这个我是拿得准的。”庄氏笑道,“而且童生试而已。别说是阿森,便是我家其他的子弟,若是考不上举人进士,那是自己没能耐没气运。但是如果连一个童生身份都弄不到,那要我说,就是你这当爹的不用心了。” “你这话倒也有些道理。”这一次郑芝龙倒是点起了头,“我的确该去帮阿森奔走一下。虽然拿下个童生资格,对阿森来说不是问题,但是名次还是很重要的。我估计阿森未必能有中个大.三.元的气运——这种事情都是可遇不可求的。但是我想呀,只要我们努下力,加上森儿自己争口气,说不定就能弄个小三元回来,那也不错了。” “我就是这个意思。”庄氏道,“俗话说:‘钱到公事办,火到猪头烂。’现在可不是省钱的时候。” “着我自然知道,还用你说?”郑芝龙笑道,“论送礼,我比你在行多了。” 说完这话,郑芝龙便站起身来,向外面走去。 “诶,你干什么去?”庄氏问道。 “去安排火烧猪头肉呀。”郑芝龙一边笑,一边走了出去。 等郑芝龙走了出去,庄氏微笑着低下头来。自从郑森显示出他的潜力之后,庄氏当机立断的转向坚决支持郑森,如今看来,这个转向非常成功,虽然正妻的地位已经不可能觊觎了,但是第二的位置却稳定下来了。郑芝龙对她也明显比对其他几位如夫人更好了,而且考虑到田川氏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不太可能回到国内来,她这位如夫人在郑家的地位其实也已经非常接近夫人了。至少暂时,庄氏觉得很满意了。 “可惜的是,郑森毕竟不是我的儿子。”庄氏这样想着。 …… 郑芝龙找来了郑彩和郑芝凤,商量这件事情。行贿什么的,对于郑芝龙他们来说也不是什么新鲜事情,大凡是官员,总是有所追求的,有追求,就有办法贿赂。 “杨县令是个官迷。总想着能尽快升官。在钱财方面,好像倒不是特别爱财。不过他的那个幕友倒是很喜欢钱。出了名的是什么钱都敢收,多少钱都敢要。另外据说杨县令正在盘算着要修文庙,修海塘。”郑彩说道。 修文庙,修海塘,这都是抓政绩的办法,郑芝龙知道,这类事情是地方官升官的好资本。不过,我大明的财政早就凄惨得一塌糊涂了,根本就不可能有钱来修这些东西,这些东西照例都是要地方上的财主们凑凑份子的了,而郑家正是地方上的大财主。 “修文庙,修海塘都要花不少钱,不过这也不算什么。”郑芝龙说,“还是先和他的幕友谈谈再说吧。” 第四十章,童生试 所谓的幕友,其实就是满清时期的师爷。这是一种很特别的职业,从某种意义上它比较类似于后世的秘书。负责帮助主官起草处理各种文书,以及出谋划策什么的。尤其是那些通过科举出身的官员,往往对于地方实务(或者又叫俗务)不甚了解,很多时候也无心了解——毕竟作为一个风雅的读书人,是需要很多时间去吟诗作对、悠游山水,以及读圣贤书什么的,哪有那么多的时间去处理那些杂务?再加上很多时候,处理这些俗务需要很多专门的知识,而主官本人对这类事情并不精通,比如地方主官往往也兼任法官,但是很少有地方官真的具备法官的知识和技能的,这也就需要找个幕友帮忙了。更何况和后世一样,很多主官不方便做,但是又必须做的事情总要有人来做。在后世,这类事情往往秘书做,在当时,往往就通过师爷来做。 不过和后市还是有一点不同的,那就是在后世,秘书是有编制的国家公务员,但是在我大明,幕友可是没有编制的,不要说不算“官”,严格来说,甚至连“吏”都不算。和国家政府没有任何关系,包括合同关系都没有。就这一点来说,连“临时工”都不好算。幕友完完全全,彻彻底底的就是官员的私人雇佣人员。简单地说,那就是,他的工资不是从国家财政出的,而是由雇佣他的官员自己掏腰包出的。 我大明太祖皇帝认为,官员都是读圣贤书的,应该有高尚的道德,他们出来当官,应该是为了“兼济天下”,而不是为了一己之私。所以他们不需要很多的工资,发给他们的工资只需要能让他们“饭疏食,饮水”就够了。所以我大明给官员的俸禄一向很少,如果一个县官,真的老老实实的靠俸禄过日子的话,海瑞海刚峰就是榜样。这位模范官员穷到了某天上街买了两斤肉,居然会被当作新闻,一直传到做总督的胡宗宪的耳朵里。所以,如果没有一点灰色的收入,个个都像海大人那样,当官的可是开不起幕友的薪水的。所以,只有当官的有钱了,幕友才能有钱。也正因为如此,在官员们面对腐败的诱惑的时候,幕友们往往会因为自身的利益需要,坚定地站到腐败的这一边。 南安县杨县令的幕友姓单,叫单仁。原本是绍兴府的童生,只是后来后来考了无数次,也没考上秀才,时间长了,也就断了这个念头,转过头学了些如何处理钱谷的本事,跟着杨县令,做起了幕友,帮助杨县令处理一些钱谷方面的事情。 这单仁既已经绝了功名的想法,自然就将钱财看得颇重。一日散了幕,这单仁就出了衙门,穿过街市回家,刚到家门口,却见有个衙门里的班头刘三,正带着一个锦衣花帽的人等在那里。刘三见了单仁,忙迎上来道:“单先生,您可回来了。郑大官人已经等了您好久了。” 听得“郑大官人”这四个字,单仁的心里不知怎么的就突然想起被鲁提辖三拳打死的那个“镇关西”了。赶忙朝着这人看过去,却见这人身材虽然不算太高,但是骨节却都粗大,脖子几乎和脑袋差不多粗细,倒不像是“镇关西”,反倒像是打死了“镇关西”的那位。 好在这人却也很有礼貌,见了单仁赶忙上前施礼道:“可是单先生当面?小人的主人已经在春帆楼上摆好了一桌酒席,就等着先生了。”原来这个穿着锦衣花帽的人竟然还不是什么“郑大官人”,而只是“郑大官人”的一个跟班而已。 “不知你家主人是谁?”单仁忙问道。 “先生只管去,去了便知道了。”那人却不说。单仁转过头来看了刘三一眼,见刘三点了点头,又想起了这人姓“郑”,心中一动,便道:“如此,且等我回屋里知会一声,便随二位过去。” 那人也忙点头道:“这也是应该的。” 单仁进去,见着了自家婆娘,便问道:“你可知道刘三带来的那人的身份?” 他妻子回答道:“不知道,只是看这人的穿着,家里怕不是一般的有钱。这人来找你,可是有什么事情?” “这人不过是一个仆役罢了,一个仆役都穿得这样,他的主家,那是真有钱。这人姓郑,我估计,多半是安平郑家的人,也只有他们家才这样有钱。”单仁回答道。 夫妻两说了两句,单仁放下了手里的东西,转身出了门,就跟着那两人往春帆楼去了。 进了酒楼,便有小二带着他们治本二楼的一间小雅阁。进了雅阁,单仁便看到有一人正坐在主位上,还有一人也一样的穿着锦衣花帽,站在他后面。 见几个人进来,那人满脸是笑的站起身来,将单仁引入座中,而他身后的那个仆人则对小儿道:“如今客人已经来了,可以上酒菜了。” 小二应了一声便下去了,不一会儿,就端着一个托盘走了上来,却是酒菜都开始上了。 那人只是劝酒,却并不说别的什么话。单仁吃了两杯酒,心中却放不下,忙问道:“不知先生大名,找在下可有什么事情?” 那人笑道:“某姓郑,单名一个彩字,却是五虎游击将军郑将军的弟弟。这次冒昧的找到先生,的确是有一件事情。” 单仁听了,在心中点了点头,道:“不知先生找我有什么事?在下只是个幕友而已,还不知道能不能帮上先生的忙呢。” 那人听了,便笑道:“说起来也不是什么难事。我大哥的长子,明年二月要在本县参加童子试了。保人也已经找好了,就等着考试了。只是我这侄儿却是第一次考试,我大哥听说本县考院年久失修,条件不是很好,有意出点钱,帮着修理修理,到时候还望先生帮个忙,给我侄儿安排个好一点的位次。” 这话说的虽然是位次,但单仁明白,肯帮着出钱修考院,所求的绝不会仅仅是一个光线好,距离厕所远一些的位置。这个位次,多半指的是考上之后的排名。 单仁在心了估摸了一下子,在晋江给县令当幕友,自然要对当地的人物心里有数。就像《红楼梦》中说的护官符那样,凡作地方官者,皆有一个私单,上面写的是本地最有权有势,极富极贵的大乡绅名姓,因为倘若不知,一时触犯了这样的人家,不但官爵,只怕连性命都难保。这郑家虽然还不到这种地步,但也属于是需要小心应对的。郑家的情况,单仁自然也知道一点。至少,他知道,郑芝龙的这位大公子似乎是个小有名气的神童。 “县试并不算难,郑芝龙的大公子既然是神童,当然也没有考不过的道理,如今郑家的人找上门来,怕是想要弄个案首的身份吧。”单仁这样想着,便开口道:“郑将军也是乡里贤达,为我晋江做了不少好事。原本按道理,这样的小事情却也没什么好推脱的,只是这个位置却还有一点麻烦之处,还望将军见谅。” “有什么麻烦之处?”郑彩忙问道。 “本县人杰地灵,出众的乡贤也着实不少。”单仁慢慢的说道,“比如洪承畴总督,便是本县人士。我听说洪总督的侄儿,和令侄的年纪也差不多,家学渊源,想来他的学问也不会差,若是他明年也要报考,这高下就未必容易分出来了。” 听了这话,郑彩呵呵的笑了起来,道:“单先生大概还不知道,我侄儿这次打算参加县试,担保人是哪一位吧?” “不知道是哪位高贤。”单仁道。 “却正是单先生刚才提到的洪总督的弟弟,那个年纪和我侄儿差不多的孩子的父亲,本府的廪生洪彦灏先生。而且我这侄儿也一直是在洪家的族学中读的书,洪彦灏先生带我家侄儿也如自家子侄一般。”郑彩带着些炫耀的语气说。 “即是如此,这事情应该也就可以办。”单仁道,“只是,这事情我说了可不能作数,还需得杨县尊拿主意。我只能在一边敲敲边鼓而已。” “只要单先生愿意帮忙,我郑家自然知道感谢杨县尊和单先生。前些日子,红毛夷人和刘香骚扰沿海,杨县尊几个月几乎目不交睫,奔走于沿海各处,组织防御,使得晋江安如泰山,这运筹之功,也是人所共睹。我家大哥也是一直都念念不忘的。” 听到郑彩这话,单仁差点都站起来了,他知道,杨县尊肯定不会拒绝这个交换的。这样的边功可不是常有的,无数的人都盯着这份边功呢。如果真的能够将这份边功拿到手,那到了考满(明朝官员任期满了之后的考察评价)的时候,就肯定能拿到“称”的评价(明朝官员考满评定分为三等:称、平常、不称。一般得到“称”的评价的官员就能得到升迁,而被评为“不称”的官员则将遭到贬斥),获得升官的机会。而要获得这份边功,在这场战争中立下大功的郑芝龙的背书自然就极为重要。 第四十一章,县太爷要来视察了 听了单仁转述的郑家的条件,杨县尊很有些心动,首先,单就这个郑森如今的背.景,加上又不是什么特别难的童子试,只要他答题答得不算太离谱,杨县尊还真能不让他通过吗?不过案首就是另一回事了。案首太引人注目,本县同一批考试的都会很关注他,到了府试的时候,每个县的案首也会得到特殊的关注。一般来说,案首参加府试和此后的院试,只要不出大乱子,都是能顺利通过的。而且以案首身份考中秀才的,也更容易成为廪生。也就是说,郑家说的是要一个案首,但事实上已经相当于是在要一个生员的身份,甚至是在要一个廪生的身份。 “单先生,老实说,别的不说,就看着这郑森的出身,父亲是刚刚立了大功的将领,嗯,有传言说,郑芝龙可能被提拔为福建总兵,虽然是武官,但总兵怎么着也是个二品官了。也算是有一点身份和地位了。而且郑家还和洪家拉上了关系。这洪家就更不是郑家能比的了。洪总督如今已经是总督了,将来入阁怕也不是不可能。有这样的关系,再加上郑家还有这样的善意,要是不答应,本官岂不是成了笨蛋了?”在县衙后院的一间房间里,杨县尊正在和单仁谈论郑森参加童生试的事情。 “县尊,您的意思是……”单仁说道。 “只是不知道这郑森如今的学问如何,治的是哪一经。”杨县尊用右手抚摸着自己的小胡子微笑道。 单仁立刻就明白了杨县尊的意思。杨县尊当然不愿意放弃这样划得来的买卖,只是他又担心郑森到底水平如何。虽然关于郑森已经有了神童的传言,但是谁知道那些传言是不是郑家花钱弄出来的呢?万一郑森的水平很一般,甚至于,完全就是不学无术,啥都不懂,那将他点为案首,压力真的就有点大了。所以杨县尊想要先确认一下郑森的水平,然后再来决定这个买卖怎么做。至于问郑森治的是哪一经,那也暗示了县尊帮忙的方式。 明朝童生试的考题是由县令来出的,这里面能玩的花样就多了。很多时候,即使不考虑诸如泄露考题之类的舞弊的手段,只采用针对某个学生的长处出题的完全合法的方式来配合一下,效果也是非常不错的。 “县尊,如今距离秋收也只有一个多月了,再过几日便是中秋,中秋之后,县尊正好可以以劝农为名,在县内各处巡视一番,顺带着也看看各地的文教如何。这样一来,县尊不就可以亲自去看看这个孩子的虚实了吗?”单仁想了想,这样回答说。 “这倒是不错,劝农本来就是本县的本职之事,顺便看看各地的文教也是分内之事。这却是个好主意。啊,单先生,你帮本县准备些礼物,本县也正好去拜访一下洪先生。”杨县令道。 “县尊,我听说洪先生人品清高,一般的俗物怕是不会收的。”单仁道,“我想这礼物不能太贵重了,只要显得风雅而又有诚意便可以了。县尊是湖州人,湖州毛笔天下知名。我又听说洪先生擅长书法,县尊这里不知道有上好的湖州毛笔,若是有,倒是可以拿来做礼物……” …… “过些日子,本县的杨县尊要来此地巡视劝农,顺便还要到族学中来看看,到时候说不得就要出题来考考你们。你们这些日子都认真一些,不要等杨县尊来了,在他面前出丑!你们可都明白了?”在课堂上,王先生手持戒尺对满堂的学生说道。 “学生知道了。”孩子们都三三两两的回答说。 “嗯,那就开始背书吧!”王先生说。 于是课堂里立刻就响起了一片读书声,什么“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什么“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什么“格尔众庶,悉听朕言,非台小子,敢行称乱”,各种各样的声音混合在一起,倒也颇是热闹。 王先生在屋子里转了几圈,看大家背得都还用心,便又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坐了下来。也拿出一本书看了起来。 洪士龙一边嘴巴不停的背着书,一边抬起眼睛,偷偷地瞟了王先生一眼,看王先生渐渐的沉到书里去了,他便偷偷地停了下来,然后偷偷的用手捅了捅坐在他旁边,正在背着“事亲有隐而无犯,左右就养无方,服勤至死,致丧三年”的郑森,小声的说:“阿森,阿森,你说杨县尊会不会就是专门来看你的?” 郑森听了,心里暗暗地点了点头,他知道家里多半会为了他这次童子试走门路,所以他也有着和洪士龙相似的猜想。不过这时候可不是说小话的时候。郑森将身子微微向后靠,小声的对洪士龙说:“王先生在钓鱼呢,小心点。”便不再理会洪士龙,继续读起书来。 洪士龙又抬头窥视了一下动静,而王先生似乎眼皮子都没抬一下。洪士龙对郑森的警告有点半信半疑,不过看郑森并没有继续和他说话的打算,他也只得跟着背起书来。 背了一会儿,洪士龙又抬头看了看王先生,见他还是一动不动的低头看书,便悄悄地从桌子下面摸出了一本《水浒传》,放在《孟子》的下面,偷偷的看了起来。 要说小说什么的的吸引力确实是要比四书五经之类的东西不知道强到哪里去了。不一会儿功夫,洪士龙就把周围的一切都忘了。 洪士龙正看到紧张凶野的地方,突然感到郑森在轻轻地用脚踢他的桌子,赶忙抬起头来,却见王先生正放下书,朝着这边走过来。 “啊”,洪士龙赶紧想要把《水浒传》收回到书桌抽屉里去,谁知慌乱之下,手没拿稳,啪的一声,那本绣像《水浒传》就掉在了地上。 “那是什么?”王先生铁青着脸问道。 “没,没什么,就是一本书。”洪士龙脸色惨白。 “拿来给我看看!”王先生伸出了手。 这是个讲究“天地君亲师”的时代,王先生伸出了手,洪士龙可不敢不给。不像后世,学生上课玩手机,老师要没收,学生老师一点的会威胁要跳楼,不老实的,直接一巴掌扇到老师脸上也是有的。 洪士龙慢慢的弯下腰捡起《水浒传》,手一抖一抖的递给王先生。 王先生接过书,先看了一眼封皮。这本《水浒传》的封皮是换过了的。洪士龙将原本的封皮扯掉了,换成了《左传》的封皮。 “菩萨保佑,神仙保佑,天主保佑,(这个时代基督教在南方也比较常见了)王先生看看封皮就好了,可千万别翻开!”洪士龙在心里不停的祷告着。 然而满天神佛都没有听到洪士龙的祷告,王先生翻开了书。洪士龙觉得自己的手掌心和屁股已经开始一阵阵的发痛了,不过事情还是出乎了洪士龙的预料,首先感到疼痛的并不是他的手掌心或者屁股,而是他的脸——怒气冲冲的王先生直接就把这本《水浒传》砸在了洪士龙的脸上。 “这个时候,你还在做这样的事情!也罢,我明日就去辞了这馆,我也教不了你了!” 这个话就相当的重了,听了这话,洪士龙顿时眼泪就出来了,他立刻扑通一声跪倒在地上,向王先生磕头道:“老师,是学生不成器,王老师你可千万不要走,学生再也不敢了。” 郑森也赶忙站起身来,也向王先生跪倒说:“先生万万不可如此。洪同学只是贪玩不知轻重,并不是不可教化。而且我们满学堂的学生,哪个不是一天比一天有进步,一天比一天懂道理。这都是先生所赐。还请先生不要抛下我们。” 说完这话,郑森又赶紧偷偷的向旁边的洪士毅使了个眼色。洪士毅也是个机灵人,立马也跪下来道:“恩师不要抛下我们。”他又转头大骂洪士龙道:“洪士龙,你个不长进的东西,回去我一定要告诉三伯伯,看不打死你个糊涂蛋!” 在他们的带动下,学堂里其他的孩子也都跪下来道:“先生不要抛下我们。” 洪先生见了,也颇为感动,他先是一把把郑森拉了起来,又对其他人道:“你们都是好孩子,都起来吧,我也只是一时气急了说的气话。” 见王先生如此说,其他人也就都起了身。这时候洪士龙也站了起来,两步跑到王先生的书桌前,将王先生放在上面的戒尺拿了起来,走到王先生面前,又双膝跪下,双手托着戒尺举过头顶道:“先生,弟子不长进,犯了错,还请先生责罚。” 王先生接过戒尺,叹了一口气道:“你若是能管住自己,又何须我来责罚你,你若是管不住自己,我打你又有何用!”便将戒尺扔在地上,转过身自己走到后面的房间里去了。 “还愣着干什么?大家都老老实实读书呀。”郑森见到家还都站在那里,便这样说。于是教室中又响起了朗朗的书声。 第四十二章,县太爷要来视察了(2) 散了学,郑森和洪士龙一起出了门,洪士龙哭丧着脸道:“完了完了,这事情肯定瞒不过我爹,我爹一定会打死我的。” “阿龙呀,我教给你四个字。”郑森道。 “哪四个字?”洪士龙仿佛落水的人抓到了稻草,双目炯炯的望着郑森。 “小杖则受,大杖则走。”郑森道。 “小杖则受,大杖则走”的意思是,老爹打儿子的时候,要是用小棍子打,你就老老实实的让他打,若是他操起大家伙了,那就赶快跑。在儒家看来,这是孝子在面对父母的家庭暴力的时候应该采取的做法。因为这样不至于让父母所赐予的身体发肤受到太重的损害,也不至于让父母因为一时的愤怒而后悔,并因此背上不慈的恶名。 “就这呀!”洪士龙失望的转过脸去,“我还以为有什么绝招呢。我一直都是这样做的。” “那你告诉我,你爹要使劲打你了,你往哪里跑?”郑森笑眯眯的问道。 “当然是我奶奶那里,大伯不在家,这家里也就我奶奶能管得住我爹,护得住我……不过这次,怕是我奶奶也要说我该打了。” “你奶奶就算说你该打,有她老人家在,你也不至于真的屁股开花。”郑森说道,洪老夫人教子一向非常严厉,但是对孙子却有点溺爱。这也是老人家常有的现象,所以很多时候,孩子都会把爷爷奶奶当护身符用的。 “那也还是要挨打的呀。”洪士龙哭丧着脸说。 “你还想一下子都不挨?”郑森道,“也罢,你回去了看看你爹的反应,我估计你爹多半会做出大架势来吓唬你,比如说拿起一根大棍子什么的,然后你就直接跑,知道往哪里跑不?” “我奶奶那里呀。那不是还是要挨打吗?”洪士龙说。 “笨蛋呀!你不会直接跑出门,然后跑到王先生那里去?”郑森道。 “跑到王先生那里去?”洪士龙还没明白。 “王先生心肠很软的,你看他哪次真的用戒尺狠狠的打过我们?你跑到王先生那里,就说你爹要打你,你本来也觉得自己该打,打算乖乖的让你爹好好的教训教训你的,可谁知道你爹摸起了一条大棍子。你想起了王先生给咱们讲过的曾子耘瓜的故事,想起了夫子对曾子的教诲,便赶紧跑了出来。跑出来之后无处可去,又想着等你父亲气消一点之后还要找位有德的长辈带着回去就跑掉的事情赔罪,这镇子里也只有王先生能帮这个忙了,所以就跑到王先生这里来了。”郑森说。 “这样也行?”洪士龙很有点不太相信。 “当然可以。”郑森说,“王先生知道你能活学活用学到的道理,自然会高兴,当然,狠狠地骂你两句也是肯定会的。听我的,准没错的。” “真的呀?”洪士龙眼巴巴的望着郑森。 “当然了。大不了,没成功,结果你最多也就是挨顿打。反正一夜不会更惨了。”郑森很不负责任的说。 “这……这也有道理,就这样吧。谋事在人,成事在天!拼了!”洪士龙最后这样给自己鼓劲说。 …… 第二天一早,郑森还是和往常一样第一个到了教室里,刚收拾好东西,就看到洪士龙一个零件不少完完整整的走了进来。 “如何?”郑森问道。 “高,实在是高!”洪士龙竖起了大拇指。 “你怎么来得这样早?”郑森又问道。因为一般洪士龙很少这么早就来了的。 洪士龙摸摸头说:“昨天被教育了呀。我爹,还有王先生都拿你做样子让我学,王先生说,每日里你是最早来的,一来就认认真真的读书。我爹就勒令我跟着学。另外,有些东西我也要和你通通气。” “什么事情?”郑森问。 “昨天我按你说的去做,从家里跑出来之后,就跑到王先生那里了,谁知道王先生问了两句之后,我就傻了,结果……结果就把你给说出来了。”洪士龙低下了头。 “你怎么……算了,你是怎么说的?”郑森说。 “王先生问了我几句关于子女如何向父母赔罪的礼节,我全忘了,他又问我对这些什么都不懂,如何就知道该来找他。我没办法就说,我从家里跑出来之后,没地方可去,也不知道怎么办,就想起了你,我觉得你最有办法了。就先到你那里向你求助,然后你就叫我来找先生的。一会儿先生要是问起,你可要按这个来说呀。”洪士龙说。 “还算有应变的能力,不算太差。孺子可教也!”郑森笑道。 不过王先生倒是并没有找郑森核实这件事情,因为在他看来,郑森给出这个指点完全符合朋友之道,而且凭着郑森的所学,他也肯定能这样教洪士龙,所以这事情并不需要核实。而且县令过几天就要来了,他还要抓紧时间让孩子们好好学习。尤其是郑森,王先生知道,县令要来这里的话,郑森只怕是重要的考察对象。为此,郑森中秋都没能回家。 …… 中秋过后第三天的中午,杨县尊来到了英都镇。不过杨县尊并没有立刻来学校里,而是先去了洪家。和洪承畯谈了好久,直到下午才离开洪家,住到了驿站里。 第二天快中午的时候,杨县尊来了洪氏族学。杨县尊在学堂外下了轿,步行走了过来,洪承畯则陪在一边。王先生带着学生们站在学堂门口迎着,郑森和洪士龙都紧跟在他的后面。 “杨县尊,这便是在此授馆的王先生。”洪承畯首先向杨县尊介绍了王先生。 “先生辛苦了。”杨县尊倒是表现得很是亲和。因为在来之前他就已经做好了功课,知道这位王先生是洪承畴的同学,虽然没能考上举人,当然也没有官身,但是却也是有一定的影响力的。 “不敢劳老父母问候。”王先生也赶快道,同时转过身子让出路来,“老父母请进。” 杨县尊却并没有直接进去,而是对王先生道:“学堂之内,当以先生为长,还是请先生先进。” 两人谦让了一会儿,杨县尊才拉着王先生的手一起进了学堂。到了学堂里王先生请杨县尊上座,杨县尊这次倒也没有推辞,便在尊位上坐下了,王先生和洪承畯则陪坐在两旁。 “洪先生,我看你们洪家族学真是好兴旺,真不愧是诗礼传家。昨天我也在贵府中见过了令郎,真是知书达理,令人喜爱。将来雏凤清于老凤声,必能光耀门楣呀。本县明年二月依惯例将要举办童子试,不知道令郎,还有这族学中其他的孩子可要参加?” “回县尊的话。”洪承畯道,“小儿顽劣,德业都不足道,再说今年也才九岁,是以我还准备让他再过个一两年再参加县试。至于族学中,今年倒是有几个孩子要准备参加这次县试。” “不知道是贵门的哪几位才俊?”杨县尊好像很是有兴趣。 “首先是这位郑小友。”洪承畯一边说,一边用手指向郑森。 听到洪承畯居然当着这么多的人直接用“小友”这个词称呼郑森,杨县尊不由得也吃了一惊。他当然早知道郑森在洪家的族学里借读,但是在他看来,这是郑家和洪家相互靠近,钱和权相互勾结的方式之一,这种情况在我大明真是太常见了。但就算是要建立这样的勾结,洪承畯也犯不着自降身份,用“小友”来称呼郑森吧? “这位郑小友是五虎游击将军郑将军的长子,德业都颇为出众。说起来,我和郑小友相识还有个故事……”洪承畯更是直接给杨县尊讲起他和郑森认识的时候的故事了。 “不错,洪先生真是慧眼识人。不知这孩子如今治的是哪一经?”杨县尊问出了非常重要的一句话。 “如今这孩子在学《礼》。”王先生回答说。 “嗯,不错,不学礼,无以立,这礼正是进德修业的基础所在。”杨县尊点点头,又道:“如今这孩子的德业怕是越发出众了吧?” “前些时候,夷人犯我,这孩子的父亲抬棺于船上,与夷人决战。这孩子也跟随其父出海,虽然没能亲自上阵,但也算是亲历战事了。这忠孝二字,都还做得不错了。不过一来二去的耽误了不少时间,这文字上的功夫就被耽搁了不少。”王先生回答道,“八股文章倒也勉强看得,只是这试帖诗……郑森也一向不工诗词,这试帖诗一贯是匠气十足……甚至还不如洪士龙他们。” “文章和忠孝之中,忠孝才是根本,有德者必有言。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只要德行好了,文辞什么的自然也能渐渐跟上的。”杨县尊笑道。接着他转过头来,向郑森道:“你便是郑森?你且过来。” 郑森闻言,便走上前去,大大方方的向杨县令见礼。 “不过一个十来岁的孩子,却也有这等气度。光这个气度,就是真给他个案首,至少摆出去已经不难看了。看来神童之说也不是没有原因。”杨县令在心里点了点头。 “郑森,你既然攻的是《礼》,本官就出题考考你,嗯,‘已葬而世子生’如何破题?” 这是《礼记·曾子问第七》中的一句,是整个的句子,难度却也不大。所以郑森很快就完成了破题。杨县令看了,道:“虽不算特别精彩,却胜在沉着。如此,后面才好展开,倒也不错。嗯,我再出一句:‘无无主妇’,你在破出来与我看看。”郑森便依言又破了题。杨县令又道:“《礼》是立身的根本所在。愿汝等留意其间!”接着又考了考其他学生的学业,便离开了。 第四十三章,筑城安平 “《礼》是立身的根本所在。愿汝等留意其间!”这句话看起来像是普普通通的勉励,但是因为家中早就和郑森通过气,郑森也知道家中在为他的考试奔走,所以如今听到杨县令的这句话,心中就留了意。 “杨县尊专门问我治的是哪一经,然后连续从礼记中出了两道题。他的意思大概是说这次考试,他会在考经的时候,重点考《礼记》吧。而且,他连续给我出了两个《礼记》里的题目,又说‘留意其间’他的意思难道是会在这两句之间出题?不对,这样太明显了,这两句相隔不远,中间不过十多句,‘留意其间’难道是指在这两句之间的地方可能是考试的重点?依照规矩,八股文是要从四书中出的,不过后面的东西多半是《礼记》了。”郑森这样想着,却并没有和别人说起这些。 考试的时间在第二年的二月,所以这段时间做针对性的准备倒也足够了。此后郑森就又过上当年高三冲刺一样的日子。王先生给郑森安排下了这样的一份时间表: 每日卯时也就是现在的早上五点起床,先洗漱,活动身体,吃早饭,到卯时五刻,也就是现在的六点十五分,开始早读,诵读各种经书约一个时辰,然后活动一刻钟,就到了辰时六刻,也就是现在的上午八点半。接着就是听王先生用一刻钟简单点评上一天的家庭作业,接着就是上午的主要工作——写一篇八股文,然后是午饭,午饭后活动一刻钟,嗯,没有午睡,这是和当初高三最大的区别之一了,(孔子的学生宰我大白天睡觉,被孔子看到了,孔子骂他:“朽木不可雕也,粪土之墙不可污也。”所以中国古代的读书人一般来说,都是不敢睡午觉的,尤其是在还在读书的时候,更是如此。现在学校里安排午睡的习惯是在近代随着西方教育进入中国一起从西方传进来的。)然后就是各种经义,试帖诗,一直持续到大约申时五刻,也就是现在的下午四点十五分左右,这时候王先生也已经将上午的八股文批改好了,接着就是王先生针对八股文中的问题进行单独指导,时间大概是半个时辰,然后郑森散学回家,回去吃完晚饭,将王先生批阅过的八股文重写一遍,连夜送给王先生批阅。总之,虽然说起来不像上辈子高考的时候,要对付好几门功课,但是辛苦程度却有过之无不及。所以一时间郑森就连给家里写信的时间都快没有了。至于整理兵法什么的,更是只能推后了。 时间就在这样的忙碌中慢慢的流逝了。就在即使是郑森都觉得疲劳之极,难以支撑的时候,新年终于要来了。即使明年要参加县试府试,这年总还是要过的,就象后世说的,“有钱没钱,回家过年”。更何况这一年对于郑家来说,更是一个大丰收年,自从和荷兰人达成了协议之后,荷兰人通过郑家大量购入丝绸、瓷器、茶叶。这些货物每一样都能给郑家带来巨大的收益,通过和荷兰人的贸易,郑家甚至获得了高达十余倍的超额利润。手里有了钱,这个年自然要喜庆一下了。十二月中旬,学堂里也放了假,郑森终于获得了暂时的解放,坐上船,回到了安平。 家里这个时候正忙着准备过年,杀鸡,宰鹅,买猪肉,用心细细的洗,女仆们的臂膊都在水里浸得通红,有的还带着绞丝银镯子。当然男人们是不用管这些事情的,但是他们也没什么空闲。他们要忙着安排各种事情,什么送礼呀,什么回礼呀,以及新祠堂的启用什么的。再加上那些荷兰人可不过大年,他们照样要来和郑家做买卖。人家上门来送钱,郑家自然也不可能不要,所以还要照常做买卖。所以整个郑家,只有孩子们才是有空闲,可以好好休息好好玩的。然而遗憾的是,郑森虽然也是个孩子,偏偏全家包括他老爹在内,都没把他当孩子。所以,又有一件事情找上了他。 这件事情在郑家其实是一件幸福的烦恼,那就是突然多了这么些钱,该怎么花。 暴发户之所以很多时候让人鄙视,并不在于突然有了钱,而在于有了钱之后,不会合理的花。郑家通过海贸获得了超额利润,但是海贸的规模并不可能迅速的扩大,荷兰人的运输能力也是有限的,消费能力也是有限的。所以郑家手中很多的利润即使想要用于扩大再生产,也没处用。要是依着郑芝龙原本的性子,当然是尽可能的奢侈一下,把钱花掉一些。所以在原本的历史上,郑芝龙大修豪宅,然后还在自己家里囤积了好几百万两的黄金(注意,不是白银,是黄金哟!)。然后黄金都被满洲人抢跑了,豪宅则被郑成功一把火烧光了。 在这个时空里,因为郑森的劝谏,郑芝龙并没有和历史上那样建造豪宅,于是手里的闲钱就更多了。 “要不军中的兄弟每人加发点过年费?”郑芝虎道。 “已经加了,不过这钱不能给多了,给多了反而能有一大堆麻烦。”郑芝龙摇摇头说。 “那么麻烦干啥,要我说,挖个大洞,把金子银子装箱子放里面不就得了?”郑芝豹说道。 “阿森,你怎么想?”郑芝龙问道。 “父亲,既然我们手上有闲钱,不如就拿着在安平筑城吧。”郑森突然说。 “这也是个事情。”郑芝龙说,“我家既然在安平定居,在这里筑城也是件可策万全的事情。毕竟我家如今钱多,一大堆天杀的家伙眼睛都红着呢。” “爹爹打算如何建这座城?”郑森问道。 “不需要太大,太大太惹眼不好。”在郑森一直的努力下,郑芝龙如今也很有低调做人的自觉了。 “我前一段时间看那些荷兰俘虏写的东西,其中有些俘虏交代的荷兰人建筑的热兰遮城很有意思。”郑森说。 “对了,大哥,阿森这么一说,我倒是想起来,刘香手下最后被他甩了然后投降了我们的的那帮子人也讲起过,刘香在热兰遮城下吃了大亏。”郑芝凤也插嘴说。 “刘香的人跳跳船还行,这攻城什么的,他根本就没玩过,不吃亏才怪。”郑芝龙对于刘香在攻城中吃了亏并不太在乎,他觉得这并不能说明热兰遮城的设计有个什么了不起的地方。 “爹爹,我看了那些荷兰人画出来的热兰遮城的样式,倒是觉得热兰遮城的设计真的是非常合理。”郑森道,“爹爹可愿意略等一下,孩儿这就去书房里把那些图找出来给爹爹看看。” 郑芝龙点了点头,郑森就转身离开了。 本来这类事情应该是让下人们干的。只是如今郑森的书房里,乱七八糟的秘密多了点,所以下人什么的是不能进去的,里面的那些东西自然更是不能让下人去翻动的,所以如今只能郑森自己去跑一趟了。 郑森既然走了,郑芝龙和他的几个兄弟就继续说些话儿。 “阿凤,刘香当初是怎么攻城的?”郑芝龙问道。 “半夜里派人去爬城墙,想要进去开门。”郑芝凤说,“不想,人家荷兰人早有准备,结果一阵火枪,一顿乱炮,给打下来了。刘香还不死心,又冲了一次,这次更惨,两百来人在城下被人家打死了一大半,最后活着跑出来的才十来个而已。” “你说的这是半夜里?”郑芝龙突然问道。 “是呀。”郑芝凤说。 “刘香这头猪,搞的什么名堂嘛。半夜里,冲不上去,往回退还是容易的呀,怎么可能二百多人死的只剩下不到十个?就是两百头猪……那天有月亮没有?就算有,也不可能这样呀!” “这我就不是很清楚了,只听那些人说什么荷兰人的炮子从四面八方扫过来,根本就跑不出去。也不知道那群猪……”郑芝凤也说不出个所以然出来。 “爹爹,我回来了。”郑森抱着一大卷纸进来了。 “嗯,把那图给我们看看。”郑芝龙说。 郑森将第一张图在几案上铺开来。 “爹爹,这是一张俯视图。”郑森解释说。“俯视图”这个词虽然此前郑芝龙等人并没有接触,但是汉语有一个大好处就是可以望文生义,而且往往还八九不离十,所以大家倒是都能理解。 “爹爹,一般攻城无非这么几种手段。一种是蚁附,就是一大堆人拿着云梯往上冲,冲过去把云梯架起来就往上爬。只是在如今,如果用来对付热兰遮城的话,那就……爹爹你看,热兰遮城虽然不大,虽然城墙也不高,但是炮位却非常多,火炮数量也非常多。爹爹你看,这座不大的城池,居然有三十门左右的大炮。这些大炮使用霰弹,能有效杀伤至少两百步的目标。而且和我们中国的城池不一样。我们的城池,如果顶住一轮炮击,冲到城墙下,城上的大炮就派不上用场了。但是热兰遮城却不是这样。” 说到这里,郑森开始在图上指指点点起来:“爹爹你看,这热兰遮城外形上就像是颗星星,每个尖角上面都安装了火炮。所以无论在哪个位置,哪怕是在墙根脚下,安装在另一面城墙上的火炮都可以直接向他开火。在有些位置,比如这里、这里、这里,甚至都会有三个方向的火炮能向着它开炮。” 郑芝龙已经开始皱起了眉头,似乎是在考虑在面对这样的城堡的时候所要面对的问题。 “所以,如果想要蚁附攻城,只要防守方的大炮还有火药和炮弹,再加上防御方的火枪,几乎是来多少,就能死多少。”郑森继续道,“当然,这样一座城,需要的火炮和火枪都很多,非常花钱。但是我们要筑的城也不会大,这些东西,我们还是承担得起的。另外攻城方往往还会有冲车呀,箭楼车呀什么的东西,但是这些东西同样暴露在大炮眼皮底下,在这么近的距离上,只要训练得法,大炮打这些玩意儿,几乎也是一炮一个。所以,也和送死无异。” 第四十四章,筑城安平(2) “蚁附攻城本来就是下下之策。”郑芝龙道,“我听朝廷的武官讲过一些攻城的事情,也看过一些相关的兵书。按他们说,如今辽东的建胬、中原的流寇更多的攻城手段无外乎围困、穴攻和炮击。所谓围困,这个最是简单,把城围起来,等着里面的人吃光了粮食自然就能不攻自破。前几年建胬在大凌河就是靠着一招获胜的。不过安平城和大凌河可不一样,我们可以将城建在海边,直接将码头围在里面。除非有人能同时在海上陆上击败我们,否则,围城绝绝不可能。若是围不死,那就只有穴攻了。 一般来说,穴攻也有两种常见的招数,一种是直接冲到城墙下,然后架起朝天的大盾牌就直接开始刨城墙。不过这一招对付荷兰人的热兰遮这样的城池却不容易,朝天的大盾牌,加上一个支架,一般的滚木礌石什么的,用处就有限了。但是对上热兰遮城,比如说你在这里刨坑,人家可是直接就能用这里的这门大炮轰你的,这世界上可没有能顶得住大炮的大盾牌。就算有,那也不是人能扛得起的。所以,这样做,几乎就是送死。” 说着说着郑芝龙也伸出手指头在图上点了点:“嗯,这样蚁附攻城和刨城墙都行不通了。你们说是不是?”他抬起头来望了望其他的几个兄弟。 “奶奶的,荷兰人这城池,好生阴险!”郑芝虎首先说话了,“依我看,刘香这个亏吃得不冤枉,不要说刘香这样没攻过城的,就算换个人,也多半讨不到好。我觉得安平就照着这样子做就不错!你们觉得呢?” 郑芝凤想了想说:“大哥,还有些攻城的手段你也给兄弟们讲讲。” 郑芝龙点点头说:“穴攻的第二招就是挖地道。挖地道倒不是要偷偷挖到城里来。地道狭窄,通风不便,就是挖进了城里,也不可能通过地道进去多少人。(在没有强制排风系统的时代,如果太多人从一条地道里经过,后果必然是地道里的氧气迅速被耗尽,然后进去的人都憋死在里面)挖地道是为了能从地下挖松墙脚的。等墙角挖空了,城墙就坍塌了,然后就可以冲进去了。不过这招也好对付,在地上埋几个杠子,就能听到挖地道的声音,根据几个缸里的声音,就可以大致确定地道的位置,然后我们从上面打个小洞下去,往里面灌水灌烟,那里面有多少人就得死多少人。而且,安平两面是水,我们要挖一条深一点的护城河也不算难。有了这条护城河,要挖地道那就更是不可能了。我们的护城河都是活水,引不走的,只能硬填,而要填平护城河,我们在城上摆上大炮,要多少人来填?所以这一招也是没用了。” 说到这里,郑芝龙端起放在旁边的茶杯喝了一口茶,然后继续道:“至于最后的一招就是用大炮对轰了。这就看谁的炮多了,和我们比谁大炮多,呵呵……我们的大炮在城头上,比人家的高,天生的打得更远。当然人家也可以先堆一个比我们更高的炮位。不过,我们手里的英国炮本来射程就更远一些。而且,人家的大炮是要行军的,再大也大不到哪里去,我们的可不一样。嗯,所以,我觉得荷兰人这种城倒是不错,当然,要说缺点也不是没有。” “大哥,这个有什么缺点?”郑芝虎赶忙问道。 “阿森,你知道缺点是什么不?”郑芝龙却问起了郑森。 郑森摇了摇头。 “这个缺点就是……”郑芝龙故意拉长了声音,同时环视着其他的人,“就是……花钱太多。”说完这话,他自己也笑了起来。 “你们看,要是筑个四方形的城,要建的城墙怕是要短一半。”郑芝龙用手指在图上画了一个圈,“而且这荷兰人的城防,城墙低矮,也不陡峭,估计是为了防炮击。这样城墙挨上几发炮弹也不至于坍塌。但是这样一来也使得这种城池的防御非常的依赖于大炮和火枪。一座小小的城池,怕是需要大量的火炮,这么一来,这就真的很花钱了。好在按如今我们的收入,倒也撑得起,而且这城池要花的钱也不是一下子就要拿出来的。所以这个缺点至少对我们来说,也就算不得什么了。” 这话说完,郑芝虎郑芝豹他们就一起笑了起来。安平作为家族的基地,家族赚到的钱都放在这里,多花点钱,搞得安全点,他们也都没什么意见,更何况这种城池虽然威力大,花费大,但是但就外形,除非你能飞到天上去俯视,否则看起来倒也很一般,不至于太扎眼,倒是可以算是一种低调的奢华了。 “孩儿觉得,这城其实还有可以改进的地方。”郑森一边说,一边又摸出了一幅图,在几案上摊开来。 “爹爹你看,这样改动一下,不但城池更为坚固了,而且城里的军队出去反击什么的就更为方便了。”郑森说道。 荷兰人在台湾建造的热兰遮城因为造价等方面的原因,实际上是一个相对简化了的棱堡。而郑森如今的方案呢,实际上是上辈子他到欧洲旅游的时候看到的完整版的大型棱堡的翻版。自然要更复杂也更强大。 “这个,这个花钱就更多了吧?”郑芝龙问道。 “爹爹,您看,这其实也就是在热兰遮城的基础上增加了一些建筑。这些建筑大多都是在主城外面的。我们完全可以先把主城建起来,到时候如果有需要我们再往外面扩建。也算是个备案。”郑森赶忙说。 “这样倒是不错。”郑芝虎说。郑芝龙想了想,也点了点头。 郑森提出在安平建棱堡当然是有自己的考虑的。这座棱堡在郑森的心中当然是为了再有个十年时间就会杀过来的满清准备的。虽然依照一般的穿越者的速度,十年时间应该早就能打遍全球了,但是郑森的能力却比不上这些人,虽然是学理工出身的,但是什么造船、炼钢、造大炮,造步枪什么的都不在行。更不可能像某人那样,一边天天去打仗,一边顺手开个五十一区,几年时间就把电解铝都搞出来了,在十七世纪把探照灯都玩出来了。郑森觉得,如果他能够在满清打过来的时候,搞出一支古斯塔夫二世水平的步兵,以及一支克伦威尔新模范军水平的骑兵就已经能让他非常满意了。 郑森还要面对一个大问题,那就是即使他在家族中很受重视,但家族中说了算的毕竟是郑芝龙。而且就目前而言,郑芝龙的表现是相当的出色。郑森不可能,也没必要抢班夺权。在这样的情况下,准备工作也只能慢慢来了。 而且,郑森也不想因为大陆上的上时间的鏖战,而错过了海外扩张的大时代,而且,战争需要钱,钱从大海上来,在海上的扩张也是必不可少的。况且,我大明的一些乱七八糟的事情,一些乱七八糟的势力,不动刀子,实在是很难解决,而郑森觉得,对他们动刀子的最好不要是自己。虽然如果有必要,郑森也可以先念上两句诗再去做,但是这种事情,还是让人家做比较好一点。 所以,很长一段时间,郑家的主要力量都只可能是更为强大的海上力量。至于陆上,郑森觉得他只能建立起一支人数虽然不算特别多,但是战斗力很有保证的部队,利用海上的机动优势来和满清对抗。所以,在大陆上的极其坚固的据点是非常重要的。这样就可以尽可能的减少守备军力,将更多的部队解放出来。设想一下,先用这一类的据点吸引满清的主力,当满清顿兵于坚城之下,相持日久,疲惫不堪的时候,再利用海军的机动优势,从侧翼登陆,切断满清军队的补给线,给满清军队狠狠的一家伙,这是多有利于身心健康的好事情。 “先放满清过江,然后再利用坚城,配合登陆侧击,狠狠地给满清一下,打破‘女真不满万,满万不可敌’的神话,再直接用舰队杀入长江,摧毁从入江口一直到三峡所有的码头和船厂,将所有的船只全部击沉或者掠走,一举截断江南江北……呵呵,到那个时候,满清已经投入江南的军队会有什么样的结果?他们的损失怕是会大得他们无法承受。而群雄逐鹿的局面就能继续持续下去,郑家也就可以一边对海外用兵,一边维持和其他势力在陆地上的均势,等到时机成熟再一举席卷天下……” 当然这些理由现在是没法说出口的,将来估计也是没办法说出口的。 “爹爹,除了筑城,寻找铸炮工匠、造船工匠、以及移民台湾的事情也很重要,我倒是有点担心,我们家的钱未必够用了。”郑森说,“不过这些事情一旦搞好了,就是万世基业,说不得,我们家也能像云南沐家那样,来个永镇台湾。” 第四十五章,移民(一) “阿森,你说的这些都是长远的打算,很有道理,只是并不一定是急务。”郑芝龙说,“当下,最紧急的事情还是你的考试。家里该走的门路也都走过了,童生试通过应该还是不成问题的。不过能不能拿个案首回来,就要靠你自己了。”郑芝龙说。 这就是不是一把手的麻烦了。郑森知道,用不了几年,就会发生大的变故,功名什么的就不值钱了,相反,移民台湾、铸炮、造船这才是最为急迫的事务,而在这些事务中,移民台湾又是重中之重。因为只有在台湾有了足够多的移民,一些必要的事情,像铸炮和造船才好进行。然而,因为无法明言未来的历史,这些安排的优先程度就无法有效的提升,成为不了当务之急。 “唉。”郑森自己在心里叹了口气,他知道,虽然自己已经获得了一定的地位,在家族中有了一定的影响,但是如果他要去给他老爹分析大明朝其实已经没有几年可蹦跶了,要赶紧为将来逐鹿天下做准备,他老爹怕是非把他当疯子了不可。 “只能尽力影响了,能做到多少算多少吧。”郑森这样想着,便回答道:“孩儿明白。” “哈哈哈哈,儿子,你不要急,你还小着呢,这些事等你成了秀才、举人、甚至进士之后再做也来得及,啊。”郑芝龙似乎看出郑森因为自己的提议被搁置了,而有些沮丧,便这样说道。 “爹爹,孩儿明白,读书举业方是正道。只是这些年到处饥荒,流民遍野,要招揽人手去台湾相对便宜方便。若是过些年,年景好了,怕是再要招揽人手,我们就是答应给每家愿意去的人白发一头牛,也不见得有人愿意去了。”郑森立刻又想出了一个说辞,“况且,我听人说流民饥寒而死的惨状,心中也很是不忍。我听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台湾土地肥沃,种植水稻可以一年三熟,爹爹若是能将这些几乎注定要饿死的人救到台湾,这是多大的功德!我家若是有了这样的功德,上天岂不庇佑?还怕不能泽被后人?” 果然,换了这个说法之后,效果立刻就不同了,郑芝虎首先就跳了起来:“大哥,大侄子说的有道理!这在海上谋生的,很多时候都要靠运气,靠各路神佛保佑。人有善意,天必佑之。这么大的功德值得一做,比大哥你花钱修庙可强多了。” “大哥,这买卖确实要现在做,过些年万一真的风调雨顺年成好了,再找人去台湾就真的不容易了。”郑芝豹也说道。 “阿凤。”郑芝龙想了一会儿,对郑芝凤道,“你觉得阿虎和阿豹说的怎么样?” “大哥,我觉得他们说的都有道理,人无远虑必有近忧,事先做好打算安排总是不错的。只是不知道钱够不够花了。”既然郑芝虎和郑芝豹都表了态,郑芝凤又何苦大唱反调呢? “哈哈哈哈……”郑芝龙突然笑了起来,“你们看,刚刚我们还在说,钱多得不知道怎么花,一转眼,就要担心这钱就不够花了。” “大哥说的是!”郑芝虎也笑了起来,“这倒是大侄儿有句话说得好,‘蛇有多粗,洞就有多大’。钱越多,花钱的地方就越多。” “不过花的越快,赚得也越快。”郑芝豹也插上了一句。 “阿凤,你安排人算一下,这些乱七八糟的安排下去要多少钱,然后再给我看看。”郑芝龙最后这样说。 …… 原本关于移民的预算什么的,郑森也想参与期间的,只是郑芝龙用“你还是安安心心的准备给你老子我考个案首回来”的理由给赶到一边去了,此后就是老老实实的一边温书,一边等着过年了。 过年也还是过去的老的一套,先是彻夜的祝福什么的,单是排场大了一些,也越发的折腾人了一些。等到除夕之后,便是各处去拜年,这时候郑森却是又一次的忙碌起来了,因为他老爹出门拜年,总是喜欢把他也带上。就连前去给巡抚沈犹龙拜年的时候,都带着他。 沈犹龙似乎很忙,虽然接见了郑芝龙,却并没有说多少话,只是礼节性的客套了一番,外加夸奖了郑森两句“可爱”,在听说郑森准备应县试之后,有顺手送了郑森一套笔墨作为给郑芝龙的拜礼的回礼,便送了客。 “沈巡抚今日心情看来不错,也是因为有你在,他比较喜欢小孩子,今日才和我讲了这么半天的话。”从沈犹龙那里出来,郑芝龙却冒出了这样的一句话。 “好像父亲和沈巡抚也没说什么话呀。”郑森道。 “沈巡抚这人话本来就少,以往接见为父,话更少。今日能说这么多,已经是少有了。还送了你一套笔墨,这就更加难得了。不过沈巡抚这人虽然话少,人却很不错的。”郑芝龙解释道。 郑森当然知道沈犹龙为什么“人很不错”。在原本的历史上,沈犹龙是死于抗清的英雄,人品什么的自然不错,不过要论起能力来,尤其是军事方面的能力,却相当一般。他虽然当过明朝的兵部右侍郎,后来还总督过两广的军务。但对于军事几乎就是门外汉。这在他指挥松江抗清起义中的一系列低级失误中表现得淋漓尽致。不过沈犹龙却很懂得藏拙,对于军务、海防什么的,既然他不太懂,也就不太管,只要不出乱子,就随便郑芝龙直走横行,如此一来,郑芝龙的发财大计也就不太受干扰,郑芝龙自然就觉得沈巡抚是个好人了。 很快,年就快过完了,元宵一过,郑森就又要回去备考了。就在元宵节前一天,郑彩却找到了郑森。 “阿森,大哥给了我一个差事,让我负责招募流民去台湾。元宵节一过就开始。我听说这个建议是你提出来的。所以想来问问你的意思。”郑彩这样对郑森说。 “彩叔,你自己有什么打算吗?”郑森反问道。 “福建这边到处都是山,人本来就少。上次饥荒的时候,大哥也已经运了一部分人到台湾去了。所以如今在福建弄人,费力气不说,怕也弄不到多少人。我听人说松江那边倒是因为中原流寇作乱,跑进来了不少的流民。我觉得可以到那边去试试。” “彩叔,你还记得上次到我们这里来讨论西学的那帮子人不?这些人都是那边的,他们在地方上也颇有影响。我家和这些人也一直都有来往,甚至好像还有不少生意上的来往,对吧?” “阿森,你说的不错。松江那边出桑蚕和棉布,那些泰西人,日本人每年都要购进不少的丝绸,日本人每年还要购进不少棉布。另外景德镇的瓷器,一般也要沿长江运出来,也要经过松江。所以我家是和他们有不少生意上的来往。”郑彩回答说。 “彩叔,如今松江那边跑进来不少流民,当地肯定会很紧张。这么多的流民,没饭吃,很容易就会闹出事端来。彩叔你可以找到那些人,让他们帮忙出面,以雇人开荒为由,招揽流民。当地官府应该也不会多事。此外,还可以通过他们在当地施粥。彩叔,这样做固然要花费一点钱,但是彩叔你也知道,这些流民的身体怕是本来就不太好,若是直接丢到船上,漂洋过海的运到台湾,水土不服,爬死十停当中,要死个五六停都不稀奇。若是一条船运到台湾,只有了一半的人,反倒是越发的浪费了,你说可是这个道理?” “这话有理。”郑彩点点头道,“莫说从松江运到台湾,便是上次大哥从福建送流民入台,那些体弱的流民路上就死了不少,后来到了台湾,又发生疫病,又死了不少。” “所以,选好了人之后,先找块地,把他们圈在里面,给他们些粥饭,些须将养一下,让他们恢复一点元气,然后再上船,这样路上也少死些人,而且他们若是有什么疾病,养着的时候多半也就发觉了不是?如此一来,这一船船运过来的就都是真的能干活的人了。这样算起来,怕是反而更省钱。”郑森继续说道。 “嗯,还有,”郑彩道,“上次大哥运到台湾去的大多都是男人,如今台湾女人不够,这次是不是也要运些女人过去?” 郑森想了想道:“女人不能一次太多,可以当做奖赏,上次爹爹送过去的那些人里面,若是听我们的话,踏实肯干的,我们就配个女人给他,也好给别的人做个榜样,好让他们肯认认真真跟我们干。还有,健壮聪明的半大的小子也可以弄一些过去,这些人从丁点大我们就在台湾养着他们,教他们各种本事,长大了自然对我们郑家忠心,到时候说不定将来我们家的水手,家丁就能从哪里源源不断的出来……还有,把那些人圈在一起养着的时候,容易出疾病,彩叔,等一下,我给你一套办法,这是我从医书里面看来的,也不知道行不行,反正你让那些人照着做就是,如果又不听话的,也正好可以乘着这个机会丢出去。” 第四十六章,移民(2) 话说周伯符当日公费大保健了一番之后,回到家里,自然是遭受了一场疾风暴雨,不但那个纯金的十字架照例给漂没了(而且不久之后,就变成了老婆头上的插件和身上的挂件),也如他预料的一样,跪了算盘,还享受了一番皮鞭蜡烛什么的。不过,不管怎么样,那女人也没敢给他一纸休书。所以,日子倒还能继续过。甚至从某些方面来说,比以前还好了一些。因为周伯符搭上了和郑家做买卖的线。周家是大地主,家里有很大的一片桑田和棉田,最近又开了个织坊,在和郑家拉上线之后,几乎是有多少丝绸和棉布就能卖出多少去。 这生意一大了,自然就少不了要应酬。在本地的那些应酬还好,那个女人还勉强能盯得住,但有些时候,需要跑到松江什么地方去谈买卖的时候,周伯符就一下子获得了自由。虽然回去之后还是中有些小麻烦——身边都是叛徒真是太不是个事情了,周伯符用各种理由换了无数个跟班了,然后无论是贼眉鼠眼的,还是浓眉大眼的,毫无例外,统统都是叛徒!不过如今周伯符也不在乎了,反正那女人也不会真的休了自己,大不了跪跪算盘,然后再皮鞭蜡烛一番,其实也别有风味。 前些天周伯符刚刚去了一趟松江,谈成了又一笔买卖,算算又赚了差不多一千两银子。一得意,周伯符又去大保健了一番,然后,回家照例先是上缴利润,然后是跪算盘,接着是皮鞭蜡烛。结果,皮鞭蜡烛玩得太嗨了一点,弄得脸上挂上了一块,搞得好几天都没敢出门。 这天周伯符正在家里休身养性,却有人来通报,说是有个叫做郑彩的人前来拜访。 “这郑彩是个什么人?”周夫人轻轻地问道。 “回禀夫人,”周伯符的脸上满是谄媚的笑,就连脸上青了一块的地方也随着笑容一颤一颤的,“这郑彩是福建郑家郑芝龙的族弟,是负责郑家的买卖的大掌柜。这次……” “这次是不是又要带你出去胡闹呀?”周夫人的语气依旧很平静。 “夫人呀,你可不能冤枉我……”一着急,周伯符扑通一下就变矮了一截。 “你眼睛到处转在找什么呢?”周夫人和蔼的问道。 “回禀夫人,我……我在找算盘……”周伯符倒是实话实说。 “起来吧,男子汉大丈夫的,像个什么样子。”周夫人拖长了声音道,“让下人们看到了多不好?弄得人家还都以为我是河东狮了呢。” “下人们谁没见过呀……再说河东狮算个什么……”周伯符一边从地上往起爬,一边小声的嘀咕道。 “你说什么?”周夫人的声音稍微的高了那么一丁点,两条好看的眉毛也微微的跳动了一下。周伯符浑身一抖,差一点又矮了下去。 “回禀夫人,我……我是说我立刻就把这个姓郑的赶出去!”周伯符还是颇有急智的。一边说,一遍就往外面去。 “回来!”轻轻地两个字,立刻就让周伯符停住了。 “夫人有何吩咐?”周伯符垂着手站在一边,就像是一个乖巧听话的小厮。 “人家来肯定是带着买卖来的,哪有把银子往外面赶的道理?”周夫人道,“男主外,女主内,这接待的事情还是要你去办。不过你自己老实点,要不然,仔细我揭了你的皮!” 周伯符打了个哆嗦,忙满脸是笑的道:“夫人,若是如此,为夫就先出去了。” “慢着。”周夫人走到周伯符身边,伸手抚摸了一下周伯符脸上青了的那块地方温柔的道:“还疼不疼?” “不疼,不疼。”周伯符陪着笑脸道。 “人家要问这是怎么了,你怎么说呀?”周夫人继续轻轻地抚摸着周伯符的脸,而且凑近过来,似乎要细细的看看这伤痕好了些没有,如兰的气息轻轻地吹到周伯符的脸上,弄得周伯符的心都痒痒起来了。周伯符的胆气顿时就上来了,伸出手就想要把老婆搂进怀里。 “大白天的,你找死呀!”周夫人一把拍掉周伯符的手道,“还不忙正事去?” …… “周先生,实不相瞒,我这次来是有事相求。”郑彩道。 “郑先生请讲,以你我两家的交情,要是能帮忙,我自然是要帮的。”周伯符笑道。 “周先生,听说最近江南地面上多了很多的流民……” …… 县城北面是一大片荒地,这片地因为土少石头多一直以来也没人来开荒,后来就成了穷人们的乱葬岗。因此这里也向来荒僻,就是大白天,也见不到两个人。县里面的用来吓小孩子的鬼怪传说大多也都用这里做背景。不过这些日子,这块荒地倒是突然挤满了人。从中原那边逃难过来的流民将这里挤得满满的。而且还有更多的流民正从其他地方向这里涌来。 县衙里,张县令的头发似乎又白了好几根,城外的流民让他伤透了脑筋。这些人聚在那里,没吃没喝的,说不定那一天就会闹出什么乱子来。张县令如今上睡觉都经常会做这样的梦,在梦里,那些没饭吃的流民都冲进了城里,见人就杀,见东西就抢。好在那只是梦,醒了就好了。但是张县令却很担心,万一有一天,这梦变成了真的怎么办? 为了解决这些流民的问题,张县令也想了一些办法,一方面,他在县里组织了一批壮年男子,每日手持武器把守城墙,以防万一,一面他也就爷爷告奶奶的请当地的搢绅拿出点粮食来开个粥摊子,好歹让那些流民有个吃东西的盼头,免得闹出什么乱子来。但是那些搢绅们却表示,万一那帮子流民觉得有东西吃,就不走了,不但不走,其他地方的流民听说这边有的吃,也都跑过来了,那不是更麻烦了吗? 这个说法的确很有力,张县令自问如果自己也是个流民,在知道那个地方有东西吃的时候,肯定是不肯走的了。只是,如果不给点,万一真的闹起乱子来了,那却如何是好? 就在他正为此彷徨不定的时候,突然有人来禀报说是周伯符先生前来拜访。张县令心中一动,他知道周伯符是本县的富户,又是世代官宦的人家,是轻慢不得的。于是赶忙吩咐道:“快快有请。” 衙役赶忙出去请周伯符,张县令也亲自迎到了堂屋门口。两人进了屋,分宾主坐下,张县令道:“先生今日前来,不知有何事赐教?” 周伯符微微一笑,抱拳道:“老父母,赐教二字,晚生如何敢当?只是晚生听说如今北门外的那些流民还没有要走的样子。听说如今北门外每天都有几十具路倒尸,也没人收埋。如今天气还冷,倒也罢了,再过些日子便要开春了,天气一暖和起来,北门外那里怕是必生疾疫。若是放任下去,怕是又有一场大疫呀。不知老父母可有什么打算?” 听了周伯符这话,张县令叹了口气说:“周先生,您也是知道的,本县也已经没有什么存粮了。对这事情也是有心无力呀。唉,这帮子流民,不老老实实在自己家里饿死算了,却还要跑出来给我们大家找麻烦,真是该死!” “老父母不必心忧,晚生倒是有一个办法可以解决问题。”周伯符道。 “有什么办法?”张县令一下子站了起来。 “老父母,晚生有一个朋友,是个海商,有一次我在和他喝酒的时候,他对我提起过,说他在海外找到了一个很大的岛屿,怕是能住上好几万人。那上面土地肥沃,种稻子可以一年三熟。岛上也没什么人,地都荒着。我那朋友觉得怪可惜的,就想托我招募一些人到那边去开荒。我想,虽然他把那个岛吹得天堂一样,说什么土地肥沃的插个筷子都能发芽。但是老父母你想,那地方土地再肥沃,它也是块荒地。而且还要背井离乡,漂洋过海的,万一生个病,怕是要死人的。要不是走投无路的人,谁愿意去呢?不过我突然想到咱们城北的那些流民。这些人本来就已经背井离乡了,再离远点也每个什么大不了的,至于说死,他们呆在北门外面,迟早也是个死不是吗?”周伯符说道。 “要是真能如此,难道真是解决了大问题了。外面那些流民也有了条生路,你那朋友也算是行善积德了。不过那些流民大多瘦弱不堪,看起来大多数也干不了什么活,你那朋友肯要?”张县令问道。 “那些老弱病残的,人家肯定是不会要的。毕竟人家也不能白花钱不是。”周伯符老神在在的说,“不过如果那些流民里面年轻力壮的都被带走了,老父母您还有什么可担心的呢?” “这话说得倒是不错。”张县令也笑了。 张县令最为担心的事情就是那帮流民作乱。如果流民中的青壮都被人带走了,剩下的那些老弱病残,除了老老实实的饿死之外,还能如何?他们就是要作乱,县里面的力量也足以对付这些走路都走不动了的老弱病残。他们真要是敢作乱,那就是在给张县令送平乱的军功了。带上三班衙役,张县令觉得自己也能在这些人当中杀他个七进七出。 第四十七章,移民(3) 太阳出来了,孙二狗从昏睡中醒了过来,再次感到肚子里火烧一样的饥饿。他勉强站起身,先习惯性的朝着县城城门的方向望了一眼。早些时候,还有人在那里施过粥,虽然那粥清亮得都快可以当镜子照了,但是那也毕竟是粥呀,好歹一碗粥里面也能找得出几颗米粒呢。只是前一段时间,就连这样的粥也没有了。这些日子,孙二狗只能靠着到处找树皮、草根、虫子、苔藓、以及其他的各种能填肚皮的东西勉强支撑着。孙二狗知道,靠这些东西,撑不了多久的。昨天早上,和他一起从家乡逃出来的白家老三白有才睡死了过去,再也没能醒过来;前天早上,他的大哥孙大没能醒过来;大前天早上,白家老二白有田没醒过来;更早的时候……一开始,死了人孙二狗还有些伤心,但到了现在,有人死了,哪怕就是他大哥死了,孙二狗也没觉得有多伤心了。 孙二狗轻轻地踢了踢睡在旁边的白有屋,白有屋并没有动。 “又死了一个?”孙二狗这样想着,突然想起昨天下午,白有屋在一块石头下抓到的那条蚯蚓了,那是条肥嫩的蚯蚓,足足有三寸长,粉红色的身躯泛着诱人的光晕,在白有屋的手里不停的扭动着。白有屋一口就把那蚯蚓吞了下去。 “奶奶的,早知道你今天要死的,昨天那条蚯蚓还不如留给我吃呢。”孙二狗这样想着,便准备离开这棵连树皮都没了的大树,四处去碰碰运气,看能找到什么东西不。 这时候白有屋却睁开了眼睛,而且伸出手,扶着树干,慢慢的站了起来。 白有屋也习惯性往城门方向望了一眼,虽然在他的心中也早就不抱什么希望了。然而,然而,那一直闭着的城门居然慢慢的开了。 “二狗,二狗,你看,城门、城门开了!”白有屋磕磕盼盼的说。 “快,快过去!难道又有人施粥了!快!”孙二狗连滚带爬的向着城门方向跑了过去,白有屋跌跌撞撞的跟在后面。 两个人跑到城门口的时候,真的看到有人在城门口摆起了一个大水缸,还有人喊着:“不要乱,人人都有吃的!”看来真的又有人施粥了。 孔二狗看到那口大缸眼睛都红了,也顾不得那么多,便直接扑了过去,然后就被一个棍子一下子打翻在地。 “滚去排队,不排队没得吃。”那个拿着棒子满脸横肉的人恶狠狠的骂道。白有屋一下子停了下来,他看了一眼那个人的似乎比他的大腿还要粗一点的胳膊,又看了看他手里的棒子,然后又注意到还有一群这样的凶神恶煞般的人站在那里,手里都有棒子,腰里还都挂着刀。白有屋估计了一下队伍的长度,又看了一眼那口缸子,估摸着自己也能赶上喝上一碗,便赶忙跑到了队伍里面。 这个时候孔二狗也勉强爬了起来,跟在了队伍后面。 “不要慌,不要慌,每人都有一碗!”一个站在那口大缸边上的人大喊着。不过无论是白有屋还是孙二狗现在都没心思听他说些什么,大家的眼睛都死死地盯着那个大缸。 队伍慢慢的向前挪动着,终于到了白有屋了,一双手将一个大碗递到了他的手里,同时另一个人将一支红笔在他的头上抹了一下。不过白有屋已经顾不得这些了,他捧起碗,喝了一口,满口都是大米的清香,这一口里至少有十几颗大米!白有屋已经很久没有喝过有这么多大米的粥了,随着这口粥被咽下去,许多他早就忘记了的往事又一下子被记起来了,那还是他白有屋家里有屋又有田,生活乐无边的时候的事情。如今,爹爹早就没了,婆娘也没了,大柱子也没了,二柱子,大丫,老二,老三也都没了!一边不停的喝着粥,白有屋的眼泪也跟着一滴一滴的滴落在碗里面。 那碗粥很快就喝完了,白有屋伸出舌头,将碗底下最后一点汁水舔干净了。他觉得身上又多了一点热气,就照着人家的样子把碗放到了施粥的摊子旁边。孔二狗这个时候也喝完了,他一拉白有屋:“有屋,快,我们再到后头去排队,再喝一碗!” 然而就在这时,他们却看到刚才一棍子把孙二狗打翻在地的那个人从站队的人群中一把拉出了一个人,然后就用手里的棍子,劈头盖脸的一顿乱打,一边打还一边骂:“狗东西,已经吃过了还想来吃,老子打死你!” 白有屋定睛一看,看到那人的头发上面有一块红色的地方,他又看看孙二狗,发现孙二狗的头上也有一片红色。然后他又环视了一下那些已经吃完了粥或是正在吃的人,他们的头发都有一块被染红了。 “二狗,我头上也有红色吗?”白有屋赶忙问。 “当然有了。”孙二狗这时候也明白了。这颜色大概能洗掉,可是最近的河流离这里还真有些远,一来一去的,等回来,肯定早就散了。 既然如此,孙二狗和白有屋就在城墙边的一个向阳的地方坐了下来,看着其他人领粥喝粥。过了一阵子,能自己走路的人都喝完了,那些人便将粥摊子收了起来,一个大嗓门的人就喊道:“你们都听着,这粥还要再施半个月。半个月之后就再也没有了!” “啊?”白有屋吃了一惊。 “没人白养你们,你们要想吃饱饭,也容易!福建的郑老爷要招佃户到海岛上开荒,每天包两顿饭!保证都是干饭!愿意去的可以到我这里报个名,以后就天天有饭吃了。” 这条件让白有屋很是心动,不过如今吃饱了一点,他倒是可以稍微从长计议一下子了。 “有屋,你去不去?”孙二狗问道。 “俺想先看看,不是还有半个月吗?二狗,你呢?”白有屋反问道。 “俺也先看看。”孙二狗也这样回答说。 就在那人喊话的时候,又有人从城门里面用马车拖出来了一大堆的东西,一群人迎上去,将这些东西卸了下来。原来这竟然是些竹篱笆之类的玩意儿,那些人先用它在城门外圈出了一块地,然后又有人在里面支起了帐篷。那人又喊道:“有愿意去的,来我这里画个押,就可以先住进去。画了押住进去了就算是我们的人,每天就有两顿饭吃了!” 这时候有个人走上前去了,对那喊话的人道:“我现在画押,是不是今天还可以吃一顿?” 那喊话的人回答说:“当然!你现在画押,现在就能让你再吃一顿!” 这人便问:“在哪里画押?”便有人拿出了一份文书,和一方印泥,这人看也不看文书,只是伸出手去,蘸了蘸印泥,便在那文书上按了个手印,然后自己看了那手印一眼,又道:“这印泥真红!吃的东西在哪里?” 喊话的人挥挥手,便有人从马车上搬下来一个木桶,揭开桶盖,又拿起一个小碗,给那人满满的盛上了大半碗白米饭。 那人接过白米饭,却不立刻吃,只是先放在鼻子边嗅了嗅,说道:“好香!”便转身走到一个半大孩子跟前,对着孩子说:“阿德,刚才你的那碗粥都给你爷爷喝了吧?难得呀,到了现在,你还能有这样的孝心!” 那孩子回答道:“先生你教过我,孝悌是人立身之本。” “说得好!你可知道你不吃这一顿,明天可能就饿死了?”这人又问道。 “先生说过,‘人固有一死’。有说过‘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那孩子的声音虽然还很是虚弱,但却也有一种铿锵之气。 “好!我没白教你这个学生。”那人大笑起来,却将碗向那孩子一推,道:“你我分食之,若何?” 那孩子一笑,却并不接这碗,而是站起身来,先向那人拜了一拜,又转身问刚才喊话的那人道:“我也想去海岛上种地,你们可能收下我?” “你这点孩子,能种什么地?”那喊话的人道。 “先生,若你收下我,我虽然是个孩子,力气不够,但我会拼命去做,断不会比人家差。”那孩子回答道。 “你这点小孩子,吹什么牛!”喊话的那人说,“还不一边去,省的老子……” 就在这时候,突然从后面传来了这样的一句:“阿福,把这个孩子留下来。你在找两个人把他爷爷也找来,都让他们画押,算是我郑家的人!” 大家转过头去,却看见从马车后面走出来了一个人。 “彩老爷!”那个喊话的人赶忙向这人行礼。 郑彩却不理他,直接走到了那个孩子和那个要和他分那碗饭的人跟前。他先是对那孩子道:“你不错,有点像我侄儿。”然后又对那人说:“先生是位授馆的先生?不知先生贵姓,可有功名?” “免贵姓陈。原先教过书,只是我身上并无功名,只是个总也考不上的童生罢了。”那人回答道。 “那也不错了,唉,读书人居然……”郑彩也叹了口气,接着又说,“不过陈先生你虽然没有功名,人却不错,你和这孩子都先跟着我吧,日后我再给你们安排个合适的位置,你看可好?” 第四十八章,移民(4) 有了这位陈先生和这个孩子做榜样,愿意画押的人就多了起来,白有屋,孙二狗看到那些画了押的人都又得到了一小碗米饭——虽然只有很小的一小碗,但那是实实在在的白米饭呀——便再也沉不住气了。 “有屋,我要去画押。”孙二狗站了起来,“让我再吃顿白米饭,哪怕明天就死了,我也认了!” “等等我,我也一起去!”白有屋也站了起来。 这个时候,排队的人已经不少了,管事的人开始挑剔了起来。 “就你这样,坐不了海船的,出海就得病死。不行!” “这位大哥,我身体不错的,就是这几天饿着了,吃几顿饭就能好起来的。”那人央求道。 “一边去,别挡着后面人。要是几顿饭就能好,后面还要施半个月粥。好了再来报名!下一个,嗯,你嘴巴张开,张大点让我看看牙齿和舌头!这个还行,去画押!” …… “陈先生,你也是能读书断字的人,有一件事我想要交托给你。”被带下去,洗了个澡,换了身衣服之后,那位叫陈光的中年童生看起来倒也有几分教书先生的样子了。 “在老爷面前,当不得先生二字,不知老爷有何吩咐。”陈光拱手道。 “眼看着天气就要变暖和了。”郑彩道,“城北这么多人挤在这里,怕是容易生出疾病,这些人体质都很虚弱,便是我们选进来的人,其实也是如此,真要有个什么疾疫,‘死者十九’怕就不是书上说的那么一两句话了。所以防疫是一件大事。我这里有一个条例,依着做应该能大大减少病患。只是这些流民都是外乡人,听得懂官话的不多,会说的更少。我的手下也都是些福建人,能听懂他们说些啥的也是一个都没有。昨日那个喊话的人,还是从人家那里借来用的。而且他还要管着每日里分粥喊话,也分不出身来教导那些人如何预防疾病,再说那人虽然能说你们河南的方言,但也是个文盲,这些东西,他也搞不明白。 先生可以看看这条例,如果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找胡大夫问问,然后帮着胡大夫至少先把我们营地里的防疫搞好。另外,此去台湾岛,却要漂洋过海,很多人,都要挤在一条船上,比这里要拥挤得多。海上又比这边温暖,更是易得疾病,若是在海上病了,传染起来,那却是谁都躲不开。所以为了一船人的性命着想,谁若是在海上病了,就只能直接把他从船上丢进海里去,免得传染了别人,害了一船人的性命。所以这条例里的规矩,实在是救命的规矩。先生最好能教他们都背下来,养成习惯,免得到时候害人害己。” 听了这话,陈光悚然一惊,他读过一些书,自然知道“瘟疫流行,死者十九”之类的记载不是虚言。自然也就知道这事情的紧迫,忙躬身道:“东家吩咐,陈光必竭力做好。” 听了这话,郑彩点点头,又说道:“陈先生,我看得出你是个有才干的人,先生既然要为我们做这事情了,却也不能白做,口粮就按一日三顿,和我们这些家丁们一起吃,月钱的话也就先按他们的标准给,每月四钱银子。这当然还是委屈了先生这样的读书人,不过先生刚来,给的多了,我也怕别人不服。若是先生这事情做的好,日后免不了还有更多的事情要交托给先生。