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第2章 魇灵 “陛下召见,叶姑娘请随我来。” “今日见血,不宜面圣,改日。”叶倾雨垂眼看着紧握伞柄的手指。 细白的手指沾了马鞭上的血,像从枝头坠落雪地的红梅。 她不讨厌血,但她讨厌鹿隐国的五皇子。 她给了陈默面子,不取戚风性命,命可以不取,但气不能不出。 离天亮还有几个时辰,比起去见鹿隐国的皇帝,叶倾雨更喜欢去折磨他儿子。 陈默蹙起眉头,一路风雪兼程赶到都城,连衣裳都来不及换,深夜进宫禀明陛下,此刻宫灯尽数点起,陛下翘首企盼,只等这位远道而来的贵客进宫,可她却轻描淡写一句“改日”。 陈默不曾去过灵族之地,对灵族的了解大多是来自道听途说,是不是见了血就不宜面圣,他不知道,也不敢擅作主张。 这事,还得待他再去回禀陛下。 但很显然,叶倾雨不愿再在承安门等候。 陈默两相权衡下,支使一名守门侍卫进宫,将承安门发生的事如实禀明陛下。 这事要怪,只能怪五皇子,他可不愿背黑锅。 夜深了,陈默只能先将叶倾雨带回自己的府邸。 将军府位于城南,从承安门过去,有不少路要走。 街道空荡荡,几家酒楼客栈的檐下还点着灯笼,是纷飞大雪中,为数不多的光亮。 雪愈大了,陈默从宫里出来得急,忘了拿伞。 叶倾雨没有要与他同撑一把伞的意思。 “陈某曾经翻阅古籍,里面提到一些关于灵族的记载,陈某愚笨,有几处不明之处,不知能否请叶姑娘指点一二?” 叶倾雨落后陈默半步,棕色的棉靴踩在积雪上,并未发出声响,彷佛只是踩着棉絮。 “陈将军有话不妨直说。” 陈默顿了顿脚,侧头正好看见倾斜的伞面上已覆满白雪。 “古籍中言,并非所有祈愿者都能得神明庇佑,达成所愿,可是真的?” “不假。” “那该如何区分被神明选中之人?” “陈将军可信善恶因果?” 陈默不解,“叶姑娘的意思是,只有行善之人才能得神明眷顾?” “陈将军放心,梦神一脉所探的因果,不止是现世,你们陛下这一世虽业障深重,但上一世未必如是。” 叶倾雨说得轻描淡写,陈默却是心下一凛。 所幸左右无人,胆敢这般妄议圣上,任你有几个脑袋瓜子也不够砍的。 到底是不知人心险恶,陈默又问道:“叶姑娘为何要从陌城进入人族?” 陌城,是鹿隐国北边的小城,也是陈默戍守之地。 千年前,一道淡紫色的屏障,从东往西,从鹿隐国陌城经高阳国石塘城,再到丘宁国临渊城,将人族与灵族划地而分。 从此七国之内,几无灵族踪迹。 日久年深,善忘的人族,已经渐渐忘记那些遥远的,神魔鬼怪混迹人间的往事。 只是,再久远的事,总还有人是记着的,就像横亘在北地的人灵结界,世世代代,不曾消弭。 据传说,灵族有五灵,除木灵在晟州大陆销声匿迹外,地灵、风灵、火灵、水灵皆生活在北地雪原上。 而在那人迹罕至的雪原,有一条暮子河。 暮子河,食尸花,十年河畔雪,十月花凋谢。 是说食尸花十年一开,花期十个月,开在暮子河雪落之时。 也正是这个时候,人灵结界紫光微弱,有机可乘,有法可解。 往年冬令,偶有地灵从陌城的结界出入,但也只有地灵。 其他灵族,皆选择从高阳国石塘城进入人族。 但几日前,叶倾雨来了。 她不是地灵。 “若我说迷路了,你信吗?”叶倾雨停了脚步,若有所思地望着街道尽头吞没了雪光的黑暗。 陈默笑着摇头,“是陈某失言了。” 他这般说,就是不信了。 叶倾雨不以为意,“陈将军那日是如何发现我不是地灵的?” “地灵之所以从陌城进入人族,乃是为了陌城林海中的依禾草而来,他们采依禾草,是因为灵鼠爱吃,我们以往逮到的地灵身边,都会跟着一只灵鼠,而叶姑娘却抱着一个婴儿。” 陈默说到此处,再度摇头,“也幸亏陈某当时没有轻举妄动,否则冲撞了贵人,岂不罪过。” 红伞往后倾斜,积雪从伞面滑落,叶倾雨抬眸看向陈默,“我素来恩怨分明,陈将军替我引路,难道不想讨个好梦?” “方才叶姑娘手下留情,于陈某而言,已是大恩,不敢再劳烦姑娘。” “倒是有趣,能否为你们陛下排忧解难,我尚且不知,若是不能,陈将军可会杀了我?”叶倾雨眸光沉沉地盯着风雪之中的少年将军。 陈默尚未及冠,却已是国之将才,不可轻视。 “叶姑娘冰雪聪明,定不会让陈某为难。”陈默亦看向叶倾雨。 叶倾雨忽而笑了,抬步继续往前走,“凡所有相,皆是虚妄,三千世界,皆为梦幻,来去由我,谁人能拦?” …… 进宫之前陈默已命人传了消息回去,此刻的将军府还点着灯。 老管家迎出门,在看到将军身边抱着孩子的姑娘时,笑容僵在脸上。 几个月不见,孩子都有了? 不对,他家将军还没成亲呢! 陈默咳嗽一声,吩咐管家:“收拾一间客房……慢着。” “叶姑娘,可需要准备两间……”陈默看向叶倾雨,又朝她身侧看了一眼,犹豫着开口。 叶倾雨打断陈默,“不必麻烦,一间足矣。” 老管家躬身去接叶倾雨手中的红伞,被她拒绝了,“这是我朋友的伞,不劳。” 四更天,将军府后院客房。 叶倾雨将怀里的婴儿放到床上,揉了揉她雪白的小脸蛋,轻语道:“护好小雪。” 烛火昏暗,无人应答。 但在她转身走向窗边矮榻时,小雪的额间,多了一点红色。 那是一滴血,不知从何处而来。 叶倾雨解下松松绑束青丝的发带,合衣躺在矮榻上。 从袖中掏出一块玉佩,这是方才从戚风身上顺来的,需得有梦者的贴身之物,方能入其梦。 是上好的羊脂玉,上面雕刻着鹿隐国的图腾雪鹿。 玉佩悬于叶倾雨眉心之上,她的眼睛上覆着霜色的发带,此刻正散发出月华一般的冷辉。 只要是人,便会做梦。 五更天,叶倾雨终于进入戚风的梦中。 她感觉到了戚风的抗拒与惧怕。 怕就对了。 “怎么,熬不住了?”叶倾雨冷笑。 戚风确实一直熬着不让自己入睡,可人非草木,在宫里派人来赏了他一顿板子后,他实在熬不住了。 “你,你果然是魇灵。”戚风的声音在发抖。 他站在悬崖之上,身后是万丈深渊。 这是他的梦,可却操控在别人手中。 第3章 天亮了,记得带伞 传说中不曾提起,但鹿隐国皇宫的藏书阁里,有一本古籍,里面记载:在暮子河北岸,还生活着一支灵族。 魇灵,乃司梦之灵,魇灵修炼的最高境界,是梦神。 梦神骑着一头通体透着白光的神兽,游荡在七国大陆的夜色中,凡人不能见之。 古籍中还言:一生行善之人,在临终前,能得梦神赐梦,了却生平遗憾,含笑九泉。 而魇灵修炼成梦神,必得助世间生灵达成十愿。 魇灵可以帮人实现心愿,也可以将人杀死在梦魇之中。 戚风若是知道今夜从北城门入境的是魇灵,他打死也不会自惹麻烦。 是哪个不长眼的护卫前来,将他从美梦中唤醒,说在城中发现地灵踪迹? 戚风从被窝里爬起来时,内心是雀跃的。 皇城中出现地灵,说明什么? 说明戍边大将军办事不力,玩忽职守,只要抓住地灵,还怕降不住陈默那厮? 在戚风眼中,陈默可比地灵值钱多了。 天快亮了,叶倾雨没功夫听戚风告饶。 梦由心生,戚风的心,此刻被攥在叶倾雨手中。 他好似被人拖着,纵身跃下深渊。 他明知这只是一场梦,可心头的怖意丝毫不减。 从天而降熊熊火球擦身而过,云雾萦绕之下传来猛兽的嘶吼,急速坠落之际,戚风的眼前出现了一个人。 一个他厌憎之人。 鹿隐国太子戚云。 戚云从虚空走来,手中握着一把闪着冷芒的匕首。 戚风识得这把匕首,这是他小时候,父皇赏赐给他的生辰礼物。 匕首上镶了一颗灵鼠的大门牙,整个鹿隐国,再寻不出第二把这样滑稽的匕首。 他求了好久,父皇才答应将那只灵鼠的牙齿拔了送他玩耍。 可最后,这把匕首却落入了戚云手中。 从小到大,只要是戚云想要的,他都得让着。 这是母妃教给他的生存之道。 此刻,戚云手里的匕首刺进了他的心口,他注定要死在戚云手里吗…… “这便是你的心魔吗?” 叶倾雨站在崖上,轻轻挥了挥衣袖,云雾翻滚,眼前的深渊变成了一处破败的院子。 蓬头垢面的女子从门缝里驱赶门外的小孩,“你来这里作甚?这不是你该来的地方……” 人在濒死之际,会忆起过往的执念。 戚风的执念,是他那被打入冷宫的母妃。 “无趣。”叶倾雨踢了一脚缩成一团瑟瑟发抖的戚风,最后看了一眼高墙里跌坐在地的女人,睁开了眼睛。 发带上的莹光消散,天光已亮,叶倾雨静静躺了半晌才将发带从眼睛上拿下。 “又没下得去手?” 清冷的声音从床边传来,像是从门缝里渗进来的凛冽寒风。 叶倾雨坐在榻边绾了头发,用发带高高束起,苍白的脸上添了几分英气。 “暮影,我大抵是修不成梦神的。”叶倾雨揉着眉心,往床边看去。 床沿上坐着一个身穿黑色长裙的女子,发如墨染,脸似欺霜,她微弯着腰,垂眼看着床上的婴儿。 婴儿依然闭着眼睛,像是冰雪捏成的假娃娃。 暮影转头看向叶倾雨,清亮的眸底隐有幽绿的光晕,像深不见底的潭。 “你为何放过他?” 叶倾雨脑中闪过方才梦中女人的脸,她不认识那个女人,她熟悉的,是女人脸上的神情。 那种无助、悲戚、怨恨、却又不甘的神情,她曾在另一个女人脸上见过。 “他若再敢对小雪出手,我定会让他生不如死。”叶倾雨收回心神,一念恻隐,不过是戚风在她眼里,无足轻重罢了。 “人,当真比北地的灵兽还要可怕吗?” 叶倾雨推开棱纹木窗,寒风扑面而来,雪已经停了。 “打败灵兽,只需提升自身的修为,可要想打败一个人,却远不止这些,人最可怕的不是拳头,而是心。” “若鹿隐国国君的心愿是统一天下,你可会帮他?” “若他真是十愿命定之人,我自然是要助他。” “哪怕生灵涂炭,怨声载道?” 叶倾雨收回目光,在清晨的冷风中伸了个懒腰,笑道:“你竟会关心生灵死活?” “我是在关心你,你别忘了,我是你第二愿的命主,没有帮我达成所愿之前,我希望你好好活着。”暮影淡淡看着窗边的少女。 一个人之所以无所畏惧,要么是心无挂碍,要么是有恃无恐。 很显然,叶倾雨属于后者。 她所恃的,只是入梦之术吗? 叶倾雨叹道:“国之纷争,本就是建立在鲜血与骸骨之上,若是七国能合而为一,也不失为一件幸事,只是,鹿隐国的国君并非明君,就算天下一统,只怕他也难以守住江山。” 暮影沉默片刻,开口道:“那个陈默你当心些。” “你也看出来了?这鹿隐国的水深得很,我不想在此浪费时间,两个月过去了,那个地灵族的姑娘,想来已经被带到了高阳国千屏城。” “倾雨,你不恨她吗?如果不是她……” “如今说这些还有什么意义,她是我的第一位命主,我必须找到她,再者说,如果不是她,我也不会走上修炼梦神这条路。” “罢了,如果不是她,我不知要在暮子河底躺到何年何月,论起来,我也得感谢她。” 暮影不管什么时候,不管说着怎样的话,脸上都是淡漠的,没有一丝情绪起伏。 这人间事,与她何干。 “免了,你感谢我就行,将你从暮子河底捞起来的人可不是她。” “如果不是因为她,你还会来人族吗?你不往人族来,怎会救下我?” 叶倾雨失笑,“因果不是这么论的,这其中牵扯太深,今日暂且不提,我来人族,不只是为了魇灵之愿。” “你为何而来与我无关,你行事低调些,别作死就行。” 叶倾雨走到床边,伸手摸了摸小雪冰冷的小脸,冲暮影挑眉道:“在替你找回记忆之前,好好帮我带孩子,就当是报恩了,我也能安心做事,而不是作死。” “你倒是会与我计较。”暮影弯腰抱起小雪,起身道:“那便还是按原计划行事,我先去了。” “好,天亮了,记得带伞。” …… 第4章 面圣 日光黯淡,但总算没有再下雪。 叶倾雨不等改日,洗漱后便随陈默进宫面圣。 这里的冬天再冷,也没有北地冷,但很显然,鹿隐国的国君是个十分怕冷的人。 叶倾雨从没有到过如此温暖的屋子,哪怕是在石塘城的那十年。 晟州大陆有七国,其中高阳国、鹿隐国和丘宁国的北边城镇,都有一位戍边将军。 高阳国石塘城的将军姓韦,叶倾雨的因,就在这位韦将军身上。 但是韦将军已经死在了暮子河,在两个月前。 宫殿里烧着上好的银炭,窗户上覆了厚厚的兽皮,一点天光也泄不进来,殿内灯烛明亮,又添一层暖光。 鹿隐国的国君戚震霆掀起腿上的厚绒毯,放下瑞兽手炉,从龙榻上起身来迎叶倾雨。 他虽是笑着,可眉宇之间笼着一层挥散不去的郁气,让年过半百的他看上去更显老态。 叶倾雨后退一步,避开戚震霆温热的手。 魇灵,于世人来说,就如同天神下凡,菩萨降世。 魇灵离开北地,必定是为成神而来,而成神之路,就是十愿。 戚震霆昨晚醒来后,兴奋得再没入睡。 虽说戚风昨晚闹那么一出,有失皇族颜面,但也给了戚震霆几个时辰冷静。 大殿内还站着几位大臣,想来都是戚震霆信重之人,其中一个面白无须的男子,叶倾雨在戚风的梦里见过。 鹿隐国太子戚云。 叶倾雨淡淡扫了一眼戚云,对戚震霆道:“陛下心中所愿,可已想好?” 在叶倾雨到来之前,大殿内就这件事已经争论良久。 有人怀疑魇灵身份不可信,毕竟谁也没有见过魇灵,单凭陈默一人之词,可信度确实不高。 但本着宁可信其有的态度,有人提议,先商量该向魇灵讨个什么愿。 是国泰民安,还是统一七国? 保守派倾向于守祖上基业,求千秋昌盛。 以太子戚云为首的主战派斗志昂扬,彷佛大手一挥,天下尽收囊中。 更有贪婪之士提议囚禁魇灵,让王公贵族皆有愿可求…… 戚震霆当场就黑了脸,天威难测,谁也不敢再说什么。 此刻叶倾雨开门见山,一句寒暄的话都没有,当着数位大臣的面,上来就问你想要什么。 戚震霆身为一国之君,从来都是他问别人想要什么,一时有些错愕,虽心生不悦,却也不敢将活菩萨往外推。 “朕许愿之后,叶姑娘将如何?” “魇灵助众生达成所愿,重在一个助字,陛下若是祈求统一天下,我将走遍七国,为陛下打探各国情报,他日大战,立于不败之地;陛下若是祈求偏安一隅,我会在虎狼来袭时,护鹿隐国于危难之中。” “仅凭姑娘一人,敢言国之兴亡,未免有些托大?”太子戚云上前一步,声色威严。 叶倾雨冷声道:“魇灵一旦承了命主之愿,非身死不可失信,太子殿下若是信不过我,不妨建议陛下许个小愿望,最好是一两日便能实现的,也免得夜长梦多。” “我并非信不过姑娘,只是征伐非一朝一夕之事,姑娘周游列国,危险重重……” “你是怕我死了,此愿作废,大业无望,反遭他国攻伐?” 戚云自然是怕的,鹿隐国偏安晟州大陆东北一隅,不管是攻还是守,都是一件令人头疼的事。 满朝文武,没有不想强国兴邦的,如果能打入中原,离开这个天寒地冻的鬼地方,此生无憾。 可将希望寄托在一个不知来路的女子身上,但凡有脑子的,都觉得滑稽。 昨夜承安门之事已经传遍了都城,能让五皇子毫无还手之力,这女子确实有些能耐,可若不是顾及她的身份,她就算再厉害,也不可能活到现在。 一人之力,终究太过渺小,在鹿隐国如此,遑论其他六国。 “我……” “住口。”戚震霆沉声喝住戚云,指着铺着兽皮绒毯的龙榻,“朕何时说过要征伐天下,怎么,还是说你已经等不及要坐上那个位置了?” 戚云伏地磕头,直言不敢。 几位大臣皆撩袍跪倒,大殿上站着的,只剩戚震霆和叶倾雨。 现在是他们有求于她,她若跪了,姿态就低了。 从暮子河畔醒来那日,叶倾雨就发过誓,这辈子都不会再跪任何人。 戚震霆目光探究地看着叶倾雨,道:“朕有个问题想请教叶姑娘。” “陛下请说。” “魇灵十愿,可有特指之人,还是说,无论是谁都可以?” 叶倾雨答道:“命主是谁,乃由魇灵自己选择,并无特指。” 跪在一旁的陈默撑在地上的手指动了动,这个问题他昨晚也问过叶倾雨,当时她的回答并不是这样。 “如此甚好,朕……”戚震霆顿了顿,对跪在地上的大臣道:“你们先退下。” “请父皇准儿臣留下。” “请陛下容臣等留下。” 叶倾雨来路不明,武功高强,怎可与鹿隐国国君独处一室? 这话不好明说,但大家心知肚明,叶倾雨扯了扯嘴角。 “陈将军留下,你们都回去。” 若是连陈默都打不过叶倾雨,他们这些文官留在此处有何用处? 等着吃席不成? 叶倾雨不是傻子,这个大殿中,确实只有陈默能与自己过招,可龙榻之后,那扇金漆描飞龙的屏风后,还藏着一位高手。 能登上的高位的,自有其过人之处,而这种人,往往都惜命。 从叶倾雨进到大殿中那一刻,戚震霆就将自己送到了她面前,他无非就是要看一看,这个来路不明的魇灵,敢不敢对他动手。 叶倾雨冷眼看着戚震霆慢慢踱回龙榻,待殿内只剩三人时,才开口道:“不知陛下所求是什么?” 戚震霆抄起一旁的瑞兽暖炉,手指摩挲着暖意,正欲开口,却听叶倾雨又道:“陛下若是信得过我,不妨让我探一探陛下的心愿,若是探得不对,陛下也好早些处置了我这个江湖骗子。” “哦?”戚震霆来了兴致,“不知如何探法?” 叶倾雨抬起左手,白皙的掌心蹿出一道蓝光。 已经起身的陈默站在叶倾雨身后,注视着她的一举一动。 她的掌纹与常人不同,是从手腕处往五指蔓延,彷佛凋零的花枝。 幽蓝的光晕是从她掌心的纹路渗出来的,陈默看得仔细,是正对中指那条纹路。 叶倾雨轻轻摇动手腕,蓝光便如水波一般,缓缓往龙榻上的戚震霆涌去。 陈默没有出手阻拦。 屏风后面聚起一层淡淡的白雾,只要叶倾雨有半丝不轨之意,雾气中暗藏的灵息便会瞬间拂开她的灵脉。 叶倾雨微微蹙眉:这鹿隐国的皇宫里,竟然藏着风灵。 第5章 白蝶引路 从宫里出来已是巳正,日光依旧昏沉,挂在灰蒙蒙的天上。 叶倾雨走在热闹的街道上,还是昨日那条街。 今日陈默落后她半步。 地面的雪已经被清扫,但坑洼处的积雪凝成了冰,稍有不慎,便要滑了一跤去。 屋檐下的冰棱好似倒悬的锥子,随时能在过路人的脑瓜子上钻个洞。 “叶姑娘为何要说谎?”陈默犹豫一路,到底是忍不住问了出来。 叶倾雨笑道:“陈将军为何不揭穿我?” “从陌城一路走来,陈某相信叶姑娘不是凶恶之人。” “我本就非人,怕是要令陈将军失望了。” 陈默正色道:“在乱世中为人,未必是一件幸事,若是能有姑娘这一身本事,即便是灵族,亦能在人族活得自在。” “陈将军错了,这世上,没有谁可以活得自在,除非……”叶倾雨抬眸看了眼黯淡的日光,突然转了话锋,问道:“陈将军到底在为谁效力?” “陈某自然是效力于陛下。”陈默突然蹙起眉头,看向叶倾雨,“你方才是在试探我?” “出了人灵结界后,知道我身份的只有陈将军一人,我自认掩藏得还算不错,至少瞒得过五皇子,他是如何得知有灵族入城的?向他报信的人又为何要说入城的是地灵?” “此事确是陈某所为。”在聪明人面前,辩驳只会显得自己可笑。 “陈将军将我留在承安门,只身进宫禀告,为的就是给五皇子捉拿地灵的时间,昨夜,我以为陈将军是太子的人,此番动作是要借我之手除了五皇子。” 巷口有卖梅花糕的摊子,热气腾腾,香气扑鼻。 叶倾雨停了脚步,也住了口。 石塘城也有卖梅花糕的摊子,在洗石街上,每年冬天她都会去买,但她从来不吃。 记得有一次,韦小姐赏了她一块梅花糕,她才尝了一口,就被韦将军捏着脖子,扔到下着鹅毛大雪的院子里,那次,她在雪地里跪了三天三夜。 韦将军说:地灵若是吃了地面上的东西,便会忘了回家的路。 叶倾雨因此吃了十年烤地瓜,可笑的是,韦将军到死都不知道,她根本就不是地灵。 陈默从荷包里掏出几个铜板,买了两块梅花糕,递到叶倾雨面前,“尝尝?” 叶倾雨摇头拒绝,继续道:“陈将军在我要杀了五皇子的时候,却为他求了情,可见你的目的,不是要他的命。” “我替五皇子求情,何尝不是在救叶姑娘。” “救我?”叶倾雨冷笑,“陈将军是聪明人,你心里清楚,你们的陛下不会为了给儿子报仇,而杀了我,至少在他心愿达成之前,我是安全的,到现在,陈将军还不愿说实话吗?” 陈默将梅花糕分给路边的乞丐,转头道:“在叶姑娘面前,陈某这点小聪明实在上不得台面,叶姑娘不如猜猜看,我究竟在为谁效力。” “鹿隐国中,三皇子远戍南疆,七皇子年幼,能与太子一争高位的只有五皇子,而陈将军似乎很喜欢看两虎相争的戏码,在今日之前,我或许会相信你效力的是鹿隐国圣上,不过现在,我有了不同的看法。” 陈默眸中闪过一道精光,“哦?愿闻其详。” “你可知你们陛下的心愿是什么?” 陈默顿住脚步,人声嘈杂的街道上,他突然感觉到一丝茫然,以至于这条他走过上千次的路,都变得陌生了起来。 叶倾雨回头笑道:“看来陈将军还不够了解自己的主子。” “此乃陛下私密之事,叶姑娘不必告知于我。” “陈将军当真不想知道?” 陈默不言,追上叶倾雨,依然是落后于她半步。 “我倒是很想告诉你,可这对我有什么好处呢?”叶倾雨继续道,她像是垂钓之人,抛出了饵料,只等着鱼儿上钩。 “陈某虽不知叶姑娘来鹿隐国的目的,但绝不会是为了助鹿隐国逐鹿天下而来,叶姑娘与我说这么多,不只是为了探陈某的底?” “天下能者居之,我不感兴趣,但鹿隐国国君的心愿,想来陈将军是感兴趣的,我想与你做一个交易。” “叶姑娘有话不妨直说” “半月之内,我要离开这里。” “叶姑娘如今想要离开鹿隐国,可不容易。” 叶倾雨不再卖关子,直言道:“所以我需要你的帮助。” “陈某记得叶姑娘昨晚说:凡所有相,皆是虚妄,三千世界,皆为梦幻,来去由我,谁人能拦?” “你在取笑我?” 她要走,刀山火海也敢走,但她不想带着小雪冒险,那个她在雪原上捡来的孩子。 陈默挑眉笑道:“不敢,不过叶姑娘既对鹿隐国的国事不感兴趣,为何要来都城?” “在陌城的时候,你便已识破我的身份,我说不来,你会同意吗?”叶倾雨看了眼前方不远处,酒楼上挂着的灯笼。 天亮了,灯笼就熄了。 不等陈默说话,叶倾雨又道:“而且,来都来了,不探一探鹿隐国国君的心愿,岂不可惜。” 魇灵入世,为世人达成十愿,不管愿之大小,只要灵脉相契,便可结为命主。 十愿说多不多,说少也不少,叶倾雨不能推出剩下八位命主的心愿,但她相信,肯定有对天下心生垂涎之人。 她今日探了鹿隐国国君的心愿,他日便可少走这一趟。 但她没料到,皇宫之中竟然藏有风灵,为免夜长梦多,她们必须尽早离开此地。 转进一条无人的巷子,陈默上前一步,挡在叶倾雨身前,问道:“我怎知叶姑娘是不是在骗我?” 知道陛下心思的只有她一人,她若是要骗他,随便编一个谎话即可。 陈默信不过她。 “若我猜得不错,陈将军想要的,是鹿隐国内乱,这也是为何你不敢让我入你梦中的原因,对吗?”叶倾雨盯着陈默的眼睛,要想看清一个人内心的想法,最简单的,就是看他的眼睛。 陈默眼底闪过一丝惊异,但他很快恢复了冷静。 叶倾雨心下了然,继续道:“我可以先告诉你一个好消息,鹿隐国国君不是我的命主,不知陈将军是要抓我请功,还是愿意助我一臂之力?” “你都说了这是一个好消息,我又岂是好歹不分之人?”陈默自认不是叶倾雨的对手,这个女子,他不能与之为敌。 今日看来是不会下雪了,小巷深深,积雪没过脚踝,无人清扫,坐在巷口晒太阳的小乞丐转头往巷子里瞧去。 巷子深处明明是两个人,却只留下了一个人的脚印。 “叶姑娘当真是迷路了?” “在北地,只有地灵能看到积雪之下的灵族之路。” “听闻北地凶险异常,欲往人族而来的魇灵,大都埋葬在雪原之中,叶姑娘和暮姑娘带着一个婴儿,却能穿过险境,属实不易。” “多亏她一路照应,也多亏了……” 叶倾雨脑中闪现一只羽翼洁白的蝴蝶。 也多亏了白蝶引路,她们才能在偏离石塘城的方向之后,没有继续在雪原绕圈子。 似乎,出了人灵结界后,她就再没有梦到过那只白蝶。 第6章 嫁给我 城南一条脏乱的巷子里,一个抱着婴儿的女子撑着一把红伞。 她前面几步之远,身穿棕色短打的杂役抖若筛糠,大冷天的,他的额头上却冒了一层汗。 将军昨夜明明只带回来一位姑娘,今晨他在院子里洒扫,却见从那屋里走出来两位姑娘。 这不是大白天见鬼了是什么? 将军让他带这位暮影姑娘在城中走走,他不敢不从。 可暮影姑娘既不去成衣铺,亦不逛胭脂水粉的小摊,出了将军府,便让他带路到城中的车马行。 巷子尽头的老槐树下拴着几匹马,转过去就是都城最大的车马行。 杂役在门外等候,暮影踏进店铺日光照不到的地方才收了伞。 这个季节不是车马生意的旺季,铺子里只有坐在柜台后面打盹的老掌柜。 一阵寒意袭来,老掌柜彷佛被人兜头泼了一桶冰水,惊醒过来。 “夫人可是要租车?”待看到店里来了客,老掌柜忙起身招呼。 这冰天雪地的,一个女子带着孩子,不可能买马,那便是要租马车了,不知道是否需要车夫? 暮影从腰间取下月白色荷包丢到柜台上,散碎的银子蹦出来,“一辆马车,出城。” 老掌柜瞥了一眼荷包,荷包一角绣一株依禾草,是将军府的标记。 “夫人要去何地?可赶时间?今日虽放晴了,路却仍旧不好走。”老掌柜好心提醒。 “城外转转便可,你给我找个灵活点的车夫,若是惊了马,这银子你可赚不了。” “这是自然,夫人放心。”老掌柜心下奇怪,这大冷天的出城游玩,还抱个奶娃娃,莫不是脑子有病? 虽说打开门做生意,来者都是客,但这皇城脚下的生意,可不好随便做。 这位夫人衣着单薄,面色苍白,一双妙目静默如水,怀里抱着的婴儿,一张小脸上,更是一丝血色也无。 不像富贵人家出来的,倒像个心灰意冷的苦情女子,但她带着将军府的物什,这事就不能放任不管。 老掌柜越想越离谱,年关将近,他可不敢惹上人命官司。 “夫人在此稍作休息,我这就去安排马车。” 两盏茶的工夫后,暮影等来了老掌柜,和一名身穿灰布棉袄的车夫。 车夫名唤王通,四十来岁年纪,个子很高,眉眼深邃,一进来便盯着暮影上下打量。 暮影瞥了一眼他手背的刀疤,沉眉问道:“可以出发了吗?” …… 叶倾雨回到将军府的时候,五皇子已经等候多时。 屏退左右,五皇子给叶倾雨倒了杯茶,“昨晚之事,戚风在此给叶姑娘赔罪了。” “好说。”叶倾雨接过白瓷盏,茶汤清透,是杯好茶。 白瓷盏在纤长白皙的指尖捏着,她抬眸问道:“五皇子今日前来,恐怕不只是为了赔罪?” “我想与叶姑娘做一笔交易。”戚风拉开木桌旁的凳子,撩袍轻轻坐下,昨晚那顿板子上身,他屁股此刻还疼。 也正是那顿板子,让他更加明白这名女子的重要性。 在魇灵面前,戚风没必要绕弯子。 “叶姑娘应当清楚,以你的身份,我父皇断不可能放你离开鹿隐国。” “所以呢?”叶倾雨倒是有几分佩服这位五皇子,昨晚差点死在她手里,今日却能云淡风轻地与她做生意。 “叶姑娘虽然天赋异禀,可终究势单力薄,要想在皇城扎根,可不容易。” 叶倾雨算是听明白了,戚风所谓的交易,就是为他所用,换自己一个容身之地。 “你也要许愿?” 戚风摇头轻笑,“据我所知,魇灵替凡人达成十愿便能成为梦神,可数千年来,却只有一个魇灵修成了神,想来这十愿并不是随随便便就能达成,也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成为魇灵的命主。” 叶倾雨看戚风的眼神多了几分探究,而她心里,却想起了早上进宫之事。 连戚风都知道魇灵十愿的难度,戚震霆又怎会轻信她的话? 不怕明面上的争斗,就怕每个人都留了几分心思,等着戳暗刀子。 戚风给自己倒了杯茶,茶还是温的,正好入口,“叶姑娘不了解我父皇,他心愿未成之前,绝不会让你离开他的视线,而他心愿达成之后,也绝不会再留你性命。” 这点叶倾雨自然清楚,她若真能替鹿隐国国君达成所愿,自然也能替别国国君实现梦想。 魇灵,就像一件绝世珍宝,世人皆想纳入囊中,谨防他人染指。 得而护之,失则除之。 这也是为何成为梦神的魇灵少之又少的原因之一。 “不知五皇子说的交易是……”叶倾雨抿了一口茶,垂眉问道。 “嫁给我。” “噗……咳咳咳……” 戚风抹了一把脸上的水沫子,“戚风不敢高攀叶姑娘,此举只为护叶姑娘周全。” “凭你?” 叶倾雨若是想找靠山,怎么也轮不到戚风头上。 “叶姑娘且听我说完再做决定不迟。”戚风面色不变,搭在桌沿上的手指却是紧了紧。 “五皇子的母妃是被皇后所害?”叶倾雨却不等他说完,若是交易,她不想被人牵着鼻子走。 她要知道戚风的目的。 果然揭人伤疤才能撕下那人面上的伪装,戚风蹙眉盯着叶倾雨,“叶姑娘既入我梦,何必多此一问?太子有皇后扶持,我确实比不过,但叶姑娘也该听过一个词:树大招风。” 不得不说,戚风这个词用得太妙了,叶倾雨忍不住笑道:“树大招风,把你给招来了吗?” “叶姑娘说笑了,太子站得太高,一举一动、一言一行皆不能出错,譬如,他现在定然十分想知道父皇的心愿,可却不敢来此问你。” “五皇子的意思是,比起太子,你才是能护我周全之人?” “叶姑娘是聪明人,不说太子敢不敢护你,单是我父皇那边,也断不会同意你们过多接触,叶姑娘可知我父皇最憎恶什么?” “实权旁落?” 戚风赞许点头,“太子一党,以李丞相为首,底下党羽众多,盘根错节,明面上君圣臣贤,背地里可一直暗暗较着劲呢。” “这也是为什么你毫无助力,却还没被太子除掉的原因。”叶倾雨不是在问戚风,她是在陈述一个事实。 叶倾雨要么不说话,只要开口,绝对是戳着戚风心窝子去的。 戚风之所以敢在太子眼皮子底下招摇,正是因为他知道自己是戚震霆制衡太子的棋子,只要有戚震霆护着,太子能耐他何? 但戚风不甘心当一枚棋子,这一点,叶倾雨昨晚在他的梦里便知道了。 他今日会来此,叶倾雨一点也不觉得奇怪。 第7章 御风者 起风了,紧闭的门窗外鸟雀振翅,从枯枝上跃过屋顶,飞到远处的林子里。 这场交易,对于戚风来说,是将储位之争抬到明面上,是冒着与太子撕破脸的风险,亦是让他父皇对他心生嫌隙的开始,不是一纸契约能让他安心的,他必须将叶倾雨拴在身边,与他荣辱与共、生死相随。 原本他打算慢慢筹谋,可魇灵的出现,打乱了他的计划。 “若我猜得不错,我父皇所求之愿乃是征伐天下,而这也是太子所愿。” 太子坐享其成,有何不愿? 叶倾雨摩挲着白瓷盏上描绘的古松图,这是商队从南边带来的瓷器。 “难道这不是五皇子所愿?” “自然不是,我所求,只有鹿隐国,天下太大,我不贪心,待我登上大位之时,便是你离开鹿隐国之日,叶姑娘意下如何?” 叶倾雨心里嗤笑,戚震霆不会放她离开鹿隐国,难道戚风就会? “五皇子打算如何向陛下请旨赐婚?” “不,不是我去,而是叶姑娘去请这道圣旨。” 叶倾雨已经对这个昨晚差点死在她手里的五皇子刮目相看了,这世上有一种人,不仅能从摔倒的坑里爬起来,还能想着怎样利用这个坑,让别人也摔一跤。 在叶倾雨助鹿隐国国君达成所愿之前,她要嫁给他儿子,这不是什么大事,甚至她能自愿留在都城,对戚震霆来说,算得上是一件好事,不过就是有点膈应人罢了。 戚风不足为惧,若是加上一个可以搅乱风云的叶倾雨呢? 最头疼的非太子莫属。 看来这鹿隐国,真的要乱了。 “我凭什么相信你?” “戚风诚心与叶姑娘做这笔交易,自然不会有所隐瞒,叶姑娘昨晚捡到的那块玉佩,乃是地灵之物。” 地灵之物? 叶倾雨放下茶盏,抬眸看向戚风,“五皇子不用再说了,这笔交易我答应了。” …… 傍晚时分,暮影回来了。 她怀里的婴儿,依旧闭目沉睡。 小雪,是叶倾雨取的名字。 叶倾雨在雪狼窝里救下她的时候,她便是这副模样,从未醒来过。 可她也并没有死去,她的心还在跳动。 微弱,缓慢,却让叶倾雨莫名有种熟悉的感觉。 暮影回房后不久,天就黑了。 前来送饭的丫鬟将屋里各个角落都看了一遍,除了坐在矮榻上盯着一块玉佩发呆的叶姑娘,和躺在床上的婴儿,方才进屋的暮姑娘却是不见了。 丫鬟哆哆嗦嗦退下后,叶倾雨才起身往桌边走去。 屋子里点了灯,暖黄的烛火下,那一盅冒着热气的鸡汤泛着油光。 叶倾雨对吃食不讲究,只要不是地瓜,她都能接受。 那玩意,她这辈子都不想再吃。 晚间又开始下起雪来,叶倾雨跃上屋顶,万家灯火融融,雪花缓缓飘落。 “出来。” 骤然风起,满城风雪飘摇。 从风雪中走出一位披发跣足的老者。 “数月不见,叶姑娘别来无恙。”老者声音洪亮,稳稳站在屋顶上。 这人,叶倾雨认得,三个月前,她在离开石塘城那日见过。 没想到御风者也来了鹿隐国都城。 “那日多谢老先生提点。” 御风者叹道:“叶姑娘既已回到灵族之地,为何还要回这人间?” “您明明可以回家,又为何要留在人间呢?”叶倾雨反问。 “家?不,雪原不是我们的家,那是牢笼,我们的家本就在这片土地上。” 风吹动叶倾雨额前的碎发,她微微眯起眼睛,“皇宫中的风灵是……” “正是老夫。”御风者打量着叶倾雨,“没想到你竟是魇灵,倒是老夫眼拙了。” “我也是到了暮子河才知道自己的身份。” “韦成德若是知道带在身边十年之久的不是地灵,而是魇灵,不知作何感想?” “他死了。” 御风者脸上的表情没有一丝变化,叶倾雨又道:“你早知道他这一趟会死在灵族之地,所以你来了鹿隐国?” 石塘城没有了韦将军,便是一座无用的死城。 “人不可能一直走运,十年前韦成德能从灵族之地回来是侥幸,这一次回不来也没甚稀奇,石塘城的酒不好喝,老夫年纪大了,不想再委屈自己。” 鹿隐国皇宫的酒自是不差的。 叶倾雨问道:“不知老先生深夜到访,有何见教?” “你当真要嫁给戚风那小子?” 上午和戚风的交易,叶倾雨只对暮影提起,而戚风,在叶倾雨请旨之前,不可能告知旁人。 御风者上午来过,叶倾雨当时便已察觉,她不介意风灵将这件事告诉戚震霆,鹿隐国这潭水,越浑越好。 “我只想离开鹿隐国。” “你是魇灵,离开了鹿隐国又能如何?天下之大,你看似处处去得,可却步步难行,死在人族的魇灵可不少。” 叶倾雨偏头看了一眼风雪之中的都城,喃喃道:“处处去得,步步难行……我已踏上这条路,就算遍地荆棘,也只能走下去。” “罢了,你也算是老夫看着长大的,老夫便再多嘴一句,鹿隐国皇族婚嫁当日,需得去都城东郊皇陵拜祖,你若要走,这是一个机会,不过届时,随行的护卫必然不少,还有,那个陈默不容小觑。” 叶倾雨在石塘城十年,只在离开那日见过御风者,但御风者早知她是韦成德从北地带回来的小地灵,自然是时常注意到她,说一句看着她长大,倒也没毛病。 “多谢老先生。” “你先别急着道谢,老夫今夜前来,是有一事相求。” “老先生请说。” “在人灵结界出现在北地之前,木灵一族便已在晟州大陆失去踪迹,有人说他们藏身在西洛国的十万大山之中,亦有人说他们入了魔道,而传言最多的,是这世间,已经没有木灵。” 御风者眼中露出悲戚之色,复又叹道:“当年人灵大战,若不是木灵族这边出了差错,各大灵族,怎会被迫远走北地?叶姑娘行走人间,能否顺便寻一寻木灵族的踪迹?若是不能得知当年之事的真相,老夫死不瞑目啊。” 叶倾雨在石塘城的街头听说书人讲过人灵大战的故事,人族之所以能获胜,不仅因七国结盟共御灵族,更因木灵一夜之间失去踪迹,让原本坚不可摧的灵族联盟无法抵御人族的攻击。 而木灵失踪的原因,却始终无人知晓。 御风者这个请求并不过分,叶倾雨应下了。 第8章 骨珠 晟州大陆上,最有名的商号山海藏,在鹿隐国都城的分号位于城南瓦砾街。 山海藏有个规矩,以物易物,不收银钱。 出宫之后,叶倾雨便与陈默一道来了山海藏。 今日在大殿上,叶倾雨请了婚旨,戚震霆非但不反对,甚至主动将婚事提上日程,就定在这个月唯一一个吉日,也就是两日后。 这点,叶倾雨很满意,但也更加谨慎。 他接招了,也出招了。 御风者昨日已经将她和戚风的谈话告知戚震霆,不过御风者多少藏了私心,他藏在皇宫之中,可不是去效忠人皇的。 而在昨晚的会面中,叶倾雨得知,御风者向戚震霆提了戚风篡位之心,和事成之后,魇灵离开鹿隐国之事。 也就是说,叶倾雨这几日便要离开鹿隐国的计划,戚震霆是不知道的。 那他急着让叶倾雨和戚风成亲,又是为何? 是陈默告密了? 还是戚震霆有所察觉? 亦或者御风者也有问题? 还真是越来越有趣了。 山海藏的大堂里,陈默挑了一对玉如意,笑道:“没想到叶姑娘才到都城两日,便觅得良缘,实在可喜可贺啊。” “陈将军这取笑人的毛病可不好。”叶倾雨站在一排货架前,她被一枚珠子吸引了目光。 这枚珠子很小,比黄豆大不了多少,色白不透,置于紫檀木盒中。 在一众奇珍异宝中,这枚珠子实在算不得抢眼,甚至看上去还不如那木盒值钱。 叶倾雨之所以被它吸引,乃是因为这枚珠子上,笼着一层血红的微光。 “叶姑娘当真不要陈某的贺礼?”陈默放下玉如意,走了过来。 叶倾雨收回目光,“我对身外之物向来不感兴趣。” 记得初到石塘城时,她看到那些簪金饰玉的小姐,是心生过向往的,不过那是无知小女孩的心事,不足为外人道。 有些东西不属于你,即便偷得一时之乐,终究不能抚慰黯淡的时光。 不管是身外之物,抑或尘世的情感,都不属于叶倾雨。 “叶姑娘志存高远,是陈某俗气了。”陈默跟上朝店外走去的叶倾雨。 店伙计追出来,“两位贵客请留步。” 叶倾雨转身,满脸堆笑的店伙计双手托捧一卷银白长鞭,手持之处用红绳缠挂一只金色的小铃铛,增了些许俏皮之感。 “此鞭名为寒霜,乃是取月山灵兽之筋所炼,是我家公子送给姑娘的礼物,还望姑娘莫要嫌弃。” “你家公子是谁?”叶倾雨举目四望,大堂内并无其他人。 店伙计恭谨道:“公子说,他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姑娘此行如登险峰,虎狼环伺,妖魔挡道,委实不易,今赠寒霜聊表心意,祝姑娘得偿所愿。” 陈默看着店伙计手中的银鞭,微微蹙起了眉头。 山海藏竟也知道叶倾雨的身份吗? 叶倾雨沉默片刻,这世上没有人会无缘无故地对你好,他若有所求,此处不见,来日在别处,总能再见到。 “如此,便多谢了。”叶倾雨收下银鞭,世人皆知山海藏,她结下这个善缘,总不是坏事。 店伙计送到大门外,又道:“公子还说,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 叶倾雨脚步微顿,回头再看山海藏,满室珠玉生辉,一派豪奢富贵。 而她所想,却是那紫檀木盒中小小的骨珠。 比黄豆大不了多少的珠子,是骨珠,叶倾雨探不出那是不是人的骨头,但覆在其上的灵息,让她感到不安。 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 归根曰静,是谓复命。 …… 暮影今日又出城了,还是昨日那个车夫。 城东郊五里地外,响石山脚,暮影抬手撩开靛蓝色车帘。 “这响石山乃皇族陵地,上头有官兵把守,夫人若是想爬山,不如去西郊的小屋山。”车夫王通好心建议。 暮影抬头看着覆满白雪的山林,问道:“那边可是一处断崖?” 王通顺着暮影探出车窗的手指望去,“没错,那处断崖名为鲤鱼嘴,路险难行,只有安然走过鲤鱼嘴的皇族,才有资格葬在皇陵。” 提起这事,王通来了兴致,“每五年皇族祭祖,都城的百姓都会站在山脚围观,不过如今没有往年热闹了,掉下崖去的人也少,没什么意思。” “这是为何?” 难不成老祖宗显灵? 这般每隔五年带走几个皇子皇孙确实不太地道。 “呸,如今的皇族子弟胆小怯弱,每到祭祖之时,不是病得下不来床,便是发了疹子不能见人,随行百官更是胆战心惊,生怕一去不回,这要是上了战场,个个都是怂包,咱们鹿隐国啊,也只有三皇……啊,夫人你看这雪越下越大了,要不咱们回城?” “回去,对了,那些掉入崖下的,可曾派人下去替他们收敛尸骨?” “夫人有所不知,鲤鱼嘴的断崖下,深不见底,终年笼着乌黑的云雾,活人哪,根本走不下去。” “既如此,为何要将皇陵建在此处?” “据说这是祖上勘定的陵寝,万世不得更改,否则啊……”王通调转马头,不屑笑道:“否则这江山能不能守得住,可不好说。” 暮影又问:“听闻皇族嫁娶之事,亦要拜祖祈福,这要是跌落断崖,岂不悲哉?” “这又是一桩奇事了,从古至今,皇族婚嫁拜祖,却是不曾有人坠崖,想来是祖宗保佑,咱们民间的说法啊,那些掉下去的人,都是不忠不义之辈,死不足惜。” 暮影不再言语,王通又道:“夫人来都城,是寻亲吗?这大冷天的,可别冻着孩子。” 任谁都能看出来,她怀里的孩子不正常。 王通一边赶着马,一边竖起耳朵听车厢里的动静。 太安静了。 不仅孩子不哭不闹,这位夫人不说话的时候,也安静得让人发怵。 一帘之隔,王通没有听到她的呼吸之声。 习武之人,耳听八方,如果百步之内,连一个人的呼吸都听不出,要么这个人武功高于自己,要么这个人已经死了。 车厢中传来淡漠的声音,“寻亲。” 她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她的亲人,又在何处呢? 第9章 出嫁 腊月十八,宜嫁娶,忌出行。 鹿隐国都城,从皇宫到城东郊外响石山,官道上的积雪一大早就被清扫,沿街店铺檐下挂红绸红灯笼,新年将至,这些饰物可沿用到上元节后再取下。 围观百姓翘首以盼,迎亲队伍蜿蜒而来。 五皇子戚风骑高头大马,金冠绾发,一身红裳,高贵俊雅。 细碎的雪花随风飞舞,北国的雪说下便下,天色昏暗,再过不久,又是一场大雪将至。 戚风不敢耽搁,必须赶在大雪封山之前回城。 暮影骑马跟在陈默身后,宽大的斗篷下,她将小雪抱在怀中,一手握着缰绳,随送亲队伍缀在喜轿后面。 她回头望向远处的的皇宫,寒鸦盘旋,白雪覆顶,不像迎亲,倒似奔丧。 叶倾雨是从将军府出嫁,以陈默表妹的身份。 嫁给一国皇子,寒酸不得。 她身为魇灵之事,知道的人并不多,这并不是一件可以宣告天下的事。 陈默是孤儿,被军中的老伙夫养大,后随军出征,屡立奇功,才有了今日。 出发前,陈默交给叶倾雨一枚黑玉棋子,棋子上刻一个“柒”字。 陈默说:“此一别,不知何时能再相见,叶姑娘既认我这个义兄,为兄便啰嗦两句,梦神之路,从这里才算是开始,人心叵测,叶姑娘切勿轻信他人。” 叶倾雨问:“你呢?能信吗?” “叶姑娘不必信我,你只需知道,在鹿隐国,你的对手不是我。” “陈将军觉得三皇子如何?”叶倾雨坐在铜镜前,从镜中看着身后的陈默。 为她梳妆的嬷嬷已经出去了,房内没有其他人在。 陈默把玩手中的棋子,闻言先是一怔,旋即笑道:“三皇子乃人中龙凤,若不是他戍守南疆,鹿隐国何来宁日?” 叶倾雨看不明白陈默的心思,这个少年将军,藏得太深。 不过这也不是她需要操心的事。 “你既以我兄长自居,我便也多言一句,远水解不了近渴,陈将军莫要望梅止渴。” “多谢叶姑娘关心,不过我走的这条路,亦无法回头。” 这个话头就此打住,叶倾雨道:“你可去过皇陵?” “三年前皇族祭祖,陈某有幸去过。” “有幸?没有掉下断崖,确实挺幸运的。”叶倾雨扶了扶头上的金簪,又问:“那你们陛下呢?每次祭祖都会去吗?” 陈默想了想,蹙眉道:“我曾听人说过,陛下自登基之后,便再没有去过皇陵。” “这就难怪了,果然是惜命之人。”叶倾雨冷笑。 她摊开手心,掌心一枚泛着幽蓝光芒的琉璃珠子,珠子里头云絮翻涌,“这枚窈梦珠里,是你们陛下的心愿,待我离开此地,你便能看到他所求之愿。” 陈默走近梳妆台,接过窈梦珠,将黑玉棋子递到叶倾雨眼前,“这枚棋子,是我送给叶姑娘的礼物。” 见叶倾雨不接,陈默又道:“不是贺礼,有朝一日,它或许能助你一臂之力。” 一枚黑玉棋子,上面刻一个“柒”字。 “你不怕我入你梦中?” 叶倾雨的指甲涂了朱红的蔻丹,黑玉棋子捏在苍白的指尖,红色愈红,黑色愈黑,而她指腹也愈发显得白。 只要有信物,她便可以进入任何人的梦中,之前陈默一直防着她,必是不想自己的秘密被人发现。 这枚棋子,无疑是陈默随身之物。 “陈某既然将这枚棋子送给叶姑娘,自然是信得过叶姑娘的为人。” 陈默一语双关,叶倾雨笑道:“陈将军才告诫我,人心叵测,莫要轻信于人,怎地自己却糊涂了?” 陈默亦笑,“叶姑娘他日若遇险境,陈某自会在梦中相候,以尽绵薄之力。” “如此,便多谢了。”叶倾雨收下了这枚黑玉棋子。 …… 大红的喜轿中,绣了鸳鸯的红盖头搭在叶倾雨腿上。 她今日描了眉,抹了脂粉,脸颊打了两坨腮红,那个嬷嬷说她皮肤太白,腮红也涂得愈发厚一些。 叶倾雨当时瞥了一眼镜子里的自己,想起了在石塘城时,棺材铺子里的纸扎人似乎就是这副模样。 轿帘被风掀起,碎雪扑了进来,清冷的风里,是百姓热情地贺喜声,时不时响起的爆竹声,锣鼓喜乐声,一直到城东郊外响石山脚,轿子外都是热闹的。 随风卷入轿子的,还有一只白蝴蝶。 叶倾雨将瑞兽手炉放到一旁,摊开手心,白蝴蝶栖落在她如枯枝般的掌纹上。 这只蝴蝶她见过。 从石塘城去暮子河的路上,茫茫雪原,寒冷至极。 叶倾雨在雪地捡起白蝴蝶时,小家伙瑟瑟发抖,想来冻得不轻。 她当时的处境,并不比这只蝴蝶好多少。 不过那时,她还有心,她还愿意救助弱者。 叶倾雨将白蝴蝶揣进怀里,一路带到暮子河畔。 后来她沉入暮子河底,她以为白蝴蝶冻死在了雪原。 一只蝴蝶而已,若真死了,并不会让人日日挂念。 叶倾雨也只是偶尔想起。 可当她再回人族,在雪原迷失方向时,这只蝴蝶却出现在了她的梦里。 不过出了人灵结界后,她便再也没有梦见过白蝴蝶。 它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叶倾雨想起最后一次梦见白蝴蝶时,蝴蝶在白雪上飞舞,淡淡的金粉化成三个游云惊龙的大字:灵蝶崖。 灵蝶崖是什么地方,叶倾雨并不知道,她也没兴趣知道。 叶倾雨的思绪飘回离开石塘城那日。 从韦府后门出来,路过北城门,穿过主街,快到庆福楼的时候拐进雨水巷,再出来,就能看到卖梅花糕的小摊子了。 