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走诸天万界的旅者》 第一章 梦里回到唐朝 第一章 深夜,一处破旧的甚至没有屋顶的房子内。一个老头正抱着一堆干柴,往面前的火堆添柴。火光中,看面相,他有把年纪了。头发花白,满面风霜。但是双眼炯炯有神,动作上更是丝毫不见老迈。 昏暗的火光勉强照亮了整个房间。可以看到,在房间的角落,还有一个半身赤裸的年轻人,正躺在一堆干草上,不知是昏迷,还是酣睡。 加了几根柴,让火势稍微旺了一些。老头放下了手中的柴火,走到了年轻人面前,伸手在他额头上试了一下。片刻后他收回了手。 “还是块硬骨头……” 一边嘟囔着,一边扯过了自己身子下面的一件破旧的,看不出什么款式的衣服,盖在了年轻人身上。随后坐回到了火堆里,拿出一块灰黑色的面饼模样的东西,放到火上烤。 …………………… 陆煊只感觉自己头痛欲裂,后脑勺仿佛裂开一般。整个人昏昏沉沉,浑身更是虚弱无力。他努力的想要睁开眼睛,但是眼皮仿佛被胶水黏住一般。想抬手摸一下后脑勺,但是刚一活动,就全身一阵颤抖。这才发现,自己不仅仅是头痛,而是整个身体无处不痛,仿佛全身的骨头都断了一般。 发生什么事了?他努力的回想。但是大脑一片混乱,完全无法集中精神,思考任何一个简单的问题。一番折腾之后,一阵无法抗拒的疲倦袭来,陆煊再次昏了过去。 当他再一次醒来的时候,只感觉眼前有着某种昏暗跳动的光芒。他愣了半天,才明白过来,那是一个火堆正在燃烧。 定睛再看,火堆旁正坐着一个老头。他身穿某种破烂的古风服饰。手里拿着一块不知道什么东西正在大口的吃着。 陆煊花了一点时间,让自己的视线稳定下来。然后环顾四周,他想要知道自己在什么地方。而就在这时,大脑突然间再次传来一阵剧痛。随之而来的还有一系列的信息。 “啊……”陆煊不由得惨叫出生。整个人直接再次倒在稻草上,浑身直抽搐。 一旁的老头看了,叹了一口气。然后拿出一块破布,在旁边的一个水缸浸透,走过去敷在了陆煊的额头上。 突如其来的清凉,让陆煊的抽搐减轻了一些。意识逐渐的回到了自己的主导中。 “谢谢。”他有气无力的说到。就在刚才,他已经记起了绝大多数的事情。是的,他穿越了。 陆煊原本是个都市的打工仔。白天上班,晚上还在某点兼职网络写手。虽然累点,但是收入不菲。没有女朋友的他,独自一人可以过的非常滋润。 平时泡泡论坛,时不时跑到其它小说的评论区或羡慕一波,或者干脆喷一波。没错,他还兼职第三职业,键盘侠。 不知道是看小说看得多了,还是喷的太狠,得罪了某种不知名的存在。总之,他一觉醒来,穿越了。 穿越到了一个古代的小镇。他不知道这里是什么朝代,更不知道这里是哪?最可怕的是,这里似乎是某种边塞的法外之地。患有肩周炎,颈椎病等各种网文职业病的陆煊,哪里见识过这种真正的丛林法则之地。 所以第一天,他就栽了。 因为口音问题,这里不管是汉人,还是胡人说话,他都几乎听不懂。别说找工作,就算是乞讨,别人都听不懂他说什么。 他所处的地方是个小镇。这里街上走的,几乎人人带刀。有些人隔着两米远,陆煊都能够闻到血腥味。他不敢多想这些血腥气是怎么来的。只想找个地方安顿下来。 但是很快他就发现,这个简单的目标,在这里竟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想。 因为语言不通,任何一个店铺都直接把他往外赶。当然也有些把他往里拉,但是对方打量他的目光,不像是在看人,倒像是在看牲口似的。陆煊本能的感觉,被拉进去没什么好结果,只能转身就跑。 花了足足大半天的时间,连一口水都没有讨到。陆煊又累又饿,但是危险的还在后面呢。他古怪的发型,跟身上与众不同的衣服,让自己身后远远的吊上了几根尾巴。 看着那些身上带刀的身影。陆煊变得更加惊恐。他慌不择路的想要逃离这里,但是刚刚走出小镇,就感觉后脑勺一痛,整个人直接不省人事。再次醒来的时候,就是在身处这里了。 “是你救了我?”陆煊看着眼前的老头,虚弱的问道。 “救?你要这么想也行。我就是看你细皮嫩肉的,不像是这里的人。