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略大清》 第1章 将成为官老爷妾室的旗女 乾隆五十一年。(1786年) 阴历11月27日,因台湾府知府兼台湾道孙景燧取缔天地会,逮捕天地会领袖林爽文之叔伯,林爽文率军劫狱叛乱,号称五十万众响应。 阴历11月29日,攻下彰化,杀台湾知府孙景燧,进驻彰化县衙门,自称“盟主大元帅”,建元顺天。 12月1日北路的王作、李同也率众响应,杀淡水同知,又向北攻打新竹竹堑城…… ~~ “小姐,小姐快醒醒!” 郑暄妍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她不知道自己昏迷多久,只见小西就跪在一边,摇晃她的肩膀,哭花了脸,不停的叫道。 等晕厥退散,郑暄妍看向周围。 远处几具被削了首的尸体,正堆在巨石树林旁边,给杂草枝叶掩盖了。 还有一群穿着奇特的怪人,棕红色的马甲,里面则是素衣白布,还有黥面,头顶带着扁带或是羽毛。身强体壮,还有浓郁的体毛,让人有说不出的恐怖,仿佛这些人都是深山野人。 并且在林间石头边上,聚在一起“咕噜咕噜……”的交谈,没人会觉得那是语言。 “周镖师呢?”郑暄妍有些惊恐的问道。 她对之前的事情非常模糊,只是隐隐约约记得,她在竹堑城上岸并前往彰化途上遇到民变,随后一路向大山深处逃窜。 但贼人还是追了过来,一路厮杀,无奈之下,周镖师大喊一声:“冲进土牛线(汉番界)!”马车便是一阵剧烈颠簸,让人头晕目眩,最后一阵剧烈摇晃,“砰”了一声,就不省人事了。(1) 特别是摸到额头,还能感觉道酸楚的疼痛,更加确定自己是被撞晕过去。 小西含着泪水,眼神还透露着恐惧,颤颤巍巍说道:“他……他们带我们进入深山里,就被野人给杀了,还被哪些野人……取了头颅……呜呜……小姐,我们要没命了……怎么办呀!” 看着小西哭的梨花带雨,郑暄妍一阵无力感深深的埋在心头,感叹命运无常,造化弄人。 并叹息几分道:“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无奈朝来寒雨,晚来风…唉…命运莫过如此……”两滴泪水从白皙的脸旁划过,委屈也是如此。 她只能以这种发式表达自己认命。 自己可是被家里人卖了一个好价钱,来台嫁给大官爷做妾室,原本旗人可要进宫选秀,可皇帝已老,已经有八年荒废,才给人家有了可乘之机。 特别是旗女,依然成为了官场瓜分对象。 妾没有任何地位可言,最后免不了被欺负,被殴打。 正如嫁为人妇的旗女歌谣:“白菜叶,铺地黄,我妈要我不气长。小着吃娘奶,大了扶侍人家娘。人家吃面我喝汤,人家养猪我拌糠,人家杀猪我托腿,人家吃肉我混嘴。棍棍扣在我身上,句句骂的我亲娘。” 现在更是悲惨,刚到大岛就遇民变,逃到荒山野岭被“野人”埋伏,如今自己的命就掌握在别人手中,或许会成为别人奴隶,真是祸不单行。 只见小西什么都不懂,在一旁边哭边道:“小姐…呜…都到这个时候了,还念什么诗呀……” 郑暄妍抹了一下眼泪,无奈的看着她,“你有什么好办法吗?” “没有…吸吸…小西这么笨,哪有什么办法呀。”小西擦着眼睛说道,还可爱的吸了吸鼻子。 哪些“野人”看到这两个女子,一个叹息,一个哭哭啼啼,也觉得好烦,还不如一刀了结了。 可确实忍耐着,一直没有下刀。 突然间。 远处便听见十几声马蹄声从远处踏空而来,哒哒作响,人影晃动,似乎是一支骑兵队。 只见最先出现的一位穿衣打扮也很奇怪的男子骑着马过来。 一件灰蓝色大衣将里面的小衬衫包裹着,还有看似松松垮垮的长筒裤子,连裤袋都是外露,而且不止一两个,与“野人”的着装完全不像,但让人感觉莫名的好看。 他清秀俊俏的脸庞,棱角分明,眼神泛光,给人一种生人勿近的感觉。 最为特别的莫过于古怪的发型,后面扎着一条长长的马尾,周围都是短发,与清朝人的金钱鼠尾辫子大不一样。 此时的男子脸上有些不悦,让人想问个究竟。 他骑着马发现有人在打量他,目光带有恐惧与好奇。 便顺着那道目光看了过去,就发现在地上躺着,且有些脏兮兮的郑暄妍还有小西。 此时的郑暄妍着装华贵,虽然沾满了泥泞,但气质确实少不了,双瞳剪水,面容精致,甚至有些闭月羞花的忧女气质,应该走的是林黛玉的范,让人不免感叹道:真她娘的是美人胚子! 至于旁边的小丫鬟,直接选择忽略。 年轻男子扭头看向“野人”们,并用标准的普通话说道:“都格力,你说的人只有那么多?” 郑暄妍与小西听完这句话,有些蒙圈了,那句熟练不能在熟练的京话,也就是官话,且味道很纯,怎么会出现在这穷乡僻壤? “你还想要多少?这是族人辛辛苦苦弄来,原本还有几个壮丁,他们不老实,于是就杀了……”人群中,那名叫都格力的“野人”用着古怪的官话不屑道。 “算了,两个就两个,你要拿什么换?”年轻男子又望了一眼旁边的郑暄妍与小西,多少无奈与郁闷。 原本还想有更多的女子,现在只有两枚,只能感叹好过没有。 “女的四袋,那个细皮嫩肉,就算你三袋好了。至于这个哭哭啼啼,叽叽喳喳个不停的五袋盐,看着就来气,我的刀痒了。消息两袋盐。”都格力伸出手指就开始对“货物”分类价格。 男子一脸无奈又好笑的,瞧着两女,大家闺秀被贱卖,小仆人却被高抬。样子似乎在犹豫,要不要购买。 此时的小西诚惶诚恐,自己哭哭啼啼怎么就出事了?而郑暄妍也将她搂得紧紧的,生怕“骨肉分离”一般。 “你真她娘的会做生意,那行,换。”最后男子还是将十袋盐抛了过去。 都格力和他的族人手脚敏捷的接住,然后着急的拆开,看到里面白花花的盐,笑了起来,瞧着郑轩大声说道:“够意思!” “你还是将西边山下的消息告诉我。” 都格力叫族人将盐收好,接着说道:“下面汉人闹了,白衣打蓝衣红帽,杀到鸡笼,那里是赛夏人地盘,不熟,没去看杀的结果。” 他说完就站起身来,就带着族人往森林退去。 “狗日的,这叫消息?”男子没好气的骂道。 只见都格力摆摆手,潇洒的说道:“好好照顾我姐,下次我要换枪……” “唉,白来一趟。” 男子摇了摇头便回来过了,他原本只想知道消息,贩卖人口只是顺带,但现在两样都亏了。 接着看向郑暄妍,这年头大家闺秀不多见,特别是在台湾,基本都是农妇。而这打扮看起来光鲜亮丽,多少好奇她们。毕竟大家闺秀只有大陆才出现,没有哪个傻帽愿意将自家闺女送过来。 于是平静的问道:“你叫什么?” “郑…暄…妍…”郑暄妍畏畏缩缩的,生怕眼前的男子会对她干嘛。在这世道,要是失了贞操,那会遭人唾弃,只有死亡一条路选择。 “你是汉三旗的人?” “嗯…” 郑暄妍咬牙的点了一下头,可没想眼前的男子露出了惊愕的表情。 不能怪他惊愕。 男子原本还以为郑暄妍是满人或是蒙古人,没想到居然是一百年前郑克塽的后人,也就是郑成功之孙后人。 他对于这段历史还是有些了解。 那时候郑克塽被迫降清,是郑家一段不光彩的历史,但为了全族人性命也是情有可原。 其一,遇到可怕的对手施琅;二是,郑成功去世后,内部争权斗争严重,兵将不和,已无心再战。 最后投降了清,被抬入到旗籍,隶属于上三旗汉军,并居住在京师。 其实早在郑成功去世后,整个家族都处于分裂当中,有人支持降清,有人还是坚定的走郑成功路线,不愿投降,最后闹到得不可开交,引发家族内斗。 降清得降清,战死得战死,隐居深山得也不知所踪,也有人渡海下了南洋讨生活。 其中一脉逃到兰阳平原,也就是噶玛兰,后世人称之为宜兰县的地方。 而他自己就是那一脉出来的,不过现在与本家也有上百年历史,都不知道隔了多少代人,按照古人十六岁出一代的速度,估计也有那么八九代,血缘早已经稀释得不成样子,只有一个姓氏维系着。 “你知道我叫什么吗?”男子淡淡的问道。 郑暄妍满脸无知的摇头,不免多了一丝好奇,似乎与自己有某些关联,但依旧将小西搂得紧紧。 “郑轩,朱成功的后代。” 声音非常平静。 瞧在地上坐着的颤颤巍巍,卷卷缩缩两女,“幸好你们遇到的泰雅人是母系社会,要不然,你们早就成为别人的生育奴隶了。” 而后又道:“会骑马吗?” 此时的小西早已经吓得没魂,坐在地上脸色苍白,要不是在一天一夜没吃喝,要不然早已尿了一地。 而旁边的郑暄妍抢着回答,“会!” ~~ 旗人会骑马?旗人真的会骑马! 郑轩一脸呆滞看着郑暄妍,这傻瓜骑在马背上,一手抓着缰绳,然后她的丫鬟紧紧的抱着她,两人就像一具木头,一动不动,这是再让马匹自由下山? 还闭上眼睛? 这难道是传说中的自动驾驶? 郑轩彻底的无语了,看来京城里的八旗也废的差不多,连八旗女子都不会骑马,这可是旗人的老传统,男女老幼皆会骑马。 不过,此一个好兆头,八旗已废,整个乾隆朝多了一半混吃等死的军队。 此时的郑暄妍,说不出的紧张。 她之前生无可念,认命的表情早已经消失不见,如今最大的困难就是怎么才能将马骑好,可这高了些,下面就是陡峭的山坡,不断有碎石下坠,让她非常害怕,手死死握着缰绳,冷汗直流。 不是不想动,是根本不敢动,腿都是软的。 她曾经骑过一两回,之后家里人就不给了,而是学一大堆三从四德,女规之类的礼仪,还请了的礼仪姑姑。 “一个大家闺秀的,好好家里不呆,跑来这里干什么?冬游吗?” 郑轩最后受不了这两个白痴,拽住了她们的缰绳,自己一边骑马,一边牵引她们的马匹走下山去。 “嫁作人妾。”郑暄妍简短的回答道。 她还是对这位叫“郑轩”的男子保持敌意,毕竟现在这位眼前的他还是来路不明。特别是发型,没有熟悉的金钱鼠尾辫,一看就不是大清人士,说不一定是哪里的匪寇。 “旗人居然给人当妾,前所未闻,你不用进宫选妃子吗?”郑轩狐疑地问道。 “被人动了手脚。”郑暄妍依旧简短的回答。 这解释,郑轩就大概明白了。 大清是一个特别的朝代,只要有钱一切皆为可能。 清朝小妾,并不属于人,而是属于男方的私有财产,跟奴隶无异,不在官府里背书,所以不受大清律例保护,严格上不算家眷。 只要你有钱,八旗为妾就不算什么事,只要有钱,所有的法律那就是一堆废纸,而这一切的都源至于和珅的议罪银制度,以及大清官场陋规。 “嫁给谁?” “孙景燧。” “额,原来是那肥猪,成了亲吗?要是成亲你就只能守寡了。” “你知道他?” “台湾知府兼道台嘛,只是他已经被杀了,似乎是上个月的事情,看了你的消息不灵通。” 郑轩这句话有些违心,因为他也不知道详细消息。但他知道一些林爽文起义的历史,其中孙景燧第一个被起义军祭了天。 不过也好,孙景燧可没少贪污,每年都贪五万两银子,可是台湾第二大贪官。 而后看向郑暄妍,只见她脸中似乎松了一口气,闭嘴不谈,看样子她不愿嫁给孙景燧。 “唉…可惜,连一个不大的官都能操纵京城的事物,看来乾隆朝腐烂了差不多了。”郑轩喃喃自语起来。 如今是乾隆五十一年,也就是1786年,乾隆皇帝,十全大老人,爱新觉罗·弘历已经是76岁高龄了,又往十全的路上更近一步,而这时间也史称乾隆盛世。 当然,世界也开始一场千年之未有的大变局。 乾隆十三年(1748年),孟德斯鸠发表了着名的《论法的精神》;乾隆二十年,德国人康德发表了《宇宙发展史概论》,用星云学说解释了太阳系的形成。 乾隆二十二年,英吉利击败了法兰西,成为了印度最大殖民者。 乾隆三十年,英吉利哈格夫斯发明新式纺车珍妮纺纱机,开启了疯狂纺织时代。 乾隆四十八年,美利坚成立。 乾隆五十年,瓦特发明的万能蒸汽机,正式开始了万能蒸汽机时代。 横向对比18世纪世界文明的发展,乾隆时代是一个只有生存权,没有发展权的盛世,也是人们称之为饥饿盛世。 强大的帝国开始它的暮年。 特别是和珅当政,议罪银出台,加上英吉利走私过来的鸦片,让整个大清官场腐烂的速度加快,许多总督巡抚明面上禁烟,暗地里抽鸦片,军队更是如此。 等十全老人走后,后面的子孙可是败光老底,是两次战争,大园子被毁,割了台岛,外蒙没了,外东北丢了,让人揪心的疼痛。 不过现在,这些可不是郑轩要思考的事情。 林爽文起义迟早会波及到整个大岛,逃兵进入台东烧杀抢掠,威胁到自己的根据地——噶玛兰,也就宜兰。 如今,郑轩想要在乱世偏安一隅完全不可能了。 十年以后大清会完完全全统治全台,压榨百姓,而后是贪婪的日藩对于台岛的窥视,并派兵过来抢夺,抢走了琉球,之后是无休止动乱与战争。 郑轩和他所在的家族,将会遭受灭顶之灾。 想要渡海下南洋逃难,东南亚,早已经落入到荷兰人和西班牙人的手中,自己已经退无可退,被逼上梁山。 与其走投无路,不如放手一搏,大清要了你的命,唯有反抗,唯有起兵,自己家族才有存在的可能。 就像伟人所道:“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丢掉幻想,准备战斗!” 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 要不然,他对不起一个前世名字:“建国” ———————————— (1)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在台设立了汉番界碑,以台湾山脉为界,俗称土牛线,禁止汉人越界,番人也是如此。 宝岛以西为汉人居住地,以东为高山族人居住地。 第2章 别人也姓郑,一百年前是一家 陡峭的山坡连绵不断,看不到尽头,茂密的森林与灌木,滋生者许多虫子,还带着草木泥土的浓郁的味道。 似乎回到了茂密葱郁的原始森林,当然,这就是原始森林。 走了几十里的山路,饥饿交加的郑暄妍,手上多了好几个虫子赏赐的胞。 最终来到了小山谷,郑暄妍神情微微紧张,只见一个不大不小的寨子,好几个身灰蓝色的大衣的汉子,还带着一顶厚实鸭舌圆筒帽,让人感觉更像是士兵,而不是土匪。 他们背着长长的木棍,类似于绿营使用的鸟枪,但更短更加奇怪,与火绳枪类似。 这些人在上木楼上站的笔直。 进入大门之后,郑暄妍才发现里面的状况。 一座矿洞就镶嵌在山体中,不少的地短头发或是长头发的工人在里面搬运矿石,也有人在小溪里淘泥沙,有条不絮。 将淘来的东西带到一座矿石,带到一间小工坊,用着简易的火炉冶炼。 旁边有几间结实的木屋,砖石房,能够居住好几百人。 郑暄妍此时的觉得这里是郑轩的大本营,看样子台岛不缺山贼土匪。 “下来。” 郑轩没有理会她好奇的眼光,直接下了马,走到一间草药房,翻箱倒柜,然后找到了药膏还有一些干粮,顺手丢给了郑暄妍。 不咸不淡的说道:“这个能够治蚊虫叮咬。” “感谢……” 郑暄妍接过就开始与小西分享起来,两人就像饿了许多天似的,干饼啃得精精有味。 这里并没有郑暄妍想的那么复杂,只是郑轩在宝岛山脉上寻找到的一处金矿,并开发里面的矿产,用于原始资本积累。 想要在大清过得好,钱财乃是必需品,在这个黑暗的盛世,每个官员都想方设法的剥削百姓,要是你没钱了,完了,随时有可能饱受牢狱之灾。 就像几年前,山东巡抚国泰剪辫案,就只最好的例子。 他派人到民间偷剪别人辫子,然后命兵丁抓人进监狱,交两百两才能释放。而且每个县区也都有配额,完成不了就会收到一顿责骂。 想要反抗,官差们杀你就不需要理由,直接一个反清的名头压下去,你就只有杀头这一条路选择。 郑轩拉来了一辆马车。 四个轮子的双马车,还有帆布制作的马车顶,前后两个没有遮挡,与大清的马车大不一样。 这时,走来一个少年,与郑暄妍年纪相仿,还搬来几个箱子,里面都是金灿灿的阿堵物,全都装进四轮马车,然后大声叫道: “哥,三箱黄金,一共一百五十斤。” 那个少年看了一下郑轩,又望了一眼脏兮兮的郑暄妍与小西,好奇问道:“这两个女的是谁呀?你带女子回家了?嫂子不会生气吗?” 这少年正是郑轩同父异母的弟弟郑明凯。 自从郑轩出生之后,母亲就得了重病逝世,等他六岁之后,父亲又续了弦,并生下了郑明凯,当然,原本还有一个弟弟和妹妹,不过都夭折了。 郑轩没空理他的三连问,只是调侃道:“这都是给你找来的老婆,怎么样?不错。” “不要,这个太老了,这个小的还可以,不过太脏了…我不想这么快成亲。”郑明凯仔细的打量她们两个,随后摇头,像是在挑货物一般。 这话可让两人皱起了眉头。 郑暄妍可是二八年华,居然被人嫌老,这是人说的话? 那有一个男子不好色? 不过身处敌营,她也只好忍气吞声。 小西也在一旁憋着一口气,要不是刚才被“野人”吓到,她早就与他吵了起来。 “你娘希望你早点成家立业,好传宗接代,你这话像样吗?”郑轩没好气的说道。 要是老弟成家立业,给父亲抱两个孙子,郑轩的压力就没有那么大,至少被人催生孩子方面,还能拿弟弟当挡箭牌。 “我娘也希望我有所成就,所以我以后要当海盗,这重担我不挑,你是长兄,你自个生就好了。” “还是被姨娘听见,你会气死你老娘,她含辛茹苦的把你养大,就是为了让你成家立业,生孩子,传宗接代。” 郑轩无奈的说道,都怪自己从小到大给他洗脑,说了什么外面的世界很大,有各种新奇的东西。 比如说加勒比海盗,黑色三角,埃及金字塔,美洲玛雅文明,特别是西方各种皇室之间的奇闻怪谈,爱恨情仇。 现在好了,人家魔怔了。 姨娘非揍自己不可。 郑明凯一副不听的样子,然后坐上马车,有些高傲的像头驴,没办法,有娘的孩子就是宝。 郑轩扭头看着郑暄妍两人,指着马车郁闷地道:“你们都上车。” 郑暄妍身在“曹营”,自由都已经不是自己的,只能按照他所说上马车,要是被玷污清白,她自会咬舌自尽。 被小西扶上车去,刚没坐下多久。 明凯直接从车上跳下来,不满的冉冉道:“我要骑马,她们身上太多跳蚤和虱子了,要是天花传染给我就是死定了,我还没娶媳妇!” 郑暄妍想哭的心都有,自己到哪可都是香饽饽,怎么到了这山寨,大家都这么洁身之好,难道自己就不好看? 看来只是自己孤芳自赏罢了,更有种一厢情愿的味道。 而小西一脸死死的盯着明凯,要不是身在曹营,她绝对撕烂他的臭嘴。 明凯也瞪了回去:“你瞅我干啥子,我说得是事实。” 郑轩郁闷的拍了一下他的脑袋瓜,“你都接种了牛痘,怕个鸟,而且她们也姓郑,你老爹要拿来修族谱。” “姓郑的多了去了,要修族谱,也不差她们一两个,天地会的舵主也是姓郑的,我们有搭理他们吗?该杀就杀,大不了就沉溏。”明凯捂着头说道。 “一个旗人一个满人稀罕?”郑轩白了他一眼。 “满人?这是稀罕货,可以带回去馆藏一下,许多人可是没有看过满人长什么样子……” 郑轩摇摇头,也没再搭理他,“驾”了一声,骑着马就往外面狂奔,溅起尘埃,车队也带着马车往寨子外行去。 只留下明凯在原地上傻愣,并大喊道:“我的马呢?!” 郑暄妍与小西看着他狼狈的模样,都忍不住笑了起来,特别是小西早已经开怀大笑,毫无淑女气质。 两人心情愉悦,早就想看到他吃瘪的样子,特别瞧着他狂奔的追着马车,之前的郁闷气早就消失的一干二净。 郑明凯瞪了她们两个一眼,喘着气,大声的叫嚷道:“闪一边去,我要上来!” 郑暄妍与小西只好往旁边靠一点,等两人靠在车壁上,郑明凯直接抓住尾拖,脚跟用力一蹬,一个漂亮的翻身就进去了,动作干净利落,没有丝毫迟疑与多余,仿佛进入了武侠世界。 然后在马车上,喘了好几口,等平静了才走到前面,坐在马车夫的位置上。 带有些不满语气说道:“哥,福叔说了,仓库里的茶叶只剩三千二百箱,生丝与瓷器也不够,再来两艘红毛船,就没有东西可卖了。” 郑明凯说得随意,却不知道郑轩已经眉头紧促,快拧出水来了…… 第3章 万挑战3亿,富贵险中求 “唉,这场起义,要断了自己经济,这下麻烦大了……” 郑轩一边骑马,开始遐思云想。 自从施琅统一台湾,郑克爽“纳土归诚”之后,郑轩所在的郑氏分支长老,就带着属下家眷就逃到了兰阳平原生活,因为那里不受大清管辖。 但那里的生活,却让人感到心酸。 十分的荒凉,而且还居住了两千人左右的平埔族泰雅系的一支——噶玛兰人。原本这些番人也充满敌意,是经过百年的消磨,才承认彼此存在并开始交流。 到了郑轩的手上,才真正的完全融合在一起。要不然,还会偶尔出现平埔族猎杀汉人,或是汉人打死平埔族人。 这一时期死亡率也高的惊人,疟疾横行,传染病也颇多,甚至天花也流行过一段时间。原来的郑轩就死在了天花手上,只是来自一个异世的灵魂,占据了他空壳。 那年郑轩十三岁。 自从得了天花康复之后,所有人就觉得郑轩变了一个性格,突然从一个小毛孩性格走向大人。而最让人感到震惊的是,他脸上的麻子也消失得一干二净,是鬼是神众说纷纭,但能够肯定的是,他变了。 平定汉人与平埔族还有泰雅人的关系,用了两年时间。 随后开采金矿,偷渡海峡,结交了福建商帮,贿赂沿岸汛塘,河所役,开始走私茶叶瓷器生丝,当然还有一项最重要的贸易——人口走私。 让噶玛兰从一个一两千人口发展到二十万人口的城池,花费整整五年时间。 这五年尽显苦涩,有时候此沿岸水师游击,参将脑子抽了根筋,为了再捞一笔,多次扣押走私船,甚至还开出了百姓一担重,价格一两银子的过路费,。 要不是他还有一个不大不小的金矿在手,每月产出上百斤粗金,早就被绿营官兵榨干。 而在这五年时间内,他还跑到广州十三行去拉外商,让红毛们直接过来宜兰贸易,只收取关税,不收取额外费用。 可以说,宜兰有现在的成就,很多都是依靠贸易走私实现的。 从大清走私,茶叶,瓷器,生丝,人口,随后与外国散商进行贸易,获得的钱财,用于进口棉花,棉布,火器,工业制品,以及技术。 多余的钱到琉球收购珍珠,走私到广州府贩卖,带回生铁,铅,硝石,中药材。 然后到日藩唯一通商口岸——长崎,进口熟铁,煤炭,木料,还有女人。 郑轩现脑袋发胀。 因为林爽文起义可给宜兰带来的影响可不小。 到了来年正月,除了台湾府,诸罗,鹿港以外,其余的均在起义军手上。也就在这时,乾隆急调水师提督黄仕简,陆路提督任承恩过来台湾清剿,使得整条走私路线也会受到波及。 若是茶叶瓷器生丝断供,就会给自己的资金链和贸易线带来了巨大压力,甚至影响到其他贸易。 更重要是影响是人口走私。 现在整个宝岛以东就只有自己那二十多万人口的小城,这点人口想要撬动接近3亿人口的乾隆时期大清。 谁给你的勇气? 你以为你是全员少林寺? 要知道大清朝绿营士兵数量六十多万,加上八旗,全国兵力高达一百三十多万,要是真干起架来,乾隆还能无限召唤,不断砸钱暴兵,能够一下子多出三四十万绿营勇兵。 这一时期,大清有另两个称号。 “陆军第一强国称号”“经济第一强国”且军队人数常年保持世界第一,惊不惊讶?意不意外? 就连毛子都在乾隆手上吃过瘪,你想要造反,是因为日子过的太平淡,还是嫌辫子不好看? 想要占据天时地利人和,开始攻略整个大清。 郑轩不得不在林爽文起义将要结束之际,暴兵完成,然后发动大规模战役,吃下大清在广东,福建,浙江调过来的士兵,完成全岛占领工作,损耗大清元气,赢得两三年的喘息时间。 富贵险中求,建国也如走钢丝一般,走错一步便是万丈深渊。 ~~ 此时。 郑暄妍看着坚硬的路面。 基本用的都是三合土或是灰色石路。 马车在上面行走的速度快了许多,基本都是小跑前进,比之前下山的还要快,只是冷风夹杂着泥土草木的味道,吹进马车里,让人感到一丝寒冷。 “诶,你们的京城有什么好玩的。”郑明凯好奇地问着郑暄妍与小西两个。 “我是有名字的,不叫诶!”小西气鼓鼓的说道。 郑明凯无所谓道:“那你叫什么呀?” “伊西。”小西像是神气的回答,似乎因为眼前之人也姓郑,顿时就放松多了,感觉同姓人不会害小姐。 “这么土,谁帮你取的。”郑明凯无情嘲讽道。 “你……!”小西本来要狠狠与他骂一下,可被郑暄妍扯了扯衣服,只好憋着一口闷气,瞪了他一眼,并转过头,再也不理他了。 郑明凯瞧着没有人理他,也觉得无趣,继续吹着口哨,不知从哪里掏出了一块金子,把玩起来。 郑暄妍坐在马车上行走了一个时辰,山脚下的大平原深处,一座小镇正在隐秘在茂密的原始森林之中。 等进了小镇范围,便能瞧见辽阔的田野延绵几里,望不到边际,阡陌交通,鸡犬相闻,纵横交错的水渠穿插与良田之间。 不远处还有巨大的草场,成群结队的黑白奶牛或是黄牛,偶尔能见到马匹在草场狂奔,以及赶马人。 进入土城门之后。 郑暄妍与小西才看清了小镇大概面貌。 宽阔的三合土道路,还有些是灰色的石路,街道两边都是两层高的屋舍,墙柱外伸,楼上伴有木质阳台,灰砖灰瓦,也有红色的砖墙房子,与江南小镇类似,只是缺了小桥流水。 街上行人川流不息,还见到不少女子随意走动,有的是汉人模样,有的熟番人模样,甚至还能见到一两个红毛女,完全就是天朝化外之地,未蒙教化。 路人发型随意,留辫子的路人极其稀少,大多短头短发,或由发巾包扎。 若是在大清可是要被杀头,而女子抛头露面可会有荡妇之名,偏激些便是浸猪笼。 郑暄妍看着这里,不免一阵木纳,与自己想象的大不一样,一点也不是山寨,而是城邦。 小西像是刘姥姥进了大观园,满是好奇的东张西望,特别是街上红毛女,从未见过,仿佛在看猴子一般。 “怎么样,这里不错,跟你们的京城比起来怎么样?”郑明凯高傲的说道。 “……” 可回应他的是长达几秒的沉默。 见两人不说话,他也自觉无趣。 却是郑轩发声了,“弟,这两个家伙就交给你了,带去隔离所,我去一下码头就回来。” “为什么是我?” “因为你最有空!” 第4章 宜兰贸易区 郑轩说完就骑着马,带上一部分人就往码头赶去,没有理会满脸郁闷的老弟。 走得是城池外道,但来往的行人不少,偶尔遇到拉着货物的马车,有熟人遇到都会情切叫上一声,“郑大人”。 郑轩也是微笑带过,没有多余的礼仪,如果记得名字便礼貌喊上。 若是放到大清内,就要两拜或是下跪之礼。 往城以南两三里地,便见到半丈两尺高的围墙,围墙内是两三层高的西式建筑,英吉利的乔治亚建筑风格,法兰西的白墙石柱雕像公馆,或是普鲁士黄色调的石砖房以及西班牙最喜欢的红砖房。 偶尔出现教堂,不过也分门别类。 比如英吉利的基督教,与西班牙的天主教,这个两个新老教派神父就差约个群架。 虽然两方不至于打架,但日常免不了横眉竖眼,然后来上两句,“我亲爱的上帝,有人在亵渎你,请原谅他的无知。” “哦,我尊敬的上帝,有人借你的名义误导世人,请让他迷途知返。” 至于他们用的是西班牙语,还是英语,能否听得懂对方,郑轩都不想知道,你爱建多少做教堂都行,只要钱交够。 想要百姓信教,将先捋清楚祖先关系再说。而且他们无法离开这个区域,到外面传教,所以教徒有限。 这个地方看起来像殖民地,但事实不是如此。 这时郑轩规划的一千五百亩地自由贸易区,主权以及关税都牢牢的掌握在自己的手上。 这类似于现代的引进外商政策。 郑轩只出租土地,允许外国商人建公馆,仓库或是工厂,而后每年收租。 当然,工厂必须九成为华工,禁止使用黑奴,工钱福利也都要依照郑轩制定的当地法律,且郑轩要拿走工厂三成股份,这做法只是为了让本土工人学习里面的技术。 看起来严苛的条件,依旧有许多商人在此开工厂。 比如钟表制造,船舶制造,琉璃工厂。 他们能够在当地取材,或是在东亚收购原材料,在此地用采购来的机械进行加工,再卖回去。 像钟表是乾隆就最为喜爱的,所以广州十三行钟表生意最为热闹,基本大小官员都要收藏一二,用于进贡给皇帝。 如果从六万多里外欧洲运来,那成本要多出三四倍乃至更高,倘若遇到海浪沉船,可就血本无归,所以在宜兰建厂更为保守,盈利且高。 “福叔,弟跟我说了,没人补仓?”郑轩一下马说道。 此时一个老中年坐在两层楼高的大仓库外,坐在太师椅上晒着太阳,黝黑褶皱的皮肤并不显苍老,更多是精炼。 他看了一眼郑轩,抖了一下烟斗再吸了一口烟。 然后起身开仓门,用烟斗指了指里面,“你自个瞧瞧。” 郑轩进去只看到一个空旷的大仓库,里面只堆了几百箱货物,皱了眉头道:“他娘的,怎么少了这么多?” “昨天来了一个东印度公司的大班(总经理),好像叫普兰特来着,他的大船就将大半个仓库清掉……你那走私线该不会被大清踹了,好几天都没消息了。”福叔悠闲的坐回去。 “这我要去福建看看才行,最近大山另一边起义,应该被影响了。” “不着急,现在冬季,那些红毛立夏以后才过来,哦,对了,你那小伎俩奏效了,明洪那小子学会了红毛的造船手法。”福叔说完抽了一口烟。 郑轩将仓库门关上,随口说道:“这是好消息,我们再也不用让哪些臭海盗赚黑心钱。” “坏消息在后头呢,你可欠了人家四艘大船钱,一共五万两千英镑,人家现在跑来追债,我粗略的算了一下,一共是十五万六千两白银,我把红毛大班买茶叶生丝的四万两填进去了(1)。” 说完,福叔又抽了一口烟。 郑轩叹了一口气,“知道了。” 他内心在滴血,一艘六百吨的轻型盖伦船报价高达英镑,而且还未配备火炮。 可是也无奈,郑家在一百年前降清,家族分裂之后,郑氏家族培养的船工匠基本都被其他商帮,船坊,家族瓜分了。 自己家族带来的船工匠,在这深山荒野中过着隐世生活,能力也基本退化了。 两年前是依靠英吉利退休的海盗,才学会了建造三百吨位阿拉伯三桅帆船,也就是快速三角船。 郑轩要走的时候,福叔不忘老神在在地提醒一下,“那个英吉利大班找你有事,你下次把郑明凯叫过来,那些红毛都不知道说什么鬼话,叽里呱啦了老半天,最后要不是韦德神父,我还以为他在唱洋戏。” “明天就叫他过来。” 郑轩骑上马,挥了挥手就走了。 这片贸易区比不上广州十三行,但也算不得上小,也就一个大学的面积。 但这片地方可比广州十三行更受红毛水手的欢迎。 街道两旁店肆林立,不管是英吉利还是法兰西,亦或是西班牙,都有精致的公馆,也有密集的店铺以及旅馆,他们的服务对象都是红毛自己。 要是广州十三行,你只能被迫成为苦行僧,不能随意走动,不能洗澡,不能上岸过夜,更不能在私自与百姓购买补给以及嫖娼,连看当地的美眉也不行,当然这里也是不允许嫖娼,但至少也比广州自由多了。 能看到好几个大肥臀的洋妞,在街道行走,撑着精致的小伞。 她们都属于红毛的家眷,不过所有人只能在这贸易区里呆着,没有特殊的“护照”,要是出了贸易区一律当成间谍,可是要蹲小黑屋的。 此时,英吉利公馆的小花园中。 普兰特正坐在一个铜质小圆桌旁,悠闲的享受着武夷茶,不免感叹一句:“thankgodforawonderfufternoon。” 见到郑轩骑马过来,便热情的迎了上来。 “dearrzheng……(英语)亲爱的郑,在英格兰无时无刻不在想念你,感谢上帝让我安全到来,与你相见。” “还是使用东方的双手合十之礼,我不太习惯吻手礼,抱歉。” 郑轩假装虔诚合十双手,他对这个可是有很深的阴影,毕竟会传染疾病,然后就死掉。 普兰特刚刚伸出来的手,只好尴尬的捋了一下自己头发,然后在双手合十,微微弯腰。 “对了,还没恭喜你,你应该成为特选委员会的大班了。”郑轩用一口流利英语说道。 “感谢,你果然对英格兰很了解,有时候我都怀疑你才是正真的英格兰人,我确实进入了刚刚成立的特选委员会,以后前往此地,商船将增加四万四千磅(二十吨)的私人货仓,这可是得到上帝眷顾。” 普兰特一边说着,一边让看起来有些圆润,脸上满是雀斑的女仆,给郑轩来一杯茶。 两人就这样在英式小花园,享受福建高山武夷茶。 “亲爱的郑,你们噶玛兰商行茶叶与同文行茶叶,可都是欧洲品质商行,”随后普兰特郁闷道:”我都进入特选委员会,为何还要接受那该死的隔离措施?” 这里对他来说什么都好,可就是隔离消毒措施让人感到不舒服,赤裸裸的,有种羞耻的感觉。 郑轩没有回答,而先是品尝了一口武夷茶。 英吉利公馆使用的都是福建最为出名的武夷茶,属于乌龙茶系,而且还是高档货,市面上一斤需要九百文,但英吉利佬经常以为这是红茶。 对于这种高档次的茶叶,他们最多只在公馆享受,无法带回到本国使用。 首先价格极高,利润没中低档茶叶高。其次越高档的茶叶,发酵的时间越长,保存条件越苛刻。长时间在大洋航行,茶叶容易受潮,变质,失去原来的味道,味道还不如中品质的茶叶。 所以在此地享受高档茶叶,已经成为各国大班心照不宣的福利。 郑轩放下茶杯,才开口说道: “你们刚刚丢失的美洲殖民地,可是流行一种疾病——黄热病,以及在欧洲蔓延的天花,甚至有可能是黑死病,霍乱,斑症伤寒等等… 我是在为你们着想,也是为我的领民着想,若是不把身体洗干净,极易生病死亡,把疾病传染他人可是一种罪,上帝不会原谅的。” 在这一时期,郑轩想要一隅偏安是做不到,随时都有可能被疾病找上门。 大航海时代开启,潘多拉魔盒也就被打开了,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和地区能幸免于难。 美洲原住民,可是被欧洲人来带的疾病消灭九成,而明朝末期开始,整个亚洲和欧洲都开始了流行起天花,花柳病,死亡人数在黑死病之后急剧攀升,再过几年,伦敦也该爆发霍乱。 如今整个大清每年被各种疾病夺走生命超过百万人。 不过这时期的大清,人口每年增长速度达到200~400万人口,即便弥补死亡人口,也能保持着每年100~200万的增长速度,确立了世界人口大国的地位。 不管怎么说,严防严控,依旧是郑轩主要政策之一。 —————————— (1)1英镑=20先令,约等于3两白银,乾隆时期白银购买力=332rb。 第5章 郑医生的忽悠之术 普兰特皱起了眉头,随后又亮起了眼睛。他对于美洲叛乱没什么感觉,那只不过是英吉利皇室与法兰西皇室之间较量罢了。 但他比较在意的是,郑轩居然能一下只说出这么多疾病的名字,而且许多都是自己没有听过的,这可让他感到好奇。 “亲爱的郑,你是一位医生?” “不,不是,我不是医生,你也别把我与你本国的医生相比。”郑轩立刻摇摇头。 开玩笑! 十八世纪欧洲医生可是与屠夫干着相同的事情。 他们最喜欢干的事情就是放血,放毒,剃头,火烧,极端一些将马粪稀释到水里,然后注射道你的血管之中。 郑轩甚至怀疑,这些医生或许是酷刑者转型而来。 就像英吉利国王查理二世,一个小小的痛风,先被放了六百毫升的血,随后又是吃金属,灌肠,剃头,火烧,再放血,他最后在这种“酷刑”中,坚持了四天之久,可谓是时代之“先驱”,超越常人所不能。 而那些医生看到死去的国王,只会说一句:“他对上帝不够虔诚,所以上帝带走了他。” 乾隆时期,欧洲的细胞学说还是人体解剖,都是属于异端学说,甚至是对神教不敬而遭到贵族平民的排斥和打压,只被一些“离经叛道”的贵族圈养起来。 “可你如何解释对于疾病的了解,许多病我都是第一次听。”普兰特问道。 “这个是秘密,很抱歉,不过向你建议,保持干净和个人卫生不易生病。”郑轩随口说道。 “感谢你的建议,这建议可比那些该死的庸医靠谱多了,我可没有被他们少放血,至少你建议不会让我有多少痛苦。” 普兰特喝了一口茶,接着又道:“对了,与你愉快的聊天,让我想起一件事,在这里听其他散商船水手说,你们能够治疗‘法兰西病’?” 郑轩先是眯了一下眼睛,两秒之后才恍然大悟道:“你说是花柳病,我上次可是听法兰西散商说这是‘英吉利病’。” “我亲爱的郑,你可不能被法兰西佬那帮混蛋欺骗,这只恶魔是由他们带来的,他们可是上帝的亵渎者,这可让人感到讽刺。”普兰特有些急躁,深怕别人误会。 郑轩只是微微笑了一下。 英吉利与法兰西可是一对欢喜冤家。 1066年,法兰西诺曼底公爵征服者威廉打败哈罗德二世,成为英格兰国王。 这名法兰西贵族,理应效忠当时法兰西统治者——金雀花王朝法王菲利普一世,可威廉又是英格兰国王,所以选择与法兰西国王平起平坐。曾经的公爵成为国王这无异于叛变,于是梁子就结下了。 不过,郑轩也不好说什么。 对面就法兰西公馆,他只想感叹一句:“好人难做!” 这两个奇葩国家公馆都要建在对方前面,还要比谁的公馆面积大,谁的公馆比较有气势或是精美,反正暗地里嚼劲谁有钱,谁有权。 但有时候却是蛇鼠一窝。比如第二次鸦片战争,又比如宗教都是选择基督教这种新教派,而非罗马的天主教此类旧教派。 郑轩直接拍板规定两方公馆的面积,双方才消停起来。 不过在公馆建设方面却是下足功夫,大理石,白石,珊瑚,琉璃,瓷器,高档茶叶,丝绸样样都不能少,怎样都要比对方显得阔绰。 “他们说的没错,我确实能够治疗花柳病,不过一粒药丸需要1英镑,你知道,这些药物原材料可是极难寻找,所以数量不多。” 郑轩端起茶一边说一边品尝,这可是一门赚钱的好法子。 其实这种疾病早在三国时期就有了,而且还分为杨梅疮以及七淋。 在1920年安徽毫州藏书家,姚氏墨海楼的故纸中就找到《华佗神医秘传》,就记载了15种治疗花柳病的方法,只要看病症下药,效果都不错。 当然,若是与抗生素相比,中医治疗缓慢许多,依旧会有许多人,挺不过这段时间。 但在这个时代,能够有自愈的机会,对于病人来说就是最大的希望。 从黄帝内经开始,几乎历朝历代中医书,都记载这种疾病的治疗方法。 而郑轩使用的是现代中医总结的古方,花柳败毒丸,或是花柳解毒丸: 朴硝2两、桃仁1两、赤芍1两、全蝎1两,浙贝母1两、血蝎1两、金银花4两、野大黄4两、茯苓5钱、炮山甲5钱、车前子5钱、蜈蚣30只熬制浓缩成丸。 若你好奇,想问为什么知道这些。 问就是不知道,不清楚,不了解,吃就对了。 至于有人问,中医有如此多的古方,为何大清每年要死许多人,就连同治皇帝也都染病而死。 这你只能问乾隆皇帝了。 他应该是脑袋灌了猪屎,牛尿喝多上头了。将文字狱推向高潮,假借修《四库全书》之名,焚毁书籍达一万三千六百卷,焚烧15万册书。 就连大明王朝的《永乐大典》都成为了残卷,差点就飞灰了,更不用说医书,不知有多少本消失了。 在这种白色恐怖下,民间都是将书籍封存或是埋藏到地下,甚至不用官府动手,自己就先将书籍烧毁。 万一某个官员贪你家财产,等查水表的时候,只要书籍上找到一个“清”字,就能坐实你有反清的心思。 到时候,乾隆会亲切和蔼的问几句:“你是不是对大清有什么误解,我可是为了你们好,既然如此这样,你现在是想要连坐,还是满门抄斩?放心,大清会满足你的‘美好愿望’。” 乾隆加固了他的统治,官员也收获了大批财富,此乃所谓的“双赢局面”。 至于同治皇帝死于花柳病,那是因为慈禧“爱子心切”,错把花柳当天花,若是能救得活,那真是人类十大奇迹之一。 “我亲爱的郑,那天花呢?”普兰特问道。 “这个只能预防,不能治愈,若你需要也可以体验一番,只需要三枚英镑,就能终生不受天花伤害。”郑轩淡淡说道。 牛痘接种可是在1796年,英吉利乡村医生爱德华·詹纳发现才开始流行起来,所以郑轩还是能靠这个赚赚外国蜀黍的钱好几年。 而在此之前,大清一般都是使用人痘接种,但依旧还是会有30%的死亡率,而且普通人是不会接受的,他们可都是这种心态:你要我接种人痘,你是在诅咒我染上天花吗? 最后的选项两种,一是被村民乱棍打死,二是被村民沉塘,当然活埋也是不错的选项。 不过在宜兰,郑轩可都会强制接种牛痘,不然扔到海里去。至于外国蜀黍,不关他的事,想要接种那就拿钱来。 “这也太贵了,不能便宜些吗?”普兰特抱怨道。 只见郑轩一副认真的样子,“这可是我费了极大力气,在某种动物的身上提取出来,而且还有各类药材进行熬制七七四十九天,才能完全让人免疫天花,以不至于受到伤害。” 其实也没有多复杂,进口英吉利,法兰西,荷兰三地奶牛。 与当地黄牛进行杂交,培育本土奶牛,而牛痘只是顺带而已,不过对于外国朋友需要一些“善意的谎言”。 郑轩假装叹口气道:“三个月前,对面公馆大班,凯特先生可是带着家人过来接种,还给了我的下人五枚法郎小费。”(1) “那我也不甘于后了,我亲爱的郑,务必让我免于天花威胁,至于治疗‘法兰西病’的药丸,也给我来十颗。”普兰特直接拍板定案,毫不犹豫。 “上帝会保佑你的。”郑轩抿了一口茶。 普兰特让女仆添了一些茶,随后看向郑轩道:“早在伦敦,经过印度公司特选委员会的一致决定,我们将会派出一名见习大班常驻于此,负责广州和你们的贸易。” 此时,郑轩微微眯了眼睛,皱起眉头。但在普兰特没有发现的情况下,立刻松了眉头。 对于郑轩来说,这不是一个好消息,英吉利大班还有一个作用,就是先过来打探情报,甚至绘制地图,用于军事用途,他们可是间谍,还是名正言顺的间谍。 鸦片战争中海岸线以及地理位置,很大程度上是东印度公司大班提供的。 —————————— (1)1法郎=06两白银=20苏(法兰西货币) 第6章 对乾隆盲目自信的英皇(新书求收藏!!!) 郑轩不太喜欢有人窥视,就像家里养了个贼似的。 但依照惯例,大班在某种方面属于超国民待遇,他就像大使一般。 若是将人扣押或是动刑,必将遭到他国的反噬,甚至引起战争,而且往往是欧洲联合舰队。 如今这些红毛或许打不赢鼎盛时期大清的人海战术,但对付自己这二十万人的宜兰还是绰绰有余的,与自己韬光养晦,埋头苦干的战略大相径庭。 “他何时到来?”郑轩假装淡定的说道。 普兰特未见到郑轩心事重重的样子,而是随意的回答道:“他们已经开始出发了,我估计要到七八月份才会到达这里,希望到时你们合作愉快,他是一个热心肠的人。” “你们为何想要派一个常驻的大班在这里?” “因为国王想要接触你们的大清皇帝,只是不知道他喜欢什么,想要做好准备,表达无上崇高的敬意… 你知道,我尊敬的国王陛下可是十分仰仗你们的皇帝,特别是他能够将国家治理的井井有条,强大而富足,官员又富有效率。就连议会院里那群整天只会扯皮的议员,也都仰慕贵国哲学思想,以及成熟的官僚制度… 所以想要来一场文化交流,也希望你们的皇帝能够放开口岸,让我们的商船能够自由贸易,我们可是衷心喜爱你的茶叶丝绸瓷器,这对大家都有利,我亲爱的郑,不是吗?” 普兰特说的情真意切。 可郑轩想跟他说,这场令人兴奋的国家间交流访问,可会让英吉利丢尽脸面,就连英皇也被称为洋夷小国王,并实行朝贡体系。 更让使团们看清整个大清王朝的腐朽,以及颓势,懦弱。 从之前的仰仗转变为仇视,不屑,甚至是唾弃,也使得欧洲对于东方文明仰慕变成攻击,甚至是带有侵略性。 不过外国使团访华是在1793年,距离现在还有七年时间。 郑轩不着急,但他还是怕红毛会泄密,“我们这里贸易地点,广州那边知道吗?” “当然不知道,我亲爱的郑,你可是大清最有思想,最为干练的官员,若是广州知道,会让你们的被你们的皇帝发现… 他可会收回这里,也会处置你,到时候我们的工厂,仓库都没有着落,就连妻子孩子也都无法上岸,这是多么糟糕的事情,我们会遵守我们之间的约定,不必担心,郑。” 但听到他这么说,郑轩也松了一口气。 各国印度公司在大清,还没有扶持自己的买办势力做代言之前,这些红毛都比较好骗。这也是郑轩能够立世重要原因之一。 但不是长久之计。 等林爽文事件结束之后,新任台湾知府杨廷理就会找到宜兰,并设置为噶玛兰厅,随后被大清接管。 “我们还是别聊这么严肃的话题了,亲爱的郑,我这次来可是带了好东西,我们去码头看看。”普兰特轻轻推开椅子,站起来。 拍拍身上的灰尘,并戴上的帽子,非常绅士的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郑轩也不多说,跟了过去。 坐上普兰特专门从英格兰运过来的敞篷马车,就朝着码头行驶过去。 而郑轩的近身护卫,也骑着马跟了过去。 此时。 码头上,工人们正操作三层楼高的木制码头吊。 如风车一般大小的码头吊底部,有十几人转动磨盘,塔身也跟着转动,吊塔上可是用粗绳子将一门火炮吊了起来,随后,塔内的工人扭动轮盘,将火炮下放到地上。 并由普兰特船上的水手拉了过来。 普兰特轻轻的拍了一下火炮,侃侃而谈起来:“怎么样?郑,这可是你最想要的,普鲁士军官塞巴赫着发明的普鲁士1717三磅炮,当然,船内还有3门和2门六磅炮… 我可是花了很多手段,才在法兰西皮革商人的手中购买来的,他们是一群贪婪的恶魔,价格可不菲。” 此时的郑轩早已经忍不住仔细观察一番,顺手让自己近身护卫把三叔叫过来。 这普鲁士1717轻型火炮,虽然只是1717年产物,但以经出世,就成为欧洲顶尖火炮,在这一个世纪里基本成为主流。 直到十九世纪初拿破仑中型,重型火炮问世,才将它淘汰掉。 不过有一点可以确认,拿破仑炮可是参考,模仿,甚至优化普鲁士1717火炮。就连炮架也都大同小异,才最终成型为拿破仑火炮,成为十九世纪经典之最。 现在的郑轩也是如此主意,买不到拿破仑炮进行仿造,那就提前研制出拿破仑炮,希望在两年后的三四月份就能投入战场。 “普兰特先生,这门火炮,你打算开多少价格?”郑轩还是强忍兴奋之色,冷静的问道。 欧洲散商可是很喜欢宰客,特别对于目前国内无法生产的东西,更是黑心。 “我亲爱的郑,因为我们良好的友谊,我可不情愿你损失一大笔钱,所以我打算按照成本价格,将三磅炮一门300英镑的价格卖给你,六磅炮则是一门550英镑”普兰特可是说的情真意切。 可郑轩这时已经挑起了眉头,内心大骂道:‘超他娘的!真是黑心。’ 大清重达一二吨的红衣大炮,10公斤重的炮子,不过一千二百两白银。更别说天启元年(1621年),徐光启练兵时期,与葡萄牙购买四千磅(18吨)火炮,不到一千两白银。 同一时期的英吉利建造成本也就只有两百两白银,而三磅炮实际成本不过六十两,也就是20英镑,这是在吃肥鱼呢? 来一点高档设计就贵了近十五倍。 普鲁士1717三磅炮,加上金属炮架估计重量也不会超过五百公斤。这么算也太亏了。 不过郑轩还是强颜欢笑,假装一副感谢的样子,“这太贵了,不过还是感谢你的帮忙,帮我找到它们。” 没办法,技术被人掐脖子了,除了重金购买别无他法。 这让他想起了伟大国家,购买德国盾构机花了上亿元,于是埋头苦干,当自己又能力建造时,却发现其实成本也不过一两千万元。就这样白白被他国赚走了大量血汗钱,这就是技术弱国的痛苦。 普兰特非常开心,一下子就收回了2300英镑。 而郑轩感觉亏了许多钱,但他相信中华儿女不缺能工巧匠,甚至比他们做的更好,到时候让这群外国蜀黍百倍还回来。 此刻,郑轩内心回荡那句话,‘让他们封锁,封锁个十年八年,中华的所有问题都解决了!’ “其实我也觉得贵了些,可亲爱的郑,你知道那群法兰西混蛋也是用如此高价走私给我,所以价格很贵,但你要相信,我可是没赚多少钱,因为我们是朋友,不是吗?” 见到郑轩脸就快黑了下来,于是他立刻转移话题道:“咳咳…其实我还带一个好东西,保证你会非常喜欢。”随后,普兰特向旁边的水手吩咐几声。 只见那名已经被晒得发黄的白人水手,点点头之后,就跑到了大船底下。 这时,显得英吉利人盖伦船的巨大。 人与船就像麻雀与大象一般,三层炮台夹板,70门火炮,吨位估计达到1400吨,标准的三级中型战列舰(1)。 郑轩微微露出一抹羡慕,正好被普兰特瞧见了。 他于是笑着说道:“(英)这是只是标准的伯爵号,英格兰还有十几艘,你可没见到过二级战列舰,如一座大山一般… 对了,亲爱的郑,很抱歉,我差点忘记一件事,你订购的三艘轻型战列舰已经建造完成,现在开始向这里出发,会和见习大班一起过来的。” —————————— (1)欧洲在十七世纪末十八世纪初,就制定了船舰标准,并沿用至铁甲舰的出现。 共分为六级,6级轻型护卫舰,5级重型巡防舰,4级轻型战列舰,3级,2级中型战列舰,1级重型战列舰。 第7章 技术壁垒与两年之约 这是一件令人高兴的事情。 郑轩可是在今年正月,就与英格兰船坞订购了三艘1000吨的四级轻型战列舰,也可以被称为重型巡防舰。 船身拥有六十门火炮,两层以上火炮甲板,常驻350~450人,能够巡航4~6个月。 没想到一年时间就完成了。 可是郑轩却怎么高兴不起来。因为这一艘船造价达到英镑,也就是两白银。 三艘就要三十一万五千两白银,但现在郑轩手上就只有五十万两白银,现在可是欠了红毛一共四十四万多,很快就会面临周转资金不足的风险。 这有些打击他的信心,起兵是一条不归路。 要知道,乾隆三十七年第二次金川战役爆发,一直打到乾隆四十年,足足打了三年之久,耗费兵力达六十万,银耗7000万两,相当于大清一整年的税收。 而自己这五十万对阵大清年收入七千万,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 如今打仗打得是资金,人力物力,打得更是后勤,没有钱,就等着被大清收拾。 普兰特并不知道郑轩在想些什么,而是看着一架一人多高的蒸汽机缓缓被吊了下来,随后又被水手工人推到他们面前。 “亲爱的郑,你看看这是什么,这可是最新的蒸汽机,”普兰特非常自豪的说道。 郑轩看着普兰特带来的工匠,操作一人多高蒸汽机。 有些疑惑的问道:“贵国不是不允许蒸汽机出口吗?” 在十八世纪中叶,英吉利就开始限制技出口,就连熟练工人不准移民到海外。这不得不让人感到奇怪。 “郑,我可没跟你说过蒸汽机是英格兰生产的,这台可是跟法兰西皮革商人购买的,船上还有一台,所以我并不违反英格兰法律。” 此时工人正忙着给蒸汽机的蒸汽锅炉添加柴火,煤炭。 这燃烧过程需要一段时间,两人也只好坐在树荫下,普兰特自己带来的印度仆人也搬来了铜椅和桌子,继续享用红茶。 郑轩又开始闲聊起来。 “你打算一台买给我们多少英镑?” “一台两百英镑,为了我们高贵的友谊,我送你几支弗格森福来枪。” “感谢。”郑轩只是微微点点头,说不上开心。 “亲爱的郑,你还需要跟我能订购战列舰吗?我们可是有好几艘二级战列舰,价格不高,给你打折扣,六万二千英镑一艘,三级战列舰也是不错的,四万七千英镑。” “不必了,感谢你的好意。” 郑轩哪有钱再买战列舰,就连盖伦型的六级轻型护卫舰也难出得了手。 “亲爱的郑,看不上也没关系,我们英格兰皇家协会可是制作出神奇的飞行器,能够飞到四百英尺高空,只需要七十五英镑。”普兰特依旧夸夸其谈,要放在后世,绝对是一个出色的房地产推销员。 “很抱歉,这个不需要,飞行器我也能造出来。” 郑轩心想:你在骗傻瓜吗?这不就是热气球吗,要是能建造出飞机,我绝对买它上千架。 就在他们聊天间,一个头发散乱,胡子邋遢的中年大叔走了过来。 在太阳映衬下,古铜色的肌肤与饱满的肌肉泛着光,犹如奇幻世界里的矮人铁匠大师,但他却是一个货真价实的汉人。 他身边还有几个小跟班,虽然比上他的壮硕。不过还是能用孔武有力来形容。 他们一过来就没有跟郑轩打招呼,而是看着那些红毛水手操作蒸汽机。 不多时,蒸汽锅炉将热腾腾的蒸汽引入到滑阀室之中,红毛水抬了一下蒸汽机上的铁杆,减少气压,让蒸汽缸里的活塞缓慢运动起来,并推动连杆,曲柄做机械运动。 最后带动曲柄轴以及偏心轮,整个巨大的飞轮也都转动起来。 “嘭呲…嘭呲…嘭呲…” 阀气室的一边不断喷出白色蒸汽,极为规律。 这让大叔以及其他人都一阵惊讶。 这时郑轩与普兰特又回到原来的位置,看着蒸汽机转动,普兰特很想看到郑轩震惊的表情,可最后还是失望。 郑轩没有震惊,就连微微惊讶也没有,还皱了一下眉头。 在码头上两人又聊了一会。 交易很快完成,普兰特可是赚回了2700两白银,高高兴兴的回到公馆。 中年大叔看着郑轩表情,好奇问道:“(中文)你干嘛还愁眉苦脸的,这不是你想要的蒸汽机吗?” “这确实是蒸汽机没错,可这个只瓦特改良的蒸汽机,前年他们就开始使用“万能蒸汽机”,现在这款式是二十年前的老款,只能用于抽水的废铁。” 郑轩看着简易的蒸汽机,有种说不出的难受。 单气缸,没有节气阀门,没有离心节速器,更没有气压指示器。而且还不能与纺织机,船只,冶炼业,造纸业衔接在一起。想要研究出蒸汽火车跟本是天荒夜谈。 这已经是赤裸裸的技术壁垒。 “真她娘的窝囊,真想当个海盗把他娘的万能蒸汽机抢过来!”郑轩恨恨的说道。 “你抢得赢人家吗?红毛可是海盗起家的,你还没去到就被人全歼了。”三叔毫不留情面地说道。 郑轩并未在意,而是问道:“三叔,你仿制这台蒸汽机需要多久时间?” 那名被称为三叔的中年大叔,并没立刻回答,而是找了一块阴影处坐下,将随身携带的竹筒拿了下来,在兜里捻出一缕烟草,塞到竹筒下面的小管口。 把烟点燃,然后“咕噜咕噜…”抽起烟来。 “这家伙不好说,有可能一年时间,也有可能三个月,总之至少需要两个月以上。” 三叔又抽了一口烟,瞧着郑轩郁闷的样子说道:“都说与那些红毛交易没有好结果,亏了不少钱。” “快要破产了。”郑轩直白的说道。 他见三叔点烟,自个也给自己来一根粗纸包成的土烟,并借了点火,深深的吸一口。 味道浓,却不纯,他还是怀念前世的味道。 如今交易,减去各种费用,这五十万就一点也不剩,虽然家里还有一些,但那些资产属于家族,不属于他。 “那就别和他们交易了,都是一些吃人不吐骨头的家伙,祖辈可没少与他们打交道,那副德行,看着就欠揍。”三叔不屑道。 “这也没办法,我们底子太薄了,若是两年内没有发展起来,宜兰就会成为大清的一部分,我们也将不复存在。” 郑轩非常需要这样的贸易。 因为大宗军火交易都需要英吉利,法兰西,普鲁士等商人进行。这三个国家可都是欧洲五大强国其中的三大。 火枪采购都是英吉利的棕贝丝燧发枪,弗格森后装来福枪。 法兰西查尔维尔1777型燧发步枪。 还有英吉利商人从美利坚走私的拉帕汉诺克手枪。 火炮是专门采购普鲁士的1717火炮,这是最接近拿破仑火炮模型,原本想要采购拿破仑火炮,可是要等到19世纪初才有生产。 就连战列舰都需要从外国购买。 如今,自己的军队,一半都是万国造。 穿越很简单,可想要在这乱世中,拥有军队不是简单的事,造火枪,造大炮,造盖伦,哪有那么容易,单单的燧发枪使用的是狗锁式,你知道结构吗? 而且还分为狗锁一式,狗锁二式。 特别是没有生产技术,想要武器装备,只能靠进口,从而进行模仿山寨,有了技术之后才能研制新一代的武器。 自己可是花了好几年时间,挖了大批工匠,一点点实验,才实现了坩埚炼钢法,并逐步建立的工业体系。 但属于非常脆弱那一种,水平已经接近明朝或是英吉利,不过最为要命的是产量跟不上。 所以需要军火交易,也需要大量资金支持。 军火贸易费用极高,就连英吉利最便宜的棕贝丝燧发枪,也需要3英镑,如燧发枪界ak47之称的法兰西查尔维尔1777步枪,则是高达22法郎,来福枪更不用说,没有8枚英镑想都别想。(1) “你这么知道这里两年内就会被大清统治?”三叔皱着眉头说道。 他可知道大清对于统治地区不太友好,特别是前朝曾反抗过大清的家族,都是杀一儆百。 郑轩将吸了一半的烟,丢在地上,脚用力的挪了几下,把烟踩成碎末,随后坚定的说道:“两年后我要解放大岛!” —————————— (1)棕贝丝燧发枪在英格兰本土价格低至2~6先令,独立战争爆发以后,价格飙升至22英镑,离岸让价格波动大,所以这里使用欧洲均价。 第8章 郑暄妍“历险记” “这些可都是骑楼,你们京城可是见不到的,羡慕不羡慕,你们住的那些矮矮的,一点也不好看。”郑明凯见大哥不在,又开启了毒舌模式。 这一路上一直在炫耀宜兰有多好。 郑暄妍与小西听得耳朵都快起茧了。 最后,小西实在忍无可,于是开始反驳起他:“我们那些可都是四合院,院子大,那像你们小家碧玉一样,不够大气。” “哼,开玩笑,你怕是没有见过十几层楼高的巨大房子,跟一座小山似的。” “那里呢?我怎么没看见!” “额……”郑明凯有些哑火,也不知道学院算不算,不过还是反驳道:“我哥说了,等我们钢铁上去了,就能建造一座,以后每家每户都是四五层高的大房子。” “那就是没有,北京可是有正阳门城楼,可有八九城楼高,高十二三丈,你肯定没有见过。” “长什么样子的?” 郑明凯顿时来了兴趣,他一点也不介意小西的讽刺。 小西可爱的伸出两支手指,大概笔画出轮廓,嘴巴还喃喃念叨:“这样子,然后是这样子,最后底部还有一个大城门。” 可把郑明凯看到云里雾里,不时挠挠自己的头发。 就连在小西旁边郑暄妍,也都忍不住的捂着嘴巴笑了起来。 “你这是那样呀?难道你们的正阳门城楼是奶酪饼叠出来的?”郑明凯无奈的吐槽起来。 “你才是用面饼叠出来,正阳门城楼是木头还有石头!”小西也来劲了。 智障儿童欢乐多,或许就是马车夫此刻的想法。对于他来说,这个小妮子与郑明凯是毛都没长大的孩子,连束发都不到。 不多时,马车停到一个城外的营地中,几座巨大的仓库,还有十几个搭帐篷,不少的女子穿着白色麻布衣,还带着简易的粗布手套,让人误以为是哪一家办丧事。 几辆马车停在一旁,有不少男子在搬运箱子。他们也都是短发,没有熟悉的金钱鼠尾辫子,也没有瓜皮帽。 郑明凯直接下了马车,然后看着她们两个,说了一声:“下来。”随后便带着她们两个来到大房门外。 “大嫂!哥带回两个女的,交给你处理了,我还要去干活。”郑明凯向屋内大声喊到。 只见一个全身穿着白色粗麻衣大褂的女子走了出来。 面容精致,肌肤白皙,水灵灵的,有些像苗族小姑娘,还带着一个若隐若现的小酒窝,让人有种说不出的可爱。 只是她开口就出现漏风,让人发现一排牙齿中,缺少几颗犬牙,更令人有种残缺之美。 “嗯,你去。” “哦,对了大嫂,哥说了,这两个人也姓郑要带回去,不用隔离太久消毒就好了,大家闺秀的应该没什么毛病。” 郑明凯说完,就上了马车,然后离开了。 等他走后。 郑暄妍两人有些谨慎的看着眼前女子,对方也是如此,三人就在门外傻傻看了几秒。 最后那女子开口说道:“我叫泰哈木·都拉萨,你们叫我泰泰就行,进来,里面全是女子别担心。” 郑暄妍“嗯”了一声,就被带了进去。 这时,才看清里面的状况。 一个大房子被分成许多房间,有不少的白色女子,亦或是上了年纪老妇人来回走动,郑暄妍两人感觉得自己进了传教室。 如今这年代,总有许多鬼怪教派,各种邪教多如牛毛,在北京就有上百座寺庙,佛教,道教,喇叭教,还有回教,当然也有许多小教派,但都很隐蔽。 泰泰没有理会两人好奇的目光。 而是将她们带到一个房间内,随后说道:“把衣服脱掉。”丝毫没有在意两人恐惧的眼神。 “你们想要干嘛?!”郑暄妍声音高了一些。将双手护在胸前,眼睛直勾勾的看着她,而小西则是挡在郑暄妍前面,但也不忘一样动作。 泰泰的奇怪行为是,更让她们感觉这里就是一个邪教,难道是女女苟且之事? 泰泰一脸无语,双手叉腰,没好气的唠叨道:“你们不脱衣服怎么洗澡?真是的,都赃成什么样子。” “这样吗……”郑暄妍看了看全身,都好几天没洗过澡,问起来还有一股味道,于是不好意思的低下头。 最后两人被脱成白条,全身上下一丝不挂。 若是有男子闯入,绝对会为此流鼻血而亡,但在泰泰看来没有这么夸张。 她扫一眼之后,才发觉原来两人竟然如此脏,满身淤泥不说,跳蚤虱子不缺,而且那旗人衣服裹得跟包子似的,也不知道她们如何忍受得了。 郑暄妍与小西此时羞涩难当,脸上满是红霞,被壮硕的老妇人带到一个大澡堂里。 老妇人先是在她们头上倒下一盆热水,然后拿起猪毛刷,弄来一些胰子,在脏兮兮的皮肤上涂抹一些就开刷了。 那股牛劲使用出来,灰白色的肌肤一片通红,疼的郑暄妍眼泪都出来了。 半边的小西早已疼得叫出声来,“疼疼疼!!!” 妇人一边刷一边不满道:“我都没有用力,你疼什么!” 十几个呼吸不到,郑暄妍就被洗了一遍,所有的污垢都被洗了出来,整个人红成猴屁股似的。 她感觉这些妇人非常专业,没有多余动作,应该洗了不下千人,跟杀猪没有多大区别。 再淋一桶热水,水变成淡灰色,淤泥污垢都被冲走了,基本上干干净净,就连头发里的跳蚤都没了。 此时的小西被疼得一抽一抽,她的样子并不比郑暄妍好上多少,澡堂里没少她叫声。 随后是拿粗布沾湿酒精,在全身擦了一遍。妇人就从澡堂内出来,对泰泰抱怨道:“这两个女的太娇贵了,怎么找来这么些货色。” 更是让郑暄妍苦笑不得,那些“野人”也都这样说。 穿上普通的汉服,两人又被赶到下一个房间。 一名白衣女子没多说什么,让她们伸出手,用一把匕首在她们胳膊上来了一刀,很快就有血流了出来。 “你这是在干什么?”小西看到顿时就觉得不好了,特别还要划破肌肤,是女子那能受得了。 “女孩子家,别问这么多,这是为了你们好。”那白衣女子冷冷的说道。 没有理会郑暄妍恐惧的眼神,将一些粉末从伤口抹了进去,随后用白粗布简单的包扎一下,就将她们赶走了。 两炷香时间,她与小西被赶了出来。 此时,泰泰在坐在大堂的木桌边,喝着茶,与其他白衣女子聊起了天。 她见到郑暄妍两人出来,在一个热腾腾的木桶里舀上一杯茶,然后递给了两人,“这是驱邪药,能够去百病,喝了。” 郑暄妍看着苦涩的药水,犹豫不决。 小西闻到非常苦的药就已经拒绝了,还使劲的摇头,死活不肯喝。 “你们知不知道有种病叫天花,不想英年早逝,就喝了它,这药还能美容,能让人皮肤水嫩。”泰泰只好说出善意的谎言。 第9章 苦口良药,不就是屎而已 郑暄妍半信半疑,而小西毫不犹豫的将药喝下肚子,随后脸就眯成的麻花,几个呼吸之后,只说出了一句:“好~苦~呀~!” “苦就对了,苦口良药,这可是相公专门在大山深处找来的五灵脂,能够辟疫,杀虫,预防肝疟发寒热,疝痛,血痢等等。” 泰泰认真的说道,但嘴巴还是会漏风,让人感觉好笑。 不过,郑暄妍两人没笑话人家,此地是“曹营”,稍不留神把人得罪了就不好。 