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脱在美漫世界》 第一章 恢复意识(新书求投资,推荐票) 陈元歌此刻的意识十分的懵逼,眼前这老旧的房屋,没有任何他印象中的高科技物品,这是哪? 他不应该是在探索号飞船上吗。 难不成还他在虚拟世界游戏里了? 随即他又否认了这个可能以他现在的感知,可以肯定这不是虚拟世界。 虚拟世界的技术原理,是将数据转化为人类的脑电波可接收的频率,但是这样是有极限的,百分百模拟真实世界理论上可以达到,实际上永远达不到。 …… 陈玉林和老婆孩子正在厨房吃晚饭,今天下午他出去送货,回来的晚,为了等他,一家人到天黑了才吃饭。 这时候后院锁好的门突然打开,走进来一个身形瘦削,个子不高的男子。 他看到厨房里的陈玉林一家,眼神里露出一股复杂的情绪,随即消失不见。 又走进来两个人,他们熟练的关好后门,跟在男子后面。 “大哥,没想到啊,你瞒的兄弟我好苦啊,十六年后我们竟然又见面了!” 三人走进厨房后,陈玉林有些发愣,正要质问来人的身份,一听之下有些迷茫了,仔细打量着来人。 “你是?老三?” “不错,正是我,难得你还记得我这个兄弟,今天我登门拜访,你应该知道我为何而来?” 陈玉林一眼就看见,后面两人手里拿着枪,立刻按住老婆女儿。 “不要喊!” “徐老三,你什么意思?十六年不见,一见面就要动刀动枪?我们可以坐下来好好喝一杯。” 陈玉林拍拍养女陈燕的手臂道:“燕子,带着你弟弟,去路东头老李家切点烧鹅回来。” “爸…” 陈燕一惊,刚想说路东头哪有卖烧鹅的,看到陈玉林凌厉的眼神后,一下子醒悟过来,拉住一旁的痴傻弟弟。 “别枉费心思了,你最好拿出那件东西,拿了东西,我自然会离开。” 陈玉林强行按捺住拼命的念头,十几年的平安日子,他已经不是当年那个枪不离身,身手矫健绿林好汉了。 徐老三的心性他作为大哥怎么会不了解? 当年他家道中落,不得已混迹绿林,徐山作为他的三弟,反复无常,心狠手辣说的就是这种人了。 今天他一家四口人,恐怕是在劫难逃了。 “三弟,看在你我多年的兄弟情义上,东西我可以给你。求你放过我儿子,你也知道他从小是个傻子,他什么也不知道的。” 徐老三看着面前老泪纵横的陈玉林,此时此刻心里一阵唏嘘,四十几的他已经头发谢顶,大腹便便,满脸发福,哪还有一点记忆中的风采。 当年突然听闻老大一家死于大火中,他曾经还掉过几滴鳄鱼眼泪呢。 世界上缘分就这么奇妙,他竟然唐人街遇到了陈玉林,而且他还在唐人街呆了十几年,他这几年生生没有发现。 一想到传说中那件东西可以让人掌握强大的力量,徐老三心中就是一阵火热。 “只要你肯交出那件东西,我可以放过你儿子的命。” 徐老三做了个手势,一名手下走过来,一把那个痴傻的青年,将他带到了徐老三旁边。 徐老三抬手拍拍青年高大的肩膀,心里突然泛起一个念头:“这小子长这么的个子,偏偏就是没长脑子!” 此时徐老三的一个手下,狗腿的将枪口顶在了青年的后腰。 生死危机下,陈元歌,意识醒了! …… 陈元歌确认自己并不是在虚拟世界里玩游戏,打量了一下屋里的环境,却发现他现在看到的信息十分复杂。 就好像,他看到的世界更真实了! 这,这竟然是传说中的第七感,陈元歌的本能告诉他,这就是人类苦苦追求的第七感! 但这是为什么?他怎么会莫名其妙的成就了传说中的第七感? 疑问泛起后,无数的记忆在他脑海里掠过。 “生死间有大恐怖啊!” 陈元歌的心灵差点沉沦在那无边的黑暗中。 原来,他在探索号上的时候,某一刻心灵深处警铃大作,无边的恐怖笼罩了他的心灵,就在那一刻,他奋力一搏,心灵极致一跃,晋入了第七感,随后就是无边的黑暗淹没了他的心灵。 他其实在未来的探索上已经死了,却因为第七感的本质不灭,最后重生在1935年了。 应该是穿越时空的缘故,他的意识受到了极大的损伤,这才在十八年里浑浑噩噩的。 意识复苏后,只用了一秒钟,陈元歌就已经明了前世今生。 嗯,院子外没有其他人埋伏,就这三个人。 不愧是第七感,即便现在这个身体没有任何训练,他已经能拿捏住全身气血了,完美掌控了身体。 随即右手一抓,转身,快的就像瞬移一样,消失在原地。 徐老三突然感觉手掌下一空,不愧是多年刀口舔血过来来的人,他下意识的伸向了腰带上的手枪。 “别动!” 徐老三一下子身体僵硬住,他感觉到有一个枪口顶在后脑勺上,虽然他的右手这时候按在枪柄上,但他现在一动也不敢动。 “你是谁?” 陈元歌此刻双手持枪,一把枪顶在徐老三的后脑勺上,另一把则是对着他的两名手下。 这时候他的手下才反应过来,同样惊呼一声:“你是谁?” “你们问我,我不就一直在这屋子里么?” 三个人一脸懵逼,刚才发生了什么? …… 准备去拿东西的陈玉林,和老婆女儿目瞪口呆的看着突然翻转的局面。 两个女人激动的喊道:“元歌!” 陈玉林随即反应过来,立刻按住了蠢蠢欲动的两人。 “不要激动,看看再说!” 两人有些冷静下来,呆呆的看着眼神灵动,有些陌生的陈元歌。 陈元歌不由得提醒了一下道:“爸,别发呆了,拿几根绳子过来!” “哦,哦……” 陈玉林愣了一下,如梦初醒一般,转身到储物间走去,却起身带翻了座椅,可见他此刻不平静的心情。 “你不是陈元歌,到底是谁?” 徐老三绝对不信这个身手神鬼莫测的青年就是陈元歌。 要知道前两天听到陈玉林的名字后,他再三确认,才确认了陈玉林一家的身份。 其中陈家的傻儿子,在周围是远近闻名,谁都知道,更何况陈元歌小时候的情况他也知道。 怎么就老母鸡变鸭,一个傻子变得这么厉害了? 难不成他过去一直在外人面前装的? 可是陈老大和他婆娘好像也不知情啊,他竟然装了十八年的傻子,有病? 第二章 读取记忆 陈玉林从储物间拿绳子来了,三人不敢反抗,乖乖的被绳子绑起来。 那两个小弟不断哀求饶命,完全没有了刚才冷酷打手的气势。 陈玉林不耐烦的骂了一句:“闭嘴,再说毙了你们两个!” 两人这才停下求饶声,眼神里依然充满了哀求。 徐老三气的只想骂娘,平时杀人的一个个挺厉害的,这会变成软脚虾了,真丢老子的脸。 徐老三觉得他在王老大面前抬不起头了,人说输人不输阵,他全都输了! 陈玉林直接用抹布堵了三人的嘴巴,和老婆女儿将陈元歌拉倒了前屋,神情激动的在他身上摸来摸去。 李倩茹哭着说道:“儿子,你认得妈妈吗?” “老弟,看看我,,我是你姐啊!” 李倩茹一巴掌呼在陈燕的后脑勺上,这个不着调的疯丫头! “爸,妈,姐!” 陈元歌面带笑容,一个个打招呼,他这会心里热乎乎的。 因为意识损伤严重的原因,过去他的意识一直是在自我恢复,导致从出生到今天一直浑浑噩噩的,除了会吃饭,上厕所,这些本能外,就跟植物人差不多,连傻子都不如。 傻子只不过是智力低下,至少还知道说话,认得人,他连话都不说,十几年都是李倩茹和陈燕母女俩,不辞辛苦照料的。 她们十几年如一日给他擦身子,穿衣服。 一家人从来没有嫌弃自己这个傻儿子,陈元歌深吸一口气,真好啊! …… 说起来在未来时代,自从二十一世纪中叶,可控核聚变成功商业化后,华国就进入了能源无限化时代,配合成熟的人工智能,到了二十一世纪末期,华国的生产力空前强大,社会物质极大丰富。 因为物质太丰富了,华国消除了贫富差距,社会形态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没有了生存压力,就连家庭这个几千年的社会单位基本消失了。 大部分人追求人生自我,只管自己一个人的快乐生活,组建家庭人越来越少,更别说去抚养婴儿了。 为了让人口自然增长,国家只能立法要求公民强制生育婴儿,如果不愿意抚养,就由国家统一抚养。 陈元歌虽然知道自己生物意义上的父母,不过由于他那对父母不乐意抚养,他的童年是在育儿院度过的。 虽然吃喝不愁,童年玩伴也很多,长大后国家也给予了完整的高等教育,却重来没有体验过这样不离不弃的家人感情。 没想到啊,他却在二百年前感受到了家庭的温暖,也算是满足了心灵深处的一种渴望了。 可惜现在还有恶客躺在在厨房里,现在不是一家人聊天的时候。 陈玉林脸色一正,身上一股肃杀之气扑面而来,他现在迫切想要和徐老三好好聊聊。 今天的事是他个人行为还是有人指使的? …… 砰!砰!砰! 陈玉林狠狠地踢了几脚,徐老三疼的身子弓起,发出一声闷吭。 一把扯下他嘴里的抹布,徐老三呼呼喘了几口气,吐了一口血沫子。 “老大,你打也打了,兄弟是一时糊涂,鬼迷了心窍,看在过去的情分上,你就把我当个屁放了!” “老大,当年兄弟们刀里来,火里去,我可是为你挡过枪啊!” 陈玉林听完又狠狠踢了一脚。 “妈的,谈情分?徐老三,你狗日的是个什么东西我还不知道,你就是属狼的,翻脸不认说的就是你,刚才老子跟你情分,你不是这么想的” 陈玉林死死盯着徐老三,好似要看到他心里最深处一样。 一阵令人窒息的死寂过后,徐老三奋力站起来。 今天这事挺麻烦的,徐老三还带着手下,不知道后面还有什么人,陈玉林头疼的挠着光滑的头顶。 就这么杀了?他已经没了当年的心气了,现在就是个只想过安稳日子的老百姓。 放更是不能放的,今晚放了他,那就是后患无穷了。 要不找老张做个中人? 这么干,他家的秘密就保不住了,就算交出去,人家也不信他手里没有了。 四周打量了一下屋子,陈玉林想起这十几年的平安日子,今天却被徐老三这混蛋生生搅和了,心里越发恼恨起来。 “大哥,只要你拿出那件东西,献给堂主,兄弟我保你一个远大的前程!” 徐老三看到陈玉林犹豫不决的神情,顿时觉得机会来了,要是再加把力,他就屈服了? 陈玉林无视了徐老三的蛊惑,抹布再堵进徐老三的嘴里,先去收拾东西,大不了做了徐老三,来个死不认账。 “倩茹,你和小燕去楼上收拾东西,我们今晚就走!” 李倩茹愣了一下,拉住了想要说话的陈燕,母女俩一声不吭的上楼去收拾起东西了。 陈玉林则是拿了一把铁锹,来到储物间,推开墙角的货物架,用力拉起地面上的一块铁板,随后一下一下的挖起来。 他们三人挖东西的挖东西,收拾衣物的收拾衣物,竟然下意识的忽略了一旁的陈元歌,在他们固有印象里,陈元歌还是那个啥也不会干的痴呆。 陈元歌一眼就看明白了他们在干嘛,这是要收拾东西跑路嘛,这算啥,他在二十世纪醒来的第一天就要跑路了? 还是找徐老三聊聊,看看从这家伙的嘴里能掏岀什么东西来。 “元歌,你都长这么大了,真是一表人才啊,小时候我还给你擦过屁股呢!” 呃…… 陈元歌脚步一顿,略一回忆,一岁时的记忆就浮现出来, 这第七感的能力确实够强! …… 这世间万事万物皆有辐射,就连人类的脑电波其实也是一种电磁波。 陈元歌觉得,只要自己想,就可以读取人类大脑里的记忆。 一边和徐老三闲扯,一边看着他的双眼。 几秒钟后… “哦,你可以去死了!” 徐老三不停的说起陈元歌的小时候,却突然觉得心口一疼,随即陷入了无边的黑暗中。 陈元歌一脚点在徐老三的心口后,在另外两人惊骇的目光中,分别点在他们的心口。 徐老三,扑该! …… 陈玉林摸了一把头顶的汗水,老了啊,当年打个盗洞轻轻松松,那速度,啾啾的快,今天才挖了几下,就已经气喘吁吁的。 伸手在裤子上一抹,继续挖,早知道当年不要埋那么深的! 第三章 处理手尾 陈元歌来到储物间,一把拉住正在吭哧吭哧挖坑的陈玉林。 “爸,别挖了,我已经把徐老三他们杀了。” 咣当,陈玉林手中的铁锹掉落在地。 “你说啥?” 陈玉林大惊失色,连忙跑到了厨房,一眼就看见倒在地上一动不动的三个人。 他手指颤抖着,慢慢放在了徐老三的鼻下。 真的死了,三个人都死了! 这叫什么事,他打定了主意要跑路,先将到一家人安置好,他半夜回来亲自做掉徐老三他们的。 这算什么?儿子竟然手上沾了血? 陈玉林身体一个踉跄,向后仰倒,眼明手快的陈元歌连忙接住了他的后背。 “唉,凡事不能强求,这都是命啊……” 陈玉林觉得实在是天数无常,他年轻时家道中落,又好勇斗狠,最后落草为寇,手上也有不少人命,虽然杀的都是道上人物,自问问心无愧。 但是儿子出生后,却是个痴呆,他觉得自己恐怕有了恶报! 要不然儿子怎么会是个痴呆? 等他想要再生养一个的时候,下身被人踢中,竟然就此失去了男人传宗接代的能力。 连番打击之下,他才一下子幡然醒悟,加上当时华国局势不好,他才设计假死脱身,带着妻儿远渡重洋,来到了唐人街定居下来。 今天本以为是祖宗保佑,他们不想陈家香火就此断绝,儿子这才开窍的。 难道报应未了,儿子手上也要沾满鲜血? 看着气息萎靡的陈玉林,毕竟是自己的家人,他要尊重家人朋友的隐私,不好去读取记忆。 当然,敌人是不配有隐私权的! 他现在察言观色的水平远超常人,说出此时陈玉林最感兴趣的话题。 “来,爹,你坐下来,你听我说…” 陈元歌捡一些关键信息告诉了他。 徐老三现在是洪门纽约分堂的人,还有一个隐藏身份,是十戒帮的小头目。 他这个人经历丰富,早年还给关东军卖过命。 后来他看形势不对,就收拾细软,跑到了唐人街,又混进了洪门。 乖乖,三姓家奴也不为过啊! “老三这个人啊,一辈子贪财好色,欺软怕硬,有这样的经历不奇怪……” 陈玉林咂咂嘴,十戒帮他好像以前在绿林上听人提起过,有点记不得了。 关键的是,徐老三只不过是前天路过他家店门口,无意中听到他的名字,才认出来他身份的。 也难怪,陈玉林现在头发谢顶,大腹便便,一脸发福的模样。 徐老三来纽约好几年,唐人街也经常来,偶尔路过陈家杂货店的时候,硬是没认出陈玉林。 徐老三本来是打算绑架陈玉林的,刑讯逼供他交出东西的。 绑架还没开始,今晚就发现陈家晚饭吃的晚,觉得机会来了,干脆上门强抢。 这次是徐老三自己个人行为,除了两个心腹小弟,他并没有告诉其他人,就算这两个小弟,他也要在事后找机会灭口的。 …… 当年陈玉林假死脱身前,偷偷将所有家财产变卖脱手,换成了大黄鱼,然后存在了花旗银行。 他将存单藏在鞋底,一家人到了纽约后,就在唐人街买了一栋二层小楼。 小楼上下面积有一百五十平,还带有一个后院。一楼前半部分隔开,开了一个杂货店。 “这下我终于放心了,咱们一家不用离开了。” 陈玉林长舒了一口气,拿起水杯,狠狠地灌下一杯水,这事看来过去了! “咦?不对啊,元歌,刚才不就那么一会的功夫,你是怎么会知道这么多东西的,你这孩子不会糊弄我的?” 陈玉林一下子反应过来,他刚才不过挖了几下土,那短短的时间,徐老三能说几个字,陈元歌怎么会知道这么多的? 拷问人这事他以前也干过,就算徐老三是个软骨头,没有个半小时,能问出什么来? “放心,爸,我说的都是真的。” 陈元歌想了想,说出了一些二十年前只有他和徐老三才知道的一些秘密。 “这怎么可能呢?” 陈玉林大吃一惊,这些事除了天知地知,没有其他人知道啊! 难道?儿子其实被某些东西附身了? 呃,有些冲动了! 这试了一下第七感的能力,好像吓到老爸了。 “爸,其实呢,我这十八年啊,是在神仙那里学习仙家法术的。” 神仙? 陈玉林听到后,全身一个激灵。 他一把抓住陈元歌的手,激动道:“真的假的,儿子,你会不会法术?” (⊙o⊙)啥? 法术,我好像不会,读取记忆,催眠算? 陈元歌说他不会,人太笨,其实被神仙赶下山了。 但是陈元歌的本能告诉他,如果继续开发第七感,说不定可以使出所谓的法术。 陈玉林听到陈元歌不会法术,好像非常的失望,陈元歌总觉得老爸问他问会不会法术,有其他的目的。 “对了,爸,我们去告诉妈妈她们,别收拾东西了。” “哎呀,得赶紧告诉她们。” 两人上楼,花费了好一会的功夫,才安抚下两个女人。 厨房里里躺着三具尸体,陈燕就像没事人一样,还说炒几个菜喝几杯,庆祝陈元歌开窍了。 她甚至还去捏了几下尸体,得出了一个结论。 手感和猪肉一样的! 气的李倩茹都想抽烂这个孽障的屁股了! 陈元歌连忙拉住老妈,姐姐就是有点大大咧咧的,在外面一向是个有大心脏的大姐大,至少没有被尸体吓到,也是个好事。 说起陈燕,当年陈玉林带着妻儿南下时,路过一山村,看见一个三四岁的小女孩,母亲病死在家里,她却不离不弃,一直守在尸体旁。 当时他们被这孩子的坚强震动了,陈玉林觉得有一天他们老了,谁来照顾痴呆儿子呢? 就将小女孩的母亲安葬了,并收养了她,取名陈燕,打算让她照顾陈元歌的后半生。 为此陈玉林教了她许多本事,就是希望她有能力照顾好弟弟。 事实证明他们没看错人,这孩子确实是个有情有义的。 草草收拾完厨房,父子两人一直等到了后半夜。用麻袋将三具尸体装起来,装上后院的三轮车。 陈元歌体力好,一路上骑着三轮车,顺便避开了所有视线。 终于来到了哈德逊河边上,两人又在麻袋里装了满满的石头。 噗通…… 徐老三一伙,就这样死无葬身之地了! 第四章 风波过去 父子俩迅速处理完尸体后,默契的不再提这件事,一路上两人默默的回到家里。 第二天,多年的的作息习惯,李倩茹开心的起来做了丰盛的早饭,就好像昨夜的事没发生过一样。 儿子开窍了,她真的太开心了! 幸亏昨晚徐老三一伙死的悄无声息,没有留下任何血腥,后来父子俩又在院子里用防水布盖着三人的尸体,这才让大家没感觉到太多的膈应。 早饭时,陈元歌说明利害关系,阻止了陈玉林要在门口点上一挂鞭炮,他开窍的事情暂时不要公布。 徐老三一伙刚死,他毕竟在唐人街是个熟面孔,虽然只是个洪门小头目,但是毕竟管着一条油水十足的商业街,这一下子没了,多少会引起骚动。 这时候他们一家先稳住,等风波过后再说。 所以陈元歌还是一如既往的像往常一样,面无表情的坐在店里的收银柜台后面。 在他意识休眠的时候,他每天都是坐在自家的收银柜后面,一是为了方便就近照顾,二是因为医生的嘱托。 …… 这还要从当初陈玉林到纽约后说起。 陈元歌出生以后,不会笑也不哭。一直到一周岁以后,普通的婴儿都会说几句话,还会站起来走路了。 他就什么变化也没有,除了特别能吃! 陈玉林遍访名医,他们都是束手无策。 最后城里有个留学回来的医生看他颇有财资,就建议他可以带着孩子去纽约找他的老师,他的老师是纽约大学的医学大拿,或许可以治好他。 当时陈玉林觉得自己已经对陈元歌尽力了,他决定和李倩茹再重新生养一个,当然陈元歌他们是不会抛弃的。 就在陈元歌一岁多的那年,陈玉林和道上的人因为喝花酒,起了争斗,被人一脚踢断了小二弟。 等到身体养好后,一个晴天霹雳打下来,他发现自己好像不能人道了。 逛遍了全城的窑子,吃了无数的补药,一个月过后,陈玉林绝望的发现,他断子绝孙了! 这时候他终于想起来,当初那个留学的医生说过,让他带着孩子去纽约,兴许可以治好痴呆,这个念头就像野火一样,在他的脑海里不断壮大。 就这样,他下定决心,偷偷变卖家财,然后假死脱身,带着妻儿离开了华国。 一路上历经千辛万苦,历经磨难,全靠他丰富的江湖经验,这才平安到了纽约。 先在在唐人街买下一栋小楼,开了一家杂货店,隔三差五的带儿子去纽约大学找那位医学大拿。 就这样折腾了三年,差点花光了手里积蓄,陈玉林终于认命了,一家子这才安安稳稳过起日子来。 那位医学大拿最后建议,让他每天听不同的人说话,大脑天天可以受到语言信息的刺激,说不定奇迹会发生,哪天突然就好了。 …… 徐老三在唐人街掌管的商业街,正好离陈家杂货店有点距离,否则他管的陈家门前这条街的话,估计早就认出陈玉林了。 由于他管的商业街油水很多,他的失踪,一定会引起帮派骚乱火拼的。 即便洪门很强大,它的对手一样很多,唐人街这么大肥肉,不知道多少帮派盯着。 陈元歌在唐人街是个名人,这条街的街坊都知道陈家儿子是个痴呆。 陈玉林要是放鞭炮,再热闹庆祝的话,要是引起那些神经绷紧的帮派分子异动怎么办? 这一番分析,陈玉林觉得有道理,觉得儿子真不愧是跟着神仙学过的,果然有勇有谋。 就等洪门安排了人,补上那条街的话事人后,再庆祝不迟。 李倩茹和陈燕看父子俩都定下了,也就按捺住那份心,听他们的安排了。 不知不觉的一个月过去,日历已经翻到了八月一号,店铺里屋顶的吊扇呼呼的扇动着。 陈燕手里端着一盘切好的西瓜,从后厨过来。 “爸,吃西瓜了,午饭马上就好了。” 陈玉林穿着大裤衩,躺在吊扇下面的摇椅上,迷迷糊糊的应了一声。 三伏天的高温烧烤下,大中午的,基本没有顾客上门买东西,他躺在那闲的快睡着了。 “嗯,冰镇过的就是凉快!” 诶? 陈燕一个低呼:“老弟,你干嘛在这说话?” 陈玉林一个激灵,清醒了过来,连忙起身看过来。 “没事,我听说那条街话事人定下来了,那些帮派份子不闹了。” 陈元歌摆摆手,最近他可是一直监听着周围街道的动静。 徐老三一伙喂了鱼后,过了几天,街面上就冒出了许多帮派份子,到处找徐老三一伙人。 有人说徐老三偷了堂里的钱跑路了,也有人说徐老三被蟒蛇帮给做了…… 这些都被陈元歌听到耳里,当然,这都是在神仙那里学到的一点小法术罢了,陈元歌对家里人就这么解释的。 “也就是说,从今往后,我儿子终于可以做个正常人了!” “你也可以干活了!” 咦? 父子两人立刻盯着陈燕,你刚才说啥了? 她大眼一瞪,一巴掌拍在陈元歌的肩膀上,随后又把他拉起来,振振有词的说起来。 “看看,一米八八的精壮大小伙,他不干活难道要白吃米饭吗?” 有道理! 陈玉林上下打量一下,他经常骑三轮车,要给人送货,儿子这体格骑三轮挺合适的。 他当年落下了病根,现在不能干重体力活了,有时候送的货多了,还得分两次送。 陈燕虽然是养女,收养了几年后,夫妻俩早已视如己出,对她一向是疼爱有加的,甚至陈玉林还开明的让她读了中学。 所以陈玉林是不会让她出门送货的,女孩子要是被人占便宜了怎么办。 陈燕她有情有义,心疼自己的弟弟,高中毕业后,依然守着店铺,照顾着他,小时候不知道为了他,只要有小孩说陈元歌是个傻子,她就会和对方打架。 “吃饭了,燕子,你快点过来拿菜!” 后厨传来李倩茹的叫声,三人赶紧拿桌子的拿桌子,拿菜的去拿菜。 躺椅挪到了墙角,摆好了一张折叠小桌。 “元歌,也就是说风波已经过去了?” 李倩茹得到了肯定回答后,双手合十道:“谢天谢地,老天爷保佑!” 母女俩开心的眼中含泪,陈玉林拍拍儿子的肩膀,此刻一切尽在不言中了。 “拿酒来,今天开心,老子要多喝几杯!” 正好,今天借这个机会,光明正大的喝半瓶,陈玉林偷偷瞟了一眼老婆,呼,她没反对! 酒足饭饱后,陈玉林满足的打了个酒嗝。 “儿子,你老子我挣了这一份家业,总算后继有人了,陈家的香火,又续上了!” “以后啊,这个店就交给你和燕子了!” 夫妻俩对视一眼,李倩茹一脚踢在陈玉林的小腿上。 “胡说啥子,日后长着呢!” 这时大大咧咧的陈燕同样打了个酒嗝。 “老弟,你要不去上大学,陈家的男人不能让人看扁了!” 咦?有道理啊! 陈玉林一下子酒醒了一半,他能够在这个年代让陈燕一个养女去读到高中,当然明白读书对一个人的意义有多大了。 第五章 一些改变 陈燕会在饭桌上提出让陈元歌读大学,这是因为最近一个月陈元歌潜移默化的结果。 自从意识恢复过来后,他首先就想着搬出卧室。 自己家这栋两层小楼,一层有75平,店铺面积35平,中间的15平作为储物间,之后是5平的卫生间,剩下的20平是厨房,餐厅二合一的房间。 二楼则是同样的布局,由南到北,分别是主卧,客厅,卫生间,次卧。 问题来了,家里现在只有两个卧室,过去他浑浑噩噩的时候,姐弟俩是睡一个房间的,当然两人睡的是上下铺床。 但是自从他意识恢复过来以后,姐弟俩之间突然多了一丝尴尬。 陈玉林夫妻俩对这件事好像没看见,什么也没说。 父母的想法,陈元歌猜的出一二,小时候的事陈燕恐怕忘记了。 但是陈元歌是记得出生后所有记忆的,两辈子的记忆他都事无巨细的记得。 只要他想,可以像看电影一样,随意翻看自己的记忆。 当年陈玉林决定收养陈燕时,对李倩茹说过,这孩子将来就给儿子做童养媳。 只不过两人抚养了几年后,反而把陈燕当亲生女儿来养了。 现在陈元歌虽然恢复了,但是他们俩对姐弟俩的关系,不提倡,也不反对,嗯,一切随缘! 所以陈元歌面对姐姐有些尴尬,总觉得童养媳三个字飘在她的头上。 陈燕呢,其实也有些尴尬,从思想上讲,陈元歌对她其实就是一个陌生人,姐弟俩毕竟过去十几年没有过交流。 而且这这一段时间,因为暂时不想让别人知道陈元歌病好了,他们一家晚上关门后交流很少,说话声也不大,自然对陈元歌的三观都不熟悉。 他看中了一楼储物间,只要稍微整理下,可以摆下一张单人床,一张书桌和一个衣柜。 但是储物间从来没有住过人,他要是提出住进去,先要布置一下,才能说服家里人。 为了增加说服力,先要改变自己的形象,他不但开窍了,还是个学富五车的大学问家。 某天夜里,翻出床底下箱子里的中学作业本,一本正经的看起来。 陈元歌这么做,一下子就吸引了陈燕的注意。 “老弟,数学作业你确定看的懂吗?” 陈燕看了一眼她那惨不忍睹的数学作业,被数学支配的恐惧笼罩了她。 但是陈元歌连学校都没上过?王燕突然觉得自己行了! 呵呵,小老弟你太天真了,居然敢看姐姐的数学作业本,恐怕你连正确和错误答案都分不清? 哈,哈,哈! 今天就让本女侠告诉你,什么叫数学女王! “不可能……” 陈燕以头抢地,嘴里不断嘀咕着:“老天爷瞎了眼,没上过学的人居然会做数学题?” 呵,学渣,还好意思指导我,一套试题,对的居然只有几个蒙对的选择题,呵,谁给你的勇气指导我的? 经过一次后,接下来的一段日子,陈燕隔三差五的被打击一下,陈元歌居然掌握了所有中学课本知识。 为了证明真的掌握了,让她找一套试卷,对了答案后,居然得了满分。 …… 今天借着酒劲,陈燕说出了这个惊爆夫妻俩一地眼球的消息。 “必须要读,这么说我们家要出一个进士啊!” 夫妻俩眼中满是藏不住的激动,然后又是喜极而泣。 “当年我太爷爷也曾中过举人,后世子孙不孝,竟然没人中过秀才。你爷爷也曾对我寄予了厚望,唉,造化弄人啊!” 陈玉林想起自己的父亲对他的期望,惭愧之情溢于言表。 他当年由于年轻气盛,最后竟成了绿林中人,干的都是杀头的买卖。 “嗯,现在是八月份,我花点钱,下个月你就去读十二年级,明年正好读大学。” 还要读一年高中,这可不在陈元歌的计划里。 这年代的中学知识,在他看来就是小学一年级的水平,让他再去读小学,简直要他老命了。 “爸,你忘了,张叔可以帮忙啊。” 陈玉林一听,一拍大腿,对啊,这么多年他在唐人街一直本本分分开店,没怎么麻烦过他,现在他大侄子要上大学了,总该他出力了。 “对,以老张的身份还真能办成。” …… 当年他们一家在唐人街刚站稳脚跟,有一次陈玉林带着陈元歌去医院检查,耽误的时间晚了,夜色已黑,他担心李倩茹母女在家里不安全,就赶着夜路回去。 正骑车在路上的时候,听到前面有人喊救命,只见当时昏黄的路灯下,原来是一个亚裔被几个老黑围住了。 陈玉林本来不想管这破事的,他带着四岁的儿子呢,他打算掉头绕路,但是那几个老黑看到了他,却不想让他这么轻易的离开了。 陈玉林能够在绿林上有一席之地,靠的就是一手百步穿杨的枪法。 也凭着这一手,他才能一路带着一家人远赴他乡,在唐人街安家落户。 几声枪响,几个老黑手里的刀都脱手而飞,在他们懵逼的时候,那个亚裔也算机灵,使出吃奶的力气,跟着他的自行车一口气跑出了二里地。 一问下来才知道,救的人叫张玉德,俩人居然名字中都有一个玉字,也算是缘分不浅了。 当夜张玉德厚脸皮跟过来,就住在他家。 后来才知道,原来这家伙是华商会副会长的儿子。那天被兄弟陷害,在酒里下药,竟然对自己的五姨娘耍了流氓,酒醒后吓得跑出了家,这才发生了被老黑围住的事。 张玉德厚脸皮的在陈玉林家躲了一个礼拜,后来打听到他老子消气了,这才跑回去。 还好他当初只是过了把手瘾,说不得他老子真要大义灭亲了。 …… “老张那个人,那时候就是公子哥,啥都不懂,胆子也小…” 不过以他现在商会副会长的身份,可以想象的到,他那些兄弟,现在的日子估计不会太好了。 …… “你们知道自闭症吗?” 这是陈元歌打算对外说出的借口,让外界知道他的病症好了,他变成一个天才是有原因的。 自己家人可以忽悠是在神仙那学习,对外就最好还是说这是自闭症,他一直都是天才,只不过过去天才的自闭了! 自闭症这个概念,在1943年,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专家,莱奥·坎纳教授就已经提出来了。 自闭症在这个时代是一个尚没有完全被社会知道了解的病症,医学界了解这个的都不多。 这样以后再有人问,他为什么那么天才,别问,问就是自闭症! 唉,他这也算是做好事了,至少会让社会上无数的自闭症患者受到一些重视,多少能改善他们的处境了。 陈玉林他们也轻易接受了这个理由,自闭症总比傻子好听! 第六章 改造风水 天公作美,一大早微风习习,多少拂去了人身上的一些暑气。 陈元歌看着镜子里的形象,简直吐槽不能。 以前都是陈燕给他理发,她直接用大碗扣在头上,剪掉超出碗边的就行了,考虑过他的形象么? 感应着磁场,这是他最近新开发出的能力小应用,右手在头顶上前后掠过。 嗯,电磁烫发,想要什么发型就是什么发型。 从今天开始,我就是,唐人街的最强潮流发型师了! 带上一副平光眼镜,稍微掩饰一下过于明亮的眼神,这样就不太容易吸引别人的注意力了。 …… 啪,啪~ 陈玉林在门口点燃一挂鞭炮,一下子吸引了街坊邻居的注意力。 这不年不节的,放鞭炮干嘛? 邻居忍不住好奇心,登门拜访,一过来他们就看见陈玉林身边的小伙子。 嚯,好精神的年轻人,哪家的? (⊙o⊙)啥? 大家的眼神在陈玉林和小伙子身上来回巡视。 这是陈玉林的儿子,这模样确定是他的种吗? 他那个傻儿子不是一向坐在柜台后,留了个锅盖头,一天到晚面无表情的嘛。 哦,原来他们家的傻儿子病好了,还叫什么自闭症,这病听说还是一个教授提出来的。 消息传播的很快,络绎不绝的人上门看个稀奇,当然恭喜的人也不少。 八月份正是学校放暑假的时候,唐人街的男孩们,不知道他们就要失去他们心目中的女神了。 很多小姑娘围聚在一起,一直偷偷打量着陈元歌,不时传来吃吃的笑声。 阿姨们就直接多了,那眼神,简直要把小伙子连皮带骨的吞下去。 …… 陈玉林顺势宣布,明天晚上福满楼,他们家设宴,庆祝陈元歌获得新生,邀请诸位亲朋好友捧场。 夜色来临之际,张玉德闻讯而来,吃了一顿晚饭就离开了。 …… 第二天一早起来,李倩茹和陈燕兴致勃勃的拉着父子俩,今天上午他们全家要买衣服! 幸亏陈玉林的体力不行,再加上这年代并没有未来的超级购物广场,两个女人并没有发挥出她们该有的战斗力。 这个年代,普通民众风气相对保守,商店里女人的衣服款式还没有那么多,颜色也没有那么多变。 譬如连衣裙的领子还带着翻衣领,乍一看就像是男式的寸衫下面加了一截裙子,陈元歌看到满大街都是这个款式,觉得丑爆了。 一路上,陈元歌饶有兴致的看着周围的街景,这算是他第一次在白天在外面观察这个年代的一切。 得益于大发战争财,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此时的美国正处于历史上黄金时代的开端,经济高速增长,并一直持续到七十年代布雷顿森林体系瓦解才结束。 这时候的美元还是名副其实的美金,币值坚挺,购买力强大。 此时的美国,普通中产家庭,家家户户都有轿车,冰箱,空调,洗衣机,电话机,抽水马桶等等。 这样的生活水平,太平洋另一端的华国直到二十一世纪后才初步普及。 而这样的中产家庭,占据全美人口八成以上,难怪全世界许多人对美国趋之若鹜了。 在徐老三的记忆里,陈元歌就看到他张口闭口就说,自由之都美利坚。 嘿,自由之都?谁信啊? …… 逛完街,全家人都买到了合适的衣服,途中陈元歌还向陈玉林拿了一笔钱,订了一张单人床,桌子和衣柜。 昨晚向陈玉林提出来,他要搬到一楼储物间住,当时陈玉林是坚决反对的。 一楼的储物间是没有窗户,原本就不是用来住人的。 当然,在唐人街,许多家境不富裕的人家,有这样的房间住就已经不错了,比挤在地下室的多了。 儿子要是住进储物间,女儿会怎么想? 陈玉林首先想到了这个问题,陈燕虽然大大咧咧的,不代表她是个傻子,寻常女孩子细腻的心思她也有。 陈玉林觉得,干脆他跟老张借一笔钱,去买套小别墅好了。 以前,他是没有动力去挣钱的,以他和张玉德的交情,人家手里漏点汤,大财发不了,小富即安还是没问题的。 只不过他那时候考虑的是,他挣的家产最后会留给谁? 现在肯定还有人在背地里骂他呢,这些人早就盯上他家的家产了。 这些人一直怂恿着自家的子侄辈追求陈燕,打的如意算盘就是,等到陈玉林夫妻俩离世了,他们就人财两得了。 至于陈元歌这个痴呆的小舅子,有良心的,就这么养着。 …… 全家采购完回到家,母女俩就去做午饭了。 陈元歌就在储物间里鼓捣起来,这时候家具店买好的东西也到了,以他的体力,半个小时就全部搞好了。 “嗯,都忙完了。” 陈元歌满意的拍拍手,这样应该能说服他们了。 一家人吃完午饭,收拾完了碗筷。 “来,你们过来看看,这是我整理出来的房间。” “咦,这里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 母女俩大吃一惊,她们之前在厨房忙着做午饭,为了防止油烟涌进店铺里,每次做饭时过道上的门都是关着的,加上油烟机的声音很大,她们一直都没注意到储物间的动静。 “我明白了,我去楼上拿我的东西!” 陈燕脸庞发白,陈元歌毕竟是亲儿子,她只是个养女罢了,就该住在储物间。 李倩茹看着她眼泪在打转,气的眉毛立起。 “陈元歌,你想干啥?” 陈玉林眼观鼻,鼻观心的站在最后面,只递了一个眼神,儿子,你自求多福! “别激动,来,你们仔细看看,有什么感觉没有?” 陈元歌温和的声音安抚住了两个女人,她们仔细的打量着房间里。 眼前的储物间,原来的东西整整齐齐的摆放在房间一端,再往里是用一块厚布帘隔开的小空间,里面只放了一张床,小书桌和一个衣柜。 大家越看越惊讶,地方虽小,却意外的没有什么局促感,也没有什么压抑的感觉。 “咦?这里的空气里没有了霉味,粉尘也没有了,这是怎么回事啊?” 陈玉林最先就发现了这里的异常之处,这戏法是怎么变得? “儿子,这是怎么回事?” 李倩茹她们也同样发现了这里的特殊之处,三人看着陈元歌,就等着他的答案了。 “这是风水局的作用,爸,风水你知道?” “你还会摆弄风水局,这是神仙教给你的?” “算是!” 第七章 风水本质 陈玉林毕竟出身书香门第,对风水还真有些了解,也读过葬经这类的书。 说起来他也倒霉,他少年的时候,读了没几年书,这大清竟然亡了,读的四书五经算是白读了。 陈玉林的爷爷中过举,家里也阔过,等到了陈玉林出生后,他家勉强算是个小地主,吃饱饭没问题,但是想要顿顿吃大米饭就难了,更别说顿顿吃肉了,那只能在梦里吃了。 陈玉林小的时候,最大的梦想就是能够过上天天吃肉的好日子,但是要吃肉得有钱啊! 这不契机就来了,有一天进城在茶馆歇脚,少年时的陈玉林,无意中听到书先生说,江湖上有奇人观天望地,在深山里发掘大墓,获得金银财宝无数的传奇故事。 这给陈玉林年幼的心中带来了震撼,留下了一个观念,懂风水,发大财! 那时候他想起来,家中爷爷留传的书本里,就有一本葬经,他翻来覆去看了许多年,最后只学了点皮毛。 后来世道艰难,他活不下去了,不得已落草为寇,凭着识字和一股机灵劲。 跟着道上一位师爷,学到了一手观泥痕辩草色的本事,干起了盗墓的勾当。 还练出了一手百步穿杨的枪法,道上人称翻天鹞子,几年后也拉出了一支队伍,做了头把交椅。 而他先前跟的那位师爷,也不过是那种,只会看不会布置的二把刀,弄到最后,他也没学到什么风水上的真本事。 …… 华国自古以来就有事死如事生的传统,权贵们为了能够死后能够依然享受荣华富贵的生活,恨不得把阳间的一切都搬进墓里。 还希望自己的后代子孙能够代代高官厚禄,享不尽的荣华富贵。 有需求就有市场,阴阳风水之术应运而生了。 …… 陈玉林自然是看不懂眼前这个风水局的关窍,他一时间说不出个一二来,就恼羞成怒的看着儿子。 “臭小子,别让老子难做!” 陈元歌不卖关子了,尽量用他们能够理解的话解释了一遍。 “房间里的五行八卦方位,我摆上了镇物,做了一个风水局,调动天地之气。” 一家子不明觉厉的点点头,天地之气耶,好厉害,好厉害! “姐,二楼的房间给你住的,怎么能让你住这里呢,我住的。” “我不同意…” “放心,我男子汉,阳气足,睡这里最合适了。” “我下个月要上大学,白天要上课,这里就是个睡觉的地方罢了。” 费了不少口舌,李倩茹和陈燕勉强同意让他睡在这里。 风水本质上是对磁场的应用,磁场变动产生的变化,其实就是古人所说的气。 这一段时间,陈元歌沉迷于测试第七感。 微观上,他可以观察到物质的分子级别,至于原子,可能要到第八感才有可能。 目前他可以操控磁场,控制分子运动,他要是出去装法师,一点问题都没有。 如果深入到原子,乃至电子,他是不是可以掌控电磁力这个基本力了? 由此可以肯定一件事,古代那些开宗立派的风水大师,肯定是感知十分敏锐的人,是不是第七感不确定,但他们肯定能感知到磁场的变化。 最早的风水师,应该是先天就会望气,然后通过长期的实践,才总结归纳出后来的风水理论。 后来为了能够让普通人学会风水,风水大师们发明了罗盘,这样没有望气天赋的人,也可以通过罗盘观气了。 陈玉林嘛,连罗盘都使不好,怎么可能学会风水。 …… 布置房间的时候,陈元歌合理利用了空间,通过巧妙的摆放,进行了视觉上的欺骗,这才让人有种小小的地方不局促的错觉。 再用花草这些镇物,人为的勾勒出一个小磁场出来 这些不过是糊弄一下陈玉林他们的,最根本的原因在陈元歌自己身上。 吾所立之地,即平安乐土! “来来,我给家里都布置一下。” 大家的兴趣果然被吸引过来,一家人随他上了二楼,看他怎么变戏法。 “停停,儿子你还是别动了。” 刚刚在父母的房间里,才变动一下家具的布局,就被他们叫停了。 “还是不要动了,你这一动,我怎么觉得不得劲呢,总觉自己的东西忘了放在哪了。” 呃~ 陈元歌愣了一下,听到他们的话后,一下子明白过来了。 陈玉林他们在这栋小楼里住了十六年,每一件东西的摆放位置,都是在长期的生活中不断形成的。 虽然东西摆的不整齐,空间利用也没有最大化。 但是居家生活嘛,只要满足他们的生话习惯就行了,他现在强行变动,反而违背了他们的心理,对他们的精神并不好。 除非是新房子,一开始装修就考虑到了将来生活的方方面面。提前设计好了,到时候再住进去后,那样反而容易适应。 住了很长时间的老房子,只要保证通风,干净,防水,保暖就可以了,没必要有大的变动。 唉! 陈元歌想到了一种可能,未来他要是买了新房子,爸妈可能不会搬过去啊。 他们在唐人街住了十几年,白天看店,晚上打麻将,早就习惯了这里的市井生活,他们肯定舍不得离开这里的。 心中暗叹,陈元歌还是将屋里的布局恢复原样。 他去下面的店铺后看店,陈燕这会对今天的变化有些不适应,独自一人回了卧室。 “老婆,我们以后要努力挣钱啊,儿女以后要结婚,我们要给他准备新房的。” “就是啊,你看老周,他家那儿媳妇,一天到晚和她婆婆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的。他儿子结婚才一年,我看老周老了十岁不止了,闹心死了!” 夫妻俩对视一眼,虽然他俩最中意的儿媳妇其实是陈燕,但是万一陈元歌在外面遇上对眼的呢? 陈燕要是也遇到自己的中意者呢,这需要两套房子,要老命了! 李倩茹这时竟然苦恼起来,儿子一副好模样,看样子本事也不小,以后肯定会招惹很多女孩子的。 多几个儿媳妇她也倒不介意,只要有大胖孙子抱就行了! 听着李倩茹的嘀嘀咕咕,陈玉林此刻心如止水,他什么都没听到。 只要陈家的香火不断,还在这异国他乡开枝散叶了,以后他也有脸去见列祖列宗了。 第八章 平行世界 一下午的时间很快过去,一家人好好打扮了一下,穿上了上午新买的衣服,出门直奔福满楼。 今天作为宴席的主家,他们一家人要早点过去,要在门口迎接客人的。 很快有人已经来了,离着几米远,声音就已经传过来了。 “恭喜,恭喜啊,老陈!” “同喜,同喜,再有两个月,你就抱上孙子了?” “哈哈,不要急,孙子你也会有的!” “刘叔叔,刘哥好!” “嗯,贤侄果然一表人才,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啊!” “客气了,客气了,楼上请!” 陈元歌一直笑呵呵的见人就叫,这种有趣的场景,对他来说都是电视剧里的情景了,没想到他今天身临其境体验了一把。 陈元歌这时候大方得体的表现,给陈玉林长了不少脸,他现在算是老怀大慰了。 来的都是街坊邻居,就住在附近街道,大家来的并不晚,这时候一辆轿车缓缓开过来。 张玉德一家到了,他右手挎着一位穿着得体旗袍,略施粉黛,盘着头发的女人,身后跟着一位身材娇小,穿着米黄色连衣裙的少女。 “元歌,这位是你婶婶,这是欣兰妹妹!” “张叔你好,婶婶你好,欣兰妹妹你好!” 张欣兰有着一双充满灵气的大眼睛,从下车后,她的目光就大胆的放在张元歌的脸上。 这位陈元歌好高,好有气质! 两家人有说有笑,一起向着楼上走去,张玉德身为商会副会长,福满楼的刘老板也一路作陪,一直送到包间。 酒席正式开始,今天这场大家来吃酒的缘由,是因为陈元歌的自闭症好了。 在场的人皆又是的街坊好友,今天大家就点到为止,大人小孩都有,就没有互相灌酒了。 今天的焦点都在陈元歌身上,话题都围绕着他打转,他一桌桌的敬酒下去,应对得体,侃侃而谈的表现打消了所有人的疑虑。 看来他的病真的好了! 女人小孩吃的都很开心,至于各家的酒鬼们,想趁机多喝酒,却都被自家的婆娘强硬镇压了。 …… 嗯嗯,这些菜味道还挺有特色的,当然和二十二世纪相比,是有些差距的,这不是厨师技艺的问题,他们是输在食材品质上了。 优质的食材,不管是肉禽蛋类,还是蔬菜水果,都是一代代选育出来的。 这个年代的食材品质怎么可能比的过未来的食材品质呢。 二十二世纪的华国,早已山清水秀,食材的品质是远远超过这个时代美国的。 而且这个年代,环保还不是世界的主流观念,这时候欧美国家普通老百姓的食材品质很多是不过关的。 要等到五六十年代,出现了多起震惊全世界的环保灾难后,这些发达国家才开始重视环保了。 由于他们占据了先发优势,五十年后华国为此苦不堪言,吃了不少的亏啊! 所有人认识完后,陈元歌吃着桌上的菜,思维发散起来,想起之前看过的中学历史课本,这个世界过去的历史好像不太对劲啊! …… 华灯初上,大包间里的气氛很热烈,当然这也意味着陈玉林的腰包要足足瘪掉一层了,当然儿子出色的表现,让他一直笑得合不拢嘴。 这时有人推开门出去上厕所。 咣,咣…… “该死的黄皮猴子,快点拿酒来!” “法克鱿,快点……” 门外传来了刺耳的骂声,陈元歌双眼微咪,咔擦,他不动声色的放下断裂的筷子,此时大家的注意力都被外面的声音吸引过去。 服务员赶紧关上门,但是包间里已经没有了刚才欢快的气氛,年长的人气色都有些不好。 陈玉林和张玉德对视一眼。 “各位街坊,感谢大家今日捧场,陈元歌将来的人生路,需要各位长辈多多呵护,来,干杯!” 所有人举杯喝完,随后纷纷离场。 当包间只剩陈,张两家人的时候,福满楼的刘老板这时候进来了。 “张会长,真不好意思,今天让这些鬼佬扫了您的兴,小周,一会给陈老板打九折!” 刘老板擦擦脑门上的汗,他这会心里也是一肚子的火。 “老刘,算了,都是开门做生意的,你也不容易!” 张玉德有些唏嘘的拍拍刘老板的肩膀。 “唉,晦气,几个不开眼的狗东西,跑到唐人街来撒野了,污了您的耳了。” “别,老刘,后面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我就是个生意人,你说是不是?” “是,是,大家都是生意人,和气生财嘛……” 刘老板头上汗水冒得更多了,这人胖了就是不好,空调房里也容易出汗。 因为房间里有孩子在,刘老板刚才差点说漏嘴,张玉德略微敲打了一下。 出门的时候,张元歌耳朵动了动,刘老板狠厉的声音传进他的耳朵里。 “去,把阿大叫过来,等那几个鬼佬吃完了,把他们给我沉了,做干净点!” 啧啧,这刘老板好大的杀性,陈元歌微微摇头,这恐怕是做给张玉德看的。 夜晚的唐人街灯火辉煌,许多人吃完晚饭后,趁着夜凉出来散散步。 老妈和姐姐走在前面,拐进路边的服装店里,父子俩站在马路边看着她们进去。 “儿子,别在意,我看刚才那几个鬼佬断手断脚的,应该是远东吃了败仗回来,把火撒我们头上了。” 陈玉林觉得要给儿子打个预防针,毕竟这些鬼佬种族歧视的毛病很严重。 陈元歌很想说,老爸,你想错了,人家刘老板直接把这几个鬼佬沉江了。 “这些鬼佬在远东撒野,竟然欺负我们的藩国,还说什么要给他们带去自由的空气,我呸!” 陈玉林激动的挥了一下手臂,想想这里在大街上,声音小了点。 “要不是那个什么满大人作乱,东瀛这等小国竟然也敢欺我天朝上国!” 陈元歌附和着老愤青,心思飘向了远方,这个世界确实不是他的过去了,难道他穿越时空,竟然穿到平行世界了? 我这活生生的例子,反而验证了平行宇宙理论了? 这个世界的华国好像挺厉害的,虽然内乱不断,对外战争却没有输过,依然是远东所有国家的宗主国。 就是那个东瀛一直和美国眉来眼去的,永远改不了那德行。 “鬼佬最近吃了败仗,就冲我们华人撒气,你晚上不要随便出去乱跑,知道!” “嗯,我知道的!” 这是父亲对儿子的关心。 父子俩没有深入的交流这个话题,这样的话题不适合在人来人往的马路上边上继续聊了。 陈元歌的目光看向了西方,祝福你们,平行世界的同胞们。 第九章 测验 早上八点半,张玉德的车一大早就停在后院门口。 陈家父子俩穿戴整齐,坐上车出发。 “我已经和戴维约好了,今天直接去纽约大学,只要他找的人认可了,再加上有我们两人的推荐信,纽约大学的大门就为你打开了。” 张玉德坐在后座,笑呵呵的拍拍副驾驶上陈元歌的肩膀。 “谢谢张叔!” “哎,不用谢我,关键是你的成绩过硬,不然我哪有这个底气带你去求人,说起来,你也是给我长脸了。” 陈玉林得意的哈哈大笑,作为父亲,儿子有出息,他这会非常的骄傲高兴。 就在前天,张玉德带着陈元歌,他们到育英中学,找了几个中学老师。 他们一起出了一套高难度的试卷,陈元歌只用两个小时全部做完,其实他只是扫了一眼试卷,答案就全部出来了,最后除了写作过于主观扣了几分,差不多拿到了满分。 看到陈元歌惊人的成绩后,那些老师全都惊叹无比,很想让他留下来读一年高中,被他拒绝了。 他提出来,要下个月就读纽约大学,他保证,只要找到纽约大学的数学系教授,让教授测试他的数学水平后,不行的话,再乖乖读一年高中。 张玉德想了想,这种事也行,到时候先不说大学录取的事,就说陈元歌有了成果,想找个靠谱的教授指点一下。 这样的话,他只要让戴维引荐一下就可以了。 陈元歌高中测试的成绩太耀眼,张玉德担心年轻人会骄傲,正好带他见识一下什么叫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如果正好受点挫折,以后进入社会也可以少受点毒打。 和陈玉林私下里商量一下后,两个无良中年男人嘿嘿笑起来了。 陈元歌对他们的心思洞若观烛,凡人的智慧! 他这次可是拿出了庞加莱猜想的证明! 要知道,直到互联网时代,数学七大猜想才在普通人中流传,即便如此,普罗大众知道七大猜想的也不多。 今天他就要用庞加莱猜想的证明,来敲开纽约大学的大门。 早一年上大学,他就算早一年成年了,这样以后办事就方便自由了。 因为高中生的身份没有大学生的身份有说服力,尤其是世界一流学府纽约大学的大学生,这个身份很多时候办事有隐形的加成的。 很多人不知道,美国人表面上对老欧洲不屑一顾。 其实对旧大陆的那一套贵族制度,他们骨子里还是很向往的。 别看美国没有明面上的贵族,其实那些私立大学的身份就是美国的“贵族”预备役。 轿车直奔纽约大学而去,很快就来到了数学系的办公楼。 车在停车场等了半小时后,州议员戴维的车终于到了。 戴维是个典型的白人,身材高大魁梧,美国政客就流行这样的形象,会给选民一种可靠的感觉。 就和演员一样,最受欢迎的永远是人美声甜的人。 “嗨,戴维(张),上午好!” 张玉德和戴维大笑的拥抱了一下,看的出来两人的关系不错,要不然他堂堂一个州议员,为引荐一个教授的事,都亲自过来了,完全可以打个电话就行了。 戴维是纽约州的州议员,是那种政见比较平和的政客。 张玉德虽然是个华裔,却很懂得利用美国的规则。 他每年都有一笔政治献金投给戴维,同时也会通过华商会为戴维拉选票。 有这样的利益关系,加上私人交情,双方的关系自然不差了。 “戴维,这是我的好朋友陈玉林,这是他的儿子陈元歌。” “你们好,二位先生。” “你好,戴维先生。”x2 在楼下寒暄几句后,大家朝着办公楼走去,很快来到了三楼一间办公室门口。 笃笃… “进来!” “嗨,亲爱的刘易斯,好久不见了!” “戴维,我的时间很宝贵的,你要是敢随便浪费我的时间,我就到哈莉那里告你的状去。” “哈哈,哈莉她会原谅我的!” 戴维发出了胜利者的宽容笑声。 有八卦! 陈元歌站在后面,好像看到了这位刘易斯发出了败犬般的无声嘶喊。 刘易斯教授一口气憋在嘴里,要不是打不过你,老子早就抽肿你的脸了。 这张脸有什么好?偏偏哈莉就喜欢,我有一颗聪明的大脑袋,她为什么不选我? 呵,肤浅的女人! “来,这位年轻人才是今天的主角,我们把舞台交给他。” 戴维没给刘易斯说话的机会,示意陈元歌过来。 “你好,刘易斯教授,我是陈元歌,你可以叫我路易,这是我对庞加莱猜想的一点证明。” 陈元歌不慌不忙的从背包里拿出一叠稿纸。 “你说什么?年轻人,自信是个好品德,但是狂妄是要被人鄙视的。” 刘易斯先是一愣,随后失笑了,这样的年轻人他见的太多了,他们总觉得自己掌握了世界的真理,要不是看在戴维的面子上,他会把王陈元歌呵斥出去。 算了,我就随便看看,就当是调剂下心情了。 刘易斯接过手稿,漫不经心的看起来。 看了一页后,他的表情严肃起来,咦,好像推理过程很严谨啊! 半个小时过去了,他已经拿起笔,趴在桌子上不断的演算起来。 大家已经喝了两杯咖啡,他们看看拼命演算的刘易斯,还有在书架前看书的陈元歌。 剧本不是这么写的? 此时刘易斯头上不停的冒汗,他甚至顾不上擦掉汗水了。 他好像,好像看不懂啊! 百般纠结之后,刘易斯拿起电话,摇人,不一会,来了七八个人跑过来。 他们一下子就看到了桌上的手稿,饿狼扑食一样,七手八脚抢着稿纸。 “停,一起看!” 戴维一脸懵逼的看着变成闹市的办公室。 陈玉林拿出老爸的派头,直接开口就问。 “儿子,你那个庞加莱猜想说的啥?” “嗯…” “简单点说,一个闭的三维流形就是一个没有边界的三维空间;单连通就是这个空间中每条封闭的曲线都可以连续的收缩成一点,或者说在一个封闭的三维空间,假如每条封闭的曲线都能收缩成一点,这个空间就一定是一个三维圆球。” 你说的(⊙o⊙)啥? 三个学渣受到了成吨的暴击! 第十章 先讲课 戴维他们已经喝了两壶咖啡了。 “刘易斯,刘易斯,你们要看到什么时候?” 戴维一把拉住沉浸在演算中的刘易斯教授,他的事也很多的,本来以为就是过来喝杯咖啡,顺便打击下舔狗,陈元歌的事顺带罢了。 刘易斯被打断了思路,气的脸色发红,总算忍住了没骂人。 “你们先回去,我们要花几天时间验证一下。” 陈元歌放下手中的书本,留下了手稿,一起离开了办公室。 至于手稿,他写的并不详细,而且只留了一半,他们会想起来找他的。 一路上,各人神色微妙,戴维有些惊叹,他今天见证了一位天才的诞生。 作为一个合格的政客,他敏锐的察觉到这里可以做点文章,陈元歌可以当做是美国梦的一个成功典范啊。 少数裔,二代移民,曾经得过病,却又坚强的站起来了,嗯,形象也不错,完美的榜样啊! 正是在伟大的自由之光的照耀下,才有了这样的天才诞生的。 而他,只是给予这个年轻人的人生道路,一点点微不足道的指引罢了! “张,路易是个优秀的小伙子,他的光芒不应该被掩盖!” 张玉德闻弦知雅,做主答应了这件事。 陈元歌回以干净的笑容,py交易,我没看到啊,我真不懂啊! 三人告别了戴维,等到车子发动后,张玉德略微解释一下他的打算。 陈玉林这才后知后觉,城里人真会玩,我要回乡下种田! 陈元歌不置可否,他真的不懂这个,他只是一个沉迷在学习中的十八岁孩子。 学习使他快乐! “张叔,你做主好了,我相信你这是为我好!” “好,回去我们好好商量一下,元歌,你的研究要是被刘易斯教授他们认可了,戴维会有一些安排的,会有专门的采访。” 潜台词就是,如果刘易斯教授他们最后认为陈元歌的手稿没有什么价值的话,那这事就没发生过。 一听到采访,陈玉林有些坐立不安了,总觉得他要是上了报纸,有种脱光了站在人群中的感觉。 下意识的反对道:“老张,采访就算了!” 陈元歌明白老爹的顾虑,作为一个老百姓,看别人上报纸津津乐道,对自己上报纸却有本能的抵触。 “爸,不需要你上报纸的,是我上报纸。” 张玉德哈哈大笑:“老陈,就你这模样,上报纸不是给唐人街丢人嘛!” 陈玉林摸摸脑门,再看看自己的将军肚:“去你的,老子我当年救你的时候也是一枝花好不好,要不是你腐蚀了我,我会变成这样?” 啧啧,太不要脸了! 到家以后,陈元歌给老爸剖析了其中的微妙之处。 他这个采访,其实是个双赢,戴维议员这个人只不过看他是个有用的人才,提前投资罢了。 他自己呢,获得人脉加名气,方便以后做事。 这个陈玉林懂,就像他当年,要是碰到道上的好手,就算不能拉拢,也会想法子交个朋友的。 陈元歌告诉他,他上了报纸也没啥,学术圈的人上报纸,是不可能上头版的,顶多副版占个不大不小的版面。 除非他获得了炸药奖,再加上亚裔的身份,报纸才会给面子,给个头版。 但是数学这样的学术成就嘛,太高深了,离普罗大众太远了,大家关心的永远是明星八卦这种新闻。 他要是上了报纸,估计全篇关于他的内容不会超过一百字,其他的肯定全是戴维议员的施政观点,人家只是需要这一次露脸的机会罢了! “爸,你想想啊,你们天天看报纸,记得哪个科学家了?” “呃,让我想想,嗯,我还真知道一个,就是那个花花公子霍华德。” “花花公子?” “对对,就是他,他妈的花花公子封面女郎好像都和他有一腿!” 陈玉林愤愤不平的骂着,非常看不惯这种行为。 看,除了绯闻八卦,谁去管什么数学家证明了庞加莱猜想啊! 三天后。 叮铃铃,叮铃铃…… “喂,请问…” “我是刘易斯,请路易先生接电话!” 来了,他们现在一定很抓狂! “你好,教授,我是路易,你有什么事吗?” 听到是陈元歌本人,电话里传来的声音充满了迫切,嘶哑。 “路易先生,请你你可不可以来我的办公室一下。” “好,我现在就过去。” 工具人终于上线了,只要征服了这些数学家,他们为他摇旗呐喊的。 这样的工具人,要好好的呵护啊! 他以后出门了,背后一排小弟摇旗呐喊,别人一看,这是个江湖大哥啊! “爸,我去趟纽约大学,中午回来。” 骑上自行车,路程近的很,一路晃悠悠的过去,十分钟就来到了刘易斯的办公室。 笃笃,门是半掩着,他站在门口,看到里面挤了十几个人,得亏教授的办公室够大,十几个人挤在这里还能走动。 “路易,你终于来了,快告诉我这个方程是怎么推导出来的。” 不等刘易斯问完,这些人已经知道正主来了,十几个人七嘴八舌的追问起来。 办公室里一下子充满了嗡嗡声,谁也听不清说什么了。 “停!” 陈元歌的声音不高,轻易的安抚了所有人,办公室里突然安静下来。 “各位,听我说,我们换个地方,我需要一个大黑板,有什么推荐的吗?” “走,去公共办公室,那里地方够大。” 一行人出门,直奔公共办公室而去,这会还是暑假,现在学校的人还不多,否则他们这架势就要被围观了。 但是即便如此,一路上十几个人的队伍壮大成了二十几个人。 在数学系里,不管是老师还是学生,对数学的好奇心都是有的。 而热爱数学的人,就算放假了,他们也更愿意呆在学校,醉心在数学的知识海洋里。 今天他是临时来的,这会人不多,相必经过今晚的相互转告,明天会更多的人闻讯而来的。 公共办公室里,陈元歌站在黑板前,手里拿着粉笔,一边书写着推导过程,一边侃侃而谈。 二十几人中,有大名鼎鼎的数学家,也有年轻的讲师,学生,他们不时的举手提问,每个人拿着笔记本,将陈元歌讲的每一个字记下来。 不知不觉三个小时过去了,已经是中午时候了。 “好了,各位,今天就到这,我看大家都很累了,明天上午我八点过来继续讲!” “下课!” 第十一章 聘请为副教授 早上七点五十分,陈元歌走进了办公室,今天公共办公室里多了不少数学系的学生。 这些学生都是各位教授们的得意门生,得到消息后跑过来听课,顺道见识下能够证明庞加莱猜想的天才。 当陈元歌进来后,人群里有些骚动,这个人也太年轻了,应该比他们所有人年纪小,长的帅气,又是个天才,上帝太不公平了! 还好,理工学院里的美女现在都不在,他们不用担心了! 没有开场介绍,也不做暖场,他直接接着昨天的内容继续讲下去。 三个小时过去了,陈元歌不拖堂,直接打道回家,吃饭去。 刘易斯教授和一个中年人赶紧叫住陈元歌,他们来到了一间办公室。 走进门口前,陈元歌注意到门口的小铜牌,院长办公室。 “路易,这位是院长克里斯教授。” “你好,克里斯教授。” “你好,路易。” 三人分别坐下,办公室里没有其他任何人,克里斯院长没有带上他的助理,显然他们接下来的话题有些私密。 “路易,你这样优秀的小伙子子,纽约大学非常欢迎你!” 刘易斯教授十分笃定,陈元歌肯定会同意加入纽约大学的。 四天前,他们应该先找的他,这说明陈元歌他们对纽约大学有好感。 至于陈元歌的身份背景,以纽约大学的人脉关系,当天晚上他们就已经调查的一清二楚了。 戴维想到的,他们当然也能想到。 “我们想要聘请你为学院的副教授。” 什么? 陈元歌下意识的挺直了腰板,他刚才居然听到纽约大学要聘请他为副教授,这可真是,太出乎意料了。 仅仅用来做个敲门砖的东西,居然换来了超乎意外的收获。 应该是这两天的讲课,他们看出了他的一些真实水平了。 理论知识丰富,讲的又深入浅出,这样的能力做一个副教授绰绰有余了,他要是年纪再大个十岁,他们给的肯定是正教授的职级了。 这些念头一闪而过,陈元歌也不矫情,直接应下来了。 “纽约大学是一个让我愉快的大学,我同意了!” 两位教授相互看了一眼,事成了,证明庞加莱猜想的荣誉属于纽约大学了! 克里斯教授面带笑容的站起来伸出手,和同样站起来的陈元歌,握了握手。 “路易,今天是礼拜二,这两天我会让我的助手鲁尼带着你办理手续的。我们会在下个礼拜,为你举办一个报告会的。” “好,我没意见,你们安排好后,到时候通知我就行了!” 克里斯教授拿起电话:“鲁尼,过来一下。” “鲁尼,这位是路易先生,接下来几天由你带着他去办理手续了。” 此时已经是中午,陈元歌就直接回家吃饭了,他和鲁尼约好了明天上午过来办手续。 就在饭桌上,当他宣布了被聘请为副教授的事情以后。 全家人一下子懵逼了,好一会,陈玉林就像神游一样喃喃自语。 “一步登天,一步登天…” 好么,变成了复读机了! 陈燕一声尖叫,这几天她习惯了一个人睡觉,慢慢的和这个好像什么都懂的弟弟也熟悉了。 “老弟,你说你当了教授?” “副的!” “反正你能让我也去纽约大学上学,是?” 李倩茹正在为儿子成了副教授高兴,手里的筷子啪的敲在女儿的脑门上。 “别给你弟弟添麻烦!” “哦…” 陈元歌摩搓着手里的筷子:“也不是不行,他们现在正是需要我的时候,这点小要求学校那边还是会答应的。” 这种事情对于没有门路的来说难如登天,对他这样自己就是门路的人来说,就是轻而易举的事了。 说到底美国的大学虽然认成绩,但更认推荐信。 而陈元歌,他现在就有资格写推荐信了。 这东西就和华国古代官场的拜帖一样,一张小小的纸,却是平民百姓渴望而不得的东西。 “老弟,我开玩笑的,你别当真啊!” “别,姐,我可没开玩笑,你就放心大胆的去好了,说,你要学什么?” “真的假的,我可以提要求?” 陈燕扭捏起来,有些希翼:“我想,想学戏剧表演。” 李倩茹呆了一下,惊讶道:“你说啥,什么戏剧表演?” “就是那个可以拍电影,去百老汇表演的。” 陈燕将头转向别处,不敢看着老妈冒火的眼神。 “你说你个死丫头想什么,这不就是个戏子吗,老陈,你来说两句。” “这个,这个……” 陈元歌赶紧接过话:“妈,你放心,姐姐可以多交几个朋友,见见世面嘛,再说有我在,学校里谁敢欺负她?她不打人就不错了!” “你说什么?” 陈燕啪的拍了桌子,刚要辩解,被李倩茹无情的镇压了。 姐姐读大学是个好事,她还年轻,就像她的女同学,现在都已嫁人生子了。 这两年为了照顾陈元歌,陈燕和她的闺蜜来往也少了,毕竟人家都要照顾各自的丈夫孩子,和她基本都断了联系了。 “妈,家里也不忙了,你和爸每天就看看店,打打牌,你忍心让姐在家提前养老啊?” 李倩茹柳眉立起来:“胡说,我怎么会让我女儿这样呢。去读好了,反正纽约大学离家近,我告诉你们两,要是不回家吃饭,你们就别进这个门了?” 李倩茹看出了女儿眼神深处的渴望,终于心软答应了。 “耶,谢谢妈!” 李倩茹瞪了她一眼,无奈的拍拍她的后背。 陈玉林一看战火平息了,开口笑道:“好,这下老子要让他们瞧瞧,全唐人街的人家数过去,他娘的谁家有大学教授,老子就有,他还是我的儿子!” 陈元歌快速的扒完碗里的饭,赶紧离开,这三人又开始合计着摆酒席了。 “我去给张叔打个电话,这个事要告诉他一声。” 半小时后,风风火火的张玉德快步走进来,人未至,声已到。 “老陈,你这老小子真是好运道,有这么争气的儿子。” 看到了陈元歌后,满面笑容的走到他面前。 这小子一表人才,是个优质股。先看看一年半载,如果不犯病,人品也可靠,可以当做女婿的候选人。 这样的小伙子,欣兰这丫头好像不反感 张玉德心里如意算盘打得梆梆响,他对这个女儿宝贝的不得了,不求她一生大富大贵,只希望她一辈子平安喜乐。 陈元歌现在做了副教授,有能力保障一个女孩子体面的生活,而且还不容易牵扯是非里去,是个挺合适的女婿人选。 老头子想要让欣兰去联姻,也不看看他选的都是些什么东西,一个个都是浪荡子,配得上我的宝贝女儿吗? 他两个姐姐的婚姻完全不由自主,就过的很不幸福,他是看在眼里痛在心里。 虽然他自己也是联姻,但是他们夫妻俩还算琴瑟和鸣。 现在他自己可以做主了,绝不让女儿走他的老路了。 “真是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你给了我们一个好大的惊喜啊!” 第十二章 世界的不同 张玉德此刻难掩心中的激动,陈元歌是他从小看着长大的,虽然过去的陈元歌是个傻子,那也是他看着的长大的不是! 就凭他和陈玉林的交情,陈元歌有这样的成绩,他衷心的为老兄弟感到高兴。 李倩茹到厨房杀了一个西瓜,招呼张玉德坐下吃西瓜。 三伏天,又是大中午的,他从车里出来到屋里,短短的几步路程,就已经出了满满一身汗。 这会吃上一口西瓜,享受着空调吹出的冷风,舒坦! 大家围着小方桌吃起了西瓜,聊起了陈元歌这次被聘请为副教授的事。 “爸,这件事你们暂时要保密啊,我手续还没办完呢!” “元歌说的没错,这是老成之言,手续一天没办完,这事就一天没定下来。当然纽约大学比我们急,我看他们是想在公众知道之前,先坐实元歌的身份,他们可以名正言顺的白得一份荣誉。” 张玉德三下五除二啃了一块西瓜,又拿起了一块。 “戴维那边我会去说,嗯,这次他要欠我一个人情了。大侄子,叔叔这次占你的光了!” “没事,没张叔的引荐,我连人家教授的门都进不去,这世界上提着猪头找不到庙门的事少啦!” 嗯,小伙会说话,你在候选人的名次可以往前提两位了! 张玉德开心的又啃了块大西瓜,这瓜真甜! 戴维作为王元的引荐人,虽然他当时并不知道陈元歌带的书稿的意义。 但是纽约大学就得认这份人情,戴维利用好这次机会的话,就会收获到许多潜在人脉了。 纽约大学作为世界级的一流大学,多年来,其毕业生基本都是社会精英,从这里,走出过许多大人物。 就连戴维自己也是纽约大学的的毕业生,他现在都已经是学校的杰出校友了。 戴维得了这个好处,他就欠了张玉德一个人情了。 张玉德又吃了一块西瓜,今天的瓜怎么就这么甜呢。 这样的话,戴维可能有机会在明年的国会选举中胜出啊,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 那么他华商会会长的宝座,是不是也在望了,想到了这种可能性,张玉德不由得呼吸粗重了一些。 陈元歌诧异的看了一眼他,面色红润,呼吸粗重,瓜吃撑了? 张玉德很快恢复了常态,他心里的想法很美好,这事毕竟只是个可能性罢了。 …… 一大早,陈元歌带着陈燕直接去了纽约大学,今天办他的入职手续,顺便把陈燕的入学手续也办了。 见到鲁尼后,陈元歌提出了他的要求,在和克里斯院长沟通过后,陈燕成了纽约大学的一名学生了。 一直到回家后,陈燕还有些恍惚,诶,她好像是纽约大学艺术院表演系的学生了? “老弟,我现在怎么就不得劲呢?” 陈燕砸砸嘴:“你说纽约大学那么难考,我怎么就进去了呢?” 一旁的李倩茹噗嗤一笑,接着一巴掌糊在她的后脑勺。 “你怎么就那么贱呢,让你去就去,没有你弟弟,你呀,就是个看店的命!” “啊哈,也是啊,老弟,放心,姐会给你介绍表演系里最漂亮姑娘的!” 陈元歌眉角一跳,别啊,表演系的敬谢不敏了,他有些后悔让老姐去这么个大染缸了。 有些语重心长的说道:“姐啊,以后你要是想拍电影了,缺投资,没角色,找我知道不!” “知道,知道…” 陈燕一副毫不在意的样子,好像沉浸在对大屏幕上的幻想了。 陈元歌看家人不知情的样子,想想算了,他曾经在论坛上看到一篇文章,文章名叫资本时代的娱乐圈就是一个圈。 当时他就很好奇,一个圈什么意思,看了以后,哦,只有一句感慨,贵圈真乱! 那会有段时间,他突然沉迷于考据一百年前的娱乐圈历史,考据中,无数乱像让他叹为观止,后来还写了一篇长论文:娱乐圈族谱进化论。 凭借这篇文章,他可是出了一阵好大的风光。 摇摇头,陈元歌打消了自己的回忆,陈燕有他护着,就随她,反正花钱能解决的事,那不叫事! 一直到礼拜五,手续终于办完了,陈元歌还好,鲁尼和陈燕累的半死,这三伏天在外面来回奔跑,这滋味谁经历谁知道! …… 礼拜六,理工学院物理系,实验室里,陈元歌凭借刚拿到的副教授,顺利的进入了物理系的实验室里。 他这次来,是要验证他这半个月的一个疑惑的。 此时的他正在用电子显微镜看着一份材料。 好一会,陈元歌眼睛离开镜头,用力的捏着自己的眉间。 “唔,不出我所料,空气里所有的元素,原子里的原子核模型不对,和我小学课本上的完全不一样,似是而非的。” 陈元歌在了解这个世界的科技水平,意外的发现早在十年前,有个叫霍华德的男人,那位美国着名的发明家,大富豪,竟然在展览会会上,展示过一台反重力车。 后来逐渐了解下去,这世界的科技水平出乎意料的相当不低。 所以今天他才会在物理系的实验室里,发现这里电子显微镜已经可以观测到原子核了。 接下来的一天时间,陈元歌将实验室里所有的元素检测了一遍,原子核模型都不一样。 见了鬼了,在宏观上,也就是分子态上,水,泥土,铁等等物质的模样和他印象里没什么区别啊! 陈元歌将这份疑惑藏在心里,不动声色的回到家,吃过晚饭后,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 他这会想起了那天杀死徐老三一伙的时候,那时的画面在他的脑海里历历在目。 他确信当时看到了徐老三他们的灵魂了,只不过他们的灵魂消失的太快了,一闪而逝,那会他意识刚恢复,其实还处于时空变幻的震撼中,所以那时候没有深究徐老三他们的灵魂是不是真的。 现在他可以确认了,这个世界微观上和他所知的如此迥异,有灵魂也不是不可能。 但是,那个时候,灵魂消失的很诡异啊! 第十三章 观测基因 灵魂这个现象引起陈元歌浓浓的兴趣。 为了验证心中的想法,他在半夜里悄无声息的来到了纽约市里的一家大医院。 当来到重症病房区,看到了一间病房里的情景后,陈元歌下意识的屏住了呼吸。 只见这个病房里有三张床,每张床上都躺着昏迷不醒的病人,单看他们的氧气机,胸口缓慢的起伏,,就知道他们的身体已经很糟糕了。 陈元歌就看到最里面那张床上,是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年人,此刻在他的视角里,这个人的灵魂已经冒出来一半了,还有一半依然在身体里。 陈元歌很快发现,这个人的灵魂正在以非常缓慢的速度离开身体。 他看着这个无意识的灵魂,一时间受到了很大的震撼,以这个人的灵魂离体速度,明天晚上就该差不多了! 那时候,应该就是他的死亡时间了。 陈元歌默默的离开这个病房,又到其它病房看看。 一路过来,看到了不少灵魂离体的情况,都是会在近期里死亡的病人。 终于,在一个病房里,他亲眼看到了一个人的灵魂彻底离开身体,但是还没等他去和这个灵魂沟通。 一眨眼,灵魂就已经消失在他的面前了。 陈元歌抬头看看天花板,一直感知到天上的云朵,又低头看着地板,感知直接深入地下一千米。 什么也没有发现,那个灵魂既没有飘上去,也没有落入地底,就这么在他面前瞬间消失了。 他可以很肯定,刚才那一幕就像徐老三他们一样,灵魂一离开身体,没有产生任何位置的变化,就在那个位置,像瞬移一样消失了。 陈元歌不死心,蹲守在病区里到后半夜,终于,他又看到了两个灵魂彻底离体的现象,却始终不能确定灵魂究竟是消散了,还是瞬移了。 现在完全确定了,既然有灵魂,那有没有可能有天堂和地狱? 想到这种可能性,陈元歌从心了,他之前只用手枪测试过自己,他用磁场可以轻易的停滞子弹。 至于更厉害的武器,暂时找不到合适的武器和场地测试,但是他曾经在夜里跑到人家仓库里,用磁场托起最多十五吨的钢锭。 那次测试完后的结果,就是自己跑到河边捕鱼,疯狂吃了二十公斤的烤鱼肉。 陈元歌在那次测试中,才发现自己的身体限制住了第七感的发挥。 凡人的身体终究是有极限啊! 即便有了这样曾经的他不敢想象的力量,他觉得如果真的有天堂或者地狱存在,这点力量应该对他们没用? 此刻,陈元歌飞行在高空中,手心里一个迷你的龙卷风出现,这是用磁场带动空气形成的风。 随后龙卷风越转越快,空气里的微粒高速摩擦,电离化,陈元歌手里又出现了迷你的电浆。 右手一翻,龙卷风和电浆弥散于无形。 随后他的手心里又出现一个小水球,转眼间,水球消失了,变成了一个火焰球,火焰剧烈燃烧结束后,水球又出现了,来回反复了几次。 这不过是通过电离,将水分子分解成氧原子和氢原子,然后氢原子燃烧,和氧原子结合,又生成了水。 风,火,电,这些看起来炫酷的力量,陈元歌并不满意。 因为这一切都是他通过分子运动产生的变化,在他看来,这个变化就好像法师一样,有所谓施法时间,风火电并不是凭空的出现的。 他也不确定,那些魔鬼,天使怕不怕雷电,应该会怕? 推了一下眼睛,他现在最低只能控制分子级别的物质,还达不到原子程度。 如果再进一步的话,深入原子内部,可以操控电子这些粒子的话,他是不是就拥有了无限的能量,甚至还可以随意造物,这简直就是传说中的斡旋造化啊! 好想抓个魔鬼试试啊! 陈元歌赶紧跑到河边,又吃完了一顿烤鱼后才回家。 唉,这河里的鱼重金属超标啊,幸亏他可以用磁场分离出这些重金属,不然迟早得重金属中毒。 当然,他现在的身体,只要这毒不是立刻反应,他都可以排解出去。 