说不定还能榨出点油水。不过到现在也没见有人找你,我这比买卖,看起来是做亏了。”老头的口音也很重,但是已经在陆煊勉强能听懂的程度了。 陆煊没有回应这个话题,而是岔开问道。 “能告诉我,这里是什么地方吗?” “怎么着,来都来了,还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老头有些疑惑的望着他。 “记不起来了。”陆煊一脸无奈的指着自己的脑袋说道。他能够清楚的感受到,后脑上上有一个不小的伤口。虽然不再流血了,但是阵阵的刺痛,让他的脸色跟着一阵阵的抽搐。 “奥!不记得也好,毕竟来这里的人,一般都不会想要记得为什么来这里的。这里是西域的一座小镇。也没什么具体的名字。往东是唐朝人的地盘,往西是突厥人的地盘。这一片理论上是唐国的,不过实际上,算是三不管地带。 三教九流,无所不包。大街上随便一个带刀的,都可能是在两边犯了事,跑到这里来的。能在这里开店铺的,手上没有十条八条的人命,是镇不住场子的。亏你也敢去那些店里找活。” 陆煊听了,沉默不语。但是内心却已经是泛起了滔天巨浪。 大唐,突厥……自己竟然来到了唐朝。 “唐朝,现在是大唐什么年间?”陆煊急切的问道。唐朝虽然是极佳的穿越节点之一。但是也得分时间段。初唐时期,危机四伏,但是机遇也多。盛唐时期,繁荣昌盛,百花盛开,最是让人神往。而安史之乱之后的唐朝,国力逐渐衰弱,自然是越来越不好混了。 “年份啊!”老头先是愣了一下,然后露出一副思索的样子。 “嗯,现在应该是开元年间。具体是开元多少年,我也记不清楚了。在这里生活的人,都是数着天过的。没有看年份的。” “开元年间……”低沉的火光中。陆煊低声的重复着这个年号。恍惚间,宛如身在梦中。 第二章 异乡来客与刀 第二章 陆煊两人所在的地方,是小镇最外围的一座破屋。因为没有屋顶,所以也没有人来争抢。他们两个勉强在这里栖身。 几天之后,陆煊感觉自己好的差不多了。这让他自己感觉有些诧异。原先的身体是什么样,他当然清楚。各种小毛病,充斥全身。受了这种程度的伤,没有一两个月,是别想下床了。 但是现在,不过五天左右的时间,他就能够自由活动了。身上的淤青全部消失。头上的伤口虽然还在,但是已经愈合过半。那种剧烈的头痛,也已经基本消失不见。 陆煊这些天尝试了很多次,没有找到其他的金手指。只能安慰自己,至少给了自己一副强壮健康的身体。这也算是前世求而不得的。 能活动了,自然就要想办法谋生。这些天,都是老头在照顾他。他作为一个年轻人,自然不会看着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头,天天给自己弄吃的。 他曾经问过老头叫什么名字。老头说,自己早就忘了。在这里活了二十多年,别人都叫他老不死的。 那天开始,陆煊跟着老不死的在小镇上混饭吃。老不死的算是当地人,跟着他,至少不会被人当牲口买了。不过他年纪大了,也找不到什么好活。 偶尔有商队来镇上,他们帮忙卸货。不要钱,就要一些干粮。这种低价策略,是他们能够接到一些活的重要原因。 在这种日子持续了一个多月,直到某一天,他们又被人盯上了。 因为陆煊身体健壮,力气也大。要价又低,镇上的一些体力活,接了不少。一来而去,倒是攒了一点家当。 嗯,说是家当,其实就是一堆烤熟的胡饼,还有一大块烤羊肉。而正是这些‘家当’引起了他人的窥视。 那是两个落魄的刀手。他们算是小镇上,刀手中最底层。不过面对陆煊这种外来户,加上老不死的这种老头,他们还是有一种莫名的优越感。 “小子,识相的就把东西交出来。”那口气,不知道的还以为再打劫什么稀世珍宝。然而实际上,只是为了抢十几块硬的跟石头似的胡饼,外加一块烤熟的羊肉。 那天晚上,陆煊得到了自己的第一把刀。一把破旧的,镶在木头把上的砍刀。刀刃上十几个豁口,刀身锈迹斑斑。放到陆煊原来的时代。这玩意只会被当做垃圾,掉在地上都没人会捡的。 但是在这里,它是一个刀手最后的象征。 看着两个落魄到面黄肌瘦的‘刀手’,扬武扬威的想要抢走自己好不容易省出来的胡饼跟羊肉。陆煊只感觉一种无形的怒火从胸口涌出。 