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燕的恸哭》 第一章 序幕 西元44年冬,图兰,卡娜山。 大雪封山。今年的冬天来得格外早,傍晚时分,太阳还未落山,裹挟着密密雪片的风就席卷了山巅。黑云从山口盘旋直上,瞬间吞没了万里晴空,犹如一只巨大的铁掌朝着山顶压来。狂风打着尖利的唿哨,把千万条白龙卷上天空,漫天都是雪尘,仿佛刮起了沙尘暴。放眼望去白茫茫一片,只有远方的雪峰傲然屹立,在漆黑的天幕中投下锥形的阴影。 卡娜山海拔两万三千英尺,是图兰境内第一高峰,连附近的因蒂人都不敢在冬季踏足这片生命禁区。然而通往山顶的小路上,却有几个身影顶着风雪艰难的前进。每个人都背着登山包,穿着笨重的防寒服,用帽子和护目镜遮住头脸,像麦粒一样在狂风暴雪里跋涉,衣服蒙上了厚厚的白霜。 “我实在走不动了。”队伍最末的女孩停下脚步,急喘道,“我们在附近扎营,休息一晚上。” “现在不行,风雪太大了,会把整个帐篷都埋起来。”领队的年轻人说。他竖起衣领遮挡寒风,风镜下露出紫色的眼睛。二十四岁的塞米尔·尤克利夫是这支考古队的队长,他们在严冬进山,是为了完成一个关于古代祭典的课题。按照原定计划,他们本该在傍晚到达海拔一万六千英尺的宿营点,休整一夜再前进,途中却突遇暴风雪。塞米尔有着丰富的野外考古经验,知道这时贸然停下来极有可能遭遇雪崩。卡娜山终年积雪,雪层不断融化和堆积结成了坚硬的冰壳,坍塌时会碎成块状,直接将人击毙或者掩埋窒息,但队友们的体力已濒临极限。风雪交加,寒气砭骨,雪粒子弹似的嗖嗖飞过,刮在脸上跟刀割一样。周围能见度极差,甚至迎面不见人。 塞米尔回头望向西方的天幕,最后一点夕晖给雪山镶上辉煌的金边,却转瞬即逝。风越来越大了,太阳落山后温度还会下降,必须在黑夜降临前安顿下来。塞米尔心中焦急,却不敢流露出来。就在这时,一个高个子队员突然停下来,轻轻咦了一声。“塞米尔,前面好像有个山洞。” 塞米尔精神一振,连忙擦了擦风镜。天已经黑了,他仔细辨别片刻,才发现是个藏在背风坡的山洞。山洞的位置非常隐蔽,洞口又被岩石堵住了,如果不是埃尔曼眼尖,在风雪中的确很难发现。三人搬走几块石头扩大了洞口,身材最娇小的芙蕾率先爬了进去,沿着绳索降入一条约十英尺高的洞道。洞里一片漆黑,塞米尔打开强光电筒,才发现脚下是一大堆枯黄的碎骨。 “穴熊,豹子,可能还有鹿。”埃尔曼蹲下来,拾起一块碎骨,“春天雪化了之后,一些山里的动物会来这里觅食。后来发生了岩崩,就没有动物进来过了。” “不,还有人类来过。”塞米尔举起电筒,照亮了前方的岩壁。岩壁上布满壁画,但年代太过久远,壁画已经剥落殆尽,只留下一些毁损严重的画面。有些壁画相互重叠,可能是在不同时间画上去的,岩壁上覆盖了一层天然的方解石,依稀可以辨认出是战争和献祭的场景。一群祭司围着火山口载歌载舞,祭坛上仰面躺着人祭。祭司扯住祭品四肢把身体拉直,方便从左肋下刀。数百年前岛上没有朱砂,古人从蚁穴中提取氧化铁,漫长的岁月斑驳了墙面,颜色却依然鲜艳,置身其间仿佛仍闻鼓乐喧天。 芙蕾带了个迷你相机,这种相机不能在低温下工作,她不得不一直把它揣在怀里暖着,这时总算派上了用场。三人小心翼翼的走着,尽量避免踩到火塘中已经晶化的灰烬。壁画之后是个宽广的洞室,一个头骨被摆在洞室正中的巨石上。山洞里十分幽暗,头骨睁着两只深陷的眼窝,呆滞的望着闯入者。 芙蕾毕竟是个女孩,乍一见骷髅有些害怕,连忙躲到埃尔曼身后。洞里还有大量骨骸和衣物碎片,珠宝金币散得到处都是,许多人死后紧紧抱着陶罐。塞米尔轻轻揭开盖子,一股霉味扑面而来,里面竟是许多羊皮卷,只是霉烂得厉害,书卷破损不堪。 “这是哪国文字?”埃尔曼凑上来,皱起眉头,“我怎么一个字都不认识?” 羊皮卷全部用象形文字书写,塞米尔是个古代语言专家,精通十几种语言,但他对着羊皮卷研究了半晌,沮丧的发现这是一种完全陌生的语言。三人彻查了整个洞窟,又发现了数十个同样的陶罐,里面全部装满古卷,但大都氧化脆碎,无法辨认里面的内容。 “骨骸都是完整的,这些人随身携带了大量财物,可能是逃难时躲进山洞,结果遭遇岩崩被困死在洞中。”塞米尔拾起一枚金币翻过来,背面刻着一个金冠少年的头像,“这是图兰末代国王阿鲁玛一世。每个国王即位时会重铸货币,他们生活的年代不会早于四百年前。” “这些书卷是什么?” “不知道,不过逃命都舍不得扔下,一定是相当重要的东西,先带回研究所再说。”塞米尔朝掌心呵着气,想驱散寒意。埃尔曼解开背包,将陶罐中的书卷小心的取出装好。芙蕾支起帐篷,生起一小团火。水壶已经全部冻结了,三人热了点雪水,就着烤过的压缩饼干解决了晚餐,匆匆躲进帐篷里。 然而当晚卡娜山突然喷发,红光映亮了半个夜空,塞米尔甚至能听到隆隆的咆哮声。他往嘴里塞了一团古柯叶咀嚼着,借着微弱的灯光研究着羊皮卷。山口不时吐出浓烟,即使此刻,塞米尔都能感到身下山峦的震颤。因为这巨大的响动和远方的红光,塞米尔一整晚都没睡好,断断续续做着奇怪的梦。等他醒来时,雪已经停了。旭日放射出钢针般的金芒,铺洒在巨大的冰穹上。天空辽阔高远,呈现出明艳的湛蓝色,耀眼的阳光勾勒出遮蔽整个山顶的漏斗形烟云。此时的卡娜山是宁静的,仿佛一位披着白纱的少女长身玉立,眺望着西面的故乡。 卡娜山是一座活火山,名字来自一名图兰少女。图兰人笃信太阳神,卡娜因貌美自幼被选作太阳贞女。当时的圣山还常常喷发,给人们带来了深重的灾难,相传卡娜从梦中得到神启,跳入了火山口,原本隆隆作响的山峰就安静了下来,飘起白色的细雪,之后几十年都未曾喷发过。 由于仍然存在雪崩的危险,三人等到十点以后才出发。艳阳高照,空气却寒冷稀薄,一个小时的路程后,塞米尔发现了一座被冰雪掩埋的祭坛。祭坛用黑色的砂岩建成,四道阶梯延伸至献祭的平台,正面是一道装饰着蛇柱的假门,楣梁上刻着带翼的日轮。 考古队都是无神论者,这时却停下来,恭敬的拜了拜。他们按照传统,把一种玉米酿造的啤酒淋在祭坛四角,水柱在阳光下折射出彩虹的光辉,瞬间凝成了冰柱。 “芙蕾,测量。”塞米尔低声说。 芙蕾从包里翻出皮尺,她仔细的拍摄了祭坛四周刻着的符号和图画,时不时停下来做记录,两个男人则挥舞着冰镐清理祭坛上的积雪。忽然,她听到埃尔曼吹了声口哨,连忙抬起头来。埃尔曼指着不远处,她顺着望去,邻近的乱石丛中露出了一簇绿色。她立刻认出那是一种咬鹃的翎羽,图兰雕塑中常用的装饰品。 “把登山绳给我!”埃尔曼兴奋的叫道。他在腰间系上登山绳,贴着湿滑的峭壁,一步一步走向岩石,从积雪里小心的拔出一个金质的小雕像。这是个武士雕像,裹着彩色的绸缎和贝壳,绸缎色彩鲜丽,好像才露出来没多久。就当他挪开了一步,想看得更清楚时,脚下的窄道突然崩塌了一块,埃尔曼脚下一空,险些坠落深渊。他骇出一身冷汗,回头一瞧,塞米尔正紧紧拽着登山绳,目光沉静。“你先过来,这里太危险了。” “谢谢。” 埃尔曼小心的挪回祭坛,塞米尔接过雕像,笃定的说:“这是从上面掉下来的,峰顶还埋着东西。” 三人加快了脚步,山风劲烈,峰顶的道路布满了火山灰,到处都是冰隙和裂缝,这一段路走得更加艰难。但令人失望的是,眼前只有一片白雪和隆隆作响的火山口。 “难道是埋在冻土层里?”埃尔曼脸上难掩失落。以现有条件,不可能对坚硬的冻土层进行挖掘。就当三人打算离开时,头顶突然传来冰雪破裂的声音。塞米尔立刻拉着两人避到岩壁后,将冰镐深深插入冻土层中固定住。伴随一阵巨响,雪块和岩石从山巅滚落,激起巨大的烟尘,三人被呛得直咳嗽。震动好一会儿才停止,塞米尔小心翼翼的挪开,却发现松软的积雪里竟然露出了一具黑色棺木。 三人互相对视,都是一脸难以置信。塞米尔吞了口唾沫,谨慎的来到棺木前,轻轻拂去棺盖上的积雪。这是一具黑檀木镶金的古棺,做工精美,乌黑油润,完全没有虫蛀和腐烂的痕迹。棺木原本埋在冻土层中,深色的火山灰吸收热量,令积雪加速融化,冰层和岩石顺着山坡下滑,才把它从冰雪的墓穴中带出来。 “你们带刀了吗?”塞米尔回头问道。埃尔曼拔出一把多功能军刀扔给他,棺木由于长期的冰封,已经坚硬如大理石,里面用长钉封死。塞米尔将刀刃插入棺缝中,再用枪托用力砸着刀柄,费了不少功夫,刀刃才进去了三分之一。三人合力抬起棺盖,棺盖发出沉闷的声响,溢出白色的寒气,棺中人的容颜在浓雾中慢慢浮现出来。塞米尔瞬间像被雷电击中了,浑身僵直,连心脏都停跳了片刻。 “天啊。”他喃喃道。 第二章 他从事考古工作已经六年了,足迹遍布世界,见过各种各样的古尸。尽管古人穷尽了智慧,希望逝者千年后依然面目如生,实际成果往往令人作呕,但眼前的遗体却不同。这是一具男童的尸体,年龄不会超过十岁,他双手交叠,安然放在胸口,沐浴在清晨的阳光中,长长的睫羽上凝着一层白霜。男孩穿着彩色羊绒编织的斗篷,黑发编成细细的辫子,额上佩戴黄金饰物,沉甸甸的金坠子垂在眉心。斗篷的颜色鲜艳明丽,仿佛昨天才织好。 男孩的尸体至少被冻住几百年了,四肢已完全脱水,依然可以辨认出生前秀丽的姿容。在两万英尺的雪峰深处,他孤独的沉睡在冰雪的墓室里,就像在等待什么人一样。 “这是古图兰王国的纹饰!”埃尔曼震惊不已,“这孩子是献给太阳神的人祭!” 棺材里还散落着不少金质的小雕像和玉器,但没有什么比这具遗体更有价值了。这是图兰考古史上第一次发现保存如此完好的古代遗体,对于研究祭礼和古代人种都是无价之宝。 埃尔曼兴奋得脸都涨红了,他忘记了寒冷和缺氧,围着尸体拍下了许多照片,和芙蕾激烈争论着男孩的身份。塞米尔却陷入了沉默,方才的兴奋慢慢淡了,他端详着男孩的脸,心脏隐隐揪痛。身为考古学者,他清楚人祭是人类史上司空见惯的罪行,但男孩安详的躺在棺中,脸上带着平静的绝望,塞米尔就像被蛊惑了一样,不由自主的俯下身,想触摸男孩冰冷的脸庞,仿佛他的双颊还留着泪痕。 就在这时,他突然发现男孩的脖子上戴着一个东西。塞米尔把项链取出来,竟是一把古铜色的钥匙,上面紧紧缠着一条已经发黑的银链子。 钥匙? 塞米尔皱眉,就在他碰到钥匙的瞬间,脊椎猛然一阵颤栗,就像有人劈开他的大脑,强行把另一个人的记忆塞进去。洪水般的画面涌入脑海,快得像一闪而过的幻影,最后定格在一个少年身上。少年骑在骏马上,回过头展颜一笑,阳光把他的侧脸镂成一道剪影。 “塞米尔!” 眼前的黑暗散去,塞米尔紧紧抱住头,跪倒在棺木前,头痛得要爆炸了。他艰难的咳嗽了两声,埃尔曼扶他站起来,担忧的问道:“你没事?” “没事。”塞米尔撑着他的胳膊,掌心冷汗涔涔。鬼使神差之下,他悄悄把钥匙塞进了衣兜。埃尔曼抬了抬棺木,棺木纹丝不动。“怎么办?棺材太沉了,就凭我们三个根本抬不下山。” “能不能把它留在这里,回去再叫人帮忙?” “不行。”塞米尔一口否决,“这个季节随时会发生雪崩,等到山顶被积雪掩埋,我们就可能永远找不到他了。” 他飞快的扫了一眼男孩的脸,咬了咬牙:“把尸体单独抬下山。” 芙蕾收集起棺中的陪葬品,埃尔曼本想背起遗体,塞米尔却主动承担了这个任务。冰冻后的遗体足有八十磅重,塞米尔只得坐下来,用登山绳把遗体牢牢捆在背上,再让埃尔曼把他拉起来。他甚至站不直身体,踉跄了两下,差点栽倒在雪堆里。 “你没问题吗?还是换我来。”埃尔曼苦笑道,塞米尔固执的摇了摇头。他拄着手杖,背着一具死去了数百年的尸体,艰难的跋涉在山路上。肺中的氧气越来越少,塞米尔感到头晕目眩。他回头望去,山口已经不再喷发,却还有灰烬像细密的纱一样徐徐沉淀。他仿佛看到古代图兰人穿着长袍和便鞋,背着石块,在高山上一凿一锤造出宏伟的祭坛,万籁俱寂,只有清脆的敲击声回响在蓝天高处。祭司们点燃圣火,倾倒美酒,祈祷来年国泰民安。他仿佛看到被选作祭品的男孩登上山顶,祭司们杀害了他,钉死棺木,他孤独的沉睡在皑皑白雪之下,等待有一天被人唤醒。 塞米尔侧头望着男孩的脸,他的睫羽历历可数,神情恬静。他突然产生了一种诡异的感觉,好像自己在营救一条活着的生命。背上的身体柔软温热,塞米尔仿佛能感到拂在颈上的鼻息。 他在被选作祭品时,一定知道自己的命运。为什么他不反抗?为什么不逃走?难道他真的相信以这种方式死去,就能拥有光明的来生? 他们足足走了六个小时才来到镇上,塞米尔连忙把男孩的遗体放进冰柜储存。芙蕾给研究所发了封电报,第二天研究所的人就来了。来人名叫布莱恩,是个古代人类学家和法医。他立刻借了镇上的医院,对遗体进行解剖。 “冻死?” “他的身上有许多鞭痕,颅骨靠近右眼的位置有裂缝,显然在死前曾遭到严刑拷打,但并不是致死的原因。”布莱恩屈起食指,敲了敲太阳穴,“被封进棺木时他还活着,至少生存了好几个小时,直到因为寒冷和缺氧而死亡。” “天啊,太残忍了。”芙蕾倒抽了一口冷气,“他还只是个孩子啊。” “古人相信孩童是最好的祭品,把他送去和太阳神同住是至高的荣誉,连孩子的父母都无权拒绝,否则就是不敬神的大罪。”布莱恩耸了耸肩,“通过对陪葬品进行鉴定,他生活在距今四百年前,正好是古图兰王国灭亡前不久。” 棺中没有证明墓主身份的铭牌,只能从装束推断男孩曾出身显贵,甚至可能是皇族。更麻烦的是山洞里发现的古书,塞米尔把影印件发给了研究所,然而所有语言学家都对其一筹莫展。 破译一种语言要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用这种语言书写的文本,二是这一文字和另一已知文字的对照翻译。这种象形文字虽然和图兰语有相似之处,却独立于现有的任何文字系统。 万般无奈之下,埃尔曼想出一个馊主意。他把羊皮卷上的文字描摹下来,摘取几个片段登在日报上,重金悬赏破解密文的人。悬赏发出之后,他就每天抱着信箱等来信,塞米尔对此一笑置之,并不抱什么希望。 但是数日之后,一位不速之客却敲开了屋门。 