这薪俸自然也好说。” 陈光听了这话,颇是感动,一揖到地道:“老爷,陈光已经在卖身的文书上画了押,如今便是老爷家的奴仆,老爷却这样厚待陈光,陈光愿肝脑涂地,为我郑家效死。” …… 郑森给郑彩的那个条例其实也简单,不过就是源自后世里的一些简单的卫生知识。比如勤洗澡,条例规定,除非在船上或是没水的地方,每人每天都要洗一次澡;比如说保持衣物的干净,郑家更干脆,给凡是选上了的人都准备了一件新衣服,旧衣服当然也没有没收——这些衣服还是能穿的,只不过依照规定,这些衣服都需要在水里煮一煮,然后再在太阳下晒干了才可以再穿。当然最重要的还是饮食和如厕。 在胡大夫的指挥下,陈光干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先指挥着一群被选进来的人在地上挖了一个临时厕所。 “你们听着!东家说了,以后拉屎只能拉在这几个坑里面,如果有人在别处乱拉,第一次被发现,明天就饿一天,若是两次被发现,就直接痛打一顿,打断手脚扔出去!在如今,你们到哪里能找到有饭吃的地方?扔出去了,就是死路一条。你们可听明白了?”厕所挖好之后,几个仆役将选进来的人集中了起来,陈光向着他们喊道。 “陈先生,我们都明白了。”大部分的人这样说道。 “要是找不到是谁呢?”有人问。 “要是坑都被人占了,憋不住了呢?”也有人喊道。 “找不到大家就一起饿,饿到找到了为止!憋不住也给我憋住!”陈光厉声喝道,“要是有人站着茅坑不拉屎,自然有人收拾他们,这样的人,我们也是一顿棍子然后丢出去喂野狗!好了,这条规矩,你们都记住了没有?” “记住了,记住了。”人们纷纷喊道。 “好,那咱们再来讲第二条规矩:吃饭之前一定要洗手,每个人来吃饭之前,都有人检查你们的手干不干净,要是不干净,这顿饭就没有了,明白了吗?”陈光又喊道。 “好,这洗手也有规矩,每次检查的时候,我们都会重点检查这几个地方,凡是……” …… 孙二狗和白有屋也都被选进来了,两个人和其他的好几个人被分到了一个帐篷里。此时已经是晚上,到了该睡觉的时候了,帐篷里条件不算好,并没有软和的床铺,只是在平整的地面上铺上了一层干草而已。被子自然也是没有的,只有另一堆在太阳下晒干了干草。 大家都摸着黑把身上的新衣服脱了下来——没有谁舍得穿着新衣服睡觉,都怕把它弄坏了。然后又小心翼翼的把它叠好,放好,在抱上一捆干草,盖在自己身上,然后就可以睡觉了。 白有屋已经做好了一切,将干草盖在身上,准备睡觉了,多少天了,都没有像这样饱着肚子盖着东西睡觉了,真希望这样的日子能永远下去就好了。就在这时候,他突然听到旁边的孙二狗哼了一声。 “二狗,怎么了?”白有屋问道。 “奶奶的,那个管洗澡的,把老子身上的皮都洗掉了一块,一碰就疼。”孙二狗嘟囔着说。 这话一说,白有屋也觉得身上有些地方疼起来了。 “妈的他那个大刷子怎么这么硬?”屋子里另一个人也开口了。 “因为那就是个刷马刷毛驴的刷子。以前俺给人养过马,用过那东西。不过俺刷马的时候,都没他们那么用力气。妈的更要命的是,他还用把那东西使劲的刷我的蛋蛋,刷得我到现在蛋蛋都疼!奶奶的,把俺给刷得。还有,他们居然用石灰浆给我们洗头,搞得俺的头皮到现在还发麻。福建人都这样洗澡洗头吗?” “不知道,我的头皮也又麻又痒。”另一个人也回答说。 古时候洗头去虱子什么的有不少药方,只是这些都是要花钱的,郑家虽然有钱,却也不能这样花。但是不去掉虱子,很容易导致疾病,所以,郑森就想出了一个相当的简单粗暴的办法——把头发全糊满石灰浆,过一阵子再用清水洗掉。石灰浆又能杀菌,又能杀虫,而且也相对便宜。当然,这东西对皮肤的刺激也是大大的,不过这并不在郑森的考虑范围内——无非就是出现一些皮肤反应,反正多半死不了人的。 “睡吧,睡着了就不痒了。”又有个人说道。 “福建人的习惯还真是奇怪,用刷马的刷子洗澡,用石灰浆洗头……”不知道是谁又这样说。 “听说天天都要洗澡,明天又要这样来一次?” …… 半个月很快就过去了,郑彩在这里捞到了大概一千多人,其中绝大多数都是壮年男子,还有一些半大的男孩子,这些人虽然因为长期的营养不良,身体都还很孱弱,即使经过了半个月,也还是如此,但是能一路走到这里,还能撑得住的,其实身体的底子还是不错的,郑彩相信,这些人装上船,运到台湾,路上应该不会死多少了。 如今施粥的摊子已经撤掉了,被选上的人都被塞进了船里,先运到松江,然后再在那边换上海船去台湾。只是其他地方的流民还不知道这里已经没有施粥了,还在不断的涌过来,张县令只好一边关上城门,一边让人喊话,告诉他们:这里没有了,但是松江那边好像还有,赶快去松江吧,要不就赶不上了! 其他地方差别也不大,加起来郑彩估计差不多有一万多人了。郑彩一边安排船只,一批批的将这些人送到台湾去,一边为下一批移民做准备。 第四十九章,移民(5) 白有屋从沉睡中醒来了,眼前是一片漆黑,完全不知道是日是夜。听着海浪敲打着船板的声音,感受着船只缓缓的有节奏的晃动,白有屋知道,他还在海上漂着。自从在松江府上了海船之后,他和其他的一些人就被送进了这黑沉沉的船舱里。然后他们在这船上一呆就是好几天。 其实底舱也还是有些光亮的,从通气的开口还是能照进来一些光亮的。只不过长期的营养缺乏使得白有屋有严重的夜盲症,光线稍微暗一点,就什么都看不见了。在移民中像他这样的人还不很少。 “二狗,二狗,你在旁边吗?”漫长的什么都看不见的黑暗让他的精神很是紧张。 “有屋,我在这里。”耳边传来了孙二狗的声音。孙二狗也有点夜盲,但情况比白有屋还是要好一些,他的主要症状还只是视野非常狭小,只看得到正面很窄的一个范围的东西而已。 “啊,二狗,大概是什么时候了?”白有屋问道。 因为事实上底舱还是有一些光亮的,所以孔二狗倒是还能判断时间。 “快到吃饭时间了吧。”孔二狗回答说。 就在这个时候船轻轻地震动了一下,接着从他们头顶上就传来了一阵忙乱的脚步声,好像还有人在吆喝着什么。又过了一会儿,舱口的盖板被揭开了,明亮的阳光顿时照了下来。接着一把梯子被放了下来,然后他们就听到喊声:“到地方了,准备上来了!” 虽然有阳光招进来了,但是白有屋还是过了好一会儿,才看清楚周围。这个时候旁边的其他人都已经开始收拾自己的包袱什么的了。白有屋赶紧把自己的包袱提了起来,跟着别人排成了队列,前一段时间在营地里,郑彩依照郑森的嘱咐,直接给他们来了个军训,虽然没有什么太大的效果,但是在木棍和皮鞭的教导下,排队却几乎成了习惯。 上了甲板,白有屋看到船已经停在了一处码头上,距离码头不远的地方有一个小小的简陋的城寨。四个高一些的夯土堆就是寨子的四个角,中间用一些顶上削尖了的大圆木头埋在地上,拦出一堵墙来。不过在四个夯土高台的上面倒是各有一门弗朗机小炮,除此之外,在寨子正门那里还立着两个箭楼,几个拿着火枪的士兵正懒洋洋的站在上面。 白有屋跟着大家下了船,到了码头边的一块空地上。就看到有一个黑铁塔似的大块头正站在那里,冲着他们说着什么,陈光陈先生则站在一旁帮着翻译: “你们到地方了,如今都过来抽签。白有屋,孙二狗,你们几个听得懂官话的先过来抽。一会儿抽到哪个村子,就去哪个村子。到了那里,人家会给你们安排土地种子和临时的住处。到了那里,一切都听各村村长的安排,老实听话,不要胡闹。台湾岛土地肥沃,只要老老实实种地,你们就有饭吃。不要乱跑,尤其不要乱进树林子。台湾岛上有很多的猎头生番,他们最喜欢砍掉别人的脑袋拿回去作纪念。其他人等白有屋他们抽完了再抽,到了村子里,村长怎么吩咐,白有屋他们会告诉你们的。总之,老老实实听话,人人都有饭吃!明白了没有?” 白有屋就上来抽了个签,一个矮个子福建佬看了他手上的签一眼就把他带到一个脸上有一个碗口大的疤的汉子面前道:“老赵,这人是你们村的了。”白有屋赶紧和村长打了个招呼,一转身,看到孙二狗被带到另外一边的一个人跟前去了。白有屋便向那个赵村长问道:“赵村长,那边是哪个村子,离我们村子远不远?我有个朋友分到那边去了。” “那是甲字三号村,离我们不远,穿过一片小树林就到了。你不怕遇到猎头蛮,就可以经常去串串门。”赵村长冷冷的回答说,“看到没有,老子脸上的疤子就是让猎头蛮用标枪搞出来的。” 白有屋吃了一惊,睁大了眼睛道:“真的到处都是猎头蛮?” “当然,不过也没啥大不了的,只要你不仅树林,平时小心点,那些猎头蛮,连个铁矛头都没有,明着对打,谁怕谁呀!老子一个进翻他们好几个!不过一个人不要进树林子倒是真的。还有,你虽然瘦了点,骨头架子还挺大的,当年也应该算有力气的吧?跟着我,先把身体养回来,在练上几手刀法,就不用怕啥了。”那个赵村长满不在乎的回答说。 “多谢村长照顾。多谢村长照顾。”白有屋赶紧这样说。 这时候那些不会说官话的移民也开始抽签了,每有一个人抽好签,陈光都会帮着让他站到某个位置去,这样不一会儿,这几条船上的人就被分成了好几队。 然后那个矮个子就陆续的将各队的人分别带到各个村子的村长那里。 “不错,都是些骨头架子比较大的兄弟。”赵村长表现的很满意,“回去养养,就既能开荒又能砍人了!” 这话吓了白有屋一跳,他赶忙问:“村长,砍什么人?难道那些猎头蛮经常到我们村子来杀人?” “他们来过,本我们砍翻了不少,现在估计不太敢来了。”赵村长说,“不过我说的砍人不是这个意思,而是我们主动去砍他们。” “我们主动去砍他们?为什么?”白有屋又吓了一跳。 “你看你们这一船,有女人没有?”赵村长问道。 “没有。”白有屋回答道。 “这一批来的那几条船上面有女人没有?”赵村长又接着问道。 白有屋茫然的摇了摇头。“女人……”他的思绪飘了起来,是呀,要在一个地方扎根,开枝散叶,没有女人怎么成? “老子来的时候也没有呀。”赵村长说,“这一个村子,连个女人都没有怎么行?东家有时候也会卖些女人回来,但你也当过流民,也知道流民当中死的最早的就是老头、女人、小孩子。能活下来,还能被送到我们这里来的女人能有几个?根本就不够分的。不去砍那些猎头生番,抢他们的女人,怎么传宗接代?怎么保住祖宗的香火?总不能搞得像有些和猎头生番隔着远的村子那样,几个人共一个娘们,弄出个孩子来,靠投色子决定姓什么吧?所以呀,我们村附近有生番,也不全是坏事。等你们到了村子里,跟老子好好练练,我们就出发去抢他们的女人。放心,只要你老老实实的跟着老子砍人,保证迟早能给你抢个女人回来!” “女人……”白有屋还在想着,猎头生番什么的突然似乎变得不是那么吓人了。 …… 一转眼已经是二月初了,为了更好的准备考试,郑芝龙让人在南安县买下了一处安静的院落,让郑森和他的同学一起提前到这里来备考。 这次和洪家的族学中有四个同学和郑森一起来参加县试。本来依着旧时的习惯,这四位同学都应该是在南安县的客栈里租一间房子,好参加考试的。只是奸商们总是很可恨,每年到这个时候,南安县城里的客栈什么的就呼呼呼的涨价,经常一涨就涨出平日的好几倍去。洪家虽然在出了洪承畴之后,经济状况大为改善,但是因为时间还短,整个家族还算不上特别富裕。族里有钱人其实不多。所以以前他们包下来的都是环境相对比较差的房间。 不过这次,郑森表示,希望在最后的备考的时候,能继续和同学相互切磋琢磨,而那些客栈什么的都太嘈杂了,而且和郑家买下的那个院子又太远了一点,很是不方便,所以如果大家愿意给他帮帮忙的话,就干脆一起住到郑家买下的那个院子里去吧。 那四位同学和他们的父母知道之后都谦逊了一下,不过最后还是都很满意的接受了郑森的善意。于是几位同学就都和郑森一起住进了这个院子。 “阿森,你们家真有钱!”说话的是郑森的同学洪士英。如今他正和自己的弟弟洪士杰,族弟洪士才、洪士坚跟郑森一起吃晚饭。餐桌上摆放着的都是这几位同学很少见过的好吃东西。备考期间,郑家专门请了一个厨子负责郑森和他的同学的饮食。 “我们福建山多地少,本来就比其他省要穷一些。”郑森回答说,“所以靠种地,虽然年景好的时候勉强能填饱肚子,但是却很难富起来。真要富起来,在我们福建,就只有依托海贸。我家有些海船,有些和日本国的生意,所以能稍微赚点钱。其实你们洪家要是有兴趣,我们也可以合作,一起和日本人做点买卖,一起赚钱。” “这就不是我们能做主的了,这是大人的事情。海贸真的这么赚钱呀!” “比种田赚钱,就是风险大一点。”郑森微笑着说,“我们将来也会长大的,等我们长大了,我和你们一起赚钱!” 第五十章,案首 郑森这样说也是有考虑的。一个好汉三个帮,郑森明白,光靠自己,以及自己一家人,在将来是不够的。而作为人生四大铁之一的这些同学将来都可以是潜在的帮手。不过郑森也知道,一支队伍,是不可能完全靠感情来维系的,感情是会被消耗的,是会变化的。能团结一个团队的东西,只有理想和利益,而理想,归根结底也不过是未来的利益。所以,将他们的利益和自己的利益绑到一起才是最能团结人的办法。 “可是,不是君子不言利吗?”洪士杰突然冒出了这样的一句。 “对的,君子做事情,他的最终目标,应该是义。”郑森立刻大义凛然的回答道,“但是君子并不是不需要钱。钱并不是利,而是一种工具。这就像是刀,君子手中有刀,就可以剪除丑恶,还天下太平;小人手里有了刀却可能为非作歹。好和坏不在于刀,而在于刀在谁的手里。钱也一样,若是君子手里有了钱,便可以济困扶危,使一族之人,一乡之人,乃至一国之人,天下之人得蒙其泽。这岂是一己之利?所以若是打算用钱来做好事,那谈钱,自然就不是言利了。你们说是不是?” 其实郑森的这一套逻辑并不算严密,论证也过于简单,但是用来忽悠几个十来岁的孩子还是容易的。其实,不要说是孩子,就是现代社会里,见的多了的成年人,按说他们的水平,不知道要比洪士英洪士杰他们高到哪里去了,也经常会被各种传销之类的玩意儿弄得晕头转向呢。 果然,就像郑森预料的那样,洪家的这四位想了想,都纷纷表示郑森说的有道理,这讨论钱,确实不算言利。 因为在考试前做的准备已经很充足了,所以真到了临考的时候,反而相对轻松了。其实这时候的更多的事情已经不是巩固知识了,而是调整心态,既不能太过紧张,也不能过于松弛。洪家的这三个孩子,是第一次参加科考,都颇有些紧张,相比洪家的几个孩子,郑森在面对考试方面的经验可是多多了,心态自然也好得多。而他的沉稳,也感染了这三个孩子,让他们也放松了一些。 依照县衙放出来的榜文,县试将在二月六日开始,一共考四场。县考可以考四场,也可以考五场,全看县令的意思。不过一般来说,为了减少阅卷的劳动量,减少行政成本,考四场的居多,这次也是如此。 四场考试每场考一天,每场中间休息两天,所以整个考试下来,居然要差不多半个月。每场考完后都会发出一次榜单,不过这几次的榜单上都只有座号,并无名字,直到最后一场考完才会给出一个最终的成绩排名,称之为“长案”,这“长案”中的第一名就叫做“案首”。 很快就到了第一场考试的时候,天还全是黑的,五个人就起来,到了考场,这时候场外已经有不少人了,有考生,也有送考的家长,熙熙攘攘的人群倒是让郑森一下子想起了上辈子的高考了。依照规矩,先是点名,搜身,接着便是接卷、唱保,然后便是正式的开考了。 郑森拿到卷子,展开来先看了看题目,果然很多都是自己预料中的,看来当初张县令的那句“留意其间”还真不是白说的。这几个月中,类似的题目郑森不知道做了多少了,于是他略微想了想,便提起笔,写了起来…… 一场考试的时间是一整个白天(县试不提供蜡烛),所以考生带来的考蓝中,除了文具之外,还有吃的食物。然而因为题目都是早有准备的,不到中午,郑森便将所有的题目都答完了。他又细细的检查了一遍,见没什么缺漏了,便开始将这些答案用工整的馆阁体小楷誊写到正式的答卷上面。然后静静的等着墨汁干透了,就起身交了卷。那坐在主考席上的考官见了,接过卷子,略翻了一下,便道:“你就是郑森?”郑森忙答道:“便是学生。”那考官便点了点头,也不多话,就挥手让郑森出了考场。 出得考场,郑森往四面一望,却见海大富的那辆马车正停在一棵大桑树边上,大概是因为时间还早,海大富也正坐在位子上,将马鞭抱在怀里,两手拢在袖子里,靠在车壁上闭着眼睛打盹儿。郑福也拿了个凳子,坐在太阳底下,低着头打着盹。 郑森轻轻地走了过去。刚走到距离他们还有几步远的地方,海大富却突然睁开了眼睛:“啊?大少爷您就出来了?”海大富揉揉眼睛,一边坐直身子,一边诧异的道。 这时候郑福也醒了过来,赶忙站起身来,接过郑森手里的考篮道:“大少爷考完了?” 郑森微微的笑着回答说:“考完了。” “少爷还没吃饭吧?”海大富道。接着他掀开考篮看了一眼又道:“这里头的东西都冷了,却是怎生吃得?” “这些东西本来就是考场里吃的冷食,如何吃不得?”郑森笑道。 “那是在考场里面没办法。”海大富道,“如今出来了,却如何还吃这个?反正我们住得不远,大少爷你上车,我们立马回去,让老高弄点热腾腾的东西吃。” 老高当然就是郑家专门为他们准备的那位厨师了。 “大富叔,我还不能走。”郑森摇摇头说,“如今士英他们还都没有出来,我不便先走。” 海大富楞了一下,然后点了点头说:“这样也好。”接着他又转过头对郑福道:“阿福,要不你跑一趟,回去让老高赶紧弄点热乎东西过来。” 郑福应了一声,站起身来。 “阿福,不要去了。”郑森却道,“这些东西,士英他们吃得我自然也吃得。”说着便从考篮中拿起一份干粮吃了起来…… 一直到太阳偏西,洪士英他们几个才陆续的从考场里出来,不过看他们脸上都有着笑意,想来考的都还不错。郑森和他们略略交谈了几句,就一起上了马车,回了小院。 第三日上午,放出了团榜,几个人的座位号都在前面,尤其郑森,更是名列榜首。大家都向郑森表示了祝贺,郑森本人倒是表现得格外的淡定,几乎没有一点欣喜的表现。这样的表现倒是让洪家的几个佩服不已。 “刚才我在团榜上找到自己的座号,看见自己的座号排进了前十名的时候,得意得乱蹦乱跳,乐了好一会儿,才想起去找其他兄弟和阿森的座号,这才发现阿森是第一。而阿森这时候倒是不声不响的将我们大家的位置都找到了。以前读苏老泉《心术》,谓大将当‘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麋鹿兴于左而目不瞬’。阿森真可谓是有大将之风呀。” “可不是吗?要是我的座号在阿森的那个位置,我怕我现在还在晕乎呢。” 郑森的淡定不是装出来的,当然也不是因为他真的有什么“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麋鹿兴于左而目不瞬”的“大将之风”,而是因为他很明白,科举其实没什么意思了,因为大明朝已经是吃枣药丸了。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大明朝都药丸了,除非愿意投降满清,在脑袋后面挂上一条金钱鼠尾,否则,那些功名什么的,又有多大用呢?实际上郑森现在来考科举,不过是为了增加自己在家族内部的发言权而已,并不是真的指望靠考八股文来当官。有了这样的一个认识,那么面对这么点小小的成绩,自然就会非常淡定了,单就喜悦程度而言,团榜上第一的喜悦远远不如在知道第一批的移民已经安全抵达台湾之后的喜悦。 随后的几场考试中,郑森的成绩一直很稳定,虽然试帖诗是个弱点,但是其他方面却弥补了这一缺憾,他的成绩一直稳定在前两名,到了最后放出长案的时候,自然就成了案首。而洪士英他们几个也都通过了县试,洪士英兄弟还双双进入了县前十。只是县试结束后,再过两个月就是泉州府的府试了。所以郑森还是没得休息,又要立刻投入到紧张的备考当中去了。 …… 也就在这个时候,郑芝龙分别通过耶稣会和荷兰人聘请的造船工匠到达了安平。他们将分别为郑家建造两条软帆快船。 荷兰人那边找来的那队造船匠的领头人叫做劳伦斯胖子。他自称曾经在阿姆斯特丹的船厂里当过工程师,主持过建造战列舰。不过郑芝龙和郑森都怀疑这家伙是在吹牛。耶稣会找来的那帮子造船匠的领头人叫法比奥的大胡子,这人是个意大利人,自称在著名的博洛尼亚大学学习过数学和天文学,后来又在西班牙当过工程师助理,协助别人建造过一条战列舰和两条巡航舰。 依照郑森的建议,郑芝龙要求这两帮子人各自先设计一条单层甲板的巡航舰,也就是后世所谓的五级舰,并制作出相应的模型。 第五十一章,造舰的准备(1) 在造船之前,先制作一个模型,这个做法是从英国人那里开始的。自从进入到大航海时代之后,直到现在,虽然英国人还没能彻底击败其他对手,取得后世那样的海权,但是英国人已经开始展示出他们在航海技术上的优势了。而造船之前,先用模型进行论证,正是从英国人那里开始的。 劳伦斯和法比奥都知道,这是郑氏集团对他们的第一次考校,而且他们也都知道,这位远东的海上之王非常有钱,他不但垄断了中国和荷兰之间的全部买卖,也垄断了西班牙和中国的大部分买卖,甚至还向过往船只收取安全保护费用。这都给这个集团带来了巨大的收入,同时,这么多的生意,自然也意味着他们需要更多的用于维护他们的地位的作战船只。如果他们能够通过郑氏集团的考验,那就意味着此后他们将能够从郑氏集团手里赚到很多很多的钱。所以两帮子人倒是都认认真真的干了起来。 单甲板的巡航舰并不是太复杂的东西,在欧洲,各国造这样的船不要太多。各国的巡航舰在设计上的区别也不算太大。所以很快,两帮人都拿出了自己的设计方案和模型。 两家的方案其实也没有什么太多的差别,都采用了三桅杆,横帆,船身的长宽比也都确定在5:1左右。如果要说区别最大的地方,大概在于干舷的高度。劳伦斯方案中的船的干舷高度要明显比法比奥的高出一些。 “将军阁下,您也知道,更高的干舷,能减少涌上甲板的海浪。”劳伦斯是这样解释自己的设计的,“我们的这种设计,可以保证军舰即使在风浪较大的情况下,也有一个能够战斗的上层甲板。将军您知道,五级舰只有一层炮甲板,所以露天甲板上的火炮对于整个战舰的战斗力也非常重要。如果上浪严重,那就意味着天气情况只要稍微差一点,露天甲板上的火炮就无法使用。战舰的战斗力就会大打折扣。所以我们的这个设计才是最为合理的。个人群殴的这位意大利朋友的设计……将军阁下你对我们的横帆船也很熟悉了,您见过干舷这样低的欧洲船只吗?” 当然,作为他的对手,法比奥可不会听任他在郑芝龙面前自吹自擂并且诋毁自己,他赶忙开口道:“将军阁下,法比奥先生说的虽然有一定道理,但是他在设计这一款巡航舰的时候将干舷设计得这样高更多的是为了偷懒。将军阁下,荷兰人的巡航舰经常要在北大西洋,尤其是北海海域活动,那里一向风急浪高,在那一带活动的船只,如果干舷过低,的确会很不适应。而且一条船如果要从欧洲开到亚洲但是将军阁下,您的巡防舰并不需要跑到北大西洋去,不是吗?至于说在远东的欧洲船的干舷都很高,这的确是一个事实,但这是因为所有的从欧洲前往亚洲的船只,都必须非洲最南端的风暴角。这是世界上风浪最大的海域,即使是在最为晴好的天气里,也会有非常高的海浪。所以所有的来往于亚洲和欧洲之间的船只的干舷都会更高一些。但是,将军阁下你有必要将您的巡航舰派到数万里之外的风暴角去吗?如果不需要,为什么要有这样高的干舷呢? 而且将军阁下,更高的干舷其实也会带来一些弊端。您是航海的老行家,您肯定能看出来。更高的干舷,甲板的高度自然也会更高,这就意味着船只的重心会更高,火炮是位于最上层的甲板上的,沉重的火炮又会进一步提高船只的重心,这会带来两个严重的后果,第一是它会使得船只在航行时的灵活性严重下降。比如在进行急转之类的动作的时候,甲板会出现明显的倾斜,如果急转是在战斗状态下进行的,它甚至可能让大炮从炮位上脱出。这可是要命的事情。而如果不能进行急转,那这条船在和其他船只战斗的时候,就更容易被人抢到T头,也就是容易给敌人用船舷挡在我们的船头方向开炮的机会。船舷一侧,一次可以有近二十门火炮开火,而船头只有一门。谁胜谁负不是非常清楚吗? 至于第二条,也同样和更高的重心有关,因为重心偏高,所以它不能装载威力更大的火炮,就他这个设计,最多也就装上些12磅炮而已。” “对于巡防舰,12磅炮就已经够用了。因为巡防舰只是用来袭击商船,担负侦察搜索和警戒掩护任务而已。”劳伦斯怒视着法比奥,忍不住这样怒喝道。 “劳伦斯先生,请允许我提醒您一下,12磅炮够不够用可不是你说了算的。是由将军阁下来判定的。而且将军阁下,即使暂时您的巡航舰只需要12寸炮,但是在不多花钱的前提下,保留使用更大的18磅炮的可能,这不是更好吗?”法比奥先是朝着自己的竞争对手高傲的扬起了自己的大鼻子,然后又转向郑芝龙这样说道。 “你……但是你的船的干舷这样低……”劳伦斯忍不住又要反驳。 “劳伦斯先生,请您诚实的告诉将军阁下,您称远东的这片大洋为什么?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名字?”法比奥说道。 劳伦斯一下子愣住了,法比奥转过身来对着郑芝龙说:“将军阁下,我们欧洲人都称呼这片大洋为‘太平洋’,意思是风平浪静的大洋。因为相比我们家乡的风浪险恶的大西洋,太平洋的确是风平浪静,所以在太平洋上使用的船只,干舷更低一些也是合理的,不是吗?更何况更低的重心还使得船只的灵活性变得更好,还能使用更重,威力也更大的火炮。我承认,如果是在大风浪中,我设计的这种军舰很可能打不过劳伦斯先生设计的军舰,但是在更多的时间里,我设计的这种船的作战能力肯定是要高于劳伦斯先生的船的。” “将军阁下,太平洋的风浪虽然小,但是大风浪的时候也不是没有。法比奥先生是意大利人,他的家乡并没有风浪险恶的大西洋,只有比太平洋的风浪小得多的地中海。无论如何,我还是认为,法比奥先生设计的干舷太低,这会在航海中到来很多的问题的……”劳伦斯开口道。 两个人就当着郑芝龙的面撕逼了起来,一开始,他们虽然相互指责,但主要还是摆事实讲道理,多少还能保持着一点风度,到后来,却很自然的就发展成了彻底的人身攻击,什么“荷兰傻子”,“意大利骗子”之类的帽子满天飞。虽然最后,郑芝龙出于稳妥考虑,在几天之后做出了两个方案各建造一条。但是劳伦斯和法比奥之间的梁子却结了下来。终其一生,劳伦斯都没说过法比奥半句好话,许多年后,他的子孙们在翻阅他的日记的时候都能经常性的在上面看到诸如“那个意大利骗子”,“那个恶心的意大利傻子”,“这个让人恶心的家伙怎么还不快点下地狱”之类的文字,甚至于在得知了法比奥的死讯之后,已经都七十多岁了,自己也一样活不了多久了的劳伦斯还在日记里留下了“终于等到了这一天,感谢上帝”这样的文字。 当然法比奥的表现也没好到那里去。据说在他临死的时候,教士来给他做祷告。一般在这个时候,临死的那个人都会表示愿意宽恕人家对他的一切伤害,也希望别人也能这样宽恕自己,然后就可以一身轻松的去见耶稣了。但当程序进行到这一步的时候,法比奥的祈祷词却变成了“除了那个该死的荷兰傻子,我都愿意宽恕。”而在他留下来的遗书中,他更是宣称,禁止家族成员和符合这样两个条件中的任何一条的人谈婚论嫁:1、是荷兰人;2、姓劳伦斯。 除了对于船只设计的审核,要准备造舰还有很多其他的事情。首先是造船厂的新建和改建。郑芝龙以前做海盗的时候,在台湾有一些修船厂,后来当了官军之后,又在泉州买下了几处船厂,但是,郑芝龙手里的船只更多的,还是直接从别人那里购买或者抢夺过来的。而郑芝龙手中的船厂,有些只有修船的能力,有一些虽然能造海船,但是它们的设施是不是适合建造西式的帆船还是个问题。所以,对于船厂进行一定的改造自然就是必须的事情了。 相比台湾,泉州的那些船厂的条件要更好一些。不过郑芝龙并不打算将建造西式帆船的事情放在泉州,这倒不是因为郑芝龙担心将来满清会打过来,大陆上的船厂会变得不安全,而是出于如下的几点考虑: 首先是郑芝龙并不打算将那些西式帆船直接编入郑家明面上的船队。因为他觉得,有些自己不太方便公开干的事情,用这支船队去做,就会非常方便。反正这支船队都是西式帆船,只要不挂着他郑芝龙的旗帜,在雇佣一些日本人或者西洋流浪汉,哪怕跑到朝鲜去抢一把,朝廷也绝对找不到他郑芝龙头上来。将船厂建在台湾,可以大幅度的减少被发现的风险。 其次则是技术方面的考虑了。如今中国大陆上并没有太多适合制造上等的战舰的木料了。比如用来建造帆船龙骨的整根的上百英尺长的巨木,比如适合用来做西式帆船的更高的桅杆的木料,如今在大陆上都很少见了。但是在还没有完全开发的台湾,情况却完全不同,在那里的森林里,还有很多适合用于造船的参天大树。将船厂建在台湾也便于就近使用台湾的木材。于是郑芝龙做出了这样的决定:将原本在北港的修船厂扩建成能建造巡航舰的造船厂。同时在北港筑城,以巩固这个据点。 第五十二章,造舰的准备(2) 法比奥和劳伦斯都被派往北港考察,以确定原有的修船厂的那些东西可以继续用,那些设备必须采购,那些设施需要新建。并分别向郑芝龙提交一份报告。而这个差事又进一步加深了他们之间的矛盾。因为这后面会涉及到一系列的采购,而这当中涉及到的利益自然就更多。所以两个人对对方的恶感都明显的上升了。 …… 1636年3月中旬,热兰遮城,汉斯·普特曼斯将一份文件递给自己的侄子。 “哈恩,郑芝龙向我们提出了这样的订单,你可以看看。” 哈恩·普特曼斯从他叔叔的手里接过文件,看了起来,过了一会儿,他抬起头来,对汉斯·普特曼斯说:“这不是我们预料中的事情吗?郑芝龙很早就通过我们,招募过造船工匠。我们也提供了帮助。如今他要订购这些造船设备,这不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吗?卖给他们不就得了?我们不卖,难道西班牙人也会不卖?就算西班牙人不卖,嗯,最近因为安全税的问题,西班牙人和郑芝龙的关系没以前那么好了,但是生意就是生意,而且葡萄牙人也会卖的。还有英国人,上次他们就卖了不少的大炮给郑芝龙,他们的造船水平也不错。” “我说的不是这个。”汉斯·普特曼斯说,“这里还有一份文件,你可以结合起来看看。”他一边说,一遍又将一份文件递给了哈恩·普特曼斯。 哈恩接过文件,细细的看了起来,过了一会儿,他将手里的文件看完了。 “哈恩,郑芝龙最近在迅速的向台湾移民。短短的几个月时间之内,他就向台湾岛输送了多达三万多人的移民。加上以前陆陆续续的移民,如今台湾岛上的明国人已经超过了十万,而且人数还在快速的增加。而且,我们还观察到郑芝龙好像打算在北港筑城。所以,我估计,郑芝龙很可能将这个修船厂建造在北港。总的来说,郑芝龙对台湾的重视程度好像上升了很多,似乎想要在台湾建立相对严密的统治了。我担心这会不会让我们和他们产生新的矛盾。” “叔叔,您说的的确值得担心。”哈恩·普特曼斯想了想回答说,“有一段时间,主要是郑芝龙投靠明国之后,他对于台湾的重视程度有所下降。但现在看起来,他又重新开始重视台湾了。明国距离台湾这样近,又拥有这样多的人口。他完全可以在很短时间内就将数以万计的人口移民到台湾,而尼德兰距离这里太远。如果郑芝龙决心要向台湾移民,除非使用战争手段,我们是无法阻止他们这样做的。但是叔叔,您也明白,在远东,至少现在,我们无法用武力对付郑芝龙。所以我们是无法阻止这样的事情的。现在的问题就是,郑芝龙他是不是想要将我们从台湾驱逐出去呢?” 汉斯·普特曼斯想了想说:“应该不会,至少短时间不会。就像我们需要和明国进行贸易一眼,郑芝龙也需要和我们进行贸易。他不会在这个时候杀我们这只会下金蛋的鹅。除非我们的热兰遮城下面突然发现了金矿。不过将来就难说了。” “叔叔,将来的事情是将来的事情,难道你还想永远在台湾贸易点当总督?”哈恩笑道,“只要短期内没有危险不就行了吗?至于将来,就留给将来的人发愁吧。那个时候我们早就作为打开了和东方最大的国家贸易的大门的英雄回到阿姆斯特丹去了。而且台湾贸易点的意义和香料群岛是不一样的。台湾贸易点本身并不出产任何真正特别有市场的东西,它存在的最大价值是作为我们和明国贸易的中转站。只要明国贸易的大门对我们敞开了,台湾在谁手里,并不是那么重要。” “你说的这些我当然知道。我只是在想郑芝龙为什么要在北港修造船厂,如果仅仅考虑方便的话,他为什么不扩建在泉州的船厂?”汉斯·普特曼斯问道。 “也许他要就近利用台湾的木头?”哈恩说。 “不,不仅仅是这个。”汉斯·普特曼斯说,“他不想让其他人,尤其是让明国政府知道他能造西式帆船,他手中有一支装备西式帆船的船队。也许他想要用着些船冒充我们或者西班牙人干些什么事情呢?比如说,用这样一支船队去袭击明国其他的城市港口,然后嫁祸给我们或者西班牙人。这样我们就无法绕过郑芝龙和明国其他地区进行交易了。” 哈恩·普特曼斯想了一想,然后说:“叔叔,这确实是我没想到的。郑芝龙就是一个典型的海盗商人,这样的事情他完全做得出来。不过目前反正我们也不可能和郑芝龙之外的人贸易,如果他要假冒欧洲人干什么,那一定是假冒西班牙人,因为西班牙人除了郑芝龙,还有其他的进货渠道。西班牙人,哼,管他们去死!” “不错,管西班牙人去死呢!”汉斯·普特曼斯也笑了起来。虽然长远看,郑芝龙力量的强大,也许会威胁到荷兰东印度公司的利益,但那是将来的事情,作为一个公司雇员,汉斯·普特曼斯只要能保证现在公司的利益就可以了。 “这样看来,这笔生意我们完全可以做,你说是不是?”汉斯·普特曼斯笑道。 “当然,只不过不知道巴达维亚的那些家伙会不会同意。”哈恩·普特曼斯回答道。 “他们会同意的,因为今年我已经为他们赚到的钱已经远远超过了他们通过和日本的贸易获得的收益,甚至于,如果不是我的努力,他们根本就没法维持和日本的贸易。在这种时候,他们谁敢否决我的建议?” “叔叔,你说郑芝龙会不会对西班牙人也提出这样类似的采购合同?”哈恩突然笑了起来。 “很有可能,甚至是肯定会。西班牙人……呵呵……他们估计也应该能看出郑芝龙的盘算,不过,他们多半也会同意卖的,因为如果他们不卖,我们会卖的。”汉斯·普特曼斯苦笑着摇了摇头。 …… 夜已经很深了,郑芝龙的书房里却还灯火通明。在书桌上,摆着耶稣会的牧师们送给郑芝龙的七枝烛台上面,七根蜡烛将书房照得亮如白昼,郑芝龙正坐在书桌后面的大交椅上,认真地翻看着放在上面的一些文牒。 庄氏带着两个丫鬟,悄悄的走了进来。见郑芝龙背对着自己,并未注意到自己进来了,便走过去,从衣服架子上拿起一件斗篷,轻轻地给郑芝龙披在肩膀上。 郑芝龙并没有回头,只是伸手捂住了庄氏的手道:“你怎么还没有睡呀。” “老爷不也还没睡吗?”庄氏道,“我见老爷劳累,便让厨房里备下了参汤,虽然事情要紧,老爷也还是该顾念一下身体。” “着我何尝不知道,只是事情突然都挤到一堆来了,不处理却也不行。”郑芝龙苦笑道。 庄氏将手从郑芝龙的手里轻轻地抽了出来,转身从一个丫鬟手中的托盘上端起一个青花小碗,双手捧着,端到了郑芝龙面前。 “这冷热正合适,老爷先喝一碗参汤再忙吧。”庄氏说。 “难为你如此用心。”郑芝龙笑笑,接过碗,一口气将参汤喝了。 庄氏接过碗,递给侍立在一侧的丫鬟,又转身走到郑芝龙身后,伸出手帮他按摩肩膀。 “这里再重点,嗯……很舒服,你的手艺越来越好了。”郑芝龙夸赞道。 “要我说呀,有些事情老爷也该放手一点,就让阿虎阿豹他们去做就是了,比什么事情都自己干,都是自己兄弟的,让他们帮着哥哥挑个担子难道还不应该?”庄氏悠悠然的道。 “你当我不想呀?”郑芝龙苦笑着道,“老二就不说了,他不是不聪明,就是不愿意花心思,你要他去跳船砍人,那是一点问题没有,要让他处理这些细碎的事务,等他处理完了,你还得再重新替他再处理一遍。他就是愿意帮忙,我也不敢让他来帮,他来了只有越帮越忙的。老三这个人天分一般,他也就只能做到那个样子了。至于芝凤,唉……” 郑芝龙长长的叹了口气说,“芝凤这人本来倒是不错,思虑也比较细密,只是芝凤这人,嗯,三国里面说袁绍怎么说的来着?” “多谋而少断?”庄氏道。 “嗯,就是这个意思。芝凤这人呀,遇事情总是想得很多,结果想得越多,心里越是乱,然后就越是不知道该怎么办,犹豫迟疑,最后啥都办不好。让他在一边查遗补缺说不定还行,让他来做决断,那还不如老二呢。”说到这里郑芝龙忍不住又叹了口气,“你说我这几个兄弟,怎么就一个……” “你也别太不知足了,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庄氏道:“几个兄弟其实都不错都有长处,就看你这个大哥用了。嗯,阿彩怎么样?” “阿彩呀,除了不能打仗,别的都还行。”郑芝龙说,“不过他的事情本来就够多了,而且他毕竟不是……” “唉,阿森要是……” “阿森?要说处理这些事情,我们家里最合适的就是他了,比我都强。可惜他马上就要府试了,现在可不能让他分心。还好,离府试也没几天了。”郑芝龙最后这样说。 第五十三章,造舰的准备(3) 白有屋停下锄头,转身望了望身后刚刚挖开来的笼罩在一片蒙蒙细雨中的土地,露出了笑容。东家的确没有骗自己,这里真的有随便种的土地,而且这土地虽然不像东家吹的那样肥沃到拧一把就能流出油来,但也不差,白有屋知道,只有种个几年,生荒变成了熟荒,然后就能变成真正的良田了。更关键的是,这里有水呀! 当年白有屋家里也曾经有屋又有田,那些田地也曾经能养活他一家人,让他们过着虽然紧巴巴的,但却还能过得下去的日子。然而,老天爷却总是喜欢捣乱,老是不肯下雨,结果……但是这里就不一样了,这里有水呀!白有屋到了这里才不过半个月,这里就已经下了七八天的雨了。以至于白有屋有时候都会猜想,自己老家之所以老是不下雨,该不是龙王爷把雨都下到这里来了吧? 雨多,所以河流也多,总之,按赵村长的说法,这地方种田,就从来不担心雨水不够。 “真好呀,有水,真好!”白有屋自己这样对自己说着,接着又抡起了锄头——这绵绵的细雨给了他无穷的力量。 “铛!铛!”村口的钟声突然响了起来,白有屋一下子跳了起来,抓着锄头就朝着村口跑去。赵村长说过,村里的这口钟一般是不会敲的,只有出了什么大事情才会敲响。而在需要敲钟的大事情中,发现了猎头生番,是最常见的。 “今年到现在我们敲过四次钟,有三次都是发现了猎头生番。所以听到钟响,想都不要想,立刻拿起锄头往村里跑,进了村就没事了。”当时赵村长就是这样给白有屋交代的,白有屋的记性不算特别好,但是这一件事情他却是记得非常牢的。 白有屋一跑,跟着白有屋的几个同样是新移民的人也都想起了钟声可能的意思,立刻跟着白有屋撒腿就跑。 “张旺财,你把锄头捡起来,你这个杀才!”一个新移民在跑的时候居然一下子就跑到白有屋前面去了,白有屋吃了一惊,细细一看,却见他两手空空,居然把锄头给丢了,于是自觉是村里的新移民的头头的白有屋立刻大吼了起来。 锄头是铁做的,那可是金贵的东西。而且,这东西要是落在了生番的手里就更麻烦了。赵村长之所以敢不太把那些生番放在眼里,很大一个原因就是他们手里没有什么铁家伙。一个铁锄头,在白有屋他们手上,是用来挖地的,但是落到了那些生番手里,说不准就会变成用来挖脑袋的武器。 然而张旺财却并没有回头,只是一个劲的朝着村口跑。白有屋虽然骂了张旺财,但是他自己也是绝不会转身回去替张旺财拿锄头的。 村口并不远,不过一会儿功夫,一群人就跑进了村子。不过一进入村子,他们就知道,这次敲钟多半和生番没什么关系,因为在村子中的空场上,除了赵村长,还有一群全副武装的士兵。 看看人差不多都到了,赵村长就扯开喉咙喊了起来:“乡亲们,东家派人来,要进山去伐木,需要肯帮忙的人手。凡是愿意去的,东家重重有赏。只要活着回来了,不但今年的租子全免了,耽搁了种田的,还拨给半年的口粮,而且下一次东家买了女人回来,优先发给去了的人。东家说了,只要去了,活着回来的,三年之内,给他配个婆娘。怎么样,有人愿意去不?” 老实说,前面的那几个条件根本就不算吸引人,但是最后的那个条件就真的很吸引人了。要知道,女人在这里可真的是稀缺物资,一般来说,要想找到能传宗接代的女人,除了等东家不知道什么时候会送来的少的可怜的女人,并且期待自己运气够好,能分到自己头上之外,就只能靠去抢那些生番了。 生番可不是那么好抢的,人家还想抢你呢?不知道多少人在去抢生番的女人的时候,在林子里被毒蛇咬死了,踩上陷阱死了,被生番砍死了,被山洪淹死了,被……总之,就是各种各样的死于非命。然后才能抢回来那么一点宝贵的女人,根本就不够分。 如今只是进山去伐木——虽然这也很危险,但是不会比直接去抢生番的女人更危险了——就有女人分,这样的条件自然就很有吸引力了。而且,东家送过来的女人好歹是汉家女子,比起那些生番女人,真是不知道强到哪里去了。 “真的有女人发?村长,那算我一个!”一个人首先喊了起来,白有屋一看,认得这是个叫做黄狗蛋的老移民。 “村长,还有我,我也要去!”更多的人喊了起来。 “东家在我们村只要二十个人,你们愿意去的先站到这一边,等东家的人挑选,挑上了谁就是谁。”赵村长大声喊道,“还有新来的就不要挤过来了,你们连林子都没进去过几次,去了也是添乱!”看到几个新来的移民也犹犹豫豫的往这边靠,他又大声喊道。 几个跟风的新移民讪讪的退到一边去了。剩下的,几乎所有还没有女人的老移民都站到了那一边。一个穿着大红战袍的家伙在人群中左看看,右看看,时不时的伸出手去在那些人身上拍两下,捏两下,然后很快就从那些人当中挑出了差不多二十个人。 挑好了人,这人就挥了挥手,便有一个人拿着一叠文书走了出来,给这些人讲文书上的内容,并且教这些人在文书上画押。白有屋一下子就认出来了,这个人却正是陈光。 如今陈光被留在在台湾的移民点做些文案的事情,这次他也要跟着进山,帮忙做一些记录。虽然山里有野蛮的生番,但是这次进山是有东家的家丁保护着的,陈光觉得自己的安全应该还是有保障的。而且陈光一样也需要一个能帮他接上香火的儿子。 陈光也早就看到白有屋了,等手头的事情一忙完,他就找了过去,问起了白有屋最近的情况,白有屋也通过他知道孙二狗如今也一切都好的消息。 “上天可怜见,吃了那么多苦,总算是找到个能安身立命的地方了。好好干,东家也很仁义,不会亏待你们的。”临分手的时候,陈光最后这样对白有屋说。 …… “造船还有一件顶顶重要的事情,要有好木料!造商船之类的倒也罢了,杉木、松木这样的都可以用,但是造战舰就不一样了。战舰要承受对方的炮击和可能的冲撞,以及自身火炮射击时的后坐力,所以肋材必须足够坚固。在我们欧洲,好的战舰的肋材要用最好的橡木来做,即使用了这样的木料,最好的战舰的肋材厚度也要接近3腕尺,也就是贵国的三尺左右,即使是重型火炮,也要在很近的距离上,才能击穿这样的船板,至于一般的12磅炮,18磅炮,即使在零距离上,都无法击穿它。如果用普通的松木和杉木,那就需要更厚,而这样厚的木料的处理就非常麻烦。所以,将军阁下,如果要建造足够好的战舰,第一件事情就是,我们需要足够好的木料。”这是劳伦斯对郑芝龙讲的话。在吃饭的时候,郑芝龙将这话又转告了郑森,与是郑森给出了这样的回答: “爹爹,一开始我们可以采取直接向欧洲人购买木料的方式,因为据说在南洋那边,上等的木料还是不少的。但最终,我们还是要有自己的从伐木到战船的整个的一整套,这样才能不至于受制于人。台湾有那么大的森林,里面有些树木可能都已经有几千年了,这里面一定有非常适合用来建造战舰的木料。只不过制造船只的木料要慢慢的放干,一棵树从砍下来,到派上用场,恐怕要花上十年。所以寻找上好木料,以及伐木的事情,现在就应该开始了。” 郑森知道,造一条战舰需要很多种的木料,其中最关键,也最难得的是用来制造龙骨的木料。因为强度方面的原因,虽然可以采用拼接的手段,但主要部件还是越长越好。最好是用有着百年树林的柚木。 在亚洲,柚木这东西的主要产地是缅甸。只是缅甸距离遥远,郑家在缅甸有没有什么大的影响力,要从缅甸获得在当时被视为战略物资的上等柚木并不容易。不过在台湾倒是有性能上和柚木相似的高档木材,那就是桧木。在台湾的中央山脉中,就有着不少的生长了数千年的桧木。这样的木料不要说是建造巡防舰,就是用来建造战列舰都够了。 至于构建船壳的主要用料橡木,这倒是一种分布广泛的树木,河南和湖北都有分布,只是这些地方如今有点乱,不过它同属,而且木料性能很类似的小叶青冈在台湾倒是有分布,郑森相信,在中央山脉的森林里,肯定也能找到这些东西。还有用来建造桅杆需要的既轻又相对坚韧有弹性的木料,也有台湾杉可以选用。在后世,这些可以长到90米高的,亚洲最高的树种在日本殖民时期,几乎被采伐殆尽,但是在郑森这会儿,台湾岛上,应该还是有不少树龄数百年,八九十米高的台湾杉的。 “嗯,先派一些人进山找木料,找到了就动手砍!”郑芝龙说。 第五十四章,神木(1) “大家好,我是贝尔·格里尔斯,是一个博物学家。我知道诸位都有过多次进入丛林的经验,只是以前大家进入丛林都不会太深,目的也仅仅只是和野蛮人战斗,以清除他们的威胁。但是这一次却不一样,我们这一次要深入这篇一望无际的丛林,在里面穿行数百英里,生活几个月。而且我们的任务不是和野蛮人战斗,而是找到大自然赐予的珍宝,并且记录他们的位置,规划出可以将它们运出森林的道路,而要完成这些任务,我们就需要一些专业的知识和训练。而且,在任何时候,进入这样一片无边无际的大森林都是一件极度危险的事情,广袤的森林就是一片绿色的地狱。森林中有各种各样的危险,除了野蛮人,还有各种各样致命的危险:突如其来的山洪,看似不起眼的蚊子,各种毒蛇、蜘蛛、蝎子,不清洁的饮水,有毒的果子,这些都足以让一个人在极短的时间内都掉性命。在那种地方,如果没有适当的求生技能,你甚至连一天都坚持不了。而我的任务,就是在这短短的一个礼拜,也就是七天的时间里,教会你们各种你们需要掌握的知识……” 从各个移民村庄里挑选出来的志愿者开始聚集在北港,接受出发前的各种培训,包括野外生存安营扎寨的技巧,包括辨认植物,包括绘制地图,嗯,这最后的一个要求仅仅是针对队伍中的少数人的。一位叫做贝尔·格里尔斯的英格兰博物学家也作为教官之一参与了这个计划,并且将亲自和探险队一起进入森林,寻找桧木、台湾杉、以及橡树或者是类似的树木。郑家给他的条件相当优越,贝尔盘算了一下,如果能顺利完成这个任务,他的环游全球的计划所需的资金就差不了多少了,也许到明年,他就可以开始自己的环球旅行了。 一个叫做林深河的通译站在一边,将贝尔的话翻译出来,转述给其他人听。不过这显然不是一个轻松的事情,很多时候,他都需要停下来,然后和贝尔叽里咕噜的说上好一阵子,才能继续给大家讲解。这也是正常的事情,因为在贝尔的讲授中,时不时的会冒出很多的专有名词,而即使现在,专有名词的翻译都是非常麻烦的事情。 不过在这样的磕磕绊绊中,陈光还是学到了不少的东西,比如说他已经能够通过树叶、花朵、枝干辨认那些常见的用于造船的木料,甚至也知道了大致上长成什么样子的树木有可能可以用来造船。他也知道如何在丛林中穿行的时候如何辨识方向,如何避免踩上毒蛇,以及如何找到可以吃的东西。如果早知道这些技能,那当年他在当流民的时候日子也许能更好过一点。 在经过了一段时间的训练之后,陈光就和其他的一些人一起走进了森林。 …… 瓦日·比林正在追赶一头野猪,这头野猪已经挨了好几下子,伤得不轻。不过瓦日·比林知道,受了伤的野猪反倒是越发的危险,所以反而不能追得太紧。不过那头野猪的伤口一直在流血,瓦日·比林只用远远地跟着,那头野猪总有支撑不住要倒下去的时候,到时候再追上去就行了。 那头野猪在前面跑,瓦日·比林跟在后面,重重叠叠的树木藤蔓挡住了他的视线,他已经看不到那头野猪了,不过那野猪跑不掉的,野猪留下了一滴一滴的血迹,而且它一路逃走的时候,在满是腐败的落叶的地面上也留下了大量的痕迹。从那头野猪留下的足迹来判断,瓦日·比林认定这头野猪已经到了极限,也许已经倒在了不远的地方了。 瓦日·比林跟着那些痕迹又走了一段,果然像他预料的一样,他看到那头野猪倒在前面不远处的一颗大树下面了。瓦日·比林警惕的走过去,用手里的短矛试探的捅了捅那只野猪,那只野猪一动不动。瓦日·比林又很用力的捅了一下,烧焦的硬木的矛头一直捅进了野猪的肚子里,野猪抽搐了一下,但是依旧没能爬起来。瓦日·比林抽出短矛,解下绑在腰间的绳子打算把那头野猪绑起来,然后拖回去。 就在这时候,他突然听到了一些声音,好像有一群人正从附近走过。 瓦日·比林立刻伏底了身子,朝着那边摸了过去,拨开前面的一些青藤,瓦日·比林看到在那边的水潭边,有一群人和两头他没见过的大动物正在水潭边的空地上。在树林里,是很少有这样的空地的,高大的树冠遮蔽了天空,只有在水潭、河流旁边才能有一些空旷一点的地方。 瓦日·比林越发的警惕起来了,他自然看得出来这些人并不是附近任何一个部落中的人,他数了数,这些人的数量已经超过了他手上和脚上所有的指头,而且这些人全都是壮年的男子。这些人围在水潭边,有人正在生火,他们生火的方式和瓦日·比林他们都不一样,他们手上拿着两个东西相互敲击了一下,就有火花冒了出来,不一会儿,一堆篝火就被点燃了。相形之下,瓦日·比林要靠钻木取火点燃这样一堆篝火要花的时间可要多得多。 瓦日·比林还看到有人用一根带着绳子的棍子,从水潭里一条有一条的拉出了鱼来,这情形也让他看得眼睛发直。部落里也有人捕鱼,不过他们捕鱼的方式都是用短矛叉鱼,这很需要耐心和运气,效率上远远不如那些人的那种方法。 瓦日·比林还注意到,那些人当中有不少手里都有短矛,而且他们的矛尖都亮闪闪的,和瓦日·比林用的那种用硬木烧焦做成的短矛完全不一样。这也让瓦日·比林想起了部落里的一个从其他部落那里传来的传说。 在传说里,说是他们从海上来的一些人那里用猎物皮毛什么的换得了一些非常锋利的矛尖,这些矛尖可以轻松的刺穿最肥硕的野猪,可以轻易的刺进哪怕是最坚韧的树木之中。据那个部落的人吹嘘,他们也曾得到过一些这样的矛尖,只是这些东西很容易坏,用了不过一年,就坏得没办法再用了。(铁制武器有锈蚀的问题,原住民不懂得如何保养,加上台湾又非常的潮湿,所以铁质物品的损耗特别快。) 不过对于那些所谓的从海上来的人,瓦日·比林知道的也就这些了。对面人这样多,而且手里还有这样的武器,瓦日·比林也不敢有什么动作,甚至于都不敢返回去拖那头野猪,他害怕这些动作造成的响动会惊动了那些人,带来什么可怕的后果。 …… 贝尔又从水潭里拉起了一条鱼,显然这里的鱼并没有经历过垂钓者的锤炼,对于垂钓毫无警惕,这次被贝尔拉起来的是一条鲤鱼,一直以来贝尔对这些多刺的淡水鱼的兴趣都很有限,虽然在迫不得已的时候,他甚至也生吃过这样的鱼,不过依照他的评价,这些鱼的味道“吃起来就像你把所有朋友的鼻屎聚集起来,把它们塞到一根香肠里,然后让你吃下去”。不过现在贝尔已经改变了自己的看法,现在他的看法是:“有一些狗屎一样的厨子,把本来可以很好吃的东西硬是处理成了狗屎!” 贝尔满意的把这条鱼丢进了旁边的一个小木桶里面,就在这个时候,他看到水潭上游,流入水潭的小溪上飘来了一些新鲜的树叶。 “这样的树叶不应该是自然掉落的。”多年的探险经历让他一下子警觉了起来。他立刻摸起原本使用来看鱼漂的单筒望远镜,认真的观察起了上游的小溪。 “原本清澈的溪水已经开始变浑浊了,上游发生山洪了!”几乎一瞬间,贝尔就做出了这样的判断。 在山林中,沿着溪流前进是一种相对省力的方式,但是,这样做也存在危险。在大山中,气候变化无常,也许你这里艳阳高照,但是在前面不远的地方却是大雨倾盆。倾盘的大雨会带来奔涌的山洪,洪水沿着山谷奔流,水流的流速非常快。这样的洪水哪怕不大,也能带来巨大的危险。依照贝尔的经验,哪怕洪水只到膝盖深,也没有几个人能在这样的洪水中保持站立,如果洪水到了大腿的深度,贝尔干脆不相信有任何人能不被冲走。 在山洪的主洪峰到来前,会有一个小的洪峰,携带着一些小树叶什么的先到达,从溪水变浑浊到主洪峰到来时间很短,也许只有不过几十秒钟。 贝尔一下子跳了起来,大喊道:“山洪要来了!快到高处去!”然而,他的通译并不在旁边,而且虽然他已经注意到了贝尔的喊叫,但是他似乎还没有明白过来。 “这个笨蛋!”贝尔在心里痛骂了一句,一边向着高处跑,一边又大吼了一声:“洪水要来了,快往高处跑!” 这个时候,那个通译才反应过来,也跟着大喊了起来,于是大家都顺手抓起身边能拿到的东西,向着高处跑去,而在这个时候,前面的山谷中已经传来了洪水奔涌的轰鸣声。 第五十五章,神木(2) 有好几个勘探队员慌乱之下就朝着瓦日·比林的方向跑了过来。这一下子瓦日·比林明白自己肯定藏不住了,他转身就跑,就连地上的野猪都没来得及拖走——如果被那些人发现了,如果被一大群手持武器的人围住,那实在是太危险了——那些人个个都拿着武器,而且都是壮年人,一看就不是为了和平友好什么到这里来的。 事实上慌乱之下,急于逃命的勘探队员们也并没有注意到身材矮小,皮肤黝黑的瓦日·比林。也就在他们刚刚冲上旁边的树林,奔腾的洪水就呼啸着从他们刚刚呆着的小空地冲了过去,一瞬间,大家都耳朵里都只听到洪水雷鸣般的呼啸声,看到一段段的树枝,甚至是整棵的大树顺着洪流被冲了下来。 “你们看!”陈光突然大喊了起来,“那好像是一棵我们要找的树!”一棵大树被洪水裹挟而来,然后在水流转弯的地方被几块岩石夹住了。 在他一旁的人也朝着那棵树看去,只是距离稍微远了一点,水沫飞溅之中也看不太清楚。这个时候队长郝仁喊了起来:“都上来了没有?上来的过来点个数!”于是大家也就顾不得那棵树了,都朝着郝仁那边走了过去。 “一个,两个,三个……十八、十九……咦,怎么还差了这么多?谁他妈这么笨,被水冲走了?”郝仁有点着急了。 “郝队长,有人跑到对面去了,你看,他们在那边!”陈光眼睛不错,一下看到汹涌的洪流对面有几个人正在朝着他们招手。 “嗯,是他们,还好,还好!”郝仁长出了口气,要是才进林子几天,就丢了差不多一半的队员,那未免也太……郝仁很想问问对面,他们那里有多少人。不过听着耳边隆隆的洪水的声音,郝仁就打消了这个想法,他可不觉得自己的声音能够压住这洪流的轰鸣穿到对岸去。如今除了耐心等待再加上向满天神佛祈祷,似乎就没有什么别的办法了。 “大家检查一下,看看我们抢上来了多少东西。”郝仁说。在刚才的慌乱中,肯定有不少东西没来得及拿上来而被洪水冲走了的。 大家都低下头开始清点损失了,不过到底损失了多少,现在一样是无法确定的,因为跑到对岸去了的那些人手里也一定有不少的东西。要确定到底丢了多少东西,就只能耐心的等待洪水退去,被分割在洪水两边的队员们汇合之后了。 好在山间的洪水总是来得猛,去得也快,很快轰鸣声开始削弱了,水位也以肉眼看的到的速度迅速下降,不过一袋烟的功夫,洪水就完全退去了,那片空地又一次的显露了出来,又过了一会儿,溪流又完全恢复了原本的样子,变得又清又浅。 躲在两边高处的勘探队员们又聚集在空地里,开始清点人员和物品。 “还好,幸亏有贝爷(郝仁根本搞不清楚格里尔斯才是姓氏,以前他和别人都只叫这个大鼻子叫贝尔,郝仁也就自然的认定,贝尔先生姓贝,单名一个尔字。这次贝尔算是救了大家的命,所以郝仁也就在贝尔的姓氏后面加了个爷字以示尊敬和感激)在,要不然不知道要死多少人,哪能像现在这一,一个人都没少!”说到这里,郝仁很有的后怕。 “多亏了有贝爷!贝爷实在是我等楷模呀!”陈光也非常真诚的说。 “只是东西丢了不少。”有人说。 洪水来的太急,而且此前几乎毫无征兆。所以在逃亡的时候,人们很难讲所有的物品都带上,因此不少的东西都被洪水冲走了。郝仁汇总了,勘探队丢了几乎所有的粮食,另外帐篷、铁锅什么的也都没了。 “见鬼!难不成以后我们要靠打猎过日子了?”郝仁有发愁了。在需要不断前进寻找所需的木料的前提下,还要保证三十多条大汉的肚子,单靠打猎,那可不容易。 好在吉人自有天相,正在此时,突然有人大喊起来:“这里有一头野猪!一头野猪!” 郝仁一把抓住短矛,在心里骂了一句,“蠢货!喊什么喊!也不怕把野猪吓跑了吗?”就朝着那边飞跑了过去,其他的人也都跟着跑了过去,尤其是贝爷,虽然因为语言的原因,他是队伍中最后一个搞明白出了什么事的,但在听通译把话说完之后,他先是用脚一挑,将放在地上的短矛挑到空中,并且一把抓住,然后发挥出腿长的优势,几步之间,就冲到了最前面——既然那个傻瓜喊了起来,野猪一定被惊动了,这个时候只有尽快赶过去,才能有抓住那头野猪的可能。 不过等他们跑过来的时候,却看到那头野猪已经倒在地上了,地上还流了一些血。那个刚才被郝仁以及贝爷都在心里骂成了“傻瓜”的勘探队员正手持短矛,站在旁边。 “不会吧?这么快就搞定了?关二爷斩华雄也没有这么快吧?平时没看出这小子有这么猛呀!”郝仁在心里想着。 这个时候,贝爷已经跑到了那头野猪前面,他看了一眼野猪,又看了一眼站在旁边的那个人,然后问了句什么,只是那人听不明白,只会朝着他笑。这个时候其他的人也都赶了过来,他们都和那个最早发现野猪的人说着什么,只是贝爷一句也听不明白,虽然他也努力的学了一点中国话,但他学的是官话,而且目前的水平也就限于能说“你好”“多少钱”“太贵”这么几个单词。那些人相互之间大多数时候说的都是方言,他可是一个单词都听不明白。 直到通译喘着气跑了过来,贝爷才搞清楚了情况:那头野猪是被别人杀死的,甚至于野猪的一条后腿上都绑上了绳子,看起来猎手已经追到了这头野猪,却因为某种原因突然离开了。 “那个猎手一定是发现了我们,刚才有好几个人朝着这个位置跑了过来,那个猎手一定是担心我们不怀好意,所以就逃走了。”郝仁分析说。 “这个伤口,是硬木的矛头造成的。”另一个勘探队员说,“钢铁的矛尖都是有刃的,捅出来的口子不是这样的。而且这个伤口不是致命伤。这一下捅在了野猪的肚皮上,如果当时野猪不是已经倒在地上了,是捅不到这个位置的。致命的地方应该是这里。” 他指着野猪背部的一处伤口说:“这个伤口应该是从上面扎下来的某种机关造成的,将竹子或者其他的东西弯起来做成一个陷阱,野兽一碰,竹子就弹起来,带动几个硬木或者竹子做的矛头刺下来。这种陷阱,我在和一些生番打交道的时候见过不少。” 贝尔听了通译的转述,也表示完全认可这种看法: “然后那个猎人就跟着受伤的野猪,不远不近的追赶它,知道它因为伤势太重,失血过多而倒下来,他才上前来——毕竟,野猪是一种相当危险的野兽。那家伙……如果只有我一个人的话,除非饿极了,我可不想去招惹它。所以他一直到野猪倒下了,才上前来,用手里的短矛捅它的肚子,确保它已经死了,再用绳子把它绑起来,打算把它挑回去或者是拖回去。我不知道这里的土著是否友好,如果这些土著比较友好的话,我们损失了不少的必需品,找到他们,和他们交易,也许是个不错的主意。” 听了通译的转述,郝仁也觉得很有道理。他向刚才那个分析野猪的死因的勘探队员说:“老何,你有个生番婆娘,对于生番的事情,你最熟悉,你说说怎么样。” “我也搞不清楚这些生番是哪个族的,不知道语言通不通。”老何回答说,“不过这里距离海边已经很远了,在这里的部落一般来说,是不会和我们或者其他人打过交道的。无冤无仇的,不像海边的那些,我们抢了人家的地,又抢了人家的女人,不和我们拼命才怪……我觉得我们可以和他们谈谈,只要一点小东西,比如小刀,比如火链,就能轻松的从他们那里换来很多的必需品。” “换个什么换。”另一个人突然说,“我们这么多人,都有兵器,还有火枪,我们直接抢了他们不行吗?我听说这山里的村落人数都很少的,一个村子肯定打不过我们。” “黄五,抢你个头呀!”郝仁破口大骂道,“在这林子里受了伤,十个要死九个半!而且一个村子是没多少人,但是生番们的村落之间也是有联盟的。到时候踹翻了马蜂窝,大家都没好果子吃!动点脑子好不好!” 黄五被郝仁骂了却也并不着恼,只是讪讪的笑道:“大哥你别急,兄弟我也就是这么一说,不能当真的。” 郝仁瞪了黄五一眼,没有再多说什么了,他先是蹲下去看了看这野猪,又站起身朝着四面看了看说:“看痕迹,那头野猪是从那边过来了,要不我们往那边去看看?” 这时候,陈光突然想起来刚才洪水中的那棵树,赶忙开口说:“郝队长,刚才洪水冲下来了一棵树,被石头挡住了,就在那边,我看着觉得有点像我们要找的一种树。我们要不先去看看,如果是的,折下点枝叶带着,也可以向那些生番们问问。” 第五十六章,神木(3) 几个有经验的木匠和贝尔一起认真的研究了被洪水冲下来的那棵大树,最后他们确认这是一棵青冈树。青冈树是橡树的一个亚种,在福建和台湾都有分布。只是福建已经很少有很大的青冈树了,而如今倒在溪水中的这一棵青冈树差不多已经有合抱粗了,已经完全可以用来作为建造战舰的材料了。 “这说明在上游肯定有更多的,至少和这差不多大,甚至多半更大的青冈树林。找到它们,我们的任务就完成了一半了。”贝尔用手拍着这棵青冈树粗壮的树干这样说道。 “这附近的生番一定熟悉周围的环境,如果能和他们谈好,说不定我们很快就能找到一大片青冈树林。”郝仁也这样说。 只是怎样才能找到附近的生番村落呢? “一般来说,民居村落都不会距离河流太远。我们继续沿着小溪向上游走,应该就能找到生番们的村落。从他们的猎人的活动区域能够到这里来看,村落应该不会太远了。不过生番们对我们的态度不明,一路上我们必须提高警惕。不过在此之前,我们还有一件更为重要的事情要做,那就是处理这头野猪,以及找个地方设置营地,安排警戒,毕竟现在天色已经不早了。至于生番的村落,反正村子是不会长脚跑掉的。”贝尔这样说。 贝尔的看法得到了好人的赞同,于是一行人找了一块干燥一点的高地。帐篷被洪水冲走了,所以大家只能砍下一些树枝,临时搭建了一些简易的,只有一个铺着树叶的顶的庇护所,并扫开了地上的落叶,用柔软的树枝和树叶搭起了临时的床铺。还在营地里生起了一堆篝火,陈光又在篝火中丢进了一些艾草之类的东西,好让篝火能冒出浓浓的烟雾,驱走晚上无处不在的蚊子。 在这个时代,无论是东方人还是西方人,对于蚊子叮咬会传播疾病都没有什么概念。不过在安排移民的时候,来自后世的郑森在他编写的卫生条例中,却把防蚊子,防虫咬放在了极为重要的位置上,事实也证明,执行了这一套规矩的移民营地里的移民很少有突然得病的。所以在移民营地里面干过的陈光也就把这一套带到这里来了。 除此之外,篝火也能起到驱赶野兽的作用。在台湾的森林里,也是有猛兽存在的,虽然台湾没有老虎,但却是有黑熊的。如果是在白天,几十个手执武器的壮年男人,可以藐视除了他们的同类以外这个世界上任何一种掠食性动物,当然,某些GZJY的所谓的纪实类揭秘中的那种不科学的,一来几百几千上万只,而且还会诱敌深入,包抄合围,搞得不好,一口气能干掉PLA一个排,一个连,一个营,一个团甚至一个师的狼群例外。虽然在自然条件下,任何一处地方都不可能有多到能支撑这样大的狼群的存在的食草动物群。有记录的最大的狼群也只有不到四十只狼,而其中有捕猎能力的也只有二十只左右。 但是如果是晚上情况就可能不一样了,黑暗之中团队的力量无法发挥出来,很可能就会有人在袭击中丧命。所以野外宿营,点上一堆篝火是必须的。 只是有时候,篝火也会带来另外的一些危险,比如说在现在,他们所在的位置应该和那些生番的村落不会太远,如果那些生番心怀歹意,篝火就会暴露他们的位置。因此,为了防备可能的夜袭,必要的防范也是必不可少的。 勘探队员们在营地的周围用藤条拉起了一层的篱笆,当做防御工事,一旦有人前来袭击,他们就可以靠着这些藤条的阻挡配合火枪和短矛来进行防御。而且,那些生番手里不会有多少锋利的玩意儿,要想弄断这些藤蔓,还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除了那一层藤蔓构成的篱笆之外,他们还用更细一些的藤蔓在外面拉起了一道绳圈,还在上面挂上了一些铃铛。绳圈的高度很低,黑夜里并不容易看到,如果有生番前来袭击,那他们就多半会触动这些绳圈,让挂在上面的铃铛响起来,从而让勘探队员们有时间做好准备。 除了绳圈,郝仁还布置了哨兵。不过这一晚上倒是很安静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 …… 瓦日·比林慌乱的跑回了村子,将看到的情况报告给了酋长比汉·尼因。在部落的附近突然出现了大群的壮年男子,这让比汉·尼因也感到很紧张,只是当时时间也已经不早了,天就要黑了,所以他除了吩咐大家做好防范之外,倒也没有采取什么更多的措施。 第二天一早,比汉·尼因就将包括瓦日·比林在内的几个最为机灵的小伙子派了出去,让他们去看看,那些人是怎么回事。 “记住,不要和逞英雄人家发生冲突,不要被人家发现。要是人家朝着我们这里来了,就赶紧回来报告一声。”比汉·尼因这样向他们交代说。 到了快吃中饭的时候,几个小伙子都先后回来了,他们都报告说,那些人正在沿着河流向着村子的方向行进。 “他们走得不算快,不过到太阳过顶的时候,他们就应该能看到我们的村子了。”一个小伙子报告说。 “瓦日·比林,”比汉·尼因酋长想了想说道,“你马上带着村里的女人和孩子到那边的林子里去躲一躲。其他人都跟着我,看看这些外面来的人是想要做什么。” 瓦日·比林知道,这事情可非同小可,外面那帮人如果真的不怀好意,村里只有这么点人,怕是真的很危险。他点点头,转身就去召集村里的女人孩子去了。 比汉·尼因酋长又叫来了其他的几个小伙子,吩咐他们到邻近的比较友好的村落里去搬救兵。虽然还不能确定那些人有没有敌意,但是有准备总是强过没准备不是? 到了中午的时候,那些样子和穿着都很古怪的人出现在了村口。比汉·尼因酋长让村里的男人都拿好了武器做好了抵抗的准备。依着时间,他估摸着只要抵挡一阵子,其他村子的救援就应该能到了。 那些人在距离村子很远的地方停了下来,然后他们当中走出来了一个人,这个人高举着双手,而且摊开了手掌,好让比汉·尼因他们看清楚,自己没有携带武器。这人向前走了几步,一直走到距离村子的栅栏大约二十步左右的地方站住。然后向他们喊起话来。 台湾的原住民有九个大的族群,语言上也是多种多样,就是同一个族的,不同的部落之间的语言也还是有些区别的。好在这人喊得话,比汉·尼因酋长倒是能听个差不多懂。 “你们好,我们没有恶意,我们来这里只是想要和你们交换一些东西。”那人喊道,“我们昨天遭遇了洪水,吃的粮食被冲走了很多。不过我们这里有盐,我们愿意用盐来和你们交换粮食。” 如果这个交换是真的,那倒真是让比汉·尼因酋长非常的心动。对于生活在山林中的他们而言,食盐真是非常宝贵的东西了。 比汉·尼因酋长和身边的几个人商量了一下,就从栅栏后面站了出来,向那人说:“你打算怎么换?” 那个出来喊话的人自然是老何了,他也是队伍中少有的能说土著语言的人。两个人就这样隔着栅栏交谈了一阵子。就友好的自由贸易已经达成了一些初步的意向。这时候派出去求援的一个青年带着十多个别的村子的人赶了过来。有了这些人,比汉·尼因酋长觉得更为安心了,于是他就同意让一个族人走出栅栏,带着粮食的样品到村前的空地上去让对面那人看看,同时也检查一下对面那人手里的盐。当然,在此之前,他也让对面的那些人退得更靠后了一些。 派出去的那个族人叫做拿伟·诺明,他走到老何的跟前,将一个小小的草编的袋子递给了老何,老何也就把一小陶罐的盐递给了拿伟·诺明。 老何看了一眼草袋中的“粮食”,点了点头,拿伟·诺明先是看了看罐子里的东西,露出了疑惑不解的神色,然后在老何的示意下伸出手指头蘸了点盐,放进了自己的嘴巴里。显然这种和他们熟悉的土盐完全不一样的盐让他很满意,他向着老何很友善的笑了笑,又说了一句什么,就拿着盐罐回了村子,好让比汉·尼因酋长也查看查看这种特别的盐。 而这个时候老何也已经提着那个草袋子走到了勘探队员们当中。 “队长你看,我们真是找对地方了!”老何从草袋子里一下子抓出了一把坚果。 “这是……”郝仁睁大了眼睛。 “这不就是橡子吗?”陈光在一旁喊了出来。 “这是青冈树的种子。”老何说,“不过这东西也算是一种橡子。” “很好,他们把这个当做粮食,那就说明这附近应该有很多的青冈树。我们的运气真不错。”郝仁这样说道。 第五十七章,神木(4) 就在勘探队的成员们因为发现了橡子而欣喜的时候,比汉·尼因酋长他们也在研究那些外来者带来的食盐。 “这盐的味道不错呀。他们要怎么换?”比汉·尼因酋长问道。 “他们说这样的一罐子盐,要换我们像刚才那样大的袋子满满的两袋子的粮食。”拿伟·诺明回答说。老实说这个价格相当公道,至少在村子里的土著们看来是这样。于是两方很快就就这次交易达成了一致,土著们用十个口袋的橡子,从勘探队那里换到了五罐盐。而从其他村子赶来救援的那些人也纷纷提出,如果勘探队愿意交易的话,他们村子里也能拿出不少的粮食。 “和他们谈谈,找机会向他们打听一下这些橡子是从哪里摘来的。”郝仁对老何这样吩咐说。 