而这时,小西好奇的问道:“五灵脂是什么?居然有如此功效,难道是神药?” “嗯……也不知道是不是神药,不过…好像是寒号鸟的粪便。”泰泰想了一下回答道。 这不回答还好,回答之后。 小西夺门而出,迅速蹲在地上干呕,还用手指扣喉咙,“呕~呕~”就差翻白眼。 郑暄妍立刻将药倒了回去,假装拍拍小西的背,借此逃过一劫,嘴巴还说道:“良药苦于口而利于病,忠言逆于耳而利于行。” 此时,小西坐在石阶上,眼泪哗哗啦啦的往下掉,抽噎的说道:“呜呜……小姐,这是小西第一次吃屎,小西要嫁不出去了,怎么办,呜呜……” “有那么严重吗?这里的人几乎都喝过,那有你说的严重,真是的。” 泰泰走出门外,没好气的说道。 “那你喝过吗?”小西立刻反驳道。 “那倒是没有,我在这里生活怎么多年,不需要了。”泰泰若有所思道。 “那就是咯,你没喝过说什么呀!” 这时几个老妇人也走出门外,瞧着正在撒泼打滚的小西,有些愤怒的道:“夫人,这小丫头真是不识好歹,好心被驴踢了,要不我把她赶出去!” 小西被老妇人骂了一下,很快就怂了,站在郑暄妍旁边,闭口不说话,假装什么事情也没发生过一样。 “抱歉,是小女管教无方,请夫人就原谅她这一回。”郑暄妍护在小西前,也是诚恳的说道。 她想要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而老妇人大嗓子说道:“看你应该是一个大家闺秀,为何处处维护你的下人?” “她虽然是我仆人,但也是我从妹,她娘临死前让我好生看管。”郑暄妍道。 泰泰没有多大生气,毕竟以前那些送过来女子的都不成样子,这个让她感觉小西比较有趣,于是随口道:“你们也姓郑,还是算了,说不定是府上贵客。” 就在此时。 一口西洋钟“铛~铛~”响了起来。 泰泰看了一下大口的西洋钟。 现在已是五点正了,随后对着那群老妇人和年轻的女子说道:“可以放班了,等值夜班的人到了,你们就可以回去了。” “好,夫人,你先回去,不然郑大人又要唠叨你了。”老妇人随意道,而后进去屋内。 “你们两个等着我,要不然迷路了,我也没法找你。”泰泰扭过头看着郑暄妍两人。 便进去屋内,将一身白麻衣换下,露出里面红色条纹的衣服,头戴银链发饰,比大清的旗服,更加修生优美,还有一条红色七分短裙,腿上少数名族特有的小腿长筒袜,以及木拖鞋。 偶尔间还露出雪白色的小膝盖,更有“烟笼寒雨夜笼沙”的朦胧意境。 她一出门,郑暄妍与小西两人都呆了。 这冲击简直就是难以形容,郑暄妍无法理解为何泰泰要如此穿着。 大清里,要是有这样的穿着,只有两条可以选着,一是被人大骂道:“狐狸精”然后给打死,二是被人大骂道:“荡妇”然后给沉塘。 “怎么了嘛?不好看吗?”泰泰疑惑的看着两人。 郑暄妍两人都摇头,想说好看,但说不出口,不然这就等于承认这种荡妇的衣物美,说不定连贞节牌坊都立不了。 “化外之……”小西不知觉差点说漏嘴,立刻捂着嘴巴。 郑暄妍也没好气的瞪了她一眼。 “化外之民嘛,我都挺听到了。”泰泰无奈的摇摇头,“你们是不是对儒家有什么误解。” 三人便开始一边聊一边走进城内,身后还有四个护卫跟着。 “你学过儒学?” 郑暄妍有些难以置信的说道。 泰泰大大方方的点头,“我学过一点真儒学,相公是这么说的,他说大清的儒学都还一群混蛋玩意瞎编乱造的… 以自己私欲将注解全都扣到孔老先生头上,然后说是孔老先生的意思,有些‘狭天子以令诸侯’的味道… 就像有人爱将自己的话扣在鲁迅身上一样,至于鲁迅是谁,我就不知道,反正相公说是一位大文豪。” 郑暄妍此时眉头皱了起来,她也学过儒学,只是这歪理邪说,让脑袋说不出的混乱。 眼前的女子竟敢污蔑前人,大逆不道,但仔细想想还是有一点那味,最后还是好奇的问了一句: “讲堂寂寂夜鸣蛩,苦为儿曹课日功…何为真儒学,何为伪儒学,你如何辨知?” “相公教我最简单的方法,用‘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看书的见解,就像宋代朱熹的‘存天理灭人欲’不就有一丝强加于人的味道吗,再到大清《清经解》里面许多儒学都是剑走偏锋,把条条框框规定死了,学多无用… 若是要学儒学,顾炎武,黄宗羲主张的‘经世致用’最好,而不像那些书呆子,会写漂亮文章,会吟诗作对,会做官,危机时刻还会卖国… 不过,他们的书,早就被你们的皇帝给烧了,所以想读也找不到,别白费力气了。” 说完,泰泰一点也不想说这话题了。 因为她只读过《论语》,还是在半眯着眼睛的情况下读完的,很水,只要稍微深入,就会穿帮。 人说半部《论语》治天下,她半部《论语》睡一天。 这些歪理都是天天听自家相公瞎掰,瞎掰多了,就耳熟能详,而且还蛮好用的,在这隔离所总会遇到一些脑袋被门夹的书呆子。 与他们做到“有理有利有节”,若是执迷不悟,最后人道毁灭。 此时的郑暄妍已经陷入深思,甚至有些到了死胡同,依旧拗不过弯来,毕竟学了十几年的儒学,女规,三观都基本成行,想要扭过来必先打碎以前的东西。 这不怪她,更不怪孔老先生,其实孔子也很委屈。 我招谁惹谁了,创建的儒学,只是为了教书育人,更是为了培养人的品质。 但被后人乱改一通,按照自己的主观臆想,按照自己龌龊的心思,随意的修改注释,让自己达到出名效果,却误了众人,使得儒学越走越偏,最终的锅由孔子自己一人所背。 正如莎士比亚说的:“一千个观众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可有如今乾隆需要控制了哈姆雷特,让一千个观众眼中只有一个哈姆雷特,即便他是孔子也一样。 毕竟乾隆需要的是一个受他统治的世界,以及绝对服从的世界,所有人最好是一个模板子里刻出来。 你想要灵魂?想要自由?想要人生? 对不起,这种事情你只能跟阎罗王谈谈,我的责任是把你送过去,我要的盛世,是一个能够被我掌控的盛世,即便你是圣人也不行。 ——爱新觉罗·弘历。 第10章 无奈之举 噶玛兰,也就是宜兰,有一个不好的地方,在海滩上看不到夕阳西下。 但它又有一个好处,能够看到初生的太阳在海岸线上升起,让人感觉这里是朝阳之地。 三人随意聊了一阵,很快褪去了之前的陌生,这就是女性特别的优点,只要不勾心斗角,很快就能成为闺蜜之类的好朋友。换做大男粗子,一路上可没有这么多闲聊,甚至能够一天不说话。 “今日はどうですか?(今天怎么样?)” “运良く,故郷よりずっといいです……(还行,比家乡好多了)” 正当三人在街上行走,街道边上的石阶处坐着几名矮小女子,正在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 只见泰泰毫不客气的站在她们面前,眼神不善的看着她们,那可爱的模样加上生气的样子,让人忍不住想要怜爱一番。 “你们的亲人已经抛弃你们,你们的国主大名只把你们当成金钱,当成货物,玩物,你们还要说家乡话?”泰泰带有一丝责怪的语气说道。 那几个矮小的女子立刻站了起来,立刻低头哈腰,“真的很抱歉,泰泰夫人。”并希望得到她的原谅。 “算了,你们回去。” 看到她们真诚的道歉,泰泰也没有多去计较,随后便带着郑暄妍两人继续往归途而去。 “何为这里会有倭国女?”郑暄妍忍不住好奇的问道。 她一直觉得大岛属于大清,应该只有汉人与番人,但穿着汉服的倭国人就让人觉得奇怪,难道是ji女? 郑暄妍偶尔听闻过一些,京城一些名楼妓院,有时会走私一些倭国婆子,用于秘密招揽客人,毕竟有些富人子弟好这口。 “孩子没娘,说来话长,按相公的话来说。就是被你们脑子进水的皇帝给害的。”泰泰随意的说道。 郑暄妍挑了挑眉头,在与她聊天中,时不时辱骂一下皇帝,要是放在大清里,基本是满门抄斩的结果。 但小西没有多在意,而是问道:“为什么是皇帝害的?” 她对于乾隆皇帝没什么感觉,自己只是一个奴仆,算得上是大清底层百姓,头顶的皇帝换了人都与她无关。 “相公当时是说,你们大清执行移民不移女眷政策,想要以家眷要挟那些移民的农夫,让他们不得有造反的心思,但这只会适得其反,因为太多罗汉脚(单身无业汉),如今大岛三年一小反,五年一大反… 相公当时大量迁入汉人,十个人只有两三个女子,用了许多法子,因为贪官污吏就是给钱不办事,钱也都不管用… 他当时并不想买日藩女,可是这里的罗汉脚太多,总会有人任不了性子当街奸掳,暴乱随时都会发生… 他最后也无可奈何,只好在长崎走私女子,如今约有三万多人,当然不止日藩,还有朝鲜藩国,南阮,吕宋… 只是相公说,日藩买女便宜,一把火绳枪换三四个女子,然后将她们送进女子学院,进行文化汉化,思想汉化,再分配给士兵。”(1) 泰泰详详细细的说了一大堆。 她对当时有些阴影,那一阵子都不敢出门。 宜兰最为严重的时候,七八万名男子,只有两万多名女子,在那时,凡是女子都不敢轻易上街,谁知道上街会发生什么严重的事情。 就是因为这件事情,差点爆发出汉人与平铺人之间的矛盾。 最后郑轩力排众议,大量进口日藩女才平息最为主要的矛盾,但他还是非常郁闷的在书房内大笔写下了,“痛饮黄龙君莫醉,牢记东洋藏倭贼!”几个字。并说道:“又恨又爱。” 泰泰想想就觉得后怕。 她并没有觉得进口女子有什么不妥,男子就该有老婆,女子就该有丈夫,天经地义。 如今整个噶玛兰还有一万多个男正等着娶老婆,到现在自己相公的压力不小,还要不停的走私人口。 “不过我相公说了,这里将是全世界女子最好的归属,这里有她们需要的平等,权利及安全。”泰泰淡淡说道。 对于在母系社会生活的她来说,不太理解这句话的意思,不过也不阻碍她对郑轩的崇拜。 郑暄妍默默的看着这一切,也默默的点头。 有时她发现这里其实是一个不错的地方,比自己想象的山寨堡垒,贼兵恶棍完全沾不上边。 若是在大清,方方面面都要墨守成规,大家闺秀不得外出,不得见人,街上可都是瘦瘦弱弱的百姓,没有这里如此好景象。 其实有那个女子不想出去? 有那个女子想要成天呆在家? 女规,三从四德,都在教女子要呆在家中,若不是自己是旗人,不用受怎么多规矩限制,自己恐怕也只能成为厢房中的怨妇。 在这里满大街都能看到女子出行,没有任何拘束,更不担心会被按上荡妇名头。 不远处的食市里,传来的吆喝声。 “宜兰烧饼数哪家,桥头大愧树下老黄家!油饼脆,肉饼香,肉沫调馅,热油炸成,皮儿又酥又美,油汪汪!” “豆腐脑,豆腐脑,一干二净豆腐脑,美妇爱喝豆腐脑,又白又甜又香滑,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呦!” 这里商贩子与大清没多大区别,除了没有辫子,人比较干净,衣服比较光鲜以外,其他都是一样,还有一些吆喝声是带有地方方言,客家话,闽南话,吴话,就连广府话也不在少数。 此时的小西早已经忘记自己身在“曹营”。 街道上满是吆喝声,深深的将她吸引住。 特别是诱人的香味,小西每走一步就停下一步闻一下味道,随后说道,“小姐,这里有油果子,羊杂汤,煎包,肉饼,豆腐脑,炸糕,艾窝窝,就连京城才有的萨琪玛饽饽也有。” 这可让泰泰与郑暄妍感到惊讶,好奇的问一句:“你怎么知道?” “闻出来的,嘿嘿,小西比较贪吃,所以只要闻闻味道就知道了,为什么这里怎么多好吃的。” “因为相公也是一个嘴叼之人,嫌弃这里没什么吃的,走私人口顺便收罗吃食小贩。”泰泰一边说一边从口袋里掏出铜钱,放到小西手上,“你想吃什么自己去买。” “谢谢泰泰姐。”小西接过钱之后,就兴奋的跑了。 郑暄妍一脸汗颜,没想到小西一下子就被收买了,亏她还是自己奴仆。 虽然有些生气,不过已经习惯了,只能说这丫头没心没肺,就像一个未入世的小孩子,富有童真,有时让人羡慕。 —————————— (1)三岛国民缺铁缺铅,一支火绳枪价格5~200两,这是外国散商主要贸易商品之一。 第11章 中华小当家 此时的郑轩,正在一个干净地居灶房内,开始烹饪小菜,郑明凯而蹲在石炉边上,不断往里面加柴火。 “你干嘛过来,姨娘哪里没饭吃?”郑轩一边切着菜一边说道。 “哪能,我吃不惯哪里,听说哥要亲手下厨,我就特意来帮忙。”郑明凯不断加柴火,丝毫没有在意火越烧越旺,甚至烧了出炉口。 “火太旺啦,你是在烧菜还在烧我?” “哦…” 郑明凯立刻又将燃烧着的柴挑了出来,然后扔到外面的天井上,踩踩几脚,拍拍手就进来。 “你还是回去吃,要不然姨娘又说我带坏你,没有好东西给你吃。”郑轩有些嫌弃的说道。 “哪能,我已经跟她们说了,不回去吃放,她们不知道你下厨就有多好吃。”郑明凯死赖着不走。 见居灶房没有自己活可干。 于是就蹲在侧门外,旁边还有一只大黄,也像模像样的坐着,不断摇晃这尾巴,郑明凯就差来两根香烟,像极了地痞流氓。 每当有女子经过,都要吹一下口哨,大黄跟着他相同吠一声,一人一狗目送女子离开,顿时引来女子发笑。 她们都没把他当成流氓,而是一个毛都没长大的孩子。 要是老妇人则会过来,捏一下他的小脸蛋,然后嘲笑道:“哎呦,小郑长这么大了,毛快齐了,思春了,现在开始偷窥别人家姑娘啦。” 弄得他脸蛋害臊,拍掉老妇人的手,让她赶紧滚。 就在这时,泰泰带着两人回来了。 三人卖力的吃着煎包,一路大摇大摆的走回来,完全不顾背后几位护卫饥饿的眼神。 大黄很快脱离郑明凯,在郑暄妍与小西周围转悠几圈,还用长长的舌头添了几下,就差要扑上去,并在裙子底下钻来钻去,然后就盯着泰泰手上的煎包,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 这让郑明凯好生羡慕,这日子真她娘的活得不如狗。 泰泰与小西啃的随意,完全不顾形象,而郑暄妍却不行,一手吃饼,一手遮住,要让人看不到嘴巴的搅动。 “大嫂,你回来啦,今天大哥下厨。”郑明凯像野孩子般说道。 他一点也不在意自己的形象。 曾经可是过着穷日子,虽然郑家是个老地主,但在这穷乡僻壤,地主也不能当饭吃,要不是郑轩开始发力,他现在也一样过着苦哈哈的日子。 “相公他怎么了吗?谁招惹他了。”泰泰好奇的问道。 “还用问,肯定是红毛,那群憨货应该骗了大哥不少钱。”郑明凯随意的说道。 随后一群人都进入屋内。 很快居灶房内传来飘香。 这是郑轩在这里7年以来养成的习惯,只好心情不好,就会下手做饭,然后暴饮暴食。 并非他想自己动手,而是当时的宜兰,非常贫瘠,像样的食材也没有,除了大米,番薯就没了,连土豆也是种一茬病一茬,并且当时的饭难吃,家里人只会大锅饭,大杂烩,没有专业庖丁,哪能好吃? 最后只能自己动手,逐渐就成为习惯,至今一直保留着。 郑轩把鸡胸肉切成丁块,大葱切小段,干辣椒剪段去籽,然后下锅爆炒,并加入花生米。 正宗的宫保鸡丁,要遵循4689法则,鸡丁炒到四成熟时放辣椒,六成熟时放进料汁入味,八成熟时出锅,倒入盘中刚好九成熟,剩下的一成靠余温自动达到全熟状态。 这道名菜,可是1842年四川一位名叫丁宝桢的官员发明的,他治理蜀地有功,在四川总督任上鞠躬尽瘁,为表彰功绩,朝廷追赠“太子太保”,丁宝桢也被尊称为“丁宫保”,和他发明的这道菜也由此得名为“宫保鸡丁”。 下一道菜依旧是名菜,名为“嫦娥知情”。 这是咸丰还没当皇帝时,偷出宫见识京城繁华,民间女子所制作的菜肴。 先把虾仁和猪肥膘肉剁成细茸,加上蛋清和调料,搅拌均匀后挤成虾丸煎成饼,围在盘子周围,再将切条的鸡肉和芹菜一起爆炒,盛在盘子中央,不但造型美观而且清爽可口,咬在口中充满弹性,特别是虾饼,色泽金黄,令人食欲大增。 最后还有正宗的叫花鸡。 指叫花鸡在制作上要更为繁琐讲究。 选择一岁左右的母鸡,拔毛洗干净后,将鸡的内脏掏出,放入姜末,蒜瓣,大料,菌菇等。 再用新鲜的荷叶将整只鸡包裹住,外面厚厚的抹上一层泥巴,用武火将泥巴烤出裂纹后,转而用果木文火继续烧烤盏茶功夫,再将其全部埋在果木余灰中,用余温继续烘焙。 这样做成的叫花鸡,不仅无鸡肉的腥味,还多了荷叶的香气,肉质酥软,香而不腻,鸡腹内的菌菇因为吸足了鸡肉的油脂,口感更厚实滑嫩。 这可是大清江浙一带盐商奢侈的吃法。 等郑轩做完了几道菜。 此时屋内的人在已经流满了口水。 整个屋子都是这些菜的香味,泰泰早已经沉醉其中,无法自拔,还咽了几下口水。 郑明凯宁愿被老娘棍棒之下出孝子,也不愿离开时有原因的,如此美味,挨多几下也在值了。 要是在主家哪有这么好的食物,全都是大杂烩,就连菜色也不及外面的小贩小吃来的美味。 “哥快点!我饿了。” “饿不会回去吃呀?” “不要,我走我就是傻子。”郑明凯态度坚决。 “让他在这里吃,反正多一个人多一双筷子。”泰泰也在一旁帮腔道。 “还是大嫂疼我,哥你就不够意思了,我们还是亲兄弟。”郑明凯傲娇的说道。 “那你还不滚过来帮忙?”郑轩没好气的说道。 随后边见到郑明凯兴奋的冲进居灶房,在捧菜的过程中不断偷吃,最后还被郑轩敲了两勺。 在古代,即便是结了婚的夫妻,也要与家长一起上桌吃饭。 但只从郑轩来到这世界上之后,就把这给打破的干净,毕竟郑轩自己可是一个大忙人,经常忘记饭点,可把老爹气得不成样子,不过也没法,能力不及儿子。 别人家以继承家业为荣,郑轩以创造家业为荣,而且还比老爹出色太多,成亲之后就另起炉灶,当然反对不少,不过郑轩还是力排众议,并不太困难。 “还好我机灵,去找福叔,不然就错过一顿了。”郑明凯擦了擦口水说道。 就连小西也忍不住咽口水,可这是别人门户,不得放肆,只好站在郑暄妍身后看着一道道菜被摆出来。 她到现在都不知道什么回事,自己到底是进了贼窝,还是山寨,完全搞不明白如今的状况。 原以为会被起义军抓住,或是给“野人”当奴隶,可是时今反而更自由,可让人摸不着头脑,也不知所措。 便看着他们大吃大喝,特别是郑明凯吃的最为嚣张,一大块鸡腿一口塞进嘴里,连气都不带喘一下。 满嘴都还鸡油,完全不顾形象。 就大黄也分得几块鸡骨头,专心致志的吃饭,早就把女色抛之门外。 郑轩瞪了一眼正在奋战的郑明凯之后,他才有些不情不愿的拿着大碗,装上饭,弄了两个鸡翅,还有虾丸煎饼。 一手一个碗走了过来,将饭递给郑暄妍两人,有些刀子嘴豆腐心的说道:“别说我们老郑家欺负同姓人,饿着了你们,你们算是有口福了,我大哥下厨,你们京城的厨子吃屎也赶不上。” 这话说得,郑轩都有些想揍人的冲动。 郑暄妍也是红着脸,露出难堪之色接过香热的饭,而小西早已经不顾形象的大口吃了起来。 第12章 伟大事业与家族之间二选一 饭饱酒足之后。 郑暄妍就被带到郑家府。 这里并非看起来光鲜亮丽,许多都是刚刚修缮,甚至还有一些屋宅破破烂烂,看起来年久失修的样子。 郑轩直接进了宅院,门外的护院都是上了年纪的老伯。 他从小看着郑轩长大,就屁股处的黑痣都一清二楚,熟的不能再熟悉。 不用问就让郑轩进去了,随口道:“啊轩,什么时候来壶酒孝敬你叔叔我呀?” “下次一定,要不然等你百年归老也行,一定让你喝个够。”郑轩也是随口。 “嘿,你个兔崽子,在诅咒我死,没大没小。”看门的护院老伯没好气的道,顺手在口袋里拿出花生仔嗑了起来。 瞧见郑轩身后的郑暄妍,好奇的问道:“两个小姑娘,你们是什么人呢?” “小女子郑暄妍。” “哦,居然是客人,欢迎欢迎,那进去。”老伯热情的说道。 他已经很久没有见过陌生人了,还是同姓的,毕竟只从宜兰被发展起来以后,郑家族就开始默默无名了。并非没落,而是被繁华的宜兰所掩盖而已。 此时,郑轩已经进入到大堂外的走廊上,便开始大喊道:“父亲大人?” 一吸间,厅堂内没有人回应,郑轩只好再叫多几声。 “父亲……?” “老郑……?” “郑元安……?” 只见一个茶杯从里面被丢了出来,“嘭呤!”白蓝色茶杯粉身碎骨。 里面也传出响亮的声音,“你要死呀!没大没小,我怎么就生了你这个孽障,郑明凯那混小子呢?又跑到你那玩不回来?叫他赶紧回来,否则打断他的狗腿。” 此时,郑暄妍就站在郑轩身后,看着地上的碎杯子。 感觉像是进入海贼窝,里面全都是爆炸老头,动不动脾气喷发。 而在最后面的小西早已经瑟瑟发抖了,丝毫没有之前活泼的气息,仿佛进到老爷家,一副规规矩矩的样子。 “父亲,我给你带来同氏人,百年前郑克爽一脉的。”郑轩一边说道,一边将郑暄妍带了进来。 只见一个老头有些秃顶,满脸皱纹,但一副老当益壮的样子。他仔细的瞧了一下郑暄妍,“你真的姓郑?” “小女子名叫郑暄妍,拜见郑老先生。”非常恭敬的行了一礼,就差要跪下去。 “行行,你甭给我来清朝大礼,此地汉家之地,还轮不到它们管。”郑元安说道。 随后又问道:“你是郑克爽第几代孙女?” “第八代……”郑暄妍老老实实的回答道。 郑元安挠了挠所剩无几的白头发,“你等等,我去拿族谱。” 在大堂后转悠一圈回来,手上多了一本厚厚的粗纸册,一翻开里面都是密密麻麻的人名,仿佛与厚重的四书五经差不多,但没人会想到,这居然是一本家谱。 郑轩觉着自己老爹就只有一个爱好,喜欢扩大家谱,让它看起来更兴旺一些。 其实郑家发家说来都是心酸。 商人出身的郑芝龙在海外面临九死一生,才有了不错的家底,算是光宗耀祖。但在大清入关之后,或许是因为年老求安稳,跑去降了清,最后死在地牢里,而郑成功“背父救国”收复台湾,发展根据地。 可死后,免不了家族内斗,杀成一片,最后弄得满盘皆输。把偌大的家业败得干干净净。 家族内斗的心病几乎伴随许多代人,许多人都想要避免,但在权利面前,却又忍不住,家族也就不断的分裂。大量的族人横尸街头,甚至名字也来不及入族谱,就这样成为孤魂野鬼。 所以郑元安也就多了这奇怪的爱好,算是在积阴德。 只见他拿出一副有些花白的西洋镜,眯着眼睛开始翻找起来族谱来。 郑轩见没有自己什么事,转身准备离开,就被自己的老爹给叫住了,“明天是你的加冠礼,给你赐一个名号,你要自己想的,还是老爹给你想一个。” 郑轩没有丝毫犹豫道:“建国,这是我想的名号。” 郑元安摘下西洋镜,直直的盯着他,想要看出端倪出来,“你不觉得太过儿戏吗?” “以号明志。” 郑轩态度非常坚决。 这已经不到不坚决的时候,或许现在能够浑浑噩噩,坐等大清发现宜兰,自己只要剪个辫子,就会臣服。 然后安安心心在府上等着贪官污吏剥削,最后在宅子内百年归老。 但他会见到整个世界都在沉沦,大航海开始,全球化就跟着开始了,这世界没有一个人能躲得过,就连皇家也不行。 他会看到自己的儿孙吸鸦片而变卖家产,最后家破人亡,也会看到日藩一步步蚕食琉球,危及台岛,许多人以日为荣,却忘记自己流的是哪门子的血。 若他没有良知,那就看着华夏沉沦。 “我们这可是有百口人家,还有大量旁支,你要想清楚后果,一个错误的决定,会葬送整个家族上千人。”郑元安也是沉声认真地说道。 “我们有退路了吗?” 郑轩说完这句话,郑元安就已经陷入沉默了,确实没有多少退路,这宜兰的局面,许多人都在看着。 要是不下定决心走这条路,将会众叛亲离,下场不会好,甚至会令宜兰分裂,因为许多人都讨厌大清,若是最头之人来一个反转,必定会扰乱人心,可是家族与此两难的抉择。 “请原谅我自私,我会为家族留好退路,大不了南洋躲避,那边还有我们旁支。”郑轩见老爹沉默一会,于是道。 “唉,你也长大了,有自己的想法,海鸟大了也要飞,也罢,郑家男儿不是孬种,你想做就去做,但要记得,你身后可是有整个家族,赔了,我们这一支脉也就完蛋了……”郑元安顺着郑轩的台阶下,重新戴上西洋镜说道。 郑轩刚刚踏出门槛,悠悠传来一个声音,“给你一个忠告,要做事,别让自己族人插得太深太多,这是祖辈教训,去……” 郑元安继续翻找着族谱,然后询问郑暄妍那边族人的事情。 ~~ “相公……”泰泰甜甜的叫一声。 郑轩躺在床上,睁开眼睛一直盯着床帘顶发呆,内心有些郁闷,好想出去抽根烟再回来。 旁边的泰泰单手撑着可爱的小脸蛋,看着他,还在耳边吹了几下,不知道脑袋瓜里在想些什么。 “你知道‘相公’在大清是什么意思吗?”郑轩扭过头看着她,淡淡道。 “不知道。”泰泰摇摇头。 “明代以前相公是秀才一种称呼,到了大清以后,相公就是‘鸭子’称呼,那些富婆都喜欢在身边养几个‘相公’,好呀,我当你是老婆,你当我是鸭子?” “有什么不好?” “我他娘的,你知道我这口牙不好,愣是我吃硬饭,你什么时候才能变得优秀?你要是像卡杰琳娜女皇一样,把我当做鸭子都没问题。” “那你要我叫你什么?” “老公。” “老公不是太监的意思吗?” “……还是算了,你爱叫啥叫啥。” “那我们就生一个孩子。”泰泰笑的开心,不过一排牙齿缺了两颗小虎牙,郑轩总觉得缺了什么东西。 第13章 成年人该干的事 郑轩深深叹了一口气。 这是泰雅人的传统,女子到了十六岁就要被敲掉大门牙,或是虎牙,表示成年。 郑轩不想看到嘴巴“中空”的泰泰,只好让她敲掉虎牙。 “不生,你知道生孩子就意味着什么吗?”郑轩认真的说道。 “生一个孩子而已,哪会有什么事情?”泰泰开始嘟着嘴巴。 “你知道我娘是怎么死的吗?我以后可不想做选着,保大还是保小。” 郑轩无法接受这一时代的高死亡率,许多新生婴儿只有50的存活率不到,即便是满月之后,夭折也达到四成。 为什么在乾隆时期人口暴增。 因为美洲作物的推广,粮食产量的上升。但最重要的是两个原因,一是康熙制定“摊丁入亩”实行,废除了两千多年历朝历代的“丁银”制度,解放人们生孩子的负担,只要没地,就不算人头税。 这导致大清人口极速爆炸,百年时间里,从一亿人暴涨到乾隆时期三亿人。 二是,是疾病以及天灾人祸,家里十个小孩,能够成年的不到五个,能活到老的不到两个。 即便是乾隆皇帝,拥有专业医生团队,富察皇后四个孩子,也就只有固伦和敬公主一个活到成年。 许多人不想绝后,所以拼了命的生孩子,所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就是时代的真实写照。但没有人记得,在这一时期,孕妇死亡率也高达三四成。 “在等多几年,现在生孩子对你不利,等到20岁后就差不多,现在宜兰十个小孩就有三个夭折,这风险太大了,不能让你冒这个险。” 郑轩无论如何都不能现在,只少要减少到只有10的危险才敢,等到泰泰二十岁,应该就能够完成。 “好……”泰泰有些气馁,把头偏向一边,往自己胸口上盖被子。 “但是你都这样了,看来你今晚不开心是不会罢休的。”郑轩一个翻身,把被子将她罩住,缠了起来。 逗得她哈哈笑了起来。 但很快她崛起了小嘴,不满道:“怎么又是羊肠?” “安全…” 此时此刻,大黄就静静的趴在床底,侧夜难眠…… ~~ 每个地方20岁的弱冠礼都不一样。 富的富办,穷的穷办,也有人直接不办,也没什么,只不过是一种仪式而已,让人记住自己成年,也让家族知道多了一个成年人。 但在郑轩家的成年礼大不一样。 人家都是祭拜孔子为主,郑家祭拜的是祖宗牌位。 家人冠礼是为了上进读书,考取功名,郑家冠礼是发扬光大,因为隐世家族没有效忠对象,只能以祖先为主。 郑轩属于长子嫡孙,需要稍微隆重一些。 宗祠里,一排排的灵牌写满名字。 这里是整个郑家最为奢华庄重的地方,就连郑轩父亲生活的地方也破破烂烂,但宗祠却尽心尽力的维护。 顶部的牌位写着“朱成功”三个大字。往下就是郑经,然后就是“郑克臧”的牌位。至于后人为什么改了姓,历史说法复杂,但有一点可以确认,其中原因之一是明朝灭亡之后,为了躲避清军追杀。 这里可没有“郑克爽”的牌位。 郑轩看着它,却是家族悲惨往事。 听老爹说,百年前他同父异母的弟弟郑克爽,因为听信岳父谗言,争夺家权,最终外戚干政将郑克臧绞死,至此以后,两房便老死不相往来。 而郑克爽也投了大清,更没了联系。 不过下代的人,对于上一代人的恩恩怨怨也不掺和,不然后世没了和好的机会,这会是老一辈的遗憾,毕竟大家可是同一老祖宗。 众灵位两边还有郑成功的名句,“背父救国,为国尽忠”。 祭祀台前摆放这一张香案,香案上香炉一盏。 郑元安穿上礼服坐在主位上,二叔郑元月则是穿着赞礼服,三叔郑元杰手捧托盘,上面放着布冠,皮弁,爵弁。 “郑明轩下跪……!”二叔声音洪亮。 郑轩立刻跪在灵位与老爹面前。 “列祖列宗在上,今日第十代孙子郑明轩已是加冠之岁,求列主列宗保佑郑明轩做有所成,矜矜业业,带领族人,发扬郑氏,光宗耀祖!”二叔依旧声音洪亮。 “郑明轩!” “在!”郑轩跪在地上大声道。 “尔且记住,令月吉日,始加元服,弃尔幼志,顺尔成德,寿考惟祺,介尔景福… 吉月令辰,乃申尔服,敬尔威仪,淑慎尔德,眉寿万年,永受胡福… 汝且记住郑氏家训,毋徇私以妨大义,毋怠惰以荒厥事,毋纵奢侈以干天刑,毋用妇言以间和气,毋为横非以扰门庭,毋耽曲蘖以乱厥性… 今日赐你名号:‘建国’,望你以号明志!”二叔还长长念了一大堆加冠礼歌…… 仪式很快就结束了。 此地的郑家并非大户人家,还有些落魄,弱冠礼也没太讲究,能简就简,甚至连礼酒都免了,内部进行就算了。 等所有人都走之后,宗祠就只剩他与老爹。 “你要记住昨天的话,别说到做不到,宜兰是你打拼出来,不是别人的,也不是家族的,我们只是旁观者… 有需要就告诉一声,为父会为你想法子,但你也给族人留后路,为父是自私的,偌大的家族上千口人,为父要为此担责… 郑家没有孬种,但为父在其位谋其政,任其职尽其责,无法给你全力帮助,原谅为父,郑明凯他还小,别让他入得太深。”郑元安深吸了一口,望着被擦的光亮的牌位,缓缓说道。 郑轩也是点点头,“知道了。” 此时的气氛就像是生死离别,这建国大业,对于郑家来说可是一场大危机,其实,看好的人不多。 多年前郑成功不成,他一个小小的郑轩就能成功? 那时大清还未站稳脚跟,都难以办得到,如今大清已经将天下经营的多年,生根植入,就更难以办到。 郑轩刚踏出门槛,老爹的声音又传了过来,“混小子,慢着!” 他像是想到什么令人生气的事情,立刻变了脸,有些气恼的说道,“你怎么带了个满汉全席回来?” “汉满全席?”郑轩一脸迷茫。 “就是那郑暄妍,她娘是个满人,而且论辈分,严格来说我还要叫她姑姑,你怎么竟瞎带人回家!” 郑元安越说越来气。 郑轩也觉得自己好冤,是老爹要修族谱,所以收罗一些同姓人。 “那我不是要叫她姑奶奶?” “那当然,反正你做得孽你自己扛,人是你带回来的,那你带回你府去,我现在看到她就头疼,我都七老八十了,叫一个小妮子姑姑真掉价,以后脸还往那搁?” “我……” 郑轩还想开口,直接被郑元安给截住了。 “别我我我,赶快把人带回去,最好永远都别带回这里,看到她我就烦,滚滚滚……”郑元安一脸嫌弃,开始挥手就开始赶人了。 郑轩无奈的离开宗祠,正想回家。 抬头不见低头见。 一个稍肥些的中年妇人,耳朵戴着光鲜亮丽的珠子,整个人看起来并不显老,拥有雍容华贵的气质,已在宗祠外恭候多时。 见郑轩出了宗祠大门,便迈着三足金莲,屁股丰满,左扭右歪,像一只肥鸭子般走了过来,眼神有些复杂。 “啊轩,你个混小子,是不是昨晚又把明凯带到你那去吃?” “姨娘,怎么了?” “唉,我可是叫人煮好芝麻鸽子汤,明凯居然跑到你着混小子家中吃,他没有饿着?”黄氏一副心疼自家儿子的样子。 “哪能,他在我那吃的满嘴流油。” “这样再好不过……哪,别说姨娘不疼你,你娘亲去世的早,如今你加冠礼,这颗珍珠可姨娘多年的珍藏,听小三叔说你欠了一屁股债,这就当给你应急用。” 黄氏拿出一颗半只鸡蛋大小的珍珠,足足有八九分重,能在广州府卖个两万两白银。 也不知道她哪来的这么多宝贝,郑轩到现在都不知道姨娘的身世,像是突然间冒出的人,非常神秘。 “谢姨娘,那我回去了。” “嗯,记得把明凯叫回来!” 郑轩没有说话,他有时候还蛮羡慕郑明凯,人生不如意十有八九,但自己连哭的地方都没有,有娘的孩子就是宝,世家真理。 第14章 刀子口豆腐心。 回到家中。 此时的郑明凯正坐在石阶上,大黄在他旁边,一人一狗又开始吹口哨撩妹,都快成为府上一到奇异的风景线。 郑轩一回来,就敲他的头,没好气的骂道:“你别教坏我家大黄,它找的是母狗不是人。” 郑轩一把手把大黄楼了起来,准备带到屋内,大黄一脸委屈的,“嗷呜”几声,瞧见郑轩身后的郑暄妍与小西又摇起了尾巴。 “我娘又跟你说了什么?”郑明凯摸着自己头不满道。 “姨娘炖了芝麻鸽子汤,叫你回去补身子,还有…”郑轩是顺手在口袋里掏那枚珍珠,丢到郑明凯手上,“这是姨娘给你的嫁妆,叫你好些嫁人,给她生几个白白胖胖的小子。” “我靠,老子又不是女的,而且我才十四岁都不到。” “没听过少当益壮吗?去去去,别在门口挡道。”郑轩就像赶人一样。 郑暄妍也跟了进去,只有小西捂着嘴巴笑着看着郑明凯。 “你瞅啥子呦!”郑明凯无名怒火就起来了。 “你是该嫁人了,嘻嘻……” “嫁给你。”郑明凯赌气道。 “我没钱。”小西一脸害羞道。 “滚!” 她的脸瞬间黑了下来。 ~~ “除了主房还有书房以外,你爱睡哪里都行,还有你来了这里别白吃白喝,早找些人嫁了,或是叫泰泰带你去干活,我这里不养懒虫。” 郑轩坐在椅子上,泰泰在后面用刀子开始刮头发,一缕缕的短发都脱落了,身下铮亮的头皮,剪了一个金钱鼠尾辫。 现今乾隆时期对于辫子还是抓的很严,辫子一律要达到可穿铜钱孔。 而所谓的牛尾猪尾辫子,可是到了嘉庆年间,管制松散才开始的。 “虽然你是姑奶奶,但你也别想着离开回到京城,我们这里有进无出,不然同氏照样沉塘。” 郑轩淡淡的说道。 他并未在意太多,也不存在怜香惜玉,自己可是手握二十万人生死,万一走漏风声。 不仅他自己将万劫不复,整个郑氏家族,整个宜兰将会面临灭顶之灾。 时今的大清何其强大,单单在台岛就驻守了一万多人士兵,就连平定叛乱,也动用了将近四万人,还有一万人的辎重队伍。 而自己手上只有三万五千名士兵,后勤预备兵五千人。 打完了,整个宜兰就没又士兵了,到时候只能老人妇女小孩上阵了。 而大清还有一百二十多万士兵,用钱砸也有能砸出三四十万兵力,全都是壮年青丁,这是一场不对等的战争。 每一步都得小心翼翼,像是走钢丝一般,且不能踏错。 郑轩洗了一个头之后,戴上瓜皮帽,像足大清一个富贵子弟,抡着藤蔓编成的行李箱,摸了一下泰泰的头和蔼道:“你要好好照顾自己,我走了,谁欺负你,放大黄去咬他。” “嗯,早去早回,路上小心一些。” 等郑轩走之后。 泰泰才过来安慰郑暄妍,“姑奶奶,你别在意,他都这样刀子嘴豆腐心,其实他人很好。” 郑暄妍则是抹了一把眼泪,红着鼻子坚强道:“不用安慰我了,绵绵葛蕉,在河之浒,在人屋檐下,哪能不低头,我已经做好准备了。” “别哭了,来,我这里有一个不错的房间。” 泰泰瞧着她一副委屈的样子,于是牵着郑暄妍手就往后院而去,而小西紧紧的跟在后面。 不多时。 便见到一件造型奇特的房子。 “这里是相公实验的厢房,他称之为套房,你们进来看看。”泰泰一边说一边推开房间。 一个偏僻的房间内,只有简单的桌子,木床,油灯,但却被保养很好,窗门的纸糊都换成了半透明玻璃,还能看到玻璃里面的一些小气泡。 郑暄妍也跟了进来,这里算不上好,不过也算不上差,装饰适中,没有非常豪华的红木家具。 泰泰将她们带进一个更小的耳房内。 之间一个陶瓷制作而成的怪异坐凳,中间还是镂空,还有些许白水。 “这是抽水马桶,是相公向红毛购买,然后进行仿制改造的玩意。可好用了,只要这条绳子一拉,水就能自动流进沟渠里。” 泰泰向郑暄妍展现了一番,一个挂在墙壁中间的箱子延伸下来的绳子一拉。 哗啦哗啦,水就从一个木管流下,哗啦一圈就进了下水道。 “是不是很神奇,这是我见过最神奇的玩意了,反正我用着就很舒服。”泰泰又些黄婆卖瓜的味道。 “的确,如此好的房间让我们居住,恐怕有所不妥?” 但郑暄妍与小西确实惊呆了,没有想到世间还有如此方面的恭桶,根本不需要成天更换恭桶,也免了给倒夜香的钱。 “我们卧房也有,你别在意。”泰泰微笑这说道,就好像炫耀成功一般。 郑暄妍与小西并不知道,这是1775年,苏格兰的一个钟表匠亚历山大·卡明斯改良的抽水木石马桶。 随后被郑轩购买回来,进行一番改造,增加u形管,还有控制水箱里水流量的三球阀。在基础上改装和创新,并提前发明陶瓷抽水马桶。 ~~ 郑轩乘坐一艘两百吨位的阿拉伯三桅帆船。 出了宜兰港口,北上二十五海里,随后一直向西航行一百一十海里,就能来到东沙岛(今日之东引岛),这是郑轩在大陆沿岸部署不多的岛屿之一。 此时正是冬季,吹的是西北季风,阿拉伯三桅帆船在逆风面前也能保持10节航速,只需要一天多的时间,便可到达。 若是夏季顺风向,可达到17节航速, 所以阿拉伯三桅帆船是地中海沿岸海盗最喜欢使用的船只之一,因为可以躲避追捕,也被海盗们称为“快速三角帆”。 这样船只,整个宜兰地区可是多达二十艘,三百五十吨的也有七艘,而且宜兰还有六百吨的轻型盖伦船四艘。 到了东沙岛,距离福州就只有一百二十里,约是六十六海里。 若是走沙船,或是大福船,大约需要一天时间,而使用阿拉伯三桅帆船,二三个时辰即可。 第15章 唐三藏与泼猴 水手们正拿着一个六分仪,对准太阳,确定船的位置,在拿出地图,校准好位置。 郑轩站在甲板上,看着水手们有条不絮分操作三角帆船,校准方位,风向感知,转舵,帆弦转向。 这些可都是三年前在海军学院毕业的水兵,除了少部分驻守海港,桥头岛屿,其余的都当水手,负责运输物资。 不过,第一批水手都是依靠英吉利海盗训练出来。 还学习了他们那套海船上,最为特别的生死式民主,以及旗语,船只结构弱点等等。 这些英吉利海盗原本就是海军,他们被遣散,或是退伍后为了维持生计就去当海盗,当然只要出的起钱,他们也会给你建造军舰,火炮以及训练水手,甚至成为你的雇佣兵。 对于他们来说,没有国家概念,只有oney,因为他们效忠的对象不是国家,而是皇室。 这种海上舔刀口的人,能活到现在,可以想想他们总结出来的经验最为实用。 后面的海军学院,大部分内容都是第一代水兵攻打大陆沿海海贼总结,感悟出来的,还有郑家老水兵的祖辈经验。 等到翌日中午。 “当~当~当~” 桅杆了望塔上的水手开始敲锣,并收起了千里镜,大喊道:“到岸咯……!” 便在茫茫大海上见到一座巨大翠绿的岛屿——东沙岛。 在大明时期,可是倭寇的藏匿场所,也是他们的大本营,东沙战役之后,基本都被灭掉了,现在成为郑轩主要的中转站,与前哨港口。 距离最近的大陆最近的海岸线将近六十多公里,三十二里海路,要是没有舆图,或是导航工具,一般船只不会靠近这里。 水手打出旗语,得到回应后就进入海港。 此时两个显眼的人站在码头上,身后还跟着一群穿着深蓝色棉布风衣的士兵,服饰可是法兰西士兵雅服改装而来,并参考了英吉利海军的服饰,以及中山装,有一丝黄埔军校的味道。 身后则是各种厂库,碉堡,还有了望塔,以及木质码头吊。 “怎么样,还好吗?” “有什么不好的,青山蓝水,大风大浪,天天海鲜吃到吐,就是没有娘们可以干。”一个刀疤粗老汉子大声笑道。 “这个泼猴,才来半年,就这么快想女人,我读寒窗苦读十年都没你来的厉害。”一个看起来文质彬彬的老书生,没好气的说道。 “你个假和尚,还不是想婆娘?你们这些读书人,想婆娘又不敢说,扭扭捏捏像个婆娘一样,还是老郑来的痛快,是。”汉子觉着书生在抬杠。 “饱读诗书又不是用来寻花问柳,我可是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你真的是无中生有…女子生小儿,血口喷人。” 见两人都要快要吵起来,郑轩只好笑笑的将粗纸烟递了过去。 左边的书生唐藏,可是郑轩在三年前找来的,他家境贫寒,考取功名又因为有人舞弊,夺了他的位置,举报作弊者,反而被官爷陷害,家破人亡,妻离子散,最后落难到梅花所(福建梅花镇)。 遇大事不死不疯不傻者,事后最为开窍,他也自嘲自己经历九九八十一难,所以被众人称为“唐三藏”。 右边的粗鄙汉子孙无良就不用说了,海盗出身,算有点良知,进入牢营里改造之后,就加入海军,一路高歌猛进,到了这里就被唐三藏叫为泼猴。 “还是老郑够意思,只是你他娘的烟,能不能再秀气一点?怎么小根我啄一口就没了。”泼猴孙无良叼着烟说道。 “这点烟还不够你抽?你怕没有尝试过肺癌。” “肺癌是谁?能扛老子一刀?” “等你打过美洲大陆,我就带你抽雪茄,那烟粗得更麻绳一样。”郑轩朝他比了一个中指。 “就这么说定了,红毛建什么花旗国老子也不怕,我可要抢一块庄园种烟草。” 这个二货看起来大大咧咧,但打起仗来极为好用,也不误事。 郑轩就一直很好奇他是如何做上这个位置,天天满嘴都是女人,却没有一次越过界,要不然位子早没了。 “最近没有货船回宜兰,出了什么问题吗?”郑轩扭头问唐藏,叙旧的先不急,要事处理再说。 “嗯…大问题,上百艘船路过此地,正好被我们瞧见,应该是大清调动水师,至于前往哪里就不得而知。”唐藏回答道,顺手拿出火捻子把粗纸烟点燃。 “他们应该前往泉州,随后经过澎湖列岛,入台做战。”郑轩的烟也被他点燃了,大大的抽了一口。 “大岛出现了什么情况吗?”唐藏问道。 “天地会那班人造反了,如今在大岛杀得风风火火,还起了国号,乾隆最怕就有人造反,你看到的应该是水师提督黄仕简所带领的船队。” “那应该没有问题了,四年前大岛诸罗有漳泉械斗,黄仕简亲自渡台查办,还被嘉奖,这次应该不成问题。”唐藏思索一会,没有丝毫的怀疑。 可郑轩却摇摇头,“并非如此,我不太看好黄仕简,他都七老八十了,该是退休的年纪,却被乾隆摁在位子上,不能归老还乡… 如今全身都是病,还要舟车劳顿,怕是去到大岛没躺个四五天是不行的,加之起义人多,应该有十万以上,他那点兵力不够看。” “言之有理,可惜我消息不灵通,如今我们该干嘛?” “派多人手运货。” “运货?这是为何?” “等黄仕简不行,乾隆会更加害怕,到时候两广两浙的兵都会被派过去,我们想要运东西可就难很多,所以窗口期不多。” “嗯…?乾隆攻南打北,他应该不会怕这小小的起义才是。”唐藏依旧有些疑惑。 “可你忘了他已经是一个七十七岁的老头(大清算虚岁),这个年纪的老人最需要的是安稳,一点危机都有可能小事化大。”郑轩再吸了一口烟,就把烟扔到海里。 他可不想说,乾隆的十全武功,一半都含有水分,就像打缅甸,即便是打了败仗,签了和约,也硬被说成是胜利,说缅甸人怕了大清士兵,所以才求和,却不知道英法两方势力已经渗透进缅甸,云南地区岌岌可危。 “我们的货源不仅这里出了问题,还有梅花河役所的千总张涛,他已经在八日没有供货了。” “准备一些人,我们走一遭。” 而后四五十名在此地干走私的水兵,换上普通镖师衣物,身上都带着美制帕汉诺克手枪,以及仿造的汉制1785仿美式燧发手枪。 郑轩也在藤蔓行李箱拿出了,双发燧发手枪,隐匿在身上。 这手枪可是非常老旧,1700年英吉利的产物,买了一部分回来,进行改造,明年就可以开始量产。 当然,钢刀之类必不可少。 随后换成沙船,便朝着梅花河役所进发。 第16章 河役所的秘密 “如今东沙岛驻军两千五百人,普通脚夫一千人,三角帆船十八艘,沙船十一艘,大福船十四艘… 此地不能再多人了,缺水十分厉害,四五千就人就顶天了。” 唐藏看着海岛一步步往海底下沉,便看向另一边辽阔无垠的大海,接着问道: “郑兄,大清皇帝都动手了,您不会只有运货如此简单,不然可对不起我在此地驻守一年之久。” 见唐藏看着自己,郑轩也索性承认。 “这次说来不准,若是乾隆派大量的绿营渡台作战,我想要来一个‘关门打狗’。” “截断他们水师退路?”唐藏若有所思道。 “不仅截住他们退路,还要摧毁广福浙江山五省水师,以达到有足够喘息时间,毕竟等拿下整个大岛免不了恶仗,战后大岛极为糜烂,没有一两年时间的恢复,难以有新兵补充。” “如此一来,我们可是没有回旋的余地,极有可能会被封锁,人货也都进不了大岛。”唐藏担忧道。 “这个无需担心,我祖辈也曾经被大清海禁,依旧斗争近四十年,只是他们不善经营,将帅无心,沉沦美酒佳人,才会败北… 所以,如今我们要多运一些货,多一些人,发展根据地,做好反攻的准备。” “哈哈……”唐藏突然笑了起来,“你可知道宋朝陆大诗人有句名诗,‘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唐三藏可不想像他一样,等到席头儿盖儿,大清还在。” 郑轩好笑的看着他。 虽说他人面书生,但却是极为好战的狂热分子。只因为与大清有深仇大恨。 没有一个造反之人是爱大清的,他们甚至不承认它的存在(这是错误的,继承传统尤为重要)。 毕竟官逼民反,而底层的百姓说到底只是奴隶,任由大清官员剥削的奴隶而已,谁家在大清没有死过人,没被差人勒索过? 其实在明朝以前,百姓对于父母官还很敬畏,甚至能够肝脑涂地的地步。 可糟糕就糟糕在明清两朝。明朝打断了官员的脊梁骨,清朝直接将官员当奴隶。 使得官员没有了唐宋时期的风骨,跟没了为官执政的自主性。 所以当官对于丰功伟绩没有任何想法,每个官员刚上任就想着如何平平安安卸任,或是升职加薪,他们宁愿无大作为,也不愿有小过错,毕竟自己官职是皇帝一两句话的事情。 这也使得官场僵化,上台第一件事就是搞钱,吹嘘自己丰功伟绩。反正大好江山是皇帝一个人江山,与本人无关,而财产才是自家的东西。 最后遭殃的都是百姓,因为那也是皇帝的东西,我他娘不过是皇帝的看家奴而已! 这便是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 ~~ 不久之后。 闸坝若隐若现,一个小码头的样子。 梅花所可是位于闽江入海口的位置,专门用于检查海船是否有违禁之物。 不过现在却是一个捞油水的好去处。 “张千总,别来无恙。” 船队进了闸坝,交了几两银子,郑轩便与张涛行了一礼,开始叙叙旧。 “唉呀,贵客来了,托郑兄的福,日子过得滋润,呵呵呵,老朋友许久未见,我那瓶珍藏多年的福珍酒,得要拿出来招呼你。”张涛笑容满面,也回了一礼。 郑轩站了一下,看向周围,发现不少穿着“勇”字新丁。 带有些警惕和疑惑的问道:“怎么多了新面孔?我们的之间的事情不怕被人发现?” “郑兄可能不知,水师提督抽了好多人,我们所也被抽了十几个兵丁,只能到附近的村寨补点勇丁凑个人数,放心,都是自己人,你的盐带来吗?” 其实这个张涛是福建商帮的一个小头目。 也是福建大福商行安插在梅花所得千总,专门负责走私,河运的工作。 郑轩的茶叶瓷器丝绸也都由此地走私,成本可是广州十三行八成左右,毕竟靠近供应地,大部分无需经过江西,能省下不少钱。 但他们也需要私盐,如今说来,大清六成盐场都在江苏,其余四成广福浙山四省分。 而且官盐全部集中在扬州贩卖给商人代销售。 即便两广福建浙江山东是沿海地区,大部分都要购买那里的食盐。本土朝廷许可的盐场极少,无法满足一省百姓食用,所以私盐大行其道,而且便宜深受百姓喜爱。 就连某些官员也都插了一脚进来。 每个百姓一天需要二十克盐,而整个福建可是有上千万人口,背后还有江西内陆省份,利润何其庞大。只要完成朝廷的统购统销,还剩下的市场,就由地方官或是走私商瓜分。 “张千总可放心,带了,一共八百石。” “甚好甚好,你可知道如今什么局面吗?”张涛带着郑轩进入河千总署里的二堂落座,唐藏也一起进去。 等落座之后,张涛就让自己的长班弄来些酒菜。 “难道出了大事?”郑轩好奇的问道。 烛光晚餐下,张涛为自己满了一杯酒,一饮而尽,紧咬双唇一会才娓娓道来: “郑兄有所不知,扬州狗盐法道抬高盐引,那群妈蛋盐商眼红此地私盐便宜,使他们官盐卖不动,便让官府开始向这里施压,查私盐… 本省巡抚徐嗣曾将此事压了下来,不过他勒索大福商行八万两白银,还要捐十五万两给水师提督黄仕简做军资,不然扣押货物,不给过道… 如今商行也在筹集资金,可缺口依旧巨大,愿郑兄帮个忙。”张涛单手拿酒瓶给郑轩倒酒。 “其实说来惭愧,两家生意哪有你一家来承担,我会帮你们承担一半,只是日后对于茶叶生丝瓷器的需求更大,张千总可有压力?” 虽然吃点亏,但郑轩还是觉得这是必须,大批货物都需要从这里走私。 而且,自己可是有一百六十亩的盐田,每个月能够晒出一百四十四吨食盐,净赚一万四千四百两白银,要是这条路断了,对于宜兰的打击很大。 “这没问题,只要巡抚那关过了,本商行各路都通了,这不难。”张涛吃了一口菜道。 “那走私人呢?” “这个怕是困难,如今大岛有人造反,本省已经戒严了,沿岸塘汛查的极为严格,就连长乐县知县也不敢冒太大风险… 但也不是没法子,两广潮州府可以去看看,他们那很多蛇头,都是做偷渡生意,在下可又几个相识的兄弟,能给你推荐,等饭后便写推荐信于你。” “感谢张千总,这杯酒兄弟我敬你。” 郑轩敬完酒之后,又道:“此次来的匆忙,只带了一万多两银子,先顶着,大约月后就能凑齐。” 张涛一脸笑意融融,双手拿酒瓶给郑轩斟酒。 “郑兄果然够义气,张某可没有白交你这兄弟!” 第17章 赚尽天下的盐凯子 在沙船上的夜晚。 晚风吹拂,淡海水依旧不停的翻滚着。 “要来一根烟?”郑轩对于后世递烟的习惯还是没有改变。 香烟可是战争时期的硬通货,他深有体会,所以,可以抽烟尽量抽烟,遇事来两根,不然会活活郁闷死。 “感谢。”唐藏很领情,随后拿起火折子点上。 两人一口一口站在夹板上抽了起来,看着沉沦在夜色之中的梅花河役所。 唐藏皱着眉头道:“郑兄,你真的帮他们分摊?这可不是一笔小的数目。” 郑轩也是一股郁闷气,想起个兵都这么困难,“如果不帮他,我们也没有货源,我们是时候要找更多商帮交易,不然在一棵树上吊死也不是办法。” “岛上如今只剩六万多两,很快就见底了。” 郑轩吸了一口露出笑容说道:“你知道我郑家是怎么起家的吗?” 这可就有些为难唐三藏了,嘴巴叼着粗纸烟,吸了一口扔进海里,猜测道:“若是最早,便是你先祖郑芝龙经商和做海盗,而后才有偌大的郑家,其他我就不知。” “所以呀,我们做海盗的老手艺不能丢呀。” 唐藏摇头说道:“可我们励志做兵,不做贼,当兵有了贼气,这战可就打不成,这是你教我的百姓子弟兵理想。” “这你就牛角尖了,”郑轩拍了拍他的肩膀道:“当年大清入关之前,他是如何经营的?还不是入关烧杀抢掠,我们现在只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而且咱们不抢老百姓,老百姓可咱们命根,我们要抢得是有钱人,谁有钱抢谁的,你觉得呢?” “嘶…言之有理,如今大清最有钱莫过于晋商八家,其中乔常曹三家最富,后是扬州盐凯子赚尽天下百姓,第三莫过于广州十三行那帮粤商,郑兄是要抢那个?” 郑轩也把剩余的烟抽完。 随手扔进大海里,哈了一口气搓了搓手问道:“你觉得抢那个最好?” “晋商太大不好对付,他们老巢在山西,太远,走水路不通,广州十三行背后是各大官员的势力,要是逼急了,红毛也会与我们为敌,最后只剩扬州盐凯子了… 虽然家族有人为官,但乾隆一直猜忌打压,官也不大,可还是免不了官商勾结,必要有一个万全准备。” 唐藏简单的分析一下。 几乎面面都点了一下,若是在大清想要造反,他会是一个不错的领袖或是狗头军师。 “那就是他了。”郑轩不由分说,微笑地拍着唐藏的肩膀,他早就有想法了,不过还是装成一副自怨自艾样子,满是牢骚的道: “他娘地,这该死的世道,有钱人更有钱,穷人更穷,你可听说过扬州盐商八大家,财富可是大清国库一半有余,每年都有七八百万两税钱上交朝廷,我们这些只能为钱银想破脑子,可悲呀……” 两人边说边进船舱里,晚风寒冷刺骨,却吹灭不了火。 ~~ 第二天便乘坐沙船回去。 大清民间建造的沙船,或是大福船都在两三百吨以上。 即便大清水师吨位也与民间相同,一艘船能够运兵两百,只是无法远洋航行,但在沿海使用绰绰有余。 郑轩回到岛上之后,便带了四艘船,三百多人,还是前往苏州府的福山镇,贿赂塘汛,河役所,之后换成漕帮船运,沿江西上,最后来到扬州,大约花费半个月时间。 就连孙无良这个粗汉也跟了过来,没有活干全身痒痒,希望搞点事做。 “青山隐隐水迢迢,秋尽江南草未凋。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此诗描写江南美景,而美丽清秀的扬州便是江南一员,当然也少不了特有景物“西湖”。 不过扬州的湖被称为“瘦西湖”。 “瘦西湖”之名最早见于文献记载为清初吴绮《扬州鼓吹词序》:“城北一水通平山堂,名瘦西湖,本名保障湖。” 瘦西湖是由隋、唐、五代、宋、元、明、清等不同时代的城濠连缀而成的带状景观,并始终与大运河保持着水源相通的互动关系。 清乾隆年间,扬州的盐业兴盛,瘦西湖由于年长日久,湖心淤塞,盐商便出资疏浚,并在东西岸兴建起许多亭台楼阁。 这瘦西湖会让人联想到扬州瘦马。 甚至看到了瘦西湖美景,就已经把他比作了扬州瘦马,由此得知瘦西湖极为美丽。 但郑轩只会摇摇头,而后淡淡的说一句,“你这是在想屁吃。” 你知道古代的湖泊以及河流作用吗? 那都是用于倾倒粪水,垃圾,以及生活洗衣洗菜饮用之类的,特别是清朝人口众多。 扬州已是几十万甚至上百万人口的大邦(大城市称呼),每天十几吨的粪水都流入到700多亩地大小瘦西湖。养肥了许多西湖鱼类,也极大的污染水质,若你敢跳下去游泳,明天就会患上皮肤病。 古代人可没有风景区的概念,更没有保护环境的想法,人家只有简单的目标——生活,要是你活不下去,瘦西湖再美也关你屁事。 当然,除了乾隆皇帝下江南,才有整治过一段时间,而后又死灰复燃。 美丽的桥段,和干净的胡水往往都在盐商府邸附近的亭台楼阁,还有园林小景。有钱人才会为了自家风水,清理河道,但只要超过自己的范围,他就不管死活。 所以郑轩很想告诫访清者,别在西湖边撩妹了,不仅有很大几率遇到正在挖鼻孔的“如花”,那些女子,很有可能是在西湖边上洗马桶。 这玩意要是不天天洗,家里一天都会发臭。 你最好的想法是保命,并远离西湖,因为它就连接百姓家中的臭水沟。 那里可是有许多传染疾病,在清朝生活,人口众多容易发生瘟疫,霍乱等等流行病。要是中招了,那你只能想着是哪里的风水好,死后好舒舒服服的躺进去。 孙无良看着又黄又绿,还有结了一层薄冰的瘦西湖,不免发出感叹:“真他娘的好地方,有树有花有湖,可比海水好多了,真想下去游个泳。” “你他娘的到是下呀,下面鱼肥水深。”郑轩笑着打趣道。 “他娘的鬼天气,你是要冻死我呀。”孙无良搓了搓手道。 此时冷风徐来,还夹杂着难以言明的味道,郑轩忍不住的捏了一下鼻子。 “又是烟花三月初,暖风醺醉瘦西湖。青山落水摇舟楫,曲岸上桥牵路途……唉,真是高山上滚恭桶。”唐藏也是微笑说道。 随后郑轩与他便相视一笑。 “好一句暖风醺醉瘦西湖,‘借景抒情’,走,咱们还是欣赏一下盐凯子那段瘦西湖。”几人上岸之后就开始朝上游走去。 途中,郑轩还发现一具漂浮在西湖上的女婴尸体。 似乎腐烂了许久,都发白膨胀了,被一层薄冰夹住,固定在那。 而唐藏则是摇摇头,“苍蝇叮菩萨,这就大清的世道,愿她来世投个好人家,别看了,走。” 第18章 江南美景没有想象的简单 一路走下来,见到不少的妇人敲开薄冰,正在洗马桶,也有人在洗菜,洗衣。 许多百姓没钱付倒夜香,只能自己来。 江南水乡之地,确实能见到许多缠足的女子,城中的女子缠足远远高于农村,这是郑轩多年以来的总结。 曾经的野史课上,郑轩偶知缠足由来,确实颠覆三观。 所有人都会把缠足以为是清朝专利,可清朝会哭丧着说,不是我,我没有,连皇帝都明令禁止,怎么可能是我,这锅是明朝的。 而明朝更冤,暴怒道:他姥姥的,什么锅都往我这里推,我他奶奶招谁惹谁了,只不过是爱好而已。 最终你会发现,偷笑的莫过于宋朝。 因为缠足开始于北宋,兴盛于南宋,清明两朝鼎盛,几乎上到皇庭贵族,下到普通百姓。 宋朝文人骚客留下许多诗赋,赞美小脚“莲步娉婷”,什么“踏春有迹”,“步月无声”。 还有诗道:“一弯软玉凌波小,两瓣红莲落步轻”,更有甚者,说金莲女子一举一动“翩若惊鸿,婉若游龙,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摇兮若流风之回雪”。 把凡是以借用来称赞金莲的最美妙、最动听的字眼都用上了,而最早被官方证实记载莫过于,南宋朱熹在漳州为知县强制推行缠足(1)。 刚刚进入到了广陵路没多久。 就见到百姓大呼大叫,随后一阵热热闹闹,百姓争先恐后。 三人也是好奇,唐藏随便拦下一人问道,“这位兄台,发生什么事吗?怎么竟如此慌慌张张?” “看你们三位是从外地来的,不知道今日,黄府少爷与贾府少爷善心,将三千两黄金制成金叶,从镇江金山寺上撒下,如今许多人争先恐后。” “镇江金山寺?那可要过大江呀,你这也有几十里路,你们赶得及吗?” “什么赶不赶得及的,要是能捡到几片金叶,这一年的收入就有了,不说了!要是去迟了,一片金都捡不到!” 那名百姓大手一挥,挣脱了唐藏的手,兴冲冲的赶了过去。 郑轩瞧着他的背影,叹了口气道:“没想到扬州盐商怎么富有,都已经到了撒金的地步,真是一群败家玩意。” 在他的世界观,这种行为,只有迪拜的皇族贵族才干得出来,没想到在这时候,大清的盐商就已经干了。 随后三人走走停停。 扬州城底层百姓居住的地方,算不得干净,顺便都能见到污秽之物满地都是,要是不注意,还能踩到屎,至于那是人拉还是狗拉,你也很难分辨,还是先把它弄干净再说。 穿着薄衣物挨冻的百姓,也早已经习惯了肮脏,并未觉得又什么不妥。 汉代之时,城池中已经设有“都厕”就是公厕。唐代时甚至有了依靠处理垃圾粪便发家致富的人。不过就算是这样,很多城池的居住环境也不见得有多好。 汉长安城经历八百年之后,由于垃圾和粪便等污染,导致地下水“多咸卤”,开始“不甚宜人”。 明人笔记中还记载,“雨后则中皆粪壤,泥溅腰腹,久晴则风起尘扬,颠面不识。”可见当时的汴梁城有多脏。 清代《燕京杂记》中也有记载:“人家扫除之物,悉倾于门外,灶烬炉灰,瓷碎瓦屑,堆积如山,街道高于屋者至有丈余,人们则循级而下,如落坑谷。” 这里与郑轩在后世电视剧里看到大不一样。 “还是没有宜兰干净。”郑轩摇头说道。 “你那破规矩太多,又是修茅房,又是整道路,连排水沟都不放过,拉屎也要被人管,当然干净咯,住的老不自在。”孙无良不免吐槽一番。 郑轩只是微微笑笑。 这可是抗战时期八路实行的卫生管理条例。要是不实行,到时人口一多就可就像阿三哥一样,这很不卫生。 “我倒是觉得活的舒服,我可不想出门踩到‘黄金阿’,倒是你上次拉屎还啃鸡腿,亏你还张得开口。”唐藏支持郑轩的做法,这里有粗人想不到的好处。 “这有什么的,屎他娘没闻过吗?矫情!”孙无良粗鲁的反驳道。 随后三人便来到一家“彭记”茶铺。 此道路大,精雕细琢,颇为精致美观,并靠近盐商富贾居住的地方,且位于岔路口人流不少,偶尔能看到豪华的娇子路过,那场面人声鼎沸,喧锣打鼓,热闹之极。 这路与扬州府衙门大道相差无几,甚至更加美丽,人气也更高。 两边茶肆林立,茶坊一家接着一家,非常热闹。 “伙计来三碗茶!” “好嘞!” 一个红着鼻子,穿着厚厚衣裳的辫子小伙回应道。 半盏茶功夫,就端着三碗热滚滚的茶过来,“三位客官爷请慢用,一共四十二文。” 郑轩惊了一下,随口问道:“竟如此昂贵,在福山镇一碗茶只需五文。” “客官爷是外省来的,这可是上等的寿眉茶,一斤可要九百文,要是再冷上一些,雪大一些,可就要涨到一两四钱银子以上。” 郑轩细细的闻了一下,茶水透着一股芳香,还有细微的花香,于是将钱递了过去,边道:“小小茶铺居然用高档茶叶,少见。” “客官爷有所不知,盐府人家可喜欢喝好茶,若是劣茶赚不了多少银两,这些可都在杨福茶行购买的,货真价实。”店小二接过钱之后,热情的说道。 “你们扬州盐商有几家?”郑轩接着问。 “扬州盐商之最莫过于江家,其次是黄家,贾家,陈家,李家,其余皆为小商,上不得台面。” 等店小二离开之后。 唐藏见郑轩有些明目,问道:“有想法?” “嗯,先去茶行看看,再打听那一家好劫。” ~~ 此地的茶行多为洞庭商,徽商,浙江龙游商经营。 由于盐商聚集在此,也带动了扬州茶文化,茶肆,茶坊不绝于耳,街道上的挑夫,脚夫多为茶行,粮行,盐铺伙计。 郑轩最后选着了浙江系的龙游商帮,商谈一番之后,便选定了主要贸易位置,位于处于温州府下的平阳县出海口江门关。 那里的河役所早已经被买通了,里面多是浙兴商行的人。 临走之前,还有购买了一批中品质的茶叶,让茶行伙计送到运河码头。 便在瘦西湖上游段租了一间宅院,此地周围多为盐商的盘龙之地,湖岸边花团锦簇,亭台楼阁,雕石玉桥,颇有些小桥流水江南美景,连水也都是清澈见底,只是现在结了一层薄冰。 瘦西湖上也有不少的沙船制作的画舫,高约两三层,不少戏子在画舫上唱着广陵清曲,带着扬州方言,颇具特色,也有些舞女献丑。 宅子租金颇为不菲。 居住十天也都要二十两银子,随后而来的是衙差,勒索了十两银子,事情才逐渐平静下来。 