这天晚上飘着小雪,塞米尔正在烛光下专心工作。图兰的乡下没有通电,每到夜晚就一片漆黑。空气清冷凝滞,在村落之外的远处,利曼港闪烁的灯光沿着山势铺展开来,像大片发亮的珠宝映衬出深黑的海水。街上空无一人,只有军队的巡逻车偶尔驶过,车上插着海上军区的旗帜。 图兰原本是北方第二区的盟国,南邻海上强国坎特伯雷王国。白海战争爆发后,海上军区出兵占领了图兰三岛,国王选择投降。图兰虽然是个小国,但自古民风剽悍,自海上军区入侵开始,大大小小的起义从没停过。眼下正是起义白热化阶段,政府刚刚宣布在全境实行宵禁,一卡车一卡车的士兵驶过街头,人人都穿着暗绿色军装,透过黑色面罩的眼洞紧紧盯着街道,手里端着冲锋枪,就像在一座死城里巡逻的幽灵。 驻扎在利曼港的是陆军第四师团的吉尔斯·罗兹上校,塞米尔等人的考古活动得到了他的许可,条件是发现有价值的陪葬品必须上缴,但塞米尔直觉这些羊皮卷价值重大,就没有上报。 蜡烛快要燃尽了,塞米尔搓了搓冻得通红的双手,起身去拿备用烛台。就在这时,门外突然传来笃笃的敲门声。他立刻警觉起来,把羊皮卷和书稿藏到床垫下,又简单的整理一下桌面,才披上外套走到门前:“哪位?” 没有回答。他把脸贴在门上,从门上的小孔往外望去,外面空无一人。就当塞米尔以为自己听错了时,敲门声又响了起来。他打开门,一股夹杂着冰雪的风瞬间涌来,冻得他打了个寒颤。门外站着一个陌生女人,没有打伞,长发和披肩上落满了雪花。她慢慢抬起眼睛,深紫色的眼眸仿佛暗夜。 “塞米尔·尤克利夫先生在吗?”女人的声音非常柔和。塞米尔迟疑着说:“我在,请问您是?” “我破解了报上的密文,是你们的研究所介绍我来的。”她莞尔一笑,朝他伸出手,“瑟琳娜·奥尔森。” 塞米尔犹豫了一下,回握住她的手,瑟琳娜的十指冷若寒冰,每个指头都涂着殷红的甲油。她是个很引人注目的美人,身材苗条,五官秀丽得像一副画,笑起来风情万种。外面风雪漫天,她却只在裙子外套了件刺绣披肩,露出白皙修长的脖颈,塞米尔甚至能嗅到她身上淡淡的薰衣草香。她自称是皇家历史学会的成员,独立破解了报上的密文,从研究所得到了塞米尔现在的住址。 “你怎么破解的密文?”塞米尔惊愕不已。瑟琳娜微笑道:“很简单,因为我见过这种文字。” 她从提包里取出一张照片,背面朝上推给塞米尔。照片中是一尊刻着铭文的石碑,石碑毁损严重,铭文已经模糊不清。 “这块石碑记载着图兰国王阿鲁玛一世的生平。碑文上段是献给神的象形文,只有图兰王室认识。为了让君主的功绩得以流传,又附以图兰语的译文。”瑟琳娜纤长的食指抚过照片,“自从克里蒙特帝国的军队攻入首都,杀害所有王族后裔,把珍贵的古籍焚毁殆尽,就无人能读懂这种文字了。” “你从哪里得到照片的?”塞米尔迫不及待的接过照片,瑟琳娜却把它收回袖口。她交叉十指,含笑注视着塞米尔。“先生,这是破解谜题的钥匙,我不能白白把它交给你。” “你想要什么?” “我要加入你们的考古队。” 塞米尔迟疑了一下,在心里飞快的盘算着,最终还是好奇心占了上风。“行,不过我得先给研究所发封电报。” 第三章 接下来的数日,两人一头扎进书海,争分夺秒的破解着密文。他们发现图兰语碑文有四百六十个字,而象形碑文则有超过一千个符号。塞米尔原以为象形文字是表意文字,每个符号都代表一个意思,但两者数目相差之巨,令这一推论显然站不住脚。 “这种文字和古昭国的鸟虫书一样,一个词组中既有表音符号,又有表意符号,字符可以根据书写需要拉长或者压扁。”塞米尔在书稿上画了一个椭圆,“这个符号是太阳的变体,太阳在图兰信仰中象征永恒。它是一道护身符,保护名字在框内的人。图兰人认为名字是生命不可或缺的一环,如果名字未被刻在墓碑上,灵魂就无法在死后的世界存活。” “把名字刻在框内是为了保证墓主的永生?”芙蕾问道。塞米尔点了点头:“图兰王自称太阳神的子嗣,只有国王才享有这一待遇。这种椭圆往往成对出现,我认为一个是国王,一个是王后的名字。” “不可能。”瑟琳娜立刻打断他的话,“王后和女神的名字附有一个特殊的阴性词缀,意为‘神的女子’,而框中并没有这个词缀。” 塞米尔一愣,埃尔曼试探着问道:“会不会是前任国王的名讳?” 瑟琳娜环抱双臂,在房间里踱步思忖:“我觉得是头衔。每任国王都有许多头衔,譬如阿鲁玛一世,图兰王的正统继承人,永生的太阳神乌林·帕克之子,图兰三岛的主人。传统上并不会把国王和其父并列。” “这个词组在碑文中出现了十四次。”塞米尔沉吟道,“他们使用舶来词时,跟今天一样会用表音符号拼出,许多字符的象征意义相同。图兰语会不会就源自这种象形文字?” “你是说,这就是图兰王室原来的语言?” “是的。图兰崛起于距今一千年前,由一群北渡的外来者创建,之前图兰没有成熟的文字系统。自源文字的产生需要漫长的酝酿时间,但如果受到其他文字影响,可能在短时间形成新的语言。这群外来者来自一个文明高度发达的国家,却遭到迫害,不得不逃到图兰。为了保守秘密,他们创造了新的语言供大众使用,祖国的文字只教给王室。”塞米尔越说越兴奋,“只要能掌握这种语言,就能了解图兰真正的起源。” 话虽如此,象形碑文缺失了最关键的一部分,严重影响了破译进度。塞米尔渴望获得更多的双语文献,询问瑟琳娜石碑现存何处。 “照片是一个黑市商人卖给我的。”瑟琳娜耸了耸肩,“过去有个探险家冒险闯入圣城,拍下许多珍贵的照片。如果你想得到更多文献,恐怕只有再去一次了。” 塞米尔沉默了,她口中的圣城是指古王国的首都图拉。图兰自古盛产黄金,有着黄金乡的美誉,相传王陵中藏着数不尽的宝藏,引来无数强国觊觎。四百年前,克里蒙特帝国率军入侵图兰,古王国灭亡,图拉城遭到浩劫,却因火山突然暴发,侵略军全部被活埋在城中。幸存的图兰人奋起反抗,把侵略军赶出德拉维加山脉,却无力收复已被征服的东部平原。图兰沦为克里蒙特帝国的一个行省,由帝国总督统治东部,总督后来自立为图兰王,以富庶的托兰城作为新的首都。 在漫长的历史中,双方一直试图统一全国,各有胜负,最终以山脉为界,把德拉维加山区划为自治领。为了区别于东部由总督统治的图兰人,外界通常将山区的部族称为因蒂人。他们自视为古王国的继承者,悍勇好斗,崇尚自由,而且极度排外。任何外人胆敢踏进圣城一步,都会被因蒂人无情射杀。 “算了,因蒂人正在和海上军区打仗,山里太危险了。”埃尔曼拍了拍他的肩膀,“这次的收获已经够多了,我们还是先回研究所,再召集别的语言学家——” 塞米尔纹丝不动,埃尔曼在他眼中发现了熟悉的亮光,霎时心头一紧。他们曾是同学,在一个导师名下共事多年,他最清楚塞米尔一旦对什么产生兴趣,是会罔顾一切的。他是求知欲的奴隶。 “你的课题还没完成呢!”埃尔曼急忙叫道,塞米尔拍了拍他的肩膀,微笑道:“课题就交给你了,我会给你带礼物的。” 圣山以西,萨瓦古堡。 苍穹高远,雄鹰翱翔。俯临道路而孤峰突起的一座山上,雄踞着岩石堆成的古堡,傲视奔流的萨瓦河谷。巨大的峡谷把河流拦腰斩断,万顷银涛坠落深谷,雪浪翻滚,声如雷霆,十英里以外就能听到瀑布的轰鸣。激流从风雨侵蚀的城堡奔腾下泄,漫长的时光里只有山鹰曾目睹古堡的雄姿。 数百年来,阿鲁玛一世曾在此击溃叛乱部落,图兰英雄纳迪瓦尔曾在此以巨石阻挡帝国的不败军队。如今城墙业已坍圮,墙缝里填塞着泥浆和稻草,却无损其光彩。众多六角形塔楼相互簇拥,城垛上还有带穹顶的射箭孔。从塔楼的窗口可以俯视唯一一条山道,这是从利曼港通往内陆的必经之路。 黎明时分,古堡中一片寂静。少女趴在塔楼窗前,屏息凝神,角弓搭在臂上。一只蜈蚣爬离她的嘴角,她仍然一动不动,目光深邃锐利。 少女名叫罗克萨妮,在图兰语中意为“响尾蛇”。 远方的山道上腾起阵阵烟尘,罗克萨妮眯起眼睛。一列车队在山路上颠簸着前进,马夫以头巾覆面,车上堆放着一摞一摞的货物,人马风尘仆仆。可能是商队,为了避开军部的海上封锁前往内陆,而贸然闯入这片军事禁区。 罗克萨妮吐出一口气,从箭筒中取出一支长箭搭上,弯弓如满月。 寒光一闪,利箭凶猛的掠过头马颈侧,“夺”的一声没入岩壁,箭翎颤动不已。马儿惊恐之下猛然扬蹄,差点把主人甩进河谷。第一箭旨在警告,罗克萨妮收起弓,掏出信号枪对空鸣响,红色的烟柱直冲云霄。 第四章 “发生什么事了?” 马车突然剧烈颠簸,头马逆着马夫的缰绳使劲昂起头,发出惊怖的嘶鸣。车里的人撞得东倒西歪,芙蕾正想探头瞧瞧怎么回事,埃尔曼捂住了她的嘴。 “安静点。”他低声道,“有人来了。” 从两侧山道上奔下十余骑兵,呈扇面一字散开,马上人同时紧拉缰绳,胯下骏马扬蹄长嘶一声,在几尺之遥猛然勒停。芙蕾悄悄拉开门帘,马上战士肤色黝黑,脸上刺着红白相间的纹身,饰以鼻环,蓄发编成细辫,发间插着咬鹃的绿羽。他们穿着传统皮背心和短裙,腰间佩戴弯刀,背上却扛着新缴获的步枪。领头人催马向前,朝车中厉声叫喊。 商队的首领布克法洛斯下了马,颤颤兢兢的来到男人跟前。他叫出塞米尔当翻译,解释自己只是做生意路过,希望对方网开一面。男人不耐烦的听着,胯下黑马打着响鼻,呼哧呼哧的用蹄子刨着碎石。 “商人?”他用口音浓重的通用语问道,布克法洛斯连忙点头如捣蒜。他回头朝同伴吼了一句,就有几个因蒂人牵马过来,揭开帆布,露出车上的粮食。因蒂人检查完货物,跑过来俯在男人耳畔汇报,他一边听一边打量着布克法洛斯,眼神微动。 “让车里的人都出来。” “先生,车里还有女眷,不方便抛头露面——” 子弹尖啸着擦过头皮,在头顶犁出一道血痕。布克法洛斯脸色煞白,双腿弹琵琶似的抖着。 “所有人,出来!” 车里人陆续走下来,跪成两排,手背在脑后。芙蕾和瑟琳娜按照传统图兰妇女的打扮佩戴面纱,把头巾编进发辫中。一个因蒂人过来给他们搜身,芙蕾拉了拉面纱把脸遮好,头埋得更低了。 “你,过来。”男人对塞米尔说,“告诉你的主人,你们擅闯战区被俘,按规矩人身和财物归部落所有。” 塞米尔将他的意思委婉的转述给布克法洛斯,后者面无血色。男人走到俘虏跟前,轮到芙蕾时,他侧头打量了一下她,猛的把她拉到身后。塞米尔的脸色变了。 “等等!” 埃尔曼站了出来。男人停下脚步,诧异的望着他。他咬了咬牙:“这是我的妻子,你不能带走她。” 他说得磕磕巴巴,语气却很坚决。男人紧紧撅住芙蕾的胳膊,理直气壮的说:“我有权挑选中意的俘虏。” 芙蕾脸色苍白,乞求的望着埃尔曼,埃尔曼一时不知如何应对。男人以为得到默许,便示意众人装上货物,把芙蕾往肩上一扛往坐骑走去。芙蕾尖叫着挣扎,他在她臀部重重拍了一记,引来众人的哄笑。 埃尔曼大吼一声,从身旁战士腰间拔出弯刀,暴怒的朝他劈去。塞米尔晚了一步,只见男人轻松避开这一刀,一个箭步跨过来,揪着埃尔曼的头按在路上。芙蕾尖叫着扑过来,被一脚踹了出去,疼得半晌都直不起身。 就在这时,周围突然静了下来。一把枪顶在了男人的后脑勺上。 “放开我的朋友。”塞米尔说。男人侧头瞥了他一眼,塞米尔硬着头皮和他对峙。他扔开埃尔曼,芙蕾立刻爬过去,两人紧紧抱成一团。片刻后,突然有人高喝一声,战士们齐齐拔刀,在阳光下激起明晃晃的亮光。 “够了。” 一声清喝突然从远方传来。是个少女的声音,像泠泠泉水流过石间。她骑马从众人身后走来,一身鹿皮猎装,耳上坠着金环,束发的银铃发出轻响。少女的眼睛乌黑清亮,面容似象牙雕成,不着脂粉而微露绯红,令塞米尔心头一颤。在一片冷酷的刀光中,她的美宛如岩石中盛放的一支蔷薇。 “罗克萨妮,他伤了巴拉姆。”一个青年策马靠近,愤愤不平的说,“他身上有枪,可能是军部的间谍。” “我看到了。”少女的声音清冷,“是不是间谍,带回去由乌鲁判断。把他绑起来,货物都装上。” 这名少女在因蒂人中颇有威信,尽管巴拉姆的脸色阴沉可怖,还是依言上了马。塞米尔被缴了枪,捆得像粽子,由两个因蒂人守着。对方绑的很有技巧,塞米尔不得不一路忍着肩背的剧痛,不一会儿手腕就磨出了血。 马车颠簸了半日,天色将晚,一行人才回到部落。这里本是图兰王的行宫,堡垒依地势构成了三角形,围墙下设有吊桥,下方是湍急的护城河和布满铁钉竹刺的壕沟。罗克萨妮吹响了口哨,几名守卫合力放下吊桥,与对岸相接。暮色渐浓,云彩丝丝绊绊如飞絮满天,遥远的营火点点闪烁。庭院中散布着大大小小的帐篷,妇女们穿着艳丽的长裙,乌黑的发辫盘在头顶,像鸟儿一样穿梭在帐篷间,在篝火上架起大锅煮土豆,孩子们在帐篷外玩耍,脸上涂着油彩,因蒂人的战士扛着步枪守卫城垛,赤裸的胸膛纹着雄鹰。 孩子们最先注意到众人的归来,高声叫喊着来迎接,妇女们放下手里的活计,和罗克萨妮等人一一打招呼,脸上带着淳朴的笑容。塞米尔和商队的男性被关进一间狭窄的仓库,他很担心朋友的安危,但守卫把他们扔进去就没再出现过,只在次日早上送了土豆汤。 第二日傍晚,门外传来脚步声。埃尔曼连忙冲到门前,开门的却是罗克萨妮。 “谁是翻译?”她问道。 塞米尔站了出来。罗克萨妮掏出钥匙开了锁,领走了塞米尔。塞米尔连忙问道:“商队里的两个女孩怎么样了?” “她们没事,”罗克萨妮平静的说,“乌鲁要见你。” 乌鲁并不是一个名字,过去指祭司和学识渊博的长者。塞米尔猜到可能是酋长,急忙跟上去。罗克萨妮把他带到最大的帐篷前,揭开帘幕,帐篷中央坐着一个瘦小的老人。他穿着长袍,脖子上戴着硕大的蛇纹石项链,耳垂被巨大的耳洞拉得变形。 “乌鲁,我把他带来了。”罗克萨妮说。老人倚在榻上,抽着水烟斗。她走到老人身旁跪下,熟练的替他捶着膝盖,神情有种自然的亲昵。塞米尔恍然大悟,她是酋长的孙女。奴隶填上烟丝,将点燃的烟斗递上,老人含一口茶水从吸管吐入盛水斗,深深吸了口气,这才开口:“你的名字?” “塞米尔·尤克利夫。” “国籍?” “格尔达王国。” “做什么的?” “考古学者。” 罗克萨妮惊讶的抬眸,却在酋长警告的眼神下又垂下头,专心替他捶背。