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0印第安重生》 第1章 【重生1840】 1840年。 美利坚合众国,中西部,一片尚无建制的领土。 略有起伏的原野之上,扎着几十个圆锥形牛皮帐篷,这是平原印第安人最常见的一种住宅,被称作“梯皮”。 只不过,此处的印第安人并没有享受居家的安逸,而是作为尸体,被十几个手持来复枪的白人男性清点着数量,鲜血染红了周围的土地。 “我们发财了,哈哈,这些阿帕奇人的头皮值两千美元以上!” “我觉得赏金至少有三千美元,别忘了这几个成年男人,他们的头皮足足值一百美元……哦,瞧瞧,还有他们营地里的毛皮,也能卖不少钱。”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美洲都有殖民者政府针对印第安人发布的悬赏,悬赏往往以割下来的头皮为证,赏金价格因时期、地区而异,但一般不菲。 比如妇孺的头皮赏金五十美元,成年男性的头皮一百美元。在这个时代,美国人还以农业为主,多数人的月收入只有十五美元左右,这足以称得上是重赏。 当然,想拿这赏金也不是容易的事,尤其面对的还是阿帕奇族这种好战的印第安人,把自己搭进去也是常有。 “一大笔赏金,我们可得好好喝一杯!” 白人们一边议论着,一边面露丰收般的笑容,而后纷纷抽出刀子,开始收割他们的战利品——头皮。 “感谢上帝……” 他们当中不乏虔诚的信徒,当下习惯性地祷告着。几十个阿帕奇族印第安人的头皮,虽然以妇孺居多,但也能让几乎每个人都分到相当于一年收入的赏金。 虔信者的心中只有感恩。 “谢特!”一个年轻白人忽然咒骂道,却是在割印第安人头皮时不小心伤了自己的手,恼火不已。 “怎么了,伙计,你不是说你以前干过这活吗?” 年轻人脸上闪过几分窘色,转头回道:“过来帮我一下,康纳,我的手受伤了。” 康纳胡子拉碴,不修边幅,但明显是个老手,手里拎着两张完整头皮的头发,衣服上却没有一丝血迹。 他笑了笑,走过去:“看好了!” 说着,康纳就抬手将匕首刺入印第安人尸体的后脑处,随即仿佛只是左右晃了晃手腕,就整齐地切了一圈口子出来。 然后他另手抓住尸体头顶的皮发,用力猛拽,只听一声裂帛,鲜血淋漓的头皮就被撕了下来! “怎么样,学会了吗?” 年轻人没有回答,而是眉头一皱,仿佛发现了什么东西,直勾勾地盯着印第安人营地边缘处的某个锥形帐篷。 就在这时,一个上身赤裸、黑头发、黄皮肤的瘦小身影从帐篷里猛地窜出,拼命往远处跑去,他看上去只有八九岁。 一个孩子。 或者说,五十美元。 “啊,这还有个漏网之鱼!” 康纳第一个做出了反应,当即放下手中头皮,抄起来复枪便追上去。 不过这时有人说道:“康纳,别管他了,这个氏族的阿帕奇战士似乎马上就要回来了,我想我们得尽快撤退!” “一个小家伙而已,很快就好!”康纳话音渐远。 阿帕奇男孩离得颇远,跑得也是十足拼命,但显然不可能跑过一个成年人,不多时便被康纳追近。 随着距离的缩短,康纳举起手中来复枪,扣动扳机。 “砰!” 来复枪,或者说线膛枪,虽然因为装弹速度较慢而被一些人诟病,但凭着枪管里的膛线,其射击精度却比滑膛枪要好得多。 这一枪正中印第安男孩后背,脆弱的躯体当即就被铅弹击穿,鲜血飞溅! 小家伙惨叫一声,旋即倒地。 康纳没有立刻过去收割头皮,而是出于多年养成的好习惯,先为自己的来复枪补充了弹药。 将六十格令的火药倒入枪口,再将被油纸片包着的铅弹也塞进去,然后从后背取来一把小木槌和通条,将弹丸敲进枪管并捅到膛底压实…… 一气呵成,训练有素。 前后他只用了半分多钟,是的,半分多钟,这个速度已经足以让他成为一名合格的士兵。 每次快速地完成装弹之后,康纳都不禁微微呼出一口气。这给了他安全感,事实上,这个习惯不止一次救过他性命。对他而言,这就像是上帝的庇佑。 做完这些,确保自己现在就可以开出下一枪,他才走到已经倒地的阿帕奇男孩身旁,重新取出匕首,俯身准备割取头皮。 然而刚一俯身,他就不禁愣住,难以置信地看着阿帕奇男孩的后背——那里的枪伤竟然不见了! “这……” 康纳使劲眨了眨眼睛,试图驱散他以为的错觉,但遗憾的是,这似乎不是错觉。 而且紧接着,可怕的事情发生了。 本来应该已经死去的阿帕奇男孩,竟若无其事地爬了起来! 男孩一边挠着头,茫然四顾,一边喃喃地念叨着什么,旁若无人。 康纳不懂阿帕奇人的语言,但他可以肯定,这绝对不是阿帕奇人的语言,更不是英语! 事实上,不要说他,在此时的北美大陆上,能分辨出这是什么语言的人怕是百中无一。 这是来自另一个半球的语言,中文。 说着中文的,自然是一个中国人的灵魂。 “……临死前的幻觉这么久?”马哨一脸疑惑,他的头脑有些混沌,但似乎在逐渐清醒。 他来自21世纪的中国,是一位年轻的中学物理老师。 马哨认为自己已经去世了,至少是正在去世,病逝的,弥留之际他甚至听到了心电图拉平的滴滴声。大脑可能还没死透,有一些幻觉很正常。 但这幻觉似乎太漫长了些,他感觉至少有十分钟。 而且意识怎么好像还越来越清醒了……正常人死后都是这样吗? “啊!”背后忽然传来一声又惧又怒的断喝,将马哨吓得一个激灵,猛然便恢复了七八分清醒。 他本能地闪身躲避,惊险地避开了一把匕首。 与此同时,匕首的持有者,一个中年白人男子,由于扑了个空,直接摔倒在地,还把匕首插进了自己的胳膊里,发出惊惧交加的嚎叫:“啊——上帝!” 马哨惊疑地看着这个白人。 此人身着造型老旧的西式服装,仿佛从美国老电影里穿越过来的一般,旁边还有一把至少淘汰了一百年的前膛枪掉落在地。 这家伙已经快瘫了,因为胳膊上的伤口,以及莫名的恐惧。 马哨试图向他靠近。 “别过来!你,你……恶魔!恶魔!”康纳声音颤抖,语无伦次,倒在地上试图向后爬去,但腿脚却不怎么听使唤。 美国宗教风气浓郁,尤其在这个年代,绝大多数人就算不是信徒,对宗教也有一定的敬畏。 康纳是一个信徒,而且比较虔诚,因此见马哨死而复生,自然地联想到了恶魔,而且除了恶魔之外,他也想不出其它解释——印第安人总不会得到上帝的神迹? 但他并没有因为伤痛和恐惧而彻底泯灭理智,在急促的呼吸中,他的目光注意到不远处地上的来复枪。 不行,不能坐以待毙!就算眼前这个印第安小子被恶魔附身了,自己也要拼一把! 枪里刚刚已经装好弹药,随时可以开一枪! 康纳鼓起勇气,克服身体的无力,从地上爬起来,猛虎扑食似的,扑向自己的来复枪。 马哨见状,不及多想,连忙也扑向来复枪。他虽然还没搞清楚状况,但眼前敌死我活的局面他还是看出来了。 康纳抄起了来复枪。 “啊!”但他还没来得及开枪,马哨就一巴掌按在匕首柄上,让他不由惨叫一声,手中一松,紧接着来复枪就被马哨抢了过去。 看着举枪瞄准自己的马哨,康纳恍惚地张了张嘴:“你……不是恶魔?” 恶魔,似乎应该不会用枪? 马哨英语水平不算出色,准确的说是很差,但这句话他听懂了。 毫无疑问,眼前这个白人是欲置自己于死地,他自然不会客气。 “fuckyou,i''god!”马哨用蹩脚的英语回怼了句,说着便扣下扳机。 “砰!” 第2章 【马哨】 看着地上被爆头的白人尸体,马哨一屁股坐了下来——主要是因为开枪的后坐力。 他前世是一个中学老师,最血腥残暴的经历也就是小时候在农村杀过鸡,开枪杀人自然是没有经验的,而且这副身体年幼,一枪下来颇有些身心俱疲的感觉。 看来小孩还是不要打枪比较好。 等等,小孩?! 马哨一怔,旋即腾地站起来,左右看了看这副瘦小年幼的身体,这才恍然意识到自己现在的身份,同时一些零散琐碎的记忆在脑海中不断泛起。 重生? 对于这种离奇的遭遇,在他的认知范围里,似乎只有这一个合理的解释。 马哨尽可能地梳理往世与今世的记忆,总算是搞清楚了状况。 他确实已经病逝了,但由于某种未知的原因,可能是偶发的自然现象,也可能是某个超然存在的干预,他重生到了十九世纪的美国,成为了一名阿帕奇族印第安人。 阿帕奇武装直升机名字里的“阿帕奇”,就源于这个骁勇善战的部族。 现在,他的生理年龄是……九岁。 马哨深呼吸了几口气,平复心绪。 重生之后,他的名字某种程度上还是“马哨”,准确地说是阿帕奇语言中的“唤马的口哨”,翻译成马哨也算合适。 马哨这个名字,在中文名里略显另类,但在印第安人的文化里却是一个可以世代相传的好名字。 事实上,这就是传下来的。 这副身体的父亲便叫马哨,是一位勇猛的阿帕奇战士,后来在与阿拉帕霍人的冲突中战死了,名字就传给他了。 对于这番重生遭遇,马哨并没有感到任何抵触,而是喜悦。 毕竟他前世二十多岁就病死了,现在突然重获新生,而且才九岁,活蹦乱跳的年纪,岂有不开心的道理? 如果是个教徒,必然要感谢一番上帝什么的。不过他不信神佛,他是个信仰唯物主义的不可知论者。 当然,不好的地方也是有的。比如在十九世纪的美国,身为一个印第安人,处境绝对算不上好,生产力落后不说,动辄还有性命之忧。 刚刚他的氏族就遭遇了一场屠杀——白人趁族中战士外出狩猎,将留守在氏族营地的妇孺屠戮大半,只有少数逃走,这也正是这副身体死亡的原因。 还有就是,对于前世的种种,马哨也不可避免地有所怀念。 他怀念互联网,怀念火锅,怀念手机,更怀念他的女朋友。 只能祝冰冰幸福了,唉…… 马哨没有时间怀念了。 隔着身旁土坡的遮挡,他听见几百米外的营地传来一阵动静,也不知是族人回来了,还是白人正在做什么。 营地方向的人暂时看不到他,保险起见,他必须找个更安全的地方躲起来。 当然,在此之前,他需要带上他的战利品——眼前这个白人的东西。 马哨简单搜刮了一下,得到了如下比较有价值的物品: 一袋钱币,包括美元金银币、西班牙银元(西班牙银元是这个时期美国最主要的流通货币之一)以及一些钞票或者说银行券,总的来说还挺多,但他暂时肯定也花不出去; 一个有点简陋的怀表; 一把沾着血液的匕首; 一件皮外套。 当然,还有最具实用价值的东西,那把前膛枪,准确地说是前装线膛燧发枪。 马哨前世的主业虽然只是一个中学物理老师,但网络兼职却非常丰富,比如键盘军事家、键盘经济学家、键盘政治家、键盘物理……嗯,物理可能不算键盘,至少中学物理肯定不算。 凭借自己的知识,他大概辨认了一下,认出了这把枪的型号——1837年产自密苏里州的肯塔基长步枪。 其实是枪身上写的,他主要用到的是英语知识。 各个时期、各个地区生产的肯塔基步枪有所不同,但共同特点是枪管长,比如这把枪的全长就比马哨现在的身高还要高不少,目测一米五以上,拿起来颇有些不便。 好在肯塔基步枪比较纤细,重量倒是不太沉。 肯塔基步枪名声很大,美国独立战争时期,这把枪就曾大出风头。 在着名的萨拉托加战役,美国的狙击手莫西·墨菲就是用这种枪射杀了英国的弗雷泽将军,很大程度上改变了独立战争的形势。 通过枪身上的文字,马哨还获得了一些其它信息。 这把枪产自1837年,那么自然,现在的时间在1837年之后,同时结合身体里的记忆,1846年的美墨战争似乎也还没打。 综合来看,现在多半是十九世纪四十年代初期。 更精确的公元日期,马哨还需要找人打听打听才能知道。氏族的老酋长或者萨满对外界的事了解较多,他们应该知道。 除了这几样东西之外,其实还有一样很有价值的东西,那就是白人的头皮。 白人悬赏印第安人的头皮,印第安人也把白人的头皮视为重要的战利品,至少可以带来荣誉。事实上,白人的割头皮最开始就是和印第安人学习的,这是印第安人记战功的手段。 但马哨下不去手,这玩意太阴间了。 而且他也没这手艺,折腾十分钟糊一身血都不一定能剥下来,万一被那边的白人发现就完蛋了。 还是赶紧跑路。 马哨带上这些战利品,穿上对他来说如同大衣的皮外套,匆匆离开此地。 他也不敢跑太远,他只是要躲避附近的一伙白人,等到族里的战士回来就安全了。 与后世相比,此时的美国颇为蛮荒,远方的世界对一个九岁的阿帕奇孩子来说同样很危险,不仅有白人,还有野兽,当然还有敌对部落的印第安人——印第安人远远不是铁板一块,眼下真正能靠得住的只有自己的小氏族。 马哨找了个洞穴,在里面窝了几个小时,待到天色渐暗,他才小心翼翼地出去,往营地附近摸去。 走了没多远,斜前方突然传来马嘶和一声阿帕奇语的断喝:“去死,白人!眠熊氏族要你们血债血偿!” 马哨连忙脱下身上的皮外套:“是我!” 伴随着一声马嘶,一个头戴两根羽毛的阿帕奇青年勒马停在近处,他的眼眶泛红,显然刚刚哭过,他有些难以置信地看着他:“小哨子……你还活着?” 第3章 【眠熊氏族】 印第安人没有严格的姓名规范,起名比较随意,也很多样。 有些人的名字莫名其妙甚至不忍直视,有些人一辈子有几十个甚至更多的名字。 其他文明往往也经历过类似的阶段,成熟规范的姓名体系一般都在封建社会乃至更晚以后才出现。 很多印第安人出生时父母会起一个乳名,长大些族人会起一个绰号,成年后会起一个正式的名字,立下战功可以起一个代表荣誉的名字,甚至做个神秘的梦也可以据此起一个有宗教寓意的名字…… 还有就是祖传的名字,父亲可以把名字传给儿子,死后遗赠可以,生时现赠也行,当然,如果父亲活着时候赠名给儿子,自己就必须要重新取一个名字了。 “小哨子”是族人给马哨取的绰号,因为他父亲的绰号是“大哨”。 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含义,就是因为老爹大哨天生擅长吹口哨,哨声巨大,高亢嘹亮,吹一声口哨,老远就能唤来自己的战马,所以后来进化成了“马哨”。 马哨继承了父亲的名字,也继承了父亲的天赋,同样很擅长吹口哨,自然就是小哨子了。 族人一般都这么称呼他。 “白人袭击的时候,我从营地逃了出来。”马哨说道。 青年连忙问:“还有人跟你一起吗?” “应该……没有。”马哨回想了一下,这副身体留下的记忆他还没有消化好,“我是最后一个逃走的,有些族人也跑掉了,但没有跟我一起。” 青年闻言一阵沉默。 随即他才想起什么,上下打量了一番马哨:“你这身衣服是哪来的,还有这把枪?” 马哨解释道:“有个白人追我,结果自己摔倒了,然后我抢到地上的枪,对他开了一枪。” 厚肩一指斜后方说:“那边被扒了外套的白人就是你杀的?” 马哨点头。 厚肩笑了一下:“虽然是侥幸,但你也很勇敢,就像你父亲一样。” “我们先回营地。”说着他就伸手一拽,将马哨拽到马背上,然后调转马头,往营地去了。 “开枪的感觉怎么样?”厚肩看着马哨手里的肯塔基步枪。 “还行……就是开枪时顶人比较疼。”马哨没有找到适合翻译后坐力的阿帕奇语词汇,只能这样形容道。 厚肩点了下头:“的确,但其实这并不是主要的问题。我以前也得到过一支墨西哥人的枪,可惜用过几次就坏了,它装弹太麻烦了,还是弓箭和斧头更方便。” 马哨没有说话。 这个时代,枪械还有很多缺点,冷热兵器混用是常态,莫说印第安人,白人在战场上也经常要拼个刺刀什么的。 一部分印第安人已经学会使用枪械,但还没有大范围普及开来,至少他所在的这个眠熊氏族,仍然以弓箭、战斧之类的冷兵器为主要武器。 偶尔在战斗中缴获的枪械,不是当做收藏品吃灰,就是因为使用不当而毁坏,又或者因缺少弹药和维修保养而无法长期使用。 在马哨看来,步枪真正显现出威力,应该从普鲁士的德莱赛针发枪开始算。 德莱赛针发枪是1841年正式推出的,他之前估计眼下的时间是十九世纪四十年代初期,普鲁士应该已经研究得差不多了,甚至已经开始装备了。 当然,尽管与后世各种强大的自动步枪相比,他手里这把肯塔基步枪缺点一大堆,但他还是将其视若珍宝。 在更远的距离上,这玩意可比飞斧、弓箭强太多了。 不多时,马哨和厚肩骑马回到了营地。 入眼一片狼藉,各种物件以及毁坏的痕迹散落在营地四周,几十具被割了头皮的惨烈尸体躺在地上。 族人们无不悲痛万分,许多人都伏在尸体身旁哭泣着,同时用黑色颜料在脸上绘画着一种图案——这象征着亲人的离去。 一个巨大的损失。 毕竟眠熊氏族总共才一百二三十人,经此一役,族中妇孺折损大半,几乎可以形容为“准灭族”状态了。 马哨情不自禁地握起了拳头,呼吸也有些急促。 事实上,这副身体旧主的人格并没有消失,而是与来自二十一世纪的人格融合了。 当然,与一个来自信息爆炸时代且受过系统教育的青年相比,九岁印第安儿童的精神世界实在是太过单薄,因此两者融合之后,旧有的人格被极大地稀释了。 但这并不意味着如今的马哨对氏族没有一丝感情。 至少在这一刻,看着地上横陈的几十具亲友尸体,听着弥漫在空气中的痛哭声,他的情绪很受震动。 “北美奴隶主匪帮,必须被毁灭!”两个人格找到了一个契合点,马哨感觉自己的精神世界瞬间平顺了许多,仿佛某个融合过程至此终于完成。 “你说什么?” “哦,没什么。”马哨反应过来,他刚刚说的是中文,还是四川话。 厚肩不以为意,沉默片刻后说:“酋长和萨满正在商量出路。” “出路?” “我们可能会投奔其他兄弟氏族,只有这样才能繁衍下去。”厚肩叹息道,“我们几乎没有女人和孩子了。” 如果真这样做,眠熊氏族这个名字就会消失,族人们会成为其他氏族的一部分,虽然比生物学灭亡要好一些,但无疑也是个令人悲伤的选择。 马哨对此倒是没什么感觉,印第安人想要崛起,自然不能拘泥于一个小小的眠熊氏族,甚至不能拘泥于阿帕奇族,肯定要进行一系列的大融合。 只有团结美洲所有的原住民,才有可能瓦解西方殖民者的统治。 没办法,原住民的底子太薄弱了。与印第安人相比,晚清简直称得上王者开局:文化高度统一的几亿人口,虽然腐败僵化但起码功能完善的各级政府,几千年打下的农业基础,虽然落后但至少能吃到西方尾气的科学技术…… 这种千锤百炼的巨型古文明,只要有人能重新组织起一个强力高效的中央政府,哪怕技术落后,也无须畏惧地球上的任何侵略者,甚至可以反杀。 印第安人则是一个零碎的石器朋克社会,生产力落后,社会组织落后,科学技术约等于没有,人口锐减,内部矛盾一大堆,部族无数,且互不认同。 哪怕能团结所有印第安人,想要崛起于美洲,恐怕也只有一丢丢希望。 马哨遐想之际,一个长发披肩、身穿灰色长袍的中年人走过来,他身佩流苏、珠串,头戴五根羽毛,威望很高。 事实上他就是眠熊氏族的萨满祭司,石鸦。 “跟我去见酋长。”石鸦面无表情,对马哨招了招手,然后就转头走了。 第4章 【两个孤儿】 萨满或者说巫师,一般都是由族内学识渊博、德高望重的人担任,是地位仅次于酋长的人。 当然,小氏族没那么多规矩,在马哨的印象里,不论酋长还是萨满,直观的感觉都和邻家大爷差不多。 马哨跟着萨满石鸦,很快就来到了酋长的帐篷。 酋长叫做眠熊,也就是氏族的名字。 他五十多岁,头发灰白,但身体还算硬朗,精神也很好,他手里拿着一杆烟,面目忧愁。 帐篷里还有另一个人,一个小男孩,长相有些秀气,年龄和马哨相仿。 “你们来了。”老酋长嘬了一口烟,看着两个孩子,“小哨子,还有风声。” “酋长。”两个孩子问候道。 老酋长先将目光投向风声,也就是另一个长相有些秀气的男孩,用一种带着安慰的语气说:“风声,你的父亲他可能已经不在了。” 风声怔了怔,一时没反应过来。 老酋长继续道:“我们狩猎野牛的时候,你的父亲不小心坠入河里,水流很急,我们没找到他……愿大灵保佑。” 马哨此时已经明白酋长为啥叫他们两个了,两个可怜的小孤儿,自然要关照一下。 他的父亲去年战死,母亲则在今天的袭击中死亡。 风声的母亲在生他时就去世了,一直由父亲抚养,如今其父亲被水流冲走,凶多吉少,自然也就成了孤儿。 马哨转头看向风声,准备出言安慰几句。 结果万万没想到,得知父亲多半死亡的消息,坐在地上的风声竟然面无表情,只是像个输了棋而又不失风度的棋手一样,微微低下了头。 马哨一时无言:“……” 不过这也不算太意外,风声的性格便是极其内敛,喜怒不形于色,可谓少年老成。 “还有小哨子,你可能已经知道了。今天白人的袭击,让族内的大部分女人丧命,你的母亲也在其中。” 马哨也只能低下头。毕竟印第安人格已经被稀释到可以忽略的程度,对于这位母亲,他并没有强烈的感情,至少现在让他哭是肯定哭不出来。 “你们两个的父母都已经不在,年龄又都还小,以后有什么事就来找我,吃饭也与我一起,若我不在,你们可以去找石鸦。” “还有,你们以后要更加努力地练习战斗技巧,做最勇猛的战士,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向白人复仇。”说到这里,老酋长用烟杆敲了下地面。 他又叮嘱了几句,这时马哨突然说道:“酋长,你去过白人的世界吗?” “去过,怎么了?” 白人和印第安人并不总是敌对。比如美国独立战争时期,英国人就和许多印第安部族结成同盟关系——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另有所图的白人,比如商人,为了和印第安人做生意,也会尽可能保持相对缓和的关系,有所交流。 马哨犹豫了一下:“我想了解我们的敌人。” “一个邪恶的种族,一群无耻的入侵者!”老酋长给出了简短的答复。各个印第安部族千差万别,但这是少有的共识之一。 马哨想要的显然不是这个:“白人什么时候开始入侵的我们?” “很久以前的事了,应该有三百年。开始是英国人、西班牙人,他们占领我们的土地,现在是美国人,不过白人的长相都差不多。”老酋长缓缓说道。 马哨顺着他的话,一路旁敲侧击,终于将交谈的内容引到了日期的话题上。 “……美国曾经属于英国,不过后来自己建立了国家。至于独立的时间,按照他们的说法,好像是一千七百七十六年。”老酋长缓缓说道。 马哨接着问道:“一千七百七十六年?这是怎么算的,现在又是多少年?” 老酋长皱了皱眉:“这个,我也不清楚,好像是白人一个神的生日。现在吗,是一千八百三十九年。” “那是去年了,酋长。”石鸦补充道。 “哦对,这是去年的消息,今年应该是一千八百四十年。”老酋长拍了下自己的额头,也纠正道。 公元1840年! 听到这个时间,马哨不禁眼神微动。 毫无疑问,对于中国人而言,这是个特殊的年份。就是在这一年,公元1840年,庚子年,英国和清国爆发了第一次鸦片战争,开启了中国屈辱的近代史。 其实刚刚重生那会,马哨有去中国的想法。 他的灵魂是个正儿八经的中国人,而作为印第安人的这副身体也属于黄种人,融入中国社会的难度似乎并不大。 不过也就是这么一想,仔细寻思寻思就知道并不可行。 首先他得先成年再考虑其它,其次就算成年了,以一个印第安人的身份,想在美国踏上前往中国的船也是难如登天。 至于以华人的身份……这会华工还没来美国呢,美洲能有几个华人,就算有,待遇也不比印第安人好多少,同样寸步难行。 而且此时的中国连太平天国都还没有,他回去之后,一时半会只能留辫子给清廷打工了。 一想到要扎辫子,马哨觉得印第安人的石器朋克画风也挺不错的…… “你可不要自己乱跑去和白人接触,知道吗?”老酋长又严肃地叮嘱道,“这很危险。” “知道。”马哨应道。 “晚上吃肉干,我们这几天要为族人准备葬礼。”末了酋长说。 狩猎成果颇丰,氏族猎取了很多野牛,新鲜牛肉储备丰富,但此时的眠熊氏族显然无心也无暇制作烤肉什么的,只能吃些肉干了。 随后马哨、风声就和老酋长一起吃了晚餐,也就是牛肉干,印第安人最主要的食物之一,对于眠熊氏族这种狩猎为生的氏族而言,没有之一。 烤肉这种东西,一般只有在刚刚完成狩猎之后才能吃到,剩下的野牛肉都要制成肉干,以便长期保存。 牛肉干不难吃,但也没什么味道,和二十一世纪丰富的美食没法比,唯一的好处就是蛋白质充足,这对儿童的身体发育很重要。 嗯,蛋白质…… 啃着牛肉干,马哨觉得自己应该为这副九岁的身体制定一个营养计划。 第5章 【营养计划】 蛋白质无疑是最主要的。 古代也有能让一个国家多数人都填饱肚子的盛世,但国民平均身高的大幅增长必然只会在蛋白质充裕的工业时代出现。 不仅是身高,一个人成年以后的方方面面,包括智力、精力、情绪调节能力等等,都和其早期的蛋白质摄入量息息相关,尤其是动物蛋白,也即肉蛋奶等。 马哨生活在一个狩猎族群,对于蛋白质倒是不用太担心,主食就是野牛肉。在这里,缺乏蛋白质等同于饥荒,不是营养计划需要考虑的问题。 蛋白质以外的其它营养就有点麻烦了,尤其是维生素。 肉煮熟之后,维生素会有所流失,但为此生吃野牛肉又有点舍本逐末,不干不净的,万一生了大病咋办,难道去找美国医生?怕是直接给你来个头皮环切,最丝滑的割头皮体验。 一般来说,这种缺乏也不会太严重,但马哨希望自己能长得更健康强壮一些,九岁正处在身体发育的黄金阶段。 他前世就是病死,更让他感到耻辱的是,他死前曾签署遗体捐献协议,结果肝脏因为有脂肪肝而无法捐献! 这辈子说什么也得健康地活着。 现在是1840年,还是印第安部落,补剂之类的东西肯定找不到,想要补充营养,只能改变饮食结构。 马哨不是专业的营养师,精细的方案提不出来,真正能落实的操作其实只有一个:膳食多样化。 就是吃牛肉之余,也吃些果蔬、鱼虾、杂粮。 对此,马哨只能自己动手了。 虽然氏族经常也会采集一些野果野菜,但数量较少,不是每顿饭都有。而且负责采集野果野菜的一直是妇女,现在族里没几个妇女了,所以他想加餐自然要亲自动手。 好在这顿饭还不必,野果尚有现成的,马哨啃完牛肉干便吃了几个。 野果的味道不怎么样,多有些酸涩。后世各种香甜圆润的瓜果,都是长期育种和精心栽培的产物。 但为了维生素,为了这副身体的发育,为了自己将来的身高、肌肉、长度、硬度等等……酸涩就酸涩,他现在可没资格挑食。 在酋长家吃完晚饭,马哨回到了自己家的帐篷,准备休息。 帐篷不大,一家三口住着略显拥挤,不过现在只有他一人,反倒有些空旷。 他的床铺很简单,两张松软宽大的野牛皮,一张铺在地上,一张盖在身上。 外面依旧时不时地传来族人的哭声,甚至有些愈演愈烈,似乎是入睡之际空荡荡的床席再次勾起了人们的悲伤。 马哨躺在野牛皮上,听着外面的哭声,有些恍惚。过去的记忆在他脑海里沉浮,有些是二十一世纪的,也有些是氏族的。 这让他心绪万千,不能入眠。 马哨当然想拯救自己的族群,这是一个自然而然的想法,既符合他的情感和理想,也与他的现实利益相一致。 同时,毫无疑问,如果有谁能够拯救未来一片黑暗的印第安人,只可能是身为重生者的他。 然而即便他身负超越时代近两百年的知识,对于这个目标,也依旧感到毫无底气。 归根结底,他只是一个普通的中学物理老师,尽管在网上觉得自己很牛逼,但他自觉根本没法和那种力挽狂澜的风流人物相提并论。 马哨也曾设想过自己穿越到这个时代的场景,无非是做个物理学巨佬,把麦克斯韦、爱因斯坦、普朗克等人的理论统统拿出来,震碎物理学界,赢得无尽美名,同时建设一下中国的科学教育事业。 这种级别的物理学家,牛顿都得往后排一个档位,活生生就是个圣人,在哪都不会有性命之忧。而中国自有历史进程,他无须过多干涉,也不敢乱干涉……万一弄巧成拙咋办,对? 马哨觉得这很完美。 结果命运把他变成了一个印第安人,难以接触物理学界,原有的历史进程更是直接通向绝路,而且指不定哪天就被灭了全族老少,头皮都给你割咯。 总不能当带路党? 马哨对自己的牺牲精神深表怀疑,他觉得自己挺怂的。但至少,在脑门子被枪顶住之前,带路这种事他是肯定不会干的。 也不知过了多久,外面的哭声早已停歇,马哨的思路终于有所转折。 就当他yy自己成为巨型物理学家的时候,一个物理现象突然映入脑海: 姆潘巴现象,热水可以比冷水更快结冰,它还存在一个对称的“反姆潘巴现象”,即冷水可以比热水更快加热。 这看起来很反直觉,但它确实客观存在。 冷水和热水的差距真就像看起来那么大吗? 与水相比,文明的进程只会更加复杂,直觉上的差距真就可靠吗? 以弱胜强,自古有之。清兵能入关,印第安人又何妨一试。 而且自己已经死过一次,就算输了也没什么大不了,瞻前顾后属实没必要。 马哨的心情乐观了许多,随即仿佛想起什么,连忙从怀里一摸,取出怀表——从白人搜刮到的那个。 擦,都三点多了! 赶紧睡觉! 身体发育不仅要有营养,锻炼、睡眠都很重要。 马哨连忙躺好,掐断一切杂念。随后可能是因为这副身体天赋异禀,他掐断杂念之后,竟然十几秒钟就睡着了。 夜深人静。 眠熊酋长从帐篷里钻出,手持烟杆,眉头紧锁地在营地即踱步,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酋长?” 老酋长闻声转头:“石鸦啊,你也醒了。” 石鸦点头。 老酋长没说什么,依旧是眉头紧锁的模样,时而嘬着烟。 过了一会他才开口道:“我刚刚做了个梦……长眠之熊睁开了眼睛。” “什么。”石鸦闻言,不禁露出吃惊之色。 氏族和历代酋长的名字便是眠熊,这种梦境在眠熊氏族人的眼里自然非同一般,也难怪酋长半夜跑到营地散步。 “我想,这是大灵的启示。”酋长又道,“我们或许不应该并入其他氏族。” 石鸦犹豫道:“可是,我们几乎没有女人了,如果不并入其他氏族,氏族必然难以繁衍。” “我们还有男人。”老酋长缓缓说道。 石鸦眨了眨眼睛:“难道……” 第6章 【风声与大声说】 “只要还有男人,我们至少不会立刻覆灭。”老酋长继续说,“而且这场灾难让我们有了一个理由,一个不用服从大酋长战争集结命令的理由,我们未来一段时间内应该不会有战争的麻烦。” “是这样。”石鸦点了点头。 “你刚刚想说什么,什么难道?”酋长反问了一句。 石鸦解释道:“我以为你的意思是想让其他氏族并入我们。” 酋长说:“我确实这样想,但需要等待,据我所知,暂时还没有急需庇护的阿帕奇氏族。如无必要,没人愿意主动并入其他氏族。” 顿了顿,他又道:“总之,这件事暂时不急。至少等我们办完族人的葬礼,也许在葬礼上,大灵会有进一步的启示。” 两人又交谈一会,天空便蒙蒙亮了,一些早起的族人走出帐篷,两人便各自回去了。 清晨时分,马哨睁开眼睛,伸了个懒腰,对自己的超高质量睡眠感到满意。 虽然凌晨三点多才睡,但早上起来却并不困,尤其是昨晚的光速入睡经历,让前世习惯了失眠的他尤其欣慰。 马哨开始了晨起的卫生工作,而这严重破坏了优质睡眠带来的好心情。 印第安人没有卫生纸! 大便过后,随便找个什么东西擦一擦,这就是生活的常态,这对马哨来说无疑是一种折磨。 好在他上大便之前就意识到了问题,提前找了几块表面积较大且较为圆润的石头,也算是不幸中的大幸,不便中的大便了…… 想到日后都要这样上厕所,马哨对于推动印第安社会发展的意愿更加强烈了。 还有洗漱的问题。 刷牙是别想了,漱漱口就得了,洗脸也不甚方便,因为没有合适的容器。 族人装水用的是皮制的水袋,但这玩意显然不适合洗脸。马哨找了半天,最合适的也无非就是一个用野牛头骨制成的容器,勉强算个盆。 洗脸之际,通过水中的倒映,他认真观察了一会自己现在的长相。 嗯……虽然九岁的年纪很显稚嫩,但不得不说,还挺帅的。尤其是眼神,非常纯真。 人们的主要工作依旧是准备葬礼,马哨作为小孩不用参与这个,但却要接受战斗训练,当然还有风声。 族内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只剩他们两个。 负责训练他们的是一个四十岁出头、身材魁梧的战士,头戴四根羽毛,名叫断斧,他也是厚肩的父亲。 断斧是一个经验丰富的战士,从他头上象征战功的四根羽毛便不难看出。 “今天还是先从射箭开始。”断斧说道,伸手一指,“拿出你们的弓箭,对着那边的靶子射箭,我会纠正你们的错误。” “是。”两个孩子应道,随即弯弓搭箭。 须臾只听“咻”,两支箭矢先后飞出,都成功射中了靶子,虽然较为边缘,但对于两个孩子来说,已经不错了。 枯燥的练习持续着,射箭,射箭,射箭,然后则是斧头。 除了弓箭之外,阿帕奇人最重要的武器便是石斧,使用方式分成两种,主要是飞掷,其次是近战。 在斧柄扣上绳子,握住绳子挥臂圆抡,然后在合适的时机松手,飞斧便激射而出。 飞斧射程不远,但威力很大,能把人开瓢,木盾、皮甲肯定挡不住。 上午的训练结束,马哨回到自己帐篷,就取出了那把肯塔基步枪。 目前来看,弓箭和飞斧还是比较有用的,但他很清楚,随着枪械的发展,冷兵器的作用会越来越小。尤其是正在逼近的第二次工业革命,也正是枪械发展的一个高潮,明年德莱赛针发枪就正式推出了。 将大量精力花在冷兵器的训练上,实在有些浪费。 想到这里,马哨便又取出弹药,准备尝试一下装弹。 