如果他哪天可以操控原子了,估计没什么毒能伤到他了? 悄悄的回到家,躺在床上,睡着之前,一个念头浮起,等到报告会结束后,是该搞点钱了,老这么去吃烤鱼算什么事。 早晨,陈元歌精神奕奕的起床洗漱,他今天还要去物理系一趟。 吃完早饭后,告别家人,骑着自行车一路飞驰,很快就到了物理系。 验过临时证件后,陈元歌到了昨天的实验室里。 今天他要看看自己的基因图谱,和自己记忆里的那个图谱对比一下。 至于dna分子结构,这个属于分子级别,他自己可以观测到,这个世界的人类也是双螺旋结构。 是双螺旋结构在他预料中,毕竟两个世界的人类模样大同小异。 如果不是第七感可以像翻电影一样翻看记忆,他还真做不了这个对比。 毕竟基因图谱的内容可比原子核模型要多到海里去了。 将自己的皮屑放进去,陈元歌深呼吸了一口气,缓缓将眼睛凑过去。 一个上午过去了,陈元歌的眼睛一直在看着电子显微镜。 幸亏他可以搬运全身气血,身体在微观上不停的做着有益运动,否则腿早就麻了。 “唉,不出我所料啊,这个身体表面上看着和原来的世界一样,具体到基因层面上,好像图谱更复杂了,这都是些什么奇葩事啊!” 陈元歌销毁了自己的细胞,清理了实验器材,离开实验室,并关上门。 推着自行车,走在郁郁葱葱的校园里,陈元歌的眉头深深皱起。 他现在觉得最近的谨慎是有道理的,这个世界好像水有些深啊。 不但可能会有神话生物,甚至连外星人也有。 之前他就好几次接收到太空中传到地球的电磁波信号,一开始以为是卫星信号的。 前几天又接收到信号,觉得有点好奇,就尝试的解密了一下,幸亏现在因为对世界本质看的更多了,数学比以前进步很大,不然他还破解不了这段加密的信息。 破解完后,发现竟然是从月球传过来的图像,因为图像里有一段地球的视角明显是从月球上看的。 好像目前地球上没有哪个国家登月了? 这些种种问题困扰着他,目前也只能藏在心里了,以后有机会一一探索。 第十四章 偶遇霍华德 周末两天的一系列观察,不管是无机物还是有机物,甚至灵魂这样的存在,都让陈元歌大开眼界。 就连外星人的存在也确认了,要知道他在原来世界的最后生涯,就是在探索太阳系外的星空旅途上。 没想到啊,在这个世界,还没离开地球,就已经知道这世界有外星人了。 而且离得还特别近,就在头上的月球上。哪像原来的世界,整个太阳系都没有找到天外来客的踪影。 对于这些发现,陈元歌暂且藏在心里,他相信这个世界上,会有那种知道这些隐秘的圈子存在,只不过他现在没接触到罢了。 先从纽约大学副教授开始,世界上再隐秘的圈子,肯定会和学术圈有所交集的。 过几天的报告会,不知道能碰到一些什么呢? …… 纽约大学数学系,路易陈副教授,破解了世纪难题,庞加莱猜想! 这个劲爆的消息,一个小时内就传遍了全世界的学术圈,纽约大学数学系,一个叫路易陈的副教授,破解了庞加莱猜想。 路易陈?这人是谁? 数学界好像没听说过有这么个人啊,数学家们纷纷打听,大家对这个路易陈好奇极了。 一番打听下来,最后才发现,竟然都不知道这个人的详细信息。 就算联系纽约大学数学系熟悉的人,他们也只打听到一点表面消息。 路易陈,是一个十八岁的亚裔青年。 纽约大学的一名年轻讲师这样介绍的,还说这个人为什么不去做明星,跑过来和他们抢饭碗吃。 科学界有一个霍华德史塔克这样的花花公子就够了,现在又来了一个路易陈。 纽约大学放出消息,礼拜三举办庞加莱猜想的报告会,时间只剩几天了,一时间,世界各地的数学家们,紧急订购机票,向纽约大学赶过来。 …… 学术界的风起潮涌没有影响到陈元歌的生活,自从在实验室里呆了两天后。 他就猫在家里,给姐姐陈燕上上表演课,好歹他也曾是小学戏剧社台柱子好不好! 什么体验派啦,方法派啦,唬的陈燕一愣一愣的。 “姐,我教你的可是一个演员的最高秘籍,只要你学会了这个,影后的宝座就在眼前了!” “真的?我读书少,你别骗我啊!” 推了一下眼镜,假的,那帮奥斯卡的狗屁学院派老顽固,怎么可能让你一个亚裔拿影后,除非我花钱买! …… 理工学院的行政楼,顶楼报告厅科里,此刻济济一堂,世界主要的知名数学家都已经来了。 陈元歌穿着得体的衣服,大步流星的走过来。 咔,咔…… 行政楼的的一楼大厅门口处,数十名记者围着一位留着精致小胡子的男人。 一大堆话筒挤在这个男人的面前。 “史塔克先生,听说你和好莱坞影后伊莉雅分手了,你现在是单身状态吗?” “史塔克先生,我们得到某位匿名人士的消息,你拒绝给你的私生子付抚养费,这是真的吗?” 陈元歌远远的看见这个男人的小胡子抖动了一下。 “咳,咳,这位记者先生,我看看,号角日报,不好意思,我拒绝小报采访!” 这个穿着骚包的家伙,不就是那个发明家,富豪霍华德史塔克嘛,他怎么会在这里? 陈元歌好奇的看了一眼霍华德,这家伙混娱乐圈的,怎么围着他的记者尽是问的一些花边八卦问题? 路过这群人的时候,霍华德看到了陈元歌,转头和身边的保镖说了一下。 “各位,今天史塔克先生是参加路易陈先生的报告会的,不方便和接受今天的采访。” 保镖配合着学校的保安,挡住了记者,让霍华德史塔克进入了行政楼。 “我抗议,我们有新闻采访自由权!” “不好意思,今天我们只允许有通行证的媒体进去。” 保安排成一排,牢牢地把控住大门口,严防死守着这些狗仔队。 保安队长摸了一把脑门的汗,舒了一口气,晦气,这天热死了。 要不是那位史塔克先生也来,就这种学术报告会,顶多来几个大媒体的实习记者罢了,普通人谁会关注这种枯燥的学术报告啊! 陈元歌走在前面,后面有人快步走过来,应该是那位史塔克走过来了。 电梯里,霍华德打量着眼前高大的年轻人,不得不承认,要是和他站一起,那些女人完全不会看他一眼的。 还好,他是个有钱人! 霍华德找回了自信,向陈元歌伸出手,两人握了一下手。 “年轻人,你是个优秀的小伙子,有没有兴趣为我工作?” 陈元歌居高临下的看着他:“史塔克先生,我认识你,抱歉问一句,你真的没给私生子付抚养费吗?” 霍华德脸上神情僵住,牙尖嘴利的小屁孩,你失去伟大的霍华德史塔克的友谊了。 电梯平稳的上行,很快来到了顶楼的报告厅。 霍华德抢先一步走出电梯,保镖随后跟上。 陈元歌等他们出去后,不紧不慢的走出电梯。 这个霍华德人挺骄傲自负的,刚才开口第一句就要招揽他,陈元歌看得出来,这家伙确实是想招揽他的,但也有想压制住陈元歌风头的心思。 看出他这样的小心思后,陈元歌直接暗讽了他一句私生子的问题。 当然他可以肯定,这个骄傲的家伙确实没有私生子。 走进报告厅后,克里斯院长简单介绍了陈元歌的身份,话里话外的意思,这是我们纽约大学的人了,荣誉当然也是我们的。 台下一众数学家们,纷纷惊讶于陈元歌的年轻时,也在腹诽克里斯院长。 这老家伙真是个狡猾的狼獾,现在大家谁不知道,是这个年轻人自己主动找上门来的。 你们纽约大学不就是因为离年轻人的家距离近么,要不然这便宜你们怎么抢得到? 其实克里斯院长心里苦啊,这两天他被老朋友,老对手明里暗里嘲讽,路易陈又不是你的弟子,你嘚瑟啥? 他也想收陈元歌当弟子啊,问题是数学这东西完全看天赋,他们数学系没有人有资格做这个年轻人的老师啊! 要不然怎么会让陈元歌直接做副教授,收下来做弟子不香吗? 第十五章 恶客登门 唐人街上,陈元歌的自行车一灵活的穿梭在行人间。 “看,那就是陈玉林的儿子,他们家这是烧了什么香,祖坟冒青烟啦,竟然出了个教授。” “得意什么,不就是个副的么!” 一些过去瞧不上陈玉林的人呸了一口,一个傻子也能做教授,肯定有内幕,要做也应该是他们家的孩子去做教授。 “头发长见识短,你当人家美国人的大学是开慈善堂的啊,随随便便就让一个人做教授了?” 有人直接怼上刚才那个嫉妒的中年妇女,想要踩低别人抬高自己,也不看看自己家儿子是个什么玩意,还好意思拿出来丢人现眼。 其实很多人现在就像恰了柠檬,心里正不痛快呢,大家都是临街开店的,陈玉林原先就是个垫底的,现在居然不和咱们一起玩了? “听说了吗,陈玉林又要在福满楼摆酒席了,看把他们家能的!” “呵,你那是没被人家请去吃酒席。” 这些风言风语,自从报告会结束后,他在报纸上被霍华德史塔克提了几句,就有记者跑过唐人街采访,这下街坊邻居都知道了。 陈玉林顺势提出来,礼拜天福满楼宴席走起,有些人的心态就崩了。 总有那么一些人,就是整天见不得别人过的比他们好! 陈元歌一开始很不爽,只能当什么都没听到,总不成为了这几句背后嘀咕的,他去把这些人一个个剁了,那不就成了变态杀人狂了。 一路上碰到关系好的街坊,招呼此起彼落,炒菜的香味飘荡在街面上,充满了人间烟火气。 这样的有人情味的纷杂人间,原来那个世界已经没有了啊,科技进步让人得到了许多,也失去了很多。 这样的烟火气,他很喜欢! 已经是八月中旬了,晚风扑面而来,带来了一丝丝的凉意。 陈元歌将自行车放在院子里的,深深吸了一口气。 “嗯,这味道,鱼杂锅呼饼子,香啊。” 还是老妈细心,自从他意识恢复后,发现他爱吃鱼杂锅,隔三差五的就做一顿。 “今天我给你们做一锅麻小,哈,这可是我的创新菜啊!” 陈元歌直奔厨房,打算一显身手,要让麻小提前现世。 说起小龙虾,其实美国人也吃的,只不过那做法,一贯的美式粗暴简单的风格。 盎格鲁撒克逊人,美食荒漠的风格到哪都是是一脉相承的,不能对他们的美食有过高期待。 陈燕已经按照陈元歌昨天的吩咐,将龙虾刷干净,并拔了虾线。 陈元歌可是承诺了,如果麻小不好吃,他可以答应陈燕的任何合适要求,所以她才会花了两小时在厨房清理龙虾。 一进门,陈燕伸出双手,上面贴着好几张创可贴,确实被小龙虾夹了惨不忍睹了。 “老弟,整整十斤龙虾啊,今天你要是做的不好吃,哼哼!” “放心,做好了,我保证你会上头的。” 陈元歌一边默哀姐姐的手指头,一边系上围裙。 拿出昨天买的,已经开过锅的铁锅,正是饭店里用的那种铁锅和大勺子,备好配料。 起锅烧油,下料煸炒,很快那霸道香味,即使经过油烟机全力工作,依然弥漫在厨房里。 “这味道,挺让人上头的!” 全家人站在陈元歌背后,看着他熟练的翻勺,颠锅,动作十分的轻松写意。 陈燕觉得她的打赌输了,啊,她想要买的衣服化妆品,都没了。 但是她好像也没亏啊,至少一会吃到美食了。 这时候陈元歌在锅里倒入五斤小龙虾,再倒入啤酒,盖好锅盖闷煮。 再起一锅,剩下的五斤小龙虾就做蒜泥龙虾好了,两种口味要配合着吃才好。 十五分钟的等待时间,迷人的香味扑鼻,一家人他们等的馋虫都冒出来了。 “好了,可以出锅了!” 哗啦啦,直接倒进两个大盆子里。 开整! 一家人围在院子里的石桌边,喝着冰啤,吃着香气四溢小龙虾。 这才是夏天夜晚该吃的美食啊! “呼呼,我的嘴麻了!” 考虑到两个女人不怎么能吃辣,陈元歌做的不太辣,就这样陈燕还是吃到嘴麻了,依然不停嘴的吃。 陈玉林吃的很开心,虽然不准喝白酒,但是啤酒也能过过瘾是不,关键龙虾它好吃啊! 砰,砰… “陈老板在吗?” 大家看向后院门,今天为了吃龙虾,前面店铺早早关门了,这会谁来了? 陈元歌慢条斯理的剥着小龙虾,门外站着是一家三口,其中一个肥胖妇女,就是他在回来的路上听到的,在背后最嫉妒的那个女人。 脸皮挺厚的,还敢到他家来,这架势恐怕是来办事的,因为他们手里提着两袋水果。 陈玉林听到是叫他,起身去开门。 “咦,梅老板,你这是?” 那个肥胖妇女也就是梅老板,站起来时脸上的赘肉一抖一抖的。 “哈哈,陈老板,我们一家是过来祝贺你的,你儿子陈元歌当了大教授,我们这些街坊感到荣光啊!” 梅老板见到陈玉林后,一边说话,一边挤进来,她后面的两个人也跟着进来。 陈燕一愣,低声对着陈元歌说道:“梅抠皮,她我们家和她们家不来往,她不是一向瞧不上咱们家吗,今天怎么拎着两袋水果来了?” 李倩茹看到后,不得不起身招呼着。 梅老板看到陈元歌后眼神一亮,大嗓门响彻在院子里。 “哎呀,不好意思啊,原来你们在吃晚饭啊,没打扰你们吃饭?” 说着顺手将水果放在餐桌上,鼻子耸动了一下,小龙虾的香味吸引到她了。 知道打扰了,你进来干什么? 一家人心里同时翻了白眼,无事献殷勤,这没安好心呐! 梅老板伸手拿起盆子里的一个小龙虾,娴熟的剥起小龙虾,这没脸没皮的样子,陈元歌厌恶的放下手里的龙虾,这小龙虾都污染了。 “嗯,陈老板,你们家的小龙虾怎么做的,挺好吃的!” 陈玉林面皮抖动,伸手不打笑脸人,且看看这八婆,今天要干什么? 第十六章 这道题我不会 梅老板吃完一个小龙虾,有些意犹未尽,又拿起一只,还招呼她丈夫儿子也过来吃。 总算这两人还要点脸,没好意思动手拿小龙虾,她老公钱有财一把拉住她。 “别吃了,赶紧办正事!” 梅老板意犹未尽的停下手,毫不见外用院子的水池洗手。 “小陈,阿姨今天来呢,是来祝贺你当上大教授,这不,就拎了水果来了。” 陈元歌瞅了一眼桌上的水果,就是些蛇果,橙子,还不太新鲜,估计家里吃剩下的拿过来的。 梅老板一把拉过她的儿子钱成功说道:“这是我的儿子钱成功,他今年十五岁,下个月就在育英中学读十二年级了,我儿子可是个天才,将来也要做个科学家的!” 陈元歌坐在那不起身,推了一下眼睛,平静的打断她的话:“你想说什么?” 钱老板被打断话后,有些不高兴,但还是说道:“我家成功从小成绩很好,十五岁就跳级读十二年级了,小陈啊,你不是可以写推荐信吗,我儿子应该去纽约大学啊!” 陈元歌看着这个脸上带着青春痘的钱成功,他的眼神里竟然有种彼可取代之的想法。 “这小子…” 陈元歌觉得好笑,这个钱成功是不是被他妈给忽悠瘸了? 哪来的自信可以取代他,你以为你是项羽啊。 这时候陈燕忍不住了:“喂,梅老板,我们家和你们家又不熟,凭什么要帮你家儿子?” 陈玉林貌似呵斥道:“小燕,你胡说什么,我们和梅老板是不熟,但来的都是客,你怎么能这么说话呢?” 一个眼神递过来,丫头,你做的好,继续! 梅老板一家脸色一僵,梅老板的眼神瞅到院门外围观的街坊,大声说道:“这话说的,都是这么多年的老街坊了,大家又都是华人,要互相扶持是不是,再说了,不就是写个推荐信吗,小陈随便写几句话不就行了嘛!” 李倩茹听到这话,柳眉顿时倒竖,正要开口骂,今天老娘必须拿出点骂街的功夫来。 邻居老周看不下去了,抢先说道:“梅老板,就你提的那三瓜两枣,还好意思上门求人,你那是求人的态度啊!” 围观的几个人纷纷走进院里,大家附和道:“就是,谁不知道你梅抠皮,哎呦喂,你提的那水果过期了?” 梅老板一手叉腰,一手指着众人:“胡说什么,老娘这是礼轻情意重,再说我家成功成绩那么好,他不帮,不就是不帮自己同胞吗!” 梅老板明显知道自己和陈家没啥交情,她就句句不离同胞之情,你不帮,就是嫉妒自己的同胞! 陈元歌看着那一声不吭的钱家父子,显然也是这种想法,心中无语,真是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站起来,拍拍手掌:“你儿子成绩既然很好,梅老板,我推荐不是不可以,对于我们自己的人才,确实是要爱护的!” 陈燕十分着急,恨不得堵上老弟的嘴,这种臭狗屎一样的人,你怎么能答应他们的无理要求啊? 陈玉林看儿子胸有成竹,按住老婆女儿,示意她们俩不要说话,看陈元歌怎么做。 院里的众人一阵骚动,大家有些意动,这么说,自家的子侄好像功课读的不错啊,是不是也有机会? 所有人的目光看向陈元歌只见,他不紧不慢的说道:“有道是真金不怕火炼,成绩好不好,做试卷不就行了!” 梅老板脸上喜意浮现,立刻追问道:“做试卷啊,这个我儿子最拿手了,成功,你来说会不会?” 钱成功微抬下巴,神情倨傲的说道:“只要是高中知识,我都掌握了!” 陈元歌有些惊讶的看了一眼,这小子年纪不大,还有点小机灵,直接把试卷知识点给范畴限定了。 但是,少年哟,图样图森破! “既然这样,今晚我出一套数理化试卷,只要你能到九十分以上,我就给你写推荐信,怎么样?” 梅老板拦住要说话的儿子,质疑道:“小陈,我们怎么知道你出的试卷有没有问题?” “这个简单,你可以把中学老师请过来,明天当面验证不就行了!” “好,一言为定!” 梅老板一家得到了承诺,心满意足的离开了,街坊们一看,没啥热闹看了,也各回各家吃饭了。 关上院门,一家人开始收拾桌上的东西,连那两袋水果,全部都丢进垃圾桶里了,这些东西被污染了,看着嫌脏! 李倩茹一边洗碗,一边担心的问道:“元歌,你有把握吗?让梅家那小家伙过了,我们家就没安生日子了。” 李倩茹的担忧并不是凭空而来的,陈家不是大门大户,陈元歌骤然当了副教授,有些人的小心思就活泛了,他们发现进入好大学多了一条门路,这条门路门槛还不高,觉得可以试试。 “妈,不用担心,我出的试卷,高中生能拿到九十分以上的,必须是真的天才,这样的天才,还轮不到我去推荐,人家大学早就抢走了!” 一家人恍然不悟,也对,真是天才找到这,顺水人情为什么不做,主要就是要拒绝那种半桶水晃荡,自我感觉良好的家伙。 第二天一大早,陈氏杂货店来了不少看热闹的人。后院,育英中学的老师看了陈元歌出的试卷后,又拿了答案看了以后,神情古怪的看了一眼陈元歌。 这套数理化试卷,知识点完全没有超纲,就是题目都是综合题,一张套试卷就十道简答题,每道题都综合考察了数学,化学,物理的知识点。 这在中学阶段,只有那种把高中知识点吃透的真正天才,才能做出来正确的答案。 钱成功的能力他们都知道,顶多就是个记忆力不错,有点领悟力,在普通学生里拔尖的应试型人才。 老师们确认了试卷没问题后,宣布考试可以开始了。 钱成功自信满满的拿到试卷,做了第一道题,挺简单的,第二道题,有点难度,第三道题…… 半个小时过去了,钱成功焦急的抓头挠耳,门口的梅老板看出不对劲,想要进去又不敢,今天这里可是有唐人街名高望重的老前辈在场的,她要是敢在这撒泼,就别想在唐人街做生意了。 “不,不,这道题我不会!” 钱成功扳断铅笔,绝望的大喊! 第十七章 竟然爆种了 “这道题我不会做……” 钱成功绝望的呐喊传遍了屋里屋外,看热闹的人面面相觑,发生了什么? 有人憋着笑说着:“他好像说不会做?” 梅老板再也忍不住了,冲到钱成功面前抓住他大喊:“儿子,你你怎么能不会做,别给我丢脸!” 随即转头怒视陈元歌:“陈元歌,你出的试卷有问题,我儿子他经常考满分的,肯定是你出的题不对!” 这时候一名老人拐杖用力一敲地板,正是育英中学退休的老校长,大声呵斥:“梅英,你要做什么?这里容不得你随便撒野!” 梅老板嘴巴嘟囔了一下:“周老,我这不是担心儿子吗…” 周老哼了一声,转头对旁边的育英中学的老师说道:“小魏,你去看看这孩子什么情况。” 魏老师走到钱成功的面前,轻声问道:“钱成功,试卷你能不能做了?” 喊了两遍后,钱成功终于回过神,抬起头来,茫然的眼神看向魏老师。 “我,我不做了!” “你确定?” 梅老板在一旁急切不已,只是这会周老在场,她什么话也不敢说。 魏老师拿起试卷,钱成功脸色涨红的站在梅英后面,他的自信心已经受到了重大打击。 陈元歌看了以后,倒有些不忍心了,这如果毁了一个少年的斗志,让他一蹶不振的话,那还是挺可惜的。 罪过,罪过,谁让你摊上这么个父母! 这时候魏老师把试卷拿过来了,周老看过一遍,陈元歌和几位老师都看了一遍后。 “我宣布,钱成功同学,本次测试成绩,43分!” “什么,不可能,我儿子拿满分就像吃饭喝水一样,你们,你们……” 梅老板一声尖叫,伸手指着几位老师,最终没敢骂出来。 只好拉着失魂落魄的钱成功,灰溜溜的朝外走去。 “梅老板,小钱考了多少啊?” “是啊,我们大家都很关心你家小钱的……” 都是多年的商贩了,大家都有一把好眼力,一眼就看出钱成功测试不理想,如果是别人,本着和气生财的目的,都会安慰几下。 只不过这家人太讨厌了,抠门,爱占小便宜,得理不饶人,还喜欢背后造谣生事。 今天难得痛打落水狗,大家自然不放过这样的机会。 周老和老师们走出来,摇头说道:“小钱刚才的成绩,你们要保密,小家伙也是个人才,该保护的还是要保护的。” 周老温和的语气感染了大家,陈元歌不禁佩服,难怪老人家威望这么高,是个真正的长者啊! “陈老板,你为我们唐人街培养了杰出的人才啊!” “元歌啊,年轻人要戒骄戒躁,争取做出更好的成绩!” 周老婉拒了中午留客的热情邀请,和几位老师离开了陈氏杂货店,大家见没热闹看了,也纷纷告辞离开。 陈元歌准备送送周老他们,突然感应到一百米外,有一处磁场剧烈波动。 嗯? 他的注意力一下子被百米外的一个人吸引住,这不是钱成功吗? 梅英不断骂着儿子不中用,钱成功低头跟在其后,只不过陈元歌却看出他的体型和刚才完全不一样了。 “变高了五公分,肌肉更加突出了,这什么情况?” 陈元歌被这奇怪的变化吸引了心神,打消了送周老他们的念头。 立刻远远跟在了钱成功他们后面。 “这种剧烈的磁场波动,这个钱成功是在吸收能量,这怎么可能?” 在他的感知中,钱成功此刻的身体就像海绵一样,吸收的不知从何而来的能量。 陈元歌隐隐看到了一处不知名的空间,这空间好像是沸腾的能量海洋,能量顺着一道头发丝一样的通道,流进钱成功的身体。 应该是这能量改造了钱成功的身体了。 陈元歌正要继续探索那个空间,却发现联系中断了,愣了一下,再看看钱成功,一种明悟涌上心头。 钱成功的身体到极限了,再也接收不了能量了! “够了,烦死了,啊……” 钱成功满脸通红,气的全身发抖。 他在刚才短短的一分钟里,全身上下无处不疼,就像被人用锤子不断的敲碎,然后又用胶水粘合在一起一样,偏偏某种不知名的伟力束缚了他,让他喊不出来。 疼痛终于结束了,他在梅英喋喋不休的埋怨中,终于爆发了,一声大吼,不等大街上行人反应过来,就快速的跑了! “小兔崽子,你有种别回来吃饭,饿不死你!” 梅英愣了一下后,立刻以更大的声音朝着钱成功的背影大喊着。 周围的商户一看是这家人吵架,纷纷只看热闹不劝阻。 只有陈元歌一路远远吊在钱成功的后面,一路上不断的测试他的变化。 速度差不多十米一秒,还行。 过了十分钟,这体力也不错啊,竟然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了十分钟。 这时候钱成功已经跑到了中央公园,在在一处无人的树林里停下,不断的锤击着一颗合抱的大树。 砰,砰,砰… “为什么,为什么?我在学校被人欺负,现在考试题目都不会做,我不服!” 大树发出不堪重负的声音,被击中的地方树皮不断脱落,可以看出钱成功的力量足够惊人。 “喂,少年,你这是爆种了吗?” 不断发狂的钱成功,停下自己血迹斑斑的拳头,回身看过来。 什么鬼,他眼前这个黑漆漆的人形物是什么东西? 钱成功下意识的看了天空,是白天啊,那这个黑漆漆的怪物不是鬼了? “你是人是鬼?” 陈元歌脸上一僵,看着哆嗦的钱成功,小兔崽子会不会说话,我这是小黑! 这是他折射了自己周围的光线,所以此刻在别人眼里,他就是黑漆漆的人形物。 恢复力也不错,手上的伤口已经愈合了,陈元歌注意到他的拳头。 刷,一下子出现在钱成功的面前。 一拳朝着他的面庞咂过去,钱成功终于反应过来,连忙架住拳头,身子一矮,差点没接住这沉重的一拳。 陈元歌只是站在那不动,一拳又一拳的砸下去,过了一会,在钱成功没有反应过来时,身形又消失在原地。 钱成功啊啊的挥动着手臂,却发现那个人形黑漆漆不见了,只有发麻的手臂告诉他,刚才确实有个人形黑漆漆在这里打他。 “鬼啊!” 第十八章 异常基因 钱成功毕竟只是个十五岁的少年,他到现在也没发现自己的变化,吓得赶紧辨认了一下方向,朝着唐人街跑去。 几分钟后,陈元歌来到了物理系实验大楼,又到了之前的那个实验室。 两个小时以后,长舒了一口气后。 终于发现了一处异常活跃的基因,他只能确定钱成功的身体变异和这段基因有关。 回忆了一下上午的经过,钱成功从测试到马路上变异,整个过程中没有任何可疑的放射性物质,难道真的是剧烈的情绪波动引起的? 根据钱成功的回忆看,变异前那一瞬间,他的情绪变化达到了某种临界点,他经历了自信摧毁,路人嘲笑,家人指责的三重打击,理智在那一刹那崩溃了。 排除所有的可能性,应该就是情绪的剧烈起伏,带动人体激素剧烈变化,契合了那段异常基因的活跃。 陈元歌面色古怪,这个变化的源头,还是他带来的。 现在用的是纽约大学的实验室,这里毕竟是公共设备,不适合他在这里继续研究。 陈元歌觉得是该有自己的私人实验室了,哪怕实验室再小,但是他可以随意的研究。 第一桶金的计划现在就得启动了。 至于钱成功,这小子的力量在一吨左右,体力和恢复力是常人的十倍,其他没什么特殊的,造成不了多大的破坏。 最多把他们家的东西砸碎了,要说他膨胀了,那更不会,因为在中央公园被教训了一顿。 至于他以后会不会再次变异,陈元歌觉得应该不会了。 根据刚才的观察结果,异常基因的活跃程度来,再次变异,就是基因崩溃的结果。 陈元歌有一种直觉:“总感觉这段基因像是后来加进去的?” 因为这段基因他的体内没有,等到后面有了自己的设备,好好检测一下一批人,做个样本对比,到时候就确定是不是后天添加的。 …… 自从报告会结束后,远道而来的数学家们陆续打道回府了,他们临走前都很看好陈元歌,不出意外的话,三年后的菲尔茨奖将会是他的。 学校给陈元歌安排了单人办公室,上午因为钱成功的是耽误了,下午他带着一家人过来参观,顺便拍了一些照片。 陈玉林两口子决定了,等照片洗好后,要用镜框装起来,挂在自家墙上,让外人好好的欣赏下。 …… “爸,我们全家要不要出去玩一下?” “好端端的,出去玩干嘛?” 陈元歌拿出一个小箱子递给老爸。 “这么多钱你哪来的?” 陈玉林吓得手一抖,他的资产加起来也有个十几万美元,都是固定资产为主,猛的见到这么多现金,一下子有些晕乎乎的。 陈元歌解释了一下,原来这箱子美元是徐老三多年来上下倒手,辛苦存起来的一笔小金库,这是他用来养老的一笔钱。 这是他那天在徐老三记忆深处看到的信息,然后在纽约一家银行的保险箱里拿到的。 这家银行的保险箱业务,只认每一个保险箱对应的编码,任何人只有知道编码,加上密码,就可以打开保险箱了,取走里面的东西。 就在前几天,他调整光谱,改变成了一个白人男子,从保险箱里拿到了这小箱子。 徐老三其实也有两套房子,但是陈元歌没有兴趣去动这些东西,房子出手很麻烦,还容易被人盯上。 听完解释后,陈玉林张了张口,想要拿出做老子的威严,告诉陈元歌,你小子能不能安分点! 这儿子太妖孽了,他只想说,不愧是神仙教过的,他那点父亲的威严,看来是摆不出来了。 “行,这钱你自己留着,以后娶老婆用得着,对了,记得给你妈少报点。” 陈玉林搓了搓手,伸手从盒子里抓了一把,随后又放回去了。 “儿子,爸跟你商量个事啊,这个,你看啊,男人身上没个钢蹦儿,腰杆子就挺不起来啊!” 陈元歌愣了一下,奇怪的问了一句:“爸,你想说啥?” “哦,我忘了,你还没娶老婆,不知道其中的滋味。就是,就是以后你得随时支援我一下,爸难啊!” “明白了,你不就是要零花钱嘛,小事情,你想要随时说。” 陈元歌舒了一口气,还以为什么事呢,原来老爸身上没钱,跟他要钱来了。 “扯远了,我们一家子去拉斯维加斯玩一圈,好好放松,休息几天怎么样?一家人到了美国这么多年,也没好好玩过是不是。” “你怎么会突然想到这个的?” “要玩的话,你干嘛去拉斯维加斯,那地方可是赌城,儿子,赌博可不能去碰,多少人赌的倾家荡产啊!” 这么多年,他看到了不知多少因为染上赌博,家破人亡的人,再大的家业也败不起,那惨状简直让他不寒而栗! “爸,今天上午钱家的那点破事你也看到了,我们家出去玩几天,让有心思的冷静下。” 陈玉林觉得有道理,都是街坊邻居,他们家出去玩几天,避避风头也好。 “我问你,爸,有了这十万美元,你第一个想要干什么?” “买地!” “你看,真是咱们华国人基因自带的东西了,我也想买地!” 陈元歌顿了顿,拍拍箱子里的钱。 “要买地,我就要买大的,但是咱们联邦税务的人觉得我们的钱来路明确的!” 陈玉林顿时明白了儿子的意思,脸色顿时愁眉苦脸起来,去拉斯维加斯转一圈回来的话,这钱要缩水多少啊! “要不找你张叔,让他帮忙洗一下! 陈玉林这刻心里滴血啊,十万美元最后能拿出明面上的只能是三四万了,这都是要传给子孙后代的地啊! 陈元歌笑而不语,拿出一副没开封的扑克牌,递给老爸。 “我是一名数学家!” “知道啊,纽约大学都请你当教授了,咋的?” 呃! “会玩二十一点不?” 示意老爸拆开扑克牌,父子俩对面而坐,陈玉林坐庄,玩起了二十一点。 过了十分钟。 “儿子,你是不是用了那啥法术,出老千了?” 陈玉林一脸的怀疑人生,怀疑儿子就是出老千了,否则他一个庄家怎么会输的这么惨? “这不是法术,爸你想多了,就是算出来的!” “我不信,我读书少,你别骗我!” “这么跟你说,二十一点就那么几张牌,是可以算出来的,我都是算出来,今天就我们父子俩在,没必要骗你是不?” 陈玉林勉强相信了,还是问了一句。 “也就是说,像你们那啥啥数学家,都可以算出来的?” “不错,都可以。” 陈玉林突然有些激动了,这是不是说明数学家可以在赌场发大财了? 陈元歌直接告诉他,除了他,没有其他人可以。 理论上通过计算赢庄家的只有二十一点这一种。 一个数学家想要在赌场,在二十一点上赢庄家,他必须要用计算器辅助计算。赌场的人又不傻,人家看不到你手里的计算器吗? 而且,五十年代还没有微型化的晶体管芯片,这年代压根就没有手持计算器。 当今世界上,懂概率学,又有强大心算能力的数学家少之又少。 这就是他的计划,他要给世人留下的印象是,他的第一桶金是通过数学家的本事得到的。 第十九章 拉斯维加斯 以陈元歌的能力,就算仅仅用心算,二十一点牌局开出的牌对他来说,都是单向透明的。 对于他而言,世间万物的信息都能读取,何况区区牌局,赌场对他而言,不过是个提款机罢了。 只不过,考虑到这世界有种种奇异之处,能开赌场的万一有什么预防手段呢? 光明正大的挣钱,他有的是办法。 譬如偷懒点,以他的知识水平,随便搞点发明创造,就可以弄一大把专利出来授权给那些大公司,大把的美金自然滚滚而来。 或者等到哪天能够控制原子的话,直接提取岩浆层里的黄金,要知道地球上的黄金基本在地核那里,人类开采的不过是九牛一毛罢了。 这些方法要么是成为肥羊,要么就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有用,只有在赌场拿了第一桶金,自己开公司,利用手里的无数技术,创造一个寡头出来。 一手胡萝卜,一手大棒,从来是世间横行之真理! …… 晚饭时,陈玉林宣布,明天全家去拉斯维加斯游玩,两个目的,一个避避风头,另一个捡钱去! “我跟你们说,拉斯维加斯玩的多了,那里可以吃到全世界各地的美食。” “可以看到世界各地的艺术节目,还可以去城外的沙漠见识一下,姐,你们没见过沙漠?” 摇摇头,他们都没见过沙漠,陈元歌除外,但他总不能说是在原来世界见过。 陈元歌接着又抛出老妈和姐姐无法拒绝的理由。 “那里可是购物天堂呢,下个月学校开学了,总得买点什么!” 母女俩一下子被打动了,他们一家就是去购物的,挣钱不挣钱什么的,不重要! 兵贵神速,第二天,一家四口各自拉着旅行箱,戴着帽子出现在飞机场。 陈元歌的脖子上挂着相机,本次旅行,由他担任专职照相员。 饶有兴趣的打量着候机室,脑海里却想的是,这漏的就像筛子一样的安防,要是有人带了炸弹怎么办? 在他的印象里,美国的飞机动不动就是被极端分子劫持,或者爆炸,或者坠机…… 这美国佬就喜欢在电影里炸飞机,炸白宫,操了蛋了,还有啥他们没炸过的? 搞的他一直以为二十世纪的美国飞机是经常被炸的! …… 这次出来,买的是商务舱,陈元歌本来想买头等舱的,大家坚决反对,那样太高调了,陈元歌只好就买了商务舱。 大家是第一次坐飞机,一大早兴奋的睡不着,到机场太早了,离登记还有三个小时呢。 没事干,扑克牌走起! “顺子!王炸!” 陈元歌气的将手里一把牌摔在桌上,就算他能把所有的牌记住了有啥用?这玩的就是运气,你就算天大的本事,抓了一手杂牌有啥用?有啥用? 当然,他也可以洗出他想要的牌面。但是和家人一起玩,就没必要了,一切全凭手气。 但是今天,他的运气显然很不好,脸上贴了很多纸条。 同样贴满了纸条的陈玉林,发出灵魂的质问。 “配合,你的配合呢,你要保送我拿头游啊!你老是放上游跑牌干什么?” 陈元歌只给了一个眼神,你还想赢这两位,不怕以后没酒喝了? 终于登上飞机了,陈元歌鬼使神差的检测了下飞机,美没炸弹,也没有恐怖分子… 看看这简陋狭小的机舱,旅途还有四个小时,陈元歌有些怀念智能终端了,当然他更想念的是游戏里的狗儿子们了。 即使在飞船上,只能玩那些单机大作,其实玩的也挺开心的。 他可以不断刷新自己的记录,和飞船的傻智脑在游戏里斗志斗勇,这一切都恍如昨日啊。 …… “赌城,我们到了!” 招呼一辆出租车,直奔订好的酒店,休息了一下午,一家人吃了晚饭,洗漱后换好衣服,在酒店服务生的带领下,这家酒店的赌厅。 一进门,哗,喧闹的声音一下子灌入耳中。 门里门外完全是两个世界,这里有沉沦在此的赌徒,也有来自美国各地乃至欧洲的游客。 “大,大…” “妈勒法克,老子又输了…” 男女老少,美的丑的,体面的,邋遢的,众生相在这里浮沉。 虽然早已做好了准备,大家依然被眼前的场景震慑住了。 只有陈元歌镇定自若的拿出五千美元换好了筹码,顺便给了他们一人五百筹码。 “走了,咱们一路玩过去!” 陈元歌丝毫不受这里的一切影响,那些针对普通人的空间,灯光,音乐上的布置,对他而言就是春风拂面罢了。 这时候,几位摇曳生姿的兔女郎路过。 “呸,都是不正经的女人!” 李倩茹一把掐住陈玉林的后腰:“是不是很好看?” “我心如止水,老婆,我是那种人么?” 陈元歌却看到,姐姐盯着那些兔女郎的大长腿,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大家一路玩下去,不管玩什么,陈元歌只看不提意见,玩这个就是图的那种自己做主,金钱瞬间灰飞烟灭的快感,当然赢钱的话,那就更快乐了。 昨天晚上,陈元歌就给他们分解过赌场里的套路了,他亲自坐庄,就让他们跟他玩,玩的过程中,将庄家赢钱的套路讲的透彻无比。 打了这样的预防针,陈玉林他们再看这些赌局的时候,心态上就立于不败之地了,再看场里的赌徒们,不禁带上了同情的眼神。 赌场,永远是庄家赚钱,每一个赌徒,他的钱要么从另外一个赌徒那里赢来的,要么是庄家给的诱饵,是让赌徒吐出更多的饵料。 “哎呀,太可惜了,那个小球怎么就不落到八上面呢?” 李倩茹叹气的锤了一下陈玉林,这一把,他们三人的最后筹码全都输光了。 对于这样的结果,他们并不怎么纠结,接下来的才是重头戏。 陈玉林带着娘俩出去购物,陈元歌直接走向了二十一点的区域。 大赢小输几把,赢了五万美元后他就收手了,这样的数额对于赌场而言,一点不会引起他们的注意。 将筹码兑换,直接存入赌场里的银行,手上只留了三千现金,转战下一家。 接下来的五天里,一家子白天去购物,看表演,吃美食,还出城到沙漠玩沙丘冲浪。 到了晚上,陈玉林他们累的吃完饭就睡了,陈元歌则是每天晚上转战几家赌场。 每家赌场都是速战速决,只要赢了五万美元,他就毫不犹豫的离开。 五个晚上,陈元歌顺利的斩获了一百五十万美元,第一桶金已得到! 第二十章 买车 “呼,终于到家了!” 一家人从车上下来,拎着大包小包,邻居听见动静过来看看。 “老陈,你们一家出去一个礼拜,玩的挺开心啊,买了这么多东西!” 回来的时候东西比去的时候多了三倍有余,叫了两辆出租车,才把所有东西带回来,可见这回母女俩这次的购物,差不多把她们过去十几年压抑的欲望全部爆发了。 “来,这是我们路上买的的糖果,你拿回去给你孙子尝尝。” 打开后院门,姐弟俩先把行李拿上去,陈玉林则去前面去开店铺门。 很快周围的街坊们,都知道出去一个礼拜的陈玉林一家回来了。 纷纷有人过来串门,两口子招呼着登门的街坊邻居,拿出一件件的小礼物送出去。 礼轻情意重,大家乐呵呵的接下了这些礼物。 很快店铺里摆起了龙门阵,拿出小凳子,切上几个西瓜,看看李倩茹拿出的一张张照片。 眼看着陈元歌前程远大,不趁着现在多来往,以后有什么求上门,到时候连门槛都见不到了。 此时夫妻俩乐呵呵的分享照片里的风景,听着一声声的惊叹声。 哎呀,太得劲了,两口子觉得旅途的劳累,好像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后面至少一个礼拜的麻将桌子上,他们都会是麻将桌上的话题中心了。 第二天一大早六点钟,李倩茹就像往常一样,下楼去厨房准备一家的早饭。 “咦,这个香味,是谁在做鸡蛋饼啊?” 走到厨房一看,诶,陈元歌左手正拿着锅,向上一颠,一块金黄色的饼翻了个身。 “妈,你起来了,最后一块饼马上好了,锅里有红枣粥,桌上有煎好的饼,你尝尝看我做的怎么样?” “好吃,我去叫你爸他们。” 李倩茹擦了一下眼角的泪水,儿子真孝顺。 不一会,一家人坐在餐桌前,呼噜噜喝着粥,吃着金黄喷香的鸡蛋饼,再来一口切好的腌萝卜丝,还有凉拌黄瓜,感觉自己的胃终于活过来了。 “妈耶,还是家里的粥好喝,这出去半个月不是香肠牛排,就是汉堡沙拉,不是煎的就是炸的,肠胃真受不了。” 陈燕满意的摸着肚子,这下她又是元气满满的了。 这时候,陈元歌拿出了一张支票放在桌上。 “爸,这是三十万美元,这是给你和妈两个人的。还有,我打算买个农场,到时候种点粮食蔬菜,养点鸡猪羊,家里什么吃的都有了。” 陈玉林接过支票,翻来覆去的看了几遍,摸了又摸,幽怨得看了陈元歌一眼,很舍不得的递给了李倩茹。 当听到陈元歌要买农场后,有些哽咽的说道:“你爷爷临死之前抓着我的手,跟我说祖上的地在他手里丢了,他已经对不起祖宗了。让我一定要置办一份田地留给子孙。爹啊,您看看,今天您的孙子,给您老人实现了这个愿望了!” 母女俩纷纷眼红落泪,陈元歌叹了一口气,顺顺老爸的后背。 好半响,大家的情绪终于平静下来了。 “你准备买哪块地?有没有看中的目标?” 除了眼睛有点发红,陈玉林恢复了正常。 “你觉得哪里好?” “我觉得,长岛的拿骚县就不错,离得近,最多一个小时的车程就到了。那里风景环境优美,空气质量也好。很多医生,律师,高校老师,企业高管都在那置业,所以教育,医疗,治安都好。” 陈元歌也看好长岛的未来,长岛一直是世界不少名流青睐有加的地方,这里的环境确实优美。 “行,让你张叔找个中介,大家一起去看看。” 这事就这么定了,陈元歌又拿出一张支票递给李倩茹。 “妈,这张五万美元的支票你收好,家里有什么小开销就用这个。” 李倩茹高兴的接过支票,陈玉林的眼神更幽怨了。 “家里买两辆车,这马上有了农场,有车就方便了。” 陈玉林一愣,随即心里痒痒的,有个车多威风,每次看张玉德开车过来,他看的都很眼馋。 陈燕咽下一块饼,举起手说道:“我们都不会开车啊!” “不会开就学呗,开车很简单,我来教你们,保管你们三天就学会。” 三人看着他,你又会了,说,还有啥你不会的? 吃完早饭,陈元歌拉着姐姐到楼上。 “姐,这个你拿着,别给妈看到啊。” 悄悄的递给陈燕一张支票,她拿到手一看,是一万美元,吓得差点掉在地上。 她压低了声音,急切地说道:“老弟,这太多了,我有个一百零花钱就行了。” “这叫什么话,给你就拿着,不要我就给妈了。” “要,要,我也傻了,你现在是大土豪,我给你客气啥!” 刷的一下,支票就消失在陈燕的手里,这速度,真是令人叹为观止啊。 “走了,我们去买车去。” 招呼一声,全家立马出发,直奔车行买车去。 一直中午的时候,滴滴,一辆全新的轿车,一辆全新的敞篷轿跑停在后院门口。 一上午,全家就在车行挑来挑去,陈玉林两口子挑了辆中规中矩的福特轿车。 陈元歌,则是选中了一辆敞篷的双座车自己开。 陈燕就嘲笑道:“老弟,你这车停马路上,容易被人走啊!” 陈元歌很想说,他的车放在马路边,用磁场固定在大地上,要是还有人能开走的话! 他也认了! 不一会,街坊邻居们就知道了老陈家买车了,还买了两辆。 最近老陈家轰动的消息一个接一个,大家已经习惯了,对买车的事虽然很快接受了。 都是老街坊邻居了,陈玉林开了十几年店,店铺是自己的,这么多年手里还是有点存款的。 他家买个车多大事,当然背地里很多人就像恰了柠檬,只能骂一句臭显摆。 接下来几天,陈元歌白天就带着一家人出去练车,晚上学习交规。 美国是汽车上的国家,驾照考试非常简单,笔试,路考轻易的就通过了,全家当场全家就拿到了驾照。 第二十一章 开学 拿到驾照后,除了陈元歌,一家人有时间就会开着车出去溜达一圈。 当然陈元歌每次都是在副驾驶陪同的,这一个个都是新手司机上路,而且有两个女司机,他要帮他们熟悉车况以及路况,顺便磨合一下车子。 看来新车的新鲜感,一时半会是不会过去了。 …… 陈元歌的年龄在美国其实还是未成年。 对于这个事实,陈元歌没有办法,所以他才会想办法给自己套个纽约大学学生的身份,就是为了方便办事,只不过计划超出预期,从学生变成了副教授而已。 但是他的年龄是实实在在的问题,学院里考虑再三,没有安排他带学生,就让他在学校安心的搞研究,带学生的事过两年再说。 对于这样的安排,正合陈元歌的心意,这样他就比较自由了。 9月5号,今天礼拜六,陈元歌开着敞篷车,副驾驶坐着陈燕,带陈玉林开着轿车跟在后面。 今天全家出动,开着两辆车送她入学,其实带着撑场面去的。 美国大学的亚裔学生并不多,而美国又是全世界种族歧视最严重的国家。 在美国,要想不被人歧视,能够超越种族歧视的,只有财富。 今天就是要让艺术院的学生知道,陈燕不但有个知名的副教授弟弟,家里也有点钱,不是可以随便欺负的人。 在美国,要高调做事,低调做人,肌肉就要始终露出来给人看。 华人普遍有低调的思想,但是这样做,会让美国人觉得他们是好欺负的,这种思维方式在西方是要不得的。 明明自己有实力,然后低调过头了,哪天被人敲闷棍了,就算事后再找回场子,吃的亏就白吃了。 这和在华国不一样,在那里低调是一种美德。 为了自己姐姐安稳的大学生活,陈元歌也是煞费苦心了。 还特地请张玉德的老婆,突击训练了陈燕一个礼拜,主要培养她基本的时尚审美,免得被人嘲笑成土鳖。 车到了学院,许多家长开着车送自己的孩子过来报道,他们从后备箱里拿出大包小包的行李。 天蓝色的敞篷轿跑,缓缓的停下来。 年轻女孩子们的目光都被高大挺拔,穿着得体西装的陈元歌吸引了。 “哇,有钱的帅哥!” “好想要电话!” 女生们纷纷窃窃私语,要不是看到副驾驶上明媚大气的陈燕,都有人上去要电话了。 当然,也有许多男生的目光被陈燕吸引了,同样的,他们看到陈元歌后,一颗心就碎了,女神有主了! 此时陈燕就很怀疑陈元歌的用心,他买这车,真的不是为了泡漂亮女学生来的? “老弟,这里的漂亮女孩子很多?你看她们那眼珠子都快钉在你身上了,你就没有心动的?” “姐,你又不是不知道,这洋婆子远看挺不错,但是她们身上毛有点多,味也大。” 陈元歌压低声音吐槽着,还好两人说的是华语,要不然在场的女孩子们就要翻脸了。 他平时都是压制自己五感的,不然的话,这世界他就没法呆了。 即便这样,他的五感也很敏锐,人类的体貌特征上的缺点很难逃过他的五感。 为什么很多医学出身的人会有有心理洁癖。 因为他们的所学告诉他们,空气里,人体上,到处是肉眼看不见的微生物,尘埃这些东西。 明明肉眼看不见,但是他们心里就是能想象出来,因为他们通过显微镜观察过这一切。 久而久之,很多医学工作者就出现了看到人就觉得这个人很脏的错觉。 当然,他们说的这个脏是微观意义上的脏。 陈元歌一开始那几天也经常反胃,但是他可以看到分子级,等于看到了世界的本质,看多了,反而就走出了这样的心理障碍。 其实这就是佛家所说的知见障了。 “走了,去报道!” 一家人跟着指示牌,走进办公楼,一路上有许多人进进出出。 “嗨,路易…” 办公楼的走廊里,不少校工和老师和陈元歌打招呼。 这些人都是八月份的时候,克里斯院长的助理鲁尼,带着他们俩给陈燕办理手续的时候,大家就互相认识了。 陈元歌这个十八岁的副教授,给大家留下的印象很深刻,现在见到他了,纷纷打着招呼。 这正是陈元歌的目的了,等报道手续办好了,他离开去数学系的时候,在场的学生一定会打听他的来历的。 到时候他们就会知道了,陈燕有一个知名副教授弟弟,这样的关系足以震慑那些宵小之辈了。 两个月相处下来,姐姐大大咧咧,讲义气的性格,让姐弟俩相处的很愉快。 而且陈燕天生就喜欢保护弱小,打抱不平,肯定会在学院里里拉出一堆小姐妹的,陈元歌当然要做好合格的大腿了。 目的达到了,他也放心的离开了。 虽然学院没安排他带学生,但是也得系里的学生们认认他的模样,怎么说他现在也算是数学系的招牌之一了。 他的大名和数学水平众所皆知,虽然有照片挂在办公楼一楼大厅,只要没什么事,他还是愿意到学校来的。 把车停好,一路走向电梯,今天有个会议要开,学院要布置一些工作安排。 走进会议室,人已经来了不少,赶紧在角落里找了一个座位。 要不是过会要开会,那些教授们就要把他强行拉到他们自己的办公室里,拿出一堆问题向他讨教了。 要不是尊重隐私,他怀疑克里斯院长是不是被这些教授私下里沟通了,故意不安排他带学生的,他这样的问答机,他们是不是就可以用的更顺手了? 他突然想每周安排两天,去给学生讲几节课,这样每周只需要打卡两天,讲完课还可以立马开溜。 很快所有人来齐了,陈元歌使出课堂至高绝学,睁眼睡觉。 直到克里斯院长一声:“路易…” 陈元歌眼珠一转,不动声色的醒过来。 克里斯教授利用自己院长的权力,美其名曰要给新员工布置工作,拉走了问答机,教授们骂骂嘞嘞的竖了中指。 第二十二章 买农场 终于挨到了中午,陈元歌提出午饭时间到了,赶紧离开办公室,摆脱了问答机的命运,顺便接了,顺便接了陈燕回去。 学校离家近就是方便,开车五分钟到家了。 接下来几天,纽约大学迎新活动如火如荼的进行着,陈燕凭借着开朗的性格在系里面初步打开了局面。 陈元歌除了天天被教授们拉去当问答机,系里的学生也不会把他当做学生了。 至于陈玉林夫妻俩,开始的时候有些不习惯白天家里就两个人,过了几天后,两人也逐渐适应了这样的生活,儿女终究是要展翅高飞的。 一转眼,周末就到了。 一家人开着福特轿车,张玉德的车在前面带路,他们这是和地产中介约好了,去看农场。 半小时后,两辆车来到了长岛的中部地区拿骚县。 长岛是个东西长,南北宽的半岛地区。 南岸是公园,有许多优质沙滩,这个季节正是冲浪的好时候。 西部地区靠近曼哈顿,以制造业为主。 他们今天则来到了长岛中部,以农业种植为主的拿骚县。 “老陈,没想到你老兄深藏不露,家底颇厚啊!” 张玉德下车后,打趣着陈玉林,他只是笑而不语,就算是张玉德,只要他不问,他不会主动说出这笔钱来历的。 这笔钱来的太容易,太容易引起人眼红了,最好还是保密的好,为此陈玉林还郑重告诉李倩茹和陈燕,让她们俩一定要注意保密。 就算以后纳税申报,联邦税务局也只会知道这笔钱是在赌场赢来的,但是他们绝不会清楚这笔钱是怎么赢来的。 这时候一名中年男子跑过来,远远的就伸出手。 “张会长,欢迎,欢迎!” 张玉德接住对方伸过来的手,握了一下后松开。 “来,老李,我给你介绍下,这位就是我的好兄弟陈玉林,今天他是买主,我只是个陪衬的。” 老李笑容更灿烂了,赶紧伸手过来,两人握住手。 “久仰,久仰,今日一见,陈老板果然风采过人呐!” 大家憋着笑,就陈玉林那地中海,挺着大肚子的模样,哪来的风采过人了? 陈玉林矜持的笑笑,这个老李火眼金睛啊,一眼就看出他年轻时的风度翩翩,今天要是价格合适,这单就给他做了! 老李随后又夸了李倩茹是多么的美丽优雅,陈燕是如何的青春靓丽。 轮到陈元歌的时候,老李明显更加热情,激动的双手紧紧握住陈元歌,拼命的摇晃着。 “想必这位就是纽约华人之光陈教授了,陈教授果然是年轻有为啊,我家孩子对你很崇拜的!” 一席话说的陈玉林他们心里乐开怀,老李这个人嘛,人是有些谄媚了,就是太爱说实话! 陈元歌不动声色的抽出手,张玉德在哪找的这么号人? 华人之光? 挺有眼光的嘛! 对他们一家的家庭情况掌握的很到位,就知道人家事前的功夫做的多好了。姿态摆的还很低,三言两语就让人生出一些好感了。 老李的分寸把握的很好,又简单寒暄了几句话。 “各位,请随我来。” 众人走过农场大门,眼前是一片野蛮生长,郁郁葱葱的景象。 一眼看过去,田地因为没有人打理,地里的庄稼野草交错,看的陈玉林他们有些心痛,这些庄稼长势多好啊。 “陈老板,这个查理农场面积260英亩,只开垦了十五英亩地,分别种植了小麦,玉米,土豆之类的主粮,一个菜园,还有一个水果园。” 老李带着大家一路参观了农场里种植的作物。 “这条河斜着穿过农场,对灌溉十分的方便。” 大家暗暗点头,这个很好,灌溉,生活用水都不缺了。 陈玉林年轻的时候,可是见过乡下庄子为了灌溉,发生了大规模械斗的事,这样的事情年年有,每年总要死个几个人才算完。 走过了河上的小桥,大家来到了农场的生活区。 映入眼里的是一栋两层小楼,小楼上下两百平,居住面积十分的宽裕。 进去浏览了一圈,小楼和里面的家具都是用上好的原木制作,整体保养的非常不错。 此时小楼里灰尘已经积累了薄薄一层,开门进来后,门外吹来的风带起了灰尘。 “老李,这地方怎么会没人住的?” “是这样的,查理农场的前任主人就叫老查理,他在二十年前买了这块地后,改造成了农场,并以他自己的名字命名。” “查理上个月在医院去世了,他儿子小查理一家住在曼哈顿,不过小查理经营者一家工厂,他要扩大生产,需要资金,就打算挂牌卖出去了。” 陈元歌扫了一圈小楼里的陈设后,就知道老查理是一个人居住在这里的。 看来这老头是长期寡居,这人一去世,儿子就要把他用心打理的农场给卖了。 难怪人才死了半个多月,地里的野草会长成那样,继承者根本不想经营了。 就连马厩,牛棚里的牲口都没有了,看来这老查理和他儿子关系确实不咋的。 一家人碰头商量了一下,都觉得这个农场条件不错,就在公路旁,交通十分方便,离店铺路程就半小时。 而且农场里设施齐全,保养得当。整个农场地势平坦,还有小河穿过。 只不过要货比三家,万一后面有更好的呢? 陈玉林要求再看看后面的,老李坐着他们的车,直奔下一家而去。 一连看了三家,要么就是位置偏僻,面积太小,或者设施简陋,总觉得这三家就是没有查理农场好。 眼看着要到午饭时间了,陈元歌看看大家都在喝水,陈玉林和张玉德身体都胖,已经有些气喘了。还有老李,三人的杯子里都泡着枸杞。 “李叔,查理农场什么价格?” “一口价,四十万美元!” “好,我买下了!” 老李惊讶的看了看陈玉林,这事谁做主? 张玉德喝水的动作停下来,和司机一起惊讶的看过来。 陈玉林则是不慌不忙的说道:“没事,老李,就按我儿子说的办,四十万。” “哎,老陈,这价格不谈谈?” 张玉德急了一下,你当菜场买菜呐,连价都不谈就买了,人家大妈买菜,一美分还要磨个半天好不好! “张叔,你听我说。” 陈元歌转过来问道:“李叔,老查理的儿子现在需要钱,但又不急?” “没错!” “小查理要是急用钱的话,这样的农场设施齐全,地势平坦,有水资源,交通便利,他肯定会降价处理的,估计挂牌一天就该卖出去了。” “告诉小查理,这个价格没问题,我还会用现金全款付清。” 一直面带笑容的老李,脸上惊讶的神情一闪而过,一次性拿出四十万美元的现金,陈家深藏不露啊! 就连张玉德德心中也十分惊讶,随即释怀了,难怪以前他要带陈玉林做生意,都被他拒绝了。 第二十三章 建设秘密实验室 张玉德有些摸不准陈元歌的想法了,直接问道:“你应该知道,这价格其实是偏高的,为什么还要买?” 陈元歌推下眼镜:“千金难买心头好,这个农场我还是挺中意的!” “以后地价会涨的,现在高点,以后就不是这个价了。张叔,我爸他买这块地,是打算作为祖产的,没考虑过要转手赚钱,价格贵一点没事。” 张玉德愣了一下,随即哈哈大笑:“好小子,有我年轻时的风采。对,要买就只买贵的!” 陈玉林悠悠的声音响起来:“老张,这是我的儿子,你有什么好骄傲的?” 哈,哈…… 大家都笑了起来,空气里充满了快活的气息。 “李叔,麻烦你去和小查理说一下,四十万美元的价格我不还价,但是我需要他在一个礼拜里,派人将农场清理干净,配合我们尽快办理手续,我会先付二十万,一个礼拜后再付二十万!” 张玉德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想不到陈元歌可以当陈家的主了。 “好,老陈,今天是你添置家业的好日子,午饭我可要吃顿好的。” “没问题,想吃啥,随便造!” 陈元歌一把拉住要走的老李,让他也留下来吃顿午饭,后面还需要他办事的。 老李这个人,还是挺靠谱的,这个查理农场各方面的条件十分理想,没有麻烦的产权纠纷。 他们接手后,只要把小楼改造下,添置家居用品,大门换个名字就可以入住了。 张玉德说是要吃一顿大餐,其实中午大家就简单吃了点。 等到农场正式到陈玉林名下了,到时候新家入住,那才是要邀请张玉德一家过来做客的时候。 吃完这顿午饭,各回各家。 第二天,老李的电话打过来,小查理已经同意了这笔交易。 父子俩开车,来到了曼哈顿上东区一家律师事务所,双方在律师的见证下,拟好一份合同,确认无误后,分别签字。 陈元歌将一张二十万美元的支票递给小查理,两人握了一下手。 “合作愉快!”x2 等到小查理离开后,又递给了老李一张二万四千美元的支票,一旁的陈玉林看的都有些肉疼了。 没办法,这是人家应得的,人家的中介提成就是这个比例。 老李收到这张支票后,也有些感慨,这恐怕是他从业以来得到的最快也是最大的一笔佣金了。 这一单都抵得上他一年的收入了。 作为一个华人,他做的都是唐人街的生意。 促成的单子都是五万以下的,一次佣金也就一两千美元上下。 他做好看好几天农场的准备了,甚至手里的资源人家看不中,这单生意做不成。没想到昨天才看了半天,单子就拿下了。 “陈先生,接下来我几天会办理好所有手续,监督农场的清理,一个礼拜后,你们将会看到一个全新的农场的。” “好,李叔办事,我们全家还是放心的!” 回去的路上,老李提出了一个问题,农场要换成什么名字? 陈玉林觉得儿子作为一个教授,是文化最高的人,名字应该他来取。 陈元歌拒绝了这个要求他,他既然将农场放在在老爸的名下,取名的事应该由老爸自己做主。 “青山农场,我的家乡是在大青山的脚下,就叫这个名字!” 陈玉林不假思索的说出了青山农场的名字。 陈元歌诧异的看了一眼老爸,只见他这时候眼睛微红,情绪有些低落,看来是想念家乡了。 要不是家乡没有了直系亲属,陈玉林都可能打算回去了。 老李也有些感同身受:“唉,我的老家在中原,当年几位军阀混战,全家除了我都死在炮火下。我是因为给东家放牛,才侥幸活下来。后来一路乞讨,竟然辗转反侧来到了美国,这一晃,就是三十多年过去了啊!” 真没想到,老李当年一个十来岁,无依无靠的小孩,来到美国后,能够有今天这样的成就,其中不知道经历了多少生死挣扎,常人真的难以想象。 “老兄,一切都过去了!” 陈玉林拍拍老李的肩膀,两人一阵子唏嘘不已。 老李哈哈笑道:“都过去了,我现在衣食无忧,老婆贤惠,儿女孝顺。想想我死去的家人,我已经很幸福了?老李家的香火没在我手里断了啊!” 两个中年人这会交谈甚欢,陈玉林强烈要求老李陪他喝一杯。 正好到了家,陈玉林招呼道:“倩茹,炒几个菜去,今天我和老李不醉不归!” 你就是想喝酒? 陈元歌为老爸默哀三秒钟,今晚他要跪算盘了! …… 后面的一个礼拜,全家迸发出高涨的热情,投入了热火朝天的农场改造中。 两个女同志主要负责小楼升级改造,要把厨房,卫生间重新装修,将整栋楼老化的线路,水管重新铺设,整栋楼还要重新刷桐油。 她们还要买床上用品,餐具等一切家居用品。 陈玉林让工人建设了一个小型养鸡场和养猪场,又买了一些鸡鸭鹅猪牛羊放进去。 家禽牲口买的并不多,都是养着给自己家吃的。 …… 每天晚上,陈元歌还要避开所有人的视线,秘密建设实验室。 原来的地下室是只是简单的铺了水泥,他亲自动手,重新装修了地下室。 买来各种金属材料,炼制成合金,地面用合金板铺设,留了一道门。 然后从这道门,向下三米,又挖了一层五百米的空间,这一层完全用十厘米的合金板包裹起来。 这一层他准备用作自己的秘密实验室,暂时不打算让家里人知道这个地方。 整个地下二层,简单的分为实验室,仓库,能源区几个区域。 水源从农场的小河里引过来,为了解决能源问题,还做了一个冰箱大小的同位素核电池。 也只有掌握了超前的科技,分子级的加工能力,陈元歌才能做到在常人看来匪夷所思的一幕。 看着用了五天时间完成的实验室,明亮的灯光照射在光滑的合金墙面上,陈元歌觉得自己的手艺还可以。 至于实验室设备,他不打算从市面上采购,后面几天时间里一个个的手搓出来。 “我现在只有分子级的加工能力,暂时只能做出微米级的芯片,大不了主机做大点,管理一个实验室也够了!” 第二十四章 送上门的工具人 实验室的建设暂时告一段落,陈元歌决定要歇歇了,这几天白天忙着收拾农场,晚上搞建设,差一点就007了。 这样的福报受不起啊! 九月的天气,秋老虎的燥热让人心烦,陈元歌提着菜场买回来的菜,今天他要做一顿大餐犒劳一下全家。 “咦,钱成功在那干嘛?” 离着数十米,他就看到后院门口等待的钱成功可,这小子眼镜已经摘了,也恢复了自信,和半个月前相比,可以说是脱胎换骨了。 “钱成功,你在我家门口做什么?” 钱成功正沉浸于打脸,吐气扬眉的幻想中,被陈元歌的声音吓了一跳。 “我不干什么,咦,你认得出我?” 钱成功因为异常基因激活,个子变高,身体强壮,视力恢复了正常,就连脸上的青春痘都消失了。 自从那天从中央公园跑回来,他失手打碎了家里的碗筷后,这才确信自己真的变强了。 由于被突然出现得黑漆漆的人无情的碾压过,钱成功意外的没有膨胀,到处声张自己的变化。 钱家人那几天正处于他测试惨败的难堪中,也就没有注意到他的变化。 他又是十五岁的年纪,正是身体快速发育的时候,等到钱家人注意到他的变化后,只会觉得是少年人在快速发育。 钱成功自己偷偷的测试力量后,狠狠的教训了学校里经常勒索他零花钱的小混混。 还在班级里收获了女神的好感! 然后他又惊喜的发现,自己的记忆力,领悟力变强了,由刻苦的复习了课本知识点。 他觉得,自己又行了! 今天,他要再次挑战陈元歌,证明他就是天才,陈元歌不过是他天才道路上一个绊脚石罢了! 只不过刚才一见面,陈元歌就认出他了,这让他懵了一下。 肯定是他帅气的模样,被女同学们传遍了唐人街了。 钱成功大声喊道:“陈元歌,今天我要挑战你!” 陈元歌打开院门:“你要挑战我什么?” “你再出一套像上次那样的题,我早证明自己,我就是真正的天才!” 陈元歌哑然失笑,本来过一阵子就要就找他的,既然他今天送上门了,那就试验下那个设想。 钱成功下意识的抖了抖,他的动作被陈元歌看在眼里。 唔,第六感也变强了嘛! “可以,我正好有备用的测试题,你等着,我去拿给你。” 钱成功做好了被拒绝的准备,然后用提前想好的话刺激,激怒陈元歌。 “这剧本不对啊?他不是应该恼羞成怒的拒绝,然后在我激怒他后,被迫拿出测试卷吗?” 钱成功觉得今天一天酝酿的情绪都打在了空气中,这让他现在很难受。 这时候陈元歌拿出上次留下的备用测试卷,这是他本来预备有其他人过来准备的。 没想到,钱成功上次惨败了,吓退了不少人,今天又用到他身上了。 “给你,你就在院子里做。” 将测试卷递给钱成功,他还要去准备晚饭,没空看这小子在那做题目。 钱成功充满自信心的接过测试卷,今天他要证明,他还是那个天才! 第一道题,很简单。 第二道题,第三道题,难不倒我! 第四道题,有点难度。 第五道题,还是难不倒我! 钱成功越来越自信,上次他就是卡在第五道题上的,最后得了45分,今天他势如破竹的做完了五道题。 终于到第六道了,钱成功踌躇满志看下去,十分钟过去了,在草稿纸上演算完后,他擦了一把汗,写下了答案。 “我不会被难倒的!” 钱成功暗暗鼓励下自己,继续看向第七题,呃,有点看不懂。 又过了一会,好像不会做,不可能,我可是万中无一的绝世天才,怎么可能连第七题都不会做? 这时候陈元歌已经将菜全部洗好,并切好采用了。 看看时间,快要五点了,老爸他们就要回来了,还是先把那小子打发走。 钱成功愣愣的看着测试卷,第七题不会,看了后面三道题,都不会。 此刻他如坐针毡,整个人大汗淋漓,想要投降,却优实在拉不下这个脸,还好今天他只是一个人过来的,在场除了那个可恶的陈元歌,应该没有人了。 咦? 难道我潜意识里就预料到自己会再次失败吗? 钱成功不敢相信,自己怎么会有这种想法的? 啪,陈元歌拍在桌子上,随后抽走测试卷。 “喂,你干什么?我在做题。” 陈元歌鄙视的看了他一眼,小子,你装什么装,才六十分。 “行了,我要做饭了,你回你家吃饭去,我这里可没给你留饭。” 钱成功先是愕然,随即愤怒,最后听到陈元歌赶人的话后,激动的说道:“这可是你说的啊,是你没给我证明的机会,好,今天我给你面子,你就做你的饭!” 陈元歌双眼微咪,死鸭子嘴硬的小破孩,不过六十分的水平,难道异常基因变化,还能让一个人的脸皮变厚? “快走,别在这碍眼了!” 钱成功如蒙大赦,赶紧起身跑出了院子,以后他再也不会来了。 今天的晚饭很丰盛,大家吃的都很开心。 …… 夜深人静,陈元歌带着昏睡的钱成功,来到了哈德逊河边,将这小子丢在地上,随后河里飘出一大团水,落在钱成功的身上。 “艹,谁拿水浇我?” 钱成功被浇了满身的河水,一下子从美梦里惊醒,破口大骂。 “咦,这什么地方,我怎么跑到河边了?” 朦胧的月光下,钱成功看清了周围的景象,下意识的要尖叫。 却发现此刻身体无法动弹,他的眼里充满了惊恐。 好一会,钱成功才看见他面前站着一个黑漆漆的人,发现自己能动了。 “啊,鬼啊!” 陈元歌很不爽,右手一翻! 钱成功整个人呈大字型,在空中高速的旋转起来。 一分钟后,他现在消化能力强大,胃里没有食物残渣,面色惨淡的趴在河滩上,不停的干呕起来。 “小子,好了没,别在我面前装傻了!” 一开始的干呕是真的,后面这家伙假装干呕,伺机逃跑自然瞒不过陈元歌的目光。 “你到底是谁?我们家有钱,我给你钱,求求你放了我好不好?” 第二十五章 速成高手 “吭!” 一声冷哼让钱成功全身的血液凝固,这一刻他更加恐惧了,强忍着眼泪看着对面的人。 “吾乃无极仙人,不日飞升仙界,不忍吾之技艺失传于人间,吾观尔根骨不凡,实乃良才美质也,可受吾之衣钵!” 钱成功一脸懵逼的看着对面的人,这文绉绉的说的啥? “我就听懂了仙人两个字,啊喂,还有这黑漆漆的模样,哪里像仙人了啊?肯定是魔鬼!” 陈元歌一巴掌糊在脑门上,失策了,这小子就是个二代移民,听的懂日常华语就不错了,这正经的文言文他能听懂才怪了! “咳咳,我是无极仙人,今天决定要把我的仙法传给你!” 钱成功愣了一下,下意识的问道:“你这样子不像仙人啊!” “你现在不过是普通人,无法直视我的强大罢了!” 陈元歌拨动了磁场,偏转了一下光谱。 那一刹那,钱成功就像看到一轮太阳出现在他的面前,无穷的压力迫使他趴在地上。 “我瞎了啊!” 这一刻好漫长,其实不过一瞬,陈元歌将这些变化束缚在方圆五米里,不然深夜的哈德逊河真的升起来太阳,那明天纽约就有的热闹瞧了。 光芒消失了,钱成功福至心灵爬起来跪倒在地,大声喊道:“师父在上,请受徒弟……” 钱成功发现自己跪不下去了,嘴里的话也说不出来了。 开玩笑,陈元歌怎么会让一个工具人做他的徒弟。 “小子,你还没有接受我的考验,现在没资格做我的徒弟。” 放开对钱成功的束缚,这小子激动的拍着胸脯。 “您说,刀山火海我都不怕!” “免了,我先传你一套拳法,只有你练的境界到了,才可以做我的记名弟子。” 钱成功的身体不由自主的飘过去,只见仙人的手掌啪的一下,在他的脑门上拍了一下。 “用心记下,我现在给你灌顶传功!” 钱成功发现自己的身体不由自主的,快速舞动起来。 月上中天,哈德逊河滩上,一个少年身形时而跃起,时而低伏,时而冲刺,手脚大开大合,好像在和某个看不见的敌人交战一样。 钱成功全身的血液在高速的流动,肌肉不断的蠕动,骨骼在嘎吱作响。 半小时后,他的身体突然停在原地,全身毛孔大开,整个人发出大量的白雾,这是剧烈运动后,汗水被大量蒸发的现象。 他感觉整个人畅快淋漓了,随即虚弱的感觉涌上来,原来他刚才消耗了大量的体力。 “拿着!” 一个瓷瓶抛过来,伸手接住。 “这是一瓶辟谷丹,都吃了,你的体力就恢复了。” 钱成功毫不犹豫的拔出瓶塞,将瓷瓶里的辟谷丹倒进嘴里,不一会,空落落的胃里终于有了充实感,觉得仙人真是宝物众多。 陈元歌哪有什么辟谷丹,这世界也许真有仙人,也真有辟谷丹这东西。 但他现在真没有,他刚才给的不过是用蛋白质,脂肪酸以及维生素搓出来的丸子,就类似于压缩饼干的东西,纯粹补充体力用的。 他这个比压缩饼干的单位热量要高多了,那一瓷瓶足足有三百克,足够这小子补充体力了。 不然的话,要是拿出压缩饼干来,他仙人的形象还要不要了! 五分钟后,钱成功的饥饿感终于消失了。 “好了,刚才我传给你的是一套无极拳法,你现在给我演练一遍。” 所谓的无极拳法,不过是陈元歌糅合了形意,八卦以及太极的一些实战拳架。 以他现在的观察力,到武馆里瞧上几回,拳法里的本质就一目了然了。 拳法里的拳架子,普通人通过反复的练习,让自己的肌肉形成记忆,可以在战斗中,对攻击进行本能反应,这就是所谓的意在拳先。 而所谓的意,又是什么呢,其实就是人体神经的电信号。练拳就像制作芯片一样,将拳架子形成固定的电信号回路,固定在人体的神经上。 陈元歌直接将一套拳架子转译成数据包,再将这个数据包通过合适的磁场频率,输入到人体。 普通人需要练习一辈子的拳法,他可以让一个人,在短短的半个小时内学到大成。 这就像传说中的灌顶,可以让一个普通人在一夜之间,成为一个高手。 接下来,钱成功只要保持练习,就能一直掌握这个拳法了。 毕竟人体的肌肉记忆,并不能永远的保存下来。 当然对陈元歌而言,他只要不断更新数据包,就可以永远加载。 “是!” 钱成功下意识摆出拳架,刚才一幕又出现在河滩上,一开始他有些动作变形,接连几个动作后,他的拳法演练流畅起来。 啪,啪…… 打了几轮下来,钱成功的拳法开始出现一声声的脆响,这是已经打出整劲了。 陈元歌看他打出整劲后,满意的点点头。 “来,朝我打过来,我来看看你掌握的怎么样。” 钱成功呼呼的停下来,恢复了一下体力,有些害怕,又有些跃跃欲试。 经过这拳法灌顶,以及拳法演练,钱成功已经被仙人神鬼莫测的本领震慑住了,此时的他对仙人是又敬又畏。 “仙人,我不敢!” “让你打就打,就你那点力量,你以为会伤到我吗?” “仙人,请指教!” 陈元歌点点头,还算这小子知趣,这时钱成功一个直拳冲上来。 陈元歌轻易的接住这一拳,一边说道:“继续,不准停!” 啪,啪… 陈元歌站在原地不动,钱成功围绕着他不断的出拳。 陈元歌藉此观察钱成功的气血流动。 很快几轮拳法使完了,钱成功看着仙人纹丝不动的身体,士气越发低落,还以为能让仙人动一下步子的。 但是现在仙人没喊停,他就得继续打下去。 陈元歌觉得数据收集全了,今晚的试验可谓是大获成功,随即一抬手,将钱成功掀飞出去。 “好了,今天到此为止了!” “呼,呼,仙人,我合格了吗?什么时候才能通过考验?” “你表现不错,至于考验,天机不可泄露!” 陈元歌拔地而起,带着钱成功飞在天空,不一会就到了唐人街,将他扔在他家的后院里。 一道充满杀气声音在他的脑海里响起:“我教你拳法,你要是敢用来胡胡作非为的话,我就废了你!” 第二十六章 入住农场 钱成功的河滩奇遇,就像大海里的浪花一样,没有引起任何波澜。。 陈元歌拿他试验,就是考虑到他的恢复能力了有常人的十倍,经得起折腾。 既然拿他折腾了,他也是给了一套实打实的拳法,免得这小子哪天控制不住拳脚的力度,错手杀人。 某种意义上,他算是帮助了钱成功,已经是仁至义尽了,这小子将来何去何从,就不在他的关心里了。 经过一个礼拜的建设后,农场终于焕然一新,陈元歌痛快的付了尾款。 车辆从公路行驶过来,青山农场的招牌远远就可以看到了。 一辆车停在农场小楼前,今天张玉德一家应邀来了。 张欣兰一下车后,直奔小楼而来,远远的就听见她的呼喊声。 “燕姐,我来看你新家了,啊,陈叔叔好!” 张欣兰看到屋里面走出来的陈玉林后,连忙停住站好,向陈玉林问好。 “哎,欣兰丫头来啦,陈燕她就在屋里。” “是嘛,她今天要给我做什么好吃的?我去看看。” 张欣兰就像小鹿一样,迈着轻快的步伐朝着屋里跑去。 “欣兰,你慢点,这孩子!” 周清微在后面无奈的叫了一下,张欣兰就已经跑的看不到身影了。 “清微,这里没有外人,孩子玩玩没事。” 周清微眼波流转,瞪了他一下,嗔怪道:“你呀,女儿现在越来越皮了,哪还有个淑女的样子!” 张玉德不好接话,看到陈玉林走过来,眼睛一亮。 “老陈,你看看,我给你带什么来了?” 陈玉林看到司机手里的一箱酒,两眼放光,招呼了一下李清微后,直接向着酒箱走去。 “哈哈,老张,还是你懂我,带了一箱广义泉来,够意思!” “这酒我可是放了八年了,一直没舍得喝,你说你今天给我准备了什么好菜?” 陈玉林一听,顿时哈哈大笑,一把抢过司机手里的酒,一边朝着屋里走,一边说道。 “今天你有口福了,有大厨亲手掌厨,绝对不比御厨差,不会你这箱酒丢脸的!” 张玉德夫妻俩面面相觑,有些疑惑道:“老陈,你难不成请了福满楼的掌厨?好像他们家以前就是前清的御厨。” 陈玉林笑而不语,只是在前面带路。 一进门,他们就看到餐桌边上,李倩茹和陈燕正在在摆放碗筷,就是没看到欣兰这丫头。 张欣兰从小就是陈燕的小迷妹,经常过来找她玩。 今天奇怪了,小迷妹居然没有跟在她的燕姐后面转悠。 这时候厨房里传来了张欣兰的惊叹声。 “好厉害,元歌哥真的是太厉害了!” 张玉德夫妻俩一时摸不着头脑,发生了什么? 他们刚才就奇怪,陈元歌怎么没出来迎接,这小伙子向来是很讲礼节的。 张玉德直接向厨房走去,当他走到了门口后,却站在门口一动不动了。 周清微也帮忙摆着碗筷,回头看了眼,发现张玉德站在门口没有动静,实在忍不住好奇心,也走了过来。 走到厨房门口后,她朝里面一看,顿时掩住了嘴,双眼瞪大,差点叫出来。 只见灶台前,火焰猛烈燃烧,呼呼的风声回荡在厨房里。 陈元歌身着白色厨师袍,左手拿着锅柄,右手拿着颠勺,上下翻炒,动作举重若轻,行云流水,就好像沉浸厨房几十年的大厨一样。 “我没看错?这是陈元歌?” 周清微话里充满了怀疑,她毕竟见陈元歌的次数不多,觉得自己肯定看错了。 张玉德被她惊动,回过神来,回了一句:“你没看错,就是陈元歌!” 这个形象,和大学教授一点都不搭好! 这时候风声突然停下来,原来陈元歌刚才将锅里的菜装盘,并关了灶火。 这个猛火灶台还是他特地搓出来的,这年头中餐饭店厨房里,还是靠人力推鼓风机加大火力的,他们要是看到这里的厨房神器,肯定恨不得抢回去。 张欣兰自告奋勇的端起盘子,回头突然看到父母站在门口,一脸奇怪的表情。 “啊!” 张欣兰吓了一跳,双手一抖,心中大呼:“糟了!” 一只手这时候出现在盘子下面,托住了盘子,陈元歌在千钧一发间,接住了盘子 张玉德夫妻俩也反应过来,周清微连忙上前几步,接过来盘子。 “你这孩子,做事太毛糙了!” 张欣兰拍拍胸口的小荷尖尖,不由得哼了一声。 陈元歌一边脱下厨师袍,一边说道:“张叔,周姨,我这边菜都好了,走!” 说完话,转身走到角落里,抱起炉子上的一个大罐子,可惜张家三人被陈元歌亲自下厨惊讶到了,并没有注意到他是用手直接抱着高温的罐子。 大家到客厅的餐桌一一坐下,李倩茹和陈燕拿起覆盖在菜盘上的盘子。 “哇,白切鸡,老鸭煲,软兜长鱼,红烧狮子头,文思豆腐,西红柿炒鸡蛋,醋溜白菜,酸辣土豆丝!” 张欣兰就像报菜一样,一声声的报出桌上的菜名。 这时候陈元歌拿起罐子上的盖子,浓郁的香味弥漫在客厅里。 “这个香味?真是佛跳墙?” 张玉德刚才看见大罐子,影影约约的就有些猜测,不会是佛跳墙? “来,张叔,尝尝我做的佛跳墙怎么样。” 陈元歌给大家面前的小碗里捞了一碗汤,先开开胃。 大家端起碗,吹了吹,随即喝了一口,顿时,浓烈的香味在嘴里爆炸开来。 张玉德喝了一口后,伸出大拇指,只有深深的叹服:“绝了,元歌,你这手艺,是这个!” “怎么样?老张,知道你们家祖上闽南的,我儿子特地给你这个叔叔准备的。” 张玉德点点头:“好,元歌有心了,这些菜是因为清微准备的?” 陈元歌笑着说道:“没错,我听说周姨从小生活在淮扬水乡,就试着做了。” “谦虚了,你这手艺绝了!” 大家觥筹交错,共同举杯,庆祝陈家添家置业,乔迁之喜。 菜过五味,酒过三巡,张欣兰好像想起了一件事。 “元歌哥,我月底过生日,你帮我掌厨?” 众人一听,纷纷大笑,周清微轻轻敲了她的小脑瓜。 “傻丫头,你元歌哥是大学教授,给你做饭,你还真敢想!” “我就说说嘛,你还当真了!” 张欣兰嘀嘀咕咕的辩解了一句,又惹得周清微瞪了她一眼。 这一刻的青山农场,充满了欢声笑语。 第二十七章 公司就叫安布雷拉 农场的事安定下来,第二天一大早,陈元歌找到老李,准备成立一家公司,让老李带着他跑一下手续。 在市政办公室,陈元歌拿着申请表,公司名叫什么好? 纠结了一会后,他的灵光一闪,就叫安布雷拉! 前期的主打产品做什么呢? 这世界上什么挣谁的钱来的最快? 从来都是女人和小孩! 生活在美国,白人女性,普遍有狐臭,体毛长,皮肤老化快这三大毛病。 陈元歌对此深恶痛绝,他已经饥渴了十八年了! 白人为什么狐臭特别多,是因为他们的基因导致大汗腺发达,又加上他们习惯以肉食牛奶为主食,直接加剧了大汗腺的汗液分泌量。 为了掩盖狐臭,他们喜欢用香水,但是这个味道对五感敏锐的陈元歌来说,那味道简直是古怪至极了,这实在太考验他的鼻子了。 所以他在有了成立公司的计划,就合成出了迅速分解汗液中不饱和脂肪酸的活性剂,这个合成剂可以消除身上狐臭的味道。 还有一种一劳永逸的办法,可以通过手术,甚至基因调制,就可以永久解决这样的问题,但是他为什么要这么干,能挣一辈子的钱,他干嘛要一次性挣完? 后面还有去除体毛,消除皮肤老化的一系列的产品推出,以后他就是全世界的女人最爱的男人了! 至于卖产品的时候顺带收集一下人类基因,这是为了推出更加高级的私人定制而服务的。 “李叔,你有没有熟悉的律师和会计师,最好是华人。” 办公室里,陈元歌问着老李,请他帮忙介绍可靠的人过来。 至于向张玉德那里借人,这毕竟是生意,交情归交情,大家族的人手固然好用,但是也太不好掌控,他不想把人情掺和进去。 “嗯,陈先生,我这里有两个人选,你打算什么时候见?” “他们今天有没有空?” “我去问问。” 五分钟后,老李找的人今天都有空,下午两点钟过来。 下午两点钟,办公室门被敲响,老李带着两位中年男子走进来。 “陈先生,这位是赵云龙律师,这位是会计师刘世英。二位,陈先生就不用我介绍了!” “久仰,久仰,陈教授的盛名如雷贯耳,我早就想见一面了。” 赵云龙向王元伸出手,双方握了握手,陈元歌随即又和刘世英握了下手。 老李带到了人,就告辞离开了。 大家坐下来,寒暄了几分钟后,陈元歌默默点头,老李确实是个办事靠谱的人,介绍的两个人都不是什么心思阴暗的人物。 “二位,刚才聊下来,我有些事委托二位办理。” 赵云龙和刘世英对视一眼,两人此时眼中残留着惊讶,刚才一番谈话中,陈元歌在法律,财务上面颇有造诣,他们只能说,天才确实不同凡响。 两人欣然同意,陈元歌便和他们签了委托合同。 将不饱和脂肪酸分解活性剂的分子式材料交给赵云龙,让他去申请专利,并让他买下一个小化工厂。 至于安布雷拉公司的财务管理,近期先交给刘世英去做。 陈元歌还要看看他们办事的能力,只要能力合适,可以聘请他们成为公司的高管。 现在开始,专利申请已经进入了申请流程,即便专利证书没有下来,专利已经开始受到保护了。 赵云龙就在长岛,一家家的考察合适的小工厂。 专利申请下来,买下合适的化工厂都需要一段时间。 吩咐完赵云龙,刘世英要做的事情后,看看时间,正好去去学校接陈燕回家。 陈元歌开着车,从储物箱里拿出一个盒子,递给陈燕。 “姐,送你个礼物。” 陈燕好奇的接过盒子,一边打开,一边问:“这是什么?” 拿起盒子里面的一个小瓶子,瓶口是一个喷雾口,看了一下瓶身,贴着标签。 “玫瑰?” “这个是我调的香水。” “啊,这么多,这里有二十瓶,我要用到什么时候?而且我不怎么用香水啊!” 陈元歌笑了一下,卖了个关子:“那太可惜了,我这个香水特别适合出汗多的人用,可以消除汗臭味的。” 漫不经心的陈燕表情一愣,随后反应过来,发出一连串的疑问。 “你就说什么?消除汗臭味?弟啊,你没开玩笑?” 陈元歌淡定着开着车,左手推开扒拉过来的姐姐。 “注意点形象,你要做一个淑女!” 陈燕这才想起来,大家还在车上呢,乖乖的坐回去,晃了一下手里的小瓶子。 “那这瓶就是玫瑰香的喽,我看看啊,茉莉,郁金香还有薰衣草,没有其他香型啦?” 陈燕拿起一瓶贴着郁金香标签的小瓶子,拉起衣领,对着自己的胳肢窝喷了几下,然后直接低头闻了过去。 “诶,香味挺柔和的,汗臭味这不还有嘛!” 啪! 陈元歌忍不住了,一巴掌拍在她的后脑勺上。 “用点子智慧,你才喷上,就算起作用,也得要一分钟,效果哪有那么快的!” 要不是陈元歌在开车,陈燕气的都想踢他两脚。 呼呼的深吸了两口气,不断的安慰自己,谁让人家是教授呢! 坐立不安的扭动身体,感觉这这一分钟好漫长啊! 终于忍不住了,陈燕再次低头闻了过去。 “诶,真的没有了,只有淡淡的郁金香味,一点汗臭味闻不到了!” 陈燕又连续吸了几下,这才确信不是那种香味掩盖住汗臭味那种古怪的味道。 一般的香水,用了以后,那种味道初一闻,香味是扑鼻而来,但继续闻下去,就会是那种混合了汗臭味的古怪味道。 “这个好,弟啊,你太厉害了,以后我就用这个了,这天气还是热,用了这个,汗臭味就没了。” 陈燕喜滋滋的将小瓶子轻轻的放回,合上盒子的盖子,这可要好好的收起来。 “礼物还满意?” “满意,太满意了!” “既然你觉得满意,是不是帮我一个忙?” “小意思,你是不是看中哪个女孩子了,放心,包在我身上,姐帮你约啊!” “呵,我还要你约?这香水你留一瓶,其它的是给你同学试用的。” 陈燕开心的表情一滞,随随即嘿嘿笑起来:“我懂,我懂,看不出来嘛,我们家大教授还是个花心萝卜!” 陈元歌耐心了解释了以后,陈燕拍着胸脯保证,她会完美完成推销任务的,以后她的香水,陈元歌要包了。 “你放心,都给你包了,明天中秋,你想吃什么我给你做!” “真的?我要……” 第二十八章 中秋夜话1 陈燕带着对中秋大餐期待,开心的去学校了,当然她带了昨天拿到的香水。 临走之前,陈燕顺嘴问了一句:“这个香水叫什么名字?” “缪斯香水!” …… 刚走进教室,一道清脆的声音响起:“莎拉,这边,这边!” 陈燕看到好朋友汉娜,娇小的身影坐在第五排,赶紧走过去。 刚放下背包,奥利维亚教授后脚走进教室,这位奥利维亚教授一向是严格出名。 两人赶紧停下说话,陈燕想要分享香水的话被堵在嘴里,差点没被憋死。 昨晚太兴奋了,没睡好,起得晚了,导致今天是掐着点才赶到教室,这会她身上都是快速骑车后的汗水,黏糊糊的很难受。 终于挨到下课铃声响起,陈燕赶紧拿出背包里的盒子,取出郁金香味的香水,上下喷了一遍。 这会汉娜以及周围的同学,目瞪口呆看着陈燕拿出一盒香水,然后喷香水的彪悍动作。 “莎拉,你这是洗劫了哪家店吗?” 汉娜顺手拿起盒子里的一瓶香水,拇指粗的玻璃瓶,手感十分的细腻光滑,材质透出高档感,就是一张标签破坏了所有的美感。 “茉莉?” 汉娜拿着香水放在眼前打量,这难道是私人定制的大师手作? 能在纽约大学艺术院上学的学生,大多数家境优渥,汉娜的父母一个是医生,一个是律师,都是高收入人群,所以她也用过不少定制香水。 至于陈燕能不能用得起,这点她是不怀疑的。 “汉娜,这瓶送给你的,你用了以后会感谢我的!” 陈燕这会喷完了香水,示意汉娜手里的香水就是送给她的。 “这不行,定制香水都是根据一个人的体味调配的,不适合我?” 旁边的几个女生点头同意,都是富家女,她们也用过定制香水。 陈燕神秘一笑:“你确定?来,先闻闻我身上的味道,有什么变化?” “不要,你这满身的汗味,我拒绝!” 汉娜嫌弃的推了一把陈燕,却被她一把抓住手,猛地拉进怀里。 “呜呜,莎拉你这个大胸怪,快放开我!” 汉娜拼命的挣扎起来,但是她那娇小的身躯怎能抵得过陈燕的力量,不一会动作舒缓下来。 “咦,好奇怪?” 汉娜的鼻子嗅嗅,怎么回事?只有淡雅的郁金香味,调制香型的人好厉害,香味一点都不刺鼻,闻起来挺舒服的。 “怎么可能?” 汉娜终于发现了关键信息,她的鼻子里只有淡淡的郁金香味,汗臭味几乎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莎拉,你这个香水……” “哈哈,你发现啦,你用用看,有惊喜哦!” 过了一分钟后,汉娜的惊呼声响起:“我的天,这香水居然能去除体味!” 哗啦,周围的女孩子们一下子围观过来,有几个关系不错的同学,陈燕给她们一人塞了一瓶。 很快,教室里一连串的我的天响起,大家兴奋的追问陈燕,这香水哪有的卖。 “安静,你们先试用,没有了从我这买,一瓶三美元!” 这是陈元歌给她的一份福利,纽约大学目前的试水销售就交给她了,每瓶一美元的提成。 当然,每天限购一百瓶,现在工厂还没见到影子,他可没兴趣整天手搓这个。 昨天晚上他一次性搓了一万瓶,都放在地下室里了,随便陈燕怎么处理。 今天的舞蹈系,陈燕成了众星拱月的那个人,班级里一大半女生围着她叫大姐头,气的她那几个对头恨不得挠破她的脸蛋。 陈燕中午风风火火的跑回来,午饭都不吃,提了一百瓶香水就回学校。 气的李倩茹直说别回来了,当然她早就喜滋滋的用上了儿子给她的特制香水。 至于周清微和张欣兰她们的香水,陈元歌也没落下,还特地交给张玉德,让他去拍自己老婆女儿的马屁去。 …… 今年的中秋节是在农场过,李倩茹作为女主人,是当之无愧的节日总指挥。陈燕正在在学校收获小弟无数,父子俩则被使唤的团团转。 生活在异国他乡,只要抬头看到那一轮明月,它一直寄托了游子们对家乡的每一缕思念。 在小楼前的草坪上,一家人赏月,吃月饼,吃水果,看着黑白电视节目。 陈元歌抬头看着天上明亮的圆月,想起他前世二十岁生日,在月球度假的日子了,但是那个月亮已经不是现在这个了,命运是多么的奇妙啊! 陈玉林略有醉意,拿出一个饭盒大小的银白色物体。 “儿子,这就是徐老三那天想要的东西,以后就交给你了。” 陈元歌伸手接过,这东西的样子他在徐老三的记忆里看过,说是什么仙人之宝。 “儿子,这是你太爷爷当年进京赶考,在江上救了一个人得到的,他说的真假我不知道。只知道你太爷爷,还有你爷爷他们临终前,都用过这东西。” 陈玉林显然想到了什么可怖的事情,颤抖着说道:“那一幕,我记得清清楚楚,你爷爷当年临终前,捏碎了仙丹,我远远的看到,他整个人变成了石头。” 陈玉林激动的推开银白色物体最上面,原来是个盒子,里面十个凹槽,现在只有八个拇指大小的蓝色晶体。 “这鬼东西算什么仙丹,唉,后来我和徐老三喝酒,想到你爷爷他们的结局,气不过,就把这东西拿给徐老三看了,没想到啊,这瘪犊子玩意那时候就惦记上了。” 陈玉林有些唏嘘,幸亏那是他准备假死脱身的时候,不然有可能被徐老三害了全家。 李倩茹这才知道还有这回事,也是一阵后怕,气的直拍陈玉林的后背。 “让你少喝酒,就为这几两猫尿,你说你惹出多少是非了?” “什么话,老少爷们不喝酒,那是爷们吗?” 陈元歌拿起盒子,仔细端详着这个盒子,这材质和做工太有趣了,倒像是工业化的产品。 那就有意思了,太爷爷进京赶考得到的,也就是说最少有七十年的历史了? 是不是仙人造出来的不知道,他倒是怀疑是外星人制造的。 抬头看了一眼天空,月球上那艘五百米长的飞船就静静的躺在那里。 飞船虽然用能量罩隐藏了,陈元歌却能轻易看穿能量罩的,不管怎么说,这飞船能量罩还在运行,就说明飞船还有能源。 地球上应该有外星人在活动,就是不知道他们是怎么隐藏的。 第二十九章 中秋夜话2 外星人的事姑且不考虑,这盒子没有任何电磁信号发出,说明就是个纯粹的盒子,否则陈家早就被找上门了。 合上盖子,陈元歌拿出三样东西,一个是皮带,另外两个是手环。 “爸,这是我给你做的皮带,妈,姐,这是我做的手环,你们一人选一个。” 三人愣了一下,伸手接过东西。 “哎呀,这手环太漂亮了!” 母女俩一人挑选了一个,喜滋滋的戴上,举起手腕看了又看。 这都是陈元歌用贵金属合炼而成的材料做的,参考了前世的大师作品,运用了繁复的镂空技法,低调不张扬。 造型简约,只有贴近仔细看,才能看出镂空的惊心动魄之美。 如果太耀眼,戴上去就容易引起那些小偷们的注意,那就有违他的初衷了。 这三样物品,有一种独特的电磁波动,在三百公里的范围里,他都可以精准定位。就算他在地球另一端,也能感应到模糊的定位。 安布雷拉的第一款产品,缪斯香水会在下个月大规模上市,加上今天陈燕在系里送人试用,要不了几天,会有人动歪心思的。 钱帛动人心,有些人习惯了拿来主义,肯定会动歪心思绑架家里人的。 普通人到不担心,他预备的合作伙伴有张玉德,戴维这些人,普通人他们能够抵挡住。 怕就怕有莫名其妙的异能者,甚至什么魔法测,杂七杂八的人跳出来。 所以他要做一个最低保险,就算家人被绑架了,他也能够立刻找回来。 …… 陈玉林夫妻毕竟年纪大了,李倩茹也喝了点米酒,两人就早早回房休息了。 姐弟俩留下收拾残局,陈元歌漫不经心的问道:“姐,有没有兴趣做一个高手啊?” 陈燕有些错愕,下意识的问道:“做什么高手?老弟,你说的是啥东西?” “飞檐走壁,枪法如神的那种高手啊!” 陈燕眼神顿时一亮,随后又摆摆手:“真的?还是算了,我都这么大岁数了,筋骨都长成了,练不了武了,再说爸他教过我,哼哈!” 陈燕一个有力的鞭腿甩出去,眼神示意,怎样老弟?不错! 陈元歌眼角一跳,伸手一招,不远处的木材堆里飞出一根大腿粗的木段,忽的一脚踢上去。 砰! 木段碎成了渣渣,漫天飞舞! “我这一脚,十八年的功夫,你有吗?” “我的个乖乖,你的脚装了铁板?” 陈燕不由自主的把手伸向陈元歌高抬的脚,却没摸到! “不对啊,你才十八岁,哪来十八年的功夫的,你糊弄鬼啊!” “好了,你就说想不想学?” “想!难不难?” “简单,一个晚上!” “吹你!” 陈元歌嘿嘿一笑,这可由不得你了,陈燕眼中这时候涌起惊骇,但又说出话来,整个人不由自主的连起了格斗技。 “别乱想,我这是给你灌顶传功呢!” 陈燕眼神一呆,随即开始喷火,刚才她差点被吓死了好不好! “原谅我,姐,只要吃一点苦,你就是高手了!” 只见陈燕矫健的身姿,不断的在河滩上来回掠过。 陈元歌一边将格斗,枪法,这些数据包传入她的神经信号中,一边将各种营养物质渗透进她的体内。 三个小时以后,陈燕终于发现自己能动了。 “混蛋陈元歌,你到底干了啥?我………” 陈元歌扣了扣耳朵:“姐啊,十一点了,老爸他们睡着了,你会把他们吵醒的!” 陈燕的痛骂声戛然而止,偷偷的看向远处小楼的卧室窗户,呼,灯没亮! 看见陈元歌笑呵呵的模样,立马反应过来被骗了,又要开口骂起来,突然一个黑色物被丢过来。 下意识的接住,好像是熟悉的手感,直接扣了下去。 啪! 是枪声,陈燕吓了一大跳,这才发现手里拿着是一把非常契合她手掌的磨砂黑手枪。 “这把枪,是我特地为你制作的半自动手枪,根据你的手掌制作,使用九毫米子弹,开抢!” 陈元歌丢出三个乒乓球,陈燕连开三枪,一一命中。 好一会,陈燕才喃喃的说道:“刚才我击中了三个乒乓球?我有这么厉害?哎呀,不好了,枪声会把爸妈他们弄醒的!” “放心好了,声音传不出十米外的!” 陈燕跟着陈元歌的指导,演练了格斗技以及枪法,心里早已乐开了花,早就把之前被吓得事情忘记了。 反正陈元歌不会害她的,她这下就是名副其实的女侠啦。 “你自己慢慢摸索,好好想一下,我在你头脑里留了跟踪反跟踪,野外求生这些资料,唉,也不知道你能掌握几分!” 陈元歌一想到自己这姐姐是个数理化白痴,也不知道她能吃透多少资料。 陈燕这时候已经感觉到精神很累了,毕竟刚才那三小时,她的身体可是被操练的不轻,虽然体能更强大了,但是精神上的疲劳,还是需要睡眠补充的。 …… 地下二层实验室里,陈元歌拿出陈玉林交给他的盒子,从里面拿出一个蓝色晶体。 轻轻捏了捏,又仔细看了看,应该是用一层玻璃,将蓝色晶体真空包裹起来的。 想了想,将面前隔离出一个立方的空间,蓝色晶体漂浮在隔离空间中。 啪的一声轻响,包裹蓝色晶体的玻璃破碎了,一秒后,蓝色晶体由固体态变成雾状态,弥漫在一个立方的隔离空间里。 “嗯,是跟空气里的水分子反应么,才变成雾状态的,这会把人变成石头,仙丹?” 陈元歌托着下巴,这时候冷冻柜里飞出一排玻璃管,这是他在医院顺回来的血液样本。 一支玻璃管的血液飞进去,一秒钟内,就变成了一团石头。 “果然如此,这就是基因活化剂嘛,什么狗屁仙丹,根本就是生物科技产品,这恐怕真是外星人搞出来的,这东西应该对地球人没用?” 把所有的血液样本都用完了,直到盒子里的蓝色晶体就剩下了五支。 得到的结果都是血液变成石头,陈元歌不得不停下实验,他觉得这东西应该是外星人专用的基因活化剂,不是给地球人类使用的。 把东西封存好,以后有机会的话,就去月球看看。 第三十章 张公馆1 陈玉林一家,穿着得体的礼服,手里提着礼物盒子从车里出来。 今天是张欣兰的十六岁生日,他们一家过来是给小寿星庆生来的。 眼前的张公馆,可谓气派无比,主楼加上庭院,占地足有一千平。 纽约的上流社会很多人在这附近置业。由此可见,张玉德生意做的确实很大,因为这房子是他自己个人的产业,不是家族的,难怪他会有做华商会会长的野心。 李倩茹和陈燕是第一次来这样的地方,两家虽然是通家之好,过去由于要照看陈元歌,只有陈玉林每年会来张公馆,此时她们两人正有些拘谨。 陈燕低声说道:“爸,张叔这么有钱,你以前和他相处的时候,就没点压力嘛?” 陈玉林看出她们的不自在,哈哈一笑:“老张这个人,就是个性情中人,要不然我们也做不了兄弟。” “不要想那么多了,咱们家不图他什么,再说我的儿子也不差啊。” 看看走在前面,身姿挺拔,步伐稳定的陈元歌,她们心里一下子就安宁下来了。 一路走过来,庭院的草坪上,三三两两的人聚集在那谈笑风生,皆是衣冠楚楚,上流社会的从容气质扑面而来。 跟随着佣人,一家人来到了主楼门口,跨进大门,占地一百平,天井式的大厅阔然开朗。 略微一抬头,就能看到最高处那巨大的水晶灯,此刻发出明亮璀璨的光芒。 陈燕低呼一声:“好漂亮!” 陈玉林嘀咕道:“骚包!” 张欣兰身穿嫩黄色的连衣裙,略施粉黛,站在在灯光下,肌肤胜雪,更显的青春靓丽。 此时她正乖巧的立在张玉德身边,巧笑嫣然的听着大人们的谈话。 陈燕碰了一下陈元歌,悄悄的说道:“欣兰的笑好假!” “那没办法,大户人家的子女都会这样,而且张叔就她一个女儿,将来偌大的家业只能给她,这都要靠她自己守住的!” 陈元歌稍微解释了一下,他们就已经走到了张玉德这边。 “老陈,你们来了。来,来,我给你们介绍一下,这位是戴维。” “戴维,这二位女士是路易的母亲和姐姐。” “你好!”x2 双方交言浅深,并不熟悉,这里又不是适合谈话的地点。 “欣兰,带着你李姨和陈燕她们在家里转转,去。” “好的,爸爸!” 张欣兰眼中喜色一闪,领着李倩茹和陈燕去参观家里的陈设。 一路上还招呼了几个小姐妹,又拒绝了几个仰慕她的小男生,此刻她的步伐里流露出欢快的情绪。 至于周清微,她正忙着招待各位夫人小姐。 “咦?那两个人什么来头?怎么跟着张会长还有戴维议员上楼了?” 大堂里许多人时刻注意着张玉德的动向。 “哦,那个秃顶的,是老大的一个朋友,叫什么陈玉林,呸,就是唐人街开店的小贩子。” 张家老三,张玉平看到后,很不屑的指出了陈玉林的身份,语气里充满了不屑一顾。 “哎,张老三,你整天就知道趴女人肚皮上,这回你可看走眼了。那个年轻人你看到没有,今年十八岁,人家就已经是纽约大学的副教授了。我可听说啊,要不是他太年轻了,正教授也能做的,人家前途比你远大着呢!” 一位和张老三不对付的孟老板,直接点出了陈元歌的身份。 张老三听到后一愣,随即骂了一句:“不就是个穷教书的,有什么了不起的!” 孟老板听到后,嗤的一声笑出来,指了指张老三:“穷教书的?人家可是在拿骚县那边买了个二百六十英亩的农场。” “老孟,你他妈的吹什么牛,你怎么知道的这么清楚?” “巧了,我之前也看中了那个农场,就是四十万美元的价格有点高了,我想等等再看的,谁知道被他们家给买走了。” 张老三被孟老板怼的肝火直冒,偏偏这里是老大的家,在场有许多纽约名流,他也不敢在此随便发飙,否则他肯定吃不了兜着走,只好臭着一张脸,一个人躲到角落里生闷气了。 心里已经把陈玉林一家恨上了,但是一想到老大的狠辣手段,张老三的身体下意识的抖了抖。 “老子大人不计小人过,有种别落在老子手里。” 这时候,张欣兰的闺蜜们围着陈燕,叽叽喳喳的打听陈元歌的情况,气的张欣兰想把这些闺蜜们一脚一脚的踢出她家。 走在二楼的走廊上,陈元歌回头看了一眼楼下。 这个孟老板,借刀杀人借到我的头上了,还有那个张老三,一看就是个酒色之徒,嗯,你还对我们家有意见? 陈元歌心里念头转过,记在小本本上,拉进安布雷拉的业务黑名单。 这时候书房已经到了,四人刚坐下,佣人就送进来茶水糕点,然后一个瘦高的华裔男子被佣人引领过来。 此时房间里一共五个人,张玉德作为主家,开口介绍了一下最后进来的中年人。 “老陈,元歌,这位是洪门的纽约话事人于师爷!” “久仰,二位,鄙人于文,江湖人给面子,称呼一声于师爷。” “于师爷客气了!”x2 双方初步认识,今天大家在此会面,正是陈元歌主动提议的,这年代渠道为王,张玉德背后的华商会,戴维背后的家族,以及于师爷背后的洪门,他们都有成熟的贸易公司,物流公司。 他们三家既可以包销缪斯香水,还可以为初期的安布雷拉公司保驾护航。 至于缪斯香水的效果,今天在场的都亲眼验证过了。 戴维正在抱怨的说道:“路易,你怎么能忘了绅士们的需求呢?我抗议,你这是性别歧视!” “哈哈,戴维叔叔,我们是朋友,明天我会让人给你送一份男士款过去,这样你就不用偷偷用你夫人的香水了!” 陈元歌打趣了戴维一番,几个男人嘿嘿的笑起来。 “好了,元歌,不要给戴维开玩笑了,我们进入正题!” 张玉德赶紧圆场,至于陈玉林,他今天就是带着一双耳朵听就行了。 第三十一章 张公馆2 书房里,陈元歌在众人面前,真正的展露出纵横捭阖的风采,让张玉德他们不禁刮目相看。 来之前,戴维和于文本来还有些小心思,看看有没有机会能拉拢这个年轻人,最好为自己所用,人才难得啊! 但是等到陈元歌做完了市场分析后,他们不但熄了那份心,反而坐立不安了。 陈元歌侃侃而谈:“诸位,缪斯香水将会是以后每个女人的日用品,男人也不例外,你们应该猜得到,它的潜在消费人群会有多少?” 陈元歌竖起一根手指:“差不多五亿,诸位,你们知道这将会是多少钱?” 不等其他人回答,陈元歌接着说下去:“每一瓶香水的规格是50毫升,这是一个礼拜的用量,每瓶定价是299美元。也就是说,用不了几年,香水一年的销售额,有望达到八百亿美元,诸位,你们再来猜猜,利润有多少?” 在场的四人听到陈元歌的反问后,当场懵逼了。 戴维呆呆的无语道:“上帝啊,最少一百亿美元,合众国一艘航母才多少钱?我得喊上家族了,我一个人没有这么好的胃口啊!” 于文拿出手帕,不停地擦拭脑门的汗水:“我要和家里的老人商量一下!” 张玉德伸出手指,喃喃的盘算着家族,以及商会里交好的家族能拿出的资金。 至于陈玉林,原谅他,他这会已经是个木头人了,反正他只知道,好多钱在眼前飘舞。 陈元歌淡定看着张玉德他们,此时的他们已经没有了刚才的从容。 好一会,他拍拍手:“不要急,你们晚上可以慢慢算,来,现在我给大家来个助兴节目。” 四个人的目光聚集在陈元歌身上,都什么时候了,他还有心情表演节目? 什么? 只见陈元歌左手一伸,一个拳头大小的水球出现了。 水球顶端伸出一条细线,落向右手,右手的手掌上出现一个迷你的火球。 火球不断变大,水球不断变小,诡异的是水火之间连着细线。 最后,一个青蓝色的火球轻盈的漂浮着,水球已经消失不见了。 张玉德,戴维以及于文三人相视一眼。 张玉德开口道:“元歌,这个是法术?” 陈元歌双手一合,将火球湮灭在手掌心。 “怎么样,我这手小把戏如何?还能入得几位叔叔的眼?” 三人再次对视一眼,点点头确认了某种情况。 张玉德开口道:“今天是欣兰的生日,我们可不能在这里把孩子冷落了是不是?” “对对,走,宴会马上开始了,我对今天的美食迫不及了。” 戴维连忙起身,大家纷纷跟上,只有陈玉林后知后觉的跟在最后。 …… 天色已晚,华灯初上,所有来宾都站在璀璨的大厅里,众人举着手里的香槟。 张玉德满面笑容的站在楼梯台阶上,举起手里的香槟:“诸位,谢谢今天大驾光临。今天是我的宝贝女儿十六岁的生日,我给诸位准备了美酒佳肴,赏心悦耳的音乐,请大家享受这美好的夜晚!” 这时候周清微牵着着张欣兰,两人一个雍容华贵,一个青春靓丽,都是略施粉黛,此刻款款走过来,这一刻,她们就是全场的焦点。 张玉德面带宠溺,看着这两个他生命中最重要的女人,接住女儿的手,一家人一起走向大厅中央摆好的生日蛋糕前。 “祝你生日快乐,祝你生日快乐……” 所有人轻轻拍着手,为张欣兰送上生日的祝福。 “欣兰,许个愿!” 张欣兰闭上眼睛,喃喃的说道:“我希望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爸爸妈妈,叔叔阿姨们,还有我的朋友们,大家身体健康,快快乐乐的。” “这孩子!” 张玉德夫妻俩对视一眼,心里满是开心,真是个善良的好孩子,大家的小天使。 张欣兰许完了愿望,睁开眼睛,一鼓气吹灭了蛋糕上的蜡烛。 这时候佣人走过来切蛋糕,宴会正式开始了。 宴会采取的是冷餐自助的形式,不过来吃东西的人并不多,许多人只是举着香槟,借此机会结交人脉罢了。 很快就到了送礼物的环节,陈玉林一家送了一套,由陈元歌亲手雕刻的翡翠首饰,是耳环,佛牌,头钗,手环四件套,那精美的雕工,张欣兰一下子就喜欢上了。 周清微看到这帝王绿的翡翠,十分的动容,眼神示意了一下张玉德。 两人多年夫妻,早已可以眼神交流,张玉德微微点头,放心收下好了,陈家马上就会是纽约的新贵了。 除了送给张欣兰的这一套,陈元歌还送了老妈和姐姐一人一套不同样式的。 送完礼物后,宴会就算结束了,宾客们纷纷离场。 …… 深夜,长岛一处庄园里的密室里,一个光圈出现,一个中年人穿着法法师袍走出来。 戴维正毕恭毕敬的将陈元歌的小把戏说了一遍。 “能够自由的进行水火转变,火焰温度达到了六千度,还能完美束缚住火焰温度。这是位秘法大师,戴维,他是个你要尊重的人!” 戴维有些郁闷了,一个月前陈元歌还是个不起眼的小人物,不甘心的问了一句:“如果是幻觉呢?” “你不明白!” 中年人意味深长的看了戴维一眼,他已经收到了陈元歌留在戴维眼里的影像了。 密室里,低不可闻的声音响起:“应该不是变种人或者异人,真是个可怕的年轻人啊!” 同样的情景,都发生在张玉德和于文的身上,他们所见的人都惊叹,这是一位水火相济,天师级数的宗师高手,他们一致认为,陈元歌有资格占有贸易公司四分之一的股权。 至于安布雷拉,那是这位宗师的自留地,人家已经给了很多了,要对宗师的善意表示最大的尊重。 陈元歌今天故意露出这一手,就是想要试探一下,这些势力后面有没有什么特殊的人,至于威慑,那不过是顺带的。 自从那天晚上浪费了三颗蓝色晶体后,联想到钱成功的变化,再加上医院看到的灵魂。 他猜测,应该有一个水面下的世界,是里世界?还是暗世界? 否则没法解释一件事,月球上有一艘先进的飞船在那,他能看到,没道理别人看不到。 有这么先进科技水平的外星人,却没有占领地球,是不是有人暗中保护了地球? 至于他自己的实力,陈元歌相信,自保肯定没有问题的,否则这时候应该有人来找他了。 难不成人家看不上美元?里世界有其他通行的货币? 就像游戏里说的那什么灵石或者魔石什么的? 这个可能性不是没有,因为他也不在乎钱! 第三十二章 昆仑黄老头 张玉德他们动作很快,仅仅一个晚上的时间筹备,第二天他们就带着团队来到了安布雷拉的办公室。 虽然此时的安布雷拉看着不起眼,但是在场的人没有一个敢小瞧这家公司,用不了半年时间,纽约就会多一家巨头了。 大家眼前的这位笑容温和的年轻人,恐怕就要成为北美,不,全世界最年轻的亿万富翁了。 众人怀着复杂的心情,只用了半天时间,就将所有的协议签订下来。 途中,陈元歌悄悄对张玉德说了一下昨天张玉平和那个孟老板的事,张玉德表示明白了。 …… “二位,有没有兴趣加盟安布雷拉?” 赵云龙和刘世英对视一眼,两人连忙起身说道:“老板,这是我们的荣幸!” “好,安布雷拉不会让二位失望的。” 陈元歌轻轻敲着桌面:“赵云龙,你来做行政总裁,你那个小律所我收购了,叫你的人都到我这做法务。刘世英,你做财务总监,财务部的队伍你要培养起来。” “尽快把公司的架子搭起来,工厂要尽快整改,至于设备,我会在近期给你们的。” “老赵,老刘,安布雷拉会你们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你们不要让我失望啊!” “明白了,老板!”x2 赵云龙和刘世英走出办公室,站在走廊里看了对方一眼。 都看到了同一个意思,老板的威势很惊人啊! …… 下午三点钟,陈元歌坐上张玉德的车,由张玉德亲自开车,一路向着长岛行驶而去。 张玉德握着方向盘,整个人欲言又止的,眼角的余光总是偷偷打量着陈元歌。 “叔,有什么话直说,不要憋着。” “这个,元歌啊,我问过你爸,他跟我说,你过去十八年是上山学艺了?” “没错,我可是学了一身本领的!” 陈元歌忍住笑意,一本正经的回答了张玉德的问题。 “叔,过会我们要见的人什么身份?” 张玉德想了想:“他是我们华商会的供奉,叫什么我不知道,我们都称他黄老。小的时我就见过他,到现在,他还是那副鹤发童颜的样子。” 陈元歌也不期望能问出什么,待会见了面,这个黄老应该能让他解开心中的一些迷惑。 半小时后,来到一座园林,陈元歌眼前一亮,这里依山傍水,曲水流觞,碧叶连天,好一一幅秀美的江南园林水墨画。 “想不到,这里竟然能看到这样纯正江南园林风光!” “看来小友确实见过这样的风景,不知小友师承何处?” 庭院里站着这位,穿着唐装,确实如张玉德所说,鹤发童颜的,如果把头发染黑,说他是四十岁一的人都有人信。 陈元歌此刻演技爆发,面带愧容:“不敢当,老爷子您是老前辈,就叫我元歌好了。家师他老人家都是在梦中传艺,惭愧,我不知他老人家的生平,连模样都记不清!” 说完了,还轻轻擦拭了一下眼角的泪水。 黄老头下意识的手一抖,差点掐断胡须,你这等于没说么,不想说就不说,小狐狸! 张玉德见黄老头亲自迎接,两人接下来的交谈他不适合在场,随即去外面的车子里等着。 “来者是客,请。” 黄老头招呼陈元歌在一处凉亭中坐下,烧开清水,清洗茶具,放入茶叶,注入沸水,一泡,二泡,动作充满了从容不迫的韵味。 “请!” 陈元歌双手去接茶杯,突然发现绵绵不绝的能量从杯子传来。 来了,考验来的这么快! 陈元歌面不改色,轻轻的接过茶杯,送到嘴边抿了一口。 “好茶,入口苦涩而回甘!” 黄老头不动声色的拿起自己的杯子,刚才他的法力犹如泥入大海,消失的无影无踪。 这一手举重若轻的本事,这小子才多大,就算从娘胎里练,也就练了十八年的光景。 和人家一比,他这两百年就像活到狗肚子里去了! 天才真是太令人讨厌了! 黄老头一时有些意兴阑珊,他就是因为资质一般,如果没有机缘的话,这辈子元神无望了。 这才在一百年前离开昆仑,跑到新大陆寻找机缘的么。 眼前的这个年轻人确实就是元神级数的大高手,他今天想见陈元歌,就是心有不甘,想要亲眼确认一下的。 现在亲眼看到了,陈元歌不是血脉显化的异人。 有些异人,天生血脉强大,只要血脉激活,顷刻间就拥有了毁天灭地的力量,但是这些异人只能逞一时之快,寿命只有区区百年,也算是可悲可叹了。 “老爷子,我有些问题想问你,不知道我们这样的人多不多?” “嗯,怎么说呢,地球上有多少我都说不清楚。” 黄老沉吟一下,随后说道:“就以我出身的昆仑来说,有法力的,应该有上千人了,当然你我这样的只是极少数,大部分只是入门的水平。” 陈元歌不动声色的继续问道:“那这世界上有多少昆仑这样的地方?” 黄老的手一顿,诧异的问道:“你好像不知道这些常识啊,贵师没有告诉过你吗?难道刚才你说的,竟然是真的?” 陈元歌“真挚”的点点头:“就是真的啊!我从不骗人!” “贵师可真的……” 黄老突然想到,仅仅用了十几年,就把陈元歌培养成元神,他要是背后说这位的坏话,连忙闭嘴。 也对,既然都培养成元神了,就算是江湖小白,别人也打不过他啊! “既然这样,我就跟你讲一下,我们这些人,东方叫练气士,西方叫法师。练气士以我们昆仑为宗,传承于上古天庭。法师嘛,现在以喜马拉雅的卡玛泰姬为宗,他们传承于维山帝。” “等等,喜马拉雅的卡玛泰姬?旧大陆的传承哪去了?” “别急,有啊,就是那位主的仆人嘛。” “哦,教廷啊!” 陈元歌不怀好意的问道:“难道卡玛泰姬的人是被教廷……” “可别瞎说,你有师父护着,老头子我一把年纪了,还想多活几年呢!” 黄老头吓得抖了抖身子,下意识的看看四周。 “教廷也没那么强,旧大陆还有黑暗议会,十三氏族,狼煲,女巫秘社这些强大的势力的。” “那新大陆这边呢?” “切,都是旧大陆混不下去的,跑到这逃难来了,什么杂七杂八的都有。” 陈元歌奇怪的看着黄老头,他愣了一下,随即反应过来摆手。 “我不是啊,你别乱想!” 第三十三章 黄老头的请求 经过黄老头一番解说后,陈元歌这才对超凡世界的情况有了个初步的印象。 “说句自夸的话,新大陆这边,也就卡玛泰姬纽约圣殿的守护者能胜我一筹,当然,你也是,啊哈哈哈……” 陈元歌只是微笑,就看着这老头在那继续自夸自擂。 黄老头脸色一肃,起身向陈元歌一拱手,却发现自己的腰弯不下去。 陈元歌不紧不慢的站起来:“老爷子,你这是何意,你是老前辈,这是要折煞我么?” 这老头真是老江湖,脸皮说不要就不要了,现在给他行这么大礼,肯定有麻烦事求他。 黄老头顺势起身,两人又坐下,他这下百分百确定陈元歌的实力了。 如果说,刚才只有一成的把握,那现在就是十成了,堂堂元神级数的人,不至于还贪图他的那点机缘,这点自信他还是有的。 “元歌,老夫有一事相求!” 陈元歌不说话,只是静静的听着,黄老头暗道一声,小狐狸! 