郝仁还有些担心那些土著会在这个问题上保密,然而土著生番虽然野蛮,但却也淳朴,见老何问起,拿伟·诺明也就毫不在意的回答说:“沿着河,绕过前面那个小山包,就有一片,不过如果再往那边多走一段,穿过神木林,你们就能看到小溪边长着的非常高的大树,然后在比那些树的位置更高一点的地方,就能找到一片更大的林子。” 这一段话又引起了勘探队员们的关注,首先是这话里提到的“神木林”。什么是“神木”郝仁他们并不清楚,但是能够被生番称之为“神木”的,一定是不同平常的大树,说不定就能派上大用场。其次就是“小溪边的非常高的大树”,这也引起了他们的注意。因为这些“非常高”的树木可能能够用于制造桅杆。因为就船只而言,桅杆越高,能挂的帆也越大,船的速度也就越快,但是桅杆越高,船的重心也越高,而且对于桅杆的强度、弹性的要求也就越高。一般来说,自然界中那些长得非常高的树木往往都适合用来做桅杆。 “要是一切顺利,那我们就能一次性的把造船体和桅杆的木料都找到,这真是太好了。”陈光很高兴的说。 “先要到了地方,看到了才知道。”郝仁说,“不过真希望就是这些东西,这样我们就能直接掉头回去了。在林子里呆了这些天,我已经快变成猴子了。” 勘探队和生番们友好的告了别,然后沿着小溪继续向前,比汉·尼因酋长甚至还让拿伟·诺明去给他们带路。至于他们到底是要干什么,淳朴的生番们可是从没有认真的去想一想的。 果然,绕过了了小山包,他们就看到了一片青冈树林。 “这些树可够粗的呀,那个最粗的,怕是两个人都不见得抱得过来吧?”陈光很是兴奋的说。其他人也都纷纷来到林子里,拿出皮尺之类的东西测量起那些橡树的胸径了。 “你们这是干什么?”拿伟·诺明觉得很奇怪,就这样问老何。 “看看这树有多粗,有没有我们前面见到的大树那么粗。”老何随口编了个理由。 “这树根本不算粗。”拿伟·诺明听了,不觉有点觉得这些人少见多怪了,“和神木一比,这些树细得就像小树枝。” “那个什么神木,有那么粗吗?”老何有点不相信。 “那当然。”看到老何不相信,拿伟·诺明赶紧辩解起来,“一会儿你们就能看到了,如果这些树像手指头那么粗,那神木就像大腿那么粗!” 这时候,勘探队员们已经把这片树林里的很多青冈树的胸径都记录了下来,贝尔也在自己的笔记本里做了这样的记录:“这里的橡树平均胸径大约在1.5到2英尺(46——60厘米左右),非常适合造船,整片树林大约有接近50英亩(300亩左右),按土著的说法,在更加上游一点的地方,还有一片比这大几倍的橡木林。” 一行人在橡木林中稍事休息,就继续前进,又过了大概半个时辰,就见到了拿伟·诺明所说的“神木林”。 “我的天呀!”望着眼前的巨大的大树,就连见多识广的贝尔都睁大了眼睛说不出话来。这些树,这些树实在是粗壮得不科学。 “这……这……这些树怕是要几十个人才能抱得过来吧?”陈光更是傻了,过了好半天才冒出这么一句。 “要是在这树干上面挖个洞,就可以直接当房子用了呀。”郝仁也啧啧称赞道。 “和这个一比,刚才那些树还真不算什么,这真不愧是神木呀!”老何也自然自语道。 这时候,见多识广的贝尔已经恢复过来了,他先走上前去观察树皮,又在地上捡起掉落的树叶细细查看,接着又伸出手,折断了一小节从神木的根部长出来的小树枝,然后又翻开自己的背包,从里面找出了一本书,迅速地翻开来,翻到了某一页,认真的对比了起来。 “看起来和日本桧很像呀。”贝尔自语道,“只是日本桧木哪有这么大的?貌似在日本,这种树的木头也是造船的最上选呀。”于是他将这段树枝夹进了书里。又摸出了绳子,打算测量一下这些树的胸径。 这时候已经有人开始干这个活了,有人还在大喊:“你们有绳子没有,我的绳子不够长!” 这些“神木”就是著名的台湾红桧。是中国台湾的特有树种,这种树可以长到近60米高,树干直径最大的可以达到6.5米,可能是亚洲最粗壮的树。这种树的木质优良,木质虽然不算特别硬,但是韧性却非常好,而且抗腐蚀能力特别突出,因而非常适合用来制造海船。在原本的历史上,日本在占据了台湾之后,就曾经大规模的砍伐台湾的桧木,用于替代柚木制造军舰,尤其是航空母舰的飞行甲板。为此,差一点就把这种树给砍绝种了。 “今天真是惊喜的一天。”后来贝尔在自己的日记里这样记录着,“我们在台湾岛上发现了一种此前从来没有人记录过的巨树,一种直径超过20英尺的巨树,我想,虽然西西里的那棵百马树要比它们更加粗壮。但它们可能是亚洲最粗壮的树了。我敢肯定,在我之前,没有任何欧洲人见过这种树,也没有任何一本书中有对这种树的记载,我返现了一个新物种,这真是个奇迹……” 奇迹并没有就此结束,在神木林中发了一刻钟的呆,然后又是测量又是记录的忙了大约一个时辰之后,勘探队开始继续前进,去寻找那个大得多的青冈树林。贝尔已经做好了各种记录,他制作了叶片标本,可惜现在不是花期,所以花和种子的标本都无法制作。画下了这种巨树的基本外形,甚至还找到一段也许是被雷击而掉落在地上的差不多有两米长,胳膊粗的巨树的树枝,他将它搁在毛驴背上,带回去好做个样品。 在大家的惊讶中,拿伟·诺明得到了巨大的满足,他告诉老何,神木是最大的树,但是: “在我们这里,还有比神木更高的树。前面一点你们就能看到!”拿伟·诺明得意洋洋地说。 这些红桧最高的足有六十多米高,这在大乔木中也算是非常高了。居然还有比它更高的大树?从翻译哪里知道这一点之后,贝尔觉得自己简直就像是在做梦了。 “这样高的树木以前都没听说过,至少在亚洲没有。”贝尔想,“难道我又发现了一种新物种?啊,格里尔斯氏巨桧(这是贝尔给台湾红桧取得名字)之后,又要有一种格里尔斯氏别的什么巨树了吗?” 不久,贝尔就亲眼见到这种高的可怕的大树——长在溪流边的一些台湾杉。这些树生长的地方较为平整,这使得贝尔有机会用绳子量出最高的一棵树的影子的长度,然后再运用三角学知识,计算出它的高度。 “二百九十六英尺!(九十米左右)老天!这种杉树绝对是亚欧大陆上最高大的树木了,我要把它记录下来,就叫格里尔斯氏巨杉好了!” 看到那些外来者在看到这些自己已经习以为常了的大树的时候的种种惊呆了的表现,拿伟·诺明只觉得好笑,他还不明白,让这些人看到了这些树,会给他以及他的部落带来怎样的命运。 如今日头已经快要偏西了,他必须催促那些还在围着那些台湾杉傻笑或者是做着各种他看不明白的事情的人快点走了,只有这样,他才来得及在天黑前回到村子里去。 “时间不早了,”拿伟·诺明说,“你们如果还要在这里再待一阵子,我就得先回去了。那片青冈林就在那上面一点,你们从这里已经可以望得见了。就在那里。” “谢谢你,我们看到了。”老何回答说,“我想我们自己已经能走过去了。麻烦你一路送我们过来,真是感谢。我这里还有一点小礼物可以送给你。你想要什么?” “真的?你们的那个短矛能送给我吗?”拿伟·诺明的眼睛立刻亮了。 “啊,不行,那个很贵重的。”老何说。 “那你们用来生火的东西可以吗?”拿伟·诺明不得已而求其次。 “这个呀,”老何做出了很为难的样子,说:“这东西也很珍贵,不过我们是朋友。如果你告诉我们,周围哪些地方还有神木,还有长粮食的树,还有这样高的树,我就把它送给你。” 第五十八章,捕鲸船(1) 崇祯九年五月初,派往台湾中央山脉的几支勘探队陆陆续续的回到了北港,这些勘探队中的一些虽然遭到了不小的损失,但是他们大多都带回了让人欣喜的消息,依照这些勘探队探明的情况所绘制出来的木材资源图,即使不考虑那些距离太遥远,因而运输困难的那些,仅仅就比较容易开发的一些区域的木材资源就足以支撑一支能够称霸亚洲的舰队了。这一切的资料都汇总到了郑芝龙这里,等待他的下一步指示。 不过这时候,郑芝龙比起前一段时间倒是轻松了不少,这一来是因为很多事情已经上了轨道,要处理的事情反倒是少了些。比如安平的棱堡的修建就已经全面铺开了。如今这件事情归郑芝豹负责,他几乎每天都蹲在那里,监督那里的施工。郑芝豹虽然没什么干才,但是处理一些琐事还是没有太大问题的,而且他也请了一些幕客帮忙,有了他在那里盯着,需要麻烦郑芝龙的事情也就少了不少。至于北港那边,移民的安排也都上了正轨,需要管的事情也不多了。如今真正还比较乱的事情,几乎就只剩下一样了,那就是北港的船厂以及配套设施的建设。 本来光是这一件事情就能让郑芝龙焦头烂额了,以为内其中涉及到的很多西式的东西,郑芝龙并不太懂,很多时候又要担心被那些大鼻子们骗了,处理起来自然就会相当困难。不过好在前一段时间郑森的府试也已经结束了,而且一来是因为郑森本身读书就不错,二来郑家的银弹攻势也很猛烈,三来童生试本来受重视程度也相对更低一点,自然也容易开后门。所以郑森又顺利的拿下了一个案首。 一般来说,县试和府试的案首,到了院试的时候,只要不出大篓子,是断断没有不取中的道理的。而且,如今的巡抚和学政与郑芝龙的关系也都不错,也不至于故意在这件事情上刁难郑芝龙。所以到这个时候,虽然还有两场院试没有考,但是郑森的秀才头衔,却是已经相当的保险了。而且院试还要等到一年多之后,而在获得了童生的身份之后,郑森也不需要再回洪氏族学去接受启蒙教育了。所以,那些让郑芝龙头疼不已的事情,也就可以暂时交给他的这个天才儿子来处理了。 当然这一意味着郑森必须离开安平前往北港。因为担心郑森年纪小,震慑不住某些人,所以郑芝龙将郑芝凤也派到了北港,让他主持北港造船的事务。郑芝龙其实也知道,自己的这个弟弟是个拿不定主意的人,别看造船的事情归他主持,而其他还是郑森的长辈,但是如果郑森的意见和他不一致,那自己的这个弟弟多半是更愿意按郑森的意见去办的。 这次郑森和郑芝凤使乘坐着在郑家此前的料罗湾之战中缴获的一条夹板船。依照双方签订的和平协议,那些被俘的荷兰海员都已经由荷兰人用钱赎回了。如今操控着这条船的水手一半是郑家的水手,还有一半则是郑家在澳门以及巴达维亚和马尼拉招募的外国水手。 如今这条船上的船长是一个叫做杰克·奥伯瑞的英国人,这家伙是个拿着英国国王发出的私掠证到处抢劫的老海盗,因为海盗行为,他受到了欧洲很多国家的通缉,好在还有英国可以给他庇护。只是后来因为一次失误,他在大雾中带着自己的海盗船袭击了一条英国商船,而且还让那条船给跑掉了。结果就连英国人都开始通缉他了。更要命的是,在那次悲剧性的误会中,他船上的大炮打死了一位贵族院的议员。而这家伙的家族又很有影响力,结果,他的船遭到了两条英国巡防舰的追击,为了躲避追击,杰克·奥伯瑞像一条丧家之犬一样穿过麦哲伦海峡,又穿过整个的太平洋,来到了远东。然后,就在一次水手叛乱中,被从船上驱逐了出去,后来隐姓埋名在一条葡萄牙船上当起了水手,因为在大风浪中表现出色,又被提拔为大副。他也因此遭到另一些船员的嫉妒,后来他听说有人向澳门总督举报他是被通缉的海盗,心虚的杰克·奥伯瑞看到郑芝龙正在澳门招募水手,就干脆投靠了郑芝龙,于是就成了这条如今被命名为“伏波号”的三桅杆快船的船长。 除了船长,这条船上其他的一些位置的海员们也多半不太干净。郑家的意思当然是希望能够借助这些外国水手训练自己的能操控西式帆船的水手队伍。所以硬是在这条不大的船上塞下了几乎两倍于所需的水手,使得几乎每一个位置都有一个中国水手跟着一个欧洲水手。 装的人太多了,其他东西当然就装不了多少了,这条船也就出不了远门了,基本上也就只能在台湾海峡两边不停地跑来回了。一般来说,每隔三个月,伏波号训练舰上的中国水手就会换一茬。 如今到了要靠港的时候了,那些大鼻子的外国水手都无聊的站在一边,看着那些中国水手们在那里忙碌,这批水手在“伏波号”上面也呆了快三个月了,很快就要离开了。他们离开后,将会被派去驾驶郑家俘获的另外两条夹板船。而再往后,就要看北港造船厂什么时候能造出更多的西式帆船了。 显然船上的那些中国水手也已经不是第一次操纵这条船靠岸了,他们麻利的爬上桅杆,将那些横帆一幅幅的卷起来捆好,然后船只只用船首的三角帆和三座桅杆之间小纵帆提供动力缓缓的靠近了码头。水手们熟练地将绳子抛上栈桥,港口那边的人也跟着忙碌起来,不一会儿功夫,船就停好了。 “杰克船长,他们干得还不错吧?”在船舵边,郑森这样对杰克船长说。 郑森上辈子学过英语,虽然二十一世纪的美式英语和十五世纪的古代英语有着非常大的区别,但是毕竟有这个基础,所以重新学起来也快,如今郑森已经能用一口发音略显怪异的古典英语和杰克·奥伯瑞船长交谈了。 “还不错,不过仅仅这样还是远远不够的。做到这样本来就不难,而其他们此前也都有很多出海的经验了,虽然那是在戎克船上面的。但是大海上的道理是相通的。小将军,您知道,我们这条船和他们以前习惯的戎克船毕竟区别很大。而且我们现在一直都只在台湾和福建之间跑来跑去,根本就不会去那些困难一点,风浪大一点的海域。所以现在他们还只算是勉强能开得动船了,只有在狂风巨浪中爬到过主桅杆的最高处,他们才能真正成为控制这类船只的老手。所以小将军,我倒是有一个建议,如果你想要让他们更快的成长起来的话,最好也能给他们准备几条捕鲸船,让他们驾着捕鲸船去追猎鲸鱼吧。造捕鲸船比造军舰便宜多了。但一样可以锻炼水手。而且还可以赚取收入,减少开支。”杰克·奥伯瑞船长说。 “捕鲸?这倒是个不错的主意。”郑森点了点头,将这个建议记在了心里,“杰克船长,我会向我父亲提出这个建议的,对于忠诚而又有能力的人,我的父亲一向非常慷慨。” 捕鲸的确是一个好主意,郑森想,在鲸鱼出没的白令海一代,海况相对更复杂,的确是个训练水手的地方,对于训练水手非常有帮助。而且鲸鱼本身也有着非常重要的价值,鲸鱼全身都是宝,鲸鱼皮可以制作各种皮革,鲸鱼身上的脂肪是最好的航天级别的润滑油,鲸鱼肉虽然比较粗,但是味道也还不错,基本接近牛肉,而其蛋白质的含量是牛肉的——基本上也差不多。但是在这个时代,这可是难得的蛋白质的来源。在郑森的计划中,他将来要建立一支精锐的陆军,精锐的陆军的出现必不可少的需要高强度的训练。而如果没有足够的蛋白质的补给,高强度的训练是不可能维持的。这个时代的军队往往数日才进行一次操练,这并不全是因为偷懒什么的,而是因为无法为士兵提供足够的蛋白质,如果训练强度过高,只会让士兵的身体垮掉。只是哪里有鲸鱼呢? 在郑森的记忆中,中国沿海好像是没有鲸鱼的,要捕鲸,好像要一直跑到白令海那边去。这个时代有没有制冷技术,就算捕到了鲸鱼,又怎样把鲸鱼肉带回来呢?大概只有用盐腌制了吧? “不知道哪里鲸鱼比较多。我听说白令海那边鲸鱼最多,就是远了些,来去一次不容易。”郑森想了想,又这样对杰克·奥伯瑞船长说。 “为什么要到白令海?那里鲸鱼是多可是来去一次太花时间了。我们这里也一样有鲸鱼的呀。在白令海,你一天可以看到几十几百条鲸鱼,但是杀死一条鲸鱼你还是可能需要一两天。而将它运回来却要花掉一两个月。一去一来,半年时间一条船只能干掉几条鲸鱼。而在我们这边的海里,你花几天时间也能找到一群鲸鱼,然后再用一两天干掉它,再用几天运回来。半年时间里,可以捕捉到多得多的鲸鱼。为什么要去白令海?”杰克·奥伯瑞很惊讶的反问道。 第五十九章,捕鲸船(2) 在中国近海有没有鲸鱼的问题上,杰克·奥伯瑞船长是正确的。这一点郑森只是稍微想了想就明白了,因为在中国的各种古书中,一直到春秋时期的古书中,都不乏对鲸鱼的记载。那个时代,全人类的航海技术都只限于在沿岸地区划拉划拉的,如果中国近海没有鲸鱼,这些记载从哪里来的?事实上中国近海一度有不少的鲸鱼,中国广东省雷州半岛上的外罗港,在历史上就是著名的捕鲸之乡,那里的人从事捕鲸这一行业的历史至少可以追溯到洪武年间,那个时候,雷州府一大重要的贡品就是鲸油。直到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外罗港的捕鲸帆船,还能在距离港口不过一天左右航程的海域上一次性的捕到好几条鲸。 那么中国近海的鲸鱼是怎么减少甚至消失了的呢?这当然是某个国家保护传统文化的结果了。虽然日本人吹嘘的捕鲸历史长得没边,但是这个历史的信度,大概和日本人的那个传承有序,一直可以追溯到上万年前的天皇家谱有的一比。日本大规模的捕鲸是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开始的,而在二战后,为了给解决战败后的饥饿问题,捕鲸的规模疯狂扩张,1947年日本人民食用动物蛋白总量的47%来自鲸肉,1964年仍高达23%。日本人先是将比较容易到达的海域的鲸鱼一扫而空,然后一直远征到北极和南极海域,最高峰的时候,一年要猎杀近两万头,多达四十万吨的鲸鱼。中国沿海的鲸鱼也就是在那个时代里,被日本捕鲸船一扫而光的。全世界的鲸鱼,也是在日本人的影响下才成为濒危的需要保护的动物的。而在郑森现在所在的时代,鲸鱼什么的,实在还是一种分布很广,很常见的东西。 “我不知道贵国的水手有没有捕猎鲸鱼的经验。”杰克·奥伯瑞船长又开口了,“小将军,我倒是认识一些在捕鲸船上干过的人。如果小将军有需要的话,我可以给他们写信,邀请他们加入,这样我们的水手先是在伏波号上面接受了初级的训练,然后再转到捕鲸船上去干上几个月,就基本上可以成为一个合格的水手了。” 郑森点了点头,对杰克·奥伯瑞船长说:“杰克船长,非常感谢您,我想我的父亲一定会支持这个计划的,您现在就可以给您的朋友们写信了。” 这个时候船已经靠稳了。郑森告别了杰克船长,和郑芝凤一起上了岸,在岸上已经有一辆马车和一群士兵在等着他们了。两人上了车,郑森便将刚才杰克船长的提议转述给郑芝凤听了,郑芝凤想了想道:“其实捕鲸这事情不光这些夷人会,我听说雷州那边有些渔民,世世代代也都是捕鲸为生的,我们中国的船一样可以捕鲸。不过要论捕鲸的经验,还是那些夷人更多。跟他们学学也不错。这买卖总还是能赚钱的。大侄子你看着办就行了。对了,虽然这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但是还是要写封信和大哥说一声的。” 郑森点点头道:“这是自然。不过还有一件事情我还想和叔叔商量一下。如今船厂也正在扩建,但是要造战舰,怕还要些时日。而且从泰西订购的舰炮也不是短时间能够送过来的。我在想,是不是可以让我们的新船厂先造一些捕鲸船,也算是让我们的工人练练手。捕鲸船不需要像战舰那样结实快速,自然也能便宜不少,用的料也相对普通,就是弄坏了,我们也不至于太心疼,顺便还能看看那两个泰西人的深浅。” “这样呀?我们明天就把那两个夷人找来,问问他们现在能不能建造捕鲸船。”郑芝凤也这样说道。 “为什么要明天?”郑森道,“我想他们现在就应该在船厂那边,我们直接过去不就行了?” “哪有这么着急的。”郑芝凤笑了起来,不过他还是打开车窗,向着骑着马在旁边护送的一个军官挥了挥手。那个军官立刻靠近了过来。郑芝凤便吩咐他道:先不要进寨子了,直接先去船厂看看。 军官答应了一声,于是士兵们便簇拥着这马车转了个方向,朝着另一边驶去。 不一会儿功夫,马车就到了船厂。两人从车上下来,就看到法比奥和劳伦斯都已经在船厂的门口等着他们了。 “郑将军您好。少将军好。”两个人都上来向他们问好。他们都知道,郑芝凤今后会是船厂的顶头上司,而郑森更是这个大集团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他们对于自己的态度对自己的将来影响深远。所以虽然郑芝凤根本就没有将军的头衔,但是他们还是都用将军来称呼他。 “你们也好,能像我们介绍一下船厂如今的情况吗?”郑芝凤问道。 “好的,将军。”法比奥抢先说道,他脸上的笑容让劳伦斯对他越发的鄙视了。 “将军,原本船厂只有两个船坞,而且都比较小,根本就没办法用来建造大型的战舰,所以船厂里现在最主要的事情就是新建两个更大的船坞。船坞的开完工作已经基本完成了,用于吊装各种设备的起重滑轮组什么的也都已经开始安装了。一切都在按照我的计划,有序的进行着。您看那个高台,还有那上面的那个粗壮的大木头架子,那就是起吊重物的滑轮组。靠这个,我们就可以把数千磅重的大炮装到船上去了。”一行人走到新建的一个船坞边上,法比奥指着旁边的一个人力起重机,这样对郑芝凤和郑森说。 法比奥的那个“按照我的计划”似乎又刺激了劳伦斯,他便也抢上来说道:“将军,那个滑轮组是我们荷兰制造的的,质量上要比西班牙的好很多。另外,在我的指导下,新的木材干燥窑已经建好了。采用的是最为先进的荷兰技术,能保证我们造船的木料得到最佳的处理。今天正准备试用,将军和少将军要不要去看看。” 郑芝凤看了一眼郑森,然后点点头说:“也好,我们去看看吧。” 郑芝凤和郑森都知道,造船之前要对木头进行干燥处理,如果干燥处理得不好,船只在航行的时候,造船的木料就很容易发生形变,从而影响到船只的性能和安全。木料在自然干燥的过程中,因为表层失水快,往往会出现表层的木料已经很干了,而里层的的木料却还是湿的的现象。而表层木质在干燥后会迅速收缩,这就会造成很大的应力,于是木料就很容易会发生炸裂,最终使得木料的品质下降。越厚的木料越是容易出现这样的问题,处理起来也就越麻烦。所以,一个专门的用于木料干燥的干燥窑就非常的重要。 劳伦斯亲自在前面带路,几个人跟在后面,很快就到了一个很大的建筑面前。 “将军,这就是我们的干燥窑。”劳伦斯很得意的介绍到,“四面的墙壁都是用三合土夯筑成的,足有4腕尺厚(接近两米),中间还有夹层,足以保证窑中的温度不会受到外面的温度的影响。便于保持恒温。顶部使用一层原木上面铺一层三合土再一层原木一层三合土的复合结构,同样足足有三层,整整4腕尺厚。整个干燥窑足足有五十步长。里面用石头柱子支撑。可以干燥超大超长的木料。当初设计这个干燥窑的时候,有些人还说根本不需要这样长,但是前不久勘探队在岛上发现了长达数十步的巨木,这说明我的坚持完全是正确的。我的这种做法可以大大的缩短木头干燥的时间,要是按有些人的搭个棚子,把木头架起来自然干的做法,怕是十多年都不够用。” 这时候已经有人打开了窑门,劳伦斯带着郑森他们走了进去,这里面已经放有一些木料了。 “这些木料都是最近从别的地方运来的柞木。都是是非常新鲜的。各位,我想你们也知道,这种木料在干燥的过程中,很容易发生开裂和变形。正好可以用来让我们的工人练练手,学习一下如何处理木料。”劳伦斯指着那些木料很得意的对大家说。 郑森看到几个工人正再往木料的断口处涂抹着什么,便问道:“劳伦斯先生,那些人是在干什么?” “啊,少将军,这正是我们保证木料不开裂不变形的技术秘密之一。”劳伦斯很得意的回答说,“少将军,木料在干燥的时候,最重要的是要让整根的木料从里到外,用一个速度干燥,如果一根木料,有的地方干得快,有的地方干得慢,那木料就会开裂,变形。这就像是一支军队排成了大方阵,如果方阵中有的士兵走得快,有的走得慢,那么不需要敌人攻击,方阵自己就会散掉一样。木料断口的地方干燥得会比其他地方快得多,所以很容易从这里开始出现开裂和变形。这些工人现在是在用蜂蜡将这些断口封住,这样一来,水分就不会从断口快速流失,也就避免了从这里开裂和变形的危险了。另外,少将军您注意到地上的那些炉子和水桶了吗?” “那是干什么用的?”郑森问道。 “炉子是用来加热”劳伦斯回答说,“温度越高,木头的水分蒸发的越快,但是任何木头都是外部的水分散发得比内部快,为了避免外部快速干了,内部却还没干导致的炸裂,每隔一段时间,我们就需要在原木上浇一些水以保持原木整体上水分的平衡。这也是我们的独有秘方。” 第六十章,捕鲸船(3) “郑将军,少将军。”法比奥突然开口了,“劳伦斯先生有一点恐怕忘了告诉你们。那就是这种干燥法以前从来没有被用于干燥这样大的木料。就我所知,勘探队在森林中发现了非常好的木料,上好的橡木的厚度可能超过一肘。干燥窑以前一般只能用于对不超过一掌的木料进行干燥,它的确能大幅度提高干燥的效率,但是在干燥的过程中,木材出现开裂、弯曲的比例还是要比自然干燥高得多。劳伦斯先生刚才提到的反对将干燥窑建得如此之大的人就是我。我并不是反对使用干燥窑技术,在造船的时候,我们也需要很多的厚度不超过一掌的木料,干燥窑在处理这样的木料的时候的确能提高效率。但是劳伦斯先生却坚持将干燥窑搞得这样大,并不不仅仅是诶了能大量的快速的干燥那些只有一掌厚的木料,而是因为他试图用这种手段来处理将来要用于那些最关键的部位,比如龙骨,比如桅杆的巨型木料。郑将军,少将军,你们都知道,这样的木料是上帝的馈赠,一棵树需要数百年甚至上千年才能长到这样大,这样的木料是无价之宝,是决不能这样浪费的。 郑将军、少将军,劳伦斯先生可能会为自己辩解,他会说自己有所谓的秘方,所谓的独特的秘诀,可以让他使用干燥窑干燥那些巨型的木料。但是郑将军、少将军,你们可以想一下,我们在中央山脉的森林中发现了的格里尔斯氏桧木,从哪里我们也许能得到长度超过三十步,厚度超过一步的上好木材,足以给一条世界上最大的战舰做龙骨,你在整个世界也许都找不到多少这样伟大的木料了。劳伦斯先生也许真的有一些所谓的秘方,但是他的这个秘方真的在这样规模的木料上面用过吗?劳伦斯,你敢对着上帝,摸着自己的良心说,你,或者掌握了你的那些所谓的秘方的任何一个人有过用这秘方处理这样的木料的经历吗?” 郑芝凤和郑森都将目光对准了劳伦斯,但是劳伦斯却说不出什么话。因为很明显,他的这个秘方不可能在这样的木料上试验过,因为这样的木料,整个欧洲都不曾有过。 过了好一会儿,劳伦斯才慢慢的开了口,用低沉的声音辩解道: “郑将军、少将军。就像法比奥先生说的那样,我的确没有用干燥窑来处理这样巨大的木料的经验,事实上任何人都不可能有这样的经验,哪怕是圣约瑟也不可能处理过这样的木料。(圣约瑟,耶稣的世俗的养父,圣约瑟是新教的翻译方式,天主教称之为圣若瑟。他是个木匠)但是,郑将军,少将军,自然干燥其实发生炸裂和弯曲的比例也是非常高的,而且木材越大,这样的比例越高。因为自然界的情况是我们无法预料的,温度、湿度的变化都会让正在干燥过程中的木料开裂,弯曲,而一颗这样大的大树,要自然干燥需要十几年甚至是几十年,时间越长,就越容易受到这些影响,导致开裂变形。相反,在干燥室中,至少这些因素我们是完全可以控制的。我们可以一年四季任何时候都让这些木材处在一种温度和湿度恒定的环境中,从理论上来讲,这只可能减少木料开裂、弯曲的可能性。 劳伦斯先生还提到,干燥窑中木料开裂弯曲的比例比自然干燥要高,这自然是真的,但是他也没有说出全部的事实。那就是之所以出现这样的现象,是因为一掌厚度一下的木料不值钱,为了追求更高的干燥速度,人们愿意承担更多的木料上的损失。所以,人们会把干燥窑中的温度弄得很高,这自然就会有这样的结果。如果我们放慢速度,将干燥窑中的温度控制在更合理的范围内,干燥窑是完全可以做到在提高干燥速度的同时,降低开裂和变形的几率的。” 说到这里,他猛地转向法比奥,双眼注视着法比奥说:“法比奥先生,我们可以赌一把。你看到了这里的这些柞木吗?这些木料的厚度都超过了一掌,而且柞木是最容易在干燥处理的时候开裂变形的木料之一了。如今我还没来得及处理它们,你可以从这当中选出一半来按你的方式处理。然后我们来比一下,看看到底是谁处理出来的木料出现的开裂和变形更少!我愿意为此押上两百荷兰盾,如果你输了我只需要你赔偿一百五十荷兰盾就可以了。你敢和我赌吗?” 这一次轮到法比奥瞠目结舌了。他完全没想到劳伦斯会和他来这么一下子。虽然他并不能确定劳伦斯在放慢干燥速度的条件下是不是真的能大幅度降低开裂和变形的几率,但是从原理上来讲,这的确是非常可能的。而两百个荷兰盾,不,哪怕只是一百个荷兰盾,那也是一大堆的白花花的银币,是一大笔钱呀。 不过法比奥很快想出了一个借口:“我才不会上当呢,劳伦斯先生,你完全可以把这个干燥窑当成一个自然干燥室来使用。不是吗?你可真是太狡猾了!” “那好,我再加上一个条件,如果我的木材在干燥的时候花的时间超过了你用的时间的三分之二,无论其他结果如何,都算我输了。怎么样,敢不敢打这个赌?”劳伦斯看出法比奥有些心虚了,越发的不依不饶了起来。 “赌博是恶习,我是虔诚的天主徒,《圣经》教导我们‘不可贪图别人的房屋,也不可贪图别人的妻子、奴婢、牛驴和属于别人的任何东西’。所以赌博绝不是一个虔诚的教徒应该干的事情。当然,你们这些道德败坏的新教徒是不会明白这一点的。”法比奥被劳伦斯逼到了墙角,于是不得不使出了这样的歪楼的技巧。 劳伦斯果然就上了当,怒不可遏的开始指责教廷虚伪邪恶,只会拿科学家做烧烤。而法比奥则转而指责新教也烧死了塞尔维特,而且比教廷烧死布鲁诺更早。 “好了,你们两个不要再这样争吵了,像什么样子!”郑芝凤一开始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因为旁边的通译已经完全傻了,没有再翻译了。但是没过一会儿,看两人的表情和语气他就弄明白了,这两个夷人居然吵起架来了。于是就这样怒喝了一声。 于是两个人就立刻消停了。要说在郑芝凤喝止他们之前,她们的嘴炮已经打到了是选择火枪还是选择刺剑决斗的地步了。如今郑芝凤出来阻止了他们的争吵,这让他们两个人在心里都松了口气。别看两人嘴上都说的厉害,但在本质上,他们都是怂货。只不过很多时候,越是怂货,表面上越是要装,所以两个人还都没忘记瞪大了眼睛再怒视对方一眼。 “二位不必为这点小分歧争吵。我相信两位虽然有不同的观点,但是都是出于公心。”郑森悄悄地伸手拉了一下准备继续发火的郑芝凤的衣服,开口先给给这次争论定了性。 “我对劳伦斯先生的干燥窑很感兴趣。”郑森继续说道,上辈子他有个同学家里是做木料买卖的,所以对于木料的干燥他也隐隐约约的有点印象。自然知道干燥窑是更符合历史发展方向的,“我倒是想做一个对比实验,这些柞木,我们随机选一半出来自然干燥,一半用干燥窑处理,看看效果如何。另外,我还有一些想法,想要和劳伦斯先生您讨论一下。” “少将军,不知道您有什么吩咐。”劳伦斯很得意的说,他知道在这一回合中他占了上风。 “我曾见过别人处理藤条,”郑森一边说,以便回想着他的那个同学曾给他说过的木料干燥的一些步骤,他隐约记得那同学说过,木料在开始干燥前会有个预加热,好让整块木料的湿度内外一致。“好像他们会先用水将藤条煮一下,据他们说,这样藤条干起来更快一些。而且还不容易长霉。我听您提起木料干燥的时候容易开裂的一个原因是木料内部湿度更大,而外部则更干一些。我想,我们先把整个的木料用水煮一下,或者用蒸汽蒸一阵子,一来可以杀死树木里的虫子和虫卵,二来也可以让木料内外的干湿程度尽可能一致,不知道可不可行。另外,我们还可以选择一段木料做样本,每干燥一段时间,就在上面钻一个孔,看看表层和里层的干湿程度,如果外层干燥得太快,内外干湿程度差别太大了大了,我们就给木料浇水或者是用蒸汽蒸,让外层的木料重新湿润一点。多摸索一阵子,应该就能得到各种木料最合理的处理模式了。到那个时候,我们就可以用它来处理那些珍贵的木料了。” “值得一试。少将军,您说得很值得试试!”劳伦斯非常高兴的回应道。 “啊,劳伦斯先生,还有法比奥先生,我们这次过来其实还有一件重要的事情。”郑森继续说道,“我们想知道,原有的两个船坞能不能用来建造捕鲸船呢?我想,在建造军舰之前,先建造一些捕鲸船,让我们的工匠们练练手,又能获得一些收益应该是很有意义的。不知道你们二位有什么想法?” “少将军,我赞成这个主意。”落了下风的法比奥赶紧说。 “我也赞成,少将军,我们荷兰的捕鲸船举世无双。”劳伦斯也赶忙道,“捕鲸船不需要太大,那两个船坞完全可以用。郑将军,少将军,我明天就可以将捕鲸船的模型交给您。” 第六十一章,捕鲸船(4) 劳伦斯说荷兰的捕鲸船世界第一,这倒真不是吹牛皮,在当时,荷兰有着世界上最大的捕鲸船队,从格陵兰到麦哲伦海峡再到风暴角,到处都可以看到荷兰的捕鲸船。在数量上,荷兰的捕鲸船占了全世界一半以上的份额,全欧洲使用的鲸油灯的鲸油大部分都来自荷兰。所以劳伦斯觉得自己特别有底气。 不过法比奥也不示弱,因为在他看来,捕鲸船这种东西毫无秘密可言,大家的水平其实都差不多。荷兰捕鲸船之所以能大行其道,并不是因为技术,唯一的原因只在于荷兰的造船设施,配套设施齐全,造船成本很低而已。 “我们要的捕鲸船和世界.通用的有一点小区别。”郑森说,“我听说,无论是荷兰,还是其他的欧洲国家,在捕鲸的时候,往往只留下鲸脂,以便提炼鲸油,其他的部分,不如肉什么的就都被抛弃了。我们的船也需要鲸油,但是它还有一个更大的意义——为我的士兵提供肉食。所以我们的捕鲸船必须能把肉带回来。” “这不可能,少将军。”劳伦斯喊了起来,“除非你给那些肉抹上盐,然后加上宝贵的香料。但这样做成本就太高了,完全不合算。” “是的,不过我们不打算让这船跑得太远。它将主要在台湾附近的海域捕鲸。”郑森回答说,“就像渔船一样。” “近海的鲸鱼要更少一些。”劳伦斯说。 “所以,我需要一种速度非常快的捕鲸船。它们必须能将鲸鱼肉迅速的从更远的位置送回我们的港口。”郑森说道。 “追求高速度会降低载重量的……不过如果一条船捕到了一头鲸,立刻就必须返回的话,那它本来也就不需要太大的载重量。我明白了。”法比奥开口说,“而且台湾附近海域一直到琉球和日本的风浪都不算大。所以这种船的抗风浪的能力也不需要太强。我这就去做模型。” “还有一点。”郑森又说,“我听说欧洲有一种专门用来打鲸鱼的大炮,能发射带倒刺的拖着绳子的鱼叉,不知道在巴达维亚能不能买得到这种大炮。” “什么?发射鱼叉的大炮?”劳伦斯摇了摇头,“您是从哪里听到这样的消息的,我敢向您保证,这个世界上绝对没有这种东西。” “法比奥先生,您听说过这东西吗?”郑森又向法比奥问道。 法比奥也摇了摇头。 “那大概是我弄错了吧。”郑森自己笑了笑,“对了,我只听说过捕鲸,但并不太清楚捕鲸是怎么捕的。” “少将军,一般来说捕鲸是这样做的。捕鲸船员们乘着小船靠近鲸鱼,用带着倒刺的长枪或者鱼叉刺入鲸鱼的背部。这些鱼叉的后面拴着绳子,绳子连接着一个比较大的浮标。一般来说鲸鱼受到袭击之后会下潜,但是浮标会留在海面上,我们就知道鲸鱼在哪里。它们最终还是会浮上来的,等它们浮上来之后,我们就可以再次攻击它们,给它们增加新的伤口,这样一次次的打击之下,鲸鱼就会精疲力竭的死掉。然后我们就将它拖到船边上,然后在那里直接切割它,将那些我们需要的,值钱的东西,比如鲸脂、鲸脑脂、龙涎香之类的慢慢分割出来,送到船上去。等到有用的东西都被切割光了之后,剩下的部分就抛弃掉。”劳伦斯就细致的向郑森介绍起了捕鲸的过程。 “水手们靠小船接近鲸鱼,它们不会跑掉吗?”郑森又问道。 “我们一般只攻击那些座头鲸、灰鲸和抹香鲸之类的鲸鱼,它们都游不快,抹香鲸的速度一般只有三到五节,冲刺的时候据说能跑到10节左右,但是用那样的速度,它根本跑不了一点远;至于灰鲸,速度就更慢了,就算是受伤逃命的时候,也不会超过六节。我们的船能轻松追上它们。” “那么它们不反抗吗?”郑森又问道。 “当然会反抗,他们都是很聪明的动物,有时候它们会试图攻击水手们的小船,尤其是抹香鲸,更是凶猛。如果被它的尾巴或者胸鳍打中了,小船多半会翻掉,水手们如果被打中了,那也只有死路一条。好在它们太大了,很是笨拙,速度又慢,有经验的水手总是能躲开它们的攻击的。”劳伦斯继续解答道。 “谢谢您的解释,劳伦斯先生。”郑森这样道谢说。 …… 第二天一早,劳伦斯就将自己的捕鲸船的模型了过来,这是一条有着长长的船首斜桅的修长的双桅帆船,两根桅杆上除了两面顶帆之外,就全是纵帆。 “少将军,我想,我们的捕鲸船不大,所以上面的人不能太多,要不然就没有装鲸脂和鲸肉的空间了,横帆虽然顺风的时候会快一点,但是需要的操作人员太多了,而且万一遇到逆风,速度会下降得厉害。这条船大量使用纵帆,纵帆虽然在顺风的条件下速度比不过横帆,但是它在逆风的时候比横帆船可要快多了。而且逆风和顺风的时候的速度差别不会太大。这样船长也就能更有把握的控制时间。综合起来,并不会比横帆船慢。而且考虑到台湾附近的海面很少有狂风巨浪,所以我将长细比进一步提到到5左右,这样我敢肯定,这条船的速度会比大多数的船只来得快。能尽可能的把新鲜的鲸鱼肉送回港口来。”看着郑森在认真的看这条船模,劳伦斯就在一旁解释。 送走了劳伦斯,郑森原本以为很快就能看到法比奥和他的船模了。然而,直到三天之后,法比奥才过来找郑森。 “少将军,我想请您去参观一种新东西。”法比奥满脸的笑容。 “什么东西?”郑森问道。 “少将军那天提到的鲸鱼炮。”法比奥知道自己和郑森还不熟,还不能随便的卖关子,所以就直接说了。 “真的?那可真不错。”郑森说,“在哪里?” …… 法比奥的所谓鲸鱼炮其实就是用一门小号的弗朗机炮改成的。 “少将军您看,我们将炮弹换成了这种带倒刺的鱼叉,它有四个大大的木质尾翼,可以保证它在空中飞行时的稳定我们还在它后面接上了一段铁链,然后在铁链后面接上绳子和浮标。我们先在炮筒中装入一段轻木,当做活塞使用。然后放入装好了火药的子铳,然后点火发射出去就可以了。”法比奥一边看着其他的工作人员给那门鲸鱼炮装弹,一边给郑森做解说。 “法比奥先生,我想您一定已经试验过很多次了吧?”郑森说,“不知道效果如何,尤其是射击的精度如何?” “少将军,老实说,它的射击精度不如正宗的前装炮,毕竟弗朗机炮会有气体泄漏,先天的精度就要差一些。只是这东西轻巧,价格也相对便宜,而且如果第一次攻击没能命中,发起第二次攻击的速度也更快。所以我选择了用弗朗机炮来改装。至于精度,远了不行,但是在四五十步的距离上攻击像鲸鱼这样大的目标还是有把握的。” 这个时候其他的工作人员也已经将火炮装填好了,在大约一百步外,是一段土崖,法比奥让人在那上面画了一头鲸鱼当做靶子。 “少将军,请靠后一点。”看到发射前的准备已经基本做好了,法比奥向郑森说。 郑森微微一笑,就和法比奥一起退后了几步。 “轰”的一声炮响,一股浓烟从炮口喷了出来,站在远处的郑森看到插在炮口的那根鱼叉带着一根绳子闪电般的飞了过去,然后猛地扎进了土崖里,一直没入到尾部。 “正中目标,不错。”郑森放下手里的望远镜说。 “少将军,真实的鲸鱼比那个靶子大多了。”法比奥说,“不过船会晃动,鲸鱼也会移动。所以综合一下,只要有良好的训练,我想,这种捕鲸炮的射击精度还是有保证的。无论如何,总比让水手们冲到巨鲸跟前,冒着被鲸鱼攻击的危险向它投出鱼叉,甚至是直接握着长长的鱼叉去刺杀鲸鱼来的安全而有效率。比如说,有了这个,我们就能捕捉那些游动得比较快的,以前我们无法捕捉的鲸鱼了。” “很不错,法比奥先生。我要给你一个奖励,一个大大的奖励。嗯,您看这样行不行?法比奥先生,我先奖励给您500个西班牙银币,而且只要您还愿意为我们工作,只要您没有向其他人透露鲸鱼炮的秘密,我们的捕鲸船每使用捕鲸炮捕获一条鲸鱼,您都可以获得从这条鲸鱼身上割下来的百分之一的鲸脂作为奖励。您可以决定是自己去销售它们还是直接把它卖给我们。放心,我们会按照市场价格收购的。您觉得怎么样?” 法比奥先是一愣,接着就狂喜道:“感谢你,少将军,您真是太慷慨了。”在这个时代里“专利”的概念虽然已经有了,但是却也只在很小的范围内使用,比如意大利和英格兰。至于在东方,那是想都不用想的。而郑森却给了他甚至比欧洲还要好一点的条件,在欧洲,500个西班牙银币再加上强势的地位,也足以一次性的将他的专利买下来了。虽然郑森也加上了诸如“只要您还愿意为我们工作”这样的限制。但是光看那500个西班牙银币,法比奥就已经觉得很满意了。 第六十二章,北港集训(1) 捕鲸船的事情很快就定下来了,基本的构型用了劳伦斯的方案,并在船头上配上了一门用于发射捕鲸叉的弗朗机炮。只是这种新型渔具被要求高度保密,为此,在一切的文件中,都只能用代号来称呼它,而主管这事情的郑森,更是给了这东西一个很怪异的代号:AGM-84。 虽然大家都觉得这个代号完全不知道什么意思,但郑森表示不知道什么意思才是最好的。反正这只是一件小事,所以这个古怪的代号也就被确定下来了。甚至各种古怪的编号到了后来居然成为了郑氏家族的一个特色了。 捕鲸船的建造倒是简单不少,至少在木料的选择上就没那么讲究。所以后面的事情倒是相当顺利,然而移民的事情就没那么顺利了,随着天气渐渐温暖了起来,一个大问题开始出现了,那就是疟疾。进入五月以来,从各个村庄都传来了有人的疟疾死亡的消息。尤其是新移民,因为身体本身就还没有完全恢复,加上水土不服,染病的,死亡的都不在少数,仅仅是五月份前半个月,据估计就有近百人因此死亡。当然,这个数字只是依据距离北港比较近的几个村子的状况作出的推断。事实上郑家虽然是所有移民的东家,但是在台湾的基层组织的建设却和在大陆那边没什么两样,乡村基本上处于无政府的自治状态。所以精确的数字几乎是不可能得到的。 疟疾是一种热带地区,尤其是丛林地区常见的,由蚊虫叮咬传播的传染病,这是一种非常难对付的疾病,即使在后世,这种疾病也不是可以轻易对付的。而在这个时代,整个世界上几乎都没有真正能有效对抗这种疾病的药物。在郑森的记忆中,他只知道传统上,以前一直是用金鸡纳树树皮的提取物来对付这种疾病的。不过金鸡纳树这东西只有南美洲有,而且目前有没有被发现郑森都不清楚,至少是目前他没有在任何一个人的嘴里听到过金鸡纳这个词。如果现在派人到南美去找,估计等满洲鞑子都打过来了,也不一定就找得到。总之,是远水解不了近渴的了。除了使用最简单的金鸡纳树皮,适合对付疟疾的药物中,郑森知道的就只有青蒿素了。 当年在泡论坛的时候,郑森也参与过网上辩论颇为激烈的中西医之争,在这场无结果的争论中,有人就拿出青蒿素来作为中医很牛的论据。但也有人则宣称青蒿素从提取方法,到使用原理的研究都是典型的西式的,只能算作是中国人发明的一中西药。后来屠呦呦先生摘下了赤兔国历史上第一个自然科学类的炸药奖(相比社会科学类的炸药奖,自然科学类的炸药奖貌似更有说服力)之后,青蒿素又大热了一次。于是就连不是医药专业的郑森对这东西也有了很深的印象。郑森知道,青蒿素是从黄花蒿(不是做青蒿耙的那种)中提取出来的。而且提取的方法既不是常见的煎煮,也不是自然健康的生榨汁,也不是把黄花蒿当沙拉吃下去,而是用乙醚浸出,然后再反复结晶出来的。 “奶奶的,在这个时代,让老子到哪里去找乙醚?”郑森一边看着有关疫情的报告,一边这样在心里骂道。郑森穿越前学的是数学,对化学并不专精,虽然他隐隐约约的记得,在实验室里,用浓硫酸加上无水乙醇再加上碳酸钠溶液就可以制取出乙醚,但是这几样原料,在这个时代同样是很难获得的。所以想要靠这个来得到青蒿素,而且数量还要能用来治疗这么多的病人,郑森觉得自己能力有限,如果一定要大批量生产的话,怕是最好还是另请高明吧。 当然,无法大批量生产不等于小批量也不行,浓硫酸可以通过干馏硫酸亚铁来得到(当然,成本高的一逼),碳酸钠,也就是纯碱,这个自然界好像也有天然存在的。至于无水乙醇,也就是无水酒精,可以先通过反复蒸馏得到78度左右的高浓度酒精,然后再加入生石灰,然后再蒸馏来获取。郑森想了想,觉得试验一下也好,要知道自己和郑芝凤如今也都在台湾,万一也染上这个毛病了,很真的需要这东西救命。当然,这些化学实验,并不需要郑森亲自动手,化学实验是很危险的,搞得不好会出问题的。正所谓千金之子,不坐垂堂。这样危险的事情,郑森自己是不会干的。 郑森手边也正好有这么一票人可以用来干这个,那就是一些流民中的孤儿。郑彩招募的流民当中有些孤儿,按照计划,这些人会被当做郑家将来的家丁来培养。而且中的一些读过点书,认识字的,更是被格外的看重,被郑森调拨过来作为家族未来的技术骨干团队加以培养。这些人就正好可以被用来在郑森的指导下做这一类的事情。除此之外,郑森还隐隐约约的记得,青蒿素在很多的有机溶剂中都能溶解,也就是说,说不定用乙醇,也就是酒精也一样可以将青蒿素浸泡出来一些。实在不行,泡点青蒿酒,说不定勉强也能有点用呢。 当然,这对于应付目前的疫情其实也没有什么太多的作用。因为在这个吃饭都艰难的时代,乙醇也是奢侈品。除了疗效未必可靠之外,还有成本高昂的问题。所以要应对疫情,还必须有其他的办法。 “如果不能靠药物来解决致病的疟原虫,那就尽可能消灭它生存的环境吧。”郑森想起了后世的赤兔国太祖当年消灭血吸虫的故事。当年赤兔国太祖就是靠着发动群众,消灭血吸虫寄生的中间体钉螺,一举在中国大地上消灭了肆虐多年的血吸虫病的。疟疾的传播极度的依赖于蚊子,依赖于丛林的环境。所以,要大幅度减少疟疾,就要消灭蚊子,要消灭蚊子,就要摧毁丛林。至少在移民居住点的附近,必须减少蚊子的数量。 蚊子的繁衍需要相对静止的水域,填平一些非必须的水潭,给水井盖上盖子,在水田里多放青蛙、泥鳅都可以减少蚊子的幼虫孑孓的数量。另外,晚上睡觉使用蚊帐或者点燃艾草驱蚊也是重要的措施。而且监督各个村子进行这样的工作,也是加强组织性的一个锻炼。 “也许我应该先将那些孤儿们集中起来,进行一段时间的灭蚊技术学习,然后将他们派到各个村子去,也正好借这个机会锻炼锻炼他们,顺便也能给自己建立一套班底。而且,因为这些人还都是些小孩子,就算老爹看出来我在准备自己的班底,这个班底也还都是小孩子,他也不会很在意的。而有了这样的一套班底,很多事情就好办多了。” 这样想着,郑森忍不住站起身来,在屋子里转了两圈,然后才又在书桌前坐了下来,开始制定起了整个的计划。 …… 第二天上午,郑森黑着眼圈出现在了郑芝凤的面前。 “大侄子,这一晚上没见的,怎么成这样子了?”郑芝凤吃了一惊。 “没什么。”郑森摇摇头说,“知道疟疾的事情之后,昨晚一夜没睡,查了一些东西,拿出了一个方案。虽然对于治疗打摆子未必有什么效果,但是也许能控制病情的蔓延。现在拿过来给三叔看看。” “我以为什么事情呢。”郑芝凤说,“这打摆子,总是免不了的。你呀,就是心肠软。当初我和大哥弄第一批移民过来得时候,因为这个,移民当中也很死了一些。自古以来背井离乡的那些人,到了新地方,水土不服,哪有不得病的?得了病,哪有不死人的?不要急,死不了太多人的,死上一阵子,死呀死呀的,慢慢的习惯了,就不会死那么多人了。” 郑芝凤的这种淡定的态度让郑森很不习惯,虽然郑森来这个时代已经好几年了,虽然穿越前的郑森也自以为不是个有圣母倾向的人,但是这种对于死亡的麻木,却依然让郑森感到不习惯。 “能不死,还是不死得好,毕竟都是人,爹爹把他们救到台湾来,为的是让他们在台湾能活下去,而不是为了把他们埋在台湾。”郑森说,“能救一个人就是一个人吧。而且为了把他们带到台湾来,我们也是花了不少钱的。如果他们就这样死了,我们的那些钱不就亏了吗?那些人要是活下来了,将来就可以给我们交租子,给我们服兵役,给我们当水手,死了就什么都干不了了。” “你说的虽然有道理,但是这个病其实没多少办法的。”郑芝凤叹了口气说,“多少名医都毫无办法。唉,你要管这事情,你就管吧,也算是积德行善。嗯,这个我看看……这么厚呀……阿森,算了,还是你和我说,你要些什么吧。” “那好,叔叔,我要那些将来准备给我们郑家作家丁的那些孤儿。我要您暂时将他们交给我来用用。我打算现在北港把他们集中起来培训一下,学习一些规矩和技巧,然后再让他们去各个移民点走走,帮着处理一下有关疫病的事情。”郑森说道。 第六十三章,北港集训(2) 刘德——就是跟着陈光一起画了押的那个孩子——正和一群孩子一起在一条船上帮忙清理甲板。他的爷爷虽然也画了押,算在了移民之中,但毕竟年纪太老,身体不太好,经不起一路的颠簸,刚到台湾就得了病,不久就去世了。至于陈光,这一段时间各种各样的事情也多,完全也顾不得刘德了,刘德就被编入了那些孤儿之列。 郑家打算把这些孩子培养成未来的家丁,所以给他们的待遇倒也还算不错,至少饭是有的吃的。此外就是学各种技术。尤其是船上的技术,因为郑家的根基毕竟在大海上。清理甲板就是最基础的技能了。 “嘿,阿德,你听说没有?”另一个叫黄善(将来也许叫郑善)的孩子拖着一段缆绳走了过来,用肩膀碰了碰刘德说。 “听说什么?”刘德一边低着头擦洗着船板,一边问道。 “有人说郑家大少爷到北港来了,听说他才十三岁,就已经是秀才了。(事实上还不是)这次他到了这里要把我们都找去有事情。有人说,郑大公子是要在我们当中选一个人做书童。阿德,你读过书,能识字,说不定就会被选上呢。”黄善的语气中包含着压不住的艳羡。 刘德听了,却没有做声,当书童的生活自然比如今要好很多。但是刘德并不想从此就成为别人的一个跟班。他只是低下头来,继续擦洗着船板。 黄善的消息倒也不是空穴来风。到了下午,吃过饭之后,一直带着他们的老水手张大彪将他们召集起来: “今天晚上都给我好好的洗个澡,明天一早换上身干净衣裳,跟着我去见大公子。今后的一段时间,大公子让你们干什么,你们就干什么。明白了吗?” “知道了。” “张头,什么事呀?” 下面一片嘈杂。 “都给老子闭嘴!知不知道规矩啊?!马勒戈壁的,谁准你们这帮小兔崽子胡喊乱叫了?老子以前宠着你们,一个个就不知道天高地厚了?你们还有没有王法了?还有没有家规了?啊!?明天见了大公子,谁再这样不知道规矩,胡喊乱叫的,看老子不打断他的狗腿!”张大彪突然生气起来了。 孩子们顿时都安静了。张大彪看到大家都老实了,便继续说道:“你们记住,大公子那是尊贵人,不是俺张大彪这样你们可以随便乱说乱闹的。大公子是慈善人,这次救你们来台湾,给你们饭吃,就是大公子的提议。大公子对你们都是有恩的知道不?大公子对人宽厚,那是他人好,但是你们不能因为这个就没了规矩。知道吗?” “知道了。”这一次倒是没有什么嘈杂的声音了。 “大公子让你们做什么,就老老实实做。大公子不会亏待你们的。大公子问你们谁的话,谁就好好的回答,别人不要乱插嘴。有什么话要对大公子说,先举手,这是规矩,知道不?”“我们知道了。”大家一起回答说。 …… 第二天一早,在北港码头旁边的空地上,这些孩子们正排成了队伍等着“大公子”的到来。到了大约辰时一刻左右,一辆马车在一群士兵的簇拥下出现在大家的视线里。马车在空地旁边停住了,一个半大孩子从车上走了下来。 “这就是大公子呀?”很多孩子都在心里这样想着。 郑森走到这些孩子面前,先是扫视了他们一眼。这些孩子能够活下来,本身就说明他们的身体基础不错。如今经过了一段时间,吃饱了饭,他们的脸上也都有了血色,看起来比那些成年人恢复的还要好一些。 “你们中有哪些人以前读过书,认识字?”郑森问道。 孩子们互相看了看,最后从当中推出了三个孩子。 “只有你们几个吗?”郑森不由得有点失望。快三百个孩子里,就只有这么三个认识字的。 这时候,郑森突然看到一个孩子犹犹豫豫的举起手来了。 “你过来。”郑森看到那孩子畏畏缩缩的样子,便努力的让自己笑得和蔼一点。 那孩子从人群中走到了郑森跟前。 “你叫什么?读过哪些书,认识多少字?”郑森问道。 “大……大……大少爷,我……我叫黄善,我没读过书,我只认得十几个字,都是阿德教我的,我不知道这样算不算。”那孩子指着已经走出来了的另一个孩子说,显然,他还是显得很忐忑。 “当然算!只要会写自己的名字的都算!还有没有?”郑森立刻给出了肯定的答复,他已经明白,在这个时代,他的要求实在是不能太高了。 然而还是只有四个人举手,最后加在一起,所谓识字的人也只有八个。不过后来这些孩子中也有人在和自己的孙子谈起这段往事的时候感叹说:“当初我怎么不把胆子放大一点,步子放快一点呢?那八大金刚里面不就有我一个了吗?”他的孙子就问:“爷爷你当时会写自己的名字?”“当然不会,但是,八大金刚里面的刘地和王存业当时都不会写自己的名字,他们都是事后找刘德教他们的。”这人拍着大腿后悔地说,“你爷爷我当初就是太老实了!” “算了吧,爷爷,你还算是赶上北港集训,已经比好多人强了。”做孙子的最后这样说。 在找到了这八个能“识字”的人之后,郑森又说道:“你们可能也知道,最近有不少人都得上了打摆子的病,这个病很难治,得上了除了求老天爷帮忙,办法真的不多。但是我们虽然没有什么好的治病的办法,却还是有预防的办法的。只要预防得当,染上这种病的可能性就会大大的降低。这样也算是能救人了。只是如今正是忙碌的时候,一般人也都没时间专门去做这事,所以我就想到了你们。 我要传授你们一些用于预防这种疾病的方法,我的时间也很忙,不可能一个个的细细的教你们。所以我只能先给你们八个讲讲,你们八个要更用心一点,回去之后就要靠你们来给他们讲解了。所以你们要更认真更努力一些。明白吗?” “明白。”这些半大孩子都异口同声的回答道。 “那好,你们就先跟我走。”郑森说。他又转过头对张大彪说:“其余的就还交给你,你上午让他们继续活动活动,但是不要太累,吃过中饭之后,就把他们分成八个,算了还是三个组吧,然后让他们跟着他们几个学今天上午我交给他们的内容。” “大少爷,我明白了。”张大彪回答说。 …… 郑森要教给那些孩子的东西其实也很简单,无非就是“打摆子”是被蚊子咬造成的。所以要避免染上打摆子病,就要减少被蚊子咬。要减少被蚊子咬,就要尽可能的消灭蚊子。而要消灭蚊子,就要这样做…… 考虑到这些孩子的基础,所以郑森采取了最为填鸭式的方式:原理是什么你们统统不用管,反正你们现在也懂不了。你们只要记住该怎么做的一二三,并且将它们背得滚瓜烂熟就行了。知道怎么干就行了。 所以,所谓的教其实大部分的时间都是在让那八个半大孩子背那些一二三而已。但就是这样,进度也还是不能让郑森满意,毕竟没有上过学的孩子,在背诵方面还是要比郑森熟悉的,洪家族学的同学以及郑家的那些兄弟们差很多的。在郑森看来最多两刻钟就应该能倒背如流的东西,到了这里,都已经一个时辰了,这些家伙背得磕磕巴巴的。不得已,郑森只好减少了今天预计的背诵量。而且他还估计,只怕等到下午,那些其他孩子的表现会更糟糕一点。然而等到晚上,郑森又过去随机的抽查了一些孩子之后,却发现这些孩子们倒是背得很不错,这让他很有些疑惑,他们是怎么做到的呢? “简单,打一顿比什么都管用。”张大彪回答说,“那几个小子回来之后,俺就跟着那帮子臭小子一起背,等我背来了,我就让他们几个每人拿上一根棍子,然后一个一个的检查那些臭小子的背诵,谁背不来,就打一顿。所以说,人是贱虫,不打不行!” 这样的粗暴的辅助倒是起到了不错的作用,只花了半个多月,基本的一些东西就教的差不多了,这时候,天气也越发的热了起来,疟疾发病的情况也越发的严重了。于是郑森再次找到郑芝凤,打算将手下的那些小孩子派出去了。 “我让一队人送他们过去,顺便让村长们配合一下他们。”郑芝凤说,“我看了一下你的那些计划,虽然不知道有没有用,不过,反正花销也不大。而且砍下那些树木,也能派上一点其他的用场,虽然你用这些树的做法是真有点浪费,但是反正台湾这边别的没有,树木什么的多得是,浪费点杂树也就浪费了,也不算啥。” 第六十四章,灭蚊运动(1) 白有屋最近发现台湾这地方的另一个毛病了——这地方有怪病。最近一段时间,分到这里来的移民已经病倒了两个了。白有屋现在还记得和他一起来台湾的王平病倒的时候。 那是四月初的时候,台湾的天气却已经很暖和了,白有屋和王平一起跟着几个老移民一起到村子边上的林子里去打柴火。(如果没有老村民带着,他们还是不太敢进林子的。)白有屋把柴垛子扎好了,正准备用冲担(一种两头尖的,用于担柴禾、稻捆、麦捆的类似扁担的工具。因为两头都有便于插进柴火捆的尖头,所以在斗殴的时候,也是非常致命的武器。)将柴捆挑起来,却听到王平的声音:“有屋哥,我身上发冷,怕是病了。” 白有屋赶忙向王平看去,只见王平脸色发白,已经开始发起抖来,似乎站都站不稳了。白有屋赶忙丢掉扁担,抢上一步,扶住了王平。 同行的两个老移民也忙赶上前来,其中一个只看了一眼便道:“坏了,怕是打摆子!” 白有屋是北方人,对于打摆子什么的并不太了解,只看那几个老移民脸色沉重,却也知道这怕不是什么好病。 这时候王平已经开始打起了寒颤,话都说不出来了,如果不是白有屋扶着,肯定已经一头栽倒在地上了。 “快,快把他背回去!”一个老移民喊了起来,“回去就放床上,面把所有找得到的东西都给他盖上!” 白有屋也顾不得冲担和柴火了,背起王平就往回跑,那个老移民挑上自己的柴火,捡起他的冲担跟在后面。其他人也都跟着回了村子。 进了王平的屋子,大家赶紧把已经有点冻僵了的王平放到床上,拿过王平的被子给他盖上,看王平还是冷得发抖,他又赶忙回了自己家,把自己的被子也抱了过来。刚刚把自己的被子给王平盖上,就看到刚才提醒他的那个老移民也抱着一床被子进来了。 等那人给王平把第三层被子盖上,白有屋赶忙道:“孔大哥,多谢你了。你真是个仗义的人。” 这位孔大哥却没有搭话,只是长长的叹了口气,过了好一会才说:“都是苦命人,我们不相互帮帮,谁还能帮我们呢?要说王兄弟真是命苦……唉……” 白有屋听了这话,意思似乎不是很好,便赶忙问道:“孔大哥,这个病……” “这个病啊,凶险得很。能不能顶过来,就看他自己的命了。”孔大哥又叹了口气。 两个人都不说话了,屋子里只有王平上下牙齿相碰发出的咯咯声音,显然,即使已经盖上了三床被子,王平还是很冷。 这时候又有一些新移民听说了这事情,也跑来看看。不过孔大哥说:“你们看看也没啥用,先去忙自己的事情吧,这里有我们也就差不多了,真要有什么要帮忙的,我们会喊你们的。”那些人便坐了一下,问了两句就陆陆续续的走了。 就这样过了大概半个时辰,王平才缓过劲来,不再喊冷了。白有屋长出了口气,正想说什么,却听孔大哥道:“快帮他把被子揭了,我到那边去弄点水来。”说完便起身拿起王平屋里的水桶,径直到后面水井那边去了。 白有屋赶忙帮着把王平身上的被子掀掉,这时候就看到王平的脸色几乎在一瞬间就开始发红。 “我好热,我要喝水。”王平呻吟道。 白有屋赶忙拿了杯子,去茶壶里到了一杯水,递到王平的嘴边。王平立刻咕噜噜的喝了下去,他的嘴唇碰到了白有屋的手,白有屋发现王平好像有点发烧。 这时候,孔大哥也已经提着水桶进来了,他将水桶放在床边,问道:“怎么样,发烧得厉害吗?” “好像有点发烧,不过不是太厉害。”白有屋说,同时又伸出手去探了探王平的额头。但她的手刚一碰到王平的额头就一下子缩了回来——王平的额头热得发烫! 这时候王平忍不住的呻吟了起来,没过多久就浑身抽搐了起来。 “快,把他的衣服拔掉!”孔大哥喊道,同时扯过一件衣服就浸在水桶里,然后略微拧了拧就往王平的额头上擦。 这时候王平已经昏迷了过去,孔大哥又赶忙吩咐白有屋用蘸了水的衣服给王平擦身体降温。这次发烧的时间却比发冷的时间长得多,足足有一个多时辰,王平才慢慢醒过来,身上也开始出汗了,又过了大概一个时辰,他的高烧才总算是退下去了。 “暂时没什么事了。”孔大哥长出了口气说。 只是经过这番折腾之后,王平也是疲惫至极,几乎连眼睛都睁不开了,才和两人说了句感激的话,便昏沉沉的睡过去了。 “让他睡睡吧。”孔大哥说,“我们出去吧。” “嗯。”白有屋应了一声,跟着孔大哥出了小屋。 “孔大哥,这次真亏得你了。王平能挺过来,真是全靠您了。”出了屋子,白有屋赶忙感激地说。 “能不能挺过来还不一定呢。明天后天他应该都不错,只是大后天搞不好就要复发,然后又是这样一圈,然后又好两天,接着又发作……我兄弟就是这样没了的……这是命呀……白兄弟,这是命呀……”提到自己的兄弟,孔大哥的眼圈又有点红了。 白有屋不知道孔大哥还有这样的往事,一时间说不出话来。最后还是孔大哥开口了:“我们那批当中也有好些人得上这个病死了的。也有真正挺过来了,到现在还活的好好的的,到底怎么样,就只能看王兄弟自己了。” …… 在王平之后,又陆续的有两个人发了病,而且身体本来就不好的王平也没能挺过去,到五月中旬的时候终于死了。白有屋和其他的几个人一起自己找了些破木板,拼了口棺材,把王平装了进去,抬到村子北边的一个小山包上埋掉了。 埋葬了王平,白有屋和其他的一些人就顺着小路下了山,准备回村子去。无论如何,生活总是还要继续。转过一片小树林,村庄就在眼前了,白有屋却发现,远远地路上来了一群人。 “这是?”白有屋睁大了眼睛。这些人显然不会是是那些生番,因为在那群人中有几匹马,猎头生番的手里可没有马匹,就算有,他们也不会伺候。而且领头的人手里还有一面旗子。生番们可不会奢侈到用布匹来做旗子的地步。 那些人渐渐的走近了一些,白有屋渐渐地看清楚了,那是一群郑家的士兵和一群半大小子。 “东家的人来又有什么事情呢?”白有屋这样想着。 “有屋叔!”突然在那群人中有人朝着白有屋喊道。接着白有屋就看到一个人从队伍里跑了出来,一直跑到他的面前。 “这不是阿德吗?你们怎么到这里来了?”白有屋一下子认出了当年和他在一个移民营地里呆过的刘德。 “大公子有差事派我们做。”刘德很是得意的回答道。接着他又问道:“有屋叔,你们刚干完活回来?” 听到这个问话,白有屋却楞了一下,过了一会才指着后面的那个小山包说:“我们刚刚在那里把你王平叔埋了。他没福气,当年当流民的时候,一路上那样艰难都没有饿死,如今刚到个能吃饱饭的地方,却病死了。” 刘德听了也愣住了,过了一会儿才问:“王叔得的是什么病,可是疟疾打摆子?” “疟疾”这个名字白有屋并不熟悉,但是“打摆子”这个俗称他还是明白的。于是他也吃了一惊,问道:“你怎么知道这个病?你们那里也有人得上这个病了?” “有屋叔,我们那里倒是还没有人得这个病。不过大公子这次派我们过来,为的就是这个病。”刘德回答说。 “你们有能治这个病的药?”白有屋惊喜的问道。连续的有人得病,并且有人病死,让白有屋的心理压力也很大,任凭是谁,刚从饿死的命运中逃出来,吃上了饭,又怎么愿意病死呢? 然而,刘德却摇了摇头说:“有屋叔,这个病呀,现在还没有什么特别有效的药,就是那些勉强能治,却不一定治得好的药,也不是我们一般人用得起的。” “唉……”听到这话,白有屋忍不住长叹了口气。 “不过有屋叔,我们虽然没有药治疗这个病,但是大公子却教了我们怎样预防这个病,哦,就是说怎么样能不得这个病。大公子派我们到这里来,就是为了把这些法子教给大家,让大家不得病。” “真的?”白有屋又高兴了起来,他还没有染上这病,能不得病当然最好。 “当然了,要不大公子派我们来干啥。大公子翻了很多书,又请教了很多中国医生和泰西医生才找到这些办法的。”刘德带着点炫耀的味道说。 “大公子真是好人。观音菩萨一定要保佑大公子长命百岁,公侯万代。”白有屋先是双手合十,祈祷了一句,然后又说:“阿德,怎么才能不得病?” “这可不是一个人能做得到的,这要和村长说,要全村动手才行。”刘德回答说。 第六十五章,灭蚊运动(2) 郑森记得在我华夏四方来草的那个时代里,对我们中国有一句非常常见的评价,那就是:中国人就是一盘散沙。很多人甚至将它当成了我们民族特有的缺陷,不甘沉沦的,想要改变它,至少是指出来引起疗救的希望;而那些精神白种人或者精神大和民族同样也会以此作为中国人是劣等人,必须接受殖民三百年,甚至是理所应该被淘汰掉,否则就是拖人类的后腿,就是天理不容的论据。 郑森上辈子的时候对这个问题也产生过疑惑。不过到了这个时代,这个问题到底是怎么回事,郑森反倒是渐渐地想明白了。上辈子郑森读书的时候,最不喜欢的科目第一就是政治课了,当时郑森觉得那门课上都是些假大空的骗人东西。然而如今回想起来,郑森却越来越发现,其实并不是这样,政治课上的确有很多胡话和鬼话,但是也一样有真话,而且是赤裸裸的,血淋淋的真话。比如“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所以,直接的物质的生活资料的生产,从而一个民族或一个时代的一定的经济发展阶段,便构成基础,人们的国家设施、法的观点、艺术以至宗教观念,就是从这个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因而,也必须由这个基础来解释……好像是这样说的吧?”郑森想道,“中国人像是一盘散沙其实用这种理论也很好解释,那就是一盘散沙的上层建筑源于一盘散沙的经济基础。如今中国的经济基础就是小农经济。小农经济是一种自然经济,对于交换的需求非常小,所以哪怕是一个小小的村庄,也完全可以基本上和外界不来往。他们和外界既然没有来往的需要,自然也就没有团结的需要,自然就是一盘散沙!” 接着郑森又想起了自己了解的一些其他民族的历史,于是进一步发现,一盘散沙什么的并不是中国独有的特性,任何还处在小农经济时代的民族几乎都有着这样的特征。欧洲的那帮子“我老大的老大不是我的老大,我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的家伙就不说了,如今的德川幕府统治之下的日本又何尝不是如此? 作为一个曾经的理科生,郑森又习惯性把理科的那一套知识拖了出来:“一盘散沙其实就是组织度不高,组织度不高其实就是系统内的熵值太高。‘孤立系统的熵值永不减少,熵在可逆过程中不变,在不可逆过程中增加’。要提高组织度,就要减少系统内的熵值,就要从系统外获得负熵,也就是获得系统外的能量。欧洲之所以最先玩出了工业革命,这不见得是他们智商高,而是因为通过殖民活动,他们不断地从其他地方获得了资源和资金,这就是系统外的能量,这就是系统外的负熵。有了这些,系统内的组织度才能不断上升,整个国家才能不是一盘散沙。这虽然不见得是组织度高的充分条件,但它几乎可以算是提高组织度的必要条件了吧。” 郑森觉得,如今的郑家,完全是有条件至少在台湾改变一盘散沙的小农经济的。如今的郑家,通过海贸可以获得很多的收益,这就等于是从系统外获得了负熵。只是拥有了从系统外获得负熵的能力只是一个必要条件,要想提高组织度,还必须有切实的行动。在此之前,郑家对于在台湾的移民的管理是非常的粗放化,基本上就是在台湾有搞了一套小农经济。这在郑森看来实在是不可容忍。 “首先通过免疫手段,将北港的管理阶层和各个村之间的联系强化起来,这样建立起一个从北港延伸到各个村的网络。这是强化组织度的第一步。接着其实还可以通过引导那些农民进行经济作物栽培,而不是单纯的粮食的栽培来打破封闭的小农经济,有哪些东西比较适合在台湾种植呢?甘蔗、胡椒、樟脑、还有什么呢?好像……好像罂粟也可以!而且来钱绝对快!”一个想法像火花一样在郑森的脑袋里闪了一下。 “当然,这东西我们的人绝对不能碰,只能卖给别人,比如欧洲人,比如阿拉伯人,或者还可以偷偷的卖给满洲鞑子,既可以毒害他们,又可以增加他们的财政压力。嗯,我们可以宣传说这东西是多用途药物,可以治疗很多种疾病,还可以让人消除疲劳,精神百倍。我记得皇太极这货身体好像不是很好,他的事情又超级多,既要盘算着怎么和明朝斗,又要盘算着怎么坑死那些弟弟,攘外安内一起来,再加上有接收了林丹汗的后宫,身边又是大玉儿,又是小玉儿的,一定经常会感到精力不济的。说不定咱们就能把皇太极弄成一杆大烟枪呢。然后上行下效,搞得不好就能把八旗弄成一手拿刀枪,一手拿烟枪的新式军队呢。”想到这里,郑森不由得被这样美好的前景深深的打动了,以至于完全忘了考虑他的这个主意将如何改变世界。 “鸦.片被吸食的历史非常悠久,但是大规模的扩散却是在十七世纪中后期,那时候中国的皇帝郑森,大量的种植并且向全世界倾销这种毒品,最巅峰的时候,整个欧洲有一半的人口吸食鸦.片,整个世界市场上百分之七十以上的鸦.片源自他控制下的集团,而台湾这成了世界上最大的鸦.片种植基地。为了强力推销鸦.片,这位大皇帝甚至不惜多次发动战争(对印度的,对土耳其的,对欧洲的,对美洲的)。因此很多历史学家将这位大帝称为世界上最大的武装贩毒集团的首领,世界上迄今为止最大的毒贩子。 当然,中国人对此有不同的看法,他们辩解说,在那个时代,人们对于毒品的危害的了解并不深入,所以那时候鸦.片还只是一种合法的普通商品,甚至在中国国内,它也是完全合法的。 但是我们却也注意到,郑森在本国对鸦.片从种植到销售到使用,都征收非常高的税务,整个税率甚至高达百分之五千到百分之六千。这使得鸦.片在中国的价格一直高得价比黄金。因而无法被广泛使用。在其后的几百年中,中国都是世界上吸毒者的比例最低的国家。而对于走私鸦.片的行为,这位世界上最大的鸦.片贩子却制定出了严苛到惊人的法令。这一法令除了规定任何参与鸦.片走私的人都将被处以死刑之外,更规定将没收罪犯的所有财产。而且这一判决没有追溯期限。这意味着政府部门随时可以以‘依据最新证据,某物品是走私鸦.片的罪犯隐藏的财物’的借口,拿走他们的亲人身边任何的财物。虽然中国人将这一政策辩解为和‘食盐专卖’一码事。但这骗不了人,走私食盐的处罚从来没有这样严厉过……” ——摘录自《鸦.片的历史》,英格丽·达西(法国)著。 