“商队里的人没有提过。” “我没告诉他们,但我觉得不该欺骗长辈。”塞米尔恭敬的回答。酋长若有所思的打量着他:“油嘴滑舌。行,那你就代我给外面写封信。” 塞米尔学着他盘腿坐下,酋长磕了磕烟灰,慢吞吞的开口:“我念一句,你写一句。要是措辞不慎,你知道下场。” “明白。” “尊敬的先生:数日以前,您的朋友冒失闯进战区,被我的战士扣押,想必您一定心急如焚。请您安心,他们并没有遭到虐待,我们是为保护您的朋友不被军部的恶徒所害。他们擅自闯进我们的祖国,劫掠富庶的城市,屠杀男人,强奸妇女,还妄图侵略我族守护百年的圣域。” 老人停顿片刻,用余光打量着塞米尔,后者神色不变。他清了清嗓子,继续说道:“如今寒冬已至,在军队的围困下,我们已面临饥馑之虞。倘若得不到帮助,城堡一定会失守,您的朋友必然在劫难逃。请先生满足我们的需要:一千吨大麦,六百吨玉米,高纯度酒原一百升,消毒剂和纱布三百盒,药品如下所述……恳请您解囊相助,所有人都会感恩于您。愿伟大的太阳神保佑您身体健康。” 他念完了信,塞米尔加以润色,译成通用语。他将稿件呈递给老人,老人通览一遍,交给门口的守卫,让他快马加鞭送到最近的商队驻所。 罗克萨妮把塞米尔送回了仓库,用通用语问道:“你为什么要来这里?” “你懂外面的语言?” “父亲教过一点,回答我。” “我的专业是古代语言,希望得到更多的图兰语文献。” “骗人。”罗克萨妮停下脚步,眼神冰冷,“你们都是为了宝藏。我告诉你,从前总督命人把圣湖的水都抽干了,里面什么都没有。” 塞米尔听过宝藏的传说,但一向不放在心上。“当然了,无数人前赴后继的来寻宝,却什么都没找到。除非这些人全是傻瓜,否则宝藏早在圣城沦陷时就被挖空了。” 罗克萨妮警惕的观察着他,塞米尔笑了笑,没跟她计较。商团的回信很快到了,首先对他们的处境表达了同情,随后告知今年粮食歉收,况且外面到处在打仗,药品紧缺,需要时间筹措物资。 作为双方沟通的媒介,塞米尔被多次叫来代书信件。他始终温文有礼,绝口不提离开部落,罗克萨妮渐渐不再对他抱有敌意,偶尔两人还会聊几句。 第五章 “你能教我图兰语的书写吗?”有一天,她突然问道。 “你不会写字?” “只有祭司和贵族有权学习书写。”她的脸红了,“乌鲁不肯教我。” 塞米尔柔声问道:“好,你想学什么?” “首先教我名字怎么写。” 自从塞米尔开始当翻译,酋长就单独腾出了一个帐篷。他捡了根树枝,在沙土上写下她的名字。罗克萨妮歪着头,几缕额发从完美的眉弯垂落。 “罗克萨妮,”塞米尔说,“这个名字——” “在图兰语中意为响尾蛇,乌鲁告诉过我。”她抢答道。塞米尔微笑起来,又写下自己的名字。他们约定先从单词教起,但不能让别人知道。罗克萨妮认真上进,学得很快。她告诉塞米尔自己的父亲是考古学者,二十年前来到部落,对她的母亲一见钟情,并入赘部落。 “这么说来,部落里还有别的学者?” “我四岁时,父母就死在部落间的一场械斗中了。” “……抱歉。” “没事,都过去很久了。”她垂下眼眸,神色温柔,“父亲温文尔雅,学识渊博,我的名字就是他取的。” “你父亲是哪国人?” “好像是北方的某个国家,怎么了?” “罗克萨妮……”塞米尔念着这个名字,“怪不得。你父亲的母语不是图兰语,你的名字另有含义。” “是什么?” “春天的玫瑰。”他微笑起来,“很美的名字,你父亲想必非常爱你。” 罗克萨妮愣住了。她羞涩的垂下头,泪光从眼中一闪而过。 “每到春天,圣山脚下就会盛开大片的野玫瑰。”她轻声说,“我出生时是五月,听说父亲摘了一朵并蒂玫瑰放在母亲枕上,亲吻了她。当初许多人反对这门亲事,但他们一直很相爱。” “是啊,你父母一定很幸福。”塞米尔感慨道。罗克萨妮托着腮帮,孩子似的望着他,“塞米尔,聊聊你的家庭。” 塞米尔的笑容消失了:“我没有家庭。” “怎么可能?你又不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 “真的。”塞米尔平静的说,“我出身少数族裔,父母都是考古学者。我六岁时,政府对我们进行种族灭绝,我们不得不四处逃亡,最后被邻居出卖。” 罗克萨妮愣住了:“你是怎么逃过一劫的?” “我家书柜背后有一个隐蔽的密室,父亲情急之下把我塞进了密室里。我亲眼目睹他们把我的父母拖到街上枪决,之后在密室里躲了两周,直到士兵离开。” 塞米尔从不提起往事,哪怕对亲如兄弟的朋友。他清楚的记得自己躲在密室里,从书丛的缝隙中目睹士兵凌辱他的母亲,却吓得不敢出来。他在令人窒息的恐惧中度过了两周,士兵就在周围走动,只要一伸手就能推开门,能安慰他的只有无边无际的书。 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塞米尔都渴望成为一本书。人们来来往往,生生死死,但书是不朽的。书不需要呼吸和进食,不会发出任何声音,杀死一个人就像碾死一只蚂蚁,但无论怎样对书进行系统性的灭绝,总有一两本能幸存下来,躲藏在书架的角落里,等待重见天日的时候。 “后来呢?” “后来我逃到树林里,被一群马贼收留,他们认为我身材瘦小,可以趁夜钻进牲口棚里偷马。但我察觉到危险又逃走了,后来混进军队成了一名后勤兵。战争结束后,一名好心的军官把我送到教会学校,我在慈善机构的资助下考上了大学。” 罗克萨妮安静了很久,轻轻抚摸着塞米尔的头发,眼中满是怜惜:“这么多年,你一定很寂寞。” 寂寞吗?塞米尔心想。他选择考古并不是为了继承父业,只因为在书中才能获得心灵的平静,可以向星星一样朝远方前进,漫行在历史的海岸,拜访早已不存在的人们。 “塞米尔,你是独子吗?” “是的。” “我有个双胞胎弟弟。”罗克萨妮说,“不过他十三岁就离开部落,满世界周游去了。” 塞米尔瞠目结舌,罗克萨妮苦笑道:“他讨厌部落,觉得我们愚昧落后,跟乌鲁大吵一架后就走了。乌鲁非常生气,不许我再跟他联系,但他每年都有寄信,可惜我读不懂,没法给他回信。” “所以你要学习读写?” “是啊。他总说长大后要接我离开部落,他希望去外面的大学念书,毕业后和父亲一样从事考古工作。” “你喜欢部落吗?” “谈不上喜不喜欢,这是养育我的家。乌鲁从小教育我,圣山是图兰人的和终点,但我很想瞧瞧外面的世界。” “你没想过换一种生活吗?”塞米尔不禁问道,“你可以念书考大学,做喜欢的事,嫁给喜欢的人,不必整天打打杀杀。” “走?”罗克萨妮哑然失笑,“乌鲁年纪大了,我走了,他怎么办?” “你们赢不了军部,不离开这里,你迟早会死。” “我知道。”她平静的说,“但身为图兰人,我有责任守护祖先留下的领土。” “图兰早就改朝换代了。”塞米尔谆谆善诱,“只要归顺新的统治者,你们依然可以过得很好,甚至比之前更好。” 帐篷里霎时寂静,罗克萨妮神色复杂的望着他:“你这是劝我归顺军部吗?” “我没有这么说。” “别把我当作蠢女人,我知道外面在发生什么事。”她冷冷道,“他们为了金子而来,挟持国王,挑拨部落间相互争斗,血腥镇压起义。” 塞米尔哑口无言。她深吸了一口气,敛容怒斥道:“自由在你们眼中是财富,却是我们的生命!折翅的鹰仍然是鹰,宁死不会沦为家禽!” 她的眼神仿佛淬毒的匕首,狠狠扎进塞米尔心里。罗克萨妮起身离开帐篷,走到门口的时候,她说:“塞米尔,我以为你能理解我,但你终究是个外人。” 这次争吵过后,罗克萨妮安排了新的守卫,不再向塞米尔求教。塞米尔越来越焦躁,他必须尽快取得酋长的信任,才有机会进入圣城,但他的心被陌生的情感拉扯着。他渴望见到罗克萨妮,但她是部落首屈一指的神箭手,多数时候都在外放哨。 时节进入深冬,军部在北方越陷越深,不得不从图兰抽调大量兵力支援北方,无暇顾及山中的因蒂人,众人暂时度过了一段和平的时光。但随着大雪的降临,山中野兽绝迹,商团的赎金迟迟不至,老酋长终日面色阴沉,催着塞米尔发了好几封急件,扬言再不给粮食就要开始处死俘虏。 但酋长的威胁还没送出,新的危险却来了。一天深夜,塞米尔正在熟睡,突然听到外面传来兵戈交接声。他立刻披衣起身,在屋里检视一番,把一根铁棍拎在手里,壮着胆子揭开了帐帘。外面喊杀声震天,不清楚来了多少人。塞米尔开始以为是军部攻下了城堡,但借着火把的光,他惊奇的发现偷袭者同样是因蒂人。 罗克萨妮的话一下子钻进脑海,他打了个激灵,立刻明白是劫商队的消息被传了出去。塞米尔飞奔出帐篷,却没有发现她的身影,不止罗克萨妮,部落里的战士都不在,只有留守的妇孺尖声求救。他惦记着被关押的朋友,心急如焚的奔向城堡的仓库,却被人流给拦了回来。偷袭者骑在马上横冲直撞,呐喊着挥舞弯刀,火光把众人的脸映成赤铜色,妇女们赤足奔逃,一个男孩健步奔向城垛,却被马上骑士挥鞭勾住脚踝,一箭射穿了他的胸膛。铁器在体内搅复,带出内脏和淋漓的鲜血。 塞米尔浑身直冒冷汗,正想掉头离开,却发现酋长的帐篷正冒出浓烟。塞米尔迟疑了片刻,闯进帐篷。火舌卷起了帐帘,老酋长正挥舞着水桶,想从大火中挽救他的古籍,被呛得连连咳嗽。 塞米尔架住他就往外逃,没想到老酋长当了一辈子书吏,拼起命来力气却不小。“我的……我的典籍!我的书!” “别顾着你的书了!” “不,我一定要把它带走,没了它我宁愿去死!”老酋长急得直跺脚,雪白的胡子颤颤巍巍。塞米尔气急败坏,两人正在拉扯间,一个偷袭者闯进了帐篷,塞米尔一把推开老人,硬生生挨下一刀。情急之下,他顺手拔出铁剑朝身后捅去,温热粘稠的血汩汩涌出。 塞米尔松开铁剑,倒退了两步,地上倒着一个黝黑健壮的男人,血源源不断的从腹部涌出。塞米尔头晕目眩,手掌沁出冷汗,屠刀还在手中,满手都是生肉的味道,老酋长已经吓呆了。 第六章 “粮食在哪里?”他回头问道。老酋长一脸茫然:“什么粮食?” “你们抢来的粮食!”塞米尔一个箭步跨过去,狠狠揪起他的衣襟,“这些人是为了粮食来的,全都给他们!” “没用,我们死定了!” “那就全部焼掉!”塞米尔冲他大吼,“告诉我地点!” 老酋长哇的一声哭了出来,塞米尔捡起偷袭者的步枪,不耐烦的拽着老人离开了帐篷。远方的库房腾起火光,有人提前把粮仓点燃了。塞米尔撕下一块衬衫裹住伤口,两人搀扶着躲进城堡,发现仓库里堆满了武器,还储藏着大量动物油脂。刀剑都已经生锈变钝,但投石索还能用,塞米尔本来希望发现枪炮之类的现代化武器,只得叹了口气。塔楼中躲了不少逃命的人,瑟瑟发斗的妇女把孩子搂进怀里,向太阳神祈祷,一见酋长就像突然有了主心骨,眼神一下子亮了。 “部落里的男丁呢?”塞米尔问道。老酋长说:“接到探子的消息,说海上军区的一支部队在观星山附近集结,他们准备趁夜前去偷袭。” “是假消息。”塞米尔紧紧拧着眉,每说一个字,肺部都火焼火燎的痛。“你们难道没有留守卫?怎么连警报都没发出?” “他们从悬崖爬上来,先从背后偷袭了城垛上的守卫,才闯进来大肆砍杀。” 塞米尔让人收起了吊桥,用石块和沥青封住城门,严阵以待。粮仓依然在燃焼,人们的心在滴血,塔楼里传来哭声。今年必然是个难熬的严冬。 塞米尔活动了一下僵硬的肩膀,企图忘记疼痛。有战士策马朝城堡奔来,对着城楼高声叫嚷,直到偷袭者把城堡团团围住,塞米尔才下令把滚油倒下去。一时城下哀嚎连连,他立刻示意将火把扔下去,火舌舔舐了滚油,熊熊窜了上来。马儿们发出惊怖的嘶鸣,循着求生本能朝城外冲去,把主人扔进了火海里,一时四方都响起恐怖的悲声,火中散发着人体焼灼的恶臭。 但因蒂人向来悍勇好斗,在这种情势下,竟有人不要命的往城堡里冲。四面八方都是敌人,城堡就像汪洋中的孤岛,有些妇女被之前的屠杀吓怕了,竟然从城楼上跳了下来,瞬间摔得脑浆迸裂。 “你们疯了吗!”塞米尔气急败坏,挥舞着枪管把这群女人全部赶回塔楼里。“敌人还没攻上来呢,你们就赶着去送死?” 众人吓得六神无主,聚在一起嘤嘤哭泣。只要有人沿着城墙往上爬,就会遭到雨点般的石弹攻击。不断有人从城楼上摔下去,零星的子弹和利箭从城下飞来。塔楼里热得像火炉,弥漫着恶臭,伤者被架到里面休息,石头用完了,他们就用弓箭还击。 火焼了整整一夜,到天明时终于渐渐熄灭,城堡里的武器已经全部告罄,只剩每个人手里的钝剑。敌人尚未离开,发了狂的要给战友报仇,塞米尔终于精疲力竭。星辰的光渐渐淡了,山巅从玫瑰红变成了金色,夜晨之际,万物逐渐变得明亮清晰,如在俯降的飞鹰眼中。 一支利箭尖啸着穿过入侵者的胸膛,将偌大的身体钉在了墙壁上。 塞米尔睁开眼睛,听到潮水般的喊杀声,利箭如雨而至,敌人惨叫着从城墙上掉落,战士们鱼贯入城,为首的少女鲜衣怒马,城中的敌众一见形势逆转,立刻翻身上马逃窜,却被陆续射下马。战士们狂怒的叫喊着,乱箭子弹齐发,马匹锐叫着滚下悬崖。 塞米尔的喉头一阵锐痛,手指紧握着石台,直到骨节发白。城门开了,罗克萨妮纵马奔向城楼,他终于支撑不住,失去了意识。 塞米尔再度醒来时,已经躺在整洁的床上,伤口涂上了清凉的药膏。他侧过头,发现罗克萨妮趴在他的床畔睡着了,微微张着嘴,神气天真,几缕柔软的额发紧贴着额头。他微笑起来,想替她拂去碎发,她却立刻醒了过来。 塞米尔张了张嘴,一开口就剧烈咳嗽起来,罗克萨妮连忙喂他喝了清水。 “我的朋友没事?”他哑着嗓子问道。罗克萨妮点了点头:“没事,乌鲁已经把他们放出来了。” 她停顿了一下,热切的望着他。塞米尔却说:“我想见见他们。” 罗克萨妮有些失望,揭开帘幕,让守卫把人带过来。片刻后,埃尔曼就一个箭步冲进帐篷,身后跟着芙蕾。“你的伤势严重吗?” “我没事,你们还好。” “我们砸破了窗户逃了出去,躲在山坳背后。他们忙着焼杀掠抢,完全没注意到我。” “是瑟琳娜救了我。”芙蕾感激的望向女伴,“马贼冲进来时我都吓傻了,但瑟琳娜抢过刀砍伤了好几个人,带着我一路逃了出去,才和埃尔曼汇合。” “我是正当防卫。”瑟琳娜面不改色。