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君的金手指》 第一章 家无余粮 初秋夜渐长,微风习习,甚是清凉。 江南道鄮县仙人山脚下的小村落里除了月色几乎没有灯火,大片农田安静地包围着村庄,唯东边村尽头的一户农家还亮着微弱的烛火,在夜色中摇摇晃晃。 村落名为苏家村,概因大部分的村民都是苏氏一族,仅寥寥几户外姓人家。 透过朦胧的月色隐约可见苏家村东头那户点着烛火的人家影影绰绰,有声音渐渐传来。 从敞开的门户里望进去,只见一个四五十岁的农家汉子佝偻着身体,蹲在门槛上嗒嗒抽着烟卷,烟雾缭绕中,只听他低沉地道:“刘道长,辛苦你走一趟了。大郎,你去送送刘道长。”原来此人正是屋主苏老头。 “嗯。” “孩子怕是已不中用了,你们早做打算。”一位道士模样的老者摇摇头,提着药箱跨出门槛。 这苏家小子从小就体弱多病,几乎是靠药养着的。今年才入秋,不过稍受了些风霜,就饮食难进,病势汹汹,大有不胜之态。如今发过几次昏,已然病入膏肓,神仙难救。 苏老头一家并不富裕,能一直养着这个药罐子不放弃,连人参片都舍得用上,也算是重情重义之家了。 如今这世道,几乎家家都有夭折的孩子,别说破落农户,就是衣锦富贵之乡天材地宝地填着,要养大个孩子也不容易。因此很多小儿要一直养到六七岁上,才算是立住,能取名入族谱了。 “唉……”长长一声叹息传出,并没有声音继续,只听到老道士渐行渐远的脚步声。又过了好一会儿,苏老头垂头丧气地道:“别矗在这了,都散了,今晚我们老两口守着小木宝。” “阿爹,还是我来,我年轻熬得住。” “不必说了,各回各房睡觉去,当初是我把你们小弟抱回来的,万一……也是我陪着他。” 屋里气氛一时有些凝重。苏老头蹲久了起身,血脉不行,一个踉跄差点跌倒,苏大郎慌忙上前扶住,还未来得及开口,苏老头已然一摆手,冲进内室去了。 此时的小儿苏木,已经移床易箦,苏老头见了不禁失声,他的娘子秦氏瞪他一眼,“过来坐着送小木宝最后一程,别做出这幅样子来,让他也走得安心些。” 苏老头方忍住了上前,见苏木脸色烧得通红,睫毛微颤,沉睡于枕上。苏老头探手摸了摸他的额头,火一般的烫,心里越发的沉重。 “要不我们把他放温水里降降温试试。” “也好。” 把苏木剥得赤条条地放进温水里,只留个脑袋在水面,苏老头有点怀疑地问:“这样能管用吗?”说完又自问自答,“反正都这样了,死马当活马医。” 谁知话音还没落,苏木身体一沉,似泥鳅般从苏大郎的手臂上滑过,连脑袋都埋进了水里。 屋里三人大惊,纷纷伸手去抢,却不想小小一团人儿,此时重若千金,一时竟谁也拉不起来。 “这是怎么了?这是怎么了?”苏老头急得面红耳赤,拼命扯着小人儿。 却在这时,沉在水里的苏木忽然全身泛起蓝光,这光芒虽盛却不刺眼,隔着水色荡漾开来,如皓月般把屋里的烛火都映得黯淡无光。 苏老头、苏大郎及秦氏被突如其来的一幕惊得目瞪口呆,看着水里的一团小人光影,三人面面相觑,一时不知道该做何反应。 “小弟……”又过了一会,苏大郎刚张了嘴要说话,却被秦氏一把捂住,“老头子,去把房门关紧,大郎,你拿这竹板挡住窗户。快点,别傻愣着,不能让这光透出屋外去。” 秦氏反应过来后当机立断地下了命令,苏家父子已经傻了,只能听命行事。 此时的苏木却是另一番感受,他之前烧得昏昏沉沉,连呼吸都十分困难,但一入浴桶,就好像鱼入了水一般,顿时活了过来,空气从四面八方灌入身体,再也没有喘不上气的感觉了,因此他忍不住就把脑袋也缩进了水里。 温水暖暖地包围着他,水里安静又舒服,那种感觉十分熟悉和亲切,就好像很久以前他一直这样生活一样。 此刻待在水里的苏木浑身病痛全消,是他来到这世上的三年多里最轻松的一刻,仿佛一瞬间打通了任督二脉,一股精纯之气从五脏六腑冒出来,舒服地他呻吟出声,没过多久他陷入了香甜的睡眠之中。 …… …… “嘭”地一声重物坠地声从房里传来,苏老头闻声跑进屋内,登时被惊得目瞪口呆。 只见原本结结实实的木床塌了一块,床板被褥掉在了地上,场面一片狼藉。而在被褥破床中间,正有一个白白嫩嫩的小孩抬起头来,揉了揉眼睛,睡眼朦胧地与苏老头面面相觑,完全不知道自己又闯祸了。 “我的娘咧,小叔把床蹬塌啦!”紧跟着苏老头跑进来的苏大郎的大儿子苏大头扯着嗓子怪叫一声,冲出房门向阿奶汇报去了。 这是苏木病好后的第三天。 这三天,他坐坏了一张坐塌、拍碎了一扇门、捏破了一个碗,现在又在睡梦中蹬踏了一张简易木床。 这是要破家的节奏啊,苏大郎的继室赵氏看到又一样东西毁了,简直心痛如绞。但她在这个家没什么话语权,她是因为无子才与前夫和离,后经媒人介绍说给了苏大郎这个死了原配又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的鳏夫。 这个鳏夫没有子嗣压力,所以对她不能生育并不在意。 像她这种娘家嫌弃,夫家又没有子嗣傍身的女子,除了顺从,还能有什么办法呢,能混一口稀饭吃,就谢天谢地了。 因此哪怕看不惯家里偏宠小叔子也不敢说出口,只是心里嘀咕。 秦氏和苏老头也很愁,虽然他们有心理准备,但实在是没想到这小儿子恢复成大力士后会出现控制不住力道的情况。他们两口子今年都是四十岁,说老其实也没多老。 这江南的太平日子也不过才五年时间。国朝建立之初,疆土只限于关中和河东一带,各地割据势力犹存,建国七年才灭了辅公祏,平定江南。 也是在这场平定战中,苏老头家十五岁的二郎和十四岁的三郎被辅公祏抓去当了壮丁,生死未卜,未留下一子半女。若非当天苏老头及苏大郎躲在山林逃过一劫,连这两人也保不住。 这之后江南太平,但由于战乱男丁锐减,全国人口不足千万,天下10道无不地广人稀,朝廷遂颁布了均田令。 具体规定为:丁及男年十八以上者,人一顷,其八十亩为口分,二十亩为永业;老及笃疾、废疾者,人四十亩,寡妻妾三十亩,当户者增二十亩,皆以二十亩为永业,其余为口分。 只是这道命令到江南道时早已打了折扣。 当时的苏家村剩下三十来户,苏老头和苏大郎赶上时候吃到了均田令红利。虽打了折扣,两人仍共计分到一顷的均田。只是这一顷田地,有80亩是荒田,算是口分田,还需开荒,且在苏老头和苏大郎去世后,朝廷要收回。 即便如此,也是土地。 地里刨食的农户,虽说地不少,但有20亩必须种桑和麻,且土地产量低下,看天吃饭,亩产不过15石罢了。又因肥力问题,一半春种,一半夏种,交替休耕,如此一年到头缴了赋税后积粮并无多少。 这些年因为给苏木看病又花费许多,他们家早已掏空了。 苏家当家人苏老头,族谱上的名字是苏智鱼,秦氏乃是他的发妻,两人共孕育四子三女。二儿子和三儿子当年战乱时都被抓了壮丁,三个女儿则皆已出嫁,家里还剩大儿子、四儿子以及苏木。 苏木排行最小,但并非两人亲生,是三年前两人从仙人山抱回来的。不过他们对外宣称老四老五为双生子,因为双生子一起不好养,老五从小寄养在外。至于族人信不信,他们也不管,只要老族长接受了这个说法就行。 老族长也没追究什么,他们又不是门阀大族,讲究血脉正统,只要苏老头自己认儿子,他就不管。这些年战乱,族人出逃各地,没灭族就不错了。何况苏木一直体弱多病,能不能养到上族谱,这谁也不知道。 且看苏老头和秦氏两人对小儿子的偏爱,一个药罐子当成了宝,要说不是亲生的,族人们也不太信啊。便是亲儿子,有些人家也未必愿意花这么多钱养着,兵荒马乱、缺衣少粮的年代,比起自己的性命,孩子都不算什么了。 秦氏看着苏老头和苏大郎两父子搬着石头去给小儿子垒床,转头跟儿媳说道:“家里没钱了,下顿开始就不做干的了,做稀饭。大郎媳妇,以后米少放点。” 赵氏低头应下:“那小郎的鸡蛋还要准备吗?” 秦氏叹了口气道:“这是省不了的。” 这一年干旱得厉害,眼瞧着地里的收成是好不了,再不勒紧裤腰带,过冬的日子就不敢想象。 第二章 下湖摸鱼 晚饭的时候,果然都是稀饭了。苏老头动了第一筷之后,苏家人才开始动筷。虽然是农户,但也是典型的封建大家长制规矩。 这里的人每天早晚两顿,如果是农忙时,下地干活的人能吃到混着杂粮的干饭,而闲时就只能都喝稀了。 不过这其中也有区别,每个人的份例都由秦氏安排,男人和主劳力除了稀饭外还有一张薄饼,而女人和小孩则只有稀饭和半张薄饼。 苏木是一直享受的最好待遇,他每天的伙食都会比别人多一份鸡蛋,今天亦然。他碗里的米明显比旁人都要多,而且在他的面前还摆放着一份炒鸡蛋。 苏老头和秦氏一直强调,苏木体弱多病需要多进补,否则他生病了,喝药的钱比起饭菜更贵。因此家里其他四个小的对于苏木的特殊化并没有意见,何况苏木虽然体弱多病,常常喝药花掉家里好多钱,但他也经常会捉鱼给大家加餐。 苏木捉鱼的本事是与生俱来的,他如果想要吃鱼,只要去河水里一捞就能有收获,就好像是鱼自动撞进他手里让他捉的一样。 但苏老头和秦氏因为怕他沾水着凉生病,不许他经常去河边,所以他也只是偶尔馋了才会去一次。 “阿娘,我身体现在感觉特别棒,不用再吃蛋啦!”苏木吃了三年的蛋,对蛋很有些嫌弃,伸着小手把面前的炒鸡蛋推到了桌子中央。 秦氏伸筷要帮他夹:“小木宝乖,吃了蛋身体才会更好。” 苏木赶紧伸出小手盖住木碗:“给侄儿侄女还有四兄吃。” 七岁的大头、五岁的丫丫、四岁的二狗以及苏木名义上的同胞哥哥四岁半的铁蛋,闻言都亮起了眼睛。他们几个想吃个鸡蛋可不太容易,家里条件困难,平时养的鸡蛋除了留给苏木补身体之外,能有多余的都是攒着卖钱的。 不过苏木不时都会给他们分一些,而大人们基本上也会睁一只闭一只眼,毕竟都是家里的孩子。 秦氏给几个孩子一人分了一小块,剩下的全倒进了苏木的碗里。就算是只有这么一小块,几个孩子还是吃得眯起了眼睛,就像贪吃的小猫咪一样。 赵氏低垂了眼,她是家里最没份吃这种好东西的人了。 “谢谢阿奶,谢谢小叔~” “谢谢阿娘,谢谢弟弟~” 奶萌奶萌的声音在桌上此起彼伏地响起,连贫穷带来的困顿都似乎冲淡了不少。 …… …… 翌日鸡刚打鸣不久,村子里就有了动静,苏木闻声睁开眼睛,小心翼翼地爬下床,生怕把这张昨天阿爹和大兄刚给他弄好的石床也给弄塌了。 自从大病过后,苏木不仅力气变大了,还耳聪目明。夜深人静时甚至连村西头的陆瘸子磨牙的声音都听得到,加上虫鸣鸟叫、呼噜声,奇奇怪怪的木床咯吱声,吵得他脑袋都要炸了。 所以这几天他基本都没睡着,院子里一有动静,他就起来了。 今天他打算出去捉几条鱼回家改善改善伙食。家里都开始喝稀了呢,他觉得自己身为男子汉,有必要为家里做点贡献,不过这件事情不能让阿娘知道,他得悄悄地去。 农家的人一向都早起,趁着早上没有日头,苏老头、苏大郎赶着去地里干活。赵氏和秦氏一个织布,一个烧饭、打扫,等到日上三竿的时候,男人们正好回家里来一起吃早饭。 大头和丫丫虽然一个七岁一个才五岁,但农家的孩子早当家,他们也需要帮家里打猪草、捡柴火、喂养家禽。只剩三个小的是真没事做,除了苏木外,另外两个还在呼呼大睡。 苏木抓着一个小背篓贴着墙角摸出了院子,待确定秦氏的视线绝对看不到他之后,就像阵风一样跑远了。 跑出村子跑进山道后,他就没那么急迫了。这个时候的族人们大部分都在农田里干活,很少有往山上走的。就是有,他们走的也不会是这条隐蔽的小山道,所以苏木不愁自己会被人发现。 走了一段路后,苏木发现了一丛野莓,果实小小的,红红的,上面布满黑黑的小颗粒,吃起来酸酸甜甜。吃了几颗后,他开始摘剩下的成熟野莓了。数量不多,也就三十来颗的样子。 这里不是深山,附近几个村落的村民都爱上山采些野果、野菜,如果野莓是长在真正的山道边,那早就被人采光了,也就是这条道偏僻才能轮到苏木。 他把这些野莓用大叶子包了放小背篓里,然后继续往前,翻过这些山坡,就能看到仙人湖,那里才是他的目的地。仙人湖他其实只去过一次,距离他们苏家村有近十里路,还是上次大姐生三丫的时候,阿爹阿娘带着他去大姐家的路上经过时看到的,从此他就记在了心里。 村子的外边其实有河流,但今年干旱,河水近乎干涸,而且因为阿爹阿娘不准他去水边玩,所以他也只能舍近求远,跑去仙人湖了。上了山之后,他感觉耳边清净多了,虽然也能听到很多动物的叫声,但并不令人讨厌。不像在村子里鸡鸣狗叫、人声鼎沸,实在是太吵了。 他虽然人小,但脚程很快,没多少时间,就来到了仙人湖边。这也是他大病之后的变化之一,速度奇快。 仙人湖广袤无垠,风轻云淡,湖边景色秀丽。虽然今年干旱,仙人湖的水位比往年下降了非常多,但仍不掩其浩瀚。 云龙镇的各村落村民们为了一口水,每天都要走好几里——甚至十几二十里路来仙人湖挑水。 小人儿苏木当然不管这些,此时他已被这片湖水完全吸引,内心有个声音仿佛一直在蛊惑他:“到水里来呀,来呀,快活呀!”等他回过神来的时候,一只小脚差点踩水里啦! 好,那我就下去玩一玩,就玩一会儿。 苏木把全身都脱得光溜溜后,紧接着一个猛子扎进了湖里。瞬间,湖水包裹住了他,他仿佛重回了母亲的怀抱,那种感觉极其美妙。 湖中的景色比岸上更美,水是透明的,光线是朦胧的。沉到湖底后,脚下是细腻的白沙子,湖底的鲤鱼、草鱼快活地在他身边钻来钻去,他走动时带起的水藻沉积物则成了鱼群们的美食。 走了几步后,他就开始学着鱼的模样在水里游了起来,不知不觉游到深水处,虽然光线几乎没了,但他视力极佳,仍能看得一清二楚。深水湖底小鱼小虾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体长起码有三四尺的大草鱼、大鲤鱼,甚至是大黑鱼,都快跟他人一样长了。 尤其是大黑鱼,它们姿态凶猛、攻击迅捷,简直就像是湖底的鱼霸王。大鲤鱼们冲击着水藻,咔嚓咔嚓地大快朵颐,苏木竟然能感觉到它们欢快的情绪,他感觉有趣极了。 仅仅只是在这一片湖区游了游,苏木就看到了近百种各式各样的鱼,大部分他都不认识,但是这并不妨碍他开心。很神奇的是,这里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虾米吃水草,但它们都对苏木视若无睹,仿佛苏木是流水的一部分。 第三章 呔,女妖怪! 在湖底转了半个多时辰后,苏木忽然遇到了一股怪怪的意识。 “你是谁?”那股意识率先发问,“湖底的精灵吗?” “我是小苏木啊,你是谁?为什么我看不见你,但是我能感觉到你。” “我是林三,我在钓鱼呢。” 苏木顺着这股意识游出了湖面,一眼就看到了湖中央的小木筏上坐着一个粉雕玉琢的小孩,手里拿着跟钓竿。 那小孩头上扎了一个小揪揪,丝绸外衫松松垮垮地穿在身上,显然不是个循规蹈矩的贵族。 两个人一个在湖里,一个在木筏上,遥遥相望。 片刻后,苏木沉入水中朝着木筏游了过去,至相距数米时停了下来,冒出水面:“你是浮云山庄的人?” 附近几个村,家家都穷得差不多,便是有那小地主,也穿不起这等绫罗绸缎,也就浮云山庄的人才有可能了。苏木听村里族兄说起过,浮云山庄里连婢女都穿绫罗绸缎。 每年秋收后,地里没什么农活了,族人们便会外出打点零工补贴家用。浮云山庄就是他们做短工的好去处之一,因此村里也有不少关于山庄的传言。 林三此时也不钓鱼了,好心情地回:“不错。你呢?是哪家的小孩子?还是这湖里的精怪?” 已经连续两次被说是精怪,苏木不开心了,伸手抓住钓竿一拉,把木筏上毫无准备的林三也给拉进水里了,他哈哈大笑起来:“这下你也是湖里的精怪。呔!女妖怪!” 林三呛了一口水,扑腾出水面,一只手扶着木筏,一只手一抹脸蛋,气呼呼道:“你竟然偷袭!你这人忒不讲武德!” 其实林三虽然年仅5岁,但他3岁就开始习武,寻常的小孩儿根本不是他对手,也就苏木这个大力怪才让他吃了亏。 “还有,我不是女的!” 苏木歪了歪头,对他说的话有点怀疑,但很快就放下了这丝疑虑,开始朝他泼水嬉闹:“略略略,是你先说我的。” “呀!还敢惹我,看招!”林三双手扶着木筏,双脚拼命在水里敲出水花,朝着苏木劈头盖脸打了过去。 两个人于是在水里闹了起来,只是林三哪能是苏木的对手。只见苏木钻入水里抓住林三的脚不管三七二十一就往水底下拖,林三的三脚猫武功招数在水里根本不管用,眼看着就要憋不住气了。 苏木又松开了手,看着对方蹬着脚快速浮出水面换气,然后一骨碌爬上了木筏。 苏木在水里看着他:“你下来啊。” 林三一屁股坐在木筏上:“你上来啊。” “你为什么能在水里跟我讲话?” “你为什么在水里都不用换气?” 双方都对对方十分好奇,但打了一架后,谁也不愿意先回答对方。 苏木歪着头看他,不明白为什么对方在水里一副要断气的模样,他来到世上的时间还短,又没有人教过他这方面的事,因此竟然还不知道正常人根本不能在水中呼吸。他只当自己可以,别人必然也可以。 倒是林三观察入微,很快就发现对方脖子上挂着一块质地十分古怪的吊坠。他不由摸了摸自己腰间的玉佩,难道对方跟自己一样吗?因为捡了一块玉石所以发生了奇奇怪怪的事? 林三名一诺,是江南顶级门阀林阀长房独子,他自出生起就没见过父亲,家里排行第三,因此都称他三郎或林三。他母亲子嗣一向艰难,25岁才生了一个女儿,他父亲又没有妾室,因此一直到30岁才有的他。 他刚出生不到三个月,其父就在一次战役中中了毒箭,因伤口化脓,不治而亡。 他们林阀煮东海之水为盐,以致富,自大汉朝起便是世家大族,因天高皇帝远,历经朝代更迭而不倒。隋末军阀混战期,其祖父林紫英因避不开乱世,也曾参与天下之争。当时林阀支持过杜伏威,后者却最终投靠了李阀,而被林紫英厌弃,从此分道扬镳。 即便当时李阀的声势与日俱增,林紫英也明知不可为而为,只因他的才情志气不允许他屈服于胡化的北方人统治之下。他始终觉得民族融合非一朝一夕之事,欲让百姓有安乐日子,非坚持纯汉统不可。 所以他联合谢阀起兵北上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只可惜气运没站在他们这一边,他最骄傲的儿子,也是林阀最优秀的继承人林无缺竟然会是死于一支无名毒箭。两兵交战之中,射出这支决定了历史拐点的毒箭之人,居然只是一个无名小卒。 这怎么能不算是天注定呢?林无缺死后,大宗师徐阳退出江湖,谢阀与林阀的联合瓦解,林紫英徒叹奈何,遂接受了李唐的册封,当了娘希匹的卫国公。 林阀归顺李唐后,辅公佑一系自然也成了秋后蚂蚱,很快被灭。 天下太平的日子没过两年,林紫英便抱憾而终,林母谢玉致就带着林一诺来这边的浮云山庄过了。 也是在那年,林一诺带着仆从在仙人山间玩耍时捡到一块漂亮的天蓝色玉石,把玩了两日。 从此不知怎么回事,离了玉石就会头晕目眩,连路都走不了。谢玉致于是命人将之雕琢成一块玉佩,让他时刻戴着,剩余的石料也收在锦囊里压在他柜子的最下面。 这之后他一直无事,直到半年前,忽然发现自己的意识竟能离体而出,进入一切水域,此后他就爱上了钓鱼。 林一诺瞧着苏木的模样,又将意识进入水里跟苏木交流:“我问一句,你问一句,我们互问互答,怎么样?” “好,你先回答我。”苏木同意了。他忽然发现自己不用开口,就能跟对方交流,就像之前在湖底一样。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意识可以离体入水,可能我练武练出了精神力。” 苏木看着对方一副软萌的模样,有点不太相信他会武功。他们族里略有武力,可以上山打猎的族叔那可都是人高马大,胳膊比他腿还粗的。眼前这个细皮嫩肉长得跟女娃儿一般模样的,真能练武? “你呢,为什么在水里都可以不换气呢?你在水里不闷气吗?” “在水里和在岸上有什么不一样吗?”苏木自己也很奇怪,“我今天第一次到湖里玩呢,不知道怎么回事。” 林一诺摸了摸下巴,人小鬼大地感叹了一句:“世界之大,无奇不有。阿嚏!”说完后,打了个喷嚏。 湿透的衣服贴身穿着,哪怕现在是初秋,天还是热的,也不太舒服。 “我要走了,弄得一身湿,得回去换衣服。你下午还来玩吗?”林一诺用意识操控着水流,缓缓推着木筏往岸边滑去。 “不知道,看我阿娘的心情。”苏木感觉游得有点累了,把头沉入水里,召唤了一条湖底的大黑鱼,把它当坐骑,骑着往湖的另一边去。 爬上岸的时候,他随手捞了六条一尺来长的黑鱼,还捞了一些水晶虾,十条黑斑鳅,用荷叶包着,都放进小背篓里,准备带回家。 “喂——我每天早上都会来这里玩,你有空就来找我玩啊!”对岸的林一诺发现苏木爬上岸后,他就没办法用意识跟对方讲话了,于是双手握成喇叭状,放在嘴边对着他喊话。 “好哒——”苏木扭头回了一句,“我能出来的话就会来的。” 第四章 改善伙食 回去的山路上,苏木还遇到了两只肥肥的山鸡、一只傻傻的灰兔,苏木招招手,它们就跟着走了,一人三动物排成排往村里去。 苏木自小对动物有与生俱来的吸引力,村里的猫狗见到他会自觉露出白肚皮,村里唯一的一头族长大爷家的老黄牛见了苏木比见了族长还亲。 进村的时候,好多孩子跟来凑热闹。 “哇,山鸡!” “还有肥兔子!” “木宝,你早上进山了?”孩子们想去抓山鸡,却差点被啄了手,想去抓兔子,又差点被蹬鼻子上。 “嗯啊。”苏木得意地扬起小脑袋。 “你不怕你阿娘打你。”一个不和谐的声音响起,这是隔壁三婶家的孙子,是个拖着鼻涕泡的五岁小豆丁。 “……”苏木的笑容顿时僵了,他都忘了早上是偷跑出去的了。他一把抱起小兔子和山鸡,也不管小伙伴们了,飞跑着就回家了。后面跟着一串小跟班,都去他家看热闹。 一进院子就先撞见了四兄铁蛋,铁蛋看到他左手抓着一只兔子,右手提着两只山鸡,兴奋地拍手朝厨房狂奔:“阿娘,阿娘,小弟抱了山鸡和兔子回来!” 苏大朗家的大头、丫丫和二狗则开始赶院子里的小伙伴,不让他们看自己家的热闹——主要是他们觉得小叔偷摸去了山里,肯定要挨阿奶的打,所以不能给人看见,丢份!小叔会生气的! 秦氏听到动静出来看,苏木正低垂着圆圆的脑袋,时不时地抬头瞟一眼她的脸色。在里屋织布的赵氏也听到了动静,抬头瞟了一眼院子里的苏木,第一时间就被他手上的小东西吸引住了,忍不住露出笑容。 跟秦氏的担心不一样,她是非常希望小叔子能经常上山下河,带些东西回家改善伙食的。最初发现家里的家禽都对小叔子很亲善时,她心里还嘀咕了几句,但时日一久,也习惯了。 她有娘家等于没有,除了必不可少的节日外基本不走动,加上也被林大郎吩咐过不许把苏木的事往外说,因此除了他们一家外,旁人倒也不晓得苏木的异常之处。 只是这个小叔子虽有亲善动物的本领,但身体太差,动不动就病倒,看病钱可贵得很,这也是件头疼事。 “你呀,太调皮了。”今天的秦氏一反常态地没有骂人,“东西拿进来。” 苏木顿时阳光灿烂起来,高兴地提着东西进厨房:“阿娘,我捉了鸡和兔子,我还摸了鱼虾!” “好!我的小木宝长大了。”秦氏爱怜地摸了摸他的小脑袋,夸奖了一句。 其实自从那天苏木入水发生了诡异的一幕后,知道内情的秦氏、苏老头就不以常人待之了。 想当初,这小家伙不过一个婴儿模样,就举起了千斤大树,这一幕给他们造成的冲击可是极其巨大的。只是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小家伙变得体弱多病了起来,但他们一心报恩,也没嫌弃他。 苏大郎对此是半知不解的,但他向来口风紧,对于小弟的来历,连枕边人赵氏都没透露过。 “哇,好漂亮的虾啊,透明的。”二狗看着荷叶里包着的虾,馋得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好多鱼啊,一条、两条、三条……”苏四郎铁蛋掰着手指数数。 “还有这些是泥鳅吗?又像又不像。”丫丫也是围在旁边看。 秦氏把六条鱼和十条黑斑鳅养在了水缸里,山鸡被暂时放到了鸡圈,灰兔关进了笼子,水晶虾则拿了一部分准备先烧了。 “阿娘,你吃吃看这个,酸酸甜甜的。”苏木拿起一颗野莓塞到秦氏的嘴巴里。 “嗯,好吃。”秦氏吃了一颗就不吃了,“这就当零嘴,你们几个小的分了。” “喔,太好了!”铁蛋高兴地喊了一声,忙不迭伸手去抓。 “侄儿侄女,你们吃,我不吃,我在山上吃过了。”苏木大方地一摆手,看着另外四个小萝卜头抢食。 “小叔你好厉害,每次去河边都能捞到鱼,每回去山里总能带回小兔子。”二狗的眼里全是星星眼,他一直觉得小叔天下第一厉害,四堂叔家的猎狗看到他一声都不吭,只会晃尾巴。 “小侄儿真乖。”苏木人小鬼大地摸了摸二狗的头。 “好了,你们去外面玩一会,别都挤在这了,等你们阿爷和阿爹回来我们就开饭。” …… …… 早饭的时候桌上多了一盆水晶虾。因为有水晶虾,今天的鸡蛋就没煮。 “这是木宝早上在河里摸来的,算是加餐了,大家都吃。” “阿娘,我现在长大了,以后还能去山上玩吗?”苏木赶紧抓紧机会问。 秦氏和苏老头交换了一个眼神,说道:“行,别玩得太疯就好,不要老玩水,着凉生病了可是又要吃苦药的。” 苏木一想到黑乎乎苦兮兮的药汁,顿时就皱了眉头:“不会不会。” 自打遇到苏木起,他们心里就把苏木当成了山里的小精灵,因此他受小动物们的喜欢,他们也不觉得奇怪。只是这个秘密,他们是永远都不会对外人说的了。 这三年他们把苏木养在身边,一次次把对方从鬼门关拉回来,感情早已跟亲子无异。 苏大郎看着水晶虾问道:“小弟,你今天去哪了,不会是去仙人湖那里?” “对呀,就是去那里。”苏木直接承认了,既然秦氏都没有责怪他,大兄他可不怕。 苏大郎笑道:“你是天生的猎手,别人狩猎靠弓箭陷阱,你就招招手。” 秦氏白了苏大郎一眼:“瞎说什么。” 苏大郎赶紧咬了一口饼,堵住了嘴。 秦氏把水晶虾给每个人的碗里都分了分,然后剩最多的连盆放苏木的面前:“今天小木宝最辛苦,这是你抓回来的,多吃点。” “阿娘,晚上不要忘了烧鸡汤啊!”苏四郎铁蛋开口,他心里就惦记着那两只肥肥的山鸡。 “吃你的虾,有虾吃就不错了。”虽然山鸡是多出来的,但如今家里条件困难,两只山鸡正好可以留到下个月秋收农忙的时候补身体吃,现在吃了算怎么回事,所以秦氏是绝对不会同意的。 铁蛋对着苏木挤了挤眼睛,这是怂恿他再去山上抓山鸡呢。反正现在阿娘对小弟的禁足令解了,大兄说的没错,小弟就是天生的猎手啊。 第五章 湖底奇珍 晨曦微露,苏木背上自己的小背篓,又一次出发往仙人湖去了。 迎风跑起来的时候,连树影都是虚化的,好像在不断倒退一般。这种奔跑的感觉好极了,像飞一样,苏木快乐地叫了出来。如小豹子一般的速度令他很快就跑到了昨天的位置,那位林三也在了,跟昨天一样,坐在木筏上垂钓。 看到苏木过来,他招了招手:“快来!有件好玩的东西。” 苏木三两下把衣服脱了,一个猛子扎入水里,跟着林三的意识往湖底某处游去。鲤鱼、黑鱼、七彩鲑鱼在他的身边游来游去,似乎是想和他嬉戏,又好像根本没注意到他。 没一会,他就看到了一个湖底被水草掩盖住的大洞,他有些好奇,但并没有马上钻进去。 “你去看过了吗?里面是什么?” “看过了,一个奇形怪状的东西,从来没见过,但看起来没什么危险性。只是过分沉重,我的意识根本拖不动它。” 林三人在木筏上,但意识是可以随意进入以他本体为中心方圆百米的任何水域的,这个湖底坍塌的深洞显然也在范围之内。 “那我去看看。”说完,苏木就拨开水草钻进了洞内。 只一眼,他就心头一悸。 眼前的东西呈碟状,直径足有一丈来长,两边薄,中间有一圈圆圆的凸起,蓝灰色的外壳上带着极微弱的光芒,那感觉就像是快没气息的萤火虫一样。实在是既古怪,又神奇。 灰碟的位置是嵌在洞的中央,周围都是淤泥。 林一诺知道,此洞距离湖面起码有二十丈,基本没有通过人力把它打捞上来的可能。因为除了苏木之外,没有人能潜入这么深的湖底,哪怕是专业的采珠人恐怕也不行。 所以他一发现这东西,就喊苏木过来看了。 对他来说,苏木是他的同类,他们俩都是异于常人的存在,有可以共同分享的秘密。 林一诺道:“你说这是什么东西?太奇怪了,我从来没见过这种材料,既不像铁也不像铜,倒有点像钢,但又不太一样。” 苏木比林一诺的见识要少多了,他自来到这里,就生活在农家,前几年还三天两头的生病,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邻村的大姐家。连林一诺这个林阀嫡系子弟都不知道的东西,他哪会清楚呢? 苏木确定自己长这么大,从来没见过类似的东西,可不知为何,他就是对它有种很熟悉的感觉。 “让我仔细瞧瞧。”苏木微微拨了拨水,游到灰碟的旁边,他伸出小手摸了摸。 忽然,眼前的灰碟光芒大盛,他胸前的吊坠一瞬间爆发出惊人的热量,周围的水全沸腾了起来。 苏木的脸都被烫得有点扭曲,水面木筏上的林一诺则仿佛受到了重击一般,意识受创,直接晕了过去。 苏木震惊了,但他傻大胆,仍然不觉害怕。 胸前吊坠一闪,就消失了,而眼前的灰碟却慢慢打开了一个口子,神奇的是,灰碟的周围仿佛围着一圈看不见的避水罩似的,周围的湖水淤泥根本没法进入碟体。 苏木试探性地往前一游,居然毫无阻拦地进入了里面。 甫一入内,他就不再是游水的状态,直接脚踩在了上面。他四下打量了一下,灰碟里面也跟外面一样泛着弱光。不一会儿后,这光芒就越来越盛,苏木已能借着光芒看清里面的所有东西了。 他没办法用语言来形容眼前所见,实在是一切都超出了他的认知,是他小小的人生中,从来没有见到过、听说过的东西。 他想了想,走出了灰碟,飞速游到了湖面,爬上了林一诺的木筏。远处岸边的林子似乎有人影闪了一下,又退回去了。 林一诺此时从表面看就像是睡着了一般,长长的睫毛盖在下眼睑上,白白嫩嫩的脸肉乎乎的,嘴巴像吃了樱桃一样红彤彤的。所以苏木一开始才以为他是女孩子,实在是因为看着怪好看的。 苏木推了推他的肩膀,喊道:“你快醒醒,三郎,林三郎?” 见喊不醒,苏木伸出小手捞了些水,直接泼在他的脸上,大约泼了四五次还不醒之后,苏木就拿小手指捏他的脸。他的力气现在是很可怕的,因此一捏之下就把林一诺“嘶”地一声痛醒了。 “谁在偷袭!”他嘴里嚷了一句,随即睁开了眼睛,一时反应不过来,呆呆地看着苏木,似乎不认得他了。 “你怎么了?没事?”苏木的声音仿佛从很远的地方传过来的一样,在他耳朵里摇摇晃晃的。 “啊!”足有好一会儿后,他猛地坐了起来,摸了摸自己火辣辣的脸,又伸手抓过牢牢系在腰带上的玉佩看了看,然后才对苏木道:“下面现在是个什么情况?我有点头昏脑胀的。” “我正想喊你一起去看呢,里面可古怪了,但是我看不明白,想问问你是不是见过哩。”苏木的小脸蛋红扑扑,浑身光溜溜的,他也不害羞。 在村里,他见多了夏日的傍晚被大人们剥光了赶到河里洗澡的男孩子,那时候他还怪羡慕的。但这样的事情从来没发生在他的身上就是了,爹娘总是怕他生病,从来不敢让他洗冷水澡,更不用说下河。 林一诺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对,可能是初次见他,就是他光溜溜在水里的画面,所以见怪不怪了。 林一诺苦恼的是另一件事:“可我现在脑袋很疼,意识入不了水。” “没关系,那我等你,我先在水里玩一会。”说完,苏木又转身往水里一扎,整个人进入湖里,被水包裹住全身后,他快活得像鱼儿一样。 湖里的风光美得紧,有各种各样的水生物,而且他能感受到它们的情绪,有害怕的、有激动的、有得意的,还有愉快的。跟这些鱼虾一起在水里玩耍,也是件十分有趣的事情。 累了他就骑着大黑鱼,自己不动。当然,也不是所有的大黑鱼都乐意被他骑的,有些大黑鱼会上下翻腾,把他甩下身。这个时候,他也不执着,换一条坐骑就是了。仙人湖那么大那么深的水域,大鱼多的是。 也不知道玩了多久,他又在水里感受到了林三的意识。 “你恢复好了?” “嗯,是的,我们再去湖底看看。” “好的。” 两人很快又来到湖底灰碟的位置,苏木这次直接就进入了里面,林一诺啧啧称奇:“真的太神奇了,这到底是什么地方?龙宫吗?若说是龙宫,这地方又太小,若不是龙宫,可居然能在湖底避水。” “你看这里这面铜镜不像铜镜,铁又不像铁的东西,不知道上面的这些凸起是干嘛的。”苏木一边说,一边随手东摸摸,西按按。 也不知道他按到了什么机关,碟体内忽然一阵颤动,紧接着他就消失在了原地,出现在一片灰蒙蒙的地方。 第六章 飞碟精灵 “林三,你在哪?”苏木站在原地呼喊。 “我就在你身边,除了你,我什么都感觉不到,好奇怪,我感觉快要冷死了,你呢?这里是哪里?”林三的声音在他的心里响起。 “这里是一片很灰暗很灰暗的地方,我只能看见身前一丈,再远的地方就是雾蒙蒙的。”苏木在灰暗中四处走动,这片空间可比刚才的碟体内部大得多了,从感官上来说,简直一望无垠。 没走多远,他忽然发现地上堆了一些亮闪闪的东西,他蹲下来随手一捞,顿时惊呼出声。 “怎么了?你没事。”什么都“看”不见的林一诺心里一颤,这种黑暗是很吓人的,而且关键是,他现在意识退不出去,仿佛被这个空间锁住了。 “没事,我好像发现了宝藏了!这里好多红的蓝的黄的宝石啊!”苏木虽然从来没亲眼见过宝石,但他听族人说起过啊,“二族叔说过,你们山庄里的夫人们头上、耳朵上、脖颈上就戴这种东西。” “……”林一诺无语,“你别一惊一乍,这种东西有什么稀奇。” 苏木老气横秋地说道:“你们富贵人家的娃儿是不会懂的,我要拿一些出去给爹娘。” 说完就蹲下开始往怀里抱宝石,这里的每一块宝石都有成人拳头大小。他人小身上又没有衣物,根本抱不了几颗,之后就是一路走,一路掉。 也不知道转悠了多久,他头都晕了,还是没摸清这个地方是哪里。他一屁股坐在地上,喊道:“这到底是什么地方?除了这些宝石,我什么也没看见。”正当他有点丧气的时候,眼前一闪,他又回到了原地。 “咦,出来了。”林一诺比他先反应过来,到了外面,他就可以看清苏木抱着的宝石了。 此时他怀里还剩了三块宝石,正好是红黄蓝三色。 林一诺说道:“你怀里的宝石,一看就是经过大师切割雕琢过的,天然的可没这个光泽。只是我长这么大,也没见过这么大的宝石,应该价值不菲。” 苏木笑嘻嘻道:“我要拿回家去,爹娘见了肯定很高兴。” 想了想,他又大方道:“是你先发现的这个灰碟,我分你一块好了。” “不用了,我也用不上。”林一诺谢绝了他的好意,继续打量周围,忽然道,“你快看左边的凹槽,再对比下你手里的宝石,大小是不是很合适?” 苏木转头看过去,果然,左边确实有三个凹槽。 “好像是挺合适……” “你把它们放进去看看。” 苏木纠结了一会,既舍不得放下宝石,又十分好奇。最终还是好奇心占了上风,他拿起三颗宝石一一对准放了下去。 片刻后,一直开着的灰碟门直接关了,整个灰碟摇晃了一下,悬浮起来。 苏木本来是感受不到的,但林三的意识在那一瞬间被弹出了灰碟,因此他就“看”到了灰碟浮在水中的一幕,震惊的半晌说不出话来。 “怎么了,你看到了什么?”苏木喊着林一诺。 林一诺的意识又挤进灰碟里面,说道:“灰碟浮起来了!看来,这三颗宝石不止是宝石。你现在有什么感觉?” 苏木沉默了一会,说道:“我感觉……好像跟这个东西合为了一体。” “这是怎么说?” “你看着。”苏木心念一动,灰碟就在水里移动了起来。 他念头转的快,灰碟就移动的快,转的慢,就移动的慢,一切仿佛都随他心意一般。 “太神奇了。”在水里围观了全程的林一诺喃喃道。 但这还不算完,紧接着,灰碟内忽然响起了一道很古怪的声音,听着不太像人类,两个小孩儿都无法形容这是什么声音。 只听这声音道:“dna检测中……虹膜检测中……符合标准……资料库打开……太阳系地球……加载中……” “???” 苏木和林一诺均一头雾水。 没过多久,那声音再次响起:“加载成功,宇宙飞碟7084号ai系统飞碟精灵为您服务。” “你……你好。”苏木不确定地开口打了招呼。 “您好!尊敬的7084号主人!恭喜您经历了空间乱流后依然活了下来。此处乃是太阳系地球文明,公元629年,文明程度极低,比另一个位面的地球文明落后一千四百年,请选择是否马上开启地球文明之旅学习?” 话音刚落,苏木的眼前的虚空中就出现两个按钮,一红一绿,他也不知道该选哪个,只是感觉红色的比较好看,就按了红色的。紧接着这声音又响起:“尊敬的7084号主人,您已关闭本系统,祝您生活愉快,我会想您的。” 接着“呜”地一声,整个灰碟又重重落到湖底,溅起一片淤泥,整片水域都被搞浑浊了。 “……”林一诺道,“你按错了,应该按绿色的那个键。” “不用你说我也知道了。”苏木吸了吸鼻子,“再试一次。” 他跟刚才一样心神沉入灰碟,果然,那道古怪的声音又响了起来:“欢迎使用飞碟精灵,我正在努力加载中,预计需要1至3分钟……” 等了一会后,那飞碟精灵似乎感受到了苏木的想法,又响了起来:“尊敬的7084号主人,我已加载完毕,您是否需要开启地球文明之旅学习?” 虚空中再次出现两个一红一绿按钮,这次苏木果断地选了绿。 紧接着灰碟内部那面铜镜不像铜镜的地方亮了起来,上面有文学、哲学、数学、化学、物理、生物、地理、天文、农业九个选项。 苏木一个字都不认识,还是林一诺在旁边解释给他听的,但林一诺对这些也是一知半解,字虽认识,组合在一起是什么意思,完全不明白。 两个人商议后,先点了文学,随即,眼前的“铜镜”上徐徐展开了一副画面,是在教识字。 这对于林一诺来说自然没什么用,但他也没吭声,因为他知道苏木需要学。 就这样,也不知道学了多久,等苏木感觉肚子咕咕叫的时候,他才回过神来,暗叫一声糟糕,赶快操控飞碟打开门,游了出去。 他一口气游到岸边,也不管身上还湿漉漉的,直接就穿上衣服,对着林一诺摆摆手:“我得赶快回去了,我爹娘肯定在找我了。” 果然,当他飞奔进村的时候,遇到了正四处寻他的家人。 他灰溜溜地跟在苏大郎的身后走进家门,秦氏生气道:“怎么出去那么久?不晓得家里人要担心吗?” “阿娘,我错了。”苏木低垂着脑袋认错。 每次但凡他乖乖认错,爹娘就总会原谅他,屡试不爽。 秦氏伸出手指点了他的脑袋一下:“以后不要玩野了不看时辰,快去吃饭,为你留着呢。” “我知道了,娘。”苏木仰头对着秦氏讨好的一笑。 第七章 白驹过隙 晚些时候,苏木把今天遇到的一切都跟秦氏说了。他还小,秦氏对于他来说,就跟天一样。他对秦氏是知无不言的,因此完全不觉得告诉她有什么问题。 秦氏听到他说的这些倒是沉默了半晌,然后欣慰地抚着他的发顶,哄了他道:“阿娘知道了,小木宝真是阿娘的好宝贝。除了阿娘,以后不要再跟旁人提起这件事,好吗?” 其实秦氏对苏木的说那些神奇的事情根本不明白,但有一点她是很肯定的,苏木并非凡人,这是她早就知道的。 只是现在的苏木还很弱小,出于直觉,她觉得要保密,因此也让苏木牢记不能告诉旁人。秘密之所以是秘密,就在于知道的人少,多一个人,就多一份泄露的危机。 苏木见秦氏一脸凝重,都不敢说浮云山庄的小东家林一诺也知道这件事情了。 苏木虽然小,但他很聪明。 秦氏的话,他自然是要听的。 这之后,他每天都抽大量的时间去仙人湖的湖底跟着飞碟精灵学习,林一诺基本上也会过来。两个人一个在木筏上,一个在水里,凭意识交流。 一直到好几年以后,苏木研究出了让飞碟破水而出、凌空飞行的办法,林一诺才开始本体直接进入飞碟。 自从林一诺进来了,没过多久,飞碟内的笔墨纸砚以及吃的喝的就变得越来越多,简直快被改造成了休闲场所。 为了这件事情,苏木吐槽了他好多次。一直在说为什么林三不早点进来呢?早点进来他就能早点享受到这腐朽的贵族大老爷生活啊! 不过虽然飞碟可以破水而出了,但为了安全起见,大部分时间两人都仍然是在水下学习。 无知者才无畏,学的东西越多,他们越明白飞碟的惊世骇俗之处,倒不敢随意显露人前了。 …… …… 一晃寒暑已过十载。 却说在一处群山环抱、绿树成荫、奇花绽放的偏僻山谷,有一澄澈如镜的平湖,湖水幽蓝,倒映着顶上朵朵白云,诗意盎然。 湖旁一丛被压扁了的青草堆上,此时正坐着位少年,少年身边不远处放一小背篓,里面盛着一些水和几条游鱼。 他的背影修长单薄,青色长袍松松垮垮地搭在身上,显出三分不羁之意,手里举着根钓竿,怡然自得地垂钓其间,整个人散发出一股从内而外的光华,绵绵不绝,仿佛与天地融为一体,不染片尘。 但少年接下来的动作却破坏此等出尘的画面,只见他从一旁的衣袖中掏出一只香瓜,也不削皮,直接就放嘴里啃了一口,一手仍握着钓竿,好不悠然。 四周只闻虫鸣鸟叫及青衣少年咀嚼香瓜的声音,平静的湖面没有半分波澜,一片安逸之态。 这少年,便是附近浮云山庄的主人,林一诺。 倏尔,湖面冒起一颗人头,一个面容俊秀的少年突兀地破水而出,扬着一张笑脸,朝着岸边的少年打了几下水。 林一诺微微侧身,避开迎面飞来的水珠,无奈摇头:“你又来这一招。” 来人正是少年模样的苏木,他六岁后就上了族谱,族名是苏瑞宸,但大家仍习惯喊他木宝、阿木、苏木。 苏木头往水里一钻,眨眼间就游到岸边,爬上来后席地而坐,很自然地抓起林一诺的袖子,从里面掏出了另一个香瓜,也是直接就上嘴啃了。 “我说你天天钓个什么劲呢?我手一招鱼就来了,你非要花那么多时间去钓。” 林一诺一双桃花眼闻言弯成弯月,原本淡漠的脸上扬起一丝笑容:“钓鱼钓的是心境啊。” 他也不问苏木是怎么找到他的,仿佛他的出现早就在他意料中一般。 “快去换下湿衣服,喏,干净衣服就在包袱里。”林一诺指了指身后不远处正在吃着鲜美青草的白马,马背上挂着一个包袱。 苏木早就习惯了到林一诺身边换衣服,这家伙总是讲究的很,出门都要带个两套备用衣服,最终大部分时间都是被他苏木享用。 虽然湿衣服穿着也不会令他感冒,但总归不舒服,苏木三两口吃完香瓜,手在湖水里随意洗了洗,就往自己身上的湿衣服上一擦,然后大摇大摆地往白马走去。 白马也认得他,见他过来拿包袱,自顾自地吃草,根本不在乎。 苏木就在白马旁边脱衣换衣,这身衣服虽是林一诺的,但因为两人身材相仿,均是八尺身高,一般胖瘦,因此大小十分合适。 林一诺的衣服全是丝质,比起苏木自家的麻布衣服可要舒服多了。 换完后,苏木把自己的湿衣服拧干了晾在树干上,然后冲着林一诺喊:“林三,前两天说的出海去玩玩,你考虑的怎么样了?” 林一诺放下钓竿,抓了抓后脑,道:“我是没问题,你呢?你爹娘放心你离开那么久吗?此去没有三年五载可回不来。” 苏木得意道:“没问题,我打算用制作白糖的方子贿赂我娘,今天正要用黄泥水淋脱色法让大家开开眼界呢。搞定了这个后,他们肯定没空管我。” 林一诺失笑:“不错的办法。” 苏木大大咧咧道:“走,跟我一起去见证奇迹。” “没兴趣。”林一诺闻言直接拒绝了。 “嘿,你这人怎么这样呢?让你踏足我们苏家村辱没了你尊贵的身份吗?这么多年喊你就没见你答应去过几次。” 林一诺沉吟了片刻,收起钓竿和竹篓,淡淡笑道:“好,既然苏少如此盛情,我也不好拂了你的意。” 说完将手指放嘴里呼啸了一声,白马狠狠薅了最后一口嫩草,才慢慢悠悠地走了过来。 苏木瞧不上白马的做派,撇了撇嘴:“这马被你养得跟你如出一辙,散漫到极点。” 林一诺哈哈笑了两声,飞身上马,并不反驳。 这匹白马原先是苏木在山涧里发现并驯服的,但他嫌马匹的速度太慢,不如他自己奔跑来得爽快,就把它送给了林一诺。 林一诺知道苏木的速度,但他不爱飞驰,只轻轻拍一下马肚,由着白马小跑着往前,苏木在前面跑一段等一段,半个时辰后,两人才来到苏家村村口。 村边的地里村民们正忙得热火朝天,但一见苏木带着林一诺出现,大家就激动地停下手里的活,纷纷招呼了起来。 苏木笑眯眯地一边点头一边往苏家祠堂方向走。 村民们对林一诺表现出尊敬是因为对方贵族的身份,而对苏木之所以也这么尊敬,则是因为苏木家的地位在村里水涨船高了啊。 原本老苏家明明都快被苏木这个药罐子吃穷了,可最后却又在短短时间内致富。这个反转太惊人!谁能想到幼时风吹就倒、雨淋就病、走路要喘的病秧子居然会成长为一个结结实实的壮小伙呢,甚至还力大无穷有徒手劈死进田里霍霍的野猪的伟绩! 在村民们身高普遍只有七尺多时,苏木完全是鹤立鸡群的存在。 这些年因为天下太平,原先外逃进山林避战的村民陆续回来。 十年来,苏氏一族已归拢了六十八户族人。苏老头在三年前苏氏老族长去世后,当上了新任族长,又在今年初当上了两个村的里正,于是一家子的地位在村中自然不言而喻。 第八章 授人以渔 两人来到苏氏祠堂前面的大场地上时,里面已经围了不少苏氏一族的少年人了。族人们看到林一诺眼神微闪,但谁也不敢出声得罪人。一来林一诺是贵族,二来对方是苏木带过来的。 今次的白糖方子是苏木的,连怎么种植甘蔗,怎么腐肥、施肥也是苏木教的。从粗耕到细耕,带来的产量变化是很喜人的,因此苏木想带外人来,谁也不敢多说一句。 “阿木过来啦?” “阿木你来啦!阿木你坐!” “阿木,黑糖已经按你说的熬制出来了!” 今年立春的时候,苏氏一族跟着族长苏老头的步伐,家家户户都空了不少田地出来种植甘蔗。在大家的精心伺候下,相比起其他的地,甘蔗地亩产惊人。 即便如此,有些族人内心仍然并不情愿,但胳膊拧不过大腿,只能从众。 今天看到熬制出来的满满一大锅黑糖后,大家的心都热了起来,那些不情愿的情绪自然烟消云散。尤其是苏木还说了,黑糖不算啥,他还要带着大家做雪一般白的糖! 去过镇上的族人都知道,哪怕是斑驳又带一点苦味的黑糖都不是普通老百姓吃的起的东西,颜色稍光亮一些的就是权贵才能享受的了,他们这群泥腿子,真能行? 如果真的能做出雪一般白的白糖来,那得卖什么价钱才合适啊? 这样的秘方,老苏家竟真能教给族里的少年人吗?连女娃子都能来学呢!当然,最终大部分族里的少女没能过来学习,因为家里的长辈不允许,除非是那种家里没有儿子的人家。 能传授谋生之技的人,一般都只有一种人,这种人统称为师父。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可知授业之恩有多重。 “木娃儿,你可真的想好了,你教了大伙怎么做黑糖,族人已领了你天大的情了,白糖这种发家致富的秘技真要再教给大家?”苏木的二叔公在一旁郑重问道,他是被忐忑的族人们推举出来的族老,兹体事大,不敢含糊。 苏木毫不犹豫地回道:“这是自然,何况都已签了文书。我早就说了,要先富带动后富,要不然就白学了那么多学问!我敢肯定,只要白糖卖起来,我们族到年底,家家户户都能住上青砖瓦房!” 他话音刚落,周围的少年们就听得激动得欢呼起来,不管能不能实现,首先这席话就听得太让人振奋了。 二叔公对着苏木拱了拱手,就走了,这是从未有过的待遇,也代表了族里老一辈对苏木的态度了。 族人虽然大部分目不识丁,但苏木说要签个文书,族人无有不从。不就按个手印的事嘛!跟着族长家里走就对了。 其实自从苏智鱼当上了苏氏的族长后,族里就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首先就是曲辕犁和筒车的出现。 以前笨重的长直辕犁,回转困难、耕地费力。自从有了曲辕犁,农人操作时犁身可以摆动,富有机动性,便于深耕,且轻巧柔便,利于回旋。特别适宜江南地区水田面积小的特点,既能节省畜力,又减轻了扶犁农民的体力消耗。 而水转筒车的出现更是省时省力。其利用湍急的水流转动车轮,使装在车轮上的水筒,自动戽水,提上岸来接以木槽,导入渠田,进行灌溉,瞬息了千亩。族人们再也不用挑着水桶一趟趟地来灌溉农田了。 这两样东西据说都是苏木跟着林阀郎君从书上学来的。 书上竟然还有关于他们泥腿子用的东西,令一群村民大感兴奋和意外。因为这件事,还有不少村民送了自家娃去山上道观里学认字。 苏木常常在村里念叨的话就是“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千钟粟……”。艾玛,一听就令人激动,这什么黄金屋,什么千钟粟,光想一想,眼泪就要从嘴巴里流出来了。 说起来,曲辕犁和筒车出现的时候,苏智鱼还不是他们两村的里正呢。当时这两样东西经由上一任里正报到了乡里后,又一层层上报,最终图纸摆到了县令的案头,半年后就在整个鄮县推广开了,一年后所有江南道的农田都用上了。 为此,朝廷还专门嘉奖了苏木,免了他们家十年的赋税,赏赐了100匹的绢帛,另还有银制嘉奖令一枚。把村民们眼红的呦,就差贴他们家门口看了。 所以最终苏智鱼当上了新一任的里正。 至于县令本人,也受益于此,在任期满后高升。 闲话休说,扯回正题。 在祠堂前的众少年,此时都眼巴巴地看着苏木。 苏木也不废话,事实胜于雄辩。 只见他老神在在地捣鼓起黄泥水,弄好后,又搬起装满黑糖的大铁锅,就开始往特制的漏斗里面倒。看他那副大喇喇的模样,围观的族人手都不自觉地往前伸,以防他端不住了,他们好及时接住。 这可是糖啊!平时可舍不得吃。 把一锅的黑糖都倒在大漏洞里之后,他直接就把一缸黄泥水,哗啦一下往装满了黑糖的漏斗里倒了下去。 围观群众见此惊呼一声,心都吊起来了。 但很快,惊呼就变成了欢呼,因为黑糖经过黄泥水淋过后,竟真的变成了洁白如雪的模样!众人看苏木的眼神顿时犹如看神仙一般,这般神奇的事情活生生发生在了眼前,真叫人难以置信。 有大胆的少年人上前,沾取了一点放嘴里,激动地连声高喊:“甜的,好甜!” “哇!太棒了!” 众少年围了上来,一把抱起苏木就往上抛,一连抛了三次才稍微平静了一些情绪,把他放了下来。 苏木用的制白糖的办法是黄泥水淋糖法。取成熟的甘蔗,榨蔗汁,盛入缸中,然后用火熬,等到变成了黄黑色的糖浆,倒入桶中凝结成黑沙糖。 然后一口缸,上面安放一个瓦质漏斗,用稻草塞的漏口,将黑砂糖倒入漏斗中,等黑沙糖结成块,再去掉稻草,然后用黄泥水淋漏斗中的黑砂糖,黑渣从漏斗流入下面缸中,漏斗里的黑砂糖就变成了白霜,最上面的一层更是白胜雪。 此项制作白糖的技术,既简单,成本又低,在另一个位面要一直到明朝中期才会出现。是苏木在学习明朝历史的时候,里面有关于经济发展那一页里面提了一段,他才知道的。 明朝对于现在来说,是几百年后的事情了,这个位面会不会再出现这些朝代,这可很难说,反正苏木想,自己是肯定看不到了。 苏木生活的这个位面在王莽这个人出现的时候,与另一个位面发生了偏差。据苏木和林一诺的推测,王莽此人应是穿越了时空,改变了历史节点。不过虽然有改变,但也有雷同,比如隋朝杨氏依然存在。 隋两世而亡,之后就有了现在苏木所在的国朝——唐朝。 但此唐朝非彼唐朝,另一个位面的唐朝开国皇帝为李渊,本朝的开国皇帝却是他的儿子李世民。李渊及其大儿子李建成早就死在隋末的战乱里。 苏木和林一诺在飞碟上通过飞碟精灵学到的历史都是另一个位面的历史,这个位面没有被收录在系统里,但这个位面的许多历史轨迹又跟另一位面重叠。 比如隋朝杨广建的大运河、设的科举制等等都一样。在小的时候,苏木甚至常常会搞错自己所在的朝代。 这主要是他生活的地方是乡村,村里人走过最远的地方不过是县城。便是战乱时逃命的那群族人,也只是躲在各处老林里,完全不知年月。 从来没有读过书的村里人,除了知道今年是什么年之外,哪里会晓得朝代历史呢?他们所关心的不过是吃饱穿暖,其他的,离他们太远。 身为苏家村的小小孩童,苏木自然也就见识有限。 也幸好有江南顶级门阀林阀出身的林一诺,作为他的同学,帮他补充了本位面的历史,才令他渐渐理清了头绪。 第九章 飞来横祸 苏木的性格一向很豪爽,不喜欢遮遮掩掩地过日子。而且他觉得全族富那才是真的富,宗族观念十分强。 这一点,林一诺就跟他完全不一样。林一诺虽然是门阀大族出身,但他极少提及林阀之事,而且也不愿意为林阀之事费神。比如他有晒盐提纯之法,可他这法子只教给了浮云山庄,而完全没想过林阀,明明知道林阀是以制盐为生的。 此乃题外话,暂且按下不表。 此时,站在祠堂院外场地中央,苏木接着发话:“大家都记住步骤和材料了?记住之后就各自回家拿了自己家里的甘蔗制作起来,半月后林三郎会统一收购。最上层最白的那些白砂糖,每两值40钱,次等的白砂糖每两值30钱。 丑话说在前头,记住了,可以留下自家吃用的,但绝不能私下散卖,否则将被禁止再制糖!大家可都是签了文书的,别做糊涂事。” 林一诺听他提到自己,不由轻轻挑了下眉,显然苏木事先并没有跟他商量。 其实他本意是无心弄这些暴利的奢侈品的。 前些年,他改善了海盐的提取就已经令他们浮云山庄富得快流油了,别的事,他并没打算插手。不过既然苏木想要他参与,那他就参与好了。 众人听到苏木说的这价格兴奋得快要癫狂!至于散卖什么的,根本没想过好嘛!他们一群泥腿子,上个县城都心慌,认识哪个贵族?这么贵的东西卖给谁去啊? 要知道现在一斗米只卖5文钱,一贯钱可以买20石米,而现在这个白糖次一等的每两都要卖30钱! 说的更明白点,朝廷规定,男丁十八岁时,朝廷拨给的一顷土地到身亡或六十岁时交还朝廷(他们江南地块实际上并不能分到这么多),这期间每年向朝廷交纳租粟二石称之为租;二十岁时男丁每年为朝廷劳动二十天,闰月加二日称之为庸,如无徭役(或不想服徭役),则纳绢或布替代,折合375匹绢;同时每户每年向朝廷交绫、绢、缍各两仗称之调。 有了白糖之后,这些赋税,都不过是毛毛雨了呀! 怎叫人不兴奋呢?!这种的不是甘蔗,是金子! 有情绪藏不住的少年振臂大呼:“我们族要发达啦!哈哈哈哈,真要发达了!阿木是神!林郎君是神!” “阿木是神!林郎君是神!”众人跟着欢呼。 苏木做完这件事情后,也不继续站在原地了,把手臂往林一诺的肩膀上一搭,拉着他就往自己家里去了。 两人离开之后一群人也轰然散去,他们要为发财大计忙碌起来了。 已经17岁的大头苏宁文和14岁的二狗苏宁武两兄弟留在祠堂收拢白糖。没一会儿,又跑回来几个族里的少年,来帮他们一起干活。刚刚是太兴奋了,一溜烟都跑了,回过神才发现不对,得帮族长家里干活啊! 结果统统被大头、二狗兄弟俩赶走了,这白糖在他们眼里就是白花花的钱哪。但凡是自己的钱,就不许别人来碰!累死他们都不怕,完全不用帮忙! …… …… 苏木押着林一诺一起进了家门后,先是跟秦氏打了招呼,林一诺施了一礼,站得离秦氏颇远。秦氏也不以为意,人家是贵族,不愿意跟村民太过于接近也正常。 “饿不饿?闹了一上午,肯定饿了,饭已经做好了。”秦氏微笑着对着苏木道。 本来村里都是一日两餐的,奈何苏木幼时身体好了后就特别容易饿,再加上他们家条件一天天变好,后来就改成了一日三餐。 “等一等,大头和二狗还在那里收白糖呢。”苏木之前从林一诺的袖袋里拿了不少吃的填肚子,此刻倒也不是十分饿。 “这么说,制作白糖的事成功了?”秦氏虽没去看,其实心里一直提着呢,毕竟今年他们家可是空了20亩地出来种了甘蔗。若不是三年前官府免了他们的赋税,只靠剩下的田里那些出息,家里这么多人丁,缴税抵徭役后想吃饱都够呛。 族里跟着他们一起种甘蔗的许多人家,都还没赶上开国均田制的好时候,没分到这么多地呢,情况比他们更严峻。这要是制糖失败,估计都要上他们家门口来哭惨。 苏木说道:“阿娘,你放心,成功了!也该我们苏氏一族崛起了!” 秦氏松了一口气道:“那就好。你呀,以后不要再这么大包大揽,升米恩斗米仇,可不是说说的。” 苏木讪讪地挠了挠头,道:“我知道了,阿娘。” 林一诺见他这样哑然失笑。 不过在他的观念里,他是很认同秦氏的观点的,济人可一时不可一世。对他来说,旁人的好坏他根本不在乎。或者可以说,除了他母亲和姐姐、苏木,其余人他一概不关心、不在乎。 他看着苏木折腾着共同富裕的发财大计,虽不赞同,但也不反对。一切,只要自己的好兄弟高兴就好了,旁的又有什么关系呢。 正说着话,门口忽然传来动静,是隔壁三婶家的孙子苏瑞学,小名来宝,带着一个人过来了,那人站院门口就喊:“是苏三娘她娘家不?” “是,是我家囡让捎口信吗?” “艾玛,什么口信呀,是你家三姑爷出事啦,摔仙人山的壕沟里不省人事,血出沥拉,被经过的路人发现送回家里。你家囡又张罗着搭了牛车送镇上药堂看病去了,你们作为亲家快去看看。” 秦氏心里一咯噔,这小女婿头上的爹娘全没了,她家三娘统共就给他们家生了两个女娃。一个大的今年10岁,小的那个今年才出生,现在才只6个月。若小女婿没了,她们在那村里可不好过日子。 她也不跟来人多废话了,转头就吩咐铁蛋去把在外面侃大山的苏老头和苏大郎喊回来,然后又吩咐苏木跟她一起去套牛车。 “不用了。”苏木拒绝了,又转头对秦氏道,“阿娘,别忙这些,我跟林三去镇上看看情况,你们就别忙着去了,又不懂医,去也白去。” 秦氏拧了眉,沉吟一会道:“行,我就不去镇上了。但你还得套好车,我直接去你三姐家,两个孩子估计还在家里没人管。” 来宝上前殷勤道:“阿木兄,我来帮你一起套牛车。” “好。”苏木也不跟他客气,来宝本身也是他的跟班之一,常年跟着他晃荡的。 秦氏心头慌慌地,赶快进房去揣上一贯钱,出来的时候看到大儿媳赵氏抱了一匹绢帛过来:“阿家,带上这个。” 秦氏摇头:“绢帛太占地方,我已拿了钱。” “好的。阿家您别急,小妹夫吉人自有天相。” “唉。”秦氏叹了口气,没有多说。 苏木和来宝套好牛车牵着牛出来,秦氏抱给他一贯钱:“这些你带上,以防万一。” 苏木接过后往腰上一缠,道:“好,我这就去了,阿娘你自己别去三姐家,路远,还是等大兄回来,让大兄过去。” “好,我知道了,你快去。” “嗯,我走了。” 第十章 一命呜呼 苏木走出门后就展开速度往镇里赶,林一诺也不骑马了,施展了轻功跟着苏木。 林一诺平时懒散,但却颇有武学天赋,而且他在习文学武这块十分刻苦。林氏嫡系才有资格学习的《林氏天刀》,他学了;谢阀的《灵虚身法》,他学了;他爹不知从何得来的《仙灵诀》,他也学了。 虽然他不像苏木一样天赋异禀,但当他全力施为灵虚身法之时,速度勉强也能追上苏木了,比起寻常的马匹自然不知要快多少。 说起来,苏木这家伙就很奇怪了,天生的六识远超常人,但却怎么都无法修习内功心法。不说《仙灵诀》这种逆天的寻常人根本学不会的功法了,就是他们书房里摆放着的早就经过无数子弟修习过的低阶内功心法,他也完全无法学会。 在小时候,他反复指点过苏木奇经八脉和各重要穴位以及丹田的位置,可对方就是感受不到,仿佛身体里根本就没有这些东西一般,无奈只好放弃了。 好在普通的外功之类苏木还是能学一学的,靠着一身蛮力,也不比一身内力的林一诺弱多少就是。 从苏家村赶到镇上,寻常的骡车大约需大半个时辰,而林、苏两人则连一炷香的时间都不用。 镇子并不大,镇上的药房也不多,很快两人就找到了林三娘所在的那家,只因为他们走到门口的时候,就已经先听到了里面传出来的属于林三娘的撕心裂肺的哭声。 两人对视一眼,苏木微微蹙了一下眉,抬脚进去了,而林一诺就站在门口,没有入内。 “三姐,三姐夫怎么样了?” 哭得眼睛都肿了的苏三娘闻言扭头看过来:“小弟,你过来了,呜呜呜,你姐夫……你姐夫……” 旁边的药房伙计抢过话头道:“你是他们家的人?这人不行了,送来时候就不行了,快拉回去,别在这里哭嚎了,脑门子疼。”药房里坐堂的老坐堂医上前看过人后断定了没救,就躲回自己的隔间了,懒得应付哭闹的人,留下伙计应付。 苏木上前看了看三姐夫胡大海面无人色的脸,明白已是凶多吉少,但见三姐哭得那般凄惨,忍不住就朝外喊道:“林三,你来看看,或者渡一些真气还能救一救。” 他这话可不是无的放矢,而是因为两年前林一诺就曾以仙灵诀的真气把一位呼吸困难、眼看断气的老者从鬼门关抢了回来,当时苏木正好在场围观了全程。 他当他学了医术,还是林一诺告诉他,不过是以真气顺着经脉进入他人体内帮其疏通罢了,谈不上医术。 但不管如何,林一诺当时救活了将死之人是事实,如今苏木也只能死马当活马医了。 林一诺听到喊声并没多说,直接走了进来。他通身的气派自有一股贵气,药店的伙计见了不敢多说,只搬了一张胡凳过来放在病人旁边,然后默默退到一旁。 