这个时代的枪械,最麻烦的就是装弹,线膛枪尤其麻烦,因为枪管内有膛线,导致子弹从枪口进入时阻力很大,不仅要通条捅,还要用木槌敲。 他前世看过一些关于枪械的视频,大体知道这种前装燧发枪的装弹流程,但对于细节却没有把握。 因此尝试的时候,马哨一边回忆,一边观察肯塔基步枪的结构,好几分钟才把弹药装上。 然后跑到外面的空地,特意远离了营地,然后瞄准几十米外的一棵树。 “砰!” 很好,没射中,但至少证明他的装弹手法没问题。 马哨没有再次射击,他从那个白人身上搜刮的弹药没几发,经不起打靶练习,知道装弹手法就行了。 想要练习打枪,首先得有足够的弹药,这个暂时还搞不到。 返回营地的路上,马哨意外遇到了风声:“你怎么来了?” “我听到有枪声,是你开的?”风声看着他手里的步枪。 “是啊,这是白人的武器,我觉得它很强大,我们应该像学习弓箭一样学习它。”马哨说道。 “你觉得它比弓箭好用?”风声问道。 马哨:“至少在有些场景下,必然如此,如果这东西没有优点,白人肯定不会把它当做主要武器……我们的敌人不是傻子。” 风声沉默了一会,随即点头:“你说的对。” 两人一起返回营地。 不料刚返回营地,就看到不远处许多族人围在一起,似乎在热切地讨论着什么。 “这是怎么了?”马哨莫名其妙。 这时一个族人跑过来,兴冲冲地对风声说道:“风声,你父亲没死,他回来了!你快过去!” “啊?哦……”风声先是一怔,随即竟露出一丝失落的表情,低头默默地朝人群走去。 马哨注意到了风声的表情变化。 这孩子明显讨厌他的父亲,至于原因…… “啊哈哈哈!儿子,爸爸回来了!”风声的父亲名叫大声说,他大声说道,“是不是很惊喜?哈哈哈哈!” “怎么了,儿子,你一定很高兴对?”大声说还在哈哈大笑,他身上又湿又脏,像从锅里掉到地上的鱼。 “嗯。”风声尽可能让自己看起来无喜无悲,但当父亲试图拥抱他时,抵触的神色还是不可避免地有所流露。 风声的性格内敛且安静,其父大声说却正好相反,人如其名,性格粗鲁,说话时恨不得全族人都听见。 而且大声说的头上只有一根羽毛,还是酋长出于安慰赐予的,可见其作为一个战士的水平实在不怎么样,没有战功可言。 第7章 【海姆立克急救法】 两个月后。 由于风声那个粗鲁的父亲的回归,马哨的身份发生了巨大变化——从唯二的孤儿之一变成了唯一的孤儿。 但这并没有让马哨变得更孤单,事实上,为了远离父亲,风声将更多的时间花在了战斗训练以及和唯一同龄人马哨的相处之上。 随着相处时间的增加,风声发现与过去相比,马哨似乎变得非常聪明和……幽默,有时甚至能击穿他的超高笑点。 这很正常,马哨毕竟是网络时代的人,头脑里的段子和骚话比印第安人至少多出两个数量级,面对未成年人还要再加一个数量级。 于是两人成了好朋友。 马哨每次出去收集食材,都会叫上风声一起。 他很乐意这样做,合理的饮食结构对儿童作用很大,在他看来,这就是在给未来的队友刷buff。 “今天是捕鱼,对?” “没错。” 两人准备好渔具——长矛,前往附近的河流。当然,还有防身的武器,弓箭和马哨的肯塔基步枪。 眠熊氏族吃鱼虾较少,但捕鱼技术还是有一些的,比如印第安人常见的长矛捕鱼术,也就是在浅水区用长矛插鱼的技巧。 经过两个月的练习,两人已经掌握这种技术,效率还不错。 今天收获很好,一阵忙碌过后,他们带着总共将近二十斤的几条河鱼返回营地。这么多鱼两个小孩当然吃不了,他们一般会将多余的鱼制成鱼干,就像牛肉干那样,以便长期保存。 走在路上,马哨吹起了口哨,吹的是《月亮船》的调子,他最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开始对这首儿歌情有独钟。 马哨的家族天赋确实很强大,就像父亲一样,他的口哨也很嘹亮清晰,基本可以当成一种乐器了,吹得有模有样。 风声开始时还试图模仿,但现在已经放弃了,安心听歌,提前一百多年享受到了随身听的体验。 找人借了个火,他们开始煮鱼。 “儿子,你们在煮鱼吗?来,再放点野牛肉!”大声说跑过来,不由分说就往石锅里倒了一堆野牛肉干,汤水四溅。 此举莫说风声,就连马哨都不禁皱起眉头。 “你能小点声吗?”风声说了句。 “啊,这也算大声?你想让我多小声?”大声说睁大眼睛,大声说道,天上的飞鸟俯首观察,族人们却早就见怪不怪了。 “……”风声一阵深呼吸,身体微微颤抖,目光涣散。 他显然被气着了。但不是被父亲气的,而是被自己气的,他气自己又说了“你能小声点吗”。 他明明知道这句话只能换来“这也算大声”,但他还是没忍住,他觉得自己就是个废物。 马哨将这一切看在眼里。 不得不说,大声说的性格和习惯比风声更像个孩子,也难怪风声不想和父亲在一块,能避则避。 大声说也不改,或者说根本改不了,只知道以各种理由笨拙地往儿子身边凑,以为这样能挽救一点父子关系,结果只能是适得其反。 风声除了尽可能保持沉默外别无他法,劝说、哭闹、发火只会浪费精力。因为父亲的存在,他整个童年都是对沉默和忍耐的练习。 “儿子,给你讲个故事,你知道兔子为什么喜欢它的尾巴吗?”大声说仿佛想起了什么有趣的故事。 “……”风声低头不语。 气氛有些尴尬,当然只在马哨和风声之间弥漫,大声说浑然不觉。 好在这时,一顶帐篷里忽然传来阵惊慌的叫喊:“救命!快救救我弟弟!” “怎么了?” “发生什么事了?” 族人们纷纷闻讯赶来,马哨、风声还有大声说当然也赶了过去。 他们赶到的时候,只见帐篷外,一个十三四岁的长发少年正躺在地上,他两手捂着脖子,面色涨红,翻着白眼,眼看就要失去意识了。 “乱发怎么了?”萨满石鸦问道。 乱发的哥哥一脸焦急:“他……他噎住了。” 噎住了。 虽然这听上去似乎是个小问题,但事实上,长期以来,吃饭噎死的人并不算稀罕。 哪怕到了后世,噎对人类造成的死亡也和交通事故差不多。 印第安人的萨满也是医生,但实际上最多就是个业余水平的心理医生,真正能算得上医术的东西很少,且多集中在外伤领域,对此束手无策。 因此很快石鸦就两手合十了,闭着眼睛,口中念念有词:“大灵保佑,大灵保佑……” “大灵保佑,大灵保佑……”族人也纷纷开始祈祷。 “闪开!”马哨半天没挤进去,顿时有些急了,当下连挤带喊,终于从人群挤了进去。 他不由分说,冲上去就是一个海姆立克急救法。 马哨让别人从旁扶起乱发,同时自己站到乱发身后,左手从后绕到其身前握拳,使虎口对着其上腹部,然后右手握住左拳,快速而又节奏的向腹部冲击。 他年龄尚小,所以需要人帮扶,同时还要使出十二分的力气。 “小哨子这是在干什么?” “这还用说,你看他在乱发后面一顶一顶的……明显是在跳舞!”大声说大声说道。 跳你妈! 听到这句话,马哨心里不由大骂,救人居然能被当成跳舞。 不过,这其实不算太离谱,在很多印第安人看来,跳舞确实是一种治病方法。 十几秒钟之后。 乱发“哇”地吐出一块牛肉,然后被人搀扶着,一边眼冒金星,一边大口大口地喘气,半天没缓过劲来。 “乱发得救了!” “这是怎么做到的,太不可思议了!” “小哨子一定是得到了大灵的启示!” 见人已经得救,马哨也松了口气,思考怎样用族人能听懂的唯物主义语言解释海姆立克急救法。 “冲击他的肚子,肚子里的气当然就能把东西顶出去。”马哨尽可能通俗地解释道,一边又示范了一下动作。 动作很简单,人们一学就会了。 但还是有很多人相信,这是大灵的启示——所谓大灵,可以理解为部分印第安人的上帝,但更抽象一些,有点类似“圣光”这种概念,是一种比较原始和朦胧的信仰。 族人这么认为还不要紧,萨满石鸦也是这么认为的。 他先是从吃惊中平复,然后沉思了一会:“小哨子……你跟我来。” 第8章 【萨满学徒】 马哨被石鸦叫进了帐篷,外面族人喧闹的声音还在持续。 “你刚刚救了乱发的那种医术是谁告诉你的?”石鸦问。 “不是谁告诉我的,就是我自己觉得这样应该可行。”马哨只能这样说道。 发明这一急救法的海姆立克医生在他重生前几年才去世,这会还没出生呢。 “那就是大灵的启示了。”石鸦随即做出了判断。 ……行,你说是,那就是。 马哨没有反驳,他也没法反驳。 大灵这个概念不像神佛那样具体,它至高无上,但却虚无缥缈,玄之又玄,人格色彩很淡,啥都能归结到它身上,关于它的一切争论都能吵出二律背反。 大灵的人格色彩如果再淡化一点,估计就能变成“大自然”的同义词了,因此对于这种宗教概念,马哨情感上也不怎么抵触,索性便默认。 “看来你很适合学习萨满的知识。”石鸦说道,接着一脸严肃地看着马哨,双目炯炯,“孩子,你想成为萨满祭司吗?” 马哨一怔,随即感到犹豫。 他当然想成为萨满,对印第安人来说,这是一个重要的身份,有这一层身份会更容易获得人们的认同。但想成为萨满,却需要学习不少奇奇怪怪的东西,比如各种跳大神的技巧…… “怎么?” 马哨最终还是决定混个萨满的身份,当下便说:“想,我想学萨满。” 石鸦露出笑容:“从现在开始,你就是我的学徒了,我会把一个萨满应该具备的知识都教给你。” 自此之后,马哨除了要和断斧学习战斗技巧外,每天还要抽出时间和石鸦学习萨满文化。 不过他的空闲时间反而变多了。 为了让他学习萨满,石鸦从体育老师断斧那里索要了不少课时,而萨满毕竟是脑力方面的学习,马哨总是能很快学习,然后就可以自由活动了。 马哨没有浪费这些空闲的时间,他开始了更普适的体育锻炼。 战斗训练虽然也算体育锻炼,但毕竟是以冷兵器作战为核心,对一般的力量、速度、耐力等基本身体素质并不关注。 断斧也不懂这个,他就知道射箭、扔斧子。 而在马哨眼里,这些基本身体素质比冷兵器使用技巧更有价值,至少更具普适性,在热兵器时代也很有用。 除此之外,在学习萨满文化的过程中,他还萌生了另外一个想法——文字。 阿帕奇语没有文字,一切文化皆是口口相传,文明自然难以发展。 不过作为一个物理老师,马哨对此感到无从下手,他没什么语言学知识,或者可能c语言编程也算? 也许可以尝试把中文搬过来? “……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马哨一边做俯卧撑,一边思考着关于语言的问题。 就在这时,石鸦从帐篷外进来,看到他的动作,不禁一问:“你在干什么?” “这是我发明的舞蹈。”马哨发现舞蹈是一个容易被族人接受的概念。 石鸦点了点头,没有再问,而是话锋一转:“有个好消息,一个兄弟氏族即将过来投奔我们。” “投奔我们?” “没错。”看得出来,石鸦心情不错,“虽然几个月前我们失去了很多女性族人,但这个兄弟氏族的情况更危急一些,在一场与墨西哥人的冲突中,他们的男人几乎都战死了。” 原来如此。 眼下已经开始入冬,生活逐渐艰辛,没有男人的氏族,很难熬过冬天,必须要投靠他人。眠熊氏族的一干老少爷们,对此当然也是非常乐意。 “我们已经派出一支队伍去接应她们,三天之后,我们就可以见到她们了。”石鸦补充道。 “小哨子,你最好准备一下,在合族仪式上,我会让你为我们远道而来的姐妹们吹一曲口哨……你的口哨如此精湛,她们一定会喜欢你的!” 马哨的音响属性已经在氏族传开,人们动不动就找他吹个曲子,这样盛大场合自然少不了他。 三天后。 一个寒冷但却晴朗的傍晚,在眠熊氏族一众男人的翘首以盼之中,来自西南的兄弟氏族终于抵达营地。 或者应该叫姐妹氏族,马哨远远地望了一眼,觉得除了眠熊氏族去接应的护卫队之外,几乎全是女人,估计有八九十个。 这些女人的首领是个三十多岁的女子,她五官还算精致,就是身材有些高大,手里还拿着把斧子。 “这女人是谁?” 人们议论着。 有人解释道:“她是红女,她们酋长的三老婆,她们的男人死光之后,现在由她带领族人。” 印第安部落大多支持一夫多妻,眠熊酋长和石鸦也有两个老婆。 不过对小族群而言,三个老婆还是稍微有点多。 队伍抵达营地,红女翻身下马,呼出一口气,然后微微躬身问候道:“眠熊酋长。” “欢迎你们,氏族的姐妹。”眠熊酋长带头出来迎接,手持节杖,面带笑容。 简单的问候之后,老酋长一挥手:“准备取火!” 对于所有文明而言,火焰都是神圣的。石器时代的文明更是如此,每逢重要的活动和节日,火焰总是必不可少。 随着酋长的命令,几个手臂粗壮的汉子闪亮登场。 这几个汉子和参与仪式的多数族人一样,身上、脸上都涂了颜料,只不过图案清一色是火焰状。 他们异常粗壮的手臂拿着一把火弓。 火弓,是钻木取火的一种工具,形态上就是一把弓,取火时将它的弓弦缠在木棍上,然后通过反复拉拽的动作实现钻木。 这种方法属于钻木取火的改进版,降低了手搓伤的风险,效率也更高。从动作上看,也可以用“锯木取火”来形容。 眼下这几位身涂火纹的汉子就是族里的取火专家,族里使用的火焰都源自他们之手。 他们之间的取火比赛,往往也是重要仪式的开场。 “开始!” 话音刚落,几人便开始比拼着疯狂锯木,转眼就面红耳赤,空气中迅速漫起焦灼的气味。 “呜咯呜咯——”族人们也都兴奋起来,跟着大呼小叫。 可惜这个过程并没有持续多久,仅仅过了半分钟左右,就有一个汉子举起火焰,呐喊着宣告了比赛的胜利。他叫快火,是在取火比赛中获胜最多的人。 两秒钟之后,另一个人也完成了取火,但却垂头丧气——胜利永远只属于一人。 酋长接过胜利者的火焰,点燃营地中央的篝火:“让我们开始仪式,今夜之后,我们的祖先便会重聚!” 第9章 【音乐家】 接下来便是合族仪式了,首先是祭祀活动,人们围着篝火祈祷,祭祀神灵和祖先,还有氏族的图腾。 眠熊氏族的图腾是一只巍峨的北美灰熊,巨熊伏在冰雪之中,闭目长眠。 祭祀结束,人们在欢笑中饮酒吃肉。与此同时,男女们彼此观察,为成立新家庭做准备。 两边几乎都是鳏夫和寡妇,接下来必然会有许多新家庭伴随着氏族的合并而诞生。 眠熊氏族没有酿酒传统,也几乎没有和白人交易的经历,喝的酒都是在与其他部族交流或者战斗的过程中获得的。 这些酒基本都是用玉米酿成,酒精度数很低,马哨尝了一点,感觉和后世的啤酒差不多。 但他一向不喜欢喝酒,出于好奇地尝过一口之后就不再碰了。 他只喜欢快乐水。 “音乐家。”石鸦看向马哨,面带微笑,“让我们的新族人欣赏一下你的音乐。” 话音未落,男女老少一百多道目光便先后看向马哨。 虽然经常有人专门过来听他吹口哨,但一下子聚集这么多人还是头一次,尤其当中还有这么多女性,他顿时有些不适应。 这让他有种异样的即视感,仿佛前世小时候过年在亲戚面前表演节目。 当然,内心的尴尬很少流露在马哨的脸上,他的脸皮虽然不厚,但质量非常好。 他从容地回想了一下,稍作酝酿,随即悠扬的口哨声从他口中响起。 这次他吹的调子是《敢问路在何方》,也就是老版西游记电视剧的主题曲。 他觉得眼下的气氛还挺适合这首歌。 你挑着担,我牵着马;迎来日出,送走晚霞…… 马匹和行李就在人们身旁,而晚霞才落下不久,眠熊营地中央的篝火刚刚取代了它的余晖。 虽然只有音乐,没有歌词,但族人们还是被这首歌深深吸引。 悠扬、惆怅而又坚定的乐风让他们忍安静下来,专注地倾听。 这很少见。 对于重大的聚会,印第安人一向崇拜热闹,往往从头到尾都会有人“呜咯呜咯”地叫嚷,不得安宁。 然而此刻,无论是谁,哪怕是风声那粗鲁聒噪的父亲,也乖乖闭上了嘴巴,静听音乐。 不一会,整个营地中除了篝火在木柴上跳动的“噼啪”声,以及冷风时而吹过的“嗖嗖”声,便只剩下《敢问路在何方》的悠悠曲调…… 马哨初时尚不以为意,但随着众人的安静倾听,他自己也越来越进入状态,往日的记忆在脑海里放映。 “好!!” 一曲吹完,大声说腾地站起来,两手举过头顶疯狂鼓掌。其他人也跟着纷纷叫好。 这是发自内心的赞美。 在印第安人的石器社会,精湛的口哨绝对堪比最顶尖的乐器,而马哨吹的曲子又是后世的经典名曲,本身便有着跨越时空的独特魅力。 莫说印第安人,便是在这个时代殖民全球的西方人,听了这首口哨曲恐怕也会有进入新世界的感觉。 “真好听!” “吹得太好了,再来一个,小哨子!” “再来一个,再来一个……” 人们大呼小叫地起着哄,马哨只好吹了一首新的。 这次他吹的是《太阳照常升起》,让子弹飞的主题曲。 又一首迷人的音乐,族人再次安静地倾听,这些惯于在草原上驰骋的骁勇善战的阿帕奇人,此时此刻仿佛变成了歌剧院里的绅士。 不过这首常使马哨联想到英雄的音乐,调子颇有几分悲壮,有点“壮士一去兮不复返”的感觉。一些族人听着听着,也许是想起了死去的亲人,竟开始低低地哭起来。 笑会传染,哭也是如此。伤感的气氛逐渐在族人中弥漫。 马哨很快意识到问题,连忙停下:“不好意思,各位……这首歌似乎有些悲伤。” 没有人责怪,有的只是对演奏者的钦佩。尤其是一些年龄和马哨相仿的孩子,看向他的眼神无不充满了崇拜。 《太阳照常升起》结束,一群孩子围向马哨。 最先跑过来的是一男一女两个孩子,他们长相神似,但互相看不顺眼,多半是姐弟或者兄妹。 “你真厉害!”小女孩长得稚嫩水灵,她忍不住说道,眼睛里冒着小星星。 小男孩则犹豫了一下:“你是怎么做到的,为什么我一点声音都吹不出来?” “哼,你这么笨,当然吹不出来!”小女孩呛道,说话时她还蹦了一下,似乎试图增强这句话的说服力。 “说得好像你能吹出来一样……”男孩撇了撇嘴,很是不屑。 “你们好。”马哨不失礼貌地笑了笑,介绍了自己。 “你好你好!我叫小麻雀!”女孩两眼放光,也连忙自我介绍道,然后一戳身边的男孩,“他是我哥哥,但是比我矮。” “你好,我叫小畜生。”男孩恼火地避开妹妹的手指,然后如是说道。 马哨一愣。 “……你叫什么?”他怀疑自己听错了。 “小畜生。”男孩显然也知道这个名字很羞耻,脸上露出几分囧色,“我不喜欢这个名字,但我妈总是这样叫我,我又没有其它名字……不过早晚有一天,我肯定会在战场上获得一个无比荣耀的名字!绝对!” 马哨汗颜,但也明白了情况。 印第安人取名随意,尤其是小名和绰号,常常不忍直视,比中国农村的“狗蛋”之类有过之而无不及。 话虽如此,不过“小畜生”这个名字未免也太…… “很高兴认识你,小畜生。”马哨说完这句话总觉得怪怪的。 “你能教我吹口哨吗?”小畜生说。 “教教我们。”其他孩子也纷纷这样说,希望能学到此等神技。 “这不太好教,你们只能自己尝试。”马哨虽是教师出身,但从未教过吹口哨这种技能。 “那你再吹一个给我们看看,我们自己学。” “好。”马哨答应,随即为这些孩子吹了《奇迹再现》和《热血的决斗者》两首歌,热烈澎湃的曲风顿时唤醒了十九世纪的中二之心,让他们手舞足蹈起来。 孩子们手舞足蹈、蹦蹦跳跳,大人们也开始围着篝火跳舞,这是仪式的一部分,同时也是寻觅伴侣的一种方式。 男男女女在舞蹈中逐渐成双成对,甚至有人当场许下婚约。两个氏族通过融合的方式,摆脱了灭亡的命运,重获新生。 仪式进行到深夜方才结束,人们逐渐结束之际,老酋长和石鸦坐在角落里交谈。 “酋长,你不打算再结婚吗?”石鸦问道。 老酋长在地上敲了敲烟灰:“不了,一大把年纪,身体重要。” 两人交谈的时候,目光逐渐投向不远处的马哨,马哨依旧坐在一群孩子中间,吹着各种新奇的曲调,说说笑笑。 这些都是新来族人的儿女,但此时却无不亲近且崇拜地看着马哨。 “酋长,我感觉这孩子将成为我们的英雄。”石鸦由衷感慨道。 老酋长却在一阵沉默后缓缓说道:“不,我的萨满……你可能错了。” “怎么?”石鸦怔住。 老酋长的眼睛里显出沧桑:“我想,他更可能成为所有人的英雄。” “所有人?你是指——” 酋长没有再说话,而是有点吃力地从久坐的地面起身:“该休息了,我们回去。” …… 第10章 【美国总统之死】 冬天过去,春天到来。 春天无疑是个美好的季节。对印第安人来说,1841年的春天尤其如此。 帐篷中,石鸦正在为马哨授课,他用树枝在地面的沙土上勾勒着图案,一边讲解道:“这是用来治疗瘟疫的图案,我们在画好之后,让病人躺在中间,他就能得到大灵的保佑……” “嗯嗯。”马哨感到十分头大,但还是不得不认真学习,为了应付以后的功课考察。 好在图案并不复杂,否则他恐怕要退学了,在他看来,这些东西实在是太沙雕了。 劝说石鸦放弃这些怪力乱神的东西?就算没试过,他也知道根本不可能。 事实上,他只要稍稍显露对鬼神之事的质疑,石鸦立刻就会严肃地批评他。 想要改变一个人的信仰,光讲道理是不够的。马哨明白这点。 他现在的身份终究只是个小屁孩,虽然得到了一些长辈的重视,但根本没有足够的威严去改变一个成年人的精神信仰。 所以他从不试图在信仰问题上说服石鸦什么,他现在思考的只是如何潜移默化地改变族中儿童的思维模式,这应该是比较可行的。 授课进行中。 石鸦现场来了个跳大神示范,并要求马哨跟着他的节奏一起跳。 “石鸦。”这个时候,老酋长从外面进来,面带微笑,看了看马哨,“跳得不错,相信你会成为一个杰出的萨满祭司。” “有什么事吗,酋长。”石鸦停下舞蹈。 “哈里森死了。”老酋用蹩脚的发音又重复了一遍,“哈里森。” “哈里森?”马哨辨认了一下,觉得酋长说的是这个英文名。 “是的。”老酋长称奇道,“欸,小哨子,你的发音这么准?” 马哨汗颜,他的英语水平明明像屎一样,发音并不标准,这完全是因为酋长的发音更不标准。 “哪个哈里森?”石鸦问道。 老酋长:“还能是哪个哈里森,当然是美国总统,那个刽子手,先知的预言应验了,大灵惩罚了这个混蛋。” 石鸦恍然:“是他,他早就该死了。” 酋长接着说道:“我们今晚应该进行仪式,沟通大灵,让这个混蛋的灵魂承受更严厉的惩罚!另外……我们还应该祭奠故去的黑豹过境,他虽然是肖尼人,但他应该得到所有人的尊敬,他是个英雄。” “没错,我这就为仪式准备。”石鸦点头,然后就带上马哨,为今晚的活动做准备工作。 听了两人的对话,马哨也明白是什么事了,美国总统哈里森感染肺炎病死了。 如果是其他美国总统死了,印第安人未必会过多关注,马哨也多半不会有什么印象,但这位却很特殊。 对印第安人来说,哈里森基本上是恶魔的同义词,因为此人就是以掠夺、杀戮印第安人成名的。 多年以前,哈里森还是一名军队将领,他在蒂珀卡努战役中,对阵肖尼族领袖特库姆塞——也就是酋长口中的“黑豹过境”。 特库姆塞是一位知名的领袖人物,他认为全体印第安人应该联合起来,共同反抗白人。他的主张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甚至被想在美国搅屎的英国人看中,获得了英国人的帮助。 可惜,特库姆塞在这场战斗中失败了。 哈里森取得了蒂珀卡努战役的胜利,随后对当地的印第安人展开屠杀,他还肢解了特库姆塞的尸体,并将剥下来的人皮制成磨刀带。 这让哈里森成为了美国人的民族英雄,也是他日后问鼎白宫的重要筹码。 与此同时,这还为他带来一个诅咒,也就是大名鼎鼎的“特科抹人诅咒”,特库姆塞的弟弟诅咒美国每过二十年死一个总统。 这个诅咒还真应验了。 事实上,在此后的一百多年里,美国确实每过二十年左右就会有在任总统死亡,直到里根总统才停止。 特科抹人诅咒的第一次应验,便是哈里森总统。这个屠杀印第安人的刽子手,成为总统的时候已经是六十八岁的老人,创下了当时的当选年龄记录。 仅过去一个月,他就再接再厉地创下了另一项记录——在位时间最短的美国总统。 为了在就职典礼上充分展示自己的风采,哈里森总统以高龄之躯,在寒风中口若悬河地一通演讲,最终成功感染肺炎,并在一个月后顺利病死,造就一段佳话。 哈里森只当了一个月的美国总统,而且还是在病床上当的,自然毫无作为,但这些事迹却让他名声大噪,并在日后被《人类的愚蠢历史》一书收录。 以致于马哨作为一个二十一世纪中国人,却对这位美国总统相当熟悉,甚至知道他的全名:威廉·亨利·哈里森。 “酋长,哈里森是什么时候死的?”马哨找到酋长问了句。 “五天前。”老酋长随口说道,“你问这个做什么?” “没什么,我只是觉得我们应该知晓他的确切信息,以便更好地诅咒他。”马哨编了个理由。 “确实。”老酋长思考了一下,觉得很有道理,“小哨子,你果然适合当萨满。” 其实马哨是想以此知道精确的日期。 印第安人信息闭塞,对白人的事情知之甚少,唯一能及时获得的消息大概也就是哈里森病死这种超级大新闻了,因此他之前虽然知道了公元纪年的年份,却一直没打听到更精确的日期。 而哈里森的死期他是知道的,因为此人还有一项成就——刚好死在清明节。 当然,美国人不过清明节。准确的说法是,这货死的时候,太平洋对面的中国正好在过清明节。 确定了哈里森的死期,马哨自然就能确定当下的精确日期。 五天之前……嗯,如此算来,今天应该是1841年4月9日。 马哨不禁呼出一口气,心说真不容易,几个月了,总算知道了精确的日期。 这一方面是氏族消息闭塞,另一方面也是他年龄太小,只能依赖于族人,没有任何和外界接触的机会。 每每想到此处,马哨的内心都忍不住升起对于成长的渴望,希望自己能够快些长大。 美国总统意外身亡,这毫无疑问是一件大事,不知会搅动多少暗流。 但对眠熊氏族来说,这件事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影响,至少暂时还没有,人们的生活很是平静。 时间就这样平静地流逝着。 马哨在对成长的渴望中,逐渐度过了大约三年光景。 第11章 【挑选战马】 眠熊氏族领地中的一片空旷处,十几个人站在一起,这些人年龄都不大,有的看上去只有七八岁。 他们当中的是一个身材高大、头发浓密及肩的英武少年,他正手挽劲弓,瞄准了百米以外的箭靶。 他上身赤裸,露出坚实的肌肉线条,随着他拉弓的动作,手臂上的肌肉更是呈现出钢筋扭结般的形态。 须臾,只听“咻”的一声,弓箭从离弦而出,转瞬即逝。 “箭呢?” “快去看看!”一群少年纷纷跑向箭靶,想要找到突然消失不见的飞箭。 而刚刚射完此箭的马哨却站在原地,低头看向手里的弓,轻抚下巴,面露沉思之色。 这把弓是由他亲手设计和制造,并且经过多次改进的产物。 印第安人的科技非常落后,至今仍处于石器水平,偶尔从外界引入一些工业品也不能在本质上改变什么。 就弓箭而言,马哨估计,印第安人的弓箭技术可能比同时代的其他文明落后几千年。 他之所以这么想,是因为他设计出来的这把弓箭,性能居然远超族人使用的弓箭。而他对弓箭设计可以说是一窍不通。 他完全是凭借着纸上谈兵的力学知识,以及几年间积累的印第安社会生活经验,设计出来的这把弓。 马哨不相信这是因为自己具有未曾注意过的冷兵器天赋,在他看来,这更可能是族人以前制造的弓箭太辣鸡了。 想想也很正常,印第安人用的工具都是石斧骨刀,金属工具寥寥无几,还全都是白人入侵后带来的。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缺少金属工具,加工制造的水平当然上不去,长期在原始阶段徘徊。 马哨能设计并改进出这把弓,还是多亏了此前从白人尸体上搜刮到的金属匕首。而为了给族人普及更好的弓箭,他更是在酋长和石鸦的帮助下,集中了整个氏族的金属工具。 “箭在这呢,找到了!” “靶子居然被射穿了!”找到箭矢的少年们不由惊呼道,然后跑回来。 “哨子哥,你的力气真大,我爸爸都做不到这种事。”一个身材微胖的少年说道,看向马哨的眼神中流露出崇拜。 马哨笑了笑:“是弓变强了,我的力气没有那么大。” “不大?你是在嘲讽我们吗?”小畜生闻言不禁吐槽道,“我两只手都掰不过你一只手!” 马哨来到这个世界快四年了,如今刚过十三岁生日不久。 虽然只有十三岁,但得益于长期坚持的合理饮食和锻炼,当然也有一部分先天因素,他的体格非常出众,身高至少有一米七。 考虑到十九世纪的男人身高一般也就一米六多,这绝对属于比较少见的高个子了。而且他的身高至今还在快速增长,过去两个月长高了三公分左右。 除了身高,马哨的肌肉也很发达,有着他前世梦寐以求的八块腹肌,当他用力的时候,身上便会呈现出钢筋扭结般的肌肉线条,充满了力量感。 十三岁的他,看上去却更像一个魁梧的青年。 正是因此,很多人都开始称他为“哨子哥”或者“哨子”,而非过去的“小哨子”,毕竟怎么看也不能说小了。 马哨的力量也像体格一样,远超同龄人,甚至绝大部分成年人都比不上。小畜生这种身材比较瘦弱的,别说两只手,四只手都不一定能在掰手腕中胜过他。 这样的发育成果让马哨很是满意,过去几年的努力没有白费。 “哨子哥,就要到选马的时间了,我们回去。”风声说道。 他的年龄比马哨大半岁,但也和其他少年一样称呼马哨为哨子哥,甚至一些比马哨大几岁的人也这么称呼,比如乱发。没人觉得这有什么奇怪。 “好,我们回营地。”马哨点头,心中也有几分期待。 很快他就可以拥有自己的战马了。 阿帕奇人一般都在十三四岁的时候获得一匹属于自己的战马,事实上这是成人仪式的一部分。 马哨以及和他年龄相近的几个少年,都将在今天上午挑选属于自己的战马,成为一名真正的战士。 氏族中主要负责养马的是跳蹄,他三十多岁,脸型很方,身材矮壮。 他是个养马的好手,得益于他出色的工作,氏族的马群日益壮大,现在已经有超过六百匹马了。 六百匹马,不仅意味着可以满足族内的一切征战需求,更意味着氏族有了一定的饥荒豁免权。 倘若哪年氏族遇到了饥荒,找不到野牛群了,这些马匹无疑可以帮助他们渡过一段艰难的岁月。 跳蹄几乎总是和马待在一起,今天自然不例外,他看着不远处走来的马哨、风声、小畜生几人,笑道:“看来你们已经迫不及待了。” “来挑一挑。”他指着身后的马群说道。 “你们最好选一匹两三岁的马,小马更温顺,而且还可以和你们一起长大,彼此更好地熟悉。” 在跳蹄的指导下,几个少年陆续找到钟意的战马,如他所言,都是两三岁的快要成年的小马。 除了马哨之外。 他开始也想遵照跳蹄的意见,挑选一匹亚成年的小马,但他的身材太过高大,小马多半承受不住。 似乎只能挑一匹成年马了…… 马哨暗暗叹了口气,身材太高大也有坏处。 他走向了一群高大的成年马,准备从中挑选一匹。 “等一下。”不料跳蹄却突然说道,“哨子,跟我来,这有一匹可能比较适合你的。” 马哨转头,随即跟着向他招手的跳蹄走了过去。 他们在群马中穿过,不多时就见到了一匹黑马,它此时正卧身草地,仿佛在晒太阳。 这匹黑马有着一身黑亮的毛色,看上去颇为俊朗,但除此之外似乎并没有什么特殊之处。 对于马哨和跳蹄,黑马视而不见,依旧懒洋洋地卧在地上,时而甩动着马尾。 “它……” 跳蹄笑了笑:“从体型上看,它和你正合适。它才刚刚两岁,但体型却和成年马差不多。将来它一定会长得高大威猛,就像你一样。” “不过它的性格和你不一样。”他摊了下手,“别看它现在一副懒洋洋的模样,但在我养的这么多马之中,就属它最凶猛好斗,我几乎不敢碰它。” 第12章 【黑锋】 “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可以试试。”跳蹄又道,“你的力量应该能制服它。” 马哨看着眼前的黑马。 别的不说,这匹马的颜值确实挺高,一身纯净黑亮的毛发,若不是趴着,绝对一眼就能在马群中看到。 帅马自然应该配帅人。 于是他很快决定,就选这匹黑马了。 他摩拳擦掌一番,随即小心翼翼地向黑马靠近,一边微微伏下身体,做出试图抚摸的动作。 黑马顿时显露出警惕,马尾不再慵懒地甩动了,而是昂起了头。 马哨见此,不禁放慢步伐,轻手轻脚,自以为尽可能地表现出善意。 但黑马却丝毫不为所动,在他快要近身之际立刻翻身而起,迅速站立起来,发出阵阵低沉的嘶鸣。 “嘶——嘶——” 不管是一匹马,还是一个人,又或者是一个猴子,都能听出这嘶鸣声中的警告意味。 这的确是一匹凶猛刚烈的马,尽管它自小就被氏族饲养。 马哨意识到,自己试图表现的善意毫无意义。这样一匹凶悍的烈马,不可能被温柔的方式征服——除非对方是一匹母马。 所以他转变了策略,于咫尺之前停下脚步,仔细观察黑马的反应。 对峙持续了颇久,黑马似乎有所松懈,也可能是感到了尴尬。 马毕竟是群居动物,事实上,能驯化的动物基本都是群居动物。周围那么多同类,黑马或许感受到了同类关切的目光。 它左右动了动。 马哨当即抓住机会,一跃而起,瞬间跳到黑马背上,并双手抱住马脖! “咴——”黑马发出一声怒鸣,猛然狂奔出去,同时甩动脖子,试图将马哨从背上甩下去。 马哨自然不能让它得逞,否则不仅意味着失败,还有很大可能受伤。 他死死地夹紧马腹,抱住马脖,任由黑马狂奔乱甩。 这黑马速度相当快,载着他直往远处蹿去,不知道要跑到哪去。 