唐藏也是进进出出,对于大清,他可要比郑轩熟悉且灵活许多,打探消息重任就交由他。 第二天烛火夜里。 唐藏脱下斗笠,身上沾了许多白雪,抖了抖,才将斗笠弄干净。 “外面天寒地冻,真是大寒天吃冰棒,一直冷到心。湖面结了薄冰,但还是可以走船。” 郑轩也给他倒了一杯热茶,此时的孙无良早已经在房间里打起了呼噜,房顶盖都快被掀下来了。 “我打听了,贾府就靠近瘦西湖,他家最好抢,直接就能搬上船,顺着瘦西湖就可就到运河。不过一点是,这些盐商护院刀客不少,里面护院五十七人,刀客二十一人。” —————————— (1)据《中华全国风俗志》记载:漳州女皆小足,必依仗而行,凡遇庆吊之事,女子皆往,每人皆持一仗,相聚成林,盖初时民谷,淫奔者众,朱文公守漳时,立法命之缠足极小,使不良于行,籍革其浇俗,故成今日之现象也。 第19章 扬州美食中的情报头子 “他宅附近有几户人家?”郑轩也给自己来了一杯热茶。 “不多,也就四五户人家,”唐藏似乎看出了郑轩的想法,“全部盘下十天半个月至少需要五百两。” “舍不着孩子套不着狼,都盘下来,我们最好挖一个隧道进入贾府,好搬银子不是?” “果然是海盗起家,熟能生巧。”唐藏手捧热茶,先暖一下手,笑道。 “这是他们的贡献,为解放整个天下黎民百姓所做的贡献,不是吗?” ~~ 计划很快就定了下来。 于是又盘了一个大一些的宅子。 临近瘦西湖,左边就贾府,此段风景秀丽,若不是天冷,应是花团锦簇,莺歌燕舞。 大宅子内大兴土木,几十号人开始打隧道,距离贾府也不过十步左右,等到了深夜才将挖出来的泥土倾倒瘦西湖。 白天,郑轩与唐藏,以及孙无良坐在江边,穿着蓑衣寒江垂钓。 看起来如老人退休生活。 “他娘的大冬天,出来钓什么鱼?想吃鱼就不能买吗?冷死了,还不如撒个网,一捞一大把。”孙无良不满道。 “你可以回府上呀。”郑轩淡淡道。 “府上有啥好玩,要是我说,来扬州就该逛窑子,这才像一个男人嘛,那些瘦马看起来水灵灵的,要不带一个回去?” “你家鲜藩婆子不好?” “好!怎么不好,水嫩水嫩,就是那股泡菜味,老子下不去嘴!”孙无良先是猥琐笑容,后是郁闷的说道。 “这我可没逼你,是你自己选的,如果真要带一个回去,那你还需要多带一万名女子,如今整个宜兰还有一万多男丁未婚娶。”郑轩将竹竿放在一边,拿起热茶慢慢品尝。 “他是东扯葫芦西扯瓢,故意在找茬,要是见着婆娘那会在意哪些,早就上去先亲一口再说,也不知道被他弄沉塘了多少个良家妇人。”唐藏带有一些鄙视道。 三人就这样,你一语我一语。 不多时,竹篮子就多了几条大肥鱼。 此时,贾府侧门被打开,一个微胖的大丫鬟,几分可爱模样,身边还带着一个家丁,还有一个小丫鬟。 她们直接朝郑轩三人走了过来。 并停留在那,彤红的小胖脸甚是好看,她指着竹笼子里鲜活的白鲢,看着唐藏说道: “我家公子爱吃这湖里刚刚上钓肥鱼,这一只怎么卖?” “一斤六十文,不过看在你家公子份上,这一条就算你两百文。” “那我全要了,”随后偏了一下头神气的道:“给钱!” 一名蓝色家丁服的小厮走了过来,给了唐藏四百文,伸手进去抓鱼,将子笼里的一锭银子塞进厚重的衣袖里,偷偷留下一张纸条,将两条鱼抓出来之后,就退回到大丫鬟身后。 那大丫鬟并不知道小厮的动作,而是有些傲娇道:“好好钓,要是我家公子觉得好吃,下次再买,别愁没钱。” “感谢姑娘。”唐藏点头之后继续专心钓鱼。 大丫鬟也带着下人像是获得战利品一般,凯旋而归,退回到门内。 “唉呀,那小妮子长的真不错,好身养,就是傲娇了点,带回去调教一番就会乖了。”孙无良大大咧咧的说道,眼睛盯着人家进入府内,才罢手。 “想要?问人家卖不卖?”郑轩没好气道。 而唐藏则是捞出一条刚刚钓到的大肥鱼,将它放进竹笼里,顺手将纸塞进衣袖里,如一副无事发生的样子。 不到半柱香时间,便开了口:“天气凉了,太阳西行,明日再来。” “这不没到中午吗?”孙无良疑惑道,还摸了一下自己的脑袋。 “你慢慢钓,我和唐三藏去试试扬州茶馆。” 郑轩将钓竿收了起来,将钓到的花鲢丢进湖里,然后拍拍孙无良的肩膀,拿着竹笼子就走了。 “诶!等等咱,你们这两个混蛋玩意!” 孙无良大声叫道,刚一起身就发现竹竿刚刚钓起一只大肥鱼,顿时手足无措,想走却手握竹竿,只好将鱼连带竹竿一起扔到湖里。 ~~ 茶馆精致秀美厢房内。 一壶茉莉花露水泡出来的龙井,三人便等着上菜。 孙无良大汉粗矿,直接一杯茶下肚,丝毫没有感觉,仿佛是香花进牛肚,管它是花是草,“他娘的,就喝个破茶而已,居然一壶需要一两银子。” “怎么说?”郑轩并没理会孙无良。 “明日时间最佳,四天后府上老爷有宴会,我们只有三日时间操作。”唐藏说完轻轻抿了一口茶,闭上眼睛细细的品尝起来。 郑轩点点头,“足够时间了。” 这时候。 一位三四十的小厮走了进来,面带微笑,将三蛊汤逐一摆了下来。 慢条斯理得讲解道:“三位爷,且瞧瞧,这是本店招牌汤,名为鸽子佛跳墙… 这可是一只一斤一两重的青母鸽,经后厨之手,去全骨而保外形不变,剖开鸽腹,嵌入山东干参,白云野参,东海鲍鱼,再加上瑶柱和猪蹄筋,三两绍兴酒,桃花纸封罐才算完整… 武火熬制一个时辰两柱香,再转文火一个时辰,高汤带有山珍海味的鲜香,且味道浓郁,鸽肉嫩而不烂,弹性可口… 此鸽吞佛跳墙,也称全家福或大丰收,代表客官爷一年生意收获丰盛,红红火火,如此汤一般,福禄满全,此乃可是乾隆爷必点招牌,客官爷请慢用。” 还摆出一个请的手势。 “呵呵…竟然是跑堂过卖,少见少见。”郑轩说道,并递给了他一两银子。 “让客官爷见笑了,前些年乾隆爷南巡,为了让爷怀念扬州茶馆,便模仿京师茶馆,就开始有了这行当。”跑堂微笑的双手接过银子,然后深深鞠了一躬,就退了出去。 不久便是各种盐商最爱的名菜:八百里炙,持螯赏菊,推纱望月,加料干丝,咸水鸭,肴肉, 等上完主菜便是甜食,千层油糕,双麻酥饼。 满满的一座菜色,色香味俱全,且做工精细,加料干丝里的豆腐真能细线一般粗细,能看出大厨是一个狠角色,一点也不逊色于后世厨师。 “果然是腰缠十万贯,骑鹤上扬州。”郑轩早已经抵挡不住美食诱惑。 拿起筷子与早就“奋发图强”的孙无良奋战在一起。 “你可以绑几个庖丁回去,宜兰也需要一些新菜色。”唐藏淡淡道。 “奢华的东西会让人忘记初心,不需要,过苦日子能打天下,过富日子能丢天下。”郑轩说完,便一口气将半只鸽子吃进嘴里。 第20章 贾府的特别日子 这顿可是吃了不少钱。 一共花了五十两,在后世也就一万五的价格。 一般百姓可是吃不起,这几乎等于他们两三年的收入,只有郑轩会怎么败家。 不过想来,郑轩还是觉得,整个大清物价还是蛮高,后世在西湖吃一顿,也只不过几百上千块而已,即便奢华的也很少达到一万以上。 等到第二天夜里。 宅内一百五十号人,身穿黑色夜行服,手弩上好箭,拿出钢刀,带上面具。 “我他娘的,为何还要带着面具,老子脸丑,害怕给他们看到?”孙无良带着面具,瓮声瓮气的说道。 “你以后还想不想逛扬州窑子了?”郑轩也是带上面具。 “你少骗老子了,来自扬州这么久,都没逛过窑子。”随后又开始抱怨道:“为何用如此轻的钢刀?砍人不带劲呀。” 他手中的钢刀可是说是武士刀的仿制品。 虽然说可以生产唐横刀,或是环首刀,可台岛不是产铁地区,所以只能走省钢路线,近战武器只能瞄向别的地区,特别时期,特别对待。 毕竟人家武器不仅省铁,且威力不减,而且部队使用的多为三菱刺,搞偷袭不方便,所以这些钢刀都是临时生产的。 “你这泼猴,就你事多,能用就将就,如今王八爬门槛,就看此一跌。”唐藏也带上面具,不过他只有一把钢刀,做做样子,文弱书生动刀子没人厉害。 ~~ 等打更夫敲了三更天。 打着哈欠离开贾府附近的街道,大脚刚离开,郑轩就带人将整个贾府所有门团团围住。 一个内应将侧门打开,孙无良就带着大批黑衣人进入府内。 “你们是谁!” 刚出了屏门,就在外院就有几个刀客护院正瞧了过来。 刀剑棍棒还没拿出来,孙无良好不客气举着手弩,扣动扳机,射杀一个护卫,身后的人也是一样。 一息后,护院和刀客就软软的倒在地上,横七竖八。 等过了倒座房,外院的丫鬟小厮基本被控制,乖乖的蹲在房间内。 而其他院落的刀客护院也急忙赶了过来,嘈杂声逐渐起来,火光隐隐,也惊动不少贾府家眷。 但贾府深家大院,高墙壁厚,外面听到其实不多。而且周围绿树萦绕,周围的院落都被郑轩盘了下来,基本没人,更无人听到此地状况。 孙无良由入无人之境,虽然钢刀用的不趁手,但杀的有来有回。 如镜般的刀身冷气森森映出一张黑色面具,双手提刀,挥之而下,皎洁的夜光下,对方大刀还在半空中,那名刀客便已是人头落地,软软倒在地上。 孙无良前方的刀客早已不敢轻举妄动。 一招之间便能看出孰强孰弱,其他刀客已是觉得孙无良杀人成性,不然无法犹如此杀招。 其实若是换个角度。 只恨江南太好,让人沉沦,刀客在这温柔乡多少不及当年勇,而孙无良可是在这几年里,当过海盗,干过多少次海盗用于练兵,近战远战,能活下来岂是常人。 而且在台岛上,日常械斗,谁还没有一个功夫傍身,随便一人也能来当刀客。 狭路相逢勇者胜,犹豫就会败北。 刀客犹豫之际,孙无良后方的人早已经准备好手弩,任刀客功夫再高,也不及弩箭快。 此时,一些家丁护院,见情况不对,就像从其他外门逃跑,想要到衙门搬救兵,但打开门,便又是一群黑衣人。 人幸运时,就是双喜临门,可遇灾祸时,也是霉运连连。 其他府门也被自己人打开,然后被黑衣人攻进去,整个贾府热热闹闹,很有喜庆的味道,到处都是鲜红色,火光闪烁。 黑衣人进去也顺手关门,由此可见,素质极为高尚,一般人可是连门都懒得关。 翌日白天。 这个贾府大门紧闭。 若有人过来敲门,就会有一个小厮出来,告知人家,老爷身体不适,无法见客。 此时的贾府老爷,确实是身体不适。 三四十个黑衣黑面具人,把贾府一群家眷关押在内院里,可把贾府老爷吓得不轻,已经到要人扶着的地步,偌大的扬州城,为何会出现这事情,他现在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贾府加上丫鬟下人共有二百十一人口,其中女眷一百二十一人……死了六十三人,刀客全死,而我们这也死了五个人,伤了十二个。”唐藏从内院走了出来。 “把受伤和死去的先带上船,在换一些人下来,问道了金库没有?” “贾府老爷什么都坦白了,钥匙我也拿了。”唐藏将钥匙拿了出来,圆形的铁环,缠着密密麻麻的钥匙。 真让人怀疑,贾府是否是开租赁房生意的。 随后郑轩看着地上的尸体,不免感叹一番,“泼猴真是很角色,一人连干了八个刀客,十五个护院,气都不带喘一下,也不知他婆娘受不受的了。” 如今寒冷的天气,尸体在外院放几天没事,很快就会被冻僵。 但郑轩还是让人将对方的尸体收起来,堆到房间内,算是给他们最后的慰籍,至少不是横尸街头。 “说不准他婆娘比他还凶。”唐藏摇了摇头。 孙无良砍到人家丢盔卸甲,直接投降了十多个护院,不过他自己也被人砍了一刀,脸上又留了一疤痕,现在看起来更有海盗头子的味道。 “你们又在说我坏话?” 孙无良脸上缠着粗布。只露出两只眼睛,像极了木乃伊。 “觉着你这副样子,回去以后,会吓着你家藩婆子。”郑轩也跟着摇头说道。 “哼,我家婆娘不知多喜欢我这种壮的汉子,气都不带喘一下。”孙无良说话,完全不知道他是什么表情,全都给粗布遮住了。 “知道了,你最壮,壮的跟牛一样,下次找个能把船击沉的给你。” 郑轩叹了口气,无奈的说道。 便与唐藏两人往更深处的第三进院,后罩房走去。 走廊中规中矩,没有修缮得精致豪华,不到一盏茶时间,就见到几间四丈宽的房子。 唐藏上前试了好几把钥匙,才将厚重的铜锁打开,接着推开木门,走了进去,整个人都傻在原地,这可让人感到好奇。 郑轩随后跟上,同样神色,屏住呼吸,看着满满一屋子的白银。 装银子的箱子就像米袋一样,堆的老高,估计整个屋子也有五六十箱,连空气都飘着银的味道,还有一丝陈旧气息。 “扬州盐商赚尽天下钱,一点都不假,这点钱可比宜兰库房还要多。”郑轩深吸了一口气道。 “可真是‘藏富于民’要是我们迟来,可能都烂在高墙瓦院之中。”唐藏直接将钥匙交给了郑轩。 第21章 当天下贼有了操守,知府一身轻 “已经点算完毕了,这一个房间拥有七十万两白银,估二百五十石重,其中有六万两久放变黑,不能使用……若是全部搬出来要费一番手脚,而且这里还有十间类似的房子。”唐藏满头大汗说道。 手上满是灰尘,看来搬了不少的东西,而水兵们则将一箱箱沉重的箱子,走隧道的形式,搬到一边宅子内。 郑轩也试了一下,箱子死撑死撑,估计有四五个人重量。 “一箱多少钱?”郑轩拍了拍手说道。 “这一箱有约有一万两。” “怪不得怎么沉重。” 银子是一个好东西,没有它活不了,但银子也一是金属,一万两白银差不多是三百六十九公斤。(1) 这可让郑轩有些怀念后世的钞票,至少方便许多,不会把人砸死,若是现在一万两白银砸下去,估计会变成肉泥。 “我们船装的下吗?要是半路沉了,这些银子可就喂鱼了。”郑轩有些担心道。 一屋子的银子估计二十五吨左右。 “放心郑兄,我已经租了四条画舫,每条画舫能装一千多石,但还是会剩不少的银两。”唐藏说道。 “先把黄金珍珠等贵东西搬走,要不然只搬银子太亏了。” 郑轩说完,就将所有的后罩房打开。 各种珍贵字画,珊瑚玉石,贵气逼人,闪闪发光,满屋子的金银财宝,甚至一间门被打开来,里面的黄金被光线刺激,将整间屋子照得金黄金黄。 “真他娘有钱,若是早些年抢劫这帮盐商,宜兰或许比今日见到还要巨大。”郑轩郁闷气有感而发。 自己幸幸苦苦打拼几年,还不如盐商舒舒服服躺几年赚的零头。 人比人,气死人。 在三天时间内,可真是够众人忙活。 贾府不愧为扬州盐商八大家之一,郑轩翻开主簿,惊人的数字历历在目,白银八百六十四万两,黄金五万两,四分重的珍珠就有一百零八枚,价值就四十三两白银。 还有各种山西钱庄的存票,汇票,数额就多达一百四十万两。 以及乾隆朝的钱钞,五十万两。 加上未到账的各项盐款,不算房产田产,整个贾府拥有钱两就超过一千两百万两白银。 要是在后世,就是三十多亿身家的大老板。要是此时有个福布斯富豪排行榜,这家伙在十八世纪的世界,绝对可以排进世界二十强,就连乾隆皇帝的小金库也没有他多。 “好家伙,贾府的财富比一个英吉利一年的税收还多三百万两,这些钱足够建造二级战列舰六十艘,横扫整个亚洲。”郑轩在贾府账房内看到这些数额,都是咬牙切齿。 “咱他娘的,怎么多的钱,可去娶上万个瘦马。”而孙无良则会跟在后面摇头。 然后扯到了伤口,疼的脸一抽一抽,郑轩与唐藏也无语的白了他一眼。 隧道搬东西不是一个好主意,特别是死撑的银箱,至少需要四五个大汉才抬得动,隧道拥挤,无法通行。 只好将箱子分装,或者等到夜里没人,在巷子口的侧门将银子搬走。 直到第二天夜晚,连夜将银两全部搬上船运走,而士兵到了第三天晚上撤回去,一路上有惊无险,沿岸的河汛河役所收了钱,连检查都没有就直接放行了。 待到第四天。 贾府老爷发现贼人走了之后,急急忙忙的报官,早已经没有富户的该有的稳重样子。 他来到衙门大堂西侧花园,见到扬州知府恒豫,脸色焦急的行了一礼,说道:“太尊大人,贾某今日冒昧来访,家中可是发生大事呀!” 扬州知府也是懒懒散散的起来,随后客气一番,“贾员外,莫要着急,慢慢来说。” 并让自己小厮给贾老爷倒杯茶水,润润喉,看他神色慌张的样子,那有之前的财大气粗样子。 “贾某前两日家中遭了贼人,损失极大呀!” “两天前?为何现在才来报官。” “恒太尊,你有所不知,贼人夜袭贾某宅院,打死打残护院,把贾某一家老小困在内院之中。” “家眷有人伤了吗?” “没有。” “竟然还有这种事情,贼人未伤贾员外一家,可真是不幸中的万幸呀!” 扬州知府恒豫淡淡的说道,并未感觉严重,家里遭了贼,而且没有杀人,只是死了几个家庭护院,这哪是什么大事呀? 要是天下的贼人都是如此操守,他可就省下许多麻烦,被抢的钱而已,鸡毛蒜皮的事也来烦人,要是家破人亡,这还得要费一番功夫办案。 “恒大尊,你可要为贾某做主呀,府中可是损失巨大。” “老实说说,贾员外家中损失多少银两?” “这……” 贾老爷可就有些纠结了,能不动官府的时候,尽量可不要动,天下的官爷一般黑,这到哪可都是真理。 他可不敢说,自己被盗了五百万两白银,五万两黄金,以及价值四十三万两的珍珠和五十万两的钱钞。 庆幸自己府中白银太多,贼人搬不完,但损失六百多万两的财富,还是让他心如刀绞,抓贼最好的办法,唯有请官府帮忙,要是自己叫人,说不定,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 “额……两百万两,贼人走的匆忙。” 恒豫听到这数额,还是愣了一下,自己这三年也就捞了四五百万两,好家伙,被盗的钱差不多是自己一年的收入。 “这人竟敢如此猖狂,光天化日之下,盗了贾员外殷勤人家财富,这件事包在某家身上,只不过……”恒豫话说一半就停住了,眼神和蔼的看着贾老爷。 “莫非恒太尊有什么难事?” “此话说来惭愧,前些年圣上南巡,为了将扬州府打扮的风风光光,可花费甚多,如今藩库见底,若要是大肆搜捕贼人,花费甚多… 且如今太平盛世,恒某可不敢大肆搜捕,你可知道,当今圣上可是体恤民情,禁止官员叨唠老百姓,若是被他发现,我让人大肆搜捕贼人,而惊扰当地百姓,可不是赔点罪银这般简单。” 恒豫拿起精致的青釉瓷茶杯,慢慢品尝起来,目的就已经很明显了。 贾老爷抽了抽老脸,两年前自己可是捐了八十万两,加上其他盐商,盐贩,估计也有七八百万两,这么快就没钱了? 难道他把银子当饭吃? 于是沉声问道:“太尊大人需要多少?” 恒豫带着迷人微笑般,伸出了四支手指,轻轻的敲了敲桌子,而后又拿起茶杯不说话,让他自己慢慢去领悟。 此时贾员外内心在滴血…… —————————— (1)大清度量衡:1斤=16两,1两=369克 第22章 乾隆“和贵妃”——和珅上线 “这个扬州知府恒豫,唉,这点小事都办不好,要朕说他什么好。” 一个有些沧桑的男子,身穿黄色龙袍,不过现在已经退朝了,他并没有那么穿的如此隆重,并摘下朝冠,在空旷养心殿随意一些。 此时,看着手上的折子,醮了朱红的笔并为落下。 “皇上,何事困扰?” 一个俊秀的中年头戴红宝石红顶花翎,身穿仙鹤补子图案补服,神采奕奕,跪在地上并躬着身子。 “哦,你来了,起来。何时进来,为何我不知道。”乾隆皇帝低沉的嗓音说道,最终还是没下笔,表情逐渐从凝重变得轻松。 “谢皇上,”和珅起来之后,非常自然且习惯的微笑道:“是奴才的声音太小,皇上正专心致志,所以没有听。” 乾隆看着中年正直青壮,恭恭敬敬的和珅,心情顿时好了不少,便开始抱怨起来。 “这个扬州知府恒豫不太会办事,扬州城芸芸众生,竟然被一大帮子贼人进来,窃了这个贾府两百万两,闹出这么大事,也不知道他是干什么吃的… 这朗朗乾坤盛世,这么一座大城,就让贼人劫了钱,两百万两就这么运出城,这可不是空气,能装上百辆马车!” 其实乾隆连扬州知府恒豫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不过,不妨在他骂人。 毕竟这是他的权利,而且这些官确实做得差强人意,他可不明白,为何大清能用的官这么少,或许是天妒大清。 “扬州本是富庶之地,招贼惦记在所难免,但他身为一府之长,确实失职了。”和珅微微伏着身子,实话实说。 “嗯,这官确实当到头了,竟然想动用绿营,不过,他给了四万两谢罪,不好拿捏。” 最后,乾隆还是摇着头,在折子上写道:“准了,下不为例。” 毕竟这四万可是实打实的进入内府库,也就自己的小金库,所以还是要给一番薄面。 其实他打心底里还是喜欢议罪银。 不然他现在还过着吃土的日子。 在皇宫这种高消费地方,一枚鸡蛋也都要十两银子,(高报价是内务府惯例,用于捞油)而他的小金库经常没钱,所以他这个当皇帝不得不提倡勤俭节,能省则省。 可和珅发明的议罪银制度,让他的小金库年收入三四百万不是问题。 哪天乾隆没钱,逮到一名官员就说道:“你有罪!” 官员:“???” 乾隆:“你的折子出现一个错字。” 官员:“奴才有罪,罪该万死,愿奉上两万两,求陛下宽恕。” 乾隆拿了钱之后道:“我宽恕你的罪。” 若是遇到离谱的,比如造成大量的饥荒,灾民,或是偷税漏税,私受贿赂,制造冤假错案等等的。 乾隆:“罪大恶极!” 官员委屈道:“我出两万两!” 乾隆:“你个混账玩意,腐败导致底层百姓饿死,罪该万死。” 官员:“我出八万两。” 乾隆:“那些都是刁民,死有余辜,官员来往需要多些工作上的交流,甚好,甚好。” 你还想皇帝怎么做? 钱不是万能,可没钱万万不能。 单单依靠这项收入,北京就如雨后春笋般冒出了香山静怡园,万寿山清漪园,玉泉山静明园,京东的盘山静寄山庄等等新的园林宝塔建筑。 甚至还将圆明园扩大了一番,多了几个西洋园,以及长春园,这在后世可是“丰功伟绩”。至少黄金假期,多了几个旅游胜地,何乐而不为? 此时的乾隆。 拿着折子,似乎不愿放下,嘴巴喃喃道:“这贾府……” “皇上,莫非是因为两百万两的事情。”和珅恭敬道,一眼就知道他的小心思。 乾隆看了他一眼,觉得和珅真的是懂人心思,知人想法,淡淡道:“你说说,兵部报了两百万两的军饷,这小小的盐商可真是富户人家,便是这一家就能抵全部军饷。” “这些盐商只不过是受皇恩所致,才赚如此多的银两,莫不是皇上,他也只是一个普通大户,如今江南风调雨顺,乃是皇上之功绩,他们应当有所表示。”和珅浅描淡写,但还是要做出全心全意的样子。 “好了,你别在奉承了,不就是钱嘛,我大清还是出得起。”乾隆终于将折子放下,将毛笔放在笔架上。 此刻和珅内心有丝异样。 他觉得这老头十分败家,说的财大气粗,一点也不顾及国库状况。 在自己刚刚当户部尚书之时,因为一边打战,一边修庙,修花园,把国库八百两压仓银都给用了。 要不是自己东筹西筹,还发明议罪银,大清国库以及内务府库全都见底了,真是败家玩意。 “明日便是除夕,朕这用了大半辈子的御笔也要放个假,‘封笔封玺’之后,军机处你和阿桂多多担待,我可要好好休息休息,新年事情可够我喝一壶。” 乾隆站了起来,双手扭了一下腰,舒张舒张,一把年纪老是坐着不好。 “皇上放心交给奴才,如今风调雨顺,盛世大清,皇上才是这大清盛世的重中之重。” “哼…就你多嘴。”乾隆嘴角微微上扬了一下。 “跪安。” “嗻。” 和珅跪拜了一礼之后,往后倒退,出了门才转身离开。 刚出养心殿边给太监使了一个眼色,对方也点点头,给予放心的眼神。 等到离开紫禁城。 在皇城门外坐上轿子,走了几十步后,便在里面叫道:“刘全!” “和爷叫我有何吩咐呀。”一个有些猥琐的男子说道。 和珅用手拨开轿子帘子,小声说道:“你派人去扬州,告诉扬州知府恒豫,扬州富贾云集,为官可不能出岔子,最近台湾又要打仗了,乾隆爷正为了军饷发愁呢,叫他好生领悟,别说是我说的,位子保不保住,全看他自己。” “和爷,为何不直接与他明说。”刘全疑惑道。 “我不想因为自己是天官(吏部尚书),被他们烦来烦去,皇上最不喜欢结党,少一些接触为妙,记住,叫他别是我说的。” ~~ 养心殿。 和珅刚刚走了不久。 老太监便从外面走了进来,温和的说道:“万岁爷,中堂大人(大学士)刚刚命人送来的南方的香橼,可有消解疲劳,强身健体之效。”(1) “哦,又是和珅那小子。”乾隆微微笑了一下,“我都不知道该赏他些什么了。” 有时候他真希望和珅是自己儿子,或是夫人,可惜别人就是别人,不过要是结为亲家也是不错,这可以考虑考虑。 站了一会,摸摸自己前额光秃秃的脑袋,看了看桌上一笔架高的奏折,叹了一口气。“这快过年的,总有这么多折子,唉……” 随后又坐回到紫檀龙椅上,便对老太监道:“小李子,把香橼那进来。” 开始翻开新的折子,就看上面是某位知府夸夸其谈,歌颂自己在一番的丰功伟绩,让百姓丰衣足食,希望过年前得到表彰,乾隆气的有些手抖,便写下了“放你的屁”的四个红字…… —————————— (1)和珅:任文华殿大学士,仍兼吏部、户部尚书,位高权重。 第23章 乾隆新年里的意外收获 正月初一(农历)。 天下一片祥和。 过了子时,丑时中,也就是凌晨2点。 皇宫外的百姓依旧闹腾,鞭炮,花灯,烟花,还有压岁钱。 而此时的乾隆皇帝,刚刚呡了一下,而后起来,穿上礼服装的龙袍,戴上暖帽,还打了一个大打哈欠,熬夜,这具老身体可会吃不消。 没办法,皇帝的礼仪就是多。 之后就是来到养心殿的东暖阁,一进门就看到紫檀长案上,放着那尊金光闪亮的“金瓯永固”杯。 酒杯里盛放的屠苏酒,又名“岁酒”,使用大黄,白术,桂枝,防风,乌头等中药炮制了成的药酒,可让人免于瘟疫。 乾隆美美喝了一杯,顿时感觉身体暖了许多,看了一眼自己皇考雍正所写的“明窗”牌匾。 不加思索地拿起了万年青(熏过香的毛笔)醮朱墨,然后在洒金红筏纸上洋洋洒洒地写下“乾隆五十二年元旦良辰,宜入新年,万事如意”几个大字。 并在左右两边写下了“三阳启泰,万象更新”和“和气致祥,丰年为瑞”,这可是每年最重要的新年愿望,只是每年都写一样的字,都快腻了,不过这“明窗开笔”是过年的惯例。 乾隆作为一朝天子,万民之表率,明窗开笔只是元旦所有礼仪活动的开始,也是他这一天的繁忙刚刚开始。 他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 要到各处殿堂前拈香行礼,举行一场盛大的祭祀活动,在鞭炮声中邀请各处神佛光临宫里过年。 当然也少不了奉先殿里的列祖列宗,要不然去到地下会被先祖狠狠的抽鞭子。简单祭拜的各路宫殿,多达三十多处,每一处相距甚远,甚至还去北海阐福寺要上个头香,来来回回,整个人也精疲力尽,满脸倦意。 祭祀一直忙碌到寅时(5点)结束。 随后回到他曾经居住过的重华宫,用那支刻着“赐福苍生”的黑漆干毛笔,醮着朱砂书写“福”字。 除了第一张“福”要郑重封存起来,永不启用之外,其他都作为新年贺礼,一并赏赐给王公大臣。 此时,肚子便饿了起来。 他摸了一下肚子。 老太监非常灵性的捧出来御膳房刚刚蒸制完成的八珍糕,温热香甜,这可是乾隆长寿食谱之一。 人参二钱,茯苓、山药、扁豆、薏米、芡米、建莲各二两,粳米面四两、糯米四两。 磨成粉末状后加白糖八两,调和均匀整成形状,蒸成糕点。这种糕点,不但色泽白云,清香甘甜,松软可口,还具有补中益气,固肾养脾养精之功效,可是男子必备良食。 乾隆稍微垫了一下肚子,感觉好上许多,人也有了一丝力气。 等到卯辰之际,也就是早上7点。 他来到了太和殿,在一片喜庆祥和声中登上宝座。 底下所有官员,礼仪官大喊一声“排班”,便自行东西各站成两行,每行都按照正一品到从九品的顺序排列,乾隆也命人代表皇帝发表新年贺词,之后官员便是在奏乐声之中,三跪九叩,给他行拜年之礼。 礼仪完毕,他便请王公亲信进来殿内喝热茶,吃点心,其他官员只能在殿外就地坐下喝茶,吹着冷风,看着茶慢慢结冰。 喝完茶,乾隆便起驾回宫,但还不能休息。 刚一坐稳,穿着礼服的后宫佳丽在皇贵妃的带领下,近来殿内给他行礼,随后便是皇子格格们,首领太监,御前侍卫,都进来拿红包,红包里面大概是金银如意之类。 等结束这一切,乾隆已经饿成了树枝,含着眼泪终于等到了家宴,这家宴可不同往日,是乾清宫举办最为盛大的家宴,不过,比不上前年千叟宴,毕竟皇族人数有限。 这时候最受欢迎的莫过于火锅,这火锅可是先帝们发扬光大,都快成为大清皇室宴食标志,旁边放着壮阳滋补的羊肉,鸡肉,鹿尾,鸭肉。 其中乾隆最喜欢的就是鸭。 鸭肉味甘,咸,性微凉,是进补的上乘食品。它的肉质坚而不硬,富含丰富的蛋白质,脂肪,钙,磷,铁和烟酸等,有滋补,养胃,养肾,止咳化痰的作用。 特别是所含的b族维生素和维生素e比其他肉类多,且丰富的烟酸对于心肌梗死具有很好的预防作用。 但他并知道这么多,只知道很补,能够强生健体,延年益寿,吃就对了。 什锦拆鸭子,清蒸鸭子鹿尾猪肉,鸭丁豆腐,都必须上一上,毕竟他老人家爱吃,御膳房也多留一个心眼,此乃也是乾隆长寿食谱之一。 等吃完家宴,今天繁忙的日子也差不多过去。 乾隆身心俱疲,想要早点休息。 他第二天还要宴请全臣。 第三天款待远道而来的蒙古贵族,还有他开创的三清茶宴传统,以及各类宴会茶会等等。 想到这里,乾隆觉得头有一丝丝疼,总是有这么多破事情,有时觉得最幸福的莫过于睡懒觉,于是他早早进入梦中,在梦中瞧瞧他的列祖列宗,以及老母与富察老婆,还有魏佳氏。 这世上最为孤独莫过于皇帝,一生功成名就,却两位爱妻早早离世,老母亲也抛下自己,要不是还有一个和珅,他也觉得人生没有什么盼头。 所谓知音难求,知己更难求。 到了正月初五前后,乾隆就和家眷们前往圆明园欢度元宵节,也从正月十三开始,上元节的庆祝活动拉开帷幕。 在此之前,他还收到了扬州知府恒豫奏折。 原本还想看看他有什么把戏,贼人是否抓到,可一看吓一跳。 奏折里扬州知府恒豫所述,扬州城的百姓,听到台岛起兵造反,伤及无辜,祸害一方百姓,心有不忍,于是纷纷捐钱纳物,筹得二百五十万两白银,希望军队平定叛乱,安得民心。 其中江家,黄家,陈家,李家等等捐了二十万,就连被盗两百万两的贾家也捐了十五万了,还有大大小小名门望族。 乾隆看完折子,欣慰的笑了一下,“看来朕治理的天下,还是民心所向,这扬州知府恒豫也有些能力,能让百姓心向大清,颇有些手段,和珅!” “奴才在。”和珅走上前来跪安,“皇上有何吩咐?” “起来。” “谢皇上。” 等和珅起来,乾隆就把折子递给了他,然后侃侃而谈:“这恒豫也是一位地方干练,能把百姓治理的服服帖帖,心向我大清,确实不容易,是朕的好官,这该赏,该赏! 你觉得赏他什么些好呢?” “淮扬海河务道兼分巡道。”和珅恭敬道。 “会不会太小家子气了,至少也是个布政司。”乾隆皱了一下眉头。 “皇上,这可是连升三级,若下次再赏,只有巡抚和总督的位置。”和珅依旧恭敬,不过有些无语乾隆的财大气粗,连赏个人也要火箭似的升官。 “也是,那就这个,再赏他十万两,让他好好干,这件事可要记在邸抄上,让天下的官员都看看人家是怎么当官的。也让他们知道,朕可不会辜负帮朕治理江山的能臣,哈哈哈……”乾隆犹豫了一下,然后开朗的笑道。 ‘果然是败家皇帝’或许此刻就是和珅内心最想说的话。唉……能捞多点是多点,到时候还要自己去填那永远快变空的国库。 而且和珅也知,道扬州知府恒豫不是个玩意。 自己派刘全下去打探,好家伙,还收了两百二十万两银子,只给他送来了二十万两好处费,这是零头拿来打发叫花子? 他搞出来的窟窿,还要人提醒该怎么做,‘想升官发财?等着吃屎去!’ 这一桩“入室盗窃案”就这样草草了解了。 但它却给所有人带了巨大的利益,首先扬州知府恒豫,准备升为河务道,这里的油水不多,但也是升官发财;和珅也小赚了一笔;乾隆喜提一个治国能臣,并省下了军费;而郑轩有了充足的资金建国。 就不知道贾员外亏了将近七百万两银子,会有何想法,或许哭晕在茅房里。 第24章 大黄与道士先生 “妇女解放,突起异军,万万之众,奋发为雄,男女并驾,如日方东,以此制敌,何敌不倾?到之之法,艰苦斗争,世无难事,有志竟成;有妇人焉,如旱望云,此编之作,伫看风行” 郑暄妍看着这离经叛道的东西,顿时皱起了绣眉,并露出难以置信之色。 居然会有人写如此破千年妇规之话,已经大逆不道,若是放在京城,免不了牢狱之灾,会被人大卸八块。 甚至那些古板木讷的先生破口大骂,玷污千年儒学之正统。 “真是一个奇人……” 郑暄妍坐在马桶上,这都是一些字报,类似于大清邸抄,只是这些字报是所有平民百姓都能观看的。 “难道本地贩夫走卒也都识字?” 郑暄妍越来越想不明白,百姓都不识字,这些字报卖给他们有什么用? 此时,隔着一道门,小西就在里面喊了起来,“小姐,快出来,泰泰姐来了。” “哦,好的,叫她稍等一下,我这就来!” 郑暄妍说完,就拉了一下绳子,“哗啦”一声水就冲了下来,在一个竹筒里拿出厕筹,看着小竹片,顿时觉得有些麻烦。 若是放在以前,使用恭桶,都是使用丝绢,然后直接就扔到里面去,而现在不行,会堵塞下水道,必须用荷叶包起来,带出去,而且水箱还要自己打水加进去,费功夫。 虽然有种种麻烦,但坐上前后却觉得很舒服。 习惯性的完成这一系列动作,郑暄妍便提上裙子就离开。 “喜欢吗?”泰泰在院子外,嬉笑的说道:“我第一次使用也是如此,好像坐了两炷香时间,都差点睡着了,后面可被相公嫌弃了一段时间。” 郑暄妍听完,脸早已红了起来。 总是觉得一丝莫名的害臊,她可不像泰泰大大方方的样子,就连这么隐私的事情都能说得轻松。 大黄在郑暄妍的旁边不断转悠,嗅了嗅味道,流着哈喇子,还舔了几口,弄得痒痒的,然后就被她按住狗头,扭向另一边,并说道:“你舔我干什么呀?吃得白白胖胖的,对人肉来劲?” “泰泰姐,我们今天逛哪里?”小西则是好奇的问道,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 “我们今天去学府,那里面有许多有趣好玩的东西,去到你们就知道了。”泰泰轻装上阵,还是和上次一样的衣服。 只是这天气冷了一些,她便多加了一双棉袜子。 郑暄妍盯着她那双细白的膝盖,有些羡慕,也有些疑惑,如此着装不冷吗? ~~ 一座三层楼高的白色石砖骑楼,与普通骑楼大不一样的是,它显得更加长和宽阔。 长长的走廊,衔接着许许多多的小房间,里面偶尔能看见巨大的木梁,骑楼外老大不小的空地,许多八九岁的小孩,在空地上踢着皮包蹴鞠,疯成了野孩子。 这可比不上沙俄在1755年建造的莫斯科大学壮观,也比不上美利坚1780年在波士顿建造的科学院丰富,就连英吉利在两年前成立了哥伦比亚大学也都不如。 毕竟没钱,随便搭几座楼,弄一大块空地,便是学校了。 此时。 一个灰黑的房间内,像是遭受过大火一般,几个桌子都有烧焦的痕迹,里面放满了各种瓶瓶罐罐,还有透明的琉璃器。 一名光头老中年,用满是疤痕的手摸了一下胡子,将水银的倒入刚刚蒸馏出来的硝镪水,然后又摸了一下胡子,用一个瓷器做成的棒子,在里面翻腾一下。 透明的硝镪水与水银接触,不多时变成了乳白色的浑水,他在一个小本子上,将刚刚放进的物体顺序步骤都写了一遍,打算记录下来。 “他在干什么?”小西好奇的问道。 “他在炼丹。”泰泰回答道。 “炼丹?”郑暄妍皱了一下,难道郑轩也喜欢长生不老之术? 泰泰并没有她们这般多想法,而是慢慢道:“这可是相公在大清找来的道士,他的爷爷张太虚,可是给雍正炼过丹,反正相公很看重他,不让我们打扰。” “他是在为郑公子炼丹?”郑暄妍继续问道。 她可对炼丹的道士没什么好印象,多少养着炼丹师的帝皇,基本活不长,乾隆登基后,第一件事就处理掉的就是那些给雍正炼丹的道士。 “这我可不清楚,但相公教了他许多东西。” “郑公子也是一个炼丹道士?” 在她们说话间,大黄早已经跑得进去,里面充满着奇奇怪怪的东西,它总要进去先嗅一下。 然后跑到了离老中年男子脚下不远的地方,来一场黄狗射尿,打算宣誓一番主权,扩展一下自己的领地。 “狗日的畜生,信不信我宰了你!” 中年光头一个转身,骂骂咧咧的道,拿起瓶子就差扔过去。 可大黄听到声音直接夹着尾巴,灰溜溜就往门口外跑,像战败将军一样,尿了一地都是,这个把中年光头气的不轻。 等扭过头,便发现了泰泰还带着两个陌生的女子,苦着脸,低沉声音道:“夫人,这个地方很危险,别老是带人过来看,特别是你家的狗,找个粗绳拴住它的,这狗东西,每次你一来,它就到我这里撒一次尿,再这样,老夫可就要吃狗肉煲了。” “很抱歉,张先生,我这就教训一下它。”泰泰急忙道歉,然后抓住大黄,在它的头拍拍几下,便带着郑暄妍和小西离开。 随后小声得与她们两个说道:“他里面虽然有许多稀奇古怪的东西,但他的脾气也是出了名的古怪。” 而在另一边。 张光头叹了一口气,继续进行着自己的实验。 可望了一下桌面,发现自己刚刚蒸馏出来的另一瓶硝镪水,洒到一桌都是,就连绿矾油,也都破瓶了。 又叹了一口气,“狗混蛋,又白忙活了。” 只好的拿了一个抹布,将桌子上的硝镪水和绿矾油全部擦干净,瞧着硝镪水的瓶子空了,又要重新蒸馏,继续叹口气,“唉,休息一下。” 于是拿出一支卷烟,解解闷,用还在燃烧着的蜡烛点燃,慢慢的抽了起来,很快小房间内烟雾缭绕。 他以前都是使用烟斗。 可最近待在这小房间里,捣鼓一大堆炼金器物,哪有心思抠烟斗里的烟灰,还不如卷烟来的方便一些,可以解解馋。 张光头站在桌前,看着白色的液体不断沉淀,最终变成清澈,而底盘全都是白色物质。 深深的吸了一口烟,打算将这里沉淀的白色物质弄出来,于是再吸一口烟,看到旁边刚擦完桌子的抹布,便随手把烟按在抹布里熄灭…… ~~ 泰泰三人早已经忘记了刚才的事情,这里有十几米远,观察其他房间内的孩童,正用功的在念书,这些孩子脖子上都戴着一条红色布巾,让人感到奇怪。 先生教师,男女参半,这又引得郑暄妍好奇,想要好好了解一番。 突然间。 “砰…!” 张光头的房间传来一声爆炸,还冒出火光,更是将她们三人惊得跳起。 除了泰泰还算稳定之外,郑暄妍和小西被爆炸声吓得青白,傻傻的站在原地,大黄早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 “他娘的,又爆炸了,这是在放鞭炮呀!”几个拿着水桶的少年冲了过去。 “上次头发都烧没了,这次我打赌,他的胡子也没了,赌不赌?。” “也可能是他下面的…” 几个少年边说边笑的快速跑去…… 第25章 人在归途 郑暄妍与小西满脸疲惫的回来。 只有泰泰一点事情都没有,仿佛早已经习惯了。 今天的事情可让郑暄妍两人感到震惊,和恐怖,这个学府可真够奇葩,居然还有人制作炸药,还美其名曰炼金之术,要是炸死那些蒙童,这罪过可就大了。 她们三个可是返回那房间瞧了一下。 张道士确实胡子烧焦了,手也被烧得血淋淋,不过他止完血,用冷水冲了一下烫伤的地方,又变成了疯子,更加疯狂的捣鼓那会爆炸的抹布。 当然他背后总跟着一群郁闷的少年,提着水桶,要是爆炸严重些,直接将水泼了过去,当然也引来了张道士的叫骂。 郑暄妍觉得在里面当先生,非常危险,很有可能突然间楼就塌了。 郑暄妍与泰泰三人刚回来没多久,一个男子从外面走了进来,他穿着棕红色的马甲,里面则是素衣白布,看起来眉清目秀。 一进宅门就喊道:“姐,我回来了。” “嘟嘟回来啦!”泰泰兴奋的从屋里跑了出来,打量一下他的身体,看有没有缺胳膊少腿。 “我说泰哈木都拉萨,你能不能别叫我嘟嘟,恶不恶心呀?早知道叫你别嫁给郑轩这混蛋,人都变了味了。”都格力不满道。 “可这是巫师母亲的要求,而且我觉得相公挺好的,把泰雅人当同伴,你看这里生活的族人,那个不是健健康康,白白胖胖,可比我们度日如年的日子好过多了。”泰泰像教育不争气的弟弟,露出一副老妈样。 “你别跟我说听不懂的话,我可没学汉学,他就是一个混蛋,这时候还往外跑,不在家里呆着。”都格力开始耍流氓,做出不想听的样子。 “他可是有重要的事情。” “别说了,我快饿死了。”都格力毫不客气的结束话题,随便找得到一个摇椅,舒舒服服的睡上去。 “你这熊孩子,少年无知。”泰泰摇了摇头。 这也是相公给他的评价,四肢发达,头脑简单,不过母亲死后,两姐弟变相依为命。 而且泰泰也成为了族人的巫师,原本嫁给郑轩只是一场联姻,可没想到,郑轩并没有把这场婚姻当成政治工具,而是全心全意的对待,这让她感到非常满意。 都格力扭了一下头,看了屋内还有两个人,“原来是你们两头猪,怎么跑到这里来了?想要给我拿来换盐吗?” 郑暄妍两人恐惧的看着他,特别是小西,早已将地上的凳子搬了起来,护在胸前,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这时候,一只手伸到都格力耳朵边,狠狠的扭了一下,疼的他眼泪直流,“嘟嘟!不许你这样说人家,她可是我的姑奶奶,也是你的。” “姐…姐姐,泰哈木都拉萨,疼疼疼!要断了,要断了,是是是,我错了,我错了,奶奶…姑奶奶……!” 等泰泰松了手之后,都格力不断吸着气,青筋暴起,拼命的揉自己红透了的耳朵,眼泪都快要流出来。这力道堪比猛汉,怎么会长在这小巧玲珑的姐姐身上。 而在门外,不知什么时候来到的郑明凯正看着戏,看到这一幕,立刻的捂住了耳朵,就连大黄也夹起了尾巴,随后一人一狗急忙地离开了。 “大哥完了,怎么会娶到这样的女汉子,看来大哥不在,就很危险。”郑明凯边跑路边感叹。 ‘女人很危险!’是他最后的感悟。 ~~ 此时,六艘帆船航行在宜兰附近的海域,三大三小。 郑轩站在船头上,像是凯旋而归的将军,不过与三百年前的郑和下西洋相比,真是米虾见鲸鱼,连塞牙缝都不够。 郑和的宝船满载排水量达到5000吨,已经是古代版的航母,就连哥伦布的圣玛利亚号,在它面前也只是麻雀一样大小。 好汉不提当年勇。 郑轩回来的心情还是不错的,一下只开辟了两个走私通道,一条是东沙岛—平阳县江门关,一条是东沙岛—潮州府海门。 打通这两条路不容易,一共花费十五万两,给当地商帮交保证金,还又贿赂沿岸河役所,塘汛,以及县太爷。 不过收获不小。 郑轩带回来的船队装了五千箱茶叶,一千五百件瓷器,四千匹丝绸,四百担生铁,还有一千多人口。 其中整户人家有一百三十二户,单丁两百六十五人。 郑轩可是为了实现人口平衡,可是花了不少力气。与潮商帮谈走私价格,一个女子两百三十文,缠了足的与男子,孩子同样价格,一百五十文。若是整户家,女儿多的多给四百文,其他多给三百文。 幸好广东省山多地少,而且人们特别会生,也就造成了人多地少局面。而且土客械斗严重,越想壮大家族,生的越多,土地供给越不够,形成恶性循环,人地矛盾非常严重。 当然,潮商帮原本就有做偷渡生意。 郑轩的到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土客矛盾,也顺利的衔接了偷渡业务,那些人也做个顺水人情。 不过,郑轩还是有些不安,毕竟商人为了钱会不会干出什么傻事不得而知,但女子所占比例上升到四成,确实让人欣慰。 顺便带回来了四百万两,留下两百万两给东沙岛用于走私路线的运作。 “唉,幸好赶在元宵回来。”郑轩在船头上吸了一口烟。 元旦不回家,会把老爹气死。 刚一下船,船上的人全都要到隔离区进行消毒,就连郑轩自己也一样。 到了澡房,一个大老爷们帮他洗澡不是滋味,搓背还接受得了,索性就自己洗澡,消毒,反正轻车熟路。 刚出门,就见到郑明凯在外面等着。 “哥,那个张疯子道士疯狂找你,他说弄出了会爆炸的棉花,然后疯疯癫癫,我让他强制休息,要不然整个学府都要被炸塌了。”郑明凯有些无奈的说道。 “棉花?是用什么泡出来的。”郑轩带着老弟边回家边聊,手上还提着木藤行李箱,连辫子也被扎成了马尾,只是显得有些怪异。 “这个……好像是用硝镪水和绿矾油,我前天去看了一下,很容易就燃烧,要是闷着会爆炸。”郑明凯思索好一会。 “他娘的小母牛上蒸笼,硝化纤维都被他搞出来,幸好没被炸死。”郑轩感叹一下。 “哥,小母牛上蒸笼是什么典故。” “你还小,别学那么多,等大了自会明白。”郑轩打马虎眼,接着又道:“你告诉他,将那些会爆炸的棉花浸泡在酒精,并添加一些稳定剂,至于‘稳定剂’是什么,叫他自己摸索。” 所谓修行靠个人,反正郑轩大概知道稳定剂是什么,硝化甘油与塑胶。但前者制造极为危险,弄不好会死人,后世诺贝尔可是将自己的亲人都搭进去了,就为了捣鼓硝化甘油。 所以让他自己试验,用别的办法。 第26章 娘不疼,父不爱的男人 “呦,都格力,什么时候住在我家了。”郑轩一进门,就摸了一下都格力的头,然后进入屋内。 他不满道:“这是老姐家,也就是我的家,你管得着吗。” “他是你姊夫,怎么不能管你了,你是他的弟弟,嘟嘟。”泰泰看到郑轩,整个人高兴得又奔又跳,就像一个狗皮膏似的黏在他的身上,“对相公。” “当然,我老婆说得话会有错?要是你能抱起我,那你的话就更对了。”郑轩淡淡的回答道,有时候真羡慕别人可以吃软饭。 如今一双腿支撑两个人的重量,手上还拿着和藤编行李箱。 郑轩觉得要不是练了几年械斗功夫,身体早已经被压垮了。 而郑暄妍和小西看着这伤风败俗的一面,先是震惊,后是发愣,再到羡慕,忽然觉得像是走进大自然,文明观猴,希望自己也能有一次这样的机会,可惜自己只是一个外人。 郑轩走进房间内,将行李箱放好,然后将泰泰赶了出来,“我要换一件衣服,还有我肚子饿,随便给我来点东西。” 等泰泰准备转身离开时。 “对了,这里有一副珍珠耳环,很适合你,我就拿回来了。”郑轩将在盐商那抢来的精致耳环放到泰泰的手上。 此刻,泰泰眼睛泛着光,看着漂亮的耳环,内心的喜悦说不出来,想要上前亲他一口,可当她打开眼睛,却发现自己嘴巴黏在了木门上。 而在院子的都格力,则是无奈的摇头,喃喃低语道:“老姐没救了。” 不多时。 郑轩换了一身装扮,好好的将马尾修理一下,而且周围的毛发也长了一寸长。随后搬着凳子,来到了都格力的面前,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了两支卷烟,一个给了他,一个给自己点上。 “现在才舍得给我了?不是说让我别吸吗?” 都格力阴阳怪气地道,并坐了起来,接过卷烟,有模有样的学着点火,然后吸了一口,被呛了好几下,才慢慢适应了烟的味道,这玩意他可是想了许久,不免想要再吸多两口,可很快就吸光了。 “过了年你都已经十六岁了,该成年了,要学点男人的样子。”郑轩对都格力露出男人间的微笑,并吸了一口,习惯地弹了弹烟灰。 “我感觉你不怀好意。” “还想再抽吗?” “怎么可能不想,只是你愿意给我抽吗?” “只要给钱,你想要抽多少也行,我这是明买明卖。”郑轩继续将烟放在嘴里,吸了一口,看看都格力有何想法。 “猎物,兽皮你要吗?”都格力看着手中已经燃烧一半的卷烟道。 “这样你永远都是一个小猎人,赚不到钱,而且永远困在山上,格局就只有这么小。”郑轩最后吸了一口,把烟丢在地上,用脚碾碎,老像一个老大人在教训一个小子。 “那你想要我怎么做?”都格力狐疑的看着郑轩,内心有不好的预感。 “我想要你帮我说服南方的阿美人,我需要整个台东纵谷平原,用于发展整个宜兰,你过来当先遣部队当谈判官和翻译,一个月四两工钱。”郑轩说得轻描淡写。 其实他内心已经蹦出了一个巨大的想法。 趁着还能走私的窗口期,大力开发整个台东纵谷平原,那里约有1000平方公里,能够开垦150万亩良田,在后世可是整个台岛最重要的粮食产地之一,足以养活一百多万人。 而在宜兰三十五万人口就已经顶天了,再多的话,将会不定期造成饥荒。 郑轩还看中台东纵谷平原两边丘陵山地结构,适合种植茶叶,种植的田亩数量也比宜兰大五倍不止,还能种植桑叶养蚕。在占领整个台岛之后,能够自己自足的一段时间,并少量出口给外商,赚取外汇,供应整个大岛。 “我为什么要跟你,那我山上同伴怎么办?”都格力打算拒绝掉,这是一个苦差事,太为难他了。 他对于汉人没有多大意思,要不是姐姐嫁给了郑轩,他甚至会拿汉人出气。 “呵呵呵,你还真是一个幼稚小鬼,也不一定需要你,我还可以再找其他人,反正泰雅族也不缺你一人… 只是,你以为山上就能偏安一隅吗,发展什么狗屁寨子,要是族人遭了祸,还能上山躲避,未免太自欺欺人了,小子。你得考虑考虑,现在族人有多少,我上一年的统计是三千三百六十四人,今年还会有更多人出生,这么多的人,你的寨子养的活吗?” 郑轩摇头笑了一阵,像是在看三岁小孩的眼光。 “这……当然可以,我说的!大山深处果实猎物许多,足够喂饱三千人。”都格力有些倔强,他可不想让郑轩小看。 “我这么跟你们说,即便是你在山上能养活三千人,也无济于事,你知道,大山另外一边可是发生战乱,如今越闹越大,大清过可是派了成千上万人,到时候宜兰也会被波及… 若是这里被大清,或者天地会的众人控制了,你们的好日子就到头,他们会控制所有的食盐。而且山上不仅果实猎物丰富,矿场也不少,你能保证不会有人贪婪吗? 当这里换了人,他们的手段可不会像我这般温和,什么兄弟民族,平等自由根本不存在,不信你可以去问问赛夏人,他们比我更有发言权,到时候你们就有两个选择,要么选择大清,要么选择天地会。阿美人也同样如此。” 郑轩说完就拍了拍他的肩膀,打住他准备说话的欲望,语重心长道: “你自己考虑,我不会逼你,你姐可让我好好照顾你,我可希望你别再浑浑噩噩,不然将会失去很多。” 这时,泰泰走出来,疑惑的看着两人,手里还端着面条,她完全没听清楚两人的对话。 郑轩毫不客气的接着,然后带回屋内去吃。 “我哥说的有道理,你可一点都不了解外面的世界,这一小块地方,可是有很多人惦记着,红毛藩,英夷人,法夷人,他们到来可不会对你友好,甚至会屠杀你们… 我的家族一个小分支四十多年前,在雅加达被红毛藩殖民者屠杀过,加上其他汉人死了近上万人,差点灭掉了,所以大哥才一直不给红毛藩上岸,你能保证你带领的族人不被灭吗?” 郑明凯突然间从门外进来。 他早就听到了都格力与郑轩的对话,便顺手补上几句。 如果可以,郑明凯也想过去台东纵谷看看,可是老爹一定会打断他的狗腿,老娘连脚都给掰弯,生怕自己有哪些闪失。 大哥却不一样,娘不疼,父不爱,出去外面闯荡一身轻。 第27章 田川家是敌是友? 三条贸易路线通了以后。 东沙岛与三地之间的贸易愈发频繁,东沙岛到宜兰也是如此。 郑轩共有38艘三角帆,来去都只需一天时间,到了东沙岛,换上沙船与大福船,再到三地贸易采购,花费也不过一两天时间,便可形成了三四天一去一回的贸易时间线。 在这几天之后,陆陆续续有许多三角帆到达宜兰,将大批的瓷器茶叶生丝丝绸等等,装进福叔所管理的仓库。 那里可是与红毛的贸易区紧密相连,十五座大型仓库,占地约有三十亩,能够存满红毛两年的贸易需求,郑轩打算把所有仓库填满。 还有从龙游商人走私过来的生铁与熟铁,他们是浙江地区最大的商帮,经营瓷器,茶叶,丝绸只是一部分,最大的经营项目可是冶炼,铁器买卖。 所以郑轩也顺带购买,提高宜兰的铁金属铅金属的存量。 而台岛本地盛产铜矿,在这个时期,铜是台岛第一大金属,能够出口的给龙游商人,再换取大量的铁进入到宜兰,用于制作燧发枪,燧发手枪装备军队,并制作少量的火绳枪出口给幕府,赚取大量外汇。 对郑轩来说,幕府并不可怕,他与大清并没有什么不同,都属于守旧势力,也都是闭关锁国,但郑轩必须要防备的是日藩的皇,这是一个进步力量,危险性极大,他们天生就有巨大的野心。 幕府是一座囚笼,皇是一个凶兽。 最后是人口偷渡,每一艘船都能拉来一百名潮人,客家人,或是一些广府人,偶尔能出现一两个漳州人和泉州人,每一次来回,船队都能运回五六百人,送进隔离所,等待分配。 那里一直来都在做海峡间的偷渡生意,与沿岸的河役所与塘汛熟的不能在熟,所以交易起来也方便,顺带走私了一些,凤凰山的单丛茶,以及佛山铁料,以及当地一些矿产。 ~~ 郑轩在家里休息了一两天。 才回到郑府,也就是老爹住的地方,更是家族大本营所在地,也就是地主家,不过是一个落魄地主家。 “老爹,我回来了!”郑轩走在庭院上,喊上这么一句。 一只太师茶杯被丢了出来,然后粉身碎骨,里面的茶叶和水都流了出来。 郑轩摸着下巴思考着,要是能造出后世的耐摔瓷器就好了,这暴躁加败家老爹,一年都不知要摔碎多少个茶杯。 “你个混账玩意,我怎么会生出你这种混蛋,大过年的还跑出去,你还有没有这个家了?”大堂内传出了老爹的怒吼。 郑轩掏了掏耳朵,他早已经习惯了。 “哪能,这不是有要事要办,哪有那么空闲?我也尽力的在新年前赶回来,可走水路比较慢,你也是知道的。”郑轩一进来,就拿出一个礼盒,然后打开放在老爹郑元安旁边的桌子上。 “这是扬州盐商最为喜欢的绿白玉茶杯,用的是蓝田县的玉石打磨出来的,价格不菲,值千百两银子,刚好你和姨娘一人一只。” “哎呦,小心。”一听到价格,老爹郑元安轻手轻脚地捧起了茶杯,之前的事情基本忘记得一干二净。 在口袋里拿出了西洋镜,戴在眼睛前,仔细的观摩玉茶杯的纹路,以及成色等等,不断在手里把玩着,很快就爱不释手了。 “你这混蛋还有些良心,懂得送东西给爹,看来这么多年可没白养你。”郑元安缓和了许多,还从裤袋里掏出了一串铜钱,递给郑轩,“这是你的压岁钱,记着压在床头,别给用了,岁岁平安。” “三叔呢?”郑轩看没什么事,准备溜了,回来看老爹,也不过是礼貌,意思意思。 “他在东房那边抽烟,你过去看看就能找到他。” “哦,那我去了。” 郑轩转身就要离开。 却被老爹郑元安一声给拦住了,“你等一下,这还有东西给你看。” 郑元安说完,便小心翼翼的将玉茶杯放到礼盒里,然后从一个小盒子内,把一封筒拿了出来,送到了郑轩的手里。 郑轩也好不客气的打开,看看里面的内容,然后皱了一下眉头,“这是来自日藩的信笺。” “这是另一房家族族长,郑世邦的来信。”郑元安淡淡说道。 “他不是姓田川吗?什么时候改郑姓去了。”郑轩更是疑惑,并仔细地看着信的内容。 “日名叫田川三太郎,汉名叫郑世邦,不是很正常吗,大惊小怪的。”郑元安白了郑轩一眼。 “说的也是。”郑轩点点头,便开始回忆起来。 其实他也是在几年前,才知道日藩也有自己族人,原本姓郑,后来改名为田川,随母姓。 这是因为郑芝龙可是国际人物,拥有三国背景,早年泉州人士,投靠舅舅来到澳门,并成为了葡萄牙天主教会重要会员,之后来到日本发家,并娶了田川氏,生下了郑成功与田川次郎左卫门。 后来因为幕府窥视郑芝龙拥有的庞大家产,所以将田川次郎左卫门扣押下来,当人质,逼迫郑芝龙与幕府贸易,提供帮助。 仇归仇,恩归恩。 郑轩虽然不太喜欢,甚至讨厌日藩,但他知道田川次郎左卫门可是给郑成功收复台湾,提供了大量的资金支持。 也提供大量的资金给郑成功反清复明,他们对于大清可是有一个仇恨——杀母之仇,学习的也都是汉家文化。只是后来大清收复台湾,幕府也收紧海禁政策,开始闭关锁国,两家书信也越来越少。 不过前些年,郑轩自己开辟长崎的贸易路线,田川家族也帮了不少忙。 硬生生把唐人区,徽商,三江商帮,泉漳商帮的份额挤出一些给自己,并帮自己站稳脚跟。 郑元安开始唠唠叨叨的说道:“他们想要从你这购买红衣大炮,哪里最近出现黄色头发的红毛,想要靠岸贸易,把他们给逼急了,想要用火炮吓唬吓唬… 而在他那里生产的大炮价格太高,所以就想从你这搞一些红衣大炮。” “这就让人伤脑筋了。”郑轩看完,将信还回去。 “没有吗?” “不是没有,我怕他们窃取技术,到时成为幕府的装备,这就间接强化日藩,不利于我们收复琉球。” “为什么一定要收复琉球,那不是一个岛国吗?”郑元安狐疑的看着郑轩。 “琉球国三省六十岛,人口十七万,五六成为福建客家人和闽南人,习俗福建汉人传统文化,说的是福建官话,琉球语,皇室拥有汉人血统,使用的是汉文字,汉家官制,它本来就是汉人和琉球人居住地,如今幕府在里面建立‘在番奉行’实行白色恐怖,日人统治汉人不妥。”郑轩淡淡道。 早在大明洪武年间,琉球不断派使者来大明学习技术,并防备日寇入侵,以及建设当地落后社会,向大明索要人才支援,朱元璋直接派了福建三十六姓移民过去,还有大量的造船技术,汉家文化。 到了明中也有大批的福建,浙江,台湾的人移民过去,补充当地人口,如今不管皇室还是底层百姓,基本都是汉人后代,或是拥有汉人血统。 后世的《bostan公告》就明确表示,日藩对于琉-球没主权,国际法律也认定为汉人区,属于伟大国。 可惜,琉球被美丽国卖了。 如今的郑轩不管如何都要拿回国土,一寸一尺,没有一点是多余。 第28章 三叔威虎雄风,一只怕老婆的公鸡 “那你打算怎么办?” “炮还是要给的,不过是铜制老式轻炮,而且价格不会太低。要是火绳枪还行,大炮即便是亲族人也不能太好,他们已经是日藩人。”郑轩摸着下巴说道。 如今自己所有的战舰,使用的舰炮都是大清最喜欢的红衣大炮,或是英式舰炮。 不过都是改进型,全部改成铜制大炮,相同威力大炮,铜制的比铁制的更轻,节省更多材料,效果更好。而大清想要增加威力,只能不断增加炮的重量,最后难以移动,这很大清。 因为没有炼液态钢技术前,铁炮往往会面临着炸膛的风险,延展性不佳,寿命极短,英吉利都是靠着贝塞麦转炉炼钢法,才能制造阿姆斯特朗炮。 突然间,郑轩笑了一下,这让老爹郑元安摸不着头脑。 “他们遇到的应该是英吉利大班普兰特,看来普兰特不得门进入,还给我们惹了一身麻烦。” 随后郑轩摇着头,就离开大堂,去找三叔去了。 ~~ 此时的三叔正坐在门槛上,有一搭没一搭的抽着水烟,动作非常悠闲,仿佛过着养老般的生活,与他健壮的身体总有那么一丝违和。 他见到郑轩来了,吐出一口烟气,才开口道:“你怎么晚回来,是不是去外面鬼混了,你老爹没有家法伺候?” “我上有老爹,下有老婆,哪敢鬼混。”郑轩简单的回答一下。 “真他娘怂,”三叔又吸了一口水烟,开始吹起了牛皮:“你三叔我曾经叱咤整个噶玛兰,在泉州青楼大战三百回合,就连青楼的老鸨也都怕了我,不让进,要不然没生意做。不荤不男人知道吗。” “现在呢?” “当然老当益壮,这身肉可不是给你看的,你叔我可不跟你开玩笑,当年三叔在泉州一站,当街何人敢欺?就连泉州那些个拜把子帮的头也要敬让三分… 城头那家姓文的老板都想把女儿嫁给我,要不是三叔要回这里,他家闺女早就成为你的婶婶了。而且还是一个小脚的,走起路来,那圆溜屁股一翘一翘的,不知多风骚。” 三叔说着,发现水烟枪的烟草早已燃烧殆尽,便把烟灰扣出来,重新放上新的烟草,点燃,继续享受着悠闲的生活。 郑轩还想说些什么,瞧见婶婶不知从什么时候站在他后面,脸上露出了难以言明的神色,双手叉腰,静静的站着。 可三叔却全然无知,继续干着自己的事情,“你该多学学我,别整天整些没有的东西。” “三叔多抽烟对身体不好,容易不举。”郑轩笑笑的反驳道。 “你个混小子,乱说话,要是再逛青楼你三叔我……” 还没等他说完,郑轩就已经站了起来,然后扭头对着婶婶说话:“三婶,我有要事先走了,下次再来看你。”说完就开始往外溜走,眼不见为妙。 微胖微壮的婶婶微笑地点点头,“下次过来吃饭,三婶给你煮好吃的,记得也带上泰泰。” 此时的三叔。 后背一阵冷风吹过,发凉,让他瑟瑟发抖。 “郑元杰,你当年挺威武的呀,青楼大战三百回合,还文家闺女呢,怎么到老娘这里就跟一头病驴似的,你倒是说说怎么一个强壮法。”婶婶阴阳怪气的说道,还一脚踹了一下三叔的屁股。 “哎呀,媳妇,我这不是在跟小辈吹大炮嘛?男人嘛,需要大气一点,而且这些事情都过去了,计较这么多干什么?当屁一样放了就好。”三叔强颜欢笑,做出比哭还难看的笑容,揉了一下发疼的屁股。 “是吗,说来是我冤枉了呀,要不咱俩来试试?”随后指着自房卧室,大声吼道:“给老娘滚进来!” “你个臭婆娘,信不信老子休了你。”三叔已是最后的倔强。 “好呀,你准备用那条休我呀?”婶婶又开始阴阳怪气起来,眼神逐渐发冷,双手交叉的盯着他。 “额……”三叔开始纠结起来。 因为七休里面没有一个达标,这可让他很为难呀,硬休妻,族人一定反对,而且休妻不过是气话而已。 “唉呀媳妇,你听我说,最近腰不太好,有些扭到,等我哪天好了再来。”此时的三叔,能拖就拖,一副唯唯诺诺的样子。 “滚进来,我数一二三!” “诶!侄儿,那个……什么大炮已经造好了,我这就带你去看看。”三叔发动了必杀技能——隔空喊人,然后脚底抹油开溜,为了逃命连水烟枪都顾不上,丢在一边,不到一两秒时间,早已人去楼空,只剩一地鸡毛掸子。 “你个死鬼,有种别回来!” 郑轩婶婶的咆哮声,穿遍整个宅子。 ~~ 郑轩可不想看到婶婶的愤怒的样子,真的很恐怖。 特别是曾经看到她一人扛起了一担重的大米之后,就觉得三叔活的不容易,应该没少受家暴。 想曹操,曹操就到。 愣神的功夫,三叔就到了身边,没好气的说道:“你爹说你没错,你就是一个混账玩意,你婶婶在我身后也不提醒一下我,老子怎么会有你这个混账侄儿,气死老子了,有烟吗?”并把手伸向郑轩。 “我那里还有房间,你要吗?”郑轩见他回不了家,于是好安慰道。 “你这说什么话,三叔怎么可能去你那睡?真是的。” “三叔,你为什么这么怕婶婶。”郑轩一边说一边将卷烟递了过去。 “三叔不是怕,是爱惜和尊重,知道吗?我只有这么一个宝贝媳妇,这里缺女子缺得跟鬼似的。你可要知道家跟娘们走,没有娘们还算什么家呀?” 三叔接过卷烟,更是恼火的骂道:“你的烟能不能在秀气一点?存心气你三叔是,我一口就没了。” 