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圣仙》 第1章 五行圣灵 玲珑星。 别名须弥世界。 相传乃是由天帝为修仙者所造,不同于一般星球。 它浩瀚如宇宙,渺小若尘埃。 故事发生在一个长满横生松柏的万丈深渊。 痛,太痛了! 牧云只觉全身骨骼碎裂,疼痛从每个细胞渗入神经。 脑袋旁边有只五彩斑斓的毛绒小球,释放出淡淡绿光,渡进牧云体内,保住他微弱的灵根和性命。 仔细看,不难发现这个小家伙仿若实质。 其实是虚幻灵体。 天帝创造须弥世界,洒下无数灵根。 灵根化为介于真实和虚无之间的圣灵,寄生在万物体内,使之可以踏上修仙之路。 碧落崖顶,三个修为颇高的散修凝视深不见底的深谷。 独眼龙散修骂咧咧说道:“晦气。还以为能吞噬一只五彩圣灵,没想到这小子是个愣头青。” “他只是个还没入门的傻小子,从这么高的地方跳下去,怕是已经粉身碎骨了。”身穿洁白长袍的散修也不无惋惜。 “这小子只要乖乖把五彩圣灵交出来,根本不需要走上绝路。” 三人又闲聊一阵,情知狩猎落空,各自拱手道别,御剑乘风奔往了不同的方向。 修仙者讲究道缘。 相逢和离别都得洒脱,不然会被同行看扁。 …… 五彩圣灵的颜色开始变化,金色、灰色和红色退到边缘,通体像个蓝绿色的球。 它团成一团,在牧云体表来回翻滚。 水系和木系真气,不断疗愈本体所受的创伤。 圣灵是依附于宿主,与宿主共存亡的灵体。 宿主失去圣灵,后果是灵根消散,退化成普通人。 在全民修仙的世界,无异于社死。 吞噬他人灵根所结的圣灵,可以增进修为。 若是足够幸运,甚至有可能增加第二种属性。 这一特性,使散修时常陷入麻烦之中。 牧云修仙资质平平,始终摸不到门路,却偏偏有个五行齐全的圣灵,因此惹来了祸端。 大约一刻钟前,他和圣灵在林间空地玩耍,不料被赶路的三个散修撞见。 五彩圣灵是稀罕物,不亚于上品丹药。 牧云又是手无缚鸡之力的门外汉,自然成为了散修的目标。 林间小路成了牧云唯一能仰赖的屏障。 可他终究是普通人,实力和散修天差地别。 拼了命地撒开腿脚跑路,结果逃到了高达万丈的碧落崖。 牧云是个孤儿。 五彩圣灵是他生命中唯一的伙伴。 一旦被散修分而食之,它将会从世界上永远消失。 作为一个有点骨气的男子汉,牧云毅然决然抛掉出卖伙伴的想法,从碧落崖上跳了下去。 合该牧云不死,崖壁上的横生松柏成为了天然缓冲。 即便如此,还是摔了个全身粉碎性骨折。 若不是在灵气充沛的玲珑世界,早已一命呼呜。 五彩圣灵隐藏在绒毛后的嘴巴,发出“吱吱”的焦急叫声。 只有金丹以上修为的圣灵,才能口吐人言。 圣灵滚遍牧云全身之后,感应到附近有稀薄真气出现,变为虚影融进本体。 它具备灵智,知道自己有可能会给主人带来麻烦,避避风头,总好过一起玩完。 远处走来一位背着竹篓的少女。 她有张俊俏的鹅蛋脸,一双大眼睛分外灵动,青春洋溢,脚步轻快地往前走。 昏倒在地的牧云,吸引了少女的注意。 她急忙跑到衣衫褴褛的年轻人身旁,蹲下身子,伸出右手探牧云的鼻息。 “他还活着。” 少女放下竹篓,转身往回跑,不一会消失在视野之中。 五行圣灵悄悄探出头,眨巴着纽扣般的黑眼睛,注视放在地上的竹篓。 它对少女的离去有点气恼,却又对从未见过的竹篓充满好奇。 复杂情绪超过灵智可以承受的范围,导致圣灵呆愣愣地停在牧云胸膛,被带着父亲回来的少女发现。 圣灵吓得钻回了牧云体内。 “这小子是水系体质,”少女的父亲看见蓝绿色绒球,忽略了边缘的杂色,“我把他背回家,你多采点草药回来。” 少女答应一声,背起竹篓,进入了密林深处。 …… 牧云醒来时,四下里一片漆黑。 他坐起身左右观瞧,根本看不见任何东西。 这场景像是传说中的暗黑地狱。 “原来我死了,会被发配到暗无天日的地方。” 低声呢喃,惊醒了旁边睡着的人。 牧云生怕是鬼怪,急忙解释道:“对不起,我不知道你在这儿,我会保持安静的。” 凭空出现一个悬空的火苗。 有了光源,牧云看清了房间里的事物。 他坐在一个土炕上,凝聚火焰的是长着胡子的中年男人。 “大叔,这是哪儿,我怎么会在这里?”牧云有一连串的问题。 中年男人压低声音说道:“我女儿进山采药的时候,恰好碰见了你昏迷不醒地躺在峡谷。我把你带回家接受治疗。” 牧云摇了摇头,却怎么也想不起为何会昏迷。 跳下悬崖之前发生的事,他忘得一干二净。 “这么说是您救了我?” “这倒不是。”中年男人笑道,“你是水系体质,恢复力远强于普通人,在我治疗之前你已经痊愈了。” 牧云还是想不起为何会受伤,不禁皱起了眉头。 门帘微动,披着毯子的少女探头张望。 “父亲,他醒啦?” “刚醒。”中年男人低声说。 此时夜深人静,不适宜大声喧哗,否则会吵醒熟睡中的妻子和尚在襁褓的小儿子。 全民修仙,不代表都能长生不老。 繁衍生息依然是存续种族的最主要形式。 中年男人详细询问牧云,得知他是个无父无母的孤儿,心生怜意,问道:“年轻人,你可有修仙的打算?” “当然,我做梦都想修仙!”牧云跳下土炕,低声说道,“只不过我资质平庸,始终进不了宗门。” “我女儿云瑶过些时日会参加灵泉宗的入门测验。如果你真想拜入宗门,不如跟她上一趟灵泉山,兴许能收你做蓝衣童子。” 蓝衣童子以身穿蓝色麻布衣服而得名,相当于宗门里的家丁。 师傅炼丹时添柴烧火,清晨洒扫庭院,提桶打水的活,统统归蓝衣童子干。 鲜少有人愿意当蓝衣童子。 牧云苦寻宗门,至今还是个无人招收的门外汉。 哪怕是不算机会的机会,他也得把握。 满口答应要跟云瑶去灵泉山碰碰运气。 “你叫什么名字?”云瑶俏生生问。 “我叫牧云。” 第2章 入门测验 碧落崖下是药仙谷。 这里的人以贩卖草药为生。 云宁经营着一家小药铺,雇佣两个小伙计打杂。 他们都是没有灵根的普通人,只能赚些银两,过普通人的生活。 牧云天真活泼的个性,深受两个小伙计的喜爱。 只不过和云瑶走得太近,又招致了些许嫉妒。 他在药铺里帮了一个月的忙,干活勤快,做事认真,颇得云宁赏识。 云瑶在闲暇时经常给牧云讲修仙的诀窍。 可惜牧云灵根松散,始终无法凝聚真气,依然没有入门。 端午节早晨,云宁来找牧云。 他的表情和平时不太一样,使牧云不觉变得紧张。 “此番去往灵泉山是鹿儿第一次出远门,我不太放心。你身为男子汉,一定要照顾好她,别让她受欺负。” 牧云是个有理想有抱负的少年,没考虑自身实力,随口回道:“伯父,我一定不会辜负您的嘱托。” 简单用过早饭,云宁让小伙计从马厩里挑选两匹脚力好的马。 小伙计只遵从了一半。 他左手牵着一匹骏马,右手牵着一匹老掉牙的驽马。 不用说,小伙计想把驽马分配给牧云。 云瑶穿着一尘不染的白色锦缎长裙,说道:“庆哥,这匹马脚力不佳,会耽误了行程。你再去挑一匹好马。” 吉庆只好又返回马厩,牵来一匹黄骠马。 牧云和云瑶在马上挥手道别,随后一路烟尘,赶往几百里外的灵泉山。 “云哥,你晓得这两匹马的用途吗?”云瑶是骑马高手,看出牧云骑术不佳,故意放慢了速度。 反正入门测验到日落时分才会终止,不急于一时。 “坐骑当然是用来赶路啦。”牧云想当然地回答。 “你真是个呆瓜。” “那不然呢?” “这两匹马会折算成报名费,成为灵泉宗的公共资产。” 牧云没想到灵泉宗会打这种如意算盘,急忙探问究竟。 云瑶解释道:“灵泉宗是小宗门,跟那些举世闻名的仙山相距甚远。不精打细算,估计早就倒闭了。” “灵泉宗是小宗门吗?” “宗主只有元婴期修为,在玲珑世界里排不上号。依靠低价供应大量丹药,换取普陀山的保护……” 形势复杂的修仙界,不仅自身修为要过硬,人情世故也不能少。 这是牧云从与云瑶的对话中获得的知识。 两匹骏马放开马蹄奔跑,几个时辰后抵达了灵泉山。 灵泉山高度约一千余米,海拔不算高,胜在树木葱郁,林间猿啼鹤唳,充满了生命气息。 牧云和云瑶下了马,沿着蓝衣童子开辟的山路,缓慢拾级而上。 “嘿,两位道友请留步!” 牧云闻听喊声,停住脚步转头望去,只见一位身穿蓝衣的年轻人在朝他们挥手示意。 云瑶问道:“您是灵泉宗的蓝衣童子吗?” “没错。”蓝衣童子朗声回道,“你们把马牵过来,我给估个价。多了不退,少了用银两补齐。” 牧云和云瑶一心进入灵泉宗,没觉得有不妥之处,把马牵到蓝衣童子所在的地方。 离得近了才发现他身后有个围栏,里边养着各种奇珍异兽。 蓝衣童子是行家,检查两匹马的牙口,随后观瞧它们的骨架和毛色。 “两匹都是日行千里的宝马,按理说一匹就够你们俩的报名费,不过我得遵循宗主的命令,它们就充公了。” 牧云和云瑶都没有反对意见。 两匹马换了两根写着姓名的特制竹签。 山路难行,不过对于长年生活在野外的牧云和已经开始聚气修行的云瑶,根本算不上困难。 行了大约一炷香的工夫,二人来至灵泉宗山门。 汉白玉材质的山门,两侧梁柱上精雕细琢了两条玉龙。 拱门顶端镂空镌刻“灵泉宗”三个篆体大字,有种古朴厚重的气息。 一位身着素白道袍的年轻人站在山门旁边,问道:“二位是来参加入门测验的吗?” “是。”两人异口同声回答。 接引的道人检查过竹签,分别注入一缕真气,放二人进山门。 山门后有两条路。 一条路可达灵泉宗道观,另一条通往入门测验的验灵台。 石头阶梯右侧的山石上画着指示箭头,引导想要入宗门的弟子前往指定地点。 即便灵泉宗规模不大,却也是附近唯一的修真宗门。 每年一度的入门测验异常火爆。 一位身穿青色道袍的男子手中拿着玉签,朗声宣读上边的名字。 被叫到名字的人拿着在山脚下得到的姓名竹签,与玉签上的姓名相合,然后才能到验灵石前接受测验。 测验过程极其简单,将右手放在光滑如境的石头表面。 过上一阵,玉签上就会显示出灵根属性和当前修为。 牧云和云瑶站在远处,观察入门测验。 “梅谦,火灵根,炼气期六品修为。” 人群中出现一阵喧哗,大多是赞美之声。 玲珑世界的修真等级划分为十二个境界,分别是:筑基、开光、融合、心动、金丹、元婴、出窍、分神、合体、洞虚、渡劫、大乘。 为了详细归类,除经历万雷洗礼的渡劫期,每个境界又分为十品。 炼气期六品已经属于入门级中的佼佼者。 正所谓开局即巅峰,后续接受测验的人都没能超过梅谦。 青衣男子右手拂过玉签,上边显示出下一个人的名字。 “云瑶!” 云瑶听到呼唤,拿着竹签走到青衣男子身旁核对信息。 确认无误,她走到如碧水般清澈的验灵石前,将右手放在石面之上。 青衣男子看到验灵石反馈的信息,笑容灿烂地宣布道:“云瑶,水灵根,炼气期七品修为。” 人群中又出现一阵骚动。 对于他们这种小山村来的年轻人,短时间见到两个炼气期的同龄人,不亚于目睹了远古奇迹。 牧云听到青衣男子叫他的名字,感觉心脏仿佛要从嗓子眼里跳出来。 “加油。”擦肩而过时,云瑶低声为他鼓劲。 牧云机械地点了点头,身体僵硬地走到青衣男子身旁,将竹签展示给他看。 青衣男子示意牧云去接受测验。 右手放在石面上,牧云的紧张感瞬间消失,心境变得无比平静。 “牧云,体内灵气稀薄,难以探查到灵根。” 围观人群哄堂大笑。 他们都知道,这种测验结果意味着牧云只能去当类似家丁的蓝衣童子。 云瑶没跟着笑,而是走到垂头丧气的牧云面前,说道:“我相信你,早晚会令他们大吃一惊!” 她看到了五行圣灵的颜色,认定牧云有不可限量的潜力。 牧云听到这句话,如同溺水之人得到救援,心中满是感激和温暖。 他下定决心,无论如何也要护云瑶周全。 哪怕再难,他也得做到。 第3章 金波童子 灵泉宗传承数千年,自有一套规矩。 入门弟子配发宗门道服、空间玉葫芦和一柄剑,基于验灵石的结果,这老三样有档次上的差距。 云瑶得到的是青色锦缎道袍,青玉葫芦和一柄锋利无比的上品玲珑宝剑。 除此以外,还得到了一瓶专属于她的筑基丹。 她领完私人物品,将它们装进玉葫芦,走到队伍末端,来找测验结果吊车尾的牧云。 “你以后就是上院弟子,而我只能做个蓝衣童子,”牧云是最后一个领配送物品的人,不用排队,坐在山石上笑道,“差距一下就出来了。” “哪有什么差距,”云瑶也笑了,“大家都是修真者,又不走妖魔邪道,全凭努力和造化。我相信你很快就能赶上进度。” “借你吉言。” 由于青衣弟子是宗门重点培养的对象,相当于班级里的优等生。 他们领完物品后得去拜见宗主。 云瑶跟着青衣弟子的队伍走了。 牧云坐着发愣,说不失落完全是假话。 他遇到过不少好心人,试过各种修炼方法,始终无法聚气。 如果没有五行圣灵,牧云会认为自己是个没有修仙资质的平凡人,或许也不至于意难平。 牧云轻轻拍打自己的面颊,心中不断嘀咕,迫使自己冷静下来。 如今已经拜入宗门,有机会接触藏宝阁,指不定什么时候得到奇缘,就有办法聚气修炼。 修仙这种事,谁又能说得准呢。 牧云有着内在的乐观主义精神,不然也无法在艰苦的环境下独自生活数年。 坚持到现在,没什么挫折能打垮他。 直到夜幕渐浓,领取物品的弟子们方才散去。 负责分发装备的蓝衣童子招手把牧云叫到身旁。 “这些东西都是别人挑剩下的,反正也只有你没领了,随便选吧。” 牧云没有沮丧,而是像逛集市般在众多物件中精心挑选。 既然老三样要长久伴随身边,质量好点总归没有坏处。 挑选过程不觉长了点,蓝衣童子开始打呵欠。 牧云问道:“我冒昧问一句,您现在找到聚气凝神的窍门了吗?” “没有。”蓝衣童子慵懒地说,“我入宗门十几年,现在已经躺平了。” “可是我看您一点也不觉得沮丧,这是为什么?” 蓝衣童子低声道:“不瞒你说,余下的这些东西都归我们哥几个。我看你也是蓝衣童子的份上,才让你挑拣,不然就随意打发你了。” “如此说来,蓝衣童子倒是份美差?” “上院弟子入了修仙之门,世俗欲望随着修为提升逐渐变得寡淡,继而视身外之物为冗余。咱们不一样,肉眼凡胎,还受着七情六欲的支配,正好捞点外快,赚他个盆满钵满。” 牧云想起上山前那个饲喂灵兽的蓝衣童子,暗想道:“看来赚外快才是蓝衣童子的正经营生,怪不得他们乐在其中。” 只不过他常年在山野丛林中谋生,对金钱没有概念。 蓝衣童子见牧云不像会挑宝贝的样子,说道:“你要是不介意,我帮你挑吧。” 牧云长着一张很有亲和力的脸庞,眼神清澈,因此很容易拉近和陌生人的距离。 蓝衣童子见他像个彻头彻尾的门外汉,决定帮他一把。 牧云欣然接受。 蓝衣童子捡起几套蓝色道袍,说道:“道袍可自由伸缩,变更为适应主人的尺寸,多来几件有备无患。” 说完,将蓝色道袍和黑布鞋塞给了牧云。 牧云抱着道袍,目不转睛地盯着蓝衣童子。 他就像一块干燥的海绵,希望汲取任何可以吸收的养分。 蓝衣童子走到放着玉葫芦的匣子前边,说道:“玉葫芦里有空间阵法。青衣弟子的品质最好,能容纳浩瀚汪洋;白衣弟子的质量中等,可以容纳河流;咱们得到的质量最差,大抵能装下小溪。” “那也能装不少东西。” “当然,咱们又没本事夺宝,要那么大空间也没用。” 经过短暂接触,牧云发现蓝衣童子普遍拥有乐观精神。 这或许就是庸才的优点。 蓝衣童子挑选了一个杂质较多的白玉葫芦,递给牧云,说道:“这是个没人要的中等次品玉葫芦,就送给你吧。” 牧云双手接过来,不住道谢。 “至于剑嘛,对咱们用处不大。”蓝衣童子说道,“你自己挑吧。” 牧云将道袍收进玉葫芦,走到插着宝剑的假山。 这座假山也使用了空间阵法,其中物体离开一定范围,会变回原来的体积。 昏黄油灯的光线不甚分明,即便如此,还是有几柄剑反射着耀眼的光。 不用旁人讲解,牧云也知道那几柄皆是宝剑。 他决定反其道而行之。 既然自己是个难以聚气的蓝衣童子,不如选柄其貌不扬的剑,倒也符合身份。 念及此处,牧云伸出右手,从假山上拔下一柄青色古剑。 青剑脱离假山,恢复原本尺寸。 剑身长五尺,两寸宽,没有锋刃,也没有装饰的花纹,朴实无华的一柄剑。 “这柄剑毫无亮点。看来你是真不会挑,我帮你选一柄。” “多谢您的好意,我对这柄剑很满意。” 蓝衣童子没有接着劝说,找到剑鞘,一并交给牧云,随后将剩余物品尽数装进了玉葫芦。 牧云发现,蓝衣童子使用的是上品玉葫芦。 “对了,您叫什么?日后也好有个照应。” 蓝衣童子揽住牧云肩膀,笑道:“你小子很上道嘛!我叫宋守,算是蓝衣童子里的老资格。” “晚辈叫牧云。” “你小子很有灵性,没准什么时候就能开窍,踏上修仙之路。这样吧,我给你安排个清闲的差事。” “晚辈多谢宋大哥。” 牧云成了金波童子。 金波是美酒的雅称,通俗点的说法就是专门负责酿酒。 由于修仙之人普遍有饮酒的习惯,金波童子成了宗门必备职业。 不过宗门里酿的酒向来不对外销售,也就没有油水可捞,老资格的蓝衣童子都不愿干这种吃力不讨好的活。 此前的规则是众人轮流当值。 牧云进入宗门伊始,便被心眼比马蜂窝还多的宋守忽悠,美滋滋地成了全职金波童子。 他万万没想到,连蓝衣童子都嫌弃的职业,竟会给他带来宝贵的机缘。 第4章 磨刀不误砍柴工 金波童子的工作环境好得没话说。 不仅独占一座山头,还拥有宽敞的雅致小院酒仙居。 墙砖中附有空间阵法,灵泉穿墙而过,发出叮咚作响的白噪音,令人心旷神怡。 水泉边有棵枝叶茂密的榕树。 树下有张石质圆桌,东西南北四个方位,各放着圆形石凳。 桌面上刻着棋盘,即便经历风吹日晒,依然光洁如新。 两个石钵中分别盛放着黑白两色棋子若干。 酒窖位于泉水附近的地下,藏着数千坛酿好的酒。 牧云对酒没研究,不过他有足够兴趣和韧劲。 他的准则是无论做什么事,都务求做到最好。 他在小院里转了一圈,将院内的布局记在脑海之中,随后进入居室,发现只有一张圆桌和两个条凳。 桌上放着茶壶和茶杯,里边是空的。 木板床上有垫子、被褥和枕头。 除此以外别无他物。 牧云逛完酒仙居,往玉葫芦里装上几坛酒,出门前往藏宝阁。 看守藏宝阁的也是蓝衣童子,用美酒做交换,自然能淘换到好东西。 交易过程比想象中更顺利。 “咱们先说好了,只准拿酿酒秘籍,别的东西一概不能动。万一受到阵法诅咒,我可救不了你。”看守藏宝阁的蓝衣童子温勇提醒牧云。 “放心吧,我只拿酿酒秘籍。” 他遵守承诺,取走了藏宝阁里所有的酿酒配方。 五行圣灵和牧云是一体同心,它负责在居室里阅读配方,然后融入牧云记忆之中。 牧云也没闲着,空出坛子和准备材料。 按照学到的配方步骤,尝试独立酿酒。 五行圣灵是灵体存在,比常人记忆力强悍百倍,只用了一个下午,便记下所有配方。 牧云手脚麻利,日落之前,酿了几十坛酒。 高强度劳动之后,只觉腹中饥饿难耐。 他在药仙谷受到云家照顾,过了一个月衣食无忧的生活,不过以前独自在山林中谋生的经历并没有从记忆中消失。 流经小院的灵泉就是天然狩猎场。 牧云用古朴青剑砍下一根笔直的树枝,将头削尖,做成简易鱼叉。 又快又准地叉中了几条鱼,接着放出毛球般的五行圣灵。 五行圣灵变成赤红色,引燃了木炭。 不一会,酒仙居里飘出烤鱼的香气。 牧云是个烧烤高手,各种配料齐全,烤出来的鱼自然香气扑鼻。 “小洛,那我就开动了。”牧云开饭前,总喜欢向无法进食的圣灵小洛炫耀一番。 五行圣灵总是会发出吱吱声,配合牧云的顽皮。 晚餐过后,牧云躺在灵泉边的山石上,仰头望着遥不可及的星斗。 玲珑星不同于地球,外围有层无法穿透的屏障,只有渡过万雷天劫,羽化升仙才能离开这颗由天帝造的奇特星球。 牧云从未想过飞升仙界。 相比于无欲无求的神仙日子,他更喜欢人间的烟火气。 只不过有个首要条件,就是得踏上修仙之路。 他的理由很简单,只是不想再经历跳下碧落崖的无奈和绝望,在这个风起云涌的修仙世界中拥有绝对的自由。 想要做到这点,就得有近乎无敌的道行。 牧云的理想既定,便有了前行的方向。 任何风吹草动,乱花遮眼,都无法改变他的目标。 五行圣灵变成了水系的蓝色,发出吱吱声。 它和牧云心意相通,尽管无法口吐人言,也能进行无声交流。 「你为何不从藏宝阁里带出几本功法秘籍?」 “我在藏宝阁里找秘籍,不如用美酒引高人上钩。据我所知,世外高人都喜欢饮酒。只要能酿出好酒,没准可以引来贵人。” 吱吱。 五行圣灵得到答案,回到了牧云体内。 牧云躺在山石上,不觉进入梦乡。 夜里着了凉,一连躺了几天。 …… 不觉过了月余。 除了云瑶偶尔造访酒仙居,兴奋谈起各种功法,便是与取酒的上院弟子扯皮。 生活似乎没什么转机,修仙之路看起来也是渐行渐远。 酿的酒到了日子,准备开坛的时候,牧云重新振作精神。 有个专门饮酒的职业叫做品酒师,以专业角度品尝美酒做出的测评,足以供常人参考。 牧云不是品酒师,却得干同样的活。 前前后后酿了数千坛酒,每坛尝一口,也会让人无福消受。 圣灵就不一样了。酒精在它们体内流失的速度,跟常人完全不同。 酒仙居门口挂起了临时休整的牌子。 五行圣灵充当品酒师,每坛酒喝一点,慢慢品鉴比较,将信息反馈给牧云。 云瑶修为又精进了几分,异常兴奋地来到酒仙居,看到休整牌子,也没有回去的打算。 她跳上围墙,只见牧云正在喂圣灵饮酒。 “牧云,你在搞什么飞机?” 圣灵是灵体,能量来源是宿主的生命能量,不需要饮食,喂它喝酒相当于浪费粮食。 牧云让云瑶进院,详细解释他这一个月以来所做的事,以及背后的原因。 云瑶听完,不禁有些动容。 “原来你做这么多,只是想踏上修仙之路。” 对于玲珑世界的常人来说,聚气修行就像成长过程中的某个阶段,自然而然就会来临,因此并不觉得有多困难。 无法聚气的牧云,仿佛先天有某种缺陷,但又不像没有灵根的人那样没有任何希望。 他处于中间地带,既不想退,又无法向前一步。 这种状态,最是消磨人的意志。 幸好牧云是打不倒的小强,才能坚持不懈地寻找入门的方法。 云瑶修炼了清心诀,能将酒液通过指尖排出体外,加入品酒行列,帮牧云挑选上佳配方。 两人和两个圣灵分工合作,在日落之前搞定了所有的藏酒。 “不得不说,你在酿酒方面很有天分!”云瑶扫了一眼贴着美味标的数十坛颇为成功的酒酿,发自内心地称赞牧云。 虽然和修仙看起来关系不大,但也算得上不小的成就。 牧云依据事先准备好的对照手册,记下了数十种酿酒配方。 “你最喜欢哪种酒?”牧云问云瑶。 “女儿红。” “喜欢的是酒的味道,还是它的名称?” “两者兼有。” “那以后特制女儿红,我只为你一人提供。” “这不好吧。”云瑶的目标是羽化升仙。 尘世间的情欲,是她必须抛下的东西。 “我是酒仙居的蓝衣童子,给谁分配哪种酒,全凭我一句话。”牧云明白和云瑶只可能是红尘知己,但也不影响他的偏爱。 “那我就笑纳了。”云瑶将特制女儿红收进了玉葫芦,“希望你的诱饵计划能成功。” “即便不能成功,有这手酿酒手艺,也不愁在宗门里的未来。” 牧云总是往好的方面想,这是他的另一种天赋。 第5章 功夫不负有心人 灵泉里的鱼不能随便吃。 牧云连续吃了几天烤鱼之后,方才得知灵泉宗有这条禁令。 那天下着细雨,敲门声很急。 “来了!”牧云正在酿制新的酒液,封好坛口,答应一声跑去开门,暗自嘀咕道,“怎么有人在这种坏天气里来讨酒?” 由于有玉葫芦,每次取酒都可以带走一大批,少则能支撑十天半月,多则可以半年不用来酒仙居。 雨天来的客人不是脑子秀逗,就是实在太过清闲。 或者可能是云瑶来串门。 各种猜测在门扉开启之后揭晓答案。 一位白胡子老头气鼓鼓地站在门外,活像个生气的大鲶鱼。 “前辈,您是嫌我开门太慢了吗?”牧云不知哪里惹到了白胡子老头,先探探口风。 “你小子是新来的蓝衣童子吗?”白胡子老头不回答问题,反问牧云。 “是,前些天才拜入宗门。” “我想也是,”白胡子老头迈步往里走,说道,“只有不懂宗门规矩的新人,才敢动灵泉里的鱼。” 牧云关上了酒仙居的门,免得还有人来打搅。 他更喜欢独处,偶尔和五行圣灵小洛交流。 这样的生活对他来说足够惬意。 “前辈,我该如何称呼您?” “贫道号青鱼散人,按辈分来说是你的师祖。” “师祖,您是来取酒的吗?我还有几坛上好的竹叶青。” “你这小子,倒是够机灵。”听说有好酒,青鱼散人的怒气消了大半。 牧云有双善于观察的眼睛,见细雨被阻隔在青鱼散人周身之外,明白对方是高人。 鬼灵精怪的牧云,立马想到该如何讨好眼前这位阴晴不定的师祖。 他下到酒窖,搬出一坛质量绝佳的竹叶青,放在走廊中,打开了盖子。 酒香四溢。 青鱼散人活了数千年,吃过的盐比牧云吃过的米还多,仅凭嗅觉就能判断出酒的味道和口感。 闻着酒香,馋的直流口水。 “快给我一杯,让老朽尝尝!”他有点急不可耐。 牧云跑回居室,取出瓷碗,手脚麻利地倒满,递给坐在走廊座位的青鱼散人。 青鱼散人接过酒,浅抿一口,只觉清冽爽口。 端起碗一饮而尽。 他瞬间呆住了。 青鱼散人自认为平生喝过无数美酒,却从未品尝过这种独特味道,急忙问道:“此酒你是从何处得来?” “晚辈自酿的酒,摆不上台面。” 青鱼散人不信牧云的话,说道:“老朽活了几千年,你个小辈休想骗我!究竟是从哪里淘换到了这坛美酒?” “晚辈说的是实话。” 青鱼散人注视牧云澄澈的双眼,探查他的真气波动,没有发现说谎时常见的波动。 “这酒果真是你自酿的不成?” “千真万确。” 青鱼散人心情大好,开怀笑道:“想不到我灵泉宗门下竟出了个天才酿酒师!” “不瞒师祖,晚辈志不在此。” 青鱼散人止住笑意,问道,“你的志向是什么?” “修仙问道,成为地仙之祖。” “好狂妄的口气,不过我喜欢。”青鱼散人欣赏有棱角的年轻人。 牧云问道:“师祖,您能否教我修行之法?” “你尝试过许多法门,最终都没能奏效。即便再尝试,也不过是重蹈覆辙。” “难道真的没有希望?” “不,”青鱼散人摇头道,“玲珑世界最不缺的就是希望。” 牧云抱拳拱手道:“望师祖指点迷津。” “想要解决这个问题,就得从根源谈起。” 牧云不解青鱼散人之意,保持沉默,静观其变。 青鱼散人抬起右手,拇指在指关节上来回掐算。左手抚须,眼神看着走廊地板,心思却沉浸在过去。 他精通天占术,算明白牧云的来历,也就有了“对症下药”的良方。 “你可知自己的生辰八字?” 牧云表示并不知晓。 “你生于庚辰年,属相为龙,年方一十六岁。自幼父母双亡,被隐雾山灵猴收养,因此你的某些习性和灵猴相似。正是因为特殊的成长经历,才会导致你无法以常规方式聚气修行。” 青鱼散人这番话相当于把牧云底裤看穿,连他没有记忆时的过往,都通过天占术扒了出来。 牧云就像花钱算命的信徒,第一反应是青鱼散人简直是个神人。 “您接着讲。” 青鱼散人抚须笑道:“后来的事你都清楚,没必要再用天占术测算。看来你与老朽有缘,我就助你一臂之力吧。” 牧云大喜过望,问道:“您知道我要怎么做才能聚气修行吗?” “不瞒你说,我千年前是条青鲶鱼,修炼妖道成精,也曾祸害一方,差点被青云老祖吞噬圣灵。他放了我一马,指引我踏上修真之路,最终跃过龙门变成了一条青龙。” 牧云暗想道:“怪不得师祖的人形态看起来有点像鲶鱼,原来真的是条鲶鱼。” “不要吐槽我的长相。”青鱼散人对牧云用过天占术,几个时辰内能洞察牧云的想法。 牧云急忙刹住车,尽量放空思想,免得陷入尴尬境地。 青鱼散人接着说道:“如果说宗门中谁能指引你踏上修仙之路,非我青鱼散人莫属。” “您当真肯教我?”幸运突然眷顾,使得牧云不敢轻易相信。 “当然,不过你得先答应我个条件。” “别说一个,就是一百个我也答应。”牧云苦寻多年,终于见到曙光,心情分外激动。 此时就是提出让牧云徒手摘星辰的条件,他都会毫不犹豫的答应。 至于能否做到,完全不在考虑范围之内。 “灵泉宗当时将身为散修的我招入麾下,允诺过宗门弟子不可吃鱼。你一来就坏了规矩,念在你不知情的份上,老朽姑且饶了你。只不过你得答应老朽,日后不可再吃灵泉里的鱼。” “没有问题。”牧云回答得干净利落。 修仙之人早晚会辟谷,不吃鱼对牧云来说,只是一条不起眼的戒律。 相比于佛修遵从的六根清净,戒贪嗔痴,显得过于稀松平常。 “我只能送你一套修行法门,余下的就看你的造化了。” 青鱼散人用灵气凝聚成一本虚化功法,手指轻点牧云眉心,将修炼之法传授给他。 做完这件事,青鱼散人搬空酒窖里的竹叶青,御风离开了酒仙居。 牧云在走廊中盘腿打坐,照着功法提示,开始了又一次的聚气修行。 第6章 另辟蹊径 青鱼散人留下的是灵兽聚气秘籍。 虽然牧云是被灵猴群哺育长大,身体里流淌着的终究是人血,经脉线路和灵兽大相径庭,根本无法修炼。 “不仅希望破灭,还把酒窖里的竹叶青赔光了。” 至于灵泉里的鱼儿,牧云并没有放在心上。 以灵泉山绝佳的自然环境,吃几只烤鱼无伤大雅。 只要有好酒,在青鱼散人那里蒙混过关不是问题。 摆在眼前的难题,还是无法聚气修行。 小洛从体内跑出来,趴在青鱼散人坐过的长椅上,两只纽扣般的黑眼睛不停眨动。 四只眼睛疯狂对视。 “我跳下高万丈的碧落崖,是不是你救了我?”牧云开始打小洛的主意。 它是灵体,不属于人类,也无法被归于灵兽行列。 由牧云灵根衍生,更像是可见的灵魂体。 小洛在长椅上滚了一圈。 这是它表达兴奋和赞同的方式。 “既然你这么有本事,不如来辅助我修炼。万一能成,以后你就是我踏上仙途的头等功臣。” 吱吱。 五行圣灵和牧云共享丹田,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牧云将青鱼散人所留的灵兽修行秘诀,信息共享给小洛。 雨下得越来越大。 小洛看上去不像是在努力汲取天地间的灵气,而是像在观赏酒仙居宽敞院落的雨景。 事实证明,小洛确实在赏景。 牧云不得不苦口婆心给它讲述修仙问道的重要性,并反复强调灵泉山进入雨季,经常可以遇见阴雨天。 小洛将心思收了回来。 它没有刻意压制自己的属性,毛色仿佛被几条线均匀分隔,变成了五色形态。 一阵狂风吹过,小洛顺势跳到走廊地面。 它趁势滚出走廊,在狂风暴雨中欢叫蹦跳。 由于是没有实质存在的灵体,风雨对它没有丁点影响。 牧云拿小洛没办法,加之雨景甚美,长出一口气,嘴里飘出白烟。 既然不能抵抗,不如躺平享受。 取过装着竹叶青的酒壶,往茶碗里斟满了酒,靠走廊内侧席地而坐,观赏暴雨景观。 乌云极其厚重,仿佛就悬在头顶。 天完全黑了下来,看不清远处的景物。 小洛不见踪影,根据灵魂反馈,牧云知道它跑到了灵泉旁边。 豆大雨滴落在水面,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 鱼儿们潜进水流底部,聚集在一起,不时喷出几个水泡。 这些信息通过小洛的感知,进入了牧云脑海。 他喝了两碗酒,放空思想,跟随小洛的视野,看它葫芦里究竟卖的什么药。 小洛潜进水底,混入鱼群之中。 数百条仿若发丝的细线,通过鱼鳞连接小洛的毛发,以某种特殊形式传递自然能量。 鱼儿们仿佛陷入催眠状态,一动不动,成为小洛的能量泵。 牧云恍然大悟,一拍脑门道:“这本秘籍记录的是鲶鱼成精过程,小洛吸收鱼类能量,进行经脉拟态,便可以修行功法!” 念及此处,牧云才发现自己的头脑远不如小洛灵活。 难道我从未发现的智慧,竟然潜藏在灵根中不成? 那可真是深藏不露。 圣灵本是圆滚滚的毛球形状,四肢极短,隐藏在毛发中,是种天生的萌物。 不过它们是灵体,可以通过拟态,模拟其余生物的形状。 小洛就曾变成过迷你版的牧云,看上去栩栩如生。 此时它变化成一条鲶鱼,通体蓝绿相间,放大水木两系属性,吸收灵泉中充沛的灵气因子。 牧云不懂的东西,小洛现场教学。 天空变得更黑,雨势也更急了。 灵泉中的灵气含量异常充沛。小洛运行青鱼散人传授的功法,飞速汲取泉水中的因子,凝练成真气传输进牧云体内。 牧云有了能量来源,急忙放下酒壶和碗,盘腿打坐,用云瑶教他的天星诀引导真气在经脉中运转。 每一步,都走得小心翼翼。 这次不用分心从天地间汲取自然能量,运转过程前所未有的顺利。 一缕似有若无的灵气成功引渡进本源丹田,人生中的初体验,令牧云有种灵魂出窍般的快感。 一缕真气激活丹田,足足花费了他十余年的时间。 用一句老话形容就是苍天有眼。 牧云暂时切断和小洛的联系,试着依靠天星诀自行吸收天地间的灵气。 果不其然,运转到中途灵气便已枯竭,根本无法抵达本源丹田。 经过实践检验,他和圣灵的关系比常人更为紧密。 “难道说……”牧云想到了一种可能。 普通圣灵是灵根的衍生物,属于半成品,因此需要仰赖宿主提供的真气提升修为。 小洛的情况明显不同。 它不仅具备五行全属性,还懂得疗愈创伤,甚至能修炼灵兽的功法。 种种迹象表明,小洛就是牧云的灵根本根。 牧云终于找到自身无法修行的原因,有点哭笑不得。 喜的是灵根具象成圣灵,可以自行修炼反哺牧云;忧的是圣灵是可供吞噬的灵体,万一哪天被别的修仙者夺走,牧云会彻底变成普通人。 转念又一想,即便是寻常修仙者,圣灵被掠夺也会失去本源丹田里的灵气,变得和常人无异。 心态瞬间回满。 “既然小洛这么强,以后它就是修炼工具人,我当个人形圣灵,吸收它凝练的灵气。” 牧云心中暗自思量,越想越美。 小洛穿过风雨,回到了居室外边的走廊。 跳到牧云胸膛,重新变为灵体与之融合。 一股磅礴能量凭空出现,瞬间使牧云体内乱了套。 他急忙停止胡思乱想,运转体内真气,按照天星诀的经脉路线,引渡到本源丹田。 过了数个时辰,袖珍版的气旋真实出现在牧云丹田之中。 他无数次设想过成功聚气的场景,以为会得意忘形或喜极而泣。 无论如何也没预料到,心境会如此平静。 如同喝茶饮酒,完全是自然而然发生的事。 牧云走进居室,披上墙壁挂着的蓑衣,冒风顶雨地离开了酒仙居。 只有入宗门时的验灵石,方能给牧云一个确定答案。 他究竟有没有正式踏上修仙之路,一试便知。 第7章 青莲剑诀 验灵峰上响起了杀猪般的狂笑。 测验结果传递到入门时得到的竹签,篆字在黑暗中发着五彩微光: 本源气旋极度微弱,五行俱全,潜力无限。 牧云返回酒仙居的途中边走边笑,若是有旁人经过,定会认为他得了失心疯,或者喝了个酩酊大醉。 他的心情比痛饮美酒畅快百倍。 虽然本源气旋甚至连极度敏感的验灵石都险些探查不到,但对于许多年未曾聚气的牧云来说,依然是值得纪念的第一步。 一坛酒下肚,牧云直睡了一天一夜。 第二天醒来时,窗外风和日丽。 他到灵泉旁洗了把脸,只觉腹中饥饿,没有忘记对青鱼散人的许诺,只好灵巧爬上树,采摘些许水果充饥。 得益于跟随灵猴成长的经历,牧云有远超常人的敏捷和身手,不过都是野路子,完全没有章法。 以前精力全放在聚气上边,忽视了御剑术。 如今视角完全不同,意识到需要再搞到一本秘籍。 藏宝阁的蓝衣童子温勇看见牧云,暗道“煞星又至”。 只不过他也是个酒虫,被牧云酿制的美酒俘获,实在想不出拒绝的理由。 “牧云,我也只是个看门的童子,没有太大权限。你这次进藏宝阁,只能带走一本秘籍,并且下不为例。”温勇不想因为贪酒,丢了这份不可多得的美差。 “勇哥,您放心,这次我绝对只拿一本秘籍。” 他已经在酒仙居站稳了脚跟,只需要一本御剑诀。 至于未来的事,怕是只有精通天占术的青鱼散人才会了解。 牧云用五坛美酒敲开藏宝阁的门,忽略掉琳琅满目的法宝,穿过摆着法阵符箓的架子,直奔秘籍典雪区。 他上次取走了所有的酿酒配方,如今已烙印进脑海,先将配方归还原位,随后前往摆放着御剑诀的架子。 架子长约十米,用横向隔板分成数十层。 每层摆放数百本秘籍,总共有千余本。 若是尽数翻阅,少说也得花费几个时辰。 “既然这样,我就做一回标题党。以剑诀名字定夺,太拗口或难听的直接淘汰。” 灵光一闪的念头,成为了选择御剑诀的标准。 草率中透露出一股难得的坚定。 小洛被召唤出来,作为打工仔,帮着牧云翻看御剑诀的名称。 翔龙剑诀,听起来有点中二。 牧云翻开秘籍,发现招式实在平平无奇,而且大成之后的御剑飞行速度只能达到中等。 直接将翔龙剑诀放回书架,看都不再看一眼。 以前他体内没有灵气波动,因此轻易不会受到来自修仙者的威胁。 一旦迈进炼气期,由一个毫不起眼的种子成长为鲜美“果实”,很容易成为其余修仙者的目标。 剑诀名称帅气是先决条件,不过决定因素却是飞行速度。 只有顶级的御剑飞行速度,才能最大程度保住自己的小命和五行圣灵小洛。 一人一圣灵分工合作,继续在架子中翻找合适的剑诀。 藏宝阁门口传来说话声。 其中一人自然是看守藏宝阁的温勇。另一人的声音牧云很熟悉,正是传授他灵兽聚气之法的青鱼散人。 “酒仙居的蓝衣童子是不是到你这儿来了?”青鱼散人问。 “没有,”温勇声音有些颤抖,“藏宝阁是宗门重地,没有宗主和长老们的许可,连只苍蝇都飞不进去。” 牧云暗想道:“温勇要是语气更坚定,兴许能骗过青鱼散人。胆子这么小,连我都唬不住。” 果然,他被青鱼散人从藏宝阁中揪了出去。 温勇一句话都不敢说,垂手站立,一副认打认罚的样子。 青鱼散人没为难他,而是带着牧云回酒仙居。 “你去藏宝阁做什么?” “我学了您给我的聚气秘籍,成功点亮了本源丹田。既然已经踏上修仙之路,御剑诀就得提上日程。” “你小子准是用美酒诱惑了温勇,不然他绝不会让你进藏宝阁。” “您看人真准。”牧云笑道,“他确实很有原则。” 青鱼散人抚须道:“我看你是聪明反被聪明误。” “此话怎讲?” “名为藏宝阁,实则是个储藏室。那里没有真正的宝贝。” “宝贝在哪里?” “当然是在各大长老和宗主手中。” 牧云接收到青鱼散人递来的眼神,心领神会,拱手道:“俗话说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您把我领上了修仙之路,总不会坐视不理,眼睁睁看着别人夺走我的圣灵吧?” “外边的世界没你想得那么糟糕。” “但也不是个完美的童话世界。” “好吧,”青鱼散人道,“我是个酒鬼,钦佩你的酿酒术,作为对美酒的报答,传授你一套青鱼剑诀。” “名字太难听,不学。” 青鱼散人气得吹胡子瞪眼,道:“这是我自创的剑诀,用的也是我的名号!岂会难听?!” 牧云面不改色道:“如果能改个名字,我想会更受欢迎。” “你想出更好的名字了?” 牧云恰巧看见灵泉中的荷叶,说道:“只需要改动一个字,就可以由俗变雅。” “愿闻其详。” “青鱼剑诀中的鱼字变更为莲字。您以为如何?” “青……莲,青莲剑诀。” 青鱼散人低声念叨几遍,觉得比青鱼剑诀通顺,而且消除了他的个人印记,可以吸引更多修行者。 “这个名字甚好!以后我自创的御剑诀就叫青莲剑诀。” “大成之后,跑路速度够不够快?” “其它方面都很中庸,不过御剑飞行速度,丝毫不逊于极品剑诀。” 修仙方面牧云并不擅长,只能依靠幻化成圣灵的小洛帮他吸收天地间的灵气。 可是论及外家功夫,牧云就是无可争议的绝顶天才。 青鱼散人演示一遍,他就记了个七七八八。 演示完第二遍,青鱼剑诀的七十二式已印刻于脑海之中。 “你记住了多少?”青鱼散人倒提宝剑,问旁观的牧云。 “我全记住了。” “我只教你一次,最好讲实话。”青鱼散人是越过龙门的青龙,讲话不喜欢拐弯抹角。 “您若是不信,我舞给您看。” 牧云拔出没有锋刃的古朴青剑,依样画葫芦,照着青鱼散人的招式套路顺畅地操练一遍青莲剑诀。 行云流水,一气呵成。 青鱼散人抚掌大笑,连赞三声:好,好,好! 第8章 赏金任务 小洛的修行天赋无与伦比,只用了几天时间,便脱离了拟态修行的阶段,领悟以本体形态吸收天地灵气的诀窍。 牧云是有血有肉的人类,和半虚幻的圣灵有本质区别,依靠天星诀将小洛提供的能量转化为真气,渡进本源丹田。 修炼有条不紊地进行。 正式踏上修仙之路,牧云便没了愁绪,大部分修炼任务归属于小洛,他有大把时间钻研酿酒术。 不觉又过了月余。 女儿红是重点项目,口感天下一绝,连不甚喜爱饮酒的云瑶都忍不住多贪几杯。 酒仙居一改往日的冷清景象,时常可以看到负责传授心法和剑诀的师傅们出入。 他们每次来酒仙居,总得带点造价并不昂贵的小礼物。 不知不觉间,牧云的玉葫芦由带有杂质的白葫芦,提升到了容量最大的青玉葫芦。 至于宝剑,皆是师傅们压箱底的宝贝,谁也舍不得拿出来当人情。 牧云修为尚浅,距离御剑飞行尚有十万八千里,一柄古朴宝剑已足够使用。 藏宝阁的温勇总是能得到最多的藏酒,加上年龄差距并不大,和牧云升级成为朋友,不再是互相利用的关系。 “我听来取宝物的师傅说,下次进贡给普陀山的礼物清单中,列出了酒仙居的酒。兄弟,你要发达了。”温勇消息灵通。 以前金波童子是连蓝衣童子都瞧不上眼的职位,过了两个多月,俨然成为了最有捞金潜力的差事。 尽管蓝衣童子们很羡慕,只不过他们都很清楚,没有牧云神乎其技般的酿酒术,一切都是白搭。 温勇的话并非猜测,过了没几天,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宗主就驾临了酒仙居。 宗主杨阳外表看上去像是个白净的年轻人,其实已活了几千岁,服下普陀山送的各种灵丹妙药,达到了青春永驻的效果。 牧云身高约一米八,和宗主相差无几。 由于宗主剑眉星目,容颜俊美,看上去比面容清秀的牧云还要年轻。 “这位小兄弟,你是来取酒的吗?”牧云不认识宗主,见来者和他年纪相仿,又是生面孔,用微笑拉近距离。 宗主听青鱼散人讲过酒仙居的金波童子是个怪家伙,没有接话,而是仔细打量牧云。 牧云身形匀称,长发束在头顶。双眼中童真尚未褪尽,而且有种调皮的灵动。 鼻梁高挺,笑容很有亲和力。 “你就是新来的金波童子牧云吗?” 宗主一开口,牧云便从他气度不凡的语气判断出对方身份不简单。 即便如此,还是保持平常心,回道:“正是在下。” “近日宗门要向普陀山进贡一批货物,你酿的酒口感醇厚,加入了礼品单之中。本宗需要你在七天之内酿出五千坛各类美酒。” 玲珑世界有独特的酒酿催化剂,可以在短时间完成酿制过程。 只不过想在一周之内酿制五千坛酒,依然是如天方夜谭般的幻梦。 “宗主,恐怕有点难为弟子了。” “你怎么知道我是宗主,难道是因为我无法掩饰的耀眼容颜?” “像您这样气度不凡之人,世上也没有几个。” “你小子很上道!” 灵泉宗宗主杨阳数千年前是个不世出的天才,最喜欢别人的吹捧。 即便步入了元婴期修为,依然没能改掉修仙前的旧毛病,就爱听别人吹他几句。 牧云的话,算是说到了他的心坎里。 “你一个人负担这么大的工作量肯定不容易。除我以外的宗门弟子,在一周内任你调遣。”杨阳笑道,“只要准备好五千坛美酒,丰厚奖励少不了。” 牧云眼珠滴溜溜转了一圈,计上心头,道:“只要有青鱼散人助力,五千坛酒也不难酿制。” “很好,我会将青鱼散人派来酒仙居。” 话音刚落,杨阳凭空消失于视野之中。 过了盏茶功夫,青鱼散人通过灵泉水来到酒仙居,见面先问候了牧云的家人。 “你这小兔崽子真是个大冤种。我好不容易享享清福,还得被你拉壮丁。” 牧云满脸陪笑道:“您放心,不会让您白干的。只要完成任务,宗主给的奖赏,咱们对半平分。” “你认为我会缺法宝吗?”青鱼散人一挑眉毛,完全不为所动。 “那没办法,谁叫宗主认为您是宗门里最有本事的长老呢。能者多劳嘛。” “等等,”青鱼散人展露笑颜,问道,“你怎么跟宗主说的?” “我说完成任务不难,不过得找宗门里最有本事的长老帮我搭把手。宗主爽快答应,然后你就来了。” 青鱼散人手抚胡须,仰天大笑道:“知我者,宗主也。” 牧云暗自嘀咕道:“还不是……” 想到一半,忽然记起青鱼散人有类似读心术的本领,不敢再在心中吐槽,转而去思考繁重的酿酒任务。 时间紧,任务重。 两人立即着手准备所需的工具、原料和酒坛。 “小鬼,酿出五千坛酒之后,你就去接赏金任务吧。”青鱼散人瞧着牧云手法娴熟地酿酒,给他提供宝贵的建议。 “赏金任务是什么?”这是个新名词,牧云从来没听说过。 青鱼散人解释道:“玲珑世界不仅有修真者,也有佛、妖、魔、鬼等修炼法门。后三种修炼法门,对体内邪念有诱导增强作用,导致妖魔怪道的修行者时常为祸人间。” “这和赏金任务有什么关系?” “不要打断我的话,等你听完自然会得到想要的答案。” 牧云安静下来。 青鱼散人接着讲述: 玲珑世界有人类、灵兽、妖魔鬼怪,除了天界的天宫诸神,没人知道具体的数字,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就是无法修炼的人数,远超过受到命运眷顾的修仙者。 这些人缔造了国家和城池,以团结的力量应对各种灾变。 不过他们终究是凡人,无法靠肉体力量对抗各路牛鬼蛇神,因此只能依靠各大仙山的修仙者除魔卫道。 赏金任务在此背景下应运而生。 人们出钱聘请修仙者除魔卫道,在修仙界被叫做赏金任务。 灵泉宗作为方圆数百里唯一的修仙宗门,经常接到各种任务。 青鱼散人将牧云视作自己的徒弟,希望他能去人世间历练。 第9章 超预期 青鱼散人是幻化成人形的青龙。 他的修为毋庸置疑,没掺半点水分。 原料搬运和加工都有事半功倍的成效,以数倍于往常的进度酿制各类美酒,放入催化剂,封好坛口,十二个时辰后便可饮用。 只有一周时间,陈酿工艺并不适用。 牧云得到青鱼散人的帮助,仅耗时三天,便提前完成了宗主杨阳委派给他的任务。 “既然宗主让我帮你干一周活,老朽就把它干满。” “为何?”牧云本意想偷得浮生半日闲,不太乐意继续高强度劳作。 “因为我传授你全套修仙法门,不是让你窝在这里当酿酒师,而是希望你做个仗剑天涯的修行者。” “您为何不去行侠仗义呢?” “老朽年事已高,帮受苦之人出了千年的头,人生走到这个阶段,也该慢下来享受享受了。”青鱼散人升仙希望渺茫,更希望享受生活。 “怪不得你幻化成了老人样貌,原来是想倚老卖老。” “你这小兔崽子,真是一点也不懂尊师重道。” 两人斗嘴归斗嘴,还是按照青鱼散人的意思,继续加紧赶制工艺独特的琼浆,以防止牧云出山闯荡期间,酒仙居无法供应美酒。 连续忙碌七日,成功填满了地下酒窖。 存量足够宗门弟子两年的用度。 青鱼散人往玉葫芦里装了几十坛竹叶青,站在酒窖门口,由上往下俯瞰自己的劳动成果,有种难以抑制的成就感。 “你去出任务的时候,老朽帮你管理酒仙居。”青鱼散人喜欢上了这个环境雅致,夜晚无人打扰的清净地。 “您是想近水楼台先得月吧。” “明人不说暗话,确实有这方面的考虑。” 青鱼散人坚持不肯和牧云以师徒相称,而是地位平等的酒友,因此可以毫无顾虑地畅所欲言。 酒仙居中传来欢笑声。 宗主杨阳如约而至,见此情景,微笑道:“看你们二位的神态,想必是圆满完成了任务。” “宗主,你把我推荐给牧云真是点睛之笔。没我的帮助,酿酒任务可不会这么顺利就能完成。”青鱼散人也喜欢邀功。 “我先验货,然后再给你们奖赏。” 杨阳是灵泉宗的顶梁柱,而五大仙山之一的普陀山乃宗门保护伞。给他们的贡品是重中之重,半点马虎不得。 牧云总觉得杨阳是同龄人,口无遮拦道:“宗主,这样下去不是办法。” “什么意思?”杨阳检查酒液不需品尝,自有一套法门,听见牧云的话,不禁回头看向他。 “我的意思是说,总指望他人保护,终究不是个长久之计。” “啊?”青鱼散人也有点发愣。 杨阳绽放笑容,道:“普陀山在玲珑世界里存在了数百万年,以它的超然地位,即便再过数百万年也会屹立不倒。有这个保护伞,咱们还需要担忧吗?” “话是这么说,不过我觉得求人不如求己。”牧云有自己的人生理解。 “看来我对你的看法没错,是个有前途的年轻人。” “对了,宗主,赏金任务去哪里领?”牧云直接对话宗门老板,省去中间商环节。 杨阳疑惑道:“你不是蓝衣童子吗?” 青鱼散人手抚胡须,面现自豪道:“说起来,还是老朽点拨了他。” “这么说,你收他为徒了?” “非也非也。”青鱼散人悠然道,“我和牧云是为知己酒友。” “看来琼浆玉液也有妙用。以前的蓝衣童子,都忽略了这个职位的价值。” “以后金波童子变成香饽饽,牧云估计就要被同行们排挤到别处去了。” “是金子,在哪里都会发光。”杨阳默许蓝衣童子之间的竞争,像个旁观者,绝不会插手干涉。 他认为宗门是个小社会,阳光和阴影理应相伴而生。 “此话不假。”青鱼散人和牧云接触了数日,看出了他骨子里的认真和执着。 有成大事的品质和智慧,无论做什么事,都有可能出乎其类,拔乎其萃。 杨阳右手轻拂,空气中出现水波纹,颁布赏金任务的赏金阁映射于其中。 他可以通过意念和掌管赏金阁的长老沟通。 盏茶功夫过后,空气中的水波纹消失,赏金阁的倒映也随风消散。 “你刚接触修行,底子还很单薄,适合执行难度系数最低的任务。”杨阳跟牧云说道,“正好灵泉山以南一百余里有个渔村,那里有一项考验嘴皮子功夫的赏金任务,我就交给你吧。” “宗主,我能再多问一句吗?” “你超额完成了我交代给你的任务,立了大功,只要没越界,本宗都会详细解答。” “渔村里发生了什么事,以及能否带同伴。” “新进入宗门的弟子,有你的伙伴吗?”杨阳活了几千岁,深谙世事。 “青衣弟子云瑶是我的旧相识。” “这次的任务就由你和云瑶完成。” 杨阳从玉葫芦里提出一支玉签,右手食指和中指并拢,金色光芒闪过,赏金任务内容印刻在玉签之上。 信息只能靠真气提取,肉眼无法分辨。 牧云没这个本领,将玉签收进玉葫芦,前往上院寻找云瑶。 酒仙居的环境堪称世外桃源,可与仙雾缥缈的上院峰比起来,显得像是俗尘世界。 “云瑶在吗?”牧云问看守上院峰的蓝衣童子。 蓝衣童子去酒仙居领过酒,认识牧云,说道:“你在这儿等着,我进去帮你找找。” “那就有劳你了。” 蓝衣童子转身跑进上院,不多时便返了回来。 云瑶跟在蓝衣童子身后,过来见牧云。 “听说宗主交给你一项艰巨的任务,完成了吗?”云瑶始终关注着牧云,对酒仙居的事相当了解。 “要是没完成,恐怕我就被吊起来打了。” “看你现在鬼灵精怪的样,准是干得不错。” “那当然,没什么事能难得倒我。” 咳咳! 看守上院峰的蓝衣童子假装清了清喉咙。 牧云笑道:“在下备了五坛烧酒,算是你帮我找人的回报。” “这哪儿好意思。”话虽如此说,蓝衣童子还是爽快地把五坛酒收进了玉葫芦。 云瑶低声道:“你真是做生意的好材料,怪不得我父亲那么器重你。” “你父亲对我好,纯粹因为他是个好人。”牧云将云宁视作父亲般的存在,唯有尊重。 “你来找我,是有什么事吗?” 牧云取出玉签,递给了云瑶。 她将真气渡进其中,读取上边记载的信息。 来龙去脉,立刻搞了个一清二楚。 第10章 秘卷之书 玉葫芦装好了随身物品,挂在腰间,随着步幅轻微摆动。 走到山门,牧云突然意识到忘了带剑。 不得已,只好又折返回距离山门较远的酒仙居。 令他没想到的是,杨宗主正在那里等他。 “这是你获得的奖励。”杨宗主递来一本样式古朴的秘籍。 牧云双手接过,只见封皮上竖排四个篆字“秘卷之书”。 翻开扉页,没有半点墨迹。 他一度认为是自己的眼睛出了差错。理论依据是宗主赏赐的秘籍,不太可能是赝品。 “宗主,这上边为何没有内容?” “此乃普陀山绫罗仙子制造的无双法器,只是功能太过鸡肋,作为回礼给了本宗。”杨宗主一点不避讳自己在普陀山的地位。 以他元婴期的修为,在普陀山根本排不上号,若不是给得实在太多,连鸡肋的无双法器都不可能分配给灵泉宗。 “您把绫罗仙子所赠之物给我,会不会有事?”牧云总认为杨宗主在普陀山很卑微。 “这是哪里话!”杨宗主眉毛一挑,佯怒道,“我在灵泉山这个地界,还是可以做到一言九鼎的。” 牧云将秘卷之书收进玉葫芦,询问它的妙用。 普陀山秉持的宗旨是济世救民,绫罗仙子是个功德无量的大善人,具备往生慧眼,精通天下所有灵术。 她将自身灵术以某种形式封存在秘卷之书里,每完成一个获得秘籍认可的赏金任务,便可解锁一种灵术。 “这么好的东西,为何会是鸡肋?” “因为每种灵术的解锁,都需要往秘卷之书中注入大量真气。灵泉宗急需强者撑场面,一丝一毫的真气都不能浪费。”杨宗主没有架子,将他面临之事讲给牧云。 牧云心里清楚,他是刚入门的修仙者,尚未进入炼气期,因此秘卷之书才有发挥作用的可能。 他很憧憬拳拳到肉的近战,对变化无穷的灵术也不排斥。 如能两全,自然是最佳选择。 “你迷路了?”云瑶等待许久,以为牧云在中途迷失了方向。 牧云噗嗤一笑,将宗主送给他一本秘卷之书的事分享给云瑶。 “秘卷之书真的有那么神奇吗?”云瑶双眼放光。 “杨宗主是个有头有脸的大人物,应该不会信口胡言。” “我也想学灵术,越多越好。” “咱们结伴完成赏金任务,然后一起学习秘卷之书中的灵术。” 云瑶在父亲的羽翼下长大,保持着未经沾染的童心,用拉勾的方式约定。 牧云和云瑶下了灵泉山,来到圈养灵兽的围栏。 入宗门时低价收购两匹宝马的蓝衣童子,又用这两匹马换了几坛酒。 “事先声明,这是宗门财产,你们得原样归还。”蓝衣童子提醒牧云。 “我跟宗主和青鱼散人很熟,就算马跑丢了,也不会怪到你头上。” “你真行。这才来几个月,手眼都快通天了。”蓝衣童子半是羡慕,半是嫉妒。 “培养出好的灵兽,早晚也会得到赏识。”牧云将自己发迹的经验分享给蓝衣童子,至于他肯不肯学,只能看他的造化。 牧云和云瑶骑上马,直奔毗邻南海的鱼汤村。 那里发生了一件稀奇古怪的事,难度不高,却是有点棘手。 云瑶边策马而行,边向牧云讲解发生在那里的怪事: 鱼汤村是个与世隔绝的小渔村,世世代代以打渔为生。 南海资源丰富,优良的自然环境孕育出大量鱼群,渔民们很难大富大贵,却向来衣食无忧。 几个月前,突然发生了变故。 鱼群被某个看不见的海底阴影驱赶到了离海岸极远的地方,村民们的渔船也会莫名翻掉。 渔民直面海底阴影,吓得几乎魂飞魄散,拼命逃回渔村,并且带回了黑影的威胁: 每月的月圆之夜必须进贡一名童女,否则河神便会降怒,惩罚鱼汤村的全体渔民,让他们以后再也无法打渔。 渔业是鱼汤村的根基,祖祖辈辈指望打渔为生,突然有人要砸饭碗,只有两种选择。 奋起反抗,或者选择接受对方提出的条件。 村民们大多是没有灵根的寻常百姓,不敢和海底的神秘生物为敌,经过全体商议,决定答应进贡童女的条件。 连着两个月进贡童女,鱼群如往常一样在海岸线附近洄游。 海底的阴影就像一道伤疤,刺痛着渔民们的神经。 胆大的村民暗中写信,许诺五百斤鱼获,请求灵泉宗的仙师出手相助。 对于修仙者来说,丹药、秘籍和法宝最有价值,银两次之。 至于海鲜鱼类,有为青鱼散人设置的禁令,基本等同于一无所获。 没有好处的赏金任务,即便难度再低,也鲜少有人愿意接。 杨宗主不肯拿身份压宗门子弟,只好把这项无人问津的赏金任务交给了牧云。 唯独有侠义之心,而且和青鱼散人关系匪浅的少年,五百斤鱼获才有价值。 云瑶讲完来龙去脉。 牧云陷入了沉默和深思。 修仙究竟是为了什么。 难道只是为了徒增岁月,长生不老吗? 如果只是茫然地与天地同寿,牧云可不想耗费精力修行。 上院弟子的冷漠,显然与他心中的道大相径庭。 “如果没有五百斤鱼获,你愿意帮助鱼汤村的村民吗?”牧云很在乎这个问题的答案,双眼注视着并辔而行的云瑶。 “我父亲是个药材大亨,只收富人的药费,时常接济穷苦之人。你觉得我会如何做呢?” “你会毫不犹豫地接下这个任务。” “算你聪明。”云瑶展露笑颜。 牧云见过的女孩子不多,在他的认知里,没人能比云瑶更美。尤其她笑起来时两个轻浅的梨涡,更增添几分专属于青春少女的魅力。 俗话说男女搭配,干活不累。 两人策马而行,路途中有说有笑,不觉已抵达了鱼汤村。 村庄面积甚大,以木板和茅草屋居多。 房檐上挂着晾晒好的鱼干,海风吹过,鱼干随之舞动,仿佛在空气中游弋。 房子里没人。 一连看了几家,皆是门户大开,里边一个人影都没有。 “今天是什么日子?” “六月十五。” “今天是月圆之夜!” 牧云和云瑶对视一眼,从眼神不难判断,二人都感受到了时间的紧迫。 第11章 真面目 云瑶施放灵术,探查到了村民们几不可辨的灵根。 村民聚集到一起,感知中像是一堆米粒般的光点。 “他们都在村北头的一户人家。”云瑶将情报共享给牧云。 “咱们赶紧去那儿。” 云瑶头前疾行,牧云跟着她穿过几条泥泞小路,果见衣着朴素的村民们围着篱笆墙探头往小院里张望。 小孩的哭声和女人的哀嚎混杂在一起,听起来好不凄惨。 牧云身手灵活,爬上旁边的柴垛,占领制高点观察院里的情景。 “村长,我就这一个娃,你不能带她走!”涕泗横流的农妇抓住老村长黝黑枯瘦的脚腕,声嘶力竭地哭喊。 老村长抱着的小女孩约莫五六岁,不住声地哭。 磨盘上蹲坐一个蜷缩起来的男人,吧嗒嘴里的烟袋锅,浑然不觉火苗已经熄灭。 他抽的不是烟,而是痛苦和烦闷。 村子里已经送出去两个女童,现在轮到他家,于情于理都逃不过去。 毕竟是亲生骨肉,即便再冷血的人,也不可能无动于衷。 村民们用冷漠的目光注视趴在地上的妇女,他们对她的自私感到厌烦。 “刘秦氏,先前村长去别家带走女童,你是支持的。怎么落到你头上,你就想不开了呢?”同村妇女实在看不过眼,毫不留情地揭妇女的短。 刘秦氏无言以对,假装听不到旁人的话,双手死死抓住老村长的脚腕。 老村长年事已高,加上怀中抱着个乱动的孩童,实在是走不动路。 “刘桥,快把你的婆娘拉走,不然我就让村民们动手了。”老村长语气有点严厉。 他不是个漠视生命的人,受到海底阴影的威胁,不得已做出祭奠女童的丧良心之事。 于心不忍的同时,身为一村之长,必须对全村百姓负责。 除了妥协以外,他没有别的办法。 刘桥长叹一声,将早已熄灭多时的烟袋锅别在粗布腰带里,跳下磨盘,劝说自己的婆娘刘秦氏。 刘秦氏在生产时遭遇难产,无法再生育,膝下只有巧儿一个孩子,相当于她的命根。 无论丈夫说什么,只是不肯松手。 巧儿是她唯一的希望,一旦松了手,她的生活会瞬间崩塌。 云瑶朝牧云递来了眼神。 牧云心领神会,从柴垛上跳下去,灵活得像只猴子。 村民们没见过牧云,收敛声音,静观小院中突然发生的变化。 老村长诧异问道:“这位小哥,你是从哪儿冒出来的?” 牧云掏出刻着宗门标志的任务玉签,展示给老村长,说道:“我是灵泉宗的弟子,接到赏金任务,特地赶来帮你们解决海底阴影的威胁。” 老村长将女童递给愣住的刘桥,急忙走到牧云身前,拉住他的手,激动到不知该如何开口。 篱笆墙外出现小骚动。 围观人群中有个农妇昏过去,摔倒在铺着鹅卵石的地面。 村民们认识她,是上个月将小女儿送给海底阴影的寡妇马氏。 老村长命令几个妇女将马寡妇抬进屋里。 妇女们敢和同村汉子扯皮,唯独不敢违抗德高望重的老村长。几个年轻妇女抬起马寡妇,暂时将她转移到刘桥的茅草屋。 村医韩三农跟进屋,治疗昏厥的马寡妇。 老村长遣散了篱笆墙外看热闹的村民。 好不容易有仙师过来帮忙,怕村民们言语冲撞了牧云和云瑶,因此将他们请到家里招待。 “两位仙师,我家里只有粗茶,您二位将就。”老村长用老旧的茶壶泡了一壶茶。 牧云一饮而尽,没尝出味道。 “老村长,您可曾见过海底阴影的真面目?”他此行是来解决村民们的燃眉之急,直接切入正题。 云瑶好奇看向老村长。 老村长摇了摇头,说道:“我陷入了一片黑暗,什么也看不见。” 云瑶问道:“除此以外,还有别的感觉吗?” “当时我感觉像是掉进了冰窟窿里,从骨子里渗出一股寒意。”老村长回忆起和海底阴影接触时的情景,不自觉打了个寒噤。 “你听说过这种妖兽吗?”牧云问云瑶。 “我擅长分辨药材,对妖兽了解不多。”云瑶坦诚回答。 牧云自幼在灵猴群中成长,对灵兽、妖兽和魔兽都有所了解,听完了老村长的大致描述,便猜到了海底阴影的真面目。 事关女童性命,显然不是卖弄的好时机,直接揭晓了答案。 “据我所知,玲珑世界里有这种本事的妖兽只有三种。另外两种不太喜欢海洋环境,只剩下一种可能。” “仙师,海底阴影究竟是何妖物?” “玄冰乌贼生活在海底,能释放出绝对零度的低温将猎物冻住。它们没有口腔,依靠吞噬灵根生存和提升进阶。” “您二位有办法除掉这玄冰乌贼吗?”老村长更关心结果。 云瑶没听说过玄冰乌贼,根本不了解它的优缺点,完全想不出该如何应付它。 牧云说道:“若是在平时,我们可能不是玄冰乌贼的对手。如今它急需女童纯净的元阴能量,说明正在突破瓶颈期。体内的能量处于紊乱状态,对付起来就容易得多了。” “那就有劳二位仙师了。若是能除掉海里的那只杂毛畜牲,也算是为我的孙女报仇了。”老村长略显浑浊的眼睛里流出了清澈的泪滴。 原来第一个供奉给玄冰乌贼的女童,正是老村长的孙女。 他为保护村民,做出了难以想象的牺牲。 “如果我没猜错,先前供奉的两位女童还活着。只是灵根损伤,以后只能做普通人。”牧云说出基于常识做出的判断。 “此话当真?”老村长颤抖得更厉害了。 “有这种可能,但也不敢完全保证。”事关重大,牧云不敢把话说得太满。 “您要是能除掉妖兽,救出两个被当作祭品的女童,可就真是鱼汤村的再造恩人了。”说完,老村长就要跪下磕头。 牧云眼疾手快,急忙搀扶老村长,不肯受此大礼。 “在下以济世救民为修仙之道,路见不平理应拔刀相助,”牧云道,“万一侥幸成功完成任务,好酒好菜请我一顿就是了。至于五百斤海鲜,也就免了吧。” 老村长发现牧云不仅没有修仙者惯有的架子,还有颗金子般的心。 第12章 圣灵建功 牧云提出一个条件,吓得老村长扔掉了手里的烟袋锅。 “咋个要救女娃,就得找男娃代替吗?”老村长年事已高,受不了连续的心灵冲击。 云瑶帮老村长捡起烟袋锅,放在老旧的八仙桌上。 “老村长莫忧心,我需要的是童子尿,不是他们的灵根或性命。” 老村长长出一口气,心有余悸道:“仙师,下次麻烦一口气讲完,不然老朽可有点承受不了。” 他经历了生活的千锤百炼,不过最近发生的事冲击性太大,再坚强的人也难免神经脆弱。 老村长喝了一口粗茶,让牧云和云瑶稍安勿躁,急匆匆跑出小院,去寻找家里有男娃的人家。 村民们跟老村长一样,听说要找男娃,个个吓得面无人色。 渔村里男丁是主要劳动力,在父母观念里比女娃金贵,之前的条件勉强能接受,这次断然不肯妥协。 老村长急忙解释原委。 一场混杂着猜疑和慌乱的风波过后,老村长带回十几名穿开裆裤的童男,回到篱笆墙围着的院落。 最近村里人无心打渔,围观村长家,看灵泉宗的两名修仙者会如何施为。 老村长吩咐儿媳取来甘冽的井水,让男娃们大碗喝水。 众皆不解其意。 男娃们喝得肚皮鼓胀,老村长方才喊停。 村民们面面相觑,不知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牧云从玉葫芦里取出一个花瓶大小的净瓶,让孩子们围成一圈,对着净瓶撒尿。 他们都是没记事的小孩,未经世俗沾染,体内保留着纯阳之气。 童子尿是辟邪神器,不亚于威力强大的法宝。 收集到半瓶童子尿,完成了前期准备。 牧云走到老村长身边,附耳低言。 老村长连连点头,驱散了围观村民,并告诫他们晚上闭锁门户,千万不可出门。 事关全村百姓安危,没人敢违背仙师命令。 尽管牧云和云瑶看上去年轻,没准是活了几百年的老人家。 这是村民们的共识。 家家户户按照老村长的命令行事,守在家里,静待黑夜来临。 月上中天。 光芒洒照大地,映得如白日一般。 云瑶身高约一米七二,与幼小女童形象不符,因此无法伪装成祭品。 刘秦氏的闺女巧儿,随身携带装着童子尿的净瓶,跟在穿着粗布衣服的牧云身后。 牧云经过乔装打扮,伪装成老村长。 他是玄冰乌贼唯一信任的沟通者和中间人。 鱼汤村宗祠中有尊泥塑菩萨像,外表油彩已经褪色,香火断了许久。 牧云进入宗祠,感觉玄冰乌贼作祟可能与不敬菩萨有关。 只不过天宫里的事,牧云一介凡夫俗子不敢妄言。 “巧儿,你害怕吗?”牧云低声问依偎在他身旁的小女孩。 “有点害怕。”巧儿只有五岁,正是畏惧妖魔鬼怪的年龄。 她还不懂伪装,说的是心里话。 “只要玄冰乌贼幻化之人距离近了,你就将净瓶砸向他。瓶身有道降妖符,感应到邪气会爆炸,余下的事就不难办了。” 空气中的温度陡然降低。 牧云安慰巧儿一句,急忙躲到祠堂供桌下边,用隐形符藏匿了行踪。 宗祠木门年久失修,开关时发出刺耳声音,刺痛着巧儿的神经。 她害怕到浑身发抖,不过还是死死抱着净瓶。 云瑶藏身于附近的村民家里,通过法宝感应玄冰乌贼的妖气,判断出他的修为达到了筑基期。 尽管她有炼气期六品修为,但与筑基期妖兽有着极大差距,更别说刚入门的牧云。 童子尿是他们可以倚仗的秘密武器,至于能发挥多大效力,连她心里也没底。 事不宜迟。 云瑶不是善于等待的性格,提起宝剑,冲出了民居。 宗祠里光线昏暗,借爬进窗户的月光,只见一位高大男子身边凝结着数道冰晶。 她冰雪聪明,立马意识到这些冰晶便是携带纯阳之力的童子尿。 暗道一声不妙,拔出锋利宝剑,冲进宗祠之中。 巧儿躲在供桌下边,不远处是滑过来的净瓶碎片。她蜷缩成一团,不敢看牧云和面貌和常人差别甚大的高大男子。 “鱼汤村的村长竟然敢背叛我!等解决掉你们,我要把这个村子里的人都杀光!” 高大男子没有眉毛,长着八只手,猩红眼睛里满是邪恶气息。 小洛变成了土灰色,趁玄冰乌贼幻化的男子大放厥词之际,悄然溜到他身旁,张开小嘴,喷出一道炽热火柱。 冰晶遇火融化,童子尿洒了玄冰乌贼一身。 巧儿迅疾接近玄冰乌贼,宝剑斩击后颈,血光迸溅。 原以为能一击必杀,结果对方的防御力超乎想象。 “啊!”玄冰乌贼发出一声愤怒的吼叫。 说时迟,那时快。 小洛化身一道疾风闪电,顺着宝剑划破的伤口,冲进玄冰乌贼体内。 玄冰乌贼察觉到异样,急忙恢复原形,庞大体积瞬间占满了狭小的宗祠。 云瑶埋头前冲,挥剑斩向乌贼柔软的爪。 牧云拦住了她。 他和小洛是同源,有最敏锐的感知。 小洛是牧云灵根凝结成的灵体圣灵,比普通圣灵更加强大。 即便对方本体实力更强,也无法抹平完全体和残片之间的差距。 小洛找到玄冰乌贼的圣灵和灵根,毫不客气地张开嘴巴,将它们吞进腹中。 玄冰乌贼发出绵长的凄厉哀嚎。 黑色烟雾般的邪气从它口中喷出,快速消散于空气之中。不过转瞬,筑基期的修为便化成了虚无。 云瑶没想到防御力强悍的玄冰乌贼会突然溃败,瞠目结舌,不清楚发生了什么变故。 小洛滚回牧云身边,融进他的身体。 一股略带邪魅的强大灵气,出现在意识之海。 这股邪气想转化为真气,有着不小的难度,而且很容易受其影响,反而会耽误修行。 不过牧云有秘卷之书,可以将过剩邪力注入其中,以换取绫罗仙子留在其中的灵术。 眼下得先解决玄冰乌贼,一顿烧烤是它最好的归宿。 牧云将巧儿安然无恙地归还了刘氏夫妇,借宿在村长家过了一夜。 第二天上午,几个水性纯熟的村民潜进海底,找回了被冰冻住的两个女童。 云瑶精通医术,帮女童化了冰,随后喂她们服下丹药。 女童醒来时,他们的父母和老村长哭成了泪人。 全村人听了牧云的建议,决定翻修宗祠,重塑菩萨金身,让香火重新旺起来。 云瑶回程途中不住夸奖牧云。只有他心里清楚,五行圣灵小洛才是真正的功臣。 第13章 雷云掌 灵泉宗的赏金阁坐落在半山腰,距离酒仙居约两华里。 阁主连鸣是个几百岁的中年大叔,头戴纶巾,身穿绸质长袍,狭长丹凤眼含着隐藏不住的神光。 他为人最是精明,谁也甭想从他这儿讨了便宜。 连鸣坐在一米多高的长条柜台后边,拿起牧云放在柜台上的玉签,用蕴含特殊能量的玉如意检查。 空气中出现仿若海市蜃楼般的虚化场景,其中的人物和事件与现实无异。 牧云和云瑶在鱼汤村宗祠勇斗玄冰乌贼的经历,走马灯般过了一遍。 玉签中有特殊法阵,除非修为高于制造者,否则绝无可能篡改它记载的内容。 “这也就是说,你上交的五百斤海鲜是玄冰乌贼肉?”连鸣眯缝着眼瞧牧云,眼神闪烁,仿佛要将他底裤都给看穿。 牧云是胸襟坦荡之人,笑道:“鱼汤村的村民日子不好过,索性拿铁板烤肉剩下的乌贼肉充当赏金。” “这玩意能吃吗?” 灵泉宗有许多蓝衣童子和尚未辟谷的修仙者,口粮是个大问题,作为宗门重要经济来源的赏金阁阁主,自然要考虑周全。 “……架在铁板上烤到表皮酥脆,撒上点孜然和辣椒面,甭提多香了!”牧云边说边流口水。 “我不信,除非让我尝尝。” 连鸣可以辟谷,但更爱享受美食,见牧云描述得绘声绘色,不觉食指大动。 他清楚牧云的底细,酿酒是一把好手。 厨艺和酿酒没有相通之处,但心灵手巧之人,做什么都有两把刷子。 以连鸣几百年的生活经验来判断,牧云正属于这种类型的天才。 尽管他只是蓝衣童子,却有着无量的前途。 牧云当即从玉葫芦中调出全套烧烤工具,在赏金阁现场烧烤。 他的手艺没得说,肉烤好之前,香气已经弥漫于赏金阁之中。 连鸣许久未曾进食,破除禁忌,将烤肉扫了个精光。 吮吸沾染油污的手指,只觉意犹未尽。 “这样吧。我用银两补上五百斤海鲜的空缺,你帮我烤肉补偿。”连鸣想结识的人不多,牧云是其中之一。 赏金阁主递来橄榄枝,只有傻子才会拒绝。 牧云一个炼气期都没踏入的修行者,能跟宗门里管财务的大佬攀上关系,属于可遇不可求的机遇。 “我该如何称呼您?”牧云有礼貌地问。 “按辈分论,我都能做你的太太太太爷爷了。但我不是拘泥于俗世之人,与你以兄弟相称,你意下如何。” “连大哥,小弟见礼了!”牧云天生懂得人情世故,不会让人的热心冷却。 连鸣大手一挥道:“以后你来赏金阁,有优先选择权。” “酒仙居随时欢迎连大哥。” …… 牧云独自返回酒仙居,小洛忍受不住无处安放的庞大能量,不住在牧云眼前跳跃。 “你要是不出来,我差点把你吞噬了玄冰乌贼灵根和圣灵的事给忘了。” 吞噬过程极其短暂,随后玄冰乌贼殒命,香喷喷的烤肉分散了牧云注意力。 回宗门之后又急着去赏金阁交付任务,因此忽略了小洛。 牧云回到居室,从玉葫芦中取出秘卷之书。 “小洛,将玄冰乌贼的妖力全部投注进这本书中。” 小洛眨巴了几下眼睛,全身毛发竖起,看上去像个五颜六色的绒球。 一股携带着寒意的妖力以烟雾般的形式,逐渐接近秘卷之书。 秘卷之书不愧于无上法器之名,虽则作用十分鸡肋,却也有不可多得之处。 妖力由小洛体内转移进秘卷之书的过程,持续了盏茶功夫。 秘卷之书像是吃饱东西般打了个饱嗝,随后自动翻开书页。 小洛卧在秘卷之书旁边,眼睛不停眨动,身子随着书页翻动来回摇摆。 某种程度上,圣灵有着猫的习性。 它们的好奇心极强,偶尔会表现出憨态可掬的样子。 玲珑大陆的修仙者中,不乏将圣灵当宠兽培养之人。 秘卷之书翻到了第十一页,细毛笔字自动浮现。 玲珑大陆的阅读习惯是从右至左的竖排文字,与中国古代无异,加粗的三个大篆字是灵术的名称。 雷云掌。 由本源丹田气旋始,凝聚至阳池穴,继而由少泽穴、关冲穴、中冲穴和商阳穴发乎于外。 裹挟风雷之势,决胜瞬息之间。 玄级上品灵术,雷云掌是也。 玲珑世界将灵术品阶划分为天地玄黄四个等级。每个等级又可分为无上、上、中、下品。 雷云掌的品阶属于中下层次,对于刚入门的牧云来说,是个相当不错的选择。 文字简介过后,开始出现简笔人形图。 正是雷云掌的修炼法门。 牧云不清楚这些信息是否能长久保留,急忙让小洛用过目不忘的能力记忆雷云掌的信息。 小洛极有天赋,不消片时,便记下了所有的修炼流程。 牧云的猜测没有错,文字和图形信息只存在了半个时辰,便再度消失无踪。 他闲来无事,开始查阅秘卷之书的页数,发现足有三千六百页之多。 厚度只有三寸的秘卷之书,显然也应用了某种空间法阵。 对秘卷之书的了解越多,牧云就越敬佩素未谋面的绫罗仙子,同时对修仙之路产生了更多的憧憬。 牧云前往书信阁,派一只雀鹰将短信捎给上院峰的云瑶。 他答应了和云瑶一起修炼秘卷之书中的灵术,自然不会食言。 传授法门的过程很独特。 小洛比牧云看起来更像修仙者,以完全体灵根的形式,将信息直接传送给云瑶的淡蓝色圣灵,省去了宿主的记忆过程。 “你的圣灵真是奇特,似乎比普通圣灵更强。”云瑶留意到了小洛。 牧云最信任的人就是云家父女,将小洛的底细告知于她。 云瑶惊讶道:“如此说来,小洛可以代替你修行,而你只需要将它凝练的灵气化为己有。我的理解对吗?” “不得不承认,你真是冰雪聪明。” “可惜雪芙并非完全体,否则我也想把修行的任务交给它。” “我正好相反,巴不得能亲身体验聚气提升的过程。” “这句话听起来像是在炫耀。” “我可没这个意思。” 牧云和云瑶之间的相处,总是融洽而自然。 用两个字形容就是舒服。 二人都对雷云掌充满好奇,闲谈过后立即开始修炼,过程比想象中难了数倍。 第14章 风生水起 云瑶年纪和牧云相仿,天生慧根,比牧云行事稳重。 只是宗门传授的功法与之并不契合,修炼没有进展,使身为天才的云瑶产生些许挫败感,继而有了退缩念头。 “要不还是放弃吧,反正雷系灵术也不适合我。” 一旦思想动摇,难度也会随之提升。 牧云察觉到云瑶情绪低落,暂停修炼进度,和云瑶到灵泉旁闲坐。 泉水叮咚响,远处猿啼鹤唳,给人带来难得的清静。 “我可能不适合修炼这些……”她本想说旁门左道,知道秘卷之书出自普陀山,又将到嘴边的话咽了回去。 牧云在无法凝聚灵气的泥沼中挣扎多年,有颗坚如磐石的大心脏,亲身经历带来了从容,道:“没关系,修炼法门并非适合所有人。” 云瑶看向牧云精致的面容,微笑道:“你是想拿自己举例来安慰我吗?” “雷云掌只是玄级灵术,可没法和聚气修行相提并论。” 云瑶指着清澈水泉底部嬉戏的鱼儿,说道:“世间万物的天赋皆有所不同。正如游鱼离不开水,咱们人类却无法在水里长期生存。你想说的是这个吗?” “我见到鱼,只想把它们烤了吃,可想不到你说的这些哲理。” 云瑶被逗乐,心里的沮丧一扫而空。 “你对我有多了解?”她忽然问了个听起来毫不相关的问题。 “人美心善,四个字足以概括。”牧云不常和人接触,不代表没有如簧的巧舌。 “我是认真在问你。” “我也是认真回答。” “那你觉得我应该走哪条修行路线?” 玲珑世界不仅有道佛之修,还有妖魔鬼怪等各类修炼法门。 牧云的圣灵修行之术便是由妖修衍生而来,与寻常的人类修炼法门有迥然之别。 云瑶以天才身份进入上院峰,周围皆是天赋异禀的同龄人。巨大的落差,经常令她感到不安。 迷失方向对于修仙者来说是不容忽视的危险征兆。 云瑶是父亲云宁的掌上明珠,兼之天资聪颖,从小生活在蜜罐中。初经历俗世的风浪,难免会有情绪波动。 牧云是年轻的老江湖,对她的心思门清。 “青鱼散人给我讲过灵泉宗的结构。我的建议是你主动离开竞争激烈的上院峰,和我一样,直接跟随青鱼散人修行。” “青鱼散人是宗门长老之一。他教你已是破例,未必肯教我。”云瑶有自知之明。 尽管牧云在修行方面的天赋有所欠缺,但是精通人情世故,而且酿的一手好酒,轻易便可获得旁人青睐。 “这好办。我出面求情,青鱼散人准得收下你。” 青鱼散人是条龙,平时深潜于灵泉下游,只有在他想出来活动时,宗门子弟才能见到他。 牧云有特殊的法子。 娴熟的叉鱼技术,轻易捕捉到警惕性极低的池鱼。 燃起火焰,直接在水泉边烤鱼。 一来是满足口腹之欲,二来是想把隐世不出的老龙青鱼散人给引出来。 鱼刚烤好,怒气冲冲的青鱼散人便驾临了酒仙居。 “小友,这就有点不地道了。我传授你修仙法门,你却无视规矩,接着烤我的鱼子鱼孙!”青鱼散人用连珠炮般的话语,发泄心中不满。 “五百坛竹叶青酒换这几条鱼。”牧云刷油的动作,丝毫没受影响。 “还有这等好事,怕不是又要坑我吧?”青鱼散人和牧云是忘年交,对他足够了解。 “您再乱说,我可要到官府去告你诽谤了。”牧云将烤好的鱼放在托盘上,接着说道,“我这次把您请出来,是有件事要求您。” “哟,又遇到难处了吧?!”青鱼散人仰起头,显得相当傲娇。 他以为牧云的修炼出了问题,没成想是拜托他收下一名弟子。 青鱼散人听完牧云的请求,急忙摆手道:“我不喜欢俗世的教条,也从来没有招收弟子的想法。你还是让这位仙子另请高明吧。” 云瑶扯了扯牧云的袖子。 她不想强人所难。既然青鱼散人无意收徒,不应该继续纠缠。 牧云低声道:“放心,我有办法对付青鱼散人,好歹帮你淘换来合适的修炼秘籍。” 青鱼散人修为颇高,而且是只灵兽,轻而易举听清了牧云的话。 “你想讨要秘籍,大可以去藏宝阁寻找,何必连累老人家?”青鱼散人是条龙,贪恋珠宝属于本性。 听说要从他手里淘换秘籍,当即慌了神。 “追加五百坛上等女儿红。” 这种酒是牧云最精通的品类,上等货专供云瑶。除了杨宗主和云瑶以外,还没有宗门弟子喝过。 青鱼散人很难拒绝这个条件。 “既然都开出了这么高的价格,我再拒绝,就显得不识抬举了。”青鱼散人咂了咂嘴,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俗话说吃人嘴短,拿人手软。 青鱼散人接受了丰厚的好处,先从探查云瑶的灵根和属性开始,为她量身定制修炼法门。 一炷香的时间,他便搞清楚了云瑶的天赋所在。 “仙子五行属水,木土相辅,怀有菩萨心肠。以普度众生为宗旨的佛修法门最为适合。” “佛修岂不是要六根清净,摒弃世俗欲望?”牧云之所以不想碰佛修,就是与他大口喝酒,大块吃肉的理念不符。 “非也非也。”青鱼散人手抚胡须,摇头晃脑地说道,“只有修炼大乘佛法,以成佛为目标的弟子,方才需要遵守清规戒律。其余佛修,尤其是俗家弟子,并没有强制要求。” “既然如此,您可有适合云瑶修炼的佛门秘籍?” “要是没那五百坛上等女儿红,我肯定会给出否定答案。既然你的心意已经到位,我就不好再找托词了。” 青鱼散人表明了态度,随后从玉葫芦中取出一本秘籍,递给了牧云。 牧云看向秘籍封皮,只见左侧竖排三个篆字“清心诀”。 这本秘籍平平无奇,属于黄级中品法宝。 “老哥,我许给你一千坛美酒,只能换到这种破玩意吗?”牧云看不上黄级功法。 “要不怎么说你是肉眼凡胎呢。”青鱼散人不慌不忙,手抚胡须道,“这是本成长型功法,只要修炼方法得当,理论上可以进阶为天级无上功法。年轻人,眼光要放长远。” 牧云闻听此言,立马收下清心诀。 成长型功法是稀有法宝,价值不可估量。 趁青鱼散人得意之际立马成交,免得他收回好不容易才肯掏出来的宝贝。 云瑶从旁观者的角度目睹了牧云和青鱼散人的扯皮,心中感叹:牧云的八面玲珑,让他在宗门里混得风生水起。 第15章 百年之约 时间流过的速度,对于普通人和修仙者完全是两个概念。 十年弹指一挥间,仿佛一切都没变,却已是日异月殊。 雀鹰是玲珑大陆的一种可驯化猛禽,战斗力强悍,飞行速度堪称一绝。 体型中等,耐力绝佳的雀鹰在玲珑大陆充当着信使的职责。 一只外形奇特的金丝雀鹰飞进酒仙居,盘旋几圈,停在了云瑶旁边的围栏之上。 它伸出右脚,上边的信筒泛着淡粉色光泽。 云瑶伸手一指,信筒盖子自动打开,折叠好的宣纸悠然飘飞到她手边。 展开信笺,阅读上边的文字,不觉杏眼圆睁。并非出于愤怒,而是感到震惊。 “我……我,我……” “咋回事?怎么开始打鸣了。”牧云走到云瑶身旁,俯身向下瞧云瑶手里的信。 信件内容冲击力极强。 由于灵泉宗常年给普陀山进贡,除了得到庇护,还会开放几个外院弟子的名额回馈小宗门。 灵泉宗每五年可得一个名额。 云瑶成为了这一期的幸运儿。 “这,我该怎么办?”云瑶三年前成功筑基,修炼进度势不可挡,心境轻易不会动摇。 如今天上掉下一块肥美的馅饼,平素的淡定冷静抛到了脑后。 “普陀山是五大仙山之一。机会难得,当然是不容错过啦。”牧云是个鬼灵精,只要不涉及情感,总能做出有利的选择。 “那你呢?” 十年间,大部分修炼时间是在酒仙居度过。 赏金任务也是两人结伴而行,一同经历了万水千山,感情比十年前更加深厚。 谁也没有捅破窗户纸,不代表心中没有情谊。 牧云是豁达人,笑道:“没了你这个累赘,我就可以下山游荡了。” “你想下山历练?” “我酿了十年的酒,早已有些倦怠,是时候去人世间逛一逛了。” “既然如此,我就把从小戴在身边的玉佩送给你。”云瑶从腰间取下一枚凤凰玉佩,递给了牧云。 玲珑世界中,互相赠送信物乃是定情之意。 牧云的目标是成为地仙之祖,不受清规戒律,也无需羡慕人间鸳鸯。 心安理得地收下凤凰玉佩,随后从玉葫芦中取出凝神吊坠。 “这是我在百灵镇淘换来的宝贝,虽然比不上你的玉佩珍贵,但也是我玉葫芦中最好的物件了。” 凝神吊坠呈晶莹剔透的蓝色,表面泛着水波般的光泽。 不用细看,也知道它是件天级的宝贝。 以牧云炼气期八品的修为,能淘换到这种东西,更多依靠的是能把牛皮吹破的嘴上功夫。 “你帮我戴上吧。”云瑶是性格外向的女孩子,有股泼辣劲,并不会感到害羞。 她转过身,背对牧云站立。 牧云帮云瑶戴好凝神吊坠,心中有种异样感觉。 他早已习惯生活中有云瑶的身影,此行前往普陀山修行,不知何时才能再见到她。 云瑶俏生生转过身,看向牧云脱去稚气的坚毅面容,问道:“我戴吊坠好看吗?” 牧云感受到云瑶炽烈的目光,心脏怦怦直跳,吞吞吐吐地回道:“简直……美极了。” “这不像你的风格。”云瑶眼睛弯成了月牙。 “可能吧。” 她离得很近,能闻到少女特有的体香。 牧云感到一阵局促。这种感觉不常见,只有云瑶能带给他。 两人就这样站着,过了大约盏茶功夫。 云瑶发出银铃般的笑声:“看你平时是个伶俐人,面对分别,也像个呆子了。” “此去经年,再见就不知是何时了。” “这样吧,”云瑶伸出食指,说道,“世人普遍流行十年之约。修仙者寿数长于普通人,千年之期太久,不如定下百年之约如何?” “百年。”牧云低声道,“百年后才能再见吗?” “咱们追求的都是长生成仙,若连百年都捱不过,也就是一场幻梦罢了。” 牧云下定决心道:“百年之后,咱们酒仙居再会。” 云瑶伸出右手,像在药仙谷时那样和牧云拉勾盖章。 然后她就像一朵云般,从牧云身边飘到了普陀山,只余下了记忆中的笑靥。 牧云十年间成长了许多,变得更加高大结实,七年前进入炼气期,如今已是炼气期八品修为。 他前往山门,申请下山游历。 按照宗门的规矩,想要下山需得通过测验。 负责测验的是难缠的六长老陈清风。 牧云右手放在验灵石上,不一会,陈清风手中的玉签显示出了牧云的修为等级。 “牧童子,你的修为不达标,老夫不能放你下山。”陈清风按规矩办事。 