布莱恩调侃道:“听说你救了不少人,成了部落里的英雄?” “英雄?”塞米尔失笑,“我只是为了保命垂死挣扎了一晚上。” “大家平安无事就好。”芙蕾的眼圈红了,“商队里许多人被杀,我亲眼看到他们被砍掉脑袋。” 她述说了当晚的悲惨遭遇,埃尔曼搂着芙蕾,她靠在他肩头轻轻抽噎起来。瑟琳娜拍了拍手:“行了,塞米尔需要养伤,你就别再哭哭啼啼了。” “好的。”芙蕾擦了擦眼睛,郑重的叮嘱道,“你好好养伤,多保重自己。” 塞米尔点了点头。众人离开后,罗克萨妮才回来,欲言又止道:“她……” “她是埃尔曼的未婚妻,我的朋友。有问题吗?”塞米尔微笑道。罗克萨妮嫣然一笑,认真的说:“我之前觉得你是个懦夫,但我错了,请原谅我先前的无礼。” 她的脸上腾起红霞,艳光灼灼。塞米尔却岔开话题:“去陪陪你祖父,他一定被吓坏了。” 这场变故令部落的人口损失了三分之一,妇女在湖中洗净遗体身上的血污,捶打胸口,放声悲号,秃鹫在空中徘徊,啄食着尸骸。天明时,众人把遗体放在露台上火葬,一场巨大的火雨扶摇直上,把逝者的灵魂送入众神居住的天国。 拜祭过死者后,老酋长带着长长的车队穿越山脊,在风雪降临前来到了新的住所。那是一片河谷下游的平原,虽然没有坚固的塔楼和天险,却因迎着风口,雪积得不深。今年冬天来得早,草还没变黄就被积雪盖住了,马儿们饿久了,一嗅到雪下的绿草芳香就疯叫着扑过去。人们重新扎起帐篷,宰杀牲畜祭祀神明。人在悲痛的时候,更希望知道日月星辰在照常运作。 谷中开始飘雪,气温越来越冷,人们更乐意躲在帐篷里,在火堆上温着发酵的马奶酒,在絮絮闲谈中度过严冬。塞米尔最近经常被叫到酋长的帐篷里抄书,自从他救了酋长一命,后者就把他当作了自己人。酋长珍藏的古书在灾难中毁损大半,他已近耄耋之年,目力日趋下降,记忆力依然很好,塞米尔将酋长叙述的内容用图兰语誊写在羊皮卷上。 第七章 “……于是,瓦萨克顿抱住父亲的膝头恳求道:‘圣城守护者,伟大的太阳神乌林·帕克,我与兄长一母所出,但凡勇气、学识、智慧,我并无稍逊于兄长之处,您却把图兰赐予兄长,令我听命于他。为何只因我晚片刻离开母腹,就无法得到应得的一切?’” 老人慢慢念着,声音像晒干的芦苇一样沙沙作响,“众神之主听到儿子的话,心中很是烦忧。‘我既已令你兄弟二人来到世上,必将赐予你们荣誉。你已获得富庶的菲莱岛,何苦妄想高居众人之上,对你兄长发号施令?众神令你成为勇敢的战士,但你的兄长西萨尔却是众望所归的国王。你且回去,切莫忘记,世间灾厄莫不起于贪欲。你若安分守己,你的国家必将繁荣兴旺,倘若你定要骨肉相残,将给子孙招来永恒的诅咒,最终国破身亡。’” “但瓦萨克顿还是杀了孪生兄长,冒充他登上王座。西萨尔的灵魂在冥府哀哭,令太阳神震怒。‘你的兄长在哪里?’太阳神质问其子。瓦萨克顿说:‘伟大的太阳神啊,您不认得我了吗?我是您的长子西萨尔,我母亲在黑暗的冥府孕育我们兄弟。您曾把图兰赐给我,让我的兄弟听命于我,但一场可怕的疾病夺走了他。’” 老人停了停,继续念道:“众神之主闻言怒斥道,‘你这卑鄙的东西!我为何令你来到人间?你兄长的血向我哀告,他的灵魂离开肢体前往深渊之国,留下尸骸哭泣命运的悲苦。从今往后,你必受咒诅,你的子女必憎恶你,你的后代将自相残杀,你的国家将祸患连绵。你曾施与你那不幸兄长的一切,必将回到你自己身上。’” “瓦萨克顿闻言惊惧,跪下来泣涕涟涟。‘可敬的父亲啊,我的刑罚太重,这不是我所能当的。我虽罪不可恕,但子女无辜,恳请您宽恕他们。’太阳神见他不为自己恳求,尚有良心未泯,就对他说:‘你所言在理。但你兄长的灵魂怨恨不已,你既夺走他的城市,就要为他建一座同样的城,将他的灵柩以帝王之礼安葬。凡圣城所有的,这座城无不齐备,你要建一百座城门,城墙厚度足以令战车转身。你要为他修建一条亡者大路,两端各置金字塔,一大一小,以为日月相互映衬,作为你兄长的陵墓。你要用上品的没药和肉桂做成馨香,用油膏涂抹你兄长的尸身,以紫色的细麻缝制尸衣。你要用黄金作为他的棺椁,长二十肘,宽十肘,高八肘,四角镶嵌象牙,棺中以黄金、金刚石、红宝石、碧玺和白玛瑙陪葬。你还要为他用黄金造一艘船,长两百肘,宽五十肘,高三十肘,助他前往众神居住的天国,里面载满所需器物,俱以黄金制作,陪葬品需没过船身一半,如此方能令你兄长的灵魂安息。” “尽管瓦萨克顿依言建了辉煌的寝陵,却没有逃脱诅咒,死在亲生儿子刀下。”老人哀叹道,“图兰的初代国王踩着兄长的尸骨登基,遭到太阳神的诅咒,王室历代骨肉相残,内战不断。藏满宝藏的王陵更吸引着苍蝇似的寻宝者,最终导致了图兰的覆亡。” 帐外的风飒飒不止,炉膛里的火苗忽明忽暗。塞米尔活动着僵硬的手指,在羊皮卷上记下最后一句话。老酋长倚靠着软塌抽烟,膝上盖着赤红的狐皮。这条毛皮是罗克萨妮夏天猎到的,毛峰细长柔滑,在火光下流动着水样的光泽。 “在图兰王室中,就没有一对兄弟逃脱这个诅咒?” “当然有。”老酋长眯起眼睛,“这是四百年前的旧事了,你愿意的话不妨听听。” 塞米尔眼神一亮,老酋长喜爱这个年轻人,纵容着他偶尔的孩子气。他在脚炉上磕了磕烟灰,接着讲道:“四百年前,图兰已危机四伏,但老国王得到了神谕,不久之后,太阳将会降临人世,挽救大厦将倾的图兰王国。没多久王后怀孕了,生下一个健康的男孩。这个男孩相貌英俊,天生活泼好动,老国王极为喜欢,很快就把他立为王储。他师承图兰名将柯伦泰家族,十四岁就会领兵打仗,无一败绩,深得军队拥戴。如果皇太子能继位,说不定图兰今日就不是这副模样了。” 塞米尔点头,仿佛在说:当然了,请继续。 “按照图兰的规矩,只有王位斗争的胜利者才能活下去,别的兄弟自然要千方百计对付他。皇太子和柯伦泰家族风头太盛,引来国王的忌惮。他虽然喜欢这个儿子,却讨厌他与外臣往来过密,就不断把他派到战场上,他为国征战一生,甚至没有喘息的时机,而每当他背过身,就有无数明刀暗箭射过来。老国王借故解除柯伦泰家族的兵权,把一族流放到沙漠,这个英雄世家从此没落。” “就在这时,对黄金觊觎已久的克里蒙特帝国挥军入侵。图兰连战连败,柯伦泰家族被流放,寒了众将的心,偌大一国竟无人愿意领兵出征。皇太子主动请缨,却遭到叛徒出卖,被数十万大军围困在沙漠深处。他誓死不降,与麾下三万军队全部战死在死亡海岸。皇太子阵亡后,敌军将领挖出了他的尸骸,把头骨做成酒杯,在投降的仪式上献给老国王。” 柴火发出轻微的哔剥声,塞米尔听得心头一紧。老人狠狠抽着烟斗,苍老的面孔现出摄人之色。“这群异邦蛮夷!我们图兰人绝不会这样侮辱战死的勇士。如果众神是公正的,他们必将被打入阿尔巴克的深渊。很少有人知道,皇太子尚在宫中时,极为疼爱一侧室所出的幼弟。这位小王子的母亲相传是一名外族俘虏,姿容美艳,却精通异教仪式,母子二人一直不为国王所喜。” “老国王风流一生,留下十几个子嗣,但皇太子只喜欢这个弟弟,怜他幼年丧母,便把他接到身边亲自教养。皇太子战死后,出卖他的贵族深知兄弟情深,害怕小王子长大后为兄长报仇,就向国王进言,说他的母亲是女巫,与蛇交合生下了他。老国王听信谗言,竟将未满十岁的幼子献祭给了太阳神……” “什么?”塞米尔失声道。老酋长以为他被故事吓住了,解释道:“萨乌卡人把人祭的习俗带进了图兰,当时前线处处告急,国王只是病急乱投医。” “我没事,您接着讲。”塞米尔定了定神。老酋长说:“太阳陨落了,国王故去后,王位传给第四子,就是后来的阿鲁玛一世。阿鲁玛一世毫无治国才干,完全是被贵族推上王位的傀儡,他甚至把妻子献给克里蒙特的皇帝来换取和平。这位着名的王后名叫波狄希亚,是大祭司之女,貌美刚烈,深得皇帝的喜爱,她为他生下一个女儿后,皇帝甚至逼迫诸侯签署诏书,承认这个女儿的继承权。但后来波狄希亚失宠,被遣送回国,相传是因为皇帝的原配,东方暻国的景清公主从中作梗。波狄希亚回国后不久,帝国再次入侵图兰,她就和当年的皇太子一样,奋战到了最后一刻,于城破之日点燃宫殿自焚身亡……这是图兰历史上最黑暗的一日。” “图兰灭亡这一年,正是世上祸患连绵的一年。”塞米尔说,“北方的格尔达王国遭遇大规模瘟疫,纳斯塔西亚第十三王朝离奇消失,暻国爆发内战,史学界通常把这段时间称作黑暗时代。” “是的,据说这一天,世界各国都出现了黑日。这是凶兆。根据大祭司的预言,在十三个乌尼尔之后的冬至日,将再次出现黑日。末日的号角会吹响,通往另一个世界的大门将会洞开。”老人声音低沉,“而这一天已经不远了。” 图兰一共有三个历法,乌尼尔是岁历的纪年法,一个乌尼尔约合五千二百年。塞米尔问道:“具体是什么时候?” “从上一个世界被大洪水毁灭开始,按照你们的历法,应该是西元90年的冬至日。” “再过三十多年,世界就会毁灭?”塞米尔悚然,老人点了点头,肯定的说:“绝对不会错,我算过很多次了。” “那我们这一辈岂不是倒霉透了?” “话不能这么讲。”老人意味深长的说,“在我们眼中,死只是一道门,通往新生。所有灵魂都会回归宇宙母亲腹中,孕育出新的生命,正如太阳在每年冬至日死亡并重生。” 灯火颤动,一根松枝焼到了尽头,抛起蓝焰。塞米尔咀嚼着他的话,陷入了沉思:“如果有朝一日太阳会隐去,一切将会陷入黑暗当中,为什么人与人之间还要相互残杀?” “我不知道。”老人长叹了一声,“可能几万年前我们的先祖吃下了邪恶树的果子,于是天堂结束了。” 一个谜团解开了,塞米尔没有再问。回到帐篷后,他取出羊皮卷的抄本。羊皮卷的内容浩繁,有的是献给神的赞歌,有的是图兰神话,还有很大一部分难以破译。 第八章 根据记载,宇宙女神乌斯玛尔孕育了众神之父乌林·帕克,他以一轮红日的形象从水面升起。图兰人把夜空视作冥世,白昼时,太阳神乘船由东往西飞跃天空,到了夜晚又由西向东穿越冥府。黑太阳是太阳神的影子和孪生兄弟,统治冥府。他为了争夺对光明世界的统治权杀害了兄长,把他的头颅挂在葫芦树上。但冥府的一位女神——血月亮触摸了葫芦,葫芦钻入她的腹中,她因而怀孕生下孪生兄弟西萨尔和瓦萨克顿。兄弟两长大后进入冥世,夺回父亲的骸骨,使太阳得以进入黑暗裂口重生。 几日前塞米尔和瑟琳娜讨论过这个话题,她认为解密神话的关键在“血月亮”上。 “古代神话讲述的是天文事件,宇宙女神象征着银河,乌林·帕克象征着太阳,但血月亮是什么?”瑟琳娜问道,“缺月?月全食?” “严格来说,月全食发生时大气层把别的色光都吸收掉了,只有红光能透进来,才会出现血月。” “这就是关键。血月亮触碰了葫芦——太阳神的头骨而怀孕,因此在编织神话时,血月和太阳必然同时出现在天空。但发生月全食时,人们是看不到太阳的。” “我觉得不必太执着于血月。”塞米尔说,“日月同辉只会出现在太阳初升或者将落时。图兰神话中的神明并不是具象的天体。” 瑟琳娜挑眉,塞米尔在帐篷里挂起一副图,图上一共有十三个象形文字,二十个字符,每个象形文字对应不同的字符,共二百六十天。 “这是图兰失传的哈珀历。”他胸有成竹的解释,“我询问了乌鲁,历法的第一天指代金星。这里的头骨不是指太阳,而是指偕日升起的晨星金星,血月则是满月过后进入亏面的下弦月,即日出时东方银牙状的月亮。” “神话中的‘黑暗之路’又是什么?”芙蕾问道,“葫芦树长在路旁,孪生兄弟又通过这条路进入冥府。它会不会指银河?” “不。回想一下,当太阳神被黑太阳骗进冥府时发生了什么?” “他通过黑暗之路进入冥府。道路对他说话……黑太阳假意接待了他……”芙蕾突然恍悟,“它说话了!这条路是一个口,一个黑暗裂口!” “对,它还是宇宙母亲的产道,银河系的黑暗裂口。黑太阳杀死了兄长,把它的头颅悬挂在一棵树的岔口上,注意这里的岔口,它暗示了这棵树的真实身份。” 芙蕾和埃尔曼互相对视,一脸不解。瑟琳娜突然开口了。 “是黄道。”她肯定的说,“黄道与银河在人马座附近有一个十字交叉。” “两千年前的图兰人就认识到了黄道的存在?”埃尔曼面露震惊。塞米尔耸肩:“为什么不可能?古代图兰人本来就是天文学的奇才。” “这么说来,神话中的天文现象只可能出现在晚秋或者早冬黎明时的天空了。”瑟琳娜粗略计算了一下,“大概在冬至日前后十五天内。” 塞米尔赞赏的望着她:“不要忘了,这是两千年前的神话。由于岁差的缘故,太阳已经更靠近黑暗裂口了。” “所以神话揭示了一个具体的日期?”芙蕾总算明白了他的意思。塞米尔说:“我计算过了,这个场景只会发生在冬至日前二十天,后十八天的范围内。但今年很特殊,由于一个历法圈的完结,在冬至日午夜,昴宿星团会通过天顶,黎明时金星将会偕日升起。” “这个日子到底暗示着什么?”一直沉默的布莱恩突然问道。他的专业是古代人类学,对天文学插不上话。瑟琳娜轻抚嘴唇,笑得风情万种:“瓦萨克顿建了一座倒影城,在兄长的寝陵中装满黄金和珠宝,可图兰总督把圣湖的水都抽干了,只挖出了淤泥,你说这座城市在哪里呢?” “它……难道在特定的日期才会出现?”布莱恩骇然道,“神话里暗藏了倒影城出现的时间和位置?” “去一趟就知道了。” 几人的目光同时落在塞米尔身上,塞米尔平静的说:“别想了,只有图兰人才有资格登上观星山,乌鲁绝不会破例。” “或许你可以娶……”埃尔曼迟疑着开口,芙蕾狠狠撞了他一肘子。埃尔曼只得把话憋了回去。如果娶图兰女子为妻,塞米尔就有资格登上观星山。但他能否为了她一生留在部落里? 仅仅为了进入圣城,他就可以欺骗一个无辜的女人吗? 塞米尔长叹一声,合上书稿走到帐外,凝视着灿烂的星空。银河宛如一条发光的玉带,横亘在清冷的冬日夜空中。在人马座附近,银河和黄道形成了一个六十度的夹角,周围散布着星尘构成的黑云,酷似一条黑暗裂口。 在神话中,银河是宇宙女神乌斯玛尔,黑暗裂口就是她的产道。远古图兰就有太阳神崇拜,但这位女神却是王室的舶来品。她在夜空中神秘莫测,充满了生机。