莫名其妙的穿越,被打,被抢,挨饿。差点死在这个所谓的大唐开元年间。陆煊心中的怒火一直被生存的压力压制着。这破地方跟他梦想中的大唐有个关系。 陆煊选择了反抗,武器是手里的一块胡饼。 胡饼硬的能够砸死人是夸张。反正陆煊照着对方的脸砸上去,并没有砸死人,只是砸了对方一个跟头。 他疯了似的冲上去,抓住了对方握刀的那只手,然后用力的一拧。只听见咔擦一声,伴随着那人的惨叫,他轻松的夺过了那把刀。然后想都不想的一刀砍了下去。 他没有注意到,自己的力量远远超出从前。那把卷刃,十几个豁口的破刀,被他用出了斧子的感觉。一刀,就剁开了对方的喉咙,然后又一刀,砍断了脊椎,差一点就把整个脑袋剁下来了。 至于一旁的老头,虽然年纪大了。但是身手依旧灵活。而且经验比他丰富多了。陆煊一出手,他就趁着对方同伙愣神的功夫。一弯腰,抱住了另一个刀手的腿,然后猛地一掀。 碰的一声,后脑勺着地。对方哼都没哼出一声来,直接没气了(友情提示,打架千万别这么干,会出人命的。)。 当陆煊回过神来的时候,战斗已经结束了。只有自己脸上还在流淌的热血,提醒他刚才发生了什么。望着眼前被他砍烂的尸体。他只感觉一阵莫名的慌乱。只是手里的刀,握的更紧了,似乎只有这样,才能够找到一丝安全感。 杀人之后是一种什么感觉。陆煊其实没怎么体会。因为第二天,他还是得为生存奔波。攒下的那点家当,完全不能让他心中有丝毫的安全感。 唯一不同的是,这一次,他手上有刀了。可以作为刀手,接活了。 在这片地上,需要刀手的活,全部都是玩命的活。陆煊没有来得及体验杀戮的后遗症,就面临了第二次的杀戮,然后是第三次,第四次。直到有一天,他发现杀戮,已经成为了一种习惯。因为这就是在这里生存的基本法则。 陆煊不知道经历了多少次险死还生。他不懂任何刀法,仅仅是靠着超出常人的速度跟力量,瞎几把乱砍。单对单,他这样优势很大。但是群战中,那些经验丰富的刀手,会迅速将他锁定为重点目标,然后围攻他。 要不是老头经验丰富,救了他几次。陆煊早就不知道被砍死多少次了。即便是这样,他身上仍旧陆续的留下了十几道伤口。最长的刀口,有二十公分长。从背部,险些砍到脊椎。连老头都感觉他死定了。但是昏迷高烧了几天,他又一次醒了过来。 老头很迷信,认定他身上有大气运,更加照顾他。陆煊在他身上学会了在这里生存的种种规则。说起来很神奇。两人一起做刀手,经历了不止一次的大战。陆煊身强体壮,但是弄了一身的刀疤。但是却老头屁事没有。 偏偏你还看不到老头偷懒。每次打架,不管是帮派争斗,还是砍马匪。老头都是嗷嗷上前,实打实的砍人。但是除了一次胸口被划了一道几公分的小口子。他几乎没怎么受过伤。 陆煊很好奇,曾经私底下问过老头。老头告诉他,开战之前就得选好目标。你看着我是嗷嗷往前冲。那是我害怕被人抢了目标。 我在这里混了二十年了。能活到现在,就是靠着眼睛好使。那些刀手一眼看上去,就能够看出谁是怂包,谁是真狠人。打架吗,当然挑软柿子捏啊。 陆煊无语,这是老头的生存法则,一般人学不来。不过他曾经问过老头。 “你看走眼过吗?” “说实话,还真看走眼过一次。不过运气好,没栽到那上面。” 陆煊立马来了兴趣。 “说说看,谁能骗得过你这种老油子。” “呵呵,我这辈子唯一一次看走眼,就是你啊……” 陆煊的刀手生涯开始了,这一做,就是三年。 第三章 沙暴来袭 三年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有些事情不会有丝毫的改变,有些事情,则是会翻天覆地。 陆煊是属于翻天覆地那一部分的。三年时间,从一个什么都不懂的新手小白,到如今的小镇第一刀手。他付出的代价,是手上近百次的染血,以及身上二十多道的刀疤。 不过名气大了之后,陆煊却不做刀手了。他盘下了小镇最好的一间铺子,跟老头一起卖起了羊肉汤。 作为一个现代人,陆煊很清楚,刀手这种工作,不是长久之计。就算是自己带着穿越福利,体能,恢复力都超越常人,但是仍旧在凡人的范围之内。因为自己被砍也会流血,会虚弱,甚至会死。 所以,他找机会退出了这一行,干起了羊汤馆。