就在郑森构想着他的下一步目标的时候,刘德也正在依照他的教导,在村庄里推进全新的卫生工作。 “工作不能留死角!在村庄围墙里面,任何的可能藏匿蚊子的草丛都必须清除,任何积水都必须填平,避免滋生蚊子!村庄附近半里范围内的树林应该被砍掉,茅草应该被烧掉。这个范围需要逐步扩大。水田里面必须套养泥鳅、青蛙!禁止任何人捕杀青蛙。除此之外,在村子里面我们还设置了好几个火塘,每隔一段时间就焚烧一些杂树茅草,利用烟雾驱赶蚊子。”刘德先是背出了他在北港背下来的那些内容,然后对张村长说:“村长,大少爷说了,主家明年要到爪哇那边购买一批番人女人,保证都是身体好能生养的。价格也绝对便宜,绝对不赚大家的钱。只是人数肯定还是有限的,从半个月之后开始算,那个村子发病的人按比例最少,那个村子就能分到更多的女人。另外大公子也会亲自到各个村寨去转一圈,看看大家的卫生工作做得怎么样,做得好的,也有多的女人分。” “哎呀,阿德兄弟,这可不公平呀。”张村长立刻就喊了起来,“阿德兄弟,你看呀,我们村和别的村子不一样,我们距离林子近呀,你看那边全是大片的林子,而且还都靠着我们的水田。按你说的,这打摆子是林子里面的蚊子传染的,我们村的人染病的机会本来就比他们大呀,这要比染病的人数,我们可是就肯定吃亏了!阿德兄弟,我知道这事情轮不到你做主,但是你看您能不能和大少爷讲一下,这样算不好,我们村应该是两个染病的顶人家一个才公平。” “张村长,等我回去了要是还有机会见到大公子,我就和他讲一下。”刘德回想着郑森教他们这些的时候的情况,觉得郑森好像并不是一个很难打交道的人,于是就这样回答说。 “哎呀,那就真的多谢你了。唉!”张村长突然又想起来什么了,忙说道:“阿德兄弟,你看我们的水田距离林子近,我们干脆每天出去干活之前,就近弄些乱木头在田间点起烟来,熏熏蚊子,说不定也能有用!” 第六十六章,灭蚊运动(3) 村子里不少的人其实对于打摆子的病是蚊子传播的并不太相信,连带着自然也就对要用这些麻烦的办法防蚊子不以为然。这种情况在老移民中更为普遍。在他们中的很多人看来的不得这个病完全是瘟神爷看你顺不顺眼,跟其他的毫无关系。什么蚊子会传播打摆子,那完全就是无稽之谈。有那个什么除草呀,砍树呀,填坑呀什么的功夫,还不如给瘟神爷上柱香呢。 有了这样的想法,这些人自然对这些事情没什么动力了。不过分女人的承诺却改变了这一切。移民中小伙子多,姑娘却基本没有,抢生番的女人虽然是个办法,但是那是要用命去换的,而且生番也没有这么多的女人呀。尤其是如今一下子又多了这么些新移民,这个问题就越发的严重了。所以,虽然他们,甚至包括张村长在内,都不相信这个病和蚊子有关系,也不相信靠这些招数能减少蚊子。但是考虑到大公子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过来查看,要是做的不好,村子里面到处是水坑,到处是杂草,那大公子一生气,怕是一个女人都分不到了。 因为担心村子里的那些家伙没想明白里面的厉害关系,当天晚上,等刘德他们睡了,张村长将全村的一些年轻人叫到了自己家里。 “这个什么卫生运动,大家都知道了,是要干活的。大少爷既然说要来看,就肯定会来看的,就算他不来,也会派人来的。如果他来了,看到我们村根本就没把他的话当一回事。你们说大少爷会怎么想?他会不会生气?” “那还用说。肯定觉得我们不给面子。肯定很生气了。”一个村民回答说。 “是呀,你们再想想,大少爷那是什么人?那是我们得罪得起的吗?人家郑家,拔一根毛出来,就比我们所有的人的腰捆在一起都粗。我们一大堆的事情要求着东家。得罪大少爷,那不是自己给自己找不痛快吗?就算大少爷宽厚,不和咱们计较,他手下的人就能让咱们轻松?咱们如果让大少爷一天不痛快,他们就能让咱们一辈子不痛快,甚至儿孙都不痛快。别的不说,这分女人的事情,还不是大少爷说了算,咱们要是让大少爷脸上不好看,别说今年没得分,以后怕都没的可分了。而且不光女人没了,耕牛呀什么的怕也是要被人家卡了。所以呀,这个卫生运动,它关系到将来能不能传香火,绝对是村里的第一件大事情,大家都要出力才行。你们大家谁出了多少力,有没有耍滑头,我老张是看得到的。我们大家也是看得到的。谁要是偷奸耍滑,坏了我们村的大事,到时候别怪我老张翻脸无情。”张村长接着说。 “村长,这道理我们大家都明白了。这事情绝对是不能耽搁了,不能弄坏了的。谁他妈的要偷奸耍滑,出工不出力什么的坑了大家,我们都不会放过他的。在这地方,又没有官府,又经常有生番,死掉一两个人,还不是常事?”一个小伙子接口道,话里的意思竟然颇有点杀气腾腾的。 “你们回去了,要跟其他人把这个道理讲透了。这不是灭不灭蚊子的事,这是事关大家的香火的事情。你们可以告诉他们,谁他妈的敢偷奸耍滑,老子认得他,老子的刀子不认得他!”张村长也露出了腾腾的杀意。 其实这也正常,在这样的一处到处都是生番的地方能站稳脚跟,还能到生番那里抢女人的村子的村长,要不是这样,倒还奇怪了。 “小武,你明天带上几个人在村里除草填坑;王三,你明天负责把烟点起来,村子里的,还有水田那边的,都归你管;宋小二,你带上几个人负责把靠村子的那篇小树林砍了。” “几个人那里砍得完?”一个后生说。 “又不是要你一天砍完。”张村长说,“只是不要耽误了就行了。还有,你们进树林砍树的,要穿上长衣。这是刘德小兄弟交代的,一定要照着做。人家现在跟上了大少爷,又还在村里,明天干活他多半要去看,看到咱们不照着他说的做,万一在大少爷那边说点什么,咱们不就白做了吗?哦,对了,进林子之前,先用捣烂的蒿草把露出来的手呀脸呀都抹一遍。这个也要照着做,知道不?” “放心,村长,绝对不拖咱们村的后腿。咱还想着要个媳妇呢。”宋小二回答说。 “还有白有屋兄弟,我看刘德小兄弟好像和你很熟?”张村长又说。 “我和刘德勉强算是老乡,都是河南人。只是不是一个府的。逃荒的时候也在一起当流民,后来也一起被东家招募到了台湾,来之前在一个营地里,来的时候在一条船上。所以还算是熟悉吧。”白有屋说。 “那就是患难的交情了。”张村长说,“有屋兄弟,你明天就陪着刘德兄弟,要是其他兄弟有什么做得不对的,你就帮着说两句好话。你看如何?” “村长,这时就交给我吧,都是一个村的,咱也要给村里出力呀。要不然还怎么在村里混?”白有屋说。 “那好,明天就这样干起来。哦,对了,李富贵,你明天能不能到河里去弄条鱼出来,咱们也得请刘德小兄弟吃顿好的呀。”张村长说。 …… 有了这样的一番动员,村子里的行动倒是格外的迅速。第二天一早,刘德刚一起床就发现村子已经笼罩在蒿草燃烧冒出来的烟雾当中了,他穿好衣服,推开门一看,就看到村里正忙成一团,有些人拿着锄头正在锄野草,有些人正在担着黄土在填坑。空气中燃烧蒿草的烟味也说明,熏蚊子的事情也正在进行中。 “阿德,你这么早就起来了?”旁边传来白有屋的声音。 “有屋叔。大家这就干起来了?”刘德转过头,看见白有屋从那边走了过来。 “我们其实也没起来多久。”白有屋说,“阿德,你洗漱了没有?还没吃过东西吧?要不你先洗把脸,吃了早饭,我再陪着你四下走走,看看乡亲们干得对不对。” “有屋叔,你等我擦把脸。”刘德说,然后赶忙进了屋子,拿了个瓢,去水缸里舀了一瓢水,囫囵的洗了个脸,便又出来,对白有屋说:“有屋叔,我们去看看吧。” “啊,你还没吃东西呢。”白有屋说。 “顾不上了,大家都在干活了,我还能慢悠悠的吃东西?”刘德说。 “也好,我这里有两块饼,你拿着,咱一边走,一边吃。”白有屋递过来两块饼。 “多谢了。”刘德接过饼,咬了一口,又用含糊的声音说:“有屋叔,今天有人去砍树吗?离村子不远有一片树林是要砍掉的。” “有呀,宋小二带着一些兄弟正在那边忙呢,要不我带你去看看。”白有屋说。 “好呀,我们一起过去。” …… 两人很快出了村子,走了不过三十来步,就到了一片小树林边上。刘德看到一群人正穿着长衣,脸上手上涂得花花绿绿的,正在那里砍树。 “小心了!要倒了!”一个砍树的人停下斧头高喊道。大家也都停了下来,望着那棵树慢慢的朝着一边歪过去,然后轰的一下倒在地上。 几个人便拿了斧头上去,削掉了枝叶,接着又有人来,将树干拖了出去。 “我们近前些吧。”刘德说。 “好啊。”白有屋说,“阿德,先到这边来,脸上手上抹上点蒿草汁液。” 刘德走上前去,看到在一个木桶里,放着大半桶的捣烂了的艾蒿,浓烈的香味扑鼻而来。刘德将手伸进桶里,捞起一些捣烂了的艾蒿抹在自己的脸上和手上。然后和同样在脸上和手上抹上了艾蒿泥的白有屋一起走到了小树林里。 这片小树林中的树木并不算密集,所以树下还有不少的灌木和乱草,两人从这里走过,碰动了这些灌木野草,便立刻有各种飞虫飞了起来,其中蚊子也不在少数。好在两人身上都散发着浓烈的艾蒿气味,那些蚊子都被这气味熏跑了,倒也不来叮咬他们。 “这里蚊子可真多。”刘德说。 “可不是吗,到了晚上真是咬死人。要我说,就是没那回事,这片林子也该清干净了。”白有屋回应道。 这时候已经有人把刚才砍倒的那棵树被劈下了的枝条捆成了一捆,用冲担挑了起来就往水田那边去了。水田那边也开始冒出了烟雾。 “阿德,你看怎么样?”白有屋问道。 “做的不错,很不错,完全和大公子教我们的一模一样。”刘德说道。 宋小二也已经看见了两人,正走过来,就听到这话,自然是非常高兴,便对刘德说:“阿德兄弟,你昨天教我们的东西,我们可是一点都不敢走样呀。日后您回去见了大少爷,可要帮我们村说几句好话。” 第六十七章,经济作物种植园(1) 一转眼已经是七月份了,灭蚊运动还在如火如荼的展开着。台湾的各处移民村庄都整日里笼罩在燃烧艾蒿的烟雾中,就像亡灵的墓园整日笼罩在黑暗天幕之下一样(这充分说明了郑氏家族,这个后来顽固的阻碍了民族融合,并且在全世界掀起了殖民掠夺狂潮的势力的邪恶本质,从一开始,他们就是这个世界上的亡灵天灾。)的时候,郑森正在和刚刚赚了一大笔佣金的贝尔·格里尔斯谈一桩新的生意。 “贝尔,你知道古柯吗?”郑森问道。 “当然知道,这是一种南美洲的小灌木。我听我的朋友凯文提到过它,它的树叶放在嘴里咀嚼可以提神并补充体力,据说南美的土著在干活的时候经常会咀嚼它。”贝尔回答说。 “啊,我知道您正在为自己的环球旅行积攒资金。我愿意给你一些帮助,让您能够更轻松的进行这样伟大的事业。我正打算租下一条船,让它进行一次环球航行,船上需要一位博物学家。我想,这对您会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如果你愿意继续接受我们的雇佣的话。您不需要承担太多的工作,只需要为我帮一些忙。而且我会根据您的工作情况付给您佣金。你看怎么样?”郑森的身子前倾,望着贝尔的眼睛,突然提起了另一件事情。 “我可以先知道,您希望我做些什么吗?”贝尔并不是一个一听到钱,就立刻失去了理智的人,相反,哪怕他刚刚往自己的胃里倒进了一两磅的苏格兰威士忌,醉得已经分不清鸡肉味和牛肉味的区别了,但只要听到“钱”这个单词,他也能立刻清醒过来。 “这条船上面将有一些中国海员,您知道我正在培训能操作西式帆船的中国水手。这次环球航行是我对他们中的佼佼者的一次锻炼,他们将作为实习的船长和二副和泰西的船长水手们一起操控这条船。我希望您到了南美之后,能为我带回来古柯树的种子,当然有活的树苗也不错。如果有善于种植他的技术人员,包括当地土著,您也可以带一两个回来。” “这没有问题。”贝尔说。 “还有,我从一位传教士那里知道,在南美,有一种叫做金鸡纳的树,它的树皮可以用来治疗疟疾。我想,您应该知道这东西的价值。我需要您在南美找到这东西,将它带回来。如果您能将它带回来。并且向我们证实了这正是金鸡纳,我可以给您整整四十枚西班牙金币,您看怎么样?”郑森问道。 “这种植物有标本吗?或者图画也行?”贝尔说。 “没有,那位传教士也只是听说而已,他也没有见过这东西。”郑森说,“不过他提供了大致的范围,在秘鲁一代。我想,当地的土著也许知道。” 贝尔想了一会儿,说:“我可以接下这个任务,当时我不保证一定能成功。而且为此我需要进入南美的丛林。这很危险。所以我要求将这个任务的报酬提高一点,少将军八十枚金币如何?” “不不,贝尔,你要价太高了。”郑森摇着头说,“你是博物学家,到了南美,就算没有我的这个任务,你也会进入丛林去看看的。这个价钱,直接到当地,都可以雇用一支探险队了。” “但是,他们在找到那东西之后,可能将它卖给其他的很多买主。”贝尔说。 “贝尔,如果这种东西我真的能独占,那哪怕给你五百个金币都可以,但是,你想,一个传教士都知道这种传言了,如果真的有这个东西,别人一定也能找到它,所以我根本不可能形成垄断。”郑森说,事实上也是如此,在郑森的记忆中,西班牙人用该就是在此前或者此后不长的时间里发现了金鸡纳对于治疗疟疾的作用的,而秘鲁正是西班牙的殖民地。所以垄断是不可能做到的。 “少将军,如果我为了其他原因进入丛林,也不会在那里待太久。多半也不会刻意去和土著打交道。和土著打交道可是一件危险的事情。无论如何,你应该给我一点这方面的补偿。”贝尔坚持说。 “好吧,贝尔。你知道我一向慷慨。只要你进入了丛林,在那里面忙碌了十天以上,无论有没有找到金鸡纳,我都给你五枚金币作为报酬。不能更多了,贝尔,不要太贪心。”郑森坚定地看着贝尔的眼睛。 “好吧。那就这样吧。”贝尔看着郑森的眼睛,觉得这应该就是底线了,于是便点了点头。 “很好。”郑森笑了,“如果你还找到了其他有意思的东西,也可以带给我,说不定我会很喜欢,并且为它再给你一些钱呢。” …… 前脚送走了贝尔,郑森刚坐下,就有人进来禀告:“大少爷,去缅甸的人回来了。” “不错,很快呀。我们出去接他们。”郑森点点头说。 这批去缅甸的人主要是去办两件事情的,第一件事情是购买罂粟种子,聘请精通罂粟种植以及收割熬制鸦.片的技术人员,另一件事情就是顺路购买妇女。 其实依照郑森的本意,他更愿意到日本去买些日本女人,或者到朝鲜去买一些朝鲜女人回来的。毕竟从中国人习惯的审美的角度来说,日本人和朝鲜人在外形上还是和中国人更接近一些,在中国人的眼睛里,她们比南洋的那些人要更漂亮一点。 只是日本如今锁国锁得越发的厉害,根本就不允许日本人出境。而朝鲜,至少目前,郑家还没有开辟出到朝鲜收购人口的渠道。 “如果我记得不错,有那么一年,皇太极杀入朝鲜,迫使朝鲜和大明断交,并成为满清的属国。”郑森突然想到,“现在朝鲜依旧是大明属国,这一战应该还没有进行。据说这一战之后,满清抢走了大量的朝鲜人口当做奴隶,其中女人应该也不会少。到缅甸的人已经回来了,罂粟是一年生的东西,到明年应该就能出鸦.片了。而且明年这时候,西式的捕鲸船也应该有不少了,加上那几条夹板船,冒充一下西洋海盗,也是没问题的了。不知道皇太极到底是什么时候下手的。到时候就可以趁火打劫,冒充西洋海盗和倭寇,顺手把济州岛抢过来。这个到可以用来养马,而且作为基地可以辐射很大一片区域。除此之外,不管朝鲜军队有多烂,满清在和他作战的时候也总会有伤员的吧?到时候也可以把鸦.片烟作为疗伤圣药出售给我大清的巴鲁图们,从他们那里换一些女人出来应该是没啥问题的吧。只是不知道到底是什么时候,总之,这些经济作物的种植必须加快了。” 这样想着,郑森已经走到了院子门口,看见一个大汉正在那里等着。 这条大汉叫做洪旭,是郑森的老爹的部将,在原本的历史上,当郑芝龙降清之后,洪旭转而追随郑成功,致力于反清复明,是郑成功最重要的部将之一。这一次去南洋正是他负责的。 “洪叔叔!”郑森首先向洪旭行礼道。 “哎呀!怎敢劳少将军相迎。”洪旭也赶紧还礼说。 两人一起往里面走,郑森便问:“洪叔叔,这次的事情如何?” “倒是不辱使命。”洪旭回答道。 “洪叔叔,我们进去再细细说。”郑森说。 两人进了屋,分宾主坐下,便有人送上茶来。郑森对那些仆役小厮道:“我有要事与洪叔叔商议,你们可以退下了。” 那几个仆役小厮便退了下去,顺手关上了门。 “洪叔叔,罂粟的事情如何?”郑森问道。 “少将军,罂粟这东西在缅甸算不得什么,到处都有。属下已经买回了四百来斤的种子,还有擅长种植此物,善于熬制鸦.片的人手也都带回来了。一共有二十多人。而且依照少将军吩咐,这些人也都能说汉话,其中有几个还是汉人。” “不错,这事情办得好。把那些人带到我三叔那里,让他安排这些人到各个村子附近走一走,看看什么地方适合种植罂粟。”郑森道。 “属下知道了。”洪旭拱手道。 “还有采买女子的事情如何?”郑森又问道。 “少将军,南洋各国之间征伐不断,本来就有掠夺彼国女子贩卖的习惯。所以采购女子其实倒也容易。属下这一次去了六条船,买回来了四百五十二名女子。这些女人身体都还不错,只是船上装得太满,天气又热,就发生了疾病,好在处置及时,只死掉了三十一人。如今还剩下四百二十一人,都是正能生养的女人。只是样子着实不好看。”洪旭回答说。 郑森自然知道所谓的“处置及时”是什么意思。那意思就是一旦发现有人生病了,便立刻抛进海里去,免得传染。那些被买来的女子,在途中不幸生了病的,怕都是活生生的被抛进了大海的。在那个时代,跨过的人口买卖中的货物,都是如此。这还是短途,要是长途的,比如从非洲海岸到美洲,每条运输黑奴的运奴船上,都会有接近四分之一的货物会被如此处理掉。而在这个时代的人看来,这不过是很正常的事情。 第六十八章,经济作物种植园(2) 依照郑森的构想,台湾的社会基层的组织形式要渐渐地从封建经济的小农的村庄,转变为资本主义的种植园。虽然看起来都是在种地,但是在郑森看来,他们确是有着根本的区别的。小农的村庄是完全独立于外界的,它完全能自己关起门来过自己的日子,什么大明大清什么的都和它无关。但种植园却是非常依赖于外界的市场的,它获得收益的效率更高,同时外界的任何变化都会影响它,所以种植园天然和外界联系更紧,干预外界事物的主观意愿也更高。所以综合而言,种植园经济的组织度是明显高于传统的农业社会的。 “只是如今移民过来的那些人,一个个的还都只想在台湾重复他们在老家里被摧毁了的生活模式。好在如今他们都缺女人,这可是传统的村庄模式没法解决的大问题。一定要善于运用这一点,将台湾的那些村庄引导到种植园的道路上去。”坐在前往某个村子的马车里,郑森这样想着。 “大公子。”从车窗外传来了一个声音,那是在旁边护送的一个军官的声音,“前面就快到岗西村了。” “哦,我知道了。”郑森点了点头,又低下头拉看了看手中的那幅颇为粗劣的地图,依照地图,绕过前面的一个小山包,岗西村就该到了。 这是郑森这次巡查中最后的一个村子,也是最深入台湾内陆,地理位置也最高的一个村子。在军官的督促下,士兵们也都提高了警觉,因为这里已经是猎头生番经常活动的区域了。 不过生番并没有来袭击,一行人顺利的到了西岗村。 “阿德,你上次就是在这个村子教他们怎么灭蚊吧?”下了马车,郑森对穿了一身军服跟在旁边的刘德问道。 “少将军,就是这里。”刘德回答说,“这西岗村很不容易,一边要种地,一边要防着生番,一边还要灭蚊——不过他们还是干得很不错的。自从五月底之后到现在,都没有再出现新的病例了。少将军你看,就在那边,原本是一片林子,隔着村子也就几十步远,如今也已经被清理干净了。” 郑森点了点头。刘德又指着那边还在冒着烟的地方说:“少将军,那边是他们的水田,他们一直都再按少将军的部署驱蚊子呢。” 这时候,张村长他们也都站在路旁迎接了。郑森来之前其实并没有通知他们。不过因为此前他已经去过好几个村子了,所以张村长他们其实也不是毫无准备。 见到郑森,张村长带着几个人赶忙上前来向郑森跪倒行礼:“草民张三蛋叩见少将军!” “你们都起来吧。”郑森说,“先带我进村子看看。” 张村长便站起身来,带这郑森他们进了村寨。看得出村子里还是准备的不错的,道路相当的干净,路上看不到各种粪便。郑森微微的点了点头。然后对跟在身后的另一个人说,“你看这块地方如何?” 那人回答道:“这个村子地势比较高,村子边上的那处小山包向阳的一面就很不错。” …… 几天之后,张村长得到了一个通知,他们村得到了六个女人的名额。让张村长赶紧带上人和钱,把那些女人领回来。 六个女人,对于一个有四百多个男人,而且三分之二以上全是未婚青壮年男人的村子来说,是少了一点,不过和其他村比起来已经算多的了。张村长自然没什么不满意的。不过更让他高兴的是这样一条消息:少将军看到村里女人实在太少了,所以打算继续购买更多的女人,只是这卖人是需要钱的,这个钱总不能让少将军掏吧?所以村子里面要买老婆的,就需要自己准备好足够多的钱。 老实说,在台湾,张村长还真没有太用过钱,每年不过是把该交的粮交上去,上面也会发下一些铁器耕牛什么的,反正都算是郑家的佃户,那还用得上什么钱?村子里存粮倒是不少,但是这钱,却真是没有多少。为此张村长心里还真有些直打鼓的。 到了北港,张村长先是和一群人被安排在一个大房子里住了下来。条件很一般,睡的是大通铺,不过倒是非常干净。张村长以前也过过很多苦日子,睡大通铺倒也不会让他为难。而且他发现被安排在这里住着的都是各个移民村的村长,其中还有不少人都是他的老朋友,住在大通铺里正好可以叙叙旧。 大家在一起谈,谈得最多的当然还是关于女人的事情。一了解,张村长发现他们村分到的女人还真算比较多的。而所有的村长都一致认为,女人还是远远不够。 “嘿,我听说,只要我们自己出钱,少东家可以帮我们买。”一个人说。 “这倒是好事情,只是我们哪里来的钱?”张村长赶忙说。 “我听说少东家也收粮食,可以用粮食换钱。”一个人回答说。 “这倒不错,只是你们村的人都有很多存粮吗?”张村长皱着眉毛问道,相比其他村子,他们的粮食出产一向就不算多。 “粮食多少银子一斗?”也有人问起了价钱。 “不知道,不过,我估计不会太值钱。”有个人说。 “老.胡,你说说为啥?” “我们刚到台湾的时候,自己的粮食还没种出来,都是东家接济我们粮食的。那时候,东家的粮食从哪里来的?从松江买来的?” “老.胡别卖关子了,快点说!”有人不耐烦了。 “好吧,我有个兄弟,在船上干。他告诉我,东家的粮食都是在占城,也就是南洋那边买来的。占城那边虽然远,但是粮食便宜得很,装上船,运到松江,按照松江的价格出手,能赚到三四倍的利钱。东家收我们的粮食,要是价钱高,那还不如直接到占城那边去买呢。我估计,东家出的价钱能比占城的价钱稍微高一点,就是非常有良心了,毕竟从我们这里运粮食到松江,比从占城运,还是能节省出一些运费的。”老.胡慢悠悠的说。 老.胡的话让很多打算靠卖粮食来换女人的人都颇为泄气,如果粮食的价格是按汉地的价格,哪怕低一点,认真干上几年,买女人还是做得到的,但是如果按占城的价格,就算高一点,又能高到哪里去呢?这买女人的事情,怕就难说了。 “这粮食不值钱,那什么买女人呀?” “也不是没办法。东家招呼人进山伐木,出价就不低。另外我听说东家有意在台湾种植甘蔗和罂粟,这两样东西,都比粮食值钱。” “甘蔗我知道是啥,这罂粟是什么?”张村长赶紧问道。 “听说是一样药物。”老.胡说。 “老.胡,你怎么知道这么多的?”有人问道。 “我比你们早到一天,就一直在这里瞎转悠,遇到我那个兄弟,他前些天跑了一次南洋,就是到那边去买女人的。这事情就是他说的。我估计呀,明天上面说不定就会和我们谈这事情。” …… 和老.胡预计的一样,第二天就有人将这批村长带去了港口那边,先是让他们抓阄分女人,这里面也没什么讲究,反正南洋女人都太黑了点,不算漂亮,而且这些女人的年龄相差也不大,都处在能生养的阶段。 张村长排在第四个抓了阄,挑出了六个女人。然后就是看其他人抓阄,一个上午,基本上都是这事情。到了下午,就有东家派人来,说是有事情要通知他们。村长们就一起集中到北港城的校场上,听一位军爷讲话。 “乡亲们,我们知道,大家如今都吃饱饭了,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要找个女人传宗接代了不是?所以,今天呀,我老洪就和大家讲讲这个女人的事情。” 一听到是这个事情,所有的人顿时都安静了下来。 “要说要个女人其实也不是多难的事情,只要能拿出银子来,还担心没有女人?”洪旭继续喊道,“只是乡亲们呀,这种田要种出银子来却不容易。所以今天我老洪呀,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些赚钱的路子。 要说来钱最快的路子,如今有两样,一样是进山去砍木头。只要愿意去,认认真真的干,一年功夫,就能挣到够买一个南洋媳妇的钱,要是干得好,干上两年,说不定,一个能说汉话的媳妇的钱都能挣出来。 第二种法子就是种甘蔗,种罂粟。我们如今高价收购甘蔗和生鸦.片。只要你们愿意种,我们可以借你们种子,而且还可以派师傅手把手的教你们怎么种。等到成熟了,我们都按预定的高价收回去。种得好的话,两年功夫,最多三年,就能挣到一个南洋媳妇的钱了。那也很不错呀,你们说是不是?而且这个法子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它是个长久的买卖,我们什么时候都需要这些东西。 最后一条路子就是给我们郑家当水手,当兵。只要你身体够好,当水手,当兵,打一次仗,赢了得到的奖赏银子,就够你们去买一个南洋媳妇了。不过估计那时候,你们就已经看不上那些南洋媳妇了,因为只要当兵或者当水手满了三年,我们就保证能给你们说一门汉家媳妇,纯正的汉人!这是来得最快的办法,只要一年,你就能有一个南洋小妾,只要三年,你就能有一个汉家媳妇。只要干满五年,还有免税的优待!当兵期间,家里种田的一切租子,按家里没当兵的人的一半交,当满了五年之后,就算回去了,也永远按这个比例交!你们回去之后,可以和村里的人说说。你们要了解进山伐木的事情的,可以到这边去问这边的陈光兄弟他们,想要种甘蔗罂粟的,可以去那边,问问王仁王义兄弟他们,想要当水手当兵的就简单了,你们回去让他们直接到北港这里报名就是了。都知道了吗?好了,老子就讲这些了,剩下有什么不明白的,你们自己去问陈光王仁他们好了。” 第六十九章,蓝鲸 理论上,郑森完全可以靠着强令,勒令某个村子种植什么作物,不过郑森却并不想这样做,因为在他看来,这样做有一个明显的问题,那就是有太多的力量要被用到维持内部的秩序上面去了。在如今这样分秒必争的时候,这似乎是一种不小的浪费。郑森觉得,台湾的那些村庄和大陆上的那些村庄天然的还是有一个可以利用的区别的。那就是,大陆的村庄几乎是完全自给自足的,而台湾的那些村庄却是做不到这一点的。因为他们有一个重要的东西非常稀缺,那就是女人。只要有无法自给自足的东西,自然经济就很容易被打破,哪怕这个稀缺而不能自给自足的东西是女人。缺乏女人,这些村庄就只能通过贸易来解决问题,而这样一来,就完全可以通过贸易和经济手段,使他们从自然经济的村庄变成种植园。当然,女人稀缺的状态迟早会结束,在台湾的这些移民村迟早能做到在这个问题上自给自足。但是郑森敢肯定,到了那个时候,种植园经济模式肯定已经形成了。虽然从更长的长远来看,种植园这样“落后”的经济模式迟早会被工业化淘汰。但是至少目前,对于郑家来说,它比自然经济的效率不知道高到哪里去了。 各个移民村的村长们首先选择的都是种甘蔗和罂粟,这虽然慢一点,但是相比进山砍树,以及当兵打仗什么的,似乎安稳很多。中国人习惯性的还是喜欢安慰些的选择。而且王仁王义兄弟对他们也很热情,介绍的也很细致。比如张村长就知道,在全部的村子中,他所在的村子是最适合种罂粟的。 “张大哥呀,别的村子种罂粟或者种甘蔗的话,估计要三年才能挣到买南洋媳妇的钱,但是张大哥你们村可不一样,你们村要是种这个,两年绝对就够了,还能攒下一些多余的钱来呢。要是我呀,我就干脆连粮食都不种了,全都种上罂粟,反正粮食不值钱,到东家那里,一买可以买一大堆。” 不种庄稼了,这种事情,张村长还是不会考虑的,毕竟,对于他们这些挨过饿的人来说,什么玩意儿,都不如能塞饱肚子的粮食实在。不过,听王仁王义兄弟说的,再考虑一下东家收这东西的价格,种上一些罂粟绝对是不亏本的。 不过不等张村长再多问,就又有人找上了王仁 “哎呀,王大哥呀,你看我们村适合种些啥呀?” “老李呀,你们村呀,你们村没有旱地呀。这两样都不是很适合呀。就算勉强种上也肯定不如他们。要我说呀,你们村那边的小伙子最好是去当水手,当水手好呀,天天有鱼有肉的,而且干个几年还能免一辈子的租子,这样的好事,哪里去找呀。你说是不……” 总之,整个台湾的种植园化已经顺利的启动起来了。至少在郑森准备动身离开台湾的时候,这里的一切看起来都上了正轨。 …… 北港码头,伏波号训练舰正挂满了旗停在那里等着郑森上船,在登船的跳板边,郑森正在和郑芝凤话别。“阿森,你放心,你三叔别的不会,一切按你的老规矩来,萧规曹随嘛,这个我还是会的不是。你三叔我已经做好了当曹参的准备了。”郑芝凤说道。这短时间里,郑芝凤在看到郑森居然只用了不到一年就把台湾整顿得很有一番气象了,实在很是佩服,有一次就问郑森怎么做到的。与是郑森就再次规劝自己的这位三叔多读读书,尤其是多读读史书。 “其实很多做法都是和古人学的。你看史书上面就有不少的成功的记录和失败的例子。三叔你要有空的话,什么《史记》呀,什么《资治通鉴》呀都可以多看看。有什么心得想法,我们也可以一起研究一下。”当时郑森是这样和郑芝凤说的。 结果郑芝凤倒是真的听进去了,反正北港这边也没啥娱乐的,结果他还真的看起书来了,如今《史记》虽然还没看完,但是至少萧规曹随这个成语倒是已经知道了。 “侄儿岂敢和萧何丞相比?三叔看侄儿的做法有什么不妥当的,当改就要改。”郑森笑着说。 “反正台湾这边,阿森你放心,出不了乱子的。倒是你这次回去,好好准备一下,再考一个头名回来。我就在台湾等着你的好消息了。嗯,那句戏文怎么说的,‘从今经忏无心礼,专听春雷第一声’。”郑芝凤笑呵呵的说。 郑森这次回去,是因为三年两次的府试的时间快要到了。听了郑芝凤的话,郑森也忍不住笑道:“多谢三叔吉言,只是三叔这句诗可不太对,这话时和尚说的,三叔又不是和尚。” “我好不容易念了两句诗,只要是那个大概的意思就行了,哪管得这么多。”郑芝凤也得意的笑了起来,“好了,时辰差不多了,阿森你也该上船了。” 郑森听了,便向郑芝凤行了一礼,转过身,便要踩上跳板登船离去,却在此时,猛地听见后面的伏波号上传来一片惊呼:“好大的鲸鱼呀!老子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大的!真是吓死老子了!” “MyGod!” “老天爷!” “怎么了?”郑森的视线被身后的伏波号挡住了,什么都看不到。便向跟着他的刘德问道。如今刘德跟着郑森,已经算是郑森的书童了,只是郑森却没有让他改姓。 “大少爷,我去看看!”刘德说完,三步并作两步窜上了船,然后一愣,接着便飞跑下来:“大少爷,三老爷,您们也上去看看吧,我们的捕鲸船拖回了……拖回了山那么大的一条鲸鱼!真的!” 郑森听了,转过头对郑芝凤说:“三叔,我们一起上去看看?” “好!一起看看!” 两人一起登上了伏波号,就看到一条捕鲸船正在入港,在船的一侧,则拖着一条比那条捕鲸船好像都要长一截的大鲸鱼。那条灰蓝色的鲸鱼的尸体拖得这条捕鲸船都有点歪了。 “这是……这是蓝鲸!上帝呀,这条船上的水手和船长真是了不起的勇士!”杰克船长指着那条巨大的鲸鱼对郑森说,“一条蓝鲸!大海之王!上帝呀!少将军,对不起,我要失陪一下,我要到那条船上去向那位勇敢的船长致敬,请他收下我的膝盖,这真是奇迹,太了不起了!这样一条庞大,快速,强悍的鲸鱼!了不起!”显然,这条捕鲸船的战果让杰克船长几乎都失控了。 “杰克船长,我们一起去欢迎他们,我对他们如何能抓到这样一条鲸鱼也很有兴趣。”郑森也说道。 于是一行人一起又下了船,向另一边的栈桥走了过去。一边走,杰克船长还在一边用激动语言赞美那条勇敢地捕鲸船,以及他们完成的不朽的伟业。 “少将军,那是一条蓝鲸!上帝呀,一条蓝鲸!它可不是那些抹香鲸、露脊鲸能比的,它不但比它们大好几倍,而且,也比它们更强悍,更快速,一条露脊鲸只能游到5节,一条抹香鲸最快只能游到10节,而这种伟大的鲸在冲刺的时候能够达到二十五节以上的速度,比这个世界上最快的船都快一倍!上帝呀,没有任何一条捕鲸船能追得上它,它能在喘口气的时间里,就把一条船甩下几公里!而且它的力量是如此强大!它能轻松的掀翻水手们的小艇,它不需要真正用尾鳍击中它,只需要用尾鳍拍打水面,激起的波浪就足以掀翻它了。所以从来没有任何一条捕鲸船能够猎获一条蓝鲸,从来没有,哪怕是最好的水手和最好的船长,都做不到这一点,当然,如今有了,他真是太了不起了,我们应该在北港给他竖起一尊等身的青铜雕像!真是太伟大了!” 这时候,那条捕鲸船也已经在栈桥上靠好了泊位。一个军官跑过去喊道:“你们的船长呢?快下来迎接三将军和少将军!” 于是船上的人慌忙的放下了跳板,一个戴着船长帽的人从船上跑了下来。 “三将军,少将军!”那人很是兴奋的行礼道。 “唐?!居然是你!你怎么做到的!真出乎想象!干的太棒了!”没等郑森和郑芝凤说话,明显还处在兴奋状态的杰克船长先喊起来了。 杰克认得这条船的船长唐山,因为几个月前,这家伙刚刚从他的船上毕业。 “唐船长,我们想要到你的船上看看,顺便知道一下你是如何抓到这个大家伙的,可以吗?”郑森问道。 “当然,当然可以……少将军……只是船上很脏……”唐山显然有些受宠若惊。 “那就请唐船长带路吧。”郑森道。 唐山带头,郑森跟在后面,几个人就上了这条船。甲板上到处都是是鲜血,血腥味直扑大家的鼻子。水手们都忙作一团,有的水手正在将从下面的蓝鲸身上割下来的大块的鲸脂装进木桶,准备送到炼油的地方炼油,还有的正在用滑轮将更多的鲸脂和鲸肉吊上船来。他们发现郑森和郑芝凤上了船,便都停了下里,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唐船长,让他们继续干活吧。”郑森说,“另外,你来给我们讲讲抓到它的经过吧。” 第七十章,蓝鲸(2) 唐山看了一眼杰克船长,颇有点欲言又止。郑森便笑道:“杰克船长是我们自己人。你不必顾忌什么。”杰克船长刚刚把妻子和儿子转移到台湾来了。这就等于是表示他铁了心的要跟着郑家干了,如今他的生活安定,收益也很不错,所以郑森觉得他没有什么背叛的理由,就算背叛,他也很难从别人那里得到更好的东西了。 “其实也没什么……”唐山笑了一下开始讲起了他和这条蓝鲸的事情…… …… “猴子,看到什么了没有?”唐山朝着在桅杆上瞭望的水手喊道。 “船长,什么都没有!”那个水手的声音和着海风从桅杆上飘了下来。 “活见鬼!那些该死的鲸鱼都跑到哪里去了?”唐山狠狠地把手里的船长帽揉成一团。他这次出海已经有半个月了,却什么都没捞到,一起出海的船大多都已经满载而归了。昨天傍晚,和他一起出来的最后一条船也顺利的拖着一只露脊鲸回去了,只有他的船,还空空的在海上漂着。 “船长,我们的淡水快要不够了,最多还能再坚持三天,回去路上要走一天,我们明天就必须回去了。”大富柯猛站在一边说。 “那就节省一下,再坚持两天,后天返航。”唐山说,“这次回去了,都给老子到妈祖庙去好好上一炷香,去去晦气。唉,老柯,你说要是像那次那样,那该多美呀。那晚上正是我值班,大半夜里,船上的人除了值班的,都睡着了,船就在海上飘呀飘呀,到了天快亮的时候,船砰的一下突然撞上了什么,把我吓一大跳,我赶紧跑到船边上一看,哎呀妈呀!原来是撞上了一头抹香鲸呀!再细细一看,妈祖娘娘在上,我还是以一次看到这么多的抹香鲸,差不多有一百头,都静静地漂在海面上睡觉呢?唉,可惜,这样的好事,这次怎么就撞不上了呢?” “那次我们盯着这么多的鲸鱼,完全挑花了眼呀,最后我们忙了一整天,拖了一条最大的回去……可惜那次之后,我们都多久没再抓到鲸鱼了?”柯猛也叹了口气。 “船长!”瞭望手突然喊了起来。 “有鲸鱼吗?”唐山问道。 “不是,是条船!在右舷那边!”瞭望手回答说。 “警戒!”唐山喊道,同时抓起望远镜走到右舷。 在这个时代的海上,船只和船只相遇往往会很危险,因为你不知道对方是不是海盗,甚至于很多时候,哪怕是正经的商船,如果发现你的船上没多少武装,也会摇身一变变成海盗的。 不过唐山并不是太担心这个问题。因为他的船现在很轻,几乎就是空船,对方也能轻松的从他的船的吃水深度上看出来这一点。这样的船,追不容易追上,就算追上了,也不会有什么收获。就是正宗海盗,都不会有兴趣去追赶这样一条船。当然必要的防备也还是要有一点的。 不过没过多久,警报就解除了,因为如今在望远镜里已经可以清楚的看到那条船的船帆的结构了,两根桅杆加上一根船首斜桅,除了最高处有两面横帆之外,全是软纵帆,这种风帆的配置,除了郑家的捕鲸船之外,还真没别家是这样的。 又过了一阵子,那条船越发的近了,在望远镜里已经能看到那条船的舷号了。白色的油漆在那边涂着一组阿拉伯数字:10086。显然对方也认出了他们,于是将帆降了下来,让船慢慢的停了下来。 “是李大嘴的船,妈的他几天前我们刚遇到他,逮着一条灰鲸回去,这么快就又出来了?”唐山骂道。 “你看,他们的船吃水.很深呀,难道他们又抓到了一条了?”柯猛说道。 “狗曰的李大嘴!”唐山其实和李大嘴关系不错,但这个时候,羡慕嫉妒恨的,也忍不住骂了起来。 两条船看得越发的近了,已经可以看到对面船上的人的样子了。那边已经有人喊了起来:“唐山,你还是一条鲸鱼都没逮到呀!船上还有吃的没有?还有水没有?老子又抓到了一条,现在要回去了!要水不?要饭不?老子借点你!” “草泥马的李大嘴!你才要饭,你们全家都要饭!老老实实的把水和粮食留下来,老子放你一条生路!”唐山大骂了起来。 李大嘴听了也不生气,只是哈哈的大笑了起来,然后指挥着放下了舢板,运了两桶淡水和一桶食物过来。接着就收回了舢板,升起风帆,大笑着扬长而去。 “奶奶的,这家伙这次出来才几天,居然又让他逮到了一条,这还有没有天理了?”望着10086远去的风帆,唐山咬着牙骂道。 当10086的风帆消失在海平线下面之后,又是一段无聊的时光,大家百无聊赖的望着空荡荡的大海发愁。 “船长,有水柱!鲸鱼水柱!”瞭望手突然大喊了起来。 “什么?哪边?”唐山向弹簧一样跳了起来。 “左舷,靠船头方向。”瞭望哨喊道。 唐山拿着望远镜冲到左舷,向着那边望去,望远镜里什么都看不到,只有一片茫茫的大海。不过唐山并不着急,他在等着那条鲸鱼再次喷出水柱。 鲸鱼的每一次呼吸中间的时间相当长,在这段时间里,鲸鱼也许会潜入水下,望远镜里面自然什么都看不见。不过鲸鱼总会浮上水面换气的。 过了大概一刻钟,一条笔直的高高的水柱又一次出现了。而且这个水柱说明,这条鲸鱼正在向他们靠近。也就在这时候,唐山通过望远镜看到了这条巨大的鲸鱼。 “老天,真大,比我们以前见过的大多了!这是蓝鲸吧?……”唐山继续举着望远镜观察着,又过了接近一刻钟,那条蓝鲸再次浮上水面呼吸,依据水柱的位置,唐山发现这条蓝鲸正朝着自己这边过来。 “太好了!捕鲸炮,做好准备。满右舵,我们转向和它平行的方向!”唐山下令道。 唐山以前也见过蓝鲸,不过蓝鲸游动的速度比船要快得多。,除非它自己游进捕鲸炮的射程,否则,他们拿这东西几乎是一点办法都没有的。 那条蓝鲸并没有深深的潜入海下,在如今的距离上,即使不用望远镜,唐山也能清楚的看到它了。那只鲸鱼慢慢的从后面追了过来,对于海上的船只,它没有一丝一毫的畏惧,很快这头巨兽就靠近到了船右侧不过两百米左右的地方。 这时候唐山已经跑到了捕鲸炮的炮位上了。捕鲸叉已经插进了炮管,在捕鲸叉后面拖着有好几百长的绳子,而在这些绳子后面,则是用鲸鱼皮制成的一个大大的浮标。在刚才,水手们已经将这个大浮标用鼓风机吹满了气,这东西膨胀得就像是一间小房子。 唐山亲自操控着捕鲸炮,他注意到鲸鱼还在靠近。 “再近一点,再近一点,好了,就是现在!” 随着轰的一声,捕鲸像闪电一样向着那头蓝鲸射了过去。 “打中了!”船上的人欢呼了起来。带倒刺的捕鲸叉深深的射进了蓝鲸的脊背,只有最后一点尾部露在外面。蓝鲸遭到这意外的一击,剧烈的疼痛让它猛地向前一窜。小房子大小的浮标一下子被拖了下去。 蓝鲸开始下潜。它并不明白到底是什么弄伤了它,它如今只想避开可能的攻击者。 “跟着浮标,把所有能丢掉的东西都丢掉!”唐山大喊道,“它受了伤,逃不远的。” 击中蓝鲸的捕鲸叉是特制的,非常的险恶,除了有无法挣脱的倒钩之外,捕鲸叉上还有三道深深的血槽,如今蓝鲸虽然潜入了水下,但是水面上的浮标依旧标出了它的位置,而且在浮标附近也可以看到鲜红的血迹。 浮标移动得很快,虽然拖着这样大的一个浮标,但是蓝鲸游动的速度依旧比捕鲸船要快。如果这条蓝鲸没有下潜,而是直接在水面上拖着浮标跑,它也许真的能摆脱这条缓慢的捕鲸船。 但是这条蓝鲸为了躲避攻击,采用了潜水的方式,这样一来,浮标就有将近一半都被拉到了水里,这大大增加了蓝鲸游动的阻力,而且极大地增加了蓝鲸的痛苦——浮标是通过带倒刺的鱼叉固定在蓝鲸身上的,蓝鲸游得越快,捕鲸叉就越是能带给它痛苦,这一切都大大的增加了蓝鲸体力的消耗。 十多分钟后,蓝鲸带着捕鲸叉浮出了水面,剧烈的运动使得蓝鲸的血液像喷泉一样的涌出来,捕鲸叉的附近的海水都被染红了。 这次潜水使得蓝鲸的体力消耗了很多,它的速度明显放慢了。 “追上去,再给它一下!”在刚才的时间里,水手们已经给捕鲸炮装上了第二枚鱼叉。 “不要吹浮标了,直接将绳索绑到我们的船首斜桅上面去!”如果第二次攻击之后,蓝鲸不再下潜,而是直接在海面上跑,说不定,就真的会让它跑掉。所以唐山决定要冒一次险,直接用绳子将捕鲸叉和船只连在一起。 “这样它就跑不掉了!而且真的有什么危险的时候,我们也可以自己砍断绳子。”唐山这样想着。 这一次蓝鲸浮出水面后,几乎三分钟左右就会喷一次水,喷出的水柱也已经变成了红色。 “捕鲸叉伤到了它的肺部。”唐山这样想着。 不过在几次急促的呼吸之后,巨大的鲸鱼又恢复了一些体力,它的速度又开始增加了。 “见鬼,还有一百五十步远……必须发射了,距离不会再接近了,妈祖保佑!”唐山在心里念叨了一句,然后将烧红的铁签插进了捕鲸炮的火门。 “打中了!又打中了!”水手们欢呼了起来。 第七十一章,蓝鲸(3) “说实话,能抓到这样的一头蓝鲸,实在是妈祖保佑。”唐山继续讲道,“当时那条蓝鲸距离我们只要再远那么一丁点,我们就不可能拿它怎么样,它的速度比我们快多了。而且如果它不是在挨了第一下之后就进行了长时间的潜水,我们就没有机会追上去再给它第二下。这样的话,它也许会拖着捕鲸叉和后面的浮标跑出我们的视野,然后在某个我们不知道的地方慢慢死掉,然后被一群鲨鱼吃光,而我们则什么都捞不到……” …… 第二枚AGM-84再次准确的击中了蓝鲸裸露在海面上的脊背,并轻松的击穿了厚厚的鲸脂层,牢牢地钉在了蓝鲸的体内。蓝鲸再次疯狂的发力,将本来就不大的捕鲸船拖着飞奔了起来。 唐山也好,其它人也好都从来没见过这样的情景,捕鲸船在蓝鲸的拖曳下,船头像犁一样犁开水面,雪白的海浪朝着两边飞溅,溅起的海水甚至沾湿了捕鲸船的船帆,因为绳索拴在船首斜桅上,所以捕鲸船的船头微微的有些下沉,船尾反倒是抬起来了一点,而船首斜桅则在鲸鱼的巨大的拉力下有了一个明显的弯曲,发出了咔咔的声音。 “船长,船首斜桅快要撑不住了,我们必须砍掉那条绳子!”大副柯猛喊道。 “再等一下,斜桅还撑得住。”唐山握紧了手里的斧头,“再等一下!” 事实证明唐山的判断是正确的,蓝鲸的速度很快就衰减下来了,毕竟游得越快,它就被捕鲸叉撕扯得越疼痛。 蓝鲸慢了下来,但是它并没有死掉,甚至它依旧拖着捕鲸船继续向前。唐山判断了一下方向,鲸鱼所去的方向倒正是北港的方向。 “装好捕鲸叉,我们再给它一下!”唐山高声喊道,他知道不能给蓝鲸太多的喘息时间,他必须不断地打击这条蓝鲸,直到它彻底断气。 …… “我们将船上所有的捕鲸叉全都射到了这条蓝鲸身上。后来没有捕鲸叉可用了,我们就用普通的炮弹轰击它。整整三天,我们打光了所有的火药,这条鲸和我们一样都筋疲力尽了。如果不是在遭遇到它之前,我们先碰到了李大嘴,从他那里得到了淡水和食物,我们恐怕都要断水断粮了。这真是妈祖保佑。到了第三天中午,那头鲸总算是停下来了……” …… 巨大的鲸鱼飘在海面上一动不动,只有鲜血不停的从各个伤口中流了出来。 “它死了吗?”唐山盯着黑眼圈问道。 “大概吧,整整三天了,而且挨了那么多下,也该死了吧?”柯猛说,“要不让兄弟们划着小船过去看看?” “好吧,让张盛带两个人过去看看,告诉他们小心点!”唐山说。 小艇被静静地放在水面上,水手长张盛带着两个水手,手持一柄长长的捕鲸枪(即使就是一种更长,更尖锐,而且不带倒刺的长枪。在过去捕鲸的时候,当鲸鱼精疲力尽,动弹不得了的时候,捕鲸船的水手就用这东西来杀死鲸鱼)下到了小艇上。两个水手划起了船桨,小艇小心翼翼的靠近飘在海面上一动不动的鲸鱼。 很快,小艇就到了鲸鱼的旁边不到一米的地方,张盛试着用捕鲸枪碰了碰这头巨鲸,不过这头鲸一动都没动。 张盛回过头,望了在捕鲸船上的唐山他们一眼,舰唐山点了点头,便举起捕鲸枪,用尽了全身的力气狠狠的刺向蓝鲸。锋利的捕鲸枪一下子就刺了进去,张盛还将几乎整个身体的重量都压在上面,这一枪刺得非常深。蓝鲸轻轻地抽搐了一下,就不再动了。 “它死了!”张盛高喊道, “好呀!”水手们都欢呼了起来。大家开始收回射在蓝鲸身上的捕鲸叉的浮标,将蓝鲸拉到捕鲸船的旁边,然后用绳子将它和船绑在一起。 “我们要马上回去,我可不想遇到一群鲨鱼,或者是因为耽误了时间,而让这么大的一块肉变臭了。”唐山说,“让我们看看,我们在哪里……” …… “妈祖保佑,这条鲸在死掉之前一直拖着我们朝着北港方向跑,等这条鲸死掉的时候,距离北港其实已经很近了,要不然我们根本来不及把这条鲸拖回来,只能尽可能多的装一些鲸脂回来,这头鲸大部分的肉呀什么的就都要丢掉了。所以,能不到这头鲸,真不是我们有多厉害,而是妈祖保佑,是北港的妈祖庙灵验呀!”唐山最后用这句话结束了自己的讲述。 “嗯,”郑森点点头说,“妈祖保佑,唐船长和你的兄弟们也不错!这次你立了大功,不错!三叔,你说该怎么奖赏他们?” “阿森你刚要回去府试,就有人抓到这样的大鲸,这是大大的吉兆呀,可见上天保佑我郑家必定发达。今科定是高中无疑了。将来说不得就要小三元接大.三.元,要当状元的了。”郑芝凤笑呵呵的道,“即是如此,这船上所有的水手都重重有赏!除了补到鲸鱼的普通奖赏之外,每人赏二十两银子!水手长再加五两,大副加十两,船长翻倍四十两!唐船长,好好干,年轻人以后大有前途呀!” 水手们听了都欢呼起来,唐山顾不得甲板上都是血,便跪倒在地道:“多谢三将军赏赐,敢不肝脑涂地报效。” “郑将军,少将军。这是世界上第一头被捕获的蓝鲸。”杰克船长也插嘴说,“不如我们就把这条蓝鲸的骨架立在这港口以作纪念,而且这北港的名字也太普通,不如就叫蓝鲸港吧?” 郑芝凤略想了一下,便道:“说的不错,就依你的意思办吧!” “依我看,唐船长和他的船员们还应该获得一个特权,那就是在衣服上绣上一根鱼叉,叉着一头蓝鲸。这样无论他们走到哪里,大家就都知道,这是抓到了世界上最大的鲸鱼的好汉子!”郑森也说道。 “这也不错!也行。”郑芝凤也一口答应下来。 “还有这条船,不能在只有一个号码了,就叫蓝鲸号吧!”杰克船长说。 …… 因为这条鲸鱼的事情,回去的航程被整整耽误了一天。好在事情也不急,这一天里,整个北港,哦,应该是蓝鲸港所有的人,甚至就连隔着港口还有七八里地的村子里的人都跑来看热闹,围观这条三十多米长,重达一百多吨的大家伙。而此后的一段时间里,郑芝龙的船队里的水手,士兵,更是过了一段天天吃鲸肉的日子。 两天之后郑森回到了安平。才刚刚进港,郑森就注意到,安平的棱堡已经初具规模了。只是依着规矩他还是要先回家拜见父亲,所以也没来得及细看。直到第二天,郑森才找了个时间,带上刘德和海大富,来到了安平堡。 “少将军,那边灰土大,您走这边。”工头赵引弓满脸是笑的陪在一边。 “这城快修好了吧?”郑森问道。 “回少将军的话,就快好了。您看,这城墙,都是用最好的三合土夯起来的,结实着呢,锤子捶上去,都捶不出个痕迹出来,结实得和镇元子大仙种人参果的那个院子里的土都有得一比了。” “你这人倒是好口才。真是会说话。”郑森笑道。 “小人多谢少将军夸奖,小人是老实人,说得可都是真话。”赵引弓也笑道,“少将军,如今夯土的事情已经基本上搞好了,几处炮位也都建好了,就剩下在城墙上铺条石和青砖了。那边有一些也正在铺,少将军要不过去看看?” “好,我们过去看看。”郑森也是第一次看到古时候修城墙,到也很有兴趣。 几个人一起来到了一段正在施工的城墙边。 “少将军,你看,一般来说,这城墙外面,最底下用大的条石,这样如果有人想在这里挖洞,就要先把这么大的条石挖开,遮蔽挖青砖可难多了。咱们这城也是这样,这最下面铺两道条石。不过咱们这城,谁要在这里挖条石,那简直就和找死没什么两样。在往上就铺青砖了。咱们这城墙不高,铺条石和青砖很快的。”赵引弓解释道。 这时候郑森看到有人在以大块条石上面抹上了一层砂浆,然后另外的几个人一起动手将另一块条石压倒了砂浆上面。 “你们的砂浆加了糯米的吧?可不要偷工减料哟。”郑森笑道。 “少将军,我们怎么会做这样的事情?再说各位大人都盯着,小人有几个脑袋,敢做这等事情?” 郑森听了,只是笑笑。几个人离开了那段正在施工的城墙,上到了城堡中心最高的一处平台。从这个位置能够将整个的城堡和附近很大的一片区域尽收眼底。 “这样一座城堡,一旦建成,只要守卫者够坚定,只要海上不被切断,至少在目前,这座城堡应该没有谁能轻易攻克。哪怕他是所谓‘满万不可敌’的建胬。如果历史不发生大的变动的话,还有九年多,这里就该迎来一场血与火的洗礼了。” 第七十二章,借刀杀人 1636年四月,郑森顺利地通过了院试,只是并没有像郑芝龙他们期待的那样再拿一个案首回来,因为郑森在文字上的功夫实在是不够,以试帖诗为例,他的诗歌也就是四平八稳,音韵无误而已,虽然没什么大的问题,却也不见亮点。至于他的文章,虽然大宗师觉得他立意极深,鞭辟入里,怎奈文字上也没什么亮色,所以如果拿来做院试的案首,怕是不能服众。不过却也还是将他的名次放在前十名之内,保证了他的一个廪生的地位。 然而也就在这段时间里,台湾那边居然又出了事情。首先是荷兰人和当地土著发生了冲突,一位传教士一不留神,遇到了出草,也就是外出猎头的生番,结果脑袋被人家拿去做了纪念品。为此荷兰人向当地最大的土著组织之一的萧垄社发起攻击,并顺利击破了萧垄社。 紧接着郑家在阿里山南坡的伐木场遭到了生番布农人的袭击,大概二十多个伐木工人丢掉了脑袋。据说布农人发起这样的袭击,是因为他们认为郑家砍伐“神木”的行为得罪了山神,而他们砍伐青冈树更直接影响了他们的生活。 袭击发生后,郑芝凤立刻下令出动军队对这些生番进行打击。不过打击的效果却并不理想。台湾的地形限制了部队的规模和作战的方式,虽然郑家的军队一口气烧掉了附近的好几个布农人的村落,但是他们真正干掉的布农人却相当有限,相反,因为布农人的袭击,以及各种疾病什么的,他们倒是又损失了两百多人。这损失也不算大,但是布农人的袭击总是没完没了,让郑芝凤颇有点“陷入了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的感觉。于是从五月份起,郑芝凤就不断地给郑芝龙来信,要求“战术指导”。 郑芝龙当年也和那些生番打过交道,知道这些家伙不好对付。只是如今他也正忙,去年他就像原本的历史上一样彻底的干掉了刘香,而且相比历史,他家的老二也没有战死。因为这个战功,上面正在研究是不是提拔他当总兵。如今郑芝龙正在努力的为此跑门路。所以他自己是不可能去台湾帮老三的了,至于他们家老二,郑芝龙觉得这样的局面,郑芝虎估计也没什么办法,让他去弄得不好,还能把事情搞得更糟糕。于是刚刚考得了一个廪生身份的郑森就再次被派往台湾。 …… “让我们的人在丛林里和布农人捉迷藏,无论怎么玩,我们肯定是吃亏的一方。三叔,我们现在不能这样干。”在了解到了一些基本的情况之后,郑森这样对郑芝凤说。 “那你说怎么办?”郑芝凤问道。 “在伐木点加强戒备,木料运输的线路上的一些关键位置安排一些防御设施。那些布农人,在森林里打游击还行,强攻什么的,就一塌糊涂了。我们要让他们将他们的短处暴露出来。”郑森说。 在说这个的时候,郑森忍不住想到了当年日本鬼子在中国是如何对付神出鬼没的游击队的呢?当年冈村宁次,嗯,就是那个长得很像黑藤太君的老鬼子,在抗日根据地是怎么做的呢?郑森如今也没有百度可查,他只隐隐约约的记得,好像是什么“以铁路为柱、公路为链、碉堡为锁”的“囚笼政策”吧。 当然,在这里郑森的记忆出现了错误,“以铁路为柱、公路为链、碉堡为锁”的“囚笼政策”的提出者并不是冈村宁次,而是他的前任多田骏。而且在台湾的森林里,至少这个时候,也没有什么铁路公路什么的,只有沿着溪流的小路而已。不过在关键位置造碉堡,建炮楼倒是个不错的办法。 其实当年日本鬼子在中国建造的那些炮楼如果放到欧洲的作战环境中,哪怕是和游击队打,也简直就和找死一样,比如德国人在巴尔干和铁托的游击队也打得很起劲,但是德国人就没有弄出鬼子式的高大的炮楼。因为铁托的游击队手里,一样有的是能把炮楼送上天的玩意儿。(铁托元帅的游击队中不仅有迫击炮,步兵炮(也就是李云龙打县城的时候用的那东西),反坦克炮,甚至还有坦克!)然而当时的中国是个落后的农业国,中国的正规军的装备水平都比不上铁托游击队,至于土八路的游击队,更是连机枪都没有几挺,还真拿炮楼什么的没啥办法。 “在缺乏攻坚能力上,那些土著倒是和土八路有点像。”郑森忍不住的把自己放到了日本鬼子的地位上。 “三叔,我们沿着道路,每隔一段距离建造一个碉楼,驻扎十来个士兵,再配上一两只猎狗。如果猎狗不够用,鹅也可以!这样一来那些布农人就很难在我们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袭击我们。如果硬碰硬的来,他们根本就不足为患。”郑森这样说道。 土八路能在装备和日本鬼子差距悬殊的情况下坚持下去,并且不断壮大,首先是因为土八路有着近乎逆天的组织度。郑森可不相信布农人能有这样高的组织度。他们如果有这样的组织度,哪怕手里只有木棍,他们也早就统一台湾了,甚至都该成为殖民者了。 另外土八路的身后,由数以亿记的人民的支持,布农人的人口其实相当有限,渔猎的生活方式本来就无法支持很多的人口。所以布农人应该是对付不了这样的战术的。 “这样做倒是个办法,只是还是被动了一点。”郑芝凤还是有点不满,“那不是只能等人家打上门来了?真是不爽!” “哈哈,三叔,你这话倒像是二叔说的。”郑森忍不住笑了,“主动出击这种事情,我们还是先找人家干比较好。三叔你可听说过以夷制夷?” “以夷制夷?”郑芝凤还没明白。 “三叔还记得我给你说到过的鸦.片的副作用吧?”郑森道。 “你是说上瘾?”郑芝凤似乎想到了什么。 “我们先向其他的生番出售鸦.片,让他们上瘾,然后再让他们用布农人的人头来换鸦.片。”郑森笑眯眯的说。 “他们要是随便杀个别的族的土人,拿着脑袋来换鸦.片呢?”郑芝凤的脑袋一时还没有转过弯来。 “我们管它杀的是谁呢。”郑森道,“哪怕是荷兰人,只要不是我们的人,我们也一样见脑袋给鸦.片!他们如果相互乱杀,对我们难道不是好事情吗?反正都是些生番,不管谁死了,都是好事情!只有死了的生番,才是好生番嘛。” “这话不错。‘只有死了的生番,才是好生番。’说得好,就这样干。不过他们真的会为了鸦.片就这样做吗?”郑芝凤显然对鸦.片的效果还不是很了解。 “会的,肯定会的。”郑森冷笑道,“鸦.片这东西,嘿嘿……” …… 虽然时常冲突,但是台湾的汉族移民和当地土著有时候也会有一些贸易的。一些生番也会用他们猎取到的动物皮毛什么的换取汉人的布匹、酒、以及其他的一些小东西。在北港附近,就有这样的一处进行易货贸易的市场。 达拉奥带着几张鹿皮,来到了市场里,他打算从汉人这里换一些烈性酒和药物——猎人们也是经常会受伤的,而在处理这些情况的时候,烈性酒和药物都是至关重要的必需品。除此之外,再来的烟叶就更好了。 达拉奥认得一个叫做吴京的汉人,他卖给他的烈酒和药物都很实在,不掺假,所以达拉奥直接背着皮子就进了吴京的小店。 “吴,我有鹿皮,很好的,都很好,换酒换药。”达拉奥用不太熟的汉语说。 “好的好的。达拉奥,我这里有些新东西,你看看不?”吴京慢悠悠的搬出一堆药物出来。 “这是什么?”达拉奥一眼就看见了一种他以前从来没见过的黑褐色的膏状物。 “这叫福.寿.膏,是包治百病的神药。不管是拉肚子,还是头疼脑热,身上不舒服,只要用上这个,立马就好。”吴京回答说。 “这个这么好?怎么用?”达拉奥问道。 “和烟草一样,吸的。”吴京说,“不过吸它有一套专门的工具,我拿给你看看。”他一边说,一边拿出了一套简装版的烟枪和烟灯。 “你可以试试。”吴京说。 …… 老实说,第一次吸福.寿.膏给达拉奥留下的印象并不好,他甚至觉得有点恶心想吐。不过,想想第一次吸烟叶的时候,他的感觉也不太好,后来却喜欢上了,再加上这东西是药物,药物让人不舒服的多的去了,很多药物简直能把人苦死呢。达拉奥觉得吴京一向是个可靠的人,从来没用假话骗过自己,他说这东西有效,那就一定有效。于是他就将几张皮子交给了吴京,换了一些烈性酒,还有几块据吴京说,可以代替所有其他药物的这种叫做福.寿.膏的神药回去了。 第七十三章,趁火打劫的“泰西海盗” 半个月之后,达拉奥再次来到了吴京的小店。 “吴,那神药,你还有吗?”一进门,达拉奥就喊了起来。 “有呀,当然还有,怎么样,很好用吧?”吴京笑嘻嘻的说。 “很好,你说话很真的。”达拉奥竖起大拇指说,“那神药比以前的药好,社里人多,用完了,再换点。” “这么快?”吴京做出了吃惊的样子,然后又对达拉奥说,“达拉奥兄弟,有句话我可要提醒你。我们汉人有一句老话,叫做‘是药三分毒’,这福.寿.膏虽好,但也毕竟是药物,可不是粮食,不能没事拿着吃着玩的。吃多了,不好的。” “我不吃,我只吸。”达拉奥说。 “吸多了,也不好的。药这东西,只有治病的时候才好用,没病乱用,说不得就得弄出病来。”吴京说。 “吸多了,会有什么不好?”达拉奥问。 “我不知道。”吴京很老实的说,“但是只要是药,就不能多用。” “好了,我知道了,这里有十五张鹿皮,先给我换一些神药吧。”达拉奥还是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 又过了半个月,达拉奥又来到了吴京的小店。 “吴,那个药你能借点我不?等我有了皮货,再还你。”达拉奥的声音小了很多。 “达拉奥兄弟,我也是小本生意,是不能外借的。而且没有皮货,我就换不到钱,换不到钱,我也换不回药材,你说是不是。这真不是我不肯帮忙。要不,你看看你们还有什么可以换钱的,拿到别的店里,换了钱再来买吧。”吴京依旧是一副诚恳的样子。 “除了皮货,这山里还有什么能换成钱的?”达拉奥问道。 “多了,木材、草药,嗯,还有布农人的人头也行?这个最值钱。”吴京回答说。 “布农人的人头?”达拉奥问道。 “听说布农人和郑家人打起来了,郑家的人出钱买布农人的人头。一个五两银子呢。”吴京说。 达拉奥的眼睛一下子亮了,他所在的社(部落联盟)和布农人本来就不太对付,经常相互出草,(渔猎能承载的人数是相当有限的,所以各个渔猎部落之间经常相互袭击,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就像在非洲草原上,食肉动物们会找一切机会袭击另一群食肉动物的幼崽一样。)砍布农人对达拉奥来说算不得什么。而砍了他们还能用来换神药,甚至一个人头还能当好几张上好的鹿皮用,这实在是太有吸引力了。 “哪里可以换?”达拉奥急迫的问。 吴京本来打算告诉他往右边一转,走个五十步左右就到了,但是想想,估计达拉奥是分不清左右的,便将他拉到店门口,朝着那边一指道:“看见那个大房子了没有?就在那里!只要拿人头就可以换钱,然后拿着钱,就可以想换什么换什么。” “这样呀,那我先去看看。”达拉奥说。 …… “阿森,你的这些招数真不错。”郑芝凤很高兴的说,“最近已经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布农人来捣乱了,从其他生番那里,我们拿到了四百多个人头,都是生番的头,只是不知道是不是布农人的,但是从布农人这一阵子一点动静都没有来看,这里面的布农人估计绝对不少。真没想到这些生番为了那个‘福.寿.膏’居然这么卖力。” “三叔,这‘福.寿.膏’一旦上了瘾,就极难断掉。这东西原本是从大食那边传来的。当年大食那边有一个教派,专门出杀手死士,刺杀各种高官国王。三叔你也知道,这种刺客,只要行刺,无论成败,肯定是没法活着回来的。所以这些刺客往往在行刺的时候,嘴里就含着毒药,行刺之后,无论成败,立刻服毒自杀。三叔,你也知道死士何其难得。当年太子丹要找个刺秦王的死士,在荆轲身上,花了多大的精力。而这个教派,却能一批一批的出这样的死士。三叔你知道是什么缘故?”郑森问道。 “难不成,和这福.寿.膏有关?”郑芝凤道。 “就是呀。”郑森说,“那些个刺客其实都是这东西上了瘾的人,一旦没了这个,顿时浑身难受,据说就像一万只蚂蚁钻进骨头缝里叮咬一样。真是比死了还难受。他们教派的老大,平时让这些人吸食福.寿.膏,等他们出了幻觉,感到舒服了,就骗他们说,这就是为教派牺牲后去的天堂。而如果拍他们去行刺,谁不愿意,就停了给他们的福.寿.膏,让他们痛苦不堪,便告诉他们,这就是地狱的永罚。若是不听老大的,就会身坠地狱。于是那帮子教徒们自然就浑不怕死,成了死士。” “这么厉害?”郑芝凤吃了一惊。 “这东西一旦上瘾,对身体伤害很大。所以咱们自己的人可一定要管牢了,断断是不能让他们染上这个的。谁要敢吸这个,立刻就要从队伍里赶出去。谁要向我们的人买这个东西,就杀他全家!此外,所有的销售渠道都要牢牢的控制在我们自己的手里。”郑森恶狠狠地说。 …… 一转眼,就到了八月份,这时候从北方传来消息,说是刚刚称了帝,并且把国号从“大金”改成了“大清”的黄台吉,派遣兵马,再次杀入京畿,连续击破明朝军队,再次掳掠大量人口,天下震动。 郑森在得知这个消息后,立刻就找到郑芝凤商量。 “三叔,建胬再次入寇京畿,这事三叔可知道?”郑森问道。 “这我自然知道。”郑芝凤道,“阿森呀,大明朝这阵子可真是不顺。去年花了一整年,好不容易把那些流寇压下去了,如今建胬又来这么一下子。我大明损兵折将,各地勤王的兵马损失也都很是不小。我怕这流寇又要死灰复燃了。唉,自从汉朝之后,这天下的朝代就都只能有三百来年。如今我大明也已经有快三百年了……唉,每次流寇一起,朝廷费心费力好不容易或是招安,或是镇压下去,结果建胬就杀过来了。等到好不容易,建胬退了,这流寇就又起来了。朝廷不得不两头忙,整日拆东墙补西墙,花的钱像流水一样,结果却……唉,我看呀,这大明朝怕是迟早要完呀!” 这话一说出来,却把郑芝凤自己也吓了一跳。他忙捂住自己的嘴,四面看看,然后向着郑森笑道:“刚才喝了点酒,就胡说八道起来了,倒是要让你笑话了。” “三叔这话也不是全没道理。如今对我大明真是一道坎呀。天灾这么重,又正好遇到建胬,朝廷拿不出钱来救济百姓,这百姓没饭吃了,哪还有不去抢不造反的。所以大明要度过这个坎,最重要的是要让老百姓有饭吃。如今我家在大明为官,既然当着大明的官,就要为大明分分忧。我家前一段时间引入了不少的流民,这也算是为大明出了一份力。要不然,这些流民定然不甘心就这样饿死,大批的流民,就像是一大堆的干柴,只要有一个火星,就会燃烧起来。如果我们没把他们带到台湾来,只要有一个流寇在他们旁边喊一声,他们怕是立刻就都变成了流寇。如今大明的确危险,但若是能挺的过去,未必不能如汉朝那样中兴。如今建胬在京畿这么一闹,京畿一定残破不堪,没饭吃的流民遍地都是。我想,我们是不是可以再去买些流民回来。” “这事情想想是好,只是运作起来并不方便,从北方运虽然让流民少了路上流浪的距离,身体会好很多,但是我们在北方并没有多少门路,二来我们的船跑那么远,却没有一处我们控制的港口,也很是不方便。” “港口的事情,倒也不是没办法。”郑森说,“我就知道一处港口不错。我们完全可以把它拿下来做中转站。” “哪里?”郑芝凤问道。 “高丽的济州岛。”郑森说。 “啊?”郑芝凤吃了一惊道,“可是高丽是我大明的属国,乃是不征之国呀。我们怎么能动他?” “谁说我们要动他?倭寇和泰西人要抢济州岛不行吗?”郑森笑了起来,“倭寇不是问题,我们手中有的是日本人。至于泰西人,我们手上现在有一大堆的泰西样式的船,泰西水手也不少。我们让老杰克带队,去把济州岛占下来,又有谁知道是我们干的呢?而且有了这个岛,将来北方要有什么事情,我们郑家也才插得上手。” “你的意思是?”郑芝凤越发的惊疑了。 “如今的形势,大明若是能中兴,自然免不了要打仗,这对我们家就是一个建功立业的机会。若是搞得好,绘图凌烟阁也不是做梦。未来的用武之地,多半在北方,我家的力量却在海上,若是没有济州岛这样一个基地,将来那什么立功?”郑森解释道。 郑芝凤用很是怀疑的眼神望着郑森,过了一会儿才说:“预先做好准备也是好事情。不过这事情太大,你得得到我大哥的允许才行。” 第七十四章,趁火打劫的“泰西海盗”(2) 反正最近台湾也已经基本安定下来了,所以郑森也的确可以离开台湾回去和他父亲就这一问题,甚至是更重要的将来的战略方向问题来进行一下讨论了。 …… “听说你想要让我们的那些泰西船冒充荷兰人把济州岛抢过来?”郑芝龙问道。 “是的,父亲。”郑森回答说。 “你是怎么考虑的?”郑芝龙并没有立刻表明自己的态度,而是这样问道。 “爹爹您觉得大明如今的状况如何?”郑森并没有回答前面的那个问题,而是这样问道。 郑芝龙沉默了一会儿,虽然在政治判断方面,郑芝龙并不擅长,但是大明如今状况不好,这是所有的人都知道的。 “你说说你的想法吧。”郑芝龙最后还是这样说。 郑森便趁机道:“爹爹,你看自从汉朝之后,历朝历代,基本上都只有三百年左右的天命。这是为什么?其实原因简单,因为自从汉朝之后,华夏的领地范围就基本确定了。世上适合种庄稼的地方基本上都是我们的了。只是爹爹你想,若是一对夫妇有三十亩地,这日子肯定不错了,但是这对夫妇有两个儿子,这也已经算少的了不是?到了儿子这一代,就只有十五亩地,日子就紧巴巴了,每个儿子要是都有两个儿子长大,再一分,这日子会很难过了。我大明承平二百余年了,人口是太祖时候不知道多少倍了,能耕种的土地却名没有增加太多,自然吃不饱饭的人就多了,一旦遇到天灾,就很难不出乱子。 其实出了乱子,也未必解决不了,无非是大乱大治,就像汉朝,有了王莽时候的大乱,天下人口损失了十之八九,光武中兴之后,大家就又都有地种了,汉朝才又有了两百多年的国祚。如今我大明也到了这时候。前年去年中原各路军马协力,流寇虽然没有根除,但也消灭大半了。若是这势头能持续下去,大明中兴就在眼前。然而今年建胬却来了这么一手,破关而入,大掠京畿,我大明勤王之军损失惨重。这样一来就没有足够的力量来压制流寇了。而且要重建这些军队,就又要花一笔大钱。这些年饥荒连连,征战不休,我估计大明的国库里怕是根本就没什么钱了,这样一来就免不了又要加税,这一加税,就会有更多的人活不下去,这么一来,流寇只怕立刻就能死灰复燃。然后就算朝廷拼命镇压下去了,建胬又来这么一手,朝廷前面的事情就又白干了。这样一来,在中原一带,其实已经是一个死局了。” “那照你这意思,大明难道气数已尽?”周围也没别人,所以郑芝龙直接就这样问道。 “还早,北方虽然是死局,但江南还算安定。如果圣上能迁回南京,或者使太子镇南京,这局棋就还有翻盘的机会,最不济,也能保个南宋的局面。”郑森说,“只是当此变局,我家也要早做准备。” “你觉得我家应该如何准备?”郑芝龙不动声色的继续问道。 “那要看朝廷如何做了。”郑森回答说,“爹爹,我家的力量和优势都在海上。孩儿觉得,就算天下崩坏,我家怕也是没有逐鹿天下的力量。若是乱生异志,反而是自寻死路。如果朝廷南迁或是使太子镇守南京,那我们就尽心辅佐。今上志向颇高,定不能忍偏安之局面。到时候,必有北伐之举。