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雌》 第一章 傲骨寒梅凋零时 唐武德六年,二月初一,午时,洺州城。 “我有幸在家锄菜,为高雅贤之辈所误至此!” 一个被铁链枷栲禁锢的雄壮大汉跪在地上,忽然仰天高呼,言语中尽是懊悔和怨恨,与那位曾经让大唐军民闻风丧胆的汉东王形象相去甚远。 稳坐高台,实则归心似箭的唐太子李建成听得此言,脸上不禁现出一丝厌恶之『色』,他不想再看到这所谓“汉东王”刘黑闼绝望的模样,口中迫不及待地吐出了一个字:“斩!” 头颅胸胆两分离,宏图霸业化尘土。 隋末唐初,沧海横流,群英并起。华夏之地有许多像刘黑闼这般叱咤一时的枭雄豪杰,仿如滔滔江水中的朵朵浪花,翻转起落之间,便已纷纷消逝。 不久前,李建成率唐军在馆陶永济渠大破刘黑闼的汉东军,随后命令右骁卫大将军刘弘基领精骑追击刘黑闼残部,刘弘基一路马不停歇疯狂追杀,全然不给刘黑闼及其部属喘息之机。刘黑闼奔逃至饶州城下之时,早已是筋疲力竭,困饿难当,很快就被他自己委任的饶州刺史诸葛德威诱入城中生擒,诸葛德威随后举城降唐,并将刘黑闼献到了李建成的面前。 身为讨逆军的统帅,李建成亲自监斩刘黑闼,本该心无旁骛,可他的心思却已放在了从长安传来的一条坏消息上——嫡妹平阳公主原本痊愈在即的伤病居然恶化了。 即使无关兄妹亲情,李建成也不得不牵肠挂肚。 这是因为,平阳公主一直是李建成与秦王李世民维持表面平和关系的关键之人。 也可以说,平阳公主能否挺过这一劫,都将影响到李建成与李世民的命运走向。 …… …… 二月初九的长安,狂风呼啸,大雪飘零,全城都是一副“春寒料峭,冻杀年少”的景象。 但不管是狂风,还是大雪,与那个凶名被人传得可止小儿夜哭的刘黑闼终于伏诛的消息相比,都变得不足为道了。 太子李建成率领唐军凯旋而归,将士齐声高歌,雄壮昂扬之音,震撼天地。 长安城内的高门贵胄与布衣百姓夹道相迎,人们摩肩擦踵,连衽成帷,宽阔的朱雀大街上几无立锥之地,场面之隆重,气氛之热烈,堪为大唐立国数年以来之最。 然而,唐皇李渊的心情却不太好。 因为,就在太子李建成刚刚抵达长安的时候,李渊得知爱女的病情又进一步加重了,已然到了医术闻名天下的太常丞甄立言几乎束手无策的程度。 在李渊的心目中,刘黑闼此奴死有余辜,不过是打杀了一只挡在他一统天下之路上的恶犬,跟他的爱女的身体康健相比,根本无法相提并论。 庆功大典刚一结束,李渊便心急火燎地领着太子李建成、秦王李世民、齐王李元吉坐上各自的车驾,浩浩『荡』『荡』地赶去探望病重的平阳公主。 来到位于崇仁坊的平阳公主府,李渊父子还未走进大门,一名内侍就急忙迎了上来,并告知李渊,平阳公主没有在闺中疗养,而是正冒着风雪在府中的梅园中赏景。 李渊闻言不由脸『色』一变,心中陡然升起了一个不详的预感:三娘可是知晓医理之人,且养伤期间一向注意调理,怎地会突然如此不爱惜身体? 知女莫如父,李渊不敢去想象那种最糟糕的状况,急忙命令这名公主府的内侍领路去寻平阳公主。 李渊父子一行人刚步入梅园,便都远远地看到了平阳公主。 只见在一个石亭之中,平阳公主面『色』苍白,发髻松散,身披白狐大氅,半卧在一张漆白雕花木榻之上,素『色』裙裾在风中飘飘袅袅,整个人虚静恬淡,仿若与皑皑天地化为一体。 平阳公主的驸马柴绍领着两个年幼的嫡子伴坐在塌侧,皆眼中含泪,面带悲戚之『色』。 平阳公主时不时会咳嗽几声,一名侍女随着咳嗽声的节奏而忙碌着,老太医甄立言则忐忑不安地侍立在旁,可平阳公主却在认真拨弄着一个外观有些奇特的俞石匣子。 李渊父子四人看到此物,心中却是一点也不奇怪,因为他们都知道,这是平阳公主幼时便拥有的随身之物。 如果这个匣子出现在了平阳公主的手中,表示她正在思考非常重要的事情。 平阳公主不爱花开时节动京城的牡丹,也不爱冰明玉润天然『色』的芙蓉,只对雪虐风饕愈凛然的梅花情有独钟,尤其喜欢长安城里尚不多见的红梅,园中梅树多是来自汉中川谷的上品红梅,又经过花匠们数年的精心栽培,这才有了而今公主府梅园里红妆素裹相辉映的雪日美景。 园中满是一簇簇迎着风雪怒放的红梅,平阳公主此时却在低头看着那些被寒风吹落在榻前的花瓣,忽然喟然一叹,缓声说道:“花开花落,傲骨寒梅,亦有凋零之时……人生宿命,世代轮回,亦可作如是观么?非也,非也……” 来者们听得这般自问自答的话语,心情变得愈加沉重和复杂。 柴绍未得他人通报,突然发现皇帝驾临,急忙起身拜揖,李渊微微摆手示意免礼,径直上前握住平阳公主的一只手,轻声唤出爱女的小名:“莲华……” 手上传来火热的温度,耳边传来慈父的话音,平阳公主从沉思中醒来,微抬螓首,却是没来得及做出回应,就忽地抽回手,扔下匣子,从侍女手中接过一张绢帕,复又埋头剧烈咳嗽起来,鲜血在洁白的绢帕上浸染出的印记,正如朵朵红梅,让人看得心痛。 关心则『乱』,李渊丝毫不顾帝王形象,一把推开正在伺候平阳公主的侍女,亲自为爱女拍背顺气。 良久之后,咳嗽声终于停歇了下来,平阳公主长长呼出一口浊气,双颊登时浮现出数月来都不曾有过的红晕,甄立言见状浑身一抖,因早年照顾病故亡母、亡妻而略懂岐黄之术的李渊更是脸『色』大变,急忙向甄立言递去一个询问的眼神。 甄立言摇了摇头,无声地给出了皇帝最不想面对的结果——平阳公主回光返照,大限将至。 李渊老眼无泪,却饱含无比深沉的悲哀和苦楚,他幼年丧父,青年丧母,中年丧妻,幼子早夭,眼下又将失去自己唯一的嫡女儿,白发人送黑发人,人生之大悲莫过如此了。 太子李建成阖上双眼,不忍去看嫡妹此刻的模样,面上尽是痛惜和哀伤。 秦王李世民脸上闪过一丝丝愧疚的神『色』,随后就失声痛哭起来。 齐王李元吉默然低下头,从怀中掏出锦帕轻轻擦拭着眼角,让人无法看清他脸上正在进行着怎样的表情变化。 柴绍轻轻抚慰着身下发出嘤嘤呜呜哭声的两个幼子,自己却也是泪流满面…… 亭中唯有涕泣声,一切似在不言中。平阳公主忽然开口说道:“我今生志气难抒,盖因自己是个『妇』人,若有来世……“她顿了顿,昂首望向了寒英纷飞的天空,双眸中似有华光流溢,仿佛要用尽自己最后的生命力,话音陡然变得铿锵有力:“愿我生为豪男儿,纵横四海,驰骋天下,不枉再临人世间!” 言讫,平阳公主的身躯软软地躺倒在了榻上,原本粲粲如星的双眸已完全失去了光彩,再无一丝生机。 慷慨悲歌般的声音虽已落下,却仿若仍在天地间不断萦绕回响,众人此前悲伤中夹杂着各种情绪的神『色』,统统化为了震惊,久久未从脸上褪去。 第二章 梦醒难分庄周梦 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 李曜从梦中幽幽醒来,只觉得自己似乎躺在一个狭小的空间之中,稀薄而沉闷的空气令他倍感窒息。 李曜的头脑意识还算清晰,但他的身体异常麻木僵硬,根本不听使唤。想要起身,却连一根手指都挪不动;想要观察四周,却睁不开自己的双眼;想要叫喊,却无法发出任何声音。 李曜并不气馁。因为四肢百骸的感官仍在,能呼吸,能听到自己微弱的呼吸声,能感到干渴和饥饿,能通过肌肤的触觉感受到温度,甚至还能感觉到自己血脉的跳动。他坚信只要自己还活着,就一定会有办法恢复身体的行动能力。 首先要达成的目标,便是睁开眼睛。 因为恢复视觉感知,往往是一个人能够进行自救的前提。 李曜集中精神,心中重复默念“睁眼”二字,试着利用他的潜意识来解除行动障碍。 许久之后,李曜成功睁开了双眼,心中登时惊喜交加。 目及之处,并无一丝光明,但他却能够看得一清二楚! 这,便是特异功能了? 莫名其妙的麻烦,不可思议的能力,让李曜觉得老子曾曰的那句“祸兮福所倚”,还是有一定的道理。 可是他很快又『迷』『惑』起来,因为展现在两眼正前方的,是一幅描绘红梅白雪景象的木雕画,『色』彩分明,惟妙惟肖,像极了他曾在梦中看到的场景。 庄周梦为蝴蝶,蝴蝶不知庄周。李曜不禁回想起自己在不久前作的那个有些古怪却又无比真实的梦。 在那个梦里,红梅与白雪铺满大地,仿佛无边无垠,而他整个人如同游『荡』于这片天地之间的一缕幽魂,只能作为一个旁观者,静静地观聆着梦中生成的故事。 在一个被红梅白雪环绕的石亭之中,一些身着古装的人正围在一位白衣女子的身旁,白衣女子很美,也很与众不同,尽管在她身边还有几位气质非凡的人物,却也依然掩盖不住她的光华。 李曜看得出来,白衣女子身染重疾,已然到了弥留之际,人们都很悲伤,惟有白衣女子从容淡定,仿佛自己并不是那将死之人。 不过,接下来的,却让李曜感到莫名心惊和困『惑』。 那白衣女子先是自言自语地说:“我今生志气难抒,盖因自己是『妇』人,若有来世……”随后,她好像察觉到了在空中飘『荡』的李曜,目光竟是如炬如电,直直地看向了他,并高声说道:“愿我生为豪男儿,纵横四海,驰骋天下,不枉再临人世间!” 而后,他便从那梦中醒了过来。 现在想来,李曜觉得那白衣女子的话其实不难理解,在封建男权社会里,拥有这样想法的女人,肯定会有很多,但敢于像她那样当着一堆人说出来的,估计没几个。 李曜倒不认为那白衣女子是真的希望她自己下辈子变成男人,也许她说的那些话,只是为自己没有实现某些个人的抱负而发出的感叹。 不过,这些与他李曜又有何相干呢? 然而,当李曜能够转动头颈,将视线范围进一步扩大之后,就不得不怀疑那个梦和自己还是有那么一些相干的。 顶级的金丝楠木,锦衾上格外眼熟的丧葬图案,以及身上的敛服,无一不让他看得心惊肉跳,头皮发麻,冷汗涔涔。显而易见,他现在正被封在一个棺材里,一个雕刻着“红梅映雪图”的棺材! “放我出去!” “有没有人啊!” “快放我出去!” 极度震惊之下,李曜的喉咙竟不由自主地恢复了发声能力,急着连喊了三声,却是一点动静也无,尽管他发现自己的嗓音有些古怪,但越来越强烈的窒息感让他无法再多想什么了。 人们常说“时间就是生命”。 李曜现在感觉“时间”真的很要命,若是因窒息而失去意识,那他将很有可能永远留在这个金丝楠木棺材里。 强烈的求生促使李曜激发出了巨大的潜能,全身大部分关节肌肉的活动能力纷纷以极快的速度复苏起来,快得连他自己都不禁有些喜出望外。 不多时,李曜发觉自己全身都可以活动了,便抬起双手向上一推,结果棺盖纹丝不动,显然是被棺钉固定死了。 不过,这也在他的意料之中。经此一试,他量出棺盖的位置距离自己身体刚好有一臂之高,虽然不利于双手的发力,却是更方便腿脚的施展。 于是,他心中又有了主意,念了句“加油”给自己打气,随后提膝收腹,双脚向上猛力蹬出,耳边顿时传来尖锐的声音。 在这猛烈的一击之下,棺盖边缘上的青铜棺钉都现出了一小半截,外椁的密封『性』显然不如内棺,渐渐有少许阴冷的空气进入棺内,使他顿觉窒闷之感稍稍减轻,猛吸一口气,又再蹬了一脚,结果却是收效甚微,显然是体能恢复得还远远不够,以致于后劲有些不足了。 欲速则不达,李曜也不急于一时,一边静静躺着,为下一次踢击积蓄力量,一边静下心来,思考自己为何会有如此诡异的遭遇。 其实,李曜发现自己失去了一些记忆。 过去的亲朋好友,以及许多原本熟悉的人,叫什么名,长什么样,全都想不起来,全都变成了模糊的影子。 不过,李曜倒是把自己的名字、『性』别、年龄、国籍、相貌、身形都记得一清二楚,如果不排除自我美化的意识倾向,那他脑海中的自身形象,便是一个生活在二十一世纪,正值青春鼎盛,相貌堂堂,身高体健,气质可以称得上“邪魅狷狂霸酷拽”七个字的华夏好男儿。 只是关于自己身份的具体信息,李曜却是一点也想不起来。 所幸的是,他原来掌握的知识技能全都装在脑海里,而且他发现自己涉猎的方面还挺多的,军人、医生、商人、学者、格斗家、探险家……似乎都能算作他曾经的身份。 有鉴于此,李曜可以确定一定以及肯定:过去的自己绝不会是一个喜欢平静生活的人士。 虽然李曜已然想不起自己到底是干什么行当的,却是非常清楚地记得自己躺在这个棺材之前干了些什么。 那时,他在杀人。 在一个昏暗而古朴的石室里,他手持一把锋利的匕首,孤身一人与几个黑影进行搏杀,石室中央的棺床上安放着一个棺椁,而这棺椁似乎就是双方拼死相搏的主因。 对手并不是很难对付,他没有耗费多少时间和力气便将敌方全部杀死。 接下来,他打开石椁,再用匕首撬开了里面的金丝楠木棺材,却不料他刚准备探头去看,便忽然失去了意识,直到作完了那个古香古『色』的梦,方才苏醒过来,然后就悲催地发现自己躺在这么一个棺材里了。 回忆至此,李曜脑海中浮现出一个不可思议的念头:自己此刻身处的棺材与那个石室里的棺材会不会是同一个? 整理记忆中的信息,再两相比较之下,李曜可以确定两个棺材无论是材质还是空间大小都是一样的,但不同之处也是非常明显,他现在身处的棺材是完全封闭的,并且材料非常新,而那个石室里的棺椁却非常古旧,看上去至少存在了上千年。 如果两者不是同一个棺材,那又该如何解释自己会被封在这个新棺材里呢? 而且,他现在切身感受到的一切,都是真实得可怕。 难道会是…… 李曜想着想着,脑海中突然闪过了一个令他无比心惊的念头。 “我,还是原来的我吗?”李曜问自己。 按捺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李曜将双手放到自己的眼前,希望能证明自己刚才的想法是荒谬的,是杞人忧天。 然而他定睛一看,心中顿时翻起了惊涛骇浪。 第三章 时光溯流阴阳变 皓腕凝霜雪,玉指如兰花。 这根本不是李曜原来那双古铜『色』的大手。 虽然在细看之下,会发现掌指上有着些许细茧,却也丝毫不能掩盖这双手会让绝大多数观者感到赏心悦目的事实。 但李曜看得气息急促,胸口发悸,心里似有一种想要剁手的冲动。 管中窥豹,可见一斑。现在李曜完全可以确定自己“穿越”了! 也只能是“穿越”,才能解释他当前所面临的困境。 毋庸置疑,李曜没有带着身体穿越过来,而是只有他的灵魂来到这个时空,并进驻到这具陌生的躯体里。 那么,自己又变成了谁?李曜冷不丁想起那个梦中的白衣女子,脑中闪过了一个极其惊悚的念头:“我……该不会变成她了?” 李曜微微抬起头向身前瞅去,只见几层柔软细腻的丝绸锦衾高高地堆覆在他的胸前,显然是他刚才踢腿造成的结果。 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李曜一把将身上堆得像小山一般形状的锦衾掀到了一边,胸前的景象顿时呈现在了他的眼前。 山不算高,谷不算深,但起伏分明,轮廓清晰。 真相已是呼之欲出,然而一个不会轻易服输的人想要承认不幸的事实,往往需要更能说服自己的理由。 李曜咬了咬牙,鼓足勇气『摸』向自己的胸前,入手两团绵软,而胸前传来的异样感觉,更使他的心脏一阵剧烈紧缩。 他不死心,抱着最后一丝侥幸心理,颤抖着撩开敛服,将一只手伸向两腿之间,对准那无比重要的部位,五指一抓,只觉掌中空空『荡』『荡』,整个人顿如五雷轰顶! 事实胜于雄辩,纵使李曜是意志坚如钢铁之辈,也险些气晕过去。 呜呼哀哉!他不但穿越了,还改变了『性』别,成了一个妹子…… “贼老天!我——干——你大爷!” 李曜悲愤至极,扯开变得清亮的嗓门儿,怒叫一通之后,抬腿就朝上方使出一记暴踹,这聚满怒气的一脚,仿佛爆发出了十二分的力量,随着一声闷响,他的身体上方霎时一空,沉重的金丝楠木棺盖连同石椁的椁盖竟然齐齐飞了出去。 空气很凉,没有腐朽的气息,也没有泥土『潮』湿的味道,李曜憋闷得实在太久,连连吸了几口气,方才坐起身来,环顾了一下四周,又呆了呆,竟忍不住哽咽了。 视线所及之处,全都让他有一种似曾相识却又有些陌生的感觉。 时光倒流,已经使这里的一切都由古老恢复成了崭新的模样。 这里,正是他穿越前杀过人的那个石室,准确的说,这里是一个地宫的主墓室,也是他上一辈子的人生终点。 人活在世上,总会有不如意之事,总会遇到一些意外。 但李曜遇到的这个意外,实在是太不可思议,已经不可思议到无法用人类已知的科学去解释的程度。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 现在,李曜真的很伤心,连男儿都做不成了,能不伤心吗? 可是,世上没有后悔『药』,事实已无法改变,再伤心也没用。 人要是不接受现实、逃避现实,只会变得歇斯底里,变得更痛苦,变得对未来感到更『迷』茫、更恐惧。 孔夫子有一句非常风轻云淡范儿的话:既来之,则安之。 不管现实有多无奈和残酷,心智刚强且思想成熟的人,总是勇于面对现实,并能改变自己,主动去适应现实。 所以,李曜接受自己变成“她”,只是时间问题。 不知过了多久,李曜忽然长叹一声,用异常宽大的袖子胡『乱』抹了把脸,慢慢从棺椁中爬出,谁知脚刚落下,便觉脚底被什么东西硌了一下,原来她正好踩到了被自己踢落到地上的棺盖,又仔细一看,登时吃了一惊。 交叠躺在地面上的金丝楠木棺盖与石椁盖看上去都是颇有分量,加起来至少有数百斤,可见她当时那一脚之威,绝不会是一个寻常女子能够踢得出来的,即使是她原来的男『性』躯体,也远远没有这般强悍的力量。 其实,李曜一脚将棺盖连同椁盖踢飞的时候,就发觉到自己的力量大得有些离谱,只是她当时还没有接受自己穿越后变成女人的巨大变故,整个人正处于极度激愤的状态,根本没有心思去想其他事情。 李曜在棺盖旁站定,很没形象的扭了扭腰,甩了甩胳膊,随后弯下腰,双臂一用力,便将约莫两三百斤的金丝楠木棺盖举了起来,由于感觉比较轻松,就把棺盖放到一旁,又抓起更重的石椁盖子,发现自己依然能够做出过顶的动作。 在长明灯淡淡的光线映照下,李曜看见了自己在石砖地面上形成的投影,厚重的敛服并没能掩盖住这具身体曼妙玲珑的曲线,只是在被她举上举下的巨大石椁盖的衬托下,于光影交替之中,产生出了一种无比强烈的视觉反差。 力拔山兮气盖世……好一个大力女金刚啊! 不但能在绝对黑暗的环境中视物,而且还有着如此凶残的怪力,自己还是人吗? 至少在后世肯定不属于正常人类的范畴,李曜觉得自己若是有条件的话,倒可以好好检测一下身体,说不定还能发现其他非同寻常的本事。 但李曜现在也只是这么想一想,毕竟事有轻重缓急。 对她来说,当前最要紧的事情,莫过于解决穿越之后面临的三个最重要最基本最核心的问题——自己是谁?这是个怎样的世界?自己该到哪里去? 李曜虽然一时无法见到自己的容貌,但她自从发现自己变成了女人,便觉得自己这具身子的原主人,极有可能就是那梦中的白衣女子。 当然了,凡事都须要讲证据,光凭直觉和猜测肯定是不够的,恰好李曜也发觉自己是个爱讲证据,喜欢刨根问底的人。 而且,她还发现自己通晓历史,懂得考古知识,能够鉴定古代文物…… 有道是“技多不压身”,如此这般,便是俱都可以派上用场了。 第四章 大唐世无双 自从有了视夜如昼的能力,李曜在墓室中所见到的场景,就已然不再是穿越前的灰暗模样,仿佛一下子变得缤纷绚丽起来。 而其中最吸引她的,便是主墓室的拱顶上那幅令人叹为观止的天象图。 在由青金石拼缀而成的蓝『色』苍穹之中,一颗颗由青白玉制成的星斗按照四大星野二十八星宿的位置点缀其上,而苍穹正中的东方是一只象征太阳的三足金乌,西方则是一只象征月亮的玉兔,大有“日月同辉,星辰永恒”之意。 墓室四周石壁上的壁画亦是异常精美,在涂有白灰的壁墙上,绘满了各种姿态栩栩如生的人物,而且壁画看起来都非常新,显然是刚完成不久。 通过观察天象图的风格特征和壁画人物的发髻服饰,以及疑似于阗着名画师尉迟跋质那的画迹,李曜已经能够大致推算出这个地宫是在唐初时期建造而成。 只可惜,壁画中并没有疑似墓主人的形象。 如果李曜想看到自己的样貌,从而确认自己这具身子是不是那位白衣女子的,兴许只得倚靠镜子之类的物件。 不过,李曜对此毫不担心。 按照华夏古人讲究“事死如事生”的习俗,大型古墓中往往都会有许多作为墓主人日常用品的陪葬物,而隋唐贵族女子的陪葬器物之中,又怎么可能没有镜子?至于李曜想要知道自己身体原主的身份和生前事迹,方法其实更加简单——只需找到墓志铭,便能一目了然。 华夏的墓志铭,始于秦汉,定制于南北朝,是一种放置于墓中的石制碑文,其结构由上下两层青石组成,上层为盖,下层为底,盖刻标题,底刻“志铭”,“志铭”又分“志”和“铭”两部,“志”为传记,叙述墓主之姓名、世系、生平事略;“铭”为悼文,赞颂墓主之德行与功业。 而这个墓主人的墓志铭就近在眼前,正平躺在棺床到主墓室入口之间的石砖地面上。 李曜快步上前,埋头一看,心神登时震『荡』。 只见墓志铭的青石盖上,整整齐齐地刻着九个醒目的篆体字:大唐故平阳公主志铭。 但凡与唐代有关的着名文献史料,诸如《旧唐书》、《新唐书》、《资治通鉴》、《唐会要》之类,甚至是后世学者编撰的《剑桥中国隋唐史》、《全唐文补编》等等,李曜都是熟记于心。 纵观整个唐史,只有一位以平阳郡县为称号的公主,那就是“娘子军”一词的缔造者,谥号为“昭”的平阳昭公主! 无论是《旧唐书》和《新唐书》,还是《资治通鉴·唐纪》,关于唐朝平阳公主的记载,其实都是大同小异。 平阳公主是唐高祖李渊第三女,亦是李渊唯一的嫡女,其丈夫是“凌烟阁二十四功臣”之一的柴绍,但她的本名和出生日期在史书中都没有记载。 隋朝大业十三年,李渊决定在太原起事之时,平阳公主正跟着柴绍住在隋都大兴城内,李渊在起事前派人秘密通知夫妻二人即刻赶往太原。当时柴绍对平阳公主说:“尊公将起兵扫平『乱』世,我要过去帮忙,肯定不能带上你,可我又担心你会有危险,这该如何是好?”平阳公主答道:“你快走,我自己会想办法。”于是柴绍心安理得告别妻子,立即抄小道直奔太原而去。 平阳公主并没有找个犄角旮旯躲起来,而是动身赶往鄠县的一处别业,广散家资,招引山中亡命的流民,拉起一支队伍,准备响应李渊的起兵。起初有昭武胡商何潘仁自称总管,聚众于鄠县司竹园,平阳公主派遣家僮马三宝说以利害将其收降,平阳公主便与何潘仁攻陷鄠县城,后来在马三宝的游说下,又有李仲文、向善志、丘师利等人各自率领部众前来投奔。 那时留守大兴城的隋将阴世师并非泛泛之辈,其担任张掖太守时,曾多次击破吐谷浑、党项羌,为大隋王朝立下了赫赫战功。结果平阳公主不仅屡屡将其击败,还一路攻城略地,连续攻下盩厔、武功、始平等县郡,占据了大兴城外围的大半地盘,同时联合堂叔李神通和妹夫段纶等人率领的其他各路人马对隋都形成合围之势,使得阴世师只能困守孤城,坐以待毙。 对此,《新唐书》描述为“乃申法誓众,禁剽夺,远近咸附,勒兵七万,威振关中”。然而史书并没有记载平阳公主是用哪些手段将那些穷凶极恶的贼军渠帅们收拾得服服帖帖,也没有记载她是如何将那群东拼西凑的乌合之众变成军纪严明、秋毫无犯的常胜之师。 但显而易见的是,一个女人能在封建时代做出如此成就,如果没有超凡的胆略和智慧,绝对不可能办得到。 后来,李渊击破宋老生,取霍邑,占临汾,克绛郡,困屈突通于河东,进驻龙门,打开了进军关中的通道,平阳公主得知消息,赶紧派人与李渊联得了联系。 因此,没有后顾之忧的李渊亲率主力渡河西进关中,同时安排柴绍在华阴与平阳公主见面,之后平阳公主挑选一万精兵和李世民会师于渭河北岸,并与柴绍各领一军,参加了攻占大兴城的战役。由于隋唐时期人们习惯称呼年轻女子为“娘子”,于是平阳公主麾下这一军的称号便成了“娘子军”。 大业十四年,李渊称帝,建立唐朝,改元武德,并将平阳公主夫家柴氏的所在地“临汾”恢复为旧称“平阳”,因平阳公主立下开国之功,而“阳”之音同“杨”,于是当之无愧地获封为“平阳公主”。 