灵泉宗的规矩是修为达到筑基期三品,方能出山历练。 牧云有备而来,一点都不慌,说道:“陈长老,当初杨宗主订立这条规矩的目的,是避免门下弟子伤亡或者丢了宗门的脸面。” 陈清风身为长老,比牧云更清楚其中原委。 “你说的没错,然后呢?” “我十年以来的赏金任务表现,难道不足以让您破个例吗?” 陈清风摇头道:“宗门中人皆知你和连阁主关系甚好,他想帮你造假,那可是再容易不过了。” “陈长老,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说曹操,曹操就到。 身穿锦绣长袍的连鸣来到山门,看向牧云,笑道:“看来你终于肯出山了。” “他的修为没有达标,恐怕得再等几年。” “我看不必了。”连鸣一挥袍袖,说道,“我以赏金阁主身份,特批牧云即刻下山。” “名头是什么?”陈清风不苟言笑,凡事得按规矩来。 即便是掌握宗门经济命脉的赏金阁主,也无法使他违背原则。 连鸣很欣赏陈清风的态度,说道:“这是我发布的最新任务。”接着,他转头看向牧云,堂而皇之地问道,“你需要多长时间?” “一百年。” “新任务的年限是一百年。” 陈清风知道连鸣在帮牧云作弊,但他的做法在赏金阁主职权范围之内,想不出拒绝的理由。 “牧云,你可以下山去执行任务了。” 牧云向连鸣和陈清风长老拱手致谢,随后踏出山门,沿着小路下山。 这一去,就是百年。 第16章 干渴的镇子 刚行到山脚,突然下了一场没有征兆的大雨。 牧云撑着油纸伞,惬意观赏豆大的雨滴落在地面。 巨大阴影缓慢向前滑行,两根硕大龙须的轮廓揭示了来者身份。 “散人兄,你还是来了。” “你这臭小子,是想不辞而别吗?”青鱼散人以龙身翱翔于百米高空,声音带着回响。 “我是怕你舍不得。”牧云面对青鱼散人特意释放的威压,面不改色心不跳。 “笑话,老子生活了数千年,岂会在乎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子!” “在下有自知之明,您舍不得的并非人,而是坛子里的酒。” “哼!老朽在你眼中,就是个贪杯的无义之人吗?!” “当然不是。” 牧云从怀兜里掏出一个玉葫芦,扔向半空。 青鱼散人本体是条青龙,可以腾云驾雾。 一朵云接住了玉葫芦。 “小鬼,你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葫芦里不卖药,装的是酒。” “你这小鬼,确实会来事。” 青鱼散人消失了,独留话语在空中回荡。 “日后遇到生命危险,吹响笛子,我会救你一命。” 阳光穿透青鱼散人召唤的乌云,一支竹笛从空中落下。 牧云轻松接住它,妥善收进玉葫芦。 他回头看了一眼生活十年的灵泉山,抛下最后一丝不舍,来到了连接现实世界的大路。 牧云成长于南方,从未见过北部世界的风土人情。 徐徐向北而行。 风餐露宿,渴了饮路边泉水,饿了采摘些野果进食。于路有许多乐趣,自不必说。 如此行了半个月,忽而察觉到了异常。 牧云取出玉葫芦中的水袋,一滴水也没有,四处张望,不见有河流溪谷经过。 “南部疆域常年多雨湿润,这里何故没有水流呢?”异乎寻常的现象,勾起了牧云的好奇心。 痛饮一碗酒,权当解渴之物。 牧云继续往北走,行不出数里,只见田地皲裂,禾苗枯黄,显然一副遭了旱灾的景象。 探妖盘上刻着阴阳太极图,以真气催动,能够感应附近妖邪。 几道细弱的妖气出现在探妖盘中,反应并不明显。 牧云没有停滞不前,将青莲剑诀练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加之从秘卷之书中学到的灵术,身手全能,真实战力远强于修为。 疾步向北而行,没出多远,见到了一座镇子。 黄昏时分可见云霞趴在高山之间,因此镇名为栖霞。 牧云进入栖霞镇,找了家茶馆。 茶馆里汇聚了三教九流,闲谈的人们,畅聊关乎时事的话题。 他们不喝茶,只顾着闲聊。 牧云点了一壶绿茶,坐在靠墙的位置,安静聆听旁边几桌客人的谈话内容。 不仅有镇上富家公子和丫环的风流韵事,还有灵兽的买卖行情。 他关心的不是家长里短,而是附近异常的旱灾。 “唉,说起来我已经有两个月没去过胭脂楼了,现在浑身刺挠。”一位身穿锦缎长袍的男人说。 “谁说不是呢。”坐在他对面的男子附和道,“算起来已经有四个月没下过雨了。河道干涸,田里的庄稼都渴死了,佃户们不好过,咱们也没处挣银子。” “早知道是这般光景,就该趁还有钱粮的时候向修仙者们求助。花点银两,也不至于栽这么大的跟头。” 几个人唉声叹气。 牧云通过旁听,获悉了关键信息——栖霞镇四个月未曾降过甘霖。 对于以种庄稼为生的地界,这种打击十分沉重。 “镇长一病不起,镇上的事务都乱了套。乡绅老爷们都躲到别处去了,我看这镇子迟早要完。” 悲观者的语气更加低沉,内容却是相当有益。 牧云取出五枚铜钱,放在茶桌上,喊道:“小二,结账!” 这句话中气十足,和周围唉声叹气的声音形成了强烈反差。 人们投来好奇的目光,看究竟是谁还有此等精气神。 只见靠墙坐着一位身材高大的年轻人,粗布蓝长衫,剑眉星目,唇若涂脂,蓝色束发带捆扎长发,额前垂着两缕发丝,更衬托出几分英俊洒脱。 最重要的是年轻人精神饱满,面色红润。显然不是经历水资源危机的本地人。 “这位客官,您点了一壶茶,应付二两纹银。”小二看过茶壶,提醒牧云给的银两数目存在误差。 牧云指向挂在墙壁上的木板,上边清楚标示着各类茶水的具体价格。 “眼下水就是流动的黄金,成本变高,售价也只能跟着涨。”小二讲明为何会涨价。 牧云终于明白茶客们为何只聊天不饮茶,掏出二两纹银,取回了五枚铜钱。 “年轻人,你是过路的客商吗?”一位独坐的中年茶客问牧云。 “过路不假,却不是客商。” “真羡慕你,我也想一走了之,可家业都在这里,实在割舍不下。” 牧云问道:“大哥,你知道镇长家在哪儿吗?” “当然知道,就在镇子中心地带。” “您能带我去一趟吗?” “年轻人,你来的不是时候,镇长病了。” “我没准能治好他的病。” 旁边聆听的茶客忍不住插话道:“小伙子,可不兴说这种大话。镇长脾气不好,要是出点差错,你可就难办了。” 牧云谢过他的好意提醒,还是决定让中年大叔带他到镇长家去一趟。 中年大叔良言相劝,让牧云别蹚栖霞镇的浑水。 “实不相瞒,在下在药仙谷学过艺,自信有几分本领。您只管放心,绝不会连累您。” 中年大叔不再多言,领着牧云出了茶馆。 栖霞镇是个面积很大的镇子,尽管许多商铺关着门,还是能看出过往的繁荣景象。 不过四个月的时间,已经显出了几分萧条。 中年大叔显然是个把式,步子四平八稳,走的速度很快。 牧云毫不费力地跟在他身后,穿过几条寂静的街道,转到了镇上的集市。 集市是铺着石砖的开阔地,只有几个卖家摆摊,完全没有顾客的身影。 小贩们眼巴巴地瞅着牧云和中年男子经过。 他们不是不会招揽生意,而是现如今谁的荷包都不鼓,消费能力有限。 镇长家高门大院,门口摆放两只镇宅的石狮子,一副大家气派。 牧云往院里一望,只见隐约有股煞气,果是有妖邪作祟。 第17章 附身小鬼 镇长私宅的管家老余住在门房,见门口立着俩人,掀开纱帘走进院子观瞧。 左边是镇上的铁匠陈洛;右边是个生面孔,并非镇上的居民。 “陈洛,你到镇长私宅来做什么?”老余在栖霞镇的地位极高,态度并不友善。 陈洛有点畏惧管家老余,唯唯诺诺道:“这位小兄弟说他可以治镇长的病。” 老余一双三白眼滴溜溜转向年纪轻轻的牧云,额头皱纹聚到了一起,显然对年轻的外来客不甚满意。 “十里八乡的好大夫都束手无策,你能有什么法子?”老余的话,由里到外透着不信任。 牧云微笑回道:“有些病,只有在下能够医治。” “他来自药仙谷。”陈洛怕气氛太僵,主动介绍牧云的来历。 老余听了陈洛的话,重新打量一遍牧云,勉强点了点头,让牧云进院。 牧云是聪明人,明白老余看重的是药仙谷的名头,而不是他这个人。 踏上汉白玉石阶,跨过高高的门槛,进入面积广阔的院落。 门房里有张床和简单的生活用具,供管家老余居住。 院中有一棵郁郁葱葱的大榕树,将路分成了两条,分别通往不同的别院。 牧云粗略扫了眼院落布局,转而看向砖石垒砌的高墙。 果然,镇宅的泰山石表面遭到侵蚀,字迹模糊不清。 牧云从玉葫芦中取出一道金符,上书“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随手一挥,自动贴在泰山石表面,覆盖斑驳字迹。 老余瞧见这一手,不觉吃了一惊。 “原来您是位仙师,怪不得看起来如此年轻。” “我只有二十六岁。” “您真是年少有为……” 老余不愧是镇长最信赖的管家,对待牧云的态度,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没有丝毫生硬感,显得无比流畅。 平时这种事,善于见风使舵的老余没少干。 老余头前带路,牧云跟着他穿过几道回廊,进入一处幽静院落。 石板铺就的小路两旁种着紫竹,竹影婆娑,给人以心境平和之感。 “管家,附近都没有水,为何院里的植物还长得这么好?”牧云猛然想起不寻常之处,探问究竟。 老余欺负牧云年纪小,搪塞道:“紫竹耐旱,而且宅子里还有些许存水,因此才没有枯萎。” 牧云感觉老余没讲实话。 没有证据前,只是捕风捉影的推测,自然不便言明。 老余引着牧云来到正屋,隔着纱帘低声禀报道:“夫人,我请来了一位小仙师,说是能治老爷的病。” 过了一阵,屋里传来徐徐的说话声:“那就让仙师进来吧。” 声音婀娜婉转。 牧云跟着老余进屋,只见肥头大耳的镇长紧闭双眼躺在床上,面目隐约笼罩一股死气。 镇长夫人天生丽质,体态略显丰腴,有种雍容华贵的气质,使人难以忽略她的存在。 “这位仙师,您有法子治我相公的病吗?”夫人问牧云。 老余垂首立在门口,不看,不闻也不问。 这是他在镇长宅子里的生存之道。 牧云道:“看病讲究望闻问切,在下需得先瞧过您相公,方能下个论断。” 夫人媚眼如丝地盯着牧云,浅笑道:“奴家等你的好消息。” 牧云何等敏锐之人,情知镇长夫人不是省油的灯。 身为方外之士,自然不肯卷入俗世纷争。 他走到床榻旁边,坐在丫环搬来的圆凳之上,右手搭在镇长手腕,探查他的脉象。 表面看上去确乎像那么回事,其实只是施展灵术的幌子。 牧云从秘卷之书中学到了一种捉鬼的灵术,名为赤阳炎阵。发动方式极为特殊,在特定穴位注入些许真气,待布局完成即可布阵捉鬼。 大到山川旷野,小到人体之内,此阵皆可通用。 品阶不高,胜在发动条件简单,实用性极强。 牧云右手食指和中指夹着一道金符,霎时红光大放,将金符贴在镇长额头。 镇长体内各穴位提前布置的真气受到金符牵引,极速向中心点汇集,顷刻法阵生效,释放出强大的赤阳烈焰。 这种火焰对人类无害,却是妖魔鬼怪的克星。 一股黑气出现在镇长胸膛,受到烈焰威胁,开始在体内疯狂乱窜,想要逃离赤阳炎阵的范围。 牧云左手掌心出现“卍”字金光,按压金符,佛光笼罩黑影,将其从镇长体内摄了出来。 夫人、丫环和老余全程旁观牧云施为,只觉眼花缭乱,及至看到他左手抓着一只像猴子般的丑陋灵兽,不禁惊呼出声。 三人又惊又惧,可还是按捺不住好奇心,想看牧云会如何处置附身在镇长体内多时的小鬼。 一只毛色鲜亮,额头长着两根短犄角的圣灵从牧云手背钻出,渗透进小鬼体内。 不一会儿,小鬼周身冒出黑烟,痛苦地嘶吼声中,化为了被风吹散的齑粉。 “仙……仙师,那个黑不溜秋的东西是何物?”老余毕竟是老江湖,心中也有几分恐惧,不过能勉强保持镇定。 “那是只附身在镇长体内,暗中吞噬他精气神和寿元的小鬼。” 老余紧张地咽了口唾沫,说道:“原来镇长是中了邪,怪不得大夫们都治不好。” 牧云起身说道:“我开个方,麻烦你到附近药店抓点药。” 他本想让管家去办这件事,结果夫人接了话。 “小翠,你帮仙师去抓药。” 小翠答应一声,躬身在牧云身旁等待。 牧云在宣纸上写下药方,将其交给小翠。 丫环小翠出去以后,夫人支走了管家老余。 房间里只剩下昏迷不醒的镇长,美艳的夫人和牧云。 “仙师,你可需要妾身协助修行?” 修仙者中存在一些害群之马,因为贪恋美色,假借辅助修行之名,采摘良家的花朵。 夫人此言一出,牧云便知她过去曾遇到过修仙者中的败类。 他往后退了一步,态度坚定地说道:“夫人,请您自重!” 镇长夫人又往前迈步。 牧云走到门口,转身就要离开。 夫人明白牧云对她没有歹意,轻叹一声道:“仙师,好人做到底,您好歹治好我相公再走也不迟。” 牧云想救的不是镇长,而是镇上的百姓。 为了几千口人,只好又回到正屋。 昏迷已久的镇长睁开了眼睛,茫然盯着屋里的一切,干裂的嘴唇低语道:“水……水。” 夫人掏出一个杂质颇多的玉葫芦,从中取出水壶。 牧云这才明白,为何宅子里的植物没有枯萎。 第18章 因镜而起 镇长服过熬好的汤药,从萎靡状态中脱离,记忆回归了意识之海。 “这位少侠,是你救了我吗?”镇长陆元尚有些眩晕感,右手扶着额头。 “在下只不过尽了绵薄之力。” “多谢少侠的救命之恩。” 陆元虽然长得肥头大耳,大腹便便,为人却很和善,与牧云最初的判断差别甚大。 本以为他和美艳的夫人是绝配,如今看来,陆元倒是个冤大头。 清官尚且难断家务事,牧云身为方外之人,不便卷入俗尘琐事,只好三缄其口。 “老余,看茶。” 老余答应一声,跑到客堂沏了壶好茶,分别给老爷和贵客倒满。 他最懂察言观色,社会经验充足,眼见牧云干净利落地吞噬掉了附身小鬼的妖力,情知这个年轻的修仙者不是易于之辈。 态度恭谨了许多。 牧云喝了两口茶,直接切入正题,询问镇子上的乾坤镜是否完好无损。 陆元只是镇长,面对仙师,不自觉感到紧张,吞吞吐吐道:“原……原来是有的,只……只不过……” “怎样?” “不小心遗失了。”陆元说完,看向牧云面庞,见他脸上没有怒容,方才松了口气。 蜀山是举世闻名的修仙宗派,数千年间散发了无数驱邪镇妖的乾坤镜。 这种乾坤镜制作工艺独特,效果相当持久。 即便逾越千年岁月,依然拥有和初时相同的威力。 如若有乾坤镜,不至于遭到百鬼侵袭。 “乾坤镜是蜀山出于爱民之心分发给各个郡县亭镇,护佑一方平安之物。难道你就没有想过要寻找吗?”牧云语气平静,却自带几分威严。 陆元额头见汗,回道:“本官曾贴出过告示,苦寻多日,也不见乾坤镜踪影。” “你还记得乾坤镜丢失前后的事吗?” 陆元看向侍立在旁边的老余。 老余读懂了老爷的眼神,躬身告退。 陆元叹息一声,开始讲述乾坤镜遗失之事。 原来陆元并非天生身宽体胖,而是得了一种怪病,因而体型变得臃肿。 他是个贪图美色之人,花重金从胭脂楼赎出头牌姑娘花梨,纳为了小妾。 花梨骨子里是水性杨花之人,加之陆元体型开始走样,相貌变得丑陋,逐渐开始红杏出墙。 陆元身体欠佳,又舍不得美艳的花梨,只好对这种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大约半年前,花梨突然看到了放在镇长府邸中的乾坤镜。不知为何,她对这面镜子表现出了十足的好奇心。 陆元想挽回花梨的芳心,将身为镇长的职责抛诸脑后,头脑一热,将乾坤镜赠送给了花梨。 当晚,他得到了花梨的奖赏。飘飘欲仙的快感让陆元彻底迷失其中,无法自拔。 第二天一大早,花梨言称要去买胭脂水粉,陆元欣然应允。 谁知花梨一去不复返。 陆元派人翻遍了整个镇子,也不见花梨踪影。 胭脂楼的老鸨倒了霉,如数退还陆元支付的赎金不说,还平白无故挨了二十大板。 乾坤镜丢失,为后来的祸事埋下隐患。 陆元惴惴不安地等待着命运的审判,果不其然,原本水土丰美的栖霞镇遭了旱灾。 过往几百年间,从未发生过这种灾害。 贪心是每个人都有的劣根,陆元也未能免俗。他担心乾坤镜丢失之事影响到仕途,决定瞒天过海。 俗话说病急乱投医,他往日听闻青峰山上有狐仙,壮着胆子,夤夜独自登山拜访。 狐仙许诺解决栖霞镇的旱灾,提出的条件是五百只鸡。 陆元一心想保住乌纱帽,爽快答应下来,第二天派管家老余到集市收购五百只活鸡,秘密送往青峰山。 原以为旱灾会很快结束,没想到愈演愈烈。 一怒之下,陆元下令焚烧青峰山,想烧死住在山顶洞穴中的狐仙一族。 山火烧了两天两夜,方才自然熄灭。 陆元认定狐仙一族已被山火焚尽,发泄了心头之恨,准备另寻出路。 灾情进一步加重,不仅连日无云,甚至连溪水都干涸了。 一筹莫展之际,心魔开始作祟。陆元夜梦狐仙,急火攻心,导致一病不起。 及至牧云施救,方才摆脱梦魇。 陆元讲完整件事的来龙去脉,正屋中出现片刻沉默。 “陆镇长,俗话说色字头上一把刀,日后需要以此为戒。” “仙师所言甚是。” 牧云是送上门的救命稻草,陆元恨不得将他供起来,自然是言听计从。 “我会助你渡过此劫,日后需要擦亮双眼,切不可贪恋美色。” 陆元急忙站起身,拱手道:“仙师若能解栖霞镇百姓之困,当真是菩萨转世了。” 牧云咧嘴笑道:“在下佛道双修,既不似道人那般遵循自然之道,也不像僧人恪守清规戒律。难以成仙,也不容易修成正果。” “仙师此言差矣。”陆元心态松弛下来,微笑道,“岂不闻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若您能拯救万民于水火,立地成仙也未可知。” 牧云通过陆元的言谈举止,认定对方是个不可多得的才子。 只不过怪病损害了他的外貌,因此很容易令人产生偏见。 “陆镇长果然高见。闲言少叙,在下这就开始行动。” “您有乾坤镜吗?” “别的没有,法宝可是数不胜数。” 牧云在灵泉宗十年时间,从弟子和长老手中淘换到了许多法宝。日积月累,多到堆满了无上玉葫芦。 蜀山免费派送的乾坤镜,不过是最不起眼的品类。 当即取出两面镜子,将其中一面赠送给陆元。 “这是蜀山上品乾坤镜,而且经过普陀佛法加持,效力更胜普通乾坤镜。定要妥善保管,切莫再遗失法宝。” 陆元双手接过乾坤镜,诺诺连声。 牧云取出探妖盘,注入真气,随即用手中的乾坤镜靠近探妖盘表面。 一缕黑烟从表面渗透而出,融入乾坤镜面,显示出了栖霞镇某处的幻影图形。 牧云将乾坤镜递给陆元,让他辨认镜中场景。 “这镜中景象,倒像是没经过山火洗礼的青峰山!” 牧云说道:“在下途经青峰山,未见到有火焰焚烧迹象。” “可是我失去理智的时候,明明派人放了一把山火。” “如此说来,陆镇长曾中过狐仙的幻术。” 陆元咬牙切齿道:“可恶的杂毛畜牲,竟敢戏弄本官!” “陆镇长息怒,在下帮你了却这桩恩怨。” 陆元斗不过身怀妖力的狐仙,只能选择相信牧云。 引路前往青峰山,准备降伏妖狐。 第19章 狐仙的情报 青峰山海拔三千多米,连日干旱,山坡上的树木皆已干枯,一副荒凉破败之象。 牧云外家功夫了得,不一会就拉开了和镇上捕快的距离。 秦捕快肉眼凡胎,跟着上山是陆元的主意。他不敢抗命,却也不甚积极。 若说让他捉拿飞贼,自然不在话下。对付精灵鬼怪之类,实在是头皮发麻。 牧云行至半山腰,用探妖盘锁定妖狐洞窟方位,回身见捕快在极远处,传音道:“老兄,麻烦你在此地等候,切莫接近山顶。” 修仙者和妖兽斗法,普通人帮不上忙不说,还容易添乱。 最好的选择就是在安全地带等候,以免节外生枝。 秦捕快巴不得远离纷争,找了个背阴的地方席地而坐。 牧云施展轻身术,极速向上飞行,不多时便来到荒草枯叶密布的山顶。 玉葫芦中取出一道金符,双指将其夹在中间,注入真气,猛然点向地面。 青烟构成的五行八卦阵迅速弥散开来,封锁住了附近的妖气。 三昧真火由洞窟中燃起,仿佛火蛇一般,迅速窜进妖狐居住的别室。 此火乃是至阳之物,天生克制妖邪。狐仙感受到火焰的灼热温度,惊骇之余,急忙张开嘴巴,喷出一道吐息。 吐息与三昧真火相遇,顷刻被焚烧成了虚无。 狡兔尚有三窟,修炼成精的妖狐岂有不备逃生通道之理? 眼见无法抵抗强悍的火焰,撒腿狂奔,从另一条通道爬回地面。 宗族老小也在亡命逃窜,阻碍了老狐仙的道路,毫不留情,用吐息将它们化为了灰烬。 只要本体尚存,就不愁没有后代。 重见天日的刹那,狐仙终于松了口气。 在山顶的开阔地带,他有无数种方法摆脱三昧真火的追踪。既无性命之虞,难免精神懈怠。 一双大手突然而至。猝不及防之下,被掐住了命运的后脖颈。 尽管它已修炼到可以幻化人形,本能深处的东西依然没有改变。后脖颈毛皮被猛力揪住,立马夹起尾巴蜷成了一团。 牧云释放赤阳炎阵,封住了妖狐穴位,将它放在地上。 狐仙体型像只狼,毛色赤红,尾巴上的毛无风自动,一看就知绝非凡品。 它转过头,两只圆溜溜的眼睛看向牧云,龇出獠牙,旋即又收起了凶狠的表情,开始摇尾讨好。 带给它这种转变的不是牧云,而是出现在他肩头的五行圣灵小洛。 狐仙是天地灵兽,比人类更容易感知到危险。 小洛作为完全体圣灵,释放出的气息,对灵兽有种自然形成的威压。 “我问你的问题,必须如实回答,不然我就吞噬掉你的内丹和圣灵。”牧云双手环抱在胸前,提出了条件和要求。 狐仙疯狂摇头摆尾。 小洛翻译道:“它的本体状态无法讲话,想要幻化成人形。” 寻常圣灵只有达到金丹期以上的修为才会拥有讲话的能力,小洛灵智健全,炼气期便可与人类沟通。 牧云降低了赤阳炎阵的效力。 狐仙情知以目前的状态根本无法逃脱,幻化成人形,俨然是一个佝偻着腰的老头。 这种形象更容易博取同情,继而将受骗者引诱到山顶,再行吞噬圣灵。 长此以往,佝偻老汉就成了狐仙的幻化外形。 “小仙师饶命!我虽是妖修,却从未做过伤天害理之事!”狐仙跪倒在地,不住磕响头。 妖修难度极高,比修仙者更需要机缘和天赋。 狐仙独自修炼到这步田地,耗费了无数心血,面对有可能前功尽弃的局面,愿做任何事保住性命和修为。 “我且问你,栖霞镇的旱灾是否与你有关?”牧云冷眼瞧着狐仙,没有搀扶他的意思。 狐仙急忙摆手道:“小妖没那么大本事。” “你可知是何人所为?” “这倒是知道。”狐仙眼下只能坦诚回答。 “既然知情,就把你了解的事一五一十讲出来吧。”小洛代替牧云讲话,威慑力更强几倍。 “由于那位色欲熏心的镇长不慎遗失蜀山的乾坤镜,栖霞镇失去了以往的乾罡正气庇护,百鬼夜行,阴邪之气与日俱增。” “我没兴趣听这些旁枝末节,直接讲重点。”牧云赠予镇长陆元另一面乾坤镜,不日便可修复栖霞镇附近的乾罡正气,百鬼夜行无需多虑。 旱灾隐患不除,庄稼无法生长,等到储备水源消耗殆尽,势必会出现大量背井离乡之人。 偌大的栖霞镇,必然会沦落成为废弃的地界。 身为人类修仙者的牧云,有义务扭转向最坏结果前进的趋势。 狐仙加快了语速:“由于百鬼汇聚,栖霞镇阴邪之气过盛,引来了一只凶神恶煞的凶兽。” “哪种凶兽?” “旱魃。” “原来是它!”牧云听说过旱魃的名号。 旱魃本体像犼,前肢为蹄,后肢是爪。面目狰狞,是天生的凶兽之一。 所过之处,乌云不聚,空气中水分消散,继而引发旱灾。 以栖霞镇的情况来判断,这只旱魃的实力非同小可。 “你和旱魃交过手吗?” 狐仙回道:“小妖只是微不足道的小角色,老远看旱魃一眼都浑身直颤,挑战它无异于送死。” “你知道它的洞穴位于何处吗?” 狐仙摇头表示并不知情。 牧云本打算取出探妖盘,谁料小洛忽然开口讲话。 “他没有讲实话。”小洛灵智相当于五岁孩童,保留着身为圣灵的本能感知,通过气息判断出狐仙撒了谎。 狐仙眼珠滴溜溜乱转,心中盘算该如何搪塞过去。 牧云面沉似水,问道:“还记得我问话之前说过什么吗?” 狐仙没法装糊涂,只好重复了一遍牧云讲过的话。 他有种大祸临头的感觉,没成想牧云并没有借机发难,而是让狐仙起身。 狐仙战兢兢站直身子,偷眼瞧着牧云和趴在他肩头的小圣灵,见他们并无怒容,稍微松了口气。 “您真是神仙,连小妖的心思都能看穿。” “现在不是拍马屁的时候。既然知道旱魃的洞窟,便由你来做向导。咱们即刻出发,定要将它驱逐出栖霞镇。” 狐仙无可奈何,只好变回本体,朝更高的山顶进发。 牧云带着满脑子疑惑,跟在狐仙身后,直至翻过了山峰。 定睛一瞧,哪里还有狐仙的踪影。 第20章 翼女 探妖盘级别不够,无法探查上古凶兽的踪迹。又不小心被狐仙溜掉,只好先行下山,从长计议。 陆元自然是备好了酒菜,笑脸迎接从青峰山归来的牧云。 “小仙师,不知此去青峰山,结果如何?”他搓着肥大的手,目光中满怀期待。 “在下问出了为祸者的底细。” 陆元双眼放光,踏前一步问道:“以小仙师神乎其技的手段,想来是轻松解决掉了罪魁祸首。” “别提了。”牧云大咧咧坐在摆满瓜果酒菜的桌边,挥手道,“青峰山上那只老狐狸太狡猾,稍不留神让它给跑了。” “哟,似此如之奈何?” “你放心。既然已经搞清楚了是何凶兽作怪,短则三五天,迟则半个月便可将其驱除。” 旱魃是上古凶兽,生命力极其顽强。以牧云炼气期的修为,自然是无法将其剪除。 上古时期灵根尚未觉醒,旱魃体内没有圣灵存在,完全体的小洛派不上用场。 牧云必须依靠自己的力量,解决栖霞镇的旱灾。 烦心事搁在一旁,美酒佳肴在前,自然得先享受,不然做好的菜肴都得浪费。 丫环小翠侍立在侧,帮几位贵客斟酒。 牧云凑近一闻,酒液香味寡淡,显然在酿制过程中掺杂了不必要的水分,破坏了粮食的黄金配比。 “既然来到宝地,且请你们尝尝在下酿的酒。” 牧云从玉葫芦中召唤出一坛上品竹叶青,亲手开坛,随手一挥,众人酒杯中的酒不翼而飞。 须臾,酒杯又自动填满。 这是来自于秘卷之书的灵术。对于酒徒来说,实用程度不亚于炫酷的战斗技法。 众皆称奇。 老余原本是见多识广的先生,拿起酒杯浅抿一口,只觉唇齿留香。 “小仙师的酿酒手艺当真了得!” 众人听了管家老余的评价,顾不得酒桌礼仪,皆拿起酒杯浅尝,仿佛感受到了竹林间的芳香馥郁。 陆元咂了咂嘴,愣是没想出足以形容这种酒酿的词汇,只顾一个劲地说好。 众人放开肚皮吃喝饮宴,不觉已至半酣。 老余平时是极有城府之人,轻易不会表达内心想法,酒精撬开了他的嘴,问道:“小仙师,可否给大伙透露一下,导致栖霞镇连月无雨的究竟是什么东西?” “它可不是个东西。” “那是何物?”秦捕快是陆元的小舅子,跟着上了桌。 “上古凶兽旱魃。” 众人闻言皆是一惊,面面相觑,从对方眼中看出相同想法——这事可不太好办。 “小仙师,冒昧问一句,您是何等修为?” “炼气期八品。” 老余摇头说道:“恕我直言,小仙师和旱魃的修为差距极大,万不可孤身犯险。” “您是万事通,想必知道该如何整治旱魃。” 众人都止住杯筷,看向坐在陆元身旁的管家老余。 他在栖霞镇是有名的谋士,脑袋里的知识价值千金,似乎就没有能难住他的事儿。 无论是家长里短,还是动工乔迁、河道改运等大事,陆元都会跟这位人杰商量着办。 老余明白牧云本可以袖手旁观,为了全镇百姓,义无反顾趟了这趟浑水,自然要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小可是土生土长的栖霞镇人,幼时常听老人们讲青峰山乃聚气藏风之所。按照风水学的理论,是块不可多得的宝山。 生活在其中的动物和植物,常年浸淫在浓郁灵气环境之中。年深日久,出现了许多精怪。” 除了牧云以外,酒桌上的其余人都听过青峰山的传说。即便如此,也还是保持着安静。 老余讲了许多稀奇古怪的奇闻异事,听起来似乎与旱魃无关。及至他点名需要找哪种精怪寻求帮助,牧云的思维瞬间变得无比明晰。 “噬金鼠是种昼伏夜出的小型妖兽,名为噬金,实则是帮助人类寻找黄金矿脉的工具鼠。” “旱魃身上镶了金片?” 噗嗤一声,秦捕快喷出了嘴里含着的酒。 这一举动无疑加快了饮宴结束的速度。 老余话只讲了一半,待众人告辞离去之后,与陆元和牧云私下详谈。 “噬金鼠拥有天底下最敏锐的感知能力,远强于你的那件探查法宝。真想找到旱魃的下落,就得依靠这种神奇的精怪。” “如何才能找到噬金鼠?”陆元喝多了酒,头脑有点发僵。 “当然是用金子了。”牧云是修仙之人,酒精只能带来欢愉,无法影响他的大脑。 正因为此,美酒才会成为修仙者的心尖宝贝。 …… 牧云回到陆元准备的客房,日间休憩,到了晚间行出镇长私宅,再度前往青峰山。 陆元的二夫人陈氏慷慨地拿出了压箱底的陪嫁首饰等物,充当诱饵,以供牧云接近噬金鼠。 箱子开了一半,露出其中的金玉。 皓月当空,山林枝叶早已枯败,照得坡面仿若白日。 “不知噬金鼠长得那般模样?”牧云带着期待,使用隐身灵术隐蔽了身形。 大约过了一个时辰,没有任何动静。 四下里静悄悄的,连风都没有光顾。 他感觉自己有点傻。 不过很快,悄然出现的身影便打消了这个滑稽的念头。 如水的月光清晰映照来者,只见她的面容绝美,两只翅膀渐变成胳臂,铜铃般的双眸紧盯着放在林间的箱子。 牧云心中暗想道:“莫非噬金鼠会飞不成?” 可是根据他的认知,依靠翅膀飞翔的灵兽,不太可能是噬金鼠。 只好先静观其变。 女子走到箱子旁边,释放出一缕黄橙橙的烟雾,笼罩住放满珠宝的箱子。 待烟雾散去,箱子已消失不见。 牧云没想到女子竟有这种本事,眼见她要带着珠宝离开,断喝一声:“呔!大胆狂徒,何敢在我休憩之时窃取我的宝贝?!” 女子听见怒喝,如炸雷般在耳畔回响,浑身打了个冷战。 旋即又恢复镇静。 “既然是我得到了宝箱,里边的宝物自然归我。”女子的声音悦耳动听,内容却是令人不快。 “在下不想伤害你,而且宝箱里的珠宝另有别用。识相的话,最好快点交出来!” “这种威胁对我无效,想要回宝箱,你得过了我这关。” 牧云万万没想到,不仅没引来噬金鼠,反而惹上了一位莫名其妙的翼女。 第21章 降伏山大王 女子没想过退缩,浑身弥漫黄橙橙的光晕。鼻孔中喷出一道吐息,隐有雷霆之音。 青峰山精怪成群,不只是虚无缥缈的传说。 虽然牧云不清楚女子的本体是哪种异兽,仅凭她释放的气息,便知是个不容易应对的主儿。 牧云召唤出青玉剑,锁定女子气息。 林间腥风大作,地面的枯叶打着卷,全部奔向牧云所在的方位。 寻常枯叶没有破坏力,被奇特罡风裹挟,所过之处,枯树表面出现了无数道极深的划痕。 即便阵仗很大,却也不过是暴风雨来临前的信风。 牧云丹田真气释放,青莲剑诀顷刻间施展出一招终极防御。 叮叮当当的声响不绝于耳,被妖术加持的枯叶犹如尖利暗器般铺天盖地,连绵没有断绝。 剑气圆盾仿若清澈水纹,不断由上至下刷新,抵挡住潮水般的攻击波。 “原来你有手漂亮的剑法,怪不得敢朝我要宝箱。” 女子的声音仿佛在耳边回响。 牧云心里清楚,这是某种特殊的传音之法,异兽的真身并不在附近。 宝箱已经落入她手中,只要不恋战,随时可以溜之大吉。 如此一来,牧云就成了纯纯的冤种。 “尊贵的女士,你独处深山,不入俗世之流。就算带走了宝箱里的珠宝,也没有消费的地方,不如把它们卖给我。” “小鬼,你是想哄骗我吗?” “在下是修仙之人,最重信义。只要价格合理,交易即刻达成。” “正如你所说,本姑娘并不缺钱。在弱肉强食的玲珑世界,先得到我的认可,再谈交易之事。” “如何得到你的认可?” “只要你能打败我,宝箱就归你。” “事先声明,你可不准中途逃跑。” “哼,真是爱说大话的狂小鬼!” 女子的感知能力比人类修仙者更强,判断出牧云的修为品阶并不算太高,有把握能赢过他。 数道真气以牧云为中心,分散前往各处。 女子想试探对手虚实,没有释放妖气拦截,而是瞬间提速,挥舞双刺朝牧云冲了过去。 牧云毫不畏惧,举剑相迎,招架格挡陌生女子的攻击。 青玉剑经过青鱼散人的加持,质地变得通透,韧性和强度比钢铁更佳,俨然成了不可多得的宝剑。 名称取青鱼之谐音,故名青玉剑。 皓月当空,月光照在剑身之上,仿佛渗进海绵里的水,没有丝毫反光。 叮,叮,叮…… 宝剑和双刺在瞬息间连续对攻,发出清脆的金铁交击之声,在万籁俱寂的坡面丛林中,显得异常清晰。 女子是异兽幻化,肉体力量远超寻常人类。正面碰撞,逐渐占据了上风。 牧云情知不可陷入苦战的困境,变换了出招策略。 以柔克刚,四两拨千斤的太极剑法,勉强应对女子迅疾如风的攻击。 “难不成她的本体是条大蛇,不然为何动作如此敏捷?”牧云边招架,心中边猜测女子的身份。 专注对战过程中,些微变动也会产生连锁反应,招式中出现稍纵即逝的破绽。 牧云付出了血的代价。 女子右手中的短刺扎进了肩头,一股剧痛传来,险些握持不住手中的宝剑。 随身携带的法宝,在避难之际救了他一命。 陌生女子一击落空,知道牧云触发了绝对防御,微笑道:“没想到你竟有如此多的法宝护体,怪不得敢说从我这里买回宝箱。” “先赢不算赢。只有赢到最后的人,才是最终的胜者。” 牧云这句话,听上去像是在狡辩。 女子开怀笑道:“近身战你败于我的手下,以你的修为,斗法根本不可能是我的对手。你还是放弃吧。” “放弃了,有什么好处?” “交出你手中的法宝,我可以饶你一命。” “这个条件听起来还真是诱人。” “怎么样,要不要答应?” “别高兴得太早,你的失败很快就会来临!” “很好,我欣赏有骨气的年轻人,姑且用出点真本事,把你打得屁滚尿流。” 牧云咬破右手大拇指,猛力按向地面,低喝一声:“赤阳炎阵,破!” 以精血为引,发动的赤阳炎阵,无论是范围,还是威力,都比寻常的阵法强悍百倍。 整片树林被笼罩于其中,三昧真火出现于林间,迅速向中心靠拢。 女子感知范围比牧云大得多,灵识中漫天火海,真切的死亡威胁,令她不禁大惊失色。 “你疯了吗?这种无法掌控的阵法,连你也会一同消亡。” “我不怕。”牧云显得异常淡定。 “你真是个疯子,我就不该和你浪费时间。”女子感知到越来越近的危险,从容淡定消失不见。 她的外形开始产生急剧变化,须臾之间,变成了一头体型硕大的玉夜狮鹫。 “原来她是青峰山的王者。”牧云见到女子本体,恍然想起老余讲的民间异闻。 青峰山的拥有者,正是一头玉夜狮鹫。 她飘飞到半空之中,居高临下望着森林,全然不见火焰的踪迹。 “这是怎么回事?”玉夜狮鹫的感知中,确实有漫天火海在向她所处的方位靠拢。 “你中技了!”牧云站在树尖之上,仰头望着盘桓在上方的对手。 一朵雷云笼罩狮鹫,万钧雷霆倾泻而下,全数轰在了它的脊背。 饶是以狮鹫的强悍防御力,也被雷劈得鳞甲横飞,血肉模糊地从半空中坠到了地面。 牧云驱散万雷阵,轻身跃下,探查喘着粗气的狮鹫。 “你这个卑鄙小人!”狮鹫变回本体,声音中的雷霆之音更加明显。 牧云明白她是雷系体魄,方才的落雷不会伤及根本,见她要奋力反扑,急忙摆手道:“老姐,为了一个宝箱里的珍宝,不至于拼上毕生的修为。” 狮鹫是灵兽,智慧不亚于人类。 牧云瞬间施展了赤阳炎阵和万雷阵两种大型阵法,虽然途中借助了万灵石的助力,依然无法掩盖他的阵法造诣。 正如他所言,没必要为了俗世珍宝,平白无故梭哈毕生修为。 “你教我布阵,我就把宝箱归还于你。” “此话当真?” “本姑娘从不食言。” 牧云从玉葫芦中取出特效金疮药,敷洒在狮鹫背部,伤口顷刻愈合。 狮鹫幻化为人形,铜铃眼眸直勾勾盯着牧云,气呼呼地说道:“我真想取了你的狗命。” “我要是挂了,可就没人教你阵法了。” 狮鹫脸上的怒容顷刻消散:“这倒也是,先饶你一命吧。” 牧云有点哭笑不得——明明是他打赢了,结果胜利果实落进了对方的口袋。 第22章 狮魃之怨 玉夜狮鹫有名字,唤作锦玉。 当她听见牧云称她为青峰山之王时,脸上现出惊喜神色,不过很快又收敛了笑容。 “统治这座高山的是我母亲,我只是在她羽翼之下的小喽啰。” “原来如此。我搞出那么大动静,会把她老人家引出来吗?” “家母正在闭关,所以无须担心。”锦玉转而问道,“你深夜独自来青峰山作甚?” 牧云看出锦玉是被宠坏的小公主性格,心地单纯善良,将来到栖霞镇后的见闻简略讲述一遍。 “原来你也讨厌旱魃,”锦玉俏皮道,“这样一来,咱们就算是盟友了。” “何解?” “家母是方圆几百里最强大的存在,所有灵兽皆要臣服。前几个月旱魃闯进了我母亲的领地,发生过一场大战。” “这就是你母亲闭关的原因吗?” “没错。”锦玉眼里的光变得有些暗淡,“家母不是旱魃的对手,被它打伤,遁进深山修复受伤的身体。我的实力不够强,没能帮上忙。” “你想学最容易速成的阵法,助你母亲赶走盘踞在附近的旱魃?” “你是个聪明人,一猜即中。” 既然目标一致,便可结为盟友。 牧云将擒拿狐仙,又被他溜掉的事讲述一遍,寻求锦玉帮助,希望能让狐仙讲出旱魃的下落。 锦玉摇头道:“家母占据青峰山时,万兽自然对我们顶礼膜拜。自从那场大战过后,我已经没有了过往的威慑力。” “你的意思是说,狐仙不受你掌控?” “老狐狸是个墙头草,最会见风使舵。我还未到成熟期,他根本就没把我放在眼里。” 牧云退而求其次,想要找到一两只噬金鼠。 “这件事倒是不难办。” 低灵智兽类的行为更接近本能,血脉压制对它们有极强的影响。即便锦玉远未进入成熟期,也能震慑住爱财如命的噬金鼠。 两人结伴来到布满圆形洞口的坡面。 月光异常明亮,洞口边的土堆像连绵起伏的小山。 夜晚正是噬金鼠活跃的时间段,只不过受到赤阳炎阵和万雷阵的影响,它们都逃回了洞窟,暂避不知何处而来的危险。 牧云从小在猴群中长大,野外生存经验极其丰富,不亚于全职探险家。 从玉葫芦中取出些许碎银子,准备把它们放在鼠洞附近,引诱这些贪财的小家伙们上到地面。 只要出现在视野里,牧云有的是法子捉拿它们。 “我在附近,你就是放金锭,它们也不敢出来。” “那要如何抓住它们?” “你只是想找个引路的向导,让它们心甘情愿为你服务,岂不是更好?” “你是行家,这件事交给你了。” 锦玉摇身一变,变成了一只猫咪大小的锦毛鼠。通体黑色,有几道火焰般的纹路,隐约有火星飘飞。 不得不说,噬金鼠是种外形很拉风的老鼠。 牧云目送锦玉跑出去,趴在地面,紧盯着群鼠寄居的山坡。 锦玉钻进了噬金鼠的洞。 夜晚的凉风拂过地面,四下里回归了没有声息的安静状态。 五行圣灵小洛不需要休息,全天候修炼功法。作为对比,牧云就要显得清闲许多。 即便蹲守整夜,也不会觉得是损失。 大约一炷香的时间,两只噬金鼠从地底洞窟中跑出来。 它们一前一后朝着牧云所在的方位奔跑。 前边一只的体型迎风暴涨,变成了妙龄少女,正是混进鼠洞的锦玉。 “这只噬金鼠是鼠群里胆子最大的家伙,为了获得宝箱,愿意帮咱们带路。”锦玉简单介绍一下跟她来的这只小耗子。 “你不怕我们是想杀鼠越货的强盗吗?”牧云问噬金鼠。 它也幻化成了人形。 身量不高,只到牧云鼻尖。尖嘴猴腮,眼睛圆滚滚,没有眼白,鼻尖黝黑,胡须稀疏,一脸老鼠相。 这是幻化不彻底的表现。 “不瞒这位爷,我也怕你们不是好人。但这位女大佬说若是不肯帮忙,就把鼠群赶出青峰山。迫不得已,我只好跟她来了。” “原来这就是你的妙计。”牧云以为锦玉有高招,没想到也是威逼利诱那一套。 “没办法。我好言好语跟族群里的长老谈,结果那老家伙绕着圈的说话,一句有价值的都没有,白白浪费了我很长时间。” “二位,你们当真要去找旱魃吗?”噬金鼠贼溜溜的目光,从锦玉脸颊移到牧云的面庞。 “我要把它赶走,救这一方百姓。” 依照旧历,旱魃在某个地方不可以停留超过半月,否则就会给当地带来灾祸。 它长期盘踞在栖霞镇附近,有违天理。 牧云修为尚浅,却也有侠义心肠,不可能坐视不理。 “要我说您二位犯不着冒这个险,大可以放弃青峰山,另找个山头起炉灶,比平白丢了性命好上数百倍。”噬金鼠提出了最符合人之常情的建议。 “栖霞镇的百姓又当如何?”牧云问噬金鼠。 “玲珑世界的修仙者多如牛毛,驱赶旱魃易如反掌者也是不计其数。他们都不肯来,你们也没必要趟这趟浑水。” 锦玉感觉不对劲,仔细一想,发现噬金鼠说的话,正是方才鼠群长老想要灌输给她的观念。 “等等,我把你带过来是想让你帮我们引路,不是听你那些歪理。” 噬金鼠摊开比例并不协调的短胳膊,说道:“我已经把想讲的话都讲明白了。既然你们执意要去送死,我也拦不住。” 锦玉终究是只玉夜狮鹫,脾气比人类更加火爆,鼻孔中喷出一道鼻息。 噬金鼠吓了一跳,急忙往后逃窜。 牧云急忙拦住锦玉,接着又把愿意为了利益做向导的噬金鼠叫回身边。 “你可有名姓?” “您就叫我阿金吧。” “阿金,你听好了。我是被遗弃的孤儿,理应在幼童期夭折,幸而得到猴群收养,方才长大成人。”牧云表情严肃道,“在下信奉万物有灵之道,眼见不平事,绝不可能袖手旁观。” “盲目自大,只会让你丢了性命。”噬金鼠的意识里只有金钱,全无道义二字,自然无法理解牧云。 锦玉则不然。 她原以为牧云只是个容颜俊美的年轻修仙者,没想到竟是个心怀黎民百姓的仙侠客。 第23章 牛刀初试 噬金鼠阿金把丑话说在了前边儿。 “我说二位爷,在下只是拿钱办事,若碰到危险,会毫不犹豫的开溜。到时候您二位可别怪罪我。” “我很欣赏你的坦诚。”牧云最喜欢敞亮人,跟他们交流比与腹黑者相处轻松百倍。 “你只是向导,别的事无需担心。”在青峰山,锦玉的话比牧云更有说服力。 “既然达成一致,咱们即刻出发!” 阿金变回了本体,当前引路,带着牧云和锦玉朝山下行进。 牧云脚力非凡,奈何无法御剑乘风,速度相较噬金鼠和玉夜狮鹫差了许多。 锦玉报仇心切,抛下狮鹫一族自古已有的规矩,变化回本体,蹲下了身子。 她的举动,分明是让牧云骑到它的背上。 对于生性骄傲的狮鹫来说,让人类骑乘,归类为奇耻大辱。 阿金也发现锦玉的异常举动,转过身子,惊异地看着牧云跳上了狮鹫脊背。 锦玉本体足有五米长,三米多高。两只硕大的翅膀伸展开来,声势极其骇人。 有那么一刻,阿金也幻想着能骑到狮鹫脊背,感受一下翱翔天际的快乐。 须臾之后,他意识到自己的想法有多愚蠢,立马回头,继续朝着山下大步迈进。 锦玉飞行速度极快,高空的风有些寒冷,不过牧云完全没有不舒服的感觉。 牧云在青灵宗的藏宝阁里读过《百妖谱》,狮鹫通常有一身浓密结实的毛发。 锦玉四肢和脊背布满泛着光泽的鳞片,明显与百妖谱中的记载不相符。 “冒昧问一句,你可曾见过自己的父亲?” “我活了百余岁,从未见过我的父亲,家母也没有提起过他。” 暮云想到了一种可能,担忧可能分散锦玉的心神,没有说出自己的猜测。 阿金的奔跑速度,丝毫不比乘风飞翔的狮鹫慢,不过片刻,三人便抵达了山脚。 “旱魃就在青峰山地界,很快便会到她的栖息地,你们最好提前做好准备。”阿金已经做好了计划,依靠体积细小的身躯隐藏行踪,暗中观察战斗。 见势不妙,即刻开溜。 若牧云和锦玉侥幸赶跑了旱魃,作为旁观者,不失为一种日后吹牛的谈资。在鼠群中的地位也会直线上升。 到时那些对他爱搭不理的肥美母鼠,都得高看他一眼。 阿金边向前狂奔,边想着美事,不觉嘴边跑出了白沫。 “阿金为了钱,连命都不要了。”锦玉的视野极度开阔,可以清晰辨别阿金的毫毛。 牧云疑惑道:“怎么回事?” “他跑得速度太快,已经吐白沫了。” “这小子行,受人所托肯拼命。” 阿金也不知道,做着清醒的梦,竟然拉拢了人心。 行不出百里,阿金放慢脚步,浑身止不住颤抖。 “扶好了,我要着陆了。”锦玉传音提醒,紧接着开始垂直俯冲。 速度之快,超越了肉眼的极限。 牧云运转真气,球体护盾加持,风声屏蔽于其外。 接近地面之时,锦玉忽而平行转向,巨大惯性对她不起作用,平稳落地。 阿金躲在了一块山石后边,探头向外张望。 他已经嗅到旱魃的气息,蜷缩成一团,肌肉异常僵硬。 “你又来送死了吗?!”一个嗓音尖利,自带回响的声音从山涧中传来。 牧云顺势拔出青玉剑,纵身一跃,跳到了地面。 一位身穿青色长袍的女子腾云驾雾而来。 她的面容极美,两只眼睛呈黑色,破坏了整体气质,看上去有些瘆人。 旱魃的气息极其强大,远超牧云想象中的存在。 即便如此,他也没有慌乱。 十年间所学,足以应付眼前的棘手局面。 旱魃的目光落在玉夜狮鹫锦玉身上,说道:“你不是与我争斗的狮鹫,但你身上有令我厌恶的气息。” “旱魃上仙,你已在青峰山停留多日,速速离开此地!” 牧云铿锵有力的话语,吸引了旱魃的注意。 目光锁定牧云,感知他的气息。 “哼,不过是只蝼蚁,也敢在本尊面前叫嚣!” “究竟是不是蝼蚁,战斗过方才知晓。”牧云情知不可能说服自视甚高的上古凶兽旱魃,取出一道太上金符,即刻发起了进攻。 天际猛然出现一道缺口,滔天水流从中涌出,凝结为一条由水元素凝结而成的巨龙。 龙吟之声清亮,裹挟着漫天水雾,径奔驾云的旱魃而去。 锦玉虽是上级灵兽,奈何实战经验不足,见到如此大规模的灵术,瞠目结舌地愣在了当场。 “锦玉,现在不是观摩灵术的时候,去和旱魃战斗,争取拖住她。”牧云自幼在野外生长,擒过豺狼,斗过虎豹,战斗经验何其丰富,从容不迫地指挥玉夜狮鹫锦玉。 “我该以本体迎敌,还是幻化人身?” “随敌而变!” 水龙追上了腾云躲避的旱魃,张开大口,将女子形态的凶兽吞进体内。 远处观战的阿金惊讶道:“一击就解决战斗了吗?” 旋即,便意识到自己的想法过于天真。 旱魃的身体仿佛是黑洞,顷刻将水龙吞噬殆尽,空气中连半点水滴都没有留下。 “凭此雕虫小技就想对付本尊,实在是太过天真了。” “是吗?”牧云仰头笑道,“水龙只是开胃菜,接下来才是宴席。” 原本寂静的山谷,突然间狂风大作。 此风极不寻常,从四面八方而来,席卷位于中心的旱魃。 旱魃意识到不妙,急中生智,腾云飞向牧云所处的地方。 锦玉冰雪聪明,张开双翼,猛然振翅拦住了旱魃前进的道路。 旱魃张开嘴,喷出一道瞬发吐息。 锦玉躲闪不及,吐息正中身上的鳞甲,甚至连擦痕都没能留下。 “我终于明白,你身上那股令我厌恶的气息从何而来。”旱魃看到锦玉覆盖体表的青色鳞甲,眼神中多了几分幽怨。 锦玉十分确定和旱魃并非旧相识,看见她的眼神,不免怀疑人生。 “难道我在什么地方见过她吗?” “怪不得第一眼看见你就有厌恶感,原来是应龙留下的孽种!” “什么?!”锦玉悬停于半空,惊讶之情溢于言表。 “龙性属淫,可与天地万兽杂交。你那个慕强的母亲,应是被某条孽龙遗弃在了青峰山。” “你胡说!”锦玉发出一声怒吼。 她不允许旱魃侮辱她的母亲。 旱魃本想继续嘲讽,只觉脊背发凉,急忙腾云躲闪。 倏忽之间,一支冰箭擦身而过,左半边身子被冻成了透心凉。 锦玉回头看向牧云,只见他又引发了一道太上金符。 无上品阶的法宝,仿佛是不要钱的杂货。 第24章 百阵归元 妖仙倚仗的是天赋和修为;牧云打得是武器和装备。 太上金符乃是道祖座下弟子传下来的符箓,以老君道号命名,故此为太上金符,实属道门中的无上法宝。 属性归类为消耗品,稀有程度偏低,并不难搞到手。 牧云用美酒与师兄弟互换法宝,十年间囤积了大量太上金符,没有上千,也有数百。 每道太上金符,皆可引发一记威力强劲的法阵。 搭配提供浩瀚纯净能量的万灵石使用,牧云短时间战力不亚于翱翔天际的两只异兽。 旱魃恢复本体,犹如施展了法天象地,面目狰狞,獠牙尖利。 上半身垂着几只人类手臂形状的肉瘤,看上去极为丑陋,哪里还有方才女子的娇艳之容。 牧云有条不紊地激活金符,布置连环大阵。 噬金鼠阿金仰头观望天象,不觉大惊失色。 厚重铅云足有数万尺,仿若天空倒垂,欲将天地万物碾碎。 “我滴个亲娘!怪不得那位爷敢来挑战旱魃,这声势也太浩大了!” 阿金一辈子也没遇见过这种阵仗,急忙从腹部的袋子中取出一块记忆晶石,对准激战正酣的山谷,记录前所未有的战斗场面。 锦玉识得万雷阵,十分了解它的威力。 云层极厚重,比之对付她时,危险征兆更加清晰。 鳞甲传来一种隐约的刺痛感,本能深处的恐惧,驱使锦玉产生崩撤卖溜的想法。 理智和思想传达了另一种指令。 即便不清楚天空中正在凝聚的雷龙是否会失控,锦玉还是壮着胆子,拼命阻止体型两倍于她的旱魃接近牧云。 旱魃急了眼,身为上古凶兽的高傲姿态无法维持,张开血盆大口,咬中锦玉宽大的右翼。 血液中水元素含量很高,受到旱魃牙齿上的毒素侵袭,顷刻间枯萎衰败。 身体平衡被打破,锦玉打着滚,极速向地面坠落。 牧云右手拈诀,凭空出现卍字金光,罩住下坠的锦玉,帮助她悬停于半空。 “你不是个道士吗?怎么还会佛法?”锦玉幻化成人形,运转妖力,逼停了不断侵蚀身体的毒素。 旱魃化作一阵烟雾,乘风而飞,顷刻间来至牧云面前。 牧云怒喝一声:“阵法已成,百元归一!” 旱魃车轮大小的右掌,巨力猛击站在山谷的牧云。 噗的一声,虚幻之身化为了泡影。 抬眼望,只见牧云出现在百尺开外。 “你若肯束手投降,在下可饶你性命!”牧云的喊话声来自四面八方,难以辨别其具体方位。 此乃迷魂阵的功效,即便是上古凶兽,也难以摆脱阵法的影响。 牧云轻身奔到锦玉身旁,取出一瓶回还丹,扔给努力压制入体毒素的狮鹫。 “你的任务已完成,快撤到安全地带吧。” 牧云耗费了数百颗万灵石和太上金符,在山谷中布下的百道阵法,威力强悍到难以想象。 修为只有炼气期的牧云,自然无法完全掌控。 云层中数万道雷电汇聚到一处,凝结成电光巨龙,发出一声清脆龙吟,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击困于迷魂阵中的旱魃。 旱魃的感知受到迷魂阵干扰,血脉中的力量救了她一命。 灼热和干燥的雷电能量,蒸发掉空气中为数不多的水元素,给旱魃提供了宝贵的预警。 只可惜仓促之间来不及幻化,庞大身躯反而成了累赘。 雷电巨龙砸中旱魃尾巴,电光不住冲击,将其与身体割裂。 愤怒和恐惧的吼叫声自迷魂阵中传来。 “我答应你,会守天帝立下的规矩,快点收了神通!”旱魃感受到了数百道阵法的能量波动,意识到不妙,急忙传音求饶。 她在玲珑世界游荡了数百万年,没有能屈能伸的品质,根本无法在强者林立的玲珑星完成这个壮举。 “公子,旱魃是参加过诛仙之战的上古神兽,受到天帝庇佑。若是不小心损伤了她的性命,反倒会惹上麻烦。”锦玉是灵兽,基因里印刻着不需要口口相传的上古记忆。 她讨厌旱魃,但也不想牧云因猎杀凶兽而损了灵根机缘。 “可惜在下只有炼气期修为,即便想要中断阵法,恐怕也没有那个本事。” “法宝,”锦玉感受到山谷中风云际会,一场可能会给附近生灵带来灭顶之灾的连环百阵,即将迎来爆发,“快用法宝!” 山中的豺狼虎豹四下狂奔,一片末日景象。 若是阵法落地,牧云杀孽过重,修炼的佛法极有可能消散。 锦玉为牧云着想,希望他能中止这场浩劫。 牧云眼望着风云突变的山谷和无头苍蝇般在极小范围内打转的旱魃,头脑飞转,猛然间想到一物,可解燃眉之急。 秘卷之书通过吸收浩瀚能量随机显示绫罗仙子留在其中的灵术和仙法,其广阔如海,能够吸收山谷中紊乱躁动的灵气。 牧云取出秘卷之书,随即解下玉葫芦交给锦玉,叮嘱道:“假如我不幸仙逝,你要妥善使用里边的法宝。” “为何说得如此悲壮?”锦玉接过玉葫芦,不知牧云所言何意。 牧云没有解释,施展轻身术,迅疾奔向百道大阵的阵眼。 只有那里相对安全。 若秘卷之书损毁,大概率可以保住性命。 锦玉看着牧云毅然决然的背影,忽然发现他可以轻易地将生死置之度外。 英雄气概使瘦削匀称的少年,在她心目中的形象变得无比高大。 牧云有赌的成分,但他赌对了。 秘卷之书激活,书本扉页发出淡淡金光,旋即产生强悍无比的吸引力,仿若无底洞般贪婪地吞噬着附近的阵法能量。 书页快速翻动,并且不断增加页数。 灵术犹如走马灯,不断出现在页面之上。 牧云紧盯着秘卷之书,心中默数解锁的灵术数量,发现多达五十二种。 过了一个时辰,山谷中风声渐息,皓月悬挂于天际。 之前的风起云涌仿若只是幻梦。 旱魃是上古凶兽,具备身体再生能力。尽管断了尾巴,却没有伤及本源,假以时日便可复原。 她从迷魂阵中脱身,不敢久留,腾云驾雾飞到空中,径直离开了青峰山地界。 旱魃已去,雨水并不会马上来临。 究竟如何解决栖霞镇旱灾,牧云心中早有了主意。 第25章 洗精伐髓 牧云和锦玉回到青峰山,东方已现鱼肚白。 旱魃是上古兽类,即便具备灵智,思维模式仍受血脉影响。在峡谷中遭遇致命威胁,至少有一阵子不敢复来。 少说三五百年,多则千年难逢。 锦玉强行带着想去镇上将好消息传达给镇民的牧云,前往母亲闭关的地方。 她用吐息轰开洞口的结界,闯进泛着微光的地底洞窟。 锦玉的母亲以本体形态吸收地下圣池中的纯净元素之力,紫金色羽翼看起来分外绚丽。与锦玉的本体相比,简直可以称作巨人。 “玉儿,我不是告诉过你别带食物进圣坛吗?”青峰山之王的嗓音比锦玉更加嘹亮,有种不怒自威的感觉。 “母亲,他是玉儿的朋友。” “人类不值得信赖!”紫翼狮鹫转过头,灯笼大小的眼睛直勾勾瞪着牧云。 牧云能搞定实力更强大的旱魃,自然不惧紫翼狮鹫的瞪视,坦然与她的目光相对。 紫色微光闪烁,须臾幻化成人形。 她的人形态与锦玉有八分相似,若非瞳孔颜色差异,很难分辨谁是母亲或女儿。 “玉儿,为娘正在闭关养伤,何故带生人至此?” “他叫牧云,昨晚帮娘亲驱赶了旱魃。” “哼,真是多管闲事!”紫翼狮鹫冷声道,“上次交战,我和旱魃都受了严重的内伤。不然以你们的本领,根本奈何不了她。” “结果总归是好的。”牧云为人圆滑,棱角不甚分明,功劳归谁都没有大碍。 紫翼狮鹫仍想吐槽,被牧云搞得没了脾气,停顿片刻后说道:“既然你帮了我,允许你到圣水中洗个澡。” “不用了,我可以到镇上去洗。” 锦玉急忙道:“呆瓜,圣池中的水有洗精伐髓的功效。洗过之后,你的肉身可以提升到野兽的强度。” “真有这么好?”牧云不太相信。 “既然你觉得没用,也就省了一番周折。” “别啊,”锦玉慌忙拦住急脾气的母亲,说道,“这个呆瓜为了赶走旱魃,太上金符当宣纸那般使用,万灵石仿若土疙瘩,着实耗费不少法宝。若是没有回报,倒显得咱们薄情了。” “给你一个时辰,提升多少就看你的造化了。”说完,紫翼狮鹫带着女儿锦玉离开洞窟。 牧云从玉葫芦中召唤出屏蔽结界。 脱掉身上的粗布长袍,仅余一件贴身短裤。没有任何准备,跳进了清冽的圣水之中。 他原以为紫翼狮鹫的说法有夸张的成分,没成想刚跳进圣池,立马感受到了由肌肤渗透进来的刺痛。 细胞受到圣水洗礼,以超越常人承受范围的速度分裂、重组和强化。若是普通人跳入圣池,会被圣水整个分解成虚无。 牧云终究是修仙之人,勉强能够扛住身体各处传来的刺痛,远程召唤玉葫芦里的丹药。服下之后,痛感瞬间消失。 小洛从身体中脱离,趴在牧云头顶,感受天灵中冒出的热气。 它和牧云一体同心,比旁人能更清晰地感知身体内部变化。 原本不够强壮的骨骼,在圣水的催化作用下,以超乎想象的速度强化,不过盏茶功夫,就达到了钢筋铁骨的程度。 牧云用丹药抑制住身体的酥痒和痛觉,和小洛无声交流。 “没想到世间竟有如此奇特的池水,难怪旱魃赖着不肯走。” 小洛具备孩童般的灵智,回道:“照紫翼狮鹫所言,圣水对兽类功效更佳。它的庞大体型,估计和这池清泉脱不开关系。” 牧云和小洛意见一致。 丹药的抑制功效很快失去了作用,原因在于死亡脱落的细胞溶解,连带着将丹药成分排出体外。 牧云明白再服丹药也无济于事,索性闭上双眼,以清心诀的方式运转丹田真气。 普陀妙法有奇功。很快进入神游状态,身体的撕裂感从意识中消失。 小洛跳到池边,吸收池水蒸腾而上的磅礴能量,将其转化为灵气,引渡进牧云体内。 一内一外,使得牧云七窍生烟,轻飘飘的烟雾缓慢飞向了洞顶,随即消失不见。 随着对圣水洗礼的适应,牧云的身体强度和丹田本源空间均得到了大幅提升。 踏入修仙界长达十年的经验告诉他,修为正在以不可思议的速度提升。 牧云做梦都没想到,下山不久便能撞见此等奇遇。 锦玉在母亲身边说了许多好话,成功说服嘴硬心软的紫翼狮鹫,将洗髓时限由一个时辰,提升到了十二个时辰。 “牧云终究只是炼气期小辈,一昼夜是他能够承受的极限,超过时限会对他的身体造成不可逆转的伤害。” “多谢母亲开恩。” 牧云入定静心,不觉时间流转。在圣池中浸泡一昼夜,提前被小洛唤醒。 “快从池子中出来。你的身体到达极限,不能再强化了。”小洛是最接近自然的灵根化身,对神奇之物的了解与生俱来。在损害发生之前,提前发出示警。 牧云从圣池中轻身而起,落在池边。只觉浑身充满力量,沉重感和疲劳消失不见,精神百倍地呼出一口气。 刚穿好衣服,恰好锦玉急匆匆冲进了洞窟。 “我还想叫醒你呢,没想到你自己从池子里出来了。”锦玉仔细观察牧云,发现他的气息比昨日更加沉稳。 显然是提升了修为。 “小洛提醒了我。” “小洛是谁?” “我的圣灵宠兽。” 锦玉暗骂自己糊涂,随即说道:“你可有验灵石?” “玉葫芦中备着一块。” “快测试一下,看这一昼夜的功夫,修为提升了多少?”锦玉比牧云更上心。 牧云召唤出玉佩大小的验灵石,握在右手之中,注入一缕真气。 由于没有玉签相连,测试结果直观呈现在玉石表面。 “测验者修为达到炼气期十品,双属性为水系与雷系。” 牧云看到验灵石上的字,怀疑自己出现了幻觉。 他在灵泉山上修炼十年,不过是由凝神聚气提升到炼气期八品。只在圣池中浸泡一段时间,修为便跃升两品。 强烈的对比反差,使牧云不觉有点出神。 “我还以为圣水可以助你提升至筑基期中段。看来你的潜力很强,连圣水都无法助你越阶。” 锦玉之言,吸引了牧云的注意。 “你说这句话的依据是什么?”牧云幻想过自己是天选之子,奈何少年时的挫折,令他不敢相信自己的潜力。 好不容易有个人说出类似于“他是天才”的话,自然是想多听两句。 这也是人之常情。 第26章 行云布雨 青峰山百里之内,水分几乎蒸发殆尽。 即便旱魃已经离开此地,想要凝结雨云,仍需静待些时日。 这片干渴的土地,以及生活在这里的百姓和万物,甚至连梦寐中都渴望着甘霖。 陆元代表全镇百姓,跑来和牧云商谈。 “小仙师,前日晚间百姓听到青峰山有风雷之声,皆以为雷云将至,静待到天明。可惜仍没有雨水降临,燃起的希望之火再度破灭的感觉,实在是令人绝望。您既有术法赶走旱魃,何不再施展神通,给一方百姓以润泽。”陆元声音里带着点哭腔。 大夏国有规矩,百姓得生活在户籍所在地,轻易不可迁徙。 旱灾的厉害甚于猛虎,栖霞镇已有数百人死于干渴脱水之症。 尽管陆元在私生活方面有些许瑕疵,作为栖霞镇父母官,心里始终装着百姓。 往日祈雨的神婆不幸病逝,无人懂得此道,只好又来恭请牧云。 牧云请陆元坐下详谈。 陆元坚执不肯落座,无论如何也得让牧云答应此事。 锦玉跟着来到了栖霞镇,说道:“牧云,你既然会布置元素阵法,不妨布个水系大阵,降下一场甘霖如何?” 牧云道:“不是我不肯施以援手,而是栖霞镇干旱长达数月之久,地表干涸程度甚重。非一场酣畅淋漓的大雨,莫能解镇民和万物生灵之危。” “这件事可以从长计议。”陆元道,“小仙师可以先布个阵,让乡亲们能喝上一口雨水也是好事。” “不瞒您说,我认为水系阵法有点鸡肋,所以没有兑换过水系太上金符。”牧云道,“我也在想办法,寻找解困之方。” 陆元知道牧云是善人,不会诓骗于他。 “既如此,我把这个信息传达给镇上的百姓,让他们再耐心等待些时日。”说罢,陆元起身就要离开牧云居住的别院。 牧云心神一动,忽想起玉葫芦中的一件法宝。 龙族皆会行云布雨,身为泉龙王的青鱼散人,自然也不例外。 “陆镇长,我有法子了。” 锦玉和陆元看向牧云,好奇他要如何求雨。 只见牧云右手中凭空出现一支竹笛,放在嘴边,吹响一首动听的曲子。 曲调婉转悠扬,仿若将人带到烟雨迷蒙的江湖。身穿蓑衣,驾一叶扁舟,纵横于无垠江面,不由得生出万丈豪情。 陆元很想问吹奏的曲子和祈雨之间有何联系,奈何听得入神,竟然忘记了开口探问。 一曲奏罢,锦玉只觉耳中尚有回响不绝,连连拍手称快。 “真没想到,你还是个精通音律的乐师!” “现在不是讨论兴趣爱好的时候,准备迎接龙王吧。”牧云当先走出客堂,来至宽阔的院落。 镇长的宅子面积很大,大部分植物已经干枯,显得有些空旷。 空气中出现一道莹蓝色圆形孔洞,稍加探查,便知是瞬身移动的能量波动。 只有金丹期以上的修为,方能施展此等妙法。 锦玉作为狮鹫,本能感知到了属于龙族的威压。 须臾,一个身穿白衣的老汉脚踏云彩,出现在众人上空。不是别人,正是将牧云带入修仙之路,又赠予他竹笛的青鱼散人。 青鱼散人以为会见到牧云身陷险境,没成想是在一个院落之中。 两人四目相对,牧云喜笑颜开。 青鱼散人则是认为牧云脑子秀逗。 “我送你竹笛,是让你在性命攸关的时候吹响,届时老朽可以赶来助你一臂之力。”青鱼散人吹着胡子说道,“这不是件玩物,岂可随意把玩?!” 锦玉和陆元都有点畏惧驾云停在半空的青鱼散人,站在原地,保持静默,免得吸引他的怒火。 “既然是救命的法宝,更说明我用对了地方。”牧云清楚青鱼散人的性格,面带微笑地回应。 “你小子生龙活虎,哪里像有危险的样子。” “你是一条龙,察觉不到附近的异常吗?” 青鱼散人凝神感应,发现方圆百里水元素极度匮乏。活了几千年,见识过各种灾祸的他,不需牧云点明,也知附近遭遇了旱灾。 “原来你是在行善积德,不枉我栽培你。” “散人老兄,别往自己脸上贴金。严格意义来说,绫罗仙子才是我师傅。” “臭小子,你以为我愿意当金波童子的师傅吗?就算你三跪九叩,散人我也不会收你。” 锦玉见两人开起了玩笑,对青鱼散人的畏惧消减了几分,问道:“龙神,您掌管着哪条河流水脉?” 青鱼散人闻言,转头看向站在陆元身边的少女。 乍见之下,不觉有些愣神。 “散人老兄,你都几千岁的人了,盯着少女发呆,真不知道羞臊。”牧云趁机取笑青鱼散人。 这次他没有还嘴。 牧云心下疑惑道:“莫非这老龙看上锦玉了不成?” 青鱼散人半晌回过神,意识到有些失态,缓缓飘落到地面,假装咳嗽了几声,掩饰内心的尴尬。 牧云凑过去,低声说道:“你要是看上了那小妞,我可以介绍你们认识。” “莫要闲谈。”青鱼散人急忙岔开话题,说道,“你找我来是想让我行云布雨吧?我打两个喷嚏,下一场瓢泼大雨便是。” 以牧云对青鱼散人的了解,他如此爽快地答应下雨,势必和锦玉有某种联系。否则的话,少说也得从牧云这儿淘换几百坛女儿红。 “老兄,你认识锦玉吗?” “牧云,事情有轻重缓急!百姓们期盼着天降甘霖,即便有天大的事,也得等雨水降下来以后再行商议。” “老先生所言甚是。”陆元心里比谁都着急,见青鱼散人欲待行雨,急忙接了话茬。 青鱼散人道:“还是你明事理,不像牧云嘴巴没毛,办事不牢。” “烦请老仙师速速施为。”陆元拱手恭请青鱼散人。 青鱼散人也不含糊,摇身一变,现出了真身,乃是一条长达数百丈的五爪青龙。腾云驾雾而起,攀升至天际。 栖霞镇百姓见到浑身萦绕电光的青龙,纷纷下拜,祈求降雨。 青鱼散人张开大口,喷出一道吐息,顷刻间阴云密布,豆大的雨滴从云层中脱离。带着润泽万物的光辉,降落至干渴已久的大地。 全镇百姓以及附近生灵,悉皆跑到街上或行出洞窟,欢欣雀跃地迎接滂沱大雨。 欢笑声穿透雨幕,飘进镇长宅邸,也飘进了陆元的心灵。 他下定决心,待镇子恢复元气后,第一件事就是重修龙王庙,让掌管行云布雨的神灵享受百姓祭祀。 牧云张开防护罩,看着雨滴缓慢滑落,心中的愉悦无以言表。 第27章 父女相逢 大雨兀自下个不停。 镇长陆元大开近乎见底的粮仓,吩咐厨子准备酒宴,以答谢牧云和青鱼散人的恩德。 青鱼散人酒至半酣,佯装出醉意,询问锦玉身世,自然而然地谈及了父母。 锦玉说道:“小女只有母亲。” “胡说,即便是天地凝结成的灵物,也是天公地母,阴阳融合而成。你是灵兽种,不可能超脱于自然法则。”青鱼散人情绪略显激动。 牧云始终觉得青鱼散人的反应与平日里有极为明显的差别,举起盛装着上品女儿红的酒杯,说道:“别光顾着搭讪,再饮两盅吧。” “老朽在说正事,饮酒的事稍后再议。” 牧云是何等聪明之人,明亮的眼珠在眼眶里滴溜溜打转,猜了个八九不离十。 “我说散人老兄,借一步说话。” 青鱼散人了解牧云,情知他没憋好屁,可还是站起身,和牧云走到客堂角落。随手张开屏蔽结界,避免外人偷听了他们的对话。 “你对锦玉如此上心,不似男女之情,倒像是别有用心。”牧云脸上带着一丝坏笑,问道,“说说吧,和她什么关系?” “无凭无据,你莫要诬我清白。”青鱼散人说这句话,像极了嘴硬的孔乙己。 牧云笑道:“锦玉眉眼间和你有几分相像,如果没猜错,她很有可能是你的女儿。” “不要胡说……这种事怎么能乱讲……” 青鱼散人开始絮叨,浑然没平时那种洒脱神态。 牧云凑近些,大致描述在圣池洞窟中所见之紫翼狮鹫的本体和幻化相貌。 青鱼散人欲待否认,可惜瞒不过牧云鬼灵精怪的双眼。 “看在咱俩是忘年交的份上,我就坦白了吧。见到她第一眼,我便知她是我女儿,只不过几百年来从未抚育过她,实在开不了口……” “这事儿好办,”牧云是爽快人,明码标价,“五百道太上金符,我保你父女相认。” “这,容我想想。” “太上金符随时可再淘换,”牧云精通推销之道,往青鱼散人心坎上唠,“错过和女儿相认的机会,下次就不知是何时了。” “老朽并非婆妈之人,姑且答应你吧。” 青鱼散人解除了结界。 饮席宴间,牧云佯装不知此事,忙着和镇长陆元推杯换盏。即便青鱼散人多番暗示,他也只是不理。 “陆镇长,在栖霞镇百姓遭此大难的当口,在下舔脸吃了两顿酒席。”牧云道,“一顿已用驱赶旱魃报答,今天这顿,在下赠送纹银五百两,供百姓购买种子和牲畜。不过我得有言在先,若是有人敢私吞银两,牧某绝不轻饶。” 镇长陆元和管家老余连声称是。 连龙王爷都能请动的人,在他们这些平民心目中不亚于神明。哪怕再贪财,也不敢妄动恩赐银两。 牧云在灵泉山担任金波童子十年,积累了万贯家资和法宝无数。若是细论,在大夏国都是数得上号的富翁。 青鱼散人有苦难言,得从别的地方找补,说道:“你们是不了解牧云。他能说会道,兼之心灵手巧,在灵泉宗八面玲珑,混了个盆满钵满。只给五百两,实在是对不起身价。”说完,装模作样地连连咂舌。 牧云知道青鱼散人是在发泄不满,从容笑道:“俗语云天助自助者。栖霞镇中家底丰厚者不在少数,令他们解开腰包回馈乡里,实属分内之举。” 陆元急忙附和道:“下官立即着人去办此事。” 老余提醒道:“老爷,外边下着大雨,待雨过天晴再去也不迟。” 陆元转头看向门外,只见从廊檐滑下来的水流宛若瀑布。雨势丝毫不减,大有水漫金山之意。 “龙王爷,大雨何时能停?”陆元身为一镇之长,眼见大雨倾盆而下,心中着实没底。 “适可而止。”青鱼散人又装起了高深。 锦玉道:“有掌管行云布雨的龙王在此,陆镇长只管放心。” 青鱼散人连连点头。 众人酒足饭饱,管家老余和丫环小翠撤走了桌上的菜肴。 镇长陆元不胜酒力,回到客堂后边的静室小憩醒酒。 客堂只余下牧云、锦玉和青鱼散人。 “锦玉,你见到青鱼散人时,可有莫名的熟悉感?”牧云开门见山。 索要五百道太上金符,不过是狮子大开口。以牧云对锦玉的了解,即便是父女重逢这种敏感的事,亦可直言讲明。 “小女的确和散人先生一见如故,或许是在某个地方偶然见过吧。” “有没有一种可能,是血脉之力在作祟。” 青鱼散人闻言,差点一口老血喷出来。 他许诺给牧云五百道太上金符,是想委托他婉转解决此事,万万没想到,上来就摊了牌。 “咳咳……” 青鱼散人假装咳嗽两声,给牧云递去意味深长的眼神。 锦玉没有被打断,问道:“牧先生所言何意?” “龙生九子,各有不同。”牧云回道,“此乃民间谚语,却也解释了龙族对待感情的态度。” 锦玉瞳孔微缩,猜到了八九分,可又不敢确认。屏息凝神,等待牧云给出答案。 “我见到你的本体时便觉有异,在圣池洞窟确认你的鳞甲传承自父亲。”牧云说道,“玲珑世界长有鳞甲的灵兽,唯有龙族符合条件。” 青鱼散人低垂着头,不敢看锦玉的反应。 他有诸多子嗣,尚未有龙女。 “你是说……” “没错,眼前这个邋遢的男人,就是你失散多年的父亲。”牧云的语气与狗血电视剧中的人物无异,气氛烘托极其到位。 没人惊讶到掉落杯子。 牧云主动加戏,将桌面的茶杯扫到了地上。 瓷器碎裂的声音,具象化了青鱼散人和锦玉心中的震惊。 “这是真的吗?”锦玉转头问青鱼散人。 青鱼散人右手抚须,过了半晌方才回道:“千真万确。” “原来你就是我的父亲,我还以为自己只有母亲。” 锦玉的话,使得青鱼散人无言以对。 “恭喜你们父女相认,”牧云道,“那五百道太上金符,也就免了吧。” 青鱼散人有许多话想跟锦玉讲,奈何牧云主动放弃太上金符,勾起了他的好奇心,问道:“太阳从西边升起来了?” 牧云在圣池中锻体重塑,承了锦玉母女的恩情,不过是假借五百道太上金符的名义,还了这份人情。 第28章 风雨同路 青鱼散人拒绝面见紫翼狮鹫,言称已是修道之龙,不再过问人世间的半点情欲。 临行前,青鱼散人给了牧云一块通灵玉,说道:“此玉可助你和我的女儿签订寿元共享契约。” “何为共享契约?”牧云遇到不懂的名词,向来会虚心求教。 “在修成长生妙法前,你可以从我女儿那里获益,拥有几百岁的寿元;与之对应,她的修炼进度会大幅提升。” “如此说来,这倒是个对双方有益的契约。” 青鱼散人说道:“凡事皆有两面。如若你无法修成长生正果,玉儿会平白损了几百年阳寿,不过只要她步入正道,便可抵消契约的副作用。只是有一点,届时你无法分享她的长生寿元。” 牧云有商业头脑,稍加思索,便知这笔买卖对他利大于弊。 以目前的修炼进度,百年内修成长生不老之身,无异于痴人说梦。 唯有分享锦玉的寿元,方可给未来加一道保险。 “既然对双方有益,不如趁热打铁,你做个见证人,帮我和锦玉签订契约如何?” “只怕玉儿做不得主。” 锦玉是灵兽,五感远超人类,闻言道:“我已活了几百岁,当然可以自己做主。” “你愿意和牧云签订生命共享契约吗?”青鱼散人征询锦玉的意见。 “他赶走了威胁青峰山的旱魃,作为报答,分给他几百年的寿元,倒也能接受。” 牧云笑道:“只需遵从本心,无需受困于人情。” “与旱魃一战,小女意识到自身修为的不足,近几日苦思提升之道。如今有个大好的机会摆在眼前,不容错过。” 青鱼散人最清楚牧云的天赋。尽管他既不是道人,也没入沙门,不过却精通佛道双修之术,前途不可限量。 锦玉资质平庸,几百年仍未晋升上位灵兽。 唯有生命共享契约,能够补齐她缺失的天赋。 三人均有意促成契约签订,过程就变得顺风顺水。 “玉儿,你可以先同你母亲商议,然后再作打算。” 锦玉在灵兽中处于亚成年阶段,终究有几百年的生活经验,足以判断出契约对她的利弊。 青鱼散人更不多言,将一缕青色灵气注入通灵玉。 只见一只虚幻的龙神从通灵玉中盘旋上升,悬停于半空。 “牧云、玉儿,你们分别释放本源灵气,与空中的龙神形象相连。只要心脉连通,便可达成契约。” 牧云的灵根本源是五行圣灵小洛。 它从肩膀处透体而出,轻飘飘地飞向了半空,继而钻进龙神体内。 青鱼散人是牧云的领路人,十分清楚小洛的能力,因而并不觉惊异。 锦玉则不然。 她从未见过完全体圣灵,意识停留在常识层面,经青鱼散人提醒,方才猛然回过神。 一缕银白色灵气由锦玉天灵飘飞而出,犹如彩带般接近龙神,随即与之融为一体。 青鱼散人口中念念有词,龙神体表发出璀璨青光,随即发出一声清脆龙吟,俯冲向下,中途分裂成均等的两团光球。 牧云和锦玉皆被光球砸中,不痛不痒,只觉浑身像沐浴热水澡,感觉无比舒适。 锦玉的反应和牧云有所不同,口中闷哼一声,险些栽倒在地。 骤然失去几百年寿元,哪怕是寿命长达数千年的灵兽,也会受到影响。 锦玉体内的撕裂感,使她险些痛呼出声。过了良久,她的状态方才恢复平稳。 “如今契约已经建立,你们作为契约双方,需得善用此等无上灵术,切莫辜负了老朽的一片苦心。” 青鱼散人留下一句叮嘱,破开空间,由空间门传送回灵泉山。 …… 除了签订契约时被光球砸中,牧云没感觉到其它异常之处。 寿元是无形无质的概念,除非看过生死簿,方可知晓自身阳寿几何。 牧云显然无法前往地府,更遑论翻阅生死簿。 锦玉的变化较为明显,在圣池中浸泡七日,气息比之前强盛几分。 双眼中精光闪烁,实力提升了一大截。 紫翼狮鹫问明缘由,决定让女儿下山,和牧云一道在大陆闯荡。 唯有保住牧云的性命和灵根,锦玉才能维持住高速修行状态。 当个保镖,同时也能见识一下广阔无边的玲珑世界。 锦玉早已憧憬外边的世界多时,始终未得到母亲准允。如今得到许可,自是分外喜悦。 栖霞镇的百姓重新点种庄稼。 管家老余带着捕快前往几百里外收购大批牲畜,带回镇子,分发给各家。 每户一匹骡马,不偏不倚。 牧云在栖霞镇停留七日,办妥了各项事务,与锦玉会合,决定继续往北而行。 陆元挽留道:“不如吃过茶饭再走。” “在下已叨扰多日,不劳烦陆镇长大驾。” “即使如此,恭祝牧先生前程似锦。” 牧云拱手道别,行至半路,突发奇想道:“我来镇上时先到了一家茶馆吃茶,如今将要离开栖霞镇,不如到那里喝口茶,画上个完美的句号。” 锦玉时常溜下山,以人形态混进各种商铺。 镇上的茶馆也是她时常光顾的地方。 小二识得出手阔绰的锦玉,忙从柜台后边跑出来接待:“玉公子,您想喝点什么?” “碧螺春。” “好嘞,这就给您沏茶!”小二的声调拉得很长,显出和前些日子截然不同的精气神。 牧云更偏爱龙井茶,偶尔换种口味也未尝不可。 …… 茶馆是镇上三教九流都爱的地方,与上次来时相比,客人们不再只是枯坐,桌面上都放着茶壶和茶杯。 雨水重新变得丰沛,茶水单价降到正常水准,顾客们负担得起。 旱灾不再是唯一的话题。 镇长陆元破天荒地给百姓分发骡马,龙王庙香火旺盛,悉皆成为了茶客们的谈资。 牧云听着茶客的对话,只觉这才是真实的生活。 若不是想要求仙问道,长生不死。他很愿意和云瑶到栖霞镇隐居,过安安稳稳的太平日子。 想到分别日久的云瑶,牧云不禁有些出神。 锦玉连续叫了几次牧云的姓名,方才将他从放空状态中唤醒。 只见锦玉举着茶杯。 “这是何意?” “以后风雨同路。小女以茶代酒,敬牧先生一杯。” 牧云举起杯,饮尽杯中茶。 嘿,碧螺春还真不错。 第29章 百兵之王 牧云和锦玉在茶馆吃过茶,店掌柜没有收钱,还附送了一盒珍藏的龙井茶。 盛情难却,牧云也没打算拒绝,放下一锭白银,剩余的充当小费。 小二千恩万谢。 牧云和锦玉低调离开大夏国南部小镇栖霞镇,径奔北而行。 晓行夜宿,各自修炼不提。 大约走了十几日,登上一座高山,但见北面峡谷中有个面积广阔的城池。 城墙高约三丈,宽达数尺。 城头有数百名兵士守卫,正中有面旗帜,上书“茗烟城”三个大字。 牧云自幼生长于猴群,栖息于山林之间,甚少见到人世间的建筑。 他本以为灵泉山上那些木楼堪称雕梁画栋,可与茗烟城中鳞次栉比的建筑群相比,显然有点不入流。 “金先生,眼看天色将晚,咱们到城中歇息吧。” 锦玉为避嫌,选择女扮男装,取姓氏谐音,唤作金先生。 与之对应,她称呼牧云为牧先生。 锦玉施展障眼法,腾云驾雾,带牧云降至山谷,省去下山的麻烦。 “我要是早点遇见你,也不会差点死在碧落崖。” 锦玉没听过这个故事,询问端详。 牧云边向城门前行,边将十年前跳崖坠入药仙谷之事,粗略讲述一遍。 锦玉认真听完,说道:“这是你的机缘。若非那三位散修想吞噬你的圣灵,你遇不到那位美丽的姑娘,便也无法得到我父亲的传授。” “是啊,不知她在普陀山修行进展如何。” “普陀山是观音道场,外院弟子带发修行,过个十年八载,她就得舍下七情六欲,不得不忘掉你了。”锦玉说的是实话。 牧云始终明白这个道理,说道:“普陀仙山乃是沙门重地,若她能踏上佛修之路,成就个长生妙法。人世间的情爱,也就没那么重要了。” “你倒是够洒脱。” “我当了十年的金波童子,既不是道人,也没入沙门。”牧云笑道,“要是没点主见和领悟,哪里会有今天。” 锦玉赞同道:“你确实与众不同。” 两人说着话,来到茗烟城南门。 守卫城门的军士上来盘问。 全民修仙的世界,城门守卫军也是通过神奇的玉石判断身份。 锦玉用了障眼法,显示的信息是:金宇,南部疆域栖霞镇人氏,散修。 军士挥了挥手,示意锦玉可以通行。 锦玉走进城门洞,等待牧云。 牧云将本源真气渡进玉石,只见表面现出基础信息:牧云,药仙谷人氏,灵泉山金波童子。 虽然不知玉石工作原理为何,但它的神奇之处自不必说。 “小伙子,你得加把劲了。”除了侍奉仙佛菩萨的童子,在宗门中修行者被称为童子,皆是灵根欠缺之辈。 牧云没有仙风道骨,显然属于后者。 “多谢军士大哥叮嘱。”牧云拱手称谢,随后走进城门,与锦玉结伴往城里走。 南门两侧有许多售卖各式杂货的小摊。 “新鲜的茗烟荔枝,瞧一瞧,看一看啦。” “上等天蚕丝,制作软甲的必备材料,价格实惠,童叟无欺。” “金刚石,卖金刚石。” …… 此起彼伏的叫卖声,勾起了锦玉购物的欲望。 她走到卖金刚石的摊位前,询问售价。 “我这块金刚石产自南山,坚硬无比,虽然没法铸剑,却可以熔炼成战锤或长枪一类的兵刃。” “为何不能铸剑?”牧云没研究过兵器,听见新鲜理论,自然要探问究竟。 “玲珑兵器谱有过几个版本,评选出的百兵之王各不相同。依小人之见,兵器谱排名榜首的还得是宝剑。” 锦玉闻言道:“听你这意思,你对兵刃有研究?” “不瞒二位客官,小人家祖传打铁,主业便是铸造兵刃。不仅给茗烟城的军队提供武器,偶尔还要挑拣上等货色送到大夏云宫,谈不上精通,却也略知一二。” “既然你认为剑是百兵之王,为何这块上好的金刚石不能铸剑呢?”牧云心中满是疑惑。 “每种兵刃不仅属性不同,自带的器魂也有所区别。”摊位老板说道,“以剑为例,可细分为长剑、短剑或软剑等。剑魂属性尽皆不同,但有个共通点,便是占着个‘灵’字。” “这么说,你出售的这块金刚石和灵性不沾边?” “可以这么理解。” “你不怕我们不买它吗?” “我父亲常说,”摊位老板说道,“不仅是人选择兵器,兵器也会选择人。若你们不肯买,代表与这块金刚石无缘,我又何需担心。” 中年大叔的做生意之道,颇有点佛家做派。 “敢问大叔,你是供奉菩萨的信徒吗?” “我家世代焚香修好,确是佛门信徒。” 牧云曾读过经卷,略懂些佛法,和摊位老板交流,对方知之甚详,有些观点甚至令牧云茅塞顿开。 不禁心中暗想道:“僧道讲究六根清净或道法自然,我认为入世修行,方为正道。市井间的平民,某方面的见识不见得比宝刹道观中的高人差。” 牧云暗自思量之际,锦玉已经掏出银两,决定购买金刚石,让摊位老板提前回家。 “且慢,”中年大叔伸手拦住锦玉,说道,“我方才讲过,人和兵刃互相选择。你中意这块金刚石,可它未必属于你。” “如何得知是否合适?” 中年大叔从玉葫芦中召唤出一枚古朴的玉石,道:“这位公子,请将本源真气注入灵石之中,便知适合的兵刃属性以及种类。” 锦玉接过古朴玉石,注入一丝妖力,顷刻间,玉石仿佛变成了岩浆,上边赫然写着两个字——长枪。 玲珑世界的神奇玉石功能繁多,不过显示结果有异曲同工之妙,因此不难辨认。 “恭喜这位公子,此金刚石适宜锻造火系战锤或长枪,正与公子属性相合。一百两纹银,这块金刚石便归您了。” 锦玉的母亲是山大王,从过往客商那里截获了大量珠宝。 她取出几串项链,折合成百两纹银,换取中年大叔的金刚石。 牧云出于好奇,将本源真气注入灵石,只见它变得五彩斑斓,看上去十分绚丽。 灵石上边的字,由长枪变为了全能。 中年大叔注意到灵石变化,面现惊异之色。 适合全属性及全能兵刃之人,他只在玲珑兵器谱中看过相关记载。 亲眼所见,尚属破天荒头一遭。 第30章 火云枪 牧云曾跟随负责宗门武器库的蓝衣童子下过山,见过灵泉山附近的铁匠铺。篱笆围成的小院,里边几个彪形大汉轮番挥舞手中大锤。 铁器叮当作响,和着铁匠们有节奏的吆喝声,别有一番风味。 自那以后,牧云以为全天下的铁匠铺都是篱笆小院。 卖金刚石的邹衍另收二百两纹银,负责将金刚石熔炼锻造成趁手兵刃。 牧云和锦玉跟随他回到邹氏武器铺,发现是朱门高墙的大户人家。 门口有两名持枪荷甲的武师把守,看起来煞有介事。 武师闪开一条路,放三人通行。 进门是宽敞的院落,一位上了年纪的老人正在浇花,听见脚步声,下意识转过身。 他脸上的皱纹立马堆到了一块:“老爷,您这么快就回来啦?” “今天很幸运,没多久便碰到了识货的买主。” “想必就是这二位吧。” 牧云和锦玉不认识老者,陷入了短暂的沉默。 还是邹衍反应快,抢先介绍道:“这位是茗烟城着名的锻造师唐古。” “唐先生,有劳您为我朋友铸一杆长枪。” 唐古拍了拍手上的土,接过金刚石,前往铁匠们工作的院落。 这里的工作氛围,和牧云在篱笆院里见到的情景别无二致。 高温熔炉下的火焰熊熊燃烧,在仲夏天气里带来难以躲避的燥热。通常这个时节铁匠们黑白颠倒,趁夜晚凉爽之际工作。 由于近日订单较多,只好轮番上钟,加紧赶制茗烟城军队的制式兵器。 邹氏武器铺出产的武器,以质量和精巧着称,因此才能百年不衰,继而得到大夏云宫赏识。 唐古在铁匠之间显然有相当高的地位,见他进工作间,除了正挥汗如雨的两名壮汉,其余人悉皆主动问好。 简单寒暄过后,唐古走到一个闲置的工作台,准备锻造工具,立即着手炼制锦玉提供的金刚石。 牧云只觉工作间比院里还要凉爽,仔细一瞧,发现墙上挂着几盏油灯。灯罩里边没有火苗,而是放着几块冰晶石。 这种晶石造价不菲,只有财大气粗的邹衍,才舍得给铁匠们使用。 唐古有个徒弟,名叫陈奇,瘦得像只猴子,小跑过来帮师傅往锻炉中加入炭块,随即引燃了炉火。 金刚石是世间最坚硬的物质之一,想要炼化它,没有数万度的高温,根本无法成功。 道门的三昧真火,近些年成为了最常用的手段。 当唐古掏出一道火系太上金符时,牧云丝毫没觉着惊讶。 三昧真火相传是道祖太上老君炼丹所用的火焰,其实是缪传。 据杨宗主在普陀山听菩萨讲述,道祖炼丹之火乃是六丁神火。比之三昧真火,威力强劲数倍。 即便不是神火,发源于三昧的火焰,也足以熔炼质地奇硬无比的金刚石。 一炷香过后,块状金刚石被三昧真火熔化成了火红的液体,表面飘散出黑烟,真与那岩浆相似。 打铁要趁热。 