他从乾坤袋里掏岀一块白色玉牌,放在桌上,往对面一推。 “这是我早年游历中原的时候,在前人洞府里得来的一篇混洞太无元真经,这是直指元神的道书,不过与我所学并不契合,今天就送给你了。” 陈元歌依旧不为所动,虽然他心里有种抢过来看看的冲动。 黄老头长舒了一口气,接着说道:“我资质一般,此生若没有机缘的话,则元神无望。所幸当年得知一隐秘,纽约应有一处昆仑神龙的埋骨地,我若是得到龙珠,元神有望了!” “你都在纽约一百年了,应该早已翻遍此地了,不也没找到嘛!” 黄老头神情一滞,苦涩的说道:“唉,成年的神龙都是元神级数,即便是临死前力量大幅衰减,开辟一个隐秘的洞天,埋葬自己还是没问题的。” “我本以为,凭借昆仑秘法,可以感应到洞天入口,不知道神龙当年遭遇了什么,竟然没有回到昆仑永眠,连昆仑秘法都没有用了!” 黄老头也许是多年来第一次说出这个秘密,竟然下意识的把他心中的猜测说出来了。 “老爷子,你的意思是?” “你和神龙同一境界,我希望你能帮我找到神龙埋骨地,我只要龙珠,其他的都归你!” 陈元歌手指轻敲着石桌,哒哒的声音就像扣在黄老头的心头。 “好,我答应你,但是我不保证什么时候找到。” “放心,就算是一百年,我也等得起!” “开玩笑了,老爷子,我怎么会让你等待百年。” 陈元歌哑然失笑,伸手抄过玉简,放进口袋里,他现在心中迫不及待想要回去,好好看看这真经里写的什么。 黄老头听到陈元歌答应后,立刻又拿出一块巴掌大的鳞片递过来。 “这是龙鳞,虽然不是那位神龙身上的,但也是和他有血缘关系的龙身上的,你可以凭借龙鳞上的气息感应。” 这老头,看来一百年没找到神龙埋骨地,快把他逼疯了,竟然这么迫不及待。 接过龙鳞,陈元歌起身:“好,那我回去好好参详了,请留步!” 陈元歌找到张玉德的车,直接去青山农场。 “叔,进去喝杯茶,今天谢谢你了。” “不用了元歌,我这一大摊事压着呢,你好好休息。” …… 拿着玉简,陈元歌的第七感,现在应该叫元神了,元神之力包裹住玉简。 无数符文不断的涌进他的元神里,一分钟后,他就粗略的看完了这篇混洞太无元真经。 这信息传输的方法,和他在陈燕身上用的方法如出一辙嘛。 也难怪,练气士,法师这些人,他们正是因为认知世界,才能发现,总结出这些符文。 学渣是干不了这活的! 用纸张来传递信息,那效率太低了。 别看他只用了一分钟接收了玉简里的内容,要是用工厂产品工艺那样的格式写出来,非得写几十亿字不可。 这些符文都是最稳定的球形模型,有大有小,但最小的一枚都包含了大量的信息。 普通人读都读不了,就算勉强接收了,也只会把脑袋炸碎了。 陈元歌的元神依照符文不断的变化。 “看到了,这就是那天钱成功异变引来能量的维度。” 此刻陈元歌的手上,聚集着一团散发出明亮光芒的能量,这是他从那个维度里抽过来的。 “钱成功的异变基因的结构是这样的。” 元神勾勒出这个模型后,手上的能量性质顷刻间变化了。 他的身体本能的吸收了这股能量。 “哦,这转变后的能量可以活化细胞,怪不得钱成功可以在一分钟里身体素质大幅度提高。可惜了,他的基因有极限,只能转换这么多了,超出了就会崩溃。” 陈元歌遗憾的发现他构造的模型崩溃了,这个结构有缺陷,记下来,以后改进一下。 “地球果然是被保护着。” 陈元歌抬头看着天空,这次他终于看到了不一样的地方,只见巨大的金色天幕笼罩着地球,上面无数的符文在流转。 “西边有一个节点,就是那卡玛泰姬的纽约圣殿了?这天幕强度不高,应该是警戒用的。” 直觉告诉他,有些维度里的能量不要抽取过多,应该有主了。 有些维度对地球是有害的,抽取了不少维度的能量之后,陈元歌发现,这些维度能量要么腐蚀性很强,要么充满了硫磺味,甚至他的元神都感觉恶臭无比。 这些维度里都有生命体,他们要是降临在地球上的话,那就是人形生化炸弹啊。 就像燃油汽车行驶需要燃油一样,维度能量很适合做战斗的力量源泉。 以后要是遇到这种生命体,首先就要切断他们与维度的联系,这样他们就会是秋后的蚂蚱,蹦跶不起来了。 混洞太无元真经里,法,术,器,丹诸多法门一应俱全。 但陈元歌最在意的,却是元神如何成长了,就像是普通人要吃五谷杂粮,元神的成长也需要蕴养。 真经里最宝贵的就是那一道繁复无比的符文,仔细辨认了一下,其中的作用就是吸收维度能量,并转化成元神需要的养分。 没想到,昨夜的一番表演,今天居然捞到了这么大的收获。 这下,他可得要好好找找神龙的埋骨地了,不然这混洞太无元真经,拿着太烫手了。 ,。 第三十四章 检查龙鳞 经过了一个晚上,陈元歌的元神形态终于根据符文重组一遍,现在的他,可以很轻易的摁住昨天的自己。 看到了更多不一样的风景,有如此多的维度,陈元歌探索的兴趣完全被勾起来了。 正是因为好奇心,在前世,他才会成为探索号飞船的先遣队员。 现在他有种感觉,元神强度可以扫描地球了,但是没有摸清楚地球的情况以前,他不打算这么做。 黄老头的实力,放到整个星球来看,应该属于中等水平,他所知道的信息肯定是不全面的。 陈元歌只有遇到顶尖层次的那些人,才能对自己的定位有个判断。 …… “唉,还是观察不到原子。” 看来宏观上的力量确实很容易增长,尤其是现在还有了维度能量的加持。 但是微观的认知想要进步却很难,要知道观测分子和观测原子可谓是天壤之别。 这意味着能级的变化。 现在的他,表面上看,可以做到风,火,雷三相变化自如转换。 实质上,风不过是物质运动的表象,雷是物质摩擦的表象,而火只不过是他将水分子分解,氢气燃烧的表象。 这些都是护道的术,而不是他想要的道,就连混洞太无元真经里,对世界的认知也没超过他的理解。 虽然那些符文结构很精妙,作用也很大,但是给他十年,他一样能从无到有摸索出来。 只有观察到原子,甚至进一步到亚原子级别,一步步的深入,终有一天,物质,时间,空间,一切的秘密都会一览无遗。 破坏永远比创造容易,他现在只不过是拿现成的能量使用,看起来威力强大,但是对他未来的成长并没有实质性的帮助。 就像黄老头说的,有些异人觉醒后力量非常强大,甚至可以改天换地。 由于异人的力量都是来自血脉基因,导致绝大部分的异人沉迷于血脉的力量,对自己的力量完全是知其然而不知所以然。 他们,百年后,不过是冢中枯骨罢了! 只有明了万物的本质,才能掌握斡旋造化,一念之间,便是宇宙生灭,超脱命运之河,站在永恒的彼岸! …… “我来瞧瞧,龙鳞的结构,咦,这是?有活性的金属?” 陈元歌有些顿时被激起了兴趣,仔细看着手里的龙鳞。 “太有趣了,这结构,居然还在缓慢的吸收维度能量。” 陈元歌顿时灵感爆发,根据这样的结构,他预想中的护甲可以做出来了。 陈元歌手里聚集了各种原材料,不断的分散组合,很快,一团银白色的金属液出现在他的手里。 念头一动,金属液被拉伸成微米厚度的薄片,伸指弹了一下。 叮… 清脆的一声回荡在周围。 “这个防御力,足够防御步兵级的火力了,以现有的材料,做到这已经可以了。” 银白色薄片随机收敛成一团,在他的手心里滴溜溜的旋转。 陈元歌左右对比着龙鳞和银白色金属团,不知不觉,一个可能性出现在他的脑海里。 “黄老头是不是骗我?不,以他的实力,就算他撒谎,我倒也不担心。如果是昆仑的那些神龙呢?他们对这个一千年前,濒死前没有回到昆仑永眠,宁愿埋骨他乡的神龙不感兴趣吗?” 陈元歌捏了捏龙鳞,闭上眼,那种温润的柔韧感,总让他觉得龙鳞是活的。 刚才摄取了龙鳞的气息,已经感应过纽约的地下,却没有发现有什么类似的气息。 不对,思路错了,神龙在死前肯定发生了什么,极有可能就是遭遇自己人的背叛,所以他临死前开辟的埋骨地如此的隐秘。 思路再度延伸,手里的龙鳞来自谁的? 有没有可能来自暗算埋骨地神龙的那位?他是不是想找到埋骨地,来个毁尸灭迹呢? 所以他就故意放出了消息,黄老头属于上钩的? 有没有其他人在寻找埋骨地? 哈,幕后的人恐怕也没想到,黄老头能够在纽约,碰到我这样的元神了。 这波啊,黄老头在第二层,幕后人在第五层,而我,在大气层! 陈元歌伸手覆盖住龙鳞,使用了混洞太无元真经里的符文,直接封印了这块龙鳞。 随手一丢,扔在桌子上,这东西不能带进埋骨地,肯定会引来幕后人的。 换个角度想,如果他是那位濒死的神龙,为了隐藏自己,唯一能选的地方就是地底,越深越好! 还要隔绝诸多感应,一个密闭的空间,不和外界进行能量交流的话,确实很难找啊。 陈元歌将目光放在了地下,一百米,五百米,一千米,三千米…… 停! 深吸一口气,越往下越凝滞,不但阻力逐渐变大,而且,直觉告诉他,再往下有大恐怖! 以前一直以为地下就是地幔和星核,看来未知的有很多啊! 所以说,神龙是借助了这个大恐怖,才隔绝了所有的感知? “我就知道,好处不是那么好拿的,黄老头给我一个烫手山芋啊!” 陈元歌苦恼的推了推眼镜,没办法,谁让他已经收了人家的好处呢,还把这好处吃干抹尽了。 不管肯定是不行的,既然答应了,这点面皮他还是要的。 “黄老头不是说了嘛,一百年他也等得起,不用一百年,只要给我五十年,我就有把握了。” …… 还是那个凉亭,陈元歌和黄老头相对而坐。 “老爷子,你有没有想过,这块龙鳞有猫腻?” 黄老头脸皮一僵,差点将茶杯给摔了。 “你的意思是说,我被人下套了?” “看来你早有觉悟嘛!” “唉,我又不傻,这消息来的莫名其妙,我只不过是不愿意相信罢了,但是找了一百年,我真的忍不住了。” “所以你就把我拉下水了?” “啊哈,啊哈哈……” 黄老头紧张的擦拭着额头的汗水。 “绝无此意,我就是一小小的化神,岂敢有这样的心思!” 陈元歌沉默以对,一动不动的盯着黄老头,看着他额头汗水不断的冒出,好一会,才哈哈一笑。 “张叔说过,老爷子待人宽厚,怎么会骗我呢!” “对,对,来,喝茶,喝茶,今天的阳光如此明媚,正是喝茶的好时候啊!” 第三十五章 活性金属护甲 陈元歌见过黄老头后,略微吓唬了他一下,然后又给了他一颗定心丸。 埋骨地他会继续找下去,他既然收了黄老头的好处的,这点面皮还是要的。 但是呢,埋骨地的事暂时且放一边,等他觉得自己有把握了,再去找。 现在他关心的事,就是要给家人的身体植入护甲。 陈元歌之前最头疼的就是家人的安危。 和黄老头见过面后,他就要去拜访戴维和于师爷背后的高手。 首先这是为了满足他对超凡人士好奇心,其次也是为了拜码头立旗。 他要向新大陆的里世界宣告,唐人街的陈家人,从今以后就是禁忌。 但是这种宣告,只是针对中上层人物的,大家都是体面人,对此心知肚明就行了,没人会到处宣传的。 陈元歌总不能拿个大喇叭,放在唐人街的街头大鸣大放,告诉所有街头的杂鱼们,不要随便惹陈家。 这么做,大佬的面皮还要不要了? 为什么大佬的出行要讲排场,没有一堆保镖的衬托,谁知道你是哪个大佬啊! 你能指望没见识的杂鱼们认识大佬身上的手工定制吗?就算你挂一堆珠宝,说不定杂鱼们还以为是人造的。 按原来的打算,他准备让于师爷在洪门里放出话,告诉街头所有的帮派分子,不要去招惹陈家人。 这原本是他不得已的打算,因为他现在手里没有可靠的人手。 即便安布雷拉以后招了安保队伍,那也不能对他们的节操期望太高,钱可以买来他们的命,却买不来他们的忠心。 只有从小用心培养的,才是大家族最相信的人。 “看来我要搞一个孤儿院了,正好,就让老爸他们去管理,就当是给他们找点事做了,别整天盯着我要孙子抱,我现在送你们一个加强排的孙子孙女,让你们抱个够。” 嗯,这事要尽快办! 当然现在要先给他们上一套生物护甲,这么做,就是为了防止街头流弹。 谁不知道枪战美利坚,自由每一天,这该死的流弹防不胜防啊! 他也不用给他们安排一堆保镖了,将心比心,谁愿意没事一大堆保镖贴身跟随着,除了有排场,却牺牲了自由和隐私。 “我要这么干了,老妈和姐姐肯定不理我的,她们宁愿过的小富即安,也不愿意过上这种日子的。” …… 吃过晚饭,陈燕兴冲冲的跑到农场南边的树林里,她现在整天忙着练习格斗和枪法,沉迷于江湖女侠的美梦中。 当然这件事,她没敢告诉李倩茹,不然的话,姐弟俩肯定会被暴怒的老娘揪耳朵的。 没办法,老一辈人的传统理念就是,一个女孩子家家的,不想着好好做一个淑女,竟然整天舞刀弄枪的,像话吗? 陈元歌正跟在陈燕后面,她突然回身,一声娇喝:“看招!” 砰,砰…… 三分钟后,陈燕喘着气,不满的说道:“你就不能让着我点!” “拜托,我已经让着你了,打你,我一秒钟都用不了!” “呸,说,大高手今天这么好心的给我喂招,是不是有什么好的关照?” 陈燕赶紧爬起身,舔着脸靠近陈元歌,被他嫌弃的用左手按住脑袋瓜,然后右手将口袋里的银白色的液体团按在她的额头上。 “啊,啊,这什么鬼东西?” 银白色液体团迅速流淌起来,很快覆盖了陈燕的脸庞,吓得她哇哇大叫。 陈元歌用了两天时间,解决了活性化的金属和陈燕的细胞进行匹配过,这才有了刚才的表现。 只见银白色的液体团已经将陈燕的全身覆盖了,覆盖完毕后,又在短短的时间里,陈燕的皮肤就恢复了正常。 陈燕张牙舞爪的冲过来,抓狂的大喊:“吓死人了,你刚才给我用了什么鬼东西啊?” “放心好了,这是一套隐藏在皮肤里面的护甲,你来试试看效果怎么样?” “怎么试?” “看见那个石头没有,用拳头砸上去看看。” 陈燕捏捏自己的拳头,狐疑的看着陈元歌,我读书少,你是在骗我? “真的要试试?” 陈元歌点点头,麻利点! 陈燕半信半疑的,走过去敲了了一下石头。 “拜托,才吃过晚饭,你用点力好不好!” 陈燕眼睛一闭,啊的一声,用尽全力砸过去。 砰! 好一会,陈燕才睁开眼睛,打量着自己的拳头,左看右看,甚至还舔了舔。 “没错啊,是我的拳头!” “你可真不嫌脏。” 陈元歌看到后眼角抽抽,无语的摆摆手。 “这一套护甲,可以抵挡住步兵级的火力,来,朝你自己开一枪试试!” “开玩笑,老弟,你对姐姐我是有什么意见吗?你要谋杀我?” 陈元歌一推眼镜,镜片反射出亮光。 “好,我开枪了,我真的开了……” 啪! “我艹,你骗我,疼死了!” 陈燕不停的揉着大腿,脸上却笑开了花,陈元歌一眼就看出,这女人恐怕又沉浸在行侠仗义的美梦中了。 “对了,老弟,你这个护甲是覆盖全身皮肤的?” “怎么了?” 陈燕伸出藕白的手臂,振振有词的说道:“那怎么行,我现在连子弹都打不穿,我以后去医院打针怎么办?人家会把我当怪物的!你能不能,弄个会自己变的护甲。” 陈元歌愣住了,面无表情的说道:“咳咳,打什么针,你以后想生病都难!” 护甲可以缓慢吸收,并转换维度能量,未来的时间里,她的身体强度将会不断的提高,虽然每天提高的强度很少,只要用个三年,她的身体素质会超越钱成功的。 有这个能量滋养身体,普通感冒这些病她都不怕了,至于更严重的情况,医院就治不了,到时候还不是他自己亲自出手。 当天夜里,陈元歌给爸妈植入了护甲。 陈玉林测试过护甲的坚韧后,扭扭捏捏的问了陈元歌,他的身体有没有办法恢复青春? 陈元歌被他一问,这才想起老爸的身体隐疾,都是男人,心里明白就行了,他保证,过年前会让他恢复青春的。 嘿,嘿,嘿,父子俩一切尽在不言中了! 至于老妈李倩茹,陈元歌是趁着她入睡后植入护甲的,她每天就是做家务,美容,打麻将,又不出去,就没必要告诉她了。 第三十六章 纽约圣殿 龙鳞里有那种最关键的微量金属,是地球上没有的,陈元歌怀疑是维度里的产物。 不知道有没有机会能从其他人手里买到。 他已经确认了,除了底层的,中上层的超凡人士是不用美元的,这就是一张纸,擦屁股都嫌硬。 至于什么灵石,魔石这种货币,不好意思,黄老头告诉他没有这种东西的。 黄老头还拿出几枚货币给他看,这都是用维度里才有的稀有金属太乙灵金铸造的,这东西在旧大陆那称为乌鲁魔金,什么说法都有,其实就是一个东西。 这金属只有在维度能量潮汐节点处的恒星,其核心里才有产出。中下层的超凡者,如果想要获取这种金属,要么就为大势力卖力,要么就得苦哈哈的,等待恒星爆发的时候,去捡喷射出的那点残渣。 以他们的能耐,靠近恒星只会化成灰灰。 一枚灵金币,掺和太乙灵金的比例越高,币值就越高。 灵金币既能当钱,也能融了当材料,可谓是身兼多职,劳苦功高了。 至于所谓的灵石或者魔石,不就是灵力宝石么,那东西向来都是易碎品,用来做首饰的,怎么能当做货币流通呢。 超凡界有没有银行? 黄老头提到这就骂骂咧咧的,这些开银行的,不管是超凡界,还是世俗界的,他怀疑都是德古拉的兄弟开的。 当时说到这时,黄老头还心虚的看了一眼周围。 目前地球上就两家银行,一家是昆仑银行,没有分行,只在远东经营自己的一亩三分地。 另一家是卡玛泰姬银行,有三家分行,目前纽约就有一家。他曾经为了制作一件法器,需要很多的珍贵灵材,手里灵金币不够,找朋友都凑不齐,一件件的做任务挣钱又太慢了,不得已向他们贷过款。 贷款条件就是,一段时间里,要接受他们的雇佣,检查并驱逐一个地区,从域外维度游荡过来的各路来客,当然这是指对地球有敌意或者危害的那些来客。 他们是真的把贷款人当杨白劳使唤啊,临时工真的太惨了! 前临时工说完这些后,小心翼翼得将灵金币塞回了乾坤袋。 陈元歌眼巴巴的看着他把钱塞回去,你身为老前辈,你不应该掏岀一大把灵金币送给上进的年轻后进么? 呵,原来你也是个穷鬼! 但他现在手里也没有什么灵材能拿出来以物易物,难道他要亲自去一趟维度,当一回挖矿工? 地球上安全的维度通道,都掌握在少数几个大势力手里,目前北美只有卡玛泰姬的通道是给钱就给过的。 看来看去,如果不去打劫,就只能去卡玛泰姬纽约圣殿接任务去了。 …… 龙鳞里因为仅仅含有微量的太乙灵金,单片的强度就十分惊人。 如果他完全用太乙灵金给自己打造一套护甲呢?好像能够笑谈核平了! “我算算,太乙灵金的密度,一立方厘米二千克,要是覆盖我的全身,怎么也得要十立方分米,那重量都要有二十吨了。” 这么一算,按照黄老头手里一枚标准灵金币含一百克计算,他岂不是要熔掉二千万的灵金币。 看黄老头那扣扣索索的样子,二千万的数量恐怕要吓死他? 但是只要想到未来,他能免疫核平,陈元歌全身就充满了干劲。 …… 用了两天,将安布雷拉的工厂所需要的设备制作出来后,陈元歌这会站在一扇木门前。 曼哈顿布里克街177a号! 没想到,这地方就在唐人街边上,真的是大隐于市了。 路过的行人就像没看到陈元歌一样,络绎不绝的从他的身边走过去。 这里布置了迷惑法阵,凡人是看不见这里的。 打出一道符文,这是黄老头教给他的入门指令。陈元歌穿过了木门,出现在一座大厅里。这地方并不大,怎么说呢,这布局还真挺像华尔街那边银行的。 大厅里现在只有一男一女,一看就是刚入门的法师,两人坐在柜台那看书,也没人起身迎接。 这服务意识不行啊! …… 超凡界的人口数量虽然没人统计过,但是全球能有个二十万就顶天了,具体到北美地区这边,能有一万出头就不错了。 北美是超凡荒漠,像样的传承都没几个,大部分是旧大陆混不下去跑过来的。 黄老头就告诉过他,目前北美超凡界人数最多的就是吸血鬼,其次是狼人,异人,然后还有女巫。 当然,猎魔人也不少,这些人大部分身上有点驳杂的血脉力量,以使用火药武器为主,能有符文子弹,圣水子弹用,就已经算是猎魔人行当里过的不过的。 这些人实力的来源都是是血脉,大部分都是超凡界的文盲,除了家传或者有老师教的,很多人连基础符文都认不全,或者干脆就不认识。 纽约圣殿拒绝超凡文盲,所以这里的人才会这么少。 而且这些文盲什么都不懂,却喜欢胡乱搭配不同体系的符文,经常会莫名其妙的召唤出各种乱七八糟的维度来客,特别是地狱的。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这也是纽约圣殿经常要处理的事,北美这边这种破事特别多,卡玛泰姬没有那么多法师,面对层出不穷的维度来客,他们忙不过来。 就对外发布各种任务,只不过这些任务处理的都是些杂鱼,报酬很低,所以之前黄老头才会向卡玛泰姬贷款的。 …… 陈元歌的目光打量着大厅,这里到处绘制了符文,上面的灵光引而不发,如果有人胆敢在此闹事,等待他的将会是雷霆一击。 “喂,那位小哥,你是第一次来,请问你有什么事吗?” 那位男性法师合上手里的书,陈元歌注意到那本书的材质,应该是是本魔法书。 不过这里是人家的地盘,不要随意用元神查探,这点礼貌他还是要保持的,所以就没看到魔法书的内容。 “嗯,我听说你们这里发布任务,我想做做。” “欢迎,欢迎,我叫麦肯,她叫伊芙琳,怎么称呼你?” “陈元歌,也可以叫我路易。” “陈元歌,你好,你要做任务,请问你的推荐信物?” 麦肯字正腔圆得说出他的名字,他顿时升起了好感,因为这边的人听不懂他的名字,他才特地入乡随俗,起了个路易这个名字。 拿出黄老头给他的信物,递给麦肯,只见他注入了法力,灵光闪烁过后,又还给陈元歌。 “陈先生,你通过考验了!” 第三十七章 守护者丹尼尔 麦肯右手一画,他的身边出现了一个拳头大小的黄色光圈,他伸手进去,拿出克一枚徽章,光圈随后消失了。 陈元歌双眼一亮,没有放过任何一丝的变化。 “这就是卡玛泰姬闻名于世的悬戒,能让一个入门的法师使用空间门,想出这种构思的人厉害啊!” 早就听黄老头说过卡玛泰姬的传送术非常有名,使用起来方便无比,原来是这么回事。 现在一看,果然不出他所料,以陈元歌的眼力,他已经看出了悬戒的奥妙。这个小法器并不能打开空间,打开空间的另有其物。 所以说,悬戒其实就是,那件真正能打开空间法器的分机? 他自己也会穿梭空间,当然,这是他在学会了混洞太无元真经里的挪移法术后才会的。 只不过挪移首先要有坐标,他自己挪移,先定位,绘制符文,输入法力,然后才打开空间。 比起悬戒确实要麻烦点,毕竟悬戒是傻瓜式操作,只要输入法力,直接写入空间坐标就行了,省时又省力,还安全。 他现在法力还不多,才练了几天,现在他挪移的话,最远只有一千公里,用两次法力就枯竭了。 得到混洞太无元真经之前,空有元神,没有法力,所以才会出现使用三分钟元神,整个人就感觉自己空了。 如果不是黄老头,他还不知道哪天才能解决自己的情况,由于他等于是重新投胎,元神和肉身都是原装的,不然的话,现在这具身体早就被元神撑爆了。 所以黄老头拜托他寻找神龙埋骨地的事,虽然里面有猫腻,他会尽心尽力的帮他找到得。 …… 陈元歌接过徽章,输入法力,激活了徽章,发现自己可以连接上星球的预警天网了。 “陈先生,只要你带着这枚徽章,天网会将你附近一百公里出现的维度漏洞即时通知给你,如果我们的人没有时间处理,就会以任务的形式发出来。” “好的,谢谢你给我讲解。” “没事,守护魔法世界的力量多一份,我还是很开心的!” 陈元歌深深看了一眼麦肯,以及还在看书的伊芙琳,可以看出他们修行的都是速成的术法,有些类似于军队的理念,为了保护这个星球吗? 如果是真的,这样的人,值得他敬佩! 激活徽章的时候,发现徽章链接上了一个幻象图书馆,他可以看到许多有趣的维度生物影像,卡玛泰姬够大气,这些影像里里蕴含了许多该维度生物的超凡知识。 不过陈元歌不知道的是,徽章链接的幻象图书馆有一个隐秘的验证机制,不同实力的人看到的影像是有分级的。 此时的他正在饶有兴趣的浏览关于地狱的内容。 那些魔鬼,恶魔的影像里蕴含许多诡异可怖的超凡知识,实力不够的人看了只会疯掉。 “原来如此,有信仰的人类,他们死了以后,灵魂会被接引到他们的主那里。没有信仰的,都被地狱给瓜分了。难怪了,那些灵魂就像瞬移一样,一下子就没了。” 陈元歌遗憾的发现,墨菲斯托这些地狱大君的影像是二维的,不像魅魔那么立体生动。 地球外的无垠星海中,有一个人盘坐在虚空里,她穿着黄色兜帽僧侣袍,此时可怖的咆哮在她的周围震荡,维度能量的碰撞激起了浩大的潮汐。 当陈元歌激活徽章,查看影像时,她的脸色微缓:“你来了!” “丹尼尔,圣殿里来了一位贵客,你替我接待一下。” 纽约圣殿,二楼书房里,一位正在闭目养神的中年白人,惊讶的睁开眼睛。 “贵客?” 探寻的目光没有逃过陈元歌的元神感知,但这道目光中没有敌意,他就没有在意。 丹尼尔看见陈元歌的徽章后,使用自己的权限,想要看看大厅里这个年轻人的身份。 “怎么可能?幻象图书馆居然对他全部开放了!” 身为一位秘法大师,他也能看到全部资料的。但是至尊法师说的是代她接待,这就说明,这个年轻人和至尊法师是同一阶位的强者。 “陈元歌,竟然是他,这几天纽约超凡圈子就流传,唐人街出了一位秘法大师。” “丹尼尔大师!”x2 大厅里,丹尼尔从光圈里走出来,伊芙琳被麦肯推动,赶紧放下手里的书。 “嗯,你们辛苦了!” 丹尼尔转过身,向好奇打量他的陈元歌,行了一个法师礼。 “陈大师,我是圣殿守护人丹尼尔-德鲁姆,至尊法师向您问好!” “什么?至尊法师?” 麦肯和伊芙琳惊得当场懵逼,这时候陈元歌回头,面带促狭,伸手放在嘴边:“嘘,不要声张!” 两人吓得一抖,无意识的点点头。 丹尼尔无奈的摇摇头,这位陈大师难道是还年轻,所以才会这么的有童趣? “请随我来!” 两人走进光圈,离开了大厅。 光圈消失后,好一会,麦肯和伊芙琳才回过神来。 “上帝,刚才我竟然沉迷于魔法中,竟然没看见这样一位英俊潇洒的帅哥!” 伊芙琳手忙脚乱的整理自己的仪态,懊恼之情溢于言表。 “亲爱的伊芙琳,难道你再也不爱我了吗?” “滚!” 两人一番插科打诨,终于恢复了情绪,对视一眼,深呼吸,幽幽的声音响起。 “秘法大师啊,太年轻了!” …… 书房里,陈元歌好奇的打量房间里的陈设,笑着说道:“你们卡玛泰姬法师确实不错!” 丹尼尔知道陈元歌看到了大厅麦肯他们的表现,语带骄傲的说道:“当然,正因为有这么多优秀的年轻人,我们才能够更好的守护地球!” “你要喝什么,咖啡,红茶还是绿茶,也许你喜欢喝可乐!” 一个空杯子突然飞到陈元歌的手里,他在一旁的沙发上坐下。 “来杯维维豆奶,哦,你这里没有啊,那就来杯雪碧!” 丹尼尔无奈的摇摇头,打了一个响指,杯子迅速浮起满满一杯的雪碧。 “哈,有趣的小法术!” “陈大师……” “别,就叫我陈元歌好了,大师什么的听起来怪怪的,把我都叫老了。至尊法师,她是怎么知道我来了?我和她不认识?” 丹尼尔却在心里回了一句:“未必,也许你们早就认识了。” 第三十八章 徽章的任务 丹尼尔没有正面回答陈元歌的问题,只是告诉他,至尊法师现在不在地球上,暂时无法脱身。 不过她非常欢迎陈元歌随时来卡玛泰姬做客。 陈元歌心里有些疑虑,他和这位至尊法师并不认识,为什么这位会这么热情? “替我谢谢至尊法师的厚爱,有空的话,我会拜访她的。” 陈元歌和丹尼尔聊了一会后,丹尼尔就带着他在圣殿里参观,走廊里偶尔会有形色匆匆的法师路过。 他们见到了丹尼尔,都会问候一声大师,看来这位丹尼尔大师的地位确实很高。 一路上看到了不少玻璃柜,里面放的,应该是法器? 卡玛泰姬这么壕?走廊里,展厅里放着这么多威力不俗的法器,难道他们的法器已经富裕到,像悬戒一样,人人都有了? 像是看出他的疑惑,丹尼尔打开身边的一个玻璃柜,拿起一件短杖,递到陈元歌的手里。 “这是梅菲斯大师生前的施法武器,叫梅菲斯施法者,你来感受一下!” 陈元歌接到后,仔细看了看短杖,长度五十公分,分量很重,足有两吨重。 注入法力后,法力毫无障碍通过短杖,然后就没然后了。 又挥舞了两下,呼呼的风声响起,随后还给了丹尼尔。 “嗯,砸人的话挺趁手的。” “看来它对你不感兴趣,这里的所有法器都是历代大师留下来的作品,想要使用它们,就需要它们的承认。” 丹尼尔又将短杖放回玻璃柜,接着说道:“梅菲斯施法者可以根据一个人的手掌大小调整它的长短粗细,被承认者拿起它的时候,会觉得这是自己手臂的延伸。嗯,你说的没错,砸魔物确实很方便。” 合着你们卡玛泰姬的法师是近战法师啊,之前就发现了,这些法师步伐进退有据,身姿矫健,给他们穿上皮甲,你说他不是剑士,别人也不信啊! 丹尼尔这会耸耸肩:“陈,你知道的,我们的魔力是很珍贵的,如果不是必要的话,往往砸死魔物是最有性价比的做法。如果对手没有实体,也不要吝啬你的魔力。” 看来这就是卡玛泰姬,在长期的战斗中形成的风格理念了。 和黄老头明显不一样,黄老头修行的动力是为了长生,战斗只是他的护道手段,不是他的追求。 其实陈元歌自己也是为了求的长生,甚至超脱彼岸! 卡玛泰姬所修行的法术明显追求省力,高效,威力大这些方向。 只要在顶尖武力上有足够的威慑,那么地球魔法世界的防御圈在他们手里,也是很自然的事。 陈元歌有些遗憾的看了那些玻璃柜的法器,他挺想拿过来研究研究的,应该是修行的体系不一样,这些法器才不肯认他的? 陈元歌这会已经没有了逛下去的兴致,丹尼尔一路陪他到楼下,一直送到大门口。 “丹尼尔大师,刚才那位,陈大师,他真的是十八岁吗?” 伊芙琳好奇的问了丹尼尔,一旁的麦肯同时点头,他也挺好奇。 “没错,陈元歌确实是十八岁,我看他是个比较好说话的人,你们年轻人聊得来,多和他交流,有这一位在北美,我的压力要小多了。” 丹尼尔说完后就上楼去了,伊芙琳有些迟疑的摸着娇嫩的脸庞。 “唉,我好像比他大了六岁了,怎么办呢?” 麦肯听到这话以后,实在忍不住翻了一个白眼,要知道这样的动作在他看来可是女人的专属动作。 “我想起来了,他就是我们学校那位最年轻的数学教授,难怪了,天才就是天才。” 伊芙琳和麦肯都是纽约大学物理系的研究生,两人对视一眼,觉得以后似乎有理由去接触这位陈教授了。 陈元歌回到家后,几天里,都沉迷于幻象图书馆里的各种图鉴,真的是让他大开眼界,手里痒痒,好想抓几只研究一下。 丹尼尔隐晦的指出,墨菲斯托这些地狱大君其实都是出身于上古年间的地球古神,祂们都不是地狱原生魔神,凭借强大的实力后来者居上,各自占据了一个地狱维度。 还有各大神系的神主,也都是古神,祂们居住在各自的维度中。 卡玛泰姬传承于第一位至尊法师阿戈摩托,祂是三位一体维山帝中的一位,是一切白魔法的源头。 所以作为圣殿守护者的丹尼尔才会对古神有所了解,因为维山帝是古神,自然对其他古神的信息有所记载。 更古老的上古之神的秘密,就不是丹尼尔的实力所能知道的,祂们的信息蕴含这着无穷的知识,是禁忌中的禁忌。 他建议陈元歌如果感兴趣,可以找至尊法师去了解。 就连谈及古神的奥秘时,丹尼尔都小心翼翼的检查了一遍圣殿的防御法阵,唯恐引起祂们的注意。 古神的威能不是凡人所能想象的,不要随便提起祂们的尊名,尤其是那些魔神,祂们的一点小关注,对凡人都是不可承受之重。 陈元歌非常感谢丹尼尔的提醒,超凡的道路上隐秘太多,知道的越多,就越敬畏。 眼下他的身体还是肉体凡胎,虽然也给自己植入了护甲,但是只要一天不能笑谈核平,他的心里就一天得不到真正的安全感。 这天夜里,徽章突然向陈元歌传来了信息。 “等了好几天,终于等到了,我来看看,咦?地点在纽约大学,这么近。” 陈元歌没有惊动家人,身形一晃,已经出现在天空中,几秒钟后,他就站在纽约大学的上空。 “这里是实验室大楼,这个气息,硫磺味很重啊,我看看哪个不怕死的在召唤。” 陈元歌漂浮在三楼的一处窗户外,厚厚的窗帘无法阻挡他的视线。 此时的屋里,查理已经在地面上画完了法阵,浓浓的血腥味弥漫在房间里。 他的头发乱糟糟的,胡子拉碴,衣服也皱的不像样,很明显好多天没有整理过个人卫生了。 浓重的黑眼圈,却遮不住他狂热的眼神。 上个礼拜的周末,他手里的实验项目进程被卡在一个阶段,始终没有进展。 这时候,灵感枯竭的查理,需要在妻子火热的娇躯上寻找灵感。 爱莉可是他的缪斯女神,是他的灵感源泉。 查理在学校的职工宿舍里洗漱好,路上又买了一束玫瑰花,为了给爱莉一个惊喜,他特地没有开车回去,打了的士回到家附近。 “咦,罗素的车怎么会在我家门口?” “” 第三十九章 纯爱战士出击 爱之深,则恨之切,当查理举着猎枪,看到卧室大床上的覆雨翻云爱莉和罗素时。 砰! 这一枪打烂了床头,他终究有些舍不得爱莉那青春火辣的身体。 愤怒的咆哮声吓坏了这对野鸳鸯,当森冷的枪口对着这对奸夫的时候,看着两人跪在地上痛哭流涕求饶的模样,那一刻,查理的内心涌起了报复的快感。 但是猎枪离罗素太近了,曾经入过伍的罗素虽然已经退役,他的身手依然不是,大学里身体发福的中年男人能比的。 罗素在查理晃动枪口的时候,一个滑步,迅速抓住枪管,托举枪口朝上,又是一声巨大的枪响。 罗素的手已经被烫伤了,但是他的力量不是查理可以比拟的,迅速的夺下猎枪,倒转枪口对准他。 “查理,何必呢,你乖乖的做你的实验不就好了么。” 罗素慢慢后退,拿起地上的裤子穿起来。 “nypd,openthedoor!” 查理松了一口气,十分庆幸自己社区经常有警察巡逻。 罗素快速的退出子弹,又将猎枪上的指纹擦拭掉,并把猎枪丢回查理的面前。 这时候,警察的身影已经出现在二楼的走廊。 就这样,从警局回来后,查理眼睁睁的看着爱莉拿着行李,坐上了罗素的车离开了这个家。 查理假装没看见邻居们的指指点点,走回书房,打开自己的保险柜,他打算花钱雇佣杀手,做掉这对奸夫。 保险柜角落里有一个长条木盒,查理鬼使神差的打开盒子,一个古旧羊皮卷轴出现在他面前。 这是他在一个私人拍卖会上花了五百美元拍下的东西,当时的买家介绍说,这个羊皮卷轴上的法阵,可以召唤地狱的魔鬼,只要签上契约,就可以借用魔鬼的力量。 查理一想到那对狗男女恶劣的嘴脸,邻居的嘲笑,警察的同情,甚至同事恐怕也都知道了。 他要亲手一根根的捏碎他们的骨头,要让他们永远的忏愧自己的罪恶。 …… 陈元歌站在窗户外的时候,查理已经念完了咒语。 在陈元歌看来,地上的法阵,所用的符文一看就是七拼八凑的,各种流传于世的符文都有。 这个人没被炸飞,恐怕还是那个魔鬼起了作用。 起了关键作用的不是那些血腥恶心的血肉祭品。 而是一颗有微弱魔力的蓝宝石,正是这块蓝宝石里的魔力,才激活了几个符文,并加上查理极致得怨恨,终于引来了某位魔鬼的注意。 法阵散发出暗红色的光芒,地面就像水波一样起伏不定,浮出一位身穿笔挺燕尾服的中年男子。 他手里拿着一根文明杖,向查理点头示意:“查理,你的愿望我已收到,那么,请签下这份契约!” 陈元歌一眼看出这个中年男子的本质。 这是一个身高两米,头上有着弯曲的羊角的魔鬼。来到人间看来让他此刻的心情很愉悦,背后倒三角的尾巴一闪而逝,无声的切碎了他背后的桌椅。 他的双腿是反曲的羊腿,双眼里的火焰在虚空里燃烧着。 已经沉迷于复仇中查理,毫不犹豫的接过魔鬼手里的羊皮纸,看了一眼内容。 上面已经按照他的设想,完全都是有利于他的条款,魔鬼在帮助他完成复仇后,就会离开人间,离开的时候,还会将爱莉和罗素罪恶的灵魂带走,并投入永恒不灭的地狱烈火中。 查理毫不犹豫的拿起鹅毛笔,签下了自己的姓名。 “很好,我的朋友,你做了一个正确的决定。” 魔鬼菲利普斯的身体迅速的蠕动起来,融入了查理的阴影里。 如果不是陈元歌来的很快,亲眼看到了魔鬼菲利普斯出现后发生的一切。 这个菲利普斯就会借着查理的气息躲藏在地球上。 只有他在使用力量时,才会露出自己的踪丝马迹。 这也是魔鬼的难缠之处,他们喜欢用智慧,如果来的是恶魔,或者是没脑子的魔兽,反而很容易被发现消灭了。 只见查理在菲利普斯的指引下,娴熟的处理了实验室里的法阵,离开了这里。 在这过程中,他的身体一点点的变得强壮,肚腩消失,全身的肌肉露出来,短短的时间里,他就变成了一个肌肉猛男。 这一切的变化,都落在陈元歌的眼中:“这么有趣的材料,你虽然打搅了我的休息,但是在上实验台之前,我还是要谢谢你给我看一场好戏。” 陈元歌没有立即出手,查理身上发生的事情,他在刚才就已经了解到了,并在徽章里备注了任务进度。 免得卡玛泰姬的人出现,搅和他看戏的心情。 悄无声息的跟在后面,查理发动车子,离开了纽约大学。 整个过程中,麻利的动作让陈元歌看的一愣一愣的,这感觉,怎么像是刺客清理自己的踪迹? 