到那时,我家也可以沿海而上,为大军保障粮草,北伐若成,我家自然有大功,到时候富贵传家自不待言。若是北伐不成,我家海上无敌,北方沿海之地,尽可登陆袭扰敌手,有我家在,敌人便不能全力南下,如此,我家自然也是国家柱石,富贵也不需言。若是朝廷不能决断,天下大乱。我家也能先静守自保,等大局将明的时候,再择明主而依。” 郑森说出的这个计划并不是他的真心话,他当然知道,在政治正确的压力下,明朝是做不了南迁的事情的。而他也绝不是那种没有野心,只想当个功臣的人。只不过他知道郑芝龙并没有这样的大志,如今只想平平安安的保住家产。所以郑森才这样回答。他觉得自己的画出的这些前景,应该是符合郑芝龙的心意的。 “你倒是想得长远。”郑芝龙说道,语气很是平淡,不见喜怒,“嗯,那你为何想要拿下济州岛?” “回禀爹爹,济州岛位置极好,若是控制在我家手中,用以囤积物资,我们就能在北方随时投入一定的力量来进行干预。而且孩儿觉得冒充荷兰人去干这事情,也能让朝廷感到海上的威胁,如此自然会更看重我家。”郑森回答说。 “可是如果朝廷……”郑芝龙依旧有些犹豫 “朝廷如今断断是没有力气管朝鲜的闲事了。至于朝鲜水军……呵呵。就凭我们的那几条夹板船加上捕鲸船,想怎么灭他们就怎么灭他们。”郑森忍不住笑了起来。 朝鲜在李舜臣那会儿,水军还算有些战斗力,不过到了这个时候,也已经败坏得一塌糊涂了,根本就不堪一击了。 “而且将来甚至还可以冒充泰西人,逼迫朝鲜开国做买卖。朝鲜的木材、人参、皮货什么的也都很不错的。此外,我们还可以向他们出售棉布什么的,也能赚一笔。” “只是这事情,可不能让人家知道是我们做的。这保密一定要做好。”郑芝龙说道。 听郑子龙说出这样的话,郑森知道,郑芝龙已经同意了自己的计划了。说起来郑芝龙这人也有意思,虽然政治上没什么野心,但是在涉及到赚钱的问题上,却格外的胆子大。 “阿森,你觉得让谁管着那个岛比较好呢?”郑芝龙问道。 “爹爹,孩儿觉得让李国助去倒还不错。”郑森道。 “李国助?”郑芝龙望着郑森。 “李国助已经没有自己的人马了,他是个识时务的人,不会闹出什么乱子来的。而且,他以前和荷兰人有勾结的记录,让他去,冒充起来更像。而且以他和爹爹的恩怨,就算出了什么事情,被人发现了,甚至于他反水了,他指责爹爹的话,又有谁会信呢?”郑森解释道。 “嗯,这件事让为父再好好想想。另外这事的准备也要做好保密。”郑芝龙说。 …… 一转眼已经是年底了,这一年的年底却并不平静,在阿济格帅十万八旗兵破关劫掠京畿之后,到了年底,黄台吉又亲自率领十二万大军入侵朝鲜,朝鲜军队一触即溃,满清军队仅仅用了十二天就长驱直入,杀到朝鲜的王都。 不过这些事情,和生活在济州岛的朝鲜人倒是没什么关系,反正,满清胡胬也不会漂洋过海打到这里来的,日子该怎么过就还是怎么过。所以一大清早,朴德欢朴德猛兄弟就照例登上了济州城附近的一个烽火台,他们兄弟两个如今都是官府的奴隶,但是当年他们也曾当过少爷,他们的老爹朴昌范当年也是一个不大不小的官,后来因为卷入了政.治.斗.争,被人抓了个贪赃的罪名砍了头,他们兄弟也就被贬黜为奴仆,流放到了这里。 朴德欢兄弟每天要做的事情倒也简单——守着这座烽火台,监视海上的动静。这是一个无聊的事情,很多时候,一整天都不会看到海上有什么东西。很多年前,倭寇倒是时常来袭,所以朝鲜人在这里建起了一座烽火台。不过自从德川家开始一步步锁国,这里已经好几十年没见过倭寇了。所以朴德欢兄弟每天也就在烽火台上面坐着晒晒太阳,顺便讨论一下谁家的女人什么的,虽然他们讨论的这些女人,基本上都不是他们能觊觎的。 “要说漂亮呀,要我说还是李大人家里的那个李万姬小姐漂亮,整个济州岛,都没人能和她比的,就是在京城,也没几个比她漂亮的。”朴德欢说。 “李万姬小姐?她现在才刚11岁吧?这么小,谁知道将来长大了怎么样。不过就现在看,还真是个美人坯子。也不知道将来哪个……”朴德猛说。 “反正无论如何轮不到我们的。人家是官家小姐。”朴德欢叹了口气,将嘴里咬着的一根草棍吐在地上,又用脚碾了一下。 “当初大人不出事,我们还不一定瞧得上他呢。”朴德猛压低声音,恨恨的说。 “说这些还有什么用?”朴德欢站起身来,伸了个懒腰,“哎,德猛,你觉得金三顺怎么样?” “金三顺?那张脸看着你不做噩梦?”朴德猛说。金三顺的老爹也是官府的奴隶,奴隶的女儿自然也是奴隶贱民。从身份上来说,这个倒是更门当户对一些。 “反正晚上吹了灯,女人嘛只要有个……”朴德欢的声音突然停了下来,过了一会儿,他才喊了起来:“德猛,你看,你看,那边,那边好像来了好多船!” 第75章,趁火打劫的“泰西海盗”(3) 朴德欢兄弟呆呆的望着那些大船,过了好一会儿,才想起来依照规矩,这个时候他们似乎应该点起烽火来。 “德猛,快,快把烽火点起来。”朴德欢喊道。 “好……大哥,怎么点?”朴德猛刚准备点烽火,突然又停住了。济州岛已经几十年没有遭到过袭击了,这烽火台也有好几十年没点过了,武备松弛之下,结果……结果烽火台上原本的火台烟筒都早就坏了,而且烽火台上也根本就没有用来点烟的东西。 “快快去找些能烧火的东西,什么都行。”朴德欢喊道。 兄弟两个连滚带爬的从烽火台上跑了下来,四处找能烧的东西。只是这海滩上也没什么树木杂草,找了一会儿,两人也不过找到了几小块树枝而已。眼看着那些船越来越近了,朴德猛道:“来不及了,先不管那么多,先把这点东西点上,然后我们就跑回济州城报信。” 两人又花了半刻种,总算是把火点起来了,只是这火并不大,烟也不浓,不高。估计济州城那边就是看到这烟了,也不会想到这是烽烟吧。 “好了,跑吧!”反正火已经点燃了,朴德欢就提议赶快转进。要是来的是倭寇,那他们两个还留在这里不是等死吗?虽然倭寇的事情已经过去好几十年了,然而倭寇的形象在各种传说中反倒是越发的恐怖了,什么倭寇都长着血盆大口,喜欢生食婴儿,不喜喝水,但凡口渴皆喜饮人血之类的传说倒是越来越深入人心。所以朴德欢朴德猛可不敢留在这里抵抗倭寇。 …… “朝鲜人还是这样无用!”放下望远镜,龟田小次郎撇了撇嘴,“连个烽火都点不好。真是没用!”龟田是个天主徒,日本禁止天主教之后,龟田从日本跑了出来,就加入了郑芝龙的队伍,因为刀法出众,被编入到了跳帮夺船的队伍里跟着郑芝虎干,后来在几次海战中悍勇敢战,立下了一些功劳,便被提拔为小队长,带领一帮身份和他类似的日本人。还有了一个猪头小队长的诨名。(日本没什么别的猛兽,最常见的猛兽只有熊和野猪,所以在日本,被称作猪头,其实是夸耀他的勇猛的。) 这时候船队已经靠近到济州岛附近了,抢滩已经要开始了。考虑到港口码头上怎么着也是有一定的防御的,所以从海上入侵从没有直接冲到人家港口里面去登陆的,一般的战法都是找个沙滩先抢滩送一批人上去,同时舰队封锁对方港口,然后再海陆夹击拿下港口的。 尖利的哨子声响起来了,一条条的小艇被放下了海,猪头小队长带着自己的小队上了第一批小艇。这时候海上也没什么大的风浪,对面岸上也没有任何防御火力,水手们摇动船桨,将小艇划向岸边。 依照计划,猪头小队长要带着他的小队首先去占据附近的制高点,猪头小队长四面看看,这附近的制高点也就是那个烽火台了。小艇刚刚靠岸,他就一下子跳进膝盖深的海水里,拔出刀,大喊一声,就带着一船的日本兵向着那个烽火台前进。 事实上在放下小艇前,龟田就通过望远镜看到了朴德欢朴德猛兄弟从烽火台逃走的情景,所以龟田估计这个烽火台里估计也没什么人了。不过在登上烽火台的过程中,龟田还是非常谨慎的。一切都和他预料的一样,烽火台上早就没人了,甚至于就连火都快要灭了,朴德欢朴德猛兄弟不过找来了一点点小树枝而已,这时候已经差不多全烧完了,只剩下一点余火而已。 “朝鲜人真是没用,点个烽火这样的事情都做不好!”龟田收起刀,走上前去,解开裤带,掏出某个东西浇灭了余火,然后对手下说:“都把眼睛放亮一点,注意有没有朝鲜人过来。等其他人上来了,我们就到济州城去。我们大家一定要更努力,要第一个登上济州城的城墙!” 周围的人也都回答道:“哈伊!” …… 从烽火台到济州城还有差不多二十多里,朴德欢朴德猛兄弟先是一阵猛跑,跑了没多远就完全没了力气,加上每日里也都没吃饱过肚子,体质也不行,这时候已经完全跑不动了,只能走几步歇一下的向着济州城方向慢慢蹭。 “大哥,我……我……走不动了。”朴德猛说,“咱们歇一下吧。” 一边说,朴德猛就一边一屁股坐了下来。 “不……不能歇……要不会被倭寇……被……倭寇抓住的……”朴德欢也喘不过气来了。 “倭寇……没那么快的。不歇一下,就要死了。”朴德猛坐在地上,再也站不起来了。 “那就再……再歇一会儿,……然后就走……”朴德欢也一屁股坐了下来。有经验的人都知道,在很疲惫的时候,反而不能坐下来休息,一旦坐下来休息,很长时间之内都动弹不得了。两人自然也是如此,虽然理智提醒他们,必须起来马上走,但是他们就是全身瘫软,动弹不得。 他们也没坐下来多久,突然那边道路上就传来了脚步声,朴德欢知道大事不好,赶忙拉住弟弟,勉强爬起来就向往前跑。就听着后面传来一阵叽里咕噜的说话声,似乎有人发现他们了,朴德欢顾不得两腿酸软,就想跑起来,只是脚底下突然被一个东西绊了一下,顿时一头栽倒在地,还没来得及爬起来就被一只手按住了,他挣扎着抬起头来,看到弟弟在前面不远的地方也被几个梳着奇怪的发髻的家伙按倒在地。 …… 济州牧李真卿刚刚得知了有倭寇登陆的消息,这消息并不是靠着朴德欢朴德猛兄弟点燃的所谓烽火知道的,他们点出的那点烟,直接就被无视了。而是一条出海的渔船,见到了海寇们的船队,赶忙退回来禀报的。 “这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呀!”李大人感叹道,他知道如今李朝朝廷绝对是拿不出力量来帮助自己的。而且就算有也来不及。不过他还是很快做出了决断,下令点燃烽火,召集军队和各地义兵准备抵抗倭寇。 当年倭寇时常来袭的时候,朝鲜在济州岛上还是保持了一支相对不错的军事力量的,总计有正式的军队一千五百多人,当然因为要分别驻守三座城池,所以能够用于机动的部队大概也就五六百人。而到了现在,因为几十年没有倭寇了,兵备就免不了有些松弛,结果就是吃空饷的状况日益严重,如今这济州岛上,账面上的正规军还是有一千五百人,但这只是账面上的数字,真正的人数至少要少三分之一,能够用于机动的兵力自然也减少了,如今能够机动的兵力大概也就三百人左右,一般来说,在野战中对付五个十个的倭寇应该还是能做到势均力敌的。 不过济州岛抗倭一直以来主力就不是李朝的正规军,而是当地老百姓组成的“义兵”,这些“义兵”虽然装备不怎么样,但毕竟是在保卫自己的家人和家产,至少在战斗意志上比李朝的正规军要强不少。但是最近这些年,岛上的收成一直不好,结果很多人口都外流到半岛上去了,人口减少了,义兵的数目自然也下降了。李州牧估计,如果上来的倭寇只有一两百人,那正规军加上义兵,还勉强可以一战,如果超过了两百人,那就只能据城而守,待敌自退了。 …… 第一个遭到攻击的地方并不是济州城,而是距离济州城不远的港口。这个港口其实也就是个不大的渔港而已,不过自身的天然条件不错,很容易就能加以扩建,所以这里就成了“西洋海寇”和“倭寇”的联合舰队的第一个打击目标。 龟田带着他的人已经来到了港口附近,正在做攻击前的休息。朝鲜人的这个渔港还有一些当年抵抗倭寇的时候残留下来的工事——一个不算太大的寨子。 “这个寨子的位置很不好。它太靠近海岸了。海水涨潮的时候,战船几乎都能开到它的寨墙下面。而且刚才我们靠近寨子看了一下,那上面也没有火炮,那些朝鲜兵看见了我们,也只是那火枪乱打了一下。上面吩咐了,再过一会儿,海水涨潮了,我们的船就会靠过来一点,他们先开几炮,在寨墙上打开一个口子,然后我们就杀进去,消灭那些朝鲜人!”龟田对着手下士兵们说,“朝鲜人都不能打仗,他们的兵——刚才你们也看到抓到的那两个家伙了——他们都吃不饱饭,没有力气,根本打不了仗。但是我们就不同了,这半年来,我们天天吃的是什么?要是打这种兵,我们都不能一个打十个,我们还好意思吃这些鲸肉吗?” 他手下的那些日本雇佣兵也都纷纷点起了头,以前在日本的时候,他们平时,就是想要吃一个饭团都艰难,很多人的父母甚至于一辈子都没吃过两次饭团。就是尊贵的武士,吃一次饭团也是不容易的事情,至于说顿顿有肉吃,这种事情怕总得是大名将军才行吧。 充足的蛋白质供应使得这些日本佣兵的训练强度也有了保证,训练时间和强度大为增加的结果自然是他们的杀人技巧也得到了迅速的进步。龟田觉得,如果对上半年前的自己,一对一的话,半年前的自己几乎一点机会都没有,要是车轮战的话,龟田认为,自己至少能砍翻两到三个半年前的自己。 “就算半年前,这些朝鲜人也不是我们的对手,如今了半年的肉,砍不过他们,那还是人吗?队长你放心,我们一个别说砍他们十个,砍他们二十个都行。” 第七十六章,趁火打劫的“泰西海盗”(4) 不过龟田他们并没有得到一个打十个的机会,因为当海潮上涨,杰克船长带着他的伏波号打了一轮齐射,在那个寨子的寨墙上开出了几个大洞之后,还没等龟田拔出刀子带着他的人扑上去,就看见那寨子寨门打开来了,一群朝鲜兵从里面跑了出来,直接就朝着济州城的方向跑了过去。 “这就跑了?还没打呢……”不过龟田很快也反应过来了,如今攻坚战是没有了,但是追击战却还是有的。 “都跟我追上去,把那些家伙都抓住!”龟田突然想到出发前上面的交代,说是要抓活的,活人可以干活,比死人好,于是又赶紧加上一句:“抓活的,不要乱杀!”同时从腰间把自己的刀鞘解了下来,将刀插了进去,这样,他的太刀就可以当棍子用了。 其实追赶这帮子朝鲜人并不困难,因为身体素质的原因,更准确的说,是因为蛋白质摄入量的原因,这些朝鲜军队的奔跑能力其实很一般。相反这半年里,郑家的那些家丁因为有了鲸肉吃,训练都上了强度,在体力耐力这些方面自然就有了优势。所以虽然穿着铠甲,龟田他们还是能轻松的追上那些朝鲜人。(龟田他们事实上也算是郑家的家丁。) 龟田轻松的就追上了一个朝鲜士兵,他轻轻的挥动手里的连鞘太刀,劈在那人的后背上,那人顿时惨叫一声,跌倒在地上。龟田一脚踩住那人的背,将太刀挂回腰上,有奖那个朝鲜人的裤带扯了下来,将他的双手发到背后绑了起来,然后便将这人丢在一边,又去追赶下一个朝鲜人。 码头距离济州城并不远,李州牧在城墙上就可以望得到这边的战斗,眼看着这些倭寇居然有这么多这么大的船,已经是脸色惨白了,等到看着那些倭寇的战船居然有几十门大炮,仅仅一轮炮击就把寨子打破了,更是吓得面无人色。如今看着那些倭寇挥舞着武器追着那些败兵直奔济州城而来,更是慌了手脚,只是大喊:“射箭、开炮,不要让倭寇冲进来了!” 一些败兵也已经跑到了城墙下面,朝着城上大喊,要求他们开城门放他们进来躲避。 “不能开城门!不能开城门!不要让倭寇趁机冲进来了!”李州牧大喊道。而在在一边的判官李大厦也跟着下令:“让他们自己在城下和倭寇决战,不能开城门!” 龟田追着一个朝鲜人,一直追到济州城的城墙底下,突然不知道从哪里射来一箭,正射在龟田的前胸上,只是龟田穿着重甲,这一箭虽然射在铠甲上了,却并没能穿透,只是叮的一声掉落在地上。 “八嘎!”龟田骂了一声,赶上去,一刀,或者更应该说是一棍,将那个朝鲜兵打晕了过去,就手拖着他向后面退去。他们并没有攻城的东西,呆在人家弓箭的射程内并不是个好主意。 “砰、砰……”城墙上还传来了火枪的声音,不过都没有打中,但是龟田知道,火枪可不是他身上的铠甲顶得住的,不过他觉得在这个距离上,火枪对他的威胁还很有限。 “这么远,就是有一头鲸鱼在这里,他们也不一定打得中。”龟田一边这样想着,一边继续拖着那个晕过去的俘虏向后退。其他的“倭寇”也跟着退出了弓箭和火枪的射程。 “菩萨保佑!倭寇退了。”城墙上,不少的朝鲜士兵都长长的出了口气。 不过李州牧却并没有因此高兴,因为他知道,对面的倭寇绝对不止这么点人,从他们的那些船就看得出来。而如果倭寇人多一点,那济州城的某个弱点就实在是太明显了。这个弱点就是,它的城墙太长了。 李朝建造的城池都有一个贪大的习惯,也不管城里有多少人,先把城墙的那一圈修得特别大,以济州城为例,在济州城的城墙里,不仅有民居,甚至还有可以供居民砍柴的树林,有可供居民耕作的田地,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万一被围城了,城里面的自持力倒是相当可观。然而,这样做的另一个问题就是,不要说光靠军队,就是把城里面所有的男女老少全摆到城墙上,漫长的城墙上依然会有很多地方是彻底的无人区域。而进攻者只要找到一处这样的地方,就能轻松的杀进城来。 除此之外,同样是因为城墙太长,又带来了另一个问题,那就是如果要保证城墙的质量,那整个城墙的造价就会高得可怕,而朝鲜从来就不是一个钱多得没处花的国家,又要把城墙搞得这么长,那么城墙的质量当然就很一般了。比如说济州城的城墙就基本上都是用当地的火山岩垒起来,这些石头基本上保持着天然的原貌,并没有被切割成整齐的条石,所以到处都是脚可以踩,手可以攀的地方,城墙的高度也只有不到四米,一个身手敏捷一点的人,比如南京的某个喜欢逃票的大妈之类的,轻松的就能翻过去,气都不会喘一下。 另外,城墙的厚度也非常成问题,济州城的城墙上面,两人并行都很紧张,这样薄的城墙,就算遭遇到台风,都有被吹倒的可能,更不要说面对大炮的轰击了。不过城墙建起后,朝鲜人也利用每年农闲的季节陆陆续续的对这些城墙进行了加固,加固的方式就是在城里面这边堆上高度相当的土墙。如果朝鲜人能把这些土夯结实倒也不错。只是夯土是非常耗费人力的。这城墙又长的过分了些,所以靠着城里的那点人,用夯土是想也别想了。所以石墙后面的土墙基本上就是普通的土直接推起来的。时间一长,加上下点雨,在城墙靠里面的那些土墙就坍塌成了斜坡,进攻者只要翻上了城墙,从城内方向下去的时候,直接就可以跑下去,根本就不需要再去攻占什么下城墙的通道了。 …… 如果有大炮,龟田敢肯定,用不了一个上午,他们就能把这座城拿下来。只是济州岛上的码头虽然已经被攻占了,但是朝鲜人的码头上并没有可以吊装大炮这样的重玩意儿的机械,而且栈桥的强度也不能承载大炮。所以要将大炮从船上搬下来,还需要做一大堆的事情:安装自己带过来的起重滑轮组,加固栈桥,整个的这一套东西搞下来,没有个两三天的时间是想都不用想了。 而且这个时代的节奏一向缓慢,两三天的时间也就算相当快了。而且整个的“泰西海盗”团伙有两条正规的夹板战舰,每条船都有三十门大炮,另有十五条临时改装的捕鲸船,每条船上也有八门火炮,再加上四十五条中式运输船所运载的两千多名士兵,这样的兵力,已经对济州岛上的朝鲜军队形成了压倒优势。三天的时间,朝鲜人也完全玩不出什么花样。至于说济州岛上的朝鲜人派人去向朝鲜朝廷求救,那更是笑话,一来是远水解不了近渴,这个时代的国家的反应速度普遍都很慢,就算没有别的事情干扰,等朝鲜朝廷做出反应,估计济州也早就该陷落了。二来朝鲜水军如今的实力很一般,(当年毛文龙和孙元化都向朝鲜借过船只,而且一借就是上百条,更要命的是,他们全都有借无还。所以朝鲜水师如今手里的船已经不多了。而且这些船的性能也完全不能和这帮子泰西海盗比。)三来,这也是最重要的,朝鲜如今正在被满清攻击,面临着亡国的危险,哪里还有力量顾及到海外的一个岛屿? …… “诸君,国内的情势大家也都知道了,虽然我们已经派人冒险出海向国内求救了,但是国内的救援怕是很难指望。如今看这些倭寇的架势,似乎也不是随便就会自己走的。诸君可有什么退敌的良策?” 在官衙里,李州牧这样向下属的官员们说。 “大人,倭寇势大,若是死守,迟早会被攻破。下官觉得最好能选敢死之士,趁夜间袭击那些倭寇的营垒,放火烧掉他们的物资,这样或许能迫使倭寇退走。”一个年轻人说。 这人的话音刚落,便立刻有人反驳道:“大人,万万不可呀。倭寇悍勇,兵甲坚利,野地浪战,万万不可呀。今日一战,我们在城墙上都看到了,我军野战,实在难敌倭寇。况且倭寇远来,他们的营垒哪里能没有防备,我们去偷袭,怕是正中了人家的圈套,而且倭寇营垒都在海边,今日我们也都看到人家船上的大炮了,我们到海边和倭寇打,却不是白白的凑上去给人家用大炮轰吗?一炮下来,糜烂数里,这不是要白白折损了我们的敢战之兵吗!金全斗,我且问你,若是夜袭,需要多少人马?少于一百能成事吗?我们的兵力本来就不足,若是中了圈套,将这些敢战之兵就这样折损了,靠什么守住城池!大人,倭寇远来,利在速战。我军有城池可据,利在持久。安有舍己之长,而用己之短与敌之长相抗的道理?” “大人,崔先生所言有理呀,野地浪战,万万不可呀!”有人附和道。 “若是死守,等倭寇都上了岸,砍伐树木,建造云梯等器械,然后攻将过来,我们便挡得住吗?”那个金全斗显然不太服气。 “砍伐树木,打造云梯,难道不需要时间?没有个七八天,肯定不行,有这时间,我们便能将岛上的义兵聚集起来,到那时,自然就能守住,如果像你说的那样,今晚夜袭,把敢战之兵都丢光了,明天这济州城就破了!”崔先生也疾言厉色的反驳道。 “崔永哲,你这是畏敌如虎!”金全斗大骂道。 “金全斗,你这是贪功冒进!”崔先生也骂道。 “金全斗,这里岂是你口出狂言的地方!” “金全斗,你知道个屁,当年崔先生和倭寇打的时候,你还在娘胎里呢!”更多的人也骂了起来。 朝鲜人商议来商议去,最后得到的结果用一句话就可以概括,那就是当年傅作义用来忽悠陈长捷的那句:“坚持守住,就有办法。”话说当年001打天津的那会儿,陈长捷想投降,问傅作义怎么办,结果傅作义给了陈长捷这么一个指示。后来陈长捷成了俘虏,进了秦城,叫他坚持守住的傅作义起义了,成了部长。只是不知道这些朝鲜人的结果会不会比陈长捷更惨了。 第七十七章,趁火打劫的“泰西海盗”(5) 被“倭寇”抓到后,朴德欢朴德猛兄弟几乎被吓傻了,从他们小的时候,他们就不断地听到各种有关倭寇的靠谱的和不靠谱的传说,这些传说中都毫无例外的将倭寇描绘为披着人皮的某种野兽(当然,这个描述其实是很靠谱的)。朴德欢忍不住按照传说,推测起自己可悲的命运了。传说中倭寇喜欢吃人,还喜欢吃新鲜的。据说倭寇喜欢把人绑在柱子上,然后在旁边架起一口锅,烧上滚烫的开水,再在那人的肚子上开一个洞,将肠子掏出来,洗洗干净,就直接丢进锅里,这边一边掏,那边一边煮,据说这样才真正新鲜好吃。据说直到肠子被吃光,这人还不会死。那些倭寇就再掏出小刀来,把这人做成刺身吃掉。朴德欢忍不住就想,自己莫不是也要被倭寇这样料理了?想到自己还没有来得及讨媳妇,更不要说留下后人,就要被杀着吃了,朴德欢就心如刀绞。 朴德欢朴德猛兄弟先是被捆在一起丢在海边。后来就在他们的面前,“倭寇”一轮炮击,就砸开了港口边的那个小寨子。于是他们就被丢进来寨子里面,没过多久,原来从寨子里面跑出去的一些士兵,也变成俘虏被丢了进来。关进了原本养猪的一个猪圈里。至于猪圈里的原住民,当然是已经被倭寇们拖出去米西米西了。 一大群的俘虏们待在一起,大家都不由得想起了有关倭寇的那些传说,忍不住就都落下泪来,一开始是一两个人小声的抽泣,接着哭声就越来越难以控制,最后大家就都痛哭了起来,更有人一边哭还一边喊:“我还没碰过女人呀!我也想要日李万姬呀!” “这些朝鲜人在嚷嚷什么呢?”负责看守这些朝鲜人的矢野正五郎很不解的问道。 “他们担心我们要杀他们,所以在那里哭。”同样担任看守的村井半助毫不在意的回答道。 “可是,如果我们要杀他们,刚才在战场上,我们很轻松的就可以把他们杀光呀。”矢野正五郎还是不太明白。 “谁知道呢?也许朝鲜人就是这样没用,喜欢哭吧。”村井半助轻蔑地说道。 这时候,一个人走了进来。 “王君,您有什么事情吗?”村井半助赶忙问道。 “带几个人过去审问一下。”那位王君回答说,接着他转身向着那些朝鲜人,用手指着其中的一个,用不太流利的朝鲜语道:“你,出来!跟我走!” 所有的朝鲜俘虏都停住了哭泣,大家都用悲悯的眼神望着朴德欢,朴德猛更是扑过来抱住哥哥,死也不肯放手。 看见那个“王君”皱了皱眉毛,村井半助立刻冲了进去,飞起一脚,把朴德猛踢翻在地,然后揪住朴德欢的头发,将朴德欢拖了出来。 “村井,不要太野蛮了。”王君皱了皱眉毛道,“朝鲜人胆子小,要是被你吓糊涂了,上面问话的时候,他胡说八道起来了,就不好了。” 别看村井半助对朝鲜人很凶,但是对“王君”却是和颜悦色得多,听了“王君”的话,村井半助赶紧点头道:“哈伊,哈伊!”一边将揪住朴德欢头发的手松开来,让他好好的站直了。 “叫你出来,只是问你几个问题。只要你老老实实的,不会要你的命的。”那位王君又用朝鲜语向朴德欢说。 王君说完这话,也就不再理会朴德欢了,自顾自的向着前面走去。朴德欢略一停顿,后面就被村井半助狠狠的推了一把,只好赶紧跟上去。 朴德欢跟着那个王君一直朝前走出了寨子,进了码头,上了一条大船,他惊讶的发现,这条船上居然到处都是些红头发绿眼睛的人。而且看那些倭寇(朴德欢将船上的中国水手学员都当成了倭寇)对这些红毛都非常的恭敬。 “这,难道……”朴德欢小时候也是当过少爷的,多少有一些见识。他也听说过这些红毛夷人。据说这些人都是从极西之地来的,在南边灭国无数,最是凶恶。 那个王君带着他进到了一间船舱里。朴德欢看见有一个大块头的红毛人正坐在那里,另一个倭寇则坐在旁边。 一见到这两人,朴德欢便知道这两人一定有些来历,膝关节立刻自然而然的宽松,便跪了下去。 “这位小兄弟起来说话。”那个坐在一旁的倭寇用一口还算流利的朝鲜话说,语气倒是很和蔼的样子。朴德欢有些听明白了,又有些不明白,不过他还是跪在那里,并没有起来。那倭寇也没有继续叫他起来,而是问道:“你叫什么?在这岛上是干什么的?” 朴德欢赶忙回答了。这倭寇又问岛上有多少人马,岛上的官员都有哪些,都叫什么名字。 朴德欢知道这些事情似乎不该说,只是被旁边站着的几个凶神般的倭寇瞪了几眼之后,不知道怎么回事,他就把这些不该说的都说了。甚至就连李州牧有个漂亮的女儿叫李万姬都说出来了。当然,有一些事情,朴德欢还是没说,不过那完全是因为以他的身份,还不足以知道这些东西。 那个坐在上面的倭寇时不时的和那个红毛人交谈两句,然后又转过头来问朴德欢一两句。这时候朴德欢也渐渐的清醒了不少,不过既然前面都说了,如今也只好接着说了。 “朴兄弟,我看你说话条理不错,你读过书的吧?”那倭寇头目又问道,“如今多大了,孩子多大了?” “回禀大王,小人是犯官之后,小时候读过一点书。如今小人是个官奴,连女人都没有,哪里有什么孩子。”朴德欢道。 “哦?”那个倭寇头子来了兴趣,便接着用汉语问道,“那你可能说汉话?” 汉话这东西,朴德欢还真学过,当初他们家还没有倒霉的时候,他老爹还专门找人交过他说大明的官话,如今也已经有六七年没说过了,不过勉强到还记得一点。所以朴德欢便也用磕磕盼盼的汉话回答说:“学……过一点” “不错,不错!唉,朴兄弟你也算是才人落难了。”那倭寇头子说,“我看小兄弟一表人才,又能读书识字,又能说汉语,若是愿意,倒是可以在我们公司里做一个通译。我李某人保证朴兄弟从此能过上好日子还能娶上好几个漂亮女人,不知朴兄弟意下如何?” 听到这人姓李,朴德欢顿时就产生了误会。 “难怪朝鲜话说的这样好,原来也是个朝奸。我原以为只有那些长得尖嘴猴腮贼眉鼠眼的人才会当叛徒,没想到呀没想到,你这个浓眉大眼的也当了朝奸!”朴德欢忍不住这样想。 不过想归想,朴德欢却没敢把这情绪表露出来。 那个姓李的“朝奸”见朴德欢不说话,以为他心里还在犹豫,便道:“朴兄弟,李朝杀了你父亲,将你贬为奴仆,置于万人之下,任意折辱,难道你还想为它效忠吗?你为他们效忠便宜了谁呢?还不是便宜了哪些杀了你父亲,抢走了你家的钱,而且弄得你现在连个女人都没有的人?你现在就算替他们效忠了,又有谁知道呢?他们难道还会给你立一块碑不成?况且什么是叛逆?李成桂发动兵变,自立为王,难道就不是叛逆吗?” 这样的大胆的话一方面让朴德欢害怕的发抖,另一方面又让他格外的快意。而且朴德欢觉得自己于情于理也没有任何为李朝效力的理由,(其实就算有,他也会装作看不到的)便低头道:“李先生说的是。” “那好,只要你好好的跟着我们干,我保证,至少在这个岛上,我们能让你有仇报仇,能让你要什么就是什么,喜欢谁就是谁。嗯,你带他下去换一身我们的衣服,给他吃顿好的。另外你还有什么要求没有?”李“朝奸”这样说。 “大人,小人的弟弟也被俘虏了,他叫朴德猛……” “嗯,我知道了,你门派个人去把他弟弟带出来,和他住一起,也给他一套新衣服,安排他们一起吃顿好的。” …… 等朴德欢下去了,李国助,也就是那个“朝奸”对杰克船长说:“我原先觉得我们可能要等上几天,等我们把大炮卸下来才能攻克济州城,如今看来,我们根本不需要大炮,轻松的就可以拿下它。” “哦?那么李,你需要我们给与怎样的配合吗?”杰克船长说。 李国助知道杰克船长的意思,这个老海盗的意思其实是希望能够参与破城之后的分赃而已,而在这件事情上,他也没有不让那些红夷分一本羹的道理,反正,无论是杰克船长的人,还是那帮子日本人,以及那些中国人,都不是他李国助的嫡系,李国助也明白,如今的他也不能有嫡系。于是便回答道:“杰克船长,我需要一些身手敏捷,擅长攀爬的小伙子。” 第七十八章,趁火打劫的“泰西海盗”(6) 第二天一早,李州牧就接到报告,说那些倭寇有所异动。李州牧赶忙带着几个牙兵上了城墙。 “大人您看?这些贼人可真是不少。莫不是要正式攻城了?”李判官已经在城墙上了,见了李州牧,赶忙上来行礼道。 李州牧放眼望去,只见大约有四五百名倭寇,全都手持利刃,正在城门口列队,很是一副杀气腾腾的样子。李州牧望了一下,道:“不像是要攻城,他们并没有带着什么攻城的器械。” 正说话间,却见那队倭寇后面又开出来了一些贼寇。走在前头的是一群扛着火绳枪的红毛夷人,后面跟着一群手持利刃的倭寇。只是这些人也没有直扑城墙而是走到距离城墙不过一射之地便停了下来。之间这群人里走出来一个人,这人扯着喉咙就用标准的朝鲜语喊了起来:“里面的土著听着!大荷兰东印度公司经理杰克先生晓谕尔等,此处岛屿已经归属于我荷兰东印度公司治下。尔等土著当按兵束甲,降服于我大荷兰东印度公司,为我公司臣属,行纳粮服役之责任。这我公司亦必善待尔等。若狐疑不定,以区区螳臂,妄抗万钧之雷霆;则我公司一怒,天罚遂降,尔等皆为齑粉!尔等若倒戈卸甲,以礼来降,犹能自保身家,我军亦当秋毫无犯,如此家人安乐,得享太平,岂不美哉?” “这人是谁?”李州牧沉着脸问道,他知道,这人的朝鲜话如此标准,多半是昨天被俘虏的那士兵中的一个。 有个眼尖的认真看了看,道:“回禀大人,看起来像是守烽火台的官奴朴德欢。” “这人可有亲属在城中?”李判官恶狠狠的问道。 “回禀大人,”那人双手抱拳,低下头道:“这人只有一个弟弟,是和他一起守烽火台的……想来……想来也是一起被倭寇抓去了吧。” “可恶!这个贱种!居然投了倭寇!”李判官恨恨的说。 “这不是倭寇,看起来倒像是红毛夷。我听说红毛夷人在南边四处为祸,凶恶异常,不想居然跑到这里来了。”李州牧说。 “大人,不管他是什么夷人,敢来犯我国土,定要叫他有来无回。”李判官的官阶要低一点,如今只上官面前自然要表现得更勇猛一点。 “尔等土著!还不开城投降,更待何时!”城外面朴德欢喊叫得越发的起劲了。 “这奸贼!”李州牧道,“李判官,久闻你神射,你看看在这里,可射得到他不?” 朝鲜一向强调射箭的技能的练习,所以朝鲜的文官中,擅长射箭的倒也不少。李判官便是其中之一。 李判官望了望正唾沫星子直飞的朴德欢,估计了一下距离,回答道:“大人,这个距离一般的弓箭怕是够不着。要用很轻的轻箭,或许能射中,只是轻箭不能抗风,只要稍微有点风,就会偏。而且杀伤力也不够。” “且不管这些,先射他一箭,灭灭他们的威风。”李州牧道。 “如此,下官从命,大人还请让人和那奸贼对骂,下官再抽空射他一箭。”李判官道。 “如此,有劳了。”李州牧也拱手道。 于是城上的几个大嗓门的朝鲜兵也对着朴德欢大骂了起来,一时间骂声响成一片。李判官趁着这个机会,找了段还算没倒的女墙,,靠着它的遮蔽,悄悄地拉开了弓,然后一箭射出。 要说李通判的箭术倒也不错,只是这一箭距离的确是远了点,所以只是从朴德欢的脑袋旁边嗖的一声飞了过去,并没有射中他。 不过这一箭却也把朴德欢吓得不轻,他也顾不上再和城上对骂了,先是一屁股坐倒在地,接着也顾不得站起身,就四肢着地连滚带爬的往后就跑。城上顿时哄笑起来,站在后面一点的龟田见了,气得大骂道:“朝鲜马鹿,真是丢人!居然和这种人为伍。”如果不是怕乱了行列,龟田就想上去揍他一顿了。 “这不知道我们留着这样的狗东西有什么用!”龟田小声骂道。 “龟田君,什么狗都是有用的。”在他一边的黑藤规三说,“中国有句老话说得好:‘狗到用时方恨少。’这话不是没有道理的。” 朴德欢被射了回,李国助看了也只是笑笑,然后挥了挥手说:“按计划办吧。” 于是李州牧就看到,对面的贼军一分为二,大概一百个左右的倭寇和二十来个红毛夷人依旧留在原地,其他的七八百人却都列着队伍,沿着城墙,朝着东边过去了。 “他们要干什么?”李州牧一愣,不过他立刻就明白了这些泰西强盗的用意。 “我们的城墙太矮,又容易攀爬,他们定是要绕到别处去攀爬进来。这些泰西人真以为靠这个就能攻下济州?”李州牧在心里冷笑了一声,便转过头对李判官道:“还要有劳大厦兄了。我给你四百兵士,你带着他们,在城墙上跟着他们,不要让他们爬进来了。” “下官谨受命。”李判官回答道,然后转过身,带着四百官兵就在城墙上跟着那些贼人向着东边去了。 …… 济州城的城墙大得夸张,两方一个在城墙上,一个在城墙下已经走了差不多快一个时辰了,城下那些贼军不但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反而是越走越快,如今更是一路小跑起来了,而李判官以及他带着的那四百官兵却已经上气不接下气了——得到了相对充足的蛋白质补充的红毛强盗和倭寇们的体力明显要比朝鲜兵好太多。如今李判官手下的,已经有三十多人掉队了,剩下的这些人也一个个脸色惨白,有的人甚至都已经开始呕吐了起来,其他的人也都快要站不稳了,他们手里拿着的长枪如今已经不再是武器,而是拐棍了,如果不是靠着长枪撑着,只怕很多人都已经站不住了。 如今李判官已经完全明白了那些强盗们的险恶用心,他们就是想要先用这样的方式拖垮自己,然后等自己没法跟上的时候,再轻松的爬上城墙,里应外合攻破城池。明白了这一点之后,李判官也知道自己现在的处境非常危险,士兵们疲惫不堪,已经跟不上那些贼人了。而那些贼人去还能健步如飞,好像一点都不累一样。李判官知道城下的贼人也一定在观察他们,一旦发现他们体力耗尽,那些贼人就会迅速攀上城墙,然后向着已经筋疲力尽的自己发起攻击。李判官看了看身边的那些士兵的样子,知道如果在这样的状态下和人家交战,估计会被人家像杀鸡一样的宰掉的。 “还要不要继续跟着?”李判官想,很快他就做出了决定:不能再跟着了,再跟着也不能阻止人家爬上城墙,而且还会导致在此后的战斗中吃大亏。 “都停下来,不要追了。”李判官说,“抓紧时间休息一下,那些贼人马上就会杀过来的。” 然而,李判官还是犯了一个错误,那就是,处于体力不支状态的人一旦开始休息,在一段时间内反而会越发的感到疲惫。不过他对于那些贼人的推断倒是相当的正确,果然没过多久,他就看到那些红毛夷和倭寇从前面朝着他们冲过来了。 “这些牲口,跑了这么远,还爬了城墙,居然还这么有力气,真是一群畜生呀!” 一边这样想着,李判官一边努力的想要站起来,然而一动才发现,自己的腿脚居然比刚才还软。差点就栽倒在地上。他费力的举起自己的弓,搭上箭,用尽了力气将共拉满了,然后对准了冲在最前面的一个手持长刀的倭寇射了过去,在这样的距离上,如果是平时,李判官绝没有射不中的道理,但是这一次,就在箭射出去的时候,他的手抖了一下,然后,这一箭就射飞了。 “可惜!”这也几乎是李判官最后的一个想法了,紧接着,一柄太刀就直接刺进了他的胸口。在倒下去的时候,李判官看到自己的带着的其他士兵也都被那些倭寇和红毛夷人向砍瓜切菜一样的砍倒在地。接着他眼前一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龟田挥舞着太刀,冲在最前面,他的对手们都没力气了,根本就没法做出什么有威胁的攻击,他一口气就砍翻了好几个,其中有一个朝他射了一箭的家伙好像还是个官员。 “果然,用刀砍人还是比用棍子打人美得多。太刀带起的血珠,就像长野的樱花一样让人迷醉呀!”龟田甚至还有时间发出了这样的感慨。 而跟在他身边的黑藤规三则已经开始用临时学来的朝鲜话大喊:“丢下武器跪在地上免死!” 几乎只用了一瞬间,四百多人的朝鲜军就彻底溃败了,四十多人被当场砍死,剩下的人因为逃跑的体力都没有了,几乎全都乖乖的投了降。而红毛夷人和那些倭寇一个人都没死,就连受伤的都没几个。 第七十九章,劫掠(1) 而此时,继续在北门一代和城外的红毛夷以及倭寇对峙的李州牧对李判官的大败还一无所知,朴德欢在定下定神之后,再次站出来劝降,当然这次他站得距离城墙更远了一点。而且这一次,他的言辞越发的无法无天了,他居然丧心病狂的攻击李朝开国的国王李成桂是叛主作乱的叛逆,而李州牧等人也不过是附逆的叛贼。这样丧心病狂的话把李州牧气得胡子都抖起来了。要不是下属拦着提醒说,不要中了奸人的诡计,李州牧就几乎要带着部队出城去砍死那个叛逆了。当然,如果不是知道身边肯定有老成持重的下属,李州牧也未必会这样的义愤填膺。 很快时间就到了中午,外面的红毛海盗和倭寇们也并不走,而是由船上的人送来了饭菜,这些人就解散了队伍,把武器乱七八糟的放在一边,或是蹲着,或是直接坐在地上,端起碗就大吃起来。 “大人,你看我们是不是可以趁机……”有人问道。 “大人,万万不可呀,这一定是那些海寇的诡计,大人万万不要中计,敌寇远来,不能持久,我军只要以不变应万变,贼军自然只能退去。”还没等李州牧开口,自然就有老成持重的下属出来劝阻了。 “崔先生说的是。”李州牧道,“若不是崔先生提醒,几乎就中了海寇诡计了!” “大人英明,想来这些海寇无计可施,不几日就该退走了。”崔先生也躬身回答说。 “将士们的饭菜准备好了没有?”李州牧问道。这时候一阵风从城下吹上来,从风中,众人都闻到了肉的香味,显然,下面的那些海寇们吃的还真不错。 “大人都准备好了。只是这城墙上太过狭窄……”一个小吏回答道。 李州牧环顾了一下,这城墙上面确实是太狭窄了,于是便道:“将饭菜拿到城墙下,将将士们分成三批,轮流下去吃饭。” 很快第一批士兵已经开始吃饭了,城里面靠近北门的一片树林里(谁让济州城的城墙大得没边呢。)突然去传出了一声炮响。然后一群红毛夷就从树林后面的小路上冲了出来,面对着正在吃饭的,目瞪口呆的朝鲜士兵,先是用手里的火绳枪打了一个齐射,一下子就打倒了十几个朝鲜兵,然后这些人向着旁边让开,一群手持长刀长矛的倭寇就从他们后面直扑了上来,顿时就砍翻了一排朝鲜人。 遭到这样的偷袭,城下的朝鲜军队立刻就崩溃了,他们丢下手里的碗,也顾不得拿武器,就四散而逃,就连城墙上的朝鲜军也慌了神。 “快,快射箭!射那些倭寇!”城上的李州牧总算是反应过来了,大声喊道。 然而城上的朝鲜军正乱作一团,有些人甚至都已经开跑了,李州牧抽出刀来,顺手砍了一个倒霉鬼(其实这人有没有想跑,李州牧并不知道,只不过因为这家伙站得比较近,又一副惊呼失措的样子,没有听命令立刻射箭,所以被李州牧“借人头一用”了。)。但还是没能恢复秩序,虽然有人领新的射出了几箭,但是却也没射中几个倭寇。 这时候,龟田等人已经杀散了城墙下的那些朝鲜兵,刚才如果城墙上的那些朝鲜人一涌而下,考虑到他们的人数要少一些,又加上朝鲜人居高临下的冲下来的冲击力,或许倒是能给龟田等人带来更大的损失,但是这些朝鲜人却在惊愕和混乱中错失了这个时机。 这时候那些红毛夷人也已经重新装填好了他们的火绳枪。于是这些海盗们冲上来,向着城墙上的朝鲜人又打出了一次齐射。 这次齐射打倒的人其实也不是很多,但是火枪齐射的声音却越发的加剧了朝鲜人的混乱,齐射的硝烟还没有散去,那些红毛海盗就抛下枪支,抽出弯刀,和那些倭寇们一起狂呼着扑了上来。 李州牧越发的控制不住军队了,除了身边的几个牙兵,其他的士兵大多一哄而散,而这时候,城外的倭寇和红毛海盗也逼近了过来,用火枪朝着城上乱射。 龟田并没有向城墙上的朝鲜人发起冲锋,他带着几个人直扑向城门,城门洞里,守门的士兵早就跑了,龟田的人不费吹灰之力,就打开了城门,城外的那些倭寇和红毛海盗顿时一拥而入。 “完了,城破了!”此时便是李州牧也完全绝望了。 “大人,我们从这边走!”一个牙兵指着那边的一条砍柴的人用脚板踩出来的小路说。 李州牧带着几个牙兵,就赶忙顺着那条小路逃走。 “那是李州牧,李州牧跑了!”刚刚跟着一群海寇一起进城来了的朴德欢一下子看到了正在朝着小路上逃跑的李州牧,便指着他大喊了起来。 这一下,朝鲜兵更是乱成一团,海寇们都用各种不标准的朝鲜话大喊:“丢了武器跪地上不杀!” 朝鲜人的抵抗迅速的被瓦解了,没有被砍死的朝鲜士兵也都被捆绑了起来,还有几个红毛海盗正在追赶逃跑的李州牧。 这时候,李国助也进了城。正看到朴德欢在朝着那些被俘的朝鲜人喊话:“你们不要怕,这些大人不是倭寇,是荷兰东印度公司,是文明人!只要你们听话,就能活命!现在你们都跟着这位荷兰大人走,知道了吗?” “去把那个朝鲜人喊过来。”李国助对身边的一个人说道,那人听了,便跑了过去,然后,朴德欢就屁颠屁颠的跑了过来。 “李大人!我军真是神勇,真是战无不胜,攻无不克!”朴德欢满脸都堆着谄媚的笑容。 “朴兄弟呀,我还有件事情要派你去做。这城里面那些人有钱有地位,你肯定都知道,如今我派你带着兄弟们过去,把这些人都保护起来,免得他们乱跑在路上被老虎吃了,或者一不小心把值钱的东西弄掉了,你明白吗?” “明白,明白!”朴德欢兴高采烈的回答道。 朴德欢当然明白李国助的意思,一群海盗会去保护岛上的有钱人?会担心他们被老虎吃了?这岛上哪来的老虎?什么“一不小心把值钱的东西弄掉了”,其实不就是怕那些有钱人把钱和值钱的东西藏了起来,让他们找不到了吗? “这事情很急,你马上带着他们去,还有府库什么的,也别忘了。”李国助又叮嘱道。 …… 李州牧带着几个牙兵,刚刚赶回了自己的衙门,在路上李州牧已经想明白了,济州的陷落已经是不可避免了,如今之计就是赶紧带上重要的东西到大静或者是旌义县去,想来这些海寇,劫掠一番之后,也会自行退走的吧,到那时,他也算是能自己收复了失地,考虑到如今朝廷的状况,失地的也不只是他一个,朝廷的处理应该也不至于太严厉。 刚刚收拾好东西,李州牧就听见前面街上传来了惊呼声。 “大人,贼人杀来了快走吧!”一个牙兵说。 “万姬,和你娘快上马车!”李州牧先看着孩子和老婆上了马车,又问,府里面的东西都拿好了吗? “拿好了,只是来不及去府库里搬库银了。”一个牙兵回答说。这时候喊杀声更近了。 “大人,快走呀。”另一个牙兵也催促道。 “唉!”李州牧又看了一眼自己的已经很破败了的官衙,叹了口气,然后翻身上了马,一扬马鞭道:“走!” 就在一片混乱中,几匹马掩护着一辆小小的马车离开了官衙。 李州牧前脚刚刚离开,朴德欢带着一群凶恶的倭寇和红毛海盗后脚就到了这里。 “各位大王,这里就是李州牧的府衙。”朴德欢指着洞开的大门说。 如今府衙大门洞开,想来李州牧已经逃走了,不过跟着朴德欢到这里来的家伙们其实对抓住李州牧的事情也不是太上心,他们更关心的是,府衙里面的钱还在不在,还有多少。 “进去,搜!”海盗西尔弗拔出弯刀大声喊道,然后一群人就冲了进去。 府衙里这时候还是有人的,李州牧走得匆忙,很多东西都没有带走,家里的奴仆也是一样。这些仆人们就趁着这个机会,等李州牧走了,便将值钱的东西一卷,准备跑路,只是没想到那些倭寇来的竟然这样快。 西尔弗刚冲进衙门,就看就一个朝鲜人抱着一大卷花布正往外跑。西尔弗很想直接一刀砍死这个小偷,但是考虑到这样做十有八九会把花布弄脏了,然后会降低这些布的价值,而且上面还有命令,说是不能滥杀,所以西尔弗很文明的飞起一脚,将那人踢倒在地,然后一把抢过那一大卷花布,那个人逃得了一命自然也不会在自己来找死。 西尔弗仔细地看了看花布,这不是丝绸,只是棉布,不过倒是很厚实,而且图案也很漂亮,应该能值点钱。西尔弗点点头,将这些布塞进了自己的衣服里。他的衣服是特制的,非常宽松,而且到处都是折叠着的口袋。这是德国佣兵们常用的服装,在战后用来装抢劫的战利品了。 第八十章,掠夺和贸易 郑森知道,无论是他父亲手下的那些人,还是最近招募来的那些泰西人,基本上都是海盗出身,要想让这些人打仗秋毫无犯,还真是不太可能。在这些人的意识里,打仗什么的不就是为了掠夺吗?事实上,这个观点郑森也是很赞成的,只不过,郑森觉得目前郑家军队搞掠夺的水平还太原始了。还停留在随便乱抢的粗放式状态,这种状态弊端多,效率低,郑森早就想要对此加以改革了,只不过如今郑森并没有直接控制的嫡系部队,所以郑森对此也只能说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不过在李国助出发的时候,郑森还是和李国助做了一次长谈。在这次谈话中,郑森高屋建瓴的向李国助讲述了两个重要的理念: 第一个理念是抢劫要专业化,集中化,公平化,不能抢了芝麻,丢了西瓜。所以在抢劫的时候,也必须严格的遵照计划,首先控制最有油水的地方,然后将这些油水集中看管好,再依照论功行赏的方式分发下去。这样就可以避免出现只想吃肉,不想啃骨头的问题,而且只要主官控制得力,也能有效控制这个派系之间的矛盾。 第二个理念就是抢劫必须考虑到成本控制。依照郑森的分析,济州岛上的朝鲜人,除了个别的官僚和地主,其余的人,基本上都是穷光蛋,抢劫这些人,根本抢不到什么值钱的东西,反而会大大增加抢劫的成本,这个成本指的不仅仅是抢劫时遭到的抵抗,甚至也包括为它消耗的时间。 “外面的院子里面可能有好几个蚂蚁窝,只要我们肯花时间,总能够把它们找出来,然后我们要灭了它们也几乎是毫无难度。而且绝对不会出现伤亡。但是我们会去做这样的事情吗?不会,因为在这些蚂蚁窝上面消耗时间,我们几乎一无所得。而如果将这些时间拿去干别的有意义的事情,我们能得到的就多得多。所以,消耗的时间也是成本。从哪些那些朝鲜穷光蛋那里我们能抢到的东西很少,而一旦抢了他们,反而会造成大面积的反抗,得不偿失。所以适当的约束下属,不要随便抢那些穷光蛋,能为我们节约不少的成本。” 当时郑森就是这样向李国助讲述如何处理济州岛上的朝鲜穷光蛋的。 “但是,朝鲜的那些当官的会用这些穷光蛋和我们拼命,我们杀了他们的人,他们天然就会仇视我们,一样会反抗我们的。”李国助这样说道。 “这就要看我们怎么做了。其实只要做得好,我们完全可以让那些朝鲜穷光蛋和朝鲜官员富人成为死仇。首先,谁是我们的朋友,谁是我们的敌人。这是做任何事情最重要的第一个问题。在济州岛,谁的利益和我们的利益冲突最大呢?当然是当地的官员和地主富人,因为我们要抢劫他们嘛。既然他们是我们的敌人,我们就要彻底的打死他们,绝不和他们妥协。另一方面,他们的财产中有些东西,对于我们其实无所谓,我们需要的是什么?是济州岛的地盘,以及济州岛上的牲畜,济州岛上的那些田地,说老实话,我们还真看不上眼。我们难道还要到那里去种庄稼不成?所以我们大可以打着劫富济贫的旗号,把那些官员和富人全都赶走,把他们的银子,马牛羊之类的牲口我们自己分了,一些不值钱的,我们看不上的破烂,还有田地什么的,我们就直接分给那些穷光蛋。”说到这里,郑森露出微笑道,“可是对于那些穷光蛋来说,呵呵,这就是他们的命了。他们自然清楚,只要我们走了,那些老爷们回来了,会有什么结果。到那个时候,你说他们会站在谁的一边?” 其实这样做并不是郑森的创造,在后世的赤兔朝,开国太祖在处理某些民族地区的时候就采用了与此类似的手段,结果是得到了广大的下层百姓的支持,在红朝太祖的年月里,这些广大下层百姓成了支持国家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的最为坚定的力量。那个时候,什么分裂势力都只能在外国乱跳,在国内,哪怕在本民族,甚至越是在本民族,越是找不到支持者。然而后来,赤兔国拨乱反正,将一些旧上层抬出来加以团结,结果反倒是…… 李国助觉得郑森的想法似乎有一定的道理,至于到底行不行得通,他并没有把握,不过他知道自己的地位就是个执行者而已,所以他打算老老实实的就按照郑森的设想来试试。 因此,岛上的普通老百姓倒是惊奇的发现,那些倭寇似乎并没有传说中的那么穷凶极恶,虽然不能说一起杀人什么的事情都没有,但是整体上来说,比起岛上的老百姓的预期,这些倭寇倒还真算得上“秋毫无犯”了。 当然,那些有钱人就倒了霉,城里的一些大财主的家里都被抢了个精光,不过那些倭寇忙于抢东西,杀起人来的兴趣也不是很大,结果让不少的财主给跑了。 “那些朝鲜财主的家财我们要抢干净,但是注意,那些财主,我们要让他们的一部分家人逃出去,他们家里的人如果死绝了,那些分了他们的田地的人就会觉得,将来朝鲜官府回来了,他们也不会再丢掉什么了,就不会真心依靠我们。”这也是李国助出发前,郑森给他讲的东西。 又过了两天,这帮子倭寇居然派人满街的嚷嚷说,他们不是强盗,是“劫富济贫”的义士,如今他们打算要把从哪些“为富不仁”的家伙那里抢来的东西分给大家。甚至不仅仅是东西,就连宝贵的土地都可以分给大家。 当然,郑家的组织度比起后来的某个组织是差远了,所以他们的打土豪分田地自然做不到后世的时候那样严密。不过靠着强迫,他们还是成功的将那些他们看不上的财物,比如桌子,椅子,箱子,以及大床什么的丢给了那些穷光蛋,就连地契都是如此。 “这些东西到了他们的手里,用不了多久,他们就会把它当成是自己的了。谁愿意放弃到了嘴里的东西呢?你信不信,过几天我们去打大静县的时候,让他们帮忙拉大炮,他们保证不会反对。”李国助这样对被派来辅助他的洪旭说。 “不过他们也不会主动帮我们。”洪旭说。 “那当然,他们还不确定我们能在这里长时间待下去呢。我们先发出通告,要求他们每家出一个民夫,帮我们做事情,凡是民夫,每天给三餐,而且一天两钱银子,等我们打下大静县之后,每人再发五尺布。但是我们并不派人看着他们,你也知道,济州城这个样子,他们要逃出去其实很简单。如果他们真的反对我们,他们就会连夜逃走。我们的人少,也不可能把他们都控制起来。可我敢说,到时候不会真的有多少人逃走的。” 两天之后,“红毛海寇”攻克大静县,五日之后,“红毛海寇”攻克旌义县。又两日后,朝鲜最后的抵抗力量被迫冒险渡海,退回了朝鲜半岛。海盗们完成了对整个济州岛的占领。 …… 崇祯十年正月,朝鲜江华岛,多尔衮正意气风发的站在一个小山上,望着下面被捆成一组组的朝鲜官员和贵妇人。这些人都是朝鲜的王妃、王子、以及重要大臣的妻子。满清向朝鲜发动进攻之后,朝鲜仁宗慌乱之下,想起了当年丁卯胡乱的时候,自己逃到江华岛避难的事情。而且江华岛上的设施也还不错,朝鲜王室在那里还有一套行宫。于是就将王妃、王子、以及重要大臣的妻子都送到江华岛上避难。 但事实上,江华岛并不是一个真正适合避难的地方,丁卯胡乱的时候,后金还完全没有水军,而那个时候的朝鲜水师也比现在要强得多。所以虽然江华岛距离陆地最近的地方不过几百米,但是靠着绝对优势的水师,那个时候的后金的确拿躲在江华岛上的朝鲜王室没什么办法。 然而这次不一样了,一方面朝鲜水师不断地被东江和莱登“借走”,已经被大大的削弱了。而另一方面,在登莱之乱之后,后金,或者应该叫做满清,已经得到了一支不小的水师力量(其中的一些船干脆就是朝鲜水师借出去的),此后东江镇崩溃的时候,原属于东江的一批水师也投靠了满清,再加上孔有德等人投降后,后金又获得了不少的大炮,所以如今距离陆地不过数百米的江华岛已经无法抵挡满清军队的进攻了。而且如今正是正月,再加上小冰河气候,天气严寒,江华岛和朝鲜大陆之间不过数百米的海面上很多地方都结了冰。其中一些地段已经完全可以通行。 如此一来,江华岛自然再也无法抵抗满清的攻势。多尔衮几乎不费吹灰之力,就一举攻破了江华岛,俘获了在那里避难的那些朝鲜人。 这时候多尔衮却看到一个白甲兵骑着一匹马从远处飞奔而来。 “发生了什么事情吗?”多尔衮想。 这个白甲兵很快就跑近了,大家也都认出了这人,这人名叫呼鲁甘,是多尔衮额一个亲卫。 “主子爷!有军情。”这人在距离多尔衮还有几十步的时候翻身下马,同时高声喊道 第八十一章,泰西商人和神药 按照那个亲卫的报告,在江华岛东边的海面上出现了一支船队。而这这支船队看上去和他们此前见到的任何船只都不太一样。 “走,我们去看看。”多尔衮说。 多尔衮带了几十个白甲兵骑上马很快就到了海边,果然看到在不远的海面上有停着有几条样子怪异的大船(至少以多尔衮的眼光看来是很大的船了)。船上的人显然也发现了多尔衮他们,于是从那条大船上放下了一条小舢板,几个人下到了小舢板上面,向着这边的海岸划了过来。 “人家隔着老远,只过来这么几个人应该没有什么恶意。”多尔衮说,“依波丹,你带几个人过去看看,小心点!” “嗻!”依波丹应了一声,跳上马,带着两个人就朝着那边过去了。 依波丹到了海边,小舢板却还没到。不过距离也已经很近了。依波丹已经可以看到舢板上面的人的样子了。而这些人的样子却让依波丹大吃一惊。 “这个世界上还有长成这样子的人?这是人吗?” 舢板上出了一个通译之外,全是一些红发碧眼的泰西人。虽然到1632年,俄国人建立起雅库次克之后,已经渐渐将触角伸到了远东,但是在满洲人当中,见过白种人的人还是非常少的。 这时候那条舢板已经靠了岸,几个怪人和一个南蛮子从舢板上跳上了岸。依波丹看到最前面的一个红胡子的人高举起双手,摊开手掌向他喊了一句什么。当然,依波丹是听不懂这人在说什么的,不过这人的动作他倒是看得明白,那意思是我没有带武器,没有恶意。 “他在说什么?”依波丹先是从战马上居高临下的望着那个人,然后半侧着脑袋向他的一个同伴问道。 “我怎么可能知道。”他的同伴说。 好在这个时候,跟在那个红胡子后面的那个南蛮子开了口:“各位爷,我们没有恶意,我们是来做生意的。” 这个南蛮子说的是汉话,而汉话在东北亚几乎是通用语,依波丹倒也能听懂。 满清自从努尔哈赤起兵造反之后,一直都受到禁运封锁。如果不是有那么一帮子只认钱的,具有“不出售武器打击自己的祖国的军火商就不是真正的国际军火商”的精神的商人的协助,也许满清早就会因为经济上的困境而崩溃了。后来,满清军队历次入关劫掠,大体上也都有那些商人做带.路.党。而他们劫掠所得的很多银子,也是通过这些商人,变成了各种他们急需的物资。当然那些商人也没有白干,他们不但赚的盆满钵满的,还在后来为自己弄到了八个“皇商”的指标。 因为这个原因,虽然满清是杀人不眨眼的强盗,但是对商人的态度,倒是非常友好的。 “你们是商人?”依波丹的口气温和了很多,“你们有什么货卖?” 那个南蛮子将这问话翻译了过去,那个红胡子又连忙说了句什么。 “这位爷,我们是做药品买卖的。”那个南蛮说道,“我们有一种包治百病的神药,我们这里有样品,这位爷要不要看看?” “包治百病的神药?”依波丹有些想笑,自古以来,那有什么能包治百病的神药?这些做买卖的商人都是这德性,吹牛的时候从来不怕把牛皮吹破了。这也是他们的天性了,要想商人不吹牛,除非是太阳从西边出来了。不过药品确实是满清急需的物资,如果这些商人真的有药品贩卖,只要是能治病,能治伤的药物,哪怕不像他吹的那样能包治百病,满清还是可以和他们做做买卖的。 “把你们的神药拿出来给我看看。”依波丹拉着缰绳,从马上跳了下来。 那个南蛮子又把依波丹的话和那个红胡子说了,那个红胡子听了,又说了句什么。 “尤瑞先生说,药物在他怀里,他需要伸手到怀里去拿,希望您不要误会。”那个南蛮说。 依波丹笑了,这个红胡子还真是很谨慎。 “没问题,让他只管拿东西就是了。”依波丹说,虽然那个红胡子块头很大,几乎比依波丹高了一个头,但是依波丹并不觉得他摸出点什么东西来就能威胁自己。自己可是白甲兵,真刀真.枪的砍过的人多的去了。 红胡子尤瑞将手伸进了怀里,不一会儿就掏出了一个小袋子,打开来,里面是一块用油纸包着的棕色的药丸。 “这是什么?”依波丹问道。 “这是福.寿.膏,是大食出产的圣品。是上帝赐给人类的珍宝。”尤瑞满脸是夸张的迷醉。 “这能治什么病?”依波丹问道。 “各种病,各种疼痛,各种咳嗽,各种肠胃不舒服。还能壮阳,能提神,能……”尤瑞一口气说出了一大堆的用途。 “停下,停下,你说这么多,我也记不住。你这东西能给我看看不?”依波丹问道。 那个南蛮赶忙将这话翻译了过去,尤瑞立刻双手将那块“福.寿.膏”捧了起来,递到依波丹的面前。 依波丹结果那快“福.寿.膏”,先在手里掂了掂,又拿到眼前细细的看了一下,轻轻地嗅了嗅,然后又问道:“这东西,你们有多少?” “您要多少,我们就能有多少。”尤瑞回答道,“只要您要得了,而且有钱,像那样的船,我轻松的就能装个十几船过来。而且就算没钱,用别的东西来抵偿也是一样。反正我的船总不能空着回去,总得带上点什么才合算。” “别的东西?”依波丹问道,“你们打算收购些什么?” “我听说,你们这边的各种皮毛不错,然后这边的林子里面也出一些好木料。”尤瑞回答说,“此外,我听说你们一直在和明国还有朝鲜打仗,你们抓到了不少的奴隶,如果你们愿意,我也需要购买一些奴隶。男女不限,但是只要年轻人。” 依波丹听了,点了点头道:“这样的事情,我作不得主,正好我的主子睿亲王就在这里,我可以带你去拜见睿亲王。你们看如何?” “如此,那真是多谢了。若是能见到睿亲王,做成了大买卖,我们定然不会忘了您的恩德。”尤瑞这样说,同时给那个南蛮子一个眼色,那个南蛮子立刻从身上摸出一个小口袋,递给依波丹道:“小小礼物,不成敬意。” 依波丹接过那个小口袋,打开来,看到里面是两块做成小圆饼状的黄金,分量似乎还不轻,圆饼上面还刻着一个长相和眼前这个红胡子很类似的人的头像,下面还有些鬼画符的东西,大概是他们的文字。 依波丹将这个小口袋收起来,道:“你们跟我来。” 依波丹的几个同伴也下了马,他们牵着马朝着多尔衮所在的小山包走去。红胡子尤瑞,那个南蛮子还有另一个金色头发的瘦高个都跟着他们。依波丹一边走一边注意着这几个人。 那个红胡子表情很是坦然,似乎一点都没有害怕担心的意思,依波丹在心里悄悄地给他竖了个大拇指,看起来,这人倒是个有胆量的。那个南蛮子就差多了,一路上东张西望,一副紧张的样子,而那个金色头发的瘦高个则让依波丹的眼睛眯了起来:他走路的时候的每一步的距离都像是用尺子量过一样,不差分毫;而且他的左手总是习惯性的抬到腰间,左手的虎口上也满是老茧。 “这人应该是个练家子,左手的刀或者剑。功夫应该不错。可能是那个红胡子的保镖。”依波丹这样想着,不过他也不是很在意,这人虽然可能功夫不错,但是如今他身上并没有带着长刀或是长剑,那威胁也就很有限了。 一行人到了小山包下面,依波丹对那个红胡子说:“你们在这里等等,我先上去通报一下。”尤瑞等人就停了下来,依波丹走上小山包,向多尔衮报告,过了一会儿,依波丹照样下山来,对尤瑞说:“睿亲王召见你,你可以把他带上去。”他指着那个当通译的南蛮道,“另外,请把身上的武器都先放在我这里。” 尤瑞听了点点头道:“可以,我身上只有这把刀,却也没有其他更多的东西。”一边说,尤瑞就一边从腰间解下了一柄短刀,双手递给依波丹。依波丹接过刀,顺手将它拔了出来,只觉得寒光闪烁,竟似乎有点刺得人眼睛疼痛。便顺手一挥,将旁边一颗手腕粗细的小树拦腰劈作两段。依波丹便喝了声:“好刀!”又道:“这商人,你这刀可卖也不卖?” 听了通译的话,这红胡子笑道:“我既然是商人,还有什么不卖的,只要价钱合适,别说一把刀,就是我的人都可以卖。今日相见,便是缘分,本该作为礼物送给阁下。只是今日突然遇到了睿亲王,我这身上也没什么见面礼,便打算将这把刀献给亲王殿下。阁下要是喜欢,下次我再带一把过来献给阁下如何?” 依波丹听了那个南蛮的翻译,便道:“你说得有理,这个自然应该先献给睿亲王。只是你记得下次来可得给我带一把好刀来。只是你的礼物我已经收过了。所以这次我也不会白要你的刀,自然会给你钱的。” 虽然尤瑞交出了刀,而且依波丹对这人的印象也不错,但是该做的事也是要做的,比如搜身什么的。然后尤瑞就被带到了多尔衮的跟前。 第八十二章,泰西商人和神药(2) 如果更早些年,多尔衮或者说满人对于找上门来的商人可能态度会更热情一些,不过即使现在,满清在关外的局面已经完全打开了之后,总体来说,他们对于那些商人的态度还是非常友好的。尤其是一个能弄到药物的商人。对于经济在很大程度上依靠掠夺来维持的满清政权来说,不断地对周边发动战争乃是必须的。而不断地战争则使得他们对钢铁、布匹、药物的需求变得很大。 “你的这种药物能治这么多.毛病?”多尔衮有点不太相信。因为这种药物实在是太符合满清的需求了。首先战争中即使是再老练的老手,也不能保证说自己不会受伤,很多伤员因为伤口剧烈的疼痛,以至于无法休息,这也使得他们的恢复变得困难。而这些伤兵,都是有战斗经验的老兵了,只要恢复了,他们对于满清来说就是重要的财富。能减轻疼痛的药物自然能有助于这些伤兵的恢复,所以,哪怕这种福.寿.膏只有这么一种效能,也是难得的好药了。 其次,打仗的时候出门在外,水土不服,忽冷忽热的,最容易出现的问题也就是拉肚子和各种咳嗽。而这个泰西商人则宣称他的这种福.寿.膏对于这两种问题也是有奇效。如果这是真的,拿到真是非常符合我大清的需要。 “亲王殿下,我听说,大金国正在和明国以及朝鲜打仗。我想打仗总会有伤员的,而且亲王殿下部下的军队这么英勇,抓获的俘虏这么多,这些俘虏里面也会有受伤的和有拉肚子、咳嗽这类的问题的人。亲王殿下可以让人找几个这样的俘虏来试试,看看有没有效果,就知道我又没有吹牛了。”尤瑞很是淡定的回答道。 “尤瑞先生,先告诉你一件事情,如今大金国已经改名叫大清国了。”多尔衮说,“先生先和我一起到我军军营去,我让人找几个有这样的问题的俘虏过来,试一试药效。如果你说的药效是真的,你又能保证货源,我们之间的生意,就可以长期做下去,而且可以做得很大。” 说完这话,多尔衮又转过头,对身边的几个白甲兵说;“你们腾几匹马出来,给尤瑞先生和他的同伴。” 于是依波丹牵着三匹马走过来,将其中的一匹拉倒尤瑞的跟前,尤瑞点了点头,接过缰绳,翻身就上了马。动作虽然不算娴熟,但至少能看出是个会骑马的。那个金发的瘦高个接过马缰绳同样一板一眼的上了马。只有那个通译,吞吞吐吐地说:“这位爷,我……我不会骑马。”依波丹鄙夷的瞟了那个通译一眼,说:“王爷让你骑马,不要不识抬举。” 于是那个通译只得抖抖的往马上爬,爬了半天却没能爬上去,倒是那个尤瑞从马上跳了下来,跑过去托了他一把,他才算是上了马。 一行人很快就到了多尔衮的驻地——朝鲜国王的行宫。这时候先一步回去的亲卫们已经让人找来了一些受了伤,或是有了拉肚子和咳嗽的问题的俘虏。 “先生,那些病人都已经找到了。如今还没到吃饭的时候,不如先生先去让我们看看这福.寿.膏的疗效。”多尔衮说。 “好的,我们去试试,王爷您立刻就知道这药是何等的神效了。”尤瑞说道。 几个伤病的俘虏被带了进来,第一个肩膀上绑着绷带,大概是受了刀伤,后面也有几个伤员和几个病人,其中的一些还在不停地咳嗽。 尤瑞拿出福.寿.膏,以及烟枪和烟灯,开始了治疗的试验。首先作为实验用品上来的是哪个肩上有刀伤的人,尤瑞让这人吸了一阵子的福.寿.膏,那人脸上痛苦的神色竟然慢慢的缓解了一些。 与此同时,那个南蛮子也已经用福.寿.膏煎了点水,给那些咳嗽的人和腹泻的人喝了下去,腹泻的倒也罢了,那些有咳嗽的毛病的人的症状的好转则要明显得多,最多不过一炷香的功夫,那些原本咳嗽得很厉害的病人一个个的都收住了咳嗽。先不说其他,至少这止咳的功效,的确是效应如神。而哪怕仅仅只有这一个作用,这种药物也是大有用处。 又过了一会儿,尤瑞让那个南蛮通译去问那些伤员,伤口可还疼痛。那些吸过了福.寿.膏的伤员纷纷表示,比起以前,如今的伤口已经不太疼了。 “这要不用力的去碰这些地方,就真的一点都不疼了。”这些伤员们都这样说。 “先生的这药真是神药呀。不知道先生手中有多少这样的药物?”多尔衮问道。 “亲王殿下,我也是第一次来北方做买卖,事先也不知道这买卖能做多大。所以我带来的这福.寿.膏数量还是有限的,总共有两百斤左右,如果这买卖能做下去,大清国要多少,我就能给大清国送多少过来。”尤瑞说。 “看来先生也是做大买卖的人。”多尔衮道,“这药丸也不知道是什么药物熬制出来的。” “这福.寿.膏药丸据说是从极西特产的一种叫做大青果的果子中熬炼出来的,当然还有些辅料是啥我也不是很清楚。而且据说这熬炼的过程极为困难,其中的一些门道,更是没几个人知道。毕竟我家里并不生产福.寿.膏,我们只是福.寿.膏的搬运工而已。赚的也不过是将这些东西从极西之地运到这里来的搬运费罢了。”尤瑞回答说。 “先生过谦了,以先生的胆色才识,一定能发大财的。不知道先生这福.寿.膏要买怎样一个价钱?”多尔衮问道。 “亲王殿下,这福.寿膏我从人家那里买进来的价钱也不低,一路运送过来,成本更是极高。所以价格上……如果贵国用白银付账,考虑到东方的白银成色一向不算好,这福.寿.膏大概需要一两银子一两。”尤瑞说。 这个价格显然太高了一点,这让多尔衮皱起了眉毛。 “你们这价格也太高了一点吧?”多尔衮说。 “亲王殿下,明人不说暗话,愿意跑这样的买卖的,求的当然是更大的利钱。一份风险一份利钱,这是做买卖的规矩,您说是不是?殿下您想,我要从泰西那边订购一船货物,走好几千上万里的海路才能到这里。这一路上风险可是不小,遇到了风浪可能沉船,遇到海盗可能血本无归。既然有这样的风险,如果获得的利钱不多,这样的生意谁会愿意做呢。您说是吧?别的不说,就从吕宋那边开一条船到这边来,光交钱给福建郑家买平安,就得好大一堆银子。不过亲王殿下,这个价格也不是不能谈,因为我现在给你们的是我空船回去的价钱。您知道,我租借一条船跑一趟,船装满了回去和空船回去需要给船东的钱都几乎是一样的。所以空船回去,就是一种巨大的浪费。贵国也有一些东西,在贵国所在的地方卖不出价钱,但是给我拿回去,却说不定能卖个好价钱。比如皮毛,比如一些贵国这边才有的药材,人参、鹿茸什么的,再比如上好的木材,再比如——我听说贵国在战争中获得了不少的丝绸,瓷器,以及奴隶。这类东西在亲王殿下手里,不值几个钱,但是如果给了我,倒是能让我再赚一把。如果殿下能够提供足够多的这类物品,让我回程也有的可赚,那价钱自然可以再低一点。”尤瑞说。 “也就是说,你希望采用易货的方式来进行贸易?”多尔衮问道。 “不不不,我的殿下,不是这样,准确的说,应该是这样,那就是我先把这些药物按一两银子一两的价格卖给殿下,然后再用银子以一个合适的价格从殿下那里购入其他的货物,这样一对冲,殿下需要付给我的银子就减少了。仅此而已。”尤瑞赶忙说。 “除了这种药品,你们还有什么?我们还需要铁,需要铜,你能给我提供这些东西吗?”多尔衮突然问道。 “殿下,只要有钱,没有买不到的东西!”尤瑞道,“只要殿下肯出钱,就是大炮,我都弄得到。只是殿下,海运成本并不低,(这话当然是在骗人),铁这东西,贵国应该也有其他渠道买得到一些,如果我卖给贵国的价格太高,贵国何必要买我的?但是如果我跑个上万里,却没有很高的获利,老实说,那还不如不干。所以铁和铜这种东西,我来卖并不合适。不过贵国需要大炮吗?” “大炮?什么样的大炮?”多尔衮的眼睛亮了。 “二十四磅炮弹甚至是三十二磅炮弹的重型火炮。比明国架在他们的城墙上的任何一种火炮都更强大,射程更远,威力也更大。” 关于出售火炮的问题,在郑森的考虑中,这纯粹就是一套空手套白狼的花样而已。虽然在这个时期,满清已经能自行铸造火炮了,但是他们的火炮的技术水平和如今世界先进水平还有差距。郑森也并不真想要干资敌的事情,但是他需要一个让朝廷拨出钱来,通过他们购买新的火炮的理由。而建胬可能从泰西人那里买到了更为先进的火炮,就是一个最好的理由。 