跳蹄担心发生意外,连忙也翻身上马,追了上去,不一会就和前面的一人一马都消失在族人的视野当中…… “嘶——嘶——咴——” 黑马一路狂奔,践尘四起,嘶鸣震天。 看得出来,黑马非常愤怒,也有足够的反抗意志,它绝不愿意有什么东西骑在自己的背上。 它是天生的头马,马中的王者! 是马三分龙,何况是此等骏马。 但身为一个重生者,马哨显然也不会认为自己将来会是个平庸的家伙。 他同样不会认输,决心与这匹马中王者较量到底,将它耗至筋疲力尽,然后征服! 马哨的自信很高涨,但并不盲目。 毕竟人类的耐力并不弱,而且他还在马背上,拖得越久,局面肯定对他越有利。 角力持续着。 跳蹄则在后面不远骑马跟着,关注着前方的动向。 在此期间,一个问题突然引起了马哨的注意——印第安人没有马镫。 过去他没怎么骑过马,偶尔骑马也是和族里的长辈同乘,导致他一直没有注意到,这个善于骑马的游猎民族是没有马镫的。 其原因想必和其它许多问题一样,都是主要由金属制品的匮乏导致的。 好在印第安人的马术还不错,尽管美洲本土并没有马,或者说早就灭绝了,但在殖民者将欧亚大陆的马匹传入美洲之后,印第安人却仿佛觉醒了种族天赋一般,迅速演变为成熟的马背民族。 印第安人就这样,骑着异大陆的战马,手持远古的石器,以一种朋克的姿态对抗着白人入侵者…… 角力还在进行。 而时间已经到了傍晚。 落日余晖逐渐散去,黑夜即将统治半个世界。 马哨觉得自己的身体已经僵了,尤其是手臂和大腿的肌肉,传来阵阵酸痛。 他毫不怀疑,只要他现在从马背下来,绝对站不住身子。 当然,经过长时间的狂奔和对抗之后,黑马的情况也不怎么样,显然已经快要筋疲力尽,速度大减,几乎和走差不多了。 跟在后面的跳蹄看出来,胜负即将揭晓。 果不其然,过了片刻功夫,黑马终于支撑不住,踉跄几步之后,摇晃地摔倒在地。 马哨四肢酸痛,只能勉强调整姿态,避免自己被马压在身下,然后就也一同摔倒在地。 一人一马,俱趴在地上,气喘吁吁。 又过了一会,马哨先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努力地使自己保持站立姿态,居高临下地看着黑马。 “嘶——嘶——”黑马见此,顿时也挣扎着爬起来,重新站立,一副不甘示弱的样子。 随后它还发出一声有力的怒鸣:“咴——” 马哨则深吸一口气,然后吹了一个响亮的口哨作为回应:“咻——” 哨声尖锐嘹亮,黑马显然没料到他还有这一手,顿时有些不知所措,只能再次发出一声马鸣:“咴——” 这次马哨两手并出剑指,然后四指扣在下嘴唇,这个动作对其口哨的作用就像是《功夫》里铜钟对包租婆狮吼功的作用一样。 随后他再次深吸气,发挥出全部的肺活量,也吹出了空前的巨大哨音。 “滴!!”他感觉自己嘴里仿佛发出了汽车的鸣笛声,这声音尖锐、高亢、嘹亮……甚至可以用刺耳来形容,立刻就将黑马的气势压了下去。 黑马不由后退几步。 马哨则上前几步,再次吹响他的极限哨音,气势咄咄。 如此又两个来回,终于,在锐利的哨声之中,黑马低下了它高傲的头颅,发出屈服的信号。 马哨不由得松了口气。 总算结束了。 他伸手轻轻抚摸黑马的鬃毛,这次对方没有反抗。 跳蹄从不远处走来,面带笑容和几分羡慕:“恭喜,你赢到了它的尊重……这可真不容易!还好你有着无人能比的哨声,就像你父亲一样,甚至更出色,无愧于你的名字。” “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你的哨声也能在战场上唤来自己的伙伴。”他又说。 马哨微笑,他也期待着这样的一天。 “给它取个新名字。”跳蹄说,“我以前叫它小黑黑,但它显然不喜欢这个。” 马哨闻言沉思,过了一会,他说道:“嗯,就叫它……黑锋。” 第13章 【偷马贼】 在原地休息了一会,捶捶酸痛的大腿,活动活动手脚,马哨便骑上黑锋,和跳蹄一起返回营地了。 虽然此前黑锋跑的并不是直线远离营地的路线,但跑了这么久,路程也不短了,再加上此时人马都没什么体力,返回自然要花不少时间。 等到两人靠近营地时,时间已经到了深夜。 两人一边闲聊着。 “跳蹄,你的两根羽毛是怎么来的?”马哨注意到跳蹄头上的两根羽毛。 与一些人包括前世的他印象不同,印第安人并不是都戴会一顶羽毛编织的大帽子,有些部族压根没有这个东西,而有这项传统的部族也不是谁都有资格戴的。 羽毛意味着功勋,绝大多数人,终其一生,也就能获得两三根羽毛,戴在头上。 只有少数德高望重、功勋卓着之人,由于获得的羽毛过多,才会编织成战冠,成为人们印象中那个经典的印第安战士形象。 至于战冠羽毛特别多的,都拖到地上的那种,在如今的马哨看来,其实就跟勃列日涅夫的画风差不多。 另外,战冠的材料也不都是鹰羽,有时候也会随便找些差不多的鸟羽毛凑合用,类似“狗尾续貂”。 “一根来自我的养马工作,一根来自战斗。”跳蹄说道。 “与谁的战斗?” “当然是我们最大的敌人,阿拉帕霍人。”跳蹄脱口而出。 马哨听了,不禁皱下眉头:“阿拉帕霍人确实是我们的大敌,但我认为白人的威胁更大。” 他对各个部族间复杂而激烈的内部矛盾感到厌恶,有时候一些部族甚至会联合白人背刺其他部族。如果不是因为这个,如果印第安人能团结起来,何至于被白人打到这步田地。 跳蹄却不以为然:“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的父亲就是被阿拉帕霍人杀死的。” “是的,但我的母亲死于白人之手。”马哨说。 “所以你更爱你的母亲?”跳蹄问。 “……”马哨一滞,“这与个人仇恨无关。白人比我们团结,还掌握着更先进的文明,如果我们不联合起来,所有部落都将被赶到贫瘠的保留地之中。” “礼仪?白人烧杀抢掠,算什么礼仪!”跳蹄说,声音里有些火气。 马哨叹息一声。他没有找到一个适合翻译“文明”的阿帕奇词汇,而是用了个概念和“礼仪”十分接近的一个词。印第安人并不理解他所说的文明有哪些内涵,语言中似乎也不存在一个对应的词汇。 气氛有些尴尬,两人无言地又前进了一会。 “等等。”马哨忽然警惕地小声说道,让黑锋停下来,同时目光盯着不远的某处。 跳蹄也警觉地止步,顺着他的目光看去。 得益于一项生吃野牛肝脏的宗教陋习,眠熊氏族没有夜盲症,饮食健康合理的马哨当然更没有。 所以夜色当中,两人很快察觉到了些什么,原是一个黑影正在马群中鬼鬼祟祟。 “有人在偷马!”作为一个出色的养马人,跳蹄立刻明白了这个身影正在做什么,瞬间火冒三丈。 随即他取出腰间战斧,怒吼着冲向那个黑影:“敢偷我的马,去死!” 马群很快分出一条路,以便他通过。马哨也拿出战斧,紧跟上去。 不一会两人就和正欲逃跑的偷马贼狭路相逢。 对方也有两人,是其他部族的印第安人,他们的处境显然不妙,毕竟这里紧挨着眠熊族人居住的营地,如不及时逃走,必然死无葬身之地。 凭借着出色的视力,马哨成为双方中最先看清对方动作的人。 眼看其中一个偷马者也手持战斧准备掷出,他当机立断,先下手为强,反手掷出了自己的战斧。 “啊!”只听一声惨叫,战斧劈中了偷马者的胸膛。 事实上马哨打偏了,他的手臂还酸痛得很,否则这一斧子完全能将对方开瓢。 另一个偷马者顿时惊恐起来,也不想着还击了,转头就要逃跑,被跳蹄追上来,一斧子砍断了手臂。 自然又是一声惨叫。 族人当然早就听到动静,最先赶来的是个身材瘦高的青年,他骑着马,神情焦急:“哨子,跳蹄,你们回来了?刚才的声音是?” 跳蹄指了指地上一死一伤两个偷马贼:“盲射,我不在的时候你是怎么看马的?差点就让这两个人偷马贼得手了。” 盲射一脸愧色:“对不起,是我失职。” 不一会,又有十几个族人陆续赶来,酋长和萨满都在其中。 他们很快了解了情况,酋长看了看地上一死一伤两个偷马贼,先说道:“石鸦,给那个受伤的处理一下伤口,问问他的身份。” 石鸦点头,带着受伤的偷马贼离开了。 然后酋长看向马哨,微笑了一下:“哨子,你击杀了一个敌人,氏族将授予你一根鹰羽作为奖励。” “多谢酋长。”马哨有点意外,随即称谢道。 老酋长又看向盲射,面露严肃之色:“盲射,这是你的失职,氏族将剥夺你的一根鹰羽,作为失职的惩罚。” 盲射张了张嘴欲争辩,但还是低下头,沮丧道:“是,酋长。” 马哨犹豫了一下,随即说道:“酋长,此事因我而起,如果不是我驯马跑出营地,跳蹄就不会离开马群,而他作为最出色的养马人,也一定不会让偷马贼靠近。” “所以,责任在我,还是剥夺我的鹰羽,盲射毕竟只是临时照看马群,不能和跳蹄相比,缺少经验也很正常。” 听了他这番话,盲射顿时投来感激之色,跳蹄的表情也隐隐有些自得。 老酋长也觉得有道理,他想了想,最终点头:“也对。既然如此,刚刚的赏罚就抵消。” “我们去看看那个偷马贼,他的伤势不轻,说不定会死。”有人说道。 众人随即来到石鸦所在,旁边躺着那个受伤的偷马贼。 “知道他的身份了吗?” 石鸦还在给偷马贼包扎伤口,但却点点头:“他是科曼奇人,双狼氏族的,就在我们西南边不远。” “科曼奇人!” 第14章 【科曼奇人】 科曼奇人。 和阿帕奇人一样,科曼奇人的名字也在后世成为了美国武装直升机的名字。类似的情况还有不少,比如支奴干、基奥瓦、拉科塔、乔克托、易洛魁…… 作为一个能被用来命名武装直升机的部族,科曼奇人自然也称得上是骁勇善战。 但那是以前了。 几十年前,科曼奇人确实威名赫赫,不亚于阿帕奇人,是一个武德充沛的印第安族群。 然而随后不久,他们就被武德更充沛的阿拉帕霍人击败,势力遭受重创。 再之后,为了能够尽快停战,科曼奇人不得不与夏延人结盟。夏延人则是阿拉帕霍人最亲密的盟友,遂充当了调停者的身份,让两方就此停战。 自此以后,科曼奇人就处在了一个比较尴尬的位置。 还在与阿拉帕霍人战斗的几个部族,比如阿帕奇人、纳瓦霍人,觉得他们是胆小鬼甚至是叛徒,十分瞧不上。 而阿拉帕霍和夏延,也并没有真把科曼奇当成自己人,偶尔还会搞些小摩擦,然后借机讹点财货。 “还有其他消息吗?” 石鸦摇头:“没有,其实这个人什么都没说。是我以前在双狼氏族见过他,有些印象。” “你为什么要来偷马?”酋长看向科曼奇人。 他懂一些科曼奇语,再加上印第安人传统用来对外交流的手语,基本表达出了自己的意思。 科曼奇人躺在地上,一言不发,断臂的失血和剧痛让他面色苍白,身体微微颤抖。 见他仿佛哑了一般,老酋长不禁眉头紧锁,过了一会说道:“我想我们得去找双狼氏族谈谈,否则可能会带来麻烦。” 随后他指了几个人:“明天一早,你们跟我前往双狼氏族。石鸦,你留守在氏族。” “是,酋长。” 马哨连忙说道:“酋长,也带上我。” 他以前的身体条件不允许,现在已经长得又高又壮,有了机会,自然想多接触接触外界。 老酋长想了想:“那你也一起来,我知道你一直想到外面看看。” “好了,时间不早了,大家现在都先去休息,睡个好觉。” 众人纷纷散去,马哨也往自己的帐篷走去。 “哨子哥!”一个脆生生的声音从后面传来,待他转身,小麻雀就已经出现在眼前。 “怎么了?” 与三年前相比,小麻雀已经长大许多,是个秀气的少女了,她扎着两个辫子,走路时一晃一晃的。 跑到马哨面前,她面带微红:“哨子哥你……你没事?” “当然没事了。”马哨一笑,然后摸了摸小麻雀的头,“别担心我了,回去休息。” 随着他的摸头动作,小麻雀真的就像个小麻雀一样羞怯地缩了缩脖子,蚊声道:“哦……” 她嘴唇轻动,似乎欲言又止,但最终还是乖乖地回去休息。 望着小麻雀离开的身影,马哨沉默片刻,摇了下头便转身进帐篷去了。 …… 次日清晨。 马哨醒来,不由得一阵龇牙咧嘴,却是手脚的酸痛还没有散去。 不过他并没有因此放弃,而是忍着四肢酸痛,迅速穿齐衣服,带好武器,一番洗漱便准备出发了。 说来也不知道为什么,自他重生之后,自制力似乎变强了很多。 前世为人,有时候天气寒冷,他连被窝都不想出,如今他四肢酸痛,却连一秒钟都没有犹豫便起床穿衣。 马哨想着,这可能是因为身体素质和自我预期的差异。 现在的他毫无疑问是个猛男,身体素质全方位碾压前世的肥宅之躯,精力几乎充沛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 当然,更重要应该还是自我预期的改变。 尽管马哨经常提醒自己不要膨胀,不要膨胀,不要膨胀……但作为一个重生者,他还是时不时地会产生一种天命眷顾的感觉。 这种念头虽然从未达到冲昏头脑的程度,但却始终萦绕不绝,即使马哨明确地意识到了它的存在,也无法将其根除。 这是他过去yy重生时不曾料到的,真正的重生居然会对人的心理产生如此深刻的改变,简直就像是为他的精神世界重装了驱动。 但总体来说,这是件好事。 重生带来的自命不凡让马哨不得不大幅提高对自我的预期,而对于一个理性的人来说,预期几乎就是要求。 早晨的卫生工作结束之后,马哨的自命不凡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打击——每天都是如此,没有卫生纸的排便让人沮丧。 其他人还在准备。 马哨取出一块木板,用匕首在上面刻了个叉叉,他每天早上都会这么做,这是他记录日期的方式。 通过这块木板,他可以确定现在的日期——公元1844年4月12日。 过了一会。 “该出发了!”老酋长嘬了一口烟,然后翻身上马。他骑的是一匹老马,估计快二十岁了,看上去颇为削瘦。 众人纷纷上马,马哨也骑上黑锋。算上那个受伤的科曼奇俘虏,总共有八个人随行。当然还有另一个偷马贼的尸体,装在袋子里,由马驮着。 人数多了,难免让对方不安,只身前往,又难免自己不安,酋长觉得这样一支队伍正好合适。 “走。”老酋长一振缰绳,便领着队伍出发,离开了眠熊氏族的营地。 科曼奇族双狼氏族位于西南方向,不算远,大约有五六十公里的样子,当天就能抵达。 美国中西部地广人稀,一路上也没见到人,众人顺利地在下午来到了双狼氏族的营地。 “站住!”一靠近营地,立刻就有骑马巡逻的科曼奇战士警告道,“你们是什么人?” “我是阿帕奇族眠熊氏族的酋长。”酋长用不太熟练的科曼奇语说道,一边配合着手语。 印第安人的语言千差万别,但却有一套手语,几乎所有部族都通用,外交场合必备。当然,这种手语表达不了复杂的意思。 “我来找你们的酋长,想谈谈关于他的事情。”眠熊酋长往旁边挪了挪,指着身后的科曼奇俘虏。 自从靠近了双狼氏族的营地,这位俘虏就始终低着头,族人出现之后,他更是根本不敢面对。 第15章 【什么是利息】 在巡逻战士的带领下,眠熊酋长一行人进入双狼氏族营地内,不多时见到此地的酋长,也是一位五六十岁的老人。 “你好。”双狼酋长先是看了一眼俘虏,然后不咸不淡地问候道。 “嗯,你好。”眠熊酋长回应,然后指着俘虏说道,“我这次前来拜访你们,不是为了别的,而是为他——你的族人企图偷窃我们的马匹,但显然他失败了。” 顿了顿,他接着说:“首先我想知道,他为什么会这么做。我询问过他,但他什么都不肯说。” 双狼酋长沉默了两秒钟,微微低头道:“他偷马的原因我并不清楚,是他的私自行动……很抱歉发生这样的事情。” “私自行动?”眠熊酋长显然不太相信。 “没错。”但双狼酋长却已认定,“大酋长说过,阿帕奇是我们的朋友,我们当然会尊重你们的财产。但也总有一些贪婪的人破坏我们的友谊,这难以避免。” “你说的对,科曼奇人和阿帕奇人是朋友。”眠熊酋长点点头。但他并不相信这句话,阿帕奇人和科曼奇人在历史上本就发生过冲突,而自从科曼奇人和夏延人屈辱结盟之后,所谓的友谊就更不存在了。 现在的两族,勉强算是中立关系。 尽管友谊已经不复存在,但眠熊酋长显然也不打算进一步破坏双方的关系,于是便说:“既然这样,就到此为止,两个偷马的人也已经为他们的贪婪付出了代价,生命和一条手臂。” “现在我将这两人交还给你,希望不会影响我们的友谊。” 说着,眠熊酋长示意将俘虏身上的绳子解开,同时将装有另一个偷马贼尸体的袋子从马背上卸下来。 被解开绳子之后,俘虏走到双狼酋长面前,依旧一言不发地低着头,但身体却微微颤抖,似乎在流泪。 双狼酋长低低地叹息一声,拍了拍他的肩膀:“去让萨满看看你的伤势。” 俘虏抬手在脸上擦了一下,转身离开了。 双狼酋长随即说道:“天色不早了,如果不介意的话,请允许双狼氏族举行仪式,招待你们。” 眠熊酋长摆了摆手:“仪式招待就不必了,我们在此休息一晚就好,马儿跑了一天,也累了。” 双方又客套几句,天色渐暗,便都准备休息了。 眠熊酋长向双狼氏族借了两个帐篷,以便随行众人睡觉。 安全起见,借的这两个帐篷位于营地边缘,万一双狼氏族起了什么歹念,逃跑时也方便些,同时还安排了人在夜晚轮班值守。 马哨便是上半夜负责值守的人,因为他有个怀表,知道精确的时间。 整个上半夜,他都一手拿着怀表,一手拿着肯塔基步枪,警惕着四周的动静,时而到外面围着帐篷转两圈。 不过除了那个断臂的偷马贼半夜在帐篷附近出现了一次之外,并没有什么值得注意的事情。 后半夜也同样平静。 一夜过去,眠熊氏族的人从睡梦中醒来,简单收拾一番,便准备骑马返回了。 “酋长。”马哨却找到酋长。 “怎么了?”老酋长看着他的表情。 马哨说道:“你认为那个偷马的科曼奇人真的是私自行动吗?” “当然不,但我们又没有证据证明他是受人指使。”老酋长说,“我们也没有损失什么,就让这件事过去,要是多了个敌对的邻居,麻烦可就大了。” “不,我的意思是……”马哨示意酋长往营地东面看,那里正是双狼氏族养马的地方,“看看那里的马群,数量太少了,连一人一马都做不到,明显是发生了什么,比如袭击或者马瘟。” “他们应该是出于这个原因才有了偷马的打算。” 老酋长微微皱眉,随即认可了他的想法:“确实,但这能说明什么?” 马哨又道:“酋长,我认为我们应该主动了解他们的问题,然后考虑向他们提供一些帮助,比如借给他们一些马,让他们渡过眼下的难关。” “为什么要帮他们?”几个族人都不解地说道。 马哨解释说:“如果他们始终处于危机状态,肯定还会选择冒险,去偷盗甚至劫掠附近的氏族,首当其冲就是马匹最多的我们。” “与其被动地承担这样的风险,不如主动借马给他们,既能改善关系,还能收些利息。” “什么是利息?”一个族人茫然道,其他族人也大都投来了疑问的目光。 马哨:“……” 老酋长听了他的话之后,思考了一会,最终摇了摇头:“我们和科曼奇人的已经不是从前的关系了,没必要帮助他们。” “至于袭击,他们既然缺马,应该不敢来袭击我们。就算真敢来,也一定不是我们的对手。如今的眠熊氏族空前强大,尤其是有了你制造的强弓之后,我们可以轻松地击败他们。” 马哨设计的强弓让眠熊氏族的战斗力提升了不少,所有人都可以清晰地感受到,狩猎的效率明显提高。 再加上合族之后,眠熊氏族的规模一直在扩大,人口突破两百,马匹数量则超过六百,至少在氏族层面已经算得上强大了。 “可是酋长,你不是也说过我们应该团结起来吗?”马哨又劝道。 “话虽如此,但是……万一我们把马借给他们,他们不还了怎么办?”老酋长不想承担白白损失一部分马匹的风险。 见酋长无此意愿,马哨也没有再劝,众人随后便骑马离开双狼营地,原路返回氏族。 科曼奇人的偷马事件就此告一段落,似乎人们都已将之抛诸脑后…… 回到氏族之后,天还没黑,趁着傍晚的余晖,马哨找来了一堆木板、绳子、牛皮、牛筋之类的东西,一个人蹲在黑锋旁边,比划来比划去。 “哨子哥,你在干什么?”小畜生一脸好奇地过来,看着他的怪异举动不禁问道。 “没什么。”马哨随口一说,没有解释的打算,因为他正在设计一样大多数印第安人不曾用过的东西。 他在设计马镫。 第16章 【马镫】 马镫的结构并不复杂,以致于它的出现时间之晚常令人感到惊奇——如此简单而实用的东西,居然直到西晋才出现。 任何人只要见过马镫,复制就不是难事。 唯一的麻烦在于材料。还是老问题,印第安人是石器社会,不会冶炼金属,而正经的马镫都有金属结构。 一时半会找不到合适的金属,马哨自然只好用木板代替,也能做出来,就是耐久性差些罢了。 对于骑兵来说,马镫的作用不言而喻。有了这个看上去不起眼的工具,骑兵对马背的适应性将大大提高。 但可惜的是,印第安人对马镫的价值并没有充分的认识,甚至可以说根本没有认识,即使所有的白人骑兵都装备了马镫,也没几个印第安部族愿意效仿。 一定程度上,可以说这是马背民族的高傲。 在美洲大陆引入马匹之后的极短时间里,游猎印第安人就迅速演变为成熟的马背民族,即使没有马镫,他们的骑术也并不输于白人。 在他们看来,马镫就是low逼骑兵的标志,真正的骑兵不需要马镫,甚至连马鞍都不需要。 这种看法无疑是盲目的。 马哨以为,根本就没有什么天生的马背民族,印第安人之所以能迅速适应马背,完全是社会形态的契合。 在较发达的文明中,社会的支柱都是农业和工业,工农几乎没有接触马背的机会。而许多印第安人作为游猎民族,生来就和马生活在一起,这种情况下,不适应马背才是怪事。 材料的匮乏,以及这种心态上的傲慢,导致印第安人至今没能普及马镫,拖累了战斗力。 马哨没有这种心态,也懂得寻找替代方案,于是他刚得到自己的马,便决定制作马镫和马鞍。 对于马鞍,暂时还不用着急。 一来是马鞍的作用小些,而且印第安人虽然没有马鞍,但至少有“马垫”,即在马背上铺个简易的皮垫;二来则是马鞍的制造比较麻烦,比马镫费事多了。 最简陋的马镫只需要弄个皮圈就能发挥作用,而马鞍要是没做好,既伤马背,又硌人屁股,还不如没有。 折腾了没多久,马哨就成功做出一对马镫,并安装在黑锋身上。 他骑上去试了一下,觉得确实省力许多,当下满意地点点头,决定将之在族内推广开来。 “欸,这不是白人用的东西吗?”小畜生看着看着,恍然认出了马镫,“哨子哥,你干嘛学那些白人,他们的骑术比我妹妹还差。” “等明天我送你一个,你试试就知道了。”马哨没有多说,这东西事实胜于雄辩。 “不可能的,我绝对不会学白人的骑马方式!”小畜生不以为然地说道,“就算它真的有用,我也不会用,我宁愿从马背上摔下来!” 第二天。 小畜生骑着已经装上简易马镫的小马,在营地附近转了转,不禁惊喜道:“真好用!” 在马哨的主动推广下,眠熊氏族很快就接受了马镫,成为必备的马具。 望着装备了简易马镫和改进版弓箭的眠熊氏族战士们,马哨的脑海里不由闪过一个念头:这该不会就是眼下印第安人最精锐的战士? 不对,毕竟东部有些印第安人已经能熟练使用枪械,甚至创造了文字体系,实力应该更强一些。 当然,东部的印第安人由于更容易和白人接触,遭受的打击也更惨烈,很多已经被打散并驱赶至保留地。 最密集的印第安保留地就在眠熊氏族所在区域的南方,也就几百公里,后世那里被称作俄克拉荷马州。 眠熊氏族的战士虽然不是最精锐的印第安战士,但经过此番装备改良,绝对也算得上是实力出众的一支队伍。 想到这里,马哨不禁暗暗感叹。 真是前路漫漫…… …… 1844年的美国并不平静。 矛盾的焦点集中在美国和墨西哥的关系。 早些年间,墨西哥为了开发地广人稀的德克萨斯,放宽了移民政策,结果导致大量美国人进入德克萨斯,彻底改变了当地的人口结构。 美国人成为德克萨斯人口的主流,美国政府当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 于是里应外合之下,1836年,德克萨斯成功脱离墨西哥,成立了“孤星共和国”。 此后孤星国便一直试图融入美国,但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如愿,直到今年,美国和孤星国终于达成一致,准备合并。 准确地说,是美国总统和孤星国达成了一致,美国国会则还没有答应。 只要美国国会也答应,这事就算成了。 而一旦孤星国成为美国的德克萨斯州,美国和墨西哥的矛盾势必激化,许多人已经隐隐嗅到大战的气息。 与此同时,北美印第安人的世界也是汹涌动荡。 阿拉帕霍人——最好战的印第安部族,又一次向南方的几个部族发动了攻击。 阿帕奇人作为阿拉帕霍人最主要的敌人之一,自然不能幸免。 “又要和阿拉帕霍人打仗了……”在氏族的会议上,老酋长叹了口气。 “需要前往部落吗?”有人问道。 “肯定需要。”萨满石鸦点头,“之前因为遭受了白人的袭击,部落大酋长允许我们休养生息。如今我们没有这项特权了,必须再次和其他氏族一起,共同对抗阿拉帕霍人。” “这次我们应该派出多少人?” “三十人怎么样?” 老酋长直接摇头:“太多了,二十人……我们还没恢复好,大酋长应该不会责怪我们的。” 眠熊氏族恢复得很好,但酋长是个比较排斥战争的人,尤其排斥这种印第安人之间的战争,自然是尽可能少地派遣战士。 石鸦点头:“那就二十人,由我来领队。” 随后他看向马哨:“你想加入吗,去和阿拉帕霍人战斗?” “当然。”马哨没有拒绝。 石鸦:“每一个成熟的战士都需要承受战争的考验,相信这次经历会让你成长许多,而且——” 他的话戛然而止,仿佛什么东西打断了他的思绪。 “怎么了,老师?”马哨不禁疑问道。 第17章 【平原部落】 石鸦一副若有所思的表情,然后抬头望天:“刚刚的场景似曾相识,好像在我的梦里出现过,嗯,这一定蕴含着大灵的某种启示。” “……”马哨一阵无语。 但其他人却颇看重此事,尤其是老酋长,一脸严肃道:“我们需要改变计划吗?” “应该不需要。”石鸦缓缓地摇了摇头。 “看来也许是好的征兆。”酋长说,“今晚氏族将举行仪式,大灵一定会庇佑你们凯旋而归。” 如他所言,眠熊氏族的人们在当晚举行了盛大的萨满仪式,向神灵和先祖,为出征的族人祈福。 夜晚降临,精熟的取火者先引燃木屑,而后营地里便升起明亮的篝火。 当篝火烧至旺盛时,一头剥了皮的北美野牛就被架上去,在烈焰的炙烤下流淌着“滋滋”的油脂,并逐渐散发出浓郁的肉香。 人们啃食着牛肉,围绕火焰声嘶力竭地跳舞、叫嚷,一些人甚至疯疯癫癫,仿佛磕嗨了一般。 二十名出征的族人即将步入战争,面对的敌人则是阿拉帕霍人——科罗拉多高原和北美草原上最凶狠的印第安部族。 当他们在部落集结,全军覆没的噩耗随时可能传来,留在氏族的人们也随时有可能失去亲人。 面对这种巨大的风险,祈祷的人们空前疯狂,状若颠魔。 马哨前世听朋友说过一句话:迷信源自脆弱的抗风险能力。 以前他对这句话没什么看法,但眼下看着众多努力祈祷的族人,顿时觉得不无道理。 在原本的历史中,这类仪式会在几十年后演变成为“鬼舞运动”——当白人走向最终的胜利,彻底绝望的印第安人终于团结起来,他们疯了似的跳舞、祈祷,他们虔诚地认为,只要所有印第安人都一起跳舞,跳到第五天的黎明,大灵就会消灭所有白人,并归还他们失去的一切。 然后,就在他们癫狂而绝望的鬼舞之中,白人完成了最后的屠戮。 自那之后,再也没有人关注印第安人的斗争,因为所有人都知道,他们已经彻底输了…… 马哨没有参与族人那狂热的跳舞,只是坐在角落里啃着烤肉。虽然他其实已经是一个正式的萨满祭司,名义上不仅要参加,还应该是领舞者。 “哨子哥,你不是说过,你不喜欢打仗吗?”小麻雀跑过来质问道。 “是啊。”马哨往她嘴里塞了一大块烤肉。 小麻雀先是把塞到嘴里的烤肉吃完,然后抹了抹嘴上的油,不依不饶地继续问道:“那你为什么还要去打仗!” “嗯……因为这就是我讨厌战争的方式。”马哨停顿了一下。 小麻雀不解地看着他。 马哨继续说道:“假如你被困在一个洞穴里,洞口起了大火向你烧来,正确的做法不是向洞内撤退,而是及时迎着火焰冲出去。” “美洲就是这样一个洞穴,后退没有出路。凶残的敌人则是火焰,在它的燃料耗尽之前,你不要指望它自己退缩。” 小麻雀似懂非懂。 马哨见她又要质问什么,便又撕了一大块烤肉投喂,同时转移话题。 “小麻雀,我来考你一道难题,你觉得是重的东西下落快,还是轻的东西下落快?” “当然是重的东西了!” “那如果一个重的东西绑上一个轻的东西,下落速度是会变快还是变慢?” “嗯……应该是变慢。” “两个东西绑在一起,重量肯定也变重了,既然如此,它们的下落速度不应该更快吗?” “对哦,那应该是变快。” “可是轻的东西下落慢,速度慢的肯定会拖累速度快的,下落速度不应该变慢吗?” “这……”小麻雀一愣,随即便陷入茫然,拽着两个羊角辫蹲下来,“怎么会这样呢……” 一个小小的物理问题,成功让小姑娘开始怀疑人生。马哨默默地继续吃烤肉,深藏功与名。 …… 所谓的“印第安人”是白人起的称呼,原因是当初哥伦布误把美洲当成印度,把美洲土着人当成了印度人。 在印第安人自己的世界里,则几乎不存在类似的概念,多数印第安人心目中最大的群体划分就是“族”,也就是阿帕奇族、科曼奇族、阿拉帕霍族这种。 而一般来说,族也不是什么严密的组织,甚至有的根本算不上组织,只是一种文化联系。 相对比较严密的组织是“族”之下的“部落”,比如阿帕奇族之下主要有七个部落,眠熊氏族属于这七个部落当中的“平原部落”,也被称为“基奥瓦阿帕奇部落”。 叫平原部落,是因为大多数人生活在平原上,叫基奥瓦阿帕奇部落,则是因为这个部落和基奥瓦族关系密切,有时甚至会混居。 作为平原部落的成员,眠熊氏族当然要听从平原大酋长的命令,应召参加族战以及其它各种乱七八糟的活动。 只不过由于眠熊氏族当初前因白人的袭击遭受重创,这几年一直以休养生息为理由,并没有履行什么义务,每年春天让石鸦过去跳个舞就完事了。 直到今年,一方面是阿帕奇人与阿拉帕霍人的冲突加剧,另一方面也是眠熊氏族实在不好意思继续休养了,便时隔三年再次响应大酋长号召,派遣队伍,与其他氏族一起为阿帕奇而战。 在石鸦的带领下,经过六天的路程,眠熊氏族的二十名战士踏入了墨西哥境内——当然,在他们看来,阿帕奇才是这里真正的主人。 此处便是阿帕奇人与阿拉帕霍人战斗的前线,阿拉帕霍人的军队从科罗拉多高原的东南边缘奔涌而下,意欲击垮阿帕奇的防线。 但阿帕奇人也不是善茬,面对凶残的阿拉帕霍人,打起了拉锯战,互相征战多年。 在马哨重生的前一年,这副身体的父亲便是死在这个战场上。 因此亲身来到此处,马哨的内心多少有几分异样的感觉。 “我们就快到了。”石鸦骑在马上,伸手一指前方,视野尽头已经隐约可以看见一些锥形帐篷。 “部落的大酋长就在那边。” 第18章 【大酋长】 平原部落的大酋长名为“守帐篷”,看上去四十多岁,相貌没什么特点,就是个子高些,他头上戴着鹰羽拖到背上的战冠,看上去也算威风。 对马哨来说,这位大酋长就是顶头上司了。 阿帕奇人如其他绝大多数印第安部族一样,不存在全族领袖,部族事务都是几个部落商量着来。 商量妥了一起完成,商量不成直接散会回家,甚至掀桌子、同室操戈的事也发生过。比如利潘部落和梅斯卡莱罗部落,就曾经干过一仗。 好在如今外部矛盾严峻,阿拉帕霍气势咄咄,西方殖民者也在步步逼近,这种情况下,阿帕奇人还是比较团结的……也不知道这到底算不算好事。 大酋长所在的帐篷自然是全部落最大,足有八九米高,面积则有五六十平方米。也难怪他的名字叫“守帐篷”。 守帐篷坐在一大张熊皮上,旁边是他的大祭司,一个长相斯文的青年人。 “尊敬的大酋长。”石鸦俯身行礼,“眠熊氏族听从您的召唤,将为阿帕奇与阿拉帕霍人战斗到底。” “嗯。”大酋长随意地点了下头,然后看向石鸦身旁的马哨。 和石鸦一起面见大酋长的只有马哨一个人,其他族人则正在外面忙着扎营。 石鸦介绍起来:“他是我的萨满学徒,名叫马哨……” 马哨没有注意石鸦的介绍,他正暗中观察大酋长身旁的大祭司。 这位大祭司让他很感兴趣。 首先是年龄,这位部落大祭司看上去只有二十岁出头的样子,最多不超过二十五岁,相当年轻。 其次是气质——书卷气,这在印第安人中更为罕见,尽管许多萨满祭司的气质也都不错,比如石鸦,看上去冷静而睿智,但和书卷气还是有区别的。 恍惚间,大祭司身上的这种书卷气让马哨有种回到前世学校的感觉,因为只有在一些学霸、学神身上才能见到类似的气质,而且一旦离开学校,学霸身上的这种气质往往也会慢慢淡化掉。 一个印第安人有这种气质,着实有些稀奇。莫非此人到部落外面留过学吗? 当然,对于所谓的“气质”,马哨并不迷信。 毕竟归根结底,气质这玩意也是一种视觉信号,能被相机捕捉,也能被演员模仿,和一个人的内在品质没有绝对的联系。 比如石鸦老师,看上去睿智沉稳的一批,打扮打扮估计能演诸葛亮,然而却是个狂热的跳大神爱好者,一举行仪式就领着全族老少嗨。 “马哨!”石鸦忽然叫道。 马哨一惊,随即恍然意识到,由于自己刚刚的走神,大酋长已经面露不悦之色。 “尊敬的大酋长。”他连忙问候道。 大酋长有些不满地说:“石鸦,你的继承人似乎不怎么样啊。” 石鸦低头解释道:“抱歉,大酋长,他今年只有十三岁,确实不够成熟。” “十三岁?”大酋长有些惊讶,又看了看马哨那魁梧的体型,“十三岁居然长得这么高,看来他更适合做一个冲锋陷阵的战士,而不是祭司。” 石鸦没说话。 “好了,你们出去。今天早点休息,明天可能就会有战斗,那些下贱的阿拉帕霍人急不可待地想送死。”大酋长摆了下手。 “是。”石鸦应道,随即领着马哨离开帐篷。 刚出帐篷没几步,他就忍不住对马哨训道:“你刚刚在想什么?忘了我怎么叮嘱你的吗?” 而与此同时,大酋长也说了类似的话,他看向身旁的大祭司:“下雨天,你在想什么?” 大祭司下雨天平静地回道:“那个叫马哨的萨满,他看上去很特殊。” “特殊?”大酋长不以为然,“我觉得是没礼貌,真正的萨满祭司应该像你这样。” “每个人都会有表现不得体的时候,这没什么。”大祭司说。 “哈哈,我看不见得,你不就一直很得体吗!”大酋长哈哈一笑,拍着他的肩膀,“你从不犯错,以前不曾犯过,未来也不会。” “也许。”下雨天一脸平静,听上去不置可否。但他心里并不这么认为,他知道每个人都会犯错,甚至犯错是人的一种常态,只不过并非每个错误都会被察觉。 …… 此地作为战斗的最前线,阿拉帕霍人南下的必经之路,平原部落在这里驻扎了大约两百名战士(注)。其他几个部落在此也有不少驻兵,总兵力估计有千人。 以中国人的视角看,一千人的守军,这种战争规模着实是小打小闹,在史书上也就一行字的事。 但对印第安人来说,这却无疑是一场大战。 这条由千人把守的防线俨然就是阿帕奇民族的长城,对应地,北方来袭的阿拉帕霍人则就像是阿帕奇眼中的匈奴。 在平原部落的驻地,多数是阿帕奇人,但也有一些基奥瓦人。 分辨基奥瓦人并不困难,语言就有差别。交流倒是不算麻烦,毕竟已经长期生活过。 眠熊氏族来到之后,自然要与其他氏族打个招呼,尤其是关系亲近的几个兄弟氏族,五十年前是一家的那种。 在石鸦的要求下,马哨遂成为工具人,为亲戚朋友们表演口哨。 马哨早已习惯自己的歌手身份,当下口吐芬芳,张嘴就是一曲魔兽争霸的《return_of_the_ancients》。 不出所料,所有人都被这恢弘悠扬的曲调吸引了,跨越时空的音乐魅力折服了这里的每一位阿帕奇战士。 让他意外的是,他吹口哨的过程中,竟有一位又瘦又高的青年跟着拍起了鼓,而且鼓点与这首曲子相当搭配,听众们由此更为享受。 “太好听了!” “没想到口哨能吹成这样,比费迪儿还好听!”音乐结束,在场的听众无不叫好。 费迪儿也就是青年手里的鼓,鼓不大,可以轻松挂在身上,上面绘着花花绿绿的各色图案。 “你好,我是龙舌兰氏族的长棍。”刚刚敲鼓的青年向马哨热情地介绍,然后说道,“口哨真是厉害。” 得知马哨的名字之后,他又道:“你的口哨能呼唤战马?” —————————— 注: 据我查到的资料,现实历史中的平原阿帕奇部落,人口貌似一直都很少,不太可能派出两百人的部队,这里肯定是夸大了。 印第安人的资料太少了,中文资料更是少得可怜,而且小说也不可能完全照着资料写,希望大家不要较真。 第19章 【初战阿拉帕霍人】 “是的。”马哨微笑点头。在获得黑锋之后不久,他就掌握了和父亲相同的技能,可以用口哨唤来战马。 “那可真是人如其名,你在战场上一定是最勇猛的战士。”长棍说。 马哨觉得长棍更人如其名,此人长得又高又瘦,确实像根棍。不过两人又不熟,这话他倒是没说出来。 他只是笑了笑:“但愿如此,其实这是我第一次上战场。” “第一次?”长棍有些惊讶,在他看来,阿帕奇人只有十几岁的孩子才可能是第一次上战场。 “我今年十三岁。”马哨猜到他的想法,解释道。 “十三岁!” 在场有五六十个人,闻言无不感到惊讶。 在这个人类男性平均身高只有一米六几甚至更矮的时代,马哨的个子比绝大多数成年人还高,而且肌肉发达,怎么看都像是一个勇猛的青年。 十三岁的少年长成这副体格,几乎可以说是灵异事件了。 “我的学生确实只有十三岁,这是事实,大灵赋予了他超凡的力量和才能。”石鸦说道,虽然表情依旧沉着,但语气里还是隐隐流露出凡尔赛的意味。 当然,他并不是为了在人前炫耀自己的学生,至少不仅仅是为了这个,他确实真心地相信马哨得到了大灵的赐福。 这话听得马哨有些尴尬,但其他人却坚信不疑,石鸦是受人信任的萨满祭司,于是人们看向马哨的眼神里不禁多了些许羡慕甚至崇拜。 众人闲谈片刻,随后马哨又被起哄着吹了几曲口哨,长棍也跟着一起拍鼓。 不过这毕竟是军营,还是有一些纪律的,于是夜色未深,眠熊氏族的人就不得不去休息了。 刚刚来到此地的他们没有被安排巡逻警戒或者任何任务,可以好好休息一晚,而到了明天,他们的好日子就要结束了。 事实上,根本没有等到明天。 仅仅几个小时之后的深夜,一场战斗就毫无征兆地爆发。 “阿拉帕霍人!” “袭击!袭击!” 营地里的呼喊声打破了所有人的美梦,自然也包括眠熊氏族的战士们。 马哨翻身而起,感觉脑瓜子嗡嗡的,不是因为被惊醒,而是因为第一次参加战斗。 重生以来,他已经杀过两个人,但一个是被他重生的景象吓傻的白人,一个是慌慌张张的偷马贼,和战争根本不是一回事。 现在,真正的战争来临了! 初临战争,马哨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情绪波动,肾上腺素仿佛射jg一样疯狂分泌,让刚刚醒来的他没有任何疲软的感觉。 “滴——”他吹出鸣笛般的巨大哨声,呼唤着附近的黑锋。 当马哨冲出帐篷,黑锋正好赶到,随即他便一跃上马,同时弯弓搭箭,看定前方。 黑夜之中,来袭的阿拉帕霍人冲击着阿帕奇的营地,在火把的照耀之下,马哨看到附近大约有三四十个敌人。 和阿帕奇人类似,阿拉帕霍人使用的主要武器也是弓箭和石斧,他们骑着马在夜幕中疾驰,四处放箭。 “呜咯呜咯——”战场到处响彻着双方的尖啸,听上去有点像猴群的叫声,这可能是人类传承了几百万的习俗。 一个阿拉帕霍人突破了防线,他手里拿着一根火把,全速冲向一个帐篷,似乎是要放火。 马哨及时发现了他,并拉满弓弦,旋即锐利的箭矢激射而出! 由于第一次参加战斗的兴奋和紧张,箭矢的准头有些偏差,并没有如愿爆头,而是射中了对方身下的马匹。 “咴——”被利箭射入躯体,这匹马一声哀鸣,摔向地面。 它背上的阿拉帕霍人也随之摔下来,但却及时地调整了姿势,并没有因此明显受伤。 马哨射偏之后,立即一踢马腹疾驰过去,同时抡起手中“流星斧”,转动的石斧在空气中发出“呼呼”响声。 把握好时机,他猛然松手,石斧随之飞出! “啊!”从地上匆忙爬起的阿拉帕霍人正要去拾火把,就一声惨叫,再也起不来了,却是被石斧劈中后背,甚至可以从伤口看见他被劈开的脊柱。 马哨迅速拽回流星斧,再次弯弓搭箭,瞄准了不远处的敌人。 “咻——”这次他准头不错,一箭射中对方面部,自鼻贯入颅内,当场毙命。 连杀两个敌人,这已是不错的战绩,尤其对于一个初上战场的新兵来说。 马哨不由得更加兴奋。 但他的这股兴奋还没持续两秒钟,一支不知道从哪飞来的利箭就从他的后脑擦着头皮飞过,让他瞬间毛骨悚然,冷汗淋漓。 这是战场! 战场上杀机遍布,任何人随时都有可能死亡。 保命的意识和操作和杀敌一样重要,甚至更重要。 想到这里,马哨立时清空了头脑里全部的激烈情绪,强制自己进入镇定的状态。 强烈的情绪有时会发挥出意想不到的神奇作用,但冷静和理智才是持久的王者。 恢复冷静之后,马哨的各种优势得以充分发挥。 得益于长期坚持的科学饮食和锻炼,他有强劲的力量和耐力,敏锐的视听觉和反应能力。 他还装备了马镫、强弓,身下骑的马也是强壮而凶猛的黑锋。 整个战场上,没有哪个人比他更强大,他就是这里最猛的仔! 一箭,两箭,三箭,四箭,五箭…… 连发五箭,连毙五人! 这个时候,已经有阿拉帕霍人隐约意识到对面的阿帕奇阵营里似乎有个异常强悍的家伙。 但他们没能确定这个神射手到底是谁。 现在是黑夜,视野本就很差,而且马哨骑的是纯黑色的马,在夜幕直接就是半隐身状态。 还有一个原因,马哨头上一根羽毛都没有,一看就是个刚上战场的新兵,没人能想到新兵会这么猛。 于是马哨射杀了差不多有十人,却几乎没有遇到阻力,偶尔有人向他发起攻击,也根本不是对手,无论近战还是远程都被他碾压。 除他之外,由于同样装备了马镫和强弓,眠熊氏族的其他战士表现也很出色,战斗力明显超过他人,很快就将这片区域的阿拉帕霍人彻底打崩。 第20章 【猛少年】 “咻——” 只听又一声箭响,一个阿拉帕霍人应声而倒,从马背摔下来。他手里拿着一根长矛,随着他的丧命,长矛顺势而落,插在地上。 马哨随即驱马上前,俯身一捞便将长矛拾起。 若是印第安人的石矛,他当然没有兴趣,几乎没人愿意用石矛进行战斗,那是用来插鱼的玩意。 但眼前这把长矛的矛头却是金属材质,多半为钢铁,单面开刃,长而锋利,或者说,这矛头根本就是一把刺刀。 刺刀显然是从白人手里获得的,被阿拉帕霍人绑在木棍上,改装成了长矛。钢制长矛在战场上还是有一定实用价值的。 马哨望向四周,搜寻着下一个目标。 但结果却是一无所获,眠熊氏族附近的战斗已经基本结束了,阿拉帕霍人的进攻线在此被狠狠撕开一道口子,并且这道溃败的裂口正在向西蔓延。 马哨见此,便也调头向西,与族人一起杀向余下的阿拉帕霍人。 “呜吼——呜吼——”尖啸的声音再次响彻四周。 黑锋在夜幕中迅速穿梭,马哨在它的背上不断射出箭矢,几乎每一箭都能命中敌人,罕有虚发。 “啊!”忽然间一声惨叫从不远处传来,听上去竟有些熟悉,让正专注于猎杀敌人的他不由一惊。 他连忙循声而去,很快就看到,原来是长棍与一个阿拉帕霍人正在地面死命缠斗,就在这缠斗的过程中,阿拉帕霍人的石斧砍中了长棍的肩膀,使其发出了刚才的惨叫声。 长棍的处境十分危险。 强壮的敌人将他压在身下,石斧不断向他的脖子逼近。 他则使出浑身解数,握住对方的双手,以免让石斧砍中自己的脖子,但肩膀的伤势却让他的抵抗愈发羸弱。 眼看着石斧已经凑到他脖前一公分处,只要阿拉帕霍人再加把劲,就能切开他的大动脉,而后破裂的血管将在瞬间宣泄走他的生命。 阿拉帕霍人的脸上露出残忍的微笑,长棍仿佛已经在他的瞳孔里看到自己死亡的场景。 “哗——” 鲜血飞溅,染了长棍一脸。 长棍乍以为是自己的鲜血,但很快就意识到并非如此,他匆忙擦了下遮眼的热乎乎的血液,然后定睛一看。 竟是一把锋利的金属长矛从太阳穴贯入阿拉帕霍人的头颅! “你……”长棍转头看见手持长矛的马哨,一阵支吾,“你,你叫什么来着?” 马哨:“……” “哦对了,你叫马哨。”长棍恍然想起,脸上闪过一丝尴尬,“多谢你救我。” “你的马呢?”马哨从阿拉帕霍人的脑袋里长矛,一边张望四周,随口问道。 “我的马死了。”长棍喘息着,以平复情绪和伤口带来的疼痛。 马哨看了一眼他的伤势,同时弯弓搭箭,瞄准夜色中的某处:“你到后面休息,这场战斗应该就快结束了。” 话音未落,只听“咻”的一声,一个长棍几乎看不见的敌人就被劲矢射落马下。 而后马哨又握起长矛,对着最近的一个敌人发起冲锋,旋即在巨大的冲击力下,锐利的长矛一举贯穿了敌人的后背,在胸前绽放的鲜血中露出锋芒! 这是马镫的力量。 没有马镫的骑兵,几乎不可能做出持矛冲锋这种操作。 只有装备了马镫,骑兵才能进行高强度的近战,才能更好地借助战马狂奔的力道,而不必担心自己被甩飞或者顶飞。 不一会功夫,马哨就又杀了几个阿拉帕霍人。 长棍怔怔地看着这个无可匹敌的勇猛身影,几乎忘了马哨只不过是个初上战场的十三岁少年…… 正如马哨所说,整场战斗已经接近尾声,不一会便结束。 阿拉帕霍人的这次夜袭颇有水平,确实让阿帕奇人有些措手不及,但他们显然没料到眠熊氏族的存在。 至少,他们肯定没有料到一个如此凶猛的眠熊氏族的存在。 眠熊氏族只有二十名战士,但实际发挥出的战斗力却远远超过这个数字,以致于开战不久就迅速撕开了阿拉帕霍人的攻势,如同尖刀一般。 阿拉帕霍人由此便走向不利的局面,最终狼狈地结束了此次袭击,败北而去。 多数时候,阿帕奇人都在与阿拉帕霍人的冲突中处于下风,因此看着败退的阿拉帕霍人,许多阿帕奇人都相当兴奋,趁势追击。 “呜咯——呜咯——” 原野上依旧响彻尖啸之声,但却只是阿帕奇人的了,这是胜利者的欢呼。 许多人都前去追击阿拉帕霍人,但作为这场战斗无可争议的vp,马哨却只是停留在营地,沉默地望着北方的夜色。 他的脸上没有胜利者的喜悦。 长棍捂着受伤的肩膀,走到他身边,问道:“怎么了?我们赢了,可你看上去一点也不高兴。” “这的确是一场胜利,但更是一场失败。”马哨看向营地四处的尸体。 这场战斗下来,印第安人的总人口又少了一两百人,面对殖民者的劣势又扩大了些许。在他看来,这当然是一场失败。 但他没有继续说下去。 眼下阿拉帕霍人和阿帕奇人正处于战争状态,在许多阿帕奇人看来,阿拉帕霍人比白人还可恨。 这个时候说要团结阿拉帕霍人,根本就是妄想,不仅毫无意义,还会招来族人的谩骂。 “其实我明白你的意思。”长棍的话让马哨有些意外,“白人才是真正的敌人,我们应该放下仇恨,团结起来,就像黑豹过境主张的那样。” 马哨点头,但又话锋一转:“仇恨可不容易放下。” “的确。”长棍沉默片刻,“你觉得应该怎么做?” “只有胜利者才能从容地放下仇恨。”马哨觉得这没有什么好纠结的,“先战胜阿拉帕霍人。” 长棍闻言,一阵若有所思,直到肩膀上的伤势传来一阵疼痛,让他倒吸一口凉气:“嘶……” 马哨看了看他的伤口,想了一下问道:“你有酒吗?” “酒?” “是的,酒。”马哨又补充一句,“我是说白人酿造的烈酒。” 第21章 【烈酒】 “这是我兄弟的酒,喜欢它的人不少,但是我不喜欢,它的味道太烈了,也不知道白人是怎么酿出来的。”长棍进入帐篷,拎出一个酒袋,“你要喝吗?” “不,我用它治疗伤口。”马哨接过酒袋。 “治疗伤口?”长棍一脸茫然。 马哨点头,一边拉开他的衣领:“你得做好心理准备,这会很痛。” 待长棍脸上浮现出紧张之色,马哨便打开酒袋,将烈酒倒向他肩膀处的伤口。 “啊!”长棍顿时嚎叫起来,冷汗狂渗,喘得上气不接下气,“哼哼哼啊啊啊——” 过了一会,烈酒终于倒完,而他仿佛要虚脱了,面色苍白道:“我活了二十四年,从未感受过这样的疼痛……它真的能治疗伤口吗?” 马哨说道:“感到疼痛很正常,任何治疗过程都不会是愉快的。” 清洁完伤口之后,他找来麻布为长棍包扎,同时叮嘱道:“注意保持伤口清洁,这很重要。” “不用敷草药吗?”长棍迟疑了一下。在人们的观念里,草药和跳舞都是必备的治疗手段。 “烈酒就可以了。”马哨随口说道。 印第安人巫医不分家,医学理论完全可以直接作为玄幻小说的设定来用,包含了大量稀奇古怪的治疗方法,比如跳大神以及各种奇葩的草药配方。 对于这些草药,马哨并不信任,相比之下,酒精的消毒作用则是毫无疑问的,肯定能发挥一些积极作用。 当然,正所谓愚者千虑,必有一得,印第安人无比简陋的草药学里也有一些让他惊讶的东西,比如说……青霉素。 没错,就是那个青霉素。 一些印第安巫医在治疗时会使用从树上刮下来的霉菌,这显然是利用了青霉素的作用,尽管印第安人只是遵循祖先流传下来的经验,并不理解其中的原理。 只不过,这种粗糙的利用方式效率非常低下,而且不安全,这都不能说是有杂质的青霉素,而是有青霉素的杂质,甚至说不定连树上的鸟屎都一起刮下来搅匀了。 反正知道这个治疗方法之后,马哨觉得,除非自己马上要死了,否则绝对不会使用这种青霉素。 其实这个时代的医学普遍都不怎么样,和未来能重新定义死亡的现代医学根本没法比。 别说印第安人了,就是同时代的美国医生,也会说出“有时治愈,常常帮助,总是安慰”这样无奈的感叹。 可见心理安慰才是十九世纪以及更早期医学发挥作用的最常见形式,治愈则是一种幸事,把小病治成大病甚至直接治死也没什么可稀奇的。 当然,安慰不等于无效,事实上安慰经常能起到积极作用,心理暗示也是一剂良药。 因此马哨略一寻思,就紧接着说道:“这是我的独门配方,非常神奇,你放心好了。你现在只需要注意不要让伤口沾上脏东西,过几天解开绷带再看,效果必然出乎你的意料。” 长棍闻言,脸色不由舒缓许多。 “我们去清点一下杀敌数。”他想起什么,随即先出了帐篷。 几分钟之后…… “你在干什么?”长棍迷惑地看着正在搬尸体的马哨。 “这些是我杀的敌人。”马哨又将一具阿拉帕霍人的尸体搬到某处空地,他已经在这里堆了两具尸体。 长棍晃了晃手里还沾着鲜血的头皮:“割头皮就行了,不用搬尸体,你不知道?” “……我不会割头皮。”马哨下不去手,他觉得太恶心了,尽管这几乎是所有生活在美洲的战士的必备技能,不论白人还是印第安人。 “我来帮你。” “不用,我搬尸体就行了,这累不着我。”马哨力量惊人,搬几具尸体倒是轻松,不一会就将九具尸体堆在一处。 他击杀的阿拉帕霍人当然不止九个,至少有十二三个,但有些尸体却找不着了,当然也可能是被其他人冒领了……冒功这种事,古今中外都不罕见。 前往追击的阿帕奇战士陆续返回营地,这场战斗正式宣告结束,胜利的喜悦弥漫在营地中。 “真是漂亮的反击!阿拉帕霍的酋长今天晚上估计要哭出来了,哈哈!” “经过这次教训,他们估计要消停一段时间了。” “我觉得刚才应该继续追下去,直接把阿拉帕霍人赶回高原上!” 在这一众阿帕奇人当中,最为兴奋的无疑要属眠熊氏族的战士,二十人的队伍只有一人死亡,余下连个重伤的都没有。 而他们击杀的阿拉帕霍人却超过五十人,几乎每个人都杀死了两名以上的敌人。 身旁堆起来的九具尸体更是让马哨成为了所有人的焦点。 不过马哨这会没工夫去享受人们的羡慕与崇拜,而是忙着去救治伤员了。 救治的方法和刚才一样,烈酒消毒过后,用干净的麻布作为绷带对伤口进行包扎,虽然简陋,但多少有些作用。 治疗的过程中,烈酒浇在伤口上带来的疼痛让所有伤员都记住了他,可能这辈子都忘不了了。 当然,伤员们肯定也记住了他反复重复的几句话,比如“伤口清洁”、“独门配方”什么的。 “九个!” 平原大酋长得知马哨的战绩,感到很是震惊,甚至不敢相信,但堆在营地里的九具尸体以及其他战士的作证让他不得不相信这是真的。 “马哨,我果然没有看错你,你是一个出色的战士!甚至我想,用不了多久你就将成为部落的战争酋长!”他很快从震惊中恢复,转而来到马哨身旁,大笑着拍了拍其肩膀。 “所有阿帕奇人都会铭记你的丰功伟绩,明天的仪式上,我将代表平原部落授予你九根鹰羽!” 绝大多数印第安战士终其一生也不过两三根鹰羽,九根鹰羽已是巨大的荣耀,同时也意味着某种权力,比如在战场上,头戴羽毛多的人便可以指挥羽毛少的人。 马哨对此倒是没有多兴奋,只是回了一些客套话,几根鹰羽并非他所追求的目标。 就像大酋长说的那样,为了庆祝这场胜利,人们在第二天举行了一场庆功仪式,不仅是平原部落,所有驻守在此的阿帕奇部落都参加了仪式。 在场的除了守帐篷之外,还有三位大酋长,分别来自梅斯卡莱罗部落、吉卡里拉部落以及奇里卡瓦部落。 由四位大酋长组成的阿帕奇会议,即是这支千人军队的最高指挥机构。 第22章 【战功的奖赏】 如同所有印第安仪式,庆功仪式上也少不了跳大神之类的宗教活动。 在几位大酋长和萨满祭司的带领下,人们愉快地诅咒着敌人,并祈祷下一次胜利的到来。 除此之外,最重要的流程是嘉奖战功,战士每杀死一个阿拉帕霍人,就可以换来一根鹰羽以及一袋烈酒作为奖励。 马哨自然得到九根鹰羽,还有九袋烈酒。 “这是属于你的荣耀。”平原大酋长从大祭司手里接过九根鹰羽,然后亲手将之绑在马哨的头发上。 九根羽毛还不宜编成战冠,而且战冠的制作颇耗时间,一时半会也编不出来,便和多数人一样,直接绑在头发上了。 “感谢你,尊敬的大酋长,以及大祭司……”马哨不失礼貌地说道,这羽毛头饰他觉得还算美观,至少比此时他脸上涂的颜料好看多了——胜利者必须用红色颜料涂在脸上,这是传统。 “还有这个。”大酋长又笑着一招手,旁边一个战士便有些吃力地抱来九个大皮袋。 “最火热的烈酒——没人不喜欢它!” 烈酒是印第安人和白人交易时获得的最主要商品之一,越来越多的印第安人都痴迷于高浓度酒精带来的强烈麻醉感。 马哨前世就听闻印第安人的酗酒问题很严重,但由于眠熊氏族很少有烈酒,直到最近他才知道,印第安人的酗酒问题其实此时就已经存在了。 不得不说,花费大量财物从白人手里买烈酒喝,绝对是印第安人做的最亏的生意,甚至可能没有之一,简直堪比从英国大量购买鸦片的清国人。 染上酒瘾的印第安人日渐堕落,上进的希望更加渺茫,这个问题一直持续到二十一世纪都没有解决,也没有人帮他们——喝酒是自愿的,高尚的自由主义者白人有什么理由干涉印第安人自愿的选择呢? 除了鹰羽和烈酒,作为战功最卓着者,马哨还得到了来自另外三个部落的奖赏。 “平原部落的勇士,我代表梅斯卡莱罗部落向你表达敬意。”梅斯卡莱罗部落的大酋长说道,然后取来一副绘有复杂图案的蒙皮木盾。 这位大酋长递来盾牌,一本正经地说道:“这是我们送给你的礼物,大灵祝福过的盾牌,可以帮你抵挡一切伤害。” “……”马哨一阵汗,有点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能不失礼貌地接过盾牌,同时道了声谢,“感谢我的兄弟部落。” “勇士,这是吉卡里拉部落的礼物。”吉卡里拉部落的大酋长牵出一匹棕马。 这匹马虽然不及黑锋,但看上去也还算雄壮,马哨当然更是感谢了。 最让马哨印象深刻的则要属奇里卡瓦部落的赠礼,当这东西出现在他眼前的时候,他的双眼顿时亮了起来。 “收下它,宝刀赠英雄。”奇里卡瓦部落的大酋长是个颧骨突出的中年男人,他微笑着递来一把闪着光的短刀。 纯金的刀! 马哨感谢之际,便拿来手里掂量了下,估计有大约一斤重。 这么多黄金,就算纯度不高,也绝对堪称厚礼了,按照后世的价格,差不多相当于二十万软妹币,或者三万多美元。 马哨瞬间就记住了奇里卡瓦大酋长的名字——橡木,以及他那突出的颧骨。 就是单纯觉得这人适合做朋友,嗯,就是这样。 奖赏战功的环节结束,气氛却愈发热烈。 “让我们来尽情地痛饮!”平原大酋长高举酒袋,看着四周的阿帕奇人。 “呜咯呜咯呜咯——” 伴随着一阵叫嚷,几乎所有人都举起酒袋,而后仰头灌下烈酒,咕咚咕咚一阵豪饮,转眼间空气中满是酒精的味道。 “为了部落!” “这场胜利只是个开始,阿拉帕霍人很快就会被我们彻底击败,他们再也没有资格出现在我们的草原上!”人们在酒气中豪言不绝,助兴的鼓声笛声也夹杂其中。 “哈哈哈,说的没错,嗝……” 气氛如此浓烈,马哨起初也想跟着众人喝一小口,但终究还是没喝。 他神色闪动,却是犹豫起来要不要劝其他族人也别喝酒……至少别像这样过量喝酒。 小酌怡情,大饮伤身。印第安人的喝酒方式既不是小酌,也不是大饮,而是比拼着谁更能喝。 印第安人本就处境不妙,若是再让这种风气蔓延下去,简直是雪上加霜。 只是,眼下众人酒兴高昂,庆功气氛火热,劝说似乎也不合时宜。因此马哨迟迟坐在原地,没有说话。 不过他的犹豫很快就结束了。 “你怎么也喝上了?”马哨忽然跑到一个瘦高青年身旁,直接劈手夺过酒袋。 这瘦高青年正是长棍,他愣了一下:“大家都在喝,我也喝一点……” “可你身上还带着伤!”马哨指了指他的肩膀。 “你不是说烈酒可以治疗伤口吗?”长棍问。 “……”马哨深吸一口气,“那是洒在伤口上,而不是通过喝的方式,喝酒只会让你的伤口变得更糟。绷带也能治疗伤口,绷带能吃吗?” 他紧接着又看到几个伤员在喝酒,当即也毫不客气地说道:“都别喝了!” 马哨在战场上证明了自己的威严,而且这些伤员又都是他治疗过的,当下也不敢说什么,纷纷不再喝酒。 但其他人就不一定了。 尤其是坐在营地中央的平原大酋长,守帐篷直接皱起眉头:“马哨,你在干什么,今天是喝酒的好日子!” 接着就一挥手:“都接着奏乐,接着喝!再过不久,白人的酒商就又要来了,烈酒多得是!” 大酋长一声令下,伤员们纷纷又要开始喝酒。 马哨见此,顿时来了火气:“不准喝!” 他这一声中气十足,全场的噪音都遮盖不住,远近几百号人听得清清楚楚,原本热闹的气氛瞬间安静了七八分,仿佛被泼了一盆冷水。 几百道目光纷纷向他投来。 “什么不准喝,酒吗?” “糟糕,守帐篷大酋长要发火了……” “马哨要干什么?” 人们议论纷纷,倒是都不喝酒了。 随后,就像一些人猜测的那样,守帐篷大酋长的脸上浮现出明显的不悦之色。 眼下有七八百人聚在一起,其中大部分还是来自其他部落的人,马哨作为他的下属,此番举动让他感到脸上无光。 ———————————— ps: 其实很多印第安部落非常松散,根本没有部落层面的首脑也就是大酋长。比如奇里卡瓦部落的橡木(也就是科奇斯),其实只是一位威望很高的地方干部,而非整个部落的老大。书里这样写是为了方便。 至于主角所在的平原部落,确实有部落大酋长这个职位。 第23章 【药不能乱吃】 “你到底是什么意思?”守帐篷大酋长直视着马哨,声音里透着压抑的怒火。 马哨也觉得自己刚刚有些上头,但既然如此,正好把想法都说出来,让族人抵制酗酒。 他深吸一口气,走到四位大酋长面前,说道:“烈酒不能大量饮用,尤其是受伤的人,饮酒只会让他们的伤口愈合困难。” 对于这种说法,阿帕奇人自然是闻所未闻,众人听了,不由一阵议论纷纷,都是将信将疑。 “喝酒能让伤口愈合困难,真的假的……” “不对,你昨天给我包扎时还说烈酒可以治疗伤口,怎么今天说法不一样?” 马哨闻言,便将刚才对长棍说的话重复一遍:“包扎前用烈酒冲洗伤口,确实可以起到治疗的效果,但把酒喝下去却没有这个作用。这就像绷带一样,绷带如果吃下去,只会让人肚子疼。” “这是谁告诉你的?”守帐篷大酋长声音里的火气依旧未消,质问道。 马哨迟疑了一下,最终说道:“是我父亲告诉我的。” 实际上,鉴于印第安人的认知水平和传统信仰,将这种超前知识的来源归结为神灵的启示是最方便的选择。 马哨也清楚这一点。 但作为一个来自二十一世纪的物理老师,对于装神弄鬼这种事,他有着本能的抗拒。 所以经过短暂的思考,他只能甩给早就去世的父亲,反正死无对证,自己的爹怎么吹捧还不是自己说了算。 不过话刚一说完,一个可能有些奇怪的念头就突然在他的脑海里蹦了出来……这算不算搞祖先崇拜? 算了,不管这些。 “在我小时候,父亲和我说过,他曾经有一次受伤,伤口沾染了污泥,而身边只有一袋烈酒,于是他只好忍痛用烈酒清洁伤口,结果他意外地发现,经过烈酒的清洗,伤口的愈合速度竟然快了不少。”马哨边讲边编,缓缓地说道。 众人听了,都是不知真假,但这故事听上去还挺合理,当下又一阵议论。 这时奇里卡瓦大酋长橡木忽然说道:“喝酒会导致伤口愈合变慢,这又是谁告诉你的?” “……还是我父亲。”马哨又开始讲故事,“他一开始认为喝酒也能起到同样的治疗作用,而向伤口倒酒又是如此疼痛,于是他后来再受伤时便大量喝酒,结果没想到,他的伤口反而加重了。” 场面先是一阵安静。 随后忽然有人喊道:“我刚刚喝了酒,怎么没见伤口加重,你不会在骗我们?” 马哨转头看向说话的人:“我为什么要骗你们?如果你不相信,自己多喝些试试就知道,只要你保证一天喝掉一袋酒,我这九袋烈酒全送给你,到时候丢了命别来找我就行。” 作为战功奖励的酒都是大号酒袋,一袋估计有两升之多,约合四斤。每天四斤烈酒,连续喝九天,别说有伤在身,就算没有伤,这么喝也是妥妥的找死。 那人也不傻:“谁能喝得了这么多酒!” 马哨看着众人:“你们也知道,人喝不了这么多酒。但你们有没有想过,为什么所有人都能每天喝一大袋果汁,却没有人能每天喝一大袋烈酒?” 人们面面相觑,显然是说不上来。 “为什么?”有人很想知道答案。 马哨自顾自地继续说道:“因为果汁是一种食物,而酒是一种药。” “药!” “人吃下去的东西分为两种,一种是食物,一种是药。食物的特点是没有量的限制,人的肚子有多大,就能吃多少食物。但药正好相反,药必须有量的限制,一些药甚至本不应该吃进肚子。”马哨接着讲道,“人不能喝酒喝到把肚子填满,这正说明酒是一种药。” 顿了顿,他继续说道:“既然是药,就肯定不能乱吃,乱吃就会引发不好的结果,比如头晕、呕吐……” 把酒解释为一种药,可能有些不太合适,而且马哨的表达还犯了一个循环论证的错误。但他觉得,只有这样解释,才能让印第安人直观地意识到酗酒的不合理之处。 毕竟对于“药不能乱吃”这个观点,印第安人还是有一定理解的。 听了这套解释,在场许多人都觉得颇有道理,而且越琢磨越觉得有道理。 “原来酒是一种药,难怪喝多了会这么难受……” “我早就觉得不应该喝这么多酒,你们宁愿喝到吐也不相信我,这回总信了!”印第安当然也有反对酗酒的人,当下顿时觉得有了底气。 “说得对,确实不应该乱喝酒。” “嗯……不过这次就算了,都喝掉一半了,把剩下的也喝完。” “也对,这次先喝完。” 尽管马哨的一番话让许多族人意识到了酗酒的不妥,但认知和行动总是存在距离,即便明白了酗酒不妥,但还是有人耐不住酒瘾,把剩下的酒喝了。 “这是最后一次,以后不再喝了!”酒鬼们言之凿凿。 马哨感到一阵欣慰,虽然距离真正革除酗酒风气还有很远的一段路,但现在至少有了一个开头。 族人们在思想上对酗酒已经有所认识,他相信这种认识会在所有印第安人中推广开来。 “我觉得他说的有道理,喝酒不是一件好事,我甚至听说有人因此而死。”橡木大酋长也对马哨的想法表示认可,想了一下,遂放下酒袋,“我们也别喝了。” 梅斯卡莱罗部落和吉卡里拉部落的大酋长也都点了点头,放下手中烈酒。 守帐篷大酋长却依旧拉着一张脸,他想喝酒,但这不是最主要的,他更在乎的是自己身为一个大酋长的尊严。 只是现在几乎所有人都对马哨的看法表达了认可,他却是不好发作。 沉默了半天,最终守帐篷直接一言不发地起身离开了。 刚从大酋长手里得到九根鹰羽,转头就闹僵了关系,马哨自然也觉得很是尴尬。 他想挽回一下,可大酋长根本不给他机会,看都不看他一眼就走远了。 好在这时,平原部落的大祭司下雨天走了过来,面带微笑地说道:“不用担心,我会劝说他的。” “多谢你,大祭司。”马哨有些意外,但还是称谢道。 下雨天摆了下手:“其实我也不赞同喝酒,我觉得喝醉的样子很糟糕,只是大酋长喜欢喝,而且我也没有找到足够好的理由阻止人们喝酒。” ———————— ps: 牛年呐,祝大家春节愈快,阖家欢络。 第24章 【大祭司下雨天】 “你刚刚说的理由就非常好。”下雨天很喜欢马哨的理论,“酒确实应该被看作一种药,而非食物。” 在酒的问题上,两人又随便交谈了几句。 而只经过这短短几句的交流,马哨此前通过以貌取人对下雨天做出的判断就得到了印证——此人确实学识渊博,或者智力非凡。 显而易见的是,这位大祭司有着异常发达的语言能力。 他的语言能力是如此突出,以致于任何人只要与他发生对话,都不难察觉到这一点。 与中文、英文之类成文多年的语言体系相比,印第安人的语言明显不够成熟,没有文字且不说,口语表达也有一些不足。 语言本身不够成熟,再加上教育匮乏,没有语文课,导致绝大多数人的语言能力都处在一个较低的水平。 马哨重生以来,日常生活中一个直观的体验就是人际沟通比较费劲,尤其在涉及到复杂信息时。前世他一分钟能完成的对话,现在可能要进行两分钟。 这并不是他的问题,事实上他的阿帕奇语言能力算是很出色的了,其他族人彼此沟通时往往更费劲。 几年的时间里,马哨已经习惯了这种低效率的人际沟通,直到遇见这位大祭司。 同样的阿帕奇语,从别人嘴里说出来是词不达意、含含糊糊,但从下雨天嘴里说出来却是井井有条、滴水不漏。 马哨甚至觉得,下雨天可能是整个阿帕奇族语文水平最高的人。 在其他人的衬托下,与下雨天交谈简直像是一种享受。 另一边,大祭司其实也有类似的感受,马哨是他见过除自己之外阿帕奇语水平最高的人。 他终于不用像个教语言的老师一样,边说边教了。这让他如释重负。 “对了,我注意到眠熊氏族的战士好像很多都装备了马镫?也就是白人使用的那种骑马工具。”下雨天话锋一转,问起了马镫的事。 “准确地说是所有人都配备了马镫。”马哨点头。 “这是你们强大的源头?”下雨天显然没有亲身使用过马镫。 “源头之一。”马哨一边说着,一边拿来自己的弓,“另一个源头则是我们手中的强弓。” 下雨天接过强弓,摆弄了一会。 他身材清瘦,气质斯文,应该没有什么战斗经历,但骑马射箭是阿帕奇人的基础技能,不论男女老幼,多少都懂一些。 因此他还是可以察觉到这把弓的非凡之处,随后不禁感叹道:“看来眠熊氏族有一位伟大的工匠,你们的木制马镫也是他设计的?” “伟大谈不上。”马哨有些不好意思地说,他虽然两世为人,但却是第一次和这个词发生联系。 “怎么谈不上,这弓——”下雨天仿佛忽然意识到什么,嘴里的话戛然而止。 随即他有些不敢相信地看向马哨:“难道……难道那个工匠就是你?” “正是在下。”马哨说。 大祭司怔怔地看着他,过了一会才从吃惊中恢复,但紧接着,一抹思索和犹豫在他的眼中闪过。 这个神色变化让马哨一愣。 他该不会怀疑我在吹牛逼? 不过事实证明,马哨想多了,下雨天似乎很信任他,根本没有怀疑此事的真实性。 “虽然我不是个合格的战士,但我相信这是一个伟大的创造。”下雨天拨动着强韧的弓弦,“而你,毫无疑问是个伟大的创造者。” “这并非创造。”马哨却道,“白人肯定早就掌握了类似的甚至更先进的技术。” 这是实话。 他前世并不懂冷兵器,更没上过战场,100纯度的弓箭门外汉,眠熊氏族现在使用的强弓,不过是他根据力学知识一个人瞎琢磨出来的。 虽然他一向有些厚今薄古,但如果说这就能达到十九世纪高端弓箭的水平,也未免过分小看古人了。 马哨甚至怀疑,自己设计的这种弓箭可能连中国汉朝的水平都达不到——李广射虎的典故他还是知道的。 也就是印第安人弓箭技术太过原始,他设计的弓才能显露峥嵘。 当然,也有可能是他真的在无意中琢磨出了一些超前的技术细节,但他觉得这种可能性可以忽略。 “有道理。”大祭司显然对白人的力量有比较清醒的认识,“但你也依靠自己的智慧创造了它。” 他将强弓还给马哨,然后迟疑了一下:“不知道你愿不愿意,让其他氏族的人也装备你的马镫和弓箭?” “当然。”马哨毫不犹豫地说道,他从不认为这是个需要考虑的问题,“不止是氏族,我们的兄弟部落也应如此。” “甚至是我们的兄弟民族,基奥瓦人,纳瓦霍人,乃至所有愿意团结起来的原住民民族,他们都应该拥有更锋利的武器。” 下雨天闻言,不禁有些动容。 这个时代的印第安人,许多依旧茫然无措,在通向绝望的道路上浑浑噩噩。但也有不少印第安人很清醒,甚至清醒到了悲壮的地步。 下雨天便是后者。他希望印第安人团结共进,但他认为这不可能。 但马哨的话语里却流露出一种奇特的坚定,这坚定的程度超乎他的想象,他不知道该怎么形容,更不知道该怎么理解。 这让他的心绪有些难以平静。 他让自己的表情恢复平静:“既然这样,就麻烦你了。不过经过昨天的战斗,阿拉帕霍人短时间内应该不会再来,我们有充足的时间为所有族人配备马镫和强弓。” 两人又谈了几句,下雨天便先离开了。 马哨则回到眠熊氏族的人群当中,他刚一回来,石鸦就不禁说道:“你不该惹怒大酋长。” “大祭司会帮我劝说大酋长的。”马哨说了句。 “这可不一定有用,就算有用,也很难改变大酋长对你的印象了。”石鸦叹了口气,“他第一次见到你就对你印象不太好。” 马哨没说话,他其实不太在乎。 过了一会。 “对了,你父亲的事我怎么一点都不知道?”石鸦问道,“就是你刚才讲的关于烈酒的那个。” 第25章 【北美野牛】 “因为他是我父亲。”马哨理直气壮。 “……”石鸦一滞,想要再问些什么,却不知道该怎么问。 众人吃着烤牛肉。 “接下来一段时间,我们要去狩猎野牛了。”烤肉快要吃完的时候,石鸦又开口道,“为了补充食物,以及收集皮草——商人近期可能会来到,我们可以交换一些东西。” “美国商人?”马哨随口问了句。 “没错,就是白人,总有一些人,为了钱愿意去任何地方、做任何事。”石鸦说,“这些商人往往也很危险,他们每个人都会佩戴武器,到时候我们得小心应付。” 马哨闻言,心中有些期待,毕竟美国商人必然会带来许多外界的新消息,印第安人的信息实在是太闭塞了。 不过紧接着,一个问题就让他有点犯愁。 他的英语水平。 作为一个普通大学出身的理科生,马哨的英语水平本就不好,在英文字母都难见的印第安社会生活几年之后,他的英语水平更差了。 差到什么地步? 他甚至一度想不起p站的全名应该怎么拼。 再加上这个时代的英语和后世本就有一些区别,马哨觉得,自己多半已经听不懂几个单词了。 “美国商人来了之后,我们要怎么和他们交流?”马哨遂问道。 “他们之中有人懂一些阿帕奇语。”石鸦解释说,“当然,我们也有懂英语的人。正常交流问题不大。” “谁?” “就是我们的大祭司,下雨天。” 这个答案并不算意外,马哨点了点头。 石鸦缓缓说道:“下雨天是个厉害的人,除了阿帕奇语之外,他还懂很多语言,比如苏族语、阿拉帕霍语、科曼奇语……当然还有一些白人的语言,不过他说他对白人语言掌握得不熟练。” 这倒让是马哨感到惊讶了,没想到下雨天掌握的外语居然如此丰富。 就算下雨天英语不熟练,应该也比自己强一些——马哨对自己稀烂的英语毫无信心。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阿拉帕霍人没有来犯,防守此地的阿帕奇人颇为安逸。 马哨的主要工作便是在族人当中制作推广马镫和强弓,争取早日让所有阿帕奇人都装备这两样。 到时候全族战斗力必然更上一层楼,阿拉帕霍人就算大规模来袭,也无须太过担心了。 在此过程中,马哨和大祭司下雨天交流颇多,并且趁机向他“学习”了一些英语。 所谓的“学习”,就是马哨假装从认识26个英文字母开始学习英语,然后没几天就展现出直逼小学生的英语水平,成为整个阿帕奇营地第二个会说英语的人,狠狠地震惊了一把下雨天乃至所有人。 除此之外,马哨有时还要加入狩猎队,外出营地去狩猎北美野牛。 狩猎北美野牛的过程不算轻松,可以看作是一场低烈度的战斗,经常会有人受伤。 这些野牛体型庞大,动辄能达到一吨,性格也颇为凶悍,而且总是一大群一大群地出现,漫山遍野,横冲直撞。 狩猎者一旦被牛群围困,便有性命之危,几头牛顶上来,人马皆亡。 当然,印第安人长期狩猎这些野牛,经验丰富,虽然受伤难以避免,但出人命的情况倒是并不多见。 上万年来,许多印第安人都以狩猎北美野牛为生,庞大如同海洋的牛群为他们提供了肉食、骨头、毛皮等多种必备物资。 现在,野牛还为他们保障了最重要的贸易途径:皮草贸易。 对于大多数印第安人来说,如果想获得白人生产的东西,最主要的途径就是找一个商人,用皮草与之交换。 各种皮草之中,野牛皮不算最贵的,但却无疑是最丰富的,至少目前还是如此。 许多白人也早就加入捕杀野牛的行列之中,而且几乎是奔着灭绝野牛的目标去的,因为这样可以有效压缩印第安人的生存空间。但就目前而言,野牛的数量还算庞大,还可以产出丰富的毛皮。 “咚咚咚——” “哞哞——” 平原之上,浩浩荡荡的北美野牛群奔涌着,发出惊天动地的踏蹄声,当然还有它们的叫声。 伴随着野牛群的步伐,目之所及,皆是烟尘四起。 在这烟尘之中,娴熟的阿帕奇猎人骑着他们的战马,在牛群的空隙间反复穿梭,挑选着目标和时机。 在这个过程中,他们必须万分小心,时刻警惕,以免陷入牛群的包围,否则随时有可能被踩成肉酱。 此处的阿帕奇猎手大约有七八十人,马哨便是其中之一。 他骑着黑锋在浩瀚的野牛群中穿梭,按照古老而简单的规则寻找着合适的猎物——优先猎杀年老和落单的野牛。 平原印第安人很清楚,自己离不开野牛,因此为了长久的生存,狩猎时也要尽可能地考虑牛群的生存繁衍。 既然要照顾牛群的繁衍,小牛和母牛当然是能不杀就不杀,年老体弱的牛才是首要的猎杀目标。这样的牛也比较容易得手。 很快,马哨找到了一个理想的目标。 他又四下观察了一下,随即驱马靠近一些,同时弯弓搭箭,瞄准选中的年老野牛。 “咻——咻——咻——” 他快速地射出数支箭矢,几乎全都命中目标,箭头扎入野牛的躯体,使其发出一阵嚎叫。 北美野牛体格强壮,生命力当然也不一般,至少不会像人类那样中了一箭便站不稳了。 多数情况下,即使它们身中数箭,依然不会立刻倒地,而是会横冲直撞一段时间,直到在失血中筋疲力尽。 在此期间,猎人需要做的就是离远一些,任由受伤的野牛自己跑到死,然后待牛群也离开这一片区域,再上前收取野牛的尸体。 受伤的老牛越跑越慢,不一会就被前方的牛群彻底甩开,然后筋疲力尽地倒在地面。 马哨此时上前,确认野牛死了之后,便用绳子将其尸体绑好,等待狩猎队马群的到来。 他们狩猎野牛时,还需要带上一群马,以便将牛拖回去。 一天的狩猎结束,阿帕奇猎人们拖着几十头北美野牛的尸体返回营地,迎接他们的是烧烤晚会。 当然,在烧烤开始前,人们还需要让剥皮高手将这些野牛的毛皮尽可能完好地剥下来,剥皮技术的高低将直接影响牛皮的价格。 营地当中,阿帕奇人已经积累了上千张野牛皮,现在就等着前来收购的白人皮草商了。 第26章 【美国商人】 5月10日上午。 营地里的阿帕奇人收到消息,从东边来的美国商人已经抵达附近,商人将在停留一天时间,收购或者说交换他们的野牛皮。 于是在奇里卡瓦大酋长橡木以及平原大祭司下雨天的带领下,一队阿帕奇人带着野牛皮,前往指定的交易地点。 印第安人不会信任白人,白人也不会信任印第安人。 因此双方的交易地点是经过精心挑选的,离阿帕奇营地有一段距离,同时又地形平坦,视野开阔,无法在这里设伏。 双方的人数也有限制,均不能超过五十人。 阿帕奇这边去了四十几个人,即将抵达目的地之际,马哨远远地目测一番,估计前面白人商队的人数应该在三十左右,其中大部分是配枪的骑兵护卫,正警惕地也望着他们。 橡木是这支阿帕奇队伍的领头人,马哨则紧跟其后,和下雨天骑马并行。 “这马镫确实好用。”下雨天踩着木制马镫,说了句,“骑马比以前轻松多了,可以想象它在战场上的威力……马哨,你的确适做一名战争酋长。” 走在前面的橡木也道:“我们早该使用它的。不过就是有点不耐用,我已经踩坏了一个。” 马哨说:“毕竟是木制的,如果换成金属,耐用性会好很多……我们需要金属。” 在下雨天的帮助下,马镫和强弓的推广非常顺利,营地里上千号阿帕奇人都已经换上了这两样装备。 为此,马哨还得到了一个响当当的绰号:大工匠。 这无疑是个好名字,如果换成其他人,多半会直接顶掉原来的名字,成为新的正式称呼。 但马哨却不一样,他的口哨更容易让人印象深刻。 过去一个月里,马哨已经办了不知多少场“全营巡回演唱会”,凡聚会、仪式,几乎都少不了他的口哨绝活,让所有人都深深记住了他超凡脱俗的口哨。 因此,马哨这个名字更加深入人心,即使大工匠这样的称号也顶替不了。 不多时,众人抵达交易地点,下雨天骑马上前几步,对面的白人商队也过来两个人。 其中一个显然是领头的,三十多岁的男子,身材微胖,下巴有些胡茬,他面带微笑问候道:“我们又见面了,大祭司,相信你还记得我。” “你好,史密斯先生。”下雨天也用英语问候了一句。 双方并不是第一次交易,因此没什么废话,商人史密斯直接说道:“我带来了你们最喜欢的烈酒,有六百二十加仑,足够你们装一千两百袋。” “酒的价格还是和上次一样,成色最好的野牛皮可以换三加仑,成色普通的野牛皮可以换一加仑半,成色差的半加仑……不知道这次你们需要多少?五百加仑?” 牛皮换烈酒,其他商品都是小头,生意一直是这么做的,史密斯以为这次也一样。 然而下雨天的话却完全出乎他的意料:“不,这次我们不要酒。” “?”史密斯以为自己听错了,露出一个疑惑的表情。 下雨天当即用阿帕奇语又说了一遍,吐字清晰:“我们这次不买酒。” 白人队伍里的翻译将这句话翻译给史密斯,史密斯终于确认自己刚才没听错。 印第安人居然不买酒了! 他顿时感到又迷惑又恼火,说道:“什么,为什么?你们不是每次都要买烈酒吗?美味的威士忌,难道你们不喜欢它了?” “是的。”下雨天说道,面色平静,“我们已经决定远离烈酒,那会腐蚀我们的身体。我们早就该这么做了。” “不,这是谁告诉你们的?简直胡说八道!”史密斯一挥手,语气激动。 他发誓,如果让他知道是谁劝说的阿帕奇人戒酒,他一定要把这个人的脑袋拧下来! “以上帝的名义,威士忌绝对不会伤害我们的身体,不仅如此,它还会让我们变得更有精神。”史密斯连忙继续说道,一边指示翻译,保证自己的意思能更准确地传达过去。 “……当然,有的人喝得太多,确实会发生一些不好的后果。但任何东西都是这样,哪怕是水,喝下一加仑也会涨破肚皮,不是吗?这不能说明酒是一种有害的东西,完全不能。” 下雨天回道:“烈酒的问题从来不是涨破肚皮,没人能喝到那种程度……事实上,我们的一位萨满已经指出,酒其实是一种药,根本不适合饮食。” “药?” 史密斯一滞,不知道该说什么。 但他很快恢复冷静,深吸一口气,沉声道:“好,尽管喝酒的好处再显然不过,但我得承认,是否喝酒也是每个人的自由。” 接着他话锋一转:“你们有权利不喝酒,但是,你们应该遵守信用!” “这买卖不是第一次了,每次我们都会准备至少三百加仑的酒,并亲自为你们送过来,你们不应该破坏约定。如果你们不想买酒,应该提前告诉我们。” “我们并没有签署协议。”下雨天说。由于印第安人没有自己的文字,所以很少签署纸面协议。 史密斯辩道:“去年你们还告诉我,你们需要更多的烈酒!” “或许,但那最多也只是口头,按照你们白人名义上的诚信原则,只有写下的契约才是必须遵守的。”下雨天语气中带着一丝讽刺。在绝大多数印第安人眼中,白人和诚信没有半毛钱关系。 史密斯无言以对,一时间只能抿着嘴,紧握着缰绳,似乎在试图压抑怒火。 商队里的其他白人也都一阵躁动,议论纷纷。 “真是见鬼,印第安人居然说他们要戒酒!”没人能想到阿帕奇人居然会突然戒酒。 “难道我们要白跑一趟?” “这下可赔大了!” 还有一些白人直接恶向胆边生,与周围的人低声讨论起了冲突的可能。 “我想我们可能需要一场战斗……” “说得对,但不能在这,你得知道,不远就是阿帕奇人的大本营。而且就算要打,最好也不是我们出手,我们是商人……” 看着白人们的骚动,下雨天不为所动,事实上,这完全在他的预料之中。 阿帕奇人压根就没考虑过不买酒,这根本不可能,且不说族里有些酒鬼一时半会戒不了,烈酒的医疗用途阿帕奇也不可能放弃。 他只是想少买些罢了,刚才说的则不过是一种谈判的方式。 第27章 【柯尔特转轮手枪】 觉得机差不多了,下雨天话锋一转:“这虽与诚信无关,但出于友善和理解,我们仍愿意购买一小部分烈酒,为你们降低一些损失。” 商人史密斯的脸色缓和一些,想了想说道:“你们愿意买多少?” “五十加仑。”下雨天说道。 “五十加仑?这太少了!”史密斯脸色又难看起来。 “我们带了六百多加仑的酒,五十加仑连十分之一都不到。你们至少得买走三百加仑,否则我们就血本无归了!” “我说过,阿帕奇人已经决心戒酒,我们不会再让酒侵蚀我们的身体和灵魂。”下雨天停顿了一下,接着道,“这样,一百加仑,不能再多了。” 用大酒袋装,一百加仑差不多就是两百袋,医用绰绰有余,个别酒瘾严重短时间戒不掉的,也可少量饮用以便续命。 “两百加仑。”史密斯还想争取一些。 “就一百加仑。”下雨天毫不犹豫地说道。 史密斯一阵沉默。 下雨天却又说:“不过,虽然烈酒我们只要一百加仑,但其它商品,我们愿意多买一些。” “其它的商品,我们现在可能没有足够的货物。” “这次不够没关系,又不只是这一次买卖。今后阿帕奇人依然愿意向你们购买商品,而且生意的规模只增不减,只是不再主要购买烈酒了而已。” 史密斯想了一下,问道:“你们想买什么,布料?刀?还是火枪?” 在他看来,工业世界精美多样的布料、金属制的刀斧以及火枪,这三样最有可能取代烈酒的地位。 “火枪。”下雨天说道,“我们需要两百支枪。” 抵制烈酒的决定让阿帕奇人省下了不少钱,经过讨论,尤其是经过马哨的推荐,人们决定购买一批火枪,两百支,不多但也不算少。 “你们需要什么型号的火枪,这把怎么样?”史密斯拿来一把枪。 下雨天看向马哨,马哨点了点头,上前从商人手里接过枪,准备试一试。 “棕贝丝,英国货,这把据说还在1840年杀死过一个中国军官。”史密斯随口说道。 为了照顾印第安人的英语水平,史密斯用的都是简单词汇,语速也比较慢,因此马哨听懂了。 毫无疑问,这说的是鸦片战争。 马哨有些感叹,然后才摆弄了一番棕贝丝。 他不想要这种枪,太老了,在他的印象里,这玩意好像是十八世纪早期发明的,距离现在都有一百多年。 其实现在使用棕贝丝的人并不少,就像史密斯说的,一直到鸦片战争,英国军队还在装备棕贝丝。但作为一个未来人,马哨对这种即将淘汰的火枪实在提不起兴趣。 他正要问还有什么型号,目光却忽然一凝,直勾勾地盯着史密斯身后的一个年轻白人,准确地说是其手里的枪。 左轮手枪! 马哨仔细看了一眼,确定对方拿的就是左轮手枪或者说转轮手枪,当即指着说道:“让我看看这个。” “你说这个啊,这是我侄子买的新鲜玩意,叫什么柯尔特转轮手枪。”史密斯说。 “不过我觉得这东西很不好用,容易损坏,它的扳机也让人感觉糟透了,价格还贵,难怪生产它的公司会倒闭,产品也几乎没卖出去。” 马哨没有说话,而是回想着他前世所知的有关柯尔特的信息。 塞缪尔·柯尔特,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美国枪械大师,他几乎就是转轮手枪的代名词。 这位枪械大师早期的创业经历并不顺利,有过一段时间的狼狈,就像史密斯说的,由于手枪设计不够成熟、价格偏贵等原因,柯尔特创建的第一个公司倒闭了,积压了一堆卖不出去的武器。 但马哨并不认为这些有缺陷的武器没有实用价值,尤其是柯尔特转轮手枪,即使存在瑕疵,仍然有着很多枪械所不具备的火力优势。 而且,转轮手枪是以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的手枪结构的趋势,最好早点熟悉。 他觉得到这是一个机会。 用不了多久,至多到两年后的美墨战争,塞缪尔·柯尔特就会摆脱困境,成为举世闻名的枪械大师。 到那时,作为一个印第安人,想再买到柯尔特的手枪可就难上加难了。 现在柯尔特公司倒闭,积压了一堆卖不出去的武器,应该能以相对较低的价格买到一些。 至于柯尔特本人……如果马哨是个白人,倒可以试试拉拢,来个雪中送炭什么的,但印第安人还是别想了。 在史密斯侄子的指导下,马哨试射了几发。 诚如史密斯所言,这把柯尔特手枪确实有不少瑕疵,折叠式扳机让射击流程颇显繁琐,每次开完枪都要进行一个奇怪的操作:将扳机重新折叠进枪体,再将击锤后扳至待击发状态,从而让扳机重新弹出。 另外据说这种枪容易损坏,眼前这把此前就已经修过一次。 但这依然是一把可以迅速射出五发子弹的手枪,因此稍作考虑之后,马哨还是说道:“就要这个。” “你确定?”史密斯心想这帮阿帕奇人今天到底是怎么了,以前最喜欢的烈酒不要了,反而要买这种生产公司已经倒闭的破手枪。 “确定。”马哨说。 “好,但得等到下次,下次交易我会为你们带来两百支转轮手枪,但这次我们只有两把。”史密斯说道,“另外,我也不能保证一定买到,说不定那家关门的公司已经把卖不出去的枪都清仓了呢。” “其它的枪你们不考虑一下吗?”他又拿来两把枪,“我们还有一些来复枪,比如落基山步枪、肯塔基步枪。” 阿帕奇还是买了两百支来复枪以及一批弹药,毕竟柯尔特手枪得等到下次才有,现在先装备一批来复枪也不错。 除了火枪之外,阿帕奇还买了许多铁制品,比如铁箭头、铁马镫、马掌、匕首短刀之类,还包括一些生产工具,比如木锯。 对于这些货物,尤其是马镫这种印第安人以前不需要的,史密斯的队伍并没有特意准备,相当一部分都是预订。 史密斯觉得这次交易实在是太奇怪了,阿帕奇族仿佛换了一群人。 但更奇怪的还在后头。 “你说什么,你们要买报纸?”史密斯仿佛见鬼一般。 第28章 【报纸】 “是的,报纸,就是你们用来记录新闻的东西。”下雨天说。 用得上报纸的当然只有下雨天和马哨两人,事实上,这个决定正是两人交流之后的结果。 即便当下阿帕奇族能认全26个英文字母的人屈指可数,下雨天和马哨的英语水平也都不怎么样,但阿帕奇想要真正发展起来,主动的消息获取必不可少。 在马哨看来,就算是放眼物理世界,信息也依然是宇宙中最宝贵的物质,倘若世上真有造物主,其最珍视的宝藏必然是信息。 而且,除了获取信息之外,报纸还有另一个重要用途——擦屁股! 马哨还依稀记得,前世小时候在农村,就经常用旧报纸、旧书页擦屁股,擦前还能看一看。 这本不是什么舒适的体验,有的纸硬,有的纸滑,但和用石头木棍相比,还是不知好了多少。 由于粗陋的如厕方式,自打重生以来,马哨已经不止一次弄到手上,每次都能败坏一整天的心情。 因此,为了自己的民族和屁股,他必须购买报纸,哪怕为此付出高价。 “这东西赚不到钱。你知道,我是商人。”史密斯平静下来,他的回复没有任何意外,“商人什么生意都可以做,除了赚不到钱的生意。” 下雨天没说什么,只是点了下头。 史密斯见状便问:“你们想要什么报纸?” 下雨天:“美国最常见的报纸是什么?” 史密斯想了想:“《论坛报》、《太阳报》还有《先驱报》,我想大概是它们。我有时会看看《论坛报》,它在中西部很受欢迎。” 他说的正是在这个时代快速崛起的美国三大便士报,也称美分报,顾名思义,其主要特点就是价格低廉,每份报纸往往只卖一美分或者两美分。 在此之前,美国的报纸主要是各类政党报刊,价格昂贵且充斥着大量政党撕逼内容,互相造谣诽谤,以致于被称为美国新闻史的“黑暗时期”。 直到十一年前也就是1833年,伴随着《太阳报》的创立,这个黑暗时期才得以终结。 而作为旧时代的屠龙者,以《太阳报》为首的一众商业报刊也顺理成章地成为了新的王者。 “暂时就这三家,他们发行的报纸我都要两份,你每隔七天派人送一次。”下雨天说道。 史密斯眉头微皱:“那么,你每周打算付多少钱?” “一张牛皮,我想这应该相当于报纸价格的十倍以上。”下雨天说。 史密斯毫不犹豫地一摆手:“跟报纸的价格毫无关系,你知道的。每周三张牛皮,我可以专门找个人帮你们跑一趟。再少的话连喂马的草料钱都不够。” 下雨天思考了一会:“如果你们能再给我们送一些空白的纸张,我可以答应。” “每趟附送你们二十磅白纸。”史密斯说。 生意终于谈妥,虽然史密斯的烈酒大部分没能卖出去,但其它东西倒是卖了不少,并且阿帕奇还预订了许多东西。 因此双方和过去一样,生意结束后还有所客套,坐在一起喝了点酒,谈笑风生。 马哨趁此机会,用重生之初从那个白人身上搜刮到的美元,将商队手里的两把柯尔特转轮手枪买了下来。 两百支柯尔特手枪不一定能有,但眼前这两支一定不能放过。有了这两把枪,他将可以在半分钟内打出十发子弹,足以在某些关键时刻起到扭转乾坤的作用。 交易结束,两边的人也喝完了酒,史密斯遂带着自己的队伍离开。 “怎么了,威廉,莫非你在想哪个女孩子吗?”史密斯看向走神的侄子,开玩笑地问道。 “我有点后悔把转轮手枪卖掉了,叔叔。”侄子威廉叹了口气。 史密斯却不以为意:“要我说,你早就该这么做了——看到没有,只有印第安人才会喜欢这种枪,他们还要买两百支。” 威廉沉默不语。 过了一会,他忽然又说道:“你有没有感觉,这次的印第安人很不一样?” “确实。”史密斯点点头,“他们居然宣布要戒酒,这太离谱了,虽然他们酗酒确实挺严重,但我以为他们永远不会理解酗酒的可怕。” 顿了顿,他又说:“还有报纸,他们真能看懂吗,那两个印第安人的英语还不如我的小女儿。” 年轻的威廉说:“坦白说,叔叔,我有点担心……这些印第安人明显意识到了什么,他们正在试图改变,这是一个不好的开端。” “也许。”史密斯耸了耸肩,一副不置可否的样子。 威廉又说:“如果印第安人变得强大,一定会对美国不利。我们可能在做一件伤害祖国的事情。” “不,没人能伤害我们的国家,我的爱国者侄子。”史密斯却笑了笑。 威廉不解地看向他。 史密斯接着说道:“因为我们的祖国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国家——马尼共和国!” “哈哈哈!” 商队的许多人都一起笑起来,草原上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一周后。 第一批报纸以及白纸送到阿帕奇人的营地,马哨和下雨天对此早已迫不及待,因此第一时间就去拿到帐篷。 两人坐在帐篷里,默默地阅读着一份《太阳报》,脸上逐渐浮现出尴尬。 几乎看不懂…… 马哨的情况不必说,英语本来就烂,这几年又退化了一波,再加上十九世纪英语自身的差别,读报纸如同啃石头一般。 但让他有些意外的是,下雨天竟也看不太懂报纸,毕竟下雨天的英语是比他好不少的。 “我的英语是和一个伊利诺人学的。”下雨天咳了两声,解释道,“他只懂口语。文字是我和白人接触时又零散学习的,所以其实不是很熟悉。” “伊利诺人?”马哨不了解这个部族。 “东边的一个民族,他们善于经商,和白人接触比较多。”下雨天说道,“不过他们现在被美国人赶到保留地了。” “哦……” 一阵沉默之后。 “我觉得……我们应该有自己的文字。”马哨忽然说。 第29章 【汉语拼音方案】 “自己的文字……”下雨天叹了口气,“我也考虑过,但却感觉无从下手,并非谁都是塞阔雅。” 塞阔雅是切罗基人,切罗基文字的创造者,他还曾拜访各族,以尝试创造出一种通行所有部族的文字,但这显然不可能做到。 最终这位印第安文字事业的先驱在四处奔波中病逝,遗憾而终。 马哨沉默了一会,似乎还在犹豫,但最终还是下定决心,说道:“我有一些思路。” 下雨天闻言不由一愣。 不过他似乎十分信任马哨,因此并未质疑,而是有些期待地直接问道:“什么思路?” 马哨起身取来几张白纸以及一根羽毛笔,随后就在纸上书写起来。 他先是写下26个英文字母,接着又写下了一些它们的组合,如“zh”、“ch”、“eng”、“an”…… 没错,就是后世新中国使用的《汉语拼音方案》。 印第安人想要发展,文字必不可少。但马哨不是语言学家,甚至根本没有什么语言知识,连英语都稀烂,独立创造文字根本不可能。 他创造文字的思路只有一个,就是从他的母语入手,准确地说是他前世的母语,中文。 中文是一套成熟的语言,也是一套比较难学的语言。 因此,虽然马哨不止一次地想过为阿帕奇人全面引入中文,但理智下来想想,还是意识到根本不可行。 印第安人学中文肯定比中国人学英语更难,而在学外语这件事上,马哨自己就是一个失败的例子。 如果真的全面引入中文,推行十年,印第安人的识字率恐怕连春秋战国时期的水平都不一定能达到。 印第安人还有几个十年? 马哨觉得也就两个,如果等到南北战争打完,印第安人还不能在北美站住脚跟,还没有建立起一个足以自保的坚实根据地,那么以后的命运跟前世的历史多半也没什么区别。 除此之外,还有另外一个原因阻止了他引入中文。 这个时代华工尚未到来,美洲的华人凤毛麟角,一个基本没与外界接触过的十三岁阿帕奇少年,该如何解释他那一口流利到令人发指的中文? 难不成要宣称“昨夜大灵托梦,将一种美丽的文字传授给我”? 太扯淡了! 如果是重生到公元前十九世纪,马哨或许愿意这么干。但现在是公元后十九世纪,1844年,麦克斯韦都快要发表第一篇论文了。 这么做也许开始时在印第安人当中有奇效,但然后呢,印第安人惊叹于神迹昭昭,从此笃信宗教不可自拔? 马哨不希望这样。 所以最终,他只能选择《汉语拼音方案》,结合阿帕奇语,创造出一种拼音文字。两者融合的结果可能会不够完美,但这是他唯一能实现的造字方案。 《汉语拼音方案》看似简单,但实际上它是后世数以万计的语言学者结合实践讨论出来的结果,既易学,又实用,既简洁,又精准,既适合中文,又贴近英文。 它虽不完美,但绝对均衡,堪称正六边形选手,有着强大的生命力。通过它,足以拼出所有阿帕奇词汇。 而且马哨不需要解释什么,毕竟这套方案是1958年的,离现在还有一百多年呢。 眼下这个年头,别说《汉语拼音方案》,就是威妥玛拼音都还没出现,他直接说是自己发明的就行了。 至于未来,如果大洋彼岸的中国人发现这套阿帕奇拼音竟然和中文莫名搭配,那也不难解释——缘分嘛! 正好促进一下双方的友谊。 甚至更进一步,两边趁此直接认个亲,说是一万年前失散的亲兄弟……反正马哨绝对乐意这样。 “我的设想是这样。”马哨一边写一边说道,“这些字母和组合的读音和英文差不多,比如a、b、c……an、han、en……然后可以用它们拼成阿帕奇语的词汇。” “数字‘一’可以用‘datea’表示,数字‘二’可以用‘nakeyi’表示或者简化为‘naki’,数字‘三’可以用‘tagi’……还有这个‘giao’……” “对于声调的变化,我们可以加入四个符号,对应四种基本的声调。” 下雨天年纪轻轻就会说多族语言,语言天分自然不一般,因此很明白了马哨提出的方案,并且可以举一反三,根据拼音规则写出了一大堆阿帕奇词汇。 “ashii、goidan、gonsiei、naniyai……”一个又一个阿帕奇字词被创造出来,他越写越激动,甚至连笔都有些拿不稳了。 毫无疑问,这是一套绝对可行的方案,甚至在他看来,这简直就是奇迹! 过去下雨天也想创造阿帕奇文字,但却毫无头绪,有种难如登天的感觉。 但当马哨提出这套规则,一切就仿佛水到渠成似的,各种字词的诞生是那么的自然而然,行云流水。 他相信用不了几天,阿帕奇语言就可以完成文字化。 “马哨,你创造了阿帕奇文字!”下雨天一把抱住马哨的胳膊,唾沫星子激动地四处飞溅。 “冷静。”马哨尴尬地擦了擦脸。 下雨天激动依旧,不能冷静,他言之凿凿地说道:“你一定是大灵派来拯救我们的,绝对是!我用生命担保,这一定是大灵的旨意!” “……”马哨一阵汗。 他一直感觉大祭司下雨天的宗教信仰并不强烈,甚至经常流露出一些唯物主义的苗头,现在该不会因为这件事直接变成狂信徒萨满。 他把话题重新引回文字上面:“咳咳,我们需要尽快完成所有字词的建立,并且设置标准用法和更新规则。” “标准用法和更新规则?”下雨天有些不解。 马哨解释说:“标准用法就是所有人都要尽可能遵循的文字使用方法,只有统一的语言才能交流,越统一越便于交流。” 这不难理解,下雨天恍然点头,但又问道:“更新规则又是什么意思?” “更新规则就是改变标准用法的规则,语言不是一成不变的,但也不能随意改变。我们必须设置一套专门应对语言变迁的规则,只有这样,阿帕奇语言才有生命力。”马哨缓缓说道。 作为一个来自网络时代的人,语言的改变、创新、淘汰等演迁过程,对他来说就是生活中的常识。 第30章 【推广文字】 比如说,在马哨的记忆里,菊花曾经仅只是一种植物,木耳曾经只是一种食物,后来…… 但印第安人却不易理解这个概念,甚至所有前网络时代的人,对于语言文字的变迁都很难有直观的理解。 “语言会改变?”下雨天说出了自己的疑惑。 “当然了,不然为什么各个部落的阿帕奇语会有所不同,为什么世上会有那么多种语言。”马哨随口说道。 下雨天说:“也许它们创造出来就是那样。” “不会改变的东西不会被创造出来。”马哨说,“而且,我们现在正在做的不就是对语言的一种改变吗?” 下雨天没说话,微微皱眉,他还是觉得有些怪怪的,不是很好理解。 但他支持了马哨的想法,和他一起完善阿帕奇文字的标准用法以及更新规则。 在两人的合作下,几天之后,阿帕奇语言的文字化就基本完成,虽然尚不够完善,但已经可用。 二十六个英文字母,加上阿拉伯数字,以及一些符号,构成了这套体系的基石,而后以《汉语拼音方案》组合成文字。 在这套阿帕奇文字中,马哨还增加了一些大胆的表达方式。 比如他加入了一种括号,这种括号可以将句子中的一部分括起来,以便消除歧义或者更好地反映逻辑关系。就像数学中那样。 在他看来,长期以来只有口语且交流匮乏的阿帕奇语,在使用过程中很容易产生歧义和模糊。从数学语言中引入一些表达方式,可以有效地解决这个问题。 没有什么比数学更精确的了。 实际上他一度考虑大范围引入数学语言,包括许多现在还没被发明出来的各种数学符号,但尝试一下后发现排版太乱,遂作罢。 语言文字的更新规则也做了设置,由于现在只有马哨和下雨天懂这套文字,因此更新规则只有很简单的一条:经过两人的同意。 