叶倾雨站在豪华气派的酒楼前,抬头望着黑底描金字的店招牌。 当时,庆福楼已经变成了迎客居。 头仰得高一些,她又去望挂在屋檐下的酒旗,细碎的雪花缓缓从铅灰的天空飘落,无风。 一片铜钱大的雪花格外显眼,从酒旗上扑落,倒像是扑扇着翅膀的白蝴蝶。 叶倾雨眯眼欲细看,入眼的依旧只是如尘碎雪。 或许那时,她所见到的,并非是雪,正是这只白蝴蝶。 叶倾雨怔愣之际,喜轿向后倾斜,要开始上山了。 第10章 地灵诅咒 山道崎岖,积雪虽已清扫,依旧湿滑难行,除了喜轿被人抬着,其余人都下马步行上山。 太子戚云自从得到叶倾雨请旨求婚的消息后,气得砸了书房,还杀了一个没有眼力见的丫鬟。 今日戚云本该在宫里喝喜酒,但他却一早就到了响石山脚等候,此刻正与戚风并肩同行。 戚风特意落后半步,从小到大,这种尊卑观念,已刻在了他的骨子里。 大局未定之前,他不想落人口实。 戚云冷笑:“五皇弟深谋远虑,叫人叹服啊。” “皇兄过奖了,实乃皇命难违。” “哦,你这话的意思,你对这门亲事并不满意?”戚云话里带着刺。 戚风却笑道:“所谓不打不相识,能得叶姑娘青眼,是我的荣幸。” 戚云冷哼一声。 这两日,戚云和幕僚对眼下这个局面进行了剖析,得出的结论是,戚风心机深沉,绝非善类。 那夜承安门之事,戚云原本是当笑话瞧的,可如今细想,戚风为何要自请去北城门戍守? 当真只是为了捉拿地灵邀功? 还是说,他早知道魇灵入世? 他早与魇灵暗中勾结,承安门之事不过是迷惑众人的把戏? 戚风的目的是什么? 还能是什么,戚云用脚趾头都能想到,他只后悔没有早点除掉这个祸患。 好在总算还来得及,就在今晨,戚云将自己的猜测上奏戚震霆,他这位素来偏向老五的父皇,这一次倒是没犯糊涂。 戚震霆当时沉吟良久,最后道:“罢了,人在心不在,留之终成害,切记,魇灵可除,但不可伤风儿性命,风儿一时糊涂,你身为兄长,当劝诫引导,万不能手足相残。” 只要没了魇灵相助,区区一个戚风,留着日后收拾又何妨。 白雪覆山林,枯枝败叶藏,这响石山看上去,比人心干净。 去皇陵必须经过鲤鱼嘴断崖,一边是怪石嶙峋倾斜,一边是深渊云雾缥缈,山道狭窄仅容一人通行。 叶倾雨在断崖边下轿,红盖头遮面,她只能看到脚下一两步的道路,她手里握着红绸,红绸的另一头在新郎官戚风手中。 “别怕,贴着崖壁走。”戚风温柔提醒,当先走上断崖。 戚云对身后侍卫使了个眼色,这个侍卫一直跟在他身后,此刻越过他,跟上了叶倾雨。 侍卫身材高大,斗篷宽大的帽檐耷下来,没有人看清他的脸。 暮影盯着侍卫的背影,眸光沉了沉,侍卫手背的刀疤,她见过。 陈默问道:“太子殿下不去皇陵吗?” “本宫累了,在此歇息片刻,陈将军先行。”戚云说着在一旁的大石上坐下,真就不打算走了。 已经走上断崖的戚风脚步顿了顿。 陈默也不多言,抬步往断崖上走去。 暮影抱着小雪跟上。 崖上风急,雪也下大了。 叶倾雨在峭壁上闲庭信步,心里却想着:这么大的风雪,那只小蝴蝶可能熬过去?北地那般冰天雪地都没冻死它,想来是自己多虑了。 手里的红绸突然绷紧,戚风的声音在前头响起,“要转弯了,当心。” 拐过石壁将将走上两步,身后一道劲风袭来,叶倾雨偏头避开。 红绸被劈作两截,叶倾雨凌空跃起时,手中柔软的红绸好似利剑一般,朝身后人的面门送去。 红绸突然断裂,戚风往前踉跄两步,后背起了一层毛汗。 待他紧紧贴着冰冷的石壁,手里还攥着那半截红绸,“放肆,你是什么人?还不住手?” 戚风自然知道这是太子的人,他亦知道自己帮不上忙,便是今日会出变故,他也是早已料到的。 他没想到的是,太子竟敢在这里下手。 这桩婚事是御赐的,太子就不怕天威震怒吗? 从戚风将叶倾雨从将军府迎上喜轿,他就没有退路了,哪怕在响石山脚下遇见太子,他明知此行风险极大,却也只能硬着头皮上山。 他赌的就是太子不敢在鲤鱼嘴断崖动武,很显然,他赌输了。 悬崖峭壁上,戚风只能将希望寄托在叶倾雨身上。 但……为了不给叶倾雨添乱,戚风在瞄了一眼崖下翻滚的云层后,一边怒骂那身穿斗篷的侍卫心怀不轨,一边贴着石壁往断崖那头挪去。 那晚的梦里,戚风被叶倾雨踹下悬崖后,他就有点恐高了。 叶倾雨头上的盖头被风卷上天际,红绸划开侍卫的斗篷,是个身着黑衣劲装的中年男子。 陈默和暮影已经转过拐角,却都冷眼旁观,没有人出手阻止那两人的打斗。 暮影认得那人,正是前两日的车夫王通。 王通是太子的人? 后面跟上来的侍卫被堵在崖壁这边,看不到那边的情况,倒是能看到太子殿下勾起的唇角。 戚风已经挪过断崖,抱着崖边一棵歪脖子树大骂,气得狠了,也不再顾及尊卑,“婚丧不得动武,你连老祖宗都不放在眼里了吗?” 鲤鱼嘴断崖,虽地形险峻,但只要贴着岩壁走,也并非不能通过。 每十年祭祖,那些坠崖之人,并非意外,而是人为。 关于这处断崖,有个传说。 在人灵混居的年代,这里曾是地灵的地盘,后来天降神火,人灵大战,地灵不欲卷入战争,纷纷迁往北地雪原。 而有些不愿背井离乡的,便藏于地洞不与外界来往。 响石山里,便藏着一支地灵族。 地灵胆小怯懦,向来只见人犯他,不见他犯人。 这里的地灵后被戚氏皇族所灭,最后一个死去的地灵姑娘向梦神祈愿:逝者已矣,但求亡灵安息,凡在此崖动武者,以她之魂,诅其不得往生。 那位姑娘自毁灵元,劈山为崖,纵身跳下万丈深渊。 这原本是一个诅咒,却被人族加以利用,排除异己。 每每皇族祭祖,鲤鱼嘴断崖必生事端,历代帝王对此并不干涉,只一点,不可在婚丧之时滋事。 戚云今日所为,显然是坐不住了。 他能等到此处再下手,无非是为了万无一失,不给叶倾雨一丝逃出生天的希望。 比起祖宗,戚云更看重当下。 魇灵不死,他心难安。 第11章 你这个疯子 “五皇弟抬举了,若没有父皇的谕旨,本宫断不敢冒犯弟妹。” 凹凸不平的怪石挡住兄弟二人的视线,戚云拍了拍手,他身后的侍卫蜂拥而上,将断崖之上的退路给堵了。 而戚风那边,看守皇陵的侍卫从山顶结队而来,不等戚风再说话,为首两人便架住他的胳膊,将他给缚了。 戚风便是有再多愤怒,也只能往肚子里咽,没有父皇的谕旨,单凭太子,不可能调动守陵卫队。 父皇为何要置魇灵于死地? 如果父皇所愿是统一天下,此事非一朝一夕能成,他和叶倾雨这桩婚事,不仅可以将魇灵困于都城,即便叶倾雨周游列国,为鹿隐国寻找契机,也能让她心有束缚,不敢背弃于鹿隐国皇族。 而对于父皇来说,这天下由谁来继承,真有那般重要吗? 难道……父皇的心愿并非统一天下? 戚风的心渐渐沉下去。 叶倾雨足尖点在凸起的石头上,衣袂翻飞,仿若红云从天而降,她手里的红绸已经缠上王通的脖颈,将他从狭窄的峭壁甩向半空。 杀一个凡人而已,费不了多少功夫。 “留他一命。”暮影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叶倾雨闻言,斜飞出去,借落石之力,将被勒得脸皮青紫的王通丢到守陵卫队之中,被人接住。 “当心。”这句话是陈默喊的。 轰隆声起,好似惊雷在耳边炸响,原本倾斜于峭壁的尖石,如冰雹一般砸下。 地灵诅咒! 陈默和暮影几乎同时跃出峭壁,陈默伸手去拉叶倾雨,而暮影却从腰间取下银鞭,一鞭子抽在碎石之上,巴掌大的尖石瞬间化作飞灰。 这条银鞭名叫寒霜,是叶倾雨前两日送给她的。 暮影转过拐角,足尖斜点着滚滚落石,整个身子横在半空,一路冲着太子戚云的方向掠去。 退路被堵,峭壁上的几个侍卫无处可逃,避无可避,被落石击中,头破血流,跌下悬崖,一片惨呼之声。 不等侍卫撤回来护,寒霜如电,银光大盛,转瞬便卷了戚云,往悬崖下落去。 几名侍卫急急跃起,剑气凌空压下,割裂暮影身上的月白斗篷,露出里面黑色的裙角。 大喜的日子,将军府的老管家特意吩咐丫鬟给暮影送来两件斗篷,另一件鹅黄的,上面绣了缠枝莲,暮影不喜欢。 寒霜卷着戚云,鹿隐国太子殿下的惨叫声不绝于耳,十分凄厉。 暮影抖动手腕,银鞭在半空闪过一道冷芒,戚云脱离鞭尾,被抛起数丈之高。 立时便有侍卫将手中长剑拍入崖壁之中,腾空而起,足尖踩剑而上,去接开始坠落的戚云。 暮影于虚空而立,低头看了一眼怀中的小雪,雪团子似的小娃娃看上去睡得格外安稳。 数柄长剑眼看就要兜面刺来,暮影非但不躲,反而迎刃而上,寒霜破空一声厉啸,月白斗篷碎成千万条破絮,融入纷纷白雪之间。 黑影如电光掠过,所到之处,不管是人,抑或是剑,都化作一团黑雾随风散去。 这鞭子虽然用得还算趁手,但她到底是没了耐心。 将将要被侍卫接住的戚云,悬着的一颗心尚未落下,近在咫尺的侍卫却不见了,眸中只剩一片阴云,他甚至忘了尖叫。 腰间忽而一紧,戚云再次被暮影手中的寒霜卷起。 再无人敢拦。 暮影提着戚云往崖底坠去之时,瞥了一眼断崖,微微蹙起了眉头。 方才没有注意,断崖之上一条狭窄的小道,小道上一个人也无,想来那些侍卫都已坠崖。 奇怪的是,小道上连一块碎石也没有,崖壁上也看不出石头碎裂的痕迹。 好似什么都不曾发生过。 所谓的地灵诅咒,难道只是幻象? 那头叶倾雨非但没有抓住陈默伸来的手,反而一脚踹在他腰上,将他踹出去几尺远。 陈默方才是下意识去救她,此刻回过神来,便不再去管她,径直掠上了山道。 这一脚出去,叶倾雨又沉下去不少,眼看就要被淹没在滚滚黑云中。 “五皇子,太子命丧断崖,我不欠你了。” 戚风哆嗦着挣开侍卫的束缚,心里又惊又怒,嗓音发颤,“叶,叶倾雨,你这个疯子,你他娘的害我!” 鹅毛般的白雪消失在乌黑的云雾间,一同消失的,还有那抹红云。 叶倾雨确实是在害他。 太子死了,对谁最有利? 戚风迎娶魇灵,便是表明立场,他对那个位置是有兴趣的,而叶倾雨方才那句话,无疑是在告诉在场众人:是戚风勾结魇灵,害太子性命。 戚风回城之后,还有活路? 皇后不得扒了他的皮? 叶倾雨为何要害他? 得知那块玉佩是地灵族之物后,叶倾雨再入梦之时,便抹去了戚风的气息。 那次的梦中,叶倾雨看到了千年前躲在响石山中的地灵族。 太久远了,很多事物都已模糊不清,可即便是零星的片段,叶倾雨仍感受到了那位地灵姑娘的绝望与愤恨。 这块玉佩是上好的羊脂玉,上面刻着鹿隐国的图腾雪鹿。 这是皇族之物,是当时的鹿隐国太子赠给那位地灵姑娘的信物。 太子山中狩猎伤了腿,被好心的地灵姑娘所救。 而太子却利用地灵的善良软弱,毁其家园,害其亲友。 当时,都城勋贵以猎杀响石山灵鼠为乐,以斩杀地灵为荣。 连襁褓中的婴儿都不放过。 哪怕千年过去,响石山的山风中,仍能听见当初的呜咽。 乱世中,连躲避,也是罪过。 响石山的地灵尽诛之后,鹿隐国连年天灾,司天台推算,问题就出在响石山。 地灵幽魂作祟,怨气凝结不散。 除了皇族真龙之气,还有谁能镇压那邪祟之物? 连夜迁坟,为了鹿隐国国运昌盛,死了埋了的,也要被挖出来做点贡献。 自从皇陵迁到响石山,鹿隐国还真就太平了好些年头。 戚震霆既然不是叶倾雨的命主,她所思所想,便随心多了。 她想鹿隐国乱,又何须顾及其他? 至于和戚风的交易,就像戚风不可能放叶倾雨离开一样,叶倾雨也不曾把这场交易当真。 不过就是看谁棋高一着。 如今看来,戚风妄想利用魇灵登位,是一个十分错误的决定。 太子死了,皇位更加轮不到他。 而他的命运如何,叶倾雨并不在乎。 …… 第12章 灵蝶崖孟奚知 乌黑云层之下,深渊好似没有尽头,雪花穿云越雾,缓缓坠落。 叶倾雨一身繁复嫁衣,衣袂翻飞,好似南风吹皱水面,红莲随波摇动。 她的眼睛上覆着霜色的发带,她并未入梦。 她能感觉到雪花落在脸颊的沁凉,她也感觉到了除暮影之外,另一种灵息。 叶倾雨睁开眼睛,发带浮起。 一只白色的蝴蝶,在片片薄雪间飞舞,追着叶倾雨而来。 “你究竟为何而来?”叶倾雨伸出指尖,欲给蝴蝶一个停栖之地。 蝴蝶没有落在叶倾雨手上。 风歇了,雪缓了。 她的眼眸中,映出一个身穿白衣的男子。 记得有一次,陪韦小姐读书,那书里有一句诗:积石如玉,列松如翠;郎艳独绝,世无其二。 叶倾雨此刻的脑子里,便浮出了这句诗来。 “你是谁?” “灵蝶崖孟奚知。” 孟奚知已经欺到身前,他一手揽过叶倾雨的腰,一手捉住她还未来得及收回的手。 发带缓缓垂下,又覆上叶倾雨的眼睛。 灵蝶崖,白蝴蝶。 叶倾雨身子微微后仰,避开孟奚知近在咫尺的气息。 发带上浮起一层幽蓝的微光,透过发带,叶倾雨盯着孟奚知背后的一对翅膀。 这世上好看的事物,总值得让人多看一眼。 她在北地的时候,见过连头发眉毛都是白色的雪鹄妖,可雪鹄妖的翅膀,却也比不上眼前这对。 雪白的翅膀扇动,散出点点碎金般的莹光,叫人挪不开眼。 叶倾雨另一只手从孟奚知肩侧抬起,拔了他束发的簪子。 这是一支木簪,簪尾雕一抹云纹。 满头墨发垂落,孟奚知轻笑,“都道魇灵一族,不是梁上君子,便是强盗土匪,看来不假。” 魇灵入梦,需有梦者贴身之物,是以魇灵行走于世,为了自保,亦为了完成魇灵十愿,难免要从对方身上顺点信物,这并不是什么秘密。 “你怕了?”叶倾雨挑眉,隔着轻轻飘动的发带,迎上孟奚知的目光。 他的眉眼媚而不妖,微微蹙起时,甚至有一种清隽的风骨。 不是妖,那便是仙了。 “你若是能入我的梦,这对翅膀我亲手折下送给你。” “我要你的翅膀有何用?” “有理,要不把我这个人送给你?” 好好一个美男子,可惜长了一张嘴。 叶倾雨懒得再理他,若不是他突然现身,一对翅膀摇得有气无力、半死不活,此刻叶倾雨已经到达崖底。 “你为何不来灵蝶崖?”孟奚知却没打算住嘴。 叶倾雨觉得他这话问得奇怪,“我为何要去灵蝶崖?” “你身上……”孟奚知欲言又止,“罢了,你就算去了灵蝶崖,我也未必有把握能救你。” 叶倾雨神色微变,蹙眉道:“你都知道些什么?” “你怕了?”孟奚知挑眉,将这句话还给叶倾雨。 “凭你?” “你现在该担心的不是我,而是如何从这里走出去。” 叶倾雨后背抵在森冷的白骨上,沉声道:“你可以起来了。” 孟奚知从叶倾雨身上爬起来,“……对不住,方才被山腰瘴气所扰,有些脚软。” “……” 暮影已经在崖底遛了一圈,对于叶倾雨能对付的,她不喜欢出手干涉。 崖底虽然光线昏暗,但只要没到时辰,暮影就不会消失。 她一手抱着小雪,一手拖着已然昏死过去的戚云,四下里走动。 地上没有积雪,铺着一层破碎的白骨,崖壁上缠着浓密的藤蔓,头顶乌云密布,不见天日。 那些缓缓飘落的雪,好似被什么挡着,落不到崖底。 方才坠崖的侍卫摔了个七零八落,血腥味弥漫开来。 一般这种阴暗之地,应有不少虫蚁蛇鼠,可暮影走了一圈,却什么也没发现。 这里太安静了。 戚云的脑袋撞到一块尖石,痛醒了过来。 被一路拖行,身子在白骨碎石上剐蹭,疼痛不已,醒来的戚云很快神思回笼,一声凄厉的惨叫在安静的崖底荡开。 在第二声惨叫将至前,暮影勾脚踢起一根骨头,堵住了戚云的嘴巴。 叶倾雨循声走了过来。 孟奚知扑扇着两只发光的大翅膀,正好照亮两人脚下的路。 叶倾雨踢了踢躺在地上的戚云,指着身后的大蝴蝶对暮影介绍道:“灵蝶崖孟奚知,入我梦中引路的白蝴蝶。” 暮影对孟奚知点了点头,道了声多谢,又道:“烦请孟公子收了……翅膀。” 若不是白蝴蝶引路,她们还在茫茫雪原绕圈子,千恩万谢不为过。 但你这对招摇的大翅膀能不能先收了? 此地安静得近乎诡异,暗处是否藏了危险,谁也不清楚。 虽说她们俩都是不怕惹事的主,可也不会像这位憨货这般,打着灯笼让危险找上门来。 “有这位仁兄方才那一嗓子,我的翅膀收不收倒也不打紧。”孟奚知虽这般说着,却也将翅膀给隐了去。 叶倾雨在戚云身边蹲下。 白骨好似卡在他嘴里,吐不出来一般,或者,是不敢吐出来。 戚云口涎直流,从喉咙里发出惊兽般的呜咽,眼中尽是恐惧的神色,被尖石磕破的额角渗出殷红的血。 鹿隐国的太子,不过如此。 叶倾雨抬手替他擦拭额角的血渍。 戚云浑身颤抖不止,在他心里,眼前的少女,比身下的白骨更吓人。 他虽知戚风败在叶倾雨手下,但他向来看不上这个五皇弟,对承安门之事,更多的是觉得戚风无能,连个女人都打不过。 魇灵的本事,古籍中所记载的,不过是入梦之术。 可这个叶倾雨,却能从万丈高崖坠落而不死,足见其厉害。 “你不是想知道你父皇的心愿吗?我现在就可以告诉你。”叶倾雨将指尖的血渍抹在戚云的前襟上,冷笑道:“你父皇不求统一天下,不求鹿隐国千秋昌盛,他求的是万寿无疆。” 戚震霆惜命、怕死,他想当鹿隐国永世的王,他并不想退位让贤。 储位之争,不过是一场笑话。 戚云惊恐的眸中,又漫上一层不敢置信的悲凉。 当今天下,群雄逐鹿,他父皇得此良机,怎可为一己之私…… “太子殿下不必感到可惜,你父皇非我命主,凡人难逃一死,早晚罢了。” 叶倾雨不知从哪掏出一只瑞兽手炉,塞进戚云手中。 银炭已熄,触手冰凉。 第13章 死遁 戚云认得,这是他父皇平日揣在手里的暖炉。 当日在大殿上,叶倾雨已经探出戚震霆不是她的命主。 离开鹿隐国其实并不难,难的是如何瞒住天下人魇灵入世的消息。 为了万无一失,大婚前夜,叶倾雨入过戚震霆的梦。 在戚震霆还未当上国君之时,一次皇族祭祖,各方势力在鲤鱼嘴断崖动武,戚震霆失足跌下断崖。 然而奇怪的是,尾七刚过,灵堂方撤,戚震霆竟然回来了。 依他之言,他并没有跌落崖底,而是挂在一棵枝桠横生的古松上,被去山间采药的药农救起,侥幸逃过一劫。 响石山禁止百姓进山采药,那个好心的药农非但没有得到赏赐,反而因此丢了性命。 这件事是皇族秘辛,知道的人都死光了。 但叶倾雨在戚震霆的梦中,看到了当年之事的真相。 在鹿隐国,每十年冬令,人灵结界薄弱之时,会有地灵从陌城偷入人族。 即便守卫森严,亦难免有漏网之鱼。 那些进入人族的地灵,要么是为陌城林海中的依禾草而来,要么,是为了来到响石山。 这也是为何明明陌城设了一道屏障,可都城北城门仍要重兵把守,捉拿从北地逃过来的地灵。 那些被捉住的地灵,最后去了何处? 戚震霆捉拿地灵,并非因人灵矛盾,乃是为了保命。 早在几十年前,他跌落断崖之下时,就已经死了。 是戚风的母妃冯微救活了他。 冯微,是千年前那位向梦神许愿的地灵姑娘。 那位姑娘有劈山为崖的本事,又怎会坠崖而亡? 每逢皇族祭祖,冯微便站在崖底看热闹。 冯微不仅续了戚震霆的命,还帮他坐上了皇位。 她不争不抢,为替戚震霆稳住江山,力谏戚震霆娶丞相之女为皇后,封大将军之女为贵妃。 后宫妃嫔,多多少少与朝堂牵扯不清。 千年的时光,并没有磨灭仇恨。 她所作所为,皆是为了复仇。 谁能想到,戚震霆竟是千年前鹿隐国太子的转世。 几世轮回,他终于落到了她手中。 戚震霆的命是借来的,那他的子孙呢? 如今的皇族,气数已尽,如今的鹿隐国,渐趋衰败。 冯微后来死在了冷宫,虽是皇后下的手,可却是冯微的计谋。 她功成身退,以一副躯壳,将后宫的勾心斗角从暗处扯到阳光底下,离间帝后之心。 也为戚风挣得一线生机,唯有戚震霆对太子心生芥蒂,戚风才能在这虎狼窝里有所依仗。 戚风在这件事上,就和戚震霆十分相像,他们都以为将一个女人拴在身边,给她们一个名分,让她们生一个孩子,便可高枕无忧。 可惜叶倾雨和冯微,都不是他们所想的那种女人。 戚震霆在冯微香消玉殒后,变得格外怕冷,彷佛从骨髓中长出冰碴子,要将他浑身的血液冰封。 他讨厌冬天,偏偏鹿隐国的冬天十分漫长。 查遍古籍,又暗中派人四处寻访,戚震霆终于得知,用地灵之骨烧制的骨炭,可缓解他的体寒之症。 戚震霆的命,是冯微给的,冯微死了,他也没多少日子可活。 鹿隐国的地灵越来越少,尤其是今年人灵结界衰微的日子已过去足足三个月,可却一个入境的地灵都没有捉到。 戚震霆越来越慌了,他在梦中对叶倾雨跪拜磕头,没有一丝帝王的威严。 统一天下有何用? 国运昌盛有何用? 皇族要完了,他只想活下去。 叶倾雨实现不了他的愿望。 但叶倾雨在戚震霆的梦中,看到了冯微将他起死回生的过程。 “用你儿子的命,换你的命,你可愿意?” 戚震霆愿意,他若死了,他的子孙也会从这个世上消失。 鹿隐国朝堂与后宫牵扯太深,届时谁都可以打着皇亲国戚的旗号,发展自己的势力,而鹿隐国,必然四分五裂,国将不国。 这才是真正的地灵诅咒。 叶倾雨送了一枚窈梦珠给戚震霆,等她离开鹿隐国,窈梦珠里关于以命换命的法子才会显现。 戚震霆没得选。 是以今日,叶倾雨坠崖,是板上钉钉的事。 戚震霆只恨不能亲自来踹一脚。 而太子戚云,却是多此一举了。 戚震霆若是不愿放她离开,抑或要将她杀死在都城,那顶喜轿,根本抬不到响石山。 叶倾雨即便杀出一条血路,离开了鹿隐国,也会陷入更大的困境。 唯有死遁,才能改头换面。 何况,这断崖之下,有叶倾雨感兴趣的东西。 这一趟,她非走不可。 叶倾雨的手指搭上戚云的脖颈,朱红的指甲嵌进皮肉,“没让你摔死不是要留你性命,只是为了让你死个明白,去。” “他已落到这般田地,倾雨还要杀他?”孟奚知往后退一步,彷佛不愿看这残忍的一幕。 叶倾雨手指施力,“在北地有个说法,对于受伤的灵兽,你最好痛快点杀了它,否则它会死得更惨。” 孟奚知又往前迈一步,“如此说来,倾雨倒是好心。” “我不喜欢你这样喊我的名字。”叶倾雨起身,松了松手指,她的手很白,指尖的红便像是饮了血。 “阿雨也觉得生分了是不是?”孟奚知展颜一笑。 “……” 口舌之争没有意义,叶倾雨接过暮影怀中的小雪,摸了摸她冰冷的小脸,问道:“你为何要留那人性命?” 她指的是那个在断崖上偷袭她的人。 暮影道:“你还记得我跟你说过的车夫吗?” “是他?他是戚云的侍卫?” “我怀疑他是三皇子的人。” “有趣。”叶倾雨踢了踢戚云的尸体,“太子坠崖,五皇子即便不死,也逃不了被囚禁的命运,七皇子年幼,看来,三皇子不日便要回到都城了。” 若连太子身边都藏有三皇子的人,那宫中呢? 又有多少他的耳目? 她们带走太子,却不杀太子的侍卫,单是这一点,戚震霆作何想法? 王通背后所靠如果真是三皇子,不需叶倾雨动手,第一个要杀他的,正是三皇子。 一颗没用的棋子,留着只会给对手制造反杀的机会。 陈默会不会将戚震霆的心愿告知三皇子? 这对父子之间,是继续父慈子孝,还是反目成仇? 戚震霆为了活命,又会怎样对待五皇子戚风? 叶倾雨留给戚震霆的窈梦珠中,以命换命之法,不过就是用流着地灵之血的戚风之命,点燃他自己的命火。 戚风明知自己身为地灵之后,却为了与太子争夺皇位,自请去北城门戍守,带头捉拿地灵,讨他父皇欢心。 此人死不足惜。 鹿隐国都城的水,已经浑得看不清水底的鱼虾了。 第14章 以身相许可好 “有动静。”暮影看向阴沉沉的丛林。 有火光往这边靠近,仔细听,脚步声响中夹杂着人语声。 “不知道又是哪个倒霉蛋掉下来了?” “不对啊,这才三个年头,怎就有人掉下来?” “过去看看,定是鹿隐国皇族出事了。” “走走走,说不定能捞到好东西。” …… 这崖底,竟还有活人! “先避一避,看看是什么人?”孟奚知说话间,又揽了叶倾雨的纤腰,往森森古树繁密的枝叶间飞去。 叶倾雨在心里骂了声娘,她分明听到这登徒子低笑了一声。 待火光近了,暮影也隐到了暗处。 “你们过来看,这个人不对劲。” 三四个黑影蹲在树下,围着戚云的尸身琢磨。 “从那么高的地方摔下来,竟然没有摔个稀碎,岂不怪哉?” “这人衣饰华贵,气质不凡,不似普通皇族子弟,倒像是个皇子。” “你们看他的脖子,这是被掐死的?” “所以他掉下来的时候,并没有死?” “是谁杀了他?” “从那么高的地方摔下来,为什么没死?” …… 树干上爬满了岩连姜,又有藤蔓缠绕,加上古树原本的枝叶,若不细看,很难发现有人藏在其中。 孟奚知挨得近,叶倾雨听着下面那车轱辘话滚半天没个结果,已有些烦躁。 “跟着这些人,或许能找到出路。”孟奚知偏头凑到叶倾雨耳边低语,顺手在小雪头上轻轻摸了摸。 要你说! 叶倾雨拍开孟奚知的手。 这些人绝不是鹿隐国的人,他们身上没有灵息,亦不是灵族。 这处断崖,原本是一座高山,而山外,亦是山。 千年前冯微劈了山,才有了鲤鱼嘴断崖。 四面环山,难寻出路。 这些人从何处来? 他们来此,又有何目的? 此时不宜打草惊蛇,引起对方警觉,杀人容易,但叶倾雨想探知这崖底的秘密,就不得不谨慎行事。 这孟奚知实在烦人,叶倾雨从未见过脸皮如此之厚的人,明明只要长了眼睛就能看出来的事,他偏偏要凑到你耳边跟你叨叨。 “这几个人脑袋里装的是水吗?他们难道就没发现哪里不对劲?” 死于坠崖之后,颈间出现掐痕,他们的重点不是应该放在那个凶手身上吗? “要不你下去给他们摇一摇,把水倒一倒?”叶倾雨低头看着怀中的小雪,轻轻往旁边挪了挪。 孟奚知又悄悄靠近,他的头发披散,这一动,便扫到了叶倾雨的脸颊。 她脸上本就扑着厚厚的粉,发尾扫过,痒得难受,恨不得将这厮踹下去才痛快。 叶倾雨扯过孟奚知白净的衣袖,将脸上的胭脂水粉狠狠蹭在上头。 孟奚知轻笑,“阿雨今日大喜,缘何面带愁容?” “你离我远点,便是大喜。” “看来阿雨是厌烦了我,罢了,我也不是那死缠烂打之人,这便告辞了。”孟奚知说完身子后仰,就要翻身下树。 林间并无疾风,树叶沙沙作响。 叶倾雨眼疾手快,猛然拽住孟奚知的手腕,将他拉了回来,低怒道:“你要敢坏我的事,小心我把你的翅膀折了喂狗。” 孟奚知顺势将下巴抵在叶倾雨的肩膀,在她耳边低笑,“怕什么,我布了结界,他们不会发现。” “是吗?”叶倾雨勾唇,“那就休怪我不客气了。” “啊……” 叶倾雨手指用力,孟奚知的手腕如被毒蛇咬了一般,疼得他整个身子再次后仰,叶倾雨一脚踹过去,将他踹趴到另一条树干上。 树下的人依旧围着戚云的尸体指指点点,完全没有发觉头顶的异状。 叶倾雨方才只盯着树下的动静,并没有注意到孟奚知布了结界,既然他送上门来,叶倾雨又岂有不揍之理。 孟奚知将将坐直身子,一截树枝抵在他的胸口。 “灵蝶崖,不过如此。”叶倾雨嗤笑,她只需稍稍用力,这截树枝便能戳穿孟奚知的皮肉。 “是我修为不精,辱没了灵蝶崖的声誉。”孟奚知无奈摇头,抬手折断叶倾雨手中的树枝,将散乱的头发簪起,“人族有句话,大恩无以为报,唯有以身相许,你这般对待恩人,不怕被雷劈吗?” “你为什么跟着我?” “阿雨这话说得好没道理,明明是我带你离开灵族之地,怎就变成我跟着你了?” “如果我没猜错,你是从石塘城进入灵族之地的,也就是说你知道回石塘城的路,为何要带我们到陌城?” 从陌城出灵族之地,她们不仅要在雪原多走一个月,而且从这里再往高阳国,又要多绕好些路。 “我不是说过了,我是要引你去灵蝶崖,孟某一番好心,在你眼中竟成了别有用心。” “鬼知道灵蝶崖在哪?” 提起这事,孟奚知蹭的从树干上站起,“你一出结界就跟着那小将军走了,我还有必要现身吗?” “那你今日为何现身?” “我……”孟奚知走近一步,冲叶倾雨挑眉,“我带你出灵族之地,此大恩,阿雨不打算以身相许?” 他这是来讨赏的? 叶倾雨手中的树枝又抵上了孟奚知的心口,“又非救命之恩,怎就需要以身相许了?” “阿雨的意思是,救命之恩便要以身相许,对吗?”孟奚知随手摘了一片树叶在手里把玩,彷佛在他眼里,叶倾雨手里的树枝并不能杀人。 孟奚知十分欠揍。 叶倾雨眸光愈冷,“你为何能进入我的梦里?” 这人看似油嘴滑舌,实则有意转开话头。 若是一般的小姑娘被这么一个俊俏公子言语调戏,怕是早已脸红心跳羞怯逃走。 可惜这种技俩在叶倾雨这里并不管用。 入梦之术,是魇灵一族的秘术,与血脉相关,旁人断不可能学了去。 孟奚知不是魇灵,更不可能是梦神。 “罢了,不瞒你了。”孟奚知抬手别开胸前的树枝,叹道:“我在暮子河畔见到了梦神,是他让我带你出灵族之地。” “梦神?”叶倾雨蹙眉,抱着小雪的手颤了颤。 在暮子河,她也见过梦神的。 …… 第15章 梦神 暮子河畔终年积雪,河面上萦绕着淡粉色的烟雾,恍如仙境一般。 可这却是一条死亡之河,河面下浸着无数尸身,不腐不烂,仿佛沉睡的人。 从这些沉睡的尸体上,长出了墨黑的杆子,破水而出,满河花开似血。 一花两瓣,花瓣拢在一起,形同杯盏,花瓣上有两粒豌豆大小的黑洞,像被火折子烫出来的疤。 你仔细看,又会发现,那并不是破洞,而是薄薄的花瓣上长出了一双黑魆魆的眼睛,眼睛下方,慢慢撕开了一条小指长的裂缝,像有一只无形的手在暗中操作。 一根杆子上的两片花瓣,彼此挨着拢着,正张着嘴巴在小声争吵,便如那被扔进骰盅里摇晃的骰子,丁零当啷,嘈嘈切切。 暮子河里的尸身不腐,魂魄沉睡十年之后,善恶分离,从心口的地方,冲破皮肉,长出一善一恶两片花瓣的食尸花。 善恶两两相对,看到的只有对方,却不知这河里,有多少这样的花瓣。 “你他娘的!” “你骂人?” “骂的就是你,瞧你那怂样。” “你,你,你……” “我,我,我怎样?他娘的,老子最看不惯你这畏畏缩缩的德性,当初要不是你的愚善,老子能变成这副鬼模样?你还有脸哭,老子锤死你!” “你这蛇蝎心肠的小人,坏事做尽,要不是我行善积德,你早入了那拔舌地狱,还能逞这口舌之快?” “他娘的,这副鬼样子,还不如入拔舌地狱,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对了,韦成德呢?韦成德那个老贼在哪?老子要锤死他……” 这是一朵今年才开的花,花瓣还十分娇嫩,想来是十年前坠河之人的尸身。 食尸花并非只开一季,花虽谢了,但十年之后还会再次绽放,就好像沉眠之人被唤醒。 整条暮子河,目之所及,开满了食尸花,在淡粉色的烟雾中,殷红似血,铺了满河。 每一朵花都在争吵,无数细碎的声音凝聚在一起,又被雾气吞没,只听得在河面轻声呜咽的风声。 “噗通!” 有人落水。 “传说除了魇灵,进入暮子河的人没有能活着上岸的,这小丫头只怕是凶多吉少了。” “不过这好端端的,她为何要跳河?” “简城主别过去,暮子河的水沾不得,她已经没救了……” 暮子河上的食尸花突然爆发出尖锐刺耳的叫声,鬼哭狼嚎般,花枝乱颤,像是被人扼住了咽喉。 片刻之间,满河的食尸花像泼了油的烈火,轰然燃烧起来。 那些人面花瓣,在熊熊烈火中,像一张张狰狞扭曲的脸,痛苦挣扎,仿佛被什么东西吞噬了魂魄,瞬间化入火海,灰飞烟灭。 令人心悸的尖叫声消失了,暮子河上的淡粉色烟雾消失了,食尸花也消失了…… 漂浮的黑色灰烬下,叶倾雨缓缓往水底沉去。 十万魂魄供养,十万食尸花献祭,千年期满,血玉问世。 她一路赶来,穿过茫茫雪海,被这胸腔里的灼热欺得死去活来。 血玉终于离开她的身体,可她,却也要死去了。 …… 雪原寂寂,天穹一轮孤月。 有人吟诗:“闲梦江南梅熟日,夜船吹笛雨潇潇。” 叶倾雨睁眼,见一人紫袍翩跹。 “你是谁?” 那人背对叶倾雨,声悠而远,“有个傻子找我讨了一个梦,我本不愿多管这档子闲事,但他送了我一样物什,倒还能入我的眼,说,你想活不想?” 能活着,谁愿意去死? “我不想死。” 紫衣人振袖,一道蓝光从广袖中掠出,落在叶倾雨身前的雪地上。 是一颗比黄豆大不了多少的珠子。 淡蓝光辉流转,拔地而起,轻轻攀上叶倾雨的手腕。 沁凉的触感让她心神微凛,抬眸时,紫衣人身边,不知从哪冒出来一只小猪崽。 猪? 叶倾雨眨了眨眼,小猪崽冲她咧嘴狂奔而来。 “慢慢,慢一点,当心摔着。”紫衣人终于转身,玉质金相,俊逸出尘,满脸老父亲的担忧。 慢慢一点也不慢,小短腿刨得碎雪乱溅,扑进叶倾雨怀里时,拍了她一身雪沫子。 紫衣人突然沉了眉,他仔细打量起叶倾雨。 听说这个地灵姑娘在石塘城将军府当了十年的下人,大抵是吃惯了苦头,十六岁的姑娘家,身子骨十分单薄。 一身破旧的牙白粗棉布衣,根本抵御不了北地的严寒。 她的头发凌乱,脸色苍白,唇角溢出一道殷红的血渍,心口的衣衫被血染红,看上去十分狼狈。 唯有那双眼睛,如寒星映秋水,好似有摄人心魄的魔力。 紫衣人收回依附在叶倾雨手腕上的珠子,幽蓝的珠子对着天边朦胧的月,紫衣人沉吟片刻,轻叹道:“你竟然是魇灵。” 魇灵? 她不是地灵吗? 怎地变成了魇灵? 叶倾雨怔怔看着眼前这神仙一般的人物,愈发捋不清头绪。 “你的心脉被血玉所伤,原是药石无医,本以为是件麻烦事,没想到你竟然是魇灵,如此,这事就好办多了。” “你能救我?”血玉从她身体中剥离那一刻,叶倾雨觉得自己是要死透了的。 “你可知魇灵十愿?” “不知。” 紫衣人掌心朝着叶倾雨,他的掌纹从手腕处往五指蔓延,好似凋零的花枝。 幽蓝的光晕从他的掌纹间渗出来,铺满整个掌心。 只见他轻轻摇动手腕,蓝光便如水波一般,缓缓往叶倾雨涌去。 小猪崽从叶倾雨怀里跳下,跑回它主人身边。 叶倾雨只觉脑海一阵翻腾,闪现出很多陌生却又熟悉的画面。 那是十年前,被人抹去的记忆。 是她六岁之前的记忆。 在暮子河北岸,在魇灵族。 暮子河,非魇灵一族不能渡。 六岁的叶倾雨,在暮子河中救起一只灵鼠,从此踏上了一条不归路。 再回首,已是十载光阴流逝,而这十年,对于叶倾雨来说,是一场噩梦。 “原来如此。”紫衣人收了灵息,望着茫茫雪原,复又叹道:“没想到此间,竟有变数。” 叶倾雨手心刺痛,她抬手,便见自己的掌纹,变得和那紫衣人一般。 紫衣人道:“你身上的封印已除,想要活命,唯有成神。” “神?” “去人族,达成魇灵十愿,成为梦神,跳出生死束缚。” “您是梦神吗?” 紫衣人没有回答。 叶倾雨又问:“是谁向您讨了一个梦?” 她想知道,是谁要救她。 “一个喜欢多管闲事的傻子罢了。” “……” “你往人间去,他自会去寻你。”紫衣人抱起小猪崽,长袖轻拂,积雪被风扬起。 叶倾雨抬起胳膊遮挡,这风去得快,再睁眼时,她的眼前已不见紫衣人的身影。 而她,也从梦中醒来…… 第16章 我去找那只大蛾子 叶倾雨问:“当日暮子河畔的梦神,是你召来的?” “我不过是灵蝶崖一只小蝴蝶,怎么可能召来梦神?他是为地灵族族长而去,顺手救了我一条小命。” “你可曾向梦神讨……” “若不是阿雨一路相护,我这条小命根本撑不到暮子河,是以论起来,阿雨才是我的救命恩人,在下无以为报,只好以身……” “你为何要去暮子河?” “自然是去赏花。”孟奚知摇头叹道:“可惜满河食尸花化作灰烬,往后怕是再难见到了。” 孟奚知的话真假难辨,甚至刻意回避,与其在此浪费口舌,倒不如夜半之时入他梦中探上一探。 叶倾雨丢掉树枝,瞥了一眼树下,树下几人已经起身,这是要走了。 此刻将近午时,但林间幽暗,火光很好分辨。 有结界相护,叶倾雨和孟奚知在茂密枝叶间穿行,居高临下地跟着树下之人。 林间不见鸟雀,这里好似一片死地。 “你发现什么问题没有?”孟奚知又凑了上来。 “他们每走一段路,便要向左转。”叶倾雨蹙眉。 “没错,每走四十九步,他们便要左转,不管那里有没有路。” 奇怪的是,他们并没有绕回原来的地方。 反而离坠崖之地越来越远,回头已看不见戚云的尸身。 叶倾雨沉思片刻,道:“我跟着他们,你去方才的崖底。” “好,你自己当心。”孟奚知点头,拍了一下叶倾雨的肩膀,转身往回飞去。 他能这么爽快应下,说明他和自己想到一处去了。 叶倾雨看着孟奚知的背影,对灵蝶崖倒是生出了一点兴趣来。 …… 叶倾雨跟着那几个人,不多时,前方竟又出现一处高耸入云的悬崖。 地上铺着一层破碎的白骨,崖壁上缠着浓密的藤蔓,头顶乌云密布,不见天日。 这是方才她们坠落的悬崖。 他们回来了! 按他们的走法,回来原本是没有错的,但问题却也出在这里。 他们绕了足足有二十一圈,才回到这处崖底。 而崖底的白骨之上,却不见方才坠落的尸骨,连一丝血迹也无。 戚云的尸身也不见了。 按说好的,孟奚知应该等在这里才对。 以孟奚知那恨不得挂在她身上的做派,此刻若是发现她回到了这里,定然早已冒了出来。 可孟奚知为何不现身? 他去哪了? 为首之人拨开石壁上的藤蔓,手指在岩石上画了几下,嘴里念念有词,那处石壁上突然出现一个暗门,几人鱼贯而入。 等暗门关闭之后,叶倾雨飞身下树,来到崖壁前。 若她猜得不错,有人在这片林子里布了阵。 孟奚知应该就在这崖底,只是被阵法干扰,彼此看不见而已。 以往从崖上坠落的人都死了,这阵防的是什么? “看来出去的路就在这崖壁上。”暮影飞身而至。 叶倾雨的手指在冰冷的岩石上划过,沉声道:“这里面,是地灵族的洞穴。” 地灵洞穴四通八达,从这里走,定然能找到出路。 “我们不管孟公子了吗?” 叶倾雨抵在岩石上的手指陡然顿住,幽蓝的光晕将将聚起又消散。 片刻后,她垂下手,将小雪交给暮影,“我去找那只大蛾子。” 林中起了雾,叶倾雨循着方才那几个人所走的路线,绕到第二十圈的时候,远远看见负手站在古树下的孟奚知。 孟奚知这般安静站着的时候,身材颀长,衣白似雪,很有一番谪仙下凡的派头,与这阴暗之地格格不入。 草木深深,薄雾飘渺,叶倾雨缓缓行来,并无声响。 孟奚知转身,尚未来得及敛去眉间的阴郁。 “阿雨,你回来了。” 叶倾雨顿住脚,这句话,她有些日子没听到了。 她脑子里突然冒出水莲的脸来。 水莲是韦将军买来,关在静香园的女孩。 静香园原是韦将军女儿的住处,去年夏令,韦小姐被韦将军暗中送往高阳国都城怀宁城,又寻了个和韦小姐身形容貌相似的少女,住进了静香园。 韦将军行事向来缜密,他知自己此去北地风险极大,便早早安置了韦小姐。 水莲,倒是正好与静香园里幽幽吐香的莲花相和。 韦小姐自小体弱多病,府中见过她的下人本就不多,水莲住进来,更是对外称病重不能下榻,到叶倾雨离开石塘城那日,她都不曾出过房门。 那开了两夏的莲花,她也只是在窗边遥望过。 韦小姐喜欢吃梅花糕,这是整个将军府的下人都知道的事,因此,哪怕是病着,叶倾雨也会隔三岔五去为她买来。 既是为了配合韦将军把假戏做得更真,也是为了来看看那个可怜的女孩。 水莲不爱吃梅花糕,她更喜欢听叶倾雨讲街上发生的事。 每次叶倾雨掀起厚重的棉帘子,进到那间昏暗的屋子,水莲都会欢喜地迎上来,说一声:“阿雨,你回来啦。” 她在那间屋子里待得久了,倒像是真的病了一般,惨白的脸上总隐着愁容,唯有见到叶倾雨,她才难得展颜欢笑。 叶倾雨离开石塘城那日,去看水莲。 下雪天屋内昏暗,炭盆里烧了碳。 丫鬟不知躲在什么地方偷懒,房内只有水莲一人。 叶倾雨把梅花糕放在窗边的木几上,伸手去推窗,“你该多透透气的。” 木窗被推开,一阵清冷的气息扑进温暖的房内,让人精神不少,水莲望着窗外空荡荡的莲池水面,道:“还是关上,听她们说最近石塘城不太平,我不想给韦将军招来麻烦。” “你放心,整个石塘城没有比这座院子更安全的地方了。”叶倾雨有些心虚地安慰她。 若真是如此固若金汤,又怎会找她这么个替代品在这守着呢? 水莲住在这的时间越长,真正的韦小姐就越安全。 这件事两人心知肚明,不必多言。 “我要出趟远门,你自己多保重。” 水莲愣了片刻,似乎想起什么,从床内侧的木屉里掏出一个蓝布包裹,递给叶倾雨。 瞥了一眼叶倾雨脚上的破棉靴,水莲道:“这是我做的棉鞋,入冬了,想着你每天四处走动,应该能用得着,正打算这几日送给你,不想竟成了送别礼物,这段时日多谢你照顾,你也要保重。” 叶倾雨接过,道了谢,又叮嘱了一番,才转身掀帘出了屋子。 走上莲池边的小径,细雪轻轻落在水面又消融不见,叶倾雨回头便看见水莲站在窗边。 那一眼,竟是永别。 叶倾雨出人灵结界后,听陈默说起石塘城的将军府,在三个月前毁于一场大火。 府里的人,无一生还。 叶倾雨脚上还穿着水莲做的棉鞋,可做鞋的人却不在了。 第17章 地灵洞穴 “阿雨,想什么呢?”孟奚知几步上前,抬手在叶倾雨眼前晃了晃。 “我不回来,你自己不知道走吗?”叶倾雨回过神来,敛去了眸中情绪。 孟奚知微微偏头,眉眼弯弯,“我知道阿雨一定会回来。” “这个地方不对劲,你自己留心,出了事我可护不了你。”叶倾雨转身往林间行去。 孟奚知跟上,“阿雨放心,若真遇到危险,也该是我来保护你。” “出了此地,不许再跟着我。” “梦神之路危险重重,我虽修为不济,好歹是个散仙,对付几个凡人绰绰有余,阿雨真不打算留下我?” “谢了,不打算。” “我会做饭,能带娃,还可以讲故事给你解闷子,阿雨你再考虑考虑嘛。” “……” “对了,我还知道不少上古的传说,阿雨可有兴趣?” “……” “唉,阿雨你等等我……” 说话声越来越远,俩人的身影消失在雾气渐浓的丛林。 而躺在白骨之上,戚云的尸身却动了动。 …… “云在天,二两浊酒,欲揽蟾宫月,水波兴,抬头是天,低头是天;尘归地,一抔黄土,不掬风与雪,三更埋,生也在地,死也在地。” 叶倾雨喃喃念着地灵族的密语,手指在岩石上游走,幽蓝的光晕画出一个奇怪的图案。 岩石上悄然出现一道石门,正是方才那几个人所进之处。 “看清楚了吗?”叶倾雨问暮影。 暮影点头,天黑后她还要回来这里。 那个阵法防的应该不是人,而是这崖底的什么东西,未知的事物总是透着危险的气息,她们不想涉险。 只要等到天黑,暮影便会失去踪影,这世上无人能在夜间看见她。 哪怕是灵族也不能。 不管那崖底藏着什么,都不会对她构成威胁。 此刻离天黑还有一两个时辰,她们要先探一下地灵洞穴里的情况。 地洞高约九尺有余,宽可并行两人,蜿蜒曲折,往山腹而去。 洞里隐有一股奇香,不觉憋闷。 三人刚进到洞里,身后石门便闭合起来。 孟奚知自告奋勇打头阵,他手心托着一颗鸡蛋大小的夜明珠,发出耀眼的白光。 “收起来。”叶倾雨沉声道。 “阿雨不必如此谨慎,我布了结界呢。”孟奚知大步往前走。 “你知道为何方才在树上,我没注意到你布了结界吗?” 孟奚知转头,疑惑道:“为何?” “因为太弱了,你这点微末修为,也就能对付几个普通凡人,若是遇上稍微有点能耐的,我劝你还是逃命为上。” “阿雨说笑了。”孟奚知咳嗽一声,颇为尴尬地收起了夜明珠。 四下一片漆黑,叶倾雨的衣袖被人拽住。 是孟奚知贴了过来。 “我来带路。”暮影将小雪塞进叶倾雨怀中,绕过孟奚知往前走去,夜间视物对她来说并不难。 叶倾雨叮嘱道:“贴着洞壁走,遇岔路向左拐。” 孟奚知在叶倾雨耳边小声解释:“我这结界与北地的人灵结界师承一脉,假以时日,我也能布下那般强大的结界。” “继续吹。” “……” 地灵洞穴岔路极多,他们有自己的认路方法,叶倾雨只进过两次地灵洞穴,一次是六岁那年,一次是两个月前。 她并不清楚地灵是如何在这迷宫般的地洞里认路的,但按着在崖底布阵之人的思路,一直左转,应该会有收获。 “这里有间石室。”暮影停了脚步。 叶倾雨道:“应该是地灵的起居室,进去看看。” 石门朝里敞开,暮影走进去看了一圈,靠墙一张石床,地上堆着一些石器用品,潮湿的墙角躺着一把生了铁锈的斧头,上面的木柄已经腐烂。 确实是起居室无疑。 “地灵还真是和老鼠一般。”孟奚知感叹道,他虽看不清漆黑石洞里的事物,但这阴暗潮湿的地底下,除了虫蚁蛇鼠,谁会喜欢? “地灵以土壤岩石为依仗,只有身处洞穴,他们才会觉得安心,这里比暮子河畔可好太多了。”提起地灵,叶倾雨的话明显多了起来。 继续往前走,经过几次岔路,地洞开始往下倾斜,沿路又遇到几间石室,里面无甚发现。 再往下,洞壁上开始有水渍渗出,脚下的路变得湿滑,前方终于出现了火光。 铁链曳地之声入耳,听脚步声,人不少。 “都麻利些,还想不想吃晚饭了,啊?”一个粗暴的声音响起,接着是鞭子破空的声音。 三人闪身进到靠近火光的一间石室。 石室里点了油灯,一个身穿棕色棉袍的年轻男子坐在石桌后,突觉一阵风吹来,刚抬起眼皮,脖子已被一只冰冷的手掐住。 “想死吗?”他面前的黑衣女子问,声音冰冷得像是从地狱爬出来的厉鬼。 年轻男子摇头,眼中露出哀求之色。 “别出声。” 年轻男子点头。 暮影手指微松,却没有离开他的脖子,“你们是什么人?在这里做什么?” 这人倒是个有眼力见的,特意压低声音,回道:“不瞒女侠,我们乃是稚水国人,为挖玉香珠而来。” 稚水国位于鹿隐国南边,地灵族的地洞竟然挖到了那么远的地方? “何为玉香珠?” 年轻男子一双手颤颤巍巍地从腰间摸出一枚鸟蛋大小的珠子,珠子呈黑红色泽,并不十分圆润,散发出一股奇异的香味。 正是她们方才在地洞里闻到的香味。 孟奚知从暮影身侧探手接过玉香珠,放在鼻下嗅了嗅,又对着烛火仔细瞧了瞧,再递到叶倾雨面前,“阿雨你可见过这东西?” “见过。”叶倾雨颇为嫌弃地避开孟奚知的手,抱着小雪坐到墙角的石凳上,不欲再言。 “你们挖这玉香珠所为何用?”孟奚知识趣地收回手,问那年轻男子。 “玉香珠乃灵丹妙药,能起死人,肉白骨,有市无价,只这一枚,就足够一家老小一辈子衣食无忧。” 孟奚知笑,“真有这么神奇?” 年轻男子倒也不隐瞒,将所知尽数告知,“可惜出去时官爷会搜身,这么好的东西,咱们这些人可无福消受。” “那些挖玉香珠的都是什么人?” “都是些流放到边境的罪犯,和别国的俘虏,也有一些路边的乞丐,只能干活,没得酬劳。” 