四周山岭高峻,宛如通往群星的祭坛。塞米尔屏息聆听,风里仿佛传来神圣的低语。无数谜团盘桓在心头,他唯有沉思复沉思。 图兰王室究竟来自哪里?是谁迫使他们逃离祖国?羊皮卷中还藏着什么秘密? 这天晚上,塞米尔做了一个古怪的梦。四周暗如浓墨,黑暗深处传来潺潺水声。浓雾笼罩着水面,池中浮着一朵含苞的睡莲,叶子底下是漆黑沉重的池水。 周围没有一丝风,塞米尔涉水而行,泉源在水下缓缓涌出波纹,似是无意向前流动。在他经过的位置,水面像镜子一样亮了起来,由于光的来源还很微弱,仿佛蒙尘的古老铜镜,带着斑驳的锈痕。一片黑暗中,他听到了细微的爆裂声。睡莲绽开了第一片花瓣,在雾气轻轻游走的黑暗池塘,它缓慢的舒展身躯,花瓣渐次展开,一时满池塘都是花开的声音。 头顶黑暗突然破了一个孔,月光骤然垂下,他发现自己正置身满池荷塘,水中开满了睡莲。月光脉脉如流水,荷塘中银光闪烁。 “小家伙,你在这里做什么?” 塞米尔猛的回过头,岸上空无一人。对面是绘着树木雀鸟的墙壁,锃亮的宫门上,巨大的门环衔在狮子口中,门环俱已锈蚀,朱红的油漆斑驳。庭院幽寂,仿佛弃置已久,半人高的野草上凝着露珠。他觉得自己来过这里,他记得每一块破败的砖瓦,记得石缝里丛生的野花,夏天的时候塘中会蛙声连连,但现在四周一片死寂,仿佛被囚禁在时空的牢笼中。 他拾级而上,廊下的石灯笼闪烁着幽光,源源不断的记忆涌入脑海,告诉他前方是座神庙。这种感觉很奇怪,就像体内的另一个灵魂在为他指路。神庙已陷于颓垣败瓦,屋顶填塞着稻草,用削尖的木桩支撑。他停在神庙中,一个斑岩祭坛上方,铜盆里燃焼着圣火,终年不息。 塞米尔想起来了。据说国王和王储死去时,神庙的圣火就会熄灭。他仔细的为铜盆添上新柴,跪在太阳神的塑像前,合掌虔诚祈祷。好像只要这火一直燃焼,兄长就会在神的佑护下平安归来。孪生子的铜像矗立在阴影中,相对而立。西萨尔拄着权杖,瓦萨克顿手持镀金长矛,脸被烟和岁月熏黑。半晌,西萨尔漠然的脸上开始崩落,一块一块的金箔从脸上掉下来,象牙镶嵌的眼里流出了血泪。 一阵狂风从门外吹来,塞米尔吃了一惊,连忙用身体挡住火盆。就在这时,周围的场景慢慢消融,露出金碧辉煌的壁画。转眼间,他已身在一座寝宫。一灯独燃,锃亮的铜灯台上缠着镀金葡萄藤,桌脚做成狮子的四个脚掌。宫里点着檀香,猩红的帘幕垂着,墙上挂着一副满是伤痕的铠甲,散发着让人怀恋的气息。 他坐在桌前,正一板一眼的写着什么。一个人影从身后走来,握着他的手教他写字,时不时侧头说话,神情温柔,宽阔的臂膀把他完全圈在怀里。 塞米尔立刻明白了,他就是那位英年早逝的皇太子。他努力回过头,却只能嗅到皇太子身上的沉香气息。兄长的身影越来越远,丧钟轰鸣,远方响起高声号哭,寝殿挂上了黑色的帷幔。他发现自己在黑暗的通道中狂奔,无数只手从身后拉住他,悲痛的面具掉下来,露出了喜不自禁的脸。他凄厉的叫喊着,手脚并用的朝前爬去,却被粗暴的拖回黑暗中。 兄长已经不在了。这世上唯一会保护他,疼惜他的亲人已战死在茫茫沙海。他仿佛来到烈日炙烤的海岸,秃鹫在空中盘旋,疾风扬起沙尘,覆盖了累累白骨。 眼前突然出现了光,瀑布般的阳光扑面而来。少年猛然勒住战马,回头望着朝他奔来的孩子。少年的面容因逆光模糊,声音却无比清晰的传入他的脑海,如古钟轰鸣。 “无论是生是死,我一定会回到你身边。”他说,“你能等我回来吗?” 第九章 塞米尔猛的睁开眼睛。 他摸到脸上,发现自己早已泪流满面。泪水仿佛不是从他的眼眶流出,另一个人的感情源源不断的涌进体内,令他心如刀绞。 塞米尔直起身,摸到床头的柜子打开,里面装着一把古铜色钥匙。他试图解开缠着的银链子,但链子就像长在钥匙上,纹丝不动。塞米尔举起钥匙,对着天光默默凝视。时隔四百年,白骨曝于茫茫沙海,早已风化朽烂,男孩的思念却鲜活如初。 “他不会回来了。”塞米尔轻声说。钥匙微微颤动了一下,随即如常。 一连几天,他都被这个梦困扰。雪已经停了,塞米尔决定出去逛逛,没想到冤家路窄,刚走几步就遇到了巴拉姆。此人虽然性情暴戾,却是部落里数一数二的勇士,塞米尔点了个头就准备回去,却被巴拉姆叫住了。 “异邦人,过来。”他生硬的说。塞米尔见四下无人,只得不情愿的走到他面前。巴拉姆比他整整高出一头,他上下打量着塞米尔,眼中露出轻蔑的神色。“听说你自称是部落的英雄?” “我只是个孱弱的学者,哪里当得上这个称号。”塞米尔语气如常。巴拉姆冷冷道:“你一晚上杀了不下十人,我可不觉得你哪里孱弱了。乌鲁当真老糊涂了,把你这个危险角色留着,还百般信任。” “兔子急了都会咬人,我只是正当防卫而已。” “是么?”巴拉姆取下背上的步枪,“过来,开两枪瞧瞧。” “我拒绝。” “你怕了么?” 塞米尔转身要走,巴拉姆拦在面前。“那晚我们差点在维兹山遭到埋伏,回来就得知部落被袭击了。劫粮车和夜袭的事都只有部落里的人才知道,为什么会有埋伏?” 塞米尔挑眉:“你怀疑我是间谍?我差点死在夜袭中。” “如果是苦肉计呢?”巴拉姆把枪扔给他,“我见过外面军人的枪法,如果你在装,我一定毙了你。” 塞米尔叹了口气,只得举起步枪,瞄准稻草人的头部。他感到身后针刺般的目光,皱了皱眉,叩动扳机,全打在了篱笆上。 “行了吗?”他不耐烦的问道。 巴拉姆一声不吭,陷入了沉思。身后突然传来一个女声:“你们在做什么?” 塞米尔回过头,罗克萨妮怀中抱着一筐脱水的土豆,正准备去帮忙。她把土豆一放,大步走过来:“巴拉姆,身为男人心胸这么狭窄,你不觉得羞耻吗?” “你在胡说什么?”巴拉姆勃然大怒,罗克萨妮寸步不让:“不就是塞米尔得罪过你,何苦一直为难他?” “蠢女人!”他毫不客气的说,“一扯上他,你脑子就不清楚了。部落里有间谍,除了这几个外人还会是谁?” “你自己急着立功,接到情报不经核实就往维兹山赶,怪得了谁?” “好了,别吵了。”见两人之间箭弩拔张,塞米尔只得硬着头皮插进来,“伤一好我们就会离开,不会再碍你的眼了。” 罗克萨妮愣住了。巴拉姆冷哼了一声,拾起步枪,把两人撂在门口。两人面面相觑,半晌,她问道:“你要走?为什么?” “原本就是你们强行把我扣下的。”塞米尔说,“我还有工作,乌鲁已经同意了,我会在新年到来前离开。” 他望着罗克萨妮,好像在期待她的挽留。罗克萨妮沉默了很久,垂下眼眸:“行,我知道了。” 她转身就走,甚至忘了土豆。罗克萨妮一路直奔老酋长的帐篷,后者正在羊皮卷上写着什么,见孙女浑浑噩噩的进来,便放下工作问道:“塞米尔告诉你了?” “我以为他会留下来。”她喃喃道,“乌鲁,为什么瞒着我?” “因为我知道你的心思。”老人平静的说,“放弃,他和你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时间久了一定会离开你。” “可是父亲——” “你父亲是个例。”他一针见血,“况且当初是他主动追求你母亲。塞米尔有对你说过什么吗?” 罗克萨妮咬了咬唇。老酋长问道:“部落里的男人不好吗?我们的士兵英勇善战,爱慕你的不在少数,为什么要执着于一个刚认识的外人?” “不好!”她大声说,直直杵在门口,眼圈却红了。老酋长叹了口气,招手让她过来。罗克萨妮像幼时一样枕在祖父的膝盖上,任由苍老的大手抚摸自己的头发。 “你这孩子,简直跟你母亲一样犟。”老人深深叹道,眼神怀念,“她当年就是远近闻名的美人,追求者如过江之鲫,却死活要嫁给一个外人……一晃都二十年了。” 罗克萨妮一声不吭,秀美的眼帘低垂。老人每次见到她,都会想起早逝的独生女。春天杏花初发,山里开满了野玫瑰,她外出打猎被雪豹所伤,一个年轻男人救下了她。他腼腆俊秀,一身的书卷气,背包里装满了各种各样的小石头和塑像。彼时的老酋长还年轻,血气方刚,听说唯一的女儿差点跟一个野男人私奔,气得用藤鞭狠狠抽她,罗克萨妮的父亲扑过去替她挨打。两人跪在老人面前求他成全,老人同意了,但要求他必须留在部落,他以为这样就能分开这对恋人。 “你要是真喜欢他,就跟他去外面的世界。”老人慈爱的抚摸着她的头发,罗克萨妮一愣。他拍了拍她的手,“我老了,希望子孙陪着颐养天年,但你有鹰的翅膀,不该在山里被困一辈子。我给你弟弟写了信,托他把我存的金条带出去。这是给你们姐弟两个留的,等你去了外面的世界,就把它换成现金。但要小心居心叵测的人,我考察过了塞米尔,要是他对你有意,是个可以托付终身的对象。” 罗克萨妮呆住了,她眼中泛泪,紧紧抱住祖父瘦弱的身体。“不,我不会离开您。我要照顾您一辈子。” “等我百年之后,你成了老姑娘,没人要了可怎么办?” “我会打猎,种田,自己养活自己。” “别说傻话了,人生这么长,总得有人陪你一起走。”老人拍拍她的脸,肃容道,“塞米尔新年前就会离开,你必须赶快下决心。” 罗克萨妮紧紧咬住嘴唇,没有答话。两日后,她把塞米尔叫了出来。 “你会骑马吗?”她问道。 塞米尔点了点头。罗克萨妮从马厩里牵出一匹温顺的黑马,两人翻身上马,塞米尔不知道她打算做什么,只得疑惑的跟在后面。前日的大雪已经停了,远山银装素裹,宛如有着白色脊背的巨蛇蜿蜒伸向天际。两人策马掠过河谷,途经苍青的群山,大大小小的帐篷仿佛洁白的云朵散落在河谷,牛马悠然舔着雪里的青草。 塞米尔虽然会骑马,却是头一次这样肆无忌惮的纵马奔驰。山中古堡遍布,每到一处,罗克萨妮会勒马停留,指着峭壁上的城墙或者山谷,告诉他,这座堡垒由柯伦泰家族建造,据说如今托兰城那位外族出身的图兰王,身边就有一位柯伦泰的将军。这里是基佐将军征讨库乌族人的山谷,库乌族誓死不降,把妇孺和财物锁在城堡点燃篝火,在熊熊大火中化为灰烬……她自幼在山中长大,熟知图兰传说,无论是史实或是后世编撰的,塞米尔听得津津有味。 旅程的最末,罗克萨妮领着他登上了维兹山。山顶积着厚厚的白雪,两人跑出一身汗,连马儿身上都结上了盐霜。两人极目望去,远方的情景一览无余。辽阔的圣湖仿佛一块蓝宝石镶嵌在群山之间,湖上就是圣城图拉的遗址,褶纱似的白雾缠在卡娜山腰间。群山之外,则是鳞次栉比的乡村和繁荣的利曼港,大海在阳光下闪烁着金芒,港内停泊着白色的军舰。 “我不会离开这里。”她回过头,“我从不后悔身为图兰人。我要把侵略者全部赶出去,然后打开山门。这片山区会成为连接东部平原和内陆的血管。我希望图兰恢复统一,在祖国辽阔的平原上纵马奔驰,有生之年,我希望再看到无数商队穿越德拉维加山脉,把来自四海的货物送往内陆,我希望有一天异邦人来到图兰,再次被黄金之乡的繁荣震撼。这是我的梦想。” 她回过头,微笑着看着塞米尔,眼神闪烁着他从未见过的光彩。“我愿意把我的生命交给你,但我无法随你离开。” “我知道。”塞米尔轻声说。罗克萨妮热切的注视着他,喉咙口因紧张而发干:“可我想请求你,为我留下来。” 她凝视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句,吐词清晰:“塞米尔·尤克利夫,你愿意娶我吗?” 第十章 图兰历十三月,鹿日。宜嫁娶。 烤肉盛在涂金敷彩的器皿里,热气腾腾,嫁妆堆积如山,鼓乐声震耳欲聋。新娘穿着橘红色的亚麻长裙,戴着玫瑰花冠坐在宝座上,以轻纱覆面,团簇着光灿灿的妆奁和礼物。战时物资紧缺,但老酋长决心不亏待孙女,纯金打造的桂冠,珠宝和项链,一匹匹的染色细羊毛,都是老人珍而重之的从木箱里取出来的,本来是她母亲的嫁妆,他拼上性命才从敌人的劫掠中保住它们。 塞米尔坐在新娘身旁,穿着缀流苏的红色罩衫和长裤,按照图兰风俗涂上红色油彩,发间缀着细铃。他一向清俊文雅,今晚更是容光焕发,每当他侧头和新娘耳语时,就会引得她笑语连连。客人们轮番举杯祝贺,称赞新娘的美貌,新郎的英俊和学识。罗克萨妮落落大方的回应,双颊被火光映照得红润喜人。 太阳落入长河的波涛,大家分享了丰盛的婚礼祭肉和美酒,新婚夫妇把熏香投在燃焼的篝火中,为太阳神献祭。奴隶们送来婚礼的长面包,让新郎用佩剑剖开。塞米尔起身拔剑,熟练的剖开了面包,把自己的一半分给她一块,赢得一阵喝彩。祝颂声扬起,畅饮的时刻到了。年长的女眷领着新娘回房更衣,美酒淳淳流淌,饮空的高脚杯被利索的倒满。男人们扯着嗓子叫喊,吹嘘着往昔的战绩和女人,不断有人给塞米尔敬酒,他酒到杯干,很快勾起了众人的好感。 老酋长穿着华贵的衣袍,红光满脸的搂着孙女婿的肩膀。等到酒过三巡,众人都有了醉意,塞米尔白皙的脸上添了红晕。 “罗克萨妮……”趁人不备,老酋长喷着酒气,恶狠狠的揪住塞米尔的衣襟,“是我唯一的孙女,我的珍宝。你要是敢亏待她一分,我就把你的皮扒了喂鹰!” “我会照顾她一辈子。”塞米尔肃容道。 老酋长眯着浑浊的眼睛,仔细端详着他。半晌,他突然重重拍着塞米尔的背,差点把他的五脏六腑一块儿拍出来。“好、好!”他重复了几遍,眼圈红了,“好小伙子!我孙女果然眼光不错!” 有人前来祝酒,提起新娘高贵的出身,她的先祖曾是图兰英雄纳迪瓦尔的副将,纳迪瓦尔阵亡后,他宁死不屈,被投入狮笼处决。众人立刻敬畏的收声,话题一转,他们谈起黄金乡的繁荣,谈起那些图兰人耳熟能详的名字:征服者阿鲁玛一世、柯伦泰家族、纳迪瓦尔、波狄希亚。 “图兰之鹰还没有死!”有人扯着嗓子吼道,“让外国佬都见鬼去!” 众人高声应和,摔碎了手中的酒杯。火炬腾空而起,乐师奏响了喇叭和管笛,摇着叉铃上琳琳作响的小铃铛。一群舞姬伴着乐声走来,沉重的长裙上织满镶珠刺绣,人人皆赤足,盘在额间的金链挂着金吊坠,手臂和脚踝都戴着粗大的镯子。她们走到众人前,双臂交叠胸前,弯身行礼。塞米尔认出了为首的是罗克萨妮,她细细的勾勒了眼角,描着一抹绯红。 他用眼神询问酋长,老人拍着他的肩膀:“这是她送给你的礼物。” “礼物?” 勇士们抬出了十八面牛皮大鼓,每面仅容一人立足,最大的一面悬空挂起。