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姐实在太宠我了》 第一章 话太多,打晕吧 大安七十五年,酷暑。 一辆马车奔走在山涧一侧的蜿蜒小路上。 山道两旁,草木繁荣,郁郁葱葱。 林深水浅,虫鸣鸟叫,自得清幽。 一位身穿锦袍、长相俊逸的年轻公子正坐在马车里,掀开窗帘探出脑袋。 他并没有心情欣赏山水画般的5a级风景,而是伸着舌头昏昏欲睡,像极了一条死狗。 嘴里却是嘟嘟囔囔,依稀可以听到诸如“马的洗个澡都能穿越”、“劳资七年中文系白读了”、“穿之前孤儿,落地还是孤儿”、“我特么比追了九年的赘婿先挂了”这种话。 一脸的生无可恋。 荆哲是五天前穿越的,四天半都在车里,趁着这段时间,他已经读完了这具身体的记忆。 这是个架空时代,脚下之地叫做安国。 他爹荆文茂年轻时在都城京州为官,后来在朝中得罪了同僚,被贬官到边陲小城彭州,上任后依旧正直清廉,在百姓中口碑甚好。 荆氏夫妇在彭州与人为善,日子过得不错。 可惜荆哲穿越过来时,他们已经病逝。 身体原主正好守孝结束,他便出发前往京州准备考取功名,算是完成荆文茂的遗愿。 只是这马车太慢了,不知何时才能到京州。 百无聊赖,荆哲把头缩回车里,四仰八叉的躺下,开启今日份的咸鱼模式。 …… “嘶律律~” 随着一声马叫,车子停了下来。 “到了?” 荆哲满血复活,瞬间来了精神。 跳下车来才发现面前依旧还是空幽山谷,哪有半点京州的影子? 眼皮再次耸拉下来。 “公子,到京州远着呢!离雍州地界还有几里路呢!” 车夫走过来,憨厚笑道。 “没到?没到那你停个几…什么?” “公子,前面就是邙山。” 车夫指着前面的陡峭险峰,“公子也知道,邙山山贼名声在外,咱们在此地经过,公子最好还是换件素一些的衣服。” 荆哲大概猜到了他是什么意思,自己这身锦袍打扮,任谁看到都会以为是富家公子,山贼不劫他劫谁? 但他脸上并无惧色,反问道:“不是都说这邙山山贼平日里行侠仗义,只劫贪官污吏、富商大贾的吗?咱们老百姓怕什么?” 车夫点头,心想我是老百姓,你不是。 “烈日炎炎,山贼未必那么敬业。就算真遇到了,给点辛苦费也不是什么大事。说起来,本公子倒是想亲眼目睹一下山贼们的风采呢!” 还有想见山贼的? 有病! 车夫斜了荆哲一眼,心想这荆大善人不会生了个傻儿子?这还去京州考个鸡儿啊? 不再接话,只是嘴上打着哈哈。 反正要劫也是劫你。 我,老百姓,不怕! 随即上车,继续赶路。 …… 人倒霉的时候,放屁都能飞翔。 行了半个时辰,荆哲只感觉身子一晃,马车再次停下,外面传来车夫略带哭腔的喊声。 “公…公子,山…山贼!” 荆哲掀开窗帘去看,前方正有十几个蒙面黑衣人骑着高头大马朝他们逼进。 卧槽! 这嘴开过光? 山贼终归是山贼,就算风评再怎么好,本质上还是些拦路劫财的莽夫。 玩笑可以开,真遇到了还是心虚的。 荆哲不敢托大,赶紧下车,跟车夫负手并列站好,像极了等待大佬训话的小瘪三。 其中一个看着有点憨憨模样的黑衣大汉骑马上前,围着两人打量一番,颇为嫌弃:“寨主,一个公子哥而已,不是咱们要等的人!” “既然如此,那走。” 说话的是个女子,荆哲看过去的时候她已经掉转马头,只看到黑色劲装包裹下的曼妙身材。 “嗯,那走。” 憨憨大汉把她的话重复一遍,转身就走。 荆哲见状,有些得意的拍了拍被吓惨的车夫肩膀,“我说什么来着?” 车夫擦了把额头上的汗,也不知是热的还是吓的,讪讪一笑,“是小的多虑了!邙山好汉们平日里行侠仗义,又怎么会为难荆大善人之后呢?” “呵呵…” 这马屁拍的并不高级,但荆哲很是受用。 谁知这话一出,已经走出几步远的女寨主竟停下折返回来。 骑在马上,一双漂亮的桃花眼居高临下盯着荆哲,“你是荆大善人之后?” “昂…” 荆哲木讷的点了点头。 “你叫荆哲?” “额…是…” 荆哲有点懵,他爹出名就罢了,怎么山贼连他的名字都知道? 女寨主听完,仔细打量一番,下巴轻点,似乎是信了他的话。 “你这是准备去哪?” “京州。” 感觉这女寨主并无恶意,荆哲才放心下来。 “你家在彭州,老实待在那里便是,跑京州去做什么?” “……” 语气强硬,并不像询问,而是质疑。 荆哲有些无语,家是彭州就必须永远待在那里?人口如何流动?文化又怎么传播? 神特么逻辑带师! “去京州是为了考取功名。” “你家境不差,在彭州过得比寻尝人要舒坦许多,考取功名作甚?” “好男儿志在四方,考取功名自然是要为朝廷效力的!” 嘴上从容应对,心中却是腹诽:劳资去做什么干你鸟事? 呸,没鸟! “呵呵。” 女寨主听完冷笑一声,“好一个考取功名,好一个为朝廷效力!来人啊——” 接下来就见她朝后身挥手,“绑回去!” “是,绑回去!” 憨憨大汉去而复返,瞬间围了上来。 荆哲懵逼了,心道不妙! 这些山贼跟朝廷本就不对付,他还煞笔兮兮的说“为朝廷效力”,人家不搞他搞谁? 当即大喊:“女侠我错了!以后打死也不为朝廷效力,我就去京州玩玩还不行吗?” “大哥别绑我,给你们点辛苦费好么?” “我肩不能挑手不能提,上山也没啥用啊?” “卧槽!绑人就绑人,你手往哪里掏呢?” “……” 荆哲一顿歇斯底里,可也改变不了被绑的命运,女寨主还不忘回头补一句。 “话太多,打晕。” “……” 随后,憨憨大汉走上前来,砂锅大的拳头腾空而起。 ———— 第二章 你大姐是山贼 荆哲睁开眼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一间摆设简单但十分整洁的古朴房间里。 头有点疼。 那个狗曰的憨憨下手忒狠了! 门外有两个人影,交谈声清晰可闻。 其中一个声音还很耳熟,不是憨憨又是谁? 荆哲恨不得冲出去锤爆他的狗头——前提是能打的过,想想还是算了…… “老吴,你说咱们山贼劫人也就罢了,什么时候把人绑上山过啊?传出去丢贼脸啊!” “是啊,丢贼脸。” “为了绑他,今天都没有劫到那个狗官!这个月怕是要喝西北风了!” “是啊,喝西北风。” “你说,这小子生的倒是清秀俊逸,莫非,寨主把他绑上山是做压寨夫人的?” “是啊,压寨夫人。” “……” 一阵沉默,那人终于不满道:“我说老吴啊,你不能有点自己的意见吗?学我说话作甚?” “学了吗?没有?” “还没有——寨主来了,撤!” 话没说完,两个人就一溜烟跑走了。 这憨憨还有复读机属性,可怕… 至于压寨夫人… 虽然那女寨主看样子长得不错,不过脾气太暴躁了,再说这些山贼听起来混的不咋滴,留在这里并非良策。 还是去京州为好! 荆哲坐在床上,思考着接下来如何才能摆脱女寨主、逃离这个地方。 …… “吱呀”一声,房门被人推开。 紧接着,大长腿就迈了进来。 荆哲抬头,这才看清了女寨主的长相。 脸上不施粉黛,却靓丽如同仙女。 神色恬淡怡然,美眸如一泓秋水。 好大…呸,好美! 一个山贼都这么美,那京州城里的大家闺秀岂不是美爆了? 这么一想,更坚定了荆哲去京州的信念! 于是他站起来,朝对方拱手:“寨主,我想咱们之间应该有些误会!在下此次去京州,其实是为了见我大姐!” “你大姐?” 柳叶眉上扬,女寨主似乎来了兴趣。 荆哲心中一喜,脸上却不动声色。 “是呀,我大姐可是当朝丞相之女,这次就是去投奔她的!” 说起荆哲的大姐,还得从荆文茂当初在京州做官的时候说起。 当年荆氏夫妇成亲之后膝下无子,荆夫人收养了六名义女,视如己出,疼爱有加。 予人行善,终有福报。 没过几年,两人老来得子,有了荆哲。 荆哲六岁那年,荆文茂被贬官彭州,当时前途未卜,生死难料,荆氏夫妇便把六名义女忍痛割爱给别家,这一晃就是十二个年头。 这个年代通讯落后,荆家只知道大女儿跟着的那位文官一路高升成了丞相,其他五位女儿离开京州,早就没了音讯。 临终之前,荆文茂特意留了封信,并再三告诫荆哲,去京州若是遇到困难拿着这封信去找他大姐便是。 丞相之女,在这个年代属于巨牛逼的官二代了,山贼们应该也会害怕? 果然,听他说完,女寨主就皱起了眉头。 “你有几个姐姐?” “六个!” “六个?这是谁告诉你的?” “……” 荆哲有点郁闷。 我跟你说我大姐是丞相之女,你竟然问我有几个姐姐? 我跟你说我有六个姐姐,你竟然又问这是谁告诉我的? 这女人怎么t不到说话的点啊? 也不等他回答,就见女寨主摇了摇头,自顾自说道:“不对,你有七个姐姐。” “???” “你大姐是山贼!” “你才是山贼,你全家都——” 荆哲差点爆了粗口,转念一想,她全家或许真的都是山贼,索性不提。 “你是不是很想知道我为什么这么说?” 不,我不想,因为这都是你编的! “我就是你大姐!” “……” “你不信?” 我信你个锤子哦! “你叫荆哲,是因为你出生在惊蛰那天。” “……” 荆哲还是沉默,他这名字谁第一次听到都会往这方面联想,猜到也不稀奇。 “你屁股上有一块——梅花痣!” “!!!” 荆哲“腾”一下站了起来,又羞又气。 “无耻妖女,竟趁我昏睡偷窥,跟你拼了!” 说完就冲上前去… …… 荆哲再睁开眼时,感觉头比之前还疼。 曰啊,憨憨狠,这妖女更狠! 就这还想让他做压寨夫人? 门都没有! 脾气暴躁,手段暴力,最主要的是还想s他的姐姐——这都是什么特殊癖好? 她确实大,却不是他姐! 如果她一开始说是他二三四五六姐的话,荆哲或许还能勉强相信,张嘴就说是他大姐? 呵呵,想屁吃咧! 我大姐可是根正苗红的红色子弟,你一个山贼妖女哪比的了? 荆哲恨恨的想着,伸手往胸口的内兜里摸索片刻,终于松了口气。 信还在。 把信藏好,荆哲又陷入了思考。 硬上是不能硬上了,打死都不能硬上。 这些山贼不知哪来的习惯,一言不合就锤脑袋,他受得了,脑袋也受不了。 所以还得智取。 至于妖女为何非要冒充他大姐,荆哲懒得去想,但他可以来个将计就计。 这妖女是个寨主,做他弟弟起码也是个副寨主?那些小弟敢不听他的话? 在山上混几天,摸清这里的环境,到时候挑个好日子逃走他不香吗? 妙计啊! 打定主意,荆哲就放松多了。 在屋里这转转那看看,最后总结出来:这些山贼过得够清贫了,整间房里除了床值点钱,其他东西都太次了。 这跟他印象里山贼们大口吃肉大口喝酒的印象有点偏差。 “蹬蹬…” 这时,门外传来脚步声,隔着纸窗去看,身影曼妙,轮廓分明,手中还拿着一个圆乎乎的物件。 荆哲来到门前站好,待妖女一推门,他便脱口而出:“大姐!” 妖女瞥了他一眼,“想起来了?” “是呀,想起来了!毕竟时间太久了,若不是大姐提醒,还真差点忘了!” 妖女嘴巴微微一抽,淡然道:“骗人。我走的时候你才三四岁,能想起什么?” “……” ———— (粉嫩新书,粉嫩新人,求收藏求推荐呀) 第三章 憨憨 荆哲有点无语。 大姐,演个戏而已,用不用这么认真啊? 你还真当自己是我大姐了? 算了。 既然她爱演,配合她就是了。 “你知道我为何知道你屁股上的梅花痣吗?” “……” 偷窥就偷窥,你还没完了? “因为…那是我不小心给你烫伤的……” 说完这句,妖女的眼神竟有些迷离,似乎是在回忆,脸上充斥着淡淡的感伤。 荆哲是真的服气了。 这自然纯熟的演技,拿小金人都绰绰有余! 骗个普通人没问题,但机智如他,可就没那么好骗了。 屁股上这梅花痣自打他小时候有记忆来就一直在,还说是她烫的?骗鬼呢! 但脸上却是一番“原来如此”的模样。 而那妖女并没有继续在此事上纠缠,扫了荆哲一眼,用长辈的口吻说了起来。 “江湖险恶,朝堂更甚。还有,你们读书人不是常说父母在不远游的吗?他们年纪已大,你还远去京州,岂不是不孝?” 荆哲一听,马上接话道:“三年之前二老就病逝了,去京州考取功名,算是家父遗愿。” “哐啷”一声,妖女手中的碗意外掉落,稀粥和碎片洒了一地,却浑然不觉。 她愣在原地出神,眼眶似乎有些发红。 若是能哭出来,演技必然登峰造极。 荆哲盯着想看仔细一点,她却转过身去。 声音更冷了:“既然爹娘不在了,那长姐如母,以后你都听我的!彭州也不用回了,就待在山上!” 说完大步离开。 看着她的背影,荆哲冷笑连连。 耐性也太差了?这就不演了? 那接下来就让小爷给你们表演一个混吃等死,然后逃之夭夭! …… 傍晚时分,憨憨大汉提着一个食盒进了屋。 把饭菜往桌上一放,闷声闷气道:“俺给你把饭送来了。” 提脚就准备离开。 “憨憨…等等。” 憨憨大汉停下,脸有喜色:“你怎么知道俺的名字?” “……” 随后又拍了下额头,恍然大悟道:“俺想起来了,你是寨主的弟弟,一定是寨主跟你说的!” “你真叫憨憨?” 荆哲试探问道。 “昂,俺叫吴大寒,寨上的人都叫俺老吴,寨主叫俺大寒,你叫俺寒寒,也怪好听哈!” 吴大寒憨憨笑道。 “……” 这名字起的,恰如其分呀! “是?我也觉得,叫憨憨显得亲切!” 荆哲笑着让他坐下,“憨憨啊,你知道我大姐这人,天天板着一张臭脸,问什么也不说。我又刚来寨上,什么也不熟悉,你给我讲讲呗。” 憨憨一听,频频点头,对荆哲讲的也十分认可,看来他这位大姐的行事风格连手下都怕的很啊! 接下来荆哲边吃饭边听憨憨讲,一顿饭下来,关于这邙山之上的事情也了解个大概。 这邙山地处彭州和雍州交界处,地势险峻,只有一条险道可以进出山里,可以说是易守难攻,山上有贼,由来已久。 早年间,此处山贼颇多,每当山贼在此犯案,雍州不愿管,彭州又管不着,更助长了山贼们的气焰,行事颇为大胆,不仅劫人钱财,甚至到了强抢妇女的地步。 周围老百姓苦邙山山贼久矣。 五年之前,路漓——也就是他大姐,带着几十个家人曾经被邙山山贼迫害过的侠士冲上山来,跟邙山山贼浴血奋战一天一夜,终于荡平邙山,名声大振。 路漓当上邙山寨主后,引得江湖上许多不得志的人士投奔,她也定下了“劫富不劫贫”、“劫官不劫民”、“劫贪不劫廉”的规矩。 短短几年,邙山山贼的名声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百姓爱戴,而贪官污吏对其恨之入骨。 荆哲听完不禁咋舌,他这位“大姐”倒有些魄力,正能量爆棚。 可是,她为什么对自己“情有独钟”呢? 哎,搞不懂。 …… 上邙山的第一晚,荆哲没心没肺的睡了个好觉,第二天早上阳光顺着窗棂平铺到床上的时候,他才伸了个懒腰,爬起来。 他想开了,在邙山上这几天,权当度假了。 早饭还是憨憨送过来的,稀粥加咸菜。 “憨憨,你们不去山下打劫?” 荆哲边喝粥边问道。 “俺们早回来了!” 吴大寒瞅了他一眼,随即说道:“现在天气热的很,傻子才会晌午赶路哩!” “……” 见荆哲瞪着自己,吴大寒才想到这不就是晌午赶路的傻子么? 马上补了一句:“这可不是俺说的,是寨主说的!” “……” 马的,你以为我想中午赶路啊——是那个车夫好不? 现在想想,车夫已经收了他的钱,结果刚把他送出彭州这活就结束了,不要太舒服。 荆哲也懒得跟他计较,打听一番才知道。 正直酷夏,天气炎热,中午更甚,那些过往赶路的都会挑在大清早和傍晚避热,山贼们也就这个时间下山,其他时候则在山上乘凉。 昨天他们接到消息,一个贪官要途径邙山去雍州上任,具体时间他们不清楚,只能一大早就去蹲点,只是没想到贪官没劫到,倒是劫了个寨主弟弟。 吃过饭后,荆哲让憨憨带着他参观山寨,熟悉山寨环境的同时,顺便看了一下逃跑路线。 他的出现立马引来众多山贼们的围观,荆哲也不忘微笑挥手,说着什么“寨主是我姐”、“我就是你们少寨主”、“大家以后多亲近”之类的话。 只可惜那些山贼跟吴大寒一样憨,除了看热闹,屁都没放一个。 荆哲不禁感慨,“寨里的人对我这个少寨主还是心存敬畏啊!不过我这人和蔼可亲,憨憨可以跟他们说一下,以后不必怕我。” 吴大寒嘴角一抽,最后还是忍不住说道:“怕不怕你俺不知道,俺只知道他们对你很好奇。” “好奇?” 荆哲疑惑道。 “毕竟你是第一个被寨主打晕还掳上山来的男人。” 荆哲:“……” ———— 第四章 how old are you?! 邙山很大,跟着憨憨只转了小半圈就已经快到晌午了,而山上遮蔽处不多,日光更盛,脚下仿佛踩着火炉,热气蒸腾。 “算了,今天就到这!” 荆哲擦了把汗,有些无力道。 憨憨瞅了他一眼,似乎有点嫌弃他羸弱的身体素质,闷声说道:“少寨主先回去,俺给你去拿饭。” 回到住处,早已汗流浃背。 憨憨动作不慢,荆哲刚换完衣服,他就端着饭菜进屋了。 看着桌子上的米饭青菜,荆哲有点没胃口。 吃了两口,差点没吐出来。 “这山上的厨子是谁啊?做饭难吃、炒菜不熟我就不说了,这道菜啥意思?是不是咒我头上带点绿啊?” 荆哲夹着一根底下黑漆漆、头上绿油油的小白菜,一脸嫌弃。 “回去跟我大姐说一声,赶紧把这厨子赶走!就这手艺,还不如去养猪!” “……” 憨憨站在那,一言不发,硕大的脸盘子有点发红。 “怎么?这厨子还有什么背景不成?” 憨憨摇头。 “没背景那你怕什么?赶走就是了,就说是我说的!” “那个…少寨主…” 憨憨扭扭捏捏,半天才蹦出一句话来:“山上没有厨子,这饭是俺做的…” “……” …… 憨憨的厨艺,荆哲自叹不如。 逃下山的信念愈加强烈,因为他怕这饭吃多了,折寿。 在床上躺了一会儿,口渴难耐。 憨憨已经回去了,荆哲也懒得去叫他,拿着水壶准备去井边打些凉水。 一路走来,连个人影都没见到。 看来憨憨说的不错,中午太热,大家都躲在屋里休息纳凉,傻子才会跑去劫道。 井水冰凉,荆哲喝完,精神抖擞,朝四周瞅了瞅,突然计上心来: 何不趁这个时候逃走? 他赶紧回房间简单收拾了下行李,小心翼翼的走了出来。 山路崎岖难走,天气又热,荆哲又累又虚,却不敢歇息片刻。 不知道走了多久,才终于来到山脚下。 荆哲回头去看高耸入云的山涧,咧嘴大笑。 也顾不得被汗水打湿的衣服贴在身上有多难受,荆哲不做停留,沿着小路一直往前。 按照记忆,再往前走四五里路便是雍州。 再过半个时辰,等他进了雍州城里,路漓就算知道他逃走了也无可奈何,她总不至于大胆到进城抢人? 在城里休整一天,明天他就租辆马车出城! 京州,我来了! 大姐,我来了! 想到这,荆哲感觉步伐都轻快许多。 可没走几步,他就停下了。 盯着前面熟悉的高大身影,笑容逐渐凝固。 “你怎么在这?” 两人几乎是同时出口,随后憨憨笑道:“山上粮食不多了,寨主让俺去城里买了些。” 说着,把手中的半袋大米在他面前晃了晃。 这个时间…来买大米? 荆哲怎么听怎么觉得不可信。 可这个时候他也不敢问,只能讪笑道:“我大姐是寨主,武功高强,我这个做弟弟的若是手无缚鸡之力,岂不是太丢她的人了?所以想着走下山来锻炼身体,当练功了!” 憨憨一脸崇拜:“不愧是少寨主!” 视线下移,瞥到荆哲手中的行李,又一脸狐疑道:“可练功的话…为何带着行李?” “呵呵…” 荆哲也不慌张,反问道:“你听说过负重前行吗?” 见憨憨摇头,他又继续道:“就是背着重物运动练功,结果会事半功倍的!” 憨憨好歹也是练武之人,被他这么一点,马上就想明白过来,嘴上称赞的同时,还不忘把手中那半袋米往荆哲肩上一放。 “少寨主,你这行李也太轻了,效果不好,不如背着这袋大米!” 荆哲:“……” …… 从山上下来,荆哲大概走了一个时辰。 可从山下上去,他走了两个时辰还多! 尤其是背上那半袋大米,说多了都是泪! 回到住处,荆哲一头扎在床上,晚上憨憨来送饭,他也只是摆手,连句话都懒得多说。 晚上躺在床上,他总结一番,刚下山就遇到买米的憨憨,只能说点太背了。 一晚上养精蓄锐,第二天又精神满满。 这天中午,憨憨送完饭就早早回去了。 午时过半,吃完饭的荆哲又溜了出来。 昨天买了米,今天总不能还买? 有了昨天的经验,这次他轻车熟路的跑下山来,速度快了不少。 刚来到山脚下,他就蒙了。 只见憨憨背上又是半袋大米,正笑嘻嘻的看着他:“少寨主,又练功呢?” “昂…” 荆哲喘着粗气,指着他那半袋大米,有些不解道:“不是昨天才买了半袋?怎么今天还买?” 憨憨挠头,“寨主说山上人多,半袋大米不够吃,又让俺下来一趟!” “……” “少寨主,你还真是勤奋,回去告诉寨主你这么用功,她一定很高兴哩!” “……” “少寨主,行李给俺!” 恍惚间,荆哲手中的行李被憨憨夺了过去。 紧接着,那半袋大米再次来到他的肩上,又沉又稳… “……” …… 都说再一再二不再三,荆哲休整一天,第三天又开始了逃跑计划。 有了前两次教训,这次他打算晚上走! 总不至于晚上还去买米? 入夜,山上的风格外凉。 白天天热,山贼们躲在屋里,到了晚上,外面到处都是吃了饭出来纳凉的人,比白天热闹不少。 荆哲也出去跟他们插科打诨,一切如常。 戌时一过,大家陆续回屋。 而荆哲并不着急,在黑漆漆的房间里等到子时,小心翼翼的打开门,外面早已空无一人。 月朗星稀,山路明亮。 凉风习习,惬意非常。 三次逃跑,这算是最舒服的一次了,希望善始善终。 荆哲想着。 可当他跑下山来,看到高大熟悉的身影就那么直愣愣的杵在那,心态直接崩了。 黑影越来越近,笑嘻嘻的大饼脸在月光的映衬下已经格外清晰。 沉默许久,面色铁青的荆哲缓缓张嘴,声嘶力竭。 “howoldareyou啊???” ———— 第五章 打赌 “啥?” 憨憨挠头,“啥欧的油?” 荆哲朝他身后的米袋子指了指,冷声道:“别告诉我你三更半夜还出来买米!” “嘿嘿”,憨憨傻傻一笑道:“少寨主练功的事俺跟寨主说了,寨主把俺骂了一顿,还说让俺多跟少寨主学习,这练功的事可不能拉下!” “这跟你大半夜跑下山有什么关系?” “寨主说少寨主白天都不怕热跑下山来练功,晚上肯定也会练的!俺白天不得闲,就想着晚上背一袋米下山练练!没想到寨主说的真准,少寨主果然在练功哩!” “……” 大半夜的跑出来练功,这种事情谁信谁就是大傻子! 荆哲盯着憨憨那张分不清是不是在演戏的大饼脸,心中冷笑:他要么是装傻,要么是真傻,但自己那位大姐想必是不傻的。 他三次逃跑,恰好都能遇到被她指使下山的憨憨,说是巧合,连他自己都不信! 不过跟这个憨憨说多无益,逃是逃不走了,索性转过身去,准备回山上。 “少寨主…” 见他要走,憨憨招呼一句,可不等他再说,就被荆哲没好气的打断了。 “告诉你,我这次的行李也很沉,跟你的也差不了多少,所以不用再跟我换米袋了!” “……” 看着荆哲略带蹒跚的决绝背影,憨憨摇头,少寨主一介书生连续三天上山下山挺累的,本来是想替他拿行李来着。 不过少寨主就是少寨主,都不用他帮忙哎! 厉害! 憨憨想着,快步跟了上去。 …… 来邙山的第三天,荆哲的心情差到极点。 憨憨来送饭的时候他黑着一张脸,话都懒得说一句。 别人就在山下守株待兔,他的逃跑除了费鞋外,还得替别人背大米,再跑就是真憨憨了。 吃了饭没多久,几天没见的路漓出现在他的房间。 进屋盯着荆哲一张黑脸,“噗嗤”笑出声来。 “怎么,今天不去练功了?”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很明显之前三次逃跑都在她的预料之内。 既然如此,荆哲也不跟她藏着掖着,把手一摊,无所谓道:“好,不装了,我摊牌了,我就是要逃跑!” 看着路漓笑容逐渐收敛,荆哲反而有点得逞般的兴奋,“你能看的住我三次,可你能看的住我一辈子?只要有机会,我还是会逃!” “京州真那么好?” 路漓沉默片刻,幽幽道。 “这不是好不好,而是适不适合的问题!” 荆哲站起来,盯着她那双好看的桃花眼,继续说道:“就跟你们习武之人都想着行侠仗义一样,我读了那么多年书,若是不考取功名,还有什么意义?” 路漓皱眉,若有所思。 荆哲见状,趁热打铁道:“还有,你们当初上山为贼,劫贪官污吏,不就是为了造福百姓?但你想过没有,这样才能帮几个人?” “若是我能考取功名,为官一方,帮的就是一城一池的百姓,不比你们这样强的多?” 路漓撇嘴,“可这朝廷从头上已经坏了,就怕你考取了功名,最后也跟那些贪官一样!还不如在山上待着好,起码不会变坏!” “……” 安国现任皇帝沉迷诗词已经到了如痴如醉的地步,甚至有些人可以凭借诗词入朝为仕,朝堂日渐混乱。 而现在都到了朝中之事交由大臣们处理、最后只要跟皇帝通禀一声的荒唐地步。 朝野已然如此,底下更好不到哪里去。 所以安国境内,贪官污吏多不胜数,像荆哲他爹那样的清官少之又少,就算有,也会受到其他人的排挤,这也是他爹当初贬官的原因。 官不如贼,这也是以路漓为首的邙山山贼们看不起朝廷的原因。 “可是不试试又怎么知道呢?” “试试?” 路漓冷笑一声,“你以为当官是过家家呢?邙山不大,一共才二百多人而已。单单为了维持这些人的生计我都要竭尽全力,管理一城一池的百姓哪有你想的容易?” 听她一说,荆哲突然有了主意。 “大姐,你阻止我去京州,不就是怕我做不好吗?那不如咱们打个赌!” “打赌?” 路漓瞥他一眼,好奇道:“怎么赌?” “就赌我能不能让邙山上这二百多人过上好日子!若是我输了,从此再不提去京州的事!” “好!” 路漓也来了兴趣,又马上问道:“可是这好日子该怎么算?” 见她答应,荆哲心里乐开了花。 想他堂堂一介穿越人士,随便搞点发明创造出来,让二百个山贼过上好日子不要太简单! 他没有马上回答路漓的问题,而是反问:“咱们山上一个月的开销是多少?” “大概…五两银子左右!” 路漓想了一下,随口说道。 “才五两!” 这个数字让荆哲感觉有些匪夷所思。 他简单了解过这个时代的购买力,一两银子能买一千斤大米,山上有二百多号人,就算是光吃大米,也得需要三四两银子了。 油盐酱醋还有肉菜就不需要银子吗? 似乎明白荆哲的疑惑之处,路漓解释道:“你应该去后山看过,我们在那里有田地菜地,收成好的时候,自己种的东西基本够吃了。山上的开销都是缺什么买什么,所以花的不多。” “那肉呢?” “后山有养的鸡鸭牛羊呀!” “……” 后山养的家畜荆哲确实见过,可那才多少?二百多个人怎么够吃? 于是他把心中疑问说了出来。 “又不过年过节,平时谁舍得吃肉?我们养的那些鸡鸭牛羊,过年过节的时候足够吃了!” 路漓仰着头,一脸的理所当然。 这彻底颠覆了荆哲对山贼的认知,尤其是那句“平时谁舍得吃肉”竟被她说的如此自然。 这哪里是山贼王? 分明是个土包子嘛! 不过土点也好,土说明见识少,好满足。 荆哲眯着眼,一脸坏笑。 ———— (感谢投推荐票、收藏和评论的童鞋们,萌新跪谢!) 第六章 把妹妹许配给你! “什么?” “大口吃肉?” “大口喝酒?” “还顿顿有肉吃?” 听完路漓的话后,一群山贼窃窃私语,疑惑而又惊奇。 “这不是我说的,是他说的。” 路漓伸手一指,非常无辜的往后退了一步,把舞台都留给了荆哲。 荆哲笑笑,跟大家挥手致意,心里还想着这群山贼对他这个即将大幅度提高他们物质生活的救世主必定充满了感激和崇拜。 但结果却是大相径庭。 “就他?” 只见他们动作整齐划一的斜了荆哲一眼,然后冷笑连连。 “呵呵。” “……” 要不是为了离开这里,荆哲保证绝不会带这群傻货过上“大口吃肉大口喝酒”的好日子。 就冲他们这贱兮兮的模样,活该当一辈子吃青菜吃到发绿的山贼! “你们不信?” 荆哲压着火气,“和颜悦色”道。 “不信。” 众人也不怕他,齐齐点头。 “天天吃肉,咱们山上二百多口子人,一个月不得二三十两银子?” “还有酒呢!就算喝最差的浊酒,也得四五两银子哩!” “咱们平时过年过节都不敢敞开了吃,还天天喝酒吃肉?” 你一言我一句说个不停,但话里的意思无非透露了一层意思:你说的,我们不信! “憨憨,你信吗?” 憨憨挠头,闷声道:“俺只知道城里那些当官的和大户人家才能顿顿有肉吃。若是咱们山上也能这样,那山下的百姓不都跑上来了?” “哈哈,看看老吴都没那么傻!” 众人拍着憨憨,还不忘嘲讽荆哲两句。 让这些山贼吃上肉的初衷并不是改善他们的生活,而是为了离开这里。 这么一想,荆哲也懒得跟他们置气,淡淡一笑,“你们看着,要不了多久,我就能让山上的人都吃上肉喝上酒。希望那个时候你们还记得今天说过的话。” “呵,你若真能让我们过上大口吃肉大口喝酒的日子,我就——” “你就如何?” 说话的是一个身材胖如肉球、满脸络腮胡的男人,犹豫片刻,才放声说道:“那我就把住在城里的妹妹许配给你!” “敢问令妹…” 鉴于这货的相貌如此骇人,荆哲很想问问他妹妹的模样如何,但又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我妹妹跟我有几分像处,可是漂亮的很!而且能吃能喝,以后好生养哩!” 不等荆哲说完,男人就颇为自豪的介绍起他的“漂亮”妹妹来。 荆哲听完,冷汗直流。 这尼玛…恩将仇报啊! 劳资费劲让你们过上好日子,你却不想让劳资过好日子,属实歹毒! “这个…就不必了。” 把额头上的汗拭去,荆哲一脸小心。 “你不用担心占我便宜!只要你能让我们过上你说的那种日子,我就算吃点亏,把妹妹嫁给你又有何妨?” 胖球说完,一身的大义凛然。 “我还年轻,这种便宜还是让给憨憨…” “俺才不哩!” 想来憨憨是见过胖球妹妹的,都不等荆哲说完他就跳出来拒绝,语气颇为嫌弃。 “呵呵,就算你想我还不答应呢!” 被憨憨拒绝的如此干脆,胖球的脸瞬间涨成了猪肝色。 “俺不想。” “老吴,你要能娶到我妹妹,你家祖坟就冒青烟了!” “俺不娶。” “你也不看看你什么模样,比我都不如,怎么配的上我妹妹?” “……” “好了,今天把你们叫来可不是说亲的。” 最后,还是得靠路漓出面解围。 “再说了,我弟弟娶亲,自然有我这个做大姐的张罗,哪轮得到你?” 说完还不忘瞪胖球一眼。 路漓在山上的威信还是很高的,胖球灰溜溜的退回人群里,不敢再多说一句。 “我跟我弟打了个赌,若是他能带大家过上他所说的那种好日子,那我就送他去京州。” 路漓看着大家,沉声道:“至于他如何做,我也不清楚。但接下来的日子,他若有什么需求找到你们的时候,谁都不能推辞!” “是,寨主!” 话已至此,荆哲才算有了些少寨主的权利。 当然了,这还是荆哲跟路漓讨论的时候强烈要求的,挣钱的主意对他来说不难,可是实际操作起来就需要耗费体力了。 山上这么多劳动力,不用白不用! 路漓又交代了些事,山贼们四散离开。 “大寒,你留一下。” “哦。” 憨憨被路漓留下,老实站在那里。 “接下来你有什么打算?想好怎么挣钱了?” 无论是当官,经商,种地还是打劫,归根结底,左右都绕不开一个“钱”字。 荆哲说的那种好日子,没有钱是办不到的,而且还得有源源不断的钱才行。 “还没想到。” “还没想到?” 看着荆哲一脸轻松的样子,路漓有些无语。 之前荆哲跟她打赌的时候,她也是不信的,不过想到能把他留下,索性就答应下来。 后来又有些期待,毕竟他看起来并不像憨憨那么憨,倘若他真能办到,去京州的事情……到时候再说! “挣钱这种事,先得考察市场呀!” 荆哲摊手,一副很有经验的样子。 “所以我得先进城一趟。” “进城?” 路漓往前,把荆哲逼的后退一步,眯眼盯着他:“你该不会又想逃跑?” “如果我想逃跑,还跟你打赌做什么?在山上混吃混喝,顺便挑个好日子逃下去不好吗?” 路漓一听,想想也是。 可她对荆哲还是不怎么放心,就把憨憨单独叫到一边,也不知说了些什么,还从衣服里拿了些东西给他。 随后才走过来,“想进城可以,不过城里可不太平,所以我让大寒跟着你,万一发生什么,也好有个照应。” 荆哲冷笑,方圆十里,除了他脚下这片山不太平,其他地方,哪里不比这太平? 监视就监视,还扯什么照应! 但这些话他只敢心里吐槽而已,接下来就见他嘴巴一咧,笑的像朵狗尾巴花。 “还是大姐想的周全!” ———— (觉得好看的童鞋可不可以投投推荐,评论评论哇,萌新单机很慌啊!) 第七章 进城 “少寨主,好了吗?” “少寨主,差不多就行了?” “少寨主,再不走太阳可就出来了!” 憨憨站在屋里,盯着正坐在铜镜前比划的荆哲,满脑袋都是问号。 荆哲对穿越来的这具身体最为满意的地方无非就是颜值了,放到他那个时代妥妥的小鲜肉一枚,就算在这里,谁见了他不都得问一声“这是谁家清秀俊逸的小郎君”? 当然了,邙山上这些大老粗除外。 本来就丑,还没有欣赏美的眼光,就比如此刻正杵在门框上,一脸生无可恋的憨憨。 “你是不是羡慕我的颜值?” “我不是。” “切,你肯定是看我长得好看,嫉妒了?” “我没有。” “怕什么,有就说嘛!反正我——不管你说不说都会笑话你的,你不如说出来让我笑的更光明正大一些。” “……” 憨憨沉默,或许在想荆哲一介书生,脸皮是怎么比他还厚的。 荆哲自从穿越过来,还没有真正在一座城里逛逛,这第一次嘛,自然要重视。 好好捯饬一下也是有必要的,这叫仪式感。 他用水把散乱的鬓角长发往后归拢,这才满意的从铜镜旁站起来,指着身前问道:“憨憨,你们平时一定很少照镜子?” 憨憨的大饼脸白里透红,答案不言而喻。 “看看,你们一定是嫌弃自己的相貌,连镜子都不敢看,看到我照镜子才羡慕的?” “别瞎说”,憨憨不满道:“大男人没事照镜子作甚?真正的男人,有力气还不如去多干点活!” 荆哲瞅了他一眼,“这一定是大胖子那帮丑人说的?” 憨憨摇头挺胸,一脸自豪。 “这是寨主说的!” “……” 路漓果然聪明,知道这帮家伙长得丑,照镜子只会影响心情,所以说这种话让他们多去地里干活,还能增加收成。 厉害,荆哲自叹不如! 也不再跟憨憨废话,一碗稀粥下肚,踏着微风晨露,往山下赶去。 …… 邙山跟雍州比邻,四五里路的距离,连骑马都不用,只用了半个时辰,两人就进了城。 雍州不大,整个安国境内,像这种规模的小城没有一百也有八十,比之京州那种繁华都城来说,差的不是一星半点。 但这丝毫不影响荆哲的欢快心情。 雍州虽小,但街道宽阔,街上行人如织,道路两旁皆是小贩,沿街叫卖声不绝于耳。 进城后的荆哲如同脱缰野马,这里看看,那边问问,看到些新鲜玩意还怂恿憨憨掏钱去买。 憨憨哪敢答应? 把他拉到一边,小声问道:“少寨主,不是来挣钱的吗?怎么钱还没挣,就花上了?” “会花钱的人才会挣钱,懂吗?” 憨憨摇头,“不懂,而且也没有钱。” “没钱?骗鬼呢!” 荆哲对憨憨的态度十分不满,反问道:“下山之前,我姐给你银子当我没看见?怎么,你还想独吞不成?” “俺没有。” 老实如憨憨,听到荆哲说他独吞银子,马上就沉不住气了,“寨主是给俺银子了,但她嘱咐,这银子是用来在城里吃饭住宿用的!” 那意思很明显,吃饭住宿可以找他拿钱,至于买些乱七八糟的,抱歉,没有。 “那大姐一共给了多少?” “一两。” “才一两?” 荆哲叫出声来,“这也太抠了?” “不少了,山上好几个月都没有进项了。前几天本来是要劫那狗官的,结果他绕路进了城,以后怕是也劫不到了,寨主手上也没剩多少银子。” “好。” 憨憨说的是实情,山上二百多人一个月的生活费才四五两,路漓给他们一两算大方了,想挣钱还得靠自己啊! 荆哲往前走着,也没了逛街玩乐的心思,心中盘算着接下来该做什么。 其实,他能想到的赚钱方法有很多。 比如烈酒。 据荆哲了解,这个时代的酒以浊酒居多,就算是其他游牧邻国进贡给朝廷的烈酒也不过三十度左右的样子,跟真正五六十度以上的烈酒比起来差远了。 烈酒的制作方法不难,制作好器具,用浊酒进行蒸馏就可以了。 而且通过蒸馏制取的高浓度烈酒不仅可以卖个好价钱,还能用它继续加工其他产品,比如香精,比如花露水。 方法也不难,荆哲原来在书中看过,就是加入各种花瓣,用酒精提取挥发油罢了。 这些东西说起来简单,荆哲之所以不用,主要还是钱的问题。 无论在哪个朝代,酒都不便宜。 毕竟粮食有限,而酿造酒需要大量的粮食和时间,能便宜就怪了。 而荆哲手上分文没有,小跟班憨憨身上也只有一两银子而已,这才能买多少浊酒? 最主要的还是,挣一笔钱容易,难的是源源不断的挣钱,蒸馏提纯烈酒消耗的浊酒太多,就算开始能挣到钱,后期去哪里搞这么多酒? 思前想后,荆哲还是抛弃了这个想法。 …… “卖瓜了,卖瓜了!” “又甜又凉的西瓜!” “吃一块解暑,吃两块过冬啦!” 正走着,前面就传来了洪亮的吆喝声。 日头渐高,加上走了半天,荆哲也渴的慌,听到有卖西瓜的,马上来了精神。 “憨憨,走,去买个瓜吃!” “咱们山上有瓜!” “那你现在去山上给我摘一个下来?” “……” 憨憨捂着口袋,有些犹豫。 “你又懒得爬山,那还磨叽什么?再说,这钱不就是用来吃住的吗?” “是…” 被荆哲这么一说,憨憨还真找不到拒绝的理由,毕竟吃瓜也是吃…… 往前走了两步,荆哲才发现这卖瓜的还不是那种街边摆摊的,而是有单独的一间门面,外面支着一张小桌,上面摆着一个切开的红瓤西瓜,在火热的日光下,显得分外诱人。 但奇怪的是,偌大的门面,买西瓜的人却少之又少,好多人在门前停留片刻,小声指点,然后走了。 那门口的伙计也不在意,咬一口西瓜,黑色的瓜子跟话一起吐了出来。 “呸,穷鬼!” ———— 第八章 商机乍现 “小哥,你这瓜怎么卖啊?” 那伙计把瓜皮放下,抬头看了一眼,发现面前站着的是个身着锦袍的公子哥,身后还跟着一个明显是跟班的大汉,马上站了起来。 笑容有些谄媚,“公子好眼光!我家西瓜个大皮薄,香甜多汁,好吃的很呢!” “嗯,多少钱一斤啊?” “我家这瓜不仅好吃,还特别冰凉呢!” “我说,这瓜多少钱一斤?!!” 荆哲很想问一句,你特么是不是敦煌的,怎么壁画那么多啊? “额…五文钱一斤!” “好,那给我挑一个!” “……” 这伙计有点懵,因为这几天他遇到太多嫌贵不买或者问价之后一通乱砍的人了,像今天这么顺利,他反倒有些不习惯。 “公子是个爽快人啊!我这就去屋里给你拿瓜!” “等等!” 伙计还没转身,就被喊住了,拿眼一瞥,发现说话的是那个有点壮的跟班。 “别人家的瓜才卖两文钱一斤,你家怎么贵那么多啊?” 邙山上也种西瓜,吃不了的,路漓会让憨憨他们带下山来卖,所以憨憨对西瓜的价格还是很了解的。 “两文钱?” 伙计嗤笑一声,不屑道:“你说的是猴年马月的事情了!三天之前,这瓜就涨到五文了!不怕告诉你,从现在开始,城内只有我一家卖瓜,不在我家买,你在城里都吃不到瓜!” 荆哲一想,这一路走来,卖其他水果的比比皆是,可卖西瓜的,似乎还真只有他们一家。 于是笑道:“小哥莫要跟小厮一般见识。只是我们刚从外地过来,对城内不熟,所以他才会这么问。” 那伙计一听他们是外地人,脸上仅剩的一点恭敬也消失殆尽。 “跟你们说,我们少东家可是雍州新任知府的大公子林文耀!林知府三天前从京州赶赴此地上任,这城里所有的西瓜便被我们少东家收了!以后吃瓜只能买我家的!” 荆哲点头,路漓他们三天前想劫的那个狗官应该就是这位新任林知府了。 看他儿子的行事作风,叫他狗官毫无问题。 “那还麻烦小哥帮我们挑一个!” 天本来就热,又站在日头下废了半天口舌,荆哲感觉嗓子冒烟,哪怕贵点,也不想再等了。 伙计看了他们一眼,进屋取瓜。 “少寨主,这瓜就不该买!那狗官的儿子当真不是什么好东西!” “嘘。” 荆哲朝四周看了看,示意憨憨闭嘴。 这城里可是知府的地盘,万一被人听了去,别说挣钱了,人都得进去。 “瓜来了!” 不消片刻,伙计就抱着一个大瓜出来了。 “公子,这瓜是带走还是打开?” “打开吃了!” “好来!” 伙计得令,在桌上手起刀落,西瓜便被切成数片,确实皮薄瓤红,更让人称奇的是,这瓜刚被切开的时候,竟冒出一股泛着白雾的凉气。 见荆哲疑惑,那伙计更显得意,“我家西瓜卖的贵,不仅是因为城里只有我们一家卖瓜,还因为我们少东家有一个冰窖,西瓜在里面放上一天取出来,那可凉的很!” 盯着西瓜上冒出来的白气,荆哲似乎是想到了什么,咧嘴大笑,伸手就要去拿瓜。 还没碰到瓜,就被伙计伸手挡住了。 “公子,想吃瓜,先把钱结了。” “憨憨,结账。” 荆哲也不在意,“多少钱?” “这瓜侃侃十斤,共一百文!” “……” 这下,荆哲把手缩了回去。 “小哥,算错了?” 一斤五文,十斤不才五十文? 怎么突然翻了倍? “没错,一斤十文,十斤可不就一百文?” “你刚才还说一斤五文的!” 站在荆哲身后的憨憨怒不可遏,瞪着伙计狠狠说道。 五文他都嫌贵,更何况十文? 那伙计也不怕他,冷笑一声:“五文是刚才的价格,现在就是十文!” “那我不吃总行了?” 这坐地起价的手段,荆哲并不接受。 “呵呵,不行!” 似乎是吃准了他们外地人的身份,伙计朝屋里一招呼,瞬间出来了四五个精壮汉子,把荆哲和憨憨围了起来。 “这瓜都给你们切开了,你们吃也好,不吃也罢,我不管。但这钱嘛,必须留下!” 伙计把手抱在胸前,冷声说道。 “你——” 憨憨当了几年山贼,何时受过这等委屈? 往前一跨,就准备动手。 “憨憨!” 荆哲赶紧把他拉住,小声说道:“莫要生事!这是城里!” 憨憨终于忍住,眼神像是刀子,盯着伙计。 那伙计见状,气焰更盛了。 “算你们识相!若是敢不付钱,今天定把你们打的走不动路!你还别瞪我,打你也是白打!我们少东家是知府公子,你就算去告官也没用!” 荆哲也不想再跟他废话,让憨憨付了一百文钱,两个人拿着瓜,在伙计和汉子们的嘲笑下走了出来。 …… “这狗东西,竟敢讹我们的钱!” “少寨主若是不拉着我,定锤爆他的狗头!” “告诉寨主,来城里把这狗官劫回去!” 一路上,憨憨咬牙骂着。 “吃瓜,吃瓜!” 荆哲也不接话,大口吃瓜。 他尝了一下,瓜确实很凉,这么热的天气吃确实很爽,但却达不到荆哲所熟悉的冰镇效果。 “公子,你还有心情吃?” 看着荆哲没心没肺、大口吃瓜的样子,憨憨有些无语? 这真是寨主的弟弟? 太不像了? 要是有人敢这么讹寨主,寨主二话不说就把他们的狗头锤爆,在城里又如何?寨主想走,谁能拦得住她? “你不吃?那我替你吃了?” 荆哲盯着憨憨手中的两块瓜,眼神发光。 “我——” 沉默片刻,憨憨举起了手中的西瓜,狼吞虎咽起来。 等他吃完,荆哲问他:“想不想教训他们?” 憨憨疯狂点头。 “我已经想到办法了。” “什么办法?” 憨憨满脸期待。 “那个,城里有没有卖爆竹的?” “……” ———— 第九章 能不能赊账? 城里自然是有卖爆竹的。 放爆竹最多的时候要数过年,寻常人家都会放几挂鞭炮,祈求来年风调雨顺,五谷丰登。 除了过年,谁家有个红白喜事也会放爆竹,雍州城内,憨憨就知道一家卖爆竹的。 可是——这爆竹跟教训卖瓜的有什么关系? 难不成买爆竹晚上吓唬他们? 憨憨讲出心中疑问,被荆哲嘲笑一顿。 但关于爆竹有什么用,还是没有告诉他。 接下来憨憨还是老实的带着荆哲往城西卖爆竹的人家赶去。 平日里,爆竹卖的很少,需要买爆竹的也都知道地方,所以卖爆竹的不需要在街上开门店。 荆哲被憨憨带到一个胡同里,开始敲门。 “买爆竹?” 一个留着山羊胡的中年男人揉着睡梦惺忪的眼睛推开门,看着两人问道。 “不买。” “……” 山羊胡愣了片刻,脸带愠色:“不买爆竹那你敲什么敲?有病?往南走第二条胡同就有郎中,好走不谢!” 说完,山羊胡不耐烦的伸手关门。 “别,别关!” 荆哲赶紧顶住门,心想不愧是造爆竹的,这脾气很爆啊! “干嘛?你又不买爆竹?” 山羊胡瞪着他,不满道。 “我不买爆竹,我买其他东西。” “我这除了爆竹,没有其他东西!” 山羊胡说完又要去关门。 “我买硝石!” “硝…石?” 山羊胡停下了手中关门的动作,有些警惕的看了看荆哲,出声问道:“你也想造爆竹?” “……” 好嘛,把他当成同行了。 “不,我不造。” “骗人,不造爆竹买硝石做什么?你是来抢生意的?不卖!赶紧走!” 只有同行间才有最赤果果的仇恨,这话说的不假,在把荆哲当成同行后,山羊胡直接下手推人了。 “这可是一本万利的好事!我给你分析一下,你可以先听听,再考虑卖还是不卖!” 山羊胡没搭腔,但停下了手中的推人动作,荆哲见状,赶紧讲了起来。 “我高价买你的硝石,就算造爆竹,那也不挣钱不是?再说了,城里全是你的老主顾,我造爆竹岂不是赔本买卖?” 山羊沉默,正在盘算。 “现在到过年还有半年多的时间,硝石没了你还可以再去采,不耽误你过年造爆竹。” “你的硝石,有多少我买多少,你还省去了加工制造爆竹的时间和精力,就相当于倒手一下而已,不是纯挣?” “有多少你能买多少?” 山羊胡眼神闪烁,显然被荆哲给说动了。 他存了好多硝石,等做成爆竹卖完得等到过年,也就是说这些原料需要在他手里压半年。 若是能提前把这些硝石转手出去,他能平白多挣不少银子呢! 反正在城外的矿山上,硝石有的是,到时候再去采就是了! “那是自然!能先看看你有多少硝石吗?” 山羊胡把门打开,身子往旁边挪了一下,荆哲和憨憨对视一眼,走了进去。 山羊胡领着他们来到一间柴房外,把门推开,一整屋的白色硝石出现在他们眼前。 “喏,这就是我的硝石,你能全部买下?” 荆哲点头,随即又问道:“若是能把这些全买了,大概需要多少银子?” 山羊胡想了一会儿,试探性问道:“二十两银子?” 其实,这些硝石最后全部做成爆竹的话,也就能卖个二十两银子左右,而且这还得加上其他原料和人工,他开口就要二十两,有点狮子大张口的意思。 可做生意就得这样,他不狮子大张口,对面怎么压价还价? “二十两银子?不多!我全都要了!” “……” 山羊胡和憨憨集体茫然。 山羊胡有些后悔,这架势,分明就是个富家公子哥,看他一身锦袍,早就该猜到才是,还不如再多要几两来着。 而憨憨则是捂着口袋,心想若是荆哲跟他要钱,他坚决不给!他才一两——不对,现在只剩九百文了,可不能给他嚯嚯。 “若是公子能把这些硝石都买了,我雇人用车给公子送回去!” 这种人傻钱多的客户,山羊胡必须提供最好的服务,若是能发展成回头客,一年给他运上两次,不比造爆竹来钱快多了? 荆哲摆手,示意不用。 邙山上劳动力那么多,倒是不用别人,再说了,他也不能让外人知道他们是从邙山上下来的。 城里人多嘴杂,在城外官府拿邙山没办法,在城里可就不一样了。 “不劳烦掌柜了,我们自己运送就行——这样有没有什么优惠啊?” 山羊胡摇头,“二十两银子已经很低了,如果公子自己找人运送,造爆竹的其他原料,我倒是可以送你一些。” “好!” 荆哲欣然接受。 “公子今天就准备把硝石拉走吗?” 荆哲抬头看天,已渐正午,回山上一趟,下午带人来拉倒也赶趟,但现在的问题是——没钱。 “掌柜的,你这能不能赊账啊?” “赊账?” 空手套白狼? 山羊胡的脑袋里瞬间冒出这么几个字,脸色一黑,沉声道:“公子若是没钱,那就快走!不要浪费时间!” 荆哲讪讪一笑,“开个玩笑而已,掌柜的急什么?等我叫人来拉硝石的时候,银子自然少不了掌柜的!” 听到这话,山羊胡的脸色才缓和一些,把荆哲和憨憨送出门去。 从山羊胡家里出来,荆哲并没有回山上的打算,而是想着如何挣够二十两银子。 憨憨憋了半天,终于忍不住问道:“少寨主,这买硝石又跟教训那些卖瓜的有什么关系?” “天机不可泄露,到时候你就懂了。” 荆哲神秘兮兮的说道。 “可咱们也没有二十两银子啊?” “这个还得容我再想想。” 荆哲抹了把汗,又继续说道。 “天太热了,咱们先找家客栈,吃点饭然后睡一觉,睡醒之后元气满满,或许我就想到挣钱的办法了!” 憨憨:…… ———— 第十章 男人都想去的地方 吃饭:金钱—100 住宿:金钱—100 就在荆哲没心没肺躺在客栈床上睡觉的时候,憨憨数着仅剩的七百文钱,有些忧心。 这才半天而已,就花了三百文,再过两天,这银子不得花光啊? 少寨主挣钱的本事没看到,花钱的本事是真的厉害,憨憨歪头想着。 荆哲睡了个好觉,从中午直接睡到了傍晚,睡醒之后确实元气满满。 在楼下简单吃了点饭,荆哲就怂恿着刚结完账、脸上愁上加愁的憨憨往外走,嘴上还劝着。 “不就花了几百文钱,至于吗?等着看,今天晚上我就把这些钱挣回来!” 憨憨撇嘴,表示不信,但还是跟着荆哲走了出来。 夜幕降临,凉风一吹,街上的人比白天多了不少,天上月色朦胧,街上灯火隐隐,确实有几分夜生活的样子。 荆哲扭头问道:“憨憨,你知不知道这城里有什么地方是男人都想去的?” 憨憨想了想,眼神一亮,“知道!” “好,快带我去!” 呵呵,没想到这个憨憨长得老实,但骨子里也闷骚的很嘛! 片刻之后… 荆哲盯着潺潺溪流中一个个光溜溜的身影陷入了沉思。 “憨憨,这就是你说的…男人都想来的地方?” “昂”。 憨憨盯着正在河里游泳嬉闹的男人们,得意道:“这么热的天,晚上脱衣服往河里一躺,这不就是每个男人最想来的地方嘛!” “……” “哈哈!” 就在荆哲无语时,旁边一阵笑声传了过来。 荆哲转身去看,只见一个身形消瘦、面相有些猥琐的年轻男人正站在他们旁边,刚才的话,他显然也听到了。 见荆哲和憨憨看他,猥琐男人也不慌张,继续笑道:“你们啊,还是太年轻了!这里顶多算是毛头小子愿来的地方,可不是男人们都愿来的地方!” 一听这话,就知道对面是个懂行的。 荆哲故意问道:“哦?那应该是哪里?” “呵呵,这大好夜色,男人的乐趣自然在别处!我正好要去那里,你们可以跟着!” 猥琐男说完,就大步流星的走了出去。 荆哲对憨憨使了个眼色,忙不迭跟上。 …… 走了约摸一刻钟,猥琐男才停下,伸手往前指去。 “看那里!” 荆哲抬头,就看到前方正凛立着一座色彩斑斓的精致楼阁,有三层楼高,整个建筑外层都涂着淡红色的漆料,外围挂着彩旗和灯笼,随着微风在空中飘摇。 整座阁楼给人光鲜明亮、富丽堂皇的感觉,人未走近,就能听见里面传来的管弦之声和少女嬉笑声,靡靡之音,在空中回响。 阁楼门外,还有些穿着轻薄、浓妆艳抹的女子正摇着罗扇,迎来送往,欲语还休。 荆哲只感觉血往上涌,定睛往阁楼上看去,就见二楼挂着一块巨大牌匾,上面工工整整镌刻着三个烫金大字—— 春水楼! 看到这三个字,荆哲微微咋舌! 这也…太奔放了? 又是春又是水的,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某些少儿不宜的画面。 旁边的憨憨也没好到哪去,山上除了路漓之外都是比他还丑的大老粗,路漓又是汉子性格,这扑面而来的一群香艳女子对他的冲击不小。 见二人呆在当场,猥琐男非常得意。 拍着二人的肩膀笑道:“刺激?” 二人频频点头:“刺激。” “呵呵,里面还有更刺激的!这才是男人该来的地方嘛!” 说着话的时候,有人从远处走来。 “吴兄,来了?” “张兄,来了!” “吴兄,进去?” “张兄,进去!” “……” 看来猥琐男是这边的常客,刚在门口立了不久,就有人上来打招呼,随后两人就勾肩搭背进了里面。 “憨憨,咱们也进去看看!” 看着里面跳跃的红色灯火,荆哲摩拳擦掌。 “无非就是些女子而已,有什么意思?” 憨憨嘴上这么说,可眼睛却止不住往阁楼里面瞟,守护着初哥最后的倔强。 “既然如此,要不你一个人去河边,我自己进去看看?” 让你装! 荆哲不惯着他,你想走,那就走喽。 憨憨也没想到荆哲这么直接,眼珠一转,闷闷道:“俺还是跟少寨主一起!若是少寨主在里面出了什么事,寨主怪罪下来,俺可担不起!” 这货的脑袋终于开了窍,竟知道搬出路漓做挡箭牌了,荆哲也懒得跟他计较,大步朝楼中走去。 …… 作为雍州城内最出名的夜生活中心之一,入夜之后的“春水楼”里,已然人满为患。 一楼大厅不小,又由屏风划分成了几块。 有的地方女子穿着暴露,扭动纤细腰肢,跳着让人欲罢不能的艳舞。 有的地方又像酒楼,几人在那推杯交盏,身边还都有靓丽女子倒酒夹菜,但那些男人的心思显然不在酒桌上。 有的地方就更直接了些,男人们刚走进来,几个女人一窝蜂涌上来将他们围住,随后便搂着胳膊上了搂。 荆哲在外面见过的那个猥琐男就属于这种类型,他进门的时候恰好看到猥琐男搂着一个身材壮硕的女子,颤颤巍巍上了楼。 心中不免佩服: 敢开坦克的男人,是条汉子! 一楼热闹非凡,二楼精彩不减。 在二楼的空中平台上,一条粉红色的幕帘悬挂在围栏上沿,幕帘之后摆着一张长桌,一把古筝横在上面,隐约能看到一个婀娜苗条的身影坐在古筝之前,手指轻轻的拨动着。 进门之前听到的管弦之声便来自这。 而幕帘外面,一群身着彩色长衫的清丽女子正随着古筝乐声翩翩起舞,那舞蹈比一楼的艳舞高雅不少。 许多书生模样的男人坐在台下,也不知是看着那群舞女还是幕帘之后的人影出神。 这群女人,倒有点女团的味道,而且还是百分百纯天然的几千年美女 荆哲看着二楼,自顾自想着。 ———— (童鞋们,本书快签约了,没有投资的可以投投哈,签约后加强更新,各位大佬们投投票好不好啦?) 第十一章 长得好看,真的可以为所欲为 “这位公子有些面生,不是本地人?” 荆哲正站在楼下,一阵香气飘了过来。 他一转身,差点撞到来人,退后一步,放眼看去。 说话的是一个个头不高但身材异常丰满的女子,荆哲比她高出一头,眼神从高往下瞟过去的时候… 只感觉鼻子发热,口干舌燥。 赶紧把眼神移开,尬笑一声。 “姐姐猜对了,小生从彭州过来。” 那女子听了,笑意更浓,“怪不得!我说雍州城内何时有如此俊俏的公子哥了?” 说着,那女子身体就靠了过来,媚眼如丝,在荆哲的脖颈处吐气如兰。 “公子既然来了春水楼,不妨跟姐姐上楼喝喝清茶,听听小曲?” 看着女子满眼春光的模样,荆哲咋舌,这上楼怕不是这么简单? 那女子似乎猜到了他的想法,身体又往他身上一挤,胳膊上满满都是压迫感。 “公子若是想做点其他的,也可以哦…” “……” 荆哲把口水咽下去,有些不舍的将胳膊从女子身前抽走,正色道:“多谢姐姐好意,但小生平日除了诗词再无其他爱好,只能抱歉了!” 说着,还对女子拱手致意。 那女子有些不甘,但也没有强求。 “春水楼”虽是青楼,但楼里并不缺填词作诗的书生,像这种读书读傻了的呆子她见过不少。 觉得可惜,女子最后留下一句“若是公子困乏了,可随时来楼上找我,叫我凤姐便是。” 说完便扭着身子上楼去了。 凤姐… 荆哲擦了擦汗,不明觉厉。 而旁边的憨憨盯着他,到现在都还没搞懂为何两人都站在这,那女子都不来问问他呢? 虽然他也不会上去… 接下来,又连续有四五个不同的女子,环肥燕瘦,跑来跟荆哲说了同样的话,但都被他给拒绝了。 憨憨终于忍不住问了出来。 荆哲看了他半天,指了指自己的脸。 “长得好看,真的可以为所欲为。” “……” …… “能在这烟柳之地独善其身,公子所为着实令人钦佩!” 这时,两个书生模样的年轻人走了过来,看身着打扮,一个公子,一个小厮。 两人皮肤比寻常男人白净不少,尤其是那粉嫩公子,长相俊美比之荆哲都不遑多让。 一头乌发用棱带随意盘起,眼眸似水,唇红齿白,还有那衣服都包裹不住的发达胸肌,连荆哲都自叹不如。 见荆哲的视线落在自己胸前,粉嫩公子脸颊微红,把身体往旁边挪了挪。 荆哲自知失礼,讪讪一笑:“哪里,哪里…” “公子不必谦虚!” 粉嫩公子双手一拱,感慨道:“在下来春水楼已有一段时间,发现来这里的男人左右都绕不开女色二字。唯独公子品行高洁,令在下觉得惺惺相惜,心向往之!” “谬赞,谬赞…其实我只是……” “公子不用说,在下都懂!” 不等他说完,粉嫩公子就出声打断,满眼的理解和深情。 你懂个屁哦! 但荆哲并不领情。 男人,食色性也。 身为一个男人,他自然也想食,而他一而再的拒绝那些女子,不是因为正义,而是因为… 穷! “公子你我志趣相投,何不找个清净场所,共饮一杯?” “不了,在下还有事在身,公子若实在想喝,还是另找他人!” 一个男人,还是个比自己好看的男人,荆哲实在对他生不出半点好感,赶紧拒绝。 粉嫩公子也不气馁,想了想,随即笑道:“刚才听公子说只爱诗词,又见公子气质超脱,想来诗词定是极佳?” “一般,一般而已。” “公子真是谦虚!不过巧的很,在下对诗词颇有造诣,若是公子喜欢诗词的话……” 粉嫩公子上前一步,引劝道:“倒是可以寻个清幽之所,指教公子一二!” 荆哲退后两步,拿眼斜着他。 他很想对这粉嫩公子说一句:劳资性别男,但爱好是女啊! 就算你长得好看,可我也不想搞基啊! 于是摊摊手,无奈道:“好,不装了,我摊牌了,我确实是谦虚了。” “在下诗词独步天下,自认为无人能敌,所以指教的事情,公子也不必说了!还有,求你别再跟着我了好不好?再见!不对,还是别见了!” 荆哲说完,直接遁走,只留粉嫩公子立在原地,盯着他的背影,有点出神。 “殿…” 一直不曾说话的小厮刚说了一个字,就被粉嫩公子瞪了一眼,马上改口道:“公子,这楼里那么多人,为何唯独选了他?” “总感觉此人比较独特,而且并无所求…” “并无所求?” 小厮歪着脑袋,又似乎想到了什么,捂嘴笑道:“咯咯,不过他好像蛮怕公子的。” 粉嫩公子咬着嘴唇,又轻轻吐出一句。 “还因为,他脸皮够厚!” “……” …… 随着古筝声毕,二楼平台上那些可以组团出道的舞女们悉数退下。 幕帘里那道曼妙身影起身,对着台下曲膝躬身,又坐在了古筝前,隔着朦胧的薄幕,更显安静美好。 果不其然,她刚落座,一楼大厅便沸腾了。 “婉儿姑娘!” 叫好声一波高过一波。 旁边的憨憨盯着发狂的书生,挠头问道:“公子,他们这是怎么了?” 荆哲也不知情,但大致能猜到些什么。 指着幕帘,小声说道:“若是我没猜错,这幕帘后的女子应该是这春水楼里的头牌了!这些书生,多半也是为她而来!” 荆哲没吃过猪肉,可也见过猪跑。 各行各业都有竞争,青楼自然也不例外。 青楼的竞争力是什么? 姑娘。 而一家青楼的核心竞争力,就是头牌了。 放到他那个时代,可以称为ip。 那可是引流的强大存在啊! 这么想着,荆哲也开始期待起幕帘后那道曼妙身影了,尤其好奇他的长相——怎么也得跟路漓一个级别才敢叫头牌? 哎,怎么能想到那个妖女呢? 荆哲摇头,觉得不可思议。 ———— 第十二章 好消息和坏消息 头牌没等到,倒是等到了老鸨。 只见从三楼楼梯上走下一个身材浮肿的中年女人,鼻子下的一颗美人痣让人印象深刻。 她先是扭动着腰肢走进幕帘里,弯腰跟那头牌耳语几句,随后又走到平台外面。 浅笑盈盈的对台下曲膝施礼,笑道:“诸位公子每日光临我们春水楼,老身不胜感激。” 台下安静许多,众人都仰着脑袋,竖起耳朵听她说话。 老鸨见大家这么配合,也来了精神,竟开始抖起了激灵。 “老身这里有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不知各位想听哪一个呢?” “……” 台下一片死寂,并无人捧场搭话,气氛略显尴尬。 荆哲盯着那老鸨,心中冷笑连连:是谁给了你勇气让你觉得大家仰着头是在捧你的场? 那是在看头牌好不好? 不过老鸨就是老鸨,见过的大场面多了,这点难堪她也只是一笑带过,自顾自说起来。 “这坏消息嘛,是我们婉儿身体不适,今天就不能与诸位见面了,还望公子们见谅!” “什么?婉儿身体不适?” “哪里不适?要紧么?” “我们等了半天,你就跟我们说这个?” 底下的书生瞬间炸了锅,似乎他们在这枯坐一晚就是为了头牌婉儿,现在突然跟他们说见不了了,哪能接受? 但也有人还能保持冷静,沉声问道:“这消息如此之坏,又有什么能称的上好消息?” 老鸨感激的看了说话的书生一眼,心想等了半天,终于有个配合的了。 抛了个有些恶心的媚眼之后,才又笑道:“好消息嘛,自然也是关于婉儿的。” 楼下屏气凝神,等她下文。 “诸位对婉儿的厚爱,婉儿铭记于心,同时也无比惶恐。