武德六年初,平阳公主去世,李渊按照谥法,以平阳公主“明德有功”,谥其为“昭”,并计划按照军礼给她举殡以旌殊绩,预先安排了羽葆鼓吹、大辂、麾幢、班剑、虎贲甲卒,当时太常寺有人奏议:“『妇』人的葬礼,自古无鼓吹。” 李渊不为所动,反驳道:“鼓吹乃军乐,公主身执金鼓,参谋军务,带兵辅成大业,古时有这样的女子吗?以此来葬公主,有何不可?”于是依旧按照军礼给公主下葬。 然而,让人不得不在意的是,史书中关于平阳昭公主的记载,从大唐立国开始,一直到武德六年,居然有着长达近六年的空白期,以致于万里长城雄关“苇泽关”更名为“娘子关”之类的依据都是从民间的野史传说中得来。 对于平阳昭公主这种真正能够独当一面的英雌人物,没有在武德年间的一系列定国大战中为李唐王朝作点什么,不管别人怎么想,至少李曜是不太信的。 第五章 神鬼无欺墓志铭 地下的墓志与地上的墓碑完全不同,墓碑是给活人看的,而墓志则是写给墓主人和阴司看的。 正如“大唐故息王墓志之铭”的墓志,上面仅仅写了李建成的名讳、谥号、死亡时间、下葬时间和地点,总共只有五十五字,简短到令人咋舌。 唐太宗李世民可以在史书上大做文章,却对其墓志铭极为忌惮。墓志上本应记载的生平、功绩、评价,宁可不写,也不敢教人在内容上编造一二。 由此可见,古人敬畏鬼神之心远远超过了后世之人的想象。 或许史书可以被统治阶层销毁和纂改,但作为私人撰述的墓志,上面的内容却往往都是真实的历史资料。 李曜迫不及待地想要知晓历史的真相,麻利地搬开了墓志铭的石盖,但当墓志的首列文字映入眼帘时,李曜却为之一愣。 “大唐故平阳昭公主墓志铭并序,侍中欧阳询奉勅撰。” 李曜完全没有料到,志文的作者居然是古代楷书四大家之一的欧阳询。 从南北朝到隋朝,再到唐朝武德年间的其他墓志,都是沿袭古制不署作者姓名,但到了唐代,请书法家撰写墓志却渐渐成了一种风尚,有的名家价码高达千金一字,更有甚者竟然到了“造其门如市,至有喧竞构致,不由丧家”的地步,而墓主的家人和后代还把这事当作了墓主及整个家族的荣耀。 现在看来,这种事儿极有可能就是欧阳询开的先河,只不过从那醒目的“奉勅”二字上不难看出,身为皇帝的李渊才是真正的始作俑者。 隋末大『乱』时,欧阳询先是被弑杀隋炀帝的宇文化及当作隋朝属臣掳持出走,后来又给夏王窦建德当了近两年的太常卿,再后来李世民在虎牢关击败了窦建德,欧阳询亦因此成了俘虏,可他非但没事,反而在不久之后就被李渊破格授予侍中一职。 而那李渊颁下敕令让这名进入宰相之列的大书法家为自己的嫡女写墓志,并让其打破古制署下大名,可见他对平阳昭公主的宠爱,在这个时代已经达到了惊世骇俗的程度!至于再不顾太常寺的奏议而史无前例的用军礼下葬爱女,就更不足为怪了。 讶然片刻之后,李曜收敛心神,赶紧把心思放在了平阳昭公主的墓志内容上。 “公主讳兆月,字天琚,号明真,今上之第三女,东宫之同母妹,母曰穆皇后。武德六年二月乙卯,公主薨於长安崇仁里第,春秋廿七……” 隋唐之后,墓志的内容逐渐形成了一种固定的文体,动辄就是洋洋洒洒数千字,充满了各种华丽而奇特的辞藻,如果后世之人没有一定的古文功底,怕是很快就会看得头晕脑胀。 相较而言,欧阳询撰写的平阳昭公主墓志已经算是非常简练了,开篇直入主题,不过让李曜感到有些意外的是,身为老李家唯一嫡女的平阳公主居然出过家,要知道隋唐时期不是正式出家入道的人是不会有道号的。 再往后面的内容看去,李曜发现这些果然是平阳公主云英未嫁之前的经历,像她这样的高门女子,即使是入道为女冠,也依旧避不过婚姻之事。 平阳昭公主的墓志通篇不过两千余字,李曜很认真地看了一遍又一遍,眉头不由拧得越来越紧,她发现史书中记载的相关事迹和墓志中叙述的部分内容相差无几,不过这也不代表史书的记载就没有问题,看完墓志之后,她反而觉得问题实在太大了! 根据墓志中记载,李渊称帝后不久,平阳公主怀孕,娘子军转交给柴绍统领,之后柴绍立马就参加了由李世民、刘文静指挥的高墌之战,结果唐军被西秦军打得大败,折损过半。虽然柴绍保住了娘子军的大半人马,但麾下的重要将领向善志却因担任殿后任务而阵亡,再后来的浅水原之战,另一位随平阳公主起兵的胡人将领何潘仁违命杀降,柴绍表奏唐皇李渊,请求从轻发落,但何潘仁仍被褫夺官爵贬为庶民。平阳公主念及向善志、何潘仁当年开国之功,生前经常对向、何两家给予帮助。 相对志文中关于平阳公主关中起兵的事迹跟史书同样简化的叙述,作者欧阳询倒是不惜篇幅称颂平阳公主平时的德行表现。李曜觉得这些事在史书上没有记载实属正常,毕竟墓志与史书的叙述方式和重点是不一样的,而且平阳公主在此期间确实没有参与什么重大事件。 但是,接下来的事件就与官史的记载大相径庭了。 武德二年夏,平阳公主生下长子柴哲威。这时,刘武周带领突厥人马,不断进犯大唐龙兴之地并州。平阳公主为刘武周入寇之事忧心,不顾自己还在“月内”期间就主动请缨前去救援,李渊自是不许,下诏命平阳公主旧部李仲文带兵支援并州。 不久之后,唐军惨败于雀鼠谷,河东告急,平阳公主再次向李渊请缨,尚书右仆『射』裴寂也自荐同去,李渊任命裴寂为晋州道行军总管,负责讨伐刘武周事宜,但李渊出于爱护,还是将平阳公主留在了长安。此后的数月间,唐军连战连败,晋阳、晋州、浍州等重镇相继失守,刘武周兵锋直指关中门户潼关,大唐朝野为之震动。 李渊命秦王李世民领军征讨刘武周,李世民屯兵于柏壁,与宋金刚相持不下。此时,平阳公主见战事陷入僵局,第三次请缨,李渊终于应允,下诏以平阳公主为并州道行军总管,西河公张纶为副总管,征召关中的娘子军旧部驰援河东。不久之后,平阳公主在浩州城南击破刘武周军,斩首数千,并抢占数堡进『逼』汾水,严重威胁刘武周后方,使其不敢轻易分兵增援宋金刚,因而极大缓解了秦王李世民的压力。 武德三年春,刘武周派遣大将张万岁领兵进犯浩州,平阳公主与李仲文、张纶在汾水西岸全歼来敌,张万岁亦被平阳公主一槊枭首。此后,平阳公主坐镇浩州,李仲文、张纶进攻石州,依附于刘武周的石州胡帅刘季真竟望风而降。至三月底,平阳公主麾下各部已数次击败刘武周军,斩俘数万,以致于刘武周再也无力攻打浩州,而后平阳公主与李仲文、张纶率军主动出击,一举切断了刘武周用来支援宋金刚的粮道,使得宋金刚彻底陷入了孤立无援的境地。 武德三年四月,宋金刚粮绝,不得不退兵,李世民趁势追击,在雀鼠谷将宋金刚杀得大败。与此同时,平阳公主命浩州行军总管樊伯通截断宋金刚残部北上归路,迫使其与李世民在介休决战,然后率娘子军并集结李仲文、张纶所部兵马一起向北进军,连克数十堡,不数日便与刘武周相持于并州城外。恰在此时,宋金刚兵败的消息刚好传来,刘武周军心动摇,而唐军则士气大盛,平阳公主立刻率军发起总攻,刘武周兵败如山倒,几乎全军覆没,最后仅余五百骑跟随刘武周逃亡突厥。 志文中对于平阳公主在大唐攻伐刘武周这一期间的表现评价极高,大意即是平阳公主才华四溢,智计百出,通过一系列的胜利逐渐扭转了整个河东战局,并且还是协同秦王李世民平定刘武周的主要功臣。 第六章 人走灯灭道不同 武德三年秋,柴绍又办了好事,平阳公主再次怀孕,于武德四年夏生下次子柴令武。没过多久,秦王李世民灭了窦建德和王世充,眼见天下大致平定,不料又有河北刘黑闼起事,其兵锋甚为凶猛,一度杀得唐军损兵折将,节节败退。直至武德五年春,才由李世民在洺水之战中将其击败。在这段接近两年的时间里,柴绍跟随李世民作战,屡立战功,而平阳公主一直居在长安,渐渐沉寂。 武德五年六月,刘黑闼借得突厥兵马再度起事,其旧部董康买和曹湛在鲜虞起兵响应。八月,突厥出兵数十万攻唐,颉利可汗亲领十五万骑攻破雁门关,一举进犯到河东腹地。与此同时,董曹二人攻占井陉关,之后兵分两路,董康买进攻“三晋门户”苇泽关,曹湛南下攻向辽州,企图与突厥大军建立联系,唐军本就战力不足,又将面临腹背受敌,大唐江山一时风雨飘摇。 听闻战事危急,平阳公主在家中实在呆不住了,遂向李渊请战,李渊执拗不过她,只得答允。平阳公主当日便召集数千娘子军老兵,星夜兼程弛援辽州与苇泽关。 经过辽州城时,平阳公主故意营造出大军来援的声势,不但稳定了城内的军心民心,同时还打消了曹湛继续围城的念头,曹湛又见平阳公主所部皆为骑兵,而己方多为步卒,深恐遭到夹攻,便急令全军沿原路退走。 辽州解围之后,平阳公主很快便抵达了苇泽关,时逢秋收,平阳公主趁董康买分兵收粮之际,率领精骑发动突然袭击,将董康买击杀于『乱』战之中,而此时尚不知情的曹湛正好率军前来与董康买会合,平阳公主驱赶败兵掩杀而至,曹湛立足未稳,突遭败兵冲阵,麾下人马竟不战自溃。 然而,战场上凶险无常,平阳公主在追击曹湛之时不幸被流矢所伤。数月之后,时年仅二十七岁的平阳公主终因伤病恶化而逝世。 欧阳询在李渊的监督之下,自然不吝唏嘘嗟叹的哀悼之辞,却也无只言片语将平阳公主说成女子之楷模,反而强调她是有史以来之唯一,非常之时的特例!其用意不言而喻,想来也是受到封建时代男权思想的影响所致,否则何来葬礼前太常寺的奏议? 有鉴于此,历史的真相已是显而易见,平阳昭公主在大唐建国之后的全部战绩,统统都被人为修改和抹除了。 其实,这是非常司空见惯的事情。 自古以来,许多研究历史的人都是抛开官史,寻找和研究实证,再以点概面,用解剖学的逻辑思维来与官史相比对,并由此发掘出历史的真相。 “以史为鉴”的前提是什么? 当然是真实可靠的史料。 一颗穿越成古代名人的灵魂,若是将虚假的历史记载用作借鉴,必然会害了自己。 只不过,这种事情对于李曜来说,本来就在她的意料之中。 因为她知道,喜欢去做这种事情,并且能够做到这一点的人,只能是后来的那位千古一帝——有着观史改史糟糕习惯的唐太宗,李世民。 有一种行为会让人陷入极其难受的恶『性』循环,那就是撒谎。 因为谎言容易被人找到漏洞,一个谎言往往又需要用更多谎言来掩盖这些漏洞,尔后每一个谎言都莫不如此。 然而,利益是滋生谎言的温床,人人都对谎言深恶痛绝,却是人人都难免不会撒谎,因为再小的谎言,哪怕是善意的谎言,都是在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利益。 历史终究是由胜利者来书写,李世民坐上了皇帝宝座,自然需要谎言来掩盖真相,更不可能承认自己撒谎。 《资治通鉴》的作者司马光曾经有言:“建成、元吉虽为顽愚,既为太宗所诛,史臣不能无抑扬诬讳之辞,今不尽取。” 对于此话,后世大多数的历史学家皆是深以为然。 李世民为了贬低自己父亲和兄弟的形象,将杀兄夺嫡、『逼』父退位的宫廷政变粉饰成“安社稷,利万民”的壮举,就对真实的历史记录进行纂改,于是有了《大唐创业起居注》的缺失,新旧唐书上漏洞百出、自相矛盾的记载;李世民为了塑造自己完美的帝王形象,也就连带着消除了亲姊在立国之后的赫赫战功,甚至将其中某些必要的功劳化为己有。 不过,李曜虽然替平阳昭公主感到不公平,但作为一个名义上已经“薨逝”的人,她可不想卷入封建王朝血腥的权利斗争,半点都不想。 毕竟,改变历史却没有名留青史之人都不知凡几,而这具身子的原主好歹算是美名传千古,比隐太子建成和巢王元吉在史书中的评价都不知好到哪里去了。 更何况唐太宗李世民开启“贞观之治”,灭东突厥,平薛延陀,重创高句丽,设安西四镇,扩疆万里,“天可汗”之名威服四海——可以说,不够狠也没他聪明的李建成,其实输得一点都不冤。 而且,作为一个来自后世先进文明社会的灵魂,李曜不但对这个时代缺乏归属感,对自己这具身子的原主身份也不可能会有代入感。 正如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也不会存在完全相同的两个人。 李曜只是得到了一副躯壳,并没有继承原主的任何记忆与情感,她不知道平阳昭公主的灵魂去了哪里,或许已经魂飞魄散,或许如她一般穿越到了某个时空,或许是跟她互换了身体也说不定…… 不管怎样,原来的平阳公主,在这个时空都已是人走灯灭,李曜只能出于对她的崇敬,说一声走好,道一声珍重。 其实,李曜心里还有许多憋屈和愤懑。 她原本是个比钢筋还直的纯爷们真汉子,现在却成了古代的已婚女人,她一想到这具身子不仅和男的有过那啥,还生过俩娃儿,浑身的鸡皮疙瘩都冒了出来。 总而言之,李曜根本不会去延续平阳昭公主李兆月本该结束的人生。 第七章 女扮男装自得意 作为一个死而复生的人,李曜想要在这个时空重新换个活法,自然不能暴『露』这具身子自带的原主身份。 先不说她会不会被人们当作妖孽,也不提那三个将来会斗得至死方休的李家兄弟,仅那个后来位列凌烟阁的柴驸马,就不像是她能够应付的主儿。 只不过在这个时代隐姓埋名,还想要过得闲逸安稳,却也不是件容易的事。 小隐隐于野,中隐隐于市,大隐隐于朝。 这段话自古流传,只是对于现在的李曜来说,“隐”字的含义已是完全不同。 若要论个孰优孰劣,小隐最佳,中隐其次,大隐纯属扯淡。 这是因为,唐朝基本延续了隋朝的户籍制度,尤其对人口流动的监管和限制更是变本加厉! 只要没有天灾,这个时代的大多数人都只会在一个地方过完一辈子,像李曜这样的陌生人,出现在任何一个人口聚集的区域,虽说不像黑夜中的萤火虫那般耀眼,但想要不被人,却是非常困难。而且她还是一个没有户籍,没有身份证明之物的黑户,一旦遭到盘问,就只有逃跑的份儿。 然而,不管李曜出去以后将会遇到什么样的麻烦,强烈的口渴与腹饿之感,已经让她没有心情在这个阴晦死寂的坟墓里呆下去了。 李曜庄重地将墓志铭的石盖放回了原位,然后重新开始审视主墓室的四周。 这间墓室除了装饰华丽,其实还很诡异。 除了放在棺床上仅有两重的棺椁,就再也没有其他的大物件,而且仅有一道关闭的石门,看起来空『荡』『荡』的。 半晌之后,李曜的目光突然落在了墓室西北角一个看起来有点可疑的小石人之上,然后她大步流星走过去,毫不犹豫地一脚踩在石人头顶上,当即就朝旁边一跃,只听得“笃、笃、笃”的声音,不知从哪里『射』出的三支弩箭便已深深没入了小石人上方的墙壁里。 李曜略微松了口气,她觉得自己对付这种事情似乎非常在行,刚才那一跳,完全就是一种自然反应。 紧接着,又是一阵“轰隆隆”的声音响起,墓室左右两侧缓缓现出了两个耳室的入口。 李曜走进其中一间耳室,室内的摆设非常简单,总共只有四个大物件,一张横摆在耳室入口正后方的花鸟屏风,一个紧贴左侧墙壁的楠木衣柜,一个紧贴右侧墙壁的物品架,而摆放在最里面的,正是一张大梳妆台。 梳妆台上不仅摆满了各种化妆用品和首饰匣子,而且还有一面精美的菱花大铜镜。 李曜看到自己在镜中的模样,嘴角顿时抽搐起来。 只见她的头上盘着高耸入云般的发髻,发髻外面套着一顶更加高耸的金冠,冠上除了挂满金珠金片,还镶嵌着红宝石、蓝宝石、绿松石、珍珠、翡翠、玛瑙、琥珀等材质形态各异的珠宝,正面则是一个以紫玉为眼,并贴着翠鸟羽『毛』的鸾凤展翅图,其璀璨绚烂的样子,闪花了她的夜视眼。 而她的脸更加无法直视,也许是之前哭过的缘故,红的、黑的、白的化妆物糊了满满一脸,几乎让她看不见自己的本来面目,可谓是似人非人,似鬼非鬼。 李曜不好气地拔下金冠,用袖子往脸上狠狠地擦拭了一番,再看向铜镜中的影像,心里却又有些诧异了。 镜中此刻映出的,是一张融合了汉人和鲜卑特征而生成的精致脸庞,齿如编贝,唇似含朱,鼻如玉雕,眸似星辰,尤其是那一双新月般的娥眉,纤细弯长,轮廓优美却又不失英气,当真是一副风华绝代的英雌之相。 不出所料,这平阳昭公主与李曜梦中的白衣女子长得极像,却是有一点不同,这张脸明显更年轻,还带着少女的稚气,看上去至多十六七岁年纪,根本不像二十七岁且生过两个娃的已婚女子。 李曜对此百思不得其解,但她还是觉得自己的这具身子就是平阳昭公主的本体,只是被某种神秘力量改造了。 对李曜来说,重返青春当然是一件天大的好事,如果她撞见了认识平阳昭公主的人,说不定都能凭着这张嫩脸糊弄过去…… 李曜敛回心神,走到放满杂物的大架子前,只翻找了几下,她的眼睛就突然一亮,随即从架子中抱出一个小瓷坛,忙不迭地拍去封泥,一股浓郁的酒香顿时从坛口溢了出来。 李曜想也不想,一仰头就喝了个底朝天。 久旱逢甘霖,李曜趁着自己精神恢复得不错,迅速将整个大木架子翻了个遍,然而却只找到了一壶葡萄酒,便再也没有见到其他任何食物,于是她只得退而求其次,将梳妆台上两根用作照明摆件的蜡烛当作了填腹之物。 唐代的蜡烛都是用蜂蜡制成的,勉强可以食用,人们常用“味同嚼蜡”来形容枯燥无味的事物,而李曜此刻却把真正的蜡烛嚼进了口中,这滋味还真不好受,若不是还有一壶葡萄酒,她根本就咽不下去。 两根蜡烛自然无法饱腹,但也算聊胜于无。毕竟李曜要想美美地吃一顿,只有从墓里出去才行。 尽管心头有些着急,但她还是认为自己需要多做一些准备,至少不能穿着敛服空着手离开这里。 李曜打开衣柜,便意外地发现柜中竟有数套男式袍服和靴帽,她突然觉得平阳公主生前一定有异装癖,而且还是常常女扮男装抛头『露』面的那一种,所以就连这里都少不了这类事物。 只不过,早在武德四年,唐朝就定下了服饰制度,在服饰的质料、颜『色』、形制等诸多方面都有着严格的等级限制,因此李曜若想扮作庶民,衣柜中绝大多数的男女服饰都是不可以穿的。 李曜在偌大的衣柜中只挑出了一套素白赀麻窄袖圆领袍,无奈之下,她不得不再取出一套女冠式样的袍服和冠履,以及两套亵衣亵裤,勉为其难地当作将来换洗之用。 找齐所需的穿戴之物之后,李曜动手去脱身上的敛服,很快就把自己剥得只剩亵衣亵裤,无意间瞥到铜镜中的窈窕身影,李曜脸上顿时红了个通透,身上的这条亵裤显然是开了裆的,现出来的旖旎春光,竟让她看得有些痴了。 过了好半晌,李曜方才回过神来,不由暗自嗔道:“笨蛋啊,这已经是自己的身子了,脸红个啥!发什么呆呀……” 李曜狠狠地自我批评了一通,便投入到了装扮工作之中,她先用象牙梳将头发重新梳理了一遍,再凭着脑海中的印象,以一条络巾束了个唐代壁画上常见的男子发髻,接着用一条长长的披帛将胸脯缠紧,再穿上素白『色』的圆领袍以及同『色』的窄口长裤,然后是束腰革带,锦织绵袜,乌皮软靴,纱罗幞头,由于她还不太习惯古装的穿戴方式,折腾了很久才一一穿好。 末了,李曜照着铜镜,摇头晃脑,自鸣得意地给自己送上了一个赞:“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不外如是!” 第八章 俞石匣中藏缣帛 光『色』熠熠的夜明珠,饱满丰润的珍珠,晶莹剔透的玉器,形『色』各异的宝石,一箱箱的金铤和银铤……李曜来到第二间耳室,一眼看到的,便是这些辉煌绚烂,几乎人见人爱的东西。 事实上,唐朝武德年间,大战小战不断,国家经济非常困难,故而朝廷大力提倡丧事从简,像这种堆集了大量金银珠宝的厚葬之墓,实在是少之又少。 相对而言,平阳昭公主并不显隆重的棺椁,以及稍显简单的墓『穴』结构,或许连盛唐时期的一个普通县主都不如,但这些不过是表面从简而已,实际上都被人用陪葬品作出补偿了。 看到这些事物,让人不得不说,唐高祖李渊真的是把平阳昭公主宠上了天,让人很难想象得出,这位老皇帝在爱女去世之后,会有多伤心。 对此,李曜表示非常感……激。 无论在什么时代,财富都是极好的。 天予不取,反受其咎;时至不迎,反受其殃。既然老天爷让自己穿越成了李渊他老人家的女儿,那就只有勉为其难地带走一些好了。 李曜按捺住心中的那点小激动,步伐轻快地返回了主墓室,准备动手将棺椁里面的锦衾裁作包袱,却不料刚把锦衾拖出来,就听得硬物落地的声音,她循声看去,便在地上发现了两件小玩意。 其中一件是块白玉璧,已然在地上摔成了两半,还撒出了一把生糜子。 李曜看到这个东西,马上想起了一个似乎被她忽略掉的事情。 东汉大儒何子曾曰“缘生以事死,不忍『露』其口”,按通俗的说法就是要让逝者不能饿着肚子去阴间报道,而相关的办法就是“饭含”。 所谓饭含,便是在入殓前把粮米、珠、玉、贝等填塞进死者的口中。在隋唐时期,丧仪制度已是非常细致和严格,其中有一个与饭含相关的规定,便是必须由逝者的亲人进行“楔齿”,即是先用工具将逝者的牙齿撑开,然后再将饭含的事物填入逝者的口中。 李曜觉得很有可能是因为当时那平阳昭公主嘴巴闭得太严,牙齿咬得太紧,而进行饭含的亲属又怕撬坏她的唇齿,所以才将饭含事物象征『性』地放置在了棺椁里。 想到这里,李曜既感到幸运,又感到一阵后怕,如果当初有这么个玩意儿严严实实地堵在口中,她能不能活着从棺椁里出来,还真的很难说…… 至于另一件东西,李曜刚开始只是觉得有些古怪,可是拾起来稍一细瞧,竟然让她激动得差点叫了起来。 这是一个俞石匣子,准确的说,是一个采用古法制成的黄铜匣,整个匣子造型朴实,棱角圆滑,表面锃亮,也没有任何雕饰图纹。 然而,令她激动的是,这个俞石匣子居然有机械密码锁! 密码锁为后世最常见的并排密码结构,密码采用阿拉伯数字,共有五个字码转轮,每个转轮又有“0、1、2、3、4、5、6、7、8、9”十个数字码。若是仔细观察的话,就会发现匣盖上还有短短一排齐整而细浅的凹痕。 李曜只觉得这个匣子的开锁密码简直等于白给。 因为,密码的答案恰恰就是匣盖上的这一排凹痕,从左到右依次是“伍、肆、叁、贰、壹”五个中文数字,而每个中文数字都纵向对应着一个字码转轮的位置,只需依葫芦画瓢,将转轮拨动到相应的阿拉伯数字,即可成功解锁。 但是,这个让后世的许多幼儿园小朋友都会觉得简单至极的“”,却足以难倒这个时代的所有唐人。 所谓阿拉伯数字,其实是由印度人发明,再由阿拉伯人传向欧洲,然后经欧洲人将其改造出来的数字,最后传入华夏之时已是南宋,而且直到二十世纪初叶才在华夏地区被人们推广使用。 因此,李曜不禁有些怀疑平阳昭公主也是一位穿越者,她甚至觉得这匣子里面会有一个能让人穿越时空的袖珍机器…… 似乎是重返后世的希望之火被意外地点燃了,李曜满怀着期待的心情,颤抖着手将密码锁解开,然后翻起盖子往匣中看去。 然而,匣中并没有她即兴想象出来的时光机,只有一卷看起来较为古老的缣帛。 “看来是我太异想天开了。” 李曜自嘲一笑,随即平复好心情,蹲下身子,将缣帛放在光洁的石砖地面上,徐徐展开一看,就发现这玩意赫然是一幅等高线地图。 但李曜只是稍稍惊讶了片刻,便皱起了双眉,因为此图仅绘有等高线,没有海拔数值,也没有比例注解,更没有地名标识,而地图上清晰可辨的,就只有左下角的一个小圆圈,以及圆圈下方两排蝇头般大小的简体字: 同志欲知天道玄机 请携带秘匣独自前往此处 同……志……看到这个词儿,李曜的脑子懵了一下,方才反应过来。 毋庸置疑,能写出这种不工不整半白半文的话,并且还会使用简体字的人,肯定是一位来自二十世纪之后的穿越人士。 经过一番粗略的鉴定,李曜发现这张缣帛已经存在了数百年之久,虽然不能完全排除平阳昭公主曾是穿越者的嫌疑,却也能够证明这张地图不是她所绘制,而是另有其人。 有鉴于此,李曜不禁有些佩服这位穿越前辈。 先不说别的,只凭这样一道五位密码锁,就足以让古人们想破了头。 当然,即便是不认识阿拉伯数字,也并非没有一点办法。 五位密码,每个转轮又有十个数字码,这就意味着该密码锁总共有十万个数字组合,只要有恒心有毅力,秉着眉州老太婆“铁杵磨成针”的精神,一个一个的去尝试,只要不出什么意外,终有一日会破解此锁。 不得不说,幸亏这个密码盒没有落到『性』情暴躁且缺乏耐『性』的人手里,若是被人采取暴力手段强行破开,里面这卷纤薄柔软的帛图,只怕是很难完整无缺地保留下来了。 再者就是这张不完全版的等高线地图,莫说古人看不懂,就是后世的人也未必都能看个明白,李曜也是细细瞧了好一阵子,方才找到了头绪。 