孟奚知又问:“那你呢?” 这人手脚并无镣铐,一开始的惊吓过去之后,已能平心静气地回话,可见不是个普通人。 第18章 玉香珠 “唉,我本是黄梅镇的一个教书先生,被他们拐到这地洞里,安排了个账房的差事,一想起那些兔崽子们没了老师,往后说不定又要上山当土匪,我这颗心哪,就……” “别废话。”暮影的手指又紧了几分。 教书先生一个劲点头。 孟奚知奇怪道:“既是官府的营生,为何连个账房先生还要靠拐?” 说是拐,其实就是抢来的。 “大侠有所不知,这些官爷啊,战时沙场杀敌,这一闲下来,就总想着挣点花头,但这是违反军纪的事,知道的人越少越好,尤其要防着识字的。” “为何要防着识字的?”孟奚知觉得好笑,自古防人只听说过防贼防盗,可没听说过防着读书人的。 教书先生叹道:“这边关之地的官兵,大多都是穷苦人家的孩子为了挣个出路,否则谁愿意往战场上奔,活着不好吗?别跟我扯什么保家卫国,人呐,先得活下去,才能去想那些抱负之类的玩意……呕……” 暮影刚松开的手指再次收紧,这人比孟奚知还要聒噪,简直不能忍。 教书先生干呕一声,眼珠子差点翻过去。 “咳咳咳……长话短说,我长话短说啊,这里的官兵,若是没有参军,那就是当土匪的料,这种人不怕硬碰硬,就怕你跟他使脑子、玩心眼。” 孟奚知听明白了,想必是在那些官府的账房手里栽过跟头,才会宁可在外面抢一个来,无用之时宰了便宰了,没什么后顾之忧。 难怪这位小哥无所不言,估摸是早已看到了自己的下场。 “你可知道出去的路?” “我们进来的时候被蒙了眼睛,下了迷药,哪里知道出去的路。” 孟奚知冲暮影道:“暮姑娘,此人留之无用,杀了。” “唉,别别别,我虽不知道出去的路,但是对这地洞里的事,却是知之甚多,你们想知道什么,我,我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你自己也说过了,不怕硬碰硬,就怕玩心眼,我看你小子的心眼就不少。”孟奚知把玩着玉香珠,对教书先生的话表示怀疑。 “我……” 叶倾雨突然开口道:“将这枚玉香珠喂他吞下。” “为何?” 这可是灵丹妙药,喂给这小子,岂不是暴殄天物? “怎么,连上古传说都知道的孟公子,竟然不知这是何物?”叶倾雨嗤笑。 孟奚知跟着笑,“阿雨不妨说来听听。” “此物乃是老鼠屎。” “嗯?”孟奚知蹙眉,见叶倾雨不像在开玩笑,猛然捏住教书先生的下巴,将手里的玉香珠丢进了他嘴巴里。 暮影虎口松开他的喉咙,往下巴上一顶,只听“咕咚”一声,玉香珠便滚进了教书先生的喉咙。 孟奚知将手在教书先生的棉袍上擦了擦,仍觉指尖萦香,心里膈应极了,在洞壁上就着泥水好一番搓洗,“真是活久见,老鼠屎竟也能供起来当宝了。” “这灵鼠的粪便,确实是一味药材,但称其为灵丹妙药却是夸大其词了,而一次服用过量,不仅治不了病,还能要了命。” 不用问,看这位姑娘的表情,就知道这一颗肯定就是过量了。 本就恶心欲吐的教书先生,在暮影松手之后弯腰干呕,再听叶倾雨如此一说,更是将手指伸进嘴里去抠。 叶倾雨又道:“你现在大可去跟官爷告密,不过,我保证你活不到明天早上。” 教书先生呕出了眼泪,一屁股跌坐在泥地上,“女侠救命啊,我上有老下……下还没小,怎好叫白发人送了黑发……” “那些官差多久出去一次?”叶倾雨打断他的哀哭,开始盘问。 “这个可说不准,运气好的时候半月便能挖到十颗玉香……老鼠屎,每满十颗,便会有官爷出去送货。” “这个地灵洞穴最开始是谁发现的?” “听说是十年前有人在边关抓了一个地灵,从他口中得知这处洞穴。” “从这里出去要走多久?” “我算过他们进出的时间,一趟来回,最多三个月。” 这么久? 叶倾雨蹙眉,也就是说从这里出去,至少得一个半月的时间。 “不过这是从稚水国出去的路,之前这里发生过暴乱,听说有个人发现了别的出口,说起来那人也是倒霉,眼看就要逃出生天,愣是被捉回来毒打了一顿。” “那个人还活着吗?” “活着,就在庚字坑里挖老鼠屎。”教书先生到底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一颗鸟蛋大小的灵鼠屎下肚,这么快就缓过劲来了。 “这旁边是什么坑?” “甲字坑。” “你知道庚字坑怎么走?” “知道。”他不敢不知道。 叶倾雨看着瘫坐在地上的教书先生,对暮影道:“你今晚去崖底,记得寻一些依禾草回来,依禾草能延缓这玉香珠的毒性发作。” “你今晚要去那个有很多白骨的崖底?”教书先生瞪大眼睛,好似这件事比玉香珠的毒更加可怕。 “你知道那里?” “女侠啊,听我一句劝,那里晚上可去不得,便是白天,官爷们也只敢正午的时候去。” “这是为何?” “咱们来这里挖老鼠屎的人,犯了错的都会被扔到那处崖底,第二日再去瞧,便只剩下一堆白骨,可吓人了。” 叶倾雨却笑道:“有趣,看来暮影今晚可以好好玩一玩了。” 教书先生显然被这一番话震住了,赶紧跪地磕起头来,“三位大侠,小生裴洛,用得着的地方尽管吩咐,但求你们离开此地之时,能顺手捎上我,裴洛感激不尽,愿做牛做马报答三位大恩。” 这人委实啰嗦,不愧是教书的。 “你乖乖听话,两位姑娘不会害你的。”孟奚知好心拉了一把裴洛,顺便在他衣袖上擦了擦手上的泥渍。 裴洛连连应下,指着石桌上的铜壶滴漏,焦心道:“每日酉时,会有官爷前来对账,但这里没甚地方可藏身,只怕……” “你只管安心坐在这里算账,我们自有办法隐藏踪迹。” 前来对账的官爷,想来也不是什么厉害人物,孟奚知自认他的结界还是能派上用场的。 叶倾雨又问了裴洛几个问题,眼看时辰将近,孟奚知掐诀念咒,三人消失在石室中。 裴洛怔怔看着墙角,直到门口传来脚步声才回过神来。 娘也,他今日到底是见鬼了还是遇仙了? 第19章 灵鼠 一个身材魁梧,腰悬大刀,手握长鞭的中年男子迈着方步走进了石室。 “哎哟,李大人辛苦了,您赶紧坐下来歇歇。”裴洛满脸堆笑,弓背哈腰,极尽谄媚,但他低垂的眼里,却是藏也藏不住的嫌恶之色。 李大人将长鞭丢到石桌上,撩袍坐下,斜着眼睛瞅裴洛,“这个狗洞里,也就你裴小子说话像个人样。” “多亏李大人关照,小人才不用干那苦力活,这份恩情,小人铭记在心。” 李大人今日心情似乎不错,嘿嘿笑了两声,翻看起裴洛双手奉上的账本。 墙角结界中,孟奚知笑道:“我看这裴兄弟倒是个人才。” 叶倾雨亦盯着石桌边的裴洛,“这人不简单。” “那是自然,他看似在回答我们的问题,实则有意将我们往他的思路上带,指不定憋着坏呢。” “且先留着,他还有些用处。” “玉香珠当真是灵鼠的粪便?”孟奚知问道。 “当真。” 叶倾雨小时候在暮子河里救过一只灵鼠,那玩意比野猫还大,她费了好大力气才将那只皮毛雪白的灵鼠救回岸上。 岸上站着一个身穿花棉袄的小女孩,哭得小脸通红,眼泪鼻涕糊了一袖子。 那是灵鼠的主人,名叫红英。 两个年龄相仿的小女孩在暮子河畔玩了一下午,红英邀请叶倾雨去她家吃晚饭,就是那时,叶倾雨去到了地灵族洞穴。 她亲眼见到灵鼠排便,就是这种黑红色的珠子,特别热乎,被红英一脚踹进洞壁的泥土中。 这是地灵族小孩无聊时的游戏,叶倾雨当日有幸体会了一次。 “阿雨对地灵族很了解?” “孟公子涉猎广泛,竟然连这些都不知道?” 孟奚知反驳:“我就算涉猎再多,也不会去关心一只老鼠拉什么样的屎!” 暮影站在一旁油灯的阴影下,盯着石桌上的滴漏,一言不发。 她大多时候都是这样安静的,叶倾雨已经习惯。 一个没有过去的人,或许会对未来有所期待;可一个没有过去的鬼,她只想找回过往。 现世的喜怒哀乐,于暮影来说,并无意义。 “时间到了,我先走了。” 暮影话音落地,便消失在了结界中。 “暮子河中的鬼灵,果然不是人族那些小鬼能比的。”孟奚知感叹。 李大人坐在桌边翻看账本,时不时意味深长地瞥一眼站在一旁的裴洛,一点没有急着离开的意思。 左右无事,叶倾雨道:“说说,你来人间的目的。” 孟奚知垂眸看着地上,沉默片刻,“我来人间,为了寻一样东西。” “那你寻到了吗?” “还没有,不,本来寻到了,但又不见了。” 大抵是油灯暖黄色的光,让人的心变得柔软,丢了防备,孟奚知不似之前那般油嘴滑舌。 “那样东西对你很重要?” “或许。”孟奚知看了一眼叶倾雨,她的眼睫低垂,睫毛在眼睑处投下两片阴影,“阿雨有没有想过,如果成不了梦神,你当如何?” 叶倾雨眼睫轻颤,抬头看向孟奚知,“我以前总是活在别人的影子里,在暮子河畔醒来的那一刻,我只想好好做一回自己,不管结果如何,至少是我自己的人生。” “做自己?”孟奚知摇头,“这个世间,没有人可以做自己,我在灵蝶崖的时候……罢了,说这些作甚,不提了。” “灵蝶崖是不是有很多蝴蝶?” 孟奚知抬手去拭叶倾雨鼻尖一抹胭脂,笑道:“灵蝶崖有很多蝴蝶仙子。” 叶倾雨虽在孟奚知衣袖上擦过脸,但仍有胭脂水粉顽固地粘在脸颊,一张脸红白不一,多少有点吓人。 拍开孟奚知的手,叶倾雨别过脸。 …… 晚上林间雾气更重,古木森森,静得瘆人。 暮影没有围着阵法绕圈,而是直奔树丛中飘去。 这是一个连日光都透不进来的地方,更别提星月之光。 但林间,却星星点点散布着幽绿的莹光,好似夏夜的萤火虫。 这些都是依禾草发出的光。 她曾在陌城见过依禾草,这种在夜间会发出幽绿莹光的草,十分好辩认。 灵鼠最爱啃食依禾草,但北地却很难寻到。 每个地灵从出生起,便会拥有一只属于自己的灵鼠,灵鼠对于地灵来说,就像亲人一般。 是以很多地灵,愿意冒死出人灵结界,去陌城寻找依禾草。 暮影从草木间飘过,她将要弯腰去摘一株依禾草,忽觉身后有一双眼睛在盯着她。 暮影回身,身后空无一物。 她相信自己的警觉性,这是在北地与灵兽厮杀中锻炼出来的。 她和叶倾雨一样,打架的招式全无路数,她们的师父是北地凶猛的灵兽,每杀死一头灵兽,她们的作战经验便增长几分。 如何攻击,如何暗杀,如何自卫,都是实战之后的领悟。 她们就是从北地走出来的兽。 有东西在跟着她,而且那东西能看到她。 暮影不得不提高警惕。 发出莹光的依禾草看似随意生长,可仔细瞧,会发现它们的分布是有规律的。 顺着依禾草往前走,要不了多久,便到了铺满白骨的崖底。 而回望来路,白日不断绕圈的路,正好都避开了依禾草丛。 所以那个阵法所防的东西,就藏在这片草丛里。 暮影心中已有猜测。 今日掉落崖底的残肢碎肉已经被啃食干净,连衣服鞋袜亦被咬成了碎片粉末,只剩洒在白骨上的血渍,告诉来人这里曾发生过什么。 看来这只老鼠的食量不小。 暮影想起鹿隐国太子戚云来,她走到白日戚云死去的地方。 奇怪的是,戚云的尸身竟然完好无损。 暮影探到他心口处似有若无的一丝灵息。 银鞭如游蛇跃出,轻轻勾起戚云的衣襟,一只巴掌大的白毛老鼠伏在他心口,两只血红的眼睛蓦地瞪向暮影。 就这? 灵鼠“吱”地一声朝着暮影面门扑来,速度之快,叫人避之不及。 暮影正要挥鞭去挡,突觉身后一道劲风袭来。 “素素小心。” 暮影一怔之下,一道剑光贴着她耳侧刺出,灵鼠倏地后退,弹落至戚云尸身旁的白骨上。 暮影凌空转身,身后一个黑衣蒙面人仗剑落地。 …… 第20章 黑衣人 黑衣人很快又飞身而起,暮影已经感受到一股强大的灵息从戚云尸身旁涌来。 回眸望去,果不其然,方才不过巴掌大的灵鼠,此刻已有猛虎大小,血红的眼睛如铜铃般瞪着暮影。 不对,不是瞪着她,它的目标是暮影身后的黑衣人。 暮影掠身退到一旁的树上,灵鼠并没有反应。 是了,北地的灵兽不能在夜间看见她,这只灵鼠自然也不能,它从一开始所要对付的,就是那个黑衣人。 灵鼠嗅觉灵敏,发现藏身暗处的闯入者并不难。 可是,这人是什么时候出现的? 暮影心中微凛,他方才那句“素素小心”是对她说的? 这人能看见她! 他认识她? 黑衣人身上毫无灵息,是个凡人。 但他步伐稳健,剑招凌厉,一招一式皆彰显着杀伐之气,不是普通凡人。 敢夜闯这片林子的,自然不是普通人。 树下一人一鼠打得激烈,暮影作壁上观,暂不打算出手。 “你是谁?”暮影问道。 一道闪着紫芒的剑光斜劈而下,古树拦腰断成两截,往白骨堆里倒去,一个沉着的声音回道:“临尘。” “你认识我?” 这人是真的能看见她,暮影握着银鞭的手指紧了紧,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上去平静。 叶倾雨将她从暮子河里救起后,每到夜色降临,她便要隐于夜色,无人能看见她,更无人能触碰到她。 就连打斗,她也必须先咬破指头,抹一滴血在武器上,才能杀敌。 不得不说,她的血十分好用。 但也仅限于让她手中的武器可以近敌人的身,她便是双手染血,去摸身边的人,依然好似清风拂山岗,不会有触感。 她无疑是孤独的,但她已习惯将自己隐于茫茫夜色,如今突然有人能看见自己,她反而有些慌乱。 暮影看见那人的剑迟疑了片刻,他抬头朝树上瞥了一眼,就这须臾的工夫,灵鼠的利爪划破了他脖子下的衣衫,瞬间就见了血。 嗅到血腥味的灵鼠愈加暴躁,在黑衣人退避之时,周身灵力大涨,竟是又长大了一圈,如一座小山般从空中扑落。 黑衣人手中的剑亦是紫光大盛,但明显落了下风。 这只灵鼠很有些能耐,暮影翩然飘下,咬破指尖,将血渍抹在寒霜上,银鞭从灵鼠身后祭出,直直抽在它的屁股上,这一鞭子打得又快又狠,灵鼠一声尖叫,屁股开花。 黑衣人得喘息之机,足尖点地,飞身而起,双手执剑,扑杀而下。 眼看灵鼠就要被劈成两半,一道银光飞来,卷了在白骨上打滚的灵鼠,黑衣人的剑斩在白骨之上,将大地劈出一道裂痕,更别提那些白骨,已然碎成靡粉。 “你不记得我了?”劲风过后,黑衣人卸了剑气,长身而立,蹙眉盯着暮影。 “我连自己是谁都不记得,又怎会记得你。” 黑衣人的眼睛好似夏夜的繁星,却被轻纱般的云烟笼着,让人看不出他在想什么。 “你为何要救这只灵鼠?” “你又为何要杀它?” “我并不想杀它,是它要杀我。”黑衣人声音冷下去。 黑衣人并不知灵鼠看不见暮影,亦不知灵鼠其实是冲着暮影身后的他而来,他方才出手,是为了救暮影。 “方才跟着我的人是你?” “没错。” “你来这崖底所为何事?” “听闻今日有人坠崖,我过来瞧瞧热闹。” “我是谁?” “李素素。” 用叶倾雨的话说,这人着实没趣,问一句答一句,多一个字都懒得说。 “我……” 黑衣人突然闪身靠近暮影,蓦地抓住她的手腕。 暮影没躲。 “你……”黑衣人声沉如水,“你果然已经……” “你知道我是怎么死的吗?” 暮影自然知道自己已经死了,她是从暮子河底出来的鬼灵。 叶倾雨说,从她心口开出的食尸花是整条暮子河上最大最好看的一朵。 虽然当时,满河灰烬,只剩她这一朵。 暮影没见过食尸花,她上岸之前,心口的花便枯萎了,化作点点破碎的光,消散在北地茫茫雪海。 她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她也不知道她活着的时候是什么样子。 这是她来人族的目的。 此间既遇熟人,她可得好好问问清楚。 暮影伸手去摘黑衣人的面巾,被他躲开。 “过去的事,何苦再提。” “为何不能提?有恩报恩,有仇报仇,我总不能白死了。”她看上去不过十七八岁年纪,定是死于非命。 “我不会让你白死。” “你究竟是什么人?我的死与你有关?”暮影步步紧逼。 黑衣人不欲再说,“我要走了,你也早些离去。” 暮影将小灵鼠丢到戚云的尸身上,沉眉道:“今日不把话说清楚,你觉得我会放你走?” “如此,便让我领教领教素素的鞭子。”黑衣人突然起了兴致。 银鞭饮了血,正兴奋地轻颤,亟待试炼一番。 空旷的崖底,累累白骨之上,两道残影交织,此处本无风,但枝叶藤蔓好似被疾风侵袭,飘摇不止。 而趴在戚云心口的小灵鼠,更是一脸懵然地瞪着半空发癫的黑衣人。 它看不见暮影,不明白自己是如何着了道的,它只知道屁股疼得厉害,那个说话奇奇怪怪的黑衣人邪门得很。 它好似看到一条银鞭,但又不太真切。 它方才是被什么东西缚住了? 暮影之所以能那么快降住这只灵鼠,正是因为它看不见自己,但眼前这位黑衣人,招招凌厉,迅疾如电,并不好对付。 真这么打下去,她虽不会输,但也要消耗不少灵息,对方的招数看似招招致命,实则留有余地,更像是在试探暮影的实力。 暮影心思微动,突然撤了银鞭,敛了灵息。 黑衣人察觉不对之时,已来不及收回长剑,强行偏了剑尖,却仍从暮影手背划过,血点子飞溅。 “你为何要手下留情?”暮影计谋得逞,心情颇为愉快,难得扯了扯嘴角。 黑衣人方才那一下,内力反噬,一口血喷出,面巾贴着唇角,湿了一片。 他踉跄退回地面,以剑撑地才堪堪站稳。 第21章 长夜漫漫 “你变了。”黑衣人不怒反笑,“如此也好,遭逢乱世,良善之人向来短命,你虽身死,却已化灵,素素,听我一句劝,莫要执着于过往。” “告诉我,我是怎么死的?”暮影不依不挠,她不知过往,孤魂野鬼游荡在这世间,有何意义? “有些事,我不说,是为你好,鬼灵最忌仇恨,若被仇恨蚀了心,一旦走火入魔,将万劫不复。” 黑衣人这是咬死不肯说了,暮影已起了火气,那只灵鼠见黑衣人受伤,忍着屁股上的疼痛,又飞扑了过去。 暮影再次祭出银鞭,将这小家伙给卷了,怒道:“老娘的猎物,你也敢抢?” 小灵鼠哪里听得到她的声音,瞪着一双红眼睛,对自己的境遇十分茫然。 它这莫不是撞上什么邪门的东西了? 黑衣人趁机迅速调理内息,闪身钻进了黑影幢幢的丛林之中。 暮影追出几步,便住了脚,她不能在此耽搁太久。 这人咬死不说,她追上去也没有什么意思,这世上的事,不管过去多久,总有迹可循,她的身世,总有一日会浮出水面。 暮影将小灵鼠用银鞭捆了,又采了依禾草,回到地洞后,却找不到叶倾雨和孟奚知了。 连那个啰嗦的裴洛,也不在石室中。 倒是李大人坐在石桌前一动不动,暮影不用靠近,也能感觉出来他身上的死气。 就在暮影刚离开石室不久,李大人查完账本之后,并没有着急离开,而是将手搭在裴洛肩膀上,脸上露出猥琐的笑。 孟奚知眼疾手快地捂住了叶倾雨的眼睛,“非礼勿视。” “……” 见裴洛没有反抗,李大人满意地拍了拍他的肩膀,笑道:“怎么,今日想通了?这狗洞里长夜漫漫难捱,你呀,就是死脑筋,早这么听话多好。” 来地灵洞穴挖玉香珠的都是男子,日子久了,总会寂寞,这裴洛长得眉清目秀,李大人早就对他动了歪心思。 裴洛低眉垂眼,之前每次李大人来此,都被他想方设法躲过去,不过今日他不想再躲了。 这种事越拖对他越不利,这姓李的一直没有动他,不过是因为账房难找,等哪天又掳来一个教书先生,他还能逃得掉? 今日是裴洛唯一的机会。 李大人的手指挑起裴洛的下巴,迫使他抬起脸来,“啧啧,还害羞了,真像个娘们。” 裴洛强笑道:“李大人,门还没关呢。” 李大人在裴洛脸上摸了一把,对他今日的顺从十分满意,“去,把门关了。” 裴洛在心里将他祖宗十八代都问候了一遍,一边往门边走去,一边道:“做了他,我带你们去找那个人。” 李大人扭头看着裴洛的背影,奇怪道:“你说什么?” 裴洛没有回答,轻轻关上了石门。 李大人没有等到回答,他的头扭了回来,不过看上去扭的方向不对,他的头扭了整整一圈才回到原来的位置。 结界消散,叶倾雨的手指正搭在李大人的天灵盖上。 “好了,走。” 孟奚知摇头笑道:“以后这种事放着我来,阿雨犯不着脏了手。” 叶倾雨收回手指,转头看了孟奚知片刻,示意他伸手。 孟奚知只道她是要用他的衣袖擦手,毕竟李大人的头发还是很油的。 主动提了袖子送到叶倾雨面前,孟奚知正要亲自为她擦手,却见叶倾雨将小雪塞到他怀中,“抱好了,小雪若是出了半点差错,唯你是问。” 暮影不在这里,她必须全神戒备,抱着小雪,多有不便。 这只大蛾子虽修为有限,但有她在前面挡着,他跟在后面抱个娃总不算太难。 孟奚知愣了一瞬,忽而笑道:“阿雨放心,孟某定不辱使命。” 小雪不过是个半岁大的婴儿,抱在手里并没多少重量。 襁褓单薄,不能御寒,小娃娃身上冰冷,与其说是沉睡,倒不如说是死了。 孟奚知伸手去探小雪的鼻息,似有若无,十分微弱,不过总算没死。 裴洛推开石门,扯着嗓子吼道:“哎呀,李大人,您别着急啊,长夜漫漫,咱们有一整晚的时间呢!” 前方洞穴传来一阵哄笑,有人亦扯着嗓子吼,“老李你可悠着点,小心快活升天了。” 地洞里不分日夜,作息按时辰安排,此刻正是放饭的点,甲字坑的铁链拖曳声已经停歇。 这些奴隶吃饭亦在干活的地方,只在睡觉的时候,被赶到各个石室里,这些石室都是地灵族人就地取材,依山腹间岩石开凿,地洞越往下,岩石愈少。 庚字坑就是在更深的地洞里。 吃饭睡觉都好解决,地灵族人出恭的地方就比较随意了。 在暮子河畔的地灵洞穴,红英说过,地灵族的茅房是靠近地面的几间土坯房,每每有人内急,便将用干草塞住的洞口捅开,露出天光雪影来。 只要将鼻子对着那个洞,所嗅到的便是外面清冷舒适的气息。 而方便过后,再从墙上抠一捧土,将秽物给埋了,用干草将地面的洞口堵住,就当啥也没发生过。 地灵洞穴纵横交错,十分复杂,难免有走错路,或者来不及爬出来的地灵,只能就地解决了,反正最后都是掩埋于土壤,除了气味难闻了些,倒也还能忍受。 红英还说,如果实在忍受不了臭味,在旁边放一颗灵鼠粪便,便能除味。 不管怎样,孟奚知都不能理解那些生活在洞穴里的地灵,这也太扯了。 为了安全起见,孟奚知又布了一道结界,这玩意骗骗那些挖老鼠屎的奴隶,应该还是有几分用处的。 “那位暮姑娘呢?”裴洛四下瞅了瞅,问道。 “不用管她,我们走。”叶倾雨当先出了石室。 进入甲字坑,便看到一排排蹲在泥地上埋头扒饭的奴隶,破旧的衣服上尽是泥渍,头发蓬乱干枯,偶有几双偷偷瞄向官差的眼睛,眸中尽是麻木不仁。 他们的手脚都拴着铁链,铁链的尽头锁在洞穴中央的石柱上。 所有人都沉默不语,孟奚知远远瞥了一眼,缺了口的陶碗里,只有稀粥烂菜。 地面上是一个个凹凸不平的小坑,他们身后的土墙上亦是坑坑洼洼。 每个人脚边都放着一个竹篾篮子,篮子上配一把小铲子,这就是用来挖老鼠屎的工具了。 第22章 怕啥来啥 六个身穿军服的汉子坐在石柱旁的木凳上,他们面前的石桌上摆了酒肉菜蔬,正吃得欢。 肉虽是腊货,在这地洞里,却是解馋的好东西。 “要不要给老李送点酒菜过去?” “别,你小子可千万别去打扰他,他今晚吃肉,咱们啊,喝酒,来来来。” “嗐,你还不知道他,早就被那小子迷得三魂五道,终于得手,今晚上是不会回来咯。” “来来来,咱们喝,等下个月出去啊,老子定要睡遍黄梅镇的青楼,挨个儿疼疼那些狐狸精,这狗洞里,可憋死老子了。” “可不是,等出去啊,老弟我做东,请几位哥哥好好快活快活去。” …… 叶倾雨三人被结界所护,贴着墙壁往石柱对面的地道走去。 孟奚知凑上来道:“污言秽语,就当是狗放屁,风一吹就散了。” 整个空间里充满了沉闷压抑,却又十分和谐的气息。 有的人,连牲畜都不如;有的人,是连畜生都不如。 这个世道,唯有强者,才能活得体面,而弱者,只能适应。 叶倾雨并不关心这些奴隶的生存之道,她只想早点找到出去的路,早日去到高阳国。 裴洛手里捧着一盏油灯,带着他们穿过甲字坑,走进一条下行的地道。 “这是一条近路。”裴洛说道:“可以避开乙字坑的官爷,那里有个姓王的武功很高,听说战场杀敌,能以一敌百。” 孟奚知嗤笑,若真是这般厉害的人物,却屈身地洞,倒叫人说不出是稚水国的损失,还是他自己生不逢时了。 叶倾雨问道:“不是说犯了错的人会被丢到那片林子里去吗?那个逃跑的奴隶,为何还活着?” “听说是上头的指示,说这个人不能杀,具体的我就不清楚了。” “这里离稚水国路途遥远,这些官差守在此处,就不怕边关战事突起,来不及赶回去支援?” “守在这里的大多是末等官差,即便起了战事,多他们一个不多,少他们一个不少,而且每挖十颗老鼠屎便会差人回去一趟,真要打起仗来,那也不是十天半个月就能停战的事,届时再回去收个尾啥的,说不定还能捡点漏子,两头都不亏。” 孟奚知接过话茬,“若是按裴兄的意思,这其中的利害,可不是这些头脑简单的官差能想明白的,想必背后操控大局的,不是简单人物?” 裴洛多看了一眼孟奚知,回道:“孟兄高见,这些官差虽然多一个少一个都无甚关系,但在军中却是记了名的,岂能无缘无故就凭空消失寻不着人了,依裴某猜测,安排罪犯来此挖老鼠屎的人,在军中,必然有一定地位,究竟是谁,裴某就无从知晓了。” “这里一共有多少坑?” “一共七个坑,每个坑里包括官爷,共四十九个人。” 孟奚知笑道:“这么多人,这地灵族的洞穴还挺能装的啊!” 叶倾雨抿唇不再言语,地灵族喜欢群居,一个洞穴少说也有上千人,也就是说,千年前死于鹿隐国皇族手中的地灵,不下千人。 若是死于战场之上,倒也罢了,可这些都是避世隐居的地灵,老弱妇孺皆有,这些地灵在鹿隐国皇族眼中,不是敌人,而是猎物。 刚转过拐角,走在前头带路的裴洛突然停了脚步。 跟在后面的两人探头。 孟奚知再一次捂住了叶倾雨的眼睛。 地洞中,泥地上,有一盏油灯。 油灯后蹲着一个人。 那人身穿军服,一手捂鼻,一手扶墙,脸上表情有些精彩。 “王……王大人。” 怕啥来啥,谁能想到姓王的大晚上蹲在这里拉屎。 “你这是要去哪?你身后是谁?”王大人举起油灯,眯眼望着杵在拐角处的裴洛。 好在距离不算太近,裴洛用手拢着油灯的光,王大人并没有看清他身后的人。 “我,我们……” “晚上不允许四处走动,你们胆子肥了是?”王大人大事还没办完,蹲在地上一声怒喝。 孟奚知此刻终于相信叶倾雨所说,他这个结界,确实太弱了。 而这个王大人,莫不是真如裴洛所说的,能以一敌百? “是不是只有这条路能走?”叶倾雨低声问,这个姓王的确实有点能耐,是个可以一战的对手,但叶倾雨不愿意与一个正在拉屎的人动武。 裴洛压着声音道:“路是还有,就是得多耗半个时辰。” 身为习武之人的警觉性,王大人似乎发现了不对劲,扬声道:“你们就站那,别动。” “女侠,您看……”裴洛脑袋微微后仰,询问叶倾雨的意见,方才乍一见到王大人,他心里确实着慌,但想起他身后这位的手段,他又觉得踏实了。 她能怎么看,那厮都叫你别动了,你往回撤,不是告诉别人你心里有鬼吗? 叶倾雨推开孟奚知挡在她眼前的手,从洞壁上抠了一把泥土,抬手一扬,湿糊的泥土朝着王大人的面门飞去。 裴洛怀中的油灯随之熄灭。 坐以待毙不是叶倾雨的风格,更别提站在这里等一个男人上茅房。 “奶奶的!”王大人拂袖来挡,这些泥点子迅疾如风,比尖刀子还要锋利,他正到关键时刻,愣是憋了回去,连翻三个跟头才靠墙站稳身子。 地上油灯的灯芯被泥点子溅灭,地洞里陷入黑暗。 “什么人,敢来老子的地盘撒野?” 王大人主动进攻,脚尖碾地,往裴洛方才所站之地掠去,半路捞起靠在洞壁上的大刀,这把刀随他战场斩敌无数,舔惯了血,此刻已感受到了来自他掌心的劲道,刀刃破空而至,隐有铮鸣。 黑暗中爆起一道蓝光,王大人的刀彷佛被铜墙铁壁拦住,不管他如何运气,刀刃再不能前进半寸。 幽蓝之光映着一张脸,王大人自问杀人无数,不畏鬼怪,冷不丁看到这张脸,却也吓出了一身毛汗。 彷佛棺材铺子里的纸扎人淋了雨,脸上一片红一片白,被这幽蓝的光一照,十分瘆人。 叶倾雨抬手拔了头上的金簪,从王大人手中的刀刃上划过,大刀寸寸断裂。 本来对付一介凡人,她是不屑动用灵力的,但她不想在此浪费时间。 只拼拳脚,不下百来个回合,叶倾雨没有把握能降住这个姓王的。 “灵族!”王大人眼中闪过一丝惊异,手腕传来一阵剧痛,身子不由自主地往后飞去。 好巧不巧,正好躺倒在那坨秽物之上。 第24章 被篡改的梦 地灵族人对灵鼠感情极深,更别提这只灵鼠陪伴冯微千余年。 冯微不带它,是因为她知道自己此行凶多吉少。 她不愿灵鼠陪她死在那个人心比雪还冷的地方。 梦里,叶倾雨看到冯微将已经死去的戚震霆救活了。 救治所用,除了依禾草,还有这只灵鼠。 戚震霆坠崖后,在一棵枝桠横生的古松上撞了脑袋,没到崖底便已身死,不过他却逃过了摔成肉泥的命运。 当时站在崖底看热闹的冯微发现他是千年前那位太子转世后,扯了崖壁上的藤蔓,缠住戚震霆的身子,给了他一个全尸。 而这也方便了冯微将他救活。 叶倾雨一边回忆梦里冯微的做法,一边在李大人身上施行。 待小灵鼠钻进李大人胸前的皮肤,叶倾雨将一株依禾草覆在其伤口上,以灵力封住。 幽绿的光晕在李大人周身游走,好似河底的青藻,随波浮沉。 漏壶里滴滴答答的水声在石室中显得格外清晰,孟奚知抱着小雪站在叶倾雨身后,他看到叶倾雨的手指在微微颤抖。 门外传来脚步声,果然有人前来。 “李大人,出事了,周大人请您尽快赶过去。” 裴洛一阵挠头,几步走到墙角,故意喘着气出声,“李大人,小人来帮您更衣。” 门外传来一声低笑,“李大人,属下先行一步,您收拾好前往庚字坑,周大人在那等您。” “唔。”裴洛粗着嗓子含糊应了一声。 门外之人满脑子不可描述的画面,虽觉得李大人的声音颇为奇怪,却也没有多想,话已带到,总不好在门外候着,待会李大人出来岂不尴尬。 待脚步声渐远,裴洛才松了口气。 他自然知道庚字坑出事了,那事可不就是这个叫叶倾雨的疯女人惹出来的。 叶倾雨在裴洛心中,已然是个杀人不眨眼的女魔头,而此刻这个女魔头指不定在如何羞辱李大人的尸身。 更加令人发指的是,这种丧尽天良之事,竟然还有旁观者。 苍天啊! 裴洛深深叹了口气,再次默默蹲回石门旁。 “你们可赶紧的,李大人迟迟不过去,待会还得有人来催。” 随着时间流逝,叶倾雨的眉头渐渐蹙起。 覆在李大人胸口的依禾草震颤不止,最后竟起了一层青烟,整株依禾草烧成灰烬。 小灵鼠从伤口处探出脑袋,白毛上挂满了血渍,一双血红的眼睛懵然地瞪着叶倾雨。 叶倾雨也很懵啊,那个梦里,冯微明明就是这样救活戚震霆的,为什么她做不到? 李大人从死到此刻一个时辰不到,一刀下去,还有血渗出来。 叶倾雨记得,当时冯微是在一个时辰之后才对戚震霆进行施救的,那一个时辰之内,冯微在想一个完美的复仇计划。 是因为灵鼠只遵从它主人的命令,还是别的地方出了岔子? 这事不对劲。 叶倾雨颓然坐到石凳上,这件事从一开始就是错的,是她得知起死回生之法后乱了心神,连这么简单的局都没有看出来。 她入戚震霆的梦,怎么可能看到他死后发生的事? 死人如何做梦? 那个梦是被篡改过的! 冯微身为地灵,不可能有改梦的本事,是谁改了戚震霆的梦? 是梦神吗?他为何要这么做? 叶倾雨想不明白。 孟奚知上前,坐到旁边的石凳上,从怀里掏出一条红绳手链,单手系在叶倾雨苍白的手腕上。 叶倾雨手腕微颤一下,没有避开。 红绳上挂着十几块牙白的碎骨,看上去颇为诡异,从碎骨上散出一股淡淡的香气。 叶倾雨问:“这是何物?” “此乃龙骨,本是辟邪镇魔之物,我在灵蝶崖闲来无事,将其以仙草灵植熏染,可护仙元,可养灵息。” 孟奚知指尖摩挲龙骨,碰到叶倾雨冰冷的肌肤,他叹道:“阿雨,你以后杀人的时候,别下手那么重,耗费灵息不值当。” 叶倾雨杀人,带着一股决绝狠辣的劲,不仅伤人,亦会伤己。 叶倾雨抬眸看向孟奚知,突然想起方才他看到姓王的归于尘泥后,看向自己的眼神。 那时候,他的眼神,就和此刻一般,无奈而又怜悯。 叶倾雨不懂。 因为在此之前,从未有人像这样看着她。 她自然不懂孟奚知眼中的情绪,不过她想着,那至少不是害怕和嫌弃。 她在石塘城那十年,在去往暮子河畔的路上,在鹿隐国都城,在那些人眼里,都只是一件待价而沽的商品。 这世间,人与人之间,是不平等的,叶倾雨从很小的时候便知道。 “你不觉得我手段残忍吗?” “残忍?生不如死才叫残忍。”孟奚知垂眸,掩去眼中一抹痛色。 叶倾雨的目光随之落到孟奚知怀中的小雪身上,小雪额头上的血渍已经完全渗透。 “听说你们仙家有一样名为乾坤袋的法宝,能装世间万物,可是真的?”叶倾雨摸了摸小雪的额头,没有要抱回来的意思。 孟奚知又抬眼看向叶倾雨,道:“算不得什么法宝,阿雨若是喜欢,我可以送你一只。” “不必送我,你帮我把这只灵鼠装进你的乾坤袋,留着它,还有用处,这些依禾草也收着。” “……” “此处不宜久留,我们今晚便走,暮影,你的伤重不重?”叶倾雨对着虚空问道。 片刻后,小雪的额头上又出现一滴血渍。 叶倾雨松了一口气。 在北地时,她和暮影约好,一滴血表示无碍,两滴血表示遇到了比较棘手的状况。 孟奚知奇怪道:“暮姑娘的血只有在小雪身上才会显现吗?” “没错,即便是与她结了灵契的兵器,也只能御敌,而不会现形,不过这样倒是更有利于暗杀。”叶倾雨眸中闪过一丝凌厉的光,她想起了在北地的夜晚。 若非暮影相护,她不一定能走出灵族之地。 孟奚知的目光在小雪脸上顿了片刻,微微蹙起眉头,“你不觉得这很奇怪吗?” “这世上奇怪的事还少了?整条暮子河的食尸花都化作灰烬,唯独她那一朵安然无恙,这难道不奇怪?” “万物都有其规则,无论多匪夷所思的事,总能找到缘由。” 叶倾雨起身,瞥了一眼孟奚知,道:“孟公子言之有理,不过眼下却是没有时间让你去追根溯源,我们得赶紧走了……” 第25章 故意为之 “阿雨,你来这里,是为了地灵的回生之术,对吗?”孟奚知没有起身,他看着叶倾雨的背影。 鹿隐国皇族的嫁衣,所用是上好的布料,即便沾了泥渍,亦难掩其风华。 叶倾雨微怔,回头道:“魇灵入世,十有九死,能成梦神者,数千年只有那一位,我不觉得我有这个运气。” 若这世上真有回生之术,她怎么可能无动于衷。 “你跟我去灵蝶崖,我会想办法……” “不必了,梦神之路是我自己的选择,魇灵十愿已有两位命主与我签了灵契,我不能弃她们不顾。” 就像六岁那年,她选择救那只落水的灵鼠,之后种种,皆是她的命数。 梦神之路,亦是她的命数…… 石门被从外面踹开,裴洛不防,跌倒在地,手脚并用,后退几步,惊道:“你们是什么人?” 三个黑衣蒙面人手握大刀,刀刃已经架在裴洛脖子上。 没有人回答他的问题,其中一人对裴洛道:“起来。” “好汉饶命,我,我什么都不知道啊。”裴洛一边踉跄起身,一边惶恐告饶。 “我问你什么了,你就什么都不知道,我看你小子知道的怕是不少。” “天大的冤枉,我不过就是一个小账房,那些奴隶是如何挣开铁链逃走的,我真不知道啊。” 刚站起身的叶倾雨又坐了下去,眸光沉沉地看向裴洛,忽而笑道:“这人可真有趣。” “裴兄弟被关在这里当个小账房,实在屈才。” 孟奚知瞥见李大人还光着膀子,顺手帮他拉了拉衣衫,又道:“看来这个地灵洞穴里不止一拨人。” “地灵洞穴错综复杂,不只一处洞口,稚水国的人能发现,别国的人自然也能发现。” “阿雨是说这些黑衣人不是稚水国的人?” “你看他们的袖口。” 这三个人的袖口都用红色丝线绣了一个小字,不仔细看很难发现。 每个人绣的字都不一样,字迹绣工也不一样,分别是“秀”、“琴”、“荷”。 “在袖口绣亲人或心上人的名字,是高阳国人的习俗,若是客死他乡,肉身不还,这身衣裳能被亲朋路人带回家乡,也算魂归故里。” 叶倾雨在高阳国石塘城生活了十年,自然对这些习俗十分熟悉。 韦将军在去北地前,就在袖口绣了一个“婷”字,这是韦小姐的名字。 可惜韦将军永远也不会魂归故里了。 而韦小姐,亦不知身在何处。 叶倾雨垂眸看了一眼红裙之下的棉靴,眸色沉了沉。 “高阳国的人来这个地灵洞穴又是为何?”孟奚知蹙眉看着那个将刀架在裴洛脖子上的黑衣人。 自从人灵结界出现在北地之后,人族没了灵族的威胁,七国之间的矛盾开始激化,各国时常发生冲突,明面上尚且如此,这暗地里,自然少不了各种阴谋诡计。 稚水国的人出现在这个地灵洞穴之中,只是为了挖玉香珠? 叶倾雨和孟奚知却是不信的。 如今高阳国的人又冒出来掺和一脚,更让人心生疑窦。 此处是鹿隐国的地盘,他们盘踞在此,不可能没有密谋。 不过这崖底之上阴云密布,崖壁笔陡,没有攀登之路,要说偷袭,根本做不到。 这其中关窍,一时半会也想不明白,只见黑衣人挟了裴洛,便要退出石室。 裴洛自是一个劲地求饶,又一个劲地不打自招。 但他总算知道利害,没有出卖叶倾雨。 “佛祖保佑,神仙姐姐保佑,裴某一心向善,从未做过伤天害理之事……好汉饶命啊,裴某上有老下没小,总不好叫白发人送了黑发人……” 这个裴洛连求饶的话都是一套一套的,孟奚知只觉好笑。 不过他这般主动招认,确实让人不忍心一刀了结了他。 黑衣人听得不耐烦,问道:“好端端的,那些人怎会挣脱铁链?” 看来这些黑衣人一早便知稚水国的人挖玉香珠之事,倒有几分黄雀在后的意味了。 “前些日子也曾发生过暴乱,或许是那些人卷土重来也说不定,我只是一个小账房,整日里待在这个石室里,哪里知道外面发生的事?” 裴洛腹诽:前些日子可能是暴乱,但这次,真的是有人故意为之。 而那个人就在你们后面啊,兄弟们! …… 就在回到石室之前,裴洛带着叶倾雨和孟奚知去了庚字坑,他们见到了那个找到另外出口的人。 不过那人是个闷葫芦,不管裴洛如何狐假虎威、威逼利诱,那倔驴始终一言不发,闷头挖屎。 地灵洞里的老鼠屎被刨了十年,如今稀缺得紧,谁要是挖出来一颗,能获赏一块咸肉。 叶倾雨问:“你当真不想再逃出去?” 这个名叫章晨苏的年轻人之所以不作声,要么是不相信他们,要么就是上次被抓回来折磨怕了,不敢再生妄心。 不管是哪一种,叶倾雨都没有耐心在这等他考虑清楚。 进到庚字坑后,叶倾雨便让孟奚知用结界将这头倔驴给罩了进来。 旁边蹲着一排排埋头劳作的奴隶,并没有人注意到章晨苏不见了。 “你甘心一辈子像只老鼠般待在这个洞里?”叶倾雨捏着拴住章晨苏的铁链,用力一扯,迫使他抬起头来。 章晨苏脸上沾了泥渍,但也掩盖不住他清俊的面容,他看着叶倾雨,终于开口,声音木然,“逃不出去,我这辈子都逃不出去的。” 叶倾雨看到了他脖子上的疤痕,那是用锋利的刀子割出来的伤口,看来他被抓回来后,确实受了不少折磨。 叶倾雨丢了铁链,章晨苏身子后仰,摔倒在地。 他从地上爬起来,捡起掉落一旁的铁铲,蹲下身子继续刨土。 “既然你喜欢这样活着,那我便成全你。”叶倾雨手中爆起一道蓝光,抬手往缠绕在一起的铁链上劈去。 随着铁链断裂之声,贴着洞壁挖玉香珠的奴隶们纷纷回头。 看守的官差提刀戒备,大声喝止懵然半晌之后四下窜逃的奴隶。 生机在前,谁也不愿坐以待毙,再等官差将铁链焊上。 章晨苏亦瞪大了双眼,他先前不知叶倾雨有此能耐,此刻被身旁逃跑的奴隶撞到肩膀,回过神来后,拔腿便要跑。 叶倾雨目露嘲讽:人怎么会甘心屈身鼠洞? 第26章 突生变故 然而,所有奴隶都能逃跑,偏偏只有章晨苏的铁链还拴在石柱上,挣脱不开。 地灵洞穴分岔极多,三四十人钻进各个洞口,官差的刀砍下时,他们用手腕上的铁链去挡,几人合力,官差不敌,皆死于众人殴打踩踏之下。 他们不知道自己能否逃出去,可明明有逃出生天的希望,岂有不逃之理。 这些人要么是罪犯俘虏,要么是乞儿,命如草芥,却也如草一般顽强。 章晨苏终于急了,他跪地恳求叶倾雨救他,他可以带他们找到那条逃出去的路。 不过此时的叶倾雨却不急了,她招了招手,孟奚知抱着小雪跟上来。 还是裴洛带路,他们不顾身后章晨苏的呼喊,毫不犹豫地离开了庚字坑。 对于章晨苏这种在死亡边缘求生的人,要激起他的斗志,必须让他看到希望。 叶倾雨就是他的希望。 但叶倾雨并不急着救章晨苏,她要让他知道,他有逃出去的机会,可若是他敢耍心机,也有被她抛下的可能。 章晨苏是聪明人,他很快冷静下来,继续蹲下身子挖土。 叶倾雨既然来找他,定然是知道只有他能带她出去,就算她此刻丢下他,很快也会再回来。 没错,那些官差也知道出路,可那是通往稚水国的路。 叶倾雨没有挟持官差带路,说明她并不想去稚水国。 她也可以自己寻找出路,但地灵洞穴纵横交错,他当时若不是误打误撞,也不可能发现那条捷径。 叶倾雨若是着急出去,定然会回来找他。 章晨苏猜得不错,叶倾雨就是故意晾着他,等她办完事,便会回来找他。 不过眼下看来,这地灵洞穴中,又生了变故。 甲字坑中传来哀嚎痛哭之声、铁链拖曳之声、刀剑相撞之声…… 烛影在洞壁上飘忽不定,好似群魔乱舞。 裴洛被黑衣人推搡着,来到甲子坑洞口,怔怔不知所措。 被铁链拴住手脚的奴隶,如待宰的牲畜,被接二连三的刀光剑影袭击,碎肉飞溅,血花乱舞,哀声连连,地狱大抵也不过如此。 十来个黑衣人手起刀落,手段凌厉凶残,彷佛那些奴隶在他们眼里,只是林间的一棵树,圈中的一头猪,而非一个人。 叶倾雨也愣住了,这些高阳国的人,为何要对稚水国的奴隶痛下杀手,又为何要选择在今日动手? “快去庚字坑。”叶倾雨夺了架在裴洛脖子上的钢刀,手起刀落,反手劈了尚且不知发生了何事的黑衣人,抬脚横扫,将另外两名黑衣人踹进屠宰场中,把裴洛拽进结界之中。 所有动作不过一息之间,干脆利落。 进入结界的裴洛双眸通红,浑身颤抖不止,好似怕极了,又像是陷入梦魇的人,唤起了内心深处最恐惧的记忆。 “我先去庚字坑,你看住他。”叶倾雨自然看出了裴洛的不对劲,对孟奚知说完这句话,闪身消失在甲字坑洞口。 叶倾雨循着之前的路线,半路碰到几个黑衣人,正要出手,没想到黑衣人先她一步,往旁边的地洞闪避而去。 她此刻没有结界相护,这些人是看得见她的,看见了却不动手,这又是为何? 不过可以肯定的是,这起突发事件,与她有关。 这些高阳国的人是从什么时候盯上她的? 她的身份可有被识破? 叶倾雨暂时没有心思去想这些,她必须尽快赶到庚字坑。 说不定那倔驴已经身首异处,早知道这地洞里还藏着别的势力,叶倾雨就不将章晨苏留在这里了。 一把泥土直接钉进黑衣人的后背,眨眼间黑衣被血浸透,大刀落地。 黑衣人倒下,露出缩在墙角面色惊恐的章晨苏。 “求,求你救我。”章晨苏看到出现在洞口的红衣女子,连滚带爬地扑将过来,被铁链勒住的手脚,在泥地里留下两排深浅不一的印子。 叶倾雨抬手劈断铁链,将他从地上拽起,“老实点。” 章晨苏一个劲地点头,死里逃生的人,没有资格谈条件。 如蜘蛛网一般的地洞里不时传来凄惨的叫声,叶倾雨靠在洞壁上,这些情况是她不曾预料到的。 这世间的事,她又何尝能预料得到。 入梦之术,所探的只是过往,而非将来。 章晨苏突然紧紧抓住叶倾雨的衣袖,“是他们,他们又来了。” “他们是谁?” “我们快走,那些人又来了。”章晨苏声音嘶哑,眼眶泛红,拉拽着叶倾雨的衣袖,他已经不想在这里多待片刻,他想尽快离开这个暗无天日的老鼠洞。 叶倾雨蹙眉,“说清楚,那些人是谁?” “那日我眼看就要逃出去了,是那些黑衣人将我抓回来的,他们要我保密,若是泄漏了他们的行踪,便要回来取我性命,我没有,不是我泄漏的,他们为什么要来杀我?” 也就是说,是高阳国的人将他抓回来的。 那些黑衣人当时为何不直接杀了他? 裴洛说过,上头指示章晨苏这个人不能杀,到底是谁的指示? 章晨苏身上藏着什么秘密? 叶倾雨好似身处迷雾,难辨西东,她能感觉到迷雾中藏着一条绳索,只需顺着这跟绳索,便能找到答案。 “啊!”章晨苏一声惊呼,紧拽着叶倾雨袖子的手好似被人拍了一巴掌,吓得他往后跌了两步,差点摔倒。 倒也不是好似,是真有人拍了他一巴掌。 孟奚知解了结界,伸手将章晨苏拉起来,语气不善道:“好好说话,别拉拉扯扯的。” 章晨苏被这突然冒出来的人吓得差点魂魄离体,嘴唇哆嗦着好半天,哪里还说得出话来。 “走。”叶倾雨白了孟奚知一眼,示意章晨苏在前带路。 章晨苏双腿直打颤,哪里还走得动路,裴洛上前搀着他的胳膊,道:“没想到你的胆子比我还小,来,我扶你。” 裴洛被孟奚知一路拎过来,已经平复了心情。 叶倾雨看着走在前面的两人,扯了扯嘴角。 一个被掳来的教书先生,手无缚鸡之力,竟能如此迅速就在乱局之中敛了心神? 一个敢于打破枷锁,意图逃出囚笼的奴隶,又怎会胆小至斯? 明明是老鼠洞,却藏着一窝狐狸。 第29章 噬心虫 这条地下暗河时宽时窄,岩石低矮之处需仰躺而过,空旷处,说话都有回声。 竹筏上有几只小竹凳,凳脚绑在碗口粗的毛竹上。 孟奚知坐在叶倾雨身旁,低声道:“阿雨,你有没有觉得小雪重了不少,个头好像也长了?” 叶倾雨从接过小雪的时候便察觉到了,“因为暮影的血。” “没想到暮姑娘的血如此大补。” 叶倾雨没再理他,问老者:“老先生可是地灵?” 藏在地灵洞穴里的灵族,除了地灵,还能是其他灵族? 老者颔首。 “你的灵鼠去了何处?” 幽绿火光下,老者沟壑纵横的脸上露出悲伤的神色来,他好似陷入了遥远的回忆之中。 “哪里还有灵鼠,这里的地灵都死绝了,又怎会有灵鼠活下来?” “可你活下来了,不是吗?” “都是水底的神仙庇佑,老夫才没有死于人族的弓箭之下。” 叶倾雨在石塘城的街头听说书人讲过,千年前鹿隐国皇族玩得最多的花样是,在锋利的箭簇上糊上噬心虫的虫卵,猎杀地灵时,避开要害,让虫卵留在地灵体内。 