三叔满身牢骚的与郑轩一起出门。 走了不远才到河流上头的水利工坊,那里是最重要的冶炼工坊,以及兵工厂。 郑轩还没进到诺大的厂房里,就望着湍急的流水,带动三辆巨大的水轮车转动,几根巨大的木棍横杆不断被拉动,延伸进入厂房里。 刚一进入到厂房内,刚刚立春的寒冷就被驱散了,甚至还带着一丝炎热。 三台个鼓风机把大量空气吹进高炉内部,冒出鲜红的火花,光着膀子的工人将石墨糊在巨型坩埚周围,再用几十条铁链吊起坩埚,随后让高炉冶炼好的铁水流入。 工人们也爬上移动梯子,用纯铁棍搅拌均匀,使铁水和石墨不断发生反应,形成高碳钢水,再去掉钢水上漂浮杂质。 这个过程很漫长,至少需要一天时间,才将坩埚里面的钢水导出,流到模具之中锻造枪管,炮架,或是让其形成钢锭。 高碳钢用于制作燧发枪绰绰有余,但用于制造火炮,特别是阿姆斯特朗炮,却稍显不足,甚至有炸膛的危险,想要制造大炮,至少也要达到低碳钢,才能有很好的耐热性,以及延伸性,火炮的寿命才会增加。 不然只能用于建造弗朗机炮。 在这个时段使用弗朗机炮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大清可是有红衣大炮,以及“威远将军炮”,也就是前装臼炮。 如果使用弗朗机炮,两军对轰,根本是一场不对等的战争,人还没打到,自己的炮兵阵地就被人摧毁了。 要知道这一时期的大清,拥有红衣大炮九百多门,还有上百门康熙年间建造的威远将军炮,战斗力还是不容小觑。 第29章 为什么工业革命不在明清 工厂内,铁水流进铁模里,冷却之后就是半空钢管,工人用连接水力车的磨石,把钢管内部抛光,让其变得光滑用于制作滑膛燧发枪。 也有用于制作刺刀,敲打,打磨,抛光,样样都不少,剩下少部分杂质太多的钢水则用于制作农具和各种工具。 “你说的那什么贝什么麦转炉炼钢法,你瞧瞧,在那边。”三叔指的指不远处的试验工坊。 郑轩顺着他所指的方向望去。 只见许多工人,不断在一人高的奇怪钢制坩埚里面鼓气。 里面的钢水就像岩浆喷发一般,不断冒着气泡,工人们也逐渐远离,随后坩埚内就发生剧烈反应,不断变热,不断有黑色气体冒出,红色钢液发了疯一般。 工人们用铁链将坩埚转移到外面,不断用鼓风箱把排出的气体,热量,吹出到厂房外,这样的反应一时半会也停不了。 三叔看了一眼反应的钢水,便带着郑轩进入这厂房内,随便捞了一条钢材。 “你这法子炼钢是好,可练出来的钢终究太脆,三叔试过了好几种矿石,依旧不理想,即便是炼出来的,头硬尾软,一堆废铁毫无用处。”三叔一边说着,抡起一个铁锤用力的砸了下去。 “砰”一声脆响,钢材直接碎裂开,断成两半,还出现了碎蛋壳的纹理。 然后他丢掉铁锤,拍了拍手摇头,摇摇头。 “我们这里使用的多为碱性铁,而且硫磷的含量极高,杂质非常多,可以使用石灰,沙子,乌铁试试,然后再吹一次。”郑轩看着炼出来的钢,摸着下巴说。 这是英吉利人贝斯麦在1856年发明的转炉炼钢法。 后面大清的汉阳铁厂都是用这套技术,只是湖广总督张之洞什么都不会,只会骄傲自满瞎吹牛。弄来的是碱性矿,而别人技术是冶炼酸性矿。炼出来的废铁卖不出去,只能倾销到日藩,给别人提供资源侵华,最后汉阳铁厂也给岛国做了嫁衣。(1) 郑轩也只知道一个大概方法,所有的试验都需要靠三叔这种老铁匠,还有其他老铁匠一起,并需要一些时间。 “先别看这个了,不急得一时。” 三叔带着郑轩继续往深处走去,经过一扇房间。 郑轩发现自己200英镑买来的蒸汽机,已被人大卸八块,拆得不成样子,只剩下一个大气缸。 那样子要多可怜,就有多可怜。仿佛一个耕了大半辈子田地的牛,死后还要被庖丁解牛。 三叔看了一眼郑轩心痛的样子,蛮不在意道:“这蒸汽机没有你想想的那么复杂,除了那口气缸,还需要一些时日才知道怎么造… 其余部分就根本不需要自己麻烦,那三台大型水车不就有现成材料吗,这蒸汽机无非就是缩小的水力风箱,只是用的是水汽而不是河水,不信你自个去看看王祯《农书》里面的水力风箱,是不是很像… 我敢打赌说,这些红毛都在前朝那偷师学来的,除了那口气缸。” 三叔的意思就很明显,‘小样,你被红毛给骗了。’并伸手索要一支卷烟。 郑轩也很无辜,他哪知道这么多,自己又不是史学专家,最多也就看过《天工开物》,而且在后世,那些媒体可是把西方各项发明都吹上天,特别是第一二次的工业革命,所以他也信了。 “那可以调节速度,力度大小,以及与织布车结合在一起?”郑轩问道,顺手掏出一只卷烟。 三叔接过郑轩递过来的卷烟,借了点火,边抽边道: “这一点都不困难,无非再多一个气缸,铁杆,齿轮,或是放掉水汽… 至于衔接织布车,你他娘的是在气我?前朝就有人把水车与织布车连在一起了,我随随便便派去的一个学徒都能完成,这蒸汽机能有多复杂?” “那为什么现在还使用人手?” “呵?”三叔乐了一下,“你知道那个搞出水车接织布车人后来怎么样了吗?” 郑轩无知的摇起了头,还是那句,他又不是史学家,哪知道这么多事情,大事还能够说一说,而这点鸡毛蒜皮的小事,都已经成为野史了,谁会去了解。 三叔做出了一个割脖子的动作,吸了一口烟道:“那人被官府给杀了。” “官府杀他干嘛?” “官府不杀他?要是三叔,我也要杀他,你可知道前朝江浙一带的纺织坊有多少户人家?要是被他这么一来,谁还去请织工,多少个靠这吃饭的人没活可干,这还让人有活路吗… 到时候几十万的流民,这口锅谁背呀?即便是官府不杀他,那些织工也会把他给杀了,你可要知道那是民怨,闹不好可就是民变,所以对于官府来说,这种人越少越好… 要是你现在到江浙一代,搞什么水力纺车,三叔保证你第二天,人头分离。” 郑轩听完之后,完全没想到这一回事,不过他也逐渐回忆起来。 在后世,英吉利好像第一次工业革命,就出现了卢德主义者。 也就是对抗工业革命,反对纺织工业化的社会运动者。因为大机器大工厂,让许多小作坊破产,工人大量失业。 工业革命是什么?工业革命就是解放双手。 郑轩无奈的叹了一口气。“唉,可惜了,要不然大明与大清还有的拼。” “你可别想当然,要是当时你是皇帝,可能灭得更快,多少人的饭碗都在江南,稍微一点动静,整个大明都是牵一发而动全身。”三叔吸了一口烟。 “可大明还是被灭了,要不然他很强大。”郑轩最后叹息道。 只能说是国情不同,人家英吉利一个岛国,人口也不过六七百万人,而且常年战争,哪来这么庞大的工人?所以工业革命容易,即便有反对,在资本家眼里算不了什么,政府稍微压一压就过去了。 但在大明,人口都已经突破一亿,都到了1亿5,000万甚至更高,来一个解放人力,大家可就没饭吃,没工开,你干一个工业革命试试,试试就逝世。 现在更要命,大清已经达到了3亿多人口,占据世界人口的三分之一,天天都有百姓饿死,流离失所。 这也是为什么清末猪仔这么好卖,人多地少,流民多,大中华土地承载力已经超过极限冒红星了。 人口是一个红利,也是一个压力,弄不好就是一颗炸弹。 不过郑轩已经有了一个好想法,喊一个‘亚洲是亚洲人的亚洲。’然后打掉荷兰西班牙的殖民地,把庞大的人口拿来开疆拓地。 当然澳洲也不要放过,英吉利菲利普总督是在1788年才押解犯人到达澳洲,当时人数不过三千不到,就妄称一半大陆都是他们的。 到时候可以比一比谁人多,反正广东福建两省,可不缺乏村村争地的械斗者。 到时候移民过去,看看谁的拳头比较硬,谁比较狠,把那些英吉利佬打成一个殖民村。 “那也正常,大明是被自己人给卖了,老祖以前反清复明,没少被江南那帮人卖,那些富商大儒只是将咱们当成与大清谈判的筹码,所以他们不是一个好东西,都是沽名钓誉之辈,爱国有几人? 多少前线好汉被那帮文人官爷断钱断粮,最后把自己卖给大清换一口吃的… 他丫的,要是我,我也降清。自己拼死拼活只是保护那些人荣华富贵,最后不讨好,还要成为替罪羔羊。” 三叔说完直接将烟碾碎,仿佛自己经历过一样,脚步也快了些。 —————————— (1)货比战争3:金融毒奶喝残了汉冶萍公司。 第30章 炮中之“王” 两人边聊边走。 不一会就到了制造大炮的工坊区。 几门铜制的红衣大炮,就摆在工坊空地上,这种火炮尾部壁厚,向炮口不断削减,延伸,到炮口又肥了一圈,形成完美的弧线,不仅重量更轻,精准度也提高了许多,是模仿英吉利的加农炮改进的。 在有些昏暗的兵工厂,闪烁着微弱的古铜色的光泽。 这几门都是用于装备,刚刚建造好的四艘六百吨的盖轮船的十二磅(五公斤)舰炮,加上木支架整重达782公斤,还有工人在上面划刻度线,安装瞄准星。 此时,一个年轻男子,穿着宜兰海军服饰,两眼泛光的看着这些炮,还不断抚摸着。 “你个混小子又来了,这里可没有娘们,想要找女子自己去女学府找,别对着炮跟发春似的。”三叔看到他没好气说道。 “嘿嘿,杰叔,咱不是过来找女子,而是来看看炮怎么样了。”那男的摸了摸头发说道。 “真不明白你们这些人在想什么,炮有什么好看的?” “打起来很爽,会让人上瘾,要不您也来几发?” “你有病,再来几发我都成聋子了。”三叔骂骂咧咧道,随后又摇头道:“你们真是一群疯子。” 那男子看到郑轩也走过来,动作娴熟的递过来一支卷烟,“老大,来一根?” “哎呦,不错呀,老王,学我学得像模像样,还学会递烟了。”郑轩调侃道,并接过卷烟夹在耳朵上,老熟练了。 眼前这人,可是自己小时候的玩伴,隔壁家老王的孩子——王中正,这名字可是自己老爹酒后取的,毕竟人家长辈字不认识一个,只会傻蛋傻蛋的叫着。 “嘿嘿,这招好使,让那些海盗抽上瘾了,然后什么该教什么不该教的够给教了,就连自己有多少个私生子都告诉给我,还说,要是我喜欢,可以给咱们带一些洪红毛女当夫人。”王中正嘿嘿说道。 “你这是‘生人有道’呀,有没有法子让他带更多的红毛女过来,不管那个国家都行,不要妓女,不要老的,不要昆仑奴和印度佬,价格可以谈一下。”郑轩道。 “嗯……这有些难,他们说女子太阴,太多不吉利,不过我可以试一试。”王中正摸着下巴道。 郑轩真心觉得自己不容易。 女人就还海绵里的水,哪个国家都要榨一点出来,要不然男女比例就会失衡,特别是在台岛上,罗汉脚太多已经成为不安定因数,林爽文起义至少有十万人,绝大部分都是罗汉脚。 就单单宜兰来说,多出了一万名男子,在过几年又要多出两到三万,该死的大清。 “对了,你可以叫贤契明洪专门建造奴隶商船,”王中正忽然想到什么,接着又道:“我听红毛海贼说,地中海可是有很多奴隶贩子,只要有钱就行,到时候咱们可以派人去运回来。” “不行,我们不能这样干,不然会出现人性最黑暗的一幕,这会让士兵发疯,而且沉船率极高,所以只能让给他们来做。”郑轩直接拒绝道。 若是让他们看到黑色三角贸易,会让许多人变得冷血,当士兵冷血,他就会把百姓当奴隶,甚至觉得人不过是一个货物。 可在一定程度上削弱儒家圈影响力,削弱中华文化的同化能力,这不是郑轩想看到的。 而欧洲早已经将百姓当成资本的奴隶,所以他们不在乎,他们只是一群拿着厉害武器的野蛮人,并活在精美建筑里的奴隶社会,别把他们想看得太高尚。 三人不一会而就来到一门火炮前。 全金属炮架,还有长长的炮架尾,两个半人高的金属轮,一门一人长的铜炮就架在上面,也都是尾粗口薄,可是一个货真价实的钢铁怪物。 “这与红夷大炮很像,不过更长更省材料,而且这种金属架适合马匹拉,结实耐用,简单可靠,可不会像红夷大炮的木架难以移动,只是一个铁架不轻… 这发射五斤重(六磅)炮子的铜炮,铁炮架重六百斤,可要用掉很多铁。”三叔像是在看败家子的眼神,瞧着郑轩。 “这是一个问题。”郑轩也是沉默好一会。 台岛不缺铜,但很缺铁,即便有铁矿,矿石的质量也是太差,一百斤铁铁矿石也只能得到二三十斤铁,远低于贫矿40%含铁量的标准。 “大概能制造多少门?”郑轩问道。 “如今整个工坊九个坩埚,三炼三修三待,三天冶炼出一千八百斤钢水,其中有三百斤是废水,生产火枪每天至少需要六百斤,各类杂项需要二百斤… 按此计算,一个月只能给你七门炮架,要是制造你口中十斤(12磅)重炮子的铜炮,最多也就给你五门,这划不来。”三叔碎碎叨地计算道。 “多说无意,实践是检验要不要生产的唯一标准,是马是馿还得要拉出溜溜。”郑轩还是先看看此炮的威力再说。 “我就等你这句话,驮马都已经准备好了。”王中正笑道。 “真他娘的败家。”三叔无奈道。 ~~ 几个士兵,将六百五十公斤,也就是一千三百斤的铁疙瘩,推出了兵工厂。 用二匹驮马勾住炮架尾,一声“驾”,两匹马就开始拖着火炮开始移动,而郑轩与王中正骑着马跟了过去,还有几个七八骑兵和炮兵。 马车拖行的速度不慢,特别是的走在平坦的硬路上,能达到一个士兵小跑的速度。 到了分叉路口,一个甩头就转过弯来,没有丝毫停留,不到两炷香时间,就到来到荒地上。 “这炮果然灵活,可比舰炮好使多了,两匹马就足矣,要是红衣大炮那种铁疙瘩,还需要十几个人推,你打算把这炮命名为什么?”王中正问道。 “汉系列,叫起来人心归向,就叫汉制1787型6磅野战炮,你觉得怎么样?”郑轩反问道。 “这个行,先不管了,把炮弹试了再说。”王中正只是随意的回答,取名字伤脑筋,还不如打炮来的痛快。 早就兴冲冲的操作铜炮。 整个6磅炮,只需要五个人操作即可,四人将炮架尾部脱离马勾,推向一个小山坡,铁炮架上的木杆,炮刷,水桶,弹药箱全部拿了下来。 一人将火炮准星拉起,一人转动炮尾部的螺杆,调整火炮高低,一人拿起炮刷清理炮膛,最后两人分别装火药包,炮弹,以及在炮尾插入火捻子。 “马匹远离……预备发射!!!”王中正大声喊道,随后将引线点燃。 “轰!!!” 一声剧烈的炮响传了出来,炮弹大概飞出两里地着落,砸出了一个大坑,跳了几次弹以后才平稳到地上。 第31章 八十万两的海军军费 郑轩用千里通看着炮弹落地位置。 此时,一个士兵直接跑了过去,一边跑一边计算自己跑了多少步。 约一柱香多一些的时间才跑了回来,喘着粗气说道:“报告……首长……五……五百…七十一步……” “辛苦了,先去树下休息一会。”王中正拍了拍士兵肩膀。然后扭过来看着郑轩道:“这是好东西,可惜不能在舰上使用。” “你会用到的,”郑轩将耳朵上的卷烟拿了下来,边一搭一搭抽着道: “我打算大量移民到台东纵谷平原建立一个粮食大后方,物资都准备好了,到时候大量走私过来的人口都会转移过去,你宜兰海军指挥兼任宜兰陆军去负责一下。” “这里不是没有开垦完吗?” “的确,不过之一根据地风险太大,而且明年以后把大岛解放下来,又不知道是那一副鬼样,届时可能会面临全岛大饥荒,而且那里有一座大武郡山铜矿,能够生产大量铜炮。” 郑轩觉得花莲和台东才是最适合做基地。 那可是拥有三大铜矿区。两座大武郡山铜矿,和冈山铜矿脉,还有丰富的石墨矿,大理石矿,以及水泥灰岩,森林资源,而宜兰只有硫磺和黄铜,以及黄金。 最重要那里是峡谷平原地形,能够种植茶叶,种桑养蚕,这能让茶叶和生丝源料拿在自己手中。 只要牢牢掌握这两项就够了,因为瓷器已经逐渐退出大宗商品。 “那就移民,如今四艘战舰可是缺一百二十门火炮,冶炼铜的那些兄弟,一个月只能制造十七门,速度太慢了。”王中正听到有铜矿,就开始两眼泛光了。 “不是说我的从弟学会建造盖伦吗?不再来几艘战舰使使?” “对呀,老大,一艘一万石(600吨)的盖伦船,满配三万二千两。之前购买三艘大船,现在海军部只剩二万两家底了,你是想要建造半艘盖伦船,还是建造缩水的盖伦船?” “你真他娘的人才,怎么早不说?” “你刚回来,就不见人影了,咱上哪去找你?”王中正嘿嘿说道。 “五十万两够不够?我还要分一些给陆军部,不然人家说偏心。”郑轩无奈的说道。 “老大,这就有些抠了,咱们可是要建大船,费银子,陆军什么都便宜,步兵,炮兵,骑兵,还有后勤士兵,能花多少钱?我一艘船十几门炮,就要成千上万两银子,没钱可就没着落,那还打屁呀,大清水师可是上千艘战船… 咱们如今战舰只有七艘三角帆,四艘没炮的绣花拳护卫舰,三艘战列舰还在红毛手上,其他都被你拿来载货了,咱们容易吗?” “行行行,陆军里面拿出十万给你们行,再多,老子回去都不知道该怎么跟他们交代。”郑轩做出你再要,就跟你拼命架势。 现在来说,海军就是吃钱大户。 火炮比陆军多,船又非常吃钱,需要的物料也大,码头,仓库,各种设施也都需要建设,而且火药用量也比陆军多,每艘船几吨火药,打仗跟流水一般。 “八十万两,不能再少了,我可要订二三十艘,老大,大清水师有一千多艘船。”王中正坚定道,“咱们一艘船只有二三十门火炮,根本不够用,而且你也拿了四百万两回来,这八十万两不过分,嘿嘿嘿……” “……” 郑轩想要掐死人的心都有。 ~~ 高端的食材往往只需要采用最朴素的烹饪方式。 忙碌一天的郑师傅开始制作酸菜鱼。 新鲜的大草鱼需要切下鱼肉,剔除鱼骨,鱼肉片成薄片装入碗中,往鱼片中加入盐、白胡椒粉入味,如此可让最大限度的呈现出鱼肉的嫩,鲜,香,释放鱼味。 倒入酸菜翻炒,炒干水分再倒入泡椒、辣椒段、姜片、蒜片、葱段翻炒。 而后加入已经煮好的乳白色鱼汤大火煮沸,让食材的酸,辣,香,辛融入鱼汤里,浓缩精华。 他带着郁闷且复杂的心情烹饪这道菜,给这菜增添神秘的色彩。 掀开锅盖,咸,鲜,酸,辣,香还带着鱼肉的芬芳回荡在空气之中,这是因为水分子受热就开始上升,并带走香味因子,让其做无规则运动。 此刻将浓缩的汤汁倒入雪白的鱼肉。 它的垫底是酸辣可口泡酸菜,上面是青鱼片,鱼片白白嫩嫩,散发诱人的鱼香,上面再浮一层红油,红油上面飘着几个泡红椒,像浴缸里的花瓣,来上一勺,便可见到如乳白汤汁,里面浓缩着鱼肉最为优质的蛋白质,以及大量矿物质,微量元素。 这是忙碌一天人们最大的犒赏,也是补充他们蛋白质最好来源。 “相公他怎么了?”泰泰不断咽着口水,不忘问道。 “被老王骗走了八十万。”郑明凯不断擦着口水。 就连大黄也不满的叫两声,不断流着哈喇子,舔郑暄妍和小西的心思都没了,尾巴摇的跟芭蕉扇似的。 酸菜鱼刚刚端到春台上,郑明凯第一个举起筷子,争先恐后道: “鱼头是我的!” 却不料手没伸多久,就被郑轩打掉了,还瞪了几眼。 “唉……”郑明凯无奈的摇摇头。 有些郁闷的走到后院内,叫开始大喊大叫:“姑奶奶!快出来吃饭,你们再不出来,我鱼头就没啦!” 郑暄妍站在房门前说道:“我只是一个外人,不妥。” “别说那么多废话,你再不出来,我鱼头要没了,到时候你怎么赔我?” “可……” “我的姑奶奶,别那么多可是啦,吃饭最重要,我们这里可没你们大清那么多死人规矩。”郑明凯一边揪住小西的头发,一边推着郑暄妍往前走,他只想着自己的鱼头,可不管这么多。 “君子动口不动手。” “痛痛痛……你揪住我头发干嘛?” 两人开始大叫起来,郑明凯也对他们吼了起来:“要是鱼头没了,你们怎么赔我!” 最后死拖硬拽将郑暄妍与小西拉了出来,将她们按住在桌子上,打算回去美美的吃鱼头,可回到桌上,发现盆子里只剩鱼身,还有汤汁,整个人就差崩溃:“我的鱼头呢?!” 只见泰泰碗里一大块鱼头,她美美的吃了起来,还不时被烫着嘴巴。 郑明凯只有一个想法,就是撒泼打滚,要是嫂子她不是女的,说不定就掐指脖子咆哮道:‘还我鱼头!’ 郑轩看着他快哭的表情,从汤里面夹了出来,“诶诶诶,这里还有半个鱼头,都过年大一岁了,怎么还这么小家子气,以后怎么娶老婆,生孩子?” 郑明凯看到还有,脸上的阴天早已经消失大半,坐下来,埋头苦干,还带着一副享受的模样,变脸比天还快。 “你们两个,要吃什么就自己夹,这里不是大清,没有女子不上台的规矩。”郑轩看着郑暄妍与小西说道,随后也美美的吃起鲜嫩的鱼肉。 泰泰看她们不敢动筷子,便好心把鱼肉夹到她们碗里。 看着这幅样子,郑轩似乎又想到什么,“你们现在无所事事,可以去妇联看看,应该适合你们。” 他觉得郑暄妍唯唯诺诺也不是办法,还没有她自己丫鬟更放的开。 果然是封建礼仪害死人,特别是那些大家闺秀,稍微一点出阁就用头撞墙,简直就是凭空制造男女比例失衡,该死的贞节坊,得拆。 第32章 红毛海盗船长 乾隆五十二年(1787),一月中。 福建水师提督黄仕简率三千兵,从厦门出发渡船至鹿耳口;闽安协副将徐鼎士率兵一千,从闽安口出发,到鹿耳口与黄仕简汇合。 加之海坛总兵郝壮猷共万余清兵前来镇压。 此时,陆路提督任承恩率兵由蚶江渡海至鹿港。形成了三路大军合围的局势。 爽文攻诸罗,自二月至四月凡十至,柴大纪督游击杨起麟、守备邱能成等出战,杀贼数千。爽文之徒张慎徽伪降,大纪察其诈,置诸法。 先后收回诸罗县城、凤山县城,阴历3月6日再次被南方义军庄大田攻占,双方形成拉锯战,并再次进入僵持阶段。 ~~ 台岛西侧的台中盆地,嘉南平原,平东平原打的不亦乐乎。 而在台岛东侧的宜兰也是忙的热火朝天。除了一月中福建水师渡台,停止走私以外,到三月多可是没有闲着。 三天就有四~五艘三角帆进入宜兰,卸下大量货物人口,并带上食盐,棉花然后离开宜兰,到东沙岛停泊,等待沙船和大福船走私过来人口,货物,粮食进行换货。 部分船只走琉球群岛路线,进入日藩,来到长崎展开贸易,输入大量的洋棉花,丝织品,火绳枪,进口大量的木料,煤炭,漆料,弱足(女子),还有十几箱白银。 “昨天那批货船队带了四千箱茶叶,生丝三千二百盘,丝绸三千匹,瓷器七百件,杂粮也有一百担。” 福叔翻着账目说道,然后又拿起了烟筒。 郑轩瞧着热闹非凡的仓库区,许多马夫都拉着驴车,驮马车,或是脚夫手推的板车,将海港码头拉来的货,一起堆到这对外贸易的仓库里。 远处的冶炼工坊与兵工厂也加紧开工,高大的烟囱不断冒出黑烟。 “我们现在存库是多少?”郑轩好奇问道。 “四万箱茶叶,丝绸三万匹,生丝两万盘,瓷器七千件,也就两个月的量,昨天来了两艘法兰西红毛商船,就购买了五千箱茶叶,三千匹丝绸。”福伯将烟斗叼在嘴里,然后又道: “他们可给你带来好东西,两千箱棉花,霰弹和葡萄弹各五百枚,两百枚开花弹,芒硝也有一百石。” “赚了还是亏了?” “赚四万二千两,这些红毛的钱比我想象还要好赚,单单关税就收了二千两。”福伯坐在太师椅上继续嗮太阳。 见福伯开始享受养老生活,郑轩也就离开了 他现在还有事情要忙,明天就该去花莲看看,顺便运输物资过去。 一个半月前,就移民了八千人,其中水军两千人。宜兰老归化民,干部,工匠三千人。剩下全都是今年私过来的人口,成为先遣部队。 就连自己的妻弟都格力也跟了过去,这家伙同意了帮忙,并把山上的同伴带了下来,让泰泰代为照顾。 但他走之时,还拿走了自己收藏许久的荷兰人安德鲁·多莱制作的双管燧发手枪。 如今自己可是又要组织新的一批,隔离所可是凑够六千人,都是刚刚走私人口,全部移民去花莲,支援当地将建设,而在宜兰也多出三千人自行消化。 回到家中,郑轩又开始收拾东西。 一把锋利的百炼钢匕首,已经是老伙伴了,是福建一个老铁匠打造的,差不多五两银子,因为图纸是郑轩凭借后世军刀模样设计出来,所以比较费力,可他只收一两银子,而且还很用心。 郑轩摸着刀喃喃自语道:“确实制作精良,都用了六年了。” 他当年还想推广一下军刀,可实际用处不大,而且价格不便宜,在军队使用可是败家行为,一个三菱锥就能解决很多问题。 军刀可没有用武之地,还不如一把普通小刀,来的便宜耐用。 又拿出一个箱子,里面是一把1775年生产的安妮女王手枪。 这把手枪可是细小的双管燧发枪手枪,而且非常精致,小巧玲珑,适用于女性,不过,郑轩的枪早已经被混蛋都格力拿走了,所以他只能用这把老古董先垫着。 当郑轩正在府上的卧房内,把玩那那些老古董时。 一个毛毛躁躁的声音从外面传来,在后拍着大门,大声喊道:“大哥,大哥,红毛海盗……不是,是红毛师傅在找你!” “我有钥匙,你别叫了,这么着急干嘛,你还比我大三岁,我都没着急你着急什么了呀。”外面传来郑明凯的声音,还有开锁的声音,然后两人都进来了。 郑轩也出来卧房,看着一个全身黝黑,肌肉发达男子进来院子,这很有他老爹的遗传,疑惑的问道:“啊洪,有什么急事吗?” “哥,红毛师傅要闹了,他说要见你。”明洪有些慌张说道。 “找我干嘛?” “他们说你不给他们活路了,到现在也都没有订单,就快揭不开锅了。” 郑轩挑了挑眉,又气又笑道:“他会揭不开锅?这是在放屁,啊洪,人家是海盗,抢过的财富都比我们还多,上次那四艘船可比我们贵二万八千两,而且还未配火炮,他们会没钱?他娘的就在撒谎。” 明洪被郑轩堵哑了,想好像就是这么回事。 “要不我们去看看再说?”郑明凯提议道。 郑轩点点头,就打算跟着明洪一起过去,可郑明凯也跟了过来,郑轩随口问道:“你去干嘛?” “海盗头我认识呀,关系还不错,去到总能帮一些忙,搭上话,哥放心,我会保护好你的。”郑明凯说着,就拔出一把手枪。 “你这枪哪里来的?”郑轩皱起眉头,语气不善道。 “是海盗头霍华德杰瑞借给我的,我可保存的很好,五天抹一次油。”郑明凯又把枪插了回去,仿佛像个没事人一般。 ~~ 此时,一个年老色衰的红毛老头,头发黄白,脸上一个深深刀疤,一只腿没有了,只剩一个粗木头固定着,走路时,一瘸一拐,腰间还挂着一柄水手刀。 “你们…终于来啦?”海盗头领霍华德杰瑞沉声说道,并用蹩脚的中文说道。 “听说你找我们有事请,我尊敬的海盗先生。”郑轩非常绅士的说道。 “哈哈哈,我又不是…那群该死的绅士……”霍华德杰瑞摇摇头,喝了一口朗姆酒,拿出一个又大又粗的黑卷烟,很享受地抽了起来,“你们…那个混蛋,王,可是抽了我好几根,我可还没算钱。” “你这次来,有事?”郑轩看他磨磨唧唧地,又问了一次。 第33章 郑明凯“勇斗”红毛海盗 “当然,你们就是一帮混蛋,特别是你!”霍华德杰瑞指着明洪鼻子,依旧非常蹩脚的中文骂道:“你一口一个师傅叫的开心,然后回去就…抢了我的…生意,你们这里不是…有句话叫‘一日为师,终生为……’” 说道着,霍华德杰瑞就卡壳了。 他的中文就停留在日常交流的口语。要是到了更深层次的成语,或是文言文,基本只能是瞎猫碰死耗子。 “终身为奴。”郑明凯抢答道。 “对!‘终身为奴’,嘶……”霍华德杰瑞总感觉有些不对劲,疑惑的看着郑明凯,“终生为…奴?you''renotlygto,areyou?” 这时,就连郑轩也看着自家老弟,内心在无奈,而一旁明洪的在偷着乐。 郑明凯义正言辞,眼睛非常单纯的看着霍华德杰瑞道:“我从不骗人,这‘奴’就是你们英吉利‘爹爹’的意思。一字多义,就像‘小人’这两个字,可是卑鄙小人,也可是‘我’谦卑自称,不了解也是正常,不信你可以查查典故。” 霍华德杰瑞看着郑明凯一脸严肃,认真的样子,并没有一丝捉弄的味道,疑惑几下就消除了。 “随便啦,反正你们就是一群……玩恩负义的人,有了新婚没了……旧爱。” “你的船太贵了,我们买不起。”郑轩只好实话实说,与外国人弯弯绕绕,没有好处。 “ifuckyou!这都是骗人的…假话,你以为我不知道…你们是在偷学我的功夫,学完之后,就拼命造船,不留一点订单给我们,打发我们是?” 霍华德杰瑞有些愤怒道,随后便灌了一口朗姆酒,才把气稍稍的缓了下来,然后深深的叹了一口气。 “唉~~我也到了…该退休的年纪,这只脚越来越…不灵活,全身开始僵持…按你们中国人的话来说‘颐什么天年’。” “红毛师傅……”明洪看着霍华德杰瑞有些不舍。 “我可没有你这该死的学徒!” 霍华德杰瑞突然间脾气又爆发了,不过他只是发泄一下,而后又恢复平静,沉着的看着郑轩道:“我知道你们一直都在学习…英格兰造船技术,别说那么多富丽什么皇的借口。” 他闭上了嘴巴,断了无名指的手掌在木桌上,用食指敲着木板,并陷入到思考之中,片刻时间后才开口说道: “我该退休了,最后为你们造…两艘三万英担(1500吨)标准的…三级战列舰,你们想要学到的功夫…我也会全部交给你们,这两艘船算是…你们的毕业礼物,一艘四万英镑,建造完毕船坞也卖给你们,但我先说明,没有火炮…那玩意…你们自己有。” “你这不是在叛国吗?”郑轩皱了一下眉头,疑惑的说道。 “叛国?不不不,你们就以为…三级战列舰能打败…大英帝国?真是天真!他们的皇家海军可是欧洲第一,一艘一级战列舰,十三艘二级战列舰,三级的多得数不过来,那些都是用我们这些海盗赚来的钱建造的… 交给你们技术不代表…叛国,而且这些技术…属于我所有,可是我…不可侵犯的权利,不属于大英帝国,我只要pound,我要给我的水手发钱… 我们回到英格兰可没有政府的补贴,要不然我怎么会去当海盗……该死的政府解散我们这…些海军,就不管死活,也是忘恩负义的家伙。” 霍华德杰瑞越说越是气愤,最后看着郑轩也免不了骂上几句,“你们这宜兰也不是好东西… 我用了五六年的老手枪在这里不知被谁给偷了,我恨死这…该死的地方,要是让我抓到他,让他吊死在船头成为一具干尸一辈子!” “???” 郑轩皱了一下眉头,瞟了一眼郑明凯,明洪也是如此,他还想开口,被郑轩踢了一脚。 而郑明凯像是没事人一般,眼睛喵向别处,还吹着口哨,仿佛是在说什么都不是他干,并把枪塞得更紧一些。 郑轩无奈的叹了一口气,便正视霍华德杰瑞道:“可以,需要多久时间?” “材料充足的话……嗯……七八个月时间就够了。” 霍华德杰瑞边说,边让手下的海盗拿出一份条约。上面密密麻麻的英文,以及翻译却有些别扭的中文,并让郑轩签字。 郑轩拿到以后,没有看中文部分,而是全看英文版本,困惑的看着他,“一个奴隶二十个英镑?” “这可都是地中海的海盗,会做制作大炮,海船,跟船坞…一起卖给你们,反正他们不是…英格兰人,上不了岸,就便宜你们了。” ~~ 在损失一笔不大不小的钱以后,霍华德杰瑞又带着那些老海盗,还有汉人船工开始建造两艘大型盖伦船。 明洪也过去光明正大的学习,不再像以前偷偷摸摸的样子,两个船坞全力动工,宜兰的木料,大清的木料,就连日藩的木料也都进了船坞。 第二天就开始带着船队前往花莲。 原本郑明凯还想跟过来,然后就被姨娘锁在家里。 宜兰道花莲只有四十二海里,用快速三角帆,盖伦船只需要半天时间就能到达,来回非常方便。 郑轩早上出发,到了中午到了花莲,途中还领略了宜兰到花莲沿岸的大好山河,三条大的入海口,以及一些小平原,长长的沙滩,偶尔能看到野生的泰雅人,与阿美人。 此时的花莲。 还不能说为一个城镇,一望无际的海岸线,只有一个简易的码头,以及偌大的庄子。 周围都是茂密的原始森林,以及灌木丛,偶尔能听到猴子的叫声,岸上的小庄子全都是用简易木头搭建,也有帐篷。 每个人有条不序的开工,砍伐周围木料,搭建新的家园,或是开垦农田,建筑地等等。 郑轩坐着小船靠近沙滩。 便见到皮肤发黑的王中正,一脸苦笑的看着郑轩,仿佛像是饱经沧桑的男人,样子看起来要多老就有多老。 “你个混蛋老大,现在才来,我在这快成为一条咸鱼干了。”郑轩以上岸,王中正就开始抱怨道。 “这他娘的不是还没到夏天吗?你怎么跟非洲人一样,我差一点就认不出你来了,还以为你被当地的野人架在火上烤。”郑轩打趣道。 王中正也露出了洁白的牙齿,白皙透亮,仿佛跟珍珠一般,让人以为抹了白石灰:“野人?人家一点也不野,还会耕田捕鱼,要不是我的美食打动他们,说不定人家就不给我们登上岸。” “呵呵呵,怎么就只有你几个人?其他人呢?”郑轩看着王中正,只带了几个手下,接上自己就往庄子内走去。 “都在忙呢,这里太缺人了,什么都要自己动手,手下的士兵基本扛着斧头就上阵了。” “哦,那阿美人好相处吗?” “人还不错,女子多,不过,他们村子人口其实并不多,我估计几里内也就一两个小部落,几百人而已… 他们生活条件太差了,大多都是狩猎与农耕,我们来到与他们贸易,交换食物,教他们耕种技巧,并炫耀一下武力,基本就接受了,还大方的给出一块地。” “有没有办法把他们纳入到我们自己当中?” “这有难度,他们并不完全接受我们,大概需要一些时日行,你妻弟都格力和他们交涉去了,不久会有新的消息。” 第34章 荷兰探险家的出现,历史轨迹偏向了 此时的都格力,穿着一身宜兰的海军装,一件泰雅人的粗马褂。 软衣服,软裤子让他有些不适应,而且身上还带着武器,有些沉重。 他身边跟着几个护卫,还有谈判官,几人与美仑社的部落女酋长谈判,或是代理酋长的男子。 男长老也有参与进来,部落男子多为充当门面,做主依旧是背后的女人。 阿美人可是最原始的母系社会。 泰雅人虽说为母系社会,但基本有一半的权益属于父系,以夫为居,男猎女织,男女各拥有一半权力,只有巫师为女性,还是家族性世袭,不过酋长只能是男性,并形成血脉部落。 而阿美人完完全全由女性做主,酋长巫师全由女子做主,男子从礼仪当门面,并以生女孩为荣,婚姻基本以男子入赘的方式为主。 在平原森林里,十几个竹木屋,几百人口就是她们生活的部落,不少孩子还只是粗衣麻布,她们穿着的衣物都是使用香蕉树丝编织,但都格力肯定,她们不是野人,只是少于外界接触罢了。 “(阿美语)感谢你们的馈赠,解决我们燃眉之急。” 那酋长说道。她身后还有一个看起来可爱的女子,应该是酋长的女儿,一边还有一两个壮汉,拿着粗糙的长矛,有些警惕眼前之人。 “(泰雅语)不,这是感谢你们给予土地的支持。”都格力说道。 这是王中正的怀柔政策,如今整个台东纵谷尚未开发,只有几千阿美人,可谓是地广人稀,所以不存在人地矛盾,只需要一些交易,给予,就能获得他们好感,借买的方式获得土地,这是最柔和的方式。 等扎稳脚步,就能进行文化输出,慢慢同化她们,成为自己的一员。 此时,都格力身后的海军士兵,也是毕恭毕敬,谈判官也都是以都格力为主,毕竟其他人可不太懂泰雅语。 可就在这时。 一位美仑社的成员慌慌张张跑来。 他看一眼都格力他们,急忙的与酋长说些什么,随后气氛变的紧张。 “你们为什么这样做!”酋长怒斥道。 “???” 都格力一脸茫然,完全不知什么情况。 而美仑社的壮丁都出来,拿着长矛指着都格力,以及身后几名海军士兵,并把酋长护在身后,还有人弯弓搭箭,就等酋长一声令下。 而都格力身后的海军士兵也是如此,拿出火枪与他们对峙,剑拔弩张,这是众人都没想到的,怎么好好的突然间就成了这副鬼样子,但所有人都不敢松懈。 “停下!!!停下!!!” 都格力见形势不对,趁着还没有伤亡的时候,急忙让大家冷静一下,并用泰雅语叫喊。 “我们是不是误会什么了?” “误会?你们的人在南部的奥万大社杀了人,你们这群骗子。”好说话的酋长没了, “等等!我们可是在北部海域沙滩,没可能进入南部奥万社杀人。”都格力说完,又看着那皮肤黝黑,前来禀报的男子问道:“你看清楚吗?” “额……”那人被都格力如此一说,才开始仔细打量众人,眼神露出疑惑。 最后摇起头说道:“除了衣服类似以外,其他不像,他们蓝色眼睛,黄色头发,还有好几个全黑的人,不过也有几个与我们的一样的人,似乎是最南边卑南人。” “红毛?” 都格力狐疑的道。 这是汉人对于洋人的叫法,只是想不明白为什么红毛会出现在这里。 “他们是黄色的毛发,不是红色,非常高大,而且还带着喷火的长棍。”那人摇头说道,还用手比划一下,形容自己见到的外国人。 “能带我们去看一下吗?” 口凭无据,需要见见才知道,都格力想要知道是那个国家的。 他在宜兰就接触过许多国家的红毛,英吉利,葡萄牙,西班牙,法兰西,普鲁士。 只是因为太过与复杂,所以他不想接触那么多,还不如上山来的简单一些,只需要打猎,耕种就能活的好好的,而不像姊夫整天忙东忙西。 不过现在不一样在其位,谋其职。 “随我来。”那人说完就带着都格力与部落的人,赶往哪里。 一路上都是原始森林,一条像样的道路都没有,如今可三月份,天气可在十几度之间徘徊,湿冷湿冷的,偶尔还能见到一个黄红色的毒蘑菇,以及手臂粗的蟒蛇。 走了越半个时辰,就来到一个不小的部落。 不过在高山族人的语言里,部落称之为社,当然翻译或许不是这样,但也类似,而且大明大清也是用这个字,基本就成为了惯用。 也是几百人的阿美人村社,样子与先前那一个相同。 只是想在部落内的人都乱成一片,部落外可躺着几具尸体,基本都是中弹身亡,还有一个中了毒箭的印度人,早已经死透了。 都格力直接来到那个印度人尸体旁边,而旁边的谈判官,则看着尸体说道:“这会不会是英吉利人的奴仆。” “很有可能。” 此时一群阿美人站在部落门前,看着尸体叽里呱啦的说道。 眼神中带有警惕之色,长矛弓箭都没放下,要是都格力这群人有什么过激行为,就立刻射杀。 “你们还有其他东西是他们的吗?”都格力用泰雅语问道。 只见人群中一位女子走了出来,将一面橙白蓝的旗帜拿出来,递给了都格力。 “红毛藩国旗” 旁边的谈判官顺口就说出是那个国家。 而都格力将国旗名字翻译给阿美人听,女子也开始说道:“那些人宣称这里为无主之地,为和兰王国合法领地,还想我们给他们提供帮助,最后打起来了。”(1) 都格力翻译成官话以后,谈判官皱起了眉头。 “彭韬,这难道很严重?”都格力问道 “这很糟糕,红毛藩对于这里不死心,我猜测那些人极有可能是探险家,他们开始探索此地,必定会有前哨站,也就是补给站,有可能是堡垒或是城池,我们该回去报告给首长。”谈判官彭韬道。 ~~ 此时的郑轩,依旧在忙着自己事情。 有许多小船来回与大船与沙滩之间,将人和货物卸了下来,有给花莲带来大量补充。 如今花莲已过万人,村子的规模不断扩大。 台东纵谷平原可是有一千多平方公里,而这么广大的地区,居住的不过区一两万阿美人,属于重大土地闲置事件。 虽然现在整个平原更亚马逊的热带雨林没有差别,但这些可都是丰富的森林资源,能够支撑宜兰的造船业,制造二三十艘二级战舰不成问题。 “老大,有大事发生,是一件大坏事。”拥有古天乐同款皮肤的王中正说道,还露出了雪白的牙齿,像是啃了白石灰一样。 并骑来两只马,拍了拍马背,想让郑轩上马。 “大事?” “嗯,都格力刚刚回来,还有谈判官,他发现红毛藩的踪迹,而且还是一位探险家,看来我的麻烦并不小。” “这他娘的麻烦,还真不小呀。”郑轩军眉紧促道,而后上马返回营地。 —————————— (1)大清对荷兰的翻译为“和兰”,民间俗称为“红毛番”。 第35章 世界的搅屎棍 “该死的东西。”郑轩恨恨的骂了一句。 他听到谈判官的报告,眉头锁死,然后站在一间粗糙的大木头屋内,一动不动,陷入到沉思之中,而其他人坐在木制桌子旁,也都是双手交叉。 郑轩多少有些恨透和兰东印度公司,可谓是世界的搅屎棍。 什么“世界的马车夫”真的是抬举他,这家伙占领台湾不说,还在郑成功收复台湾之后,居然帮着大清打台岛,还要求将整个岛屿都割让给他,真是给脸不要脸的家伙。 当然,大清也只是半答应,岛屿就不割了,只是给点钱打发别人,但人家依旧死心不改,窥视整个岛屿。 与郑家可就结下了不小的梁子,毕竟他们可是帮大清攻打厦门,澎湖列岛。 而且还在爪哇地区屠杀华人,制造红溪河事件,这开了一个不好的头。 不过现在最要紧的是:和兰东印度居然又回到了大岛,郑轩一点也都想不明白,这已经偏离了历史轨迹。 郑轩只知道自己的老祖,收复台岛以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和兰人的踪迹,怎么现在人家又到回来了呢? 想不明白呀! 郑轩拿出一张粗纸皮舆图。 上面画着整个都是台岛,里面非常详尽,一大山脉四大平原都了然清晰。 这是日藩在17世纪绘制的舆图。 幕府可是狼子野心,窥视中华之国土,遂命大量武士加入倭寇,描绘舆图海岸线,航道等等。而后发动了侵台战争,最后被大明打了回去,才消停了上百年。 可以说,世界上最了解华夏的除了本民族,还有旁边的三岛国民。 郑轩看着舆图,内心感到莫名的恐惧。 因为这张舆图太详细了,甚至比大清还要详细太多,就连旁边的岛屿,也都与后世的地图相差无几,他们就只差西方的绘图技术。 “老大,我觉得他们在卑南觅社,这些红毛藩都是在遥远的西方而来,他们只有走海路,所以海港必须有,而这个位置最为适合建城建港。”王中正围了过来,就连都格力和彭韬也一样。 “小人也这么认为,这也解释了为什么,红毛藩能够不在大清以及宜兰补给的情况下,直接到达长崎郡,只是有点奇怪,他们为何敢这么放肆占领这里,就不怕被人算账吗?”彭韬摸着下巴思考道。 “他们这么大胆在这里搞事情,必定有所倚仗,肯定是知道些什么东西,不过我不好猜测,我可要打探情报才清楚。” 郑轩说完便指了一下台东纵谷平原中部,“我有预感,这里会有一个前哨站,若是从卑南觅社出发到这里,至少也得走七八天时间,所以中间有个补给点,在正常不过。” “这里,我们需要侦查?”王中正问道。 “我们需要两路线,一是走海路,侦查卑南觅社,二是走纵谷平原,一路往下走去,看是否拥有红毛藩的前哨站。” “海路的交给我,但陆路比较困难,几乎都是阿美人村社,而且都是必不见日森林,你打算派谁去?” 这时候郑轩看向了都格力,“我有一个最好的人选,他最为适合。” “???” 都格力一脸茫然,“为啥又是我?” “这里只有你最熟悉阿美人,也懂得他们的语言,而且你也可以找阿美人成为向导。”郑轩拍了拍他的肩膀,“你放心,我会派多点人给你指挥,并保护你的安全,来根烟?” 都格力叹了一口气,将烟接了过来,感觉进入了贼窝,事情怎么就越来越多? 早知如此就不来了,还不如在山里当个“野人”来得快活,哪有这么多糟心事。 ~~ 任务也就这么定下了。 郑轩先回到以来开始战备模式,令他们赶快赶工舰炮,装备四艘护卫舰,就连七艘大三角帆,也都准备好弹药。 还留下了五艘运货的小三角帆。 安装舰炮,负责运兵,侦查等任务。 也开始调集士兵,海兵,把他们拉回到日常训练当中,做好战斗准备。 而王中正依旧主持着开发村的事宜,各类生产建造有条不紊的进行。让一部分人,修建土木城墙,以及低矮的防海炮台,防止红毛藩的军舰。 并先让都格力开始出发。 一天过后才派出舰队进行海上侦探,毕竟走海路永远比陆地快,他不想这么快因为自己的侦查,而让路上红毛藩起了疑心。 此时的都格力。 又来到美仑社,为了更好的交流,换上了泰雅人的服饰。 现在只有五六十人,可让美仑社阿美人感到紧张,他们的弓箭长矛,一直握在手上,生怕对方“攻城掠地”。 “你们好,我有紧急的事情,需要见见你们的酋长。”都格力用着泰雅人的语言说道。 并奉献了一些新鲜的瓜果蔬菜之类,表示尊敬等等。 一个壮硕的男子,面容有些不善,接受了他的礼物,然后说道:“只有你可以进来,其他人只能在外面等待。” 都格力也向身后的彭韬翻译一下。 可其他人不想他深陷其中,生怕都格力出了什么意外,就难于以郑轩交代,想要拒绝阿美人的条件。 只是都格力摆了摆手说了一句,“我会出来的。”然后就跟随着阿美人进去了。 ~~ 一个不大不小的竹木屋子,便是酋长的居室,与周围的木房子相同。 并没有因为她是酋长,把房子建造得壮观且美丽,而是与普通房屋一般无二,只是在墙外涂了一些自然色,代表一下酋长屋子而已。 都格力进入石基竹屋,此刻屋内已经围满了许多人,男男女女,全都盯着他看。 “很抱歉,昨天那事情不是我们干的,而且我们并不与他们一样,他们是从海上过来,而我们是从噶玛兰过来。”都格力一进来,就开门见山道。 这让周围人感到好奇,女酋长带着疑惑的神色,率先开口道:“那他们是什么人?为何会过来这里,并说这里是他们的领土?” 第36章 阿里·美丽的攻陷目标 “他们是红毛藩,从大洋里过来的,他们非常贪婪,想要这里的一切,被我们称之为殖民者。”都格力简短地回答道,神态恭敬。 屋内的阿美人开始议论纷纷,当然大部分还是妇人做主。 而酋长则开始沉思片刻,然后直白的问道:“你来这里是做什么?” “我需要一些向导,找到他们的据点,若不是他们迟早会回来这里。”都格力恭敬回答。很快屋内又议论起来,便是争论不休。 “不行,我们不能掺和进去,万一他们报复就麻烦了……” “我们要阿七报仇,还有阿沙阿泰,他们不能白白搭进去……” “可是你们没有看到他们手上的怪物吗!” 此时,屋内有人反对,也有人支持,想要不掺和此事,但也想要报仇的,最后争论不下,只能让酋长做出裁决。 酋长思考许久,看着都格力许久,才开口问道:“你们找到他们如何?” “我们是世仇,他们杀了我姊夫的族人,我们会将他们赶出去。”都格力说道轻描淡写。 “我们会卷进来吗?我们可不想部落社员有死伤。” “我向你保证,不会让您的族人卷进来,只是我红毛藩之间的事情。” “可以,我会让我女儿陪你过去,但你务必保证她的安全,不能让她们掺和此事之中。” “感谢,我们会给报酬。” 都格力说完就退了出来。 而美仑社也派了几个人,一个穿着黑色彩条纹,缺了两颗虎牙的女子,以及几个纹了红泥面的壮汉,手上拿着长矛与弓箭,跟都格力一起出来。 部落里面的人也跟了出来,有人是道别,有人是好奇,也有人为出行人准备食物,水果,把他们当成出去出去拼命的战士。 都格力早就回到队伍中。 彭韬看着这一幕,摇头道:“有这么夸张吗?不就是去侦查而已吗?” “他们可没有出去这么远的地方,这片森林很危险,你不知道,不比我们那差多少。”都格力随意回答,似乎对许多事情都提不起兴趣一样。 彭韬看着他摇了摇头。 总感觉都格力性冷淡,对什么事情都是漠不关心,一副忧郁少年样子,难道到了叛逆期?很有可能。 不多时,但美仑社的阿美人道别完了之后,队伍才开始森林进发。 台东纵谷平原,无需辨别方位,东侧为低矮的山丘,平均海拔不到一百三十丈,而西侧为高大的山脉,中间则是六~十四里宽的平原,只要爬到树上,就能知道自己的方向。 都格力跟着阿美人前进。 茂密的森林能下脚的地方不多,全都是巨大树木根,遇到河流河沙地,才变得好走一些。 “我叫阿里·美丽。”那个女子退了下来,用着漏风的嘴巴说道。 还露出阿美人,或者说是台岛高山族特有的黑牙,是黑墨染成,代表吉祥,泰雅人也有此类传统。 “哦……”都格力依旧平静的回答,甚至让人感觉到敷衍。 “你为什么看起来这么冷漠。”阿里·美丽好奇的问道。 这与她所见的男子大不一样,族里每个男子都很热情,而他尽然对自己冷漠,就有些匪夷所思,让人更加好奇想要探寻下去。 “我阿爸说,女子不是一个好东西。”都格力面无表情,不痛不痒,一点也不在意对方是一个女子。 “为什么?” 阿里·美丽眼睛里目光炯炯,似乎写满了“我很好奇!” “她们很傻。”都格力淡淡道。 目光呆滞地向前方走去,丝毫没有因为别人的姿色,而成为一个舔狗。 “不,都格力,你这是偏见,我阿妈一点也不回傻,她很厉害,让族人吃饱穿暖。”阿里·美丽义正言辞,目光里还带有一丝崇拜,对于母亲的崇拜。 “天真,你们的世界太小了,如果有机会,你去到噶玛兰就会发现女子很傻,脾气又臭又凶,做事傻傻乎乎,只会哭哭啼啼,看起来就烦。” 都格力似乎想到了什么烦心事,语气中带有一丝不耐烦,但依旧面无表情,俗称脸瘫。 “好,我依旧不赞同,我族人的女子都很聪慧,她们能把家照顾得很好,能让自己男人服服帖帖,还生了许多女孩子,是非常出色的女子。” 阿里·美丽只好无奈的反驳一下,不过依旧觉得都格力很有趣,只是想法有些怪异,甚至是离奇,似乎有点大逆不道的意思。 毕竟族里男子都对她非常尊敬,而且非常顺从,有时却让人有些无趣。 可都格力却不一样,居然对女子没有兴趣,这是阿里·美丽见过的男子之中,最为奇特的,所以对他总有那么一丝猎奇。 “对了,你为什么和那些汉人在一起,还有噶玛兰长什么样子的?”阿里·美丽自顾自的问道,并看着都格力。 可都格力没有想回答的意思,而是走上前去。 阿里·美丽撅起了嘴巴,并没有感到气馁,而是追上前去,感觉他愈发的新奇,此时她内心不知是否想着,‘这是一个奇男子,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 不久,侦查队就多了一个奇怪的组合。 ~~ 彭韬跟着队伍,不断记录着道路,以及周围的环境。 他如探险家一般,将大量的东西记录在案,在一个小本子上,用铅椠将原线的道路线,地形以及资源环境等等记录。 整个台东纵谷平原拥有非常丰富的森林资源,台湾相思,台湾杉,红松,柚木,花梨木,樟木等等树种,大部分都适用于建造船只,能够支撑宜兰航海业发展。 而且他也发现适合火炮行走的道路,这里并非想象的泥泞不堪,在许多大树根下,土地是非常坚硬,只要将灌木丛劈开,就形成了简易的道路。 “小心!前面有堡垒。”都格力小声的喊道,让后面队伍的人赶紧隐蔽起来。 这时,彭韬也从队伍中间跑了上来。 他们已经走了三天时间,再走多四天就会到达卑南觅社。 此时不远处的大河摊边,一座简单石头泥土堆积起来的土堡垒,就耸立在那里,土堡垒上面还挂着红毛藩的国旗,而堡垒下面则是不大不小的田地,出现在森林之中,偶尔能看到几个黑奴,或是印度人在耕种,当然也能看到其他部落的阿美人。 彭韬拿出了千里镜,伸长然后望了过去。 一个穿着灰色军服,头戴圆盔的红毛藩的出现在单瞳世界里,手上背着枪,还啃着土豆左右张望。再看一下旁边,一个长长的竹竿插着一面橙白蓝旗帜,中间还有voc等字样。 “是红毛藩的和兰联合东印度公司。”彭韬放下千里镜说道。 “和兰联合东印度公司?”都格力疑惑的问道。 “嗯,这是红毛藩国成立的商行,他们可是拥有自己的军队,还能到处宣战签条约等等,几乎跟王国差不多。”彭韬简单的解释道。 都格力也简单的翻译给阿里·美丽。 忽然间,灌木丛传来一个突兀的声音响起,“wiebenjij?” “ikhebieandvondendiehierbrak!”一个黑色衣服棕色袖子,图穿三角黑帽的红毛藩从灌木丛跑了出来,身后还跟着穿着灰色军装,头戴圆帽的士兵,手上拿着燧发枪。 “erzijnldatenuitanderenden!” “hetisdeontdekkgsreizir,firestarter!” 第37章 无奈的看着世界变了 “砰!!!” 都格力和彭韬还没反应过来,一个灰色军装的东印度公司士兵,举起长枪就开火。 “反击!!!”彭韬大声喊道。 都格力立刻拔出双管燧发手枪,朝着那个身穿黑色衣服,头戴三角冒,正拿起手枪的红毛藩就是一枪。而后是他身后的灰色士兵又是一枪。 彭韬更是拿出了最新配备的汉制1787型双发手枪,来了两下。 “砰!砰!砰!砰!” 此时双方也开始拔出燧发步枪,射击开火。 这狭小的灌木丛爆发了惊人战斗,五十多人对战十几人的,整个丛林冒出了大量白烟,还有一股浓浓的硝烟味道。 “ah!ah!ijnbenen……” “help……help……!” 荷兰东印度公司士兵,基本倒在地上发出哀嚎声,但大部分都死了不能再死了,包括那个黑衣红毛藩,这里的动静很快惊动土堡垒上的士兵。 “快点走,带上伤兵撤退!撤退!” 彭韬大声喊道,手下的士兵将受伤倒地,或是阵亡的同伴抬走。 此时的阿里·美丽,与他的族人也都傻傻的愣在原地,他们从来没有遇到近距离的火枪对射,最多也就是使用弓箭,长矛等等,上次对方探险家只是在几十步外开枪,效果没有这次惊人。 不过,他们很快恢复过来,就跟着彭韬一起撤退,只有阿里·美丽还愣在原地。 “你在干什么?快走!”都格力大声叫道。 “我……”阿里·美丽脸色苍白的说道。 都格力拍了一下她的脸,没来由的骂了一句,“你真是一个麻烦的女人。”然后拽着她的手就开始撤退。 阿里·美丽满脸无辜的被人盖了一巴掌,脑袋还在晃悠之中,傻傻分不清楚东西南北,被都格力一直拖着走,最后大声的喊了一句:“喂!你干嘛打人?” 都格力没有说话,而是跑的更快。 ~~ 跑了将近两柱香时间,在意一个隐秘的山谷里躲了起来。 “一班立刻去占领制高点,以防敌人进攻,二班在周围警戒,设下陷阱,三班寻找撤退路线,四班救伤兵!”刚停下,彭韬立刻就发号施令,指令非常清晰。 “是,指挥员。”每个队员,除了受伤的人,基本都按照要求操作。 “现在怎么样了。”彭韬回到驻地里,问都格力道。 “死了四人,伤了三个人。”都格力毫不犹豫道。 此时的他,正忙着救人,将鹿皮背包拿了下来,拿出里面的绷带,镊子,还有刀具。洒下烈酒,对着在一旁紧张的阿里·美丽说道:“这个药丸让他吃下去,然后按住他的大腿。” “药丸?”阿里·美丽看着手中奇异的药丸,内心有一点点小警惕。 “蒙汗药。” “蒙汗药是什么东西?” “麻醉药,你别管这么多,不想他痛苦,赶快喂下去。”都格力不想在和她废话这么多,直接将烈酒洒在弹口周围。 “啊!!!” 很快那条阿美人汉子发出杀猪一般的叫声。 阿里·美丽看到也毫不犹豫将蒙汗药喂了下去,不过那汉子依旧非常痛苦,连眼睛也都眯了起来,最后在钻心的疼痛下晕了过去。 都格力叹了一口气,“你真的很啰嗦,这药丸可要一段时间才有效,好了现在人家直接晕了过去,又浪费我的一颗药丸。” 随后开始用小刀切开烂肉,在用镊子将铅弹夹了出来。 而阿里·美丽在一旁嘟着小嘴巴,一副郁闷的样子,但还是问道:“你是巫师?” “我姐才是,这只是一个小医术,在噶玛兰跟人学的。”都格力在伤口上又抹上烈酒,在用粗制的麻布将伤口包扎好。 “哦,那么你应该全是巫师了,我阿妈说了,会用草药治疗疾病的人都是巫师。”阿里·美丽依旧按照自己的见解。 “我不是巫师。”都格力无奈的摇头,继续忙着手中的活。 也不知道她假装不明白,还是真的不明白,都说了不是,还硬是,这不是有毛病吗? “我阿妈说过,这些巫医术是不能随意传人,只有承嗣才能学习,即便泰雅人也是如此。”阿里·美丽非常坚定。 “汉人有句谚语‘头发长见识短’,阿里·美丽世界变了。”都格力叹了一口气,将工具都放到鹿皮包里。 此时,彭韬又走了过来,他可没有心情在意两人的说话,而是严肃道:“天黑了,而且有伤员,我们今晚只能在这里过夜,明日一早赶回去,你们找个地方歇息,今晚我会派人守夜。” ~~ 队伍等到第二天,天刚刚发亮。 彭韬就带着侦察队连夜回去,生怕被红毛藩追了上来,伤员基本又背又抬,尸体只能就地掩埋,并做好标记,日后再转移。 来的时候行进缓慢,可回去却熟悉地形,速度也快了许多,而且有伤员,谁也不敢怠慢。 大约两天半就回到了庄子内。 此时一同回来的还有王中正手下。 他们带了两艘船过去侦查,并找到了红毛藩的确切位置,确实实在卑南觅社,他们已经占领了哪里,用武力手段逼迫当地的原始部落,归降他们。 而且他们的旗帜并非尼德兰联省共和国,而是和兰联合东印度公司。 依旧是那简陋的小木屋,王中正将信札给了郑轩,“老大,你看看,人家说的有理有据呢,看来这些红毛藩知道的事情不少。” “我们被人出卖了?” 郑轩将信札接了过来,里面满满的都是荷兰语,翻到最后,可是有汉语翻译,虽然翻译的不咋样,但还能了解大意。 里面无非是说,而大清只承认汉番界以西,所以大岛以东为无主之地,任何人占领都可,而他们最先发现此地,并教化万民,此地应是他们固有领土。 “他们怎么知道这件事?汉番界除了大清还有我们知道,我敢打包票,没有一个红毛知道,就连广州十三行那帮官员,要是没有在台湾府当官,也不一定知道这一回事。”郑轩双眉紧促,有些想不明白。 王中正来回踱步,而后停了下来,“或许我们漏掉了一个,那就是倭国,他们很早以前就在这里经营商贸,康熙后被赶了回去,但他们还是知道界碑的事情。” “如果按照你所说,泄露消息的是长崎方面,难道是田川家?” “这关系甚大,我不敢乱说,你最好查证一下,在长崎管事通商口岸可不止他们一家。”王中正思索了一下说道。 “真他娘不是东西,先不管这个了,先把这帮红毛藩搞定再说,日后再找长崎算账。”郑轩直接将信札揉成一团。 第38章 战争前夕:领土保卫战的开端。 宜兰方面:“你越过界了,台湾自古以来就是华夏之国土,你这是赤裸裸的侵略行为,我们将严重抗议你无耻行径,请两周内立即离开!” 和兰东印度公司:“此地为无主之地,有清国康熙皇帝设立汉番碑为界,大岛以东皆无主,说先到先得,你这是无中生有,无理要求。” 宜兰方面:“一国两家皆为正统,我中华之人,以血肉之躯探索出来的国土,岂是爱新觉罗家一家独言,台湾早在东汉三国就开始接触,大明纳入管辖,历来入疆域图,此汉番界只是限汉人不扰番人,并非国土界。” 和兰东印度公司:“胡搅蛮缠,你是大清出来的叛军,是大明的余孽,伪政权,我们不承认你们的合法地位。而且我们大和兰东印度公司船舰利炮,早已不是一百年前的和兰东印度公司,你与我们不在一个同位置上。” 宜兰方面:“你这是在玩火自焚,多行不义,必自毙,回头是岸,勿自寻绝路。勿谓言之不预也。” 和兰东印度公司:“别说一些听不懂的话语。余孽,叛军都是不被承认,你不是清国,不代表中国,jebenteenneprerg!伪政权没有与和兰东联合印度公司谈判的资格!” ~~ 几天之后。 “这次红毛藩真的玩火了。”郑轩将信札丢到桌面上。 然后双手撑着木桌案,一肚子火的敲了桌道:“看来他们还没被英吉利教训够,觉得我们弱小好欺负,真他娘的该死。” 这里是宜兰军委会议府,就是兵营的骑楼处一间大一些的房间。 灰黑的墙上顶着一块木板,上面可是世界堪舆图。 王中正坐在木靠椅上,吹了吹木茶杯,小抿一口。旁边还坐着刚刚赶回来的唐藏,和屁股长虫的孙无良,还有谈判官彭韬,以及原住民通都格力。 王中正接过信札,看了几眼突然惊讶道:“什么?要我们赔一千两。” “嗯,说我们杀了他们的尼德兰共和国探险家,要求赔偿,不然与尼德兰共和国交恶。”郑轩额首说道,拿了自己的木茶杯也来上一口。 “他们这是猪八戒耍把式,倒打一耙,过界还咬人。”唐藏摇头说道。 此时,孙无良一掌拍在桌子上,大声道:“打!干他娘的红毛藩,老子本来就手痒,他送上门来,正好解解闷,赔钱?赔那她娘的钱,信不信老子连他藩国都给灭了,将那些藩婆子抢回来,给他们来个罗汉王国!” “你这泼猴,真是二流子骂街,胡言乱语,你眼中除了女色还有什么,和兰藩国可在几万里海外,驾船最快也要八个月。”唐藏无奈道。 “我可以学成吉思汗杀过去。”孙无良反驳道。 王中正不怀好意笑着说道:“泼猴兄,不是我老王说你,你要是敢这么做,你还没摸到别人,就被那些红毛给轰死,不过你可以定一个小目标,把沙俄的卡捷琳娜女皇抢回来,听说人家又白又嫩,手握大权,可比你家那鲜藩婆厉害多了。” “嘿嘿嘿,真的?那我就不客气了。”孙无良笑容猥琐,还搓搓手。 唐藏深深的叹了一口气,“你这泼猴,人家女皇做你奶奶的都行,七老八十的。” “去他娘的,这么老?”孙无良惊讶道。 “好了,好了,我现在是打和兰,又不是打沙俄,怎么又扯女人去了。”郑轩心力交瘁,手捏了捏脑门。 而都格力与彭韬两个人傻傻的坐在那。 都格力完全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而彭韬只是因为是自己刚刚担任谈判官,对那个地方有些了解,所以一起参考而已,第一次免不了有些紧张,然后就发现有些污了。 “我也没意见,只要老大钱粮够,干他丫的死红毛。”王中正放下木茶杯说道。 “我也支持,不过他们是怎么发现汉番碑的事情?”唐藏疑惑的问道,他想要更为了解的事情经过,做出更好的判断。 “我这里只有一条消息,红毛藩卖给倭国二十门舰炮,我推测与长崎方面脱不了干系,但到底是哪一家干的,这个就无法而知。”郑轩皱着眉头。 他其实还有一句话,就是这历史的发展方向变了,他已经有些摸不着未来的脉络,剩下的路或许需要自己摸索。 “那就全杀了,别跟他们那么多废话,狗日的奶奶,只要俺老孙在,他们就是一堆龟孙王八糕。”孙无良豪迈起来,还一掌捶了一下桌子,仿佛自己所向披靡。 不过在座也没在鸟他,把他晾在一边,就连王中正拍了拍他的肩膀,摇头无语。 唐藏敲了一下桌子,简单的建议道:“那不得不防和兰东印度公司的其他殖民地,他们会不断支援,他们钱多船多,这对我军不利。” 郑轩:“所以我打算速战速决,三路进攻。” “三路进攻?”几人都疑惑道。 “嗯,我带一路陆军拔掉他们在台东纵谷里的哨所和堡垒,老王负责攻卑南觅社,孙无良负责搞定他们的海船,以及阻挡他们的援军。”郑轩用手指沾了沾自己的杯,然后在桌子上画出了三条水线,粗略的表示以下进攻路线。 “那我呢?”唐藏感觉自己像是被排除在外。 “你有一个最为重要的任务,看住宜兰所有走私贸易路线,还有想办法搞到大清内部的情报,最好各地官银流动情况,有机会干上几票,我如今对红毛藩的作战,只有五十万两的军资预算了,如果战斗太久,我们会被活活拖死。” 郑轩摸着荷包有些心疼,如今火器战争,打得不仅仅是钱,但没钱一定打不了,即便不用支付军饷,火药火器的消耗依旧占头部。 ~~ 军部会议就这样定下调子。 几人就出了房间,此时孙无良看了一眼军营门外的,一个汉服矮小的女子正在等人。 然后嘴巴笑得灿烂,扭头对着众人道:“我家非常烦人的番婆子来了,她一听到咱回来,家里都呆不住了,老子得回去治治她。” “你可懂得节制,听说杰叔年轻的时候逆风尿三丈,就不知道节制,如今顺风滋一鞋,所以泼猴兄要学会克制,要不然去茅房可起不来。”