在正规的等高线地图上,每条等高线都有相应的海拔数值,而这张地图的绘制者耍了个小聪明,将等高线画得粗细不均,并以线条的粗细来代替海拔数值的高低。 也正因如此,她才发现自己原来还是个地理达人,似乎对整个华夏地理都了如指掌,于是她按照越粗的表示海拔数值越高的假设方案,与记忆中的华夏地区的等高线地图来进行参考比对,再加上她是优先从陕西开始的,因此很快就发现这张图的地理范围包括了西安和秦岭以及两者之间的部分地带,而那个圆圈标记的位置恰好就在华夏的道教圣地——终南山的楼观台! 第九章 忽见紫桐花怅望 李曜看着图上圆圈标记下面的小字,明白自己无论如何都该往那里去了,心中既有些期待,又有些慎重。 有道是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她之所以想回到后世,不仅仅是心里有着难以割舍的社会归属感,更有对后世先进文明高品质生活的眷恋。 至于她希望恢复男儿身的原因,显然是『性』别认同感在作祟。 她是发自内心的希望那所谓的“天道玄机”能使她重返后世的文明社会并恢复男儿之身,哪怕是发挥一点点间接作用也好。 但她同时也明白自己不能报以过高的期望,在很多时候,希望越大,反而越容易造成失望,过大的失望,就会转化为绝望。 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即使结果不是自己想要的,她也不会想不通。 对于李曜来说,生存永远是第一要义。 若是原来的期望无法实现,那就只有依托现实撑起新的愿望。 所以,李曜依旧保留了自己在这个时代的人生初期规划,而这个规划自然是需要一些本钱的。 李曜小心翼翼地把缣帛收回秘匣之中,随后将秘匣贴身藏好,再拿起锦衾,用手撕开一个口子,把里面的蚕丝绵胎取了出来,又将锦衾套子翻了个里朝外,然后到两个耳室中挑选可以带走的东西。 出于实际考虑,任何有明显特征的物件,李曜都不会带走,比如有官方印记的金铤、银铤,僭越身份的首饰,皇家专用的贡品等,这些东西对她有害无益,不但不能换成财富,反而会引来麻烦。 在堆放财宝的耳室中,李曜发现了一把外观极为精美的长刀,结果拔出来一看,却令她大失所望,刀身居然是木制的,连绸缎都割不破。 这件“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样子货,可以证明唐朝很早就不提倡兵器下葬,只是她没想到平阳昭公主墓也不例外,翻遍了主墓室和两个耳室,居然连一把小刀都找不到。 两个耳室中的名贵财物实在太多,就算李曜能拿的只占很小一部分,也不可能一次『性』带出去。 于是,她只能尽量选体积较小的珠宝,将挑选出来的珍珠、玛瑙、琥珀、宝石、玉器、夜明珠等珠宝按类型分别装入空置出来的首饰盒中,再把这些盒子和衣物一起放到锦衾套子上,随后裹成一个包袱往背上一甩,便走进了通往地面世界的墓道。 墓道是一条很长的斜坡式隧道,沿着隧道的两边石壁上绘有持戟武士、步骑仪卫、男女侍者、乐师舞伎、鞍马、骆驼等人物以及动物,由于长度关系,甚至比主墓室中的壁画内容更加丰富,但李曜可没有什么心思去观赏,她走得非常小心谨慎,几乎贴着石壁前行,而且她的每一步都踩得极轻。 那三支钉在主墓室石壁上的弩箭,已结足够表明地宫中的机关都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至于后世之人很少在千年古墓中发现机关陷阱,不过是绝大多数的机关因年代久远而朽坏罢了。 小心一点终究不是坏事。 毕竟,她可不想出师未捷身先死,成为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史上唯一一个被自己墓地机关坑死的人。 过了许久,李曜总算安全抵达了隧道的最高处,可谓是无惊亦无险。 这里对于盗墓贼来说是通往发财致富的入口,对她的这具身体来说,却是死而复生后重见天日的出口。 然而,石门异常厚重,门面光滑无缝,两侧皆有浅浅的槽隙,很像重合门的结构,明显不是李曜能够凭着自身怪力就能打开的,若想强行破门,即使在后世,也需要一定当量的硝铵炸『药』才行。 所以,李曜下意识地看向了墓道门旁的石龛,果不其然,很快就让她找到了窍门。 开门的机关,依旧是石龛的小石人,触动机关的方式,依旧是一脚踩在石人头顶,而她依旧是快速的跳开,只不过这次却没有什么暗器出现了。 随着一阵“轰隆隆”的声音,双重的石门向两侧缓缓敞开,一片苍翠渐渐展现在了她的眼前。 “我来了!” 李曜心『潮』澎湃,千言万语化作了一声高呼,惊起无数鸟雀飞向苍穹。 …… …… 忽见紫桐花怅望,下邽明日是清明。 华州下邽,在通往华阴的官道上,正有数十骑踏着随风飘落的桐花,浩浩『荡』『荡』地向前驰行。 当先一匹青骢马,雄健非常,马背上乘着一位中年男子,眉清目朗,鼻如悬胆,唇若抹朱,面如傅粉,三绺美髯,紫袍锦靴,端的是风神秀杰,仪表瑰雄。 桐花万里路,连朝语不息。心似双丝网,结结复依依。柴绍望见一路桐树花开,忆起亡妻的点点滴滴,心中不由怅然。 他的亡妻相貌极美,却与时下“夫复何求”的标准大相径庭,既不妖娆妩媚,也不温婉柔顺,倒有一种不是男儿胜似男儿的特质。 他对她最深刻的印象,不是全身贯甲,挥舞长槊,大杀四方的女将军,也不是一身道袍,飘然若仙的女冠,更不是身着华丽宫装,雍容大气的开国公主,而是那个孤立于草原之上,浑身染血,脚踏狼尸,却在抽泣不已的豆蔻少女。 那一幕,让他对她痴『迷』。 当他得知她并无婚约,便想要护其一生的周全,不再让她身临那种险境。 于是,他不再作那个自由不羁的任侠,不顾两人家世和年龄的差距,三番五次上门求亲,用尽了一切所能想到的办法,终于打动了她的父亲,让本已入道的她还了俗,并成为了他的妻子。 然而,世事无常,奈何身不由己,面对心中的志向和大义,临到危难之时,他却义无反顾地抛下了她。 尽管那是形势所迫,他的做法并没有错,结果亦是相安无事,皆大欢喜,可夫妻之间却因此有了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隔阂,一个直至她逝去的那一刻,也没有消弭的隔阂。 妻子的死,他本来可以阻止的。 但亡妻却在她最后的日子里,不计前嫌,依然为他安排好了一个万无一失的出路。 他的妻子死了,便意味着今上失去了唯一可以调解皇嫡子之间关系的人,李家兄弟也没了最大的顾忌,他们之间的明争暗斗,势必会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柴绍过去一直追随秦王,但亡妻的旧部却多为太子效力,比如此刻伴骑在他身后的马三宝,就担任过太子监门率。这个曾经大出风头的柴门家僮,如今却是离开太子,重新成为了他的下属。 此番清明扫墓踏青之后,他就要折返西行,奔赴岐州出任刺史,不论是秦王,还是太子,他都不会再扯上关系。 在未来的日子里,无论李家兄弟谁胜谁负,他都不会受到太大的影响。 而这一切,自然都是亡妻生前活动的结果。 思及此,柴绍仿佛又听到了亡妻那个惊世骇俗的遗言,顿觉自惭形秽,内疚至极,不由快马加鞭,宣泄自己的情绪,同行众人生怕自己跟不上他,便纷纷效仿,紧随其后。 蹄声隆隆,桐花化作春泥,行人远远避让。柴绍一行人只顾自己纵马疾奔,很快便抵达了目的地——华阴县境内的“平阳公主墓”。 只不过,柴绍却是完全没有料到,在此时此地竟已然有人在祭拜他的亡妻了。 第十章 重现天日百兽惊 木鱼声声,梵音渺渺。 柴绍等人循声望去,在刻有“故平阳公主碑铭”大字的神道碑之下,正有一位年轻女子。 女子身穿缁衣,长发简束,面向石碑,跏趺而坐,一手敲着木鱼,一手拨动佛珠,口中唱诵“大悲往生咒”,姿仪肃穆,宝相庄严。 柴绍见到那女子的背影,顿觉极为熟悉,原本有些惆怅的他,面上竟闪过了一丝惊喜,当即纵身下马,疾步上前,开口试探着唤道:“阿兰?” 那女子听得身后的话音,便是知道来者为何人,遂站起身,回过头来,双手合十,唱了一声佛号,淡然道:“阿弥陀佛。柴大将军,贫道已经在此地等候多时了。” 佛本是道。一声“阿弥陀佛”,一声“贫道”,柴绍心头顿时为之一震,又瞧见女子这身打扮,怎会看不出她已成了带发修行的出家女众,却是故作无知,关切地说道:“阿兰,你为何不辞而别?还扮成这个样子!你可知道,我找得你好生辛苦,若是你出了什么意外,我都不知该如何向九泉之下的三娘交待了。” 阿兰正欲答话,却听得柴绍身后一个身着绯袍,三十来岁年纪的男子,瞪着双眼,问道:“平阳公主……公主殿下……不不……不对,你你……你是何人!” 这个说话结结巴巴的男子不是别人,正是平阳公主曾经最得力的部下,被李渊赞誉为“卫青”的马三宝。 自大唐立国之后,马三宝便为太子李建成效力,直至数日前才离开东宫,得以就任岐州别驾。作为柴绍的副手,马三宝此番跟随柴绍为平阳公主扫墓,一来可以在赴任之前与曾经“各为其主”的旧主改善关系,二来可以慰藉自己对前女主人的哀思之情,却不想在此时此地,见到这个唤作“阿兰”的女子,一向心思机敏、口齿伶俐的他,竟然会被对方的样貌惊得目瞪口呆,语无伦次。 因为阿兰有着一张比其他所有大唐公主更像平阳公主的脸,如今成了女众,又增添了几分修行人的气质,同那位曾做过女道士的平阳公主,几乎形同孪生姊妹。 阿兰不卑不亢地回道:“贫道曾是平阳公主殿下的一个朋友,不过往事已矣,而今贫道已是一个不理俗事的人了。” 柴绍闻听她一口一个“贫道”,不好气地接口道:“你是三娘的义妹,亦合该是我的……” 未等柴绍把话说完,阿兰突然正『色』道:“柴大将军,我今天专程来此地,便是向你表明我的决意,尔后你戎马倥偬,我伴青灯古佛,我们各行其道,不相往来。” 这样一番让人不难解读出原意的话语传入周围众人的耳中,立刻引发了一阵窃窃私语。 柴绍心中已然翻江倒海,面上却强装镇定,艰难地问道:“这是为何?” 阿兰将檀口附到柴绍耳边,放低声音,冷冷说道:“因为三娘的死,亦因我知道,三娘并没有真的原谅你,而你今日定会来错地方!” …… …… 山川精气,上为星象,若葬得其所,则神安后昌,若葬失其宜,则神危后损。 古人择墓极重地理风水,然而如同孔融家小儿所说的“覆巢之下,安有完卵”那般,墓地风水再好,也比不上隐蔽得好。 五代十国时期,后梁耀州节度使温韬在任职期间,率领手下将关中大小李唐皇室陵墓几乎盗掘一空,他甚至还下令砸棺毁陵,致使大量的珍贵文物惨遭损毁,尤其是关中十八唐帝陵被“温韬之『乱』”荼毒最深,其中仅有乾陵地宫因特殊构造而幸免于难。 与位置显着的唐朝帝陵不同,平阳昭公主被葬在了人迹罕至的大山深处,不知年岁森森而立的参天古木,以及生长迅速的山草荆棘,将本来还算高大的封土堆掩饰得毫不起眼。 而且,这种如同洪荒世界般的地方不但极为隐蔽,还很容易让人遇到难以预料的危险。 当然了,这些危险只是相对一般人而言的。 太阳高挂东方,明媚的阳光洒在身上,李曜感觉暖洋洋的,心里却是不大舒服。 不久之前,李曜刚从墓地里出来,只因一时激动而高声喊了一嗓子,结果就引来一大群野狼为她举行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欢迎仪式”。 她虽有一身怪力,却是手无寸铁,本以为自己会面临一场恶战,却是没想到野狼们居然只是围着她嚎了一阵子,然后就夹着尾巴一哄而散,害得她白白紧张了一场。 在那之后,她又遇见了一只山豹,结果那豹子看着矫健凶猛,却胆小似猫,只是跟她对视了一眼,便很干脆地遁了。 李曜发现附近的野兽似乎对自己构不成威胁,便打算捉只野味打个牙祭,然而不管是野兔、野猪,还是野鹿、野貊什么的,见到她就像见了妖怪似的,隔着老远就开始四散奔逃,某些小兽更是利索,直接往地洞荆棘里一钻,便连个影儿都没了。 李曜跋涉了半天,好不容易找到一棵野果树,然而那树上的一群泼猴逃走时,还不忘把身边的果子摘走…… 看到这一帮子吃货的可恶行径,李曜当场就气得笑了——悟空们不愧是人类亲戚,逃得这么溜还真是够机灵啊,香蕉你个芭乐的! 不知是野兽们的警觉『性』太高,还是李曜的气场太强,这一路行来,李曜根本没有得到发挥超人本领的机会。 李曜晒着太阳,直到啃完了野果树上仅存的两颗果子,也没有发现身体有什么不适的地方,又在自己身上嗅了嗅,却只闻到了熏香味儿,并没有发现其他什么古怪的气味。 饶是如此,李曜心中依旧难安。 毕竟按道理来讲,她算是真正的死而复生之人,自身又有着非常人所能拥有的特异本领,因此动物们的反常表现,让她都不由得联想到了后世那些灵异影视中的情节。 “将来自己会变得像‘粽子’那般可怖……可怜吗?” 李曜胡思『乱』想着,忍不住发出了一声长长的叹息。 第十一章 以身试虎解烦忧 野果既酸且涩,还有些苦,与无滋无味的蜡烛相比,口感也好不到哪里去。 不过,李曜却因此发现了自己的某些优点。 那就是她不怎么挑食,只要是可以吃的,统统都敢于下肚,而且只要吃了东西,脑子就会变得愈加灵光起来。 李曜虽然在后世来过此地,但受到失忆的影响,已经丝毫记不起脚下的地理位置,但对她来说,想要判定自己所在的方位,哪怕没有任何工具,其实也并不是什么难事。 在这个没有过度砍伐和旅游资源开发的时代,许多在后世属于濒危行列的古老植物,正大片大片的肆意生长着。 放眼整个神州大地,能够让翅果油树,珙桐,山白树,水青树这四个珍稀树种同时并存的地区,也只有关中平原和汉江谷地之间的秦岭山脉而已。 为了进一步缩小范围,李曜耐心地等到了正午时分,然后从果树上折下一根较直的树枝,竖直『插』于平坦的地面之上。 根据树枝与其影子的长度差,李曜估算出当前位置的纬度数值并没有超过楼观台。 由此可知,如果她想要前往楼观台,显然须要向北而行。 至于方向的判定之法,在民智大开的后世已是属于生活常识。大多数人都知道“万物生长靠阳光,观草木可知南北”,正如大树向南的树皮较为光滑,北面的则较为粗糙;树头向南的枝叶较为茂密,向北的方面则较为稀疏;树干之下向南多长青草,向北则多长青苔等等,而李曜甚至不需要去特别观察,只是扫了一眼,便了然于胸。 翻越了两座山岭之后,李曜忽然听到一声虎啸,心头先是一惊,随即就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不再多想便径直朝着声源之地而去。 不多时,李曜便远远看到了一只体格雄健的老虎,口中还咬着一只死透的野猪幼崽,明显正准备大快朵颐。 为了验证心中所想,李曜壮起胆子,依旧朝着老虎昂首走去。 老虎发现有人竟敢主动前来触犯自己的虎威,当即吐出口中的食物,一双虎目凶狠地瞪向来者,猛然发出一声响彻山林的长啸,虬扎虎肌紧绷如铁,已然是蓄势待发。 见到老虎如此凶猛的姿态,李曜不由长舒了一口气,竟放声笑了出来,笑得肆无忌惮。 对李曜来说,没有什么比失去做人的资格更可怕了,她是真心不愿意变成僵尸之类的东西,而且以她现在的身手,冒这点险其实也算不得什么。 动物本来就有避让危险和防卫的本能,再加上李曜自己的这具身体也确实有些不可思议,因此现在李曜认为那些野兽见她就逃,其实只是为了躲避实力和危险『性』尤胜于它们的捕食者,跟她是不是人类毫无关系,而眼前这只位于森林食物链顶端的老虎,则显然将她当成了一个上门挑场子的对手。 眼看一场人虎大战即将上演,但李曜此刻解决了心中的烦恼,自然不会跟虎哥争夺这里的“百兽之王”头衔。 于是,李曜笑叹完毕,想也不想撒腿就跑。 与之前那些见到李曜就落荒而逃的野兽相比,这只猛虎不愧为山中一霸,为了扞卫自己的领地和尊严,在李曜身后一路狂追,直到跑过了两个山头,累得它自己都有些气喘吁吁了,方才虎躯一震,啸然而归。 这一番没命的奔逃,可把李曜给累坏了,五脏庙更是抗议不止,如此这般又坚持了约莫一个时辰,正当李曜觉得自己饿得快要顶不住了,打算扒拉些野菜直接生吃的时候,却偶然发现了一条清涧,李曜过去一瞧,就见碧水之中游鱼成群,不禁欣喜若狂地叫了出来:“终于可以饱餐一顿啦!” 李曜迅速找来一根粗细均匀且较为坚硬的箭竹,再在粗糙的岩石上将竹子的一头打磨成斜尖状,便是做出了一支简易的竹矛。紧接着她又从地里抓来一些蚯蚓用作鱼饵,然后将蚯蚓一点点的撒入近岸的溪水中,并提着竹矛耐心地观察前来争食的鱼群。 不多时,一只游动缓慢且又大又肥的野鱼现出了水面,李曜小心地举起竹矛,看准时机,突然往水中一扎,然后迅速一挑,便把这条大鱼送上了岸。见大鱼仍在地上蹦跳不止,李曜马上捡来一块石头为它送了终,随后又弄碎石块,再选出一块棱角尖锐的石片,不一会儿就把大鱼刮鳞剥肚,给洗了个干净。 由于没有生火工具,李曜只得进行钻木取火,这是一个令人感到煎熬的过程,若不是她意志足够坚定,早把这条鱼给生吞了。待到生火成功之时,李曜已经馋得两眼冒光,根本顾不上去寻什么野葱野姜,只把这鱼烤了个半熟,便饥不可耐地大快朵颐起来。 鱼肉很腥,也不够嫩,跟李曜记忆中的烤鱼味道简直是天差地远,但她实在是饿得太惨了,哪会在乎这些,三下五除二便吃了个干净,就差没把自己舌头吞了。 正当李曜感觉自己还没吃够,打算再去捉鱼的时候,一种非常熟悉的声响却忽然传入了她的耳中。 那是人的脚步声,声音很杂,轻重不一,来自各个方向,明显不止十人。 李曜本能地感受到了危险,赶紧躲到一颗大树之后,警惕地观察周围的动静。 突然,一只羽箭破空飞来,重重地钉在了李曜身旁的树干上,李曜顿时明白自己早已被人盯上,怕是想躲也躲不掉了。 不一会儿,十几个汉子纷纷从繁密的树林中现出身来,个个都穿着兽皮和麻布拼接而成的破烂衣衫,几人挎刀,几人执矛,几人扛叉,却只有一人手持猎弓,显然是那刚才一箭的始作俑者。 持弓汉子长得颇为瘦削,未及中等身材,一对又细又小的眼睛在李曜身上来回扫视,让李曜感到一阵恶寒。 片刻之后,持弓汉子忽然咧嘴一笑,『露』出满口大黄牙,对着李曜叽哩哇啦说起话来。 李曜虽然一个字都听不懂,却也知道自己这次女扮男装算是彻底失败了。 因为持弓汉子话音刚落,这些人看向她的眼神就全变了,每个人都变得古怪起来,不是口角流涎,就是搓手,一个比一个猥琐。 李曜被人盯得头皮发麻,面上却努力保持平静,对方在看她,她又何尝不在打量对方。 显而易见,眼前这些汉子即便不是山贼强盗,恐怕也好不到哪里去了。 不过她的心里倒是没有半分畏惧,觉得对方全部的人加在一起,恐怕都远远没有先前遇到的虎哥危险,而且她还是第一次遇见古人,反倒认为自己应该好好利用他们一番。 那持弓汉子见李曜半晌都没有回应自己,脸上忽然现出恍然的神『色』,随后又与旁人说了一句,便『淫』笑着与同伙们迅速将李曜围了起来。 猥琐汉们越围越近,李曜越来越气。 她发现这帮家伙的裤裆全都顶着一个高高的小帐篷,只觉心头有一股无名之火即将爆发。 第十二章 犀利铁脚降恶汉 “嗷~~~!” 持弓的瘦削汉子刚走到李曜的身前,突然发出了一声难以名状的哀嚎,他的脸已因痛苦而扭曲,双手捂着下面的要害,身躯就像虾子一般弯了起来,紧接着扑通一声跪趴在地上,翻起了白眼,吐出了白沫。 时间,仿佛在刹那间静止。猥琐汉们全都呆住了,一动也不动。 他们完全没有料到李曜居然会突然出脚伤人,亲眼目睹了持弓汉子生不如死的痛苦模样,都感觉自己的命根也好像生疼了起来。 过了许久,猥琐汉们方才回过神来,皆是又惊又怒,当场化作一匹匹恶狼,嗷嗷叫着朝李曜猛扑了上去。 他们恨不得立刻把眼前这只不知好歹引起公愤的西贝货摁倒在地,然后用力惩罚一番,并好好教教她该如何作一个正常的女人! 然而,这只西贝货身如矫龙,快若惊鸿,腾挪躲闪之间,脚无虚发,一踢一个准,直教人防不胜防。 片刻之后,鸟雀残,满地伤,捂裆汉子痛断肠,他们连李曜的衣角边儿都没碰着,就已经全都撅着屁股趴在了地上,“唉哟哩呀”唱个不停。 其实李曜只是想给这些人一个稍微深刻一点的教训,并不是真的打算要将他们全都变成阉人,所以生气归生气,她的每一脚都还是尽量留了力道。 只是她与自己的这具身子尚处于磨合期,对力道的控制多多少少还有一些不足之处,难保有的人下面那玩意儿已是废了,就算没有废掉,若是没有及时医治的话,将来可能……大概……八成也是不怎么好使了。 趁着猥琐汉们还趴在地上哀嚎不起,李曜迅速把散落在四处的兵器全都收集了起来,粗略的挑选一番之后,将其中一柄看得入眼的横刀挎在腰间,又把猎弓和箭壶背在了身上,然后毫不客气地将挑剩下来的兵器一一掰断,不管是铁制刀刃,还是木制长杆,在她的手里俱都变得如同枯朽的树枝般脆弱,没有任何区别。 瘆人的声音不断响起,稍微缓过痛劲儿的猥琐汉们闻声看去,骤然见到李曜这般非同寻常的举动,全都吓得一佛出世,二佛升天。 他们纷纷试图起身逃跑,却发现只要大腿一用力,下面就会疼得要命,一时半会儿完全爬不起来。情急之下,便有一人当场调整了姿势,将四肢脸面全都贴在了地上,显然是打算装作晕死过去,而其他人本来已是六神无主,突然见到此人作态,也不管如此这般是不是真的能够保住小命,纷纷有样学样起来,待到李曜将地上的兵器全部折断的时候,哀嚎之声却早已停止,地上安安静静的,竟无一人在动。 看到他们这种近似鸵鸟般的行为,李曜眼角跳了跳,心里是又好气又好笑,忍了好半晌,方才保住自己高冷的形象。 紧接着,她忽然伸出双臂,用十根可以摧金断木的纤纤玉指一把揪住就近两人的后领,就像提起两只狗崽似的,一手拎着一个,径直扔到了火堆旁的空地上,然后再如此反复,很快便将所有人都丢作了一堆。 结果猥琐汉们顿时恐惧到了极点,全都假装不下去了,个个身子抖如筛糠,上下牙齿捉对儿厮打,更有甚者连『尿』都流了出来,一时间臭气四溢,哭闹声此起彼伏。 “全都给我闭嘴!闭嘴!” 不堪杂音贯耳,李曜实在忍无可忍,不由自主地吼出了标准的普通话。 然而,没有一人能听懂她的话,众人见她好像发火了,不但哭闹得更加厉害,还砰砰磕起头来,反而愈加聒噪了。 无奈之下,李曜屏住呼吸,强忍着恶心走到他们近前,用拾来的一支断矛在地上写下五个铁画银钩的繁体字:“识字者举手。” 虽然唐朝和后世的汉语语音系统差别巨大,但繁体汉字却是没有变化。只是古代社会底层阶级的识字率极为低下,李曜此举明显是在碰运气,若是不成,她就只有靠比划手势跟这些人进行交流了,不用想也知道那样做会有多麻烦。 过了片刻,一只瘦削的手从人堆里颤巍巍地举了起来,正是先前那个朝李曜『射』出一箭,并最先被李曜踢倒在地的瘦削汉子。 见到有人响应,李曜不由暗叫庆幸,向这位“有识之士”满意地点了点头,接着又写道:“叫他们闭嘴,否则杀无赦。” 瘦削汉子见到最后三个字,登时吓得打个了寒战,赶紧扯开嗓子喊了一通,随着他的话音落下,哭闹声戛然而止。 耳根总算清静下来,李曜暗暗松了一口气,将手中的断矛一分为二,随手扔给瘦削汉子一截木杆,然后在松软的泥地上写道:“我问你答,不可隐瞒,知否?” 瘦削汉子点头如捣蒜,噤若寒蝉地拿着木杆,于一问一答之下,把自己知道的事情,如同竹筒倒豆子,统统都交代了出来。 原来猥琐汉们就住在附近的一个村寨里,因地处荒僻的秦岭大山深处,又正好位于洋州黄金县和稷州盩厔县的交界地带,所以这附近一大片山岭皆为“三不管”的法外之地。村汉们出则为盗,入则为民,平日里结队在山中打猎,若是见到身单力薄的外村人,马上就会实施抢劫,男的杀了弃尸荒岭,女的当然是掠回寨中……为所欲为。 