等到以后学会的人多了,可以组建个“阿帕奇语言文字委员会”什么的,专门负责修订语言。 “文字有了,我们应该怎么把它推广开来?”下雨天说,“将族人叫过来,我们为他们逐一讲解?” “当然,这是必不可少的一步。”马哨说,思考了一会,“但我想我们还需要一些辅助手段。” “什么辅助手段?” “过几天你就知道了。”马哨嘿嘿一笑,卖了个关子。 第二天上午。 下雨天和马哨在营地中间的空地上召集了五六十个年轻族人,准备向他们讲授新生的阿帕奇文字。 “告诉你们一个惊天的好消息。”下雨天兴致勃勃地看着坐在前方的五十多个年轻学员,声音中有着难以抑制的激动,“我们发明了——文字!!!” 他张开双臂,面色潮红,像个激昂的歌唱家。 “……” 然而,下方却一阵鸦雀无声。 席地而坐的年轻人们一脸茫然,随即互相看了看,议论纷纷。 “文字,那是什么?” “好像很厉害的样子……” “肚子好饿,我想吃生牛肝。” 根本没人关注文字的事,如果不是因为下雨天是大祭司,马哨是令人敬畏的战士和工匠,他们才不会老实地待在这呢。 “文字啊,是文字,我们发明了文字,你们——”下雨天顿时有些焦躁,但很快被打断。 马哨一拍他的肩膀:“他们现在不会明白的。” 下雨天叹了口气,然后点头:“你说得对。” 他不再试图让人们明白文字的意义,而是摆出一副大祭司的姿态,拿出一张写着字母的纸。 “看向我手中的纸,这上面写着二十六个符号,而你们必须记住们,就像记住自己的手指头。” “跟我念,啊,波,呲,的,俄,佛,哥……” 年轻的族人们似懂非懂,但他们知道应该听从大祭司的命令,于是纷纷跟着念。 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里,下雨天和马哨轮流担任小学语文老师,为这几十个年轻的族人讲授拼音规则和一些应用实例。 不得不说,来自1958年的《汉语拼音方案》确实是一套强大的方案,尽管它最适合的语言是汉语,但和阿帕奇语结合之后,依旧表现出了活跃的生命力。 仅仅经过几天的学习和训练,第一批学员便初步掌握了文字的使用方法,个别天资聪颖者甚至已经可以进行比较流畅的书面表达了。 而就在此时,马哨带着一个皮包和一块刻着格子的木板出现在课堂上,表情颇带着些神秘。 “马哨老师,那是什么?”学员们看着他的表情,不禁问道。 坐在一旁的下雨天也面露好奇之色。 “我来教你们玩一种游戏。”马哨说道,将手中木板放在地上,然后打开皮包,从中拿出一沓纸片。纸片上面似乎写了许多文字,还绘有一些图案。 “游戏?”人们更加感到好奇。 马哨随便指了一个学员隔着木板坐到自己对面,然后让包括下雨天在内的所有人围过来。 “这是一张卡牌,我这一沓总共有六十张。”马哨抽出一张纸片,上面用简陋的线条和色彩勾勒出一条巨龙。 “青……青眼白龙?”一些人认出了纸片上的文字。 “文字学得不错,就是‘青眼白龙’。”马哨微笑道。 这些纸片正是他制作的《游戏王》卡牌,还混合了许多《炉石传说》的设计。 当然,不论是和游戏王比还是和炉石传说比,他刚设计出的这一套都是低配版,或者说青春版。 图案十分简陋,规则也大幅简化,牌数也只有六十张,只是文字较多,目的就是为了辅助推广文字。 这个时代的人没什么娱乐生活,印第安人的娱乐生活尤其贫乏,他相信这种新奇的游戏可以引起人们的兴趣。 而想要在游戏中获胜,则必须看懂卡牌上的文字说明,这便起到了促进文字推广的作用。 马哨也加入了大量印第安元素,比如加入“雷鸟”、“大灵的祝福”、“中部大平原”、“特库姆塞”、“塞阔雅”等卡牌,还有科技元素,比如“铁路”、“战舰”。 还设计了一些跟美国有关的卡牌,比如“美国总统哈里森”,主要效果是“屠杀”:杀死场上全部印第安角色;以及“偶染风寒”:只能存在一回合,下一回合即因肺炎而死。 “游戏的名字叫做‘决斗卡’,双方遵循基本规则和卡牌效果进行决斗,谁先让对手失去全部生命值,谁便是决斗的获胜者。”马哨继续说道。 “都有什么规则?” “先从决斗场说起,也就是这张木板,看看上面的格子,这几个格子是用来放置角色卡的位置,而这几个用来放置道具卡……” “这几个小圆圈表示生命值,开场时用石子放在上面,每减少一点生命值即移除一颗石子,石子全失即决斗失败。” 将规则讲清楚之后,马哨看向自己对面的学员,一笑说道:“好了,规则你已经知道了,现在让我们开始第一场决斗。” 第31章 【一定要有一位游戏王】 “使用道具卡‘铁路’,抽取三张卡牌。” “使用角色卡‘特库姆塞’,发动效果‘团结一心’,使我方所有角色共享最高数值。” “使用道具卡‘破釜沉舟’,本回合我方角色连续攻击两次,下一回合扣除我方决斗者全部生命值。” “你输了!”马哨打出最后一张卡牌,面带微笑地宣布了胜利。 “不行不行,再来一次,刚才我还不太会玩。”学员有些懊恼地挠头道。 “可以,那就再来一次。”马哨重新洗牌,一边说道,“你们都看好了,我想知道今天有没有人能战胜我。” “战胜你会怎样?”有人忽然问道。 “战胜我的人,我愿称之为‘游戏王’!”马哨说道。 在二十一世纪生活过的马哨,早就经受过各种高大上称号的洗礼,现实里有教皇、元首、统帅、大帝之类,玄幻里也有斗帝什么的,游戏王根本排不上号。 但这些年轻学员却很少听到如此犀利的称号,顿时就被直戳嗨点,纷纷踊跃起来,一场又一场地投入卡牌的决斗之中。 而为了读懂卡牌上的说明文字,学员们识字的热情空前高涨,围在对战双方的身旁,激烈地纠正彼此的阅读错误。 只一天下来,学员们的识字水平就有了明显的提升。 对于这种现象,马哨自己也是有所体会的。他还记得小时候背古诗,一堂课也背不下几首,但如果换成不知从哪流传出来的小黄诗,几乎听一遍就能背下来。 兴趣才是最好的老师。 学员们除了争论语文知识,自然也难免对选手的战术指指点点。 “破釜沉舟,直接破釜沉舟!上去干他!” “用远古蟾蜍,每回合可以收取一点生命值!” 面对这种观棋高声语的行为,马哨没有制止,甚至有所鼓励,因为他觉得这种行为和阅读是并存的,学员们读懂了一张卡牌上的文字,自然要对战术发表看法。 不过他没想到的是,就因为他这么一鼓励,观棋而语从此成为了阿帕奇决斗卡的一项传统,很多人都觉得玩决斗卡时要是没人在旁边指指点点就没内味了。当然,这是后话。 第一天,没人能战胜马哨,即使有时马哨运气不佳,但学员们对卡牌的理解终究太浅,字也认不全,并不能因此获胜。 第二天依旧如此,直到第三天,才终于有一个学员战胜马哨。 “一定要有一位……游戏王。”说着,马哨便取来一顶粗糙的木冠。 马哨将这木冠缓缓戴在获胜者的头上,同时将卡牌也交给他:“现在,你是游戏王了,去接受他人的挑战。” “呜咯呜咯呜咯——”中二少年们顿时欢呼起来。 然后便是接连的王位争夺战。 决斗卡在阿帕奇人当中迅速流行起来,文字也随之加快了传播。为此,马哨还专门委托族里擅长绘画的人帮忙制作更多的卡牌。 这天中午。 马哨主持的语文课刚刚结束,学员们迫不及待地又投入到卡牌决斗当中。 下雨天则带着一张报纸找到他。 “怎么了?” “先告诉你一个好消息。”下雨天笑了笑,“大酋长终于同意我的提议了,决定让你担任平原部落的战争酋长。” 战争酋长,自然就是主管战争事务的职位。本来,平原部落战争酋长一职空缺,而以马哨之前在战斗中的惊人表现,再加上制作马镫和强弓的功劳,成为战争酋长几乎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可惜由于马哨与大酋长关系僵硬,此事一直未成。 好在下雨天反反复复地向大酋长提议此事,尤其在马哨造字之后,下雨天对他已经五体投地,全力支持他当战争酋长。 大酋长耐不住下雨天的软磨硬泡,再加上族人多支持,总算是答应。 “多谢你。”马哨说。成为战争酋长,意味着他可以直接训练整个平原部落的战士。 “对了,举行仪式的时候,别忘了和大酋长缓和一下关系。”下雨天不以为意地摆了下手,随口道。 “我明白。” 然后下雨天拿起报纸,指着一个不起眼的角落:“看看这个新闻。” 这个时期的商业报纸虽然才刚起步,但已经隐约呈现出后世uc的苗头,各种抢眼球的八卦新闻越来越多地占据版面,政治经济类的新闻则颇受冷遇。 经过一番吃力的阅读,马哨终于搞明白了这条新闻的内容: 6月8日,海斯上尉和沃克上尉带领十五名德克萨斯骑警,轻松击败了八十余名持枪的科曼奇人。而他们之所以能取得如此战绩,则是因为他的队伍全员都装备了柯尔特转轮手枪。 “这个柯尔特手枪就是你买的那种?”下雨天问道。 “没错。”马哨点头。 他虽然早就知道,人们一定会意识到柯尔特手枪的威力,但没想到会这么快。 经此一役,曾经对柯尔特不屑一顾的人们恐怕要重新审视转轮手枪的威力了。 另外,新闻里提到的沃克上尉,大概就是“沃克手枪”的那个沃克。 正是在这位沃克上尉的建议下,塞缪尔·柯尔特进一步完善转轮手枪的设计,推出了在美墨战争中大放异彩的沃克转轮手枪。 下雨天:“我在想,这条新闻会不会导致我们买不到转轮手枪,或者那个史密斯坐地起价?” “有可能。”马哨说道,“我们需要早做准备……” …… 事实证明,他们多虑了。 沃克上尉的战斗发生在德克萨斯共和国,而柯尔特的工厂位于美国新泽西,相距几千里。 而直到上个月,莫尔斯电码的那个莫尔斯才刚刚成功发送了人类历史上第一份长途电报——四十英里的长途。 因此,除了个别国际大新闻之外,绝大多数消息的扩散速度和封建时代并无明显区别。 等到史密斯将预订的转轮手枪送到阿帕奇营地的时候,他甚至还没听说这件事。 就这样,阿帕奇人以低廉的价格得到了两百支柯尔特手枪。当然,低廉只是相对柯尔特公司倒闭前的价格,阿帕奇实际付出的代价并不低,比上次的两百支来复枪还贵一倍。 如果是正常销售,一支柯尔特手枪的价格是50美元左右,是很多步枪的四倍,仿佛在钓钱多的傻子,大多数人一看到价格就兴趣全无。 也难怪柯尔特会倒闭。 如此昂贵的价格,也为马哨带来了麻烦。 上次阿帕奇已经买下两百支来复枪,这导致很多人觉得火枪采购计划已经到此为止了,没必要再买枪,尤其还是这么贵的枪。 为了说服人们购买柯尔特手枪,马哨不得不豁出小脸,找关系亲近的氏族挨个游说。 好在人们对他还是很尊重的,他如今又是战争酋长,经过他的全力游说,这两百支柯尔特手枪总算被买了下来。 “这枪真的值这么贵吗?”石鸦反复观摩着一把柯尔特转轮手枪,疑惑道。 马哨已经不知被问过多少次,自己都有点心虚了:“嗯……好枪需要合适的战术来搭配,我想我们还应该进行一些训练。” 第32章 【训练士兵】 随着转轮手枪、铁制刀具、铁制马镫等装备的到齐,马哨觉得阿帕奇人可以尝试一些高端的操作了。 他在脑海里已经想到一套比较适合现状的战术,现在要做的就是训练族人掌握它。 于是在这天上午,马哨召集了所有配备转轮手枪的族人。 这些人总共有二百左右,主要来自平原部落,还有一些来自其他部落,他们被马哨说服买下昂贵的转轮手枪,自然也愿意被召集过来。 二百人骑着战马集合在空地上,列成一个松垮垮的方阵。 马哨站在众人前方,喊道:“通过识字考试的人向前走出队列!” 有十五个人驱马上前一步,作为他们的语文老师,马哨都认识他们。 “我会将二百人分成十五个小队,称为‘什’,由你们担任‘什长’,每人带领十二人,余下的人由我直接带领。”马哨说道。 话音刚落,人群顿时有些骚动。 “为什么他们担任‘什长’?” “那毛头小子脑袋上才一根羽毛,凭什么让他当‘什长’……” 现在学习文字的基本都是年轻人,至多二十五六岁,这些年轻人多数都没什么战功,难以服众。 因此,得知这个安排之后,人们不禁一阵议论,流露出不满的情绪。 马哨皱起眉头:“想当什长,必须识字——先看识字与否,再比战功高低!” “我和大祭司创造的文字简单易懂,并且任何人都可以参加课程,学习它并非难事,你们都可以做到。” 众人的声音小了些,但依旧在议论着,交头接耳。 没办法,印第安人的组织纪律性就这水平。严格地讲,这些人根本不能叫一支军队,只能叫一群战士。 “你们当中的任何人,如果对我的安排感到不满——可以按照决斗的传统来挑战我,我将接受你们的挑战。”马哨只能如此说道。 如同所有事物一样,纪律也不能无限上溯,最初的纪律必然来自非纪律的事物,比如暴力。 这下人们总算安静了。 理解纪律性或许不易,但理解力量的威严却是人的本能。看着如此魁梧的马哨,任何人都自忖没有取胜的信心。 马哨的身高依旧在增长,虽然没有可靠的公制尺,但他基本可以确定,自己的身高已经在一米八左右,差不多是整个营地最高的人,肌肉又发达,再加上胯下同样高大威猛的战马黑锋,让任何人在他面前都不得不抬头仰视。 九根鹰羽印证了他惊人的体型并非徒有其表,无人敢质疑这位少年的力量。 “从现在开始,除非我允许,任何人不得互相议论。”马哨说道,同时思考着以后该如何更深刻地塑造战士们的纪律性。 “你们这些什长也要明白,你们今天能成为什长,是因为比其他人更早地学习文字。等他们也学会文字,而你们依旧没有过人的功勋,我就会更换什长。”他又说道,“明白吗?” “嗯。”什长们点头。 “回复我‘明白’,而不是‘嗯’。”马哨回想着印象中的军队。 “嗯……明白。” “战争酋长,我有一个问题……”这个时候,有个少年犹豫地说道。 “什么问题?” “为什么叫‘什’,但却有十二个人?” 马哨:“……” 他其实也想过用班、排、连、营之类比较现代化的编制,奈何阿帕奇人的语言和观念中没有类似的概念,而且本来也没多少人。 所以他只好模仿古代中国,使用了一个可以翻译为“什”的概念。 随后马哨开始划分队伍,并登记造册,组建了一套简陋的军队编制以及规章制度。 之后的几天里,他主要的工作就是让这二百人初步适应军队的模式,让他们知道应该怎样回复上级,让他们的脑海里逐渐形成“军队”的概念。 再有就是适应转轮手枪的射击流程。 军队以外,他和下雨天还承担了更繁重的教学任务。 毕竟“先看识字与否,再看战功高低”是他亲口说出来的,那些有战功且不甘心当普通士兵的族人纷纷加入学习文字的行列之中。 连带着还有一堆跟风看热闹的。 以致就读学员的规模直接增长至一百五十多人,且水平参差不齐,可把两个老师愁坏了。 马哨还要为学生们普及一些差不多是小学二年级水平的理工科常识,当然更加头疼。 为此,他们不得不挑选了几个成绩优秀的扫盲班毕业生担任助教,分担一部分教学任务。 如此数日之后,教学工作趋于平稳,手枪部队的两百名成员也勉强有了点士兵的样子,应该和军训时的中学生差不多了。 “上午的课就到这里。”马哨放下粉笔,从黑板前走开。 黑板是他手工自制的,木板刷漆而成,很是简陋。 一共有两块,露天地竖立在营地中央,逢雨则收入帐篷,因为油漆质量不好。两块黑板既作教学之用,也作张贴公告之用,还作张贴决斗卡攻略之用。 “长棍,下午的课由你负责,记得抽查乘法口诀的背诵。”马哨又叮嘱道。 “好。”长棍应道,看上去就像后世的课代表或者学习委员。 下课之后,一部分学员欢欣鼓舞地开始了卡牌游戏。 另一部分则唉声叹气地跟着马哨离开课堂,他们是手枪部队的成员,还要参加马老师的军训。 两百人的手枪部队再次集结在空地上,相比于几天前,他们的队列已经整齐了许多,并且队伍里弥漫着几分严肃紧张的气氛。 马哨骑马踱步,注视着他们,暗自点头。 应该可以开始战术的训练了。 “你们都已经感受过马镫的作用。”他缓缓说道,“通过这个简单的配件,我们可以更轻松地驾驭战马。” “但它的作用远不止如此,从今天开始,我将训练你们更好地利用马镫,当然还有我们的新武器——柯尔特转轮手枪。” “我们要进行的第一项训练是冲锋,准确地说是集体冲锋。” 第33章 【冲锋哨】 有马镫和没马镫,骑马的难度完全不是一回事。只有装备了马镫的骑兵,才能轻松地发起冲锋。 现在,营地里的阿帕奇人基本都装备上了铁制的马镫,而所有的阿帕奇战士都是优秀的骑手,这意味着他们在战场上可以肆意地冲锋敌人,借助战马的冲击力发起猛烈的攻击,而不必担心被甩下来。 马哨并不需要指导他们怎样冲锋,因为他们像觉醒天赋一样,几乎在装备马镫的同时就掌握了这个技能。 真正需要训练的是如何在冲锋过程中保持阵型,配合队友。 “接下来我将用一段口哨作为冲锋的命令,只要听到这个口哨,你们就要同时向前冲锋。”马哨说道。 “第一次训练,不要求你们冲得快,只要求你们冲得平稳、整齐——看好你们附近最慢的那个人就好。” “谁要是冲得太快,三十个俯卧撑,三十个蛙跳!”马哨补充道,“还是和以前一样,作为你们的教官,我会和受罚的人一起做。” 听到要罚俯卧撑和蛙跳,许多人都不由面露胆寒之色。 过去几天里,他们已经领教过到这两种奇特舞蹈的威力。 任何人,只要被连续罚几次,基本上只能躺着了。 当然也有一个例外,就是马哨本人。任何人受罚,马哨都会陪着一起做俯卧撑和蛙跳,他是进行这两项舞蹈最多的人,但是却从来没有躺过。 这当然是因为马哨经历了长期的锻炼,一身发达的肌肉便是证明。 但族人们并不理解,在许多人看来,这就是一位强大萨满的力量,充满了神秘。直到他们也逐渐具备了这一力量,但这是以后的事了。 “准备。”马哨骑马站到队列一侧,同时深吸一口气,将手搭在嘴唇。 “嘀嘀嘀滴滴——”他嘹亮尖锐的哨声随即响起,曲调正是后世解放军的冲锋号。 冲锋号的魅力不必多说,一听到这激昂的哨声,有人当即便忘了马哨的叮嘱,一个激动:“驾!” 话音未落,数骑绝尘而去。 几秒钟之后,他们才意识到什么,连忙勒马回头,看着正在碎步小跑的其他人,脸上满是尴尬:“……” 马哨没有看他们,而是盯着其他人的阵型,时而出言提醒:“猎鼠,你稍微快点。” “盲射旁边那个,速度慢点,想做俯卧撑吗!” 过了一会,阵型再也维持不住,瓦解成松松散散的长队,第一次训练随之宣告结束。 “最先冲出阵型的几个人,过来跟我做俯卧撑和蛙跳。”马哨对此毫不意外,当即按部就班地开始了惩罚。 “教官,能不做吗,我昨天已经做了好几次了。”有人苦着脸说道。 “规矩就是规矩,你们现在是有文字记录的军人,必须遵守。如果你真的太累了,我可以批准你休息一段时间,但惩罚不能免。”马哨说道。 登记在册正是这些人和过去直观的区别,马哨以此塑造“军人”的概念。 “可是……这有什么意义呢。” “不论训练还是惩罚,都可以让我们变得更加强大。”马哨已经不知解释过多少次,依然有人不能理解这种训练的作用。 眼看对方还是不想做俯卧撑,马哨便说道:“俯卧撑和蛙跳就把你吓退了?” 众人跟着一起叫嚷起来:“不敢做俯卧撑的胆小鬼!” “怂包,我前天被罚了十次都没像你这样!” “哈哈哈,你像个娘们!” 这招百试百灵,人类终究是群居动物,在大量同类的激烈起哄下,任何人都招架不住。 那人不得不跟着一起受罚,做了俯卧撑和蛙跳。 但马哨的心情却有些郁闷。 平日里人们都视他为杰出的战士、萨满、工匠以及战争酋长,尊敬有加。 但真到练兵的时候,总是会有一些不服气的声音,需要他动用威慑、煽动、激将之类的手段才能应付。 如果不是他肌肉够发达,而且惩罚他人时总是一并惩罚自己,指不定已经有人不满情绪爆发,真跟他决斗了。 真闹到决斗的地步,不管怎样,都将带来巨大的损失。 看来自己的威望还是不够啊…… 什么最容易带来威望? 当然是战争,准确地说是胜利的战争。 因此,开始训练士兵之后,马哨的内心第一次萌生了对战争的渴望。他以前虽然不畏惧战争,也知道战争不可避免,但渴望战争却是头一次。 他察觉到了自己的这种心态变化,因此有时夜深人静,他的脑海里不禁会浮现出这样的疑问:我会变成一个战争狂人吗? 马哨还是挺担心这种未来的。 作为一个长在红旗下的人,尽管重生以来已经在战场上手刃多人,但他的内心依然保留了对和平的认知,或者说敬畏。 是的,敬畏和平…… 骑兵的冲锋训练日复一日。 除此之外还有乘马卧倒训练,即连人带马一同卧倒,以减少损伤并射击敌人。 如果手持前膛步枪,卧倒基本上就不能射击了。因为士兵一旦卧倒,给前膛枪装弹的操作就会变得困难。 但马哨训练的是转轮手枪部队,并没有这个烦恼,所以可以使用卧倒战术。 又是一次冲锋训练,随着冲锋哨的响起,战士们集体发起冲锋。 “呜咯呜咯——” 两百名骑兵排成横阵,一边长啸,一边平稳地冲向前方,战士们兴奋异常,他们过去从未感受过这种整齐划一的力量。 这次整齐的冲锋持续了三分钟,尽管人数只有两百,依然产生了几分排山倒海的气势。 这在战场上很重要。 对于骑兵之间的战斗来说,巨浪般的气势才是第一战斗力。 冲锋结束之后,战士们无不激动地说道:“我感觉我们有一万个人!” “哈哈哈,如果对面有一群阿拉帕霍人,我们现在肯定已经在收割他们的头皮了!” “没错!” 尽管只是一次训练,但所有人都相信,这样的骑兵队伍必然在战场上所向披靡。 马哨也很满意战士们的表现,但他还是觉得有些地方不够完美,而且说不清楚,如鲠在喉一般。 “呜咯呜咯——”而战士们依旧沉浸在集体冲锋带来的士气当中,激动地大呼小叫着。 马哨思来想去,终于意识到是哪里出了问题。 第34章 【人道主义】 问题就出在这个“呜咯”,也就是许多印第安人都喜欢喊的口号,表示某些激昂的情绪。 这声音急促尖锐,听上去还算有威慑力,但人数多了之后,更多带来一种嘈杂的感觉。 马哨觉得应该改变一下。 “战士们,我来教你们一种口号。”他让士兵重新集结站好,然后说道。 “这个口号就是——乌拉!” 没错,马哨决定把族人的“呜咯”改成“乌拉”,两者听上去有点像,但后者明显更容易整齐划一地喊出来,而且发音浑厚,更易产生威慑力。 俄国人喜欢喊这个口号,但实际上并不只是俄国人,历史上很多民族都有类似的口号。 事实上,马哨认为这可能是从几百万前流传下来的习惯,毕竟他一直觉得急促的“呜咯”听上去有些像猴叫。 “乌——拉!”他又为战士们示范了一遍,并让他们一起喊。 “乌——拉!” 重复几次之后,众人便都知道该怎么喊了,而且知道把握节奏,尽可能和其他人一致。 “乌拉!”两百人同时高喊,发出雷鸣般的呼声,气势慑人。 “我们再来一次冲锋,并且加上这个口号。”马哨说道,不一会就再次吹响冲锋号,带领众人冲锋。 果不其然,整齐划一的骑兵墙,以及整齐划一的“乌拉”声,将队伍的气势推上了一个新的高峰,如同洪流一般。 时间慢慢推移。 马哨每日忙碌于教学和练兵,看着识字的族人越来越多,看着手枪骑兵队的气势一日胜过一日,颇有几分满足感。 虽然他有时会渴望能为他带来威望的战争,但这种平稳充实的生活也并不让人排斥。 但平静终有打破的一天,而且打破的方式往往出人意料。 “这堂课到此为止,大家休息一会,下堂课我们讲一点美国历史。”马哨宣布道,就像往常一样放下粉笔,转身离开。 大多数学员还是第一时间开始了卡牌决斗,事实上,这个游戏正是许多人参加扫盲课堂的原因。 但却有几个学员直接跑开,火急火燎地钻进了远处的一个帐篷,看得马哨一脸迷惑。 “他们干什么去了?”马哨不禁问了问身旁的学员。 “嘿嘿,老师你还不知道吗?”一个学员面露猥琐之色。 “?”马哨更加莫名其妙。 “走,老师,我们带你去。”几个学员起哄道,“那边有好康的,比决斗卡还刺激呢!” 怀着好奇的心情,马哨跟随几人走向那个帐篷。 但很快他就皱起了眉头。 “不要——求求你们!不要啊!”帐篷里传来妇女痛苦而绝望的尖叫声,说的是英文。 这时有人解释道:“秃脑袋不知道在哪打劫了一伙白人农民,还弄到了一个漂亮的白女人,大伙都在排队呢!哈哈!” 中西部荒无人烟,此处由于印第安人聚集,更是很少能见到白人平民,但终究还是有一些。 于是就像白人对待印第安人一样,印第安人常常也会用最残暴的手段对付白人,没人会区分军民什么的。 男人直接割头皮。 至于女人,当然是先“物尽其用”,然后也是割头皮。 “不过老师你要是去了,他们肯定让你先来!” “哈哈哈!” 学员们依旧嬉笑、起哄着,并没有意识到马哨的脸色已经阴沉似水。 “哗——”他几步上前,一把掀开帐篷。 阳光照进昏暗的帐篷,里面的景象就像学员们描述的,一个白人妇女全裸地躺在地上,十几个男人围在她身旁。 “求求你们……”女人早已遍体鳞伤,甚至被咬掉了乳头,依旧在苦苦哀求。 帐篷里的男人们听不懂她的语言,也不在乎,他们有的在抽打、虐待她,有的在做针线活,有的正在排队等候属于自己的时刻。 “马哨老师!” “都让让,我们的战争酋长来了!” 接下来的场景也像学员们描述的那样,许多人看到马哨进来,纷纷表示愿意让位置,让他先享用一番。 正在埋头干活的是个身材矮壮的秃头男子——他的秃头并不是源自谢顶,而是被剥了半张头皮,惨烈的伤疤永远取代了它的头发。 他正是秃脑袋。 秃脑袋见到马哨,动作不由一滞,表情有些尴尬和迟疑:“嗯,那个……需要我让吗?” 马哨沉默了一会:“不需要。” “哈,那多谢了。”秃脑袋面露喜色,连忙加快了动作,争取尽快完事。 不料就在此时,马哨忽然从腰间取出转轮手枪,扣动扳机。 “砰!” 伴随着一声枪响,妇女的惨叫戛然而止,一颗子弹在她的头颅内耗尽动能,同时也结束了她的痛苦。 众人无不震惊而茫然,愣愣地看着马哨。 马哨同样心情复杂。 在刚刚过去的大约一分钟时间里,很多念头在他的脑海里闪过。 他的第一个想法是救下受害者,但他很快意识到自己没有理由这样做,印第安人不会放过白人俘虏。 人道主义,即使在一百多年后的未来,也只有少数国家愿意在实践中遵守,而且往往也不会严格。 眼下更不必说,杀光全村老少或者抓起来做奴隶,才是对待仇敌的共识。谈人道主义的,不是在校园里给学生讲课的教授,就是在议会里攻击政敌的议员。 马哨没有理由让族人放过一个白人,但作为一个深受教育影响的二十一世纪中国人,他也无法忍受这样一场发生在自己眼前的暴行。 于是他最终选择了开枪,以提前结束这个白人妇女的痛苦。 经过短暂的沉默。 秃脑袋愤怒地穿上衣服,一边说道:“你干什么,她是我的战利品,你凭什么杀她!” 他怒气冲冲,几步来到马哨面前,似乎要教训马哨一番。 但他终究没有这个胆量,马哨冷冷地看了他一眼,他便按捺住了愤怒,只是又质问道:“你到底是什么意思?为什么要杀我的战利品,我甚至愿意让你先享用她!” 马哨没有解释的打算,叹了口气,便转身离开了。 看着他离去的背影,秃脑袋恨恨地跺了跺脚:“神经病!” 第35章 【再战阿拉帕霍】 白人妇女的事引起了一些波澜,无人能理解马哨的想法。 在绝大多数阿帕奇人看来,马哨的行为性质很明确——破坏他人财产,而且似乎没有任何理由。 实际上,马哨想息事宁人很容易。 只要他以一个萨满的名义,宣称自己得到了大灵的启示,杀死那个白人妇女可以免除一场灾祸云云,这事立刻就没人在乎了。 但和以前一样,对怪力乱神有着本能抵触的他没有这么说,于是他不得不去见守帐篷大酋长以及橡木大酋长。守帐篷是他的上司,橡木则是秃脑袋的上司,因此由这两人询问马哨缘由。 “你为什么这么做?”守帐篷问道,皱着眉头。 在下雨天的斡旋下,守帐篷大酋长和马哨的关系有所改善,但这件事又加深了他对马哨的不满。 橡木大酋长也看着马哨,等着他的回答。 “强暴和虐待不是一个战士应有的作为……我只是想给她个痛快而已。”马哨如是说道。 “她是白人。”守帐篷打断了他,“你怎么可以维护白人?” 橡木的态度好一些,缓缓说道:“白人就是这么对待我们的,我一个妻子的妹妹就有过同样的经历,她被白人士兵虐待致死……我们也应该用同样的方式对付白人,这很公平,不是吗。” 马哨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一方面他知道几乎不可能在这个问题上说服族人,或者这个时代的任何一个民族、国家,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他自己也没有想到一个足够好的理由。 按照他的思维模式,想要说服一个人做某件事,必须阐明这件事的价值。 而且马哨不会扯一些虚无缥缈的东西,诸如“人类之所以为人类”什么的,他想阐述的总是现实的价值,就像物理那样清晰、具体。 那么,不伤害白人平民和俘虏的价值是什么? 为了让白人也不伤害自己的平民和俘虏?为了占据道义的制高点?或者为了让白人与印第安人作战时不那么卖命——反正可以当俘虏? 对此时的印第安人来说,这些理由都没有什么说服力,人们甚至多半搞不清其中的逻辑关系。 “一枪杀死她难道不够?虐待致死,我们和白人又有什么区别。”马哨终究还是没能说出一个足以说服印第安人的理由。 “怎么没有区别?”橡木说,“虽然都是杀戮和虐待,但白人是侵略,我们是复仇,这不是一回事。” 守帐篷则又道:“我们不能对敌人仁慈,这毫无疑问!” 下雨天这时说道:“马哨的正直就像他的力量一样与生俱来,我想这只是一个小小的失误,我愿意替他赔偿秃脑袋,橡木大酋长。” “赔偿倒是不必,一个本来就快要死了的白人而已,秃脑袋也没损失什么。”橡木摆了下手,“我也理解马哨,任何十三岁的少年多少都会有些天真的想法,即使是他这样的天才也不例外。” 守帐篷看着马哨:“我希望你以后不要再犯同样的错误,你现在可是平原部落的战争酋长。” “我明白。”马哨点了下头。 过了一会,他离开大酋长的帐篷,下雨天也跟了过来,问道:“坦白说我也有些奇怪,你为什么会有那种举动?虽然我知道你很正直,但这还是有些……” 马哨沉默了一会,然后拍了拍下雨天的肩膀:“就像你说的,与生俱来。” 几天之后人们就忘却了此事。 毕竟对阿帕奇人来说,这只是一个白人俘虏而已。 马哨的生活也恢复了往日的节奏,每天不是在扫盲课堂教学,就是领着手枪部队训练。 转眼时间到了十月份。 北方的大敌阿拉帕霍人至今没有动静,几乎让阿帕奇人以为他们已经退回科罗拉多高原再也不出来了。 但阿拉帕霍人终究是阿拉帕霍人,作为所有印第安部族中最为好战的一支,他们岂会因为此前一场小小的失败就善罢甘休、放弃南征的计划。 于是这一天,正当营地里的阿帕奇人享受凉爽秋风的时候,战争的阴云再次从北方的高原上涌来。 “阿拉帕霍人来了!” 几个负伤的骑兵回到营地,他们是负责巡逻的族人。 此时此刻,他们看上去狼狈不堪,人人带伤,还有一个在马背上昏迷不醒。 “他们有多少人?”橡木大酋长问道。 “可能有一千人。”为首的报信者气喘吁吁,面色苍白,他的手臂上还插着一根箭矢,鲜血直流,“这是一场大战。” 一千个阿拉帕霍人! 听到这个数字的人无不色变。 毕竟阿拉帕霍人本就战斗力强悍,人数又和己方总兵力差不多,想想就让人不寒而栗。 阿拉帕霍人沉寂了几个月后,大的终于要来了。 但阿帕奇人能和阿拉帕霍人僵持至今,当然也不是胆怯之辈,所以他们毫不犹豫,立刻便准备应战。 一千阿帕奇人纷纷骑上战马,拿好弓箭、战斧、木盾以及枪支等武器,等待着他们即将到来的宿敌。 “滴滴——”马哨独特的口哨响彻营地,现在他吹的自然是集结号,或者说集结哨。 由他训练的士兵们应声集结,以惊人的速度排好队列,站在所有阿帕奇战士的最前方。 他们看上去与众不同,奇特的武器,还有整齐的队型,与其余较为散乱的族人形成鲜明的对比。 “还记得我教给你们的那些吗?”马哨注视着两百名手枪骑兵,“现在就是检验的时刻!” 他毫不怀疑这支部队的战斗力。 “乌拉!”士兵们齐声呼喊。 两百人的手枪部队,每人都配备一把柯尔特转轮手枪,再加一把刺刀,整齐地排成横阵,气势如虹。 尽管其他族人早就知道手枪部队独特的口号,但在战场上听到这巨浪般的呐喊声,仍不禁为之震动。 很快,前方的平原上出现了一群人影,他们骑马而来,大地随着他们的前进微微颤抖。 双方的距离迅速缩短,不一会就只有不足千米。 就在这时,马哨吹响了冲锋哨。 第36章 【碾压局】 随着年龄和技巧的积累,马哨的口哨愈发嘹亮,俨然有种直冲云霄的气势,响彻在草原上。 “乌拉!”两百手枪骑兵齐声呐喊,同时集体发起高速冲锋,驰向对面的阿拉帕霍人。 马哨一手持铁盾,一手持转轮手枪,冲锋在队伍最前。 他的战马黑锋也穿上了一些护甲,加上他携带的各种物品,重量不轻,但以黑锋的力量,倒也轻松。 马哨一骑当先,两百手枪骑兵排成横阵,在“乌拉”的无畏呐喊中汹涌而去。 如此气势,看得身后八百族人都目瞪口呆,好一会不知该作何反应。 “冲锋,冲锋!”梅斯卡莱罗部落的战争酋长最先反应过来,也招呼自己的部下发起冲锋。 