他前世会一点烹饪。毕竟独自一人生活,这也算是必备技能。虽然水平不怎么样,但是在唐朝的一个西域小镇,他说第一,也没人敢说第二。 戈壁沙漠中,陆煊骑着一匹马,正不紧不慢的走着。在马后面,拴着两只羊。这是羊汤馆的食材,是他用一小袋盐,在西边的一个突厥小部落里换来的。 突厥部落,也不是真正的全民皆兵。仍旧有一些小部落,会被边缘化,被剥削。他们在突厥内部,混不下去,就只能在边境上,借助小镇这种中立之地,换取一些生活必需品。 陆煊刚刚跟一个小部落谈妥了,以后定期来换羊。算是给自己的羊汤馆定下了一个长期的供货商。买卖做成了,陆煊心情不错,时间上也还富裕,他也不着急,就那样慢悠悠的走着。 只不过走着走着,一阵风沙让陆煊的脸色微微变了一下。他快走几步,来到了一个小沙丘。远远的望去,只见天边远远的出现了一道横贯天际的黑线。 这一下,陆煊脸色大变。脚步顿时加快。无奈马后面牵着两只羊,实在是走不快。无奈之下,陆煊只能斩断了牵羊的绳索,放走了一只羊。然后一刀切开了另一羊的脖子,将挣扎渐缓的羊,扔到马背上,直接快马朝着小镇方向冲去。 但是大漠的沙暴,就是这样,当你能够看到它的时候,就意味着你已经躲不过了。 陆煊只感觉一阵天昏地暗。狂暴的风沙,裹挟着天地之力,瞬间荡平了路途的一切。陆煊无奈,只能下马,在一个背风的沙丘后面,弓着身子,躲了起来。 那只放血放了一半的羊,被他压在身下,手里则是死死的拉住马的缰绳。戈壁沙漠地区,马比人命还要值钱,可不能轻易的丢掉。 狂暴的风沙很快没过了沙丘,把陆煊跟他的马和羊都彻底的掩埋。 于此同时,距离陆煊十几里的地方,一只由上百名士兵护送的商队,也毫不意外的被沙暴卷入其中。比陆煊更倒霉的是,他们身处沙暴的中心范围。直面了沙暴的全部威力。 尽管商队奋力的想要保持队形,但是在这种不可抗拒的力量面前,他们所有的尝试都被无情的撕碎。风沙无情的吞噬了所有的士兵,还有商队。几个呼吸之后,就连那些隐约的呼救声都听不到了。 ……………… 过了不知道多久,陆煊艰难的从近一米厚的沙堆中站起身来。同时起来的,还有被他拉倒,一起跪在地上的马匹。 一阵剧烈的咳嗽之后,陆煊吐出嘴里,鼻孔里的沙子。有深呼吸了几口气,感觉整个人总算是活了过来。天可怜见,刚才那种情况,就算是他体能惊人,也差一点就撑不住了。好在是沙暴不是正冲着他来的,仅仅算是擦肩而过,这让他得以保全自己,同时还保住了自己羊汤馆明天的食材。 想到这里,陆煊把手深入沙堆,用力拖出了那只近一百斤重的山羊。 从马身上,摘下水袋,自己先喝了几口,然后给马喂了一点。陆煊骑上马,继续赶路。好在是沙暴这东西,来的快去的也快。没有耽误多少时间。赶回家倒是还来的及。 日落时分,陆煊终于赶回了小镇。 门口有几个刀手守在那里。不过看到是陆煊,连问都没问题,直接让开了身子,放他进去。其实他们根本不是守卫,小镇也没有守卫。这些人,都是安先生手下的刀手,专门在这里敲诈外来者的几个渣仔。 安先生是小镇现在的话事人。一年前崛起,带着一群精锐刀手,横扫了小镇所有的帮派。最关键的是,他在周围的唐朝军方,跟突厥人那里,都有关系。 能够从突厥人那里,弄到没有被阉割的战马,卖给唐人。同时还能够从唐人手中,弄到那些违禁的军械,偷偷的卖给突厥人。也只有这种能够被两边的官方,都认可的人,才能够坐稳这个位置。 简单的说,他是个中间商,很有实力的那种。掌管了周围几百里的明里暗里所有的交易。陆煊的羊汤馆,就是从他手中盘下来的。不过陆煊没有花钱,而是在他崛起的时候,给他当了一个月的刀手。 那个时候,陆煊在大马营就已经是声名赫赫了。他答应跟对方混,但是不要钱,只要一间铺子。安先生痛快的答应下来,只要帮他打掉所有不听话的帮派,铺子随便陆煊挑。那也是陆煊的最后一战。在那之后,他就‘安心’的干起了买卖。而小镇也有了一个名字,大马营。 骑着马走进了大马营,陆煊眼睛微微的迷了一下。直觉告诉他,有什么地方不对。不过环顾四周,他又没看出具体哪里不对。这种轻微的别扭感,一直持续到他回到了自己的羊汤馆。陆煊脑海中突然间一亮,明白了究竟那里不对劲。 