谁知人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今天一向无法无天的村汉们很不幸地遇见了李曜,就好像一头撞到了铁板上,挨的不是刀,而是一记记犀利的铁脚——亦不知他们之中,会有几人断子绝孙,几人无法再起,不能“我好她也好”了。 而瘦削汉子正是他们村子里的一个小头目,姓袁名飞,行第老二。按照这个时代之人的习惯,应该称之为“袁二郎”,但李曜视之为宵小,自然没了“郎”字,直接将他唤作了“袁二”。 袁二少时读过书,能识文断字,故而在村寨里充当着“狗头军师”般的角『色』,在这个时代也算得是一位有些知识的人,但他与同伙在隋朝大业元年为了逃避前朝营建东都的征调,躲进了这茫茫的秦岭大山之后,便过着常年与世隔绝的生活,而且他遇到的外来人都只是一些同样孤陋寡闻的山民。 是以对袁二来说,撞见李曜这样衣着齐整样貌周正的人,还真的是他躲进山中以来的头一遭。 正所谓“山中无历日,寒尽不知年”。袁二只知道现在的日子刚过清明时节,至于天下何时改朝换代,当今皇帝是谁,年号几何,皆是一概不知。 第十三章 山妖进村人惶惶 李曜问不出有价值的情报,便把袁二等人搁到了一边,自顾自地往篝火里添加了些枝叶,随后又从水里捉了两条大得离谱的肥鱼,再用半截断刀将两条鱼一并剥洗干净,然后一一串在铁叉上,继续进行自己的烧烤大业。 有了比较便捷的工具和足够的耐心,这两条肥鱼自然是烤了个外焦里嫩,肉香四溢,李曜吞了吞口水,决定一口气吃个全饱,当场把个人形象抛到了脑后,撩起嗓子敞开肚皮,吃得头不抬眼不睁。不消片刻功夫,两条野生大肥鱼就在众目睽睽之下变成了骨头架子,最后李曜还意犹未尽地破开鱼头,将里面稀溜溜的鱼脑给吃了个干净,当真是风卷残云不足以喻其速,饿鬼投胎不足以描其态,简直就像是饕餮的人形化身。 与此同时,在袁二等人看来,李曜变得更加可怕了。明明看起来是一副身娇体柔相貌俊俏的小娘子模样,却不但有着快得匪夷所思的身手和恐怖至极的怪力,居然还有着这般与之身形完全不符的食量。让他们不得不纷纷联想到秦岭中的一些山野传说,如果这时有人把李曜说成会吃人的妖怪,他们肯定都会信的。 人一旦吃饱了,往往就会犯困,李曜忍住打哈欠的冲动,仰头看了看天『色』,此刻太阳开始西沉,余晖将山间的袅袅云霞染得彤红,显然已经到了百兽回『穴』,倦鸟归巢的黄昏时分。 李曜低下头来,向地上瑟瑟发抖的村汉们扫视了一眼,就见他们竟然俱都随身带着绳索,脑中登时灵光一闪,便打定了主意要去他们的村寨里过夜,她可不喜欢在遍布虫蛇的地方『露』天睡觉,不去白不去。 原本随着时间的推移,村汉们或多或少都恢复了一些行动能力,完全可以四散逃走,让李曜抓都抓不过来,但他们依旧还是老老实实地蜷缩在地上,动都不敢动。 恐惧是最容易让人产生心理和行为双重障碍的情感,没有之一。 他们显然已被李曜一系列的恐怖表现吓得连脚底抹油的勇气都没了,现在全都抱着侥幸心理,暗暗祈祷李曜会大发慈悲地饶过他们的『性』命。 李曜将袁二唤到身边,教他领着这一群彻底丧失了抵抗意志的村汉们相互间用绳索绑住手腕,然后她再用一根长绳将所有的人连在一起,最后在排在倒数第一位的袁二身后紧紧挽住长绳,便如同牵着一群带路犬,让村汉们领着自己朝着他们村寨的方向行进。 走过了三四里地,李曜和村汉们便穿过了山林,进入一条曲折蜿蜒的山道,李曜极目远眺,隐隐可以看出此路的尽头乃是一个三面环山的谷地。 村汉们走得极慢,他们曾经在这条山道上,已是不知走过了多少来回,但此时此刻人人都是战战兢兢,心慌意『乱』,仿佛这条通往自家的路,已经变成了前往地府阎罗殿的通道,感觉自己的双脚犹如灌满了铅,仿佛每走一步,都会让灾祸距离他们的村寨更近了一步。 很快,李曜对村汉们失去了耐心,当即与他们调换了位置,主动走在前面,像对待不甘赴死的待宰牲畜,只得强行拉着他们前进。 虽然这十数个汉子都带着伤,使不出多少劲儿,但他们的体重加起来少说也有两千多斤,可李曜手挽长绳迈步而行,竟是没费多大力气,而袁二等人下意识的反抗,完全就像蚍蜉撼树一般软弱无力,他们很难想象得出,李曜这个轻盈纤细的身躯里究竟蕴藏了多少力量。 山道崎岖坎坷,地势起伏不定,当真是望山跑死马。尽管李曜走得不慢,也只是走了一半的路程,残阳便悄然隐没于天边,而黑沉沉的夜幕也随之降了下来,山间小道迅速被夜雾所笼罩,变得扑朔『迷』离。不过在李曜的眼里,一切依旧如同白昼一般清晰可见,可村汉们用尽目力,也很难看清一丈之外,幸亏他们早已把这条路走得极熟,因此才没有受到太大的影响。 而直接跟在李曜身后的袁二,显然比任何人都更加惶惶不安。因为他见到李曜不但在夜雾中行走的脚步丝毫未缓,而且在没有使用火把灯烛照明的情况下,居然也能轻轻巧巧地避开路上的坑洼和磕绊之物,甚至还会有意识地绕开了他们平时放置的陷阱,这哪是人能办到的——不是神仙,就是妖! 所以,袁二理所当然地认为,李曜很有可能就是传说中的某只能够化为人形的兽妖,而且还是跟猫有亲戚关系的那种。 又是一番七拐八弯之后,李曜终于抵达了谷地的入口,就见数十个手持火把的人站在村寨大门外翘首远盼,显然都是正在等待这群村汉回家的人。 手持火把的人们似乎听见了李曜等人的脚步声,一时间不论男女老少,纷纷呼喊着朝李曜这边跑来。 此时,袁二突然大声吼了一句,也不知他说了什么,嘈杂的呼喊声陡然停止了,取而代之的是『妇』孺发出的惊声尖叫,手持火把的人全都掉头跑回村寨里,紧接着,便有十数个青壮手持火把和兵刃从村寨大门口冲了出来。 李曜见此突变,不免有些生气,便狠狠地瞪了袁二一眼。 而袁二触及到李曜的目光,顿时打了个抖,却也不知他哪儿来的勇气,又情不自禁地向前来营救自己的青壮们大喊,意图阻止他们靠近,只是他的嗓音颤巍巍的变了调,喊得不清不楚,结果青壮们还是闷头闷脑地冲了上来。 就在这电光火石之间,李曜忽然拉紧绳索,猛地向身前一甩,动作势大力沉,有如千钧,绳子根本承受不住,“啪”的一声断开,十几个汉子齐齐变作了鸟人,朝迎面而来的青壮们飞了过去,随后就是一片哀嚎。 正所谓“大力出奇迹”,剩下几个因落在后面而躲过“鸟人”来袭的青壮,也都被“奇迹”吓呆了,未等他们醒过神来,李曜已经欺身到了近前,三拳两脚便将他们全部打倒在地,打得爬都爬不起来。 第十四章 淡云遮月杀人夜 不请自来的客人果然是不受欢迎的。 李曜瞧着倒了一地的人,无奈地耸了耸肩,随后一把将摔得七荤八素、眼珠转圈的袁二从人堆里拖了出来,发现他没有什么大碍,只是人不太清醒,于是扬手就使出一记“手到病除”的大耳巴子,扇得袁二立时神魂归位、双眼清明。随后李曜将一支松脂火把『插』在地上,然后拔出腰间横刀,用刀尖在地上刻出了五个字:“带我去你家。” 袁二看到这句话,先是瞪直了眼睛,接着就打起了摆子,脑袋摇得像拨浪鼓似的,但见李曜脸『色』突然一沉,马上又如小鸡啄米般使劲点头。随后李曜给袁二解了手腕上的绳索,让他举着火把走在前面,而她自己则一把揪住袁二的后领跟在了后面。 当然了,她的这般做法,肯定不止是提防袁二寻机逃跑,而是因为正戏往往都在后头。 李曜一踏入村寨大门,立刻便有犬吠声响起,这个寨子不算太小,约莫能得住下数百人,然而李曜环顾四周,根本看不到任何灯火,此刻淡云遮月,凄『迷』的云雾笼罩着整个村寨,到处都是灰蒙蒙的一片,在夜『色』中显得诡谲非常。 寨中远没有表面上看起来这般静谧,除了犬吠、虫鸣,以及许多小院里人畜发出的动静之外,还有一些轻微而突兀的窸窣声。 李曜很快就听出来了,这是人在草房顶上制造出来的声音。 自己只是想来找个地方住,摆出这种阵仗是何苦来哉!李曜暗暗一叹,前方将要面对的情况,已是不言而喻,她无需多想也知道自己该如何应对,大不了就是为了保命杀几个人而已。 虽然李曜失去了以往的许多记忆,但不知何故,她却总觉得自己来到危险的地方,似乎有一种习以为常的感觉。 而最让她感到在意的是,自己竟然还隐隐有些亢奋,否则她不可能会像现在这般从容。 李曜左手押着袁二,右手捉着横刀,步伐均匀,不紧不慢地行进着,在经过村寨中央的一个大院门前的时候,募地顿住了脚步。 恰在此刻,弓弦之声突然响起,李曜猛地一把将袁二向前推出一丈开外,自己则迅速跃离原地,三支羽箭夹杂着一柄漆黑的短斧,俱都险而又险地从她身边掠过。 未等李曜稳定身形,又是三声弓弦响动,却是来自另外三个方向。在这电光火石之间,只听“呛啷”一声,李曜已然拔刀出鞘,刀锋快若闪电,直接将这一波袭来的羽箭全部当空斩落,随后她的身形突地向前疾掠,势如八步赶蝉,一脚踏在摔了一个狗吃屎正要爬将起来的袁二身上,借力飞身而起,紧接着一脚蹬在夯土墙上,便干净利落地跳进了路边的大院里。 此时此刻,大院内站着一个壮似拳头立得人,胳膊能跑马的魁梧大汉,就见他一身褐『色』皮甲,手握一柄宽刃长刀,正用他的两只铜铃般的大眼恶狠狠地瞪着从天而降的入侵者,表情狰狞好似一只洪荒猛兽。 李曜细细地打量了大汉一眼,随后举起横刀直指对方,同时左手朝前轻佻地勾了勾食指,做出了一个带有明显挑衅意味的动作。 月光黯淡,夜『色』朦胧,却不妨碍魁梧大汉看懂李曜的肢体语言,用后世的话来讲,这便是“有种你过来”的意思,端的是传承古今,通俗易懂。 果不其然,随着一声闷雷般的暴喝,魁梧大汉就像一头受了刺激的公牛,当即挥舞着长刀,气势汹汹地朝李曜冲了过来。 巨大的身影,如同山一般压来,长刀呼啸,亦是声势非凡。 然而,李曜不仅面不改『色』,心里还对这个大块头有些不满意了。 因为她现在很想知道自己到底有多能打,能否在这个时空算作顶级高手,一见大块头长得如此雄壮,便觉得自己似乎遇到了一个不错的测试对象。 可是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没有。眼前这个大块头的模样瞧着是很厉害,但一招一式却是凶猛有余,章法不足,显然只能算作倚靠蛮力吃饭的货『色』。 只不过,正如后世某位贤者说的,就算是一张卫生纸,一条内裤都有它本身的用处,如果把这个大块头看作李曜的挡箭牌,效果还是相当不错的,至少弓手们已经好半晌不敢放箭了。 面对大块头的猛烈进攻,李曜只是不停躲闪,非但不还手,甚至连一次格挡都懒得去做,因为她一直在寻找时机将那些藏着搞偷袭的人全部引出来。 如此又过了片刻,院子的大门突然被人一脚踢开,来人见到入侵者正背对着自己,刚一『露』面就朝李曜甩出一柄短斧,然后一手举着火把,一手抽出背后长刀,准备加入战团。 李曜单手一扬,准确地捉住飞来的短斧,然后礼尚往来,回身猛地一掷,短斧势如雷霆,快若流星,目标之人哪还躲得过去,只听得一声凄厉的惨叫,锋利的斧头直接削断了它的原主的一只手腕。 断手落地之时,还握着正熊熊燃烧的火把,李曜见状疾步上前,一脚踢晕断手汉子,然后迅速弯腰避开大块头紧随而至的一记横斩,并顺势拾起地上的火把,然后高高举在身前,将她和大块头的身形都映照得清清楚楚。 这时,伏击者们果然出手了,弓弦声陆续响起,数支羽箭呼啸着直冲李曜飞来。 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候,李曜突然身形快速闪动,羽箭居然神奇地全都不偏不倚扎在了大块头的皮甲上。 李曜之所以敢那般大胆地暴『露』自己,除了有着犹如鬼魅般的身法,更主要的原因是她在后世受过听声辩位的专业训练,能够非常快速地辨识出四周动静的来源。 早在这些羽箭离弦之际,她就已经做出了精准的预判,而且还有余力给大块头制造麻烦,以至于什么时候『露』出破绽,如何使『射』向自己的羽箭转而命中大块头,似乎都已经被她算计好了。 当然,大块头不愧为李曜钦定的挡箭牌,也的确是皮糙肉厚,身中数箭血流不止,却仍能强撑着身体不减半分攻势,不考虑人品的话,倒也真真算得一条硬汉。 六名弓手见到大块头如此凄惨的模样,便再也不敢放箭了,只得现出身来,纷纷从高处跳入院中,挥着兵刃向李曜攻来。 明刀易躲,暗箭难防。这六人自然都是箭术好手,故而李曜从一开始就对他们动了必杀之心,而现在正是一网打尽之时! 但见她手中银光乍起,刀锋迅疾如雷,挡者披靡,一时间人头滚滚,血光四溅。 片刻之后,随着最后一位弓手身首异处,整个庭院就突然陷入了一种诡异的死寂。 火把散发出来的摇曳光芒映照着地上惨不忍睹的情景,几具横七竖八躺在血泊中的无头尸体,手中都依旧握着兵刃,似乎还维持着生前的最后姿势,一颗颗张着嘴巴的头颅,仿佛正在哀嚎,但惊悚的表情却已永远凝固在了他们扭曲的面容上。 第十五章 和善笑容惊煞人 大块头无比惊恐地看着脚边血淋淋的尸首,满脑子都是刚才头颅横飞,血柱冲天的画面,脸『色』早已惨白如纸,只是呆呆地站着,一动也不动。 过了半晌,忽然“当啷”一声响,一柄大刀落在了地上,跟着又是“扑通”一声,大块头双膝一软,重重地跪在了地上,目光呆滞地盯着李曜手中带血的横刀,如同待宰的老黄牛一般,整个人都是一副绝望的模样,似乎是做好了迎接死亡的心理准备。 因为他知道,面对这个厉害得超乎想象的怪女人,自己的一切抵抗都是无用的,若是用后世之人常用的口头禅来讲,那他的下场应该就是三个字——死定了! 见此情形,李曜走到大块头身前,把横刀架到了他的肩上,大喇喇的来回擦拭刀刃上的血渍,同时也在思考自己下一步该怎么办。 屠村?这当然是最保险最一劳永逸的办法,可她不是丧心病狂的变态,下不去那个手。 李曜不否认自己很擅长取人『性』命,装在她脑海中的杀人技巧,不但花样百出,样样纯熟,还被她美其名曰“暴力美学”,但这并不代表她是喜欢滥杀,更何况她心中还有一条杀人准则,便是无关善恶,只在于有无意义。 大块头当然不是什么善类,更算不上是无辜之人,但她不会不分青红皂白就来搞什么惩『奸』除恶。 毕竟,在这个地方能够对李曜造成些许威胁的弓箭手全都已经死了,其他的战力也基本都被她搞得非伤即残。 况且,李曜现在需要大块头和断手汉活着,因为她需要他们这两张嘴。 不然的话,别人很难彻底明白,再来给她添这种麻烦的代价到底有多大。 不知不觉间,刀锋已然擦得雪亮,李曜收刀入鞘,不去理会已经快要被她吓得疯掉的大块头,转身快步走到院子大门,眸光朝门外斜斜一扫,便看到不远处有一个扶着夯土墙,踉踉跄跄前行的瘦削身影,显然正是那个袁二。 这时,袁二也听到了身后传来的动静,下意识地扭头一瞥,登时吓得三魂不见七魄,当场就挪不动腿了,一屁股瘫坐在了墙边上。 李曜发现这厮今天一直都是一惊一乍的,而且表现得也不太顺从,便觉得自己可能把他吓得太狠了。 俗话说“打一巴掌给个甜枣”,软硬兼施才是正确的治人之道。 心念及此,李曜赶紧挂出一个自我感觉良好的和善笑容,缓缓抽出腰间的横刀,准备在地上写点文字来安抚袁二一下,以便让他能更好的听从自己的使唤。 当然了,如果袁二没有今天这噩梦一般的痛苦经历,如果袁二此前没有听到院中发出的声声惨叫,如果空气中没有弥漫着浓重的血腥味,如果李曜没有正在拔刀的话,那么此时此刻,眼前这张美丽可亲的笑脸,一定会让他感到神魂颠倒如痴如醉,温暖和煦如沐春风,而不是这种令他精神崩溃碎心裂胆,四肢百骸如坠冰窟的恐怖之感。 李曜的刀还没有完全抽出鞘来,袁二就好似小白兔见了大灰狼,后背紧紧靠在夯土墙面上,两只绿豆小眼也作起了翻白状,眼看就要晕了过去。 说时迟那时快,只听得“啪”的一声,李曜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出手就是一记专治晕厥的大耳巴子,直接将袁二的意识从黑暗深渊中拍了回来。 李曜没想到自己合情合理的温柔之举,居然会适得其反,立马板起一张冰块脸,用刀尖在地上狠狠地戳出了一溜字眼:怕个甚么?我又不会吃你!还不快带路! 袁二盯着“吃你”两字,登时想起了一个了不得的画面,脸『色』竟变得愈加惨白。 李曜并不知道袁二正在展开什么奇怪的联想,但她还是从袁二不太正常的表现,隐隐猜到了对方的顾虑,便不好气地又在地上戳出了一排文字:把我伺候好,便保证不伤你一家『性』命。 袁二瞅着李曜不容忤逆的神情,咬了咬牙根,立马扶墙而起,颤巍巍地举起火把,自觉地走在李曜身前,继续当起了带路党。 二人沿着夯土墙左拐再右拐,很快就到了袁二家的院门口。 袁二上前一边敲门,一边喊话,由于四下里万籁俱寂,把这敲门喊话的声音显得格外响亮,似乎整个村寨都能听得一清二楚。 然而袁二连敲带喊了好半晌,家里的人半点动静都没有,急得他满头大汗,却又不敢回头去瞧李曜的脸『色』,只得放开嗓子使劲吼,卯足劲不停拍打门板,一时间声音仿佛划破夜空,寨中几乎所有的动物都被这夸张的动静给惊到了,各种叫声此起彼伏。 如此又过了片刻,袁二家里终于传来房门“吱呀”的一声响,紧接着院里又是一阵夹着人畜各种闹腾发出的杂音,袁二家的院门闩方才有了动静。 门开了,现出一大一小两个人来,李曜打眼一瞧,脸上登时掠过了一丝抽搐。 就见一个体态丰腴,发髻散『乱』,面『色』苍白的中年『妇』人,不知是打哆嗦,还是念念有词,上下嘴皮碰个不停,双手还颤巍巍地朝李曜举着一只扑棱着翅膀,不停咯咯喔喔叫着的大公鸡。 另外一个则是约莫十一二岁,长得胖嘟嘟的半大小子,躲在『妇』人丰满的肥『臀』后面,只『露』出半个身子,两只手还紧紧抱着一只抖得跟筛糠似的小黑狗。 不管是中年『妇』人与大公鸡,还是半大小子与小黑狗,明显都是一副惊恐无助的模样。 袁二见状,赶紧从『妇』人手中夺过大公鸡,一把扔到院子里,接着又上前一步,啪的一巴掌拍在半大小子的脑袋瓜上,小黑狗趁着小主人突遭打击手劲一松之时,当即跳到地上,屁滚『尿』流地跑掉了。 袁二板起一张格外严肃的脸孔对跟前一大一小两人狠狠地训斥了几句,回身又转向李曜的时候,已然切换成了一张贱兮兮的笑脸,悄悄拉开中年『妇』人和半大小子,然后自觉地靠到院门边,就如同在后世无数影视剧中的着名连锁企业“悦来客栈”的小二们,哈着腰杆儿向李曜摆出了“客官里边请”的经典姿势。 第十六章 迷信传说人吓人 袁二家面积不是很大,比起那个大块头所在的大院显然小了许多,牛棚猪圈,鸡舍狗窝,杂物棚子之类全都紧巴巴地挨着院墙根,剩下的空地便算是前院了,而正房是一排约有前院一半宽的房子,两间厢房则分列正房的东西两边,俱都是夯土墙面,茅草屋顶,有门无窗,可谓是这个时代最常见的一种农家小院。 穿过前院,一走进堂屋,李曜便闻到了一股淡淡的饭菜味道,身为一个吃货,她的目光自然也随之落在屋中一张有着灯火照明的木制方桌之上。 木桌很矮,不过一尺来高,桌面正中放着一盏瓷油灯,瓷油灯的四方分布着三素一荤,说不上丰盛,却也算不得寒酸,三个陶盘中分别盛着煮熟的苦苣菜、石芥菜、堇菜,都是秦岭地区常见的野菜,唯一的荤食是一碗兔肉羹,虽然加了葱段和姜末,但兔肉处理得有些不够彻底,一股野兔特有的膻臭味,让本来肚皮还处于九成饱状态的李曜当场就打消了品尝一口的念头。 除此之外,桌上还摆着五只陶碗,里面分别盛着一个面饼,面饼大小各不相同,似乎是根据各人食量而分,烹饪水平虽然暂时不得而知,但可以看出这做饭的人比较会精打细算。 不过李曜看到这面饼的数量,顿时就发现了问题,随即看向身边的袁二,眼神中明显带着质问之意。 袁二被李曜盯得遍体生寒,哪还不明白对方的意思,赶紧唤了两声。未及片刻,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姑娘拉着另一个六七岁的女童从侧屋里走了出来,两人都是一副战战兢兢,仿佛随时都要哭出来的模样。 李曜朝这五口之家全体扫了一眼,看到他们浑身打颤,头不敢抬气不敢出的模样,忍不住扶额,暗暗一叹:“他们怎么都这个样子,自己长得不吓人啊!” 随后,她就突然想起自己刚到这个村寨的情形,那时聚在门口的男女老少,开始还是一窝蜂地迎上来,不料只因袁二的一句话,便如惊弓之鸟,全都不管不顾地掉头就跑,而且她还记得袁二家的这个『妇』人也在那群人之中,因为当时最响亮最刺耳的尖叫声就是她发出来的。 思及此,李曜心头就不免有些来气了,又狠狠地瞪了袁二一眼,手指蘸了一些菜汁,在桌面上写出了自己的疑问:“初至之时,你大叫作甚?给我原原本本一字不变从实招来!” 其实不用袁二交待,李曜也能大致猜出缘由。 这是一个封建时代,既然封建,就离不开『迷』信,『迷』信就更少不了传说。 兴许她所表现出来的能力远远超过了山民们的见识,因此袁二等人很有可能将她当作了山中传说的妖魔精怪。 只不过,她须得袁二本人亲自给出答案,才能完全确认自己的猜测是否正确,而这也是她本人特有的习惯。 一瞧见桌上的字,袁二脸『色』登时大变,扑通一声就跪在地上咚咚咚磕起头来,那『妇』人也赶紧拉着半大小子一起跪下,跟着自家男人向李曜磕头,而两个小丫头却是不知所措,只得紧紧抱在一起,当场就“哇”的一声哭了。 看到这一家子如此会闹腾,李曜强忍下一巴掌拍烂桌子的冲动,伸手一把将袁二从地上拽到桌前,又蘸了些许菜汁,在桌上写下了八个字:“如实交代,既往不咎。” 袁二瞧了,哪还敢不从,马上自觉地蘸了汁水,小心翼翼地在桌上回道:“大仙来了,快跑。” “嗯?”李曜斜睨了袁二一眼,发出一个表示怀疑的鼻音,她虽然听不懂中古时代的关中方言,但一句话里有多少个字还是数得出来,发现这袁二还想糊弄自己,她的手便不自觉地抬了起来。 察觉此状,袁二登时惊得脖子一缩,他可不想再在脸上添一个五指山了,赶紧用袖子将“大仙”二字抹去,麻溜地改成了“白额大娘”。 看到“大娘”二字,李曜嘴角不禁抽了又抽,却还是把准备招呼在袁二脸上的手又不着痕迹地收了回去。 李曜觉得以当初村民们的反应来看,这个“白额大娘”的名号在此地显然人尽皆知,而且由来已久,断然不会是袁二这厮即兴编出来的。 “白额”当然是猛虎的别称了,再加上这“大娘”二字,自然便是一个“母老虎”的意思,虽然她今天的确遇见了一只老虎,但那明显是一只带把的虎哥,也不知它和“白额大娘”的传说会有什么联系,不过李曜绝不会小看封建社会群众以讹传讹的本事,不管是把公的说成母的,还是把人说成大仙妖怪,都是极为简单容易的事情。 由于好奇心和玩心同时作祟,李曜故意装出一副既不会对此名号表示承认,也不想表示否认的神情,在桌上写出一个恶作剧般的问题:“为何称我为白额大娘?” 袁二瞅了瞅桌上的文字,又瞧了瞧李曜的脸『色』,登时心虚不已,生怕自己言辞不慎再次触怒对方,一时间竟不知该如何开口作答了。 看到袁二如此一副为难的模样,李曜也只好摆手作罢,平白无故顶了个“白额大娘”的妖怪名号,又无可奈何地沾了几条人命,看来她必须尽快掌握这个时代的中古语言,毕竟依靠书写方式与人交流还远远不够方便,她可不想再因无法跟对方进行正常的语言对话而发生一些不必要的冲突,更不想如此轻易就把原本一般的冲突升级为类似于今晚的这种流血事件。 于是,李曜不打算再为“白额大娘”相关之事与袁二计较,转而询问袁二一家是否都能识文断字,结果得到的答复令她感到相当满意。 袁二夫『妇』自不必说,而那半大小子和他姐姐认的字也不比父母少多少,就连最小的妹妹都识得数百字。 只不过,李曜接下来的要求,让袁二一家差点齐齐绝倒在地。 但见她用食指蘸着菜汤在饭桌上飞快地写道:“从即刻起,尔等开始教我学语,但凡所写之言,皆同时说与我听,尔等何时全部教会与我,我便何时离开。” 第十七章 白额大娘难伺候 夜深人静,雾气氤氲,灯火『迷』离。水声轻轻作响之处,人影微动,不时传出痛并快乐着的嗯呀之音,这些低『吟』浅唱中蕴含着羞涩,羞涩中又带着『迷』醉,就连声音的主人有时候都觉得自己叫得太她娘的洗耳撩心了…… 李曜大半个身子浸泡在水里,一边享受着临时贴身丫鬟现学现卖的按摩术带来的舒快之感,一边欣赏着自己撂在水缸边沿的一双纤细轻盈,小巧精致,粉嫩莹白的脚。 