陈奇早已备好了模具,放在锻造台上,将液态金刚石倒入其中。 他本想替师傅代劳,被唐古婉拒了好意。 “这块金刚石是上品材料,有可能打造出无上神兵,还是老夫亲自动手。”说罢,抡起铁锤开始敲打。 力道、角度和节奏,处于一种独特的平衡。 不是在锻造界浸淫日久的大拿,既没有这份手艺,也没有从容拿捏锻造技艺的丰富经验。 铁匠们见唐古亲自锻造兵刃,急忙放下手头活计,赶过来围观大师手艺。 正所谓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 大汗淋漓的铁匠说道:“唐先生的手艺真是绝了。” 其余人也像在上大师课,全神贯注盯着唐古的锻造细节。 功成名就之后,唐古亲自锻造的次数少之又少。机会难得,能学到多少全看个人造化。 牧云对修炼感兴趣,五花百门的生活技艺也深深吸引着他。 若论学习天赋,工作间的匠人们加在一起,也不到牧云的十分之一。 由于看得太过专注,唐古的动作在牧云视野中变得极慢。最开始似乎没有章法可循,随着进程不断重复,还是被他找到了规律。 牧云举一反三,成功预判出接下来的流程。甚至连唐古还需挥多少次锤,心中也有大致数目。 果不其然,唐古挥锤三千六百次,长枪雏形便已显现。 长约八尺,枪尖异常锋利,上边有模具中的云纹图案。 枪身煜煜生辉,仅从外观看也知品质绝佳。 唐古吩咐陈奇冷却长枪,叮嘱他不要操之过急。待陈奇走进里边的工作间,他才长长呼出一口气。 上了年纪的唐古,连续高强度挥锤过后,并没有显现出疲态。 “唐先生,您是修真之人吗?”锦玉先于牧云发问。 唐古回道:“老夫年少时曾拜入宗门修行,奈何天资平庸,师傅料定我无法在寿终前悟道长生,让我下山还家。自那以后,不曾荒废了修行,倒也练就个强于常人的体魄。” 牧云玉葫芦中有用美酒换来的延寿丹,原本是留待几十年后服用。如今和锦玉签订生命共享契约,寿元达到数百岁,丹药显得有些鸡肋。 他下定决心,若是唐古先生能锻造出无上兵刃,便将收藏的几粒丹药送给他当作谢礼。 毕竟只出了三百两纹银,和无上兵刃的单价完全不对等。 “哎呦!” 里间屋传出一声惊叫。 牧云反应最快,像只猴子般冲进去,只见学徒陈奇捂着右手,躺在地上不住哀嚎。 他的右手被火焰炙烤,皮肤烫成了红色。 牧云召唤出一瓶上品灵药,撒在陈奇受伤的右手,不多时,红肿和疼痛便消失了。 唐古明白徒弟冒险触摸长枪,被霸道的兵刃反噬,灼伤了右手。 种种迹象表明,新出炉的长枪很有可能是杆无上兵刃。 “这位公子,您试着把握枪杆,看它有何反应。”唐古让锦玉去触摸长枪。 锦玉走到冷却台前,伸手握住枪杆,只觉枪身中有股强劲的气场,想要冲击触摸它的手掌。 她冷哼一声,右手掌心凝聚磅礴妖力,注入枪身之中。 枪尖正反两面的云纹中似有火光流转,看起来像是岩浆纹路,观之分外夺目。 “恭喜这位小兄弟。这杆枪无疑是无上兵器,可喜可贺。”邹衍不因无上兵刃出炉而后悔定价过低,主动道贺。 锦玉喜不自胜,将长枪立在地面,仰头细瞧枪尖的火焰纹路。 “邹先生,您该恭喜唐古老先生。若非他的神乎其技,这块金刚石很难打造出无上兵刃。”牧云即刻从外行变成了内行,了解锻造过程中的门道。 赤膊铁匠中气十足地说:“唐老爷子能将邹氏武器铺的名声打到大夏云宫,锻造技艺无需夸赞,早已是宗师级别。” 唐古听惯了赞美,自动屏蔽掉马屁,说道:“老夫给这杆枪取个名字如何?” “甚好。”长枪主人锦玉立马回答。 “枪尖有火焰云纹,各取一个字,定名为火云枪。” “此名甚妙!” 锦玉用充满怜爱的眼神注视火云枪,仿佛得到了一件至宝。 第31章 茗烟风景 玲珑世界讲究礼尚往来。 牧云赠予武器铺老板邹衍一瓶延寿丹,作为回礼,他得到了几件由唐古亲手锻造的上品兵刃。 刀枪剑戟,斧钺钩叉。涵盖各种属性,可称应有尽有。 牧云此番下山修行,并无定准的目的地。只要能提升修为,栖身之所在哪里并不重要。 茗烟城是他平生所见最大的城镇,繁华之处,值得细细品味。 铁匠们见牧云和锦玉生活经验欠缺,坏笑着出主意,纷纷推荐位于城北的勾栏。 勾栏是啥玩意? 对于山中修行的牧云和锦玉来说,完全没有概念。 他们只识得这两个字,并不知晓它所代表的含义。 “两位公子皆是豪杰,想必喜欢风花雪月,让陈奇带你们去逛逛。他是个中好手。”唐古推荐了一位向导,正是他的徒弟陈奇。 陈奇生就一副瘦猴样,些微驼背,肌肉遒劲。若非面容清秀,形象确有点猥琐。 他是采花高手。每月领了薪水,都要到勾栏潇洒。 牧云帮过陈奇,后者对他的态度明显更热切。 “牧先生,你是想玩素场,还是想玩荤场?” 牧云暗想道:“原来勾栏是菜市场。” 他自幼吃山林中的瓜果,饮天然清泉之水。相对于捕猎的肉食,更喜欢清新果香。 “我喜欢吃水果。” 陈奇笑道:“牧先生的说法倒是很新奇。” 牧云不知陈奇为何会觉得爱吃水果新奇,暗想可能是茗烟城地方特色,免得出糗,索性闭口不言。 不了解某种事物时,最好的做法是少说多听。 锦玉的眼神在牧云和陈奇间来回游移。脸上的谨慎表情,暴露了她的想法。 她也不知勾栏是何去处,一改往日风风火火的性格,大部分时间保持着沉默。 陈奇担得起向导之职,没急着赶奔勾栏,而是带两位公子到城里各大景点游玩,逐渐接近勾栏所在的城北。 三人来至一座拱桥之上。 拱桥下碧水生波,几尾鱼儿在水面嬉戏。 桥梁两侧护栏是汉白玉质地,上边雕刻着微型石狮子,倚栏观景,别有一种风情。 茗烟城作为南方小城的瑰丽,体现在人们日常生活的细枝末节,沉浸于精致考究的建筑。 令远方来客,轻易便会被这座城的美景俘获。 “这座桥名为芝兰桥,由于有个爱情典故,几百年间始终是年轻情侣私会之地。”陈奇不仅带着看景,捎带脚还会讲解景观背后的故事,“你们来得不是时候。上元佳节或七夕,这座桥才当真热闹哩!” 牧云笑道:“上元节和七夕是大夏国通用节日,又不是只有茗烟城过节。” 陈奇愣了一阵,点头赞同道:“这倒也是。” 逛过芝兰桥,陈奇带牧云和锦玉去了跳蚤市场。 市场里不仅有文玩玉器,还有道门法宝,甚至连佛门舍利偶尔也能在某些摊位遇见。 只不过真伪难辨,需要有双慧眼,才不会被经验老到的卖家忽悠。 锦玉听了念珠老板的介绍,想要买下珠串,被陈奇拦了下来。 离开跳蚤市场,锦玉疑惑道:“陈奇,你为何拦住本姑……公子,不让我买念珠呢?” “他说那串念珠是在普陀山观音讲经时所得,十有八九是在弄虚作假。” “为何这么说?”锦玉仍是不理解。 “您想啊。救苦救难的观世音菩萨到普陀山开坛讲法,他又非宗门弟子,从何得到附赠的念珠呢?” 牧云身为灵泉宗的金波童子,对庇护宗门的普陀山知之甚详。 菩萨赠送的法宝,除非是宗门里有潜力的弟子,否则连见一面都是幻想。 跳蚤市场里的老板,在宗门中出类拔萃的可能性,几乎等于零。 五百两纹银买一串假念珠,显然是冤大头才会做的买卖。 陈奇意识到金先生是财大气粗之人,怕他胡乱消费,后续游玩中,略过了需要花钱的项目。 三人兜兜转转,直到掌灯时分才到勾栏。 只见一栋门口挂着两盏大红灯笼的五层木楼,门上方有一面黑底红漆的匾额,上书三个大字“沉香苑”。 勾栏里灯火通明,间或传出鼓乐之声以及男女的欢笑声。 “这里就是卖菜的市场吗?”牧云心中疑惑顿起。 无论从哪个角度看,勾栏都不像买菜的去处,以至于素场或荤场之说,也变得晦涩难懂。 牧云终究脸皮够厚,碰到想不通的事,必须问个究竟。 “陈大哥,勾栏究竟是做什么的?” “勾栏就是青楼,像我们这种地位低下的铁匠,只有在这里才能感受到女子的柔情。”陈奇解释时眼神迷醉,像喝多了美酒佳酿。 “原来如此。”锦玉曾偷跑进栖霞镇,听说过青楼。 换了种说法,她便不识得。 听了陈奇的解释,立即明白他们要去的是什么地方。 锦玉意识到牧云是唯一不太了解勾栏的人,坏笑道:“牧先生,要不今天就在勾栏里借宿吧。” “勾栏还能借宿吗?”牧云对青楼也没有概念,所以还没搞懂勾栏的妙处。 “当然可以,”锦玉笑道,“不仅如此,只要肯花银子,里边的美人都可以归你。” 牧云大吃一惊道:“啊,那不成了强买民女了吗?” 陈奇听见牧云的回答,差点笑出声。 “牧先生,您果然是个世外高人,对人世间的事了解得太少。” 牧云对勾栏愈发好奇。 陈奇轻车熟路地带着牧云和锦玉进入勾栏,早有八面玲珑的老鸨看见了他,急忙挥舞着碎花手绢过来迎接。 “哟,我可把您盼来啦。您是不知道,小莲每天都在我跟前念叨你,说得我耳朵里都起茧子了。”老鸨嗓音粗哑,嘴唇上方长着稀疏胡须,面相有几分像是男人。 陈奇问道:“小莲果真如此有情有义?” “这丫头实在痴情。近几日霸武馆的牛少爷想点小莲,她都给婉拒了。”老鸨皱着眉头说道,“牛少爷不是好惹的主儿,日间跟奴婢放话,再搞不定小莲,他就要上手段了。” 牧云听得云里雾里,却从谈话间捕捉到了关键信息。 有个叫牛少爷的夯货,想要强抢民女。 这还了得?! 第32章 瑞香花菱 牧云像初次进城的乡下佬,对勾栏的一切感到好奇。 由于刚入夜,红男绿女们只是推杯换盏。有才艺的女郎,或弹奏琵琶,或轻声歌唱,亦或翩跹曼舞。 巧笑嫣然,别有一番情趣不假。只是女子们大多浓妆艳抹,遮掩了天然生就的魅力。 老鸨得到陈奇提供的情报,言称跟他来的两位公子不仅有钱,而且出手十分阔绰。 无论各行各业,对待摇钱树的态度都极为热切。 老鸨逢人讲人话,遇鬼说鬼话。哪怕是最普通的相貌,在她嘴里也能侃成远近闻名的帅哥。 “二位爷,您是喜欢大家闺秀,还是小家碧玉?” 牧云不清楚云瑶算大家闺秀,还是小家碧玉,说道:“每样来一个吧。” “哟,陈爷说您二位是敞亮人,看来着实不假。”老鸨嘴巴快咧到了耳边,转头看向锦玉,“这位爷,您呢?” “我和他共享。” 老鸨登时收敛笑容。 虽然心有不悦,但也不敢在贵客面前表现出来。 老鸨有心机,推不出量,便靠质来提高收入。 沉香苑里共有五位头牌,恰巧空闲两位,都唤来让陪牧云和锦玉。 勾栏头牌的地位相当高,寻常客人甚至连面都难见。 旁人以为牧云和锦玉是外地来的达官贵人,自是只有羡慕的份。 两位花魁打扮各异。一个以黄色调为主,另一位穿着紫色长裙,昝钗也是紫玉质地。 黄衣女温婉动人;紫衣女风姿绰约。 两人的美风格大相径庭,却又有个共通点,便是十分养眼。 即便她们再美,身为女性幻兽的锦玉都提不起兴趣。相比于花魁,她反倒认为率性洒脱中混杂着精明与可爱的牧云,更加具有吸引力。 紫衣女明显更大方,主动介绍道:“奴婢名叫瑞香。她唤作花菱。” 锦玉曾乔装打扮进过栖霞镇青楼,接话道:“劳请瑞香姑娘引路,咱们雅间相叙。” 瑞香看向面容清秀,五官端正的锦玉道:“公子想必是花间常客。” “偶尔来消遣罢了。” 牧云何等精明之人,顿悟了勾栏的含义,不禁莞尔一笑。 花菱走在牧云身旁,低声问道:“公子为何发笑?” “我在笑我自己。” 花菱一时间接不上话茬,澄澈的眼睛不住眨动,努力思索合适的词汇。 “花菱小姐,你不必理他,”锦玉和牧云在路途中混熟,时常开些玩笑,“他总是疯疯癫癫。” 牧云笑道:“不知是谁癫。不爱胭脂扣,偏爱女娇郎。” 锦玉听出牧云在讲她女扮男装之事,更不作答,免得走漏了风声。 两位花魁是玩弄感情的好手,不知道锦玉性别的情况下,以为牧云和锦玉是龙阳之好。 对视一眼,都认为今天这次接客会较为轻松。 …… 雅间铺着红地毯,红木做成的圆桌旁摆放着六个小圆凳。 木床的红色帷幔挂起,铺着锦缎被褥,灯光氛围暧昧,很容易勾起醉酒逍遥客们的原始欲望。 小厮见雅间进了客人,急忙泡好一壶茶,送进雅间之中。 锦玉占据了主导,细问之下,得知花菱擅长乐器,而瑞香精通舞蹈。 “既是如此,有请两位小姐为在下舞一曲《霓裳曲》。”她被母亲捧在手心里,懂得享受。 既然牧云这个榆木疙瘩无福消受,她就勉为其难欣赏一番花魁的才艺。 花菱叫来小厮,吩咐他取来琵琶,不多时准备停当,玉指拨弦,开始演奏锦玉点播的曲子。 瑞香个子颇高,兼之身段苗条,和着音乐舞蹈,自有一种勾魂夺魄的美感。 花魁是众多花间浪子捧出来的名伶,无论姿容还是技艺,都绝非浪得虚名。 尽管锦玉是女子,也能轻易感受到瑞香骨子里流露出的媚态和秀丽。 “怪不得男人们愿意把辛苦赚来的银子扔在勾栏里,似这般天生丽质,又不会欺骗感情的女子,任谁看了不迷糊?”锦玉心中暗想。 她忽而想起坐在床榻边的牧云,好奇看过去,发现他目不转睛地欣赏着瑞香的舞蹈。 “这个色鬼!” 牧云右手朝上,召唤出玉葫芦中青鱼散人所赠之竹笛,适时吹响,与琵琶之音相和。不仅没有违和感,反而增添了几分飘逸质感。 灵泉山酒仙居十年生活,除修炼和酿酒外,音乐是牧云生命里占比很大的东西。 云瑶偏爱古琴。 牧云最喜欢笛子。 黄昏时的合奏,早已成为牧云记忆里的光辉。 触景生情,曲子中多了几分思念。 锦玉并不理解音乐,作为听众,还是感受到了牧云笛声中的含义。 原本华而不实的《霓裳曲》,突然像注入了灵魂,听起来令人迷醉。 花菱面现惊异之色,手指却未有片刻停歇,跟着牧云的引领,进入一种从未体验过的演奏状态。 瑞香是舞蹈天才,动作到位不说,还能做到合辙押韵。 她听到笛声,几个音律过后,随之改变舞蹈节奏,仿佛在用肢体语言表达对远方佳人的思念。 锦玉沉浸于美的享受,不自觉爱上了牧云的笛声。 一曲奏罢。 花菱右手轻按琴弦,抹去了尾音。 笛声渐次低落,余音悠长。 牧云将竹笛放在膝头,长呼出一口气,只觉心神通透。 三女只觉尚有余音,迷醉在男女的相思情绪中,久久不能自拔。 花菱率先反应过来,赞道:“公子的笛音令奴婢大开眼界,境界之高,实非奴婢所能触及。” 牧云笑道:“小姐过奖了。能跟你合奏,是在下的荣幸。” 瑞香笑问道:“公子可有欣赏奴婢的舞姿?” “风姿绰约,国色天香。”牧云回道,“在下恍惚间仿若见到了天上仙子落凡尘。” 瑞香掩嘴偷笑道:“那些粗鲁的客人们要是都像公子这般才华横溢,又会讲话就好了。” 锦玉同为女儿郎,观察瑞香和花菱的神态,皆分辨出了对牧云的好感。 不知为何,她心里有种难以言说的特殊感觉。 “怪道人世间男女情爱之事络绎不绝,原来竟有这般威力。”锦玉想起在芝兰桥上听到的故事,下意识看向坐在床榻上的牧云。 仿佛第一次见他,胸怀中小鹿乱撞。 第33章 祸起勾栏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瑞香和花菱皆是妙人,颇懂些挑逗男人的招数。 牧云对她们没有男女情愫,反而可以轻易化解媚到骨子里的诱惑。 锦玉对牧云的藏酒赞赏有加,不觉多饮几杯,打开话匣子。句句没说自己是女子,却句句有这种含义。 两位花魁本以为牧云喜好龙阳,听闻锦玉是女扮男装,恍然意识到他是个取向正常的男子。 至于施展的勾魂媚术为何失灵,二人毫无头绪。 众人酒足饭饱,已到了亥时。 若是寻常人家,已经熄灯闭户,倒头睡起了大头觉。亦或凝神修炼。 唯有这烟花地,光景比日间更为热闹。 牧云有代为修炼的圣灵小洛,始终没断了睡觉的习惯,随着时间流逝,不禁产生了困意。 锦玉在路途中没少拿牧云这个习惯开玩笑。 牧云萌生离开勾栏之意,被三位女子拦了下来。 “好不容易到了风月场,哪能说走就走呢。”瑞香性格泼辣外向,道,“即便公子对我二人没意思,把酒言欢也是妙事。” 花菱附和道:“公子是作风正派之人,偶进勾栏,日后想必不会再来。当作一种难得的人生体验,却也是极好的。” 锦玉酒至半酣,和两位花魁以姐妹相称,帮着挽留。 牧云感觉自己不像是花银子享受的贵客,而是陪三女作耍的工具人。 突然,隐约传来一声惨叫。 “你们听见什么声音了吗?”牧云收敛笑容,问同他饮酒的三位佳人。 花菱疑惑道:“什么声音?” 瑞香道:“许是有客官陪我家的姑娘安寝,发出的欢愉之声。” 锦玉是灵兽,五感比人类发达,听到了南边传来的惨叫声。 即便它没经历过初体验,却也知道这不是男女欢爱所发出的动静。 牧云立即起身,打开房间中的后窗,向下望去,只见是一条幽深寂静的胡同。 锦玉站在他身旁,吸了吸鼻子道:“有股血腥气。” 牧云租赁的雅间位于三楼,二话不说,跳进了漆黑的巷子。 双脚落在地面,发出一声轻响。 锦玉随后而至。 两位花魁站在窗边,见牧云和锦玉身手如此敏捷,情知他们极有可能是修行之人。保持安静,观察看上去没有旁人的后街。 锦玉依靠嗅觉探查,引着牧云来至堆放垃圾的地方。 一只被血污浸染的手臂,赫然出现在垃圾桶旁。 牧云具备夜视能力,看到手背上的伤疤,瞳孔剧震。 这道疤痕他很熟悉,乃是铸造火云枪时被烫伤留下的产物。 “陈大哥被歹人害了!”牧云出离愤怒,声音有些颤抖。 锦玉依靠嗅觉辨认,果然闻出了掩盖在血腥气下陈奇特有的气味。 她又看见了躺在血泊中的女人,道:“那里还有一个人。” 牧云快步走过去,伸手探她的鼻息。 虽然很细微,但还没有断气。 牧云召唤出续命丹,掐住女子脸部,使她张开嘴,喂其服下丹药。 锦玉站在一旁,尽量不去接近受伤的女子。 她终究是灵兽化形,仍未完全褪去野兽的一面,被血腥气刺激,容易克制不住自己。 牧云降伏旱魃的场景烙印在锦玉脑海,她不敢造次,只是站在原地。 “锦玉,你去找沉香苑的老鸨来。她见过大场面,不会被吓到。” 锦玉答应一声,化作一阵清风,飞回了沉香苑。 牧云高估了老鸨的心理素质,她一见躺在血泊中的女子,登时双腿一软,摔倒在地。 “哎哟,我的妈!” 甚至连平时总挥舞着的手绢,掉在了地上也无暇理会。 “大娘,你认识这个女子吗?” 老鸨缓了一阵,方才意识到牧云是在问她,点了点头,颤声回道:“这是我手底下的姑娘小莲。她今晚陪陈奇,可是牛少爷一来就点名要人,我不敢得罪他,谎称小莲偶感风寒,暂时不便接客。” 牧云催促道:“时间宝贵,说重点。” “牛少爷不知听谁嚼耳朵根,得知小莲和陈奇的事,带着手下人闯进厢房,把他们拉出了沉香苑……” “你为何不来找我?”牧云有些嗔怒。 若老鸨早点通知他,陈奇不会身死名灭,小莲也不会身受重伤。 “您是贵客,妾身哪儿敢去打搅您。”她本以为牛少爷只会教训陈奇和小莲一番,没成想闹出人命,急忙把责任推掉。 锦玉冷声道:“你所谓的牛少爷带走了人,为何不报官,或者差护院小厮去探查情况?” “您有所不知,牛少爷在茗烟城路子极广,不仅官府有人照应,连小妖们都得忌惮他三分。”老鸨委屈道,“我哪儿敢得罪他?” “你去报官。我倒要看看,茗烟城的城主能不能罩得住他。” 老鸨见牧云放出狠话,知道这位爷也是硬茬。当下不敢怠慢,急忙跑回沉香苑,吩咐护院小厮到官府报案。 小莲服下续命丹,外伤用特效金疮药医治,送回房间休养。 过了大约一个时辰,睡眼惺忪的捕快才衣冠不整地来到沉香苑。 跟他一起来的还有位上了年纪的老仵作。 捕快名叫徐荣,是个贪财好色的主儿,算是沉香苑的常客,经常见客人们大打出手的场面。 因情生恨,闹出人命的事也是头一次遇见。 “老鸨,怎的这般不小心!”他的语气中明显有嗔怪之意。 老鸨又讲了一遍想好的托辞,为自己开脱。 徐捕快听到是霸武馆的牛少爷做了这件事,态度产生了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吩咐老仵作道:“兹事体大,将死者带回衙门验尸。” 牧云出言道:“这位差爷,您是想徇私舞弊吧?” 徐捕快闻言大怒道:“大胆刁民,何敢出言污蔑本官!再敢胡言乱语,将你一并带回府衙!” “求之不得。”牧云显得相当洒脱,“你就是无能的狗差役。呸。” 徐捕快明白牧云使的是激将法,见他毫无惧色,心下有几分犹豫。 万一得罪了惹不起的人,他这个小捕快可真得吃不了兜着走。 “你究竟是何人?” “在下是死者的朋友。” “既是案子相关人员,还请保持理智,免得成为悬案。” 牧云笑道:“不严惩元凶牛少爷,在下绝不罢休。” 徐捕快来了脾气,怒喝一声,吩咐手底下的差役绑了牧云。 锦玉欲待动手打退围住牧云的捕快,接到传音,又退回了人群之中。 牧云打定主意——官府办不了的事,由他亲自操刀。 第34章 老仵作 徐济认为捕快是没法养家糊口的行当,若想腰包丰满,就得走点邪门歪道。 敲诈勒索被带回来的嫌犯,是一项重要的经济来源。 牧云身穿粗布长衫,全身上下没值钱的东西。徐济经常碰见这种街头无赖,知道该怎么对付他们。 “我说小子,你胆敢在大庭广众之下污蔑本捕头,”徐捕快揉捏着下巴道,“你是想在大牢里冷静数日,还是要破财免灾。我不强迫你,全凭你自己选。” 徐济面带笑容,却没有丝毫亲切感。 茗烟城的百姓都称他为笑面虎,是个吃人不吐骨头的主。寻常人见了他避之唯恐不及,除非遇到实在难以解决的麻烦,否则没人敢请他出山。 牧云是外来者,自然不清楚城里约定俗成的游戏规则。 老仵作验过尸体,将报告呈给徐捕快,低声道:“捕头,城主老爷差人来请你。” 徐济眼珠滴溜溜一转,明白城主老爷在这个当口找他,十有八九和牛少爷杀人的案子有关。 有油水可捞的活儿,徐济总是第一个冲上前。 “老刘,你帮我看着点这小子。他要是上道,就酌情收点银子;若还是这般又臭又硬,把他关进大牢,杀杀他的锐气。” 老刘答应一声,目送徐济快步走出茗烟城地牢。 直到彻底听不见脚步声,他才转头看向牧云,问道:“后生,你是新来茗烟城的游客吧?” “大叔,您是如何得知我的来历。莫非会卜卦?”牧云身陷囹圄,却没有半分紧张。 他若是想逃出地牢,最少有几十种方法。之所以留在这里,就是想看手眼通天的牛少爷究竟是否会下狱。 尽管答案呼之欲出,还是得亲自验证过方才敢下结论。 仵作老刘摆手道:“老朽一介凡夫,岂会懂得夺天地造化的奇术。你敢于同时得罪徐老虎和牛霸王,这种胆量,不太可能是本地人。” 牧云见老仵作是个忠厚之人,问道:“大叔,你可否给我讲讲,为何惹不得他们?” 老刘看了看周围,确认两边的牢房里空着。即便如此,还是压低了声音才敢讲话。 “首先说徐老虎,他本名徐济,自幼到宗门里学了点武艺,问道长生的梦想破碎之后,返回了茗烟城。靠着一手漂亮功夫,讨得城主老爷欢心,领了个捕头的差事。 他是个贪财好色之人,很快掌握了捕头的职务之便,暗中和捕获的犯人做交易,以此赚取大笔封口费。” “为何称他为徐老虎?” “徐捕头脾气火爆,一言不合就会鞭笞犯人。加之额头上有外出学艺时留下的与老虎额头图案相仿的‘王’字,因此得了个笑面虎的称号。” “原来如此,”牧云笑道,“有徐捕头的光环笼罩,茗烟城的治安不好才怪。” “是啊。他擅长的不是解决问题,而是解决提出问题的人。”老刘皱着眉头道,“没了不和谐的声音,自然万事大吉。” 牧云大致了解了徐济这个人的行事风格,占据公职,行的却都是恶事。 “敢问大叔对牛少爷了解多少?” “牛少爷是霸武馆的少主,名叫牛隆。”老刘声音压得比方才更低,道,“他是个十足的混世魔王,经常因鸡毛蒜皮的小事惩罚招惹他的人,卸胳膊卸腿都是常有的事。” 陈奇的胳膊与尸体分离,与老刘的描述基本相符。 “他为何做了这等事,还能安然脱身?” “牛隆的姐姐嫁给了城主大人,有城主大人这个保护伞罩着。至少在茗烟城地界,谁也治不了他。” “我看未必。”牧云有不同看法。 “城主大人是买办下来的官,家底颇丰,向来不把身份低微的人放在眼里。”老刘解释道,“以城主大人和牛隆的关系,别说你这种外来户,连城里有头有脸的人物都不敢得罪他们。” 牧云听老刘把话说到这里,以陌生人的身份来说,已经算得上仁至义尽。 只不过他的成长环境和普通人不同,更习惯弱肉强食的自然法则,对错综复杂的势力网络本就不敏感。况且已经下了决定,就是八匹马来拉,也无法使他改变主意。 “大叔,您在徐捕头手底下当差,得看他眉眼高低,何故冒着风险提醒我?” 老刘叹了口气道:“仵作是我的职业,可老朽也有做人的良知。你身为死者的朋友,愤怒之下做出冲动事,实在是人之常情。若因此断送了性命,着实可惜。” “您认为我该如何解决此事?” “依老朽拙见,掏点银子免灾,好过与恶霸作对。” 牧云摇头道:“照如此说,岂不是向邪恶势力低头?”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多谢大叔好心提醒,我不打算这么做。” 老刘第一次遇见骨头这么硬的人,疑惑道:“几十两银子就能破财免灾,你为何要选择艰难的路?” “正因为没人敢反抗,这些人才会愈加猖獗,以至于将他人性命视作等闲。”牧云正色道,“既然他们已经罪孽深重,就由在下替他们超度!” 老刘惊诧莫名,道:“阁下莫非是沙门中人?” “这倒不是,只是略懂些度人之法。” 出家人皆以慈悲为怀,似牧云争斗心重者,确实不像沙门里的和尚。 再者说,牧云蓄着烦恼丝,没有摩顶受戒。 凡此种种都和出家人有异。 若说他是道人,却也不像,更像是野路子修仙的散修。 殊不知牧云精通佛道双修,只是不守清规戒律,也没有依循道门规矩,全由着性子寻自己的道。 老刘问道:“你果真是修仙之人?” “如假包换。” “苍天有眼啊!”老刘闻言激动不已,颤声道,“我每日向菩萨焚香祝祷,终于让我遇见一位修仙者。老朽心中的烦闷和小女的冤屈,总算有解法了。” 牧云道:“你有何难事,尽管讲出来便是。” 老刘带着哭腔讲起了家门中的不幸事。 “老朽有个女儿名叫彩荷,生得一副好相貌。得知情者转告,上元节逛花灯时小女不巧逢着了霸武馆少爷牛隆……” “却又如何?” “自那天后,老朽就再也没见过女儿彩荷。不知身在何方,也不知是生是死。” 牧云闻言,不禁对老刘的懦弱感到些许愤怒。他遭遇了这等不公事,想的不是反抗,而是逆来顺受。 不仅如此,还要被迫助纣为虐。 牧云转念一想,老刘作为有良知的人,遭逢苦痛又无法自救,心里比任何人都更难受。 怒火顷刻消解。 “您放心,我定会帮你找到女儿。” “若得再与小女见面,老朽纵是死也能瞑目了。”说罢,老刘不禁垂下两行热泪。 牧云对素未谋面的牛隆,已然是深恶痛绝。 第35章 暗中博弈 城主衙门公开审理武器铺学徒命案,吸引了不少喜好热闹的民众。 只有在衙门口围观时,他们才能喊出几句无关痛痒的真话。 牧云在地牢里待了足有七日,不仅没见到牛隆的身影,还得到徐捕头吩咐牢头的“特殊照顾”。 送来的饭菜狗都不吃。 牧云玉葫芦中有干粮和酒,总是趁牢头不注意时大餐一顿。 牢头听仵作老刘提过牧云的身份不简单,因此做事留了一线。若依着徐捕头的意思下点毒药,暗中结果掉他,能省去许多麻烦。 双手沾满罪恶的人最怕报应,牢头帮徐捕头做了诸多亏心事,真要迈出最后一步,暗中提防,提前谋划一条生路。 徐捕头来地牢提人证,发现牧云没有半点憔悴之色,心中甚是不悦。 他把牢头拉到角落,低声斥责道:“我交给你的事,你是一点都没办。明说吧,你是不是想明哲保身?” “我说徐捕头,在下为城主老爷办差,品阶并不低于你。”牢头平日里不敢得罪有百姓生杀予夺特权的徐捕头,如今横下一条心,终于敢讲出心里话,“如何做是我的自由,没必要听你差遣。” 徐济瞪着铜铃大眼,喷射出的怒火仿佛能将牢头焚烧成灰烬。 牢头毫不退缩地直视徐济的眼神。 徐捕头在茗烟城有只手遮天的能耐,可掌管茗烟地牢的牢头也不遑多让。 “你别嚣张,咱们骑驴看唱本——走着瞧!”徐捕头着急拿人去府衙,无暇处理出言不逊的牢头,瓮声瓮气地让他打开牢房。 牧云没戴枷锁或镣铐,若想取二人性命,只是抬手间便可完成。 冤有头,债有主。 他们的罪孽不至死境,自有人来收拾。牧云终究是修炼过《清心诀》的半个佛家弟子,轻易不愿违背修仙者的原则,得把破戒留在最要紧处。 徐捕头没有随身携带镣铐,牢头又不配合,只好徒手押解牧云前往城主衙门。 “你最好老实点,否则别怪我不客气。”徐济并不了解牧云的底细,以为他只是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年轻后生。 牧云安分跟随徐捕头往前行,两人全程无任何交流。 行经一炷香的时间,隔着老远但见数十民众围在气势恢宏的府衙门口,探头向里张望。 徐捕头终于开口说道:“你这次是作为人证出席,切莫胡言乱语,否则小心你的家人和朋友的安危。” 牧云听到这句话,没有想象中的愤怒,而是觉得理所应当。 这就是徐老虎的作风。若他忽然起了仁义之心,那才会令牧云感到意外。 “捕头大人,您想让我怎么说?” “我希望你假扮死者亲属,当堂与牛少爷和解,拿了属于你的银子,好替你那冤死的好友收尸。你也能免受皮肉之苦。”徐捕头见牧云终于肯上道,挤出一丝难看的笑容,“一举两得之事,你到现在才想通,着实有点愚笨。” 牧云不是傻瓜,知道徐捕头暗中得到了牛少爷的贿赂,不然也不会轻易饶过他。 表面点头应承,实则另有计较。 锦玉和唐古先生身穿素衣,混杂在人群之中,等待城主大人的宣判。 审问过程已经结束,由于徐捕头言称没有人证,沉香苑的老鸨和姑娘又不敢站出来指证,加上伪造过的验尸结果,基本坐实陈奇死于醉酒意外坠楼。 牛少爷无辜卷入纷争,本该索要赔偿,宽宏大量,决定放过已经逝去的陈奇。 锦玉传音入耳。 “我这七天没有闲着,暗中调查了霸武馆的底细,发现他们和孤峰山星月洞有关联。 那是处妖精洞府,牛隆和他父亲时常进贡礼物,得到了他们的庇佑。” 牧云没有回应,大踏步走进府衙,看向坐在公堂之上的城主老爷。 茗烟城城主长得尖嘴猴腮,脸上皱纹密布,竟是个老眼昏花的小老头。山羊胡子花白,由于脑袋很小,撑不起大夏朝廷的乌纱帽。 每当他讲话时,乌纱帽都会来回摇晃。 一些看不惯城主的人,背地里拿此事取乐。 牧云走到牛隆身旁,转头看去,只见牛少爷身材魁梧,肥头大耳,眼神格外凌厉,有种凶神恶煞的气场。 印堂发黑,妖气入体已深。 城主大人啪的一声怒拍惊堂木,怒斥道:“大胆刁民,来至公堂何敢不跪?” 牧云无视牛隆投来的恶毒目光,看向坐在公堂之上的城主大人,朗声道:“在下只跪父母官,不跪昏庸之辈。” “放肆!”城主大人气得脸色煞白,乌纱帽不住摇晃,低声问旁边的师爷,“他是在骂我吗?” “老爷,确有此意。” 牧云听觉比普通人发达,听见城主大人和师爷的对话,知道他是个昏庸无能之辈。 “来人,把他给本官押出去,痛打五十大板。”城主大人扔出一支令牌,掷地有声。 衙役们有点无动于衷。 徐捕头急忙吩咐衙役,让他们把牧云架出去。 城主的令牌,远不如徐捕头一句话管用。 牧云施展灵术,将身体变作钢铁般坚硬。任凭衙役如何毒打,也没有分毫痛觉和损伤。 衙役们仿佛是行尸走肉,见牧云不喊不叫,也没有任何反应,例行公事打完五十大板,又把牧云架回公堂。 城主大人心直口快道:“你挨了五十大板,本应皮开肉绽,何故仍能立于公堂之上?” “苍天有眼,知道小民有冤情,故此降下仙法护我周全。牢头莫能奈何,捕头无法加害,连你这城主老爷,也没办法伤我分毫。” 城主大人心里犯了嘀咕。 即便他再愚笨,也知牧云不是普通人。 修仙者不受大夏律令制约,只要不滥杀无辜,皆可以得到人皇赦免。 他一个小小的城主,自然不敢得罪。 徐捕头暗自心惊,庆幸没和牧云彻底撕破脸,尚有回旋余地。 牛隆朗声道:“不过是个招摇撞骗的江湖骗子,城主大人不必惧他。若是这妖道敢造次,牛某定帮您擒住他。” 城主大人定了定神,扶正乌纱帽,道:“案子来龙去脉已经理清,你朋友死于意外坠落。牛隆大度不予追究,你缴了开堂费,便可以认领你朋友的尸体。” 说完,便欲结案退堂。 牧云朝前挥手,短暂封住了城主的动作,“小民有人证和物证,足以证明死者死于谋杀,行凶者正是牛隆。” 城主大人问道:“依据大夏律令,随意诬陷他人,最少得杖责一百。” 牧云从袍袖中取出一张空白宣纸,暗中拈诀,催动宣纸飞向公堂。 牛隆冷哼一声,施展妖法,鼓吹一阵妖风,将宣纸摄了去。 围观民众大吃一惊。 他们巴不得牛少爷伏法,好不容易见到的曙光,顷刻便又消散,心情极其复杂。 “现在物证已经损毁,不足以证明牛隆是凶手。莫再节外生枝,尽快安葬你朋友去吧。”城主大人又举起惊堂木,想把这件案子定为意外。 “且慢,我可以作人证!”清脆女声响起。 牧云回头看去,不禁吃了一惊。 他万万没想到,敢于挺身而出的竟是被世人认为薄情的舞女。 第36章 殊途同归 牛隆是沉香苑常客,识得走进公堂的女子。 大庭广众之下,他不得已收敛了惯常的跋扈,却也没有坐以待毙。指尖缠绕黑气,遥相一指,意图控制瑞香的思想。 牧云灵识锁定牛隆,但凡有风吹草动,皆逃不过他的法眼。 瞬间施展清心诀,解了牛隆下的咒。 “大胆民女,本官并未召唤,何敢作乱公堂?”城主大人又犯了糊涂,“来人啊,重打三十大板。” 牧云问道:“大人为何不问青红皂白,便要打人?” “本官讲得很清楚,民女作乱公堂,理应责罚。” 牧云本以为城主会顾及民情,做出公正审判。如今见他这般光景,只好放弃不切实际的幻想。 掀起头脑风暴,转瞬想到了绝妙的主意。 “城主大人,不知您可否喜欢赌约?” 荒唐人大抵喜欢做些荒唐之事。 牧云假借赌约之名,布下一个陷阱,等着牛隆往里跳。 城主大人果然对打赌感兴趣,浑然忘记要打瑞香三十大板的事,上身前倾,问道:“你想赌什么?” “我想和牛少爷斗法。” “好好好!”城主大人鼓掌称善,问道,“赌注是什么?” “如果牛少爷赢了在下,不仅他能得到黄金千两,城主大人还能得到一瓶灵丹妙药。” 城主大人对灵丹十分痴迷,牧云的条件瞬间打动了他。 牛隆自恃有几分本领,全然没将牧云放在眼里,见他主动提出赌约,恰好称了他的心意。 “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闯进来。”牛隆挥手道,“假如我赢了,不要你的黄金,只要你的双手和双脚。” 城主大人并不觉得牛隆提出的条件苛刻,反而嗅到一丝血腥气,变得愈发兴奋。 牧云针锋相对道:“假如牛少爷输了,也请给在下一样东西。” “何物?” “你的项上人头。” “好大的口气!”牛隆咬牙切齿道,“既如此,便与你拿命来赌。” 他是妖修之人,懂得修仙者的门道。两人的暗中交锋,大致摸清了牧云的底细——修为在他之下。 不仅如此,茗烟城还是牛隆的地盘。 同时占据天时地利与人和,根本想不出输字怎么写。 瑞香站出来作证前,抱了必死的决心。 她无论如何也没料到,事情会朝着意想不到的方向发展。 唐古想为徒弟报仇,却又惹不起霸武馆,见牧云仗义出头,心中满是感动。 城主大人一拍惊堂木,结束了案子的审理。 除非牧云赢下赌约,否则元凶牛隆仍会逍遥自在地生活在茗烟城。 牧云创造了机会,能否把握全看十年修行得来的本事。 锦玉传音道:“星月洞传授的是邪门术法,恐你胜他不得。可以找个机会,暗算了他便是。” 她是龙女化身,缺乏人世间的道德观念,出的自然是损招。 牧云传音回道:“你放心,我会在斗法过程中捣鬼,让他死无葬身之地。” 若是与旁人赌斗,牧云自然是不会破坏修仙界约定俗成的规矩。面对穷凶极恶之人,只要能将其除掉,牧云不忌讳做些为人所不齿的事。 这也是他没有拜入道门或遁进沙门的原因。 只有孑然一身,方能随心所欲,行事百无禁忌。 徐捕头吩咐手下人清空了街道。 几名衙役将府衙里的桌案搬到街上,担任仲裁的城主坐在后边,期待见到一场精彩纷呈的斗法。 “本公子先出第一道考验。”牛隆道,“祈禳之法是修仙者的必备技能,如今已有几日无雨,求雨作为比拼内容,如何?” “不知谁先作法?”牧云精通数百种灵术,只是修为低,发挥不出它们的全部效力。 在大旱之地栖霞镇没有求雨,不代表没求雨的本领。 “你提出的赌约,便由你先尝试。”牛隆暗怀鬼胎,想要暗中破坏牧云的求雨。 一旦牧云失败,牛隆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取走他的性命。 牧云有十足自信,当下更不打话,踏前一步,立即着手求雨。 城主大人吩咐衙役点上一炷香,以此为限,判定是否成功。 唐古忽然变得无比紧张,低声问锦玉道:“不知牧公子本领何如,可是牛隆的对手?” 锦玉从容笑道:“牧云本事不大,不过对付个小毛贼,还是绰绰有余的。” 在她眼里,牛隆与毛贼无异。 牛隆取出驱火金符,暗中将其发动,以燥热的火元素烘干了府衙上空的水分子。 若想此时求雨,难度比平时高了数倍。 牧云明白向上天传达祈禳的法子行不通,决定以水系攻击灵术为引,创造短时间的降雨。 尽管青鱼散人只是泉龙王,却也精通龙宫的灵术,尽数传授给牧云。 龙卷雨击正是其中之一。 牧云召唤出一道水系太上金符,真气注入其中。 锦玉五感比常人发达,加之是龙王后裔,对水元素感应异常灵敏。 忽然刮起一阵狂风,阴云密布,天地变得昏暗。 牛隆仰头观瞧,发现天际凝结的不像寻常雨云,而是某种水系灵术。 破解之法是用属性相克的灵术将其消解。 半空中猛然出现一团烈焰,凝聚成一条粗如水桶,长达数十丈的火蛇,扑向空中卷集的乌云。 燥热的火元素与龙卷雨击互相碰撞,蒸发的水蒸气化作白烟,与深色乌云混合,仿佛是特意渲染的画卷。 城主大人仰头笑道:“真是奇景啊!” 他压根没想过牛隆是否违规。 既然是斗法,直接较量更为直观。 何乐而不为? 百姓们看向半空中的独特天象,瞠目结舌,对牧云的印象不再是面容俊秀的年轻人。 毕竟修仙者能够童颜永驻,相貌虽然年轻,没准是个活了几百岁的长者。 牧云暗自窃笑,一口气召唤出十道水系金符,尽数发动龙卷雨击。 顷刻间天昏地暗,仿佛巨灵神在半空中泼下一场大雨,淋湿了站在街上的众人。 城主大人尺寸偏大的乌纱帽被疾风掀起,接着又被暴雨冲到街角。 他顾不得乌纱帽,用袍袖遮住头,脚步趔趄地跑回了府衙。 城主大人浑身湿透,通过府衙大门向外观望。 但见浓云低垂,似若挂在房屋顶端。雨点细密,街面雨水汇聚,流向地势低洼之处。 “快些收了神通吧!”城主大人喜不自胜,双手拢在嘴边,朝站在暴雨中的牧云呐喊。 牧云假装没有听见城主大人喊话。 不是他不想收了神通,实在是没那个能耐。 只等金符效力一过,便可雨过天晴。 第37章 釜煮魂消 一炷香过后,天际云雨散,晴明复又还。 民众皆赞牧云有通天彻地之能。 “牛二郎,接下来该你了。”城主大人见牧云出尽风头,急忙着牛隆施展手段。 众目睽睽之下,牛隆不想出丑,来至积雨的街道,召唤出一柄黑羽剑,霎时间阴气森森。 牧云和锦玉都是懂行之人,初见此剑,便知是一件邪宝。 唐古是铸剑大师,看见黑羽剑,不禁眉头紧蹙。 这柄黑羽剑有个别称,乃是“受到诅咒的恶灵之剑”。即便再刚正不阿的仙侠客,长期持有此剑也会被其中邪气浸染,丧失本源浩然正气。 牛隆邪恶的诱因已不再重要,为今之计是尽快除掉他。 牛隆并非浪得虚名,不过盏茶功夫,刚刚晴明的天空重又阴云密布。 狂风呼啸,雨滴从天际降临。 城中百姓站在门边,看着外边忽晴忽雨的天气,不知是何征兆。 礼佛之人念诵菩萨法号,道门弟子道声无量天尊。 人力不可为时,百姓习惯借助天神的力量,以消解心中不安。 城主大人不完全糊涂,待第二阵云散雨停,说道:“第一项比拼,牛二郎和这位少侠不分胜败,着你们想出第二种赌斗项目,一炷香后即刻开始。” 牛隆摆手道:“无需一炷香。本公子已经想好了,第二项比拼油锅烹煮。” “妙哉,妙哉!”城主大人看热闹不嫌事大。 不仅没提出异议,还立即派徐济筹备一应物件。 徐济在城中是只手遮天的人物,到杂货铺取货,只说是城主老爷征用。没花一文钱,卷走了大批货物。 杂货铺老板不敢得罪他,只好忍气吞声。 衙役们扛着巨大的铜釜,回到了府衙前街。 牛隆想在人前显能,施展妖术摄来木柴,将其引入铜釜之下,随即用邪焰引燃。 衙役们取出烹煮之刑使用的劣质油,倒入釜中,待其煮沸便可开始第二项比拼。 唐古担忧牧云的安危,转头一看,锦玉依然淡定如常,心中的忐忑略微降低了几分。 不多时釜里的油开始咕嘟咕嘟冒泡,蒸汽和木柴产生的轻烟混杂在一起,缓慢飘到上空。 “回禀城主大人,油煮沸了!”负责看守铜釜的衙役及时禀报。 “两位年轻人,开始第二项比拼吧。” 依然是由牧云率先尝试。 唐古低声问锦玉道:“金公子,煮沸的油少说有几百度高温,牧公子细皮嫩肉,怕是承受不住。” “牧公子经过圣池洗礼,身体远强于普通人,别说几百度高温,便是武器铺中熔炼钢铁的炉子,也奈何不得他。”锦玉清楚圣池的效力,在其中浸泡一昼夜的牧云,身体强度不亚于中阶灵兽。 显然,牧云并不知道自己的身体已经强化到了近乎变态的程度。 贴身放好三枚冰寒玉符,架构一层防护罩,跳进铜釜之中,全然感受不到沸油的温度。 斗法在于勾心斗角,暗算对手是极为常见的取胜之道。 牛隆见铜釜中的牧云面上全无痛苦之色,也没有闭气护身,显然是用了某种法宝。 恰好他的玉葫芦中有能使法宝失效的堕落系法器,用黑羽剑刺破指尖,将精血注入骷髅头中,对准坐在铜釜中的牧云,嘴里念念有词。 一缕似有若无的黑烟,径直飞进油锅,笼罩住牧云。 冰寒玉符瞬间失去光彩,不再有护体功效。