轻快的曲调停了,舞姬们站在鼓上,合拢了衣袖,把头埋在双臂间。 “咚——” 一名勇士抡起木槌,鼓声骤起。舞姬们抬起一条腿,定在了半空中,仅凭脚尖单足立在鼓上。四声鼓响,火炬熊熊燃焼,朱红的水袖流云般展开,击中了周围描着狮子的小鼓。 塞米尔凛然注目,这是战鼓之声。十八位精悍的勇士同时抡响大鼓,鼓声如惊雷贯耳,硬生生造出了千军万马之势!舞姬们不再轻柔曼舞,她们的双足铿锵有力的敲打着鼓面,挥臂的动作疾若闪电,朱色衣袂翻飞。他仿佛来到了远古的战场上,马群携着雷霆之势奔腾而来,尘烟蔽日。数万个喉咙齐齐发出呐喊,震天动地,凛凛生威! 鼓声铮然! 舞姬们柔软的腰肢轻摆,她们随鼓声排成一列,以罗克萨妮为首,双臂优雅的张开又合拢,如孔雀开屏。周围传来阵阵叫好声,男人们击掌高声鼓噪,舞姬们随即散开,旋转的裙摆下露出趾甲涂红的双足,水袖击打在铮亮的牛皮鼓面上,足间银铃撞击着镯子,传来铿然金石之声。这些少女在陌生男子前满怀骄傲,目光炯炯。她们的衣袖下都藏着短剑,伴着隆隆鼓声,进退回旋之间,出鞘的短剑闪烁银光,令观者为之色变。 这种舞为王后波狄希亚首创。她在投降仪式上亲率一群绝美少女为图兰总督献舞,这些少女家中都有亲眷战死沙场,自愿成为死士,袖中暗藏短剑。一舞作罢,正当众将为之神魂颠倒时,少女们突然拔剑刺向座上的敌将。一时场面大乱,士兵蜂拥而至,少女们很快被乱刀刺死,殿前流满了鲜血,王后本人则在重创总督后被士兵制服。将领们顾忌着皇帝对她的情意,但她见战友已无一人存活,当场拔刀自刎。就在这时,宫中腾起熊熊烈火,惊慌失措的众将妄图逃出宫殿,然而宫中每一块砖瓦都被火舌舔透了,幸存者十不足一。 十八名勇士齐声高喝,手中鼓槌敲落,又快又狠。舞姬在鼓上急速旋转,脚尖敲打出一连串急促的鼓点。朱色的火炬,朱色的大鼓,朱色的纱衣,满眼无穷无尽的红,如同烈火中的红莲,如同四百年前大殿上流淌的鲜血。 生平第一次,塞米尔明白了妻子的话。不论男女,他们的血管中流淌着英雄的血,为这片饱经磨难的土地战斗,奉献鲜血和生命。这个民族如此骄傲,就像天空中翱翔的鹰,强悍而自由。 赤足在光亮鼓面上一点,朱色衣摆翻飞,舞姬腾空而起,匕首出鞘,宛如一道清光。 “咚——” 勇士们落下最后一锤,决绝的鼓声响彻整座圣山! 第十一章 篝火旁传来震耳欲聋的喝彩声,芙蕾端着一盘果仁馅饼,费了不少工夫才从人堆中挤出来。帐篷上挂满彩带,男人们围着火堆高谈阔论,畅饮佳酿,篝火把众人的脸映成了红铜色。两个健壮的勇士借着酒劲在角落里摔跤,战士们围着大声鼓噪。芙蕾一面走一面新奇的四下观望,直到来到一个僻静的帐篷前。 “瑟琳娜,你在吗?”她掀开帐帘。帐篷里静极了,夜空晴朗,窗外悬着一轮巨大的圆月。瑟琳娜赤足倚靠在月轮之下,手持一杆鎏金的烟斗。月华清冷如霜,烟雾袅袅间,她的脸上闪烁着芙蕾从未见过的苍茫。 芙蕾愣住了。瑟琳娜在茶几上磕了磕烟灰,重新挂上了笑容:“有事吗?” “你怎么不去参加婚宴?” “我讨厌人多的地方。”瑟琳娜冷漠的说。但芙蕾已经习惯了她的怪脾气,把果盘放在茶几上。“给你带的,这种馅饼味道不错。” “谢谢。” 瑟琳娜走到门前,一手执着烟斗,一手托着下颌,眯起眼睛打量着芙蕾。她只穿了条长裙,在外面松松披了件外袍,敞开的领口露出胸部的轮廓,微卷的紫色长发一直垂到胸前。 她俯下身,捏住芙蕾的下巴。芙蕾轻轻颤栗了一下,想避开她的目光。“你喝醉了。”她小声说,“我去给你拿解酒茶。” “我没有醉。”她凑近芙蕾耳畔,呵气如兰,“今晚你要陪我吗?” 她的身上飘来酒气,糅杂着浓郁的薰衣草花香,在清冷的冬夜让人醺然欲醉。芙蕾的心脏跳得飞快,满脸绯红。瑟琳娜却停住了,轻轻拧了把她的脸。 “逗你玩的。”她笑了。 芙蕾一愣,随即羞愤交加。瑟琳娜双臂环胸,悠然靠在门前:“今晚月亮很好,怎么不去陪你的未婚夫?” “埃尔曼在跟男人拼酒,我觉得没意思。”芙蕾问道,“你是不是不太开心?” “有吗?” “有,你都喝多了。” “可能。”瑟琳娜又抽了一口烟,这支烟斗由石楠木的死根雕刻,漆着纯金,遍布美丽的火焰纹路,显然价值不菲,芙蕾不禁多瞧了两眼:“这支烟斗……” “是我丈夫的遗物。” “你结过婚?”芙蕾一愣,瑟琳娜笑道:“是啊,不过他很早就去世了。” 芙蕾想到瑟琳娜必然在为丈夫黯然神伤,不由得难过起来。“别喝了,你今晚好好睡一觉。” “没事。”瑟琳娜的目光移向窗外,平静的说,“我已经记不起他的脸了,遗忘是众神的恩赐。” 芙蕾不知所措的望着她,瑟琳娜的五指抚过她的脸,捋顺一缕头发。她的眼神幽暗,语气却温柔:“不要担心,我没事。晚安,芙蕾。” 婚宴结束后,塞米尔和罗克萨妮共乘一骑,离开了部落。图兰没有闹洞房的习俗,客人们都寻欢作乐去了,只留下这对新人独处。 “我原本以为你会拒绝。”罗克萨妮说,“外族人都不愿意长期留在部落,更不要说入赘了。” 万籁俱寂,两人在星空下慢慢散着步。罗克萨妮已经换下了舞裙,穿着橙红色的传统礼服,盛妆描摹的脸庞仿佛从画上拓下来。夜风拂过颈项,塞米尔解下外套,拢在妻子身上。她的身体散发着橙花和玫瑰的香气,每当马儿前进,发间的银铃就微响。 “如果我拒绝了你,下次来的时候你就是别人的了。” “我们会不会进展太快了?我都不怎么了解你。” “没关系,今后你有很长时间来了解我。”塞米尔柔声道,“你和乌鲁就是我的亲人,我会尽一切努力来保护你们。” 就在他决定结婚的前一天,埃尔曼悄悄把他拉到一旁,含蓄的询问他理由。毕竟只有图兰人有资格登上观星山,而观星山脚下就是圣城的遗址。 “你真的决定辞掉研究所的工作,一辈子留在山里?”他满脸难以置信,塞米尔平静的点了点头。“我跟你们不同,在外面无牵无挂。我对图兰的秘密非常感兴趣,可以研究上一辈子。” “可是……你这太突然了?”埃尔曼问道,“她的确是个美人,但山里危险又闭塞,你为了女人放弃大好前程,将来可不要后悔。” “别让芙蕾听到这话,否则她一定会生气。” 埃尔曼脸上一红,塞米尔笑道:“我心意已定,你不用劝了。我已经写好了辞职信,回去后请你替我交给研究所。” 埃尔曼咬了咬唇:“我们今后是不是见不到你了?” “未必。你和芙蕾结婚的时候,我一定会到场祝贺。” 两人短暂的拥抱了片刻。“一定的。”埃尔曼说,“我们等你来。” 星空辽阔,万籁俱寂。山涧积了薄霜,马蹄踏过发出簌簌轻响。罗克萨妮问道:“你为什么会改变心意?” “过去我一直觉得自己可以超脱一切,以旁观者的角度看待所处的时代和人。”他说,“但现在我想通了。” 他勒住了缰绳,马儿停下了脚步。塞米尔望着妻子的眼睛,温柔的说:“从爱你开始,我想学着爱你的民族。” 罗克萨妮愣住了,脸上蓦然腾起红霞,艳光灼灼。她搂住他的脖子,两人在星空下温柔拥吻。 一周后,部落里的人们熄了篝火,收拾行囊,浩浩荡荡的往观星山进发。冬至日在图兰历法中是一年的完结,新年前一天,德拉维加山区所有部落都会聚集在神圣的观星山,在万神殿举行盛大的祭典。 这是塞米尔永生难忘的旅行。长长的马队驮着行囊,沿着雄伟的山峰攀爬,跨过一个又一个幽深的河谷,穿过一个又一个河流旁的村落。皑皑雪山在齐天雾海之上连绵起伏,冰川在阳光下泛着晶莹的蓝绿色,与蓝宝石般的冰蚀湖交相辉映,只有雄鹰在苍蓝的天空中盘旋鸣叫,当他们穿越草场,就能看到成群的野山羊和骆马占满山坡,甚至不见边际。河谷两岸山石峥嵘,断壁如刀削般静立,萨瓦河咆哮着从深谷中倾泻而过,岩石周围浪头激涌,飞泉流瀑。河水翻滚着白色的泡沫,蜿蜒流入圣湖布伦泰尔。那里就是曾经图兰王国的中心,图兰人将之形象的称作“世界之脐”。 第六天的日暮降临时,他们终于来到观星山脚下。登上山巅俯视,可以看见碧波荡漾的圣湖和图拉城的遗址。山脚下有一个不大的城镇,平时供祭司们居住,房子都有着尖尖的人字屋顶,屋顶铺着干茅草,提前赶到的部落已经在山下支起了营帐,升起炊烟。 罗克萨妮牵马去了马厩,塞米尔从没这么长时间骑过马,臀部磨得鲜血淋漓,掌心全是水泡。一下马,他的背就痛得无法站直,芙蕾和布莱恩的情况更糟糕,只有瑟琳娜神色自如,好像天生就长在马背上。 临出发前,埃尔曼家中来了信,有急事要他回去。芙蕾本想跟随,但他认为机会难得,执意让芙蕾加入马队,代他去见一见传说中的圣城。老酋长同意他们随行,但禁止三人登上观星山,只有已经入赘的塞米尔有权上山。城中四处篝火熊熊,战士们高声谈笑,畅饮龙舌兰酒,到处是马的臊臭、浓烈的皮革和汗味。 “山下聚集了这么多战士,要是打起来怎么办?”塞米尔问道。罗克萨妮卸下马鞍,笑着答道:“圣城脚下禁止一切形式的内斗,否则会遭到太阳神的诅咒。” “如果敌人来偷袭,这里还有许多女眷,怎么应付?” “我们有斥候,况且还有这么多勇士在呢。你啊,就别瞎操心了。” 同一时刻,利曼港。 吉尔斯·罗兹上校负手站在帐篷里,对着桌上的一封电报。他身材粗壮,蓄着稀疏的络腮胡,紧贴头皮的短发又粗又硬。他早年曾是一名炮兵上尉,在一场激战中被流弹损伤了视力,白海战争爆发后,他渴望远赴北境建功立业,却被派到图兰镇压起义。他领了命令,一丝不苟的完成着自己的工作。 “准备都完成了吗?” “是的。我们的军队已埋伏在距观星山附近,黎明时发起进攻,夺下圣城犹如探囊取物。” “注意隐蔽,不要让因蒂人察觉到。这群土着相当好战,尽管已经有部落倒向我们,被察觉依然很危险。我希望以尽可能小的损失把他们全歼。” “明白,长官。”年轻的军官迟疑了一下,“只是……听说在新年日,部落里的妇女儿童会全部登上圣山。” “你没听懂命令吗?” 军官立刻低下头,罗兹走到窗前,望着幽暗的深海。海对面就是北方的格尔达王国,从安道尔家族挑起白海战争,已经过了整整三年。北方成了一个可怕的沼泽,源源不断的吞噬着军费和士兵的生命,如今军部终于不耐烦了。 “战争要结束了。”他冷漠的说,“图兰是通往中立国的必经之路,到时候必然有更多难民来到这里,我们要确保图兰始终是个稳固的后方。只要有这群叛乱分子在,就像插在我们背上的一把刀。铲平观星山,用因蒂人的血洗净你的双手,否则我把你宰了喂鹰。” “是,长官。” 第十二章 入夜,观星山。 山巅人山人海,天朗无风,火炬直立燃焼。神殿建于一千年前,毗邻一座黑色玄武岩祭坛,形似飞鹰停在峭壁上,庙门两侧刻着浮雕,两扇门合起来是一个完整的蛇头。殿中不仅供奉着太阳神及其妻子,还供奉着从被征服的部落和王国掳来的神像,每任图兰王登基前都要来此求取神谕。塞米尔粗略估算了一下,至少有四万人来到这里,从垂暮老人到不足马背的幼童,战士们头顶苍鹭的羽毛在微风中轻摆。 “看到那个眉间有道伤的男人了吗?”罗克萨妮轻声对他说,“他叫图卢姆,是塔卡部最强大的战士,就是他指使了夜袭。” 塞米尔定睛远望,却没有认出她说的人。在他眼中,因蒂人都是褐肤黑发黑眼,况且男子们一律赤膛,穿着彩绘皮背心,根本分不清谁是谁。雪停了,黑土上结了霜壳,踩上去喀哧喀哧塌陷,枯枝上积雪盈盈。山顶热气蒸腾,人群身上飘来浓厚的汗味和膻味。塞米尔往右挪了挪,靠近罗克萨妮,嗅到了她发间的玫瑰香油味。 “听好了,待会儿无论见到什么,都不要发出声音。”罗克萨妮严肃的警告他,“这是神圣的祭典,任何不敬的举动都会被视为渎神。” 塞米尔捏了捏她的掌心,轻轻点头。他的肤色白皙,因此罗克萨妮用褐色的油彩涂抹他的面部和四肢。太阳西沉,落霞变淡了,火炬炯炯如星。执火的勇士已从山脚出发,穿过城中大街小巷,登上观星山。祭祀用的美酒被倒进一口金制大缸,缸中有管槽通往太阳神庙。太阳神端坐在宝座上,手执黄金权杖,托着神鹰,衣袍上镶满宝石和金饰,他的妻子月神肩上盘踞着一条羽蛇,髓石打磨的眼睛闪闪发亮。祭司们穿上华贵的衣袍,宰杀纯黑公羊羔,把羊羔的内脏掏出占卜吉凶,如果肺叶仍在跳动被视为吉兆。人们屏息凝神,等待黑夜的到来。 就在这时,夕阳的最后一缕余晖消逝在火山口。山顶的火炬一一熄灭,只留祭坛上的圣火燃焼。祭司握着蛇头权杖,将硬树脂投入盆中,浓郁的脂香顷刻腾空而起。两位年轻的战士走上祭坛,分别戴着黄金和黑铁面具,行走间腰间的刀带发出轻响。一人身上漆满金粉,赤裸的胸膛纹着雄鹰,头上戴着鹰翅上的羽毛,另一人则以蓝色油彩涂遍全身,胸膛纹着睡莲。两人朝对方深深一鞠躬,从台上的刀架上取下弯刀,摆好架势。 “这是一场表演,象征太阳神和黑太阳争夺统治权。”罗克萨妮轻声讲解,“别出声,瞧仔细了。” 一名勇士抡响大鼓。两人扬声高喝,同时发起进攻。“黑太阳”一跃而起,弯刀在半空中划过耀眼的圆弧,双刀相撞,火花迸射。“太阳神”一刀隔开弯刀,反手砍向“黑太阳”的颈部,后者立刻收刀急退,两人随即围着祭坛展开了一场死亡之舞。刀影如潮,两人高速交换着位置,塞米尔的眼睛根本跟不上,但这两人显然在伯仲之间,短时间难分胜负。祭坛下人声喧哗,观众们高声为自己赞赏的勇士喝彩,喊骂声不绝。 “既然扮演黑太阳的人会故意输掉,这种表演又有什么意义?”塞米尔悄声问自己的妻子,罗克萨妮语气古怪:“不,图兰人从不在决斗中放水。两人都是出色的勇士,会凭自己的本领分出高下。” “那——” 塞米尔话音未落,“太阳神”一刀正中“黑太阳”的腹部,鲜血泼墨般涌出。他发出痛叫,挥刀朝敌人扑去。“太阳神”从容不迫的展开反击,他每斩出一刀,刀柄就巨震一次,“黑太阳”连连后退,被逼到了尽头,肩上和膝上都多了流血的深伤。胜负已定,他突然侧身提刀,以肩膀硬生生接住对方一击,挥刀砍向“太阳神”头部,但对方只是略微侧身,一刀挑中他的手腕。弯刀飞了出去,带着下坠的重量猛刺进泥土。他的脸上面具碎裂,一道血痕无声的裂开,融于眉宇之中。 台下响起震耳欲聋的欢声。胜利者拔刀高喝,刀尖直指天穹。“黑太阳”挣扎着倒在祭坛上,血水汩汩流淌。奴隶们抬走了败者,祭司们登上祭坛,准备观星。 