第四章 近在咫尺的大唐,远在天边的长安 第四章 大马营中心位置的一家餐馆,门口立着一个牌子,上面用繁体写着几个字。翻译一下,就是羊汤馆的意思。里面人声喧闹,看起来有不少食客。 一个十三四岁的半大小子,正站在门口,有些焦急的等待着。眼见陆煊走来,急忙迎了上去。一边麻利的帮陆煊牵马,一边嘟囔着。 “主人,你可回来了。听说白天,外边遇到了沙暴,我们都担心死了。没什么事。” “别提了,刚好遇到沙暴。两只羊带不了,我只能丢了一只。差一点就回不来了。”陆煊一边回应着,一边下马,随后将马缰扔给少年。 “把马喂饱,把羊处理一下,然后直接下锅。对了,先给我打盆水来,我得洗洗。” “好嘞。”少年麻利的接过了缰绳,将马跟羊牵到了后院。似乎对这些工作轻车熟路了。 少年离去,陆煊绕过了食客所在的正厅,来到了后院边上的卧室。然后解下了头巾。露出了如同鸡窝一般,满是黄沙的脑袋。用手拍打了几下,顿时呛得自己一顿咳嗽。 好在这时候,少年端来了清水,他能够清洗一下。少年也拿着一块麻布,沾了清水,帮忙擦了一下背。 这时候能够看到,陆煊背上近二十道伤口,狰狞的有些吓人。不过少年似乎见怪不怪了。只是仔细的给陆煊擦了一下背。 “行了小四,去干你的活。记得让老不死的给我弄点吃的。”陆煊摆摆手,让少年去干活。自己接过麻布,擦了一下脸。清洗了一下,感觉轻松了许多,肚子也跟着饿了。 “得嘞。”少年轻快的跑了出去。不一会,老不死端着一碗羊汤,一大个面饼一样的东西,走了进来。 “趁热,东家。我特意加了一勺盐。” “说了多少次,喊我名字就好。”陆煊有些无奈的说到。 “那怎么行,我在这里混了这么多年,靠的就是守规矩。这店铺,是你那命拼回来的。我跟着混口饭吃,喊你一声东家,不丢人。”老头有自己的一套准则,陆煊说了几次,也懒得纠正了。 “行了,当我没说。羊汤放这,今天生意怎么样?”陆煊一边接过面饼,咬了一大口,一边随口问道。 “那当然是没话说。自从东家接手这里之后,生意就没差过。主要是您的秘方厉害。现在,整个镇上的羊肉馆就数咱们生意最好了。” “行,我知道了。对了,大马营没发生什么事?” “没有啊,怎么了,东家?” “不清楚,有点不大对劲。今天我回来的时候,一路上就闻着味不对。后来才明白,镇上的突厥人变多了。” “这……今天忙了一天,我到真没注意这事。要不我去打听打听?” “暂时不用了,先做生意,明天抽个空打听一下。” 老头离开之后。陆煊大口大口的吃着饼,喝着羊汤。很快把食物全部吃完了。肚子里有了东西,身上的疲倦反而变得更加明显。陆煊身体往后一仰,就要准备睡过去。不过过了一会,他又突然间起身,然后从土炕下面,拖出了一个箱子。 打开箱子,里面整齐的摆放着一件轻甲,两把横刀,甚至还有两张军用弩,一捆弩箭。这东西,在大马营虽然也是交易品。但是只有安先生那种级别的中间商,才有资格经手。陆煊花了不少代价,才搞到了这种好东西。 在这些装备的一旁,是四个羊皮袋,鼓鼓囊囊的装满了水。最边上是一个包袱,里面也是塞的满满的,不用说全部都是吃的。 检查了一边装备,陆煊又把所有的水,换成好水。然后再次把箱子放了回去。 这个箱子算是应急措施,离开这里的应急措施。 天可怜见,陆煊有一个现代都市的打工仔。混到在唐朝年间,边塞的法外之地开羊汤馆。这对于陆煊来说,是何等的卧槽。不管他表面上多么习惯了这种生活,骨子里其实是厌恶这一切的。 只可惜,大的方面他无法改变,比如说,他无法回到现代。没听说几个穿越客能够回去的。那么他希望自己至少能够活的像一个穿越者。穿越三年了,还在开羊汤馆,他自己都感觉给穿越者丢人。 而想要改变这一切,就只有离开大马营。这种法外之地,看似自由。实则危机四伏。别的不说,作为大唐跟突厥的交战前线。说不定什么时候,两边的某一边就会想起这里来,然后随手灭掉。或者直接把所有人抓去做奴隶。 在这里,别说是个人,整座城镇其实都是处于一种朝夕不保的状态。他一个和谐社会出身的青年,怎么可能在这种地方获得安全感。 而且开元年间,大唐盛世已经开始。穿越到了唐朝,却连真正的大唐都看不到,陆煊更是不甘心。 