林一诺坐在胡凳上,伸出两指搭了胡大海的脉搏,送出三注真气欲进入他的气脉但却遇阻,他当即收回手指,对着苏木摇摇头,表示爱莫能助。 苏木叹了口气,虽然他对这个一年也见不了两次的三姐夫并没有什么太大感情,但毕竟是自己三姐的家人,人没救了,总还是有些唏嘘。 “三姐,你别哭了,哭坏眼睛怎么办,家里还有大妮和妞妞等着你呢。”苏木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安慰她,“我去租辆骡车,先把三姐夫运回去,总要让他落叶归根,别走在了外面。” 苏三娘此时已经六神无主了,她一哭男人没了,二哭未来没了。 她家男人跟兄长感情并不好,两家在长辈故去的时候就分了家。 胡大江是长房,生了三子一女,胡大海是小儿子,苏三娘是他的妻子。由于苏三娘生大女儿时伤了身子,一直到今年才又生了个小囡。因此在子嗣方面,胡大海两口子的声音大不起来,在分产的时候自然争不过,吃了不少亏。 自从分家因为没有男娃吃了亏,胡大海就经常地拿话刺她,说她生不出儿子没用,可好歹忍一忍,日子还能凑合过,谁知道却会遇到这横祸呢? 家里没有男丁继承香火,她都不知道未来该怎么办,胡家村里把绝户赶走的事也不是一回两回了。 好不容易把苏三娘安抚了下来,苏木走到门口,正打算去租骡车,却发现林一诺已经带着车夫过来了。 苏木没有跟着苏三娘去胡家村,反正有了骡车,他在不在的也无所谓,治丧的琐事,他又不会。要是一路跟过去,他得听他三姐一路哭,这可受不了。 他不去,林一诺就更不会去了。 …… …… 胡大海的丧事办得虽简单但也算合规矩,替他摔盆的人是胡大伯家的小儿子。 因为小女婿出了横祸丢了命,苏老头一家成功制白糖的喜悦都被冲淡了。好不容易办完了丧事,两个娃也由着苏三娘接回了自己家里,这日子还是太平不起来。 这几天秦氏帮着小女儿操持小女婿的丧事,累得有点心力交瘁了,这晚躺在床上长吁短叹,怎么都睡不着。 “老头子,你小囡可怎么办?这往后日子太难了,我眼瞧着治丧这几日,他大伯一家不是好相与的,这次若不是我们去帮忙,我看那胡大郎能趁着治丧把小女婿一家的家底都吞光了。” 苏老头沉着脸没有说话。 秦氏沉吟了半晌,叹气道:“让她们娘三个回来你说好不好?” 苏老头问:“回来住哪?大郎家的大头今年要完婚,给他们小两口准备的新房不能动,二狗、铁蛋还有木宝也都已经14岁,眼瞅着就要说亲。这一人一间房都只怕不够呢,难道小囡回来了,让她们娘三个跟我们老两口挤一起?” 秦氏抿了抿唇:“丫丫十五岁了,也就这两年的功夫就能嫁出去。何况家里有了白糖这门生意,还养不起一个小囡吗?” 苏老头气道:“我不是不想让她们回来,可你若是接了小囡,那难产死掉的大囡留下的几个女娃呢?要不要一起接回来?她们过的日子可比小囡家苦多了。” 秦氏便不说话了。 隔了没几天,大清早的,天都没完全亮,一家人就被急促的敲门声惊醒了。当天苏木并不在,他带着几个族人一起运白糖给林一诺的浮云山庄,当晚就留宿在那,没有回村。因此去开门的是家里活都抢着做的赵氏。 看清了门口的人,她吓了一跳:“哎呦!这不是大妮吗?”来人正是苏三娘十岁的大女儿胡大妮。 因为这个变故,苏家被闹得人仰马翻。 第十一章 捉奸拿双 胡大妮也不知道是怎么过来的,天那么黑,路又这么远,她鞋都跑丢了一只,头发也是乱蓬蓬的,眼睛都哭红肿了,抽噎着都说不出句完整的话来。 赵氏忙把她拉进院子里,进了内堂,关了门,拿了丫丫的鞋子给她穿。秦氏忙忙地上前一把抱住大妮,心肝肉地喊了几句。几个小的也不敢怠慢,丫丫直接去了厨房烧开水给她洗脸,赵氏则赶快过来给她煮鸡蛋糖水。 在外婆的怀里感受了一会温暖,胡大妮才仿佛回了神了。这一路摸黑过来,穿过竹林和小河,走过坟地和荒野,她魂都快被吓没了。 “外婆,舅舅,快去救救阿娘……呜呜呜……” 秦氏就感觉脑子里一抽,差点没晕过去,强打着精神问:“你阿娘怎么了?” “大伯他们绑了个男人,一定要说他跟阿娘私通,大伯娘上来就打了我阿娘,呜呜呜……我拦不住,就拼命挣脱了人跑出来,小妹还在床上哭,呜呜呜……” 一屋子的人听了均面色大变,秦氏手都抖了,她连忙抓住自己的手,但却一时发不出声。 苏大郎气得大拍了一下桌子:“岂有此理!这是当我们苏家是死的吗?” 赵氏义愤填膺道:“这明摆着是诬陷!小姑子不是这种人!” 苏老头转头喝了窗外探头探脑的大头、二狗和铁蛋,敲着桌子喊:“还愣着干什么,你们一个人去浮云山庄把苏木直接叫到胡家村去,剩下两个给我去喊族人,年轻力壮的,多喊几个。都欺负到我们脸上了,当我们苏氏一族是死的吗?好歹我们祖上也出过士人。” 大头、二狗和铁蛋应了一声就往外跑。年纪最大的大头去牛房套了牛车出去,去距离最远的浮云山庄喊人,二狗和铁蛋则在村里飞奔,去找村里偶尔会去山上打猎的几个族人。 小女婿的头七刚过,就给他们搞这种龌龊事,想吃绝户也不是这个吃法,以为娘家人都哑巴聋子吗? 苏老头气得眼睛都红了。 他可以接受把女儿和外孙女接回家来,但绝不能接受这么大一盆污水。一个家族,有一个私通的女人,对于整个家族的名声来说,都是个巨大的打击。 他苏智鱼连偷偷发财的心思都没有,一听小儿子愿意拿惊天动地的白糖出来造福族里,就同意了。他就是想把整个苏氏一族往上带一带,死了也可以含笑面见列祖列宗。 现在算是怎么回事?不明不白抓个野男人出来就想按头让人承认吗? 不一会儿,村子里就闹起了动静,乌泱泱地来了一大片的族亲。 大家伙刚从族长家得了那么大的恩情,此时族长振臂一呼,还有谁敢不从?二狗和铁蛋喊人的时候也没说具体是什么事,但大家心里都明镜似的,既然是苏三娘的娃回来了,那指定是苏三娘那边出了事。 其实族人们私底下也早就嘀咕过,毕竟吃绝户的事情,哪哪都有听说的,近二十年也就他们族里规矩严,没发生过这种事,但往上数数,也有。 在这么多男人面前,秦氏和赵氏自然避在一旁。苏老头作为族长,黑着一张脸点了几个身强力壮的族人,他也不说具体什么事,只招呼人一起去胡家村讨公道。 这时候就能感觉到苏智鱼作为族长的号召力了,他们家这些年为族里做的事没有白付出。 一群人都不等天完全亮,在苏智鱼、苏瑞安(苏大郎)的带领下扛着锄头扁担的,浩浩荡荡地穿山越岭往山那边的胡家村走去。 苏大娘和苏三娘都是没生出儿子的,在夫家其实日子不是特别好过。如果当初苏二郎和苏三郎没有被官兵抓壮丁抓走,她们有三个成年兄弟当靠山,婆家也不敢磋磨她们。 可问题,苏二郎和苏三郎都没了,四郎还小,五郎苏木小时候干脆就是个药罐子,体弱多病,苏家日子着实不好过,自然就顾及不到外嫁的女儿了。 好不容易苏木长大了,苏家一家稍微变好些了,苏大娘却在生小女儿的时候难产去世了,根本没靠着娘家的福。而如今苏智鱼当上族长了,苏木甚至都受到了朝廷的嘉奖,但苏三娘却丧夫了,不仅丧夫,还被污蔑私通! 本朝是鼓励寡妇再嫁的,多生孩子是正经事,朝廷都鼓励的,根本没有去私通的理由。如果苏三娘想要再嫁,不会有任何阻力,她干什么要冒天下之大不韪去私通,就为了守着胡大海少得可怜的一点家财吗?真大可不必。 所以苏智鱼一家都是坚定地相信,他们胡家就是想吃了绝户,还要把恶名往苏家身上扣。 长得不美,想得倒挺美。 一路走,苏大郎就一路憋着气。 年轻的族人们已经在路上听苏老头讲了事情的始末,一个个都红了眼,攥紧了拳头。只是他们毕竟不是族长的家里人,不可能擅自出头做主,这件事打算要闹到什么地步,还得问族长。 若只是为苏三娘出口气,以后还是要继续靠着那边的田地过活,那么事情就不能完全做绝;若不打算在胡家村过了,那点子田地家当也不打算要了,那么他们就来个大的,把胡家给砸了! 苏老头沉吟了半晌,恨恨道:“不过了,砸!” “好!!!”一群人大喊。 …… …… “哎呀阿娘哎!苏大郎带着人过来啦!”一群人浩浩荡荡进了胡家村时,天早已大亮。 “这么多人,这是要整大的啦!” “快点儿跑,一会没好位置站了!” “娘希匹,噶是带劲哦!我早说了有兄弟的女人不能随便欺!胡大江这莽汉。” 有刚起床听到了动静打算去胡家看热闹的村民看见了一群人,兴奋地就差跳起来了。各个奔走相告,喊着关系好的快来一起去看热闹,那行动迅速的更是直接追着队伍就上去了。 今天凌晨胡大海家发生的事情早已经在村里头传开,平日里哪家哪户来了位客人都能引起整村的议论和围观,更别说今天这么劲爆的大事了。大家早就已经聚在胡家院子里看热闹了。 其实苏三娘有没有偷人,大部分人都心里明镜似的,但这种事儿,人人都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反正他们只管看热闹就是。 此时胡家的族长已经被人请来了,正站在胡大海的小院里,黑着一张脸看着被堵了嘴捆在了一边的一男一女。 男的是村里出了名的二流子,已经被打得满头包。 他因为前两年在镇上赌钱把自己的老婆孩子都给卖了,后来仍然还不上输掉的赌资,被赌场的打手打折了一条腿,从此就变成了坡脚。 而女的当然是苏三娘了,只见她此刻左右脸都红肿着,显然被扇得不轻,头发散乱,嘴里还塞了一把肮脏的破布头,屋里还有婴儿的撕心裂肺的哭声不断传出来。 第十二章 不讲武德 胡族长心里挺气的,二流子他确实是翻胡大海家的院子时被隔壁的胡大江抓了个现行的,打他是一点不冤。只不该事情还没问清楚,就把苏三娘从屋里揪出来,把人直接捆了,这像什么样子? 要捉奸,起码也得是在床上捉的两人啊。 也亏得天气热,大家都是一件单衣,苏三娘晚上睡觉也不脱衣服,否则场面就不大适宜了。 胡大江的意思是要把奸夫沉塘,但胡族长反对。 这胡大海的田地家财又落不到他的手里,干什么他要做这个得罪人的事情,苏三娘娘家又不是没有人。因此只说不同意,让胡大江赶快派人去苏家村请了苏家的人过来,问问他们要怎么解决。 胡大江当然不想去苏家村了,他只想把案子做成铁案,赶快吞了弟弟家的家财。反正他半夜从隔壁抓到了二流子这是事实,就是当场打死了狗男女也不怕见官,这件事,他占理! 苏老头和苏大郎带头进院子里时看到就是这样一幕,苏大郎顿时目眦尽裂,大吼一声:“你们怎么敢!” 他猛地冲向前,一把推开站在一边的胡大江的大儿子——已经15岁的胡小河,把后者直接推得摔了个屁墩。然后他三两下就解开了苏三娘身上的麻绳,取下了她嘴里塞着的破布。 在屋里面的胡大江媳妇孙氏装不了死了,直接冲了出来推了一把苏大郎:“干什么你!欺负我儿子,瞎了你的狗眼了!到我们胡家村来耍横!” 苏大郎忍了忍才没动手打女人,但他一脸凶狠地瞪着孙氏,到底还是把她吓着了,扶起了儿子就退在一边,拉着儿子不让他冲动地往前。 毕竟胡小河才15岁,根本没长成,而33岁的苏大郎却正当壮年。 苏三娘看到一院子自己的族人和家人,一颗愤懑的心顿时满溢委屈,抱着苏大郎放声大哭。 “阿妹,别哭,今天大兄我肯定帮你讨回这个公道!” “什么讨公道!你们苏家的女儿做出这种事,你还来我胡家撒野?”胡大江在一旁冷笑,“别以为我们胡家好欺负,这贱人不守妇道,还在夫孝里就做出这种事,我们没马上把她沉塘就是客气了!” “放你娘的臭狗屁!”苏老头对着胡大江怒目而视,“随便绑个野男人就想栽赃我家清清白白的囡,你是什么狗东西,由得你胡来?” 居然这样对他们苏家的女儿,这是完全想结死仇啊! 胡大江冷冷道:“哼,你家的?进了我胡家的门,这还是你家的人?行,你要说你家的,那就休书一封拿走,滚回苏家去。” “休书?你能给哪门子的休书?这天底下大伯子给弟媳妇休书的,我还是第一次听见,怕不是要笑死人!”人群里的苏小狗嚷了一句。 苏三娘心急自己的小女儿,哭了一会后就放开了苏大郎,急匆匆冲进屋里,一把抱起早就哭得声音都嘶哑的婴儿。她急急避到里间,关上门,撩起衣服就喂奶,孙氏到底是没敢上前阻拦。 胡氏族长气得胡子都吹起来了,再一看院子里虎视眈眈的苏氏族人,便知道今天的事绝对不可能善了。 只是这样被苏家人欺上门来也太丢份了,不管怎么说,这里是胡氏一族的地界!不管苏三娘有没有真的孝期偷人,现在这个情况下,她只能是真的偷人!否则他们胡家村的脸往哪儿搁? “你们苏家好大的威风啊,跑到我们胡家村来二话不说就要开打吗?”胡族长冷冷一哼,“怎么,孝期偷人,你们还有理了?” “当我们都是瞎的啊!你说啥是啥?族长,不用跟他们废话,我们今天就把这里砸了,给三娘出气!”一向混不吝的苏小狗架火嚷了起来,卷着袖子,恨不得现在就拿起锄头砸了。 “我看谁敢!”胡族长大喝一声,“今天你们敢在这里耍横,别想走出胡家村!我们全村上下70户人家不是都吃素的!” “就是!别想!”孙氏在后面附和了一句。 “你给我闭嘴!老爷们讲话,没你出声的份!”胡族长很生气,回头骂了一句。他现在是被架上了台,不得不硬气。等打发了苏家人,他还要找胡大江一家算账,别以为事情就这么简单,不出点血,给族里一些好处,这事不能完。 “呦,挺热闹啊。” 忽然,屋顶上传来了懒洋洋的一声。众人抬头看去,只见一位一身劲装的少年站在屋顶,一副睥睨天下的气概。 这少年虽然不过十五六岁,但身高八尺,眼神凌厉,形态威武之极。 在场的都是田舍汉,根本没有注意到什么时候屋顶上来了人,均是大吃一惊。 “阿木!” “五郎!” “木兄!” 苏氏一族的人见到来人纷纷喊了起来,瞬间,一群人气势都不一样了,就像是找到了老虎当靠山的豺狗。 “这是他们苏家的五郎?” “这悄无声息地他怎么跑屋顶去了?” “听说他们家五郎是个药罐子啊,怎么长这么高大?” 胡氏族人窃窃私语,就连胡大江也挺意外。 这年头,信息封闭,两个村之间又隔着大山,村里除了胡大海一人就没有别的跟苏家村通婚的人。苏三娘一家不说,苏木的丰功伟绩自然不可能传到这里来。至于他发明的曲辕犁和筒车,那功绩自然是算在大老爷的头上,哪会给苏木做宣传呢。 苏三娘今年生的是个女娃,胡大海根本就没办洗三和满月酒,而胡大海的丧事呢,苏家来了苏智鱼老夫妻并苏大郎、苏二娘一家子,未成婚的苏四郎和苏木又都不必来。 因此这是苏木自大妮出生那年跟着爹娘一起来过后,近十年第一次踏上胡家村的土地。 胡大江喝道:“你是什么人?上屋顶干嘛?快给我滚下来!” “我是你爷爷呀!”苏木冷冷一笑,纵身一跃,跳到了院子里的一块当做椅子的大石头上。 只听“咔嚓嚓”一声,石头居然就在他脚下裂开了——裂、开、了! 在场众人全都呆若木鸡,一时连呼吸都不敢大声。 胡氏族长顿时面色变得很凝重,这苏家人不讲武德啊!这是什么人?一脚踩碎一块大石头?!我没老眼昏花?! 苏木还嫌震慑的不够,俯身捡起一块拳头大小的碎石,往手里一捏,顿时就看到石头变成了细小的碎块,被他随手丢开。 胡家村众人齐齐往后退了一大步,感觉自己的脑袋都疼了起来。 太凶残了,有木有!!! 胡大江心里更是十五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他没想到苏家还有这样的人啊! 苏木才懒得跟他们吵吵,他学过的知识告诉他,在目不识丁的乡野之地,讲什么大道理没用,拳头才是硬道理! 在一个默认可以吃绝户的世界,宗族为了发展牺牲掉弱小,是很平常的事,哪有什么道理可讲。 现在他拳头大,那就只能听他的。 第十三章 海底世界 只见苏木直接穿过人群,当胸抓起胡大江,像提鸡崽子一样提着他就先绕着村子飞奔了两圈,身形快得在众人眼里只剩下残影。也就是他没有内力练不会轻功,他要有林一诺的轻功,此刻就是带着胡大江在房顶上飞,看吓不死他。 但即便如此,他这堪比猎豹的速度还是吓尿了胡大江。 两圈后,他回到原地,嫌弃地把胡大江往空地一丢。胡大江不仅失禁了,肚子里也翻江倒海了一样,直接就趴在地上“哇哇”吐了起来。 刚刚才反应过来的胡家村众人集体吓得退到了院子外面。惹不起、惹不起,这为了不知道隔了几代的族人冒死出头,根本没必要。 孙氏扑到了胡大江身上哭嚎:“他阿爹啊,你没事?哎呀,杀人了,没天理啊!偷人的……” 苏木不想听她满嘴喷粪,直接捡起一块小石子往孙氏身上一弹,点了她的哑穴。 他自己身上的穴位是摸不准,可是别人的穴位,他很懂啊!他都不知道在飞碟的屏幕上看过多少遍了,早已深深地印入脑海里。 “噢噢!木兄威武!” “嗷嗷!木兄威武!” 后知后觉反应过来的苏氏族人兴奋地喊了起来,这一刻,苏木在他们心目中的形象都快成神了。 “你你你,你把我娘怎么了?”胡小河惊慌失措地指着苏木,但又不敢上前“讲理”。 “现在,赶快的,把我三姐的嫁妆还回来,这田地和院子我们都不要了,折钱给我三姐!”苏木懒得理他,双目电光般一扫,但凡被他余光扫到的胡家村人都吓得如鹌鹑般缩起了脖子,“来宝,你去把这个臭东西的腿给我打折了,敢攀诬我三姐,不要命了。” 苏木是不屑于自己动手,他一个武林中人,打这种二流子,跌份。 “是!”来宝精神一震,拿起扁担就朝着地上绑着的二流子打下去。 “呜呜呜呜……”二流子嘴里还被堵着呢,闻言吓死了,拼命在地上滚着躲开。他已经瘸了一条腿了,再瘸一条,哪里有命在,现在可没有老婆在一旁伺候他了。 但来宝可不会对他有什么同情心,他本来就是苏木的跟班,现在更是苏木指东他不会向西,彻底服啦! 胡族长站在院外色厉内荏道:“你这么胡来,不怕我们报官吗?” 苏木掏了掏耳朵:“你敢吗?” 反正吓人又不用吃官司,苏木才无所谓。这种乡野小民,欺软怕硬,一辈子都不可能敢去官府的。 “你你你……我不管了!胡大江你自己惹来的煞星自己管。” 胡族长生气得一甩袖子,直接走了。 最终胡大江一家把压箱底的钱都掏了出来,一共才抱出来三贯钱并三匹绢帛,一起交给了苏三娘。苏木又让苏三娘收拾了一些衣物,就想直接把胡大海的石头屋给推倒了。 但被苏三娘拦住了,她舍不得里面的家具。没法子,苏木只好又逼胡家村出了个牛车,把她出嫁时的那些嫁妆箱子都扛了上去。 家具一搬完,他便把屋推倒了,苏三娘不住了,也不能便宜了胡大江一家。 看着苏氏族人离开的背影,胡大江一家射出了仇恨而无奈的目光。 苏大郎和苏老头在郁闷中又带了点欣慰,郁闷的当然是苏三娘的遭遇,欣慰的是他们发现,五郎越来越像那么回事了,撑起一个族没问题了。 苏三娘抱着孩子跟着族人走的时候,眼里倒还有一点点的不舍,这房子还是胡大海前几年一块块的石头搬回家,好不容易建起来的,就这么被小弟带人给砸了……虽说胡大江赔的钱够这些损失,可到底还是心疼啊。 如果能好好的住下去,她是真的愿意守寡住着的,可惜,他们这村里容不下她们孤儿寡母,但娘家就能容得下吗?现在娘家是只有大兄一个成家了,可未来四郎五郎都是眼瞅着要成家的人,还有大头、二狗也快了,她一个出嫁女该如何自处? 父母兄弟能接受她们娘三个,嫂子弟妹可未必啊。想到这些,她就不禁悲从心来,又呜咽上了。 苏木一听哭声就有些受不了,无他,他的六识太敏感了,任何声音都会在他耳边放大六七倍,哭声尤甚,太吵:“阿爹、大兄、三姐,我先走一步了,你们慢慢来。”话音刚落,人就一阵风般跑远了,喊都喊不停。 “哎,等等——这臭小子,还想问问白糖的事情呢。” …… …… 茫茫大海,一望无垠,此时天上一轮金日,照得海面波光粼粼。 苏木和林一诺两人在六丈许的深水里缓缓向停在海底的飞碟游去。飞碟是前阵子趁着夜色,苏木从仙人湖底开出来的,这之后,就一直放在近海海底。 苏木本就可以在水里呼吸,而林一诺能在这深水处潜游最大的原因是因为修习《仙灵诀》得来的真气。每当胸中一口气将尽时,另一口气又会从丹田自动生出来。他每次在水里可以游近半个时辰不必换气。 正游着,海水忽然从旁边翻涌了起来,两人均朝那处看去,还以为是来了什么海怪,结果出现在眼前的居然是一头通体雪白的白鲸! 两人会知道这是白鲸还多亏了通过飞碟精灵学到的知识,此前他们是从未见过实物的,只在飞碟屏幕里见过图片。 出现在这里的这头白鲸身躯大约两三米的样子,应该还没成年。它的额头向外隆起突出且圆滑,嘴喙很短,唇线宽阔,身体是一种光滑的白,外观跟资料里描述的基本一模一样。 白鲸的两只小眼睛漆黑有神,好奇地打量着苏木和林一诺,尾巴不时拍着身后一截长长的水草嬉戏,显出一副天真又好奇的模样。没过一会,它就张开嘴巴发出“呜呜”的声音,憨态可掬。 白鲸是鲸类王国中最优秀的“口技”专家,能发出几百种声音,几乎所有可以想象出来的声音它都能模仿,而且惟妙惟肖。 白鲸一般都是群居,当然也偶有调皮的会离群独自漫游,游上几百公里甚至更远。这里是东海,可不是白鲸的常居之地,所以这条白鲸肯定是离群游玩才会来到这里。 苏木感受到它欢快又好奇的情绪,心里也开心了起来。比起愚不可及的田舍汉,聪明的动物确实更有趣啊! 白鲸的智商在动物界算比较高了,聪明的甚至有相当于人类4-5岁孩子的智力。 苏木忍不住游过去跟它玩闹了一会,白鲸用圆滚滚的脑袋轻轻撞击着苏木的身体,完全是把他当成玩伴的模样。 林一诺就没这个闲心了,他抱胸立在旁边的水域,静静地看着一人一鲸玩闹,既不参与也不催促。他的周遭似乎散发着诸物勿近的危险气质,连海底的鱼虾游过的时候都会特意绕开他。 苏木陪同白鲸嬉闹了一会后,把它带到了不远处的珊瑚礁这里,让它自娱自乐。 苏木跟动物沟通的天赋是与生俱来的,越是智商高的动物,他沟通起来越顺畅,此时白鲸感受到了他要离开的想法,依依不舍地用圆圆的脑袋拱了拱他的手心,看着他游开但没有追上来。 “喔喔~”白鲸的嘴里发着声音,似乎在告别一般。 第十四章 君子爱财 经过意外遇到白鲸的事后,苏木的情绪明显变好了很多,等两个人进入飞碟时,林一诺看到他的脸上还带着回味的笑。 两人换了干衣服,并排躺在地毯上,沉默了会又齐声大笑。 苏木感叹:“大海可比仙人湖好玩多啦,物种真丰富!” 林一诺赞同:“确实,等会我们抓点螃蟹上船,晚上煮螃蟹吃,秋天是吃螃蟹的好时候,肥的很,我带了醋和吃蟹八大件。” “好,你看着办。”苏木不太会搞吃的,但他知道林一诺一向很会折腾这些,当然全听他的。 “怎么样,你三姐的事情解决了吗?” “解决了!不过是没水平的乡野小民想吃个绝户,不过他瞎了眼,找错了人。”苏木撇撇嘴,“这世道有些事真叫人厌恶。你说在另一个位面的21世纪真的会有‘平等地歌唱男性和女性’这件事情吗?” “我们所学的知识都已经被证实了不少,你还据此做出了曲辕犁、筒车以及白糖,到现在还在怀疑飞碟精灵放出来的内容真假吗?”林一诺撑起脑袋,看着他。 苏木的肤色很白,睫毛很长,整张脸是浓眉大眼的长相,跟苏家的其他人完全不一样。 林一诺一直坚信,苏木根本就不属于这个世界,是意外闯进来的,当然也就不会真是苏家的儿子了。证据就是这个远超当前科技文明的飞碟,以及苏木与众不同的身体素质。 其实就是关于他自己,他也曾怀疑过自己是否会是外星穿越而来的,因为他的身上也是有着古怪之处的。若非越长大,他跟母亲的相貌越接近,他真的会一直这么认为。 苏木伸了个懒腰坐了起来道:“经目之事,犹恐未真,纸上得来,岂能全信?哎,这事情真的一件件太多了,什么时候我们才能出海去环游世界!你书房里书上的圣人都说是天圆地方,但飞碟精灵提供的资料里又说地是圆的,我倒要看看,这大地到底是圆是方。” 林一诺亦坐了起来,舒展了下手脚道:“我这边没什么问题。” “昨天浮云山庄不是还有你二叔手下的人过来吗?你确定没问题?”苏木有点怀疑。 林一诺淡淡道:“应付这种事,我阿娘最拿手,用不上我。” “他们是不是为了白糖来的?” “他们想要的多了,何止白糖这一样。” “白糖的利益确实有点大,我怕谢姨应付起来会吃力。”苏木说着就搂着林一诺的肩头豪气万丈道,“我们俩还是先赚个千金万金,安顿好家人再出门浪迹天涯,届时没个三年五载不回来。林三,你说如何?” 林一诺笑道:“怎敢有别的意见。” 苏木狠狠一拍他的肩膀:“真是我的好兄弟!” 林一诺无奈摇头,伸手揉了揉肩:“苏少,你仿佛不知道自己的手劲有多大?” 苏木嘻嘻笑道:“林少你有真气护体,这点劲道还不够给你挠痒。只是有一点我很奇怪,你有那么多良田,为何不愿意种甘蔗呢?” 林一诺摸了摸鼻子:“瞧你那些日子下地教族人怎么腐肥,整天臭烘烘的,我可受不了。” 苏木恨恨道:“你这人惯爱说这些鬼话。你要种地,凭你这公子哥还需自己亲自腐肥下地吗?自有奴仆抢着代劳。” 林一诺苦笑道:“我已掌握了围海晒盐、炼制精盐,收入已是不菲,恐弄白糖出来又多生事端,因此不愿意为此费神。” “你这有钱人的心态真是奇怪,居然还有嫌弃赚钱太多的!” 林一诺淡淡一笑,随他吐槽。 “不过我呢,有了发财的路子总是要想着兄弟你的。这次让你收的白糖,上等最白那一批你运到大城市后,大可以加价至八十钱一两,次等也可以卖他个六七十钱,统统卖给那些大贵族、土财主去,怎样,我的主意如何?” 林一诺作了个揖:“妙极!多谢苏少提携小弟!” 随即两人一起哈哈大笑起来。 “好了,闲话休说,你快试试这次能不能打开四维空间了?” “好,我且再试试。”林一诺解下自己脖间挂着的陨石玉佩放置在操作台上(自从他年纪渐长,发现陨石是自己的弱点之后,他就不再挂在腰间了,而是穿绳挂在脖子上藏于衣内不让人知晓),然后双手在台面飞速点按,那陨石受到能量牵引微微颤动。 苏木双目死死盯着,片刻后,一切又恢复原状,苏木一口气松掉,忍不住抓了抓头。 林一诺停下手,摸了摸鼻子:“比想象的难啊。”然后又赶快取回陨石玉佩戴好,只是离体一会儿,而且还是这么近的距离,他已有些头晕。 他是完全离不开陨石的,否则别说一身武功施展不出来,能好好地站着都算不错了,为此他曾经试过好几次。 而苏木却跟他不一样,苏木自第一次进入飞碟后,他脖子上的陨石吊坠就莫名消失了。林一诺始终记得苏木曾有过这么一块质地非常古怪的陨石吊坠,但随着时间流逝,苏木自己却居然忘记了。 苏木蹙眉道:“我就不信了,换我来试。”林一诺于是让开位置。 这些年,两人自第一次误打误撞进入过飞碟内的四维空间,取了三颗能量石出来后,再也没能进去过。 关于四维空间的事情还是飞碟精灵告知的,原是这飞碟内安装的用来放置物品的空间,只是不知何故,那次之后他们根据飞碟精灵的指示,试遍了所有指令,都没能再次打开。 眼看着当初取出来的能量石快变成透明了,一旦没了能量,按飞碟精灵的说法,这飞碟就成了摆设,它也会进入关机状态。他们以后可能就只能把它当成一个水底房子使用,别的什么功能都不会有。 因此最近只要有时间,两人就在里面琢磨。 飞碟精灵这个没有自己思想的人工智能是指望不上了,它提供的办法都是以飞碟完好无损为前提才能操作的。 但很显然,飞碟经历了太多磨损,不可能再恢复如初——至少凭他们俩是做不到的。 林一诺再次表示:“我们现在是瞎琢磨,进入四维空间的关键肯定跟你曾经戴过的那块陨石吊坠有关。” 苏木有点不确定道:“你一直说我有吊坠,可我真的不记得了。我问了阿爹阿娘,他们也早就忘记了。” “哎,只怪当初我年纪太小,我虽记得你脖子上的吊坠有古怪,但也记不清它的模样了。反正肯定跟我的这块是不一样,你看到了,我这块放这里并不管用。” “真叫人头疼。” 第十五章 沉船宝藏 也不知过了多久,苏木的肚子“咕噜噜”叫了起来。 林一诺于是道:“我们先上去吃点东西,放松一下,换换脑子再来。” 苏木无可无不可:“也好。” “我去捉蟹,你在水里方便,抓鱼的任务就交给你。我想做鱼脍,苏少你最好能捉条鲣鱼来,若能有飞碟精灵资料库里描述的金枪鱼自然更好。” 苏木哈哈笑道:“没问题,包在我身上。” 两人换上之前的湿衣服,打开飞碟的舱门,各自游开。 林一诺在海底淤泥里抓了几只青蟹、梭子蟹,收在网内,然后就开始往上浮,沿途遇到的海洋生物见他如见邪神般纷纷避走。至于苏木则全速往深海潜去,这附近的一片海域可没有林一诺想吃的鱼。 林一诺浮上海面,纵身一跃,上了船,他看了一眼太阳在船舱的长度,心道原来我们已经在飞碟里耗费了大半天的光阴,难怪会这么饿。接着,他进入船舱内的洗漱室沐浴更衣。 换洗完毕后,他随意擦了擦长发,便以体内真气催得半干,松垮垮地拿个束带绑在脑后,走到船上的厨房,打开一个放满了冰块的大木柜,取出里面冰镇的双皮奶,先吃了一罐填填肚子,然后才开始切姜、放醋,烹饪起了螃蟹。 此船不算大,但也不小,船长十五余米,淮南道扬州制造,船体选用较为坚硬耐久的楠木,采用的水密分舱技术,船体坚固,是颇为安全的船型,突出一个特点是其疾如风。若配齐了船员,拉满风帆,船员们一齐摇橹,速度堪比朝廷水师游艇。 林一诺喜静,不喜有人跟随,因此偌大的船仅有他一人,船橹都收起来了,此刻船正静静地飘在海面上。 船是他今年新买的,取名为“逍遥游”,为的就是苏木常年挂在嘴边的“浪迹天涯”做准备。苏木看多了武侠话本,满心的侠客行,说要自东向西出发,路见不平便拔刀相助,若遇海盗便除暴安良,顺便再看看是不是真能回到原点,如此才能证明地是圆的。 关于太阳系里以太阳为中心说,林一诺心中早就信了,飞碟精灵资料库里的天文和地理,是他非常喜欢的学问。 但苏木始终对此保持怀疑,甚至他都不太信有外星文明,哪怕飞碟活生生摆在他眼前,他也更愿意相信怪力乱神那一套。不得不说,武侠、仙侠话本对他的洗脑是很成功的。 对此林一诺也懒得争辩,就陪着他去看看世界也无妨。 说起来好笑,力大无穷的苏木居然会怕黑怕鬼,还会跟着他爹娘天天祭拜道君,虔诚得很。 此时的苏木身后跟着一条被他蛊惑的鲣鱼,一人一鱼在途中遇到了一艘海底沉船。 看此船的规模和造型,当是隋末的船。此船甲板异常宽阔,船体足有三十多米长,是一条楼船。尽管如今沉在海底,经过几十年的海水腐蚀已破破烂烂,但从轮廓看仍然像是一头海底巨兽。 苏木迫不及待地钻进了沉船中,身后的鲣鱼也傻乎乎地跟着他一起。 一层一层扫过船舱,沿途遇到好多已成白骨的骷髅,吓得他有点胆寒,但发财的信念支撑着他,他一边嘴里念叨着:“勿怪勿怪,打扰打扰。”一边快速地寻找值钱的东西。 没一会就被他找到了五个挂着大锁的箱子,上面的锁已经铁锈斑斑。他徒手劈开一个木箱的一角,定睛一看,里面金光乍现,是长立方体的金铤! 苏木的心顿时火热起来。他没有继续劈箱子,而是把身上的衣服脱了,扯成条状接起来,当做牵引绳一一穿过锁孔,绑好五个木箱,然后飞速拉着他们往别处游,赶紧离开了这装满了骷髅的沉船。 鲣鱼感受到他的情绪,也兴奋地翻了个身。苏木倒有些过意不去了,这傻大个还为我高兴,可我一会就要把它吃掉了。 嗯,既然如此,等会我就多吃一点,以告慰你的付出! 他看了鲣鱼一眼,加快了游行的速度。 等他把五个箱子都拖回飞碟周围之时,还遇到了之前的那条小白鲸。因为小白鲸的出现,还差点把鲣鱼吓走,苏木安抚了之后,鲣鱼才犹犹豫豫地待在他的身边,像极了受了委屈的小媳妇。 小白鲸看他拖着箱子,还以为是玩具,直接甩着头就过来顶着箱子玩了,把那个被苏木劈了一个洞的木箱颠得掉了两锭金铤出来。 慌得苏木忙推开了小白鲸,让它先自己一边玩去。 等到了飞碟内,苏木才大摇大摆地开始劈箱验收。 这五个木箱里面,全部装着金铤,十两一个,每箱四十个。也就是说这次遇到海底沉船找到的宝藏有两千两黄金。 在本朝,一两金子能换6000钱,十两金子就是60贯,两千两就是贯! 这就家财万贯了啊! 苏木顿时乐了,大海果然是个特别好的地方,感觉自己完全可以靠搜索沉船发财了,毕竟在水里,他就是王啊! 他美滋滋地欣赏了一会垒得整整齐齐的金铤,笑得见牙不见眼,然后才关上飞碟门,往海面游去。暂时他还不想动这些金铤,家里人凭白糖的收入已够生活得不错。 第十六章 海上美食 不一会儿,苏木破水而出,跃上了甲板,他的腋下夹着一条一米来长的鲣鱼。 此时距离他跟林一诺分头行动已经过去了一个时辰。 “林三,快出来,你要的鱼来了。” 林一诺施施然地从船舱内走出来,见了苏木赤膊的模样一双带笑的桃花眼微微一眯:“怎么这次去了那么久?你的衣服呢?” 苏木得意道:“你猜猜我遇到了什么?” 林一诺瞧了他一眼,徐徐道:“看来是捡着金子了。” 苏木愕然道:“这你也能看得出来?” 林一诺微挑了下眉,没有说话。 苏木兴奋道:“我找鱼的时候遇到了一艘隋朝的沉船,在上面找到了5个装满金铤的宝箱,因此耽搁了一些功夫。” 林一诺拊掌而笑:“恭喜林少。” 苏木搭住他的肩膀:“今次真个发财了,我都没那个弄白糖的兴致了。” 林一诺失笑道:“你这热度未免失得太快。”但他知道苏木不过是随便说说,因为后者一旦开始做一件事了,还从来没有半途而废过。 “你先去洗个澡,把湿裤子换了,穿好衣服,别总露着身体,不羞不臊。” 苏木厚着脸皮道:“嘿,都是男人羞臊什么?天天一起换衣服,什么没见过?” “……”林一诺无语。 苏木问:“现在什么时辰了?” 林一诺扭头看了一眼刻着几条线的船舱墙壁,回道:“申时三刻。” “这么晚了,难怪我的肚子一直咕咕叫。”苏木摸了摸肚子,“我说林三,你这天文真没白学,到底是怎么能精准地报时的?” “你看这些线,是我根据地球自转和绕着太阳公转的规律画出来的,从这里看时辰比任何铜壶滴漏都准确,因为太阳和地球的运行是不会错的。” 苏木摇摇头:“我就觉得天文最乱七八糟,学得脑壳痛,你这小子就是聪明。” 林一诺耸耸肩,并不发表看法。 两人一起在飞碟精灵里面学习,林一诺属于比较全面型的学霸,而苏木则是偏科极其严重的类型。 苏木感兴趣的是物理和农业,另外他还痴迷各种武侠、仙侠话本。但你要说他喜欢文学的话,也不是,他对诗文书画是不感兴趣的,一手烂字惊天动地。 林一诺瞧着苏木一身雪白泛着水光的肌肤,蹙眉道:“你快去穿衣,别磨蹭。” “嘿,马上去马上去。等会我们把桌子搬出来,今儿在甲板上吃宴,以落日余晖做陪,岂不快活?” “甚好,你去搬,我来处理鱼。”林一诺转开目光,朗声一笑,一掌劈死了鲣鱼,然后一把抱起就进了厨舱。 只见他手起刀落,去头尾、肚皮、薄切,以他林氏天刀的刀法切鱼,每一片鱼肉薄如蝉翼,几近透明,在一个装满了碎冰的碟子里均匀铺上,并辅以生菜点缀。 然后他取出两个小碟,一个碟子里放了八和齑,是用蒜、姜、橘、白梅、熟粟黄、粳米饭、盐、酱八种料制成,苏木喜欢吃这种;另一个碟子里则倒了酱油,挖了一勺他自制的芥末,是他为自己准备的,如此一来,鱼脍这道菜便做完了。 他又取出早已做好的清蒸梭子蟹及青蟹,晚餐的主菜便上桌了。 除了这两道今天从海里现抓的,林一诺还准备了一碟慈姑、一碟波棱菜、一碟秋葵以及一壶葡萄酒。 林一诺这人热衷于享受美食,在飞碟精灵提供的学习资料里,他最感兴趣的除了天文地理和化学,再就是美食了,看到另一个位面的各种色香味俱全的美食图片,他恨不得能钻进屏幕里去享受。 因此在本朝所有人对食物都是以蒸煮、炙烤为主时,他早已学会煎炒,连菜油都是自制的——没办法,本朝的麻油既稀少又口感不好。还有炒菜的铁锅,也是他请浮云山庄内的铁匠专门打造的。 苏木最喜欢做的事之一就是跟林一诺一起吃饭,因为后者每次做的菜肴都是色香味俱全,光坐在餐桌边看着、闻着就已经是种享受了。 待林一诺把喝葡萄酒的两只玉杯,吃螃蟹的锤、镦、钳、铲、匙、叉、刮、针八样工具摆好(此八样东西也是他从飞碟资料库里看了样式后临摹出来请工匠特制的,可以说最怕麻烦的林一诺为了一口吃的是一点都不怕麻烦的),两人就正式开吃了。 苏木不爱用那些,他喜欢徒手吃蟹,连蘸料他都不爱用,觉得这些调料会抢了螃蟹本身的鲜味。 两人吹着海风,饮着酒,吃着冰凉鲜嫩的鱼脍以及蟹黄嫩玉,看着落日余晖,心情都变美了。 “这样的神仙日子过一辈子也不会腻啊!林三,等我们解决了白糖的事,就浪迹天涯,如何?嗯,先把飞碟里的四维空间打开,到时候多准备些蔬菜瓜果并淡水,逍遥大海。”苏木一边吃着螃蟹一边感叹。 “甚好。”林一诺与他碰杯。 这两人在一起的时候,均没有食不言、寝不语的自觉,放荡不羁爱自由,说的就是他们俩。 一起浪迹天涯的话,林一诺已经听苏木念叨了四五年了,至今也还没能实现。苏木这人惯爱随口胡说,林一诺早已习惯了。这世上纷纷扰扰,想身无挂碍地全数抛下,哪能那么容易呢? 第十七章 再不再嫁? 当夜苏木进村的时候,村里倒还零星亮着几盏烛火。以往村里一入夜,大家就睡觉,既节省一点力气可以少吃点晚饭,又不浪费灯油钱。但这次苏木带着大家一起制白糖,着实发了一笔横财,大家均有些兴奋地睡不着。 钱还没到手,抓心挠肺啊! 虽然苏三娘的事情给大家提供了很大的茶余饭后八卦主题,可目前所有人心心念念的还是自己家里的白糖生意,暂时没空吃瓜看戏。 想想过两天就能就着烛火数钱,多么幸福快乐的生活,哪有空关心旁人的家长里短? “五郎,你回来了?”秦氏一听到院门的动静,就迎了出来,“你过来堂屋,有事跟你商量。” “哦,好。”苏木把肩头扛着的两只木箱放到厨房,整了整衣襟,走到堂屋,随手关上了门。 堂屋里点着一盏油灯,正中坐着苏老头、秦氏,两旁坐着苏大郎、赵氏、苏三娘以及一脸懵的苏四郎。 苏木找了个坐塌盘腿坐下,问道:“人这么齐,都在等我?” “对,跟你说你三姐的事。”苏老头拿烟斗敲了敲桌子,脸色不是那么高兴,只因白天的时候,苏三娘跟秦氏说了不愿意再嫁。 秦氏道:“你三姐说,往后不想再嫁人了,我想听听你们兄弟是怎么说?” 苏大郎、苏四郎均不说话,把目光看向了苏木。 自从苏木拿了曲辕犁、筒车的图纸出来后,他不仅在族里地位上升,在家里也有了一定地位。这次拿了白糖方子出来,他在族中地位已然举足轻重,便是在家里也有了话语权。 苏木摸了摸脑袋:“不想嫁就不嫁呗。” “说的容易,不想嫁住哪?”苏老头冷哼一声,“她又没个儿子,老了以后靠谁?难道靠兄弟侄子们?” 秦氏没说话,苏大郎和赵氏亦不吭声。其实在他们心里,当然也是觉得苏三娘再嫁为好。只是白天的时候秦氏已经劝过,说多了,也怕三娘心里难过。 “住的地方我正打算说,阿爹你现在既是族长,又是两村里长,给三姐批一块地出来,就批在我们家旁边,新造个房子。目前暂时就住我那间房,我去林三的庄子里住一阵,等三姐的新房造好了再说。” 苏木因为从小就跟着飞碟精灵学习,思想跟普通农民根本不一样,在他看来这不算事:“另外我们家也需扩建,我已让林三帮我画了图纸出来,喏,就按这样。” 说着从怀里掏出几张图纸递给了苏老头,后者接过来了但没有立刻看。 现在不是房子的问题,他得先把丑话说在前头,以免以后小儿子们成家了再有矛盾:“就算有房子了,可你三姐没个儿子,难道让她去立女户?如今年轻还能纺织挣钱,老了怎么办?靠你们啊?” “立女户也不是不可以,一切看三姐的意思。靠我的话就更没问题了,养个三姐和外甥女还是轻而易举的。”苏木转头看向苏三娘,“三姐,你自己怎么说?” “我愿意立女户,不想再嫁人了,嫁到别人家也不过是去做牛做马,还不如在自己娘家,我可以织布养活我们娘三。小弟,我不吃白饭。何况我都27岁了,再嫁能有什么好人?拖着两个女儿,她们更是要吃苦,我舍不得。”苏三娘头一低,眼里就又含了泪。 苏木见到三姐哭就头大了,忙转头问:“大兄、大嫂、四兄,你们怎么说?” 苏大郎道:“那就先这样,也不急着去立女户。” 赵氏道:“三妹回来,我自然高兴。” 苏四郎直接道:“我都听你们的。” 苏木于是拍板道:“那就没问题啦,这事放一边!阿爹,你瞧一下这房屋图纸,可还满意?” 苏老头手里的图纸一共三张,他一一展开,苏大郎及苏四郎都凑了过来看。下一刻,三个人都惊讶地张大了嘴巴。 这是图纸?这也太神奇了,就好像一座院落清晰地展现在他们眼前似的。 这三张图纸是林一诺以炭笔画的,第一幅是立体俯瞰图,第二幅是内部结构及尺寸图,第三幅是细节补充图。由于是跟着飞碟精灵学的画技,自然跟如今的普通图纸大有不同——当然,便是普通图纸,实际上苏老头几个也没见过就是了。 关于这些苏木是不耐烦学的,有这个时间他宁愿多看两本武侠话本,只有林一诺才有这个耐心。 秦氏和赵氏见他们这模样,也走近看了一眼。即便两人不懂作画更不懂图纸,但仍觉得这画真好,一眼就看明白了,只是,这种院子,是他们这样的庄稼人住得起的? 苏老头喃喃道:“这建好得多少钱哪?只有地主老爷才能住这样的房子。” 苏木得意道:“阿爹阿娘,这你们不用愁。知道这次种甘蔗制白糖有多赚吗?此次收割的二十亩地,每亩切段后约有20石,出3840两中等糖、1920两上等糖。上等白糖每两40钱,次等白糖每两30钱,也就是说每亩我们可卖192贯钱,20亩就有3840贯,折640两黄金!” “多……多少?!”全家都震惊了,在苏木报一连串数字的时候,除了苏四郎被苏木抓着学过一阵算数外,其他人都晕头转向的,但不妨碍听清最后一个总数啊。 这……这是一夜暴富的节奏啊! 苏木转身走到厨房抱起一只木箱回到堂屋,打开一看,里面十两一个,叠着64个金铤。 屋内众人眼睛发直、呼吸顿止。 半晌后,秦氏忽然拍了苏木的背脊一下,压低了声音道:“哎呀,你这死孩子,这么多的金子你居然放在外面厨房!还有个箱子里呢,装的什么?赶快给我拿进来!” 苏大郎、苏四郎顾不得跟苏木说话,一溜烟就跑到厨房,去搬剩下那个木箱了。这可是黄金啊,可不敢乱放,也就苏木心大。 苏木扶额:“那个木箱装的是鲣鱼肉,我今天海里捞来的,用冰镇着,明天可以吃鱼脍。” 两人一听,忙放下了,鲣鱼虽然少见,但还没到不敢放外面厨房的地步。 他们不在乎!他们早已不是当年那个多吃一个饭团都要左思右想的苏家人了! 苏木又道:“族里其他人家的卖糖钱明天浮云山庄会派辆骡车拖过来,都是铜钱和绢帛。阿爹,分钱的事肯定是族长您出马了,四兄,你会算数,帮着阿爹一起,账册就在这口箱子里的底下。” 说完,他起身从木箱的底部掏了一卷书轴递给了苏四郎,后者宝贝地抱在怀里,连连点头。 第十八章 浮云山庄 这次种甘蔗的地,老苏家安排最多,族人们因不敢把步子迈太大了,都只匀了五亩、八亩的,那些原本心里不怎么情愿的,更是只种了一两亩,而且他们种出来的甘蔗产量也不如苏木家多。 即便如此,也是一笔很大的横财了。 当然,必须要说的是,并不是家家都有许多地。族里只有最初江南初定时的二十八户分到的土地最多,后来者分到的土地都是十亩荒地和十亩薄田。如今再有来落户的,只能全分荒地了。 这次制作白糖的方子,苏木只教了族里的少年人,对于村里剩下的九户外姓人,他只教了他们如何种甘蔗。种了甘蔗的外姓人家,甘蔗就被脑筋转得快的族人们花钱收了。 可以说苏氏一族吃肉,他们跟着喝汤。对于他们来说,虽然嫉妒,但也没法,这种谋生之技当然是不可能告诉外人的。谁叫自己跟人家不是一个祖宗呢? 见家人们的心神都被金铤吸引了,脸上全是喜悦的光,苏木站在月色下微微一笑。 这就是他想要的生活呀! “阿爹、阿娘,你们早点休息,我走啦!” “小弟,你别走,这么晚了,晚上跟我一个屋不就好了?干嘛去麻烦别人。”苏四郎喊住了他,两人同岁,从小光屁股一起长大,感情甚好。但苏木可不愿意跟他一个床,苏四郎的睡相他可吃不消。 “不了,浮云山庄又不远,我早跟林三说好了。”说话间,苏木人影就消失了,速度快得惊人。 …… …… 浮云山庄坐落于群山之间,崇山叠岭,从远处看不易把它从绿树掩映间找出来,但走近了便能感受到它的雄伟。连峰去天不盈尺,枯松倒挂倚绝壁。其外有山川之险,内有高人把守,易守难攻。 苏木的身法不行,但速度却奇快,全力施为之下寻常人根本感受不到,只当是一阵风飘过。由于已入夜,他并没有按部就班扣门入内,而是直接从崖壁外跃入山庄之内。 他自以为一切天衣无缝,不曾惊动旁人,实则早已被门房里侧卧的一位老者发觉。只是老者察觉到是他,并未出声而已。 林一诺的起居处是松涛园,位于山庄正中,由二十余间各式房屋组成,是砖木结构的建筑群。此时,他正在书桌前挥墨作画,神情极为专注。 苏木一路飞驰过来,纵身一跃进入院内。经过依屋舍而建的九曲回廊,沿途假山、群芳层出不穷,远近房屋错落于林木之间,清幽雅静。 此处虽大,但仆役却没几个,苏木顽皮想着去吓林一诺一下,因此越靠近脚步越轻。书房内全神贯注的林一诺一时不察,竟被他挨到窗口“呵”了一声。 林一诺立刻拉过白纸覆在适才的画上,没好气道:“足下是否学不会敲门?” 苏木笑嘻嘻地从窗口一跃而起:“想给林少你一个惊喜。” 林一诺挑眉道:“你看我惊喜了吗?”随即起身,搁了笔,离开书桌,来到另一间的坐塌上,盘腿坐下,手臂懒洋洋地靠着凭几,斜睨着眼望着苏木。 此间书房内布置着一套红木家具,靠壁的柜架满是古玩摆设,甚至还有几盏琉璃,在宫灯的映照下反射出璀璨的光。书房正对门的墙壁上挂着一副对联,上书“青山不墨千秋画;绿水无弦万古琴。” 苏木大喇喇地在林一诺的旁边盘腿坐下,露出狐狸尾巴道:“家里没地儿住,这几日我来投靠林兄你了。”原来他来之前并未与林一诺商议过。 林一诺其实已猜到他的来意。苏木家的房子本就不大,前几年虽翻新过,但屋舍并不多。因女儿们出嫁了,农家人新建房屋时自然不会考虑她们的住所,是以苏三娘带着两孩骤然回家,肯定有些腾挪不开。 “行啊,你随意挑一间便是,只别来抢我的。” “这话说的,我岂是反客为主之人。” 林一诺站起身,走到屏风边拉响上面悬着的铃铛,不一会儿,便有一个青衣小仆走了进来听候吩咐。 “去东厢客房替苏君准备一席床铺。” “是。”小仆肃容应了一句,一点都不好奇书房突然多了一个人这件事情,躬身退了下去,脚步极轻。 苏木抓过另一个凭几,舒舒服服地靠着,忍不住道:“为何你调教仆役这般令行禁止,养个马却好似大爷一般?” “我可从不调教人。” “是了,这都是谢姨的功劳,哈。”旋即他又想到一事,忍不住道,“你们山庄里随意一个小仆都有这等轻功,真是嫉妒,为何偏偏我学不会。” 林一诺宽慰道:“你虽不会轻功,可速度不也一样快得惊人,比寻常的轻功不知高明到哪里去。” “那怎么能一样呢,我顶多是跑得快些,论起飞檐走壁,那当然是比不上你这种身怀绝顶轻功的。” 林一诺无语:“少看几本武侠话本,谁会天天有门不走去飞檐走壁?这是大侠还是毛贼?” 苏木嘿嘿一笑,岔开话题:“你刚刚在画什么呢?那么专注,这不像你啊,平时我离你十米远你就能察觉到了。” 林一诺淡淡道:“随便画画打发时间。走,我新做了一样糕点,十分美味,你要不要来尝尝呢?” “走走走!让我看看你这老饕又研究出什么好吃食了。”苏木高兴地一骨碌爬起来,上前搭了林一诺的肩膀就往门外走。对于林一诺没正面回答画的是什么根本不在乎,反正他又不是真的对书画感兴趣。 秋风从窗外吹入屋内,将画上的白纸吹起一角…… 第十九章 刀法初成 吃饱喝足后,苏木与林一诺分开,走到东厢客房,在水盆前洗漱完毕,脱了外衣,四仰八叉地躺在席子上睡觉。隐隐约约间有萧声传来,他也不懂欣赏,只觉得极为婉转舒缓,十分催眠,不一会儿,就睡着了。 另一边的院落里,乌云飘至,遮盖了大半个夜空,林一诺坐在石凳上,沐浴着稀薄的月色,拿着一支洞萧正吹奏。 那箫音奇妙之极,回旋婉转,似有一人在一面吹箫一面行走般忽高忽低,忽轻忽响,悠远绵长。萧音再转,有种既压抑又愉悦的情绪,仿佛在倾诉着谁人心底的秘密。 箫音倏歇,林一诺嘴角忽而一笑,耍起了《林氏天刀》,他的身姿极为俊逸,洞箫在夜色下幻出重重青芒。 今晚的他似乎摸到了刀法精髓的边,人萧合一,成为了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那是一种言语不能形容其万一的奇妙感觉。在他身周如有一堵铜墙铁壁、无形却有实的刀气,以他为中心向四周压迫出去,压得一旁的青草树木皆弯下了腰。 他的刀法看似没有半点花巧变化,但却又充满了千变万化。 奇变突至。 黑暗中忽然来一老者,手里提着刀,“铮”的一声,那刀似活过来一般朝着林一诺就攻来,庞大的气势封住了他所有退路,大有要把他劈落刀下之意。 “锵”! 林一诺适时掣出洞箫,只见老者的刀如影而至,在丈许内变化万千,每一个刀路都似摸透了林一诺的心意一般,用刀至此,已臻出神入化之境。令其完全无法捉摸老者会从哪个角度攻来,仿佛自己出的每一招都撞在他的刀路上,令人生出颓丧之感。 面对如此强敌,林一诺反激起更强的斗志,一双从来都迷蒙的双眸迸射出从未有过的光芒,如夜空中最闪亮的星,牢牢锁住老者的身形。 灵虚身法全力展开,周旋于老者身周,觑准了时机,在敌刀旧力用尽新力未生之时,体内真气狂涌至洞箫,往前一劈,迎了上去,大有同归于尽、以伤换伤的一往无前之势。 “当”! 一刀一萧交击。 林一诺闷哼一声,连退数步,一口腥甜在喉间翻涌,但亦锁住了老者的所有后招。 老者骤然收刀,不再乘胜追击,大笑道:“好!很好!诺儿刀法有成矣,虎父无犬子,不愧是大郎的好儿子!” 林一诺把手里已然崩裂的萧丢了,揉了揉胸口,苦笑道:“师公老当益壮,这一手刀法已致化境,某差之远矣。” 此人正是卧在门房的老头,姓徐名阳字太白,乃是林阀的座上宾,也曾是闻名天下的四大高手之一,林父林无缺的授业恩师。 徐阳从林父幼时便教其武艺,伴其成长。自林无缺横死后,他便心灰意懒,厌倦了争斗的生活,金盆洗手,再不闻江湖世事,只隐居在野,一直到谢玉致带着林一诺拜请他一起上浮云山庄为止。 徐阳对待林一诺并不像对其父一般悉心教导,只偶尔兴致来了才会点拨一二,但这样的次数也极少,似今日这般更是从未有过。 在对战过程中,林一诺根本没感觉对方是考校,反而像是生死之战一般,刀刀逼命。不过打过这一场之后,他对《林氏天刀》的领悟又上了一层,生死之间的领悟远非自己独自琢磨可比。 林一诺不禁问道:“师公,若某刚才接不住那一招,您的刀是否仍会落下?” “这是自然,若是接不住,说明你这么多年都是花架子,趁早去了武功,安心在家待着,别练了,也别入江湖,平白送了性命。”一边说,一边人已飘远,身形如鬼魅一般恐怖。 “咳咳咳……” 林一诺踉跄着往前走了几步,早就听到动静被吵醒的苏木已经奔了过来扶住他,咂舌道:“想不到这位看门大爷武功这么了得,这就是传说中的‘扫地僧’?你们山庄可真是藏龙卧虎,这么多的高手,地势又如此险峻,就是朝廷派人来攻也攻不进,妥妥土皇帝的位置。你怎么样,还好吗?” “咳咳……”林一诺咳了几声才回道,“还好,就是他娘的胸口太痛了,刚刚被刀气伤了。” “这老头忒厉害了,对你这少主都下手这么狠。”苏木帮他揉了揉胸口。 林一诺道:“他可不是我们庄里的仆人,他是我师公。” 苏木奇道:“那他怎么住门房看门?” 林一诺苦笑道:“他喜欢。” 苏木嘿嘿笑了下:“果然是高手,连性格都很高人。你怎么样,我帮你去上点药?” “不,不用上药,你去帮我剥个桔子,我吃了自然好了。” “……”苏木真的服了他,这种时候,第一时间还是想着吃。但他把他扶进了房间放到坐塌上后,仍然去取了果盘里放着的大桔子,剥开递给了林一诺。 林一诺一边捂着胸口,一边吃着桔子,边吃边点头:“味道不错,你不来一个吗?” 苏木自然又抓起一个剥了吃起来,他挨着林一诺盘坐着,说道:“今晚我跟你一块儿睡,万一你难受了,我还能帮你递个水,喊个人什么的。” 林一诺沉吟片刻道:“也好,你别后悔就是。” 苏木叫屈道:“这能有什么后悔,你把我瞧成什么人了,你受伤了照顾你一下,我还会抱怨不成?” 林一诺但笑不语,三两口就把手里桔子吃完了。 两人抵足而眠,一夜无话。 第二十章 倾城绝色 翌日寅时一刻,林一诺艰难睁开眼睛,吸了一口气爬起来,苏木感觉到身边人的动静,嘟哝道:“天还黑着,这么早,何不多睡一会?” “你睡,我要去向母亲请安。”说完掀被而起,不再留恋床铺,抓过一边挂着的圆领锦袍穿上,束好腰带。 待他走到外间,里面早已有仆役备好了新鲜的牙膏、牙刷及清水以供他洗漱。弄完后,他拉了下旁边的小铃铛,片刻后,便有侍女进入,微微欠身后取了梳子帮他梳头。很快就把他的头发扎得高高的,然后再盘成一个发髻,系好襥头,侍女又福了一福,便悄无声息地退了下去。 林一诺抬脚往后院谢氏的居所而去。 走出他的松涛园,人就多了起来,仆从们井然有序地穿梭于庄园内,遇到林一诺了便停下来施个礼,然后继续忙自己的。 林一诺一路走进谢玉致的明月阁,上了正房台阶,有一粉衣小丫头打起珠帘,才入堂屋,一股冰凉的香味扑面而来,也不知是何香倒入了冰里,犹如进入了另一番天地一般。 林一诺微微皱眉,香味熏得他脑门疼,真不知道母亲为何乐衷于此。 来到东边屋内,在坐塌旁盘坐着,已有被他改了名的唤做秋香的丫头端了羊乳羹过来,放在坐塌前的食案上:“小郎君,今儿给你准备的早餐你试试,味道可好?” 林一诺接过羊乳羹,用调羹舀了几口,里面还有花生、核桃及补血的红枣。 林一诺随口道:“味道不错,这是母亲吩咐做的?” “是的,娘子昨夜就吩咐了。” 林一诺点点头,不再说话,三两口把这碗羊乳羹吃了,刚把空碗放下,秋香便上前取走。不一会儿,只听“当”地一声,满屋子的小丫头行动更快地动了起来,有人道:“夫人来了。” 林一诺起身等候,只听衣裙窸窣间,有几个捧着洗漱用品的小丫头走出来,见了林一诺微微一躬身,又悉数退下。秋香走了过来招呼他,他方跟在后面进了这边屋里。 这谢玉致虽已年近大衍之年,但容色仍极为俏丽,冰肌如雪,风韵犹存,五官的线条带着惊心动魄的美感,瞧着不过三十许的模样,眉眼间犹可见倾国倾城之色,常衣轻绡,安坐在笙蹄上,身旁一个侍女打扇鼓风,扇前摆着一大盆的冰。 其实天已入秋,早晚并不如何热的,但谢玉致比较丰腴,显然较为怕热,这个时节仍离不开冰。 “母亲,安好!”林一诺上前施了礼,然后在下首的坐塌上盘腿坐了。 “阿奴,昨夜的伤可还好?要不要请王道长过来瞧瞧?”谢玉致口中的王道长是庄里小道观的供奉,既讲道,又精通医术。 林一诺淡淡道:“不用了,睡一夜,已经大好。” 谢玉致瞧他神色不虞,便解释道:“不是你院中仆役告知的,是徐叔喜你刀法有成,又怕真的伤了你,特意来与我说明,你不要又闹别扭。” 林一诺摸了摸鼻子,讪讪道:“我没疑心阿娘。” 谢玉致微微一笑,也不继续拆穿他,知子莫若母,这小子眉眼一耷,她就知道他为什么不痛快。小时候因为他贪吃导致闹肚子,他院中的仆人便来告知,他就觉得好似受到背叛一般,直接把人给撵走了。这狗脾气即便长这么大了,仍然一点没改。 出去游玩也是,从来不许人跟着。明明是小小的一个人儿,偏要独自一人行动,这崇山峻岭、豺狼虎豹的,叫她怎能放心? 他还小的时候,仆从们依靠武艺还能偷偷在缀在后面暗中保护,可他年岁渐长,武艺精进,十岁上,便没有仆从能偷偷跟在他身后而不被发现了。还好此时他也算有了自保之力,她便也由他。 待侍女们拿了糕点过来后,林一诺取了一块塞嘴里,然后说道:“阿娘,苏家小郎要暂居山庄几日,便住在我的松涛园里。” “嗯,你自己的朋友,看着安排便是。” 林一诺转头对着秋香点评道:“这糕点也是你做的?里面放的是饴?不够美味,下次用白糖。” 站在一旁的秋香笑道:“小郎君好刁的嘴,这也吃出来了,我只是想着白糖精贵,不敢随意尝试呢。” 林一诺笑道:“吃得东西若不拿来吃,要它何用呢?” 秋香道:“有理,有理,明儿我就用白糖来试新点心。” 谢玉致笑着摇头,对旁边一位上了年纪的坐在小杌子上的老妇笑道:“奶娘,你瞧阿奴这贪吃的模样。” 老妇姓何,在山庄里通常被称为何婆,她忙笑道:“小郎若不多吃些,怎能长得这般高大,是娘子的福气呢。” 又说了几句闲话后,林一诺问:“昨日二叔派来的人呢?如何了?” 谢玉致脸上的笑意淡了,道:“说是给我们送中秋的节礼来,既如此,送到便该走,我留她做什么,何况下个月我们便要启程去岭南道你外祖家。” 林一诺“哦”了一声,又坐了一会,便起身告辞,随秋香来至外间,大踏步地走远了。 屋内何氏正陪着谢玉致说话:“娘子何苦日日叫小郎君一大早来请安呢?庄里又不比城里,规矩也没这么大,我瞧他坐着眼睛都快睁不开了。” 谢玉致笑道:“这样你就心疼他了,我若再不叫他来请安啊,他越发懒散得不成样子了。你瞧着,等出了我的明月阁,他能立刻把襥头拆了。” “小郎君一直这般受不得束缚,跟谢公再像没有了。” 谢玉致掩嘴一笑:“走,奶娘,吃早点去。” 第二十一章 闲话话本 果然,林一诺才出了明月阁的院门,就立刻伸手把头上的襥头扯了下来,等他走回自己的房间时更是连袍子都脱了,只着一间极薄的中衣。马上就有侍女迎了上前,为他换上极为宽松的锦袍,腰带随意一扎,那侍女又替他重新梳个了松松的发髻,以镂金发冠束着,颇有股写意风流之感。 该侍女名唤被看,笑笑地问:“小郎君,今天可要做什么好吃的?” 林一诺说道:“已在夫人那吃过了,我休息一会,不必管我。苏君起了吗?” 被看笑道:“起啦,正在假山那边给大家说书呢,有趣的紧。” “说书?” 林一诺挑眉,抬脚往假山走,果然远远地就能看到有一堆二三十岁的青年壮汉正围在那,密密麻麻的,怕不是把整个松涛园的人都引出来了! 走得近了,便能听见大家都兴致勃勃地在听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讲话,此少年唇红齿白,眉目如画,双眼亮晶晶的,睫毛像扇子一样,嘴角边还带着小酒窝,很容易令人对他生出好感。 这侃侃而谈的少年不是苏木又是谁呢?只听他神采飞扬地讲着:“少年道:‘只可惜我太穷,否则我也该送你五十两的。’ 李寻欢道:‘为什么?’ 少年道:‘因为你替我杀了那个人’。 李寻欢大笑道:‘你错了,那人非但不值五十两,简直连一文都不值。’ 他忽又道:‘你可知道他为何要杀你么?’ 少年道:‘不知道。’ 李寻欢道:‘白蛇虽然没有杀他,但却已令他无法在江湖中立足,你又杀了白蛇他只有杀了你,以后才可以重新扬眉吐气,自吹自擂,所以他就非杀你不可,江湖中人心之险恶,只怕你难以想象的。’ 少年沉默了很久,喃喃道:‘有时人心的确比虎狼还恶毒得多,虎狼要吃你的时候,最少先让你知道。’ ……” 听到这儿的林一诺插嘴道:“这少年又说错了,虎狼要吃你的时候,可也是偷袭为主呢。猫科动物极擅长伏擒,偷袭和出色的爆发力是老虎在野外擅用的狩猎手段。” 众人见了林一诺忙站了起来施礼:“小郎君!” “郎君!” 嚷了一片,然后纷纷做鸟兽散,在主人的眼皮子底下听书,他们还没这个胆。 苏木从石头上站起身,拍拍屁股上的灰尘,笑骂道:“工地就缺你这样抬杠的。” 这是只有两人才听得懂的话,林一诺哂道:“这就是你整天迷恋的武侠话本吗?” 苏木随手摘下一跟草杆,放嘴里咬着玩,边走边说道:“饿了,有什么吃的吗?你这贵公子当得比我这田舍郎还惨,天不亮就得起床去请安,我最少还会睡到太阳升起哩。” 林一诺看他走错了方向,伸手勾住他的脖子往回带:“回房的路是在这边。” 苏木尴尬地挠挠头:“这院子里房间太多了,不好摸清。” 林一诺笑着摇摇头。 “对了,你的伤怎么样?还痛吗?” “隐隐作痛,昨夜调息了几个大周天,没什么大碍。” “那就好。啊,那个,我是不是也该向谢姨去请个安?”苏木嘴里这么问着,但心里并没有真要去的意思。他每次见到谢玉致都有点发憷,说实话,长这么大,他就没见过比谢玉致更精致、更美丽的女人,他连说句大声点的话都感觉会亵渎了对方,浑身都不自在。 林一诺瞧着他言不由衷的模样笑了:“你想去也可以啊。” 苏木装模作样地想了一会,才道:“算了,我这么个粗人还是别去打扰谢姨了,污了她的眼睛。” “哈哈哈哈哈。”林一诺忍不住大笑出声。 苏木气得拍了他一下,林一诺顿时叫道:“苏少,真的很痛!” 苏木不信:“怎么可能?我根本没用力。” 林一诺吐槽:“不会武功的人真可怕,下手从来没有轻重。” “……”苏木自闭了,为什么要往我的伤口上撒盐?明明知道我有一腔武侠梦! “啊,对了,还有一事,这两天我观察星象,半月后怕是有飓风登陆,会同时带来暴雨,你们村里的庄稼还没秋收?” 苏木忍不住抬头看天:“真的假的?这会的天这么蓝,这么美。” 林一诺道:“你别不当一回事,我看这次的风会比较厉害,你们村里那些危房也整一整,这是跟收庄稼一样要紧的事,可别到时候出人命。” 