不过与严格训练过的手枪部队相比,他们的冲锋着实有些拉垮,松松散散,几乎没有阵型可言。 后方八百族人发起冲锋的时候,马哨带领的手枪部队已经逼近阿拉帕霍人,双方距离缩短至百米。 “乌拉!乌拉!乌拉!”手枪骑兵的呐喊声一浪高过一浪。 他们冲锋的气势连同族都感到目瞪口呆,作为敌人的阿拉帕霍人,感受到的冲击力自然更不必说。 马不是傻子,人更不是。 眼看对面一堵骑兵墙以远高于自己的速度,排山倒海地撞过来,不少阿拉帕霍人的第一反应就是调转马头。 这一调头,阿拉帕霍人的阵型顿时就乱起来,虽然他们本来就没什么阵型可言。 见敌人阵型出现了混乱,马哨立即扣动扳机,打响了第一枪。 “砰!” 一个阿拉帕霍人应声摔下战马。 “砰砰砰!”一众手枪骑兵也纷纷扣动扳机,在不到十秒钟的时间里,每个人都开了两枪或者三枪。 霎时间,阿拉帕霍人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火力密度,惨叫声此起彼伏。 “啊!” “发生了什么!” “那短枪是什么东西,怎么——”说话的阿拉帕霍人戛然止声,一颗铅弹击穿了他的脖子,鲜血喷射而出。 枪械大师塞缪尔·柯尔特的设计智慧,第一次在世人面前毫无保留地显露出来,无数的鲜血为之绽放。 猛烈的冲锋和密集的火力,转眼间就将阿拉帕霍人的阵型撕裂。 伴随着上百名阿拉帕霍人的快速阵亡,马哨带领着两百人直接击穿了敌人的大部队,如利刃削泥一般。 虽然马哨一直相信自己的手枪部队具有强大的战斗力,却也没想到能打得如此顺利。 在一瞬的失神之后,马哨再度吹起震天响的口哨,先是命令部队调头,接着从阿拉帕霍人背后再次发起冲锋。 他们从后发起冲锋,而其他八百族人此时也已经杀到,两边正好可以形成合围。 一时间,阿帕奇人对阿拉帕霍人形成锤砧之势,猛烈地夹击。 接下来的事情没有任何意外。 阿拉帕霍人从未有过这样的经历,开战不过十秒钟,士气阵型全崩,然后还要面对几乎没有损伤的一千敌人的包围攻势。 他们没有任何反抗的机会,俨然是砧板上的鱼肉,任人宰割。 几分钟之后,残余的大多数阿拉帕霍人便不得不投降,放下武器,伏身在地。 也有一些阿拉帕霍人逃了出去,他们骑着战马不顾方向地向远逃跑,身后多少则会有追击的阿帕奇人。 马哨就在追击一个敌人,这个敌人头戴战冠,身份十有八九不是大酋长就是战争酋长,他当然不想放过。 不过此人跑得颇远,眼看要追不上了,他当即取来肯塔基步枪,细长的枪管瞄准前方,然后扣动扳机。 “砰!” 作为一种在美国独立战争期间通过狙杀英军将领扭转战局的线膛枪,肯塔基步枪几乎相当于这个时代的狙击步枪,射程远,精度高。 当然,主要还是看运气,至少对马哨来说是这样,他几乎没用过这把枪。 好在这一枪运气不错,一声枪响过后,那个头戴战冠的阿拉帕霍人很快连人带马摔下,倒在了草原上。 马哨将步枪重新挂在黑锋身上,然后拿着转轮手枪赶了过去。 到了地方之后,只见这个阿拉帕霍人和战马皆倒在地上,无法动弹,依旧在流淌的鲜血在旁边草地上形成一滩血泊。 不过马哨很快察觉到不对,这血分明是从战马的肚子上流出来的! 而几乎就在同一时间,刚才还倒在地上一动不动的阿拉帕霍人,忽然怒喝而起,手持一把雪亮匕首,直刺马哨面门! 马哨急忙闪身躲避,但还是没有完全躲开,胳膊被划了一道伤口,鲜血渗出。 他倒吸一口冷气,同时反手扼住对方手腕,用力一扭。 “啊啊啊!”阿拉帕霍人放声惨叫,匕首应声而落,被马哨踢到一旁。 他还欲挣扎,另手握拳打向马哨,但拳头还没碰到人,马哨的膝盖就先一记猛击正中他的腹部。 “啊!”他又一声惨叫,随即便痛苦地瘫倒在地。 马哨看了看四周,将手臂上的伤口简单处理一下,然后就绑上这个阿拉帕霍人,骑马返回了。 返回的路上,这阿拉帕霍人稍微恢复了一些,嘴里骂骂咧咧个不停,马哨也不懂阿拉帕霍语,不知道他在说些什么。 这阿拉帕霍人却懂一些阿帕奇语,见状当即用一口生涩的阿帕奇语说道:“卑鄙的阿帕奇人,你们到底用了什么邪恶的法术!” 马哨认真地看了他几眼。 此人大约三十四五岁,身材还算健硕,相貌却没什么特点,如果不是脑袋上戴着一顶鹰羽战冠,还真不好从人堆里认出来。 “输了就是别人用了邪恶法术,看来你们之前的胜利不过是侥幸。”马哨讽刺了一句。 “你……”对方顿时面色涨红,说不出话来。 他实在无法接受这场战斗的结果,曾经威风八面的阿拉帕霍人,如今竟然被阿帕奇人碾压,而且准确地说是被两百阿帕奇人碾压。 即使对上最精锐的白人军队,阿拉帕霍人也不曾出现这种离谱的失败。于是在他的世界观里,除了巫术邪祟之外,再无原因能解释得通了。 第37章 【伤口感染】 战斗自然已经结束,五六百名阿拉帕霍人被俘虏,少许逃跑,剩下的都是地上的尸体。 阿帕奇人则损失寥寥,即便算上轻伤,总共伤亡也不过百人。 取得如此空前的大胜,阿帕奇人都是兴奋不已。而毫无疑问,这场战斗的首功只能是马哨。 因此当马哨带着最后一个俘虏回到族人身边,所有人都为他让开道路,并献上最崇高的敬意。 “我从未经历过这样伟大的胜利,在你面前,凶狠的阿拉帕霍人变成了一群慌张的羊驼!哈哈!”橡木大酋长激动地拍了拍他的肩膀。 守帐篷大酋长也露出笑容:“我断定阿拉帕霍人再也不敢来犯……我们甚至可以反攻他们,让他们为过去的侵略付出代价!” “反攻!反攻!”不少阿帕奇人都有这个想法,当下纷纷激动地喊道。 马哨打了打胜仗,本来也挺高兴,但见族人如此旺盛的战意,反倒冷静下来。他不希望印第安人之间的战争无休止地继续下去,早日团结起来共同对抗白人才是正事。 “这个人是谁,你们认识吗?”他转过话题,指着他带过来的俘虏说道。 “当然认识,他就是乌鸦!”守帐篷笑着上前,羞辱性地拍了拍乌鸦的脸,“好久不见啊,我们的老朋友,乌鸦战酋。” 马哨恍然地一点头。 乌鸦是阿拉帕霍人的一位战争酋长,颇有名气,他以前也是有所耳闻的,没想到今日竟能亲手活捉。 “滚开!”乌鸦愤怒道,奈何被束缚手脚,只能任由守帐篷羞辱。 “还记得你们怎么对待我儿子的吗?”守帐篷冷笑一声,“你猜猜,看到你被活捉的时候,我的心里有多高兴。” 乌鸦咬牙切齿道:“你高兴得太早了!我们的萨满昨天预言过,你这混蛋将被毒蛇咬死!晚上睡觉小心点,一定会有毒蛇钻进你的被窝里!” 守帐篷听了,脸色微变,印第安人没法完全忽视一个萨满的预言,哪怕这可能是乌鸦现编的。 “这是你自己编的。”他说道,“如果你们的萨满昨天真得到了大灵的启示,你们今天又怎会输得这么惨?” 乌鸦无言以对。 “轰隆……” 这时,远处的天空隐隐传来雷声,望着渐渐密集的阴云,人们意识到有一场雨就要来了。 “要下雨了!” “我们动作快点,带上战利品还有这些俘虏,赶紧回营地。” 雨云涌动,很快就有雨丝飘下,赶在此处离营地不远,阿帕奇人迅速收拾一番战场,在雨下大之前总算都回到了帐篷之中。 回去的路上,马哨被手枪部队的士兵们簇拥着。 这些士兵在此前训练过程中积累的种种不满和牢骚,此刻都烟消云散,只剩下对教官马哨的五体投地。 “教官,你教的战术太厉害了,以后别说青蛙舞蹈,就是训练我倒立拉稀,我也一定照办!” “没错,教官说什么就是什么!” “还有这转轮手枪,那些没听劝的人现在估计已经后悔死了。” “唉,我的手枪坏了,不知道能不能修好,当初应该多买一把的。”柯尔特转轮手枪毕竟还不成熟,损坏率有点高,尤其在激烈的实战环境中。 马哨已经了解到,在刚刚过去的战斗中,有不止一个人的转轮手枪发生损坏。 他想了下:“回到营地之后,各什长写一份简要的报告,把伤亡、缴获、俘虏等情况告诉我……另外,损坏的转轮手枪也送到我这里来。” “是!” 大约半小时后。 马哨坐在自己的帐篷里,面前堆放着十几把柯尔特转轮手枪,这些都是在战斗中故障或者损坏的。 他拿着几样简陋的工具,逐一尝试维修这些手枪。 作为中国某知名三线城市最强工科院校的毕业生,马哨在大学期间还是有些金工实习经验的,虽然早就忘得差不多了,但……聊胜于无。 结合他对转轮手枪的了解,解决一点小问题不难做到。 当然,如果是关键部位发生损坏,印第安人基本没法修,只有白人枪匠才能修。 而对印第安人来说,白人枪匠也不好找,除非给出超高的价钱。 为了修复这十几支转轮手枪,马哨一直折腾到深夜,搞得满头大汗,手都弄伤了好几处,才修好了六支。 剩下的似乎都是他没法修的。 一场战斗损失差不多十支手枪,这玩意简直是消耗品。 看来以后使用得更注意点,印第安人想要补充比柯尔特手枪更牛逼的武器可不容易。 “轰隆隆……” “哗哗……” 营地里夜深人静,外面只有雨声和雷声。 马哨觉得应该休息了,遂披着一张牛皮,匆匆到外面解完小便,又洗了个手,便返回帐篷睡觉。 这一夜很不平静。 不仅是因为雷雨的声响,而且马哨还做了一系列的梦,这些梦的景象都极是扭曲的,充斥着各种怪异的几何图形,如蜂巢、蛛网、漩涡……天旋地转,光怪陆离。 当马哨逐渐从睡梦中清醒时,他意识到他梦到的东西是什么——克鲁弗常量。 所谓克鲁弗常量,是一种因大脑皮层活动异常产生的幻象。 当人的脑海中出现这种幻象,一般说明他的状态不正常……比如发烧。 没错,马哨发烧了。 他痛苦地从床席起身,只感觉浑身火热,口干舌燥,头晕目眩,这毫无疑问是发烧的症状。 这是马哨重生以来的第一次发烧,得益于他一重生就制定的饮食和锻炼计划,在过去的几年里,他从来没有发过烧,甚至几乎没有生过病,短暂的感冒和口腔溃疡都极少出现。 如今他比以前更强壮,按理说更不应该生病。 除非…… 马哨想起什么,看向自己的左臂,那里有一道浅浅的泛红的伤口,是昨天他活捉乌鸦时造成的。 当时他只是做了个简单的包扎,事后便没有关注,昨夜修了一晚上的转轮手枪,更无暇关注伤口。 没想到就这么一疏忽,再加上淋雨…… 总而言之,他的伤口好像感染了。 第38章 【杀俘】 伤口有些红肿,隐隐泛脓。 马哨忍着高烧,摇摇晃晃地爬起来,在帐篷的角落找来酒袋,将烈酒倒向伤口。 “哗啦——” 或许是因为烧得太厉害了,有些神志不清,烈酒浇在伤口上,他竟然没有感受到疼痛。 须臾功夫,一袋烈酒浇了个干净。 随后马哨重新坐回床席,平复了一下,感受着口舌的极度干燥,又找来一袋清水喝下。 “咳——咳咳!!”不料刚喝下一口,他就猛地呛出来,本就被高烧的脸上更显涨红。 妈的,是酒! 原来自己刚才把水倒在伤口上了,难怪没感觉到疼! 马哨一边咳嗽,一边又拎着皮袋向伤口浇灌,钻心的疼痛提醒他,这回是真酒:“哼哼哼啊啊啊!” 听到他的声音,附近的族人纷纷赶来。外面的雷雨还在下,人们跑进他的帐篷时都是一身水渍。 “你怎么了?”石鸦看到他虚弱的模样,连忙问道。 “水。”马哨没有多说,他现在只想喝水,“我要喝水。” “厚肩,快去拿一袋水。”石鸦意识到马哨发烧了,一边取出随身携带的草药,一边如此说道。 “先把这个吃了。”他将草药递到马哨嘴边。 马哨沉默了两秒钟:“不用了,还是给我拿些肉干和浆果。” 以印第安人的医疗条件,他最明智的选择就是为自己的免疫系统做好后勤工作,及时补充蛋白质和维生素,也就是好好吃饭,然后听天由命。 好在,他相信自己的免疫系统足够强壮,就像他的肌肉一样。 “唉,我知道你不相信我的医术。”石鸦叹息道,“其实我也不太相信。” 马哨:“……” 过了一会,他吃饱喝足,并重新认真地包扎了伤口,这让他略感心安。 然而事情的发展却不遂人意。 他的发烧症状越来越严重了,虚弱和灼热遍布全身,躺在床席上不动都能感觉到强烈的天旋地转。 直觉告诉马哨,自己的体温可能已经达到40摄氏度。 这是一个危险的数字。 脑细胞耐受的上限是41摄氏度,发烧一旦达到这个程度,就很可能伤及大脑,再严重一些甚至可以造成伤残和死亡。 “哗啦……” “轰隆隆……”外面依旧雷声阵阵,这巨大的动静传入马哨耳中,让他感觉仿佛要撕裂自己的脑壳。 不是,老天……这才重生多久,就要带走我? 马哨的脑海里一团乱麻,额上汗如雨下,汗水流过耳边时仿佛和外面的瓢泼雨声融为一体。 他躺在床上,却感觉仿佛陷入了泥淖,并且还是炙热的泥淖,沸腾的泥浆让浸汗的皮肤几欲窒息。 神志恍惚之际,马哨的脑海里浮现出一些梦境,也可能是幻觉。 在梦境中,他看到自己的免疫系统大军正在和漫山遍野的病菌激战,黑云压城,炮火连天,场面极其惨烈。 免疫系统的指挥官是一个戴着八路军帽、长相神似李云龙的白细胞。 对面的病菌大统领则是一个金黄色葡萄球菌,一头蓬乱金发,正在演奏手风琴为亿万病菌助威…… …… 就在马哨与疾病斗争的时候,另一场斗争也在阿帕奇人的某个大帐篷里悄然开始。 “我们不应该杀俘。”说话的是平原部落的大祭司下雨天。 “为什么?”有人质问道,“去年阿拉帕霍人杀了多少我们多少人!” 下雨天深吸一口气:“我们获得了巨大的胜利,应该趁此机会与阿拉帕霍人和解,进而团结更多的原住民部族。” “胜利了还要和解?” “不然呢,难道失败才和解,那更不可能做到!” “不,我们的意思是,为什么要和解?”说话的是梅斯卡莱罗部落的战争酋长,“阿拉帕霍人元气大伤,我们应该一鼓作气彻底消灭他们,不管是这里的俘虏,还是他们北方的大本营!为我们的族人复仇!” “白人才是真正的敌人,原住民不能再这样互相仇杀下去了,我们已经快要灭绝了!”下雨天的语气很是焦虑,晃动的两手在身前紧握。 “我想这有些危言耸听了。”橡木大酋长道,“虽然白人的威胁确实很大,但想要灭绝我们还不可能。” “与三百年前相比,原住民已经十不存一……”下雨天继续说道,同时眼神时不时向门口看去,焦急之色愈重。 就在这时,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从外面进来。 下雨天连忙道:“猎鼠,你终于来了,马哨呢?” “老师他病了。”猎鼠说道。 “病了?”下雨天闻言愣住,帐篷里的其他人也都是面面相觑。 “是,而且还挺严重,一直躺在床上。”猎鼠补充道。 “怎么……唉!”下雨天扶额长叹。 在他看来,唯一能阻止人们杀俘的人只有在战争中威望暴涨的马哨,可马哨偏偏在这个时候病了。 这下麻烦了。 阿拉帕霍人作为阿帕奇人多年来的宿敌,多数族人都想处死营地里的俘虏甚至北伐反攻阿拉帕霍人。 帐篷里只他一个人坚定主张和解,根本没有任何希望说服众人。 守帐篷摸了摸下巴,若有所思地说道:“这样,我们先把一部分罪大恶极的阿拉帕霍人处死,比如乌鸦。剩下的等天晴了再说。” “没错,乌鸦必须死!” “把乌鸦千刀万剐!” “我要活剥他的头皮,还要让他吃下去!”人们纷纷附和道。 彼之英雄,我之仇寇。乌鸦在阿拉帕霍人心目中是一位可敬的英雄,在阿帕奇人心目中自然就是一个恶魔。 下雨天心绪混乱,听到“天晴了再说”便没有多想,道了声:“好。” 随后他起身跟着猎鼠走出帐篷:“我去看看马哨,这家伙不是比野牛还壮吗,好端端的怎么突然就病了。” 过了片刻,下雨天和猎鼠来到马哨的帐篷,他们刚一进来,就听到阵阵胡言乱语。 “阿巴阿巴阿巴……”马哨躺在床上呓语着。 他说的其实是中文梦话,但在下雨天等人听来,这就是阿巴阿巴,是彻底病傻了的征兆。 第39章 【垂死病中惊坐起】 “马哨?”下雨天没想到马哨病得这么重,愣了一下才道。 “阿巴阿巴……”马哨还是在胡言乱语,双目紧闭,身体颤抖着。 “他的身体现在很热,可能是伤口的缘故。”石鸦叹息道,“我和几位萨满已经为他跳了治疗伤病的舞蹈,愿大灵保佑我们的英雄。” 守在马哨周围的人无不祈祷着,不止如此,其他得知此消息的族人,很多也都在默默祈祷。 经过昨日那场传奇般的胜利,所有阿帕奇人都将马哨视为英雄,甚至很多人认定他就是大灵的使者。 下雨天长叹一声,默默地坐了下来。 他的医术和多数萨满差不多,但他更有自知之明,他明确地知道很多所谓的治疗手段本质上就是图个吉利,并无实效。 事实上,迄今为止,他见过最有效的治疗手段基本都是马哨发明的,比如可以解决噎食的“腹部冲击法”,还有“人工呼吸”之类。 如果印第安人只有一位真正的医者,毫无疑问只能是现在病重的马哨自己。 看来只能听天由命了。 但愿大灵继续眷顾阿帕奇…… “我听说大酋长和大祭司们正在讨论处理俘虏的事?”石鸦随口问了句。 “是的。”下雨天点头,“讨论的结果是——” “杀了乌鸦!”就在这时,外面传来一阵吵闹,并且声势迅速扩大,转眼间便满是喧哗。 下雨天神色一变,连忙掀开帐篷,匆匆离去。 “轰隆隆……” “哗哗……” 外面雷雨正盛。近六百名阿拉帕霍俘虏被集体捆在一片空地上,他们早就被大雨淋成了落汤鸡,浑身都是雨水和泥浆,看上去狼狈不堪。 此时此刻,上百名阿帕奇人手持利刃来到俘虏面前,他们纷纷叫嚷道:“杀死乌鸦!杀死乌鸦!” “活剥他的头皮!” 大多数阿拉帕霍人虽然听不懂他们说什么,但看架势和语气也大概能猜到,纷纷紧张愤怒起来。 乌鸦能听懂阿帕奇语,他的脸上一阵阴晴不定,然后叹了口气,毅然走上前几步。 绳子将他和族人连在一起,他没法更往前了。 “你们要杀我,那便来!”乌鸦缓缓说道,“但我有一个条件,你们杀了我之后,不能再伤害其他俘虏。” “条件?”守帐篷拿着一把刀走过来,哼了一声,“你现在有什么资格谈条件?” 乌鸦脸上一阵青一阵白,最终跪下来:“求你……放过他们!” “你们当初可没放过我儿子。”守帐篷不为所动,“你确实是个有胆气的家伙,但复仇就是复仇。不仅我要复仇,所有阿帕奇人都要复仇!” 停顿了一下,他又说道:“你们南征的时代结束了,接下来是我们北伐的时代!” “北伐!北伐!”附近的阿帕奇人纷纷呐喊。 乌鸦一咬牙,转过头用阿拉帕霍语对身后的族人说道:“他们要杀俘虏,虽然我们现在被绑着,但无论如何,我们不能坐以待毙!” “跟他们拼了!”阿拉帕霍人也都激愤起来,全都开始努力挣脱绳索。 “你们干什么?”看守的阿帕奇战士自然注意到他们挣脱的企图。 但话音未落,就有阿拉帕霍人将一个阿帕奇战士撞倒在地,场面顿时大为混乱起来。 守帐篷似乎有所预料一般,当即说道:“把他们全杀了!” “住手!”这时下雨天匆匆赶到,他挡在阿帕奇人和阿拉帕霍人之间,看着守帐篷,“大酋长,不能杀他们!” 守帐篷面色一沉:“让开!” “大酋长……” “你还知道我是你的大酋长?”守帐篷冷哼一声,“我命令你,立刻让开!” 下雨天张了张嘴,终究选择了服从,一声长叹,便低下头,默默地转身离开。 与此同时,马哨的帐篷里。 “先杀乌鸦,剩下的阿拉帕霍人等天晴了再说?”石鸦眨了眨眼。 猎鼠点头:“没错,大酋长是这么决定的。” “这和直接杀全部阿拉帕霍俘虏有什么区别……以乌鸦在阿拉帕霍人心目中的地位,他如果被杀了,其他俘虏一定会拼死反抗,直到被杀光。”石鸦摇头道。 猎鼠闻言一怔,随即紧张地说道:“马哨老师一定会坚决反对杀俘,这……” “没错,可你看他现在的样子,唉。”石鸦看着依旧高烧不退的马哨,叹息道。 “不行,我们得试试叫醒老师。”猎鼠说着就跑到马哨身边,“老师,大酋长要杀俘虏!” 石鸦吓了一跳:“你干什么!” “杀俘虏?”然而就在此时,马哨竟悠悠睁开眼睛,虚弱地说道,“他们要杀阿拉帕霍俘虏?” “没错,你听外面的声音。”猎鼠说道。 马哨虽然虚弱至极,耳目不清,但外面喊打喊杀的喧哗声他确实听到了。 他当即便咬着牙,挣扎起身:“我得去阻止他们!” “你现在病这么重,连路都走不动,怎么阻止?”石鸦连忙拉住他,想让他躺回床上。 马哨却不为所动,但他却是有些走不动路。 他目光左右扫了扫,随即注意到旁边的一杆长矛,这好像是他第一次参加战斗时缴获的战利品。 他伸手取来长矛,当做拐杖,然后就不顾石鸦劝阻,迎着瓢泼大雨,一步一晃地走出帐篷。 另一边,守帐篷大酋长距离乌鸦只有一步之遥,但却停了下来。 不是因为他回心转意,而是因为乌鸦正在说的话。 “还记得我昨天和你说的话吗?”乌鸦的长发被雨水浸得紧贴在脸上,他微微喘息着,“守帐篷,你将会被毒蛇咬死。” 守帐篷一怒,但乌鸦紧接着又道:“这个预言,并不是我为了羞辱攻击你而现编的。我们的萨满确实做了这个预言……所以,我想我们很快就会在死者的世界重逢。” “那就请你先走一步!”守帐篷既愤怒又有几分害怕,高举长刀,就要砍向乌鸦的头颅。 “轰隆!”一声惊雷在天空中炸响,璀璨的闪电照映着万千雨水。 几乎就在同时,一杆长矛从远处激射而来,仿佛天空中的惊雷就是他飞行时发出的呼啸声! “锵!” 长矛猛然刺入地面,正好隔在守帐篷和乌鸦之间,矛杆微颤。 第40章 【雷霆的化身】 在场所有人都是神色一变,望向长矛射来的方向,随即便看到了正在雨中蹒跚而来的马哨。 “你要干什么?”守帐篷被这一矛吓得不轻。 “当然是要你们别杀俘虏……”马哨摇摇晃晃地走过去,重新拾起长矛拄在地上,避免自己摔倒于泥泞中。 “轰隆隆……” 气氛凝重,无人发生,空气中只有雷声和雨声在弥漫。 不知道是否是错觉,马哨感觉自己的额头好像在冒烟,似乎是雨水被他高烧的体温蒸发了。 高烧正严重,又跑出来淋雨,此时的他虚弱极了。 他甚至感觉全身的细胞都在和大脑作对,试图让他躺下来。 马哨拄着长矛,以一种仿佛在说遗言的语气缓缓道:“你们应该知道我一直以来的想法……虽然我在战场上从不留情,但在任何时候,我总希望原住民能联合起来,就像特库姆塞当初主张的那样。” “三百多年来,原住民已经损失掉十分之九的人口。与其说我们是祖先的后裔,不如说我们是祖先的残骸。” “我们必须尽快集中残余的力量,不论是阿帕奇人、纳瓦霍人,还是阿拉帕霍人、夏延人……我们总是能分辨彼此,但白人和瘟疫永远不会区分我们。” “我们真正需要的是……生存。” 马哨说了一段话便喘得不行,只能更用力地握紧长矛:“在昨日的战场上,我们已经完成了复仇,现在是时候和解了……看看我们曾经的敌人,阿拉帕霍人,他们有着和我们一样的肤色。一万年前,两族人必是手足。” 其实严格来说,所有民族都能追溯到共同的祖先。 但显然,现在不是谈全体人类大团结的时候,现在的印第安人也不应该是人类大团结的倡议者。 只有胜利者才有资格做这个倡议者。 在十九世纪,白人可能有这个资格,但遗憾的是,他们还沉浸在攻城略地的快感之中,殖民世界如火如荼。又或者,他们并不是真正的胜利者,真正的胜利者还在沉睡。 现在的印第安人要做的只有一件事,就是在被碾碎之前拼命抓住历史的车轮,然后爬上车,获得一席之地。 马哨的话让一些人动容,但更多的人则是不以为然。 如果说这番话的不是马哨,而是别的什么人,估计早就被轰走了,甚至可能被当做叛徒。 也就是马哨,作为刚刚带领族人获得传奇胜利的英雄,绝大多数人都至少愿意听他把话讲完。 即便如此,还是有人对他的言论感到极大的不满。 “你在阻止我的复仇吗?”守帐篷喘息道,他当然没有生病,但愤怒的情绪让他同样剧烈地喘息着,他感觉马哨是在故意和他作对。 “我并没有针对你,大酋长……我也阻止了我自己的复仇。”马哨感觉自己和守帐篷的矛盾似乎已经不可调和,“你知道,我的父亲也死在与阿拉帕霍人的战斗中。” “我不管!”守帐篷怒喝道,“今天我一定要杀了乌鸦,以及这里的所有阿拉帕霍人!” 马哨沉默了一会,最终说道:“那我只能选择阻止你。” 守帐篷几乎要被气晕过去,雨水都随着喘息进到肺管里,让他一阵剧烈的咳嗽:“你!咳咳——咳!” 他终于怒不可遏,直接指示身后的族人道:“给我杀了他!” 一众族人顿时慌乱起来,不知所措,议论纷纷。 “大酋长要杀战争酋长?” “怎么办,我们该不该服从命令……” “不,我绝对不会杀马哨老师!” 平原部落的阿帕奇人绝大多数都是手枪部队的成员,以及扫盲课堂的学员,马哨就是他们教官、老师以及最优秀的指挥官。 经过昨日那场史诗般的胜利,马哨在他们心中的地位比大酋长只高不低。 见族人半晌没有动静,守帐篷更加愤怒失据:“你们在干什么,我命令你们杀了马哨,杀了这个叛徒,他不再是平原部落的战争酋长了!杀了他!” 奇里卡瓦部落的橡木大酋长连忙过来劝说:“守帐篷,别这么冲动。只不过是一些阿拉帕霍俘虏而已,我们何必为此自相残杀。” “是啊,这样太过分了。”梅斯卡莱罗部落和吉卡里拉部落的大酋长也都来劝说。 但守帐篷已经听不见劝,浑身颤抖地吼道:“平原部落我说了算,给我杀了他!立刻!” 眼见如此,马哨知道自己已经没有退路,当即深吸一口气,翻转长矛,矛柄猛然刺向地面! 大约是巧合。 就在他长矛撞击地面的一瞬间,天空中忽然响起一声空前的惊雷。 “轰隆隆——!!” 这声惊雷仿佛要撕裂天穹,声势胜过此前数倍,伴随着耀眼的闪电,在场之人无不为之震骇。 并且,在接下来足足半分钟时间里,天空中都弥漫着剧烈的雷动,一道道骇人的雷霆纵横于穹顶。 眼见这番景象,别说其他印第安人了,就连马哨自己都不禁心生一丝怀疑:该不会真有一个超然的存在正暗中帮助自己…… 不过马哨并没有为此迟疑。 长矛落地之际,他决然甚至凶狠的呐喊声和天空中的雷霆一同涌入众人耳中:“今日如果有人被杀,我必在其中!” 此时的他,确实怀抱着几分必死的决心——愈演愈烈的高烧让他担心,今天有可能就是自己这一世的终点。 如果真是这样,他是万万不甘心的,毕竟他还没有改变印第安人的命运。 所以他决定无论如何也要阻止这场屠杀,他不希望自己死的时候,身份仅仅只是击败了阿拉帕霍人的阿帕奇战酋。 话音落下之后,众人耳中,除了雷霆的咆哮,再无旁音。 “轰隆隆——” 所有人都陷入了震惊,既因为天空中的雷霆,更因为马哨这疯狂的宣言。 周围已经围聚千人,而在这上千人中,最震惊的既不是守帐篷,也不是下雨天,而是站在马哨身后的乌鸦。 事实上,乌鸦的脑海里已经空空如也,只剩下眼前的景象。 他当然认得马哨,就是这个人在昨日将他活捉。 他万万没想到,一天之后,这个活捉了自己的年轻战酋竟然会做出如此举动,在雷雨中手持长矛,誓死扞卫被俘虏的阿拉帕霍人。 “轰隆隆——” 天空中依旧雷霆纵横,璀璨的电光照下来,仿佛将眼前的景象凝固。 乌鸦怔怔看着马哨,这个挡在他和守帐篷之间的阿帕奇战争酋长。 他知道,这个仿佛雷霆化身的伟岸身影,将永远烙印在自己乃至所有阿拉帕霍俘虏的心中,不可磨灭。 第41章 【坚定的追随者】 众人无声许久,全都怔怔地望着中间那个雷霆般的身影。在刚刚过去的半分钟里,许多人相信,眼前的一切便是神迹。 上天用辉煌的闪电昭示了正义。 守帐篷脸上神色变幻,转头看了看族人,从他们的眼神中,他确信,没有人会服从自己的命令。 他又看向马哨,握刀的右手时紧时松,显示出犹豫和紧张的心情。 毫无疑问,马哨现在病得很重,摇摇晃晃,随时有可能倒下。 但守帐篷还是不敢亲自动手,毕竟这家伙的体格着实魁梧得有点吓人,而且一旦他动手,身后的族人说不定会直接造反,至少有一部分肯定会造反。 再者便是,对于刚才那惊人的雷霆景象,任何人都无法视而不见,守帐篷也有点担心会不会触犯神意。 因此犹豫了一会,守帐篷最终只能颇感屈辱地哼了一声,扔下刀子,转身离去:“哼!” 马哨松了口气,这一松差点让他晕过去,连忙又紧握长矛,转身看向乌鸦:“你……应该记得我。” “记得。”乌鸦垂首道。 马哨点点头:“如果你们答应我两个条件,我可以放你们离去。” “什么条件?” 马哨虚弱地喘了一会,继续说道:“第一个条件,从此以后,阿拉帕霍人再也不侵略任何原住民部族,再也不向其他原住民部族挑起战端。” “……第二个条件,就像我刚才说的那样,原住民应该团结,你们回去之后,要向所有阿拉帕霍人传达我的声音。我做了第一个放下仇恨的人,希望你是下一个。” 乌鸦说道:“我可以答应,但阿拉帕霍人不是我一个人说了算……” “没关系。”马哨的声音依旧是虚弱的平静,但接下来的话却让乌鸦为之一凛,“我能让你们离开,就能让你们回来……如果你们终究不愿放下仇恨,我会让你们放下生命。” 乌鸦想起昨日在战场上被碾压的恐惧,连忙说道:“您是一位令人敬畏的英雄。我以我的生命和荣耀起誓,我一定尽我所能,让所有阿拉帕霍人遵守您的条件!” 马哨没再说什么,斩断了几道绳子:“你们走……” 众多阿拉帕霍人先是愣了一下,随即反应过来,连忙互相解开绳子,在雨中陆续离开。 许多人以阿拉帕霍语向马哨道谢,马哨虽然听不懂,但大致能猜到意思。 “感谢您的仁慈。”最后,乌鸦郑重地俯身行了一礼,然后也离开了阿帕奇营地。 马哨终于彻底松了口气,然后眼前一黑,便失去意识,“扑通”一声倒在了雨水之中。 “老师!” “教官!” …… 也不知过了多久,可能是三个小时,也可能是三天。 当马哨从昏迷中醒来时,雷雨早已经结束,天空一片晴朗,明媚的阳光争先恐后地钻过一切孔洞和缝隙。 而且外面似乎十分安静。 这很不寻常,至少在马哨的记忆里,几个月以来,除深夜之外,外面从来没有这么安静过。 仿佛换了个地方。 妈的,老子不会又重生了? 马哨连忙翻身而起,使劲晃了晃脑袋,惺忪的感官逐渐恢复了往日的敏锐。 他还有些晕乎乎的,甚至对昏迷前的事情有点记不太清,直到看到自己左臂的伤口,才恍然想起许多。 对了,伤口感染,发高烧,还有阿拉帕霍俘虏的事…… 与昏迷前相比,他的伤口已经好多了,至少不再红肿泛脓,高烧自然也随之褪去。看来在他的身体内部,免疫系统已经宣告了最终的胜利。 除了饥饿之外,马哨现在没有任何不适感。 “老师,你醒了!”这时猎鼠从外面进来,惊喜道。 “嗯,刚醒。”马哨翻出一袋牛肉干,边啃边说道,“我昏迷了多久?” “两天。”猎鼠说,“外面正在烤肉呢,老师来和我们一起吃。” 马哨当即放下牛肉干,起身跟着猎鼠出了帐篷。虽然烤肉他也早就吃腻了,但无论如何也比啃肉干强。 刚一出帐篷,诧异之色就在他的脸上浮现。 “这……” 马哨眨了眨眼,怔然地看着营地。 空旷的营地。 以前的时候,阿帕奇营地有几百个大大小小的锥形帐篷,还有大量的战马,四处走动的族人。 然而此时此刻,营地里的帐篷只剩下十分之一,人员马匹以及各种杂物相应地也只剩下十分之一左右。 难怪他刚醒来时觉得外面如此安静,原来人都快走光了。 “战争结束,人们当然要回到各自的氏族。”石鸦从不远处走来,还十分贴心地递过来一只烤牛腿。 “原来如此。”马哨了然地点头。 印第安人的基本单位是氏族,在战争时期,战士们会响应部落或者部落联盟的号召,离开氏族,聚集前线。 而一旦恢复和平,人们就会回到氏族,和亲人朋友一起生活。 在此前的战斗中,马哨重创了阿拉帕霍人,乌鸦也答应要维持和平,战争无疑已经结束了。 马哨一边啃着牛腿,一边走向聚在篝火附近的人群。 “你们呢,你们为什么不回自己的氏族?”他问道,此时营地里还剩百人左右,都是熟人。 “我们打算追随你,马哨老师。”长棍站起来说道,恳切地说道。 “没错,教官,让我们还有我们的氏族加入眠熊!”独眺也站起来说道,他是个独眼龙,但弓箭和枪法都很出色。 马哨有些感动,他沉默了一会:“多谢你们的信任……但我也希望你们认真考虑,跟随我可能会有一些风险,你们知道我一直将美国殖民者视为首要的敌人。” “白人本来就是首要的敌人,正因为我们这样认为,所以我们才要追随教官!”草原狼高喊道,他头上戴着一顶木冠,这证明他是新任的游戏王。 “老师,只有你能带领我们击败白人!” 石鸦笑着拍了拍马哨的肩膀:“我已经和他们谈过了,留在这里的人都坚定地信任着你,他们都愿意带着整个氏族加入我们。” “其实不止他们,还有很多人也想追随你,但那些人暂时还不能做主,必须先回去和氏族商量,然后才能做决定。” 第42章 【女孩米莉】 “现在已经决定加入我们的有四个氏族。”石鸦说着从腰间摸来一个卷轴,打开原是一张地图。地图上绘着附近几百公里范围的区域,并标注了许多印第安氏族的位置。 他指地图继续说道:“我们返回的时候沿着这条路线走,便可以途经这四个氏族,然后正好带上他们的族人,一起返回眠熊。” 马哨看了下,石鸦所指的路线几乎就是眠熊氏族来时的路线,只不过稍微绕了一个弯,一切顺利的话,最多半个月应该就能返回眠熊氏族了。 “你觉得怎么样?” 马哨点头:“就这么走,我们准备一下,明天正式出发。” 然后他忽然想起什么,略一迟疑道:“对了,下雨天呢,他怎么说?” 这几个月里,他和下雨天相处最多,也最投缘。如果可以的话,他希望下雨天也能加入眠熊氏族。 “他毕竟是部落的大祭司,当然是跟着大酋长回去了。”石鸦说道,“不过他临走前告诉我,他已经嘱咐送报纸的人,以后将报纸送到眠熊氏族。” 马哨点点头,没说什么。 