灼热油温侵袭肌肤,燥热和痛感从体表传来。 牧云早有准备,激活护体甲胄,将沸油屏蔽于外。 至于肌肤裸露之处,则是用护体妙法护持,安然自若地浸泡在铜釜里,神情自若,仿佛是在泡温泉。 牛隆终究不是出类拔萃的妖修,堕落系法器失灵,立时有点黔驴技穷。 欲待联合城主大人作弊,又担心折损了霸武馆和星月洞的名声,只好打碎钢牙往肚里咽。 一炷香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倒也不短。 唐古的感知里似若过去了半个世纪,香炉中的焚香方才燃烧殆尽。 “少侠真是好本领!”城主大人对坚持了一炷香时间的牧云大加赞赏。 他善于见风使舵,以前认为牛隆是不可替代的修行者,突然出现一个能耐不亚于牛二郎的后生,在城主大人心中的地位必然产生了动摇。 第一项比拼时,牧云没有阻碍牛隆求雨祝祷,目的是使他放松警惕。 牛隆大咧咧跳进铜釜中,使用太上金符,屏蔽沸油足以将人烹煮成焦炭的高温。 牧云暗中召唤出阵法罗盘,催动刻印于其中的赤阳炎阵,遥相一指,无形阵法罩住铜釜和其下熊熊燃烧的烈焰。 赤阳炎阵最是刚猛霸道,蕴含澎湃浩然正气,恰与修炼旁门左道的牛隆完全相悖。 无视护体法宝的三昧真火,越过牛隆布置的防线,直接灼烧他经过妖法淬炼的身体。 纯阳之火与邪祟之体相遇。两种截然相反的属性能量,在牛隆体内剧烈碰撞。 若是在寻常情境遇到赤阳炎阵,牛隆会受到伤害,却也不是没有解法。 如今身处煮沸的油锅之中,内外遭受绝地之境,精神难以保持专注,护体法咒顷刻间陷入凌乱。 “啊……” 牛隆发出一声凄厉而悠长的惨叫。 城主大人拍着巴掌,笑道:“好好好,看来是要分出胜负了!” 牛隆想向手下人呼救,可惜精神世界遭受赤阳炎阵携带的正气侵袭,陷入迟滞状态,短暂失去了意识。 牧云召唤出一枚火系太上金符,将其传送到铜鼎之下的火堆中,烈焰熊熊燃烧,铜釜中的温度急剧攀升。 盏茶功夫过后,惨叫声消失不见。 城主大人转头跟侍立在身侧的师爷说道:“牛二郎为何不叫了?” 师爷俯首躬身道:“回老爷的话,牛少爷想来已一命呜呼。” “看来这场赌斗分出胜负了。”城主大人全无半分忧伤。 牧云感应到牛隆灵识彻底消散,解了赤阳炎阵,面无表情地站在原地。 他以最简单的方式,帮枉死在牛隆手下的亡灵报了仇。 不过这只是开始,霸武馆和星月洞不除,还会出现下一个牛隆。 做事有始无终,显然不是牧云的行事风格。 第38章 烈焰奔雷 唐古收了陈奇尸身,将其安葬在茗烟城以西的乱葬岗。 城北的风水宝地,那是达官贵人们的祖坟,不容许有身份卑贱之人下葬。 城主大人派师爷来到邹氏武器铺,传达口信,将牧云和牛隆的赌斗定义为私人恩怨,和冰清玉洁的城主大人毫无关联。 牧云不指望昏庸的城主狗嘴里能吐出象牙,告诉师爷,让他回禀城主大人,必不会将他牵扯进纷争。 师爷以过来人的身份,奉劝了牧云几句,便即刻打道回府。 忠告大意是别招惹星月洞的妖邪,否则容易厉鬼缠身。 “多谢师爷良言。”牧云不是轻易便会动摇的人,决定搞垮霸武馆和星月洞,哪怕再难,也会拼尽全力去尝试。 邹衍是生意人,经常和惹不起的达官贵人打交道。常在惊险的独木桥上行走,研究出了一套独有的生存之道。 “牧公子,你本是外地人士,没必要卷入茗烟城的纷扰。能够仗义相助,帮无数亡魂报了仇怨,已经是莫大的功德。”邹衍劝说道,“诚如师爷所言,你没必要再得罪霸武馆和星月洞了。” “邹先生,您的好意我心领了。不过见死不救和放任邪祟作恶都有违在下心中之道,没解决隐忧,在下不会离城而去。” 冷漠旁观,然后一走了之。 没有比这更容易做到的事,若牧云这么做了,那他也会沦落为寻常的修仙者,与他立志成为的仙侠客背道而驰。 即便会遇到重重阻碍和难关,牧云也不会考虑更容易的选项。 这就是他坚持的道。 锦玉边吃石榴,边开玩笑道:“我出道这么多年,从没见过像你这样的呆瓜。” 牧云回道:“你压根不懂侠字怎么写。” “不就是人字旁,再加一个夹子的夹吗?”锦玉没有听出牧云的言外之意,“我读过书卷,又不是不认识字。” “那我只能说,你读的都是死书,没理解那些文章的含义。” “想必你是个才高八斗的大学士啦!” “咱们谈论的不是学问,而是修仙之道,”牧云解释道,“这是你最欠缺的东西,也是多年修炼停滞不前的原因。” “你既然知道,为什么不早告诉我。”锦玉嘟着小嘴,“哼,不理你了。”说完,转过身继续剥石榴。 若不是她有灵兽对美食难以抑制的喜爱,娇嗔时比之深闺小姐们更惹人怜爱。 牧云和锦玉是同行伙伴,签订过生命共享契约,算是一根绳上的蚂蚱。 没有掺杂情愫的关系,自然没有那么多弯弯绕。 牧云召唤出青玉剑,在宽敞的石板院子里舞动三十六路青莲剑诀。 剑影飘逸,剑气凌云。 兼具美感和强劲威力的剑法,很快吸引了锦玉的视线。她和牧云相识数日,经常见他运用各种法宝,展现外家功夫,尚属头一次。 牧云身形匀称,力量绝佳的同时,保持着顶尖柔韧度,剑招动作到位,力量与速度恰到好处,用一个词语形容就是炉火纯青。 “牧公子,这套剑法,你是跟谁学的?”院门处传来男声。 牧云横向挥剑,一招秋风扫落叶,剑气飘出去十丈。 随即收敛真气,转头看向院门,发现是铸剑大师唐古,朗声回道:“这是泉龙王传授在下之剑诀,名为青莲。” “不知牧公子武学天分如何?” “万中无一。”牧云厚着脸皮,吹着唠。 唐古被牧云的乐观逗笑,说道:“老夫收藏了两本无上武学秘籍,若牧公子果真是练武奇才,倒是有心赠送于你。” “这多不好意思。” “一来感谢你帮我徒弟报仇之恩,二来老夫不是练家子,空有秘籍而无法使用,着实有点暴殄天物,不如把它们送给有缘人。” “既如此说,不妨拿来瞧瞧。” 唐古从玉葫芦中召唤出两本表皮泛黄的秘籍,一并交给牧云。 锦玉不知何时凑了过来。 她看向秘籍封皮,上边用篆字写着名称。 一本名为奔雷枪法,另一本名为烈焰刀法。 牧云感知到了锦玉的气息,加之进城时她得到了一杆火云枪,正好缺少一本合适秘籍,顺手把奔雷枪法递给了锦玉。 “这是本无上武技,你要是能练成奔雷枪,也足够在玲珑世界横行了。” 唐古急忙摆手道:“奔雷枪是无上武技不假,可要是没过硬修为,还是小心谨慎为妙,免得被傲慢误了性命。” 锦玉敷衍两句,急忙翻阅秘籍。 牧云打开烈焰刀法,粗略翻了几页,发现无上武技果然有可取之处。眼珠打了个转,说道:“唐先生,您老行行好,再送我把趁手的大刀吧。” “以老夫之见,牧公子的剑法已臻化境。若是从头练习刀法,未必是件好事。”唐古经常和武痴们打交道,提出中肯建议。 牧云笑道:“不妨事。” “既然牧公子有意修炼刀法,老夫宝刀赠英雄!请牧公子稍待片时。” 唐古没有随身携带武器的习惯,前往锻造阁,去取压箱底的宝刀。 刀名为炽焰,通体漆黑,刀刃处呈赤红色,仿佛是燃烧着的木炭。刀身长四尺,刀尖有些许弧度,偶尔有零星火光飘零。 “这把刀是老夫用火山玄铁打造,自带岩浆属性,将火系真气注入其中,可使刀法威力激增数倍。”唐古介绍所赠宝刀的来历和妙处。 锦玉闻言问道:“炽焰刀和我的火云枪相比,哪个更厉害?” “火云枪是由金刚石打造,强度冠绝群兵;炽焰刀是火山玄铁质地,攻击力举世无双。”唐古分析道,“两者皆有所长,老夫判断不出它们的优劣。” 牧云召唤出青玉剑,恭请唐古品鉴。 唐古拔出古朴宝剑,手指轻弹,隐约闻到惊雷之声。 其貌不扬,品质却不容小觑。 “牧公子,这柄剑的品阶大概是上级神兵,不过其中存在剑魂,若能合理使用,威力甚至能超过无上神兵。” 青玉剑本是一柄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剑,经由青鱼散人铸魂,方才晋升上品神兵。 牧云接着问道:“可有法子让它进阶为无上神兵?” “剑魂是何物?” “青龙。” “若得机缘,可前往天门山。相传那里有道龙门,越过之后锦鲤可化身为龙。你的青玉剑若能觉醒,便可进阶为无上神兵。” “多谢唐先生指点。” 牧云收起炽焰刀和烈焰刀法,将天门山的事记在心里。 眼下要做的是到霸武馆踢馆,正式和恶势力宣战。 第39章 踢馆夺宝 霸武馆失去了少爷,自然不肯善罢甘休。 弟子们分头打听,得知牛隆打死了邹氏武器铺的小伙计,得罪一位世外高人,在斗法过程中被设计陷害惨死于铜鼎之中。 霸武馆馆主牛征是个五大三粗,武艺冠绝茗烟城的汉子。为人豪爽,结交了各行各业的大佬。 他有个极其明显的缺点,就是太护犊子。 牛隆又是最受宠的小儿子,性格飞扬跋扈,也就是情理之中的事。 他带着几个得力的武馆教头,全副武装,来到了位于北城的武器铺。 牛征的到来,一早惊动了武器铺老板邹衍。 他不想卷入纷争,急忙出来迎接,朗声笑道:“这不是牛馆主吗?什么风把您吹来了。” “邹衍,你少给我装糊涂,”牛征瞪着眼,讲话像擂鼓,“冤有头债有主,把迫害我儿子的元凶交出来,否则别怪我对你和你的武器铺不客气!” “牛馆主,你清楚我是个生意人,和主顾只有金钱往来。” “你倒是撇的干净!”牛征哼了一声,问道,“犬子在城主衙门和人赌斗的事,敢说和你的武器铺毫无关联吗?” “在下确实有个伙计遇害,不过城主老爷已经从中调停妥当,准备以五百两纹银了结此事。”邹衍面不改色心不跳地回道,“怎奈公子与人赌斗,对这次的不幸事件,我只能表示惋惜。” 牛征是个粗人,见邹衍说得天衣无缝,也不好强行挑刺。 “邹衍,你敢保证那个臭小子没在武器铺吗?” “我敢以全部身家性命担保,若是有半句假话,任凭您处置。” 牧云孤家寡人,即便搞不定霸武馆和星月洞,随时可以一走了之。 邹衍不一样,他经营着蜚声大夏国的武器铺,还要长久在茗烟城生活。万一惹毛了难缠的牛征和星月洞妖邪,以后的日子势必会陷入水深火热。 综合考量过后,牧云和锦玉即刻离开武器铺,到客栈租了两间厢房居住。 牛征带人找牧云的时候,恰巧牧云和锦玉前往霸武馆找茬。 …… 霸武馆位于茗烟城城西,占地面积足有几十亩,高门大院,校场里有几百个半大的孩子在练武。 整齐划一,精气神十足。 “就连这种藏污纳垢的地方,也有可取之处。”锦玉见到辛苦练功的孩子们,动了恻隐之心。 牧云见锦玉面现犹豫之色,说道:“自古踢馆就是彰显才能的手段。”见她没有反应,接着道,“咱们只打教头,不会伤害这些孩子。” “这还差不多。” 牧云没想到锦玉竟有如此善良的一面,踏进霸武馆之前,用炽焰刀砍下了门口石狮子的头。 锦玉也不含糊,纵起身形,一枪挑了霸武馆正门悬挂的金字匾额。 碎木滚落,砸在大理石铺就的石阶之上。 接连几声闷响,早已惊动了守在正门处的弟子。 立时有三五个壮汉从院子里跑出来,不住大声喝问。 “你们是什么人?竟敢到霸武馆撒野!” 牧云终究是修仙之人,和普通武师对打,完全立于不败之地。 先观察对手,初步判断,几人都是实力较强的武师。 “我们偶然途经此地,打听得霸武馆是数一数二的武馆,特地跑来踢馆。”牧云朗声道,“你们太弱了,快把你们师傅叫出来。若来得迟了,我把你们的破门捣毁。” 习武之人,哪里听得这些嘲讽。 拔出腰间佩挂的刀剑,将牧云和锦玉团团围住。 这还不算完。吹响哨子,召集武馆里的弟子,合力擒拿蓄意搞破坏的来犯者。 “咱们一起上,把这两个狗杂碎剁成肉酱!”为首一人,擎举宝刀一声号令。 霸武馆的众多弟子,齐声呼喊着朝被围在核心的二人砍杀。 锦玉双手握持长枪,传音给牧云,让他闪开一条路。 牧云腾空而起,施展轻身术,悬停于半空之中。 俯首下望,只见一片红灿灿火影掠过。 锦玉一招横扫千军,火云枪所过之处,刀剑断折,血影迸溅,惨叫声不绝于耳。 鲜血是激发灵兽野性的引子,平时的冷静和仁慈抛诸脑后。锦玉全力施为,直杀得霸武馆教头和弟子抱头鼠窜。 锦玉提枪追赶,被牧云喊话阻止。 牧云觑准方才发号施令的男子,催动真气,犹如离弦之箭般顷刻来至身后。右手捉住衣领,如提童稚,随即将其掀翻在地。 男子摔了个狗啃泥,顾不得磕掉的门牙,急忙回身哀求道:“好汉,饶命!” 牧云一脚踏住胸口,厉声喝问:“馆主何在?” “馆主带着精英教头,前往邹氏武器铺寻仇了。”男子不敢隐瞒,将馆主的行踪告知牧云。 牧云暗想道:“这倒是瞎猫碰上死耗子了。既然武馆里没主人,今儿我就搞它个天翻地覆。” 锦玉收起火云枪,行至牧云身旁,冷眼瞧着躺在地上的男子。 男子吓得打了个寒噤。 他是最先和锦玉打照面的人,开裂的虎口,清晰彰显着这位人形灵兽的彪悍。 主心骨不在,习惯恃强凌弱的教头们成了被欺负的一方,只好摆出讨好的嘴脸。中门大开,将两位来势汹汹的踢馆者迎进霸武馆。 牧云揪着一位教头的耳朵,问道:“武馆里可有宝贝?” 教头护住耳朵根,仍是痛得龇牙咧嘴,回道:“武馆里都是刀枪剑戟,斧钺钩叉之类的兵器,实在是没有宝贝。” “再不说实话,我就把你耳朵拧下来。”说着话,右手加了力道。 剧痛钻心,教头双眼含泪道:“您要是对兵器感兴趣,鄙人拿给你便是,万望饶了我吧!” 牧云松开手,让教头去取兵器。 他已经拥有青玉剑和炽焰刀,本不想再收集兵刃。奈何是霸武馆为数不多的宝贝,就算为了气馆主牛征,也要把他的宝贝抢了去。 教头拿回来一根长约八尺,直径两寸的镀银箍铁棒。 “这铁棒看起来倒也寻常,不知有何独到之处?”牧云接过箍铁棒,重约百斤。除此以外,全然感受不到神兵利器特有的器魂。 “这根铁棒是星月洞门下弟子偶然得来的宝贝,念在馆主劳苦功高的份上,星月洞主洞主把它赏赐给了霸武馆。” 牧云想起杨宗主赠送给他的秘卷之书,也是来自于接受供奉的宗门。 天下之理,大抵有共通之处。 虽然搞不清楚箍铁棒的价值,牧云还是毫不客气地将其收进玉葫芦,临离开前留下一句口信——踢馆夺宝只是开始,这事还没完。 教头诺诺连声,尽管心里一百个不服气,也不敢蹦出半个不字。 第40章 五行乾坤棍 踢馆搜刮到宝贝,牧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找行家里手鉴宝。 他派信鸽送出一封信,约唐古在北城茶馆碰面。 唐古接过两头箍铁的棒子,从玉葫芦中召唤出一些奇特的金砂,涂抹于铁棒表面。 金砂不停变幻颜色。 “唐先生,这是何意?”锦玉对旁的不好奇,对兵器极感兴趣。 “牧先生得到的这件兵刃,乃是无上神兵五行乾坤棍。”唐古解释道,“它的适用面极广,与牧先生的全能属性绝对契合。” “怎么说?”牧云想听端详。 “火系属性者使用乾坤棍,它是火系兵刃。水系属性者使用,便是水系兵刃。只不过单一属性的使用者,无法使它发挥出最强威力,因此老夫才会说它和你最为契合。” 听完铸剑大师唐古的解释,牧云心知自己偶然间得到了一件称心如意的宝贝。 当即召唤出炽焰刀和烈焰刀谱,说道:“牧某得到乾坤棍,炽焰刀势必会受到冷落。如此神兵,理应遇到一个更好的主人。” 唐古爱武器如子,比牧云更懂行,也不推辞,收回了无上兵刃炽焰刀和刀谱。 “唐先生,在下还有一事相求。” “您只管说,只要老夫能办到,定当尽力相助。” “在下有幸得了乾坤棍,不过还得配个棍法不是?”牧云厚着脸皮,再向唐古求一本棍法要诀。 唐古抚须笑道:“这事好办。乾坤棍暗合五行之理,恰好老夫有本由太极两仪衍生而成的《太极八卦棍》,今日便赠予牧先生吧。” 牧云满是欣喜地接过封皮有太极图的秘籍,粗略翻看,随即收入玉葫芦。 “承蒙唐先生厚礼,晚辈在此谢过。” “牧先生客气了。” 锦玉心直口快,问道:“唐先生,你的玉葫芦里有武技宝库吗?为何各类武技秘籍都有存货?” “大多是大夏云宫的赏赐,少数几本是老夫用亲手锻造的无上神兵淘换而来。太极八卦棍是一位隐世而居的高人以太极两仪四象八卦之理自创的棍法,老夫得来之后,一直存放在玉葫芦中。能将它赠予牧先生,也算是帮那位身染重疾的老隐士寻个传承。” “您的意思是那位老先生已经不在人世了?” “当时他已病入膏肓,又是孑然一身,老夫送了他最后一程。若不是你得了乾坤棍,我还真不想把这本棍法给你。” 牧云得知太极八卦棍背后的故事,对这本棍法要诀更添几分敬重和好感。 唐古情知牧云和霸武馆,以及霸武馆背后的势力星月洞彻底撕破了脸,好奇他作何打算。 牧云笑道:“对方人多势众,在下目今能力有限。踢馆容易,可想把霸武馆和星月洞连根拔起,却是极难做到,稍有不慎还可能丢了性命。我决定让他们感受痛苦,然后远走高飞。” “此乃明智之举。”唐古原以为牧云是个一腔热血,头脑不算灵活的年轻后生。见他思路清晰,悬着的心放了下来。 不说星月洞的妖精们如何厉害,就是昏庸无道的城主,都够行侠仗义者喝一壶。 到时候不仅没得着美名,还容易被霸武馆和星月洞构陷,反被无中生有的罪过毁了清誉。 一句话总结就是吃力不讨好。 牧云有侠义心肠,想为受欺压的百姓出口恶气。这是极好的事。 只不过冷静下来之后,终归要做出现实点的选择。 无法忽略的一件事,便是牧云仅有炼气期修为,仍未踏入筑基期。强行逞威风,容易产生严重的后果。 锦玉城府不深,猜不透牧云为何会改了主意,问道:“难道就这么轻饶了星月洞的妖精?” “当然不会轻饶,只是没必要和他们火拼。小惩大诫,让它们知道天外有天,便达到目的了。” 锦玉还是没听懂,嘀咕道:“你们人类的心思真复杂,要按我的意思,直接闯入星月洞,杀他个片甲不留。既省事,又痛快。” 唐古急忙挥手道:“这可使不得。” “如何使不得?” “星月洞是汇集天地灵气之所,经年累月,有不少虎狼成精。对于野兽来说是神仙洞府,对人类而言,则是不宜居住的崇山峻岭,还是不要去为好。”唐古想让牧云和锦玉放弃报复星月洞的行动。 锦玉噗嗤笑道:“不过是些蛇虫鼠蚁之辈,本尊又岂会怕它们?” 身为龙女,锦玉血脉中天然含有对下级灵兽的威压。即便血脉之力尚未觉醒,也不会畏惧虎狼成精。 “金先生,话可不是这么说。每年有不少过往的书生和行脚僧,被星月洞的精怪们拿了去,吃得只剩骨头。侥幸从洞中逃出来的人,回忆起星月洞里的光景,无不心惊胆寒。” 牧云道:“唐先生只管放心,在下有精密计划,不会胡乱行事。” “可否说于老夫?” 牧云凑近些,附耳低言,将报复星月洞的计划讲给他听。 “这主意好是好,只不过在深山纵火,难道不怕引发难以掌控的山火吗?” “不瞒你说,在下精通阵法,提前布下几道防火大阵,足以解决后顾之忧。” “一把火燎了那些精怪的毛,倒也是件痛快事。” 牧云道:“我们干完这件事,恐怕就得离开茗烟城了。敬您一杯,权当告别。” 唐古和锦玉举起酒杯。 三人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唐古戴上兜帽,低调离开茶馆。 他终究还得在茗烟城过活,不能和得罪本地恶势力的牧云扯上关系。 牧云和锦玉闲坐饮茶,不多时,只见几位粗壮汉子闯进茶馆。 “掌柜的,你可曾看见过图像上的这俩人?”一位和牛隆有几分相似的花白胡子大汉,瓮声瓮气地问柜台后边的掌柜。 掌柜的认出了牧云和锦玉,却是谁也不敢得罪,打马虎眼道:“小店客流量很大,实在记不得客人的相貌。” 牛征身旁一位穿貂裘,贼眉鼠眼的男人道:“牛馆主,那小子应该就在附近,我闻着他的气味了。” “你们分头去找,不要放过包厢!”牛征大手一挥,手底下几个得力干将立马开始行动。 牧云和锦玉砍了霸武馆的镇馆石狮子,砸烂了匾额,夺走好不容易得到的乾坤棍。 新仇旧怨加在一起,牛征恨不得生啖牧云血肉。 他大踏步离开柜台,在桌间穿梭,对着影图形辨认茶客身份。 霸武馆的弟子已经围了茶馆,只要找到牧云,牛征有信心取下他的首级,以泄心头之恨。 第41章 枪挑恶人 人到了为难处,纵使绞尽脑汁,总能想出个脱身之法。 霸武馆的弟子将茶馆围了个水泄不通,即便肋生双翼,也难以从他们眼皮底下脱身。 锦玉站在门旁,偷眼往外观瞧。 只见身穿霸武馆道服的弟子们挨个包厢检看,凡有高声反抗者,尽皆吃了响亮的耳光。 众人屈服于淫威,安静靠着墙壁站立。 “这些家伙太过嚣张,随我杀出去吧。”锦玉动了杀心。 牧云笑道:“霸武馆的弟子们不过是狗仗人势,罪魁祸首还是那蛮横无理的馆主。咱们使个计谋脱身,把那馆主除掉便是。” “怎的脱身?” 牧云在秘卷之书中习得替身法,暗中拈诀,双指指向空着的两个条凳。 只见条凳变作二人模样,坐在桌边,只管吃茶闲聊。 锦玉只知牧云精通布置阵法,更不知他还有此等灵术神通。凑近观望,发现条凳变化而成的牧云,竟与本人一般无二。 尚来不及赞叹,只听门外传来脚步和呼喊之声。 牧云拉起锦玉胳膊,使个随同隐身之法,屏息凝神站在角落。 圣灵小洛从体内脱离,隐去行迹,顺着门缝钻出包厢。 它停在墙根,观望走廊里的动静,随时准备潜入目标人物体内,吞噬其灵根圣灵。 一旦圣灵被吞噬,宿主会陷入短暂昏迷。 届时便可不费吹灰之力,轻易铲除掉恶势力的头领,省去许多争斗。 霸武馆喽啰们对照影图形,确认牧云和锦玉身份,不敢大声喧哗,急忙通知本领高强的馆主牛征。 …… 牛征五大三粗,腰间悬挂一把铁环大刀,分开众人,抬脚踹开包厢木门。 “大胆狂徒,我看你们往哪里逃!”一声断喝,势如惊雷。 寻常人听见牛征的呼喊,无不胆颤心惊。唯独坐在条凳上的俩人,似是耳背,全无半点反应。 “怪不得敢和我霸武馆作对,倒是有几分英豪气概!”牛征声若洪钟道,“别装傻充愣了,跟老子过上几招!” 条凳变作的牧云闻言转过头,问道:“你是何人?” “在下乃是茗烟城霸王,霸武馆馆主牛征。念你是个有本事的小辈,速速报上名来。” “原来是霸武馆馆主,在下行不更名坐不改姓,牧云是也。” “原来是小瘪三!”牛征是茗烟城有头有脸的大人物,有腐朽的地下人脉网络,熟知大夏国强者姓名。 牧云不过是初出茅庐的年轻人,尚未闯出名头,相当于小透明。 踢馆夺宝之事,使他名声大噪,不过在坊间传闻里,牧云和锦玉是两个无名侠客,因此依然没打出一片天。 “牛馆主找我何事?”牧云不气也不恼,询问牛征来意。 牛征听见牧云的话,不禁愣了片刻。 他实在想不到,打砸了霸武馆招牌和门口石狮子,夺取乾坤棍的男人,竟会说出这种无厘头的话。 喽啰们懂规矩,再想怒怼牧云,也得保持安静。 小洛借助假牧云与牛征谈话之机,悄然爬到后者身旁,融进他的身体。 牧云和小洛一体同心,视野顷刻进入牛征体内。 牛征常年给星月洞进贡,得了些妖魔邪修之法,体内有些许黑色真气。 小洛作为实体灵根,潜心修炼十年,具备不亚于牧云的灵智。 它知道牛征的圣灵不可吞噬,只有将其消灭一条路。 每个人的灵根位置皆有不同,小洛在牛征体内迅速移动,爬到其后脑。只见一个黑不溜秋的小圣灵,形容甚是凶恶,两只黑漆漆的眼睛瞪视闯进来的小洛。 小洛是吸收过海量纯净天地能量的圣灵,体内有浩然正气,与受到邪念和妖术浸润的圣灵分属天敌。 猛地张开小嘴,喷出一道凌厉的三昧真火。 黑色圣灵终究只是残片,无法规避小洛施加的真实伤害,顷刻被三昧真火包裹于其中。 吱…… 凄厉刺耳的尖叫声传出了体外,黑色粘液顺着绒毛不断渗出,旋即被三昧真火烧成虚无。 牛征刚想拔刀,只觉后脑一阵剧痛。眼前一黑,不受控制地栽倒在地。 喽啰们急忙跑过来,不住声地呼唤馆主牛征。 牧云和锦玉隐身站立的位置,恰好离昏倒在地的牛征不远。 锦玉是急性子,召唤出火云枪,猛然刺击牛征心口。 火云枪尖携带火焰,切割力提升到极限,立时在牛征心脏戳了个血窟窿。 霸武馆喽啰们不曾想有人突然袭击,来不及反应,昏迷的馆主已经丢了性命。 纵横茗烟城几十年的牛征,惨死在茶馆包厢,甚至连一声痛苦的喊叫都没机会发出。 牧云召回小洛,唤出青玉剑,现出了身形。 喽啰们认得他们,眼见包厢里出现两个牧云和两个锦玉,吓得腿软筋麻,竟无一人敢出头为死去的牛征报仇。 锦玉开了杀戒,周身萦绕强烈的肃杀之气,冷声道:“如今威胁你们的魔头已经不复存在,再不肯改邪归正,便是自甘堕入魔道,本尊定杀不饶。” 霸武馆失去顶梁柱,喽啰们已然心烦意乱,哪里还敢抵抗。 正所谓树倒猢狲散,没进包厢的弟子,撒开腿跑路。 恐慌迅速蔓延,包厢里的几个教头也慌了神。只不过他们没有转身跑路,而是不顾死活地硬撑。 牧云捉住踢馆时曾被他拧耳朵的教头,对其余人说道:“如今霸武馆馆主已死,你们不再受威胁,各自去寻个出路吧。” 这句话的意思很明显,教头们都不是傻瓜,急忙跑出包厢,疾步如飞地离开了茶馆。 “少爷,您别搁着一只羊薅羊毛啊!”唯一留下的教头,哭丧着脸求饶。 他因说出乾坤棍的事,被牛征暴打一顿,皮肉红肿尚未消除,又成了倒霉蛋。 任谁也得暗地里骂娘。 “实话告诉你,本公子要搞星月洞。你是霸武馆门下弟子,可知他们的底细?” 教头无可奈何,只得回道:“星月洞是一座妖精洞府,洞主是位成精的妖兔。” “你可知妖洞的具体位置?” 教头哀求道:“少爷,我不敢招惹星月洞,恳请高抬贵手放过我吧。” 牧云道:“你只需把我们带到星月洞所在的山脉,便可恢复自由身。” “当真?” “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 教头没办法,只好答应带牧云和锦玉前往遮牛山星月洞。 第42章 多积善因 牧云起初不了解遮牛山的来历,及至翻过山峰,见到被遮牛山挡住的另一座状似卧牛的石山,方才领略前人取名的智慧。 教头坐在锦玉本体宽阔脊背上,感受从耳畔掠过的凉风,早已吓得魂飞天外,用手紧紧抓住牧云胳臂,生怕一不小心从万丈高空坠落。 “快到了吗?”牧云没问过霸武馆教头姓甚名谁,不过只有他们二人,并不妨碍沟通。 “星月洞在北面半山腰,该找地方降落了。”教头见到锦玉本体,知道馆主牛征惹了活神仙,不敢不尽心竭力,“若能助二位仙师削弱星月洞,也不失为小人的一场功绩。” “多积善因,必得善果。”牧云得绫罗仙子秘卷之书真传,虽未入沙门,却也精通佛法。 劝人为善,不过是举手之劳。 “谨遵仙师教诲。” 锦玉收敛双翼,迅速俯冲,接近树梢时横向悬停。 牧云与教头协同轻身,跳到树梢之上,随即跃至地面。 “不知教头姓甚名谁?”牧云经教头告知得了乾坤棍,此番又着他带路,算是有番尘缘。 “小人名叫周安,自幼家境贫寒,长大了想补贴家用,不得已做了霸武馆的武艺教头。” “可曾婚配?” 周安红了脸,低声道:“因为家贫,尚未娶妻。” 牧云从玉葫芦中召唤出千两银票,说道:“沉香苑中有两位女子,花名叫瑞香和花菱。你用这些银两赎她二人出来,成全个人家。” “这……”周安倒不是嫌弃,只是收取牧云赠送的银两,总觉心中有愧。 “在下因你得了件称心如意的兵器,这一千两权当答谢之礼。那两位女子有情有义,你不可辜负她们。”牧云又叮嘱一番。 周安收下银票,情知以自己的能耐完全帮不上忙,拱手道谢,沿着隐蔽山路匆匆下山。 锦玉眉眼含笑地说道:“你倒是大方,花自己的钱,帮个陌生人成全尘缘。” “这是我欠瑞香姑娘的。”牧云家财万贯,不在乎千两银票,回归正题,“半山腰处妖气最盛,想必就是妖精洞府星月洞。” “那些妖精本领高强,跟他们硬碰硬,咱们俩吃不消。”锦玉有个优点,就是向来喜欢实话实说。 实力不济,也不会打肿脸充胖子。 牧云微笑道:“我从你父亲那里得到了大批太上金符,不在此时用,更待何时?” “你打算灭了它们?”锦玉清楚太上金符搭配阵法的威力,连上古凶兽都扛不住,老兔子成精怕是也难逃。 “你就瞧好吧。” 世间万物,皆有其成仙之道。即便是仙宫之中,也有妖仙的位置。 牧云身为修仙之人,懂得做事留一线的哲理。不会做出灭门的事,但也为被迫害的百姓出口恶气。 锦玉负责监视妖洞动静,一旦行踪暴露,便会即刻传达给布阵的牧云。 日间阳气旺盛,妖物并不活跃,气息大多处于停滞状态。只有零散的哨兵,活跃于密林之间。 小洛趴在牧云肩头。它是最纯净的能量体,对妖气的感知异常灵敏,帮牧云加强戒备,避免中途出岔子。 牧云用金砂在地面划出阵法,随即注入真气,阻截阵眼。 届时撤掉真气,便可保证四方阵法同时触发。 妖物们就算发觉有异,也没办法脱身。 一个时辰过后,牧云才回到锦玉所在的地方,拍掉手上的土,说道:“咱们可以出发了。” “去哪儿?” “玲珑世界无边广阔,高人不计其数。以你我二人的组合,实在难保无虞。”牧云道,“我遵从人道修行,断然难以突飞猛进。可你却不一样。” “我有什么不一样?修炼了百余年,实力还是很弱。”锦玉在牧云面前,不怕揭自己的短。 “那是因为你还没有觉醒血脉之力。” “别卖关子了,接下来去哪儿?” “前往龙城玉龙山,助你跃龙门。” 锦玉思量许久,变回本体,让牧云骑在背后。展开双翼,扶摇直上九万里。 牧云站在宽阔平稳的脊背,取出一道牵引符,注入真气,暗中念诵佛道两教真诀。 一缕真气和佛光飘然而下,犹如发丝般落于提前布好的阵法。 突然之间,遮牛山风云变色。 天际出现厚重雷云,遮天蔽日,隐有惊雷之声。 锦玉猛力扇了两下翅膀,飞出数里距离,躲开了能量汇聚之所。 四道光柱冲天而起,在半空中互相连接,形成矩形结界,将能量困于其中。 赤阳炎阵最先发挥作用,距离星月洞最近的树木接触到烈焰,旋即被点燃,将星月洞府围在中间。 锦玉悬停于雷云范围之外,感应遮牛山愈发强盛的磅礴自然之力。 雷云酝酿已久,突然降下一道粗如儿臂的雷电,顷刻间劈中地面的树木,引发了山火。 这道雷电不过是万雷阵的序曲。 随着时间推移,雷云中落下的惊雷声势和威力愈发浩大。密林中的参天古树,大部分难以幸免。 三昧真火和山间凡火混杂在一起,摧枯拉朽般在结界中迅速蔓延。 浓烟滚滚,灰尘漫天。 结界中的豺狼虎豹等生灵,发出嘶吼之声,狂奔向本能中的避难场所。 仍未跑出百米,便被凶猛的火蛇吞噬,很快化为了灰烬。 山火迅速向外蔓延,灼热火苗舔舐接触到的树木,将它们变作了火焰的一部分。 四方阵法屏障,兀自岿然不动,将靠近结界的火种消灭于摇篮。 一位五短身材,贼眉鼠眼的男子从星月洞中冲出,只见漫山遍野开满了火焰造就的霞光。 它比星月洞的妖修们更加冷静,掐指一算,判断出引发山火的是修仙者布下的阵法,急忙变成一只白毛老兔子,越过火海向距离最近的阵法猛冲。 牧云没有把事做绝,在西南方位留下了可以破解的生门和简信。 内容正是他给周安说的八个字:多积善因,必得善果。 锦玉见老兔子不顾安危奔向阵法东南角,情知它有很大概率逃过此劫。调转身形,朝龙城进发。 第43章 龙城 霸武馆的状子进了知府衙门,经过师爷手,摆放在了案头。 知府坐在桌案后边,左手边是百姓们联名呈上来的无罪请愿,右手边是投诉牧云的状子。 “老爷,您打算怎么办这件案子?”师爷躬身询问。 知府刚吃了一整只烧鸡,边用竹签剔牙,边反问道:“你觉得呢?” “依照大夏律法,杀人理应偿命,欠债势必要还钱。只不过牛氏父子作恶多端,实在是死有余辜……” 知府摆了摆手,师爷立马停下话头。 他偷眼观瞧知府脸色,生怕老爷有丁点不高兴。 知府瞥向左手边的文书,给了师爷一个眼神。 师爷久随知府,拿起文书,翻开一看,只见是百姓联名保释牧云的无罪文书。 “老爷,您怎么看这事儿?” “本官认钱,但也认字。”知府话说了一半。 师爷立即领会知府大人心意,躬身道:“小人这就去办。” 转身欲行,听见知府的话语。 “且慢,”知府大人留住师爷,道,“如今星月洞被仙师用一场大火烧了,霸武馆成了茗烟城的门面,别让它垮掉。” “老爷,您认为谁能接过馆主重任?” “仙师点化了周安,就把馆主的位子交给他吧。” 师爷比外人更了解知府大人。 旁人只道知府昏庸无能,其实他只是贪财好色。城府之深,连师爷这个老狐狸都自叹弗如。 茗烟城后来发生了两件事。 一件是霸武馆教头周安接任馆主之位;另一件是他迎娶了两个沉香苑的花魁。 当了一段时间的话题人物后,一切又恢复了平静。 …… 龙城在茗烟城西北三千里,牧云搭乘狮鹫顺风车,只花费一个昼夜,便赶到了大名鼎鼎的玉龙山。 果真是崇山峻岭,风景秀丽之所。 由于山巅有龙门,深涧中有化龙池,这里诞生了数量最多的龙族,数万年演变,成为了玲珑世界最崇拜龙的地界。 甚至连城池的名称,也是龙城。 龙城城墙厚达数丈,高逾十米,四个城门上方皆有龙纹雕刻,大夏云宫特批准许使用的玉龙旗,在城门楼上随风飘荡。 玲珑世界龙族数量众多,地位最高者是四海龙王,继而是不计其数的河龙王,更有泉龙王、井龙王等地位低微者。 青鱼散人是泉龙王,在龙族中地位仅高于井龙王,扩大到整个修仙界,更是不甚入流的存在,故而愿意与有普陀山背景的灵泉宗联合。 一来投靠山门,有个倚仗。二来得点好处,不至于做个穷酸的龙王。 锦玉盘旋落地,幻化成人形,和牧云来至南城门。 城门官过来盘问:“你们是何方人士?” “草民们是药仙谷人士。” “药仙谷距离龙城几千里之遥,你们来龙城做什么?” “我这位兄弟乃是灵兽幻化,想在化龙池和龙门碰碰运气,看能否化身为龙。” “龙门许可证六百两纹银,化龙池门票千两纹银。”城门官暗自提了百两纹银的价格,权当辛苦费。 牧云是何其精明之人,明白城门官的小伎俩。 只不过他此行来至龙城,确是想帮锦玉化身为龙,没有计较百两纹银的得失。 付完门票银两,得到两支质地粗劣的玉签,随即一同进入占地面积数千亩的龙城。 普通人想逛完龙城,最少也要花费十天半个月。 貌似繁华的茗烟城与龙城相比,倒像个小镇子。 玉签上标注了龙门和化龙池的使用时间,分别是十天后和十七天后。换言之,牧云和锦玉最少要在龙城停留十七天。 牧云确认所需时日,带锦玉来到客栈,租赁了两间厢房,租期是一个月。 行李和日常用品都在玉葫芦里,无需整理,反倒空出许多时间。 牧云得了乾坤棍和太极八卦棍法,尚未开始练习。好不容易有空闲,踱步到客栈环境雅致的后院。 后院面积极大,四周有回廊。 院中一棵枝叶异常繁茂的千年古树,仿佛一把巨伞,将大半后院笼罩于阴影之中。 古树树身上有旋转木板楼梯,直通到一根粗壮的横生枝干,供住客们安坐闲谈。 此时正值晌午,吃过中饭的人们回房间休息,后院里空无一人。 树梢偶有灵鸟啼鸣,悦耳动听,更添几分静谧。 牧云有过目不忘之能,从头翻阅太极八卦棍谱。只消一遍,便将棍法要诀、身法和基础招式路数牢记于心。 棍法遵循太极阴阳之理,攻守兼备,变化无穷。 牧云修炼青莲剑诀时,尚且属于毫无根基的修仙门外汉。付出了许多时间和汗水,方才练到炉火纯青的地步。 太极棍法有所不同。 乾坤棍仿佛是为牧云量身打造的一般,器魂与他完美契合。 棍法遵循天地阴阳至理。 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衍万物。 迅疾处风雷声作,慢招式水波不惊。格挡招架,进退有序。 锦玉坐在枝头,凝神观看牧云练习棍法,不得不惊叹于他的学习速度。 牧云每演练一次棍法,便可加入某些微妙变化,就像是画龙点睛的妙手,使棍法提升了威力。 即便没看过秘籍,锦玉也知其中记载的是早已印好的招式内容,不可能出现衍生变化。 细看这些招式,发现与套路招式极度契合,完全看不出临时加入其中的粗糙痕迹。 棍法由起初的生疏滞塞,逐渐大开大合,继而变得恰到好处。 牧云每次演练的稳步提升,很快使棍法产生质变,起承转合行云流水,各种属性变换衔接得异常流畅。 “锦玉,我再使一次青莲剑诀,你帮我看看孰优孰劣。”牧云虽是佛道双修,却不想在外家功夫上一心两用,必须有个取舍。 “你耍给我看。” 牧云召唤出青玉剑,使了三十六招。 剑招天衣无缝,亦是攻防兼备。 牧云是毫无疑问的武学奇才,属于老天爷赏饭吃的类型。 锦玉全程看了棍法和剑法,说道:“剑是百兵之王,自带侠客气场,只不过属性单一,攻击容易受到限制。相较之下,太极八卦棍法和乾坤棍的全能属性更适合你。” “既如此,在下就将青玉剑转赠于你。” 牧云收剑入鞘,扔给坐在横生枝头的锦玉。 锦玉知道这是父亲青鱼散人亲手炼制的上品宝剑,更不推辞,将其收进了玉葫芦。 第44章 集市见闻 小洛作为全天候修炼的打工仔,独自留在客栈里潜心修炼。 出门游玩的美事,自然落在了牧云肩头。 既已来至龙城,锦玉有七成把握能够化龙,变回女儿身,陪同牧云游览大名鼎鼎的城池。 锦玉身穿素色锦袍,容颜绝美,落落大方。 牧云布衣布鞋,放荡不羁中透着一股朴素低调,反倒有几分像是近侍家丁。 二人在铺着石板的宽敞街道行走,着实吸引了不少目光。更有几个富家公子,过来殷勤搭讪。 锦玉性格如火,斥退了无事献殷勤的公子。 又一位公子被毫不客气的拒绝,面含怒色,拔出了手中宝剑。 “敬酒不吃吃罚酒!”话音未落,公子胸口挨了一脚,倒飞出足有几丈远,喉头猩甜,吐出一口鲜血。 家丁见公子吃了闷亏,拔出武器,将牧云和锦玉团团围住。 牧云唯恐锦玉发起飙来,伤了这些平民的性命,发动一道定身符,把他们定在了原地。 锦玉推倒挡路者,大步往前走。 她的暴脾气,镇住了观望的公子哥。 两人来到大路上,拦住一位老者,友善问路。 老者一辈子生活在龙城地界,有极重的当地口音,仿佛是天外来客,压根就无法交流。 “您知道集市在哪儿吗?”牧云想到个好去处。 老者用手指了指东北方向,虽然说的话依然无法听懂,却指明了集市方位。 牧云拱手谢过白费了半天嘴皮子的热心老者,和锦玉踏上前往集市的路。 龙城集市和寻常地方的集市不同,常年开市,只要有空位,便可以缴纳银两入驻。 商家都很看重龙城百姓的购买力,摊位费水涨船高,已经到了旱的旱死,涝的涝死的地步。 集市南边有个汉白玉石门,上边写着龙城集市四个大字。 集市内人声鼎沸,各种商品应有尽有。价格比寻常商铺略贵,可依然有络绎不绝的买家。 牧云和锦玉直奔贩卖丹药的区域,指望淘换点能够帮助筑基,或者跃龙门时可以提供助力的丹药。 可惜终究是俗尘集市,哪里会有灵丹妙药。 卖丹药的商家见没有合适的丹药可以出手,转而开始洽谈拓展业务。 “我这儿有一片龙鳞,不知其妙用,但可以留作纪念。” 锦玉有一半龙族血脉,对龙鳞感兴趣,说道:“拿来我瞧瞧。” 商家取出一片金色龙鳞。 牧云是行家里手,接过龙鳞,指尖传来冰凉莹润的触感。不用鉴定,也知道是真货。 “不知是哪个头脑不灵光的灵兽跃了龙门,控制不住身体,剐蹭了山石,遗留下一片龙鳞。”牧云暗想道,“我曾听青鱼散人说过,龙鳞亦是贮藏着灵气的灵物。或许可以做个引子,助玉儿化身成龙。” 商家和锦玉都不会读心术,见牧云拿着龙鳞发呆,各自因不同缘由保持沉默。 牧云从出神状态恢复过来,说道:“这片龙鳞怎么卖?” “龙城常有神龙现世,龙鳞说稀罕倒也不稀罕,可却是千金难得。”商家以盈利为本,满嘴侃大山道,“您二位若是有诚意收购,算便宜点,收你们五百两纹银如何?” “店家,你的龙鳞卖得这么贵。”一位身穿锦绣长袍的公子哥,折起纸扇道,“我这里有几片龙鳞,不知收购价值几何?” 摊位老板抬眼一瞧,发现是龙城有名的贵公子柴荣,立马将到嘴边的脏话咽了回去。 “这位兄台,你认为龙鳞值多少银两?”牧云拱手询问。 “百两纹银,我卖你一片。”柴荣轻摇折扇,显得丰神俊逸。 牧云当即从玉葫芦中召唤出百两纹银,准备递给柴荣。 摊位老板好不容易遇到个视龙鳞为稀罕物的买家,不想再留存它,大着胆子开口道:“小老板,我也卖百两纹银,您可有兴趣?” 柴荣转头看去,吓了摊位老板一跳,急忙移开视线,假装整理摊位上摆放的货物。 “既然店家有诚意,兄台就照顾一下他的生意吧。” 摊位老板惊喜抬头,急忙道谢:“多谢柴公子美意。” 牧云将银两放在摊位上,老板急忙将其收起。 金龙鳞进了锦玉的玉葫芦。 “承蒙公子仗义相帮,敢问尊姓大名。”三人离了杂货摊,牧云拱手问柴荣。 柴荣是个讲义气的富家少爷,喜好结交各地来的豪杰。 牧云虽然身着布衣,感应不到丝毫灵力波动,举手投足间却有股难以遮掩的英侠之气。 即便是气息强悍的锦玉,也掩盖不了他的光芒。 两人互相道明身份,以兄弟相称。 “牧兄弟,你这位贴身保镖不仅本领高强,兼之貌美如花。你可真是懂得享清福啊。” 小洛独自留在客栈修行,牧云灵根脱离,相当于普通人,只能发动部分金符。 公子哥屡献殷勤,也是由锦玉亲自动手,故此柴荣感应不到牧云的气息波动。 锦玉看得上牧云,不代表看得上其他人,见柴荣说她是贴身保镖,脸色瞬间变得有点难看。 若是有小洛,牧云有信心拦住锦玉。如今可不敢冒险,摆手道:“锦姑娘与我是同伴,可不是保镖。” 柴荣拱手道:“柴某有眼无珠了。” “这还差不多。”锦玉一甩袍袖,大踏步走向另一个摊位。 恰在此时,集市的顾客们仿佛被某种无形力量牵引,瞬间涌向了南边的街道。 牧云怀揣着疑惑和好奇,跟上了奔走的人群。 来至街道才发现是游街示众的槛车。 两辆槛车上有道教封印符箓,一男一女两个囚徒披头散发,身子随着车辆摇晃而轻轻摇摆。 他们双目无神,仿若是行尸走肉。 大爷大娘们指着游行槛车,口舌似若毛笔,勾勒出完全不同而又玄之又玄的离奇故事。 牧云问柴荣道:“柴大哥,这两人是谁?” 