第八十三章,泰西商人和神药(3) 虽然已经能自行铸造火炮了,但是满清自行铸造的火炮的水平还相对较低,因为缺乏力学、材料学等方面的经验,满请自行铸造的大炮只能靠强行堆重量来增加威力,所以他们铸造的口径稍微大一点,使用的炮弹稍微重一点的火炮,重量上就会非常的惊人,以至于完全无法跟随军队行动,如果要移动它们,需要耗费巨大的人力物力以及时间。 “这些东西有多重?”多尔衮立刻就问到了这个关键性的问题。 “三十二磅炮弹的重炮,重量大概在七千斤左右。二十四磅的重炮,换算成东方的单位,重量大概在五千斤左右。”尤瑞回答说。 三十二磅炮的重量,还是很难在陆地上移动,不过五千斤左右的二十四磅跑,已经勉强可以移动了。 “这种二十四磅炮的炮弹有多重?能打多远?”多尔衮又问道。 “亲王殿下,这种炮的炮弹有二十一斤多一点,如果打陆地上的固定目标,在精锐的炮手手里,即使在一千五百步上都很有准头。”尤瑞回答说。 多尔衮对于火炮的数字不是很熟悉,不过他知道黄台吉非常重视火炮,于是他说:“先生不知道有空没有,如果先生能够多呆个几天,我可以安排先生去见见我大清国的皇帝。如果先生想要把生意做得很大,有些事情还是需要和我八哥谈谈的。” 尤瑞听了,便笑道:“我自然是有时间的,我是个生意人,生意人只要有生意可做,怎么会没有时间呢?若是亲王殿下能安排我拜见贵国皇帝陛下,我这次带来的两百斤福.寿.膏就当做是拜见贵国皇上的贡品吧。另外这岛上的港口如今也在亲王殿下的控制之下吧,我的船也需要靠岸修整一下了。” “这没有问题。”多尔衮道,“只是这个岛屿我们很快就要放弃了。最多后天,我们就要走了。所以你们的船在那里停留不了多久。不过我们大清也有很多港口,比如金州、盖州都有可用的港口。将来你们的船只可以直接到那里和我们交易。” …… 多尔衮当时已经准备要离开江华岛了,他的任务已经完成,这个时候要带着队伍去汉阳山城附近和黄台吉会和了。如今清军将朝鲜国王包围在南汉山城,然后利用围城打援的手段,不断的歼灭前来“勤王”的朝鲜军队。如今和丁卯年的时候不一样了,那个时候,朝鲜人痛恨不已的东江镇还在,还有和满清一战的力量,虽然朝鲜人一直说丁卯年的时候,击退后金全是朝鲜义军所为,东江“坐困孤岛”啥都没干。但是这一次,没有了啥都没干的东江,局面就…… 多尔衮带着尤瑞到达南汉山城附近的时候,这好是每天一度的对朝鲜守军进行精神打击的时间,包围着南汉山城的满清军队让前几天俘获的“勤王义军”的俘虏拖着他们的旗帜,从南汉山城的城墙下面走过去,以打击朝鲜人的士气,动摇他们继续抵抗的意志。如今多尔衮拖着江华岛的这些俘虏来到这里,倒是为这种活动提供了更好的示众的材料。 多尔衮先让尤瑞等人等在自己的军营里等着,他自己先去向黄台吉复命,尤瑞等人就等在营帐里,过了大半日,多尔衮回来了,告诉他们,黄台吉对他们的神药,还有大炮都很感兴趣。只是最近这两日很忙,要再等两天,才能抽空接见他们。 这并不是推脱的话,因为这些天黄台吉确实非常忙,他正在忙于劝降朝鲜仁祖国王的事情。朝鲜国王事实上已经同意投降了,只是他表示因为“重围未解,帝怒方盛……古人有城上拜天子者,盖以礼有不可废,而兵威亦可怕也……”所以他希望能不出城到黄台吉的军营中来投降,只上降表,并在城墙上向黄台吉叩拜表示投降。 这样的条件,黄台吉根本不愿意考虑,在他看来,朝鲜已经没有什么可战之兵了,而且他的炮队也已经有一部分赶到了,就算是打,他也有十足的把握直接拿下南汉山城了。所以,在这个时候,他绝不会容忍朝鲜的一个口头上的降服。 于是黄台吉就开始了和朝鲜人的打打谈谈,一打促谈的活动。这样一来,他自然就很忙了。 尤瑞到达黄台吉军营的第二天,黄台吉派出大炮,炮击了南汉山城。不过和济州岛上的那些城墙不同,南汉山城的城墙还是很坚固的,黄台吉的大炮很重,一路运输过来花了很大的力气,但是威力却很一般,炮击对城墙造成的损伤并不算太严重。 “你们看我军的大炮如何?”多尔衮站在军营前的高地上,眺望着孔有德的炮队朝着南汉山城开火,这样向尤瑞问道。 “亲王殿下,我一开始看到那些大炮的时候还以为那是至少有四十到五十磅的巨炮呢,然而等它开火之后,我才发现这些大炮的炮弹恐怕连十八磅都不到。我不得不说,亲王殿下,贵国的火炮太重了,不太好用。我估计贵国在攻城战的时候需要等很久才能等到这些火炮吧?而且亲王殿下,您看,贵国炮队的炮击速度明显下降了,这一定是因为火炮的散热做的不好,导致现在炮管过热,必须等待炮管温度下降到一定程度才能装药射击。每一炮中间的间距时间这么大,这样的散热速度……不客气的说,亲王殿下,给你们造大炮的工匠真是该被吊死,他们消耗了这么多宝贵的金属,却做出了这样的东西。亲王殿下,我估计,贵国的大炮的成本一定很高……” 看着尤瑞为了推销自己的大炮,这样卖力的攻击满清的大炮,多尔衮不觉有些莞尔。于是他问道:“尤瑞先生,您的药是好药,这一点咱们都是认的。咱们不听怎么吹,咱们看疗效是不是?您的船上有大炮的样品吗?” “将军阁下,很遗憾,我的船上只有一些弗朗机小炮而已。毕竟这是我第一次跑这条线路,我不可能雇佣一条武装到牙齿的战舰过来。事实上,那不过是一条捕鲸船而已,您知道,在日本附近海域有很多鲸鱼。他们本来要往日本那边去的,拿到我的钱之后,同意带着我绕一圈而已。不过亲王滴啊下一定要看样品的话倒也容易。我知道荷兰东印度公司不久前攻击了济州岛……啊,就是朝鲜南边的一座岛屿,比江华岛还要大一点,荷兰人也许想要把它拿下来作为海上的一个基地。以迫使朝鲜人和他们贸易。如果朝鲜的精锐的军队都已经被调来和贵国交战了的话,我觉得荷兰人拿下那座岛屿并不困难。您也许不知道,荷兰东印度公司如今和明国正处在战争状态。不过在此前的交战中他们受到了一些挫败。他们也许试图通过占据济州岛,来给明国施加压力。迫使明国同意他们的贸易要求。我想‘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如今贵国是明国最大的敌人。所以荷兰人应该会装着对和贵国进行武器贸易有兴趣。因此,殿下可以派个人跟我们过去看看,就能知道,我们泰西人的大炮是什么样的。” “为什么是装着对和我们的武器贸易有兴趣?”多尔衮问道。 “很简单,因为荷兰东印度公司并不想真的得罪大明。”尤瑞耸了耸肩膀说。 “他们不是正在和明国交战吗?这难道还不是得罪明国?”多尔衮不解的问道。 “荷兰人和明国交战,只是希望明国同意和他们进行贸易。亲王殿下,明国垄断了茶叶、丝绸、以及高档一点的瓷器的生产。这些货物只有他们能够提供。明国拒绝将这些货物出售给荷兰人。关于这一点,我实在是想不明白明国人为什么要这样。为什么要拒绝赚钱的事情。所以亲王殿下,荷兰人虽然和明国开战了,但他开战的目的只是为了能进行贸易,所以他们肯定不愿意让这个问题变得太复杂。他们可能会威胁明国,如果不将丝绸瓷器什么的卖给他们,他们就向你们出售大炮,但是他们不会真的卖大炮给你们的,那就等于彻底的关上了做生意的大门。所以荷兰人的大炮,你们要看到很容易,但是却肯定买不到。毕竟和丝绸、瓷器、茶叶的买卖相比,火炮什么的只是小生意而已。东印度公司的人是看不上这些点小生意的。他们可不会为了火炮的那点生意影响了这些买卖。”尤瑞说道。 “东印度公司是什么?”多尔衮问道。 “是荷兰的一家商号,也许是世界上最大的商号。它拥有一百多条大型商船,四十条以上的战舰,雇佣了可能有五万人的伙计,以及一万以上的军队。这样的力量已经不亚于一些国家了,至少是不亚于像朝鲜这样的国家了。”尤瑞解释说。 “很好,你说的我们都会考虑的。”多尔衮说。 第八十四章,泰西大炮 尤瑞虽然还没能见到黄台吉,但是他的见面礼,那两百斤的福.寿.膏倒是早就献上去了。经过试用,清军之中一片称赞,都以为是难得的神药。很多疑难杂症,有了这个药物,都有了药到病除的效果。 到了第四天,黄台吉终于抽出时间来见了尤瑞一面,黄台吉对于药物和火炮的交易,以及荷兰东印度公司的事情表现得很有兴趣。他的儿子豪格也一直陪同在一旁。尤瑞向黄台吉讲起海贸的各种事情,讲起泰西对于火炮的研究,以及那种从“大青果”中提取出来的福.寿.膏的各种妙用,黄台吉也都很关心。最后,黄台吉告诉尤瑞,药物贸易的事情,就依照尤瑞提出的条件进行,也就是满清用各种辽东特产,以及明朝和朝鲜奴隶支付相应的货款。而火炮的事情,则在大清的人研究过了样品火炮之后,再行商议。而具体的事项,黄台吉则吩咐自己的儿子豪格具体负责。另外,为了表彰尤瑞的“忠勇”黄台吉也给他三千两银子的赏赐,当然其中的很大一部分都是用从朝鲜抢到的瓷器、丝绸等东西来折算的。 也就在这几天里,尤瑞的船出去跑了一趟,船回来后,尤瑞就找到负责与他的贸易的豪格。 “肃亲王,我们的人干刚去了一趟济州岛,这座岛屿已经被东印度公司攻占了。”尤瑞对豪格说,“我的人和荷兰人联系了一下,他们同意让我带两个人去参观他们的大炮,不知道肃亲王能不能派两个人跟我一起到岛上看看。” “你们打算卖给我们的大炮和荷兰人的一样吗?”豪格问道。 “亲王殿下,您的人可以亲自测试荷兰人的大炮,并记录下相关的数字,比如炮弹的重量,射程,以及威力和准头。然后依照荷兰人的大炮的情况,我们来谈谈大炮的价钱。到时候,如果我运来的大炮检验出来不如荷兰人的大炮,我的大炮就当废铜废铁卖给你们。您看怎么样?”尤瑞说道。 “我们自然是信得过先生的。先生略等一下,本王就去安排两个人和你去看看如何。”豪格说道。 说完这话,豪格就转身和他的一个戈什说了句什么,那个戈什立刻领命离开了,过了一会儿,他就带了两个人过来。 “这是乌真哈超的千总李忠,他对大炮还算比较熟悉。这个是我的亲卫安巴。我就让他们陪你去走一趟,你看如何?” “这当然没问题。”尤瑞道,“我的船明天一早就要出发,还请两位到时候早点到我的船上来。” …… 李忠以前倒是坐过海船,但是安巴就不一样了,这是他第一次坐海船。才刚出海,安巴就晕船了,稀里哗啦的吐得一塌糊涂,腿软的几乎都站不直了。好在尤瑞还剩下了一点备用的福.寿.膏,好心的尤瑞毫不犹豫的拿出了这些福.寿.膏……然后安巴的症状就很快的消除了。而安巴也开始觉得这个说出来的话自己一点都听不明白的人,真是个热心的好人。 船在海上走了几天,然后就靠近了一个岛屿。这时候瞭望哨也传来消息:“发现荷兰战舰。” “二位,你们看,这就是济州岛。”尤瑞指着前面的岛屿说,“如今荷兰人已经把这个岛占据下来了。不过荷兰离着远,岛上真正的荷兰人其实并不多,倒是他们的雇佣兵,日本人和中国南方的海盗比较多。荷兰人和明国还在战争状态,他们收容了不少的海盗。这些人都是些匪类,里面不少喜欢喝酒使性子,一言不合就拔刀相向的家伙。两位虽然不怕,但是最好也是少和这些家伙打交道的好。这就像咱们虽然不怕狗,但是也没必要往狗嘴巴旁边凑是不是?……啊,那边过来的是荷兰人的战舰了,你们看,光着一条船上就有三十门炮!而这样的船其实在东印度公司还排不上号。” 李总伸长了脖子望着那条船,这时候那条船轻巧的转了个方向,转向了和尤瑞的船相同的方向。然后从那条船上传来了喊叫声。 “他们在为我们领航。”那个南蛮通译解释说。 在“东印度公司”的战舰的陪伴下,尤瑞他们的船进了济州岛的港口。 尤瑞先下了船,过了一会儿,他回到船上,对李忠和安巴说:“杰克总督今天就在港口附近钓鱼,我带你们去见见杰克总督。对总督大人,在行礼的时候要用荷兰规矩,也就是弯腰致意就可以了。如果总督大人向你们伸出手来,嗯,你们学过如何握手的了。” 两人赶忙点头称是,于是一起下了船,穿过长长的栈桥,然后沿着海岸走了一段,就看见在海岸边有几块青黑色的玄武岩礁石,一个红夷正坐在最大的那块石头上垂钓,而在他周围,则有好几个拿着火枪的士兵守卫在一旁。 那个人显然也注意到了尤瑞等人的到来,看到尤瑞走过来了,他赶忙朝着他们挥了挥手。尤瑞也向着杰克船长挥了挥手。然后带着几个人走了过去。 “上来,我的朋友!”杰克船长说,“嗯,后面的这两个拖着一条猪尾巴的野蛮人就是你要欺骗的对象?” “船长,要骗到他们还要你和我配合。”尤瑞一边笑,一边也用英语回答说。 “啊,这也是我的任务之一,不是吗?话说他们是怎么想到这样奇葩的发型的?这真是全世界最丑的发型了。”杰克船长也笑起来了。 “一群野蛮人而已。你难道还能指望野蛮人也有正确的审美?说不定他们还觉得这样很好看呢,就像你要是去问一只青蛙,什么样的才叫帅?那只青蛙一定会告诉你,嘴巴要大,脖子要短,肚皮要又白又大。野蛮人的审美观嘛,大概和这些东西类似嘛。” 李忠和安巴就站在他们旁边,这些对话,他们完全听得到。不过他们都不是外语方面的人才,根本就不知道这两个正在谈笑风生的家伙其实根本不是在寒暄或者是在谈生意,而是在嘲笑他们。 “嗯,你的炮准备好了吗?”尤瑞问道。 “当然准备好了,18磅英国长管加农炮,不过我们需要拖一拖,先吊吊他们的胃口。”杰克船长笑了起来,然后他伸出手来和尤瑞握了握手,接着用友好的目光看了看跟在一边的李忠和安巴道:“按剧本,你该向本总督介绍这两个傻帽了。哈哈,想不到我也有当总督的时候。” “当然可以。”尤瑞立刻做出严肃的样子,首先用手指着安巴说:“这个野蛮人叫安巴,是一个野蛮人酋长的跟班。是个一上船就能把大肠都吐出来的旱鸭子。” 这这他又笑嘻嘻的指着李忠说:“这是个背叛了自己的国家和民族的叛徒!如今帮着野蛮人屠杀文明人。是个该下地狱的王八蛋。” 扮演总督的杰克船长也笑容可掬的伸出手去和他们握手,一边握手,还一边带着和蔼的神情对他们说:“该死的野蛮人,祝你死后下地狱。”“该死的叛徒,你下地狱之后一定会被放在油锅里煎的!” 当然,杰克船长也有着泰西人共同的缺陷,那就是骂人的言辞实在是太贫乏了,要是换了郑森,说不准就会祝贺这两位全家爆炸,病房k歌,灵堂酒会,丧宴烤尸,送葬摇滚,灵车漂移,坟头蹦迪,骨灰拌饭,祖坟歌会,宗庙拍片,尸块养猪,脑浆浇花,灵堂派对,葬礼庆典,骨髓煮汤,棺木开花,棺板冲浪,树上挂妈了。 安巴和李忠完全听不明白,他们一边照着尤瑞教的和杰克握手,一边表示:“幸会幸会。” 握手之后,杰克船长又重新在石头上坐了下来:“你的那些货贩卖得怎么样?” “他们已经同意了我的价格,不过他们将主要用皮毛、木材、以及奴隶来支付。到时候我会挑他们的木料的毛病,然后向他们推荐一批懂得什么是能造船的好木料的技术人员,呆在他们的港口和城市里,充当我们的谍报人员。这些人不知道准备好了没有。” “少将军肯定已经把这些事情准备好了。”杰克船长一边这样说,一边却连连摇头,好像在反对什么一样。看得旁边的安巴和李忠倒是很担心。 两人又谈了一会儿,尤瑞就向杰克船长告辞了。 刚走远了一点,安巴就问:“你们刚才谈了些什么?总督大人他是什么意思?” “总督大人说,他没有获得和你们进行贸易的授权。而且他不同意向你们展示24磅和36磅的重炮,因为这里面涉及到东印度公司的机密。所以他只允许我们试射18磅炮,12磅炮,以及更小的6磅炮和3磅炮。我很努力的试图说服他,但是,总督大人在这个问题上非常固执。” “那么什么时候能安排我们试炮呢?”安巴问道。 “哦,总督大人说了,因为一些安全上的考虑——他不愿意和我说清楚到底是什么考虑——我们要再等个两三天才能试射这些大炮。” 第八十五章,泰西大炮(2) 安巴觉得这几天自己很有点不对劲,也不知怎么的,就是提不起精神来,浑身软绵绵的,还不时的打哈欠。他想这说不定是因为在船上漂了这么久,如今又到了一个新地方,难免有点水土不服了吧。于是他就去找尤瑞,打算再要点那种神药。 “尤瑞兄弟,你那里还有那个什么福.寿.膏吗?我有点不太舒服,给我来点吧。等回去了,我一并算钱给你。”安巴打了个哈欠说。 “安巴兄弟,你是第一次坐海船出远门,有点不舒服也是常事不是?挺一挺就没事了。这天下哪有把药当饭吃的道理?不是老哥哥我不肯给你,实在是这东西是药物,这饭可以瞎吃,这药可不能瞎吃是不是?我听说你们那边的老林子里面的人参是最上等的好药材。但是如果有人每日里没事了都吃他个三根五根的,会不会身体越变越好呢?”尤瑞耸耸肩道。 这个例子倒是很能说明问题,安巴也觉得尤瑞说的的确是有些道理。要是真的有人每天没事都吃三五根人参,先不说吃不吃得起,就算吃得起,怕是也要流鼻血上火死了吧? “而且安巴兄弟,我这里的福.寿.膏剩下的也不多了,你看我们到时候回去还要坐船呢,是不是?要是现在你用了,回去的时候没了,这海上可越发的不好受了不是?老弟,人到了个新地方,总会有几天不舒服的,挺挺就过去了。”尤瑞又补充了这样一句。 安巴被尤瑞说服了。过了几天,这不舒服的感觉也渐渐的消失了。虽然安巴还是非常的回味吸福.寿.膏的感觉。安巴的身体恢复正常之后,“荷兰东印度公司”那边也已经做好了试炮的准备。这天一早,安巴、李忠还有尤瑞等人一起来到了济州城的一段城墙前面。一群红毛夷已经将一门18磅的长管加农炮架在那里了,铸铁的炮管在阳光下泛着微微的光芒。 安巴和李忠就想走过去看看,但是一个军官模样的人却拦住了他们,叽里咕噜的不知道说了些什么。 尤瑞就走上去和那个军官说起话来。那个南蛮通译正好站在安巴旁边,安巴就问道:“那个家伙在说什么呢?” “他说,总督大人并没有允许我们靠近大炮。”那个南蛮通译回答说。 “总督不是允许我们看大炮的射击了吗?”安巴问道。 “优瑞先生也在这样说,不过那个当兵的就是死不肯松口,说什么总督只是同意我们看他们操演大炮,并没有说我们可以接近观察大炮,只有总督大人到场亲自批准了,他才允许我们靠近大炮。” “TMD,一个小兵而已,就这样……”李忠忍不住骂道。 这时候,他们看到尤瑞从口袋里掏出了一个药丸,塞到那个士兵手里,那个士兵接过来,放在鼻子下面嗅了嗅,然后点点头,说了句什么,就让到一边去了。 “马勒戈壁!我就知道这些家伙就是要钱。”李忠骂道。 几个人走到大炮跟前,李忠认真的看了一下,然后问:“这个炮,好像是铁的呀,可是铁也能做这样大的大炮吗?”“铁怎么就不能做大炮了?”安巴问道。 “生铁虽然硬,但是却很脆,很容易炸膛的。熟铁又太软。”李忠解释说,“而要不炸膛,就要把炮做得很厚,这样大炮就非常重了,重得完全没法移动了。而且铁要是热了,要凉下来也比铜炮要慢,这就越发没法用了。” “但是我怎么看,这炮都比你们乌真哈超的炮要轻。”安巴说。 “我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干的。总之……”李忠“总之”了一下子,却没能说出什么来。 这个时候,几个“东印度公司”的士兵开始演示起如何使用大炮轰击目标了。在距离大炮大约一千步左右的城墙上,“东印度公司”的士兵们已经用石灰标出了一个靶子,几个士兵麻利的将炮口指向靶子的方向,然后在那名军官的指挥下,迅速的调整好了炮口的角度,然后是装填火药,然后是装入炮弹,装好引火药…… 看到荷兰人往这样一门铁炮中装进了这么多的火药,李忠忍不住就想要往后面退,但人家安巴这样的正牌八旗老爷都没退,他真么能退呢?他正想和安巴说,这些炮装了这么多火药,怕是要炸膛,最好还是退远一点,“东印度公司”的士兵们就打响了第一炮。轰鸣的炮声一下子把李忠后面的话全堵住了。 炮弹相当准确的击中了目标,济州城用火山岩堆成的城墙上碎片乱飞。 “打得真准呀!”安巴说。 “荷兰人”迅速的将大泡复位,然后清理炮膛……没过一会儿,又打出了一炮,并且再次命中目标。 “你看人家这动作,比你们乌真哈超可快多了!我看人家打出三炮来,你们乌真哈超才打的出一炮,你们真是没用。”看着“东印度公司”的士兵再次迅速的完成发射前的准备,安巴忍不住对李忠这样说。 “我的爷呀,您也不看看,人家是多少人伺候一门炮。这一门炮配的炮手的人数比我们乌真哈超的多了一倍都不止,这要不比我们快,还有天理吗?”李忠赶忙辩解道。要知道现在八旗中还有一大堆的人指责乌真哈超没啥大用,太花钱了呢。 “给你们每门炮多配几个人,你们就能打得这样快?”安巴问道。 这时候,荷兰人打出了第三炮,再次准确地击中了目标,碎石飞溅中,李忠和安巴看到,济州城的那段城墙上的岩石开始出现了垮塌。 “像这样,再有个几炮,这城墙就要被炸出一个口子了吧?”李忠望着城墙这样想道。刚开始,他对这样一门铁炮还有很多的怀疑,怀疑它的威力可能也就和弗朗机差不太多。然而从这几炮来看,这门炮的威力已经不亚于大清手中最强的火炮了,而“荷兰人”的这门炮明显要轻便了很多,而且还是用便宜的多的铁铸造的。 “已经打了好几炮了,按道理,他们要放慢射击速度了吧,要不然,这些炮就该热得没法用了吧。”李忠这样想着。 然而此后虽然“荷兰人”开炮的速度有所下降,但依然要远远高于乌真哈超。而那段城墙在经过了又是几轮的炮击之后,终于轰的一声,垮塌下来一大截。 “真不错!”安巴点点头说,一转脸他又看到了李忠,立刻就想起了刚才被炮声打断了的那个问题,于是就又问道:“李忠,给你们每门炮多配几个人,你们就能打得这样快,这么准吗?” “回爷的话,怕也是不能,我们的炮要是这样打,炮管早就热的没法放进火药了。所以我们每门炮配的人才会比他们少那么多,因为就算我们人多了,动作快了,可一样要等炮管冷了才能再打一炮。”李忠解释说。 “哦,那他们的炮管怎么就冷得这样快?”安巴又问道。 “回爷的话,我看他们的炮管比我们的薄很多,所以自然冷得快。”李忠说,他知道安巴肯定会问“那我们为什么不把炮管造薄一点”,所以赶忙接着解释道:“我们的炮管不能做得这样薄,不然就会炸膛的。至于他们是怎么做到不炸膛的,奴才就不知道了。也许是他们的铁和一般的铁不一样。” 这个回答大概是最让人绝望的回答了。即使是后世,材料上的问题,往往也是最难解决的问题。安巴知道,这意味着大清至少短时间内是没有复制这种大炮的可能的,需要的大炮只能完全依赖购买。 “看来,尤瑞老哥真的没有吹牛,这造大炮,泰西人还是比我们强多了。”安巴这样想着。 不过这句话如今有人有反对了,只是这个人并不在济州岛,而是在台湾。 “英国的铸铁炮当然非常先进,但是我聘请各位来台湾,并不是为了复制出和他一模一样的大炮,而是为了超越它。为此,我们郑家准备了足够多的黄金,可以支持大家的一次又一次的烧钱的实验。我这里有几个基本的方案……” 就在冒牌的“荷兰东印度公司”在济州岛欺负朝鲜人的时候,郑家从欧洲招募到的第一批火炮工匠也已经到来了。他们被直接送到了北港附近的一处突出在海中,接近于一个半岛的地方。郑家在这里已经建好了不少的房屋,并让由移民中的孤儿组成的护厂队驻扎在那里。 这些护厂队的士兵们虽然还只是半大孩子,但是他们的待遇和接受的训练甚至都超过了欧洲的那些精锐的部队的水平。自从济州岛的事情交给李国助他们去做了之后,郑森就立刻回到了台湾,并且将几乎全部的精力都放在了这个小小的半岛上了。 郑森知道,自己的实力,才是最为重要的,虽然他并不反对用一些阴谋诡计,甚至于在夺取济州岛的同时,他本着搂草打兔子的想法,还让人去向满清推销福.寿.膏。但是,郑森也知道,这些都是小道。阴谋的成功,要依赖于对方犯错。福.寿.膏的副作用毕竟太明显,而如今满清的领导者却是满清历史上最厉害的君王之一的黄台吉。郑森觉得,他肯定不会坐视福.寿.膏泛滥,而在他领导下的八旗的组织能力,肯定也能玩出一次金州销烟之类的故事。所以,这种小花招最多不过是从满清那里骗点资金过来而已。 “真正关键的,还是自己手中的力量。”郑森这样想着。 第八十六章,炮厂和护厂队 北港附近的这个半岛被郑森命名为红区,这也是整个的北港守备最为森严的区域,整个的区域都被一圈高约四米的围墙包围着,甚至就连靠海的方向都是如此。不过这堵围墙其实并不能提供太高的防御力。这堵围墙其实很薄,后来甚至发生过在台风中大段倒塌的事故,它最主要的作用其实只是避免闲杂人等的进入以及遮挡视线而已。 真正为这个半岛提供防御力量是在靠着陆地方向建造的一些折线状的矮墙,以及架设在那上面的一些小型火炮。凭着这个,在台湾岛上,已经没有其他力量能对这里构成威胁了。至于海上,因为半岛附近礁石很多,大船无法靠近,所以倒是不需要做太多的防御,驻扎在这里的一千多童军,已经足够保护它了。 这里的围墙后面,郑家刚刚建设起来的火炮工厂。 理论上来说,制造火炮,最好的材料当然是钢。如果能架起炼钢炉冶炼出钢材,然后再配上一台重型的水压机进行粗锻,锻造出炮坯,然后再有一台钻孔机钻出炮膛,那简直就是……吊打这个世界无压力呀。然而,工业这东西从来就不是能一蹴而就的。别的不说,光弄个炼钢炉,都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要做炼钢炉,你需要耐火砖,要做耐火砖,你需要一套烧结炉,然后……等到一切就绪了,你突然发现,手里的铁矿石全是含铁不过百分之三十几的渣渣,所以你还需要一整套的矿石粉碎、精选、烧结设备,而这些设备,不但都需要你自己去制造,更要命的是,制造它们需要大量的钢铁!喵了个咪的,我要是已经有了大量的钢铁,那我还不如……总之,就靠着郑森这样的一个孤零零的穿越者,大炼钢铁什么的还是洗洗睡吧。 在没有办法大炼钢铁,至少是短时间内没办法大炼钢铁的情况下,能够用于铸炮的材料就只有青铜和铸铁这两样了。铸铁当然要比青铜便宜多了,但是用铸铁来做火炮,全世界目前只有英国人能做得很好。只是这类技术英国人看得很重,郑森至少目前是无法得到这样的技术资料。而青铜,实在是一种昂贵的东西,即使是郑家,大量的装备这东西,也会觉得心疼。 所以虽然目前这座炮厂还是只能制造青铜火炮,但是对于铁质火炮的研究却已经开始了。 郑森不是冶金专业出身的,冶金什么的懂得不多。但是穿越者有一个大好处就在于知道正确的方向。而这在很多时候就意味着更快的速度和更高的效率。 郑森知道,在后世,炮管什么的都是在锻造的毛坯上钻孔得到的。从强度上来说,锻造钻孔得到的火炮,无论是青铜的还是铁的,都要远远超过铸造成型火炮。这也就意味着炮管可以做得更轻,更薄,火炮的移动变得更为方便,射击时候也更容易散热,持续射速自然也就更高。所以锻造炮管,然后钻孔这是郑森为炮厂定下的第一个技术发展方向。 至于第二个发展方向就是多层炮管乃至身管自紧技术了。这两样东西其实在目的上都是一致的,那就是让火炮身管本身就有一个很大的向内挤压的应力,这样一来,当火炮开炮射击的时候,这些向内挤压的应力就能抵消一部分的膛压,从而让使用更轻薄的炮管成为可能。 在这两个设想中,多层炮管是实施起来最为简单的,它的原理很简单,做一大一小两个薄炮管,其中大的那个的内径比小的那个炮管的外径稍微小一点,然后加热大,使它受热膨胀。这时候它的内径就会比小炮管的外径要略大一点了,然后再将小炮管插入其中,等到外层炮管冷却之后,它就会牢牢地箍在内炮管外,并产生一个很大的向内挤压的应力。 这种技术难度最小,郑森觉得实现起来相对容易,当然,效果是远远比不上第二种做法的,只是单肉身管自紧技术一直到二战后才真正普遍的流行起来,所以,郑森遂人知道它的原理,但是他觉得,实现的可能性不算太大,尤其是其中最好的那种“液压身管自紧”,郑森觉得,就算是到了自己重孙子这一辈,估计都只能是个梦想。不过在郑森的时代里早已经基本淘汰了的冲头挤压自紧倒是有希望搞一搞,只不过,即使一切顺利,郑森也不觉得这东西能赶得上他设想中的对满清的战争。所以,这东西只能作为一个预研储备了。 郑森聘请到的火炮技师兰度是个意大利人,据说即使是在意大利,他也算是个很有名气的火炮技师了,据说在意大利的小日子过得也很滋润,但是后来这家伙好死不死的和一个破落贵族的女人搞上了,这在意大利本来也没个啥,甚至于兰度和这女人的老公还是朋友,而且那女人的老公对他和他老婆之间的关系居然还一清二楚。只是有一次,兰度多喝了点,和那女人的老公吹起牛来,也不知道怎么着两人就吹嘘起了自己的某个器官的长度。兰度就冒出了这么一句:“你老婆都说我那个比你长。”他那朋友自然不服气,居然提出,要不咱们都把那东西掏出来比比,看看谁的更长。于是喝多了的兰度也就同意了,两人就比了一下,结果,兰度的居然短了那么一点点。自觉失了面子的兰度怒火中烧,居然顺手摸起一把刀,就把朋友的那个砍短了一截。然后,嗯,他就流亡到这里来了。 对于郑森的钻孔的想法,兰度是很不以为然的,在他看来,这样的工序会大大的增加火炮的成本,而效果如何,却很难保证。 “少将军这需要很大的锻锤,因为您要锻打的不是一把小刀,而是一尊大炮。没有任何人能挥舞一柄可以用来锻打大炮的坯件的锻锤,赫拉克勒斯也不行。所以这必须依赖于大型的机械。而世界上还没有这样的机械,这需要从头开始设计。需要投入很多钱来建造,而最后的效果如何,我可是一点都不看好。”虽然这个方案是他的东家,他的顶头上司提出来的,但是在技术问题上,兰度可是一点都没有要迎合上司的意思。在他看来这是一个手艺人最基本的职业道德。 “资金方面的事情兰度先生您就不用担心了。”郑森笑笑说,“我们的资金绝对是有富余的。至于效果,相信兰度先生也知道锻造件和铸造件在强度上的差别。虽然还不知道这种区别是如何形成的,要用理论来解释它还很困难,但是我觉得从一般的经验上来说,锻造然后钻孔,在性能上无论如何都应该比直接铸造的性能更好。您说对吧?” “少将军,我承认您说的有道理,如果您能够保证持续的资金注入,以及对一次次失败的宽容,那我就没意见。少将军,我这个人一向是做不到的不乱说,我并不能保证,花了钱就一定能有能让您满意的结果。”兰度说道,“而且对于大型机械的设计,我并不内行,我更内行的还是造大炮。” “这我知道,关于大型的锻造机械,我们另有一套班子在设计,动力上只能是使用水力,所以锻造厂的地址肯定不能在这里了。我们打算在清水溪那边建一个水坝,然后利用水力来推动锻机。不过,这个工程也需要时间。所以就目前来说,我们这边要实验的就是套管炮。不知道兰度先生对此有什么想法没有。”郑森说道。 “这个技术上并没有太大的难度。”兰度说,“而且套管的设想真是一个天才的设想。应该能明显的增加火炮的威力。少将军打算先造一门多大的大炮呢?” “先造一门6磅的小炮试试手吧。”郑森说,“您觉得内炮管和外炮管分别用什么材料比较好呢?” 兰度想了想说:“内炮管还是用铸铁吧,一来便宜,二来铸铁比较硬,耐磨,做内炮管倒是不错。当然如果从保险起见,青铜也错。至于外炮管,既可以用青铜,也可以继续用铸铁。不过我建议使用青铜。青铜延展性要比铸铁好多了,受力挤压的时候不容易碎掉。如果外炮管也用铸铁,我担心很容易发生外炮管碎裂的问题。如果这类事情发生得多,最后的成本也不见得能低多少。” “那么外炮管能不能用熟铁呢?熟铁的延展性也不错呀。”郑森问道。 “少将军,如果您现在已经有了锻机和钻孔机,那么熟铁也不错。但是现在,少将军,熟铁可是没办法浇铸的。”兰度说。 熟铁的要到差不多1500度才会融化成液态的铁水。而在这个时代,人们还无法将熟铁加热到这样高的温度。在这个时代里,最接近液态熟铁的,大概就是炒钢工艺中炒出来的熟铁了。只是那也只是半融化状态的熟铁,非常粘稠,根本就无法铸造。 “是这样吗?”郑森发现自己可能忘了这个重要的问题,“那么这三种炮,就先一样造三门吧。另外再用传统的工艺造铸铁炮和青铜跑一样三门。对了,兰度先生,您还需要一些什么工具,还需要学徒吗?” 第八十七章,炮厂和护厂队(2) “一口气造这么多6磅炮?”兰度吃了一惊。 “那当然。这已经是最低的数字了,少于这个数字,实验怎么进行呢?”郑森表现出暴发户特有的豪气道,“兰度先生您想,首先,用来测试极限装药量的破坏性实验需要每种炮至少一门吧?然后进行耐久性实验,测试它们的精度、射速、使用寿命,这也需要一门炮吧?然后还有一门炮要交给那些护厂队的家伙们,测试一下它们的日常勤务性能。这样一来,每一种炮至少都需要三门,您说对不对?” 兰度瞪着眼睛看着郑森,半天说不出话来,过了一会儿才说:“要是这样的话,我需要在多长时间之内完成这些火炮呢?” “我希望越快越好。”郑森说,“所以我希望您能带一些徒弟,将铸造大炮的知识和技巧传授给他们。这样才能保证速度和产量。您也许不知道,中国正在内战,同时还在和北方的野蛮人交战。您要知道,中国是一个和整个欧洲的大小差不多的国家,这几乎就等于整个欧洲的所有国家都打起来了,您能够想象,这样规模的战争,对于大炮有多少需求吗?所以,每早一天研制出好用的大炮,我们的收益,就能提前一天大大的增长;每天能多生产出一门大炮,我们的收益就能多一门大炮的价钱。现在您明白时间的紧迫性了吧?和时间的价值相比,什么实验用的大炮的花费,都是小数字而已。兰度先生,我知道知识和经验都是很有价值的东西,我们也不会无偿的要求您给其他人分享自己的知识和经验。这样吧,您每带一个学徒,我们都向您支付一笔费用,每有一位学徒能独立指导工人完成大炮铸造的工作,我们就向您在提供一笔奖金。但是您必须保证,毫无保留的教导他们。嗯……每个学徒,我每个月为他们支付一个西班牙银币,一旦他们的能独立造炮,我再一次性给您五十个银币。您看怎样呀?” “我的上帝!您真是太慷慨了,少将军!我要向您脱帽致敬!这没有问题,我会像教导自己的孩子一样教导他们的。”兰度惊喜的喊道。 的确,某些技术上的秘诀是有价值,但是藏着不卖,就算自己独占,又能给自己带来多少钱呢?而如今郑森提出的这个价钱足够让他成为富翁了,他还能有什么不满意的呢。 不过很快兰度就冷静了下来,他问道:“少将军,我很担心,我的那些学徒能不能听懂我的语言。” “您也许知道,我给护厂队的孩子们找了几位老师,教他们一些东西。其中主要是数学和军事技能,但是也包括拉丁文。”郑森说。 “是的,少将军,我认识教他们拉丁文的老约翰。”兰度说,“老实说,少将军您的那个护厂队好不如叫军事学校好了。嗯,我知道老约翰带了二十来个学生。如果你愿意让他们来给我当学徒,那倒是真的很不错。” 的确就像兰度说的那样,护厂队其实更接近于是一所军事学校,如今的护厂队的那些半大孩子们,上午进行各种基本知识学习,包括数学、天文、地理、格物以及军事作图、土工、军事历史之类的东西,到了下午就是各种战术技能的训练。事实上,将护厂队变成自己的黄埔军校,这也是郑森的一个目标。 如今整个护厂队有一千人左右。相关的移民工作还在继续,所以到明年,还会有相当数量的半大孤儿到达岛上,其中的大部分也都会被纳入到护厂队中来,而到那个时候,他们就是新的一年级了。而如今的护厂队员们就成了二年级的学长了。他们就应该进入到分兵种的科目的学习了。 在目前,郑森也只想搞个两年的学制,两年时间学不了太多东西,所以这并不是以培养将军为目的的军事学校。他的学员也就适合当个班长排长什么的,放倒后世,也就是个士官学校。但是放在这个到处都是不专业的封建军队的时代里,却也已经是非常高大上了。这就像是后世的那个大名鼎鼎的黄埔军校,其实学制也就一年左右,到后来,有一些期甚至连半年都不到,但依旧能吊打不少的封建军阀。 这样两年一届,两年一届的,等到满清入关的时候,郑森的手里,就有了上万人的士官队伍了。郑森一直觉得,一支军队的战斗力,和基层军官的水平关系密切,有了上万士官,那郑家就可以轻松的扩张出十万以上的,真正能打仗的军队了。 郑森估计,到那时候,李自成张献忠那里,绝对是没有这么多真能打的军队的。至于满清,郑森觉得真能打的军队也不会超过这个数字。至于如果和满清打起来了,自己还可以利用海上的优势带来的机动优势,以及装备上的优势来欺负他们。 拉丁文在护厂队学习的内容中不属于必修部分,所以学这个的总人数也不过五十来个。如今兰度一开口就想要把他们全要过来,这当然是不可能的。 “这些孩子很多下半年会到船队那边去实习,您知道船队那边对于能通泰西语言的人需求很高,他们恨不得把这五十个全弄过去还嫌少呢,怎么可能把他们全给您呢。我只能从当中给您挑一两个。” 听到这话,兰度觉得非常失望,如果有五十个学徒,每个月就能多五十枚银币呀,然而居然只有一两个。 “有了他们,兰度先生你也就可以通过他们来指导更多的学徒了,不是吗?”就像是看出了兰度的想法,郑森这样说道。 “这也是个办法,”兰度低着头说,不过他好像又想到了什么,抬起头来道,“少将军,其实我还想到了一个更好的办法。” “哦?你说说看?”郑森道。 “少将军,阿拉伯人有一句名言,叫做‘山不来就默罕默德,默罕默德就去就山’。让那些学生都学欧洲话然后来给我做学徒,这很难,所以,我觉得最好的办法就是我来学中国话,对的,就是这样子的。”兰度很得意的说。 “中国话很难学的。”郑森忍不住提醒了一句。 “不要紧,我在语言方面有天赋。”兰度很有信心的说,“少将军,我是意大利人,天生的会说意大利语,然后我还会说拉丁语,这您知道,而且我还会西班牙语和法语,您猜猜我学会西班牙语和法语用了多少时间?” 郑森微笑着摇了摇头。 “三个月,三个月而已。三个月时间,我就能说西班牙语和法语了。当然用法语数数例外,直到今天,我还是不太习惯。”兰度微笑着说。 郑森知道,兰度还是太小看汉语的难度了。一个欧洲人,用几个月时间学会另一种语言,虽然也算不容易,但难度倒也有限。因为这些语言本身就非常相似。不过他并不打算打击兰度学汉语的热情,只是微笑着点点头说:“这的确是了不起。” 在和兰度进行了亲切而卓有成效的谈话之后,郑森掏出一块怀表看了一下时间,然后向兰度说:“兰度先生,不好意思,我要离开了。我要去给那些孩子们上课,马上就要到上课的时间。” 郑森在护厂队这个实际上的军校当中担任着“校长”,他亲自掌管这只不大的队伍,而且还亲自给他们担任数学和语文老师。目前,数学的教学进度才刚刚结束基本的加减的运算,而要在后年他们毕业前,推进到三角函数,郑森觉得还是很有压力的。于是他不得不使出了让那些孩子们痛恨不已的手段:开设晚间课程。 因为捕鲸的发展,鲸油开始不断流入了中国的市场,作为一种照明用油,鲸油燃烧的时候明亮而没有黑烟,完全可以和蜡烛媲美,但是相比蜡烛,鲸油就便宜多了。在那个时代里,还不存在石油化工,自然也就没有便宜的石蜡。制造蜡烛的蜡几乎完全要依赖于蜂蜡。而即使是养蜂业已经产业化了的后世,蜂蜡的产量依旧是有限的,价格也不便宜。而在古代,这东西自然更是奢侈品。唐朝的时候,蜡烛是皇帝赏赐给高等贵族的。唐人韩翃《寒食》诗云:“日暮汉宫传蜡烛,轻烟散入五侯家。”《宋史》记载:寇准“少年富贵,性豪侈,喜剧饮,每宴宾客,多阖扉脱骖。家未尝油灯,虽庖所在,必然炬烛。”家里用蜡烛而非油灯,甚至是足以载入史书的奢侈行为了。蜡烛的昂贵就可想而知了。相形之下,有了专业的捕鲸船之后,只要捕到一条鲸鱼,就可以获得万斤以上的鲸油,这鲸油自然要便宜得多了。所以,如今鲸油在市场上的销售很不错。在泉州,鲸油不但几乎已经完全取代了蜡烛,甚至也代替了点灯的菜油。而在江浙一带,鲸油灯也迅速的流行了起来,经常出现供不应求的现象。不过,不管怎样供不应求,护厂队要用的话,鲸油绝对还是有保证的。 第八十八章,护厂队(1) 郑森的这一节数学课,是上午的最后一节课了,到了下午,护厂队的士兵们就要开始接受军事技术的各种训练了。 经过了此前几个月的身体恢复以及简单的身体训练之后,如今护厂队已经可以进行一些稍微复杂一点的战术训练了,比如说方阵。 方阵并不是什么新鲜东西,早在古典时期,就是常用的战术。在中国,据说从黄帝时期就开始使用方阵,而在西方,亚历山大大帝的长枪方阵,更是威震四方,但是到了后来,这种古老的战术却一度消失了。 虽然古典方阵有着各种缺陷,但是方阵的衰落,主要的原因其实并不在于这些战场上不够灵活的特点,而在于方阵步兵的另一个巨大的缺陷,那就是,方阵实在是太花钱了。 但从装备上看,这个说法似乎很难站住脚,因为各种方阵,最主要的武器也都是长矛而已。长矛这东西因为使用的金属相对较少,比起其他武器来说,便宜多了。至于铠甲什么的,曾经称雄欧洲的瑞士方阵,就几乎没什么像样的铠甲。而且方阵是集体作战,对于个人的战斗技巧的要求也很有限。这样看来,养一支方阵步兵,似乎应该更便宜才是。 但是方阵的另一个属性,却使得前面的那些省钱的优点都被抵消了。这个属性就是,方阵对军队的纪律性要求极高。方阵,尤其是长枪方阵,对于纪律性的要求非常之高。没有纪律性,方阵根本就无法维持。方阵士兵手里的长枪往往长达4到6米,这样长度的武器,如果单打独斗,会非常笨拙,敌人的刀盾兵之类的,轻而易举的就可以击败他。只有结成了密集的方阵,他们才有强大的战斗力。 方阵士兵阵型密集,士兵们完全没有闪避的空间,超长的长矛,也使得士兵们很难做出有效的格挡。如果有人要逃跑,那几乎就必然带来方阵形态的破坏,一旦方阵形式被破坏,拿着这样长的长枪的方阵士兵几乎只有被屠杀这一条结果了。 而方阵中间的士兵则还要面对一个问题,那就是他们因为视线全被身边的队友挡住了,所以战场上发生了什么,他们几乎是什么都看不见的。他们做出攻击动作,走路,停止完全依赖于笛子或者鼓乐传递的的节奏和指令。因为对战场上的情况什么都看不到,所以他们只能靠听觉来猜测战场上的局势,这自然加重了他们的心理负担。如果没有足够的纪律性,也许战斗正占着上风呢,方阵中间的士兵却突然就崩溃了,然后就转胜为败了。 而军队不是天生就有很强的纪律性的,纪律性的形成成本是相当高的。首先,纪律性依赖于士气。一支军队只有士气高昂才能维持纪律。通常,两种常见的现象会大大的损伤士气。第一条就是克扣军饷,虽然高军饷不一定能保证高士气,军饷低士气也不一定低,但是你不能指望着自己一边玩着各种喝兵血的招数,克扣军饷克扣得不亦乐乎的,一边手下的士兵还能士气高涨。毕竟大家都不是傻瓜。而不克扣军饷,在一个腐败的时代里是非常难的。第二条会大大降低士气的做法就是对待手下军队的时候不公正。比如说把某光头就喜欢把军队分成嫡系的和杂牌的。然后呢,占便宜的好事全都是嫡系的,倒霉吃亏的事情全是杂牌的。结果呢?结果就是一打仗,嫡系就觉得,这送死的事,背锅的事,不是都该杂牌吗?我们先来给“不动如山”,再接个“转进如风”不就行了?等杂牌打残废了,正好过去灭了他。杂牌当然只能……于是不是变了伪军,就是变了鳖军。 所以后世的克劳塞维茨在他的《战争论》中,提到好的统帅最为重要的一些素质的时候,将公正这一品质排到了最前面,认为他是作为统帅最为重要的品质,甚至超过勇敢和智慧。这就是因为不公正必然会给军队的士气带来毁灭性的打击。 军队不是不能依照战斗力分为精锐和普通,但是权利和义务必须是统一的,那军饷最多的士兵应该站在第一排,精锐的部队应该在最艰难的地方战斗。这才是公平。而这一点,在封建时期,其实没有几个国家能够做到。 另外纪律性还依赖于长时间的训练,而训练这个事情,偏偏就很花钱。 所以综合起来,养一只纪律性强,训练有素的军队从来都是一件不便宜的事情。 如今的时代里,在欧洲,最为辉煌的将领莫过于古二爷(瑞典国王古斯塔夫二世)了。古二爷对于步兵战术的改革。古二爷将方阵改成了纵深更小的线型阵型,以发挥火枪的火力,还将炮兵独立出来使用。在依旧持续的欧洲三十年战争中,古二爷靠着他的新式步兵,打得德意志各邦屁滚尿流。虽然几年前,古二爷战死了,但是他的战术绝对是划时代的。 郑森如今就打算以古二爷的战术为蓝本,锤炼出一直山寨版的瑞典陆军。不过在郑森看来,古二爷的陆军也不是十全十美,因为瑞典太穷,古二爷的陆军用不起燧发枪,还在用火绳枪。 事实上1547年,法国人马汉就已经研制出了近乎完美的燧发枪。他的发明也得到了法国国王亨利四世的看重,亨利四世国王甚至准备将国内军队手里所有的火绳枪全部换成燧发枪。只是因为国网突然遇刺身亡,这一计划没来得及实现。国王死后,军队里的守旧分子们纷纷反对燧发枪,结果拖延了燧发枪成为主流的时间。不过到这这个时候,燧发枪,在欧洲已经不是稀奇东西了,甚至在亚洲,西班牙人和荷兰人手里也有不少了。郑森一方面也聘请了相关的欧洲工匠,以建立自己的燧发枪生产线,另一方面,也已经向荷兰人和西班牙人购入了一批燧发枪。用以装备给自己的护厂队。 相比火绳枪,燧发枪不用担心燃烧的火绳会点燃别人的火药,所以士兵们可以站得更紧密,这样一来,就可以用更密集,纵深也更浅的横队了。而且在郑森的火枪作坊里面,一种全新的武器也在正在制造中,这种武器就是刺刀。刺刀在步兵史上,也是划时代的东西,有了刺刀,火枪兵在近距离就有了自保之力,就可以将用于保护火枪兵的长枪兵取消掉,从而提高了火力输出的能力。当然,刺刀可不是容易造的。它对于武器的制造公差要求相当的高。比如说,只要你的制造精度上有一点点小的问题,刺刀就无法固定在枪管上。在后世的抗战中,中国军队在肉搏战中往往使用大刀片子来对付日军的刺刀,这并不是因为大刀在对抗刺刀的时候有什么优势,而是因为由于精确加工能力的不足,无法大量制造出能安在步枪上的刺刀。 郑森这个时候的精确加工能力,自然也不能和民国时期相比,所以,后世通用的卡座式刺刀肯定是造不出来了,而最为简单的插入式刺刀,虽然制造起来倒是简单,但是上了刺刀就无法射击,而且固定性也不好,经常会从枪口掉下来。郑森自然也看不上这样的简单东西,那么唯一的选择就是套环式刺刀了。不过即使是套环式刺刀,也不是那么容易做的,好在时间还足够,倒是不用太急。 而古二爷的大名鼎鼎的军团炮,郑森也有些不太看得上眼。古二爷的炮兵强调要能在战场上跟随步兵移动,所以采用了相对较为轻巧的3磅炮,为了减轻重量,古二爷将这种3磅炮的装药量减少了一些,这样,炮管就可以更薄,而且他还把把炮管也减短了一截。这样一来,古斯塔夫的军团炮就非常的轻巧,只需要一匹马就可以拉着它跑了。在战场上非常的方便。但是,它的弱点也非常明显,那就是,这种炮的射程和威力很一般,它的轻便是靠降低威力和射程来实现的。 在郑森看来,三磅炮的威力实在是低了一点,郑森觉得如果他的多层炮管技术能够取得好的效果,那么他完全就可以用6寸炮来充当军团炮,到时候,燧发枪加上刺刀,再加上六寸军团炮。郑森觉得自己都有信心到欧洲去装装13了。 “只是目前还有一个大问题,那就是矿产的问题。台湾几乎没什么值的开采的铁矿和铜矿,铜矿还好,至少从日本可以进口,但是铁矿……福建也没什么条件特别好的铁矿,看来也许要去打打海南岛的主意了?”郑森这样想着。 …… “少将军。”一个声音打断了郑森的思考,郑森一看,却是护厂队的枪棒教头刘元智。 “哦,什么事情?”郑森问道。 “马上就要开始队形演练了,少将军要不要去看看。”刘元智回答道。 第八十九章,护厂队(2) 马上要开始的训练主要是纵队和横队的变换训练。这种队形的变换,在后世的人看来,似乎只是好看而已,但在郑森所在的时代,这些队形的变换都是有着非常重要的实战意义的。尤其是在采用了线型阵型之后,更是如此。 相比方阵,线型的阵型正面的火力输出优势明显,但是侧翼的弱点也同样的更为明显,一旦侧翼遭到攻击,往往会非常危险。而且过于浅的纵深也非常容易被突破。加上为了便于在关键位置上集中力量,后来的腓特烈又玩出了了斜线战术。而在后来,拿破仑皇帝又完善了纵队进攻战术,为自己赢得了一个又一个的胜利。 郑森觉得,在自己的计划中的那些武器,包括燧发枪、刺刀、轻便的六磅炮全都到位了的条件下,他的军队的装备水平就已经相当的接近于拿破仑皇帝了。所以,学习拿破仑皇帝的纵队进攻战术也许是个不错的选择。 第一班共一百人的护厂队的队员们已经在操场上列好了队,正在报数。他们这一节课的训练内容是不断地从三排纵队变成三排横队,然后再从三排横队变成三排纵队。而所有的演练都必须在运动中进行。 “要开始了吗?”郑森问道。 “是的少将军。”刘元智介绍说,“少将军,您看,在操场的那一头,我们竖起了那些稻草人,充当他们的目标。他们将以纵队的方式向敌人高速靠近,然后在距离目标四十步的时候开始展开纵队,在距离目标二十五步的时候展开成横队,并且用手里的木枪向目标进行一次模拟齐射,齐射结束后立刻发起刺刀冲锋。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安排了二十个弓箭手,在那边用没有箭镞的弓箭射击他们。当他们完成对稻草人的攻击之后,他们就要掉过头来——您看,在操场这一头,同样有一排稻草人,以及同样的弓箭手。他们再次以这边的稻草人为目标再来一次。我们将记录他们完成这些中队形保持的情况。完成的出色的有奖赏,而那些完成最差的小队,将受到一定的惩罚。” “有些什么样的奖赏和处罚?”郑森问。 “奖赏嘛,一般是晚上吃饭的时候多一条鱼。如果他们的完成时间创下了最短的纪录,那他们就可以在脖子上系上红色的丝绸领巾。至于处罚,一般是跑圈,倒马桶,给其他优胜队伍洗衣服,最后一批吃饭。如果落后得太多,队伍严重不整齐,还有鞭打。”刘元智说,“不过最严重的处罚却不是这个,而是在下一次训练前,表现最差的家伙将被扣上一顶绿色的帽子,帽子上还有‘傻瓜’这样两个大字。那帮小鬼们最怕的其实倒是这个。” 这倒真的是个很好的现象。郑森点了点头。对于这种惩罚感到恐惧,甚至超过了对鞭打的恐惧,这说明这些孩子已经有了一些自尊心和荣誉感。这对于一支军队非常重要。一支军队如果没有荣誉感,那它就不可能有坚定的战斗力。回顾历史,郑森清楚地看到了,在中国的诗歌里满是“宁为百夫长,胜作一书生”,“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请君暂上凌烟阁,若个书生万户侯”这样的诗句的时代;在中国的军人都只能出身于“良家子”,从军被视为是男儿建功立业的正途,社会上流传着“一人参军,全家光荣”,投笔从戎的班定远被作为英雄崇拜的时代;那些野蛮人从来都不敢向我们吹嘘什么“骑射无双”,什么“某某不满万,满万不可敌”之类的玩意儿。相反,当社会上开始出现“好男不当兵,好铁不打钉”这样的话语的时候;当“东华门外以状元唱出者乃好儿”,哪怕是收复了燕云十六州,也比不上金榜题名,簪花游街的荣宠的时候;当军中都是地痞无赖或者奴隶的时候,我们的军队在战场上却总是节节败退,一溃千里,降兵如潮,降将如毛。 为了培养护厂队的小伙子们的荣誉感,郑森是很花了些心思的。比如他给护厂队的这些孩子们准备了统一的华丽的红色军装,很多位置甚至不惜工本的使用丝绸和黄铜来装饰,比如让他们每天都有肉吃,日子过得比大多数其他职业的人都好,并且还教他们读书识字,专门给他们讲古时候的哪些了不起的武士们的故事,鼓励他们以这些人为榜样,将来为天下人除残去秽,建功立业。 如今看来,这样的努力倒是有了些效果了。这让郑森也很是满意。 这个时候,随着一声哨子,三排纵队开始向着操场的那边前进。在纵队前列的护厂队员有节奏的吹着哨子,所有人依照哨子的节奏保持着严整的队形向前。在距离目标九十步左右的时候,那些弓箭手开始用无头的轻箭向着他们抛射。这些箭本身比较轻,能够射的比较远,当然杀伤力什么的自然也小,去掉了箭头之后越发的没有什么杀伤力。但是射在人身上,还是有些痛的。这些射击的主要作用就是干扰护厂队的这些孩子,也让他们渐渐习惯这种在射击中前进的感觉。 这些抛射的无头轻箭,并没有给那些护厂队的队员们带来太多的干扰。他们依旧依照着哨子的节奏前进。在这个时候,哨子的节凑非常的很重要,如果节奏太快,那么阵型就容易出问题,于是就会挨骂甚至挨鞭子。但是如果节奏太慢,那队形自然容易保持,但是花的时间就会更长。 随着护厂队员们距离那些稻草人越来越近,哨子的节奏也在加快,不过三条纵队依旧保持了相当验证的阵型。纵队的方式在靠近敌人的时候目标更小,而且机动起来更快。如今已经到了五十步左右的距离了,在这个距离上,如果是真的作战,那么弓箭对于并没有穿甲的人来说,已经有相当的危险了。适当的加快行进速度减少暴露在敌人的射击之下的时间就是必须的了。 很快,他们就到达了距离目标四十步左右的地方,随着一声长长的哨响,三支纵队中的后排的士兵迅速加速并向左右展开,三支纵队变成前后三排的横队。然后三排横队之间的距离也迅速的缩小。这是一个相对复杂的变换,因为整个队伍的变换都是在运动中完成的。每个队员都必须非常熟悉自己的位置才行。 果然在这一轮的变换中,就有几个队员出现了明显的迟疑,差点就跑到了别人的位置上去了,还挡住了别人的行进。 而此时,弓箭手们也开始采用平射的方式向他们射击。虽然是无头箭,但在这样的距离上挨上一下子也会很疼的,而且这些无头箭如果不巧射到了某些地方,一样会让人受伤甚至死亡。 郑兴隆的膝盖上就挨了一下,不知道射在什么地方了,总之,他的整条腿一下子都麻了起来,好在这个时候他已经快要到位置了。他用还好用的那条腿一跳,落在了自己的应该在的位置上。 这个时候,纵队的展开已经完成了,而护厂队员们和那些稻草人之间的距离已经只有25步了,在这样的距离上,火枪的齐射已经有很不错的命中率了。随着一声哨响,所有的护厂队员们在这一瞬间就停住了,接着又是一声哨响,所有的人就都举起了手里的木枪,做出了瞄准的姿势,然后又是一声哨响,模拟齐射完成了,接着所有的护厂队员们都从腰间拔出了同样是木制的刺刀,将它插进木枪的枪口里。然后一起呐喊着冲向那些稻草人。 “那几个笨蛋呀!”刘元智骂道,“有两个上次都错过!” “其实已经不错了。”郑森想,“如果他们将来在战场上真的能有这样的表现,能定着满清的弓箭,推进到二十五步的距离上,然后用火枪打出一轮齐射,接着再发起迅猛的刺刀突击,就算是满万不可敌的满清八旗,也未必能顶得住吧?” “老刘,你觉得这些小家伙如果发给他们真家伙,现在他们能打仗不?”郑森望着刚刚完成了一次刺刀突击,正在重新整队的那些护厂队员们,这样向刘元智问道。 “如果他们手里真的有真家伙,至少,我是不愿意硬碰硬的和他们打的。”刘元智说,“火枪这东西,本来就有一个大好处,那就是拿在小孩子手里,一样能打死人。这帮子小家伙,以前流浪的时候也都吃过苦,见过的死人多的去了,如今吃上了大鱼大肉,为了如今的日子,这些家伙是真敢拼命的。他们多半真的能一直走到二十五步开一枪的。呵呵……真要让他们在二十五步距离上开一枪,怕是就是戚爷爷当年的戚家军也未必撑得住不垮。至于如今的那些卫所军,怕是光看到他们走过来,举起枪,就该都跑了吧。” “不知道对上建胬会怎么样。”郑森说。 “建胬我没见过。”刘元智摇了摇头,“不过我想,一样都是人,肩膀上面架着一个脑袋,我就不信还有火枪打不死的。不过我听查理说,他觉得我们这支队伍还缺了骑兵,这是一个大弱点。” 第九十章,护厂队(3) 缺乏骑兵的确是一个巨大的缺陷。如果没有高机动的骑兵,步兵在作战的时候就总要担心侧翼会受到敌人骑兵的袭击。而且即使获得了胜利,只要敌人骑兵存在,自己这边的步兵就无法解散阵型去追击敌人,而在保持阵型的情况下,谁都跑不了太快。而在实际上,打败仗的一方的最主要的损失都是在战败后溃逃的过程中,遭到对手的追杀而造成的,如果无法有效的追杀对方,仅仅靠正面的一击,能够给对方带来的损失总是相当的有限的。所以如今的护厂队如果和建胬交战,最多也就能获得击溃性的胜利,而很难给他们带来真正的,难以承受的损失。 “骑兵的确是一个问题。”郑森说,“不过这事情迟早也是要解决的。” 就在两人的交谈中,护厂队的队员们又完成了一次纵队变横队的攻击演练。 “如果没有什么太多的干扰,他们的纵队进攻战术倒也像点样子了。不过到时候他们的对手说不定就是那些荷兰人或者西班牙人呢。他们的手里可是有火枪和大炮的。不知道在面对着火枪和火炮的射击的时候,他们还能这样执行战术不。”郑森说,“要不我们在操场上摆上大炮,用火绳枪替代掉一部分弓箭,火绳枪用特制的面粉子弹,这样只有声音不会伤人。大炮用实弹,控制射击方向,让炮弹从他们旁边飞过去就行了。时不时的这样演练一下,到时候和西班牙和荷兰人打才有把握。” “少将军,这样是不是太消耗火药了?”刘元智问道。 “消耗些火药,总比真上了战场,没见过这样的架势,结果吃大亏来得强。”郑森说,“不过火药的确是个大问题。如今用火药的地方实在是太多了。” 所谓用火药的地方太多倒也不是假话,自从鲸油开始赚钱之后,郑芝龙就下令大规模的扩展捕鲸的范围,不但那些专门制造的捕鲸船被用于捕鲸,就连那些暂时没什么事情的战舰也被派出去捕鲸,捕鲸炮也大量的在这些战舰上使用,结果之一就是火药的消耗大大的增加了。 火药这东西的配制并不难,三种主要的原料中的木炭和硫磺也都不是问题。木炭有木头就行,无论是台湾还是福建,烧木炭的木材从来不是问题。至于硫磺,台湾的硫磺资源相当的丰富。但是最后一样硝石就相当的麻烦了。台湾也好,福建也好,都没有多少上好的天然硝石矿。郑森隐约记得,中国的硝石矿主要在新疆和四川一代。这些地方似乎都太远了一点,先将就不必说了,四川那边现在也不是很太平。所以目前,郑家的火药,很大程度上只能依赖进口,以及自己靠收集硝土的方式来获得了。所以如今在台湾,各个居民点的粪坑,一切的牲口棚子,不管是养鸡的养猪的养牛的都被登记在册,每年各个居民点都被勒令上缴一定数量的粗硝。不过台湾的很多居民点都是新建的,那里的粪坑什么的,产出硝土的数量还相当有限。而进口的话,在这个时代里,硝石是相当重要的战略资源,少量的进口倒也罢了,大量进口,能不能买到这么多不说,价格几乎是直线的上涨。 再加上必须的储备,所以如今,郑家倒是真有一点火药荒了。 “才有这么点使用火药的部队,火药居然就紧张了。将来如果真的有了十万大军,别说打仗,光是训练起来,这些火药也是不得了了。”郑森不由得皱起了眉头,“也许只能想办法从四川那边多买一些了。虽然硝石是官府严控的东西,但是以如今大明官府的德性,买到这东西应该不会太麻烦。而且好像四川眼下还没有大乱。” 不过这不是短时间能解决的问题,而且即使能从四川那边买到,也未必是长远之计。 “总之,这样的训练一定要有,当然火药用少一点,能有个响声就行。”最后,郑森也只好这么说。 队列训练结束之后,刘元智又将护厂队的小伙子们叫到一起,因为在刚才的演练中整体表现不错,所以这些护厂队的小家伙们在晚餐的时候得到了一条鱼,只是其中有两个跑错了位置的家伙就没有这样幸运了,他们不但少了一条鱼,还被处罚围着操场跑十圈。同时被处罚的还有他们的小队长,他们也被要求陪着跑十圈。小队长有着更高的军饷,但是这个军饷绝对不是白白高出来的。 接着是火枪的装填训练,当然,训练使用的是模型枪,这些枪的样子虽然和购入的燧发枪很像,但其实是不能用于打仗的。它们的枪管都是一些老旧的火绳枪上面拆下来的报废货,其他部分打的也是类似的样子货。用这些东西训练,可以避免新式的枪支的损坏。 在火枪的装填上,郑森也采用了后世常见的手段,也就是将火药分成一份份的用油纸包好,以便使用。采用这样的方式,一来可以大大的减少装弹时间,二来也能避免因为战时的慌乱,导致倒入的火药数量少了,导致射击出来的子弹的弹道性能发生改变,造成命中率的下降;或者是倒入的火药太多,导致发生炸膛的事故。这种做法在后世几乎是通行的做法,但在这时候,这种做法还没有流行起来。所以郑森估计光是这一点,就足以为他赢得至少1.5比1的射击速度优势。 这个项目那些护厂队员们看起来倒是更加的纯熟,刘元智一声令下,他们就迅速的拉开模型的锁头,打开药池,同时从挂在腰间的一个小包里面掏出一个油纸包,用牙齿咬开一角,(为了加快速度,这是标准动作,敢于不用这个动作,而是别出心裁的要用手撕开什么的,都要打军棍。话说后来英国人统治印度之后,发生的印度大起义,就是因为英国人逼迫印度士兵用嘴巴咬涂着猪油或者牛油的油纸包起来的火药。而一部分印度人的信仰不允许他们吃牛油,另一部分人的信仰不能允许他们吃猪油。)然后将里面包着的木炭颗粒倒入药池,在一声哨响,他们就合上了药池,然后又是一声短促的哨响,所有人就都从另一个小包里摸出另一个油纸包,这个油纸包里面装的是弹头和发.射.药。接着又是一声哨响,他们就再次咬开油纸包,将火药倒进枪管,然后用通条将火药压实,然后再用通条将子弹连同油纸包一起装进枪口,用通条压结实,然后将通条复位……,然后随着一声长哨声,所有的护厂队员们已经都完成了装填,并且摆好了射击的预备姿势。刘元智低下头,看了一眼手里的怀表(这是给战术老师配备的高级东西),然后对郑森说;“花了三十二秒。” “战场上他们未见的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完成射击准备。”郑森摇摇头说,“以后这样的训练必须加上一定的干扰,比如说,让一些人向他们投掷土块什么的。这样成本低廉,又能增加干扰。对了还有鼓声、鞭炮声什么的。” 刘元智听了,便道:“少将军说的是。只是真要让他们成为精锐,最好还是要找个机会让他们去和人家打打才行。” “嗯,你说的是。”郑森突然道,“我倒是有件事可以让他们去见见血,不过,还是先让他们再学几个月,然后再说。” 郑森所谓的见见血的事情其实和鲸油的销售有关。如今鲸油已经是郑家的财富来源之一了。如今鲸油在江苏、浙江一带卖得不错,这样一来,自然也就免不了有人要眼红。郑森刚刚得到一个消息,最近在苏北和山东一带,郑家的生意就受到了一些干扰。半个月前,郑家的一批鲸油在苏北靠近山东的地面上被一群“山贼”抢了,(这真是,抢劫的抢到海盗祖宗头上来了),还死了好几十个伙计。如今郑彩正在调查这事情,不过没什么大的进展。虽然苏北到山东这一代已经不算太太平了,但是郑家的商队也不是完全没有防备的,普通的山贼什么的还真动不了郑家的商队,更不要说,一口气杀死数十人了。郑家的那些伙计可都是见过世面,有些甚至上过战场的。从侥幸逃出来的伙计说出来的经过来看,袭击他们的山贼绝对是正儿八经的军队从侥幸逃出来的伙计说出来的经过来看,袭击他们的山贼绝对是正儿八经的军队。 所以,郑家将怀疑的目光瞄准了总兵刘泽清。刘泽清这个人打仗不怎么样,但是劫掠地方的水平一向很高。什么纵兵抢劫,什么装扮成山贼抢劫客商,这种事情,刘泽清干的不要太多。当然这人最后也没什么好下场,他后来带着多年劫掠来的金银投降了满清,然后,我大清看到他的钱这么多,就起了心思,然后就找了个理由,说他想要反清复明,然后就把他全家杀了个精光,而他抢来的那些银子也就都入了我大清的国库。 第九十一章,大陆上的买卖 时间回到几天前,得知刘泽清动手抢了郑芝龙的鲸油,这让郑芝龙非常恼火,于是他将几个兄弟找来商量这个事情。 “大哥,这个事情想都不用想,肯定是刘泽清干的。”郑彩说,“刘泽清这个王八蛋干这种事情不是一次两次了。” “阿彩,我们从人家地盘上过,该给的那些钱没少给吧?”郑芝龙问道。 所谓“该给的钱”其实是一个很有意思的词语。做买卖的,如果一路上只缴纳朝廷明文规定的那些钱款,那倒是真的花不了太多的钱。但是我大明的一个特点就是除了明面上的那些钱之外,很多地方还要用更多的钱。商人到了水路码头,就有各种各样的明的暗的钱需要交,从各种牙钱,一直到地痞无赖的保护费,各种各样,花色繁多。而如果这些钱全都给,那就完全没有利润了,那还是干脆不要做买卖了的好了。 所以哪些钱需要给,哪些钱不需要给,有时候是很灵活的。各种钱交不交,很大程度上看你的力量和运作。打个比方说,你要是傍上了朝廷的某个大佬,拿着他的名帖,那么一路上往往就能畅行无阻,无论是官面上要交的钱,还是其他的那些钱,大部分的,你都可以不管,大摇大摆的只管过去就是了。依照朝中大佬的地位不同,能减免的各种费用也不同。几年前,因为拉上了徐光启的门路,所以郑家的商路也得以向着北方扩展了不少。当然,好处是相互的,徐光启的门人弟子以及亲戚什么的也都在郑家的生意的扩展中得到了不少的好处。 徐光启那个时候已经不太管事情了,但是他毕竟是内阁大学士,地方上的那些家伙们无论如何也要给他面子,而且正因为徐光启已经不管事了,所以内阁中的斗争中反而谁都不愿意去惹这个老头了。结果这生意做得倒是很顺利。不过几年前,徐光启死了。于是这面虎皮自然也就没有了。这时候,需要交的钱也就多起来了。 虽然成本迅速的上升了,但是前往北方的一些商路依旧有利润。所以这些商路依旧维持着。而商路上的那些大佬们当然也都拿到了一份钱。其中也包括刘泽清的那份。 “大哥,都给了,刘泽清的也没短他的。”郑彩回答说。 “那就是刘泽清自己不讲规矩!我们要教训教训他!”郑芝虎说,在原来的历史上,郑芝虎此时应该已经战死了,但是在这个时空里,刘香最后的失败却无声无息得多。以至于郑芝虎根本就没有得到跳到刘香的船上去作战的机会,自然也就不会遇到被人家用渔网网住,抛入海中的事情了。 “我估计是有人给了刘泽清钱,让他动我们的货物。”郑彩说。 “你们觉得我们该怎么办?”郑芝龙说。 “一定要打回去!我们的东西也敢抢!”郑芝虎先喊了起来! “我觉得,大哥,我们还是把阿森叫回来一起商量一下吧,毕竟我们现在也是官兵了,这火拼的事情,也不是小事。弄得不好,会出大乱子的。这种事情还是要和阿森商量一下才好。” 这个意见倒是得到了大家的支持,于是就在郑森视察护厂队前的一个多时辰,他接到了让他回安平的信件。 …… 第二天一早,郑森就带着一群跟班,上了前不久刚刚投入使用的快船“飞燕”号。 “飞燕”号是北港造船厂新近出品的一种用于传递消息指令的快船。这是一条小巧的双桅船,为了追求高航速,它采用了高达6:1的长宽比的船身,高度接近船身长度的主桅,相对较低的干舷。而且甲板上面除了桅杆就几乎没有什么突出的建筑了。所有的船舱,包括贵宾舱和船长室都是半埋入甲板下面的。而这条船最为明显的特征就是船头,船头被做成了典型的飞剪形态——这当然是出自于郑森的设计,虽然郑森对于飞剪船首为什么能减小阻力,并不能完全说明白,但是来自后世的他见过很多追求高速的船型,而飞剪船首在这类船只上非常常见。 “飞燕”号试航的情况证明了这个设计的成功。这条船在顺风的时候,居然跑出了十四节的速度,这在当时简直就是飞一样的速度了。 当然,这种船为了这样的速度,付出了很大的牺牲,比如说,这船的货仓很小,几乎装不了太多的东西,而且这条船的舒适性也很糟糕,稍微有点风浪,这条船就颠簸得厉害,不过台湾海峡上面风浪一向不算大,所以这船用于要员交通倒是个不错的选择。此外,这条船虽然小,造价却并不便宜。不过好在一俊遮百丑,因为这种船的高速性能,郑森也打算再造一些这种船用于执行侦察渗透之类的任务。 当然,这条“飞燕”号是专门为郑森这样的家族高层准备的,而且目前看来这条船主要也就是在福建和台湾之间跑跑,也不用考虑什么续航的问题。所以这条船倒是可以压缩货仓,减少携带的补给,然后给郑森腾出一个比较大的舱室出来。如果不考虑到这条船相对晃得更厉害一点,对于郑森来说,舒适度其实还不错。 花了一晚上时间,郑森就回到了安平。 “阿森,在船上休息的怎么样?你的那船我也坐过,很快,就是很晃悠。”从船上下来,在马车上,前来接他的郑彩这样问道。 “彩叔,我睡得可香了。咱们郑家的人,哪能船摇晃一下,就睡不着觉?彩叔,刘泽清那事情,具体的情况您给我说说吧。”郑森道。 “嗯,阿森你也知道,我们的鲸油往北边卖有两条路,一条是直接从塘沽登岸,买到京师一代。只是京师里头牛头马面一大堆,这条线路上的买卖,其实更多的只是和京师中拉点关系,根本不赚钱,每年倒是要贴进去一部分。而且这条线路刚开没多久,就连关系也没拉到多少。另一条线路就是入长江,在瓜州换船,沿着运河销售到扬州、淮安、徐州。这一路上虽然花的钱不少,但是获得的利润也不少,总的来说,还是能赚不少钱的。这一次出事的商队是在淮安往徐州的路上出事的。按逃回来的人的说法,他们是在宿迁一代遭到袭击的……” 从码头到郑府的距离不远,所以郑彩也就简单点,挑着紧要的说了些,到马车停下来的时候大致的情况郑彩也和郑森说明白了。 到了家里,郑森自然是先去拜见父亲。进到郑芝龙的院子里,有丫鬟进去通报了一声。不一会儿,庄氏就迎了出来道:“阿森,老爷他今天一早就和几个朋友出去了,说是要到下午才会回来。老爷走的时候交代过,说是阿森你刚回来,也该休息一下,你先回去吃点东西,然后睡一觉,等他回来了,自然会让人来找你。” 既然如此,郑森向庄氏致了谢,便回了自己的院子,早有仆人把早餐备好了,郑森一边吃早餐,一边将郑彩告诉自己的那些事情在脑袋里面过了一遍,和自己在船上的时候,拟出来的几条策略对照着想了想,感觉没什么大的缺漏了,便真的去床上小睡了一会儿。 到了午饭之后,又过了大概半个时辰,便有小厮过来告诉郑森道:“大少爷,老爷让你过去一下。” 郑森便跟着这小厮又到了郑芝龙的院门前面。那小厮将郑森带到院门口便不能进去了,不过这时候也早有丫鬟们打起了院门的门帘,笑着向里面报道:“森少爷来了。” 郑森也向那个丫鬟点了点头,便迈步走了进去。那个丫鬟放下了帘子,这时候就有一个穿着藕色衣裙的丫鬟迎了上来,笑道:“大少爷,老爷在那边偏厅里面等你,我带你过去吧。” 