五天前,她用这双脚狠狠地打击了包括袁二在内的十几只敢于对她“举枪挑衅”的登徒子,端的是小而精悍,妙不可言。 这样一双近似完美无瑕的天足,正是当初身为男儿时的李曜最喜爱的类型,而后世那些饱受高跟鞋摧残的所谓“美足”根本无法与之相比。 李曜完全无法理解,明清时期的男人为何会喜欢那种又臭又长裹脚布缠出来的什么“三寸金莲”,只觉他们的畸形审美观简直歪破了天际。 幸好,喔不……应该说是不幸中的万幸,她穿越的时空是唐朝,而不是女人流行缠足的时代。 想到这儿,李曜情不自禁地『露』出了一丝高深莫测的微笑。 然而,李曜唇角弯出的这一丝弧度,却让一双正在为她按摩脚心的稚嫩小手停了下来。 这双小手的主人不是别人,正是袁二的长女,也就是所谓的袁大娘。 是的,一个“大娘”,未满十三岁的大娘。 本来按照这时的习俗,这个男女的行第是按照同一先祖的同一辈人来排列的,不只是同胞兄弟姐妹,连堂兄弟姐妹也都要算进去,但袁二在十多年前就和过去的亲族失去了联系,根本无法得知子女这一辈人的行第,所以他的长女就只得暂且唤作了“袁大娘”。 袁大娘不得不承认,她根本分不清什么是妖,什么是仙了。 她以前看到的妖怪和神仙,全都是寨主家里画儿上的,而眼前这位被耶娘说成凶恶妖怪的娘子,怎么看都比那画上的仙女顺眼多啦。 看到袁大娘在莫名发愣,李曜不由皱了皱眉,便将脚掌从袁大娘手中抽了出来,袁大娘突然发觉手中一空,恍若如梦初醒,一时间两只手还悬在半空,都不知该放在哪里才好。 李曜认为袁大娘一定是有些累了,而且她也觉得自己洗得差不多了,于是起身提腿,从水缸中迈了出来,又向袁大娘指了指叠放在缸边矮凳上的干帕布。 袁大娘发现自己没有因失神而受到责备,似乎有些受宠若惊,一听到新的指示,就变得手忙脚『乱』起来,竟然抓起帕布直接朝李曜的胸脯擦去。 李曜不由大窘,赶紧捉住袭来的莽撞小手,轻轻夺过帕布,又抬手一指袁大娘身后的矮凳,并以颇为标准的唐代关中腔命令道:“坐下。” 袁大娘不明所以,还是唯唯诺诺地点了个头,老老实实地坐在矮凳上,就像后世那些做错事的孩子一样,头埋得很低,低得都快贴到肚皮上了。 李曜见到袁大娘这副委屈可怜的小模样,不由暗自检讨自己的谱儿是不是摆得有些过了,可是她也搞不懂自己缘何会有这样颐指气使的势派,仿佛与生俱来一般。 李曜在初来乍到的那个夜晚,便向袁二非常不客气地提出了自己在饮食起居方面的要求,而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教人来贴身伺候于她。 本来当时袁二听了,脸『色』就变得相当难看,显然心里是拒绝的,但李曜随手就能灭了他们全家,即使是再不合理的要求,他也只得硬着头皮照办。 于是在袁二的安排下,袁大娘很不幸地成为了李曜的临时贴身丫鬟,而袁家两个小姑娘平日所住的西厢房也就自然而然地成了李曜的起居之所,若是将李曜这般行径比作鸠占鹊巢,都算是轻的了。 李曜自行擦干完了身子,袁大娘便自觉起身上前服侍李曜穿戴衣物,然后待到李曜离开浴房,就把自己剥了个精光,爬进散发着『药』味儿的水缸里泡起澡来。 袁二家中没有皂荚和胰子这样的清洁用品,他们平时所谓的浴身,其实只是用水擦一遍身子了事,并且他们也只能在煮黍米饭有了淘米水之后,才会在当天日头最高的时候濯洗头发,而从未离开过雾谷村的袁家三个孩子,甚至还都是头次听说洗澡需要浴桶这种东西。 当然了,袁家原来也没有什么浴房,是以袁二一家只得把柴房腾了出来,然后把一个大陶缸洗刷得锃亮锃亮的,再搬进去代替了李曜所说的浴桶。 至于他们为李曜准备的被枕床单,也全都是新的,而且还是袁大娘未来的嫁妆。 总之,袁二一家真是怕极了李曜,为了渡劫保平安,似乎作过一场思想总动员,对“白额大娘”的服务不可谓不周到,态度不可谓不积极,尽管他们家里的条件有限得很,但还是尽一切可能做到有求必应,甚至包括了……让袁大娘去陪睡。 这是因为,虽说此时刚过清明,正值的时节,但这个叫做雾谷村的地方,简直就是地如其名,不但空气湿度高,而且昼夜温差极大,即使是屋子里的气温,到了夜里也顶多只有三、四摄氏度的样子。 李曜对睡眠条件的要求不算高,但也只是相对后世的普通人而言。 那种填充了精细干草的方枕,除了有点偏高,倒还算软和,可是她对以麻布为面,柳絮为胎的布衾就不怎么满意了。 “布衾多年冷似铁”,杜甫在诗中的描述真的是一点都不夸张。 袁二拿给她用的布衾虽说是他家里最好的,但『摸』起来还是又糙又硬,而且保暖『性』亦是相当糟糕,李曜曾经试图一个人合衣而睡,不到一会儿就觉得自己冷成狗了,哪怕是后世最普通的棉被,都比那个大麻袋般的玩意儿不知强到哪里去了。 所以说,李曜让袁大娘来陪自己睡觉,并没有抱着什么不纯洁的想法,只是为了想找个人抱团取暖而已。 更何况,对疑似有严重自恋倾向的李曜来说,一个豆芽菜般的小身板也没什么便宜好占的,袁大娘在她眼里纯粹就是一小孩儿。 然而,袁大娘第一天的陪睡工作却以完全失败告终。 原因无他,就是袁大娘身上的虱子。李曜上辈子哪里遭受过这种小玩意的祸害,当场差点没把床给拆了。 于是乎,通晓一些中医知识的李曜让袁二采了一些百部草回来,稍加处理便用来除虱,此后不但她自己每日都会洗浴全身,还强令袁大娘也要跟着泡一回『药』澡。 至于效果嘛,因为村里除了袁二一家,其他村民早就跑光了,洗澡的时候根本不用担心有人来打搅,当然是顶呱呱的! 第十八章 一朵鲜花插牛屎 清晨,李曜一觉醒来,睁开眼睛,就见到怀抱中的袁大娘依旧睡得像只小猪似的,正发出让人忍俊不禁的可爱鼾声。 李曜小心翼翼地下了床,再轻手轻脚地打开了老旧的木制房门,温暖和煦的晨曦便立刻倾泻了进来,将原本灰暗的屋内照耀得一片通明。 李曜呼吸着清新怡人的空气,在房门外舒展筋骨,不多时便瞧见袁二的妻子林十娘端着一个陶盆朝自己走了过来,盆里盛着的清水正腾腾地冒着热气儿,明显是刚刚才准备好的。 林十娘一看到李曜,脸上立刻挂起一个友善的笑容,微微屈膝福了一礼,便跟着李曜进了西厢房。 林十娘先把水盆往梳妆台上一放,然后用手重重地拍了拍台面,一夜好眠难自醒的袁大娘突然听到响亮的拍打声,登时惊得从床上蹦下了来,然后母女二人便开始一起伺候李曜的洗漱梳妆。 李曜讨厌袁二,但不会连带着讨厌他的家人,相反她还特别欣赏这个叫作林十娘的女子。 林十娘不但有着徐娘半老风韵犹存的姿『色』,而且非常温顺勤快,若是放在后世,绝对是贤妻良母的典范,正是那种属于心智成熟的男人都会喜欢的类型。 是以在李曜的眼里,这样的女人嫁给袁二那个猥琐之徒,绝对称得上是“一朵鲜花『插』牛屎”,再联想到袁二干的行当,林十娘是不是袁二明媒正娶过来的妻子,其实非常难说。 洗漱完毕,便是到了袁二一家开饭的时间,虽然早在西汉之时就有了“一日三餐”之说,但唐初大多数的普通人家平日里依旧是保持着清晨吃“大食”,傍晚吃“小食”的生活习惯。 今早的主食是一种干巴巴的面条饼,叫作“寒具”,这东西是这个时代最常见的一种干粮,冬春季节贮存数月都不会变质,外观看上去有些类似后世北方常见的小吃“馓子”,口感却远没有“馓子”酥脆,味道更是寡淡,只有少许的甘咸味,就着林十娘用各种干野菜和动物肉干熬成的汤水,吃起来倒也不至于口舌太过干燥。 李曜咬一口寒具,喝一口汤,慢慢咀嚼,慢慢吞咽,唇角不带一点残渣,几乎不发出一丝声音,端的是举止淡然,吃相斯文。 想当初李曜第一次与袁二一家共同就餐的时候,林十娘特意给她分配了几乎等同于袁二全家五口的主食份量,却不料她吃下的份量居然不比袁二更多,余下全都分给了袁家三个小孩儿,让当时的袁二一脸疑『惑』,似乎有些不敢相信李曜与那位能一口气吞食两条巨大肥鱼的“白额大娘”会是同一只妖怪。 不过袁二哪里知道,李曜并非没有教养的人,只要不是处于那种不知多少天没有进食的极饿状态,自是细嚼慢咽和恢复正常的食量了。 而且,李曜虽不是特别挑食的人,但不代表她喜欢长期吃这些缺滋乏味的食物,她怀疑自己若是不采取行动改善一下伙食的口味,再这样下去,要不了两天,她的嘴里就会真的淡出个鸟来。 艰难地吃完了这顿索然无味的早餐,李曜决定出一次门,随即回到西厢房挎上横刀,背起弓箭,然后独自走出袁二家,径直来到了曾经被她制造出喋血场面的大院。 此时,院门大大地敞开着,经过连续数夜春雨的冲刷洗涤,院中地面上的血迹早已消散得干干净净,同样消失的还有原本躺在地上的六具尸首,以及身中数箭的大块头和断了一只手的汉子,就好像几天前那场血拼从来没有发生过。 院内到处都已人去无影,李曜扯开一张布衾,掏出絮状的被胎,便做成了一个简单的布囊,然后开始在院内各个房间大肆翻箱倒柜,只要见到中意的东西,立马就会收入囊中。 只要有人类聚居的地方,往往就会存在着贫富差距,雾谷村自然也不例外。 即使是被人抛弃和遗忘在这个院里的东西,其总价值也远远超过了袁二一家所有的家当。李曜一通扫『荡』下来,竟也把布囊装的满满当当,而其中真正让李曜感到高兴的,便是偶然搜得几罐调味料和上等好盐,如此一来,她便再也不用担心自己会在袁二家把嘴巴淡出鸟来了。 李曜提着这一大包东西,刚走出院门口,就瞧见林十娘正端着一个沙盘站在墙角边上,一脸的焦虑之『色』,显然是等待了许久。 沙盘是袁二的儿女们平常用来练字的文具,谁能想得到,在这种穷山恶水的环境下,袁二那厮长得狗模狗样的,居然还是个如此重视子女教育的好父亲,就连李曜都觉得非常难能可贵了。 纸张在这个时代属于较为昂贵的用品,袁二一家自然消耗不起,不过自从双方用上了这个沙盘,交流起来还是变得方便了许多,加之对方边写边念,这几天下来,李曜就已经掌握了接近五千个字的中古关中方言发音,进步可谓一日千里。 据林十娘所说,袁二吃过早饭之后,突然感到肚腹不适,随后从五谷轮回之所出来,就怎么也直不起腰了,现在只得趴在床上休息。 李曜听了,登时有些心虚,自是晓得这是她当初踩在袁二身上那一脚造成的暗伤,本来她数日来一直都没有出过门,正想去山林里打猎练箭,大不了顺道再采些『药』材回来,于是当场表示自己可以试着治好这个腰伤,并随手将胀得鼓鼓的布囊塞给了林十娘。 不料她刚一转身,却听得林十娘开口说道:“娘子请留步,奴还有话要说。” 李曜回头就见林十娘神『色』羞怩,张了张嘴却像是突然不知该如何开口似的,只是放下布囊不停搓摩着手腕,半天吐不出一个字来。 李曜察觉到林十娘的异样,悄然一瞥,见到她两只手腕上都有着非常难看的疤痕,似乎是烧烫所致,心中顿生怜悯,不禁关切地问道:“你这伤是怎么回事?” 林十娘怔了怔,方才用柳枝在沙盘上悄悄写道:“奴是夫君劫来的。” 李曜顿时了然,不由暗暗咬牙切齿起来:“禽兽!看来自己猜对了,这种蹩脚山贼的老窝,外面怎么可能会有女人愿意嫁进来!” 林十娘被李曜脸上突现的凶狠表情吓了一跳,急忙解释道:“这是奴自己弄的伤,况且是陈年旧事,如今儿女俱全,奴再也不愿想其他。” 李曜登时一愣,觉得这说辞怎么有点像记忆中非常熟悉的一个段子——命运就像强『奸』,你若反抗不了,就要学会享受。 想起这话,李曜神『色』一黯,觉得自己的命运又何尝不是如此,只不过是方式和境遇不同罢了。 谁知林十娘忽然又一声叹息,用夹杂着急切、幽怨、难为情、诚心诚恳的目光看向李曜,边说边写道:“娘子,奴晓得你神通广大,能否医治咱家袁郎那儿的伤啊,奴今后定当感激不尽,厚报娘子的恩德!” d看小说 就来 第十九章 问我能有几多愁 那儿,是哪儿? 李曜怎会不知袁二的那儿是指哪儿!让她顿觉自己眼前似有一群神马奔腾而过,心中禁不住疯狂发表意见: “真是见鬼了!老子居然会生出与之同病相怜之感……感激不尽什么的,免了! 虽说大姐一家穷得叮当响,但每日伙食却是管饱的,你家半大小子长得胖嘟嘟的,你和两个女儿也都长着一副健康模样,可说来也怪,唯有袁二却是面『色』发灰,眼白发黄,泪堂发黑,唇『色』发青,还瘦得跟人干似的——恐怕这些都是大姐的功劳,害得我现在这么一分析,都有些同情那厮了,你知不知道啊! 问我能有几多愁,恰似被你求助夜生活。老子变成女的差点就气得与世长辞了,而大姐你又能拿什么来回报我啊……” 当然了,李曜这一堆夹带着后世词汇的牢『骚』,自是不会从她的口中咆哮出来。 毕竟天天吃人家的,住人家的,还睡人家的娃,面对林十娘的恳求,李曜不好意思回绝,只得待到情绪平缓下来,方才开口说道:“此事且待我回来再说。” 因为李曜确实知道一些相关的治疗法子,只是袁二伤在了男人最隐秘的部位,就算李曜有着一颗纯爷们的灵魂,但好歹身体是个女人,最基本的矜持心理还是有的,而且这里一穷二白,所需『药』材全部都需要她亲自前往深山老林里收集,凑不凑得齐还得另说,她可不想随便作保证,把话说得太早。 然而,李曜的答复显然没有满足林十娘的预先期望。 林十娘与李曜的观念完全不同,当初她之所以会认为李曜能治病,并不是因为李曜懂得用百部草除虱这件事,而是因为唐朝是一个巫医不分家的时代,行医治病依旧是一种常人难以理解的手艺,再加上社会整体医疗水平极其落后,用错『药』与滥用『药』完全是一种普遍现象,所以在一些人的心目中,所谓“灵验”的法术亦或某某功法,甚至比正儿八经的医术还更加靠谱。 林十娘觉得妖怪肯定比道士和僧人强,不用画符箓,不用灌香灰水,估计只需白额大娘施展一个带着身体恢复功效的妖术,袁二立马就会痊愈如初,甚至脱胎换骨,变得龙精虎猛…… 所以,揣着早治早好的心思,她打算再深情地恳求一番,又拿起了柳枝,准备在沙盘上写字了。 李曜见状,当即拍了拍林十娘的手,淡淡地说道:“你勿要再言,且待在家中等候即可。”说罢,人已转身而走。 林十娘听得不太明白,但见到李曜摆出如此鲜明的态度,只得悻悻地放下柳枝和沙盘,目送对方离开,不敢再说一句。 人心不足蛇吞象,勿论品『性』好坏,世上的绝大多数人皆是如此。 袁二的那儿缘何会受伤,林十娘现在不可能不知情。 相对而言,李曜已经作出了很大的让步,当然不会让人继续顺竿上爬,自己给自己没事找事,让自己更加烦心劳神。 李曜来到村寨大门口外,手搭凉棚,举目远眺,就见到山道上散布了许多东西,簸箕篓筐,锹铲锄耙,锅碗瓢盆……杂七杂八的丢了一路,让人不难想象得出村民们在落跑时的狼狈模样。 显而易见,大块头和断手汉子在村民中为李曜这个恐怖分子做出了非常完美的宣传。 对逃走的村民来说,仿佛这世上已经没有比雾谷村更加危险的地方,而且他们这辈子也不会有同杀人不眨眼的女妖怪住在一起,更加让人感到恐怖的事情。 望着远方一路狼藉,李曜不禁摇了摇头,悠悠一叹道:“我可没打算屠村啊!吓着大家还真是对不起了。” “哇……这么多啊!” 正当李曜感慨完毕时,她的身后传来了一声小女孩嫩声嫩气的感叹。 不知何故,袁大娘竟也来到了寨门口,还有样学样,也在手搭凉棚眺望山道。 李曜转过身来,抬手指了指寨内袁二家的方向,不好气地吐出两个字:“回去。” 袁大娘怔了怔,随后脑袋就摇得像拨浪鼓似的。 李曜板起脸孔,瞪了袁大娘一眼,说道:“你阿耶病了,你不回去照顾?” “儿是女子,进不得门,有大郎照顾阿耶。” 袁大娘被瞪得缩了脖子,连忙用李曜最容易听懂的方式一个词一个词的回答,说到“门”字时,还举起一只小手摆了摆,模样着实可爱又可笑。 这个时代的社会风气,自然没有宋明以后那么保守,所谓的“三从四德”,也没有被人极端化,更不会有女子被男人拉了一下手,就自行剁手之类的极端事件发生,但还是远远没有后世影视剧中表现出来的“盛唐时代”那样豪放。 无论富贵贫贱,人们都是或多或少遵守着所谓的“男女大防”,只是没有《礼记》上写的那么严格和全面罢了。譬如袁二一家虽然可以男女同桌吃饭,却也有着一些男女有别的规矩,即便是父女之间也不例外。 “阿娘不会训你么?” 李曜说着,同时比划了一个打手心的动作。 “儿去摘菜呐。” 袁大娘满不在乎地笑了,提了提手中的空篮子,随后像模像样地做了个采摘的动作。 李曜这才注意到山道两边和谷口确实生长着一些野菜,如此看来,应该是她想多了? 然而,自从袁大娘发觉这“白额大娘”根本不会伤害自己之后,就一改当初胆怯和乖顺的样儿,仿佛换了个人格似的,现出叛逆期小姑娘最令人深恶痛绝的『性』子。 李曜走到哪里,袁大娘就跟到哪里,软硬不吃,赶都赶不走,摆明就是想背着家里人跑出去玩。李曜很想甩掉她,却又担心她会出意外,无可奈何之下,只得一直小心翼翼地领着这个赖皮丫头走在蜿蜒崎岖的山道上。 袁大娘自是满心欢喜,口中哼唱着不成调的小曲儿,一路都在蹦蹦跳跳,恍眼一看跟后世那些刚上初中的小姑娘并没有多大差别,可李曜前两天从林十娘与袁二的谈话之中,却得知袁大娘只需再等一年就可以嫁人了。 这让李曜不由心生同情,只觉得古代的女人都挺可怜的,一个个天葵初至,身未长成,就不得不开始孕育生命,亦不知这个时代,每年会有多少个女孩在花季年华痛苦地死在了产床上。 d看小说 就来 第二十章 鬼使神差射金雕 与第一次拖着十几个村汉走完这条山道不同,李曜此番是无赘一身轻,只用了约莫一个时辰,便来到了曾经穿行过的山林,若不是一直提防着袁大娘踩到山道上的陷阱,以她的脚力还能省去大半的时间。 有道是“阳春布德泽,万物生光辉”,此时的秦岭大山完全没有受到人为的污染和破坏,漫山遍野生长着各种各样的『药』用植物和美味野菜,可谓是天然的宝库。 但生机勃勃鸟语花香的山林中也是充满了致命的危险,古老的树木高大而茂密,轻纱般的云雾终日缭绕,春日的阳光只能在里面投下零零星星的光斑,使人不易看清方位,时不时还会有毒蛇从树上或者荆棘丛中探出身来,吐着乌黑分叉的信子,警惕地观察着路过的生物,随时都做好了发起致命一击的准备。 袁大娘似乎是头一次走出雾谷村,只是走了一条山道,她的脑袋上就已经『插』满了五颜六『色』的野花,对山林中的事物更是充满了好奇,这个想碰一下,那个也要『摸』一把,远远见到了野兽,便想过去看个究竟,可李曜却一直紧紧抓住袁大娘的手,坚决不允许这个严重缺乏安全观念的小丫头到处『乱』跑,毕竟只有把她放在自己的身边才能保证不出事。 春雨的浇灌使得山林中的菌菇得到了充足的滋润,一个个都发育得胖乎乎的,李曜背着从山道上捡来的竹篓,一边采集草『药』,一边教袁大娘如何识别出可以食用的蘑菇。 华夏人虽然很早就已知道某些野生菌可以食用,但直到唐朝也没有多少人会将其当成日常的食材,主要还是因为没有普及蘑菇的人工养殖,以及懂得辨识可食用野生菌的人实在太少,而且即使是到了后世,仍然常有食用野生菌中毒致死的事件发生。 尽管袁大娘似乎对某些漂亮的蕈子更感兴趣,但她听到那些都有毒之后,还是自觉地选择长得灰扑扑丑兮兮,却被李曜说成珍馐的秦岭香菇,毕竟就算她再不懂事,也是不敢拿自己和全家的『性』命来闹着玩的。 不得不说,此次出行证明李曜严重低估了这片山林中的物产。 大树蔽荫下的韩信草,藏于灌木里的徐长卿,疏林处成片的活血丹等等,都是治疗跌打损伤的优良『药』草,她居然没有用太长的时间,就非常顺利地收集到了自己所需的全部『药』材,反倒给采蘑菇的小姑娘打起了下手,成了自走式的菜篓子。 袁大娘虽然是采蘑菇的新手,但是山韭菜、荠荠菜、蕨菜、香椿、黑木耳等秦岭中常见的野菜,却是大多都能认得出来,所以她除了采蘑菇,还采摘了一些自己喜欢吃的野菜,待到装满手中的篮子,就倒进李曜背上的竹篓里,如此反复,乐此不疲。 二人一前一后,不紧不慢地走着,不知不觉就来到了李曜曾经烤鱼的地方,这块溪边空地的视野非常好,李曜环望四野,随即就发现紧靠溪涧的一棵栎树上聚着几只羽『毛』『色』彩斑斓的锦鸡。 李曜心中不免有些欢喜,来到了野生华南虎都不算罕见的时代,谁还管这种鸡是不是属于后世的珍稀鸟类,在她的眼里只是一种美味的食材而已。 锦鸡的警觉『性』非常高,听觉和视觉更是异常敏锐,有了过去惊走百兽的经历,李曜自然不会靠得太近,于是就地放下竹篓,从背上取下猎弓,搭上一支羽箭,随即拉满弓弦,瞄准了一只正把鸡屁股对着自己的锦鸡,一松弓弦,羽箭登时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朝目标疾『射』而去。 然后,这一箭就『射』偏了。 羽箭猛地钉在树枝上,顿时引发一场群鸡『乱』舞,一只只锦鸡扑棱棱地跳下树去,逃窜的速度似乎比兔子还快,未及片刻,便全都没了影踪,只给李曜留下了一地鸡『毛』。 场面一度非常尴尬,本来快要做好庆祝姿势的袁大娘,只得放下举了一半的双臂,随后挠了挠腮,又忽然抬起一手,指着地上赤橙黄绿青蓝紫七『色』俱全的鸡『毛』,装腔作势地叹道:“啊!真是好美呀!” 小丫头说罢,便蹦跳着跑过去收集羽『毛』,然后全都『插』在了自己的头发上,其造型竟与美洲土着的头饰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面对袁大娘天真而奇特的行为,李曜感到无法直视,而且看到这样的结果,她的心中非常苦恼。 李曜在后世确实也学过箭术,而且『射』靶技术还算得上是业余爱好者中的优秀水平。 但那时使用的是高科技材料制成的复合弓,而现在用的是“干、筋、角、丝、胶、漆”六材不齐的古代山民自制猎弓,两者的手感差距非常大,『射』击精度更是天壤之别,所以她现在挺佩服那几个死在自己刀下的弓手,一般人能将这种劣质弓练到他们那种水准,显然不是两三年的事情。 李曜看了看天『色』,此时艳阳高照,刚过午时,觉得距离自己返回村寨的预定时间还早,便决定先『射』树干练练手,等自己找到了合适的手感,再接着打猎。 然而,她心里也很清楚,重塑自己的箭术是很难速成的。 果不其然,即使是『射』击一尺之宽的固定目标,直到将距离拉近到二十步,她依旧无法做到箭无虚发。 若是以这样的箭术水平去打猎,无论是谁看了,都会觉得她还要闹出一些笑话来。 正当李曜有些气馁地打算终止练习时,却听得头上忽然传来一声长啸。 李曜闻声望去,就见一只秦岭金雕在空中忽高忽低地盘旋,威风凌凌,不可一世。 不知何故,李曜突然觉得心血狂涌,脑海和眼里都只有那只金雕,仿佛鬼使神差一般,整个人不由自主地张弓搭箭,每一个动作都是行云流水,仿若浑然天成。 弓弦撒放,羽箭顿时如流星般直破苍穹,随着一声凄惨的鸣叫,金雕被一箭穿胸,甚至还来不及扑腾,便直直落地,当场气绝身亡。 袁大娘手舞足蹈,忘情欢呼,李曜却是惊得呆了。 因为刚才那一箭,根本不是她在后世惯用的地中海式『射』法,而是使用了唐朝兵书着作《『射』经》里记载的“汉法”。 汉法,又名中国法,乃是一种适用于步弓的『射』术,其控弦之法便是以无名指叠住小指握拳收紧,中指压住拇指,食指则当弦直竖指向目标。诀窍便在于食指的指间,拉弓之时,除了拇指,其余四指不触及弓弦,并微微外翘,如此释放羽箭时才会更加利索,这种隐蔽的小技巧不但能提高『射』箭精度,还能大幅提升『射』程,并增加羽箭的威力,因此在《『射』经》此书诞生以前,这种箭法一直作为中原王朝步弓『射』手对抗北方游牧骑『射』民族的一大秘法,往往不会轻易外传。 可以说,这种古老的拉弓手法,李曜从来没有练过。 但,当时她却感觉自己仿佛与这把猎弓化为了一体,哪怕是后世的李曜用上最好的弓,也未必能『射』出这神乎其神的一箭。 而且,令她感到无比震惊的,不仅仅是自己『射』雕时展现出来的神奇箭术,还有她根本不明白为何自己看到那只金雕会变得那般亢奋,更不知道自己的大脑为何会在那时完全失控。 d看小说 就来 第二十一章 魂兮魂兮莫归来 “难道自己这具身子里……还住着她的灵魂?” 李曜狠狠地甩了甩头,似乎想把这个可怕的疑念抛出脑海。 “娘子,快来看啊,好大一只雕!” 