婉儿在楼里已有些日子,始终没有遇到合适之人,若是谁能对她眼缘,今晚便可上楼一叙!” 见大家神色凝重,老鸨又继续笑道:“依老身来看,若是真有公子能合了婉儿眼缘,不仅可以上楼一叙,就是做婉儿的入幕之宾,也不是没有可能哦。” “哇!!!” 此话一出,大厅里再次沸腾。 这不是在告诉大家,婉儿姑娘想择取良婿离开春水楼了吗? 每个人都眼神冒光,摩拳擦掌,跃跃欲试。 只有荆哲透过幕帘去看里面那道曼妙身影,老鸨说最后一句话的时候,那身影轻微晃动,身子缓缓站起,最后还是坐下了。 这婉儿姑娘,似乎并不情愿。 荆哲立在那里,若有所思。 …… 老鸨说完之后,退回幕帘一侧,脸带笑意的看着楼下。 毫无疑问,所有书生和公子为了赢得婉儿好感,定会使出浑身解数,接下来,大厅里必定热闹纷呈。 其他分区的男人也觉得身边的女人不香了,三三两两离开座位,来到大厅中间,吃瓜看戏。 看到这一幕,老鸨笑容更胜。 春水楼虽是雍州最大的青楼,可跟京州那些繁华大都市的烟柳场所比起来还是差远了,而今天这事一发酵,定会引来无数顾客。 到时候,春水楼在安国境内都会名声大噪! 如此说来,只要婉儿还在春水楼一天,这里的热度就会居高不下。 至于合眼缘的人什么时候出现…呵呵,那还不是自己说了算? 老鸨冷哼一声,笑容更盛。 “林公子送婉儿姑娘纹银百两!” 一个小厮在人群中喊道,拉响了争女大战。 但这简单粗暴的砸钱手段着实惹怒了一大群读书人,指责声随之而起。 “来春水楼的人谁不知道婉儿姑娘只偏好诗词琴曲,送些银子算什么?” “就是,婉儿姑娘是何等人物,送银子岂不是玷污了她?” “粗鄙,粗鄙至极!我辈读书人羞于为伍,羞于为伍啊!” 荆哲歪头去看,之前喊着送银子的那个小厮身边坐着一个身着华袍、有些贼眉鼠眼的浪荡公子哥,听到书生们的指责,他不但没有生气,反而嗤笑一声,朝小厮摆了摆手。 “林公子又送婉儿姑娘纹银百两!” “……” 恨归恨,但这种一言不合就砸钱的方式还是很令人羡慕的。 老鸨的脸都乐开了花,纹银百两,在场所有人一天的花费都没有这么多,这片刻功夫,就收到了二百两,不高兴才怪! 但嘴上还是说着:“林公子,你也知道我们婉儿对于钱财……” “林公子再送婉儿姑娘纹银百两!” “林公子稍等片刻,老身这就去问问婉儿的意思!” “……” 看着老鸨溜进幕帘之中,一群书生像是吃了苍蝇一样难受。 说好的送钱没用呢? 说好的不爱钱财呢? 怎么才三百两银子就倒戈了? 早知道这样…算了,早知道又如何?若是有三百两银子,谁还来这? 书生们垂头丧气,之前一直沉默的林公子却站了起来。 “想送银子你们也得有啊!” “看你们那穷酸样,臭书生无疑!” “小爷最瞧不起的就是你们这帮读书人了!” “整天吹嘘自己多厉害,却写不出一首婉儿姑娘能看上眼的诗词,也好意思说是读书人?” 林公子唇枪舌剑,可句句直戳要害,那些书生虽然气愤,但却找不到反驳的点。 “什么时候,靠着祖辈萌荫的人也敢如此口无遮拦了?” 恰在这时,一个身穿白色刺绣锦袍、手拿折扇的清秀男子站了出来,骚包程度,连荆哲都难望其项背。 “若林公子的父亲不是知府,你今日能随手扔出三百两银子?反倒嘲笑起读书人了,天下有这样的道理?” 听他说完,荆哲才知道,原来这个出手阔绰的林公子就是狗官的儿子林文耀,怪不得看着他贼眉鼠眼,果然不是什么好东西! ———— 第十三章 雍州第一才子 “是陈公子!” 人的名,树的影。 清秀男子话音刚落,大厅里那些情绪低落的书生们瞬间又热情高涨起来。 荆哲指着清秀男子,问身前的一个书生:“兄台,敢问这位公子是何许人也?” 被他问话的书生有点不耐烦,但转身看到荆哲的身着长相后,脸色缓和不少。 “公子不是本地人?” “……” 接二连三的被人问这句话,荆哲都服气了,自己外地人的身份就那么明显吗? 见荆哲点头,那书生笑道:“果然如此!雍州城内,又有谁会不知道陈公子的大名?” 荆哲频频点头,虚心求教,书生款款而谈。 “陈公子叫陈剑南,乃陈大员外之子。” “陈公子才学甚高,有雍州第一才子之称。” “而且陈家跟当朝丞相是远亲,听说陈公子准备参加今年的京州会考,倘若中举,就会向丞相之女求亲!” “陈公子本就风流倜傥,满腹经纶,若是再成了丞相佳婿,前途更是不可限量啊!” 书生不吝赞美之词,看来,这个陈剑南在雍州城内的风评还是不错的。 但不知怎么,荆哲对他的印象却不好,总感觉这人有些装。 尤其是听到他要娶丞相之女——不就是他大姐吗?那岂不是想当他姐夫? 看他在春水楼里左右逢源,想来平时也是这里的常客,就这品性还想做他姐夫? 做梦! 荆哲啐了一口,皱眉思索。 …… “我当是谁呢,原来是陈公子啊!” 林文耀转过身来,一脸阴郁的盯着陈剑南。 “我只不过在教训这些臭书生而已,跟陈公子又有什么关系?难不成陈公子还想插手?” 陈剑南也冷笑一声,“在下从小饱读诗书,且以书生的身份为傲!林公子说臭书生,岂不就是在说我?” 陈剑南的父亲早年间也曾在京州为官,年纪大了才辞官回乡,雍州地面上,谁见了不得恭敬的喊上一句“陈大员外”? 况且陈家跟丞相家还攀着亲,陈剑南自然不怕一个知府公子。 听完陈剑南的话,林文耀的脸更黑了,沉默半晌才又笑道:“不过我说的好像也没错?若是你们有钱,送便是了,婉儿姑娘也没说过不收,谁又知道她到底喜不喜欢呢?” 他话音刚落,陈剑南还未反驳,就见老鸨从幕帘中退了出来。 台下所有书生一脸紧张,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就怕婉儿姑娘真被这三百两银子给打动了,他们不仅伤心,还伤脸。 老鸨往下扫了一眼,然后带着些许歉意看着林文耀,哂笑道:“林公子,我家婉儿让老身替她谢过林公子的好意,但是这上楼一叙的事情嘛…” 她没继续说下去,但那么明显的拒绝若是再听不懂就是傻子了。 人群瞬间沸腾了。 “我就说嘛,婉儿姑娘怎么会是爱财女子?” “想赢得婉儿姑娘芳心,还得靠诗词啊!” “嘿嘿…” 众人的嗤笑声落在林文耀耳朵中尤其刺耳,这还不算完,痛打落水狗的道理大家都懂,陈剑南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 “林公子,这下让你失望了?既然见不到婉儿姑娘,那三百两银子你就不用往外掏了,也免得破费。” 陈剑南一脸明媚,但却腹黑蔫坏。 他不说还好,这话当着众人的面一说,林文耀哪里还好意思再要? “左右不过三百两银子而已,林某既然送了,便不会再拿!” 林文耀梗着脖子,满面涨红,“倒是你们这些读书人说什么自己文采斐然,怎么不见你们能作出一首婉儿姑娘看的上的诗词?” 书生们默然,他们之前也不是没有写过诗词,但婉儿姑娘眼光太高,并不满意。 遂把目光都投向了陈剑南。 …… 只见他往楼梯上小走几步,这才站定。 “那是因为…” 陈剑南转过身来,锦袍下摆随着门外吹进的凉风肆意飘摇,更显俊逸。 “我还没作!” 声音不大,但却掷地有声,陈剑南温文尔雅但不失狂妄自信的模样,引得许多躲在厢房里的女子都忍不住打开门偷瞄。 “哼,说大话谁不会?” 林文耀对此不屑一顾。 “因为考取功名的事情,在下最近一段时日都在家中苦读,不曾想春水楼里来了婉儿姑娘这么一位妙人,今日听姑娘一曲,甚为宽心。” 陈剑南也不理会林文耀,继续说道:“在下心痒难耐,遂准备献丑赋诗一首,希望婉儿姑娘能够喜欢!” “哗!” 听到这话,书生们昂头挺胸,就如同陈剑南已经胜了一样,脸上的兴奋都能溢出来。 看到众人的反应,陈剑南得意非常。 雍州城内,到处都是我的传说! 今天,这传说又要增加一项了! 抬脚往前走了两步,其他人赶忙退开,仿佛特意为他装逼提供宽敞的地方。 说起装逼,陈剑南无疑是个老手。 比如现在,逼还没装,氛围先起来了,接下来就看他能不能装的更加顺滑了… 陈剑南打开折扇,作势扇了几下,突然站定,把折扇拍在手上一合,脸上露出丝丝笑意。 “珠帘琴声乱吾心,清梦渐醒人已新。 小楼听雨独憔悴,丽人现身传佳音。” “好诗,好诗啊!” “不愧为陈公子,这诗确实妙!” “婉儿姑娘怕是要现身了!说来说去,婉儿姑娘还是看重读书人多些!” 陈剑南刚作完诗,马屁就一个接一个拍了起来,当然还不忘挖苦林文耀一下。 这也可以理解,毕竟陈剑南涨了他们读书人的士气,且他的诗又不差,值得大家为他摇旗呐喊。 陈剑南一脸温和,笑着对大家摆手,显得十分谦逊。 林文耀虽然不是什么才子,可诗的好坏他还是能听出来的,陈剑南的家世再加上这诗,足以让婉儿姑娘现身了。 趁着老鸨进幕帘的间隙,林文耀还不死心,准备再恶心他一下。 “听闻陈公子对祝丞相之女爱慕有加,这次进京还准备求亲?” 陈剑南不答,算是默认。 “既然如此,陈公子又怎么会想做婉儿姑娘的入幕之宾呢?” “……” ———— 第十四章 被动装X 男人三妻四妾,在陈剑南看来是正常的。 尤其是还没成亲,寻花问柳又有何妨? 写词赋诗讲究浪漫,你都不浪,又怎么漫的起来? 再说了,雍州离京州远得很,他不说,谁知道他在雍州的事? 这些本是大家心照不宣的事情,林文耀偏偏拿出来在大庭广众之下质问他,让他有些措手不及,沉吟片刻,才有了主意。 “我对表姐之心从未变过,今日不过是来此随便走走,谁说要做婉儿姑娘的入幕之宾了?” 陈剑南分辨道。 “呵呵…” 听到这个回答,林文耀冷笑一声,他的目的已经达到了。有这话挡着,就算婉儿姑娘看中了陈剑南的诗又有何妨? 这场比试,注定没有赢家! 不多会,老鸨便从幕帘后走了出来。 先对台下施礼,看着陈剑南笑道:“陈公子不愧为雍州第一才子,赋诗作词,顺手拈来。婉儿也说刚才的诗是极好的,谢过陈公子了!” 陈剑南的脸瞬间拉了下来。 明里是在夸他,可实际不还是说婉儿姑娘没看上他的诗吗? 这反转猝不及防,陈剑南只觉得老脸发红,胸口发闷。 “就这?还第一才子?呵呵,不过如此!” 最开心的莫过林文耀了,喜笑颜开,还不忘口吐芬芳。 陈剑南瞪了他一眼,满脸阴郁。 一个青楼女子,真把自己当回事了? 不过这么多人在场,他也不好发作,只能顺着台阶往下说道:“在下刚才就说了,来此地也不过是闲逛,赋诗只是凑巧而为,婉儿姑娘不必客气!” 大厅里出奇的安静。 书生们对这个结果也相当意外,陈剑南毕竟是雍州诗词界的扛把子,连他都不行的话——这么想想,心里顿时舒服许多… …… 老鸨看着鸦雀无声的大厅,心里叹了口气。 今天怕是到此为止了。 好在保住了林文耀的那三百两银子,今晚不亏! 她往前踱步,笑道:“婉儿身体抱恙,小坐片刻也已经乏了,若是无人再作诗词的话,今日便就到这!” 那些书生们一听,马上接话。 “既然婉儿姑娘抱恙,还是回去休息!” “是啊,我等仰慕婉儿姑娘,不在这一时!” “至于诗词,以后再作便是!” “……” 明明是写不出来,偏说成舍己为人,脸皮如此之厚实在令人佩服。 撕逼大战高开低走,让荆哲感觉失望。 他倒是可以站出来随便剽一首诗力压四座,入场装逼,可结果呢? 或许能得到那位婉儿姑娘的青睐,但荆哲对此并不期待,隔着一层幕帘,连声音都听不到,谁知道她会不会是下一个乔奶奶? 按f进入坦克的事情,他可办不到。 最关键的是,出风头事小,这婉儿姑娘也不知道是多少人的梦中情人,若是因此而得罪了一大票人,岂不是得不偿失? 这个逼,不装也罢! 荆哲拍拍憨憨的肩膀,准备结束自己的第一次青楼之行。 “慢着!” 一道熟悉的声音从身后响起,转身去看,原来是之前那粉嫩公子站了出来。 荆哲来了兴趣,这细皮嫩肉跟个伪娘一样的家伙,难不成真是个作诗高手? 遂拉着憨憨找了个有利位置,继续吃瓜。 所有人的目光都朝粉嫩公子看去,待看清他的长相,感慨非常。 “好俊俏的公子哥啊!” “似乎比陈公子都俊秀啊!” “……” 陈剑南一直自诩是雍州城最大的帅比,当他看到粉嫩公子,脸色黝黑。 老鸨站在台上,笑道:“公子好生俊俏!就是不知公子站出来是不是也要为婉儿写一首诗呢?” “不是。” 粉嫩公子摇头,一脸淡定。 “不…是?” 老鸨还以为自己听错了,确认之后,脸色沉了下来。 “若公子不准备为婉儿写诗,又把大家喊住作甚?难不成想消遣大家?” 粉嫩公子笑道:“陈公子有如此大才,写出来的诗都得不到婉儿姑娘的青睐,想来婉儿姑娘眼光之高,并不是我等俗人可以打动的!” 说着,眼光朝周围扫了一眼,大声道:“我虽写不出,不代表这里其他人写不出!” 人群再次骚动起来。 “这里难道还有比陈公子厉害的人?” 有人问道。 “当然有了!此人诗词独步天下,无人能敌!随便写一首诗都好过诸位!” 声若惊雷,在人群中炸响。 “他——是——谁?” 陈剑南咬着牙,脸更黑了。 听到那句“诗词独步天下”的时候,荆哲就偷偷招呼憨憨往外溜了,顺便问候了粉嫩公子的十八代祖宗。 …… “就是他!” “……” 荆哲还是慢了一步。 他才走到门口,就被站上楼梯的粉嫩公子发现,喊声一出,马上有人把门堵住,想溜都找不到地方。 “呵呵…” 荆哲讪讪一笑,在心里继续问候粉嫩公子祖宗十八代。 他做梦都想不到,自己一个吃瓜的,怎么就让瓜砸了头? “那不过是玩笑话而已,勿要当真,勿要当真!” “玩笑?” 一个粉嫩公子就罢了,怎么又来了一个比自己帅的? 心态爆炸的陈剑南没好气道:“自己有几斤几两难道不清楚吗?有些玩笑,不是你想开就能开的!就不怕大话说多了,闪了自己的嘴?” 荆哲不想装逼,并不代表他没实力装逼。 他怕得罪人,尤其是林文耀。 因为他接下来准备在城内做生意,要是得罪了知府公子,人家随便给他下点小绊子,钱就别想挣了。 挣不了钱,跟路漓打赌就输了。 打赌一输,逃不出邙山,进不了京州,见不到大姐,抱不到大腿,好日子遥遥无期。 这是连锁反应,所以他才谨慎。 但这并不代表他怕得罪陈剑南! 而且这厮的嘴也太损了,忍无可忍的荆哲决定无需再忍。 眼珠一转,一个既不得罪林文耀同时又能打脸陈剑南的好主意就冒了出来。 嘿嘿,别怪我风骚! 劳资这是被动装逼! ———— 第十五章 献丑了! “诗词独步天下确实是在下说大话了。” 荆哲贱贱一笑,“独步雍州还是有的!” “……” “狂妄!若你真能写出比我还好的诗,那我陈剑南甘愿把雍州第一才子的名号让给你!” “呵呵,这种没啥卵用的名号,陈公子还是自己留着!” “你——” 陈剑南今晚缕遭重创,被荆哲一激,脚步虚浮,若不是被人扶了一把,就摔到地上了。 “有趣,有趣!” 林文耀见状,拍着手笑道,看荆哲的眼神充满了赞许。 “他也是你口中的臭书生,你高兴什么?” 陈剑南稳住身子,瞥了林文耀一眼,意思是我们是读书人之间的内战,输赢都跟你无关。 荆哲却连忙摆手,“在下写诗全凭天赋,书生谈不上!” 为了跟陈剑南划清界限,也为了不得罪林文耀,荆哲不惜自降身份。 “……” 这个称呼有点新奇,众人啧啧称奇。 这时候老鸨站了出来,“看公子面生,敢问公子高姓大名?” 荆哲想了想,大方道:“名字卑贱,实在羞于启齿。” 老鸨念了一遍,也没继续在这古怪的名字上纠结,话锋一转道:“公子这是想为婉儿姑娘写诗了?” “不想。” 见林文耀看过来,荆哲赶紧摇头。 听到这话,大家非常统一把目光投向了粉嫩公子,心想这两人不仅都长得好看,连操作也雷同的很啊! “在下只想为夫人作诗一首!” “……” 现场一片沉寂。 众人看看荆哲,又看看老鸨,内心震惊:这口味…也太重了? 粉嫩公子歪头思索,终于恍然大悟:怪不得屡次三番拒绝那些妙龄女子,原来好这一口呀! 片刻之后,人群中才爆发出一阵哄笑。 连老鸨自己的脸都红了。 身后是年轻靓丽的婉儿姑娘,身前是玉树临风的俊俏公子,给她一个半老徐娘作诗? 这不是让她难堪嘛! “公子,老身年纪已大,你就莫要拿老身寻开心了!” “额…” 荆哲一愣,看了看大家喜闻乐见的表情,又看了看老鸨臃肿虚浮的身材,再结合这话里的歧义,不免一阵恶寒。 妈的,劳资就算再怎么饥不择食,也不至于当个坦克兵? “夫人误会了,在下的意思是,我想为夫人的春水楼题词一首,不知夫人意下如何?” “为春水楼题词?” 这就新鲜了。 她见过因为争风吃醋斗诗的,也见过为了才学一决高下的,可为春水楼题词的,老鸨还是第一次听说,不免有些诧异。 “对!就是为春水楼题词!” 荆哲站起来,笑着来到人前,“春水楼在雍州城内远近闻名,文人墨客心向往之,可见夫人在春水楼上下了功夫!” 这话瞬间勾起了老鸨对年轻打拼时的回忆,微微动容,忍不住点头。 而荆哲则话锋一转,直言道:“春水楼很好,但不是最好,而在下可以让春水楼更好!” “如何更好?” 老鸨配合婉儿姑娘今天搞这么一出为的就是增加春水楼的人气,荆哲这番话无疑击中了她的软肋,忙开口问道。 “春水楼在雍州城内远近闻名,可在京州那种大都会里,又有几个人听说过?倘若在下为春水楼题一首奇词,让春水楼的名号随着奇词彻响安国,春水楼的生意岂不是好上加好?” “痴人说梦!” 他话音刚落,陈剑南就跳了出来。 “能彻响安国的奇词?当朝翰林大学士宋大人之孙宋基茂,诗词造诣之高可谓我辈翘楚,这种大话怕是连他都不敢说,你胆子不小啊!” “你还真当自己诗词独步天下了?” “呵呵,可笑,可笑至极!” 不仅陈剑南提出质疑,在场的所有书生也大抵是这种想法。 一个学习时长两年半的练习生而已,真当奇词是那么好写的? 但荆哲的话对老鸨来说却充满了诱惑力,满怀期待的笑道:“若是阿坤公子当真能做出这等奇词,老身自是欢喜的!不止如此,婉儿姑娘肯定也会想见见公子的!” 说这话的时候,声音突然变得娇媚,还若有若无的飞了他一眼,让荆哲掉了一地鸡皮疙瘩。 大妈,你就饶了我! 我好不容易想到这么一个既可以打陈剑南的脸,又能不得罪林文耀的办法。 你老让我见婉儿姑娘作甚? “见婉儿姑娘就不必了。” 说着,声音小了很多,荆哲有些不好意思的问道:“若是在下的词能让夫人满意,可否拿些润笔费?” 这才是荆哲的终极目的! 挣钱才是王道,其他都是扯淡! “润笔费?” 老鸨一愣,随即笑道:“那是自然!” 心里却说这公子的脸皮真薄,来楼里的男人不就是想见婉儿一面? 一哆嗦的事而已,还不好意思说呢! 不过,倘若他真能来一首旷世奇作,不用自己说,婉儿也会见他。 若是作不出来,就只能抱歉了,润笔费?做梦去! “好,那咱们一言为定!” 听到老鸨承诺给钱,荆哲脸上洋溢着满足的笑容! “公子先题词!” 妇人提醒道。 “好!” 听闻此言,其他人很有眼力界的往后退了几步,准备为他提供装逼场所。 但荆哲并不领情。 什么来回踱步、摇头晃脑、表情浮夸都是最低级的装逼,最高端的装逼哪需要前戏? “在下,献丑了!” ———— 第十六章 莫要赖账! “春花秋月何时了, 往事知多少? 小楼昨夜又东风, 佳人不堪回首月明中。 雕栏玉砌应犹在, 只是朱颜改。 问君能有几多愁? 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声音平淡,寥寥几句,词已读完。 而荆哲念完之后,大厅里落针可闻。 每个人看荆哲时都瞪大了眼睛,眼神中充满了惊讶,不可思议,震撼以及崇拜。 晃了晃脑袋,荆哲脸上不动声色。 这可是亡国之君李后主的词,独步雍州又有何难? 只不过,他对这词做了略微改动,毕竟原词是写亡国恨的,用在这里实在太煞风景。 所以他把“故国”换成“佳人”,就成了一首相思词,用在这个场合很是贴切。 尤其是当他读到“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的时候,特意加重了“春水”二字,算是点题。 挂在“春水楼”里,相得益彰。 无论何时,都以强者为尊。 大厅里的书生对荆哲本来是嗤之以鼻的,可在他甩出这么一首词后,大家都沉默了。 不得不说,这首词真特么好! 好到他们都不知该如何下口夸了。 只能站在那,朝荆哲投去崇拜的目光。 尤其是老鸨,眼光流转,热泪盈眶! 她仿佛读懂了这首词里所写,一对恋人无奈分开,多年之后一人重回故地,凭栏远眺,遥想起当年那些风花雪夜,徒增悲伤。 这词不仅写的好,意境佳,最关键的还要属以“春水”结尾,不就是特意为她们春水楼写的? 再看向荆哲,眼神就有些贪婪了。 他年轻,俊俏,又能随手写出这么文采斐然的词来,前途无量,若是能把他留在楼里,那该多好! 又回头去看幕帘里晃动的人影,连婉儿都坐不住了呢! ………… 念完之后,荆哲等了许久,没有等到掌声,甚至连句夸奖的话都没听到。 刚才陈剑南写的那狗屁诗都有人捧,我这首不比他强千百倍? 凑! 一群不懂欣赏的土包子! “好词!” 站在平台上的老鸨突然喊了一句,随后大厅才被彻底引燃,那些书生也不怕得罪陈剑南,都跟着夸奖起来。 “阿坤公子之才,世间罕见!” “单凭此词,便可入朝为官啊!” “说诗词独步雍州,阿坤公子谦虚了!” “确实,诗词独步天下,却也当得!” 荆哲愕然,看来不是他们不懂欣赏,只是反射弧实在太长了些… 最尴尬的还要属陈剑南,他之前说的话有多狠,现在的脸就有多疼,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才好。 待大厅稍微安静些,荆哲才有空开口道:“夫人,这首词可还好?” “好,简直太好了!” “那润笔费二…五十两银子不多?” 买硝石需要二十两,接下来还不知道要花多少,多要几十两,以备不时之需。 “嗯?” 老鸨尬住了。 一首词要五十两多吗? 若是陈剑南那种水平的诗词,确实多了。 而这首,五十两能买下来,老鸨觉得荆哲或许赚了,但她绝对不亏! 可现在的关键不是润笔费多少的问题。 而是… 他真不想见婉儿? 见老鸨发愣,荆哲急了:“夫人,这润笔费之前可是说好的,大家也都能作证,你莫要赖账!” “……” 秀,实在是太秀了! 书生们听到这话,集体惊呆。 自古文人不爱财,这么爱财的才子… 牛笔! “额…公子误会了,润笔费…容老身去拿!” 老鸨一脸尴尬,说完就进了幕帘。 荆哲脸上终于浮出一丝笑容。 旁边的书生们看的如痴如醉,又佩服无比。 从来只见往青楼中花钱的,可这从青楼里往外捞钱的… e… 这还真是独一份! …… 片刻之后,老鸨从幕帘中走了出来,脸上挂着盈盈笑意。 “阿坤公子好福气!婉儿刚才听了公子大作,心中万般欢喜!所以让老身出来请公子上楼一叙!” “嗷!” 大厅哗然,书生们向荆哲投去羡慕的目光。 而荆哲却怒气中烧,满面涨红! “润——笔——费!” 咬牙切齿,一字一句。 “额…” 老鸨实在想不明白,这个俊俏的少年郎为何对润笔费有那么深的执念。 跟润笔费比起来,能做婉儿的入幕之宾岂不更好? 见荆哲脸色越来越难看,她赶紧往楼梯下走,边走边说,“公子莫急,润笔费在这里!” 说话的功夫已经来到楼下,把银子放到了他手上。 见荆哲拿到银子喜笑颜开,老鸨也笑道:“公子,老身还有一个不情之请。” “什么?” “公子既然为春水楼题词一首,何不留下墨宝?待日后老身装裱一番挂于楼外,不失为一桩美谈!” 这话也得到了书生们的认可。 “能写出这么绝妙的词作,阿坤公子的字想来也是极好的!” “那还用说,必如大师一样登峰造极!” “我等若有幸一睹阿坤公子临场写作之风采,实乃三生有幸!” “听说大师写作前都需屏气凝神,待灵感一到,通篇内容一挥而就,流畅圆满!” “看,阿坤公子也在屏气凝神了…” 我凝你个肺啊! 谁说劳资要写了? 荆哲暗骂道。 这倒不是他害怕或者不会写。 作为一个中文系研究生,什么行书、楷书、草书各种书法,荆哲都熟悉,颜体、柳体或者欧体他也都临摹过。 随便展现一种出来,估计都能技惊四座。 会,可并不想。 因为他深知“装逼别太满,日后好相见”和“逼多必失”的道理,今天装也装了,银子也到手了,已经算是装逼集大成者,所以他不打算再继续。 “告辞!” 荆哲对着周围拱了拱手,转身就走。 “……” 而众人被荆哲这一系列的骚操作给闪瞎了眼,盯着他的背影,惊的说不出话来。 ———— (又是忙碌的一天) 第十七章 不能上去,太危险了 “公子就真忍心离开,不想见见奴家吗?” 声音空灵而又清澈,偏偏又夹杂着似有摄人心魄的媚劲,让人听了,浑身麻酥酥的。 荆哲回头去看,婉儿姑娘已经站了起来。 虽然隔着一道幕帘看不清长相,但映在白纱上那玲珑标致的曼妙身影,已经让许多人吞咽了不止一次口水。 见荆哲杵在那蠢蠢欲动,憨憨有点着急。 来青楼就已经越线了,若是还要在人家闺房里过夜的话,寨主知道可怎么得了? “少寨主,不能上去,太危险了!” 憨憨捅了捅荆哲,一脸紧张。 “危险?” 荆哲愣了,“我连邙山都敢住,楼上不过是些女子而已,哪有危险?” 憨憨想了一会儿才说道:“不是楼上危险,是寨主知道之后太危险了!” “你不说,我不说,我姐怎么会知道?” “可是…俺会说啊!” 说完这句,憨憨的脸都臊红了,又或许担心荆哲太难过,补充一句:“今天来青楼的事情,俺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跟寨主说,但少寨主要是上楼的话,无论如何俺都是要说的!” “……” 荆哲有点无语,心想你要不要这么诚实啊? “你若说了,会如何?” “俺要是把这事跟寨主说了,少寨主一个月之内就可以安心的躺在床上,不用那么辛苦往山下跑着挣钱了!” “哦?为什么啊?” 荆哲好奇道。 “因为寨主打人的时候手都会很重,没有一个月的时间怕是养不好的!” “……” 幸亏荆哲本来就没有上楼的打算,再被憨憨这么一吓唬,马上做出决定。 朝楼上那幕帘中的人影作揖拱手,缓缓吐出两个字来。 “不想!” 说完,荆哲头也不回,扬长而去,在场众人盯着他的背影,目瞪口呆。 幕帘之后,似乎也没有料到他会拒绝自己,幕帘中那位身材单薄却不失丰满的女子微愣片刻,随后捂嘴轻笑,眼睛弯成了月牙。 而她身旁站着的丫鬟却一脸愤怒。 “小姐,这男人也太不识好歹了!小姐都邀请他上楼了,他竟然敢走!简直岂有此理!” 但女子并不生气,笑着摇头。 “谁说我让他上楼他就必须上楼的呀?楼下那么多公子还想让我出去呢,我就必须出去吗?” “可是…那不一样啊!” “哪有什么不一样?腿长在别人身上,他想去哪谁拦的了?还有——你不觉得,这人的行事风格很有趣吗?” “有趣吗?” 丫鬟歪着脑袋,心想这男人才学不错,毕竟能让自家小姐另眼相看,只不过品行差了些。 读书人不都是淡泊名利、志向高雅的吗?而他从头到尾一直纠结五十两银子的润笔费。 “有没有趣不知道,反正挺怪的!” 丫鬟总结道。 “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都说安国地大物博多奇人异事,这下算是见识了。画屏,咱们逗留几日,也该走了。” 女子念完,眼神看向远方,喃喃自语道。 …… “不是读书人,胜似读书人啊!” 待荆哲离开,大厅里有人感慨道。 “是呀!能写出此等佳作,又有如此定力,不为美色所动,我辈楷模呀!” “哎,阿坤公子如此高才都不留恋于此,我辈还有什么理由不走?” “走了走了!” 哗啦一声,在场的读书人都站了起来,准备离开。 而陈剑南则混迹在人群中,头压的很低,心中还在庆幸,幸亏荆哲写完诗之后就没再q他,不然他今天将颜面无存! 明天就启程去京州,雍州是不能多待了! 陈剑南随着人群往外挤,心里盘算着。 他好不容易走到门口,眼看就要出去了,不和谐的声音在后背响了起来。 “哎呦,第一才子这就要走吗?” 等陈剑南回过头去,林文耀一脸笑嘻嘻的拍手说道:“你瞧我这人,记性太差了,应该是第二才子才对嘛!” 说完便哈哈大笑起来。 周围的人听到这话都停下脚步来看他们,陈剑南不敢停留,狠狠的剜了林文耀一眼,灰溜溜逃走了。 不消片刻,刚才还人满为患的大厅,已然空空荡荡。 老鸨看着这一幕,并没有一丝担忧。 以她对这些读书人的了解,刚才说的大多都是屁话,究其原因,多半是因为阿坤公子不过是个练习生,却能写出比他们还好的词,他们若继续待着,脸不红吗? 回去睡一觉,第二天忘得一干二净,晚上又会跑来消费了。 机智如老鸨,早就看穿了一切。 而她最期待的是,今晚的故事流传开来。 那首“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会插上翅膀,飞遍雍州的每个角落,飞向京州,彻响安国。 到时候,“春水楼”名声大噪,在雍州城里的地位更加稳固,安国各地慕名而来的公子也会多不胜数… 想到这一幕,中年妇人心满意足。 …… 迎着朦胧月色,荆哲哼着小曲,走街串巷,心情不要太好。 明天拿着银子去把硝石一买,他离开邙山的日子就不远了。 憨憨也很兴奋,他从没有像今天一样觉得,原来挣钱可以这么容易。 邙山之上,几个月都没有劫到一票了,这让他们不得不在山上自己开垦荒地,种田种菜,山贼硬生生玩成了农户,传出去的话,道上的人指不定怎么笑他们呢! 而荆哲呢,只是动了动嘴皮子,五十两银子就到手了,彻底颠覆了憨憨的认知。 荆哲脚步轻快走到前面,憨憨落在后面盯着他的背影,在心里盘算: 回去之后要不要向寨主建议,也别让少寨主进京赶考了,就留在山上,一个月作一首诗去春水楼卖了,不比他们劫道轻松多了? 嗯,就这么办了! ———— (有没有推荐票一张给我…) 第十八章 谢谢你祖宗十八代 憨憨想的正美,突然站定。 “是谁!?” 荆哲也停了下来,回头去看。 明亮的月光下,两个人影从墙角后面缓缓走了出来。 “是你们?” 待走近一看,荆哲的脸就绷了起来。 来人赫然是那粉嫩公子和他的小厮。 