王中正打趣道。 “你他娘的,你怕是不知道,他婆娘壮如耗牛,十个俺老孙也打不赢他婆娘。”孙无良骂骂咧咧的辩解道。 “你着混蛋可别忘了正事,要是透露军务,别耽误军机,到时候军法无情,可别怪我不保你!”郑轩一脚踹了一下他的屁股,让他赶紧滚,瞎几乱说话。 “知道了,俺老孙嘴巴可是最严的。”孙无良立刻像脱缰的野马,一溜烟得跑了过去,毫不顾自己身份,抓住自己婆娘就先是小啄一口。 然后非常骚包的炫耀一下,还朝着众人打了一下婆娘的屁股,嘴巴哈哈的大笑起来,最为恶心的还嗅了一下婆娘的屁股,却没理会自家婆娘脸红的跟猴屁股似的。 唐藏无奈的摇头,“色即是空,空即是色,非礼勿视,唉……狗改不了吃屎,这泼猴,没救了。” 而郑轩向旁边的士兵借来一杆枪,对准了他头,还大一声“滚犊子!” 孙无良立刻将婆娘抗在肩膀上,撒腿就跑,还大声叫道:“俺老孙回花果山造猴子去也!” ~ 此刻街道上。 郑暄妍一脸疲倦忙完今日之事,准备与小西一起同回去。 刚出门没多久,居然看到一个五大三粗的汉子,扛着一个女子狂奔,还大声叫喊:“莫要挡道,俺老孙要回花果山,让开让开!” 然后像风一样飞过。 郑暄妍与小西正处于目瞪口呆之中,这简直就是当街抢女,无赖之辈,要是放在大清可会被人乱棍打死,看来宜兰治安好不到哪去。 不过她还是急忙朝屋内喊道:“红姊,外面有人当街抢女!” “什么?光天化日之下,竟有如此无赖之徒。”一个老妇人跑了出来,看着那男子的背影,还有那已经晃得快要吐的女子。 “你们还愣着干什么?还不赶快把人给抓回来!”老妇人对着门外两个卫兵汉子骂道。 两人犹豫几分,只好无奈得追了过去,很快就上演了追逐大戏。 翌日。 宜兰抵报就出现了一条劲爆消息,“震惊!宜兰某一男子竟对自家夫人做出如此丧心病狂之事!” 第39章 寸土必争! 一天以后。 宜兰也进入战时状态,五千个士兵进入城内接管防务,军需物资优先运输。 大量火药,弹药被运上船,冶炼工坊兵工厂优先制作舰炮,野战炮,以及各式弹药。 四艘盖伦船在加紧安装舰炮,调试,七艘大三角帆直接待命,并征用一支运货船队。 士兵也在积极备战,检查火器,火炮是否可用,并写下遗书。后勤部更是抓紧检查城内粮食情况,以及弹药情况,清点库存。 虽然整个宜兰看起来非常严肃,但百姓日常生活还在继续,没有受到太大影响,他们都知道要打仗,可不知道打打哪里。第二天抵报出来以后,他才有了大概了解。 是和兰东印度公司入侵大岛,直逼宜兰,所以宜兰方面必须进行自卫反击战。但详情内容没有说明,比如军队部署。 可就在此时。 军委事务处,郑轩和王中正看着邸报,肚子就快笑抽了。 孙无良黑着脸进来,一副郁闷的样子,看着眼前两人笑意盈盈,便抢过邸报,只见一处板块写着:“震惊!噶玛兰某一男子竟对自己夫人做出如此丧心病狂之事。” “泼猴,你也有今天了。”郑轩抹了一把泪水说道。 “你他娘的,这些死人妇联真是爱管闲事,你就不能撤掉吗?里面都是一群七老八十的臭婆子,老子婆娘差点被她们吓哭了,还为咱一直求情。” 孙无良骂骂咧咧的说完,直接将邸报揉成纸团,然后吞进肚子里,一口水下肚饱了。 “这玩意真不能撤,危机时刻它作用很大。”郑轩摇头说道。 “一群婆娘能有什么作用?在里面嘤嘤?不如上阵的爷们,只会在哪里叽叽喳喳,烦死了,还不如给我一刀来的痛快。”孙无良一肚气无处安放,猛地坐在太师椅上,便能听到椅子传来痛苦哀嚎。 “你这是歧视广大女同胞了,正所谓‘中华儿女多奇志,不爱红装爱武装’。”郑轩摇头说道,接着吃自己馒头。 “先说好,我不带女兵,一门大炮上千斤,她们可搬不动,一炮就尿,还不如汉子使得快活,我老王可是粗人一枚,来一根烟?”王中正一边说着,一边拿出三根卷烟,丢给了两人。 “你们不要,到时候就便宜唐三藏了。”郑轩接过烟并点燃。 “他那个苦行僧,别想了,不食人间烟火,要是人家给他使美人计,十年之后保证还是完璧之身,让人家抑郁而终。”孙无良小酌卷烟,一副葛优躺的享受着。 “现在还没有到那个时候,别想那么多。”郑轩打算终结这个话题,而后又感叹道:“饭后一支烟,赛过活神仙。” “正解。”王中正额首。 “还差了我的。”唐藏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然后一脸邪笑的看着孙无良。 “我他奶奶的……”此刻孙无良正在发毛,瞬间就将手臂护在身上。 ~~ 四月二十日,下午。 宜兰大军出发,四艘一万石(600吨)盖伦船,七艘五千八百石(350吨)的三角帆,以及八艘小三角帆,陆军五千人,海军三千人,后勤兵两千人,并部署在花莲村的三千士兵,炮塔六座。 这场规模军事大移动,可让码头围了百姓。 许多人看着简易的舰队,内心颇为感慨,这是一个雏鸟般地方,谁也不知道会胜会败。 而且政权非常脆弱,百年前的郑成功不成,对于郑轩心里也没底。 不过这里对所有人来说,这里又是内心最向往的地方,没有地主老爷剥削,没有官老爷的威胁,更没有随时掉脑袋的危险,众人也都是又爱又怕。 此时码头上。 有人为自家儿郎上战场而哭泣。 说小心,长祈祷,保平安。也有人让儿子好好活着,比什么都重要,并让同伴照顾好他。 郑轩看着这一幕,有种特别的思绪,古来征战几人回?但战争就是这么现实。 若不将对方打怕,打退,敌人就会一步步逼近,战争只是政治上谈判筹码,更是一种目的和手段。 所以,有时候是必要选择,即便是要死人也没办法。兵者,国之大事也,死生之地,存亡之道,忘战必危。 于是他站在全城百姓面前,挥挥手,让众人都安静下来。 看着曾经苍白,如今恢复肉色的百姓,大声说道:“各位乡亲父老们,我完全理解你们的心情,谁都讨厌战争,包括我也一样,在战场上,不知道是生是死,有些人或许要失去孩儿,有些人或许要失去父亲,丈夫,我也失去我看着成长的战士,弟兄… 这是时代的悲哀。” 这时,所有的人逐渐望向这里,好奇的望着正在说话的郑轩,嘈杂声也逐渐的消失。 在众人瞩目之下,郑轩依旧扯着嗓子继续说道: “我想要和平的世界,我想要大家安居乐业,老有所养,幼有所教,病有所医,耕者有其田,大家都不会被饿死,快快乐乐… 但自古以来,每一份和平都弥足珍贵,总有人贪得无厌,想要从我们手中夺走它… 红毛藩步步紧逼,杀死我们士兵,占领我们的卑南觅社,占领我们的台东纵谷平原,威胁花莲,然后威胁宜兰,威胁在这里的每一个人… 如果我们不反击,那我们的最为珍惜的宜兰会在吗?” 此时此刻,全场一片安静,只有士兵搬运货物的声音,还有整齐的脚步声。 而百姓们内心复杂,所有人静静的,静静的听着郑轩,听着宜兰最高的统治者说话。 “我们很弱小,很脆弱,但我们是有骨气,我是男子汉,我们中华儿女不惧任何敌人… 我们军人保卫家园是天职,在我们的前方是无情的炮火,在我们身后是一片翠绿,是用我们每一滴汗血建造的宜兰,每一个人的媳妇孩子吃饱穿暖的地方,是所有人最为珍贵的家… 如果有人要夺走这一切,我们不答应! 如果有人要我们家园毁于战火,要我们孩子为奴,女子为娼,家小被屠,我们就跟他们拼命!我们唯有反击!战斗到一兵一卒在所不惜! 我们,寸土必争!!!” 郑轩铿锵有力的吼道,声音都已经沙哑,但在这人群大潮中,选择微不足道,甚至逐渐沉沦。 可就在这时。 “寸土必争!” 一个士兵大声的咆哮道。 “寸土必争!寸土必争!寸土必争!” 下面的士兵早已按耐不住,高声嘹亮,为已经沙哑的郑轩撑起了这场气氛,也坚定了自己的信念,为何而战。 整个码头也被这气场所感染,就连船上海兵,没上船的陆兵,各个都停下手中活,跟着一起嚎叫,几千士兵的声音盖过海浪,盖过大风,盖过世间一切的声音。 “寸土必争!寸土必争!寸土必争!” 几乎每个以来士兵,都在呐喊,他们当士兵就是为了保家卫国,就是为了留住这一份珍贵的生活。 没有人愿意看到美好的生活,即将沉沦,即将陨落。 更没有人希望回到曾经的生活,那靠天吃饭,被人盘剥,老婆孩子在饥饿中挣扎,自己脖子上架着刀,哪天就会一命呜呼的奴隶生活,。 在着洪亮的声音面前,孙无良在船上,望着下面的众人,对王中正说道:“老子谁都不服,就服他,他娘的,说的太解气了,老子曾经要不是活不下去,他娘的都不会去当海盗。” “也说到我心坎里。”王中正笑着说道,还弹了一下卷烟。 “报告首长,这里不能抽烟,船上有火药。”一位年轻海兵说道。 “哦,抱歉。”王中正立刻将烟丢到大海里,然后不忘夸奖道:“你很敬业。” 此时此刻。 就连正在贸易的红毛,也都听到远处的码头叫声。 声势浩大,许多都从正在干活的红毛或是华工,都停下手中的从屋内走了出来,听着这洪亮的声音。 “whataretheydog?” 一个红毛大班看着福叔问道,一脸奇怪,眉头微微皱了起。 而福叔露出久违的笑容,嘴巴还叼着烟斗说道:“这只是日常小小训兵而已,don''orry……对了,你是要买几箱茶叶来着?” 码头现在。 热血男儿上战场,告别亲人。 底下的女子哭成一片,有人抱在一起痛哭,也有人忍住泪水,挥手道别。而农夫,汉子们则是大声叫道:“干死那些龟孙,为俺们宜兰争光!” 泰泰在人群之中,早已经红了眼眶。 旁边小西更是泪水直流,不断的擦着,发现有人扯着她的头发。 “有什么好哭的,不就是去打仗而已。”郑明凯微微撅着小嘴说道,似乎为自己无法参加战斗而感到郁闷。 “那你又不去打仗。”小西抹着泪水赌气说道。 “切,老子也想去,可老爹说不定连我第三条腿都给打断。”郑明凯又把手缩进布袋里,一副淡淡然,甚至还有一丝傲娇。 “借口,还是没去,哼。” “乍说话呢?我以后可是要成为海贼王的男人,把那些红毛藩,英夷,法夷通通赶到岛上去,圈养起来后,让他们给我耕地。” “你就吹。” “走着瞧!” 而在众人后面,郑暄妍默默的看着这一切,没哭没笑,一直呆呆,仿佛什么事情都没有,也没人知道她想些什么,这时,只是伸手摸了一下脸,又缩了回去…… 第40章 郑轩的进军之路 “记住,打仗时候,最好给我抓一个活的黑色衣服红毛藩,这次和兰人能冒如此大险,他们公司一定有什么大的目的,我得知道他们计划。” 郑轩在花莲村的竹木屋里说道。 “老郑放心,有俺老孙在,连红毛婆娘都给你绑回来。”孙无良双手叉腰。 王中正无奈道:“泼猴兄,你这是在找借口,到时候别自己先上了。” “好了,好了,战后再讨论女人,现在是按着大略方针走,我走陆路提前三天出发,你们水路准备好,记住,根据战场变化做决策,灵活用兵,我们宜兰的士兵比那些红毛藩还要珍贵。”郑轩拍了拍桌子道。 之后便出了小屋的门。 如今的花莲村可谓是真的热闹,到处都能看到绿大衣的陆兵,蓝大衣的海兵。 拉着马车,扛着弹药箱,或是拿着铲子,铁锹,偶尔出现巡逻队,拿着枪围着外村巡逻,不远处还有用木料土堆建造的简易炮台。 这里可是驻扎着一万多名士兵,三千归化民和一万新来的大陆人口,可谓是人头滚滚。 “(阿美语)你好,你是这村子的酋长?”此时一个身穿橙白色丝麻衣的女子,开口问道。 郑轩看了一眼她,又看了在一旁掏耳朵的都格力,他脸上还露出不耐烦的神色。 “哦,你应该是美仑社的承嗣阿里·美丽,幸会幸会。”郑轩下意识的伸手,但想到这不是后世,又缩了回去,点了一下头,拿出一根烟道:“要抽烟吗?” 此时的阿里·美丽一脸茫然,她完全听不懂中文。 而郑轩在宜兰生活许久,虽然不会说,但听是没有什么问题,属于会听不会说系列。 直到都格力将话翻译一遍,阿里·美丽才好奇的问道:“(阿)‘抽烟’是什么意思?” 这时,郑轩才恍然大悟,高山族抽烟可都是汉人带过来的习惯。 不过汉人都在山脉以西,那边的民族才有抽烟的习惯,这边阿美人没怎么接触汉人,算是非常隐世,所以不知道烟草这回事。 然后他又吝啬的拿了回去,“你还小,不要知道这么多,抽烟有害健康。” 都格力十分鄙视的瞧着郑轩,并伸手把烟要了回来,然后夹在自己耳朵上,打算占为己有。 郑轩又气又无奈,叹了一口气。 “(阿)你们到底在干什么呀?”阿里·美丽好奇的看着两人,奇怪的动作。 “(泰雅语)这是男人该干的事,你还小,不要知道那么多。”都格力摆出老气横秋样子。 “(阿)我可已经打牙了。”阿里·美丽不满反驳起来。(1) 都格力并未鸟她,而是来到郑轩身旁。 “我们今天下午就出发,你跟彭韬负责将道路开辟出来,我给你五百名工兵。”郑轩双手放在后背,老领导范,“哦,对了,差点忘了一件事,你想办法邀请一下各个社的酋长或是长老,观看我们如何赶走红毛藩,以后做什么事情,他们就不会有这么大阻力。” 郑轩停顿一下,像是想到什么,并停了下来。 拍了拍都格力的肩膀道:“这个叫阿里·美丽的女子不错,你好好加油,我和你姐都想看到你成家立业,生两个白白胖胖的小子。” 都格力撇了撇嘴:“我才不要,要生你们自个生,女子就是麻烦东西。” 郑轩摇摇头,“要是没人女子,我们那来的族人,那来的人口,石头里蹦出来?” “阿美人要入赘。” “哦,那还是算了,要是你入赘,你姐会掐死我的。”郑轩可不想他入赘,不然自己就要面对泰泰无尽地床边话,到时候就不用睡觉了。 ~~ 台东纵谷平原,与南美洲热带雨林没有什么差别。 树非常高大,几十丈高的不在少数,几乎每一棵树都又上百年的树龄,可不是后世那种十几年就被人称之为“大树”的树。 郑轩看着这些树木颇有些感慨,多么好的树,最后不知道能剩下几棵,只能怪它们不长在大山上,而是长在平原里。 这些树现在就像烦人的路障,还有那些该死的灌木,极为茂盛。 此时,许多阿美人都跟在队伍后面,看着郑轩用两匹高大的骏马拉着大坨铁疙瘩,甚至有些人眼馋,想要拿来制作长矛,刀剑之类的,可是有贼心没贼胆。 郑轩带领的陆军号称两千人,实际是两千五百人,其中五百人是后勤部队。 不过他也没有根据古代战争规矩来办。 如大宋《梦溪笔谈》中的军队配比:“三人饷一卒,极矣,若兴师十万,辎重三之一,止得驻战,之卒七万人,已用三十万人运粮,此外难复加矣。” 且孙子兵法曰:凡用兵之法,驰车千马,革车千乘,带甲十万,千里馈粮,则内外之费,宾客之用,胶膝之才,车甲之奉,日费千金,然后十万之师举矣! 战争最看中的就是时间和辎重,这两个是相辅相成的,并成正比例是,基本军资都费在辎重身上,不仅是粮食,还有各种武器装备,箭雨药品。 战争并不是小说里那般,随便来几个数据,随便来几百上万个人,甚至扬言什么十万大军,什么百万雄师。 然后高高兴兴的奔赴战场,雄赳赳的与敌人开战,再回来庆功。 这种人带兵有只有一条路——战败。 你要是有这种下属,最好杀掉,不然恭喜你,你将会成为大军口中的粮食。 战争有时候不是拼人数,而是拼时间,拼持久,所以为什么古代总有这么多以少胜多的例子。他们可没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后勤供给制度,只要一陷入持久战,很快就会出现辎重不足,而面临全军崩溃的风险。 这更是说明,农民起义大而弱,军队战斗小而强。 只要损失三成兵力军队就直接崩溃,因为一半大半是辎重队,农夫,脚夫,没有任何战斗力可言。 而现在是四人一后勤配比,是因为郑轩不能打持久战。 基本都是干粮,像是明朝军队使用的糗粮,光饼,飧饭等等。 此刻阿美族许多村社都有代表。 看着这比自己村子部落还要庞大的军队,多少有些害怕,整个花莲地区,全部阿美人加起来都没超过三千人,好家伙,这支军队就差不多是这里的总和。 他们也庆幸郑轩好说话,要不然将会是阿美人的灾难。 “报告首长,我已经成立了开路指挥部,制定道路行进准则,并将五百工兵分成四队,各有一个开路指挥员负责,轮流作业,每日可以前进四十里,每一段路的行军指挥权都交由他们,不过……你可能也要听他们指挥一下,他是专业的。”彭韬有些谨慎的说道,深怕郑轩生气。 “来一根。”郑轩带着赞叹的眼光看着他,并将烟递给他,“你真是活学活用,让我看到伟大国红-军的影子,做得很好,宜兰未来的栋梁。” 郑轩开心的也给自己来了一根。 这不禁让他想起了历史上,那场赫赫有名的长征,其中巧渡金沙江,完全体现我军高度组织能力。 几条小船,硬是在三天时间内将一师的兵力渡过金沙江,没有人因拥挤而掉下江里,更没有人争先恐后而相互厮杀,就连当时的g军也不可能完成的壮举。 彭韬小心翼翼的双手接过卷烟,“伟大国?” “一个非常富强的国度,令人向往地方。”郑轩深深的吸了一口烟,看着长长的队伍,不免感叹道:“山高路远坑深,大军纵横驰奔……走,莫要人家等急了。” 并随手拍了一下彭韬的肩膀…… —————————— (1)阿美人成年的一种礼仪,男女二八需要打掉犬牙或是大门牙,表示吉祥,以及成年,近现代此习俗消失。 第41章 堑壕攻城与和兰人的无奈 嘭……! 一棵巨树出现了一个巨大窟窿,并未倒下,不远地上出现一颗小铁球。 此时彭韬来到指挥营里。 郑轩正对着沙盘发呆,而都格力则在一旁看着,不时抽了几口烟。 “外面怎么了?”郑轩问道。 “外面的动静是红毛藩在试炮,我们地形不好…”彭韬来到沙盘上,指着红毛藩所在堡垒道:“他们的墙高两丈四尺,最高的炮塔都有三丈高五尺,对我是俯视攻击,一炮有两里远… 而我们仰视攻击,同样的火炮,最多也是六百步,差了六七十步,若是把炮推前,会成为活靶子。” 和兰公司部署的土堡垒真的恰好。 两边山脉相聚大约三公里,都在他们可见范围内,除了躲进森林里,不过大军即便进入森林,也会有动静被他们发现。 看来他们想要稳扎稳打吃掉整个台东纵谷平原,所图不小。 “只能用人攻城,这里全都是茂密的森林,巨树可以挡炮弹。”郑轩看着地图思索道,若是不是晚上没有夜视仪,他还想夜袭。 如今同等技术装备下,攻城方伤亡一般比较大。 彭韬又在红毛藩所在位置上画了一个圈,“他们非常聪明,在堡垒两百步范围内开辟了农田,所有的树木都被砍了,这里没有遮挡物,我们到这里只能发动自杀式进攻。” “他们堡垒的情况知道吗?” “这个小堡垒五百人左右,实际红毛藩数量在两百人左右,印度黑鬼两百人,还有一百人卑南番,六磅炮四门,十二磅炮两门,与我们相差无几。”彭韬详细说道。 郑轩拿着一块小石子丢了进去。 其实现在自己的军队也是差不多配置,四门汉制1787型六磅炮,一门十二磅炮,两门改进大清威远将军炮而制造的臼炮,其余都被王中正拿去进攻卑南觅社。 毕竟现在整个平原都没有开通道路,火炮真不好转移,自己可花了五天时间才里来到这里,想必另一边已经开打了,时间不等人。 “我们的臼炮能多远?” “不足两里。”彭韬答道。 郑轩扭头看了一下都格力说道:“那些部落村社怎么样了?” 都格力就抽完的烟丢到地下,挪了几脚道:“大约两百人过来,有四十多个村社过来,他们都被我安排在后面,躲避炮火。” 郑轩点点便出了简易帐篷。 看着许多士兵在扎营,安置火炮,弹药尽量挖坑道遮掩住,后方还有炊事兵准备伙食,远前是红毛藩在试炮,并威慑自己。 这时,彭韬也跟了出来,“首长我该怎么打?” “我们在森林里大概多远就会被他们击中?”郑轩望着森林并没理会他的问题,。 “三百步外,我们是安全的,他们炮弹对树木的穿透力会被削弱。” “那我来发挥一下老传统。”郑轩准备拉起袖子开干。 “老传统?” “嗯,壕沟攻城。”郑轩露出的迷人的微笑。 这种战法最早出自于十七世纪,法兰西军事工程专家塞巴斯蒂安·德·沃帮之手。 他可是军事专家,也是堑壕之父,他修建的城堡一般人攻不破,但他最厉害就是用堑壕攻城法,以己之矛攻己之盾,可谓是活宝。 他的技术在十八世纪,可被拿破仑继承,将欧洲大大小小的堡垒,变成汉堡,来个夹心脆,成就了法兰西辉煌,顺便推广起来,很快成为主流。 当然,最优秀的发扬者就是红-军。 开国中将王秉璋可是发明了“交通壕攻击战术”,不管是g军还是r军,都被打得恼羞成怒,却又无可奈何。往往挖到别人墙角根就开打,把手雷扔出轰炸机的效果,而对方只能像打地鼠一般,气急败坏。 以及最为出色的“地道战”,最为经典的莫过于入朝反击战,把人家这种有飞机大炮的打得郁闷至极,甚至扬言要核平,最后只能无奈的退回到家中埋头研究钻地弹。 “报告首长,这个我只学过一些,不是专长。”彭韬老实巴巴的说道。 “那你就好好学习,交给专业人士。”郑轩非常骚包的拿出卷烟,叼在嘴巴里,拍了拍他的肩膀道。 然后身先士卒开始挖堑壕,并指挥大部队一起开挖,全营只留下五百人看家。 这时候那些阿美人,看到了一群疯子在挖壕沟,甚至怀疑他们是穿山甲附体。 两千军队,拿着铁锹,铲子,缺工具就用刀子将泥土搅碎。 上百号人,拿着竹篮把泥土堆在一边,形成一个小小土堆,就连都格力也被郑轩抓去挖土,而那个小美眉阿里·美丽也是好奇的跟了上来,一直在问,“你是在干什么?” 而都格力总是冷冷的回答:“别问,不知道。” 一天时间就挖出了不规则的环形堑壕,并三条路线向和兰公司的土堡垒,挺进了八十步左右。 沃帮式堑壕。 先是在敌军火炮外围修建一条,深13米的环形基础堑壕,并将挖出来的土堆向敌人一面,大约能形成一人高的堑壕。 然后“z”型向敌人城堡开挖挺进,大约一百步~三百步,挖出一条前沿堑壕,将火炮通过交通壕转移到前沿堑壕之中,己方的火炮能够仰角射击,而对方无法将火炮压到最下面,完全是城堡火炮死角。 此刻,土堡垒的上的红毛藩士兵,一脸茫然。 他们根本不知道郑轩在干什么,什么沃帮堑壕那是在拿破仑之后,才在欧洲开始流行起来,现在他们还是习惯堡垒攻城战。 “(荷兰语)他们都是一群让人厌恶的老鼠,异教徒!这种小偷小摸是无法打败我们的… 我们可是上帝的仆人,给他们传播福音。”一个黑色衣服,带着十字架的红毛藩不屑说道。 “(荷)无须担心,他们只会像狗一样前进,我敢保证,他们打不赢我们,欧洲的堡垒最为坚固,这里他们可无法使用英吉利的舰炮,而清国的大炮太笨重,他们不足为虑,不是吗?”另外一位黑衣红毛藩说道,他身上还有和兰东印度公司voc的标志。 “(荷)对了,这件事,就不怕惹恼清国皇帝吗?” “(荷)不,他会感激我们,这些都是郑叛军的子嗣,他们是清国的背叛者,这些都是太阳国人告诉我们的,说不定,我们帮他消灭背叛者,他们允许开一条通商口岸给我们。” “(荷)这就好,如今欧洲局势日益复杂,该死的奥兰治党,还有威廉五世。如今整个尼德兰都得到了解放,可他们依旧死性不改… 想要重染尼德兰,重新夺回阿姆斯特丹,并联合的该死的英吉利与普鲁士。他们一定不会得逞的,因为有你们的帮助,你们可是忠诚的朋友。”那黑衣和兰人,像是在吐苦水,更像是话中有话。 “(荷)你不留下来,看我如何揍这群该死的老鼠吗?” 东印度公司黑衣长官,并没有理会特派人员的话意,而是转移一下话题,这几乎是选边站的问题,他只是一个小职员,不想掺和太深。 “(荷)不了,我已经视察完毕,无需打搅你们,国内还有一大堆事情要忙… 如今整个议会又在闹哄哄,并出现了分歧,还有一群傻帽,依旧支持着奥兰治派与我们作对,真是该死的玩意。” 第42章 和兰士兵的偷袭 “报告,有又一堆人马离开了堡垒。”彭韬进来说道。 “这么说来,他们已经开辟出了道路,嗯…只要我们攻下据点,就能与后方新开辟的简易道路两成一线,这对我们开发纵谷平原很有利… 看来要抓紧时间了,吩咐下去,晚上也开挖,只要距离一百五十步内就挖前沿堑壕,等着攻城。”郑轩扛着大锄头,又下去了。 “首长,那已经接近前线了,红毛藩的炮火很接近,很危险。”彭韬担忧说道。 “我会看着,你放心。” 此时。 和兰人也用千里镜,望着土堡垒下方的位置。 在不远出的地方,只能看到铁锹,铁铲的踪影,还有一堆堆土被泼了上来,形成一个深深的坑道,根本看不见人头。 “(荷)哈哈哈,他们就是一群傻瓜,想要挖到墙底,得挖到什么时候,到时候我们援军到来,他们就死定了。”一个灰色衣服的和兰士兵笑道。 “(荷)你给我闭嘴!”那名黑色衣服的和兰长官骂道。 灰色衣服的士兵立刻像一只乖乖狗,站在那。 那名和兰长官又开始伸出千里镜,并觉得有些不对劲了,昨天老远外的一圈没引起他的注意,现在突然挺进几十米,这方法似乎在哪里见过,但他怎么也记不起来,但继续下去感觉有些不妙。 他直觉告诉他,很不妙。 “(荷)你们快给我拉出火炮!”和兰长官大声叫道。 和兰公司士兵也手麻脚乱拉出火炮,一顿猛如虎的操作,又是清理炮膛,又是装填炸药与炮弹,立刻发射一枚。 “轰隆!”一阵炮响,六磅铁球就像离了弦的箭,冲向了郑轩的阵地。 咻…………嘭! 这时候的郑轩感觉大地颤抖了一下。 一颗铁球撞在土坡面上,溅起大量泥沙,然后开始跳弹,最后撞在树上,滚落了下来。 而堑壕里的人相安无事,只是被惊讶了一番。 “快开始挖,他们的炮弹对我们无效,还有注意派几个人,留意堡垒内红毛藩的动向,他知道了我们堑壕的作用,防止偷袭。”郑轩立刻指挥道。 然后转过头看着彭韬,“你留意一下,只要到了红毛藩火炮射不到低角,立刻通知我们。” 此刻,宜兰陆军像是拼了命的挖土。 坑道更多的泥土飞了出来,还有被砍断的树根,仿佛像挖土机一样。 而对面的和兰堡垒的炮弹也一点没少,全都是朝着堑壕的头发射,虽然没有击堑壕内的人,但几次振动,还是炸塌了一段,阻碍一下工程进度。 并使用了几枚开花弹,可让开挖的士兵被炸飞的泥土盖得灰头土脸,耳朵都被震出耳屎。 而在堡垒上面的黑衣和兰长官越发觉得不妙。 着炮弹不管怎么射,都会被堑壕前面胸墙弹开,进不了堑壕内部,除了减缓工程速度,无法对敌人照成有效伤害,除非使用臼炮才有可能击中堑壕内部。 “(荷)该死的玩意,这到底是谁发明的。”黑衣和兰长官骂道。 到了下午不多时。 已经到了大炮低射死角,根本打不到堑壕头部,这可让他有些着急,可转机出现了,郑轩挖到距离堡垒一百二十步(180米)就停止向前挖,而是转向围着堡垒外围挖一个前沿堑壕。 虽然他松了一口气,但还是小心翼翼。 最后对着自己的下属说道:“(荷)趁着夜色,把那些野人派过去袭击他们阵地,破坏他们的坑道。” “(荷)可是他们起码有一两千人,我们这只有一百野人。”灰色衣服的士兵说道。 “(荷)我只要在这里坚守五天,援军就会到达,如果不够了,那就加上五十个印度奴,上帝会保佑他们的。”黑衣和兰长官语气声长地说道。 那灰色衣服的士兵只好点头答应,随后就离开,开始叫人准备。 ~~ 此晚的夜色并不特别亮。 天上的只是一个半月,光线一灰一暗,整个森林间也是月色朦胧,偶尔还能看到萤火虫的“星星”。 “快,通知主队,对面红毛藩有动作了。”一个灰绿色的战士小声叫道。 在前沿堑壕内,可有两百人守夜,每一柱香时间,都会有十个人换上监视堡垒和兰人的动向。 这时候,几人将堑壕内的正在打瞌睡的战士全部叫醒。 “敌人来了,敌人来了,快醒醒。” 不一会而,敌人就出来堡垒门,小心翼翼的摸过来了,手上的到还带着寒光,战士们也趴在堑壕上,低头看着敌人慢慢摸过来。 此时,敌人距离前沿堑壕只有一百多步距离,而这里距离主营起码有两三百步距离,所以守夜指挥员做出决定。 派人五人回去主营地报信,剩下的人坚守阵地,近距离射杀,然后拼刺刀。 大晚上给燧发枪装子弹非常不明智,完全看不清楚,只能在白天预装。 他望了一下堑壕外的敌人,别人也是非常聪明,十几人为一小撮,分散前进,而不是聚在一起等着被枪毙,看来他们也知道燧发枪的威力。 “传我命令,等我命令开火,随后拼刺刀。” 附近的战士像是在交头接耳一般,相邻两个人传话,“听号令开火,之后拼刺刀,传下去……” “听号令开火,之后拼刺刀,传下去……” 命令像水一样,整个不长不短的前沿堑壕,不到一盏茶功夫,就知道了命令。 卑南人拿刀,印度阿三拿燧发枪。 不过他们以为自己脚步轻柔,借着夜色不会被发现,愈发的大胆起来,速度也加快许多。 可当他们接近前沿阵地二十步时,堑壕里一个响亮的声音响了出来。 “开火!!!” 很快堑壕露出许多颗人头,他们直接把枪伸了出来,随后是一连串的火光,还有大量硝烟,“砰砰砰……”的响声不绝于耳。 子弹并不算密集,但在近距离,准头还是够的,很快就倒下了八九十人。 而对方的印度阿三也同时开火,慌乱中击杀五六名战士。 “上刺刀!” 又是那响亮的声音,守夜指挥员立刻将刺刀安装在枪口下沟,便大声喊道:“冲锋!!!” 许多战士立刻从堑壕里爬了出来。因为不爬出来,敌人就是俯视攻击,优势大,所以只能平地作战。 “啊!!!”卑南人为了壮胆,大声吼了出来,并开始挥舞手中的长刀,看着前方的堑壕的战士爬了出来。 而印度阿三只能唯唯诺诺的躲在卑南人后面,让别人先去死。 很快双方开始短兵相接,杀在一起。 在夜色一下,刀光剑影,金属碰撞声不绝于耳,血肉模糊,不断有战士倒下,也有卑南人被三菱刺捅死,死之前还要捅死一名战士,而印度阿三交战几下,趴下来当假尸体,或是逃跑,很快夜袭队伍就不剩几人。 此刻堡垒上火光一片,许多和兰士兵冷眼观看下面的战斗。 “(荷)开火!”黑衣长官叫道。 他没想到敌人这么顽强,就还防着一手。 “(荷)长官,下面有自己人。”一个灰衣士兵说道。 “(荷)立刻执行命令,这是军令,要是违抗,军事法庭上见!”黑衣长官可没把原住民和阿三当人看,所以不是自己人。 之后,三百柄燧发枪直接射击,堡垒冒出大量火焰,向前沿堑壕发起进攻,此时正在战斗的双方,被倾斜而来的铁球打的晕头转向。这么远的距离,燧发枪的命中率只有六分之一不到,但架不住量多。 “快进战壕躲避!”正在与敌人交战的守夜指挥员,大声喊道,并挥手让自己的战士进入。 突然间,一颗子弹钻进了他的头部,并冒出鲜血…… 第43章 惊慌失措的红毛藩 此时,郑轩看着五十二具尸体,被盖上素麻布。 下面三十多名的受伤的战士,各个都是灰头土脸,更有甚者不断流眼泪,眼眶都红透了,一个小一些的战士咬着牙哭着说道:“我们的指挥员牺牲了,那些红毛放黑枪……” 甚至有人站了起来,“我要为他们报仇!” “你疯了吗?他们有大炮,没去到就被炸死了,别无谓的牺牲!”然后被一群人拦了回去。 郑轩也一股郁闷气就上来。 不过还是拍了拍他的肩膀,“他们的都是好样的,宜兰百姓都不会忘记他们所做的牺牲。” “鸣枪!敬礼!”彭韬在后面喊道。 一排士兵在尸体面前开始,举起燧发枪,整齐的朝天空齐射,齐放三次。而全体士兵都围这些牺牲的战士敬礼。 此时,许多阿美人观战人员,被枪声吸引过来。 他来到以后,就看到这一幕,每个战士脸上都是悲伤,凌烈,愤怒,仿佛被人惹恼的猎豹,气氛跌倒冰点,就连阿里·美丽看到这一幕都有些害怕,因为这些表情只会出现复仇者身上。 这礼仪很快结束。在这种气氛刺激下,所有人更是卖力挖泥。 而在郑轩的帐篷内。 一个被人五花大绑,眼眶微凹的卑南人,被带了上了,彭韬一直站在郑轩旁边,手紧紧握着手枪,生怕眼前的俘虏会做些什么。 “你为什么会帮红毛藩攻打我们?”郑轩没有丝毫紧张,而是冷冷的看着他。 那卑南人先是挣扎了一下,让人死死按着,不过他还是有些傲气道:“(卑南语)妻子孩儿在他们手上,你给我一个痛快。” 郑轩没有理会后面的傻话,而是接着问道:“你们族人全都被他们挟持了?” “(卑)嗯。” “要是我可以救她们呢?” “(卑)哈哈哈哈……你怎么救?他们可是部署了三千人,大船十几艘,大炮二十多门,你们只有两千人,而且只会打地洞,就跟老鼠一样,虽然你手下的士兵是一条汉子,比那些黑鬼(印度阿三)出息多,但无法打的赢他们的,人没有铁硬。” 看着他一副不屑的样子,郑轩气不打一处来,这就很侮辱人。 “那走着瞧……”也不做无谓的解释,事实雄于争辩,战场见分晓。 当你想要说服一个人,除非你拿出自己的实力。抱着幻想主义,空画大饼只会让人耻笑,这种帮助毫无意义。 郑轩大手一挥出了帐篷,拿上千里瞳就亲临前线指挥,“老子当年打越佬都没怕过,这些红毛算什么鸟?” 他想到那个白眼狼国家,恨不得大卸八块。当年看着自己的班长死在自己面前,而自己却什么也做不到,不免手握拳头。 ~~ 前沿堑壕越挖越大,到了下午。 郑轩就让人停止挖掘,留有几个炮壕就行。 “全部大炮给我压上来!”然后转身向都格力说道,“那些阿美人也带上来,让他们看看什么叫火力覆盖。” 把吸完的卷烟丢到地上踩了几脚,边头也不回的上前线。 七八个人又推又拉将火炮弄进入堑壕内,而后进入炮壕内,四门六磅炮,两门臼炮,除了十二磅铜炮太大不好进入堑壕,其余的火炮都在里面。 “实心弹,准备!”一个炮兵指挥员喊道,并举起小旗。 堡垒上的黑衣长官只看到堑壕内冒出一个旗帜,疑惑的说道:“(荷)他们在干什么?” 虽然疑惑,但他还是让士兵做好作战准备。 那里已经进入到火炮低俯射击死角,除非将火炮转移到地面上,才能在同一水平上。不过这是一个大工程,一门六磅火炮可有八九百公斤,不是简单人力可以办到。 只能将火炮拆掉,搬到地面在进行安装,可是要费许多人手,没有二十几位专业和兰士兵是抬不动,而且还要花上一天时间拆卸安装,对于现在兵力稀缺的守城方,是致命的。 “伸出炮头!” 这时,黑衣长官才看清下面的部队在干嘛。 几个凸出的堑壕露出铜黄色的炮口。 “开火!!!”炮旗兵大声吼道。 同时冒出巨大的火焰,四枚铁球直接撞进土墙里,就连女墙被砸出一个大窟窿,几个士兵被铁球撞的支离破碎,周围士兵也被碎石击伤,炮弹带着强大的惯性,飞了五六十步才落地。 这还没完,所有人以为刚刚停歇,天空就又两个大铁球砸了下,一个进入到城内,压塌马厩,一个刚好命中墙上,两三人被砸死砸伤。 此刻,和兰黑衣长官慌乱了。 “(荷)他们是哪里来的炮!我的天呀,开炮还击!该死的,这不是英格兰舰炮,也不是清国废铁。” “(荷)长官,他们太近了,大炮够不着。”士兵们说道。 “(荷)你们不会想办法将炮尾抬起来呀!”黑衣长官声嘶力竭,最后拿出黑色衣服下的十字架,拿在手上,嘴巴喃喃念叨:“我的上帝,我是虔诚的仆人,我需要力量击败这些亵渎你的敌人……” 而下面的士兵正在手忙脚乱的搬起石头,垫在炮架尾部。 单单抬起炮架尾部,就需要三四个人,费人费力。 而在此时,郑轩部队的阵地,“开花弹准备!”炮旗兵又举起不同颜色的旗帜。 战士们紧张有序的在弹药箱拿出开花弹,一人将炸药包塞进炮内,一人在放进木垫,压实,最后一人将开花弹简易的时间引线点燃,快速压了进去。 “瞄准敌人火炮位置……开火!!!”炮旗兵再一次喊道。 随后就是几声炮响,“咻……砰……”四枚开花弹直接撞开女墙,因为重力不足,惯性不强,最后停留在墙头上。 “(荷)开花弹,快闪开!!!” 一名士兵看到飞来的铁球变形,一个空洞在冒白烟,急忙叫喊。 可太迟了,一阵剧烈的爆炸,城墙上同时冒出四枚大火球,和大量黑烟。气浪,火焰将周围二三米内的士兵掀翻在地上,有些人爬起来,有些人则永远躺着,更多人是在哀嚎。 还有两枚巨大臼炮炮弹落入到城内,直接冒出巨大火焰,将居所建筑炸塌,甚至连鸦片仓库也被炸得冒出熊熊大火。 黑衣长官看着这一幕,脸都发青发紫。 又是郁闷有是恼怒,更多的是无可奈何,他此刻在想要是回去,一定将这战法写成书,推荐给自己的共和国,让他们运用这个战术攻城掠地,此等战法何等的阴人,何等的恐怖。 堡垒墙头上,几门大炮都被掀倒。 许多士兵都在晃动脑袋,刚才的爆炸让他们开始出现耳鸣,和轻微的脑震荡。 他们只能重新把炮塔架起来,不过,这期间有两门炮架好了,并未遭受到开花弹的袭击。 “(荷)快给我准备开花弹!快!动作快!”黑衣长官喊得整张脸发红,口沫横飞。 第44章 简易的攻城战斗 和兰公司士兵慌乱的装填弹药,其他人也重新将炮抬起来,但周围都是伤员,堡垒墙头上已经满混乱不堪。 “(荷)开火!!!”黑衣长官怒吼道。 两门大炮也开始向郑轩阵地开火,“轰隆!”巨大的后坐力把铜炮往后推,瞬间将架起炮尾架的石头撞倒,后面的士兵也被冲击力推倒,再来发一次又要重新架石头。 两枚炮弹一枚撞在堑壕的胸墙外,发生爆炸,炸起一堆飞石泥土。 一枚顺着露出的炮头飞入到堑壕内。 “开花弹,趴下!” 一名战士大声喊道,然后立刻抓起就往外扔,可刚丢出不到半米,就发生爆炸,那战士被炸翻在地上,周围战士也冲击波震得轻微脑震荡。 大家脑袋晃了晃,拍了拍脸上的泥土,看着三名战士已经在地上趴在,满身是血。 “救护兵!!!救护兵!!!” 其他战士卖力喊道,立刻拿出自己的水袋,快速给他们清洗伤口,并进行降温。 直到一人摸着他的鼻子,却发现已经没有气息了,不免悲伤道:“他死了……” “我干他的娘!”一名战士大骂道。 随后立刻补上炮兵的位置,紧张有序的装填弹药,并调节螺杆,微调炮口位置,重点打击敌人火炮的位置。 “臼炮榴霰弹准备……开火!!!” 此时,炮旗兵又举起另一个颜色的旗帜,后方的臼炮部队立刻发射,“佟!”一声,大铁球被抛到上空。 在一条抛物线中,大铁球的气孔,因为飞行而不断吸入空气,最后因为大铁球内部气压大于外部,直接撕裂外层的薄铁片,释放大量铅弹,在口中形成天女散花。 “(荷)长官!是榴霰弹,快躲避!” 士兵直接护着长官往堡垒内部躲去,可铅球已经降下,如小范围下雨一般,两端城墙十几名士兵被击中。 脑门出现好几个血洞,软软倒下,直接成为尸体。 外一些的士兵也被铅弹伤到手脚,倒在地上哀嚎着,扯着身体靠着墙上。 而黑衣长官身边的护卫士兵在已经死透了,他看着城墙上躺着许多士兵,还有印度雇佣兵,不免内心拔凉。 这与他了解的大清有很大差别,他根本不相信一个亚洲小组织,能拥有欧洲火炮弹药技术,这完全打破他固有观念,他必须要警告和兰当局,一定小心这个组织。 剩下不多的士兵这继续护着他进入堡垒。 当他刚刚进入到堡垒内部,6磅炮的开花弹随后就到。 一枚开花弹刚好碰到和兰军队的弹药箱,然后爆炸,瞬间点燃了弹药箱里面的火药,霎那间巨大的火球城头上绽放开来。 爆炸的威力与冲击波,推动弹药箱里的炮子,作出弹射运动。 十几颗铁球立即被弹飞,形成第二次伤害,旁边的和兰士兵被铁球撕成碎片,几百公斤重大炮也被掀翻,连木炮架都解体。 也有一些做出抛物线,砸到其他城段上,甚至有几发掉到郑轩所在阵地前方不远处。 与此同时。 爆炸也将这段城墙震塌一部分,就连女墙也被炸开了,出现不小阔口。 此时,宜兰军队后方的阿美人,看到这一幕,眼睛睁的老大,就连呼吸也都忘记了。 这可是说是他们第一次见到最为震撼的,阿里·美丽此刻想起那位见到大的和蔼大哥,但看到这一幕,可与和蔼没什么关联,只能是“变态”两个字形容。 她已经忘却自己紧紧抓住都格力手臂,然后被都格力拍掉,推开。 “开炮!!!” 又是四枚炮弹落入到敌方堡垒中,直接将墙炸塌。 这座土堡垒并非使用水泥建造,而是一般的粘土,只要炮轰几次就会碎裂开来。 此次炮击将他们所有火炮都瘫痪掉,完全打哑了。 “冲锋!!!”这时候,彭韬大声喊道。 随后是号兵吹着唢呐,吹出进攻号角声(1)。 堑壕内,战士们以十二人为战斗小组聚拢冲锋,三组一班,三班一排,三大排一连模式,发起阵地冲锋,三个步兵连九百多人分中路,左右三路发起进攻。 后方的炮兵不断提供火力压制。 这个燧发枪时代,郑轩无法做到后世军制,只能魔改,根据现实调整军制。 此刻的和兰公司士兵已经被压的抬不起头。 堡垒守军原来有五百人,派了一百原住民与五十印度雇佣兵去送死,只剩三百五十人,如今在被炮火一炸,大约伤亡了一百多号人,快接近两百人。 现在的堡垒已经孤立无援,只剩一百多人坚守。 战士只要看到城头冒出和兰士兵的头,立刻开火射击。 九百多人的子弹连绵不绝,好几个士兵看到露出头,看一下外面的情况,就被爆头了,还有好几颗铅弹钉在墙上,之后就再也没有人敢抬头。 “(荷)长官!长官!他们攻城了,我们投降,不然会牺牲更多人。”几个和兰公司士兵围在黑衣长官周围说道。 这个堡垒内部还算安全,但到了攻城战,就极度危险了,一百人如何打的赢九百人? 这可不是大清或是曾经的大明那些刀兵,只会拿着大刀,长枪一窝蜂的冲锋。 “(荷)唉……该死的援军怎么还不来。”黑衣长官悲愤的说道,最后缓缓脱下自己的帽子,有气无力的说了一句:“投降……” 顿时所有士兵松了一口,在这样守着,迟早会全军覆没。 不久之后,堡垒上举起一杆白旗,有士兵声喊道:“(荷)别开枪!我们投降!”随后便是蹩脚的中文又喊了一句。 堡垒下的战士,用不知哪里学来的蹩脚荷兰语喊道:“缴枪不杀!”直接冲进堡垒内,将里面的人控制住…… ~~ 郑轩进入到破败不堪的堡垒。 到处血迹斑斑,还有大量硝烟的味道,里面有带着恐惧眼神的和兰士兵,以及押解和打扫战场的战士。 残肢断臂偶尔也能看到,郑轩摇头说道:“战争果然是最残忍的。” 都格力也跟了过来,瞧着里面的环境直摇头。 不过他内心已经有些恐惧了,虽然他杀不过不少人,但瞧着这些士兵的死法。顿时想到,要是自己族人面临这样的攻击,能撑多久,一发炮弹就十几条人命,可不是以前的刀箭时代。 这时候彭韬跑了过来,“报告首长,我们一共战死了二十七,受伤二十三人,敌人战死了两百二十一人,俘虏一百二十九人,军官一人,其中受伤七十八人… 缴获六门大炮,其中一门已经损坏,黑火药十八石,燧发枪二百三十挺,各类炮弹一百零六颗,马十六匹,死了四匹,伤四匹,都是上好的和兰战马。” 郑轩一边听着详细的汇报,一边爬上墙头。 还不忘说道:“马匹能救活尽量救活,这些都是种马,带回宜兰进行配种。” 他可希望是荷兰温血马,这种马匹可不亚于蒙古战马,甚至赛马竞技场上的常客,不过这种混血马要到二十世纪才会出现,但依旧能证明,荷兰马是很不错的战马。 如今宜兰马场多为南方的高原马,而非北方的草原马,身材矮小。 经过好几年的培育,并引进英吉利马种,法兰西马种等等欧洲马匹,才有所改善,不过免不了气候因数死一批。 —————————— (1)唢呐是3~4世纪,由波斯传入中国,并被广大民众所接受,喜欢,形成民俗乐器。 第45章 黑色恶魔——福寿膏 郑轩来到城头上。 看着满目疮痍堡垒墙,许多地方都被开花弹炸出大坑。 女墙也有许多段被炸塌,甚至还露出巨大口子,尸体被士兵们搬了下去,并收拾干净。 这里属于南方,可不像北方,三四月份还在下雪。 尸体三天没有处理就会开始腐烂,发臭,然后引发疾病,甚至是瘟疫。 这也就是为什么,在古代往往一场军事战争,死亡的不仅仅是士卒,还有周围的百姓。 乐府诗中:“战城南,死郭北,野死不葬乌可食。” 古代战场无名小卒基本就死哪里丢哪里,任由野兽抢夺,百姓就去捡破烂,顺便染上瘟疫,然后周围地区立刻爆发大规模瘟疫,要是人口密集,一次能死上千万人口。 所以这就是战争人口下降厉害原因,除了战争死亡,屠杀,饥荒,还有最大一点就是瘟疫。 而战争收尸可是在二战开始流行。 只是郑轩将这提前,防止战争之后的大瘟疫,也为自己死去的士兵执行“不抛弃不放弃”的人道精神。 “都什么年代了,还用这种老款的野战炮,看来和兰东印度公司穷疯了。” 郑轩摸着一门青铜火炮。 青铜炮上面满是雕塑,有花有草,有文字还有耶稣。就连木炮架上也满是精美的雕塑,轮毂太阳的形状,炮架尾上都天使圣经造型。 郑轩直摇头,“怪不得他们打不赢英吉利,总是弄些花里胡哨的东西,还不如扎扎实实搞工业,学什么神圣罗马帝国豪华仪式,打个战都要把自己打扮得非常豪华。” “首长你知道这炮?”彭韬好奇的问道。 “这应该是神圣罗马帝国帝国生产的猎隼炮,只有那个奇葩国家王室才会在火炮上添加一些雕塑,让人感觉凶悍,实则看起来中二,没想到和兰也学了这一套。”郑轩点头道。 此时一个士兵急忙的跑了过来,“报告,发现福寿膏仓库。” “嗯…?带我去看看。”郑轩皱了一下眉。 立刻就跟着人下去看。 堡垒后方是一个不小的城区,有卧房,仓库,武器库,全都是用木头石料堆积而成。 一间巨大的石木仓库,被炸塌了一半,还能看到几处小火苗,其他都被士兵灭掉了,不过还冒着一些烟。 郑轩拿来麻布,沾湿水,吾在鼻子上。 便弓着身子进入这鸦片房。 里面的黑漆漆的一片,几十个箱子满是黑乎乎的东西,还有一股怪异的味道。 郑轩尽量不让自己多吸空气,防止上瘾,要是有个防毒面具可能会好许多。 整个鸦片房起码有成吨的鸦片,应该囤积有一段时间了。 “呼……看来他们想把这里当成鸦片种植基地了。”郑轩不一会从里面的出来,然后吐出里面浑浊的气体,大口吸着新鲜空气。 “这些福寿膏都是卖到宜兰?”都格力皱着眉头问道。 他知道鸦片为何物,这种东西吸了会上瘾,还会产生幻觉,最后倾家荡产,妻离子散,能让兄弟变仇人的东西,并发生弑父的现象,族里曾经可是出现过此类现象。 “不是,我可查的很严,就连红毛商人敢把鸦片带下码头,我都对直接抓捕枪决,他们不可能卖进来,我估计他们是走私到广州十三行。”郑轩一边说,一边来到堡垒外走去。 他刚刚忙着指挥战斗,观察敌情,却未注意种植的农作物。 只见上百亩的罂粟花海,许多都已经开花或是枯萎。 郑轩皱起了眉头,原本想要抽烟,却又放下了,然后插了回去,他对这种东西只能用“恐惧”来形容。 他在后世,可没少看到过一帮年轻人在公共卫生间里,拿着针筒互相插,然后躺在地上傻笑。或是在公园里,随处可见是他们的塑料袋,以及带有血迹的小刀。 他甚至看过一个瘾君子为了拿钱买粉,拿着菜刀将母亲的头颅生生掀开,还在路上怒吼着别人不给他钱,逼他走上绝路。 郑轩忍住自己不回忆这些恐怖的画面。 “这真是要断人子孙后代,毁人文化呀!”郑轩咬着牙说道。 此时的阿美人也跟了过来。 他们是过来看看郑轩的战果,当然也有些不安分的人,比如阿里·美丽,看到从来没有见过的美丽花朵,就想摘下来,戴在身上,爱美永远是女性的天性。 伸手没多久,一柄刀以极速,狠狠的把罂粟花砍成两瓣,还带着破空声。 惊得她立刻往后退了一步,而她的族人也围了上来,拿出短刀,警惕的看着都格力。 “(阿)你这是在干嘛?!”阿里·美丽疑惑的骂道。 “(泰)你这个笨女人,这花你也敢摘?不要命了是。”都格力抑制住自己的愤怒骂道。 “(阿)难道这些花都是你们家的?!” 此时,不管是阿里·美丽所在的部落,就连其他部落的人也对郑轩感到恐惧,和警惕。甚至他们都认为,郑轩炫耀完武力之后,就是图见匕首之时。 毕竟拥有这等恐怖实力,还能这般和蔼说话颇为少见。 郑轩看着有些紧张的气氛,这不利于两族关系平稳,于是走了过来,拍了拍都格力的肩膀,让其把刀收了回来,准备耐心解释一下。 “这些都是罂粟,会……” “报告!卑南俘虏们因毒瘾发疯了!” 郑轩开口说了一半,就被一个急匆匆跑过来的士兵打断了。 “他们像发了疯一样,需要几个战士才压得住!”士兵继续道,语速也加快许多,多少有些紧张。 “快带路!”郑轩急忙了一声,就立刻跟着士兵跑了,彭韬和其他人也都跟了上去。 阿美人看着郑轩急忙离开,也不知所以然,茫然的看着。 都格力把刀收回剑鞘里,冷眼的看着阿里·美丽,“(泰)你们不想知道摘这些花的后果吗?那就跟上来瞧瞧!” 接着便跟了过去。 阿里·美丽咽了一下口水,腿微微的颤抖,但还是带着族人一起尾随而去。 ~~ 只见一个帐篷周围,全都是被三四士兵压着的卑南人。 他们全都是面目狰狞,口水留了一地,不断的挣扎,不时大口喘气,并大声叫嚷着:“(卑)快……给我!快给……我!你们这些魔鬼……” 彭韬看着这些已经发疯的卑南人,手立刻放到手枪的位置上,并急道:“快增加人手,把他们压住。” “这些卑南人可都是斯巴达式的生存方式,要是暴起伤人就麻烦了。”郑轩看着他们语重心长的说道,也握住了长刀,开始纠结要不要下令了结他们。 卑南人可是天生的战士,他们十一二岁就被长老酋长派去与野兽搏斗,几乎是九死一生,所以他们才有如此凶性,可以说是整个大岛最能打的种族之一,几乎就是亚洲版的斯巴达勇士。 如今他们就像打了肾上腺激素一般,力气暴增,更是让人觉得疯狂,士兵用尽全力,才面前将他们压住。 郑轩情不自禁想起记录片里,二战的德,就是大量使用神经药剂,把士兵培养成只知道战斗的狂战士,没有人任何痛觉,如疯狂的丧尸。 此时,都格力赶了过来。身后可是跟着阿里·美丽以及其他阿美人。 “(泰)这就是你们想要知道那花的后果,能让人发疯,连自己亲人都不认识。”都格力淡淡的说道,眼睛更冷,手也是做好准备。 此刻,在阿里·美丽眼中。那些卑南人就像失去理智的怪物,不断用沙哑的声音喊道:“(卑)快给我!快给我!”不断挣扎,不断撕咬,有些甚至开始吐白沫。 突然间。 一个离她不远的卑南人,突然掏到了士兵的小刀。 将一个士兵手划伤,还捅了一第二个士兵的大腿,再一头把第三个士兵撞得鼻青脸肿,然后暴起。 “你这只魔鬼,去死!!!”那卑南人拿着小刀,就快速的朝阿里·美丽冲了过来,或许因为在这里只有她是女的,就认定她是这里主,毕竟高山族社会里,女子一般为掌权者。 这可把阿里·美丽吓傻了。 狰狞脸庞,暴起的青筋,还有那怪异的速度,和握紧的小刀。 都格力立刻拔出双管燧发手枪,朝他大腿开了一枪,爆出血洞,足以让腿残废。 可他只是有轻微的感觉,随后更加卖力的冲了过来,快到阿里·美丽的跟前,都格力只能再朝他脑门开一枪,他直接飞扑到阿里·美丽面前。 手握着刀,深深的插进土里,距离阿里·美丽雪白的小脚丫,还有不到两个脚掌的距离。 阿里·美丽脸上苍白的跪在地上,双脚无力站起来,族人也在这时候才刚刚围了上来。 郑轩看着被人扶起来的士兵,以及瘫软在地上的阿里·美丽,长长的叹了口气,下令道:“给他们一个痛快,他已经出现被害妄想症,红毛藩给他们的吸得量太大了,我们没有那个资源帮他们戒毒,不做无畏的浪费。” 他其实想要招募这些战士,这可都是天生特种兵的料,可惜被和兰人用鸦片吊住,基本就废了。 第46章 没有船没有炮,敌人就给我们造 大片的庄园,也都熊熊烈火燃烧着。 大量的罂粟田化为灰烬。 而前沿堑壕内堆满敌人战死尸体,然后用大量干柴堆上,点燃,顺便烧几块石头。 巨大的火焰就在坑道里升腾出,还有滚滚黑烟,此时的郑轩带着队伍,在外围侯着,鼻子都捂着湿抹布,并建立一个防火隔离带。 鸦片最无奈的处理方式,在远离水源地方,挖深坑,埋进去,加入刚烧好石灰能和水,能溶解多少是多少,然后在盖上厚厚的一层土,等待自然降解。 等差不多,就挖土把堑壕也埋了,并树立一块墓碑,上面简单地写着,“战死的和兰士兵,印度雇佣军,卑南人之墓。” 郑轩希望以后做一个战争纪念碑。 让世人知道这里,这里曾经发生过一场反侵略斗争。 郑轩看着,灰蒙蒙的大地,然后就离开了。 一个连的士兵将缴获的马匹,和缴获的大炮之类的全部运回去。还有伤兵以及战士的骨灰。 其他人继续前进,支援卑南觅社的战斗,只是阿美人的去留他们自己做选择。 ~~ 在郑轩出发的第四天。 王中正与孙无良就已经来到卑南觅社的远处海域。 此时的一只小三角帆船上,他们两人拿着一个航海望远镜,这是高仿英吉利大号的航海望远镜,能够看到十二海里远的地方。 “我他娘的,看他们来头不小呀,船还比我大。”孙无良单眼不眨的盯着别人的炮舰,就像看到别人家的媳妇一般,止不住的流口水。 此时的卑南觅社,三艘三级大舰就在岸上停靠,还有七艘四五百吨的双桅横帆船,也就是和兰武装商船,以及两艘海盗船,停留在海港上,上面还飘荡着和兰东印度公司的旗帜。 “泼猴兄,我觉得这战不难打。”王中正放下航海望远镜道,脸上露出了笑意。 “老王,不是咱笑话你,你个玩炮的当然容易打,老子他乃乃的,我那些船小的跟女娃似的,你瞧瞧对面,好家伙,一艘都能装的下我们两艘船了。”孙无良不满的放下航海望远镜,一副猛汉怨妇的样子。 “不就船嘛,我们借过来就行了,老大常言道,‘没有船没有炮,敌人就给我们造,’泼猴兄,你要把他们看成自家东西。” 王中正笑着让船返航,以免停留太久被发现。 他刚刚仔细瞧过了。 虽然卑南觅社被红毛藩改造成大堡垒,且切说是一个城堡,东面靠海为码头,南北西三面则为高墙。 但唯一共同之处,在于就是用粘土石头堆起来的,只要火炮一轰,基本就是碎渣子。 王中正最看中的,是这堡垒有三十多门火炮,二十四磅铜炮有十二门,三十六磅炮也都有六门,其余的皆为6磅铜炮。 其中大多数炮都是面向大海,用于海防。 面向陆地的三面土墙不过是七八门火炮,实力不强,可以集中兵力破之,然后敌人的东西就成自己的东西,此乃“以战养战”。 “你当然容易,基本大炮都在你那,我拿什么去抢船?他们船如此高,除了跳帮才能把人荡过去,这不是去送死吗?” 孙无良听了他的狗屁道理,就一股郁闷气,这是为难他泼猴了。 这船不仅矮人家一个夹板,连炮也没有人财大气粗,人家标准三十六磅舰炮,而自己最多也就是二十四磅摸到顶了。 该死的红毛藩,真他娘的有钱! 不过他并不知道,和兰东印度公司早已经外强中干,接近破产边缘,这些船都是十几年前的老东西,只是用来凑合着用。 “诶呀,不打过怎么知道你没有他们厉害呢?”王中正拍了怕他的肩膀,并随手递了一根卷烟过去,安慰道。 这些海盗出身的人都是脾气爆了点,王中正在已经习惯了。 然后说出自己的想法:“我们来一个联手不就行了,我来佯攻他的正大门,制造混乱,在沿岸用臼炮炮轰码头仓库,以及海炮,你直接派人把船夺过来不就行了,这多大点事呀。” 其实王中正也是眼馋别人东西,不拿白不拿,而且红毛藩的炮重,口大,效果好。 “这是一个办法,不过怎么靠近?”孙无良立刻来了兴趣。 毕竟别人家的东西都是好东西,他可是海盗出身,不抢别人的东西,抢谁的? “那当然是偷袭……”王中正开始了漫长而又详细的战略。 反正他只是做出一个大概战略,后面的事情,直接交给下面的人讨论,定出方案,然后全体坚决执行就可以了,这并非什么难事。 ~~ 翌日,夜黑风高。 海面上一片灰暗,头顶的月亮也都被乌云遮住,大地笼罩在一片漆黑之中,就连卑南觅社粗糙建造的城堡,也都陷入到无尽的黑暗,零星几个火把将周围照亮,但范围极小。 城堡上面的士兵非常困顿,许多人都已经养成了站着睡觉的习惯,便自然的打起了瞌睡。 当然也有人强打着精神,无聊得看着一望着宽阔的罂粟田,不过非常漆黑,只能看到黑麻麻的一切。 这里太过安静,也太过安逸,虽然岛上还有一个叫噶玛兰组织,目前处于敌对状态,但和兰人没把他们放在眼里,毕竟在日藩人那里听了,只是一个无名小卒,一个清国叛军而已。 可他们并不知道,有人在他们眼皮底下活动。 王中正直接两个炮兵营,分两路布置在城堡的北墙与西墙。 每个营都有两个炮兵连队,一个步兵连队,还有一个后勤连队,一个营一共一千三百多人。 摸着黑,人力把炮推进到距离城堡只有一百九十步(285米)的位置上,再近的话容易被对方发现。 后勤连队将大量的弹药,全都搬到大炮后方,而步兵连则扛着大量的沙袋,扛着锄头,铁锹之类的。 先将火炮的地方,简单的挖一个半尺深的盆地,多出来的土全部堆在火炮面前,形成一个马蹄形土坡将火炮给护住,并将沙袋堆上,压实。 再将大量树枝树叶,堆在火炮面前的沙堆上,将火炮隐蔽起来,让人误以为这是灌木丛。 而弹药箱之类的,则更加慎重,直接挖一个坑道出来,并将胸墙堆得老高,几乎所有人,身上也绑几枝树叶,将整个营地隐蔽起来。 等到一切完成,士兵们则凭借着,远处城堡的火花,拉起准星,开始转动螺杆,调整炮口的高度。 王中正为了这次战争可是费了不少力气。 弄来了20门六磅汉制野战炮,4门十二磅汉制野战炮,10门臼炮,4门普鲁士三磅炮,与2门普鲁士六磅炮,以及软磨硬泡之下,从船上拆下的4门英吉利制造的十二磅舰炮,这几乎是宜兰全部陆战炮家底。 第47章 战斗进行时——总有人在流血牺牲 孙无良可没有王中正如此好命。 不过为了红毛藩的船,他也是拼了,只留下一艘600吨的盖伦船待命。其余的趁着夜色靠近卑南觅社海港大约一海里(1852公里)的位置。 随后放下大量的小船,让海兵们划船过去。 等到了两百多步时,船上的海兵潜入水中,背着一个黑色木盒,充当浮标,便开始朝海港码头潜行。 漆黑的夜晚,简易石灯塔上或是炮台上的和兰士兵,即便燃烧再大的火焰,也看不清海域远方的位置。 在夹杂海浪声,根本就没有在意海里面发生的动态,而且大半夜的,人也疲劳困倦,容易瞌睡。 海兵们则是绕开这些位置,借助大船的船尾遮挡士兵的视线,有惊无险地潜入。 然后摸着船尾,缓慢移动。 最后来到了简易栈道的底部,躲藏起来。 并将木盒子打开,把里面的弩箭拿了出来,安装好,另一些人则是检查炸药包是否湿了水。 等人员齐了之后,开始分配任务。等待信号作业。便紧张瞧着一分一秒的流逝。 到达这里不是一帆风顺的,深水港,风高浪急。 可有不少人抽筋,但他们自始至终也没喊出一句话。任由其抽筋,死死的抱着木盒子让自己浮了起来,也有一些人沉了下去。 能被人救活的毕竟是少数。 在这伸手不见五指的夜里,没人看得清海里面的事情,除非碰到了才会救起,其余的都朝着岸上的火光进发。 此时的王中正。 拿出了一块宜兰生产的西洋怀表,等待时间的到来。 他们选择的时间要刚好卡在,还未日出,但天空开始发亮的过程。 也就是堡垒上的士兵,将要发现海上孙无良的船只之际,发动进攻,吸引敌人注意。 寅时中偏末。 王中正看着时针已经到达到阿拉伯数字“4”,而分针刚好到达“9”。 此时的天色,已由黑变成灰,虽然大地一切都是朦胧漆黑,但天空开始泛着点点蓝,再过多一会,东方的天边将会由黑转灰。 于是王中正果断下令,“开始!” 一声令下,队伍也不再遮掩,在外围点起的火光,照亮了整个炮兵营地,紧张有序且熟练的装填弹药。 两个炮旗手直接站在各个炮兵连中间,举起小旗,高声吼道:“实心弹准备!” 这里的举动,直接惊动了,土城堡上的和兰公司军。 人家开始敲起了铜钟,“噔…噔…噔…”声很快就传到土城堡各个地方。 许多和兰士兵,骂骂咧咧的起床,也不知道在叫嚷什么,几乎带着杀人的眼光。 快速得穿好军服,拿上燧发枪就直接朝屋外跑去,甚至有些水手,朝着自己船的方向过去。 可没走多久。 海港的栈道上,发生的剧烈爆炸,直接将栈道中间段炸断,阻碍了随手前进的步伐。 许多海兵直接从水上跃了出来,一手撑住栈道木板,整个人都爬了上来。 然后拿起手上的十字弩,就朝着随手扣动扳机,弩箭带着咆哮的破空声,直接扎进水手的身体,随后继续装填弩箭。 一个班海兵堵在栈道的中间,不让和兰水手前进一步。 而后面的海兵,除了少部分海兵快速的拉人上岸,其他则是顺着海网爬到船上,开始了抢船作战,分工非常明确。 后面的小船,也赶紧划船过来,准备待命,帮助海兵们撤退。 “(荷)有人偷袭!有人偷袭!我的上帝呀。” 更多的水手,大声喊道,并拿起手中的燧发枪,开始装填子弹,与宜兰海兵对射。 此刻,海船上面也传来了打斗声。 许多守船的水手跟爬上来的海兵们战斗在一起,拿着刀剑噼里啪啦的对砍,开始了一场惊心动魄的夺船战斗。 “开火!” 土城堡外面的炮兵阵地,炮旗手一声令下,并将手中的旗帜挥了下来。 整个简易的炮兵阵地,冒出了许多火焰,直接将整个阵地照的透亮,并伴随大量的响声,多如繁星的铁球直接砸下了土堡的城墙上。 王中正也随着千里镜看向了远处的土城堡。 二十多枚实心炮弹犹如狂风骤雨一般,点在了土城堡墙上。 顿时碎石横飞,许多女墙段,直接被炸出一个大洞,有些则是击中在城墙里,开裂出了巨大的伤痕。 一些守夜的和兰士兵直接被炮弹击的粉碎,残枝断避免不了。 而土城堡上的士兵哪有见过这么大的阵仗,这里虽说是城堡,但哪有欧洲庄园的城堡来得大。 一段墙也就百步不到的距离,二十多枚炮弹,十几枚命中,瞬间就把女墙破了许多口子,一些炮弹还有惯性,直接掉进了城堡内部,砸死好些人。 还没等他们反应过来,天上又有几颗铁球,就砸了下来。城墙成为的主要目标,甚至有一门青铜炮被砸翻了,散架。 “(荷)小心火炮,小心火炮!反击!反击!”灰色衣服的士兵慌忙地喊道,不断挥手让更多的人上到城墙。 所有人也急匆匆的赶来,慌慌张张的装填炸弹,调整火炮位置。 他们彻底懵了,这支军队到底是什么时候出现的? 没等他们弄明白,城堡的北面外的田园里也出现了大量火光,又是另一个炮兵阵地。 接着便是火光冲天,十几枚铁球带着“咻咻”声直接砸进了城墙,和刚才的没有多大区别,也都是墙碎石飞。 好几枚臼炮的铁球,直接砸向了海港码头岸边上。 原本在海港码头栈道上苦苦支撑的战士,减轻了不少压力。那炮弹直接带走了好几个水手,让水手们感到恐慌。 不过抢船并不顺利,原本海船上就有守船人,他们顽强抵抗,可给战士们带来了不少压力。 但还是将两艘三级战列舰,成功抢走了。 战士们一边开着船,一边跟船内部的水手交战,忙得不可开交。 剩下的一艘,遭遇到顽强抵抗,其他岸上的水手也赶得回来。 “怎么办?”一名战士有些紧张的说道,此时他们的任务算是失败了,因为船根本夺不下,主要是人手不足。 船外,底下的战士也都阵亡了,许多水手拿着燧发枪,海刀就开始爬着网绳,往船上冲。 他们执行此次任务的海兵,只有600余人,任务十分的艰巨,甚至就是白送命。 