恰在此时,突然传来了袁大娘的呼唤,李曜收敛心神,闻声望去,就见她已然站在了坠落点,双手高高举着大雕,整个人还一蹦一蹦的,兴奋得不成样子。 李曜发现这个小丫头趁自己一愣神,就脱离了被保护范围,便赶紧快步走了过去。 李曜凑近一瞧,觉得自己『射』下来的这只金雕体型确实很大,两翼展开足有两米,体长也超过了一米,可李曜掂了掂它的重量,结果却是『毛』多肉少,只有约莫十来斤的样子。 很显然,这只可怜的金雕在死前还没有进过食,它哪晓得自己出来为了抓个猎物填填鸟腹,居然会被原本连只鸡都没『射』中的李曜一箭入魂,极其不幸地落了个饿鸟投胎的下场,当真是死得凄惨,死得窝囊。 本来不到半天的功夫,李曜和袁大娘二人就收获了满满一篓子的『药』材和食材,还非常意外地打到了这样一只大雕,按理说这个时候她们就可以满载而归了,只是袁大娘玩兴正高,而李曜心事重重,显然都不想太早回去。 于是,李曜带着袁大娘来到溪边,麻利地做了一根竹矛,并故意把刺鱼的技法有所保留地传授给了袁大娘,打算以此来消耗这个小丫头多余的精力,李曜自己则继续练习『射』箭,尝试疏解心中的困『惑』。 凭着记忆,李曜趁热打铁,按照『射』雕时的动作技巧和步骤,以三十步之外的一棵小树为目标来反复练习,虽然用“汉法”确实提升了命中率,但直至弓弦不堪重负断成了两截,她都没能找到那种“弯弓『射』大雕”的感觉。 因此,李曜已经完全确定,那种高超的『射』术绝对不是自己即兴发挥出来的。 那种身体和意识都无法控制的感觉,确切的说,是那种被幽魂附体般的精神状态,让李曜现在感到一阵后怕。 毕竟,这具身体原本就不是属于她的。 李曜是真的有些怕了,害怕原主的灵魂觉醒之后,自己就会魂飞魄散,再也不复存在。 或许,她只有早日看到那穿越前辈所谓的“天道玄机”,才会找到自己想要的答案,才能消除这种可怕的感觉。 李曜拿定了主意,便再也没了在外逗留的心思,忙不迭地拾掇一番,背起竹篓,提着金雕,抱住捉鱼搞得自己精疲力竭却毫无斩获的袁大娘,撒开自诩小而精悍妙不可言的脚丫子,沿着来路飞也似的往雾谷村方向腾越疾奔,一时间惊得不明所以的小丫头阵阵尖叫。 不过半个时辰的时间,李曜就抱着袁大娘返回了袁家小院,由于一路颠簸,袁大娘双脚落地之后还在眼珠转圈,好半晌都没缓过劲来,李曜只得先将她送回西厢房里休息。 随后,李曜秉着“医者眼中无男女”的宗旨,跟着早已等候许久的林十娘来到正房寝居为袁二检查腰伤情况,结果发现这厮还算幸运,只是肌肉损伤,并没有殃及腰椎,为了不再浪费自己宝贵的时间,李曜便主动向林十娘传授相关的制『药』和用『药』之法,倒是把原以为李曜会用妖术治病的林十娘给小小的惊到了。 跌打损伤的中医疗法,不外乎就是外敷患处和煎汤内服双管齐下,而李曜采集回来的草『药』又都可以直接鲜用,如此一来,相关的制『药』方法就变得颇为简单,对于林十娘这种精通家务的古代专业主『妇』来说,可谓是一学即会。 徐长卿镇痛,韩信草消肿,活血丹散瘀,故而以这三种草『药』为主的『药』方,不但可以治疗袁二的腰肌损伤,自然对下面那儿受的伤也是同样有效。 于是乎,李曜决定“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一咬牙便把某方面的物理疗法也毫无保留地传授给了林十娘,虽然李曜已是尽量说得含蓄,但其中某些不可轻易为外人道的手法,还是让这位对男人身体早已司空见惯且轻车熟路的『妇』人老脸红了又红。 安排完琐事,李曜马上就全身心地投入到了唐代关中方言的学习当中,并且重新制定了一个加强版的语言学习方案。 只是林十娘原本家务活就很重,如此这般还要自行治疗和照顾一个卧病在床的袁二,整日忙得不可开交,而袁大郎每天都要到寨子外面割草放牛,要等到黄昏时分才会回家,然后还要帮助母亲照看父亲,也没有多少空闲时间,至于那正处于换牙之龄的袁二娘,说话还漏着风,从一开始就没怎么帮上忙。 所以,此后语言教学的重任就全部落在了袁大娘的身上,而袁大娘也因此很难再参与家里的劳作,整日都贴在了李曜的身边。 可袁大娘毕竟还只是一个身子未长成的小姑娘,李曜不得不照顾一下对方有限的精力,每天只能安排四个时辰左右的教习时间,即便如此,袁大娘依旧觉得这个差事远比做家务活累得多,总是美美的吃过晚饭,天一擦黑就倒床睡下了。 然而,李曜必须加快自己的学习进度,待到袁大娘就寝之后,她便会独自来到前院,在泥土地面上刻写自己次日将要学习的内容,她的字都刻得比较深,即使夜里下雨也不用担心字会变得模糊不清。因此她在白天的学习时间里,只需要求袁大娘按照地上排列有序的字词,依次念出读音即可。而对于双方来说,这种办法可谓是既省时又省心。 学完一批字词的发音之后,李曜便会用脚将地上的字迹全部踏平,然后再接着刻写下一批次的学习内容,如此日复一日,李曜再次耗去了整整三天的时间,终于掌握了约莫八千个常用汉字的古方言发音,而这正是能够汉语交流无障碍的底线,虽然李曜还没有学习唐朝的河洛官话,但至少她与这个时代的关中人再也不会出现对话交流方面的问题了。 d看小说 就来 第二十二章 择日不如撞日 有道是“眼见为实,耳听为虚”。 通过十来天的朝夕相处,袁二全家已然不把李曜当作传说中的女妖怪,而是将她看作一个力大无穷且精通奇能异术的高人。 高人和他们这些普通人一样,也要食人间烟火,不但每日都需要饮食,而且生活比他们更加讲究。贤惠主『妇』林十娘还因此直接或间接地提升了自己的烹饪水平,在高人指点之下作出来的美食,不仅饱了口福,还打开了眼界。 然而,天下无不散的筵席,少不得有个离别之日。 这天一大早,李曜未等林十娘过来伺候,便已然自行整束完毕。 李曜高挽道髻,髻『插』碧玉簪,头戴莲花巾,身穿青碧道袍,脚踏苍云远游履,仙姿玉貌,出尘脱俗,浑似神话传说中的姑『射』真人,让深受『迷』信思想荼毒的林十娘见到了,当场高呼“仙姑”,若不是李曜及时阻止,林十娘都要拉起赖床的袁大娘齐齐跪拜磕头了。 只不过,在李曜背起一大包鼓鼓的行囊、手持一柄鞘柄老旧的横刀之后,整个人就如同女仙从天界栽落凡间,不但散去了大半的仙风,还沾染了些许地气和邪气,变成一个“生人莫近,碰我者死”的女游侠样儿。 此前,李曜本来是打算穿男装出行的,却是想到自己曾经细心装扮出来的男儿模样,居然连袁二那厮都糊弄不过去,经过一番深刻的检讨和反思,她不得不承认自己过去确实小觑了古人的眼力,与其扮作西贝货弄巧成拙,倒不如大大方方地穿上这一套从墓中带出来的女冠服饰,最起码她扮作一个方外之人,在造访道家圣地楼观台的时候,也比较容易蒙混进去。 “仙……仙姑,你这……这时便要走了么?” 袁大娘似乎有些紧张,问得支支吾吾,语气中明显带着不舍和依赖的味道。 李曜点了下头,肯定道:“我曾有言在先,完全学会了说话,就一定会离开这里。” 话音一落,林十娘就接着问道:“仙姑还会再来么?” “不会。” 李曜回答得很干脆。 尽管按照李曜自定的“小隐”标准,雾谷村可以算作一个不错的隐居地,但这里远离文明社会的生活,实在太过于朴素和乏味,让她这个来自后世繁华世界的人总感到各种不适,即使她确认自己只能生活在这个时代,也不愿意再到这里来了。 林十娘脸上闪过一抹了然的神『色』,又小心翼翼地问道:“不知仙姑要到哪里去?” 李曜若有若无地看了林十娘一眼,方才开口答道:“盩厔。” 她当然不会直接说出自己真实的目的地,不过楼观台地处盩厔县境内,倒也不算是说谎。 林十娘闻言,神『色』变得有些犹豫,张了张嘴却是什么话也没说出来,只是随手将一个布袋递给李曜,一旁的袁大娘见状,连忙讨好地说道:“儿已是尝过了,咸辣适中,仙姑且带在路上吃,滋味美得很咧。”说起吃的来,小丫头的口齿一下子就变得利索了。 李曜不用看也知道,袋子里装的食物,便是用她从大块头家得到的上等好盐和香料腌制出来的金雕肉。 俗话说“宁吃天上飞一两,不食地上走半斤”,雕肉的味道当然远远强过鸡鸭鹅之类的普通走禽。前些天林十娘按照李曜所讲的法子搭着香菇炖了半只,结果满满一大盘,李曜只吃上几口便没了,而且连盘底残留的汤汁都被袁家的三个孩子轮换着『舔』了个一干二净。 说起来,能尝到后世华夏一级保护动物的味道,也算是给了她这个穿越千年的吃货一个微不足道的福利。 不过,李曜总觉得这娘俩在自己面前旁敲侧击、东拉西扯,似乎是有什么重要的话要说,却又有些踌躇不知该如何开口。 于是,李曜决定下一个“猛『药』”,趁着将布袋塞进行囊里的时候,又顺手从行囊中取出一小块晶莹剔透的白玉,然后一把塞到林十娘的手里,郑重地说道:“把这块玉拿去卖了,将来不能再让你家大郎也去做强盗之事,要好自为之,懂么?” 李曜说得很慢,吐词也是格外清晰,显然希望对方能听懂她说的每一个字。 懂懂懂!当然懂了!响鼓无需重锤敲,林十娘其实也是个伶俐人,脑筋一转就明白了李曜话中的深意,一番感激涕零之后,便将这块足以让袁二一家安身立命的玉石小心翼翼地揣进了怀里,随后顺着李曜的话头,语气恭谨地说道:“仙姑说的极是,这个地方确实无甚值得留念的,其实打从咱家袁郎知晓当今已改朝换代,就合计着带咱们出去寻找袁家宗族谋个正经营生,既是如此,择日不如撞日,正好咱们也要路过盩厔,要不仙姑再等等,跟咱们一道走,可否?” 李曜不禁暗暗一叹,好一个“择日不如撞日”,好一个“正好”啊!听到林十娘终于把心里的打算给抖了出来,便颔首道:“可以。” 其实,李曜早就发现了袁二家的一些端倪。 兴许是当初李曜表现得太过头的缘故,直到现在那些逃走的雾谷村村民还是没有一个人敢回来,反倒是两日前袁大郎在放牛时发现了几个形迹可疑的陌生人在雾谷村外出没。 林十娘知道了,当天就宰了家里唯一一头猪乃至所有的成鸡雏鸡,食盐和调味料就好像不要钱似的,全部都被林十娘用来制作腌肉,而且她和袁大郎昨日半夜里都在修补着一辆破破烂烂的车架子,看起来好像比李曜还急着离开似的。 其实原因也不难猜到,有道是“穷山恶水多悍民”,相邻村落里的山民与大块头、袁二等人根本没有任何区别。在这个『乱』世尚未完全结束的年代,秦岭深山之中只有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就像东海某岛国自称的“战国时代”那样,各村之间为了占山头抢资源,不是你抢我,就是我打你,彼此结仇者数不胜数,况且谁不想多得一块地盘,一个空空『荡』『荡』且保存完好的村寨,简直就是一块诱人发狂的肥肉。 可以说,那几个陌生人的出现,便是预示着袁二一家有了大麻烦,说不定李曜前脚刚走,严重缺乏自保能力的袁二一家就遭了灭顶之灾。 对于袁二一家来说,如今到得这个地步,在雾谷村已然呆不下去,只得另谋生路,并且只有跟在李曜这个“仙姑”的身边,自身安全才会得到一定的保障。 而李曜当然也知道带上这一家人,对自己造成的影响,绝不止是拖慢行程那般简单。 但,人心毕竟都是肉长的,李曜做不到真正的无情无义。 因为她心里非常清楚,其实正是她的到来,才使得袁二一家不得不离开生活了十几年的雾谷村,又想到他们还是自己在这个大唐时空最早相识和相处的人,终究还是不忍完全弃之不顾。 果不其然,正如林十娘所说的“择日不如撞日”,当李曜领着袁二一家刚进入雾谷村外的山道,就迎面撞上了一支二十多人的队伍,对方来势汹汹,个个手持兵刃,俱都是一副杀气腾腾的模样,还真真是一语成谶了。 d看小说 就来 第二十三章 恶人自有恶人磨 狭路逢敌,后有累赘,唯有先发制人,速战速决。 就在双方目光相碰的瞬间,李曜已然拔刀冲了上去,其疾如风,动若雷霆,为首一个虬髯大汉本来想要张嘴发话,却不料对方根本不按他熟悉的流程来,结果一时反应不及,连迎战的姿势都尚未摆开,便遭李曜一刀砍倒在地。 李曜如虎入羊群,左突右击,一刀一个,全无一合之敌,一时间惨叫连连。 只不过,她可不想当着袁二的家眷大开杀戒,也不想弄得自己一身是血,所以她的每一刀都砍向对方的腿,刀刀都砍在了筋骨上。 即便如此,不消半刻功夫,这二十来个汉子甚至连挟持人质的机会都没能创造出来,便全部都蜷着身子抱着腿倒在了地上。 李曜擦净刀身,收刀入鞘,又满意地看了看自己没有染上半点血渍的道袍,然后一手提起一个,就如同清理挡道的杂物似的,毫不客气地将这些新鲜出炉的瘸腿汉子全都扔到了路边。起先第一个被她砍倒的虬髯大汉捂着腿上不断冒血的伤口,一边用力吐着啃进嘴里的泥巴,一边阴阳怪气地道:“呸……好个厉害的女道士!呸……够辣!呸……够烈!呸呸……” 李曜理都不理这个管不住嘴的汉子,朝身后招了招手,示意躲在不远处的袁二一家赶紧跟上自己,然后头也不回地放步前行,便是不想再在这些乌合之众身上耽搁自己赶路的时辰。 可李曜没走出多远,就忽然听得身后一片惊呼声,不由顿住了脚步,转身回头一瞧,就见袁二一手提着一把滴血的长刀,一手提着一个血淋淋的东西,赫然是那虬髯大汉的头颅。 李曜微微一惊,不由柳眉倒竖,厉声质问:“这是作甚!他与你有仇?” 李曜完全没有料到,昨天才能下床自理,刚刚还躲在牛板车之下,一副心惊胆战模样的袁二,居然会突然暴起,一声不吭就抄刀宰人,而且还是杀死一个已经没有威胁的人。 在这些日子里,李曜与人畜无害的林十娘、袁大娘等人接触的时间比较多,几乎都要把袁二给忽略了,尽管这厮已是打算从良,但做了十多年山野恶民养成的凶残习『性』,显然不是一朝一夕就能丢掉的。 刚才还一脸狰狞的袁二,一见李曜叱呵自己,马上就变成了一副畏缩的模样,怯怯地应道:“回禀仙姑,此贼唤作邹大,与鄙人本无甚仇怨,只是这只丑货狂妄邪戾,睚眦必报,残忍无常,完全是个祸害,况且……” 袁二说到这里,忽然顿了一下,将手中的人头提得高了些,再接着说道:“他在我们这一带凶名极盛,故而鄙人以为,这颗人头有大用处。” “哦?”李曜闻言有些讶然,视线落在这颗丑陋的人头上,一脸嫌弃,口中却道:“此物能有何用?说来一听。” 袁二听得李曜语气略缓,不由暗暗松了一口气,忙不迭道:“是,仙姑且稍等片刻。” 袁二说着,一双细小的眼睛直往地上扫视,临近的瘸腿汉们不知他将欲何为,吓得拼命朝四方匍匐着爬开,生怕自己在下一刻步上邹大的后尘。 袁二弯腰躬背地搜寻了一会儿,拾起一根看上去还算锋利的长矛,便往虬髯大汉头颅上血淋淋的脖颈窟窿眼『插』了进去,直至数寸长的矛头没尽为止,然后不顾自家妻子儿女惊骇的反应,将这支『插』着一颗大脑袋的长矛竖直地固定在了牛车的车架上,方才开口说道:“仙姑的本领,鄙人一家自是知晓的,但别人不知啊!这方圆百里之内的山寨皆有强人统领,鄙人在山中生活了十数年一直无法出去,便是拜他们所赐,这些强人一旦看见咱们一行,就定然会行剪径之事,无论是明着来,还是暗着来,皆要劳烦仙姑对付一番啊!鄙人不过是想教那些强人忌惮咱们一些,就算遇到了愚钝的人,仙姑亦只需比划两下,教他相信自己是来作死,哪还有不跑的,如此一来,总归是能避免一些麻烦呐。” 听完袁二的解释,李曜略一沉『吟』,便点头道:“好,就依你说的办。”说罢便转身继续前行。 李曜当然明白,袁二将他这般先斩后奏,杀人如杀鸡般的行为,说得理直气壮,天经地义,其目的不过是想要在路上行一个“狐假虎威”之事,倚靠李曜的威风来护得自己全家的周全。 虽然袁二不敢明说,但李曜却也知道“先发制人,后发制于人”,哪怕她再厉害,也不可能每次遇到强人时都能占得先机并保证袁二一家不会受到伤害。 袁二一口一个“强人”,说得脸不红心不跳,直说得好像他以前跟那些强人不是一类人似的,不过李曜对此并不介意,毕竟袁二非常了解他过去的同道冤家们,如此这般倒是让“恶人自有恶人磨”这句话增添了有趣的注解。 不怕死,并不代表喜欢送死。这种枭人首级用以“杀鸡儆猴”的做法,虽然让人觉得血腥残忍,却是非常直观,容易教人看个明白。 兴许真的能让某些刀口『舔』血的亡命之徒知晓李曜是不好招惹的,兴许真的能够警告他们莫要作出飞蛾扑火、螳臂当车的愚蠢之举。 既然有可能为自己省去一些麻烦事儿,她李曜又何乐而不为呢? …… …… 山坡上,密林间,翠绿缤纷,莺歌燕语。 一个头戴束额巾,身穿猎装的少年郎,藏在一棵大树背后,屏气凝神,张弓搭箭。而在他视线前方的不远处,正有一只歇在矮树上“日里飏朝彩”的朱鹮。 随着一声弦响,羽箭破空而出,险险地擦着朱鹮曲线优美的长脖飞掠而过,于是这只常被人当作吉祥象征的美丽鸟儿,便惊飞远映碧山去,唯留那少年郎风中凌『乱』了。 “呸!兀那痴鸟,算你走运!” 少年郎看着那朱鹮在山中渐飞渐没的优雅身影,恶狠狠地朝前方啐了一口。 “呵呵,阿郎莫急呀,今日时辰还早嘛!” 一位身穿窄袖袍衫,头发稀疏花白的老人,笑盈盈地朝少年郎走了过来,身后还跟着十数个箪衣短褐打扮的壮汉,皆是手持矛叉,腰挎长刀,背负弓箭,威风凛凛。 “韩掌事说的是。”少年郎悻悻地收起弓箭,随后望着远方,忽然又朝地上跺了一脚,恨恨地道:“我就是心里难受啊!” 韩掌事看着这个稚气未脱的少年,心中不由幽幽叹息,这孩子突然在一日之间失去父兄,刚到束发之龄,就接手了一个人口多达三千,有控弦者五百的大寨,其间的麻烦和困难简直一言难尽。而今他这个寨中元老能帮的忙,除了尽职尽责出谋划策,处理事务,便是助其早日走出丧亲之痛,重新打起精神来了。 “咦?” 刚刚还在闷闷不乐的少年郎突然发出了一个惊疑声,随即指着山坡下一条土路的远端,兴奋地叫道:“快看,有人来了!” d看 小说 就来 第二十四章 阴差阳错做恩人 众人顺着少年郎手指的方向看去,便远远见到了行来的六个人,当先一位女道士,腰板挺直,步伐沉稳,其身后是一个男子,手拿鞭子,正赶着一辆车架上堆满杂物的牛板车,紧跟在牛板车后面的是一个『妇』人以及被她两手紧紧拽着的一大一小两个女孩儿,而掉在队伍最后面的,则是一个手持长矛,时不时手搭凉棚东张西望,时不时倒退着走的胖小子……让人看得忍俊不禁。 待得对方一行人走得近了,少年郎强忍笑意,看清那女道士的样貌,登时两眼为之一亮。 “嘿!好俊俏的女冠!” “咱家寨主的压寨娘子有着落啦。” 有两个汉子竟忍不住失声低呼,显然比这少年郎还要激动。 “那你们还等什么,都跟我上!” 少年郎抽出腰刀,从藏身的密林中一跃而出,十数个全副武装的汉子俱都跟随其后,如同一群见了苜蓿的马驹,纷纷往山坡下泼喇喇地冲刺过去。 “别放箭!先围上去!” 看着少年郎极度亢奋的样儿,韩掌事不禁笑着摇了摇头。年轻人啊!就是这样率『性』而为,情绪变化得太快了,真是来也匆匆,去也匆匆…… 韩掌事负手而行,慢悠悠下着山坡,却不料他只是下意识地往牛车的车架上扫了一眼,目光就突地一凝。 就见车架上立着一根木杆,顶端上『插』着一颗血淋淋的人头,而人头居然长着一张无比熟悉的脸,一张让他恨不得生啖其肉的脸! 韩掌事登时欣喜若狂,当场就要豁出老命似的,甩开老胳膊老腿,发力朝少年郎一众人等追去,同时扯开老嗓门,连连高喊:“站住!都站住!住手!都住手!” 李曜其实早已注意到了山坡上的动静,里面的大呼小叫,她早就听了个清楚,本来看到一个嫩头青领着一群肌肉猛男冲下山来,便捉住了腰间刀柄准备迎战,却又忽然见到一个老苍头,像只大马猴似的,手舞足蹈地窜了出来,还用破锣般的嗓子大声吼叫,顿时感到困『惑』不已——这个老大爷是在闹哪样啊! 少年郎等人起初都被女道士出『色』的样貌给吸引住了,根本没有去注意其他事物的心思,随着韩掌事的连声喊叫,俱都清醒了过来,由于冲得近了,一个个便把车架上格外显眼的人头瞧得一清二楚,哪还不知道韩掌事为何不惜老命如此疾奔大喊的原因,于是纷纷刹住了脚步,收起刀枪弓箭,与李曜一行人驻足而视。 韩掌事气喘如牛般地跑到少年郎身边,抬起颤抖的手,指着『插』在木杆顶端的人头,老泪纵横地道:“这……这就是……袭杀……阿郎父兄的仇人,邹大!” “什么!就是他?真的是他……” 少年郎目眦欲裂,盯着那张五官几乎变形,丑陋而扭曲的脸孔,突然“啊”的一声大叫,举刀朝李曜的方向冲了过来,李曜却是一动不动,而那少年郎竟也是从李曜身边绕了过去,直扑牛板车,猛地一刀将邹大的人头如开瓢葫芦般劈为了两半,随后就嚎啕大哭起来。 韩掌事看了看李曜,又打量了袁二一眼,方才开口问道:“敢问二位,不知邹大此狗为何人所诛?” 袁二略带嘚瑟地回道:“砍下邹大狗头的,正是鄙人。”突然话锋一转,又向李曜讨好地说道:“但制服邹大这只疯犬的,却是汝等面前这位神通广大的仙姑!”言外之意,他杀死邹大只是打了个下手而已。 韩掌事本来就觉得李曜姿仪气度非比寻常女子,闻言肃然起敬,不由分说,便迈步上前拉来哭成花脸猫般的少年郎,向李曜深深一揖,道:“老夫韩远,是银梁寨的掌事,这位便是我们银梁寨的宋寨主,而今不过十五岁,还望仙姑看在他年纪尚幼的份上,原谅他刚才的……” 涕泪横流的宋小寨主还不等韩掌事把话说完,便是“扑通”一声跪倒在李曜身前,“咚咚咚”连磕三个响,无比恭敬地道:“仙姑的大恩大德,我宋君明永世不忘,仙姑若有所求,虽赴汤蹈火,也决不推辞。” 李曜心里简直哭笑不得,赶紧将宋小寨主扶了起来,故作正气凛然地说道:“宋寨主勿需如此,这不过是贫道的举手之劳而已。” 那十几个银梁寨的壮汉见此情形,也都纷纷上前行磕头大礼表达感激之情。李曜忙不迭地将他们一一扶起,更有甚者,被扶起来复又跪下,竟然比宋小寨主还要激动,一时间场面好不热闹,让躲得老远的林十娘和袁大娘母女瞧见了都是面面相觑,而袁二更是早就看明白了,但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却是不好说出这些人做得不对的地方,反正仙姑一向行为豪放,不懂虚扶礼应该没甚么关系的…… 自己阴差阳错地被一群原本准备干坏事的盗民奉为恩人,还被他们行跪拜大礼,这跟原来设想的场面完全不一样啊喂! 李曜想到此处,便不着痕迹地朝杀死邹大的真凶,并被人完全忽略,却还老神在在的袁二扔了一个白眼——你这厮还真是瞎猫碰上死耗子,歪打正着了! 一番千恩万谢之后,宋小寨主邀请李曜一行前往银梁寨作客,结果遭到婉拒,于是他也不多说什么了,当即就与韩掌事等一众手下自发地跟随李曜一行,做起了临时护卫的工作。 这一路上,韩掌事心情大好,似乎是话头劲儿上来了,特别的唠叨,不过李曜和袁二一家却也因此得到了一些有用的信息。 原来年初的时候,这方圆百里最大的一家山寨被稷州的唐军官兵端了老窝,可寨民们却没有受到任何处罚,反而都被赦免为良民,有籍者各归原籍安家落户,无籍者就在稷州各县分得田宅之地,不少青壮亦因此成为了朝廷的府兵,而那个寨主好像也是有些来头的人,故而作了个什么校尉,专为朝廷招辑山中各村各寨的流民野人,如今已有数个人口上千的大寨闻风而降,并且那些归顺朝廷的山民受到的待遇竟都是不差的。 当然了,韩掌事也提到了李曜所作的事情,只不过到了他的耳中,却已然变成了另外一回事。说是大山深处的雾谷村去了一只妖怪,吃了好几百口人,韩掌事对此表示自己完全不知真假,却也发现一些深山里的村落的确开始往外迁徙了。 总而言之,天下渐渐安定,山外人的生活过得越来越好,而山里既危险又艰苦,他们亦民亦盗的日子也是过不长了。 若不是为了方便给前任寨主报仇,韩掌事早就建议宋小寨主带领银梁寨的人向朝廷投降了,而今仇人已然身死,自是再也没了顾忌。 d看 小说 就来 第二十五章 身无分文不自在 行至临近盩厔县官府管辖的地界,宋小寨主、韩掌事等临时护卫就不方便继续陪行了,只得折返而回。 在离别之前,韩掌事向李曜一行告知了一处距离最近,亦是最安全的歇脚之地,而宋小寨主与银梁寨的壮汉们却凑出了两贯铜钱,非要塞给李曜以作报答之资。