在春水楼里就两次三番的纠结自己,被拒绝后,还给他下了个绊子,这货不会是个变态? “阿坤公子就这么走了?” 粉嫩公子被发现后也不觉得尴尬,仰头打量着荆哲笑道。 “怎么,不走还等着过年不成?” 荆哲没好气道。 “……” 粉嫩公子被这话噎了一下,随即笑道:“阿坤公子不打算谢谢我吗?” “谢你?” 荆哲被这厮厚如城墙的脸皮给气笑了。 劳资不打你一顿你就偷着乐,谢你妈啊? “是啊,若不是在下极力引荐,阿坤公子哪有在春水楼作诗的机会?待今晚发生的事情在城内传开,用不了多久,公子肯定会名满天下。公子还不打算谢我?” “谢,肯定要谢啊!” 荆哲咬着牙,沉声道:“我谢谢你祖宗十八代哦!” 说完,留下一脸狐疑的粉嫩公子,大步流星的朝客栈的方向走去。 “祖宗十八代…” 半晌之后,那小厮才回过味来:“殿下,咱们是不是被骂了啊?” “还用你提醒?” 粉嫩公子瞪了小厮一眼,看着已经没了荆哲踪影的小巷,同样咬牙切齿。 “阿坤?本宫记住你了!” 现场只剩两人,连称呼都已经不再顾忌,若是荆哲在现场听到,一定惊掉大牙——出个门就得罪个皇亲国戚,这他娘的都是什么运气? 看着自家主子愤怒的模样,小厮有些惊讶,忙问道:“殿下,咱们出来有段日子了,是不是该回去了?” “不回去!” “殿下莫要赌气,咱们这次出来已经半月有余,若是再拖,恐怕回宫之后陛下责罚!” 小厮一脸担忧的提醒道。 “不怕!” 粉嫩公子斩钉截铁,“这阿坤可恶是可恶,但真才实学还是有的!今天他写的这首词,本宫认识的人里就没一个能写出来!” “宋大学士家那位也不行?” 听小厮这么一问,粉嫩公子眼神发亮。 “当然不行!呵呵,若是阿坤能去京州参加中秋诗会的话,宋基茂和宋家的如意算盘怕是要落空了!” “殿下是想…” “没错,本宫要把阿坤带回京州!” 之前还怒不可遏的脸上,已然笑靥如花。 …… 回到客栈,荆哲抱着五十两银子,四仰八叉的睡了个好觉。 对他来说,好觉必须有好梦。 梦里,他赚够银子,离开邙山,去往京州,有身为丞相之女的大姐照顾,混的风生水起。 梦里, 清晨起床,还感觉梦里那些画面历历在目。 憨憨已经在门外等候,荆哲换了身衣服,在客栈吃了点饭就走了出来。 手里有了银子,自然要去买硝石。 打开门看到荆哲的时候,山羊胡的表情有点复杂。 昨天听荆哲说要把他的硝石全买下来,山羊胡十分激动,甚至连爆竹也不做了,把那些雇工都辞了。 可是他等啊等,等到天黑都不见荆哲人影的时候,心彻底凉了。 我被人耍了? 除了这个想法,再无其他。 所以再次看到荆哲,山羊胡的心情,像是冰火两重天一样刺激。 “怎么,一天不见,掌柜的不认识我了?” 看着山羊胡堵在门口发呆,荆哲调侃道。 “啊…没有!” 山羊胡回过神来,赶紧让开一条道。 “公子今天准备买硝石?” 荆哲点头,从衣服里掏出银子递了过去。 山羊胡本来还激动来着,但看到荆哲递过来的银子,脸黑了下来。 “公子,咱们讲好了二十两银子,你给这十两银子是什么意思?” 荆哲笑道:“不瞒掌柜说,其实在下不是雍州本地人,若是把硝石都运回老家,山高路远,太不划算,所以我打算在城里买套宅子,到时候再把硝石都运过去。” 掂了掂手中的银子,继续道:“硝石我全要了,但需要先存放在掌柜的这里,十两银子是押金,待找到宅子,再把尾款结清,如何?” “好啊!” 只要能把硝石都买走,其他什么都好说! 况且硝石还在自己手中,也不怕他跑了! 山羊胡接过银子,问道:“公子在城里可有看中的宅子?” 荆哲摇头,“我刚来雍州不久,对这边也不太熟悉。” 山羊胡一听,试探道:“在下正好有一个朋友想卖宅子,要不帮公子问问?” “那再好不过了!” 荆哲笑道:“若是掌柜的真能帮我寻到合适的宅子,钱自然少不了!” 山羊胡搓着双手,眼睛都眯成了一道缝。 “钱不钱的都无所谓的,主要是想交公子这个朋友!” “……” …… 荆哲让山羊胡帮他包了一大袋硝石,这才跟憨憨走了出来。 一路上,憨憨心事重重。 不得不说,这个少寨主挣钱是厉害,一首诗五十两银子,无人能敌。 可花钱手段更厉害啊! 硝石就去了二十两,这还准备买宅子,指不定花多少钱呢!邙山上那么多空宅子还不够住的吗? 憨憨憋了半天,终于还是忍不住说道:“少寨主,俺觉得你花钱太大手大脚了!好不容易挣那么多钱,这样不好!” 荆哲点头,“是吗?本来还想着去买些肉和酒回去犒劳犒劳山上的弟兄,既然你这么说,那还是算了。” 憨憨:“……” 又走了一会儿,憨憨小声道:“少寨主,俺又觉得,你花的钱好像都有道理,并不是大手大脚的…” “……” ———— 第十九章 回山 荆哲还是带着憨憨来到了羊肉摊前。 接下来有好多力气活,先用肉收买一下邙山人心,到时候用起他们来也可以心安理得。 最重要的是,荆哲到邙山的几天,除了粥和青菜外,一点荤腥都没沾过,若是再不吃肉,他自己都要受不了了。 邙山上有二百多人,荆哲算了一下,最少也得十头羊才够吃。 羊肉摊老板一听吓坏了,这生意太大,超过了他的预期,尤其是,他也没那么多羊肉啊! 后来商量一番,荆哲在羊肉摊老板那里买了十只活羊,跟乐呵呵的憨憨牵着羊出了城。 来到山脚下,憨憨停了下来,看着荆哲说道:“少寨主,俺见你有好几天都没练功了,这怎么行?” 说着,就把背上沉甸甸的包袱拿了下来,“少寨主,你背着这包袱上山,效果肯定比之前的米袋还好哩!” 我背你妹啊! 荆哲在心里吐槽一句,摆手道:“不了,我发现我没有练武天赋。再说了,看看你们练武都干了些什么?劫官?没劫到?挣钱?好像也没挣多少。那我还练个锤子?” “锤子?山上好像没有人用这个当兵器哦,少寨主若是想练锤子,虽然奇怪但也不是不行。” “……” 看着憨憨一本正经的模样,荆哲骂了句“我看你就是个锤子”,也不再管他,大摇大摆的往山上走去。 …… 当牵着十只羊的憨憨上了山,那些躲在树荫下乘凉的山贼们瞬间沸腾了,一窝蜂围了上来。 “这个…这是…那个……” 憨憨平时说话就不怎么利索,被这么多人一堵,话都说不囫囵了。 荆哲把他推开,笑道:“今天下山挣了点钱,先买十只羊让大家尝尝鲜!” “嗷!” 一听这十只羊都是让他们吃的,山贼们更兴奋了,毕竟只有过年的时候,山上才能有这么大的排场。 “少寨主,你挣了多少钱?” 有人问道。 荆哲笑着摆手,“不多不多,下山的时间太短了,也就挣了五十两而已!” “五十两?怎么可能?” 之前说要把妹子许配给荆哲的胖球听完,一脸的难以置信。 “是五十两,俺亲眼所见!少寨主只写了一首诗,就卖了五十两呢!” 憨憨站出来替荆哲作证。 “嘶!” “一首诗五十两?” “比打劫还狠!” 荆哲咧嘴笑笑,不再说话。 接下来,在憨憨的带领下,一群人牵着羊准备去宰了,今晚要搞一个全羊宴。 荆哲又大方的给憨憨留了一两银子,让他派人下山去买酒。 既然要大口吃肉,大口喝酒,只有肉没有酒又怎么行? 等人走的差不多了,那胖球又凑了上来。 一脸讨好的笑道:“少寨主,我想了又想,觉得还是把妹子许配给你——” “滚!” 荆哲怒目圆瞪,心想这货怎么还恩将仇报? “哦~” 胖球一步三回头,非常不舍。 …… 荆哲回到自己的房间,让憨憨把包袱留下,顺便给他找了几个大小不一的瓷缸,就把自己关在了房间里。 荆哲的下一步计划是制冰。 这还多亏那个卖西瓜的伙计给了他灵感。 那伙计宣称他家的西瓜都是冰镇过的,但实际上,那瓜顶多是在地窖里放过,跟真正的冰镇差太远了。 放在地窖都牛逼至此,若是他能在三伏天里造出真正的冰来,商机无限啊! 用到的方法自然是硝石制冰,前世荆哲看小说的时候都看过很多次,操作起来也不陌生。 先挑了两个大小合适的瓷缸,把小一点的缸放进大一些的缸里,往其中加水。 随后把包袱打开,将硝石放进大缸和小缸之间的夹层中,再找来盖子盖上。 制冰需要时间,做完这一切,荆哲就躺在床上,睡了过去。 也不知道睡了多久,当门外响起敲门声的时候,荆哲才醒。 揉着眼睛去开门,发现敲门的是憨憨,身后还跟着路漓。 一天没见,看到她的时候竟觉得有点亲切,这让荆哲感觉奇怪。 一定是她长得漂亮,这是男人的本能而已。 进了屋,路漓走了几步,才看着他问道:“听大寒说你进城挣了五十两银子?” “昂。” “怎么挣的?” 路漓问完这句,她身后的憨憨就开始对荆哲挤眉弄眼,似乎想传达什么重要信息。 但荆哲视若无睹,大咧咧说道:“昨天晚上去春水楼写了首诗,那里的老鸨给的。” “你去春水楼了?” 路漓眯着眼,脸色并不好看。 “哦,去了。昨天经过春水楼,憨憨说从未去过,死活拉着我进去。我力气又没他大,又怕他一个人进楼做什么坏事,就跟他进去了。” 荆哲拍了拍已经呆若木鸡的憨憨,笑道:“不过多亏憨憨,要不是进了春水楼,这五十两银子无论如何也挣不到啊!” “寨主,俺没有!” 反应过来的憨憨又惊又气,扯着脖子分辨。 路漓瞥了他一眼,淡声道:“出去。” “寨主——” 话刚出口,就被路漓狠狠瞪了一眼,剩下的话只能咽回肚子里,悻悻离开。 或许也知道老实的憨憨肯定是被冤枉的,路漓也没继续在这件事上纠结,看着他问道:“怎么,你就打算通过卖诗让我们过上好日子?若是你走了,谁写诗让我们卖?” “当然不是!” 荆哲摇头,然后神秘兮兮的笑道:“你有没有觉得我这房间有什么独特之处?” “独特之处?” 路漓念叨一句,心想这房间是当初就是她选的,除了干净些,也没有什么独特啊? 等等… 不对! 她四下打量一番,然后好奇道:“你这里…怎么比外面凉快那么多?” 第二十章 你的怎么这么小? “这是…冰?” 当路漓看到小瓷缸里的东西,脸上的惊奇再也遮掩不住。 荆哲睡觉之前在大瓷缸里加了部分硝石就没再管,睡醒之后感觉屋里凉爽许多,心想这冰已经制的差不多了。 他伸手往小瓷缸里捞了一把,能摸到细碎的冰块,准确的说,冰水混合物更贴切些。 因为刚开始,这种效果已经很不错了,如果想得到更纯、量更大的冰块,就需要源源不断的往大瓷缸中加硝石了。 荆哲笑了笑,没有正面回答路漓,反而问道:“大姐,你觉得若是卖冰的话,能挣钱吗?” 路漓点头,她已经猜到荆哲的主意了。 三伏热天,西瓜这种降暑水果都供不应求,更何况冰了? 看来,让山上的人都过上好日子,也不会太远了呢! 这可是自己曾经一直奋斗的目标,可不知道为什么,心情并没有太兴奋呢? 路漓闷闷的想着,突然一句话都不想再说,掉头就走出了屋子。 看着她的背影,荆哲微微愕然。 这女人…变得也太快了? 肯定是知道跟自己打的赌要输,不爽了? 哼,活该! 谁也挡不住我入京抱大腿的决心! 接下来,荆哲把大瓷缸里那些已经反应完的硝石取出来,准备加入剩下的硝石,希望能制一些成色更好的冰块。 不多会,敲门声又响了起来。 荆哲还以为路漓又回来了,开门一看,却发现是憨憨,脸臭的跟下水沟似的,都不用靠近,就能闻出来。 “来作甚?” 憨憨听了,把手中的食盒往上提了提,“炖了几大锅羊杂汤,寨主让俺送过来给少寨主尝尝。” “哦,放下!” 荆哲忙着往外取硝石,头也没回。 等他取完硝石,转身发现憨憨立在那跟个雕像一样,愣道:“你怎么还没走?” 接下来就见憨憨扭扭捏捏,还有点委屈:“少寨主,你进春水楼的事情俺都没跟寨主说,你为啥要陷害俺?” “谁陷害你了?” 荆哲并没有因为打小报告而脸红,“你敢说昨天晚上你不想进楼看看?” 憨憨一听,脸涨红了,“想进是想进…可也不是俺让少寨主进去的啊!” “想都想了,屁话就不要多说了!如果我以后上楼,你不是也会告状?既然如此,我先告你一状怎么了?” “……” 荆哲的逻辑,憨憨听完竟无言以对。 “怎么还不走?” “哦…寨主还让俺问问,少寨主想怎么吃这羊肉,如果想不到,那寨主就让人一块煮了。” “等等……” 作为一个品尝过邙山黑暗料理的男人,荆哲对这些大老粗的手艺实在不敢恭维,好东西也能被他们做出屎一样的感觉。 “留出一只羊给我,我准备烤着吃,其他的你们看着办!” 憨憨刚走到门口,荆哲又喊道:“对了,再给我找一床不用的铺盖过来。” “哦…” 冰已经制得差不多了,剩下的就是保温,不然辛辛苦苦制来的冰怕是又都化成水了。 等憨憨送来被子,荆哲里三层外三层的把瓷缸包裹严实放到避光的角落里,这才关门走了出去。 …… 日渐西斜,凉风习习。 邙山上,四处都呈现着一片欢乐祥和。 大家在外面燃起篝火,把大锅架在上面,空气中已经弥漫起浓浓的羊汤鲜香味。 荆哲从后山一路走来,“少寨主”的招呼声不绝于耳。 原来他在房间的时候,憨憨已经把他如何挣了五十两银子、买羊买酒的事情讲了一遍,对荆哲所说让大家过上好日子的承诺,大家原来只当笑话,但现在就不一样了。 毕竟他只出去一天,回来就让大家跟过年一样吃上肉了,以后还怎么得了? 对荆哲的热情自然也是发自肺腑。 “少寨主,你要的羊在这!” “少寨主,听说你要烤羊?柴禾都在这!” “少寨主,要我们做什么你张嘴就行!” 荆哲刚走到篝火旁边,一群人就围了上来。 站在远处的路漓看到这一幕有些感慨,自己用了多久才让山上的人对她心悦诚服。 而他呢,似乎只用了一天。 但京州不比山上,还是很危险的呢! 路漓歪头想着。 …… “把羊蹄子绑起来,谁特么让你绑羊尾的?” “我让你在羊身上划几刀,你跟它有仇?那么用力捅它那里作甚?” “火太大了,赶紧灭了!” “对对对,用木炭烤就行了!” 平时带着一个憨憨就让人头疼了,现在指挥着一大群憨憨烤全羊,荆哲操碎了心。 好歹把羊架在木炭上,荆哲吩咐给众人接下来该怎么烤,就去忙其他的了。 炎炎夏日,唯有烧烤让人心安。 而没有烤串的烧烤,是没有灵魂的。 荆哲之前片了些肉,又让人去找了不少柳树条,自己在那串了起来。 山上并没有太多调味料,或许整个安国都没人听说过孜然一类的东西,荆哲的烧烤就显得简单许多。 抹油,洒盐巴,又让人弄来些辣椒,就算是烧烤的全部佐料了。 但饶是如此,对于从未吃过烧烤的邙山众人来说,已经可以算是绝佳美味。 烤全羊还没熟,香味就把其他人引了过来,那些还在锅里煮着的羊肉,瞬间就不香了。 而荆哲没跟他们抢,躲在远处,耐心的烤着手里的肉串。 烤全羊刚好,他的烤串也烤的差不多了。 看着一大群人在那疯抢,无比惬意。 “咦,你的怎么这么小?” 这时,手中拿着一块烤羊腿肉的路漓走了过来,盯着荆哲手里的肉串出神。 “喏,给你。” 荆哲也不小气,递了几串给她。 路漓接过,放进嘴里。 “咦…好硬。” “唔…里面又很软。” “嗯…你的虽然小,但很好吃哦!” 路漓鼓着嘴,认真说道。 荆哲:“……” ———— (今天搬家,终于算是告一段落,明天开始两更,雄起!ps:不算开车?怕怕…) 第二十一章 买房 屋里放着一缸冰,温度都低了不少,荆哲这一觉睡得相当惬意。 第二天清早起床,他找了一个小瓷罐,把里面装满冰,用一床毯子包裹起来。 随后把憨憨叫了过来。 或许是因为吃了肉的缘故,憨憨容光焕发,一扫憨样。 “少寨主,咱们下山?” 这家伙跟着他尝到了甜头,说起下山比他还要积极。 “昂。” 说着,荆哲就把包裹着毯子的瓷罐递给憨憨,并且嘱咐道:“这可是宝贝,以后能不能天天吃肉就看它的了,可千万别打破。” 憨憨一听,表情凝重。 似乎全山寨人的命运都压在了他手上,顿时压力山大。 “还有,咱们今天得带四五个身强力壮、手脚灵活的人一起下山。” “我!” “我!” “还有我!” 荆哲话音刚落,几个人就从门后面涌了进来,为首的赫然是胖球。 昨天晚上,荆哲带着憨憨进春水楼的事情在寨子里传开了,大家对憨憨那是羡慕嫉妒恨。 每天在城里闲逛,晚上还能上青楼——哪怕只看看不进去也是好的,这么好的肥差,哪能只便宜憨憨一人? 一大早,以胖球为首的几人就躲在荆哲门外探听动静,正好听到荆哲说要带人下山,马上自告奋勇窜了出来。 荆哲看了他们一眼,其他人还好说,可是胖球确定不是来搞笑的? “就你,手脚灵活?” 生怕荆哲不带自己下山,胖球一个蹦高就跳了出来,摆弄两下手脚,笑嘻嘻道:“少寨主,别看我胖,但我灵活着呢!” “是啊少寨主,手脚不灵活的人可上不了咱们邙山!” 其他人也帮腔道。 荆哲一想也是,人家是吃山贼这碗饭的,不能质疑别人的专业性。 但还不忘好心提醒道:“你们可想好了,跟我下山可是很累的!” “跟着少寨主,累点又有何妨?” “我们最愿干累活重活了,有什么累活少寨主吩咐便是。” “是呀是呀!” 听到荆哲打算带他们下山,几个人赶忙拍着胸脯,义正言辞。 逛个街,上青楼,如果这都算累的话——那就累死我们! “……” 妈的,一群憨憨! 荆哲在心里骂道。 …… 硝石制冰已经成功,但邙山山高路远,把邙山当成制冰场所的话,一来一回太耽误时间和人力不说,若是冰化在路上,那就太搞笑了。 所以荆哲需要在城里买一套宅子,后院制冰加工产品,前宅当门面卖东西。 所以带着五个憨憨一起下了山,荆哲就直奔卖爆竹的山羊胡家。 昨天他说有一处宅子,荆哲打算去看看。 开门看到荆哲,山羊胡面露喜色,但当他看到荆哲身后跟着除了一个憨憨,还有四个虎背熊腰、怎么看怎么不像好人的汉子后,有点慌。 “公子今天挺早呀…” 山羊胡继续打量几人,准备稍有风吹草动就喊人。 “挂念着宅子的事,哪里睡得着?这不赶紧过来看看,希望能听到掌柜的好消息!” 山羊胡一听荆哲是为宅子的事过来,马上来了精神。 “公子,你运气好!昨天我去问了,我那朋友最近要南下江陵,老宅子打算卖掉,公子可以去看看,若觉得合适,买下就行!” 荆哲点头,“那劳烦掌柜的领我们去看看,若是宅子合适,少不了掌柜的好处!” 山羊胡心花怒放,二话不说,关了门就带着他们往大街的方向走去。 走了约摸一刻钟的功夫,荆哲一行人就来到了山羊胡所说的宅子外。 这处宅子不小,前面有临街门面,虽不是崭新,但有模有样,稍作修饰就能使用。 后院有三间厢房和一间柴房,跟门面比起来,就显得太老旧不堪了些。 院子里杂草丛生,一看就是空置了多年。 但这对荆哲来说无所谓,毕竟后院他准备存放硝石和制冰,若是太新的话还会觉得浪费。 而最让他满意的还要属位置。 宅子门面正对着雍州城中心大街,往前走不足百步就是春水楼,斜对面又恰好是林文耀的西瓜铺,妥妥的临街旺铺啊! 转完一圈,荆哲不动声色道:“掌柜的,这宅子若是买的话,需要多少银子?” 刚才荆哲看宅子的时候,山羊胡一直留意着他的表情,根据这些年的从商经验,他看得出来荆哲很喜欢这处宅子。 喜欢,就好办了! 眼珠一转,沉声道:“公子,我之前就跟这朋友说过,他说这宅子最低也得五十两!” “五十两?” “你怎么不去抢?” “不对,我们就算抢——” 胖球还要再说,被其他几人拦住了。 荆哲没有说话,眯眼看着山羊胡。 傻子都能看出这宅子荒败多年,平日肯定无人问津,能找到买家就不错了,总不能因为他喜欢就把他当成冤大头? “算了,不买了,咱们走。” 荆哲淡淡的说了一声,转身就走。 胖球他们狠狠瞪了山羊胡一眼,立马跟上。 山羊胡见状急了,之前荆哲买硝石的表现让他觉得这是个不差钱的公子哥,所以他再一次狮子大张口,没想到这次人家直接走了! “等等!公子等等!” 山羊胡快跑两步,气喘吁吁的拦住他。 “掌柜的,不是在下不想买,实在太贵了!” 荆哲一阵摇头。 “公子,做买卖不就得有来有回吗?要不你说个价,我去问问我朋友?” 荆哲伸手,“一口价,二十两!” “二…十两?” 荆哲这是不砍价则已,一砍价就把山羊胡给砍懵了了。 见过对半砍价的,可是这比半价还低的砍价…是认真的吗? “公子…这也太低了?” 荆哲摊手,无奈道:“其实我也不想的,但最近花钱多,我身上只剩了三十两银子。” “三十两…” 山羊胡还是不太理解,你明明有三十两,为啥还价二十两呢? 荆哲看懂了他的疑惑,一脸正义道:“因为我要把剩下的十两银子当做好处费送给掌柜的,不能让你白跑一趟!” 山羊胡听了,顿时内牛满面。 ———— (琐事还是太多,刚码完热乎的一章,赶紧发上,晚点还有一更。感谢大家的推荐票,尤其是还有一位大佬投了九票,给跪了……) 第二十二章 男人的话你也敢信? 身上一共三十两银子,还非要留十两送自己当好处费,就冲这么多银子——呸,是冲着这么好的人,山羊胡就准备去找他朋友讲价了。 他朋友的心理价位在三十到三十五两,二十两银子有点难度——但在十两银子的好处费面前,山羊胡有信心用二十两把宅子拿下! “公子,你先回去歇息片刻,容我去跟朋友商量一番!他若是同意,我便让他带着地契过来,当天就能把宅子卖给公子!” “如此甚好!” 荆哲说着,还不忘拍拍自己的钱袋,山羊胡瞥了一眼,屁颠屁颠跑走了。 荆哲就原路折返,回到宅子中兜兜转转,心里做着规划。 “少寨主说是二十两银子买下宅子,实际上用了三十两,不过比起五十两的要价,已经低太多了!” 跟在胖球身边的一个汉子崇拜道。 荆哲笑着点头:“能说出这番话,说明你还在第一层。” “少寨主开始说不买了,其实是用了一招叫欲什么擒…” “故纵!” “对对对,就是欲擒故纵!还是少寨主厉害,都不用我说就知道了!” 又有一个汉子说道。 荆哲再次点头,“你已经在第二层了。” “若是少寨主开始就还价三十两的话,那掌柜的也不见得愿谈,可少寨主偏偏拿出了其中十两当好处费给他,就算是二十两,那掌柜的为了拿到好处费,也一定会全力促成这事的!” 胖球分析的头头是道,引得荆哲赞许。 “不错,你比他们都厉害,看来已经来到第三层了。” 胖球听了,笑得合不拢嘴。 “少寨主,那你在第几层?” 一直没说话的憨憨问道。 “我啊,”荆哲笑笑,臭屁道:“你们以为我在第四层?呵呵,其实我在第五层了!” “第五层?” 众人一片狐疑,“那是什么?” 荆哲笑着摇头,“等会你们就知道了!” …… 半个时辰之后,山羊胡领着一位大腹便便但却儒雅和煦的中年男人进了宅子。 “吴兄,这位便是想买宅子的公子!” “公子,这位便是宅子的主人!” 荆哲跟宅主打了声招呼,随后进入正题。 “这么低的价钱,其实我是不打算卖的。但我近期就要前往江陵,又听张兄极力推荐,所以忍痛割爱,二十两银子卖给你了!” 宅主看了眼自己的宅子,悻悻道:“这个地方位置不错,若不是要离开,我还真舍不得。” “多谢!房契可曾带了?” 荆哲也懒得听他煽情,直奔主题。 “带…了。” 宅主没想到荆哲如此直接,一个交钱,一个拿房契,用了片刻功夫,这套宅子就易主了。 山羊胡把宅主送出门去,笑着返了回来。 “恭喜公子,喜提吉宅!” “同喜同喜!” 荆哲对山羊胡拱了拱手,便把十两银子拿出来递了过去。 “公子…果然爽快!” 简单粗暴又有钱,山羊胡对荆哲这样的优等客户别提多满意了。 “掌柜的,宅子已经买了,我准备去你那里把硝石都拉过来。” “应该的,应该的!” 山羊胡手中拿着沉甸甸的十两银子,笑容无比殷勤,似乎又想到了什么,停顿片刻,讪笑两声,才出声问道:“既然公子想要去拉硝石,那尾款…” “什么尾款?” 见荆哲皱眉发问,山羊胡暗道不妙。 “之前跟公子商定,一屋硝石二十两,公子只付了十两押金,说是尾款等找到宅子拉走硝石的时候再一起结清,可有此事?” 荆哲点头,“确有此事。” “现在宅子在下也帮忙找到了,十两银子的尾款那公子也该结清了!” 听到荆哲认账,山羊胡的底气也足了不少。 “那十两银子尾款,刚才不是给你了?” “哪里给我——” 山羊胡刚想说没有,但手中还没来得及收起来的十两银子又似乎在提醒他并不是没有。 “公子,你不会说这十两银子就是尾款?” 山羊胡举起手来晃了晃,脸色逐渐黑化。 “昂,不然你以为呢?” 荆哲脸不红气不喘的摊了摊手,“我的钱又不是大风刮来的,再说,谁能憨到认为我会随便给人十两银子?” 胖球憨憨:…… 其他几人:感觉受到了冒犯… 山羊胡的脸彻底黑化:“公子,你之前明明说好要给我十两银子的好处费,亏我还帮你把宅子的价钱压的那么低!” “可我也确实给你十两银子当好处费了,没毛病啊?” 看着荆哲一脸轻松的样子,山羊胡的脸黑到发红发紫。 “公子,看你的打扮像个读书人,都说读书人最讲诚信,这种出尔反尔的事若是传扬出去,你就不害臊吗?” “当然不了。” 荆哲摇头,一脸严肃道:“首先我是个男人,其次才是读书人。男人的话你也敢信?亏你自己还是个男人呢!” “……” 这话说的,山羊胡竟然无言以对。 荆哲虽然是穿越者,但他不傻。 据他了解,那一整屋的硝石配合上其他材料全部制作成爆竹,等到过年的时候能卖出二十两银子那都属于烧高香了。 其中再扣除人工费,耗去的时间和其他材料费,山羊胡能挣到的远远低于二十两。 但他开口就跟荆哲要二十两,完全把他当冤大头了,荆哲不搞他搞谁? 见他不服气的样子,荆哲冷声道:“若是你觉得被骗了,二十两银子都拿来,硝石我去其他地方买便是了!” 城里制作爆竹的也不止他一家,荆哲才不惯着他的毛病。 果然,一听荆哲不买了,山羊胡吓了一跳。 赔着一张笑脸又凑了上来:“在下跟公子开个玩笑而已,公子莫要生气!现在就带公子去拉硝石,我再帮公子找几辆拖车!” 荆哲也懒得跟这种人计较,带着其他几人就走了出去。 ———— (第二章送上,有票票的就砸一下!) 第二十三章 可是阿坤公子? 当你表现强硬时,对方认怂的几率很大。 被荆哲一唬,山羊胡什么毛病也没了,老实拿好自己的十两银子,带荆哲回了他的住处。 不光如此,他还为荆哲提供了几辆小推车来运送硝石,殷勤程度不得不让人感慨,有些人天生就是犯贱啊! 正所谓几家欢喜几家愁。 当荆哲指着一整屋的硝石跟胖球他们几个说全拉回自家宅子的时候,几个人都懵逼了。 说好的逛街,说好的上青楼呢? 为什么跟他们想的不一样啊? 看到几个人立在原地不动,荆哲催促道:“都愣着干嘛呢?赶紧把硝石运回去,后面还有很多活呢?” “还有…很多活?” 盯着面前如小山丘一样高耸的硝石,胖球颤颤巍巍的问道。 “昂,是有不少。” 见几人一脸苦瓜相,荆哲不满道:“下山之前就跟你们说很累了,你们不还说不怕累、最喜欢干活了吗?” “……” 如果时光能够倒流,胖球保证打死都不会那么说了。 那么多硝石,何时才是个头? 荆哲也不管他们想什么,从地上拿起铁锹往胖球肩上一撂:“快点干!” 说完就准备带憨憨走。 胖球见状,马上拦住他们。 “少寨主,你把老吴也留下!” 多一人多一分力量,何况还是憨憨这种身强力壮的家伙,胖球怎么“舍得”他走? “憨憨跟着我还有要事,就那么点活,你们身强力壮,又腿脚灵活,还不是随便干?” 不等他们反对,人已经走了出去。 盯着两人的背影,胖球都快哭了。 坑外人就算了,怎么连自己人都坑啊? 悔不当初啊! 真是鬼迷了心窍才说自己腿脚灵活的… …… 荆哲带着憨憨出来,先去了官府。 刚买了房子,自然要去官府报备,不然就成了黑户。 从官府出来,直奔春水楼。 正如憨憨所想,荆哲挣钱的本事不小,花钱也很在行,昨天的五十两银子已经所剩无几。 而现在才不过刚开始,接下来得把宅子翻新一下,还有很多准备工作也都需要钱,所以荆哲打算再去春水楼捞上一笔。 逮住一只羊就狠狠薅,这是他的计划。 物以稀为贵,昨天已经高价卖了一首词,同样的套路荆哲不想再来第二次,他今天准备把冰块推销到春水楼里。 之所以把憨憨叫出来不是怕累着他,而是怕累着自己——毕竟那么一大瓷罐冰,不让他抱着难不成他自己抱着? 但憨憨并不知道。 他还以为那么多人荆哲唯独器重他,都不舍得留下他干重活,心情愉悦,步伐轻快,开心的就像一个二百多斤的孩子。 今天的雍州城里,明显比昨天热闹不少。 大街上,经常可以看到个人围成一个小圈,在那里说着什么。 吃瓜是人的天性,荆哲竖着耳朵偷听。 “听说了吗?陈公子一大早就出城了!” “哦,陈公子之前就说要去京州参加会考,待考得功名,还准备向丞相家求亲,今天应该是启程了!” “嘁!” 说话的人朝四周瞟了一眼,不屑道:“根本就不是这么回事!听说昨天晚上,陈公子在春水楼里作诗输给林公子请来的一个练习生,还把雍州第一才子的称号给让出去了,羞愧难当,所以才去京州的!” “真有此事?” “千真万确!我三姨家大表哥小姑奶奶的大儿子就在林知府家里做工,我就是听他说的!” “……” 几人说的热火朝天,路过的荆哲有点无奈。 劳资就不配拥有姓名了? 不过他也能理解,这话必定是林文耀为了打击陈剑南才故意放出来的,而这些吃瓜群众都是平头百姓,平日也不会去春水楼那种风月场所消费,信讹传讹倒也正常。 继续往前走。 “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此等佳句,令人神往!” “听说阿坤公子并非读书人,只是个学习时长两年半的练习生而已,却有如此大才,实乃天赋异禀!” “只可惜昨日未去春水楼,不能一睹阿坤公子之风采,实在可惜!” “天不生阿坤公子,文坛万古如长夜!” “……” 这想必就是读书人的圈子了,更接近事实真相,荆哲听了,通体舒坦。 继续前行,看到几个打扮妖艳的女子正在路边跟人打听什么,身上穿着单薄清凉,让人看了一阵脸红。 不会? 这些风尘女子白天就开始揽客了? 荆哲红着脸瞪着眼,一刻都舍不得移开。 细听之后才了解,原来雍州城里不止春水楼一家青楼,还有另外一家,叫做醉梦楼。 红尘勾魂,醉生梦死,倒也贴切。 春水楼跟醉梦楼虽都是青楼,但风格又不太一样,一个偏爱文雅诗词,一个更火爆直接。 读书人都是文艺青年,所以春水楼的名气比醉梦楼要更大些,尤其是昨天晚上荆哲写了那首词后,春水楼在雍州城里的名气更大了。 醉梦楼的人也不是傻子,按这种势头下去,等这首词传遍安国,来寻访的人不可计数,她们哪里还有翻身之日? 所以她们今天派人出来,想寻昨天为春水楼题词的阿坤公子,回去也帮她们题词一首,好跟春水楼分庭抗争。 