经过一天的准备,在他的带领下,众人离开营地,一行共九十八人,往东面出发。 “这一趟出征真是出人意料。”走在路上,石鸦又感慨起来,他回头看了一眼身后的队伍,“我原本担心会少几个人,没想到反而多了这么多。” “并不多。算上他们的族人,四个氏族最多六七百人,再加上我们自己,总共一千人不到。”马哨说。 前世生长在作为人口第一大国的中国,马哨对人口的观念自然也是根深蒂固的中国式。 八九百人,也就是中国一个村子的水平,而且还不是大村,算什么人多。 “这还不多?”石鸦乃至其他印第安人当然不会这么想,“有了他们的加入,我们可能是最大的氏族了。” “更何况,以后肯定还会陆续有别的氏族加入,恐怕用不了几年,眠熊氏族的人口就能达到一个可怕的数量,比如说——”他思索了一下,最终想到了一个自认为足够惊人的数字,“三千人!” “……”看着激动地伸出三根手指的石鸦,马哨一阵无语。 “奇怪,你为什么还觉得这不算多,这可是三千人,我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人。”石鸦说了句。 过了一会,他转过话锋:“毫无疑问,人们都信任着你。这么多人,你打算怎么管理?” “首先,我们需要定居。”马哨说道。 包括眠熊氏族在内,许多印第安氏族都是游猎为生,经常会追着野牛群来回迁徙。 眠熊氏族还算好的,位于美国中部,气候相对温和,附近的野牛群也还繁盛,因此居住点比较稳定,这几年都不曾远迁。 但想要发展工农业,这种半定居的状态显然不够,必须有一个长期的居住点。 “定居?万一野牛群迁到远处怎么办?”石鸦不由问道,这也是很多族人的疑问。 “所以我们还要开展农业。”马哨说,然后回头看了一眼,“土块,我记得你有种小麦的经验?” 被称作土块的圆脸青年是个纳瓦霍人,纳瓦霍人和阿帕奇人关系亲近,语言都属于阿帕奇语,混居也是常事。 土块点头应道:“我最开始所在的纳瓦霍氏族就是种小麦的,后来加入了现在的氏族,才跟着一起捕猎野牛。” “以后我们要多吃地里长出来的东西,不能只依赖野牛。”马哨说。 北美野牛难以驯化,以野牛为主食,与坐吃山空无异。他可是知道,二十一世纪的时候,野牛都成保护动物了。 印第安人依赖野牛的结果,就是和野牛一起濒危,发展农牧业势在必行。 众人一边骑马前行,一边交谈着氏族未来的发展规划,不知不觉走到了一条小河附近,周围长着许多草木。 “嘶——” 就在这时,马哨胯下的黑锋忽然发出一阵嘶鸣,停在原地, “怎么了?”马哨俯身拍了拍黑锋,试图了解它的想法。 “嘶嘶——”黑锋缓缓走出几步,来到一处浓密的灌木丛旁边,然后又停了下来,不断发出叫声。 众人都是面面相觑。 马哨看着前面的灌木丛,皱着眉头。 难道里面有东西? 马的嗅觉还是很灵敏的,至少肯定比人类灵敏得多,所以尽管他什么都没感觉到,但他有理由相信灌木丛里面可能藏了什么。 他当即翻身下马,一边拿好匕首,小心地摸索着灌木丛。 然而他刚有动作,就见灌木丛一阵晃动,然后从中猛然爆发出女孩崩溃的哭声:“哇——救命!” 随即,穿着漂亮的白色连衣裙但却衣衫褴褛的白人女孩,就像一只惊慌的小鹿,从灌木丛中踉踉跄跄地跳出。 她没跑出几步,就一个平地摔,狠狠地扑在地上。 “爸爸,妈妈,呜呜呜……”她一边努力地爬起来,一边继续大哭,泥灰混着眼泪鼻涕抹得满脸都是,看上去灰头土脸的,身上还有些血迹。 女孩爬起来,可惜前面就是河流,后面则是一群荷枪实弹的印第安人,却是无路可逃,只能可怜巴巴地站在河边,哭着左右张望。 有人将枪对准了她。 马哨连忙抬手示意:“她只是个孩子,别伤害她。” 族人将枪放下,他走到女孩身前,组织语言,用英文说道:“你还好吗?” “呜呜呜……”女孩没说话,依旧抹着眼泪。 “我们是好人。”马哨受限于英语水平,只能说出这种听上去有点弱智的对话。 “好……好人?”女孩的恐惧似乎缓解了一些,她抬头看向面前的马哨,觉得他确实像个好人,或者说比较帅。 “没错,我们不会伤害你。”马哨点点头,又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我……我叫米莉。”女孩用微微抽泣的声音说道,她看上去十一二岁,虽然一副灰土头脸的样子,湿润的眼睛却很明亮。 “你的父母呢,你为什么要躲在那里?”马哨没想起来灌木丛应该怎么说,遂用手指了一下。 米莉犹豫了一会,最终像是下定了什么决心:“你是好人……你能救救我的爸爸妈妈吗?他们,他们就在那边。” 第43章 【墨西哥土匪】 “他们怎么了?”马哨询问。 “我们遇见了土匪!”米莉又哭起来,“我不知道他们现在怎么样了,妈妈让我快跑。” 这不是什么稀罕事,中西部蛮荒之地,与现在的西部相比,后世美国的犯罪水平简直能用腼腆来形容,遇见一伙土匪再正常不过。 马哨想了想:“我们去那边看一下。” 随后他就带上米莉,和一众族人朝着她所指的方向前去,很快就来到一个土坡附近,借助土坡的掩护,他们小心地观察前方。 一伙土匪刚刚完成工作,他们有十几个人,都持枪骑马。在他们面前是一辆马车,车上堆着各种杂物,车下则是一男一女两具尸体。 这两具尸体想必就是米莉的父母了,不过米莉被要求不许露头,因此还没有看到这一幕。 土匪们正围在女尸旁边一起议论着什么,马哨能隐隐听见对话的声音,但却一个词都听不懂。 他们说的似乎不是英语。 “是墨西哥人。”石鸦说道。 “为什么?”马哨感到诧异。 “直觉。”石鸦说,“你还是年轻,阿帕奇人最熟悉的就是墨西哥人了。” 确实,阿帕奇人大部分都居住在现在的墨西哥境内,和墨西哥人打交道更多,眠熊氏族最初也是从西南部迁到现在的位置的。 相比美国人,阿帕奇人更熟悉墨西哥人,当然也更痛恨墨西哥人。 “杀了这些墨西哥人!”厚肩恶狠狠地说道。 “应该是杀了这些土匪。”马哨看了一眼被厚肩语气吓到的米莉,“我们是好人来着。” “对,杀了这些土匪!” 眠熊氏族这边虽然人多势众,但狮子搏兔也需出全力,死伤总归是越少越好,因此马哨命令一部分族人迂回至土匪的两侧,而后同时发起冲锋。 伴随着他的冲锋哨,近百名阿帕奇人从三个方向杀了过去。 战斗过程没有任何悬念。 阿帕奇一方大约有九十把转轮手枪和二十把来复枪,人多枪多,而且不讲武德。 相比之下,这十几个可怜的土匪则没有任何防备。 面对突然的袭击,猝不及防的墨西哥匪徒们顿时乱作一团,慌张地向后逃跑,但却没能跑得了。 不多时,他们就被转轮手枪的密集弹雨全歼。 随后阿帕奇众人清点战利品,发现这伙土匪还挺富有——总共搜出来九百多枚西班牙银元,以及一些美元和黄金,当然还有他们的物品,比如如枪械和马匹。 西班牙银元是北美最通行的货币之一,其一枚的价值和一美元差不多。 因此马哨估计,这些战利品的价值应该能达到两千美元,相当可观。 而他们为此只付出了几人轻伤的代价,自然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 但也有人陷入了悲伤——米莉,她看见了父母的尸体,对于一个十二岁的孩子来说,这与天塌无异。 她伏在父母身上哭泣着,显得可怜而又无助。 “你打算怎么处理她?”石鸦走到马哨身边,问了句。 马哨思考了一会,最终说道:“我准备把她带回氏族。” “她是个白人。”石鸦提醒道。 “我知道,但她还小,她应该能逐渐融入我们。”马哨说道。 但这并不是他做决定的真正原因,他其实还有另外的考虑——他想找个人学英语。 虽然一个小女孩的语言水平也不会很高,但毕竟是母语者,肯定比绝大多数非母语的学习者强多了,足以做马哨的英语老师,至少教口语绰绰有余。 而且,马哨作为一个印第安人,如果找个成年美国人当英语老师,要么不敢放心,要么就得付出高价。 相比之下,米莉无疑是一个稳妥的选择。 毕竟,小女孩能有什么坏心思呢? 于是他走到米莉身边,先安慰了几句,然后说道:“米莉,你以后打算怎么办?” “我……我不知道。”米莉茫然地抽泣着,她的回答完全在马哨的意料之中。 “既然如此,你愿意来我的村庄吗?”马哨不知道氏族应该怎么说,只能说成村庄。 “村庄,在哪?” “在东面,我们需要走几天。” 米莉一时没说话,而是打量着马哨以及其他阿帕奇人,然后犹犹豫豫地问道:“你们……你们真的是好人吗?” “当然了。”马哨微笑了一下,“难道你觉得我们不像?” 米莉沉默了一会,最终答应道:“好,我跟你们回村庄。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嗯……你可以叫我口哨。”马哨想了想,最终为自己起了一个草率的英文名。 对于美国人来说,不论音译还是意译,印第安人的名字都有些奇怪,不太好记,而且马哨也不知道该怎么意译自己的名字,whistletocallhorse? 至于前世的英文名,“shawa”,明显是个中国人起的名字。 “好奇怪的名字。”米莉不禁说道。 “如果你学会我们的语言,你就能理解我的名字了。”马哨说,“其实在我看来,你的名字也挺奇怪。” “才不是呢,米莉是很好听的名字,大家都这么说!”米莉坚持道。 “好。”马哨说,“可能是因为我英语太差了。” 米莉深以为然地点点头:“确实,不过我可以教你,你也可以教给我你们的语言。” “当然没问题。”马哨微笑。 随后众人简单地埋葬了米莉的父母,并将他们的遗物带上。 这对夫妇没什么贵重的东西,但却有一袋小麦,这正是眠熊氏族能用得上的。 人们沿着计划中的路线,先后途径四个氏族所在,带上他们的全体老少继续向东,前往眠熊氏族。 随着四个氏族的全体加入,队伍人数达到了六百人,还有上千匹马,看上去颇有些浩浩荡荡的气势。 除此之外,路上又有两个氏族也加入进来,他们一个是刚刚与德克萨斯共和国的游骑兵战斗落败,不得不投靠他人。 另一个则是不久前参加阿拉帕霍之战的一个氏族,当马哨带着几百人的队伍经过他们所在地时,他们稍作商量,便决定也带着全族老少加入其中。 由此,这支队伍的规模进一步扩大,人数达到了八百左右,马匹则超过两千。 于是,当初跟随二十人出征的马哨,就这样带着八百人和两千多匹马回到了眠熊氏族。 第44章 【成为酋长】 眠熊老酋长望着眼前的庞大队伍,震惊得说不出话来,他是一位长者,自然是见过些场面的,但他已经忘记上次见到这么多人是什么时候了。 “这,这是怎么回事?”他看向队伍前面的石鸦和马哨。 石鸦笑着说道:“酋长,我们在高原之南大败阿拉帕霍人,这个消息我想你已经知道了。” “没错,而且我还听说……是马哨带领你们打赢了战争?”老酋长有点不敢相信地又问道。 虽然马哨毫无疑问是一个杰出的少年,但带领阿帕奇重挫阿拉帕霍人,听上去还是有些不可思议。 石鸦接着说:“那场胜利绝对比你想象得还要激动人心!因为这个,很多氏族都愿意追随马哨,成为眠熊氏族的一部分。” 老酋长愣了一会。 随即他仿佛想到什么,竟毫不犹豫地一拍马哨的肩膀,笑容满面地说:“既然如此,马哨,现在你是眠熊氏族的酋长了!我就知道,你一定会成为我们的英雄!” 此言一出,众人皆是面面相觑。 虽然明眼人都能看出,现在的马哨更适合担任氏族的领袖,毕竟那么多加入眠熊氏族的人都是冲着他才来的。 但老酋长如此痛快地退位让贤,还是难免让人感到意外。按照常理,多少也应该考虑一会? 甚至于,马哨隐隐从老酋长的语气中听出了一丝迫不及待的、求之不得的莫名意味…… 这是怎么回事? 老酋长没有解释原因,而是开心地组织着合族仪式和继任仪式,第二天就将酋长之位正式交给了马哨。 同时交给马哨的还有历任酋长沿用的名字,也就是与氏族同名的“眠熊”。 “眠熊氏族的每一位酋长都会继承这个名字,如今他是你的了。”老酋长在仪式上说,一边还将自己的烟杆也递过去,“还有这杆烟。” 马哨犹豫道:“我想名字就不必了,我早就习惯现在的名字了。” “不行,这是氏族的传统。你可以继续使用‘马哨’这个名字,但身为酋长,眠熊之名你必须继承。”老酋长坚持道。 “那好。”马哨只好接受这个名字,就当是个称号。烟杆他也收下了,他以为这能促使老酋长戒烟,直到老酋长拿出一杆全新的。 老酋长为自己起了个新名字,语气感慨:“以后我就叫‘老熊’……唉,老了啊。” “让我们为新酋长欢呼!” “酋长!酋长!”人们围着篝火纷纷高呼道。 那些曾在马哨带领下击败阿拉帕霍人的战士们,他们对于这样一位骁勇善战的酋长的出现,更是感到欢欣鼓舞。 他们喊出马哨传授的独特口号。 “乌拉!” “乌拉——乌拉!” 其他人虽然莫名其妙,但听着这情感强烈而富有节奏的呼喊,不由自主地也跟着喊了起来。 “乌拉!乌拉!” 于是不一会,所有人都在高喊“乌拉”,声震夜幕,营地中央熊熊燃烧的火焰仿佛都在跟着节奏跳动, 千人山呼“乌拉”,气氛空前热烈,很多阿帕奇人这辈子都没见过此等景象。 马哨也为族人们献曲数首,然后和众人一起吃烤牛肉。 “哨子哥,你真的打败了一千个阿拉帕霍人?”小畜生感觉像做梦一样,几个月不见,他所熟悉的哨子哥竟然变成了万人敬仰的阿帕奇英雄。 “现在要叫酋长。”厚肩纠正道。 “哦……酋,酋长。”小畜生觉得很不适应。 “没必要。”马哨对此不以为意,摆了摆手,“除了在正式场合,你们像以前那样称呼我就行。” 小畜生露出贱兮兮的笑容,又专门地叫了一声:“嘿嘿,哨子哥。” “……”马哨看着他的表情,突然感觉有点后悔。 厚肩继续刚才的话题:“这还有疑问吗,你看酋长头上——咦,酋长你头上怎么还是九根鹰羽?” “九根就九根,编个战冠也挺麻烦。”马哨本来还挺喜欢鹰羽战冠,但自从活捉乌鸦之后就再也没兴趣了——这玩意在战场上不是吸引火力吗? 战冠平时戴着也麻烦,他索性就继续戴着这九根羽毛,意思意思得了。 众人一边吃着烤肉,一边闲聊着,这时红女向这边走来。自从加入眠熊氏族,她在妇女中便颇有威望。 “酋长。”她面带微笑,似乎有事要说。 “怎么了?” “酋长你今年已经十四岁了。”红女问。 “嗯。”马哨点头,实际上他还差几个月才满十四周岁。 红女缓缓说道:“十四岁,这也差不多是结婚的年龄了……” 小畜生这时忽然眼前一亮,插嘴道:“老姨,你打算把我妹妹嫁给哨子哥吗?太好了,这下她终于不能出来烦人了!” 红女沉默了两秒。 马哨这时出言道:“十四岁太早了,不是考虑结婚的时候。不仅是我,以后族内所有人,都必须年满十八岁才能结婚生子。” 其实从科学的角度讲,十八岁都偏早了,是妥协的结果,二十八岁还差不多。 妇女的最佳生育年龄是25岁至30岁,选择在这个时期生育,母婴承受的风险会降至最低。 至于古人奉行的早婚早育,本质上是一种恶性循环:越早婚早育,人均寿命越短;而人均寿命越短,就越要早婚早育……最后的结果就是算上儿童的夭折,古人的人均寿命直接被拉至三十岁上下的悲惨水平。 马哨必须尽快终止这个恶性循环。 这么做,长期的收益自不必说,短期的损失其实也并不大。 因为现在已经是十九世纪中叶,一系列技术革新、社会革新即将到来,他有信心大大加快这个进程,以迅速压低人口死亡率。然后便是中学地理课的内容了,那才是真正的人口发展之道。 这个时候他再推行早婚早育,几乎堪比穿越49年入国军了。 “十八岁才结婚?”红女讶道,相对于印第安人的早婚传统,这确实太晚了。 “没错,记住一句话——早婚弱种。这件事就这么定了。”马哨没有继续妥协的意思。 这成为他担任眠熊酋长后的第一道命令。 第二天的时候,马哨终于明白,为什么老熊迫不及待地想把酋长的位置让给他了。 清晨,他坐在自己的帐篷里,思考着该如何安排族人的分工,直到老熊来找他。 “酋长。”老熊进入帐篷坐下来,皱着眉头迟疑地说,“有一件事我得告诉你,是关于科曼奇人的。” “科曼奇人?”马哨讶道。 “就是南边的那个双狼氏族。”老熊提示道,“在你们出征期间,我们和双狼氏族以及白人发生了一些……嗯,复杂的争议。” “具体来说就是,双狼氏族把我们的土地卖给了白人。” 马哨听得一头雾水。 科曼奇人,把阿帕奇人的土地,卖给了白人? 什么鬼? “你知道,虽然长期以来,我们和双狼氏族还算相安无事,没有什么冲突。”老熊缓缓说,“但我们算是后来者,双狼氏族是在这附近定居最久的氏族,所以他们宣称这里的土地都是他们的。”老熊缓缓说道。 “最近他们又比较拮据,结果就向白人出售了大量土地,包括我们所在的大片区域。” 最后他叹了口气:“早知道我当初就应该听你的建议,给双狼氏族提供一些帮助,唉。” 第45章 【土地争议】 在历史上,这种情况相当常见。 白人向某个印第安部族购买了一片土地,但出售土地的印第安部族实际上并不完全占有土地甚至完全不占有土地,土地上还生活着许多其他部族的印第安人。 借助此类操作,白人一方面可以挑拨印第安各部族的关系,另一方面还获得了某种程度上的名义,宣称自己占有的土地是买来的,自己是土地的合法主人。 既然自己是土地的合法主人,驱逐甚至屠杀住在上面的印第安人,自然也就是情理之中了。 白人的这种行为固然卑鄙,但印第安人自己的短视和内斗也难辞其咎。 有些时候,出售土地的印第安人甚至连讲价都不会,随便给点烈酒什么的,他们就将住着邻居的土地卖了,然后等邻居找上门来,双方大打出手。 印第安各部族就这样互相坑害,最后被白人一网打尽,统统驱赶至保留地。 马哨并不了解这段历史。 但他也知道这种情况确实有些麻烦,搞不好要打几仗。 难怪他前天刚一回到氏族,老熊就毫不犹豫地把酋长之位让给他了…… 如果是以前的眠熊氏族,面对这个局面,还真没什么好办法,甚至可能连坏办法都没有。 但现在,随着八百新族人的加入,眠熊氏族的人口直接突破千人,青壮年的战士两百有余,还大量装备了转轮手枪这样的利器。 这在方圆几百里内都算得上是比较大的势力了,解决些许土地争议还是足够的。 毕竟1844年的美国中西部,人烟十分稀少,人口能破千的村镇隔一百公里都未必能遇见一个。 不仅如此,中西部大片领土连个正式的建制都还没有——也就是还没有州政府,这点导致马哨至今还不能确认眠熊氏族到底位于后世美国的哪个州。 人烟稀少,又没有州政府,拥有一千人口和精锐武装的眠熊氏族,只要不惊动美国联邦政府,根本不用怕谁。 马哨稍微思考了一下,便说道:“我们去和科曼奇人谈谈。” 随后他就召集了一百名战士,荷枪实弹,快马加鞭,直奔双狼氏族而去。 当日下午。 “误会,只是误会而已!”双狼酋长惊恐地看着马哨以及其身后的一百名阿帕奇战士,连忙辩解道。 马哨走上前,直白地说道:“别跟我说什么误会,我的要求只有一个,立刻撤销你们和白人做的交易。” “这……”双狼氏族面露难色。 马哨接着道:“只要你们撤销和白人的交易,眠熊氏族可以力所能及地为你们提供帮助,你们缺少马匹、食物,我们可以借给你们一些,让你们至少撑过这个冬天。” 双狼酋长有些不敢相信,眨了眨眼道:“真的?你们真的愿意帮助我们?” “不然呢?”马哨指了指身后的阿帕奇战士们,“我们可以毫不费力地将阿拉帕霍人赶回北方,如果我不怀好意,何必与你们多费口舌?” 双狼酋长怔了一下,随即仿佛猛然想起什么,睁大眼睛打量了一番马哨:“难道,你就是‘天空之子’?” “什么?”马哨莫名其妙,因为两人中间还隔着一个翻译,他以为是翻译说错了。 “天空之子,令阿拉帕霍人尊敬而又畏惧的阿帕奇战争酋长,他轻松地击败了阿拉帕霍人,并仁慈地释放了所有俘虏。”双狼氏族的翻译补充道。 “酋长,这一定是阿拉帕霍人为你起的名字!”马哨身后的猎鼠说道。 “这是个绝妙的名字,当时的天空确实就像一位咆哮的父亲在保护自己的儿子!”其他阿帕奇战士也议论道。 马哨反应过来,想起那天他释放阿拉帕霍人的时候,天空中却是有一阵惊人的雷动,看起来如同神迹。 出于那般惊人的景象,阿拉帕霍人称呼他为“天空之子”确实没什么好奇怪。 不过话说回来,这个名字是不是有点……太中二了? “阿拉帕霍人告诉你们的?”马哨随口问,他记得阿拉帕霍人和科曼奇人名义上还是盟友来着。 “是的。” 马哨先是点头,然后以一种平淡的口气说道:“如果阿拉帕霍人口中的‘天空之子’指的是击败了他们又释放了全部俘虏的那个人,那么除我之外应该没有别人了……我现在也是眠熊氏族的新一任酋长。” “真是荣幸。”双狼酋长微微低头。 确认了马哨就是那位击溃阿拉帕霍人大军的天空之子后,他认为马哨说的没错。 作为阿拉帕霍人的手下败将以及盟友,科曼奇人很清楚阿拉帕霍人的强大,而可以轻松击败阿拉帕霍人的存在,其强大的程度简直超出了他们的想象力。 眠熊氏族确实没必要伪装什么,仁慈的天空之子甚至释放了所有的阿拉帕霍人,为可怜的双狼氏族提供一点微不足道的帮助又算得了什么呢。 “我们会告知白人,取消这笔交易。”双狼酋长说。 马哨补充道:“我是说完全撤销,你们与白人进行的所有土地交易都作废。这是一桩愚蠢的买卖。” “是这样。” 天色渐暗,阿帕奇众人在双狼氏族的营地休整一晚,双狼酋长也准备了一些烤肉,招待了马哨。 “你们的马匹似乎很少?”马哨问起了双狼氏族拮据的根源。 “是啊……”双狼酋长有些愁眉苦脸地点了点头,“我们现在只有不到七十匹马。” “因为什么?” 双狼酋长:“几个月前,我们的马不知怎么染上了一种瘟疫,损失惨重。虽然现在瘟疫已经过去了,但缺少马匹的我们,也不知道能不能在进入冬天前捕猎到足够的野牛。” “唉,瘟疫,怎么那么多瘟疫!”他又叹息道。 大量的瘟疫自然是随着殖民者来到美洲的。由于内部频繁而复杂的交流,欧亚大陆有着丰富多样的病菌,生活在欧亚大陆的人们也相应地具有了抵抗力。 居住在美洲的印第安人则长期处在一个较为封闭、单一的环境,缺少外部交流,也缺少通过驯化动物获得的病菌。 结果就导致,当殖民者和原住民发生接触,在这场亚美大陆的病菌交换中,印第安人收获了大量的“逆差”,死伤无数。 经过三百多年的磨练,印第安人对欧亚病菌的抵抗力已经大幅提高,但还是有些不足,时不时来一场瘟疫。 双狼氏族的马瘟没有直接影响到人,其实还算是幸运的。 第46章 【初创制度】 “你们不考虑发展农业吗,也就种植玉米或者小麦什么的。”马哨问了句。 双狼酋长摆了摆手,显然对农业毫无兴趣:“我听东面的一些部族说,种地要看天,但谁能看清楚天呢?还是野牛容易看,它们在草原上奔跑,有声音、烟尘,还有脚印和牛粪……我们总是能找到它们。” 马哨:“但白人越来越多,他们早晚会把野牛群赶尽杀绝。” “也许,但那一天肯定还早着呢。”双狼酋长不以为意。 “我还是建议你们学习种植,事实上,眠熊氏族正准备这样做,接下来几天我便会去考察土地。”马哨到,“只要你们愿意,我们可以一起开垦农田。” 双狼酋长思考了一下,觉得这也不是什么坏事,便点头:“也好,我会找一些人和你们一起去的……长毛,你会说阿帕奇语,到时候就由你带人去。” “好的,酋长。”长毛应道。 长毛就是两人的翻译,三十出头的男子,人如其名,体毛旺盛,眉毛胡须都郁郁葱葱。他不怎么笑,可能是因为笑起来的时候眉毛看上去很奇怪。 实际上,即使不笑,他的样子看上去也有些奇怪。 毕竟印第安人的体毛全世界最少,比亚洲人还少,许多人皮肤光滑得仿佛海豚,眉毛、胡须也大都疏淡,极少有人长着浓郁的眉毛或者大胡子。 就体毛而言,长毛在印第安人当中绝对是凤毛麟角一般的存在。 双狼酋长年事已高,早早地休息去了,帐篷里留下长毛和马哨二人。 长毛正要也离开,马哨却叫住他:“长毛,你如果不急着休息的话,教我一点科曼奇语。” 重生以来,他愈发认识到语言的作用,觉得自己应该多学一些外语,不论是白人的语言,还是印第安人的语言。 次日。 马哨带着族人从双狼氏族离开,返回了眠熊营地。 眠熊氏族的营地还有些乱糟糟的,许多帐篷扎了又挪。毕竟一下子多了八百人,很多人都还不能适应。 趁着晚上吃饭休息的时候,马哨将一些人召集起来,准备商量事情。 算上自己在内,他总共召集了三十八个人,主要包括原先各个氏族的酋长、萨满祭司,以及军队的什长们,还有就是红女、跳蹄这种在某一群体或领域中有威望的人。 众人坐在一堆篝火周围,有的人还在吃着烤肉,稍远些还有来围观的人,看上去和日常聚会没什么区别。 没办法,又没有会议室,帐篷也容不下三十八个人和篝火。 “我们组成了一个空前庞大的氏族,足足有千人之多,这在阿帕奇人的历史上还没有过。”马哨开场说道,“因此我决定建立一些新的制度,以便管理整个眠熊氏族。” “首先是会议制度。你们三十七个人,将组成‘氏族会议’,会议定期举行,向我汇报族中状况。当遇到重要的事情,我也会主动召集你们,以询问意见,或者分配任务……” 作为来自二十一世纪的人,马哨觉得这样一个机构必不可少,毕竟上至各国议会、代表大会,下至居委会、村委会都是如此。 开会,是人类进行组织动员的最基本方式。眠熊氏族以前当然也开会,但并没有形成什么正式的制度。 当然,马哨也知道不能随便分散权力,所以他将这个机构定位成了自己的下属机构,主要负责提供意见、执行、汇报,而不能擅自决策。 “接下来是部门制度。”他接着说道,“按照我初步的想法,眠熊氏族将设有以下六个部门:种植部、萨满部、妇女部、牛马部、文字部、军武部。部门负责人为部门酋长,简称部长。” “种植部负责开展农业,由土块担任部长。” “萨满部负责管理所有的萨满祭司以及长者,由石鸦担任部长。” “妇女部负责管理妇女儿童,由红女担任部长。” “牛马部负责养马和狩猎事务,由跳蹄担任部长。” “文字部负责推广文字知识,由长棍担任部长。” “军武部负责军队和治安事务,由我亲自兼任部长。” 六部之名简单易懂,马哨接着又补充道:“以上只是我的初步设想,以后如果你们在实践中发现什么遗漏,可以向我提出意见。” “怎么样,各位有什么意见吗?” 经过大约五秒钟的沉默和面面相觑,一个五十多岁、手持烟杆的老者犹豫地说了句:“酋长,我有个问题。” “什么问题?”马哨心里有点紧张,他担心自己的集权行为会引发一些人的不满。 老者缓缓说出了自己的疑问:“什么是‘制度’?” 马哨:“……” 他调整了一下呼吸:“如果你学习过文字,你会理解这个词的含义。” “那算了。”这位老人显然没有学习的欲望,不以为意地嘬了一口烟。 马哨叹了口气:“部长都要参加文字课,如果有谁不能掌握基本的文字知识,我会更换部长人选。” 跳蹄问:“我也要学习文字吗?” “当然要学。”马哨说,“文字是白人强大的根本原因,我们想要战胜他们,就也要学习文字。不仅是部长,以后所有人都要学习文字。” “好……”跳蹄张了张嘴,最终只是应道。 石鸦笑着安慰了一下他:“文字很好学的,你这么聪明,肯定几天就能学会。” 接下来人们又向马哨提了几个问题,但基本都是比较肤浅的问题,对于这套制度的设计,人们则没有任何想法。 会议的最后,马哨看向土块也就是新鲜出炉的种植部长:“土块,你在族内找几个也有种植经验的人……明天跟我一起去考察附近土地的情况。” “哦,好。”土块应道。 “散会。” 众人陆续散去。 马哨站起来,活动了一下四肢,刚走出没几步,就迎面撞上了小麻雀。 “怎么了,小麻雀?”马哨笑着拍了下少女的头,但少女稚嫩的脸上却显露出一些不满的情绪。 “她是谁?”小麻雀伸手一指,马哨看过去,就见米莉正一个人坐在不远的角落里,孤零零地左右张望着。 第47章 【应该是堪萨斯】 “呃,她是米莉。”马哨感觉到了一丝麻烦,“她现在也是氏族的一员。” 小麻雀抿着嘴:“她不是个白人吗?为什么你出征一趟,却带了一个白人女孩回来?” “准确地说,我是带着八百人回来的,她只是其中之一。”马哨停顿了一下,“至于她白人的身份,这并不影响她成为我们的一员。” 小麻雀不解地说道:“白人不是我们的敌人吗?哨子哥你一直这么说。” “白人殖民者是我们的敌人……也许你还不太理解什么是殖民者,但至少,任何庞大的群体中都有好人、坏人乃至各种人,并非所有白人都是我们的敌人。”马哨缓缓解释道,“米莉和你一样,她只是个孩子。” 小麻雀闻言,脸上微微泛红,有些羞恼地转过头:“我不是孩子了!哨子哥你真是的,明明才比我大半岁,就因为长得高,总是叫人家孩子!” 马哨略显尴尬。确实,他总是忘记自己现在的生理年龄才不到十四岁。 他又说道:“她刚刚失去父母,是个可怜的孩子。如果我们不收留她的话,她恐怕就要被野兽吃掉了。” “想想那个令人绝望的场景,一个脏兮兮的小女孩在荒野中磕磕绊绊地奔跑,时而惊慌地回头,她拼命地跑,但还是被身后的灰狼轻松追上,然后她哭泣着央求灰狼不要吃掉她……” “啊!”小麻雀尖叫一声,马哨绘声绘色的描述让她一阵小脸发白。 马哨接着说道:“所以,难道我们应该就这样把她丢在草原上吗?” 小麻雀说不出话。 马哨又拍了下她的头:“时间不早了,休息去。对了,过几天的文字课你可别忘了。” “文字课?” “就是我会把我发明的阿帕奇文字教给你们,所有孩……年轻人都要来学,一些年长的人也要学。” 小麻雀点头答应,然后就离开了。 随后马哨走向米莉,坐下来问道:“不适应吗?” 米莉的脸上写着沮丧:“没人跟我说话……这里除了你之外,没人懂英语,我也不懂你们的语言。” “总会有这样一个过程。”马哨安慰道,然后想了下,“你识字吗?” “嗯。”米莉点点头。 这颇为难得,这个年代即使是白人也以文盲为主,女性接受教育的机会就更少了。 马哨找来一些英文报纸,虽然大部分旧报纸都被他擦屁股了,但有些涉及重要新闻或者他觉得可能涉及重要新闻但却看不懂的报纸,都被保留了下来,也有不少。 “平时如果你觉得无聊,可以看看这些报纸。”马哨将报纸递给米莉。 让一个不满十二岁的女孩天天看报纸,这显然有点不妥,但在米莉学会阿帕奇语之前,她显然不可能有更多的娱乐活动。 “好。”米莉对报纸也是没什么兴致,而且现在是晚上,虽有火光,但阅读文字还是有些困难。 “能给我讲个故事吗?”她犹豫了一下,“我妈妈以前经常给我讲故事。” “呃……你想听什么故事?”马哨问。 “什么都可以,最好是关于你们的。”米莉说。 马哨想了一会:“我给你讲个关于冒险的故事,男主角的名字叫做‘火焰’。” “火焰?” “是的,就像他的名字一样,这是一个关于火焰的故事,准确地说是关于‘奇异火焰’。”马哨用笨拙地英语解释道,“所谓‘奇异火焰’,是指某些具有魔力的特殊火焰,在这个故事里,‘奇异火焰’总共有二十三种。” 虽然他讲两句就要被米莉纠正一句,讲述的过程磕磕绊绊,但这个新奇的故事还是引起了米莉极大的兴趣。 马哨渐渐也乐意如此,因为很明显,这种总是能被及时纠正的交流正是学习语言的最佳方式。 学习母语之所以容易,就是因为孩子的每一句话都会得到大人的及时纠正或者反馈,并且大人们也总是鼓励孩子说话。事实上,对于任何知识来说,快速试错都是最可靠的学习方式之一。 “萨满?”米莉睁大眼睛。 马哨说的是阿帕奇语中萨满的音译:“萨满就是一种……魔法,奇特能力,嗯……” 米莉思考了一下:“巫师?” “对,差不多是这个意思。”马哨想起了这个词,“其实我也是萨满,但不是故事里的那种,那是一种神话传说。” 米莉点点头:“所以,为什么火焰的戒指里会有一个年老的萨满?” “准确地说是萨满的,那个,灵魂,对,是灵魂……”马哨继续讲述着故事。 他其实想准确地说把《斗破》的故事讲出来,但很多细节他早就记不清了,再加上英语表达能力的限制,他不得不一边讲一边各种魔改。 讲了两个小时后,他觉得就算土豆亲至,恐怕也认不出他正在讲的故事了。 …… “哗哗——” 一条大河在前方奔涌,它足有百米宽,水流湍急,溅起的水花为空气增添了许多湿润。 马哨带着土块等二十几个阿帕奇人来到这里,自然是为了考察氏族附近的土地和环境。 “大声说,这就是你当年掉进去的那条河?”马哨转头看向大声说。这大约是他刚重生时候的事了,大声说在狩猎野牛时不慎跌入大河,人们都以为他死了,最后捡回一条命。 大声说大声说道:“没错,就是它!就是它差点淹死我,它就算化成灰我也认得!” “哈哈!河水可不能化成灰!”同行的族人纷纷笑道。 马哨则摊开手中地图,盯着地图看了一会,然后又看了看眼前的大河。 “应该是堪萨斯……”他喃喃说道。 眼前的这条河流明显不是什么无名小河,通过地图,他基本可以确认这条河是阿肯色河,美国母亲河密西西比河的大支流之一。 考虑到西面是科罗拉多高原,那么眠熊氏族所在的地方,多半位于后世的堪萨斯州境内,美国正中部的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