苏木猛地勾住他的肩膀,笑道:“好,天文真是顶有用的学问了,这几年多亏了你,我一会就回村告诉我阿爹。” …… …… 陪着苏木一起吃了早点,林一诺向他发出了邀请:“你不是想把白糖的生意做大嘛,下个月初我要去岭南道大姐家,你是否跟我同去?岭南那边十分适宜种植甘蔗,土地肥沃气候炎热,一年两熟肯定不是问题,或许我们能在那再开辟一个市场。” “好说好说。”苏木点点头,又问,“你去岭南道主要的事肯定不是做生意,老实说,到底为甚?” 林一诺也不瞒他:“我大姐刚生了个女儿,我和我娘去给她道喜。” “这么说到时你大姐家为了招待各路宾客必然很忙,我去不是添乱吗?” “我们自管自己到处游玩便是,有什么关系。” “好,那就说定了。”苏木其实还是很想去外面走走的,天天一闲下来就想着闯荡江湖呢,在村里都要闷出鸟来了。 第二十二章 风前抢收 饭后苏木就急着回村了。 他进村的时候受到了热烈的欢迎,大家都拿看神仙一样的眼神看着的,尤其是苏氏一族,恨不得给他供长生牌位了。原来今天一大早,苏老头已经召集了族人们,按账册把卖糖的钱发了下去。 族人们一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钱。一骡车啊,这回居然能拿在手里,怎能不激动。 苏木其实隔了老远就听到族老们癫狂的笑声了,没办法,他的六识远超常人,起码是七倍的差距,因此稍有动静,便尽收耳底。 他听到二叔公朝所有来领钱的族人吼:“这个白糖方子就是我们苏氏一族安身立命的东西,各家都管好了,决不能外泄!谁家泄露了,不用族长出面,我第一个就不答应,非得把他出族了不可!你们都要牢牢记住族长一家的恩情,记得木郎的恩情!哈哈哈!我们族里要发达啦!祖宗保佑,竟然送了木宝这样一个宝贝疙瘩到我们仙人山苏氏一族来!” 听得苏木怪不好意思的,他搔了搔头,硬是等到族人们七嘴八舌地激动过去后才进村。不过呢,虽然没进村,可是族人们花样百出夸他的话,他一字不漏全听啦!心里爽得不行! 等苏木找到苏老头,跟他说了林一诺算到要来飓风的事,苏老头顿时急了,田舍汉最怕的就是这样的天灾了,可他们鄮县地区就属飓风多,每两三年总要来肆虐一趟。 当即他又让苏四郎把已经走开的族老重新召回,然后跟他们说了有飓风的事儿,下令全族马上进入抢收状态。有那姻亲关系的,也赶快去说一声,听不听由他们,但这种事情马虎不得,他们必须说。都是靠着田地吃饭的人,就见不得糟蹋粮食。 然后苏木就带着人在地头支起了帐篷,里面摆上一大桶的酸梅汤和几个大海碗。秦氏一听要下暴雨,也想来地里帮忙,被苏木赶了回去。 “阿娘,你别老伸手干活,布也别织了,伤眼,你五儿我现在能养活你。你就在家里跟丫丫和三姐带好几个孩子就是了,要嫌无聊了,就让丫丫给你唱歌,我教过她不少呢。” 不知不觉间,家里家外,都听苏木的指挥了。 苏大郎是埋头苦干的类型,让他干活行,让他分配活儿就不行了。 至于苏老头呢?他此刻正赶着路,要去金岙村给老丈人家送消息呢,顺便给老丈人家拿一斤白糖、一端锦,也让老丈人知道知道,当年他把大女儿嫁给我这个穷光蛋,并没有嫁错。 在去金岙村之前,他还得先去隔壁的望山村通知一声,毕竟他也是那村的里长。 当然,丑话还是要说在前头,万一后头没飓风也没下雨,这也不能怪他家小郎,埋怨什么提早收了亏了之类,那可不行。我苏家村的人都已经抢收了,现在来通知你们也是尽一下道义,即使真没下雨,也不能说是故意瞎说。这老天爷的事情,谁说得准呢? 至于为什么没赶牛车呢?那还用说嘛,现在可是秋收时,牛车是要用来运粮的。 黄灿灿的稻田,看了就叫人开心,自从苏木从书里看来了新的腐粪办法后,再加上有了曲辕犁和筒车,他们村里种的水稻每亩都能比往年多收一石了!大家伙心里没有不感激苏木的,便有一两个看着苏木家一天天变富心里冒酸水的,也不敢说出口,要不然村民们一口一个唾沫星子都能淹死她。 眼瞅着苏木家就起了青砖瓦房了,眼瞅着老苏头当了族长了,眼瞅着他又当了两村的里长了……这日子真是过得红火。 苏木在田里赤着脚丫弯腰弓背地割稻,只见他一手拿住水稻,一手握住镰刀,对准了根部就割。田里的活,平时是不用他动手的,只有每年的收割季他才下一次田。 没一会儿他就干得满头大汗了,不过累倒是不累,他的力气本就惊人,虽没有真气内力,但天生素质强于常人六七倍。 他不仅力气大,速度还快,没一会儿,一拢地就干完了。 他抬起腰瞧了瞧四邻,大家都忙得热火朝天呢。对于族长和苏木的话,大家都是深信不疑的,既然说要来飓风暴雨,让赶快收割,那就干,别的不用多想。跟着族长和苏木,有肉吃! 苏木朝着苏大郎喊:“大兄,我先运几趟,这里堆不下了。” “嗳,好的,你去,累了就休息一会。” 苏木把稻子都归拢到一起,堆放在牛车上,堆得满满当当,然后又捆扎了两个五六百斤的巨包,一口气挑起来,就往脱谷的那块田疾走。他这效率可比牛车还高,因为他走得快啊。 至于老黄牛那当然是屁颠屁颠不带需要人赶就跟着苏木走。 这就是苏木的人格魅力,大小动物通吃! 到了场地里,赵氏和苏宁文、苏宁武三人正在人力脱谷,苏木把稻卸下,打算往回走,远远的听到白马“哒哒哒”悠闲的声音,这个声音不用说,肯定是林一诺养的那匹。 他抬眼望去,果然,三里外,一人一马正悠悠过来呢,那马还拖着一辆车,上面放了个大家伙。他极目远眺,看清楚了,略一思索,就笑了起来,这不是脚踏打谷机吗?因为合适的齿轮不好做的问题,好几年了,他们空有图纸,都做不出。 看来这个难题现在被林氏的铁匠解决了,浮云山庄本就有铸刀剑的工艺,这种问题几年下来总能解决。 苏木算了算距离,白马慢悠悠过来的时间,他跟老牛又可以运一趟稻谷了,于是也不继续看着一人一马了,立刻又飞奔回原地,捆上新割下的稻谷,又送了一趟。 然后他对着渐渐走近的一人一马喊:“过来,在这边!” 林一诺走近了,瞧着他的模样微微蹙了下眉,然后才说道:“一共做了3台出来,两台拉来这边了,后续打谷机还会继续生产,先用着。” 苏木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好兄弟!” 林一诺取出一方丝巾递给他:“擦擦汗,怎么今次又要你下地?” 苏木没有接,无所谓地说道:“太脏了,给我擦完汗这丝巾就废了,这么好的绣品多浪费。我是田舍郎,即便有了千金万金也得下地呀!好了,快把这好东西搬下来。” 说着就上去卸货,白马极其不满地喷了个响鼻,显然让它拉车它不乐意呢。 待苏木和林一诺把两台脚踏式打谷机扛到地里,田里众人频频注视过来,不知道他们俩又在捣鼓什么好东西了。 第二十三章 农活帮手 地头里,苏木跟赵氏道:“大嫂,你也回家去,有了这东西,田里的活忙得过来,用不上你了,不必下地辛苦。” “小郎,赶收呢,一年也就两次,我不累。” “好了,别争了,快回去,真来得及,这种力气活交给我们男人就行。”苏木下了命令,最终还是把她赶走了。 赵氏一边往回走,一边就抹起了眼泪。她因为身体的原因生不了小孩,差点被前夫休弃。若不是她给前夫的老人送过终,她当时妥妥就是个休弃的下场。 休弃跟和离可不一样,无论是名声还是利益,都差得远了。 她娘家虽然为了名声帮她据理力争,得到了和离的结果,可他们也容不下她。很快就又为她找了苏家当下家,还收了两匹绢的聘礼。 她本以为这辈子就是为外人做牛做马过日子的命了,没想到最终却会在苏家享了福。不仅吃上了干饭,还有从来不会断的鱼、虾、山鸡、野狍子,然后就是曲辕犁、筒车带来的富贵。到了今年更有白糖这样的东西出现,家里居然开始见金子了! 她摸了摸手腕上的银镯子,渐渐笑开了。 快走到家的时候,她下了个决定,要回娘家去通知一声,以免他们晚了秋收,庄稼遭殃。虽然他们当年对自己并不如何好,可他们把自己嫁到苏家,也算是歪打正着,从前的事儿,就先放一放。 另一边的苏木此时已把苏宁文两兄弟喊到了一起:“大头、二狗,过来,一起研究怎么用。” 农业方面的知识,苏木还是学了不少的,再说这个也不难,很快就上手,大头、二狗两兄弟也不笨,一学就会了。 苏木让大头、二狗搭档使用一台打谷机,一个脚踏,一个协助,脱谷的速度大大加快。相比起之前的晾晒、碾压、人力甩打,打谷机可是又快速又省力多了。 另外一台打谷机苏木扛到了村里的打谷场。 他飞身站在打谷机上,看着底下忙碌的村民,喊道:“大家停一停,先听我说句话。我脚下的这东西,叫做脚踏打谷机,每台一黄金,是浮云山庄出品,但现在这全天下一共就三台,两台搬来了我们村,别人目前就是出千金万金也买不着。大家肯定很好奇,这东西做什么用,现在我就给大家演示一遍。” 这东西的价格他也没瞎说,因为前两年他在浮云山庄的铁匠房里看到过为了做这东西废掉的料。也许以后做熟了手,成本能降下来,目前来说,就是一黄金一台,他都认为自己已算是说少了。 说完他跳下了打谷机,坐在上面,示意林一诺往里放水稻,他负责脚踩驱动。林一诺举手投足皆气派,做起农活来都令人赏心悦目。只见他拿起一捆水稻,拆了捆扎的禾杆,放进了打谷机里,只瞧着机器咕噜噜转了两圈,谷子就全从水稻上打了下来。 “哇!好快!” 周围的村民一时把它奉为神迹。 “木郎,这东西我们能用吗?” “可以,打谷每两亩5钱或者2斗谷子,你们想要用的,我会把这个打谷机给搬去你们田里。这样就不必再费力把水稻都运到打谷场来,大家自己考虑。” 其实这么点钱,苏木完全看不上,他一个刚从沉船里得了两千两黄金的人,会在乎这一点小钱吗?但他已经给了族人及村民太多东西,斗米恩升米仇的道理,他还是懂的。 所以这收的不是钱,只是规矩。 听到只要5钱就可以省了挑担和打谷的力气,刚从白糖上发了一大笔横财的族人们当然争先恐后地报名。便是那十来户只赚了些甘蔗钱的外姓村民,也无不心动的。 这5钱对于苏木来说不值一提,但对于普通的农民来说,要掏出去还是很心疼的。毕竟一亩地年景好、照料得当的情况下,他们最多也就收获25石谷子,换成钱也就125钱,若是遇上小年,一亩地的出息都不一定有1石。 但有些钱可以省,有些则不应该省,尤其是抢时间的时候。 本村的里正加村长刚才说了,半月后这里可能会刮飓风、下暴雨,时间不等人啊!把田里的事解决了,他们还要加固自己的房屋。 家家户户按报名的先后排了队。有了这台打谷机,节省了不少晾晒、碾压、运输、打谷的功夫,为了用上这东西,村里人差点打起来。最终还是族老们在旁边镇着,大家才老老实实排队。 看着那些机灵的最先报名的人家已经哗哗地开始出谷子,并拖到晒谷场去晒了,那些反应慢了一拍的就懊悔不已。 苏木只负责把打谷机搬到地里,每弄完一亩地,他就帮着去搬下个地方,不让机器空着。 苏宁文和苏宁武两兄弟负责自己家的打谷机,村民们当然也是轮到谁家,谁家自己分配人脚踩打谷机了。相比起割稻、运谷到晒谷场这些活来说,坐着踩踩打谷机,当然要轻松很多。 随着打谷的快速进行,村民们对带来这东西的林一诺越加感激。虽然这东西是林郎君卖给苏木家的,虽然他们也要付钱才能使用,可就像苏木说的,若这大贵族没一心想着他们,他们就是有这个钱也没地儿去使啊。 因此即便现在赶着抢收正忙,还是有那妇人从家里泡些白糖水出来招待他,而且还是最好的那批白糖! 林一诺勉为其难地喝了一口,然后就避走了。对于他这样的老饕餮来说,白糖水跟药水有什么区别呢? 他回到浮云山庄的时候,正遇上刚从山庄侧门离开的县衙谢县丞,匆匆忙忙的,也没看到他。他思索了片刻,抬步往明月阁走。 “阿娘,谢县丞过来是不是为了飓风暴雨之事呢?我刚回来时见到他带着人匆匆而过。”林一诺往坐塌上一盘,示意秋香取个寒瓜来。 “没错,这种事情总要让官府的人去妥善安顿一下,若不然一场毫无准备的飓风下来还不知要损失多少,处理好了,自有他的好处。” “哦。”林一诺从秋香手里取过半个寒瓜,以金匕(金汤匙)舀着吃。 谢玉致瞧着他这样忍不住揉了揉眉头,她也不明白,她到底是怎么把孩子养成这般放荡不羁、全无贵族之气的。哎,瞧他这样,真叫人头疼。 第二十四章 金岙外家 明月阁正堂里,谢玉致问:“你的那个什么打谷机,搬去苏家村了?” 林一诺回:“嗯。” 谢玉致说道:“这东西于民大利,不下于曲辕犁和筒车,可有图纸?” 林一诺“啊”了一声,回道:“有。” “我瞧着这十几年李二郎的做派,他是一心想当个虚心纳谏有容人之量的历史明君了,因此你这个于民有利的东西,肯定很合他的心意。今年他的生日,你就添上这样贺礼去祝寿。” 林一诺抬眉:“今年需要我亲自去?为何?” 谢玉致一抬眉:“你是长房独子,论身份应继承林阀阀主之位,但你也知道,如今的林阀是你二叔当家,你只担了个虚名。当年你祖父仙去时,你才三岁,担不起林阀和卫国公的担子,便让你二叔先承了爵,说是以后再传于你。 可权力这东西,一旦沾上了,又怎舍得放弃呢?何况比起阀主,卫国公这个绑住手脚的爵位,也没甚趣味。且朝廷想削弱林阀的心不死,居然在你祖父仙去后没多久,就册封了你的世子之位,这不是把你架火上烤吗?因此我才把你带来浮云山庄避世。” 林一诺淡淡道:“我知道啊,可我不是说了嘛,无心这些东西,也懒得管理林阀。” 谢玉致道:“即便你看不上卫国公和林阀阀主之位,可你当明白,你没法和平让出你的身份和权利,那你就始终是站在危檐之下。你那位二叔的道貌岸然,这些年,你还看不懂吗?” 林一诺将最后一口寒瓜塞嘴里,叹了口气道:“阿娘的意思,是让我去长安为自己谋一份安宁了?” 谢玉致道:“没错,你长大了,阿娘相信你能处理的很好。逃避的事情总有一天还是会来找你,唯有直面才是解决之道。庄里这些年徐叔培养的十八刀客,尽随你去。另外白糖方子的事,你也可以问下苏五郎,他是否愿意卖给我们?到时候有了白糖和打谷机这两样,什么事都做得。” “白糖便算了,如果要做这件事,我有比白糖更好的东西可以当贺礼。只是我去了长安,就赶不上年底祭祖了。”林一诺微微皱眉。 谢玉致笑道:“你阿娘我好歹也是谢阀嫡女,不用你担心,若是这点都对付不了,我怎能把你健健康康养这么大呢?”说到这里,她的娥眉微微一皱,似想起了什么。 “那快玉佩……” “我一直戴着。” “唉。” 林一诺自然明白她说的是什么。这件事情,谢玉致一直十分内疚,她坚定地认为是二叔林元吉搞得鬼,但林一诺很清楚,这真的是意外。 遇到陨石这件事,对他也是有利有弊,起码他意识可以离体,这件事就很玄妙。且他能修炼成从隋朝时就为天下人所争,但却从未有人学成的《仙灵诀》,他认为也有陨石的缘故。 徐阳早就说过,论起刀法天赋,他是比不上父亲林无缺的,但当年父亲却没办法修炼《仙灵诀》的真气。便是徐阳这个武学大宗师,对于《仙灵诀》也是无可奈何。 不过这些事情,也没必要和母亲说了,他总也得有一点自己的小秘密,否则凭母亲的聪明才智,很容易就暴露苏木的情况。 林一诺这个人从小就主意大得很,从小就喜欢藏着自己的小秘密。比如他四岁半那年意识可以离体入水,这么大的事,寻常四五岁的小儿,哪能藏得住秘密呢,但他就愣是没让一个庄里的人知道,包括他的母亲谢玉致和大姐林如琢。 若非他一开始以为苏木是水底的精灵,直接与他意识交流,让他产生了同类之感,他也不会告诉苏木。 …… …… 经过六天的抢收,苏木家三十亩的稻田终于都收割完毕。苏木活动了一下身体,略有些腰酸背痛,比练武都累,毕竟练武不用一直弯腰啊。论起干农活,他是纯使蛮力,还不如苏大郎、苏老头厉害。 虽然大家都很累,但看着晒在院子里和谷场里的黄灿灿的稻谷,心里开心啊! 今天苏大郎和苏四郎两兄弟、苏宁文苏宁武两兄弟一共四个人赶着牛车拉着两台打谷机,去金岙村的外婆家帮忙。 苏木的外公外婆就只有一子两女,他舅舅是家里的老二,他娘秦氏是大女儿,还有个小姨嫁在金山村。 他舅舅也只有一儿一女,女儿已经嫁出去了,秦家的人丁实在不旺。 当年建国初期的均田制之下,他舅舅和外公共分到了一顷的地,凭他们半个月内是肯定是来不及收的,往年苏木一家忙完自己的活后,也会去帮个七八天的忙。 不过往年没有打谷机,他们自己田里的那些活干完就得十天半月了,至于他们外婆家,没个月余根本忙不完。 四人赶着牛车一进金岙村的地头,在田里忙活的金岙村村民就都看见苏大郎带着两个儿子一个小弟赶着牛车过来啦。今儿个的牛车上没坐人,上头叠着两个大家伙,用麻绳捆得死死的,也不知道是个什么。 “今天怎么会过来,家里还忙着?这牛车上的是什么东西?”农田里忙着活的秦大郎见着外甥和重外甥挺意外的,往年总要苏家秋收结束了才会过来。 “舅舅,我们家今年有了这东西,打谷省时省力多了,所以已经收好了,阿爹阿娘让我们过来帮你们。”苏大郎招呼几个小的拆麻绳卸货。这打谷机一黄金一台,可不敢磕了碰了。按他的想法是要分两趟装的,他不怕来回走,可苏木直接就给垒起来了,动手速度每次都快得惊人。 “这什么东西?”秦外公和秦家的第三代独苗秦铁牛也放下了镰刀过来看。 秦外公已经66岁的人了,但还是下地来干活,没办法,秦家三代单传,干活的人少啊!五年前满六十岁的时候,朝廷分给他的口分田被收回了大半,把他心疼的哟。 要知道现在成丁的男子可分不着他们当年那么多地,秦铁牛今年刚成丁,就只分到了五亩荒地,其中三亩还属于口分田,以后也是要收回的。 “这个叫打谷机,是浮云山庄的林郎君做的,须一黄金一台,我们家阿木今年才购置的,他们还没往外卖呢,说是不好做。”苏大郎说起这事来一副与有荣焉的样子,毕竟这种全天下第一次出现的新事物,就能给他们用上了,那也是他们家的本事啊! 秦铁牛咂舌:“一黄金一台?这么贵?这做什么用的?” 苏四郎抢着表现道:“打谷用的,你瞧着。二狗,快,搬些水稻过来,给你们表舅看看。” 两人很快就完成了一轮演示,秦家几口都看得目瞪口呆,苏家人的脸上不由露出了得意之色。 第二十五章 走火入魔 “好了,都别围着看热闹了,干活干活。”苏大郎喊了一句,从牛车上取了两把镰刀,一把递给了大头,一把自己拿着,他让苏四郎和二狗(苏宁武)两个人就负责打谷。打谷毕竟要轻松些,总是得让着两个小的,都才十四岁呢。 苏四郎虽然是他弟,但也不过就比他小儿子大了半年,所以他一向是把苏四郎也当成儿子一样管教照顾的。 这一天的活干下来,金岙村的人都发现了他们田里的两台宝贝疙瘩,那打谷的速度是“哗哗”的,看着叫人嫉妒眼红啊。 有那离的近的就说让他们也借借光,苏四郎就笑眯眯地回:“可以啊,中午和晚上我们就不用了,你们要是不嫌麻烦的,就趁那个时辰过来用。这东西精贵,一亩地用一斗米或5钱来换便成。” 这是出发前大家就商量好的,外村的总要比自己村里的贵些不是,否则怎么能显出苏家村的优越性呢? 金岙村的村民一听得拿钱换,顿时心疼了,人力又不值什么钱,干嘛花那么大钱。他们村的土地出产量比苏家村低多了,这个价位确实难以接受。只有那家里委实没人手,本来每年秋收、夏收就要请人的人家,才过来订了,不过也是好好地还了一通价,只是没成功。 毕竟在苏家的人看来,这东西可要一黄金一台啊,又不是用不坏的,5钱一亩给人用都怪心疼的,一黄金可是能换六千钱! 干完一天的活,苏大郎和大头又在晚上用牛车分两趟把打谷机拉到了打谷场,给那些约好了要打谷的人用。本来苏大郎他父子是不必在场的,但两人都放下不这宝贝机器,硬是要在旁边看着。 金岙村的村民们尽量挑晒的时间比较少的水稻来机打,毕竟晒了一天的,到时候用人力碾一碾也方便。 如此一直忙到酉时三刻才歇,苏大郎又把打谷机搬上牛车,运回了秦外公的院子里,锁了院门才算安心。 这几天他们都不会回去,就在秦外公家打地铺凑合着过夜了,得帮外公外婆家忙完了秋收这一波他们才会走。 …… …… 此时的苏木躺在浮云山庄松涛园堂屋里的坐塌上,正跟林一诺在讲话。 林一诺和他一样懒散的模样,两个人都不爱老老实实盘坐,太累,就爱四仰八叉地躺着聊。 “你说什么,你过年要去长安城见皇帝老儿?”苏木听到林一诺的话,声音都拔高了一筹。撑起手肘看着林一诺。长安可是世界第一大城啊,他长这么大,还没去过呢,虽然在飞碟精灵的资料库看过另一个时空后世西安的图片,可毕竟不一样啊! “对,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届时我们从岭南道直接出发。”林一诺跟他说这件事的原因,当然是为了喊他一起去了。本来苏木这家伙也是三天两头的嚷着环游世界、闯荡江湖的。 苏木有些苦恼道:“我倒是想,可过年要祭祖,我怕我阿爹阿娘不让。” 林一诺道:“若你愿意的话,我可以帮你说服苏伯和秦姨。”他对此很有信心,苏家村无论谁见了他都会给几分薄面,这是贵族身份带来的天然阶级优势。 士农工商,阶级分明。 苏木笑:“如此再好不过。” 接着两人又聊起别的,苏木问:“这几天我光忙着秋收,都没下海,怎么样,四维空间的事,有进展吗?” 林一诺回:“并没有。” 苏木道:“看来马上飞碟就要变成铁房子了。” 林一诺道:“确实。” 聊着聊着,林一诺就感觉身边的人没声音了,他扭头一看,苏木居然就在这坐塌上睡着了。 这秋收是有多累?林一诺想象不出来,因为他从来没做过。 他伸手似乎是想碰一碰对方,但又马上缩了回来,起身从屋里面扯了薄毯给苏木盖了肚子,然后就转身下榻,趿了鞋回自己的房去了。 苏木从坐塌上猛然惊醒时,外面漆黑一片,他耳朵里传来很多声音,其中就有刚才把他惊醒的那道声音——林一诺压抑着的痛苦的喘息声。 他飞快起身,也顾不上穿鞋,就风一般冲出了房门,循着声音冲进了林一诺的房间。在纱帘之后,林一诺佝偻着身体,满头大汗,脸色苍白如死人,显得痛苦至极。 苏木吓得神魂俱灭,扑过来扶住他:“你怎么了?走火入魔了?” 林一诺呻吟道:“没事,老毛病了,你帮我把那块玉佩拾过来就行。” 苏木扭头看向地面,果然在三米远的地方,有一块盘龙玉佩。他知道这是林一诺从来不离身的东西,却不知为何现在掉在了这里,忙放开林一诺去捡了来给他。 林一诺接过玉佩,紧紧捏在掌心,勉力盘腿坐好,运起《仙灵诀》的真气游走大周天。 一炷香的时间后,林一诺脸上回复了血色,呼吸亦畅顺起来,叹了口道:“这个弱点越来越大了,以前离开陨石,我不过是头晕目眩脚发软,此次竟然会全身真气逆转,在丹田内变成了螺旋状,如同走火入魔,差点没把我疼死。” 苏木关心道:“那你现在如何呢?” 林一诺道:“已经完全恢复了。” 苏木借着屋内仅剩的一盏宫灯幽幽的光,上下打量了林一诺一番:“看起来脸色是没那么吓人了。我说你这是干嘛,你这玉佩有什么古怪吗?” 林一诺瞧了他一眼,沉吟片刻后道:“我只要一离了这块玉佩,就可能会有性命之忧。” 苏木闻言吓了一跳:“这么严重?这是怎么回事?” “其实我最初是不能意识离体入水的,这些事情都是在遇到这种石头后才发生的。” “这是什么缘故?” “如果飞碟真如飞碟精灵自诉的一般是来自外太空,那么这块石头很明显就是陨石了。你也学过那些知识的,很多陨石都带有辐射,这块肯定也有。也许就是它的辐射改变了我的身体,所以才会有那样匪夷所思的事情出现。这也是我痴迷飞碟精灵资料库的一个原因,因为它能解开我身上的谜题。” 第二十六章 陨石辐射 苏木道:“可是我记得资料库里有写辐射会导致人患重病,我看你这平时挺好的啊。” 林一诺淡淡道:“在我捡到这块陨石后,府里就开始陆续出现很多意外的怪病和死亡。先是给我雕刻玉佩的工匠在数月后出现头晕、腹泻和呕吐,所幸的是他最终康复了;接着就是日夜照顾我的乳母也得了同样的怪病,但她没那么幸运,因为她实在是离我太近,最终七窍流血死了;从小伴我长大的两位侍女、一位乳兄,随后也死了。 最初我阿娘以为是我二叔搞的鬼、下得毒。她就把我身边的人都调走了——调走倒反而救了他们一命。之后她又重新派了绝对心腹过来照顾我,结果,没几个月,那些人又得了一样的怪病死了。 庄里那阵子有传出我是魔君转世的话,离我近的,非病即死。最后,就连我阿娘都开始有了这种症状。我很害怕,就不敢再去看她,结果我不去看她,她却反而渐渐好了。 有一阵子,连我自己都怀疑我可能是魔君转世。所以为了避免连累别人,我便把大家都赶出了园子,不许有任何人出现在我的眼前。我母亲不放心我一个人,便请能工巧匠在我的园子里装了许多的拉铃,只要我有需要了,一拉铃,下人房的下人便能听到。” 苏木恍然大悟道:“哦,这就是你当初坚决不愿意身体进入飞碟,只愿意以意识跟我一起学习的原因?我还以为你是害羞不愿意脱衣服,所以才不肯下水呢。” 林一诺笑道:“对,因为我也很害怕会伤害你。我当初看到你的第一眼,就发现你戴的吊坠跟我的玉佩质地很接近,所以马上就想和你做朋友,你知道,遇到一个同类是多么不容易的事情。结果第二天,就遇到了飞碟,你那吊坠又在开启飞碟后消失了。唉,你都不知道我当时心里有多失望。” 苏木道:“但我的那块肯定跟你不一样,因为我家里和族里都并没有发生你们庄子里的这种可怕怪病事件。” 林一诺若有所思道:“不一定是东西不一样,也可能是人不一样。” 苏木挑眉:“你又要说我是外星人了?” 林一诺讶然道:“难道你一点都没怀疑过自己的出身嘛?我有很多实例可以证明。” 苏木好整以暇道:“那你说说看,我听听你要怎么编。” 林一诺道:“首先,这么多年跟我在一起待的时间最久的莫过于你,但你显然是一点事情都没有;其次,你的六识远超常人,速度更是堪比猎豹;再次,无论你怎么努力,你都没法感觉到自己的奇经八脉和丹田所在;最后,这也是我最近才发现的,你瞧。” 说着,林一诺把手里玉佩的一角贴在了苏木的手背上,借着灯光,能明显看到天蓝色的玉佩在渐渐褪色…… 苏木愕然张大了嘴巴:“怎么那么奇怪?” 但他随即又哑然失笑道:“我承认我是很与众不同,但是呢,这也不能证明我是外星人。我宁愿相信这世上有三千小世界,也不信外星文明。你觉得我要是来自外星,我还能是婴儿的模样吗?穿越不知多少亿光年的距离,怕不是骨头渣子都风化了! 还有你自己,你以为你就普通吗?就不说你离不开这玉佩,光是你才这么大一点年纪,内功就已经出神入化,这合理吗?普通吗?人家杨过睡在寒玉床上日日夜夜地练,效果都没你来得好!那你说你是不是外星人?” 说到最后,已是一脸羡慕,当不成武林高手一直是他最大的遗憾。他感觉自己的技能全是莽夫技能,特别没技术含量,虽然论实战能力,他未必会输给林一诺,可是不潇洒帅气啊! 不像林一诺,刀气若刃、踏雪无痕、飞檐走壁,这次第,怎一个爽字了得? 林一诺啼笑皆非,也不继续跟他争了:“说起来,这么多年,我一直在研究这东西,发现只要不是一直跟我密切接触,就没大问题。是以这么多年,那些怪病再也没在我的园子里出现过。 而且凡事有利有弊,靠近这东西的习武之人,练内功确实有事半功倍的效果。不单是我自己,便是我园子里的奴仆,他们修习内功心法都要比旁人快得多。 还有一个女孩子应该会很喜欢的利处,那便是与这东西靠近了,老得比正常人要慢些,肌肤也比寻常人好些。比如我的侍女被看,别看她似乎才二八的模样,实际上,她大我足有十岁哩。” 苏木失声道:“真的假的!” 林一诺淡淡一笑。 苏木一拍他的肩膀,忽然笑了起来,以致于越笑越开心。林一诺不明白他莫名其妙地高兴什么,等他笑得眼泪都迸出来了,才皱眉道:“如此好笑?” 苏木指着他道:“难怪你白成这样,像个姑娘,我一想到十年后你可能还是这个模样,哈哈哈,就觉得很好笑……以后会不会你得喊我叔叔或者大爷?啊哈哈哈……” 林一诺:“……” 这脑回路,委实让人措手不及。 顽笑后的苏木正了神色道:“好了,言归正传,刚刚你痛成那样吓死我哩,到底这玉佩是怎么掉在那的?以后你需得小心哪!若非我耳朵尖,你岂不要痛死?” 林一诺从容一笑道:“放心,这只是我自己在试验而已。从小玩到大的把戏了,即便你不来,等会我爬也会爬过去捡的。” 苏木摇摇头:“你这不是自虐吗?反正这东西对你又没害处,戴着就戴着,老这样玩自己干嘛?” 林一诺微笑不语。不管这东西有其他多少好处,可对他来说,都是致命的弱点,他怎能不上心? 苏木又问:“怎么样,现在可以上床了吗?需我扶你吗?” 林一诺长身而起道:“不必了,出那么多汗,我还是先洗澡换身衣裳。” 苏木道:“可真讲究,这半夜三更的,还非得去洗澡。” 林一诺转头瞧了他一眼:“我们山庄里有一眼温泉,最近才被发现,现已开凿利用起来。左右现在也是醒着,你要不要一起去呢?” 苏木一跃而起道:“这大热天的,你还泡温泉!不过听起来不错,走!” 第二十七章 温泉夜话 到了后山,果然有一潭温泉,在夜色下泛着氤氲水汽,苏木一声呼啸,三两下就脱了衣服跳进潭水里畅游了一会。 林一诺虽然比他略稳重些,但到底也是少年心性,今天为了那块陨石差点搞得走火入魔,浑身疲累得再难绷着。此时看到苏木似鱼儿一般快活,他也不禁笑了起来,扯落衣服就跳入温泉里,与苏木嬉水为乐,心情转佳。 清澈的夜空星光璀璨,两人嬉闹后并排躺在温泉的边上,仰望星空。 苏木疑惑道:“这天空看起来这么平静,真有飓风要来了吗?我瞧着怎么比平时还要美一些呢?” 林一诺解释道:“越是飓风要来,天空越美。再过几天你再瞧,傍晚的天空定然美得醉人。” 苏木拨了拨水,道:“所以张无忌的老娘说越美的人越会骗人,一点都没说错,这天也是,越美越凶险啊!” 林一诺失笑:“是不是不管说什么,你都能拐到你的武侠话本里去?” 苏木嬉笑道:“是真的很精彩,偏你不爱这些。” “……”林一诺无语。 苏木享受着温暖的水流,伸了个懒腰道:“这温泉水有股怪怪的味道。” 林一诺淡淡道:“因为有硫磺。” “你怎么什么都知道?真不知道你脑袋里装得都是什么东西。” 林一诺慢悠悠道:“显然是和你不一样的东西。” 苏木“嘭”地一下往他脸上泼了一掌水,林一诺闭眼转头,并伸手还击,于是两人一言不合又闹了好一阵才歇下来。 苏木舒展了手脚,道:“老实说,你去长安城找皇帝老子到底是为了什么?” 林一诺沉默了片刻,道:“这么舒服的时候不要提如此沉重的话题好吗?” 苏木哼了一声道:“是为了你的好二叔?” 林一诺叹了口气:“我就说不要提这种扫兴的话题。” 苏木想安慰他一下,终究口笨舌拙,什么也说不出来。 …… …… 这一天,村里粮食家家户户都收的差不多了,苏老头背着手,在村子里溜达,瞅着哪家的房屋看着有点不牢靠,就督促那家的男人赶快去山上找些石头树木的修补修补,别一干完农活就好似可以休息了一样。 苏老头在巡视完自己的这个村落后,心里又想着要不要去隔壁望山村也瞅一瞅呢? 隔壁山村一共三十八户人家,都是杂户混居,没有个大氏族,鳏寡孤独的也多,这没他瞅着,他们会不会就不修房子呢?也不知道粮食都收上来了没有,三天前他才去看过,那一家家的,都不当回事,还是他发了火,才抓紧地干活。 他这个两村的里正,操的心多啊!这秋收后就是交租的时候,要是村民们收成被飓风影响了,也耽误他收租的政绩不是! 想到这,他就越发觉得自己应该再去看一看了,那一村的懒鬼,没个有能力的人——比如他——督促着不行。 于是他提起脚,快步地往村外头走了。家里虽然有牛,可秋收刚结束,家里的牛也累得不轻,不舍得再使唤它,让它休息休息是正经。 到了望山村,夕阳西下,落日正好染红了云层,为大地渡了一层红彤彤的光。苏老头仰脖望了望天,心里嘀咕着这天这么好看,当真要下雨吗?不过凉快是非常凉快了。 “哎呀,这不是苏公吗?来来来,到我家喝杯水。” “苏里正,是来寻人?” “苏里正,我家的粮都收上来啦,多亏了你们家的打谷机,虽说用起来贵了点,但真是省力气!” 一路过来,都是跟他打招呼的村民,苏老头一路走,一路点头,又一路吩咐:“家里屋子都检查检查,房顶都重新修一修,有些危房不好修的,就先不住了,隔壁邻居家借住两日,老命最要紧,都晓得了不?” “晓得哦,侬辛苦哦。” …… …… 当天夜里,苏大郎正睡得熟,忽然听得隔壁婴儿一声啼哭,他猛然间被吵醒了。听着外头“呜呜”的风声,他“哎呀”一声坐了起来,赵氏也被他的动静闹醒了。 “苏郎,怎么了?” 苏大郎道:“你听外面的风雨,牛棚的门不知关紧了没,四郎做事总是粗心大意,我不放心,得去看看。” 赵氏困得有点迷糊:“那你穿上蓑衣,可别冒雨就冲过去。” “嗯,你继续睡,我去瞧一眼就回来。”说完就起身往外间走,推开门,风就直往屋里灌,把他冻得一哆嗦,雨倒是还不大,风是真的大。 他赶快抵住门,又回屋里取了蓑衣穿上,然后才再次开门走了出去,随即又马上带上门。顶着大风和细雨走到牛棚前,果然,这门没用石头顶住,已被大风吹得砰砰响了。 苏大郎赶紧上前关好门,又搬过石头桩子顶住,然后他索性绕着牲口圈走了一圈,又随手整了一整,这才放心地回到屋里,脱了蓑衣,拿了破布擦了擦头发上、身上的水汽,进屋再去睡了。 由于苏木已说服了秦氏,要改建大房子,因此原本苏老头打算在柴房搭一个给苏三娘的临时住所就没急着搭了,一直让她们娘三个住在苏木的房间里。 而此时苏木,自然是混在浮云山庄。 除了苏木,本身山庄里住着的门客也多。反正林一诺的园子那么大,也不差他住一间了。 苏木早已叫好了工匠,等这次的飓风过了,就要着手开始建新房。就按林一诺的画的图纸那样造,宽敞亮堂住得舒服,如果能再弄出一些玻璃来就好了。等以后空了,再拉着林一诺好好琢磨琢磨。 说起玻璃苏木就有点郁闷。 苏木自己,没这个学习的耐心,化学的公式他一看就脑袋大。造玻璃的什么沙子、石英、强碱、二氧化硅、碳酸钾、碳酸钠、氧化钙等等,哎呀,头太大,所以他只把这些推给林一诺。 但林一诺这人呢,明明一肚子学问,就是不催不动,懒得创造。玻璃?有那功夫令奴仆糊一层窗纸就好了。论怕麻烦,真的是无人出其右。 第二十八章 小儿有难 第二日,苏木推开房门就顶着飓风暴雨往林一诺的房间跑来。 见他又弄得一身湿,林一诺无奈摇头:“蓑衣就放在门口,你都懒得穿一穿吗?” 苏木抹了一把脸,说道:“穿什么蓑衣啊,你园子里的屋檐那么宽大,根本淋不着多少雨。” 林一诺递了干净的手巾给他:“擦一擦。这会风雨正大,你不会是想着现在回村?你们家青砖瓦房的,又不必愁什么。” 苏木皱眉道:“我是担心族里有几个老的。” 林一诺道:“前两天不是听你说你爹让你大兄几个帮着他们修了屋顶吗?” 苏木一想也是,随意擦干了头发,盘腿坐在坐塌上,拿起食案上的点心就送入嘴里:“哎,要担心的实在太多了,吃完早点,我怎么都要回去看一趟,不然不放心。” 林一诺反对道:“这个时候你去了也没用,何况风雨那么大,你便是穿了蓑衣也白穿,且等过这三天,三天后我随你一起去看,如何?” 苏木满不在乎道:“我又不在乎淋这一点雨。”又转开话题,“唔,这点心真好吃,是你新研究出来的吗?用什么做的?吃着那么香。” 林一诺哂道:“你不是六识厉害嘛,自己猜猜这是什么做的。” 苏木道:“我又不似你,有一条全天下最厉害的舌头,随便什么美食一尝就恨不得连做菜人的心情都猜出来。” 林一诺道:“承蒙夸奖。” 苏木又往嘴里塞了几块,然后问林一诺:“丝巾呢?我包几个糕点给大妮尝一尝。” 林一诺屈指朝着屏风边的铃铛一弹,只听“叮”地一声,不一会儿,便有青衣小仆走了进来。 “去拿一张油纸过来。” “是。” 苏木瞧这一手瞧得目瞪口呆,他伸手抓过林一诺的手看了看,又跑到铃铛边上仔仔细细检查,然后才震惊道:“隔空打牛?弹指神通?一阳指?” 林一诺笑骂:“什么乱七八糟,不过是真气化形罢了。” 苏木郁闷地不行:“能练内功真好,像你一样能练《仙灵诀》真气的更是好上加好!为什么偏我不行?我得再试试。” 林一诺失笑摇头,在苏木自己一个人瞎琢磨的时候,他已从青衣小仆的手中取了油纸,装好了几块糕点。这些都是他自己动手做的,在做吃的这方面,他并不觉得麻烦。 苏木研究内功当然还是以失败告终,然后他怀里揣上吃的,穿了蓑衣带上斗笠,迎着风走出了浮云山庄。一到外面,便全力奔跑起来,飓风虽厉害,但也阻挡不了他的速度。 沿途他见到了好多倒塌的房屋,甚至有被刮倒的树木,若有被困之人的,他便发挥侠义精神,上前帮一把,就这样一路帮、一路跑回了苏家村里。 苏家村果然也被风吹倒了好几间房屋,但因为苏老头调度得当,那些危房里面并没住人,他担心的那几家倒也无事,只不过是损失些财物,倒并无人员伤亡。 只是他还没进村时,就远远听到孩子凄厉的哭声,倒不是孩子声音能传那么远,只是他顺风耳罢了。他略一蹙眉,已分辨出来,这不就是妞妞的声音吗?怎么哭得这么厉害? 待苏木跑进家门时,众人都吃了一惊,外面那么大的风雨,怎么就跑回来了? 秦氏忙上前问:“阿木,早饭吃了吗?怎么顶着风雨就来了?” 苏木把蓑衣和斗笠解了放在门口的木盆里,拍了拍头发上的水,接过丫丫递过来的手巾擦了擦脸,说道:“妞妞怎么了,怎么哭得那么厉害?” 秦氏皱眉:“从昨晚起就开始哭一阵歇一阵,你三姐手不离地抱着呢,怕是要不好。” “请了道长或坐堂医了吗?” “这么大的风雨,哪里去请,何况,也没有用啊。”苏老头叹了口气。 苏木往自己的屋里走,只见苏三娘正抱着妞妞在哄,但妞妞哭得撕心裂肺,脸都哭红了,显然苏三娘的哄摇无用,大妮不知所措地站在一旁看着。苏木从怀里取出糕点放在食案上,摸了摸大妮的脑袋:“大妮,这是小舅给你带的吃食,你拿了去外面吃。” 大妮瞧了瞧糕点,虽然此时美食在前,她也没有太大心情,眼泪汪汪地看了看苏木:“小舅,小妹怎么哭得那么厉害?她不会有事?从昨天夜里起就时不时地哭闹了。” 苏三娘也已经抬起头来,神情疲惫地看了苏木一眼:“小郎,你回来了。” 苏木忍着耳朵痛上前摸了摸妞妞的肚子,触及腊肠样、稍活动的包块,蹙眉道:“这很像是二婶娘的小孙子那时候的模样啊。” 前两年,他家旁边的旁边住着的二婶娘家的小孙子,就是在八个月的时候,阵发性哭吵,最后上吐下拉血便的,只一天,就夭折了。其实这么些年,孩子这样肚子疼死的、哭死的,太多了,所以才说小儿难养。 这种事,便是地主人家也没办法,找了老医师都不能管用。 “三姐,这样哭下去不行,你穿上蓑衣跟我一起走,我带你去浮云山庄,找他们庄里的刘道长瞧一瞧,那刘道长的医术在这十里八乡算是最好的了。” “有用吗?”苏三娘憔悴地看着苏木,怀里的孩子似乎哭累了,现在停了哭声,“孩子现在好了,也许就没事了。” 苏木摇头:“没用,一会还得哭。快走,别耽搁。” 苏三娘想了想昨夜的情形,心里其实也明白苏木说的没错。于是便跟着他走到外间,苏木跟苏老头及秦氏说明情况,苏老头犹豫道:“这飓风天,抱着娃出去能行?我看娃不哭了,也就好了。” 苏木坚持道:“阿爹忘了二婶娘家的小孙子是怎么没的吗?” 苏老头沉吟道:“那就你抱着妞妞去,你三姐跟去也没什么用,还耽误你路上的功夫。” 苏木道:“不会耽误,我背着三姐去便是了,这样快些。” 苏三娘犹豫:“这能行吗?” 苏木肯定道:“能行。”一边说一边递过蓑衣给苏三娘穿上,两人都穿戴好了蓑衣和斗笠,推开门便要走。 秦氏一把拉住苏木:“你三姐还是别去了,外面风刮得这么可怖,我不放心。” “娘,没事,有我在,你担心什么。再说,三姐不去,到时候治好了让谁照顾孩子呢?我可搞不定。” “这样会不会太麻烦……” “救命的事有什么麻烦,自小的交情,林三不会在意的。时间紧,先走了,风太大,你们别出来,三姐你抱紧我的脖子。”说完也不听秦氏和追出来送孩子换洗衣服的赵氏把话说完,就一手背起苏三娘,一手抱着藏在蓑衣里的妞妞,风驰电掣般地跑了。 第二十九章 “神医”上线 等苏木一身狼狈地背着苏三娘和孩子走到浮云山庄门口时,门房的徐阳瞧了他怀里的孩子一眼,听他说要去找刘道长,便开口道:“这孩子的模样送去刘道长那也没用,这是肠子出问题了,你直接找诺儿,或者还能救一救。” 徐阳见多识广,已看出来孩子的情况了。 林一诺修习的《仙灵诀》真气与寻常内功大不相同,自两年前他救过庄里的老袁后,徐阳便看出来了。 以真气渡入体内救人的法子,他自然知道,这需要对真气的操控极其自如才行。只是一般的武者根本没这个本事,便是徐阳自己,虽有一身内力,但并不会这一门真气外化的功夫,因此也不擅长。 苏木听徐阳这么说,便道了一声谢,然后直奔松涛园,找到林一诺时,孩子已经又开始哭闹了。 林一诺一脸诧异地看着如套娃般背着苏三娘又抱着小婴儿进来的苏木,疑惑道:“怎么了?” 苏木顾不得身上全是雨水,对着林一诺道:“孩子可能不行了,你师公说你能有办法。” 林一诺挑眉,真把他当神医了?但是他仍上前看了孩子的情况,苏木忙把孩子转递给他:“你师公说孩子可能肠出了问题。” 林一诺略有些无措地接了过来,假装镇定道:“那我看看。” 面对哭闹的婴儿,其实他也很慌的好不好! 他抬头看了一眼苏木,再次确认道:“我师公真的说是肠子的问题?” 苏木点头:“没错。” 林一诺拧了眉,抬头看了苏三娘一眼,苏三娘立刻道:“我先去外面等。” “三姐,外面风雨大,你去隔壁房间就是了。” “没事。”苏三娘说完又看了哭闹的孩子一眼,就避到了旁边的房间。 林一诺心中一片沉重,长长吁出一口气,才道:“那你帮我解开孩子的襁褓,我试一下。” 苏木上前把婴儿的襁褓打开,此时孩子大概是哭累了,哭声又歇了下来,林一诺对苏木道:“你按着她,我试试渡入真气看看。” “好。” 林一诺要上手,忽又感觉手沉得慌:“不行,婴儿太小,我没把握,万一把她肠子击穿了如何是好?” 苏木也很烦恼,正要说话,林一诺忽然起身,说道:“你在这里等着,我去海里一趟。” 苏木马上反应过来:“那里没有医学这门分类啊,有用?” 林一诺道:“问问飞碟精灵,说不定知道呢,上面有百科资料库。” 苏木忙一把拉住了他,蹙眉道:“现在飓风天气,海浪起码得有两三丈高,海底还不知道是个什么样的凶险境况。你不能去,我去。” 林一诺拉开他的手,说道:“放心,我有把握。” 说完便拉开门,运起轻功,流星似的向狂风骤雨里投了出去。在另一间房间的苏三娘此时正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一般,来回打转,全然没发现林一诺已经走了。 苏木望着林一诺消失的背影,眉头好一会儿都舒展不开。面对大自然的力量,人力有时穷啊。怔怔地望了外面许久,婴儿的啼哭声又响了起来,他才反应过来,把婴儿的襁褓胡乱包好,送去给了苏三娘。虽然他心里也没什么底,但还是安慰道:“三姐别急,林三去拿药了。” “好。”苏三娘也不知道说什么好,只望着怀里的小人儿掉眼泪。她在村里见多了夭折的小儿,这样活活哭死的并不在少数。 大半个时辰后,林一诺回到了松涛园。他没有直接去找苏木,而是去了另外一间房,唤了奴仆过来换下了湿透的衣服,然后用手巾随意擦了擦头发,坐着喝了一口茶,吃了两块点心,听着婴儿凄厉的哭闹歇了下来,这才再次回到松涛园前厅。 “怎么样?”苏木看到他就问。 林一诺冲他点点头:“我再试试。” 苏木就赶快再次从苏三娘手里接过好不容易止住哭的婴儿,苏三娘退避一旁。林一诺再次打开婴儿襁褓,并指朝婴儿肛门输入三注真气。此时可闻及气过水声,婴儿腹部中央渐渐隆起,林一诺的额头滴下几滴汗珠,显然消耗不轻。 当他收手的时候,婴儿的粑粑也同时喷了出来,溅他一身。 林一诺面无表情地看了看苏木,下一刻,就消失在苏木眼前。显然,他是以极快的轻功身法退走了。 苏木看着婴儿的肚子慢慢平复下来,但此时坐塌已是一塌糊涂,苏三娘忙上前整理。苏木对她道:“三姐,我去问问。” “好。”苏三娘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她也看不明白林郎君的治病手法,但自己家的妞妞喷了人家小郎君一身的脏东西,她还是看的明明白白的,当下是既担心,又愧疚。 苏木正要出去,迎面就遇上了带着干净锦布过来的侍女被看。 被看对他施了一礼,上前帮苏三娘一起处理。 苏木在洗沐间外经过时被林一诺喊住了:“滚进来给我搓背。” 苏木笑嘻嘻地推开门,先拱手赔礼,然后才取过搓背用的浮石一边帮他搓背,一边问:“这就好了吗?” 林一诺淡淡应了一声,正用澡豆狂洗手和身体。 苏木又好奇了起来:“这是什么毛病?听我阿娘说我们村里因为这样夭折的小孩已有三个了。” 林一诺解释道:“说什么肠套叠,2岁以内的小儿最易患这个病,早期的还能用真气救一救,晚了大概就只有华佗这样的神医才能开膛破肚救命了。” 苏木咋舌:“开膛破肚了还能救命?” 林一诺瞥他一眼:“但凡你少看两本武侠话本,都能多学一点知识。现在能量石已经只剩2了,飞碟精灵很快就要自动关机,说不定下次过去就打不开了,你再想学也没机会。” 苏木叹了口气道:“想不到只剩这么点能量了,这一天来的太快。” 不过很快,苏木就把这件事抛在一边了,他本来也不算是个特别爱学习的人,对他来说,此前所学已然够用。何况他还知道林一诺已经整理了近千幅卷轴,归类统计并誊抄了那些远超当前文明的知识。如果以后他想重新学,在林一诺的书房也一样能看。 这时知道妞妞没事了,他心情放松下来,有空打量洗沐间的环境了。除了这个金丝楠木铺就的大澡桶之外,顶上还放着双耳铜壶,旁边还有木屐、铜浴盆、铜灯、浴凳。 苏木道:“你可真会享受。” “呵呵。”林一诺报以冷笑,从澡桶里爬了出来,取下顶上慢悠悠漏着水的铜壶,直接往身上一淋,然后以大浴巾擦干身体,穿上边上挂着的干净锦袍,便抬脚往外走。 苏木忙跟了上来:“今次多亏了你,要不然我家妞妞危矣。” 林一诺苦笑道:“下次别总是给我惊喜了好吗?她是你的外甥女,我救她算是应当,只别以后遇着谁家不相干的娃儿你也大发侠义之心抱来我面前。” 苏木笑嘻嘻道:“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好人长命百岁呢!” 林一诺嗤道:“百岁?我可没耐烦活在世上这么久。” 苏木立时大感头痛道:“又来了!” 第三十章 飓风之后 这之后三天,暴雨不歇。 苏三娘被安置在了谢玉致的明月阁,白日里谢玉致常邀其作伴,苏三娘颇有些束手束脚。 最初时候,若非有个妞妞在中间可做掩饰,苏三娘跟谢玉致在一起的每一分都会如坐针毡。但接触两日后,苏三娘便也放下心来,偶尔也能对着谢玉致的笑话回应一二。 在浮云山庄的三天,可以说是苏三娘这辈子最安逸的三天,每天醒了就吃,吃了就玩,玩了又睡。出入闻着香风,床铺有人整理,衣服有人濯洗,孩子有人陪玩,还有一辈子都没见过的美人儿可看,简直就是神仙般的日子。 最令她开心的当然还是她的妞妞熬过了一劫了,因此她内心对林一诺充满了感激。在过去的岁月里,她见多了因此夭折的孩子,刚开始发现妞妞有这个症状时,她实在是非常害怕、非常揪心的,还好结局是好的。 她常常对着妞妞念叨:“你是个有福的,这条小命都是舅舅和贵人帮你从无常君手里抢回来的,以后你可念着他们的恩情呀。” 妞妞的衣服及襁褓第一天便弄脏了,庄里的巧手绣娘当天就赶制了五身婴儿的衣裳送了过来。 细棉的衣裳,针脚极细密地缝在外面,没有任何花俏的装饰,贴着妞妞皮肤的一面光滑无痕。苏三娘这辈子都不知道还能这样缝制婴儿衣服。可仔细一看,却又不得不赞叹。将针脚缝在外面,不碰着婴儿娇嫩的皮肤,可不就是更舒适吗? 这人与人之间,到底还是不一样,有些人她就聪明,一样缝制衣服,就是比别人做的好。 不过庄里的日子虽然舒服,但苏三娘眉间却仍时而皱起。 望着窗外不曾停过的暴雨,她心里实在有点担心在娘家的大妮。不知自己离开的这三天,大妮夜里起身会不会怕呢?这孩子,虽然十岁了,可也是怕黑得很。 而此时松涛园里的苏木正与林一诺下棋,只是很明显,其中一方心神不定,不时将眼神投往糊着细纱的窗外。 “将军!”林一诺把马横移至帅前,竟然是一个抽车将。 苏木回过神,绞尽脑汁思索破局之法,最终仍不得法。如果帅不躲,他直接就输了,但弃车保帅,他这局也已经离死不远,不过是苟延残喘,玩不痛快,索性投子认输。 “不玩了,不玩了。”苏木把棋盘上的棋子一推,长身而起,走到窗外蹙眉道:“这雨为什么下个不停呢?” 林一诺从旁边的果盘里捞了一个苹果,一边吃一边回:“粮食都已经收好,雨便任其下呗,你又发什么愁?” 苏木苦笑道:“你听这声音,水势不小啊,有山洪在倾泻而下。” 林一诺不以为然道:“这山里瀑布谭那边的水道早就疏通至大海,放心啦。” 苏木忧心忡忡道:“你们浮云山庄自然什么都不用担心,四周都被你们整得和铜墙铁壁一般,整个山庄就像是个小世界,在里面待上一年都不愁吃喝。可外面不一样啊,你瞧这雨,我真担心淹起来了。” 林一诺道:“还不至于,而且乡野之地除非爆发山洪或者泥石流,否则就不用愁,反而城里倒该担心。只是我们县的谢县丞前段时间已经开始处理这个问题,想必也早有防治办法。” 苏木叹道:“但愿。” 林一诺见他这幅模样不由失笑道:“你真应该去科举,我瞧着你这一副忧国忧民的模样,不当官可惜了。” 苏木笑骂道:“我可没耐心当官,仗剑走天涯才是我的梦想。有句诗怎么说来着‘一箫一剑平生意,不负狂名十五年’!” 林一诺失笑:“可你是既不会萧也不会剑哪。” 苏木:“……”破坏气氛哪家强,浮云山庄林三郎。 又过了一日,飓风北上,暴雨骤停。 苏木见雨一停,便带着苏三娘,坐着马车往家里赶。马车里塞满了妞妞的衣裳、玩具和吃食。苏三娘虽再三推辞,仍难却好意。 赶着马车下了山道后,苏木坐到车夫的身边,看着周围的农田,农田都被风雨糟蹋的不轻。好在这附近的人家或者听了浮云山庄里的人劝,或者听了苏家村的人劝,该收的田都抢着收了,那少数几家不听劝的,也是活该倒霉。 越穷的,偏越要贪心。 只是粮食虽然是抢收了,但这雨仍然下得令人损失不小。 好些人家外头大雨屋里小雨,家里被糟蹋得不成个样子,还有那些茅草房的更是全被风吹没了,好在人都躲在了石头房里,倒还没出什么人命乱子。除此之外,养家禽的圈也被吹塌了好些,压死了不少鸡鸭鹅。 于是不管家里条件怎么样的,死了的鸡鸭鹅总要上饭桌,不能白白糟践了,一时倒仿佛过年似的,好些人家吃上了肉。但这肉吃到嘴里,除了孩子们开心外,大人们嘴巴都是苦的,日子太难了啊! 第三十一章 路遇孩童 马车抵达苏家村的时候,村里已有不少人在忙活了。飓风刮了三天,暴雨也下了三天,村里都不成个样子了,大家忙着修屋顶、修牲畜圈、去山上搬石头之类的,一派繁忙。 村里的孩子在桑竹间怡然自乐,全无飓风暴雨带来的烦恼。忽然见到一辆精美绝伦的马车驶入村里,顿时大感新鲜地跑过来,叽叽喳喳围着看热闹。 马车对于村里的孩童们来说可是破天荒第一遭见到,更别提还是这般精美的座驾,大家只觉得眼睛都不够用了。他们见到了坐在前面的苏木,眼睛顿时一亮,仿佛闻着腥味的猫一般,争先恐后地喊着:“木兄、五叔、族叔、大爷……”各种各样的称呼都有。 苏木跳下马车,从怀里掏出一个油纸,里面包着十来块精美的糕点,站在孩子中间,说道:“排好队,给你们吃点好东西!” “是是是。” 小孩子们立刻兴奋地从高到低排起了队,显然早就被训练过很多次。 “直接吃,不许用脏兮兮的手去碰,知道了吗?” “知、道、啦!”孩子们大声回。 苏三娘掀开马车的帘子看着苏木像孩子王一样地给大家分糕点,嘴角忍不住扬了起来。 这样的小弟,明明已经能撑起一个家了,可有时候却还是这么一团孩子气。 她看了看手里被颠簸的马车颠睡着的妞妞,轻轻道:“你是个有福的,虽然没了阿爹,可还有很多疼爱你的人。” 这里一共六个孩子,苏木往他们嘴里一人塞了一块,然后把剩余的收好放好,跳上马车,继续往家里赶。 马车驶到家门口,苏木跳了下来,掀开帘子扶着苏三娘下车,然后又大手一捞,把几袋东西一并拿手上进了门。 秦氏和赵氏忙忙地迎了上来:“娃儿可好了?” 苏三娘轻轻点头:“好了,这三日都没有再那般发作过。因风雨太大,便留宿在庄里。” “阿娘!”一声清脆的童音自屋内响了起来,只见一个女孩炮弹般地冲了出来,冲进了苏三娘的怀里。苏三娘爱怜地空出一只手摸了摸她的脑袋,赵氏见了忙从她手里轻轻接过熟睡的妞妞:“妞妞睡着了,快先让她去床上接着睡。” 苏三娘冲着她微微一笑,以示感谢,然后低头问胡大妮:“大妮,这几日在外公外婆家可乖?” “阿娘,我可乖,我还帮外婆织布。”胡大妮期待地看着苏三娘,“小妹是不是没事了?她肚子还痛吗?” “不痛了,已经看好了。我家大妮真乖,懂得帮外婆了。”苏三娘微笑回了一句,又对秦氏道,“阿娘,这次妞妞多亏了庄里的少郎君。只是我们这连吃带拿的,出来的时候,他们庄里夫人的侍女还硬是塞了不少好东西给妞妞,真叫我羞愧。” 秦氏听了忙对着浮云山庄的方向拜了拜,嘴里念叨着:“庄里的夫人再好也没有了!想不到林三郎竟还有神医的本领。” 然后又对着苏木说道:“五郎,你今晚去借宿的时候拿上家里所有的蘑菇干去,虽然不值几个钱,但好歹是我们的心意,我记得那孩子爱吃这些,还有金铤,你也拿几个去。” “哦,蘑菇干可以,金铤就算了,他又不是为了这些东西。”苏木无可无不可地应了一句,弯下腰从怀里掏出油纸,对胡大妮笑道,“你看小舅给你带什么了。” 胡大妮见了油纸里精美的糕点,眼睛都亮了:“跟上次一样的糕点,都给我吗?” 苏木笑道:“当然,都给你,你小妹有自己的好东西呢!” 胡大妮认真道:“我跟丫丫姐还有外婆、阿娘一起吃,四块正好一人一块,这可好吃了。” 苏三娘就对着秦氏轻声道:“庄里给了羊奶粉呢,可以泡着喝,听说还是林郎君亲自做的,非给带了一罐过来,让妞妞喝。” 两人一边说着话,一边从苏木手里接过东西,就进屋继续聊去了。 苏木对旁边的苏大郎道:“大兄,家里这几天怎么样?雨这么大,没漏雨什么的?” “大前年才修的房顶,下雨前又加固过的,怎会漏雨。”苏大郎听到他说的话回了一句,“倒是家里的鸡圈不太牢靠,被风吹坏了,我早上才刚修好。” “还费那功夫干嘛。我已联系了镇上的泥瓦匠,过两日等天完全晴了就破土动工,这边房子都推倒了,重新盖。” “真要盖房子确实要趁早,正好村里人都忙完了秋收,做小工的人也多。”苏老头刚从村里溜达了一圈回到院子里,就听到苏木说的话,便随口接了一句。 他现在越发有个官样了,总觉得族里、村里有他操不完的心。 苏四郎暗暗冲着苏木耸了耸肩,轻声道:“爹又去巡视他的领地了。” 中午吃完饭,苏木说起了下个月要去岭南道打探白糖销路的事情,秦氏和苏老头、苏大郎都有些吃惊:“那么远?我们一年也就种一季,有必要这样吗?何况商事总归低下。” 这个时代有着士农工商的等级偏见,虽然农民不比商人富足,但不妨碍农民自认比商人高一等啊。这自己田里种了甘蔗再做了白糖去卖,还不算是行商,可若是专门去外面跑商了,那不就是商户了吗? 苏木转了转眼珠道:“我只是先去看看,如果好的话,到了岭南可以在当地买块地,专门种甘蔗啊。那边天热地肥,甘蔗能一年两熟。” 苏老头还是皱眉:“这山长水远的,买了难道还要守着不成。” 秦氏仔细瞧了瞧苏木的神色,笑骂道:“你这孩子,定是想出去玩,偏要找这些不靠谱的理由。” 苏木嘿嘿一笑,也没否认,转了话头道:“所谓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嘛,我已跟林三约好了一起。” 秦氏和苏老头对视一眼,才说道:“你从小就念多了书,心野,若真的想去,阿娘和阿爹也不会拦着你,只是你独身一人出那么远的门,我们也不放心,你看看是不是带些人呢?族里那几个天天跟你屁股后头的娃,你都可以去问问。” 苏木摇头道:“不用,我跟着林家的船队走。何况家里造房子还要大兄、四兄看着呢。” 一家人正说着话,院门那忽然进来了个人,苏木抬头一看,正是雨一停就去未来老丈人家献殷勤的大头苏宁文回来了。一进来他的脸色就不是太好,不像是去见情人,倒像是去见仇人的。 第三十二章 妾通买卖 赵氏看了苏大郎一眼,苏大郎粗枝大叶的,根本就没发现自己儿子的不对劲。 倒是苏木打趣道:“呦,毛脚女婿去丈母娘家回来啦,如何,见着人了吗?怎么看你脸色不太对劲?这是被赶出来了?” 苏宁文抬头看了眼苏木,喊了一声“小叔”,然后就转头对着秦氏道:“阿奶,我回来的时候遇到了个前童村的人,说了两句闲话,听到了件事。” 前童村,正是苏大娘嫁的那个村子。自从七年前苏大娘去世后,那大女婿两个月后就娶了新媳妇。从此更不把苏家老两口当回事,节礼从来不送,两家便断了联系。 但此时苏宁文提起,必有缘故。 秦氏问:“可是你大姑妈家发生什么了?” 苏宁文郁闷地回:“那人说,大姑丈要把招娣送到县城里给钱老头当妾,要收人家五十贯的礼金,那钱老头都45岁了!大姑丈怎么那么狠心。” “什么?!”家里几人听了皆大吃一惊,“给老头做妾?” 苏木拧了眉头道:“这人怎地如此龌龊。” 苏宁文道:“我听那前童村的大娘说,他们是为了给家里的小儿子送去书院读书,走的正是钱老头的路子。那人还说什么大姑丈有福气,生个女儿居然能被大户看中,不仅不赔钱还倒赚钱。这是什么狗屁福气,送给他们家要不要?” 苏大娘当初一共生了三个女儿,大女儿童引娣去年十六岁时被嫁给了一个山上的猎户,只因为猎户出的彩礼多;小女儿则早早就夭折了。就是因为生了这个小女儿,苏大娘才去世的。明明生产的时候她并无大问题,却在产后三天突然发起了高热、腹痛并伴恶寒、乏力、恶露异常,以致一命呜呼。 最终小女儿也没能养活,没了娘的孩子,没有奶喝,又被重男轻女的爷奶、阿爹嫌弃,勉强活了月余便夭折了,连名字都没给取过一个,仿佛没来过世间一般。 现在苏宁文嘴里的招娣正是苏大娘的二女儿,今年十五岁,也是要说人家的年纪。 只是想不到那大女婿童有铁竟然这么狠心,要把娃推进火坑里。 你说你若是让娃去当个大户人家适龄男子的小妾,以后不必地里刨食,有富贵可享,那地位低便低了,倒也不算狠心。可你让娃去给一个半截身子都要埋进土里的人当妾,这是享哪门子福去? 但这事,他们苏家人不好管,一来,两家早就不走动,二来,招娣是童家人。历来儿女婚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轮不到他们外家说话。 苏木没家里其他人那些担忧和束缚,他一听外甥女要被送去给糟老头子当妾就火冒三丈,心里已经打定主意要管一管了。 他才不管什么规矩不规矩,他就是这乡间的规矩。 即便他们童家去告官,他还能扯出林一诺这个林阀嫡子的虎皮呢,当今的县令可不就是林阀一系的人嘛。而且县衙里的县丞又是谢阀的人,每个节日都要上浮云山庄给谢玉致请安的。 所以说,论野蛮,十里八乡的谁也野蛮不过他;论背景,有一个林阀嫡子当兄弟的苏木,自然更不是十里八乡的寻常老百姓可比。 既如此,对于前童村那种鸟不拉屎的地方里的田舍汉,他又有什么可顾忌的呢?他已打定了主意要管这事了。 去年童引娣嫁的那人虽是猎户,且早年打猎伤了一条腿,略有些跛脚,但好歹年轻,模样也过得去。虽然分到的田地他一个人种不过来,多半是荒着的,但也勉强能够他个温饱,加上打猎的收入,倒也凑合。 何况那人上头没有父母兄弟,童引娣嫁过去就能当家,这门亲,勉勉强强过得去。 因此苏家人得了消息也没多嘴什么,只算好了日子去给童引娣送去一套鎏金的头面做添妆。 可今年倒好,居然要卖女儿去当老头子的妾了。 是可忍孰不可忍? 苏老头和秦氏大骂了童家人一通,尤不解气,恨不得上门去骂才好。苏木表示他可以代劳,说话间就要跑出去,忙被苏大郎抱住了。 “小弟,你别乱来,我知道你生气,我也很生气。但是招娣她姓童,既是大姐的女儿,更是童家的女儿,我们苏家只是外家,管不到人家儿女嫁娶上头去,没这规矩。” 苏木推开苏大郎,责道:“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若是别的事也就算了,这婚嫁对女儿家而言可是一辈子最重要的事,我们不能不管。招娣没有大姐护着了,也不能任由那姓童的胡来。我作为小舅可看不惯,大兄,你别拦我,就让我去闹上一闹,我有分寸哩。” 