郑森认得这是庄氏的贴身丫鬟,叫做彩莺的。便也朝她笑笑道:“如此,便有劳姐姐了。” 彩莺便带着郑森沿着抄手游廊穿过庭院,又过了一个小门,向着右边一转,便到了偏厅外面。这偏厅外面也有几个穿红着绿的丫鬟在候着,见郑森过来了,也赶忙打起门帘,一叠声的通报说:“大少爷来了。” 郑森走了进去,见郑芝龙正坐在一把交椅上看书。郑森走上前去,下拜道:“孩儿拜见爹爹。” “嗯,起来吧!这一路上奔波,没累着吧?”郑芝龙放下书问道。 “爹爹,孩儿不过是坐了一晚上的船,咱们郑家的儿郎,坐船还能累着了不成?”郑森笑着回答说。 “这话倒是不错。”郑芝龙点点头,然后对郑森说,“你的几个叔叔还要过一会儿才来。前些日子你劝我多读些史书,这段时间我看了《三国志》、《晋书》,有些地方有些感触,有些地方却还不是很明白,正好要找个人问问。” 第九十二章,自保之术 “不知道爹爹有些什么问题要考孩儿。”郑森道。 “得了,你老爹我的学问是怎么回事,你还不知道?考个什么考?”郑芝龙笑了,“你呀,就是规矩太多了。快过来,坐在我边上来。” “孩儿遵命。”郑森说道,接着便走上前来,坐在郑芝龙旁边。 “阿森呀,最近我看《晋书·石崇传》,读到石崇临死,感叹说:‘奴辈利我家财。’抓他的人回答道:‘知财致害,何不早散之?’其实,石崇这人虽然嚣张,但并不是笨蛋,如何不知道这道理?只是善财难舍。为父设身处地的替石崇想想,发现若是为父是石崇,也断断没有自己把财产散掉的道理。况且石崇也算是名门望族,官做得也不小,却还是保不住自己的家财,还为此被夷三族。不说石崇,近世张江陵,如此地位,如此功业,也不过活着的时候没人敢动,一旦死了,老母亦不能保,不能不让人感叹呀!为父突然又想到古时候像石崇这样的富人其实并不少,因财致祸的也不在少数,但也有些人虽然富可敌国,却还是保住了财富的。比如范蠡,比如子贡。我家之富,其实不亚于这些古人,甚至,怕是还要超过了他们。所以我很想从史书上看看这些人是如何保住他们的钱财的。可惜,史书上的记录好像都很少,最多不过寥寥数笔,完全看不出什么来。”郑芝龙说道。 “自古以来商人之类的,往往被人轻视,史书中对这些人的记录确实很少。”郑森回答道,“不过,陶朱公、子贡家财巨万,富可敌国而无事的原因,也不是很难推知。” “哦?你倒说说看?”郑芝龙赶忙道。 郑森想了想,回答道;“爹爹,凡是看史书中的人物故事,一定要先考虑他所处的时世有何特点。比如陶朱公与子贡,都是春秋时候的人。春秋的时候,虽然周天子尚在,但事实上,天子之令,不能行于数里之外。天下诸侯,各自为政,相互征伐。在这个时候任何一个诸侯,其实也不过相当于一个巡抚罢了。能够动用的力量也是远远不如后来大一统之后的天子朝廷的。而且他们相互征伐,能拿出来干别的事情的力量自然就更小了。 而陶朱公、子贡,都是商人,虽然家财巨万,富可敌国,但家财却不一定全在某一国。而且这些人游走列国,在列国都有人脉力量。某一国的诸侯,要是想动他,能得到的有限,也难以斩草除根。这些人在其他诸侯国的力量自然会帮助它的敌国,以图报复。如此一来,这些在国外的财力人力就都要被敌国所用。这样算算,动他们就不见得合算了。而且有此范例,国内拍死也没有商人敢来了,各国都不大,很多东西都必须从邻国而来。若是没有商人敢来,就不免有匮乏了。这样一来,杀陶朱公、子贡之类,而谋取其财物,就反倒是亏本的事情了。所以春秋之时,能保全身家的富豪商人并不少。这里面更多的原因恐怕源自春秋时候独特的时世。爹爹只需要想一想日本,日本如今的情况就有点于此近似。你看日本的将军大名,便是缺钱了,也只有找商人借钱,很少有杀了商人抢钱的不是? 至于后世,天下一统,情况自然就不同了。想来爹爹也想的明白,孩儿就不多啰嗦了。” 听了这话,郑芝龙沉默了好一阵子,才感叹道:“如此看来,陶朱公,子贡他们的例子在如今,却没什么大用了。” “爹爹,这话却也不然。”郑森却说道。 “哦,那你说说。”郑芝龙忙问道。 “爹爹,陶朱公、子贡之类商人的自保之法,不过是让诸侯们投鼠忌器。虽然他们的做法因为时世的不同如今已经不可用了,但是基本的原则却是万代通用的。比如河豚,人人都知道河豚味美,但是几个人真敢吃它的?要想安全的保住财富,就要让任何觊觎我家财富的人有所顾忌,要让他们动我们得不偿失。”郑森回答说。 正在说话间,外面又有丫鬟进来通报说:“二爷来了。” 丫鬟的话音刚落,就见郑芝虎大踏步的走了进来。郑森赶忙站起身来迎接他道:“二叔好!” “好,好……你也好。大哥好!”郑芝虎大大咧咧的和郑芝龙还有郑森打了个招呼,就走了过来,又道,“阿森,你觉得咱们该如何对付刘泽清这个王八蛋?” 郑森望了望郑芝龙,郑芝龙皱了皱眉毛道:“老二,急什么?老四,阿彩他们还都没到呢。” “他们也真是磨叽……”郑芝虎道。 这时候,有有丫鬟进来通报道:“四爷、彩爷来了。” 不一会儿,就看到郑芝豹和郑彩一起走了进来。 “好,既然人都到了,我们就开始商量事情了。”郑芝龙说,“阿彩,你先把事情和阿森讲讲。” “爹爹,回来的路上,彩叔已经和我说过了。”郑森回答说。 郑芝龙听了,点点头道:“那好,那就更方便了。阿森,你二叔呢,他对这件事情……” “我觉得呀,这个刘泽清完全就是欠揍!不揍他一顿,他就不知道天高地厚!”郑芝虎抢着说。 “老二!”郑芝龙狠狠的瞪了郑芝虎一眼,郑芝虎便不说话了。 “阿森,你三叔虽然不在这里,但他的意思在给我的信里也提到了。你三叔觉得这事情还是要走走官面上的路,毕竟我们如今已经是官军了,不能和以前那样了。就算要做什么,也要讲究个师出有名。”郑芝龙又说道。 “大哥,老三他……”郑芝虎又忍不住想说。 “先让老四说说他的想法。”郑芝龙说。 “大哥,二哥,”郑芝豹说,“我觉得二哥说的有道理,刘泽清就是个王八蛋,要是不能给他点颜色看看,他只怕越发的肆无忌惮。” “大哥,我就说……”郑芝虎忍不住又插嘴了。 “不过三哥说的也有理。我们如今是官军了,很多事情不能像以前那样,所以先走走官面上的途径,先找个人出头去弹劾刘泽清,也是正途。” “老四你呀……要是弹劾有用,刘泽清早就被抓进京师千刀万剐了。哪还有今天的屁事!便是有人弹劾他,能有确凿的证据吗?没有证据,姓刘的最多就是个死不认账,还能有个什么用?又能把他怎么样?白白被人家笑话罢了。”郑芝虎刚坐下来,听了郑芝豹的话,忍不住又站了起来。 “老二,你不要急,听老四说完。”郑芝龙道。 “二哥,我知道这多半没多大效果,但是我们真要做什么,又能把刘泽清怎么样呢?”郑芝豹说,“刘泽清又不会下海。他要是有什么在海上的买卖,或者他本人坐船出了海,我们都能立马让他到海龙王家里去做客。但是人家缩在岸上,隔得又远,我们要动他也不容易,弄得不好,自己吃亏了也有可能。而且我们真要做什么,之前我们也得做到人家没什么可说的不是?” “我觉得,就算吃点亏,也不能让刘泽清好过。我们家亏得起,刘泽清亏得起吗?马勒戈壁的,就是拿钱砸,也要砸死他!”郑芝虎说。 “阿森,你怎么看?”郑芝龙问道。 “对呀,这次主要是听你的看法的嘛。”郑芝虎也说。 “爹爹,二叔、四叔、彩叔。”郑森说,“按道理这样的大事,哪有我一个小辈说话的份。不过爹爹和二叔既然问到了。小子就胡乱说两句。刚才几位叔叔没来的时候,爹爹和孩儿谈到历来富人难保家财之事,刚刚说到富人要保住自己的家财,需要让人投鼠忌器,不敢乱动。如今我家也算得豪富了。眼红我们家的人不知道有多少呢。这些人若是一起都动手来对付我们,我们便是三头六臂,也绝对抵挡不住。那该怎么办呢?办法当然不能是任人宰割。那些想要抢我们的钱的人,又何尝不是各怀鬼胎,何尝不是想着人家先去拼命,他再来捡便宜的呢?如今刘泽清第一个跳了出来,若是让他得了好处,想得好处的人自然就都蜂拥而上,那我们就真的危险了。所以这个时候,谁第一个跳出来,我们就要拼出命去,把这第一个跳出来的家伙打个头破血流,让他损失惨重,甚至干脆让他完蛋。这样一来,第二个,第三个想要跳出来的人就要掂量一下,这样做会便宜了谁了。若是第二个不敢跳出来了,第三个自然也不敢,第四个,第五个自然更不敢。这样我家反倒是安全了。爹爹,我听李国助讲起爹爹你的故事,说是有一次爹爹你被好几个匪徒围住了,那几个匪徒要是都愿意拼命,爹爹虽然武艺高超,但也很是危险。结果爹爹主动出击,首先斩杀一獠,其余匪徒顿时落了胆,吓得只是逃跑,反倒被爹爹一路追杀,皆尽授首。如今刘泽清既然第一个跳出来了,就断断不能放过他,正好拿他给别人做个榜样。” 第九十三章,钱袋子和笔杆子的勾结 “说得好!”郑芝虎又忍不住了,“不拿这个王八蛋做个榜样,将来,还不知道有多少人要跳出来搞我们的鬼。大哥,我们动手吧,反正先动手,先不讲道义的也是他姓刘的。” “二叔,我们当然要狠狠的给姓刘的一家伙,但是三叔和四叔说的也很对,我们是官军,我们要注意影响,不能搞得朝廷完全下不了台。但是这里就有一个问题。我们对付刘泽清,为的是震慑他人,所以一定要让别人知道这事情是我们干的。但是我们是官军,不能主动内讧,所以我们做了什么,是绝对不能留下什么把柄给人家抓的。虽然朝廷那边,至少现在是没有余力管我们,但是我们也不能太不给朝廷面子。要不给朝廷面子,也要想办法让刘泽清先不给朝廷面子。所以,朝廷那边的路子也要先走走。倒也不是指望真的让朝廷把刘泽清怎么样,而是要败坏他的名声,让他成为千夫所指的奸佞。” “那你有什么主意?”郑芝虎问道。 “爹爹。”郑森转向郑芝龙道,“你可还记得那位陈洪绶陈先生?” 郑芝龙略想了一下,道:“是刘蕺山先生的那个学生吗?怎么了?” “前些天,陈先生写信给我,邀请我到南京一游。只是我那时正忙哪里走得开,加上他们可能还有要干预朝政的一些打算,我当时觉得,我们郑家还是闷声大发财比较好,直接干预朝政,未必是好事,便打算回信推辞掉。如今看来,既然已经有人盯上了我们,我们想继续一声不响的躲着发大财也不容易了。倒是可以借这个机会,通过他,正好结识一下东林党以及复社的人物。” 说到这里,郑森微微的笑了笑:“东林党、复社之人,大多言过其实,办实事的本事有限,但是论起制造舆论打嘴炮,这世界上断然没有谁比得过他们的。东林党人在魏忠贤垮台后也不是没有被重用过,结果却也不能救时治弊。但是偏偏能让天下人都以为他们是忠良,天下大乱全是因为皇帝不肯听他们的。甚至就连唱曲子的歌妓都如此认为。这制造舆论的本事,着实了不起。如果爹爹能允许我用重利拉拢他们,我们就可以先让他们去抹黑刘泽清,让他们去找刘泽清的麻烦。以刘泽清的性情,难保不闹出点什么事情来。然后我们就可以真的动手了。而且眼下,我听说,他们就正好有一件事情需要花大钱。” “什么大事情?”郑芝龙问道。 “我看陈洪绶等人的信件里的意思,东林一派的人,想要让周延儒复相。”郑森回答说。 “让周延儒复相?”郑芝龙吃了一惊。周延儒这人郑芝龙也略约的知道一点,崇祯三年的时候,不过三十七谁的周延儒曾经做过几个月的首辅,一时间倒也是风光之极。不想后来不过几个月,就托病还乡,据说是受了温体仁的排挤。“复社中有一位张溥张天如,爹爹可听说过?”郑森问道。 “这人我倒是有点印象,好像写得一手好文章。好像周延儒是他的老师?”郑芝龙对于士林的这些人物还是有一点了解的。 “正是如此。”郑森回答说,“爹爹也知道,这东林也好,复社也好,主要的人物都是江苏一带的。他们自然是要为了江苏乡党的利益奔走的。如今江浙一带,最大的利益无外商贸不可加税。在这一点上,和我们的利益倒是正好很一致。我家的很多买卖,诸如丝绸棉布,也都和这些人有关。所以我家正好可以和他们联合一气。当年周延儒也曾和东林亲近,主持科考的时候,录取的很多都是东林和复社的人。后来为了和钱谦益争位置,与东林决裂。罢相之后,东林复社都被温体仁一党打击,如此周延儒和东林复社倒是有了共同的敌人。我从他们给我的信件里看,东林和复社的人打算运作周延儒复相,而周延儒也表示复相之后将重用东林一系。只是爹爹你也知道,要干这个事情,少不得要花钱。所以我估计陈洪绶先生邀请我去南京一游,只怕这里面就有这样的意思。所以,爹爹要是允许我去干预此事,我就能鼓动东林党人攻击抹黑刘泽清。为狠狠的打击他,做好准备。” “光骂骂他有什么用。”郑芝虎有点不满了。 “我家的钱,那里是光骂骂就能拿的?复社的人要想拿好我家的钱,就要和刘泽清闹出点事情来。刘泽清和我们不同,我们在钱粮上面完全不依靠朝廷,刘泽清可做不到。先让朝廷对他失去信任,然后我们要对付他就容易多了。别的不说,我们手中有那么多的流民,还有日本人、泰西人,无论是装成海寇还是装成流寇,都够刘泽清喝一壶的。” “阿森,让我们的人冒充流寇和海寇,在我大明境内这样搞,这不好吧?”郑芝豹还有点犹豫。 “只要我们和东林站在一起了,不管我们干什么,至少名声上都是好的。”郑森带着讽刺的微笑说。“只要我们不公然造反,就如今,朝廷又那里会来找我们的麻烦,他又那里有力量来找我们的麻烦?” 说到这里,郑森不由得想起了左良玉。左良玉也算是明朝的支柱之一了。这人残暴害民,在明末的军阀中可以说是首屈一指,后来南明弘光年间,左良玉驻守武昌,到1645年三月,李自成部在清阿济格军的追击下经陕西商洛、河南西部邓州一带进入湖北襄阳地区时,一向虐民有术,御敌无能的左良玉不敢同大顺军主力作战,便率部顺江东窜。当时南京正为假太子、“童妃”等案件闹得满城风雨,这就给左良玉提供了避战东下的借口。三月二十三日,左良玉伪称奉先帝太子密谕前往南京救护,以讨伐马士英为名,全军乘船顺江东下。临行之时,下令把武昌居民屠戮一空。为了对付左良玉,马士英调动江北四镇移防。拦截左良玉,给了清军趁机南下的机会。可以说,南明之亡,左良玉是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的。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只会杀戮百姓,挑起内斗的军阀,因为和东林关系良好,在东林的那些人的宣传之下,居然成了忠臣良将。比如后来的《桃花扇》中,就把左良玉给描绘得伟光正得一塌糊涂,几乎都可以让岳武穆相形见绌了。 “如今温阁老正得势,我们却去支持东林,这会不会得罪他?”郑芝龙想了想这样问道。 “得罪了他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其实,得罪他一下,对我们只有好处。我们家完全可以学学水西安家。”郑森突然说。 “水西安家?水西在那里?还有,我们干嘛到水西去安家?”郑芝虎突然插话说,显然郑芝虎对于“水西安家”毫无概念。 郑芝龙摇了摇头说:“水西安家是一个贵州的土司,从蜀汉,也就是诸葛丞相那时候起一直掌管水西,一直到前些年,他们还发动过叛乱,攻城略地,杀人无数,最后朝廷大军杀来了,他们投了降,也不过诛了首恶,如今统领水西的,还是安家的人。当然也算是元气大伤了。” “这是为什么?”郑芝虎问道。 “简单,因为朝廷很难剿灭他们,那要花太多的钱和太多的时间,不合算。他们那地方穷乡僻壤的,打下来也没多少好处。所以只要他们不闹得太过分,朝廷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其实我们家如今也有学学他们的资本。台湾就不说了,朝廷连根针都插不进去。如今我们自己的大炮就快要出来了,全新的战舰也都在做了。这些舰队对于老式的战舰的优势,我们都知道。再过个几年,就算大明中兴了,它也很难在一两代人的时间内建起一支足以和我们的新舰队对抗的海上力量了。福建多山,不依赖海运,任何人拿下福建都很难。所以我们真的可以不用太怕朝廷。我们在这里不动,人人都只看到我们的钱,却看不到我们的力量。这未必是好事。但是另一方面,我们的最大利益就是贸易。而贸易最重要的地方是江浙。江浙一带,东林可是占上风的。温体仁还能管着江浙一带不和我们做生意了?何况如今这四方大乱的,温体仁就是不高兴,又能那我们怎么样?怕是为了不再出乱子,还只能陪笑脸来安抚我们。只要掌握好分寸,为了大局,温体仁也只能忍忍了。” “这个分寸,不太好把握呀。”郑芝龙说,“就这样吧,阿森你先去和那些人接触一下。但是做得不要太引人注目。你明白我的意思吧?” 郑森点点头说:“爹爹的意思是不是说,我们要保留随时改换门庭的自由?” “基本上就是这个意思。”郑芝龙回答说,“嗯,我先帮你运作一下,给你弄个监生的身份,以去南京国子监读书的名义当那边去跑一趟。” 第九十四章,党棍 定下了大致的方略之后,没过多久,郑森就得到了一个监生的名额。郑森于是就给陈洪绶去了一封信,告诉他自己不久之后就要往南京国子监游学,正好可以去向他请教。顺便也可以通过他向那些东林前辈学习。 写完这封信,郑森又亲自往英都去了一趟,去拜见洪承畯和王先生,告诉他们自己打算到南京国子监读书的事情。洪承畯和王先生对此都非常的欣喜,一边勉励郑森要好好学习,一边也托郑森往南京那边的亲友带去了不少的信件。 郑森知道,他们之所以将这些信件交给自己带去,其实就是给自己一个和这些“贤达”交往的机会。比如说,这些信件的收信人中,有一些,郑森就真的是久仰大名了的。比如名列“明末清初三大思想家”之列的黄宗羲,比如复社的领袖张溥,比如后来成了烈士的夏允彝,比如后来抗清殉国的著名词人陈子龙,以及号称东林领袖的钱谦益。 “只可惜今春有会试,有不少朋友怕是已经往京师去了,有些人,阿森你这次去恐怕是见不到了。”在将这些书信交给郑森的时候,洪成畯这样说。 郑森收好这些信件,向洪成畯和王先生致谢之后,又过了几天,在这年(崇祯十年)三月初动身前往南京。 郑森这次出行依旧是乘着“飞燕”号。这船跑得快,不过两日时间,便到了杭州湾。郑森先让船在余姚靠岸,借着送信的名义去拜访后世大名鼎鼎的黄宗羲。 只不过黄宗羲并没有在家,据家里人说,他去南京一带访友去了。郑森只好留下书信,告辞而去。 没能见到黄宗羲,郑森微微的有一点遗憾。因为黄宗羲毕竟是后世著名的大思想家,他的一些思想对后世影响极大,要说郑森对他完全没有一点好奇心,那肯定是不可能的。不过这遗憾并不大,因为在郑森的心中,黄宗羲并不是他将来的计划中可以倚重的人物。因为从原本的历史上看,黄宗羲在政治上起到的作用可不太好,按顾诚先生的说法,至少在南明内乱的事情上,黄梨洲先生“起到的作用极坏”。比如南明的三大案中的假太子案和童妃案,里面的问题,但就案情而言,极其简单。稍微有点常识的人,都能判断出“太子”和“童妃”都是假货。但是因为东林党一直以来和福王一系有仇,南明初建的时候,他们就想要越过和崇祯亲戚关系最近的福王一系,另立潞王。这事最后失败了,支持福王一系的人在弘光朝自然得势。但是东林党人想要弄倒弘光皇帝,从而独霸朝堂的心思却并未停息过。 在假太子一案中,因为弘光朝中很多官员原本在崇祯那里也是高官,见过太子,甚至是太子的老师的都有。这些人分属于不同的政治派别,其中也包括东林党的人。这些人全都指认“太子”是假冒的。比如大学士王铎曾经担任东宫教官三年,自然熟悉太子的模样,一眼就看出是奸人假冒。他在奏疏中说: 臣一见即咤之曰:“此假人假事,犁丘之鬼也,太子岂其然乎?”臣同旧礼部尚书北京端敬殿中侍班三年,例当考满升荫,为妬者沮之。尚记先帝东宫大目方颡,高声宽颐,厚背首昂,行步庄,立度肃。今臣立于面前曰:“汝识我不?”应曰:“不也。”曾谓三年侍班几之离者二尺有咫而不识臣为谁耶?臣已确知其伪矣。臣又问:“讲书在何殿?”曰:“文华。”岂知其在端敬殿也。又问:“几上位置何物?”臣暗记其有讲读数目十个算子,乃竟懵懵罔知也。臣大怒,……即昌言告诸臣曰:“此人明明是假,此事确确可憾。……”大咤曰锦衣卫命左右即缚之。无几何,此子乃垂涕长跪以求,哀愍曰:“小人原是赝质,不过为人所玩弄,徒以此恐喝于诸侯耳。小人王其姓,之明其名,高阳人,父纯,母徐氏,有引小人者阴以诳诱焉。”而见过太子的黄道周,也直言,这个“太子”就是个假货。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漏洞百出的假货,以黄宗羲为首的一帮人却大造谣言,大肆宣扬,以黄宗羲的才智和人脉,不难知道真相。但他还是参与其中,推波助澜,其用意当然是要打击弘光的地位了。 至于“童妃案”则更是可笑。1645年(弘光元年)初,河南有一个姓童的妇人面见南明河南巡抚越其杰,自称是德昌王(即朱由崧)的继妃,乱离中与朱由崧失散。越其杰和广昌伯刘良佐深信不疑,一面奏报,一面派人护送来南京。朱由崧立即否认,宣布童氏为假冒。三月初一日,童氏送抵南京,下诏狱由锦衣卫审讯。童氏自述“年三十六岁。十七岁入宫,册封为曹内监。时有东宫黄氏,西宫李氏。李生子玉哥,寇乱不知所在。氏于崇祯十四年生一子,曰金哥,啮臂为记,今在宁家庄”。朱由崧批驳道:“朕前后早夭,继妃李殉难,俱经追谥。且朕先为郡王,何有东、西二宫?”这是符合实际情况的,按明朝典制,亲郡王立妃由朝廷派员行册封礼。《明熹宗实录》载,天启二年十月传制遣“工科给事中魏大中、行人司行人李昌龄封福府德昌王由崧并妃黄氏”。童氏称入宫邸时朱由崧有东、西二宫已属荒唐,更不可能又有什么“曹内监”为她举行册封礼。朱由崧没有儿子,“玉哥”、“金哥”之说也是空穴来风。 这些事情,黄宗羲要搞明白也很容易。但是考虑到,如果认定“童妃”是真的,那坚决不认童妃的弘光就有可能是假福王了,如果福王是假的,那自然就不能当天子了。所以黄宗羲,以及他的弟子和朋友们都异口同声的咬定,童妃是真的。甚至直到南明灭亡了,黄宗羲都当了遗民了,还通过他的学生参与到满清修订《明史》的活动中,并写下这么一段鬼话:“河南府(即洛阳)破时,福王为贼所噉,诸子未有存者。府中数宦侍逃至怀庆,无所得食。其中有福府伴读李某者貌颇似福王次子通城王。乃相与谋曰:“诸王子不接外臣,谁能谛知?事在吾辈耳,何忧无食。”乃以通城避难闻于县,遂达上(指崇祯帝)前。上深念叔父荼毒,世子已死,即以李袭福王爵。马士英因立以为帝。其后太后至,弘光趋迎,屏人密语者久之,遂为母子。弘光在位且一年,不立后,与太后寝处如夫妇,初非蒸继母也。童妃固通城王之元配,弘光固不令入宫,恐败事也。” 但事实上,甲申(1644)八月,大学士高弘图奉命往广陵驿迎接,随行的幕客谈迁记载:“恪恭仁寿皇太后邹氏,福恭王之元妃也,于上为嫡母。”下面又引太后弟邹存义叙述邹氏辗转流离的经过相当详细。邹太后到达南京时,弘光上迎笺中说:“属国家之多艰,鹤发添忧;闵霜雪之入鬓,凤舆飞辖”,足证邹氏到南京时已是一位老妪。而几乎在同时,东林党那边还放出了这样的一种谣言,说邹太后是马士英的母亲冒充的,这种谣言不值一驳,却足以证明太后春秋已高。 南明当时的局面危如累卵,黄宗羲等人却为了一党之私,做出这样的事情来,可以说是做到了满清想做而做不到的事情。 这样一个将一党之私,放到了国家存亡之上的党棍和内斗大师,虽然有些学问本领,但是若是把他拉近自己的队伍中来,多半是要坑死一大堆自己人的了。所以在郑森的计划里,黄宗羲等人,只能是利用的对象,而绝不是可以倚重的人才。 “不过黄宗羲到松江去访友了?我下一步不正好也是要到松江去吗?说不定就能碰到了呢。”郑森这样想着,又上了“飞燕”号。 第二天一早,“飞燕”号就到了松江。郑家在松江生意不少,所以等“飞燕”号靠岸的时候,就有在松江的一位姓肖的主事之人前来迎接。郑森下了船,就上了肖主事备好的马车。 “少将军到松江不知道是要去拜访何人?”肖主事问道。 “哦,我来松江,想要拜见几社的夏允彝先生和陈子龙先生。”郑森回答道。 “哎呀,如此不巧了呀。”肖主事说,“今春有会试,这二位先生都是举人,怕是已经上京去了吧。” 郑森听了,只是微微一笑道:“这我倒是早就想到了。只是洪先生和王先生都有信件让我带给陈夏二位先生,所以还是要上门去拜访一下的。” 其实郑森之所以明知道夏允彝和陈子龙不在,还要去拜访他们,其中还有一个原因是他想要借这个机会见一见另一位在历史上留下千古美名的神童——夏完淳。 第九十五章,神童(1) 相比郑森,夏允彝的儿子夏完淳那才是正宗的神童。夏完淳四岁的时候,他的父亲夏允彝先生就开始教授他四书五经。五岁入私塾,谈论经义,评论古人的得失,便已经能够不拘于常说,常常能抓住要点一语中的。夏允彝先生的好友陈子龙先生常常到夏家来玩,见夏完淳童年老成,颇为可爱,便常常逗弄他,和他争辩书中的疑难问题,有趣的是,一开始陈子龙只是出于游戏之心,想和孩子开开玩笑解闷,所以常常故意曲解经书,来逗夏完淳玩。谁知完夏淳却十分认真而且精通学问,常常扬着小脑袋一字一句地反驳,驳斥得陈子龙无话可说。这以后,陈子龙对完淳刮目相看。夏允彝的几社朋友们更是惊奇万分,敬称夏完淳为“小友”,视之为同道中人。 依照史书上的记载,到了六岁的时候,也就是如今,还是个小孩子的夏完淳就已经能下笔万言,倚马可待了。 当然,如果仅仅是这样,那也罢了,自古以来,文采出众,但是拙于实务的人,多的就是。比如刘宗周,比如黄宗羲,文章学识何等出众,但是在郑森看来,一个虽然有德有学,但并没有救时的本领,而另一个,就是个东林党棍。但夏完淳却和他们不同,依据郑森对历史的了解,夏允彝、夏完淳父子是少有的没有被党派门户之见蒙住眼睛的人物,这一点从他们在自己的作品中对于被黄宗羲等东林党棍打成“绝世奸佞”的马士英的评价中就可以看出。而且从夏完淳留下的一些作品中看,他对于南明以来的一系列的政治得失的评论都能正中要害,绝对是一位值得期待的人才。 郑家在松江有一处别墅,郑森先到那个别墅里略微休息了一下,吃了早饭,便由肖主事带着,到夏允彝先生府上去。果然夏允彝先生已经进京去了。不过郑森倒是正好遇到了在门外玩耍的刚刚六岁的夏完淳。 “先生就是安平郑森先生?家父倒是提到过先生。先生的一些文章,完淳也拜读过,很多地方让完淳颇有所得。今日得见先生,真是太好了,只可惜先生来的不巧,家父和陈先生都赴京赶考去了。”得知郑森的来意,夏完淳这样回答说,一副小大人的样子。 “令尊大人和陈先生的道德文章,我也是久仰了。只可惜无缘一见。令尊大人和陈先生这一去,定然是蟾宫折桂而还。”郑森说道,“不知二位先生是什么时候北上的。” “家父是半个月前和陈先生一起进京的。”夏完淳回答说。 “哦,如此一来,我倒是不必因为昨天在余姚耽搁了一天,而太过悔恨了。”郑森笑道,“若是令尊昨日刚走,那我就真要以头抢地了。” “先生昨日在余姚,可是去拜访黄太冲先生?先生昨日在余姚,今日此时便到了松江,虽乘奔御风,不以疾也。莫不是先生有传说中的千里马?”夏完淳不知怎么一下子就注意到郑森的旅行速度了。 “正是去拜见黄太冲先生,只可惜黄先生却也早就到南京访友去了。”郑森回答说,又问道:“小友去过余姚?竟知道从余姚到松江要多少时间?” 夏完淳回答说:“我虽然没有亲自去过,但家父还有陈先生都去过,所以知道从余姚到松江要多长时间。” “我并没有千里马。只是我的船很特别,乃是我和几位泰西造船大匠穷纠格物之理造出来的。比一般的船快很多,风力合适的时候,一个时辰大概能跑九十余里,虽然不是千里马,但却比千里马都快。”郑森回答道。 “世界上竟然有这么快的船?”夏完淳吃了一惊道,“我也坐过船,比马车可慢多了。另外先生说,这船能跑得这样快,和格物有关,不知道可能给小子讲一讲。” “小友,你可读过大学?”郑森笑道。当然郑森所说的大学,并不是后来的常春藤之类的大学,而是四书中的《大学》。 “略略的读过。”夏完淳回答说。 郑森听了,便道:“大学上说:‘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可见这‘格物’实在是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基础。正所谓“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这格物不能不重视。那么小友可知道什么是格物?” 夏完淳听了,皱起了小眉毛,过了一会儿才说:“格物之说,众说纷纭。蕺山先生说过,‘格物之说,古今聚讼有七十二家!’到不知郑先生说的格物是哪一家的格物。” “哪一家的都不全是。”郑森笑道,“小友你看,知从格物而来,贩夫走卒,目不识丁者,可有知否?飞鸟虫鱼,可有知否?” 夏完淳想了想,回答说:“虽小事,亦有道。贩夫走卒,目不识丁者,虽然未必知道,但一定有知,便是飞鸟虫鱼,也不是完全无知。” “知有真假,小友可知道?”郑森却又问道。 “愿闻先生教导。”夏完淳拱手道。 “如恶恶臭,如好好色。便是真知。某小时候顽劣异常,喜欢在海边潜水。一渔父告某曰:‘海下有色彩艳丽之物,不可用手触碰。’某答曰:‘我知之矣。’其实不过敷衍,非真知也。后来有一日,我又潜水,见有一物,形若菊花盛开,色彩明艳,极为好看。某便忘了渔父之言,以手抚之,为其所蜇,痛不可抑。险些就死在海里。自此之后,某再潜水,就再也不敢碰那些色彩艳丽的东西了。小友可明白了?”郑森先讲了一个故事。 “我明白了。”夏完淳道,“先前渔父和先生讲的时候,先生虽然说‘我知之矣’,其实并不是真的知道。后来先生被那东西蛰了,从此不再碰这类东西,才是真知道。” “不错!”郑森抚掌笑道,“回到格物致知上面来,我以为格物致知便是从探察事物而得到知识。我们的一切知识,都源于对事物的探查。通过对事物的探查,得到知识,找出规律,便是格物致知。因此而得的知识,极其可靠,自己自然也非常诚实的相信它,于是诚意正心自然也有了,也自然便能依照它来行动。所以知而不能行,非真知也。” 夏完淳想了想道:“这一说,却也有些道理。只是不知道先生平日里是如何格物的,可是要盯着竹子,格上好几天。” “哈哈哈。”郑森笑了起来,“阳明先生可不是在格竹子,他是在格自己。我却不是这样的。比如说我的那条船为什么比别人家的都快吧。首先,我发现水里的鱼大多长成两头尖细中间胖大的形状。我就想,鱼长成这样的形状,有什么道理呢?然后我就用四四方方的木头和做成两头尖的木头在水里推动,发现四四方方的木头激起波浪大,推动起来费力,而两头尖尖的推起来激起的波浪小更省力也更快。想来推动木块的力量都变成了激起水波的力量了。然后我又对制作了很多不同长宽比的模型,进行测试,得到了相对来说推动起来最为省力的船型,所以我的船比别人的船要快出很多。而在格这个水的过程中,关于水流的一些特性的知识,我就知道了。这就是我的格物致知。” “原来如此,先生的格物致知所得的的确是真知,只是先生所得的知识岂不是工匠的贱业?对于定国安邦又有何用?”夏完淳想了一下,这样问道。 郑森知道,夏完淳并不是有意要抬杠,而是在这个时代里,读书人问出这样的问题,实在是再正常没有了。所以郑森也认认真真的回答说: “定国安邦也是由一件件的实事而成。正所谓‘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所以《大学》教人,治国先于平天下,何也?一国尚不能治,安有能治天下之理?若有人言,我所学甚大,虽不能治国,然必能平天下。小友信之乎?” 夏完淳摇摇头说:“若有人这样说,必是发了狂病。天下安有这样的道理……不过,郑先生,你这话又让我想起一事……唐时张九龄上书曰‘不历州郡,不拟台阁’,这大概也是先让士大夫能治一国,而后才让他们平天下吧?” “小友才思敏捷,一下子能想到这里,真是闻一知十呀!”郑森忍不住先表扬了夏完淳一句。然后又道:“知有真假。小友已经知道了。有些人虽然饱读圣贤之书,但是不过如我昔日闻渔父之言,虽然说是知道,其实不知。科考之类,能中榜者,有真知的,也有假知的。而且,假知者还不知道自己所知为假。单靠几篇文章,不过是听其言也。以夫子之至圣,以言取人,亦有宰我之失。天子又如何能分辨得出谁是真知,谁不是真知呢?夫子曰:‘今吾于人也,听其言而观其行。’前朝选宰相,必使历任州郡,是‘观其行’也。治天下之道,至大至难。而人之才德,也是点滴积累而来,只要是真知,又有何贱?” “若此,夫子何以小樊须?”夏完淳顿时又问道。 郑森此时觉得这个小神童还真是不好对付。他想了想,道:“这个我倒是可以和你讨论一番,不过这些事情,怕不是三言两语能说明白的。说不得,就还要秉烛而谈。这大门口却不是谈这些事情的地方。” 第九十六章,神童(2) 听了郑森这话,夏完淳先是一愣,接着笑着一揖到地道:“却是我失礼了,先生里面请。” “无妨,见到一个能和我砥砺学问的人,我也很是高兴。”郑森也说道。 夏完淳便让仆人开了门,又让人去禀告自己的嫡母盛夫人。夏允彝不在,盛夫人自然不便出来招呼郑森,不过也隔着帘子,向郑森表示了欢迎。郑森也满口称赞夏完淳的聪慧和学问,并表示在和他的交谈中自己也获益良多。盛夫人也叮嘱夏完淳要好好的和郑森学习。 接着夏完淳就将郑森带到了自己的书房里,让仆人送上茶来之后,他就终于忍不住了,问道:“先生可以说说夫子为何小樊须了吗?” “呵呵。”郑森笑道:“小友,夫子说‘君子不器’,又说子贡乃是瑚琏之器,此何解?” “《易经·系辞》说‘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君子当有志于道,而不能满足于让自己成为一个器具。所以夫子说君子不器。”夏完淳想了想回答说,“至于子贡,孔门之大贤也。然还未能真正得道,故而夫子谓之瑚琏之器。虽然未到至善之境,但也算不错了。” “对呀,以子贡之贤,夫子犹以器比之,其意何在?当是想要鼓励子贡,使子贡知道所学尚有不足,当更进一步,自器而至于君子之不器。”郑森道,“若樊须,问稼圃之事,所为者何?不过欲为一耕作之器。而夫子知樊须之才不止于此,而惜其志未在道。故小之。夫子所小者,樊须之志,非小稼圃之事。盖稼圃,天下之本也,天子犹是百官为劝农之事,安能小之?若樊须所问,非独自家如何耕作,而能及于如何使天下之农夫皆善稼圃,夫子当大喜,何至有小人之说?所以君子不器,是君子不能满足于只能做一器只用,不是君子不能当一器之用。比如我这船,若是我研究它,只是为了自己有条快船,那就真是小人。” “那先生研究这些,难道还有什么大用吗?”夏完淳问道。 “知道水的性质,将来自然有用,有大用。小友可知道‘不龟手之药’的故事?”郑森摆出一副循循善诱的样子。 “完淳知道。”夏完淳回答说。 “不龟手之药”的故事出自《庄子·逍遥游》,说的是有一家人有一种祖传的,能在冬天防止手被水冻裂的药物,靠着这种药物,他们世世代代做着帮人家洗衣服的事情。后来有人花钱从他们那里买走了药方,却用来帮助吴国在冬天里和越国水战,大破越军,吴王裂土封之。同样的药,在有些人手里,就只能帮人家洗衣服,换个人就能获得裂土的封赏。 “既然知道,就不必急着问这样的问题。”郑森道,“董仲舒曰:‘明其道而不计其功’,非鄙视事功,立功,三不朽之一也,安能不计?不过是说若道已明,则功自然而成,不待另外去求。其实正如阳明先生所言,知便是行一般,道与功其实也不能完全分开。道是内核,功是表现。若不能有功,必非真有道;若真有道,必能成功。比如说,明了了水性,做造船匠,能有功,做转运使,做巡河使,做水军都督就不能有功吗?君子得道,虽非器,但可当万器之用。知识本身并没有高下之分,如何用它,才有高下之分。” 夏完淳想了好一会儿,才说:“先生所言好像也很有道理,完淳找不出问题来。只是是不是就是对的,完淳却不知道。当初完淳看朱子的书,也满满的全是道理,只觉得毫无破绽,后来看阳明先生的书,又觉得朱子各种不对。小子见识不足,不敢说先生的看法不对,也不敢说对,怕是还要等家父回来再向家父请教了。另外,桐城方密之先生早些时候也来过这里,和家父以及陈先生唱和,还抽空教了我一些三角学。方先生说,当世三角之学,无有能过令尊者,当时方先生送了我一套令尊翻译的《论各种三角形》,还附有令尊给这书做的注解的。只是当时方先生来去匆匆,来不及指点我这些。后来我自己看这书,很多地方想不太明白,只是家父和陈先生也不是很明白。先生家学渊源,对这个一定精通,小子正有些问题要请教先生。” “三角之学,初看起来不是很难,但深入研究下去,确实有些地方不太友好。”郑森说道,“我也不敢说全都懂得,不过我很愿意和小友一起研究一下……” 结果,郑森在松江整整呆了五天才告辞离开。临行时还送了一条“飞燕”号的模型,一套《天体运行》,以及一部制作精良的望远镜给夏完淳。 对于这一趟没能见到夏允彝和陈子龙,郑森很有点遗憾,因为这两个人都是郑森觉得将来或许能有用的人才。不过能见到夏完淳,也算是让这个遗憾稍微弥补了一点。 接下来的行程,“飞燕”号就不太好用了,因为“飞燕”号虽然相对较小,而且用的是能够顶风航行的纵帆,但是它毕竟是海船,它不是为了内河航行而设计的,比如说,它就没有划桨,完全只能靠风力航行,这在海上倒不是问题,但要沿着长江逆流而上,就非常不方便,不灵活了。而如今的长江上船只很多,相比之下,不是很灵活的“飞燕”号要是继续溯江而上,怕是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所以郑森到了这里也只能换上江船,继续往南京去。 “在将来,进入长江,以及其他河流作战,或是利用河流作为运输线路支持陆战,都会变得非常重要。我家的海船,包括我现在正在建造的那些海船虽然至少在亚洲这里,绝对算得上是‘船坚炮利’,但是要进入长江作战,恐怕还是有些麻烦。而要进入更小的河流,就会更加的艰难。也许我应该让他们提前进行内河战船的预研了。”站在船头,郑森望着滚滚长江,这样想着。 “那边是崇明县吧?”郑森指着远处的一片大沙洲问道。 “少将军,正是崇明县。”跟在他身边的海大富回答说,“说起来这些年来,崇明岛倒是变大了不少了。”“崇明正在江口,将来必定是兵家要地呀。”郑森感叹说。 关于这一点,海大富并不太懂,所以也没有接口。 过了一会儿,江风渐渐的大了。海大富说:“少将军,风大了,还是进船舱去吧。” …… 乘坐江船,逆流而上的速度就慢多了,从松江到南京,足足走了六天。 船到南京,早就有先期到达的郑家的人备好了车,等在码头上了。郑森下了船,就上了马车。海大富问那个带头的道:“住处都安排好了?” “都安排好了,我们在玄武湖边买下了一处院子,距离国子监也不远,院子虽然不算大,但却也精致安静。”那人回答说。 “原先的主人是什么人?”海大富又问道。 “是一个和我们有生意往来的商人。”那人回答说,“屋子我们都收拾干净了,海大叔您大可放心。” “嗯。”海大富点了点头。 不一时,马车就进了南京城,一路上郑森看到南京城中,街市之繁华,人烟之阜盛的确是远胜过别处,便是泉州,虽然也算繁华,但也难以和南京相比。 “不愧是‘六朝金粉地,金陵帝王州’。只可惜……”郑森微微的叹了口气。 “大少爷,前面就是国子监了。”马车外面传来了海大富的声音。 “哦,多谢大富叔。”郑森朝着那边看去,之间一座三间的牌坊立在那里,上面镶嵌着三个鎏金的大字,道是:国子监。 “原来就是这里呀。”郑森点了点头。不过马车却不能往那条街上去,只从旁边一转,绕进了另一条街。沿着青石板铺就的街道又走了一刻钟,便看到一座宏伟的古寺。 “大少爷,那就是号称南朝四百八十寺之首的鸡鸣寺。那寺庙的匾额,却是本朝太祖亲笔所书。大少爷以后有空了,也可以进去看看。”海大富又道。 “海大叔,多谢你了,你对这里很熟呀,以后我要出去,不担心会迷路了。”郑森笑道。 “我当年还没有跟着大老爷的时候,做过行商,来过南京一两次。”海大富回答说,“不过我这人记路却是一绝,只要我去过的地方,怎么走,旁边有什么,哪怕过个几十年,我都记得。” “海大叔这也是一样本事,了不起的。”郑森笑道,“只是不知道这本事将来阿福兄弟学到了不?”阿福是海大富的儿子,如今在一条捕鲸船上当着二副。 “他还不错,不过他虽然开船的本事已经超过我了,但要说认路,他还是比不过他老子我的。不过比他妈可强多了。我那婆娘,就是在安平那样巴掌大的地方都能迷路。要是到了这里,让她一个人上街去,怕是立马就要走丢了。”说到儿子,海大富也高兴了起来。 这时候赶车的人也开口了:“大少爷,前面门口有棵柳树的那个院子就是了。咱们就要到了。” 第九十七章,秦淮 马车在那座小院的黑漆的门前停了下来。郑森下了车,看到这小院门不大,两扇对开,门上只有一个简简单单的生铁门环,也没有什么其他更多的装饰。显得很是朴素。只是院墙很高,看不到里面的情况。这时候就有仆人开了门,郑森进了院门,才发现,这个小院其实并不像外面看到的那么小,里面竟然是别有洞天。进了门,迎面是座用太湖石垒起来的小假山,权作屏风只用,假山的一旁种着几棵桃树,如今开得正艳,另一边还有一株西府海棠,只是还没到开花的时候。绕过假山,便是厅堂,厅堂也不算大,正当中挂着一幅牡丹图,色彩艳丽,富贵逼人。郑森见了,不免皱了皱眉毛。 “大公子可是看这画不好?”那个领着郑森进来的仆人忙道。 “太过浮艳,不是读书的地方该有的。”郑森道,“这是原来的主人家留下来的吧?” “是的,小人立刻就让人把它取下来。大公子可要让小人另外再换一幅来?”那人忙说。 “你叫什么?”郑森问道。 “小人姓王,单名一个福字,家里排行老三,因而人家都叫我王三。”那人恭谨的屈身答道。 “嗯,王三,这画不是不好,只是挂在这里不好。你让人把它收起来就是了。至于这里,就先空着吧。”郑森说,对于这些仆人们的审美水平,郑森可没有多少信心,要任凭仆人们挑选,怕是搞得不好,挂个赵公元帅上去都不为怪。而要让郑森自己去选,郑森还真没这个时间。而且,上辈子是个理科生的郑森,在艺术品欣赏方面其实也不是很在行。所以郑森觉得还是先空着最好,反正用不了多久,自己就要邀请陈洪绶来这里一行的。陈洪绶先生乃是著名的画家,到时候请他画上一副画,岂不是更好。 绕过了厅堂,后面就是后院了,一到后院,郑森便觉得眼前豁然开朗,原来后院中竟然有很大的一片很大的池塘。池塘面积不小,池塘四周种着些垂柳,如今这些柳树也刚刚吐出嫩黄色的小芽,在池塘浅一些的地方种着些荷叶,荷叶也才刚刚长出来。在池塘的中间建有一个小亭子,还有一道弯弯曲曲的栈桥可以通到那里。 “这个池塘是从玄武湖中截取来的吧?”郑森问道。 “大公子说的是。”王三回答说。 起居和读书的地方也就在池塘边的几棵大柳树下面。环境倒是相当的安静。 …… 第二天一早,郑森先是去国子监报了道,然后上了几节课。上课的先生们据说都是大儒,只是这些人在郑森的记忆中却没有什么明显的印象。到了下午,散了学,郑森便依着陈洪绶的来信中提到的地方去找他。 陈洪绶如今借住在贡院街的一个朋友处。原来这贡院街就在夫子庙旁边,秦淮河的北岸。十里秦淮河正是南京城最为繁华热闹的所在。这里的街道虽然按这时候的标准也算很宽的了,但是这个时代并没有战斗力MAX的城管队,所以这满街上做买卖的侵占街道摆摊的现象也很严重,加上人又格外多,所以到这里,就坐不了马车了,只能是先坐船沿着十里秦淮河到贡院街的码头,然后徒步过去。 郑森的小船刚靠近码头,就见一条画船从后面缓缓行来,从画船上隐约传来丝竹之声,不一会儿画船就近了,竟是和郑森的小船前后脚的靠上了码头。郑森带着海大富上了岸,真要找个人问问路,就突然听到有人喊道:“那边的可是郑森小友?” 郑森赶忙回头一看,就看到周伯符正从站在那条画舫上。 周伯符见果然是郑森,赶忙几步下了画舫,赶了过来,拉住郑森的手道:“小友如何到了这里?难不成小友如今也大了些,知道了一些好玩的事情了?”接着他又上上下下的打量了郑森一番,又摇摇头道:“小友长高了不少,也有些大人的样子了,只是有些事情虽然好玩,却还是早了点。而且小友要是想玩,改在那边上岸,却走错地方了。” 听了这话,郑森只觉得哭笑不得,便回答道:“我如今做了监生,来南京读监。来这里时来拜访陈洪绶先生的。他写信说,他如今就借住在这贡院街上。” “原来如此。小友你幸亏是碰到了我,要不然,说不得就要白跑一趟了。这陈洪绶虽然住在这贡院街,但你到了他的住处,十有八九是找不到人的。说不得,这厮就和张宗子等人一起,跑出去喝酒了。倒不如,你跟着我,直接去对面的旧馆里去寻他,却是更方便也更快一些。” 隔着秦淮河,对面就是著名的珠市旧馆了。在这个时代,这里是全大明最为著名的烟花之地,“白骨青灰长艾蒿,桃花扇底送南朝”,这时候,不知道多少悲欢离合的故事正在这里上演呢。 郑森想了想,知道周伯符说的多半不错,但还是说:“陈先生住的地方距这里不远了,还是先去看看的好。” “也罢,”周伯符说:“我便先带你过去看看,省的你还要找人问。” 接着他又转过头,向着画舫上喊道:“小月,让画舫稍微等我一下,我带这位小友去一下,马上便回。” 很快画舫上就传来一个清脆的声音,道是:“公子只管去,让画舫在这里等等就是了。” “小月真是善解人意。”周伯符赞道,又对郑森说,“小友且跟我来。” 周伯符显然对这贡院街十分熟悉,他带着郑森穿过了一条小巷子,就到了一处人家的门口。 “陈章侯就住在这里。”周伯符一边说,一边上去拍门。 不一会儿,门开了,一个小童子露出头来。 “周公子?你找陈先生?陈先生一早就和张宗子先生出去了。”那童子显然也认得周伯符。 “如何?我说的不错吧。”周伯符转过头来对郑森说,接着他又转头对那童子说,“这是福建郑森,我是带他来找章侯兄的。章侯兄回来了,你便和他说一声……嗯,阿森,如今你住在哪里?” “住在玄武湖那边……” “住得这么远?不如我在这边帮里找个房子吧。”周伯符笑道。 “多谢周先生了,那边清净,我觉得很好的。”郑森回答说。 “嗯,陈章候如今和张宗子在一起,我知道他们在哪里,如今还早,我带你去找他好了。用不了多少时间,很容易的。”周伯符这样说着,就转头朝那个童子笑笑说,“刚才那个地址你记住了吧?” “记住了。”那个小童回答说。 “如此,我们走吧。”周伯符对郑森说。 …… 周伯符带着郑森上了那条画舫,刚进船舱,便有人道:“周兄去了许久,让我等在这里等着当罚酒三杯。” 周伯符听了,也笑道:“让尔等等着,乃是尔等的荣幸。便是三滴酒也不当罚。只是让小月月等了这么许久,别说只罚酒三杯,便是三十杯也是应该。”说着便拿起酒壶自斟自饮的连干了三杯。 “周公子,不知这位公子是……”一个看起来不过十五六岁的女子走了过了,从周伯符手里接过了酒壶问道。 “小月月,这就是我提起过的郑森小友,莫看他比你还小,但当世之中,要论数学,天下不做第二人想。我是远远不如。”周伯符笑道。 “阿森,这是杨月姑娘,杨月姑娘唱曲乃是南京一绝,你不可不知,这是章余章公子,和你一样,也在国子监读书。这是胡公子……”周伯符又向郑森介绍起了同坐的人。郑森赶忙一一见礼。 介绍完了座中之人,周伯符又问杨月道:“小月月可能让画舫顺路送我们去眉楼?” “你要找顾横波?也不怕人家把你这专门偷窥良家女子无行之人从楼上扔下去。”杨月却笑着这样说道。 “小月月,不是我要找顾横波,而是我这位小友要找陈章侯。你知道陈章侯这些日子和张宗子混在一起,打着画美人图的旗号到处乱跑。如今听说就在顾横波那里给她画像呢。而且顾横波才不在乎有没有人偷窥她呢……”周伯符赶忙解释到。 “我看你是没本事上眉楼,想要借着带着别人去找人的机会混到眉楼上面去吧?”杨月有些不高兴了,两根眉毛也立了起来。 “小月月,我只是送郑森小友过去,别无他意呀……” …… 杨月虽然不太高兴,不过还是把周伯符他们送到了眉楼附近的码头。周伯符带着郑森上了岸。 “阿森,你看那边的那栋楼,就是南曲第一顾横波所在的眉楼了。陈章侯和张宗子这些日子一直都在这里。”周伯符指着那边的一座小楼说道。 周伯符、郑森和海大富就朝着那座小楼走去,这时,一阵风吹来,将一阵歌声吹进了他们的耳朵: “无可奈何花落去,步过小桥人尽处。二十四番风,莺啼怨落红。远山青可数,取作眉儿谱。蝴蝶怎生忙,天晴花草香。” 第九十八章,南曲第一顾横波(上) 听到这歌声,周伯符停住了。他静静地站在那里听,还轻轻地用手打着节拍。一曲终了,有过了好一会儿,周伯符在感叹道:“真不愧是南曲第一,着实是余音绕梁……可鄙、可叹呀!” “这曲子唱得很好呀,怎么可鄙可叹了?”郑森不解的问道。 “哦,我说的不是这曲子唱得可悲可叹,而是说写这曲子的人可鄙、可叹。小友,你可知道,这曲子是什么人写的?”周伯符问道。 “不知道。”郑森要摇头说,老实说,戏曲之类的东西,上辈子的时候,郑森就欣赏不了。到了这辈子,也是一样,昆曲这样的高雅的玩意儿,郑森还真是喜欢不起来。所以对于谁写了什么曲子,他更是不太关心。 “这曲子是阮大铖写的。”周伯符又叹了口气,“这是阮大铖的《燕子笺》。” 这么一说,郑森倒是明白这是怎么回事了。这阮大铖原本是东林党的人,而且是东林党党魁高攀龙的弟子,根正苗红的东林党人。后来在打倒方从哲引入的非东林阁老史继偕等人的“斗争”中立下头功,因此名列东林骨干,在《东林点将录》中绰号“没遮拦”。但是后来,因为分赃不匀,原本说好了要给阮大铖的吏部给事中的位置给了别人(魏大忠),而东林党的几位头领只打算给阮大铖一个工部给事中做。在六部中,吏部地位最高,工部地位最低。阮大铖自然不满,便走了魏忠贤(当时魏忠贤还没有太冒出来,阉党和东林的对立什么的自然也还不存在)的门路,当上了吏部给事中。 然而,不服从党的领导,自己去走别的门路,就是不忠的表现。于是阮大铖立马就从东林党的同志,变成了叛党的叛徒了。而叛徒,自然是人人得而诛之了。结果阮大铖在吏部给事中的位置上才干了不到一个月,就不得不弃官回乡了。但从此之后,他的身上,就被打上了阉党的烙印了。 阮大铖这样灰溜溜的回了家,要说心里对东林没有怨恨,大概也是不可能的吧,所以当魏忠贤上台之后,召他回了京师,担任太常少卿,他立刻就去了。虽然在任职期间,他也没干什么直接迫害东林党的事情。但是他在朝堂上的存在,本身就是在号召其他人背叛东林。任何时候,叛徒都比敌人更可恨,所以东林党人对他自然是恨之入骨。 等到魏忠贤完了蛋,东林党人卷土重来,这个叛徒自然就被打入逆案,虽然案情不算太重,(因为阮大铖当时的确没干什么)但是也落了个“永不叙用”的结果。 阮大铖自然不甘心于此,近些年来,不断地向东林示好,想要重入东林,但是却一直被东林排斥。阮大铖这人贪官,没什么气节,(后来我大清打来了,这货又投降了我大清,人品之低劣可见。)但文学才华却的确非常出色。后世陈寅恪先生在遗作《柳如是别传》中曾有一段谈论阮大铖的文字:“圆海人品,史有定评,不待多论。往岁读咏怀堂集,颇喜之,以为可与严惟中之钤山,王修微之樾馆两集,同是有明一代诗什之佼佼者”。章太炎先生亦曾有评语曰:“大铖五言古诗,以王孟意趣,而兼谢客之精练。律诗微不逮,七言又次之。然榷论明代诗人,如大铖者少矣。潘岳、宋之问险诈不后于大铖,其诗至今尤存。君子不以人废言也”。更有胡先骕先生甚至称大铖为“有明一代唯一之诗人”。 阮大铖在戏剧方面的才华在当时更不做第二人想。后来,一直和东林党走得比较近的张岱,在他的《陶庵梦忆》中,是这样说阮大铖的戏剧的:“本本出色,脚脚出色,出出出色,句句出色,字字出色。”真可以说是赞不绝口了。 阮大铖知道,东林和复社的那帮子风流才子们,都和珠市旧馆的那些当红歌妓们往来密切。这是自然,如是没有添香的红袖,这圣贤书读起来又有个什么意思?而和歌妓们来往的时候,自然少不了要唱唱曲儿,外带着吟诗作画什么的。更重要的是,还少不得要花钱。所以阮大铖使劲的写这些才子佳人,和旧馆的那些歌女、琴师什么的来往,为的就是能重新巴结上东林的人。 阮大铖手里有不少钱,一听说东林或者复社的谁谁谁缺钱了,他就赶紧巴巴的赶上去,送钱给人家,唯恐人家不要。只求人家能让自己重回东林,让他能有机会重新做官。 然而,阮大铖的这些手段,收到的效果却很有限,比如说阮大铖的那些剧本,那些曲子,写的实在是太好了,所以东林的君子,复社的才子们,在和那些忧国忧民的添香的红袖一起唱和的时候,经常也会听,也会唱阮大铖的曲子。比如四公子之一的冒辟疆,就喜欢让人唱阮大铖的燕子笺,而且,每次人家唱,他都还要加上这样的评论:“真真绝妙好辞,天下无双,可惜,这样的曲子怎么就是阮大铖那条老狗写出来的呢?这条老狗怎么还不去死呢?真是糟蹋了好曲子呀!” 至于送钱,常见的有两种结果,第一种以送钱给侯方域为代表。当时,侯方域想要梳拢名妓李香君,但是,人家李香君毕竟是经过妈妈桑多少年的调教培养出来的色艺双全的美女,这可是需要真金白银投资的买卖事业。你侯方域看上人家了,人家也答应你了。但是,你得从腰包里掏银子出来,除了给妈妈桑的一份财礼金不说,还要在南京城里最有名的酒楼大张盛宴,要广告天下,名花有主了!无奈,当时的侯方域公子,囊中羞涩,实在没有几个钱可以操办这个大喜事。阮大铖赶忙巴巴的送钱过来了,只求侯方域将来能给自己说两句好话,至少,以后大家喝酒聊天的时候,表再把骂阮大铖作下酒的调料就好了。侯方域也就拿了银子,梳拢了李香君,接着,过了几天,就传出李香君以拿了阮大铖的钱为耻,把用那些钱买的东西都砸了的故事。当然,侯公子自然也是幡然悔悟,决心再也不给阮大铖说好话了。至于阮大铖的那些钱,嗯,这个,这种坏东西的钱买的东西,砸掉就砸掉了,难道还要侯公子赔回去不成? 至于第二种,那倒是和郑森此刻的事情有了些联系。在原来的历史上,张溥在运作让他的老师周延儒复位的时候,花掉了多达二十万两银子来到处走门路。张溥可没有这么多的钱,这些钱当中的一部分(据说大概有一万五千两)就是阮大铖出的。这事情办成了之后,阮大铖自然觉得自己也算是为复社出过钱,东林立过功了,于是就向张溥要求:你看是不是给我个官当当呢?结果呢?张溥表示,你是阉党,当官就表想了。不过俺张溥是个厚道人,看在你出了这么多钱的份上,我允许你推荐一个人做官,够意思了吧?做人呀,要知足,知道不?于是阮大铖就推荐了后来著名的“奸臣”马士英当了官。一万多两银子,算是买了马士英的一个人情。 如今郑森在这个时候到了南京,只怕为周延儒复位的事情花钱就轮不到阮大铖了。不过一万多万银子而已,对于郑家,算不上什么。而能拿到“干净”点的钱,郑森估计张溥也不会再愿意要阮大铖的钱了吧? 这时候周伯符已经和郑森到了眉楼下面了,周伯符先过去敲了敲门,门开了一条缝,一个大概十一二岁的清秀小丫鬟露出半张脸来。 “你们是谁?可有请柬?”那个丫鬟问道。 “这位妹妹,陈章候和张宗子可是在这里?”周伯符满脸是笑的说道,“若是在,就麻烦妹妹去通报一声,就说南安郑森前来拜访章侯先生。” 那个丫鬟又上上下下的看了周伯符等人几眼,便回答道:“陈先生和张先生都在楼上,你们且等一下。”说完便掩上了门。 周伯符和郑森就都等在外面。郑森道:“不想这南京的娼家居然还这样有排场,竟然连门也不让我们进去。” “呵呵。”周伯符笑了笑道:“小友要知道,在这天下,不管你是做什么的,只要能做到当行顶尖,便自然可以有些排场。这顾横波南曲第一,琴棋书画,诗词歌赋更是无一不精。能做到这一步,自然也就能有点小脾气小排场。而且天下男人都是贱虫,他们越是有架子,这做男人的就越是……” 周伯符的话还没说完,眉楼的门突然一下子打开了,陈洪绶大步走了出来,望见郑森,先是仔细地看了看,然后笑道:“几年没见,却长高了这么许多,好像比我都要略高一点了!我还以为你还要几天才能来,不想居然来得如此之快。” 这时候又有一位男子和一个看起来十六七岁的女子走了下来。那女子细细的将郑森上上下下的打量了一番,便转过头,用银铃般的声音对陈洪绶说:“章侯兄,这位小哥就是你的那个哪吒吧?” 第九十九章,南曲第一顾横波(下) “正是这孩子。”陈洪绶笑道,“眉生可不要小看人家,郑森小友才华人品都堪称世间罕有,将来必成大器。便是现在,依着周伯符这专修葡萄架的家伙的说法,于六艺之中,数这一艺,天下怕也也找不出几个比郑森小友强的了。如今郑森小友还没满十五岁,便入了学,又优贡到国子监,将来成就远不是我能比的,就是张宗子,也未必能比。” “难得见章侯兄如此推崇别人的,小女子倒是对这位哪吒公子有了兴趣,倒还真想要请教一番。郑公子,这位是山阴张宗子先生,说起来,因为章侯兄时时喜欢称赞公子,张兄对你也很有兴趣。不知公子可愿意赏个脸,去我的小楼上小坐一刻?”顾横波微微一笑,转过头来对郑森这样说。 郑森知道,这顾横波虽然只是个妓.女,但是却颇有影响力,和东林复社中人的联系颇为紧密,却也不能完全小看了她,便点点头,带着海大富一起走了进去。周伯符也跟着钻了进来。大家正要上楼,却有一个丫鬟过来,对海大富说:“这位大叔,楼上很挤的,您不如就先在楼下坐坐,喝碗水酒吧。” 海大富望向郑森。郑森道:“这位海大叔是我父亲的亲卫,当年家父和红毛夷大战的时候,海大叔也立过不少功劳,还为家父挡过枪子。家父一直嘱咐小子,当以待叔父之礼相待。却不能算作是小子的下人。” 顾横波听了,嫣然一笑道:“这么说来,这位大叔也是位英雄了。这旧馆里谁不知道我顾横波最爱英雄。还请这位英雄大叔一起上来,上面虽然挤了点,但是再安一个座位的地方却也还是有的。” “我听说眉生新得了一把宝刀,想来是想要向人家请教几招真正管用的刀法吧?”张岱笑道。 顾横波听了,笑道:“果然什么都瞒不过张宗子。” “你那刀我也只是听说,今晚却也要见识一下是何等的宝刀了。”张岱也笑道 几个人上了小楼,张岱便催促道:“眉生,快把你的刀拿出来给我们看看。” 顾横波听了,也不动身,只是笑道:“宗子知道我有了一把宝刀,可知道这宝刀是从哪里来的不?” “怎么?这刀还有什么故事不成?”陈洪绶也来了兴趣。 顾横波却露出忧伤的神色道:“这刀呀,整个刀身上都没有刀铭,锋利异常。原来是杨影怜姐姐的。影怜姐姐的这刀,却是从陈卧子那里来的。影怜和卧子的事情……唉……你们也知道。”顾横波叹了口气,又道,“后来影怜姐姐在南楼上摆下琴瑟,请卧子上楼,使卧子决断,卧子不能言。影怜姐姐便拔出这刀,一刀将琴瑟斩做两断,从此便和陈卧子断了。只是,世间情字最是难断。回来后,影怜姐姐怕自己睹物思人,便将这把刀送给了我。唉……”末了顾横波又是一声长叹,这叹息声低回缠绵,让人听了也不觉心神迷醉。 “原来如此!”张岱也叹息道,“陈卧子其实也是良配,只是家里夫人……”说到这里他有意无意的瞟了周伯符一眼,周伯符只当没有看见。 讲完了这刀的来历,顾横波便叫身边的丫鬟将那刀取来。那丫鬟去了一会儿,便抱着一把绿鲨皮吞鞘的倭刀过来了。顾横波接过那刀,伸手握住刀柄,将刀拔了一半出来。张岱赶忙凑上前去观看,只见这刀寒光闪烁,刀刃上还有很多漂亮的烧刃花纹。 张岱一向喜欢一切看起来好看的东西,忍不住就伸出手要去摸一摸,顾横波忙向后退了一步道:“宗子小心,这刀锋利得紧。” 这时候郑森和海大富也走了过来,郑森看了那刀一眼,便向顾横波道:“姑娘这刀可能给我拿着看看?” “自无不可,只是这刀锋利,小哥儿须得小心,莫要伤着自己了。”顾横波双手将长刀连鞘捧起,递到了郑森的面前。 “多谢姑娘。”郑森双手接过这刀,又向后退了一步,然后轻轻地抽出刀看了一看,接着还刀入鞘,又向后退了一步,刷的一声将长刀抽了出来直接就来了个逆袈裟斩,紧接着又向前跨出一大步,大喝一声,同时做了一个突刺。接着站直身子将刀轻轻抖动了一下,然后将长刀插入鞘中。这几个动作兔起鹘落,旁边的几个人还没明白过来,郑森就已经将这一套.动作做完了。 “公子的刀法又进步了一些。”海大富点点头说。 “海大叔,这只是因为我的力气比以前大了一点罢了。”郑森回答道。 这个时候顾横波才反应过来,用手捂住小嘴发出了“啊”的一声。 “好刀法!”张岱也喊了起来,接着他笑笑道,“我虽然不懂刀法,但这两下子,比我眨眼睛都快,而且如此漂亮潇洒,真是……” 郑森双手捧刀,递还给顾横波道:“姑娘这刀,上面虽然没有刀铭,但郑森已经知道这是把什么刀了。” “这不就是一把倭刀吗?”顾横波一边接过刀,一边惊讶的道。 郑森笑了笑,答道:“这是一把村正妖刀。” “村正妖刀?这刀为什么叫妖刀?有什么故事吗?”张岱顿时又来了兴趣。 “日本伊势桑名的一群著名锻刀工匠。他们打造的倭刀不但外形华美,锋利异常,而且刀形非常好,无论是劈斩还是突刺都格外顺手。乃是难得的名刀。他们以前以村正二字为刀铭,所以这刀就叫村正刀。只是这刀……” “这刀怎么了?”张岱又问道。 “日本国执政的征夷大将军德川家的第一代将军德川家康的祖父死在村正刀下,他的父亲也被村正刀重伤,而他的儿子,也死在村正刀下。所以就有了传言说村正刀有碍德川家。德川家康将军就下令在日本境内销毁一切村正刀。这村正刀也就有了妖刀的名号。当然,村正刀这样好,很多人舍不得毁掉,就悄悄地藏起来了。此外,伊势桑名的那些锻刀工匠也有吃饭呀,而且也不能让祖宗传下来的技艺就这么失传了。所以他们还是在继续打造村正刀,只是这些刀再也不打上村正的刀铭。姑娘的刀应该就是这样的一把村正刀。”郑森回答说。 “原来如此!这刀真的碍了德川家吗?”张岱又问道。 “这我就不知道了。”郑森说,“我家里有好几把带有刀铭的村正刀,所以我能认得这刀。” “原来这是把妖刀,这真是太好了!”顾横波双手将这刀抱在怀里,眼光流盼,笑靥如花,显然很是高兴。 “眉生就不怕这刀有古怪?”陈洪绶笑道。 “不怕!我最喜欢这样古怪的东西了。”顾横波笑道。接着她又对郑森说:“小哥可有表字?” 郑森此时年龄还小,还不到取字的时候,便回答道:“还没有。” “那要不宗子你就帮郑家兄弟取一个吧?没个表字,在国子监中也不方便的。”顾横波转过头望着张岱笑道。 “嗯,郑家兄弟名字叫森吧?森乃众木之集也,若是小兄弟不嫌我僭越,我便帮你取个字叫‘大木’如何?” 郑森听了,不由得吃了一惊,因为在历史上,郑森的字就是“大木”。只是这个字是在国子监中,给他当老师的钱谦益帮他取的。这个巧合难道就是所谓的历史的惯性? “如此就多谢张先生了。”郑森想了想,回答道。 “好呀,大木兄弟,你刚才玩刀的那两个动作真是太好看了。能教我不?”顾横波拍着手笑道。 “顾姑娘……”郑森说。 “就别顾姑娘顾姑娘了,怪分生的。不如你也和他们一样叫我眉生就行了。”顾横波道。 “如此,就恕小子无礼了。眉生兄,我刚才的刀法,乃是战阵上的刀法。对力量的要求很高。若是力量不足,不但速度,准头都无法达到,也无法做到灵活,真的对上了贼人,反而容易为人所乘。眉生兄乃是女子,力量非君所长,就是要练,也是事倍功半。眉生兄真要学刀剑,倒是学西洋的迅捷剑可能更好,那东西要轻很多。我在和泰西人交往的时候,见过他们的剑,又轻又快,即使女子也能用的很好。海大叔就会用这种剑,剑法也很不错的。眉生兄要是想学,我倒是可以请海大叔教教您。”郑森说道。 顾横波看了海大富一眼,微微蹙了蹙眉说:“我也不过是临时起意,想来剑术什么的绝没有轻松学得好的,我吃不得苦,还是算了吧。对了宗子,刚刚大木兄弟来之前,我和章侯兄一起画好的那副兰花图还等着你提诗呢。” “没道理,凭什么要我提诗?”张岱道,“说好了我们比喝酒,谁喝不过谁便提诗的。” “那里说好了?我和眉生都没同意!”陈洪绶道。 …… 几个人就在这小楼上吹牛吟诗侃大山,很快天就渐渐地晚了。郑森看时间不早了,便起身告辞,陈洪绶便起身相送,顺带着问明白了郑森的住处,便告诉他说,过几日,自己就要带一位朋友来登门拜访。 上架感言 这是奶瓶的第三本书了。终于这本书也到了要上架的时候了。 奶瓶虽然不是写严肃文学的,但是每次写点什么,除了上架销售赚点烟钱之外,还是有些其他的想法的。就这本书而言,奶瓶以前在看明末的那段历史的时候,总有一个疑惑,那就是为什么明末会有这样的一个结局。 满清在组织力,战斗力方面相对于明军和顺军的确有一些优势,但是从后来李定国王爷,以及国姓爷和清军交战的一些情况来看,满清军队并不是真的不可战胜,甚至于即使在人数相当的情况下,明军也不见得没有机会。 至于政治领导方面,满清前期最为雄才大略的君王黄台吉在清军入关之前就已经去世了,其后主持局面的多尔衮的才能其实并不算太突出,而且满清内部矛盾其实也非常明显。仅仅就内部的整合度而言,比起靖康时候的金国还要不如。而且因为满清的一系列诸如剃发易服之类的措施,沦陷区的反抗也远远超过金军南下的时候。 而南明这边,财力方面其实问题不大,甚至明显是优于满清的,论军力,也明显强于南渡之初的宋高宗,按道理,南明即使无力恢复,守一个南北朝,也应该是做得到的。但却崩塌得如此之快,如此之容易,实在是令人惊愕。这一切到底是怎样造成的呢?这也是奶瓶写这本书的动力之一。 此外,满清的胜利,对于华夏是个悲剧。因为它的胜利使得华夏彻底的错过了大航海时代。一个赶上了大航海时代的华夏又会如何,这也是奶瓶经常YY的一个东西,这两样东西联系在一起,就让奶瓶选择了这么个题材。 好了,最后,求收藏,求点击,求红飘飘,求订阅,求月票、求打赏。 奶瓶顿首 第一百章,复社魁首张天如(上) 又过了两日,这天晚上,郑森正在鲸油灯下给他的三叔郑芝凤写信,交代台湾的一些事情,突然有仆人来报告,说是有两位先生前来拜访,其中一位自称是诸暨陈洪绶,一位自称是太仓张溥。 “快快有请,快快有请!”郑森赶忙从椅子上跳起来,迅速的将刚开了个头的书信揉成一团,丢进了废纸篓子里。急急忙忙的就抛出去迎接。 这倒不是郑森真的求才若渴,想要学习一下周公吐哺,或是曹操赤足迎许攸。无论是陈洪绶还是张溥,在郑森的心中都不是可以托付大事的人才。陈洪绶画画的水平很好,尤其在人物画方面,后人评之曰:“(洪绶)画人物,躯干伟岸,衣纹清圆细劲,兼有(李)公麟、(赵)子昂之妙,设色学吴生(吴道子)法,其力量气局,超拔磊落,在仇(英)、唐(寅)之上,盖明三百年无此笔墨矣。”人品也很出众,明亡之后,陈洪绶入山为僧,虽然比不上夏氏父子、陈子龙诸人抛头洒血,为华夏奋战,但比起那些屈膝降清的家伙,却又不知道高到哪里去了。只是陈洪绶并不是个懂政治,能做大事的人。 至于张溥,那名气自然是更大。郑森在穿越前读高中的时候,就背诵过他的《五人墓碑记》,知道他是明末很有影响的复社的发起人和带头大哥。这人的文章写得好自然不用多说,对于政治也很是热衷,不像陈洪绶张岱等人,更多的是艺术家而不是政治人物。而从张溥却不但热心政治,而且很有手腕,天启四年(1624)二十二岁的张溥就以组织科举考试集训小组为号召,在太仓组织了应社。当时在江南,类似的以集中学习,应对科考为目的的读书社很多,几乎任何一个大点的地方都有一个甚至几个。张溥立刻就发现了这当中的政治潜力,于是广泛的联系江南各地的类似社团,组织他们相互交流学习,同时也疏通关系,赢得人脉。到了崇祯二年(1629年),也就是张溥二十七岁的那年,张溥更是成功的将云间几社、浙西闻社、江北南社、江西则社、历亭席社、云簪社、吴门羽朋社、吴门匡社、武林读书社、山左朋大社、中州端社、莱阳邑社、浙东超社、浙西庄社、黄州质社与江南应社等十几个社团联合在一起,组成了整个江南最大的科举考试应考复习机构——复社。而年轻的张溥,更是成为了这个巨大的社团的总负责人。虽然那时候张溥连个进士都不是,但是一举一动,已经能在整个江南掀起波澜了。 复社创立之后,以东林继承人自居,评论朝政,褒贬人物,影响越来越大,甚至足以影响科考。几年之内,复社成员相继登第,张浦本人也在崇祯四年考中进士并被选为庶吉士。只是东林党的美好时光去的很快,崇祯皇帝登上帝位当初干掉魏忠贤的时候,也不过是个十六岁的半大孩子罢了。只以为既然魏忠贤是坏人,那东林党自然都是君子,只要重用东林君子,自然就能天下大治。于是一时间“众正盈朝”,各种“万民拥戴”的举措,比如,不再收商税矿税,比如不再修河,比如严打魏忠贤的一切党羽(当然,谁是魏忠贤一党的,自然是由东林君子说了算。),崇祯皇帝满心以为,这样做了之后,自然应该是天下大治,谁知道,反而是政府财政日益入不敷出,天下人纷纷扯旗造反,大明江山日益飘摇。结果,觉得自己被骗了的崇祯开始变得多疑,开始不再信任“东林君子”,于是据说“不结党”的温体仁上台了,原先东林,以及以东林继任者自居的复社的上进之路当然就又有问题了。于是张溥又想出了运作周延儒复相,重新控制朝堂的办法。而且在历史上,这事情还真就让张溥给办成了。虽然后来张溥也因此死的不明不白的,但是要说张溥没有政治才能,恐怕也是说不过去的。 然而,张溥同样不是郑森打算拉拢的人物,因为张溥的胆子太大,野心太大。他之所以运作周延儒复相,只是因为他手中拿住了周延儒的把柄,周延儒一旦复相,他就成了周延儒的太上皇,不断地“指导”周延儒执政。