但也无奈,海军实力不比别人,如果三艘三级战列舰全都被和兰人开出来,这场海战基本就打不赢了,因为吨位就不在一个水平上。 不过幸运的是,另一边停靠的武装商船,成功的抢到了两艘。 队长看着成功被夺到的船,逐渐远去,自己船上的战士越来越少。而水手们疯狂的涌了上来,最后下定决心道: “一班堵住红毛藩上来,二班的人全都跟我杀入夹板内部,将船炸沉!” 他不能看着这一艘巨船出行,要不然海军兄弟将会多一丝危险。 第48章 战斗进行时——对手的可怕 土城堡的简易府邸内,一名男子早已经被吵醒了。 他脸上带着一丝愤怒,穿上要塞司令的军官服,看着外面灰蒙蒙的天色。太阳都还没起来,就如此吵了,还让人睡不睡觉。 他沉稳的走出了卧室,就见仆人一阵忙乱,且切说是慌张。 一个仆人立刻跑了上来,有些焦急的说道:“尊敬的罗纳德·海伍德先生,外面有人在攻城!” “知道了。”罗纳德·海伍德冷冷的回答。 随手整了整自己衣冠,便开门出来,他可经历不少争斗,基本都活了下来,早已经学会了荣辱不惊,镇定自若。 刚刚打开门。 “轰隆……!” 便见到海港上一艘伯爵级的战列舰,发生巨大爆炸。 顿时,木屑横飞,战列舰的侧面早已经被炸的破碎。大量的舰炮都落入道大海里,并露出巨大的口子,能看到里面许多具尸体。 也有不少人匆忙的跳入到海中。 大量的海水灌入道船舱和夹板内部,很快船就发生侧翻。 它前方有两艘伯爵级战列舰驶入黑色大海里,武装商船也是如此,一些船桅杆上的公司旗帜都被丢了下来。 “该死的,为何会这样,这是魔鬼,小偷的行为。”罗纳德·海伍德手握了一下拳头,冷冷的看着围上来的灰色衣服士兵。 “我到现在不清楚他们是谁,不过可以确定他们不是当地土着… 更像是训练有数的欧洲军,但却是亚洲面孔,应该是西内逊(和兰对华人蔑称)。”一个卫兵低着头说道,脸上还带着一些炮灰。 “知道了,你现在立刻让个船长将船夺回来,拿不回来就炸沉。”罗纳德·海伍德冷静的命令道。 他大概知道是哪支军队了,就是前些日子,叽叽喳喳的一个小叛军。 他一点也不相信,这么一个小小的叛军,居然拥有这么大实力,这让人感到惊讶。 不过罗纳德·海伍德,认为他们是打不过和兰东印度公司,毕竟现在公司依旧拥有客观的殖民地与财富,以及大量的舰队。 而这小小的叛军能有什么? 就噶玛兰一点不大不小的地方,与英吉利,法兰西,普鲁士贸贸易,骗骗无知他们,基本干不了什么大事。 要是清国过来,罗纳德·海伍德还是要考虑几分。 正在他前往城墙路上,王中正已经是好几轮火炮了。 开花弹直接飞入墙上,然后爆成一团,大量的和兰士兵都被炸死炸伤。 特别是炮弹里面的小石子,让许多人中弹,眼睛被粉碎,四肢出现血洞,或是身上出现密密麻麻的血印。 就连墙上的火炮都被打散架了五门。 而王中正阵地,只有两门被敌方火炮击中,直接变形,无法继续使用。 并阵亡了二十三名战士。其他都被护坡挡了回去,只要开花弹不落入护坡内,伤害不大。 此时。 罗纳德·海伍德看着几颗硕大的铁球,在半空中飞到墙上,甚至还越过城墙。 然后在半空中破裂开来,喷出大量的铅弹,直接射死一大片,城内下边的士兵以及卑南人也都倒下一大片,其他人纷纷躲进屋内。 好几处墙段出现无人真空地。 除了躲在女墙后的士兵,不过他们大部分都被打残了,正在苟延残喘。 “该死的,我的天,他们是向谁购买的榴霰弹?” 这时的罗纳德·海伍德有些沉不住气了,眉头开始皱了起来,这里就像欧洲战争,只是地方在亚洲。 他不相信眼前看到,这些叛军居然有这些东西。 榴霰弹可不是一般的开花弹,链弹或是舰炮霰弹。必须有些科学基础,比如空气动力学,弹道计算等一些基础科学才能制造。 而且榴霰弹不同的距离,杀伤范围是不一样地,这都要数学公式计算。 他们可没有牛顿与伽利略,更没有《数学与机械艺术》。 如今整个清国,或是叛军都不可能有基础科学。那些骄傲自满的西内逊认为这些都是杂学,甚至是奇技淫巧。 一心只学习哪些该死的哲学。 他立刻拉来一个卫兵,命令道: “你立刻安排日本雇佣军,卑南战士,死守门口,其他人将炮塔上的火炮转移到,北,西两墙,印度雇佣军先上城墙,让他们挡住炮火。” 此时的罗纳德·海伍德在调整心态,这已经不是以前在爪哇岛与土着战斗,更是不是大清海域海盗之间的战斗。 对方拼的不是人数,而是火器先进程度以及数量。 “该死的英吉利,为了与我们作对,培养了什么怪物。”罗纳德·海伍德郁闷的骂道,心想英吉利真是世界的搅屎棍。 士兵走了没多久,又是一轮火炮攻击。 直接掀翻了两门火炮,而这时城墙上的和兰士兵,已经十不存五。 虽然说这里部署了三千和兰士兵,但其中一千是水手,但他们陆战不擅长。而且还有五百印度雇佣军,两百名日本雇佣武士,也被算在和兰军里。 如今城墙上,又是实心球,又是开花弹,就连榴霰弹都有,谁还敢往前冲。 若是对方只有七八门,这不足为惧,二十多门,这些就有些夸张。 王中正的两处阵地,遭遇到炮火越来越少,只有零星三两颗炮弹,有护坡保护,伤害几乎很小,偶尔有一两个人被跳弹击中,当场牺牲。 此刻罗纳德·海伍德看着印度雇佣兵也畏畏缩缩,顿时气不打一处来。 这些印度雇佣军实力可是跟和兰士兵差上一大截。随便一百个日本武士,都能把他们揍得满地找牙。 要不是便宜,公司的财政出现问题,他宁愿自杀也不想雇佣这些阿三。 “报告长官。北面敌军只有十二门野战炮,四门前装臼炮,约一千多人。而西面敌军有十八门野战炮,六门臼炮,相同人数。” 一个灰色和兰公司士兵,将地图打开,拿出鹅毛笔画出了王中正的阵地位置。 罗纳德·海伍德看着地图沉思一会,不时有粉尘飞下,然后拍了拍地图上的粉尘。 简单的问了一句:“我们还有多少马匹?” “报告长官,除掉死去的,感谢上帝,我们还有一百二十三匹马。” “他们有骑兵吗?” “报告长官,没有,都是炮兵与步兵” 罗纳德·海伍德点了点头,最后用沉重的声音开口道:“看来上帝还是站在我们这一边,剩下的马匹快速逐渐一支骑兵队… 调集两百个士兵,四百印度雇佣军,两百卑南土着,两百日本雇佣军组成一支队伍,从南门出发,快速插入他们右侧… 南面墙的火炮转移至西面墙,掩护这支队伍,打掉他们阻击的队伍,和火炮… 海防炮塔的火炮负责支援北面墙,他们北面火力弱,若是海军回来,让他们立刻扫荡北面西内逊火炮阵地… 务必把这些该死的西内逊摧毁,他们是上帝的敌人,只要我们击破他们其中一个阵地,我们将会取得胜利,去。” 罗纳德·海伍德像是做出了一个艰难的抉择一般。 然后长长的松了一口气,这没有自己想想的如此难打。 唯一遗憾的是,被那些该死的混蛋偷走了两只伯爵级的海船,还有两艘武装船,可要被和兰东印度公司高层奚落一阵。 公司里面都是一群该是混蛋,腐朽堕落,贪污盛行,导致公司常年亏损,不得不卖船。 罗纳德·海伍德尽量让自己冷静下来,不再想公司里面的糟心事。 然后拿出一块怀表,怀表盖子背面可是一张素描的妇人头像。 罗纳德·海伍德仔细的擦了擦怀表上的灰尘,看了一下时间,已经是5点多了,瞧了一下外面,太阳虽然没有出来,但天逐渐的变蓝。 此刻他在等着胜利的消息,并拿出了一块雪茄,悠闲的抽了起来。 第49章 战斗进行时——大规模船上械斗 “报告首长,他们组建一支骑兵队与步兵队,偷偷出了城门,隐蔽的向这里发起进攻。” 一名战士放下千里镜,急冲冲的跑到王中正的身边,大声说道。 王中正也将望远镜调转方向。只见远处一支骑兵队先是出了门,后面紧跟着是步兵队。 他千里镜未放下,嘴巴就露出了一抹微笑。 “他娘的,可以呀,我老王还以为如此突袭,他们早就被打蒙圈了,没想到还能反抗,不枉我好好的拿家伙对待他们,这城池的守将还是有些能耐呀。” 他可是非常郁闷,若是敌人一直卷缩在城里,那么直接炮轰,不久之后总会攻陷进去。 若是如此,那他辛辛苦苦要来的链弹就没有任何用处,这简直就是浪费,如今正好有机会,为何不用? “步兵连后勤连,外加五门火炮去阻击,命令火炮火力掩护… 你可要告诉那些指挥员,不管怎么样,都要把这些狗贼红毛藩的炮给老子端掉!我可把丑话放在前头,要是一炷香过后还有炮弹落入阵地,管他什么员什么长,都给老子跑二十里… 这般龟孙,久没练炮都生锈了,都十几轮了,那些红毛藩怎么还能放炮?” 王中正骂骂咧咧的指挥道,然后放下千里镜,用着不屑的眼神瞧着前方的土城堡。 “想要用骑兵步兵将咱们击溃,我老王打了这么多年的炮是吃干饭的吗?天真!” 下面的传令兵一阵无语,只怪自己怎么摊上这么一个怪异的首长,但还是马不停蹄的跑向前方,快速的传达指令。 可过没多久,远处另一个阵地,派了一个骑兵急速的赶来。 直接狂奔到王中正附近,翻身下了。气还没喘上一口,立刻报告道:“首长,北面前的炮火加强了,他们将东面墙的炮全部转移过来,全力对付我们阵地。” 王中正皱了一下眉头,又继续用千里镜观看前方的动向。 敌人的火炮似乎加强了许多,原本用于防海的大炮全部转移到北面墙,全部用于轰击北部的阵地。 虽然城墙被轰的差不多,但这帮和兰士兵依旧能发射出四五枚炮弹回怼阵地。 “看来他真是一个硬茬子,两面好手,以为将我两个阵地其中一个攻破,就会形成溃败之势。不过,他们可真是想的太多,我老王最喜欢就是跟别人对炮。”王中正放下手中的千里镜。 直接从裤兜里拿出了卷烟,然后慢悠悠地抽了起来,可让那个传令兵有些着急,却又不敢多说什么。 王中正吸了一口烟,露出迷人微笑的道: “我们可是留有一艘船,一面就有十五门火炮,竟然他们也想玩炮击,那就拉出来一起溜溜。传我命令,留守的大船侧面轰击敌人东北部墙,比划比划,看谁的炮更多。” ~~ 王中正那边打的轻松。 可孙无良却是极为艰难。 人家全部老底出来,总共是七艘大船,一轮火炮对射,自己这里就沉了两艘三百多吨的三角船,而别人只是沉了一艘。 在同等数量级上,孙无良也就只有三艘与他们吨位相同的船,其余的皆为三百吨的三角船。 虽然数量上多,但质量上却差了一大截。 最让人可怕的事,使用开花弹,炮弹从一边钻入,然后从另一边钻出,完全不会停留在船内。 简直没有任何威力,最多也就造成一个老大不小的破洞,死上一些人而已。 而他们的弹药完全可以钻入自家船内,并不会从另一边出去,所以爆炸起来效果拔群。 “我他娘的混蛋,这红毛的船如此犀利,真他娘的不是一个东西。”孙无良骂骂咧咧的说的,跟别人火拼完全不占上风。 “首长,他们靠近过来了,想要穿入咱们队形。”一个海兵大声说道,并护在了孙无良面前。 “老子不是娘们,你不需要你保护,滚开滚开。”孙无良一身臭脾气,直接推开了面前几个海兵,让他们站在后面。 然后看着别人的双桅帆船,快速的靠近自己的船队,而且是左右穿插。 想要哪一次近身搏击,并试图夺回被孙无良成功抢到手的两艘三级战列舰,以及两首双桅帆船。 在一轮炮轰过后,孙无良又沉了一艘三角帆船,然后就开始了抢船大战。 几乎所有的船都围绕着这几艘大船,紧紧的靠在一起。 然后是跳帮作战,基本刺刀拼刺刀,或是碎发枪对射,这些可都是和兰水手们的拿手好戏。 和兰公司建立之初,最擅长的就是海上近战,毕竟常年在外,不是当海盗就是跟英吉利战斗。 而船队惯用的战术,也就是和兰海军成立以来百年来的惯用战术,可让英军海盗吃了不少亏。 左右穿插进入敌方舰队,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状态,然后再进行跳帮作战,或是火炮对轰,以近战,船数压倒敌人。 但他们不知道,孙无良可是海盗出身,近战也是很有优势。 并且己方的船只太小,比别人矮了一截,火炮也显得不足,要是对轰起来,绝对就是一场大灾难,完全被人压着来打,但近战完全可以拼一下。 “给老子杀过去,要是赢了,一人一个婆娘准跑不!” 孙无良大声喊道,自己的倔脾气又上来了,直接抽出了一个在岸上走私过来的大刀,就想跟对方拼命。 “首长!郑首长说过,婆娘只给一个,有了不能多给,你还是换一个奖励!” 他身边的海兵也拿出了刺刀,安装在碎发枪上,并大声地劝解道。 “管他婆不婆娘的,要是赢了什么都有,要是输了,大家一起喂鲨鱼!”孙无良大声嚷嚷着,然后都对着周围人,大叫一声:“给老子冲过去!!!” 便抓着一条绳索荡了过去,满脸全是杀意。 这可让守护在他身边的海兵愣了好久时间,最后才大声喊道:“冲过去呀!保护首长大人!他又跑去前线啦!” 许多海兵,拿出了燧发手枪,就是跟别人对射一枪。 然后举起了手中的钢刀,斧头,铁锹,刺刀各式各样的武器,就跟别人干得起的。 而且船挨着船,很容易翻过去就到别人的船上。 对方也有许多人直接跳帮过了,还没落到地上,就被海兵们的燧发手枪给打死,当然大部分人用的都是燧发步枪,更别人拼命。 这场海战最终变成了大规模船上械斗,用燧发枪,用刺刀,用斧头,刀剑。 双方的人马交织在一起,就连船也黏得死死。 几乎成为了一块海面上的陆地,高低错落有致,和兰人从船上跳了下来,海兵也攻了上去。 原先只为了抢夺回战列舰,现在演变成了你死我活的斗争,没有一艘船能轻易的离开,基本都被对方勾住了。 和兰水手海战经验可真是丰富,丝毫不比英吉利的海盗差,双方兑换比例成为1:15。 他们拿着水手刀,对战得游刃有余。 可海兵们也不是吃素,愣愣临死前,也要让对方出一点血,这种不要命的打法,可把一些和兰水手打傻了。 此刻,拼的是谁先崩溃。 八艘小三角帆船急忙赶来,而后靠在一起,将所有的和兰船只锁死在里面,又是大堆人马冲了进去。 若是在高空俯瞰,便会看到怪异的现象: 两艘三级战列舰和两艘武装商船。上面的海兵正苦苦的支撑着,和兰水手以及海盗的进攻。 中间一圈基本都是和兰武装商船,以及海盗船,他们不断往船上进攻,试图将船夺回来。 而更外围,则是孙无良带领的舰队,将他们团团围住,然后向里面发起进攻,不时双方炮轰一下,然后就是跳帮作战。 人就像蚂蚁一般,从这个船上冲向另一个船上。 杀得有来有回,偶尔能见到白色浓烟,一颗铁球将船壳击出一个大洞,然后开始下沉。 或是“砰砰砰”的枪响声,出现了大量血迹,将船染红,也引来了大量的鲨鱼。 仿佛进入到昆虫世界,多么美妙。 第50章 战斗结束时 郑轩一路上,无灾无难,安安全全的穿过台东纵谷平原。 或许是因为和兰公司早已经开辟道路了,郑轩行军速度很快,三天就来到了卑南觅社。 并沿途欣赏周围的风景,记录树木种类,以及当地资源。 顺便烧掉能够见到罂粟田。 当他进入到卑南觅社,就见到一个极为破败的土城堡。 上面千疮百孔,大段大段的女墙都被摧毁,土墙内镶嵌着十几颗铁球。 而土城堡上的旗帜也都移主了,在不远处能看到一个千人坟墓包,上面还有一个土碑。 “老大,你可真够黑心的,现在才过来,我们都快忙死了。”王中正不满的唠叨道,脸上的碳灰也没有擦,都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的灰。 然后带着一队人马走了过来,就见到气定神闲的郑轩,顿时内心就有了小九九。 “我这不是来了嘛,着急什么?”郑轩看了一下王中正那奇怪的样子。 又好奇的问了一下,“老王,你去山西挖煤了,这么脸黑的跟包青天似的。” “嘿,你不说,我也是来气,他娘的和兰狗杂碎,没想到他们有这么多雇佣兵,要不是我炮多,可你就见到不到我们了。” 老王像是被人打出屎了,满脸气愤,最后是郑轩的卷烟才他冷静下来,不过依旧不吐不快。 “你伤亡很大?”郑轩听到王中正的抱怨声,可有些许严肃问道。 如今宜兰的部队可不多,要是死的人多,以后对大清可就有压力了。 而且还有一系列问题,比如抚恤金的问题,虽然一个牺牲战士的抚恤金只有20两银子,但架不住人多。 而且士兵可是有生力量,要是没了,再要培养,可要浪费许多时间,和大量的人力物力。 “害,我伤亡不算大,也就四百多号人而已,伤亡最大可是泼猴那家伙,好家伙,直接死了八百多号人,海军一大半都葬送在里面,对方和兰水手可是狠角色。” 王中正叹了一口气,摇了摇头,并吸了一口烟,啐了一口痰接着道:“泼猴那家伙,现在还在郁闷之中,还受了不小的伤,看来又跑去前线了。” “还真是一个狠角色。”郑轩无奈的骂了一句。 内心可是大出血,直接阵亡了一千两百多人,加上自己军队的损失。 一千四百多人是有的,可是一个营外加两个连的兵力,损失巨大,这一仗确实打亏了。 不过当进入土城堡内,就目睹两艘巨大的盖伦型战列舰,周围有六艘四五百吨的大型双桅帆船,以及六艘六百吨的小盖伦,还有十几艘单桅帆船,跟游艇一样大小,海域外还有几艘小三角帆在巡逻。 看着郑轩惊讶的表情,王中正也是豪迈的大笑道: “这泼猴兄还是有些能耐,直接鸟枪换大炮,以五艘船的代价,就差不多把别人家当全部换回来… 不过那些和兰水手够狠的,两个人换我们三个,幸好泼猴人多,将他们干死,不然我们可没有足够的海兵开船。” “这收获不小嘛,好家伙,就这两艘战列舰就值三十多万两,不过代价大了一点。” 郑轩还是有些心疼自己士兵。 此时,在土城堡内景象也映入郑轩眼中,许多都是仓库,兵营哨所,简易的船坞,以及士兵的生活房。 不过现在到处都是废墟,倒塌的房子,很多都已经烧焦了,地上都能看到发黑的血迹,以及爆炸后的弹坑,还有跳弹的痕迹。 他能够想象这里应该被人狂轰滥炸,不然不会出现这样的效果。 然后转过头疑惑的看着王中正,问道:“你干嘛什么,怎么这里成为这副鬼样子?” “嘿嘿,我只不过将所有库存打完而已。” 王中正笑了起来,看着郑轩变黑的脸,急忙的解释道: “嘿,老大,你这就不道义了,里面可是有两三千红毛藩,还有日藩武士,卑南瘾君子,以及菜的抠脚的印度黑鬼,不用炮轰,可要死很多人,炮可没人珍贵。” 郑轩可是心疼呀,这些弹药可值几万两银子,而且还是积攒很久的,这样就被败掉了。 “唉,叫你出来打仗就料的会这样,习惯了。”郑轩又无奈地叹了一口气。 如今能够解忧的只有酒和烟,但在军中可是禁酒,所以郑轩只能吸烟解解忧,这狗东西,在这样说不定会将宜兰败光,这些可都是宜兰底子。 王中正看着郑轩像是吃了黄连的样子。 哈哈笑道:“老大别那么生气嘛,我可是收获许多好东西。” 说着就将郑轩带到一处地方。 简单来说是一个巨大的仓库,还出现了几处破损的地方,里面正被以上巨大的门堵着。 王中正拿出钥匙将那扇门打开,便是一阵扑鼻而来的气味,郑轩可是似曾相识的感觉,似乎在扬州时闻过。 “这些红毛藩可是在这里经营的有声有色,里面全部可有两百多万白银,我觉得这些都是卖福寿膏获得的黑钱。” 王中正来到一个箱子的旁边,打开来里面便是大清的足银,平库银,也能见到许多碎银,亦或是西班牙银元。 将一个箱子装得满满当当,仓库里面不止一个箱子。 郑轩感觉自己又进入到了盐商小金库。 没想到一个小小的据点,就拥有这么多财富。 要是把整个和兰东印度公司吃下,那里面的财富,或许和大清几年的税收有得一拼。 “我隐隐约约猜到什么,他们占领与我们想法一样,我们是种植粮食,他们是种植鸦片。”郑轩看着这些财富,摸着下巴沉思了片刻。 “这些红毛藩可真是见钱眼开,做这伤天害理之事,迟早会被天收。”王中正看着这些银子,摇头说道。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谁不喜欢钱?当年我们在大清的时候,可没少见到那些狗官为的钱银… 连好人都敢杀,那些红毛藩想法与他们相同,只是做法不一样而已。”郑轩没有多大感觉,经历多了也就看淡。 人性这种东西最经不起考验。 可没少见过,表面上看起来正人君子,却背后里干一些黑心的勾当,说一套做一套,直到被人戳穿。 也没少见过,乡里面的村民原本和和睦睦,可为了分更多政府征地的赔款,在村委会里面吵得热火朝天,跟打仗似的。 最离谱的莫过于打起了官司,最后几家老死不相往来。 所谓冤家易结不易解,但为了钱,也没有人在意这句话。 “先不说这个了,老大,有一个叫罗纳德·海伍德的红毛藩要塞司令被我拿下了… 被抓的时候,还一直叫嚷着说我们卑鄙无耻,要不是偷袭,根本拿不下这场战斗,并想要与我们谈判… 咱们顺带俘虏了五百多个红毛藩,以及两百多个印度黑鬼。原本还想俘虏一些日藩武士,不过他们宁愿战死也不愿被俘… 而且这些人很奇怪,居然大部分都认识文字… 应该不是普通的武士,有可能是大名,或者幕府的手笔,因为在他们身上找到了许多关于我们宜兰的资料… 里面还有宣传,继承丰臣秀吉‘在我生存之年,誓将唐之领土纳入我之版图’的小册子事情有些严重了。” 王中正忧心忡忡地说道,并将一个破破烂烂的书册拿给了郑轩。 第51章 温柔的宜兰:工作与嫁人二选一 郑暄妍在这妇联社,无聊的看着花名册。 上面都是汉化女子学府,两年学满结业的番女子,身高体重岁数都被登在这种花名册里。旁边还有未结萝丝的男子的花名册。 妇联社说白了就是帮助罗汉脚执柯作伐,就是干媒婆该干的事。 偶尔还要管一下男子休妻,或是打骂妻子,亦或是将妻子赠予他人。 基本严重一些,都会交给官府,也就是宜兰的保卫团处理,说白了就是让女子不受到欺负。 郑暄妍看着那些花名册,感觉脑袋犯浑,一脸想睡觉。 而在身旁的小西早已经趴在桌上,打起了瞌睡,口水流到本子上也不知道,她只是一个书办的工作。 而自己可是书办头子,大概与主簿类似。 这是几天前,因为自己书读得多,识字丰富,知礼仪。有些能力,于是就升了这个位置,一个月二两。 郑暄妍偶尔会想想,前方战事怎么样了。 军队离开有七八日时间,偶尔邸报上会有一两句关于前方的消息。 什么军队集合在花莲,进行反攻作战,军队推进多远多远,解放那个地区,俘虏多少人。 “郑姑娘,怎么了吗?看你在这如此无聊。” 这时一个满脸雀斑,皮肤棕色的老妇人和蔼问道,有些粗壮的手臂拿来陶杯,放在郑暄妍桌上。 接着碎碎叨叨:“喝喝茶,最近可没什么事情干咯,士兵接管宜兰,那些臭男人会收敛一些,而且该牵红绳都牵完了,下一批女子,要等两个月。” “谢红姊,还是红姊最会照顾人。”郑暄妍心甜意洽说道,还带着甜甜的笑容,如含苞待放的少女,可让人有一种心动感觉。 “就你这丫头嘴甜,读过书的就是不一样,我红姊要是闺女没有死,应该就和你一样大。可惜她活不到这里,不然我定会让她嫁给郑大人。” 红姊也露出一抹忧伤和微笑,摸了摸郑暄妍的头。 然后来到小西的面前,拍了一下她的脑袋,怒目不争的骂道: “你个臭丫头,天天就会睡觉,你一个仆人比主人懒,真奇怪你怎么活到现在。” 小西立刻弹了起来,然后使劲的揉了揉眼睛,一副刚睡醒的样子说道:“放班了?” “放你个头!这些花名册写完了?” “多大事呢,早就写完了,太简单了。”小西刚放下手,就打了一个大打哈欠,完全没有在意脸上的黑色墨印。 红姊被她一说,顿时内心就来气了,简直就把小西与懒神挂上了勾。 然后打开桌面上的花名册,眼睛挑了挑,揍人的心思都快有了。 写是写完了,可口水也不少,基本糊成一块,完全看不清楚。 “你个臭丫头,找死是,看看里面的是什么鬼!看来你是想嫁给城尾那个五六十岁的糟老头,我明天就去牵牵萝丝。”红姊气得威胁起来。 双手叉腰,一脸凶婆子,仿佛是媳妇们最害怕的婆婆模样。 “别呀,小西可不想成怎么快成为寡妇,重新写还不成吗。”小西眼泪都快掉出来,嘟起小嘴,拿起铅堑开始奋笔疾书。 瞧着正在努力中的小西,红姊气差不多消了。 “唉,你要是有郑姑娘的一半,我就安心了。”红姊叹了一口气道。 然后回到自己的案上,拿出格纸,执笔开始书写,没多久就将格纸装进封筒里面,在拿出一个红纸筏,贴到封筒中间,写上一些东西。 “郑姑娘,你是一个有能力的姑娘,这个地方都是琐碎的事务,你在这里太屈才了,这是一封荐信,你明日可以去农工互助协会当个书管,说不定能学许多东西,日后也好升迁。” 红姊一边说着,一边将封筒递过去。 郑暄妍一脸傻傻的看着红姊,然后底下头看着封筒,上面写了“农工互助会启”。 “红姊,这是为什么?”她还是疑惑的问了出来。 “你很有文采,是个文人,不该在这里多待。红姊实话告诉你,宜兰很缺文人,就连会读书识字的也特别少… 像红姊这种上年纪,在这里干到老还差不多,你可是可以当个官,为宜兰出力,可别让群大老爷们小看。”红姊面条斯理的道。 “可是,岂有女子为官之说?” “你在这里呆着,就算是半个官了,古有唐女皇,在宜兰,一切皆为可能。” “式乾路,辟天扉。回日驭,动云衣。登金阙,入紫微。那只是史料上的,而且她风评不佳。” 郑暄妍随口胡诌,并继续反驳道:“并且‘牝鸡无晨,牝鸡之晨,惟家之索。’难道宜兰还敢让女子为官?” “红姊说不赢你,不过,红姊看过太多好女子,被人糟蹋,路是你自己选的,我只是给你指出一条,该怎么走是你的事。”红姊淡淡的说道。 说实话,她完全听不懂郑暄妍念出来的诗句,是什么意思,只能感叹文人就是文人,总有那么一丝高深莫测。 不过,红姊没有将封筒收回来的意思。 而此时的小西举起粉嫩嫩的小手,大声说道:“我可以去吗?” “你当然可以去,不过也要放班的时候。可别想的偷懒,如果不想做书办,那你只能嫁作人妻。”红姊没好气的说道,恨不得给她两巴耳光,让她长点记性。 “我才豆蔻之际,太早了,就不能晚些才来?”小西据理力争。 “不行!不管你是满人汉人还是红毛,没有工作就得嫁人。”红姊坚决摇头道。 “唉……”小西叹了一口气,接着继续认真的抄起书来。 郑暄妍盯着封筒看了许久,虽然不知道哪里是什么地方,但能让红姊出手,应该什么黉宫,也就更官方高深的学府。 最后郑暄妍站了起来,朝红姊深深的拘了一个大礼,真诚的说道:“有诗云‘未知天地恩何报,翻对江山思莫开’,感谢红姊再造之恩。” “你可有些夸张了,红姊那来的再造之恩,以后莫要忘了回来才是。”红姊微笑道,并让郑暄妍别行如此大礼。 “郑暄妍一定不会忘记。”郑暄妍又是甜甜的笑道,还是那般迷人的眼神,以及秀色可餐的容貌。 ~~ 翌日。 郑暄妍按照红姊说的位置,来到一间与周围骑楼并无二致的小楼。 极为简陋,只有一个简单的义门,还有下马碑,门口上挂着一个牌子就写着“农工互助会总楼”,这让她有些好奇,也打了退堂鼓。 比自己想象的高墙大院,气势恢宏的官学大不一样,更像是落魄学府。 不过,来都来了,岂有不进去的道理,还是瞧瞧。 郑暄妍如此想着,便迈出脚步,开始进入到这简陋的小楼里,只见门口有一个老者看了几眼郑暄妍,就头也不抬,竟然打起了瞌睡。 “老先生,请问这信札交给谁?”郑暄妍拿出封筒,递给他瞧瞧。 老者接过以后,看了上面几个大字,而后就还了回去,并指着楼顶说道:“你把这封东西交给会长就可以了。” 第52章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 “居然是红姊介绍过来的,少见。” 一个中年男子,半书生半农夫的样子,与那些文弱书生有很大差距。 他看着封筒里面信札,然后又将信札塞进封筒里,放进一个小书箱里,看着郑暄妍说道: “楼下的图书房正好缺一个书管,你可去那做做几天。” 郑暄妍就这样懵懵懂懂成为一个书馆,也就类似于大清照磨所里的照磨,专门管理卷宗之类的。 不过好在,工作轻松,很多时间可以读书。 此时,她下到楼下,前往隔壁的书馆。 书馆是两个骑楼衔接而成,中间被打空,一楼二楼都是书柜,书架之类的,靠近窗户都是桌凳,不少人都在看书,居然还有几个女子也在用功,有点刷新认知。 一个书管走了过来,就领着她阅览一边整个书馆。 “此地藏书虽然不多,不过你都要了解一下,要是有人找书,你也好答出一二… 还有,书不能外借,若是有人想把书带走,就要提醒一下他… 要是有些人看完书,放在桌子上。只能有劳自己了,将书放回书架,并整理好,这里可分很多种类,记住,别放错,不然很难找到… 对了,偶尔要注意一下,有些人可喜欢将书撕一页带回去,或是喧哗,你都要去制止。” 书管细心的介绍道,之后就不知道跑到那个地方去了,看样子应该在偷懒。 郑暄妍多少有些羞涩,完全就是一副新手样子,虽然别人说的详细,但操作起来,还是有些手足无措。 最后便是让自己宽一下心,随意的走走逛逛,大概将名目记了一下。 大部分都是农工事,文学,政治,中医,语言类,历史,世界概况。 而且她还发现许多书架都是空着的,书馆看起来大,但书不多,不过可以和儒学大家的藏书比比。 ~~ 几日之后。 “大姑娘,你知道《营造法式》在哪里吗?”一个脸上有上沾满黑灰的男子问道。 身上也是各种黑灰,应该是工坊内的工匠,四肢发达,双臂让人看起来孔武有力。 不过郑暄妍还是非常熟练的,指了一下大概位置,然后道:“那个写着农工事架子,最后那个架子,大概在右边第四格位置,你去看看。” 然后拿出一个小册子,拿出铅堑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这也是郑暄妍的工作之一,登记人名,以后欠什么书也好追查。 “郑明洪。”男子说完就离开了,前往她所指的地方。 郑暄妍登记完之后,继续拿出一本《广东福建浙江农村考察报告》,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 第一页就写着‘没有调查,没有发言权’,在翻到后面,上面密密麻麻的小字。 ‘福州一地,宗族地主拥有土地将近四成土地,小地主,以及富农土豪劣绅,约为二成,官僚家族也有二成,剩下为中农,赤农土地… 但阶层数量成分,赤农占总地区的七成,中农也有两成,地主和富农只有一成… 其中赤农总两成既无生产工具,又无土地,完全失去生活依据,不得不外出当兵,打长工,或是当乞丐或是土匪。’ ‘杭州府为商贾地主,官僚地主,满人圈地地主,宗族地主占七成,剩余皆为富农与中农,但工坊数量大,经济富裕,一省内多大邦,赤农有许多做工机会,社会相对稳定。’ 郑暄妍可是非常好奇,郑轩做这些考察干什么。 就连知县,知府都没有如此详细。 他们只要拉拢地主,宗族长,什么事情都搞定。剩下都是交给手下差役去办就可以了,能收多少是多少,那管人的死活。 郑暄妍没管那么多,而是继续的读了下去。 然后看到了一个分析最为有趣。 ‘大清男子要受三个系统统治,一国一县的大清系统(政权);宗祠,支祠以及家长的家族系统支配(族权);各路神仙鬼怪系统(神权)… 导致严重的剥削,赤农人数不断攀升,多地出现民变苗头… 女子则多了一个,接受男子支配(夫权),四系统剥削,致使女性地位的低下… 引发一个更为严重的事情,男女比例严重失衡,苏州,嘉兴等地,男女比例130:100,北京更为夸张,四九城内男女比例高达200:100(明清史料数据)… 百姓的彩礼不断飙升,出现富人妻妾成群,穷人膝下无妻无子的现象… 溺女婴现象颇为流行,单单广东潮州府一地,每日就有上百个女婴被投入江中,成为鱼类口腹之食,官府劝解也无效… 宗族村子更是严重,沉塘,家法打死女子,溺女婴现象成为常态。’ 郑暄妍到现在只有一句话,那就是震惊。 她直接将书合上,大口吸了一口气,白皙的手掌按住胸口,平缓一下心情。 这现实让她有些受不了,她知道城内很多乞丐,贩夫走卒,但也不知道竟然还有这么恐怖事情。 而且让她回想起,城外村子曾经有个妇人被人丢进了竹笼里,里面加上石头,丢进池塘中。 岸上可是围满了村民,都好奇看着,看着妇人在水底挣扎。 想要吸气,却吸入的都是塘水,鼻子还不断冒泡,头发像水鬼一样飘荡。而她四肢不断拉扯,但被捆的结结实实,任她如何用力,都挣脱不了,最后在绝望中死去。 村民们仿佛看着菜市有人杀头一般,顺便弄一点血馒头。 眼神只有好奇,没有一丝怜悯,似乎弄的不是自家人,就与自家没有多大关系。 此事成为郑暄妍的童年阴影,甚至噩梦连连。 顿时看着这本书的表情都变了。 郑暄妍内心百味杂陈,最后只能把书放回位置上。 随后她又打开另一本书,名为《先哲思想》,开都第一句话就是: ‘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吗?不是。是自己头脑里固有的吗?不是。人的正确思想,只能从社会实践中来,只能从生产、斗争和科学实验这三项实践中来——先哲。’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声音出现在她身后。 “你也在看这本书呀,这是好东西,让人茅塞顿开,这是郑大人编撰的,里面想法奇特,我们都觉得这些都是郑大人学问,可他不承认。”那名会长下来了,然后说道。 接着他将一个令状拿给了郑暄妍。 “赵会长,这是?”郑暄妍疑惑问道。 “农会的调令,他们哪里缺人,最近有许多大陆百姓被带了过来,又是开新村,又是开土地… 农会顾不过来,只能在这里找人,你是红姊介绍过来,应该很有能力,我看这是锻炼你很好机会,大概一个月就能回来,收拾一下就过去报到。” 赵会长说完,正想离开,又扭头看了郑暄妍以及手上的书,“此书你可以借几天,一起带过去。” 然后就离开了。 郑暄妍拿着拿调令,一脸的疑惑,怎么事情就这样被定下了? 第53章 女子当男子用,男子当畜生用 翌日。 郑暄妍又按赵会长所指的位置,来到农会部。 哪里可比农工互助会好上太多,一栋巨大二层高的筒子楼。 虽然只有两层,但面积却更为庞大,一栋屋子将近一亩地,旁边还有多出来的耳房,围成一个大院子。 让人感觉不伦不类,总有一丝怪异,仿佛进入西洋屋。旁边还战着两个扛着燧发枪的士兵,站的笔直。 刚刚进入院子。 便见到一口井附近放满了各种杂物,铁锹,斧头,耕犁,堆在一起。也有不少的板车,独轮车,仿佛进入到一工坊当中。 突然一个突兀的声音从远处传了过来。 “你快点叫老杰快把铁铲,木斫,提木桶给老子赶工过来,不然老夫他娘开不了工。”一位糟老头大声骂道。 “您催也没用,如今铁都拿来造大炮,三天十把就是极限了,您要知道农会那帮臭老头,订了两百架耕犁,跟不要钱似的。”一个壮青年回怼过去。 “你不会停一下呀,先给老夫造出来,我可要造五十八条村子!都不知道造到猴年马月。”老头满脸发红,口沫横飞。 “我不管了,就这么多,爱要不要,我们工坊不受您鸟气!” 那男子将间铁铲随地一丢,带着下面的人,气呼呼的跑了。 走时候还瞪了郑暄妍一眼,以为她也是里面的人,所谓恨屋及乌。 郑暄妍只好退了几步,一脸无辜的看着他,而后再到老头那问道:“叨扰老先生,请问农会在哪里?” “不知道,你自己去找!”老头大手一挥,也是气呼呼地回到自己的房内。 郑暄妍瞧着这一副模样,有些担心自己在这里的安全问题。 便进入筒子楼里,挨个挨个找了起来。 “商会部,粮食部,支纳部,宜兰报社,保卫团……”郑暄妍碎碎叨叨,最后在找到农会部。 里面只是一个简单的房间,几张桌案,一个书架,一个糟老头,还有几位黑的不能在黑的男子。 “叨扰各位,小女子郑暄妍,被调到这农会来工作。”郑暄妍恭恭敬敬的说道。 “哎呀,太客气啦,我这里正是缺人的时候,你过来的刚刚好,还是赵会长通情达理呀。”那老头拍了拍光秃秃的脑袋,微笑的说道。 随手接过了郑暄妍的调令,就将她带入房内,斟茶递水,打扫椅子上的灰尘,无事献殷勤,可让郑暄妍多了几份警惕。 “老先生,小女子无功不受禄,这是在干嘛?”郑暄妍疑惑的问道。 “哎呀,你这话可就生分了,新来的人都要被好好的照顾,特别是你此等文人,我们这里,许多人大字都不认识几个,会写自己名字就不错了。” 糟老头笑得有些猥琐,从书架上拿出了一大叠的筏纸,上面都是密密麻麻的文字,还有许多盖章。 然后一股脑的放在郑暄妍眼前的桌子上。 “这些都是士兵的资料,他们在没有战事之时,都要下田耕种,为军部积攒粮食… 今日讨伐红毛藩的军队归来,郑首长可是下了指令,农耕的士兵都要从田里抽出来,进行训练和军演,这些土地不能空着,打算把土地拿来成立‘建设兵团’… 里面的资料都需要你详细登记一下,然后把该分配的村子村民填上去… 以后分配给每个村,都要成立一个农社,农夫自己选举产生管事的,负责管理本村的事务,并建立与农会部的联系,要做到上通下达。” 糟老头仔细的解释道,然后坐在一旁,拿出了烟筒,开始抽起了烟,又接着道: “咱们这里识字人确实不多,所以许多事情都靠你帮忙,旁边房间也是农会的,你可以过去找个位置,不懂的也可以找人来问。” 说完便领着她过去了。 只见房内也是一堆人,男多女少,大家都在奋笔疾书,只是稍微看了一眼郑暄妍,就继续埋头苦干。 在一张又一张的筏纸上书写,然后是盖章,或是抄录,之后有专门的人,将筏纸装订成册,方便别人查录。 郑暄妍突然觉得,自己的苦日子又来了,人生不幸。 糟老头看着郑暄妍一脸沮丧的表情,安慰道: “你可算幸运了,老夫在这当差几年,按郑大人的话,就是‘男子当畜生用,女子当男子用’如今宜兰有了起色,人也多了起来,这已经算是轻松的了。” 然后吸了一口烟,一边吐着烟,一边回到自己的房内,也不知道干啥去。 郑暄妍只好找一个位置,开始看着这些资料。只要干完一个月,就能回到农工互助会了。 “竟然如此多士兵…” 当郑暄妍看着那些资料,感觉一步步深入了整个宜兰系统。 郑暄妍粗略的看一下上面的大概人数,单单是下地耕种的士兵,就多达二万多人,耕种的面积也有五万亩。 负责运货,纺织或是其他的士兵也有五千多。但他们除了耕种,每个月会抽出这么五天时间进行操练,然后有三天休假期。 当然也有五天时间是“军农互助活动”。郑暄妍完全不知道这个活动是干嘛。 随后便是埋头苦干,拿起铅堑,奋笔疾书。 郑暄妍对于这里几乎使用铅堑,多少有些好奇,笔的外形与大清的大不一样,有一层厚木包裹,而且更细,需要用刀削短,能够写小字体。 但为何不使用毛笔? 大清几乎人人都使用毛笔书写,虽然浪费纸筏,但书写流畅,文笔清晰。 不过,她能够确信的一件事,用了这种笔之后,确实书写的速度比以前快上许多,而且不需要醮墨,省下一些步骤。 ~~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的过去。 郑暄妍几乎加班加点,把大量的资料整理出来,几乎用掉了几本厚厚的书,手也写得酸麻。 周围的人也都是如此,几乎撑着一个黑眼圈,不断抄写着,最后形成一本厚厚的档案册。 大家几乎埋头苦干,偶尔聊一会天,喝几口茶,放松一下。 郑暄妍也偶尔知道了,海军的详细情况,基本大部分的海兵都成为了商船的水手,驾驶船只,搬运货物,美其名曰‘日常训练’,但他们的军饷,也比普通陆地上的士兵高上一些。 直到第四日。 郑暄妍打着哈欠,刚刚完成了今天的任务量,那个糟老头子又走了过来。 然后拿出了一个木令牌,里面有朱砂写的红字,阿拉伯数字,以及黑墨名字,上面还挂着一个大绳子。 “郑大姑娘,最近农会都要派人下去,了解一番军部下辖耕地的情况,方便日后把农夫调过去,建村子… 这个是你的木佩,等会会有人告诉你该怎么做,老头我就不打扰你了,好好干,我会给你记上一笔。” 糟老头放下令牌之后,再把其他人的令牌发一发,就走了。 此时有人叹气,也有人兴奋,各式各样的都有,还有人告诉郑暄妍一定要戴好蓑笠,不然会变成黑鬼。 只有郑暄妍一脸傻乎乎,完全不了解状况,看着令牌上“农会调查员”几个字发呆。 第54章 民间总有你想不到的事情 不日。 跟着所谓的“调查员”一起下乡。 随后便是主头的人开始分配一些地块,分发一些工作说明的小札书,以及小册子,用于对庄子事物的札记。 此时的郑暄妍也感觉这是一个辛苦活,头戴蓑笠是正确的,四月份的艳阳虽然不热,但足够让人晒的发红。 不过一点,她还是不习惯宜兰的风俗。 穿着厚实,生怕自己的小腿小脚露出来。手臂也被也捂得严严实实,虽然天气不热,但她还是被捂出了不少汗。 和其他的女子,并未像她那般如此夸张,只是简单的汉服,素衣,稍微露了一些脚踝,也无伤大雅。 衣服袖子也比较宽薄,又是放到大清,会让人误以为青楼女子,可实际是普普通通的女子。 郑暄妍在这里生活了几个月,可没有发现过贞节牌坊。 完全与大清是另一幅模样,说白了一些,就是无需担心自己的生活完全被人控制,总觉多了一丝有儿时的自由。 如今郑暄妍多少都觉得大清是一个不自在的囚笼。 不过她也不知道两边那个是对的,那个是错的。 但她已经没有回家的自由,即便能回到北京,也基本成为一个寡妇。 纵使没有成亲,但所有人都默认了郑暄妍已经成亲了,几乎不可能再谈婚论嫁。只能守着一个破空房过一辈子的寡妇生活,甚至会将她送到孙景燧家族中,在那里守寡。 到时候看的不仅是族长的脸色,还有就是主妻的脸色,而她只是一个毫无地位的小妾。 郑暄妍觉得在这里生活,自己像一个人。而不是空房里的怨妇,至少感觉自己还活着,或许会不自觉的说上一句“活着真好”。 “你是郑姑娘?”一个看似夯夫,只有一寸长的短发壮汉走了过来,并打断她的思绪。 “嗯…正是小女子,请问阁下高姓大名?”郑暄妍刚刚被人打断思绪,多少有些窘迫,感觉自己失了态。 并瞧了一下周围,发现其他人也都前往自己负责的区域行去了,只有自己傻傻呆呆的站在这。 “邓世安,你叫我邓大哥就可以了,我是这个区的连长。” 那名壮汉指着一大块的土地说道,几乎都是水田,远处还有一座小庄子。 随后双手靠背,沿着田埂缓慢的朝庄内走去,并瞄了一眼郑暄妍穿得结结实实的衣物,还有不断冒汗的额头。 “你应该是刚刚来到宜兰生活的,穿得如此厚实,就不怕中暑吗。”邓世安好心的说道,声音中厚有力。 “炎热事小,失节方为大,女子不露肤色。”郑暄妍跟在后面,随口回答道。 “这个不真实,有些人失节依旧过得很好,也有些人过得不好。当年我还在给郑首长当护卫的时候,可是陪他走过广州,肇庆,惠州三府… 那边的女子可没有如此多规矩,即便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也会被她丈夫丢到田野里干活… 特别是嘉兴,绍兴两府的女子最为嵚崎,那些女子缠足照样被丢到田野里劳作,当有陌生男子路过,一脸趴在地里,想要遵循女规样貌不可外露… 等起来之后,满脸黑泥巴,身上也是脏兮兮,真是可笑之极,但郑首长却感叹她们无奈与艰辛。” 邓世安像是在回忆往事,絮絮叨叨的说了一大堆,似乎在反驳,又似乎在同情,让人摸不着头脑。 “这些女子的丈夫应是寒窗苦读,望考取功名利禄,光宗耀祖,让家眷日子宽裕,不必再受至贫苦潦倒生活。”郑暄妍做出了自己的猜想。 感觉一般男子都不会如此这般,让自己的夫人抛头露面。 邓世安突然笑了起来,“我倒是希望他们是你所说的那样,可惜你猜错了。” “既然不是这般,那为何还要自家夫人抛头露面,下地劳作?”郑暄妍疑惑的问道。 “那些人可都是富农,有些闲钱的土豪,小地主也不在少数,他们不缺几两银子,只要肯劳作,衣食无忧。”邓世安一边说,一边眺望远处的士兵,穿着普通素衣在田野里劳作。 “那是为什么?”此刻郑暄妍眼中满是好奇。 感觉在这里的见闻,比在家里待上十几年还多。 家中读些史书了解清朝,可在此现实却大不一样,甚至有些颠覆学识。 “赌博,吸食福寿膏,花天酒地这三样,他们起码能沾上一二,反正就是不务正业。但又不想田地荒废,只好白天将自己的婆娘,不管妻子小妾都扔到地里耕种,到了夜晚才背回家中。” “这……” 郑暄妍哑口无语,她竟然想不到是这么一个因素,这就让人想不透了。 她们在这聊了会天,就来到了庄子内。 郑暄妍好奇的打量这条庄子,之前被匆匆忙忙带了过来,可没有瞧得仔细,如今正好有机会。 只见每个房屋仿佛从一个模具中出来,整整齐齐,错落有致。 中间一口大水井,旁边的房屋像九宫格一样排列着,说不出的庄严,甚至是对称,与京城混乱搭建的村子大不一样。 “我们这里外面的村子大不一样,都是在军营中的模样管理庄子。里面有伙夫,普通兵,后勤兵组成。整个庄子有三百六十一人,屋舍三十六间,每个房子挤下一组,外面的耕田七百亩。” 邓世安开始介绍着庄子的情况,简略且详尽,不时指着房子道。 郑暄妍也拿出了铅堑,在册子上开始记录着邓世安所说的情况,也开始接触宜兰军中事物。 这时候,劳作一天的短发士兵回来,看着庄子多了一个女子,满是好奇。 甚至一些胆大的人,早就笑着打了一声招呼,“大姑娘,是否婚配?” 周围的同伴,也哈哈的笑了起来,甚至有人打趣的拍了一下他的脑袋,并笑骂道,“你这是色狼附身。” 此时的郑暄妍警惕,和恐惧地看着这些卒兵,将自己的衣服捂得严严实实,手下意识的握紧铅堑。 不管是达官贵人或是底层普通百姓,都知道当兵的不好惹。 因为他们都是拿着武器的流氓,烧杀抢掠,无恶不作,当街杀人,调戏良家妇女完全就是日常生活。 特别是京城的八旗,里面的人跟恶棍一样。 当地的帮头子也不敢招惹这些人,就连官府对他们也跟躲猫猫似的,生怕引火烧身。 她见过自己家族的从兄,当街奸婬杀死民女,官府衙差只是过来收点钱,随意的将事情了结。 女子的家人也无可奈何,只能当没生这个女儿,也不敢将八旗人得罪。 此刻,郑暄妍觉得宜兰的兵,应该好不到哪去。 “你们这帮混蛋,可吓到了别人,信不信老子让你们罚跑二十里?”邓世安摇了摇头,无奈的说道。 而那名士兵,被同伴的教唆下,来到了郑暄妍面前,行了一个军礼,铿锵有力道,“要是刚才的话吓到你,我道歉!” 虽然多少代有一丝不屑的味道,但也让郑暄妍微微吃惊。 什么时候这些子居然好说话了,还会道歉。 就连自己从兄也未对别人道过一句歉,他们对于普通百姓都是不屑,甚至当畜生一帮对待。 邓世安看着郑暄妍木讷的站在原地,只好打了一个圆,“你们可要好好招呼郑姑娘,人家可是妇联出来的,要是以后想讨一个漂亮的婆娘,郑姑娘可是帮得到手的。” 那个道歉的兵听了之后,立刻没了刚才的模样,微笑道:“真的很抱歉,真的很抱歉,你可别记仇呀。我可不想去那又丑又老的婆娘,最好二七以下的,哈哈哈哈。” 顿时一大波人也都围得过来,他们并未触碰郑暄妍,而是隔着一个人的距离,开始了群嚷模式。 “轮到俺,俺也一样,不用管他是哪国哪族婆娘,只要好看,小些就行,要是给了俺,俺给你洗一年的衣服。” “咱给你半年的军饷!” “我给你做一年的护卫!” “俺的第一次都给你!” 随后那人就被一大帮人围殴。 第55章 一支让人感到诡异的军队 郑暄妍看着这些士兵,多少有些难以置信。 他们仿佛就向自己的兄弟一般,没有任何隔阂。而不像大清绿营里的模样,大眼瞪小眼,兵头勒索老兵,老兵歧视小兵,小兵欺负百姓。 而且眼前士兵的神情不像作作,至少不像那些表面跟你好,背后捅你一刀的模样。 郑暄妍多少有几分尴尬,她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事情,只好硬着头皮说道:“小女子郑暄妍,一定会为各位争取一个最好的媳妇。” 郑暄妍微微低下了头,脸上还带着一抹红晕,这是从来没有过的新奇体验,多少有些羞涩。 顿时士兵们叫嚷着“谢谢”。 邓世安也过来打个圆场,“好了好了,人家刚刚上任,可别把人家给吓到,该干嘛干嘛去。” 并挥手让士兵解散,可他们依依不舍,生怕自己的愿望没有传达给郑暄妍,然后罗汉一辈子。 而这时。 几个老农从村子外走了进来,身上挑着谷,篮子还有一些鸡蛋。 “老汉,这里是屯兵地,请问有何事情?”邓世安瞧着他们疑惑的问道。 “我们找的就是这里,你们帮咱们插秧,不收下一些谷物怎么能行,这不是白干活嘛?”一位老农走了出来说道。 并让身边的其他老农,将谷物鸡蛋全部放下,然后离开。 邓世安走了上去,让老农们别放下来,把放下的稻谷提起来,又放到老农的肩膀上道: “老汉,使不得,使不得,那能让你们破费。这已经到五月中旬了,若是不早点下谷,到七八月份收成可就晚了,会影响到下半年的收成。你们家刚刚安定在此,家中孩儿可是没个正形,人还没稳住,这要是收成不好年底可就要挨饿了。” 士兵们也是如此,好心劝慰着老农们不要送东西。 放下的担子又重新被挑起来,放下的鸡蛋又重新被拿起来。总之老农们放下什么,士兵就拿起什么还回去,这可让老农又气又无奈。很想教训这帮小子,怎么还有送东西不收的兵营呀。 就连在一旁的郑暄妍,多少都感到惊讶,这真是新奇的画面,简直一辈子都不可能撞到如此的诡异情况。 要是在大清里,绿营里的清兵可不会这么好说话,送就是拿,即便不送他们也会勒索百姓,抢劫的都不在少数。 而这里怎么反过来呢,难道士兵都有自知之明? 郑暄妍也一股脑的将这些写进小册子里,记录如此诡异的一幕。 “哎呀,老汉,我们不收百姓一针一线,这是铁山一般的军令,也是我们的军规。你这拿东西不是在害我们吗?收回去,好让自己的孩儿补补身体,我们这里不缺吃喝,你看这里的士兵个个壮的跟牛一样。”邓世安又继续唠唠叨叨地让老农把东西拿回去。 老农一手挥开其他的人手,硬要把稻谷放下,而后无赖般的说道: “你们军中是什么破规矩,自古以来帮人插秧可都是要有工钱,咱们怎好意思让你们白干活。听老汉一句劝,别管什么破军规,帮人干活可要收工钱天经地义,你这不是让我们难受吗?你收不收是你们的事,给不给是我的事。” 老农直接死死把稻谷鸡蛋按在地上,让士兵们也抬不起来。 邓世安也是无奈,最后默认了。 而士兵们也不断说着感谢,无奈地目送着老农离开。 等他们离开之后,邓世安只是大声叫了一句:“二蛋!” “到!” 一个眉清目秀,瘦瘦小小的士兵挺直腰胸站了出来,并大声的回答道。 邓世安点点头,然后在自己的腰上口袋里摸了一会。然后出一个些许沉重的钱袋子,没看多少钱,全部放在了二蛋的手中。 随后命令道:“你偷偷跟着他们回去,把这袋钱轻轻的放进他们家中,记住别让他们发现,不然肯定不会收。” 这时候,那名之前道歉的士兵走了出来,从自己的腰包里掏出了几十枚铜钱,放到二蛋的手中,“连长,这些东西都是送给营里的,哪有你一人掏钱说法。” 其他人也纷纷掏出铜钱,一股劲的压在二蛋的手中。并未在意他手中已经不堪重负。 接着叫嚷道:“对呀,这些都是给我们的,哪有连长你一人掏钱之说。” “你们他娘的拿回去!”邓世安大声骂了一句,还伸出手,阻止其他士兵拿钱出来,接着又道: “你们这些败家东西,挣的钱就应该好好收起来,以后娶婆娘用。要是没钱就只能看婆娘就跟别人跑路。老子我钱挣的比你们多,而且又媳妇,瞧不起你们这些小钱,赶快拿回去,拿回去。”还做出挥手的动作,假装嫌弃的样子。 “连长,军中可是规定官兵一致,你我皆是当兵,吃住都一样。这钱全都由你出,这就不厚道了。”让士兵又继续反驳道。 “你们这帮混小子,皮痒了是,想要负重跑十里?”邓世安撸起袖子,就开始威胁起来。 郑暄妍又开始记录这离奇一幕。 士兵敢跟兵官争论,这是千百年来未有的奇观。若是放到大清,基本就是以下犯上,杀头的罪过,被打残事小,被打死那是在普通不过的事情。 可就在郑暄妍忙着记录的时候。 远处有一骑兵狂奔过来,到达众人跟前才刹住马匹,随后翻身下马,朝着邓世安行了一个军礼。 “报告,邓连长,和兰公司特派员在下午抵达海港。团委发出指令,所有的营部连队在未时两点集合完毕,给和兰公司一个下马威,方便首长们进行谈判。”骑兵刚劲有力的报告。 “嗯,知道了,我们会准时抵达。”邓世安淡淡的回了一句,并让二蛋赶快把钱给人送去。 骑兵得到答复之后,又行了一军礼,立刻翻身上马,策马狂奔到下一个连区。 邓世安瞧着周围的士兵,大喊一声:“二营三连全体集合!” 这声音刚响,所有的士兵立刻集合在一起,不管是正在切菜,搅拌汤水,还是正在洗澡,或是休息的士兵,此刻也朝着邓世安方向集合。 都按照自己所在的排,班站位,甚至有人只来得及穿的一条裤子,光着膀子跑来集合。 “一排全体一百二十人集合完毕!” “二排全体一百二十人集合完毕!” “三排全体差二蛋,集合完毕!” 每一个排的排长,抑扬顿挫,让人感觉不像在报告,而是在叫骂。 虽然望着那些光着膀子的士兵,让郑暄妍有些不好意思。但她还是被之气势恢宏的画面,给震撼了一把,然后开始执笔记录。 并在最后写下了“气吞万里如虎”,便将小册子合了起来。 “很抱歉,郑姑娘,今天有军务,就不便招呼你。下次等空闲再来,等一下我会命令几个小伙送你出去。”邓世安走了过来,一脸歉意的说道。 “该说抱歉是小女子,打搅你们。”郑暄妍也是客气的弯下头。 邓世安扭头望着集合连队,“郑姑娘是为你们的福利而来,你们可要好好感谢人家,敬礼!” 整个连队每个人立正,注目,举起右手,动作整齐划一。仿佛一个模板子里刻出来一般,几乎分毫不差。 郑暄妍微微愣了一下,许久之后,有些不知所措的举起右手。想要与他们一样的军礼,却怎么也摆正不了那正确的姿势,可爱的动作也引得军中士兵闷笑。 郑暄妍只好再次红着脸,又弯腰行一礼,随后跟随着派过来的卫兵离开屯兵地。 第56章 飞翔的荷兰人“幽灵号” “大哥,不是从弟想说你,我红毛师傅说了,你们宁愿抢西班牙的战舰,也不要抢和兰的战舰。”明洪看着停靠在岸上的和兰战舰,摇头晃脑。 船身基本破破烂烂,偶尔会出现一人高的破洞,甚至有些船的桅杆都已经断裂,让人看起来惨不忍睹。 郑轩看着海港上的军舰,这些船基本都比宜兰建造的船还要大上许多,简直不是同一时代的产物。 两艘三级战舰,基本把宜兰海军提升一个档次,即便是大清也没有这么好的家当。 不过他还是非常郁闷的问道:“他奶奶的,为什么?这可是用八百多条人命换来的,要是说不出原因,信不信老子抽你。” “我红毛师傅说,和兰东印度公司之所以拥有上万条战舰,武装商船,基本都是靠偷工减料省出来的… 这两艘三级战舰,并非盖伦型的,而是费留特船,红毛师傅把这船称之为‘幽冥飞船’… 普通海船的外壳是双层木结构,而荷兰战舰只用单层木,脆皮的很… 虽然如此做的好处是减轻船身重量,整个战舰的操作性大幅提高,航速也增大,比英吉利的战舰更快。但却极易沉船,而且不耐揍… 一枚12磅重的铁球击中普通商船,最多也就撞出半人高的破洞。可是击中和兰商船,一人高的破洞就已经是万幸,能够拿出十字架感谢上帝对船的眷顾。” 明洪唠唠叨叨的一大堆,仿佛是和尚念经,让耳朵起茧。 郑轩感觉明洪越来越像后世的那些专家学者。总喜欢高谈阔论,净说一些听不懂的话,让人感觉高大上。实则就是一个简单的内容,这船质量真的不行。 “我又不是船匠,哪知道这么多就里,别人比我们的船还大,抢就对了,还这么多废话干嘛?”郑轩多少有些不满的道,就怕有揍人的冲动。 感觉自己辛辛苦苦弄来的好东西,竟然被别人说的一文不值,多少有些纳闷。 “反正这种船不适用于远行航海,特别是不知道海域情况,这种船一碰到暗礁,绝对会沉没。可不像别的船只还能修修补补,继续航行… 而且,红毛师傅跟我说了一件可怕的事情。” 明洪并未在意郑轩不满情绪,而是装作深沉,还阴阳怪气,露出一副恐怖的神色。 “什么事情?” 郑轩多少也被他吊起了胃口,很想往他屁股踹一脚,最讨厌就是这种家伙。 “早在35年前,复活节那天,和兰公司一个叫hendrikvanderdecken的和兰船长… 他不顾众人的反对,从阿姆斯特丹港出发,经过长时间的航行来到了好望角。又是不顾众人的反对,强行在狂风骤雨中穿越好望角… 红毛师傅说,这位船长已经跟魔鬼达成了黑色交易… 他拒绝所有船员的要求。以自己的权利让船员强制执行,后来上帝知道船长与魔鬼的阴谋… 就给他施了一道永恒的诅咒,‘这艘由他带领的船将不可能到达目的地,将永远孤独的漂流在海上。’直到现在这艘神秘诡异船依旧在海上飘行… 这船如同熊熊烈火般,在巨浪中漂泊,在漆黑的夜里还会渗透出红色火光,整艘船都布满了骨头尸体… 船首长着巨大的鲨鱼锯齿,几乎是恶魔的坐骑,那个船长已经死去许多年,化成半尸体半骨头恶鬼,如僵尸般站在脚板上… 所有见到它的船只都会遇到极其恐怖的天气,如大山般的巨浪,最终葬身在深渊之中。极少有幸存者,见到它最好拿起十字架,向上帝祈祷自己能活下来… 所以红毛师傅说,和兰商船都是被恶魔诅咒的海船… 他们非常容易遇到它,然后沉入滔天巨海中,毕竟大家都是和兰人。” 明洪露出恐怖的神色,声音忽高忽低,特别是描绘船的模样,用着低沉的嗓子说道。 “你说的是飞翔的荷兰人号?”郑轩狐疑的无问道。 “这个叫法没错,但红毛师傅更愿意叫它为幽灵号。”明洪额首,又恢复了正常语气。 “可它是存在于好望角或是加勒比海,离我们这里十万八千里,八竿子找不着北,别自己吓唬自己了。”郑轩拍拍他的肩膀。 毕竟这传说中的飞翔的荷兰人,到后世依旧是一个迷。 但能肯定的是,船上的人已经死去,并葬身在大海之中。 而这件事有可能是别人虚构,毕竟英吉利与和兰也不对头,来一次虚假宣传,战略忽悠还是有可能的。 即便是真实的,那只能祈祷。毕竟后世即使拥有铁甲战舰,船坚利炮,遇到大海啸照样沉船,大自然的力量不是普通人可以想象的。 “我会寻找到它,然后看看里面有什么妖魔鬼怪。”郑明凯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神出鬼没,可把郑轩吓了一跳。 “你什么时候出现在这里?” 郑轩假装掏出烟,小酌一口,有些惊疑不定的问道。 “一直站在这里,只是大哥没发现而已。”郑明凯非常淡定的回答,但他却对明洪的话题充满了兴趣。 “老弟,可最好别遇到,要不然难以活下来,红毛师傅说,见到那艘船的人,基本在当天就会以各种奇怪的事件死去… 他曾经在英格兰遇到过一名水手,那名水手的船就遇到过幽灵号。里面的船员凡是眺望幽灵号的,到了当天下午,不是掉进海里被鲨鱼吃了;就是在桅杆上摔了下来粉身碎骨;或是睡着睡着,吊床断裂被床下的水手刀刺死… 最后那艘船遇到了到海浪,然后沉没了,只有他一个幸存者。而且那名水手断了一只脚了,一只胳膊,脸上一半都被火焰燃烧成黑焦。说话的时候还能看到会动的骨头。他可被一些恶心的贵族收藏起来。” 明洪仿佛自己经历过一样,自己也被自己吓到了,手多少有些颤抖。 “哼,有什么害怕的?大清可有许多茅山道士,或是湘西赶尸人,反正在宜兰就有不少道士,到时候让他们试一试… 到底是和兰的妖魔鬼怪厉害,还是宜兰的道士厉害?我认识一个道士,他说他用鬼符封印过赤脚大仙,封印红毛不在话下。”郑明凯眼睛满是憧憬,甚至开始幻想着,双方如何打架。 “可是幽灵号可是燃烧着火焰,鬼符没有用,还没贴到就已经被烧得精光。”明洪反驳道。 “道士们也会喷火,他们说用三昧神火仍燃烧世间的一切污秽之物。”郑明凯与明洪开始抬杠起来,就想要比斗谁比较厉害。 “好了,好了,现在不是讨论妖魔鬼怪的时候,这世间怎么可能有鬼怪,现在是讨论船的问题。” 郑轩无奈的吸了一口烟,瞧着巨大的船体,又轻轻的叹了一口气。 指着那些船,对明洪问道:“这些船有没有办法改造一下?速度慢一些无所谓,最主要皮糙肉厚,我可不想他撞到暗礁就下沉,以后还要拿来对付大清水师。” “这个并不困难,在外面加装一层厚厚的木板,内部在建造密封层,主桅杆重新修复一下,基本就与普通的盖伦称没有差别… 但唯一缺点是,船的载重会下降,需要的水手也更多一些,操作起来会有些笨重。”明洪扭头看向郑轩,似乎在等他做决定。 郑轩直接将燃烧完的卷烟弹到了海里,坚定的说了一句:“改!” 第57章 对于荷兰特使的下马威 此时,码头上基本站满了士兵。 抬头挺胸,身后背着谁燧发枪,仿佛在阅兵般,还有几门火炮用于摆设,吓唬吓唬那些红毛藩。 郑轩也站在码头上,王中正,泼猴,也都在。就差唐三藏,等人齐可以开团。 许多三角帆围在两艘巨大费留特船周围,有种麻雀围老鹰的感觉。 这不仅是为了保护和兰人,也是防止他们突然暴起伤人,一路护送到岸上。 船里走出好几名黑色衣服,身上有voc标致的和兰联合东印度公司的长官,职员,翻译。带着黑色三角帽,望着船下浩浩荡荡上万人,还有几十门大炮。 “(荷)他们是在干嘛?”一个长官问道身边的职员。 “(荷)尊敬的伯蒂·巴特莱先生,应该是某一种仪式,或许是欢迎仪式。”那名职员保守的说道,他其实也说不准,因为大清没有这副模样。 郑轩看着和兰谈判使者正在下船,向旁边的王中正微笑道:“给他一点见面礼。” 王中正也是会心一笑,向后面的士兵大声道:“给和兰特使们一点欢迎!” 后面的士兵全部注视着伯蒂·巴特莱。 然后异口同声的大声吼道:“欢迎和兰特使参观宜兰!!!” 一万人的咆哮声,惊天地泣鬼神,整个码头都微微音颤。伯蒂·巴特莱差点就从船梯上摔了下来,幸好后面的职员把他扶了起来,不过他还是郁闷的问道:“(荷)他们这又是干什么?” “(荷)伯蒂·巴特莱先生,他们是在欢迎我们参观宜兰。”那个翻译些许心虚道。 “(荷)真是特别的欢迎,该死的威吓!” 伯蒂·巴特莱恼怒的瞪了一眼翻译,又无奈的望着下面士兵如狼似虎的眼神。 最后整了整礼服,假装从容不迫的下来,但手还是微微颤抖,额头也微微出汗。 郑轩几人对着那个肥胖的红毛藩头子,就是双手合十,微微点头。 