不愧是最狡猾,最难缠的魔鬼,能不用自己的力量,就不用自己的力量。 即便是查理的身体变化,都是菲利普斯借用其他维度的力量改造的,没有使用和地狱有关的力量。 为了隐藏在人间,收割鲜活的灵魂,他可真是煞费苦心啊! 越是有资质的人类,他们的傲慢、嫉妒、愤怒、懒惰、贪婪、暴食和,就越受他们的喜爱。 人类极致的情绪变化,会产生一丝不可思议的力量。 魔鬼菲利普斯正是要借助查理的手,寻找有资质的人类。诱惑他们,抓捕他们,折磨他们,最后再收割他们绝望的灵魂,从而获得那一丝不可思议的力量。 这样做,正是为了逐渐提升他们的本质。 当然,这样的力量对墨菲斯托这样的地狱大君已经没有用了,但这对祂来说,也是个不错的甜点。 “去,查理,去找出一切出轨的女人,找到她们,折磨她们,只有这样,你才能获得心灵的最终安宁。” 天上的陈元歌无语了,纯爱战士惹不起啊! 查理轻车熟路的行驶在深夜的马路上,由于路上没有行人车辆,车辆很快就来到了一处公寓楼下。 穿着兜帽卫衣,戴着手套的查理,很快的扛着两个人下楼。 这两个人正是爱莉和罗素,此刻他们被床单绑起来,嘴里塞着布团,昏迷不醒的被塞入后备箱里。 第四十章 不值得同情 “这手法好熟练,看来那个菲利普斯是个熟练工嘛。” 查理发动车子,一路开车向着海边行驶过去。 离着海边还有一段距离,车辆已经无法开过去了,查理停下车,打开后备箱,一手提着一个人。 此刻的他沉迷于自己强壮的身体,提着两个成年人如此轻松,这样的感觉,是多么的美好啊! 今夜月色也美啊! 十月的纽约,海面上吹来一阵阵的大风,树叶哗啦啦的声音此起彼伏。 “唔,我这是在哪?” 罗素迷迷糊糊的睁开眼,好冷,他不应该是在自己的大床上,搂着情人爱莉吗? 扑通! 原来查理将两人扔进了海水里,冰冷的海水不但让罗素清醒过来,也让爱莉醒了过来。 两人拼命的扭动着身体,这一刻,恐惧充满了心灵。 菲利普斯贪婪着吸着这恐惧的气味,多么美好的气味啊,不像地狱里的灵魂,他们在经过无数的折磨之后,都已经无思无想了。 哪有人间的灵魂如此的鲜活,如此的美味啊! 地狱在上,我一定要慢慢的,轻轻的吃,要努力隐藏在人间。 一直等到两人快要被淹死了,查理才伸手将他们拉出来,拖到满是沙砾的海岸上。 身体不断的被沙砾石摩擦着,两人痛苦的扭动着身体。 呼,嘴里的布团被拿出来了。 “啊!” 爱莉恐惧,绝望的大喊着,罗素则是强忍着皮肤上的痛苦,仔细打量着眼前这个男人,颤抖着问道:“你究竟是谁?” 砰,砰…… 查理一脚又一脚的踢着罗素,不断的痛骂着:“你这个狗娘养的,你还问我是谁,问我是谁……” “哦,查理,轻点,别把我的美食踢坏了,他的恐惧还不够。” 查理坐下来,一把抓住罗素的头发,提起来,看着他痛苦而扭曲的脸庞。 “瞧瞧,这不是我的好助手罗素嘛,怎么成了这副模样?” “什么?” 罗素惊讶的努力睁大眼睛,他打量着面前这个精壮的男人,当看到那熟悉的地中海。 “查理?这不可能?” “哇呜,你竟然认出我来了,我该好好的奖励你的!” 查理的拳头捣在罗素的眼眶上,一拳又一拳的打下去,很快就将他厌恶的,这张英俊脸庞,打得连他亲妈都认不出来。 爱莉突然发出一声尖叫,她的头发被查理拉起,一下子看到了猪头一样的罗素。 “不,离我远点!” “看看,我的爱莉,这就是你的罗素啊!” “查理?你真的是查理吗,求求你了,放过我!” 罗素痛苦的呻吟,爱莉绝望的哀求,查理无声的回应,唯有海潮依然不知疲倦地拍打着海滩。 “我的爱莉,你已经失去了我爱了!” 查理那冷硬的语气,冻僵了爱莉,她停下了哀求,怔怔的看着模样大变的查理。 后悔,痛苦,绝望! “对,就是这样,我真的是迫不及待想要品尝这美味的灵魂了!” 魔鬼菲利普斯的声音在查理的脑海里响起,嘱咐着他下手要轻点,不要弄坏他的美食了。 “去死查理,你这个死肥佬,你在课堂上那的样子道貌岸然,我都感觉到恶心,你以为我爱你?我不过是看中你的钱罢了!” 也许是意识到自己的结局,爱莉干脆破罐子破摔了,愤怒的破口大骂,此刻披头散发的她,像厉鬼一样的丑陋。 “我诅咒你,查理,你将被地狱火永恒的燃烧!” 魔鬼菲利普斯惊叹的咏叹调响起:“地狱在上,这是多么完美的美食啊!” 他终于忍不住了,查理的影子开始变形拉长,向着爱莉他们延伸过去。 啪,啪,啪…… “真是精彩的节目,作为奖励,我会让你,嗯,在我的实验台上多活几天。” 查理影子的变化一顿,菲利普斯这才发现,天空中一个亚裔男子缓缓的降落。 “身体不能动了!” 如山的气势压在他的身上,现在的他只有思维还能动弹了。 “我怎么会这么倒霉,才到人间第一天,居然就碰到了这么可怕的人类。” “尊敬的阁下,菲利普斯向您问好,我是伟大的墨菲斯托大君的……” “别做梦了,跟我在这扯什么虎旗!” 陈元歌的声音在菲利普斯的意识里响起,他才不会上这家伙的鬼当,要是让这家伙趁机开口说话,说出墨菲斯托的名字。 菲利普斯会什么下场不知道,但他就有可能直面墨菲斯托这个古神的注视了。 虽然可能性很低,也要尽力去避免,许多踏上超凡路的新人,都是这样稀里糊涂的送命的。 挥手打出一道道符文,陈元歌伸手从查理的影子里抓出一个巴掌大小的人偶,这是他将菲利普斯封禁了,避免他的气息污染到凡人。 他们要是看到魔鬼的真身,会被地狱的气息魔化的。 虽然菲利普斯仅仅是个低等魔鬼,但他比起人类来说,生命层次已经高了一个层次了。 查理眼睁睁看着他的最强助力被轻易的制服了,恐惧的后退了几步。 但他看到惊喜不已的爱莉,怒火又冲进了他的脑海。 “为什么?你为什么要阻止我?” “为什么?我我已经很仁慈了,都允许你发泄自己的愤怒了。不过你要杀死他们,不好意思,虽然你们都不是好东西,我觉得还是交给警察处理好了。” 查理利用自己导师的权力,诱惑了学生爱莉,并抛弃了原来的妻儿。至于爱莉,何尝不是为了贪图享受,轻易的接受了你的诱惑呢。 你这种货色也配和我在一个学校做同事? 在项目里中饱私囊,抛妻弃子,还老牛吃嫩草,你有那么好的胃口吗? 陈元歌看了一眼下体模糊的罗素,遍体鳞伤的爱莉。 啧啧,你们俩活着还不如死了算了! 都不值得同情! 陈元歌伸手一抓,三个人被束缚住,并被消除了关于他和菲利普斯的记忆,腾空而起,朝着纽约警局飞去。 砰! 值班的汤姆警探突然发现地板上出现了三个人,赶紧拔出手枪,拉响了警报。 “喂,吉米,我这里有个劲爆的消息,三百美元!” “法克,我马上来,汤姆,这个独家消息我买下了,如果不够劲爆的话,我就踢爆你的蛋蛋!” 第四十一章 查理出名了 震惊!知名教授和他的女学生,男助手竟然…… 纽约人的骄傲,纽约大学怎么了? 早晨上班高峰期,无数纽约的上班族们,像工蚁一样从家里出来,他们许多人一手拿着牛奶咖啡,一手拿着纽约时报。 “法克,我就知道我的女神都被这些婊子养的叉叉了!” 一个明显是职场新人的年轻人,愤怒的甩动着报纸。 周围的中年社畜们露出意味深长的笑容,年轻人,不要气馁,我们都是这样过来的。 你的女神,她怎么会看上你这个穷小子呢? 吉米这会被主编狠狠的夸奖了一番,今年的圣诞,他可以换一辆新车了,旧车就给儿子开,小伙子已经对他的老福特虎视眈眈很久了。 纽约大学的公关部门这会忙的焦头烂额,可惜,报纸已经到了千家万户手里,现在要做的是如何善后,或者祈祷上帝,能有更大的新闻盖过这件丑闻。 最糟糕的是,查理人已经不在纽约警局了,警局的人说是被fbi带走了,对此公关部门只能表示,他们无能为力了。 纽约警察局,一个眼神犀利的黑人走进办公室。 “警探,我是fbi的探员福瑞,我们要带走这里关押的查理教授。” 尼克出示了证件,并拿出了接收的手续文件,汤姆警探看过以后,拿起桌上的电话。 “局长,有三个fbi的探员…” “把人交给他们!” “明白了,局长!” 放下电话,汤姆警探在前面带路,几个人很快来到了一间单独的监室。 查理被束缚带紧紧的绑着,整个人安静的躺在地上。 “这就是查理了,我们给他打了好几针镇定剂。真不敢相信,要不是我们反复对比他年轻时候的照片,这个肌肉猛男竟然在上个礼拜还是个大肚腩油腻男!” 汤姆警探下意识的摸了自己的肥肚腩,大的连脚尖看不见了,他很想知道查理是怎么用一个礼拜瘦下来的? 可惜询问了好多遍,这家伙都是一问三不知。 “好了,警探,请你打开门,我们要带走他了。” 福瑞进去检查了一下查理,确定了是本人以后,他身后两名探员走上前,用头套盖住查理,架着他从专用电梯离开了纽约警局。 警局正门,这会可是堵着不少记者呢! 福瑞他们带着查理,一路开车来到了一处军事基地。 三个小时后,一面单向镜前面,福瑞站在一位英姿飒爽的女人旁边。 “卡特局长,查理的检测报告出来了,他不是用超人血清强化的,也不是异能觉醒,根据我们的人在他实验室的痕迹检测,在实验室地面上,疑似使用了某种神秘法阵?” 卡特局长手里拿着检测报告,看了查理的生平记录,还有结尾的结论,具有强烈的反人类倾向。 “也就是说连招募的价值都没有了?交给实验室,福瑞。” “明白!” 下班后,卡特局长风尘仆仆的回到家,一开门就闻到了香气四溢的蔬菜浓汤的味道。 客厅里,两个孩子正坐在沙发上,看着猫和老鼠。 厨房里一个男人系着围裙,锅里的牛排发出滋滋的声响。 卡特局长悄悄的走到男人的后面,对方随即回头与她亲了一下。 “佩吉,牛排马上就好了,你去带孩子们洗个手。” “嗯!” “怎么了?你的情绪不高啊!” “我今天遇到一个强化人,还以为又是我当年交出的血清强化出来的,唉,当初就不该交出你的血清的,史蒂夫!” 史蒂夫不慌不忙的将牛排装进盘里,反手拥抱住她,吻了一下。 “佩吉,这不是你的错,我们都深爱着这个国家不是吗?” 佩吉抚摸着史蒂夫的脸庞,忍不住笑道:“每次看到你的脸,就觉得好神奇,哈,霍华德还以为我把你给忘了呢!” “那没办法,那个人在送我过来前,给我加持了永恒幻面术,他说这个术法,现在的地球上除了至尊法师,没有人能看穿的。” 史蒂夫得意的捏了一下自己的脸颊,推了推佩吉:“去,换衣服去,叫孩子们吃晚饭了。” 吃完饭,夫妻俩哄完两个孩子去睡觉。卧室里,佩吉趴在床上,露出光洁的后背,享受着丈夫无微不至的按摩。 “嗯哼,史蒂夫,你这圣光用越来越熟练了。” “那没办法,人家教给我的时候,说这圣骑士战法就是奶妈圣光,这不是很正常的嘛!” 两人这会聊到了查理的身上,佩吉描述了一下那个法阵的样子。 “那就是法师处理的,这个查理肯定召唤了地狱的那些家伙,他的思想已经堕落了,只能被净化了。” “我就知道,肯定是魔法界的事。” 史蒂夫察觉出她的想法,一巴掌拍在她的屁股上。 “佩吉,我们说好的,魔法的归魔法,科技的归科技,我们不能改变历史的。” “好,我知道,我就是想想罢了。史蒂夫,你能回来真好!” “唔……” …… 青山农场地下二层,这里的地方已经被陈元歌用阵法全部加固了一遍。空间也被他用阵法拓展了,每一扇门打开,都是一个独立的微型次元。 这可是他参悟了混洞太无元真经后,才领悟出来的空间阵法。 目前他能开辟出的最大面积只有一百平,这还是因为他现在的法力太少,一次性最多只能开辟这么大的空间。 面积不大,但是独立性非常好,可以放手的做一些他想做的实验了。 炽烈的圣光在手里凝聚成长鞭,一下又一下的抽在菲利普斯身上。 圣光消失后,耀眼的雷光泛起,雷光就像水流一样,被束成了长鞭,啪的一声抽下去。 陈元歌啧啧称奇,手指戳着菲利普斯的身体。 “不错嘛,恢复力可以啊!” 他的手上凝聚出一把手术刀,切开魔鬼的胸膛,一手拿出心脏,一手在空中绘制出上面的魔纹,又看了一眼手术台上的菲利普斯。 “果然是小强命。” 菲利普斯绝望的看着这个可怕的男人,在这个男人的身上,他看到一种高高在上的气质,就像,就像曾经看到的地狱大君一样! “身体半能量化了,血管里流淌的都是高能液体,辐射很强,怪不得人类不能直接和他们接触。也难怪,这生活的环境都不一样嘛。” 第四十二章 维度半日游 陈元歌这两天夜里,整夜的呆在在实验室里,解剖菲利普斯。 收获很大,原来魔鬼的身体里的骨骼,器官都充满了了符文,这就是高级生命体的秘密了。 后来他又想起钱成功的异常基因,下意识的在空中画出那段基因的结构图。 放大,调整。 “哦,原来如此,这不就是符文嘛,难道钱家的祖上出现过一位超凡人士?” 陈元歌摇摇头,觉得还是不对劲,那段基因结构很不自然,他依然觉得像是后天加上去的。 他猜测,随着他的法力不断的在体内运转,基因受到法力蕴养,自然而然调整为符文结构了。 对,其实这就是进化,修行者主动的去进化。 而钱成功的异常基因给他的感觉,不是人类的基因进化出来的。 没错,这段基因的结构绝对不是人类基因进化出来的,像是后天拼接上去的。 没想到,有同行啊! 将菲利普斯身体上的所有符文绘制出来后,发现很多基础符文在能量吸收,转化的功能方面都是大同小异。 如果现在能解剖一个法师或者练气士就好了,他们的体内肯定都有了成体系的符文组合。 相信对比过后,他对修行的本质就会有更深的了解了。 随后他又将菲利普斯的记忆浏览了一遍,增长了不少见识,但也没有什么太大的价值。 “好险,这家伙竟然真的见过墨菲斯托,幸亏我果断粉碎了那段记忆。” 陈元歌下意识的擦了一下额头不存在的冷汗。 …… 纽约圣殿一楼大厅,陈元歌将人偶形态的菲利普斯交给了麦肯。 “这是我两天前的任务里抓到的,你们看看是不是他。” 麦肯的徽章发出一道光芒,扫描了一下人偶。 “气息对的上,就是他了,陈大师,这是你的任务报酬,请收好。” 麦肯打开传送门,将人偶放进去,又拿出一百枚灵金币。 陈元歌伸手一接,又递给麦肯:“我要去至尊维度。” 麦肯和一旁的伊芙琳诧异的看了一眼陈元歌,确认过后,就通知了丹尼尔,维度传送门他们可打不开。 “陈,你应该是第一次去至尊维度,方便告诉我去做什么吗?” “呃,我想弄点乌鲁魔金。” 丹尼尔哑然失笑道:“那太不幸了,现在还没到维度太阳爆发的时候,你恐怕收集不到乌鲁魔金了。如果你有需要的话,我们也提供贷款的!” 陈元歌试探的问了一句:“我要十立方分米!” 丹尼尔顿时一个踉跄,惊讶的问道:“十个立方分米?你确定不是十立方厘米?年轻人,你这是要做什么?” “秘密,我不过是想要验证心里的一个想法罢了!” 丹尼尔耸了一下肩膀,同情的说道:“我卡玛泰姬都没有这么多的存货,你真的不需要贷款,我们可以帮你众筹嘛!哦,对了,至尊维度你还要不要去了?” “去啊,我钱都给了,就当是旅游了呗。” 丹尼尔打开维度之门,两人出现在一处大殿中。 穿过大殿,来到外面的露台。 震撼! 陈元歌的眼前出现了一颗巨大无比的火球,离得如此之近,这是一颗正在喷发无穷能量的恒星! 数万公里长的金色火焰此起彼伏,无量的压力扑面而来。 看了看露台的上下左右,是一片金色火焰世界。 “我们现在是在恒星的表面!” 陈元歌惊的脸色变了又变:“卡玛泰姬有这么厉害?能在恒星表面建造一座大殿?” 这里的能量十分活跃,能级好高,眼前这颗恒星的表面温度恐怕地球太阳高的多了。 陈元歌将手伸出露台的保护,触碰了一下金色火焰,随即收回手,短短一瞬,确定了,温度足有三万度。 丹尼尔语气中带着惊叹:“每一次看到这样的景色,我都会惊叹无比。我的老师第一次带我来的时候,我就在这看了三天三夜,祂是多么的美丽啊!” 陈元歌点头同意,如此近距离的观看,触摸恒星的火焰,确实是从未有过的新奇体验。 刚才伸手出去不过就探测了一下,那可怕的引力就瞬间磨灭了他一半的法力,可想其质量会有多么的惊人。 来之前,他还想着,能不能靠恒星近点,说不定能碰运气,抓到一把乌鲁魔金呢! 幸好没把这想法说出来啊,不然的话要被丹尼尔给笑死了。看看人家这银行开的,垄断了稀有资源,牛气啊! “丹尼尔,你们测量过这颗恒星的质量吗?” “嗯,至尊法师测量过,这颗恒星的质量约有地球太阳的一千倍。” 看来自己挖矿是没希望了,他只能乖乖的等待这颗恒星喷发周期的到来了。 要不向卡玛泰姬贷款? 不过看丹尼尔刚才那风范,很有华尔街那帮吸血鬼的韵味啊! 贷了,估计是签了卖身契? 摇摇头,赶紧将临时工的悲惨命运从脑海里踢出去。 “这么说,我们脚下的大殿也是至尊法师建造的?” “是也不是!” 丹尼尔听出了陈元歌的试探,如果这个大殿是至尊法师建造的,那么对她的实力就能有一个大概的估测了。 “这其实是初代至尊法师阿戈摩托的手笔。” “祂的威能的确是惊天动地!” 陈元歌有些失望,没能问出当代至尊法师的实力上限。他心里有些没底,毕竟这位莫名其妙的关注他,还邀请他去卡玛泰姬去做客。 现在看起来,态度是友好的,但是他并不知道这个友好的缘由。 太阳高高的挂在天上,洒下的光泽给人带来了温暖。 但是当你直面太阳的时候,就会发现自己多么的渺小,感受到的不再是温暖了。 现在至尊法师对他看上去友好,但是他现在摸不清她的实力上限,这就让他很没有安全感了。 有一点可以确定,至尊法师现在肯定比他强。 强多少?是不是强到只手碾压他,还是他可以在对方的手里能够逃跑? 虽然这么想很没面子,但是这点自知之明,陈元歌还是有的。 就算双方处于同一个境界,人家的法力肯定胜过他多得多,他才修炼了几天法力,和人家比起来,就是沧海一粟罢了。 猛虎虽然温和,也不能主动的将自己送到猛虎的嘴边嘛! 第四十三章 安布雷拉医院 陈元歌欣赏了至尊维度的恒星后,意犹未尽的离开了这里。 万丈高楼平地起,他现在就缺少根基。 黄老头修炼了将近二百年,至今没有成就元神,是他资质真的差吗? 并不是,黄老头年轻的时候也曾是三甲进士,是千军万马中杀出来的读书种子。 这样的人,心智,胆识,运气无不是一时之选,皆是时代的天之骄子。 他苦苦修行了近二百年,每一份法力打磨的圆融无比,却依然徘徊在元神大门之外。 陈元歌现在是空有元神,而且还并不是自己从无到有一步步叩关而来的。 今天站在恒星面前的时候,就明白自己需要重头打地基,现在还不是他能好高骛远的时候。 …… 上个礼拜,张玉德代表华商会,于师爷代表洪门,戴维代表花旗银行,三家各自向陈元歌的安布雷拉注资一千万美元。 陈元歌则是,各给了三家百分之三的股份,只有分红权,没有投票权,也不能通过注资稀释股份。 同时他还加了一个股东,请丹尼尔作为卡玛泰姬的代表,代持了百分之三的股份,条件和另外三家一样,当然卡玛泰姬也注资了一千万美元。 如果按照缪斯香水潜在的年销售额计算,安布雷拉的百分之三的股份实际价值当然远远不止一千万美元了。 但是账不能这么计算的,几家投入的隐形资产才是最值钱的。 即便这样,安布雷拉的股权,他还有88握在手里,依然有百分百的控制权。 …… 安布雷拉,董事长办公室,执行总裁赵云龙,财务总监刘世英,和陈元歌面对面坐着。 公司的美女文员款款走进来,放下一壶红茶,却发现大老板正襟危坐,眼神并没有放在她的身上,只好幽怨的离开办公室。 “老板,工厂的设备已经安装到位了,工程师正在调试,下个礼拜一,就开始试生产,您要不要去讲个话?” “不用了,我不喜欢那虚头巴脑的。对了,工厂的生产管理要到位。我最讨厌强制加班还不给钱,谁要这么干,我就开了谁,我难道很穷吗?加班费都给不起了?” 赵云龙愣了一下,手里的小本子刷刷的记录下老板语录。 嗯,这个同志觉悟很高嘛! 陈元歌赞许的点点头。 “老刘,账上有多少钱?” “还有三千九百四十万美元,老板,我们的现金太多,是不是需要投资出去?” “我有用处,老赵,接下来你要办几件事,买三块地皮,一块准备建一栋安布雷拉的总部大厦。” 刷刷,小本子记录中… “一块建设一家综合性医院,就叫安布雷拉医院。” 记录中… “最后一块地,建一家福利院,这家福利院用来收养孤儿,以后资金够了,还要向全世界扩建。作为一名企业家,要回报这个社会。” 记录中… “老板高义啊!”x2 很好,同志们都不错! “下个礼拜我会把图纸给你们,工程不需要对外招标,收购一家建筑公司,以后公司的项目都会有保密部分,不适合交给外人去做。” 接下来的半天时间,三人一直开会到五点钟。 “好了,事情是做不完的,下班,多回去陪陪家人。” …… 唐人街,陈氏杂货店,一家人正在吃晚饭。 “妈,我有个事情告诉你。” “儿子你有女朋友了?” “我的亲娘诶,我才十八岁,未成年啊!” “哼,十八岁怎么了,你看老周,老胡他们家的儿子,人家和你同龄,孩子都会满地爬了!” 陈元歌神游天外的听完老妈的唠叨,这会看她口渴了,顺手递过一碗汤。 “妈,喝汤,我是说,我打算在唐人街附近买两块地,一块建一家医院,一块建一家福利院。” “儿子,这可是功德无量的好事啊,妈支持你做。” “我想让你把福利院管起来!” 李倩茹顿时不停地摆手:“哎呦,这个可不行,我哪里管过人,到现在也就管过你们三个吃喝拉撒的。” 陈元歌耐心的解释道:“妈,你想想,福利院没有贪污,没有虐待了?这些破事都有!” 陈元歌长叹了一口气,郑重说道:“福利院用的是我自己的钱去贴补,我对别人不放心,别的产业我都无所谓,有人贪了,我能让他吐出来。” 说到这,陈元歌轻描淡写一挥手,就像拍死一只苍蝇一样。 “但是福利院出了纰漏的话,是关系到孩子的身心健康的,我不得不防啊。” 李倩茹想到这些可能的情况,也是忧心忡忡,但还是担心道:“那我该怎么做?” 陈元歌指了指一旁的陈玉林说道:“妈,你负责唱红脸,关心每一个孩子的身心健康。他们谁要是没吃饱,没穿好,被人打了,你就跟我爸说,有他在呢!” 陈玉林装作不开心的拍拍桌子说道:“合着我当坏人啊?” 李倩茹伸出二指禅,掐着他的腰间嫩肉:“怎么着,你有意见?你还想让我当坏人不成?” 陈玉林假装忍着疼,嘻嘻哈哈道:“那哪能呢?我当坏人,我当还不行嘛!” 李倩茹松开手指,白了陈玉林一眼:“装什么,我又没使劲,燕子,以后你跟着我打下手!” “我就知道,我就是个干杂活的命!” 李倩茹这时候又有些担心的问道:“儿子,你的钱够吗?你这又是买地皮,又是造房子的,福利院可都是往里面砸钱啊,妈不反对你做好事,就是要量力而行。好事做的不好,也会变成坏事的。” 陈玉林拍拍她的手背:“放心,他有钱着呢,现在纽约上流社会都知道陈大亨的大名了!” 最近陈元歌弄出来的阵仗,李倩茹虽然听陈玉林说过。她也知道自己儿子现在有钱了,但是陈玉林说的不是陈元歌说的那个数。 那天夜里,张公馆书房的洽谈,陈玉林虽然也在场,后续的发展却不知道。 他还以为,陈元歌那天在书房里就是忽悠别人投资呢。 什么八百亿美元的销售额,那都是吹的,估计一年的利润也就几百万美元了不得了。 不过就算是几百万美元,那也是巨额财富了,而且还是每年几百万美元。 要知道,现在曼哈顿上东区的房价是三百美元一平。 所以陈玉林对李倩茹讲的就是陈元歌一年可能会挣个几百万美元。 陈玉林这会想的是,大不了儿子挣的亏光好了。只要他名下的杂货店,青山农场还在,一家人以后照样能过的很好。 第四十四章 陈女侠出击 连着半个月,陈元歌忙着家,公司,学校,工厂多地连轴转。 这一段期间,缪斯香水在铺天盖地的广告之下,如期上市了。 一上市就受到了所有人的追捧,大家都说这个拯救了他们的生活。 安布雷拉公司一下子名声大噪,新大陆的所有财团都将目光放到了这家新兴的巨头身上。 接连几次的试探过后,大家默认了这家巨头的入场。 关键是安布雷拉的产业没有触及到其他巨头的核心利益,大家还能相安无事。 赵云龙前后选了很多地块,陈元歌一一现场看过以后,最后拍板下来,就都放在法拉盛附近。 赵云龙提出来,是否可以购买现成的大厦,医院,福利院进行重新装修。 陈元歌折中了一下他的意见,安布雷拉的总部大厦先还是要建着,现在他公司人手没有那么多研发人员就他一个,其他的全是行政人员,一栋小楼就装下了。 整一个总部大厦出来,是为了考虑以后扩张的需要。 福利院的话,直接租一个现成的破产工厂,把厂房简单的装修一下,能住人就行了,新的福利院建好之前,就用厂房先将就用着。 毕竟收养孤儿,尤其是很多身体有缺陷,被抛弃的孩子,他们一刻也等不起。 要知道,孤儿中最可怜的就是被抛弃的身体缺陷儿童,由于现有医疗技术无法治疗他们,导致他们被抛弃在福利院门口。 但是很多福利院只能维持自身的正常运转,也无法承受高昂的治疗费用,处于两难之中。 陈元歌手里有成熟的基因技术,治好那些先天缺陷的孩子轻而易举。 陈元歌有一种预感,相信用不了一年,他会收集到很多有趣的基因。不知道在人类身上进行基因改造的是谁? 是法师吗?还是外星人? 有可能,传闻中很多魔怪都是法师改造出来的,在人类基因理论刚刚起步阶段,能这么做的人只有这两类人。 不管是谁改造的,只要收集的样本够多,肯定能反推出改造者的思路,以及他的模板! …… 礼拜四,下午最后一节课上完了,汉娜拿起背包,跟在陈燕背后,现在的她已经是陈燕在艺术院的头号迷妹了。 和还在中学的张欣兰,并称陈大姐头的哼哈二将。 哼(ˉ(∞)ˉ)唧! “陈燕,有件事我想请你帮个忙。” “说,什么事?” “是这样的…” 汉娜的姨妈罗斯收养了前几年在福利院收养了一位女婴,给她起名叫莎伦。 逐渐长大的莎伦的善良可爱,俘获了罗斯和丈夫的喜爱,就连汉娜一家也喜欢上了这个孩子,大家对她是疼爱有加。 不过随着莎伦逐渐长大,女孩就发现她隔三差五的做噩梦,总是梦见一个叫寂静岭的地方。 养母罗斯为此焦急不已,找了许多心理医生,吃了许多镇静药,一直没有解决这个问题。 今年莎伦做噩梦的频率更高了,医生建议将她送入精神医院,进行长期的治疗,这被罗斯强烈的拒绝了。 “陈燕,姨妈她想要带着莎伦去寂静岭寻找原因,我知道你身手很好,我想请你随行保护我们。” 陈燕感兴趣得说道:“所以你们要带莎伦去那个寂静岭看看?你姨夫呢?他怎么不去陪着?” 汉娜摇摇头,无奈的说道:“哈里森有紧急出差,要不是莎伦给我打电话,我还不知道这事。” 汉娜从包里拿出一份报纸,这是六年前的报纸,上面写着弗吉尼亚州的寂静岭因为煤矿大火,镇子里已经不适合人长期居住了。 “我给爸爸的朋友杰克叔叔打过电话,他是纽约警局的警探,帮我查过寂静岭,那地方已经荒废了。” 汉娜担心那里有野兽,甚至流浪汉出没,就想起了陈燕的身手。 自从陈元歌给陈燕植入了格斗加护甲后,陈燕和小姐妹在外的时候,就狠狠地教训了不少耍流氓的醉鬼。 而且汉娜还知道,陈燕的枪法特别好,指哪打哪。力气也很大,打三个壮汉跟玩似的。 甚至有一次,小姐妹们周末郊游的时候,她还展露了一手野外生存的本领。 有这么一个武力保障,她们去寂静岭可谓是万无一失了。 晚上吃饭时,陈燕说起了这件事,除了李倩茹有些担心,陈玉林父子觉得没什么大不了。 第二天上午,陈燕和汉娜驱车来到了她姨妈家。 “汉娜,你怎么来了?” 罗斯正在屋里收拾行李,看到汉娜和陈燕后十分惊讶。 “汉娜,我现在有事要离开几天,你先回去,下个礼拜再来。” “罗斯姨妈,你是要带莎伦去寂静岭?” “你怎么知道的?” 汉娜伸手一招,躲在楼梯口的莎伦快速的跑下来,一头扑进了汉娜的怀里。 莎伦有着一头黑发,今年已经八岁了,精致的就像洋娃娃一样,汉娜疼爱的揉着她的小脑瓜。 “汉娜姐姐,你终于来了。” 罗斯无奈的放下手里的东西,走过来怜惜的摸着莎伦的秀发。 “宝贝,这是我们的事,你怎么把汉娜姐姐叫过来了。” “不,妈咪,那个地方太危险了,你不能去。” “你既然知道危险,为什么把汉娜姐姐叫过来?” 汉娜看母女俩针锋相对,连忙拉过一旁没有说话的陈燕。 “你们别吵,我可是带了帮手的。这是我的好朋友,陈燕。” “嗨,二位好!” 俩人停下快要爆发的争论,目光聚集在陈燕的身上。 她? 个头倒是挺高的,足足有一米七六,四肢匀称,脸上神采飞扬,一看就是非常有活力的人。 罗斯摇摇头说道:“陈燕?谢谢你过来,你和汉娜回去,我一个人就可以了。” 陈燕啥话也不说,只是一脚挑起旁边的凳子,凳子直接飞到了半空中。 砰! 包括汉娜,三个人目瞪口呆的看着陈燕的拳头击穿了凳子,此时凳子无力的挂在她的手腕上。 “我的天,陈燕,我以为你很厉害了,原来你这么厉害!” 三个人急忙跑过来,左右看着陈燕毫发无伤的拳头,不断的啧啧称奇。 “哎呀,我家的凳子坏了!” 陈燕讪讪的拿下凳子:“哈哈,冲动了,冲动了!” 第四十五章 出发寂静岭 罗斯震惊过后,又提出了一个疑问。 如果出现流浪汉,或者碰到山里有枪的人怎么办? 陈燕右手臂一动,一把磨砂黑的手枪出现在她的手里。 哗啦啦,手枪就被拆成了一堆零件,然后又被组成了一把枪。 又一动,手枪消失了! 这一切发生在短短的十秒之内,三人看这魔术般的表演,整个人都是一愣一愣的。 好一会,啪,啪,啪! “快鼓掌,怎么样,陈燕她厉害?” 罗斯长舒了一口气,身子有些发软,坐下来,一个深呼吸过后。 “你的实力折服了我,陈燕,谢谢你愿意过来帮我们。” 陈燕哈哈一笑:“汉娜是我的好朋友,这点事没什么,但是我有一个要求!” “请你说。” “我们四个人,你们三个都是没有野外生存经验的人,既然安全我负责,那么我要做领队,一切行动要听我的!” 罗斯沉吟了一下,痛快的同意了,有专业的人在,就得听人家的,再说人家还是帮忙的。 陈燕露出笑容,出去了一下,提着一个大旅行包,往地上一放。 咚! 聪明的莎伦好奇的问道:“陈燕姐姐,这个包应该很重,装了什么?” 陈燕一件一件的掏岀东西,防水睡袋,急救药品,真空食品,折叠铁锅等应有尽有。 汉娜在来的路途上已经看过了,罗斯母女俩又一次目瞪口呆了了。 啊喂,你这是要在野外长期生存吗? 我们最多在那过一个晚上啊! 这时候她们才注意到陈燕和汉娜的打扮,一身防寒冲锋衣,脚上套着高帮登山靴。 陈燕伸手一抹,在鞋帮处拔出一把战术直刀,刷刷,挥舞了几下后插回刀鞘。 “你这么多东西,上不了飞机?” “没事,我们开了车过来,你们俩的东西我也带了。我查过地图,开车六个小时就到,现在是上九点半,我们马上出发,预计下午五点就到寂静岭了。” 陈燕周详的计划,有条不紊的安排,获得了罗斯母女的信任。 坐上车后,罗斯又发现一件有趣的事,这辆越野车行驶起来车里几乎没有声音。 车里没有橡胶制品这些异味,座椅坐起来十分舒适。 这辆车很高级啊,罗斯猜测陈燕是有钱人家的人,这下她最后的疑虑消失了,人家不是带有目的来的,就是纯粹帮忙的。 陈燕打开收音机,乡村摇滚的韵律回荡在车里,一时间四人竟有了全家郊游的错觉。 罗斯感觉的没错,这辆越野车其实是陈元歌自己亲手做的,除了外形看着和市面上已有的车一样,内里完全不一样了。 这车体用的是他自己配置的合金,就连玻璃都可以抵挡大口径自动机枪的连射。 轮胎的材料用的是类似于橡胶的合成材料,是实心轮胎,有记忆功能,可以缓慢的自动恢复。 为了掩人耳目,能源系统用的是油电混动的,因为这款车,人家福特公司就没生产过电动的。 真正的能源其实是一套手提箱大小的同位素核电池,电量富裕到随便开个十年八年的。 陈元歌还给车子装了一台车载电脑,虽然他现在只能加工出微米芯片,但是他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自动驾驶。 “姐,告诉你,这辆车我储存了你的指纹和声纹,你说一声开门。” “开门。” 陈燕当时目瞪口呆的看着打开驾驶座门的越野车。 “妖怪啊!” 好一番解释后,才让她明白这其实就是科技,没什么稀奇的。 越野车里有制氧系统,可以不断的电解水产生氧气,只要同位素电池还有电,这车就能在水下以十二节的速度持续航行。 这些特殊功能,陈燕都没有让汉娜她们知道,因为这都是在紧急情况下才能使用的功能。 至于陈玉林的那辆车,都被陈元歌用一模一样的替换了。只有他自己的那辆轿跑,倒是没改动,毕竟他自己不需要这个保护了。 …… 一路听着电台节目,四人说说笑笑的向着弗吉尼亚州一路而去。 中午十二点,路过一处繁华小镇,她们停下来找了一个家庭餐厅吃了一顿当地的美食。 吃完饭,找了一家旅馆睡了一个舒坦的午觉。 下午两点钟,继续出发,三个大人轮流开车,虽然陈燕的体力可以全程开下去也不累。 汉娜她们却要尽一份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最后三人轮流开车,其实就是因为这越野车开起来太顺手了,她们都想过一把手瘾。 五点钟左右的时候,越野车缓慢的停下来,几个人下车后,发现公路前面是铁丝网。 “诶?这条路被封了?地图上就这一条路啊!” 三个大人把莎伦留在车上,下来看了一下铁丝网。 这时候,越野车的表面荡漾起十分不起眼的微弱光芒。 “我看天要黑了,我们先回头,去刚才路过的那个镇子问问当地人,有没有其他的路,肯定有许多当地人是这里迁过去的。正好吃晚饭,明天天一亮就过去看看。” 陈燕提出了建议,罗斯虽然有些焦急,汉娜以陈燕马首是瞻,三人上车,掉头去往后面的镇子。 五分钟后,一个繁华的镇子出现在她们面前。 越野车停在一家餐厅门口,大家打开车门出来。 “啊!” 莎伦突然抱住头尖叫起来。 “我头好疼,妈咪!” 罗斯紧张的抱住:“怎么宝贝?汉娜,把我包里的药拿过来。” 餐厅门口停着一辆警车,一位穿着皮衣的女警从餐厅走出来,她听到了莎伦的尖叫声后,立刻冲了过来,右手放在枪套上。 “嗨,这是怎么回事?” 陈燕下意识的身体一紧,瞄了一眼她的枪套,这个女警居然用的是沙漠之鹰? 这是一个强悍的女人! 陈燕立刻判断出女警的实力,看她步伐坚定有力,恐怕是军队里退役出来的。 她下意识的战术动作,明显不像是警察学校培训出来的人。 “警官,这是我的孩子,她的身体不太好。” “妈咪,我难受…” 女警听到莎伦的话后,这才放下了右手。 第四十六章 寂静岭外围 女警这会注意到她们的穿着打扮风格,特别是陈燕,引起了她的注意。 不过打量了一下后,她就放下了警戒,看得出陈燕是训练有素,但是身上没有任何铁血的气息。 这是她作为一名血与火里闯过来的,战士的直觉! “我叫西比尔,是镇上的警察,你们如果有什么需要,可以来找我。” “西比尔警官,我们想问一下,寂静岭应该怎么走,有其他路吗?” 西比尔诧异的问道:“寂静岭?你们怎么会想去那里?” 随即摇摇头:“寂静岭坐落在山谷里,只有两头有路,那里的煤矿一直在燃烧,所以当局早就在八年前就封了公路。” “你的意思是,我们之前看到的铁丝网就是唯一的入口?” 西比尔点点头,随即严肃的劝诫她们道:“你们带着孩子,最好不要去那里。” 这时候罗斯将莎伦放进越野车里,发现莎伦意外的不头疼了。 舒了一口气后,还是喂她吃下药,给她盖上毯子,让她躺在座位上。 陈燕和汉娜只好先进了餐厅,打包了四份食物,大家就在车里吃起了晚饭。 西比尔坐在警车里,也没有发动车车子离开,一直观看着越野车。 “咦,这辆车?” 西比尔发现了越野车的特殊之处,这辆车怎么形容呢? 精致,虽然用在这种肌肉越野车上不合适,但是她还是觉得只有精致才能描述这辆车的特点。 整辆车漆面光滑如镜,却不反光,此时关上车门后的车子,车门的地方居然看不到缝隙? 西比尔被引起了好奇心,一直没有离开,十五分钟后,陈燕她们吃完晚饭,发动车子,向着旅馆行驶而去。 “啊!” 莎伦刚下车,又开始抱起头,罗斯连忙把她抱上车,拿出水杯给她。 过了一会,看莎伦应该是不疼了以后,又准备让她下车。 “啊!” 莎伦再次抱起头,罗斯不得已再次把她抱上车,拿出水杯。 汉娜在一旁不停地安慰着,陈燕想起了一件事,赶紧下车,将手放在车门上,微微的能量波动感出现在她的手心里。 “这是?” 陈燕脸色一变,随即恢复了正常,她们恐怕遇到陈元歌所说的超凡事件了。 陈燕来回徘徊了几步,随即上车发动车子离开镇子。 “陈燕,我们是不是要去镇上找医生看一下?” “不,今晚不要下车了,就在车里过夜,莎伦的情况很不对劲!” “可是,车里过夜?” 