周围的压力,心中的渴望,所有的一切,都在逼迫着他离开这个地方。为此陆煊做了大量的准备。但是始终没有合适的时机。在这个时代,从处于战争状态的西域边疆,回到大唐,甚至是长安,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父母在,不远游,是古代孝子的守则之一。其根本原因就是,在古代,出远门是一件异常危险的事情。路途遥远,人烟稀少,山匪路霸,天灾疾病,随便哪一样,都能够轻而易举的杀死一个古代人。而人一死,就没有人侍奉父母尽孝了,所以讲究,父母在,不远游。 陆煊以前很难理解这句话的真正含义。毕竟前世的高速时代,地球都变成地球村了。但是到了这个所谓的大唐年间,他终于理解了古代人对于远行的恐惧来自哪里。 更何况从西域回长安,不单单是路途遥远,还要经过广袤的沙漠。危险性更是成倍的增加。 就像之前的沙暴,如果在路途中遇到了,只能听天由命。陆煊从来不会把命运交给上天,他宁愿面对切切实实的危险,面对马匪,面对突厥人,那样他至少能够用手里的刀,去为自己争取生机。 第五章 开门营业 陆煊曾经想过跟随一只商队回去,毕竟他身手好,身体素质更强,理论上更能够活着走到长安。但是这个念头被老头一顿呵斥给浇灭了。 “去长安?跟了我这么久,你都学了点什么啊?想死自己给脖子上来一刀,省的我操心。” 陆煊当时就不服气了。 “什么意思?这些商队有问题?我看了他们的货,是唐朝的瓷器跟茶叶啊。我可以做刀手,跟他们一起回去。”当时陆煊被离开这里的喜悦刺激到了,根本没有注意到他的想法多么不靠谱。 “呵呵,商队没有问题。他们应该是去长安的商队。有问题的是你啊,臭小子。” “我?我有什么问题?”陆煊还是没有理解。 “你有什么问题?你问题大了。我问你,你是谁?” “陆煊啊?” “陆煊?唐朝哪地的户籍上,有你的名字?” “额……估计是没有的。”陆煊已经意识到自己多么天真了。 “当然没有。来这里的人,是不会出现在唐朝的户籍上的。我们都是无根无萍的人。进了商队,只能做刀手。所有从这里去长安的刀手,都做着跟你一样的梦。梦想去长安打拼,买栋房子,取个老婆,传宗接代。 我呸,用你的话说就是,梦里什么都有,洗洗睡。你一个西域来的刀手,想在长安混?凭什么?所有的公门都会盯着你。不管出了什么事,第一时间查你。而且这些都是小意思。是你能够在长安安顿下来,才会遇到的。 从这里跟着商队去长安,一路上马匪,疫病,就能弄死一半以上的刀手。就算是运气好,身体壮,活着到了长安。这些商队是不可能安安稳稳的给你另一半钱的。把你扔下自己走算好的。狠一点的直接就地把你埋了,省下另一半的佣金。 更有那些关系黑的。转手就把你也当货物卖了。长安城里有人专门买我们这些无根无萍的人。买回去做奴隶,给人当替死鬼,活不几天的。怎么着,你要是有信心能把上面的事全都解决了,去长安,我跟你一起……” 陆煊没想到自己都穿越了,竟然还是逃不过这些社会性的问题。不过老头的一顿呵斥,也让他冷静了下来。之后就有了那些隐秘细致的谋划。 其实安先生出现的时候,陆煊就想起了一些东西。那个角色,应该是很久以前,某一部电影中的反派人物。刚刚注意到这一点的时候,陆煊有想过,参与剧情,跟着那些剧情人物回长安。但是尴尬的是,他等了一年,也没见到其他的剧情人物出现。 他所在的时间线,似乎还没有跟那个剧情重合。无奈之下,陆煊又做了一些其它的准备。 他尝试暗中结交了一些突厥部落,准备自己弄一些战马。如果事不可为,他就带着战马,去投唐军。战时,战马是紧缺资源,应该能够弄到一些好处。 但是更有可能的是,他的战马会被当地的唐军强行征召。陆煊对这些边塞唐军,抱有巨大的敬意。但是这个时代的军队,加上自己没有出身的身世,让这种交易,几乎不存在成功的可能性。 另一种方式,就是制盐。粗盐提纯技术,在唐朝后期出现的。如今的年代,应该是盛唐年间。距离提纯技术的出现,还有一段时间。 粗盐提纯技术,对于民生而言,算是大杀器了。但是就是因为这东西太过于重要了。制盐这种技术,绝对不应该掌握在一个边塞小镇的刀客手中的。所以,他敢交出去的第一时间,九成可能性,就是他的死期。 