伯蒂·巴特莱疑惑的瞧着几人,然后头转向自己的翻译问道:“(荷)这又是什么?” “(荷)伯蒂·巴特莱先生,这是他们的见面礼,他们不像我们使用亲吻手礼,这是在英格兰佬那里听来,他们说这样不会传播疾病。” 伯蒂·巴特莱只好像模像样的做出同样动作,入乡随俗。 此时郑轩也开口说道:“你们舟车劳顿,一路上辛苦了,我们已经为你们准备好住宿的地方,这边请。” 郑轩微微做出请的手势,指向不远处的马车。都是仿造欧洲四轮马车建造的,只是用于单纯的外交礼仪。平常换一个车架,用于运货。 翻译职员又将郑轩的话翻译一遍,伯蒂·巴特莱拿下帽子微微朝郑轩躬身,就朝马车而且。 和兰东印度公司谈判使团,被安排在对外贸易区的一个洋公馆,或者是高档酒店。以前是用于招待红毛女眷,如今被郑轩租了下来,用于招待红毛藩。 旁边还人专门秘密保护他们,当然监视也少不了。 不过待遇确实与普通的外国大班好,甚至好上一些。 伯蒂·巴特莱一路上坐着马车,瞧着外面的风景,都是一些田野,满是初生的水稻苗,空气还夹杂一丝泥土的气味,偶尔还有农夫驱赶耕牛的声音。 能也有不少的马车来回运输东西,上面装满茶叶箱,丝绸棉花,远处还有一个大城,只与热不热闹,他就不太清楚。 当进入到贸易区又是另一方景象。 不管是街道,行人,就连建筑都很欧洲,几乎一个区域集合了欧洲几大强国的建筑。 “(荷)哦,我的天,这里是殖民地?不应该……这真是神奇的地方。” 多少让伯蒂·巴特莱有些惊讶,他的公司可是一直没有打开宜兰的码头,宜兰的市场。 如今见到多少有些难以置信,几乎没有一个区域可以容纳好几个王国的公馆。 就连清国的广州十三行,多半都是大清提供场所,建筑,除了内饰有一些自主权。 就连澳门,很多权利都在大清手中,只西班牙早来,与大明大清混熟,多少权利比其他国家大上一些,只有他们建的份,没别人建的份。 “(荷)西班牙,英格兰,法兰西,葡萄牙,普鲁士,就连刚刚成立的美利坚,不过公馆也太小了……就是没有我们,看来他们对我们有什么误解,我们也要争取在这里建一个公馆。” 此时,一个小白色公馆,上面可是挂着十三星的星条旗。 伯蒂·巴特莱看着马车外面的风景,几乎被分为好几个街区,每一段都是每一个王国的特色,还有各国的女眷,旅行者。 “这个红毛藩是不是有病?”王中正在郑轩耳边小声道,“大惊小怪的,跟一个土鳖一样。” “我感觉他是没有见过这种景象,几乎没有一个地方,会同时拥有好几个王国公馆。”郑轩也是小声的议论道。 “老大,你说欧洲各国不会互建公馆吗?” 这可有些难住郑轩了,想了想回答道:“应该会,也应该不会。每个王国的皇室其实都是亲戚,而且他们的商人很多都是多国通,根本不需要公馆的帮助,公馆更多来说是商人行为。” 外交可是近现代才开始成熟,互设大使馆也是近代才逐渐成熟。而公馆或多或少是代表着大使馆,但更多的是代表公司的利益,为商人进行服务。 在欧洲诸国,可没如自己宜兰般丧心病狂的收集各国公馆。 它们最多也就和自己附属国,建立一定联系。而且各国王室之间都是亲戚,只是把王国当成自己领地,很少有公司的商业行为。建馆般不存在的,商人都能移民,定居,公馆能有什么作用? “对了,我们如此大摇大摆,就不怕其他红毛知道我们不是大清一员吗?”王中正有些担忧说道。 “我们本来就不是大清一员,这个谎言骗不了他们多久,迟早是要揭穿的… 而且唐三藏可是给我们一些好消息,他的人打进了大岛林爽文内部,大清有一些知县,道员。也是他一把手捐出来的,已经开始发挥作用,如今我们耳朵清明了。”郑轩宽慰道,还露出迷人的笑容。 “那边的情况如何了?” “大清的绿营打的不怎么样,上万的台湾守军,被林爽文杀的片甲不留… 水师提督黄仕简、陆路提督任承恩就被他们困在码头上,而水师提督柴大纪也被起义军困在诸罗,就快弹尽粮绝,差不多该吃人了。”郑轩将自己知道的说出。 前些日子,唐藏传来书信。 里面提及的状况基本与历史吻合,只要自己按部就班,就能抢得先机。 不过之后,未来的走向谁也说不准,毕竟自己出现在这个世界,就是最大的问题。 第58章 对荷兰印度公司虎视眈眈的欧洲资本家 伯蒂·巴特莱可被安排在一个法兰西特色的小花园旅馆。 宽敞的卧室,豪华的客厅,沙发桌椅也都是从法兰西运来。 这原本是法兰西皮革商人建造的旅馆。用于接待其他洋人的女眷,或是富裕商人,大班。颇有一丝现代五星级酒店的味道,租金不菲。 不过前几日被郑轩包了下来,用于安置和兰公司特使,当然谈判也将在里面进行,里面可足够宽敞,奢华。 郑轩可是花了一千二百枚代斯顿银币,大约七百二十两价格包下。 可不能白白浪费,毕竟公款消费,他在宜兰也不敢如此奢侈。 晚间时候。 一个贵族餐厅里。 烛光吊灯,周围一切也布满了各式各样的蜡烛,将整个餐厅照的透亮。 郑轩也与伯蒂·巴特莱进行了一次友谊晚餐。就是让他们感受一下,宜兰的实力,也让他们知道宜兰与大清不一样。 “(荷)这里真是一个舒适的地方,感谢上帝,让我来到这里,这些法兰西菜也不错。”伯蒂·巴特莱大口大口的咀嚼着法式烤全羊,满嘴流油,手中的刀不停的在餐盘里切肉,然后用叉子送进嘴里。 其他的黑衣职员,也都在另一边桌子上,细细的品尝着,各式各样的法式美食。 这家花园旅馆的厨子,可都是法兰西皮革商人不知用什么方式,撬来的宫廷厨师。 “我们东印度公司代表伯蒂·巴特莱先生,感谢你们热情的款待。”翻译职员对郑轩恭恭敬敬的说道。 “这是我们对贵公司的尊敬。”郑轩礼貌的回了一句。 随后大家拿起红酒,举杯交错,意思意思,表示一下敬意,稍微寒暄一番,说什么“贵国太客气了,有劳破费”“远道就是客人,热情款待是应该的。” 然后又继续,眼不见心不烦。安安静静的享受美食,做做样子。 伯蒂·巴特莱可不会被郑轩的热情欺骗,万一明日谈判,软了耳根,做出巨大的让步就麻烦了。 伯蒂·巴特莱继续切块吃肉。 并没后世想象的极端温文尔雅,爱怎么来怎么来,不停的往嘴里塞。毕竟那些该死的礼仪,都是皇宫贵族才学习的。 这伯蒂·巴特莱只是东印度公司,雅加达总部的一个,拥有部分权限的特派员,算是公司十七人董事会下属的分权机构。 不过,此刻,郑轩非常享受地品尝法式鹅肝。 这法式鹅肝,与后世的大不一样,但也有别样的风味。 吃鹅肝的历史可以追溯到2000多年前的罗马人,他们真正发现了吃鹅肝的美味及乐趣。 之后流传到法兰西南部乡村,渐渐开始有人用鹅肝制作肉冻及肉酱,并搭配法兰西面包食用,既简单方便又平易近人。 直到法兰西路易时期,鹅肝被进贡至宫廷献给路易十五。在品尝之后,深受国王喜爱,从此声名大噪。并被当时许多知名作家、音乐家及艺术家所称赞,自此奠定其高贵珍馐的不凡地位。 首先将宜兰饲养的鹅肝切成片,撒上黑胡椒和盐蘸上面粉,上火把铛烧热。把鹅肝放入油中,把肝用中火把两面煎熟,煎熟后的鹅肝呈金黄色 把苹果去皮去核,然后切成片。然后也蘸上面粉,煎成金黄色。胡萝卜和土豆泥炸成金黄色, 以及用白兰地酒,秘制的酱汁一起熬制,撒在鹅肝上,散发着特别的香味。 这个时代做法会与后世有所出入,不过不妨碍郑轩美味的品尝。 肥而不腻的鹅肝,细心还能感受到酒香,黑胡椒的辛辣,奶油肥腻的奶香,橄榄油的香气。以及苹果微微的酸甜,真是画龙点睛,起得了一个很好的点缀作用。 稍微咬下一口,虽然没有正宗的鹅肝油腻软口。但宜兰养殖的鹅肝却有一种野性的味道,而不像大工厂里灌出来的油肝,这或许就是这个时代的好处。 当然餐厅可不仅仅只有法式鹅肝这道名菜,还有法式烤羊排,风熏羊排,口感浓郁的面包汤,以及热馅饼,圆面包,腊肠,香肠。 吃完之后,便是法式甜点,还有还有各式各样的果汁饮料。 所有的食物原料都是由宜兰供给的,顺便赚回一些外快,回流资金。 在这个大航海时代,世界大宗商品有茶叶,丝绸,瓷器,蔗糖,香料,可可豆,烟草,以及各种杂粮,食材。所以法兰西美食才得到了发展。 要不然法兰西依旧处于茹毛饮血时代。而这时中华大地也发展出,不一样的美食路线。都是世界大航海贸易带来的变化,这是美食的文化。 ~~ 次日上午。 一支货船队抵达了宜兰,卸下了大量货物,以及唐藏。 “唉,可惜,到手的肥肉换骨头,唐某心不甘,没有吃到法夷的美味,真是遗憾。”唐藏看到郑轩叹了口气。 “放心还有机会,想必今天的谈判可能会打架,会有机会再次共餐。”郑轩安慰道,顺手递过去一根卷烟。 唐藏顺手接过,便开始像模像样的点了起来,然后问道:“你怎知道一定会吵起来?他们可是属战败一方,卧榻之侧,岂能他人酣睡,他们理亏了。” “但我们没法两线作战,他人家底厚实,海军就够我们喝一壶。他们应该会占着这一点,逼我们做出让步,会是一场拉锯战。”郑轩也为自己点燃一根。 “那我们应该如何?” “找到他们的弱点,让他们给我们让步。” “弱点?我们关于他们的情报,依旧两眼一黑,雅加达的华人也无法接触,这就有些难办。”唐藏深吸了一口气,瞧着远处的海岸线,摇头晃脑。 “你把他们高估了,这和兰联合东印度公司有一个致命的弱点。他是依靠世界贸易存活… 如今许多航道,殖民地,都被英吉利法兰西占领。他们的殖民地不断缩小,能够倾销的市场也越来越小… 而且红毛藩只是‘马车夫’。原材料,市场完全不受他们控制,基本被英吉利与法兰西把持着,极易被人掐脖子… 我敢保证,他们此刻面临的大量债务问题。要不然就不会冒险进入台东纵谷平原,大量种植鸦片,走私到大清继续为公司输血。只要我们双方能进行互利贸易,他们会做出一定让步。”郑轩咬着卷烟,详细的分析道。 他可不会说出来,和兰联合东印度公司的子公司,第二西印度公司在五年之后宣布破产。 而它的母公司也在1799年,法兰西占领荷兰全境。后相继因为债务问题,最终解体破产。 纵横两个世纪的大公司,最后被人吃得一点都不剩。 获利最大的莫过于法兰西,英吉利,普鲁士,还有一大帮欧洲资本家。 如号称“欧洲第六强权”,国际银行家族之一的巴林家族。或是德意志皇室的“宫廷银行家”罗斯柴尔德家族。以及波斯湾印度地区的沙逊家族。 这些银行家们完善的抄底技术,用金融,控股,买断,贷款等的原理操作,将整一个庞然大物,吃得连渣都不剩。 荷兰东印度公司的倒下,可是养肥了大量的欧洲银行家族。 也为日后金融入侵大清的提供了大量资金支持,培养了大量的买办阶层。并将大量的欧洲私人银行如吸血虫一般插入大清,开启了金融殖民。 麦加利(渣打)银行,汇丰银行,德丰银行,东方汇理,德华银行的资金,都有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的一块血肉。 一步步让大清失去的关税权,借贷权,私人储蓄权,大宗商品定价权,货币制造权。 最后控制大清国库。牢牢掌控了华夏国民经济命脉。 这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但会使一个国家濒临破产,有亡国的危险。因其死的人或许比战争还多。 金融战争乃为上上策,不战而屈人之兵,诛心之道也。 第59章 论关于如何“艺术性”的谈判 乾隆五十二年。 五月二十五日,下午申时中。 在远在世界一个不起眼的地方,宜兰一座法式的花园旅馆中,一楼的一处大房间内。 郑明凯百无聊赖的瞧着满是雕塑,花纹,金边墙壁。而后又摆弄用玉石裁剪而成的假花。 还想在碰一下半露胸脯的红毛女雕塑,就被郑轩瞪了一眼,只好乖乖的收回手。在一旁无奈的撑着下巴,撇着头,望着已经没有下巴的伯蒂·巴特莱。 伯蒂·巴特莱被他一个毛头小子看得很不舒服,但还是与翻译小声议论什么。 “郑轩先生,经过我们特派委员会的一致决定,希望与你们建立友好关系,在这里建造和兰公馆,教堂,进行双边贸易。” 那卷胡子的红毛藩翻译道,还拿出一张长长的条约清单,样子非常诚恳。 “我们同意你们上岸建造公馆请求,一切条件都与其他欧洲他国相等。” 郑轩也是礼貌的回答,不过话锋一转,“但条件是,你们的势力必须撤出此地,不再涉足这里,我们才愿意与你们平等贸易。” 卷胡子翻译官说道:“当然,我们会将把所有的人员,货物,钱财,战船全部带回去。”一脸恭恭敬敬,但让人听得老不舒服。 “所有东西?”郑轩无疑的问了一句。 “当然,尊敬着郑轩先生,这些都是我们公司的东西,当然得带回去。不过已经损坏了,只能放弃,不会让你们赔偿的。” 那名翻译官依旧从容,淡定的说道,还露出了一副心疼的样子,看起来就很欠揍的样子。 此时郑轩皱起了眉头,手指不断敲着。 而旁边的泼猴孙无良早已经一巴掌拍在桌子上,“砰!”了一声,开始叫骂起来。 “你他娘算什么鸟!进了口袋岂有还回去的道理,老子抢回来的东西,要回去,门都没有!赔个屁的毛线。” 唐藏将孙无良拉了下来,安抚一下,然后看着对面的卷胡子翻译官,理论道:“相鼠有皮有体,人而无礼。人而无礼,胡不遄死?你们是战败一方,可曾听说过战利品一说?” 郑轩额首,盯着伯蒂·巴特莱道:“自古以来,胜者为王,败者为寇,战败了,这些东西当然由我们处置。我可以归还俘虏,其他没得谈。” “诸位先生,请容许我辩解,这些东西都属于和兰公司神圣而不可侵犯的财富。你可是强盗做法,如此一来会影响我们与你们的友好合作。而且你们抓来的俘虏,都是东印度公司的职员,你们是无权长臂管辖。” 卷胡子的翻译官一本正经道,内心多少有些不屑。 “(荷)你们是强盗,我们来这里是为上帝传播福音。若不交出一切抢到的东西。我们和兰联合东印度公司,将会把他们都拿回来。我们可有三十几条战舰!”胖乎乎的伯蒂·巴特莱似乎热气上涌,也来了这么一段。 郑轩与周围人一脸茫然,完全听不懂这肥胖的伯蒂·巴特莱在说什么。 这时的郑明凯,早已经抱起了那件红毛女雕像,把玩起来,轻描淡写道:“他在说,若是你们不交出所以东西,将会派公司的战舰过来碾压我们。” “你听得懂?”在一旁的王中正好奇的问道。 “略懂一二。” 郑明凯又将雕像放了回去。 “好你个鸟的死红毛,看我们好欺负是!”孙无良又站了起来,指着伯蒂·巴特莱的鼻子,骂骂咧咧,“你们有种就过来,俺老子的兵可不是吃干饭的,咱们天天做海盗耗死你们!” 砰!伯蒂·巴特莱也猛得拍了一下桌子,“(荷)你们西内逊就是一群魔鬼!毫无廉耻的恶魔,一点礼仪都不知道的家伙,指着我鼻子干什么!该死的家伙,上帝会惩罚你,让你进入无边的地狱!” 孙无良愣了好一会,没想到对方脾气也挺撅的。 虽然不知道他再说什么,但被人怼回来内心更是不满,立刻骂了起来,“你他娘的再吵多一句,战败还有理了是,信不信老子一枪崩了你!” 骂着,他就把手枪掏了出来,指着伯蒂·巴特莱的头,一股海盗头子的味道。 “(荷)有种就开枪,我头就在这里,请你射准一些!”伯蒂·巴特莱骂的热血澎湃,但手脚也忍不住的颤抖,额头也多了一丝汗,内心想着快点拦住他,他是一个疯子! 而孙无良旁边的王中正与唐藏,马上将孙无良的手枪夺下,将他按在椅子上。 但孙无良却朝对方面前吐了一大口浓痰。 旁边的郑明凯也被吓了一大跳,不小心把刚刚拿到手的罗马骑兵雕像,摔得四分五裂。 伯蒂·巴特莱周围的特使成员,牢牢的将他护在身后,就连卷胡子的翻译官,也站了起来,“你不能伤害伯蒂·巴特莱先生。要不然谈判破裂,这是双方都不愿意看到的。” 郑轩在一旁静静的坐着,拿出卷烟,眨巴眨巴地抽了起来。 还瞪了一眼郑明凯,没好气的说道:“那个罗马骑兵雕像价格不便宜,你想好怎么赔钱了吗?” 最终,第一阶段的谈判结束。 孙无良早就甩开众人气呼呼地走了出去。 郑轩也随便找个瓷杯,将卷烟灭在里面,转身离开了。 郑明凯畏畏缩缩的把破碎的罗马骑士雕塑踢到某一个小角落里,假装什么事情都没有,跟了出去。 唐藏只苦着做一个老好人,安抚一下谈判特使员。而后将所以事情一股脑的丢给彭韬,就走了。 伯蒂·巴特莱也装模装样的生气,但脚已经颤抖的需要人扶,喝了一口红酒才缓和许多。 ~~ 此时一个海港码头边上。 几人就站在那,还踢了一脚码头墩,有一搭没一搭的抽着烟。 “我他娘的,为了这几艘船,可是搭上多少弟兄,打了败仗还敢如此嚣张!”孙无良在边抽着烟,边发泄起来。 王中正拍了他的肩膀安慰道:“没办法,他们太庞大了。咱们最多一仗,老本就没了。但他们还能继续耗,所以才硬气。要是大清全是咱们的,这群红毛藩早就磕头叫‘爷爷’了,咱们那会跟他们扯蛋。” “早预料到了,不过那些船只,钱银他们都拿不回去,我保证。”郑轩淡淡说道,咬着卷烟,看着远处海岸线。 其实刚才他也想抄起东西,砸向那只死肥猪。不过恶脸被泼猴孙无良做了,倒也省下麻烦。 刚好给他们瞧瞧自己一方并不软弱,逼急了也会发飙。 “不过,还是要与他们签订和平条约,不然宜兰的压力就很大了。咱们潜在的敌人不止一位。”郑轩又转过身子说道。 “为什么?难道还有别人盯着这里?”唐藏问道。 第60章 周围敌人虎视眈眈 郑轩将一本破破烂烂的小册子拿了出来,放到唐藏的手中。 唐藏好奇地翻开这本,没有封面的书瞧瞧。一页一页看着,眉头也开始皱了起来,越来越深,然后合了起来。 有些难以置信的说道:“这些日藩也敢妄称自己是华夏正统?” 郑轩无奈的点了点头,“他们已经开始把我们称呼为鞑靼人,这是一个糟糕的开始。最为可怕的是,他们开始标榜自己是大唐华夏正统,大明大清都不是华夏正统… 大明断了根,大清鞑靼人奴役。他们要继承丰城吉秀,将华夏印度朝鲜纳入版图,把迁都北京,封分臣民,宣扬自己那一套伪正统。” 他现在多少了解,为何别人当年如此执着华夏,家人几乎就把这里当成自己的家。 这是从丰城吉秀开始的,明朝幕府时期,入侵朝鲜,东沙岛战役。到了明治维新后,天皇都继承了在丰城吉秀‘八纮一宇’意志,也就华夏朝鲜印度包括在内之天下。 特别是到了近现代,昭和天皇在《日德意-三国条约诏书》提到,“宣扬大义于八纮,以坤舆为一宇,此乃皇祖皇宗为大训。” 并建造了“八纮一宇塔”,使用这天下每座城池的一块石头建筑。 明代宫廷雕刻麒麟石、“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唐草纹样拱门石、长城之砖、绥远清代高官墓石、南京紫金山上的石头、苏州城中的太鼓石、旅顺港的封锁舟之石、华北“三光作战”纪念石…… 一个充满危险的家伙,一个丧心病狂的家伙就出现在自己的旁边,让人不禁冷汗直流。 唐藏撑着下巴,“这本书貌似是一本蒙书。” “你说的没错,他们在全国乡中教育基本都使用这些,所有读书识字的武士都要学习。我估计整个日藩武士阶层,各个高官大名,天皇,都有此类思想。已经是根深蒂固了,这极端的危险。”郑轩也是忧心忡忡。 “哪里来的?”唐藏把书还了回去。 “是在日藩武士的手中得来。” 郑轩把吸完的烟抛到了海里,拍了拍手,接过那一本没有封面的蒙书。 “不知你们有没想过一件事,”王中正突然开口,接着继续神神秘秘地道:“这其实是一个局,咱们都被人玩了,其中也包括红毛藩,都进了别人的局。” 孙无良疑惑地摸了自己的脑门,“这哪来的局,咱们可曾得罪过别人?别他娘的像个娘们,有话快说,有屁快放。” “我说我说,泼猴兄可真是急性子。”王中正没好气地瞧了孙无良一眼道:“知道汉番界的事情除了大清和咱们。日藩也是知道,他们一直窥视这里,不可能为了几门舰炮,就把这重要的消息给卖了红毛藩,除非……” 王中正打住了,还想要卖一个关子。 “你他娘的怎么像一个婆娘?说话绕绕弯弯,这太没意思了,还不如我家婆娘,直来直去。”孙无良郁闷加无奈,一副想要抽人的样子。 郑轩见孙无良卖弄头脑的骚包样,也真是醉了,只好将自己判断说了出来。 “除非他们想要试探我们,因为我们突然冒了出来,让他们感到意外,想要用红毛藩实验宜兰的实力,再做进一步的打算。” 郑轩在卑南觅社拿到这本小册子,就开始冒出这般念头。 别以为这个时期正处于闭关锁国的日藩非常愚蠢。他们在大清可是有许多耳目,很多都是源于在长期贸易的商人提供消息。但更多的是自己的武士,装扮成倭寇,杀手,剑客打听而来。 几乎就把忍者那一套用于发泄在别国身上。可以说,大明有锦衣卫,东厂,日藩拥有忍者。虽然忍者在丰臣吉秀之后,大量消失,但幕府还是饲养着一部分忍者自用。 人家的闭关锁国,只是禁止外来文化入侵。耳朵十分灵敏,实时了解世界动向。 就像如今萨摩藩的岛津重豪,对教育十分重视,已经开始学习西洋传来的兰学。 担任藩主期间,在萨摩藩就设立藩校、造士馆、演武馆、明时馆(天文馆)和医学馆。 这些机构不仅提高了武士阶级的文化水平,也给予了平民以教育机会,已经有西化的倾向。而这只不过是18世纪,距离明治维新还有七八十年。 至于人家为什么不亲自来攻打宜兰?原因很简单。 幕府遇到了财政危机。 首先他坐拥金山银山,但国内物资奇缺,不得不重金购买物资,导致资金外流严重。 其次是,经过几百年的和平时间,工商业得到发展。大量的商人流动,需要大量的货币进行交易。而此时的幕府,还是处于老体制。尝试新的货币体系十分困难,导致物价混乱,民怨四起。 最后与大清八旗一样,人口呈现出爆发性增长。武士增加,需要幕府给养的人口增多,财政赤字也不断增大。各个大名之间,也因为幕府财政,开始离心离德。 “敌已明,友未定,引友杀敌,不自出力。好一个借刀杀人,不过他们是如何知道宜兰的消息。”唐藏狐疑起来。 “他了解这里就有两个渠道,一个是进口的弱足,一个则是……”郑轩欲言又止,没有再说下去的意思。 可突然间,一个声音冒了出来。 “则是老爹……” 郑明凯又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老实巴巴道。还若无其事拿除了一把汉制87型的双发燧发手枪,单眼瞄准高空飞行的海鸥。 郑轩一脸无语拍了一下他的脑袋。 “你又从哪里冒出来?还有这把枪又是哪里来的?” “我一直在这里你们没瞧见而已,至于这把枪…”郑明凯将枪插入裤带内,一副轻描淡写的模样:“在那旅馆捡来的。” 这时,孙无良摸了自己衣服,才发现自己枪不见了,没好气道:“你个小兔崽只……” 郑明凯见孙无良要暴走,于是在掏出另一把手枪丢了过去。 “这是……?”孙无良看着一个精致,陌生,且雕刻着大量花纹的手枪疑惑起来。 “这是那个伯蒂·巴特莱肥猪的配枪。刚刚谈判时候,他本来也想掏出枪,可惜手滑枪掉到地上,刚好飘到我脚下。” 郑明凯表情淡然,送礼就像喝水一般简单,完全没有在意这不属于自己东西,仿佛跟分脏一样。 “嘿嘿嘿,那俺就不客气了,那家伙如此嚣张,这把枪算是收点利息。”孙无良露出灿烂的笑容,将手枪塞到腰间,之前的阴霾基本消失了。 郑轩一脸无语的看着郑明凯。 也不知道真是捡来,还是偷来的,为什么枪就不飘到自己脚下呢? 郑明凯像是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一样,继续刚才的话题说道:“反正能联系日藩只有老爹一人。那些日藩女,我基本都过了一遍,不像是专门训练过。各个都是瘦瘦弱弱,有还几个是游女。不知道是便宜哪个倒霉鬼?啧啧,那些游女床技了得。” 郑轩气不打一处的,拍了一下他的头,“你那来这么多消息?” 郑明凯有些气鼓鼓道:“这不简单吗?妇联的红太婆,基本都检查了一遍,那些看起来心术不正都嫁到城外那些糟老头。你问红太婆就能知道许多消息。” 随后他又在裤带里掏出一件封筒,“你看看。” 郑轩困惑的接过封筒,瞄了一眼上面的字,“这是老爹的信?你怎么得来的?” “他叫我去寄信,但我又懒得寄,所以打算拜托你去销了。” 第61章 以阅兵威慑和兰特使团 郑轩仔细的阅读上面的内容,脸上的表情哭笑不得,又气又无奈,最后叹息几分,只好将信札让众人瞧瞧。 “这……真是爱子心无尽,归家喜及辰。寒衣针线密,家信墨痕新。”唐藏也有一些哭笑不得,最后补了一句,“爱子心切。” 郑轩也是十分无奈地摇头晃脑。 没想到最大的内奸出现在自己身边,还是至亲之人,这让人无可奈何。 “老大,你可真是光宗耀祖了。”王中正也忍不住的开怀一笑。 这就是一封吹嘘信,里面的内容全都是自己儿子郑轩如何厉害。击败了和兰东印度公司,用了多少艘战舰就把别人干翻。让他们拉下脸皮过来谈谈,还白捡来了许多便宜,简直是再现当年老祖宗国姓爷的荣光。 郑轩有些脸红的把信札收了起来。 看来自己需要找一个时间与老爹,深刻的探讨一下人生,要不然再出现如此事故就麻烦了。 简直就是没事找事干,把自己的底子全部告诉给他们。 “好了,好了,这件事先放一下,目前我们先把眼前的红毛藩搞定。” 郑轩直接将话题转移,再纠结下去自己可就尴尬了,“我已经想到一个不错的方法。” “什么方法?”众人也都好奇起来。 “独有英雄驱虎豹,更无豪杰怕熊罢,给他们秀秀肌肉,也震慑一下那些敢打我们主意家伙!“郑轩豪情万丈道。 ~~ 第三天之后。 “臭儿子,老爹的信札呢?” 郑元安骂骂咧咧起来,往自己身上到处乱摸,甚至连族谱都翻开看看,发现里面什么都没。 郑明凯的从外面跑了进来,“老爹,您的信前天就寄了,所以肯定找不到。” “哦,是吗,瞧瞧这记性,居然把这茬给忘了,我还想出去顺带把信捎了。” 郑元安摸了摸已经地中海的脑门,其实也不知道自己的信札到底寄了没,不过儿子都说了,那应该就是真的,然后给自己来一身靓丽的打扮。 “老爹,您这是去哪?” “还能去哪?当然是看你混账大兄的大军,这可是涨郑家面子。”郑元安语气像是责怪,但更多是自傲,身上多了一件光鲜亮丽的地主衣。 郑明凯翻了一个白眼,轻轻叹了一口气,有些扫兴地说道:“那是宜兰的大军,不属于某一个人,他属于全体宜兰人,大哥只是最高司令员。” “所以你大兄就是一个混账玩意,说得就来气,大军就该是老郑家的,想当年要不是老祖手有兵权,隆武帝会赐予国姓?” 郑明凯见自己老爹暴脾气上来了,于是选择闭嘴。 要是他知道大哥打算在世界打土豪,分田地,建农会,开民智,民主集中制。也不知道老爹会不会被气的半死,可能打断腿都很有可能,这是起义成功还要打自家地主老爹主意。 郑明凯只好默默的跟在后面,出了大门。 此时,宽阔的街道上,两边都围满了人。 两边的中式骑楼,不管是楼上还是楼下,男女老少都挤在一起。 前方则是保卫团的人维持秩序,还拿出一个铜哨子,警示一下他人站在安全位置上。 而那位看不到下巴的伯蒂·巴特莱,被郑轩邀请过来,租借一间三层楼高的骑楼当看台。周围还有其他和兰东印度公司的职员,以及保卫团的人。 当然,保卫团多半是保护和兰特使团,万一被愤怒的民众殴打,可及伤了和气。 “感谢你们的邀请,让我们和兰公司特使看到精彩的阅兵。”那个卷胡子翻译说道。 “客气了,此为宜兰一大幸事,既然有朋自远方来,好好招呼是应该的。”郑轩随意的回答道,然后站在阳台外,望着下面的情况,没有理会还在郁闷的伯蒂·巴特莱。 应该是一种冷暴力,谈个拢就热情,谈不拢的冷处理。郑轩也没想跟他们客气太多,要不是还要保存实力对付大清,早就派人打到雅加达。 不多时,街道外响起富有规律的脚步声。 一支连的仪仗队,迈着整齐的步伐,缓慢前进,手上的燧发枪全都上了刺刀。 “踏…踏…踏…” 步伐刚劲有力,燧发枪也举得笔直。全都死死的盯着伯蒂·巴特莱,似乎仇人相见,分外眼红。 可让他出了不少冷汗,不断用手帕擦汗水,生怕下面一不小心走火,把自己给打死。 这时,彭韬暂时成为礼仪官,瞧着伯蒂·巴特莱满脸汗水。微笑道:“贵公司特派员伯蒂·巴特莱先生热了吗?我们这里天气五月份确实热了些,要不转移其他阴凉的地方?” 卷胡子翻译官只好尴尬道:“感谢你的好意,我想暂时不需要。” 随后便让旁边的其他职员,给伯蒂·巴特莱扇扇风。 步兵后面则是投弹兵,身上挂着七八个简易长柄手雷。手上拿着这是短上一些的燧发枪,没有刺刀。 彭韬热情的解释道:“这是我军最新发明的长柄手雷,与欧洲的使用的手雷类似。都必须点燃引线,然后投掷出去,不过里面装着许多小弹珠,杀伤力或许比欧洲使用的高上一些。” 卷胡子翻译官只好又在一旁尴尬的陪笑,看着那些手雷多少有些眼馋,也不知道实验效果会怎样。 因为欧洲如今使用的手雷都是像一颗铁球一样,里面装填的炸药非常少,杀伤力也不大。虽然装备给军队,但很少使用。 而这里好家伙,一颗手雷足足两个拳头大小,能装多少炸药。 接着是一条长长的骑兵队,出现在众人眼中。 彭韬继续侃侃而谈起来,“这是我们的骑兵排,宜兰的军制部分学习法兰西,普鲁士军制。这支骑兵队,使用的标准的双发燧发手枪,还有骑兵军刀,为首那人便是这团的团长邓世安。” “真是一支厉害的军队。”卷胡子翻译官说道,自己额头多少冒汗。 好家伙,骑兵都如此奢侈吗? 双发燧发手枪可不是烂大街的货,主要这玩意工艺太复杂,生产价格高,没有燧发步枪的便宜。目前欧洲的主流是步兵与炮兵。骑兵可有可无,属于锦上添花的兵种。 而这支骑兵人手一把双发手枪,基本属于国王近卫骑兵团。 正在他内心思绪万分之际。 一个营的步兵团走了过来,身后背着燧发枪,看起来与普通的士兵无意,基本属于标准的制式装备,才让和兰公司特使团成员内心稍稍好过一些。 不过当炮兵营过来,又把他吃惊不小。 几十门火炮,排着长长的队伍。 两匹马拉着一门野战炮,后面的马匹着拉着弹药箱,缓慢前进。 “(荷)这是普鲁士三磅炮,还有六磅炮,哦,我的上帝,该死的普鲁士人,居然生意做到这里来了。”伯蒂·巴特莱些许无可奈何道。 他很想知道郑轩是从哪里搞来的。 本国也有,但一般不对外使用。也就只有在本土使用,对付殖民地都使用老旧的铜炮,或是舰炮。 并非瞧不起海外殖民地,只是因为荷兰属于平原国家,矿产资源不丰富,制造价格居高不下。造不如买,其他国家的舰炮可是便宜太多,特别像旁边的法兰西以及普鲁士,丰富的煤碳铁矿。 反正对与和兰政府来说,先进的东西基本留在本国使用,老旧的炮则用于对付殖民地。 第62章 贸易,能让和兰公司在阿姆斯特丹股票市场上涨 此时,出现在伯蒂·巴特莱眼前的火炮。 可不仅仅只有普鲁士的火炮,还有大量进行仿制的六磅炮,十二磅跑。以及大量改装的威远将军炮,也就是缩小优化版的臼炮。 还有几门提前被改装出来的“伏尔泰”十二磅炮。 此款火炮可是1794年法兰西的主战野战炮,而现在郑轩则是用来“打脸充胖子”,先吓唬吓唬伯蒂·巴特莱在说。 彭涛像是敬业的解说员:“这许多野战火炮都是近年来最新生产的,按照最新的测量一门野战炮可以行军一百二十里,如今宜兰可以组建二到三个炮兵营。” 卷胡子翻译官疑惑的问道:“尊敬的先生,你们有很多资金组建炮兵?可要知道,在欧洲一支炮兵连价格,可装备八百人的步兵团,以及一百二十人骑兵连。” 彭涛只是微微笑了一下,“不必担心,我们养的活炮兵,若是贵公司有兴趣,可是与我们进行硝石生意… 而且你们拥有庞大殖民地,宜兰也需要大量的棉花,木料,香料,鸟粪,最近的市场供不应求。特别是清国,对于便宜的棉花需求巨大… 你们没有渠道,但我们可以,整个市场行情不错,要是九十月份以后,可能还会进一步暴涨,保守估计能有三百万两的市场。” 这可是一次非常大的诱惑。 卷胡子翻译官咽了一下口水,确实这会让高层会有所心动。 如今和兰联合东印度公司,只不过是强弩之末,不良资产不断攀升,债务也越来越大。 说白了是公司的市场份儿逐渐缩小,和兰本土的茶叶丝绸市场逐渐饱和。而公司的体制太过于庞大,赚来的钱无法养活更多的职员以及公司士兵,就连维持殖民地也都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基本所有职员都是知道,公司已经在走下坡路。 从这两年阿姆斯特的股票行情就知道,公司的股票一路下跌。而在伦敦,英国东印度公司一直在暴涨。 特别是几年前,英荷两家公司为了抢航道进行四次海洋战争。最终英国东印度公司胜利,导致英股暴涨到每股八百英镑。而英国东印度公司只是发行一万份股票,这是凭空赚了八百万英镑的资产! 就连许多和兰投机商人都购买英吉利的股票,在阿姆斯特丹抛售和兰股票。 不过,要是这单成了,自己在阿姆斯特的股票市场,说不定还能反弹一下。到时候抛售出去,还能小赚一笔,然后再移民法兰西,离开这令人讨厌的地方。 “尊敬的先生,你的提议不错,我必须要公司特使团进行讨论。”卷胡子翻译官恭恭敬敬起来,语气也有些服软。 “当然,格林·扎克利先生,如此重大的事情还是要好好商量。” 彭韬保持和蔼笑容,向郑轩稍微打了一下眼神。 郑轩也露出了一丝微笑。 钱可是好东西,棉花更是好东西,郑轩原本不想让和兰人上岸。但是人家没钱赚必定会咬人,如今和兰公司破产能用倒计时计算,肯定能抓一个救命稻草是一个。 所以只能选择贸易,以换来短暂的和平。而他们能够突破英吉利对于美利坚的封锁,购买美洲棉花,这是一个优势。 这里需要大量棉花,未来纺织机开工,生产大量的棉织品走私到大清贩卖,赚取大量资金。发展本土制造业,并且直接摧毁大清的基础经济——小农经济。制造社会动荡,跟有利于宜兰的民权宣传攻势。 着可比鸦片战争毒害百姓来的更轻一些,并且资金都是到革命军手里,而非洋人的手上,一分一毫都用在刀刃里。 当然,还是会死很多人。 想到这里,郑轩深深叹了一口气,想起那句话:“中华之变革,无有不流血牺牲者,长痛不如短痛。” 此时。 王中正走了过来,一脸喜色。 小声道:“英吉利红毛来了,我们三艘战舰也到了,我觉得海军也有必要给他们展示一番。” “也是,好好露出点家底了,让他们想打我们的时候,掂量掂量。”郑轩不自觉的拿出卷烟,抽了起来。 自己武器多了,腰杆也硬了一些。 不久,走过来一只非常特别的队伍,里面除了几个教官是汉人,基本是泰雅人,或是葛玛兰人,一身大块肌肉,身后可是一支五尺长的燧发步枪,手上还带着一把双发燧发手枪。 另一边着扛着兽皮背包,腰间除了手雷还有千里镜,匕首等等。 他们黑绿的黥面,甚是吓人,犹如深山野人,胸肌还能抖动,目光如虎豹一般。 可把翻译官以及伯蒂·巴特莱看呆了,一脸疑惑额看着彭韬,等着他的介绍。 “这是宜兰军部的特别独立小组,负责进入敌后区作战,偶尔给军队充当辅军。”彭韬只是简单的介绍。 此乃是宜兰军部王牌部队之一,属于机密,只能在战场上了解他们是干什么的。 底下人的观众也是热热闹闹。 几条街被人围得水泄不通,脚夫也借此机会休息休息。 许多小商贩也都过来观看,顺便吆喝兜售临时,有些调皮的小孩直接跑进的队伍里,然后就被士兵抱出来,接着便等瞧见“母慈子孝”的画面。 基本半个宜兰的百姓都来凑热闹。不管城里的,还是外面乡下的。都想目睹一番宜兰军队的风采,顺便也让自己在这里生活更安心。 郑元安原以为自己地主出门,会有多风风光光,众人见了都要点头哈腰。 可出来以后才发现一切都变了,别人只会傻傻的看着他,甚至买零食都要收钱,“真是气煞老夫,老夫好歹也是那孽障他爹,乡民无不尊敬也就罢了,吃东西也要给钱,此有此理,他们就不想想这是谁的地盘。” “老爹,您是多久没有出来过?” 郑明凯在后面直翻白眼,还一边付钱,计算着自己付了多少钱,然后在去老爹的私房钱里拿回来。 “额……”郑元安思考了许久,结结巴道:“应该…前年出来一阵子…撕好像不对,好像是上一年春出来吃馄饨……不管啦!你个臭小子,别以为老爹不出来,什么事情都不知道。别给我干一些偷鸡摸狗的事情。” 郑明凯又叹了一口气,生无可恋的跟在老爹身后。 人群熙熙冉冉,偶尔还能遇见几个大婶偷袭人家脸蛋,满脸通红。最后索性将老爹丢给其他人,自己玩自己的。 转身没走多久,就遇到不断抬起脚尖的小西。 “姑奶奶,你怎么在这里?”顿时来了一丝兴趣。 “我不跟你姓,别叫我姑奶奶了。”小西有些气鼓鼓道,“那,这是给你的。” 她伸出白皙皙的小手,将几片雪片糕放到他手里,然后还打了一个饱嗝,“吃太撑了,吃不下,早知道就不买这么多。” 郑明凯直翻白眼,看着手中还粘着一丝口水的雪片糕,嫌弃一阵,然后放进嘴里,似乎还挺甜的。 “你怎么跑了这里来,红太婆没把你嫁给城外老头?” “哼,我如此乖巧,红姊怎么舍得我嫁人呢。”小西非常傲气的双手叉腰。 “也不知道是谁,昨天把红太婆的花名册睡湿了,哭着要我帮忙抄。”郑明凯一边说,一边吃着雪片糕,嘴巴鼓鼓的。 这时,小西突然一脸笑嘻嘻的瞧着郑明凯,让他有些发毛,忍不住的问了一句:“干嘛?” “雪片糕好吃吗?” “还给你!”郑明凯立即将咬了一半的雪片糕还了回去,转身头也不回就走了。 “诶,这么就走了,不就是抄书而已嘛,哼,气死本姑娘了。”小西蹬了一脚,非常郁闷的咬了一口,像是在发泄。 接着人就傻再原地,等回过神来,立刻将雪片糕吐了出来,还呸了两口,不断擦着自己的嘴巴。 第63章 能对火炮恶趣味的和兰士兵 几天之后。 郑轩就站在一艘大船上,举着一把弗格森步枪后装来复枪,瞄准远处的一只正在休息的海鸥。 屏住呼吸,随后扣动扳机,“砰!”一声脆响,只冒出火光之后,只有微弱白烟,那只海鸥立刻倒下了。 顿时引发喝彩。 而旁边观看的伯蒂·巴特莱与翻译官,先是微微惊讶了好一下,然后拍手叫好,“尊敬的郑轩先生,你的枪技可比一般的神枪手厉害,我估计这里到那里也有两百码。” 接着便是目光贪婪的看着,郑轩手中的枪,似乎准备商量让自己赠送一些。 郑轩也与他客气一番,跟着介绍道: “这把枪,名叫弗格森步枪后装来复枪,英吉利制造的。虽然射程远,但造价非常高,所以不是英军主流装备,只能用于打猎。若是有需要可以像英吉利购买,相信他们很愿意。” 然后把来复枪收了起来。 这枪只有其实只有一百四十七米的准头。不过用上无烟火药就不一样,二百三四十米以内都能精准射杀敌人,这是无烟火药带来的好处。 郑轩让人把他们带去参观其他地方。 自己则悠闲的到处乱晃,不过这时候,三叔在一旁松了一口气道:“幸好你没有卖给他们,不然他们会以为你卖假货。” “我不傻,娘的死红毛。最多也是把来复枪高价卖出,那些火药自己可要留着用。”郑轩淡淡说道,多少痞子气。 “你还是省着点,这所谓的无烟火药,其实只是一个残次品,要是稍微动作大就会爆炸… 三叔可不敢生产,前几天有个工人手都被炸断了,现在材料还埋在土里,不敢动… 而且你手所谓的来复枪,虽然射的远,但只需十几发,基本膛线就被磨平。再打多几下,基本与滑膛枪一样,最多只有五六十步准头。” 三叔拿着那只来复枪,指着枪口给郑轩看。只见齿轮状的膛线开始被磨的圆润,要用手扣一下,满是灰沫。 “这火药的威力太大了,一般枪受不了,就连铜炮我都没敢试,万一炸了,可要死很多好人。”三叔将来复枪还了回去,随后拿出烟斗有一嗒没一嗒的抽了起来。 郑轩也是无奈,接过来复枪,然后拉动一下后装扳机,将里面残留碎末斗出来。 无烟火药的威力确实很大,特别是到了后装枪时代,一把步枪的射程能达到四百米以上,但一般都使用合金材料。 而且子弹还有专门的弹壳,不仅是为了储存火药,成为动能池,还是有一部分是为了保护枪管。 只能走缩小口径,缩小火药量,加厚枪管的路线。 不过如今最要紧的是,让无烟火药稳定下来。制作出来简单,无非就是硝酸泡棉花,在加工一番。 但想要稳定却非常困难,欧洲那帮化学家可是花了近半个世纪,才将稳定形态的无烟火药搞出来。 “三叔你的水烟呢?”郑轩一脸好奇的问道。 “被你婶拿去当柴烧了。”三叔嘴巴上还冒出白烟。 而后头也不回的下到夹板,把这艘船上为数不多的三十二磅炮,拆了下来。让人运走,拿去兵工厂研究去了,基本是日常操作。 走之前还说了几句,“对了,你看着办,缴获和兰的铜炮都被熔了… 他娘的不知道什么鬼东西,居然在炮身雕刻露脯胸的红毛婆,还有艿子,也不知道他脑子长什么东西… 工坊内多少个老色鬼,把炮给摸的光滑,真他娘不知道打什么战,这种炮也能用?”三叔鼻子不断冒出白烟,摇头晃脑,仿佛像喷白雾的斗牛。 “三叔,你也不会去试手感?”郑轩突然笑得老道。 着让郑轩想起在后世,那些旅游区的女子铜雕像,基本有两个部位是锃光瓦亮,几乎和新的没什么区别。 当然谁也喜欢摸一下,那也是正常,正常需求嘛。 “滚,混账东西!”三叔大骂一句,老脸也微微红了起来。 三叔前脚刚走,明洪后脚就来了。 “老爹呢?”他脸上满是木屑灰,上手还拿着一个小木锤。 “刚走了,你转身走几步就能见到他。”郑轩瞧他敬业的样子,随口说道。 “还是算了,他每次见到我,都说红毛师傅比他还亲。” “确实,天天一口一个红毛师傅,你爹都怀疑你不是亲生的。”郑轩摇头晃脑起来。 要是搁在后世,这家伙绝对就是外国人拉的屎都是香的人,似乎有一个名词称之为“香蕉”。不过是自己的兄弟,想掐死那也没办法,只能当成那些海归科学家,只能这么招了。 毕竟技术人才,还他娘的真香。 明洪只好尴尬的笑一笑,然后转移话题,“说实话,这艘船,船体并未偷工减料,但他们配备的舰炮是退位的。红毛师傅说了,四级舰大约有六门以上三十二磅舰炮,这里只有两门。四十二磅舰炮标准是四门,这里一门都没有… 六十门火炮,大部分是十八磅和十二磅舰炮。就连英吉利海军主流的二十四磅舰炮也只有十门,他们黑了不少钱。” “习惯了就好,那些红毛了没按什么好心。买给你是因为他们是资本家,不卖给你因为他们是国家,不可能看着你一步步壮大,影响他们的利益。”郑轩对这几乎看透了。 后世那些国家什么尿性,几乎利益至上。 跟你合作只是为了赚你的钱,当你没有利用价值就一脚踢开,一点情谊都不讲,这几乎是国际主流惯例。 “对了,那些船建好了吗?”郑轩说道,顺便拿出一只卷烟。 “还没呢?大哥你太着急了,两艘船可不是母鸡下蛋一天就完成。如今龙骨才朔形不久,打着密封舱,再过几日才可搭建第一层夹板。” 明洪说着说着,边看向四周,感觉没人才小声道: “这些船其实不咋样,他们都是用铆钉,钉上去的,在用什么泥浆粘土糊上去的防水。我已经学完了红毛师傅的工艺。来来回回就那几样,要是下一次我们自己造。用榫卯拼接,能比他们船硬,而且还省材料。” 明洪走的时候,还不忘说了一句: “那和兰武装商船,大哥你看着办,我已经拆了一艘。里面基本与盖伦船没有多大区别,就是雕像太多,还有毛画,剩下的都拿去修改了,三个月能焕然一新。” “滚!” 郑轩有些无语的瞧他们一眼。 第64章 邪恶走私贸易 此时的郑明凯正百无聊赖的坐在真皮沙发上。 还是那个花园旅馆,还是那个宽敞的客厅,看着所有人在争论。双方都列出大量的单子,然后逐一驳回,吵完之后,有转战下一条。 郑轩也是唇枪舌剑,能吃下多少东西是多少。海船大炮基本都不可能吐出来,全都被拆了。最多也就还点铜,还点木料,运回去自己拼装。 这个让伯蒂·巴特莱哑口无言,基本就是先斩后奏。这次来原本还想把船带回去,现在运人都有点困难,只好咽下这口气。 除了白银,宜兰能退回一百万两。但其中五十万两都必须在这里采购物资,进行贸易。 对面的伯蒂·巴特莱也提出让郑轩运鸦片。当然被坚决拒绝,并警告这帮和兰人,要是敢把鸦片带下船,立刻派人抓捕,直接枪毙不商量。 这里不是法外之地,你以为是殖民地吗? 最后一条长长的条约签完字,算是停战协议。 双方进行正常贸易,但郑轩的商船不能前往雅加达,和兰公司的势力也缩回去,武装船不在踏足这里。 和兰联合东印度已经没有曾经的辉煌。一百多年前与郑成功的战争,动用了几十艘战船,几千上万和兰士兵,但还是打了败仗。 如今更不可能扩展,他们本公司已经受到重创,苟延残喘,需要吊着一口氧气瓶活着。 原本想要靠着鸦片走私,让公司缓过来。现在却是被人打掉,损失更大,只能想办法止损,势力收缩。 不过至少多了一个贸易对象,回一下血,能苟延一阵,或许是一个好消息。 郑明凯看着长长的条约,“我们会不会让利太多,那些红毛藩看起来也是外强中干。”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我们能咬到这么多,已经是最大力气了。若是我能像老祖一样,两代人的积累,绝对能将他们吃掉… 但他们蹦哒不了多久,等我们起来,他的好日子到头了,不过先把大清搞定再说,这才是现在最大敌人。”郑轩将条约收了起来。 这些条约说的好听,以为就能保命,这就太天真了。 红毛是最不喜欢守信用,因为他们骨子里没有“诚信”只有“利益”。只要你比他们弱小,就会立刻撕毁条约,然后咬你一口。 未来的大清就是如此,不断以为签了条约就能保平安。最后被人一点点蚕食掉,最后渣也不剩。 时代变了,这个世界一旦被连接起来,基本就不可停下来。你除非顺着历史,不断向前走才能活下来。稍微停下一步都不行,别人会跑在你的面前。 “鸦片这么好卖吗?为什么哪个国家的红毛都想要走私鸦片。”郑明凯打了一个大打哈欠,坐在那柔软的法式沙发上,一动不动。 他多少有些在意,毕竟红毛藩一直盯着这一块不放。非要逼着人家走私鸦片,最后郑轩只能使用出杀手锏,退还一百万两银子,对方才肯罢休。 “这鸦片非常暴利,我曾经与三叔给那些英红毛做过翻译,那条路线到现在我还记得,一箱鸦片几十两银子… 这种东西利润高,却会让人断子绝孙。你可千万别沾染上,一旦开始吸食就出不来了。” 郑轩警告道,然后也坐在一个小沙发上,深深的吸了一口气。 这多少让他回忆起曾经的往事。 三四年前,可是和三叔在澳门,搭英吉利商船顺风船前往广州,顺便当翻译,赚点外快。 没想到分配的任务,就是鸦片走私翻译,几乎整一条走私线都体验了一遍。 英吉利,法兰西,美利坚,还有和兰商人基本有份参与。 地点是在珠海口外十二英里,虎门附近的大鱼山洋的伶仃岛上,进行罪恶的鸦片贸易。 载有鸦片的商船先在伶仃岛停泊,把鸦片卸下趸船。然后,散商载着合法的货物和官方允许数量的鸦片样品前往黄埔。 再以开设钱店为名,实为鸦片总批售处的“大滘口”与本地汉人奸商议价。以样品兜售,收进现款,交给买主提单,到趸船提货。 分销生姜压片改装为大小便利的席包,再雇佣快船运回,由“大滘口”发往各地分销点“小滘口” 这已然成为了鸦片交易的惯例。 谁曾想到,如此具有后世港风,风格的交易居然从这一时期就开始了。 郑轩都有些怀疑,后世那些du品交易都是按照这模式走私的。 “对了,那个张光头已经把你要的火帽制造出来了。”郑明凯一边说,一边在沙发周围转了几圈,摸着下巴,思考着什么。 “你还想把别人沙发拿回去?” 郑轩直接把他抓了出来,心想自己怎么会有这样的老弟,也不知道这毛病哪里来的。 ~~ 解决完与和兰联合东印度公司的谈判,郑轩突然感觉一身轻松,像是堆积如山的任务,突然间被解决了。 骑着马出了红毛贸易港,此时便见到广阔且绿油油的田野,水稻涨势喜人。 几乎快要到六月份,整个宜兰都进入了夏天。 偶尔还能听到远处蝉鸣声,扰人清梦,但现在听起来却十分的悦耳。 田间能见到几个农夫,挑着宜兰农会提供的粪,或是拿着锄头,开始除草施肥。 宜兰的农业与大清完全不一样。 基本是农村合作社模式,每个村多少户人家,按人口分配土地,随后便是生产资料发放。 这些土地永久性都属于宜兰政府,禁止私人贩卖,每过几年都要审核一次,多出来的人口土地进行分配。 不过基本上每个村,都限定了一定数额的土地。 为了在和平年代,能够发展混合经济。农会帮助村民们自己合资成立农村合作社,搞一些副业,增加宜兰的经济动力。 如今,宜兰主要的农作物为水稻。 番薯,玉米,还有土豆只占很小一部分,不到两成比例。毕竟这些高产的背后,十分吃土地的肥力。 特别是土豆,两年不施肥,土地第三年耕作的产量能下滑一半。 而且这一年代还没有脱毒技术。这种看起来像宝藏一样的粮食,弄不好会变为灾难。几乎两年高产,第三年却小得跟乒乓球似的。 没有生物技术,人工培育,土豆非常容易患病。从而导致大量减产,甚至是绝收。所以,大清有时候会爆发出可怕的饥荒,就是太过于迷信土豆。 只要一株苗感染病毒,基本会呈现出爆发性蔓延。到了丰收季节会发现,产量几乎少的可怜,甚至许多都烂在地里,从而造成间歇性饥荒。 能让人免于饥荒的粮食作物就只有番薯这一种。 不过缺点也是明显,是植物蛋白太过于稀少。长期食用会导致营养不良,且淀粉含量不高,而不是后世培育的高淀粉番薯。 吃下去基本感觉像是棉花塞肚子,撑饱却没力气。 所以宜兰还是中规中矩生产水稻。 只要肥力够,能够保证四五担以上没有问题。一年两收,荒田的季节还能种一些番薯,大豆,花生,蔬菜等等杂粮。 郑轩过了不久,便进入到城里。 来到了那一所老旧的学院,可人还没进去,就在学院大门外,看到一栋骑楼二楼,正冒着滚滚浓烟,大量的学生早已经从楼上跑了下来。 “还喊着走水啦,走水啦!” 然后一群人看着楼上的情况,几乎都在指指点点议论着。 “这他娘,谁在学校放火?”郑轩大骂一声,便翻身下马,冲了进去。 第65章 永远都在作死路上的张道士 “道士先生,你在干什么?” 郑轩俯下身子,弓着背走了过来,用湿毛巾尽量捂住口鼻。 此时他看着这些气体,有白的,有灰的,甚至黄色都不在少数。让他的心揪了起来,生怕张道士嗝屁了,到时候有不知道去哪里寻找化学狂人。 “哦,你来了,别进来。”房间内传出一个瓮声瓮气的声音。 只见张道士脸上带着面具出来。眼睛前方是玻璃的镜片,嘴巴是一包麻袋,里面不知道装了什么东西,周围都用兽皮包裹,让人有种穿越的感觉。 张道士拿出两个面罩,给了郑轩与郑明凯之后,就头也不回的进去了。 “这,有点意思。” 郑轩细细的打量一下面罩,这不就是防毒面具吗。 他能感觉到麻包里都是碳和泥土,有很好过滤效果,自己曾经也只是提过一两句,就立刻活学活用。郑轩没有丝毫犹豫,直接戴上,还试了一下感觉。 却没发现郑明凯早已经进去了,双手背在后面,在一旁好奇的瞧着张道士。 然后头被人敲了一下,转身发现郑轩在盯着他,而后听到瓮声瓮气的声音,“你进来干什么!很危险,快出去,别在这里呆。” 然后他就在郑轩发现不了的地方,一头扎进浓雾之中,躲了起来。 “张道士,你这是?” 郑轩好奇的瞧着,看着张道士白弄着一对黄色物质,还不断冒着白烟。 然后看着他桌面上,摆满了各种瓶瓶罐罐,有的是绿色的液体,有的是黄色的液体,就连在冒泡的液体也不在少数。 郑轩还看到最奢侈一幕,居然用麻油泡黑火药,还散发着诡异的香味。 仿佛来到了魔法世界,一个可怕的巫师正在调配魔法。 只见张道士拿出黄色粉末,扣在白色粉末里。 似乎没什么反应,在加一点微黄的液体。 刚一接触瞬间,立刻冒出大量气泡,更多雾气沈腾,还能见到两个粉末正在垂死挣扎,反应越发的剧烈。 “你这是什么?”郑轩淡淡的问了一句。 “你口中所说的火帽,还有绿矾油,再加一些提炼的鸟粪。”张道长非常淡定说道,还微微加大了液体倒下速度。 “哦,”郑轩回答一句,然后皱起眉头,“这不是雷酸汞加硫酸再加磷吗?”瞬间脸就定在那里,像是遇到什么可怕的事情。 接着急忙一句,“快停下!会爆炸!” 可惜,张道长已经加大液体倒下速度。 砰……! 不到两秒的时间,房间里就发生一阵小规模爆炸,整个房间冒出更大的白雾。 郑轩与郑明凯灰头土脸的出来。 玻璃镜片都被震的碎裂,幸好闭眼及时,才没伤到眼睛。 几个十三四岁的小屁孩,呆呆的看着狼狈不堪的两人,顿时不知所措。 “还不快去救火,里面还躺着一个老头,先把他拖出来。”郑轩拍了拍身上的玻璃渣子,然后把面罩拿了出来,大口大口的吸着新鲜空气。 “等一下。” 几个小屁孩准备去救火,又被郑轩叫住了。 他把老弟的面罩摘了下来,将自己刚刚戴的面罩一同给他们,“戴着,那些白烟有毒。” 然后一屁股坐在地上呼吸几口气,阴晴不定的说道:“这张光头为什么会在学校搞实验?再这样下去学校很快及被炸没了。” “大哥,这是你的主意,说是给那些蒙童传播科学。使得那些人都不敢送孩子读书,万一被炸死可就不好了。”郑明凯撇了撇道。 “还有这回事?” 郑轩顿时有些尴尬,自己这样说过吗? 他是有一年没有见过张道长是真的。之前把人家找回来,教了一些东西就放任不管了,毕竟人家根本学不会那些化学公式。 最多也就是教一些:燃烧后的气,遇到石灰水会变白。或是烧制的石灰,丢到水里会发热,等等肉眼可以观察到化学反应。 剩下的几乎都让张道士自己去探索,误打误撞搞出来的东西。这里只给他生活条件以及原材料,偶尔给点建议,就没别的东西了。 不过郑轩一点也不担心西方在化学领域超过这里。 毕竟大家现在都在同一起跑位置上,什么元素周期,什么化学键,化学公式都是十九世纪之后的产物。 而在此之前,化学家对于,十六世纪提出的原子分子,化学变化,都是一个模糊的概念,甚至有人不当一会事。 如今的化学,还是有很浓烈的炼金术士色彩。这个阶段的化学科学,基本就属于瞎猫碰死耗子,看谁爱作死。 然后把这些东西记录下来,给后人继续实验。依旧没有完整科学体系,只有一个模糊的指导意见。 可郑轩不一样。 他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大的bug,优势大着呢。 只要把大清干掉,就开始工业建国,建立化学体系。来他几个五年计划,提高生产力,提高人民科学素质,增强身体素质。 拳打北美奴隶主种族灭绝反人类匪帮,脚踩五国剥削剥削土着的欧洲殖民者,北捋爱找不冻港的老毛子,东囚野心膨胀的日寇。 “哥,你在傻笑什么,人家快把学院拆了,你还不阻止?”郑明凯感觉心力憔悴,摊上一个这样哥,能有什么办法? “那就把张光头搬到别的地方去。”郑轩拍了拍身上的灰尘,站了起来。接着便是微笑说道:“我打算成立一个属于我们自己的科学院,名字想好了,西南联大科学院。” 傍边的郑明凯随意的说道:“最好建在海边,要是着火了还能用还海水灭。最好将张光头的那间建在海里,爆炸还能跳海。不过如今他活不活的了,是一个问题。” 有这么严重吗? 郑轩望了一眼开始着火的二楼,似乎还挺危险的。 滚滚浓烟早已经把周围的老百姓吸引过来,全都围在学府东张西望。 然后看着一个晕倒的光头被人抬了出来,脸上满是血痕,双手也是鲜血淋漓。 要不是穿着几层厚重的兽皮衣,可能早就废了。 此时的他,人已经昏迷中,而其他人正在参与救火之中,最后连保卫团的人来了。 似乎还挺严重的。 郑轩有些无奈的摸了摸自己头发。没办法,不作死永远都发现不了化学的奥秘。 例如第一个制造火药的炼丹师,也绝对是因为自己的作死行为才发现的。说不定人也被炸伤,亲身体验一番火药的威力,然后才传播出来。 “首长,你不能在如此冒险了。”彭韬十分无语的赶了过来,眼神中还带着一个怨妇的味道。 郑轩只好尴尬的笑一笑,摸摸鼻子,“下次一定…不会了。” 第66章 宜兰抗战舞台剧 红毛藩离开之后。 便是宜兰的狂欢之日,邸报上也写着“宜兰的伟大胜利!”通街派发。 许多人都知道宜兰军队完胜,虽然牺牲了不少人。但完全拔出了和兰公司在台湾的据点,如今停战协议与贸易协议一签署。能换来短暂的和平,谁人不乐? 而且宜兰海军更加强大起来,两艘三级战列舰,三艘四级轻型战列舰,还有一众五六百吨的各种战船,排在码头上,气势吓人。 老百姓们在田野里,就能看到海港码头的情况,着可引来不少人观看。 当然,也有人在不注意的情况下,把人家的田给踩坏,引发争吵。最后无奈开放海港一些地方给老百姓们观赏,毕竟许多还是没有见到过大船。即使在大清的时候也一样。 大清政府不重视海上发展,即便当年与郑克爽海战。战争结束之后,为了省去维修费用,直接将船荒废在海滩上,只留一小部分日常巡逻。一百多年间没有大规模发展。 康熙时期还有四五万大军的运力,到乾隆后只有一两万人运力。与大明的水师,完全不是一个数量级,甚至航海技术还发生严重倒退。 所以大清是有船,但很少有超出五百吨的船只,完全与西方无法比较,甚至连华人海盗都不如。 这时的郑暄妍。 终于完成了她手上的任务,长长的松了一口气,头发也有些乱糟糟,眼睛也微微发红。可是爆肝了好一些时间,终于可以回到“农工互助会”过上悠闲的生活。 一脸憔悴的起来,在走廊上。 此时,还能看到一个大房内,正有许多人操作几台大机器,不断印刷周报。 “这是铅字印刷机,红毛那买过来的。他正在加班加点印周报,咱们太需要胜利了,让死红毛去死!”只见农会的糟老头走了出来。 手上还拿着一大杯米酒,都是在大清走私过来的,本地粮食珍贵。 糟老头小酌一大口,“啊,舒服。”脸上满是红晕,微笑猥琐,还看着大房内一群加班狗,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会长,工作时间不能喝酒!” 一个老黑男子,从另外房间跑了出来,就想夺过糟老头的酒。 “你个天杀的!停住,我放班了,你管不着!”糟老头有些上头了,一阵怒斥后,脸蛋更红,酒味也越来越大。 “把酒给我,我们去外面喝。”男子无奈的想要抢他手中的酒。 撑着他们还没注意,郑暄妍也赶快离开。 八成是糟老头开心过了,喝上头了。 等出了院子,郑暄妍也深深松了一口气,然后开始往回去的方向而去。 如今的街道上也比以往热闹许多。卖糖瓜糖饼,卖凉粉,卖豆腐脑,打糖锣,卖茶汤随处可见。 浓烈的香味占满了整个街道,让人流连忘返。 这与大清的市井生活没有多大差异。区别在于每个人都不一样,洋溢的笑容很真实,气氛也融洽。没有流氓官兵在街道上欺压百姓,更没有豪强贵族,辱骂殴打下人。 在大清生活是压抑的,可在这里生活确实自由的,只要你肯干活,总有活下去的希望。 她刚进入家门,就发现发现泰泰穿的光鲜亮丽出来,并拉上小西。 “你们这是要去哪?”郑暄妍好奇的问道。 “去看戏,快点收拾,一起去。晚点有个大戏班子,好像是叫‘宣传委’班房搞出来的戏子。会有很多人去看,迟了抢不到位置。”泰泰一脸兴奋的说道。 而在旁边的小西,不断往嘴巴塞在雪片糕,感觉像的刚回来的样子。 郑暄妍感觉这丫头,应该肥了十斤左右。但似乎也长高了不少,每次见到她不是吃就是在吃的路上,没有别的,前世应该是一个饿死鬼。 “泰泰姐,令君呢?”郑暄妍又问了一句。 “相公说,他去弄明日烈士事宜,很晚才回去,所以我们走!”泰泰直接就拉上她,出了门,进入热闹的街道。 不时有几个熟人,赠予一些小食。 小西不客气的拿了起来,完全像自己家的一样,还问了一句,“小姐要吃吗?” ~~ 《周礼·考工记》记载:“匠人营国,方九里,旁三门,国中九经九纬,经涂九轨,左祖右社,前朝后市,市朝一夫。” 这就是古人对集市,在城池中的位置和规模都作了规定,而且这种城市规划思想一直影响着我国古代城市建设,宜兰也不例外。 宜兰噶玛兰石台,也就是后世被称为广场的这么一个地方。 噶玛兰石台几乎用的都是白石,青石或砌石而建,花了三四年之久。几乎每个青黄不接之际,总有百姓来这里干点活。 一砖一瓦的砌出来,并拿一点工钱,稍微拮据一下,便可度过饥年。 噶玛兰石台正前方的位置,是一个巨大的牌坊门。周围都是密密麻麻的集市,或是民房。走近便是宽阔的场地,如今周围都已摆满了各类小食摊贩。 此刻,噶玛兰石台中央搭建了一个小舞台,周围有许多处篝火,照亮整个噶玛兰石台。 “锵锵咚锵……”铜锣鼓声响起。 台上也有人走了上去,一个壮硕的男子,高声说道: “各位乡亲父老,如今,咱们赶跑那些红毛,让整个噶玛兰地区,平平安安,得之不易。今晚台戏展现宜兰军风,让你们知道,我军如何赶跑红毛。” “好!好!好!” 那男子刚刚说完,下面一阵叫好,大部分都是老爷们,也不知道是真心叫好,还是请来的托,但掌声非常响亮。 此时噶玛兰石台,以简易舞台为中心,围满了许多人,将整个场子围着水泄不通。许多人就地坐下,等着精彩的演出。 远远望去,起码有上千人,而且人数还不断增加,有许多保卫团的人,赶了过来维持现场秩序,并用白色石头是画出通道线,供人们进出。 郑暄妍与泰泰小西两人在较靠前的位置上,拍了拍地砖,就直接坐了上去。 “锵锵锵锵锵锵……” 三人没坐下一会,便开幕了。直接有人用绳子拉开帷幕,一面白色的布墙,背后点满了油灯蜡烛,照的明亮。 铜锣声鼓也此起彼伏。 顿时全场也安静下来,让人感觉有些类似于徽班,但与越剧有几分相似。 接着舞台上,开始陆陆续续出现许多人。有带着黄色假发,留有可爱的八字撇,也有穿着深绿色大衣,面涂灰末的小少年。 旁白歌词也有些四不像,半说半唱的形式。没有徽班压腔,唱调,只有让人热血喷张的板鼓。 “ikkojebnenvallen!” 这一开口,顿时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一个假扮红毛藩的人居然会和兰语。顿时让许多人猝不及防,也更加好奇。 小西看了一眼,噗呲一下笑了出来,差点把嘴里的零食吐了出来,捂住嘴巴抽笑。 “他是谁呀?”泰泰的好奇的问道。 “那就是泰泰姐你的小叔子,他跑去当红毛了。” 第67章 三叔成为“奴隶”的道路 翌日清晨。 城外不远处的地方,围满了人。 小山坡上只有零星几颗老树,小山顶上还有一块巨大的碑石,上面可是刻着密密麻麻的人名,山坡周围有许多小墓地。 