根据图兰神话,太阳每年冬至日都会死去,如果这天夜里昴宿星团未能通过天顶,次日世界就会被黑暗吞噬。观星山本名埃斯特雷亚,这是神话中火神的名字。它面朝东方,一个已经熄灭的火山口矗立在山巅,冬至日的太阳会从这里升起。天色已近浓黑,深冬的夜空晴朗壮丽,天穹如盖,群星璀璨,宛如一个闪闪发亮的石磨。银河微微凸起的部分恰似女性怀孕的腹部,不断通过黑暗裂口创造着新星。 山巅一片漆黑,火炬嘶嘶燃焼,风从高枝间猛然横扫下来,撞上了神殿的铜瓮,响声隆隆,状如鸣雷,从祭坛上方传来深沉的回音。远方黑暗的湖水荡漾,众人屏息凝神,焦急的等待着昴宿星团的出现,恐惧和焦灼撅住了每个人的心。 月影散去,昴宿的星辉出现在夜空中。它在夜空中移动,逐渐接近了天顶。在昴宿星运行到天顶的那一刻,人群中欢声如雷。祭司们面朝天空跪下,感谢太阳神的仁慈。乐师们吹响了号角,扮演黑太阳的勇士换上猩红色宽袍,在祭司的引领下走向祭坛。他是个英俊的年轻人,褐色的皮肤犹如橄榄,黑发刚刚梳洗过,戴着黄金花冠,四名美貌少女跟在身后,吹着悲伤的管笛。登上祭坛前,他吻了其中一名少女,折断了管笛。有人喂他喝了一杯镇痛的烈酒,把他放在祭祀石上。青年仰面躺在石上,四个人拉住他的胳膊和腿,使他的身体松弛下来,胸膛暴露在祭司面前,和壁画中的场景一模一样。 塞米尔的喉头发紧,身上冷汗直冒。罗克萨妮安抚的捏捏他的掌心,示意他不可出声。主祭司执刀上场,手握黑曜石利刃。他以熟练的手法将刀插入左乳下方的肋骨间,横断剖开胸膛。 鲜血泉水般迸射,喷满了他的脸。那具肉体最后抽搐了一下,塞米尔胃中翻涌,强烈的恶心涌上喉咙口。祭司的双手红至肘部,他把手伸进死者的胸膛,迅速掏出一颗还在跳动的心脏,心脏冒出的热气在寒冷的夜晚里蒸腾。 地上早已铺好干草,两名精悍的勇士一左一右推动巨钻,钻孔里迸出橙红的火星。烟愈来愈浓,朝夜空直冲而去,草堆熊熊燃焼起来。祭司在牺牲者的胸膛点燃新火,把油涂抹在鲜红的心脏上,高举心脏,使它沐浴在昴宿的星辉中。 “归来,众神之父,伟大的太阳神乌林·帕克!”他高声用图兰语颂唱着,人群面朝天空跪下,捶打着胸膛,齐声应和。“归来!我们的父亲!” 橙焰把鲜血映成漆黑,心脏被放进一个鹰形的盘子里,点火焚焼。图兰人相信一只鹰的精灵会从天空中飞下来,用爪子抓住这颗心脏的灵魂,把他带回天国,永远和太阳神同住。死者的头颅被穿在尖桩上,置于摆放头骨的架子上,身体的其余部分则架在火堆上焚焼。 传火人取了新火,举着火把飞奔向山下,明亮的火光如同蜿蜒的长蛇,从黑暗中一处一处亮了起来,甚至在偏远的村落,灯火都重新被点亮。大批牲畜纷纷倒在刀下,肉被当众焼烤,浓郁的血腥和肉香飘满了山巅。人们纵情饮酒,传唱古老的赞歌。 “向你致敬,伟大的太阳神—— 你端居云巅升腾并闪耀, 以众神之王的光辉显现。 你光芒普照,泽被众生, 你像雄鹰展翅翱翔, 你的双翅是图拉的黄金。 你在白昼的天空泛舟, 俯瞰远古的时光, 当你在海平面上下沉, 不倦之星向你垂首。 你是天空的君主, 是创造众神的君主, 愿那些在上的尊崇你, 愿那些在下的尊崇你。” “西元44年,冬至日,晴。 今晚我第一次见到真正的人祭。一想起当时的场景,我的胃中就阵阵作呕。罗克萨妮向我保证这种事每五十二年才会发生一次,但我依然觉得很恶心。 史学界普遍认为,北方的萨乌卡人入侵后,图兰才染上了人祭的恶习。我问罗克萨妮怎么看待这种事,她回答为了让整个部族存续下去,牺牲在所难免。我想我必须重新认识我的妻子和她的民族。 人会牺牲少数来换取族群的延续,我们的文化保留着殉教的观念,把为人类利益牺牲视为至高的美德。这一事实掩盖了一个真相:在多数时候,被牺牲的人并非自愿。我们都踩着同胞的尸体生存,这是人类的原罪……” 第十三章 “你在写什么?” 塞米尔立刻合上日记,芙蕾好奇的瞧瞧:“又在写日记啊?你还真是执着。” “天一亮守卫就会回来,我们必须赶在守卫回来前进入圣城。”布莱恩说,“对了,你真的不带上瑟琳娜吗?” 塞米尔沉默不语。趁山上的祭典告一段落,众人回去歇息,他溜出了帐篷,直奔山下和同事会合。但他要求芙蕾给瑟琳娜下药,拒绝和她同路。 瑟琳娜的出现实在太凑巧了,这个神秘的女人带着解开谜题的钥匙,一步一步把众人引向圣城,塞米尔需要她的帮助,但心里一直信不过她。 天蒙蒙亮,湖面平坦如镜。三人的小船穿过乳白色的晨雾,微风偶尔吹过湖面,浮起层层涟漪。圣城的遗址就建在湖上,犹如一艘巨大的驳船,水面倒映着欲曙的天光,呈现出绿宝石的颜色。 “听说过去图兰国王登基时,都会乘船前往太阳金字塔。”塞米尔说,“他们会在国王身上涂满松脂,用空心芦苇管在他身上吹洒一层金粉,然后给他戴上金冠和金质的首饰,划着船来到湖心,等待太阳升起。” “就像我们现在这样?” “对。” 他将长蒿一撑,小船拨开苇丛,轻盈的驶入湖心。雄伟的太阳门屹立在湖心,门楣上刻着放射光芒的太阳神像,肩上的雄鹰振翅欲飞。小船穿过太阳门,水道两旁立着许多蛇首人身的石柱,在碧波荡漾的湖中洒下颀长的影子,拱卫着通往湖心的道路。蛇柱尽头就是巍峨的太阳金字塔,四面有阶梯通往方型的庙宇。 一千年前,图兰国王就是在祭司的陪伴下乘坐小船穿越湖心,来到金字塔顶端,等候太阳升起。当旭日初升,侍从们会吹响海螺壳,年轻的君主对着朝阳张开双臂,把黄金的饰物投进湖中作为贡品。 “一切荣耀都将死亡,只有永恒的诗篇长存。”塞米尔低声吟诵,把船停在了金字塔脚下。这片遗址宛如漂在水上的破船,桅杆没了,船的名字被海水冲刷掉,船员们都死了,没有知道这艘船来自何方,航行了多久,只能根据船的遗骸想象遇难的人们曾经历了什么。 “他们真的把黄金扔进湖里了吗?”布莱恩紧紧跟着他的脚步,迫不及待的问道。芙蕾说:“不可能,当年图兰总督把湖水都抽干了,里面什么都没有。” “现在湖里的淤泥层已经过几百年的沉积,他还没挖到有黄金的那一层。” “嗨,你不会真的相信湖里还有个城市?”芙蕾一脸无奈。她拉紧了背包,握着一条吊索荡到了岸上。三人一边走一边拍照,城中建筑大都毁损严重,积着厚厚的火山灰,倒塌的石碑间青藤蔓生,碑文被岁月风蚀。有价值的古物都被军队和探险家带走了,三人转了一圈,只发现了一些刻在墙壁上的铭文。 塞米尔停在一个石刻罗盘下,罗盘雕刻成同心圆,外围则是玉石和绿松石饰带,太阳光线穿过其中,象征年岁的两条火蛇盘绕在石头边缘,头相聚在底部,每一条蛇的头饰上都有七颗星。 “这是什么?” “图兰的太阳石。”塞米尔轻轻抚摸着凹槽,侵略者挖走了蛇头的宝石,“七颗星象征着昴宿星团,四个同心圆象征着四个世界。据说世界曾被毁灭过三次,第一个世界的居民是矮人族,当时太阳还未出现,他们在黑暗中劳作,建造了大型金字塔和神庙,初升的第一缕阳光把他们全部变成了石头。” 他拍了拍金字塔的外壁,石块坚硬结实,切面光滑平整。塞米尔登上阶梯,让芙蕾在下面计数,每面阶梯都有九十一级台阶,第三百六十五级台阶位于金字塔的顶点,正好象征着一年的天数。站在最后一层阶梯仰首望去,塔顶直入云霄。塞米尔打开电筒照亮墓道,金字塔内部布满了落石,光秃秃的墙壁上空无一物。 “里面的东西呢?”布莱恩问道。 “让人偷走了。”塞米尔说,“盗墓贼连壁画都刮走了,太可惜了。这些壁画的拓本放在拍卖会上都能卖出天价……把光打高一些,我要进去瞧瞧。” 通道一片黑暗,塞米尔打开手电筒,眼前出现一道朝下的台阶。台阶一直往下,中途经过了好几个拐角,却被高墙堵住,是个死胡同。 “你该回去了。”塞米尔出来后,芙蕾提醒他,“罗克萨妮醒来后发现你不在,肯定会怀疑你去了圣城。” 塞米尔很不甘心,他恨不得在遗址里搭个帐篷住上一周,但天已经亮了,很快因蒂人的守卫就会从观星山回来。他咬了咬牙,告诉自己还有机会。晨雾渐渐消散,耀眼的启明星悬在山顶,映着东方吐露玫瑰色的天际,朝阳在山脊背后闪烁着金光。 “蛇影!”布莱尔突然兴奋的叫道,“蛇的影子动起来了!” 他话音未落,朝阳刺破了雾霭,放射出炽热的光芒。湖面金光璀璨,冬至日的第一缕阳光照在了太阳门上,与蛇柱形成了三十度夹角。蛇的影子与湖面的许多三角形倒影连套在一起,仿佛长着羽毛的毒蛇沿着阶梯急速飞升,一束阳光不偏不倚的照在太阳门的罗盘正中,停在朝下的一条刻度上。三人屏息凝神,欣赏着这一幕奇观。 “当太阳升起之时,将在斯芬克斯的王冠上投下阴影。”塞米尔喃喃念着羊皮卷中的句子,“黄金乡会在水镜中浮现……” 他的脊椎突然一阵颤栗,猛的回过头。湖上刮起了大风,苇丛随风倒伏,发出海浪般的声响。湖面出现了一座完整的城市倒影,巍峨的金字塔屹立在城墙下,随着波浪起伏,城中是一眼望不到头的房屋,有着葱绿的花园和白色大理石的圆顶,运河纵横交错,庙宇高高矗立,雄鹰垂着头,张开黄金的翅膀守卫圣城。 塞米尔震惊得说不出话,全身血液加速流淌,撞击得指尖微微发麻。他突然醒悟过来,猛推了布莱恩一把,声音发颤:“船呢?船在哪里?” “在……在金字塔脚下。”布莱恩结结巴巴的回答。塞米尔冲过去解开缆绳,三人跳进小船中,竭力划着船朝倒影中心驶去。圣城的灵魂仿佛在湖中活了过来,鲜明如初,那是鼎盛时期的图拉,无数书籍中歌咏过的黄金之乡。然而小船一直在湖心打转,圣城的倒影就在他们脚下,塞米尔甚至能见到房屋的圆顶和芦竹围起的绿色小岛。他急不可耐的脱掉上衣,准备跳入湖中。 “冷静一点!”芙蕾吓了一跳,连忙架住他的胳膊,“这是海市蜃楼,你打算为了一个幻影不要命了吗?” 海市蜃楼是一种光学幻象,由于光在密度不同空气层会发生弯曲而形成。换句话说,这座城市必然真实存在,但这山中哪来的另一座圣城?难不成它真的在水下? 太阳升上了天顶,倒影开始变得模糊,仿佛映在一面锈蚀的铜镜中。这时,三人突然听到了一阵奇妙的隆隆声,就在他凝望之时,原本平静的湖面突然涌出激流,湖水分裂成上千股相互碰撞的水流,把圣城的倒影撕得粉碎。 “怎么回事?”塞米尔大惊失色,紧紧攀住船舷。不过片刻之间,湖面泛起大条大条带状的泡沫,船舱里全是积水。一个巨大的浪头把小船抛到了空中,他甚至能听到龙骨折断的脆响。一个深达几百英尺的漩涡在湖心陡然成型,小船从半空中坠到了湖面,立刻被引力圈吸了进去,以惊人的速度贴着内壁旋转。朝阳把充沛的金光照进了漩涡深处,漩涡内壁闪烁着亮晶晶的幽光,内里深不可测,犹如冥府的深渊之国。 就在这时,船身突然浮现了裂缝,芙蕾原本紧紧攀住船上的吊索,塞米尔听到了恐怖的脆响,小船就像火柴盒一样被撕成了碎块,围着漩涡飞快的打了三四个转,带着三人一头扎进了幽暗的深渊。 咆哮的波浪漫过金字塔和蛇柱,慢慢归于寂静。阳光灿烂,湖面平坦如镜,一道彩虹悬挂在天际,仿佛方才只是一场梦。一只雪白的水鸟落在船骸上,伸出长吻啄着木头,须臾展翅飞入蓝天,不见了踪影。 罗克萨妮是被爆炸声惊醒的。祭典一直持续到深夜,她喝了许多酒,这时仍有些头痛。刺眼的阳光照入营帐,她这才惊觉太阳已经升起来了。她错过了重要的盛典。她一个鲤鱼打挺坐起来,却发现身旁的床铺是空的。 右眼皮无端的狂跳起来,她依稀记得父母遇难那日,她的右眼皮就跳个不停。她伸手按在眼皮上,披衣起身,听到了一阵炒豆子似的枪响,夹杂着高声的喝骂。 巨大的爆轰声凭空而起,火光映红了天空,无数碎玻璃和弹片飞射,罗克萨妮被冲击波抛出了几十米外,耳道里鲜血直流。被爆炸声惊醒的战士们跑出帐篷,被埋伏在高处的狙击手成批成批打死。她浑身冰冷,挣扎着爬起来拾起步枪,冲过去揭开帐帘。 “塞米尔!” 帐帘猛的开了,她和一个士兵撞了个正着。罗克萨妮的瞳孔放大了,刺刀在阳光下反射着明晃晃的亮光,死神的气息擦着脖颈掠过,带起冰冷的风声。 第十四章 罗兹站在山麓,举起望远镜。屠杀不到两个小时就结束了,因蒂人死守观星山,结局惨烈。他们把妇孺藏进神殿,点燃木梁柱和茅草顶,在地狱般的烈火音声中冲向弹雨,血流如注的倒下。他们的妻眷见无望逃走,纷纷从神殿屋顶跳入火海。秃鹫围着发臭的烟云盘旋,一次次俯冲搜索,山顶弥漫着肉体焼焦的恶臭。 “长官!” 年轻的下属从远处跑来,满身尘土,脸上血迹斑斑。“有一队因蒂人从悬崖下的小路上逃走了,我们的人正在追。” “注意警惕,不要放过任何一个。”他简单的吩咐,语气平静。这场伏击非常成功,铲除了德拉维加山区的毒瘤,从此军队就可以从陆路深入内陆,牢固的扼住图兰王国的咽喉。士兵们扒下尸体身上的首饰,把因蒂人的遗体扔进火中焚焼。他纵容着这种行为,黄金比任何爱国情怀都能有效提升士气。 “你身上戴着的是什么?”他突然问道。军官脖子上戴着一串鸽血红的宝石项链,上面的血迹已经发黑。军官一愣,随即搔搔头皮:“不知道,尸体身上捡到的。” 他取下项链,打算献给长官。罗兹摇了摇头,让他自己收着。“这次帮了我们的那个部族,叫什么——” “塔卡部,长官。” “对。这群人连自己的民族都能出卖,对我们不会有任何忠诚。我会亲自写信向总督报告,给他们领土和赏赐,但是得防着他们作乱。” 他望向自己的下属,后者敬畏的听着。“我打算在德拉维加山区驻扎一支部队,由你来统领,在这次行动之后,我希望山区能彻底安定。” “是,长官。” 橙红的夕晖钻进眼皮,塞米尔缓缓睁开眼睛。他躺在一片柔软的沙滩上,海浪抚摸着他的脸庞。落日沉入大海,把天与海都染成了灿烂的金红色。碧蓝的海水清澈透明,呈现琉璃般的质感,潮水涌上沙滩,泛起粼粼细浪。 塞米尔跪在沙滩上,鞠起一捧海水,发现里面连蜉蝣生物都没有。空气温暖湿润,带着清新的海水气味。他回过头,那座城市突兀的撞进眼帘。 “天啊。”他颤声道。 宏伟的图拉城就在眼前。高耸的卫城下方,房屋鳞次栉比,日月金字塔交相辉映。夕阳照在白色的大理石圆顶,泛着珍珠般温润的光芒。时间仿佛一个胶囊,把所有传说封印在湖底深处,等有人擎一盏火烛来将它照亮。 