以上两种,都是局势生变,赌命的情况下用的。陆煊付出精力最多的,其实是自己组建一支商队。 找一群相对信得过的人,组建一支完全由自己掌握的商队。小四,就是出于这种目的,收下的。等到势成,避开一切,回长安。 这种其实是最稳妥的。但是需要大量的时间,以及资源。而陆煊累积的还远远不够。没办法,他按照后世的标准,在一个法外之地,寻找信得过的人。往深处说,其实有点扯淡。所以大半年的时间,他就招募了小四一个人。这条道,堪称任重而道远啊。 一阵胡思乱想中,陆煊沉沉的睡去。 天亮了,陆煊起床,来到了后院的厨房。名为小四的男孩在这里守了一夜。他拄着一根烧火棍,坐在一个木桩子上,有一搭没一搭的打着哈欠。虽然有些昏昏欲睡,但是还是强打精神,拨弄着炉火。让火焰保持燃烧,但又不太大。空气中弥漫着一种炖肉的香气。 陆煊走进来惊动了小四。他有些慌乱的站起来。 “主人,火没灭。我一直看着呢。小火慢炖了一晚上。” “我知道了,你去睡。把老头叫起来。” “嗯。”小四麻利的应了一声,跑过去叫老头。 陆煊则是掀开锅盖,看了一下里面的肉。足足两大口直径超过一米的铁锅。这是整个羊汤馆最值钱的东西了。放到外面突厥人的部落,这两口铁锅,能够让一个小部落面临一次灭族之祸。这个时代,在这种地方,铁器比大唐的货币还要硬通。 此时其中的一口铁锅里,堆满了大块的羊肉,以及剔过的大棒骨。陆煊取出一把小刀,切下一小块羊肉尝了一下。已经很是酥烂。他满意的点点头。然后取出那些大块的肉,在旁边的案板上开始切肉。 这时候,老头也走了进来。他没有帮陆煊切肉。而是从弄出一大块发好的面,三两下搓成面饼形状。开始在另一个灶炉上烤起来。 他的手艺……完全称不上手艺。完全就是随便乱捏。最后勉强成一个厚薄不均匀的饼状。然后放在一个烤架上烤。因为厚度不均匀,而且火候掌握不好,往往外边烤糊了,里边还没熟。 不过他根本不在意这种‘小事’。拿出一把小刀,随便在糊的地方刮两下,然后就扔在一边。不一会,就烤出了一大堆面饼。 陆煊这边,把那些大块的羊肉,切成小块,单独放到了一起之后。他打开了另一口铁锅。里面赫然炖着两根马腿。马肉在这一带也算是常见的肉了。不过这东西众所周知的粗糙难吃。没有后世各种大料的辅助,很难把这东西做的能够入口。当然这是以陆煊的口味来说的。这地方的人,呵呵 把那些马腿肉随意的切成大块,然后跟老头的面饼放到了一起。之后把羊汤跟马肉汤倒出来,到在一起。把剃光了肉的羊骨,马骨,扔进去,然后点火又煮了一轮。时间已经临近中午,陆煊感觉差不多了。 是的,羊汤馆早上是不开门的。这里的人,没有吃早饭的习惯。实际上,这个时代,就是长安的那些贵族,也没几个吃早饭的。 老头把装满了面饼,马肉的竹筐端到了大厅。至于那些羊肉那些是留着自己吃的。主要是预计中的两只羊只弄回了一只,陆煊只能‘无奈’使用马肉代替。 ‘羊汤’也已经做好了。陆煊舀了一勺,自己喝了一口。 “噗……”浓烈的膻腥味,把他熏得一口直接吐了出去。 “嗯,味道不错。开门营业。”陆煊对老头如是说道。 第六章 安先生 羊汤馆一开门,立马涌入了不少食客。有在这里游荡的刀客,也有一些来往的商人。陆煊的羊汤馆在镇上很有名气,所以开门之前,已经有不少人在这里等着了。 “两个胡饼,两块羊肉,一碗汤。”第一个冲进来的刀客大声喊道。 “吆喝……阔气了,今天怎么舍得吃肉了?”老头随口跟对方调笑道。这是一个有着陕北口音的刀客,名叫马奎,绰号索命鬼,唐人。犯了事,跑到边关这片不法之地,躲避朝廷的追捕。 相对于这一代靠力气混饭吃的那些马匪刀客。马奎似乎有点出身,刀法比一般人要强上不少。不过这个人最出名的,是他睚眦必报,心狠手辣。动辄因为一点小事,杀人索命。所以才得了索命鬼的绰号。 然而在这一代,心狠手辣并不是什么贬义词。心狠手辣还能活着的人,一般都是高手。不管是商队也好,帮派也好,都喜欢雇佣这种人。所以,他在这里的日子过得还行。就是管不住自己下半身,动不动就往妓院跑。赚的钱,大多数都扔在了那些胡女身上。 “哈哈,刚干了笔大买卖。