而且听那些女人的意思,更希望阿坤公子多题几首,直接把春水楼干倒,她们会皆大欢喜。 荆哲听了不禁咋舌,看来只有同行间才是最赤果果的仇恨。 被拉住问话的人也没见过什么阿坤公子,但又不想在女子面前丢了面子,遂按照他们心中男人的模样开始胡诌。 什么“身高八尺,身材彪悍”、“脸大如盆,满脸横肉”、“膀大腰圆,虎背熊腰”都出来了,荆哲在旁边听的蛋疼。 那几名女子听完也一脸茫然,顺道走来,正好看到荆哲和憨憨二人。 眼神在两人身上打量一番,贪婪的多看了荆哲几眼,最后还是把视线落在憨憨身上。 “敢问…可是阿坤公子?” “……” ———— (第一章送上,晚点还有,大家有票的投投我,我实在太难了) 第二十四章 青楼里的生意 宁愿相信世上有鬼,也不能相信男人那张破嘴,这话一点不假。 连面都没见过,张嘴就扒瞎,荆哲服了。 而结果就是,被几名女子拦住骚扰的是憨憨而不是他。 看着被几个女子围住的憨憨,一脸紧张的摇手说“俺不是,俺没有,别瞎说”的窘迫模样,荆哲笑的合不拢嘴。 半晌之后,憨憨才喘着粗气逃出重围。 “少寨主,这些人真能瞎说啊!” 荆哲点头,笑而不语。 昨天晚上春水楼里人太多,光线又暗,他露面时间不长,大家只是隐约觉得他好看,但实际能看到他真面目的也就寥寥。 而且他的词实在太惊艳,惊艳到让许多人都忽略了他的长相,这才是关键。 不过这也有好处,起码他以后会轻松许多。 一路来到春水楼外。 白天的春水楼跟晚上比起来格外安静,大门虚掩着,路过的行人都不会往里看一眼,跟晚上的火爆场景相去甚远。 荆哲推门进去,大厅里正有几个伙计在那里低头擦拭桌椅楼梯,清理地上的杂物。 见有人进来,伙计们才抬起头来,打量荆哲一番,稍微有些惊讶。 春水楼都是晚上才开门,白天姑娘们都在楼上休息,这是约定俗成的规矩,面前的公子看着挺机灵的,怎么会不懂? 这些伙计晚上并不露面,都躲在角落,没见过荆哲也是正常。 “公子,姑娘们都休息了,晚上再来!” 放下手中的抹布,一个伙计走了过来。 “不找姑娘。” 荆哲笑笑,“找你们夫人。” 找夫人? 伙计又仔细端量荆哲一阵,心中愕然。 变态? 这么强的吗? 虽说自己在春水楼里见过各色各样的人,可像荆哲这么刚强的汉子,还是第一次。 但嘴上还是说道:“夫人也休息了。” “你去把夫人喊起来,就说有人找她。” 伙计摇头,“我不去,这时候去喊夫人,会挨骂的!” “夫人也想见我的,你就说有位公子找她,夫人肯定不会骂你的!” 伙计本来还有些犹豫,可是听到荆哲说“夫人也想见我”时那如沐春风的笑容,有点恶感… 看来,这俊俏少年郎跟夫人真有一腿! 若是如此,耽误她们两个的好事,日后这少年郎给夫人吹个耳边风的话,自己岂不要倒霉? “那公子稍等!” 伙计说完,收起抹布,小跑着上了楼。 …… “没规矩的狗奴才,谁让你上来的?” “跟你说过多少遍,这时候别叫我!” “什么公子?城里哪位公子会这个时候来?” 片刻之后,楼上传来一阵咆哮。 刚才那伙计弓着腰,一脸小心的往后退步,衣服有些凌乱的老鸨紧随其后,急促的步伐代表了她此时的心情。 “夫人,就是那位公子!” 伙计朝楼下一指,视线落在荆哲身上,恨不得下来跟他大战三百回合。 说好的不会骂我呢? 骗子啊! “我倒要看看是哪位——” 老鸨顺着伙计的指向往下看,当看到荆哲的时候,嘴巴惊的老大:“阿坤公子?” 阿坤公子? 伙计听了也有些惊讶,昨天荆哲装逼的场面他虽未见过,但为春水楼题词的阿坤公子大名,他还是听说了的。 不禁又多看了荆哲两眼。 “来的着急,不想叨扰了夫人,要不,在下以后再来?” 荆哲朝楼上作揖,笑着说道。 “你下去!” 对伙计说了一句,老鸨小跑着走下楼梯。 “哪里哪里!阿坤公子光临,春水楼蓬荜生辉!又怎么会叨扰呢!” 来到荆哲身前,老鸨清醒了许多。 昨天晚上光线偏暗,朦胧隐约中只看到荆哲长得好看,今天迎着日光,看的仔细。 哎,如果年轻二十年… 老鸨的眼神有些荡漾,荆哲打了个冷颤,赶紧后退一步,保持距离。 老鸨这才从自己的幻想中出来,讪笑道:“阿坤公子莫不是来找哪位姑娘的?” 荆哲赶忙摇头。 “那就是来找婉儿的了!” 来春水楼的男人不就那么点事,只是这位阿坤公子太奇怪了,昨天晚上让他上楼他不上,今天却偷偷跑来。 真是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了。 “夫人误会了,在下今天过来,是准备跟夫人做点生意?” “做生意?” 老鸨一怔,“那还不是一个道理?” 春水楼每天做的不就是这种生意嘛! “额…” 荆哲擦了把头上的汗,又去看看老鸨,笑着问道:“夫人,可曾觉得天热?” 似乎抹汗能传染,被荆哲这么一问,老鸨也拿出手帕拭汗,才说道:“三伏天不过半,正是热的时候,不过老身也习惯了。只是可怜楼里这些姐儿,白天好不容易休息休息,却热得不行。” 荆哲听完,喜上眉梢。 “若是这种天有冰的话,夫人想不想要?” “咯咯。” 夫人捂嘴笑了两声,“公子这话问的,老身又不傻?盛夏凉冰,那可只有皇室才有,莫说老身了,普天之下谁不想要?” “呵呵,夫人说的是。” 赶紧对憨憨使了个眼色,让他把瓷罐抱过来放在桌上。 “夫人,看看这是什么?” 老鸨眼看着荆哲一层一层打开毛毯,待瓷罐刚露出来,外面就浮出丝丝凉气。 等他把瓷罐上面的盖子揭开,那凉气竟直接凝成了一股白雾,老鸨隔着不远,已经感觉到了寒凉之气。 “这是…” 老鸨心生疑惑,凑近瓷罐往里一瞧,嘴巴都惊大了,有些不可思议的指着瓷罐,声音都开始发抖。 “这…这是…冰?” 荆哲笑着点头。 老鸨听完,吓的一个哆嗦,差点跪在地上。 “老身有眼无珠,想不到公子…不,大人竟来自皇室……” “……” 荆哲惊了个呆,我都没装逼,你怎么替我装上了? “夫人别闹,在下哪里像皇家人?” “公…大人莫要逗老身了,若不是皇家大人,又怎么能在这炎炎夏日里拿出这一罐冰呢?” 说完又恍然大悟道:“怪不得大人能作出那么好的词来!” “……” ———— 第二十五章 滚你妹的 这老鸨,挺会给自己加戏。 荆哲笑笑,“夫人说笑了,在下平头百姓一枚,怎么会是高贵的皇室大人?” 见老鸨不信,他又说道:“再说了,京州离雍州得有小十天的脚程,就算带了冰,到这里也化成水了。” 老鸨一想也是,再去看那瓷罐里的冰,除了表面因为刚打开盖有融化的痕迹,但下面却完好无损,不像是从远处运过来的。 随即惊讶道:“公子若不是出自皇室,那这冰是如何制得的呢?据老身所知,安国境内,只有皇室懂得夏日制冰之术!” 荆哲摆了摆手,“夫人说错了,不是皇室懂得夏日制冰之术,只是会储藏罢了!” “储藏?” 老鸨一脸茫然。 荆哲解释道:“冬日严寒,宫中侍卫会凿河取冰放入特制冰窖,储藏半年,等天热的时候再取出来。所以皇室的冰并非特制,只是储藏罢了!” 之前看书的时候,荆哲有了解过。 在硝石制冰之前,皇室夏天所用的冰确实是这么来的,这方法也就皇室能用,因为他们可以花费时间人力去建造那么一个巨大的冰窖,寻尝人家根本做不到。 老鸨听完,啧啧称奇:“受教了!阿坤公子懂的真多!” 看着老鸨一脸崇拜的模样,荆哲有点反胃,心想你又不是妙龄少女,搞这些恶不恶啊? 轻咳两声,“只因在下家中长辈早年间曾经参与过修建冰窖的工程,后来长辈回乡,也修建了一个小冰窖。这冰,就是从冰窖中拿出来的,所以在下才懂。” 老鸨连连点头,又去看那瓷罐,眼神闪烁,不知在想什么。 “若是在下为春水楼供冰,夫人意下如何?” 既然话说开了,荆哲也不再藏着掖着。 但老鸨却一反常态,没有了刚才的期盼模样,下巴微仰,慵懒道:“阿坤公子,这冰好是好,但是你看,楼里之前没冰,不也过来了?” “夫人是不想要了?” 荆哲吃不准她的意思,试探问道。 “呵呵,若是价钱合适的话,也不是不行。” 老鸨笑了两声,“如果太贵,老身只能忍痛割爱了!” “……” 搞了半天,其实是在砍价。 “物以稀为贵,夫人刚才也说,这盛夏之冰为皇室特有,属于有价无市,人人求而不得。所以这冰的价格——这么一罐,一两银子不多?” 这一瓷罐大概四五斤的样子,价格对于寻尝人家确实贵了些,但来春水楼的都是些不差钱的主,荆哲早就考察过,这个价格对他们并不贵。 “一两银子?” 老鸨念叨一句,并没有说答不答应,态度跟之前大相径庭。 通过荆哲昨晚和现在的表现,她已经摸清,对面的俊俏少年是真的缺钱。 既然如此,她就有了还价空间,故意押他一会儿,把价格降下来。 老鸨的态度让荆哲大为光火,刚要出口说两句,就听到楼上传来妩媚之声,清晰悦耳,如在耳边响起。 “阿坤公子既然来了楼里,何不上楼一叙?” 荆哲抬头,空荡的平台上,正立着一位女子看着他,眼神灼灼。 她身着一件雪白纺纱流苏长裙,眼眸如水,粉面似霞,唇红齿白,玲珑精致。 穿越到这个时代,荆哲见过最好看的女子当属路漓,而这婉儿姑娘跟路漓不分伯仲,跟她头牌的名号也相得益彰。 平日里见惯了路漓,荆哲对同等级别的美女多少有了些抵抗力,但在看到婉儿姑娘第一眼的时候,还是稍微有些晃神。 总感觉灵魂深处,似曾相识的样子。 而平台上的女子也大抵是这种想法,目光微怔,心有异样。 “昨日想邀公子上楼品鉴诗词,不成想被公子拒绝,婉儿深感遗憾。今日得空,公子莫要再推辞了。” 婉儿屈膝躬身,声音柔媚。 荆哲本想拒绝,奈何话到嘴边,最后却变成了一个字。 “好。” 憨憨大惊,忙阻止道:“公子,危险啊!” “滚你妹的!” “公子,俺哪有妹子?胖子才有妹子!” “……” 荆哲无语,一把推开他,指着门外朗朗乾坤,狠声道:“这光天化日,哪来的危险?若是不放心,你跟我一起上楼便是! 说完也不等他,“蹬蹬蹬”上了楼。 是哦,大白天的,似乎不是做那事的时候。 憨憨挠了挠头,犹豫片刻,最后还是跟了上去。 老鸨盯着二人的背影,笑着说道:“阿坤公子去,卖冰的事情等会再谈便是!” …… 荆哲上楼,被引着进了屋,当然,贴身保镖憨憨寸步不离。 桌上焚了一炉香,青烟袅袅,香气弥漫。 房间不大,但收拾的干净妥当,床铺折叠整齐,上面还摆着两个包袱。 荆哲好奇道:“婉儿姑娘这是…要走?” 婉儿也不避讳,给他倒了杯茶,缓缓道:“婉儿本就不是雍州人,来这也只是路过歇脚,已经歇够,遂准备启程。” 荆哲点头,倒没再追问,大家萍水相逢,多说无益。 而婉儿则另选话题。 “公子昨晚所作之词,词藻优美,意境深远,婉儿斟酌数遍,竟是夜不能寐。” 荆哲想着客气两句,哪知婉儿突然话锋一转,问道:“但婉儿读的越多,便越觉得这词的格局并不像简单的写男女之情,而更像是在悲悯家国天下,敢问公子是也不是?” 听完这话,荆哲愣了。 他把“故国”二字删去,都能被她看出这词的意境就是家国天下,可见她的诗词造诣之高绝非等闲之辈! 眼神再看过去的时候,肃然起敬许多。 ———— 第二十六章 少寨主真男人! “朝堂混乱,令人担忧。有感而发,但又怕人多嘴杂,不得不改动几处。” “可是佳人不堪回首月明中的佳人?” “是的。” 荆哲点头,“该是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 说完,心中对这位婉儿姑娘又高看几分。 “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这样写读起来便自然多了。公子大才,令人佩服!” 荆哲笑笑,谦虚摇头。 两人似乎多年老友,关于诗词聊了许多,旁边的憨憨听的一头雾水,逐渐懵逼化。 跟路漓每天摆一张臭脸相比,婉儿让人舒服多了,聊完之后荆哲还觉得意犹未尽,听说她将要离开,竟心有不忍。 不禁问道:“在下虽刚来雍州不长时间,但此地风水人情甚佳,婉儿姑娘何不再多住几日?” “再住?怕是被那老鸨给卖了!” 一直站在后面默不吭声的丫鬟画屏突然冷哼一声,不满说道。 荆哲好奇,打量一番才了解到,原来婉儿偏爱诗词,听闻春水楼是文人墨客聚集之地,跟老鸨沟通一番,住了进来。 哪成想老鸨没安什么好心,自打她住进来,不仅宣扬她是头牌,以她吸引访客,甚至有了为她招入幕之宾的说法。 婉儿对此颇为反感,也怕再待下去,想走也走不了了。 所以才收拾行李,准备离开。 荆哲听完,心中叹息,再不去挽留,而是问她接下来去哪里。 “彭州有故人,接下来想去那里看看。” 说完这一句,婉儿的视线看向远方,眼神中满是怀念。 彭州? 那不是自己老家? 嘴巴微张,话在嘴边,却不知如何问起,心道还是算了。 萍水相逢,问多反而失礼。 “公子,刚才听说你要跟老鸨做生意?” 见荆哲点头,画屏提醒道:“这老鸨平时可抠的很,左右都是为了银子,公子千万当心了!昨天花五十两买了公子的词,事后她都后悔的不得了呢!” “嗯,已经领教到了。” 荆哲笑笑,对这老鸨再无半点好感。 又跟婉儿说了几句,退了出来。 待屋里只剩婉儿和画屏两人,画屏坐在椅子上用胳膊支着脑袋,似是自顾自道:“这阿坤公子行事光明磊落,比想象中要好许多。只是这名字太难听了。” “阿坤…这又哪里是他的真名呢?” 婉儿淡声说道,“画屏,咱们今日就往彭州走,那么多年了,想到能见义父义母,心中就欢喜的很。还有哲儿,不知还像不像幼时一样顽皮爱闹呢!” 说到这她捂嘴轻笑,“过了这么多年,再见面怕是要不认得了!” 嘴角上扬,灿若星辰。 …… 荆哲下了楼,老鸨等候多时。 “阿坤公子跟婉儿聊的可好?看公子清秀俊逸,婉儿美丽可人,真真天造地设的一对!” 老鸨凑上前来,脸上堆笑,“不如公子劝劝婉儿,让她在楼里多住些时日不好么?” 多给你挣点钱才对? 荆哲心中冷笑一声,嘴上却是说道:“人各有志,又怎能强求?夫人,咱们还是说说这冰价的事!” 老鸨的脸瞬间拉了下来,刚才的热情消失殆尽。 “呵呵,冰价啊…” 冷笑两声,老鸨沉声说道:“太贵了!” “贵吗?不贵?” 你躺着就把钱挣了——呸,是你让别人躺着就把钱挣了,这价格对你还贵? 荆哲对此嗤之以鼻。 “当然贵了!若是公子想让老身买冰,这价格嘛,最少要降一半!或者……” “或者什么?” “或者公子留下昨日春水词的墨宝,再保证日后多为春水楼题词几首,这价格,老身就算吃点亏也同意了!” 老鸨昂着脑袋,似乎吃了天大的亏一样。 荆哲冷冷的瞥了她一眼,“既然这样,那就是没得谈了,告辞!” 说完就要招呼憨憨离开。 老鸨当时就愣了。 赶忙拦住二人,气喘吁吁道:“公子别急啊!这做生意不就得讲究一个讲价还价吗?” “一罐冰一两银子,你买不买?” 荆哲单刀直入。 “太贵了,不如咱们双方都各退一步,一罐六百文,然后公子留下墨宝?” 向来都是劳资砍别人,就你,也配跟我砍价? 这次,荆哲连嘴都没张,扭头便走。 老鸨这些年在春水楼里左右逢源,在城里也算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何时受过这气? 拦不住就不拦,索性黑下脸来,冷声道:“我春水楼就算没有冰,照样可以在雍州城里风生水起,倒是公子,除了春水楼,你觉得谁还敢高价买你的冰?若是不卖给老身,这些冰就等着烂在手里!” 烂在手里? 荆哲觉得这老鸨想的太多,等他卖冰赚钱赚到手软的时候,看她后不后悔! …… “少寨主,这冰咱们不卖了?” 从春水楼出来,憨憨一脸担忧。 作为荆哲的贴身大跟班,机智的憨憨觉得自己已经看透了让大家过上好日子的具体办法。 那就是制冰,然后卖冰。 虽然他也好奇这冰是如何制的,但想想荆哲可是一首词就能卖五十两银子的狠人,这些稀奇古怪的事情发生在他身上似乎也说得过去。 但现在的关键问题是冰卖不出去,那可如何是好? “卖,都制出来了,为何不卖?” “可春水楼都不买,谁还会买?” 憨憨耷拉着脸,试探道:“少寨主,要不咱们把价钱降低些?” 一罐冰一两银子,憨憨也觉得太暴利了。 “降你妹的低啊!” 荆哲不满的骂了一句,“她不买那是她的损失,城里又不是只有她春水楼一家青楼!等我找到买家,她想哭都找不到地方!” 说完就大步朝前走去。 “说了俺没有妹子,咋还降俺妹啊?” 憨憨在后面小声嘀咕,突然一怔,“少寨主老说你妹你妹的,不会是惦记着胖子他妹子?” 想到那奇女子的体重和模样,憨憨忍不住打了个哆嗦: 少寨主真男人昂! ———— 第二十七章 不成功的摊牌 雍州城内确实不止春水楼一家青楼,就比如眼前这座醉梦楼。 荆哲早上已经听说过这个地方,一路走来,发现跟春水楼不过隔了一条街而已,位置还算不错。 但是这醉梦楼的规模和装修就差春水楼太多了,而且处处还透露着一股模仿痕迹,山寨味道很浓。 怪不得搞不过春水楼呢,气势上就输了。 这样更好,逆风翻盘总是让人激动。 荆哲抬腿走了进去,发现这楼里的布局跟春水楼也大体相仿,一位中年妇人正坐在桌旁,模样慵懒,听到身后有脚步声传来,马上回头。 “打听到阿坤公子的消息了?” 待看到进来的是两个陌生男子,神情似乎有些落寞,但还是笑着站了起来。 “公子好雅兴,怎么这个时候过来了?老身上楼去喊姑娘们下来!” 说完就要上楼,荆哲赶紧把她拦住。 “夫人,在下是来做生意的!” “……” 她的表情跟春水楼中那老鸨听到这话时的表情差不了多少,荆哲也不废话,直接把瓷罐里的冰亮了出来。 “夫人,在下要跟你做的是这冰的生意!” “冰?” 中年妇人凑近一瞧,满脸惊色,荆哲见状,赶紧趁热打铁。 “夫人应该知道,盛夏凉冰可是稀罕物,除了皇室,其他人怎能享有?若是醉梦楼买了这冰,在雍州那可是独一份,无论冰酒还是降温,效果都出奇的好!到时候,宾客慕名而来,楼里的生意比春水楼还要好!” “这价格…” “不多,一罐冰一两银子而已!” 中年妇人听了明显有些意动,但她又非常清楚自己的斤两,犹豫片刻,最后还是摇头。 “公子,凉冰虽好,可也得有客人买才行!” 叹了口气,中年妇人继续道:“不怕公子笑话,醉梦楼跟春水楼比起来,客人少的不是一星半点,老身家底有限,又没有多余的银子进账,实在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呀!” “好办!在下可以让醉梦楼客源大涨!” 荆哲拍着胸脯,自信十足。 每天晚上流连于青楼之间的多是附庸风雅的读书人,能吸引他们的,除了美人,就是诗词,尤其是绝佳诗词,昨天晚上他在春水楼里作的那一首词就可见一斑。 对于见识过流量为王、全民热搜的荆哲来说,这点事实在太小儿科了。 大不了他也写一首《醉梦楼》,热度一炒,流量就起来了。 “你?” 中年妇人却质疑的看了他一眼,摇头道:“春水楼现在风头正劲,这个时候跟她们抢客源,无异于痴人说梦!” “夫人,我真能!” “呵呵,公子莫要说笑了,你又不是能写出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的阿坤公子!” “夫人就真的这么看好阿坤公子?” 荆哲笑道。 “那是自然!能得阿坤公子一首词,老身还有信心跟春水楼一争!倘若再能让阿坤公子留下墨宝,那醉梦楼就能扶摇直上,客源不断,到时候买公子的冰也不是什么难事!” “既然夫人这么推崇阿坤公子,就好办了!” “好办?呵呵。” 中年妇人冷笑一声,“像阿坤公子这样的妙人,哪是那么容易请的?不瞒公子说,今早老身听了那首春水词,就遣人出去打探阿坤公子的下落,至今都未查到!” 说完还叹息一声。 荆哲笑着摇头,摊手道:“好,不装了,我摊牌了。在下不才,正是——” “夫人!” 话没说完,就被从门外传来的一声大喊给打断了,“阿坤”两字卡在喉咙里,有点难受。 而中年妇人根本就没怎么在意他的话。 管你是谁,反正不会是阿坤公子——在她看来,阿坤公子妙手生花,可是万中无一的才子。 而才子嘛,爱好的都是琴棋书画这种高雅的东西,哪里会做经商这种辱没名声的事情? 所以她先入为主的认为眼前这个长相清秀、竭力为她推销冰块的公子是个二道贩子。 自从开了醉梦楼,中年妇人满脑子都在想如何挣男人的钱,而荆哲却想着挣她的钱,她能热情才怪! …… 人生最痛苦的事情莫过于你前面做了n多铺垫准备装个大逼,结果却被人生生打断。 “危险,拔出来!” 痛苦程度大致如此,是个男人都懂。 愤怒的荆哲回头去看,发现几个清凉浓艳的女子结伴走了进来,其中两人赫然是刚才在路上拦住他跟憨憨、并且追问憨憨“可是阿坤公子”的那两名女子。 来醉梦楼的男人不少,但大清早跑来的却很罕见,所以几个女子进来之后朝荆哲看来,看清他的相貌后,眼神有点贪婪。 那两名女子则有些诧异,心想他们怎么跑到这来了? “找到了吗?” 中年妇人一句话,把女子的思绪拉了回来。 “夫人,大街小巷都找遍了,就是没有发现阿坤公子!” “听说他是知府公子林文耀为了对付陈公子特意请来的,陈公子今早已经出城了!” “所以我们猜测,是不是昨晚写完词,林公子就把阿坤公子带回府上,所以我们才寻不到?” “……” 几女你一言我一语,把在街上听到的事情都和盘托出。 妇人听完,不禁唏嘘:“既然如此,为何用了这么长时间才回来?那阿坤公子的样貌如何可打探清楚了?” “别提了!” 女子们一听,大倒苦水。 “听说阿坤公子身高八尺,身材彪悍!” “脸大如盆,满脸横肉,膀大腰圆!” “这…” 说实话,妇人被她们形容的长相给吓到了,这哪里是读书人,分明像是个山贼土匪啊! “不光没见到,反而有许多人冒充阿坤公子想占我们的便宜!” “就是就是,端的讨厌!” 说这话的时候,几个人的视线不偏不倚的落在荆哲和憨憨二人身上。 “……” ———— 第二十八章 规矩我们都懂 “公子,你刚才想说什么来着?” 中年妇人也看着荆哲,开口问道。 “……” 荆哲的脸憋的通红。 刚才自爆身份,装逼效果能拉满。 可是现在嘛… 荆哲有点犹豫,半晌之后还是鼓足勇气:“不瞒夫人,在下便是阿坤!” “……” 现场一片寂静,片刻后炸了锅。 “你是阿坤?” “又一个冒充的!” “呵呵,看我说什么来着?” 紧接着,不屑、嘲讽的话就响了起来。 “我真的是阿坤啊!” 荆哲扯着嗓子,不满道。 “如何证明?” “……” 活了这么多年,倒是第一次遇到这种如何证明我是我的难题,荆哲一时之间有些语塞。 “看看,都证明不了,凭什么说自己是?” “这人早有问题,我一进门就发现了!” “长得细杆长条,怎么会是阿坤公子?” 荆哲怒了,大吼一声:“那我就为你们醉梦楼题诗一首,总能证明了?让城里的读书人来验证一下便是!” 说完就开始开动脑筋,想找一首质量上等——起码不能比上一首差,但又要意境贴合的诗词来证明自己。 “公子,不用麻烦了。” 正在他冥思苦想之时,中年妇人站出来:“就算公子作出来,我们也没有多余的银子买,老身觉得不必了。” 在荆哲和浓艳女子之间,中年妇人自然更愿相信女子多些,毕竟她们是自己人。 既然她们把阿坤公子的长相都描述出来了,只要不瞎,都能分辨出面前的少年跟阿坤公子之间的巨大差异,让他作诗,简直是浪费时间。 而且听说阿坤公子是林公子的座上宾,这下怕是更没有机会接触了。 心情不佳的中年妇人说完就转身上楼,摆了摆手,“月香,关门送客!” “是,夫人!” “……” …… “什么狗几把地方?” “对装逼人士充满了深深的恶意!” “怪不得搞不过春水楼呢!” 荆哲骂骂咧咧的退出了醉梦楼,并且决定再不踏足这个破地方。 他原来的计划是造出冰来卖给春水楼,属于直销,没有中间商赚差价,还省心不少。 跟老鸨子闹掰后,他退而求其次又想卖给醉梦楼,同样是直销,而且还能恶心春水楼,一箭双雕。 但是在醉梦楼里败北后,他下定决心不再搞直销,直接零售。 等他卖出名头,到时候就是别人来求他了! 一路闷闷不乐,吓的憨憨都不敢插嘴。 胖球他们的效率还是很高的,荆哲本以为那么满满一屋硝石最起码也得运送一天,结果等中午他到家的时候,硝石已经全部拉了回来。 而胖球几人则坐在门台上歇息,看到荆哲回来,立马站了起来。 “少寨主,都运完了!” “不错,不错!” 荆哲点头,“果然还是你们专业!” 胖球笑笑,好奇道:“少寨主这是去哪了?” “哦,去了趟春水楼。” “春水楼?” 胖球几人听到这三个字眼睛都瞪大了。 “哦,又去了一趟醉梦楼!” “醉梦楼…” 这次,胖球几乎是咬牙切齿的说出来。 我们搬土你们逛青楼,还特么是大白天,还特么逛了俩,还特么有没有天理了? 看向憨憨的眼神更是羡慕嫉妒恨。 荆哲在宅子里转了一圈,同时在心里盘算着接下来的工作和所需花费的银两。 卖诗挣了五十两,但是买宅子和硝石就用去了四十两,随后还买了羊肉和酒,现在已经剩了不足十两。 零售的第一桶金很关键啊! 荆哲拍了拍胖球的肩膀:“本以为你们得干一天,没想到半天不到就完了,实在辛苦了!既然如此的话——” 胖球几人仰着脑袋看向荆哲,心肝脾肺肾都在颤抖:要带我们上青楼了? “那你们下午接着干!” “……” 胖球保证,如果荆哲不是少寨主的话,他就会让他知道自己二百多斤的大屁股不是吃素的。 “怎么?不愿意?” 见几人情绪不高,荆哲问道。 “……” 还是无人应答。 “算了,你们干不了,下午回山上去!我让憨憨再去叫些人下来!” 胖球昂着脑袋也不说话,心想这个干法,我早就想回山上了! “只是可惜了,本打算晚上带你们去男人都想去的地方,这样只能让别人去了!” 荆哲摇头,一脸可惜。 “别!少寨主,能干!我们能干!” “是啊,这才哪到哪?” “少寨主让我们干!谁不让干跟谁急!” 刚才还蔫不拉几的几人,瞬间热血沸腾。 “好,那咱们先去吃饭,吃完饭再忙,等晚上忙完,咱们就一起…嘿嘿嘿…” “嘿嘿嘿…” 男人们露出纯真的憨憨笑容。 “回山上可不能对我大姐说啊!” “不会,规矩我们都懂,嘿嘿嘿…” 胖球保证道。 …… 荆哲这处宅子位置不错,又长年无人居住,突然有了人,自然逃不过周围街坊的眼睛。 中午简单吃了些饭,经过西瓜铺门口时,之前那伙计把荆哲拦了下来。 “这宅子你买了?” 朝斜对面努了努嘴,问道。 “是啊。” “可以,钱不少啊!买了准备做什么?” 伙计若无其事的打听道。 “跟小哥这里差不多,也卖些消暑之品。” “消暑之品?” 伙计瞪大了眼睛,“这城里的瓜都被我家公子拿下了,你还能卖什么消暑之品?” 荆哲呵呵一笑:“绿豆汤你家卖吗?” 听他说完,伙计脸上的紧张不复存在,冷笑两声,“绿豆汤这种东西,在家煮便是,谁会傻到出来买?再说,一碗一文钱的东西,挣什么?” “一文钱的绿豆汤我们不卖,我们只卖一百文的哦!” 伙计一听,以为荆哲故意揶揄他,毕竟他前天才卖了一个一百文的西瓜给他。 “一百文?你去卖!能卖出一碗,小爷随你的姓!” 说完,伙计便气呼呼的进了屋里。 ———— 第二十九章 上来吧,我不想努力了 虽然着急,但荆哲还是非常人道的要求大家午休,胖球不以为意,心想午休有什么意思,晚上嘿嘿嘿才有意思。 但荆哲态度强硬,天气又热,没过多久,大家便都睡了过去。 迷迷糊糊间,荆哲被憨憨摇醒,揉着睡梦惺忪的眼睛问道:“我睡了多久?” “一刻钟多些。” “才一刻钟?” 荆哲怒了,“那叫我起来作甚?” 憨憨朝外面指了指,“有人来找少寨主!” “???” 荆哲从床上起来,一脸好奇。 他在城里没有熟人,再说他才刚买了宅子,谁能来这找他? “怎么是你?” 当他出门看清来者,惊呼出声。 “呵呵,阿坤公子是否觉得惊喜?” 坐在前厅里的人赫然是那粉嫩公子,此时正轻摇折扇,笑意娉娉。 “是惊吓,谢谢。” 荆哲面无表情的回了一句,又十分好奇:“你是如何知道我在这里的?莫非跟踪我了?” “没有跟踪。” “……” 粉嫩公子嘴巴微张,手指轻颤,似乎想说什么,但半天都没说出来。 被我猜到了? 恼羞成怒了? 准备动手了? 荆哲看了看粉嫩公子身边只跟着一个同样细皮嫩肉的小厮,而他身边则是憨憨这种身强力壮的大厮,两相对比之后,放心下来。 “我…才不是!” 粉嫩公子说完,深呼一口气,怒目圆瞪。 “不是?” 荆哲并不相信,“不是那你缠着我做什么?” “我不过是欣赏你的诗词而已!倘若不是你能作出那首春水词,我才懒得理你!” 粉嫩公子越说越气愤,发达的胸肌也跟着上下起伏,荆哲一时之间竟有些看呆了。 等到粉嫩公子羞愤转身,他才回过神来,有些尴尬的挠头,“真的?” “当然是真的!不然还能为什么?就算真有你说的,又怎会找你这种相貌?” 来到这个世界,荆哲最自信的就是颜值,现在竟遭到质疑,自然不服。 “我这种相貌?呵呵,你在街上随便找一百人,能有一个比我好看?” 看着粉嫩公子眨着大眼睛,荆哲马上补充道:“当然了,你除外!” 劳资这叫an,你那叫娘。 粉嫩公子也不在意,顿了一会儿,才正色道:“刚才见阿坤公子去醉梦楼卖冰?而且还失败了?” “你还说没跟踪我?” 荆哲气的大叫。 “没有…跟踪,不过是碰巧见到,碰巧进去,碰巧听到了而已…” 说到后面,细弱蚊音,粉嫩公子自己都开始心虚了。 “呵呵,是又如何?” 荆哲可不信他的话,倒是有点好奇,他说这些是为了什么。 “只是替公子觉得惋惜而已!” “惋惜何来?” 在确定对方不搞基后,荆哲也不怕了。 “公子之才,世间罕见。若是去了天子脚下,单凭诗词,便可封侯拜相,前途无可限量!公子又为何拘泥一地,还做起了商贾之辈的粗鄙烂活,岂不令人惋惜?” 前半段说的,荆哲倒不在意。 天子脚下,他做梦都想去,可是挣不到钱,他拿头去啊? 但后面几句,他实在不敢苟同。 “我跟你讲三点。” 荆哲正色道:“第一,职业没有高低贵贱之分,谁说作首诗词就比卖东西高人一等了?再说,能够靠自己的手艺挣到大钱,可一点都不比作诗词容易!