圣城图拉! 塞米尔跌跌撞撞的跑过去,摇醒了倒在沙滩上的同伴。两人都被水呛到了,咳嗽了好一会儿才缓过来,望着眼前的景致呆若木鸡。这是圣城图拉,传说中的黄金乡!几个世纪以来探险家梦寐以求的天堂!他们激动的相互拥抱,眼里泛着泪花。 “这是哪里?”兴奋过后,芙蕾终于意识到这个问题。塞米尔摇了摇头,指着天空。天空的云彩时而出现裂隙,就像无风时的湖面,落日却像悬挂在大海深处,倒映在了天空中。 “这里是湖底?”布莱恩迟疑着问道。塞米尔说:“不知道,我们好像穿过镜面,来到了镜子里的世界。” 三人上了岸,发现圣城建在一座椭圆形的海岛上,宽广的亡者之街从南至北贯穿城市中轴,连接着日月金字塔。大路深陷数米,供人们巡礼所用,庙宇高高矗立,穿过城中广场和市集,雄踞于奔波的凡人头顶。城中运河交错纵横,每条河上都架着石桥,河岸建着闪闪发亮的白色房屋,房屋之间,一片片四方形的花园绿草如茵。河水清澈平静,庙宇的倒影在水面微微荡漾。 三人的脚步声落在街道上,东广场对面有一个很大的庭院,众多纪念碑众星拱月般围着庭院,两旁是星罗棋布的作坊和店铺。头戴玫瑰花环的年轻人曾在这里欢快的共舞,但现在只剩一片死寂。镶嵌着贝壳的喷泉池已经干涸,小船在绿水上幽灵似的划来划去。封闭的作坊里本该传来石磨的声响,面包店的老板坐在门前抽着烟斗,祭司们头戴蜂鸟羽冠,神色肃穆的穿梭在庙宇间,热气混合着焚香烟雾从庙宇的窗口飘出。在海港处,森林般的樯橹覆盖了海面,鲜艳的旌旗在微风中飘扬。巨型舰船像高塔一样耸立在海上,船桨冲撞着平静的海水,舰队扬帆远航,堡垒处礼炮齐鸣,鼓乐喧天。雄鹰曾从这里起飞,发现和征服了别的国度。 “这里怎么一个人都没有?”芙蕾轻声问道,好像害怕惊醒了城中的亡灵。她的声音击碎了塞米尔眼前的幻象,人们的幻影消失了,城中没有任何生命的迹象。洁白的街道整洁无尘,仿佛封印在时间胶囊中,塞米尔回过头,他们已经走了很长时间,太阳早该消失在海平面以下了,但火红静谧的落日依然悬在海面,整个天空都是晚霞的颜色。 塞米尔掏出怀表,表上的时针早已停走。在这片空间里,时间完全停止了流动。只有亘古不变的夕阳和大海,以及坟墓中升起的城市。雄鹰已经死了,他的城垣和宫殿成了他的陵墓,从来没有车轮和马蹄声在这座城的街道上响过。 “这里跟座坟墓似的,让人怪不舒服。”布莱恩摩挲着双臂,小声嘟哝,“是谁在湖底建了一座城,却不让任何人来住?” “你说的没错,这就是图兰国王瓦萨克顿为孪生兄长建的陵墓。” “这个国王花费重金建了一座倒影城,只为了供奉死人?” “不,是为了让自己安心。” 他原本不相信这种传说,但奇迹一件一件出现在面前,令他不得不怀疑传说是另一种历史。这座城市真的是图兰王修建的吗?他建造倒影城,是因为谋害兄长良心难安,还是为了保护黄金乡的宝藏?或者只是为了掩盖王室真正的历史? “既然倒影城真的存在,宝藏一定藏在这里。”芙蕾显得跃跃欲试。太阳金字塔正面是宏伟的阶梯,三人小心的弓着身子进入墓道,电筒的光束打在墙上,墙上绘满了壁画,殿顶的梳状屏板遍布众神的浮雕,画厅尽头点着长明灯,门上雕着一对飞升的羽蛇。塞米尔凑近瞧了瞧,紧皱眉头,不祥的预感更强了。 “怎么了?”见他神色有异, 芙蕾担忧的问道。塞米尔往后望去,只有幽暗的墓道一直延伸。“你们有没有觉得……后面好像有人跟着?” 布莱恩立刻打了个寒颤,摩挲着双臂。“拜托了,能不能别在坟墓里说这种话?怪瘆人的。” “但灯里的油还是满的。如果墓室里没有别人,就是有人先进入了墓道,把油添满等着我们来。” “为什么?难道西萨尔的鬼魂太寂寞了,所以备好点心请我们去墓室喝茶?” 芙蕾叫了出来,用力捶打着他的胳膊。“不许再说了!” “你不是考古学者嘛,有什么好怕的。尸体只是人类骨骼,棺材就是一堆破木头。至于僵尸……在一定温度和湿度条件下,尸体本身会霉变,当然会长白毛。” 两人的声音顺着墓道越飘越远,塞米尔往后望了一眼,咬牙跟上去。门后静悄悄的,一条狭长的小道从门口延伸到墓室深处,两旁点着红色的杯蜡,檀香的气息幽幽升了上来。格间装着许多小雕塑和树脂捏成的心脏,杯蜡亮度有限,雕塑的头部隐没在黑暗中,仿佛俯视着闯入者。台阶一直往下,每隔一段路会出现一道拱门,门上挂着红色的纱幕。方型神龛上绘着不同的动物,最后一扇拱门的神龛上绘着牡鹿。 牡鹿是冥主阿尔扎克的象征,如果传说是真的,他们已经在深渊之神的国度里了。通道尽头又是一扇门,金灿灿的光芒从门缝中透了出来,眼前是一个宽广的墓室,有半个足球场那么大,天花板和墙壁全部涂抹着厚厚的金漆,天顶上绘着一副星图,每一颗星位都镶嵌着璀璨的夜明珠,把墓室照得恍若白昼。墓室中央是国王的黄金棺椁,雕像坐在一对乌檀木王座上,国王头戴双层金冠,胸前垂着硕大的红宝石,王后的王冠小一点,两人前额都刻着一道v形裂口。 除此之外,墓室中还陈列着宝刀、檀木盒子和精美的宝瓶,最引人注目的是角落里的太阳船,足有三十多英尺长,全部以纯金雕刻,里面奇珍异宝堆成了小山。除了国王的棺木,旁边还放着许多黄金的小雕像,双手交叉放在胸前,有的放在地上,有的放入专用的人形小棺材。满目流光溢彩,不可逼视。 三人呆若木鸡。布莱恩一个箭步冲到太阳船前,双手捧起一大捧黄金和翡翠项链,金器反射的光把他的脸都映得黄澄澄的。他浑身发抖,金器从他的指缝间掉下来,发出哐啷哐啷的声响。 “传说竟然是真的!”他狂喜的叫道,“天啊,这些都归我们了!” 第十五章 芙蕾喜滋滋的捡起一串宝石项链套上,又给自己戴上王冠,套了十多个金镯子,腕间琳琳琅琅响个不停。她把包里的东西全部倒出来,把黄金珠宝往里装,一边装一边哼着歌,但墓室里的宝贝实在太多了,她每次装进去又会发现更珍贵的东西,只得把原来的又倒出来,很快膝上就堆满了黄金。 “你们都过来!”塞米尔的声音从前面传来,“棺盖太重了,我一个人抬不动。” 国王的棺椁就在前方,和传说中记载的一样,纯以黄金雕刻,长二十肘,宽十肘,高八肘,四角镶嵌象牙,鹰首人身的雕像持利剑守卫着棺椁。塞米尔担心墓室中有机关,先将利刃切断棺内密封的长钉,再以长矛撬开棺盖。开棺后他立即俯下身,但雕像没有任何动静。他直起身,突然愣住了。 棺内是空的。 准确的说,棺中堆满了各种金饰和明珠美玉,遗体却不翼而飞。塞米尔匆忙俯下身,研究着棺椁上的铭文,确信这就是西萨尔的棺椁,而且没有任何开过棺的迹象,说明封棺时里面就没有遗体。 “怎么是空的呢?”塞米尔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布莱恩脱下外套,匆忙把宝贝往衣服里装:“哪里空了?不是有这么多宝贝在吗?” “不对,遗体怎么不见了?”他在墓室里踱着步子,被这个疑问折磨得焦虑不安。就在这时,他又发现了一件怪事。墙上绘着许多壁画,都是为统治者歌功颂德,但有一幅明显霉烂得严重,连人脸都模糊不清了。 “芙蕾,你的照相机还在吗?”塞米尔仔细打量着油画,嗅到了一股重重墨水掩饰的恶臭。芙蕾正坐在黄金堆里,完全沉浸在发现宝藏的狂喜中。她闻言抬起头,沉重的金冠立刻垂下来。 打从进入墓室,在短暂的震惊后,塞米尔的注意力就转移到了别处。芙蕾眨了眨眼,又瞧瞧塞米尔,脸突然红了。她连忙拍拍裤子站起来,把王冠放回陪葬品中,又扭捏的摘下金镯子,跑到那面墙前。“怎么回事?” “这副壁画不对劲,受潮太严重了。”塞米尔说,“墙背后有水源。” “水源?在墓道里?” “可能是河水。图兰流行空心砖墓,墓室下方都有用于排水的洞穴。这是为西萨尔建的寝陵,附近肯定还有一间墓室。” “隔壁还有黄金?”布莱恩两眼放光,立刻扔下宝贝冲过来。塞米尔戴上手套,轻轻刮下一撮壁画上的碎渣,放在指尖嗅了嗅,脸色遽变。“不,别动——” 他话音未落,布莱恩往墙上一推,墙壁竟多出了一个大洞,跟着轰然倒塌。塞米尔躲得快,只避开了砸下来的石块,墓室背后的东西倾泻而出,将他活埋在底下。 “芙蕾!布莱恩!你们没事?”他高声叫道,半晌黑暗中传来微弱的呻吟,他连忙爬过去,把芙蕾挖出来。她断了几根肋骨,被血呛得直咳嗽。塞米尔摸索着打开电筒,突然倒抽一口冷气,脸色刷的变白了。 周围是一片尸海。 没有黄金,没有聚宝船,只有成千上万具白骨,堆得像山一样高,有些尸体身上软组织尚存,颅骨森森。芙蕾吓得高声尖叫,拼命推开身上的人头。这里距离墓室足有二十多英尺高,多亏了这些尸体垫在下面,他才没摔断腿。 两人从尸堆中挖出了布莱恩,这位人类学者已经断气,几十吨重的砂石瞬间砸断了他的脊椎。塞米尔叹了口气,替他合上眼睛。 “是血。”芙蕾脸色煞白,“整堵墙全被血浸透了,所以壁画才霉烂得厉害。” “你不是说城里没人么?”塞米尔的五官微微扭曲,声音竟有些发抖,“城里的人全在这里了。” 雪白的光束照亮了墙壁,前方是一幅长达数百英尺的浮雕。浮雕中全是人像,密密麻麻挤在一起,竭力朝前伸出手臂,面目惊怖,表情鲜活得几近狰狞,仿佛有魔鬼在身后追逐。最靠前的一个人指尖离塞米尔近在咫尺,恐惧、欣喜和绝望同时呈现在他的脸上,让这张人脸奇异的拉长扭曲。 这根本不像一副浮雕,而像整座城市的人都被驱赶到墓道里,凄惨的封死在墙中。他的目光落向走廊尽头,那是人群竭力逃离的方向,谁知道里面藏着什么魔鬼? “我……我们回去。”芙蕾害怕得快哭了,连宝藏都忘得一干二净,一心只想离开这片恐怖的墓室。塞米尔举起电筒,指着头顶的豁口:“你带登山绳了吗?” 芙蕾摇了摇头,两人硬着头皮把尸山垒高,塞米尔让她踩在自己的肩膀上,自己则踩在尸山顶上,尽可能把她托起来,放在墓室的豁口处。芙蕾身材娇小,举起来并不十分费力,但脚下的尸堆很不结实,一踩上就往下滑,他费了不少工夫才把她送上去。 “墓室里有绳索,把我拉上来!”他高声叫道。芙蕾呆呆的跪坐在墓室里,由于方才的惊吓依然脸色惨白。她探头往下望去,瑟缩了一下,抱起装满黄金的背包就往外逃。 塞米尔大惊失色。就在这时,头顶突然传来一声闷响。跟着一个重物从顶上掉了下来,摔在白骨堆中。芙蕾双眼惊恐的圆睁,额上的窟窿汩汩冒着血。 他愣住了。半晌之后,忽然浑身都开始颤抖,他一下子扑过去,从喉咙里发出可怕的悲声。 子弹击穿了他的肩胛骨,巨大的后坐力把他摔了出去,重重的撞在了壁画上。他捂住流血的伤口抬头望去。一个人影顺着绳索矫健的降落到洞中,背上挂着一支狙击枪。 “瑟……琳娜……” “你们好过分啊,出来玩都不叫上我,亏我帮了你那么多。”她微笑着捋了捋额发,深紫色的长发高高扎在脑后,一身劲装,迷彩军裤塞进短靴中,腰间绑着格斗刀。塞米尔惊怖的望着这个女人:“你一直跟在我们后面?” “我早就进来了。”她居高临下的望着塞米尔,举枪对准他的头部。“到前面领路,否则我立刻崩了你,就像对这个蠢女人一样。” 塞米尔的目光落在芙蕾的尸体身上,沉默的把双手举过头顶,背过身来。瑟琳娜用尼龙绳捆住他的手腕,坚硬的枪口顶在后心。 “你是谁?军部的间谍?”塞米尔的大脑飞快的运作着,“羊皮卷里记载了倒影城的位置,你一开始就是冲它来的。你一见羊皮卷上的文字就知道怎么回事……这些书卷只是其中一部分!还有别的羊皮卷?” 瑟琳娜一下子笑出声来。她亲昵的拍拍塞米尔的脸,笑得风情万种。“你的确聪明。我早就可以杀了你,但是没有你的话,破解羊皮卷上的文字可能要花上更多时间。” “你的目的不是宝藏。”塞米尔艰难的侧过脸,“这座城里还藏着什么东西?” “你马上就能见到了。” 塞米尔只得顺着她往前走,这条令人毛骨悚然的墓道好像完全没有尽头,他只要一侧头就能看到壁画上惊怖的人脸。他克制着自己,把注意力放在前方,墓道里寒冷寂静,浮雕上的铜锈慢慢剥落,青色的雾气不知何时充满了墓道。墙上的人像开始动了起来,无声的张开嘴,彼此推搡着,像电影的慢镜头一样朝前涌去。 一条小蛇摔在了地上。只要两人一抬头,就能发现头顶蠕动着密密麻麻的青色小蛇,猛然望去好像一条青色的带子。塞米尔走得跌跌撞撞,直到瑟琳娜猛的停下脚步。 “我们到了。”她肃声道。 塞米尔倒抽了一口冷气。光束照射着墙上斑驳的铜絮,那是一面上百尺高的青铜大门。门中央雕刻着一棵枝蔓交缠的巨树,树根下方是幽暗的深渊之国。深渊之神坐在神殿深处,双眼紧闭,握着黄金权杖,脚边伏着一头牡鹿。整幅浮雕一气呵成,生命之树的树干正好位于中轴,树枝用不同元素符号表示,藤蔓构成了一个涡卷图案。 门紧紧闭合着,门锁雕刻成一张细长的蛇脸,嘴里衔着锁眼。瑟琳娜放开了他,疾步走上前抚摸着浮雕,眼神狂热:“这是奇迹!人类竟然以一己之力封住了神!你瞧这上面的雕刻,这棵世界之树,简直美妙绝伦——” 她沉浸在狂喜中,没注意到塞米尔悄悄靠近。他抡起枪托,猛的砸在她的后脑上,将她击倒在地。瑟琳娜一脚踹向他的小腹,劈手夺枪,两人滚作一团,瑟琳娜在挣扎之中拔出腰间的格斗刀,狠狠扎向他的小腹,连捅了好几刀,塞米尔闷哼一声,鲜血立刻从口中涌出,他捡起地上的手枪,匆忙叩动扳机。 砰。 瑟琳娜的身体猛的一僵,瞳孔骤然紧缩。塞米尔浑身都是鲜血,跪在她身上握着枪,双手抖得不成样子。他猛的扔开枪,跌跌撞撞的爬起来,紧紧捂住小腹的伤口,没走几步就倒在了门前。 鲜血从身下漫开,一个小东西在血泊里闪烁着微光,是男孩尸体上的钥匙,在方才的厮打中掉了出来。塞米尔竭力睁开眼睛,意识却渐渐远去。 身后传来轻微的发条声,复杂的机械系统开始转动,十二根锁舌缓缓收回,青铜门发出吱呀一声闷响,弹出了一道细缝。没有任何人插入钥匙,门却自己开了。门缝中涌出冰冷的风,塞米尔的意识慢慢涣散,在失去意识之前,他仿佛看到一个小小的黑影站在面前,眼神幽暗。 “哥哥。”他轻声唤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