李曜不太喜欢推来拒去,便以不做“挟功要赏”之事为由,强硬地拒绝了。看到亮锃锃的铜钱,袁二倒是喜欢得很,但他一点都不敢要,毕竟再借给他十个胆子,他也不敢去打仙姑的脸面。 临近黄昏时分,李曜一行人终于来到了韩掌事所说的歇脚之地——大坪寨。 这是一个坐落在山坳里,拥有集市、客栈、作坊的大寨,往北十数里便是一马平川的渭河平原,距离这个时代的盩厔县城也不过四十余里。 此时此刻,寨门大大敞开着,行人车辆皆是随便进去,却也是无人再从里面出来。 门口有几个身着短褐,腰间挎刀的汉子,或站或蹲,各个端着食盒,正在埋头扒饭。待得李曜一行人走到门口,有一个靠在在寨门边的汉子,看到一身道袍的李曜,连忙用油腻的手指擦了擦眼睛,呵呵一笑,道:“这位女道长,我们这里可是专门做买卖的地方,你该不会是走错路了?” 李曜到了人多的地方,自然就需要认真投入到自己的角『色』扮演中来,一听到这话,当即顿住脚步,身形忽地一正,像模像样地唱了一声“福生无量天尊”,微笑着回道:“贫道正是前来做买卖的,难道不行吗?” “当然可以。”壮汉闻言,朝寨门内一摆手,便不管李曜身后的袁二一家,埋头继续吃饭了。他只是寨中一个普通的门丁,又不是检查通牒的官府公差,大坪寨也不是只让买卖人进去,不过是因为他从未见过女道士,而且还是生得如此俊俏的女子,为了多看两眼,是以才故意一问,毕竟门丁多寂寥嘛! 一走进寨门,李曜立刻明白为何那些门丁都会聚集在寨门外吃饭了,只觉有一阵阵恼人的臭味扑鼻而来,熏得她急忙屏住了呼吸,就见沿着寨中主道两边的土屋外杂『乱』地堆放着大量的皮『毛』和动物尸体,为了避免踩到地上的粪便和不明秽物,她不得不走得小心翼翼,简直如过雷区。 所幸的是,往里面走了一阵,便渐渐换成了清新的植物气息,李曜终于可以正常呼吸了,路边规规矩矩摆放着一筐筐的草『药』,而且路面上的污秽物也少了许多,与之前看到的景象可谓是泾渭分明。再走了一阵,李曜便见到了通往盩厔县城方向道路的北寨门,邻近北寨门处,有一座双层木质建筑,便是大坪寨中唯一一家客栈,而在客栈外的飘飘酒旆上只写着简单直白的两个字:客舍。 看到李曜一行人站在客舍外面左顾右盼,四处打量,一个灰衣灰帽“小二”模样的青年汉子从里面迎了过来,挂着微笑拱手道:“几位可是来歇脚的?本客舍房间充足,皆可任选。” 李曜突然想起自己和袁二一家都是身无分文,便想要拿出一两块珠宝出来换些铜钱作为盘缠,可她又担心这里人口复杂,不慎『露』富引来麻烦。 李曜正犹豫间,却见袁二从车架里抱出一大条足有三十来斤重的腌猪肉,往那小二怀里一丢,傲然道:“住三间房,一夜够否?” 那小二将猪肉扛在肩头,又偏着头在猪肉上深深地嗅了一口,貌似满意极了,就见他连连点头应道:“够了,够了,便是住三天三夜都够了。” 小二说罢便朝客舍大堂招了招手,跑出来三个打杂伙计,先帮着袁二一家卸下牛板车上的东西,然后领着李曜和袁二一家从侧门上了客舍二楼。 李曜一行选好房间的时候,牛车上的东西便也被伙计们送了上来,各自收拾一番,便到客舍大堂中吃饭。 大堂喧闹非常,摆放在里面的三十来张矮桌,大部分都已经坐了人,李曜一行人在墙角处找到相邻的两张空桌,分男女各自坐下,就见踞席而坐的袁二拉住小二,阔气地道:“某饿了,快些拿好酒好菜上来,都算在我那块肉上面。” 小二忙不迭地点头道:“晓得,晓得了!” 没过多久,酒食便上了餐桌。袁二看到漂浮着渣滓的绿『色』酒水,眼睛似乎都有些红了,端起酒碗就豪气地喝了一大口,『露』出一种让人感到无比肉麻的陶醉神情,然后抓起一条鸡腿,带领全家胡吃海塞起来,唯有李曜不得不正襟危坐,吃一小口菜,呷一小口酒,扮作斯文人的模样。 这一番住店吃饭,李曜算是见识了一回古代以物易物的真实过程,不知道是不是受到后世观念的潜在影响,身无分文的状态还是让她心里有一种不自在的感觉,于是唤来一个跑堂伙计,将随身携带的横刀摆在了桌面上,问道:“敢问这里能卖刀么?” 跑堂伙计想了想,答道:“自是可以的,但请稍等片刻,容小的去带个人过来。” 跑堂伙计说罢,朝大堂外走去,不多时就折返归来,身后还跟着一个身穿褐衣,腰系皮围兜,头戴软裹,一脸络腮胡的中年壮汉。 中年壮汉瞧见卖刀者竟是一名身姿纤秀的女冠,不由得呆了片刻,方才上前拱手道:“鄙人曹十九,可否借刀一看。” 李曜颔首道:“可。”说罢,便是主动将横刀递给了曹十九。 曹十九接过刀,看到老旧的刀鞘,只是皱了一下眉『毛』,便拔出刀掂了掂重量,随后开始仔细查验,时不时用手指叩击刀身附耳倾听,时不时用拇指刮擦刀的锋口,又看得良久,方才收刀入鞘还给李曜,并开口说道:“此刀乃前朝仁寿年间由官坊所铸,长约三尺七寸,重约一斤十三两,其所用铁料为上乘,锻工也是一流,柄鞘髹黑,并缠有银箍,护格图纹为金彪,应该是一位前朝校尉的佩刀。” 袁二自然认得此刀的原拥有者,凑到李曜身边低声道:“他说的没错,此刀原主死去的父亲,正是一名参与前朝叛『乱』的武官。” 李曜点了点头,难怪她当初看到这把疑似隋朝制式的军刀就觉得顺眼,原来真的是有些来头的。 曹十九扫了一眼交头接耳的李曜和袁二,继续说道:“这虽然是一把好刀,但保养得着实差了些,而且锋口残损处较多,你看这护格上还有条细细的裂痕,还有这个银箍……” 李曜不想再听对方这种鸡蛋里挑骨头的砍价言辞了,连忙出声打断道:“你就直说此刀值价几何!” “这刀其实就是老了点,这样……”曹十九略一沉『吟』,伸出四个手指,试探着说道:“某出四贯,如何?” 本来李曜卖刀只是为了换点零钱,却是这时想到自己扮成女冠,显然还差了一样相应的随身器物,便开口回道:“贫道只收你三贯钱,但你须得附送我一样物件,不知可以否?” d看 小说 就来 第二十六章 花腿闲汉赛承恩 曹十九微微一愣,好奇地问道:“什么物件?” 李曜认真地道:“拂尘。” 有道是“三清洞里无端别,又拂尘衣欲卧云”,正如佛教僧侣手中的念珠,基督教士胸前的十字架,拂尘亦是道士云游四方经常随身携带的器物之一。 一个女道士身上带着一把戾气横生的隋朝军刀,怎么看都很违和,而且李曜最初想到自己扮作女冠的形象,便该是后世影视中手持拂尘的翩翩女仙,是以她才会想到卖刀换拂尘这个主意。 一个不会讨价还价的主儿,一把翻新便能卖到十贯以上的百炼好刀,一支能抵消一贯钱的拂尘……若是连如此买卖都做不下来,某就是瞎驴生的!曹十九只思索了片刻,便拍着胸脯,爽声笑道:“女道长可找对人咧!曹某做的就是杂货买卖,只是某那里没有现货,需要些时辰来制作,亦不知女道长急用否?” 李曜闻言微微有些讶然,此前曹十九对刀的鉴定点评,条理清晰,可谓是深谙刀剑锻造之道,再加上他一身做工的派头,因而李曜还以为他是一个手艺不错的锻造师傅,却没有想到,居然是一个卖杂货的…… 难不成这个大坪寨还是一个不可小觑的藏龙卧虎之地么? 李曜略一沉『吟』,诚恳地道:“贫道明日便要离开此地,确实急用。不过……”说着突然话锋一转,故意用略带怀疑的口气说道:“曹当家,我们道家的拂尘应该不是寻常匠人能做得出来?” 曹十九闻言却是身板一挺,振振有词地说道:“那是当然了!常人用来扫尘驱蝇的拂尘,不过是一根木柄系上丝麻杂『毛』而成的器物,虽说皇家高门用的拂尘,材料也是挺好的,可还是远远没有你们道家那般讲究,须得按照周易、八卦、太极、阴阳这些规矩来做才行。曹某不才,做了二十年买卖营生,这点门道还是通晓的,虽说时间紧了些,却也无碍。” 李曜心中已然有些信服,这姓曹的哪里是卖杂货的,简直就是一个知识涉猎广泛的技术达人啊!当即点头道:“成交。” 交易谈成,曹十九欢喜地跑出客舍大堂,不一会儿就扛着一个麻袋回来,朝李曜身边一放,说道:“这是三贯钱,请女道长点验。” 李曜记得很清楚,武德四年,唐高祖李渊下令废隋五铢钱,仿秦方孔圆钱形制,开铸“开元通宝”,定一文重一钱,十文重一两,一贯千文重六斤四两。这一袋三贯钱若是足重的话,便有十八斤十二两,换算成后世国际通用的重量单位,即是约合1285公斤。 于是,李曜放下竹筷,捋起衣袖,单手轻轻提了提麻袋,感受了一下钱的重量,便已然知晓数额不差。随后她将桌上横刀递给曹十九,却见对方正盯着她的手发呆,不由蹙了蹙眉,提醒道:“曹当家快些回去赶工!莫要误了时辰才是。” 曹十九回过神来,登时老脸一红,忙不迭地接过刀,告辞转身而走,心中却依旧惊疑不定,也许别人都注意不到,可他却是瞧出来了,这位脸儿俊俏,身段苗条的年轻女冠,只用三根手指就能拈起装有三贯铜钱的麻袋,而且动作居然可以如此随意,完全看不出用力的样子,轻轻松松的,仿佛跟她手拿竹筷一般无二。 走出客舍大门,曹十九又低头看了看手中这把刚刚购得的隋刀,脑海中倏然闪过一个疑问:这女子究竟是如何得到这把伤人无数的凶器呢? 思及此,曹十九顿时心头一震,不由得喃喃自语道:“说不定她还真的是一位得道的仙姑,看来自己来不得半点敷衍啊!” …… …… 当曹十九回到自家作坊准备通宵苦干的时候,客舍大堂内,一位正胡吹海侃的食客渐渐引起了李曜和袁二一家的共同。 就见一个身穿缺胯袍衫,头裹小包巾的年轻汉子向几位比邻而坐的食客,故作神秘地说道:“某跟你们说一件发生在南边雾谷的怪事,不过嘛,你们先猜猜看,会是何事?” 话音刚刚落下,便听有人笑骂道:“你这花腿闲汉,休卖关子,还不快些给某道来。” “好好好,在座的各位可要听清楚了。”花腿闲汉朝笑骂自己的人翻了个白眼,拿起一根筷子,一边敲击餐桌上的陶盘,一边用极具时代特『色』的戏腔调儿,郎朗唱道:“山妖袭村~先『奸』后杀~生吞活吃~诶呀呀呀~怎地一个惨字了得呀!” “『奸』”字一出口,袁二当场喷了坐在对面的儿子一脸的酒水和肉渣,而李曜则猛地呛了一口酒,咳嗽了好一会儿才缓过气来。 不过,马上就有人提出了异议:“可是某怎地听人说,那山妖是个雌儿模样呀。” 花腿闲汉正『色』道:“雌儿又如何!没听说过牝鸡司晨吗?雌的一样能干那事儿,而且这只女妖,可是大有来头的!” 李曜很想诚恳地对他说:来头什么的,先暂且打住!女的怎么干那事儿啊!还请高人指点『迷』津,我急! 花腿闲汉用筷子有节奏地敲击着桌碗盘碟,抑扬顿挫地唱道:“她就是生于上古开天辟地时,千年之前威震八百里秦川的~斑~子~大~仙呐!” 花腿闲汉唱腔似乎不错,声音一落,便是满堂喝彩。期间默不作声的人,除了李曜这位故事的真实原型,就只有埋头默默吃饭的袁二一家,气氛好不热闹啊。 李曜心中不好气地嘀咕:“不错,不错,斑子大仙,这名字取得比‘白额大娘’好,很有《西游记》里妖怪的范儿,我就特想知道你这厮到底能编出个什么花儿来!” 花腿闲汉再接再厉,眉飞『色』舞道:“所谓斑子大仙者,实为大妖也。话说当初,斑子大仙被三天扶教师张道陵镇压于秦岭大山之下,迄今已有五百余年,法器符箓受水土侵蚀,残破缺损,终失效力,让那大仙挣脱禁锢,重现天日!且那雾谷本不叫雾谷,而是叫……咳咳……那啥谷,大仙欢天喜地回到雾谷,却见自家洞府,竟成人畜居所!大仙一怒,村毁人亡啊!”说到这里,他又很可恶地卖了个关子:“你们可知,那些山民是个甚么死法咧?” “先『奸』后杀,定然死得惨呗!”有人接口笑骂道:“你这泼才,若是敢在某吃酒食的时候,口中吐些恶心事物出来,某也会让你得个‘惨’字。” “恶心?君不见某也在吃酒食么?”花腿闲汉不以为意,往嘴里塞了口菜,继续绘声绘『色』地道:“那大仙本为母大虫化形而成。众所周知,大虫好『淫』,妖亦如此。于是村中老的幼的丑的脾『性』不好的,被她一口一个裹入腹中,剩下来的小娇娘和俊郎儿,大仙便跟他们磨镜擦枪,水路旱道,并驾齐驱,日日宣『淫』,夜夜啊!诶呀呀……” 李曜听得啼笑皆非:“这厮还真他娘的是个人才,居然能把一个可以写进《西游记》里的妖怪故事讲出《金瓶梅》的味儿,只可惜早生了数百年,若是再啃些宋元话本和明清,恐怕吴承恩和兰陵笑笑生加起来都没这厮会编故事,我就默默给你加个油——靠!” 讲到末尾,花腿闲汉故作一副沉痛的模样儿,捶胸顿足地道:“谁知大仙玩得倦了,就把那些精神耗散的小娇娘,骨髓焦枯的俊郎儿,全都吃了啊!诶呀呀,当真是惨绝人寰,骇……” 就在李曜已经无力吐槽的时候,花腿闲汉的话音戛然而止。 因为一位高如铁塔,壮如熊罴的魁梧大汉出现在了众人的视线里,而搭在这个大汉肩头的东西,竟赫然就是一张血迹斑斑的虎皮! d看 小说 就来 第二十七章 巨灵仗剑下凡尘 魁梧大汉身穿一件青『色』道袍,头上戴着一顶硕大的竹笠,竹笠往前压得很低,遮住了大半张脸孔,只『露』出颌下一大把如钢针般根根竖立的虬髯,除了肩头搭着一大张虎皮,背上还负着一柄长剑,他立在客舍大堂的门口,夕阳的余晖洒在了两米多高的庞大身躯上,泛起一轮淡淡的光芒。 此形此态,犹如巨灵神降临凡间。 客舍大堂中一片静寂,呼吸可闻,绝大多数人都在打量着“巨灵神”,唯有一个跑堂伙计上前怯生生地问道:“这位道长,敢问是来吃饭……还是歇脚?” “先吃饭,再歇脚。” 巨灵神的声音很低沉,却犹如闷雷作响,那跑堂伙计似乎感到了一种莫名的压力,顿时打了个机灵,身子不自觉地一让,结结巴巴地说道:“小的晓……晓得,请跟……跟我来。” 此时的大堂内,每张矮桌边都坐了人,却非全部坐满,有几张桌子边上还有位置,跑堂伙计显然是要领着巨灵神与人拼席而坐,一些胆小的食客见状赶紧结账溜之大吉,而其中腿肚子转筋转得最早,消失得最快的几位,正是此前口若悬河,声行并茂,为众人说书唱曲儿的花腿闲汉,以及跟他同桌吃酒笑闹的伙伴们。 于是乎,巨灵神便顺理成章地独占了整整一张桌子。 巨灵神所坐的席位距离李曜和袁二一家的位置并不远,只隔桌子两三张,李曜心生好奇,便忍不住透过人缝悄悄打量起来。就见巨灵神坐得端端正正,一举一动,如同受过长期训练似的,俱都极有规矩,身形虽然威猛雄壮,却不失文雅大气的风范,显然绝非鲁莽粗鄙的糙汉可比。 长剑被巨灵神放在了桌面,李曜一眼便认出那是一柄两晋时期形制的古剑,其剑柄与隋唐流行的云首剑在外观上有着明显的差别,乍看上去有些像东汉铁剑,却比东汉铁剑的剑身还要短,怎么看都不像一件与巨灵神形象相匹配的兵器。可以说这把剑更应该算是一柄便于随身携带的装饰剑。但此剑作为装饰品,似乎又太过于朴素,一根掏空的原木套上几圈麻绳便组成了所谓的剑鞘,简陋得仿如孩童即兴制作出来的玩耍事物。 巨灵神吃饭的时候,依旧带着竹笠,竹笠依旧压得很低,蒸豚搵蒜酱,炙鸭点椒盐,去骨鲜鱼脍,兼皮熟肉脸,俱都摆上了他的餐桌,简直无肉不欢。可是他却不喝酒,也不吃米饭、面饼之类的主食。而且他吃东西的动作虽很讲究,但大嘴一开一合,却也吃得不慢,所以未等李曜吃到半饱,晚来许久的巨灵神便已经将自己餐桌上的菜消灭得一干二净了。 饭毕,巨灵神从席上长身而起,双手将虎皮展开,再高高举起,然后在原地徐徐转起身来,以便周围的人都能将整张虎皮瞧个清楚。 大堂内很快又喧闹起来,不时有人交头接耳,对巨灵神的虎皮的品相进行点评。 “如此大的一张条斑白额,可是活了好些年岁啊,只是这位道长扒皮的手艺着实差了些,还弄得这么脏。” “皮『毛』上那条口子,老夫一看便知是用剑斩出来的,只是砍的位置不甚好,可惜了这张难得的好皮『毛』啊!实在可惜了!可惜!” “毕竟此人不是猎户嘛!想必他定是突遭大虫袭击,拔剑保命,是以顾及不得『毛』皮的好坏。” “是啊,能斩杀大虫,也算是好本事,换成你我,怕是早已被大虫裹腹喽。” ………… 巨灵神向周围的人展示一番之后,便说出了四个字:“价高者得!” 随着话音落下,几个行商模样的人立刻叫起价来。消息似乎传得很快,不一会儿,又有几人从外面跑了进来,纷纷加入了竞拍的行列。 经过一番激烈的竞买,这张虎皮最终以二十贯“开元通宝”的价格卖给了那位曾经连叹“可惜”的老行商。 这个时代自然还没有诞生“飞钱”之类的汇兑方式,而且二十贯也不是一个小数目,但虎皮的购得者却是个极讲效率的人,不到半柱香的工夫,就让随从抬来了两口装满钱的箱子。巨灵神打开箱子也不验数,抓起一串钱就往腰上缠。缠好了之后,他又将剩下的钱全都倒出来,当场从一食客身上买下一件衣裳,直接打了个包,然后往背上一扔,试着走了几步路,竟是一副不费力的样子。 唐朝是一个尚武的时代,世人皆崇拜力量,因此众人纷纷叫好,一时掌声雷动。 其实,不少人都希望巨灵神能够讲一讲弑虎的过程,以便增添一些饭后谈资,但碍于巨灵神庞大身躯给人带来的一种无形压力,再加上他是一副沉默寡言、生人勿扰的模样,所以直到巨灵神离开大堂,都无人敢上前与之攀谈。 李曜亲眼目睹了这场突如其来的拍卖会,不由暗笑自己卖刀的时候怎么就没想到这种方式,不过她也不在乎那把刀能多卖几个钱,只希望曹十九能把她的道具做得像样一些,因为她心里很清楚,唐朝的女道士可不是这么容易假扮出来的。 幸亏现在是武德年间,大唐朝廷对出家人的管理不够规范,还没有李曜这具身子原主的好二弟李世民依附内律,参以金科而定的《条制》,更没有后来更加细致完善的“道僧格”,否则没有“度牒”的她将会耗费更多的心思。 热闹看完了,饭也吃饱了,李曜便适时地向袁二一家说明自己不会去盩厔县城,决定直接前往终南山,而袁二则表示他们需要先托人去联系袁家的宗族,打算在这家客舍暂住些时日以便等候消息,故而双方将不会再同路而行了。 夜晚降临,行客各自归房,由于一房仅有一床,李曜和袁大娘依旧如往常一般睡在了一起。 一向倒床就能睡着的袁大娘,这一晚却是无心睡眠,大概是对未来尚未明了的生活感到忐忑不安,亦或者是因为知晓面冷心热的仙姑明日就要和自己分离而依依不舍,是以小姑娘在半夜里时不时就会唤醒李曜,问一些明知故问的问题。 而李曜瞧见她楚楚可怜的小模样儿,却是生不起气来,只得一一作答,便是如此这般,一起熬到了天明。 d看 小说 就来 第二十八章 同道中人同路行 翌日一早,李曜认为自己背着个大包裹出行,终究是不雅观,便在客舍伙计的推荐下,在大坪寨买了个游方道人和行脚僧惯用的竹箧,然后返回客舍收拾自己物品的时候,就见曹十九顶着一双黑眼圈,亲自上门将一支连夜赶制的拂尘给她送过来了。 李曜见到这件外观朴实无华,实则精工细作,极具道家神韵的器物,也不得不被中国古代手工艺的水平所折服,准确的说,是对曹十九的匠人精神感到敬佩。 这支拂尘的制作材料全部是由曹十九在大坪寨中就地取得而来。 拂尘手柄的材质是他精挑细选出来的一根老山藤,没有做多余的人为加工,粗细均匀,曲中求直,浑然天成,颇有“大道至简,道法自然”的意味。 拂尘柄的顶端嵌有一颗黑白相间的石珠,手柄的上下两端还专门缠有两圈宽窄圈数不同的细绳,与拂尘尾组合在一起,既代表“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的阴阳学说,同时亦象征了“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的道家思想。 拂尘尾的长须则是由比马尾更珍贵的麈尾长『毛』制成,虽然颜『色』为棕黑,并不是李曜记忆中印象最深的白『色』马尾拂尘,但她拿在手上,却与自身所穿的青碧道袍,显得极为相衬,当真有一种“手拿拂尘非凡人”的范儿。 李曜整备停当,便背上竹箧,手执拂尘,在袁二一家的默默相送之下,缓步走出大坪寨,头也不回地踏上了通往终南山楼观台的道路。 正如人与人之间总免不了注定离别的时刻,同样也有躲都躲不过的相逢。 没有走出多远,李曜就意外地发现自己有了一个同路相伴的人。 这个人便是巨灵神。 一个窈窕纤秀,发披莲巾,手搭拂尘,身背竹箧的女冠,一个魁梧雄壮,头戴竹笠,手持长剑,肩扛大包的道士,一前一后,一矮一高,行走于苍山翠林之间。 虽然他们的形象差异甚大,且一路无话,但行动却是出奇的一致,均是步伐沉稳,行走如风,又俱都是道家打扮,无论谁看到了这样的情景,怕是都会以为这二人是一起出行的伴儿。 然而,两人同行了约莫两个时辰,天公却不作美,突然打破了这种结伴同行的和谐画面,毫无征兆地下起了一场不大不小的春雨。 走在前面的李曜登时抱头鼠窜,以百米冲刺的速度,逃也似地冲进路旁一片青翠茂密的竹林中躲起雨来。 看到前者的狼狈模样,走在后面的巨灵神依旧迈着沉稳的步调,不慌不忙地在道路上继续前行。 由于双方对比着实强烈,李曜顿觉十分尴尬,这并不是心『性』相差,而是李曜不想让雨水和湿泥弄脏她的行头。 她就只有这一套道袍,没得换啊。 好像那上天注定了李曜要在别人面前丢脸似的,就在巨灵神从李曜身前经过的时候,李曜的肚子非常不凑巧地发出了一阵响亮的抗议,一时间回声激『荡』,余音绵长。 “哈哈哈哈哈~~~~~!” 巨灵神没有去看李曜,也没有停下脚步,却是长声大笑,笑声有如雷动,惊得竹林中的鸟儿一阵『骚』动。 他笑得很开心,仿佛这一辈子都没有见过比这个故作正经的女道友出洋相更加搞笑的事情。 听见这震耳欲聋的笑声,李曜深深地感受到了自身形象的崩塌,不由心中咆哮:“笑个『毛』啊!肚子饿了,就会发出响声,这是身体的自然反应好不好!” 饿了就该吃东西,更是亘古不变的真理。李曜破罐子破摔,把竹箧往身旁一块干燥的青石上一放,取出干粮袋和酒葫芦,就着从大坪寨客舍中买来的酒水,抬起一脚大喇喇地踩在青石上,气呼呼地嚼起了肉干。 巨灵神不再笑了,脚步也停了下来,竹笠下发出了一阵鼻腔制造的抽息声。 突然,本已走过数丈开外的巨灵神猛地转过身来,向吃得正欢的李曜大步流星奔来,势如脱缰之马。 李曜大惊,立即把酒葫芦一放,下意识地伸手『摸』向腰间,却是『摸』到了她的拂尘! 糟了个糕!这人可不像等闲之辈,自己把刀卖掉,简直是作大死啊! 就在李曜思考如何用拂尘来抵挡对方的长剑之时,巨灵神却在她的面前硬生生地刹住了脚,然后规规矩矩地施了一礼,用略带难为情的语气说道:“福生无量天尊,敢问这位道友,你吃的这个……这个是何种肉啊?” 这个……是什么情况?情势变化来得太快,李曜不由得呆了一下,方才缓过神来,感觉对方的视线似乎定在了她手中的肉干,顿时明白了——这家伙是个吃货,同道中人啊! 李曜没有再多想,朝巨灵神递去一根肉干,挂起一张善意的笑脸,开口回道:“这是金雕肉,道兄尝尝。” “好。” 巨灵神求之不得,忙不迭地应了一声,接过肉干就往大胡子包围的嘴巴里面一丢,细细咀嚼了许久,方才咕咚一声咽下,点头赞道:“好吃!”却听他随后又感叹道:“我以前也吃过雕肉,为何就没品尝到过如此美味啊!” 李曜闻言,想也不想就从干粮袋里抓了一把肉干,直往巨灵神手中塞去,豪气地道:“独乐乐不如众乐乐,想来现在这个时辰,道兄也该当饿了,咱们就一起吃!” “谢过道友,那我就却之不恭了。” 巨灵神也不客气,赶紧放下大包,伸手捧过肉干,边吃边问道:“道友,请恕我冒昧一问,不知此种肉干是如何做出来的?” 说起吃的来,同为吃货的李曜登时来了兴致,便如当初教授林十娘一般,耐心讲解道:“制作这种肉干,需要九种佐料,即豉油、盐、姜、葱、越椒、豆蔻、谷茴、花椒、胡椒。首先把姜、葱切碎,放入水中与雕肉同煮,其次把越椒去核捣成酱,与盐一起加入豉油中,至于加多少越椒,就要看你是否喜辣了。再将煮熟后的雕肉去骨,切成一指大小的肉条,放在调和好的豉油中腌制,一日之后,置于过风处吹干,然后将豆蔻、谷茴、花椒、胡椒碾成粉末,洒于其上,再晾晒数日就可以吃了。” 巨灵神边吃边听,却是忽然疑『惑』道:“道友说要用胡椒,请恕我愚昧,为何半点胡椒味都吃不出来?” 李曜拿起葫芦,饮了口酒,略带遗憾地说道:“道兄果然吃得仔细,做此肉干时,可惜没有胡椒可用,否则口感定会更佳。” 虽然胡椒自南北朝时期就传入了中国,也是常吃羊肉的唐朝人最喜爱的佐料,可大唐本土却很难种植,往往只能通过“丝绸之路”进口。