而且最让人享受的是那种卖掉东西挣到钱的体验,这是乐趣,你懂吗?” 顿了一下又继续道:“第二,我卖东西也不过是权宜之计而已,等我挣够了钱,便去京州,让那些天子脚下的读书人见识一下什么才叫诗词!” 粉嫩公子等他说完,又过了半晌,才好奇道:“完了?” “昂,完了。” “不是三点吗?” “这样显得好听,你不觉得说两点会显得很奇怪吗?” “……” 沉默片刻,粉嫩公子才又问道:“阿坤公子当真会去京州?” “是的。” “那何时才算挣够钱?” 荆哲想了想,说道:“起码要把所有冰都卖掉才行!” “我买了!” 粉嫩公子小手一挥,洒脱道。 “你买了?” 荆哲上下打量他一番,“我的冰可是很贵的,你能全部买下?你有银子吗?” “我没有银子。” “没有银子那你说个几——” “我有银票!” 那个“巴”字还没说出口,荆哲就看到粉嫩公子让小厮拿出了一匝银票,在他眼前晃了晃。 荆哲懵了。 这个时代的银票,按照最小面值一张是一百两,而他手中这一摞,目测最少也得二三十张,也就是说他一下就拿出了上千两银票! 这…土豪啊! 荆哲微微咋舌,随后往椅子上一斜,拍了拍大腿大咧咧道:“公子,上来,我不想努力了!” 还努力个鸡儿啊,让他把冰一买,直接跑去京州不香吗? 粉嫩公子迟疑一下,问道:“上哪?” “上椅子上坐着呀!” 粉嫩公子会意,也不推辞,坐了下去。 那小厮见谈判愉快,伸手准备把银票给荆哲递过去。 “慢着!” 可银票刚递了一半,粉嫩公子却出声阻止。 “怎么了,公子?” 荆哲眼神直勾勾的落在银票上,片刻都不想移开。 “那个…我又改主意了。” 粉嫩公子笑笑:“公子之才,能夏日造冰,自然也能靠自己卖掉挣大钱,若是我插手,倒是把公子那种体验和乐趣扼杀了,实非我所愿,所以还是不了!不过我会关注公子的,希望公子能够大挣一笔!告辞!” 说完朝身后摆了摆手,便带着小厮离开了。 看着他的背影,荆哲欲哭无泪。 什么狗屁体验,什么狗屁乐趣,全是我瞎说的啊! 我就想要钱啊! ———— 第三十章 等天黑,嘿嘿嘿 从宅子里出来,小厮一脸茫然。 跟着主子出宫已经半月有余,他早就想着回去了,生怕晚了再出什么闪失,可不是他能担待的起的。 于是他问道:“殿下,不是说带他一起回京州就行吗?” 粉嫩公子点头,“是呀!” “他刚才也说了,只要把冰卖掉挣够钱,就会去京州,殿下买下就好了啊!” 对小厮来说,银票并不是什么稀罕物,给了也就给了,能回京州是眼下最重要的事情。 粉嫩公子却摇了摇头:“本来是想买的,但本宫临时改了主意。” 随后又笑道:“本宫找他回去,看重他的诗词只是第一,第二则是他那不羁的性格,明明可以靠诗词扬名立万,钱财自然也少不了,却偏偏要靠自己卖东西一点一点挣钱。既然如此,本宫也不能轻易抹杀掉他这种追求的信念。第三是…” 粉嫩公子愣了一下,随即笑出声来。 “好像跟他说的一样,若是只说两点的话,显得有些奇怪哦!” “……” 小厮看着自家主子的奇怪模样,有点担忧。 莫不是被那阿坤公子影响了? “可是殿下…若是他一时半会都挣不到钱岂不是去不了京州?咱们还能一直等他不成?” “不会的!” 粉嫩公子摆手,一脸信任:“本宫觉得他不会让人失望的!而且,本宫虽不会买下他的冰,但中途帮他一下也不是不可以!接下来本宫倒是期待他会怎么做了!” 走了几步,朝周围看了几眼,又吩咐道:“桂枝,今天咱们也别住客栈了,这附近也有许多空宅子,买一处!” 口气之轻巧,如同是在买大白菜一样。 “是,殿下!” …… 眼看他来了,眼看他拿出一匝银票,眼看他又走了。 痛失肥羊,荆哲万般沮丧,但很快又打起精神,开始安排接下来的事宜。 让憨憨回邙山一趟,因为邙山后山上有一大片竹林空着,他吩咐憨憨在山上找人多砍些小臂粗的竹子,并且一截一截的裁成竹筒,最少也要搞个百八十筒,运送下山。 听到让憨憨干这种跑腿下力的活,胖球几人心里终于平衡些。 接下来,荆哲又派人去街上买了绿豆和几斤砂糖回来,用大锅开始熬制绿豆汤,熬开锅之后放凉。 后院有三间厢房一间柴房,柴房里已经放满了硝石,荆哲又选了背阴的一间厢房,让胖球找人用稀泥把窗子都封死,从外面找了不少稻草,把地上墙上也全部糊满。 随后,荆哲又带着几人出门,去买了两个一大一小的水缸回来,按照大缸套小缸的顺序放入收拾好的厢房里,里面加水,又把门面打扫一番,所有的桌椅擦拭一新。 荆哲亲自写了店名,交给其中一人拿出去装裱做匾,晚上挂出去,明天就能正常开业。 所有工作准备就绪,就等着憨憨回来了。 胖球他们属于吩咐什么就做什么,中途没有一句废话,终于闲下来,他还是好奇问道:“少寨主,咱们这是要做什么?” “制冰。” “真制冰啊?” 胖球之前听荆哲和那粉嫩公子说话的时候似乎提到过冰,但他始终不敢想象,夏天真能制出冰来? 荆哲便把小瓷罐取来,拆掉毛毯,打开盖子递过去,“你看看!” 胖球等人都是一脸好奇,凑近一瞧,眼都瞪大了! “这是…真冰?” 这罐冰从邙山上带下来的时候,冻的完好无损,经过一路奔波,再加上中途在春水楼和醉梦楼都打开过一次,现在瓷罐里的冰已经化了不少,只有中间还存着一块大冰渣。 饶是如此,还是让胖球他们惊掉大牙。 “你喝喝试试,就知道是不是真的了。” 胖球将信将疑,还是忍不住喝了一口。 “痛快!” 外面艳阳高照,躲在角落喝上一口冰水,别提多畅快了! 其他几人见状,纷纷去抢,没用多久,一罐冰水就见了底,还意犹未尽。 “你们这一口气,可是喝了一两银子!” 荆哲笑着说道。 “一两银子?这一罐冰?” 胖球咋舌,惊呼一声。 “怎么,觉得不值?” 看荆哲似笑非笑的眼神,胖球一拍大腿,马上说道:“值!肯定值啊!我胖子虽然是个粗人,可也知道这夏天能够享用到冰的,除了皇家再无他人!能跟皇家享用一样的东西,一两银子怎么会贵?” 荆哲这才满意的点了点头。 …… 太阳还未落山,憨憨就背着一个大包袱回来了,包袱里面装着一截一截的小竹筒,因为是刚砍下来的缘故,里面既水润而又干净。 此时,绿豆汤也放凉了。 荆哲把买来的砂糖全部加入绿豆汤中,搅拌均匀,让人装入竹筒,每个竹筒里还插入一根竹签。 准备完毕,把这些竹筒绑起来放进屋里的小缸中,大缸的水里开始投放硝石,做完这一切,荆哲退出房间,把门关死。 “好了,今天到这,就等明天了!” 荆哲拍拍手,笑着说道。 而胖球等人也是激动搓手,蠢蠢欲动。 “少寨主,咱们是不是能去见识一下男人都想去的地方了?嘿嘿嘿…” 胖球挠着头,一脸羞涩。 荆哲看了看天,然后说道:“现在还不是时候,天太早了,外面全是人,能看到咱们,就算去了也放不开。不如先吃饭,等天完全黑下来再出去!那时候便可以尽情享受了!” “少寨主说的对,等天黑!嘿嘿嘿!” 胖球等人咧开大嘴,憨憨的笑了起来。 ———— 第三十一章 清凉一夏 夜幕降临,荆哲带着几人出了门。 走街串巷,一刻钟后才停了下来。 跟上次的情景一样,胖球盯着潺潺溪流中一个个光溜溜的身影陷入了沉思。 “少寨主,这就是你说的…男人都想来的地方?” 胖球用颤抖的手指着河里,问道。 “昂。” 荆哲脸不红气不喘,盯着正在河里游泳嬉闹的男人和孩子们,把上次憨憨对他说的话又重复了一遍。 “这么热的天,晚上脱衣服往河里一躺,这不就是每个男人最想来的地方嘛!” “……” 最后还不忘补充一句,“这可是憨憨对我说的哦,是不是呀,憨憨?” “对,是俺说的。” 憨憨也不避讳,沉声说道。 胖球狠狠的瞪了憨憨一眼,心想你天天跟着少寨主上青楼快活,现在又冒充正人君子,这是人干的事? “可是少寨主刚才说,天太早放不开…等到了晚上,才能尽情享受…” 作为一个正常男人,胖球保证听到这话的第一反应就是跟某些少儿不宜的活动挂钩。 但荆哲却不以为然,“对啊,天太早,河两边全是人,妇人女子也不少,谁能放的开?现在夜黑人静,谁也看不到谁,谁也不认识谁,下水尽情享受!” “……” 看着已经脱光了衣服跳下水的荆哲和憨憨,胖球等人欲哭无泪:早知道这样,还不如回山上咧!又白干了一下午! 回去的路上,胖球郁郁寡欢。 荆哲见状笑道:“我知道你们在想什么,不就是上青楼吗?多大点事!不过啊,咱们现在一分钱没挣到就往青楼跑,若是让我大姐知道了,谁能得好?” 话锋一转,“所以啊,咱们还是先挣钱,若是明天绿豆冰棒卖的好,咱们再去春水楼也不迟!就算我大姐知道了,她也不好说什么的!” 画大饼这种事,荆哲已经很熟练了。 胖球他们一听,果然来了精神。 “真的?” “当然是真的,我堂堂一个少寨主,何时骗过人?” “……” “咳咳,明天的绿豆冰棒能不能卖好,还得看你们的,接下来听我说…” …… 第二天正值大暑,早上开始,阳光肆虐,地上热气腾腾。 此时已有一小撮人围拢在荆哲的门面外,仰头看着门上挂着的牌匾,指指点点。 “这是家新开的店面?原来没见过呀!” “可不是嘛,今早才开的张,也不知是卖什么的?” 说话之人伸着脑袋朝里面看了看,见偌大的房间里空空如也,摇了摇头。 “清凉一夏?这么热的天气说清凉一夏,这店家莫非是在说笑?” “倒是这四个字…写的真叫一个好!” “是呀!龙飞凤舞,入木三分,若是没有个几十年的笔力,怕是写不出来!” “雍州城内有此等笔力的,也就只有陈大员外一人了?莫非,这牌匾出自陈大员外之手?这门面也是陈家的?” “陈大员外的书法我也见过,似乎不像…难道又精进了不成?” “有此等书法做牌匾,这店面不同凡响啊!” “……” 一群人对着牌匾,品头论足起来。 因为有钞能力,粉嫩公子买下“清凉一夏”斜对门的宅子也不过是半天的事,当天晚上就住了进来。 对面发生的风吹草动,自然尽收眼底。 此时,粉嫩公子正倚在自家门框上,盯着“清凉一夏”四个字出神,嘴唇轻启,喃喃自语。 “春水词再加上这一手字,夺个中秋诗会的头名轻而易举,只是不知道,他还能不能再写出一首同等水平的诗词呢?” …… “呵呵,字写的好又有什么用?” “开门做生意看的是货,货不好,牌匾写的再好也白搭!” 这个时候,人群中响起了不和谐的声音。 众人回身去看,发现说话的是一个穿着粗鄙之衣的伙计。 有认识的人朝旁边的西瓜铺努了努嘴,众人马上会意,也不敢轻视,毕竟林知府家的伙计,那也比一般人要高贵不少! “敢问小哥可知道这店是卖什么的?” “当然知道!” 伙计撇了撇嘴,不屑道:“就一卖绿豆汤的!冒充什么读书人!” “绿豆汤?” 众人念叨一句,心想若真是卖绿豆汤的话,这“清凉一夏”四个字确实有点大材小用。 “让让,都让让!” 突兀的一声惊呼传来,众人马上回头。 紧接着就是“扑通”一声,一个大汉直愣愣的砸在了地上,众人看的心惊肉跳。 砸这一下疼不疼先不说,这地像是被烤过,光是烫就烫不轻啊! 再去看地上那人,跟死了一样,一动不动。 “兄弟,你可千万不能死啊!” “你死了,你那八十岁的老娘谁帮你照顾?” “你死了,我那如花似玉的妹妹谁又能娶?” “谁知道郎中在哪?我兄弟可不能死啊!” 一个胖如肉球的汉子趴在地上,痛哭流涕。 路人一脸懵逼,不知发生了什么,而站在不远处的小厮桂枝则十分疑惑:“殿下,那人…昨天不是还在阿坤公子府上见过?那时候不还是好好的吗?” 趴着的胖子自然是胖球,躺着那个也是荆哲身边的人。 粉嫩公子笑着摇了摇头,“或许,这是他想出的什么办法!” …… 人群中终于有人不忍,出声道:“再过三条街便是药铺,那里的孙郎中医术不低,赶紧带你兄弟过去!” 胖汉子一脸悲恸:“晚了!都晚了!早知道今天这么热,我就不该让我兄弟去搬砖,好好的人,活生生给热死了!” 众人弯腰去看,躺在地上那大汉脸色发红,汗水直流,可不就是热坏了吗? “地上那么热,先把他扶起来,到阴凉地去喝口水,兴许没事呢。” “怎么会没事?都热成这样了你说没事,来,你也热一个给我瞧瞧!” 胖子怒不可遏,但他的心情众人能理解,并没有因此怪罪,还是帮他把人扶了起来。 “屋里凉快,先扶进去!” 有人指了指大门敞开的“清凉一夏”,随后众人涌了进去。 ———— 第三十二章 绿豆棒冰 这边的动静太大,瞬间吸引了不少吃瓜群众,也顾不得天气炎热,都凑过来看热闹。 本来空荡的大厅没多久就站满了人,那些挤不进来的,只能站在门口往里瞧。 粉嫩公子也被挡在外面,看着水泄不通的门面,嘴角上扬。 这一定是他想看到的? 接下来他会怎么做呢? 有点期待啊! “怎么回事,哪里来的人?” 这时,一个清秀俊逸的公子哥从里屋走了出来,盯着大厅里的人,眉头皱了起来。 “我家门店虽说刚开张,可也卖不了那么多人!都出去,出去!” 说着就伸手往外赶人。 “还敢赶人,什么狗屁店家,今天小爷就给你拆了,看你还能卖什么!” 胖子站起来,一脚踹翻了身边的桌子,脾气之暴把众人都吓了一跳。 “踹的好!这种无良店家,打一顿才解气!” 混在人群中的伙计生怕闹不起来,在旁边添油加醋:哼,还敢在我们对面卖消暑品?活该! 胖子听了,作势就要去抓公子哥的衣服,被众人给拦下了。 “这位公子想来是这家店的掌柜了?” “公子莫要见怪,他兄弟病倒了,才会借贵地避暑,通融一下!” “是啊,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呢!” 公子哥一听,更不耐烦了。 “病了就赶紧送去药铺啊,到我这来算怎么回事?我家店面今天刚开门,张都没开,你们给送来这么一个瘟神,若是死在我这里,我这生意还做不做了?” 说着就朝后招手,马上过来一个身高马大的大汉,看样子又要赶人。 “公子,这人一看便是中暑了,若是再被太阳晒,就真救不过来了!” “是啊,我们现在就派人去喊郎中过来!” “顺便让郎中带些去暑草药!” 吃瓜群众也是热心肠,三言两语安抚住公子哥,同时准备遣人去叫郎中。 “慢着…” 公子哥突然出声,“你说,这人是中暑了?” 胖子冷哼一声:“是啊,怎么了?” “中暑而已,我当是什么大事,不用去找郎中了!” 公子哥一摆手,轻描淡写道。 “不找郎中,我兄弟死了你担待的起吗?” 胖子的火“噌”一下又起来了。 “呵呵,我这家店叫清凉一夏,卖的就是消暑之品,你兄弟既然中暑了,只要用了我家绿豆棒冰,保证马上就好!” “此话当真?快快拿出来啊!” 胖球半信半疑,其他人也颇为好奇。 “拿出来容易,但这绿豆棒冰可贵的很,就是不知道你能不能买的起。” “多少?” “一根一百文!” “嘶!” 公子哥刚说完,众人就吸了口凉气。 他们虽不知这绿豆棒冰到底是何物,但大概能猜到跟绿豆汤有点关系,毕竟绿豆汤本身就是解暑之物。 可是他卖一百文…都能买几十斤绿豆了,别说绿豆汤,绿豆粥都能做一大锅,这个价钱实在太贵! 胖子听完也愣了一会儿,看了看躺在地上不动弹的兄弟,最后还是咬牙道:“一百文就一百文!倘若真能救命,一两银子又如何?” 说完这句,他眼中又闪过一抹冷光:“可若是救不好我兄弟,莫说一百文不给你,我还会砸了你的店,让你卖不成东西!” 公子哥也不怕他,当即说好,同时把手伸了出来。 胖子不敢耽搁,从身上取了一百文钱给他,公子哥接过钱,就吩咐他身后的大汉去里屋取棒冰了。 不多会,大汉拿着一个竹筒走了出来,众人抬眼望去,分明能看到那竹筒上方溢出来一股白雾,啧啧称奇。 公子哥接过竹筒,抓着竹签一提,一个圆筒状的绿色棒冰就被提了出来。 “这是…冰?” “竟然是冰!” “盛夏凉冰,那可是皇家特有啊!” 公子哥也不管其他人说什么,把棒冰递给胖子,“喏,给你兄弟吃上,保证比吃药好用!” 胖子将他兄弟扶起来,把冰棒往他嘴里塞。 刚开始,昏迷的大个汉子并没有反应,但随着棒冰化开,汉子的眼皮开始跳动。 “哇,要醒了!” 有人惊呼。 片刻之后,汉子果然睁开了眼睛,贪婪的把嘴里紧剩的半截棒冰嚼了个干净,围观众人拍手称奇,同时忍不住吞咽口水。 等他吃完才开口问道:“大哥,这是哪里?我们怎么会在这?” “兄弟,你终于醒了!” 胖子那么大一坨男人,竟然挤出了几滴眼泪,不禁让人羡慕他们兄弟情深,随后,胖子就把刚才发生的事情讲了一遍。 “这绿豆…棒冰果然神奇!” 汉子舔了舔嘴唇,似乎仍意犹未尽,小声问道:“大哥,刚才迷迷糊糊,吃了一根还不过瘾,要不,你再买两根,咱们一人一根如何?” “好!” 胖子并不心疼,又掏出二百文钱来,大喊一句“再来两根”,潇洒十足。 接过棒冰,胖子试吃一口,浑身一个激灵。 “听说夏日凉冰可是皇家特有,而这绿豆棒冰似乎比冰又高级不少,不仅消暑,而且口感那叫一个好,一百文,不贵!” 说完,胖子收敛起之前的暴躁,拱手对公子哥道谢,然后带着他兄弟离开。 公子哥脸上并没有多少兴奋,好像对自己的棒冰很有信心一样,待胖子和他兄弟一走,皱了皱眉,又开始赶人了。 “我们店太小,别都挤在这!” “如果有人想买绿豆棒冰就留在这,若是不买,就赶紧离开!” 往外轰人的掌柜,还是第一次见。 众人面面相觑,开始离开。 西瓜铺的伙计也混在人群中准备开溜,还没走两步,一个膀大腰圆的汉子如同一座大山,直接挡在了他的面前。 “小哥先别走啊,咱们聊聊。” 身后传来熟悉的调侃声,伙计冷汗直流,顿感亚历山大。 ———— 第三十三章 只有少寨主才配的上我妹子! 胖子是胖球,那清秀俊逸的公子哥自然是荆哲了,第一次零售,也没人帮忙带货,他只好亲自下场,主演了这么一出好戏。 让他感觉眼前一亮的是胖球的演技,昨天晚上还推说自己不会演戏,演起来却一秒入戏,堪称戏精的诞生。 现在戏演完了,演员也退了场,但是那西瓜铺的伙计,荆哲并不打算让他走。 刚才怂恿砸店、打人的就是他,幸亏这一切都是荆哲自导自演,不然还真容易被他搞出点事来,现在想走? 没门! “呵呵,公子有事吗?” 伙计回过头来,讪笑道。 “小哥你叫什么?” “鄙人姓林名统。” “林统啊,好名字!” 荆哲对他竖了个大拇指,然后贱笑道:“在下依稀记得昨日下午,小哥曾说若是我能一百文卖掉一碗绿豆汤的话,就跟我的姓?现在卖出去了,小哥是不是该问问我姓什么,不然以后连你自己姓什么都不知道了!” “咱们说的是绿豆汤,不是这绿豆棒冰!” 林统扯着脖子,据理力争。 “呵呵,这绿豆棒冰就是绿豆汤制成的,等化了就是绿豆汤,不过需要三四根才能化成一碗,相当于我一碗绿豆汤卖了不止一百文,而是三四百文哦!” 荆哲冷笑一声,“现在只让你跟我的姓,而不是让你全家换姓,你就偷着乐!” “你!” 林统气的浑身发抖,同时又有些心惊:这也太暴利了?一碗不足一文钱的绿豆汤,生生被他卖出了三四百文,比他们卖的西瓜都黑啊! “懒得跟你废话!” 转身要走,但憨憨依旧挡在那里,对比一下双方的实力差距,林统不敢强冲。 “呵呵”,冷笑一声,回头盯着荆哲,“怎么,你打算把我留下?不怕我家公子来要人?” 荆哲摇头,“留你?你在想屁吃啊?除了浪费粮食你还能做什么?我只想告诉你,我姓范,你既然要跟我的姓,以后就叫范统!” “……” 饭桶… 还没来得及走掉的众人听到这个称呼,强忍着没笑出声来。 自从林文耀垄断了城里的西瓜,老百姓对此怨声载道,对这个叫林统的伙计自然也不待见,看到他被荆哲痛骂,一个个开心的不得了。 …… 前厅里的客人没用多久就走了近半,剩下的也都在观望,并没有一人要买绿豆棒冰。 荆哲还是高估了自己的演技,或者说低估了这群人的耐心。 “这么好的东西,我全都要了!” 人群中突然传来一道好听而又熟悉的嗓音,正是看了半天戏的粉嫩公子。 “只花一百文便能享受到皇家才有的待遇,这也太值了!” 被他这么一说,有几个之前还在犹豫的人最终下定决心。 “给我来一根!” “给我也来一根!” “还有我!” 众人七嘴八舌,一时之间竟是卖出了五六根棒冰,剩下的人则是继续观望,荆哲已经断定,这群人不会再买了。 向粉嫩公子使了个眼色,问道:“这位公子,不知你想要多少?” “自然是越多越好!最好能给我来几百根!” “嘶!” “几百根!” 那可是几十两银子,人家却说的轻描淡写,真土豪啊! “公子,实在是抱歉。” 荆哲笑着摇头,“因为这冰实在难制,我们店里总共才做出了一百根而已,刚才又卖出了近十根,剩下的已不足百根。” “好,那就把剩下的都给我!” “那公子稍等片刻,我这就遣人去拿!” 荆哲说完,又略带歉意的对其他人说道:“诸位实在是抱歉,今日的棒冰已经卖完,若是想买的话,只能等明天了!” 那些人听完,脸上并无多少惋惜之色,结伴走了出去。 待所有人离开,荆哲让憨憨把门关了,刚开业也就一个时辰的清凉一夏,打烊了。 “多谢公子替我解围!” 荆哲朝粉嫩公子拱手,沉声说道。 开业第一天,荆哲本来信心满满,还在门口演了双簧,觉得一百根绿豆棒冰瞬间售罄毫无压力,却不成想被现实打了脸。 大部分人都在围观看热闹,并没有真正消费的意愿,若不是粉嫩公子出手,场面就难堪了。 “阿坤公子不必言谢。” 粉嫩公子摇了摇头,“在下惊叹于这盛夏制冰的手段,而且也十分好奇这绿豆棒冰的味道,所以多要一些不在话下。” 荆哲点点头,也不再客套。 “若是在下没有看错的话,最初那两个汉子都是公子的人?” 见荆哲肯定,粉嫩公子笑道:“其实公子今天演的这出戏很成功,只不过选择的对象错了!” “哦?此话怎讲?” 刚要再问,憨憨凑到他耳边,小声道:“少寨主,胖子和大个从后门回来了!” 荆哲想了想,才又说道:“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公子可否移步,跟我到厢房一叙?” 粉嫩公子并未推脱,欣然前往。 …… 来到后院厢房,胖球跟之前躺在地上的大个都已经等在那里,正在争论着什么。 “胖子,下次若再有演你兄弟这种戏,我不演了!” 大个一脸委屈。 “呵呵,那绿豆棒冰只有你一个人吃了,不要得了便宜还卖乖哦!” 胖球不甘示弱。 “劳资宁肯不吃啊!你看这,你再看这!” 说着,大个就把衣服掀开,只见他的肚皮红红的,像是被火烤过一样。 “地上多热啊,偏偏让我躺下!说了让你扶着我就行,演个中暑而已,用得着装死?” “专业!懂不懂什么叫专业?” 胖球撇撇嘴道。 “好,这些都不说!” 大个深吸一口气,愤慨道:“但你下次能不能不要说娶你妹子这种话?你知不知道我差点被这句话吓的跳起来啊??” 胖球也被气的脸红:“不过是为了演出效果,你真以为我想把妹子嫁给你?做你的梦!整个山上,只有少寨主才配的上我妹子!” 路过的荆哲:e… ———— 第三十四章 公子沉默 “咳咳!” 因为粉嫩公子这个外人在,现场一度十分尴尬,还是憨憨出声解围:“好了,都少说两句!少寨主的客人在这!” “哼!” 胖球和大个同时冷哼一声,把头扭到一边,谁也不搭理谁。 “呵呵…” 粉嫩公子也尴尬的笑笑,打量胖球一番,看着荆哲羡慕道:“看这位大哥的面相,想必妹子自然也差不了!阿坤公子若是能娶其为妻的话,福气不浅啊!” “……” 荆哲好想怼他一句“有本事你去娶”,但是吃人嘴短拿人手软,人家好歹刚帮过他,只能讪笑了之。 胖球听了却十分兴奋,对粉嫩公子抱拳言谢道:“还是公子识货!” 粉嫩公子客气道:“哪里哪里,主要还是大哥你的面相好!” “嘿嘿!我早就跟他们说过,他们还不信!” 胖球搓了搓手,同样端详粉嫩公子片刻,想了想道:“公子长得也不差,倒也能配的上我家妹子,要不,我把妹子嫁给你!” 粉嫩公子:-_-|| 荆哲:_ 众人:⊙﹏⊙ 粉嫩公子终于感受到了来自其他人的压力,绝口不再跟胖球说话,生怕一不小心,他那几百斤的妹子真的从天上砸下来。 …… 整个屋里,在荆哲看来也就只有粉嫩公子的智商跟他相当,所以他把胖球等人从屋里赶了出去,只留他们两人。 粉嫩公子的小厮似乎怕荆哲会把他家公子怎么着一样,打死都不出去,而荆哲的大厮憨憨也顺理成章的留了下来——当然了,这两人不在他的计算范围内。 气氛正经起来,荆哲又皱起眉头。 若不是粉嫩公子仗义出手,他这绿豆棒冰怕是一支都卖不出去。 明明一切都在他的算计中,尤其是这次演戏也十分成功,为什么会这样呢? 又想起粉嫩公子刚才说的话,忙问道:“不知公子刚才说的,选错了对象是什么意思?” 粉嫩公子淡然一笑,“走在这条街上的大多都是市井小民,对他们而言,若是只顾吃喝,一百文都够一家人一个月的开销,他们又怎么舍得用这么多钱来买一根棒冰?” 被他一说,荆哲恍然大悟。 之前一下挣了五十两银子,他有点飘了。 是啊,那林统五文钱一斤的西瓜街上都无人问津,他一百文一根棒冰,有人买才怪! “难不成,要降价?” 荆哲闷闷说道。 要是把棒冰降到跟西瓜一样的价格他其实也是赚的,只是挣的了了,若是想让邙山众人过上好日子,那得猴年马月? 就算他们能等,可他等不了啊! 距离京州会考眼看着只剩了个把月的光景,时间紧迫啊! “不能降价!” 粉嫩公子替他分析道:“既然公子已经放出话去,若是突然把价格降下来,外人会怎么想?到时候,他们更不会买了!” 荆哲一想也是,猛然大降价,他欺诈消费者的名号就坐实了,以后更难翻身! 正当荆哲苦恼时,粉嫩公子凑近过来,小声对他说道:“公子,今日见你那两位小厮演戏不错,何不再演上一出?” “今日已经演了一出,不也这样?” 旁边的憨憨质疑道。 “那是选择的地点和受众太差,整个雍州,那些有钱的公子哥和读书人最爱去的是什么地方?” “春水楼!” 话音刚落,憨憨就抢答道。 粉嫩公子笑着点头,“若是在春水楼再演上一出好戏,想来买棒冰的人就多了!” 荆哲一拍脑袋,豁然开朗。 之前跟老鸨谈崩,他就只想着再不卖冰给春水楼,但被粉嫩公子一提,他才醒悟:不卖给春水楼,可以卖给里面的有钱公子哥啊! 正好让那老鸨眼红! “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公子这个朋友,在下交腚了!” 激动之情溢于言表,荆哲一把握住粉嫩公子的手笑道。 粉嫩公子被他的举动吓了一跳,用力把手挣脱出来,脸颊发红。 “公…公子,不必客气…” 荆哲盯着他看,心想他确实不是搞基的。 基佬哪有这么薄的脸皮? 不过,他的手好滑腻… 咦,怎么有这么变态的想法? 荆哲摇了摇头,笑问道:“见了这么多次,还未请教过公子高姓大名呢?” 粉嫩公子愣了一下,才开口道:“在下姓陈名墨。” “沉默?” 荆哲念了一句,随即笑道:“好名字!” …… 接下来,胖球等人又被荆哲叫了进来。 “什么?又演戏?” 听到说要演戏,胖球还没什么反应,一旁的大个就站出来连连摆手。 “我演不了,不会演!” “为何不演?就你这表演天赋,浑然天成,都不用ng,放在我老家那里妥妥的金狗影帝!” 荆哲鼓励道。 虽然不知道按鸡和金狗影帝是啥,但听起来都不像什么好话,大个扶着胸口,还是摇头。 “不演了,真不能演了!” “少寨主让你演你就演,哪那么多废话?” 胖球站出来,替荆哲训斥大个。 大个并不怕他,瞪了他一眼,“要演可以,但是躺在地上那活,你来演!我演站着的!” 不是大个不想演,实在是地太烫了,他怕再演下去自己能被烤熟。 胖球一听让他演躺在地上的角色,顿时蔫了下来,再不劝阻大个。 “放心,这次的剧情变了,不让你们往地上躺了!” “……” 没人吭声,荆哲叹了口气,“哎,既然如此,那我只能亲自上阵了!” “……” “可惜,这次的演出地点是春水楼,看来只能我一个人去了。” 话音刚落,胖球跳了起来。 “少寨主,我演!” 大个也站了出来,不屑道。 “你敢往地上躺?不敢!少寨主让我演!” “往地上躺谁不敢?趴在地上我都敢!” “滚,你是想趴在春水楼的地上看人家姑娘的裙底!” “……” 看着争执的二人,荆哲十分欣慰。 “别急,这种好事,你们都有份!” 第三十五章 为了艺术 粉嫩公子陈默如何也不能理解,刚才还一脸不情愿、打死都不演的两个人,为什么在听到春水楼后,态度来了一百八十度的改变。 个中理由,也只有荆哲这种钢铁直男才懂。 当然,他懒得向陈默普及知识,而是拍了拍胖球和大个的肩膀,让他们坐下。 然后跟他们讲起今天晚上这出戏的剧情流程以及对清凉一夏和邙山众人的重要意义。 胖球刚开始还乐呵呵的,可一听自己责任竟是如此重大,马上慌了起来。 “少…少寨主,这演戏我可没经验啊!还是那么重要的戏份,我怕搞砸了,误了大事!” “没事,说的就好像我有经验一样!再说熟能生巧嘛,谁是天生就会的?我看你今天的表现就不错,极具表演天赋!” “……” 熟能生巧?听这意思,似乎这种事以后要少不了了? 胖球觉得有点头疼… 可是开弓没有回头箭,他现在已经上了荆哲的贼船,这一单若是做不好的话,恐怕是很难下船了。 可是,这单若是做好的话——貌似以后就得住在这条贼船上了? 算了,为了上春水楼,干了! 对荆哲设计的剧情,陈默听完暗暗称道,心想原来生意还可以这么做! 不过,他也提出了一点疑惑。 “阿坤公子,今天他们两个已经露过面,虽说来店里的市井小民很少会去春水楼,但难保意外,万一被人认出来,就前功尽弃了!” 似乎已经考虑到了,荆哲大手一挥:“不怕,我有妙招!” 说着便把憨憨招呼过来,“憨憨,你去城里那些饰品店,去买这些…” 憨憨听完,接连摆手! 原来,荆哲让他去买的都是些诸如胭脂水粉腮红一类女人梳妆打扮才会用到的东西,他一个铁骨铮铮的汉子,哪里好意思? 又找了几个人,态度一致。 陈默听了,对身边的小厮耳语几句,那小厮就跑了出去。 不用片刻,小厮就抱着一个精致的红木小箱子回来了,放在桌上打开,里面的梳妆用品一应俱全。 荆哲看了陈默一眼,啧啧称奇。 俊俏少年郎,不爱武装爱红装! 被荆哲盯的脸红,陈默解释道:“这个…在下有位姐姐,这梳妆盒是她的,我可从来没用过!” 荆哲笑着点头,“嗯,懂,我都懂!” 