那些庆幸躲过一劫的地灵,拖着受伤的身子回到地洞中,眼看着箭伤就要痊愈,却不知噬心虫正在体内游移,当噬心虫爬到心脏,他们的命便要没了。 鹿隐国皇族曾有一支搜尸队,专门搜捡这些被噬心虫啃噬了心脏的地灵。 又有专人拿了尺子去量地灵心口的洞,从而选出最厉害的噬心虫来。 叶倾雨记得,当时有人问说书人:那些噬心虫后来是如何处置的? 说书人擦了擦嘴角的口水,馋道:噬心虫啃噬完一颗心脏之后,便会陷入沉眠,被人捡起时,养得白白嫩嫩的,清蒸油炸、熬汤爆炒,皆是一道唇齿留香的美食,便是生吃,亦是嚼劲十足,满口爆汁,啧啧…… 那日叶倾雨回到将军府,看着手中的烤地瓜,满脑子都是噬心虫白白嫩嫩的模样…… “老先生可认识冯微?”叶倾雨盯着老者的眼睛。 老者握竿的手指颤了颤,“冯微?不记得了。” 这竹竿极长,这水底极深,就像老者浑浊的眼睛,在幽绿的火光下,没有人能看清里面藏着什么。 “千年来,你都不曾离开过这里吗?” “不曾。” “地灵族的仇,冯微替你们报了,鹿隐国皇族很快就要遭到报应,老先生可以不用躲在这里了。” “姑娘此话当真?”老者声音喑哑,突然拔高了嗓门,彷佛生了锈的菜刀在石头上打磨。 “自然是真的。”叶倾雨依然注视着老者的神情。 “唉,就算大仇得报又能如何,老夫孑然一身,除了这河上,哪里也去不得。” “这又是为何?” 老者叹了口气,“不提了,都过去了。” 叶倾雨今日不知哪根筋搭错了,逮着这位老人家问个没完,咄咄逼人,并不友好。 孟奚知歪着身子,用肩膀推了推叶倾雨,低声道:“悠着点,别惹事。” 叶倾雨不屑,“你怕惹事就别跟着我。” 孟奚知摇头,无奈道:“得,当我多嘴,只求你们神仙打架的时候,莫要殃及我这条无辜的小鱼儿就好。” 孟奚知的预感非常准,叶倾雨拍了拍他的手背,“把灵鼠拿出来。” “先说好啊,我可不会划水,这筏子若是散了,你得带我出去。”孟奚知从乾坤袋中掏出小灵鼠递给叶倾雨,顺手接过她怀里的小雪。 “你他娘的一只蛾子还怕飞不出去?”叶倾雨啐了一口。 孟奚知的小脾气也上来了,“什么蛾子,我这是蝴蝶,灵蝶崖的仙蝶,你这人有没有一点见识?” 叶倾雨白了他一眼,捏着小灵鼠的尾巴,对老者道:“老先生说灵鼠都死绝了,这话可不对。” 老者早已变了脸色,满是皱纹的眼眶彷佛被人扒开,露出里面浑浊的眼珠子,“这,这……快将它收起来,莫要惊了水底的神仙。” 叶倾雨嗤笑道:“怎么,难不成老先生的灵鼠不是死于鹿隐国皇族,而是被水底的神仙给吃了?” “姑娘心思细腻,胆子也不小,只是不知本事如何?” “本事如何,你试试不就知道了。”叶倾雨手心爆起一道蓝光,朝着老者面门涌去,“你为何要藏在地灵洞穴之中?” 入梦之术虽能探寻过往,但必须在人睡着的情况下才能入梦。 对于清醒的人,叶倾雨只能探到他们心中所愿,从而得知那人是不是她的命主。 而此法,却也能辨出对方的真身是人是鬼。 叶倾雨此刻所探,便是想知道这位老者属于什么灵族。 地灵洞穴能藏人族,为何不能藏其他灵族? 这位老者,分明不是地灵。 蓝光穿过幽绿的灯笼时,灯笼快速摇晃,好似要从竿头掉落水中。 老者丢了竹竿,飞身跃起,往身后的黑暗中退去,身手矫健,内力雄厚,眨眼便没了踪影。 一直沉默不语的章晨苏眼疾手快,跳起来接住竹竿,一竿子撑到底,竹筏划出去好远。 章晨苏只想逃出地灵洞穴,这竹筏是他唯一的逃生工具,绝不能出问题。 至于什么地灵不地灵的,他根本不关心。 除了竿头一点幽光,四下里漆黑一片。 叶倾雨将“吱吱”乱叫的小灵鼠丢给孟奚知,正要飞身去追,被他拉住,“阿雨你听。” 从黑暗中传来一阵婴儿啼哭之声,令人毛骨悚然。 叶倾雨下意识往孟奚知怀里看去,小雪并没有醒来。 竹筏后面的水下,一道数尺宽的幽绿萤光蜿蜒而来,那光好似没有尽头,一直延申到河道拐弯之处。 萤光很快从竹筏之下穿过,孟奚知转头往前面的水底看去。 只见两团拳头大小的红光破水而出,木盆大小的脸盘子上,一张嘴好似深不见底的黑洞,婴儿啼哭之声正是从这张嘴中发出来的。 这竟是一张人脸! 竹筏剧烈摇晃,紧紧握着竹竿的章晨苏跌坐在竹筏上,吓得脸色惨白。 孟奚知看向身旁的叶倾雨,这位姑娘脸上,非但没有惊慌之色,反而露出一种“我就知道”的得意。 “果然是水灵。”叶倾雨指着从水中立起的蛇身人面怪,献宝一般地拍了拍孟奚知的肩膀,“你看,是化蛇。” 古籍中记载:化蛇状如人面而豺身,鸟翼而蛇行,其音如叱呼,见其邑大水。 在晟州大陆,化蛇是水灵族的灵兽,喜欢化成蛇的形态栖息在水里,盘行蠕动。 第30章 化蛇 当裴洛说起曾经去地底探查的官差,回来之后好像丢了魂的时候,叶倾雨便有所猜测。 灵族之中,只有水灵的封魂术能抹去记忆。 十年前叶倾雨被韦将军带回石塘城时,就曾被抹去记忆,是烟西谷庆福楼的老板娘所为。 庆福楼老板娘的祖上,有水灵血脉。 从竹筏缝隙中露出幽绿的光线,化蛇的身子扭动,竹筏便如在滔天巨浪中颠簸,眼看就要倾翻于黑水之中。 章晨苏已经放弃了竹竿,四肢趴伏在竹筏上,手指紧紧抠着捆缚毛竹的古藤。 在他眼里,叶倾雨无疑就是在作死,不仅自己作死,还拖他下水。 “你要不要玩玩?”叶倾雨问孟奚知。 “别,我就是一只蛾子,若是沾了水,可飞不起来了,您自个玩去。”孟奚知将小灵鼠塞回乾坤袋,拒绝得十分果断。 这化蛇一看就不好对付,自己有几斤几两,他还是清楚的。 化蛇周身泛着幽绿的光,洞顶倒垂的尖石清晰可见,不时有水滴坠落,河面波涛翻滚,好似雨季的江河,眼看就要成灾。 叶倾雨稳稳立在竹筏之上,在化蛇的大脸盘子迎面扑来之时,猛一跺脚,随着章晨苏一声尖叫,竹筏一头朝着水下直立而起。 “带小雪先走。” 不用叶倾雨交代,孟奚知已经抱着小雪腾空而起,足尖在化蛇的大脑门上借力,纵身一跃,飞出去数丈之远。 “暮姑娘,麻烦你救章兄弟一命。”孟奚知的声音远远传来。 章兄弟已经在竹筏短暂竖立之后、倾倒之时,被翻了个面,整个人被压在竹筏之下。 他现在就像吸附在船底的马蛸,只等下一个浪头打来,他便要沉入漆黑的水底。 在这一刻,他的脑中闪过一个少年的脸,那少年眸似寒星,俊朗睿智,司天台的老头说少年是帝星转世,是要造福苍生的。 可当八岁的章晨苏被当作质子送往丘宁国时,少年却连自己的弟弟都不肯出手相救。 去往丘宁国的途中遭遇劫匪,章晨苏再醒来时,已身处黑暗之中。 漫漫十年,不见天日。 他不能死,他要回去当面问一问皇兄,为何不替他向父皇求情? 为何在他离开皇宫之日不来送一送他? 章晨苏抬脚勾住竹筏的边缘,欲借力翻爬到竹筏上,化蛇泛着幽绿之光的身子快速扭动,水浪拍得章晨苏五脏六腑生疼,一口气没憋住,河水从口鼻灌入,手指脱力,终是沉了下去。 腰间好似被水藻缠住,章晨苏已经放弃了挣扎,头顶化蛇的身子如玉带般横在河面,他无论如何也游不上去的。 就在章晨苏心灰意冷,准备迎接死亡到来的时候,一股大力拽着他的腰身,硬生生将他从水底往上拉扯。 慌乱中他伸手去摸,腰上并无物什。 刚出水面,章晨苏只听得一声“暮影,带他走”,眼前一道绿光闪过,他像是被一根无形的绳子捆缚,绳子那头的人用力一拽,只一眨眼,他便消失在化蛇盘踞的河道。 而那一闪而过的绿光中,他恍惚看到了一个红衣女子,手握一根竹竿,立在一张两眼冒着嗜血红光的大脑袋上。 叶倾雨抹了一把脸上的水珠,将手里的竹竿狠狠插进化蛇的天灵盖。 化蛇头上长满了水草一般的头发,滑得很,竹竿稍有偏差,却也勾破了它坚硬的头皮。 从叶倾雨手心蹿出的缕缕蓝光好似蓝色的丝线,穿透翻涌的河水,悠悠缠上化蛇庞大的身躯。 这下可把化蛇给惹恼了,河水翻滚涌动更急,幽绿之光在水下浮沉,映着飞溅的水珠子如玉珠落盘,河道之上光怪陆离,让人眼花缭乱。 叶倾雨脚下施力,化蛇又沉下去半分。 虽说打蛇打七寸,这化蛇的七寸可不好把握,叶倾雨更想割了它的脑袋。 不过眼下这化蛇却是想要变身了,水中的幽绿之光震颤不止,却始终挣脱不了那些蓝色的丝线。 叶倾雨勾了勾唇角,这化蛇现身时分明是瞧不起她。 若是它一开始便以真身示人,叶倾雨将面对一场恶战。 这蛇身虽然壮观,凡人见之足以吓破胆子,但在叶倾雨眼里,却只觉它笨拙无用,就像一个只有蛮力却无脑子的粗人。 如今它再想变出那豺身鸟翼,可没那么容易。 叶倾雨正要收紧灵光,绞死化蛇,突然瞥见手腕上的骨链,想起孟奚知的话来,为了这么个玩意耗费灵力确实不值当。 化蛇脑袋扭得跟个拨浪鼓似的,试图将叶倾雨甩到水里去,奈何叶倾雨便如长在它脑袋上一般,任凭它暴躁发狂,她自岿然不动。 最后无法,化蛇索性将脑袋缩进水里。 这本是个好法子,偏偏叶倾雨性子执拗,竟跟着化蛇往水底沉去。 黑暗的石壁后传来一声叹息,老者现身了。 “姑娘,你我往日无冤,近日无仇,老夫好心渡你们一程,你为何要如此刁难老夫?” “话可不能这么说,我家阿雨不过是戳穿你冒充地灵之事,你却狗急跳墙,放蛇咬人,如今技不如人,却还要倒打一耙,好一个贼喊捉贼,胡搅蛮缠啊。” 孟奚知不知何时竟折返回来,黑暗中一对闪着碎金般莹光的大白翅膀悠悠扑扇着,熠熠生辉,美得让人心悸,而他说出来的话,也让人气得心抽抽。 老者心疼被灵力缠身的化蛇,虽然气愤,却也不敢骂回去,“仙君此言差矣,老夫身为水灵,本就是傍水而生,冒充地灵,不过是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并无害人之心。” 孟奚知不与他绕弯子,直接问道:“我且问你,你可认识高阳国的人?” “仙君何出此言?”老者神色微变。 “章晨苏是什么人?” “一个想要逃出地灵洞穴的奴隶,老夫怎会知他之前的身份?” “到此处探查的稚水国官差回去之后都被抹去了这段记忆,偏偏章晨苏不仅什么都记得,还能劳你送他一程,助他寻到出路,你当真如此好心?” 灵族与人族之间势不两立,若这位水灵族的老人真是避世在此,只需如以往那般,抹去章晨苏的记忆便可,而不是自找麻烦。 第32章 阿雨最是心善 孟奚知回头朝身后看去,化蛇摆着大尾巴快速往下游遁去,速度之快,胜似闪电。 “这化蛇本事不大,脾气倒是不小。”孟奚知嗤笑。 被叶倾雨那一番戏耍,化蛇早已怒火冲天,待那捆缚蛇身的灵力消散,趁叶倾雨不备,一个神龙摆尾,倏地就拍了上来。 若不是老者一竿子戳在它的大脸盘子上,它定要与那红衣女子大战三百回合,方才痛快。 化蛇若是现真身与叶倾雨斗,自是不会被人绑起来打得毫无还手之力,但输了就是输了,这是它轻敌的后果,怪不得别人。 “多谢姑娘手下留情。”老者一竿子撑到水底,正色道:“要不了多久,河水就将漫上洞顶,老夫这就送你们出去。” 据说化蛇很少发出声音,一旦开口,便会招来滔天的洪水。 之前那婴儿啼哭般的声音,正是出自化蛇,眼下河水已经在上涨了。 叶倾雨将孟奚知按在竹凳上,便要去扒他的衣衫。 孟奚知紧紧拽住衣襟,弱小无助,“阿雨,这不合适。” “起开,我看一眼你的伤。”叶倾雨按着他的肩膀,将他转了个身。 孟奚知还没来得及松手,后襟猛地被一股大力往下拉扯,直接给他来了个锁喉。 后背窜起一股凉意,孟奚知松了松喉咙上的衣襟,咳嗽两声,道:“不过就是被蛇尾拍了一下,不妨事。” 叶倾雨伸手在他蝶骨上按了按,孟奚知倒吸一口凉气,“疼!” “不过就是被蛇尾拍了一下,不妨事。”叶倾雨原话奉还,手上力道更重。 “嘶……你轻点,真的疼。” “看得出来很疼,你这骨头都发黑了。” 孟奚知闻言惊跳而起,忙问老者:“那玩意有毒?” “仙君莫要担心,化蛇常年盘踞在暗河之下,阴气重了些而已,你出去后多晒晒太阳,将养个十几年,那阴气也就散了,不过……” “不过什么?” “这段时间仙君切记不要运转灵息,若是让那阴气侵入灵脉,可就回天乏力了。” “十几年不能运转灵息?”连叶倾雨都忍不住皱起了眉头。 孟奚知本就没什么修为,怕是不用等十几年便要被人打死了。 孟奚知拢了衣衫,一拍大腿,怒道:“我这就去宰了那畜牲。” 叶倾雨用灵息将湿透的衣衫烘干,在小竹凳上坐下,把玩着夜明珠,赞叹道:“好,与其活得胆战心惊,倒不如痛快赴死,你且去。” “……” 孟奚知的斗志瞬间被浇灭,他挨着叶倾雨坐下,将濡湿的衣袖蹭在她的手上,“阿雨,我这可是为你受的伤,你不能不管我。” “我此行凶多吉少,自身都难保,如何管你?”叶倾雨瞥了一眼身边人尚在滴水的发梢,手指微动。 孟奚知只觉身上一股暖流涌动,衣衫顷刻便干爽了,他笑得眉眼弯弯,“阿雨最是心善……” “心善?你怕不是对我有什么误解?” “你连一个半岁大的婴儿都能带在身边,定不会不管我的死活。”孟奚知不知道哪来的自信。 这河水涨得快,老者手里的竿子也撑得急,很快便到了之前孟奚知遇到的岔路。 叶倾雨盯着黑暗的河道,她好似看到一个黑影悬于河上。 又有情况? “我将小雪带在身边,是因这世上,无人愿收容她,可你不同,我劝你早些回灵蝶崖去。”叶倾雨推开孟奚知,凝神戒备。 待竹筏靠近,叶倾雨将夜明珠抛至半空,耀眼的白光下,那个黑影不是别人,而是章晨苏。 章晨苏悬于半空,四肢下垂,耷着脑袋,一动不动。 叶倾雨自行脑补了暮影虚空立在高处,手里的鞭子勒在章晨苏腰上的画面。 章晨苏已经晕厥过去,从丈余高的地方摔下来,都没有哼一声。 暮影的鞭子待他落在竹筏上之后才松开,倒也没让他摔出什么毛病来。 她在此处等叶倾雨。 竹筏划进最左边的河道,水流湍急,拍打岸边的黑石,彷佛猛兽在后追赶。 叶倾雨看着漆黑的水底,突然问道:“化蛇可有吃过灵鼠?” 老者看着昏暗的前路,“老夫来到此处时,地灵洞里已经没有灵鼠了。” “你不知那断崖之下还藏着一只灵鼠?” “不瞒姑娘,老夫听说崖底有吃人的猛兽时,便猜到那是灵鼠,灵鼠不愿回到地灵洞穴,是在等它的主人,灵鼠是重义的灵兽,老夫断不会去捉了它来给化蛇果腹。” “你认识它的主人?” “千年前响石山地灵被鹿隐国皇族猎杀,有位地灵姑娘自毁灵元,劈山为崖,纵身跳下万丈深渊,想来那位姑娘当时并没有死去。” 老者确实不认识冯微,但他听过冯微的故事,当叶倾雨告诉他,鹿隐国皇族很快就要遭到报应时,同为夹缝生存的灵族,他的心情自是激动的。 他所求,他所做的一切,与那个地灵姑娘,算得上是殊途同归。 叶倾雨默了一会,又问:“这里发大水,会冲到哪里去?” 老者回道:“这条地下河流往须眉江,不过沿途山多林茂,大水冲入山林,并不会影响须眉江两岸的田地村舍。” “哦?听说水灵族擅御水,难道连这点大水都控制不住?” “姑娘说笑了,水灵不过是傍水而生,并没有兴风作浪的本事。” 叶倾雨脑中闪过一道灵光:兴风作浪? 莫非…… 若真如她所猜测的这般,那个暗中布局之人,绝非泛泛之辈。 孟奚知握住叶倾雨的手臂,又凑了上来,“阿雨,别玩了,先出去再说,这水越来越大了。” “我就问他几个问题,你怕什么?” 自然是怕你一言不合又要开打。 “我怕水。”孟奚知回答得十分认真,还带着几分委屈,“我小时候掉进水里,差点淹死,如今看着这玩意就犯晕,我现在受了伤,可飞不出去了。” 叶倾雨若是追根究底,万一惹恼了这老头,再引化蛇出来,她对付一人一兽已不容易,根本无暇顾及受伤的孟奚知。 他还想多活几年。 …… 第33章 重见天日 老者叹道:“姑娘亦是灵族,当知灵族在人间的不易,为何要咄咄逼人,为难老夫?” “那你可知我是哪一族?” “老夫虽避世千年,对魇灵一族还是有所耳闻的。” “你既知我是魇灵,想来也该知道,魇灵一旦入世,再无退路,我所探知的,不过是一条自保之路。” “秘密知道得越多,面临的危机也越大,姑娘未尝不是在自寻死路?” “置之死地而后生,未必不是生路。”叶倾雨眸光灼灼,透着决绝之意。 她今日若是多知道一些地灵洞穴里的秘密,日后在各国行走之时,便能多一个筹码。 “姑娘若执意为难,老夫也只能奉陪到底了,请。”老者将竹竿插进水底,脚下用力,竹筏定在湍急的暗河中央。 “不必了,我已经有了答案,你赶紧划,若是将我困在这里,你便是想兴风作浪,只怕也少不得兜自己一头水。” 老者心中惊疑不定,他不知叶倾雨到底知道了什么,又知道了多少,而这事,他还不能问,这姑娘不仅手段了得,而且心思细腻,本着多说多错的原则,老者选择闭嘴。 既然不能将她困在此处,那便只能快快送走了。 魇灵必须入世,他们的筹谋才能提上日程。 各取所需罢了。 孟奚知却是松了一口气,“阿雨果然舍不得丢下我。” 叶倾雨拍开他的手,“出去之后,不许再跟着我。” “我如今这副身子,可飞不上灵蝶崖,阿雨若是不让我跟着,便是让我去死了。” “你他娘的一个大男人,能不能有点志气?” “阿雨你看看我。”孟奚知捡起方才坠落在竹筏上夜明珠,歪着脑袋,将一张颠倒众生的脸凑到叶倾雨面前。 叶倾雨身子后仰,蹙眉道:“作甚?” “我这相貌,只怕刚离开你,便要被山里的妖怪拐了去压寨,我的志气不是当山大王。” “……” 不得不说,孟奚知这张脸,确实长得让人无法反驳。 河水不断上涨,叶倾雨能感觉到老者在以灵力压制涨水的速度,她也不再多问。 惊涛拍岸,几番浮沉,终于在伏身穿过一处急弯后,前方出现一个井口大的洞口,正对苍穹。 天快亮了。 寒冷的风从洞口灌入,让人精神为之一振。 竹筏行到洞口之下,因涨水的缘故,原本高高在上的洞口,叶倾雨只站起身子,便将头探了出去。 孟奚知紧随其后,两个人像长在地里的萝卜,望着覆满白雪的山林,和铅灰的天空。 洞口旁长满杂草,天寒地冻,草叶枯败。 若是草长莺飞时,这里被野草掩盖,倒是个隐蔽之处。 “总算是出来了。”孟奚知仰天一声喟叹。 叶倾雨提着孟奚知的后襟,足尖一点,跃出洞口,落地后转身道:“暮影,可以上来了。” 昏迷中的章晨苏被丢了上来,落在冰冷的雪地里,一声闷哼,醒了。 老者虽看不见暮影,但也知道有位隐身的神秘人在他们身边。 若不是这位神秘人出手,章晨苏早已沉入水底。 不过,就算没有人救他,老者也不会让他死。 那人特意交代:这枚棋子,打磨十年,还未入局,怎能就弃了。 章晨苏不能死,至少不能死在地灵洞穴里。 老者的声音从地洞中传来,“你们要去何处?” 孟奚知回道:“高阳国。” “穿过那边的松林,一路往西南方走,不日便能到达高阳国边境。” “多谢,老先生与虎谋皮,可要多长几个心眼,莫要被啃得连骨头渣子都不剩。” 老者的声音渐远,隐有回声,愈显悲壮,“一把老骨头,死不足惜,但求死得其所,问心无愧。” 叶倾雨奇怪地看向孟奚知,“你怎知我们要去高阳国?” “阿雨别忘了,在北地,可是我引你们出人灵结界的,你想去哪,我自是一清二楚。” “你既清楚,还引我们到鹿隐国来?”叶倾雨声冷如冰。 “阿雨别生气,我当时不是想着将你骗去灵蝶崖……” “我不生气。”叶倾雨手掌朝地,一大团白雪被疾风卷起,至她手心时已有头颅那般大。 叶倾雨就举着这头颅一般大的雪团,往孟奚知的脑门上砸去。 “你们要去高阳国?”从雪地上爬起来的章晨苏茫然地问道。 乍见天日,他还有点不能适应。 天将亮,雪光莹白,大地正在苏醒。 叶倾雨这才注意到不远处冻得瑟瑟发抖的章晨苏。 章晨苏浑身湿透,又在雪地里打了滚,寒风一吹,只觉脑子都要冻住了。 一只惨白的手搭在他的肩膀,章晨苏哆嗦着回头,身后站着一个身穿黑裙的女子。 “鬼,鬼啊……”章晨苏身子往前倾,眼看又要栽进雪地里,肩膀上的手指用力,将他扳了回来。 章晨苏还在发抖,但他忽而觉得不冷了,他抖是因为害怕。 “好你个白眼狼,暮姑娘救你性命,你竟出言唐突。”孟奚知一边拍着衣裳上的碎雪,一边数落章晨苏。 章晨苏想起在暗河上的奇遇,对自己方才的举止懊悔不已,正要转身行礼道歉,肩上的手却收了回去。 暮影绕过章晨苏,径直走到叶倾雨身边。 “你的伤……” “无碍。”暮影抬起右手,手背上一道两寸长的口子,皮肉翻卷,不见血渍。 叶倾雨捉住她的手,蹙眉问:“这是剑伤,你在崖底遇到了什么人?” 又有什么人能在夜间看到暮影? 暮影看着叶倾雨,喃喃道:“那人认识我,倾雨,这世上,有人认识我,有人能在夜里看见我。” 叶倾雨第一次见她露出这种神色,好像凛冽寒冬里,一束日光穿过厚重云层和凌乱枝桠,照在结了冰的河面上。 暮影一贯冰冷的眼眸中,突然有了光亮。 对于一个忘记过往的人来说,遇到故人,确实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 可那人什么也不肯透露,实在可恶。 “黑衣蒙面人?”叶倾雨听暮影说完昨晚的遭遇,问道:“他身上可有什么奇怪的地方?比如,袖口可有刺绣?” 会不会是高阳国的人? 第34章 第三命主 暮影摇头,“那人武功高强,我与他打斗之时,并未注意这些。” “临尘?这个名字倒是不曾听过,不过既然知道他的名字,等我们走出这片山林,沿途打听,总有知晓的人。” 每个人都有过去,魇灵入梦,探的就是他们的过去。 可暮影没有,她没有过去,也没有梦。 但她与叶倾雨的灵脉契合,此愿虽难,叶倾雨还是应下了。 孟奚知蹙眉道:“临尘?这个名字我好像在哪听过。” “你知道他?” “一时半会却是想不起来了。” 叶倾雨懒得理他,继续问暮影,“你可看见裴洛是被何人掳走的?” 暮影当时就在裴洛身后,他确实是被人带走的,以他的本事,没可能在暮影和叶倾雨,乃至孟奚知的附近悄然离开。 但他又是自己要走的,而非被人挟持。 裴洛心思缜密,为了避开暮影的注意,故意撩起衣袍,原地转了个圈。 暮影以为他是要小解,自然不会跟在后面,越过他追上了叶倾雨。 而就是在这时,裴洛被人带走了。 暮影回头时,只看到黑色的衣摆从转角处一闪而过。 待她追到拐角处,一个黑衣人拽着裴洛闪进更深的地道。 黑暗中,暮影看见裴洛回头望了身后一眼。 没有人堵住他的嘴巴,他的神色亦无惧怕,反倒有种害怕被人发现的慌张。 他是自愿要走的。 也就是说,裴洛并不想离开地灵洞穴。 那个带走裴洛的人,看身形,正是暮影在崖底遇到的黑衣人。 “好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教书先生。”叶倾雨冷笑,这个裴洛,果然是个人物。 孟奚知叹道:“裴洛尚且如此,他背后之人更是了得,这人间,倒也有趣。” “你真要跟我们走?”叶倾雨问孟奚知,神色认真,“区区一个地灵洞穴已是卧虎藏龙,这人间,可没你想的那么简单。” “阿雨放心,生死由命,孟某绝不给你们添麻烦。” “最好如此。”叶倾雨转身往松林走去。 虽不知孟奚知的话有几分真假,但他若真的知道临尘是谁,不用他死皮赖脸地跟着,叶倾雨也会拉他一同上路。 叶倾雨已经打定主意,今夜入孟奚知的梦中,一探究竟。 “恩人留步。”章晨苏追上来,对着暮影撩袍跪下,“多谢仙子救命之恩,请受在下一拜。” 暮影垂眸,“我不是仙子。” 凡人可没有隐身的本事,章晨苏又道:“章某方才胡言乱语,望仙子海涵。” “你没有胡言乱语,我本就是一只孤魂野鬼。” 这是真生气了?章晨苏心底没谱,不敢再接话,转了话头,道:“三位若是去高阳国,不知能否让章某同行?” “不能。”已走出几尺远的叶倾雨头也不回地拒绝。 一个孟奚知已经够让她头疼的了,再来一个无用之人,她没工夫理会。 眼看三人就要走远,章晨苏咬了咬牙,喊道:“章某原名苏宸璋,乃是高阳国十三皇子,被奸人所害,囚于地灵洞穴十年之久,今日幸得三位恩人搭救,宸璋感激不尽,此去高阳国山高路远,宸璋自知能力不济,若能得恩人护送回都城,必当重礼酬谢。” 三位恩人齐齐回头。 孟奚知挑眉,“哈,我就说他是皇子。” 叶倾雨嘴角抽了抽,“这局算你赢。” 她虽猜到章晨苏身份不简单,却也没往皇族想。 那些黑衣人若是高阳国的人,而章晨苏身为高阳国皇子,那他这是被自家人给坑了啊! 这种事也只有孟奚知敢想,偏偏还真被他猜对了。 人族的皇子不值钱还是怎地,昨日刚弄死一个,今日又送上门一个。 “章……苏兄弟你过来,我家阿雨有几句话要问你。”孟奚知朝苏宸璋招手,既然知道“章晨苏”是化名,自然还是称呼原名的好。 苏宸璋起身,一路小跑到三人跟前,除了膝盖之下被积雪浸湿,身上的衣衫方才已被暮影用灵力烘干。 他脸上的泥渍被河水冲洗干净,眼下有一块铜钱大的疤,那是被烙铁所烫。 见叶倾雨目光微沉,盯着他脸上的伤疤,苏宸璋有几分不自在,垂头道:“以三位之才,何愁不能封侯拜相?只要……” “别扯这些虚的,你可知地灵洞中抓你回去的黑衣人是什么人?” 苏宸璋摇头。 “你是怎么落到稚水国官差手中的?” 苏宸璋亦摇头,“十年前高阳国战败,我被选为质子前往丘宁国,不想途中遭遇劫匪,之后便到了地灵洞穴之中,身负枷锁,受制于人。” 即便是平安到了丘宁国,他的处境也不会好到哪里去,对于一个质子来说,异国的日子无异于牢笼。 叶倾雨又问:“如此说来,你对小时候的事还有印象,那你可记得,当年为何会选你当质子?” 苏宸璋眼神有些许闪躲,犹豫着没有开口。 叶倾雨也不逼问,掌心对着他的眉心,蓝光爆起。 苏宸璋惊得后退几步,却逃不过如水波一般的蓝光朝他涌来。 只要他与叶倾雨的灵脉契合,叶倾雨愿护他这一程。 否则,不管他是稚水国的奴隶,还是高阳国的皇子,对叶倾雨来说,都是累赘。 “不用害怕,如果你是我的命主,不管你之前做过什么错事,我都会帮你实现一个心愿。” 如果不是,那便大道朝天,各走一边了。 谁也别耽误谁的时间。 苏宸璋果然就不退了,这三人并无杀他之意,而他既有所求,自然不能畏惧。 片刻后,从叶倾雨中指蹿出一条红线,只见她眉心微蹙,右手赶紧结印,搭在掌纹如凋零花枝般的左手掌心。 “说,你的心愿是什么?” 孟奚知看着苏宸璋,亦蹙起眉头:他厚着脸皮好不容易才赖在阿雨身边,这小子竟如此幸运? 苏宸璋默然片刻,脑中百转千回:他的心愿是什么? 往事如云烟从眼前飘过,他恍惚又看见皇兄那双好似夏夜繁星一般的眼眸,那双眼总是被轻纱般的云烟笼着,叫人看不透。 对于皇兄,苏宸璋又敬又怕,以至于从未去想过,皇兄对他,可曾有过呵护之意。 不,没有人可以护他,母妃不能,父皇不能,皇兄也不能,唯有…… 第38章 将军府后院的女人 苏宸璋愣了一瞬,他差点忘了,如今站在这广阔天地间,已是十年光阴逝去。 父皇驾崩,皇兄登上了大位。 而他,算什么? 叶倾雨无暇顾及苏宸璋,就在方才,她好像抓住了藏在迷雾中的绳索。 如果苏宸璋是被他皇兄丢到地灵洞穴中,那这些黑衣人无疑就是当今高阳国国君苏宸辙的人。 如此,所有的事就都能解释得通了。 叶倾雨早已猜到这群黑衣人背后之人,是高阳国某位举足轻重的人物,却不曾想到,他会是高阳国国君。 能与水灵族和风灵族结盟,大抵也只有这般身在高位之人才能做到。 若是叶倾雨猜得没错,苏宸辙不仅与地灵洞穴中的水灵结盟,亦与鹿隐国皇宫中的御风者做了交易。 即便化蛇能引洪水,却无法将这水掀上天际,但若是有御风者相助,兴风作浪,水淹鲤鱼嘴断崖,倒灌入鹿隐国都城,应不是难事。 御风者藏身石塘城十年,他一早就盯上了叶倾雨,而那时,他是否已经在为苏宸辙效力? 地灵洞穴中的黑衣人刻意避开叶倾雨,是因为他们早已知道她的身份吗? 若真如此,方才林中吹哨的黑衣人,想来是因暗河涨水,来迟一步,不然这一场冲突,亦是可以避免的。 裴洛呢?他一个稚水国的教书先生,又是从什么时候与高阳国的人走到一起去的? 苏宸辙布这么大一盘棋,除了谋天下,叶倾雨想不出其他原因。 那么,黑衣人接连两次退让,是为了魇灵之愿吗? 苏宸辙若是知道叶倾雨与苏宸璋结了灵契,不知作何感想? 苏宸辙太过神秘,没交过手的情况下,叶倾雨一时猜不透他的目的,但这个人,实在算得上一个强劲的对手。 叶倾雨望向西南边的天空,那里云层稀薄,隐隐能看见一角蔚蓝。 “苏兄估摸还得哭一阵,我们先去寨子里找找有没有可用之物,去往高阳国,可有很长一段路呢。”孟奚知抱起小雪,往向阳寨山门走去。 寨门前的雪地上满是凌乱的脚印,和山匪逃走之时落下的钢刀,刀口沾了血,躺在雪地上,十分刺眼。 寨中空无一人,三人在几间木屋里翻找一通,除了一些兽皮木炭之类御寒之物,最多的就是挂在檐下的腊货。 孟奚知从乾坤袋中翻出针线,将叶倾雨那件大红嫁衣比着小雪的身高一番剪裁缝补,不多时,一件针脚扭得像游蛇的小红裙穿在了小雪身上。 余下的布料也没浪费,单衣长裤,一整套齐活了。 之后,孟奚知又寻了一张虎皮给小雪裁了件小坎肩,虽不怎么合身,但好歹比裹布强多了。 棕色棉袄改的袜子有些大了,孟奚知剪了些碎布条在她小腿肚上绑了两个蝴蝶结。 看着站在木桌上转圈圈的小女孩,孟奚知满意地点点头,对自己鬼斧神工般的女红手艺颇为自得。 “爹爹再给小雪做顶帽子如何?” 小雪摇头。 孟奚知只当没看到,扯了桌上的狐裘,在小雪脑袋上一通比划。 叶倾雨和暮影在后院找到了一辆马车和几匹马,挑了一些干粮,将几只水囊灌满,又捡了几把钢刀,坐在车辕上等孟奚知。 远远便看见孟奚知怀中打扮奇怪的小雪,叶倾雨哼了一声。 暮影突然问道:“倾雨,在去北地之前,你是个什么样的人?” 叶倾雨怔住,“你以前不会问我这样的问题。” “你还记得潇潇的话吗?” 潇潇是她们在北地遇到的风灵,当时叶倾雨想将小雪托付于她,她将小雪放在风灵祭台上,做了小半天法。 潇潇蹙眉道:这个孩子魂魄混杂不纯,非此间之物,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若以善导之,当成神佛;若以恶诱之,恐入魔道。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叶倾雨能和暮影结伴同行,不止是灵契约束,更因她们身上,都有一股坚韧不屈的劲,她们是同类人。 可她们又是不同的。 在进入北地之前,叶倾雨只是石塘城将军府一个下人,做着下人该做的事。 虽身份低微,时不时被韦将军罚跪在后院的青石地砖上,每日的吃食也只是烤地瓜,但那时的叶倾雨,依然对生活充满希望。 她喜欢在去洗石街买梅花糕时,听说书人讲晟州大陆上千奇百怪的故事。 她会将为数不多的工钱攒起来,在过年的时候,给关在后院里的女人买礼物。 哪怕那个女人,从未给过她好脸色。 叶倾雨虽不是地灵,但她是被当成地灵养大的。 那个女人不发疯的时候,总是坐在破旧的木窗边,望着高墙上的天空。 每每这时,她晦暗的眼眸中好似有了光。 她看着偷偷溜进院子的叶倾雨,说:我没有疯,你信吗? 叶倾雨点头。 她不发疯的时候,会给叶倾雨讲北方灵族的故事,讲得最多的是地灵,讲得最多的一句话是:地灵不管去到哪,都能找到回家的路。 她这般说着的时候,眼神有几分闪躲,叶倾雨那时不懂,直到在茫茫雪原,并没有看到那条地灵皆能看见的灵族之路,叶倾雨才隐隐明白。 那个女人确实没疯,她只是坏。 她明知道每次叶倾雨偷偷去看她,都会被韦将军罚跪,可她从不会对叶倾雨说“你别再来了”这样的话。 那晚在戚风梦中,叶倾雨莫名生出一种委屈来。 即便冯微心里只有仇恨,但她还是会给她的儿子想一条后路。 可那个女人呢? 她从未替叶倾雨考虑过。 她不爱她的孩子吗? 不,因为爱,所以她才会在被韦将军捉住的时候,藏起自己的孩子,将叶倾雨带去人族。 “行行无别语,只道早还乡。” 地灵对故乡有种执念,而那个女人,却是叶倾雨过去十年的执念。 直到在暮子河,叶倾雨被梦神点醒,发现那一切都是假的,她不是地灵,她不过是一个替代品。 再深的执念,也随风散了。 那日之后的叶倾雨,没了心。 她不知自己是善是恶,她不知小雪跟着自己,会成神还是入魔。 她们都是无家可归的孩子,茫茫尘世,彼此取暖罢了。 第39章 无忧 叶倾雨在暮子河畔醒来后,渡过铺满食尸花灰烬的黑色河流。 可在河那边,她却找不到魇灵族的聚居地了。 她不知她的族人去了何处,她找回来十年前的记忆,却不知这十年间,魇灵族发生了什么事。 “阿雨。”孟奚知人未到,声先至,大老远就扯着嗓子喊。 “小雪好像很喜欢他。”暮影看向叶倾雨。 “你究竟想说什么?” “自从孟奚知出现后,你与在北地时,有些不同了。” 如果说暮影是冰山之上背阴处终年不化的雪,那叶倾雨就是冰山下寒冷河水中的一块碎冰。 碎冰遇到暖阳,总是要融化的。 叶倾雨到这人间走一趟,遇到暮影,她变得清冷;而遇到孟奚知,她深藏的热烈,又被勾了出来。 见叶倾雨蹙起眉头,暮影又道:“我看他不像坏人,小雪若是能在他身边长大,未必不是好事,而你……” “你不必再说了,我要走的路,要么飞升成神,要么魂飞魄散,没有第三种结果,别人不给我找麻烦已是求神拜佛,我自不会去给别人添麻烦。” 叶倾雨一鞭子抽在马屁股上,老马嘶鸣,扬蹄往寨子外迈去,不管孟奚知是好人还是坏人,与她都没有关系。 至于小雪,她如今既已醒来,何去何从,自当由她自己定夺。 “阿雨等等我们。”孟奚知抱着小雪一溜小跑追了上来。 苏宸璋不会骑马,赶马车更是从未尝试过,孟奚知要带娃,这赶车的活计便落在了叶倾雨和暮影身上。 除了赶车的马,寨中剩下的马匹都被叶倾雨撵入了山林之中,很快没了踪影。 林间有一条不算宽阔的道路,恰好够马车通行。 折腾一夜,又受刺激,苏宸璋精神不济,一进车厢,刚靠着车窗坐下,歪头便睡了。 孟奚知本就不想搭理他,倒也省得大眼瞪小眼,两人都尴尬。 小雪靠在车壁上,瞪着一双大眼睛,听孟奚知讲上古之神的故事,小脑袋随着马车颠簸摇来晃去,十分可爱。 莽莽山林,风雪起了又停。 “蓝田云海乃仙界一大名胜,于仙山之上凭栏远眺,云蒸霞蔚,浩如烟海,上古之神云涯乘风而来……” “那日云涯醉酒后,于烛龙谷挥剑剔龙骨……” 靛蓝的帘子被从外轻轻撩起,叶倾雨闪身钻了进来。 “阿……” “嘘!”叶倾雨朝孟奚知做了个噤声的手势。 孟奚知心领神会,只当没看见她,继续给小雪讲上古之神的丰功伟绩。 叶倾雨挨着小雪坐下,确定苏宸璋已经睡熟了之后,指尖微动,削下他鬓边一缕碎发。 满头青丝散开,叶倾雨将霜色发带覆在眼睛上,苏宸璋那缕碎发从她手心飘起,悬于她眉心之上,霜色发带散发出月华一般的冷辉。 她这是要入苏宸璋的梦。 入梦。 皇城,皑皑白雪,重重宫门。 尽处。 一人,负手而立,白衣缟素。 风起。 雪舞,红梅映雪,青丝染霜。 “皇兄,皇兄……” 年幼的苏宸璋提着锦袍跨过高高的门槛,一声声唤着那宫墙下的白衣少年。 宫道幽长深远,他好似怎么走也走不到那少年身边,任他怎么呼喊,少年跟头倔驴似的就是不回头。 少年身上穿的是孝服,那日是他母后的头七。 他站在母后最喜爱的梅树下,待雪染白了头,才转过身来。 少年转身,衣袍蹁跹,似要乘风而去。 那日,亦是苏宸璋母妃册封为贵妃的日子。 幼子手里握着糖葫芦,上面裹着甜香的蜜糖,见少年回头,他喘着粗气,举起手来,欢快地喊道:“皇兄,母妃今日欢喜,允我吃一根糖葫芦,你尝尝,可甜了。” 糖葫芦被咬了一口,露出里面的核来,想来是苏宸璋在来的路上实在太馋,没忍住下嘴了。 少年忽而笑了,枝头积雪坠落,一朵红梅飘下,停在少年肩头。 “宸璋,你今年多大了?” “过完年就满七岁了。” “七岁……还这么幼稚?”少年笑意敛去,眉间笼起一层寒霜,“真不知你是故意为之,还是真就这般单纯。” “皇兄,我……” “你回去,以后不要再来找我。” 少年又转身,继续盯着枝头的红梅。 年幼的苏宸璋站在雪地里手足无措。 即便是十年前的梦,叶倾雨初见到少年苏宸辙的脸时,仍能感觉到他眉宇间的帝王之气。 叶倾雨入苏宸璋的梦,就是想瞧一瞧这位搅乱天下风云的帝星长什么模样。 如今看来,单就长相而论,比起孟奚知,也不遑多让。 叶倾雨又挑着看了一些碎梦,苏宸璋被选为质子,是因他母妃在后宫一朝得势,得意忘形,犯了帝王家的忌讳。 难怪先前问起,苏宸璋眼神闪躲,不愿回答,这不是让他揭自家的短么。 不过,叶倾雨觉得事情没那么简单,但这是苏宸璋的梦,她所看到的,皆是苏宸璋的记忆,一如他皇兄所言,这是小孩子家单纯幼稚的想法。 叶倾雨没有在梦里现身,她与苏宸璋没什么好说的。 苏宸璋被囚于地灵洞穴十年,早已不是梦中这个馋一口甜食的小孩子。 叶倾雨还没睁开眼睛,耳朵里先传来孟奚知的声音。 “云涯最爱喝清河镇无忧酒家的无忧酒,据说无忧酒家以前最出名的酒叫“忘忧”,那时的酒馆也不叫无忧,至于是不是叫忘忧,也没人记得,清河镇的人都道:若说无忧酒是上品,那忘忧酒就是绝品,可惜这绝品也绝世了,世上再无忘忧……” 莹光消散,叶倾雨将发带从眼睛上拿下,又将头发束起,瞥了一眼盯着她的孟奚知。 孟奚知嘴角噙着笑,问道:“阿雨可爱饮酒?” “不爱。” “哪怕是不爱饮酒之人,也该尝一尝清河镇的无忧。” “懦夫才借酒消愁,不过是自欺欺人,酒醒之后,忧仍是忧,断不可能无忧。”叶倾雨起身掀帘,转头又道:“孟公子对上古之神倒是十分了解。” 孟奚知笑道:“道听途说罢了。” “那你可知上古之神今在何处?” “听说千年前他在北地布下人灵结界后,便失去了踪迹。” 第40章 来而不往 翻山越岭,风餐露宿,腊月二十三,小年这天,一辆靛蓝布帘的马车驶进了鹿隐国西南边关小城。 碧落城,掩于群山之中,城中只有一条主街,唯一的客栈就在主街的尽头。 街上屋舍破旧,行人稀少,日暮时分,简陋的铺子里点了灯烛,灯影昏沉压抑。 寒冷的北风穿巷而过,巷口蹲着一个卖糖瓜的老婆婆。 “姑娘,糖瓜祭灶,新年来到,又甜又粘的糖瓜,买点回家粘灶王爷的嘴,上天言好事,下地保平安,新年顺遂安康。” “糖瓜是什么?”车厢里传来软糯的声音。 这几日孟奚知每天不厌其烦地哄着小雪说话,小丫头聪明伶俐,除了不吃饭不会饿死,已经与人族小孩没有两样。 叶倾雨勒了马,接过孟奚知从帘子里递来的铜板,跳下马车。 孟奚知的乾坤袋里什么乱七八糟的玩意都有,最实用的还属这些银钱。 “看姑娘满身风尘,赶了不少路?” “嗯。”叶倾雨将铜板放到石阶上敞开的粗布袋里,如果这里和石塘城的物价一样的话,这些铜板能买五个糖瓜,够小雪尝尝鲜了。 老婆婆枯柴般的手指颤巍巍地往油纸包上装糖瓜,突然抬起头来,看着叶倾雨,“姑娘,天快黑了,快些赶路去。” “今晚不赶了。”叶倾雨察觉出她话里的异样,抬眼看过去。 老人凹陷的眼眶里,一双深邃明亮的眼睛,好似沉淀了岁月的深潭,潭底幽深,水面清亮。 “姑娘莫不是要在来而不往客栈留宿?” 碧落城就这一家客栈,刚进城门,一眼便看到客栈外的招旗,黑色的绸布上书四个白字:来而不往,像极了招魂幡。 老婆婆将油纸包递给叶倾雨,凑近了低声道:“老婆子劝姑娘啊,还是快些赶路去,莫要在碧落城停留。” “为何?” “那家客栈可是会吃人的啊,凡是进到来而不往客栈的,没有一个走出来。” 叶倾雨直起身子,往长街尽头望去,来而不往客栈门头上挂了两只灯笼,两层小楼里点了灯,橘黄的烛火泼洒出来,是这条街上最明亮的屋子。 “有趣。”叶倾雨又看向蹲在地上的老婆婆,问道:“您每天都在这里卖糖瓜吗?” “这碧落城中,如今已经没有人吃老婆子的糖瓜咯,也只有你们这些外乡人,买去尝个新鲜。” “哦?来碧落城的外乡人多不多?” “这穷乡僻壤的,一年到头啊,也难碰到几个过路人,姑娘买老婆子的糖瓜,老婆子才多嘴劝一句,趁着夜色未至,赶紧上路。” “城中这么大一家黑店,官府不管吗?”叶倾雨却是不着急。 “官府?”老婆婆冷哼道:“官府也是人,人进了这来而不往客栈,可没有能出来的。” 叶倾雨告别老婆婆,跳上马车,将糖瓜塞进车厢,便听苏宸璋担忧的声音道:“叶姑娘,我们……” “我们在碧落城休息一晚,明早继续赶路。”叶倾雨回头看了一眼巷口的老婆婆,打马前行。 老婆婆的目光,却落在那被一把红伞遮住了面容的黑衣女子身上。 马车停在来而不往客栈外,没有迎客的伙计出来牵马。 苏宸璋攥着门帘,并不愿下马车,“方才那位婆婆说……” “苏兄若是不愿意进去,就在马车上歇息一晚,我这把骨头今晚可得好好舒展舒展咯。”孟奚知抱着小雪当先走进了客栈大门。 时辰到了,暮影隐于夜色,眼见叶倾雨也将迈进客栈,苏宸璋一咬牙,跳下了马车。 山林沉寂,街道昏暗,好似有人拿了一块黑布,罩在碧落城上空,不见一丝星光月影。 踏进来而不往客栈大门,店伙计躬身迎了上来,他身上穿着灰布棉衣,手臂上搭一条白布巾,热情问道:“几位客官是打尖还是住店?” 这位店伙计的腰好似直不起来,抬头时脖子亦十分僵硬,歪着脑袋,两只眼睛一大一小,鼻梁歪斜,嘴巴大咧,看上去十分奇怪。 身为唯一能付得起房钱的大财主,孟奚知回头看了一眼紧跟在叶倾雨身后的苏宸璋,对店伙计道:“两间上房。” “得咧,客官这边请。” 大堂内有五六张木桌,条凳上稀稀拉拉坐着十几个人,男女老少皆有,吃饭的,喝酒的,打孩子的,吹牛皮的,嬉笑怒骂,交头接耳,无人在意新来的客人。 角落里坐着一个拉胡琴的老头,旁边站一个十来岁的小姑娘,正咿咿呀呀唱着绵软催泪的小曲。 “排空驭气奔如电,升天入地求之遍。上穷碧落下黄泉,两处茫茫皆不见……” 小姑娘脸上打了两坨腮红,嘴唇红得好似喝了血一般,一点孩童的稚嫩模样也没有,一双黑漆漆的眼睛盯着趴在孟奚知肩头的小雪。 “爹爹,我听不懂她的话。”小雪抱着孟奚知的脖子,她虽听不懂,却也被唱曲姑娘的悲伤所感染,觉得心头闷闷的。 孟奚知轻拍了拍小雪的背,笑道:“小雪还小,不需要懂这些。” 小雪嘟囔:“那位姐姐也没有很大。” “词是好词,曲也是好曲,可惜唱曲的人是个孩子,只怕连她自己,也不懂这词里的意思,阿雨你觉得我说得对吗?” 叶倾雨没有回答,她在看挂在大堂廊柱上的画。 这家客栈的掌柜大抵是个喜好书画的,只是眼光实在不怎么样。 八根实木廊柱,顶着二楼的口字回廊,楼梯在半人高的黑漆柜台左侧。 廊柱上各挂了一副画,宽不过三尺,从二楼楼板直垂到一楼地面。 远山近水,亭台楼阁,皆在画中。 粗看倒不觉得奇怪,可细看,这作画者的水平,实在让人不敢恭维。 远山重墨,近水浅绘,亭台倾斜,楼阁扁平,笔触凌乱随意,毫无大家之神韵。 如此小儿戏作,竟画在千金难求的桑山云绢之上,连孟奚知都忍不住微微蹙起了眉头。 看来,他们又碰上了不好对付的东西。 第41章 桑山美人骨棋 店伙计在二楼回廊左边第三间房前停下,抬手推开古旧的雕花木门,山间潮气重,即便是冬日,木门亦咯吱作响。 木门上雕刻着祥云仙山,一人坐在石桌前,手里捏一枚棋子,看不清面容,他好似在盯着桌上的棋盘,又好似在看着不远处罗衫轻舞的女子。 雕工拙劣,胜在质朴,就是糟蹋了这花梨木做的门板。 “客官,这是小店最好的两间房,紧挨着,您看可还满意?” 孟奚知抱着小雪当先走了进去,房内提前点了油灯,暖黄的光照下,棱纹木窗紧闭,窗下置一张矮榻,榻中央的方桌上摆一只釉里红描金异兽图油锤瓶,里头插一枝腊梅。 紫檀圆桌上摆了茶托,茶具亦是上等的白玉瓷;靠墙的雕花木床上挂着黛紫色幔帐,上绣缠枝莲纹。 墙上挂一副山水图,依旧是绘在桑山云绢之上。 处处透着奢华,即便在繁华的城镇,这也算得上是上等的房间。 偏偏碧落城是一个只有一条街道的山野小城。 不仅孟奚知满意,苏宸璋也很满意,他觉得跟进来是对的选择。 十年时间,他早习惯了阴暗潮湿的地洞,乍一见到人族的屋子,回忆排山倒海扑面而来,他想起了曾经锦衣玉食的日子。 苏宸璋眼眶泛红,眸中隐有泪光,但孟奚知拦住了他正欲迈进房间的脚,“苏兄,你的房间在隔壁。” 正探头往楼下张望的叶倾雨转身看过来,“你这话什么意思?” 孟奚知说开两间房的时候,叶倾雨和苏宸璋所想的都是:两个男人一间房,她和小雪一间房。 但很显然,孟奚知并不是这般安排的。 “阿雨,我如今就是废人一个,你可得对我负责啊。” 孟奚知虽然嘴贫,但这一路走来,叶倾雨知他并不是一个不知分寸的人。 他这般安排,自是有他的道理。 进到这家客栈,本就不是为了睡觉。 叶倾雨只稍微动动脑子,便对苏宸璋道:“你去隔壁房间。” 苏宸璋满脸愕然,“……” 孟奚知拍了拍苏宸璋的肩膀,安慰道:“去,别怕,暮姑娘会保护你的。” 叶倾雨若是与小雪一间房,只能护住小雪一人,而暮影带着两个拖油瓶,就比较吃力了。 只开一间房的话,深更半夜,两个男子和一个少女一个女童共处一室,成何体统,孟奚知断不会叫人说了叶倾雨的闲话去。 何况,这也容易令店伙计生了疑心。 这家黑店到底藏着什么秘密,没有摸清楚之前,还需谨慎。 他倒是不介意自己吃点亏,“小雪,晚上跟爹爹和娘亲一起睡可好?” 小雪乖乖点头,朝叶倾雨伸手,“娘亲抱抱。” 瞧瞧这一家三口多温馨,苏宸璋就算再没眼力见也不好继续迈脚。 几日相处,苏宸璋已经对暮影凭空消失的事见怪不怪了,虽然消失,但知道她就在附近,就像在暗河中,遇到危险,她会出手救他,这就足够了。 有了魇灵之愿,她们不会不管他的。 苏宸璋将脚收了回来。 叶倾雨接过小雪的时候,在孟奚知鞋面上重重碾了一脚。 孟奚知手指紧紧抠着门框才没叫出声来。 