苏大郎求助地看向苏老头和秦氏,老两口沉着脸色,显然也没有什么好的办法。 就在大家怔愣间,苏木已经奔出家门,消失无踪了。 “哎……”秦氏张了张口,最终还是没喊出声。 她狠不下这心啊,大女一辈子吃苦,总不能叫她到了地下还要为了女儿不安。嫁给45岁的老头能有什么好日子过?何况那老头直到45岁才娶妾,很明显是家有悍妇,实在生不出男娃了,才让纳的,难保以后不会做什么去母留子之事。 在这个时代,妾是没什么人权地位的,“通买卖”三个字道尽了一切。 第三十三章 夜宿山林 苏木说是要去前童村找麻烦,但他也并没有直接就打上人家里,而是先跑到了书院,摸清楚了童家大郎放学的时间。过了两天才趁着无人,动手把童大郎以及接他的大姐夫童有铁一起给捉了。 只见他一手夹住一个人,直接就往深山里奔,等他稍缓一口气时,三人已经到了仙人山的深处了。35岁的童有铁和7岁的童大郎一被放下来就忍不住“哇”地一声吐了。 苏木猎豹般的速度根本不是寻常人能受得了的,被他夹在腋下飞奔更是痛苦不堪。两人一个是农夫,一个是小儿,此时早就已经晕头转向,手脚发软了。苏木根本无需绑了他们,已经把他们吓得胆寒了。 半晌后,童有铁才缓过劲来,抱着儿子坐在山地上瑟瑟发抖,口中不住求饶。 对于苏木他早就认不出来了,毕竟两家自苏大娘殁了后,已有七年未曾走动。便是去年给童引娣添妆也用不着苏木出面,而七年前的苏木不过还是个稚儿,跟如今八尺少年的模样自然大相径庭。 苏木瞧着他冷冷一笑,只不理他。他打量着周围山景,忽然发现山的另一边,有块凹陷的崖石,似曾被什么东西砸扁了一般,那崖石周围一圈,寸草不生。 他眼珠一转,计上心来,拎起两人就往崖石上跳,吓得这童家一大一小惊叫连连。 待三人落在这不过一丈来宽的崖石上后,童家父子吓得连眼睛都不敢睁开了,只怕一睁眼,就会眩晕得倒下山去。这块崖石一边是万丈悬崖,一边又光秃秃的,根本无处攀爬。 “阿爹,阿爹,我怕,我好怕。”童大郎紧紧抱着童有铁的手臂,把头埋在他的胳膊里。 “别怕,阿爹在。”童有铁紧紧搂着他,汗出如浆,也不知道是安慰儿子还是安慰自己。 苏木脸上闪过一丝犹豫,但随即又被坚定取代。 虽然这童大郎年幼,但却不能算无辜。童引娣嫁坡脚猎户得来的聘礼是为了他,童招娣如今要被逼当妾又是为了他进书院铺路。既然是既得利益者,就不能算无辜。 苏木喝道:“老实点,别乱动,要不然掉下去摔死了,只能怪自己。” 他左右打量了一下,正要跳上去,却忽然心有所感,往前走了几步,感觉石头缝里似乎有什么东西。他掏出一把匕首,对着石头缝挖了一会,又徒手凭借蛮力扯落几块碎石,里面赫然可见一块质地跟寻常石头完全不一样的灰蓝色玉石。 “这是……”苏木心里忽然就冒出来陨石两个字。 没办法,林一诺总是“陨石陨石”的给他洗脑,他到底还是听进去了。想了想,他伸手抓过这块玉石,掂了掂分量,忽发奇想地用刀狠狠割了一下手指——没办法,他的皮肤太坚硬,不下手狠一点,寻常刀械根本伤不了。 他的血是不同于常人的微蓝色,他也是第一次见到自己的血液颜色,倒是怔忪了一下。结果就眨眼间,伤口便肉眼可见的开始愈合了,他赶紧捏着手指滴出了一滴血到灰蓝色玉石上。 滴完血再看手指,伤口彻底愈合了,他抹了把汗,暗忖幸亏反应快,要不然白挨一刀了。 他会这样做,当然是因为看多了仙侠话本,受到了滴血认主啥啥的影响了,结果血滴了后半天,灰蓝色玉石并无任何反应。他叹了口气,失望地把它放进怀里,打算带回去给林一诺瞅瞅。 只是在他没发现的石头内部,早就已经暗潮涌动了。 忙完这件事后,他就跳到了上面的山道,奔入林内打了一只山鸡,然后又找了很久很久的干柴——没办法,前几天才来过飓风暴雨,山上实在是没什么漏网的干柴。 无奈他只好继续往深山高处爬,到了一处悬崖后,他先是拧断了山鸡的脖子,然后朝天呼啸一声,不到片刻,一片黑影临头,一只翼展约一米半的苍鹰落在了树梢上。 那鹰叫声尖锐洪亮,头顶和头侧黑褐色,枕部有白羽尖,背部棕黑色,是一只成年雌鸟。它很有灵性地望着树底下站着的苏木,苏木举了举手里的山鸡,跟它商量道:“你去帮我找一些干柴,这个山鸡就算你的了,如何?” 他话音刚落,苍鹰就振翅飞走了,没一会儿果然爪子上抓了两三根干柴飞了回来,扔到了苏木面前,苏木摇头:“不够不够,再多些。”如此反复几次,一人一鸟终于达成交易,一手交鸡,一手交柴。 苏木抱着一捆干柴往山下疾走,沿途惊起飞鸟走禽无数。他还瞅见了一只很肥的灰兔,不过一想自己并不会收拾兔肉,吃起来酸溜溜的没意思,所以便放过了它。等他回到放着童氏父子的崖坑时,又已经捉到新的山鸡了。 这次他先把干柴丢了下去,然后拎着山鸡跑到溪边,杀鸡褪毛,清理干净后才又回到崖坑这里。 这时童氏父子已经熟悉了环境,敢睁开眼睛了,只是仍然不敢动,生怕一动就摔下去摔个粉身碎骨。 看到苏木跳下来,又是一阵求饶。苏木懒得理他们,自顾自地架好干柴,掏出火折子,以一个细长的湿树枝穿过鸡肉,放在火上烤。因为早就打算好了要在山林过夜,所以他还准备地挺齐全,既有盐包又有香料包。 等烤山鸡的香味散发出来后,别说苏木了,便是童氏父子的肚子都“咕噜噜”地叫了起来。童大郎盯着烤好的山鸡,暗暗咽了咽口水,因为饥饿的缘故,竟然连对“绑匪”的恐惧都少了几分。 烤完后,苏木拿着稍晾一晾,随意洒上一些盐和香料,看得童有铁心痛不已。浪费啊!太浪费啊!居然就这样洒盐和香料!心痛,太痛了! 虽然他此刻身处险境,但田舍汉节俭吝啬的本性发作,居然还替苏木心痛起盐跟香料来。 确实,香料在市场上可是差不多等价于黄金的,至于精盐虽然不至于那么贵,但也不便宜就是。不过苏木从来不上市场买卖,自然不知。他是从林一诺的小厨房里面随便拿的。 差不多没那么烫了后,苏木想了想,撕下一只鸡腿递给童大郎,什么话也没说。 童大郎也是饿得狠了,接过鸡腿就啃。实际上,他现在怕悬崖要大过于怕苏木,实在是因为苏木长得太端正,一点都不像是杀人不眨眼的匪徒,给人以天然的好感。 童有铁不错眼地看着儿子啃鸡腿,一直到他把鸡腿上的肉啃得干干净净为止。要说吃饱肯定是没有的,尤其是饿的时候,但不管怎么说,也算填了点肚子。两人接着又继续围观苏木吃鸡。 苏木受不了两人炙热的目光,转了身,背对着他们吃,他也不怕对方偷袭。一来这个崖坑地势险峻,对方不敢轻易挪动;二来他有绝对的自信,对方但凡动一点位置他都能听声辨位。 等把剩下的鸡吃完,苏木随意把油滋滋地手往干柴上抹了抹,然后就盘腿靠在崖壁上,假装是在修行。其实,他又没有内功可以练,打坐于他而言就是鸡肋,但他总觉得这样很有范,所以时而装装样子。 第三十四章 心理战术 天很快地黑了下来,整个山间只有崖坑上的一小撮火在燃着。 “阿爹,我好累,也好冷。”因为一直坐着不太敢有大动作,童有铁父子俩都已经很累了。 “阿爹抱着你,就不冷了。”童有铁更紧地抱了抱儿子,然后又开始向苏木求饶,“好汉,大侠,您饶了我们,我们真的是庄稼汉,没什么油水可抢的。” 苏木斜睨了他一眼,“嗤”了一声:“闭嘴,否则把你丢下去。”然后他找了个位置躺下来,就此不再管他们了。 到了半夜,那一点干柴也烧完了。 月明看岭树,风静听溪流。 若是有那个心情的话,夜晚的山林也挺有野趣,但显然童有铁是没这个闲情逸致的。他的儿子已经在他的怀里睡着了,苏木的呼吸也是绵长悠远,那把匕首就放在苏木手边不远处,童有铁感觉只要他一伸手,就能捞到。 借着月色,他又再次看了看光秃秃的崖壁,暗忖即便他抢到匕首刺死了这个匪徒,他也爬不上去。而且这个地方根本就不是寻常人会来的,附近的村民多数只是在山脚那一带转转,他喊破喉咙都别想有人来救他。 思忖再三,他还是没有贼胆反攻,就这么眼睁睁地熬了一夜,又累又饿又冷又怕。 天亮了,太阳升了起来,苏木伸了个懒腰,站起来跺了跺脚,舒展一下身体。童氏父子看着他就站在崖边蹦蹦跳跳,心里真是矛盾极了,既希望他失足掉下去,又害怕他掉下去了,他们俩就得饿死在这崖坑里。 “大侠,你……你到底……到底要什么……我……我家真的穷……” 苏木还是不理他们,三两下跳出崖坑,童氏父子眼巴巴地看着他的身影消失在眼前,忍不住拼命喊起了救命。苏木也不管他们,反正这深山老林的,又不会有人听见。 大约喊了一炷香的时间后,两人声音都喊劈了,毫无回音。童大郎开始“呜呜”地哭了起来,被童有铁狠狠喝骂。童大郎昨晚好歹还吃了一条鸡腿,而童有铁可是什么都没吃啊! 这里的人都习惯一天两餐,也就是说,除了昨天的早餐外,童有铁就再也没吃过什么东西,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 他打了哭哭啼啼的童大郎一巴掌之后,就开始颤颤巍巍地站起来,试图往上爬。结果试了两下,根本没有着力的地方,反而扒拉下了不少碎石,碎石在崖坑里弹跳了两下就直接滚落了悬崖,吓得他腿软心更慌。 他一屁股坐了下来,想到家里好不容易就要有50贯的彩礼,开始过好日子了,他却要不明不白死在这无人知晓的深山里,不禁嚎啕大哭。一想到家里的婆娘要拿着他的家财再嫁新人,他就心如刀割。 正哭着,忽然感觉头皮一凉,却见一条褐斑的大蟒蛇从崖坑上探出了脑袋,疑惑地看着他们。也看不见它的身子有多长,但是那个吐着信子的大脑袋有成人胳膊粗细。 童大郎吓得紧紧闭上眼,“阿爹,我怕,我怕!”两父子又紧紧抱在了一起,进退维谷。 往后,是万丈深渊,往上,是巨型蟒蛇。 苏木“嘭”地一下跳了下来,带着蟒蛇一起。这蟒蛇人立起来,跟苏木一般高,看它盘起来的蛇尾,起码得有七八米长。此时它人立在苏木的旁边,冷冰冰的眼神盯着眼前的父子俩,吓得两人连气都要喘不上来了。 吓够了他们,苏木终于开口说出目的了:“听说,你要把你女儿卖给老头当妾,换50贯钱?” 童有铁颤颤巍巍道:“她……她是去享福,怎……怎么是卖。” “哼。”苏木冷冷道,“别给我说这些没用的,回去就给我把这件事解决了,好好给她找户人家。在你眼里她是低贱的女儿,在我眼里,你儿子连她一根手指都比不上呢!” 苏木蹲下身,当胸扯过他的衣服,贴近了他的耳边轻声道:“敢耍花样,我就让这条蛇钻进你家里会会你,你看看你跟你儿子有没有命花这个卖女儿的钱。” “不敢不敢……” 吓够了他们,苏木一手提起一个人,跳出崖坑,夹在腋下,把他们送出了深山,放在经常有人走的山道上,转身就消失在了丛林之间。 …… …… 童有铁带着儿子跌跌撞撞走回家里时,家里早就为了找他们而人仰马翻了,待他狼吞虎咽地吃过早饭,才把招娣找来狠狠骂了一顿,然后又把她赶去织布。 等四邻都散了,儿子也在阿娘的怀里哭够了睡下了,童有铁才说道:“你去找王媒婆,告诉她,之前那个事不作数了,招娣不给人当妾,重新摸寻一个像样点的人家。” 童妻赵氏闻言跳了起来:“郎君,50贯哪!何况大郎现在都已经去了书院,哪还能退呢?” “闭嘴!”童有铁恨恨道,“你个老农盘,只会瞎叫,拿这个钱,我有命花吗?昨晚我们没回来,你当我们是去哪了?我们是被人给绑山上了!那么大一条蛇,就这么冷冰冰地盯着我们!” “这……这还有没有王法了?是谁绑的你们?”赵氏一想到即将到手的50贯钱要飞走,心都痛死了。 童有铁拍了桌子:“会给那臭丫头出头的,除了她外家就没有别的人了,肯定是苏家的哪个臭小子搞得鬼。” 赵氏嚷了起来:“郎君,我们去找村长,找里正去!喊上族人去苏家村评理去!” “没用,没用!”童有铁一想到苏木那结实有力仿佛钢铁一般的手臂就胆寒,“或者可以跟钱员外说说……啊不,还是算了。”他的脑海里飘过大蟒蛇冷冰冰的眼神,他胆怯了。 这不是普通的人哪!力大无穷,还能驱蛇,就算他拿钱员外没办法,可是对付自己这种升斗小民还不是小菜一碟吗?不行不行,还是小命要紧。正经嫁个人,反正也能拿一笔彩礼,何必要冒生命危险去卖女呢? “这怎么能算了呢……” “闭嘴!我说算了就算了!”童有铁一双眼睛瞪得要脱眶而出一般,把赵氏剩余的话吓回了嗓子里。 第三十五章 千年老参 到太阳升到树梢的位置时,林一诺终于找到了正在埋首挖东西的苏木,在他的身边不远处,还盘着一条手臂粗细的巨蟒。 巨蟒灯泡般的双目紧紧地盯着苏木,不知为何,林一诺竟然觉得从蛇脸上看出了一丝不舍的感觉。 林一诺问道:“你在干嘛?” 苏木头也不回地回:“挖人参!起码能有几百年了,这家伙一直守在这呢!” 林一诺挑了挑眉,走了过来看,巨蟒似乎对他很是忌惮,见他过来立刻立起身子,张开大嘴,死死盯着他。林一诺站在它的面前,估算着距离,同样紧盯着它。 他虽然武艺高强,但是也不会小瞧这样的巨蟒。蟒蛇看似笨拙,但实际上攻击速度是非常快的,便是林中的猛兽轻易也不敢与它正面交锋。他也没有十足的把握一下就能打中蛇的七寸,不过要说多担心,倒也不至于,这里任何一根树枝都能成为他的刀。 从苏木的身上,巨蟒感受到了一股极强的亲和力,令它只想亲近,哪怕对方在挖它守护了十多年的老人参,它也生不起攻击的心。但从林一诺的身上,它却感觉到了巨大的危险,这种危险令它十分不安。 它人立起来不是为了攻击,只是为了吓退他。可是,他的毫不退避,令它生出了被蔑视的愤怒。片刻后,林一诺运起了真气,那蟒蛇不知感受到了什么,吓得一哆嗦,滋溜一下就贴着地面快速地游远了。 苏木抬头看了一眼逃窜进林子里的巨蟒,又看了看一脸若有所思的林一诺,咕哝道:“你怕不是鬼见愁?水里的生物见了你避之不及,现在连这种巨蟒居然都怕你。” 林一诺哂道:“你从蛇口抢食,又比我好到哪里去?” 苏木笑嘻嘻道:“它已经享受了十多年,也该风水轮流转一下了。” 林一诺吁出一口气道:“你昨夜去了哪里?” 苏木笑道:“抓了两个讨厌的东西吓唬了一夜。” 说完他意识到了什么,看着林一诺略有点脏污的衣服,讶然道:“衣服都脏了,不像你啊,你不会找了我一夜?我这样的身手,你担心什么?” 林一诺没好气道:“这漫山遍野的野鸽子,你随手抓一只也能令它们给我带个信了。” 苏木赔笑道:“是我的错,下不为例。哎,我这快整株挖出来了,帮我拿一下树叶,上面多放一点原土,带苔藓的那种。” 林一诺拿他没办法,蹲下身也顾不得脏了,摘了几片大叶子,然后又捧了泥土放上去。一切弄好后,苏木扔了匕首,小心翼翼地从土里捧出老人参,放置在泥土上,包裹起来。 “走,拿到你的松涛园晾晒。嘿,这么好的老人参,拿来给你姐当贺礼是否够诚意了?” 林一诺欣然道:“足矣,林少有心了。” 苏木走到他身旁笑道:“昨天我还发现了一块形似陨石的玉石呢,喏,你瞧。”说完就从怀里掏出了昨天那块灰蓝色的石头递给林一诺。 林一诺接了过来仔仔细细地研究,越看眼睛越亮,动容道:“你在哪里发现的?那附近肯定还有别的。” “就在这山里,不过我仔细找过了,除了这块,别无其他。” 林一诺微笑道:“带我去看看,我再找找。” “嘿,你还信不过我的眼神嘛。”话虽这样说,但苏木仍然带着他去了昨天无意间发现的那个崖坑。 林一诺在这一片仔仔细细地找了近一个时辰,果然又找到了一块,只是比苏木手里拿的还要小多了。 林一诺看着周围断言道:“这里肯定就是当初飞碟降落的地方,这个坑洞肯定是被飞碟砸出来的。” “可能。”苏木随口道,“走了,先回去把这老人参的事儿搞定,然后再去海里飞碟里面研究陨石。我们比一比,看谁先跑到山庄,是你的轻功厉害还是我的双腿厉害。” “敢不从命。” 苏木怪叫一声,嘻哈声中往前冲了出去,林一诺施展起轻功疾追。两人在阳光下奔跑跳跃,仿佛回到了儿时的童趣时光。 …… …… 在海水里,苏木和林一诺并排游着。那条小白鲸居然还没走,还在这片海域,见到苏木兴奋地游了过来。看苏木对着自己露出笑容还以为他要逗自己玩,一个劲地在他旁边打转,时不时用额头碰一碰他。 苏木好心情地跟它玩了一会,一人一鲸从海底游到海面,跳跃翻滚。小白鲸好多天没见到他,特别地激动,以致于苏木都不忍心推开它了,玩闹好久后,苏木才拍拍小白鲸的脑袋:“去,去休息,下次再玩,哥哥我要干活了。” 小白鲸依依不舍地看着他游到了林一诺的旁边。它对林一诺有点忌惮,这个人类的身上有很危险的气息。所以它就没有跟着游过去,眼看着两人游远了。 到了飞碟里面,两人换了干爽的衣服,苏木取出两块灰蓝色的陨石。 还没有如何动作,忽然,插在能量槽里的三块能量石发出刺目的光芒,闪得两人不自觉地闭上了眼睛,好半天后才缓过来。此时舱内出现了神奇的一幕,能量石及苏木手中的陨石、林一诺胸口的那块雕刻后的陨石玉佩,三者之间搭起了光桥。 两人同时巨震了一下,产生一股难以描述的强烈刺激感。 这几块石头就好像活过来一般,不仅放射出光线,更有一股无与伦比的冲击力,似乎要冲破肉体的阻碍直接进入他们的精神世界。这种感觉极其疯狂,苏木想丢开陨石而不能,似若深陷泥潭一般,越挣扎越陷得深。 林一诺一手搭上苏木的肩膀,喝道:“盘坐。” 苏木毫不犹豫地盘坐下来,林一诺运起仙灵诀真气助力苏木,他已感知到陨石的异常,唯有紧紧守住灵台一点清明,咬牙硬撑。 陨石内的能量一经触碰到林一诺的真气,竟然似找到了出口一般,以极其凶猛的姿态冲入苏木的身体,想要穿透而出却找不到门,形似发狂的巨龙。 与此同时,从来感受不到经脉和丹田的苏木,刹那间全身血液都似凝固起来,连呼吸都变得不畅,而来自陨石的能量却有增无减。 林一诺立时心生警兆,想都不想,抱了必死之心,紧紧咬着牙关,全力运功吸取在苏木体内的横冲直撞的怪异能量。 这能量受了牵引,直接冲着林一诺搭在苏木肩膀上的手臂而去,犹如千万根针同时山洪般冲进他的奇经八脉。 林一诺“噗”地一声,鲜血冲口而出,喷得苏木一头一背,触目惊心。他丹田内的真气此时已成星云状,令他腹痛如绞,汗出如浆,犹如走火入魔。 刹那间,他福至心灵,明白两个人的命运都在自己一念之间。 如果任由陨石横冲直撞,他们俩小命今日都要交代在这里。 他必须使这股能量循环流动起来,方才有一线生机。想到此,他精神一震,拼命运功,星云状的真气被急速催发,如闪电般穿过他的经脉,陨石能量附着真气上在他体内游走了一个大周天,又反输回苏木身体。 而苏木的身体犹如透明一般,直接就被这股带着陨石能量的真气穿透,回输给了手心的陨石,并循着光桥推至能量石。 “轰!” 两人浑身一颤,林一诺再次喷出一口血。 怪异的真气和能量由此在两人体内来回循环,丝毫没有停歇的迹象。 也不知经过了多少次循环之后,能量石和陨石均爆发出刺目光芒。两人忽感双目刺痛,浑身像被电击过一遍麻木刺激,同时被无形之气弹开。 两人倒在地上,一时只剩喘气,连动一动手指的力气都没有。 第三十六章 掌上乾坤 还是苏木首先站了起来,他赶快去看林一诺,关心道:“你怎么样?吐了那么多血,还好吗?” “还行,吐血后反而胸口畅通呢。” 林一诺呻吟一声,勉力坐起来,此时他犹如刚从臭水沟里爬出来的一样,浑身湿透,又十分腥臭。 三块能量石已经化作了灰烬,而之前苏木手心的两块灰蓝色陨石也一样变成灰烬了。 林一诺剥开衣服,却发现自己脖子上挂着的这块陨石还是好好地,只是颜色变成了深蓝色,深邃而神秘。他试着取下扔到一边,顿感头晕目眩,但并没有上回般浑身刺痛、真气逆流的状态。 苏木喊了一声:“阿姆哎!你的身体像在发光。” 林一诺盘腿内视,发现整个丹田全都变了,似乎由一潭水池变成了无底深渊,经脉更是扩大了数倍,脱胎换骨一般,上次被徐阳刀气所伤之处也好透了。 祸兮福所倚,真是没错。 他睁开双目,捞回玉佩戴上,对着苏木笑道:“因祸得福了,身体的宝藏好像被神秘钥匙打开了一般,只要勤修苦练,必能事半功倍。你呢,有何变化?” 苏木拍了拍,把手心的灰烬尽数拍去,说道:“什么变化都没感觉到,就是浑身骨头好像被石头锤了一遍般,痛的要死。” 林一诺仔细盯着他瞧了瞧,随即发现异样,道:“你的手心是什么?” 苏木低头看自己的手心,果然,刚刚握着陨石的右手心发现了异常,上面多出了什么东西。 “咦,这是什么?” 他刚把注意力集中到右手,随即,一股巨大的吸引力袭来,把他吸进了一处莫名之地。 苏木掐了掐自己的手,有痛感,确定不是灵体,然后才观察环境。这个空间大约一亩大小,周围都是雾蒙蒙的,东边尽头还有一座烟雾缭绕的小水潭,整个空间异常寂静。 “苏木,这是什么地方?”林一诺的声音忽然在他的脑海里响起。 苏木问:“你在哪?” 林一诺道:“就在你的身边,我精神被你身上的引力吸得离体了。你瞧这里跟十年前无意间打开的四维空间像吗?找找看,有没有能量石。” 苏木脚踩着土地,小心翼翼地四处探查。半晌后,两个人都确定了,这绝对不是十年前的那个空间——至少不是全部的空间。 苏木蹲下身,抓了一把泥土,放在鼻下嗅了嗅,道:“这是一片很肥沃的良田啊,我的娘咧,以后,我随身携带一片良田?” 林一诺道:“你可以种些你喜欢的东西,看看种在这个空间里的植物跟外面的会有什么区别。” “嗯,以后空了肯定要的。”苏木站起身,拍了拍手上的土,“不过,眼下我们要怎么出去?” 这个念头刚转过,他的人就又回到了飞碟中,旁边站的林一诺也在下一秒精神回体。 两人对视一眼,苏木摊开手心给对方看,只见上面似乎印了一个奇怪的符文,看不懂是什么。 “飞碟精灵?”连唤两遍飞碟精灵都无动静后,两人明白,由于能量石的耗尽,飞碟精灵关机了,而这个飞碟,以后也再不能启动。 林一诺道:“以后有时间我们就去仙人山找找陨石,看来陨石才是打开四维空间的关键。” 苏木点头;“好。” 接着他看着旁边放着的食案,心神一动,一股神秘的力量瞬间裹住食案,转眼就把它带进了那个奇怪的空间。 林一诺亲眼见到食案在眼前凭空消失,微微眯起了桃花眼。 他单手握着苏木的右手:“你试试,能不能把我送进去。” 苏木沉下心神,下一瞬,自己倒是进来了,而林一诺依然只有精神入内:“看来你的肉体是进不来了。只是不知道这里的空间有什么用?可惜打不开飞碟精灵了,要不然还能问问。” 下一秒苏木又退出了空间,林一诺随即也被扯了出来,他思索了片刻道:“你去外面随便捉个什么生物放进空间里试试。” “好。”苏木丝毫没有犹豫地打开飞碟舱门,脱了衣服,直接光着身子游入海里,捉了两条鱼和一只萌萌哒的藻类海蛞蝓,他游过它们的时候,伸出右手直接心念一动便把它们都摄入了小空间内。 然后他又回到飞碟里,擦干身体,穿好新的干净衣袍,带着林一诺的精神体再一次进入空间。刚刚的两条鱼和一只藻类海蛞蝓此刻都到了水潭里。说是水潭都算夸张,实则只能说是水洼,只有水缸大小罢了。苏木把头埋入水里,观察鱼和头部类似小白兔的藻类海蛞蝓的变化。 他能很明显的感觉到鱼和藻类海蛞蝓无法言喻的愉悦之情,且包括他自己在内,在水潭里都感觉到精神一震,极为舒爽。 “林三,你能入水吗?有什么感觉?” “能。”林一诺似喝了琼浆玉露一般,陶醉道,“我入了这片水后,感觉浑身舒爽。你捉一条鱼出来,我们做个鱼脍吃吃,会不会变得更美味,我总感觉可以。” “好咧,也不急,让它们在里面再待会,我们先出去。”说完苏木又回到了现实中。 林一诺嫌弃地拎了拎身上的脏衣服:“臭死了,出去,我要去沐浴一番。” “好,不过现在有了这个空间我得把我的宝贝们都收进来。”苏木说完就转身把之前从海底沉船里捞的金铤都收入了空间内,整整齐齐堆放在不起眼的角落里。 林一诺对他财迷的模样表示叹服。 第三十七章 中秋赏月 两人打开舱门飞速地游到海面,朝小码头边停靠着的“逍遥游”号木船游去。这是林一诺专门打造的私人码头,只停了他这一条船。 在这个小码头的三海里外,还有一个浮云山庄建起来的大码头,那就是完全不同的另一番景象了。十年间,大码头从无到有,不仅建起了数十座大货仓,码头里还常年泊满大小船只,海上交通往来不绝,气势繁盛,到处都是熙攘的人群和等活的力棒。 此处先按下不表。 却说两人爬上逍遥游号后,林一诺直接进洗沐间换洗,而苏木接着试验起空间。他先是想把空间的水取出一瓢,结果发现行不通;然后又把那张之前放进去的食案拿了出来,来回几次之后,便对此有了初步了解。 苏木可以放东西进去,也能把自己放入的东西取出来,但里面原有之物,哪怕是一瓢水都取不出。浸湿了的衣袖到了外面立刻干透,仿佛适才根本没碰过水一般。 等林一诺换洗完出来,他就把这个发现告诉了他。 苏木道:“很奇怪,活的动物能放进去,为什么你却带不进去呢?” 林一诺道:“两种可能,一种是这个空间只有你这个人类能进;另外一个是我身上的这块陨石玉佩阻挡了我。” 说完他又取下玉佩,放置一旁,强忍着头晕的不适道:“再试一次。” 果然,下一刻,两人一起进入了空间内。 林一诺捂着头沉吟道:“我总觉得这就是以前的那个空间,只不过这次我们只打开了一部分,所以看不见当初摆放的能量石。” 苏木同意道:“极有可能。你怎么样,还行吗?” 林一诺道:“不太行,越来越晕了,感觉像是喝醉了酒。” 苏木忙道:“那出去,这里也没什么好看了。”说完就带着林一诺又退出了空间,拿过一旁的玉佩给他。 待林一诺戴好后,换苏木去洗浴间洗澡,他的头发上之前被喷了血,现在还有点血腥味,需要好好清洗,光是海水里泡泡,根本泡不掉。 等他洗完出来,又捉了一条放进空间已有小半个时辰的鱼,递给林一诺做鱼脍。林一诺手起刀落,很快就做好新鲜的鱼脍,两份调料也准备好后,两人直接开吃了。 鱼肉沾着酱油芥末甫一入口,林一诺便眯起了眼睛,犹如猫一般。生鱼片本身口感就鲜嫩可口,但此刻这份鲜嫩更放大了数倍,好吃得恨不得令人把舌头都吞下去。 苏木大惊小怪地喊:“太好吃了!真的太好吃了!是你的技艺变高了,还是这鱼肉变美味了?” 林一诺根本没空回答他,速度飞快地抢食着。终于,一盆鱼脍吃完,他才长长舒了口气,叹道:“你的空间即便别的作用都没有,光是能提味美食这一项功能,就已经是顶级的好处了。” 吃完了鱼肉,两人又开始煎茶喝,苏木当然是不会这种雅事,他只管盘坐在一旁等着喝。 …… …… 十五的月亮十六圆,鄮县自古过中秋都是八月十六。 每逢中秋夜,家家户户都要举行迎寒和祭月,设大香案,摆祭品,其中必不可少的是月饼和寒瓜。 寒瓜要切成莲花状,在月下,将月亮神像放在月亮的那个方向,点燃香烛,全家人依次拜祭月亮,然后由当家主妇切开团圆月饼,每人一份,一般大小,包括在外地未归之家人。 苏家村的苏智鱼一家子坐在临时的小院落里,由苏四郎捧出了一坛桂花酒,给院子里坐着的家人一一倒上,除了大妮和妞妞两个小的,人人有份。 他们现在一家子都挤在几间谷仓房,一亩的宅基地上地基早就打好,眼看着新房子就要造起来了,日子越过越红火。 一家人喝着桂花酒、吃着月饼和寒瓜,围坐赏月、把酒言欢,好不快活。 饮完酒,赏好月,赵氏、苏三娘、丫丫开始收拾打扫时,苏木从怀里掏出一个盒子,先把胡大妮唤来,胡大妮手里还抱着她的亲妹小妞妞。 苏木从盒子里取出一把金锁挂在妞妞的脖子上,对着乐哈哈的小家伙道:“你这丫头前段时间可把我吓得够呛,以后让这把金锁保佑你长命百岁,可好?” “喔喔……”妞妞嘴里念着婴言婴语,见到有趣的东西十分高兴,低头用奶呼呼的两只小手抓住,时而晃一晃,最后直接拿着就要塞嘴里去了,忙被她姐胡大妮拦住:“哎呀,小妹,这不能吃。” 接着苏木又取出了两只制作精美的金镯子放到胡大妮的手里:“大妮,这是小舅给你的中秋礼物,可喜欢?” 胡大妮震惊地看着自己手里金光闪闪的镯子,上面还雕刻着极精美的图案,口吃道:“小……小舅……这……大妮不要。” 苏木刮了一下她的小鼻子:“长者赐不可辞。好了,很晚了,带着你的妹妹早些去休息。” 苏三娘已经听到了这边的动静,忙过来推辞道:“小弟,给她们做什么?太贵重了,快收起来,以后你娶媳妇用哩。” 苏木摆摆手:“三姐,你别管,这是我给外甥女们的,跟你没关系哩。” 然后又对着刚扫完地的丫丫喊道:“丫丫,你过来。” 丫丫,大名苏宁儿,早就已经看到了。此时听到一向最大方的小叔喊她,心里不由砰砰直跳。她今年十五岁了,正是说亲的时候,也许就这一两年的时间,她就要出嫁了,要积攒嫁妆的时候呢。 “小叔。”她略有些扭捏地站在苏木面前。 苏木实际上还要比她小半年的,但辈分大,她在他面前就永远是小辈。 “喏,这个发簪给你,正好跟你及第礼时的镯子配套呢,是浮云山庄的陈金匠打的,你看可喜欢?” 苏宁儿微微一笑,看着手里这只镶嵌了一颗红宝石的金簪子,眼睛微微湿润了一下,随即大大方方地收下:“喜欢!小叔,你太有心了,谢谢小叔。”她已经听说了表姐招娣的事,本来要被嫁给老头当妾的,后来不知道小叔使了什么手段,不声不响的就叫招娣她爹改了主意呢。 她们这一群女孩儿是何其有幸,能有这样一位想着她们的长辈。便是当初的白糖,小叔也喊她一起去学了,小叔是从来不在乎什么女子外嫁不能学技艺这种事情的人呀。如此温柔又懂得尊重女性的小叔,也不知未来有谁配得上呢? 第三十八章 流心月饼 送完了女孩子的东西,苏木站起身舒展了一下四肢,然后把盒子一盖朝着边上竖着耳朵听动静的苏宁文、苏宁武两兄弟丢了过去:“里面还有两把扇子,你们一人一把分了。过了这个中秋,我便出去游历哩。” “谢谢小叔!”两兄弟异口同声地嬉笑着回。 “哎呀,小弟,人人有份,怎么就我没有?”苏四郎跳出来去抓苏木。 他们几个小的,虽然辈分有差距,但年纪差不多,都是从小一起长大,感情自然非同寻常,打打闹闹也是常事。 苏木笑嘻嘻地避开了,一边打趣道:“你是我阿兄,又不是我的小辈,合该你为我准备中秋节礼,怎么竟还想着找我要。” 苏四郎厚着脸皮道:“家里只有你私房最多,上山摸个猎物,下海抓个鱼的,谁能比得过你,不找你找谁?”他跟苏木是名义上的双生子,自然更亲密无间。 秦氏在屋里听到外面吵吵闹闹的动静,微微一笑,虽然有点气恼苏木总是存不了私房,胡乱花钱,但看到一家子这么和睦,这点事也就不叫事儿了。毕竟小儿子的钱,总是要花光才安心啊,不给家里人花,他也会救济族人之类的花完。 以前家里条件还没这么好的时候,他捉了鱼、打了山货都还不忘跟着他混的几个小族兄家,逢年过节更是不会忘记族里的孤老。 “臭小子,别躲!”苏四郎抓了苏木一阵,连片衣角都没有摸到,苏木玩够了,便往后飞退,瞬间没进月色。 有声音远远传来:“我走啦。” 等家里都打扫好,一家人洗漱入睡。 苏四郎跟苏宁文、苏宁武两兄弟挤在一个仓房,三张木床拼在一起。他躺在枕头上,总觉得今晚的枕头有点咯人。掀开一看,底下竟放了个制作精巧的楼船模型,纯金打造。 他震惊地低语:“哇,小弟哪里来的这么多的黄金?” 苏宁文、苏宁武听到动静探头过来看,借着月色摸着船模把玩了好久,才还给苏四郎,跟着他一起感叹一番。然后他们又各自拿出自己的那把蜀绣当扇面的扇子,咧嘴乐了。 想想小时候的穷日子,再想想现在的日子,感觉跟做梦似的。 …… …… 苏木到松涛园的时候,林一诺还没睡,正在西厅二层小楼上拿木头雕刻玩。 这二层小楼四面通风,以木柱支撑,只有纱窗没有墙。地上放着一具很大的坐床,四面屋檐下,都有竹卷帘,既遮蔽人身而又不妨碍观景。 “你怎么又雕这玩意儿了?”苏木推开纱帘,从窗口跳了进来问。 林一诺头也不抬地回:“练刀。” “真能有用吗?”苏木随口问了一句,又转了话题,递上一个布袋,“喏,这是我娘处理好的菌菇,让我带来给你。” “秦姨有心了,帮我谢谢她。”林一诺终于把手里的木头雕完了,他痴痴地看了一会成品,然后微微摇头,运力一震,又把它震碎了,从他的手心里掉落下去,进了垃圾盒里。 苏木无法理解道:“千辛万苦地雕刻了一两个时辰,说毁就毁,那你不是瞎忙吗?” 林一诺笑道:“不完美的东西,留着干嘛呢?” 他起身走到边上的洗手盆那,从木桶里舀了一瓢水倒入盆里,洗了手,将盆里的水倒进一旁的排水道内,污水便顺着竹水管排了出去。然后他仔仔细细将手擦干,才道:“我今晚做了流心月饼,你要不要尝一尝?” 苏木忙不迭点头:“当然!既然是你做的肯定是好东西,我怎么能不吃。” 林一诺屈指一弹竹帘卷旁的铃铛,片刻后小仆青衣便走到廊下听候吩咐:“去取了流心月饼过来。” “是。” 不多时,一只放在精美的白瓷碟上的月饼被端了上来,旁边还配了把瓷刀,显然是为了切月饼准备的。 一共两碟,苏木直接就上手抓其中一个,被林一诺拍了一下:“洗手去。” 苏木无奈,谁叫他有个十分喜净的兄弟呢?只好起身也去洗了手,才又回到食案旁,直接拿了月饼,上嘴就咬,根本用不上什么瓷刀。 而林一诺也一样,两人一只脚伸着,一只脚曲着,大喇喇地躺在坐床上,一手靠在凭几上,一手吃着月饼,望着外面的满院月色,好不惬意。 苏木感叹道:“这月饼真好吃,是你新研究的吗?” 林一诺道:“不错,闲来无事,研究的新品类。” 苏木竖起大拇指:“你要不是贵族,光靠卖这些吃食都能发财。” 林一诺淡淡一笑,道:“给自己做呢,是生活;做了换钱呢,是生存。我还用不着以技谋生。” “好好好,知道你有金山银山花不完,不用辛苦劳动,大贵族的腐朽生活啊。”苏木笑道,接着又环顾四周,嗟叹,“窗户大确实不一样,这小日过的,太舒服了。” 普通老百姓的家里都是装不起窗户的,多是狭窄昏暗的石头屋,好一些的用油瓦采光,差一些的只能用茅草和木头,不管白天还是黑夜,屋里面都是昏昏暗暗的。 苏木家前两年换了青砖瓦房,可窗口也开的极小,窗纸和窗帘都费钱,秦氏不舍得。所以似今晚的中秋之夜,他们都是直接搬了坐塌食案到院子里,幕天席地的赏月。 林一诺听着他的感慨没有出声,这世上本来就阶级分明,难言公平。 第三十九章 南下途中 过了中秋便是要南下岭南道高州的日子了。 林阀煮海为盐,从隋朝起水师便极为厉害。自林无缺殁后,林阀归顺李唐,这支水师亦大部分被收编,剩下的核心精锐原地化兵为民。林无缺的嫡系一部分留在林阀本部,一部分跟着谢玉致一起退至浮云山庄。 所谓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对于曾经水师出身的那群人来说,比起陆路,当然是水路更得人心了,因此一行六条船决定沿水路南下。 船队打头的第一、二条船上全是精锐水手,第三条船是谢玉致休憩的舱位所在,第四条船则是林一诺的“逍遥游”号,殿后的两条船自然也是精锐。 沿途苏木时不时的下海游玩,领略各处不同的海域风光,这一趟出行可谓是极开心。 这日他闲着无聊对林一诺道:“我记得以前看到资料库里有写着海带能制作味精,对?现在的菜都寡淡无味的,如果能把味精制作出来,嘿嘿,钱财滚滚而来啊。林三,你过来,我们一起研究研究发财大计,左右在船上也无事,整天闲得长草了都。” 原本懒洋洋的林一诺闻言顿时精神大振道:“我怎么没想到味精这种好东西!苏少,你可以呀!” 苏木假模假样地施了一礼,微笑道:“见笑,见笑。”接着又思索道,“要用什么原材料呢?我记得是海鲜还是海带,这两样东西可以的是?” 林一诺摇头道:“海带虽可以提取,但性价比太低,海量的海带只能出极少的味精,费时费力没有意义。” 苏木傻眼了:“是这样吗?那没戏了?” 林一诺沉吟了片刻道:“味精的主要成分是谷氨酸钠,不一定非得是海带,比如豆类、奶类、菌藻类,很多的。不过谷氨酸钠的提取以我们现在的条件有点麻烦。” 苏木大笑道:“对吃这方面,你果然是行家。来,都听你的,我给你打下手。” 林一诺摇头叹道:“指望你打下手,我看还不如喊上被看和青衣。” “嘿,看不起我啊,虽然我化学不怎么样,可好歹这世上也只有我懂你啦。” 林一诺失笑道:“是是是,论懂我,舍你其谁呢?” 两人于是兴致勃勃地花费了两天时间,从厨舱取出大米制成淀粉浆,然后又折腾成葡萄糖,接着发酵提取谷氨酸,最后就卡在了碱上面。船上材料有限,提取碱的碱石、芒硝和石灰都没有。 苏木此时看见制作味精的程序那么麻烦,若不是林一诺主导,他早就晕头转向了,靠此发财的心思已经淡了。因为他很了解林一诺,后者是不可能为了赚钱而埋头苦干的,这个大贵族,兴致来了偶尔做一做还行,叫他大批量的做,那比让他苏木做一百首诗词歌赋还难。 尽管如此,半途而废不是苏木的风格,起码第一批味精还是要做出来的,否则不是白白糟蹋了前面那么好的大米嘛,会天打雷劈的! “还得上岸一趟。”苏木道,“我现在游到岸上去找你说的那些东西,然后放空间带回来,凭我的速度,再追上你们不难。” 林一诺犹豫了一下:“或者我们可以到了高州再继续?” 苏木摇头道:“不行,要等那么久,前面的大米就废了。” 林一诺很想说废了就废了,但忍了忍没出口。 既然打定了主意,苏木也不多废话,转身就跳入海里,随手捉了一条海鱼用匕首一划,浓重的血腥味很快就引来了海洋的猛兽——鲨鱼。苏木把这条血淋淋的鱼喂给了第一头冲过来的鲨鱼,然后摸了摸它的脑袋,就搭上它的背,让它带着游。 但游了一会他就发现,这样还不如他自己全速游来得更快呢,一人一鲨搭在一起,速度根本快不起来。无奈他只好放弃了这个偷懒的办法,自力更生了。 自苏木离开后,林一诺就兴致恹恹。他的精神力入水后只能离体百米,而此时的苏木早就已经不知道离他几海里了。 他摇了两下铃铛,不一会儿,一直在里层舱里休息的被看走了出来:“小郎君,可有什么吩咐?” 林一诺淡淡道:“去帮我准备纸墨笔砚,我想作画。” “是。” …… …… 到了入夜时,苏木终于赶回来了。正在二楼船舱凭窗吹箫的林一诺听到他跳上甲板的声音,箫声不由一变,由适才那仿佛诉不完的凄清衷肠,变作了花团锦簇,犹如珠玉跳跃。 苏木笑眯眯地出现在窗口,抱胸等着林一诺一曲吹完,才吹了一声口哨道:“林兄,你的箫艺又进步了嘛,这支曲子听起来可真热闹,不像以前那些,一听就伤感。” 林一诺哑然失笑:“对着你吹箫,跟对牛弹琴也没什么区别了。” 苏木尴尬道:“我又不像你,一出生就在富贵乡,有这吹箫的功夫我早就可以多摸两条鱼换粮食哩。” 随即就马上转了话题:“那个你要的那些东西我都带回来啦,我们继续。” 说完就从掌心空间里取出制碱的东西,这几样东西,药堂都有售。 林一诺取出一个炼丹炉和几个陶瓶,开始提炼自己需要的碱。碱这种东西其实用处还挺大的,还可以做肥皂,既然都已经开始做了,不如多做一些,到时候弄点肥皂出来。想到这,林一诺立刻打起了精神。 苏木对于化学是没什么兴趣的,说实话,他根本就没认真学,现在已经全部还给飞碟精灵了。一开始他还打起精神,盘腿托腮在旁边看着林一诺炼制,到后来,直接就在夜色下歪着脑袋睡着了。 今天的来回奔波,消耗了他不少体力,一安静下来,很容易犯困。 林一诺很快就发现他躺在自己的身边睡熟了,屈指弹响了铃,唤被看拿了一张毯子给他盖上,然后就不管他了,继续忙自己的。 折腾到子时,经历了几次失败后,林一诺终于成功提炼出了纯碱,想了想,又称趁热打铁加工出了小苏打。 小苏打一般指碳酸氢钠,白色晶体,无臭、味咸,常温下性质稳定,受热易分解,制作面食的时候可以用来当发酵粉,能去除面食的酸味。说起来也很不错,长安都是面食,到时候肯定用得上。 林一诺把这些都倒进了瓷瓶里收起来,明天再让苏木放进掌心空间——掌心空间里对食物的保鲜效果是很强的,这是最近这些日子他们发现的。 忙完这些后,他接着开始倒腾味精,有了纯碱,就可以对谷氨酸中和、脱色、除铁了。 第四十章 制作美味 等苏木一觉醒来,林一诺已经在烘干提取成品晶体味精了。 其实这个成品对于林一诺来说还是很失败的,但他也明白,这里的条件太有限了,很多知识于他而言都只能是纸上谈兵。一个人改变一个世界的科技,这不现实,也不符合他的生活追求。 “咦,这是要成功了吗?”苏木取下盖在身上的毯子,走过来把手搭在林一诺肩上,往烤箱上的铁板里面瞅,“这是味精?” 林一诺伸了个懒腰,苦笑道:“勉强凑合。但肯定发不了财,程序复杂,我觉得你自己根本做不成功。对了,先把这几个瓷瓶收你的掌心乾坤里。” 苏木叹一口气:“是了,我想得有点简单。” 顿了顿,他又笑道:“不过我今天白天的时候已经想到另外的办法了。” “哦?”林一诺抬眉看他,只见他眉飞色舞道:“用蘑菇干和鸡肉,或者直接用小虾米碾磨成粉,应该都能取得类似于味精的效果。” 林一诺沉吟了片刻,方点头道:“确实有这个记载。” 苏木兴奋道:“是啊!比起弄这味精简单多了,等会我就拆一个纱窗去海里捞小虾米去,大海里的东西,对我来说不就是无本买卖嘛!” 林一诺没好气道:“时间不是成本吗?现在已是后半夜了!随你想怎么折腾,小弟不奉陪了。” 苏木忙给他推拿了几下,笑嘻嘻道:“辛苦辛苦,研磨小虾米这种小事当然不用你动手,我自己可以。” 林一诺推开他,懒洋洋地道:“我要洗漱回房睡觉哩。” …… …… 谢玉致的那艘船上,一切用度虽跟在庄里差不多,但漂泊在海上跟在陆上,始终还是不一样的。从出发到现在已经快半个月了,略有些晕船的谢玉致近来有些精神不振、食欲不佳,鱼脍都吃腻了,菜蔬更是没什么可入口的。 中午时分,她勉强吃了两口燕窝粥,就推开了碗,神情恹恹地靠在贵妃塌上,闭目养神。 秋香和几位侍女端来一盏盏菜肴,浓郁的香味飘满船舱。 谢玉致不悦地蹙起眉头:“我说了没有胃口,怎么还端这些上来?” 在海上漂了半月,带上船的蔬菜早就不新鲜了,她实在是没兴致。 秋香小声回禀:“夫人,这是小郎君新研究的秘方做出来的菜肴呢,特意使人送上我们船,叮嘱一定要给夫人您尝尝的。” 谢玉致听到是林一诺的一番心意,叹了口气,勉力坐了起来,款款走到食案前,盘腿坐下,拿起旁边的银汤匙舀了一口汤,送入嘴里。 刹那间,美妙的滋味在舌尖炸开,味蕾全部被打开,身上所有的细胞仿佛都被叫醒了。面前这碗汤,真的只是很普通的清汤,绝不是那种熬煮很久的高汤,到底是什么缘故,竟然鲜美如斯? 从舌头到喉咙再到身体里,每一滴汤经过的地方都在欢呼,实在太美味了!她感觉这辈子就没喝过这么好喝的汤!难怪她的阿奴从小痴迷研究各种美食,这的确是能带来愉悦到极点的感受。 只是喝一口汤,她就感觉充满了幸福感。 接着,谢玉致抬头对着秋香道:“我饿了,给我上一碗白米饭。” 秋香见此开心一笑:“是。” 六条船的人,除了谢玉致之外,今天都收到了林一诺的味精打赏,只需手指捏少许,加在菜肴的最后起锅阶段,便能得到意想不到的美味,令人难忘。在浮云山庄那么久,他们虽是门客下人,但身为林阀的人,又有什么东西没吃过呢?唯独今天的滋味,是前所未有的,不禁让人觉得以前的饭菜都白吃了。 真的,说小郎君是食神都不为过。 见到味精的反响这么好,苏木感叹道:“可惜没办法量产,哎,希望小虾米做成的简陋版味精也能有这个效果。” 林一诺淡淡道:“你还不如试试香菇和鸡肉呢。香菇里面有许多鸟苷酸,这是制作鸡精的主要成分,鸡肉么,你若是觉得成本厉害,倒也可以不放,反正鸡精本就没有鸡肉。” 苏木道:“香菇的采集和晒干不方便啊,哪有小虾米来得方便呢?” 林一诺无可无不可地道:“随你。” 苏木又挑起眉,讨好道:“林少,这离靠岸还有些天呢,左右你也无事,不如再做一些味精?” 林一诺冷笑道:“就知道你还会打这个主意,看我心情。” 说是这么说,靠岸之前,他到底是又做了一批味精存在了苏木的掌心乾坤里。而谢玉致自从那日吃上味精后,从前的菜肴就再也不能入口了,林一诺感觉自己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没办法,他只好给谢玉致送去一瓷瓶,并叮嘱秋香务必少放,吃多了也不好。最关键是,他的存货不多啊。 …… …… 出海大半个月后,靠岸登陆。 终于踏上了高州地界,谢玉致难掩激动之色,她自二九年华远嫁江南,这才是第二次回来呢。 谢阀在岭南拥有土霸王一般的超然地位,以贩卖盐铁致富,早在南北朝时期就已统治岭南。隋大军曾来征服,但被谢卓率两万精兵击退,无功而返。后杨阀采用招安政策,封谢卓为镇南公。谢卓虽接受封号,但一生未曾上朝谒见。 隋朝灭亡后,谢卓聚众数万,自任首领,割据岭南,平定夷乱,联结南僚诸雄,先后击败广州和新州的贼帅,占据广州、苍梧、朱崖之地,自领岭南总管,稳定岭南局势,使得岭南未受太多战乱之苦,社会安宁,百姓安居。 在逐鹿天下的战争中,他把他的幼女谢玉致嫁给林阀长子林无缺,谢林两阀由此达成了合作。后因林无缺的去世,而他的独子谢玉斌从小就厌倦争斗、无心名利,加上李世民竟有魄力亲自前来,他便归顺了李唐,被授耿国公。 然与当年隋朝一样,受封后他待在谢家城,从不上朝谒见。 如今已年近古稀的谢卓,返璞归真,整日莳花弄草、垂钓江湖,不理尘事。 第四十一章 攻略厨房 苏木跟林一诺骑着白马入谢家城时瞧着护城河边的码头上泊满大小船舶,阡陌交通,往来不绝,一派繁荣景象,看得人眼花缭乱。他没有去过林阀,只看谢阀的气势已是十分感叹了。 谢家的主建筑群都云集在山岭之间开拓出来的平地上,群山萦绕,崎岖险阻,河水环流,遥望高州城,君临附近之地。 苏木望着盘山而上的宽阔大道,只觉心旷神怡,感叹道:“你外祖家气势真不凡,不愧是岭南第一门阀。哎,你外公当真了不起啊。” 林一诺淡淡道:“要建成这般规模远不是一代两代能完成的壮举,从南北朝起便已经开始修建了,并非外公一人之力。不过,我外公确实雄才伟略,大约可算是你喜欢的武侠话本里最终极的高手。” 说完,林一诺夹马催行,往前头去追谢玉致的马车了,苏木自然紧随而上。 因来的宾客多,林一诺嫌吵闹,就选了个僻静的角落,叫竹园。里面原是谢卓年轻时练武苦修的地方,因此只有几间房屋,环境简陋,所以两人索性就住一间了。反正抵足而眠对他们来说也是习以为常的事情。 …… …… 苏木是在到了谢家城的三天后才见到谢阀阀主谢卓的。 遇到谢卓时,苏木正和林一诺泛舟湖上,吃着鱼脍饮着酒,吹着凉风赏着景。 而谢卓则坐在岸边,戴着一顶草帽,在垂钓。 这位传奇人物虽年近古稀,可一张脸庞却英俊得几无瑕疵,浓眉之下是一对熠熠生辉的宝石般的眼睛,若非眼角的皱纹和两鬓的白霜,显露出他已不再年轻,简直教人难以相信他就是谢卓。 苏木想象中的谢卓,起码也是个跟徐阳一样的老头子呀!可这位,未免年轻得过分啊!如此丰姿隽爽、湛然若神的人物,难怪能生出谢玉致这样倾国倾城的美人儿呢。 苏木又转头看了看林一诺,仿佛看到了他年老后的模样,又一想,他身上戴着陨石玉佩,说不定根本不会老。 林一诺拉着苏木在小舟上遥遥对着谢卓施了一礼,然后就操控水流快速地游开了。 苏木嗟叹道:“谢公的气势真强,被他瞧上一眼,我都感觉浑身没了秘密。” 林一诺同意道:“虽然外公不再理俗事,阀中大权也尽数让了出去。不过,他阀主之位仍然毫不动摇,谢阀众人没有不畏惧他的,只因他是‘武圣’。” “武圣?哇塞,好大的名头!”苏木感兴趣道,“你的灵虚身法就是学自谢阀的?不过这只是轻功一块,那你外公最强的又是什么武功呢,凭什么就能称为武圣?” 林一诺:“我外公最强的奇功应是‘生死印’,传闻可以借力打力、四两拨千斤、以彼之道还施彼身等等,总之精妙无比。” 苏木听得口水都要流下来了:“那你怎么不跟着你外公学学,这听起来就好厉害,比你那什么刀法要厉害多了。” 林一诺失笑道:“生死印是外公自创的心法,别说我了,便是我娘、我大姨还有我舅舅都未曾学得,外公嫌他们蠢笨,懒得教。何况生死印虽然厉害,但我们林家的刀法也不差。你知道我师公徐阳?他的刀法是在实战中不断精进,早已登峰造极,当初在隋末江湖上的称号便是‘刀圣’,与我外公之间谁更胜一筹,还真不好说。” 苏木吁出一口凉气道:“你这身份真的是得天独厚,刀圣是你师公,武圣是你外公,真叫人羡慕。” 林一诺漫不经意地道:“眼看他起高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垮了。当年的刀圣现在要当门房,当年的武圣现在想当渔夫。” 苏木啧啧道:“世态变迁,犹如沧海桑田。” 两人又闲话了一阵,苏木半倚在船舷对林一诺道:“话说都来了三天了,怎么还没见你去西府看你的外甥女呢?” 林一诺淡淡道:“孩子太小了,我不方便去见。” 苏木疑惑地看着他,随即又明白过来,他是担心身上的陨石玉佩会伤害了婴儿,于是道:“这东西确实也是个麻烦。不过只是偶尔见见,不是说也没关系吗?” 林一诺道:“百日酒当天自然会见,也不急于一时。” 苏木饮了一杯酒,叹道:“总觉得你很孤独,很可怜。” 林一诺的眼中似乎有了笑意,道:“有你陪着,怎会孤独?” 苏木拍了拍他的肩膀,没有说话,此时一切尽在不言中了。 过了好半晌,苏木突然道:“哎,我做的那个苏氏牌鸡精还没推销呢,你说晚上做一份汤送去给谢公,能不能打开岭南的销路呢?” 林一诺哂道:“这个法子这么简单,你的秘方怕是难保。何况你一共才捞了多少小虾米?” 苏木道:“不用小虾米,这地方又不直接靠海,当然是选用香菇鸡肉来制作鸡精喽,就地取材嘛。” 林一诺道:“你要做便做。” 苏木搭上他的肩膀笑嘻嘻道:“我可以动手做鸡精,但是烧菜这件事嘛肯定还是要你上啊。你想,你亲自给你外公烧一份菜,多体现孝心啊。” 林一诺“呵呵”假笑一声道:“多谢苏少时刻想着我哦。” 说做就做,苏木立刻就摇撸划船,靠岸回去东府竹园,掏出香菇干并抓了一只鸡过来,开始动手制作简易版的鸡精。 因林一诺习惯开小灶,所以他们入住竹园的第一天,就令人搭好了一间简易厨房。趁着下午没人,苏木借了厨房开始熬煮香菇和公鸡,中途添了几次水,渐渐把香菇和鸡肉都煮烂了,一股香味在厨房里蔓延。 约摸捣鼓了小半天,香菇鸡汁液自然凝固成块状,取了小磨盘把块状物磨成了粉,苏氏简易版鸡精就做出来了。 他满意地装在了早就准备好的一大一小两个瓷瓶里,瞧瞧天色已近黄昏,门口的两个厨娘已经等不及啦。 苏木打开小厨房的门走了出来:“咳咳,好了,我用好了。我今天做了一个独家配方,你们就用这个苏氏鸡精烧菜,菜快要熟了盛出来前加入少许便可。” 两个厨娘进入厨房开始忙忙碌碌起来,大唐普遍没有油,所以菜不是蒸的就是煮的,但林一诺的小厨房就不一样了,他带来的厨娘,会炒菜,他的厨房,有菜油! 等厨娘一盆菜快炒好时,苏木取了汤匙从瓷瓶里倒出少许鸡精放进菜里,厨娘抬头看了他一眼,问道:“苏郎,这是味精吗?怎么颜色是黄黄的呢?” 厨娘原都是谢玉致房里的,临时调来伺候林一诺,当初在船上,她们也是接触过味精的。 苏木摇头道:“不是,此乃苏氏牌鸡精是也!” 盛到菜碟里后,苏木夹过一筷子试味,微微点头。虽然不能跟味精比,但与之前只放点盐的菜肴比起来,已经是美味了,苏木也算是满意。 厨娘见了,也取过筷子夹一块菜品尝。送入嘴里后,她的眼睛蓦然睁大,喜道:“太好吃了!这味道果然好多哩!比起夫人房里的味精差些,但已经让这道菜的鲜味提升了数个档次!” 苏木点点头,悠悠然地走出了厨房,是时候到林一诺表演厨艺的时候了。 第四十二章 山林野炊 谢卓退出江湖后,整个人都清心寡欲了起来,情爱于他本是多余,如今便是佳肴都难以令他开怀了。每日里只养养花、钓钓鱼、煎煎茶。 “好香。”正在园子里浇花的谢卓鼻尖忽然闻到一股很开胃的香味。以他的内功,六识也是远超常人的,林一诺提着食盒刚出现在他院门口时,他就发现了异样。 谢卓放下水桶,洗了手,起身往外走,不一会就看见连接各处房屋的连廊里,林一诺手里提着食盒正潇洒地走来。 林一诺微笑道:“外公,我做了几道菜来给外公您尝尝。” 整个谢阀上上下下的人都怕他,林一诺是少有的几个敢主动进他院子的人。单凭这份胆气,谢卓就高看这位外孙一眼,不愧是他的后人。 谢卓上前拍了拍林一诺的肩膀,道:“不错,阿奴内功很有长进。你这手里提的是什么?菜吗?” “是的,外公,都是我亲手做的,听闻您这几日食欲不佳,拿来给您开开胃。”林一诺把闪着油光的波棱菜、小葱炒鸡蛋、莲藕炖排骨以及一碗白米饭一一从食盒里取出放上食案。 只是闻着,谢卓已经感觉饿了,当下盘坐下来享用。 平时吃惯了翁里煮出来的波棱菜,几十年来第一遭吃到炒菜,而且还是加了鸡精调味品的炒菜,瞬间就令味蕾炸开了。 谢卓顿了一顿,感觉自己平静的心绪似乎都波动了一下,加快了咀嚼的速度,又尝了炒鸡蛋,喝了一口莲藕排骨汤。 连吃了数口之后,谢卓放下了筷子,闭目运了一遍功,然后才睁开虎目望向林一诺道:“此物味道太美,容易使人耽于其中,以后不必再送来。” 林一诺对谢卓的克制佩服地无以复加,但嘴上仍劝道:“外公,这世上若是连美食都要拒绝的话,岂非没有乐趣可言?” 谢卓嘴角逸出一丝傲然的笑意,长身而起道:“连区区口腹之欲都无法控制,何以追求武学大道呢?” 林一诺微张了嘴,想反驳,又忽然笑了,他又怎敢顶撞外公呢,于是也站了起来,长揖道:“谨记外公教诲。” 谢卓摆摆手,林一诺上前收拾了碗筷放入食盒,便退下了。 谢卓看着他退出院门后才轻声骂了一句:“臭小子,东西都带来了还端走。” 不多时,有一位老仆从暗处走了出来,说道:“谢公,我听说大娘对美食要求也极高,是否给她多派几位厨娘伺候呢?” 谢卓看他一眼,没有说话。 老仆憨厚的脸上露出一丝笑容,仿佛真的是个普通农夫一般。 谢卓淡淡道:“你见我这些年耽于外物吗?” 老仆道:“但您现在只是一钓鱼弄花的老叟。” 谢卓:“……” …… …… 向谢阀阀主推销鸡精虽然失败,但也不妨碍苏木的好心情。岭南他停留的时间不会很多,既然做不成生意那便算了。 这三天,苏木拉着林一诺已经把谢家东西两府的园林逛了个遍。他觉得虽然谢府规模上比浮云山庄要雄伟不少,可来去也就这些,还是大自然更有趣些。因此这一日,他跟林一诺两人决定骑马郊游。 苏木对于林一诺在吃这方面是很佩服的,走到哪吃到哪,来一个城市,第一件事便是尝遍当地美食。这两天,他已跟着他吃过肠粉、杏仁糊、双皮奶和白云猪手。 今天到了山上,他们俩的午餐也不凑合,比如此刻,林一诺就在折腾着做叫花鸡。 苏木都不敢信,林一诺直接把他掌心的小空间当成了移动厨房。里面放置了一个橱柜,橱柜里有着香料、简陋版味精、简陋版鸡精、精盐、白糖、老酒以及锅碗瓢盆和菜油,还有一张食案、一张地毯以及两个坐塌。 有这一套装备,他们俩随时可以野炊。 只见他在清洗好的山鸡身上涂满了香料,又抹上一层他自制的菜油,然后用大片的桑叶包住,再缠上几条细藤。 接着林一诺跑到溪边不嫌脏地挖了好些黄泥浆,用溪水调和成软硬适中的泥糊,细细地覆盖在包着桑叶的山鸡上,然后把两只裹满泥糊的山鸡埋进火堆里。 做完这些后,他又取出晒干了的小蚌肉,贯之于蔑,于火上炙烤。苏木就席地抱膝坐等着吃,林一诺烤熟一串递给他一串,吃得他满嘴流油。 等他们俩把带来的小蚌肉都吃完后,林一诺又把叫花鸡从火堆里扒了出来。以手指运气轻轻一敲,泥土就裂开了,一股混着泥土香、青草香和山鸡香的奇特香味散发出来,苏木的眼睛顿时就亮了。 上一次吃林一诺亲手做的叫花鸡还是去年的事情了,怪想念的。苏木是肉食主义者,但林一诺口味偏甜,喜欢做糕点、乳品之类,他一个只会吃的人,也只能有啥吃啥了。 吃完这一顿充满野趣的午餐,苏木差点把他来爬山的目的都忘了。 没错,他是带着目的来的。 以前学农业的时候,他在资料里看到过岭南有棉花种植,他很想带一些种子回去试种,因为家里人冬天的日子实在是太需要棉花了。可惜哪怕是在岭南的山林里也没有随处可见棉花,也或许高州这里根本就没有。 第四十三章 拓展商路 踏青了一天后,两人蘑菇之类倒是采了不少,只苏木想要的棉花连影子都没见着。但也不是全无收获,这次在山上,苏木找到了一小片野山药。作为农民出身,他的掌心空间里面当然会放一把锄头,于是他直接取出锄头就开挖。 挖山药是一个很费时费力的活,因为其生存的土壤质地一般比较坚硬,而且山药的根又长得比较长,少说也有1米。 好在苏木什么都缺,就是力气不缺,只见他先用锄头将这一片地刨出一条条沟,然后就沿着沟边用锄头顺着山药的外形,带土将其挖出直接扔进了掌心空间。 林一诺全程在旁围观,一来锄头只有一把,二来对于农活他真的不擅长。 挖空了这片野山药,苏木拍了拍手,笑道:“山药可是个好东西呀,大唐还没有进入人工驯化栽培阶段,就由我来创造这个历史啦!哈哈,难得难得,可见我是个天生的地主。” 林一诺哂道:“你一会想当大侠,一会又想当地主了?理想变得可真快啊。” 苏木伸了个懒腰道:“仗剑走天涯的时候,我就是大侠;回到老家村子里时,我就是地主,不冲突啊,哈哈。再说,大侠也得吃东西啊,又不是辟谷的仙侠。” 林一诺摇头失笑。 苏木心情很好地上前搭了他的肩膀,被他一把推开:“脏。” 苏木也不在意,微笑道:“哎,山药这东西营养价值很高,目前只有药堂里偶尔能见到,都是野生的,你也还没吃过?回去我们就先来尝一根,山药炖排骨,加上味精,应该很香。当初学农业时,就顺便帮你看好食谱啦!” 林一诺好整以暇道:“多谢苏少时刻想着在下呢。” “好说,好说。” 下了山,牵了绑在山脚下的两匹马,两人跨马骑行,慢悠悠地往谢府东府走。 才到门口,下了马,里面的人就急急迎了过来,有一仆役上前道:“林世子,苏郎君,西府谢刺史等你们一天了。” 苏木与林一诺对视一眼,跟着那小仆往旁边西府走。 苏木压低了声音道:“为什么还会寻上我哩?” 林一诺目视着前方,心里已有所猜测了,轻轻回道:“白糖。” 苏木瞬间明白过来,这几天跟着林一诺吃遍了谢家城,已了解到这里的人喜食甜食了。 糖水是他们最爱的美食之一,什么鸡蛋桂圆干糖水、红豆糖水还有连林一诺的姐姐林如琢也十分喜欢的银耳木瓜糖水等等。如此偏爱甜食的地方,对白糖的需求可想而知了。 两人走进中堂,与林一诺的表舅也是林如琢的阿翁,如今的高州刺史谢宝安见了礼,分宾主坐下后,谢宝安开门见山道:“这次致妹带了几袋白糖过来,据闻是苏家的产业?” 苏木点头:“是我捣鼓出来的。不过我们苏家只是农家子,怎能吃得下这样的产业,当然是我跟林兄一起的。” 谢宝安看了一眼林一诺,笑道:“好小子,年纪轻轻竟有这等手段,不知苏郎师从何人?” 苏木张口胡说道:“一位云游的老道士教了我一段时间,之后他就消失了,我又跟着林兄胡乱看了些书,自学。” 林一诺听到他的话微微挑了下左眉,低头饮茶。 谢宝安感叹道:“那一定是一位隐世高人,可惜无缘得见。阿奴,苏郎,不知我们谢阀能否参与进这白糖商事呢?我们谢家在岭南还是有点渠道和能力的。” 谢宝安是谢卓之弟谢越的长子,谢越前两年因旧伤复发已去世,谢卓亦早已不管事。谢卓的亲子谢玉斌又是个淡漠名利的性子,完成任务一般娶妻生了个女儿后,就在大唐境内仗剑走天涯,一年也不见得会回谢家城一次。 所以事实上,谢阀目前的主要掌权人就是谢宝安及其两个弟弟了。 因此他说的话,还是可以代表谢阀的,尤其是在商事上。 关于白糖的事,一路南下的船上苏木早就已经与林一诺商议好了,自然是要拉着谢阀一起干的。谢阀可不仅是岭南的地头蛇这么简单,他们分明是一条渡劫进化了的蛟龙啊。 只是苏家太渺小,根本不具备跟谢阀这种大家族上谈判桌的资格。 当初苏木第一次往外卖白糖的时候,若不是找的林一诺,那么他们白糖的秘密根本就保不住。镇上、城里的富商巨贾、官员乡绅早就将他们苏家村生吞活剥了,哪有这般太平呢?还不是因为林阀嫡子林一诺的存在吗! 即便如此,他们在卖完了自己种的那些甘蔗制成的白糖后,也没有想过去镇上直接购买红糖来再加工。要知道,再加工红糖,对他们来说是一点不难的,而且还是暴利。 但苏木很清楚他们不能这么做,太扎眼了,不是长久之计。 所以现在也一样,苏木还是要把林一诺拉上自己的战船,才有跟谢阀平等对话的权力,而林一诺也深知这一点,早就跟他形成默契。 只听苏木道:“谢刺史,这也正是我来岭南的任务呢,我们苏家村种些甘蔗弄些白糖只是小打小闹,正需要谢阀的加入,才能将白糖惠及天下百姓。令人人都吃得起糖是我的梦想哩。” 谢宝安闻言一阵大笑,喜得拍了拍苏木的肩膀,连说三个“好”。 不过他心里却暗暗嘀咕,这小子怎么钢筋铁骨一般,随意一拍本想试探一下他的功力,却震得自己的手隐隐作痛。更古怪的是,他完全没感觉到对方的内力。 之后就是谈利益分配的事情。 