几乎是以自己当上了首辅。而且从他通过周延儒做出的各种事情来看,更多的还是排除异己。从这个角度上看,他和黄宗羲一样,都是党棍一条。只是他比黄宗羲胆子更大,更有手腕,更有行动力而已。这样的内斗内行的人才,却也不是郑森所需要的。而且以张溥的野心,他也不是一个能居于人下的人。 但是,即使这两个人都不在郑森的计划内,但是这两人中一个是真心诚意的关爱他,帮助他的人;另一个则有着非常大的影响力,至少在目前很有利用价值。所以郑森必须表现得殷勤一点。 郑森急匆匆的来到门口,亲自将两人迎接进来。到了客厅里,三人分宾主坐下。陈洪绶便向郑森介绍张溥: “大木小友,这就是张天如先生,如今复社的领袖。天如先生的道德文章海内知名,你也是知道的。他和我是朋友,大木你写的那些文章,我也拿给张天如先生看过,张先生也觉得不错。张先生喜欢提携后辈,最是爱才,如今听说你到了南京,便和我一起过来看看你。” 郑森听了赶忙向张溥行礼道:“先生要见小子,只需遣一从事告之,小子必星夜往拜,何敢劳先生大驾于此,郑森惶恐之至。昔年,郑森见先生《五人墓碑记》一文,读之只觉神魂飞动,毛发上指,恨不能亲与五人痛殴阉逆之事。今日得见先生,幸何如哉,幸何如哉!” “小友无须多礼。”张溥见郑森表现得很礼貌,也很和蔼的回答道,“我观小友的一些文字,虽然文辞质朴,但立意极正,言论极正,也真是我辈中人,正当相互砥砺。我听说小友如今入了国子监,不知小友如今研习些什么?” 郑森赶忙回答道:“小子如今也才刚到国子监,一直以来,小子主要学的还是《礼记》,另外小子还兼读一些杂学,比如史书和数学。” 张溥听了,伸手捋了捋胡子道:“子曰:‘不学《礼》,无以立。’大木立足于《礼》,乃是正道。唐太宗曰:‘以史为鉴,可知兴替。’读史可以明治乱之源,而数者,六艺之一,也是君子当学的正道。不可谓之杂学。大木倒是不必太自谦。不知大木最近可有科考的打算没有?” 郑森听了,便回答道:“小子的学业未精,今日到了国子监,听诸位贤人讲习儒学,才知道自己以前很多想法都是胡扯。如今正要好好学习,以求进德修业。这科考的事情,小子觉得还是要缓上一下。哪有自己都没学明白,就急着去做官治民的道理?” 张溥点点头道:“你说的这也是正理。只是你要切记,圣人之学,学了是为了用的,而不是为了玩赏。故而昔时东林先生在书院撰联曰:‘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所说就是这道理。读书之人切切不可两耳不闻窗外事,那不是读圣贤书,而是玩书而已。” “不知何为读书,何为玩书?”郑森正色问道。 张溥听了,先是点点头道:“善哉问也!何谓读书,得其大义,以修其身,以齐其家,以治其国,而至于平天下。此读书也。若虽能诵书万卷,只以为猎奇之谈资,自炫之纹饰,则不可以谓之读书,只可谓之玩书。是以明道先生以记诵博识为玩物丧志,便是这个道理。学者不可不慎。” 郑森听了,略作思考便起身行礼道:“先生指点,令晚生拨云见日,豁然开朗。晚生感激不尽。” 陈洪绶笑道:“张天如,你这话虽是正理,却是在打我的脸呀。” 张溥听了,却不辩解,只是嘿嘿而笑。倒是郑森说道: “先生之言差矣。范文正公言严子陵,以为严先生虽为隐逸者,然‘微先生,不能成光武之大,微光武,岂能遂先生之高哉?而使贪夫廉,懦夫立,是大有功于名教也’。先生今隐与画,亦严先生之遗风也。张先生想来也知先生志趣高洁,不然,岂能与先生为友?” 张溥听了,抚掌道:“大木,你这见识,已经比我从前看到的你的文章又进了一步。章侯兄,再过一两年,怕是大木的学问见识,就要超过你了。” 陈洪绶听了笑道:“何用几年?便是现在,就已经超过我了。‘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能见后生有成,天下一大快事呀。” 张溥听了,却站起身向陈洪绶一揖道:“‘若有一个臣,断断兮无他技,其心休休焉,其如有容焉。人之有技,若己有之,人之彦圣,其心好之,不啻若自其口出。’此章侯兄之谓也!” 说完了这话,张溥却又向郑森道:“读书人当心怀天下。大木以为方今天下之事如何?” 第一百零一章,复社魁首张天如(下) 听到张溥的这一问,郑森知道关键的戏肉来了。便装作沉吟了一下,然后抬起头来说: “如今我大明的局面要说是盛世,那就真是自欺欺人了。国内年年饥荒,北方各地百姓流离失所,流民遍地。有奸恶之人夜呼,则乱者四应。作乱之流寇,虽旋起旋灭,但乱源不治,则天下之民不能安,天下之流民既众,则天下之形势必如干柴四集,有一星火,便可燎原,故而天下乱事,又旋灭旋起。国力为之虚耗,臲卼之像,有过于天启之时。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 张溥听了,点了点头叹道:“大木说的,也的确是实情了。不知大木以为乱源何在,何以不能治之?” 郑森听了,便道:“晚生之叔父,曾招募流民开荒,欲以活之。我听他说,流民饥寒之至,死者十九。又我家有商队往北方,往来之人告我曰,北方很多村落,远远望去,规模很大,走近一看,却空无一人,几如鬼域。一路走来真是“白骨露於野,千里无鸡鸣”。我也见过一些重新安顿下来的移民,问起当初做流民的事情,都说年成不好,颗粒无收,若不做流民,便要全家饿死了。郑森又问:‘若是他们遇到的不是家叔,而是流寇,流寇告之,随之劫掠,便能得食,汝等可为之乎?’彼等皆曰:‘穷饿之极,若有求食之法,无不从之。’” “这些流民却也可恶。”张溥道。 “张先生,晚生一开始也这样想。后来想起孟子之言,孟子曰:‘无恒产而有恒心者,惟士为能。若民,则无恒产,因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已。’我想便是唐尧虞舜之世,也有不慈如瞽叟,不悌若象者。世上断断没有满天下之人都是士人的道理。所以要让天下大治,就要让天下之民皆有恒产。至于乱源何在?” 说到这里,郑森停了一下,然后一字一句道:“小子也算看过一些史书,历朝历代,衰败沦亡之事虽有不同,但有一个共同之处,就是——‘乱自上作’!自古以来从来没有明君贤臣在上,而天下不可收拾者。” 这话是相当的激烈了,以至于陈洪绶听了,都不觉变了脸色,他似乎想说什么,但终于只是长长的叹了口气。倒是张溥,却抚掌道:“说得好,如今天下臲卼如此,正是因为有奸臣在朝!” 郑森本来就有心利用复社的力量,自然也顺着他们的意思说:“其实当今圣上,至圣至明。圣上登基不过一年,便能尽除魏阉之逆党。不圣明,安能如斯。只是魏阉为祸日久,天下皆被其害,非止一日。正所谓积重难返。又如久病之人,不可骤用虎狼之药,需得慢慢调理,徐徐为之,方是正道。然而圣上至仁,见百姓之伤苦而若己之伤苦,自然就免不了有点急于求成。这也是正常之事,本来只要有几位持重的君子加以劝谏辅佐,便能成我大明之中兴。怎奈朝廷中却有奸人趁机进谗,排斥忠良,而行急功近利之策。天下便越发危险……” “大木既然看到了这一点,有没有想过如何拯救天下?”张溥问道。 “先生在《五人墓碑记》中说过‘匹夫之有重于社稷也’。郑森虽然驽钝,又怎能不想?只是才力有限,能做的也有限。” 张溥听了,点点头道:“我听说大木的父亲和叔父,招募流民种地,让他们得以全活,这不单是在救人,也是在为天下消除乱事,可谓功德无量。只是若是乱源不清,汝父汝叔虽然一心救人,又救得了几多?总还是事倍而功半。如今之计,只有将奸臣从朝堂中驱逐出去,使得正人在位,众正盈朝,才是真正釜底抽薪的治本的办法。” 郑森听了便道:“事理上来说,确如张先生所言。只是家父只是个武官,并没有上书进言,弹劾奸臣的权能。便是勉强这样做,怕也是毫无效果。” 张溥点点头说:“武官贸然进言,于礼不合。而且那个奸相若是这么容易搬倒,那天下也就不至于此了。令尊的看法的确有理。不过也不是没有办法。只是这办法需要天下有志之士携手同心而为之。我复社之人,当仁不让,正欲联系天下仁人志士,共襄盛举。大木可有意乎?” 郑森立刻站起身来,双手抱拳答道:“愿附骐尾,唯先生马首是瞻!” 张溥也站起身来道:“好,真是好男儿!大木可愿意加入我们复社?” “固所愿也,不敢请耳。”郑森笑着回答道。 关于加入复社这件事情,郑森也早就有打算了。虽然郑森事实上已经不太打算在科举上花太多的时间了,用不了多久,功名什么的就一钱不值了。如今的这个优贡监生的身份也已经够用了。但是复社可绝不是一个科举复习班,它是一张大网,几乎把整个江南的文人都网罗其间。这些人里面,既有不通世务的艺术家,就像陈洪绶、张岱这样的人,也有张溥和黄宗羲这样的才华横溢的党棍,还有像侯方域、但是也有不少的如同夏氏父子、陈子龙、顾炎武这样的德才兼备,值得交往的人物。加入复社,便能利用他们的关系网。这对于郑森来说,极为有用。 而且复社的名声也很不错。东林也好,复社也好。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善于宣传。虽然实际上治理国家什么的也没起到多少好作用,但是却能宣传得满世界都觉得他们是正人君子,清忠贤良,有定国安邦之能。也算是嘴炮无双了。加入其中,也就能分享这样的好名声,这对郑森来说一样是有利的。 “只是不知道有什么事情,能让晚生出力的没有。”郑森又主动问道。 见到郑森这样上道,张溥自然是非常满意。他便说:“我听说如今天子对温体仁也已经颇为不满。觉得温体仁为首辅天下治理得还不如周宜兴。所以我们打算借这个机会让周宜兴复位,将温体仁驱逐出去。” 郑森听了,略想了想,问道:“小子无知,但却听说当年周宜兴排斥东林君子,恐怕……” “你说的也没错,当年周宜兴利欲熏心,于是就被温体仁诱惑,犯下大错。不过如今周宜兴已然洗心革面,要痛改前非了。我们也要给他一个机会。”张溥回答说。 “周宜兴是张先生的老师,张先生既然这样说,小子就没有什么可疑虑的了。”郑森回答说,“不知小子可有什么帮得上忙的地方。” 张溥摸着胡子,笑而不答。倒是陈洪绶说道:“这事情要办成,还有很多关节要走,这就需要很多的钱,我们复社之人正在为此做准备。有钱的出钱,无钱的出力,能帮上忙的地方多着呢。” 郑森听了,便道:“张先生,陈先生。你们或许不知,我家做了不少的买卖,要说出钱,我家能出不少,不知道先生需要多少钱。” 张溥道:“大概要二十万两银子。如今复社诸人慷慨解囊,已经筹到了接近十万。” 郑森听了,略一思考,便道:“张先生,我今日便可给先生一千两,至于这剩下的十万,我家倒是出得起。若是先生能略等一下,余下的钱便也让我家一家出了好了。” 张溥听了便道:“大木拿得出这么多的钱?” 郑森笑笑,指着正在燃烧的鲸油灯,对陈洪绶和张溥道:“二位先生可知道这灯里面烧的是什么油?” 陈洪绶听了笑道:“这灯明如蜡烛,而且全无黑烟异味,定是鲸油吧?难道这就是大木家的生意。” 郑森笑道:“正是如此。二位先生觉得这鲸油如何?” 张溥听了,笑道:“此物大好,其光不下蜡烛,且耐久燃,价格也便宜。如今复社中人,挑灯夜读,无不用之。却不想这竟是大木家的买卖,这灯油真是帮了读书人的大忙了!” “此物虽然便宜,但实行销量大,所以收益还不错,仅仅靠此物,每年也能有几万两银子。”郑森说,“只是这是家里的钱,我能动的却不多。这事情还要禀明家父,由家父做决定。不过家父深明大义,若是知道这样的义举,多半也愿意解囊相助。” “郑将军深明大义,我也久闻其名。”张溥笑道,“八闽人民,无不视郑将军若长城。如今天下动荡,正是英雄用武之时,若奸臣得以被斥退,忠良得以大用,郑将军还用担心没有建功立业的机会,封侯的奖赏吗?” 郑森听了,作出喜不自胜的样子道:“如此,我立刻修书一封,明日便派人火速送回福建。将此事禀告家父。家父不是吝啬之人,此去福建,书信往来,最多一个月,先生便能听到回音了。当然,几万两银子虽然不算特别多,但要凑拢,怕又要一两个月,不知道,来得及不?” 张溥也拱手道:“来得及,此事本来也不急在这一时。如此,就多谢大木和令尊了。” 随后,三个人又海阔天空的谈论了一番,张溥和陈洪绶便告辞离去了。临走的时候,张溥又邀请郑森参加复社君子们在南京雨花台的一次集会。 第一百零二章,水太凉 过了不过两天,正是十旬休假,郑森就先带上一千两银子的银票亲自给张溥送了过去。张溥此时借住在莫愁湖一代,郑森带着海大富,乘上一条小船,沿着秦淮河,往莫愁湖而去。 小船走了半天,到了莫愁湖,郑森和海大富刚下船,却远远地看见张溥带着一个童子正慢慢走来。 郑森赶忙迎上前去见礼。张溥见了,笑道:“好容易休假一日,大木不好好休息休息,却怎么跑到我这里来了。” 郑森拱手答道:“上次蒙先生教导,获益甚多,正思日夜向先生请教,只是没有空闲。今日难得有空,就赶忙过来了。” 张溥听了,笑道:“大木你来的正巧,正可以认识一下我江左的大贤。你可知道我要到哪里去?” 郑森想,能够被张溥称之为“江左大贤”的人,恐怕有限。难不成竟然是那位不成?他心里虽然有了想法,却并不说,只是摇头道:“江左遍地贤才,晚生如何猜得到?” 张溥略笑了笑道:“我却是正要去拜访钱虞山先生,大木来了,正好和我一起过去如何?” 郑森心想,果然是这位钱虞山。 所谓的钱虞山,就是东林党当时的领袖钱谦益。郑森知道,周延儒和钱谦益有仇。而钱谦益是东林的领袖,当时还没有发生“水太凉”的故事,所以钱谦益无论是名声还是号召力,都是不可小视的。张溥要运作周延儒复位,自然要获得东林的支持,而要获得东林的支持,自然就绕不过钱谦益。 当年,钱谦益曾经有很大的机会当上首辅。结果温体仁却抓住钱谦益当年和一场科场舞弊案有牵连的事情,对钱谦益大肆攻击。其实,这件事情,和钱谦益关系并不算大。当年钱谦益主考浙江时,考生钱千秋科考作弊,将“一朝平步上青云”写在每段话的末尾作为暗号,与考场官员金保元、徐时敏勾结。这件事情,钱谦益并不知情,也没有参与,所以事发后,当时钱谦益也不过因为领导责任被罚俸了事。但是到了争夺首辅位置的时候,这个问题就被放大了。崇祯皇帝让钱谦益和温体仁对质,周延儒受了温体仁鼓动,加上原先就和钱谦益有些小怨,便在此时从背后捅了钱谦益一刀。结果钱谦益不但没能当上首辅,还被打了一顿板子,从朝廷中被赶了出去。 钱谦益被逐,不但是钱谦益个人的失败,也标志着东林党在朝堂上的失败。带头掀起这事情的温体仁当然是奸佞,而背刺了钱谦益的周延儒也好不到哪里去。如今张溥要运作周延儒之事,却少不得东林的支持,所以,说服钱谦益就非常重要了。 郑森知道,钱谦益这个人,因为后来水太凉的故事,在后世里的形象近乎小丑。但是其实这个人的问题倒也不算太大。除了怕死之外,倒也没什么更多的毛病。而且在南明建立,弘光皇帝登基已经成为定局了的时候,在东林党中,他倒是少有的真正努力的想要弥合朝堂上的裂痕,并为之努力的人。三大案中,钱谦益一直都在努力的消弭事态,只可惜,他的这番努力,反而被某些党棍斥为叛徒。等清兵打来了,钱谦益因为怕死,投降了满清,但是其实也不是怕死保命,倒也没干过什么坏事。很快就辞了官,而且因为降清一事悔恨不已,再到后来,还多次参与郑成功、张煌言、李定国的抗清活动,包括策反满清总兵马进宝,联络李定国和郑成功相互配合,为郑成功、张煌言、李定国提供情报和资金支持,联系抗清力量,倒是真的冒着生命危险做了很多实实在在的事情。所以在郑森看来,钱谦益虽然有水太凉,头皮痒之类的丑事,但不要说和那些真心当汉奸的家伙比,就是和那些大明还在的时候搞内斗,大明完蛋了,就自己躲到山里当“移民”的人相比,钱谦益也还是要强出一筹的。属于是能挽救的那种。 “算起来,在原本的历史上,他还是我的老师呢。”郑森忍不住这样想道。 “原来是钱虞山先生,我在福建的时候,就久闻虞山先生的大名了。能拜见这样的大贤,乃是晚生的幸事,如何能不愿意?”郑森回答道。 “那好,那你就和我一起去吧。”张溥说。 几个人就一起又上了一条船,原路返回去,过了夫子庙,几个人上了岸,往国子监那边走了过去,钱谦益这时候就住在距离国子监不远的一处小院中。 张溥到了院门口,走上前去,轻轻敲动门环,就有仆人过来开了门。张溥就将一张拜帖递上道:“太仓张溥求见虞山先生。” 那仆人接过拜帖,道:“先生稍候。”便转身进去,不一会儿,就见一个头发花白的高瘦老者迎了出来。 “不知天如前来,有失远迎呀。”那人一边大步走上前来,一边拱手笑道。 “岂敢劳动先生大驾。”张溥也还礼道。 “里面请,里面请。”钱谦益便上前来,携了张溥的手,向里面走去。郑森则跟在后面。 进了屋子,钱谦益和张溥分宾主坐下,郑森也陪坐在一旁。仆人送上茶水,便退了下去。 “不知道这位小友是何人,可是天如你的学生?”钱谦益问道。 “这位小友乃是福建总兵郑芝龙的儿子。他不是我的学生,倒是虞山先生你的学生。”张溥笑道,“因为他如今正是这国子监中的学生,这样算来,自然是虞山先生您的学生了。” “原来你就是郑森。”钱谦益笑道,“几日前,我在方密之那里看到了你父子翻译的《三角》,方密之对这书赞不绝口。数也是君子六艺之一,只是我在这方面不太擅长,《三角》我略略翻过一下,很多地方不懂,比不得小友那样精通。有时间老夫到要向小友请教一下。我这些天身体不太好,却没有到国子监里讲学。要不然,也就不用天如来介绍了。” “小子当不得先生夸奖。”郑森赶忙谦虚一下。 不过钱谦益并不是一个真正对数学感兴趣的人,他也只是略提一下,便转到正题,问张溥道:“不知天如枉顾,所为何事?” “自然是为了如今的朝局……”张溥也不多转弯,直接就将自己的打算说了出来。 郑森在一旁仔细的关注着钱谦益的反应。当张溥提到要让周延儒复相的时候,钱谦益皱了皱眉头,不过他倒是没有说什么,而是继续听张溥讲自己的打算。一直等到张溥讲完,钱谦益才道: “天如老弟,周玉绳是你的座师。但是此人心思难测,即使复相,他执政的做法,未必会如天如老弟所想。” 张溥听了便回答道:“先生勿虑,周宜兴已经下定决心痛改前非,断不会再有反复。而且,如今温体仁祸乱天下,不尽快把他逐出朝堂,天下之人就都要受害了。周宜兴此前虽然有些过失,但相比温体仁,却还是要强不少吧。” 郑森知道,张溥所谓的周延儒已经痛改前非,不会再有反复,其实并不是信任周延儒的人品,而是因为他手上有了周延儒的把柄。周延儒在家乡霸占良家寡妇,这事情的整个证据都被张溥拿到手上了。在这个时代,这件丑闻要是抖出来,周延儒即使当上了首辅,也肯定会被整下来。张溥觉得,手里有了这个把柄,周延儒为了保住自己的位子,就只能对他俯首帖耳了。但是郑森也知道,想要靠这么点所谓的把柄,就把周延儒这样的人变成傀儡,张溥未免也太过自以为是了,甚至于都有些图样图森破了。后来周延儒上台没多久,张溥就突然暴病而亡。据说张溥死后,周延儒曰:“天如死,吾方好做官。”虽然没有直接的证据,但是大多数人都认为,张溥是被周延儒毒死的。不过虽然知道这个结果,但是郑森并不打算提醒张溥,这就像历史上张溥死后,无论是东林还是复社,都没有人替他出头,甚至于他的后事都是由完全是在他无意中因为他的举动得了好处的马士英(就是后来被东林和复社痛骂的那个“奸臣”)驱驰千里为他安排的。原因嘛当然是复杂的,但是张溥这人太过强势,希望他赶快死的,恐怕不仅仅是周延儒一个人。 郑森虽然知道这段历史,但他并不打算提醒张溥,而只打算在一旁静静的看着,眼看他起朱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了。 钱谦益听了也不说话,只是伸手捻着自己的胡子,过了一会儿才道:“周玉绳此人不过私心太重,若论奸恶,的确不及温体仁。如今之世,先把温体仁搬倒的确是第一要务。我虽然对周玉绳还是有些不放心,但是无论如何,也总比温体仁还在台上要强。” 第一百零三章,东林党也可以勾结太监 听了钱谦益的话,郑森倒是暗暗地点了点头。这并不是因为郑森觉得周延儒比温体仁强。这两个家伙都属于治国无能,内斗有术的典型,在治国方面,两人都是一样的无能,在内斗方面,温体仁可能还要略强一点。推翻温体仁,换上周延儒,对于天下其实并没有什么真正的好处,对东林党倒是可能有不少的好处。只是钱谦益在面对与自己有仇的周延儒复相的这个问题的时候,依然能判断出和这种做法对东林有利,而且愿意委屈一下自己,做出妥协。这就比那些觉得自己全然正义,人家应该无条件服从自己的那些东林君子强多了。另一方面,钱谦益这样容易妥协,说明他性格软弱,这也有了很多可以利用的地方。 张溥见钱谦益说了这话,知道自己的目的基本已经达到了,虽然因为当年的事情,钱谦益不可能公开的站出来支持周延儒复相,但是至少不会加以反对了。便又道:“周宜兴复相之后,自然要多用东林君子,如此,虞山先生也必能重立于朝堂之上。” 对这话,钱谦益只是笑笑,却不多说自己,只是问道:“天如要做这是,怕是要花很多钱吧?不知道如今运筹得如何了。” 张溥便回答道:“前几天得到大木慷慨解囊,钱的问题倒是有些眉目了。京城那边……” 两人正在说话,突然有仆人来报,说是钱谦益的学生张召南从京师而来,有急事拜访。钱谦益听了,便让仆人请张召南进来。接着回过头对张溥和郑森道:“本来正欲与二位畅谈,不想好像发生了一些事情。” 张溥便道:“也不知可有用得上学生的地方没有?” 正说着这话,就见一个小个子从外面几乎是小跑着进来,这人进来,见了钱谦益,赶紧站住,行了个礼,也顾不得张溥还在场,便道:“老师,大事不好,张汉儒那狗贼受奸相温体仁指使,向朝廷诬告老师贪赃枉法,意图以此兴起大狱,坑害天下君子!听说要逮捕先生的命令马上就要下来了,学生听到这个消息,便日夜兼程赶了过来。老师需赶快想个办法呀!” 钱谦益听了,变了脸色,道:“果真如此?你这消息从哪里来的?” 张召南看了张溥和郑森一眼。 “天如和大木都不是外人”钱谦益道。钱谦益明白,这件事情既然后面是温体仁,那目前张溥和自己就算是有了共同的目标。张溥这人门路也不少,联合起来,肯定是没有坏处的。 “原来是天如先生。”张召南立刻向张溥行了一礼,然后说,“消息是从秉笔太监,东厂提督曹化淳曹公公那里来的,应该很是可靠。” “原来是从曹太监那里来的,那就应该错不了。”钱谦益点点头,然后道:“不想我避居乡野,这奸贼还不放过我。” 其实张汉儒告钱谦益贪赃,还真不一定是诬告。我大明因为太祖皇帝对别人的觉悟太高,觉得当官的天然就应该是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既然是仆人,那月钱自然不可能太高,所以,我大明的官员们如果真的只拿朝廷的俸禄过日子,那日子确实是只能过得和仆人相当。只是俗话说得好,千里为官只为财。就算是洪武皇帝还在的时候,采取了严苛的反腐败措施,反腐力度可能是中国有史以来从未有过的,贪赃十两以上就可以剥皮实草。然而腐败分子还是前腐后继。这其实也不稀奇,只要有利可图,只要利润极高,哪怕是杀头的事情,也总是有人抢着干的。比如后世赤兔国,枪毙起毒贩子来可以说是毫不留情,但是毒贩子却还是总也枪毙不完。 到了洪武皇帝过世之后,这样的高压反腐也无以为继,结果,官场上的腐败就已经成了公开的规矩。事实上,如果按照我大明太祖皇帝时候的标准,自他驾崩以后,整个大明官场上大概就只有海瑞一个人不用被剥皮了。 钱谦益当过很长一段时间的官,虽然依据史料看,钱谦益算不上特别贪婪,但是也和清廉两个字关系不大,也就是说那些照例拿的钱,他肯定是拿了的。然而问题是,即使在这个时候,这些钱也是“非法所得”。所以如果一定要查贪赃枉法什么的,我大明如今估计是一个逃得掉的文官都没有。 “老师,自古忠奸如冰炭。断断没有能相安无事的道理。”郑森赶忙上前一步道,“家父与小子讲兵法时常说:‘要猎到狐狸就要比狐狸更狡猾,要抓到老虎就要比老虎更骁勇。’我听说如今东厂的曹太监,虽然是个阉人,但却不是魏阉那等奸人。也做过不少拨乱反正,平冤昭雪的好事。他如今得知了温体仁的奸谋,便告诉给老师的学生,这必是曹太监也对温体仁把持朝政胡作非为陷害忠良极为不满了。他这样做,一来是想要救下忠良,二来,也未必不是想要借此,联系天下君子,共同驱逐温体仁。学生觉得老师以及天如先生正好可以借这个机会,和曹太监联系,共同对付温体仁。” “老师,这位……说得有理。”张召南也赞同道。 “天如,你觉得这事如何?”钱谦益问道。 张溥事实上也和曹化淳有来往,在他的策划中,曹化淳的支持本来就是重要的一环,自然也不会反对: “曹太监并非奸人,而且曹太监是圣上近侍,也有机会为虞山先生表白。事情紧急,向曹太监求助的确可以。”张溥道,“另外,温体仁这奸贼能数年不倒,很大一个原因在于他在圣上面前装出‘不党’,今日借这个案子,善加利用,倒是可以让陛下看出温体仁结党营私的真面目。如今事情紧急,虞山先生,请允许我先行告退,好去做些准备。顺便也帮先生准备些赴京的川资。” “先生,此去京师,必要的打点是必不可少的。俗话说,阎王好见,小鬼难缠。那些下吏,多有敲诈索贿之事。先生乃大有为之身,千万不要和那些下吏生气。手上必须有一些钱。只是这事情很紧急,先生怕也没有多少时间来筹钱。学生这里正好有银票一千,原本也是打算用来帮天如先生的,今日老师的事情和天如先生之事其实就是一件事。老师的事情更急,老师可以先把这一千两银子拿去用。天如先生那边的钱,还可以慢慢的去凑。” 钱谦益愣了一愣,这时张溥也说:“大木所言极是,虞山先生先收下这些钱吧。” 钱谦益听了,笑了笑,道:“如此,便恭敬不如从命了。”说着就让仆人从郑森那里接过了银票。 既然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张溥和郑森也自然不能久呆了,两人便向钱谦益告辞,钱谦益将他们送到门口。郑森看钱谦益眉宇之间,忧色可见。心中也就越发的认定此人软弱,或可利用。便对钱谦益道:“老师勿忧,吉人自有天相。老师定能逢凶化吉遇难成祥。” 说完这话,郑森就向钱谦益深深一揖。 “大木你如今到那里去?”钱谦益问道。 “小子如今也没有什么事,不过回家温书罢了。”郑森回答说。 “嗯,老夫也要出去找人,做做准备,有些事情还是要交代一下的,正好和你们一起到码头上去。”钱谦益说。 钱谦益便带着一个仆人,和郑森等人走到了码头。码头上一时并没有船,几个人就站在码头上等船。这时候南京的商品经济已经很发达了,就在码头上也有卖各种杂物的小店。还有一个货郎也挑着一个担子在那里等船。 钱谦益无聊中四面张望,却看到那个货郎的担子上绑着的几根手杖,其中一根手杖色红如血看起来,倒很是漂亮。 钱谦益走了过去,向那个货郎问道:“货郎,你这手杖可是天台藤的?” “先生你真识货,这正是正宗的天台万年藤做的藤杖,又轻巧,又漂亮,非常难得,小人也只是运气,才弄到了这么一根。老先生您要买这根?”那货郎赶忙说。 “呵呵……”钱谦益笑了一声道:“老夫最近要出一趟远门,倒是真的要一根手杖来撑着了。货郎,把你的手杖解开,拿过来给我看看吧。” “好嘞!”货郎应了一声,麻利的解开绳子,将那根红色的手杖拿了出来,递给钱谦益。钱谦益看了看道:“不错,的确是天台杖。这手杖你要多少钱?” 货郎嘿嘿了两声,然后道:“先生,这藤杖来之不易,不还价,实价五两银子。” 钱谦益点点头,道:“你这确实是个实诚的价钱。”就让跟着的仆人掏了钱,又将这手杖拿在手里,看了看,向张溥和郑森笑道,“昔时梁武帝,虎狼屯于阶下尚谈因果,为天下笑。不想今日,老夫也蹈此覆辙。” 郑森听了,立刻回答道:“老师此言差矣。老师此事,却是不以个人得失萦怀,正所谓‘不以己悲’,非梁武帝能比。且梁武帝困于台城,是穷途末路;老师眼前虽有小困,但否极泰来却可期待,更非梁武帝能比。” 钱谦益点点头,又低头看看手里的藤杖,突然向张溥和郑森笑道:“天如,大木,你们看这杖,上面倒是可以篆刻上一两句铭文。不知道刻上什么比较好?” 张溥低下头思考,郑森却道:“老师,学生倒是想到了两句,一者可以自勉,二者可以自警。不置可否?” “哪两句?说出来听听。”钱谦益这时候已经从刚刚听到消息时的惶恐中摆脱出来了,又恢复了东林名士的气度。 “用之则行,舍之则藏,惟我与尔有是夫!危而不持,颠而不扶,则将焉用彼相矣?”郑森回答道。 第一百零四章,集会 “好!”张溥大神称赞道,“大木,以前陈章候和我提到你的时候,说你精于学理,在文字方面却不怎么有天赋。现在看来,陈章候还是小看了大木你了。这两句,用在这里,实在是绝妙呀。” 钱谦益听了也微笑点头道:“确实是绝妙。改日当找个人帮忙把这两句刻在上面,一则自勉,二则自警。” 听了钱谦益的话,郑森心中也有点觉得好笑。因为这两句话其实是郑森从历史掌故里面抄袭来的。而钱谦益要是知道这两句的来历,一定哭不出来。 这两句话都出自论语,第一句“用之则行,舍之则藏,唯我与尔有是夫。”出自《论语·述而》,原本是孔子表扬得意弟子颜回的,意思是:得到任用,救出来推行仁政王道;得不到任用,就隐居起来保持自己的的德行。只有你(颜回)和我有这样的德行。 在原本的历史上,钱谦益在自己的一根手杖上就刻上了这么一行字,这文字看起来就像是在一边以拐杖自比,一边自诩为孔子颜回了。只是在原本的历史上,满清南侵,南明灭亡之后,钱谦益因为水太凉投降了满清,那根拐棍也弄丢了。后来过了几年,那根拐杖又找到了,只是上面又多了一行字:“危而不持,颠而不扶,则将焉用彼相矣?” 这一句同样出自《论语》,本来是孔子责备弟子冉有没能尽到辅佐季氏的责任的,如今被人刻在这里,表面上看是在说这拐棍弄丢了,没能尽到拐棍的责任,但实际上是在讽刺钱谦益作为南明的大臣,没有尽到自己的责任。 这上下两句,全都出自《论语》而且居然就凑成了一副浑然天成对联。同时这两句还都可以明指手杖,暗喻德行。确实是难得的两句。在历史上,这后面的一句是在打钱谦益的脸,但在这个时候,说是自我警醒,也完全可以。所以,就是钱谦益,也没觉得有什么问题,只是赞叹郑森才思敏捷。 这时候,有船过来了,自是郑森要去的方向和钱谦益张岱都不一样,便让他们先上船去了。 …… 此后又过了几日,郑森这天散学回来,不多时就有陈洪绶的仆人送上了一份请柬,原来是复社的一群人准备在这个月的下旬日在雨花台举行文会,所以给郑森送来了这份请柬。 “这次文会都有哪些人参加?”郑森问道。 “主要有张宗子先生,桐城方密之方公子,余姚黄太冲黄先生,还有贵阳杨龙友先生……”这个仆人一口气说出了一串名字。 “张天如先生不去吗?”郑森又问。 “张先生这两天就要上京去了,所以就不参加了。”那个仆人回答说。 “辛苦你了,请回去告诉陈先生,到时候我一定到。”郑森说,然后他又回头对仆人说,“去取一两银子,给这位大哥回去坐船用。” …… 雨花台这个地点在郑森听来,总觉得有点怪怪的,因为后世这里曾经是KMT的刑场,再后来又成了赤兔国的烈士陵园。想想一群人,搂着一群歌妓,跑到哪里去搞什么文会,郑森总觉得感觉有点怪怪的。 不过在那个时候,选择这个地方其实并不奇怪,这地方距离夫子庙不远,环境却又相对清幽。而且,这里还有号称江南第二泉的雨花泉,正可以用来泡茶品茗。在这附近又有很多伽蓝古寺,在这个时候到真的是文人墨客们高会的好去处。 聚会的地点就在雨花泉的旁边,郑森到这里的时候,已经有一些人在这里了。这次聚会是以张岱和方以智的名义发起的,所以他们两个自然早就到了这里。只是张岱是个玩主,一般这类事情,他总是只顾着自己高乐,具体的那些事务他却不太管,基本上都丢给了别人。至于方以智,其实也强不到哪里去。如今他们两人正凑在一起下围棋呢,另有两个女子在一旁观看。不过其他的事本来也不用他们多管,这些事情,他们两家的仆役们见的多了,自然知道该干些什么,自己就干起来了,倒也不用他们多费心。 郑森走过来的时候,两人正下到紧要处,方以智想尽了办法,总算是给自己的白棋找到了摆出两个眼的办法,只是这样做却要亏上一大堆的官子,怕是等做活了,这棋也就已经输了。想要打劫活,却算不清楚劫材,正捏着一枚棋子,低着头在那里沉吟。倒是张岱,大约因为局面很好,而且觉得自己已经算清楚了。此时却是轻松得很,正一手轻轻地摇着折扇,一边东张西望。远远地就望见郑森带着海大富走了过来,于是便很是高兴的向他招了招手。 郑森走上前去,张岱却向郑森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示意他不要说话,免得打扰了方以智。郑森也就不做声,只在一旁默默观看。 方以智最终还是选择了打劫,结果,一番劫打下来,方以智的劫材还是少了一点,最终被张岱靠着这个劫争,一家伙吃掉了一条二十余子的大龙。方以智看了看棋盘,棋盘上如今已经没了可以争胜负的地方了。于是他叹了口气,道:“又被宗子你捡了一盘。” “什么叫捡了一盘?”张岱笑道,“输了就是输了,找借口可就不好玩了。” 方以智这时候却也已经注意到了郑森的到来,于是向郑森拱手道:“不知这位朋友如何称呼。” “南安郑森。”郑森也拱手回答说。 “可是为《三角》做注解的那位郑大木?”方以智站起身来,差一点带倒了棋盘。 “不是他还能是谁?”张岱笑道,“密之你不知道,大木兄弟可是文武全才,那身功夫,呵呵,打你这样手无缚鸡之力书生,一个能打八个。你看看你这样的出门都是拿着折扇的,再看看人家出门,那可是正宗的挂剑游学的,你看人家腰间可是挂着宝剑的。” “如果打我这样如果能打八个,打你张宗子这样的呢?”方以智笑道。 “大概四个吧。”张岱说,“因为我从小就比较淘气,喜欢打架。” 方以智知道张岱是个没正经的人,于是也只是笑笑罢了。倒是郑森忍不住又瞅了瞅张岱,心里估摸了一下,然后得出了这样的结论:“这老兄要是打架不怕死,空手还真打不了四个,不过要是大家都上兵刃铠甲,估计砍八个还是做得到的。” “我是桐城方以智。”方以智郑重行礼道,“在看过令尊飞黄先生为《论各种三角型》做的注解之后,我早就想要和你探讨一下这些问题了。只是福建太远,又都是山路,是在难走。要坐海船的话,我这人又最怕晕船,加上杂事也多,一直也没法成行,今日能在这里见到你真是太好了。” 一边这样说着,方以智还一边将放在旁边的书囊打开,从里面拿出一份笔记,然后翻开来道:“大木,你来看,这是《几何原本》中的……” 张岱也凑了过来,不过听了几句之后,发现自己好像完全跟不上这两个人的思路,变无奈的走到一边去了。 “怎么?绝顶聪明的张宗子,居然插不进话去?”旁边的顾横波笑了起来。 “这个没办法,”张岱摊开双手道,“首先,有些事情确实是有天赋的,勉强不得。方密之在这方面的天赋本来就不会比我差,而且又喜欢这些,日夜深思,我要是听听就能明白,就能和他们讨论,那不是对密之太不公平了。而且,他们的这些东西都太艰深,一点都不好玩。” 这时候又有几位书生模样的人过来了。张岱和他们一一见礼。而方以智就不同了,他正低着头在计算着什么,不时地和郑森交谈两句,然后又低下头计算。他们还在地上画了一个坐标系,以及正弦函数曲线。 正在忙这些的方以智自然没工夫搭理其他人,至于郑森,似乎也不好一边和别人寒暄,一边和方以智讨论复杂的数学问题。虽然这些数学对于郑森来说,并不是太困难。当然,有些问题也是很讨厌的,明明用高等代数的方法,分分钟就能搞定的玩意儿,却偏偏只能用算术手段来解决,这对于上辈子已经很长时间不用这种原始的手段的郑森也很不习惯,好在他可以在心里用高等代数算出结果,然后再逆推过程,相对来说,还是省力了不少的。 好在这些人对于方以智的状态似乎也很习惯了,并不以为意。 “那个正在和密之谈论的是谁?”一个书生问道。 “是南安郑大木。”张岱说,“虽然如今年岁还小,但是学问上却不错的。” 那人听了点点头,又看了郑森两眼。 这时候,郑森和方以智也已经解决了那个问题。两个人直起身子来,方以智也就携了郑森的手,四处开始向他介绍那些朋友了。 “大木,这是嘉兴王孟起王兄,王兄是嘉兴府的案首,如今在南京游学……这是李长儒李兄……这是昆山归玄恭……”最后他介绍到了这一位: “大木,这是昆山顾忠清顾兄……”郑森还没有明白过来,却见那人脸色微微一变,回答道:“密之兄,小弟如今已经改字宁人了。” 郑森立刻反应过来了,顾宁人,这不就是顾炎武吗? 第一百零五章,实学(1) 在明末的名人中,顾炎武的名字大概是折腾得最厉害的之一了。顾炎武原名顾绛,南都败后,因为仰慕文天祥学生王炎午的为人,改名炎武。当然这个时候他还是叫顾绛。只是他的字却已经改了。顾绛原本字忠清,忠诚而又清廉,这个意思其实也很不错。不过去年黄台吉把后金的国号改成了“大清”,这样一来,顾绛的这个字立马就变得尴尬起来了,似乎变成“忠于大清”的意思了。于是顾绛只好改了字,变成了宁人。 “小子见过顾先生。”郑森赶忙向顾绛行礼。 “南安郑大木的名声,我也是久仰了。”顾绛也笑了笑,不过他似乎不是很爱说话,说完这话也就不再做声了。 “密之,你和大木兄弟研究的这些东西有什么用呢?”突然,一个很好听的女声响了起来。 郑森顺着声音的方向望过去,看到一个矮矮小小的有着一张圆圆的娃娃脸的萝莉或者合法萝莉正在向方以智发问。 “也没什么,只是我喜欢这些东西罢了。就像有人喜欢画画,有人喜欢诗词一样。”方以智回答说。 那个女子却道:“方先生久负大名,海内士子皆有望于先生。我看先生研究这个比起人家画画吟诗,要伤脑筋得多。先生虽是大才,但精力总是有限的,奴愿先生着力于经济之道,不要在这些无用的小道上花费太多时间。” 听了这女子的话,郑森忍不住想到:“这女子是谁?她该不会是想借着劝诫方以智出名吧?想不到这卖直求名的路数,居然已经从士林流传到青楼中来了。” “我一般也不会在那上面花掉太多时间的。”方以智很温和的笑了笑,“不过香君说得确实是有道理。” “香君,原来是李香君呀。个子小小的,难怪叫香扇坠。不过她似乎还要过两年才能遇到侯方域吧?”郑森想道。 因为《桃花扇》的缘故,李香君的名气相当大,不过在这个时候,她还远没有后世那么大的名气。甚至于,李香君真正出名,恐怕还得到她砸了阮大铖为了讨好侯方域,出钱给她买的嫁妆首饰之后了。郑森觉得这个合法萝莉似乎很有些心机。 不过李香君的命运却不算太好,后来跟上了复社四公子之一的侯方域,原以为也算是傍上一棵大树了。结果南明灭亡后,侯方域去考了满清的科举,还帮满清出谋划,用扒开黄河河堤的办法,杀害了数以百万计的人民,镇压了抗清的榆园起义军。成了人所不齿的汉奸。而李香君呢,跟着侯方域隐姓埋名回了河南老家,不小心身份泄露,结果被侯方域的老爹,就是传说中义正辞严的怒斥被俘的农民起义军士兵说:“汝辈黔墨(其实他自己祖上也是贱民出身,比良民低贱),自当安居乡里,既无以食,唯坐死而已,勿为朝廷拖赘。今竟起而为祸,掠富户以就食,起无人心哉?”的那位侯恂,在知道自己儿子居然伤风败俗的带了个妓.女回家,(他儿子考满清的科举,为满清出谋划策消灭抗清义军,这老东西到好像没什么愤怒的表现),顿时大怒,于是就不顾李香君已有身孕,将她从家里赶了出去,后经人讲情,才心不甘情不愿地让她住到离城十五里的侯氏柴草园——打鸡园(一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荒凉村落)。后来又搬到离城同样偏远的另一处庄园,结果忧虑成病,染上了肺痨,三十岁就死了。 而作为李香君的丈夫的侯方域显然并没有有效的保护她。就这一点来说,李香君看人的眼光不要说和最后嫁给了冒辟疆,虽然后来生活艰难,但是夫妇两个却一直能相濡以沫的董小宛比,就是和嫁给了水太凉的柳如是,嫁给了大汉奸龚鼎孳的顾横波都是大大不如。水太凉虽然软弱,但至少良心未泯;龚鼎孳虽然全无心肝,但至少还能保住顾横波。 郑森正在心里为这个合法萝莉悲惨的未来感叹,谁知这个萝莉居然有盯上了自己。 “这位可是南安郑大木?”李香君又问道。 “正是。不知姑娘有何见教。”虽然在心里并不太欣赏这个有心机的萝莉,但是基本的怜香惜玉的样子还是要摆出来的。 “我听人说起公子,说公子将来必成大儒。小女子想,数虽然是六艺之一,但未曾听说有以数而成大儒者。且古人所言三不朽,立德立言立功是也。然以数而不朽者鲜。愿公子留意五经,以就懿德。”李香君又说道,态度很是诚恳的样子。 郑森想:“张爱玲说,要出名要趁早。你急于打响名声,我可以理解,但你不能拿我做垫脚石。况且我要出名,要有影响,很大程度上就是要靠数学这些东西,要是今日认同了你这观点,日后难道还真的去皓首穷经不成?” 于是郑森想了想,笑道:“姑娘这话虽然不能说全然没有道理,但郑森却有自己的想法。姑娘可知道成佛有八万四千法门,门虽不同,却殊途而同归。正所谓‘文殊驾狮子,普贤跨宝象。新来一个佛,骑马也无妨’。数也是六艺之一,自然也有成圣贤之路。姑娘前面既然能问出这样的问题,可见不凡,不知道姑娘觉得如今我大明治学之风,最大的问题在哪里?” 刚才李香君的那一番表演,已经吸引了不少的目光。所以如今郑森公然说“数也是六艺之一,自然也有成圣贤之路”,这样的大言,当然更是引起了大家的注意。明朝时候的文人,吹牛逼乃是一种常态。但是直接说要当圣贤的,却还不多。 所谓不多,当然也是有的。最为著名的就是王阳明先生了,他当年就说过自己的人生目标是要当圣人。至少,在历史记载中,公然这样宣称的人,在明朝似乎也就是阳明先生一人了。当然也有一种可能是,这样吹牛的人其实不少,然而他们都没成功,“死而湮没不足道”了,所以史书上没有相关的记载。不过,如今在场的大多都是有些名气的人了,但是这些人好像都没有吹过这样的牛。估计不少人听了这话,心里都会想:“尼玛的,老子已经成名这么久了,也没这样吹过,你丫的怎么就这么敢吹?” 而后面郑森的那个问题就更严重了,什么叫做“大明治学之风的最大的问题”?这还真是把自己当圣贤了呀。 这个问题可不是李香君这个萝莉的那点学识能回答得了的,而且李香君也明白,以自己的身份,这个问题也不是自己可以乱说的。青楼名妓什么的,瞎扯一下忧国忧民,吟一下诗,作一下画,装装才女什么的,一大堆人会来追捧。但是如果真的不知天高地厚的就学统这样的问题胡说八道,那真是不知道“死”字是怎么写的了。 “香君才疏学浅,怎么敢想这样的问题?还是请先生为我等解惑。”李香君回答说,看来这个萝莉还是有几分聪明的。 “不敢。”郑森道,“郑森以为,当今学风最大的缺陷在于不实。” 李香君不敢说,不能说的东西,并不等于郑森也不能说。因为双方的身份不一样,郑森可是正儿八经的士子,对于郑森来说,就算说不出太好的道理,最多也就是被笑一下狂生,只要能说出一些道理,反而会对他大大加分。 “何谓不实?”顾绛问道。 郑森知道后来顾炎武在治学的时候提倡经世致用,反对空谈。这个时候的顾绛估计应该还没有完全形成这样的思想,但是可能已经隐隐约约的有了这样的想法了,所以才会在自己说出当今学风不实的时候,赶忙如此发问。 “如今的学者,大多出于阳明。阳明先生自然是圣贤,只是学他的能不能学成圣贤就未可知。阳明先生之学,颇类禅宗,对悟性要求太高。学阳明之学者,很容易画虎不成反类犬。”郑森缓缓的说道,“毕竟,心学要靠悟道,到底悟了没有,是真的悟了,还是假的悟了,怕是学的人自己都不一定清楚。当然若阳明先生,那是真的悟了,所以悟道之后,无论是治理地方,还是处理军务,都从容不迫,成效显著。但是那些学阳明之学的有几个能做到这一点的呢?大部分其实都是空谈心性,真遇到了事情,却手足无措。我大明养士三百年,难道就是为了养出一批等闲袖手谈心性,临难一死报君王的士子出来? 昔年禅宗有慧能与神秀的故事,神秀大师做偈曰:‘身是菩提树,心如明镜台。时时勤拂拭,莫使惹尘埃。’慧能大师则曰:‘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以意境见识而言,慧能高于神秀。但学佛者若学神秀,‘日日勤拂拭’,虽然最终未必能大彻大悟,但也必能有得。若是学慧能,而自己有没有这等根器悟性,又能得到什么?便如夫子,七十而后,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若学者直接便学这从心所欲,又能学成什么?如今心学遍于天下,而学者未必皆有其根器悟性,则其为弊可知。” 第一百零六章,实学(2) 顾绛听了,皱着眉毛又想了一想道:“大木你说得不是没有道理,那你觉得如何才能扭转这种学风?” 郑森听了,正色道:“小弟不才,有这样一些粗浅的想法。首先,治学需要有本。‘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本在何处?若夫子,若阳明先生,从心所欲可也。若我等则不可。昔者颜渊问仁。子曰:‘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颜渊曰:‘请问其目。’子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以颜渊之才,犹需时刻巡礼而动,何况我等?故而,我等治学,当本于经,脱经而言心性,非我等之道。故而凡研学术,所论必有据,所据必可查,可证,不可向壁而构。” 顾绛听了,将折扇在左手的掌心啪的一击道:“此言大善!若如此,则学者不下功夫读书,怕是连文章都没法写了。” 郑森听了,只是笑笑又道:“此其一也,若止于此,恐怕狂生虽然少了点,但是寻章摘句的老雕虫,书呆子恐怕却又要多了。所以这实学之本还要再加上一条。” 这时候在一边听的方以智插嘴问道:“敢问还要加上哪一条?”显然,郑森的这个设想让他也很感兴趣。 “理论联系实际,密……密之先生,”郑森一不留神差点把“密切联系群众”给说出来了,“你也知道,学是为了用,学好了没有,唯一可以证明的就是会不会用。赵括马谡学兵法,若是以兵法出题科举,当是状元榜眼,怕是韩信白起也要甘拜下风。但不能用,何益?夫子之时,子游学礼乐于夫子,用之于武城;子路冉有学政治于夫子,以辅季氏。所学用于所事,而后知不足,而后又请于夫子,如是者数矣,而后可称之为贤人。故凡所学,必以实用验之,乃知不足,知不足,乃能完善之。而凡实用,必有学问导之,有学问导之,乃有方向目标,有方向目标,乃不至妄为。如此相得益彰,方为成就圣贤之道。此其二也。” 顾绛听了,收起折扇,一揖至地道:“古人云:‘闻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真非虚言。先生之言,令顾绛茅塞顿开。今日能得闻先生高论,幸之如何,幸之如何!” 和激动的顾绛不同,方以智听了郑森的这些话虽然很是赞赏,但也还保持着冷静。他想了想又道:“方才大木说,‘此其二也’,莫非还有其三?” 这时候,他们的讨论已经吸引到了更多的人的注意了,郑森身边开始围拢了不少的士子。很多人都在相互打听,这个看起来还很小的小孩子是谁。 郑森道:“方先生说的是,确实还有其三。” “愿闻其详。”方以智道。 “方先生,圣人的知识智慧自何处而来?”郑森却不直接讲,而是先问了这样一句。 这个问题如果是抛给合法萝莉李香君,估计李香君真的是回答不出来的,因为她虽然读过一些书,但是她读书的目的乃是学会一些高雅的文艺范儿,并不是用来对付这样的问题的。不过这个问题对于方以智这样的正宗儒生来说,却不是太难。所以方以智略作思考,就做出了这样的回答: “圣人的知识和智慧,一部分来自往圣所传,一部分来自天授。” 所谓“往圣所传”,指的是对先代知识的继承,以孔子为例,孔子师郯子、苌弘、师襄、老聃。从他们那里学到了很多三代积累下来的知识,夫子自称“学而不厌”,向前辈学习,自然是圣人知识智慧的来源之一了。 至于天授,一般的理解也就是生而知之的天赋了。 郑森笑着点点头道:“方先生讲得好,圣人的知识和智慧确是来自这两方面。做到前面两点,勉强也能继承先圣的知识了,但要想成为圣人,却还要有天授。所以这第三条,就是天授。” 听到这话,方以智不觉有些失望,因为和前面的两条不同,前面的两条是相对切实的,而天授却是虚无缥缈的。况且一个人的天赋,又怎么能改变得了呢?所以这话似乎说了和没说也没什么区别。不过考虑到郑森才十四岁而已,能有这样的见解已经是令人惊讶了。 郑森似乎是看出了方以智和其他的人的失望,便笑笑道:“密之先生以为天授能学得到不?” “天授如何学得到?”方以智诧异的问道,“莫非大木居然有学得天授的方法?” 郑森笑了笑道:“然也!” 这话一出口,几乎满场的士子们都对郑森瞠目而视——这人前面说的那些还很有道理,很有条理,这里如何就开始说起疯话来了?这天授的资质,那里是能学得到的? “曹交问曰:‘人皆可以为尧舜,有诸?’孟子然之。孟子岂虚言哉?安有欺人之孟子?”郑森道,“所以我想,天授定然可得。密之先生,不知何者为天授,可能举个例子出来。” 方以智想了想,回答道:“夫子生而知之,此谓之天授。大木以为然否?” “夫子何曾说过自己生而知之?”郑森没有回答,反倒是又追问了一句。 “这?这……夫子曰‘我非生而知之者’,但这不过是夫子谦逊而已。”方以智回答道。 “否,夫子之弟子见夫子‘仰之弥高,钻之弥坚,瞻之在前,忽焉在后’,感到自己无能及之,固有生而知之之疑。然而夫子之弟子,便是颜子,以好学论之,能过夫子乎?以好深思论之,能过夫子乎?夫子之弟子于夫子之别,非在聪慧,而在德行。此亦孟子所言挟泰山以超北海于为长者折枝之别。”郑森正色答道。 “如此一说,也似乎有理。只是如此一来,小友所说的天授,指的是什么?”一个皮肤黝黑,微胖,胡子略有点斑白的人开口问道。 “不知这位先生如何称呼?”郑森问道。 “某贵阳马士英。”那人答道。 “原来是马先生。”郑森点了点头。 “大奸臣”马士英其实原本和东林复社相当友好,甚至都能算是半个东林。崇祯五年,马士英担任右佥都御史,巡抚宣府。到官甫一月,檄取公帑数千金,馈遗朝贵,为镇守太监王坤所发,坐遣戍。然而此乃官场惯例,故而当时颇有东林复社集团之人上书称此为阉党构陷忠良。将马士英被贬官视为温体仁排挤东林君子的一个表现。马士英当时寓居南京,他是复社成员,画家杨龙友的姐夫,所以闲居无事的马士英也来参加了这次集会。 郑森知道,后来马士英能够重新当官,是因为阮大铖的推荐。张溥运作周延儒复位,从阮大铖这里拿了一万五千两银子。事成之后,阮大铖找到张溥,表示我为东林出过钱,能不能给我个官当?张溥表示,你名声太坏了,所以当官的事情就表想了,不过也不会让你白出钱,你看谁顺眼,只要不是逆案中的人,你说让谁起复就是谁。阮大铖想想,在南京似乎也就马士英还愿意和他来往,而且就他观察,马士英这人超级讲义气。所以最后他就把这个指标给了马士英。马士英也就因此得以重新做官。 马士英的确像阮大铖观察的那样,是一个非常讲义气的人。后来张溥死后,因为或是担心得罪首辅,或是对张溥一直以来过于强悍的作风不满,或是忙着和周延儒与讨论自己能得到个什么官位,结果,张溥活着的时候,虽然名满天下,跟着他的屁股打转的人车载斗量,但当他死了,他的身后事居然无人帮着操持。只有马士英感念着若是没有张溥,自己就没有起复的机会,于是请了假,驱驰千里,奔波了一个月,为张溥办好了丧事。 对于隔了一层的张溥,马士英都如此讲义气,所以对于推举自己的阮大铖,马士英更是一直将他视为恩人。后来马士英当了首辅,阮大铖就向马士英求起复。马士英虽然知道东林党人极度反对这样做,虽然知道这也许会让东林复社和他彻底决裂,但是朴实的马士英就认定了一点:“有恩当报。”结果还是起复了阮大铖。这个做法在政治上虽然极不理智,但是郑森反而因此觉得,马士英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值得交往的人。 “也许我应该向张溥要一个起复的名额,给马士英吧?”望着马士英,郑森忍不住这样想道。 “马前辈,夫子之学,有源于周公者,周公之学自何而来?”郑森问道。 “子曰:‘周鉴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周公之学,当是鉴于二代而来。”马士英回答道。 “如此商必有鉴于夏者,而夏比鉴于舜,舜鉴于尧,由此至于羲皇。”郑森道,“羲皇见天地风雷,水火山泽,而作八卦。此即羲皇之天授,天以天地风雷,水火山泽示于羲皇,羲皇得此传授,而成圣君,此既是天授。其他如有巢氏观鸟巢而得天授,燧人氏观鸟啄木而得天授,神农氏遍观草木而得天授。此既天授之源。《大学》曰:致知在格物。格物者何也?观天地万物而得天授也!” 第一百零七章,实学(3) 郑森这话一出口,周围的士子们顿时一片安静,只是虽然没有人说话,但是每个人的神色却都各自不同,有的欣喜,比如方以智、杨龙友;有的迷茫,比如顾绛、张岱;有的不以为然,但也不太在意,比如马士英,还有更多的则很有些不服气甚至是愤怒。显然,郑森的这种观点并没能得到大多数人的赞同。这些人只是因为暂时还没有想到郑森的说法的漏洞所在,所以才暂时没有站出来批驳他而已。 这也完全在郑森的预料之中,毕竟,在原本的历史上,即使是最讲究实证的科学。新的理论战胜旧的理论往往也不是靠说服了旧理论的支持者,而是靠着这些旧理论的支持者慢慢老死。更何况社会学这样的根本就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东西呢?所以,这东西被抛出来,固然能给自己赢得名声,但是引来一堆反对者,也是很正常的。郑森估计,要不是因为自己的腰间挂着剑,而且这些天来,估计自己能打的名声也传了一些出去,怕是现在搞得不好就要被这些士子们围殴了。 “某云间罗光德。”终于有一个士子忍不住走了出来,“有一事不明,要请教郑小友。” 郑森看这人满脸的激愤之气,就知道这肯定是来找自己的麻烦的,不过他倒也不怕。这套东西,郑森自己已经揣摩了很久了,而这人才刚刚听到,若是在这样的情况下,自己都辩驳不过对手,那就真该去买一块豆腐一头碰死在上面了。 “请教二字不敢当。”郑森还礼道,“若有什么疑虑,小子愿意和罗兄一起研究。” “昔者阳明先生格竹,为何一无所得?”罗光德问道。 “罗兄,阳明先生格竹子的时候,格的何尝是竹子?格的其实是自身。所求太大。欲以格一物而尽人之性与天命。所求如此,若是能一夕而成,那还是儒学吗?怕就真是禅宗了。所以阳明先生格竹七日而无所得,乃至于大病一场。直到阳明先生历经磨难,历事无数,方有龙场悟道。天下间岂有不要第一层第二层,而能直接造出第三层楼的道理?阳明先生虽然是先贤,但是他格竹子的方法显然是错了。” “那你就知道自己的方法是对的?”罗光德立刻厉声喝道。 “小子哪敢如此狂妄,随便就妄言自己是对的呢?”郑森不以为意的笑道,“所以小子的格物,所得还需要符合如下几点,才能姑且算它是对的。” “不知道哪几点?”方以智插嘴问道。 “首先,格物之所得必须是可证伪的。”郑森笑道。 “何谓可证伪?”方以智又追问道。 “方兄,你看那边的那朵云,那云里面有一位肥头大耳,鼻子老长,手持九齿钉耙的神仙正在吃斋饭。你可能证明我这说法不对?” 方以智愣了一愣,倒是他身边的顾横波,听到“肥头大耳,鼻子老长,手持九齿钉耙的神仙”忍不住一下子笑出声来了。 “想不到大木你如此诙谐。”顾横波笑道。 这时候方以智也明白过来了,只是他却也皱起了眉头,说道:“大木所言可证伪,我已经明白了,这云里有没有猪八戒,却是我等谁都没办法飞上去看看。大木说看到了,我等却没看到,却也无法因为我等没看到,就说这话是假的,也不能说就是真的。这就是不能证伪。” “不错,方兄说得很是。”郑森道,“其实天下间神鬼之事,大多都是如此。无法证实,也无法证伪。故而夫子对于鬼神之事敬而远之。” “你这一点说得不错。”方以智说,“只是你这样一说,那一切可意会不可言传的东西岂不都成了虚妄了?” 郑森知道方以智皱眉的原因了,因为人生和艺术中的确是有很多的可意会不可言传的东西的,如果把它们都否定了,那肯定是有问题的。 郑森听了,回答说:“方兄错了,不可证伪的东西并不一定就不存在,只是不把它当做做学问的基础而已。比如拈花微笑,其所得可以为人生之感受,但是却不能拿来作为立论推理的基础。再比如‘心有灵犀一点通’也是如此。顿悟之道,看历史,它的存在可以证实,但不是我的道而已。” “除了可证伪,还有什么要求没有?”方以智又问道。 “还有可重复验证。”郑森回答说,“天下之事,一些其他的,我们没有注意到的东西导致的偶然很多,若是不能可重复的验证,怕是要出一大堆的守株待兔的故事了。” “这个考虑的确有理。有时候,有些事情的确是有别的我们没注意到东西导致的偶然。” “所以,我觉得如要算是格物之得的,必须能在不同的人那里,依据一定的明确的可执行的方法,反复的验证出来。否则,就不能算是格物之得。方兄你也知道,除了某些我们没有注意到的偶然,还有很多疾病或是天赋对于不同的人也能造成不同影响,比如有人的眼睛看到的颜色和我们不一样,比如有些人总能听到别人听不到的东西,看到别人看不到的东西,或者说,很可能就是幻视和幻听。这些因素都必须用这个可以反复验证来加以排除,如此才是真正的真实不虚。有了这些,我们做学问就有了一个相对坚实的基础了……” “哼,如君之法,真胶柱鼓瑟!”罗光德总算反应了过来,冒出了这样一句,将正在滔滔不绝的讲话的郑森的话打断了。 郑森的花被打断了,却并不恼怒,也并不回答他,只是转身向方以智笑道:“此亦不可证伪之例。” 方以智听了这话倒也罢了,只是旁边的张岱却不是个能管得住自己的人物,听了这个回答,忍不住便大笑了起来道:“绝妙,绝妙,果然如此!大木真是妙人!” 罗光德听了顿时脸上红一阵青一阵的说不出话来。 “除此之外,还有一点。”郑森又道,“却也和罗先生所言有关。那就是自格物得知识后如何处理知识。诸君,格物若仆之法,所得多半零碎,东鳞西爪,不成片段。便如满地的石头砖块,虽然实在,却不是房子,住不了人,当不得用场。需得将它们搭建起来,才能有用。” 听到这里,顾绛却来了兴趣,便道:“这架构之法,大木也有心得吗?” 郑森笑道:“有之。架构之法,法门众多,一如佛门所谓成佛的四万八千法门,不可尽数。至于某之法,谓之数学加因明。顾兄,你看数学,从最为基本的一加一等于二出发,逐步推演,到后面颇有极为复杂之处。而一一可证伪,可重复验证。若因明亦是如此。格物所得之知识当以类似数学与因明的方式步步推导,而得新知,而所得新知,有需要与实践中检验,可证伪,可反复论证,方才能放心的把它作为下一步推导的基础。而不能随意用比喻来代替推算。比喻之法,只能用以说明,不可用于证明。” 顾绛又忙问道:“何谓说明,何谓证明?” 郑森立刻答道:“说明是用来说明白某事物是什么样子的,而证明,是由已知条件推导出未知。比如方才罗先生批评小子胶柱鼓瑟。大概是说小子之学,不够灵动,其状态与胶柱鼓瑟相似。此说明也。若小子先前与方兄谈三角之学,自已知条件而推导出正弦曲线及其算式,则是证明。得到新知,只能用证明之法,传授新知,可以用说明之法。学者于此,不可不察。否则,误将比喻之法用以证明,立论的基础便不牢靠了。” “像你这样一点点来,怕是等到真的有点知识了,人都要老死了吧?”罗光德又忍不住说道。 “一人之力有限,众人之力如何?”郑森道,“若只有一人,自然慢得很,若是合众人之力,得基础知识,复合众人之智慧,推导新知且验证之,有哪里会慢?却郑森的办法虽然看似笨拙,但却有一个天大好处,可以抵消掉这个问题。” “什么好处?”罗光德问道。 “便于传承。”郑森笑道,“顿悟之法,若要传承,何其困难?若我之法,下一代在上一代的基础上继续格物,继续推导,所得自然远超前人,是以学者代代皆有所得,皆有贡献,学问之道传承积累,都要方便得多。有朝一日,若有大贤出,与此等基础之上,便是出现飞跃,也未可知。这就是某的方法的天大好处。嗯,李姑娘,刚才我说方兄研究的数学以及其他你所说的杂学,其实并非不务正业的杂学,而是最为根本,最为基础的学问,你看我的说法可有道理?” 郑森突然抛开罗光德,和李香君谈起话来了。 李香君摇了摇头道:“我一下子听到这么多,完全没想明白。我不知道,这样深奥的问题,也不是我一个小女子能乱说的。” “什么想不明白,这就是妖言惑众而已。我复社集会,安能容得下这等妖言!”罗光德本来就很不满了,又见郑森抛下他不理,却和一个妓.女说起来,越发的不满了,便如此怒喝道。一边说,还一边抡起手里的折扇,朝着郑森扑了过来。 第一百零七章,实学(3) 郑森这话一出口,周围的士子们顿时一片安静,只是虽然没有人说话,但是每个人的神色却都各自不同,有的欣喜,比如方以智、杨龙友;有的迷茫,比如顾绛、张岱;有的不以为然,但也不太在意,比如马士英,还有更多的则很有些不服气甚至是愤怒。显然,郑森的这种观点并没能得到大多数人的赞同。这些人只是因为暂时还没有想到郑森的说法的漏洞所在,所以才暂时没有站出来批驳他而已。 这也完全在郑森的预料之中,毕竟,在原本的历史上,即使是最讲究实证的科学。新的理论战胜旧的理论往往也不是靠说服了旧理论的支持者,而是靠着这些旧理论的支持者慢慢老死。更何况社会学这样的根本就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东西呢?所以,这东西被抛出来,固然能给自己赢得名声,但是引来一堆反对者,也是很正常的。郑森估计,要不是因为自己的腰间挂着剑,而且这些天来,估计自己能打的名声也传了一些出去,怕是现在搞得不好就要被这些士子们围殴了。 “某云间罗光德。”终于有一个士子忍不住走了出来,“有一事不明,要请教郑小友。” 郑森看这人满脸的激愤之气,就知道这肯定是来找自己的麻烦的,不过他倒也不怕。这套东西,郑森自己已经揣摩了很久了,而这人才刚刚听到,若是在这样的情况下,自己都辩驳不过对手,那就真该去买一块豆腐一头碰死在上面了。 “请教二字不敢当。”郑森还礼道,“若有什么疑虑,小子愿意和罗兄一起研究。” “昔者阳明先生格竹,为何一无所得?”罗光德问道。 “罗兄,阳明先生格竹子的时候,格的何尝是竹子?格的其实是自身。所求太大。欲以格一物而尽人之性与天命。所求如此,若是能一夕而成,那还是儒学吗?怕就真是禅宗了。所以阳明先生格竹七日而无所得,乃至于大病一场。直到阳明先生历经磨难,历事无数,方有龙场悟道。天下间岂有不要第一层第二层,而能直接造出第三层楼的道理?阳明先生虽然是先贤,但是他格竹子的方法显然是错了。” “那你就知道自己的方法是对的?”罗光德立刻厉声喝道。 “小子哪敢如此狂妄,随便就妄言自己是对的呢?”郑森不以为意的笑道,“所以小子的格物,所得还需要符合如下几点,才能姑且算它是对的。” “不知道哪几点?”方以智插嘴问道。 “首先,格物之所得必须是可证伪的。”郑森笑道。 “何谓可证伪?”方以智又追问道。 “方兄,你看那边的那朵云,那云里面有一位肥头大耳,鼻子老长,手持九齿钉耙的神仙正在吃斋饭。你可能证明我这说法不对?” 方以智愣了一愣,倒是他身边的顾横波,听到“肥头大耳,鼻子老长,手持九齿钉耙的神仙”忍不住一下子笑出声来了。 “想不到大木你如此诙谐。”顾横波笑道。 这时候方以智也明白过来了,只是他却也皱起了眉头,说道:“大木所言可证伪,我已经明白了,这云里有没有猪八戒,却是我等谁都没办法飞上去看看。大木说看到了,我等却没看到,却也无法因为我等没看到,就说这话是假的,也不能说就是真的。这就是不能证伪。” “不错,方兄说得很是。”郑森道,“其实天下间神鬼之事,大多都是如此。无法证实,也无法证伪。故而夫子对于鬼神之事敬而远之。” “你这一点说得不错。”方以智说,“只是你这样一说,那一切可意会不可言传的东西岂不都成了虚妄了?” 郑森知道方以智皱眉的原因了,因为人生和艺术中的确是有很多的可意会不可言传的东西的,如果把它们都否定了,那肯定是有问题的。 郑森听了,回答说:“方兄错了,不可证伪的东西并不一定就不存在,只是不把它当做做学问的基础而已。比如拈花微笑,其所得可以为人生之感受,但是却不能拿来作为立论推理的基础。再比如‘心有灵犀一点通’也是如此。顿悟之道,看历史,它的存在可以证实,但不是我的道而已。” “除了可证伪,还有什么要求没有?”方以智又问道。 “还有可重复验证。”郑森回答说,“天下之事,一些其他的,我们没有注意到的东西导致的偶然很多,若是不能可重复的验证,怕是要出一大堆的守株待兔的故事了。” “这个考虑的确有理。有时候,有些事情的确是有别的我们没注意到东西导致的偶然。” “所以,我觉得如要算是格物之得的,必须能在不同的人那里,依据一定的明确的可执行的方法,反复的验证出来。否则,就不能算是格物之得。方兄你也知道,除了某些我们没有注意到的偶然,还有很多疾病或是天赋对于不同的人也能造成不同影响,比如有人的眼睛看到的颜色和我们不一样,比如有些人总能听到别人听不到的东西,看到别人看不到的东西,或者说,很可能就是幻视和幻听。这些因素都必须用这个可以反复验证来加以排除,如此才是真正的真实不虚。有了这些,我们做学问就有了一个相对坚实的基础了……” “哼,如君之法,真胶柱鼓瑟!”罗光德总算反应了过来,冒出了这样一句,将正在滔滔不绝的讲话的郑森的话打断了。 郑森的花被打断了,却并不恼怒,也并不回答他,只是转身向方以智笑道:“此亦不可证伪之例。” 方以智听了这话倒也罢了,只是旁边的张岱却不是个能管得住自己的人物,听了这个回答,忍不住便大笑了起来道:“绝妙,绝妙,果然如此!大木真是妙人!” 罗光德听了顿时脸上红一阵青一阵的说不出话来。 “除此之外,还有一点。”郑森又道,“却也和罗先生所言有关。那就是自格物得知识后如何处理知识。诸君,格物若仆之法,所得多半零碎,东鳞西爪,不成片段。便如满地的石头砖块,虽然实在,却不是房子,住不了人,当不得用场。需得将它们搭建起来,才能有用。” 听到这里,顾绛却来了兴趣,便道:“这架构之法,大木也有心得吗?” 郑森笑道:“有之。架构之法,法门众多,一如佛门所谓成佛的四万八千法门,不可尽数。至于某之法,谓之数学加因明。顾兄,你看数学,从最为基本的一加一等于二出发,逐步推演,到后面颇有极为复杂之处。而一一可证伪,可重复验证。若因明亦是如此。格物所得之知识当以类似数学与因明的方式步步推导,而得新知,而所得新知,有需要与实践中检验,可证伪,可反复论证,方才能放心的把它作为下一步推导的基础。而不能随意用比喻来代替推算。比喻之法,只能用以说明,不可用于证明。” 顾绛又忙问道:“何谓说明,何谓证明?” 郑森立刻答道:“说明是用来说明白某事物是什么样子的,而证明,是由已知条件推导出未知。比如方才罗先生批评小子胶柱鼓瑟。大概是说小子之学,不够灵动,其状态与胶柱鼓瑟相似。此说明也。若小子先前与方兄谈三角之学,自已知条件而推导出正弦曲线及其算式,则是证明。得到新知,只能用证明之法,传授新知,可以用说明之法。学者于此,不可不察。否则,误将比喻之法用以证明,立论的基础便不牢靠了。” “像你这样一点点来,怕是等到真的有点知识了,人都要老死了吧?”罗光德又忍不住说道。 “一人之力有限,众人之力如何?”郑森道,“若只有一人,自然慢得很,若是合众人之力,得基础知识,复合众人之智慧,推导新知且验证之,有哪里会慢?却郑森的办法虽然看似笨拙,但却有一个天大好处,可以抵消掉这个问题。” “什么好处?”罗光德问道。 “便于传承。”郑森笑道,“顿悟之法,若要传承,何其困难?若我之法,下一代在上一代的基础上继续格物,继续推导,所得自然远超前人,是以学者代代皆有所得,皆有贡献,学问之道传承积累,都要方便得多。有朝一日,若有大贤出,与此等基础之上,便是出现飞跃,也未可知。这就是某的方法的天大好处。嗯,李姑娘,刚才我说方兄研究的数学以及其他你所说的杂学,其实并非不务正业的杂学,而是最为根本,最为基础的学问,你看我的说法可有道理?” 郑森突然抛开罗光德,和李香君谈起话来了。 李香君摇了摇头道:“我一下子听到这么多,完全没想明白。我不知道,这样深奥的问题,也不是我一个小女子能乱说的。” “什么想不明白,这就是妖言惑众而已。我复社集会,安能容得下这等妖言!”罗光德本来就很不满了,又见郑森抛下他不理,却和一个妓.女说起来,越发的不满了,便如此怒喝道。一边说,还一边抡起手里的折扇,朝着郑森扑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