如今这般,遇到危险时,孟奚知抱着小雪,躲在叶倾雨身后即可,而那边暮影保护苏宸璋一人,亦不是难事。 没有比这更好的安排了。 “楼下这些人都是店里的住客吗?”叶倾雨问店伙计。 “正是。” “他们一直住在这里?” “姑娘说笑了,他们和几位客官一样,都是过路的贵人,在小店歇歇脚便要上路了。” “他们要去何处?” “自然是去该去的地方。” “哦?那为何巷口卖糖瓜的婆婆说从未见人从这店里出去过?” “不过是个疯婆子,她的话啊,姑娘不必当真,碧落城中的百姓都知道她,对了,她卖的那个糖瓜啊,可吃不得。” “这又是为何?” “听说啊,她的糖瓜,里面掺了死人的皮子。” “呕……”苏宸璋俯身干呕。 小雪是个懂事的孩子,在马车上接过叶倾雨买来的糖瓜后,给每人分了一个。 苏宸璋十年未沾甜食,客气一番后便塞进嘴里尝了尝。 他小时候是最爱吃甜食的,但母妃总说男孩子不该耽于吃喝享乐,他是皇子,更应克己复礼,修心立志。 这个时节,高阳国都城的大街小巷里,想来都是卖糖葫芦的小贩。 从母妃被册封为贵妃那日之后,苏宸璋便再也不吃糖葫芦了。 可人,并不是突然之间抛弃一样喜好,就能长大的。 只是,苏宸璋永远也忘不了皇兄那日的眼神。 疏离淡漠,比满城的风雪都要冷…… 吃了糖瓜的,只有苏宸璋和小雪。 小雪对人间食物没有了解,并不知这人皮是不能吃的东西,乖乖趴在叶倾雨肩膀上。 叶倾雨又望了一眼楼下大堂,果真见两个客商打扮的男人起身往大门口走去。 天已黑透,门外的景象却是看不清了。 那位老婆婆当真是个疯子? “几位客官赶路辛苦,早些歇息。” 大堂角落里,和着凄凉的胡琴之声,小姑娘哀哀唱着:“风吹仙袂飘飖举,犹似霓裳羽衣舞。玉容寂寞泪阑干,梨花一枝春带雨……” 苏宸璋独自去了隔壁房间,推开房门后,他等了半晌,估摸着暮影应该跟进来了,才关上房门。 虽然雕花大床看上去十分舒服,但苏宸璋却将方桌挪到地上,合衣躺在了矮榻上。 而这边房里,孟奚知亦往矮榻上一歪,手肘撑着方桌,手背抵着额头,懒懒看着站在山水画前的叶倾雨。 小雪在柔软的被子上打着滚儿,自己找乐子,十分乖巧。 孟奚知问:“阿雨可听说过桑山云绢?” “我倒是听说过桑山美人。” 石塘城的说书人曾说过,仙界有十万仙山,住着各路仙君仙子,却有一座仙山上,生活着一支妖族。 仙山名叫桑山,妖是魅妖。 魅妖修炼出人身,艳绝无双,连仙子都要自惭形秽,不敢与之相提并论,是以有桑山美人一说。 虽身处仙山福地,桑山美人的命却并不好。 自古红颜多薄命,从上古之时,便有鬼面人用魅妖为材,做了一副美人骨棋。 魅妖肤若皓雪,骨如寒冰,棋路刻在吹弹可破的美人皮上,晶莹剔透的美人骨棋子中嵌上黑玉石、白海珠,触手微凉,手感极好。 一时为各界所追捧。 魅妖是以吸气为生的妖,不止仙草灵植的精气,对仙家的仙元亦有觊觎之心,曾有不少贪图美色的仙家,千万年修为葬于桑山。 对于魅妖被剥皮剔骨的下场,无人怜悯,拊掌称快的却大有人在。 据说最后一副桑山美人骨棋出现在千年前,是星陌仙君用三幅画作从仙界的山海藏换来的。 仙界山海藏与人间山海藏的规矩一样:以物易物,不收银钱。 那副桑山美人骨棋现在何处,说书人没说。 大抵,他也不知晓。 第42章 画中仙 灯芯哔啵一声,墙上的影猛然跳动,将叶倾雨的思绪从石塘城的说书摊子上拉了回来。 腊梅幽香暗送,孟奚知叹道:“桑山美人之所以能在众多仙家的排挤中生存下来,正是因为这桑山云绢。” 桑山之上有一湖泊,名为云湖,云湖之水呈嫣红色,上浮动渺渺白雾,湖心破水而出一棵桑树,乃是上古神树,其叶如羽,白昼灿比黄金耀眼,夜晚似月华倾覆。 整个仙界,能采摘湖心桑叶的,只有魅妖。 即便是上古之神云涯,当年欲渡水而过,亦坠落湖中,桑树近在眼前,他却无论如何也游不到树下。 其中古怪之处,无人能解。 桑山雪蚕,喜食云湖桑叶,雪蚕吐丝,多为金银两色,金丝纺绸,名为“云绸”,银丝作绢,名为“云绢”。 听说天帝就有一件云绸所裁的睡袍,因不忍毁坏云绸原本的流光溢彩,整件袍子上没有一丁点纹饰,柔软丝滑,宛如桑山美人的肌肤。 不过又听说,因这件睡袍实在太过眩目,严重影响了天帝的睡眠,后被束之高阁。 云绢为爱好书画的仙家所追崇,而享誉各界的书画大家,非星陌仙君莫属。 古有魔君割城求画,今有人皇沉迷炼丹之术,只为在恍惚幻象里,入仙山一睹星陌仙君的大作。 星陌仙君最爱桑山云绢,天帝曾感慨:古往今来,配得上桑山云绢的,唯有星陌之画。 这来而不往客栈中,怎会有桑山云绢? 而这画,绝不可能是出自星陌仙君之手。 且不说这画技连垂髫小儿都不如,便是星陌仙君,闭关千年,至今未出,怎会有画作遗落人间? 再看这云绢上的墨迹尚新,并非古物,不可能是星陌仙君千年前所画。 如此糟蹋云绢的,到底是何方傻冒? 叶倾雨回头,看着歪靠在矮榻上的孟奚知,油灯暖黄的光衬得他棱角柔和,温润如玉。 叶倾雨却眸色微冷,“你究竟是什么人?” 从地灵洞穴到碧落城的路上,叶倾雨入过孟奚知的梦,但奇怪的是,他的梦里一片空白,什么都探不到。 难怪在鲤鱼嘴断崖,他敢说:你若是能入我的梦,这对翅膀我亲手折下送给你。 那时叶倾雨只当他是瞧不起自己的入梦之术,没想到症结原是在他身上。 他与暮影不同,暮影是因丢了记忆,所以无梦。 但孟奚知什么都记得,他的脑子就跟他的乾坤袋一样,里面装着千奇百怪的东西。 一个连天帝睡袍是啥布料都知道的人,修为怎么可能如此低微? 孟奚知身上,到底藏着什么秘密? “阿雨,我……”孟奚知神色微沉。 “罢了,我对你的事没兴趣。”叶倾雨别过脸,继续盯着墙上的画。 每个人都有秘密,他们现在不过是恰好走在一条道上,总有分道扬镳的一日,并不需要坦诚相对。 孟奚知不愿说,定然不是什么值得炫耀的往事,她又何必追根究底,去揭人伤疤。 只要同行之时,孟奚知不作妖,他之前是什么样的人,与她何干? 他若心怀不轨,自寻死路,叶倾雨也不介意送他一程。 孟奚知起身下榻,踱步到叶倾雨身旁,亦盯着墙上的画,“我并非信不过你,只是不想让你因我身陷险境。” “你放心,你还不值得我以身犯险。” 孟奚知摇头轻笑,“是我自作多情了。”旋即,他又蹙起眉头,“阿雨你发现没有,这副画不对。” 叶倾雨对书画并不懂行,“哪里不对?” “萧散简远,妙在笔画之外,不仅书法如此,作画亦讲究虚实相生,这幅画虽然画技拙劣,却也懂得留白,只是这一处空白,非但没有达到空灵缥缈的意境,反而像是漏了点什么没画。” 孟奚知如此一说,叶倾雨再看这幅画,果真就觉得他手指之处,似乎少了点什么。 渡口破旧的木桥,蒲草深深,探到桥上,远山临秋水,北雁南飞,天际高远。 孟奚知手指点在木桥上,这一处,不仅探到桥上的蒲草不见了,而且本该连成一片长在水里的蒲草亦没有画出来。 孟奚知一巴掌拍在画上,“这里少了一个人。” 这空出来的位置,若是画上一个驻足远眺的人,正好勾勒出野渡寂寥之意。 楼下大堂里传来喝彩之声,想来是一曲终了。 椅凳挪动之声,人群走动之声,低声谈论之声……颇为嘈杂。 方才不觉得,直到喝彩之声响起,叶倾雨才发现这家客栈的隔音并不好。 但很快,她又发现,所有的声音都消失了,大堂里一片沉寂。 叶倾雨和孟奚知交换了一个眼色,正要往门边走去,身后传来一声重物落地之声,俩人同时回头,亦同时变了脸色。 小雪从地上爬起,眼神呆滞,直直盯着他们身后的墙壁,愣愣走了过来。 “小雪!”孟奚知正要伸手去抓小雪的胳膊,被叶倾雨拦住。 门窗紧闭,房中却平地起了一阵妖风。 叶倾雨神色微凛,“孟公子见多识广,可曾听说过画中仙?” “是了,除了画中仙,谁敢如此暴殄天物?” “看紧小雪,别让她靠近这幅画,不到万不得已,不要碰她。” 墙上的画轴被风掀起,很快又垂了下去,如此反复,拍打墙壁,好似在催促着那沉迷于画中景物之人。 叶倾雨指尖闪过一道厉芒,往画上划去。 “啊!”小雪抱头痛呼,眼睛却依旧直直地盯着那副画,一步一步向其靠近。 孟奚知张开双臂去拦小雪,却又不敢碰她,急得直跺脚。 小雪这是被摄了魂,她眼里所见,只有那画中之物,若是让她靠近那幅画,势必要被收入其中,成为画中人。 此时如果碰她,就好比隐于夜色的暮影拿鞭子抽你,撞鬼了。 明明什么都没看见,却挨了一顿毒打,搁谁都得吓出毛病来。 小雪才多大点孩子,好不容易教她知事,孟奚知此刻若是去抱她,可别将孩子又给吓傻了。 叶倾雨赶紧收回手,这画毁不得。 她毁的不过是一幅画,可在小雪眼中,却是天塌地陷,山河破碎。 第43章 曲终人散 “你可知如何破解画中仙的阵法?” “画中仙几百年前才在月山开山立派,那时我不过是灵蝶崖一只小蝴蝶,哪里知道如何……哎呀,你先将画卷起来,我们再想办法。”眼见就要拦不住小雪,孟奚知心里更急,一时也想不出个什么招来。 墙上画轴敲打更快,桑山云绢上迸出一层银光,那山那水,便像是要从画上飘下来,往小雪的身上罩去。 “挡住她的眼睛。”叶倾雨飞身跃起,指尖飞出两道蓝色灵光,正对画轴上下两端,一声低喝,“收。” 孟奚知在小雪面前,自是人高马大,可即便他弯下腰来,以身子挡住了小雪的视线,在画轴卷起之时,小雪还是痛苦尖叫起来,片刻后便晕倒在地。 所处之地突然变成一片虚无,小雪的魂魄无所依附,又陷入沉眠之中。 孟奚知抱起小雪,探过鼻息,松了一口气,“还活着。” 叶倾雨翻了个白眼,拿起画轴,“去隔壁看看,跟紧我。” 打开房门,叶倾雨先往楼下大堂看去,白纸灯笼透着昏黄的光,大堂里空无一人。 隔壁房间大门紧闭,叶倾雨一脚踹开房门,苏宸璋不知所踪。 紧跟而来的孟奚知第一眼就往墙上看去,墙上并无画卷。 两间客房的布置一模一样,连矮榻方桌上的腊梅都是一枝横生,上缀七八朵花苞。 那为何没有画卷? 还是说,墙上的画,被人取走了? “暮影?” 叶倾雨转身盯着孟奚知怀中的小雪,两息过去,小雪额头上并没有出现血渍。 暮影也不在房里。 他们去了何处? “月山位于晟州大陆西边雪山之上,画中仙并不常在人间行走,阿雨是从何得知的?” “石塘城有位说书人,他……”叶倾雨突然顿住了。 为何一个人族的说书人会对各界之事了如指掌? 将军府的下人曾说过,在那个冬天之前,石塘城里是没有说书人的。 说书摊子的生意并不好,街上人来人往,驻足聆听者甚少。 如今想来,叶倾雨倒像是说书人唯一忠实的听众。 连巷口的乞丐都换了好几拨,说书人却十年如一日地坐在简陋的木桌后,直到叶倾雨离开那日,说书人还在说着千百年前的旧事。 叶倾雨突然有种感觉,说书人的故事,会不会就是说给她听的? 他的目的,又是什么? 现在不是想这些的时候,叶倾雨仔细回想着关于画中仙的故事。 据说书人所说,几百年前,在西洛国再往西的雪山上,出现了一个神秘的门派,名为“垂思宫”。 垂思宫的弟子擅以画布阵,摄人魂魄,将其困于画中,不得解脱,人称“画中仙”。 无人知晓垂思宫宫主的来头,亦无人见过其容貌,只因进入“千画阵”的,不管是仙,还是人,未曾听说有逃出生天者。 垂思宫的画阵,入门为“三画阵”,也就是说,此阵画中有画,唯有破解三幅摄魂之画,才能回到原本的世界。 寻常百姓若是身陷画阵,别说三画,只一幅便能让其迷失自己,沦为画中之人。 而垂思宫宫主的“千画阵”,试问天下,又有谁能破解? “能用桑山云绢作画,此人在垂思宫的地位定然不低,想来不好对付。”孟奚知叹道:“看来今晚又没得睡了,就是可惜了这么好的客房。” “你可以留在这里继续睡。”叶倾雨转身往门外走去。 “方才还让我跟紧你,现在就要丢下我,你啊……哎,阿雨你等等我们!” 叶倾雨直接从二楼回廊翻身跃下,落在大堂中的木桌上。 桌上泼洒了茶渍,地上铺满瓜子壳,曲终人散,只余满场狼藉。 孟奚知抱着小雪匆匆赶下楼来,便见叶倾雨正盯着廊柱上的画。 那些画上,原本的山水亭台间,皆有了人,或站或坐,或倚或躺,神态不一。 画未动,人未动。 但叶倾雨知道,这些画中人,正是方才在大堂内听曲的客人。 而她此刻正盯着一副画,画中人穿着灰布棉衣,手臂上搭一条白布巾,弓着腰背,歪着脑袋,一大一小两只眼睛亦在盯着叶倾雨。 “这八副画中,看来只有这位店伙计是亲生的。”孟奚知还有心情说笑,“这位画中仙的画技当真是鬼斧神工啊。” 能将人画成这副模样,想来也不容易,倒叫旁人不好临摹。 会不会,这就是阵眼? 不,不可能这么简单。 叶倾雨跳下木桌,往大门口走去,“跟上。” 不用怀疑,这话是对孟奚知说的。 “好嘞。”孟奚知小跑两步,紧紧跟上。 他们进城时,天尚未黑,但街上的铺子里已经点了灯,可此刻外面漆黑一片,好似泼了墨般,将所有的光亮都掩了去。 叶倾雨正要抬脚跨出去,被孟奚知拉住了衣袖。 “阿雨,这画阵有点门道,已经丢了俩人,咱们可千万不能走散了。” 孟奚知的意思,叶倾雨明白。 他是怕出了这扇门,他们所见并不是白日的街道,而万一这画阵会影响人的心境,那他们俩也极有可能会进入不同的画阵之中。 这布阵之人,不说能布千画,但也绝不可能只是入门的三画。 孟奚知自顾不暇,又抱着昏迷不醒的小雪,无论如何,也不能和叶倾雨走散。 叶倾雨沉思片刻,道:“乾坤袋拿来。” 孟奚知将小雪往肩膀上颠了颠,从怀里摸出一只月白色的荷包,丢给叶倾雨。 “这幅画关系到小雪能否醒来,不能丢了。”叶倾雨示意孟奚知打开乾坤袋,将手里的画轴塞了进去。 看了一眼小雪,叶倾雨又道:“且先将她也放进去。” 孟奚知依言将小雪装进了乾坤袋,之前她昏睡时,也曾在乾坤袋中待过,比起被孟奚知抱在怀里,叶倾雨觉得还是乾坤袋更为安全一些。 “阿雨放心,没有我的密语,天王老子来了也打不开这只乾坤袋。” “那你可别死了,我不希望小雪永远待在袋子里。” “阿雨这是在关心我吗?” “你信不信我将你拍进那副画里去?”叶倾雨指了指大堂里一副正对着大门的画,店伙计鼻歪口斜,大小眼盯着门边的俩人,彷佛下一刻就要开口:客官打尖还是住店? 收起乾坤袋后,两手空空,孟奚知心里多少有些不踏实。 见叶倾雨已经跨出去一只脚,孟奚知想也没想,急急抓住了叶倾雨垂在身侧的手。 第44章 猜对有奖 山风带来潮湿暖意,和草叶清香,花木扶疏,春光正好。 一只野猫从树上蹿下来,钻进对面一家铺子。 街上人来人往,有欢声笑语,亦有吆喝怒骂。 叶倾雨和孟奚知并肩站在街道上,身后是一间两层小楼,黑色招旗上书四个白字:来而不往,像极了招魂幡。 这里是碧落城,可却不是不久前他们来到的碧落城。 应该说,这是画阵里的碧落城。 叶倾雨脑子里闪过老婆婆和店伙计的话: ——那家客栈可是会吃人的啊,凡是进到来而不往客栈的,没有一个走出来。 ——姑娘说笑了,他们和几位客官一样,都是过路的贵人,在小店歇歇脚便要上路了。 并非没有人能从这间客栈走出去,而是那些人与她一样,去到了别处。 可也确实没有人能从来而不往客栈走出去,他们被困在画阵之中而不自知。 或许,他们早已忘了自己从何处来,要到何处去。 叶倾雨举目望去,巷口两个总角小儿在斗鸡,不见卖糖瓜的老婆婆。 “回去。” “好。” 叶倾雨转头奇怪地看向孟奚知,“你都不问回哪去?” “阿雨去哪,我就去哪。”孟奚知握着叶倾雨冰冷的手,一直没有松开。 她的手冷得像北地的雪,她的眼眸亦冷如寒潭,阳春三月的日光也暖不了。 孟奚知非但没有松手,反而更用力的握紧,拉着冷着一张脸的叶倾雨往身后的客栈走去。 布下这个画阵的人除了画技拙劣了些,本事却是相当了得,少说也是个能布“百画阵”以上的人物。 他们不可能入每个画境寻找破解之法,叶倾雨说回去,自然是回到客栈里去。 “阿雨你猜,我们现在进入这家客栈,看到的会是什么景象?” “进去不就知道了,何必要猜?” “猜对有奖。” “可以奖你离我远点吗?” “这个太简单了,阿雨你换个难的。” “……” 迈进来而不往客栈的门槛,身穿灰布棉衣的店伙计躬身迎了上来,热情问道:“两位客官是打尖还是住店?” 这店伙计竟是不认识他们了。 此时天光大亮,从客栈大堂天窗上冲进来的光柱里,浮灰轻舞,正好照在角落拉胡琴的老头身上。 老头身上黑色的棉衣打着补丁,发黄的棉絮从衣角露出来,看上去颇为潦倒。 他低头看着手里的胡琴,老树根一般的手指灵活地拨弦拉弓,琴声悠长哀怨。 老头身旁的小姑娘,还在唱着昨晚的曲子,声柔似水,绵软无力。 “春风桃李花开夜,秋雨梧桐叶落时……” 大堂桌子旁寥寥坐着听曲的客人,有些是昨晚见过的,有些则是新面孔。 廊柱上的挂画里,只有山水楼台,不见人迹。 孟奚知一眼看到一张无人的桌子,对店伙计道:“上几样小菜和一壶好酒。” 店伙计诺诺应下,正要退走,又被孟奚知喊住了,“对了,你们这可有清河镇的无忧酒?” 店伙计愣住了,一大一小两只眼睛茫然地盯着孟奚知。 孟奚知得意地冲叶倾雨挑眉,又问店伙计,“巷口卖糖瓜的老婆婆你可认识?” “不过是个疯婆子,她的话啊,姑娘不必当真,碧落城中的百姓都知道她,对了,她卖的那个糖瓜啊,可吃不得。” “她的糖瓜里面是不是掺了死人的皮子?” 店伙计又愣住了,孟奚知笑道:“好了,你先下去。” 孟奚知拉着叶倾雨在靠近角落的木桌旁落座,“阿雨,你可明白了?” 叶倾雨点头,“店伙计只是一个傀儡,并无自己的意识,每一个进入这家客栈的人,不是打尖就是住店,两种选择,会将他们带去不同的画阵,店伙计就像是引路者,用处便是将他们引到该去的地方。” 这两种选择看似并无不同,但画阵却是有所差别的。 酒足饭饱之后走出客栈,依然是在碧落城,虽是画阵中的碧落城,但这些人并没有离开这块土地。 住店的则会被客房墙上的画引入其中,变成画中人。 “你可想过,画中仙为何要如此行事?”孟奚知和着曲声,在桌沿轻叩指节,他倒真的像是来吃饭的,一点也不焦心。 “碧落城地处深山,方圆百里并无村落,途径此地的,多是往返鹿隐国与高阳国的客商,或走亲访友之人,而这些人来到碧落城时,必然是要过夜休整一番……” 叶倾雨说到此处,突然蹙起眉头,看向孟奚知,“你说有没有可能,这些人,正如店伙计所说,去到了他们该去的地方?” 孟奚知目露赞赏之色,“阿雨冰雪聪明,一点就透。” 进来而不往客栈吃饭的人,应是当地百姓,并不需远行,被画中仙摄了魂魄,失了心智后,关在碧落城这个笼子里,为的是防止有人将画中仙的秘密透露出去。 这些人杀不得,一座空城,不仅容易引起外界猜疑,更会让过路人不敢在此逗留。 无人住店,就无人入画。 可画中仙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 “那些过路人进入画中,免去千里奔波,被送到他们想去之地,这画中仙当真是一位大善人!”孟奚知感慨,“关键人家做好事不留名,实属难得。” 叶倾雨没心思与他贫嘴,正色道:“也就是说,在鹿隐国和高阳国中,藏着被画中仙控制心智的人。” 孟奚知接话,“而且这些人,与正常人无异,画中仙如此大费周章,不可能只是为了玩乐,但人族却也不曾听说有怪事发生。” 叶倾雨沉声道:“或许,画中仙是在等待时机。” 晟州大陆,只怕不止碧落城这一处有画中仙布下的画阵,而一旦时机成熟,垂思宫必定有大动作。 垂思宫所图的,会是什么? 虽说在石塘城时,她已经从说书人那里得知了不少关于各界的故事,但如今身临其境,几番斗智斗勇,叶倾雨又是另一番感受。 单是一个垂思宫,便有如此筹谋,遑论七国,渺渺人海,各怀心思。 梦神之路,可谓道阻且长,容不得半点疏忽。 如今丢了第三命主,也不知那苏宸璋的魂丢了没? 第46章 垂思宫宫主 画中仙确实是冲她来的,从古至今,每一个魇灵都对未知之事充满好奇,魇灵需要探知更多秘密,才能在梦神之路上走得更远。 当然,稍有不慎,也会死得更惨。 从他们进入碧落城,长街尽头明亮的灯火,便在引着他们往这间客栈而来。 与所有过路人一样,他们连日奔波,难得遇到城镇,自然是要休整一番,不可能因巷口卖糖瓜的老婆婆一句话,就继续摸黑赶路。 可老婆婆为何要多管闲事? 当真是一片好心? 她确实是在提醒叶倾雨,却绝非好心,或者说,她是在故意诱叶倾雨上钩,引其进入画阵之中。 因为她知道,以魇灵惯常的行事作风,叶倾雨绝对会进入这家客栈一探究竟。 如此,倒像是在考验叶倾雨? 难道,画中仙感兴趣的,是魇灵十愿? 叶倾雨背靠木桌,在条凳上坐下,将一个糖瓜悬于眉心,霜色发带覆在眼睛上。 画中仙若是有意要见她,此刻定然已经入眠。 孟奚知说得没错,这糖瓜,确实是关乎他们破阵的重要东西。 至少,此刻叶倾雨顺利进入了一个梦境。 梦中有一幅画。 画中有一美人踏雪而舞,身姿轻盈,衣袂翩然。 这是叶倾雨见过最好看的画,画中人,亦是她见过最美的女子。 美人眉心一点暗红,不似朱砂,倒像是一滴血渍。 叶倾雨伸手覆上去,指尖方一触碰到那点暗红,画上美人竟凭空消失了,只留一棵梅树,落了满地红花。 梦境一转,叶倾雨又站在了碧落城的街道上。 山林黑沉,满城白雪。 夜已深,街道上的铺子熄了灯烛,而尽头的来而不往客栈依旧灯火明亮, 巷口的石阶上,放着一只白纸灯笼,烛光映着地上的白雪,好似铺了一层碎金。 “你果然没让我失望。”灯笼旁站着的,正是卖糖瓜的老婆婆。 叶倾雨眸色微沉,“你引我到此,意欲何为?” 老婆婆的眼睛深邃明亮,原不该出现在这样一张长满皱纹的脸上。 “千年来,入千画阵的魇灵不下十个,你虽不是第一个在此阵中找到我的魇灵,却是用时最短的。” 千画阵? “你是垂思宫宫主?” 老婆婆颔首:“正是,我找你来,是有事要你帮忙。” 叶倾雨冷笑,“你这求人帮忙的态度倒是别致。” “不,我不是在求你,而是你非帮我不可。”老婆婆亦在笑,满脸菊花绽放,看上去心情不错。 多少有点无赖了。 “你若是想要魇灵之愿,直接开口便是,只要你与我灵脉契合,我自会帮你,何必绕这么大一个弯子?” “若是灵脉不契合呢?” “我……” 要是搁以前,叶倾雨自是回答:若你非我命主,你的心愿,我无能为力。 可眼下,叶倾雨却是被难住了。 这位垂思宫宫主不知是从何时盯上叶倾雨的,但听她话里的意思,千年来,那十多位魇灵,都没有帮她达成所愿。 她的心愿,得有多难? 魇灵虽对世事有无穷的求知欲,可对魇灵十愿之外的心愿,却是不愿多管闲事。 但看来这位宫主大人很喜欢强人所难。 叶倾雨的两位命主都被困在千画阵中,小雪魂魄无依,昏迷不醒,即便灵脉不契合,她还有别的选择吗? 这便是垂思宫宫主没有直接找叶倾雨求愿的原因,不管灵脉是否契合,她都要叶倾雨许她魇灵之愿。 “不仅如此,你若是没有在千画阵中找到我,即便你是魇灵,也不过是个没多少能耐的魇灵,于我而言,并无用处。” 这种魇灵,她见得多了,最后都没有落得好下场。 老婆婆看着叶倾雨,又道:“魇灵十愿如同悬崖走索,稍有不慎便要粉身碎骨,小妹妹,你有这一身本事,何不入我垂思宫门下……” “入垂思宫?哼,一个不敢以真面目示人的宫主,也配我为你效忠?你若是真有本事,直接摄了我的魂魄便是。”叶倾雨不喜欢被人算计,她亦不是菜摊上供人挑拣的大白菜。 “可惜了。”老婆婆显然对叶倾雨失望了,“世人万相,若是执着于一副皮囊,岂非落了下乘,是我高看你了,既然你不在乎他们的死活,我倒是不介意陪你好好玩玩。” 叶倾雨勾起唇角,眸中闪过一丝狠厉,“那便好好玩玩。” 这里是千画阵不假,但她们此时所处之地,却是梦境之中。 既是在梦中,叶倾雨还能怕了她不成? 管他娘的垂思宫,先教训一顿再说。 叶倾雨挥动衣袖,平地掀起一道劲风,白纸灯笼打翻在地,烛芯瞬间熄灭。 天旋地转,梦境又发生了变化。 放眼望去,十万仙山高低错落,悬于九天之上。 灵气碰撞之声入耳,不远处一座仙山之上,一男一女两位仙家打得正欢。 仙子手中一条火红的鞭子上好似淬了火,一鞭子下去,仙山被劈成四瓣,委实骇人。 定睛一看,那位仙君怀里,竟还搂着一个美人,招架之间,落了下风。 眼看再这般下去,其它仙山也要遭殃,仙君用力一甩,足足用了五成灵力,将美人丢了出去,召出仙剑,回身迎战。 两位仙家缠斗多时,远处围着好些仙君仙子,却无人劝架,任由着这二位瞎胡闹。 那个被甩出去的美人倒是很想插手,被旁边一个袖口沾了墨渍的仙君拦住了,“江蓠,别过去。”。 手握红鞭的仙子下手毫不留情,招招致命,狠辣无比。 围观的仙君们,无不唏嘘,仔细听来,都道海神凶悍泼辣,可怜了楚晟仙君。 天上打得激烈,灵流乱窜,火星四溅。 地上的百姓仰头惊呼:“快看,有流星!” “你许愿没有?快快,又来了!” “娘也,我家房子怎么着火了?” “天火,是天火!” “哎呀我的老娘……” 叶倾雨正站在云头往人间看,突然感觉到一道目光往她这边看来。 是被楚晟仙君甩出去的那个美人,名字叫做江蓠。 叶倾雨想起来,这不正是她入垂思宫宫主之梦时,看到的画中美人! 第47章 她已经死了 江蓠开口:“你竟然能探仙家之梦?” 除了这个美人,旁的仙家对叶倾雨的出现毫无察觉。 这梦中之事,发生在千年前,除了梦主,自然不会有别人看得到叶倾雨。 叶倾雨冷声道:“这便是你的执念么?宫主大人。” 如果说一开始是垂思宫宫主引叶倾雨入梦,那现在,她的梦,已经被叶倾雨操控了。 “自古以来,除了梦神,没有哪个魇灵可入仙家之梦,为何你……” “那是因为,自古以来的魇灵,都受血肉之躯的羁绊。” “你已经……” “我已经死了。” 从坠入暮子河,叶倾雨就已经死了。 梦神说: ——你的心脉被血玉所伤,原是药石无医,本以为是件麻烦事,没想到你竟然是魇灵,如此,这事就好办多了。 ——去人族,达成魇灵十愿,成为梦神,跳出生死束缚。 叶倾雨这副身子,不过是梦神怜悯,全她成神之愿。 她之所以无所畏惧,无非就是仗着已经身死。 若是不能跳出此间,飞升成神,她的下场只有魂飞魄散,不复往生。 既然最坏不过是消散于天地,一了百了,她便肆无忌惮地闯一闯这人间又何妨? 江蓠终于变了脸色,但很快,她又镇定了下来,“你虽能探知我的秘密,但千画阵还在我的控制之中,等你在我梦中找到千画阵的破解之法,你那两位命主,可就……” “我无意探知你的秘密,但我也不能替你完成心愿,你放了他们,此事就此作罢,否则,我不介意让你一睡不醒。” 对于千画阵,叶倾雨不过窥得一丝门径,她并不想冒险,为了一个画中仙,折两个命主,不值当。 江蓠沉默片刻,转头看向仍在打斗的两位仙家,准确的说,是看那位仙君。 楚晟仙君身着月白衣袍,仙姿朗朗,风骨卓绝。 但他眼里,只有对面杀红了眼的海神,“聆悦,快住手,天火已经坠落人间,酿成大祸了!” 众仙家也不再围观吃瓜,纷纷出手阻拦天火下落。 仙山之上,一时陷入混乱之中。 江蓠转身,背影单薄,“罢了,魇灵之愿,本就强求不得,是我痴了,你走,他们已经出了千画阵。” 叶倾雨不再纠缠,她入梦已久,该回去了。 …… 霜色发带上的莹光消散,睁眼之前,叶倾雨已感觉到身子滚烫。 不,滚烫的不是她,是紧紧拥着她的人。 “孟奚知!” 叶倾雨扯下发带,眉心的糖瓜掉在地上,滚入火海。 没错,他们正置身在一片火海之中。 叶倾雨的脸颊贴着孟奚知的心口,她本是浑身冰冷的鬼,可此刻,她好似感觉到了久违的温暖。 透过雪白的蝶翼,橘红的火舌攀着廊柱舔上二楼的回廊。 孟奚知的翅膀已经不发光了,也没有点点碎金萦绕其上,但仍紧紧拢在一起,将叶倾雨护在其中。 与那日在地灵洞穴的暗河上一般。 “孟奚知!”叶倾雨抬起头来,又去唤他。 她不敢妄动,孟奚知的心跳极其微弱,但他箍着叶倾雨后背的手掌却十分用力。 叶倾雨不敢去推他,这要推出点毛病来,这人岂不是又要赖着她? 喊两声都没回应,不会已经…… 叶倾雨手指微蜷,她在北地时,曾无数次以这样的距离将匕首插进灵兽的心脏,坚定且凶残,从不曾慌乱过。 出人灵结界时,那把匕首卷了刃,叶倾雨没舍得扔,却也没有再用过。 但此刻,不知为何,她恍惚感到了一丝惧意。 孟奚知抵在她头顶的下巴滑到她额头上,他下巴上湿哒哒淌着汗,滚到叶倾雨的眼睛里。 叶倾雨眨了眨眼,孟奚知微微后仰,低头看向叶倾雨,他眼中映着火苗的光,灼灼炙烤在叶倾雨脸上。 孟奚知抬手摸了摸叶倾雨的眼角,滚烫的指腹沾了一抹湿痕。 “阿雨倒也不必哭,我还死不了,我……” “……”叶倾雨蹙眉,“出去再说,你先松开我。” 他们所处之地,靠孟奚知结界支撑,尚未被烈火侵袭,但周围已然是一片火海,无处可逃。 孟奚知不知硬撑了多久,闻言蝶翼垂了下去,紧紧抱着叶倾雨的手也没了力气。 而这时,孟奚知所布下的结界,好似气泡一般蒸腾无影。 热浪从身后袭来,叶倾雨将孟奚知的手臂搭在自己肩上,揽过他的腰身,试图往火墙后的大门口掠去。 这火不是人间之物,叶倾雨以灵力护住自己和孟奚知,仍觉魂魄躁动不安,几欲控制不住自己,要往那火中扑去。 难怪孟奚知不往外逃,以他那点微末修为,只怕被溅到点火星子,也要脱成皮。 可他若不护着自己,在火势初起之时,还是有机会逃走的。 孟奚知搭在叶倾雨肩膀上的手往后沉了下去,叶倾雨立即抬手抓住他的手腕,“孟奚知,别闹了,醒醒。” 这人惯会与她开玩笑,但叶倾雨也说不清楚为什么,她的声音竟有些颤抖。 她揽在孟奚知腰上的手指用力,一缕蓝光萦绕在孟奚知身侧。 叶倾雨定了定心神,几次被火墙包围后又冲出去几尺。 大门外的天光明亮,隐隐能看到行人走动,可却无人在意烧得正酣的来而不往客栈。 彷佛这火不会烧到隔壁屋舍,不会烧到他们身上。 待叶倾雨终于抱着孟奚知滚出客栈大门,眼前突然一黑。 倒不是晕过去了,而是此刻的碧落城,正值夜半。 而身后的来而不往客栈,大门口悬挂两盏白纸灯笼,屋里灯火通明。 方才的大火,好似只是一场梦。 但叶倾雨知道,那并不是梦。 孟奚知已然没了意识,叶倾雨探了探他的鼻息,松了一口气。 客栈门口停着一辆马车,正是他们从向阳寨中顺来的那辆。 马车帘子被从里撩开,从里面探出一个脑袋来,看到瘫坐在地上的叶倾雨和躺在地上的孟奚知,苏宸璋有些怔愣。 “叶姑娘,你们这是出什么事了?” 在苏宸璋说话的时候,暮影用沾了血的鞭子在叶倾雨背上写了两个字:无恙。 而就在他们离开之后,千画阵中其中一阵,来而不往客栈里,廊柱上一副画卷掉入火海。 画卷中,一个脸颊打了两坨腮红的小姑娘仰面躺在河水之中,闭着眼,好似睡着了一般,河中零星点缀几朵破水而出的花。 作画之人画技拙劣,却也能看出这些花只有两瓣,拢着挨着,形似杯盏,花瓣上两粒豌豆大小的黑洞,像被火折子烫出来的疤。 是暮子河的食尸花! …… 第54章 血玉 星陌仙君喝斥道:“江蓠,别闹,快放开楚晟仙君。” “她叫江蓠?” “没错,我刚给她取的名字,好听吗?”星陌仙君颇为得意。 楚晟仙君翻了个白眼,不再理他。 那边聆悦哪里见得这等场面,驯海鞭抽得“啪啪”响,海水都被劈断数道,久久不能融合。 虽然楚晟仙君杀了这美人的心都有,但人家刚多事替他挡了一鞭子,他此时也不好不管她,只得拽着她的胳膊,四下里躲着聆悦的鞭子。 偏偏美人以为他心里不舍自己,将一副柔弱无骨的身子紧紧贴在楚晟仙君身上。 楚晟仙君心里叫苦不迭,却怎么也甩不掉这块狗皮膏药。 如此猫捉老鼠一般几个回合下来,聆悦怒火更盛。 她周围的海水已然嗤嗤作响,晕乎乎没来得及逃走的鱼儿,眼看就要被她的怒火烤焦了。 楚晟仙君一来不愿伤了聆悦,二来被江蓠紧紧缠着,放不开手脚,而星陌仙君自知不是聆悦的对手,无奈之下,他们只能先退出海面,再想办法。 聆悦哪里肯放他们走,一路紧追不舍,一直追到了九重天上的仙山。 先劈了清越仙山,又劈了落霞仙山。 聆悦魔入心神,下手狠辣无比,眼看再这般下去,其它仙山也要遭殃,楚晟仙君无奈,只能甩开江蓠,召出仙剑,回身迎战。 两人这般打斗多时,终于打出了事。 仙山之间灵流乱窜,火星四溅,导致天火降世,人间大乱。 …… 这一段叶倾雨在画中仙的梦中看到过。 不得不说,孟奚知的故事讲得极好,虽不知他是如何得知那些细枝末节,或者有他编排的成分,但叶倾雨依然听得津津有味,脑补出很多画面。 “后来呢?” 孟奚知指了指桌上的茶壶,咳嗽一声道:“麻烦阿雨先帮我倒杯水。” 说这许久,他嗓子眼都快冒烟了。 喝下一盏凉茶,孟奚知继续道:“后来啊,晟州大陆上纷争四起,人灵决裂……” 据传说,楚晟仙君与海神聆悦那场打斗,最终以楚晟仙君替海神承担天罚收场,至于是怎么个罚法,知道的人就不多了。 海神聆悦流落人间,受轮回之苦。 画中美人不知去向。 星陌仙君闭关不出…… “我也是前几日才知,几百年前在月山创立垂思宫的,就是星陌仙君画中的美人,她倒是混得风生水起,可怜楚晟……罢了,不提这个。”孟奚知突然正了神色,“阿雨,关于千年前的事,还有一个故事,你可要听?” “你说。” 左右她也睡不着了,看孟奚知这副神色,这个故事似乎与她,或与她知道的某件事有关,叶倾雨自然是要听一听的。 “千年前楚晟仙君与海神聆悦那场打斗中,不得不提的一样物事,便是聆悦腰间一块龙形玉佩……” 听说这块玉佩乃是楚晟仙君省吃俭用,从山海藏换来送给聆悦的。 当日,聆悦扯下玉佩,一口鲜血喷在上面,心灰意冷道:“你我二人,便如此玉,天上人间,再不相见。” 话落,玉佩被她抛入凡尘。 仙雾缭绕,鲜血飘散。 楚晟仙君飞扑上前,欲抓住这枚染血的玉佩,奈何他身负重伤,到底是慢了一步。 楚晟仙君心口一阵悸痛,补了一口热血在那正飞落人间的玉佩之上。 沾了二位仙家鲜血的玉佩,红光一闪,落入人间,不知所踪…… 叶倾雨突然间好似陷入梦魇之中,浑身止不住颤抖起来,喃喃道:“血玉!是血玉对不对?” 孟奚知抓住她的手,紧紧握住,“阿雨,别怕,血玉已经离开你的身体了。” “可是它要了我的命!” 孟奚知一路跟着叶倾雨到暮子河,自然清楚她是被血玉灼伤心脉而死。 叶倾雨想起在烟西谷那个夜晚,如果再回到那夜,她还会答应老板娘,将血玉藏进她的心脏吗? 可是,她有得选吗? 即便回到那晚,她的命运,也不会被改变…… “倾雨?你叫倾雨是吗?” 茫茫雪海中,叶倾雨看到了烟西谷庆福楼的老板娘,老板娘在对她招手。 “你到底是什么人?这是什么地方?”叶倾雨发现自己也站在雪地里,脚上穿的是水莲做的那双棉鞋。 身穿烟紫色长裙、眉目如画的老板娘笑道:“别怕,你此刻还在床上睡着,我招你的魂魄出来,是有话要与你说。” 老板娘牵起叶倾雨的手,一前一后往雪海深处走去,“十年前,你娘带着你路过烟西谷时,你才这么点大,我总记得啊,你那一双眼睛,亮闪闪的,像极了天上的星子,没想到今日你又来到这里,你终究不属于人族,回家去也好。” 叶倾雨心下一痛:阿娘。 老板娘揉了揉叶倾雨的头发,“回去后,便不要再来人族了。” “石塘城的庆福楼……”叶倾雨沉默了一会,想起这桩怪事。 记忆中,石塘城的庆福楼从没有歇业的时候,哪怕是大年三十,亦是门庭若市,沸反盈天。 如此热闹的酒楼,为何要盘出去呢? 这烟西谷中,为何也有一家庆福楼? 十年光阴荏苒,叶倾雨不记得到石塘城之前的事情,那些记忆就像被人用湿抹布拭去的灰尘,忘得干干净净。 可她依然记得第一次路过石塘城庆福楼时,老板娘看她的眼神。 老板娘的眼神充满怜悯,她说:这不是你该来的地方,可怜的孩子。 之后每每从庆福楼路过,叶倾雨总要伸长脖子往店内瞧一瞧,老板娘看见她,也总是要点点头,笑一笑的。 这位老板娘,算得上是叶倾雨在石塘城为数不多的熟人。 但今日,她却是糊涂了。 老板娘回身看了叶倾雨一眼,柔声道:“石塘城哪有什么庆福楼啊,是我想让你看见我,你才能看见我,那家酒楼名叫迎客居,老板是个大胖子,呵。” 老板娘想起那个胖子的模样,忍俊不禁。 所以,这十年来,叶倾雨所见到的庆福楼,是假的,是幻象! “你要带我去哪?” “快到了,瞧见那棵树了吗?”老板娘伸手指了指远处。 叶倾雨顺着她的手指,仔细看,一片空茫的雪地上,似有一棵通体雪白的树,隐在雪光之中。 第55章 阿雨,使不得 走近了,叶倾雨发现这棵树约有一丈多高,不似一般树木枝干向上生长,粗细不一的枝干向下拢成一个半圆,无叶无花,像是裹着什么物什。 老板娘伸手覆在树干上,树干像游蛇一般向上收缩,露出里面树心来,树心里藏着一块通体血红的石头,像是血凝而成,约莫婴儿拳头大小,上面刻有图案,仿佛是龙。 “这原本是一块碧玉,这么些年,总算长成了,十年前,你娘曾在这里祭出一缕魂魄,就藏在这块血玉中,你愿不愿意把它带走?” 老板娘的声音充满蛊惑,叶倾雨仿佛看到阿娘站在她眼前,对她说:地灵不管去到哪,都能找到回家的路。 叶倾雨心下一颤,问道:“我娘的魂魄能还回去吗?” “恐怕不能,它需要魂魄养着才能长大,你知道吗?祭十万魂魄才能长这么点大。”老板娘不瞒她。 “这到底是什么东西?”叶倾雨想去触碰玉石,又不敢伸手,彷佛这一碰,就会把娘亲的那缕魂魄给捏碎了。 老板娘看着叶倾雨,轻笑,“你相信我吗?” 叶倾雨转头迎向老板娘的目光,默了片刻才点头道:“我相信你。” “他日,这东西或许会让整个晟州大陆避免一场灭顶之灾。” “我要怎么做?” “把它带到暮子河就行了,但它不是随便就能带着上路的,为保万一,我要把它藏进你的心里,这一路上,它会吞食你的灵力,你还愿意吗?” “我会死吗?” “唔,应该不会。”老板娘伸出手,血玉轻轻悬在她手掌上方,被带出树心,雪白的树瞬间化作碎雪,消失在茫茫雪原。 “我愿意。”叶倾雨话音刚落,那块血玉像一道闪电,瞬间没入她的胸腔。 叶倾雨还没来得及惊叫,就晕了过去。 她没有听到老板娘那一声轻叹,“到了这一步,就算你不愿意,也由不得你了。” …… 十年前,是烟西谷庆福楼的老板娘亲手抹去了叶倾雨的记忆,十年后,她却能笑着问叶倾雨:你相信我吗? 那个地灵女人不是叶倾雨的娘亲,她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将叶倾雨带到人族。 人人都有自己的心计,环环相扣,最终杀死了叶倾雨。 她还能相信谁? 长夜漫漫,冷雨拍窗,再纷乱的思绪,经过时间的安抚,也能平静下来。 叶倾雨静静坐在矮榻边沿,望着窗外风雨中朦胧的灯影,低声问:“孟奚知,你为何要跟着我?若只是报恩,那你现在已经不欠我了。” “我欠你的……”孟奚知突然止了这个话头,问道:“阿雨,我可以向你讨个愿吗?” 叶倾雨转头看向孟奚知,“不可,你非我命主,我帮不了你,何况你仙元有异,我入不了你的梦。” 孟奚知终于垂下头去,他的声音里恍惚带着祈求,“我跟着你,是想救你,阿雨,梦神之路遍布荆棘,让我陪你……” “没有人可以救我。” “叶倾雨!”孟奚知突然提高了声调,“你当真看不出来我喜欢……” 叶倾雨猛然起身,一把掀了被子,低怒道:“孟奚知,你不要再……” 话没说完,叶倾雨怔住了,“你什么时候将衣服脱了?” 孟奚知幽怨地看了一眼站在矮榻边的叶倾雨,默默扯过被子,盖住自己的身子,“咳,衣服湿了,自然是要脱了。” 叶倾雨愣过之后,非但没有羞得掩面逃走,反而撸起袖子又去扒他身上的被子,孟奚知紧紧拽着被角,惊呼道:“阿雨,使不得!” “闭嘴。”叶倾雨瞪了他一眼,手上用力,嘶啦一声,棉絮飞舞,盖在孟奚知身上的被子再次被掀了开去。 孟奚知侧身躺着,不着片缕,在如此剽悍的女子面前,他只能悄悄弓起腿,像一只煮熟了的虾子般。 太过分了! 叶倾雨伸手在他紧实的腹部狠狠摸了一把。 “你,你,你……”孟奚知有生以来,第一次被姑娘家非礼,他的脑子有点乱。 叶倾雨却沉声道:“这是怎么回事?” 孟奚知的腹部刻着一幅诡异的符咒,摸上去并无疤痕,叶倾雨感觉到这符咒下蕴藏着一股强大的力量,以她的灵力,探不出这是什么玩意。 “这是朱雀禁咒。” “这就是我探不到你梦境的原因?” “没错,这道禁咒封印了我的仙元。”孟奚知再次夺过叶倾雨手中的棉被盖上。 早知道叶倾雨是这种人,他宁可冻着,也绝不在被窝里脱下湿透的里衣。 “我来人间,正是为了寻找破除朱雀禁咒的办法。” 叶倾雨沉默片刻,道:“这事我帮不了你。” 孟奚知摇头苦笑,她以为他要讨的愿,是破除朱雀禁咒,在她眼里,他所作所为,皆是为了魇灵之愿么? “我不需要你的帮助,只求和你结伴同行……” “不行。”叶倾雨拒绝得果断,“我……” 会害了你! “是孟某不知好歹,一路纠缠叶姑娘,对你造成困扰,孟某在这里给你赔罪了。”孟奚知声音低沉,他在执着什么,这姑娘,当真是没有心的。 叶倾雨微怔,这是她第一次从孟奚知口中听到“叶姑娘”这三个字。 “你早点歇息。” “好。”孟奚知趴回床上,将脸转向墙壁,不再作声。 叶倾雨在矮榻边站了良久,才回到床上躺下。 她觉得有点心闷,但她明明没有心的。 这夜半灯下谈话,为何会不欢而散? 这是叶倾雨要的结果,但好像又不是。 她有些糊涂了。 一夜骤风急雨,叶倾雨辗转到天蒙蒙亮才睡去。 她恍惚听到一声叹息,又或者只是风声。 叶倾雨难得做了个梦,她梦见暮子河上萦绕着淡粉色的烟雾,殷红似血的食尸花铺了满河。 每一朵花都在争吵,食尸花将人心善恶剥离开来,却又分不出高低贵贱。 这世间,当真有至善之人吗? 又有哪个人,生来便是恶贯满盈? 在叶倾雨很小的时候,她便经常偷偷溜到暮子河上听食尸花语。 有时候她身后会跟着一个拖着鼻涕虫的小男孩,那是族长的孙子,叶倾雨记得,他叫北漠,比自己小一岁。 自从梦神解了叶倾雨身上的封印,她想起了很多小时候的事。 她想起,在魇灵族,只有她一个人是有姓氏的。 也只有她一个人,是来路不明的。 梦里,食尸花的争吵被吞没在河面轻声呜咽的风中,叶倾雨渡过暮子河,回到了魇灵族居地。 …… 第57章 打听 晨间,雨还在下,不似昨晚那般泼泼洒洒,细雨夹杂着碎雪,飘飘摇摇,好似三月的柳絮。 孟奚知是真的走了,留了一些银子和几颗金珠,足够叶倾雨路上花销。 苏宸璋一大早便与客栈的伙计打听了这些年高阳国发生的大事。 街道泥泞不堪,伙计也懒得出门,抓了一碟子瓜子花生,坐在大堂靠窗的桌边,与苏宸璋闲聊。 “自从新帝登基,不仅大赦天下,更是免除赋税徭役三年,你去其他国家问问,谁不羡慕咱们高阳国的百姓?”店伙计故意拔高嗓门,眼中尽是得意。 苏宸璋连连称是,问道:“这新帝登基,不知对其他皇子是如何安置的?” 店伙计睨了苏宸璋一眼,“客官这是从何处来啊?怎地对咱高阳国的事一无所知?” “我们住在向阳城外的深山里,平日以打猎为生,这不是冬日越来越长,我们兄妹俩啊,寻思着去投奔在千屏城的表亲。” 原来是从深山老林来的人,难怪没见识。 店伙计哼笑一声,“千屏城确实是个好地方,街口卖豆腐的李婶,她儿子就是在千屏城最大的酒楼当大厨,听说光是过年的赏钱啊,就能抵我一年的工钱,啧啧……” 苏宸璋已有些烦躁,却不得不忍着,“还望小哥多与我说说,我这要丢人丢到千屏城里去,可不叫人笑话。” “得,今日我就好好跟你说道说道,不过说起来,这皇家的事,本不该咱们百姓妄议,我今日说与你听的,你可不兴往外说去。” “这是自然。” “前两年听我那在宫里当差的远房舅哥说,咱们这位圣上啊,登基之后,便一病不起,整日卧榻修养。”说到此处,店伙计四下里张望一番,探身凑近苏宸璋,低声道:“听说这朝政大权啊,都在太后手里握着呢。” 苏宸璋震惊得瞪大了眼睛,店伙计对他的反应很满意,继续道:“至于你说的那些皇子们,如今除了定王,咱高阳国,可没有皇子在世,哎,也不知圣上的病什么时候能痊愈,这登基五年之久,后宫无所出,可是头等揪心之事啊。” 店伙计摇头叹息,为高阳国的千秋万代操起了心。 苏宸璋还没回过神来,他出使丘宁国那年,除了太子苏宸辙,还有七八个皇兄皇弟在世啊,如今竟然只剩定王一个? 这定王又是哪一个? 苏宸辙为了登位,竟下如此毒手,残害手足? 冷风从窗外吹进来,苏宸璋打了个寒战。 “年前鹿隐国出了件大事,想来你也不曾听说。”店伙计抖着腿,吐掉嘴里的瓜子壳,道:“听从鹿隐国来的客商说啊,鹿隐国的太子死……呸呸呸……” 大年初一不宜说死字,店伙计连呸了好几口,觉着将晦气呸掉了,才继续道:“鹿隐国太子没了,五皇子大婚之日啊,新娘子也没了,你说这倒霉催的,想来鹿隐国老皇帝这个年,过得有够糟心的。” 苏宸璋灌了一口冷茶,强自冷静下来,又听店伙计道:“对了,前几日啊,有位打尖的游侠说,说什么魇灵入世了……” “什么?”苏宸璋一颗心提到了嗓子眼,差点从条凳上跌下来。 店伙计又睨了他一眼,“怎么,你也知道那玩意?” “听村里老人说起过。”苏宸璋再次灌了一口冷茶。 店伙计叹道:“谁说不是呢,那玩意我也只是在老一辈嘴里听说过,我们小时候啊,做梦都想得到魇灵之愿,哎,你知道吗?我家隔壁的王二狗,为了讨到媳妇,偷偷在他老娘的排位后刻了魇灵两个字,早晚跪拜,后来被他爹发现,揍了二里地。” 苏宸璋对王二狗的事没兴趣,他问道:“关于魇灵入世,可还有别的消息?” 