谢阀本来就有运营盐铁的实力,归顺李唐后,虽然名义上这门生意收归官方的了,但里面当官的人仍然以谢阀之人为主。 无论明暗,他们这些门阀大族跟朝廷的争斗也是很凶的,这些年李唐搞什么科举,他们也是竭尽所能地派家族中子弟去参加,争取名额。不管皇家有什么花样,他们见招拆招。你要科举,我就参加科举,平头老百姓难道还能考得过世家门阀从小教导出来的子弟? 虽如此,若他们谢阀能多掌握一个生钱的渠道,自然更好,白糖就很合适。谢宝安在见到白糖的第一眼,就想到了其中可操作的空间和暴利。想必堂妹谢玉致将白糖当见面礼送给他,也是有这个意思。 第四十四章 种田大计 白糖在当前是绝对的奢侈品,对于大部分的普通势力来说,都是个烫手山芋,就像普通人根本不能碰盐铁一样。但对于谢阀这等大门阀来说,却如虎添翼,他们甚至还能走海路销往海外,这中间的利益自不必多说。 事实上,白糖之于林阀也是一样的。只是林阀离中央近,大运河直接连通的地区,中央时刻关注着,需更加低调。 当然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原因,林阀现在心不齐。 自曾经的阀主林紫英去世后,林阀大房和二房事实上已经割裂,他们之间有难以调和的矛盾。所以林一诺即便能围海晒盐并提炼精盐了,他也没带着整个林阀一起玩。 晒盐和煮盐,一字之差,利益差距可是千万倍的。 连盐这种国民大计林一诺都不带着林阀一起,更不必提并不是国民必须物的白糖了。 经过一番拉扯,最终商定利益分成二十年内不变,超出年限后,另议。 苏家以技术入股,林一诺以浮云山庄的势力打通江南道的渠道,这部分利益苏林两家1:9;谢阀主要在岭南运营,也是一样苏谢两家1:9。此外,林、谢两家联手负责海外销路,利益分成为2:4:4。 对于苏木来说,这已是能争取到的最好结果了。毕竟这个时代,又没有技术保护。 若苏木只是一个没有背景关系的普通庄稼人,他除了直接卖断自己的技术外,别无他法。个人的武力不到谢卓、徐阳这种境界,在门阀大族面前,是不值一提的。 这件事就这么谈妥了,苏木很自然地要求签了文书,谢宝安虽略略皱了皱眉,但仍然同意。在谢宝安来看,他们谢阀一诺千金,还要什么文书呢?但既然对方提出了这个要求,他也无所谓就是,在商言商罢了。 …… …… 回到东府竹园,苏木立刻进入掌心空间拿出山药。白糖的事告一段落,现在,他要忙种田大计了。 一进房,避开外人,他直接就进入了空间,开始挑选种苗。当初他学习的时候,对农学是最感兴趣的,因此很多大唐还没出现的作物,他都胸有成竹。 他一心想着环游世界的原因,除了证明地是圆的,验证所学为真,还有就是为了寻找资料中出现的那些粮食。长于农家的孩子,见识过村里人如何为了一口粮食拼尽全力。 他对农田有天然的好感,对于粮食更是感情甚深。 此时面对山药,虽然这是他现实中第一次见,但他却仿佛对待老情人一般,早已熟悉得不能再熟悉。 只见他很仔细地挑选了成熟度高且个头较大的山药,然后从两端各切一部分,大概保留3-45寸的小段,然后在伤口处抹上草木灰来消毒,这是为了避免将来种植过程中造成腐烂现象,导致不能出芽。 正常来说,山药应选在春季进行播种。但这也分地域,如果是江南道地区,那当然是春季最合适,不冷不热,管理方便。至于岭南地区,因为气候偏暖,现在就十分适宜。 只是苏木不会选择种在这里,岭南于他而言,只是旅途的一段经历,他终究是要回到江南道去的。好在他现在拥有了掌心空间,里面温度也很适宜种植,当下就决定都种在空间里。 山药的适应能力还挺强,整个大唐的国土上,几乎都有它生存的土壤。不过呢,既然有条件,当然首选土质疏松、透气性好的地块了。 空间里的那一亩地,整块都是良田。他随便挑选了一处,就开始挖沟,深度在18尺,宽15尺左右,然后将处理好的种苗放入,最后填土淹没。 做完这一切后山药算是种好啦,以后每隔三天左右浇灌一次,按书上所写一个月的时间种苗就可生根发芽,到时候再给搭架子就行,因为山药是攀爬类的植物。 架子也要提前收集好放在空间里,要不然一个月后说不定他们就在赶路的途中了,未必有这个时间砍竹子搭架子。 苏木弄山药挺成功,另一边林一诺做的山药排骨汤也十分成功。 那些野山药除了挑选出来当种苗的,其余都可以吃,这两日两人吃的大呼过瘾。林一诺还给谢卓、谢玉致以及林如琢各送了一根,并附上了食物方子。 对于林一诺送吃食的行为,谢玉致和林如琢是早就习以为常了。从小他就爱折腾吃的,而且也不会吃独食,总会记得母亲和姐姐。倒是谢卓,收到外孙这别出心裁的礼物,还挺意外。 他的后辈,通常都对他比较敬畏,甚至是惧怕,根本不敢与他亲近。 逢年过节的节礼也都是贵族间的硬通货,根本不会出现食物和食物方子这种接地气的东西。而自从林一诺这个外孙来到岭南,这已是谢卓第二次收到他送的食物了,倒是大感新鲜。 对于这个外孙,他是越看越顺眼了。 除了自己的至亲外,以林一诺淡漠的性格,一向是不可能放在心上的,根本就没想过他们。所以谢宝安及其儿子们那些跟林一诺隔了房的,当然就享受不到这新鲜的吃食了。 还是林如琢的小厨房里做了一碗给谢宝安夫妇端过去尽孝心时,他们才知道的。 谢宝安对于林一诺送礼却不记得他们的事,也无所谓。林无缺的独子,林紫英的嫡孙,谢卓的亲外孙,凭什么对他们小意奉承呢?倒是他的妻子袁氏,脑子有点拎不清,心里有些不痛快,但她也不能说什么。 关于袁氏,别说林一诺不知道,就是知道了,他也根本不会在意这种十万八千里关系的人心里痛不痛快。 …… …… 马上就要到外甥女百日宴的日子了,林一诺这日躺在竹椅上看着苏木在用澡豆洗头的时候,忽然想到了之前做味精的时候提取的碱。或者,还可以给他大姐送份大礼。 想到这,他屈指弹响铃铛,青衣随即出现。 青衣道:“郎君,有何吩咐?” 林一诺道:“去采购猪肥肉、豆子、橄榄、碱石、芒硝、石灰,以及各类香味浓郁的花瓣和香料,量要大,再去叫两个府里的木匠过来。” 青衣道:“是。” 随即退下。 第四十五章 百日宴席 很快,东府的人便发现一直冷冷清清无甚动静的竹园变忙了起来,木匠已经去了三次,送货的车也来了三次。大家都对此投来了关注的目光,只是碍于林一诺的身份,以及竹园内都是林阀的人,暂时还打听不出什么,但好奇心是全被提起来了。 苏木在见到林一诺弄了很多猪油和橄榄油后,还一度以为他又要发明新菜色了,结果他又接着搞化学,提取烧碱了。 苏木好奇了,问道:“林三,你这是忙什么呢?” 正忙着的林一诺也不瞒他,直接道:“做肥皂和香皂。” 苏木闻言兴奋道:“你终于想起来做这个啦!我早说可以做了。” 林一诺瞥他一眼,淡淡道:“那你做啊。” 苏木摸了摸鼻子,尴尬道:“我要是有你的化学技术早就做了啊。” 林一诺没好气道:“让你学的时候不学。” 苏木笑嘻嘻道:“我虽化学很一般,但给你打个下手还是可以的!来,兄弟一起帮你。” 做这两样东西对林一诺及苏木而言倒是不难。因为碱放多了伤手,林一诺还是挺严谨地拿称量过了重量,严格配好了比例,才做了一些肥皂和香皂出来。 肥皂直接以猪油为原料也不加花瓣或香料,主打低廉市场,以清洁力为主。而香皂的种类就多了,有玫瑰香味的、牡丹香味的、菊花香味等这些上等的,也有牛奶乳香、杂香等此类下等的。为的便是把贵族市场和平民市场一网打尽。 …… …… 很快就到了林如琢的女儿百日宴那日。 苏木虽然出身低微,但他送的贺礼千年老参却不低微,直接镇住了宾客,众人都为他的大手笔感到意外。 若这件贺礼出自林一诺之手,那还不稀奇,但苏木不过一个田舍郎罢了,居然也舍得。这样一个有价无市的宝参,关键时候是可以拿来救命的,各大家族里能有个几百年的老人参就已经很不得了了。 苏木若拿去换钱,换个最少千贯不成问题。 但这对苏木而言不过偶然所得,又不是费尽心机辛苦得来,因此送出去他是毫不心疼的,何况还是送的林一诺的亲姐。 在这一方面,苏木其实一向大方。十四五岁的少年,又是看武侠话本长大的,满满的热血中二之气,他羡慕的是大侠们视金钱如粪土的生活,只可惜他的出身还不允许他视金钱如粪土。 在百日宴上,林一诺一如往常地冷冷淡淡,浑身都散发着生人勿进的气质,因此即便有心巴结的,也不敢来与他攀谈。你也不能说他失礼,他浑身上下的打扮,举手投足的贵气,无一不是最符合当下贵族标准的。 而且最关键是,他颜值高。自古颜高的人,总是会得到一些额外的宽容。 宴会上下到处都是关于他的议论。 “这位少郎君怎地这般好看?是哪家的后生?” “是林阀林无缺之后,林如琢的幼弟,谢阀主的外孙。” “真好看啊。” “你别光看着好看,人家可傲了,话都不会跟人多说一句,听说来城里这么多天,一次都没踏进过他长姐的院门。” “怎么,关系不好?” “咦……这可不是我说的,是你自己猜的。不过他整日里确实只跟那个田舍汉混在一起,连姐夫谢永泽也没见过他几次。” “那田舍郎看着也好看,可惜出身太低了,不然我家正有适龄女呢。” “哎呦,快别这么说,我们这种家族岂能自降身份与下等人通婚呀。” “哈哈,随便说说,随便说说。” 今日来参加百日宴的宾客,凡女士,无论贵贱,都得到了一块香皂当伴手礼。 贵妇们的香皂是印刻着牡丹或玫瑰花型的、配了使用说明的、包装精美的高端版,侍女们得到的香皂则是印着卡通版牛羊或野花的、包装简单但也配了使用说明的低端版。 即便是低端版,那么大一块香皂,听说还是比澡豆更好用的洗沐用品,大家拿到手里难免以澡豆来换算价值,顿感心花怒放。 至于贵妇们虽然见识的好东西多了,但香皂的确还是第一次见呢。听林如琢介绍,这香皂不仅清洁效果强于澡豆,各种不同的款式洗了还有美白、水润、抗衰老、养颜肌肤等等功效,而且浴后留香,心底也是痒痒的,回去当天就沐浴试用了。 此间震惊暂且按下不表。 且说当日正宴过后,嫌吵的林一诺离开热闹的中堂,来到园子里的湖边,看着水面放空。苏木也受不了这般热闹,这些窃窃私语全钻进了耳朵,而且还有很多关于他的小话。这些妇人和老头的议论,真叫人吃不消,因此他也很快寻了过来。 苏木道:“林三,你在干嘛?” 林一诺头也不回道:“看山、看水、看鱼。” 苏木如他一般掀起袍子席地而坐,从边上拿起一块石头打向水面,打起三个水漂,他哈了一声,道:“哎呀,退步了,以前最少都能打五个水漂。” “呵呵。” 林一诺也就近捡了一块石头,打了出去,连续竟有十多下水漂,苏木看得目瞪口呆:“这难道也有武功招数在里面?” 林一诺道:“不过是巧用真气罢了。” 苏木摇头嗟叹:“没劲,真没劲,你这是作弊啊。” 林一诺失笑,没有争辩。 苏木左右看了看,发现此处委实僻静,都没有人经过,便是有声音隐约传来,那也是因为他听力太过出众的缘故。当下他眼珠一转,便起身快速脱了衣服,只留下一条他自己设计了样式叫秦氏缝制的大裤衩,林一诺诧异地看着他,想阻止已来不及。 下一秒,苏木投入湖水中,招呼林一诺跟上,林一诺精神力外放,紧随其后。 别看林一诺目前的打扮一本正经、端端正正,实际上骨子里,他或许比苏木更加叛逆。如果两人不是臭味相投的话,这么多年又怎会日日玩在一起仍然不厌不弃呢? 第四十六章 后院秘闻 这里的湖水连着外面的护城河,因此是活水,水质十分健康,湖底水草、游鱼、虾米难以计数。 苏木游到湖中央的时候,碰到了一处暗流,暗流导致这里的水温变化较大。不过也因为有暗流,而带来了浮游生物和草籽,这都是鱼的食物,所以这周边的鱼就最多。 不过苏木下水可不是为了捉鱼,虽然这里有很多经济价值较高的石爬子、大黑鱼等等,但他现在就是闲得无聊了,下水打发时间呢。他一边在水底跟鱼群玩闹,一边跟林一诺随意聊着天,倒也很轻松快活。 就在这时,他忽然在湖底泥淖见到了好几条似鳝无鳞、腹白而大的河鳗游过。 河鳗可是水中人参啊,可以滋补养颜,具有补虚养血、祛湿、抗痨等功效,是久病、虚弱、贫血、缺钙、夜盲症、肺结核等病人的上佳补品,而且其体内有很稀有的西河洛克蛋白,具有良好的强精壮肾的功效。 综上可知,河鳗完全是老少皆宜。 苏木在仙人湖里都不常遇到河鳗,尤其还是眼前这群这么大而肥美的,每一条都起码得四、五尺长,廿三、四两重。机会难得,苏木立刻施展魅力去捞河鳗,一手一条,抓起就往岸上游。 林一诺已经在等着了,苏木把两条大河鳗转交到他的手里。刚刚还很温顺的河鳗忽然像发了疯一样扭动起来,滑不留手的,立刻就有一条从林一诺的手里滑落,掉进了湖里。苏木赶快又沉下去捉了回来,安抚了好一会儿,这条河鳗才消停。 至于另一条差不多都快活活被林一诺捏死了,可他捏得越紧,河鳗扭动得越凶,苏木看着他哭笑不得,说道:“松手,放水里,我来抓,被你捏死了又不马上烧,味道不好。你去拿个木桶来,我等着。” 林一诺也无奈了,不过他可不想来回奔波,只说道:“何必去拿木桶,你捉了放在你的掌心乾坤里,不就行了吗?” 苏木恍然道:“你不提醒我都忘了。” 他心念一动,便把两条河鳗收进了小空间,他本人也同时进去,从地上捉着放进了里面的水潭,然后他又离开空间,转身接着去抓河鳗,那里还有好几条。 这一次抓河鳗更方便了,他直接连着湖水一起就吸进了空间里,不仅是那剩下的六条河鳗一网打尽,便是小鱼小虾也收了不少。 他一个个从空间的地上捡了丢进水潭,顺便还能用湖水给里面的山药田浇浇水。 等苏木做完这些再一次离开空间从水里冒出头来时,正要说话,林一诺却突然将手指放在嘴唇上,示意禁声。 只见他蹙着眉,侧耳在倾听着什么。 苏木微微一愣,明白过来,林一诺定是因为精神力留在水里,通过水的传导听到了远处的声音。当下他又沉入水中,跟他以意识交流:“你听到了什么?在哪里?讲什么的,我也来听听。” “在西南方向,后院湖边,一男一女。” “好。” 苏木凝神从众多钻入耳内的声音中过滤掉杂音,专听西南方向的,很快,就听清楚了。 有个清脆的女声冷笑了几下道:“郎君,我也是良人出身,跟着你不明不白地混着,这如今是偷的锣儿敲不得了,竟然怀了身孕还有叫我打掉的道理。就不说伤不伤身的事,只前头你为了女儿大设宴席,后头竟然要杀了你的亲儿吗?” 就听一把男声软语相劝道:“好人,别闹,别闹。你怎么会突然过来府里?今日非同往日,这被人发现可糟了。唉,我也舍不得你,都是我的儿,我也不忍心,可这不是没办法嘛。” “我知道娘子厉害,可我也不怕她,我倒要会一会她,看看她是有三头六臂呢还是怎么样。再说了,这是岭南,又不是林阀的江南,似郎君这般才貌,三妻四妾不正常吗? 你被她压在上头,难道就甘心吗?她成亲两年才生了一个女儿,我可听说了,谢大娘子三十岁才生的儿子呢。女儿肖母,难道郎君你也要等到那么长的年纪吗?” 过了一会,那男声才又响起:“唉,不如这样,我把你送去别庄,你生产完再回来可好?” 听到这里,苏木就是再迟钝也明白过来了,他关心地问林一诺:“你还好?” 林一诺冷冷道:“好着呢,只是没想到我的好姐夫自己左拥右抱,倒让我姐担了厉害的恶名。” 苏木往回游,边游边跟他交流:“他们谢阀为了你外甥女大费周章地设宴、取名,一副多重视的模样,没想到暗地里居然还有这种事。” 林一诺俊脸一沉,没有做声。 很快,苏木爬上了岸,直接脱掉湿透的裤衩,穿上外袍,跟林一诺一起出了西府偏门,回到东府竹园。只是来的时候高高兴兴,回去之时气氛多少有点凝重。 晚上林一诺杀一条河鳗,剪成小段,清水加葱、姜、少许酒,烧开,再加入鳗鱼段烧几秒钟焯水,然后关火焖一分钟左右,接着用清水洗净鳗鱼段上的粘液,盘成两盆,隔水开蒸一炷香的时间。 煮完了这道菜,他的情绪也渐渐平静下来,从蒸笼中取出盆子,往中间放了盛着酱油的小杯子。 苏木全程看着他一言不发地烹饪,心里略有些担心。他是很明白林如琢在他心中的地位的,看似冷漠的林一诺,对于至亲,十分在乎。 也许是可在乎的人太少,剩下值得的人便分外珍贵。 见苏木一直不吭声地盯着自己,林一诺露出一丝笑意:“我没事,别担心。你尝尝看,酱油是我自制的。” 然后他把一盘河鳗递给苏木,一盘放进食盒里,自己提着就往隔壁西府林如琢和谢永泽的潇湘院去了。宾客们已陆陆续续告辞回去,如今潇湘院里只剩了谢玉致和林如琢在逗着孩子。 见到林一诺提着食盒过来,院里的众仆从都很意外,这位郎君可是自打来了谢家城,一直住在外公谢卓的东府里,还没踏进过西府潇湘院的院门。便是今日百日宴也只是在中堂见了孩子一面,如今却过来潇湘院了,这太阳是打西边出来了吗? 第四十七章 风流情种 林一诺迈上潇湘院正房台阶,对伺候在旁的侍女道:“你们先下去,我不喜欢这么多人候着。” 众女愣了一愣,互相对视一眼,方异口同声道:“是。” 随即衣裙窸窣,往边上的屋里去了。 里头的谢玉致听到动静出声:“是阿奴吗?” “阿娘,是我。”林一诺一边应着一边自己打帘走了进来,东边的这间屋内充做婴儿睡觉之所。谢玉致和林如琢一左一右坐在胡凳上,围在摇篮的旁边,正看着熟睡的婴儿。 林一诺摆了摆手,除了一个看不懂脸色的奶娘,其余都是林如琢的陪嫁,自然了解自家小郎君的性情,当即都悄无声息地退了下去。林大娘贴身的侍女红儿见奶娘傻乎乎地盘坐在塌上,也不动,上前一把扯住她一起走了出来。 林一诺把手里的食盒摆上食案,对两人道:“这是苏木今天摸上来的河鳗,有美容养颜、补虚养血之效,阿娘、阿姐,你们趁热吃了,我亲自下厨的,绝没有泥腥味。” 林如琢笑着对谢玉致打趣道:“阿娘,小弟还是这样,做吃的东西从来不嫌麻烦,也不嫌脏。知道的呢这是位世家小郎君,不知道的呢,还当是哪家的大厨呢,呵呵呵。” 说完便到食案旁,打开食盒取出装了河鳗的盘子。 林如琢人如其名,肌肤宛如一块美玉,风资绰约,一双秋水剪瞳配上细长的柳叶眉,衬托地气质高贵,五官的线条虽不如其母谢玉致那般惊心动魄,但也绝对是个难得一见的美人儿。可谓眉黛夺将萱草色,红裙妒杀石榴花。 尤其她尚在哺乳期,浑身散发着母性的光辉,更令人觉得泠然不可侵犯,任何男子都会因为对她心生爱慕而自惭形秽。 母女俩一人一副筷子尝起了这肥美的河鳗。 在侍弄吃食这块,林一诺绝对是名厨的水准,加之他又说什么这河鳗有美容养颜功效,更是符合女子心事。当下沾着酱油,吃了一口后,两人竟然胃口大开,痛快地嚼起来,你一筷,我一筷,不亦乐乎。 母女俩均是难得的大美人,吃相神态,无不动人。 吃完后,谢玉致擦了擦嘴,夸赞道:“阿奴,你的功夫都是放在厨艺的提升上了,这是阿娘这辈子吃过的最好吃的河鳗,这鳗个头也大。” 林如琢附和道:“我嫁到这里两年了,也才是头一次吃到这般美味的。小弟呀,你记得给外公也送一盘去,他定然欢喜。前两次你送的吃食可深得他老人家欢心呀,福伯都上阿娘的厨房来取味精哩!” 林一诺微微一笑道:“好。” 谢玉致瞧他一眼,柔声道:“阿奴,是有什么不痛快的事了吗?现在可以说了吗?” 林如琢伸手拨弄秀发,静静看着他。 林一诺盘坐在塌上,临到要开口了,竟不知道该怎么说。毕竟是姐姐的房里事,一时倒有些踌躇。 林如琢淡淡道:“小弟,你一向有话就说,怎么了,这次什么事这么让你为难?还要先做一盘美食来哄了我们开心?” 林一诺瞧了瞧熟睡的孩子,站起身道:“阿姐,你跟我出来一下。” 林如琢看了谢玉致一眼,心里一沉,人就随着他出去了。 到了外头,她任由晚风吹得秀发飘拂,望着比自己已经高了足有半头的小弟道:“究竟何事如此难以启齿?” 林一诺只望着前方莫名的深处,轻声道:“谢永泽养了个外室,这事你知道吗?”竟是连姐夫都懒得称呼了。 林如琢闻言呼吸一滞,俏脸一冷,拧了眉道:“你哪里听来的?” 林一诺道:“今日未时三刻,我在湖边赏景的时候,亲耳所闻。” 林如琢又问林一诺道:“他们说了什么?” 林一诺道:“那女人有了身孕,谢永泽起初哄她打掉,后被她三言两语一说,便决定要养庄子上去。但我听这女人的意思,分明还不愿意,想要过明路。” 林如琢听了脸上带出了一丝忧伤,淡淡道:“终究还是要活成自己讨厌的样子。” 她深吸了口气,转身对着林一诺道:“这种事儿,你别管,后宅的事自有我自己处理,你只当不知道。” 林一诺这才转头看她,一双桃花眼里盛满了心疼与同情,他淡淡道:“姐,真没想到谢永泽会是这样的人。这世道对女子不公,如果不开心,你可以带着宝儿回江南,你的院子和你离开的时候一模一样呢。” 林如琢闻言“噗哧”失笑:“小弟,你别担心,我没事,这么一点事若是我也搞不定,我就趁早和离回去。” 林一诺点点头:“嗯,那你好好休息,我走了,我那里还有几条河鳗,一会我让人给你送些来。” “好,你有心了。”林如琢目送林一诺的身影消失在院门口,俏脸才渐渐冰冷起来,她拍了拍手,便有一位侍女红儿走了过来:“娘子,可有事儿?” 林如琢冷冷道:“你去把大郎的书童念琴叫来,我有事找他,记住,避着点人。” “是。” 半刻钟后,念琴被带了过来,忐忑不安地在外间门口垂手侍立。 林如琢已经把事情都告诉了谢玉致,此时谢玉致已离开了潇湘院,把空间留给林如琢处理家事。 谢玉致年轻的时候并没有遇到这样的事,林无缺虽有心争霸天下,但也心高气傲,等闲看不上别人。她跟林无缺均是天人之姿,凤凰于飞、琴瑟合鸣,因此他们俩一直到三十岁,才生下了第一个也是唯一的一个儿子——林一诺。 她的父亲、兄长、叔伯也都不是耽于情爱之人,家里只有一个妻子,没有其他魑魅魍魉。她大兄更因为怕自己耽于美色,特意取了琅邪王氏貌丑而才高的女子为妻。 她以为他们谢家都是这样门风,才放心将自己的女儿嫁回谢家——她堂哥的儿子为妻,万万没想到,这小子竟然还是个风流情种。嫡子未出,竟有外室,实在可气! 第四十八章 宁为玉碎 林如琢靠在凭几上,隔着屏风说道:“你进来,我有话问你。” 念琴战战兢兢地走到屏风旁,一声不吭。 “阿郎在外头养了人,你可知道?” 念琴支支吾吾道:“我向来只在书房伺候些笔墨,并不知道郎君外头的事情呢。” 林如琢冷笑道:“你眼里是只有男主人,没有女主人了?你该知道,我叫你来,便是已听了风声,你不会以为你不说,就能瞒过我了?” 念琴听着这话,知道再也不能打马虎眼了,这位夫人武功可不低,发起火来连郎君都不一定能制住,他如何敢撩虎须呢?但他也不敢一个人全抗了,便喊道:“夫人,你听我说,我真不知道详细的,从来跟着郎君出去的人都是书旗,您请他来问问,方才能知详情呢。” 林如琢一字一句道:“给、我、掌、嘴。” 念琴便真的左右开弓打了自己十几下,方才退到一边。 不多时,书旗过来了,他尚不知道是为了什么事。今天院里大娘子百日宴,他得了不少赏钱,正在下人房与奴仆们一起打牌取乐呢,忽然就被叫了过来,心里好似十五个水桶打水,七上八下的。 “知道找你来什么事吗?你老实给我交代清楚。”林如琢隔着屏风仍然冰冷的声音传了出来。 书旗瞧了瞧两边的侍女和念琴发红的脸,心里一慌,知道坏事了,但仍硬着头皮说:“我不知道呢,还请夫人明示。” 林如琢一腔火直接冒了出来,抓起食案上的一只杯子就扔了出去,直接打穿了屏风扔到了书旗的左额上,登时起了老大一个包。这还是她手下留情的结果,否则,书旗早就头破血流甚至不省人事了。 林如琢不悦道:“你阿郎在外面干的好事儿我都已知晓了,我也知道这种事与你们做奴仆的不相干,但你要是不如实回禀我,那就是你的事了,自己掂量一下脑袋有多硬。” 书旗脑袋被打得嗡嗡作响,知道这位是动了真火了,当下再不敢隐瞒,一五一十道来:“只求夫人宽恕,前几个月,郎君在外头遇到一位卖身葬父的女人,叫何凝香的,郎君见她可怜,就给了银子,也没叫她为奴为婢,只让她好好葬了父亲,过自己的安生日子。” “好的很呢,竟是一朵纯洁又有孝心的白莲花,后来呢?” 书旗接着道:“后来郎君给何凝香寻了个房子,偶尔去看看她,后来不知怎么的,就好上了。那女人其实长得也一般,比之夫人你是连一根手指头都不如的,我也不明白郎君为何猪油蒙了心,竟迷上了她。不过,郎君肯定很快能醒悟过来的,只是一时贪鲜。” 林如琢嗤笑一声:“凭她也配与我比?” 书旗马上就打了自己一嘴巴:“我说错话了,该打。” “那房子在哪呢?” “在城东常乐坊里第三家。” 林如琢摆了摆手,侍女红儿便出来道:“你走,快回去告诉郎君去,可好?” 书旗忙道:“不敢,不敢。” 红儿对着念琴也说道:“都走,别站这了。” 两人听了这话如蒙大赦,答应着退了出去,走到院门外的时候念琴还不小心跌了一跤。 …… …… 第二日,林如琢使了人去常乐坊,将何凝香接进了府里。 她盛装打扮了去见公婆,过了明路,然后又使人将何凝香带到了偏厅,这才提自己的要求:“嫡长子未出世之前,我不能接受房里有别的孩子,表舅,表舅母,你们说我该怎么办?” 她原应该唤他们阿翁、阿家,此时却唤起了未嫁之时的称呼,两位长辈又如何会不懂呢。 但他们也只能和稀泥:“这全是永泽这小子的错,你只管罚他,随便怎么样,我们都不会有一句话。” 林如琢伸出了自己一双洁白如玉的手,淡淡笑道:“我这双手,从来不曾染过血,现在,也不想为了这种事情弄脏手。所以,还请表舅、表舅母替我做主,如果不行,那我再去问问外公哩。” 她的眼神极其坚定,带着一簇不容认错的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火苗。而这时,听到了风声的谢永泽已经奔了进来。他看着堂屋里的三人,一时不免头大,硬着头皮对林如琢笑着打了个揖:“娘子,这事儿回我们自己院里,你听我解释好吗?” 林如琢冷冷笑道:“表哥,这事儿在这里说,才是干干净净的呢,若是进了我住的院子,我便嫌脏了,再也不愿意踏入。” 谢永泽一呆,他想不到林如琢居然叫他未嫁之时的称呼了,但他尚未说话,其父谢宝安已有了决断,下令道:“去给那女子一碗打胎药,然后赶出谢家城,再不许她踏入一步。” “是。”便有粗壮的婆子听命而去。 “等等——” 谢永泽待要再说,被谢宝安喝断:“嫡长子未出世之前,你最好熄了心思。” 等两人一前一后回了潇湘院,林如琢正容道:“表哥,我是绝对不能接受妾室的,如果你觉得我不好,那么我们趁早和离。你若是想要用妾室来恶心我,我自然也不会让你好过,我的决心一如此珠。” 说完就从头上拔下一支珍珠钗,直接在手心里运力碾碎,把珍珠粉末往风里一丢,随风飘散。 谢永泽瞧着她冷如冰霜的玉面,心里暗暗叫苦,这就是娶门当户对大门阀女儿的坏处,尤其这位还格外骄傲,不像何凝香软玉温香,伏低做小,但嘴里一味哄道:“是我的错,我以后不了,表妹你别气。” 林如琢深深看了他一眼,转身进了正房。 事情虽然解决了,但裂痕在了就永远不会消失。 今日的这份强硬靠的是娘家的底气,并不是他们夫妻的恩情,这一点,林如琢心里是十分明白的,有些事明明糊涂一些更好,但她就是做不到。可潇洒地和离她也做不到,她的孩儿才刚刚出生不到百日,如何能没了父亲呢? 世上不如意事常八九,她顺风顺水了前半生,终于遇到坎了。 第四十九章 传家秘方 黯然神伤了没一会,林如琢又想到林一诺送的百日宴贺礼——关于香皂和肥皂的九张秘方。其中肥皂单只一样,但香皂有八种。 这些都可以成为自己永远强硬的底气啊,女子只有不依附于人,才能活得恣意洒脱。 她已命仆妇洗衣的时候使用了肥皂,清洁效果之强远超以往澡豆。关键是,肥皂原料便宜! 而香皂更是令人惊喜,哪怕是用原料较为低廉的野花调配的香皂沐浴后,也不会似以往用澡豆般令肌肤紧绷干燥,反而滑溜溜的很舒服,洗得又干净,而且还会留下淡淡的香味。 她是林阀的嫡女,眼界手段都不缺,这样几张方子到了她的手里,她就可以使之成为一份新产业,而且还是一份可以得到暴利的新产业。 她已决定在自己的嫁妆庄子里生产这肥皂和各类香皂,撇开谢阀,单独做。以后等她的长女长大了就给她当做嫁妆,让她也永远记得舅舅的好。 …… …… 自百日宴后,那些收到香皂的贵妇早就写了拜帖过来,想要打听消息了,只是她因为被谢永泽的事搞坏了心情,还没安排上。如今事情解决了,也该开始安排香皂和肥皂的事宜了。 其实按她本来的想法,她只想做高端的香皂,但林一诺给她分析了一番利弊后,她才明白自己目光短浅了。囿于后院,到底还是局限住了自己的眼光,她对林一诺的成长深感自豪。 这就是她出类拔萃、卓尔不凡的兄弟呀,是她最大的倚靠。 夫君随时可能变心,但兄弟永远都是血浓于水的兄弟。 谁敢信这样九张完全可以成为传家之宝的秘方,他就这么当做外甥女生日宴的贺礼,送给了自己呢? 很快,香皂便在岭南流行了起来,高端低端各类市场一网打尽。而肥皂也在岭南各大城推广开来,只是还没能进入乡村。对普通农家而言,衣服洗得是不是那么干净,也不是件很在意的事情。甚至为了不磨损衣物,他们连洗的次数都尽量控制。 没能打开乡村市场这对于林如琢的肥皂事业来说,不足一提,因农村本就是以自给自足为主,甚少来城镇买卖。如今的局面对林如琢来说,已经比预料的好太多了。 林如琢如火如荼的香皂、肥皂事业很快就传到了谢永泽的耳里,当他听说这秘方是林一诺送的贺礼时,心情之复杂,难以言明。 林阀林无缺的独子,果然大手笔,也真的是会败家。这样的传家秘方也舍得给嫁出去的姐姐,这在他们谢阀是难以想象的。 而且他还从父亲那听到了谢阀将要跟林一诺合作白糖的事宜,已经在大片的种植甘蔗林了,他对林一诺的实力自然有了更深的认知。 夜深人静时,谢永泽不由叹了口气,本以为嫡妻的娘家林阀因为内讧,已经江河日下,没想到居然还能冒出林一诺这样的人物。 他爹谢宝安有三个嫡子,他虽为长子,但谢阀会不会交到他手里,这可说不准。他们谢阀跟别的门阀不一样,从来不是以立嫡立长为准,只以实力为尊,这也是谢阀历经朝代更迭却屹立不倒的原因。当年伯公谢卓就是凭实力当上的阀主。 他这一代,堂伯谢玉斌仅一位独生女儿谢瑾瑜,自然不会参与竞争了。下一任的阀主人选不是在他们三兄弟中产生,就是在谢家南府堂叔的四个嫡子中产生。 他们七个人如今分管着谢阀各地的事宜。为增加竞争力,各人的妻族都娶的是名门望族,但论实力,自然是以他的妻子林氏最强。所以,至少在获得完全的优势之前,他是不能得罪他的妻子的。 想到这,他不由叹了口气,不自由的感觉真不好啊,为什么偏偏是他的妻子那么霸道呢?说什么不接受妾室,达官贵族里面,有几个没妾室的呢?为什么她就不能贤惠一点呢? 虽然貌美,可这烈性的脾气实在并不是他所喜。 哎,这可真是鱼与熊掌不可兼得。 …… …… 谢家西府的荣禧堂,是个五进院落,原是谢越的住所。谢越逝世后,谢宝安携妻子搬了进去,是谢家西府最尊贵的院落,代表其二人在西府崇高的地位。 “夫人,这是大郎娘子送来的三块不同香味的香皂,其中一块是你最爱的牡丹香味的,你看今晚沐浴是否就用上?” 袁氏道:“哦,这就是外面传得沸沸扬扬的神奇香皂?拿来我瞧一瞧。” “是。”侍女莲香双手捧上一只精美的木盒。 袁氏伸手接过,打开一看,里面包着一块丝帕,打开丝帕,是一块淡粉色的香皂,其上印着一朵惟妙惟肖、雍容华贵的牡丹花。她小心地取出香皂,放在鼻下一嗅,果然香味扑鼻。 接着,她抽出盒子里折得整整齐齐一张小纸条,递给侍女,道:“给我念念,这上面写的是什么?” “是。”莲香恭敬接过,展开,以轻灵的嗓音念道,“林氏牡丹香皂,取牡丹之精萃,辅以珍珠之精华,泡沫细腻,浴后可使冰肌如雪,养颜留香。” 什么牡丹精粹、珍珠精华,既衬托高贵的身份又满足美容的需求,听着就令人心动,即便袁氏已年逾不惑,但女人追求美是永无止境的。 在洗浴间,侍女莲香一边帮袁氏浑身涂满香皂,一边说道:“夫人,我听闻店铺里这样一块上等香皂,价值十二贯钱哩,且还需预订,不好买。大郎娘子一下给你送来了三块,出手真是大方。” 在大唐,基层的官儿每月工钱也就500钱,另一年发一次绢帛及米面。这样一块高端香皂,走得便是奢侈品之路了,贵族之家才用得起,普通人想也不敢想。 袁氏瞧着手臂上细腻的香皂泡沫,心情挺好,笑说道:“她毕竟出身林阀,是林无缺的长女,自小金尊玉贵,自然没那些小家子气。” 沐浴完出来,袁氏瞧着澡桶里的脏污,更觉一身清爽,细嗅肌肤还留有几分余香,加上侍女莲香惯会捧她,笑道:“哎呦,我的夫人,这洗完你的肌肤果然嫩白了不少呢,真个是青春永驻。夫人,你怕不是神仙托生的?” 袁氏笑骂道:“就你会贫嘴。” 第五十章 蹄下救人 晚间吃了饭,袁氏靠在贵妃榻上还在想着香皂的事儿。她没料到林一诺给的贺礼竟然是价值连城的秘方,对这个儿媳妇自然更看重一层了,同时对于林阀的底蕴更是忌惮。 她是不会相信这样的传家之宝能是林一诺这种小儿研制出来的,但她相信其父林无缺有这个能耐。想当年,那林无缺是何等样的才貌啊,初入岭南就在上层圈子引起轰动,是无数闺阁之女的美梦。 她只是在谢玉致定亲时遥遥见过林无缺一面,那潇洒若神明的身影,便再难忘却。 …… …… 因为有了谢永泽的这件事,林一诺便感觉很不痛快,于是跟苏木两个人不是上山就是下湖,要么就走街串巷吃遍各处美食,总之就是不待在府里。哪怕东西两府还隔着一道围墙呢,他也觉得难以忍受。 这日,两人在城里闲逛,忽听得身后有马蹄在飞快地奔来,这里可是闹市,居然有人纵马疾驰?苏木回头看了一眼,想瞧瞧是哪个权贵子弟如此不把人命放在眼里。 与此同时一声女子的惊叫响起,在众人都纷纷往两边避开时,有个两三岁模样的小女孩竟挣脱了母亲的手,去捡滚落至街道中央的杨桃,眼看就要落在马蹄之下。 说时迟,那时快,苏木风一般冲出去,在毫厘之间抱起女童,同时他的突然出现也惊了马,马蹄扬起,直接把马背上的那人给掀翻在地。 跟在那人身后的几位忙勒马下来,去查看那人的情况。很显然,从衣着看,这摔下马的人身份不一般,至少不是苏木这样的平民打扮。但苏木并无畏惧,遇到这种事他绝对不会袖手旁观,这就是他的性格。 有人拿着马鞭指着他喝道:“那人!你摊上事儿了,你知道摔下马的这位是谁吗?” 摔马那人显然摔得不轻呢,在地上哼了半天还没起来,嘴里一直“痛痛痛”地叫着。 苏木把小女孩送回她母亲的怀抱,又把那只杨桃也放在了小女孩手里,然后对两人道:“你们走,这里我来处理。” 那年轻的母亲道:“恩公,多谢你仗义相助,都是我们连累了你,让我跟他们解释。” 苏木摆了摆手:“快走,你解释也无用,留在这里是非多。” “喂!跟你说话呢,你是哪里的小子?这般不知事?” “给……给我打……打他……”摔下马的那位终于在众人的搀扶下慢悠悠站了起来,扶着腰,脸色铁青,不知是痛的还是气的。他的一声令下,果然就有几位不分青红皂白地挥着马鞭甩了过来。 周围的吃瓜群众见要打起来了,怕殃及池鱼,早就退开了很大的一个圈子,但因为好奇心作祟,仍然在旁围观。 苏木一手抓住一条鞭子,一使劲,就直接把两条马鞭抢了过来,带得两个握着马鞭的人皆摔了一跤。他露这一手,众人顿时知道此人不好惹了,但他们也不惧他,只因出手的这两个是纯粹的废物跟班。但这群里人,却也是有真正高手的。 “算了,贤明,何必与田舍汉纠缠。”说话之人是个十七八少年郎的模样,身着赤色丝绸袍子,五官端正,神情十分高冷。 贤明扶着腰,冷笑道:“竖子无礼,惊了我的马,今日我非要教训他不可。” 他身旁有一位面红带美髯的中年人于是对着苏木道:“小子,你知道被你惊了马的这位是谁吗?他可是谢刺史的内侄,不是你能惹得起的人。” 苏木没好气道:“你摊上事儿了,你知道吗?我告诉你们,今天你们不赔礼道歉别想走。” “呵呵,小子,嘴还挺硬。江湖的事你经历的少,让我来教教你江湖规矩。”中年人见他不给面子,顿时冷下脸,一捋胡须,便要动手。 此时一直在旁等着,让苏木过足了大侠瘾的林一诺站了出来,对着落马之人道:“袁君,别来无恙。” 袁贤明抬头一看,认出了林一诺,脸色虽仍然不好,但到底忍住了气,说道:“林君,想不到你也在这里,这小子不会是你认识的人?” 林一诺道:“不错,他是我的朋友,大家误会一场,不如就这样算了?” 苏木道:“怎么是误会一场呢?这人闹市纵马,险些伤了我,还没跟我道歉呢。”其实苏木是很想跟对方打一场的,这不都是现成的磨刀石吗?既收拾了看不顺眼的人,又让他对自己的实力有个更清晰的了解。 最关键是,这里是岭南,距离他老家十万八千里,对方有心想去报复还得穿山越岭、漂洋过海呢。没了软肋,苏木现在完全是放飞自我。 林一诺:“……” 袁贤明冷冷道:“你看,林君,并非我不给你面子,而是此子太过猖狂,非得给他一点教训不可。” 林一诺淡淡道:“既如此,得罪了,出手。” 其他人听到林一诺这么说,倒不敢动了。 这林一诺什么意思啊?合着是要帮那小子打架的意思吗?那他们怎敢跟林无缺独子动手呢?嫌命太长了吗?要知道林一诺不仅是林阀林无缺的独子,他还是谢卓的外孙啊!这里又是谢家城,这谁敢惹? “算了,看在林君的面子上,我不跟你计较,我们走。”袁贤明心里气得要死,但面上倒不显。他们袁家虽然也是江南八大士族之一,但跟谢阀和林阀这等地位的还是没法相提并论的,识时务者为俊杰,今天算他倒霉。 他这个摔下马的人都不追究了,其他人自然更无二话,谁敢不给谢卓外孙面子呢。 上马离开之前,袁贤明带着怨恨的眼神瞥了苏木一眼,然后就灰溜溜地离开了。 苏木可惜地望着几人远去的背影,林一诺转头瞧见他的神色,不由哑然失笑。 “走,你还去不去吃肠粉了?” “去,当然去。” 一场纷争就这么化解了,周围看热闹的人纷纷做鸟兽散。有几个小娘子见了刚刚的情景,便知林一诺的身份必定不凡,加上他又人才出众,竟然大胆地向他投来了头上簪着的鲜花。 林一诺侧身避开了,微微蹙起了眉。这一下可不得了,众女似乎受到了启发,纷纷拔下头上的鲜花朝着林一诺投来:“小郎君,你好俊呀!” 林一诺拔地而起,直接飞身上了屋檐,一张脸臭臭的,这里的女孩子似乎没有江南女子那么矜持啊,难怪要被人嘀咕是南蛮子。 第五十一章 疟鬼作祟? 却说那袁贤明怒气冲冲回了谢府,对着自己的仆役发了一通脾气后,当晚居然发起病来。他院里自己带来的仆役见他痛苦难当的模样,还以为是摔马摔坏了,忙不迭向府里主人禀报了情况。 谢宝安之妻袁氏也即他嫡亲的姑母,听闻他摔得不轻,吓了一大跳,一边着人连喊了两位疾医一位巫医去给他看伤,一边着人去东府林一诺的院子找苏木,竟然要问他要什么裤腰带煎药! 苏木听了来人的要求后就感觉离谱,这是什么乱七八糟的迷信手段?!摔了一跤被他惊了魂,要用裤腰带去喊魂?!这不是为了治病,是为了恶心他的? 最终苏木的裤腰带当然是没要到,但态度已经传达了,如果袁贤明有什么三长两短,必定还要来找苏木麻烦。 在袁氏心中,他林一诺是林无缺独子,谢卓外孙,可你苏木什么都不是啊,在她眼里不过就是一个乡间田舍郎罢了。平日里看在林一诺的面子上自也拿你当个客人,可你竟然让我的侄儿这个真正的贵客惊马受伤,这怎么还能忍你? 几位有经验的医者进了袁贤明住的院子,问明了情况,又看他裹了几床被子还不顶用,嘴里不住地喊冷。他的口唇、指甲发绀、颜面苍白,全身发抖,牙齿打颤,情况看起来有些严重。 其中一位疾医若有所思地问:“郎君,不知是否觉得四肢冰凉、背脊发凉?” “是……是。”袁贤明此时连牙齿都打颤了。 “是不是浑身酸痛无力、出汗、发热,一会冷,一会热呢?” “对……” 三位医者交换了一个眼神,赶快退出了内室,由其中一位最年长的对着下人开口道:“不要有太多人围着他。” “怎么样,我的儿如何了?”一直等在外面的袁氏听到动静连声问。 “夫人,经过诊断,他现在的症状恐怕不是因为惊马引起的,而是有疟鬼作祟啊。” “什么?”袁氏失声叫了起来,“疟鬼?这天气怎么会有疟鬼呢!”疟鬼的可怖岭南地区的人没有不知道的,但凡开始发威,就不是一两个人的事,最喜欢扎堆祸害人。 而且,被疟鬼缠上的人,十之七八,都得死。 “哎呦!郎君晕过去啦!”正在袁氏震惊间,内室的小仆又高叫了一声。 袁氏一时受不了这个打击,竟然晃了一晃,险些连她都要晕了。幸亏她身旁的侍女扶住了她,赶快取出了一支嗅瓶给她醒神。 “几位,务必保住我侄儿啊。”袁氏又抓了侍女的手吩咐,“快,去请灸师和符师过来,一起驱疟鬼!” “是。” 不多时,院子里便忙做了一团。 有医师当时就褪了袁明贤衣袍开始帮他拔火罐的;又有医师翻开携带的几卷医书照方开具百毒药,仆人忙着煎药的;有灸师点燃艾条进行艾灸烫烤,用以祛除风邪的;有符师弄刀笔,不住画符跳舞请灶王爷驱疟鬼的…… 又赶紧吩咐了仆人去寻大红冠子花外衣、油亮脖子金黄脚的大公鸡来,等着塞被窝里,令它鸣叫驱鬼,以阳气驱阴邪。 种种手段,不一而足。 住的和这个院子隔了两座假山、一道围墙的隔壁东府院子里的苏木听着动静,暗自咂舌。原来大门阀、大贵族治起病来,也就来来回回那么些手段嘛,跟在他们乡下也无甚区别。 这真是“有病不治,常得中医”了。 林一诺见他坐在树上拉长了耳朵听人家的动静,一边听还一边摇头,不由失笑:“苏少,还没听够墙角吗?” 苏木跳下树,伸了个懒腰道:“那小子的奴仆还来说什么被我惊着魂了,现在那群巫医又说他是中了疟鬼的招,正给他驱鬼呢。真是笑死人,驱鬼能治病的话,我苏木就是神医了。” 林一诺微微蹙眉道:“疟鬼?看来是疟疾了。” 他沉吟了片刻,又舒展眉头,唤来从浮云山庄跟过来随身伺候的侍女被看:“你去跟我阿娘阿姐说一声,西府里有人得了疟疾,让她们等闲不要出自己的院子,纱窗、纱门以及驱蚊的香都用上。” “是。”被看施了一礼,便袅袅退了下去。 苏木望着她的背影感叹一句:“我现在每次看到被看姐就想到她已比我们大了十岁的事情,实在是惊奇。只是她都这般年纪了,你还不放她出去成亲吗?莫非要收归已用?” 林一诺闻言没好气道:“你的脑子里能不能想点正常的事?五年前我阿娘就已放了她的身契,只是她看不上凡夫俗子,不愿意嫁人罢了。” 苏木笑道:“哈,我开个玩笑罢了。” 林一诺淡淡道:“最好不要拿女儿家的名节玩笑。” 苏木赔笑道:“是,是,林少教训的是。” 旋即又正容道:“来岭南之前就知道这里瘴气遍布、疟鬼横行,没想到我们几个江南来的人还没事儿,他们岭南当地的人却得了病。我没记错的话,疟疾是会传染人的?” 林一诺道:“没错,疟疾病原由蚊子散播,是一种传染病。因为岭南气温偏高,森林众多,蚊虫繁衍密集,难免爆发疟疾,每年死在这病上的人不在少数。当年杨阀带十万大军南征被我外公仅凭两万兵力打败,除了我外公兵法谋略厉害之外,也有疟鬼的功劳啊。” 苏木道:“水土不服又染上瘴疫,确实十死一生。只是都已经快入冬了,怎么这里还会有蚊子呢?你表舅母侄儿的运气也是真够好的。” 林一诺神色淡然道:“且看他的命了。走,睡觉去。” 苏木略有所思地扭头望了一眼西府的方向,才跟着林一诺进门。 …… …… 两人躺在床上,好一会儿都无法入睡。 苏木道:“你其实会治这个病,对不对?来之前你一直在看关于岭南的资料,我不信你没研究过这些。” 林一诺漠然道:“我对医学又不敢兴趣,你不会真把我当名医?” 苏木坐了起来,说道:“关于疟疾这块资料我也有点印象,是什么青蒿素,对?用这个能治。” 林一诺挨着他坐了起来,借着月色看他一眼道:“你不会又侠义心发作,想去告诉他真正的疗法?” 苏木失笑道:“我有这么傻吗?便是我不计前嫌愿意救他,也得有人信我啊。这世上除了你,谁还能懂呢,唉。” 他这一声叹息,既包含了无奈,也隐含一丝孤寂。 学了超前学识的两人,时而会产生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的感觉。世人皆醉我独醒,其实并不快乐。 林一诺躺下道:“旁人的事,何必多管,睡觉。” 第五十二章 天地不仁 袁贤明住着的那个院子已经被下令封了起来,里面的奴仆哭天抢地也没有用。整个谢宅西府因为这件事情,轻易不许走动,人人身上都携带着驱蚊香包,每个房间都重新装上了夏日的纱窗。 虽然苏木口口声声说不会管,但当袁贤明的院子里第二、第三个人相继得了疟疾,且还有向城内外蔓延的趋势时,他便有些坐不住了。 疫灾就这样毫无预兆地降临世间,谢刺史急得直跳脚,底下的县令更是急得满头包,一边请医问药,一边派人加急向朝廷奏报。在大唐,人口也是计入吏部考核的,跟当官的官途息息相关。 因为隋末的战乱以及这些年李世民对外的频频用兵,全国户口数已经由隋朝的5000万户骤降至300万户了。所以政府是大力鼓励寡妇再嫁、早嫁早生,晚婚晚育在这个时代是要被罚款的。而多生多育的,自然也有嘉奖、补贴。 如此形势下,一场来势汹汹的瘟灾不仅对于百姓来说是灾难,对官员何尝不是。 谢宝安虽然是因为谢阀的地位才当上的刺史,并不必担心自己的官位,可他能高枕无忧,他手底下的人就未必啊。若处理不好,又给了朝廷一次削弱他们势力的机会。 而且他着急也不仅仅是为了这些,不管怎么说,他们谢阀世代扎根岭南,岭南的人口对他们来说,其实比对长安朝廷更重要。尤其这次的疟鬼还出现在了他们谢家城里,情况可以说是糟透了。 医疗落后的时代,对于疾病的控制真的很无奈。染了疾病,不分贵贱,人人平等,正所谓是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即便是在瘴疫疟疾时有发生的岭南,经验也没有高出其他地区多少。治疗起来除了使用些有毒的草药以毒攻毒之外,再就是心理学精神安慰大法,比如跳大神、画符和抱公鸡。 谢阀的动作已经算是很快。高州城里的闾阎医工很快就被官府征招起来,带着满车的药材下乡治疗了。另外还有被官府请出山的道士、会画符的江湖游医等等,都开始各显神通。 如此一来,不仅符纸升值、便是大公鸡、艾草等等都价格飞涨不止,然而疟疾的情况却并没有好转。 每天都有生离死别在人间上演,瘟疫就像雪山上的光束,使一切阴暗暴露于世。 有些村里但有一个村民得了疟疾,便会整村被封,生死由命。有条件的抱一只大公鸡治病,并拜拜灶王爷;没条件呢,只能蜷缩在角落里硬扛。官府虽会输送一些符纸、草药进去,但效果了了。最终村里能活下几个人,全看村民们能不能扛下来。 一时之间,高州城内外,气氛凝重,谢家城更是直接封闭了山门。 苏木做不到无动于衷,如果他不知道也罢了,偏偏对于疟疾,他是看过一些资料的啊。 青蒿素以他半吊子的化学水平以及当世简陋的设备,根本提取不出来。因此他左思右想,觉得以中医的法子治疟疾,或许也可行,毕竟另外一个位面的医书上是有中医治疗疟疾成功的记载的。 反正再差的结果也肯定比跳大神、抱公鸡来得好。 这两天,他从山上割了许多草蒿回院子,还往掌心空间里也种了一些,以防以后需要,然后他又拼命奔走各大山寻找一种叫常山的中药。 他记得没错的话,常山在中医里面,是有明确的治疗疟疾的记载的,反而草蒿倒没有特别明确的案例留存。只是因为后世的青蒿素是确定能治疟疾,反推出来草蒿应该也有治疗效果。 其实他对于医疗类本是不关注的,还是因为镇上的坐堂医水平太差,被逼无奈,他才有看没看看了点相关的知识。他所学十分庞杂,又不像林一诺习惯归纳梳理,因此能记住,全靠他天生异于常人的记忆力。 林一诺对治病救人、为他人奔波本来是一点兴趣都没有的。袁贤明跟他不过是点头之交,那两个奴仆在他眼里更不值一提,其他寻常百姓也是官府应该考虑的事情,为他们吃力不讨好地推翻世人对疟疾的认知和想法,他真的半点动力都没有。 别人爱跳大神就跳,爱拜灶王爷就拜,爱灸烧就烧,爱喝毒草药就喝,跟他有什么关系呢? 他只愿一身清爽,独自潇洒,就够了。 但无奈苏木有满腔的侠义胸怀,非拉着他一起,他也只好舍命陪君子了。这些天他跟着苏木一起翻山越岭,不知惊跑了多少飞虫鸟兽,但就是找不到苏木要的小蓝花。 这日苏木从猿猴手里抢了几个山果,跟林一诺两人一人坐着一根树丫正吃着。 苏木灵敏的六识令他不仅看清了山脚下村子里村民们的恐惧和凄惶,也听到了他们“哎哎”痛哭的悲音。原本这个暮色照大地的时间,应该是万家炊烟升起,烟雾袅袅,孩童欢笑,一派其乐融融的景象。一顿温馨的晚餐能带来所有的宁静,扫去所有的疲惫。 但现在,这一切,都消失不见了。 苏木能闭上眼睛不看,却很难塞住耳朵完全隔绝掉声音。他苦兮兮地道:“这世间不应该是这样的。” 林一诺耸耸肩,并未搭话。 苏木烦恼道:“这常山不是说生于林荫湿润山地,那岭南应该遍地都是啊,怎么就找不到呢,奇了怪了。” 林一诺不以为然道:“找不到就别找了,你为此浪费时间不值。何况你也不知道他们几个病得重不重,这两个草药能不能有青蒿素那么有效,万一治不好,袁氏反咬你一口,该当如何?” 苏木叹道:“不是为了他们几个,我只是觉得死在这上面的无辜百姓太多了,你听听山下的这些声音,心里不难受吗?” 林一诺漠然道:“这么远,听不见。” 苏木肃然道:“总之既然我们知道解决办法,就要尽力,能救一个是一个。能力有多大,责任就有多大。等会回去你就按我说的把常山的模样画出来,就用那个你画得很逼真的画法,不要水墨画。明天让奴仆们一起进山找,光我们俩,人太少。” 林一诺叹道:“你太小瞧人内心的偏见了。固有的学识是一座沉重的大山,你想要推翻大山,还不知要付出多少代价。而且,你知道强出头会带来什么后果吗?” 苏木吃完果子,把果核一抛,长身而起,立在枝头,豪气干云道:“去他娘的偏见和大山,我会在乎吗?我可是要当一代名侠的人,一切无愧于心!” 刚说完,这枝丫就承受不住他的重量,“噗”地一声折断了,把苏木狼狈地摔了下去,还好他皮糙肉厚,经摔。 林一诺低头失笑道:“看,你吹的牛在天上飞,连这千年老树都承受不住了。” 苏木尴尬道:“似我这种身量的高手,这老树枝当然承受不住。快滚下来,林三,我好像发现常山了。” 林一诺飞身而下,站在他的身旁,果然见到老树根的后方杂草堆里,有一丛落叶灌木,高近2米,上面开着蓝花,叶子是长圆形的,边上还有锯齿,十分符合对常山的描述。 苏木得意道:“哈!看,我这一跤摔得其所!连千年老树都被我感动哩,主动给我指路。” 林一诺呆然以对,片刻后才道:“好像还真的是常山,这是傻人有傻福吗?” 苏木闻言扭头就跟他打闹起来。一个凭的是日益结实犹如练了金钟罩铁布衫的强壮身体,一个凭的是鬼魅无比的身法及深不可测的内力,倒也打了个旗鼓相当。 玩笑过后,两人把眼前看到的这一片常山都拔了起来,收入了苏木的掌中空间内。 第五十三章 神药显威 有了常山后,苏木大大地舒了一口气,总算是往成功的道路上又前进一步了。正要打算抬脚下山,耳朵里却又传来了不一样的声音。 他极目远眺,很快就发现了端倪——娘希匹的,山下道口居然有和尚在骗钱! 不行,必须予以坚决拆穿! 自古佛道是宿敌,苏木是信道君的,自然对和尚没有好感。但是他正要有所行动呢,林一诺却拦住了他:“你又要干嘛?” 苏木揽着他的肩膀走到一处空旷地,指着山下道:“瞧见那两个和尚了吗?他们正在骗村里人呢,说什么香灰能治疟疾!大家已经这么惨,这些该死的和尚还要来骗钱,真是可恶,这不是让他们雪上加霜吗?” 林一诺撇撇嘴,说道:“我看你最不爽的不是和尚来骗钱,而仅仅因为对方是和尚?和尚现在做的香灰跟道士们画的符有什么区别吗?都是干的蛊惑人心的事,傻子一共就这么多,竞争这么激烈,难怪互相看不顺眼。” 苏木生气道:“哎呀,林少,你这样讲我就不乐意了,我小时候差点病死可都是道长救的我,我们道家不骗人。” 林一诺叹了口气,无奈道:“算了,不想跟你争。宗教的洗脑功底太强,我承认争不过,但现在我们最要紧的不是炮制常山吗?你就别去山下捣乱了好吗?即便你是一片好心,村民也根本不会领情。” 说完就拽着苏木走了。 走了一段路,苏木心情渐渐好起来,笑着问:“林三,你会炮制常山吗?” 林一诺哂道:“你这么辛辛苦苦漫山遍野地找常山,难道竟没有研究过炮制之法吗?” 苏木抓了抓头,道:“你连千年人参都敢下手摆弄,这件事,就包在你身上了。我们两兄弟能不能一举变成名留岭南青史的神医,就看你的炮制功夫了。” 两人对视了一会,接着笑意从两人嘴角蔓延,齐声笑了起来。这种只有彼此才懂的心情,言语难以形容。 两人回到东府林一诺住的竹园后,先是取出常山在空间里捣腾着种了一些。然后开始以青蒿一握,以水二升渍,绞取药汁,倒入碗里,先使奴仆送去隔壁西府,给那几个也染上了疟疾的奴仆吃。 这些奴仆可没有那么多人围着救治,只捧着公鸡驱鬼,基本等于生死由命。此时听闻东府林阀林世子竟不辞辛苦亲自抓了药为他们治病,哪还有二话呢?反正左右也是个死,不如搏一搏。 另一边的袁贤明,哪怕身份尊贵,府里派了符师、医师、灸师、巫师等五六个人花样百出地给他治病,甚至连闾阎医工、江湖游医这种人都请到府里一起群策群力,想办法医他,但他的情况仍然没有好转,反而有越来越严重的趋势。 袁氏听闻林一诺和苏木找了药递进了袁贤明的院落里,斥了一句“胡闹”,但得知是先给两个仆役试药时又觉得他们还算懂规矩,也就没直接找上门来。 “给我时刻关注着小郎君的院子,一有变化就通知我。哎呦我的心肝啊,这贤儿若是在我这里出了差错,叫我怎么向哥嫂交待。” “是。” 这边林一诺根据医书记载的办法,拣去杂质,以水略浸泡后捞出、润透、切片、晒干,然后取常山片,依清炒法,炒至颜色变深。他还吩咐了谢阀东府尚医局里的几位医工一起,令他们学着他的模样依葫芦画瓢炮制。 在这个世上,授人以技,这叫师父。既为师,又为父,可见恩情之重。 虽然林一诺的本意只是懒得全部自己炮制,但他事实上的行为,就是传授了几位低级医工炮制新药的方法,自然令他们感激涕零,只恨自己地位卑微,无可回报。 弄好后,苏木又传授了他们用量,因常山有毒,是不能过量服用的。这个度的把握,都是另一个位面以人命试出来的。药方子比之炮制之法更为难得,几位医工离开时纷纷对苏木行了跪拜大礼。 这第一份常山熬成的药,当然不会直接端给袁贤明喝,也是一样先进了他院里奴仆的肚子。他们已被疟疾折磨得痛苦不堪,此番既是试药,又是救自己的命,因此毫无勉强之意。 吃完了草蒿和常山两种药汁后,这两个奴仆的疟疾竟没有再发作,不仅酸痛消减了,整个人都有一种变轻松的感觉。一连又吃了三天后,疟疾再也没有发作,两人大喜,以为病就这样好了。 袁氏亦大喜,在第一天见这两样药见效后,便使人给袁贤明喂服,果然药到病轻。 她当即回禀了谢宝安,就要撤了客院的禁令,还是林一诺派人向谢宝安说了此病会反复,需连喝月余的药,才能根除。在这期间,为避免传染府内其他人,还是别开院门的好。 谢宝安从善如流,听从了他的建议。 除了府里的这几个病例,城内的那些也得到了谢阀派出去的医工救治。 有了对症的草药,这个一向很要人命,在城内弄得人心惶惶的疫病,就这么解除了。林一诺及苏木两人一时名声大噪。很快,这名声就从谢家城传到了高州各处。甚至在乡间有那从疟鬼之症中死里逃生的蛮族人,给两人立起了长生牌。 苏木感叹道:“还好这两样能有效果,不是非金鸡纳霜不可。” 林一诺疑惑道:“金鸡纳霜?” 苏木瞧了他一眼,笑道:“也有你没看过的?哈,金鸡纳霜就是提炼奎宁的,是对付疟疾的特效药啊,在这个时代绝对是克制疟疾的神药!可惜资料里说原产地是南美洲呢,我们这里没有。” 林一诺淡淡道:“哦。” 苏木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哩,我们什么时候去环游世界?土豆、玉米、红薯、金鸡纳霜、各种香料,我都要把它们移植到我们神州大陆。” 林一诺笑道:“我都可以啊,看你喽。” 苏木笑嘻嘻道:“等去完长安再说。” 第五十四章 谢卓青眼 两味治疟疾的药方子,苏木和林一诺毫无保留地交给了谢宝安。后者已在谢阀的族田里开辟了不少药田出来,专门种植草蒿和常山。苏木每日里下田指导药农们该如何侍弄这两样药材。 与此同时,谢阀的药堂货架上,也摆上了这两种草药。 袁贤明身体已然大好,只是仍被禁足在客院出不来。当他得知竟然是林一诺和那个田舍郎不辞辛苦翻山越岭采药救他的事后,顿时嚎啕大哭,这才是真兄弟啊!非要派人把他身上最值钱的两块祖母绿玉佩奉上,以表谢意。 林一诺极为嫌弃地拒绝了,什么香的臭的都送过来,谁要。 对于有点洁癖的林一诺来说,别人贴身戴过的东西,自然看不上眼。苏木倒是感叹了一下,这自己不用,换钱也好啊,反正那袁小子这么嚣张,拿他的东西苏木一点心理负担都没有。这小子的命,可不就是他顺手救的嘛! 谢玉致对两人竟然能解决疟鬼这个困扰了长江以南地区千百年来的难题,感到十分欣慰。尤其是对儿子林一诺,平时散漫不羁,看似冷漠,关键时候居然如此热心肠和可靠,怎叫她不喜极而泣呢? 虽然谢玉致夫君英年早逝,只给她留下一儿一女,但她却觉得自己一生足矣。嫁给了惊才绝艳、文韬武略的林无缺,生出了卓尔不凡、玉树临风的林一诺,还有一位玉雪可爱的女儿林如琢,她还有什么不满足呢? 因疟疾方子之事,早已不问世事的谢卓竟然也破天荒地在东府中堂设宴,为即将北上去长安的林一诺和苏木践行。 一大早,两人便被奴仆叫醒,好不容易离开江南,不必日日早起请安,林一诺实在不愿从床上爬起来,苏木自然也是。他昨天白日在田里手把手教了药农半天,包括腐肥、施肥等等知识,夜里又在湖水里捉了半夜的河鳗,刚睡下不久哩。 “快起来,谢公请你们呢,小郎君,别睡了,去晚了恐怕失礼。”被看在床头喊着。 “谢公?我外公吗?”林一诺猛地睁开眼睛。 被看深感荣幸道:“不错,正是呢,所以郎君你快点,我帮你梳头穿衣。” 于是他再不情愿也只得起来了,并催促苏木:“别睡了,谁叫你昨晚去做贼。”在府里内湖捞河鳗,可不就是做贼。 苏木呻吟一声道:“你先梳完头然后叫我,我再睡一会会。”仍是被林一诺硬拖了起来。 两人快速地穿好衣服洗漱完毕,头发都由被看绑好,并戴上了幞头,然后一起进了规模宏大的东府中堂。 只见数名谢家的奴仆正忙碌地摆弄一桌丰盛的早膳,分宾主坐下后,谢卓挥手示意仆从退下,向谢宝安道:“你堂妹呢?” 谢宝安答道:“她刚才正要与如琢一起过来,孩子忽然哭闹,便耽搁了,不过也该快了。” “好。” 谢卓难得地有兴致,兴致勃勃地为两位后辈斟酒,引得两人惶恐不安。 “你们俩很好,自古英雄出少年,能解决疟鬼,实为岭南做了件大事。来,尝一尝这果酒,可是我亲手栽种的果树,亲自酿的酒哩,寻常人我可不给。” 苏木受宠若惊道:“荣幸荣幸!” 这桌上所用器皿,无一不是做工精美、造型高雅,一看就很名贵,配得上谢阀在岭南的超然地位。苏木这个乡村田舍郎自然看得大开眼界,只是当他夹了几样小菜送入口里后,竟然觉得味道十分一般,菜肴完全配不上器皿啊,不由大失所望。 没办法,最近天天跟着林一诺混,嘴养刁了。 至于林一诺自然更不用说,他之所以喜欢自己动手做吃食,还不是因为嫌弃厨师的厨艺低下嘛! 谢宝安见两人只动了几筷子便放下不吃,只管饮酒,还以为两人是因为拘束了,便笑道:“阿奴,苏郎,在这里不用客气,只管吃,可要侍女来帮你们夹菜?” 林一诺露出一个礼貌的笑:“表舅,不用了,我吃酒就可以。” 谢卓道:“我听说你们俩前些日子,天天都在城里城外找美食。怎么,这是不合胃口吗?” 林一诺不答反问道:“外公,上次给你端去的河鳗,你觉得味道如何?” 谢卓笑道:“不错,人间美味。你小子,比你父亲懂得享受。” 林一诺笑道:“府里的湖内还有很多河鳗,外公大可以自己垂钓了烹饪,亲自动手,更有一番滋味。” 谢卓叹道:“空有美味在前而不知,还是阿奴你会吃。” 林一诺笑道:“对酒当歌,人生几何,外孙的志趣便是在美食一道上。游遍大江南北,尝尽天下美食,是我的目标。” 谢宝安赞道:“好好好!如今天下太平,可不就是这样快活一生最好。你玉斌舅舅喜欢访遍山川大河,至今未归哩,如今你也是这样的性子,外甥肖舅,果然不错。” 接着轮番敬酒,数巡过后,谢卓问道:“苏少侠,你常年居于江南,可曾拜过名师?” 苏木把之前对谢宝安扯过的谎再说了一遍:“我跟着一位在山里破道观云游的老道士学了一段时间,之后他离开了,我就跟着林兄胡乱看些书,自学。” 谢卓淡淡道:“哦,那老道士是何模样?能教出你,想必也不是无名之辈,说出来,或许我认识。” 