又感慨道:“其实男人化妆嘛,我也不是没见过,在我们老家,多的很呢!” “说了不是我用的!” 陈默气的跺脚,同时又好奇道:“在阿坤公子的家乡,当真有男人化妆?没人笑话他们?” “笑话?” 荆哲哈哈一笑,“粉丝恨不得把他们捧上天,又怎么会笑话他们?” 看了陈默一眼,又说道:“不过陈兄跟他们不同,他们是化出来的伪娘,陈兄则是天生丽质,在我们家乡属于纯天然的小鲜肉!” “粉丝?小鲜肉?” 陈默被荆哲说懵了,怎么这些食物也能用来形容人了? …… 说起化妆,荆哲并不能算外行。 他读大学的时候谈过一个做平面模特的女朋友——说是女朋友,其实不过是人家的备胎,半年时间,虽然连人家的嘴都没亲过,但却练就了一身的化妆——或者说换头本事。 看着一张人脸在自己的手下变成另一副模样,荆哲也说不上是什么心情。 只是没想到,成为穿越者后,这竟成了一项技能! 感谢前女友——论当备胎的好处… 胖球听说荆哲找来这些梳妆用品是要为他们化妆的时候——荆哲对外宣称是祖传易容之术,抗拒心强烈,但最终还是被上春水楼的迫切心情给抵消了,老实坐在椅子上。 心里回荡着荆哲的话:为了艺术! 但他提出一个要求,化妆的时候无关人员迅速撤离,荆哲只好把陈默等人请出房间,只留了胖球和大个。 看着荆哲认真的在自己脸上写写画画,胖球的担心才慢慢淡了。 少寨主看着还是很专业的嘛,他倒是期待起自己的脸最后能被画成什么样了! 一刻钟之后,荆哲收笔,认真端详胖球的脸,然后点头说道:“不错,不错——第一次用这种东西能画成这样,我很满意。” 额,第一次? 胖球刚刚才淡定下来的心又变得忐忑起来,然后颤颤巍巍的站起来去看铜镜中的自己。 不看不要紧,这一看,差点没哭出来——我的妈呀,也太丑了? 他原来也丑,可是丑的自然啊! 而现在… e…丑出天际! 唯一可以欣慰的是,画成这样,肯定是没人能认出他来了。 别说是外人了,现在就算他妈站在这里也未必能把他认出来。 给胖球画完,荆哲又赶紧给强(反)烈(对)抗(无)议(效)的大个画了一个丑丑的样子,胖球看了,心里这才稍微平衡了些。 大家丑才是真的丑嘛! …… 等荆哲画完,便开门让其他人进来欣赏他的易容成果。 众人进屋就看到老实坐在床边的两个——丑人,捂着嘴巴,惊讶的说不出话来。 要不是看到这俩人身上的衣服没换,估计他们都要喊出来了。 我的妈呀,鬼啊! 这也忒丑了点? 荆哲看着陈默那一脸不可思议的表情,对自己的易容之术非常满意。 洋洋自得的问道:“是不是认不出来了?我这易容术厉害?” “咯咯…认不出…来,不过,如果这就是易容术的话,我觉得我也会…” 这不就是画丑吗? 我上我也行啊! 荆哲撇了撇嘴,对陈默的态度很不满意。 不过也无所谓了,只要没人能认出来就好。 接下来,才是重头戏! ———— 第三十六章 老京州儿 入夜之后的雍州,依旧热闹非凡。 尤其是春水楼外,人声鼎沸,进出者络绎不绝。 楼里的景致跟几天前又稍有差别,二楼平台上原本挂着的那道粉色幕帘已经消失不见,那些身着彩色长衫的清丽女子倒是还在,但少了幕帘中的古筝之音,略显单薄了些。 平台下站着好多读书人,抬头看看,然后唉声叹气。 “什么?不在了?” 突兀的怒吼声从大厅响起,众人纷纷侧目。 这才发现,原来大厅一角正坐着两个身着华服的大汉,其中一个长相奇丑,而且胖的跟球一样,本来精致的华服穿在他身上,跟地摊货差不了太多。 最要命的是他那猥琐的眼神,说话的时候还在周围女子身上尽情瞟着,颇为满足。 刚才那句便是他说的。 见大厅里所有人都朝自己看来,他不仅不怯场,反而更兴奋了:“大爷我就是奔着婉儿姑娘来的,不然谁来这鸟不拉屎的破地方?” 啐了一口,又狠声说道:“竟敢跟大爷说不在了?是不是店大欺客,瞧不起大爷?” 旁边的女子赔着笑脸道:“大爷说的哪里话?像大爷如此尊贵的客人,我们欢迎还来不及,又怎么会瞧不起?” 嘴上这么说,但心中却是大倒苦水。 这丑胖子进门之后随便乱瞟不说,手还不老实,一个劲的朝自己身上摸索。 结果他摸也摸爽了,却来这么一出,不知这是闹哪样! “那就赶紧给大爷把婉儿姑娘叫出来!” 丑胖子从怀里掏出一张银票砸在桌上,大吼一声:“大爷不差钱!” 女子赔笑,但眼神发亮,暗自诽谤:这么有钱,刚才摸人家的时候怎么不知道给点? 这边动静不小,有人去通知了老鸨。 片刻功夫,老鸨就赶了过来。 看了看两人,又看了桌上的银票一眼,笑着说道:“大爷有什么事,跟老身说就好了,只要老身能办到的,肯定尽力而为!” “夫人,这位是我京州的朋友,慕名而来,想见见婉儿姑娘!” 丑胖子身边那人同样也是个巨丑之人,他跟丑胖子的不同之处便是高了不少。 其他人一看他俩的长相,不禁“嘶”的吸了口凉气:还真是丑人多作怪啊! “嗨,说的不错,爷们就是老京州儿!地道儿的很!” 蹩脚的京州话从丑胖子嘴里冒了出来。 无论何朝何代,地域歧视都存在。 富的瞧不起穷的,本地的瞧不起外地的,比比皆是。 而处于天子脚下的京州人,无疑站在这条鄙视链的最顶端。 所以胖子虽丑,人也粗鲁,但当他报出自己京州人的身份后,还是引来众人的注目。 尤其是老鸨,低头哈腰,态度恭敬。 “这位大爷,实在不好意思,婉儿本来就不是雍州人,来这里也不过留宿几日,昨天清晨就已经离开了!” 老鸨同样赔着笑脸,致歉道。 “当真走了?” 老鸨点头,“是啊!老身几个胆子,怎么敢骗咱们京州来的大爷?” “这样啊”,丑胖子通体舒坦,又继续道:“既然婉儿姑娘不在,那把阿坤公子叫来!” 说到阿坤公子,丑胖子一脸陶醉。 “在京州偶然听了阿坤公子的春水词,实在惊为天人!在大爷我看来,阿坤公子之才,已经超过了我们京州宋公子!” “嘶!” 阿坤公子的春水词极佳,有人也拿他跟宋大学士之子宋基茂相比过,但那也不过是他们私下说说,现在连京州人自己都这么说了,看来阿坤公子之才,确实高啊! “所以大爷来雍州,除了想看婉儿姑娘,更想见阿坤公子一面!毕竟大家都是读书人,互相切磋一下也是极好的。” “额…” 众人惊了。 他…竟然是个读书人? 还切磋? 确定切磋的是诗词? 大厅里众位读书人都低下头去,第一次觉得这个名头给自己带来的不是荣耀,而是耻辱! 羞与为伍啊! 听完他的话,老鸨再次僵化。 片刻之后,才讪笑道:“大爷,实在是不好意思,那阿坤公子老身也不过才见了两次,如何给大爷找来?” “放屁!只见过两次,阿坤公子能把这种旷世奇作留给你们春水楼?” 丑胖子脾气暴躁,一言不合就骂上了。 老鸨十分委屈,又不敢还嘴,只能唯唯诺诺的解释:“是真的,这首春水词,老身是花了五十两银子从阿坤公子手中买来的!” “放屁!我辈读书人,哪里是那种爱慕钱财的人?你个老鸨子,莫要编排我们这些自命清高、风流倜傥的读书人!” 读书人:“……” 丑胖子说完便抓起桌上的酒碗往嘴里送。 “噗!” 毫无征兆,丑胖子只喝了一口酒,就全部喷了出来,倒霉的老鸨正站在他面前,不偏不倚被他喷了满脸。 老鸨心里委屈:我竟然被人给颜… 都不容她想完,乱象又生! “啪啪啪!” 喷了酒还不过瘾,丑胖子直接把酒碗摔在地上,随后又抓起桌上剩下的两个酒碗,一起给啪啪啪了。 “这是什么狗屁酒水?怕大爷没钱?赶紧给大爷上冰酒!” “大爷,什么是冰酒?” 老鸨将脸上未干的酒水擦拭干净,小心翼翼的问道。 “冰酒都不知道?你这破店是怎么开的?” 丑胖子十分嫌弃,但一说起冰酒,又显得神采奕奕:“嗨,我们老京州儿,这三伏天就好这么一口儿冰酒!把酒提前往冰里一放,等喝的时候再拿出来,喝上这么一口,嗨,你猜怎么着?” “怎么着?” 众人都十分好奇。 “嗨,那叫一个地道儿!喝惯了冰酒,这种不冰的酒一口都咽不下去了!” 丑胖子大咧咧的说完,众人对他说的冰酒更感兴趣了。 只有刚才被他摸过两把的女子躲在一边,心生疑惑: 这酒他刚才也喝了不少啊? 那个时候怎么不说? ———— 第三十七章 谁去打他,我出一文钱 “大爷,据老身所知,拥有盛夏凉冰的,也就只有皇家人?那京州又是如何制冰酒的呢?” 老鸨问道。 “哦?” 丑胖子斜她一眼,“你是在怀疑大爷了?” “不敢不敢!只是好奇而已!” 老鸨赶紧摆手。 “哼!谅你也不敢!” 丑胖子这才说道:“皇家才有盛夏凉冰?这都是老皇历了!现在京州稍微富裕一些的人家都会自建冰窖,冬天存冰,夏天取出来有何稀奇?更何况那些酒楼和勾栏了!” 众人听了,心向往之。 丑胖子见状,冷笑一声,把浑身的优越感都拿了出来。 “不过嘛,春水楼里没有冰也可以理解,毕竟是在雍州这种鸟不拉屎的小地方,就算有冰,也没人能买的起!” “……” 众人默然,脸色极其难看。 虽说大家对来自京州人的鄙视习以为常,但这么当着面被猛怼,心里难免会不舒服。 尤其是别人怼的确实让他们哑口无言。 “敢问这位大爷,京州的冰价是?” 老鸨似乎想到了什么,眼神中闪过一抹亮色,追问道。 “哪有卖冰的?” 丑胖子鄙夷道:“我们那卖的都是冰酒,单独买冰作甚?” “那冰酒的价格是?” “呵呵,听好了,别吓着你们!” 丑胖子扫视全场,得意洋洋:“我们的冰酒只按碗卖,一碗五百文钱!” “嘶!五百文?” “一坛酒也就不过百文,他们一碗酒就敢卖五百文?” “不过可以理解,毕竟贵的是冰,并非酒。” “是啊,当初这盛夏凉冰可是皇家特有,咱们若是能享受到皇家待遇,别说几百文钱,就是一两银子又算得了什么?” 来春水楼的大多是不差钱的公子哥,说起话(吹起牛逼)自然比寻尝百姓硬气不少。 旁边的老鸨听了,暗暗算计。 雍州城里有没有盛夏凉冰,她比谁都清楚! 昨天阿坤公子刚找她来卖冰,一罐冰一两银子她觉得太贵给拒绝了,但是现在算起来,跟冰酒的价格一比,他的冰真不贵! 那么大一罐冰,少说也能冰个五六碗酒,这么一来一回,几两银子就出来了,比让姑娘们卖肉卖艺挣的多多了! 看楼里这些读书人的反应,想来他们都不知道阿坤公子有冰的事,看来白天她得抓紧找到阿坤公子把冰买下来,以后慕名而来的宾客越来越多,这冰酒的市场很大啊! …… 老鸨正在那盘算得意时,身后传来一阵有些熟悉的声音。 “京州人又如何?京州有的东西,我们雍州自然也有!而京州没有的,我们雍州也有!” 老鸨朝身后看去,说话的原来是前天晚上的那位粉嫩公子,正从人群中走了出来。 “我们雍州有能写出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的阿坤公子,你们京州有吗?” 粉嫩公子陈默扬了扬下巴,傲娇问道。 他努力让自己的视线不要在丑胖子身上聚焦,怕忍不住笑场。 尤其是丑胖子那蹩脚的京州话,让她一个京州土着都恶心的不行,第一次生出一种不想当京州人的感觉。 丑胖子自然是被荆哲化了妆的胖球,见陈默出声,知道重头戏来了,浑身紧绷,一秒入戏。 “呵呵,那冰酒呢?我们京州有盛夏凉冰,你们雍州有么?一群土包子,拿什么跟我们地道儿的老京州儿比?” 陈默强忍着呕吐的冲动,反驳道:“谁说我们雍州没有盛夏凉冰的?” “她说的!” 被胖球指着的老鸨暗道不好,难道这粉嫩公子也知道了阿坤公子那里有冰? 他俩似乎认识,还真有这种可能! “这位公子,可否借一步说话?” 老鸨想阻止这位粉嫩公子说出来,若是让所有人都知道阿坤公子那里有冰的话,接下来她就被动了! 但陈默根本就懒得搭理她,都不屑去看她一眼,直接说道:“她天天就在这楼里,懂什么?我们雍州不仅有盛夏凉冰,还有绿豆棒冰呢!而且我们的冰实在太多,一根绿豆棒冰都用不了五百文,一百文就够了!” 话音刚落,楼里的读书人就窃窃私语起来。 “咱们雍州真有盛夏凉冰?” “没听说呀!” “难不成是这位公子不想看他羞辱我等雍州同辈,故意说的?” “想必是了!” 声音不大,但却被丑胖子听了个正着,冷笑一声道:“呵呵,原来是骗人的!” “你不信?” “不信!” 丑胖子不屑道:“丑陋的雍州人啊,不仅穷酸,还不敢正视现实,撒谎扯淡有什么用,觉得别人跟你们一样都是傻子吗?” “……” 这次就连丑胖子的朋友,存在感极低的丑大个都坐不住了:“胖兄,我也是雍州人,不要再说了,给我个面子!” “啊呸!给你面子?” 丑胖子啐了一口,“你要不提醒,大爷都忘了你也是雍州人了,从现在开始,你不再是我朋友了!高贵的老京州儿不需要雍州人做朋友!” “……” 众人惊呆了,当场断绝朋友关系,这操作也是没谁了! “这厮…好想打他!” “我也这么觉得?” “谁去打他,我出一文钱?” “一文钱?你也好意思说?” “打这种丑人,一文钱不少了!” “咦…好像是这样哦…” 看着众人跃跃欲试的模样,陈默一阵头大,知道这戏演到这里该提前结束了,不然他怕胖球真被人锤了。 这厮不知是演技炸裂还是本性如此,实在是太讨打了,已然引起众怒! “好,不信是?我现在就遣人去朋友那里把绿豆棒冰拿来,看你信还是不信!” 陈默的话很好的牵制了大家的注意力,倒是没再提打胖球的事。 “去啊!我也要看看,你能不能变出什么绿豆棒冰!” 丑胖子昂头挺胸,一脸不服。 ———— 第三十八章 幸不辱命 春水楼内,气氛剑拔弩张。 一方是丑胖子一人为营,嚣张跋扈。 另一方是雍州众人,磨拳霍霍,几欲出击。 好在桂枝回来的够快,把众人的注意力全吸引了过去。 只见他手中抱着一个裹着毛毯的瓷罐,一步一晃,脸上的汗直流。 “公子,东西带来了!” 桂枝体格太小,让他抱这么大一个瓷罐实属难为他了,好不容易才把瓷罐放在桌上。 但他接下来的动作让众人惊掉下巴。 只见他极其自然的从衣服口袋里掏出一块粉色手帕去拭汗,擦完又叠好放进了衣服。 等他抬头,才发现大厅众人一脸诧异的盯着他,遂好奇道:“看我干嘛?有事?” “没…” 众人频频摇头,心里却在想:看那公子长得跟女子一样精致,他的小厮又这么娘里娘气,果然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呢! 陈默似乎习惯了桂枝的动作,并未觉得有何不妥,看着丑胖子,冷笑道:“高贵的老京州,现在就让你看看我们雍州城内的绿豆棒冰!” 说完,在众人期盼的目光下把毛毯去掉,掀开了瓷罐的盖子! “咦,似乎是冷气?” 众人伸头去看,就见陈默从瓷罐里用竹签提出一根绿色棒冰,嘴巴都惊成了“o”型。 “这就是那绿豆…” “绿豆棒冰!” 陈默笑着说道。 “对对对,绿豆棒冰!” 看着陈默的手,众人眼睛连眨都不眨一下。 “能造出盛夏凉冰就已经很难得了,竟然还会有绿豆棒冰这种东西,匪夷所思啊!” 众人啧啧称奇。 陈默把棒冰举起来问道:“在下替我朋友做主了,这第一根绿豆棒冰,谁想先尝一尝?” “我!” 许久不说话的丑胖子扒拉开人群,来到陈默眼前,伸手就要去抓。 陈默眼疾手快,把手往后一缩,丑胖子抓了个空,一脸愤懑。 “不是你说让人尝尝的?为何不给大爷我?” “就你?” 陈默冷笑一声,“也配?” “说的好!” 众人拍手称快,看陈默更顺眼了。 “大爷给钱还不行?不是说一百文一根么?大爷有的是钱,给你一两银子,尝尝又如何?” 从衣服里掏出一两银子往地上一扔,作势就要再伸手去抢。 众人怒了,都不用陈默出手,几个人抓住丑胖子的衣服就把他拉了出来。 “就你有钱?” “劳资也出一两,就不给你吃!” “就是,别说一根棒冰,就算天天吃,我们也吃的起!”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把丑胖子骂的够呛。 陈默扫视人群,最后指着丑大个招手:“来,这第一根棒冰送给你了!” 顺便瞟了丑胖子一眼,“还老京州儿?不也没尝过绿豆棒冰?还告诉你了,这绿豆棒冰只有雍州本地人才有资格吃,老京州儿,不配!” 听到这句,桂枝抬头去看,见自家公子说的毫无违和感,心生疑惑: 咱们不就是老京州儿吗? “好!以后这棒冰,我孙某吃定了!” “是呀,这可是咱们雍州骄傲!” “谁不吃棒冰,我跟谁急!” 当吃棒冰和热爱雍州挂上钩的时候,每个雍州人都热血沸腾,家乡荣誉感飙升。 “谢谢公子!这棒冰我不吃,身为一个雍州人,吃棒冰的钱还是有的!” 丑大个瞥了丑胖子一眼,把一百文钱撇下,接过棒冰就咬。 “爽啊!” “大个兄,让我尝尝!” 丑胖子又围了上来,没脸没皮道:“咱们可是这么多年的老朋友,老朋友尝一口,不过分?” “你的嘴巴过了粪,离我远点!” 丑大个嫌弃的把丑胖子推开,一脸鄙夷:“呵呵,那么高贵的老京州儿,我们雍州人可高攀不起!这绿豆棒冰,你还是回京州吃,嗨,那里可地道儿的很呢!” “好!好!好!” 丑胖子咬牙连说三个“好”字,一甩袖子,肥胖的身子如同移动的肉球,晃晃悠悠的挤开人群走了出去。 他的模样太过喜感,引的众人都哄笑起来,春水楼内外都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 瓷罐虽大,但也不过才装了十只绿豆棒冰,丑大个吃了一根,只剩下九根,引得众人对其虎视眈眈。 刚才还团结无比、一致对外的本地人士,瞬间开始勾心斗角、尔虞我诈起来。 “吴兄,这绿豆棒冰既然能够在城里买到,今日吃不到又有何妨?” “是呀张兄,想吃绿豆棒冰,等明日去他们店里买就是!” “是极!晚上又清凉,吃不吃无所谓的!” “对——哎,张兄,既然今天晚上不吃,你往前面挤什么?” “你有脸说我?你不也在挤么?” “咦?说话就说话,怎么还扒拉上了?” “谁敢跟我抢,别说扒拉,动手又何妨?” “……” 刚才还称兄道弟、互相谦让的两位兄弟,为了一根棒冰,竟是差点动起手来。 正应了那句话,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绿豆棒冰。 “哎呀,别挤了!” 可怜桂枝身材娇小,好不容易在人群中伸出头来,“你们再挤,我的瓷罐都要掉在地上了!” 听说剩下的九根绿豆棒冰要卖,桂枝就护在瓷罐前面,准备边收钱,边给棒冰。 但他低估了这群人对棒冰的渴望,被人群一挤,晃晃悠悠,马上就失去了位置。 “咦,瓷罐不见了!我的瓷罐呢?” 这时,人群慢慢退去,本来放着瓷罐的桌子早已空空如也,桂枝有点懵逼。 再看众人,有人手中已经抢到棒冰,正在那里细细品尝,其他人等则围在一旁,馋兮兮的看着。 最让人称奇的则属那老鸨子,一介女流之辈竟然也能从人群中抢到一根棒冰,此刻正躲在角落里,吃相贪婪,神采奕奕。 看着这一幕,陈默擦了擦头上的汗,心里的一块石头也终于落了地! 幸不辱命啊! ———— 第三十九章 没狗?那就你上! 作为十个幸运儿当中的一员,老鸨吃的不仅仅是棒冰,更多的则是在思考。 这次存放棒冰的瓷罐正是阿坤公子上次来推销冰时带的那个,那时里面装的是满满一罐冰,而这次盛的则是稀稀落落的十根棒冰。 一根棒冰一百文,十根则是一两银子,若是把一罐冰全部变成棒冰的话,要远远多于十根,也就是远超出一两银子! 而且棒冰存多了,可以形成一个天然冰窖,冻些冰酒出来,不也是钱? 这么一算,一罐冰一两银子的价格,实在是稳赚啊! 老鸨吃完棒冰,已经打定主意,阿坤公子手里的冰,她全要了! 现在唯一要做的,就是抢在其他人之前! “敢问这位公子,你朋友的店开在哪里?” 老鸨问完,众人也纷纷侧目。 “他的店就在这条街上,离春水楼也不远。” “这条街上?不记得有卖棒冰的店啊?” 众人歪着脑袋回忆。 “刚才来的时候,看到西边新开了一家店,叫什么清凉一夏,那牌匾写的遒劲有力,我还多看了几眼,只不过店家早关门了,并未看清里面是卖什么的。不会就是那家店?” 有人出口问道,其他人则看向陈默。 “说的不错,正是我朋友的店!” 陈默笑道:“只不过这棒冰属于稀罕物,每天只能做一百根而已,虽然今天刚开店,但上午就已经售罄,只好关门。这十根棒冰还是我朋友单独留出来想给亲戚吃的,今天晚上为了教训那个老京州,不惜拿了出来!” 那些吃到棒冰的人听完,觉得幸运,那些没有吃到棒冰的人则是磨拳霍霍,准备明天大展拳脚。 看到此情此景,陈默知道自己的使命圆满完成,笑着对众人拱手道:“若是大家想吃棒冰,只能等明日了——不过,可要早点哦!” 陈默说完,便带着桂枝潇洒离开。 …… “殿下,这演戏也不难嘛!” 月色朦胧,把两人的影子拉的很长。 “是啊,不难。” 陈默满眼兴奋,“但你不觉得很刺激吗?” “刺激吗?好像是哦,我都吓出汗了呢!” “你那是热的!” 陈默一头黑线。 说着话,两人来到了清凉一夏的后院门外,此刻前门肯定围了不少人,不能走了。 而后院门外,刚才在春水楼里联袂出演的丑胖子和丑大个也在,正鬼鬼祟祟的缩在门口,耳朵贴在门上。 “你们两个不进去,在这里听什么呢?” 陈默笑道。 “嘘!” 两人同时回头,胖球小声道:“那老鸨来了,正在屋里!” “哦?” 陈默想了一下,就明白了老鸨此行的目的,说道:“她动作倒是挺快,我进去看看!” 反正他现在公开的身份就是荆哲的朋友,进去也无妨。 陈默推门进去,正看到老鸨被往外赶的一幕,老鸨还赔着笑脸,讪讪道:“阿坤公子,价格好商量嘛!你若是嫌一两银子的价格低了,老身再加一百文如何?” “一百文?你打发要饭的呢?” 荆哲冷笑一声。 “要不…二百文?” “我看你就是个二百五!” “哦?难道阿坤公子的意思是再加二百五十文就可以了?要是二百五十文的话…也不是不能商量哦!” 荆哲黑脸道:“给劳资滚!如果不走,小心劳资关门放狗!” “可是…咱们没狗啊?” 憨憨一脸认真的问道。 “……” 安静片刻,荆哲的声音再次响起。 “没狗?那就你上!” “哦…” 随后,老鸨就被憨憨提着扔了出去,把门外的读书人都给惊着了,等大家反应过来,则开始谴责她。 “夫人,你这也太不地道了?” “是呀,说了明天才开卖,你晚上就跑过来,能不能讲点诚信?” “亏你刚才还吃了一根,能不能给其他没吃过的人一个机会?” “就是就是!” 老鸨被荆哲拒绝本就不太开心,现在又被一群读书人指着脸谴责,脸早就黑了下去,一言不发,闷头便走。 身后传来“啧啧”的声音。 …… 清凉一夏,后院厢房。 “看来,这老鸨买冰的计划落空了。” 待老鸨走了,陈默笑道。 “呸!” 荆哲狠狠啐了一口,“昨天的我你爱答不理,今天的我你高攀不起!” “……” 第一次听到这种俏皮话,陈默先是觉得新鲜,仔细一想又觉得很有意思,咧嘴莞尔。 “陈兄一出手,便帮我度过难过,实在感谢。而且陈兄的演技看来并不像你推辞的那般青涩。” 原来,昨天晚上给胖球和大个普及剧本的时候,中间需要这么一个承上启下的角色,其他人不适合,荆哲就拜托到陈默身上。 开始他一直推托从没有演过,怕演砸,最后还是被荆哲说服了。 这一演,便旗开得胜,也确实厉害。 陈默笑笑:“本想亲自跟阿坤公子报喜,不成想被那老鸨捷足先登!时候也不早了,在下先告辞了!” 陈默说完,就带着桂枝走了。 荆哲看着他的背影,心想这么好的人,不多见了啊! 这时,胖球和大个姗姗来迟,争论着什么。 “你们两个演的很好啊,憨憨去拿些棒冰,一人一根,大家都辛苦了!” 荆哲刚说完,胖球就跳了出来。 “少寨主,给别人我没意见,但是不能再给大个吃了!” “哦?为什么?” “他白天就吃了一根,刚才在春水楼又吃了一根,合着大家都在演戏,结果好处都让他一个人给占了!” 胖球不满道。 “你放屁!你没得好处?在春水楼里,是谁在那些女子身上乱摸的?我一次都没捞着!” “活该!那是你不敢,跟我有什么关系?” “你放屁!” 大个红着眼,声音嘶哑:“你个狗曰的,进门就跟那些女子说你是高贵的老京州,我是雍州的穷逼。那些女子本来就趋炎附势,谁会让一个穷逼摸啊?” “……” ———— 第四十章 饥饿营销 荆哲好歹把两人劝住,让他们去把脸洗了。 妈的,大晚上俩鬼吵架,这谁抗得住? 这时,憨憨走了过来,一脸凝重。 “少寨主,俺刚才想了又想,觉得你说的话有问题。” “???” 荆哲一头问号。 “你先说关门放狗,没狗就说放俺,这是把俺当狗了?” “滚!” 荆哲本来就被胖球和大个弄得心烦,现在还来问他这种是人是狗的问题,脾气能好就怪了! 气鼓鼓的往椅子上一坐,指着门道:“记得把门给我关上!” “哦。” 憨憨答应一声,就把门给关上了,随后,两人就大眼瞪小眼的对视起来。 “我特么…谁让你把自己关在屋里的?” “可少寨主也没说把俺关在外面啊!” 憨憨分析道。 “我特么…我的刀呢?” 荆哲找了半天,身上除了一杆短枪外别无长物,但又不能轻易拔出来,万一憨憨也掏出一把,还比他的大,岂不尴尬? 半晌,才冷笑着把拳头举起来:“看到没,砂锅大的拳头,打在身上很疼的!” 本想吓唬一下憨憨,谁知他竟憨笑着举起自己的大手,慢慢握拳,“少寨主,你看你的拳头都没俺的大,更别提砂锅了!” “……” 你牛逼! 劳资惹不起总躲的起? 荆哲起身开门,胖球和大个恰好洗脸回来,人样已现,看着舒服许多。 荆哲一人给拿了一根棒冰犒劳他们,又给他们讲了些明天的注意事项,期间胖球和大个还提出质疑,他们两个到时候要不要露面,毕竟他们前天演过戏,怕被认出来。 荆哲想了想,说道:“应该没事,但是你们以后只能做伙计的活了。真有人认出你们来,就说那天吃棒冰觉得太赞了,主动过来帮忙的!” 见两人点头,荆哲就将他们遣散回去休息,迎接明天。 …… 第二天一大早,清凉一夏门外人满为患。 你要夸绿豆棒冰,大家都是朋友。 但你要买绿豆棒冰,抱歉,你是我敌人! 门还未开,胖球和憨憨等人在屋里听着外面嘈杂的说话声和密密麻麻的人影,竟是比打劫的时候都要激动。 幸亏昨天晚上荆哲就给他们安排了不同的分工,有守着棒冰的,有准备收钱的,甚至还有人拿了棍子候在旁边,想看看哪个不长眼的家伙敢不守规矩,给他迎面痛击! 饶是如此,当开门的那一刻,他们还是被眼前的一幕给惊呆了。 “给我来十根棒冰!” “给我来二十根!” “前面的有没有素质?就一百根,你们一下买那么多,其他人吃什么?” “彼其娘之,你就一张嘴,吃那么多不怕下面那张嘴吐了?” “劳资家里人多,不行吗?” 众人边挤边骂,胖球他们再次看呆。 一根一百文的价格在他们看来就是坑人价,但这群人似乎不把钱当钱,若是可以,怕是都想一个人把一百根棒冰都买走! 唉,傻子太多,生意好做呀! 胖球维持着秩序,还不忘给众人讲解。 “我们掌柜的说了,一人只限买一根棒冰!” “为什么啊?” 那些已经挤到最前排,跟棒冰近在咫尺的人不满道。 他们已经盘算好买多少了——至于他们买完,后面的人还有没有的买,谁管呢! “我们掌柜的说了,盛夏凉冰本就难制,这一百根棒冰也是我们加班加点才赶出来的,为的是能让咱们雍州的爷们都尝尝鲜。” 胖球的口才不错,演技更像与生俱来,顿了一下才又继续道:“若是每个人都买个十根八根,其他人吃什么?” “说的好!前面的人自觉点!” 后面的人支持道。 “既然一百根能赶制出来,你们再多雇些人加班加点,二百根三百根也能制出来?我好不容易来一次,给我拿十根!” 前排一个玉面书生还是心有不甘,坚持道。 “这位公子不要让我们难做,我们掌柜的说了…” “你们掌柜你们掌柜,你除了会这句还会什么?把你们掌柜的给我叫出来,我倒要问问他,开门做生意,不卖东西算怎么回事!” “……” 这次,胖球连搭理都懒得搭理他,往后退了一步。 随后,一个高大健壮的人影就靠近过来,书生抬头,看到那满脸横肉、模样有些憨的汉子,心生畏惧。 “你…你是谁?你…你要做什么?” 书生后退两步,满面惊恐。 只见那大汉咧嘴憨憨一笑,几个字从嘴里蹦了出来。 “送你出去!” 说完,一只大手就伸了过来,直接抓起书生的衣领。 再然后,书生就感觉自己飞了起来,但没飞多久,就扑通一声落在街上。 “……” 大厅里略显安静,众人看着这一幕,面面相觑。 “哎呦,打人了!” 书生趴在地上,朝大厅里喊道:“这就是家黑店啊!你们还敢在里面,不怕等会也被他打了?” 众人看看他,随后面无表情的把头扭回去,就好像没听到一样。 “……” 接下来,大厅里井然有序,和谐许多。 …… 大厅后面的厢房里,荆哲和清晨就赶过来捧场的陈默都坐在里面,透过纸窗观察着大厅里的动静。 “恭喜公子,若是按这个趋势下去,要不了多久,公子的冰便能全卖完!” “同喜同喜!” 荆哲缩回脑袋,笑道:“我的军功章有陈兄的一半呀!” “……” 陈默有点好奇荆哲的家乡到底是哪,怎么嘴里那么多新鲜的俏皮话? “公子,在下有一问,既然大家都那么想买,为何不多制一些呢?” 陈默这两天都跟荆哲他们在一起,他才不相信什么“加班加点赶制出来”的鬼话。 荆哲笑着摇摇头,“制肯定是能制出来的,但刚开始却不能卖那么多!” “哦?原因呢?” “这叫饥饿营销。” 荆哲解释道:“都说物以稀为贵,若是我一开始就无限量的供应绿豆棒冰,这些人刚开始几天会买,但热度一过,买的人肯定就少了。” 被荆哲一说,陈默也想通了其中的利害,拍手称赞。 “是呀,若是一天只卖一百根,绿豆棒冰的名气会越来越大,不仅那些没吃过的人想买,那些吃过的人也会想买,毕竟可以当做跟别人炫耀的资本!” “啪啪啪!” 荆哲为爱——呸,为陈默鼓掌,心想孺子可教啊! ———— 第四十一章 听的我头疼 清凉一夏开业一共两天。 第一天加上胖球和大个的表演时间,营业时间也就一个时辰左右。 而开业第二天,营业时间却不足半个时辰。 没有哪家店如此潇洒,堪称业界典范。 买到棒冰的人欢天喜地,没买到棒冰的人则垂头丧气,并且暗下决心,等明天一早——不,今天晚上就堵在门外,就不信明天还买不到! 关上门,胖球几人把收银员大个围住,大个把收到的铜币往外一倒,哗啦,竟倒满了一桌! “哇!” 