有许多死了亲人的家属,也有普通的老百姓,以及大量士兵。几乎半个县的人都来了。 目送着大量的骨灰,被战士们双手捧着进入纪念碑里,按照序列下葬,并有专门的工匠将他们的名字刻进石碑上。 许多百姓披桑戴麻,跪在那里哭泣,“呜呜”的哭泣声依旧让人难以释怀,气氛也是感染了此地。 顿时给所有人脸上也布了一层哀伤,许多老百姓是爱管闲事才过来这里。但他们也是有感情的,瞧着亲人阴阳两隔的画面,多少感同身受。 《韩待外传》:“人死曰鬼,鬼者归也,精气归于天,肉归于地。”《礼运》也说:“魂气归于天,形魄归于地” 古人认为人死后形体埋人地下,脱离形体的灵魂才可以归于天。 土葬与鬼魂观念有密切联系,从旧石器时代一直到现代。人们在埋葬死者时,都要为之随葬大量的物品,包括各种用具二食物、装饰品等。目的是让死者的灵魂在另一个世界生活得更好 “棺椁必重,衣食必多,文绣必繁,丘陇必巨”这是富裕人家的葬礼。 但战争年代,不管是大清还是之前的朝代,亦或是近现代。可没有哪个军队在战争结束之后,将士兵尸体带回来的惯例。 最多也就是登记一下,何人阵亡,然后回去之后,只是给你家人告诉一声,你已经阵亡了。 至于尸体,几乎没有可能给你带回来。能给你埋葬不至于抛尸露骨,就算不错的待遇了。甚至给予你家人抚恤金都会被军中官爷吞掉,你的死亡没有任何存在意义。 而那些所谓的“只解沙场为国死,何须马革裹尸还”只有大将军才有待遇。一般无名小辈,就连百夫长,千夫长照样被人丢掉到战场上。 郑轩看着一个个陶樽被埋到地里,也是有一些悲凉。但已经是最好的结局了,至少骨灰是带了回来,不会成为野兽的食物。 而他们家眷也应该不会抱怨什么,毕竟比起抛尸荒野,火葬以及将名字刻进纪念碑中,供人瞻仰,已经是莫大幸运了。要是在大清,你想祭拜,都没地方可去,因为不知道他们尸体在哪里。 “唉,许多弟兄连尸体也找不到,我们让他们寒心了。”孙无良叹了一口气说道,多少有些硬汉哀伤。 郑轩也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只好拍了一下他的肩膀,揉捏一下。 孙无良依旧自顾自的说道:“还有许多已经找到了,可人都被海水泡烂了。样子看不清,连名字也不知道。其他的最多也就扯出一个头颅,手臂带回来,算是人回来了。” “这里还有许多人是没有名字的,”王中正也开口说道,“许多人被铁球撕得碎裂,根本无法辨认,就只能让下面的人统计一番。” 几人就看着一个个士兵骨灰埋进坑中,然后盖上土,搭建一块小石碑。多少有些悲凉 “我有一个想法,要是全军都制作狗牌,把名字都刻上去。日后打扫战场,也好知道他们的名字,不让他们默默无名,甚至成为孤魂野鬼。”郑轩提议说道。 “此法甚妙,可不能让将士们‘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烛成灰泪始干’,最后连尸体都不知道是谁的,还要花名册查找,真是可悲。”唐藏小声道。 “唐三藏兄,你要不要念一些经文超度英灵?”王中正瞧着他,不像是打趣,接着又道:“首长给他们诵经,可让他们在下面过的舒服一些,阎罗王也不敢欺负他们。” “你这是鸡蛋里挑骨头,没事找事,且佛与道不同而语。”唐藏有些无言的看着他。 到了日午。 这里人也离去了大半,剩下的在这里吊唁的百姓。 用拿来抚恤金,买冥币烧纸钱,算是心灵上的一点慰籍。 郑轩多少有些惆怅,前世自己就这儿离去,家人也是如此烧钱。可惜那些钱不能来到这里,人死不能复生,最多也就转世。 “狗子,二蛋……居然还有用小名。”郑轩望着石碑,这样名字的不下十个。 可惜,军中还是有许多人是文盲。 并不是学校不够多,或是教师太少,而是一些已经成年的士兵,学文字就跟看天书一样。困难重重,而且当兵人数太多,普及就是一大难题,还是需要一代代的去改变。 即便在前世,七八十年代那会,军中依旧会出现这么三两个文盲,只是比例不断在缩小。 郑轩又多几眼墓碑,然后前往工坊。 ~~ “什么!不是三叔说你,这要求就有些过了,你没看看,一滴钢水都没闲着,即便是废钢水,都拿来造锄头,还要做铁牌,那你得排队了。” 三叔坐在木板凳上,老神在在的抽着烟。 “要是不过分,我也就不会来找三叔您帮忙。”郑轩坐在一旁,也是嗒嗒的抽着卷烟。 “你个混账东西,把三叔当奴隶使唤来了,”三叔吐了一口烟,晃晃一下脑袋。 接着道:“你的摊子可真够大,又是走私百姓,又是开荒分配土地,又是建船建炮。我这小小的工坊可容不下你那么大的胃口… 那什么建筑部老头,天天来骂街,说我还不给他造铲子,镐凿。这里都快忙不过来了,老子都想叫他自己过来造。” “将这个工坊扩大一下?我都觉得这里太小了,容不下多少人,至少也要扩大四倍,不然以后又得头疼,对。”郑轩露出了欠扁的笑容。 “哼,你在想屁吃。” 三叔抖了抖脚,猛地吸了一口,“你还有有矿才行,不然建来也都是摆设,浪费物料。我把那些红毛藩的枪拿去冶炼,最多五缸钢水,四门炮架就没了。” “这就是一个难题了。”郑轩将烟灭掉,摸着下巴思考道。 虽然进口大量生铁熟铁,但还是供不应求。 不仅是军队需要大量铁料,用于制作弹药。就连民间也是需求巨大,单单要为新来的移民准备住房,就需要建设几十条村庄,城内也有大量的工程,都需要铁器。 而且农夫也需要大量的耕具,这一个小小的工坊完全满足不了。 走私过来的铁料不用三天时间,就被用掉了,一点也不剩。 “不是没有办法解决,大鸡笼城那可是有一处矿脉,当年三叔可是偷偷去瞧瞧,那里有座大屯山,山脚下就是了。只是当时,那里可是有大清绿营兵的寨堡,所以才没敢告诉你” “这个可以有,到时候去研究研究。” 听到这个消息,郑轩顿时眉开眼笑,接着道:“要是产量丰富,这里就不愁没铁用了,那工坊还是要扩大一番。最好炼钢的坩埚能有九十口,而不是现在的九口,这点预算我还是有的。” 第68章 一个疯狂的经济进攻战略 三叔瞧着郑轩那样,叹了口气,无奈地晃了晃脑袋。 “你建如此巨大,小心整个溪水给你染没了,又要洗矿洗煤,还要清炉渣。还不如重建,建到溪水下口位置,就不会污染宜兰溪水。” 他一边说,一边扣着烟斗里的烟灰渣,继续从烟袋里拿出烟丝。 “这样不是不能在用上游的水车吗?”郑轩疑惑问道。 “我们都有蒸汽机了,用什么水车,这不是闲的慌吗?”三叔郁闷敲了敲他的脑袋。 “你不早说。” “你不早问。” “看你对付那些红毛藩如此认真,早把工坊的东西忘了一干二净,起来瞧瞧,别到时候什么都不知。”三叔又把烟点燃,而后起身,示意了一下,就开始观光整个工坊。 郑轩也及跟了过去。 此时,工坊似乎杂物比以前多了许多。一个小小的走道,堆满了各类缴来的燧发枪,手枪也不在少数。 如今准备拿来冶炼,郑轩多少都觉得有些可惜。 不过和兰的燧发枪,质量真不怎么好。与英吉利棕贝丝,或是法兰西的查尔维尔差距有些远。总让感觉有这么一丝偷工减料的成分。 不过毕竟人家小国,没什么矿产,几乎都靠进口。 郑轩路过一个小仓库,又发现了好几门铜炮,也是从红毛那缴来的。 上面满是花纹,还有被人摸得光滑的露艿红毛女雕像。郑轩估计这些铜炮,也是和兰从神圣罗马帝国帝国那购买来的。 路过兵工厂时。 三叔叫来一个工人,拿来好几条橙黄色的纸带。 “着就是按照你方法制造的,小纸条,在糊上那些粉,上油晾干,就是这样了。” 他叼着烟斗,拿出锤子,直接敲击一下。纸条上立刻冒出火花和白烟,等拿开铁锤,一块黑黄色的印就留在那里,还有淡淡烟味。 这就是火帽燧发枪使用的发条。 着让郑轩想起前世,那些熊孩子最喜欢的玩具左轮枪,里面就有发条带,扣动扳机就会砰一声,还会冒烟。 郑轩点头,这种技术非常简单,只在知道雷酸汞制作原理就可以了。 三叔拿出一个四不像的枪,几乎就是在燧发枪上的基础改在的,只是现在还是一个半成品。 拿来火药和子弹,出了工坊。 随便找一个目标,中规中矩的装填子弹,然后直接扣动扳机。 一块石头敲击在发条上,立刻冒出火花,顺带点燃旁边的火药,立刻冒出大量白烟,“嘭!”一声脆响,不远处的树枝被打了下来。 “这是一个好东西,能省下药池的部分,但一个皮条最多只有二十多次,过后就要更换。”三叔把枪收了起来,交给傍边的工人。 “如今可生产多少支?”郑轩好奇问道。 有了这东西,射速上几乎比普通的燧发枪,快上一发到两发。 往往多出一发,能在战场上起着决定性作用,随着时代的前进,战争开始走向高效的杀戮模式,所以武器必须发展。 但这并非是撞击式火帽,不能长时间应用,算是简单火帽运用的早期产物。如果想要达到成熟的撞击火帽,就要想办法弄出铜盂火帽,让雷酸汞与金属融合在一起,就能实现长时间的敲击点火。 不过也可以跳过这一步骤,直接发明带火帽的子弹。不过这需要大量的机床,还有极多更尖端的技术。 “你还想现在有?你当我是神吗?就连红毛的上帝或许也我没快……过了这月再说。”三叔骂骂咧咧的转身离开。 郑轩也无奈的摊了摊手,要是在后世,自己就是甲方爸爸。可在这里,没有其他工坊竞争,三叔就是甲方爸爸。 你要也没用,不要也没用,工匠就这么多,技术就是这样,各种矿料也更是如此。 随后,郑轩也心满意足的看到了蒸汽机。 第一台基本就是高仿,一模一样。 第二台增加了几个门阀,离心节速器,节气室,还有储能气缸,只是体积大了一半。但节省燃料是没有什么问题,至少能提升三成了动力,这与万能蒸汽机很接近。 到了第三台,体积又缩小到原来的大小,但节气室,门阀,离心节速器一点也没少,并进行了大量修改。 这几个月的时间就搞了三台。 几乎是一代代改造出来,一步一个脚印,流程基本结构阅读记录在案,之后想要大批量生产也是十分简单。 对于他们来说,并不难,无非就是动动脑子。 “你想把这里改造成什么?” 三叔重新打量了一下整个工坊。这里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战占地也就七八亩,其实也没多大。 整个工坊也就三四百人左右。 里面还划分锻造坊,冶炼坊,兵工坊,仓库,如此算来确实有些拥挤。 但这样却勉勉强强,使用了三四年时间,看着宜兰逐渐变大。 三叔并没有觉得有多不舍,毕竟能用更大的工坊,内心其实多少喜悦。只是这里如果荒废,就觉得有些可惜,里面可是有许多好东西。 水力车,还有人力和畜力驱动的转动臂架型起重机,龙门挂吊,搬走就有些费力气,只能留在这里使用。 郑轩露出了渗人的微笑,慢悠悠的说道:“打响反清的第一枪,首先我们的经济要过得去,然后再入侵他们的经济体系,逐步瓦解大清的根基… 而如今大清最大的根基,就在于这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其实也不完全。打击的不仅在于小农经济,还有手工坊,民营资本,官僚资本。让他们没法再向大清输送资金,缴纳税赋,我们要让大清变得跟明末一样贫穷… 只有混乱才能让新兴政权活下来,才能让这片大地布满干柴,才能让我们这颗星火点燃世界,这就是革命… 所以我打算,将这里建成全岛,乃至于全亚洲最大的纺织工厂,开启我们的工业时代,也将是我们手中最有力的武器。” 这是郑轩思考很久的策略。 如今的大清可是乾隆盛世,即便一百年后八国联军,放到现在,也不一定打得赢大清,最多也就平手。 而洋人可是有大后方,能够源源不断的输出。 但宜兰没有战略纵深,稍微陷入持久战,将会万劫不复。连翻盘的机会都不可能,只能逃到南亚小国,或许结局会更糟。 先哲曾说过,“战略上藐视敌人、战术上重视敌人” 19世纪,外国列强入侵大清之时,并非一步而就。 而是依靠海战,签订停战条约麻痹对方。而后发动金融战争,贸易商品倾销,文化入侵,最终才形成半殖民地的状态。 若是放到其他地方,像印度,像美洲,基本就已经是殖民地了。根本只需要武力输出即可,无需搞这么多花里胡哨的东西。这就能证明,大清依旧拥有顽强的战斗力,不能小觑。 三叔看着有些狂热的郑轩,最后摇头晃脑说了一句,“老郑家近生一堆疯子。” 第69章 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 郑轩拿出了一张堪舆图,准确标出了大屯山的位置。 大屯山可是台湾北部一个突出山脉,周围则是盆地平原,其右下角,在后世可是有一个非常出名的城市——台北市。 如今只是好几条上万人口的大庄子,在这次起义的灾难中,不知能够幸存多少。 右边山脚是赫赫有名的基隆港,如今只是清军的一个城防点——大鸡笼汛。 不过早已经被起义军顺天的北路军击溃,并被屠杀殆尽,成为一座空水塘汛。 而大屯山的左侧山脚下,可是有清军的一个堡垒——大鸡笼城,这也是清军在台为数不多的军事城堡,作用其实跟塘汛差不多,属于海防城。 里面只有绿营士兵,或者少量家眷,并无其他村民百姓。 主要负责的是了望海域,防御海盗,屯兵,屯武器的作用。 但现在,能够估计里面的情况非常糟糕,基本被北路军的王作、李同杀得一干二净。早已人去楼空,里面的东西也都被抢光,估计荒废许久。 “你确定要去?”唐藏好奇问道。 “在这里,除了我最有空,王中正要去主持花莲建设开垦事宜,泼猴负责东沙岛对于大清水师的侦查,测绘… 而你的担子也不轻,要负责对大清内部的渗透,都是能够跟大清的朝廷搭上线,实时了解内部动向,这对我们很有帮助。”郑轩看着他说道。 似乎每个人都安排上了,基本没有一个空闲的,可就在这时,旁边传来了声音。 王中正坐在一旁,敲敲桌子,摇头晃脑道:“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这十分不妥,你可是我们主帅,你这颗脑袋可比千军万马还值钱,没什么危险的我们才敢你去打… 上次前往扬州,都已经是你身边护卫的失职了,现在还敢自己带人去,就不怕别人把你生吞活剥了吗?” 王中正眼神坚定,生怕自己老大出点意外,“你应该相信自己的部下,他们可是老大你几年培养下来的,要是没有一点能耐,还不如找一块石头沉了。” 唐藏也点点头,义正言辞,像是在教训他人,“中正兄说的有理,国不可无君,将不可无帅,家不可无主… 唐某看来,彭韬那小子是不错的,颇有一些历练,上次应付和兰特使团可以做到游刃有余,这次重担就交给他。” 最后唐藏拍了拍郑轩的肩膀道:“若是以后成就一番事业,不可能都由自己亲力亲为,要相信自己的下属。” 郑轩颇有一些无奈,好笑的说道,“唉…我被你们架空了。”总觉得多少有些不自在。 “嘿嘿,这不是你所谓的军中民主吗?”孙无良没心没肺起来,接着又说道:“如此这般,若以后要是我不喜欢,也可以不执行?” “你这个泼猴,这可是违抗军令,想上军事法庭吗?”郑轩没好气的说道。 “其实,我一直有一个疑问,为何不联合天地会一通抗清,天地会当初也是你老祖部下所建,若与此联合,应有更多共同言语,且能壮大几分。”唐藏疑惑的问道。 “无法联合,因为我们路子不同。” 郑轩深深叹了一口气,如果能与之联合将会是一股巨大的助力,可惜现实是不能,真的不能。 “我们与他们的体制不一样,他们都想当人上人,刚开始大家都打着反清的名义,之后略有小成,必定会陷入到无休止的权力斗争中… 这种联合非常有限,弄不好也会把自己搭上去… 而且你们有没有考虑过?若是与他们联合,前期或许会互帮互助,可将整个台湾占领呢? 到时候土地该怎么分?万一他们要我们俯首称臣,按照他的皇权制度,换作你们,愿意被他们统治吗? 若是看宜兰土地肥沃,物产丰盈,想要瓜分呢?到时候还是得干一仗,有可能把我们全部搭进去,风险太大了。” 最后郑轩也是非常无奈的叹了一口气道:“如果是顾炎武,黄宗羲以及王夫之,或是其学徒,我们还能接纳他们,毕竟他们开始接触西学。但对于天地会,只能吸收并且消化,若是同行,伤害的也只是咱们自己。” 郑轩对于这一时期的农民起义,其实感观都很一般。 即便是天地会,拥有各种各样的阶层,但也免不了被定义为农民起义的性质。 虽然提出“反清复明”,理想目标过于模糊,根本没有提出纲领。而且里面的人,刚开始确实为了推翻大清。可越往后,就开始争权逐力,最后免不了被欲望所遮掩,最后失败。 历史确是如此,虽然有发动过几次大规模的起义,但都被大清用计谋逐一瓦解,最后被杀的溃不成军。 农民起义想要成功,必须要有指导思想,正确的行动路线,并且开始军事化,思维明确化,才能在猛烈的战火中屹立不倒。 唐藏淡淡的点头,颇有一些感慨道: “若是当年李自成攻占北京,不逼死崇祯皇帝,不抄吴三桂的家,收监他的家眷老爹… 也不会把吴三桂逼到大清那一边,最后让满人入了关。说不定这天下还是汉人的天下。” 郑轩是回答道:“这天下就是如此… 如果我要是李自成,可能也会选择这种做法,不抄家哪来的钱继续打仗,都是一些饥民流民,裤袋里能有什么钱?最多也就不抄吴三桂的家,但逼死崇祯皇帝确实有些过分… 当然,他最大的失败没有培养好自己的部下,原本只是简简单单的追脏助响,凑集军费。但他的手下刘忠敏,把吴三桂最爱的爱妾陈圆圆给抢了,所谓不爱江山爱美人… 要是有人把我老婆孩子都抢了,我一定能追杀他到天涯海角,大丈夫不能保自家妻儿,何以见人!” 大明原本可以不用灭亡,可就坏在体制出了问题。 大清,从开国以来的赋税越收越多。 而大明,出了明太祖朱元璋,一年能有三千万两税收,其他皇帝的税收越来越少。特别到了崇祯皇帝,一年的税收只有一百万两,根本打不起任何一场仗。 其最大的根源在于官员,秀才,地主。 因为他们是免税集团,朝廷无法征得他们的税收。曾经朱元璋征税,可是大军下乡,可到了明末,大军连县城都下不了。 各地都有官僚地主秀才把持,农民只要将自己的地挂在他们身上,受到他们的庇佑。就能免掉不断增加的税收,借此方法避税。 连丁税也都被地方势力,利用各种手段糊弄。把农户的名字从黄册上去掉,写进白册,成为地方势力的私有农奴。 朝庭也无法抽的,最终导致所有的税收只能转嫁到剩余的自耕农身上,压垮最后一根稻草。 最让人哭笑不得的是。整个大明王朝拥有的人口一亿五千万以上。可黄册登记的人口数量不到一亿人,与朱元璋开国时的人口几乎相同,甚至还少了几百万人口。 清朝建立后,接收了明代的黄册,发现明末的数据完全没有参考价值。 甚至于崇祯年间黄册上的人户姓名居然和洪武年间的一模一样。 最神奇的是,崇祯十七年明朝灭亡,清朝人居然找到了崇祯二十四年的黄册。不知道是哪位积极过头的官吏,竟然提前把下一次要造的黄册都给编好了。 大清之所以税收越来越高,就是借鉴大明的反面教材,推行摊丁入亩,地丁合一。让所有被地主豪强隐藏的土地,显现出来。也解开了千百年以来“丁税”对于生育的枷锁。 只能说大明的灭亡成就了大清。每一个的朝代,都是吃着上一个朝代的血肉成长的,这或许就是所谓的“传承”。 第70章 宝剑锋从磨砺出 小小攻城战 乾隆五十二年(1787)。 四月初四,乾隆要任命浙江总督常青到台湾主持军务。并遵旨将黄,任“递刑部治罪”。 海坛总兵郝壮猷,因镇压田大庄起义军屡遭失败,“损兵折将”,被斩首徇军。 清廷又陆续发广州,福州,温州,江宁等处援兵七千余人。以福州将军恒瑞,福建陆路提督以其枚为参赞,以便常青统一指挥。 乾隆帝告诫常青,务必集中优势兵力进剿起义军。 而在三月二十六日,田大庄帅南路军进攻府城三嵌店。林爽文派其弟林勇,率中路军由北向南进攻府城。 但起义军中有人倒戈相向,反身投靠清军,致使起义军攻城失败。 常青虚报战功上奏折,“台湾南路贼匪侵扰府城,屡经亲率官兵,出城迎捕堵杀,将弁用命,义民争先,奋勇协剿,接仗数次,共枪炮打死匪贼两千余人,生擒正法者五十余名。” 并受嘉奖。 五月初,乾隆帝谕准了常青,先南后北的战略计划。并准许了再借调援军八千余人。 此时常青手握一万五千清军。 五月十五日,常青令总兵梁朝贵,进攻南谭的起义军庄大田,但被击溃。常青亲自挂帅,依旧被击溃。 翌日,又被起义军打回府城,并被围困于府城中。 六月二十日,乾隆帝又发出上谕:不必在南路相持,要先收缴府城附近,然后“舍南趋北,覆贼巢穴”。 可常青惜命,萎战不前,致使台湾形势日益严重。 几月内,“贼已增十万矣”,清军分散,军力有限,各自为战。常青危困于府城,参赞大臣蓝员枚顿兵鹿港,总兵柴大纪率清兵死守诸罗。 大清镇压林爽文起义,双方第二回合,又回到僵持阶段。 …… 此时的宜兰,已经迎来夏季。 气候炎热,烦人的知了总是扰人清梦。 郑轩叼着烟,坐在家中竹椅上,口吐白烟,仔细的瞧着前方送来战报。 多亏唐藏的派人渗透到敌人内部。基本起义军,以及大清的消息都能掌握一二。 “这个乾隆有两下子,虽然感觉在纸上谈兵,但他看东西是准的,老头子厉害。”郑轩摇头晃脑的自言自语。 接着又开始分析道:“不过这场战,已经用了两万七八千的兵力,加上台湾原有清军,估计三万五少不了,军资也得要七八百万两。” 随后他看向一旁的都格力。 只见都格力侧躺在竹摇椅子上,一副生无可恋的样子。 “你咋跑回来了?”郑轩好奇的问道,并用卷烟弹了一下他的屁股。 卷烟头立刻在都格力的屁股上,留下一个小小的爉口,他马上拍了一下屁股,眼睛带有一丝怒意,然后继续躺着道: “花莲没什么东西要干,与其闲着还不如回来睡觉。” “被人家缠着,人家可喜欢你这种烈马。”郑轩将打趣道,然后将战报折叠收了起来,站了起来,伸了伸懒腰。 “你怎么还不去清理大山以西的清军?”都格力一脸嫌弃的说道,并拿出草扇,摇摆几下。 “在等陕甘总督福康安,以及参赞大臣海兰察这两条大肥鱼,他们可是大清名将。”郑轩淡淡的说道。 福康安这家伙在乾隆十全武功里可是占了四个,而且都是实打实的胜利,没有一点水分。 海兰察战历丰富,参加过清缅战争,大小金川战役,镇压甘肃回民起义,有如此经历的将军,可不是普通货色。 是盛世大清里,两位都是军神一般的存在。要把这些家伙留住,以免夜长梦多。 “你又知道人家会派他?” “镇压起义都派了两次兵了,结果还是失败,以乾隆那个尿性,又是搞不定的事情,准派他没错。人家毕竟是猛将,大清守护神一般的存在。”郑轩带有一丝诡异笑容的说道。 所有人都能蔑视,唯独大清四个人一定要最为重视。 福康安,海兰察是其中两个,还有一个更为老练的战神阿桂,另一个则是拥有上亿家产,经商有道的经济高材生和珅。 其他的狠角色如富察·傅恒已经病死。钮祜禄·阿里衮死于军中。剩余的也是战死的战死,老死的老死。 乾隆王朝的许多守护神如也逐渐消失,如今乾隆七十七岁高龄,厉害的也就只剩下这四人而已。 “那你现在干什么?”都格力有些不耐烦的道,总觉得有人扰他清梦。 “当然是军演。” “这感觉没什么作用,还不如打一架。” 都格力无力的吐槽道,还翻了一个白眼,之后将草扇盖在脸上。 郑轩正了正骨骼,露出了诡异的微笑:“你太年轻了,少年,所谓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所谓熟能生巧,早上就此乃是我党最厉害的习惯之一。” 然后拿起一个草帽,戴在头上,嘴巴叼着一根狗尾巴草,非常骚包的出了门。 ~~ 风平浪静的海面上。 出现了几艘大船,离沙滩上只有三四里的距离,就抛锚了。 有几个番人躲在树后面,好奇的瞧着几艘船在干着什么。 可没过多久,陆陆续续有许多小木筏冲上岸边。大量穿着深绿色衣物的短毛,背着燧发枪,从小木筏下来。 短毛们,瞧着那些生番远远的躲在石头后面,于是派人过去沟通,并赠送些物品。生番们也开始“指手画脚”,并带着这些人开始朝一个地方而去。 此时,离岸边四里远小山丘上,一座像碉堡般的军事堡垒出现在眼前。 与客家围屋有几分类似,却是方方正正,用青砖搭建。正前方是一个两丈高的小城门,门洞也就只有普通的民间大门一般,门牌上还挂着“大鸡笼城”四字牌匾。 周围都用砖墙围着,有些类似于缩小型的祠堂,或是福建地区的古寨堡。 偶尔能听到堡内有几只女子的凄惨声,给人几分阴森恐怖感觉,仿佛是夺人而食的鬼屋。 此是清军原本的据点——大鸡笼城,如今被起义军北路军占领。 短毛们很快将周围包围起来,并隐藏在周围茂密的丛林之中。井然有序,借着衣服的颜色,犹如变色龙一般,让人难以察觉。 这迅速有序的队形,可让身后的番人感到一阵惊讶与好奇。他们尾随其后,准备隔岸观火。 第71章 大鸡笼城的战斗,为贞节而赴死的女子 “开火。” “砰砰砰……” 拿着复来枪的短毛,瞄准堡上的匪兵点掉。 两个短毛背着炸药袋,立刻冲到古寨堡的正门前,将炸药包安放,并点燃引线,迅速的离开。 途中还有一些,一些匪兵立刻补充上来,并大声叫嚷“清军来啦!”,拿起石头就往下砸,两名短毛挨了一记硬石,头破血流,摇摇晃晃的跑了回来。 幸好这两丈墙不高,要不然脑浆迸裂,分分钟的事情。 “轰隆……!” 炸药包冒出了巨大的火焰,还产生大量黑色烟雾,一人高两人宽的大门,直接被炸的碎裂,木屑飞舞,破出了巨大的口子。 里面的匪兵也慌了神,急忙派人堵住,而城墙上也有不少的匪兵,拿着弓箭鸟枪,与短毛们对射,但很快被拿着来扶枪的短毛点掉。 在相对较远的距离,以及茂密的丛林,鸟枪的威力不大。 虽然还出现了好几门火绳枪,但也无济于事。 弓箭更是如此,持弓箭的匪兵不少,可他们没有经过专门的训练,准头差强人意。能够射到七十步以外的,少之又少。甚至被来复枪点掉之后,就再也没有箭羽进入短毛们的阵地。 密集的燧发枪射击,即便有许多跑偏的,但依旧能击中几个人。而在堡内的匪兵本来就不多,损失了几十人之后便躲到了女墙下,畏畏缩缩。 短毛们也组织了一小队伍,向城门口发起冲锋,身后只有一大帮人给予火力支援,可惜没有铜炮,不然对方会更快的投降。 “快快快!劈山炮拿上来。” 寨堡内的匪兵也大声叫喊。 低矮的砖墙上很快就露出了几门小型的二三磅炮,匪兵们手忙脚乱的填充乱塞。 点燃引线,好七八个人立刻将炮抬了起来,将炮口对准下面的短毛军。 “砰砰嘭……!” 几声炮响,有两门劈山炮被抬起之时,因为前方的匪兵就被点掉,整个炮都向前倾斜,直接将自己的女墙炸翻。 还有一门劈山炮因为匪兵们的无知,在慌乱中填充了大量火药。 虽然炮弹发射出去,但也威力过猛而炸膛。几个人被炸膛的劈山炮,所携带的气量热量以及弹片击伤击死。 剩下的两门结结实实的射击到短毛的隐蔽处,立刻出现了血雾,几个短毛直接残肢断臂,有些人连身体的一半都被撕裂了。 就在双方对战的瞬间,一只短毛队伍早已经靠近了砖墙脚下,掏出身上的手雷,引燃就往上扔。 接着便是几声脆响,冒出了几团黑烟,在劈山炮周围的匪兵,立刻无声无息,连嗷嚎都听不到了。 短毛队伍靠在砖墙外,望了一眼门内的情况,随后也是同样的动作,将手雷引燃,直接向里面扔了进去。 等传来爆炸之后,马上端着装上刺刀的燧发枪,冲了进去。 不到片刻时间。 寨堡内传出了大量的打斗声音。 陆续有许多短毛组织队伍,冲了进去,枪声也此起彼伏。 不到一盏茶功夫,寨堡匪兵就出现了溃逃,甚至是投降,整个寨堡很快就被占领了。周围的短毛也开始向寨堡进发,并分批占领其他地形,以示哨塔侦查。 ~~ 此时,一处房间内。 几个扎着辫子罗汉脚,光着膀子,听到了枪炮声,金属打斗声。 急忙的穿起裤子,立刻打开房门。 出了房门,才从外面随手抄起大刀,就开始往前面跑,但没出去多久,一个三棱锥狠狠的刺入他们的心脏。 “啊……” 简短的哀嚎,几个辫子都瘫软得倒地上。 随后外面廊道上传来了密集的脚步声,短毛们迅速占领各个房间,并清剿残余势力。 “二蛋,这里有几个女子!” 一个短毛在房间内大声喊道,二蛋也立刻冲了进来。 只见眼前几个衣物不整,满眼泪水,头发脏乱的女子,哭哭啼啼,神情极其恐惧瞧着众人。 似乎受过非人一般的折磨。 “你们不用紧张,咱们是……” 二蛋准备报一下军队的名字,让她们安心一下。 可二蛋还没说完,一个女的立刻冲上前来,手握住二蛋的持着的燧发枪。在所有人惊慌失措的情况下,将三菱刺刀往自己的胸口捅进去。 胸口冒出鲜红的血液,真不吭的倒在地二蛋的刺刀下。 旁边的战士看到如此情况,准备将自己的燧发枪收起来。 可他万万没想到,一个女子直接拔出了短刀,直接怼了她自己的脖子,鲜血淋漓,倒在地板上,眼神犹如午夜凶铃一般吓人,恐怖。 剩下的女子,也立刻夺过那女的短刀,相继自刎而亡。 两名战士身上沾满了女子的鲜血,他们一脸呆呆的看着眼前的情况,完全不知所措,两人几乎没有遇到如此的情况。 “这些人疯啦!” 最后两人受不了刺激,迅速收起燧发枪以及短刀,退了出去,并把将门关上。 ~~ 此时,外面的羊肠小道上。 彭韬与邓世安晃晃悠悠的走了过来,一脸轻松惬意的样子,旁边还有几十位士兵跟着。 “你说军中这么多营长,我这连长居然成为暂代副营长,说了也是奇怪。”邓世安随口胡诹。 彭韬看着比自己还年长下属,也是随口说说:“其他营长都被拉去练兵,首长要下一盘大棋,所谓养兵千日用兵一时,所以只好让你当副营长… 其实首长想要提拔老兄,可你却太不争气了,无非读多点书,认识多几个字。要是把孙子兵法,先哲思想全给看了,说不定,过不了几天你就可以升为团长,如今这个位置非常缺人,有能耐的不多… 几大首长,个个都有特点。像孙元首,打海仗非常凶猛,不要命的海盗;唐元首,搞情报功夫最为了的,而且还是一个文人,考过秀才;王首长,虽然是郑首长的玩伴,但他也是一个狠角色,随机应变能力强… 但他们都有个共同特点,都读过书,即便孙元首看起来像无赖,虽然做不出秀才文章,但他书信完全没有问题。” 邓世安当即反驳道:“你当然觉得容易,我杀过人打过仗,就学不进去了,还不如练武让人觉得舒服。会几个字就够了,哪需要这么多,又不是去考秀才,这种文绉绉的事情,还是交给你们这帮读书人干差不多。” 正当两人聊天的瞬间,远处传来了马匹嘶叫声,好几个匪兵骑着马匹冲出了士兵的包围,往远处逃窜。 随后的枪响此起彼伏,将几个骑着马的匪兵打了下来,但还有一个,拼命驾着马狂奔,很快就冲出了燧发枪准度范围。 “快,来复枪给我!” 彭韬直接伸手向旁边的护卫要枪。 接过已经装好弹药的来复枪之后,就单着眼睛瞄准远处逃跑的骑兵,连呼吸都停了下来,然后扣动扳机。 砰了一声,不到一秒时间。 远处的骑兵抽搐一下,就倒了下来,马匹也过了不久就停了下来。 而后被追了过去的士兵牵回来。 “好枪法。”邓世安鼓手叫好。 “弗格森步枪后装来复枪,帕特里克·弗格森,一位英吉利军官设计的,精准射程在147米,也就是一百步左右。你看怎么样?小弟我这读书人枪法不赖。” 彭韬笑着说道,然后将来福枪递给了身旁的护卫。 邓世安好奇的问道:“你这哪里学来的?” “上一年年头,郑首长新办了一个新式讲武堂,小弟我就进去学习一番,里面的东西很实用,比如使用来复枪,三点一线,在计算好弹道与距离,就能百发百中。”彭韬顿时都有些飘了起来,感觉说起来也倍有面子。 第72章 震惊!起义军原本就是两派 两人边走边聊,不一会功夫就来到了寨堡。 此时这里已经被宜兰军队接管了,寨堡周围都有四五个排,约一百多人的兵力潜伏着,防止有其他起义军。 彭韬与邓世安进入寨堡内的兵器库。 一个大库房内可是堆满大量的刀剑,长枪也不在少数,大约有三四百件。 不过从地砖的印记,以及墙上划口,估计能有一两千件,甚至更多。应该被起义的大顺匪兵拿去打仗了。 就连鸟枪,火绳枪一点不剩,只有守寨堡的匪兵分得几把。 “你过来瞧瞧,这里有好几门虎蹲炮。” 邓世安忽然喊了一句,并招招手,让彭韬过来。然后两人就抱起一个三十六斤重的虎蹲炮,打量起来,“好家伙,这些可都是好东西,不常见”。 彭韬仔细的摸索一下道:“这是戚家军使用的虎蹲炮,估计也有两百多年。你看着生锈的不成样子,应该不能用,才丢在这里。” 然后有瞧了瞧地上几门虎蹲炮,有用铁制的,有用铜制的。 一个棕黑色,一个绿蓝色,几乎都成为被人遗忘的火器,多少有些火器坟墓的样子。 “大清应该用于仿造,修修补补继续拿来使用。”邓世安将炮放下,多少都觉得可惜。 彭韬瞧着整个兵器库房,“拿回去,在这里也是浪费,这些都是好铁,这几门虎蹲炮要是修修,改造改造,应该可以投入战斗。” 随后又瞧了一下,其他库房。 火药基本都被半空了,一滴不剩,就连铅弹铁弹也不剩多少。 “估计,他至少拥有五百人的火枪队。也不知道大清那边是是什么实力,要是不是首长钓大鱼,我现在就有想与他们干架的冲动。”彭韬叹了几口气道。 “报告!” 就在彭韬自艾自抑的时候,两个士兵跑了进来,大声喊了一句,脸上多少有些慌张。 “二蛋,遇到啥事了,能把你们吓成这样。” 邓世安一脸狐疑的问道,完全没有留意他们身上沾满了大量血迹。 “邓连长……不是,邓副营长,那些女子疯了,见到我们枪就往上怼,都在寻死。堡内十四个女子,自杀了八个,两个疯了,只剩两个没玷污身子的女子还算正常。”二蛋毛毛躁躁地说了一大通。 “你们没做什么过分的事情?”邓世安问道。 二蛋立刻行了一个军礼,有些慌张道:“哪敢,奸虏罪可是直接枪毙,我可连它们一根寒毛都没动,我可以对天发誓!” “安了安了,不用这么紧张。” 邓世安听完之后,摇晃脑袋,接着道:“我看还是满女旗女还算正常一些,这汉学女规可是把人往死里推,有什么能比生命更加可贵?死了什么就没了,还是首长说的好,生命只有一次,应该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 “这只是你的想法,如今整个大清文人士子可是喜欢贞节坊,占有欲太强了,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改变的,我们需要‘拨乱反正’。” 彭韬淡淡说道,然后就出了门,“带我去见见她们。” ~~ 此时两个女子,两人相互依偎着,眼神带有一丝恐惧。 彭韬背着手走了过来,宽慰说道:“我们既不是清军,也不是匪兵,我们是宜兰军,不会对你做什么事情。” 随后,有让人递了点水以及食物,缓和了一下她们的情绪。 又继续问道:“你是哪里人,为什么被抓到这里。” 一位年长一些女子怯懦道:“我们是竹堑城附近的村民,只因为我们是粤民,他们是闽民。所以进村子烧杀抢掠,放火烧房,女子被都被贼人随意分配。”(1) “难道这些起义军没有一些纪律吗?”邓世安狐疑起来。 “不,没有想象的那么简单,里面还夹杂着土客矛盾,这就是首长说,他们之所以会失败的因素之一,就是这械斗问题没有解决好。” 彭韬边说着,掏出收缴上来的两张文书放在邓世安手上。 “这是大顺起义军,林爽文起草的《军令》与《委札》,都是对于匪兵的纪律命令,能两次击败大清还是有些手段,只不过……” 彭韬打算卖个关子,邓世安却没有随了他的意,淡淡道: “因为淡水厅周围都是客家人。大顺北路军王作,李同的军队全都是闽人。所以他们的公报私仇,实则是在发泄,这便不得人心。” 随后两人又跑去审问匪兵俘虏。 打算了解一下周围的情况,大顺起义军,军力,军事部署情况。 一打开牢房,那俘虏见到两个短毛的官老爷,不是大清模样,顿时愣了一下,还以为是天地会的成员。 这些起义的匪兵俘虏,问什么答什么,没有半点隐瞒。几乎大部分的匪兵,在起义之前,都是饥民,佃农以及快要活不下去的匠人。 “王将军,李将军北路军在为围攻诸罗城。林元帅为南路军则进军台湾府城。这里没有什么村子,全都是番人的村社,镇守的兄弟只有两三百人… 下一个据点在沪尾,那里原本有一个清军的都司营盘,现在被占领了,应该只有两三百人… 几乎所有人都去南方打仗,留下老弱残兵在这里镇守,小人就知道这么多,其余可要问其他人。”一个比较年幼的匪兵俘虏说道。 此时邓世安有些疑惑道:“你们南路军是林爽文,那田大庄率领的起义军又是那路军?” “田大庄?嗯……似乎没有这支军队,小人可是没有听说的,大顺就只有南北两路军。”(2) 那个俘虏一口牙的咬定。 这不免让邓世安陷入困惑当中。 彭韬也是如此表情,“这与我们的情报不符,田大庄竟然不是大顺的军队,他们可都是天地会的成员,这情况就有些复杂了,看来要汇报上去才行。” 邓世安道:“看来郑大人推测的没错,他们很难抵抗大清,这里居然是两股势力,我看要派更多人去打听消息才行。” 最后彭韬有问了那俘虏小子:“你知道这里的铁矿在那吗?” “在福顶山下。” 最后在彭韬的利诱之下,他就同意了带人前往。 这里附近山路崎岖,各种山丘沟壑,有不少的生番,也有大量的熟番。 几乎留下一些买路财,都被通过了。而且他们不敢对汉人太过分,谁都害怕灭顶之灾,毕竟被大清压怕了。 矿区就位于寨堡向东十里地,不大不小的矿区,早已经有人开采过。 不过现在已经被荒废了,偶尔会有一些巴赛族的人,采一些矿回去炼铁。但现在算是被宜兰占为自有,之后偶尔补偿巴赛人一些生活物资,比如食盐铁器等等。 顺便雇佣他们帮忙采矿,修路,架桥,运货。 —————————— (1)“闽”指福佬民系,包括漳州人、泉州人;“粤”在这里主要是指来自嘉应州(梅州)、惠州和潮州的客家人。汀州客家人虽属于闽,但语言风俗接近嘉应州人,所以常被归于粤人的范畴。 (2)《国朝外纪》中“各自号召不相下”。林爽文说“南路情形我实在不能知道。”(供词)田大庄说“我与林爽文并未见面,也不属于他统辖。”(供词) 第73章 基建计划 六日之后,一艘满载矿石小三角帆,从大屯山东边的大鸡笼城,返回到宜兰。 将近一百多吨多吨,能够冶炼几十吨生铁。全部堆放在码头,足够宜兰消化一段时间。 此时的宜兰一片繁荣,几乎人头涌动,可是有好几项大工程。 郑轩主持下,准备建造最大的钢铁工厂,一半是使用石墨坩埚炼钢法,一半是使用贝塞麦转炉炼钢法,占地约有20亩,两个足球场大小面积。 以及占地将近八百亩的科学院,几乎与后世的大学没任何区别。 它分院模仿的是英国剑桥大学,建设在宜兰郊区。每个大楼都在不同的街道上,形成密集的学术区,提高城池里的人文化水平。 主院则是模仿后世的美国斯坦福大学,现在相对偏远的乡村地区,建设成的学院城。 每个校区负责的,功能块面都不一样。 这可以说是郑轩在后世学习,最为有用的大学经验总结。 在乡村部分的校区,主要负责的是科研,基础学科研究。以及学术讨论及研究,算是从0到1的突破。这种地方的人才,被政府财政圈养最为妥善,而不是沉迷于世俗金钱。 而在城区部分的校区,主要主要负责是社会人文。比如心理学,医药学,商学,凡是对于人的研究,都在里面。 当然最为可怕的是,宜兰各个部门都想要圈楼运动。 农会哭着自己的房间小,不够使用。建筑部说没有位置存放工具。支纳部需要聘请更多的人员,应付日益增长的计算量,又需要扩大房子。 保卫团也是如此,要聘请更多的人,负责巡逻调查宜兰犯罪现象。最过分的是,提议建设一个千人以上的监狱。以准备宜兰人口快速增长,所带来的犯罪率提升。 宜兰报社更加过分,要建设一个大型的工厂,专门负责印报纸以及制作纸张,存放铅字印刷机。并扬言,只要建设完成,每周一报,可改为每日一报。 最后郑轩一怒之下,只承诺给一栋三亩地大小,高三层的木架竹筋混凝土筒子楼。能够使用的面积几乎扩大了九倍。 若还想要想要好一些的,自己拿钱建。各个部门也只好做罢,算是小小的胜利。 郑轩也有自己的小九九,独立给予一栋楼给农工互助会,并开始有计划建设团校,让农工无产联合团发展壮大。 以及扩大了一番讲武堂,上一年创办的噶玛兰军校,只有几间教室,并被丢进了学府中。如今有了资金,也要扩建一方,并增加更多的教育科目。 他目前的对标是黄埔军校。 顺便还批了明洪扩建船坞项目,增加三个船坞厂房。 建成之后,宜兰将拥有六个船坞厂房,能够同时下水六艘战船。 这几个大项目推下来,花费的将近一百五十万两白银,需要的民工多达六千多人,宜兰顿时出现了大规模用工荒。 只能向刚刚走私过来的百姓下手。 趁着土地房子没有分配,就把他们全都招进了农民工队伍,按日发工资,顺便粮食,有大夫郎中看病等等。 宜兰的军队,军训演练完,偶尔也要回到地里看看庄稼。 特别是在七八月份,水稻等农作物将要收成之时,更是需要人手的时候。通常情况下都是由后勤兵负责收割水稻,到了实在没办法,没有足够人手则大部队一起下田。 顿时能在田里看到万人耕耘的画面,穿着深蓝色衣物,或是深绿色衣物士兵,弯着腰,用镰刀或是其他小刀收割绿油油金灿灿的水稻。 要是提前收割完,现在也将周围老百姓的农田收了,提前让他们种植秋天的作物。 “这果然都是一些好东西。” 郑轩拿起那三十六斤重的虎蹲炮,仔细的观察起来。 “戚家军这东西可不是虚的,大清许多火器都是捡他们的破烂,这东西用了两三百年还再用,真的是穷人当家。” 三叔半贬半褒,看着虎蹲炮已经生锈的不成样子,摇头晃脑。“这都放了这么多年,能有什么用?与大炮相比过时了。” “不,它还没过时,三叔,有没有办法把它口子开大一些,重量缩小一些,不需要杀伤敌人,只需要将炮弹抛出去即可。”郑轩多少有些兴奋的说道。 这几乎就是迫击炮的前身。 与臼炮有异曲同工之处。 特别到了20世纪,红军发明的飞雷炮,也就是传说中的无良心炮,能够缓解战场中火力不足心理创伤。 “这要来干嘛?射不了多远,还不如臼炮来得方便。”三叔疑惑道。 “这大有用处,要是在炮弹里装入一些开花弹,以后面对大清骑兵冲锋,咱们也好压制他们不是?”郑轩露出了一抹诡异的笑容,接着道: “而且,这东西人扛就行了,根本不需要马车运输,到时候架他娘的几百门,我就不相信,大清是铜墙铁壁,能够耐得住炮轰。” 颇有一丝母爱泛滥的摸着虎蹲炮,让人觉得有一丝变态,更像是战争的狂热分子。 三叔瞧着他狂热的模样,深深的叹了一口气,“他娘的,幸好你不是大清的那边,这种东西也能想得出来,老子如今都有些可怜大清。” 然后他让自己的工人将矿石,各类运回来的武器,全部搬在马车上,就开始往冶炼工坊方向行去。 顺带路过宜兰城内。 只见周围都是忙忙碌碌的人群,拿着铁锹,铲着泥土,在道路一边挖起了长长的沟渠。 “你都修建的沟渠,还要再修建一条沟渠吗?”三叔好奇的问道。 “不,不是用来修沟渠的,这是给水管留出位置。前几天葡萄牙红毛送来了一批橡胶树,有了这些东西,我打算开始发展城市供水系统,若是可以也修一修排水管道。”郑轩淡淡的说道。 他可是想这件事情想了许久,以前全都要自己动手打水,十分麻烦。城市供水系统,让取水变得更加方便,这属于大型的城市公共项目。 不仅属于全体宜兰人的福利,而且还能依靠水源赚钱,并扩大城池人口容量,这个买卖非常划算。 三叔也不知道城市供水系统是什么,但与水有关的无非就是能喝的水,最后只能无奈地骂道:“真他娘的败家,建多几口水井,桔槔不就够了,弄如此多花样,浪费钱财。” 随后又想起什么,“对的,那贝什么麦转炉炼钢,已经出了一炉钢,不过不能用于造出大炮… 前天试做了门大炮,然后炸膛了,一个工人断了手。这钢,最多只能用于火枪。” 第74章 亚历山大.巴林 郑轩转身回到了军事情报局。 这是上个月刚刚设立,类似于军机处军事情报中心,也就不大不小的房间。 专门将所有收集来的情报,汇总到这里,然后进行思考分析。 里面还设置了一个大木板,把送过来的情报消息,用钉子钉在木板上面,并用许多根细线串成一条关系网络。其中就包括,闹得风风火火的林爽文起义。 不过这时候,郑轩将他与田大庄的线拆了下来,并把收到的消息钉得上去。 然后再转身来到了巨大的沙盘上,重新将所有人的旗帜摆放。 其中三面黄色旗帜为大清的军队,分别都插在台湾府城,鹿港,诸罗。 再将旗帜换成两个颜色,白色为林爽文,黑色为田大庄。基本一人一支军队围在府城的北部与南部,互不相干,不是完全的合围之势,总有那么一丝各自为政。 正当他思考着接下来的行动时,一名护卫跑了过来,行了军礼报告道:“首长,那个英吉利红毛大班说要与你见面。” 郑轩这时才想起的,似乎东印度公司派了一个常驻的实习大班在这里,只是匆匆见过一次面,拿了战列舰之后,就一直把别人晾在一边。 虽然人家只是实习大班,但多少也代表着英吉利东印度公司的利益,也代表着少部分英国的利益,可以说是英国的风向标。 于是郑轩也就会会这个大班。 花园与之前没什么两样,还是那一位女仆,只是她的主人换了。 一个的年轻小伙,棕发蓝眼,脸上很有意识雀斑,标准的欧洲人,穿着标准的水手白服,还有一个小背带。 一上来就带着迷人的微笑,恭敬和蔼的祈求握手。 郑轩带着一抹微笑,非常意外的跟他握了手。 “你好,尊敬的郑先生,请允许我打扰你的宝贵时间而道歉。不过,我想接下来聊天会非常愉快。”那个年轻的红毛小伙用着一口流利的中文说道,态度谦卑和蔼。 郑轩顿时大感意外,这样的人非常少见,特别是如此年轻。 居然没有一股傲气,确实要万分小心,此种人心机很重。 “亚历山大巴林,你的中文让我感到惊讶,让人怀疑你是土生土长的中国人。”郑轩微笑着说道。 “感谢你的赞美,这不算什么厉害的事情,我父亲费朗西斯(法兰西斯)也会多国语言,英语,法语,葡萄牙语,普鲁士语,这并不是一件困难的事情。” 亚历山大巴林依旧谦卑,接着像是叙叙旧一般,宛如是许久未见的老朋友:“我从小在英格兰,喜欢看《中国孤儿》(赵氏孤儿),里面的故事确实很棒,还有一本叫了《中国通志》,是法兰西人撰写的。对于中国多少有些了解,所以学习一下中文。” 然后转过来看着一个矮半个头的少年,好奇的问道:“你是?” “郑明凯,这里的管事之一。”郑明凯不知从哪里冒出来,淡淡的回答道,接着便抬起头,好奇地打量着眼前的男子。 “幸会幸会,你应该就是郑先生的兄弟,一起进来,在外面站着太失礼了。” 亚历山大巴林依旧面带微笑,非常绅士的做了一个请的礼仪,并让仆人将公馆大门打开。 郑明凯来到郑轩的身旁小声议论道:“这个人远远看着是男子,但仔细的看却是一个小孩,他该不会吃了什么药。” 郑轩好笑的回答:“他与你的年纪相仿,但北方人,而且从小吃牛肉奶酪长大,所以身高长的也快些。” “哦?身体的大小居然是因为地方的原因?”亚历山大巴林耳朵十分灵敏,好奇的问了一句。 随后两人便跟着亚历山大巴林,来到了接待室,亚历山大巴林让女仆去泡茶。 “当然,这世界上没有最优秀的种族,只有最适于生存的种族。北方寒冷,人需要储存能量… 身体就会显得庞大。而在南方炎热的地区,庞大的身体容易中暑,发生热射病,所以才形成矮小的身材,这是进化的一种结果。”郑轩随意的科普一番。算是半蒙的,毕竟真要详细解释,因素可不止这一点。 “郑先生,可真是博学多才,莫非郑先生是生物学家?”亚历山大巴林多少有孩子渴望知识的眼神。 郑轩摇头道:“不,我并非是生物学家,不过,这说不定过多几十年之后会有人研究。” 只有郑明凯在一旁皱着眉头,一副听不懂的样子,感觉水平有些跟不上,特别是“生物学家”这个词更让他迷糊。 郑轩没有理会郑明凯,依旧谈笑风生道:“小巴林,这次叫我过来,有什么个说法?” “郑先生,果然比清国官员沟通着还要舒服,没有一大堆文绉绉的话语。” 郑轩眉头挑了一下,然后轻轻的抿了一口刚刚泡好的红茶,目光平静,“你们已经知道了?” “和兰人跟我们吵了一架,事情基本就了解了。” “那你们打算站在哪一边?” 郑轩一副淡然的样子,但让人感觉有股冷劲,多少有一丝威胁的味道。 “你们听说过达摩克利斯之剑吗?”亚历山大巴林依旧微笑的问道。 “嗯。” “我觉得你们就是清国的达摩克利斯之剑,至于这把剑会不会掉下来,未来可不好说,所以很抱歉,我们表示中立… 我们要在广州十三行购买大量的货物,而你们也是我们的贸易伙伴。希望不要影响我们之间的贸易,这对于双方来说都很有利,对?”亚历山大巴林显得冷静,几乎与这年纪有不符性格。 “嗯,赞同你的说法,说说看,准备想要推销什么产品。”郑轩把茶杯放下,舒舒服服的坐躺在英式单人沙发上。 亚历山大巴林突然露出了尴尬的笑容,多少与自己想象的不符,感觉对方直爽的性格。让自己的一套说法打在棉花上。 只好尴尬而不失礼貌的说道:“这里有十万英镑的硝石生意,请问郑先生,有兴趣吗?” “你们不是要保持中立吗?而且还要接触清国的皇帝,这如此做法,就不怕会惹恼乾隆老爷子?”郑轩两眼放光。 这些硝石按照国际价格购买,能有六千吨左右,足够与清廷干上几年的时间。 而且硝石的价值不在于打仗,还有化工。 硝石加上石灰石,煤炭加热,得到的黑灰再经过一系列的加工,能得到纯碱。若是拥有更加复杂的化学体系,又能大规模批量生产硝酸,就能获得基础化工原料,三酸两碱其中两个。 还能经过提炼,制造出大量纯氧,可是化工的最好原料,还能对冶炼业有重大帮助。 到时候不管是冶金业,玻璃,食物加工,化肥,炸药都能得到长足发展。 “很抱歉,此刻我代表着东印度公司,这是公司与郑先生的交易,与英格兰政府无关。”亚历山大巴林轻描淡写,绅士般的微笑保持着,完全一副商人做派。 第75章 大陆均衡政策 郑轩露出一个无奈的笑容,“你们是在实行大陆均衡政策?” 这几乎是因为在二战之前的主要政策——大陆均衡政策,也是绥靖政策之一。英养活了德,美养活了日。 随后便出现了令世界震惊的事件,德意志闪击波兰,法兰西两周投降,钢铁洪流入侵苏维埃,就连英吉利本土也遭到反噬。 美利坚更是如此,想要日寇强大一分。给他钢铁石油武器,吃掉北三省,压制苏维埃。可没想到人家要的是全世界,走向了失控,不得不自己出手干预,然后爆发珍珍珠港事件。 这几乎是自己养出来的祸,却要整个世界的为其承担。最后还有脸面跳出来说自己是正义的一方,继续收割一波全世界的韭菜。 没有永远的正义,只有永恒的利益。 阿历山大·巴林也只好笑笑,心照不宣,只是说道:“法兰西支持南阮,他们已经开始寻派顾问训练南阮军队,似乎还要派舰队。” “嗯……这是该好好谋划一下,东南局面复杂了。” 郑轩摸着下巴思考道,最后摇头晃脑,十分无奈的苦笑。 这段历史越南可是同时存在三大政权,西山政权,南阮政权,黎后政权,每个政权靠山都不一样。 西山政权先后有大清着名海盗,梁文庚,樊文才,莫官扶以及大名鼎鼎的郑七加入。海盗人数两万,战船一千多艘。 南阮政权,先被打残,卖国求荣投了法国,三艘法国战列舰,一千六百五十人法军,以及法军训练的南阮军队,拥有几个类欧洲军团。 最后为软弱的黎后政权,被打到流亡大清流亡政权。不过背后靠山是大清,有大清陆军支援。 海上势力也可是极为夸张,法国战舰,大清海盗,以及最弱小的大清水师。 三个政权,三方势力。 但这也是郑轩选准吃下全台的时间,只要南海一乱,自己多出更多休整时间。 “不必担心,郑先生,如果资金不充裕,我们巴林兄弟银行,愿意贷款五十万英镑,利息三分五厘,两年偿还即可。”阿历山大·巴林说道。 “小巴林,你现在又是代表谁呢?”郑轩瞧着他。 阿历山大·巴林慢悠悠的品尝红茶,缓了一下道:“巴林家族,巴林兄弟银行,我顺道扩展一下家族银行在东方的业务。” 郑轩道:“若是你们贷款能让我购买你家族银行股份,我不介意贷款。” “郑先生真是幽默,那硝石生意?”阿历山大·巴林尴尬的笑了一下,又以喝茶掩盖自己丑态。 “我同意,什么时候到货?” “年底,这些都是从印度运过来,需要一段时间,而且分批运输。” 阿历山大·巴林一边说着,一边让自己女仆将合同拿了出来。双方签字,封上盖章红蜡,各持一份。 “要是英格兰要打仗,你们会不会把这批货给吞了。”郑轩有些担忧的问道。 “放心,尊敬郑先生,英格兰政府暂时没有战争念头,本公司也会保证客户的货物,这里可是有合同证明,我们讲究‘契约精神’。”阿历山大·巴林露出了一个迷人的微笑。 ~~ 等出了公馆。 郑明凯就开始好奇的问道,“他是谁?你居然和他握手了。” 郑轩慢悠悠的说道:“阿历山大·巴林,北德意志犹太人费朗西斯·巴林的儿子,估计也是未来巴林银行的继承人。” “他们很厉害?” “欧洲第六强权,”郑轩拿出卷烟开始抽了起来,脑袋有些凌乱,但还是慢慢解释道:“这个家族是一个狠角色,别小看他们,他们能用金融手段控制一个国家… 美利坚在打独立战争时,他们一边贷款给英吉利,一边贷款给法兰西。战争结束,两边都赚钱。还利用法兰西控制了美利坚金融系统,一个国家要向一个家族低头,他们也算光荣了。” “这不是叛国吗?英吉利红毛国王不治他罪?” 郑明凯瞬间有些脑壳疼,又再一次突破认知边界。 郑轩只是露出一抹怪异的笑容,而后道:“英吉利国王还欠着他许多钱,而且人家已经和英吉利利益绑在一起了,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国家还巴不多他们多赚钱,然后收税。” 郑轩可没告诉他,后来的巴林可是世界金融老大。 未来基本欧洲五大强国都在欠他们钱。 越往后,世界殖民地如,印度,海地,阿根廷都在跟他们贷款。犹太人控制世界金融不是没有道理的,他们善于理财,经营有道,学识丰富,头脑灵活,利益至上。 后来的汇丰创始成员沙逊家族,也是犹太人,靠在鸦片战争的红利,成为全球金融霸主之一。 这是灾难造就出来的民族,也是他们自己造就灾难。 “我们会被他们控制吗?”郑明凯问道。 “只要我们拥有全部主权,建立自己金融体系,就能抵挡他们的威胁。”郑轩拍了拍他的肩膀,语气有些沉重的说道。 ~~ “这天杀的常青,怯战胆小,大好的局势被毁了,他就是一只老鼠!” 乾隆爷坐在软质席位上,破口大骂,一点也不在意自己已经是七十七岁的老头子。 骂的脸红脖子粗,还不满意,直接把军折子扔到地上,让人看起来宝刀未老。 和珅跪在地上,一直低着头,最后悠悠的说了一句:“皇上,何事让您大动干戈?” “你说还有什么事情!这常青胆子是被狗叼走了,我已经跟他说的明明白白,‘打通道路为急务’,然后在‘舍南趋北,覆贼巢穴’,这场战早就赢了… 他倒好,上奏折说什么‘贼众围攻盐水港,故意在诸罗,而实觊觎府城’放他的狗屁。他就是不敢出城作战,看着贼人一步步逼近… 现在倒好,来一个乌龟缩壳,柴大纪也被人困在诸罗城内,他也被人贼人困在台湾府里… 还有脸面跑来跟朕要援兵,我看他是要存心要气死朕,大清这么会出现这种庸才!”乾隆爷本来还想扔折子,可发现刚刚已经扔了,只好无奈的拍了一下桌子。 和珅一直低着头,任由乾隆爷的口水在顶戴花翎乱飞。 “皇上,他还要多少援兵?”和珅和蔼的说道,宛如像是哄小媳妇的语气。 “七千人。”乾隆气消地差不多,简短的回答道,而后拿起黄瓷茶杯抿了一口,润润嗓子。 “如今算下来,台湾府已经派去了两万兵,加之台湾府原本的一万绿营兵,三万人了。奴才觉得,他不该领兵。”和珅内心在已经计算着,这次镇压林爽文花了多少两银子。 得出的结果,八百万两白银,动用了国库五有一。 如今国库只剩三千二百万两白银。因为三月份,乾隆可是要重修明陵城,奢华一修,五百万两白银没了。如今各地的税款也都没上交国库,朝廷多少有些拮据。 “可不是嘛,他留着也没用,这种庸才,枉费朕如此信任他。”乾隆有些小媳妇生闷气。 然后又叹了一口气,揉了揉脑门,接着说道:“圣祖爷曾说过:‘台湾定这东南定,东南定则海疆定,海江定方能够江山永定。’现在最适平定东南的人选,只有福康安了。拟旨。” “嗻。” “令陕甘总督福康安前往台湾,替代常青,督办军务。再调湖南,四川,贵州湖北,各两千满兵与汉军,由他统一指挥。” 第76章 大清国家机器开始运转 乾隆五十二年(1787)。 乾隆帝鉴于常青延误战机,在六月二十日就决定由协办大学士,陕甘总督福康安前往台湾,替代常青,督办军务。 七月二十七日,乾隆帝谕令海兰察为参赞大臣,护军统领舒亮,普尔普为领队大臣,各带侍卫,章京等二十名前往台湾,征讨林爽文起义军。 八月初二,乾隆帝又降旨,授福康安为将军,调湖南,湖北,贵州等地,绿营兵各两千名,以及四川士兵两千名,增援台湾。 八月二十四日。 福康安上奏折写道:“臣尊旨在途拆阅常青等奏折,知南北两路官兵尚未得手,所称兵力不足,似属实在情形… 现虽有添调的浙澳官兵陆续配渡前往,但该兵丁等尚未出征,恐不能十分得力… 至于柴大纪,力扞孤城,坐困已及两月,常青虽派蔡攀龙带兵往援,而兵力不多,亦难即时进剿… 如于府城各营中,拨兵前往救援,而贼人狡计百出,见官兵全集诸罗,又恐乘虚滋搅府城。臣通盘筹划,所有前奉喻旨征调的各省官兵八千名,恳请皇上严饬各督抚速拨赴闽,听候调用。” 此刻,福康安已在漳泉等地,勒令本地官府,调出林爽文族谱,追查事情原因,等待官兵出发。 ~~ 到了九月初。 陆续有许多信件发往福州,转由梅花所,到达东沙岛,接而发往宜兰。 此时大量的消息汇集在一起,局势也非常明了。大清正在集结兵力,虽然谕旨增调为八千士兵,但实际来的只有五千人。 不过其他省府虽缺兵,可派了一些钱粮,让福康安在本地招兵买马,未登台之前,就已招募到两三千勇兵。 泉州漳州等地,水师战船多达一百多艘,几乎调用三省水师,几乎以全国之力。 此时,福建等地也开始戒严,特别是漳州泉州两地,大量的民工加紧修建船只,大量的各种粮食运往此处,汇集在一起,任福康安调动。 福康安在本地监察百官的行为,也让两地鸡飞狗跳。特别是官老爷,生怕将这位郡王爷得罪。就连福建总督,巡抚也要看其脸色行事,顺带将本省的贸易收紧一些,瓷器布匹食盐走私之类,也变得有些困难。 东沙岛的来往船只,也少了许多。 原来的三天贸易路线,逐渐向六天贸易路线转变。而且不时会遭遇水师的盘查,还能碰到好几艘运粮的沙船,大福船。 郑轩也直接召集所有人,来一次大型的军委会议。 参加的也不再是首长几人,也包括各个部门,共同商讨,军部骑楼的大房间里,可是坐满了好几些人。 “现在情况怎么样?”郑轩瞧着刚刚坐下的唐藏问道。 唐藏缓了好一会,摇晃着脑袋,“不容乐观,福建总督巡抚,害怕福康安上折子参他们一脚,把路抓得严。特别是过往船只,生怕是林爽文的起义军,交的税也多。” “他娘的,如今还未成气候,咱们为什么不灭了他?”孙无良急性子又上来了。 “不可,你可别看林爽文。他们虽然与南边的田大庄不是一路人,但能把清军打得节节败退,还是有些手段的… 要是我们把这一批清军打掉了,到时候面对的可就是林爽文,田大庄。一山不容三虎,他们可是想着当皇帝。” 郑轩一边说着,一边拿出来彭韬寄过来的《军令》与《委札》,让大家传阅一番。 并分析道:“他们已经开始有组织,有规矩,这已经形成了气候,基本与清兵同等实力,只要没有人拖后腿,基本就稳胜。” 在场的所有人都瞄了几眼,里面就是一大堆军令,还有军中礼仪,就连军队的职位也与大清相同。 郑轩又瞧着唐藏问道:“东沙岛那边还剩多少钱银了?” “还有一百一十万两。” “全部都用于收购粮食,其他的茶叶瓷器丝绸暂停收购,百姓也是如此,此刻再带过来就是负担了。” 唐藏额首,不过还是微微皱着眉头道:“这粮食不好采购,现整个福建省粮食紧张。虽然到已是丰收之后,但大部分都被清军征走了。如今所有的粮都在江浙一带,连广东也不多。” 随后他又敲了一下桌子,思考了片刻道:“其实也是有解决之道,整个福建粮食最多的不在于市集。而在于地主家中,或是粮商手上,他们等大军赴台,就高价出售米粮,大捞一笔… 唐某如今有些许眉目,既然要打进大清内部,他们是很好的对象… 如今福建兵力空虚,水师都调了两轮。水陆提督就三千人,三镇总兵官,援剿总兵,中路总兵,共六千人,加上福州漳州,建宁,三协副将三千清兵,一万两千兵马都到台湾… 此刻福建只剩巡抚,七县七协副将,福宁副协将七千人镇守,兵力空虚,已是强弩之末… 郑兄,得给我一个营的兵力,打入福建内部。独立为战,依山脉地形建立山寨,占领一亩三分地,生根发芽,并打通几个港口,方便运输。” 唐藏将计划解释的详尽。 并在堪舆图上将每个经营的位置标记出来,整个福建的兵力部署尽在掌握。 “嗯,可以,尽可能的发展自己的根据地,发动群众力量,将整个福建道路打通。” 郑轩敲着桌子说道,接着转向一边,问道了一句,“赵会长,能否弄点报社的人进去,做一做宣传工作。” “可以,只是铅字印刷机不够,只能执笔书写。”赵会长一本正经的说道,让人感觉有些书呆子,或者说刚正不阿。 “直接用雕版印刷术,方便携带,只要带几个拓本就行了,报社应该有?”郑轩狐疑的问道。 “我去找找。”赵会长淡淡的回答。 “我也派几个人去,打地主的事情我们老在行,手下那帮人肯定手痒了。”农会的糟老头哈哈道,是人都喜欢干抄家的事情。 “妇人呢?”红姊也开口说道。 “这不是闹着玩的,要选好藏身地点,要防止被清兵围剿,弄不好会全军覆没。其他暂时先别动,他们的目的先是打通走私口线,我们如今最大的目标,就是先吃下整个台湾,再缓缓图之。”郑轩再一次明确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