店伙计摇头,“那位游侠走后,倒是不曾听过关于魇灵的消息,不过有位从西北来的贩夫,说石塘城闹起了瘟疫,他不敢进城,连夜跑了回来,亏了不少银子。” 石塘城闹瘟疫之事,苏宸璋也不感兴趣,他想了想,又问:“当今的太后,不知是哪位……” 苏宸辙的母后十年前便薨了,这位太后,不知是父皇的哪位妃子? “这你都不知道啊,你家那座山可真够深的啊。”店伙计已经十分瞧不上这位从山里来的小伙子了,“当今太后乃是韩丞相的妹妹……” “这位韩丞相可是韩佐?”苏宸璋脸色煞白,手指紧紧拽着桌角,他不敢听店伙计提到当今太后的名讳,可他又迫切想知道答案。 “哟,这你倒是知道了。”店伙计嗑完一碟瓜子花生,起身去柜台后添了壶热茶,没注意到苏宸璋的异样。 韩佐,十年前,便是高阳国的丞相,是韩贵妃的兄长,亦是苏宸璋的亲舅舅! 也就是说,当朝太后,是他的母妃! 这么大的事,为何在向阳城外,孙维没有告诉他? 他的母妃,为何会成为当朝太后? 十年前,选他做质子出使丘宁国,是谁的主意?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苏宸璋感觉天旋地转,任凭窗外的寒风卷着雨丝拍到脸上,他亦没有察觉。 他想起小时候,母妃总是一脸无奈地说:男孩子不该耽于吃喝享乐,你是皇子,更应克己复礼,修心立志。 是因为对他失望了,所以母妃选择了苏宸辙,而抛弃了他吗? 大门口来了讨要糖糕的小孩,软糯欢快地对店伙计拜年问好。 店伙计从柜台后抓了糖糕分给他们,叮嘱他们路上小心,莫要跌了一身泥回家,仔细要被娘亲打屁股。 小孩子哄笑着散去,留下一串银铃般的笑声。 远处不时响起爆竹声,今天是大年初一,阖家团圆的日子。 苏宸璋坐在英山镇的小客栈里,如坠冰窟,被囚于暗无天日的地洞中十年之久,无数痛苦难捱的日子,都不及今日剐心,都不及今日绝望。 十年来,苏宸璋从未放弃希望,但这一刻,他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错了。 他不是被别人陷害的,他是被他的母妃抛弃的? 是这样吗? 第207章 密信 香囊中的平安符,是韩敏去护国寺求来的,都说护国寺的平安符最为灵验,看来真是不假。 爱子失踪七年,韩敏本以为苏宸璋早已不在这世上,谁曾想,他竟还活着。 这不是菩萨保佑,又是什么? 在那之前,没有人知道苏宸璋是被苏宸辙派人劫走的。 而苏宸辙劫走苏宸璋,不仅是要替陈家报仇,这其中,还牵扯到一件足以推翻韩家的秘密。 当年苏宸璋被送往丘宁国,随行的车马上藏着一封密信。 连苏宸璋自己都不知道这件事,他那时不过才八岁,还在因皇兄没有去送他而难过。 随行的队伍中,有两名韩佐的亲信,明面上是护送苏宸璋,暗地里却是确保那封密信的稳妥。 韩佐上书建议由苏宸璋前往丘宁国,看似为国分忧,实则干着卖国的勾当。 那封密信中,绘制着高阳国西北边境的地形图,以及边防部署,甚至连粮草辎重所在地、援军路线,亦有提及。 如果苏宸璋一行顺利抵达丘宁国都城,等待高阳国的不会是吃了败仗后,送去质子而得以喘息之机,是被丘宁国的大军攻城掠地,直捣高阳国西北城镇,扩大疆域。 韩佐生了叛心,当年苏宸辙只需将那封密信上呈,韩家必然会被株连九族。 可如此一来,苏宸辙也就失去了助力,他虽为太子,可先皇子嗣众多,外祖家多是朝堂官员,随便哪几个起了贪念,他这个皇位都坐不上去。 好在密信没有落入丘宁国之手,即便是为了高阳国十三皇子失踪之事,两国大大小小的仗打了不少,但高阳国到底没有吃太大的亏。 韩佐这些年一直暗中派人去寻那封密信的下落,他却不知那封密信,就藏在苏宸辙的寝宫中。 找不到密信,韩佐的心难安,这也是他为何急着揽权的重要原因。 甚至不顾天下人的眼光,将亲生儿子送到宫中,只等着苏宸辙归天之后,一举夺了苏家的天下。 那年,苏宸辙将香囊和密信摆在韩敏的眼前,告诉韩敏,他手里,不仅攥着苏宸璋的命,还握着能让韩家满门被诛的证据。 不管是苏宸璋的命,还是韩家满门的命,对韩敏来说,都是不能舍弃的。 当时韩佐虽自以为控制了苏宸辙,而且私下与几位武将往来频繁,当初他能拿到高阳国西北边境的军事图,亦是从一位武将那里得知。 但明面上的主子,依旧是苏宸辙。 只要苏宸辙将那封密信昭告天下,就算韩佐夺了皇位,却也失了民心。 一个卖国贼坐上皇位,谁人能服? 内忧不比外患,是不能向他国借兵的。 那是在引狼入室。 而一旦发生内乱,那些虎视眈眈的外敌,能不趁机来叼一口肉? 韩敏不是傻子,为了苏宸璋和韩家的荣辱安危,她不能动苏宸辙。 非但不能动,而且还得听苏宸辙的话。 她不仅不能将这件事告知韩佐,还要在韩佐面前,装作一副言听计从的模样。 以往她虽也听韩佐的话,却难免有自己的想法,偶尔也会与她的亲哥哥争个面红耳赤。 但从那之后,她变得十分乖顺。 由不得她不听话,苏宸辙往她的慈寿宫里,新送了两个宫女。 韩敏要是看不出来那是苏宸辙派去监视她的眼线,那她可真就是个傻子了。 韩敏虽护着韩家人的性命,但对韩佐,却是生了怨恨的。 若是那年苏宸璋顺利抵达丘宁国都城,等待他的会是什么? 质子只是一个幌子,丘宁国要的,是那封密信。 一旦两国再次交战,苏宸璋是被押到阵前祭旗,还是被囚于丘宁国的地牢,受尽折辱? 韩敏万万没有想到她的亲哥哥,会算计到她头上来…… 叶倾雨了然,难怪听暮影说,韩明对韩太后极其惧怕,敢情她将怨恨,都发泄在了韩明身上。 说来可笑,韩明正是在苏宸璋失踪那年出生,取名韩明,说是为了与姑母的名字相近,将来多和姑母亲近,以解她丧子之痛。 韩佐早就认定苏宸璋是死了的,若不是后来的战争,丘宁国并未讨到什么好处,他甚至要怀疑,那封密信是被丘宁国的人所劫走的。 有了韩敏打掩护,苏宸辙一边装病,卧榻不起;一边暗中布局,派唐衍等亲信出怀宁城替他办事。 而他自己,有时候也会出宫。 有韩敏在宫中坐镇,韩佐并未察觉出不对劲。 苏宸辙还未登位时,就时常躺在寝殿几个月不出门,他们这些臣子早就见怪不怪了。 韩佐反而时常有一种那小子总算快死了的喜悦。 却不知为何,苏宸辙这般磨磨蹭蹭,竟又捱过了两三个年头。 这怀宁城中,人人都不简单,都以为自己是猎人,可身后,总还有眼睛在盯着他们。 叶倾雨想起简绍曾说:龙行浅滩,静待风雨。 如今已然变天,风雨就要来了,真龙,自然也要腾云驾雾,遨游九霄。 “我曾听说,帝星于乱世入凡,拯救苍生,却不知,这乱世,竟也是由帝星来搅乱的。” 叶倾雨对怀宁城中的这一段往事,最大的感触就是苏宸辙谋算长远,别人行事看十步,他看十年。 十年…… 叶倾雨心头一凛,那一年,不正是她穿过人灵结界,来到人族的第一年? 御风者在石塘城那些年,果真是在替苏宸辙看住她这个“地灵”? 简绍是苏宸辙的人,也就是说去年冬天,简绍去暮子河畔,是苏宸辙的授意。 苏宸辙为什么要派人去暮子河? 这个问题叶倾雨曾问过简绍,当时简绍的回答是:人灵结界很快就要消失,在那之前,他们必须摸清北地的形势。 这话听着似乎没有问题,却经不起推敲。 北地茫茫雪海,并不适合战斗。 即便真的打起仗来,战场也绝不会是在灵兽出没的北地。 与其冒着生命危险深入北地打探,倒不如加强边界防守,在灵族打过来时,也能多一重保障。 如今简绍又去了暮子河,这次,他说是为了给红英报灭族之仇。 叶倾雨亦是不全信的。 或许他真的会替红英报灭族之仇,但他肯定还有其他目的。 他们所做的一切,会不会与魔降临人间有关? 难不成十年前,苏宸辙就知道魔会临世? 第208章 他的执念是什么 苏宸辙声音渐冷,彷佛在这风雪之中站得久了,人也快要结成冰。 “乱世是天定的,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晟州大陆平静了千年,是时候乱一乱了。” 叶倾雨蹙眉,“你就不怕七国战乱之时,灵族趁机入侵,人族无力抵御?” 人灵结界已然形同虚设,只怕再过不久,被困在北地雪原千年的灵族,便要往人族而来。 此时搅乱七国,当真是明智之举吗? “简绍说得不错,你的确很聪明。”苏宸辙眼中露出赞赏之色,“所以七国之乱,必须快,乱要快,平乱亦要快。” 原本以为千屏城出事,天下便要大乱,谁知到如今,七国的平衡竟然还未被打破。 这件事,连孟奚知都猜错了。 一计不成,又生一计,既然要快,那便只能放狠招,哪怕是往自己身上落刀子。 “这就是你不惜以千屏城为代价,甚至不惜以皇位为代价,也要引其他六国对高阳国动手的原因?” “兵多而散,终究难以成事,我将六国之兵引入高阳,为的就是合而为一,不管是灵族,抑或魔界,想践踏人族之地,总也要让他们付出代价才行。” 苏宸辙说到魔界时,扫了一眼叶倾雨,他的眼眸明明深如幽潭,却又好似能洞察人心。 叶倾雨竟有几分不敢直视,她抬头去看探墙而过的红梅,“可我还是不明白,六国攻打高阳,高阳只有死路一条,你如何能做到号令六国军马,为你所用?” 叶倾雨方才想到了画阵,但很快她就排除了这个可能。 苏宸辙确实是知道月山垂思宫画阵的,不然那晚苏宸璋从画里走出来,他不可能那般冷静。 可他若真与画中仙是一伙的,苏宸璋此举,岂非十分可笑? 更何况,画阵如果能控制各国军队,又何必等到六国围攻高阳? 再者,若画中仙的画阵当真如此厉害,是不是每个人,都有可能是画中人? 那世人所作所为,又是为了哪般? 好在叶倾雨与画中仙交过手,知道她的斤两,画中仙虽有点本事,到底不过是故弄玄虚,至少像苏宸辙这样的人,绝不会被她操控。 就算是整个魇灵族从暮子河北眨眼间去到南海之滨,叶倾雨所猜测,也不过是婆婆是否与画中仙有什么关系,而非被画中仙所控。 在叶倾雨的印象中,那个邋遢的婆婆,绝不简单。 而苏宸辙,亦不是简单人物。 苏宸辙笑道:“你是不是在想,我会借用藏身在七国之内的灵族之力,让那些围攻高阳的军队有来无回?” 他笑意不达眼底,终究是个淡漠的人。 叶倾雨最早知道苏宸辙正是鲤鱼嘴断崖下,暮影撞见的黑衣人时,猜测苏宸辙是为了魇灵之愿才放她们离开地灵洞穴,和向阳山寨。 可后来发生的事,让叶倾雨打消了这个猜测。 直到方才,她甚至怀疑,苏宸辙之所以不让属下与她们发生冲突,会不会与暮影也有几分关系。 苏宸辙从未想过要求魇灵之愿,他所要的,是让魇灵顺利入世,让这个消息传遍晟州大陆。 从而引发七国之乱。 如今时机正好,高阳国很快就会陷入夺位危机,而魇灵恰好身在高阳国都城之中,此时不动手夺下魇灵,又或者杀了魇灵,更待何时? 来福客栈外各方势力早已按捺不住,他们所等的,何尝是一个时机。 想来,寒食节祭祖,正是苏宸辙送给他们的惊喜。 叶倾雨已经知道鹿隐国皇宫中的御风者,和地灵洞穴中的水灵老者是站在苏宸辙这边,那在其他国家,是否也有灵族为苏宸辙所用? 很早以前就有人皇借助灵族之力夺权的事发生,苏宸辙此举不足为奇。 说不定其他国家的朝廷,亦是如此。 叶倾雨却笑道:“你虽与灵族有盟约,但引六国围攻高阳,最忌盟友反水,尤其是那盟友原本就是敌人。” 和聪明人说话就是轻松,苏宸辙点头,“不错,如若七国乱,而藏在七国中的灵族与北地的灵族里应外合,这便是一招臭棋。” “尤其是当化蛇引地下河之水,借御风者之势,兴风作浪,水淹鲤鱼嘴断崖,倒灌入鹿隐国都城,令从来未发生过涝灾的鹿隐国自顾不暇,甚至下游城镇,乃至须眉江两岸恐怕都要受灾。” 苏宸辙对叶倾雨能想到这一层,很是欣赏,“你可知为何自古以来,借助灵族之力夺位的人皇,都没有好下场?为猎狐兔,而借虎豹之力,岂不可笑?” 所以苏宸辙统一天下的助力不是灵族,那又是什么? “我身为帝星,若是连这区区七国都统一不了,又有什么脸面回上界去?好了,我说得已经够多了,你若没什么问题,便回去,咳……咳咳……” 又起了风,苏宸辙偏头一阵咳嗽,虽然有衣袖遮掩,仍有几点血渍溅到雪地上。 帝星的谋算,自然不能对一个第一次见面的魇灵畅言,尤其是这个魇灵还十分聪明。 魇灵知道的越多,对她的命主越有利,而苏宸辙并不知道,谁会成为叶倾雨的命主。 他之所以愿意对叶倾雨说这么多,一来是因这些事,以叶倾雨的脑子,并不难猜测出来。 二来,是不想叶倾雨去探自己的执念。 他虽为帝星,执念却并非统一七国,对抗灵族。 这顶多算是他的职责。 叶倾雨即便探,也探不到关于他对天下的谋划,探不到他接下来意欲何为。 他的执念是什么? 苏宸辙垂眸看着莹白雪地上的红梅与血点子,面色又白了几分。 叶倾雨还有很多问题,但见苏宸辙这副模样,也不好多问,不过……再问一两个,他应该还撑得住。 难得入一次苏宸辙的梦,能得到答案的事,叶倾雨不想自己回去揣测。 “我还有问题,你与御风者之间的交易是什么?” 叶倾雨记得,在北地烟西谷时,御风者当时并非是与简绍同行,他是随丘宁国镇南王龙芮去的烟西谷。 也就是说,御风者不仅与韦成德有合作,还与龙芮有交易,而在更早的时候,他就与苏宸辙结了盟。 那个老头子,可真了得。 苏宸辙已经背过身去,往转角处的宫门走去,他的声音因咳嗽而有些微喑哑,“他想知道木灵族的下落。” 在鹿隐国的时候,御风者曾拜托叶倾雨帮他寻找木灵族的下落,他想知道当年之事的真相。 没想到他替苏宸辙做事,所求亦是寻找木灵族的下落。 当年人灵大战,因木灵族一夜之间失去踪迹,各大灵族,才会被迫远走北地,这是扎在御风者心头的刺,若是不能求得真相,他死不瞑目。 “你知道木灵族的下落?” “我知道。” “那你能不能告诉我?” 苏宸辙抬脚跨过门槛,顿了顿脚步,沉声回道:“西洛国不死槐森林。” …… 第209章 怎跟个小媳妇似的 霜色发带敛去光华时,正值四更天。 叶倾雨揭下覆在眼睛上的发带,从矮榻上坐起。 木窗紧闭,烛光昏暗,房间里十分安静。 小雪睡得正沉,孟奚知在外间也没有发出声响,不知可有安睡? 叶倾雨将玉扳指放在小几上,看着小几上轻轻颤动的烛火,“苏宸辙不肯提关于你的过往,我……探不了他的梦。” 叶倾雨到底还是说谎了,她不是探不了,而是没有探。 若真如苏宸辙所说那般,那段过往会让暮影步入万劫不复之地,叶倾雨不知道是该去探苏宸辙的梦,将所见告诉暮影,还是废了魇灵第二愿? 这件事,她需得和孟奚知商量一番。 不知从何时开始,她似乎已经习惯与孟奚知一起分析当下的局势,一起将那些纷乱的线索捋清。 大抵是因为孟奚知活得久,见识多。 叶倾雨现在就需要先问一问孟奚知关于千年前的事,才好确定要不要去探苏宸辙的梦。 就像苏宸辙所说的,对于有些事,记得的人,往往比忘记的人更痛苦。 而明明知道却不能说出去,这种滋味也不好受。 与其这般,倒不如什么也不知道。 至少,在让暮影做好面对过去的准备前,这件事不能急。 房间里又陷入安静,片刻后,木窗蓦地朝外打开,微凉的夜风扑进来。 烛火斜斜倾倒,幔帐飞舞。 很快,木窗又合上了。 叶倾雨知道,是暮影离开了。 暮影随叶倾雨来人族,所求就是找回丢失的记忆。 眼看就要触碰到那段关于她的过往,可那知晓当年之事的人,却无论如何也不肯告诉她。 纵使她性子冷淡,也要坐不住了。 千年前,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孟奚知被叶倾雨从被窝里拽起来,回想着千年前的高阳国有哪些大事发生。 “千年前人灵大战,各国主要精力都放在对抗灵族之上,我布下人灵结界后,消耗不少修为,并没有在人间久留,对于那段时间人族发生的事,所知并不多。” 孟奚知想了一会,倒是想起在灵蝶崖时,听师兄偶然提过一嘴。 说是高阳国历代君王,最惊才绝艳,却也最可惜的,非苏俭莫属。 苏俭,正是千年前高阳国的国君。 孟奚知对苏俭有所耳闻,知道他是晟州大陆上有名的贤主,但“可惜”一说,却是不曾听闻。 师兄说:人灵之战结束后,各国休养生息,高阳国国君却突然性情大变,作为御驾亲征的君王,见识过战场的残酷,转了性子也不足为奇,可苏俭性情转变,却是从宫里出现一位美人开始。 孟奚知当时初到灵蝶崖,正是身心受挫之时,对人族那些破事并没有兴趣,后来师兄还说了什么,他却是没有再听进去。 叶倾雨叹道:“罢了,这件事暂且不急,拖一拖,也让她心里有个准备,那不是一段值得怀念的记忆。” 孟奚知牵过叶倾雨的手,将她拉到榻边坐下。 外间的小榻比之窗边的矮榻要宽上些许,孟奚知每晚睡着并不拥挤。 “阿雨,寒食节祭祖,定然有大事发生,苏宸辙说不定会利用你……” “苏宸辙若是不利用我,又怎会安排禁军统领在这客栈中当掌柜?” 孟奚知揉搓着叶倾雨冰冷的手指,可惜他掌心的温暖不能传给她分毫。 “我知道,我只是担心……” 叶倾雨偏头看向孟奚知,“你担心你会成为我的累赘?” 孟奚知看着叶倾雨的眼睛,外间没有点灯,只有屏风上映着的昏黄光晕。 但离得近,叶倾雨仍能看清孟奚知微蹙的眉头,和他眼中毫不隐藏的担忧。 不说远的危险,单是这怀宁城,便叫人头疼。 如果只是叶倾雨一个人,倒也问题不大,但如今她身边跟着两个拖油瓶,多少有点碍手碍脚了。 见孟奚知不语,叶倾雨又道:“要不你先回灵蝶崖,半个月后便是百花会,到时候我去灵蝶崖找你,你看可好?” 到底还是被嫌弃了。 孟奚知轻叹一声,“那小雪呢?” “你带走。”叶倾雨一点没犹豫,“等这边事了,我就去灵蝶崖找你们。” 孟奚知眸光更黯,默然半晌。 叶倾雨这个安排无疑是最妥当的。 怀宁城风云诡谲,所有蛰伏在暗处的豺狼虎豹,这几日都会有所异动。 孟奚知和小雪跟在叶倾雨身边,除了让她分心,并不能帮助到她。 上次在千屏城,小雪已经出过一次事,叶倾雨不敢想,如果那种事再发生一次,小雪该如何面对这个黑暗的世界。 若以善导之,当成神佛;若以恶诱之,恐入魔道。 若能成神佛,何苦堕入魔道? 叶倾雨已死,尚且在为成神奔波劳碌,对于小雪,叶倾雨既应了小姑娘一声“娘亲”,自是望她成神的。 再不济,愿她余生平安喜乐也好。 孟奚知带小雪先回灵蝶崖,不仅可以让叶倾雨心无旁骛,还能打探仙界最近的动静。 尤其是星陌仙君。 星陌仙君在这个当口出关,摆明了是来者不善。 且不说他究竟是好是恶,单是从他画出画中仙那等祸害人间的妖孽来,却又放任不管,也足见他是个自私的仙。 当年之事,叶倾雨并未亲眼见过,不予置评,但星陌仙君这时候冒出来,到底是为血玉而来,抑或还有其他什么目的,叶倾雨猜不到。 灵宛仙子自从千屏城元宵节那晚之后,再没露过面。 叶倾雨不相信她会善罢甘休,指不定躲在哪里算计着如何棒打鸳鸯。 就像孟奚知曾经担忧的那样,他在叶倾雨身边,说不定会招来仙界的注意,给她带来意想不到的麻烦。 叶倾雨曾对孟奚知说:不管是仙界,还是人族,不管前面的路上会遇到什么危险,我们一起面对。 可当两人实力不对等,当一人会成为另一人的累赘,他们不得不面对现实问题。 至少在这不见天日的黑暗中,在寻找光明的路上,他们先得确保彼此的安全。 短暂的分离,是为了往后更长久的厮守。 道理他都懂,只是孟奚知心生不舍。 叶倾雨长臂一挥,探手在孟奚知头发上揉了揉,取笑他,“怎跟个小媳妇似的?你放心,我不会抛弃你的。” 孟奚知将叶倾雨揽入怀里,“阿雨,我可以跟你讨个愿吗?” “你说来听听。” “不管前尘……”孟奚知顿了顿,“你答应我,一定要来灵蝶崖找我。” 叶倾雨感觉他原本要说的不是这句话,但夜色深深,她有些乏了,在孟奚知温热的怀中,她慢慢闭上了眼睛。 “我答应你。”片刻后,她又喃喃道:“下次你可以讨个难一点的愿。” 孟奚知的声音极轻,好似怕扰了这宁静的夜。 “我不敢……” 第217章 上古银镜 这一天似乎过得格外漫长。 不知是不是孟奚知和小雪那两个话痨不在身边的缘故,叶倾雨望着不远处的来福客栈,并没有很想回去的念头。 他们才离开不到一天,叶倾雨竟生出些许度日如年的感觉来。 习惯真是可怕的东西。 石塘城那些年,叶倾雨每次出门买梅花糕,总喜欢在街上逗留,听说书人讲天南海北的故事。 是因为在当时的她看来,即便将军府里没有人关心她,但将军府永远都在那,不会消失。 可当默娘和韦小姐离开石塘城,叶倾雨才明白,离别才是人生的常态。 这世上,没有什么是永恒不衰的。 在那之后,叶倾雨反而不怎么在外面耽搁,每次买完梅花糕便匆匆回了将军府。 就像此刻,她心里排斥,可脚下却加快了步伐。 叶倾雨其实说不清最初对孟奚知动心,是因为他带给自己从未体会过的关怀,还是因为他明明能力不济,却屡次以身犯险挡在她身前。 不可否认的是,短短一两个月,她已经习惯了孟奚知的陪伴。 因为从不曾有过,所以格外珍惜。 但今日却有人告诉她,孟奚知非她良缘。 即便叶倾雨自我排解,心底依旧是生了疙瘩的。 仙界她是肯定要去的,她答应过孟奚知,一定会去灵蝶崖找他。 究竟因何,她的心会如此不安? 来福客栈的大堂里,禁军统领唐衍坐在柜台后,从门窗透进来的天光明亮,却照不到昏暗的柜台后面。 叶倾雨走进客栈大门,径直往刷了黑漆的柜台前走去。 唐衍抬眸看来,听叶倾雨道:“聊聊?” 片刻后,店伙计端了两盏香茗、几碟点心到靠窗的桌边。 叶倾雨坐在靠墙一侧,微微侧头,便能看到窗外的街景。 好些店铺门檐下已经插上柳条,这是人族寒食节的习俗。 “叶姑娘尝尝这枣饼味道如何?” 唐衍将一只装着枣饼的白瓷碟推到叶倾雨面前,“小时候逃荒时,路过一户人家,当时正值寒食节,那家的夫人在做枣饼,便送了我一块,虽然只尝了一口便被人抢了去,可那枣饼的味道,我却一直记得,以至于后来再吃枣饼,却都不及那一口香甜。” 冷皓月打听过唐衍的身世,转头便告诉了叶倾雨。 不得不说,冷皓月身为叶倾雨的命主,实在帮了她不少忙。 怀宁城中没有关于韩云轩的消息,先来后到,叶倾雨得先助苏宸璋完成心愿,才能去帮她找韩云轩。 左右冷皓月一路寻了那么久,连一丁点的消息都打探不到,她也没个方向,待在叶倾雨身边,多少算是有个念想。 魇灵之愿,即便如无患子那个乌鸦嘴所说,她的韩大哥真死了,叶倾雨也要将韩云轩的魂魄拘来冷皓月面前,才算达成命主所愿。 这不比无患子只知道算命测字强? 若说最初冷皓月急切盼着早日找到韩云轩,如今时间久了,她反而不敢急了。 在无患子面前嘴硬是一回事,冷皓月藏在心底的担忧,不过是不愿对人提及罢了。 冷皓月不提,叶倾雨也不提,只等着离开怀宁城后,再替她找寻。 说回唐衍,唐衍后来被富商唐庚荣收养,衣食无忧,再吃这枣饼,自然是心境不同,味道也觉得不同了。 叶倾雨看着面前桌上的枣饼,心道:这唐衍莫不是真打算闲聊了? 叶倾雨是不信的。 “不知唐大人可还记得逃荒之前的事?” 唐衍摇头,“若不是贪恋枣饼的味儿,我只怕连逃荒时的事也记不得多少,又怎会记得之前的事,我只记得怀宁城的事。” “你不知道自己的爹娘是谁?” 唐衍手指捏着茶盏,送到嘴边时顿了一下,“我知道他们都死了。” 叶倾雨默然。 唐衍又道:“叶姑娘打算什么时候离开怀宁城?” “就这一两日了。” “眼下各国都不太平,叶姑娘可要当心。” 叶倾雨抿了一口温热的清茶,突然问道:“裴洛可回了稚水国?” 唐衍不防她有此一问,微微愣住,旋即放下茶盏笑道:“陛下年前曾说,魇灵入世,乱世将至,我还想着魇灵虽罕见,却也不是没有入世的,为何你一来,就带来了乱世呢?如今看来,果然只有你,才能祸乱人间。” 叶倾雨勾唇,“我就当你是在夸我了。” 唐衍确实是在夸她,夸她脑子好使,这个世道,徒有一身本领可成不了事。 “在你们离开地灵洞穴后,裴洛便回了稚水国都城。” “他为何会去地灵洞穴?” 唐衍瞅了眼窗外的天空,湛蓝的天上飘了几片云絮,但挡不住温暖的阳光。 这么好的春光,实在不该浪费在尔虞我诈之上。 “陛下交代过,叶姑娘所问,当知无不言。”唐衍收回目光,看向叶倾雨,“稚水国的人确实是在地灵洞穴中挖玉香珠,不过裴洛……” 唐衍话没说完,手中茶盏斜飞而出,杯中半盏茶水尚未凉透,被劲气所逼,茶盏方一擦着窗框飞出,茶水便朝上泼去,好似一道水柱疾射而出。 这么好的春光,也不该偷听别人墙角的。 一声惊呼,从窗外的檐角坠下一人。 那人在街心打了个滚,红着面皮钻进了旁边的巷子。 往来路人驻足往这边瞧了片刻,不见有人追出,也不多管闲事,继续赶路。 两边的铺子里,店伙计连个多余的眼神都没往这边递,想来是见惯了。 那人屏息凝神猫在檐下,多少有点能耐,却被唐衍半盏茶水打下来,颜面尽失,哪里还好意思进屋挑衅,只恨溜得不够快,叫人看了笑话去。 唐衍摇了摇头,“我这客栈打开门做生意,难免遭贼惦记,让叶姑娘见笑了。” 叶倾雨扯了扯嘴角,屋外那些贼惦记的是什么,自是不需多说。 不消片刻,围在他们附近的气息悄悄散开了去,有了前人的教训,谁也不想在同行面前丢了脸面。 唐衍继续之前的话头,道:“裴洛去地灵洞穴,是为了帮陛下寻一样东西。” “什么东西?” “上古银镜。” 叶倾雨不曾听说过地灵族有什么上古银镜,但听唐衍的语气,那应是一件宝贝。 世人都有一种观念,但凡加了“上古”两个字的,哪怕只是一块木头,那也是一块神木。 苏宸辙寻地灵族的宝贝所为何用? 唐衍眸光微沉,低声道:“上古银镜中记载了各灵族的命门。” 第218章 真是个傻姑娘 裴洛在地灵洞穴中找了好几年也没有找到上古银镜,大有不找到那玩意誓不罢休的意思。 但在简绍去了一次北地后,他却被安排回了稚水国。 毫无疑问,上古银镜并不在鲤鱼嘴断崖下的地灵洞穴中,而是在北地。 去北地最好的时机就是暮子河食尸花开之时,看来这十年,不仅韦成德在等,苏宸辙也在等。 难怪苏宸辙会安排御风者在石塘城,他早就盯上了将军府的小地灵。 只等着十年期满,食尸花开,再派人跟着地灵的指引前往暮子河。 简绍上一次去北地的目的,乃是去暮子河畔的地灵洞穴寻找上古银镜。 只是不曾想地灵洞穴突遭大火,整个地灵族除了红英被他所救,皆命丧火海。 而简绍救红英的理由也很简单,必须有地灵引路,他们才能早日离开雪原回到人族。 叶倾雨在暮子河畔醒来时,在余烬中发现了红英的爹,已是奄奄一息。 那是她梦神之路的开端,那天,她拥有了第一个命主。 缓缓飘落的白雪一层层覆满焦黑的洞口,地灵族最后的生机也被掩埋。 如今简绍再去北地,自然还是为了上古银镜而去。 千屏城被焚毁的那个夜晚,叶倾雨便猜到,他这个时候去暮子河,不可能只是为了给地灵族报仇。 想起千屏城的大火,和在简绍怀中昏迷不醒的姑娘,叶倾雨不用猜也知道,是红英告诉了简绍上古银镜所藏之处,并且带他重回北地。 真是个傻姑娘。 可她又有什么办法? 这个世道各有各的苦,叶倾雨也只能暗叹一声:但愿她真的能报得灭族之仇,而不是被人利用完了之后就丢弃。 若真如唐衍所说,上古银镜中记载了各灵族的命门,那苏宸辙的目的是要灭了灵族,还是要控制灵族为己所用? 苏宸辙说过,统一七国需快,乱要快,平乱亦要快。 但等简绍从北地归来,少说也得一两个月。 眼下各国局势紧张,魔界暗潮汹涌,仙界隔岸观火,又有画中仙操控傀儡祸乱人间,别说苏宸辙等不及,只怕各路人马都已等不及了。 也就是说,苏宸辙不会等到简绍回来再行动。 统一七国依靠的不是捏着灵族的命门,从而借助灵族之力。 叶倾雨一直想不明白的是,苏宸辙的依仗到底是什么? “稚水国如今是什么情况?”叶倾雨将话头拉回七国上,又追问道:“裴洛当真是稚水国的人?” 他若真是稚水国的人,怎会为高阳国国君卖命? 看裴洛长得人模人样,不像是卖国贼啊。 唐衍起身给叶倾雨的茶盏中添了水,“在叶姑娘看来,人族七国是何模样?” 叶倾雨略一思忖,“看似各安本分,实则各怀鬼胎。” “正是,晟州大陆上有人族、灵族,亦有仙界、魔界,仙魔因何碾压人灵?” 叶倾雨想说人灵技不如人,但她知道唐衍想听的不是这一句,“因为人灵都有私欲。” “叶姑娘聪慧,人族分七国,灵族分五灵,人灵皆是以私利至上的种族,而这种私利,虽可恨,却也无奈。” 因有顾虑,有软肋,才会有私心。 仙魔没有后顾之忧,所作所为皆随心所欲。 “当真没有后顾之忧么?” 唐衍咳嗽一声,“大多如此,自然也有少数仙魔被羁绊于性情之中。” 叶倾雨饮了一口茶,“你的意思是,只有人灵两族断情绝爱,泯灭性情,方能……” “不不不,叶姑娘误解唐某的意思了。”唐衍没想到叶倾雨会往这方面想,赶紧拦住,“唐某的意思是,人族七国唯有放下私怨,合而为一,方能无所畏惧,灵族亦然。” 叶倾雨嗤笑,“如此说来,你们陛下倒真是用心良苦,裴洛难不成是被你们陛下这番言辞所感化的?” 不惜背弃自己的国家,甘愿供苏宸辙驱策? 唐衍亦笑,“唐某方才已经说过了,人都有自己的私利,若只是画一张天下大同的大饼,谁又会叛国求荣?” “裴洛所求是什么?” “裴洛是稚水国的人不假,他听令于我们陛下亦不假,但他的所作所为,却无可指摘,裴洛身上背负血海深仇,皆是拜稚水国皇族所赐……” 十年前,是苏宸辙安插在稚水国都城的密探暗中救下了裴洛。 是苏宸辙派人护裴洛周全,当时裴洛不过八岁,还是个不谙世事的孩子。 而苏宸辙,也才十几岁罢了。 稚水国北部边关与鹿隐国常年纷争不断,西有高阳国虎视眈眈,南边白夙国亦是虎狼之邦。 如此形势下,稚水国朝廷腐朽无能,北边战事屡不得胜,消耗巨大,军中用度全靠搜刮民脂民膏而来,再逢灾年,本就没有收成,加之苛捐杂税堆在百姓肩头,稚水国中早已是民不聊生,怨声载道。 裴洛多年所见所闻,早已对稚水国的朝政失去了信心。 稚水国如此,其他六国又能好到哪里去? 对外,为城池而争;对内,为权力而争。 而纷争之下的百姓呢?谁会关心他们的死活? 一个不能让百姓安居乐业的国,要来何用? 世人常言保家卫国,若无小家,何来大国;小家不保,国将不国。 七国统一,乃大势所趋。 而也只有七国统一,才能对抗外族,为人族在晟州大陆上求得一席之地。 裴洛是聪明人,苏宸辙统一七国,不仅为他报了私仇,又能让天下百姓免于同族相残,何乐而不为? 更重要的是,苏宸辙乃是帝星下凡,是裴洛所知最有谋略之人。 追随这样的人,他不觉屈才。 十年前苏宸辙才十几岁,便在稚水国都城安插了密探,足见其心机谋略。 叶倾雨已经相信,七国很快就会在苏宸辙的步步谋算下实现统一。 她甚至心怀期待,想要见识见识这位帝星的手段。 “裴洛当真只是一个教书先生?” 唐衍摇头笑,“是,也不是。” “此话怎讲?” “稚水国前些年有个孩子连中三元,十四岁入东宫当太子伴读,因才华太过出众,虽说是伴读,其实算得上是太子的小老师了,那孩子不管是做文章还是论国事,皆语出惊人,叫人叹服,连稚水国国君亦赞他是文曲星下凡。” “那孩子就是裴洛?”叶倾雨想起冷皓月说过,她们村后山上的静虚教中,就有个孩子连中三元,当时十里八乡都炸开了锅,连南津城城主都连夜将他儿子送去道观中读书。 这倒是巧了,没想到静虚教竟是苏宸辙的势力。 唐衍执杯,杯中茶水已凉,他仰头一饮而尽,“没错,可惜不到一年时间,裴洛就被发配到了稚水国边关黄梅镇。” 听他言下之意,是在替裴洛惋惜。 “之后他就去了地灵洞穴寻找上古银镜。” 叶倾雨心下却是暗叹,苏宸辙可真是下了好大一盘棋。 第219章 人族的手段 “裴洛当年因犯了何事被发配到边关?” “这事说起来也是裴洛自讨苦吃,当年稚水国国君赏识他的才华,有意招他为驸马,被他三番五次回绝,终是驳了稚水国国君的脸面。” 唐衍叹了口气,继续道:“又有朝臣见他锋芒渐露,日后若是得势,怕自己讨不了好,明里暗里给他使绊子,若不是太子求情,裴洛只怕要死遁才能离开稚水国了。” 裴洛若是要逃,苏宸辙的人自会护他,但死遁,确实是最稳妥的计策。 叶倾雨眉角微挑,“我怎么觉得,裴洛是故意为之。” 裴洛与稚水国皇族有血海深仇,自然不愿娶公主为妻,可与血海深仇比起来,与仇人结亲根本算不得多大委屈,反而是接近仇人的好机会。 但裴洛却三番两次回绝,是何用意? 唐衍眸光明亮,示意叶倾雨继续说。 “如今的稚水国可是太子得势?” 在石塘城十年,叶倾雨并未听说过稚水国皇权更迭,也就是说当年力保裴洛的太子还是太子。 “历朝历代,并非只有皇位才遭人觊觎,叶姑娘怎么就断定稚水国的太子还是当年那位太子?” “裴洛教出来的人,想来不会没有脑子,而裴洛之所以拒绝当驸马,想来与这位太子也有关系。” “叶姑娘料事如神,唐某佩服,当年被许配给裴洛的那位公主,是稚水国国君的一位宠妃所生,那位宠妃娘家兄长是稚水国戍守边关的将军,拉拢裴洛,乃是为了给公主的弟弟,也就是稚水国十一皇子铺路。” 叶倾雨接话,“裴洛若是娶了公主,势必要搅进稚水国权力的纷争之中去,虽说他有几分大才,在那漩涡之中,终究是寡不敌众,想扳倒稚水国皇族,并不容易。” 唐衍顺着叶倾雨的话往下说,“而他一心抱住太子这棵大树,即便恼了国君,却得了太子信任,一个既有治国之才又忠心耿耿的人,太子怎可能不保他?反之,若是裴洛真的娶了公主,因此遭到太子记恨,反而在朝中举步维艰。” “那位将军戍守的可是稚水国北境?” “正是,稚水国这几年与鹿隐国的战争,几乎都是鹿隐国小胜,叶姑娘想来已经猜到其中猫腻。” 如果静虚教的人听命于苏宸辙,那些老道士扛着锄头下山去打仗,又怎会尽心尽力为稚水国效力? 能教出裴洛和无患子这等英才,那些老道士只怕也不是简单人物。 稚水国边关战事,多半是他们从中搅局,一来是为了拖住稚水国戍边将军,为太子在都城谋权争取优势。 二来…… 叶倾雨想到了鹿隐国三皇子戚霄。 稚水国虽屡战屡败,却最是喜欢挑事,哪怕不能从鹿隐国三皇子手中讨得便宜,也总要时不时搞出点小动作。 这件事很让人费解,稚水国那位将军想来不是个傻子,那这些小动作,便只能是有心人暗中搞出来的。 这么做的目的,是为了将鹿隐国三皇子戚霄困在南疆,无暇顾及鹿隐国都城的风云涌动。 一阵风吹来,带来街角桃花的清香。 唐衍微微眯了眯眼,“年前裴洛暗中回到稚水国都城后,太子如虎添翼,眼下的稚水国,确实是太子得势,不过……” 叶倾雨将被风吹乱的鬓发拢到耳后,轻描淡写道:“不过鹿隐国三皇子折回边关,不日率大军压境,稚水国很快便有一场硬仗要打。” 戚霄多年驻守南疆,只守不攻,却极少吃败仗,对稚水国北部城镇更是了如指掌,这一仗打起来可谓是斗志昂扬。 而稚水国黄梅镇街头,一夜之间出现几百具尸体的消息传出后,举国上下人心惶惶,更别提边关将士。 那些尸体,看衣着打扮,正是守关的将士和俘虏囚犯。 与死于战场不同,世人最怕的不是明面上真刀真枪地干,就怕这种暗戳戳递刀子。 这一仗还没打,稚水国便先输了士气。 不过,苏宸辙将鹿隐国三皇子困在边关的目的是什么? 莫不是鹿隐国都城中发生了什么?抑或,即将发生什么? 唐衍杯中茶水已经见底,他没有再续的意思,“叶姑娘只管安心看戏便好,这人族之事啊,自是要用人族的手段去解决。” 叶倾雨却没有起身离去的打算,她起身给唐衍添了水,复又坐下,问道:“唐大人可知十三年前高阳国向阳城之战?” 唐衍抬眸看向叶倾雨,嗓音微沉,“叶姑娘想知道什么?” “十三年前向阳城一役,戍边将军陈弘昌率领近万部下在城门外,浴血奋战,等待援军,后在鹿隐国境内山林中失去踪影,向阳城中的陈家一夜之间满门被灭,我想知道的是,陈家当年当真没有人活下来吗?” 叶倾雨直视着唐衍的眼睛,唐衍并没有回避,却也没有回答。 今日天晴,风也不冷。 可唐衍的眸光,却透着寒意。 叶倾雨却是在笑,她笑起来很好看,眼尾微微挑起,带着几分肆意。 只需再往前探一点点,她便能知晓苏宸辙统一七国的谋划了。 但她却打住了。 叶倾雨只是问道:“陈弘昌及其部下在鹿隐国境内山林中失踪,就没人去寻过吗?” 若是以前,她定然会觉得陈弘昌是中了鹿隐国埋伏,或死了,或被伏。 可如今,她更倾向于另一种猜测。 “怎么可能不寻,不仅在山林中寻了,先帝甚至派人去鹿隐国都城打探,可却都没有陈将军的消息。”见叶倾雨转了话头,唐衍也敛了眸中寒霜。 “那鹿隐国的军队呢?” “鹿隐国那次派出攻打向阳城的军队并不多,这正是蹊跷之处,能让高阳国折损近万将士,千年来都极少出现这样的战事,区区一个鹿隐国,为何会突现奇兵?” 叶倾雨奇怪道:“这事你们没查?” “如何查?当年以韩丞相为首的朝臣皆道那次战败,乃是陈将军起了叛心,故意倒戈,为防陈家上下逃往敌国,一夜灭之,手段何其残忍,连襁褓中的婴儿都不肯放过……” 唐衍惊觉自己言语中起了情绪,住口不愿再说。 陈将军若是有心要叛,又怎会将亲人留在向阳城? 这根本就是韩佐之流的诬陷之言,但先帝愿意信,这件事便是真的。 叶倾雨依然盯着唐衍,好似要将他心底的秘密看透,“先帝虽然没查,但是你们陛下派人去查了,不是吗?” 这么大的事,苏宸辙不可能坐视不理。 第224章 不会说话就少说点 韩太后不懂苏宸辙的用意,叶倾雨却是一听就明白了。 苏宸辙这是要将高阳国的烂摊子丢给苏宸璋啊。 只怕苏宸璋此次能顺利回到怀宁城,也是苏宸辙的计划之一。 也就是说,即便没有魇灵之愿,苏宸璋也会成为高阳国的下一任君主。 苏宸璋如此费尽心力地去谋,倒显得可笑了。 苏宸辙不仅立下诏书要传位给苏宸璋,还把将军府嫡小姐许配给他,又为他清除韩佐一党。 怎么看,都像是一个即将撒手人寰的兄长,尽心尽力为弟弟挣一个光明的前程。 可惜,苏宸辙真正给苏宸璋带来的,是战争。 若说魇灵之愿,是各国围攻高阳的理由,那江山易主,便是时机。 “你可知徐婉儿对你的情意?”叶倾雨对这个堪称完美的计划摘不出毛病,可一个完美的计划中,总有人要做出牺牲。 苏宸辙微愣,忽而摇头笑道:“叶姑娘怕是误会了,赐婚之事乃是徐小姐的意思。” 徐婉儿的意思? 是她请旨赐婚要嫁给苏宸璋? 这就是她所说的助苏宸璋登上皇位的法子? 以整个将军府为助力,胜算确实大了很多。 可她到底是想帮苏宸璋还是苏宸辙? 如果说一开始徐婉儿就看出苏宸璋是故意接近她,从而将计就计将他带回府中,是因为看不上定王苏宸斌,选择了苏宸璋,将他推上皇位,自己入主中宫,从此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倒也可以理解。 那她为何要求魇灵之愿救苏宸辙性命? 一边向往权力,一边放不下心上人? 倒是有趣。 “如果我没猜错,寒食节祭祖只是个幌子,你真正的目的是借机离开怀宁城。” “叶姑娘不愧是可以探仙家之梦的魇灵,可惜我无所求,否则真要让你探一探,看看我是不是你的命主。” “你当真无所求吗?” 苏宸辙眸光微沉,“你看过了?” 是了,她入自己的梦,是为了探那段过往。 叶倾雨没有否认,“看过了,暮影是我的命主,她的愿,我必须帮她达成。” “哪怕她知道后可能走火入魔,万劫不复?” “不是每个人都可以朝前看的,她若是不知道自己的身世,她在这世上,便是孤魂野鬼。” 苏宸辙不再言语,他都明白,他只是不忍心。 叶倾雨方才看过关于暮影的过往,那是一段即便时隔千年,即便身为旁观者,亦会心生颤栗的往事。 叶倾雨此刻也不愿与苏宸辙讨论那件事,揭人伤疤是不道德的。 “你打算去哪?” 苏宸辙敛了心神,“先去千屏城看一看,之后再说,七国若是打起来,去哪又有什么区别?” 叶倾雨睨了苏宸辙一眼,这话在她眼里,相当于是:七国若是打起来,这天下皆是我囊中之物,去哪又有什么区别。 “千屏城……” 苏宸辙打断叶倾雨的话,“千屏城变成如今这副模样非我所愿,叶姑娘身为魇灵,应当知道世事无常,就算再完美的计划,也会有意想不到的的情况出现。” 苏宸辙身为帝星,断不可能拿人族一座城去算计,他统一七国的目的,亦是为了人族在晟州大陆上能争一席之地。 他没有算到千屏城中会出现火灵,这件事是他的疏忽,平沙国炎王杨煦去往千屏城的时候,他就该有所警惕的。 可谁又会想到杨煦会与火灵勾搭上。 虽说千年前在平沙国和白夙国边境出现过火灵,但却不曾听闻两国皇族与火灵族有来往。 而从简绍传来的密信看,出现在千屏城的火灵似乎是从北地来的。 千屏城的灾难,是苏宸辙计划中的意外,而今那里又发生了瘟疫,不管他是不是高阳国的国君,他都打算去千屏城走一趟。 人族的好日子已经不多了。 不得不承认,苏宸辙的安排对叶倾雨是有利的。 苏宸璋顺利登位,她的魇灵第三愿便算达成了,她也就不介意让苏宸辙再利用一次。 既然各国都觉得魇灵之愿如此重要,甚至能影响到人族格局,叶倾雨不为自己分辩,却也不能白认了这祸乱人间的名头。 苏宸辙最后说:“天快亮了,叶姑娘此去不死槐森林,路途遥远,善自珍重。” 他知道叶倾雨要去不死槐森林,苏宸辙知道的事实在有点多了。 …… 进城的人愈发多了起来,远处的嘈杂之声透过茂密枝叶传进小树林。 叶倾雨懒懒靠在车厢上,她依旧在等人。 她还有两个命主在怀宁城中,冷皓月大抵要晚些出城,可暮影为何还没来? 按理说暮影应该一直跟在叶倾雨身边才对,但自天亮后到现在,暮影都不曾现身。 这不正常。 曹玉将马系在一棵歪脖子树上,飞身跃上树干,惊得鸟雀飞窜。 他枕着后脑勺靠在树上,斜眼瞥树下的叶倾雨,“叶姑娘的那位朋友怎没跟着?” 曹玉问的是孟奚知,都同床共枕了,自然不是朋友那么简单。 因为千屏城掳错人的事,曹玉在叶倾雨这里再没讨到过好脸色。 孟奚知没跟着,曹玉心里是高兴的,他就知道那个小白脸不靠谱。 叶倾雨面无表情,“他走了。” 眼下离灵蝶崖百花会还有半个月,叶倾雨打算先往不死槐森林去,走到哪算哪。 曹玉要回丘宁国,与叶倾雨能顺一段路,他自然是要死皮赖脸地跟着。 只要同行,就有机会,说不定叶姑娘哪天改变了想法,想去丘宁国走一走呢? “走了好啊,我早就看出他不是叶姑娘的良人……” 一阵疾风掠过,曹玉心下凛然,急急侧头躲过,一片枯叶没入坚实的树干,一如锋利的刀刃。 曹玉惊出一头冷汗,往树下瞧去。 叶倾雨依旧懒懒地靠着车厢,手臂搭在曲起的膝盖上,极其随意,彷佛方才的树叶不是她抛上来的。 曹玉抽了抽嘴角,“叶姑娘与情郎吵架,拿我出气可要不得。” “不会说话就少说点,没人当你是哑巴。”叶倾雨抬眸扫了一眼曹玉。 那眸光中的冷意让曹玉忍不住打了个寒噤,他好似又看到了在北地时的叶倾雨。 那时的叶倾雨比凶猛的灵兽还要让人畏惧三分。 原以为回到人族的叶倾雨会变回人样,曹玉今日才惊觉,是他想多了。 他家王爷曾说过:这世上只有两种人,杀过人与不曾杀过人的。 不管你杀的是一个人,抑或数百个人,从拿起刀的那一刻,你便是个侩子手,是个屠夫,这辈子都别想洗干净那双沾血的手。 在冰天雪地的北地,叶倾雨杀红眼的模样,曹玉永远也不会忘记。 …… 第226章 修仙是为了什么 叶倾雨问:“后来呢?是不是从灰烬中翻出两具焦尸?” 她这话问得奇怪,冷皓月回道:“自然是两具焦尸,一具高阳国陛下的,一具老太监的。” 叶倾雨知道苏宸辙会以死遁的法子离开怀宁城,只有他死了,苏宸璋的皇位才能坐得踏实。 却没想到他会来个毁尸灭迹,而且就在南城门,在众目睽睽之下,死得惨烈无比。 也是,身为一国之君,不管是坠崖抑或服毒之类,尸身都会被拖回去反复查验,才能安了新皇的心。 唯有烧成了焦炭,查无可查,才是最安全的。 苏宸辙虽为帝星,是带着仙家记忆降入凡尘的,但他这副凡人的皮囊,还有用处,至少在天下一统时,他总不能用仙身在凡间谋职。 也不知那个顶替苏宸辙的人是谁? 冷皓月继续道:“那个定王也是个奇怪的人,在銮舆起火后,他竟挣脱禁军的钳制,追着烧焦了屁股拖着车驾四处乱撞的马儿,又哭又骂,疯了一般。” 原来定王弑君是假,他不过是为了借此事面圣。 定王虽然脾气暴躁,但经过这两日的东躲西藏,也算是长了点脑子。 他知道只有见到苏宸辙,他才能求得一条生路。 而寒食节祭祖,正是他的机会,也是唯一的机会,毕竟苏宸辙病入膏肓也不是什么秘密。 再耽搁下去,只怕俩兄弟连最后一面都见不到。 不过如今看来,这最后一面似乎也没有见到。 既然只有一次机会,苏宸斌可不得好好把握。 苏宸斌担心皇兄不愿见他,若是叫人绑了关进大牢,此生也就算是完了。 如何才能拦住圣上的銮舆? 苏宸斌最后采用的办法十分符合他惯常的行事作风,简单粗暴,直接在南城门下制造了一场混乱。 但他对天发誓,他真没想要杀害皇兄啊! 一个将死之人,他杀来作甚? 退一万步讲,他便是想杀,也没那个能耐啊! 苏宸斌最后的希望随着那场突如其来的邪火化作灰烬。 “定王被徐将军亲自捆了,唐大人带领禁军去灭火。” 南城门外没有河道湖泊,好在城墙内有几口水井,这是防止战时火攻救急之用,但等护城军提水去救火已经来不及。 等火扑灭之时,六匹健壮的骏马已经被烤得能闻到肉味了。 冷皓月不禁感叹:“驴肉香,马肉臭,打死不吃骡子肉,也不知御马的味道是臭的还是香的?” 这姑娘倒是心大,也幸好她当时躲得远,否则只怕…… 只怕那些围观的百姓此刻都下了大狱。 