苏木继续瞎编:“方脸阔嘴、白发白须、清瘦飘逸,惯用一柄拂尘。” 谢卓沉吟了片刻,似乎是在搜索记忆,但无果,又说了几句,谢玉致携林如琢一起过来了。两人落座后,对着林一诺自然又是一番嘘寒问暖。今日他和苏木便要走陆路启程北上了,林如琢为两人递上两个香囊,里面装着避瘴的草药。 也幸亏两人及时过来,否则苏木就该编不下去了。实在是谢卓的眼神太过厉害,以致于苏木每多说一句瞎话就感觉已被对方看穿,只是懒得说穿而已,越说越是心虚。 第五十五章 新的江湖 早膳结束,苏木和林一诺两人各乘一匹马,带上浮云山庄的十八刀客并几位伺候的小仆,以及领路护行的谢家门客和三辆装着吃穿用度的马车,告别了谢阀众人往城门去了。 一行人刚走出谢家城门,就被眼前的一幕吓得呆住。 黑压压的一群人,静静地站在官道两旁。他们不敢在谢家城附近喧哗,但他们脸上的表情是不容认错的激动。 苏木喃喃道:“这是……” 附近村里的人能走动的基本都赶来了,近千人鸦雀无声。有几位老者越众而出,泣涕涟涟、异口同声道:“方家村/何家村……所有族人叩谢两位小郎君救命之恩,族人们,跪!” 呼啦啦,一下子就跪倒一大片,男女老幼皆泣不成声,场面壮观。 苏木吓得滚下了马,连忙扶起离得最近的老人:“使不得、使不得,我担不起,万万受不起……” “小郎君,你救了我们的命,受得起这一跪!我们没有什么好东西,这些家里种的蔬菜你拿去吃。” 孤零零坐在马上的林一诺望着乌泱泱跪倒的一片乡人,表情微微一怔,似有触动。 …… …… 而另一边的谢家东府中堂内,谢卓正凝望着大门沉思。 前两天,他已试过林一诺的刀法身手,其进度远超他的预料,谓之天纵之材也不为过,未来必然前途无量,不愧是他谢卓的外孙。 对于苏木,今日一番观察后,他就感觉很意外了。 因为他竟然看不穿苏木,凭后者走路的姿态,他可以确定,其并没有内力,但以他的眼力,他很清晰地感觉到苏木的武力应该完全不在他外孙林一诺之下。 这实在是件没有道理的事情。这个世上,再天生神力的人,也不可能有此实力。而且,对方不过是个田舍郎,其父母兄弟皆为普通人,为何偏偏就他与众不同呢?就不说那制造白糖的法子,还是解决疟鬼的医药方子,单单只是他的身体强度就不似凡人。 谢卓缓缓端起酒杯,又饮了一口。 白发斑斑的老仆福伯手里拿着一个盒子走了进来,道:“谢公,这是小郎君临走前送来的礼物。” 谢卓神情疑惑地接过盒子,里面放着四个半环形的铁块和一张纸条,纸条上书:“此物乃马掌,可解外公千里马之马蹄磨损难题。” 谢卓掏出半环形的铁块,看得满头雾水,马掌,这是什么东西?凭他的文韬武略,竟也一时弄不明白。 福伯见谢卓没说话,便开口道:“小郎君说,只要在马蹄上钉上这个,就像给马穿了鞋子一般,鞋子磨损了,扔掉换新便是。” “哦?”谢卓有些惊讶,“他当真如此说?” “言之凿凿。” “有趣。那一会你就随我去给我的追风穿上这马掌试试。”谢卓将盒子递给福伯,沉默了片刻后突然放声大笑,笑着笑着却又叹了口气,道,“颇有其父之风啊。” 福伯默默站在一旁,没有搭话。 “城外颇有些动静,怎么了?” “哦,是那些乡人来给小郎君送行呢。” 谢卓一愣,随即又笑了。 江湖,已经是新的江湖了。 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 …… …… 岭南天气卑湿,地气蒸溽,多瘴气,连绵不绝的山脉以致道路难行,纵有千里马其实也无甚大用。一行人花去半月时间才穿过了南岭踏入江南道地界。当初若是走海路去钱塘,再转大运河北上长安,虽然绕一大圈,或许都能比直接走陆路更快些。 好在路虽难走,但抱着游学的心情赶路的话,倒也增长不少见识。而且岭南基本都是谢阀的势力,沿路宵小不敢觊觎他们这支车队,倒也一路太平。 这一日,一行人来到山脚的一座野山村里,只零星十余户人家。 十八刀客里为首那位唤做林广义的打马上前对林一诺道:“小公爷,天就要暗了,前头怕是不会再有落脚地,不如我们今晚借宿这村庄?” 林一诺道:“我们这么多人,这农家院子没地方借于我们,在空地扎营。” 林广义道:“是。” 便有两人下马走近一户看起来条件最好的人家借水井和干柴,那家人里只有老人、女人和小孩,衣服上补丁缀着补丁,倒不见青壮。 林广义走上前问:“这村可有村正?” 那老人道:“我就是。” 林广义取出一块金锭道:“老丈,我们途径此地,没有旅店投宿,冒昧前来打扰。还请把你们村里的鸡鸭羊,都卖我们一只,再给弄些家常菜蔬,不知可否?” 村正喜不自禁地受了金锭:“可以,可以,各位大侠请院里坐,屋里小。”说完就呼婆唤女,又从左邻右舍家拿了许多坐塌过来,直接放在院子里。 林一诺和苏木并肩走进院内,后者一派自然,显然见惯了这种场景,林一诺微微蹙了下眉,似有不惯。 苏木道:“这里味道是有点大,农村嘛,不讲究的,猪圈和茅厕连在一起,不臭才怪了,这还是在院子里,你要是进屋会感觉味道更重。当年我们苏家村也是这样,还是我设计的新茅房,让全村跟着改造了,这股味道才消散。” 林一诺瞥了他一眼,对他的大大咧咧表示叹服,就要弄东西吃了,跟你说什么猪圈茅厕,这是怕自己胃口太好吗? 林一诺并不太担心众人的吃食,虽然这里不过小村,但他知道这世上金钱买不来的东西毕竟少数。 他很淡然地看着小仆青衣和侍女被看两人从马车上跳下来,快速地清理出一块干净的地盘,点上降真香驱散空气里的浊味,铺上地毯,放好两张坐塌和一个食案,摆上了一壶果酒和两只玉杯。 苏木叹道:“跟你出门真是舒服,什么都带齐了,便是露宿野外也不愁条件艰苦。” 林一诺盘坐在坐塌上,倒了两杯酒,淡淡道:“钱只有在流通中才有价值,若不懂花费享受,那跟没钱有何区别呢?” 第五十六章 江湖旧人 两人开始喝起酒来,被看和青衣则在一旁为他们单独开着小灶。另外一个院子里,两个林家刀客正在杀鸡宰羊,架火炙烤。 苏木道:“今天是要烤全羊吗?他们会吗?” 林一诺道:“已教过一遍,岂能不会?” 苏木笑眯眯道:“不知道这家养的羊,炙烤起来跟前两天岭南的野山羊味道会不会不同。” 林一诺道:“那必然野山羊更美味些。” 说着话儿的功夫,苏木看到有好几个孩童在院墙和屋内探头探脑,他一时兴致大起,拿了桌上的一碟点心走过去分给那些眼巴巴的小孩。 林一诺等他分完拿着空盘回来时方道:“这是最后的糕点了,你分完了,想再吃就没了。外面条件有限,做这些太费事,在到下一个城镇之前,我不会再做。你若要吃,只能吃被看做的了。” 苏木道:“总不能让小孩眼巴巴干看着,难受。” 被看听了扭头道:“小郎君,我也不想做哩,没有蒸笼没有烤炉,太费事。” 林一诺耸了耸肩,苏木紧跟着道:“哈哈,被看姐,不做糕点也无所谓,反正我有口吃的就开心。” 说说笑笑中,炙烤的全羊做好了,公鸡山菇汤也做好了,青衣和被看为苏木和林一诺分好了食,才在苏木的强烈要求下,也开始吃。 苏木已经习惯了食案上就他们两个,其他人是万万不愿跟林一诺同桌的,尊卑观念极重。 酒至半酣,肉已下肚,屋子后头的竹林里忽然走出一个小童来。此刻虽然是傍晚,天色还未全暗,但林一诺见了此人,还是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冷气。 此童做苗人打扮,头上戴着缀满银帘的帽子,手腕、脚腕都戴满了灰白的银镯,走起路来还有“叮叮当当”的响动。他年纪虽小,脸上的神情却一点都不幼稚,相反还十分成熟,整个人给人一种诡谲怪异之感。 “哪家的小孩?”青衣欲站起来,却发现脚下一软,竟然使不上力气,而被看则直接就歪头昏了过去。 那苗族小童“咯咯”笑道:“我劝足下切莫运功了,这井水里都是我放的毒,你们越运功,毒就中的越深。” “可恶!”林广义的声音吼了起来。与此同时,此起彼伏的“扑通”、“扑通”倒地声不断传来。那林家武力惊人,更有数套阵法相配合着的十八刀客竟悉数中招。 林一诺的脸上却全无惊诧之色,甚至还为自己和苏木倒了一杯酒,叹道:“为什么我这最怕麻烦的人,却偏偏要有麻烦来找上我呢。” 此时满院之前还木讷老实的老人、小孩、妇人均露出了狡黠的神色。 有一壮硕的农妇越众而出,脱掉了身上的破旧衣服,露出贴身的紫色锦袍,笑道:“想不到堂堂玉面刀王林无缺的独子,竟然毫无江湖经验,一出手,就让我们得手了,哎,成就感真的不高啊。” 苏木拿着手中的杯子,带着好奇的神色打量众人,慢慢饮了一口,脸上神色不变,心里早已弹幕狂飞:我槽!我艹!!我屮!!!这是遇着黑村了?这就是江湖的险恶吗?现在不是太平盛世吗?! 又有一个手里缠着一条蛇的小童道:“林三,看你初出茅庐,恐怕还不知道为什么被我们主子盯上?很简单,交出《仙灵诀》和天蚕丝护甲,便让你们走得痛快些。要不然,嘿嘿,我家的蛇可好久都没好好吃一顿了呢。” “哎,别吓坏了这么俊俏的小郎君啊,玉面刀王生的玉面小郎君,可真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比乃父更迷人啊。”那紫衣妇人笑眯眯地来到坐塌前,浑身似没了骨头一般倒在林一诺的身旁,正要伸手去摸他的脸,却被林一诺一把捉住了。 眼前的妇人倒也并不显得太老,一双眼睛还透着魅惑风情,鼻子也很高挺,只是她葫芦一般一层又一层的腰,实在是有碍观瞻。 林一诺甩开了她的手,叹道:“你就是紫衫蛇女?真是见面不如闻名啊。自古美人叹迟暮,不许英雄见白头。” 说罢,又对着老头道:“常闻紫衫蛇女身边有位护花使者,那么你就是护蛇郎君徐子议了?” 老头冷冷一笑道:“死到临头给你当个明白鬼,不错,就是我。” 苗族小童仿佛听到了什么有趣的事儿般又“咯咯”笑了起来:“老蛇婆,你的媚功早就随着年岁渐长丢咧,这样的小郎君,可看不上你。” “长不大的小矮子,你闭嘴。” 紫衫蛇女面色冷了一冷。 自古美人年华老去,本是件无可奈何又很令人惋惜之事,但偏偏美人自己却不肯优雅老去,还想借着鲜艳的服饰和紧身的束腰拼命挽留已经一去不复返的青春和窈窕,这就非但不再令人伤感,反而引人发笑了。 “小屁孩,懂什么是女人吗?姐姐我纵横江湖的时候,你还在你娘的肚子里未出世呢。不过没关系,今夜我会好好教你尝一尝女人的滋味的。还有这位小郎君,也俊俏的很哪!呵呵呵。” “哼,老蛇婆,不要再废话了,想等着他们把药力都消化了,然后反攻我们吗?孩儿们,快些动手。”苗族小童被骂了一句“小矮子”,显然气得不轻。 “是。”村里众童应了一句,放出全身的蛇,窸窸窣窣向着地上倒着的众人游去。这些蛇一看就剧毒,但凡被它们咬伤一口,不死也要去掉半条命,林家众人目眦尽裂,但却提不起劲,无可奈何。 那十八刀客最大的一个也才22岁,青衣作为贴身侍仆更是只有十六岁,年纪最大的被看功力却最低,中毒之后早就人事不知了。 他们这一群人,初入江湖,论经验,自然是无。 离开岭南道的时候,为他们带路的谢阀经验老道之人也离开了。他们就像是一群身怀重宝的幼童,怎不引人觊觎呢? 就在这个时候,苏木站了起来,爆喝一声:“干什么呢?一群群的,快活自在的日子不过,要给人类奴役吗?还不快滚回林子里去。” 蛇群前行之路闻言一顿,吐着信子抬着蛇头齐齐望向苏木的方向。 第五十七章 初战告捷 下一瞬,蛇群似乎是被批评了的孩子一般,委屈地低下头,在苏木目光的逼视下,“簌簌”地往林子里头窜去。有小童想阻拦的,险些被反咬一口,惊得那童子呆坐在地,不知发生了什么事。 蛇群出现的震撼,退出的也很震撼,在场的老人、女人和小孩,面色都凝重了起来,第一次认真打量了一下面前这个站着的看似毫无内力的少年。 苗衣童子问:“你是谁?” 苏木笑道:“那个什么紫衣蛇女叫你长不大的小矮子,莫非你是侏儒?”这就是打人专打脸,骂人只揭短了。 苗衣童子气得脸都白了,紫衣蛇女和那个假扮村正的徐子议闻言却笑了起来。 苏木慢悠悠地问:“老头,你摊上大事了你知道吗?这么大年纪了,还干这种伤天害理的缺德事,你阿娘知道吗?棺材板都要按不住了?我今天要替天行道喽!” 徐子议冷冷道:“乳臭未干的小儿,口气倒不小,凭你也配替天行道。” 苏木笑眯眯道:“配不配的,你试试就知道了。” 徐子议大骂一声:“找死!”就飞身冲了上来,只见他从腰间抽出一条锁链,横劈向苏木和林一诺的方向。 纵然他的锁链来势千变万化,苏木只以不变应万变。徐子议的每一个招数在他的眼里都被放慢了七八倍,他甚至可以很悠闲地侧身让了一让,然后才伸手闪电般捉住了链子的另一头,猛一用劲,便把徐子议带得跌了一个跟头。 徐子议吐出一口泥土,喝道:“是个硬茬,还愣着干嘛?一起上啊!” 紫衫蛇女已经拿着鞭子冲上去了,而苗衣小童却还犹自不敢相信。 为什么这麻布粗衣的田舍郎没有中毒?为什么他能驱使自己从小以秘药养大的蛇?为什么他明明毫无内力,速度却快得那么惊人呢? 其实他们三人联手的情况下是极少会失手的,但万万料不到对方居然刚好有克制他们的人——不怕蛇、不怕毒。 只片刻,苗衣小童就看清了形势,这田舍郎没有武功招式,但无招更胜有招。有句话说的好,天下武功,唯快不破,他们不是对手。 他转头就朝来时的竹林跑,边跑边下令:“孩儿们,退!”却不想一直盘坐着的林一诺忽然飞身而起,从食案下抽出玉箫拦截在了那人面前。 “想来就来,想走就走,我林阀这么好对付吗?” 苗衣小童简直惊慌失措,他最大的依仗就是蛇和毒,而此时,蛇已经被苏木喝退了,毒也失效了,凭他的武功,怎么敢跟玉面刀王的儿子动手呢? 虽然他还有毒粉未扬、毒蝎未出,但他不想拼了。 江湖上没有流传过林一诺武功的传说,可他的爷爷、父亲、外公、师公都是叱咤风云、鼎鼎有名的人物,谁敢小瞧他们的后代? 谁小瞧,谁就会付出代价。 他小蛇王能行走江湖数年靠的不是强横的实力,而是诡谲的毒以及毒辣的眼光。 他当即就服软,从怀里掏出一个瓷瓶就扔了过去:“解药在这里,服下去半个时辰,呕吐一番毒就解了。”众童子将他护在中心,警惕地看着林一诺。 林一诺伸手接过瓷瓶,冷冷道:“你今日杀不死我,便该明白日后岭南和江南地界都难有你立足之处。老实交代,谁给你透露的我的行踪?” 而另一边苏木已经凭着奇快的眼力和速度,放倒了护蛇郎君徐子议和紫衫蛇女。 苗衣小童眼看一场阴谋彻底落空,不由叹了口气,和盘托出:“中秋夜之前江湖上就得到你要北上为李世民庆生的消息了,我们已经在此恭候了月余。至于是谁,其实你心里也很清楚。传言说你不仅练会了《仙灵诀》还带着巨宝天蚕丝护甲。 在岭南有谢阀震慑着,大家不敢动手,在江南嘛,谁都知道你们林阀内讧,目前的当家人林元吉巴不得你死在江湖人手中,自然没什么可顾忌。越往北,你的路越难走。” 林一诺闻言一怔,片刻间,苗衣小童抓起两个童子向他投了过来,他出手迅捷地一人一下打开,却还是让那个为首的苗衣小童逃进了林内。 他也懒得再去追,瞧了一眼被他打得吐血的两个孩童,面色一冷:“都给我滚。” 众童子屁滚尿流地爬走了。 待喂了众人服下解药,一番呕吐清肠之后,众人神色萎靡地围拢过来,满脸惭愧,恳求林一诺惩罚。 他们太疏忽防范了,从江南道走海路至岭南道,一路顺风顺水;从岭南道走陆路翻山越岭来到江南道地界,连山野之狼都不敢惹他们,亦是一路太平;完全想不到在这个不起眼的小小山村里面,面对着老人、女人和孩童,居然会遇到如此凶险。差点阴沟里翻船,丢了所有人性命。 林一诺摆摆手,向被看道:“你怎么样?” 被看面色苍白地回:“小郎君,我没事,你呢?” 林一诺道:“没事就把我跟苏君的帐篷整理一下,我想早点休息。” “是。” 青衣一声不吭地走上前帮忙,倒是林广义迟疑了一下,开口道:“小公爷,这里不安全,我们是不是再往前走一段,重新扎营?” 林一诺淡淡道:“埋伏在这的人已经不是被抓,就是被打跑了,还有什么不安全?” 林广义低头道:“是。”然后一摆手,来了两个人押着紫衫蛇女和徐子议退到了另一个院子,他们要仔细审问这到底怎么回事。 苏木走上前关心地问道:“你身体怎么样?没中毒?” 林一诺摇头:“没有,初时确实有感觉浑身提不起劲,但我一运转起丹田内星云状的真气,那点子毒就被真气逼出体外了。你呢?怎么样?” 苏木道:“他那个毒对我似乎没用,我浑身上下没有一处觉得不对劲。要不是看别人都被毒倒了,还以为他们开玩笑呢。” 林一诺沉吟了一会,说道:“看来陨石真的改变了我们很多。” 苏木点头道:“确实。对了,林三,那些人我刚刚听你的语气,似乎认识?” 林一诺道:“都是江湖传闻了,这几个人比较有特色,就联想起来了。” 苏木摸了摸下巴,一脸的好奇。 第五十八章 飞速成长 入夜,帐篷内。苏木傍晚打了一架,很轻松地赢了,自己这一方除了拉肚子有点虚之外,毫无损失,因此兴奋地实在睡不着。听他辗转反侧半天后,林一诺忍不住开口:“赶了一天路,又打了一架,不累?” 苏木笑道:“一点都不累,哎,现在不是太平盛世吗?怎么还有江湖人士呢?我今天是大开眼界了,可惜那什么紫衫蛇女又老又丑,护蛇郎君又丑又臭,实在不像高手。” 林一诺淡淡道:“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什么奇怪?别说我们,便是赶考的学子一样会遇到黑店、劫匪等等各种状况。若全天下都夜不闭户、路不拾遗、国无狱讼,镖局何以为生?衙役何以为生?” 苏木想了想,说道:“你说的也有道理。哈,你肯定知道很多这个江湖的事,快给我讲讲。” 林一诺转了个身,背对着他,懒懒地回:“你还是看你的武侠话本去,我可没兴趣说书,睡了。” 苏木在他背后虚晃了几下,做了个鬼脸,然后才强迫自己睡了。 躺着躺着,他又不由长长叹了口气,林一诺倒是奇了,开口道:“好好的,你叹什么气?” 苏木道:“我一想到这世界那么精彩,可我却一无所知,就感觉痛不欲生。” 林一诺:“……” 懒得理他,林一诺沉下心神运转真气游走小周天,一边休息一边修炼,两不误。 苏木见林一诺不搭理自己,没办法,再多的好奇心也只得按下,渐渐地倒真的睡着了。 …… …… 翌日众人起来收拾了营地,放上马车,继续北上。走了半天后看到了城门,林一诺留下两个人,带着已经被拷问得焉焉的紫衫蛇女和护蛇郎君,交给了城门口的两个守门士兵。 这两人打家劫舍、拦路抢劫,也是常年在官兵的通缉榜上。现在送到官方门上,白捡的功劳,城里的官员自然是没有不高兴的。两个刀客怕耽误了功夫,匆匆交代完事情后,就打马朝着大部队疾追。 当夜一行人投宿在一家小镇上的旅店,一夜平安,并无事情发生。 但自从遇到那次埋伏后,浮云山庄的十八刀客便打起了精神,十八个人分两组,吃的东西也是各不相同,就怕有人暗中下毒。入睡时也必有两人会在林一诺的房外值守,以防意外。 经过审讯得到的消息跟那个下毒的童子所说无二,总之越往北,越不会太平就是。他们吃一堑长一智,自然不敢掉以轻心。 又经过八日的长途跋涉,众人快马加鞭离开了江南道,进入了山南道地界。 这八日中,大大小小遇到的黑店、埋伏、劫匪有七八回。苏木和林一诺经过这些日子的锤炼,终于发现了一件事情——他们俩一个是百毒不侵,一个是中毒了也能很快凭借星云状真气将毒素逼出体外。 还有就是苏木看的武侠话本里无色无味的毒那是不存在的,中过几次毒后,大家多少都能总结出一些经验。同时大家的警觉性也提高了很多,对那些有异常的吃食敏感了起来,往后对方还想下毒就不容易了。 浮云山庄的刀客也在不断的战斗中,快速成长,虽然伤痕累累,但实战经验的累积极大地提升了他们的实力,再也不是当初刚从浮云山庄出来的花架子了。 他们的手上开始出现人命,而他们之中也开始出现伤员,好在没有性命之忧。 从最开始的手下留情到后来的刀刀逼命,这都是被逼出来的。 初入江湖的他们,不习惯杀人,但只要动手杀了第一个宵小,畏惧之心便会大减。有时候,这是没法避免的事情。因为,他们连自己的命都可以不要而必须保护的人,正在遭受生命威胁。 他们一路走,一路扫荡,沿途的府衙凭白捡了许多功劳,一时之间,他们被动成了除暴安良的侠客了。江湖上,开始流传他们的传说,酒楼里开始有了以他们为主角的话本,说书人的段子又丰富了不少。 与此同时,林一诺的行程也变得越来越透明。 随着时间的推移,十八刀客心里对于林阀二房的怨恨越来越深,因为遇到的种种埋伏及俘虏都在向他们说明,这些人的后面,有林元吉的放纵。 否则以林阀的势力,在江南道地界,谁敢这么猖狂地对待林阀的小公爷、林无缺独子呢? 只是不知道当初那批长房留在主宅的人,现在是个什么情况,他们知道不知道这些事情。这些问题就要留给林一诺自己以后去解决了,他们只是林一诺手中的刀,并不能替主人做任何判断和决定。 这日黄昏时分,林一诺和苏木一众人在城门关上前赶至荆州城江陵郡,纳了城门税、勘合了公验之后进入城内。荆州城高墙厚,城门箭楼巍峨,颇具气势,墙体以碎砖和黏土夯筑的砖土混合,是大唐的雄城之一。荆州城分为三层,外边是水城,中间是砖城,里面是土城。 苏木在自己的家乡都未曾见过自家城门的模样,一路北上,尽见外地的城墙。从初时的惊叹到现在的无动于衷,飞涨的见识令他身上的气质开始发生改变,奶味变弱,少年气越盛。入城后,众人在贯通南北城门的大街上骑马,际此华灯初上,道上行人已经不多,马上就要进入宵禁的时间了。苏木略有些路痴,一进城内就不知东南西北,好在他只需跟着林一诺的马匹走便是。 很快众人就到了一座颇有规模的旅馆前,只是询问了掌柜后居然得知上房客满。不过林一诺也不急,还是那句话,这世上少有钱解决不了的事情。 等不多时,青衣便满面春风地来回禀房屋已安排好。被看带着两个刀客从马车里卸下日用品,一一在三楼上房内摆开,虽只住一夜,但也要尽量让林一诺住得精致舒服。这是当初谢玉致和林如琢坚持让林一诺带上被看的原因。 第五十九章 浮一大白 林一诺正在食案上弄暖锅,旁边的坐塌上放着他的玉箫和佩刀。原本佩刀他是不会随身携带的,都是一路上被逼出来的。 苏木已经习惯了林一诺的排场,此时看到焕然一新的房内用品已经见怪不怪了。他在窗口看够了城里的景,才回身道:“早知路途这么凶险,我们当初就该走水路哩,水路谁能威胁到我们俩。” 林一诺慢悠悠地烫着羊肉片,说道:“已经发生的事多想无益。没有什么坏心情是一顿暖锅治不了的,如果不行,那就两顿。” 苏木失笑:“你这个走到哪吃到哪的本事真的是厉害,身上的伤好了吗?” 林一诺淡淡道:“皮外伤罢了,早就不碍事。喏,给你烫好了羊肉,调料里放了胡椒,快来尝一尝,包你再没心情看窗外之景。” 苏木伸了个懒腰,盘坐在坐塌上,拿起筷子搛肉吃,刚送入口就直呼过瘾,感叹道:“这胡椒贵比黄金,什么时候我们去趟天竺,拿些种子来种,也是个发财之计。” 林一诺欣然道:“好啊。”对于苏木三天两头冒出来的发财大计他已经习惯了。 苏木又冒出一个主意:“或者可以让你们船队在海外贸易时带点回来。” 林一诺道:“有心去做倒也不难,只是江南的气候不好种。” 苏木道:“等有了种子我先试种在空间里,之后再看,不信我种不出来。” 天气日渐寒冷,吃着暖锅确实令人心情愉快,中途被看敲门进来,给两人端上了新出炉的精致糕点,是她借了旅馆的厨房自己做的。 被看笑道:“小郎君,今次我多做了一食盒,全按你之前教的方子来做的,可以带路上吃。你尝尝味道可好?” 林一诺抬手拿了一个,送入嘴里一咬,点头道:“嗯,差不多了,再练两次你即可出师。” 苏木咂舌道:“这么好吃还不能出师吗?我都分辨不出来被看姐做的跟你自己动手做的糕点有什么区别。” 林一诺啼笑皆非道:“牛嚼牡丹,给你吃都是浪费。” 被看掩口笑了一声,娇俏道:“苏君喜欢多吃些,我退下哩。” 苏木吃了一个糕点后就不再继续了,比起甜食,他明显对加了胡椒的肉食更感兴趣。 吃了一会后,林一诺忽然道:“听闻长安以面食居多,哎,连鱼脍都只有湖鱼,湖鱼那么多寄生虫,真没兴趣吃呀。” 苏木点头:“那没办法,长安又不沿海,哪有那么多新鲜海鱼给你吃呢,你现在想吃鱼脍吗?我空间水潭里还剩三条海鱼。” 林一诺沉吟片刻,道:“算了,只剩三条了,先留着。” 苏木失笑:“这可不像你。” 林一诺潇洒道:“我一向很有打算啊。” 苏木乐了:“确实,确实。” 顿了顿又感叹道:“不知道今夜能不能睡个好觉。这些小人简直烦透了,好似不用睡觉一样,每次都挑夜里下手。” 林一诺笃定道:“放心,今夜你可以安安心心睡到大天亮,在城里他们不敢乱来的,现在又不是隋末乱世。倒是明后天都不会再遇上大城镇,才要提神。” 苏木皱眉道:“你二叔可真够狠的,这一招借刀杀人用的好溜。” 林一诺淡淡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说的再对也没有了。哎,我都不知道我竟然还有什么刀枪不入的‘天蚕丝护甲’。” 苏木长长叹一口气道:“这些人怕不是有什么大病,听风就是雨的,烦人。” 林一诺道:“你不是一直想见识江湖嘛,这不就见识了。” 苏木耸肩道:“理想和现实有差距啊。” 林一诺摇头失笑。 过了一会苏木又兴奋道:“哎,既然你说今晚不会有事,那我可要好好痛饮一番啦!这绿蚁酒,我才是第一回喝呢,每回跟着你都是喝的甜兮兮的果酒。” 林一诺道:“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 苏木笑回:“能饮,能饮。” 林一诺无论是切肉片还是烫暖锅都是极厉害的,苏木几乎都不用自己动手,烫好的鸭肠、羊肉、山药便源源不断用公筷搛到他碗里。他一边吃肉一边吃酒,很快就上头了。 但渐渐地,他感觉有点不对劲,这林三今天古怪啊,为什么一直给他搛呢?这不像是他平时的风格啊,平时碰到好吃的总要跟自己抢食。在林一诺又要给自己搛肉时,他拦住了他的手,疑惑道:“林三,你自己不吃啦?” “喜欢看你吃得像个小仓鼠的样子。”林一诺的脸色平和,除了两颊有些驼红外,并无异样。但苏木就是觉得不对劲,听听,这莫名其妙的话根本不像他平时的风格啊。 “小仓鼠?”这是什么鬼形容,苏木不确定地问,“林三,你是不是醉了?” 林一诺皱眉:“没醉。” 苏木不信,伸出两根手指在他眼前晃了晃,问:“这是几?” 林一诺不应,伸手把他的手指压回他的手心,整个手掌却包在他的手上不离开,一使劲,把他的手拉到了自己的胸口宝贝似的放着。 苏木:“……” 想不到啊!堂堂林阀小公爷、浮云山庄小郎君居然酒量那么差?!他一个从来没正经喝过绿蚁酒的人都还没醉呢,这位怎么就不正常了? 天色也晚了,苏木索性不吃了,从他手里硬抽回自己的手,唤了被看他们进来收尾。 被看倒是一眼就看出林一诺状态不对,问道:“小郎君喝醉了?可要我端一碗醒酒汤过来?” “我没醉,你走!”林一诺忽然怒气冲冲地对着进来的被看和青衣发了脾气。 “行行行,你没醉,我们不吃了,好不好?” 苏木耸了耸肩,对两人做了口型:“喝醉的人听不得别人说他醉。” 被看和青衣略有些担心地看了林一诺一眼,冲着苏木轻轻点了头,快速抬起食案,轻手轻脚退出了上房。 第六十章 美人醉酒 苏木站起身,岂料脚下一个踉跄,差点没站稳,才明白自己也喝多了,只是脑袋倒还很清醒。他揉了揉天旋地转的头,上前扶住林一诺,在他耳边道:“走,扶你睡觉。” 林一诺没有回答,晃晃悠悠站起来,半个身子的重量都压在他身上,苏木本身就也挺头晕脚软的,被他一压,差点两个人一起摔了。 “……”这个显然是醉得神志更不清了。 好在林一诺的酒品还不错,除了行为反常了一点之外,让睡觉就睡觉,让脱衣就脱衣,并不乱喊乱叫撒酒疯。 在苏木帮他脱衣服的时候,林一诺就乖乖坐在床沿,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他。 “我还是让被看来给你擦一擦脸和脚?要不你这么爱干净的人,知道自己囫囵睡了,明天会不会疯掉?”要知道林一诺是即便在荒郊野外也必须要打水洗漱过后才会入睡的,一点不会凑合。 苏木说完就起来摇摇晃晃往门口走。 他打开房门对着隔壁房的被看喊了一句,刚转身,顿时吓了一跳。林一诺这家伙,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悄无声息地贴在了他的身后,似鬼魅般一瞬不瞬地盯着他,目光深邃难明。 “哇哦。”苏木吓得一下就贴在了房门上,没好气道,“林三,人吓人,吓死人,懂不懂?不是醉了吗?怎么走起路来还神不知鬼不觉的?” 此时敲门声响起:“苏君,是我。” 苏木让开身,把林一诺也往后拉了一步,打开门让被看进来,吐槽道:“你家小郎君喝醉酒了吓人,脚底踩了云一样,没有声音的。” 被看对他歉然一笑,放下水盆,想上前扶林一诺,结果直接被后者推开了,“不要你。”神情特幼稚,幼稚中还带着一点霸道。 被看:“……” 苏木:“……” 苏木无奈,上前牵了林一诺往床边走,被看亦步亦趋跟着,然后尽量降低存在感地用浸了温水的手巾细细地给林一诺擦了脸、手,这时青衣又端来脚盆,被看伺候着他洗了擦干。 一切弄完后,她一声不吭就退了下去带上了门。苏木趁着被看在忙的时候,已经自己在旁边给自己马马虎虎弄好了。虽然他也有点喝多了头晕,但勉强还走得了路。 喝醉了十分呆萌的林一诺还坐在床沿望着他,他走到哪,他的目光就跟到哪。 苏木瞧了瞧他的模样叹了口气,心想:看来今晚我是回不了房啦,林三喝得那么醉,我看我还是陪着他,要不然谁知道半夜他会不会闹起什么幺蛾子。不过一想到这样就白白浪费了隔壁一间上房的房费,好心痛! “唉。”苏木叹了口气,把房里的烛火吹灭了,摸黑走到床边,把林一诺往里一推道,“你睡里面,我怕你睡外面半夜会滚下去。” 林一诺倒也听话,一推就倒,直接躺好。苏木暗自摇了摇头,脱了衣服上床,大被一拉,没好气道:“睡,大爷!” 刚说完,林一诺的手脚就伸了过来,把他抱住了,像无尾熊一样缠着他。 “……” 这酒品!下次一定不能让林一诺喝绿蚁酒了,他不配,还是果酒更适合他! …… …… 翌日苏木醒来的时候,床上已经只剩他一人了。他掀被起床,一道声音响起:“我……昨天是不是喝醉了?” 苏木一边穿着衣服,一边看着沐浴在窗口阳光下故作淡定的锦衣少年,笑嘻嘻道:“何止喝醉呀,你还发了好大一通酒疯。” 林一诺蹙眉,扭头不可置信地问:“如何?” 苏木“噗嗤”一声笑了,束起腰带说道:“骗你的,你喝醉了就是爱黏人,其他也没什么。今天感觉怎么样啊?宿醉后好像会头疼,我都有一点疼,你呢?” 林一诺默然半晌,似乎想从苏木的身上瞧出什么来。 苏木穿完靴子都没听到他回话,不由抬头看他:“怎么了,不会真的还头疼?” 林一诺若无其事道:“不疼。” 苏木走到洗漱台洗漱,林一诺就站在旁边静静看着,也不说话。 苏木奇怪道:“你干嘛啊?怪怪的。” 林一诺淡淡道:“哦,没事。” “你吃了吗?” “没,等你一起。” 苏木笑嘻嘻地搭上他的肩膀:“好兄弟,那走!” 吃完早餐一行人就退了房,继续赶路。 走了半天官道后,林广义打马上前,向林一诺请示道:“小公爷,我们是不是在前面凉亭那修整一下,用过午膳后再出发?照这个样子看,过了凉亭下一站还不知道哪里能有休憩之地。” 苏木早就把3公里外的情况看得清清楚楚了,他转头对林一诺道:“我刚刚看了,过了这个凉亭,至少3公里内是没什么好的空地可休息。” 苏木的视力最远能看清楚3公里外,这一段时间,多亏了他绝佳的视力才提前发现并避免了一些埋伏。不过现在江湖上已经传开了,林一诺的随行队伍里,有目力极佳之人。有了防范,以后的埋伏,他们肯定会更加隐蔽。 林一诺于是道:“那我们就在前面凉亭休息。” “是。” 林广义带着几位手下以及从马车里钻出来的被看、青衣飞马跑在前面,先去布置了。 凉亭里在他们来之前,已经有人在休息。边上停着两辆马车并四匹马,凉亭里坐着歇脚的六七名麻衣粗布做家仆打扮的男子。带着帷帽出现的被看引起了众人的注目,但因为林广义几人配着刀,一看就不好惹,他们也不敢过于明目张胆。 林广义还是一贯的以钱帛开路,很快就清空了凉亭。被看和青衣两人快速擦拭、铺巾、摆上食案。等林一诺等人骑马到凉亭前时,这里已经安排好了。 林一诺与苏木下马用膳,让了位置坐在外面的那些家仆好奇的目光打量过来。林一诺是本来就全然不在意,而苏木这些日子也习惯了。 旁边的马车上帷幕动了动,眼尖的苏木顿时凑在林一诺耳边小声道:“那马车里坐着位漂亮的小娘子,刚刚在向我们看来哩。” 林一诺毫不关心道:“跟我有什么关系。” 苏木撇嘴:“怎么没点好奇心呢。” 有家丁总管模样的人向亭子外面的林家刀客搭话:“郎君,你们这是去哪呢?” “长安。” 那人喜道:“这么巧,我们也是去长安,可以同路做个伴哩。” 林家刀客冷冷道:“最好是不要,否则你们会后悔。” “这……”那人吃了一瘪,不再搭话,等吃完了手里的干粮,人马都休息够之后,便率先上路了。 而这时苏木和林一诺也已经吃完糕点,喝完水,林一诺望着天空叹了口气:“好像要下雨了。” 被看道:“呀,那得赶快赶路,如实在赶不上,小郎君你到时候就进马车里来躲躲哩。” 林一诺站起来道:“嗯,收拾一下,走。这凉亭太小,不够我们一行人避雨。” 第六十一章 暴雨倾盆 再次上马后,众人加快了速度。 其实骑马是件很累的活,对苏木来说,跑步都比骑马轻松,但是林一诺反对他特立独行地跑步,这样太惹眼。苏木想了想,也就只好同意了。 从岭南道出发到现在已经二十多天,他天天骑在马上,即便皮糙肉厚如他,也在大腿内侧磨出了一层硬痂,露在外面的皮肤都黑了一圈,本来是奶白色的,现在变成了奶黄色。 倒是林一诺,一样这样风吹日晒的,皮肤居然完全没变化,仍然莹白如玉,也不知道是陨石的神奇还是内功的威力。 一行人埋头赶了两个多时辰的路后,天空开始乌云密布,这下不用林一诺提醒,大家也都明白大雨即将来临,也顾不得怜惜马力了。 便是林一诺胯下的那匹懒散白马都提起了劲。要说哪匹白马会有这种德行呢?当然是他养了好几年的那匹了。 没办法,林一诺这人特别不受动物欢迎。一般情况下,众马都对他避之不及——除了苏木送给他的这匹喜欢偷懒耍滑的白马外。 普通的马匹到了林一诺的胯下都会变得萎靡不振,就好似霜打的茄子一般,所以他北上骑的仍是苏木送的这匹。当初带着它乘船南下的时候,白马差点晕船晕得丢了小命。此次走陆路,白马倒是一直精神抖擞。 在路上时,他们还赶超了中午遇到的那支马队,一行人的马匹显然没他们的好,都挺狼狈。 苏木抬眼看了看前方,笑道:“大家别急,我看到前面有间土地庙哩,我们去那里躲一躲雨。” 所谓望山跑死马,看着很近的庙,但跑起来却一时还到不了。而此时,大雨倾盆,苏木和林一诺已经都弃马进了马车。白马特别不满意地喷了几个响鼻,并时不时挤一下拉着马车的两匹棕马。 本来就够颠簸的马车这样一来更颠簸了。 苏木无语地对着林一诺吐槽道:“这匹马被你养成精了?还学会欺负别的马了。” “你跟它商量商量,或许有用。”林一诺打了一个哈欠,将两条长腿尽量伸直。这颠簸的车厢确实挺受罪,但淋雨弄得一身狼狈、溅一身的泥也非他所喜,两害相权取其轻。 苏木拉开帘子望着外面瓢泼的大雨,感叹道:“这雨可真够大的。” 顿了顿又道:“我们一定得航海去一趟南美洲,那地方太多好东西了,弄点橡胶回来以后坐马车就不会再这么受罪。” “随你啊,我都可以。”林一诺自角落中摸出了个酒瓶,正要打开却被苏木一把抢走:“林少,你这烂酒量还喝什么酒?” 林一诺无奈道:“这是果酒。” 苏木笑嘻嘻道:“那也不行,还是孝敬本少。” 缩在角落的被看闻言笑弯了眼,只有苏郎在的时候,他们家的小郎君才像个充满活力的少年,平日里,总是太懒散、太沉静。 …… …… 好不容易等到了土地庙前,众人才发现这是间没有什么香火的破庙。外面大雨,里面有些地方下小雨,但好在宽大,能让大家都有个遮挡的地方。马匹的营帐也快速搭了起来,一部分马被拉到了屋檐下避雨,一部分拉到营帐里避雨。 另有两个刀客从马车上取出了一张极宽大的油布,跳上庙顶遮住漏雨的地方,以砖石压住油布四角,外面大雨里面小雨的情况顿时消失。 被看和青衣跳下马车,很快就为林一诺布置好了一块干净地方,然后被看又跳回马车上,因淋了雨的众人需要换衣,而她一个女子在显然不方便。 等他们都换上了干爽的衣服,被看再次下马车走进庙里,远远盘坐在林一诺的身后,听候吩咐。那十八刀客有些站在庙前屋檐下,有些分四角坐在里面,将林一诺围在中心,十分警戒。 苏木对林一诺道:“中午遇到的那队人也来了,我听到了他们的马匹声。” “哦。”林一诺让青衣从马车上取了桔子分给众人,这桔子是今早出发前在城里购置的。 大家一边吃着桔子,一边听雨。 林一诺道:“这雨一时半会不会停的,我们今晚要在这里过夜了。” 苏木无所谓道:“我没关系,不挑地方。” 不多时,众人都听到了马匹的声音,又有人来这里避雨了。走的近了,众人认出正是中午遇到的那一群人。 这次那位马车里的小娘子也戴着皂纱制成的幂篱走下了马车,进了庙里发现这里已有打扫过的痕迹。而中午遇到的那两位外形极为出众的小郎君更是悠然地坐在铺了地毯及布巾的坐塌上。 尤其是穿着淡青色对襟宽袖江南风格汉服的男子,气质相貌更是非凡,是她平生仅见,一看就令人感觉要沦陷。 中午正是侍女小青惊讶地对她说凉亭里来了两个极有排场、极俊俏的小郎君,她才忍不住偷偷掀开帘子瞧的。没想到现在还能遇上,她心里顿时暗生欢喜。 她因母亲去世,所以从小养在了荆州城江陵郡外祖家。这次是因为父亲又娶了新妇,便派人将她接回长安,还有一个原因便是她到了议亲的年龄。 她对着林一诺及苏木福了福礼,走到庙的另一边躲雨,很快她的随身侍女小青就替她从马车上取下一张坐塌,供她盘坐。 苏木好奇地打量着这一对主仆,两人都是做男装打扮,身量约莫七尺,在大唐女子间算极为高挑了,主人戴着幂篱,侍女则没有。 侍女是圆脸杏眼长相,看起来颇为讨喜,年约二八,主人也是差不多年纪,长相他中午就看到了,是个十分标志的美人——当然,不能跟谢玉致和林如琢这等级数的比,但也已远超寻常人了。 见他时不时地瞟一眼旁边的两人,林一诺微不可察地蹙了蹙眉,快速把食案上的桔子和糕点都吃了,等苏木回过神再去拿碟子里的红豆糕时,竟然捞了个空。 他吃惊地望着林一诺,压低声音道:“林三,你也太夸张了,一共六块糕点,我才只吃了一口,你就都吃了?!” 林一诺冷冷道:“秀色即可餐,你还用的着吃糕点吗?” 苏木一噎,竟不知道说啥了。这旁边还有美女在呢,他也不好意思为了糕点跟林三打闹。 第六十二章 荒庙避雨 又过了一个时辰,瞧着雨是有越下越大的趋势,林阀众人已经开始埋锅造饭,他们马车上带了不少木炭,不愁取火。今晚林一诺不知怎地,脸一直冷若冰霜,自然更不可能亲自动手下厨了,苏木简直摸不着头脑。 等被看把莲藕排骨汤炖上,又烤了两条鱼、两份羊排,一碟秋葵,一顿主人的丰盛晚餐就做好了,这一番花样百出的做菜手段,看的另一行人直惊叹。 暗呼这郎君也不知道是哪家的,排场也太大了,随意的一顿乡野晚餐居然还动用了胡椒!除了胡椒还不知道往里放了白白的什么调料,菜色香得人口水都要流下来了。 即便是他们荥阳郑氏主人家平日里也不舍得吃胡椒粉啊。一两胡椒一两黄金,只有来了贵客,主家才会用上胡椒粉的。 正此时,庙外隐约出现了三个披着破破烂烂的油纸的七八岁左右孩童。 苏木眼尖瞧见了他们,招呼道:“进来,外面雨大,这里还有地方哩。” 三人想了想,如果不进来确实也无处可去,大雨天在外面淋一夜,非得生病不可。生了病,他们又没钱请医吃药,就只有硬抗的命了。于是也顾不得害怕,到底还是挪步走了进来。 一进庙,他们就发现了异样,从前这里杂草众多、蛛网横生的场景没了,漏雨的情况也没了。一月不见,这里仿佛像换了个地方,若不是土地公公还是那个神像,他们几乎要以为自己走错地方了。 因为林阀的人一看就龙精虎威的不好惹,三人就往郑家所在的那一片走,顿时被几个家仆驱赶:“别到这里来,臭死了。” 三人无奈,又只好往林阀那一块挪,想想喊他们的那位正是这里的人,也许会好心肠一些? 林一诺瞥见三人身上脏污的模样狠狠皱了眉,尤其是看到还有虱子在爬的时候,面前的美食顿时吃不下去了。 从前围绕浮云山庄脚下的村庄村民也是这般邋里邋遢的模样,还是他派了仆从通知里正,必须紧抓卫生才把这个情况改善过来的。 苏木自己本就是底层出身,见了倒还不至于吃不下饭,只是他眼神好,也发现了虱子,顿时有点头大。 他们族里的族人从前也是这般模样,洗澡倒是经常洗,但洗头就是半月才会发生一次的事情,头虱也是常有的。苏木经常在村里走的时候,看到那些老老小小拿着梳篦在门口梳下虱子,然后一指甲按死。 由于他经常带着族里小弟混,因此也不能幸免,总是洗干净了又被他们传染上,恨得林一诺那段时间几乎要把他整个塞在药水里不许出来了。林一诺是极爱干净的人,这点从他连靴子上都不会见到脏污就可见一斑。 后来林一诺为了杜绝这种事情再发生,又一次派人找上当时的苏家村的里正,全村发放浴桶及澡豆。 要知道澡豆可不是什么大路货,在大唐只有富贵之家才用得起,而且贩卖的地方也不是百货铺,而是药店。 澡豆其实相当于简易版的香皂,之所以昂贵是因为里面加了很多对于清洁来说可有可无的药材成分。且每家药铺出售的澡豆各不相同,都是各家的秘方。 像苏家村这种村子里,洗头一般使用草木灰,洗澡洗衣服用的是皂角及收集起来的淘米水和米汤。 浮云山庄愿意无偿发放澡豆,这谁忍得住诱惑啊,不就是洗头洗澡嘛,洗!洗洗洗,三天两头的洗头洗澡。洗干净的能领澡豆,不洗是傻瓜蛋。 此时,林一诺一想到要跟三个长满虱子的人共处一室就浑身发毛,他转头看了被看和青衣一眼,两人立刻明白过来。青衣上前问道:“你们是这附近的人?这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怎么会来这里睡?” 三个孩子中比较大的那个回:“后天前面山上的道观布施咧,我们去那里领点东西。” 青衣问:“道观离这里多远?” 那孩子回:“还有十一二公里路,然后再爬半天山,就到了。” 青衣思索了下,又问:“那你们是从哪里来?” 孩子回:“我们是走了一天的路过来的,在这南面的启东镇上。” 这就有点难办了,这往前往后,都不算近,天又黑了,就算给孩子们钱,也不过是把他们赶到雨中罢了。若这里没有苏君在,青衣是不介意这么做的,可他知道现在不行,苏君不会接受他的做法。 苏君自己出身农家,对他们这群底层小仆侍女从来都是充满善意,是肯定见不得他把三个孩子赶走的。 正在两难间,被看已经笑着走了过来,她对着青衣道:“马车上有一件备用蓑衣和斗笠的,还有木桶,你去附近的河边提水,然后烧水,替孩子洗一洗。” 青衣点头,也只能这样了。 三个孩子听了两人的对话,顿时明白贵人们是嫌自己脏了,一时很惶恐,就怕自己被赶走。而且这么冷的天,他们怎么洗澡啊?外面天黑了,他们本来每个月去道观领东西的时候,都会在这里过一夜的,离开这里,附近根本没地方去。 苏木暗自叹了口气,取了一条烤鱼并两份羊排端去给三个小少年:“没吃饭,吃。” 郑氏众人都被苏木的举动惊呆了,要知道刚刚他们可是亲眼看着林一诺往羊排上面撒胡椒粉的啊!反而林阀的人倒无动于衷,苏木从小就跟林一诺混在一起,经常出入浮云山庄。庄里的人可以说要么跟他一起长大,要么看着他长大,对他的脾性也是熟悉得很了。 三个小孩受宠若惊地接过碟子,连声道谢,缩在角落里,一边吃,一边流泪。 这是什么美食啊,他们一辈子也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啊!除了道观里的真人再没有比眼前这位郎君对他们更好的人了。 林一诺看着苏木笑得阳光灿烂的脸,原本皱着的眉头渐渐舒展,他打开竹筒喝了口水,微微笑了,眼前这三个满身虱子的邋遢小鬼,也不那么令人厌恶了。 第六十三章 救助孩童 被看忙着拿青衣的新衣裳改小,又分派了烧水的人、替三个孩子洗头洗澡的人。为怕洗不干净,林一诺还吩咐了用上香皂。 自从林一诺和苏木弄出了香皂,并把秘方送给林如琢后,经过后者的推广,很快就在贵族及其奴仆圈子里风靡开来。贵族自然用的上等货,而他们么用个一贯钱一块的普通货,也很了不起了。 要知道被看的月例钱是一月15贯,相当于大唐一个九品官的月俸(当然,当官的还有一年发一次的禄米和可以收租的职田),也就只够买一块半的普通货,实在算不得便宜。而她可是林一诺的贴身大侍女,那二等、三等、四等以及外院杂役,月例可比她低多了。 不过呢,她用的香皂自然不必自己买,都是主人林一诺赏的,且赏的都是上等货。让她匀一块出来给三个小子用,她可舍不得。眼看苏木取了新的香皂出来,她更心痛了,向着青衣忙使了个眼色。 青衣立刻了然,他自己用的都不过是一贯一块的牛乳香皂,给三个乞儿用十二贯的上等货,怕他们没这个福气担这富贵啊。青衣忙取了自己用的那块,想想还是不舍得,又切了小半,换下了苏木递过来的那块上等货,替三个孩子洗。 提着热水到廊下,给三个孩子从头洗到脚,足足洗了好几遍,那水才渐渐由乌黑变清爽,然后又赶紧擦干了穿上被看快手缝改好的新衣裳,拉到庙里面一人给了一杯姜茶驱寒。 三个孩童从未像今日这般干净过,更没有穿过这么好的锦袍,一时感觉如坠云端,远远站在林一诺及苏木面前谢过了礼,才缩到角落里坐着。 苏木瞧他们的模样挺清秀的,便问了几句,才了解到三人都是孤儿,无父无母,因颇为投契才相依为命、报团取暖。虽然他们看起来不过七八岁,但实际上最大的那个已经十岁了,只是从小吃不饱,营养不良导致人显得格外瘦小。 苏木心中涌起强烈的同情,在他正想从掌心空间掏出金铤帮助他们的时候,林一诺似有所感地按住了他的手。 在他们清洗的时候,那香皂的香味传来,让另一边的荥阳郑氏小娘子都不由大为惊奇,想了想,实在忍不住,便遣侍女来问被看,用的是什么澡豆,怎地这般好闻。 被看知道小郎君已把香皂方子送给了自家大娘子,如今是大娘子和大姐儿的产业,自然乐得宣传。何况这位侍女自报家门是荥阳郑氏的,那可是山东五姓七望之一呢,正是小郎君口中香皂的目标人群。 于是给那侍女详细介绍了香皂和肥皂,一时间,两位侍女在一旁窃窃低语,倒聊得十分投机。最终被看还匀了一块林氏玫瑰香皂给对方,得了二两黄金。 那郑氏小娘子拿到玫瑰香皂后喜不自胜,对着被看道了一声谢。 入夜,郑氏小娘子及其侍女待在马车上睡,被看亦然,林一诺及苏木自然是搭了帐篷入睡,其他人则席天慕地,直接在庙里睡了,庙中间放着炭盆取暖。 一进帐篷,苏木就拉着林一诺的精神力进了小空间,问他为何刚刚拦住他。 林一诺道:“你给三个乞儿金铤,这跟令幼童抱金走在大街上有何区别呢?” 苏木道:“可他们太可怜了,我瞧着于心不忍。” 林一诺叹道:“这世上可怜之人太多,你管得过来吗?” 苏木深吸一口气道:“没遇到的自然不管,遇到了就是缘分,不能不管。” 林一诺顿了顿,才道:“既然如此,我有个办法你要不要听。” 苏木追问道:“快说。” 林一诺道:“明日我派人去送那三个乞儿去道观,并把金铤交给观主,充作三人的抚养费用。那道观既然每月都会施舍米面给他们,想必对他们也有怜悯之心。” 苏木恍然道:“有理,不过不用你派人,我自己去把这事办了。” “嗯,随你。我便在山脚下等你好了。” 苏木退出小空间,重重一拍林一诺的胳膊,笑道:“谢了,兄弟。” “嘶……”回了神的林一诺揉了揉胳膊,吐槽道,“苏少,你现在是金刚手,打人很痛不知道吗?” “嘻嘻。”苏木忙伸手给他随意揉了两下胳膊,“我忘哩。” 自从上次经过陨石改造身体后,林一诺是经脉拓宽,而苏木则是身体素质更强。 …… …… 翌日雨停了,众人整顿了一下就出发。三个孩子坐上了林家的马车,由青衣照管。 郑家一行人很想跟他们一起结伴同行,但被林一诺拒绝了。郑氏小娘子的侍女便给被看留了她们在长安的地址,约定到了长安再联系。 马队一路向北,很快就把郑家车队甩到后面。 半个时辰后他们赶到了道观所在的山脚下。苏木背上背着一个,双手各抱一个,带着三人飞速冲上山。苏木上前敲门进入道观,说明来意,又留下三个十两重的金铤,请求观主收养三个孩子。 那观主一袭道袍,年约不惑,须发飘飘,一副仙风道骨的模样。听了苏木的请求后,他的脸色微微一变,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但很快,他就恢复正常,大为感叹道:“小郎君真是善心人,乃贫道平生仅见。请入内喝一杯煎茶再走。” 苏木急着要去跟林一诺他们会合,自然不愿耽误,婉言谢绝。 但那观主却不知为何一直盛情挽留,仿佛苏木连茶都不肯喝一杯是观里多大的罪过一样。再加上三个孩子到这时才知道苏木一定要亲自送他们来的原因,当下感激涕零,抱着苏木不忍放开。 长这么大,苏木是对他们最好的人了。 苏木无奈,只得同意那就喝一杯再走。他揉了揉三个小孩的脑袋,叮嘱道:“以后留在道观,不要再去当乞儿了,好好活着,知道吗?” “嗯!”三人异口同声地答应了,并重重点头。 第六十四章 山道遇袭 苏木心不在焉地跟着观主去了他的禅房,看着他慢悠悠地开始煎茶。碾茶饼、分茶、烧火、煮水、洗杯子、放盐、放葱……一整套步骤下来,看得苏木都要急出燎泡。 也是怪哉,他平日里看林一诺这般煎茶,只觉行云流水一般,速度又快,茶又好喝,这老道怎么看着就那么别扭呢!他到底会不会煎茶?!瞎耽误功夫! 好不容易终于煎好茶了,苏木赶快拿过一杯,囫囵一口吞了,然后就要下山,那观主却还拉住他要讲道。 苏木是信道的,不好意思直接把观主推开,但他也知道决不能再耽误了,要不然今晚赶不到城镇,他们又得露宿野外,风险太大。 正当他要跟观主解释自己不得不马上离开时,耳内忽然传来金属交击声。他猛然间反应过来,当胸抓住老道的道袍,喝问:“他们遇到了埋伏,你在这里负责拖住我是不是?” 老道士先是愕然,显然不明白他怎么会知道,但随即又一脸坦然道:“不错,贫道见你是个有善心的孩子,不愿你枉送了性命。那伙人提前好几天就埋伏在这座山上了,你们不是对手。” 苏木蹙眉恶狠狠道:“你们是一伙的?” 老道士摇头:“伤天害理的事,道君座下怎敢为之?” 苏木猛地把老道士推开,后者顿时仰天摔了一大跤,显然跌得不轻。苏木也管不了那么多,转身就朝山门外疾奔而去。 这一瞬间,苏木将他的速度提升至极致,他没有走道士们开拓出来的山路,而是直接垂直往下跳,因为这能缩短不少距离,是最快的下山之法。寻常人自然不能这么莽,但他钢筋铁骨,又有一股子一往无前的气势,自然什么都不怕。 上来时爬了近一个时辰的山路,下山的时候他只用了一炷香都不到的时间。 他的身上、脸上被嶙峋的怪石刮出了不少血痕,但因为他血色不同于常人,伤口又恢复得太快,此时若有人看见,定会以为他一路在山上沾到了什么汁液,而绝不会想到他的皮肤曾被刮破过。 终于当他像炮弹般穿林而出后,山道上的刀光剑气立时映入眼帘。他站在一颗树后定睛一看,地上还横七竖八躺了十几具尸体,有些周身插满了箭矢,有些则是被刀剑毙命的。 原是埋伏在此的人在围攻林阀一行人,而在混战垓心一人独斗数人的正是林一诺此君。 林一诺身上有几处血渍,眉头虽蹙着,但身法依然飘逸,在八、九个人的围攻下进退自如,手上大刀闪出重重刀芒,刀锋过处,总有人要付出代价。 不过林阀众人虽然勇猛,但人数比之对方远远不及,若林阀众人不能突围,终将会力竭而饮恨当场。 林广义在喊:“小公爷,不要再恋战,你走,我们断后!” 然林一诺只是一声不吭地“当!当!当!”不断挥刀斩敌,就是没有突围而去。他突围而去容易,但林广义这群人能不能紧随而来就不一定了。 看到此,苏木疾奔而出,踢开了横扫过来的一把剑,一声大喝,扑进混战圈。 那些围攻林阀的人根本不慌不乱,显然早就知道会有人来援。在一位络腮胡子的一声令下,立时就从包围圈走出近十人,迎上了苏木,缠住他,不让他与林阀诸人会合。 林一诺见到苏木过来,周身立刻散发庞大的气劲,像一堵墙般往围攻他的众人迎面倒来。 在电光石火的疾景中,不知交换多少招,一时只见刀光四射,气劲横空,围着的人立时倒下三个,漏了个缺口。林一诺轻功绝顶,当即飞了出去,来到苏木的身边。 林一诺道:“那个络腮胡是贼首,我去收拾他,你为我掠阵。” 苏木干脆道:“好!” 苏木虽然没有内力,但他外功强劲,所学的是一套林一诺书房放着的军中拳法,拼着被人砍几刀的横劲,也根本没人奈何得了他。 他就像是只横冲直撞的怪兽,皮糙肉厚,刀枪不入,顶多破个小皮,伤处连血都来不及渗出便会愈合,一顿乱拳打死老师傅,一时围着的众人大乱。 林一诺何等样人,战圈一有破绽,他立刻飞身而出,朝络腮胡子疾冲而去。 他的发髻在打斗中散开了,青丝肆意飞扬,彰显着他不羁的气势。 络腮胡子见他举刀劈来,猛地朝后飞退,与那刀芒只差了毫厘距离。就在这即将被击中的一瞬间,络腮胡子突地剑随人转,贴着刀芒飞旋一圈,仿佛一只翩翩起舞的蝴蝶。 这是极古怪的一幕,明明是个身材壮硕的大汉,身法却灵巧若斯。 两人顿时缠斗一处。 由外人看来,络腮胡子似乎占了上风,而身为当事人的络腮胡子却有苦自知。 从表面看林一诺的身法在络腮胡子面前似乎总是慢一拍,事实上只有当事人才知道,林一诺的速度其实根本就是快到诡异,诡异到他明明已经飞出了一个弧线,但在一般人眼里他的身影还是停留在原地! 更恐怖的是,他不仅身法快,内功也极其刁钻,每一道刀气都带着莫名扭曲的弧线,正是星云状的真气。这种借劲卸劲的能力,放眼整个大唐络腮胡子也只听说过谢卓的“生死印”。 但这是毫无道理的,因为江湖上人人皆知,谢卓的“生死印”连他三个子女都未传,凭什么传给十五年来第一次踏足岭南的外孙呢?何况便是谢卓破例传授了,这小子不过在岭南待了一个半月,怎可能练至如今这般收发自如的程度。 若不是生死印,那么就只能是仙灵诀了!传闻中仙灵诀就是在林阀林无缺的手里。他这次埋伏在此正是为了这个传说练了可以长生不老的功法,以及那保命护体的巨宝天蚕丝护甲。 此间不容多想,络腮胡子只能拼了老命地厮杀,全力使出八卦门“无影”剑诀与之缠斗。 两个人刀光剑影太快,旁人根本插不进去。 十五岁的少年就强悍得令人恐惧,络腮胡此时已完全不想着什么仙灵诀、什么天蚕丝护甲了,就想着一有机会立刻退走。 第六十五章 再当“神医” “叮叮叮!” 数十下急响。 络腮胡子宝剑猛地反转倒刺,纵是抚琴高手的琴音也无如此迅捷,林一诺面容却愈加冷寂,也不见他如何动作,每招每式却都统统被挡了回去。 此番攻守一过,林一诺心中了然,这络腮胡子虽然在经验上胜自己一筹,但速度、内力、刀法等等各方面都逊于自己。 他刚刚一直保持守势,正是为了仔细研究对方优势破绽,此刻胸有成竹,随即刀取前势,挥洒如风,把络腮胡子连人带剑笼罩其中,角度、气劲、攻势皆是无迹可寻。 络腮胡子心中大骇,立知不妙。 这如风一般飘忽而至的招式根本是无从掌握、无从判断,只闻刀声在四面八方呼啸响起,不见刀影真正来袭角度,只能仅凭直觉,奋力挥剑格挡。 林一诺的刀招却接踵而来,有若飞鸟游鱼,连续六刀,杀得他一身冷汗,想弃剑而逃却不能,感受到刀势来袭却发现已无半点退路,只得举剑抵挡。 “嘭!” 络腮胡子连人带剑被远远劈了开去,直接撞到山道旁的大树上,腰椎断裂,树倒人亡! “师父!”有震惊的声音传来,随即被一刀砍灭。 众人见武功高强、江湖有名的胡少铭竟然一命呜呼,顿成无头之鸟,在丢下数十具尸首后逃进了深山密林。 一场恶战停了,林一诺提刀向苏木走来。 两人异口同声问:“你怎么样?” 又异口同声回:“我没事。” 片刻后,浑身是血、双目通红的林广义,跑到林一诺身边汇报:“小公爷,我们的人死了5个,其余也都负伤了,小六肠子都出来了,眼看也是活不成。”说到最后,已是哽咽。 林一诺沉声道:“走,去看!” 腹部挨了一刀的林小六躺在血泊之中,肠流一地,惨不忍睹,眼看是不活了。 “小……小公爷,你没事……就好。”林小六望着看起来并未受太多伤的林一诺,露出了一个欣慰的笑容。 林一诺快速封了他腹部周边的穴道,止住了汩汩的血,拉过他的手探了脉搏,随即轻声道:“别说话。” 又转头对林广义道:“去解开被看的穴道,让她取了缝衣针过来。另外把大家喝的水囊都拿来,倒在一起给我,我来给小六治伤,他内伤不重,未必会死。” 林广义立刻领命去了。 两年前在庄里的时候,小公爷就曾救活过喘不上气的老者,现在也许他还能创造奇迹。 苏木和林一诺两人合力把林小六搬到了马车上,令人守在外面。 苏木担心道:“你有把握吗?这缝肚子没那么简单?” 林一诺没有回答,取下自己佩戴的陨石玉佩,坚定道:“送我进去。” 苏木立刻拉着他的手,两人一起进了小空间,林一诺头已开始晕眩,但仍强自镇定道:“扶我去潭水边,我要洗一洗。” 苏木:“……” 救命的紧急时候你还要洗澡?!这样好吗? 见他不动,林一诺解释道:“洗干净了才能救,不然会死。” “哦哦。”苏木闻言忙背着林一诺,三两步就走到水潭边。林一诺直接撕开身上的血衣,露出浑身精壮的肌肉和四处新伤口,对苏木道:“舀水给我冲淋。” 苏木见到他身上的新旧伤口,目光不由一沉,一声不吭地从水潭舀了水替他冲淋。 伤口碰水有多疼只有林一诺自己知道了,但他只是微微蹙了眉,并没有说什么,快速取了肥皂仔仔细细洗了手,他已快坚持不住要晕过去了。 “走。” 两人又回到了外面,林一诺马上带上玉佩,然后捞起刚刚从空间柜子里翻出来的衣服,刚只穿了一件中衣遮住身体,被看就在马车外喊了起来:“小郎君,缝衣针拿来了。” 林一诺示意苏木拿进来,苏木掀开帘子从被看手里取了放在林一诺的身旁。 林一诺举着手,对苏木道:“你出去,人多不好,帮我递水就行。” 苏木点点头:“好。” 一个时辰里,只见一盆盆清水端进去,一盆盆血水端出来,看得人胆战心惊。 终于,帘子掀开,林一诺跳下了马车。 一直守在外面的苏木问:“怎么样?” 林广义和被看也是一样不错眼地看着林一诺,都在等他的回答。 林一诺其实也没有太大把握,但他作为首领,必须给人以信心,遂镇定道:“熬过这几天就能活。” 众人闻言都松了口气。 被看更是红了眼眶,今天苏木刚走不久,他们就遇到了埋伏。被看是林阀家生子,自小她也是练过武的,而且内功并不弱,但林一诺却第一时间封了她的穴道,把她藏在马车的后头。 作为侍女还要主人保护,这算什么呢? 她想起小时候经常把她护在身后的父母,眼里渐渐湿润。她的父母,已经因病去世好些年了。这个年代的人,长寿的不多。 林一诺看着苏木被刀砍得破破烂烂的衣裳,眼神微微一黯,拉着他就往另一边的马车去了。 苏木被他弄得有些莫名其妙:“哎,怎么了?我还想看一看小六。” 林一诺内疚道:“你身上的衣服换一换,都快成碎布了,不冷吗?” 苏木这才感觉到冷,打了个哆嗦道:“你不提起,我都没感觉,你一说确实好冷。” 林一诺有些不放心道:“衣裳都成这样了,身上真的没事?” 苏木撩起袖子给他看:“没事,连刀痕都没有。本少刀枪不入,百毒不侵,你还不知道嘛!” 林一诺抓住他的手腕,眼尖地瞧见他的胳膊上有一些淡蓝色的痕迹,伸出手指搓了搓,放鼻下一嗅,竟有淡淡的血腥味:“你的血?” 苏木赶紧缩回手,把胳膊搭他肩膀上,脑袋凑近了神神秘秘道:“嘘,我也是前段时间才发现的,我的血液竟然是蓝色的。” 林一诺蹙眉,微微拉开了一点和他的距离,道:“那你还是受伤了,还说刀枪不入。” 苏木无所谓道:“受是受了那么点伤,不过还没来得及瞅一眼呢,它就自己愈合了,要不现在我割一刀让你见证一下奇迹?” “……”林一诺忙拉住了他伸手过来拿刀的手,没好气道,“大可不必,刀是闹着玩的吗?不过,这证明刀剑还是能伤害到你的,而且你的血液这么特殊,以后要倍加小心,可别让人发觉了。” 苏木拍拍他的肩膀道:“放心啦,本少又不是站着让人砍的傻瓜。” 林一诺幽幽叹一口气:“看来,你是百分百的外星人了。” 