柴荣长叹一声道:“男子是龙城的清贫书生,女子是清风岭的妖孽。因生情愫,为龙城长官所不容,因此才有这场祸事。” “人妖殊途,暗生情愫确实难容。”旁边一位不明就里的大叔闻言,踊跃发表观点。 锦玉不屑道:“倒不如说是龙城长官冥顽不灵。都什么年代了,还搞人鬼殊途那一套。” 大叔吓了一跳,根本不敢接锦玉的话茬。 在龙城,随意和长官作对可是掉脑袋的事。 谁也不愿意干。 第45章 少年不败热血 锦玉被公子哥们搞出一肚子火,又逢上游行槛车触动心事,情绪处于爆发边缘。 烂菜叶和臭鸡蛋成了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牧云接收到锦玉的传音,情知拦不住她,心弦微动,召唤远在几里之外的圣灵小洛。 小洛施展隐身术,迅疾朝龙城集市飞来。 柴荣眼见锦玉冲了出去,暗道不妙,折起纸扇,分开人群追上去,想要拦阻意欲劫槛车的锦玉。 锦玉施展轻身术,中途召唤出青玉剑,挥剑斩向贴着道家封印符箓的槛车。 护卫槛车的差役们察觉到异动,急忙呼喊示警。 “有刺客!” “拦住她,别让她接近槛车!” 护卫头领身穿黑色金鹰袍,呛啷一声拔出宝剑,从汗血马背上腾空而起。 剑气森寒,直取蓄意接近槛车的锦玉。 锦玉不懂剑术,指望用青玉剑破开封印,匆忙招架,被护卫头领一招海底捞月将剑从手里挑飞。 冰剑划过锦玉身体,发出连串刺耳声响。预料中的血光迸溅,并没有出现。 “大胆妖孽,竟敢拦截本官护送的槛车!”护卫头领声若洪钟,剑气提升到极致,“纳命来!” 柴荣定睛一看,和锦玉交战的不是旁人,正是有寒冰剑神之称的卓东海。慌忙停住脚步,不敢贸然上前。 锦玉无暇理会飞上天的青玉剑,召唤出火云枪,和卓东海在半空中厮杀。 几名精干护卫撩起袍袖,露出小臂佩挂的弩箭,对准袭击槛车的刺客。 卓东海不愧剑神之名,招式天衣无缝,径取锦玉枪法中的破绽。几次斩击命中,在锦玉体表留下了许多无法甩脱的冰晶。 明眼人都能看出,锦玉落败只是时间问题。 小洛火急火燎赶到龙城集市,化身一道流光,融入牧云体内。 纯净能量瞬间进入经脉,牧云急纵身,轻身飞向落在地面的青玉剑。 太极八卦棍尚未练成,面对强大敌人,青莲剑诀是制胜关键。 弩箭的箭矢表面涂了腐蚀剂,射中半空中的锦玉,破开了护体鳞片。 体表冰尘包裹,行动愈发迟滞。 即便有火云枪提供的火属性元素护身,依然陷入了危险境地。 牧云十年间执行了无数赏金任务,战斗经验丰富。 挽了个剑花,剑气凝结成微光青莲。 随风飘飞到暗放冷箭的护卫们身旁,在绝美的外表掩映下,爆发了最危险的剑招。 澎湃剑气,瞬间席卷十几名精锐护卫。 坐骑栽倒在地,将马背上的主人掀翻。由于剑气避开要害,他们性命无虞,却已是失去了战斗力。 剑舞青莲。 牧云一上来就施展了青莲剑诀中的群攻杀招。修仙者对普通人的战斗,降维打击带来的威慑,吓得看热闹的民众不自觉急往后退。 卓东海是剑道高手,感应到凌厉剑气。低头一看,平静如水的心境骤起波澜。 “大胆狂徒,怎敢伤害本官的手下!”卓东海放弃攻击逐渐衰弱的锦玉,调转身形,剑气直取立于地面的牧云。 牧云挥剑招架。顷刻间,剑影形成密不透风的屏障。 卓东海心下大惊。 他行走江湖数十年,见过不少高手,剑术超绝者如凤毛麟角。 牧云剑法精巧干练,速度迅疾如风,肉眼几不可辨。 卓东海情知不可退缩,真气注入剑身,一招长虹贯日,径取牧云剑诀中貌似弱点的中心。 “若中心不是剑招弱点,本官的右臂就凶多吉少了。”卓东海并非修仙之人,属于常人中的天花板,无法用修为压制牧云,只能依靠剑招。 叮! 一声清脆悦耳的轻响。 牧云轻柔化解卓东海的长虹贯日,使寒冰剑的攻击偏离方向。 寒冰剑气由剑尖飚射而出,刺穿路面,表面凝结一层冰霜。 路人皆知卓东海的寒冰剑乃无上神兵,又不自觉往后退了几步,远远观望牧云和卓东海的厮斗。 锦玉催动真气,化解身体周围的冰晶,飞上槛车,徒手撕掉车身上的封印符箓。 卓东海身担护卫职责,记挂着车里的囚犯,无心恋战,划出一道剑气,暂时阻挡牧云前进的步伐。 纵身飞回槛车,与锦玉战在一处。 柴荣身为龙城贵公子,纵有本领,也不敢贸然出手相助。 唯有牧云和锦玉陷入绝境,他才会考虑施以援手。 锦玉的枪法破绽百出,仅三个回合,肋骨便着了三剑。若非强悍肉体防御加持,早已成为卓东海的剑下亡魂。 牧云挥剑斩断书生枷锁,转瞬又出现在卓东海身后,青玉剑裹挟风雷之势,刺向他的后心。 卓东海感应到极速接近的威胁,脚尖轻点槛车,腾空躲避凌厉剑气。 锦玉身体受到冰晶侵蚀,反应速度急剧下降,眼睁睁看着剑气在视野中越来越清晰。 剑气正中小腹,破开鳞甲防御,血液从伤口中喷涌而出。 卓东海命中锦玉数剑,未能破开她的肉体防御。 牧云看起来稀松平常的一剑,反倒让来历不明的女子挂了彩。就算是愚昧之人,也知牧云的剑术非同小可。 百姓们只是看客,得力手下又被牧云尽皆杀光。独木难支的卓东海,开始谋划逃生之策。 卓东海是办事果决的冷酷派作风,迅速想到逃生妙法,提剑飞向人群,同时虚晃一招,假意要屠戮百姓。 百姓们四散奔逃,原本安稳的街道,立马变得混乱不堪。 卓东海保不住槛车,扯下附近摊位上的面具,覆于面上,趁机混入纷乱的人流。 牧云没有理会仓惶逃跑的寒冰剑神,而是继续做锦玉一开始便想完成的事。扔给锦玉一瓶特效金疮药,随即将书生和女妖从槛车中解救出来。 两人分别背起奄奄一息的男女,飞进一道深巷,然后消失在众人视野。 柴荣急忙施展轻身术,跟上两位行事风格大胆的年轻人。 “牧云,你认为我做得对吗?”锦玉平时我行我素,询问他人对某件事的看法,并非她的风格。 今天算破了例。 牧云笑道:“就算你不动手,我也会劫槛车,救出这两位真心相爱之人。” “你真是个满腔热血的豪侠。” “这件事与豪侠无关,”牧云跳上木塔房顶,笑道,“劫槛车不是豪侠行径,不过有句老话说得好——人不轻狂枉少年。” “好一个血气方刚的汉子!”柴荣的赞叹,清晰传进牧云耳中。 传音之法,实非常人所能领悟。 书生和妖女想安然脱身,还得指望这位宅心仁厚的龙城贵公子。 第46章 身份显贵 柴家府邸占地面积足有百余亩,高墙阔院,比茗烟城的邹氏武器铺还要气派数倍。 门口两只巨大的石狮子,威风八面地望着庸碌世人。 府里丫环和小厮的数量,多得超乎想象。 “柴兄,冒昧问一句,你究竟是何人?”牧云和锦玉跟随柴荣,带着营救出的男女来到柴家府邸,惊讶于它的规模和气派,不禁出口询问。 “不瞒牧贤弟,在下乃是王长子。碍于身份,故此没在大街上出手相助。” 大夏国官爵制度森严而复杂。人皇在位数十载,分封了诸多异姓郡王,柴氏一族显然位列其中。 柴荣既为王长子,待龙城郡王仙逝之后,自然会承袭爵位。 牧云暗想道:“原来是郡王嫡长子,怪不得摊位老板不敢发作。这小子有前途。” 锦玉对人世间的事了解并不多,轻轻碰了碰牧云,问道:“王长子是什么意思?” 牧云低声解释道:“柴大哥是龙城郡王的嫡长子,日后便是这龙城的郡王。” “原来是郡王。”锦玉一副恍然若悟的表情。 牧云对锦玉了如指掌,知道她不懂郡王为何意,碍于面子才没有继续追问。 女妖解除封印,恢复速度远超书生,面向柴荣,躬身谢道:“多谢柴公子出手相救,民女感激不尽。” 锦玉的注意力被女妖吸引过去,凑到她身旁,不住的问东问西。 柴荣唤来小厮,让他们妥善安置好受伤的书生。吩咐停当之后,将牧云拉到角落。 “牧贤弟,你们公然劫了槛车,违反龙城城主禁令,恐怕得和书生一道离开这里。” “小弟此番来龙城,是想帮锦姑娘跃龙门。目的仍未达成,不可遁走。” “你们定的日子是什么时候?” “跃龙门是九日后,进化龙池还需半月。” “事不宜迟。柴某帮你们运作,争取让锦姑娘今日得跃龙门。” “有劳柴大哥了。”牧云终究是修仙之人,不拘于俗世律令,但也不能枉杀平民。 幸而他懂得变通,压根没想过和城主铁令作对。 柴荣唤来心腹门客吕靖,吩咐他暗中联络掌管龙门和化龙池的官员,给锦玉讨个方便。 嘱咐已毕,柴荣从玉葫芦里召唤出几锭黄金,意欲交给吕靖。 牧云拦住道:“这是在下的勾当,还得我来掏银子。”说罢召唤出十锭黄金,递到吕靖面前。 精明强干的吕靖,面对这种情况也犯了难,不知该接谁手里的金锭。 柴荣见牧云出手如此阔绰,料定他是有财之人,主动收回金块,把表现机会让给牧云。 这是他从先生那儿学来的处世之道,凡事不抢风头,让手底下的人也能发光。 唯有如此,路途才会越来越广阔。 牧云又掏出一张银票和些许碎银子。 “这位小哥,碎银子你自己留下,权当辛苦钱。” “多谢少侠!”吕靖拱手拜谢,随即施展轻功,飞离了郡王府。 柴荣吩咐厨房筹备午宴,款待新结交的豪侠。 美酒佳肴,弦乐舞女,尽皆准备停当,随后邀请牧云和锦玉进入东厢房。 桌上摆满了龙城当地美食和大夏国常见的美味菜肴,三张圆凳和三副碗筷,三坛美酒和三盏玉质酒杯。 牧云当了十年的金波童子,早已是酒道大师。见到美酒,不禁有些技痒。 打开坛盖,细嗅酒香。 “这是陈年女儿红的味道。” 柴荣爽朗笑道:“在下甚少接触修仙界的仙师,以为会滴酒不沾,没想到和江湖豪侠倒有几分相似。” “实不相瞒,在下曾在宗门里做了十年的金波童子。” “何谓金波童子?”柴荣和锦玉异口同声问。 “我所在的宗门,修炼天赋平庸者划归为童子。酒是五谷酿造,在宗门里别称为‘黄金波浪’,掌管酒仙居的人被叫作金波童子。” “照这么说,金波童子地位很高喽。”锦玉视野不够开阔,认为牧云是极有本事的修仙者。 “我听到了‘修炼天赋平庸’,不认为金波童子会有很高的地位。” “本来是个人人嫌弃的差事,被我做成了香饽饽。”牧云得意笑道,“口说无凭,让你们见识见识咱家压箱底的美酒。”说罢,从玉葫芦中召唤出三坛珍藏美酒。 刚要打开酒坛盖子,只见一位身穿绸缎长袍的老者神色匆匆走进屋,来到柴荣身边,附耳低言。 牧云和锦玉皆是修仙之人,窃音之术手到拈来。 龙城城主派全城捕快缉拿劫囚之人,捕头乔农来郡王府例行检查。 柴荣站起身道:“忽有故人来访,本王前去接见。二位稍安勿躁。” 牧云听到柴荣自称的变化,对这位王长子的性格有了更深刻的认知。 柴荣面对江湖侠客或修仙者,为使自己超脱于俗尘,自称在下。面对无可避免的世事,他又回归了王长子的尊崇身份。 老者头前引路,一主一仆离开东厢房。 “玉儿,你在这里稍等,我去去就回。” 牧云施展隐身术,压制住丹田真气和声息,悄然跟在柴荣主仆身后不远处。 一位身穿龙城衙门制服的中年捕快迎面走来,方面阔口,龙行虎步。拱手行礼时,神态也是不卑不亢。 牧云见了,暗地里道声好汉子! “乔农,你来郡王府何干?”柴荣一改平易近人的风格,话语间隐含上位者的威严。 “奉城主令,全城捉拿大胆劫掠槛车的通缉犯。”乔农如实禀道,“城主特意叮嘱,让属下来郡王府搜查。如有得罪处,还望将军海涵。” “霍斌还算有心。你放心盘查,只是莫要坏了府里的规矩,否则本王可不饶你。” “属下明白。”乔农常和郡王府来往,行事懂得轻重。 牧云提前给锦玉传音,让她去书生和女妖暂住的厢房,用隐身金钟将他们罩住,以免连累了郡王府的名声。 锦玉立即展开行动。 乔农吩咐带来的五名手下到府中各处搜查,唯有归属于柴荣的几处别院和东厢房,由他亲自搜检。 王长子地位尊崇,莫说是他,就连城主霍斌也得敬畏三分。 百姓或许不了解柴荣的真实底细,身为一城总捕头的乔农,深知这位时常伪装成贵公子的王长子,确有雷霆手腕。 东厢房的侍女们站在桌旁,与初设酒宴时无异。 乔农是龙城办案经验最丰富的捕快,踏进东厢房,立即意识到六坛酒有蹊跷。 卓东海提供了劫车之人的情报,乃是剑术卓绝的方外修仙者。 基础的隐身遁法自然不在话下。 “将军,三副碗筷,何故准备六坛美酒?” “今日之宾客,酒量比平时大些,故此准备了六坛酒。” 乔农不好再问,退出东厢房,眼珠滴溜溜转。不消片时,心里便已有了主意。 第47章 暗中勾连 槛车被劫,损了寒冰剑神的威名。 卓东海强打起精神,穿过一尘不染的街道,来到和捕头乔农约定好的见面地点醉仙楼。 尚未到饭点,醉仙楼里客人不多。 掌柜的正在柜台后边拨弄算盘,盘点过去几天的收入与支出,算出了个大概,嘬着牙花子傻乐。 龙城是中南州最大的城市,繁华地段的客流量自不必说。饭菜美味又实惠的醉仙楼在街角伫立了几十年,传到掌柜手里,已经是第三代。 掌柜的没有雄才大略,唯一的期盼就是把醉仙楼长久开下去,成为根基稳固的家族产业。 “卓爷,乔爷在二楼,小人带您过去。”醉仙楼小二见卓东海进店,急忙停下手头工作,热情接待这位受人敬仰的剑神。 卓东海挥了挥手,示意小二头前引路。 木楼梯发出咯吱作响的声音。 即便赚得盆满钵满,老板也舍不得修缮磨损过重的楼梯。只有到了破败不堪的地步,才肯购置些许旧木板替换。 老主顾们常拿这事儿开玩笑,调侃百年老店就得古色古香。 掌柜的信以为真,甚至连小修小补都懒得做。 多亏身为大厨的女婿手艺过硬,才没有损失客流量。 乔农闲暇时最喜到醉仙楼饮酒,常坐在二楼临街座位,视野开阔,可以清晰看见街上的行人。 食客们的笑谈当成下酒菜,别有一番风味。 他正独自饮酒,一见卓东海,立马站起身形,拱手道:“卓兄,好久不见。” 卓东海一夜未眠,双眼满是血丝,挤出一丝笑意,回礼道:“幸会幸会。” 小二识趣地下了楼。 “乔兄约在下前来,所为何事?”卓东海和乔农都是公家差役,只不过分属不同部门,谈不上多熟悉。 二楼客人很少。尽管如此,乔农还是压低了声音。 “自然是为悍匪劫槛车的案子。” 卓东海闻言,立马来了精神。 “乔兄可有那两名悍匪的线索?” “据我所知,那两个劫槛车的男女,可能与郡王府柴将军有关。” “若果真如此,这事就难办了。”卓东海拿起酒碗,豪迈地饮尽杯中酒。 城主霍斌官衔是二品大员,手中握有实权。 王长子柴荣作为郡王王储,品阶与城主相同。虽然没有实权,城主却也无法随意节制。 卓东海和乔农都是身怀绝技的能人,面对受大夏云宫保护的等级制度,终是无能为力。 “乔兄,似此如之奈何,还望赐教。” 乔农有个绰号,乃是玉面飞狐。颜值高的同时,还有着过人头脑。 卓东海将其视作挽救名声的稻草,不惜放下身为剑神的身段,低姿态向乔农请教。 乔农上身前倾,声音压到不能再低地说道:“咱们要对付的不是郡王府,更不是柴将军。劫车之人不可能在城中久留,书生和妖女也会想办法逃离龙城。” “乔兄的意思是,只要他们离开郡王府,就会有可乘之机?”卓东海听懂了乔农话语里的弦外之音。 “没错,到时主动权就回到咱们手里了。” “有一个问题,那劫车之人是修仙者,不受律令约束。若动起真格,着实不易对付。” “在下会禀报城主,请求调动神机营。就算对手是修仙者,触犯了律令,也得让他付出代价。” 有乔农这句话,卓东海不安的心瞬间平静下来。 两人谈完正事,把酒言欢,不觉酒至半酣。 乔农还有案子要办,结了酒钱,先行告辞离去。 卓东海决定借酒浇愁,独自留在醉仙楼,倚靠着窗户喝闷酒。 一位略有些佝偻的花白头发老者拄着拐杖,来到卓东海所坐的餐桌旁,低声问道:“小兄弟,你可是有烦心事?” 卓东海闻言抬起头,仔细打量老者,确定并不认识他,问道:“您是?” “老朽是遮牛山人氏,来龙城观光赏玩。” 卓东海看向老者衣服,绸缎质地,龙头拐杖上镶嵌着一颗璀璨的红宝石。 他见老者这副打扮,以为是个来散心的富商。 这样的人在龙城屡见不鲜,没什么值得留意的地方。 偏偏老者大咧咧坐在对面,吸引了卓东海的注意。 “您遇到了难处?” 老者摇头道:“难处说不上,只是有和阁下同样的烦恼。” 卓东海比平日多喝了几杯,头脑有些迟钝,不解其意。 老者并不隐瞒,坦白道:“你和之前那男子的交谈,老朽全听在耳内。如若我猜得不错,劫车之人正是跟我有过节的家伙。” “您认识劫车之人?” “谈不上认识,有仇怨罢了。” “这么说您也是修仙之人。”卓东海没有责怪老者偷听,而是试探他究竟有没有利用价值。 “老朽的修为更在那小杂种之上,若不是疏于防备,定然不会着了他的道。”老者随手一挥,空酒碗里凭空出现清酒。 卓东海见老者这一手,明白他所言非虚,道:“既然你我有共同的敌手,不如通力合作,将这帮宵小之辈捉拿归案!” “老朽恨不得生啖他肉。若是将其擒住,还望交给老朽处置。” “悉听尊便。” 卓东海只想挽回多年辛苦建立的声誉,至于劫车之人的死活,全然没有放在眼里。 老者喝了一碗清酒,道:“适才你们说劫车之人藏在了郡王府,老朽先去试探一番。若是天公作美,没准能将那妖女和书生带出来。” “郡王府戒备森严,您有法子突围吗?” “山人自有妙计。” 修仙者的事,卓东海不太懂。不过有人站在他这边,总好过以凡人之躯对抗夺天地造化的超自然者。 卓东海站起身,拱手道:“若能出了这口恶气,在下定当重礼酬谢。” “对付那小杂种,正是老朽的夙愿,无需言谢。”老者也站起身,拄着龙头拐杖,缓步离开餐桌,通过吱呀作响的楼梯下了楼。 卓东海看着老者一瘸一拐的背影消失在视野里,暗想道:“劫车小贼,如今在下也有了修仙者的助力。你若是落在我手中,可休怪我无情!” 清酒入喉,不似先前那般苦涩,往日的甘冽回荡在唇齿之间。 卓东海明白变得不是酒,而是心境。 第48章 苦命鸳鸯 郡王府并非密不透风的堡垒。 老兔子精活了千余年,灵智绝非常人可比,暗中打听郡王府的内部关系,找到了想要的破绽。 柴三公子被封为镇国将军,暗地里和柴荣较劲,意图争夺爵位继承权。 老兔子打听清楚柴三公子的喜好,得知他爱好女色,摇身一变,变作个精壮汉子,花重金到勾栏赎出了色艺双绝的舞女。 重金贿赂的郡王府门房,帮老兔子留心观察柴荣的动向。 吕靖办事老道,亲自出马,搞定了锦玉跃龙门和进化龙池洗礼的事宜。 柴荣唯恐有人从中作梗,陪同牧云和锦玉,前往龙城西南的天龙山。若遇官府盘查,他可以帮忙化解。 老兔子得到柴荣离府的信息,更不耽搁,立即带着赎出来的舞女前往郡王府。 护卫拦住了他。 “你是何人,到郡王府何干?” “劳烦军爷向柴三将军通报一声。” “帮你通报何事?” 老兔子从袍袖里取出一锭银子,暗中塞给护卫,低声说道:“麻烦禀报柴三公子,就说在下有意敬献美女,愿做将军门客。” 护卫收了银两,略拉远些打量老兔子,端的一表人才。 相貌堂堂,威风凛凛。 “你叫什么名字,我禀报的时候好告知三少爷。” “在下姓贾,单名一个安字。” “在这儿等着。” 护卫转身进了郡王府,约莫盏茶功夫,便回到了正门。 “三公子有请,跟我进府。不要东张西望,更不可随意走动,明白吗?” “在下晓得。” 护卫走在前边,带着贾安和面纱女子穿过数道回廊,来至柴三公子居住的别院。 柴荣的东厢房装修颇有武侠风。三公子的住处则是花红酒绿,透着一股庸俗的奢华。 贾安见惯了霸武馆少爷牛隆的放荡生活,对这种陈设布置,已经习以为常,并不觉得新鲜。 柴三公子和柴荣只有几分相像,狭长丹凤眼,尖细面庞,有种尖酸刻薄的气场。 他粗略扫了一眼贾安,视线停留在身姿曼妙的舞女身上,问道:“这姑娘是哪儿来的?” “回三少爷的话,是小人从勾栏里买来,专程敬献给您。”贾安并不隐瞒姑娘的来历。 “我喜欢你的坦诚,”柴三公子笑道,“勾栏女子最懂风情,正合本少爷心意。来人,把这位姑娘领进厢房沐浴更衣。” 一位身穿薄纱的女子,俏生生领走了新送进来的姑娘。 柴三公子挥手屏退了正门护卫,随即让侍女沏茶,款待专程投奔他的贾安。 起初,他以为贾安是武林中人,并不是很重视。得知对方乃方外妖修,态度立马变得殷勤。 “仙师果真愿意屈尊做本少爷的门客?”柴三公子养了许多死士,但与大哥结交的江湖好汉相比,显得相形见绌。 若是有妖修襄助,便有了和大哥掰手腕的信心。 “实不相瞒,在下与柴荣新近结交之人有不共戴天之仇。” “是何仇怨?” “那杂种纵火焚烧了在下的仙洞,宗族死伤惨重。此仇不可不报。” “好!”柴三公子激动起身,道,“有了仙师助力,何愁大业不成。” 贾安这次是有备而来,低声道:“在下有一情报,可助三少爷抢夺王长子之位。” 郡王府二公子自幼染病,瘫痪不起,断然无法承袭郡王之位。只要铲除柴荣,三公子柴艺便可顺理成章的上位。 贾安这句话,说到了柴艺心坎里。 “大哥素以孝义闻名于龙城,私德不亏,恐难动摇他的地位。”柴艺常怀篡逆之心,谋划夺嫡子之位已久,苦思没有良策,请教方位高人。 贾安微笑道:“如今正有个天赐良机,待在下施为,助三少爷一臂之力。” 柴艺沉迷女色,却也不是愚笨之人。 手底下的门客曾向他禀报,言称柴荣暗中窝藏了触犯城主禁令的书生和妖女,甚至连公然劫槛车的男女也藏匿于府中。 传闻并非空穴来风。只是以他的能力和手腕,无法借以大做文章。 贾安决意辅佐昏庸好色的柴艺上位,释放妖力,探查郡王府中阵法所在之地。 妖力延伸不到十米,顺原路回归本体内丹。 贾安情知郡王府地底有抑制修仙者的玄天大阵,以他的修为,不可能突破仙人设下的限制。 “三少爷,得劳烦您带我到柴荣的别院。” 搁在平日,柴艺断然不敢带人去东厢别院。恰巧柴荣因事出行,山中无老虎,没人镇得住他这只不安分的豺狼。 柴艺带着贾安,明目张胆来到归属于柴荣的东厢别院。 吕靖负责保护书生和女妖,见柴艺带着个陌生男子前来,急忙上前暗中阻住去路,拱手道:“三少爷,大少爷出去公干,您等他归来再行拜访吧。” “狗奴才!你是什么身份,胆敢命令本少爷!”柴艺连大哥柴荣都没放在眼内,又岂会惧怕大哥手底下的门客。 “属下也是奉命行事,还望三少爷开恩,莫要为难小人。” 柴艺打开吕靖的手,厉声道:“这位先生乃是受公家差遣,专为解决劫掠槛车案而来。你要再敢阻拦,连你也捆起来,押送到无间地牢。” 无间地牢中有种种酷刑。别说是武艺高强的剑客,就是精通锻体淬骨的修仙者,也不愿意被打入无间地牢。 吕靖人微言轻,费尽九牛二虎之力,终究拦挡不住一心闯进别院的柴艺。 牧云出发去天龙山之前,用金钟大阵罩住了书生和女妖暂居的院落。 布置阵法的本意是保护他二人不被官府差役发现,反而成了指示标,暴露了他们的藏身之所。 玄天大阵可以抑制修仙者运行功法,却无法挡住贾安天生灵敏的嗅觉。 他嗅到了弥漫在院落内,不易察觉的妖气。暗中向柴艺传音,让他带着自己进入别院。 吕靖尝试阻拦,可惜结果没有任何不同。 贾安来至藏匿书生和女妖的院落,双掌发出灰色微光,积聚大量真气,随即推掌送出。 两缕黑蛇般的妖力,飘飘荡荡穿过门缝,进入悄无声息的屋子。 贾安低喝一声“破”。只听钟声脆响,继而传来女子尖叫之声。 吕靖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却也无可奈何。 贾安使了个摄法,将书生和女妖笼入袖中。 这对苦命鸳鸯才脱虎口,又入狼窝。彻底放弃挣扎,一副生无可恋的光景。 第49章 逆龙瀑布 天龙山山势巍峨,半山腰处云雾缭绕,恍若绿荫巨人围了个素色围巾。 一道连接天地的激流瀑布飞流直下,竟不知高几许。 唯有跃过龙门的神龙,方能解答这个问题。 “早知今日,我该问问你父亲,天龙山的逆龙瀑布到底有多高。”牧云放出灵识,依然探查不到龙门。 由于仙人设置的限界,无法用御空飞行之术登上天龙山,瀑布的高度足可以划进未解之谜。 柴荣不止一次站在天龙山山脚,每次仰头观瞻逆龙瀑布,都有种油然而生的自豪。 他以身为龙城一员,而深感荣幸。 “牧贤弟,逆龙瀑布可以算作大夏国有名的景观。哪怕不跃龙门,能亲眼看一眼这条瀑布,也足慰平生了。” 牧云笑道:“柴兄,不如逆流而上,也化个龙身如何?” “在下肉骨凡胎,可经不起这条瀑布的淬炼。就是锦小姐的强悍身躯,怕是也得熬过灼骨钻心的疼痛,方能觉醒龙族血脉。” 牧云比锦玉多些常识,只不过十分有限,好奇问道:“这逆龙瀑布有何玄机?” “跃龙门有十分严苛的条件,不仅需要体内有龙族血脉,还得有能熬过逆龙瀑布中锻体之力的强悍肉体。二者缺一不可。” 牧云不禁想起了圣池。 他的肉体在人类中足够强悍,却也无法在圣池中停留太久。若是普通人掉进圣池,顷刻间便会被其中澎湃的纯净力量涤荡成虚无。 逆龙瀑布和圣池有异曲同工之妙。 锦玉面现忧虑神色。 牧云爽朗笑道:“堂堂半龙之躯,何故畏惧这条小小的瀑布。” “说得倒轻巧,灼骨钻心的人又不是你。” “如果你不敢跃龙门,不进这深潭便是。”牧云巧用激将法。 锦玉涉世未深,果然被激发出了斗志,回道:“谁说本小姐不敢。圣池都当作浴桶,曲曲瀑布,何足惧哉?” “既然如此,锦小姐请吧。” 锦玉不想独行,眼珠一转,鬼主意涌上心头。 “牧云,你经过圣池洗礼,身体强度不亚于灵兽。进一步淬炼体魄的机会近在咫尺,你不想错过吧?” 柴荣好奇心起,问道:“锦小姐所说的圣池,究竟是何物?” “本小姐家住青峰山,山上有一山洞,其中有个天地生成的池子。池水厉害得紧,寻常小兽不慎跌落其中,顷刻便会魂消魄散。” “听起来倒与这逆龙瀑布有几分相似之处。” “或许是逆龙瀑布的分流也未可知。” “有可能,但是可能性不大。” 天龙山和青峰山相距三千余里,逆龙瀑布和圣池相连,无异于天方夜谭。 玲珑世界无绝对。 仙人弄了个神通,生生造出圣池,存在万中有一的可能性,因此不能把话说得太满。 “没有龙族血脉,跃龙门也是徒劳,白白经历一场磨难,实在是不划算。”柴荣可谓人间清醒。 牧云笑道:“我得到了青鱼散人的神龙赐福,体内说不准有万分之一的龙血。” “有个简单的法子,能测试你体内是否有龙族血脉。”说到灵兽属性,锦玉摇身一变成了行家。 “愿闻其详。” 锦玉召唤出在龙城集市购买的金龙鳞,道:“你将真气注入其中。若有龙族血脉,它会有所反应。” 牧云接过金龙鳞,只觉触手微凉,有种说不出的感觉。 “难道神龙赐福,当真给了我某种能力?”牧云心怀疑虑,调动本源真气,注入龙鳞之中。 金龙鳞发出微光。 “这是有反应吗?”牧云看向锦玉。 “当然啦。这不叫有反应,难道龙鳞要直接炼化不成?” 柴荣欣喜道:“看来今天要有两条神龙降世。” 锦玉道:“柴先生此言差矣。” “何解?” “牧云体内虽有龙族血脉,终究来自外界,无法脱胎换骨。即便得跃龙门,也不过是淬炼体魄,达到神兽水准,无法化身为龙。” 牧云心有所动。 若是具备了神兽级别的身体,佐以青莲剑法和太极八卦棍,拿下寻常修仙者便不在话下。 届时扮猪吃老虎,也就轻而易举了。 念及此处,跃龙门的想法转瞬由感兴趣提升到了非做不可的级别。 牧云向来不是喜欢婆妈之人,纵身跃入龙潭,只觉一股浩瀚如海的能量迎面而至,顺着全身毛孔渗入体内,搅得五脏庙六神无主。 他经历过死亡的绝望,坚韧早已深埋于心。抬头仰望高耸入云的激流瀑布,毫不犹豫地向上潜游。 由于有重力加持,能量入体的速度远超龙潭。五脏六腑承受的压力,转换成了疼痛。 身后不远处有个庞大能量体,不用问也知是紧随其后的锦玉。 瀑布水流下坠的速度远超想象,就算其中没有混杂锻体能量,寻常水流的阻力也会使人寸步难行。 牧云闭上双眼,催动本源真气,无视身体发出的警报,向着正上方逆流而上。 行了大约一刻钟,锦玉嗅到了一股淡薄的血腥气。 抬头一瞧,只见牧云体表开始渗出血丝,融入水流,被瀑布带到了千尺之下。 锦玉大惊失色,不顾疼痛难忍的身体,向牧云传音道:“快停下,你再往上冲会没命的。” 牧云没有回应,上游的速度丝毫不减。 他是个执拗的人,认准的事情,就算是八匹马都拉不回。 通俗点讲,就是一头倔驴。 锦玉变回本体,收敛巨大双翼,摆尾迅速上游,意图阻拦牧云。 “锦玉,不要做多余之事。如果我撑不住,会主动离开逆龙瀑布。”牧云的回音,在锦玉耳中回响。 她担心贸然出手会打乱牧云的真气流动。体内出现乱流,后果将不堪设想,因此不敢轻举妄动。 远远跟定牧云,生怕他有闪失。 牧云成了逆龙瀑布中鲜明的标识,由淡青色变成了鲜红色光点。 立于地面的柴荣,仰头观望不断向上攀升的同伴,只觉心提到了嗓子眼。 逆龙瀑布有脱胎换骨之功效,旧身体被粉碎,才能迎来新生。 若是过程中超越身体所能承受的极限,魂飞魄散便是逃不开的结局。 锦玉有些后悔,暗骂自己不该提起龙族血脉之事。 牧云没有多想,一心唯愿跃龙门。 只因始终坚信——我命由我不由天! 第50章 脱胎换骨 天下万事万物,难不过坚持二字。 逆龙瀑布的阻力随着海拔升高,变得愈来愈大,体力却是逐渐接近极限。此消彼长,难度比上半段提升数倍。 锦玉本以为牧云会在某个阶段陷入昏厥,可她预测的场景,迟迟没有出现。 凝神感应,牧云的丹田真气没有丝毫溃散迹象。 “奇怪,失了大量血液,他为何像个没事人?”锦玉是灵兽方面的百事通,眼前的事依然超出了她的认知。 身处逆龙瀑布时间越久,对时间和空间的认知便愈发模糊。 灵识向上攀升,无法探查到边界。 意识越来越模糊,身体机械式重复相同动作,前冲的势头开始减缓。 小洛从牧云体内冲出,立于肩头,仿佛一块海绵,尽情吸收逆龙瀑布中充沛的自然能量。 牧云模糊的意识,重新变得清晰。 锦玉和他的距离正在拉开,并且逐渐扩大。再过不久,便有顺流直下的风险。 牧云在秘卷之书中学到了极多灵术,足以应对各种突发状况,凝聚灵魂之力,通过传音方式直接送达锦玉灵识。 犹如晨钟暮鼓,敲醒了她渐欲沉睡的心灵。 “我搞懂了逆龙瀑布的玄机。”有了小洛源源不断的灵力支撑,加之身体以超乎寻常的速度经历破坏与新生,牧云反倒没了前半段的吃力。 “有何玄机?”锦玉的感受截然不同,阵阵眩晕感冲击着她的灵识。 “这条逆龙瀑布直达天际。” “照如此说,岂不是跃不了龙门了?” “我的猜测是超越极限之时,便可遇见龙门。” “应该怎么做?” “不顾一切,继续往上冲。” 地面似乎发生了战斗。 不过以牧云和锦玉当前的处境,根本无暇理会。 小洛转了个身,看向相距数千尺的地面。只见一些兵士放开了柴荣,不停地赔礼道歉。 没有真凭实据之前,大名鼎鼎的神机营也不敢得罪郡王府王长子。 龙城神机营由蜀山管辖,其中尽是宗门外院弟子,修为和实力在修仙界排不上号。换到常人世界,摇身一变成了顶级战力。 久而久之,神机营发展为大夏云宫钳制修仙者的主要手段之一。 龙城神机营的将领是龙威将军兰明义,身材魁梧,相貌堂堂,身穿一件黄金锁子甲,手提三尖两刃刀。 提刀下马,躬身向柴荣道歉的样子,有种违和的滑稽感。 若非柴荣身份所制,兰明义可以轻而易举将其拿下。只可惜身入红尘,不得不遵守陈规。 “柴将军,下官调查了龙门的预约簿,今日跃龙门者本该是一位叫陈谦的青年男子。不知怎的,临时换成一对陌生男女。事有蹊跷,不得不查。”兰明义没有柴荣和劫车之人勾连的证据,耐着性子解释。 柴荣有豪侠气概,不代表城府不深,笑道:“本将军正是来此巡查,没成想招致兰将军的猜疑。” “下官不敢。”兰明义拱手躬身,隐有请罪之意。 他不是城主霍斌,惹不起郡王府。 “你我皆是为朝廷当差,不必拘泥于礼数。如今逆龙瀑布中有冒名顶替者,兴许就是那公然劫槛车的贼人,何不提前布置阵法,来个守株待兔。”柴荣对牧云和锦玉有信心,使了个计策,将自己的嫌疑摘干净。 吕靖办事利落,不会留下蛛丝马迹。 届时就算神机营抓住牧云和锦玉,也不会牵扯到柴荣。 为了郡王府和后续可能出现的营救行动,他不得不走这步棋。 兰明义信以为真,立即吩咐手下围住龙潭,布置天罡七星阵,以待经历瀑布劫难的男女。 “将军,咱们可以御剑飞到半空,拦截缉拿那对违反了规矩的嫌犯。” “休要胡言!天龙山有仙人设下的限制,连飞禽都无法穿行,更何况我等御剑之人。”兰明义语气严厉地教训了新入神机营的小透明。 “既然飞的不行,不如深入龙潭,在这瀑布中将其捉拿。” “这位小兄弟天真到了可爱的地步。”柴荣被小卒的言辞逗乐,笑道,“你若是了解龙潭之险,定然不会说出这种话。” 兰明义道:“下官管教不严,回去以后定然帮他恶补天龙山和龙潭的知识。” “将军,为何不能现在说呢?” 兰明义本想呵斥小卒,被柴荣拦阻。 柴荣不动声色间,延误了神机营布置天罡七星阵的进度。 “相传逆龙瀑布是天河流下来的水,其中蕴含着凡人无法承受的仙力,随着下坠过程飘散于世间,支撑起了玲珑世界的灵气基础。更是有儒家学者认为,逆龙瀑布和龙潭是玲珑世界的祖脉。” “原来这条瀑布如此厉害!”小卒仰望看不到源头的瀑布,眼神中有掩饰不住的憧憬。 “你也想跃龙门?”柴荣看出了小卒的渴望。 兰明义不想小卒再出丑,抢白道:“他叫鹿鸣,是下官的同门师弟。都怪下官平日对他太过纵容,才会临阵耍宝,柴将军莫要见怪。” “兰将军客气了。神机营归你统辖,本将军不会插手。” 兰明义皱眉道:“鹿鸣,还不快去乾罡布阵。” “是!”鹿鸣知道自己有点过了火,急忙归队,催动真气布置天罡七星阵。 隐藏在暗处的柴艺和贾安,目睹了兰明义和柴荣交流的全过程。 “贾先生,您有把握在神机营的保护下,让我大哥出意外吗?”柴艺有点沉不住气。 贾安低声道:“对付你大哥得从长计议。这次来天龙山,首要目标是抢夺被神机营捉拿的犯人。” “好吧,”柴艺道,“不过你得抓点紧,让我早日坐上王长子之位。” 贾安心中对柴艺有几分鄙夷,只不过还要利用他的权势,表面仍然保持着恭谨。 逆龙瀑布的水流照常落在龙潭隐石之上,融入龙潭,不知流向何方。 一切恰如往常,却又有些不同。 牧云灵识中出现一道能量异常密集的拱门。 小洛重归灵识,全身上下有种通透而澎湃的力量感。 轻轻一跃,便穿过了那道像彩虹的拱门。 刹那间,牧云仿佛化身成为黑洞,疯狂吞噬周遭能量。体内破坏与重塑的速度提升了数千倍。 肉体强度不断增强,似乎没有上限。 这一切不过发生在瞬息之间。 及至牧云眉心出现火焰云纹,进化过程方才停止。 双拳紧握,取之不尽的力量,清晰显示出肉体的强悍。 最重要的是,灵识中长出了具象灵根,与小洛相辅相成。 悬立于瀑布旁的牧云,颇有仙人之姿。 他转头看向逆龙瀑布,只见锦玉仍在奋力向上游动,属于她的龙门尚未到来。 第51章 棍法初显威 牧云的灵识之海中清晰出现两个本源灵根。 其中之一是成长为圣灵的小洛,另一个则是全新生成的版本。 潜意识里,牧云知晓他仅能在半空中停留片刻,试验新灵根能否使他修炼清心诀的事,暂时放到一边。 地面隐约有阵法之力冲天而起。 瞒得过别人,可瞒不过精通阵法的牧云。 “锦玉跃龙门之后还得前往化龙池,才能幻化成神龙。若是被这些牛鼻子老道捉拿,岂不白白断送了前程?” 牧云自然不会让最糟糕的未来降临,纵身一跃,再度进入逆龙瀑布。 新灵根就像是一颗萌芽,在浩瀚灵力的滋养下,以不可思议的速度进化。 牧云顺流而下,只是几次呼吸间便已接近了地面。 兰明义感应到一股不甚强大的气息波动,心头不免产生疑惑。 “此人果真是击败龙城剑神卓东海,劫走槛车男女的嫌犯?” 柴荣是机灵人,预感到大战将至,急忙施展轻功,飞到了百尺之外。 瀑布水流忽的破开一个洞,身穿青衣的年轻男子从中钻出。剑尖之上,挽着一朵莲花。 “小心,这是贼人袭击护卫的剑舞青莲,别着了他的道!”兰明义拜访过卓东海,询问了劫车的详情,因此对牧云的剑招有所了解。 剑气比兰明义的话语,更快抵达神机营兵士身旁。 软甲挡住了大量伤害,肌肤裸露处却是遭了秧。不过顷刻间,出现了数道轻浅的剑痕。 鹿鸣摸着脖子上的血,低声道:“我还以为死定了,没想到他剑术不济,没有伤及经脉。” “蠢材,贼人故意削减了剑招威力,否则你们哪里还有命在?!”兰明义修为达到了金丹期二阶,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在这天龙山地界,可以称得上第一。 即便如此,他依然无法看清牧云的身形。 跃过龙门之后,牧云的身体强度足以媲美神兽,刀枪不入,水火不侵。除此以外,速度、敏捷和力量都提升到了常人无法想象的地步。 方才的剑舞青莲,他只发了一成力,效果并不亚于集市南街重创护卫。 若不是神机营皆是修仙者,早已失去了战斗力。 兰明义不敢托大,召唤出三尖两刃刀,怒喝一声,周身被寒冰包裹。 柴荣甚少有机会见证修仙者之间的打斗,凝神观察,生怕错过了细节。 牧云见兰明义使用的是长兵器,收回青玉剑,召唤出在霸武馆得到的乾坤棍。 棍如疾风,招架兰明义携带寒冰之气的斩击。 叮! 兰明义的三尖两刃刀乃是由深藏冰层千年的北海玄铁打造,极度契合冰元素。 刀刃与乾坤棍接触之初,便将一些冰元素附着于长棍表面。略走些回合,便可依靠冰元素破坏对方兵刃。 “小伎俩,看在下破了它。”牧云放缓身形,双手紧握乾坤棍,低喝一声,棍身表面出现了一层跃动的火焰。 “你小子竟是火元素,倒与老夫互相克制。不过凭你的修为,又岂是本将军的对手,还不速速束手就擒!”兰明义欣赏牧云少年英才,只是公务在身,得以大局为重。 牧云笑道:“胜负难料,将军看棍!” 棍势疾如风,间或有雷鸣之声。 兰明义以为自己幻听,更不以为意,举刀招架格挡。 两人在龙潭边的隐石上杀得难解难分,棍与枪交相辉映,直叫人眼花缭乱。 神机营的兵士们没有闲着,加快布置天罡七星阵的进度。他们打算借助阵法之力,镇压看不清身形的贼人。 柴荣纵观全局,并不惊慌。 即便是神机营布下天罡七星阵,这飞流直下的逆龙瀑布中,还有个即将觉醒血脉之力的龙女。 届时胜利天平定然会向他们这边倾斜。 柴荣正在暗自思量之际,未曾察觉身后有人接近。及至感受到一股猩风,再想挣脱已来不及。 贾安掏出捆仙绳,将柴荣五花大绑。 柴艺躲在暗处的树丛,不顾贾安的叮咛,召唤出一个竹筒吹箭,瞄准被绑住的兄长。 蓄力一击,将箭头涂抹剧毒的箭矢吹了出去,正中柴荣腰窝。 柴荣只觉身后传来一阵剧痛,欲待喊叫,惊惶发现自己失了声。徒劳张口,嘴里蹦不出半个字。 贾安感应到了毒箭,来不及阻止。 柴荣全身不住痉挛,嘴角溢出白沫,显然是中毒迹象。 贾安只想寻仇,更不理会中毒的柴荣,回头接着看牧云和兰明义的打斗。 牧云的五感也达到了神兽级别,嗅到远处树丛中柴荣的气味。 另外两个味道很陌生,其中有些许不易察觉的妖气。 “将军,你的人遭了妖精毒手了。”牧云不知兰明义是否知晓他和柴荣的关系,先行试探。 “小子,休想分本将军的心!”兰明义以为是计,断然不肯上钩。 牧云感应到柴荣的生命力在快速流逝,心下着忙,不自觉加大了棍法的力道。 火元素属性中加入了自带麻痹效果的雷元素。 兰明义只是金丹期修为,尚且属于肉体凡胎,如何抵敌得过力能扛鼎的牧云。 只觉浑身酸麻,低头一看,发现虎口不知于何时开裂。 再战下去,难免要在属下们面前出丑。 正没奈何处,忽然不见了对手的踪影。 “那小子的速度太快了,若一开始就认真与我对敌,怕是已经魂归九泉。”兰明义见识到牧云全力移动时的速度,不免暗自心惊。 贾安隐藏在树荫后边,察觉到一股凌厉劲风,急忙纵身躲闪。 乾坤棍砸中地面,溅起枯枝败叶,扬土飞沙。 “雕虫小技。”贾安正得意处,突然感到全身一阵酸麻,短暂失去行动能力。 乾坤棍正中贾安右腿,登时将他打得骨断筋折。 牧云没时间理会受伤的贾安,跑到躺在地上的柴荣身边,只见他面容发黑,口吐白沫,已然昏迷不醒。 若是迟了些,早已一命归西。 牧云召唤出解毒的珍贵丹药和续命丹,依次喂柴荣服下。 贾安体内的电流逐渐稀释,掣出宝刀,迎面劈砍疏于防备的牧云。 牧云并不闪躲,正面接了贾安的斩击。 只听当的一声,刀刃仿佛砍中了铁石,全无半点伤口,甚至连痕迹都没有留下。 贾安惊骇欲绝,匆忙中想要逃跑,右腿骤然传来的剧痛,使他不自觉摔倒在地。 “少侠饶命!”生死关头,老兔子顾不得仇怨,苦苦哀求,只想苟全一条性命。 兰明义追到树丛,见柴荣昏迷不醒,一个断了腿的男子正躺在枯枝败叶之上求饶。 此情此景,着实令他摸不着头脑。 究竟谁是贼人,也全然没了概念。 第52章 善恶一线间 兰明义一时搞不清复杂局势,亦不知牧云是正是邪,却能感应到贾安身上的妖气。 释放寒冰真气禁锢住贾安受伤的右腿,防止他逃窜。 牧云探查中毒昏迷的柴荣,发现他的脏腑受到毒素侵蚀,若非及时服下续命丹,此时已然驾鹤西去。 “你是何人,竟敢暗害柴将军?”兰明义在神机营当差日久,身上有股难以掩饰的正气,尤擅震慑妖邪。 贾安只道末日来临,吓得面无人色,慌张回道:“长官明察,暗下毒手的不是小人。” 另一支吹箭悄无声息地接近牧云。 叮的一声轻响,箭矢落于地面。 隐藏在暗处的柴艺见此情景,匆忙屏气凝神,以防暴露行踪。 牧云捡起吹箭,尚未看清箭杆上镌刻的名号。眼见它化作黑色烟气,飘散于空中。 一股寒意来袭。 牧云闪身躲过,本想举棍迎击兰明义,却发现寒冰真气冻住了箭矢化作的烟尘。 “将军,此举何意?” “本将军身为神机营统领,有义务保护龙城百姓安全。柴将军惨遭刺客袭击受此重创,岂可坐视不理。” “我还以为你也是个是非不分的糊涂官,没想到心里倒是有杆秤。” “你的罪孽仍未洗脱,休要和本将军套近乎。”