汉娜看了一下越野车内部,车里空间是挺大的,就是这么坐一夜可不好受啊! 越野车已经行驶到铁丝网前,陈燕停下车后,打开车门说了一句:“你们不要下来。” 她将手放在车门上,发现能量波动比刚才厉害了点。 这时候一辆警车在后面缓缓的停下来,西比尔走下车。 “西比尔警官,你为什么一路跟着我们?” “你们带着一个孩子去寂静岭这种危险区域,我怀疑你们有虐待儿童的嫌疑!” “这…” 碰上这么负责的警官,陈燕无言以对,只好回到车上,汉娜她们也看见了西比尔警官,一时间也有些无奈了。 “今夜就在这过夜了,明天早上进去。” 陈燕伸手在方向盘下面某个地方一按,汉娜她们惊讶的发现座椅开始抬升,靠背放平,就连驾驶座旁边的操作杆也沉降下去了。 “上帝,这好像是一张床啊!” 汉娜惊呼一声,就连之前一直处于恐惧中的莎伦,都忘记了害怕,有些好奇的摸来摸去。 这张床足有一米八宽度,长度更是达到了惊人的三米,就算是把西比尔警官算上,都能躺下来睡一觉,空间还很宽裕。 “来来,时间还早,我们来打牌!” 陈燕笑呵呵的拿出扑克牌,哗啦啦的开始洗牌。 汉娜她们暂时忘记了莎伦刚才的事情,逐渐投入的打起牌来。 西比尔警官听着电台,无聊的看着越野车,都一个多小时了,还是没动静。 嗯,是那个亚裔女人,她过来干嘛? 这时候陈燕打开车下车门,来到警车前,西比尔警官打开车窗。 “西比尔警官,有没有兴趣过来打牌?” “你说什么?打牌?” 西比尔警官懵逼了,她刚才没听错? 陈燕又重复了一遍后,她半信半疑的跟着陈燕来到越野车面前,探头一看。 “法克,你们有钱人会享受!” “喂,这里有孩子呢!” “哦,对不起,我太激动了。” 原来陈燕她们三个大人玩斗地主,莎伦在旁边看着,玩了一个小时后,大家都腻了。陈燕灵机一动,这不外面还有一位警官嘛。 她能够为了孩子守在这里,说明是个有正义感的人,陈燕其实还是蛮欣赏她的。 长夜漫漫,四大一小,五个女人在荒郊野岭打扑克牌,这究竟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 “吃点夜宵,睡觉了啊!” 西比尔警官拗不过陈燕的热情邀请,半推半就的,也睡在越野车里了。 打了三个小时的牌,西比尔和陈燕两人臭味相投,竟然成了一对好姐妹,她也就此了解了莎伦的情况。 深夜,汉娜她们睡的很香,陈燕悄悄的下车,西比尔跟在后面。 “西比尔,你明天回去,这件事不要管了。” “陈燕,你是不是发现了什么?” 陈燕狠狠的跺了一脚,她其实知道西比尔是劝不走的,刚才只是朋友之间的一点关心。 “其实,我怀疑这是个超凡事件。” “超凡事件?” 西比尔声音一下子放大,随即担心的看了一眼越野车。 “放心,她们听不见的。” “陈燕,这件事我一定要参与,而且我是警察!” 陈燕诧异的看着兴奋无比的西比尔,你这么兴奋干什么? “我跟你说,我在军队的时候,最后一次执行任务,我们小队所有人,都失去了那次任务的记忆。我们被审查了整整一年。” 西比尔愤愤不平的拍了几下树干:“最后我只好退役了,在这个镇子里当了警察。从那以后,我就发誓,一定要找回自己的记忆。后来我们私下里猜测过,有可能在任务里遇到超凡事件了。” 西比尔激动的抓住陈燕的手臂问道:“陈燕,你是不是超凡人士?这世界上真的有超凡事件?” “呃,我不算!” “不算?” 第四十七章 进入寂静岭 陈燕经过好一番解释以后,才让西比尔相信她不是超凡人士,她弟弟陈元歌才是。 既然已经是好姐妹了,她可以去帮她去问问陈元歌,说不定他会有办法。 “西比尔,我只是答应你去问问啊,你别抱太大期望了!” “放心,你弟弟愿意帮我就好,不愿意帮,那也没有关系,至少我的心结解开了。” 西比尔长舒一口气,坐在车头,怔怔的看着夜空中的残月,公路两旁的树林里北风呼啸而过,平复了她多年的激愤。 “这把刀给你。” 陈燕解下鞋帮上的刀鞘,递给了西比尔。 “我有她!” 西比尔拍拍腰间的沙漠之鹰,推开了陈燕的手。 “你确定不要?” “嗯?” 陈燕戏谑的拔出刀,刷刷的挥舞了一下。 西比尔惊讶的嘴巴大张,发现警车的后视镜掉在地上了,切口光滑无比。 饿虎扑狼一样的扑过来,没抢到,再抢,陈燕躲过去了。 试探我? 两女的眼中斗志昂扬,随即快速的靠近,拳脚碰到一起。 一分钟后! “停!” 西比尔喘了几口气:“你厉害,我认输了,刀给我!” 陈燕将刀递给她,看着她娴熟的熟悉直刀的尺寸和重量。 虽然刀身比一般的要重一倍,但是经过测试,切石头都是如切豆腐一般,可想这把刀肯定是有超凡因素在里面了,一定是陈燕的那个弟弟给她的。 唉,羡慕不来啊! “这次我们可能会碰上超凡物种,可能是异能,也可能是魔法,这把刀都可以伤害它们,明天我们俩要保护好汉娜她们!” “还分种类,你跟我讲讲,有什么种类?” 陈燕想了想陈元歌说过的话:“新大陆这边,按物种分,魔法生物有吸血鬼,狼人,食尸鬼等。人类有女巫,法师,异人。再详细的,我不太清楚了。” 俩人商量了一下明天的行动准则后,又悄悄的回到越野车上躺下了。 一夜无话,早上八点钟,大家已经洗簌完毕,陈燕和西比尔对视了一样,莎伦从昨夜到现在没有解手,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害怕头疼,才不敢下车,但也没看出她有一点憋尿的难受样子。 西贝尔拔出刀,快速的切开铁丝网,越野车直接开进去。 一路上,大家安静无声,所有人都沉浸在紧张中。 “怎么回事,公路上能见度很差,外面好像下雪了?” 西贝尔打开车窗,将手伸出去一会。 “这是煤灰,看来煤矿还在燃烧,怪不得政府不让人进去。” 汉娜她们也好奇的打开窗户,伸出手,一会收回来,搓了搓手心,确实是煤灰。 汉娜奇怪的问道:“这么说,这里应该没有人居住了,那我们过来找什么?” 罗斯抱着莎伦,沉默着看着灰蒙蒙的天空,好一会才说道:“我也不知道,莎伦这几年做完噩梦后,就记得寂静岭,大火,医院这些。” 西比尔回忆着警局里的资料,有些后悔的说道:“失策了,我们应该回警局查查八年前的煤矿大火的,莎伦记得这些都和煤矿大火对应的上啊!” 陈燕停下车,大家探讨了一下,决定调头先去警局查资料。 刺啦! 越野车紧急刹停了! 大家惊讶的发现调过头后,前方十米外出现了十几个人形物。 十几个人形物扭动着走过来,看似慢实则很快的接近越野车。 嗤,嗤…… 这些像是被套在某种皮套里面的人形怪物,胸口同时喷出血液,一下子淋满了越野车正面。 车前窗此刻被血色盖住了,汉娜她们三人惊叫着拥抱在一起,不敢看着外边。 陈燕狠狠的一脚将油门踩到底,越野车表面光芒一震,血液全部被震飞出去。 砰,砰… 车子一连撞飞五个人形怪物,快速向着来路冲过去。 刺啦! “好险,差点掉下悬崖了!” 陈燕吓得的全身冷汗一下子冒出,车前轮离悬崖只剩一米多距离了。 几个人走下车,脸色难看的看着悬崖。 看来有人不想让她们走啊! “不好…” 陈燕迅速回身,一把抓出已经离开车门的莎伦,发现她的脸色呆滞,将她放回车里后,她就闭上眼睛睡着了。 汉娜死死的抱住陈燕,大眼含泪,带着哭腔问道:“陈燕,我们怎么办?刚才那个是什么怪物?” 罗斯也是脸色不好,带着羞愧,她的固执把大家都害了。 “对不起,都是我的错!” 陈燕摇摇头,安慰道:“不是你的错,罗斯,你是个母亲,我们都是自愿过来的,不是吗?” “上车,罗斯,汉娜你们看好莎伦,我们进去,一定要搞清楚这事的来龙去脉。” 大家上了车,重新调头向着寂静岭方向开过去,奇怪的是,刚才的那十几个人形怪物不见了,连地面上的五个撞死的都不见了。 这一切都表明,某种意志只是不想让她们离开。 越野车一路行驶,路过了一块牌子。 “岂不知我们要审判天使么?岂不知教徒要审判世界么?” 天空是灰蒙蒙的,灰白色的灰烬无穷无尽的飘落着,只有车轮一路碾压过去的沙沙声,镇子里安静的让人心情压抑。 “接下来我们要去哪里?” “医院!” 西贝尔作为警察,一下子就抓住了关键点,罗斯提到莎伦噩梦里的医院。 “走这边,这边的布局我大概有印象,医院在这个方向。” “咦,那个背影?” 陈燕和西贝尔对视一眼,两人默契的点点头,没看错,那个背影很像莎伦。 可是莎伦现在就在罗斯的怀里,她们可以确定,莎伦还在车上。 罗斯和汉娜正在看护着莎伦,没有注意到刚才一闪而过的背影。 陈燕不动声色开车跟上那个背影离开的方向,她有种强烈的预感,那个背影就是在给她们带路。 背影时隐时现,陈燕一直没有跟丢,发现背影所带的方向,竟然和西比尔所指的医院方向一致。 很快,越野车开到了一处建筑物面前,眼前是一道一米五宽度的向下楼梯,一眼看下去,好像看得清,又好好像看不清。 就像是地狱发出的邀请一样! 第四十八章 老弟救命啊 陈燕和西比尔下车后,看着向下的楼梯。 “这感觉很不好,实在太像陷阱了,我们要下去?” 西比尔摇摇头,拔出了沙漠之鹰和战术直刀后,双手交叉放在胸前。 陈燕掏岀手枪,紧紧枪柄,回头说了一句:“你们在车上不要下来,我们下去看看!” 关好车门后,陈燕说了一句:“车辆锁定!” 一声轻微的咔嚓声响起。 “咦?你做了什么?” “我把车锁死了,没有我的指令,里外都不能打开。” 话音刚落,周围响起了洪亮的防空警报声。 两人迅速背靠背,紧张的发现天色迅速变色,一秒钟就从白天变成了黑夜。 “这什么鬼情况?该怎么做?” “我也不知道啊!” “你不知道?” 一阵死一般的沉默,这时候车窗敲动的声音传入耳中,原来罗斯她们发现外界的变化,正在啪啪的激动的拍打车窗。 “打开车灯!” 车前后大灯亮起,一下子照亮了方圆数十米的空间。 陈燕给罗斯她们做了一个安全的手势,示意她们不要激动,两人打开手电筒,准备去下去探测。 咚,咚… 哗啦啦… 有什么东西过来了,两人迅速将手电筒照射向右边,倒吸了一口冷气,呃,好多灰! 只见巷子的拐角处,一个身高足有三米五的人,光着上身,拖着一把斩马刀,脖子上方是一个巨大的铁三角。 “这什么鬼东西,人类?有这么高的人类吗?” 西比尔吞咽了一下口水,这难道是某种巨人? 斩马刀拖在水泥地上,一路上带出了一串火花。 只见铁三角头突然加快了速度,举起斩马刀,一路地动山摇的狂奔过来。 “我的天,这怪物个子这么高,跑起来好快。” “废话,人家腿长好不好,开枪!” 两人迅速打完了一个弹匣,西比尔的沙漠之鹰的子弹打在铁三角头的身上,就被皮肤夹住了。 只有陈燕的手枪在他的身上打出了一个个血洞,就连那个铁三角都被打穿了。 “耶,继续打,打死他。” 西比尔的欢呼声逐渐停下来,两人惊讶的发现对方身上的伤口正在迅速的愈合。 西比尔无力呻吟了,这怎么打?子弹拥有打光的一刻,后面靠她手里的刀? “陈燕,你带了多少子弹?” “只有一百发。” “该死的,你就没带点够劲的小可爱?” “什么东西?” “算了,咱们只能拼了。” 铁三角头已经冲到越野车这边了,罗斯她们激动不停的拍着越野车。 铛! 一声震天动地的巨响,斩马刀砍在了车顶上,车里的人尖叫,西比尔冲过去,陈燕即便胸有成竹,此刻心脏也感觉漏跳了一下。 铁三角头懵逼了,没砍动,连车漆都没有少一点。 铛,铛,铛… 大家停下来看着打铁的铁三角头,越野车毫发无损的在那屹立不动。 “你这车太,太厉害了!” 西比尔伸出大拇指,眼中遮挡不住的喜爱之情,好想拥有一辆这车啊! 铁三角头发现做了无用功后,立刻将目标转向了陈燕她们。 猛烈的刀风迎面而来,两人狼狈的翻滚开来,斩马刀空隆一声落在水泥上,瞬间出现了一个大坑,裂缝向四面八方蔓延过去。 水泥块向周围溅射,噼里啪啦的打在两人的身上。 西贝尔顿时身上鲜血淋淋,战斗力瞬间去了一半。 陈燕同样一声闷哼,打在身上好疼! 原来这家伙力气这么大? 陈燕终于绷不住了,爆发潜力,一把抄过西比尔,之字形的跑向越野车的另一面。 “打开车门!” 砰!车门打开! 陈燕将西比尔扔进去,一个燕子抄身窜进车里,回手关上门。 呼,呼… 大家手忙脚乱的给西比尔止血,上药,陈燕切开伤口,取出水泥块,罗斯她们打下手。 “好了,你的命暂时保住了!” “这下我们该怎么办?打也打不过,离也离不开!” 西比尔喘着粗气,这次是真的直接感受到了超凡的强大,碾压般的战斗力,当年他们小队只是失去了任务记忆,实在太幸运了。 陈燕脸色纠结的神情变幻,最后终于下定决心,一掌拍在中控台。 “老弟,救命啊!” “收到终极指令,启动中…” 陈燕感受到大家奇怪的眼神,啊,大姐头的面子丢光了啊! 大家看着中控台的面板翻起,一团拳头大小的,银白色的液体浮出来。 液体蠕动着,一个十五厘米的小人漂浮在车里,只见他推了一下眼睛。 “姐,你碰到了什么了?” 他的目光转向了西贝尔,看到她身上大大小小处理好的伤口,最后将目光放在莎伦的身上。 “原来如此,这么有趣的事!” 陈元歌漂浮在莎伦的面前,仔细的打量着她。 “这孩子,竟然是灵体状态?” 女孩好奇的伸出手,想要摸一下这个小人,却发现只能靠近他身体外的十厘米处。 “喂,陈燕,这就是你的小弟弟?” 西比尔挤眉弄眼的,悄悄的问着陈燕。 陈元歌一下子出现在西比尔的头顶。 “你的伤很重,内脏破裂了,来我给你治疗一下!” “啊,啊,疼死啦!” 一分钟后,西比尔大汗淋漓,全身无力的躺在车里,不过她身上的伤全部都好了。 陈燕给予了一个同情的眼神,嘴上积点德你! “老弟,这里到底是怎么回事?” 陈元歌坐在她的肩膀上,大家正襟危坐的看着他,这短短的半小时,四大一小,五个女人又惊又吓的,迫切的想知道这一切的缘由。 现在终于来了一个能解决这个事情的人了,虽然看起来是个袖珍小人。 “这位莎伦小朋友,她其实不是人。” “什么?” 除了罗斯抱紧莎伦,其他人下意识的身子缩了一下,随后讪讪的笑起来。 “你们激动什么,她其实是一个灵魂,她现在的身体并不是真正的肉体。” 陈元歌惊叹的打量着莎伦,灵魂实体化,这小姑娘是个修行的好种子啊! 原来是这样啊! 三人好奇的捏着莎伦,就连罗斯也不例外,小姑娘一脸懵逼的看着奇怪的大人们。 第四十九章 一切的由来 陈元歌的目光看向车外,看透了这一片天空,也看到了地下室里,病床上那个绑满绷带的小女孩。 “这个世界是一个心灵界,面积不大,就一个镇子大小,完全复制了真实世界。” “这里的主人,她的目标应该是莎伦了。” 大家如释重负,其实她们都怀疑这一切的原因都在莎伦身上。罗斯用力的抱紧害怕的莎伦,小姑娘的大眼含泪,身子颤抖着。 陈燕看的心疼,痛骂道:“是谁这么恶毒,要对这孩子下这样的毒手?” 陈元歌沉吟了一会说道:“你们不会想知道的,走,现在这个心灵界是人家的主场,我们出去打个招呼。” 陈元歌一指伸出,点在莎伦的额头:“我已经封闭了她的意识海,这样她就不会被影响了。” “真的?” 罗斯惊喜中带着颤抖,一下子听到这样的好消息,她有些不敢相信。 “嗯,我现在力量不够,只能是治标不治本。” 车门自动打开,陈元歌下了车,陈燕和西比尔跟着下车了。 正在疯狂砍着越野车的铁三角头,斩马刀方向一变,立刻砍向陈燕她们。 两女正要躲开,却发现斩马刀的刃口下出现小小的手指头,十五厘米的袖珍小人,轻而易举的接住了三米长的大刀。 强烈的对比看得人目眩神迷,西比尔推了推陈燕:“这就是他说的力量不够?你们对力量的理解是不是有什么误会?” “这个,你看啊,十五厘米的个头,力量不够那不是很正常的嘛!” “呵呵…” 这边铁三角头想要抽回斩马刀,却发现好像黏在半空中了,用尽全身的力气也抽不回来。 “真是可悲啊!” 陈元歌推了一下眼镜后,五指一张,平地刮起大风。 “地束缚!” 地面水泥破碎,无数的泥土冲天而起,嗖的一下覆盖住铁三角头的全身。 “封禁!” 泥土上金色的光芒闪过,高大的铁三角头不见了,地上静静的躺着一个和陈元歌现在等高的陶土人偶。 陈燕刷刷的跑过来,捡起地上的人偶,看着唯妙唯俏的人偶,简直就是铁三角头的等比例缩小。 “我的乖乖,老弟你原来这么厉害啊!” “你竟然不知道你弟弟的实力?” 西比尔无语的看着陈燕,你这个人很不靠谱啊! “咦,天亮了!” 大家发现又回到那个灰蒙蒙的世界了。 “呼,至少比刚才那个黑漆漆的世界舒服多了,老弟,我们来的时候,想出去,怎么出不去?” “这里是阴影界,真实世界的倒影,不过被人圈起来了,你们当然出不去了。” 陈燕指着其他四个人说道:“那你能不能送她们出去?” “不要,莎伦的问题没解决,我是不会离开的!” 罗斯抱着莎伦不同意,汉娜犹豫了一下,看罗斯这么坚决,她也要留下来,西比尔身为警察,更不会离开了。 “勇气可嘉,就是不自量力!” 陈元歌摇摇头,他现在只是一个法力用一分少一分,送他们出去,要消耗这具分身里大部分的法力储备。 给他足够的时间,这具分身也能逐渐强大起来,但是他刚才出现在心灵界的时候,就已经惊动了这里的主人了。 这件事要速战速决! “联系上了,本体那边马上就到了。” 分身陈元歌抬头看着天空,纽约那边的本体已经出发过来了。 真实世界,空气呛人的寂静岭,镇子里的建筑物早已被烈火焚烧的残破不堪了。 一道空间门打开,陈元歌站立在天空上。 目光四下打量着,这里就是一个死寂的世界,就连老鼠都不在这里生存了。 圆光术! 一幕幕的光影在面前掠过,过去的岁月一幕幕的出现在眼前。 数百多年前,这里水草丰盛,牛羊成群,是原住民祭祀的圣地,供奉着他们的“灵”。 直到有一天,白人来了,他们拿着法令,宣布这里是合众国的领土,原住民必须迁出去,否则格杀勿论。 持续数年的战斗过去了,原住民越来越少,他们的巫师在和法师们的战斗中,召唤的灵受到了重创,残留着最后的意识隐藏在谷底。 灵恢复了一点力量,改头换面后,它重新拥有了信徒,这些信徒成立了“追随者”教派,为了复活他们心目中的神,他们也开始了祭祀活动。 后来,这里发现了煤矿,挖矿的人蜂拥而来,寂静岭一下子变得繁华起来。 就在十六年前,追随者教派的大主祭达莉娅生下来一名私生子,起名为阿蕾莎。 阿蕾莎是个不幸的孩子,因为私生子的身份,她遭遇了种种非人待遇,八岁那年,她被灵选为了祭品。 达莉娅毫不犹豫的听从了它的神谕,举行献祭,焚烧了阿蕾莎。 “通过献祭获取力量,真是低端无效的愚蠢做法啊。” 他最瞧不起的就是这种没技术含量的做法了。 这个灵但凡有点见识,早就会发现阿蕾莎的非凡资质了。 最不济,也可以在阿蕾莎婴儿的时候,夺舍一个绝佳的身体。 这不能怪它,不能对一个文盲期望太高了。 献祭中,在极致的痛苦中,阿蕾莎的意志,不知道怎么和一个魔鬼达成了交易,烈火从煤矿里涌出,焚烧了这个小镇。 “奇怪,这个魔鬼的等级不低啊,穿越维度的动静没被发现吗?” 不管是那个灵,还是魔鬼,它们都潜伏在阿蕾莎的意识深处,两个家伙这八年来一直在争夺阿蕾莎的身体。 这确实是个很有潜质的小姑娘,仅仅八岁,刚觉醒没多久,就能在灵和魔鬼的争夺中存活下来,真的是一个良才美质的修行种子。 那个灵,差不多是黄老头一样的境界,至于那个魔鬼,虽然惊鸿一现,至少也是个高等魔鬼。 陈元歌也动心了,收下这样的人才,既能解决将来人手不足的压力,也能验证一些他某些想法。 刷,刷… 手印变幻,天空中出现四个分身,向东南西北电射而去。 “四象就位,封!” 第五十章 终见阿蕾莎 阴影界,分身陈元歌点点头,这片阴影界已经被封禁了,这下可以瓮中抓鳖了。 陈燕她们几个人,轮流传看着陶土人偶,啧啧称奇,心情在这一刻也放松开了。 “来,来,吃点东西啊!” 陈燕打开自己的旅行包,掏岀几大袋真空包装的熟食,撕拉,打开袋子后,嚯,挺丰盛的,有酱牛肉,烧鸡,叉烧肉。 咕咚! 虽然早饭才吃过半小时,大家在这半小时里,惊吓的惊吓,战斗的战斗,饿了! 西比尔很悲哀的发现,陈燕给她的战术直刀,还没有在战斗中开荤,却用来切熟食了。 可惜了一把好刀啊! 这牛肉真香! 几个女人用面包夹着切好的肉,喝着水,终于觉得心态平复下来了。 大家躺在车上休息,分身陈元歌一直在旁边闭目养神,他在等待着心灵界的出现。 有一道目光一直在偷偷的打量着他,是莎伦小姑娘。 防空警报又响起来了,天空迅速被黑色覆盖,周围的建筑又开始变得破败起来。 越野车发动起来,在分身陈元歌的指引下,大家来到了一处小学门口。 大家走下车来,越野车的前灯照亮了一大片操场。 分身陈元歌站在陈燕的肩膀上,所有人都觉得,还是跟在这姐弟俩后面最安全。 此时罗斯惊喜的发现莎伦终于可以正常的出来行走了,再也没有出现之前下车就头疼的迹象了。 分身陈元歌种种莫测的手段,坚定了她们对他的信心。 啊,啊… 教学楼里冲出数百个燃烧的人形小怪物,所有人随即停下脚步,看着陈燕肩膀上的分身陈元歌。 “唉,都是悲剧!” 分身陈元歌伸手一指:“地束缚!封禁!” 伸手一招,数百个陶土人偶不断缩小,最后落入他的手中不见了。 “走!” 大家互相看了一眼,数百个小怪物就这么瞬间没了? 手电筒的光束照亮了前方,陈燕当头,西比尔在最后,中间是罗斯她们三个。 “走这边!” 大家走到男厕所门口,分身陈元歌让她们在外面等着,他独自一人走进去,走到了一处隔间外,看到了一个双腿被铁丝网吊着,蠕动前行的男人。 轻而易举的将他封禁了以后,等分身陈元歌出来以后,心灵界又变回了那个阴影界。 回到车上后,陈燕终于忍不住了,直接问道:“老弟,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 看着大家渴求的目光,分身陈元歌伸手一指,莎伦歪倒身体睡着了。 “有些事不适合小朋友听的。” 他将阿蕾莎的来历娓娓道来,种种不幸的遭遇大概说了一遍。 阿蕾莎是个私生女,在寂静岭这种思想保守的地方,由于大人们的影响,学校里的同学们欺负她,这就是刚才数百个小怪物的来历。 阿蕾莎最后被当做不洁之人,要求当众烧死,这其实是追随者教派的一贯借口。 他们每次要献祭,都是给被献祭者按上不洁之人的罪名,只有火焰才能净化这些不洁之人。 最后它们在阿蕾莎身上踢到了铁板,阿蕾莎愤怒的大火焚烧了这里的一切。 “这?这算什么?这些孩子们虽然可恶,但罪不至死,唉!” 大家愤然中带着无奈,都是在大人的影响下,这些孩子才会霸凌阿蕾莎的,当然熊孩子肯定有。 熊孩子不能因为他们是孩子,就放过他们。 “可恶,这里的人真该死,他们怎么忍心?” 陈燕气愤的想要砸碎眼前的一切,呼呼的喘着粗气,这一刻,她真的是气坏了。 罗斯和汉娜眼睛红通通的,她们十分同情这个阿蕾莎,隐隐约约猜到了,她可能和莎伦有关系。 西比尔拍着陈燕,感慨道:“这种人我见的太多了,说句悲观的话,你可能会习惯的。” “这…” 分身陈元歌没有将学校厕所里的那个男人的事说出来。这个男人原来是学校的护工,这家伙侵犯了阿蕾莎,千刀万剐不为过,留着他,要交给阿蕾莎自己处理的。 至于那个铁三角头,其实是阿蕾莎对父爱的渴望,以及力量的崇拜,才会诞生出这样的存在。 “莎伦,其实就是阿蕾莎的双胞胎妹妹,只不过她的情况很特殊,她是没有身体的,一直附身在阿蕾莎的体内。” “在这样的环境中成长,阿蕾莎其实已经性格扭曲了,但是她心灵深处保留了对爱的渴望,正是这份渴望,莎伦才会出现在世上的。” 几个女人看着恬睡着,像天使一样可爱的莎伦,她们的母性在这一刻极大的激发了。 大概的讲完了莎伦,阿蕾莎的来历以及过去,他并没有讲出灵和魔鬼的事,这些更高层次的争斗,不是她们能够知晓的。 “好了,你们一会呆在这不要乱动,我去见一下阿蕾莎。” “我也要去!” 陈燕说出了其他三个人的心声,分身陈元歌眼镜一推,她们讪讪一笑,只好乖乖呆在车上。 从车里飘出来以后,越野车身微光闪烁了一下,车已经被锁死了,这是防着陈燕,她容易被罗斯她们怂恿,头脑一热跑出来。 顺着医院地下室的楼梯,一路上遇到很多无脸护士,身材真的不错,一边点评,一边封禁了它们。 最后在一处病房里,终于看到了躺在病床上,全身绑满了绷带的阿蕾莎。 分身陈元歌飘到阿蕾莎的上方,和一双死寂的眼睛对视上。 “你是谁?”一 声音就像是沙砾里摩擦出来的一样,刺耳难听。 “自我介绍一下,我叫陈元歌,有没有兴趣为我工作?在我这里,给你交六险一金,不打卡,不加班,吃住报销,每年还有公费旅游,怎么样?要不要考虑一下?” 阿蕾莎死死的盯着他,之前分身陈元歌轻松的镇压了一切,这都被她看在眼里。 “把莎伦还给我!” “不需要,你自己去见她!” 分身陈元歌右手对着虚空一划,一声低喝:“开!” 病房上空突然伸出一只手,点在阿蕾莎的额头上。 “给我安分点!” 法力组成的大网,一瞬间融入了阿蕾莎的意识中。 心灵界,一只铺天盖地的巨手似缓实快的盖下来。 “你们的气息早已被我锁定,还想跑?” “可恶啊!原来你刚才只是做样子给我们看!” “废话真多!” 第五十一章 折服阿蕾莎 原来分身陈元歌在心灵界,表面上是封禁了一大堆怪物,其实早已将隐藏在最深处的那两个家伙的气息锁定了。 “你们以为偷偷附身在莎伦身上,还有其他人身上的那点念头可以逃得过我的法眼吗?” “雕虫小技,竟敢在我的面前班门弄斧,今天就收了你们!” 露出本相的灵,是一个全身糅合了各种动物,人类脸庞,手脚的畸形怪物,它在数百年的祭祀中,吸收了太多乱七八糟的灵性了。 它愤怒的朝着巨手咆哮,打出令人眼花缭乱的法术,有诅咒,雷电,火焰,冰冻,不过其威力实在是泛泛而陈,一点也没减缓巨手落下的趋势。 “你太丑了,赶紧消失,简直是污了我的眼。” 至于魔鬼,同样是头顶弯曲的羊角,不过其气势要比菲利普斯那个家伙深沉的多了。 陈元歌看出来,这家伙其实是个分神,并不是全部的意识,怪不得他会和灵纠缠在这里八年。 是什么原因,导致他就一个分神在这里的? “强大的法师,我愿意做您的仆人。” 麦迪菲变幻成一个中年人,穿一身得体的英伦打扮,彬彬有礼的弯腰,向陈元歌行礼。 “嗯?” 陈元歌有些意动,随即将这个麦迪菲的意识拿捏在手里。 阴影界,从医院地下室里,成百上千的金色锁链飞向了四面八方的建筑物,伴随着一声声尖叫,咒骂声,锁链的一头扣着各种奇形怪状的东西,迅速的缩回地下室里。 越野车里,陈燕她们几个人面面相觑。 “刚才你看清了是什么东西?” “好多的锁链!” “太快了,什么都没看见!” “我也是!” 四个人里,只有陈燕看清了是金色锁链,不过再具体的,她也没看清多少。 “这个应该是我弟弟整出来的,放心了,他很厉害的!” 大家忐忑不安的呆在车里,发现车门也打不开,只能在这里祈祷陈元歌能够顺顺利利的 陈元歌在心灵界,阴影界同步时动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就将灵和魔鬼的全部念头抓回来了。 病房里,陈元歌收回手指,看了一眼指尖的灵和魔鬼它们的意识体,随手封禁起来。 阿蕾莎死寂的眼神波动起来,惊骇的看着她手心里的那两个家伙。 “你到底是谁?” “你如果答应给我工作,这个灵我就给送你,就当是提前发的奖金好了。” 阿蕾莎的眼睛里露出仇恨,渴望的情绪,眼神波动了几下。 “可是,我这个样子?” “哦,这个啊,简单!” 话音刚落,分身融化为一团银白色的液体,逐渐包裹住阿蕾莎的身体。 此时的她就像是穿了一层银白色的全身连体服,只有眼睛露出来。 “不要紧张,本尊,我的法力不够,靠你了。” 阿蕾莎不由自主的站立起来,漂浮在空中,双手不断的做出复杂的手印。 “太乙不灭体!” 阿蕾莎的身上出现了大量的符文,虚空中传来了源源不绝的维度能量,经过符文的转换后,变成了源源不竭的生命力。 奇迹出现了! 阿蕾莎枯萎的内脏开始生长,骨髓开始造血,血肉不断重生。 痒,极致的痒! 从骨髓里,血肉里传出连绵不绝的痒。 阿蕾莎以为自己在被烈火焚烧过后,她的意志足够坚定了,但是这极致的痒,依然让她不由自主的发出闷哼。 陈元歌看在眼里,暗暗赞许,这样的意志力,更不能放走这样的人才了。 五分钟过后,陈元歌一指点在她的额头,将分身的念头收回。 只见阿蕾莎身上的绷带和银白色液体不断融合,最后变成了一件灰色连衣裙穿在身上。 十六岁的美丽少女长发齐腰,缓缓地落下,赤着洁白的双脚,站在污秽的地面上。 “这?” 清脆的声音从她的嘴里传出来,阿蕾莎不敢置信的捏着自己的手臂,不停地打量着手心。 好一会,她抬头看着笑吟吟的陈元歌,嘴巴微动。 “你…” “就叫我会长,你以后就是异常收容基金会的第一名员工了。” “第,第一名?” “这是我特地为你准备的工作,走,我们去见你的家人,还有你的未来下属。” 陈元歌双手插进大衣口袋,施施然的走在前面,阿蕾莎看着他走远后,忙不迭的跟上。 越野车里,分身陈元歌已经下去六分钟,几个女人却觉得就像度日如年一样。 “出来了,咦?这个男人,好帅!” “老弟他什么时候来的,刚才下去的不是他的分身吗?” 陈燕发现车门已经能打开,赶紧冲下车,其他几人紧随其后。 “元歌,你什么时候来的?你的分身呢?” “来了有一会了,分身我回收了,来,我给你们介绍一下,这位就是阿蕾莎小姐。” “哇,这么可爱的女孩子,就是阿蕾莎?你不是,不是被火…” “被火烧了,是!” 阿蕾莎顺着陈燕的话说下去,此时的她一副清冷,拒人千里之外的表情,却说着仿佛和她不相干的可怕事情。 “是会长治好了我!” “阿蕾莎!” 罗斯怀里抱着睡着莎伦,终于忍不住了,激动的冲到阿蕾莎的面前。 阿蕾莎的神情柔和下来,接过莎伦,缓慢着抚摸着莎伦的脸庞,这一瞬间,她就接收到莎伦过去的记忆了。 真挚的母爱,她也有了! 这时候,莎伦醒过来了,发现自己躺在一个陌生人的怀里。 “姐姐?” 莎伦好像明白了什么,开心的在阿蕾莎的怀里扭动着。 “她们两个好像啊!” 陈燕她们来回打量着阿蕾莎和莎伦,除了气质,两个人完全就是翻版复刻了。 …… 不久前,医院地下室的走廊里,走在前面的陈元歌,温和的声音传入阿蕾莎的耳朵里。 “莎伦其实是你双胞胎的妹妹,在母胎里,你虽然吞噬了她的身体,但是她的灵魂却一直沉睡在你的身体里。她不是你想象的另一个人格,不过你们姐妹俩的联系确实很深,可以说是同心体了。” “我会给她做一个新的身体,从此以后,你就是阿蕾莎,独一无二的阿蕾莎了!” “明白了,会长!” 第五十二章 离开寂静岭 大家围着这对姐妹,纷纷打趣着莎伦,说她是个大孩子了,怎么还好意思在姐姐的怀里赖着。 但是莎伦铁了心不肯下来,看的罗斯都吃味不已。 最后阿蕾莎将莎伦放下来,她有些不习惯这样的亲近,只是她的右手紧紧的抓着莎伦的手。 “好了,我先送你们出去,我和阿蕾莎要把这里的事情处理一下!” 陈元歌手一挥,空气中出现了一道传送门,对面正是西比尔的那辆警车。 看到了熟悉的风景,大家顿时松了一口气,终于能离开这个压抑的世界了。 上车的时候,西比尔是最后一个上车的,欲言欲止的看了一眼并肩而立的两人。 “好了,她们都离开了,去,和你的过去告别!” 阿蕾莎一言不发,缓缓地漂浮起来,朝着镇中心飞过去。 一处封闭的教堂,如果不是那醒目的十字架,看到的人都以为这是一个堡垒。 “达莉娅大主祭,我们,我们有十分钟感受不到主的关怀了!” 穿着一身干净的黑袍,达莉娅大主祭阴沉着脸,就在不久前,虚空中出现无数的金色锁链,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链接到它们每一个人的身上后,从它们的身体内,抽走了某样东西后就消失了。 “难道?主出事了?” 达莉娅大主祭不禁动摇起来,但这几分钟的不间断祈祷,它们都没有得到主的回应。 “主啊,难道您要抛弃您的羔羊吗?” 砰! 教堂的大门崩碎成无数片,一下子击伤了教堂里的许多人。 墙上火盆里的火焰剧烈的摆动着,一位穿着灰色连衣裙的清冷少女,静静的漂浮在半空中。 “你,你是谁?竟敢闯入圣地,抓住她,用烈火焚烧她,祈求主的原谅!” 受伤倒在地上的教众,挣扎的爬起来,冲向了空中的少女。 “烈火焚烧啊…” 阿蕾莎低吟了一下,随即眼神凌厉起来,无穷的愤怒从她的身上弥漫开来。 “今天,我要将你们全部绑在火刑架上!” 说完,阿蕾莎身上窜出无数根细丝,直接刺入教堂里所有人的身体,一时间,惨叫声此起彼伏。 阿蕾莎为它们每个人制作克一根火刑架,最后将它们整整齐齐的排列在一起。 达莉娅大主祭死死的盯着阿蕾莎,眼神里有恐惧,不敢置信,唯独没有一丝的爱! “你这个孽种,为什么没有将自己奉献给主?主不会宽恕你的!” 阿蕾莎不发一言,更多的细丝窜出,疯狂切割着教堂地面。 轰隆! 地面不堪重负,终于塌陷了! 下面豁然是依然燃烧的煤矿大火,火焰映红了所有人的脸庞,终于有人开始恐惧了,求饶了。 阿蕾莎一言不发的,将求饶最厉害的几个人丢下去。 “啊…” 剩下的狂热分子,此刻也胆寒了,它们崩溃了。 “饶了我,求求你,看在主的份上,宽恕我!” 阿蕾莎略微歪头,好奇的问道:“这样你们不就可以见到你们那所谓的主了吗?怎么?不喜欢吗?” 达莉娅大主祭面目狰狞:“够了,祈祷,在烈火中祈祷,主会在祂的神国接引我们的!” “你说的,是这个东西?” 阿蕾莎手里托着一个乒乓球大小的珠子,里面正是被陈元歌禁锢住的灵,此时的它,虽然在珠子里凝固不动,但是看到它的人,都能看出它在求饶的意味。 “这,不可能,是假的,是魔鬼的幻觉,我不相信!” “阿蕾莎,你这个孽种,竟敢亵渎我主!你将会被烈火焚烧而死!” 达莉娅大主祭显然已经疯了,她开始胡言乱语起来,一会说要迎接主,又说要惩罚背主之人… 阿蕾莎顿时觉得索然无味起来,转身离开了教堂,后面,所有人都坠落进熊熊烈火中。 看见阿蕾莎出现在视野中,陈元歌打开传送门,两人一起离开了这里。 “唉,好人做到底,就让他们解脱!” 大五行绝灭神光! 传送门关闭的一刹那,绝灭神光毁灭了这一片阴影界里的一切。 八年前的那场大火,除了追随者教派那些人依靠教堂苟活下来,寂静岭其他所有的镇民,都被那场大火烧死了。 他们的怨魂都被束缚在这里,没有陈元歌的话,他们可能会永世的束缚在这片阴影界不得解脱,日夜哀嚎自己的不幸。 毕竟这些镇民大部分都是无辜的受害者,陈元歌干脆好人做到底,将他们的真灵送入了轮回。 陈燕她们此刻都在路边等待着,当她们看到陈元歌两人出来后,大家都松了一口气。 嗖,嗖… 四道微光从天边而来,进入陈元歌的体内消失不见。 这是他之前为了封住阴影界,特地分出的四道分身,现在事情办完了,陈元歌则收回了他们。 从进入寂静岭到离开,短短不过半小时,几个人经历的匪夷所思的一幕后,过去的世界观早已碎了一地,看到陈元歌他们出来,竟然有种云淡风轻的感觉了。 西比尔上了警车,时间是早上九点,她要去镇上警局上班,临走之前,她深深的看了陈元歌一眼,神情挣扎了一下,下定了一个决心。 罗斯和汉娜没想到只是一个简单的调查,最终却遇到了这样的情况,此时她们的一颗心早已飞回了她们的家。 陈燕咂咂嘴,这次调查,她本来是要大显身手的,最后却搞了个虎头蛇尾,汉娜这丫头不会抛弃她这个大姐头? 坐在越野车上,阿蕾莎的眼睛熠熠生辉,一直看着窗外飞驰而过的风景,每一座山,每一棵树… 陈元歌在她的身上取了一滴血,不断的打入符文,用法力滋养这滴血,他这是要给莎伦培养出一具肉身出来。 小姑娘很幸运,这八年来没有被其他人发现她的与众不同,没有高明的眼力,一般的超凡人士是看不穿她的本质的。 姐妹俩是同卵双胞胎,所以阿蕾莎的血液里蕴含着和莎伦同样的一切基因。 在法力的滋养下,这滴血液不断的生长,最后变成了一个迷你的胚胎,简直就像是缩小一百倍的莎伦一样。 陈元歌将胚胎打入莎伦的体内,随着胚胎不断长大,等到莎伦十八岁以后,她就会重新拥有肉身了。 有了胚胎的血肉气息掩护,就算是黄老头,丹尼尔他们当面,也很难察觉出莎伦的特异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