且不说是否有心怀不轨之徒,只要见过那场变故的人,都不可能活下来。 这件事自然不会是定王的手笔,他若是有弑君的本事,也不会一时冲动闯进将军府去杀苏宸璋。 或许苏宸辙的计划并不是在出城的时候便“引火自焚”,只不过正好撞上苏宸斌这个傻子拦驾,为了不露馅,他只能提前行动。 至于他是如何纵火的,其中关窍若是不在老太监身上,便是在靠近銮舆的禁军身上。 唐衍定然是知道苏宸辙的计划的,身为禁军统领,在銮舆遇刺时,不贴身护驾,反而策马去城墙下捉拿苏宸斌。 单是这件事就不正常,那些大臣回去冷静下来后仔细想想,便能琢磨出味儿来。 不过事已至此,再去追责毫无意义,而唐衍,自然也有应对的法子。 也不知苏宸辙此刻有没有离开怀宁城? 暮影呢?她知道苏宸辙的计划吗? 她是否还在城中? 马车出了小树林,沿着官道往北而行。 叶倾雨打算在百里外的小镇上落脚,去不死槐森林的计划怕是要再耽搁几日。 原本以为尘埃落定,可苏宸璋今早苏醒,这事似乎不简单。 皇位是苏宸璋的,已无悬念。 他完全可以等韩太后除掉韩佐,等苏宸斌人头落地,等苏宸辙的传位诏书公告天下之后,再从床上爬起来,多少省事。 可他偏偏今早醒来,如此急不可耐,不像是为了夺位之事。 苏宸璋所求不就是皇位吗? 不,那是以前的苏宸璋,如今他是画中仙的傀儡。 画中仙不可能平白无故帮助苏宸璋。 怀宁城中,只怕还有事情发生。 叶倾雨原本不愿多管闲事,但若是牵涉到暮影,她没办法不管。 …… 独立于九重天莽莽仙山外,有一座灵蝶崖。 半月后灵蝶崖百花会,如今已陆续有仙家驾云而来。 这种蹭吃蹭喝蹭仙花灵草的好机会,自然是蹭得越多就越赚。 孟莺时在接到第九十九位仙家抱怨与哀求后,终于起身往云镜湖而去。 他没有动用灵力,而是沿着仙花灵草间的小道,慢慢悠悠踱着步子。 倒像是饭后消食。 不得不说,小云儿的厨艺真是一顶一的好,这几百年来,孟莺时觉得自己微微发福了。 这在过去几万年,他是万万不敢想的。 晚上那盅鸡汤,炖得那是相当入味啊,孟莺时一个不注意便多吃了几碗白米饭。 他最烦那些仙友馋得流口水,却又拿一套“仙凡有别,仙怎能食凡间之物”的狗屁话来劝诫自己。 修仙是为了什么? 在孟莺时心中,修仙就是为了长长久久地享用各界美食,若是日日吸风饮露,他宁愿立时便仙陨了。 孟莺时辟灵蝶崖而居,就是为了远离那些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免得因他一人,而浊了仙山阆苑。 他虽是个俗气的仙,但灵蝶崖的仙花灵草,却都是整个仙界最上等的品种。 好些奇花异草,甚至叫不上名儿来,叫那些个仙家馋红了眼。 孟莺时慢慢走着,心下暗叹:这些花草,比之前几日,确实缺了些精气神。 从崖顶云镜湖传来的仙乐,笼罩着灵蝶崖,无孔不入,绵绵不绝,如泣如诉,令听者落泪…… 除了孟奚知,没有谁能将一首曲子弹得如此出神入化,又如此叫人头疼不已。 谁他娘的听一整天仙乐也要听出个毛病来,而孟奚知似乎并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孟莺时虽只掌管小小一座灵蝶崖,但修为高深,放眼整个仙界,那也是排得上号的,自是可以做到不为“魔音”所扰。 可苦了那些来赏花的仙友们。 一日下来,纷纷将小报告打到了孟莺时这里来。 知道孟奚知真实身份的仙家并不多,他们只当是灵蝶崖的小灵蝶狂妄无礼,而孟莺时纵容无边,这才敢扰了众位远道而来的仙家清净。 孟奚知一回来便去了云镜湖,孟莺时也是听了一天的琴音才决定去找他的。 倒不是因为别的,而是他发现孟奚知弹错了一个音,这是他万万不能容忍的。 …… 第235章 姑娘节哀 初夏时节,天街上绿柳成荫,和风中隐约能闻到草木的清香,怀宁城的百姓笑逐颜开,皆是欢喜的。 从北城门到天街,夹道的百姓欢呼雀跃,当御马踏花行来,所有人齐刷刷伏地跪倒,高呼“吾皇万岁”。 声震九霄,场面壮观。 而这与沙场点兵时的激昂澎湃又是不同的,苏俭的脸上,有种志得意满的骄傲。 御马后的禁军护着一辆銮铃马车。 陛下骑在高头大马上,那这马车中坐着的又是谁? 李素素挤在人群里,这是十年来,她第一次到这么热闹的地方,虽然戴着帷帽,可她仍有些局促不安。 出宫时,太后只派了一个小宫女跟着她,这很奇怪。 以往哪怕是在宫里,都有好几双眼睛盯着她。 难道说,真的是因为打了胜仗,她已经被默许可以回家了? 早上踏出宫门时的喜悦,随着归城大军蜿蜒消失在长街尽头而消散。 李素素没有看到她的父兄。 满城百姓歌功颂德的只有高阳国的陛下,而那个随陛下出征的摄政王,却无人问津。 李素素拉住一个路人询问,单是“摄政王”三个字出口,周围的百姓便讳莫如深,更别提打听到什么消息了。 李素素心下慌乱不已,她突然想起,每次从战场传来的捷报里,从来没有提起过摄政王的消息。 她在宫里闭目塞听,竟不知外面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李素素拨开人群,往王府的方向跑去,街道拥挤,她这一路心神不定,跌跌撞撞,好几次险些跌倒在地被人踩踏。 小宫女早已被人群冲散,只听得到身后远远有焦急的呼喊声传来。 王府就在三条街外,可这一段路李素素却走得极其艰难。 她与宫外的世界格格不入,与满城欢声笑语格格不入。 李素素凭着记忆在人群中穿梭,她甚至忘记了小时候走过的一条近路。 为了不错过迎接父兄回城,李素素出宫后没有先回王府,可她却只等来了一场空欢喜。 不知走了多久,不知绕了多远的路。 恐惧从心头蔓延到脚底,李素素靠在巷口斑驳的墙上,再也无力往前走去。 这处巷口人迹稀少,正好能看到王府门头上挂着的白幡,和几列腰悬佩刀的官兵。 是谁去世了? “摄政王李志忠在人灵战场因不满高阳国陛下的决策,起了谋反之心,被斩首于石塘城北郊十里亭。” 从巷子深处走出一个气度不凡的公子,他的眼睛灿若繁星,可细看,却又好似笼着轻纱般的云烟,叫人看不透。 李素素蓦然转头,颊边的泪滚落,隔着眼睛上的雾气和帷帽的白纱,她看到一个身材颀长的人影朝她走来。 日光温暖,站在阴暗墙角的李素素却觉手脚冰冷。 她的父亲死了? 那个小时候教她识文断字,哄她入睡,只恨不能将天上的星星摘给她的男人死了? 在那么远的地方,身首异处…… 李素素初进宫的时候,一次夜间下了很大的雨,她被太后姑母命人从被窝里拽起来。 门窗大开,裹着寒雨的夜风冲进来,刮得幔帐胡乱飞舞。 那晚,慈寿宫里死了个小宫女。 李太后让李素素睁大眼睛瞧着,瞧一个练过武功的嬷嬷,举起一把在飘忽宫灯下闪着灼热火光的大刀,两下砍掉那个小宫女的头颅。 没错,是两下,第一下没砍断,再补了一刀,那头颅才掉到地上,滚了好几圈。 滚烫的血溅到李素素的脸上,浓重的腥味让人闻之欲呕。 一个八岁的孩子,一个连杀鸡都不敢看的孩子,亲眼看着每日伺候她的小宫女身首分离。 嬷嬷狰狞的脸就像是从地狱里爬上来的恶鬼,仿佛下一刻那把大刀便要砍向她的脖颈。 太后捏着李素素冰冷的后颈,长而锋利的指甲嵌进娇嫩的皮肉,叫人头皮发麻。 “听说被斩首的人,是不能轮回转世的。”太后的声音在李素素耳边响起,带着蛊惑与冷漠。 “素素啊,姑母向来没什么耐心,今晚的事你牢牢记在心里,放心,姑母不会杀你,更不会让你变成孤魂野鬼,但你若是想再看一次人头落地,尽管继续使小性子。” 太后要她记住,这个小宫女是因她而死,她若再不听话,因她而死的人会更多。 别说八岁,便是三岁不知事的孩子看到这一幕也该吓傻了。 李素素这辈子都不会忘记那个夜晚,从那之后,她便病了,也转了性子。 太后虽没杀她,但曾经那个活泼开朗的李素素却在那一夜“死了”。 而她此刻想起这件事,是因为这个手执折扇的公子说:摄政王李志忠被斩首于石塘城北郊十里亭。 被斩首的人,是不能轮回转世的。 她的父亲为高阳国鞠躬尽瘁,却落得这般下场,李素素只觉一股寒意爬上背脊,心口更是悲痛不能自抑。 她决不相信她的父亲会起谋反之心,他若是要谋反,何必等到苏俭长大? 他若是要谋反,为何不将家眷安置妥当? 李素素在宫里十年,何尝不知陛下对李家的忌惮之心。 出征之前,父亲来宫里看她,眼中的不舍便像是烙在李素素的心上,此时想起,泪流不止。 李素素紧紧攥着心口的衣襟,紧咬嘴唇无声哭泣。 一把黑玉骨扇挑开帷帽上的白纱,“姑娘节哀。” 白纱撩起,两人俱是一怔。 一个没想到这位公子如此唐突,光天化日之下竟敢掀开姑娘家的帷帽。 一个没想到这位姑娘如此伤心,只因他一句话便哭红了眼睛。 他们素未谋面,这位姑娘未免太容易轻信别人的话了。 李素素并非头脑简单,轻信他人。 从太后准她出宫,而随行只有一个小宫女,到凯旋归来的队伍中没有看到父亲兄长,再到此时亲眼所见王府门头上挂着的白幡。 即便没有这位公子那句话,李素素也猜到了八九分。 “你……你是何人?”李素素拍开黑玉骨扇,扇骨微凉,她很快就撒了手。 第236章 江山美人 “我是天上的仙君。” 李素素本在强忍着眼泪,被这人一句话给噎出一个嗝来。 白纱垂下来,因离得近,她听到一声低笑。 李素素的脸瞬间就涨红了,她久居深宫,平日所见不是宫女就是太监,何曾被男子这般戏弄过? 这人八成是个纨绔子弟,李素素没闲心陪他玩闹。 世人大都喜欢说谎话,是以当有人说了句真话,竟无人敢信了。 李素素强压住内心的悲痛,抬脚往王府走去。 刚走出两步,手臂却被人拽住了。 “你现在过去,岂不是自投罗网?” 李素素怔住,她不回家,难道还能跑了不成? 陛下真要除掉李家,又怎么会放过她? 左右是没有活路,她便是死也要和亲人死在一起,而不是皇宫那个冷冰冰的地方。 “你不想救他们?” 李素素被这陌生的公子往巷子里拉了拉,避开王府门前官兵的视线。 救他们?如何救? 王府里都是她的亲人,若是能救,她怎能不救? 李素素这次主动撩起了白纱,红肿的眼睛盯着眉目清俊的公子,“你到底是什么人?” 没有人会平白无故地帮助别人,这人出现在此,想必就是在等她。 “我是什么人不重要,至少我不是要害你的人,你若想救他们,便按我的计划行事。” 李素素目露警惕,“你想要干什么?” “我要你帮我一个忙,苏俭带回来一个女子,我要你回宫帮我盯着她。” 李素素想起方才在大街上看到的銮铃马车,难不成那里面坐着的是一位姑娘? 这苏俭还真是江山美人两不误。 不过这人敢直呼高阳国陛下的名字,莫不是与他有仇? 而且他刚才出现的时候,说的是:摄政王李志忠不满高阳国陛下的决策。 说明他不是高阳国的人,若是高阳国的人,直接称“陛下”便可,何必加“高阳国”三个字。 李素素微抬起下巴,目光坚定,“你妄想让我做出卖国祸民之事。” 从小父亲对她的教导便是:安小家,护大家,先有百姓,才有国家,不管什么时候,都不能卖国求荣,更不能欺压百姓。 这样一个将家国刻在骨子里的人,怎么可能为了私欲谋反? 而她,更不会因为一个别国的人几句话便为他办事。 在李素素眼里,这人多半是个探子。 听到李素素这般大义凛然的话,俊俏公子先是一愣,旋即笑道:“那若是救国救民之事呢?你可愿意帮我?” 巷子外传来脚步声,有人走近。 不等李素素多言,一只温热的手覆上她的纤腰,甚至来不及惊呼,眼前景物极速掠过,耳畔风声呼啸,人已悬空,便如离弦之箭。 双脚终于落在坚实的大地时,小巷已经不见踪影,李素素眼前是一片光线黯淡的密林。 待腰间的手松开,李素素脚下一软,双手紧紧抱着旁边的树干,才没有跌倒在地。 “我叫临尘,是天上的帝星。” 李素素脸色煞白,唯有一双眼睛仍是通红的。 现在哪怕说他是上古之神,李素素也是信的,凡人哪有这等本事? “你……你……” “姑娘可愿帮我这个忙?” “你当真能救我的家人?” 临尘摇头,“我不能,仙不能干涉凡人命数,但你能,你虽是在帮我,亦是在帮你自己。” 李素素疑惑:“你既然是仙,为何不能自己去盯着那位姑娘?” “那位姑娘,不是凡人,我若动用仙法,定然会引起她的注意。” 李素素又问:“她也是仙?” 苏俭竟然勾搭上了一位仙子! 对于李素素的好奇心,临尘颇有耐心地道:“算是,不过她擅长蛊惑人心,苏俭只怕已经被她所惑。” “我父亲的死,与她有关吗?” 临尘眸光微沉,“你父亲是第一个,但绝不会是唯一一个。” 李素素手指紧紧抓着粗糙的树干,指尖的疼痛让她冷静下来,“可我能帮什么忙?那宫里,只怕已经不能容我。” 太后今日让她出宫的用意,只怕就是让她回家的。 太后说:晟州大陆太平了,陛下也长大了,高阳国不需要摄政王了。 等他们回来,她便可以回家。 太后没有骗她,晟州大陆太平了,陛下也长大了,高阳国不需要摄政王了,所以就杀了。 而所谓的回家,并非让她回家与亲人团聚,从此奉养长辈,合家欢乐;或嫁良人,幸福美满。 只怕等她回到王府,就要被送进另一个牢笼里。 又或者,人头落地,变成不能轮回转世的孤魂野鬼。 李素素想到被官兵围困在王府里的亲人,眼睛又泛起酸意,她抬起头来,用力眨了眨眼睛。 叶片缝隙外的天空很干净,云絮不知飘到哪里去了? “你从小在宫里长大,与王府的人接触甚少,今日又没有回府,再回宫里,他们不会为难于你。” 是啊,摄政王府所有的人都可能受到牵连,唯独她,或许还有退路。 只要她不回王府,只要她回宫后表明与王府断绝关系的决心,她一个被深宫严归教导出来的弱女子,是生是死,无足轻重。 再不济,凭她这副容貌,凭苏俭以往看见她时眼中的火热,她便是以色侍君,只要能保王府众人的性命,她也不是不可以。 她在这世上,与孤魂野鬼又有何异? 左右不过是回宫后被人嘲笑,被人踩在脚底下,有什么要紧? 只要她在乎的人活着,就足够了! 如果苏俭真如临尘所说被那位仙子所惑,指望他赦免王府众人是不可能的。 摄政王府原本是国舅府,李志忠是李太后的亲哥哥,而苏俭下令杀了自己的亲舅舅。 李素素若是回宫,只能将希望寄托在这位帝星身上。 只要能救下她的亲人,她愿意想尽办法帮临尘盯着那位仙子,即便真的需要自荐枕席,打入苏俭后宫妃嫔内部。 苏俭刚回都城,在没有摸清摄政王府暗中还藏有多少势力前,不会大开杀戒。 但也不会没有动作,牢狱中的酷刑,指不定什么时候就落在她亲人的身上。 所以李素素虽还有时间,但他们也随时会有危险。 这件事要快。 不过李素素还有个很重要的问题要问,“我帮你盯着那位仙子,之后呢?你打算如何做?” 她帮了他的忙之后,她的亲人如何脱离险境? 第237章 没有人是无辜的 李素素虽然相信临尘是仙君,但仙君也说了,他救不了她的亲人,这事得靠她自己。 可她自己如何救? “这件事的关键在苏俭带回来的那名女子身上,苏俭杀你父亲,看似雷霆手段,君王之威,实则令无数将士寒心,人灵之战方才结束,晟州大陆正该休养生息的时候,不管是哪一国,都不能出乱子。” 一只鸦雀振翅飞向天空,枝叶颤动抖落浮灰。 细碎的光斑摇晃,临尘走近一步,伸手掸落李素素头发上一片树叶。 “那名女子本是一位仙君画中之人,机缘巧合化了仙,因她的出现,仙界大乱,祸及人间,天帝派出天兵捉拿,却屡次叫她逃脱,此番她逃到人间,蛊惑人皇,欲搅乱人间风云,我身为帝星,自然不能不管。” 李素素已经垂下手臂,背脊靠在树干上,怔怔听着临尘说这些离她十分遥远的故事。 她小时候,和哥哥们上街,听说书人讲过神仙妖魔的故事,她也曾幻想过那些云雾缭绕的仙山是什么模样,也曾被吃人的妖怪吓得睡不着觉。 只是在她见过太后的手段后,她对这个世界,便不再抱有幻想了,夜半辗转,望着窗外黑沉的叶影,她也不再心生怯意。 那时候,李素素觉得,不管是神仙还是妖魔,都是离她很遥远的存在。 真正可怕的,是她身边的这些人。 但此刻,一位帝星站在她面前,对她讲诉仙界之事。 好似过去那十年,是做了一个很长的梦,突然从那个噩梦中惊醒,她恍惚又回到了小时候,回到了那个说书人的故事里。 如果真的只是一场梦,该有多好? 李素素问:“你既知道她在苏俭身边,为何不直接去擒了她?” “你可知为何天兵天将都不能奈她如何?” 李素素自然是不知的,她等着临尘往下说。 临尘叹了口气,无奈道:“只因她是画中仙,若是不能拿到那幅画,哪怕是仙界最厉害的法宝,也不能困住她。” 如此厉害? “那幅画呢?现在何处?” 临尘看着李素素的眼睛,“我让你盯着她,正是想查出那幅画被她藏在何处。” 李素素拧眉,“这可不是一日两日便能查出来的。” 她的亲人可还等着她去营救呢? 原本她也没有救人的心思,只巴望着能与他们死在一处。 可如今这位帝星给了她希望,她若不试一试便放弃,那还是人吗? “画中仙的依仗是那幅画,她非天地化灵,非修炼之仙,不出几日,她便要回到那幅画中,你只管盯着,只要找到那幅画,我便能降了她。” 听临尘掰扯了这么半天,李素素还是没整明白,这与救她的亲人有何干系? 难不成画中仙被降了,苏俭就能放过她的亲人了? “苏俭已经废了,实在可惜,他本该是一代贤君,不曾想被画中仙缠上,要不了多久,高阳国便要江山易主了。” 这位帝星实在有点啰嗦,待他感叹完这一番,又道:“如今天下初定,军心不稳,苏俭却一意孤行,要将摄政王的势力连根拔起,却不知他所作所为乃是在自掘坟墓。” 李素素眉头愈拧愈紧,“你的意思是有人要造反了?” 都城若是起了暴乱,遭殃的可是百姓啊。 临尘摇头道:“人皇再厉害,终归还是肉体凡胎,逃不过生老病死,他若是病死了,又有什么稀奇?” 不愧是仙君啊,说到人族的生死,眉头都不皱一下。 李素素却背脊一凉,她倒不是舍不得苏俭死,杀父之仇,若是能现世报,她求之不得。 只是她从来不曾接触到这些朝政之事,不知其中暗藏着多少谋算,不知道杀一个人,竟有那么多手段。 但不管是什么事,都先有因,再有果。 没有人是无辜的。 她父亲死得冤吗? 其实不冤的。 苏俭有治国之才,可她父亲把着朝政不肯放手,这便是错了。 不管他有什么苦衷,在皇家眼里,只看到了罪过。 李素素无辜吗? 那确实有点。 或许往前世追溯,她又是活该。 李素素强压下心头的惧意,她觉得这十年,自己能在宫里活下来,实在是沾了她父亲的光。 可这十年来的痛苦,何尝不是因他父亲而起。 后宫里有多少冤魂,真要论起来,未必比活着的少。 无故夭折的皇子公主就有不少,更别提死在冷宫里的妃嫔,和碍了贵人眼的太监宫女。 当真是命如草芥,生死只在掌权者喜怒之间。 “需要我送他一程吗?”想起父亲的仇,李素素眼底掠过一丝狠戾。 是啊,人皇也是人,也是会死的。 临尘看向她的眼神多了些深意,也不知是觉得这姑娘心肠狠毒,还是头脑简单? “你只需帮我盯着画中仙,苏俭要除摄政王府的人,自然也有要保他们的人,你父亲出征前,想必给你们留了一条退路。” “那我为什么要帮你盯着画中仙?” 若是她父亲留有后手,她还进宫去干嘛? 临尘笑道:“你倒是算得清楚,一点亏也不肯吃,画中仙一日不除,高阳国一日不得安宁,而苏俭有她护着,你觉得这怀宁城中还有谁能害得了苏俭?” 李素素这下肯定了,方才临尘看她的眼神,就是在嘲笑她。 她确实想得太简单了。 苏俭敢在阵前斩杀摄政王,他的底气是画中仙给的。 那名坐在陛下銮铃马车里的女子,并非人间倾城绝色,而是画中的仙子,且不说容貌如何,至少她不是靠色相征服苏俭的。 有画中仙在宫里,李素素如何有机会对苏俭下手? 她果然只有盯梢的用处。 见她眸光微黯,临尘宽慰道:“你若是能发现画中仙藏画之处,便是去掉了苏俭的依仗,何尝不是报了杀父之仇?至于他最后是被谁收拾的,又有什么要紧?” 这件事说到此处,李素素没有拒绝的理由。 杀父之仇、王府众人生死、高阳国百姓的安危,不管是哪一条,都不容她退缩。 “若是我死在宫里,烦请仙君将我葬在北城外的山上。” 盯梢一位仙子,李素素不觉得自己能做到毫无纰漏。 她早已将生死置之度外,北城外的荒山,是远征归来之人的必经之路。 她要在那里,等父亲的魂魄归来。 第238章 本仙从不骗人 那日午后,李素素回了宫。 不等太后召见,她第一次在请安之外的时间主动求见太后。 太后身边的嬷嬷出来传话,道是太后这会正与陛下久别团圆,让李素素稍候。 这一候,便候到了夜幕降临。 慈寿宫里不时传出欢声笑语,李素素站在雕镂精美的大门外,望着宫墙外的天空,神色木然。 天从湛蓝变成灰黑,到此时黑透,已有点点星子冒了出来,月色清冷,铺了满地。 等屋子里那对母子用过晚膳,又叙了好半天的话,李素素身后的木门才“吱呀”一声被从里打开。 苏俭站在闯进门槛的月光里,负手而立。 不得不说,高阳国的这位陛下,模样是相当拿得出手的。 不过李素素转身直接跪了下去,并没有抬头。 任他长得再俊,与她又有何干? 她本不需行如此大礼,但今时不同往日。 黄缎绣金丝龙纹靴出现在李素素身前,来自帝王的威压从头顶传来。 “表妹近来可好?” 苏俭饮酒了,他身上有很重的酒味,声音也透着沙哑。 李素素头伏得很低,几近贴到地面。 苏俭已不是以前的苏俭,他的隐忍与不甘都随着李志忠被斩首而消散,取而代之的是掌权者睥睨天下的傲然。 以前的李素素可以对苏俭偶尔投过来的目光置之不理,如今却只能跪在他脚边,毕恭毕敬地回话。 只是不等她说话,苏俭突然弯腰下来,抓住她的胳膊。 苏俭将李素素从地上拉拽起来,另一只手扼住她小巧的下巴,迫使她抬起头来。 苏俭的力气很大,李素素不仅胳膊疼,下巴也似要被捏碎了般,疼得她紧紧蹙起了眉头。 “看来并不好。” 李素素说不出话来,她眼中蓄着泪光,苏俭愠怒的脸就在眼前,近乎狰狞。 “朕给过你机会,你为何要回来?” “你回府去,逃出城去,你找你父亲的旧部为他平冤去……为何你偏偏要回来?” “你是回来责怪朕杀了你父亲吗?” 人就是这样,当别人的行为在你的意料之外,你除了惊讶,还会心生烦躁。 苏俭亦不例外。 “素……素素是太后……养大的,不敢私自离宫。” 在苏俭的咄咄逼人下,李素素艰难开口,她直视着苏俭的眼睛,不敢露出一丝厌憎。 慈寿宫里是没有虫鸣的,四下里只有夜风吹拂枝叶细碎的响动,杵在门边的宫女大气不敢出,苏俭身后的小太监更是缩着脖子,只求陛下的怒火不要波及己身。 不知过了多久,李素素眼中的泪终于满溢出来,顺着光洁的脸颊滑落,淌到苏俭的指腹上时,已经冰凉。 苏俭怔住,彷佛突然醒了神一般,蓦地甩开李素素。 “既然回来了,便好生侍奉母后。” 苏俭说完这句话便走了。 李素素跌坐在地上,抬袖拭去眼角的泪水,盯着苏俭离去的背影,眸光清亮,好似能映照出这世间所有的尘埃。 那晚她没有见到太后,嬷嬷出来传话,道是太后心里欢喜,饮了些酒,此时乏了,让李素素有事明儿再来。 李素素被养在太后身边十年,从来不曾违逆太后的意思,如今更是没有资格。 回到自己的寝殿,已是夜半。 原本就不热闹的殿内,此刻更显冷清。 窗边站着一个人,正在望月兴叹:“这人间的月,终究是没有仙界的好看。” 是临尘。 “仙界是不是很美?”李素素靠坐在床头,亦去看斜挂在夜空的月。 “再美的景物,看得久了,也就不觉得如何了,倒是这人间,兴盛衰败,总有新的惊喜出现。” 仙界的景再美,却是万古不变的,哪有这人间有趣。 李素素冷哼一声,所谓的有趣,那是对于胜利者而言。 对于落败者,这人间,便是地狱。 似乎意识到自己这话说得不妥当,临尘转过身来。 屋子里没有点灯,不过一日时间,这个地方便连为数不多的生气也散了。 月光洒在地上,靠坐在床头的人影单薄,看上去似乎十分疲乏。 临尘看着李素素,不知是不是月色太过温柔,连着他的心,也柔软了些许,他温声道:“胜败还未到下定论的时候,李姑娘且宽心。” “未下定论的是他们的胜败,李家早就败了,我只求家人平安无虞。” 临尘见过人间十八岁的姑娘,要么已嫁为人妇,相夫教子;要么等待出阁,眼角眉梢都是女儿家的小心思。 不管是哪一种,都是对未来充满期盼的,绝不是李素素这般了无生志。 临尘突然想让她开心点。 他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但转念一想,自己有求于她,顺带着哄一哄,于情于理,都是应当的。 “等此番事了,我带你去仙界转一转,可好?” 李素素有点懵,“仙界?凡人也能去吗?” 临尘笑道:“只要不是鬼魂,本仙总是有办法带你进入仙界的。” 鬼是去不了仙界的,上面的结界会让鬼魂飞魄散。 但人,还是有法子可想的。 “仙会骗人吗?” “本仙从不骗人。” 李素素死水一般的人生,除了保护家人,又有了点别的期盼。 有期盼,总还是好的。 若是能去仙界游一趟,倒也不枉此生。 “我今日没见到那位画中仙。” 李素素原本以为,苏俭在慈寿宫待那么久,或许画中仙也在。 却不曾想那对母子感情深厚,只是久别团聚便能聚上大半日。 她自然不知道李太后在都城明里暗里的那些动作,苏俭回来第一件事不是与朝臣商谈政事,而是去李太后那里,听李太后给他分析高阳国当下的时局。 而对于苏俭在阵前斩杀摄政王,李太后心里多少是有些难过与失望的。 那毕竟是她的兄长。 而苏俭此次冲动行事,虽不再受人约束,却也失了好些人心。 原本单凭御驾亲征这一点,苏俭回都城后便能拿回政权。 他等了十年,却连这几个月都等不及,李太后不能理解。 而对于苏俭从战场带回来一名来路不明的女子,李太后更是难以接受。 她最担心的就是苏俭被女人迷惑,而误了国事。 李太后却不知道,苏俭何止是被女人迷惑,他这是被摄了心魂了啊! 第239章 佳人在侧 那之后的两三日,李素素每日晨昏去李太后那里请安时,都会多逗留一些时间。 比起以往对李素素的严苛,如今李家凋敝,太后该给的脸色也给了,又将她晾了大半日,眼下对李素素,倒是比过去那十年多了些长辈的慈爱。 先施威,再施恩,手段高明。 不知是不是因为那个被苏俭带回宫的画中仙,让李太后有了危机感,她话里话外,似有意要将李素素往苏俭身边推。 在李太后心中,李素素没有回李家,是因为贪生怕死,是因为舍不下宫里的荣华富贵,亦是因为她习惯了这样的生活。 被圈养在笼子里的金丝雀,是适应不了外面弱肉强食的世界的。 十年,哪怕是养一条狗,放出去也是会知道回来的。 十年,足以改变一个人。 明明是一颗废子,李太后却突然生出一种养兵千日用兵一时的错觉来。 李太后亲自吩咐御膳房炖了滋补身子的参汤,让李素素给苏俭送去。 苏俭刚回怀宁城,这两日政务繁忙,索性就歇在了御书房。 从慈寿宫到御书房,宫道深深。 李素素提着食盒,手指轻轻刮着新刷了红漆的宫墙,她走得缓慢,她知道宫道那头等待她的是什么。 连续三日了,她来给苏俭送东西。 前两日送的是太后宫里的嬷嬷亲手做的点心,软糯香甜,其实更适合后宫妃嫔食用。 听说是苏俭小时候最爱吃的糕点,由李素素送来,是有意提醒苏俭旧日情谊。 其实哪来的什么情谊啊,苏俭从小便养在宫里,李素素小时候见到苏俭的机会并不多。 后来李素素虽也进宫了,但深居简出,这对表兄妹相处的时间屈指可数。 苏俭放下手头的奏折,走到檀木桌前,看着李素素玉手纤纤从食盒中端出各色精美的食物,看着她将一碗参汤摆到他面前。 李素素有几分不自在,她总觉得苏俭的目光好似能看透她心底最隐秘的心思。 他以前看她的目光亦是如此,即便是从很远的地方看过来,李素素仍能感觉到那目光中的炙热。 李素素这两日格外留意宫里的消息,往常她从不关心这些。 听嘴碎的宫女说,陛下自从回宫后,性情大变,喜怒无常,十分难伺候。 可李素素每次来,苏俭却不曾对她发过脾气。 哪怕她不小心说错话,苏俭也只是安慰她莫要紧张,莫要将他当成高高在上的国君,只当他是大表哥便好。 苏俭这般温和,反而让李素素心里没底。 她只想早点见到画中仙,早点帮临尘找到那幅画。 三日来,李素素终于见到了那位神秘的画中仙。 大抵也只有画中的仙女,才能有如此容貌。 李素素算得上倾城之姿,在画中仙面前,却多少显得寡淡了。 画中仙走进御书房的时候,苏俭正吃完一块甜得发腻的糕点。 李素素心下微微讶异,这位仙子进入御书房,竟好似逛自家后花园一般闲适。 连通传都不需要,推门便进来了。 而苏俭却并没有生气。 李素素低眉顺眼,除了偶尔扫过一眼,并没有刻意去瞅画中仙。 画中仙却是多瞧了几眼李素素,笑道:“果然和画上一样好看。” 李素素不懂画中仙话里的意思,苏俭咳嗽一声,沉声问:“江姑娘有事?” 李素素听临尘提过,画中仙名为江蓠。 “怎么?没事就不能来找你了?”江蓠挨着苏俭坐下,手肘撑着桌子,手背抵着下巴,目光放肆地在李素素脸上来回扫视。 李素素被看得脸颊飞起红云,欲行礼退下,她虽答应要帮临尘盯着画中仙,却也知道此事心急不得。 只是不等她开口,又听江蓠说道:“陛下一片痴情,连在战场上都要赌画思人,如今佳人在侧,心里可欢喜?” 苏俭沉眉不语,似有薄怒。 李素素心里却犹如狂风掠过水面,掀起阵阵波涛。 江蓠言语无忌,三言两语便将苏俭藏在心底的秘密兜了出来。 彷佛还不尽兴,江蓠歪着脑袋看向苏俭,无辜道:“嗯?难不成她并不知晓你的心意?” 苏俭并不看江蓠,而是眸光沉沉地盯着僵在桌旁的李素素,片刻后蓦地起身,冷声道:“朕还有事要忙,江姑娘若是无事便先回去。” 江蓠并不生气,双手撑着桌面起身,拍了拍苏俭的手臂,“你这宫里闷得很,我也懒得出去,再送几个细皮嫩肉的小太监过来给我玩玩,也省得我来打扰你们。” 苏俭蹙眉,“不是才派了十个太监过去服侍你?” 江蓠笑不达眼底,“陛下是有情饮水饱,哪里知道我这无人怜爱之人的寂寞?那些小太监还不够我一顿……” “咳……朕知道了,你先回去。”苏俭打断江蓠的话,见李素素依旧垂头站着,好似一根木头般,似乎并不在意他们在说什么。 江蓠满意地走了,走之前绕过檀木桌子,又将李素素上下打量了一遍,拉着她的手,道:“妹妹平日若是没事,不妨去我那里陪我说说话,可好?” 李素素看了看江蓠,又看了看苏俭,面露为难。 没有苏俭的准许,她不敢在宫里胡乱走动。 苏俭负在身后的手指捏得“咯吱”作响,“江蓠!” 江蓠笑得愈发开怀,好似看别人发怒对她来说是一件很开心的事。 待这疯婆娘离开御书房,李素素站也不是坐也不是,慌乱收拾食盒,连行礼都忘了,转身便要仓皇而逃。 “素素。”苏俭喊她,“她方才的话,都是胡言乱语,你莫要往心里去。” 李素素不答,闷头往门外冲去,差点被门槛绊倒。 画中仙的话,对李素素冲击太大。 李素素原本以为苏俭被画中仙所迷惑,对她是满腔痴情,今日发现,事实并非如此。 苏俭对画中仙似乎并无好感,甚至有些不耐烦。 而听画中仙之言,苏俭对她李素素倒是情深意重。 想起这两日相处时,苏俭的态度,李素素心底愈发慌乱。 再想到苏俭远征之时将她的画像带在身边,没事拿出来看几眼,李素素就觉得头皮发麻。 这要是在出征之前,她或许还会胡思乱想做做少女旖旎的梦。 可如今对着杀父仇人,李素素只觉得心里生寒。 …… 第249章 要打架吗 关于血玉是否会化灵,苏宸辙并不清楚,不过他觉得,如果血玉当真如此宝贝,画中仙不可能不心动。 尤其是这块玉最初是属于楚晟仙君,而画中仙对楚晟仙君有种执念。 星陌仙君闭关后,对于画中仙的来历便鲜有人知晓。 当初有仙家在天帝那参了星陌仙君一本,道是他画出这么个祸乱苍生的玩意,结果自己大门一闭,撂下一句“闭关”,便将这个乱摊子甩下。 缺了大德了。 星陌仙君将这口锅推给楚晟仙君的理由是,《美人雪舞图》是在楚晟仙君那里出问题的,他不过是作了一幅画而已,那画中美人怎就活过来了呢? 他作了那么多幅画,为何偏偏就这一幅出了问题? 这事得问楚晟仙君哪。 可楚晟仙君在哪? 众仙只知道楚晟仙君替聆悦海神担下天罚,至于是如何一个罚法,除了天帝,无人知晓。 而从那之后,千年来再无人见过楚晟仙君。 关于画中仙的来历,叶倾雨倒是听孟奚知说过。 多半是因楚晟仙君指尖那滴血,又或者与桑山美人骨棋有关。 但这事,星陌仙君说他什么也不知道,叶倾雨是不信的。 若说那是一场阴谋,星陌仙君绝对脱不了干系。 而孟奚知又为何会知晓那些内情? 他的身上,是不是还藏着什么秘密? 仙界那些陈年往事,叶倾雨没有亲身经历,她所知,大多是来自孟奚知。 不对,她怎么忘了,还有石塘城那个说书人。 她对晟州大陆最初的认知,都是来自说书人。 这世上的事,很多看似毫无干系,实则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譬如石塘城的说书人竟然是烟西谷老板娘的祖宗,譬如血玉为何会落在烟西谷老板娘手中? 祭十万魂魄养这一块血玉的目的,究竟是什么? 为何仙界那么多的仙家都不知道血玉所在,而孟奚知已经沦为灵蝶崖一只修为低微的灵蝶,却能正好赶在血玉养成之际去往北地? 烟西谷的老板娘与千屏城城主简绍是朋友,那简绍知不知道血玉的事? 他的主子苏宸辙,又知道多少? 苏宸辙表示他对血玉之事所知并不多,关于烟西谷老板娘,不过是简绍在打探灵族消息时常有接触,志趣相投,才有了些交情。 不过他曾听简绍提起过,烟西谷老板娘祖上好像受过上古之神云涯的恩惠。 虽然苏宸辙知道的不多,但叶倾雨心中,却隐隐有了猜测。 这让她感到不安。 离开怀宁城第三日夜里,三个少女在荒野露宿。 冷皓月烤了一只野兔,就着酒囊中的烈酒,一个人边吃边喝,很快便昏昏欲睡。 叶倾雨靠坐在树下,望着天上的月牙。 晚风微凉,去岁的荒草与今春的新绿纠缠不清,偶尔能听到一两声虫鸣。 此处距离西洛国不死槐森林还有很长一段路程,距离灵蝶崖百花会却只有两日时间。 叶倾雨算着日子,两日后她们正好抵达高阳国雁回城,到时候安顿好暮影和冷皓月,她先去灵蝶崖走一趟。 她有很多问题要问孟奚知。 有些事,是逃避不了的,只能面对。 不管真相如何,叶倾雨必须听孟奚知亲口告诉她答案。 天幕上的星子被乌云遮挡,叶倾雨微微蹙起眉头。 凌厉的杀气激得躺卧在火堆旁的冷皓月打了个激灵,当即翻身而起。 长刀横在身前,醉意散了三分。 树下的叶倾雨也起了身,冷眼看着一片粉云从天而降。 “你就是魇灵?” 来的是一位模样秀美的姑娘,即便火光摇曳不定,荒野之上光线昏暗,这位姑娘给人的感觉,却是水灵娇嫩,好像开在暖阳下的鲜花。 可惜是朵高贵且带着尖刺的花,她微抬起下巴,斜睨着叶倾雨,眼中尽是不屑。 冷皓月挡在叶倾雨身前,哼道:“哪来的妖精?” 这位姑娘绝对不是凡人,叶倾雨已经感知到她身上的灵力了。 如果叶倾雨没猜错的话,这应该是草木化灵成精。 冷皓月说她是妖精,倒也贴切。 可……令叶倾雨迟疑的是,这位姑娘身上,萦绕着淡淡的仙气。 不管怎样,来者不善。 冷皓月话一出口,粉衣姑娘就急眼了,抬袖一挥,一阵疾风袭来,掀起地上的火堆,朝着冷皓月的面门招呼。 竟是个心肠歹毒的妖精! 冷皓月轻叱一声,身子迅速腾空,长刀似闪电劈出,飘着火星子的木炭四散开去,一簇簇的小火苗落在草丛里,瞬间便贪婪地舔舐着荒草。 “呵,还真是个成了精的。”冷皓月先前那一句,是因粉衣姑娘对叶倾雨语气不善,加之饮了酒,暴脾气上了头。 如今交了手,才发现来的真不是人。 叶倾雨走到冷皓月身边,将她拉到身后。 叶倾雨不记得什么时候得罪过这位姑娘,不过单是魇灵这个身份,就算她不找别人麻烦,别人也会来找她的麻烦。 叶倾雨冷声开口:“姑娘深夜来此,是要打架吗?” “就凭你们俩,也敢在本姑娘面前放……啊!” 若说方才冷皓月的酒只醒了三分,此刻却是醒了八九分了。 只见粉衣姑娘话没说完,突然扑倒在地,捂脸痛呼。 这场面,多少有点诡异。 好端端的,怎就撞邪了呢? 冷皓月将刀插进地下几寸,一副看好戏的表情。 从粉衣姑娘的指尖渗出刺目的红,方才还如海棠花般娇美的姑娘,此刻目露惊恐,四下寻找。 “谁?” 无人理她。 “出来,躲在暗处算什么本事,有本事……啊!” 粉衣姑娘在草地上翻了个身,另一边脸上又多了一道血痕。 这下她是真的慌了。 不管是仙还是灵,只要在一个范围内,必然会有灵力仙修散出,凡人察觉不出,但她绝对可以。 可此刻,除了不远处的魇灵,和一个凡人,她没有感知到任何奇怪的气息。 但她知道,在她附近,是有什么东西存在的。 看不见的东西才是最恐怖的,粉衣姑娘已经了没有方才来时的高傲与冷静。 “叶倾雨,我来是要告诉你关于血玉的事。” 瞧,如果有人突然找上门来,那铁定是有事找你。 这不就说明来意了么。 不得不说,暮影这两鞭子实在是太到位了,直接就给这位姑娘打服了。 冷皓月对着虚空抱了抱拳,看来已经不需要她出手了,左右也睡不着,冷皓月提刀去拍草丛里的火苗,玩得倒是开心。 粉衣姑娘顶着一张花脸,从地上爬起来,看向叶倾雨的眼神,带着毫不掩饰的怨恨。 叶倾雨挑眉,等她开口。 粉衣姑娘道:“你可知血玉是谁养出来的?” “我劝你有话直说,我那位朋友最近脾气不太好。” 第250章 孟奚知骗了她 “千年前上古之神云涯在晟州大陆上布下人灵结界后,失去踪迹,想来你已经知道他去了何处。” 粉衣姑娘观察叶倾雨的神色,见她不为所动,只得继续说,“千年来上古之神藏身灵蝶崖,一身修为被朱雀禁咒封印,比修为低微的散仙都不如。” 云涯为了恢复修为,找到被海神聆悦抛入凡间的龙形玉佩,利用沾了仙家之血和痴怨的玉佩,欲养出可以破解他体内封印的血玉来。 云涯将玉佩放在灵族之地烟西谷,千年过去,血玉终于养成。 晟州大陆上,不管是人灵还是仙,知道烟西谷所在的并不多,而知道烟西谷是上古之神云涯地盘的更是少之又少。 直到叶倾雨将血玉带去暮子河,直到暮子河食尸花焚毁,血玉才渐渐被各界知晓。 也就是这几个月的时间。 叶倾雨拳头攥紧,她心中的猜测得到了印证。 如果这位粉衣姑娘没有提到朱雀禁咒,没有提到灵蝶崖,又或者没有提到血玉是由叶倾雨带去暮子河的,叶倾雨还能质疑她说的都是假的。 可她知道的,都是极其隐秘的事。 叶倾雨将血玉带去暮子河,这件事除了烟西谷老板娘,便只有孟奚知知道。 上古之神千年前销声匿迹,连说书人的故事里也不曾提及,她却连朱雀禁咒的事都一清二楚。 她自然也知道,孟奚知就是上古之神云涯。 这位粉衣姑娘所说的,十有八九都是真的。 正因为是真的,叶倾雨才不能接受。 茫茫雪原上,叶倾雨救起的小蝴蝶,竟然是要了她性命的主谋! ——我一开始接近你,确实是为了跟你去暮子河,在烟西谷之后,我亦知道血玉就在你身上,北地太冷了,我幻不了人身,若不是你救我,我可能会被永远困在冰冷的雪原之上。 孟奚知骗了她。 将血玉放在她身上,根本就是孟奚知的主意。 但他又没骗她,他曾告诉过叶倾雨,他欠叶倾雨一条命。 ——我求梦神救你,不是为了血玉,是我欠了你的,我欠你一条命,必须要将你救活。 叶倾雨以为他欠的是救命之恩,谁曾想,竟然是杀身之仇。 从始至终,孟奚知什么都知道。 这一切都是他一手策划。 在孟奚知眼里,她叶倾雨……是不是就是个傻子? 烟西谷老板娘听命于孟奚知,将血玉藏于叶倾雨胸腔带去暮子河,是孟奚知的主意。 当时所有人都以为叶倾雨是地灵,她一定可以抵达暮子河。 她确实不负众望,但那一路却走得极其艰难。 无数次被灵兽的利爪割开皮肉,无数次从灵兽嘴下脱险,无数次在风雪中迷失方向…… 她那么辛苦的走到了暮子河,原本只要渡过那条开满食尸花的河流,她便能回家了。 可她却死在了那条河中。 而她的族人,也因此被迫远走他乡。 是血玉杀了她,是孟奚知杀了她! 不,不止这些。 血玉在暮子河失去踪迹,孟奚知是为了寻找血玉,而接近叶倾雨。 原来所有她以为的真心,都只是虚情假意。 孟奚知无所不知,总能在叶倾雨陷入困局之时指点迷津。 孟奚知替她挡下化蛇的攻击,为她承受烈火的炙烤,跳下冰冷的胭脂河去救她…… 他明明修为低微,却不顾生死来护她。 叶倾雨即便心肠再冷硬,也被他捂热了。 叶倾雨喜欢看他笑起来眉眼弯弯的样子,好像天上的月牙,却闪着璀璨的星光。 叶倾雨从来没有去想过,孟奚知乃是上古之神,他活了太久太久的时间,经历了太多太多的事。 沧海桑田、风云变幻在他眼中,再寻常不过。 而叶倾雨,不过是一个偏居高阳国石塘城将军府的下人。 即便她听说书人讲了很多古往今来的故事,可这世间纷争,于她而言却都是陌生的。 她哪里是孟奚知的对手? 孟奚知有意要骗她,要玩弄她,实在是太容易了。 可是……这对叶倾雨来说,太残忍了! 孟奚知他……怎么可以…… 叶倾雨第一次被人捧在手心里,第一次喜欢一个人,第一次觉得活下去是一件美好的事。 她甚至想过,为了孟奚知,她会拼尽全力留下来,留在这个纷扰的世间。 可如今,有人巴巴跑过来告诉她,那些都是假的。 ——不管是仙界,还是人族,不管前面的路上会遇到什么危险,我,我们一起面对,好吗? 叶倾雨曾对孟奚知坦诚心意。 ——我不会让你魂飞魄散,我定会护你周全。 孟奚知曾承诺会护她周全。 此刻,叶倾雨感觉自己像个傻子,这一切简直荒唐可笑。 从对面那个粉衣姑娘的眼里,她确实就是个傻子。 堂堂上古之神,什么样的女子没见过? 为何会看上叶倾雨这样一个无趣的女鬼? 孟奚知是为了血玉啊! 她于孟奚知而言,只是一枚棋子,一枚帮助他找到血玉的棋子。 血玉是在暮子河消失的,是从叶倾雨身上消失的,要寻血玉最好的办法就是跟着叶倾雨。 会不会……孟奚知求梦神救叶倾雨的目的,也是因为血玉? 叶倾雨若是永沉暮子河,茫茫天地,他去何处寻找血玉? 呵,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叶倾雨站在荒野之上,风从身后吹来,拂乱她鬓边的发。 她一动不动站在那里,神色不变,谁也不知她此刻所想。 谁也不知她心底涌起的,恍如置身北地雪原的苍凉。 在暮子河底失去意识前一刻,叶倾雨有种终于得以解脱的释然。 她却不知,那不是结束,而是开始。 是她噩梦的开始。 她前世定是十恶不赦的坏人,今生才这般连死都不足以赎罪。 “你是谁?为何要告诉我这些?” 叶倾雨不得不佩服自己,在被人告知这样一个噬心的阴谋后,她还能控制住自己不在这人面前丧失理智。 粉衣姑娘冷哼道:“我只是奉我家主人之命,前来告诉你这些事,至于旁的,你无须过问。” “那你可说完了?” 叶倾雨手心蓦地聚起一簇蓝光,随着她眸光微沉,蓝光疾速往粉衣姑娘的眉心刺去。 这世上没有人是可信的。 都是骗子! 叶倾雨不打算等这位姑娘慢慢招来,哪怕眼睛所见也有假,但探灵能让她看到人心底最真实的想法。 粉衣姑娘在见到从叶倾雨手心刺出的蓝光时,非但没有躲避,反而像是受了极大的刺激般,眼睛瞪得溜圆,朝着叶倾雨飞身扑来。 “你,你为何会有……” 她的速度太快,眨眼间便到了叶倾雨身前,她脸上的血痕还在流血,看上去狰狞骇人。 蓝光将将没入她的眉心,叶倾雨还没来得及探到一丝她的意识,连暮影的寒霜鞭也没来得及卷上她的腰身,粉衣姑娘的手指已经碰到了叶倾雨的脖颈。 却也只是触碰到了一丝冰凉,她便化作一阵粉色的烟雾散去了。 只余一声刺耳的,带着无尽悲凉与不敢置信的惊呼,“主人……” 叶倾雨怔住,片刻前还满眼杀气的粉衣姑娘,怎就突然魂飞魄散了? 这架,还没开始打呢! 那一声“主人”自然不是在喊叶倾雨,而是打散她魂魄之人。 云开雾散,一弯月牙悬在天幕。 叶倾雨四下张望,荒野之上除了呼啸而过的风撩动零星的火苗,往远处熊熊奔袭,和举着长刀一路追着扑火的冷皓月,不见人影,亦无灵息。 第251章 你还真把自己当个人了 缥缈的白雾中,有一片花田,姹紫嫣红的花竞相绽放。 四季的花都有,连梅树,也在浓雾中暗送芬芳。 风是柔和的,可这些花却颤动不止,好似有调皮的小孩子在剧烈摇晃花枝。 一双苍白的脚踩在松软的土壤上,不着鞋袜,白色长衫曳地,在花丛中缓缓移动。 墨黑长发披散,透过浓雾看去,是一个略显落寞的背影。 他在梅树下驻足,不管尘土弄脏白衫,靠着黑色的树干坐下,探手要去摘一朵粉色的海棠花。 整片花田中,唯有这株海棠花,是静止不动的。 是因为花灵不在此处,才如此淡然。 这株海棠的花灵去了何处? 百花颤抖更甚,从花丛中走出一个紫衣女子,跪伏在地,声音颤抖。 “求,求主人饶海棠一命。” “哦……”白衣男子细长的手指搭在曲起的膝盖上,声音低沉,拖着尾音,带着一抹懒散随性,似乎对这个女子的话不是特别理解。 “你的意思是……这花田里的花,我不能采摘?” “属下不敢,海棠护主心切,才会被灵婉仙子利用,求主人给海棠一个将功赎罪的机会。” “仅仅是被灵婉仙子利用吗?” 白衣男子转过头来,微眯着眼睛睨着跪在花丛里的女子。 他的脸上好似笼着云雾,又似覆着轻纱,叫人看不清他的面容。 只能看出朦胧的轮廓,即便是这般云山雾罩,却也让人觉得,藏在这后面的一张脸,定然不丑。 白衣男子懒懒靠在树干上,“与画中仙来往,也是被灵婉仙子利用?鹤山牵头人呢?