众人何时见过这么多钱——更确切的说,是没见过这么多散钱,一百根棒冰卖了十两银子,一只手便可以抓过来。 但换成散钱铜币,就蔚为壮观了! 荆哲跟陈默从厢房里走了出来。 看着桌上的铜币,荆哲眉头微蹙。 得想个办法,不能每次都收这种散钱,总不能出门抗着一袋铜币?这谁受得了? “少寨主真厉害,一天挣了这么多钱!” 胖球的马屁拍了上来。 其他几人频频点头,表示认可。 “少寨主,这才上午就挣了这么多钱,不如咱们现在就回山上,买些肉让寨主和弟兄们都乐呵乐呵?” “是啊,也告诉弟兄们,以后也不用下山打劫了——” 人兴奋了,容易口无遮拦。 大个话刚说了一半,才意识到屋里还有两个外人,若是知道了他们邙山山贼的身份…… 眼神遂无比凌厉的看向陈默,心中盘算着要不要杀人灭口。 荆哲见状,踢了他一脚:“瞪什么瞪,显你眼大啊?” 随后才笑着对陈默说道:“从未向陈兄说过在下的身份,不过陈兄冰雪聪明,应该也猜到了。” 陈默点头,“他们一直称呼公子为少寨主,方圆十里,能建寨称主的,只有邙山了?” “邙山…山贼?” 小厮桂枝就没有他家公子那么淡定了,在听到邙山两字后,嘴巴都惊圆了,还拉着陈默往后退了一步。 陈默笑着推开他的手,“阿坤公子,在下猜的可对?” “是的。” 荆哲想了想第一次见面把陈默当成基佬时的场景,以及之后化敌为友的过程,感慨道:“其实在下对陈兄并未隐瞒,所以在你面前都未让他们改变称呼。” 陈默点头,第一次听到他们喊少寨主时,他就怀疑了,再加上这些人的身板长相,他才更加断定他们来自邙山。 “我与陈兄接触时间虽不长,但却觉得陈兄行事光明磊落,也不是世俗之人,遂不怕自揭身份——邙山寨主乃我大姐,我就是邙山少寨主!” 荆哲拍拍胸脯,自豪道。 陈默之前就听过邙山山贼的大名,但还是第一次知道,原来闻名远扬的邙山寨主竟然是一介女子! 再看荆哲清秀俊逸的相貌,似乎跟山贼也挂不上钩,对邙山更好奇了。 荆哲见他眼珠直转,也不说话,调侃道:“怎么,陈兄怕了?” “怕?若是怕的话,一开始就不会过来了!” 荆哲听完大笑,“我果然没有看错陈兄!见陈兄行事正派,就不怕跟我们这种邪派人士待久了会同流合污了吗?” “何为正,何又为邪?” 这次,陈默没笑,而是一脸正经道:“最早听说邙山山贼名号的时候,还是五六年前,当初他们作恶多端,百姓怨声载道,人人得而诛之,那是邪派。” “可几年前,听说有人纠结了一大群江湖人士杀上邙山,之前那些邙山山贼全部击毙,这种劫富济贫、对付贪官污吏的山贼,是正派。” “正邪不在名,而在行。” “啪啪啪!” “精彩!” 荆哲拍着手,“陈兄之见,高于常人!若是每个人都能像陈兄这么想,那我们邙山兄弟下山也不用处处遮掩了!” 旁边的胖球也接话道:“其实,这城里的百姓对咱们邙山兄弟也没有多少恶意,只是那些官府里的人,恨不得杀了咱们!” “可不是嘛,朝廷的走狗,跟朝廷一样昏庸无道,这世道,早就坏了!” 他的话马上引起众人的共鸣,开始骂起官府和朝廷来。 陈默站在一边,面露窘色,想了一下,还是决定换个话题。 “读过圣贤书,也走过不少路,但行侠仗义的山贼,在下倒还没见过,尤其是邙山,令人心向往之!” “这好办呀!” 荆哲听了,拍手说道:“刚才他们正好说要回山上,不如陈兄也一同前往?” “不会打扰?” 陈默试探问道,但眼神却神采奕奕。 “当然不会!俺们邙山上可是好客的很哩!” 憨憨说完挠了挠头,“就是没有几个人敢来山上做客。” “……” 众人默然。 “公子…” 主子不怕,但桂枝就没那么大的勇气。 陈默刚答应去山上,桂枝就急得在后面直拉他的衣服。 胖球见状,大咧咧的往桂枝的肩膀一拍,笑道:“我说你这个小跟班,懂不懂点规矩?你家公子都同意了,你还说个甚?” “你——” 被他一拍,桂枝的脸瞬间飘红,双手抱在胸前,那模样——就像受到委屈的小媳妇一样。 胖球惊了,半晌才道:“你这家伙,怎么娘里娘气的?” “……” 桂枝不说话,红脸瞪着他。 “咳咳…” 陈默轻咳两声,解围道:“桂枝还小,没见过什么世面,莫要见怪!这邙山,在下今天还真要见识见识!” “这就对了!” 好客的胖球笑道:“等会去买几只羊,让少寨主给陈公子烤个羊肉串吃!” “烤…羊肉串?你还会这个?” 陈默疑惑。 “呵呵,略懂,略懂。” 荆哲谦虚。 “少寨主烤的可好吃了!羊肉肥瘦相间,烤完往上面洒上咸盐,嗨,你猜怎么着?那叫一个地道儿啊!” “你这…京州话跟谁学的?” “跟一个被我们劫了的京州贪官学的,怎么样,地道儿?” 胖球得意洋洋的问道。 “以后别说了——起码在我面前别说了。” “为什么?不地道儿吗?” “地道,太地道了。” 陈默捂着头,“听的我头疼!” “……” ———— 第四十二章 纯爷们 在众人的墙裂要求下,荆哲又去市场买了一批活羊,那羊肉摊老板的嘴都差点咧歪了,盯着荆哲的背影,笑的像个傻子。 一行人说说笑笑,乐呵呵的出了城。 没用多久,就来到了邙山脚下。 陈默抬头看着高耸陡峭的山峰,感慨道:“在下也登过不少山,但像邙山一样如此险峻的,还真是少见。怪不得此地的知府曾数次上书,请求朝廷支援围剿邙山都未成行,这山势怕是起了很大的作用!” “呵呵,借他们几个胆子,也不敢来!” “谁敢来围剿邙山,定叫他有去无回!” 大个等人神情自豪,发狠说道。 “况且,这朝廷早就烂透了,皇帝老儿只知道吟诗作词,那些大臣们就趋炎附势,投其所好,整个大安还有一支能打的军队?” “所以就算朝廷真派人支援,我们也不怕!” 胖球拍着胸脯,同样洋洋得意。 “哦?你当真觉得,大安国内,没有一支敢打并且能打赢邙山的军队?” 陈默眉毛上挑,似笑非笑。 “那是当然,我就不信有哪支军队能——” 话没说完,一个令人闻风丧胆的娘子军突然出现在胖球脑海里,打了个哆嗦,再不言语。 陈默见状,笑了两声,“所以啊,能打的军队不是没有,只是朝廷中的人,也不尽是你说的那么不堪,他们也还能分清什么是好,什么是坏。” “……” 这里面就荆哲一个外行,也不知两人在打什么机锋,遂好奇道:“你们在说什么?” “呵呵…” 两人似乎都没有回答的兴趣,快步往前,沿路上山,只留荆哲一人在风中凌乱。 …… “少寨主回来了?” “少寨主好白啊!” “少寨主好肥啊!” 荆哲刚进山寨,一群在外面纳凉的人就围了上来。 众人嘴上说着少寨主,眼神却从未从那十多只大肥羊身上移开,好白好肥? 这都是他娘的什么狼虎之词? “胖子,你带人去把这些羊给处理掉,咱们今天晚上再来一次烤全羊宴!” “嗷!” 众人狂呼。 “是,少寨主,我这就带人去!” 自从荆哲给这群土包子打开了烧烤之门,他们就彻底中毒了,做梦都想着再吃一次烧烤,这个时候自然激动非常。 “哦,对了,今天多留点肉出来,再多找些柳条,咱们烤点羊肉串——会串?” “俺会!” 憨憨自告奋勇,那天晚上荆哲的烤串没吃完,都让他拿去分了,对羊肉串的串法,自然了然于心。 羊群一走,刚才还围了一圈的吃瓜群众,呼呼啦啦也全跟着走了。 看来,他这个少寨主的魅力跟羊差了不是一点半点啊! 陈默自从上了山就没怎么开口说话,而是饶有兴致的看着跟荆哲说话的那些山贼。 她第一次近距离的跟这么多山贼接触,发现他们也不过是两只眼睛,两个耳朵,一个鼻子一张嘴而已,跟平常人没有区别。 倒是他的小厮桂枝显得颇为紧张,蜷缩着身子,小心翼翼的打量四周。 “陈兄,跟你想象中可还一样?” 见陈默打量四周,荆哲问道。 “一样,也不一样。” 陈默摇头笑笑,“现在倒是很期待阿坤公子的烤羊肉串了,不知道究竟是何等美味,能让这么多人牵肠挂肚。” “哈哈,陈兄先跟我去屋里避避暑,再等个把时辰,他们把羊杀好便能烤了!” 陈默点头,跟着荆哲往前走。 走了没几步,迎面走来一个个子高挑、身材火爆又冷艳漂亮的女子,似乎女人能够拥有的优点都在她身上集齐了。 好一个漂亮女子! 想不到在这荒山之上,竟也能孕育出此等出尘绝艳的人物,陈默在心里想着。 就是不知道这女子是何人了。 在陈默观察女子的时候,那女子也看了过来,盯着他,眼神灼灼。 陈默并不发怵,眼神对了上去。 荆哲暗叹,这位陈兄相貌有些女性化,还时不时的会脸红,一度让他误以为是个基佬,但检验一个男人的最好方式就是看到美女时的反应。 而他,无疑是优秀的,就连自己第一次见到路漓的时候,都不好意思跟她对视那么久,由此可见,陈兄,真男人! “陈兄,这位便是我跟你说的大姐!” 大姐? 那岂不就是这邙山寨主? 陈默有点心惊,这么漂亮的女子竟能统领一山山贼,实在令人感叹。 “大姐,这位陈兄是我在山下认识的朋友。” “陈…兄?” 路漓蹙眉,语调上扬,显然在质疑。 “你别看人家陈兄长得好看,就这么说话,我可以作证,他可是个纯爷们!” 荆哲把路漓拉到一边,小声说道。 “纯爷们?就他?” 路漓不屑,随后又拿眼一挑,“你能作证?你如何作证?难不成你跟他…” 瞬间,路漓脑子里出现了某些奇奇怪怪的画面。 “你…想歪了!我跟陈兄认识也有段时间了,陈兄的行事作风和性格我都了解清楚了,自然能够作证,不然又怎会带他上山?” 见陈默往这边看来,荆哲对他笑笑,而后又压着嗓子说道:“陈兄可是我朋友,我邀请人家来做客,大姐你给点面子好不好?” “哦。” 路漓轻答一声,然后若有所思的看了看荆哲和陈默。 两人走回去,陈默便对路漓拱手笑道:“在下陈默,见过寨主!今日上山,实在多有叨扰!” 路漓并未回话,只是点了点头,视线若有若无的落在陈默略微鼓起的胸前。 陈默脸颊一红,悄悄把身子侧了过去。 路漓见状,若有所思。 不再多问,转身离开。 “这…” 荆哲没想到路漓这么不给面子,只能讪讪笑道:“陈兄莫要在意,我大姐就是这样的人,见到我都爱搭不理的!” 陈默点头,歪着脑袋,不知在想些什么。 ———— 第四十三章 令人向往的彭州 陈默跟着荆哲来到了他的厢房。 荆哲还记得,他在这里住的时候从不叠被子,房间也从不收拾,没想到几天没回来,屋里干净而又整洁,一看就是有人经常收拾这里。 “想不到阿坤公子竟如此讲究。” 陈默围着房间走了一圈,感慨道。 “呵呵,呵呵…” 荆哲尴尬的笑笑,也猜到了是谁打扫的。 除了路漓,还能有谁? 陈默刚坐下,憨憨就送了一壶茶水过来。 “哎呦,想不到憨憨这么有眼力见了?是不是跟着我在外面奔波,把我的优点学习到了?” 荆哲拍了拍憨憨的肩膀,十分满意。 “不是,是寨主让俺送过来的。” 憨憨诚实的说道。 “……” 荆哲恨不得一巴掌拍死他,摆摆手,让他赶紧出去,眼不见心不烦。 憨憨走到门口,把门关上,老老实实站在门边。 “???” 看到这一幕,荆哲怒了:“你怎么又把自己关门里?出去啊!” “寨主让俺在这待着,看着你俩。” 憨憨摇头。 荆哲:“……” 陈默:“……” 这特么…派了个人肉监视器? 还怕我们搞基不成? 若不是怕陈默多想,荆哲就冲出去找路漓对质一番了。 而陈默似乎想到了什么,低下头,脸颊微红。 …… “憨憨,你去找人把硝石和酒都带过来,顺便再找两个大缸——跟山下那两个差不多就行。” “哦。” 憨憨刚准备抬腿,突然想到了什么:“可是寨主说让俺待在这里寸步不离的!” “好呀,那你就待在这里,冰酒也不用做了,山上的兄弟也不用喝了!” 荆哲摊手,表示无所谓。 “……” 憨憨犹豫了很久,最后小声说道:“少寨主,如果俺偷偷出去,你不会跟寨主说?” “是我让你出去的,你觉得我会说?” 荆哲跟看白痴似的看着他。 “好,那俺这就去!” 作为享受过棒冰的人,憨憨自然知道在这酷暑的天气里喝上一碗冰酒有多爽,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一直是他们邙山人恪守的信条,这种好事又怎么会忘了兄弟们? 所以憨憨还是决定拼一把! 不过在临走前,他还是有点不放心的看了荆哲和陈默一眼,“少寨主…你们两个……” “不能去你就别去了!” 荆哲瞪了他一眼,十分不满。 “去,这就去!” 憨憨说完,麻溜跑了出去。 “……” 或许是怕被路漓发现,憨憨的动作很快,没用多久,东西就都运过来了。 等人都离开,陈默好奇道:“阿坤公子这是准备做冰酒?” “嗯。” 荆哲点头。 陈默张嘴,欲言又止。 “陈兄想问什么,但说无妨。” “这盛夏凉冰就算放到皇室那也是稀罕物,这制冰之法更是珍贵,公子敢让我看?” “有何不敢?” 荆哲笑笑。 “这么…信我?” 荆哲摇头,“不是信你,我是信钱!” “信钱?” 陈默疑惑道。 “昂,一个随身带着上千两银票的人,又怎么会觊觎这种蝇头小利?” 制冰无非为了挣钱,像陈默这么有钱的公子哥,又怎么会在乎这个? 陈默一听也是,笑着说道:“公子高见,令人佩服!” …… 憨憨找人来送完东西后,自然又留下了。 荆哲正愁抓不到劳动力呢,这下刚好,直接吩咐起来。 “来,把小缸放大缸里面。” “你都没刷干净,那么急着放做什么?” “这还用我说,这是常识好不好?” “加水——让你加到小缸里,你往大缸里倒什么?脑子也进水了?” “……” 憨憨本来就憨,被荆哲这么一通训斥,人都傻了,好不容易忙完,已经气喘吁吁。 “少寨主,这样好了?” “好了,把盖子盖上去就行了。” 荆哲喝着茶,悠哉说道。 “公子,这能制冰?” 陈默好奇。 “方法能,但这次不能。” 荆哲解释道:“若是想把这么一个大缸里的水都制成冰的话,需要源源不断的往里投入硝石才行,而这次带回来的硝石数量有限,这是其一;然后便是,酒也结不了冰。” 陈默一愣,心想好像就是这么个道理,寒冬腊月,天无论多冷,也没见酒结过冰。 “那这是?” “硝石制冰的原理是硝石遇水会发生吸热的化学反应,从而把水温降到水的凝固点以下,让其结冰,但酒的凝固点太低,硝石吸热产生的降温达不到它的凝固点,但我们只要冰酒,降温就足够了。” “……” 荆哲款款而谈,但几人却听的有些懵逼。 什么“化学反应”,什么“凝固点”,闻所未闻啊! 片刻后陈默才问道:“公子懂的那么多,都是从哪里学的呢?” “呵呵,我们老家那边都知道的。” “公子的老家…不是邙山么?” 陈默好奇道。 “不是,我是被打晕掳——” 话说了一半,荆哲就打住了,咳嗽两声才又改口道:“我老家是彭州人,来山上是找我大姐探亲而已。” “彭州…” 陈默念叨一句,冥思苦想,终于从记忆中找到了关于彭州的蛛丝马迹:那不是位于安国极北之地的一座小城吗? 那么个不起眼的小城,真有这么独特? 又懂制冰之法,而且男子化妆还是常事,什么小鲜肉、粉丝之类的独特称呼也源自那里,还真是令人神往。 陈默看了荆哲一眼,说道:“若有机会,在下真该去彭州看看,到底是什么样的水土,能孕育出公子这般出类拔萃的人物来!” “呵呵,呵呵…” 荆哲笑笑,老脸羞红。 ———— 第四十四章 她比爷们更刚强 屠宰十多只活羊并不是件容易的事,直到太阳快落山的时候,羊才被处理好。 此时,篝火已经烧了起来。 腌制好的肥羊也被吃过一次烤全羊的邙山众人固定在烤架上,跟上次不一样的是,熬汤的大锅明显少了。 看来,跟着他尝到甜头之后,众人纷纷抛弃了羊汤,只认烤羊。 这才对嘛,夏天就是属于烧烤的季节。 全羊让其他人去烤,羊肉串继续由资深烤串大师荆哲亲自操刀,吸取上次被路漓质疑太小的教训,这次他让人把肉块切的很大。 肉串在碳火上烤着,外面变焦,滋滋冒油,一旁的陈默光是看着就开始吞咽口水。 这种烤法,他还是第一次见,山珍海味他也吃过不少,但分明没有这一串肉来的诱人,只是看着,食欲就被勾起来了。 旁边的桂枝就没那么多闲情逸致了,拿着一把芭蕉扇,在那驱赶蚊虫,陈默能坐的那么舒服,跟这脱不了关系。 “公子,这里蚊子太多了,都把我咬坏了。咱们吃完还是快点回去!” 敬业的桂枝只顾着给自家少爷驱蚊,那些蚊子就把他给叮了。 “你那么多血,养几只蚊子算得了什么?” 山上蚊子不少,尤其是入夜之后。 或许是血型的关系,很少有蚊子叮荆哲。 所以他抬头调侃道。 “那你怎么不养?” 桂枝气呼呼的,没有一点小厮的样子。 荆哲笑笑,也不在意,“我也想养,但是他们不愿吃,怎么办?” “公子莫跟他一般见识,都让我惯坏了。” 陈默拉了桂枝一把,责备道:“你本来就招蚊子,在家里也没少挨咬,跟在哪里没有关系!” “哼!” 桂枝还不服气,瞪了荆哲一眼,把头扭向一边,不再说话。 “这山上有没有驱蚊草?” 荆哲问道。 “没有。” 憨憨摇头,有点鄙夷的瞥了桂枝一眼,“山上都是些大老爷们,谁会怕咬?驱蚊草这种东西,还是留给那些娘——小娘子!” 似乎是觉得在外人面前说“娘们”显得太过粗鄙,憨憨临时改口,但只要不傻,都能听出这话是在讽刺桂枝娘里娘气。 陈默摆手,“公子,不用那么麻烦。再说既然咬都咬了,再找驱蚊草也无济于事。” 荆哲点头,看着憨憨,质问道:“一派胡言!这山上都是大老爷们?那我大姐是啥,也是大老爷们?” “不是,寨主是女人。” 憨憨一脸崇拜道:“但是她比爷们还要刚强,更不会用那驱蚊草了!” “……” …… 话不投机半句多,荆哲觉得还是烤串更适合自己。 片刻许,第一批肉串就被烤好了。 看着表面金黄、散发着鲜香气的肉串,陈默忍不住吞咽口水。 荆哲见状,笑着把肉串递过去,“陈兄,尝尝味道如何!” “多谢!” 陈默只说了这两个字,就抓起一根肉串往嘴里塞,跟他温文尔雅的作风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怎么样?” “好…吃!” 陈默从牙缝里挤出两个字,待他把嘴里的肉都吞下,又从衣服里掏出一块丝绸手帕,把嘴角的油渍擦去,塞回衣服。 一切做的很自然,让人看完竟生不出半点违和感。 “实在是想不到啊!” 陈默感叹道:“阿坤公子诗词书法绝佳,又精通化妆之术,制冰、演戏也在行,没想到连厨艺都这么好,实在想象不出,还有什么是公子不会的!” 看着自家主子第一次用那么崇拜的眼神去看一个男人,桂枝将信将疑的抓起一根肉串往嘴里送。 “我就不信——呜呜,怎么那么好吃?” 桂枝才咬了一口,也彻底沦陷了,再顾不得其他,跟他主子一人一根,一根又一根,吃的不亦乐乎。 做饭的人最愿意看到的莫过于这种场景,荆哲边烤边对憨憨说道:“屋里大缸里的酒应该冻的差不多了,找人去把酒取出来给弟兄们分了,让大家都尝尝冰酒的滋味!” “好来,俺这就去!” 憨憨答应一声,屁颠屁颠的跑走了。 荆哲把手中的肉串都烤好,挨着陈默坐了下来,把肉串递了过去。 “不吃了…嗝…” 陈默捂着嘴打了个饱嗝,摆手道:“公子的手艺这么好,在下也想再多吃一些,只是可惜肚子不争气,实在装不下了。” 荆哲自己也吃了一根,手绕过陈默,向桂枝递过去。 “你呢?” “嗝,我也吃饱了!” 桂枝拍了拍肚子,赞叹道:“阿坤公子这手艺,竟是比宫中的御厨都要好啊!” “御厨算什么?” 荆哲不屑的笑笑,“本公子会的,可比御厨多多了!” 突然又想到了什么,歪头去看桂枝:“说的就跟你吃过御厨做的饭一样。” “我自然是——” 桂枝说了一半,顿了一会儿,才又说道:“没吃过的,但是想想也能猜到,如此世间美味,那些御厨也做不出来的!” “嗯,你这小厮眼光不错,跟你一样。” 荆哲笑着调侃,一只手搭在陈默肩上。 陈默身体一僵,大脑瞬间短路。 片刻后,才放松一些,但心里无比紧张,大气都不敢出。 好在荆哲只在他肩上放了一会儿,随后就把手移开了,陈默看着荆哲大口撸串,心里不禁冒出一个奇怪的想法:把他抓到宫里给自己做饭,看来也是极好的呢! 摇了摇头,苦笑两声。 若是把这么有才学的人抓去给他做饭,全天下的读书人不知该怎么戳他脊梁呢! ———— 第四十五章 仙女路漓 在荆哲吃串的时候,憨憨等人已经把冰过的浊酒取了出来。 “嘶!” “这是什么酒?” “怎么那么凉?” “……” “这是冰酒!” 憨憨把酒给众人分完,仰头骄傲道:“这可是少寨主做出来的!” “少寨主太厉害了!” “这么热的天喝上一口冰酒,爽啊!” “吃一口烤肉,喝一口冰酒,赛神仙啊!” 看着众人那么满足,荆哲发自内心的欢喜。 “你们知道刚才喝的那碗酒多少钱吗?” 这个时候,左手一个烤羊腿,右手一碗冰酒的胖球也走了过来,出声问道。 “这冰酒比外面的酒好喝多了,怎么也得二十——五十文钱一坛?” 回答那人本想说二十文的,但又怕露怯,遂把这价格提上不少,省的别人笑话他没有见识。 “再猜。” 胖球笑笑。 “嗯?五十文还少?八十文?” “再猜!” “嘶!莫不是一百文?” 听到这个价格,那些还在喝酒的人也放下了酒碗:我滴个乖乖啊!他们什么时候有福气喝上一百文一坛的酒了? 胖球继续摇头,一脸淡定道:“算了,估计你们怎么也不会猜到,这酒的价格是五百文,但不是一坛,而是一碗!” “……” 现场出现了片刻的沉默,随后爆发出一声声彻天震地的惊呼。 胖球和大个等几个“见过世面”的人对此嗤之以鼻,跟着荆哲几天,他们的心气高了不少。 众人感叹完之后,都很自觉的放下了手中的酒碗,那些刚才还欲倒酒的,也停下了动作。 荆哲见状不明所以。 “怎么了?继续喝啊!” 众人讪笑道:“少寨主,这一碗酒五百文钱哩,俺们刚才喝了那么多,够山上的人吃多少天的口粮啊?” “是啊,让俺们喝太浪费了,还是拿下去卖了,卖了的钱给寨主,正好贴补山上生活。” “是呀,少寨主把酒都收起来!” 这些五大三粗的大汉虽然表面很糙,但心思却细腻的很,哪怕他们很馋酒,说话的时候眼神都没离开过酒碗,但在现实面前,却很好的克制住了这份欲望。 荆哲有些触动,但还是笑着说道:“大家放心,该卖的我都准备好了,这些本来就是为大家准备的!” 众人面面相觑,没有动作。 “都他娘的装什么?不喝拉倒,不喝我喝!” 胖球出声骂道,抓起一碗酒就下了肚。 “对,不喝我们喝!少寨主那么厉害,你们以为这点冰酒算得了什么?” 大个也跟着帮腔,其他几个跟着荆哲的人也站了出来,众人一看,再也不矜持了,抓起酒碗都开喝起来。 荆哲见状,言笑晏晏。 “山上如此和睦,令人羡慕。” 旁边的陈默淡声说道。 “哈哈,若是陈兄觉得好的话,以后常来做客便是!” 说着,荆哲又往陈默身边靠了靠。 陈默马上有了反应,但又一想,刚才肩膀都让他搂住了,最后也没有事,可见他并无非分之想,现在只是靠着坐下而已,又有何妨? 这么一想,陈默就被自己说服了。 而荆哲坐下不足片刻,又立马站了起来,扫视一周,才好奇的问憨憨:“我大姐呢?她怎么不过来吃烤串?” 那天晚上因为烤的肉串太小,荆哲被路漓耻辱性的问了一句“你的怎么那么小”,所以他今天特意把肉块弄大,准备一雪前耻。 主人公不在怎么行? “刚才俺去喊过寨主了,她把自己关在屋里,说让俺先过来,她等会就来。这都过去一会了,也不知在做什么,真是奇怪。” 憨憨挠头说道。 “哦?还有这事?那我去看看!” 荆哲拍拍手,准备去找路漓。 刚往前跨了一步,他就呆住了,视线落在前方,再移不开。 此刻,站在他前面的正是路漓,但却不是平时的路漓。 平时的路漓虽然身高腿长,身材劲爆,但素日穿着一身黑色劲装,荆哲知道她有,但却不知道有多少,视觉效果并不明显。 但现在… 路漓身穿一身雪白纺纱长裙,下摆还垂着流苏,长裙紧致,将她凹凸有致的玲珑身段给完美展现出来。 单看这身材,便是让人欲罢不能的存在。 她还把长发用银簪盘了起来,脸上似乎也施了一层淡妆,不多不少,恰如其分。 若是说平日的路漓更像一个面容精致的女汉子的话,而现在的路漓,则更像高高在上的仙女,看上一眼都让人脸红。 “怎么,没见过?” 被荆哲直勾勾的盯着,一向冷若冰山的路漓脸上竟然也出现了片片红晕。 “嗯,确实没见过。” 荆哲点头,诚实的让路漓无话可讲。 “……” 路漓也不再回他,走到篝火旁,看着紧挨着荆哲的陈默,眉头微蹙。 “喏,你让让。” 路漓踢了荆哲一脚,示意他往旁边挪挪。 荆哲有点疑惑,那么大的地方,你随便坐下就好了,为啥还让我挪呢? 不过她漂亮就有道理,荆哲还是起身坐在一边,他跟陈默之间就空出了一块地方。 路漓也不说话,不偏不倚,正好坐在中间,只不过身子更靠近荆哲一些。 “……” 这是什么情况? 荆哲不明所以,借着给路漓递肉串的功夫,仔细打量了二人一番。 也没看出什么异常来啊! 不对,没有异常就是异常! 福尔摩哲此时化身侦探,一顿分析。 莫不是路漓看上陈默了? 陈默长得细皮嫩肉,又微温尔雅,知书达理,很有可能啊! 再看陈默,平时连被自己碰一下都会害羞脸红,今天一个大美人坐其左右,他却半点事都没有,这不明摆着吗? 看着二人淡定的模样,荆哲内心嘿嘿。 ———— 第四十六章 有一个待字闺中的姐姐 短暂的沉默之后,交锋才正式开始。 “陈公子是哪里人?” “京州。” “哦,原来是来自天子之都,怪不得见陈公子气宇轩昂,仪表堂堂!” “寨主过誉了!倒是寨主生的花容月貌,如天仙下凡,让人看了不免自惭形秽。” “惭愧惭愧!” “谦虚谦虚!” “……” 一旁的荆哲看的目瞪口呆,这就是传说中的商业互吹?不对,这应该叫商业尬吹,因为他坐在旁边都能感觉到大写的尴尬。 一轮吹嘘之后,路漓又发起了新的提问。 “陈公子出来多久了?” “个把月有余。” “像陈公子如此优秀之人,出来那么久,家里的长辈一定好生挂念了?不知陈公子打算何时返京呢?” 路漓眼神灼灼,不像是好奇,倒有点追问的意思。 而陈默脸上并无太多情绪,淡然道:“会走,但现在不是时候。” “哦?那是什么时候?” “等他去京州之时,正是在下返京之日!” 说完,两人又是大眼瞪小眼。 然后路漓转过头来问道:“你把所有事都告诉一个外人了?” “外人”二字咬的很重,表情有些怒不可遏。 荆哲讪笑两声,“陈兄待我不错,我就告诉他来此探亲,等帮山上挣些钱,便前往京州。” 这段话不长,但却间接告诉路漓,他并非什么都跟陈默说了。 饶是如此,路漓还是狠狠的瞪了他一眼,大有“我以后再跟你算账”的意思。 “家弟来此处探亲,挣钱也不过是我这个做姐姐的随口说笑,意思是想多留他住些日子,亲近亲近。” 路漓说完,又话锋一转:“所以陈公子还是莫要再等了,难不成我留家弟在这邙山上住个一年半载,陈公子也要等着不成?” “一年半载…” 陈默可等不了那么久,他之前对荆哲的事情也并不了解,真以为他挣到钱就会离开,刚好能赶上京州的中秋诗会,哪里想到途生变故。 遂看向荆哲询问道:“可否真如寨主所说,你还要在这待上个一年半载?” “呵呵…” 荆哲苦呵呵的笑了两声。 再待个一年半载? 他不得急疯了啊! 眼看着京州会考越来越近,他等不了那么久啊!虽说裸考大概率不会中举,起码算是对已故的荆文茂有个交代。 但这话他又不敢当面说出来,怕惹怒路漓,别看她今天打扮成一副淑女样,但骨子里还是个锤人生疼的山贼。 rbq,rbq啊! “今天的天真蓝啊!” 卑微至此,可怜可怜。 路漓和陈默同时仰头看天,然后一脸疑惑的盯着荆哲。 曹,现在是晚上,哪来的蓝天? 荆哲慌忙改口,“说溜嘴了,是天上的月亮好亮啊!” 路漓和陈默再次仰头,继续疑惑。 妈的,人倒霉了,连老天都跟自己作对! 今天阴云密布,别说月亮了,连星星都不见一个! 这个地方不能待了,太尬! 荆哲这么想着就站了起来,“不行,我肚子疼,得去方便一下!” 他那点小心思怎么逃的过路漓的眼睛? 一把将他拉住,“你给我老实坐下!” “哦。” 荆哲低下头,听话的像个傻子… …… 路漓再次对上陈默的眼神,说道:“不知家弟何德何能,竟能劳烦陈公子记挂着一起回京州?” “呵呵,令弟的本事可大了!” 陈默一脸崇拜的把荆哲为人称道的一面都讲了出来,说的绘声绘色,满脸喜悦。 路漓见状,眉头都拧成了一股绳。 “我看陈公子的意思,怕不止于此?” 路漓盯着陈默的眼神,似乎要把他看穿。 一向稳重的陈默,第一次有点慌神。 “呵呵,在下确实有点私心。” “什么私心?” “私心便是——” 陈默看向路漓,嘴角一扬,突然生出了捉弄人的想法,一字一句道:“在下家中有一个待字闺中的姐姐!” “……” 趁着路漓发呆的间隙,荆哲好奇问道:“可是之前那些胭脂水粉的主人?” 陈默点头。 “你有姐姐,跟他有什么关系?” 看着两人似乎有些亲密的关系,路漓不知自己为什么会生出不少火气,冷声说道。 “怎么没有关系?” 陈默似是调侃的笑道:“令弟翩翩少年,家姐美丽宛人,而且二人都尚未婚娶,若是能结成姻缘,岂不是美事一桩?” “……” 荆哲也听愣了,反应过来一脸狂喜! 根据基因的遗传性来讲,陈默能生的如此清秀俊逸,他姐姐的长相自然也差不到哪去,少说也得是国色天香、祸国殃民型的大美人呀! 荆哲这次去京州,说考取功名是真,但更重要的是投奔他丞相之女的大姐,紧紧抱住她的大腿,无论做什么都会事半功倍。 而陈默是个随身能带上千两银票的狠人,可以想象,他的家境在京州非富即贵,即富即贵更有可能。 大腿这种东西,向来都是多多益善。 试想一下,在京州有个丞相之女的姐姐,同时还有一个家境殷实、貌美如花的妻子,荆哲感觉下半辈子都能笑醒。 刚想张嘴打探一下情况,就听到路漓气急败坏的说道:“你做梦!” 见几个人都一脸震惊的看向自己,路漓又有些脸红:“他是我弟弟,长姐如母,他该什么时候结婚,娶谁,都该是我这个大姐说了算!陈公子就莫要操心了!” 然后又看向陈默:“再说了,你到底有没有姐姐,或者说为谁牵姻缘,这可说不准呢!” 陈默一听,满脸红霞。 这氛围越来越怪,脸皮厚如荆哲,都觉得很难扛住。 “哎呀,憋不住了!” 捂着屁股,也不顾路漓喊他,逃之夭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