苏木:“……” 好像是跟别人有点不一样,不知道双胞胎兄弟铁蛋的血是什么颜色的,要不,回去割他一个小口子看看? 江南道鄮县苏家村,正在指挥着工匠们抬青石板的铁蛋忽然感觉背脊有点发冷,他冻一哆嗦,自言自语道:“这天冷得也太快了,又要加衣服了。” 第六十六章 激起雄心 这一场恶战,林一诺这边除了没进入混战的被看外几乎人人负伤,重伤一个,战死五个。而埋伏他们的那群草莽更惨,重伤被俘虏的十二个,当场死亡的二十三个,包括头领——隋末名噪一时的八卦门掌门首座胡少铭。 此一战,战果也颇丰,林一诺还从官府领到了黄金五百两,这是胡少铭这个官府通缉榜上排名前列的匪徒脑袋的赏金。林一诺拿到赏金就转头当成五位战死刀客的抚恤金,托镖运回浮云山庄给五人的家眷。 这是林一诺额外赏的,跟浮云山庄本身的抚恤制度并不冲突。 他的这番举动看在剩余的刀客眼里,自然又是一阵莫名感动。士为知己者死,有这样的主人,他们还有什么不满意的?这条命随时都可以为他而死。 林一诺不知道自己随手的一个举动,已经为他赢得了十三位刀客的效死决心。 …… …… 那受了重伤的林小六最终凭借强壮的身体素质扛了过来,没有成为阵亡的第六人,这令众人心头又松了一口气。自家郎君有妙手回春的医术,他们拼杀的时候也能更安心一些。 为了让小六及多少受了伤的众人能多恢复一些元气,林一诺下令在城里修整了五天才出发。 苏木这几天情绪有点不好,虽然一路走来也不是没见过血和死人,但都没这次这么惨烈。 以前流的是敌人的血,死的是敌人的人,但这次,他们自己的队伍里都出现了伤亡。人命的出现使这条江湖路不再令人憧憬。 骑在马上,苏木感叹了一句:“哎,这江湖的世界不美啊。” 林一诺淡淡道:“江湖本就凶险,你以为的太平盛世只在大城镇。” 苏木回想起来还有些懊恼,叹道:“以我的六识都爬上山了,居然也没及时发现那些山林里的埋伏。哎,是我大意了,否则他们不会死的。” 那群死的人,多是中箭而亡,也即是中了埋伏,真刀真枪地拼,他们不至于一下就殒命五个。 林一诺道:“这怎么能怪你,江湖中隐蔽的手段太多了,他们占山为王十多年,早就适应了阴暗潜伏的生活。而我们,初出茅庐,都是纸上谈兵,经验难免不足。也许,这就是行走江湖的代价。” 顿了顿,又道:“这次是我连累你了,我没想到北上的路竟然这么凶险,是我想的太天真。” 苏木不耐烦道:“两兄弟还用得着说这些吗?正因为危险,我才更要来哩。毕竟你小子武功虽高,也怕菜刀啊。” 林一诺失笑道:“总结地还挺对。” 苏木恨恨道:“你二叔太狠了,借的刀越来越锋利,真不是东西。” 林一诺原本带笑的桃花眼射出摄人的光芒,冷冷道:“我本来这次北上的目的是想放弃我的世子之位,从皇家那里过明路不与堂弟争。但二叔他既然这么看得起我,那我也不能让他失望了。林阀阀主和卫国公之位,我还真的是要好好当一当了。” 经历了生死这道坎,有什么东西,不一样了。原本淡漠与世无争的林三,在渐渐远去。 苏木赞道:“这才是男儿本色!让什么让,该是你的就是你的,兄弟我一定帮你!” 林一诺与他对了个拳,微微一笑。 他,不能让跟着他的人白死。 顿了顿又问:“那个道观,你倒没想着再去看看?” 苏木耸肩道:“不去,耽误时间。我后来想过了,那观主只有三脚猫的功夫,一推就倒,显然不是武林中人。他常年生活在这座山,自然对周围的风吹草动都很敏感。当时留下我,应该确实是出于好意。那三个孩子留在道观,总比在街上乞讨强。” 林一诺点点头,没有再说话,他对别人的事情本来就不是很感兴趣,只是随口一问。 …… …… 也许是因为林一诺手刃胡少铭的震慑力太强,也许是因为经过几场恶战后,众人浑身散发的气势不太一样,总之这一场恶战之后十来天,北上之路倒是挺太平。便有几个挑衅的也不成气候,再也没有大规模地伏击了。 大部分山匪似乎都藏了起来,也不露面。 这日,冬至。 白雪纷飞中,众人于日落之前终于来到了长安城外。 一行人二十多天来穿越了大半个大唐国土,走走停停,从南到北,由暖变寒,终于来到了这个世界上最雄伟的国际大城——长安城。 抬头望着巍峨的长安城墙,苏木深吸一口凉气,感觉浑身都清爽了三分,他望着林一诺道:“终于他娘的到长安城哩!今日冬至,我们还能进城去酒楼里吃碗热腾腾的酒酿圆子。” 林一诺哑然失笑道:“你以为还在老家吗?长安城冬至吃水饺,哪里来的酒酿圆子给你吃。” 在两人身后的马车上坐的被看闻言掀开帘子,笑道:“小郎君、苏君,圆子我今日在马车上做好啦,酒酿也已经做了十几天了,今天定可以吃了。” 苏木笑着向被看拱拱手:“哎呀,被看姐想得周到。” 被看掩面一笑,放下了帘子,继续忙自己的事。 第六十七章 长安雄城 缴了入城税,勘合了每个人的公验,众人穿过明德门,终于踏上了长安城的地界。 长安城内纵横三十八条主要街道,均以黄土压实,路两边种着连成片的榆树、槐树,道旁还有深深的排水沟,沟外便是各坊坊墙。 苏木坐在马上看着周围络绎不绝的人群,甚至还有许多服饰古怪、发色各异、肤色各异的外国人,大感新鲜有趣。此时虽已近黄昏,但仍有来自世界各地的商人浩浩荡荡地赶着车马行驶。 皇城之南大街就是朱雀大街,当前世界上最大的街,同时也是长安城的中轴线。朱雀街东五十四坊,由万年县管辖;街西五十四坊,由长安县管辖;京兆尹则总管其事。 苏木上下左右打量了一番后感叹道:“这就是朱雀大街啊,好威严壮阔,宽怕不是有四五十丈?” 林一诺目测道:“差不多。” 说话间第一次的街鼓在此时响起,夜色即将来临,城门、坊门即将关闭。 “郎君,你们终于来了。”街道边一位穿着圆领厚袍子、头戴幞头的男子兴奋地牵着马走了过来,脸冻得通红,呼出来的气都冒着白霜,此人正是浮云山庄的奴仆。 他们这些人是直接从鄮县坐船走的大运河水路,带着第一批贺礼先一步出发,比他们要早了一个多月来到长安城,修缮府邸、安排诸多杂项事宜。 每天都有三个人被安排在南面的三个城门蹲守接人。 “郎君,就要宵禁哩,我们快走,亲仁坊的卫国公府邸已布置好了。” 当年林紫英归顺李唐被封了从一品国公后,李世民还在长安城赐了一座国公宅邸。只是林紫英一生从未踏足长安,因此这宅邸大部分时间只不过是些奴仆在打扫看守,近两年才有主人偶尔过来。 众人进府放下行礼后,来到亲仁坊内最大的聚贤楼吃酒。 聚贤楼分上、中、下三层。第三层全是贵宾厢房,只为长安城有头有脸亦或熟客预留,根本不接待新客。 当然,以林一诺小公爷的身份,虽然是新鲜面孔,但一番运作后还是可以订到贵宾厢房的。在吃穿住行这方面,林一诺从来不委屈自己。 只是贵宾厢房实在稀少,林广义等十三位刀客就被安排在了二楼。即便是二楼,也还是青衣拿了金叶子开路,贿赂了酒店掌柜才腾出地方来的。此间生意盛况由此可见一斑。 长安城三十八条主要街道实行严格的宵禁,有巡逻队巡逻。若是有人夜晚敢在主街上游荡,那么大餐是吃不着了,牢饭倒是肯定会有的。但坊内就没这么严格了,虽然也是宵禁范围,但通常大家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路上遇到了也不会真的抓起来。 至于在私家府邸、酒楼通宵达旦吃酒耍乐的达官贵人、科举士子、旅店客人更是数不胜数。 此时在聚贤楼里也一样,众人高谈阔论,若用心去听,还能听到不少天南地北的趣事,既丰富见识,也打发无趣。 但对苏木来说就比较遗憾了,虽然他耳听八路,可这长安城里的人口音太重,对他来说听跟没听也无太大区别,都听不太懂就是。 很多外乡人,尤其是打算考科举的学子和往来的商人,为了不被长安人当成土佬田舍汉,都用心学过官话,自然不愁语言问题。但苏木一个江南农家子,怎么可能会特意学长安的官话呢? 苏家老小,一辈子都没考虑过来长安后该怎么交流的问题。 在他们鄮县,方言不知凡几,谓之十里不同音都不算夸张,翻过一个山头,双方就各讲各的方言了。这一点也跟鄮县七山一水二分田的地形有关,山头多了,交流就不似平原那般方便,自然而然方言也就变多了。 苏木自小爱在周边翻山越岭地游玩,光是学交流用的方言都来不及,哪有空去学什么遥远的长安官话呢。 林一诺倒是学过,但他嫌官话拗口,不如江南吴语娓娓动听,不符合音律,因此学得极不用心,只会听,不会说。 可以说在北方人眼里,南方人都是獠奴、南蛮子、土佬;在南方人眼里,北方人都是胡虏、莽汉、异族蛮;总之就是两看相厌,谁都瞧不起谁。正如林紫英就一直瞧不起北方,而北方却也一样看不上南方,便是流放犯人或贬斥官员十有八九都是往南流放。 今夜林一诺及苏木均是一身淡蓝劲装打扮,甫一入楼便引来目光无数,实在是两人的容颜身高在这个世道过于突出,就像黑夜中的明珠,想遮也遮不住。一直到他们坐进了三楼贵宾厢房,隔绝了众人的目光,楼内的气氛才恢复原样。 一坐下来,林一诺就点了一壶闻名天下的黄醅酒,以及炙鹿肉、浑羊殁忽,至于面食类两人均不感兴趣。在路上的时候,他们曾经吃过蒸饼,又酸又硬,实在不符合江南人的口味。 最先上来的当然是黄醅酒了,林一诺取出两只玉杯,倒满。 苏木有点迟疑地对林一诺道:“你确定要喝这个黄酒吗?” 林一诺沉默了片刻才问:“所以我上次喝醉了到底做了什么?” 苏木打哈哈道:“没事没事,也没做什么。” 林一诺看了看面前隐隐泛着琥铂色的杯中酒,道:“我会少喝一些。还记得那首诗吗?兰陵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琥珀光。这样美的酒,若不品尝岂非罪过?人生啊,只有美酒和美食是不可辜负的。” 苏木没好气道:“论到吃喝,你总有一百种说法。” 正说着,炙鹿肉被端了上来,旁边还放着两把小刀。 “两位客官,请慢用。”身着圆领麻衣的店伙计端上菜后就退出了雅间。这长安城的人自负,便是连店伙计也带着一股天朝上国子民的气势,即便是面对三楼的贵客也不见他卑躬屈膝,倒也有趣。 一座雄城,真的就给普通老百姓那么大底气? 第六十八章 酒楼见闻 苏木正想着,端着酒酿圆子上来的被看推门进来了。 “郎君,苏君,酒酿圆子来哩。”被看笑着给林一诺和苏木一人一碗分好,然后退了下去。 苏木嗅了一口充满酒香的碗,拿起调羹舀了一个圆子放嘴里,边吃边感叹道:“冬至不吃一碗酒酿圆子总觉得缺点什么,吃上一口才圆满。” 林一诺赞同道:“一方水土一方习俗。” 吃完圆子,林一诺拿起小刀片炙鹿肉,说道:“你还没吃过鹿肉?这是鹿腿肉,肉质细腻、口感最好,营养也极丰富,尝尝看。” “唔,还挺好吃的,比羊肉强多了。”苏木确实没有吃过鹿肉,不说鹿肉贵不贵的问题,关键他们鄮县的山林里基本就见不着几只野鹿。 正吃着,在楼底下各种各样的议论声中,林一诺忽然听到了自己的名字,便凝神听了一下。 “最近江湖上的大事,你们听说吗?” “什么大事?说来听听。” “玉面刀王林无缺的独子林三出来行走江湖咧。” “嗨,这谁不知道,前隋八卦门的胡少铭就死在他的手里。” “不对啊,这不对啊,一个奶娃子竟然有这等实力?那胡少铭当年可是上了江湖武林榜第二十名的咧。” “嘿,那林无缺当年不也是乳臭未干就闻名天下了?据闻他儿子更是厉害,练成了隋末江湖上人人都想得到的《仙灵诀》咧。” “定然是了,否则胡少铭怎么会死在他手里呢?而且传言连苗族小蛇王都出手了。从来下毒不失手的他,这次都没毒倒林一诺。” “真是英雄出少年,不得了,那林一诺才十五岁。” “这胡少铭抢谁的不成,偏要去抢林无缺之后,岂非老寿星上吊,嫌自己命长?” “没办法,异宝动人心,江湖传言林一诺带了异宝天蚕丝护甲上京要献给圣人,那天蚕丝护甲刀枪不入咧,谁不喜欢。” “护得了身也护不了头,胡少铭不就给人一刀割了头。” “你们只知道林一诺,却不知道他身边还有一个奶娃娃亦十分了得。” “是谁呢?” “一位叫苏木的奶娃子,跟林小娃子差不多年纪,经常穿个寻常麻衣。看衣着像平民百姓般不起眼,但却是天生的大力士,徒手劈刀不在话下,谁敢小瞧了他定然要吃大亏。” “吼,徒手劈刀?这么厉害?” “何止,小蛇王那里传出来的消息,那少年还会驱蛇、避毒,小蛇王失手,紫衫蛇女和护蛇郎君被擒皆因为此。” “这江湖热闹了,一下竟冒出来两个如此厉害的少年人物。” 林一诺把这些议论全部都听入耳里,心里暗叹道:长安果然不一般,江南道的消息这么快就传到酒楼之间了。 “喂,林三,你在干嘛呢?跟你说话怎么没反应?不会又醉了?”苏木伸手在林一诺面前招了招。 林一诺拍掉了他的手,没好气道:“没那么容易醉。” 苏木咕哝:“那我喊你半天都没反应。” 酒至半酣,楼下大堂开始出现身材苗条的胡姬歌舞助兴,苏木从门口栏杆处刚好可以看得清清楚楚,不时拊掌叫好。 苏木不错眼地盯着:“哇,好身段、好舞姿啊。这胡姬真是不一样,高鼻碧目深眼窝,满满的异域风情。” 林一诺眉头微微一蹙,摇了一下铃,隔间跟被看一起正在吃晚餐的青衣赶紧抹了抹嘴,走到房内。 “去催一催菜。” “是。” “好!”此时楼下大厅胡姬正在旋转跳跃,甩裙摆画成圆圈,长时间不停,高难度的舞蹈动作引起一片叫好声。 苏木也看得激动了,直接就起身走到栏杆旁靠着栏杆拍手叫好,偶尔还会吹一声口哨,十足一个贪玩小色胚的模样。 他自己看得兴起还不忘喊林一诺同享:“哎呀,好看,林三你过来看呀!” 林一诺喝了一口酒,冷冷道:“没兴趣。” 苏木奇怪道:“这么好看都不看啊?你瞧你瞧,哎呀,衣衫都旋得半露了!江南可见不着这样婀娜多姿、轻衣曼妙的胡姬。” 林一诺冷笑道:“眼睛深却湘江水,鼻孔高于华岳山。有甚好看?” 苏木:“……” 代沟,很大的代沟,两人审美有差异。“切”了一声后,苏木懒得理他,继续兴致勃勃地往下面看。 不多时,最后的一道大菜浑羊殁忽被抬上来了。 苏木跟着伙计进房,咋舌道:“这么大一头烤羊?我们俩没这么大胃口?” 正要动手切羊肉,却被林一诺拦住了:“这道菜不是这么吃的。” 苏木问:“瞎讲究,那该怎么吃?” 林一诺淡淡道:“此道菜内有乾坤。”说完用刀割开羊腹的缝线,就在苏木灼灼的目光下从内取出了一只鹅。 苏木吃惊道:“这是干嘛呢?” 林一诺从鹅腹内舀了一些肉及糯米放他碗里,道:“直接浑吃。” 当林一诺把鹅取出来之后,那整只羊便又被抬了下去。 苏木望着被抬出去的烤全羊张嘴结舌半天,才说道:“这真是够奢侈啊,不会这道菜,就吃鹅肚子里面这一点糯米和肉?整只羊都不要了?城里人真会玩。” 林一诺道:“此菜名叫浑羊殁忽。据书里记载,先取鹅,燖去毛,取出五脏,填上肉及糯米,再以佐料调和。后取一只羊,剥去皮毛,取出肠胃,将鹅置于羊腹内,缝合后炙烤。待羊烤熟后,便取出其腹中之鹅,弃羊肉不要,只吃鹅。” 苏木一边吃着糯米和鹅肉,一边摇头嗟叹:“怪不得有首诗叫‘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呢,你们这贵族阶级烧钱的花样也太多了。照你说的做法,那这只鹅怕不是要两三贯钱?” 林一诺笑道:“不错,一只鹅价值三千四百钱。” “啧啧啧!奢靡!一道菜就是从前我们家一两年的用度了。这菜的做法肯定是仆役们发明出来的,哄了你们这些士族傻瓜们只吃鹅,他们可以吃上一顿美美的烤全羊。”苏木狠咬了一大口鹅肉,吸引力全被这道菜吸引了,也不再去看楼下的胡姬了。 林一诺淡淡一笑,又给自己倒了满杯黄酒,一口喝了,玉一般的脸上慢慢浮起两坨浅浅的红云。 苏木掰下一只鹅腿放他碗里,嘴里还塞满着吃食,含混道:“你也吃啊,这么贵的鹅可别浪费了。” 第六十九章 长安冬夜 从聚贤楼出来的时候,外面飘起了雪,被看拉开马车的帘子,对苏木道:“苏君,麻烦你扶我家郎君上马车,吃醉了酒再给风雪一吹,怕是明天会头痛哩。” 苏木自然没有二话。 林一诺此时已醉得有点迷蒙,眼神都是虚的,同样喝得有些晕眩的苏木扶着他一路走得跌跌撞撞,心里不住吐槽:这人真是的,死沉死沉的,重量全压我身上了,那一身的轻功在喝醉之后仿佛都飞了一般。 把林一诺半扶半抱拖下楼的时候,他还顺势紧紧搂住了他的腰,苏木抽了抽嘴角,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这长安甜丝丝的酒,能有多少度啊,就醉成这样了?! 两人进了马车后,林一诺面无表情地盯着他,目光充满了侵略性,苏木忍不住道:“你这样的目光要是去看哪位姑娘,这谁受得了啊?” 林一诺冷冷道:“不要姑娘。” 苏木:“……” 进了国公府的院落,苏木把林一诺放在床边,叫他自己坐好,然后又唤了被看过来给他擦脸擦脚。结果这一次,他居然比上一次还不配合,谁碰都不行,只认苏木。 无奈,苏木只好动手胡乱给他擦了擦。 “奇怪,为什么你的手那么冰?”苏木给他擦手的时候摸着对方像冰块一样的手暗自诧异。照理以林一诺的内力不可能会怕冷啊,难道喝醉了连内力都不会使了? 他疑惑地想放开林一诺的手,后者却牢牢地握住了不放。 “???” 对于林一诺喝醉了居然会这么黏人,苏木也是很无语,万万想不到平日里高冷淡漠的林一诺,喝醉了是这样的模样。他是不是从小因为陨石的原因不得不在人前人后装得很冷漠,所以酒后才有此反差? 苏木费了很大的劲才把手抽出来,然后一把将林一诺推到了床里面,没好气道:“服了你了,快睡,黏人精。” 正要离开,忽然被床上的大手一拉,跌倒在床。果然,那人又像八爪鱼一样抱了上来。 “咳咳,我的喉咙,松手!怎么喝醉了力气越发大了?我还没吹灯。” 林一诺掌风一挥,烛火灭了。 “……” 长安的冬夜格外寒冷,金炉兽炭取暖的效果也有限,但又不能点太多碳。虽然苏木化学一般,但也知道在门窗密闭的房间中,氧气肯定不够充足,点多了木炭燃烧不充分,就会产生有毒的一氧化碳气体,令人不知不觉间中毒。 总而言之,就是在这样寒冷的夜里,两个人依偎着睡可以取暖,这样一想,他就不觉得别扭了。 哎,闹心,下次真的不能让他喝果酒以外的酒,太黏人了。 …… …… 太极宫,朝班上乱哄哄的,跟菜市场一样,户部尚书戴胄又跟兵部尚书侯君集吵了起来。这两人吵了还不算,工部尚书段纶、礼部尚书陈叔达也要来凑个热闹,今日的主题来来去去就是“钱钱钱!” 大唐贞观年间的朝堂氛围是很自由的,有想法都可以说出来,尽情阐诉、尽情吵闹,李世民在高高的龙椅上坐看众臣子的辩论,观察每个人的反应,聆听每个人的意见,是他的乐趣之一。 本来身着常服的百官,令殿堂内外看起来五颜六色、花团锦簇的挺热闹,他一向是挺喜欢的。但今天真的是过分闹哄哄,听得李世民直皱眉头。哎,冬至祭天大礼刚过,他的思绪还留在大唐国泰民安、风调雨顺、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马屁里,今日就要面对寒冬般凛冽的现实。 穷啊! 不仅国库穷,内库也穷。 李世民连修个宫殿都很难,每次他起了要修宫殿的念头,群臣都会涌上来反对,他只好一边夸奖表扬,一边暗中流泪。大明宫只修了半年就被喊停,现在就是个空架子摆在北边,委实难看,但他毫无办法。 明君不好当啊! 吵到最后,也没有吵出一个结果。好不容易等到日中散朝,大家收拾收拾一起去宫殿飞檐下、廊庑上吃廊下食了,仿佛刚才争吵的人不是他们一般。 此时的李世民也回到了甘露殿享用他的午餐,跟他一起用餐的是他最宠爱的年仅六岁的晋阳公主李明达以及十岁的晋王李治。这一儿一女自长孙皇后3年前驾崩后,伤心欲绝的李世民便将两人留在自己身边亲自教养。 李世民一生儿女无数,但只有长孙皇后所出的儿女才得到他真正的疼爱,余者不过是为皇家开枝散叶的工具人罢了。 正吃着,内侍来报:“大家,林小公爷拖着一辆马车、牵了几匹马到了太极宫门口,说是给你送贺礼。” “哦?是林无缺的儿子?请至偏殿等着。”李世民的生日在1月23号,还有近一个月的时间呢,不知道这位怎么会这么早就进宫送礼来。而且,对于林无缺的儿子,他也委实有点好奇,不知道有没有其父半分风采。 “是。” 林一诺一路过来早就被正在露天吃着廊下食的众官看在眼里。 在林一诺的身后还跟着两个林家刀客在牵马、拉马车。 此时大家见了他窃窃私语,不知来人是哪家的小郎君,这般英武帅气。 那马车上油纸覆着的是什么东西?看方向是往甘露殿去的,哎呦,太好奇了。众人一个个伸长了脖子想探个究竟,眼里都冒出了八卦的光芒,但没用,盖得太严实了。 甘露殿里,父子三人用完午膳,正在消食,晋阳公主李明达好奇地睁着大眼睛问:“阿爹,为什么那人那么早来给你送生日礼呀?” 李世民笑道:“他走了很远的路带来的贺礼,怕东西放坏了。” 李明达“哦”了一声,奶声奶气道:“阿爹,我也给你准备好了生日贺礼,等我回寝殿就拿给你看。” 李世民笑着抱过她放在膝头,摸了摸她的脑袋道:“我的好兕子,真孝顺,阿爹很高兴。” 李明达从他的身上滑下来,“咚咚咚”跑到偏殿门口,探出半个小脑袋偷看里面的人,然后微张了小嘴,又“咚咚咚”跑回李世民身边,凑到他的耳边说道:“阿爹,那人好好看,像玉一样。” 李世民宠溺地笑了笑,说道:“别调皮,怎么能去偷看呢?快去跟兄长一起玩去,阿爹要忙。” 李明达听话地答应了一声,由着内侍将自己领走。 第七十章 少年英才 林一诺在偏殿内站了两炷香的时间后,内侍终于带着他去面见大唐至高掌权者李世民。只见这位大唐皇帝头戴一顶翼善冠,身穿一套白练布裙襦常服,器宇轩昂,眼如点漆,意气自若,一派渊渟岳峙帝王气度。 “臣林一诺觐见陛下。”林一诺朝龙塌上的李世民行了个规规矩矩、标标准准的稽首礼。 “起。”李世民眼神若实质般地打量了一番林一诺,说道,“据奏报汝在岭南驱走了疟鬼,救百姓于水火,朕心甚喜,汝可有想要之物?” “今次岭南疟鬼先有符师画符驱之,本已羸弱,臣不过侥幸采得良药,方才降之,并非臣一人之力,不敢贪功。”林一诺是初次接触这位李二陛下,听他声音暗含气劲,便知他是个一流的高手了。 想来也是,大唐的半壁江山都是这位李世民陛下亲手打下来的,他一生鲜有败绩,不仅军事才能突出,帝王之才一样突出,无怪乎手下名将贤臣扎堆了。 “汝过谦矣,无论是汝还是那苏家郎君,朕皆有赏。朕听闻你这次是从岭南北上的长安?一路可还太平?汝外祖身体如何?” 林一诺从容回道:“路上遇到一些宵小,不足挂齿。外祖如今不问世事,整日莳花弄草,倒也悠闲。” 李世民陛下微微点头:“如此便好。” 林一诺这才进入正题,说道:“此次奉家母之名北上献礼,有一台脚踏打谷机献上,其可快速收割稻谷,节省农时。” 李世民闻言大感兴趣:“哦,是怎么样的?” 林一诺回禀道:“已遣马车拉至殿外。” 李世民对一旁内侍道:“抬进来。” “是。” 不多时,一台脚踏打谷机便被抬了进来,放在地上。 李世民起身上前查看,询问道:“此物如何用?” 林一诺解释道:“打稻谷时用脚用力踩传动踏板,手抓稻禾塞进快速滚动的打谷机中便可打落谷粒,比人力打谷快百倍不止。” “好好好,农为国本,这正是大唐所需的好物件,你不错。”李世民心情大悦。 林一诺随即附上了脚踏打谷机的详细图纸,李世民接过一看,眼露精光,这个图纸的画法十分新鲜,遂问道:“这图纸是谁画的?” “是臣。” “看起来不似寻常画法,这用的是什么笔墨?” “炭笔。” 李世民回到龙塌上,心情很好地说道:“倒是别出心裁。” 林一诺继续道:“臣还有一物献上,可解大唐每年马匹损耗。” 李世民眼中泛出异彩,沉声道:“天子面前不可诳语,你可知道?” 林一诺微笑道:“臣知。” 李世民追问道:“那么,你说的是什么东西能解决马匹损耗这个难题呢?”要知道今天朝堂上兵部跟户部吵起来就是为了兵费,而兵费里面战马损耗占了很大的比例,如今,这个小小少年却口出狂言,说要解决这个难题! 林一诺成竹在胸道:“请陛下与我到殿外一看,便知究竟。” 李世民霍然站了起来,心痒难耐道:“东西在外面?” 林一诺回禀:“就在殿外。” 李世民大踏步走出殿外,林一诺紧随其后,只见殿外有一辆马车和八匹骏马。李世民将目光投向马车,可马车如今空空如也,实在看不出有什么特别的物件。 他向林一诺投来疑问的目光,后者直接朝林家刀客使了个眼色,后者告了一声罪,便上马骑着马“哒哒哒”地小跑了一圈。 李世民是何等样高手,瞬间听出了马蹄声的与众不同,当即问道:“这几匹马踱步的声音很清脆,不同寻常,但朕观马匹外形又颇为普通,并非宝马,是什么缘故?” 林一诺恭敬回道:“陛下,因为我给这些骏马穿上了‘鞋子’。” “鞋子?”李世民实在是好奇极了。 而随着林一诺话音落下,林家刀客配合地下马,抬起一只马蹄给李世民过目。 在马蹄之上赫然有一条跟马蹄形状极为契合的铁条钉在上面。 林一诺接着道:“陛下,这就是可解大唐每年马匹损耗的办法。” 李世民面色沉静,完全看不出喜怒地道:“哦,你如何证明?” 林一诺道:“此八匹骏马均是由我及家仆从岭南骑来,路途足有一千八百多公里,然马蹄毫无磨损。” 李世民奇道:“你中途未曾换马?” 林一诺摇头:“未曾。” 李世民沉默片刻,才道:“长途跋涉近2千公里,马蹄真的无磨损?” 林一诺肯定道:“无磨损。” 李世民向一旁内侍使了个眼色,后者立刻上前仔仔细细看了几匹马的马蹄,然后将观察结果汇报给李二陛下,马蹄果然完好无损。 “哈哈哈哈哈!”这下李世民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当即忍不住纵声大笑,“你很好,真的很好!化腐朽为神奇!千百年来这么简单的事情居然没有一个人想到。唉,果然是英雄出少年,颇有乃父之风,我大唐之福啊!你,有功于社稷!” 这仅仅是一块铁块吗?这完全是金山银海啊!每年因为马蹄磨损不得不淘汰掉的马匹消耗了多少国库资金啊!但有了这个马蹄铁之后,这就再也不是事了! 林一诺不卑不亢道:“陛下过誉,臣愧不敢当,不过是喜欢些奇技淫巧罢了。以后若是马儿的‘鞋子’磨损了,只管替它换双新的便是,无须换马。” “果然是个能解决马匹损耗的绝佳办法,好好好!”李世民老怀甚慰道,“汝今年几岁?” 林一诺回道:“十五岁零三个月。” 李世民亲昵地拍了拍他的肩膀,笑道:“比青雀还要小了三岁,如此年少,未来可期!这样两份重礼于国有功,朕要好好赏你,说罢,你想要什么?” 林一诺旋即施了一个礼,朗声道:“臣忝为卫国公世子,无病无灾至今已是邀天之幸,盖追陛下之殊遇,欲报之于陛下也,不敢邀功。” 李世民听了他的话,深深看他一眼,言简意赅道:“你,很好。卫国公有你这般世子,实是幸事。” 这样两份大礼简直就是送到了李世民的心坎上,比任何奇珍异宝都难得。尤其是马蹄铁,这样东西对于大唐来说简直太重要了,每年可以省下多少军费啊!要多天才方能想出这样的妙招呢?林无缺之子,果然非池中之物。 望着林一诺远去的背影,李二陛下眼神复杂,但最终泼墨挥毫,写下十个大字:天下英才尽入吾彀中矣。 第七十一章 鸡同鸭讲 一夜之间,林紫英的嫡孙、林无缺的独子——林一诺,送的两样贺礼简在帝心,当夜就有内侍出宫赏赐了他御膳小食的事,便传遍了京城上层。 侯君集和几个武官大佬,在见到林一诺送的那几匹钉着马蹄铁的马,飞奔在铺满了碎石、刀片和荆棘屑的青石路上时,惊讶地下巴都要掉下来了。 说简单太简单,说难又太难! 如此神奇! “这世上还当真有少年英杰,林无缺之后了不得咧。” “世上才华横溢者众多,但才能所用的却不多。看来,江南林氏,稳咧。” “这小子可曾婚配?我家正有个适龄待嫁女。” “这……仿佛没有听说。” 卫国公世子若是成亲,必然是要上报朝廷的。 消息灵通的人除了知道他送的贺礼之外,还听说了他北上遇到的事情,也对他的实力有了大抵的判断。一个能手刃胡少铭的少年郎,刀法可见一斑。 谢玉致和林无缺在隋末乱世江湖中是鼎鼎有名的神仙眷侣、天人之姿,他们的儿子自然也不会差到哪里,定是个玉树临风的好儿郎。而如今,这个家世高贵、文韬武略的好儿郎还未婚,一时之间,众大佬眼神亮了。 卫国公府一时门庭若市。 也不知道是谁传出来的消息,林小公爷貌比潘安、美似宋玉,生的花一般娇、粉一般嫩,坐在白马上恰似白玉雕成的像,犹如璧人。 现如今卫国公府开在坊墙上的门只要一开,便有一大群吃瓜群众前来围观,若是林一诺打马游街,更有香瓜、鲜花朝着他投来,弄得他狼狈不堪,只得闭门不出。 但闭门也不清净,明明就知道府里没有长辈,总还有人上门自讨没趣,那些军部大老粗完全是乱来。 莫名其妙的媒人太多,全被林一诺以“婚姻之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挡了回去。反正他的母亲现在岭南呢,你们要提亲,就冒着生命危险去穿山越岭。 当然,大家自然是不敢去了,提亲也就不了了之。 岭南啊,前阵子还听说爆发了瘴疫,这种蛮荒之地,谁敢去呢?除了被抄家流放的人,其余正常的长安人,都不会想要踏足。当年杨阀带十万大军去岭南,十之七八都死在瘴疫上,南地对于北人来说比刀山火海还可怕。 …… …… 相比起林一诺,一身麻布粗衣的苏木就潇洒多了。 虽然他的长相也十分俊俏,皮肤虽然一路过来骑马晒黑了不少,但胜在身材高大,气质斐然。可是呢,他这一身的麻布粗衣太拉低档次了,令人一看便知此人是个普通平民。 对于先敬罗衫后敬人的长安城里人来说,他自然就很不起眼了。哪怕治疗疟疾有功,得了李世民的赏赐,也没有令上层的人高看他一眼。在他们这群人眼里,士农工商,阶级分明。 因此在城内苏木只管随便走,根本就不可能会遇上半个向他投鲜花的小娘子。 到了长安城,第一件事可不就是到处逛逛长见识嘛! 长安一百零八坊,他和林一诺住的亲仁坊是东五十四坊之一,比邻东市,与才子佳人、官员名伶最多的平康坊也就一坊之隔。 其实苏木还挺想去平康坊里面见识见识的,因为这是有识之士都很爱去的地方,谁不爱去,谁是乡巴佬。但无奈他在长安有语言障碍,日常沟通都很困难,更别提在那等地方还得行酒令、吟诗对句了。想要拉上林一诺一起壮胆,后者又毫无兴趣、断然拒绝,并赠送他两声冷笑。 没办法,他就只能是东西两市里瞎逛逛了。 东西市均是末时初开门营业,苏木脚程快,逛完东市还能跑到西市看看。 东市多绸缎衣帽肆、珠宝首饰行、胭脂花粉铺、高档骡马行、坟典书肆,以四方奇珍、奢侈珍品为主。林如琢现在正在卖的香皂和肥皂这里也出现了,只是数量极其稀少。 另外他还在药铺见到了他的白糖,但打听不出价格,鸡同鸭讲,完全无法交流。只是看店家掌柜的神色,想来也不会便宜。 看完了东市苏木就得出了结论,这里可以偶尔过来长长见识——因为里面有很多珍品,但是呢,买就没必要了,太奢侈。 一顿奔跑到了西市后,苏木很快就发现,西市更繁华、更兼容。这里多是以衣、烛、饼、药等日常生活品买卖为主,且各类档次应有尽有,不像东市,只以富贵为主。 对苏木来说,西市比东市显然更有趣些。西市明显的平民百姓、普通富商居多。除了商铺外,这里还有一些农夫挑着担过来卖果菜米麦。可惜苏木跟那些长安城附近的农民完全无法交流,不然他还真想买些野果回去。 更热闹的是街上还有许多杂耍的、卖唱的、算命的等等。 占地面积足有一千六百多亩,囊括了四万多家商铺,两三百个行业的西市,肯定不仅是大众平民市场。它还包含大量西域、大唐附属国等众多国际客商在内的国际性大市场,奢侈珍品也不是没有。 瞧着眼花缭乱的舶来品、五颜六色的外族人,令人不得不感叹长安的繁华。 逛了半天后,苏木也乏了,随便找了一家饼铺进去,就开始跟店伙计极其鸡同鸭讲的一幕。 “给我一个饼。” “哈?你说的哈?” “我说,给我一个饼!” “屁?啥屁咧?” “屁个头。” 店伙计不耐烦了:“走走走,别耽误我做生意,学好了官话再出门来。” 苏木一脸懵地看着店伙计摇摆的手:“什么意思啊?这是赶我走吗?喂,我有钱。” 说完,他伸手摘下腰间挂着的钱囊在店小二的面前颠了颠。 店小二翻了个白眼,明白他的意思了。但是,他完全听不懂这乡巴佬说的什么啊,怎么做他生意? “嗨呀,我就不信了,买个饼还能买不着。给我一份跟他一样的。”苏木口干舌燥、比手画脚半天,仍然沟通不了,索性指了指店门口坐着的一位大胡子,后者正吃着汤饼。 第七十二章 拜访李靖 “你指啥指?”正在吃饼的大胡子见到一个叽里呱啦说着倭国话的人居然拿手指着他,顿时生气了,拍桌子瞪着苏木。这满口倭国口音的东瀛人,居然对我大唐子民指指点点?真是胆大包天! 江南一带,虽然十里不同音,但十之八九都属于吴语,而倭国向来没有自己的文化,都是引进的中华文化。吴音在倭国的引进和传播更是从南北朝时期便开始了,因此倭国口音听起来就会很接近吴音。 自古江南道沿海地带都是重要的对外贸易港,吴语就是这么伴随着丝绸和瓷器登上的倭国土地。因此在听不懂两者区别的人耳里,便常常会把两者混淆,这大胡子显然也是误解了。 长安是个汇聚国际游客最多的城市,里面的东瀛人也不少。反而说江南话的人倒不多,因为江南人大部分来到长安,也会学好官话。 大胡子听不懂苏木的话,苏木自然也听不懂他说的什么,但他知道肯定不是好话,于是也瞪了回去:“你看什么看?” 大胡子见他还敢跟自己瞪眼,生气地放下碗,站起来就挺着胸膛朝苏木撞过去。 他有点胡人血统,身高与苏木不相上下,但身材看起来要比苏木魁梧得多。他是个三十来岁的壮年汉子,而苏木不过一个乳臭未干的少年,脸上还一脸奶乎乎的,毛都没长几根,他自然不放在眼里。 谁知他一撞上苏木的胸膛就如同撞到了一块铁板,直接被反坐力推得一个趔趄,胸口生疼。 这不对啊!莫非这少年是高手?也是,如若不是高手,怎么会小小年纪就敢从东瀛那么远的地方跑到大唐来。 他顿时有点怂了,“哼”了一声,自己给自己找台阶下,说道:“奶娃子,我不想跟你计较。”转头继续坐在自己的位置上吃自己的面饼。 苏木听不懂这里的人说话,想买点吃的也沟通不了,打架么也没打起来,于是转头走了,不想继续逛了。 等他走回国公府的时候,正好赶上林一诺换了一袭冷色调麻布圆领窄袖衣袍走出来,他身后还跟着牵着两匹马和一包礼物的同样穿着粗布麻衣的小仆青衣。 苏木吃惊地围着林一诺转了一圈,乐道:“太阳从西边出来了吗?你这耽于享乐的大贵族不穿锦袍开始穿麻布粗衣了?不嫌硌得慌?狐裘也不披,不怕冷了?” 林一诺耸肩道:“偶尔也换换风格。你去了哪里?一句官话都不会,你怎么跟人交流的?” 苏木闻言垂头丧气道:“交流个鬼哦,买个点心都买不来,鸡同鸭讲。” 林一诺笑出了声,道:“当初让你学学官话你不学,下次出门记得带个小厮当翻译。” 苏木叹了口气:“万万没想到来到长安还有语言关要过。你现在要出门?这天都快黑了,宵禁要开始了?” 林一诺道:“去拜访一位家父故旧,不需很久。你饿了?我在你房里留了新的吃食,叫老婆饼,你去试试好不好吃。” 苏木道:“这么奇怪的名字。”旋即又转了话头,问道,“你去拜访谁?怎么要去拜访人还不穿得好一点?可别惹了人生气。” 林一诺淡淡道:“代国公李靖,我想他不至于在乎这些。” 苏木大感兴趣道:“我记得史书上对李靖的军事能力评价很高,不知道这一位是不是一样呢?” 林一诺将手指轻轻压在唇角“嘘”了一下,道:“隔墙有耳,有些话,要谨慎。” 苏木洒然道:“怕什么,谁能有本事来偷听我们俩的对话,而青衣是你的人,听了也无所谓啊。哎,不跟你说了,那你快出门去,我饿死了,去吃你新做的老什么饼去咯。” 林一诺微微一笑,再次强调道:“老、婆、饼。” 苏木转过影壁往左走,随意挥了挥手,“叫什么都没关系,反正你又不会拿去卖,好吃就行。” 一边说,一边人就飞快地走远了。 林一诺望着他消失在转角的背影,淡淡一笑,带着青衣和白马走出了侧门。他会穿粗布麻衣实属无奈啊,谁叫京城的人这么势利眼呢,他只有打扮成这样才能舒舒服服走在街上。 李靖这些年独来独往,但凡下了朝,便闭门不出,但他接到林一诺的拜帖后,却破天荒地同意了。 进了李府正堂,林一诺终于见到了这位赫赫有名的大将。跟他外公一般年纪,但风采却比谢卓差得远了。他长相普通,五官粗犷,额头宽阔,双目似闭非闭,眉宇间更是带着一股暮气。 林一诺心中暗叹,惟草木之零落兮,恐英雄之迟暮。 他曾听山庄里老人提起过,当年其父林无缺云游天下时遇到李靖,两人明明差了近两轮的年纪,但却一见如故,成为忘年交。 奈何天下大乱时,李靖看出李渊要造反,去向隋帝告密,结果隋帝不以为然,害他反被李渊擒获,于是只能归顺李唐,成了李世民的幕府。 从此他和他们林阀就是两个阵营,自然不再往来。 没能及时拉拢李靖到自己的账下,一直是林无缺的遗憾。 李靖之大才,是师公徐阳都极为称赞的,评他当得起军神的称呼,比之冠军侯也不遑多让。 其两个月南平萧铣,三个月北灭东/突厥,四个月西定吐谷浑。这些战役明明都应该是艰苦卓绝的,却被李靖神乎其技的用兵之法打成了一面倒的杀戮,对手仿佛直接神格掉落了。 但李靖在军事能力突出的同时,政治水平却很拖后腿,始终没能进入李世民的“自己人”行列。最终他因功高盖主,不得不阖门自守,到如今,已近古稀之年的他,连政事都不参与了,一心避世养老。 比起当年一起打天下的老哥们肆意潇洒的生活,他的日子委实憋屈。 林一诺上前施礼:“晚辈林一诺,见过代国公。” 李靖微微颔首:“不必多礼,坐。” 林一诺上前在一张坐塌上盘坐了。 第七十三章 美人如玉 李靖不动声色地打量了林一诺一番,倒了一杯煎茶推到他的面前,缓缓道:“我观你吐纳呼吸,内功已至化境,比你父亲当年还要更胜一筹。但看你刚刚的步伐,又不像是平常的内功,此事颇为奇怪。” 林一诺心中凛然,这李靖果然不愧是高手,只凭寥寥几眼就看出了这么多事来,可知他的心智。 林一诺取过煎茶掩饰般地喝了一口,并未回答。因为他既不想说真话,又懒得编谎话。 李靖似乎也只是随口一问,转了话题道:“这次来到长安,可还习惯?当年你父亲第一次来长安游学,可是吃不惯这里的饮食咧。” 林一诺笑回:“还算习惯,我自己略会做几样家乡小菜。这次还带了一些鸡精过来,国公爷可以在煮菜时加入一些试试。” 李靖笑道:“什么国公爷,不要这么见外,我同你父亲相交甚笃,你唤我一声伯伯便是。” 林一诺从善如流地换了称呼。 两人又随意聊了一会后,林一诺起身告辞,李靖也并不留他用膳,显然对于故友之子,他也颇为疏离。 走出李府大门,林一诺轻呼一口气,心情不由变得有些沉重。他来拜访李靖,除了因为父亲跟他有旧之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想看看他的状况。结果,他看到的,比他想象的还要差。 比起李靖,他们林阀和谢阀,显然更不算是李世民的“自己人”。 他二叔莫名其妙将女儿嫁入长孙家是败笔中的败笔,明知道祖父最厌恶胡人,他居然还把女儿嫁给有胡人血统的长孙家。本来,凭他们林阀在江南华族中的地位,未必不能成为李世民拉拢和提拔的对象。但现在他们的掌舵人,却把方向走偏了。 进入大唐后,他们江南十二大名门望族本就因远离政治中心,士族地位有所衰落,远不及山东士族和关陇贵族。一直以来,他们均是相互联姻,并保持文化优势,但他二叔却忽然将女儿嫁到了陇西贵族,真不知道怎么想的。 林一诺心里很清楚,在另一个位面的历史上,长孙家结局可不怎么美妙。历史的惯性如此强大,他们这个位面,目前发生的一切都已经开始跟那个位面渐渐重合。 …… …… 林一诺最近打算在长安城开酒楼,目前正在勘察选址,较为忙碌,好几日不跟苏木一起鬼混了。这日,苏木带着十三刀客里一位唤做林念祖的人充当翻译,上玄都观游玩。 玄都观前身为通道观,始建于后周时期的汉长安故城内。隋文帝以乾卦爻辞规划大兴城时,为了镇住位于第五道高坡的九五贵位,将之迁建于大兴城崇业坊内,并改名为玄都观,隔朱雀大街与兴善寺相对。 隋朝末年天下大乱之际,有一条李氏当王的谶言传得沸沸扬扬。因此李阀争天下时便自称是老子后裔,当时“应谶当王”是普遍受到欢迎的。 李世明称帝后,第一件做的事情便是追封老子,并将道教提高到“本朝家教”的尊崇地位。 因此道观在民间自然受到欢迎。 大唐的道观可不是清心寡欲一心修道修仙的地方,而是一个集医疗、学院、旅游为一体的交际中心,佛寺亦然。 玄都观是长安城颇为着名的道观,大门前古松参天,修竹滴翠,最大的特点就是满山的桃花园林景观。每年阳春三月,才子佳人必来此地踏青赏花郊游。 现在是寒冬时分,只有雪,没有花,但雪花落在树枝上,未必不美。 苏木拜过老君上过香,给了香油钱后,便开始在玄都观四处赏景。 走着走着,他的耳内传来一阵停顿得宜、气韵自然的琴音,连一向没什么诗词歌赋兴致的他,也不禁心头冒出一句诗来“泠泠七弦上,静听松风寒”。他耳朵自动过滤掉了旁的嘈杂之音,徒留这一片清幽、高雅的曲调。 不知不觉间,他的脚步就顺着琴音追寻过去了。 他实在是很好奇,能弹出这种仙乐的人是个什么模样的。 穿过满树雪花,那琴音已越发清晰,遥遥见到安坐远处亭间闭目抚琴的人儿时,他惊得目瞪口呆,心跳微微加速。 很难形容这人的长相,如果说谢玉致是惊心动魄的美,林如琢是高贵典雅的美,那么眼前这人,就是糅合了两者的矛盾之美。尤其是配上他指尖弹奏出来的仙乐后,冲击力更强。 此人做胡式男装打扮,既像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女,又像坠入凡间的精灵。 所谓的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大抵便是如此了罢。若她微闭的双目中有配得上她玉容朱唇的美眸,那么即便是谢玉致及林如琢都要逊色三分。毕竟谢玉致已近大衍之年,而林如琢美在气质。 站在苏木身后的林念祖循着他的目光也看到亭子里的美人,惊讶道:“世上竟有美得如此诡异之人。” 的确,见多了自家主子的林念祖,对美还是有一定的抵抗力的,但他的主子的美,是十分正气的美,绝不似眼前这人般,看着既清纯又妖孽。 谢玉致和林如琢的美,会令见了她们的普通男人自惭形秽,而眼前这人,却只让从心底冒出一个想要亵渎她、蹂躏她的想法,极其魅惑。 苏木喃喃道:“为什么我看到她不是心生欢喜,而是心口发凉呢?怪哉。” 但说是这么说,他的脚步仍然不受控制地飞快穿过桃林往亭前走去,林念祖见了急忙跟上。两人还未走到近前,倒有人捷足先登了。 一行六七个年轻男子,身穿长安最流行的绯色圆领窄袖锦袍,头戴黑色璞头,见到亭里抚琴的人顿时惊为天人,表情很夸张。 长安城每到春秋季,到处都是撑着帷帐郊游的男男女女,而且西市还有许多风情万种的胡姬,纨绔子弟们见的美人儿也不算少了,但如眼前这人般美得令人心痒难耐的却绝对是平生仅见。 第七十四章 是仙是妖? “这是仙还是妖,怎地如此好看?”很不和谐的油腻的声音打断了琴音的清雅。亭内的美人蓦然睁开眼睛,双目似嗔非嗔地扫了开口说话的那人一眼,只把那人腿都扫软了。 美人绝非是故意勾人,但其天生一双水灵灵的含情目,任谁被其扫上一眼都会心口小鹿乱跳。 站在桃林间被桃树掩映了踪迹的苏木和林念祖,看到那人睁开双目的模样,皆呼吸顿止。原来那双眼睛如此多情,难怪其要闭目。 绝对是红颜祸水的级数! 那人被人扰了雅兴,脸上便带上了一点不悦,玉容冰冷,抱了琴,转身就要走。之前开口的那个矮肥油男子却跨上前一步,拦住了那人的去路。 那人往后退了一步,娥眉微蹙,冷冷望着二十出头的矮肥油男,令旁观的人恨不得把矮肥油男立刻拍开,将她拥入怀里好生安慰。 那矮肥油男脸上亦是讪讪,但随即傲然抬头:“吾乃清河崔氏儿郎,你这小娘子姓甚名谁,家住何方?怎地一个人在此抛头露面,帷帽不戴,婢女也不带一个?成何体统?” 竟是一副道貌岸然的君子口吻。 美人垂下长长的扇子般的睫毛,懒得争辩,侧了身,又想走,却又有一名男子有意无意上前一步,恰挡住了去路。 美人只得停下脚步,不点自红的朱唇冷冷道:“既是清河崔氏的才子,却好笑地男女不分?”却是一把正在变声期的公鸭嗓。 在场所有人均倒吸一口凉气,惊得目瞪口呆,有一男子结结巴巴道:“你……你你……你居然是个少年郎?!” 再去瞧他胸口,果然平平;瞧他脖子,果然有微微凸起,只不明显。 “哼。”美少年冷哼一声,撞开呆愣过去的拦路男子,径直往前去了。 在他就要越众而过时,冷不防又有一个男子一把抓住了他雪白的手腕。他转头目露鄙夷地瞥了那人一眼,那人浑身仿佛被电流击中了一般,又麻又酥,不自觉地松开了手:“不……我不是……” 美少年显然懒得听他们废话,飞快地抱琴走远了,徒留下一行被震得七荤八素的男人。 “嘿,真是邪门了,居然有这么雌雄莫辨的少年郎。” “这人不是真人,是这桃林里的精怪变的。” “也是哦,真人岂会有这么美的,长了二十多年就没见到过这样的。” “可惜了,可惜了,这样的长相怎么会生在男子身上。” “确实啊,太可惜了,为什么是个少年郎?” “……” 那握过美少年手腕的男子情不自禁地将手放到鼻尖嗅了一下,似乎仍能闻到美人身上残留的清香,竟然感觉到一丝心动,当即吓得他晃了晃头,不住道:“再美也是男的……再美也是男的……” 同样被震惊地说不出话的还有苏木和林念祖。 两人面面相觑了一会,苏木才道:“我小时候第一次见到你家小主人时也错认了他是女孩子,可当时他还是个奶娃娃呢。现在少年了一脸英武之气,比我还高了两分,再也不会令人混淆男女了。想不到,今天居然见到了一个比你家少主还美的男子。” 林念祖可不敢议论主人,当即闭口不言。但他心中的震惊一点都不比苏木小,不知道为什么,明明知道刚刚那人是少年郎了,可是他的这颗心却反而“砰砰”跳个不停。 反差太强烈,印象更深刻。 那美少年,就是拥有分分钟把直男掰弯的能力。 碰到如此美人后,之后的美景都显得黯然失色,苏木也没兴趣继续逛了,抓了几把雪捏成团,一边抛着玩,一边往外走。 也许是无巧不成,骑了马走了没多久,竟又遇上了方才那美少年。 此时美少年似乎遇到了麻烦,刚被两个同他一般大小的少年郎抢了琴,并推了个趔趄,一屁股坐倒在雪地里。其中一个顺势骑在他身上扬手就打,以致他头上的璞巾都散了,露出一头迷人的青丝,更显风情万种。 苏木暗暗道:这美人也真的是绝了,真的就从头发丝美到手指尖呗。 “喂,你们在干嘛呢?”苏木朝着三人喊了一句,那美少年抬眸瞧了他一眼,没说话,另外两个则是骂骂咧咧,骑在美人身上的那个更是满脸通红。 但是呢,双方都听不懂对方说的啥。 苏木朝身后的林念祖道:“你来问。” 林念祖开口道:“这位是我家卫国公世子的朋友……”他话还没说完,那两位少年郎一听“卫国公”三个字就丢下琴撒腿跑远了。 苏木微张了口,问林念祖:“你说了什么啊?他们就吓得一声不吭屁滚尿流地跑了?” 林念祖还没回答,倒是那美少年整了整弄散的衣襟,拍拍屁股站了起来,淡淡道:“国公那么大名头,他们不过是太常寺乐工,听了当然会被吓走。” 苏木大悦道:“啊,你会说鄮县话!老乡啊!” 说完他跳下马,向着美少年抱拳施了一礼:“鄙人苏木,来自鄮县仙人山脚下的小村落,请问足下尊姓大名?” 美少年还了一礼,道:“某现下已没有姓名,刚被上官赐了新名‘称心’,足下便叫某称心好了。” 苏木好奇道:“是称心如意的称心?” 称心点头道:“不错。” 刚刚那两人欺负他,却也明显是没舍得打脸,他的脸上毫无伤痕。此刻他衣衫歪斜、发丝紊乱、气息微粗,却非但不显得狼狈反而因此透着股诱人的邪气了,真像是山林的精怪。 苏木定了定心神,方才转过脸与他并肩而行。称心矮了他小半头,但在寻常人里已算十分高挑,因苏木的身量是属于特别高大的。 林念祖在苏木跳下马的时候也同时跳了下来,此时就落后几步跟在两人身后。他的目光不住地在称心背后打转,心里一遍遍地问自己:“这真的是个男的?这也太妖孽了,换我也想欺负他。” 第七十五章 好奇心重 难得遇到个老乡,苏木兴奋地与称心说话:“真够巧的在长安城里也能遇到老乡,你老家在哪的?口音跟我一样,仙人山附近的?在长安城你住哪?我送送你。” 称心冷淡道:“不必。” 苏木又好奇追问:“刚刚怎么回事,那两个人为什么打你?” 称心冷冷道:“那你应该问他们。” 苏木:“……” 怎么那么会噎人?美人都有这毛病吗?林三也是这样的习惯。 苏木搔搔头,从马背上取出一个水囊,转了话头递给称心:“要不要喝酒,这里面装着美酒,很好喝,我请你喝。” 称心右手抱着琴,微微摇头道:“我不喝别人的酒。” 苏木嗟叹道:“哎,若是有人请我喝酒啊,我肯定不会拒绝。” 称心沉默着走路,并未搭话。对于刚刚苏木帮了他的事,也丝毫不道谢,浑身散发着拒人以千里之外的气息,玉容冰冷,仿佛这世上没什么值得他高兴的事情一般。 但偏偏他的长相却又像是诱惑旁人靠近、再靠近一些,极其矛盾,又极其吸引人。便是完全情窦未开的苏木,也忍不住会原谅他的冷淡和无礼。 这个看脸的世界,就是这么不公平。 沉默着走了一会后,称心忽然停了下来。 苏木奇怪道:“怎么了?” 称心淡淡道:“足下有马请先行。” 苏木耸肩道:“我没什么要紧事,随便走走的。难得遇到老乡,交个朋友。” 称心微微蹙眉,道:“我不是你的老乡,也不想和你交什么朋友。” 苏木不信道:“怎么可能,不是老乡,你一口鄮县话?” 称心的脸上露出了一丝怀念的神色,但很快便收敛了,淡淡道:“我有问你是哪里人吗?有问你家住哪吗?我没有问你,你为什么非要来打探我?” 两人后面的林念祖听了不悦道:“你这人好生无礼,刚刚可是我们苏君帮了你。” 称心冷冷道:“是我求着你们帮的吗?不过是挨顿打,我根本不在乎。” 林念祖还要开口,苏木举手拦了,对着称心道:“对不住,看来,我是真的打扰你了。” 说完便跨上马,临去前仍忍不住道:“我在长安的落脚地是亲仁坊卫国公府,你若有事可以去那里找我,后会有期。” 两人离开后,称心波澜不惊地继续往前走。 这条路又冷又安静,他走的不急不缓,既没有穿披风也没有戴帽子,任凭冷风吹进他的脖子里,白玉般的肌肤冻得晶莹剔透。他仿佛完全感觉不到冷,如星子般的眼眸里也完全看不到光。 他的背影又直又挺,在寒冬里看着就像一只孤独的玉雕。 …… …… 苏木打马离开,骑了一段路后拐了个弯,确定对方不会再看到自己后,忽然跳下马,对林念祖道:“把马牵走,你在前面等我,我想一个人再逛逛。” 林念祖担忧道:“苏君,你不会官话,没法跟人交流啊,还是让我跟着。” 苏木洒然道:“没事,我现在啊,不找人搭话便是。” 林念祖没法,只好听命:“苏君,那我就在崇业坊门口的茶肆等你啊。” “嗯,去去。”苏木一边挥手,一边已经走开了。 打发了马和林念祖后,苏木爬上路边上的大树,登高望远,很快就找到了称心。后者此时已上了一辆牛车,脸上仍是冷冷淡淡的表情,仿佛世上任何事情都不足以引起他的兴趣一般。 苏木实在是对这个称心太好奇了,那人浑身上下散发着的就是两个字:神秘。他非要弄清楚他到底是什么人,家住哪里,做什么的才罢休。苏木自幼长于山林乡间,一向行事颇为随心所欲,一点也不觉得自己唐突。 正不错眼地盯着那辆牛车呢,眼前忽然飞过一只硕大的白鹘,他顿时呼啸一声,把白鹘唤了过来。白鹘在空中打了个旋,飞落在他栖身的枝头不远处,静静地看着他,极有灵性。 苏木能感受到它的好奇心,笑道:“想不到在城里还能见到你这样的。” 一般的鹘羽毛均是呈浅褐色,这一只却通体雪白,极为漂亮,双目更是炯炯有神,在它的爪间还绑着一封信。 苏木自言自语道:“咦,居然还有人用白鹘当信鸽用的?你是被人饲养的啊。” 他虽然很好奇,但也没突破底线去偷看别人的信。 白鹘很明显能听懂苏木的话,对着他轻轻拍了拍翅膀,苏木马上就明白了它的意思,这是告诉他,它确实是有主之鸟。 苏木摸了摸它的头,叹道:“你这样的鸟霸王还要被人类奴役,真是傻啊,自由自在的翱翔天空不好吗?” 白鹘歪头看着他,仿佛是在说:“在人类身边每天都有好肉吃,有什么不好?” 苏木笑道:“也对,鸟各有志。啊,对了,你现在急着去送信吗?不急的话先帮我盯着那边那辆牛车上的人。喏,里面最美的那个就是。看他去了哪里,回头我也给你肉吃,如何?” 白鹘张开羽翼轻拍了拍苏木,显然是成交的意思,然后就振翅飞了。 碰到苏木对于白鹘来说是无法拒绝的外快,它是不想赚也得赚,谁叫这个人类身上带着极强的蛊惑力呢。 既然找到了盯梢的好鸟,苏木也就不亲自行动了,毕竟他速度虽快,可是没有轻功啊,飞檐走壁不是那么方便的,而盯梢当然是有轻功才比较方便。他爬下树,很快就走到茶肆找到林念祖,一起喝了会茶。 半个时辰后,他听到天空一声鹰唳,快步走出了茶肆。白鹘在天上飞,他在地上跑,路人只感觉到一阵风飘过,根本察觉不到刚刚有人从自己身边跑过。 跑着跑着,苏木停了下来,望着在一座居民宅上空盘旋的白鹘不由地笑了。这还能有更巧的事儿吗?那美少年居然也是住在亲仁坊内的。 苏木打了一个响亮的呼哨,然后摇了摇手,算是跟空中的白鹤道了谢。然后他又回到崇仁坊,坐了马慢慢悠悠往回走。 第七十六章 实难自弃 晚上用晚膳的时候,苏木时不时莫名笑一下,林一诺奇怪道:“今天出去遇到什么有趣的事了,你这么高兴?” 苏木道:“今天啊,遇到一个很神秘的美人儿。” 林一诺淡淡道:“多美?” 苏木顿了下,说道:“沉鱼落雁、闭月羞花。” 林一诺挑了挑眉,眼神扫过苏木似还在回忆的脸,幽幽道:“你心动了?” 苏木回想了一下称心的性别,打了个寒颤:“怎么会,别瞎说,他是个少年郎,我可没有断袖的癖好。” 林一诺的脸在烛火下忽明忽灭,他没有再说话,而是安静地夹菜吃。 倒是苏木忍不住又眉飞色舞地说了起来:“你不知道,那人一眼看过去,根本就是雌雄莫辨。若是男子见了他,定然认为他是女的;而女子见了他就会认定他是男的。无他,心之所向耳。” 林一诺嗤笑一声:“我看是你心之所向。” 苏木无奈道:“你这家伙怎么今天说话怪里怪气的,算了算了,说别的。你今天找店面找的怎么样啦?” 林一诺道:“差不多了。” 苏木又问道:“对了,你为什么会忽然想在长安城里开酒楼?不回去了吗?” 林一诺笑道:“怎会,长安哪有仙人山有趣呢。” 苏木奇道:“那你在这里费心费力开什么酒楼?” 林一诺低声道:“因为酒楼是最好的消息来源,而长安是天下消息最灵通的地方。” 苏木双目放光道:“原来是为了这个原因,好玩,那我也很有兴趣。林少,带上小弟一起玩啊?” 林一诺微微一笑:“苏少若有兴趣的话,当然可以入股啊,何况,我还要用你的鸡精哩。” 苏木想了想,自己现在也不算穷人了啊,怕什么,于是喜滋滋道:“那再好不过,我出股份钱,其余的事情都由你来,你手底下可用的人才多,如何?” 林一诺举起装了葡萄美酒的水晶杯与他一碰:“成交。” 是夜苏木半梦半醒之间,又听到隔壁房间的萧声如泣如诉地传来,他无意识地想:“林三这家伙又不知道在伤春悲秋什么了。” 翻了个身,就着萧声睡熟了。 …… …… 皇城,太常寺。 华夏作为礼仪之邦,掌管邦国礼乐,陵庙群祀,天文术数衣冠之属的太常寺自然也是个极重要的职能部门。 而称心,便是太常寺下太乐署的一名乐童。 他家住亲仁坊一处不起眼的小院子里,家中有个万事不管父亲,一个小他五岁的身体羸弱的幼弟,以及万事皆管的继母和小了他九岁的同父异母的幼妹。 自从八岁那年他来自江南道鄮县某小山村的亲母去世,父亲又经掌管户口的司户曹吏介绍续娶了继母后,他和幼弟的生活便十分艰难。 十岁那年,他被继母送到了太常寺,凭着集合父母优点于一身的长相,即便当时的他一点音律都不会,仍然入选了乐童。 还好他是良民,良民就有凭借技艺升官的希望。 这五年来,他日夜不缀地苦练琴技,但却因为没有打点关系的钱货,每年的考核他明明表现可算优秀,却一直得不到升迁。好在今年总算挤进了雅乐里面,成了一名即将上任的乐工。雅乐主要负责的内容就是在国家祭祀等重大活动时进行表演,比教坊内以色娱人的乐工要好多了。 但前天,他却听到了一个晴天霹雳般的消息——他,居然被排进了东宫的教坊! 明明他的考核成绩已经交给了吏部,按理不应该去教坊,却不知道这中间发生了什么事情,竟然产生了这样的变化。他去找了寺丞大人理论,却只得来改名的待遇。 呵,寺丞大人亲自赐的名——称心。 他小小一个乐工,难道还能违命吗? 于是,昨天放了一天假后,今日起,他便要入住东宫了。 以后他一身琴技只为储君表演,再也不必苦心学艺。在国家大典上,不能弹错任何一个音符,因为祭天是何等重要神圣的事情。但想来以后只是为愉悦储君的话,技艺要求也不必那么高。 …… …… 午间太子李承乾嫌膳食难以下咽,点了份浑羊殁忽。如此奢靡,自然引来于志宁、孔颖达等人一顿痛批。太子李承乾大怒,在宫里摔了好几个瓷器后才略略消气。 他明明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太子,可偏偏却如此不自由。 衣食住行,没有一样可以随心所欲。 自从今年春猎他摔下马以致些微坡脚,而阿爹却对四弟李泰愈加宠爱后,他就再也不能平静地接受那群老臣的犯颜直谏。他有那么差吗?为什么人人都看不惯? 午夜时分,他总是被夺位的噩梦闹得大汗淋漓。 他是一个有足疾的太子,还能顺利继承这天下吗? 东宫给事赵贵因为极善逢迎拍马,最近颇得李承乾的喜欢,见他心情不好,便马上出了个主意:“太子殿下,今天太常寺送来了一批新人,听说有几位女乐是胡姬,身材曼妙,极善歌舞,不如请她们过来表演一下?” 李承乾斜靠在凭几上,伸直了长腿,懒洋洋地挥了下手,道:“宣。” 称心抱琴跟着众人进了太子殿下的寝宫,今日他们这些乐师并非主角,主角是跳胡旋舞的几位胡人女乐。胡旋舞节拍明快,奔放热情,多旋转踢踏,伴奏音乐以打击乐为主,配合舞蹈快速的节奏和刚劲的风格。 他作为琴师,只需在角落里偶尔和个音罢了。 一曲舞毕,李承乾精致苍白的脸毫无波澜,这样的舞蹈太吵闹,并不合他现在的心意,这群金发碧眼、鼻孔比天还高的胡姬也根本入不了他的眼。 他挥了挥手,冷冷道:“下去,换别的女乐过来。” 众人见太子殿下面色不虞,全都噤若寒蝉,恭恭敬敬施礼后,相继退出。 就在这时,李承乾的眼里却忽然划过一抹艳色:“等等。” 众人又停了下来,低头垂眸,听候吩咐。 第七十七章 命定情劫 李承乾的目光直直地落在最后面抱着琴的称心脸上。 这个人,他竟然找不到任何可以形容的词汇。那每一个五官、每一寸皮肤都仿佛从他心底里长出来的一般,全部都长在他的审美点上。他如痴如醉地盯了半晌后,才开口道:“你,叫什么名字?” 早就被李承乾盯得头皮发麻的称心抿了抿唇角,垂着眼,极力平静了声音道:“臣叫称心。” 李承乾猛地蹙了眉,显然是听到他公鸭般的嗓子极其意外——这是一个还在变声期的少年郎啊。 “你是男子?” “是。” “……”李承乾感觉挨了重重一击,半晌回不过神来。 这怎么会是男子呢? 缓了好一会儿后,他才叹了口气:“呵,有趣。” “称心,称心,称心如意的称心。”李承乾在嘴里翻来覆去念叨了好几遍,忽而笑了,苍白的唇给人一种又明媚又诡异的感觉,明明是一国储君却居然带出了一丝邪气,他微挑了眉,“果然是人如其名。会弹什么曲子?” 称心不卑不亢道:“回殿下,臣会《流水》、《梅花三弄》、《广陵散》、《平沙落雁》。” 李承乾心情似乎转好:“那就弹一曲《流水》听听。” 称心回道:“是。” 赵贵瞧了瞧称心那张国色天香的脸,又瞧了瞧李承乾,略一思索,便对着余下的女乐和乐师们比了个手势。众人施礼后,便都安静地退了下去。 称心回到原先的角落里,安静地把琴置于案几上,抬手抚琴。 刚拨了几个音就被李承乾打断:“你很紧张。” “臣惶恐。”称心转身面向李承乾,俯首告罪。 “继续弹。” “是。” 称心回到琴前,轻呼了口气,迫使自己平静下来,流水般的琴音自他的指尖流出。在古琴特有的朴实低缓而又沉静悠远的音色中,李承乾因浮世而产生的燥郁渐渐被抚平。 世外桃源般的生活,谁不向往?高山流水的雅趣,谁不喜欢? 