这不,老胡同我都没去,先来你这填饱肚子。” “你这话听着舒服,我给你挑块大的。”老头挑了两大块‘羊肉’递给了马奎。看着对方自己拿着去桌子上吃。扭头招呼下一个。 不过马奎刚刚咬了一口,就感觉不对劲。 “老不死的,这什么玩意。你真当我没吃过羊肉啊。”马奎碰的一声,拍桌而起。一脸不满的样子。只不过老头连眼皮子都没抬一下,一边忙活着一边说。 “长本事了,索命鬼大人。还知道自己姓什么不。” 马奎愣了一下,随后猛地清醒过来。他刚刚干了笔大买卖,春风得意,一时间有点膨胀。老头这细声慢调的一句话,让他哆嗦了一下。他看了一眼后面正在盛羊汤的青年。眼神不由自主的撇到了对方随手倚在身边的,那把将近一人高的斩马刀。 “不是,我就……这肉吃着……” “不是羊肉?”陆煊站直了身体,看似随意的问道。 “是羊肉,是羊肉。就是今天味道特别好……掌柜的好手艺……”说完坐下开始死命的吃饭,再也不说一句话。陆煊现在开羊汤馆,但是这里的人并没有忘记,曾经被誉为小镇第一刀客的他。 马奎人狠,刀也狠。但他不是傻瓜。他是外来户,靠狠在这里混饭吃。陆煊据说也是外来户。但是现在,已经混得是实打实的当地人了。而且开的是镇上位置最好的铺子,妥妥的地头蛇。 他狠归狠,但是不会随便找死的。事实上,在大马营,马肉当羊肉卖是公开的秘密。而且大多数时候,用马肉算是良心的。就算是弄些‘其他’的肉,也不是没有可能。 生意继续。刚才的插曲就好像没发生过一样。 “一块羊肉,两个胡饼。” “两个胡饼,一碗汤。” “…” 能够吃得起肉,或者说舍得吃肉的其实不算多。只有那些拿命混日子的刀手,赚了钱会在这里享受一下。马奎那样一次性要两块肉的,其实不多。倒是’羊汤’卖的相当的不错。因为陆煊往汤里加了不少盐,这对于这些刀手来说,是相当大的诱惑。毕竟剧烈活动之后,需要补充盐分。一大锅的羊汤,一头午全部卖光了。那一大筐的烤饼,也卖的差不多了。 这时候,羊汤馆的客人已经不多了。老头在那里算钱。说是钱,其实各种乱七八糟的东西都有。除了少量唐朝的钱币,其余的都是各种杂七杂八的物品。 羊皮,牛皮,狼皮,牛角,甚至还有匕首,弯刀之类的东西。还有些沾着血,来历众所周知。陆煊在这里开了大半年的店,还有人牵着马来这里换饭吃。 那匹马换了一个月的饭。之后那人离开了,再也没有回来。小镇就是这样,每天都有人进来,每天都有人离开。只不过大多数离开的人,都没有再回来。 过了一会,最后一个客人也起身离开了。陆煊跟老头刚准备休息一下,又有几个人走了进来。 老头抬头一看,脸色微微变了一下,朝着陆煊示意。不用他说,陆煊也看到了来人。 那是一个穿着白袍,一头长发的男子。头发上还编着一些细碎的小辫。算是大唐时代的脏辫原型。他脸上挂着一种似笑非笑的表情。眼神锐利中透着阴鹫。步伐有些懒散,但又带有一种隐隐的霸道。甚至他刚刚站在门口的时候,周边的喧闹声都变小了。 这个人就是小镇的主人,安先生。 安先生身后跟着两个人,一个光头,一个长发。两人都挂着刀,手按刀柄。面对陆煊时似乎有些紧张。这两人都是大马营一等一的高手。也是安先生的嫡系人马。一年前,安先生刚来这里的时候。这两人,在镇上杀出了赫赫威名。 当然,其中陆煊也有参与。这也是他能够得到大马营最好的店铺的原因。在安先生掌控大马营的那段时间。陆煊可是出过大力气的。 从那以后,安先生身边的两个刀手,对陆煊产生了一点阴影。陆煊的那把斩马刀,在那个时候,威慑了整个大马营。 “安先生今天怎么有兴致来我这小地方?”陆煊笑着迎了上去。 “陆老弟啊。整个大马营谁不知道,你这里的羊汤,是我大马营的一绝。我那的那些厨子,我就是拿鞭子抽他们,都做不出你这的味道啊。这不,馋的慌了,来你这打打牙祭。” “好说,稍等。我去准备一下。” “快点啊,我可是专门空着肚子来的。” 两人熟络的交谈几句。陆煊转身去了后厨。给安先生做羊汤,当然不能拿卖的那些糊弄他。陆煊把锅里给自己留的一些羊肉剃下。然后热了一下锅。弄了三大碗原汁原味的羊汤,一大盘羊肉,又热了十几个油酥饼,端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