怎么解释?” “海,海棠一时糊涂,但她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主人……”女子声音低了下去。 “怎么?如今谁都能做我的主了?养你们这么多年,一个个都这般有出息了是吗?” “主人息怒。” “呵,你们这么急着将山海藏推入晟州大陆的乱局,居心何在?” 从乱颤的花丛中又走出十几个人,男女皆有,神色恐慌,皆跪伏在地。 “当初我让你们打理山海藏的时候说过什么?可还记得?” 有人回答:“山海藏永不加入各界纷争。” “山海藏出黄金万两买一个小姑娘的人头,是谁的主意?” 第一个出现的女子哆嗦道:“主人,那个小姑娘……” 白衣男子抬袖,一道浅浅的蓝光荡出,“我问你是谁的主意?” 蓝光似一道鞭子,轻轻抽打在女子的脸上,下手并不重。 但那女子的脸却已吓白了,“是,是海棠。” “知道我为何让你们去打理山海藏吗?草木无情,无贪欲,无痴念……不曾想,年月长了,连草木也起了妄心。” 白衣男子看着手边的海棠花,指尖轻轻划过娇嫩的花瓣,“海棠……你还真把自己当个人了。” 他声音慵懒而淡漠,像在说着无关紧要的事,可字字落在那些花灵心上,却是惊骇不已。 他们不过是些花花草草,主人手指轻轻一折,他们便没了性命。 就像此刻,主人的手指夹着海棠花脆弱的花枝,微微用力,娇嫩的海棠花便被折落在他的手心。 只是如此怎么能够解气,骨节分明的手指蜷起,海棠花被包裹在他的掌心。 掌心再打开时,粉色的花瓣化作细碎的粉末,被风吹散在缥缈浓雾之中。 再看地上,枝叶迅速枯萎,转眼成泥。 这株花灵,就此魂飞魄散。 …… 雁回城在一座高崖之下,高山流水,日夜奔流。 崖上多是松柏,一片苍翠。 马车停在瀑布旁的山路边。 小雨缠绵,云雾笼罩山林,除了水声,听不见其他声响。 冷皓月抱膝坐在靠近门帘的车厢里,问叶倾雨,“你真不打算去灵蝶崖了吗?” 叶倾雨手心握着一黑一粉两块石头。 粉色的石头光滑如玉,在叶倾雨的手心发出莹润的光彩。 这是在千屏城时小云儿送给她的引路石, 小云儿说:待百花会前一日,我催动石头中的灵咒,你便能瞬间到达灵蝶崖,不会浪费你多少时间的,百花会一年一次,连仙山上的仙家都要赶来参加,错过可太可惜了。 今日就是百花会,这块粉色的引路石从昨日便开始召唤叶倾雨。 黑色的石头却毫无动静。 “不去了。”叶倾雨收起引路石,沉眉道:“我们快些赶路,争取早日抵达西洛国不死槐森林。” 关于血玉之事她已经了解清楚,没必要当面质问。 问了又如何,听孟奚知当面承认那些事都是他干的? 叶倾雨怕控制不住自己会对孟奚知动手。 灵蝶崖是孟奚知的地盘,真动起手来,吃亏的是她。 魇灵之愿已经达成三愿,为了一个男人断了梦神之路,不值当。 既然这个世界所有的东西都是虚假的,叶倾雨又何苦被一段感情羁绊。 “韩大哥曾说,忘记一件痛苦的事,最快的办法就是将精力投入到另一件事上。” 叶倾雨忍不住问道:“你的韩大哥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 真的值得你翻山越岭去寻找吗? 冷皓月眼里好似点起两只小灯笼,将阴雨天的黑沉一扫而空。 “韩大哥是这世上最好的人。” 暮影问:“何为好人?” “额……阿雨姐姐这样的,就是好人。” 相处久了,三个少女日渐熟识,便以姐妹相称,也方便路上行走。 叶倾雨哼笑,“我要是好人,这世上就再没有坏人了。” “阿雨姐姐此言差矣,韩大哥说……” “好了,不提这些了。”叶倾雨打断冷皓月的话,如果好人是这般下场,不管她在别人眼中是好是坏,她都宁愿自己是坏人。 如果好人是她这样的,那坏人应是孟奚知那样才对。 世人都说鬼话连篇,孟奚知连鬼都骗,当真是可恶至极。 偏偏这世上关于上古之神的传说,大多是赞颂他心系苍生,福泽万民。 叶倾雨嘴上说要将孟奚知翻篇,却不管什么事,都能想到孟奚知,想到那双灿若星辰的眼眸。 与其说恨孟奚知,叶倾雨更多的则是气自己没用。 被人骗了害了,亦是她没用。 如今死都死了,本该是肆意洒脱,有仇报仇有怨报怨,可她却不敢去找孟奚知。 叶倾雨逃避般的安慰自己:待哪日孟奚知那厮来找她,她再拿匕首扎进他的心口不迟。 冷皓月也不再多言,韩大哥说过:对于一个情场失意的人,旁人说再多安慰的话,都是徒劳,只能等她自己想开看开。 当时无患子笑话韩云轩:说得好像你被哪位姑娘抛弃过一样。 韩云轩只是摇头轻笑,并不解释。 第253章 好气,打不过! “你出关之后去了月山?” “正是,小仙出关后听闻月山垂思宫的宫主,正是当年引发仙界动乱的江蓠,若不亲自去一趟月山,小仙心下难安。” 真是难得,千年了你才觉得心下难安。 孟奚知自然不信他这番话,面上却是不显,继续问道:“那你去过之后,可有什么发现?” “小仙发现那垂思宫宫主,的确就是江蓠。” 废话! “然后呢?” 星陌仙君愣住,“然后?然后小仙劝了江蓠,让她随小仙回落霞山修炼,莫要在人间惹是生非……” 孟奚知抬手打断星陌仙君的话,“你当真不知《美人雪舞图》的下落?” “云涯神君说笑了,小仙若是知道那幅画所在,直接撕了焚了,哪里还用得着跑到月山去劝她?” 是这么个理。 “你闭关闭得好好的,干嘛要出来?” 干嘛要这个时候出来? 孟奚知这话多少有点过分了,但星陌仙君不敢恼火,“小仙突破瓶颈,自然就出关了。” 原本孟奚知打算在灵蝶崖堵星陌仙君,是为了打听血玉的下落,但如已经不需要了。 两人闲扯几句,孟奚知正要告辞离去,星陌仙君却突然凑近他耳边,低声道:“云涯神君久在人间流连,天帝对您可是挂念得很哪。” 今日本就心神烦闷的孟奚知,此刻终于黑了脸。 孟奚知抬手欲推开星陌仙君,不想竟被他捉住了手腕。 星陌仙君的修为远胜如今的孟奚知,在远处一片低低的吸气声中,孟奚知低喝道:“你想死吗?” “云涯神君误会了,只是小仙这里也有几个问题想请教神君,还望神君指点迷津。” 孟奚知用力甩开星陌仙君的手,踉跄两步,差点没站稳。 好气,打不过! 孟莺时也不知在干嘛,这个点了还不来花荫谷。 也不怕这满谷的花被人给薅秃了去。 小云儿还没到花荫谷就回去盯着小火炉上的鸡汤了。 此刻花荫谷多是各路仙家,连个报信的都没有。 这角落里的事若是闹大,吃亏的是孟奚知。 暴露身份倒是没什么大不了的,但堂堂上古之神被一个小仙君欺负得毫无还手之力,他以后还怎么在仙界混? 星陌仙君除了画技不错,在修为之上,实在不怎么拿得出手。 时不时遭遇瓶颈,众仙早已见怪不怪。 如果上古之神败在这种货色身上,孟奚知不如跳下云头摔死算了。 孟奚知退后几步,沉声道:“说。” 星陌仙君满意地笑了,“敢问云涯神君,当年落入凡尘的血玉,可是被神君捡了去?” “不是。” “血玉能解神君身上的禁咒?” “不能。” “神君知道血玉的下落?” “不知。” “……” “你还有问题吗?” 星陌仙君摊手,“云涯神君如此防着小仙,小仙便是有问题,只怕也问不出想要的答案,也罢,百花盛会,良辰美景,小仙就不扰神君雅兴了。” 孟奚知扫了一眼星陌仙君脚边的竹篾篮子,篮子里装满了各色仙花。 星陌仙君倒是一点也不客气,挑的都是极品。 “星陌仙君闭关千年,确实需要好好补补身子,只是这胡瑶花性子烈,仙君可别补岔了,毕竟整个仙界也没有哪位仙子愿意与你仙修。” 星陌仙君一口老血哽在喉咙,气得手都抖了。 孟奚知长得一副令人神魂颠倒的脸,却让众位仙子对他望而兴叹,这张嘴可谓功劳不小。 仙修就是凡间修道之人所说的双修,最主要的目的是为了提高修为。 星陌仙君这样的半吊子仙君,仙子们虽想求画,但不愿献身。 没有哪个仙子愿意将修为浪费在星陌仙君身上,万一受他影响,时不时遭遇瓶颈,可就得不偿失了。 这也难怪方才她们想歪了,这仙子不愿意,星陌仙君保不齐就将毒手伸向了修为低微的小仙君。 啧啧啧…… 孟奚知嘴上占了便宜,心情舒坦了不少,不再理会星陌仙君,转身离去。 他却不知,他的师兄孟莺时之所以没有及时现身帮他,乃是因灵蝶崖此刻来了两位贵客,他正招待着呢。 来的正是叶倾雨和暮影。 叶倾雨得知催动黑色引路石灵咒的并非孟奚知,而是孟莺时的时候,心底掠过一抹失望。 孟莺时为他的师弟操碎了心,此刻看着两个面色沉冷的女鬼站在他面前,心里重重叹了口气。 灵蝶崖还从未来过鬼,更别说是被他请来的。 “叶姑娘,你和奚知之间……” 叶倾雨问:“孟奚知在哪?” “叶姑娘先听我把话说完再去找他不迟。” “你说。” 孟莺时一时有些没反应过来,这姑娘怎么和他以往碰到的女子不同? 一般的女子碰到这种事,不都是捂着耳朵摇头拒绝,然后声嘶力竭地喊“我不听,我不听”吗? 而且,他的好师弟干的事,比那些抛妻弃子的薄情郎可狠太多了。 “你还说不说了?”叶倾雨不是扭捏的性子,不管遭遇什么事,她更喜欢把话说清楚。 “说说说,叶姑娘且听我慢慢道来。”孟莺时请叶倾雨和暮影落座,又命仙童上茶,这是打算慢慢掰扯了。 叶倾雨可没时间在这耗着,不过……若是孟莺时愿意帮她一个小忙,她便是在此住上几日,时间应该也是够用的。 “不知仙君能否帮我一个忙?” “叶姑娘请说。”第一次见面就求人帮忙,这位姑娘倒是不跟他见外。 叶倾雨道:“我们之后要去西洛国不死槐森林,麻烦仙君用引路石,直接送我们到那里。” 孟莺时还当是什么麻烦事,譬如要他清理门户这种,他难免会有些为难。 谁知只是用引路石送她们一程,这种小事,他当即便答应了。 “叶姑娘,你可知奚知为何要恢复修为?” 任谁从云端跌落尘埃,都是不甘心的,孟奚知要恢复修为,乃是情理之中。 孟莺时摇头,“他并非为了自己,就像人族的皇帝一样,需得心系天下,能力越大的人,责任也就越大。” “可是,不是有天帝吗?” “天帝只管仙界,而奚知要平衡的,是各界。” 第254章 有酒吗 虽说这些不是上古之神的责任,但孟奚知既有能力庇佑苍生,他做不到置之不顾。 尤其是他不死不灭,却要眼睁睁看着各界生灵倾覆,轮回在神的眼中,是一件残忍而可笑的事。 孟莺时继续道:“千年前奚知布下人灵结界后,修为受损,后又遭奸人暗算,仙元被封……” 孟奚知心灰意冷,他觉得他所有的付出只是个笑话。 坠落花荫谷的那一刻,他本想放弃各界生灵,从此在灵蝶崖当一只小灵蝶,再不过问各界纷争。 但当他发现横亘在晟州大陆北境的人灵结界并非坚不可摧时,他又开始操心了。 他担心有朝一日,当人灵结界消散时,各界又要动荡不安,生灵涂炭。 孟奚知曾是上古之神,他骨子里的担当不允许他置苍生于不顾。 孟奚知要恢复修为,是为了当那一日到来时,他有能力再次阻止战乱。 就像千年前那般。 他并非是为了一己私欲。 “让你带血玉去暮子河,确实是奚知的主意,但这事他非做不可。” 十年前被韦成德从北地带到石塘城的小地灵,出现在烟西谷的那一刻,就被烟西谷的老板娘盯上了。 血玉之所以被孟奚知养在烟西谷,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当血玉养成之后,需得以暮子河食尸花献祭。 而地灵,是安全抵达暮子河的关键。 孟奚知若是没有被封禁修为,定然能看出叶倾雨不是地灵。 而他若是没有被封禁修为,也无需利用地灵将血玉带去暮子河。 所有事情的根源,不正是他被朱雀禁咒所困么。 可惜他的修为低微到连北地的严寒都扛不住,过了烟西谷,孟奚知只能化身为蝶,但他没想到,即便是这样,他也飞不到暮子河。 若不是叶倾雨救了他,他不知要在那冰天雪地滞留多久。 而等他出灵族之地那日,晟州大陆又会变成什么模样? 将十万魂魄供养的血玉藏于叶倾雨的胸腔之时,便是给她判了死刑。 原本一个小地灵的性命与整个晟州大陆的安危比起来算不得什么,没了就没了。 但孟奚知杀叶倾雨在先,叶倾雨救他在后,这事,便复杂了起来。 都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叶倾雨对孟奚知的恩,相当于救世之恩。 孟奚知若是任她死在暮子河底,那他与那些从背后捅他一刀的奸人有何区别? 孟奚知求梦神救叶倾雨,还有个原因。 他随叶倾雨去暮子河那一段路,他感受到这个少女的求生意志有多强。 孟奚知甚至记不清有多少次,这个少女从灵兽凶猛的攻击下侥幸逃生。 而那些鲜血淋漓的伤口,又会引来更多的灵兽。 每一次厮杀搏斗,对于叶倾雨来说,都是生死考验,而每一次,她都能比上一次更加勇猛果决。 这样顽强坚韧的人,不应该死在暮子河底。 如果一定要说孟奚知做错了,那就错在他不该对叶倾雨动情。 孟莺时这一番“上古之神心怀天下”的言论,叶倾雨若是还不能原谅孟奚知,倒显得她蛮不讲理了。 当初在烟西谷,老板娘确实说过一句话:他日,这东西或许会让整个晟州大陆避免一场灭顶之灾。 叶倾雨此刻才明白,老板娘的意思,是血玉可以恢复上古之神的修为,而上古之神,才是让整个晟州大陆避免一场灭顶之灾的关键所在。 “奚知回到灵蝶崖的这段日子,每日都陷在对叶姑娘的愧疚之中,叶姑娘,你若不放过他,他也绝不会放过他自己的。” “有酒吗?”叶倾雨沉默半晌,突然看向孟莺时,“听说灵蝶崖的花酿味道不错,可能向仙君讨一杯来喝?” 虽然对这位姑娘跳脱的性子难以理解,但孟莺时从来不是小气的仙君,当即笑道:“莫说一杯,只要叶姑娘酒量好,便是十坛,也尽管随意畅饮便是。” “好,那就十坛。” 酒量好不好且先不说,喝不完带回去送给冷皓月,也算是弥补了她不能入仙山的遗憾。 “……”孟莺时先吩咐仙童将灵蝶崖最上等的花酿端上来,才问叶倾雨,“叶姑娘不去找奚知?” “我此番来灵蝶崖,是来接小雪,仙君可知道小雪?” 至于孟奚知,即便知道他当初的做法乃是大义所在,不得已而为之,叶倾雨心底仍有一块疙瘩。 这不是一件能一笑而过的事。 在这件事之中,叶倾雨是受害者,她不祈求自己在孟奚知心中能比天下苍生更重要,她生气的,是孟奚知对她的隐瞒。 在孟奚知的心里,叶倾雨如果知道血玉之事,会弃他而去。 既然如此,叶倾雨就算真的抛弃孟奚知,那也不能怨她。 如你所愿罢了,咋地,你还想要意料之外的惊喜? 去你的。 叶倾雨从未想过,梦神之路的因,竟然是在孟奚知身上。 而这个人却一边瞒着她杀身之仇,一边缠着她谈情说爱,他哪来的脸? 就算有朝一日他借血玉解了朱雀禁咒又如何? 就算他助叶倾雨成神了,又能如何? 叶倾雨就该感恩戴德地与他长相厮守? 叶倾雨突然又想起石塘城将军府韦小姐与教书先生的事情来。 她突然羡慕起韦小姐,若是她也有家人护着,遇到这样的事情,也有人将孟奚知按在条凳上打板子,她说不定就能解了气。 是啊,她心里,还是在生着孟奚知的气。 那教书先生连五板子都扛不过,便哭着喊着告饶,发誓再不踏入将军府半步,从此远离石塘城,与韦小姐生生世世不复相见。 可孟奚知不死不灭,只怕板子打断了他也不会求饶。 叶倾雨一时又觉得这个法子是行不通的。 哎…… 她早知情之一字碰不得的,偏偏这一颗破碎的心,还是被孟奚知那个混蛋给侵占了去…… 孟奚知当日离开来福客栈时,对小雪吹嘘过灵蝶崖如何如何好看,哄了好一会小雪才肯离开叶倾雨,随孟奚知来灵蝶崖。 也就是说,小雪到灵蝶崖后,必然会四处转悠一番,而不是被孟奚知藏了起来。 所以孟莺时应该是知道小雪的。 孟莺时何止是知道小雪,孟奚知回到灵蝶崖后,直接将那个小女孩丢给了孟莺时照看,他自己则是整日待在云镜湖,反反复复弹奏一首曲子。 据说那首曲子是他前不久在凡间所作,名为《醉春风》。 孟莺时偶尔会带小雪去云镜湖找孟奚知,但那家伙每每看着小雪叹息不止。 因小雪逢人便说孟奚知是她爹爹,不知道内情的小灵蝶们私下里议论,都说那个小女孩是孟师叔在凡间的妻子所生。 但是……并不是孟师叔的孩子,八成是隔壁老王的。 所以孟师叔回到灵蝶崖后才这般心烦意乱,整日弹琴扰民,对老王的孩子不管不顾。 他们哪里知道,孟奚知将小雪丢给孟莺时,乃是因临近百花会,各路仙家应邀而来,鱼龙混杂,小雪在孟莺时身边才是最安全的。 第256章 你干的好事! 据后来星陌仙君自己说,他原本只是打算拿这孩子吓唬吓唬上古之神,没料到会闹出岔子来。 如果这个理由成立,只能说明星陌仙君闭关千年,脑子给整出问题来了。 而谁要是信了他的话,那也多半是出门没带脑子。 星陌仙君有何目的,孟奚知心知肚明。 星陌仙君出关后第一件事就是去月山找画中仙江蓠,这事看着没毛病,其实却不正常。 首先他闭关千年,怎就知道当年的画中仙如今在月山落了脚? 就连孟奚知,也是这次和叶倾雨经过碧落城,才发现画中仙江蓠就是月山垂思宫的宫主。 会不会所谓的闭关是假,星陌仙君其实一直在暗中注视着晟州大陆上的动静? 又或者,仙界之中,有人一直在盯着下界,待星陌仙君出关,立时便将画中仙的消息告知于他。 再或者,星陌仙君选择这个时候出关,正是因为有人告诉他眼下各界的形势,十分适合浑水摸鱼。 其次,他方才偷偷跟在孟奚知身后,意欲何为? 如果星陌仙君一直在关注着晟州大陆的动静,关于元宵节当晚,白荷山上发生的事,他是不是也知道? 那晚鹤山牵头人要杀的,正是被星陌仙君抓在手里的小雪。 他……是不是知道了小雪的来历? 不管星陌仙君是什么目的,他抓住小雪,足以让孟奚知自不量力地去找他拼命。 不曾想小雪随了她娘的性子,遇到危险时,一不慌二不乱,勾脚狠狠在星陌仙君腿间踹了一脚。 虽非亲生,胜似亲生,叶倾雨每每杀敌喜欢一招致命,而小雪,更是一脚击中星陌仙君的要害。 这还了得? 星陌仙君暴脾气上头,拽着小雪后衣领的手高高举起。 小云儿在接收到孟奚知的眼色时,便开始暗暗用灵蝶传信给她师父,但此刻的情况,显然已经来不及等孟莺时前来支援。 孟奚知当即便扑了上去,只是不等他靠近,星陌仙君身边骤然腾起滚滚云雾,从那云雾间飞出数十道凌厉的银光。 银针划破孟奚知的脸颊,一道血痕立现。 星陌仙君似乎并不打算在此处对上古之神动手,但孟奚知也不能近他的身。 随着星陌仙君掐诀念咒,他身前的小道上赫然出现一道裂缝。 裂缝越来越大,孟奚知看到里面漂浮的云雾间,时隐时现的利刃闪着寒芒。 而在利刃之下,散发出灼灼热气的岩浆发出“咕咚咕咚”的声音。 这裂缝彷佛饿极了的怪兽,正张着血盆大口,等着它的主人喂食。 星陌仙君是要将小雪丢进这个裂缝之中! 他确实是有这个想法,绝非他事后所说的吓唬吓唬孟奚知。 小雪从他手上坠落,直直往裂缝之中扑去。 而星陌仙君的脸上,挂着期待的神色。 “云涯神君别担心,小仙听人说你这孩子是个邪祟,小仙这噬邪阵,正好可以帮你女儿身上的邪祟清除干净。” 一个能从鹤山牵头人手底下活下来的小孩,到底是什么来头,他很想瞧一瞧。 孟奚知几乎要疯了,可他无法靠近云雾堆砌的屏障。 他每往前一步,又被逼退两步,他如今的修为,无法冲破星陌仙君的防御。 可那是小雪,是他的女儿! 小雪一声“爹”喊得孟奚知肝肠寸断,但他却什么也做不了。 孟奚知记不得是多少年来,他第一次萌生了想要毁天灭地的念头。 或许天地不存在了,四海八荒皆为炼狱,当怨念填满这个世界,所有的生灵都变得一样,都一起毁灭,也未尝不可? 都一样了,痛苦的便不只是他一个人…… 一道银光掠过,星陌仙君脸色骤变。 小雪将将要被利刃挑开胸口之际,银色长鞭倏然而至,卷起小小的身子,以星陌仙君拦之不及的速度冲破云雾。 银鞭那头站着一个身着黑裙的女子,面白如霜,眸如幽深的寒潭,隐隐漾着幽绿的光晕。 星陌仙君看清来人,冷哼道:“这灵蝶崖什么时候竟连鬼也能来了?” 暮影接过小雪,亦冷哼,“畜生都能来,鬼为何不能来?” “你……” 星陌仙君话没说完,暮影已经侧过身不理会他,将小雪塞进跌跌撞撞跑过来的孟奚知怀里,“孟奚知,你干的好事!” 孟奚知紧紧抱着小雪,脑子里一片空白,此时此刻,他什么也不愿去想了。 也是在这一刻,多日来困扰孟奚知的难题有了答案。 他知道自己该如何抉择了。 将孟奚知挡在身后,暮影开始找星陌仙君算账。 “素闻仙界的星陌仙君画技了得,不知仙君平日作画用的是哪只手?” 星陌仙君不屑回答一只鬼灵的话,他只对孟奚知怀里的小女孩感兴趣。 一直想从背后偷袭星陌仙君,但一直被挡在云雾外的小云儿替星陌仙君回答了,“他作画用的是右手,就是方才将小雪丢进噬邪阵的那只手。” 小云儿敢在此时添火,是因为她知道她师父孟莺时就快赶到了。 果然,暮影眼中寒意更深,“这孩子是我用血养大的,你今日欺负她,便是与我过不去,你那只手,我要了。” 星陌仙君怀疑自己听错了,他这是被一只鬼给恐吓了? 他的修炼之路就算再不顺畅,那也不可能连一只鬼都打不过啊! 他闭关千年,如今的世道竟然变得连鬼都敢骑在他头上逞威风了? 不行了不行了,星陌仙君暴脾气又上头了。 暮影手中的寒霜鞭早已蠢蠢欲动,此刻感应到暮影的杀气,鞭子上的铃铛更是发出清脆的声响。 从环绕在星陌仙君身边的云雾里飞射出无数银针,比方才阻拦孟奚知时,银针的数量至少翻了百倍。 寒霜鞭随着黑裙翻飞,裹挟着阵阵劲风,扫落松针般的银针。 银针被打落在小道旁的仙花灵草间,便如疾雨浇落,打得花草残破不堪。 “孟奚知,将小雪收入你的乾坤袋。” 寒霜鞭虽能挡下一些银针,护暮影身后的孟奚知周全。 但她若是要靠近星陌仙君,去砍了那只不可饶恕的手,以孟奚知如今的修为,未必能挡得住银针的袭击。 这银针疾射而出的距离甚远,好些都没入了灵木的树干,孟奚知便是要逃跑,只怕也难免会中招。 孟奚知反正是个老不死的,被扎几针也无妨,但小雪不能受伤。 暮影的话不无道理,孟奚知已经缓了心神,好好安抚过小雪,将她收入了乾坤袋中。 寒霜鞭缓缓逼近翻涌的云雾,躲在云雾后的星陌仙君手心竟出了一层冷汗。 …… 第261章 老娘这就来找你! 叶倾雨还待再问,慕风却不愿再提了。 倒不是因为别的,而是从崖顶传来的琴声,煽得人沉浸于往事不能自拔,片刻便觉眼眶酸涩,哽咽难以言语。 慕风几次别过脸,不去看叶倾雨。 他不知道当初的黑蛋是什么时候破壳的,也不知道叶倾雨是因何被云涯神君所杀,他心里有很多问题,但他此刻没法问出口。 他满腔的哀伤,都被那反复弹奏的琴声勾出,他怕自己一开口,眼泪会止不住涌出眼眶。 面对叶倾雨的提问,慕风只是摆摆手,“不说了,不说了。” 便是这几个字,也能听出他声音里的嘶哑。 叶倾雨哪里肯就此打住,她心里还有一箩筐的问题需要求得答案。 但慕风不愿说,她估摸着可能打不过,只好将话头从遥远的过去扯回今日百花会。 叶倾雨问:“不知方才那位姑娘是哪座仙山上的仙子?” 慕风闻言果然急了,连嗓音也清亮了不少,解释道:“你别误会啊,我带桑山魅妖来灵蝶崖,可不是为了参加百花会,我和魅妖之间并非你想的那样……” “那你带她来灵蝶崖是为了什么?”叶倾雨对他们之间是哪样并不感兴趣。 慕风却郑重警告道:“我是为了聆悦,你日后若是见到她,可不兴乱说话,听到没有?” 叶倾雨点头,“你说明白些,我才好不乱说话。” “千年前聆悦闭关正是紧要关头,她却突然出关去了仙界,回来后就走火入魔了,对于这件事我一直想不明白,当时我便怀疑她是被人陷害……哎,烦死了,烦死了,谁他娘的吃饱了撑的在那弹琴?” 慕风拍桌而起。 恰巧孟莺时从屋子里出来,他这是要去百花宴招待客人,听到慕风这一声埋怨,抱拳笑道:“实在抱歉,我师弟最近心情不大好……” “你师弟?你哪个师弟这般猖狂?他心情不好,便要所有人都陪他心情不好?”慕风生气了。 孟莺时笑意不减,“倒是不需要所有人陪他心情不好,只是这灵蝶崖是他的家,主人家心情不好,客人若是看不惯,大可不必留下来自讨苦吃。” “你……”慕风第一次来灵蝶崖,以前并不常与孟莺时打交道,没想到孟莺时竟是这般不讲道理的性子。 但他的话又好似有那么点子道理,听说此时正在参加百花宴的仙家,好些在灵蝶崖上已经住了半个多月。 他们既然愿意留下来,自然是能忍受得了那断人肝肠的琴声。 “不知弹琴的是孟仙君的哪位师弟?” 慕风心下计较着:他今日若是就这样走了,岂不是很没面子? 可若不走,这琴音实在令人伤怀,他若是在黑蛋……不,在叶倾雨面前掉眼泪,岂不是更没面子? 左右都是没面子,他倒不如先将孟莺时的那个师弟摁在地上揍一顿再走。 大不了再也不来灵蝶崖了,就算结下梁子他也不带怕的。 而且,能得孟莺时如此袒护,想来是个有点能耐的仙君,动起手来,说不定也还有点意思。 慕风已经期待地搓手了。 孟莺时挑眉,“哦,他叫孟奚知。” 慕风扫了一眼旁边的叶倾雨,蹙起了眉头,“是他?” 慕风此番来灵蝶崖,正是来找孟奚知,也就是上古之神云涯。 不过孟奚知还没见到,先被孟莺时请到了这未雪院。 “如此良辰美景,非我不劝我师弟,实在是不敢劝哪,要不……太子殿下去试试?” 慕风自然也不敢,他问道:“那就随他如此?” 就没人能管管? 孟莺时看向白玉桌边撑着额头的叶倾雨,“这世上,只有一人能劝得动孟奚知。” “是谁?” “就是你旁边这位叶姑娘。” 叶倾雨自顾喝酒,对两位仙君的话恍若未闻。 慕风却惊讶地拍着叶倾雨的肩膀道:“到底是怎么回事?你不是说你是被他杀死的吗?” 怎么杀人的,反而会听被杀之人的话? 慕风感觉他好似也有些醉了。 叶倾雨抬眸,眸光朦胧,晕着浅浅的水光,“我现在不想说这件事。” 慕风又将疑惑的目光转向孟莺时。 孟莺时已经转身往院外走去,摇头叹道:“只因一个情字。” 慕风懂了,他坐下来陪着叶倾雨又灌了几盏花酿。 叶倾雨还想听他多讲些聆悦的故事。 几盏酒入九曲愁肠,慕风发誓,他是真的听不下去了,他马上就要哭了。 “你真的有办法让云涯神君不再弹琴?” 叶倾雨本就是强行保持清醒,这几盏酒下肚,她又迷糊了。 她愣愣地看着慕风,“什么鸭?” 慕风见她盯着自己头上的角,心下一凛,赶紧说正事,“孟奚知,你认识?他现在在崖顶弹琴,你上去让他别弹了。” “为什么?” “因为很吵。” 叶倾雨抬手要去抓慕风头上的角,被他起身避开。 “你为什么会长角?你是牛老怪吗?” 慕风白了她一眼。 “只要你让这琴声停下来,不管你想知道什么,我定知无不言,如何?”慕风不知她是真醉,还是故意回避关于孟奚知的事情。 但慕风不想回避,他方才与孟莺时谈过,关于千年前的事,确实存在很多蹊跷之处。 慕风得与孟奚知见上一面。 千年来,慕风一直在寻找关于当年那件事的蛛丝马迹。 直到血玉问世,他才恍然惊觉,或许千年前的事,并不是为了对付聆悦,或者楚晟仙君,幕后之人真正所要对付的,乃是上古之神云涯。 若真是为了对付上古之神而布下那等毁天灭地的局,那个藏在幕后的人,未免太过疯狂。 慕风虽然要见孟奚知,但却不敢在此刻去找他。 单凭这如泣如诉的琴声,慕风心里便已了然,孟奚知眼下只怕是没有心情见他。 叶倾雨蓦地起身,青玉盏被她的手指碰倒,滚到地上,盏中残余的花酿泼洒出来。 “当真?” “当年你还是个蛋的时候,我替聆悦照顾过你几日,也算是抱过你,论辈分,你叫我一声叔伯,我也是受得的,又怎会骗你?” 叶倾雨一脚踢飞地上的青玉盏,这仙界连一个酒盏都这般经摔,还真是有趣。 叶倾雨咧嘴笑,“姑且信你一次。” 孟奚知是,老娘这就来找你! 第286章 他想有个家 叶倾雨出了苏宸辙的梦,来不及跟床幔外的孟奚知闲扯几句,立刻便又入了北漠的梦。 对于突然闯进梦里来的叶倾雨,梦里蹲在破旧柴门边的北漠又欣喜又心虚。 一时有些不知所措。 少年原本白净的脸上多了很多红痕,有几处甚至结了痂,看来他这些日子过得并不如意。 叶倾雨面色不善,“不是叫你回南海去的吗?” “我……我本是打算回去的。”北漠嗫嚅道:“真的,我那天都已经离开了怀宁城。” 北漠那天出怀宁城后,一路往南走了不到二里地,在一条小河边遇到一个小男孩。 男孩名唤周小鹏,身穿粗布衣衫,衣衫上打了好几个补丁,又脏又破。 周小鹏不过五六岁年纪,一个人蹲在河边抹眼泪。 看上去十分可怜。 北漠本不欲多管闲事,但从周小鹏身边经过时,被他拉住了衣角。 周小鹏问:“哥哥可有看见我娘亲?” 北漠自然是没有看见。 周小鹏吸了吸鼻涕,说他在等他娘。 他娘已经三天没回家了…… 叶倾雨烦躁不已,“讲重点。” “周小鹏的爹在外面养了个女人,他娘发现了之后找上门去闹,被他爹和那个女人给打了,他娘一气之下离家出走,他爹也不管他,那么小个孩子就在河边等娘,若不是隔壁好心的大娘给口吃的,那孩子就算不掉进河里去,只怕也要饿死了。” “所以你答应帮他找娘?” 北漠叹气,“我第一眼看到周小鹏,便想起我小时候在暮子河岸等你的日子,当下心生恻隐,便探了探他的神识,谁知他竟和我的灵脉相契。” 北漠一时冲动,便与周小鹏结了灵契。 提起暮子河,叶倾雨想到她离开那年,北漠也才是个五岁的小孩。 北漠那时在暮子河北岸等她的时候,心里该有多害怕。 他害怕叶倾雨永远也不会回来,害怕叶倾雨死在了暮子河底。 小孩子的心思,大人是不会在意,也不会关心的。 而这,也就成了北漠多年来不能释怀的心结。 叶倾雨看着抱膝蹲在地上的北漠,责骂的话到了嘴边,到底是没有说出口。 事已至此,叶倾雨问:“他求的愿是寻找娘亲?” 北漠又叹,“我问他所求之愿时,他说他想有个家。” 北漠万万没想到自己的魇灵第一愿看着无比简单,真正实行起来却十分艰难。 他去村子里打听了,周小鹏的娘并非离家出走,而是不堪忍受屈辱跳河自尽,尸体不知被河水冲到哪里去了。 有村民跑去告诉周小鹏的爹,他爹带着他沿着河岸找了不到一个时辰便丢下他走了。 他爹离开时告诉他:你娘去很远的地方了,她不要你了。 北漠一说起这个就来气,他指着脸上的红痕气愤道:“你看看,这都是那个泼妇给我抓挠出来的。” 周小鹏娘死了,他爹不要他了。 北漠当日带着可怜的周小鹏找到那个女人的住处。 周小鹏的爹是个没良心的,那个女人更是蛇蝎心肠。 那对狗男女非但不愿意给周小鹏一个家,还给北漠扣了个奸夫的帽子。 道是那周小鹏的娘与北漠苟且,生了周小鹏这个小贱种。 北漠哪里应付得了这种场面,被那女人又打又骂,抓挠得一张脸上满是血道子。 这分明就是贼喊捉贼,蛮横无理至极。 北漠当场就气哭了。 他才十几岁,哪来这么大的儿子? 可这世上总是有那么些不讲道理的人,周小鹏的爹和那个女人就是这种人。 一个人若是连自己的孩子都不要了,那也不配为人了。 北漠和周小鹏被那俩畜生赶出去后,一大一小两个孩子坐在河边抹眼泪。 后来北漠听隔壁大娘说,那个女人肚子里怀了周小鹏他爹的孩子,容不下周小鹏了。 抛妻弃子的事,在晟州大陆上并不少见。 可北漠却是第一次碰见。 北漠心里替周小鹏愤懑不平,又不忍心丢下他一个人在河边孤苦伶仃,可也实在没办法给他一个家,这便耽搁了下来。 叶倾雨无奈道:“魇灵之愿,你就拿来干这种事?” 北漠心里委屈,红了眼眶,“魇灵之愿,难道不是越简单越容易达成吗?” 他这话很有几分道理,叶倾雨无法反驳。 若是有平坦的大道,谁愿意去走崎岖的小路? 奈何很多事,看着容易,实际上却千难万难。 “这周小鹏,你待如何?” “我去哪里给他找个家啊?” 北漠已经踏上梦神之路,这条路有多艰难,他心里清楚,不可能带着一个孩子在身边。 叶倾雨略作思索,“你去怀宁城中的陈家镖局,找一个叫段延辉的镖师,看能否将周小鹏留着镖局中。” 若是随便找户人家收养周小鹏,虽然简单,但却是对这个孩子不负责。 尤其是叶倾雨知道乱世将至,连亲生父亲都能抛弃他,谁能保证乱世中养父母会优待于他。 人心隔肚皮,好坏不是一时半会能分辨出来的。 而北漠也没有更多时间去替周小鹏找一个靠谱的家。 叶倾雨想得长远,周小鹏的爹如今抛弃他,可数十年后呢? 万一他爹老了的时候来赖上周小鹏,要他赡养,他该怎么办? 对于这种不讲理的人,却最是喜欢拿大道理压着别人,十分可恶。 叶倾雨不希望周小鹏被性子温和的人收养,日后对于他爹的无理取闹不知如何应付。 她也不希望周小鹏在乱世颠沛流离,没有依仗。 仔细盘算下来,周小鹏如果能跟在段延辉身边习武傍身,倒是个不错的选择。 陈家镖局在怀宁城很有些威望,料想他爹也不敢去生事撒泼。 段延辉如今只剩下一个儿子在身边,他儿子段义安遭过大难,身子骨并不适合练武,他在陈家镖局虽也带了几个徒弟,但他段家的刀法,却还需自家人传承下去。 周小鹏如果入籍段家,不仅段义安有个兄弟照应,还能让段家刀法后继有人。 段延辉应是愿意的。 替北漠解决了第一愿,叶倾雨将他从地上拽起来,“梦神之路有多艰难,无需我多言,你要想活得久一点,我接下来跟你说的话,你记在心上。” 北漠不是一个没脑子的人,但这个世道远比他想的要凶险。 “你将周小鹏送到陈家镖局后,便去城东破庙躲着,之后会有人去找你,他能暂护你周全,不管他跟你说什么,你照做就行,切不可一个人乱跑。” “如果有人找你求魇灵之愿,不管那人是不是你的命主,你都要先假装应下,待寻到机会再溜,人心险恶,你得学会自保。” “如果梦神入你的梦,不管他问什么,你只管照实回答,梦神能窥你过往,你的谎言在他眼里就是个笑话。” “还有,以后与人结下灵契的时候长点心,别什么愿都应……” “哎呀,叶倾雨你怎么变得这么啰嗦了?”北漠打断叶倾雨的话,“你若是不放心我,我去找你,以后跟在你身边不就行了。” 叶倾雨沉默片刻,叹道:“这世上,没有什么地方比我身边更危险了,而且,如果我说,你越是引人注目,我就越安全,你可愿意帮我?” 北漠毫不犹豫,“自然愿意。” “那你便好好听话,这样我们俩都能没事。” 第287章 自私 叶倾雨去段延辉的梦里与他说了周小鹏的事,而从段延辉的口中,她也知道了一些怀宁城这几日发生的事。 来福客栈已经被查封,从客栈里抬出一队官兵的尸体,而原本闭门守在客栈中的店伙计,却都不见了踪影。 当日段延辉买棺材的棺材铺,在奉命调查此案的官员找上门时,早已人去楼空。 到如今还没查到陈家镖局头上。 但为了安全起见,段延辉这几日深居简出,并不在外走动。 至于宫里发生的事,他就不清楚了。 不过段延辉一直都有留意将军府的动静。 如今将军府势头正盛,徐巍身为国丈,行事比之以往便有些不同。 加之韩家没落,新帝苏宸璋为了稳固帝位,需要徐巍帮衬的地方颇多。 这位远走边关多年的将军,这一次总算是在都城扎稳了脚跟。 但徐巍却不知,有一双眼睛一直在暗中盯着他,等着将他从高处拉下深渊。 因叶倾雨离开怀宁城之前一再叮嘱段延辉,让他等候时机,切莫轻举妄动,这段时间段延辉眼看着徐巍风光无限,虽然心头愤懑难当,却也强忍着去暗杀徐巍的冲动。 他知道叶倾雨是对的。 如果让仇恨蒙蔽了双眼,最终也将被仇恨所害。 而段延辉在这世上还有牵挂,如果有既能报血海深仇,又能全身而退的法子,他愿意等。 叶倾雨这次入他的梦,便明明白白地告诉了他,将军府刚起的高楼,很快就要塌了。 之后叶倾雨又去了冷皓月的梦中。 昨日将她一个人丢在雁回城的山道上,叶倾雨不知她是等在原地,还是继续往前赶路去了。 昨日老马受惊,在崎岖的山路上狂奔,虽被冷皓月驯服安抚,之后却不再愿意赶路。 折腾半天,眼看天色向晚,冷皓月无法,只好连拉带拽,拖着老马去雁回城投宿。 顺便在雁回城的乞丐窝里打听了一下各国的局势。 稚水国与鹿隐国边关的战事还没有传到雁回城,冷皓月并不知道无患子正在战场杀敌的消息。 而她所打听到的消息,叶倾雨大概也都猜测到了。 叶倾雨与冷皓月约好在西洛国碰头后,便出了她的梦。 天将亮时,叶倾雨终于进入最后一个梦中。 是她的第一个命主红英的梦。 乱世将至,她总要确保每一个命主的安全才踏实。 北地之行,让红英看上去憔悴了许多。 她的梦里燃烧着一片火海,她站在火海中,痛苦无助。 叶倾雨唤了她好几声,她才慢慢从噩梦中挣脱。 火海倏忽退去,她们身处一片雪原。 雪原上蜿蜒着一条弥漫粉色烟雾的河流。 叶倾雨和红英站在河边,良久无言。 “你受伤了。”叶倾雨终于开口,但言语平淡。 红英抬手看了眼手背上的疤痕,轻笑道:“一点小伤罢了。” 比起她的族人葬身火海,她这点伤算什么。 叶倾雨心下却是感慨,去人族走一遭,红英也变了。 伤痛会让人更快的成长,灵族亦然。 再回北地,离开烟西谷后不久,红英和简绍就遭到了火灵的袭击。 对于这件事,红英没有与叶倾雨细说,她不想增添叶倾雨的烦恼。 红英别过脸去,声音喑哑,“是赤焰救了我们。” 是那个放火烧死她族人的赤焰,救了她。 这事多么讽刺,但她只能接受。 很多人活在世上,并不是为了自己而活。 这种人连死的资格都没有。 即便被仇人所救,她也不能为了尊严而放弃求生的意志。 不等叶倾雨问,红英又说道:“赤焰放了一把火,烧了火灵的驻地,偷走了火灵族的圣火。” 火灵自然不怕火,但圣火被盗,足以让他们乱上一乱。 赤焰趁机救走红英和简绍,确实是个好办法。 可对简绍来说,这却是个蠢办法。 赤焰盗走圣火,无疑是叛出了火灵族,而且将这把火引到了红英和简绍身上。 地灵族已灭,火灵族的矛头便指向了人族。 “他就是个疯子。”红英这样评价赤焰。 她以为最悲伤痛苦的日子已经过去,可如今在叶倾雨面前提起赤焰,她仍觉心头刺痛。 叶倾雨不知如何安慰她。 叶倾雨并不会安慰人。 “你们拿到上古银镜了吗?” 红英闻言惊讶地看向叶倾雨,“你也知道上古银镜?” 叶倾雨点头,“你明知上古银镜里面记载着各灵族的命门,还肯带简绍回北地?” 红英沉默半晌,“我别无选择。” 她被逼到了绝境,如果天命已定,地灵族注定要毁灭,为什么要留她在世上? 既留她这一条命,除了复仇,她还能做什么? 若要毁灭,那便都一起来好了。 “你不怕简绍拿到上古银镜之后抛下你不管?” 红英摇头道:“之前他说,只要我待在莳花阁,他便帮我报灭族之仇,可他连千屏城都保不住,如何帮我报仇?” “所以你助他拿到上古银镜,让他消灭灵族,替你报仇?” 如果简绍没有那个能力,那她便助他一臂之力。 红英清楚仅靠她自己,根本不可能回到暮子河畔。 如果说一开始简绍答应帮她报仇,她心里是忐忑不安的,害怕简绍是骗她的。 那如今有了上古银镜,便不存在欺骗一说了。 人族谁不想消灭灵族,只要消灭了灵族,她的仇便算是报了,不是吗? 叶倾雨没有看见地灵族被灭的惨状,没有被相伴多年的朋友背叛,对于红英的做法,叶倾雨不能说她绝情。 “叶倾雨,你也觉得我很自私,对不对?”红英转身,她身后是茫茫雪原,让人恍惚觉得地灵族的洞穴还好好地藏在白雪之下,而非化作焦土。 就算是焦土,如今也已被灵族之地无休无止的大雪掩埋。 白雪刺痛了红英的眼睛,“当初你让我求魇灵之愿,我并非不想求为地灵族报仇的愿,但这太难了,我欠你的这辈子也还不了,我不能再将你拖进这场仇恨之中。” 叶倾雨曾因红英所求之愿是“寻找娘亲”而怨过她,甚至将她娘亲给她缝制的小红袄给丢了。 叶倾雨心底掠过一丝歉疚,她当时怎就没想到这一层呢? 小时候叶倾雨从暮子河中救下红英的灵鼠,受邀去地灵洞穴玩耍,叶倾雨记得那时的红英,是热情的、活泼的,也是善良的。 之后的错误是她娘亲一手造成,与她何干? 叶倾雨虽一直都明白这个道理,但每每想起在石塘城那十年,她难免会迁怒到红英身上。 叶倾雨不是圣人,她第一次入梦,入的就是红英之梦,她的第一愿,就是帮红英寻找娘亲,也就是那个改变她命运的女人。 她做不到心平气和,而在达成魇灵第一愿的路上,她也没有尽心尽力地去寻找那个女人,她反而更多的是在逃避。 如果说红英自私,那她叶倾雨,又能好到哪里去? 第367章 默娘 孟奚知沉思片刻,又问道:“那位真神,是男是女?” “真神没有露面,只是将这些事灌入我的神识之中。” 孟奚知扫了一眼说书人,“你今后有什么打算?” 说书人抬起头来,他眼下两团青黑,看上去十分憔悴,他叹道:“几百年没有睡觉,如今解了惑,我也该好好睡一觉了。” 孟奚知哼笑,“你也是不容易。” 这便是说书人躲避梦神的法子,只要他不睡觉,便不会做梦,如此自然不会被梦神找到。 也多亏了梦神当年教了说书人一些法术,又助他避开生死簿的约束,否则他天天不睡觉,没多久就得一命呜呼。 如今他终于明白当年梦神话里的意思,也该去会一会梦神了。 “冒昧请问神君,您可曾见过鬼?您可有想过,世人皆言鬼,却有几人见过真的鬼?” 叶倾雨死了,可她肉身不腐,行走于世与常人无异,算不得是鬼;暮影死了,死后沉眠暮子河千年, 因有帝星仙修护体, 苏醒后化灵,亦算不得是鬼。 即便是被画中仙操控的暮子河沉尸、鹤山牵头人手下的换头人, 都算不得是鬼。 谁见过真正的鬼? 谁去过无间地狱? 世人皆言鬼,却无人真的见过鬼。 这本不是一件值得去钻研的事,自然也就无人放在心上。 可如今说书人有此一问,这事细细想来, 竟是十分古怪。 说书人不能告诉孟奚知他探寻多年的秘密, 但他这话里的深意,却让孟奚知心下凛然。 见孟奚知不语,说书人对他躬身行了一礼,拱手道:“烟西谷得神君庇佑, 此大恩大德无以为报, 今日别过,相逢无期,下民赠一言愚见, 神君莫要见笑。” 孟奚知抬了抬手,示意他说下去。 “神君历万古之期,眼中所见应是日月星辰,然芸芸众生尚在苦海,神君亦不得解脱,此间万物皆有其命数,神君不妨将苍生放下,低头看一看尘世的沙砾雨露, 或许会有不一样的收获。” 说书人言尽于此, 转身往翠竹后走去,很快便消失在回廊之上。 孟奚知坐在温泉边的石头上, 却是久久没有离去。 …… 庆福楼客房里, 门窗紧闭,连一丝寒风都吹不进来。 叶倾雨站在门边上, 背脊绷得笔直, 看着坐在床沿上的默娘。 自前年夏天默娘随韦小姐南下之后, 这是她们第一次见面。 默娘脸上蒙了一层黑色的面纱, 即便看不到脸,但那双眼睛, 还是一如既往的冷漠。 是叶倾雨熟悉的样子。 两人都沉默着。 就像在石塘城时,叶倾雨每次偷偷去后院看默娘时那样, 默娘就是这般冷漠的看着她,好似在看一块石头,一根野草。 以往每次,都是叶倾雨先开口,她会小心翼翼地喊一声“娘亲”,但今日,她却是开不了这个口了。 她什么都知道了,她不过就是一个替代品,她替红英到石塘城受了十年的苦, 最后又替红英死在了暮子河里。 如果去年去北地,带路的不是她叶倾雨, 而是红英,那块血玉,自然也是被放进红英的胸腔, 由她带去暮子河。 最后死在暮子河的,不会是叶倾雨,而是红英。 她, 不就是替红英去死了么! 最终打破沉默的是默娘,她冷淡道:“你来了。” 没有一丁点久别重逢的喜悦与激动,仿佛来的是一个陌生人。 叶倾雨的声音亦冷,“北地的地灵族,如今只剩你们母女了。” 这话可太扎心了,默娘冷漠的眼睛中闪过一丝痛楚。 “你满意了?” 叶倾雨冷笑,“地灵族被灭,与我何干?” 在她心里,叶倾雨不过是个睚眦必报的小人,地灵族遭此惨祸,叶倾雨必然会躲在背后看笑话。 “我知道你心里怨我。” “我不该怨你吗?” 默娘终于将目光落在叶倾雨身上,“如果再给我一次选择的机会,我还是会这么做。” “你要说的就是这些?” 如果说以前的默娘对叶倾雨是视而不见,那如今重逢, 就是刻薄了。 但叶倾雨也已不是以前那个逆来顺受的叶倾雨。 “如果你在此等我只是为了告诉我这些,我恐怕没那么多时间听你往下说了, 毕竟你如何选择, 对我来说并不重要。” 如果没见到默娘之前,叶倾雨对她还存在一丝幻想,那此刻,叶倾雨已经对这个女人,彻底失望了。 默娘在此等她,和往常在石塘城一样,只是为了在她身上寻找一种扭曲的安慰。 叶倾雨在将军府过得越惨,默娘就越觉得自己将红英和她掉包是正确的选择。 否则叶倾雨所受的苦,都将落在红英身上。 果然,默娘开口道:“听说你已经死了。” “那你满意吗?” 默娘又转头去看紧闭的窗户,好似能透过绢布看到外面的白雪,“你的死活,我并不在乎。” 她向来如此,叶倾雨此刻心下虽已释然,却仍有一丝难言的苦涩。 在石塘城那些年,每次叶倾雨挨打,默娘从来都是冷漠置之,哪怕是因为偷偷去看她而被罚跪在冰冷的雨夜,默娘仍旧能蒙头睡得踏实。 这若是她的女儿红英,她还睡得着吗? 左右不过是一个她不在乎的人罢了。 “我们之间已经没什么好说的了,你如果想见到你的女儿,便好好待在烟西谷,她很快就要来此了。” 叶倾雨甚至都懒得替她们母女布梦,有老板娘看着,默娘想离开烟西谷,只怕也没有那个本事。 这一愿她倒是又不着急了。 提起红英,默娘眼中的神色又变了,就像是一潭死水中突然生了涟漪。 “她……她当真会来吗?” “她的娘亲在这里,她自然会来。” 叶倾雨已经没有再聊下去的欲望,这个房间,她一刻也不想再待。 几乎是逃一般,叶倾雨快速跑出了客房,跑过走廊,跑下楼梯,跑出庆福楼的大堂,直到站在冰天雪地中,她才终于将那些束缚在她身上的“亲情”给彻彻底底地撕碎了。 抛弃了。 直到最后,叶倾雨也没有将她成亲之事告诉默娘。 这已经不重要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