在淳和淡雅、怨而不怒的琴声中,李承乾仿佛灵魂出窍,随着他的指尖来到了和风舒畅的林间,赤脚投入大自然的怀抱。闻着清新的草木香,阵阵清风汇入山泉,清澈的泛音好似山泉在山涧奏响。 一曲终了,余音袅袅。 李承乾闭着眼,半晌都没有说话。 这人不但长得合他眼缘,就连弹奏的琴音都像与他心灵相通。 他好久、好久都没有这么轻松过了。片刻的安宁,对他来说也是那么的奢侈。 他是唐王陛下和文德皇后的嫡长子,集万千希冀于一身,尚在襁褓之中便受封中山郡王,八岁受封太子。他的名字承乾代表了“承继皇业,总领乾坤”之意。 他早闻睿哲、仁孝纯深、文韬武略,本应是这天下最好的继承人。可随着年岁渐长,他得到的却是越来越严厉的管束,吃饭吃多了要被批评、跳舞跳嗨了要被批评,就连睡觉睡早了也还是要被批评。 而四弟那个除了拍马屁、写文章,连走路都要喘的大胖子却左右逢源,圣宠极盛。 明明成年娶亲的王子都应该去封地,父亲却特许他“不之官”,甚至一度还想让他搬进武德殿。武德殿可是极为靠近东宫的宫室啊,若非魏征等朝臣极力反对,现在的李泰早就住进去了,那他东宫太子的脸面该往哪里放? 尤其最近,李承乾得到消息,父亲新养的白鹘竟然充当了信鸽,每天往返皇宫与李泰的王府,一日之内数次飞鹘传信。 呵,可笑! 李承乾苍白的脸上浮现一丝病态的红,他没有睁眼,只淡淡道:“再弹几曲,不要停。” “是。”称心继续抚琴,一直到一个时辰后,李承乾被宫人提醒房玄龄、魏征到了崇文馆了,才命他下去。 走出崇仁殿,寒风一吹,冰冷刺骨,这时候称心才发现,他的后背已经全被汗水打湿了。 回到东宫乐工的住所,称心将手浸在温水里放松,弹了这么久,他的指尖早就疼痛不堪。他今天第一次见到大唐的太子,根本就不敢直视对方,但仅凭着寥寥几眼,他已对太子有了初步的印象。 跟他想象的完全不一样,这不是百姓口里风度翩翩、雍容大度、一身正气的太子,反倒有些阴郁和邪气。 凭直觉,他觉得他很危险。 夜晚忍着手指疼痛,称心与其他几个乐工挤在通铺上休息,闭着眼,思绪也不知道飘向了何方。忽然,他感觉有只胳膊朝被窝里伸了过来,他猛地睁开眼,抓住那只胳膊,清冷的眸子里闪过一丝厌恶。那胳膊刹那间就缩回去了,但是他却再也睡不着了。 男生女相,何其可悲。 他好想快点长大,长成棱角分明的壮年模样。 …… …… 林一诺的酒楼刚进入腊月就开起来了。 他选址选在东市一个大十字街口的位置,是一间双层商铺,前店后院,占地不少。东市这个位置,因靠近皇城,楼高已被限制,最多只能双层。 林一诺选的这一块基本都是饮食集中区,人流量是一点都不缺的。这么好的位置当然也是很抢手的,要不是林一诺直接派人找了东市市丞,根本就买不着。 长安城东、西市的店铺但凡有脱手的,基本上都会很快就被消化。市署的消息当然要比寻常牙行中介更灵通,毕竟他们就是主管商铺登记、市场管理的。 长安东西两市均有自己的管理机构,称为市署、平准署、太平仓,三个机构都隶属于太府寺。 每日中午,两市击鼓三百下,各家店铺才开门营业,日落前七刻,敲锣三百下,两市关闭坊门。也就是说,早上和晚上,东西两市是不营业的。 长安城地方巨大,没有马车的人家走路赶到东西两市都要半天,而商人们因为宵禁,也需要早上的时间去进货备货,官员们又需要早朝,因此早上开市是既不经济也没必要。 整个长安城的生活节奏并不快——或者说,整个大唐生活节奏都不快。 第七十八章 酒楼开业 林一诺带着苏木骑马到东市的时候,这边才刚刚开市。今日两人都穿着一袭很简单的天青色圆领襕袍,外披一件绫软绵匀的水波纹披袍。 这都是被看新赶制出来的冬衣,就为了林一诺不想再穿之前那些一看就很富贵的衣服。这些新衣既不会显得过分华丽富贵,又很有精神气,里面填充着一层丝绵,既保暖又轻便。 苏木原本还带着秦氏为他准备的寒衣,里面填充的都是柳絮,这段时间没有捣,都很僵硬了。现在有了柔软的新衣,自然不会再穿那种寒衣。 “林三,你为什么把酒楼开到东市?东市晚上不能营业啊,怎么不选在亲仁坊?”苏木对于这个问题真的还挺奇怪。 林一诺道:“亲仁坊有且只有聚贤楼,而聚贤楼背后的东家是荥阳郑氏的宿松县公郑仁泰。我们初来乍到,且又不会长期待在长安,自然要避其锋芒。” 苏木点点头,表示理解。虽然他对什么宿松县公一无所知,但既然是能让林一诺有所忌惮的,那肯定势力不小就是。 林一诺接着道:“而且长安城东不仅是达官显贵的聚集地,也是文人墨客的聚集地,消息流通非常广,选东市可以听到许多有趣的消息。” “哦,原来如此。”苏木笑嘻嘻道,“好期待啊,今天可是我们玲珑阁开业的好日子。” 林一诺和苏木要开酒楼玩,当然不会是亲自坐阵了。 这几天,林一诺已派人去西市买了几个新罗婢和一个胡姬,由被看给她们突击培训烘焙技术及厨艺。 在长安,昆仑奴和新罗婢是比较火的奴婢,稍微有点资产的人家都会花钱买个奴或婢,以彰显身份。 昆仑奴是黑人,而新罗婢则基本都是塌鼻小眼的女子。他们被带到长安后,还要经过很长时间的训练,学会了汉话和礼仪才会进入市场。新罗婢普遍都会进行女工和厨艺培训,是富贵之家的首选。 这两种也是相对比较贵的奴婢,还有一种最贵的,便是白人胡姬,一个白人胡姬就要一百匹蜀锦。胡姬在酒楼是必不可少的,因为她们很受长安人及文人士子的欢迎,沽酒当垆、唱歌跳舞对文人士子来说是上酒楼必不可少的项目。 大唐,是一个奴婢制度很发达的国家。唐律有云:奴婢贱人,律比畜产。无论是官籍还是私籍,其本质都是奴隶,并没有人权,更没有户籍。大唐只有良民才有户籍,奴婢随主属贯,别无户籍。 林一诺这种天生的贵族阶级,自然对买卖奴婢毫无心理负担,而苏木粗枝大叶,根本就不管这些。 对于酒楼的人员安排,除了新买的新罗婢和胡姬,还有这次从浮云山庄过来的一些人,包括掌柜的也是。 林一诺和苏木都对酒楼很自信,因为这里面的菜色都是林一诺爱吃的。连他这个饕餮都爱吃的美食,就不信长安城里那些人能抵得住诱惑。而且除了炒菜之外,还有鸡精、加了苏打粉发酵的面食等等全新的产品。 在长安城,他们林阀是有自己的药铺的,虽然现在这些都还是由他二叔掌管,也不妨碍他派人去购买制作小苏打的所需要的碱石、芒硝等物。因为已经决定了要争取林阀阀主之位,所以现在他并不排斥接触家族生意。 既然都是要向外购买物资,当然首选自己家族的。 两人到玲珑阁后,直接进了二楼雅间,坐在里面透过窗栏可以望见酒店大门。林一诺对玲珑阁的定位是高端酒楼,因此他们的定价要比寻常酒楼贵三分,所以已经开门两炷香的时间了,但客人还没有。 苏木喝了一口果酒,望着外面来来往往就是不进他们酒楼的行人,泄气道:“林三,你是不是定价太高?这没客人怎么办。” 林一诺若无其事道:“我们这里既有美食又有美酒,还有美人,怎会没客人?苏少,你太急哩。” 果然,他话音刚落,便有一行七人走了进来。为首那人年约及冠,轻功颇高,而紧紧护卫在他两旁的四位带刀男子则步伐沉稳,双目有神,太阳穴鼓起,一看便是高手。 后面两个,更有特色,一个三十许模样的男子却面白无须,且走路姿势颇为谦卑怪异,显然是服侍惯了人的。另一个容貌极其妍丽,便是林一诺见了都忍不住要多看一眼。只是那人俏脸冰冷,眼神湛然,一副人人都欠她几百两黄金的模样。 “咦!”苏木轻轻喊了一声,林一诺瞥他一眼,见他眼神直直地落在那美人身上,不由微微蹙眉。 因为是开门第一组客人,掌柜的和伙计都迎了上去。 “几位客官,里面请,是否需要上二楼雅座?” 为首那个男子没有答话,倒是最后面那位面白无须的人开口了:“你们这是新店?装饰倒颇为雅致,可有什么拿手菜?” “是,我们玲珑阁今日刚开业,进店的客官一律九折。这里不仅环境好,菜色更好,虽然价钱比寻常酒楼贵了三分,但物有所值,几位客官一尝便知。” “哦,敢说这话。郎君,你看这家可以吗?” 为首那男子淡淡道:“就这里,位置好又不吵闹。” 说完率先上了楼,他上楼的方式也怪,根本就不像是走,完全是在飞。这人是时时刻刻都要展示自己的轻功啊,倒也有趣。 “看够了没,眼睛是长在人家身上收不回了吗?”林一诺收回打量的眼神,抿了一口果酒,甜丝丝的酒入喉,特别不过瘾。但他知道自己酒量不好,也不敢换成三勒浆或者黄醅酒。 苏木摸了摸鼻子,讪讪道:“见到了认识的人,好奇罢了。喏,那群人里走在最后面的那个美人,你猜猜他是男是女?” 林一诺挑眉:“男的。”他本来确实以为对方是女子,但若是女子,苏木不可能这么问他。 苏木惊讶道:“眼力这么好?” 林一诺淡淡道:“你既然都这么问了,那他肯定是男的,有什么难猜。”顿了顿,他又想起了什么,“这就是你上次英雄救美的那个人?” 苏木尴尬道:“什么英雄救美,怎么听着那么怪。不过,确实就是他。嘿,真巧,开门第一个客人,居然是他。”这几日他还特意留心过他们家院子呢,可惜就再也没见到过称心便是。 林一诺冷冷道:“那你是否要去敬杯酒呢?” 苏木摇头道:“算了,虽然四海之内皆兄弟,但那人嘛冷漠的很,我还是别自讨没趣。那天从别人拳下救了他,他非但不感谢我,还呛了我几句呢。” 林一诺微微一笑:“多管闲事,活该。” 苏木气道:“我这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怎么是多管闲事了?” 第七十九章 强买强卖? 另一个雅间内,正是李承乾一行人。 今天李承乾会偷跑出东宫,完全是因为胃口太差了,想出来换换口味。而且早上还因为新弄来的一只小豹子玩物被几个老臣臭骂了一顿,心情很不好,叛逆心大起,非要出来不可。哪怕回去可能就会被那些个老臣雪花般的谏言淹没,也在所不惜。 其实他本来想去的地方是亲仁坊称心的家里,称心却说东市比亲仁坊有趣多了。他一想也是,难得出来一趟,自然要往最热闹的地方去。 但走到这里,他才发现,这种俗世的喧嚣根本不是他所喜,最终才进了这间人最少的玲珑阁。 听伙计报菜名的时候,李承乾略略提起了一点兴趣,都是些没听过的,也不知道味道如何。 他坐了下来,又对着称心道:“坐,陪孤……我一起吃。” 称心淡淡道:“我不敢。” 李承乾望他一眼:“孤……我让你坐就坐,有何不敢?坐。” 称心还待说话,赵贵偷偷上前推了他一把,在他身后低声道:“别惹郎君不高兴。” 称心抿了抿唇,一言不发地跪坐在塌上,垂了眼看着自己的膝盖。 李承乾的目光在他的身上打了几个转,然后挥了挥手,除赵贵外,另外四个侍卫便退出了厢门外,两个站岗,两个去一楼吃饭。 不一会儿,菜上了,赵贵笑着道:“哎呦,这里的菜倒真的是新奇,从来也没见过。” 李承乾道:“是吗?”他身为东宫太子,轻易是出不了宫的,一年也就只能溜出来几次罢了,对于外头的菜肴本就不熟悉。 赵贵把上来的几样菜都夹了几块放在小碗里,自己先尝了,过了一会才笑着回道:“郎君,这菜可吃。” 称心听了便举手替李承乾布菜。 “喔,确实不错,怎么那么鲜?”李承乾尝了几口后,就等不及别人夹了,自己拿起筷子直接开吃,他好久都没有这么好的胃口了,“这菜是怎么做的,赵贵你去问问店家,向他们买来方子。” 赵贵笑道:“好咧,我这就去安排。”说着便退了出去。 大唐目前根本就没有炒菜,不是蒸的就是煮的,要么就是烤的,调味品也是乏善可陈。如今李承乾第一次吃上炒菜,而且还加了鸡精,不好吃得吞了舌头才怪。 一走出厢房,赵贵便背也不驼了,腰也不弯了,下了楼,喊了掌柜过来,一开口就是要买菜肴方子,掌柜的自然不会同意。他斜睨了掌柜的一眼,似笑非笑道:“可别敬酒不吃吃罚酒呀。” 那掌柜的却也不是个卑躬屈膝的,说实话,他们林阀虽然现在没以前势大,可也实在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能来踩一脚的。 而且在来玲珑阁当掌柜的之前,他可是跟着林无缺混过江湖的人,被赐姓林,名叫忠义。别说面对眼前的刁奴了,只要主人一声令下,便是提着脑袋造反他都敢。 他们小郎君刚开的酒楼,你一来就要买菜方子,这不是搞笑吗?当他是泥捏的不成?维护主子的利益在他们心里是高于一切的。 世家门阀的家奴门客及护卫,效忠的仅是主人罢了,可没太多国家概念。所以皇族才会对门阀不遗余力地打压,撤销刺史世袭、以科举制选拔寒门士子、重写编撰《氏族志》等等措施,都是为此。 林忠义当下笑眯眯道:“这敬酒罚酒啊,我们玲珑阁也有不少,只看客官你想点哪种。” 赵贵闻言脸色随即一沉,骂道:“瞎了你的狗眼,我们主人出钱买你们方子是看得起你们,惹急了一分钱不给,让你乖乖献上来,你也得献。” 林忠义摇摇头:“如果你们是来吃饭的呢,我们欢迎,如果是来捣乱的,慢走不送。” 赵贵眯起眼睛:“你不去问问你们东家?” 林忠义似笑非笑道:“怎么,你们难道还想强买强卖?天子脚下,我还不信你敢这样,即便你敢,怕你也没这个能耐。” “就凭你们小小一间酒楼,你这一口外地口音的官话,也配跟我讲什么王法?今天我就把话放这里,这菜方子你卖也得卖,不卖也得卖。上道的呢,还能拿些钱,不上道呢,叫你这酒楼都开不下去。” 赵贵常年混迹宫廷,对于江湖的世界并不了解。而且他是靠奉承拍马上位,其本身并没有武功傍身,因此眼力一般。否则他就该看出来,眼前这个掌柜步履稳健,太阳穴丰满,实是一个武林高手呢。 “好大的口气。”林忠义刚说了一句,有个从二楼下来的店伙计走到他身边对他耳语了几句,他当即改口,“好,既然如此,也不是不能卖,到里面谈。” 说着做了个请的手势,带着赵贵去了后院。 后院厨房都是莺莺燕燕,男大厨只有两个,赵贵一时倒也看得稀奇。 “客官请看,这就是我们菜肴如此鲜美的秘诀,这东西叫做鸡精,不管做什么菜,快熟的时候加上一小勺,包管味道鲜美绝伦。” 赵贵有些不信道:“真有如此神奇?” 掌柜的笑道:“我们玲珑阁就在这里,客官买回去做菜若不好吃,只管来找我便是。” 赵贵一想也是,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而且我们这里价格公道、童叟无欺,一斗一贯钱。” 如今长安城市面上白面一斗37钱,大米一斗22钱,这鸡精绝对算得上是奢侈品了,但对于长年在东宫的赵贵来说,一贯钱也算不得什么。 何况这世上的调味品本就昂贵,属于贵族特供,平民百姓想吃上一口基本算是天方夜谭,能有口盐吃就不错了,普通农家大部分是连盐都不舍得多放的。 只是对方明显是耍了滑头,他说要买方子,他却卖他东西。等于以后鸡精吃完了,他还得过来再买。 当下冷冷一笑道:“行,那就先给我来十石。” “不好意思,本店刚开业,主营不是卖鸡精的,存货实在没有那么多。最多只有一石可卖,这还是看你们的主人的面子上。” “呦,你还知道我主人是谁?”赵贵心里倒有些嘀咕,这次是秘密出宫,这小小一个掌柜的,难道还能看穿他们来历? 林忠义但笑不语。 “哼,那就先来一石。”赵贵也没有再继续逼人,主要是他还没打听清楚这家店的底细,先各退一步。毕竟能在长安城贵客云集的东市开店的,一般也不会是毫无根基的。 十贯钱是很重的一堆铜钱了,他们这群人当然不可能随身携带,因此只说明日会送来,今天先给定金。 “好说好说,我们当下也没那么多现货可以直接给客官。” 第八十章 无法自控 这边正谈着买卖,楼上苏木笑道:“没想到开酒楼最先打开的是我的鸡精市场,呵呵。”原来刚才楼下的争执全被苏木听见了,但是他听不懂,便喊了林一诺听。林一诺的听力虽然没有苏木强,但运功凝神之下,还是能听个大概的。 林一诺附和道:“这也算是无心插柳柳成荫了。” 苏木道:“那个人看起来怪里怪气的,是哪个富贵人家的刁奴?你知道吗?” 林一诺淡淡道:“身份实在不难猜啊。” 苏木郁闷地喝了一口酒,“怎么不难猜了,我就不知道,快说,别卖关子。” 林一诺快速抓过他的手,在他的手心里写了两个字。 苏木不仅手痒,连心都毛了,一把缩回手,点了点食案笑骂道:“你想痒死我,写这里。” 林一诺淡淡一笑,从杯子里沾了酒,在食案上写下了内侍两个字。 苏木微张了嘴,反应了一会才道:“就是太监?” 林一诺微微颔首。 苏木兴奋地压低声音道:“用得起太监的那主人肯定是皇室的人喽?不知道是谁。” 林一诺轻声道:“听闻今年春猎有人断了脚,而如今来人不好好走路却偏爱以轻功漂移,且还随身带着四位高手,身份很明显了。” 苏木对于这种消息是十分闭塞的,毕竟他只是个农家小子,除非好兄弟林一诺主动告诉他,否则他还真的是很难了解外界的事。因此听了林一诺的话更加一头雾水,不耐烦道:“你就直接告诉我不成吗?” 林一诺沾了酒在食案上写下两个字:东宫。 苏木惊喜道:“哇哦,没想到我们这店一开张就来了条小龙王,好兆头啊!” 林一诺笑着摇铃,片刻间便有仆人走了进来:“帮我换了酒杯。” “是。” 走出山村后,苏木就常常会遇到两眼一抹黑的情况。就这还多亏苏木是在飞碟精灵里面开的蒙,学的知识,若是寻常的偏远山村农家子弟见识更匮乏。 这时代的消息特别闭塞,相关的政令又是把农民牢牢绑定在当地的土地上的,轻易不许流动。 比如苏木,若非有林一诺这个高高在上的贵族在处理这些杂事,凭他农家良民的身份,根本就不允许外出。官方不会给他开出“过所”,你一个未成丁的少年郎到处浪什么? 至于以后成丁分了田了,那就更不容易外出了。因为成丁就意味着有了缴税和服役的义务,怎么能轻易脱离责任田到处旅游? 即便有了正当的理由又搞定了当地审核发放“过所”的户曹,也不是就能到处游荡了。“过所”的有效期仅三十天,随时需要向当地的里正申请延期。中间遇到随便哪个环节没打点到位,卡一卡,那就赶紧卷铺盖回老家。 也因此,拥有特权的贵族门阀才能世世代代享受剥削的红利,他们不仅拥有最多的土地,还拥有最多的资源,垄断了财富和知识。 这个世界的知识和书是极其宝贵的。 能仗剑走天涯的游侠永远都不可能是普通农户出身。 他们要么是贵族子弟,本身拥有特权,五陵年少金市东,银鞍白马度春风;要么是士人阶级,仗义疏财、一掷千金,相逢意气为君饮,系马高楼垂柳边;要么是武林人士,浪迹江湖身负武功,有些甚至会辞别父母妻儿,到边陲用自己一身所学征服敌人换取军功,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 大唐是自由的、也是奔放的,城里的百姓一言不合就在宴会上踏歌起舞。但这些,都只属于城里人,属于人上人,跟普通的下层百姓是毫无干系的。 平民百姓只是吃饱穿暖,就已经需要用尽全力。 乡野小民连出个门都有重重关卡。 苏木如果不是境遇特殊,一辈子都难改阶级。 像苏家村这样的升斗小民之村,子子孙孙都难翻身。因为要培养一个人才,所投入的精力太大了,所需要的资源太多了,他们这些乡野之地,连“寒门”都算不上。 …… …… 又过了半个时辰,一楼大堂和二楼雅间渐渐人多了起来。有人开始了行酒令,有人开始侃大山,有胡姬出来跳舞热场,气氛一时很热烈。 但李承乾所在的雅间里气氛却很压抑。 赵贵刚草草吃完了饭食推门要进来,就被李承乾扔了酒杯吓出去了。 称心跪在毡毯上,在他身边不远处是碎掉的酒杯。他的头低垂着,朱唇上有一点淡淡的血迹,但那血迹却不是他的。他的脸分外苍白,像是开在瑟瑟寒风中的雪花一般。 厢房里的木碳安静地烧着,一时除了暖锅里“噗嗤噗嗤”的汤水声,别的什么声音都没有。 整个厢房只有李承乾和称心两个人,但李承乾却觉得空气凝滞,连呼吸都不畅了。瞧着眼前这个粉雕玉琢一般的人儿,他心中实在郁闷。 不该如此的,他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起的心思。虽然极力克制,但是那念头却好像猫爪一样在他的心口越挠越痒、越挠越痒,痒到了极限,令他忍不住会产生很多不和谐的想法。 比如做点什么,让这张总是淡漠的脸上露出多种多样的表情来。这想法就像魔障一般,一旦侵入他的脑海,就再也挥之不去。 明明是个男子啊,为什么自己会有这样的想法? 他摸了摸刚刚被咬破的下唇,那淡淡的血腥味提醒着他前一刻发生了什么荒唐的事情。不过,他并不后悔。 片刻后,李承乾忽然轻笑道:“呵,你好大的胆子啊。”那声音却像是从冰里钻出来的一样,叫人听了连血液都能冻住。 称心微微抬起如画一般的脸庞,神情淡漠地道:“郎君谬赞了,我胆子很小。” 李承乾上前一步,居高临下地看着他,似乎还嫌不够,屈尊弯腰伸出食指勾住他的下巴,轻声道:“敢伤了孤,你胆子还能算小吗?” 称心闻言微微一震,垂了眼不看他,紧抿着唇,也不再出声。伤了太子殿下,当然是重罪了,当时脑子一热就做了,但他并不后悔。 第八十一章 偶得小宠 瞧着称心玉一般的脸上那股清高中混着倔强又脆弱的表情,李承乾心头又是一片火热,他慢慢俯下身,在一个呼吸交融的距离看着他的眼睛,命令道:“看着我。” 称心微微一咬牙,发狠般地向他看去。那一双宝光流转的含情眼只需远远地扫人一眼就足够魅惑,如今这般更令人难以招架。李承乾只觉所有的理智都坠入了深渊,消失无踪,心口一热,便扣住他的后脑勺,又狠狠吻了上去。 称心几乎是发自本能地挣扎起来,但吃糠咽菜被继母克扣着伙食长大的单薄少年,怎么可能是山珍海味喂养长大又有名师辅导、文武双全的男人对手。他一把将他抱在怀里,叩开他的唇齿,狠狠肆虐一番,一直到刺痛感又袭来,他才松开力气,让称心顺势把他推开。 “殿下!我是男子!”称心大喊了一声,也顾不得是在宫外不能暴露太子身份了。还好此时玲珑阁内人声鼎沸,他这一声并不明显。 对啊,明明是男子啊,为什么长得这般模样? 听到他的喊话,李承乾也这么问自己。 这几天因为称心的出现,已有一个太子妃、两个侧妃和数个通房的李承乾一度怀疑自己兴趣爱好变了,还偷偷微服去过南风倌。结果他看着那群搔首弄姿的小倌除了心理厌恶之外,全无其他想法。 所以李承乾确定,并非他变了,而是称心实在太妖孽了,他的美已经超越了男女的界限。 此刻的称心跪倒在毡毯上,云鬓微乱,呼吸急促,玉脸薄怒,狠狠剜了李承乾一眼,眼睛里几乎要喷出火来。但他的神情落在李承乾的眼里却是另一番景象,这双带着火苗的含情眼非但不能劝退人,反而像是长了钩子一般,把他的心都勾痒了。 罢了,男子就男子,反正那些个老头子不个个都骂他顽劣不堪吗? 那他就顽劣一次。 李承乾站起身,好整以暇道:“你是不是男子,我又没见过,不如,你脱了衣裳给我看看?我瞧着你的脸也不像是个男子啊,莫不是坏了嗓子欺骗世人的?” “你……”称心下意识地握紧了拳头,万万想不到身份这般高贵的太子,居然能说得出如此厚颜无耻的话来。 虽然他从小在太常寺内就不断受陌生人骚扰,但当大家知道他的男儿身份后,通常都只是看不惯他的模样,爱欺负他、孤立他;偶尔有些变态对他有非分之想,那也是极个别。 念头终于通达了的李承乾微微勾起唇角,回到坐塌上,笑道:“跟你开个玩笑罢了,瞧你,脸都急红了。过来,我难得出宫一趟,陪我好好用完这顿膳,别扫了兴。” 称心倔强地歪在原地,根本不动弹。 李承乾轻轻道:“不要挑战我的耐性,你已经犯了两次死罪了。” 称心很想硬气地抵抗,可又觉得就这么死在这里很不值,他才十五岁啊! 他整个人萎顿了下来,眼里的光都暗了,麻木地爬到食案边的坐塌上,跪久了的双腿一动就似有千万只的蚂蚁在噬咬,但他只微微蹙了下眉,便忍了下来。 瞧着他又恢复面无表情的冰冷小模样,李承乾的脸上露出了玩味的笑意。 “来,陪我喝杯果酒,这果酒酿得不错。”李承乾心情大好地亲自给称心倒了一杯果酒。 称心冷冷道:“郎君,我不会喝酒。” 称心现在对李承乾十分警惕,怎么敢随意喝酒呢?万一醉了…… 李承乾闻言唇角微微一勾,举杯送到他的嘴前,侧身轻轻在他耳边道:“你是要自己喝,还是要我喂你喝?我不介意喂你的。” 称心深吸口气,一把抓过酒杯,用力过猛之下酒杯里的酒顿时洒出了一半有余,他眼一闭,一口吞了。 李承乾看着他耍的小心机,也不拆穿,而且心情很好地移开了身体,不把他逼得太紧。看他浑身紧绷着,他也不舒服。 然后他开始在暖锅里烫肉片,烫完就放称心的碗里,催促他吃。到现在为止,称心根本就没怎么吃东西,倒是李承乾已经吃饱了,有精力也很有兴趣投喂他。 看着他小嘴一张就把他烫好的肉片吞了下去,他竟然觉得比自己吃还要美味。难怪会有一句词叫做秀色可餐,李承乾这才算是懂了。 他现在的感觉就好像在逗早上刚得的那只宠物小豹子一样,喂喂它,摸摸它,驯服它。不,甚至比逗豹子更有趣,毕竟豹子没眼前人可爱啊。 结账走人的时候,苏木远远地瞧见了几人,粗枝大叶的他根本没瞧出什么端倪,倒是林一诺顺着他的目光发现了情况,微微叹息道:“看来,这人活不长了。” 美是一种罪,美而地位卑微更是罪上加罪。 苏木转头问道:“谁活不长了?” 林一诺露出一个莫测的笑容,说道:“没谁。” 接着他又叹了口气,说道:“你还记不记得另一个位面大唐的历史?” 苏木摇头:“模模糊糊知道个大概,我又不爱看这些。” 林一诺端起酒杯喝了口酒,说道:“虽然史书上只寥寥几笔,但下一任老大还是记载地很清楚的,只不知道这里会否是同一个走向。” 苏木露出一个无所谓的表情,谁当老大关他屁事,他不过一个平头老百姓。当下转头看向楼下的正在表演歌舞的胡姬,还是这个更吸引人些。 林一诺微微蹙眉,忽然觉得自己买胡姬买错了。 就在这个时候,被看出现在了厢房外,里面的两人好奇地抬头看着她。 被看走到木碳炉边,说道:“小郎君,二房的二郎君今日到府里哩。” 二房的二郎君即林一诺的堂哥,林元吉的二儿子,今年十八岁的林学书,娶江南朱氏女为妻,有一幼女才一岁。 今年林一诺上京了,二房也紧接着派人来了,名义上也是为了给李二陛下送生日贺礼,倒是热闹。前两天府里就已经快马加鞭先到了一拨人,来给他开路。算算日子,差不多就是这两日该到了。 林一诺将杯中酒饮尽,笑道:“来的好呀,正觉得长安城无聊呢。” 第八十二章 参加宴席 回到国公府的时候,正堂内人来人往,十分热闹,正是一群京中纨绔来给林学书接风洗尘。还请动了平康坊南曲陆六家的陆都知来宴席陪酒。妓子一旦有了“都知”的名头,那可就不是轻易能请动的了。 大唐士人最爱追捧的名妓绝非是空有其貌的花瓶,而是腹中有墨,能作诗、能品评、能妙语生花的才女。倘若有妓既有貌又有才,那当然就算得上是绝世名妓了。陆六家的陆都知便是这么个才貌双全的名妓。 谁家的酒席上能请动她出台,在当今的长安城里,可算得上非常有面子了。 林学书刚来长安的接风宴上就请动了陆都知,可知他是早有准备。他跟林一诺不一样,后者是今年第一次踏足长安,而林学书每隔两年就会来一趟。且去年为他一母同胞的妹妹送嫁,他也来过长安,因此认识了不少长安城里的纨绔。 此时林一诺和苏木刚跨府门,便被早就等候着的二房下人拦住,请他们一起入席。 虽然林一诺这边的大房跟二房是水火不容之势,但明面上,他们可是一家亲呢。这点面子,林一诺还是要给的。他转头问苏木:“可有兴趣一起参加?” 林学书的仆人忙着插话道:“要的要的,三郎君,我们主子也邀请苏家小郎一起入席。” 林一诺身后跟着的青衣上去就甩了那仆人一嘴巴,冷哼道:“郎君说话岂有你插嘴的份?不懂规矩,讨打。” 那仆从捂着通红的脸退后一步,眼里射出恨恨的光,但却讷讷不敢言。 林一诺不理他,只笑看苏木,等着他回答。 苏木瞧了这情景一眼,心里很明白这是宴无好宴了,不过,他又有什么怕的呢,他可正是嚣张跋扈的年纪呢,没事都想惹点事,别说有这送上门的热闹可以看了。 “去,怎么不去。”苏木笑道,“长这么大,还没正经玩过这种宴会呢,是不是会有行酒令什么的?就去见识见识。” 唐人士族聚餐喜爱行酒令,但林一诺常年居住浮云山庄,很少有与贵族子弟一起参加的宴席,也就每年回祖宅祭祖的时候会和族兄弟们玩上几回罢了。至于苏木长于乡间,唯一认识的同龄贵族就是林一诺,更加没有机会。 因此两人对于这方面都是不太擅长的,只是两人都是随性的性子,根本无惧,当下便并肩走入了热闹的正堂。 坐在上位旁边的林学书抬眼就看到了他们,笑呵呵道:“三弟,你回来了?来来来,快入席,给你们留着位置呢,正好赶上主菜!” 几张长食案拼接起来的席面上已摆好酒菜,席间十八人,加上林一诺和苏木,一共二十人,正好是适合行酒令的人数。 靠近堂口的主位上坐着一位身穿绯红色半袖锦袍的青年男子,约摸二十出头的年纪,头戴玉冠,一张脸狭长而刻薄,一看就不好惹。 此人正是长孙无忌的六子长孙澹,他同时也是三娘林如瑾的夫婿,林学书的妹夫。官拜太子洗马,为太子的侍从官,从五品,主要是辅佐太子的处理政事文理。 他是受父亲的恩荫而得到的官位,虽然品级不高,但因是李承乾的表弟,在东宫颇为受宠,在京中亦是鲜衣怒马的俏郎君。 林一诺和苏木简单与席间众人见了礼,便大大方方地入座。苏木一向受不了跪坐,因此他此时是一只脚盘在坐塌上,一只脚垂着,十分写意。 两人刚落座不久,一名厨师牵着一头羊走到了堂前阶下,就在众宾客的目光下熟练地宰羊放血剥皮。 “来来来,我们一起去挑一块好肉。”林学书带着众人围上前,从旁边站着的仆人手里接过刀子,双手递给长孙澹:“妹夫,你先来。” “好,我来。”长孙澹毫不客气,瞅中了一块羊肉便亲自动手割了下来,从一旁候着的仆人手里取过一条紫色彩锦包扎好,递到仆人托着的盘子里。 接着林学书也上前依样割了一块羊肉,取了绯红色彩锦包好。待众人都选好、割好、包好自己选的羊肉后,仆人便退了下去,将这些被挑选出来的羊肉送去厨房蒸熟。 这道主菜便是长安城里上层社会宴请之时的名菜“过厅羊”,配上胡椒就是大唐贵族也认可的大菜了。 大唐士族看不起猪肉,猪肉只有底层小民会吃(其实也吃不起,所以市面上很少猪肉);可他们又吃不着牛肉马肉,因为牛是农耕的重要生产力,而马又是重要的运力和武力,不允许私自宰杀,《唐律》规定:主自杀牛马者,徙一年;至于鸡鸭鹅又被皇帝点评为不算肉,因此他们的桌上最主要的肉食便是羊肉。 羊肉的膻味很重,所以能去膻味的胡椒就显得特别受欢迎了。大唐本土是不产胡椒的,都从西域南亚进口。这中间路途遥远,经过一层层的商人加价后,到达京城贵族手里时,自然已是天价。 胡椒在当朝价值稳中有涨,甚至比黄金还受贵族欢迎。当朝贵族最爱收集的东西里除了古董,必然有胡椒一席之地。贪污犯家里搜出来一堆胡椒也不算什么稀奇事。 在大唐,用胡椒招待客人既是财富的体现,又代表了看重,一般的客人是享受不了主人这般招待的。可见这一桌的人,起码主位上的妹婿长孙澹是很受林学书重视的。 苏木还是第一次见到“过厅羊”这种场面,一时十分新鲜,对着林一诺小声道:“你二堂哥花头还真多啊。吃个宴不仅请名妓还要现杀羊,跟他比起来,你也不算是特别奢靡嘛!” 林一诺好笑地瞥他一眼,没有反驳。他侍弄美食主要是为了喜欢,对于胡椒等调味品亦是毫不吝惜,但他从来不搞这些花里胡哨的事儿,因为没必要。他做的都是为了吃,不是为了显摆的。 不了解市场行情,也不太明白林一诺平时那些吃食珍贵之处的苏木,自然对此一无所知。 他就是觉得牵个活羊过来现场宰杀,这么郑重其事的,搞得好像很了不得一样。 第八十三章 玩行酒令 此刻主菜已经去蒸了,席间也不能冷场啊。 陆都知在众侍女拥簇下袅袅出场,先是在边上弹奏了一曲琵琶,转轴拨弦三两声,未成曲调先有情。大弦嘈嘈如急雨,小弦切切如私语。嘈嘈切切错杂弹,大珠小珠落玉盘。一曲终了,席上众人轰然叫好。 这一手琵琶功夫对于陆娘子来说不过是锦上添花,真正让她坐上“都知”称号的技艺还数作诗。 林学书长袖善舞地说了一番话,然后又推举了长孙澹当整个酒令活动的明府。长孙澹自然当仁不让,陆娘子理所当然地是律录事“席纠”,另一位觥录事的人选嘛林学书一点苏木,笑道:“这位郎君,这席间就数你最人高马大,我看觥录事的活就由你来?” 苏木根本就搞不懂行酒令的规矩,更不知道觥录事是干嘛的,满脑子的浆糊。正要出言,林一诺已似笑非笑开口:“这种事儿当然是二堂兄你这个做东的更合适。” 觥录事主要负责跑腿,是个罚酒灌酒的活,同时还要替席纠拿小棋、筹子等物。林学书欺苏木身份卑微,自然点他。林一诺可不忍他,叫他的苏木倒酒,好大的脸啊。 林学书被堵了一句,脸色立刻变了,这时末席一位郎君见了忙打圆场,笑道:“哎呀,这个觥录事还是由我来做最好,吃多了正要动一动消食咧,学书刚到京城,只管歇着。”说着便搬着坐塌挪到陆娘子的身边。 林学书见此也就不再说什么,只是心里是不痛快了。 陆娘子坐在边上,笑嘻嘻地岔开话题道:“既然是行酒令,那酒令就大如军令,不论尊卑,一切可由我说了算啦!” 长孙澹:“那是自然,陆六娘子只管说来便是。” 陆娘子便先吃了一杯酒,开始发号施令确定规则,席上众人按要求轮流对诗词、联语。 众人自诩风流才子,行酒令和这两样是万万不能输的,但既然是酒令比赛总是有人会犯规出错,挨筹挨罚。 苏木这个背过唐诗三百首,又还了二百首给飞碟精灵的人,在这种场合自然有点手忙脚乱。不过因为他听不懂官话,因此林一诺在给他翻译的时候就顺便提点一两下,有了他的一唱一和,苏木竟然一点都不拉跨。 苏木虽然自己作诗的本事没有,但他能背出来的诗都很厉害啊!但凡出口的均是千古名句,这谁挡得住?一时之间把众人唬得一愣一愣,对得晕头转向、甘拜下风。 便是见多识广、机敏聪慧的陆娘子瞧着两人的眼里都异彩涟涟。 这一场行酒令的主角一时倒从林学书和长孙澹变成了林一诺和苏木了。只听他们你一句我一句联诗行令,便有一首十分应景的席上之物诞生: 一轮圆月照金樽, 金樽斟满月满轮, 圆月跌落金樽内, 手举金樽带月吞。 这本是另一个时空里李白和贺知章、王之涣、杜甫四位大神行酒令时联手的作品,如今被林一诺和苏木借来一用,当下就镇住了众人。 林学书对于林一诺的表现有心里准备,他又不是第一天认识堂弟,倒是对苏木有些刮目相看。他之前早已打听到苏木的身份了,不过是个跟着林一诺学过两日书的乡间田舍郎罢了,会几手外家硬功夫。 但万万没料到,对方居然还有此等才情,看来也是个有奇遇的农家子,倒也不能小觑呢。 宴至巳时才散,林一诺因为实力太强,基本没喝多少酒,回自己住的院子时还十分清明,酒量比他好的苏木自然更没有问题。 苏木边走边吐槽道:“喝酒本来是件很快乐的事,但如果跟不对味的人一块儿喝那就不快乐啦!嗨,我还以为宴会上会有什么唇枪舌剑甚至大打出手的场面,搞了半天一直就是行酒令吟诗作赋,哎,无聊,无趣。便是那陆都知也是满嘴的诗词歌赋,比我们店里的胡姬差远啦。” “上半场更热闹些,有歌舞,今日我们来时已酒过三巡,主菜都上了。”林一诺道,“不过,与不喜欢的人唱歌跳舞似乎更难受。” 苏木惊讶道:“还要唱歌跳舞?” 林一诺笑道:“自然,没有鼓乐歌舞怎么能算完整的宴席?” “可怕可怕,这个还是算了。”歌舞双废的苏木,想象了一下自己跟今日宴席里的人一起歌舞的场景,不由瑟缩了一下,太可怕了,还好没赶上,士族果然会玩会享受。 苏木接着又道:“今日还有那什么过厅羊,花头十足,味道太差,不就是清水蒸羊肉嘛!放了胡椒味道也不行,一点不入味。我看啊,他们吃的不是羊肉,就是吃一个花样,人傻钱多。” 林一诺笑道:“这你可冤枉他们了,这道菜确实是大菜,做法也是没有错的。” 苏木不以为然道:“再是大菜也遮掩不了它不好吃的事实,还不如炙羊肉呢。” 被林一诺的各种美食养刁了嘴的苏木还毫无所觉,对于长安普通百姓想都不敢想的名菜,他都已经开始嫌弃上了。 林一诺转了话题道:“在正堂薰了半天,浑身的臭味,我要去泡个澡,你先回房。” 苏木大感兴趣道:“我也要一起,好几天没泡了,走。”说完便随手搭上他的肩膀往园子里走。 林一诺表情微微一凝,道:“那就走。” 长安城里寺庙道观最多的便是公共澡堂了,在澡堂子里谈工作、谈人生、谈理想是男人们的最爱。不过似林一诺这样有洁癖的人自然不会喜欢与人共浴,哪怕他们贵族的池子是单独修建的,他也不感兴趣。 因此在国公府住了没两天,他就自己花钱修了个室内池子出来,对于享乐方面,他一向是不吝啬的。大把的金钱洒下去,池子两天就修好了,大部分时候都是他自己单独泡澡,偶尔苏木才会过来共浴一两次。 两人并肩进到池子边,苏木三两下脱了衣服,只剩一条裤衩“扑通”一下栽进水池里,溅起水花无数。 林一诺摇头失笑,接着也脱了外衣跳入水池。 第八十四章 邪祟入侵? 这个池子做得极为精巧,边上还有一座小小的怪石堆砌的喷泉,两人仍像幼年之时般挤来挤去地在汤池里打闹,最终一起挤到喷泉下面,任由温水照头冲下来。 浴池顶上的屋檐镶嵌着一块西域来的玻璃,明月斜斜照射入室内,比烛火更明亮三分,照得他们身上溅开的水花晶莹剔透、金光闪闪,犹如珠宝,甚是美丽。 两人泡在池子中被氤氲的水汽薰得浑身放松,又见到这般美妙的画面,心情愉悦。不知不觉间,两人灵台排除一切杂念,徒留澄明。 这是种很奇妙的感觉,他们俩之间忽然好似建立起了一座看不见的桥梁,使他们能感受到彼此,甚至是这天地间的玄不可测的奥秘。 最明显的当属林一诺,他丹田内的星云状真气在缓缓游转。天地间的精气透过玻璃由天灵穴进入他的经脉内。苏木虽感受不到自己的穴位,但他却仿佛附身在林一诺身上般,对他身体内的变化一清二楚。 两人均不敢说话,全神贯注地保持在这妙不可言的状态里。 时不时有光华在林一诺胸口挂着的玉佩上一闪而过。 也不知过了多久,月儿正挂中天,又缓缓落在西方。 园子里不时有小仆的足音、猫狗的叫声、甚至是花园里虫钻泥土的声音隐隐传来,林一诺第一次共情到苏木的超强听力,但心间却是一片宁静,全无激动之情。 苏木再次睁开眼的时候,竟然直接看穿了墙壁,看到了园子里的场景。林一诺与他连为一体,也看到了这神奇的一幕。由于太过惊讶,两人心绪出现波动,刹那间,一切神奇消失,两人间的联系斩断了。 林一诺转头问道:“你现在能透视了?” 苏木喃喃道:“就一瞬,你应该也看到了,跟你断开奇妙的联系后,就恢复正常了。” 林一诺若有所思了一会,接着长舒一口气,笑道:“今天的感觉太神奇了,以后我们可以多试试。我现在浑身充满了力量,内力似乎更上一层楼哩,你呢,有何变化?” 苏木闭眼,下一瞬人便凭空出现在林一诺的另一边。 林一诺微张了嘴,半晌说不出话来。 苏木嘴角一扬,露出两个小酒窝,喜滋滋道:“怎么样,本少这新增的本领厉害吗?” 林一诺感叹道:“厉害厉害!这是瞬移吗?最远多少距离?” 苏木耸肩道:“估计就是个五六米,很费精力,刚刚瞬移了一次,我的心跳就变得有些快。” 林一诺替他高兴道:“也很了不得了,对战之时这可是一击毙命的绝招。” 苏木赞同道:“可不是嘛!我也总算是有个绝招了,哈!啊,你的玉佩颜色变浅了。” 林一诺低头查看,果然比之前的颜色要浅了三分。 苏木紧张道:“这变化应该没什么问题?上次我们两个能量连在一起可是废了好几块陨石。” 林一诺蹙了蹙眉,叹一口气道:“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顺其自然。” 苏木正容道:“上次那些陨石便是先变为透明然后化为齑粉的,所以下次我们轻易不要再像今天这般了。万一你这块玉佩化为齑粉了怎么办,目前你可还离不开它,除非我们能在仙人山找到新的陨石。” 林一诺笑道:“好,听你的。走,回去睡觉去。” 两人心情很好地爬上来擦干身体换上新衣,林一诺以真气替苏木将头发催得半干,然后各自回房,苏木倒头便睡。 林一诺则取了玉箫开始吹奏,他有一种感觉,内力更上一层楼后,他的真气外化更容易了。果然,吹了片刻后,他刻意将真气随着萧声发散,竟将屋内的摆设都吹得晃动不止。 片刻后,隔壁值夜的被看闷哼声传来:“小郎君,你今日的萧声好奇怪,我听得快喘不上气了。” 林一诺闻言曲调一转,被看顿感胸口沉甸甸的感觉消失,变得十分轻松写意,不知不觉间竟沉睡了过去。 要知道被看一向是要熬到林一诺的房间毫无动静她才会入睡的,为的就是怕林一诺有事找她,但今晚她却听着萧音眼皮打架,分秒入睡。 翌日苏木醒来,随意披了外衣,还没穿好呢就兴奋地冲进林一诺的房间道:“你的萧声是不是现在有了实质性的变化?昨天听着你的萧声我先是感觉心跳加快,后又睡得特别香甜,太神奇了。哈,这就是武侠话本里的功夫呀!” 林一诺昨夜入睡太晚,今早还起不来,闻言拉了被子遮住头脸,懒懒道:“乖,让我再多睡会儿~” 苏木扑到他的床上,笑嘻嘻地去扯他被子:“睡什么睡,太阳都升起老高哩!别忘了今天答应我要做手抓饼的,本少饿了。” 林一诺长手一捞,将苏木直接拽倒在里床,慵懒的声音透过被子传出来:“你也再睡会儿。” 苏木一把推开他的手,便去呵他痒痒肉。 最终林一诺还是被苏木闹起来了,他打着哈欠闭着眼睛任由被看替他穿衣梳头,苏木在一旁看得啧啧感叹。这腐朽的贵族生活,连衣服都不自己穿了。 待两人走出房门后不久,苏木便耳尖地听到许多仆人的窃窃私语。 “哎,这是怎么回事,昨晚死了好多牲畜,园子里也冒出了好几只死老鼠。” “是不是有什么邪祟啊?” “后厨养着的鸡鸭鹅全死了,听说二房的二郎君养的猎犬和雏鹰也死了,正伤心呢。” “莫不是招邪了?” “嘘,别瞎说,不要命了?” “……” 苏木顿了顿,忽然轻轻一肘子推向林一诺腰间,说道:“你昨晚造了不少杀孽啊。” 林一诺还没完全清醒,根本没留神听远处仆人的窃窃私语,因此一头雾水地看着苏木:“???” 苏木说道:“你凝神听一听。” 林一诺站定在他的身旁,运功凝神一听,很快便弄清楚了,他微张了嘴,眨巴了两下眼睛才一脸无辜道:“我不过就吹了一小会《刀剑笑》,被看出声后便换了舒缓的曲调了。” 苏木摇头嗟叹道:“难怪所有动物都怕你,你无意识中都能造出这等杀孽,若有意为之的话岂不把它们全灭了。” 林一诺若有所思。 当天因为卫国公府死了太多的动物,林学书更是死了两只爱宠,查遍原因而不得之后,他下意识地就往玄学上靠拢了。因此府里他住的那个院子最近又住进来几个道士,已经在正堂做法过几次。 林一诺得知此事倍觉好笑。 第八十五章 生意火爆 接下来的几天,玲珑阁的生意越来越火爆了,这新奇的炒菜方式、口感松软独特的包子,无不令人流连忘返,回头客十分之多。玲珑阁从大堂到二楼包厢日日爆满,只半个月的时间,就成为了东市最受欢迎的酒楼。 到了后面,已经需要预订才能来用餐了,而且用餐的时间也有限定,这在长安城可是独一份了。要知道长安城的人生活节奏缓慢,娱乐项目又少,在酒楼饮宴,经常是呼朋唤友,行酒令、唱歌跳舞,消磨一个下午不在话下的。 这忽然有一家规定了一桌最长用餐时间为一个时辰,真叫人不习惯。但是这非但不能阻止大家的热情,反而令众人更趋之若鹜了,玲珑阁的名声一时连城西都传了过去。 便是连那鸡精也在李承乾送了李二和几位兄弟姐妹后在长安上层风靡起来了。 还好鸡精当初在岭南的时候苏木制作了超级多,都装坛堆在他的掌心空间里,此时正好拿来卖钱。要不然这长安天寒地冻的,天天泡在厨房做鸡精可就太没趣了。而且即便他愿意,这一时之间也不好收集蘑菇,天寒地冻的,市面上蘑菇很少。 “为何那么短短时间内,这家玲珑阁生意就好成这样?小王,你去对面打点一下,我倒要去看看,到底是怎么样美味的饭菜。”此刻在玲珑阁对面的飘香楼里,一个中年男人正皱眉对着飘香楼的掌柜王聪吩咐。 他正是这飘香楼的东家,崔永霖。 王聪马上点头作揖道:“好咧,郎君,我这就去预订位置。” “预订?” 王聪解释道:“是的,郎君,你有所不知,这家店生意火爆得超乎常理,直接去吃是没有位置的,都需要预订。” 崔永霖沉默了一会,才道:“好,那就去预订一个包厢。” “是。” 第二天中午,玲珑阁刚开门营业,崔永霖就带着几个下属迈进了大门。坐在柜台的侍女忙迎了上去,俏声问道:“客官,里面请,请问有预订吗?订的是包厢还是大堂?” 崔永霖后面跟着的随从掏出一块木牌递了过去,回道:“包厢,二楼悦宾来包厢。” 侍女接过木牌核对了一下,便招呼店里跑堂的伙计道:“二楼悦宾来包厢的客官来了。” “好咧。”当即有个身着深蓝色麻布劲装的店伙计走了过来,给他们带路。 崔永霖打量了一下这边的环境,发现其设计十分地新颖,进门就是屏风,挡住了外面人的视线,要么直接上二楼,要么就绕过柜台进入大堂,并不是寻常酒店一览无余的格局。 而且这里的人打扮得也颇为与众不同,店伙计模样的人都穿着清一色的蓝布麻衣劲装,旁边柜台坐着的那个侍女则着粉色锦袍。用侍女坐在柜台迎客,倒是稀奇,这是想比肩平康坊里面的妓馆? 上了二楼,进了包厢,听店里伙计报了菜名,果然新奇,当下崔永霖只说道:“把你们的招牌菜都做一份端上来,哦,还要那个狗不理肉包子。” “好咧,客官你稍等。”店伙计听了要求便转头下去了。 片刻后,店里便开始人声鼎沸,显然是预订了桌席的客官都过来用餐了。坐在二楼的包厢是可以直接看到一楼大堂的场景的,在第一道上来之前,他眼见着大堂很快坐满了人。 崔永霖有点不敢置信:“真的就这么好的生意?” 最先上来的是肉包子和凉菜,因为肉包子和凉菜都是早就准备好的。他先夹了一口凉菜,味道确实可以,但也跟他们店里相差无几。接着他又拿起白面包子捏了捏,顿时感觉特别柔软,神色微微变了变。 当下大唐的市面上的饼都是很硬的,绝对没有这一种,是个新奇的吃食。 “让我来试试味道怎么样,是不是哗众取宠。”他呼了两下手,顾不得烫,就塞入嘴里了,一入口,他的眼睛就眯了起来。 好吃、松软,而且一点都不酸,里面还夹了羊肉,这味道,就绝了。他吃了一辈子的蒸饼,都是又硬又酸的,跟手里这个狗不理包子一比,那些蒸饼都要丢,根本就是两个等级的食物。 单单有这样美食,这家店都能开起来了,这可是独一无二的,至少他活了近四十年,才是第一次吃到。 包子吃了一半,一份红烧莲藕上来了,紧接着又上了炒鸡蛋、鱼头豆腐汤、红烧鱼…… 等崔永霖大快朵颐地吃完,心里已经只剩下一个想法了:把玲珑阁买下来! 这里太多新奇的菜肴了,公平竞争是很难取胜的,那么,只有拼背后的实力了。 于是他也不多待,吃完就走了,他要回去安排人手对这家玲珑阁进行详细的背景调查,看看他们惹不惹得起。 惹得起就很简单了,惹不起也有另外的应对办法。 飘香楼的背后是崔永霖,而崔永霖的背后则是清河崔氏。 清河崔氏是五姓七望之一,显赫已久的大门阀,在社会上拥有极高的声望。同时崔氏也是大唐贵族阶层都希望能联姻的对象,娶妻能娶崔氏女,可是特别有面子的事情。 几大门阀其实深知自己被皇家所忌惮,便通过世家交往、政治联姻等方式扩大维护影响力,形成无可撼动的政治地位。为了确保血脉高贵,这些大门阀很少与外界联姻,尤其嫡系,都是门阀之间相互联姻,甚至连皇室都看不上,更别提寒门。 …… …… 除了生意上顺风顺水,在名声上,林一诺和苏木两人也是收获匪浅。 当日在宴席上林一诺和苏木做的那几句诗词已流传开来,因为有好几句诗只有单句,这几天甚至有士子专门等在卫国公府门口想求篇全诗的。 但两人既没有想靠抄诗扬名的想法,又懒得应酬那些士子,因此一并都给推脱了,每日里都只是在长安城瞎逛。 当然,其实也不全是无目的的瞎逛,苏木也是为了市调。他从家乡出来的原因本就是为长见识,而这天下还能有比长安城东西两市更能长见识的地方吗? 东市里面他能见到很多贵族——当然是没有官职的,因为唐律规定官不得随便进入市场。而那些达官贵人,对市场也是“鄙而远之”。 其实这种事情端看较不较真,比如李承乾,他已经来过东市玲珑阁两次了,还叫了一次外卖——当然,并不是送到东宫,而是送到亲仁坊称心家。至于之后那些美食有没有辗转进入东宫,那就不得而知了。 虽然他是微服私访,但如果被御史撞见的话,一顿弹劾是免不了的了。 在另一个位面的大唐历史上,曾经有一位四品官在即将升三品的关键时候,就因为参加朝会回来的路上,看到新出的蒸饼买了一个,不巧被御史撞见,打了报告,他就丢掉了升官的机会。 因为皇帝认为饿肚子事小,影响官员的形象事大。 这是东市绝少出现有官职的士族原因。 而西市的商业贸易西至罗马、东到高丽,是世界贸易、时尚娱乐和文化交流的中心。来自世界各地的商人、货物都云集在此,论繁华甚至还要超越东市。 西市以其庞大的市场体系、坚实的经济基础及和平的政治环境支撑着整个世界贸易的体系,是丝绸之路真正意义上的。 苏木每日里花费半天时间逛东西两市,每当他觉得自己已经把所有店铺都认熟的时候,就会发现里面又出现新面孔了。 第八十六章 脸厚心黑 这日在国公府林一诺住的院子里,林学书坐在正堂等了好一会,而苏木和林一诺还在长安城里瞎溜达呢。 林学书心里已经把两人编排了很久,这么冷的天,也不知道他们俩天天跑出门干嘛,呼朋唤友在房子里消磨时光不好吗? 他这次来找林一诺,目的很明确,就是想把他新开的那家玲珑阁并入他们林氏嫡系的产业。 林紫英当年生了两个嫡子一个嫡女,还有一个庶子一个庶女,在他去世的时候,两个女儿早已出嫁,三个儿子因为情况特殊没有分家。 如果林无缺当时活着,那林紫英及林阀嫡系的七成资产自然都会分给大房,但问题是林无缺死了。当时继承国公和林阀阀主之位的是二儿子林元吉,世子却又是长房嫡孙林一诺。这错综复杂的关系就导致当时并不好分家,因此便没分。 既然嫡系两个都没分,庶出那个本就是依附嫡系而活,分不分的,也没什么所谓了。因此这么些年,林家的资产都在林元吉的手里,只有谢玉致自己的嫁妆产业,才是他们大房自己管的。 林学书已经打探清楚了,开玲珑阁这家店,林一诺一共投入了近千贯钱,所以他的想法是公中出一千贯,买断这家店,此后,林一诺就坐等分红便是。 正等得心急间,林一诺和苏木终于进院了。 林学书忙走上前,说道:“三弟,你终于回来了,等你好久了。” 林一诺不急不缓道:“二堂兄,找我何事?” 林学书看了看跟在林一诺旁边的苏木,林一诺不待苏木开口,便先说道:“二堂兄有话不妨直说,阿木是我的知己,我的事,他没有什么不可言、不可听的。” 苏木做了个请随意的手势,然后便从一旁的水果盆里取了个香梨,人往坐塌上一歪,单手靠着凭几自顾自地吃上了。 林学书见他这幅坐没坐相的样子微微皱了皱眉,瞧他拿梨生啃更觉粗俗不堪,大唐贵族吃梨可都是煮熟了吃的。不过眼下正事要紧,他也懒得置喙这种小事,便开门见山道:“三弟,我听说你在东市开了一家酒楼叫玲珑阁?” 林一诺点头:“不错,不过不是我单独开的,是我和苏兄合伙的。” 林学书怀疑道:“这么个小酒楼,你还用得着跟人合伙?” 骗谁呢,一共才投了近千贯钱加一百匹蜀锦,这还是因为他买的那胡姬因貌美而身价较高的缘故。这么点钱,恐怕也就是他几顿餐的花费,还用得着与人合伙? 林一诺淡淡道:“这就跟二堂兄无关了。” 林学书轻咳了一声,道:“是这样的,你看我们三房目前还没有分家,而且你也不会常住长安,所以这玲珑阁最好是交给家里。当然也不会让你白白损失,我听说你为了开店花了近千贯钱,这笔钱就由公中出了。至于苏郎的份额也好办,他出了多少贯?家里给他便是。三弟你意下如何?” 林一诺微挑嘴角,笑道:“二堂兄,你今日吃酒了?” 林学书莫名其妙:“中午是吃了一壶。” 林一诺漫不经意道:“二堂兄酒量怎地这般浅,不过午时吃了一壶酒竟然醉到现在。” 林学书差点气炸了肺,但又拿他没办法,只好沉下脸道:“三弟,你说什么胡话。” 林一诺冷冷道:“是我在说胡话吗?分明是二堂兄你呀,否则你怎说得出让我私产充公的话来呢?” 林学书没好气道:“三弟,还未分家就置私产,这恐怕不行?何况,又不要你吃亏,你出的钱公中自然会补你,至于那胡姬你尽管带回房自己享受便是。又不是胡人的酒楼,不需要胡姬,请两个说书人便是。” 林一诺淡淡道:“我竟不知道国公府现已是二堂兄当家,想从公中掏钱便可以掏钱?” 林学书傲然道:“来长安之前,阿爹已授权我可以便宜行事,在京里的事宜当然由我做主,何况只是一个小小酒楼罢了。” 林一诺毫不客气道:“哦,我这世子也在长安,却倒要听二堂兄你的?这尊卑是否乱了?” 林学书一滞,差点忘了卫国公世子可是眼前这位堂弟,并不是他的亲哥。但他们一房一向将卫国公之位视为囊中之物,此时被林一诺直接说出来,心里顿时不喜,带着嘲讽的语气道:“你虽是小公爷,但年纪尚幼,家族里自然以长幼分尊卑。” 林一诺懒得再与他虚与委蛇,直接道:“如何分尊卑待明年清明祭祖之时再来辩论。好叫二堂兄知道,小弟明年清明满十六岁,成人了,也该是为族里出力的时候了。” 林学书闻言心里一紧,这是什么意思,正式打算夺权了? 当下叹了一口气,苦笑道:“三弟,你都还未成婚,算什么成人啊,先办你的终身大事。你的性子为兄我还不知道嘛,最是怕麻烦不过的了。族里的事又多又琐碎,你又何必操心,只管拿了份例逍遥快活便是。” 林一诺忽然放声笑了起来,这世上的事何其荒唐,真真令人发笑。 林学书发怔道:“你笑什么?” 林一诺做出了一个送客的手势,不想再多费口舌了,一旁的苏木亦是直接笑出声来。 林学书转头恨恨地看他一眼:“你又笑什么?” 苏木一边捂着肚子一边笑道:“哈哈哈……对不住,但这实在是太好笑了……我也不想打扰你们的……哈哈哈哈……” 林学书看了看苏木,又看了看林一诺,然后才怅然道:“三弟,我说的你再好好考虑考虑。”说完便离开了。 苏木止了笑,从水果盘里又取了个香梨扔给林一诺,叹道:“这假仁假义的模样真叫人好笑,哎,你二叔一家难道爱好是唱戏吗?” 林一诺啃了一口香梨,耸肩道:“谁知道呢,我也就一年两次祭祖之时见他们一见罢了。走,今日说好了我要亲自下厨的,今天我们就吃红烧牛肉。对了,你掌心空间里的山药可以采了吗?我看地上的叶子都黄了。” 对于平民百姓,牛当然不可宰杀,但对于贵族来说,一年总有那么几次会有病死、累死、跌死的牛的。 苏木哂道:“大吃货,虽然空间有催化生长的作用,也没你以为的那么快。地上部分才刚刚开始发黄而已,要等全部枯死才算长好呢。那时的块茎产量最高,营养最丰富,味道最好,到时候一定先让你吃个够,可好?” 林一诺笑道:“好的很,多谢苏少。” 第八十七章 路见不平 苏木两个月前种进掌心空间的山药,生长速度喜人,远远超过了苏木当年在农学书里学到的时间。正常外界的山药从春季开始种植,起码要到秋季才能收获,但掌心空间里的田地和光线似乎对农作物有额外的催化作用,大大地缩短了农作物的生长时间。 若这件奇妙的事情只发生在山药上,苏木倒还不敢确定这是因为空间的神奇。因他之前对于山药的了解都是来源于飞碟精灵里面的农学,全是纸上谈兵,并没有实际种过,这还是第一次种植。 但是他之前在岭南时一并种下的常山、草蒿以及白菜、黄瓜也一样生长速度惊人,比正常快了有三倍,这才证明了空间确实有这个奇妙之处了。 在长安城的冬日想吃口新鲜的蔬菜可不容易,天寒地冻的,蔬菜基本没有。富贵之家藏在地窖里或许有几样,但论新鲜肯定是算不上的。而如今苏木有了掌心空间,他跟林一诺两人倒是可以不缺新鲜蔬菜。 而且空间里种植出来的蔬菜可比外界的美味多了,譬如黄瓜,洗干净了连皮都不用削,就已经顶好吃了。苏木都后悔当初在岭南的时候没有多种一些蔬菜,黄瓜他只种了一排罢了,也就十余米长。 其实岭南气候炎热,实在可算是个好地方,物种丰富,野生野长的东西也多,许多食物都可以一年三熟,唯一的缺憾大约就是疫病太多。所以那里的人从来没有饿死的,只有被疫瘴害死的。只要医疗够发达,那里绝对比天寒地冻的北地适宜生存。 当然,苏木始终觉得不南不北的他们的家乡江南道才是最最好的。 …… …… 晚餐两人果然吃上了红烧牛肉,配上林一诺特制的味精和酱油,简直无敌美味,那香气直接勾来了一只贪吃鸟——白鹘“将军”。 “嘿,你怕不是白鹘,而是一条狗,鼻子够灵的呀!”望着窗外的白鹘苏木笑了。 因为林一诺的没底线,他们现在已经知道了那只充当信鸽的白鹘是李二陛下的爱宠。白鹘自从在苏木这里来过一回后,就经常在送信的途中到这里遛个弯。 李二陛下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想到他精心养育的白鹘居然会亲近别的人类。要知道鹰类最是认主,一鹰也不会二主。但谁让苏木是个自带外挂的人呢,他用不着什么熬鹰的手段就能轻轻松松获得所有动物的青睐。 这是血脉天赋,别人想不透也不会懂。 将军抖了抖羽翼站了起来,它喜欢苏木,但是对林一诺又很忌惮,因此现在是想靠近又不敢靠近的状态。 苏木夹了一大块红烧牛肉打开窗户扔了出去,将军展翅飞起,嘴巴极精准地叼到了嘴里。这么一点肉根本不够它吃的,它又催促般地拍拍翅膀。 苏木于是从掌心空间里取出一条鲫鱼扔了过去,将军一样很精准地一下子就将鱼叼到了嘴里。这些鱼是在长安城里买了后扔进空间水潭养着的,经过空间水潭的喂养,鱼肉比寻常时候要美味得多。 不过林一诺依然嫌弃河鱼寄生虫太多,哪怕是空间货,他也不爱做鱼脍,偶尔做个红烧鱼吃倒也很美味。 感受到将军更爱吃空间鱼后,苏木又给它扔了一条,然后才朝它摆摆手:“快走,你别老飞过来,万一引起你主子的注意,本少就吃不了兜着走了。” 白鹘显然还舍不得走,苏木还没出来跟它玩呢。但苏木现在自己也要吃晚餐了,美味当前,可不愿陪一只鸟玩。 那白鹘试探般地想靠近,林一诺转头看了它一眼,当即就把它吓腾空了。在屋顶盘旋了两圈后,到底是飞走了。 苏木失笑道:“动物总是比人类更敏感,所有的动物都怕你,你说说你,该是个多么危险的家伙。” “过奖。”林一诺闻言淡淡回了一句,继续清风无愁般地下筷吃美食。今天为了这盆牛肉,他可足足炖了一个时辰哩! …… …… 到长安城那么多天,除了跟林一诺合伙开了一个酒楼,然后就再也没有做过一件正事了,连架都没有打过一场。来长安的途中他们随时都要真刀真剑地跟人来一场,现如今在长安城里,倒真的像是活在太平盛世了。 但少年人的日子总不会一直这么无趣,这不,今天就来路见不平了。 昨夜刚下了一场大雪,苏木突发奇想要去城外看雪,左右无事的林三欣然同意。两人慢悠悠骑马出城门的时候,恰好撞见了一幕巧取豪夺的把戏。几个人模狗样的豪奴,竟然欺负一个瘸腿的农汉,想用一匹红绡就换取一车碳,简直岂有此理。 那农汉倒也不是泥捏的性子,正跟他们理论,但豪奴更是豪横,抽鞭就要挥。 活生生的一幕《卖炭翁》在自己眼前上演,这怎么忍? 苏木当下就出手了,把那些欺软怕硬的豪奴打跑后,望着眼前这个满面烟尘、手指漆黑的农汉,他却暗暗吃了一惊。 这人,为何这么像阿爹呢? 他不由脱口而出一句地道的鄮县仙人山土话:“侬是阿里宁啦?” 农汉乍闻此言,浑身一震,抬眼像苏木看去,却怎么都无法从他的脸上看出什么来,但他仍然激动地用方言回道:“我祖籍鄮县。” 苏木亦有些激动了,忙不迭地问:“你叫什么名字?” 农汉回:“某姓苏,苏二郎便是。” 苏木跳下马快速向他走过去,说道:“你是仙人山脚下苏家村的人?可认得苏瑞安?” 农汉颤抖着嘴唇说不出话来,苏木紧紧抓着他的胳膊恨不得替他说:“你快说啊,你认识他吗?” “认……认识,正是家兄。” “啊!”苏木不可置信地叫了一声,然后回头去看坐在马上看着他们的林一诺,似乎想从他那里得到一些确切的支持。 林一诺淡淡道:“我瞧他身上衣正单,你确定要在这里跟他继续聊吗?恐怕一句两句说不清罢。” “走,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跟我回去,我们聊聊。”苏木也不想在城门口继续待着了,他迫切想要找个地方好好地跟眼前这位疑似二兄聊一聊。 “去……去哪?”见苏木拉着他要走,苏二郎一时倒有些犹豫。 “去我住的地方,这车碳我买了,走。”苏木脱下自己身上的披袍披在农汉单薄的衣衫外,接着呼啸一声,拖着木炭的老牛便跟在他后头自己过来了。 “使不得,使不得,我太脏了。”苏二郎连忙退却,但他的力气哪里比得上苏木,自然反抗无效。 林一诺在边上暗暗地皱了皱眉,但没有说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