物以稀为贵,初唐时的大多数普通百姓都是吃不起胡椒的,即使在盛唐,胡椒仍然是价高量小,而后还发生了唐代宗从权臣元载家里抄出八百石胡椒这种让后世人啼笑皆非的事情,是以李曜没有胡椒可用,其实一点都不奇怪。 巨灵神吃得津津有味,赞道:“先煮后腌,再风干晾晒,倒似西域胡人的一种制法,味道却犹胜之,道友在烹饪一道的造诣真是了得啊。” “过奖,过奖。”李曜得意地一礼,然后突然转移话题,试探着说道:“我也有一个问题要问道兄,不知当讲不当讲。” d看 小说 就来 第二十九章 道兄!道兄!请留步! 巨灵神微笑着说道:“道友但说无妨。” 李曜沉声静气地问道:“道兄为何一直不愿意展示面目呢?” 巨灵神收敛笑容,登时变得沉默了。 李曜与巨灵神的身高相差巨大,两人相距亦不过两步。即使在相谈正欢之时,她也不曾抬眼去偷看巨灵神半掩在竹笠里的面孔,可这并不代表她一点都不好奇,不然也不会有此一问。 巨灵神手中的肉干洒落在地上的时候,已然变成了粉状,而他身上本来就勉强合身的道袍,仿佛紧绷欲裂。 李曜感受到巨灵神因情绪变化而释放来出的一种无形压力,立刻意识到自己问了不该问的问题,似乎是触犯了巨灵神的某种忌讳,可她却也只得努力保持镇定,静静观察对方的反应以便临机应对。 许久之后,巨灵神缓缓倒退一步,似乎是为了方便他能够居高临下地观察李曜,并使得对方更难看清他的全貌。 虽然巨灵神此前在路上一直行走在李曜的身后,可是李曜大部分的身形都被背上的竹箧挡了个严严实实,而巨灵神头上过于向前下压的竹笠不仅遮掩了他的面容,也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他的视线范围。 因此,他只在李曜向他递出肉干的时候,看到了一只如羊脂白玉般的手。 他认为拥有这样美丽的手,对方就算不是倾国倾城的绝『色』,也不可能是一个丑女。 然而,他与对方交谈了好一阵子,肉干也吃了许多,却没有主动报出自己的名号,而对方似乎也同样没有这个意向。 道门中人,讲究男女平等,所以这与俗家的“男女大防”毫无关系。 其实原因无他,只不过是双方“萍水相逢”而已,他们甚至连“一面之交”都算不上,因为彼此连对方的脸都没有看个清楚。 他已经尽量压制自己去偷看对方相貌的冲动,却不料对方突然问出了一个让他最不想听到,却又总是无法回避的问题。 原来,双方都想到一块儿去了——他她究竟长什么样?又会是什么人? 李曜察觉到巨灵神在打量自己,心中登时警铃大作,左手不由攥紧了手中的酒葫芦,而右手则放下干粮袋,抽出别在腰间的拂尘,佯装若无其事地搭在左臂肘弯处。 通过昨日的暗中观察,以及刚才的言语交流,李曜看得出来,巨灵神其实有着比较良好的个人修养,并非像他颇具侵略『性』的威猛外形那般,会是一个一言不和,就会拔剑伤人的主儿。 但人心难测,李曜很清楚自己的外在皮囊是个什么水准,而当下又是孤男寡女的情形,她可不敢保证巨灵神是不是在借题发挥,想要在这没有人烟的地方对她做出不可描述之事。 李曜甚至在臆想,说不定就是因为她刚才卖弄自己那点粗浅的烹饪知识,让这个人高马大的吃货对她产生了某种一劳永逸的非分之想。 心念电转间,李曜不着痕迹地调整了一下身形,暗中摆好了御敌的姿势,只要巨灵神敢有任何企图扑上来对她动手动脚的迹象,她就会立刻用拂尘抽进他的大斗笠里面,狠狠扫他的眼睛,然后再用酒葫芦猛砸他的脸,最后用几种专攻大个子下三路的招数彻底摆平了他…… 就在此时,忽然有风吹过,竹林一阵摇曳,无数晶莹剔透的水珠脱离密集的枝叶,在巨灵神头顶的竹笠上打得啪嗒作响。 巨灵神受此影响,整个人似乎放松了下来,就见他稍稍扶了一下竹笠,语气复杂地说道:“道友真是生得好样貌啊。” 虽然巨灵神没有做出任何可疑的动作,可李曜听到这话,防范之心却是更甚。 李曜不自觉地后退两步,任由水滴从发髻和脸上滑落,神『色』坦然道:“多谢道兄夸奖。刚才的问题,若是道兄不愿回答,就当我没说过了。” 其实,李曜对自己此前的多嘴一问,已是感到后悔了。 眼前这个巨灵神,毋庸置疑是一个地地道道的怪人,不能以常理来预测他的言行。 李曜现在只想尽快摆脱此人,毕竟她现在还不想跟这个时代的人有太多的冲突。却听见巨灵神叹了口气,说道:“不是我不愿意现出面目,而是唯恐惊了道友。” 巨灵神的语气很诚恳,显然不带一丝的恶意和邪念,紧张的气氛立刻缓和了下来,无形的压力亦是消失不见,可紧张了好半晌的李曜简直气不打一处来,心中嗔道:“老兄!你这么大个块头,像坦克一般朝我奔过来的时候,还有你这厮刚才把肉干捏成齑粉的时候,就已经惊到我了!简直惊得不能再惊了!” 但李曜口中却辞严义正地道:“道兄莫非将我当成动辄一惊一乍的弱女子么?堂堂男儿大丈夫,岂能因顾及他人感观而遮遮掩掩,轻慢父母赐予的相貌呢?” 巨灵神默然片刻,深深地看了李曜一眼,认真地道:“既然如此,道友见到了,可莫要怪我。” “无妨,取下来。” 李曜满不在乎地点了点头,心中却忍不住道:“又不是看大美女!你一个五大三粗的汉子,扭扭捏捏,惺惺作态,若不是现在给自己找台阶下,我才不想看你长什么样呢!” 于是,巨灵神终于摘下扣在头上的竹笠,当场现出了他的全部面目。 李曜登时惊得瞠目结舌,脸『色』大变。 面如黑铁,阔额宽耳,豹眼狮鼻,怪肉纵横,双眉一线连,怒发如钢刷…… 这相貌不能说丑,而应该是恐怖,恐怖得惊天动地泣鬼神! 莫说是人,就算是鬼见了,恐怕都要被他吓得赶紧投胎啊! 饶是李曜的心理承受能力远大于常人,见到世间还有人能长得恐怖如斯,不但脸上变了颜『色』,还不由自主地倒退了两步。 见到对方花容失『色』的模样,巨灵神似有些失落,又有些失望,但见他无奈地摇了摇头,又将竹笠重新戴回了头顶,语气有些落寞地说道:“让道友受此一惊,实在抱歉……咱们就此别过了。” 说罢,巨灵神一把抓起自己的大包,甩到背上,转身就走。 一声“别过”,让李曜顿时清醒过来,暗自反省道:“其实仔细想一想,这个人除了长得太吓人,其他方面并不差,甚至还跟自己挺谈得来的。刚才自己的反应有些过分了,委实伤了人家的面子啊!” 言念至此,李曜望向竹林外面那个冒雨前行的高大背影,深深吸了一口气,然后放声喊道:“道兄!道兄!请留步!” d看 小说 就来 第三十章 金钟九首字正南 在空旷静谧的山间,女子清丽而嘹亮的声音,不断萦绕回『荡』着传向远方。 巨灵神自然听到了李曜的呼喊,却只是脚下一顿,便又继续前行。 李曜发现巨灵神明明听见了自己的喊话声却没有理会自己,心中微愠道:“这家伙,脾『性』还挺烈的!难道还要我追出去不成?这又不是在上演‘你无情你残酷你无理取闹’的言情片!就算追,那也是男追女啊!他『奶』『奶』的,我这是想到哪里去了……” 李曜心头着急,一不小心就想岔了,顿时感觉浑身鸡皮疙瘩掉了一地,赶紧把脑海里蹦出来的肉麻“剧情画面”给及时“咔嚓”掉了。 “道兄请留步!我有话说!” 现在正临近“天点纷林际”的谷雨时节,降雨非常频繁,所以李曜的一大疏忽,便是忘了在大坪寨买一把竹伞,当下她确实想追上去,却又不想淋湿自己,只得再次呼喊,可巨灵神却充耳不闻,依旧向前路行去,完全没有半点回应她的意思。 眼见巨灵神的背影即将消失在雨雾当中,李曜忽然灵机一动,连忙从竹箧中取出那件被袁大娘洗得干干净净的圆领袍,两手抓住衣肩两头,往头顶上一展,就向巨灵神飞快地追了上去。 李曜奔跑如风,高举在头顶上的袍服被风吹得向后飘扬,一下子就阻挡住了大部分的雨点,不过李曜脚下一双精致的布履却不能防水,因此她为了尽量避开水洼和稀泥较多的地方,只得左拐右绕,腾挪跳跃,曲折前行。 即便如此麻烦,李曜还是快过了巨灵神的行走速度,不消片刻功夫,便跑到了对方身后的不远处。 巨灵神察觉身后的动静越来越近,不由停下脚步,回头看去,就见到了雨雾中李曜有如牝鹿般灵快的身影。 巨灵神先是微微一楞,随后便沿着原路大步走了回去。 两人聚首,巨灵神未等李曜开口,迎面就是一句:“道友不怕我么?” 李曜将圆领袍服罩在身上,喘了两口气,一本正经地道:“道兄不过是面相长得奇特而已,有甚么可怕的!”说着,忽然抬手朝天一指:“我只怕这没完没了的雨!” 话音一落,巨灵神二话不说,立即摘下自己硕大的竹笠,戴在了李曜的头顶,说道:“咱们先回林中避一避。” 这个举动顿时让李曜对巨灵神的印象改善了不少,所以当她再次看见巨灵神原本难以入目的面容,也没有如此前那般现出失态的反应。 李曜也不矫情,用手扶住斗笠,抢在巨灵神身前,快速跑回了竹林,脚下刚停稳,就摘下竹笠,回头转身,向巨灵神微微一笑,爽声提醒道:“道兄,接住!” 李曜说着单手一扬,竹笠如同长了眼睛一般,竟然隔着二三十步之距,不偏不倚地直接飞旋到了巨灵神的身前,巨灵神顺势一接,便把竹笠往头上一戴,哈哈一笑,赞道:“道友好手法!” 二人又回到竹林里原来避雨的地方之后,李曜向巨灵神恭敬地一礼,微笑着道:“吾李曜,木子之李,‘日出有曜’的曜,方才不敬之处,还请道兄恕罪,却不知道兄尊讳该如何称呼?” “福生无量天尊,原来是李道友。” 巨灵神回了一礼,笑着答道:“终南山钟馗,金钟之钟,九首之馗,表字正南,此前失礼之处,也请李道友包涵。” 此时此刻,巨灵神脸上笑容不止,显然极为开心。 终于又有一个见了他的相貌,既不害怕他,也不讨厌他,依旧想跟他结交的人,而且还是一个如此俊俏的女道友。若说他不动心,那绝对是自欺欺人。但他更有自知之明,对李曜不敢抱有什么过分的奢望,只要自己能多一个朋友,他便心满意足了。 然而,李曜脸上的笑容,却突然僵住了。 啥?钟馗……捉鬼天师钟馗? 李曜震惊不已,瞧着眼前这张鬼斧神工般的面孔,越看越感到奇特。 对啊!传说钟馗正是唐高祖武德年间的人物,而且还说他是豹头环眼,铁面虬髯,相貌奇异,难不成这个钟馗就是那个在唐玄宗梦中吃鬼,画像被用来驱鬼辟邪的“赐福镇宅圣君”……的原型? 我明明穿越到了一个真实的历史时空,为何会遇上这种民间传说中的人物呢? 我觉得自己不像在做梦啊! 心念及此,李曜下意识地用手去掐自己的胳膊,却忘了控制自己恐怖的怪力,只一用力,就疼得她“哎呀”一声惨叫。 钟馗见状有些不明所以,急忙关切地问道:“李道友,你怎地了?身体不适么?” 李曜干笑了一声,慌忙掩饰道:“呵呵,无事无事,只是被不知从何处飞来的竹虫咬了一口,不过我已经把它掐死了。” 李曜说着,朝身后随意做了个弹指的动作,就好像真的弹出了一只虫子尸体似的。 “诶……”钟馗皱了皱粗眉,郑重地道:“这可不是小事,若是一只厉害的毒虫,李道友便是麻烦大了!” 钟馗说着,便伸手从怀中掏出一个小瓷瓶,双手向前一递,急切地道:“此乃专治毒虫叮咬的奇『药』,李道友赶紧拿去一用,以防万一!” 盛意难却,李曜忙道一声谢,接过『药』瓶,待得钟馗转身回避,李曜挽起衣袖,装模作样地准备擦拭胳膊上已然出现瘀青的“咬伤处”。 打开瓷瓶,便有一股浓郁的『药』味扑鼻而来,李曜仔细一闻,便知道这『药』水中含有金线风、七叶一枝花、鸡骨香、三叉苦、白花蛇舌草五种成分,俱都不是生长在关中秦岭地区的草『药』,而且能够同时采集齐备这五种『药』材的地方,只有后世的云南一省。 因此,李曜不由得怀疑钟馗是刚从大唐西南地区一路旅行过来的。 事毕,钟馗接过李曜还来的『药』瓶,便瞪着一对突目大环眼,开始在李曜的周围来回逡视,口中还奇怪地问道:“怪哉,什么竹虫会有如此厉害?竟能隔衣咬人……” 李曜唯恐被人戳破谎言,赶紧转移话题,摆出正经样儿,问道:“不知钟道兄师从何人,如今又在何处修道呢?” 钟馗闻言,身形一正,朝着东北方向抱手一礼,朗声回道:“天下修道,终南为冠。我师尊正是终南山宗圣观的巨国珍法师。” 李曜瞿然一惊。 宗圣观……不就是那个楼观吗? 这下可要伤脑筋了啊! d看 小说 就来 第三十一章 非凡佳人蜀中来? 李曜记得很清楚,当年平阳公主在关中起兵,连战连捷,楼观观主岐晖曾主动以观中粮草相济,并派出数十名楼观道士去关隘前接应李渊,而且李渊大军围攻隋都大兴之前,也是由岐晖为首的楼观道士设醮祈福。 唐朝建立后,李渊为了实现李家江山的长治久安,巩固“君权神授”的封建统治基础,便根据岐晖的建议,捏着鼻子做起了“老君子孙”,并立道教为大唐国教。李渊诏命楼观改名为“宗圣观”,并修建了规模宏大的宗圣宫,甚至亲至老子墓拜祭,而岐晖亦常奉诏入朝,主持斋醮。 有鉴于此,楼观观主岐晖不但认识平阳公主,搞不好两人之间还是非常熟络的关系,而且认识平阳公主的楼观道士,肯定也不止岐晖一人。 也正因如此,李曜才会在听到钟馗报出自家师尊名号之后,感到伤脑筋了。 原本按照李曜的预定计划,她打算先在楼观台附近踩点,熟悉一下四周地形和建筑分布情况,再参考秘匣中的等高线地图,找到精确的位置,然后挑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凭借她的身手和视夜如昼的能力潜入其间,最后觅得所谓“天道玄机”,再以此来抉择自己未来的命运。 而当初李曜给自己定下的最重要一条注意事项,便是无论何时何地,都需得尽量避开楼观的道士。 然而,人算不如天算,计划赶不上变化。 李曜怎么也没有料到,她会在这个大唐的时空,一来就撞见了与春节门神钟馗同名同姓,甚至比那门板上的钟馗相貌还要奇特的人,更是万万没想到,这位名为钟馗的人竟然就是楼观的道士。 正如“墨菲定律”所述,人越怕什么,就会来什么。一个看似毫无可能的事情,却偏偏不可思议地发生了。 但万幸的是,钟馗见到李曜的样貌,并没有什么可疑的反应,仅仅是说样貌好看而已,这倒可以证明他以前从未见过平阳公主的长相。 所以,这其实也提供了一个更加方便李曜进入楼观台搜寻“天道玄机”的机会。 现在她需要临机应变,尽快制定出一个新的方案。 而这个新方案的关键之处,就在于钟馗。 李曜心思转得奇快,只是略一沉『吟』,便想到了点子,随即手搭拂尘,恭然施礼道:“福生无量天尊,钟道兄竟是楼观的高人,我能得遇钟道兄,当真是三生有幸呀。” 钟馗似乎从未被人如此拍过马屁,有些不好意思,赶紧回礼道:“李道友过誉了,我入观修道亦不过五载,实在算不得甚么高人啊。” “钟道兄,过谦了。”李曜摆了摆手,语气诚恳地说道:“钟道兄一人一剑诛杀百兽之王,竟似毫发未损,如此高强的本领,难道还称不上高徒么?钟道兄身长有近今之七尺,而今世间但凡身躯雄壮,武艺高强者,皆愿从军建立功业,以期青史留名,光耀门庭,可钟道兄却投身吾教,说明向道之心远胜寻常道门中人啊……” 钟馗一向很少有与人交谈的机会,本就不太擅长交际,面对李曜这一番吹捧,心中顿时生出无言以对之感,一时间只得干笑应对。 待得李曜一气说完,钟馗似乎想起了什么,忽然开口道:“此前我观李道友在雨中行进,轻灵如飞燕抄水,迅捷如风驰电掣,可谓见所未见,闻所未闻。而今天下虽已大致安定,然群盗四处剪径剽掠,依旧屡见不鲜,可李道友身为一名坤道,背负竹箧,不带兵刃,仅执拂尘,竟敢孤身行于野地,请恕我直言,如此种种,绝非普通修行之人敢想敢为,我又见李道友不过碧玉年华,更觉不可思议,却不知李道友来自何方,道号为何,令师尊为当世哪位高人,若能相告,兴许我也是有所耳闻啊。” 李曜早在从雾谷村出发前,就业已为自己的假身份准备好了说辞,这时听到钟馗问起,马上装出一副为难的模样儿,微微叹了口气,缓声说道:“说来惭愧,我本在蜀地岷山陪伴师尊修行,三年前师尊云游四海而去,我便一人潜心修行,但在去年莫名患了失魂症,大多数事情虽然都还记得,却偏偏不知自己生于何时何地,何时入道,而且连自己的道号与师尊的名号也俱都想不起来。 因我一直独居于与世隔绝之地,四下无人可以求问,只得翘首枯等师尊归来,可师尊却久久杳无音信,所幸我不久前整理书册之时,意外发现了自己的俗家名姓,否则我刚才连自己的名号都说不出来了……” 就在李曜故作满面愁容,滔滔不绝地编故事的时候,钟馗在认真倾听之余,已然暗暗将李曜全身上下,从头到脚,都仔仔细细地打量了一遍,他此前只注意到李曜的样貌举止,而现在却感觉面前这位有些特立独行的女道友,远远不止自己此前想象的那般简单。 钟馗其实出身世家,而且入道五载,大部分时间都在行走四方,绝对称得上见多识广。 他发现李曜身上所穿戴的袍巾,虽然皆为麻织料子,却都是非常贵重的上品赀麻。覆于乌发之上的白云莲花巾,轻柔似绮罗,有如一朵青莲在云巅绽放。 『插』在发髻上的道簪,细腻温润,玉『色』深重,显然是由最上品的于阗青玉制成。 而她所穿袍服的颜『色』极其纯正,几乎与春日苍穹同『色』,整体做工,更是精细得令人发指。 脚下一双远游履,鞋面上虽然只是常见的云纹,但见她在泥地上留下的脚印里面,却似有青莲图案,钟馗一眼便认出来了,这……竟是一双自南陈覆灭以来几近失传的“步步生莲履”! 如此一身貌似含蓄清雅,实则奢华至极的装扮,完全不似寻常民间手艺能做得出来的,可以说已经和他在“宗圣宫”里见过的天家御赐服饰一般无二。 在钟馗的眼里,要说李曜身上还有什么寻常物件,也许就只有她手中的那支真正称得上朴实无华的拂尘了…… d看 小说 就来 第三十二章 不敢请耳 固所愿也 “……实不相瞒,我此行出山的主要目的,便是为了找回自己忘却的记忆。” 待到李曜讲出所谓的出行缘由,钟馗赶紧收回视线,施了一礼,歉然道:“没想到李道友竟有如此曲折的经历,看来是我唐突了,还请李道友见谅。” 李曜忙不迭地还礼道:“无妨,倒是我此前对钟道兄不够坦诚,实在惭愧之至。” 钟馗疑『惑』地问道:“说起来,我不久前才路过了蜀地。李道友曾居于岷山,却不知是在岷山一脉何处?” 李曜闻言,眼不眨心不跳地说出了自己早已准备好的答案:“鹤鸣山天谷洞。” 李曜之所以敢如此一说,便是因为她对鹤鸣山的地形和历史渊源的熟悉和了解。 相传先秦的马成子、西汉的周义山都是在鹤鸣山飞升,而张道陵也是在鹤鸣山修行悟道之后才创立了天师道,她记得很清楚,鹤鸣山的后山地区,直到二十一世纪都没有完全开发出来,其中便包括了张道陵在鹤鸣山的修炼场所天谷洞。 李曜记得后世的自己曾经进过一次天谷洞,天谷洞是生成在峭壁上的天然岩洞,需要手脚并用才能攀爬上去,由于洞内两百米处的狭道遭到人为破坏而堵塞,因此无法窥得全貌,但古人说其“有二十四洞,应二十四气”、“每过一气,则一洞窍开,余皆不见”,由此可见洞中深处的环境是非常危险的,所以李曜相信这个时代敢钻进去玩命的人肯定极少。 李曜还相信,尊尹喜为祖师、主奉老子、崇尚五千文的楼观道弟子不会费尽周折去拜访崇奉诸神、研究仙方符箓的天师道的祖庭,因为前者主张“老子化胡”,以佛教徒为主要竞争对手,并且是所谓“真命天子”的坚定拥护者,而后者在分裂成南北两派以前,总是壮大起来就会带领百姓造“天子”的反,两者过去根本不是一条道上的。 果不其然,李曜话音刚落,便听钟馗一脸讶然地说道:“我曾听闻蜀中临邛的道友说,通往天谷洞的路径自北周武帝之时便已荒废,没想到李道友竟会在那里修行,如此说来,令师尊该是一位隐修之士……” 钟馗说着,忽然一顿,脸上现出恍然之『色』,随即用略带同情的语气说道:“我有个看法,不知该不该向李道友讲出来。” 李曜恭瑾地施礼道:“还请钟道兄赐教。” 钟馗郑重地问道:“不过在说出看法前,容我先冒昧的问一句,李道友是否还记得令师尊的样貌?” 俗话说“道不言寿”,道门中人一向重生恶死,最忌讳询问年岁,是以钟馗只是询问样貌。 “自是记得。”李曜脑海中立即构思出一个魏晋风流名士般的形象,故作认真地回道:“吾师尊身长六尺,相貌清癯,须发皆白,长髯及胸,常穿鹤氅和青袍,麈尾从不离手,话音深沉凝重,平素喜食五石散。” 钟馗听到“须发皆白”,似乎更加肯定了心中的想法,可他听到“五石散”的时候,看向李曜的眼神却变得奇怪起来,便听他念了声“福生无量天尊”,语气委婉地说道:“请恕我直言,令师尊三年未归,且渺无音讯,恐怕已是修成大道,跨鹤飞升了。” 这个时代,出门远行的人都会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按时向亲友传递消息,若是此人突然很长时间都没有回份书信,便是很可能出事了,中唐时期李伯禽的独子就是出游后不知所踪,从而导致诗仙李白一脉从此绝户的。 当然了,钟馗也觉得那位隐士有可能仍然在世,却因为他想不出来的缘由,将李道友抛弃在了天谷洞。 毕竟,一个长期服用“五石散”的白发白胡子老头,身边养着这么一个如花似玉的女弟子,无论是谁听说了,都会觉得其用心可疑。 但见李道友说起这些却是脸都没红一下,而且毫无媚态,状若处子,钟馗又感到有些庆幸,觉得那隐士应该还没有因“五石散”的壮阳功效而做出什么“为师不尊”的事情出来。 李曜自以为明白了对方的潜台词,不由垂下双眸,紧抿双唇,努力扮出一副沉痛的模样。 只可惜,女儿身男儿心,哀伤的感情又酝酿得不太到位,于是李曜只得不着痕迹地掐了自己一下,疼得她泪花儿立刻就淌了出来。 钟馗见状,暗暗自责,忙不迭地出言宽慰,待得李曜止住眼泪,关心地问道:“李道友既然不知自己姓名,身上便也没有度牒。” 听到这话,李曜故作凄苦地叹了口气,说道:“如果有的话,我也不用这么麻烦了。钟道兄有所不知,若非因蜀地有人说我是关中口音,我也不愿意为了绕过葭萌关,跨越无数高山深涧来到关中了。” 钟馗暗暗惊叹,思忖道:“蜀道之难,世人皆望而生畏。自己过关走正道都会遭遇猛兽,更何况去独辟蹊径,翻越巴山秦岭,其中艰辛险阻,简直教人无法想象,可她却似毫无损伤。若她所说都是真的,其身负本领及毅力自不必说,来历定然也是非凡,而且观她衣着超常宛如仙家,却似浑不自知,兴许正是因患失魂症所致。” 钟馗觉得李曜此前一番言辞在大体上已经说得通了,便认真地道:“李道友一口长安话,虽说听起来不够纯正,但应该是京兆人氏无疑。可京兆地方法度森严,不似蜀地那般散漫,李道友若是过去寻亲,没有度牒的话,恐怕到时会寸步难行。” 李曜闻言,脸上闪过一丝讶然,便飞快地思量起来:“真没想到袁二一家教我说的居然就是唐朝的长安话,难怪他们要在大坪寨耽搁下来,想来也是需要些时日才能联系到亲族去办理入籍手续,却不知自己搞到一份度牒需要多久……总之不管了,只要能让我正大光明地自由行动就行!” 思及此,李曜一咬牙根儿,如同一位有着崇高理想情『操』的伟人,将手中拂尘一扬,指着东北方向,面『色』坚定地说道:“我历经这一路艰辛,岂能就此止步!无论如何,我都要到长安走一趟!” 钟馗心平气和地说道:“李道友莫要激动,我或许能帮上一点忙,就是不知李道友愿不愿接受。” 当然愿意了!李曜按捺住心中的喜悦,朝钟馗深深一礼,恳切地说道:“还请钟道兄为我指出一条明路。” 钟馗郑重地问道:“投入楼观道,不知李道友愿意否?” 费尽口舌,做足表演,绕了这么多圈子,等的就是你这一句话啊!李曜没有丝毫犹豫,斩钉截铁地道:“不敢请耳,固所愿也!” 胆在弦上走,贵在险中求。 纵使有楼观中人识得平阳公主又如何? 有着比平阳公主年轻十岁的外形,有着与寻常女子迥异的言行举止,而现在有了钟馗担当向导和引荐人,李曜相信自己肯定有办法让他们所有人都以为:她,只是一个与平阳公主样貌相似的女人。 更何况,李曜编造出来的故事与她自己的真实经历相比,说不定更容易使人相信。 毕竟,一个被皇帝老爹风光大葬,本该入土为安多时的女人,突然死而复生,绝对是这世上最让人难以预料的事情,没有之一。 d看 小说 就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