兰明义大义凛然道,“我且问你,为何要公然打伤护卫,劫走槛车游街的男女。” “他们只是彼此相恋,何罪之有?” “或许在别的城市,人妖相恋不算罪过,但在霍城主管辖的龙城,这就是不可饶恕的行径。” “我劫走槛车,把他们送到别的地方,不就皆大欢喜了吗?”牧云急于救治面临生死关的柴荣,不想浪费时间。 “只可惜你还在龙城地界,本将军不得不擒你。” “你若是有本事,尽管放马过来!” 牧云灵识探查,知晓神机营兵士围了他所处的丛林。 独自突围易如反掌,想将昏迷不醒的柴荣一并带出去,确实有不小的难度。 兰明义道:“你浪费了最佳的逃生时机,如今已被包围,还是乖乖束手就擒。若再拖延下去,柴将军此命休矣。” 牧云笑道:“你这人太不懂得变通。我不过是解救了一对犯忌讳的男女,眼下林中却是有行刺柴将军的罪犯。神机营不捉拿他们,反倒先来为难我,岂不成了不分轻重之人?” 兰明义沉吟片刻,觉得牧云言之有理。即刻传下号令,封锁柴荣遇刺的丛林,连一只飞鸟也不放过。 牧云和兰明义暂时握手言和,走到被冻在地上的贾安面前,俯身再问道:“你是何人?” 贾安感应到牧云体内若隐若现的神龙气息,心下惊骇,战兢兢回道:“小人是遮牛山人氏,因念私仇追踪到此地,尚未有所行动,还望大人宽恕。” “你是星月洞的老兔子。”牧云恍然大悟,皱眉道,“在下纵火焚烧你的洞府,是惩罚你纵容霸武馆欺压百姓之罪。我且问你,从生门带出了多少手下?” 贾安垂下头颅,不敢直视牧云灼灼的眼神,闭口不言,沉默以对。 兰明义完整听了牧云和兰明义的对话内容,对眼前这个修为不算高,实力却异常强悍的年轻人有了截然不同的看法。 此前他以为牧云是个鲁莽行事的后生,了解得越多,越发感觉他是个有想法的年轻人。 “本将军且问你,你下一步打算怎么做?” “我没义务回答这个问题,”牧云有明晰计划,只是没必要告知兰明义,捏着贾安下巴,迫使他转过头,接着问道,“使用剧毒吹箭,行刺柴将军的究竟是何人?” 兰明义的注意力被这个问题转移,目不转睛地盯着贾安。 “刺客正是郡王府的三公子柴艺。” “大胆狂徒,怎敢诬陷柴三公子!”兰明义厉声怒喝,“你若是肯主动招认,足可减轻罪责。如今还敢血口喷人,我看你是不见棺材不落泪。” 牧云直视贾安双眸,发觉他没有丝毫迟疑,情知他说的是真话。 他从玉葫芦中召唤出一粒续骨丹,扔给贾安,说道:“你过去的罪孽已经受到了惩罚,这件事与你关系不大,速速逃命去吧。” 话音刚落,炽烈火焰融化困住贾安的寒冰。 兰明义有机会阻止贾安,不知为何,他没有这么做。 贾安服下续骨丹,待断掉的骨头重新长好之后,拱手拜谢牧云,化作一缕清气,匆忙遁出丛林。 “你烧了他的洞府,放过斩草除根的机会,不怕他来日再寻仇吗?” 牧云笑道:“在下还要为柴将军医治,改日有机会,再和将军叙旧。”说完,背起兀自昏迷的柴荣,几个纵身飞到龙潭边的隐石之上。 只有一个法子能救濒死的柴荣。 牧云仰头看向气势磅礴的逆龙瀑布,比任何时候都更想念正在其中历经磨炼的锦玉。 过了大约一炷香的时间,只听上方不远处传来一声介于龙吟与狮吼间的吼叫。 离地约莫九尺,锦玉幻化人身,惊喜地大呼小叫。 “玉儿,没时间了。咱们要即刻去化龙池,助你成为神龙。”牧云无暇叙旧,语气匆忙地回应。 锦玉体内有青鱼散人的一半血脉,跃过龙门之后,沉寂的血脉已经觉醒,只差变换龙身。 她感应到柴荣的生命力在快速衰减,到达了临界地步。 更不多言,重新变为狮鹫形态,让牧云跳到脊背之上。 一个小道士走到隐石旁,仰头道:“兰将军吩咐我照看柴将军,你们快去快回。” “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鹿鸣。” 锦玉展翅翱翔,急速飞向蕴含澎湃龙道之力的化龙池。 牧云感受半空中的凉风,盘腿打坐,试着修炼佛门功法清心诀。 全新生成的灵根没有让他失望,外界灵气运行一周天,回归丹田本源。 清心诀凝聚的灵气没有融入原本的气旋,而是又生成了专属于功法的另一个气旋。 他曾纵览宗门藏宝阁里记载各类修行功法的典籍,从未听闻有两个本源气旋的先例。 虽然概念还很模糊,但牧云心里清楚——他踏上了一条先人未曾走过的修仙之路。 第53章 羽化金龙 龙城守卫军预先接到情报,提前布下重兵,封锁化龙池。 这是成为神龙最关键的一步,褪去原身,化为龙形,觉醒体内全部潜能和力量。 如若在十二时辰之内没能进入化龙池接受洗礼,便再也没有化龙的机会,最终成为跃过龙门的半成品。 不可谓不强,却再也无法接近潜能极限。 对于修炼依赖天赋,上限远不如佛道等修炼法门的先天妖修,无异于致命打击。 锦玉性如烈火,张开血盆大口,准备发射火焰吐息,攻击守卫化龙池的军士。 自从灵识之海里长出新灵根,牧云的感应能力上了数道台阶,灵术也有了全方位提升。 他察觉到能量变化,急忙释放水灵盾,阻挡了锦玉没有征兆的吐息攻击。 “牧云,你拦我作甚?” “龙城有东西南北四个神机营,互为掎角之势,主动攻击他们就像捅马蜂窝,变数实在太多。” “你认为该怎么办?”锦玉平稳降落,幻化回人形。 牧云召唤出一个琉璃瓶,其中有些飞舞着的小虫。 锦玉识得百兽,知道瓶中盛装的是瞌睡虫,脸上现出坏笑道:“你小子鬼主意还真不少。” “当务之急是营救中毒的柴大哥,时间不等人,自然得想个聪明的法子。” 锦玉也不想和神机营正面交锋,万一错过最佳化龙时机,以后纵然能活千年,也无法另行弥补。 牧云使了个隐身法,隐去自身和锦玉的身形,悄然接近重兵把守的化龙池正门。 化龙池和逆龙瀑布一样,也是仙人留在玲珑世界的造物。以神机营统领的修为,压根无法影响到分毫。 只要突破防线,顺利进入其中,即可完成幻化。 “咱们在这儿傻站着,却让东营的弟兄独享头功,真是有点让人泄气。”把守化龙池山门的兵士,毫无顾忌地吐槽城主的安排。 他们虽听命于城主,然而终究身份特殊,在龙城具备极高地位。 懈怠是在所难免的事情。 门口的守卫并不严密,如若实力够强,可以轻而易举地闯入化龙池。 牧云有可以瞬秒数千人的终极奥义,只不过神机营兵士罪不至死,自然不会轻易发动。 啵的一声拔出瓶塞,数十只瞌睡虫从瓶口飞出,按照牧云灵术指引,飞向化龙池正门的几名守卫。 正在抱怨的兵士只觉鼻头发痒,继而打了个喷嚏,头脑昏沉,到嘴边的话不自觉停住,软绵绵栽倒在地。 其余人也先后躺倒。 “有人……”最后一名兵士想发出示警,无力喊出声响,也加入了同伴的昏睡行列。 锦玉低声道:“还是你这招高明。” “闲话少叙,待你化龙之后再答谢我也不迟。”牧云释放冰元素进锁孔,模拟钥匙形态,拧开门锁,带锦玉进入化龙池。 化龙池的内部构造像极了露天温泉,氤氲水汽遮蔽视线,给人一种朦胧感。 正如逆龙瀑布有无限高度般,化龙池在灵识之海中无限广阔。 池中的液体并非水,而是液态化的纯净能量。 这种能量不能用作修炼,却可以在身体重塑方面提供难以想象的助力。 “你进化龙池吗?”锦玉不清楚牧云跃龙门之后,是否可以幻化成龙。 “我会死在化龙池的,”牧云坦诚道,“我帮你护法,快些进池化龙身。” 锦玉更不推辞,现了原形,准备跳进化龙池。 牧云想起花重金购买的金龙鳞,恰好玉葫芦中有个法宝,可以将其炼化,以作化龙的原材料。 至于究竟有多大功效,全看锦玉的造化。 锦玉停住身形,转头见牧云取出一个奇形怪状的瓶子,将金龙鳞置于瓶口。 神奇的事情发生了。 金龙鳞瞬间变为液态,又迅速转化为气态,顺着指引来到锦玉身旁,继而覆盖体表。 锦玉只觉全身暖融融,有种说不出的舒适感。 “速进化龙池,别耽误了最佳化龙时机。”牧云收起瓶子,发声提醒锦玉。 噗通一声,回归本体的锦玉跳进了无边广阔的池子。 转变过程即刻开始,两翼上足以媲美刀刃的羽毛开始脱落,掉进池水之中,迅速消弭于无形。 牧云盘腿打坐,潜心修炼清心诀。 小洛坐在牧云肩头,帮他和化龙的锦玉护法。 锦玉身上的鳞片开始出现金色斑点,翅膀根部逐渐脱落,不过盏茶功夫,右翼坠入池中,和先前掉落的羽毛相同,被池水同化吞噬。 她本是体型庞大的狮子形灵兽,身体不断拉长,四肢开始变短。 随着时间推移,变得越来越像龙。 牧云稳定住清心诀气旋,缓慢睁开双眼。眼眸中有一道精光闪过,随后恢复平静。 长呼出一口浊气,只觉神清气爽。 清心诀是普陀山修行法门,有涤荡心灵之功效,对修仙者大有裨益。 小洛将所见共享给牧云,以便他了解锦玉化龙的进度。 最后一根羽毛脱落,锦玉身长暴涨到数十丈,大部分鳞片变为金色,成为了最明晰的指示物。 “待她全身鳞片变为金色,便会化身为龙。”小洛也随同牧云跃了龙门,灵智提升到不可思议的地步,主动分析局势。 牧云笑道:“没想到你竟成了我的军师。” “我不仅是军师,还是你的修炼工具人。” “以后你就有伴了。” “新伙伴似乎很有潜质,同时供给,恐怕你的修为会突飞猛进。” 一人一圣灵谈笑之间,锦玉顺利完成了幻化过程。 金色巨龙盘卧于化龙池中,双眼精光大放,呼吸间或有风雷之声。 这是初化龙时,控制不住呼风唤雨之能的表现。 牧云看向沙漏,从锦玉进化龙池开始计算,足足过去了两个时辰。 锦玉幻化成人形,穿一件橙黄色长裙,俏生生看向牧云。 她的眼中满是爱慕之情。 仅凭这点,即可断定锦玉变成了彻头彻尾的五爪金龙。 “看来那片金龙鳞改变了你的幻化方向,本该成青龙,如今倒化作了五爪金龙。” “取出你的青玉剑,本姑娘帮你再添一把火。”锦玉化龙成功,实力突飞猛进,并且拥有了化腐朽为神奇的神龙赐福。 宝贵的第一次,当然要给最重视的人。 牧云取出曾赠送给锦玉,又不声不响收回的青玉剑。 锦玉周身金光大放,升至高处,似若流星般击中牧云双手捧着的宝剑。 牧云见过神龙赐福,并不觉得稀奇。只是青玉剑的变化,吸引了他的注意。 青玉剑中的杂质彻底消失,变得晶莹剔透,牧云甚至能看到倒映在剑身上的脸庞。 剑刃变成了淡金色,一条游龙浮现,固定成了雕饰。 原本混浊沉重的青玉剑变得轻盈灵动。 上品武器经过第二次神龙赐福,悄然间晋升成了无上神兵。 第54章 贾安明义 牧云重新关闭化龙池正门,隐藏好行迹,收回潜伏于守卫体内的瞌睡虫。 先前抱怨的守卫最先醒来,揉了揉惺忪睡眼,确认化龙池没有被入侵。随即给了憨厚同伴后脑一记轻击:“叫你别抓瞌睡虫,偏不听劝告。幸好没出事,否则咱们都得被罚俸禄。” 身形瘦削的守卫充当和事佬,道:“既然没出事,就饶过马三吧。” “大家都是一个宗门出来的兄弟,我自然不会刁难他。”守卫朗声道,“都打起精神,连苍蝇也别放过!” 众守卫接连响应。 牧云躲在暗处,听完了守卫们的对话,不禁在心里暗笑他们太傻太天真。 他没有停留太久,来到约定地点,乘龙返回逆龙瀑布。 鹿鸣敷过金疮药,体表被剑气划出的伤痕已复原,仰头见云端有条金色巨龙,惊讶地瞪大了双眼。 兰明义没有抓住柴艺,靠坐在隐石旁,静观事态发展。 “玉儿,快用神龙赐福的圣光对柴大哥进行洗礼!”牧云动用了传音之术。 锦玉张开嘴,仰头喷出一道灿金色吐息。 兰明义瞳孔微张。 他在龙城当差多年,知道金色圣光乃是拥有朽木回春功效的神龙赐福。心里涌现出抢夺圣光的念头,不过千分之一秒,又抛到了九霄云外。 他是个无父无母的孤儿,得蜀山外院长老收养,取名兰明义。 明义二字,便是他的人生信条。 之所以没有刁难牧云,除了实力略有不济,更重要的原因是他看到了这个劫槛车贼人身上的闪光点。 金色圣光垂直降落,笼罩住奄奄一息的柴荣。 柴荣身体变得晶莹剔透,仿佛刹那间变成了巧夺天工的艺术品。 鹿鸣瞪大双眼,呆愣愣看着沐浴神龙赐福的柴荣。以前他常听师傅说大夏国人以龙为图腾,却始终没有准确概念,直到今日,方才有所领悟。 仰天看向云端的金色巨龙,心中有些通窍。 柴荣体内残余毒素被圣光消融。神龙赐福中蕴含的磅礴生命力,使得脏腑逆生长,濒死亦能还生。 牧云感应到柴荣重新被唤醒的生命力,轻拍锦玉龙鳞,示意她降落。 锦玉腾云驾雾,缓慢降到隐石上方,幻化成人形,轻巧落于地面。 牧云走到柴艺身旁,喂他服下一粒百草大还丹。 不过一炷香的时间,柴荣便从鬼门关逃了回来。缓慢睁开眼,被明媚天光映照,下意识眯起了眼观瞧。 他认出了牧云。 “我这是在哪儿?” “还是在龙潭。” “我做了个噩梦,黑白无常来索我的性命,幸好有个钩索挂住了鬼门关,我才幸免于难。” 兰明义松了口气,微笑道:“柴将军遭了暗算,险些命丧黄泉,是这位贼人兄弟和那个龙女救了你。” 柴荣站起身,拱手拜谢道:“承牧贤弟大恩了。” “柴大哥不必客气。” 牧云明白出来混要讲义气,只觉救治柴荣是分内之事。 …… 柴艺在林间留下了一件监视法宝,得知牧云救活几乎必死的柴荣。顿时怒从心中起,恶向胆边生。 龙城城主霍斌极有威望,哪怕贵为郡王府的三公子,也不敢轻易触犯他颁布的律令。 不过既是人妖之恋,便有个足可以利用的盲点。 贾安不放心柴艺,暗中跟踪他,发现后者来到一处隐蔽洞窟,其中有他不敢靠近的气息。 过了没多久,一位青面年轻人跟着柴艺走出洞府,径奔藏匿书生和女妖的地点而去。 贾安情知事有蹊跷,恐东窗事发时连累自己,心下彷徨之际,忽而想起了侠义心肠的牧云。 兔非草木,心亦有情。 “我得了他的恩惠,书生和女妖有难,岂可不告知于他?”念及此处,使了个土遁法回到龙潭。 由于柴荣身体仍有些虚弱,众人仍未离去。 牧云感应到贾安的妖力,心下疑惑,转头看向他,问道:“老兔子,你不逃命,又来这龙潭作甚?” 贾安欲言又止。 他有点畏惧一身正气的兰明义,不敢在他面前讲述掳走书生和女妖的事。 牧云是八面玲珑的鬼灵精,和宗门里的师兄们常打交道,见贾安这种状态,情知他有难言之隐。 两人走到隐蔽处谈话。 “先生和我也算是不打不相识,不知阁下尊姓大名。”老兔子贾安先来了个开场白。 “行不更名坐不改姓,牧云是也。” 贾安活了几百年,没听说过牧云的名号。不过从此以后,这个名字便烙印在了心间。 “我做了件错事。” 牧云思维活跃,而且与龙城之人没有太多联系。不是说的柴荣遇刺,便和槛车游行的男女有关。 柴荣已脱离危险,唯一的可能浮出了水面。 “你把书生和女妖从郡王府带出来了?”牧云毫不避讳劫车之事。 “不仅如此,我还结识了郡王府柴三公子。他是个人面兽心的家伙,甚至会对自己的兄长下手。” 牧云暗道不妙。 龙城亦如其余地界一般,虽然是化身成龙的福地,附近却也有着诸多妖精洞府。 书生和女妖的相恋即是明证。 若有妖洞与柴三公子勾连,对书生和女妖痛下杀手,他之前所做的努力会全部付之东流。 “你知不知道书生和女妖在哪儿?”牧云抓住贾安手腕,语速极快地质问。 “正是我和柴三公子将他们藏到了那里,又怎会不知?” “快带我过去,迟些恐怕都没命了!” 贾安应承道:“我这就用土遁之法,带你过去救难。” 一股妖力传来,透明防护罩般将牧云罩住,继而遁入地底。 牧云并没有感觉到窒息,暗想道:“这是五行遁术。青鱼散人常说玲珑世界的一草一木皆有灵性,成精的老兔子都有这等本事,看来果然不假。” 当初牧云只道青鱼散人说这话是为了不让他吃灵泉里的鱼鳖虾蟹,窥见玲珑世界的一角,方才明白青鱼散人所言非虚。 不过几次眨眼,两人来到了一片光秃秃的山岭。 怪石嶙峋,氛围诡异。 牧云感应到了女妖的妖气。 “你和我有旧日仇怨,为何肯出手相助?” “妖修也通人性。我感念你的不杀之恩,无以为报,希望以此减轻我的罪孽。” “苦海无边,回头是岸。” 老兔子贾安望着召唤出宝剑的牧云,越发看不懂这个非僧非道的修仙之人。 第55章 棍打梦魔 柴艺算到了贾安会背叛,没算到奇门遁甲之术,以为能在贾安到来前秘密处理掉从郡王府带出的男女,不曾想在山门外撞了个正着。 牧云在柴艺心中是个谜一般的存在,吹箭无法破他身体防御,外家功夫也达到了神乎其技的地步。 乍见之下瞳孔骤缩,猛然打了个寒噤。 柴艺身旁的男子察觉到他的异样,不禁发出一声冷哼,阴鸷道:“不过是两个宵小之徒,何以现出懦弱姿态。” 牧云听觉异常灵敏,清晰捕捉阴鸷男子话语。抬眼望去,只见他玉面长身,丹凤眼微眯,仿若深潭般使人想要沉沦。 至于和柴荣有几分相似之处的柴艺,牧云轻易猜到了他的身份。 “柴三公子,没想到你巴结上了梦魔。” 柴艺面上血色骤然褪去,双脚生根,立在了原地。 梦魔身份被识破,看向站在山岩上的年轻男子。 身穿粗布青长衫,脚踩云靴,青色束发带扎住长发,剑眉星目,仪表堂堂。 牧云暗中给老兔子贾安传音,让他用土遁术带走书生和女妖。 可怜有情人,再一次麻木地转移了方位。 柴艺精通暗器使用,奈何不得牧云,留在这里也是累赘。 阴鸷男子意识到碰上了强敌,挥手示意柴艺速速离去。 牧云没有阻拦。 柴荣从生死关头脱离危难,自有处置柴艺之法。 “你是何方人氏,速速报上名来。”阴鸷男子兰花一指,探问牧云底细。 牧云报了姓名,反其道而行之,道:“在下不斩无名之辈,你还是别报名号了。” 阴鸷男子眼神瞬间变得狠厉,召唤出一柄银蛇剑,豪迈回道:“本妖王盘踞此山,威震八方的夜魇大王。宵小之辈,速来受死!” 牧云全无惧色,没启用青玉剑,而是召唤出五行乾坤棍。 夜魇大王欺身向前,数道带着阴寒之力的剑气袭向牧云。 乾坤棍发金光,棍影重重,格挡掉腐蚀性剑气。 刹那之间,来至夜魇大王身前。 柴艺没有走远,再度隐藏在暗处,观察牧云和夜魇大王的战斗。 夜魇大王外家功夫也是堪称一绝,剑法全无破绽,足可以和牧云对敌。 “这小子是什么来头,棍法竟如此强悍!”夜魇大王摸不清牧云的棍法路数,越打招式越多,虎口开裂,逐渐有些力疲。 若再僵持下去,没多久就得败阵逃亡。 对于霸占山头多年的山大王来说,无疑是奇耻大辱。 人为虚名所累,妖魔也难逃其制约。 夜魇大王虚刺一剑,趁机闪开身形,张开獠牙大口,喷出一道浓郁黑烟。 既为梦魔,与生俱来的天赋便是入梦害人。 换作旁人,轻易就得着了夜魇大王的道。 偏巧牧云护身法宝极多,普陀山传下来的清心护符,屏蔽了妖雾中的催眠发梦之功效。 夜魇大王正得意之际,忽听得耳畔风响,继而肩膀挨了一记闷棍,疼得冷汗直流。 使了个元素遁法,逃窜到遥远山头。 “我说这位大王,这么快就要当丧家之犬了吗?”牧云肩扛乾坤棍,尚有余力谈笑风生。 “今天触了霉头,”夜魇大王暗想道,“怎得想个妙法,从这小子手底下脱身呢?” 牧云的速度快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而且有股隐约压制住他的血脉气场。 双重受阻带来的压迫感,使得肩膀痛感变得无比明晰。 柴艺不敢再看,急忙沿着盘山小路下山。 郡王府已是死地,万不可回。惊惶之处,浑然不知该逃往何方。 忽想起岳丈宁农在桦城为官,转道向西,舍弃龙城的一切独自逃生。 牧云放走了柴艺,却没有轻饶夜魇大王。 夜魇大王本可力敌牧云,肩部受伤,大大影响了剑招的威力,又走了几十招,被牧云生擒活捉。 捆仙绳五花大绑,断了夜魇大王逃跑之路。 夜魇大王趴在地上,不住哀告道:“爷爷饶命,爷爷饶命。” 牧云笑道:“在下是青年才俊,你这声爷,可是无福消受。我问你,盘踞山头的这些年,坑害过多少行人?” 梦魔浑身直颤。 他有变作女子哄骗路人进洞府,然后将其吃掉的前科。数十年间,做了不知多少起。 如今被牧云问起,心虚胆寒,口不能言。 “我修了佛道两门的仙法,若依从道教,理应打你个脑瓜开瓢。可佛家又讲究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牧云蹲下身,凑近问道,“你认为我该怎么选?” “选佛家,给我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夜魇大王急忙回答。 “既然选择佛法,首先就得给你摩顶受戒。”牧云拈了个诀,对着夜魇大王的脑袋吹了口气,秀发登时消失无踪。 九炷香悄然出现,又吹一口气,真火将其点燃,在夜魇大王脑瓜皮上点了九个戒疤。 “爷爷,赐我个法号吧。”夜魇大王只想活命,顾不得脸面。 只要佛法能度他,以后做个和尚也心甘。 牧云拿起乾坤棍,道:“这还不算完。你过往罪孽深重,重打你三十六棍,开脱过往业障。” 夜魇大王见过高僧,从未听闻遁入空门还要挨打,急忙道:“爷爷,您这是哪儿来的规矩?” “我是佛道双修不假,可在下非僧非道。打你三十六棍,只是我的主意。” “罢了,我就挨上三十六棍吧。” 牧云对准夜魇大王脊背,蓄力打了十八棍,直打得他七窍生烟,险些命丧黄泉。 “暂且记下一半,日后若敢犯戒,直接打杀了。” 夜魇大王毕竟是妖魔之身,能扛能打,缓过劲来道:“绝不敢犯戒。” 牧云还有用得着夜魇大王的地方,从玉葫芦中召唤出一粒棕色丹药,喂他吃了下去。 “爷爷,这是什么丹药?” “此丹药名为散魄丹,”牧云道,“只要你再犯戒,丹药效力便会发挥,三魂七魄尽皆消散,永世不得超生。” 夜魇大王心里暗骂牧云歹毒,表面还得装出一副恭顺的样子。 诺诺连声,嘴里不敢蹦出半个不字。 牧云收回捆仙绳。 夜魇大王有意化作烟尘逃生,转念一想,小命都快丢了,索性厚着脸皮问何时可得解药。 “帮我做件事,事成了便可得到解药。” 夜魇大王本是随口一问,没抱太大希望,结果立即找到了救命稻草。 第56章 城主的梦魇 夜魇大王为了活命,想都没想就答应要帮牧云办这件事。 及至来到城主府,才记起这座府邸有多严密的防御法阵。更别提那些凶神恶煞的道门守卫。 只是这些阻碍,都无法和活下去的念头抗争。 关山难越,夜魇大王也得想法子翻过去。 牧云交给他的任务,正是窃取城主霍斌的梦,以期搞清楚他大力反对人妖相恋的根源。 “那小子好多管闲事,结果老子得给他的愚蠢买单。”夜魇大王低声念叨,忽而有了另一种思考角度,“老子帮儿子,天经地义。” 自我安慰的想法产生,夜魇大王的心理瞬间平衡。 如何闯入戒备森严的城主府,成了眼下唯一需要考虑的难题。 白天人多眼杂,显然不便行事,找了家酒楼,在包厢里独酌到月上中天。 小二觉得夜魇大王有股阴冷气场,只来添过一次茶,收到小费时,心中着实有点过意不去。 夜魇大王不能兴起丝毫吃人的念头,独自在龙城大街徘徊,静静欣赏这座南部疆域排名前列的大城市。 拜牧云所赐,他第一次意识到龙城有多美。 远处群山巍峨,在月光映照下,看起来像吞天巨兽。 逆龙瀑布为起源,散发而出的磅礴灵气飘洒于世间。天龙山附近多强悍凶兽,身为低阶夜魇,他从未真正接近过那里。 “若我能在天龙山修炼,就算有十个牧云,也不是我的对手。” 这种美事,只会存在于幻想。 妖界的修炼法门极其侧重天赋,提升速度远超人族。只是一旦到达瓶颈,数千年也难以突破。 夜魇大王身为低阶灵兽,天赋上限着实不高。除非练就人身,否则直到仙逝也无法迈入更高境界。 这就是他不断吃人,夺取元阳和元阴的理由。 虽然收效甚微,却也比原地踏步和看不到丁点希望强上百倍。 数千年来,妖界精怪和人类的矛盾逐渐积累聚集,成为了天敌般的世仇。 大夏云宫没有任何保护妖精的律令,无论是打杀,还是烹煮食肉,都在合理范畴之内。 牧云能给夜魇大王留了一条命,实属小概率事件。 尽管夜魇大王对轻易败给牧云仍有怨言,不过从心底深处,还是很敬佩这位网开一面的怪咖。 至少盗城主梦这件事,他想尽力做好。 …… 城主府点了不计其数的灯笼,防御法阵昼夜不休,几位荷甲持枪的武师把守府邸正门。 想要接近霍斌而不触发任何警报,难度不亚于登天。 “小杂种,我帮你办成这件事,你的不杀之恩我就算还清了。”夜魇大王百般思索如何闯入城主府之际,这个想法跳进脑海。 最好的方法就是附身守卫头领,借助人身潜入府邸,寻找盗梦时机。 梦魔是由虚幻生成的自然生灵,起初接近灵魂体,夺舍他人属于天赋技能。修行数百年,已到了信手拈来的地步。 守卫头领只觉后脑起了一阵凉风,甚至还没察觉到异样,大脑已经进入沉寂状态。 身体掌控权落入夜魇大王之手。 “你们在这儿好生把守,我去出恭。” 守卫们点头哈腰,目送颇有权势的头领进府。 灯火通明,却是夜深人静。 “不愧是龙城城主,死要面子活受罪。这得浪费多少灯油。”夜魇大王的思维多少有点跳脱。 城主府面积比郡王府更大,徒步行走,对常人来说略显吃力,因此每座别院有专门侍奉的丫环和小厮。 秩序井然,奢靡和各种隐藏于水面下的乱象丛生。 梦魔感知力远强于常人,捕捉到痴男怨女的情愫,耳听抵死缠绵的吟哦,不觉有点心烦意乱。 不得已,只好暂时关闭灵识,朝着府邸中心区域快步前行。 穿过一道回廊,夜魇大王碰见了身穿管家府的中年人。 “秋洛,你不在门口守御,跑到内府作甚?” “劫槛车之人仍未抓获,内府也不安全。在下身为守卫头领,不能只顾着把守正门。” 中年男人赞赏道:“有道理。没想到一向耿直的你,也有开窍的一天。” 夜魇大王谢过中年男人夸奖,继续往内府核心区域走。 通过简短谈话,获悉了大量信息。 这是潜伏者所能遇到的最好情况。 更加讽刺的是,夜魇大王本以为闯入内府需要大费一番周章,结果轻而易举地找到了霍斌居住的别院。 “原来令人敬畏的城主府,守卫力量也没有传闻中那般难以突破。”夜魇大王出神思考片刻,立马想通为何没人闯过城主府。 霍斌自身实力深不可测是最重要的原因。 若非小命难保,夜魇大王也不敢在太岁头上动土。 如今已经深入龙潭虎穴,就算是赔上性命,也得一条道走到黑。 夜魇大王和牧云交手过后,对自己的实力极度缺乏自信。摸清了霍斌就寝的院落,潜伏在暗处,等待城主入梦。 这是唯一有可能盗梦成功的方法。 一旦霍斌有所防备,别说是侵入梦境盗取记忆,就连逃跑都变成了奢望。 黑暗中的晚风,本该带来美的享受。从未像今晚这样,显得寂寥又难熬。 或许是霍斌和如夫人的床头软语,亦或是想起要入侵城主梦境的紧张。夜魇大王只觉头脑中有无数爬虫,搅得他心烦意乱。 连他都不知道,如何捱过了漫长的等待。 三更时分,霍斌和如夫人终于进入了梦乡。 没有任何防备,也没有法宝护体。 “我的天,如果我是刺客,轻易就能取了霍斌的性命。”夜魇大王又一次感叹城主的大意,“幸好我不是刺客,只是来取记忆,否则龙城将会大乱。” 他从附身状态脱离,使守卫头领秋洛陷入昏迷。 扫清一切障碍,化作一道幻影,穿过窗户缝隙,进入城主寝室。 霍斌和如夫人呼吸均匀,处于深睡眠状态。 夜魇大王变作一只虚幻小鸟,潜入了霍斌的潜意识。 人的记忆仿佛庞大数据库,梦魔有独特天赋,可以在极短时间内找到所需的记忆。 整个过程没有持续太久。 当夜魇大王走在城主府后门的石板路上时,十分确信这是他近几年最走运的一天。 第57章 尘封的过往 牧云只想探究城主霍斌厌恶人妖相恋的缘由,不仅得到梦境记忆,还顺带听到了附送的评书。 夜魇大王证明了自己不仅有张漂亮的幻化面容,还有能吹破大天的嘴皮子功夫。 夜闯城主府的经过,经过润色加工,变成了险象环生的冒险故事。期间某个环节出现丁点差池,夜魇大王都会落入万劫不复的境地。 锦玉传音问道:“你相信这家伙讲的故事吗?” “如果城主府发生战斗,不可能没有能量碰撞和外泄。除非我变回了普通人,否则就是他在吹牛。” 柴荣相信夜魇大王的话。或者说,他选择相信这个有特殊才能的妖怪。 原因很简单——他是秃头,头上还有九点戒疤。 出家人以慈悲为怀,在玲珑大陆有极好的名声。即便是精怪入空门,也能博得常人信任。 夜魇大王终于讲完了逐渐天马行空的故事,扫过众人面容,期待见到的憧憬眼神并没有出现。 “哦,看来各位都是见多识广之人,没那么容易上当。” 牧云笑而不语。 锦玉无语到翻起了白眼。 柴荣接受过王府礼仪培训,自小知书达礼。虽有些侠客豪迈气概,更多还是贵公子的儒雅。 “在下常听人说出家人不打诳语,难道是个谣言不成?” 夜魇大王摆手道:“小人秉持沙门不久,六根尚未清净,故此有些还没改掉的陋习,不过所言有八成保真。” “在下对此深信不疑。城主府堪比虎狼穴,不是寻常人能闯进去的地界。” 夜魇大王夜闯城主府前,想法和柴荣几乎一致。如今亲身体验过后,并没有传闻中那般密不透风。 只不过就算再愚笨,他也不会跟旁人讲述城主府防卫的秘密。 一旦流言传进神机营,以夜魇大王的修为,很快就会变成被人遗忘的历史尘埃。 他甚至怀疑,闯进过城主府的绝非他一人。 未曾亲眼得见,终究只能算作假设。 牧云无暇关心城主府的防御力量是否严密,可曾有人像夜魇大王那般闯入。他取出读取记忆的器皿,将夜魇大王带回的记忆放入其中。 灵识探进银盆,一段属于霍斌的记忆浮现于脑海。 …… 更加年轻的霍斌骑马停于一座山头。 他身上穿的不是城主绣鹤长衫,而是一套亮银铠甲。坐骑玉兰白龙驹用蹄子刨着脚下的淤泥,不安地喷了个响鼻。 牧云登上山头,视野变得开阔。 神机营的人马包围了一个峡谷。 峡谷中树木葱郁,偶有飞鸟啼鸣。正是盛夏时节,却有难以忽略的冷意。 一个丰神俊逸的男子站在树梢,右手持剑,左臂抱着衣袍被鲜血浸染的佳人。 双方剑拔弩张,灵气在空中碰撞。 牧云只觉年轻男子面熟,往前走了几步,回头看向顶盔掼甲的霍斌,立即搞明白了熟悉感由何而来。 峡谷中傲然站立的男子,与霍斌有七分相似。只不过他的眉宇更加硬朗,浑如未经训练的野马,有股桀骜不驯的气质。 “父亲,您的斩龙剑,终于还是挥到您心爱的儿子身上了。”说完,年轻男子发出一阵肆意狂笑。 牧云飞到年轻男子身旁,探查负伤女子气息,发现她是个妖精,而且已经没有生命迹象。 年轻男子歇斯底里的癫狂,也就变得容易理解。 “义儿,放下邪剑重归正道,为时未晚。”霍斌的话语中气十足,其中混杂着难以察觉的颤音。 霍义仰天长啸,猩红双眼看向自己的父亲,冷声回道:“父亲,您可是号称铁血无情的斩妖师。面对罪恶滔天的妖孽,下手时连眼都不会眨。如今最大的魔头就站在您面前,为何迟迟不肯动手?” 神机营的兵士们实力强劲,蓄势待发。只等霍斌一声令下,即可擒拿峡谷中的魔头霍义。 唯独这道命令,许久未曾下达。 空中忽然飘来一朵乌云,遮蔽了龙城。须臾风雨大作,能见度降到最低。 霍义轻吻女妖额头,用结界护住她的尸身,随即灵力灌注于漆黑如墨的长剑。 身形消失于视野,再度现身,已来至神机营兵士身后。 剑光闪处,兵士人头落地。 霍义即开杀戒,犹如虎入羊群,顷刻间瞬杀数十人。 “神机营听令,诛魔卫道,斩杀妖邪!”霍斌下达了斩断父子亲情的命令。 “不愧是冷血将军,竟如此漠视手下性命。”霍义挥出一道强悍无匹的剑气,拦腰斩断十数人。 血雾随风纷飞,染红了天空降下的骤雨,别具一种凄楚的美。 神机营兵士和霍义的实力差距肉眼可见,甚至连一招都无法抵挡,犹如待宰羔羊般等待邪剑的最终审判。 霍斌抽出了白龙驹旁悬挂的长枪,金光闪烁间,瞬息挡住了霍义凌厉诡异的剑气。 父子对敌,全无半分往日情面。 牧云站在高岗,看着父子决裂的场景,心中五味杂陈。 连他这个旁观者都受到了冲击,遑论置身其中的霍斌和霍义。 霍义是痴情种,女妖的死亡带走了他生命中的光和希望。他所求的不再是长生,而是一死。 牧云已经预见了结局。 即便霍义的实力远在霍斌之上,结局也难以更改。 长枪洞穿霍义胸膛,鲜血顺着枪杆,流到了霍斌握枪的右手。旋即又被雨水冲刷干净。 雨滴在霍斌脸上流淌,看上去无悲无喜。 林间飞鸟已不再啼鸣。 有那么一刻,牧云确信自己听到了霍斌心在滴血的声响。 …… 牧云接收完记忆信息,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他自幼生长于猴群之间,原本不太理解人世间的七情六欲。直到跌落药仙谷,第一次在白家感受到亲情和友谊。 时至今日,方才明白骨肉之情究竟有多么难以割舍。 即便是后来升上城主之位的神机营大将军,也难以摆脱痛苦记忆的纠缠。 夜魇大王见牧云发愣,试探问道:“牧少爷,看过这段记忆,您有没有对霍城主的实力有新的认识?” “霍城主曾任神机营大将军,是龙城数一数二的强者。夜先生能从城主府盗取记忆,实乃大功一件。”柴荣接了夜魇大王的话。 牧云听到了对话,脑海中浮现出的却是站在峡谷中的年轻男子。 霍义是个彻头彻尾的浑球,却也是世间罕有的情种。 第58章 落英谷 牧云自打见过城主霍斌的睡梦记忆后,到当日发生战斗的峡谷游玩的想法便一发不可收拾。 锦玉对一个长满树木的峡谷兴趣缺缺,决定留在郡王府别院,潜心适应陡然暴增的力量。 郡王府忙于举办王妃的寿宴,柴荣脱不开身,因此差门客吕靖带牧云前往落英谷。 两人骑马出行,沿路遇着有名的景点,吕靖总会详细讲解一番。 “吕大哥,这偌大的龙城,好像没你不了解的地界。” 吕靖回头笑道:“实际上,我对勾栏不是很了解。一直想去,又怕坏了郡王府名声,故此未曾去过。” 勾栏就是青楼。有人认为有伤风化,另有些花间浪子认为那里是天堂。 牧云的信条是百无禁忌,勾栏自然去得,笑道:“待从落英谷回来,在下带吕大哥到勾栏去耍耍。” “只敢远观,不可亵玩焉。” “在下有易容妙法,没人能认出你的身份。” 吕靖很早便有勾栏探险的兴趣,牧云能消除最后一丝顾虑,何乐而不为。 甚至于路边的风吟鸟唱,都比初出郡王府时动听。 落英谷位于龙城西南二十里的蒹葭山,算不得名山。如今正逢农忙时节,来往行人稀少。 “蒹葭山几千年来一直叫这个名,可落英谷却是近些年才定的名字。前人不重视这座山,对那处人迹罕至的峡谷也没什么兴趣。” 牧云是天资聪颖之人,立即明白为何会定名落英谷。 哪怕霍义堕入了魔道,也不影响他的卓绝天赋和远超同龄人的强悍实力。抛开一切成见,足称得上少年英豪。 吕靖实力远逊于牧云,不想踏足被妖魔盘踞的蒹葭山,止步于山脚。临时搭了个简易帐篷,休憩的同时照看马匹。 牧云曾用掌中玉自测,龙门洗礼助他跳过了炼气期瓶颈,如今已是筑基期三品初阶修为。 迈入筑基期,代表正式成为修仙者。 尽管修为在修仙界属于入门级,真实战力却已达到无法估量的强悍程度,因此并没有给牧云带来太大惊喜。 山中多野兽精怪,踏足嶙峋山石,奔向山顶途中,牧云打起了十二分精神。 他自幼在猴群里颇学了些攀岩爬树之法,只要不是遇见碧落崖那种光秃秃的山壁,便可保证无虞。 不多时来至树木葱郁的山顶,往日战斗过的痕迹,已随着岁月流逝消散于无形。 远处林间飞出几只鸟,啼叫着奔向没人侵扰的地方。 牧云脚步轻快,沿着记忆中的路前行。 不一会,开始借助树木枝干,像只猴子般向前移动。 自从被入侵猴群的猴王驱逐之后,他很少再做这种事。 小洛在深宅大院里待了十年,鲜少有机会来原始森林中透气。趴在牧云肩头,感受快速穿梭时掠过的风,发出欢愉的叫声。 它觉醒了灵智,时常和牧云交流。回到了成长过程中最熟悉的环境,压根不想口吐人言。 灵兽妖修虽则艰难晦涩,但与人心复杂的俗尘人世相比,小洛更想回到原始的环境。 牧云站在蒹葭山山头,只觉亲身感受和通过灵识模拟出的场景截然不同。 峡谷中的树木变得更加粗壮,繁茂枝叶遮蔽了地面,入目是一片绿色海洋。 彼时血染红装的女妖以及持剑傲立的少年,只留存于某些人的记忆之中。清风吹拂的落英谷静的可怕。 牧云正出神之际,忽然感应到一股异常强大的气息。 小洛急忙遁入灵识之海。牧云压制住灵气波动,屏息凝神,躲藏在枝繁叶茂的树梢。 来者穿着带兜帽的黑色长袍,脸上戴着面具,显得神秘而强大。 牧云只盼望面具男的目标不是自己,否则难免经历一场恶战。 对方气息过于强大,即便是用出青莲剑诀的奥义,牧云也没有胜过他的把握。 传音犹如炸雷,响彻了牧云的灵识之海。 “你不用藏了,我知道你在哪儿。” 来者不善,善者不来。 牧云飘到横生枝干,居高临下问道:“在下与阁下素昧平生,何故追到这人迹罕至的地界?” 面具男似乎对仰头观瞧牧云并不抵触。他有一阵没讲话,也没有任何动作。 牧云不想招惹他。在对方表现出明显敌意之前,选择了按兵不动。 “传言说劫槛车的是个青年才俊。今日一见,方知闻名不如见面。”面具男的语气十分和善,其中还有某种不易察觉的情绪。 牧云瞬间猜出了面具男的身份。不是旁人,正是龙城城主霍斌。 他常听人提及霍斌的强大,亲身感受,确乎有天壤之别。 霍斌为何要戴上面具,特地来这无人的山林间和他见面。牧云全无半点头绪。 暗中准备好遁术金符,一旦情势有变,可以瞬间转移到山脚。 他不确定吕靖是否安全,神机营的人有没有包围蒹葭山。 唯一确定的事——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你无需担忧,我此番来找你,没有一较高下的打算。” 牧云立于枝头,保持防御姿态。 他在灵泉宗混迹十年,大大小小出了数百次赏金任务,见识过错综复杂的人心。 即便霍斌身份尊崇,戴上遮蔽面容的面具,难保不会搞突然袭击。 霍斌想法不同。他转身面对树叶连成一片的峡谷,召唤出一柄洁白无瑕的宝剑。 牧云曾在记忆回溯时见过这柄剑,正是霍义当日所用之邪剑。 “这柄剑的剑魂异常强大,寻常人难以驾驭。”面具男看着邪剑,嗓音低沉地说道,“多年来我一直在寻找适合它的主人。皇天不负有心人,今日终于得偿所愿了。” “阁下所说的人选,可是我?” 面具男仿佛听不见牧云的话,右手轻抚邪剑莹润的剑身,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之中。 过了一阵,就在牧云以为面具男忘了他时,又在寂静林间听到了面具男的话语。 “邪剑是由魔王胫骨炼制而成,比凡间钢铁坚韧百倍,常人难以驾驭它的邪气。”面具男道,“老夫想让它重见天日。” “您不怕我被邪剑蛊惑,堕入魔道之中吗?” 面具男没有回答,用手摩挲剑身,又想起了隐藏在角落的过往。 第59章 珍宝难求 即便是植物最丰茂的时节,偶尔也会有叶子脱离枝干,飘零落于地面,化作尘泥滋养大地。 蒹葭山山顶寻常的鸟兽啼鸣止歇,唯有风声低语。 这种状态已经持续了一刻钟,感官上却有半个时辰那么久。 “树欲静而风不止……”霍斌打破了沉默。 山顶没有第三个人。他摘掉了面具,以真面目和牧云交流。 霍斌和多年前记忆中的自己相比,除了胡子花白以外,没有太大变化。 牧云有超越常人的灵识,感知到霍斌具备两种人格。一种勇猛果敢,另一种阴郁怯懦。 他回到了地面,和霍斌相距不过五尺。 “没了风声,世界就太安静了。” 霍斌满脸赞许地看着牧云道:“夫非常人行非常事。自我颁布禁令以来,你是第一个敢于打破它的人。” “您特意让梦魔盗走记忆,就是想把我引到这儿?” “我抛出了诱饵,不过只有想来的人,才会出现在我面前。” “为何要见我这个触犯了律令的嫌犯?”牧云和经历过人生百态的霍斌相比稍显稚嫩,完全看不清眼前的龙城城主。 “你知道我是怎么对待那些不顾禁令,仍然坚持要在一起的年轻人吗?” 牧云了解过坊间传闻,没有贴合实际的答案。 “那些拆不散的鸳鸯,我都把他们送出了龙城。” “为何?” “眼不见心不烦。” 牧云笑道:“霍城主,这件事有更好的解决方案。” “你的出现,或许是个契机。” 牧云以为霍斌是大家长式顽固不化之人,没想到思维如此活跃,一时间竟有些语塞。 他准备了应对老古董的说辞,结果对方通情达理,预先的准备化作了泡影。 “我不理解,您布下这种局的目的是什么?” 霍斌脸上再度现出笑容:“你是破局的引子。没有引子,一切皆是空谈。” 牧云越发看不懂龙城局势。 他不过是公然在大街上劫了槛车,城主霍斌先是派神机营全城捉拿,又用前尘往事设套将他引上蒹葭山。 这一切究竟出于何种目的,牧云毫无头绪,脑袋里一片浆糊。 “你是个心地善良的年轻人,我不想用人情世故那套对付你,直接给你讲解清楚。”霍斌道,“梦魔帮你盗取了记忆,理应明白我为何会颁布那项禁令。” 牧云有聪明的头脑,稍加提点,就像幽深隧道射进来的光,立即点亮了略显僵化的思路。 “人鬼殊途只是借口。您担忧定力差的年轻人受到妖魔蛊惑,行差踏错,迈入万劫不复的境地。” “仲文先生果真料事如神,你确是个天资聪颖的后生。” “不懂就问,仲文先生是谁?” “仲文先生是龙城的神算子,有一手夺天地造化的八卦占卜妙法,可称活神仙。槛车游行正是他的计策。” 原来一开始,牧云就入了套。 他忽而想起了一种精确到极致的剑招,可以刺穿心脏,却不会伤及被刺者的性命。 霍义没有死的想法,占据了牧云的思绪。 霍斌实力强劲,却不似仲文先生那般可以窥见天机,无法洞悉牧云心中所想。 “您做这么多,是想将邪剑送给我?”牧云终于想通了整件事。 虽然逻辑并不指向那柄魔骨打造的邪剑,但霍义的堕落和它脱不开关系。 霍斌视之如眼中钉,同时又忌惮它蛊惑人心的强大力量,不敢将其轻易放入世间,以免酿成大祸。 仲文先生占了一卦,算出能掌控邪剑的人会抵达龙城,继而引出后续的一系列事件。 前因后果水落石出,前路变得明朗。 霍斌确实想将邪剑交给牧云,却不是通过赠送的方式。 “老夫广发英雄帖,召集天下英豪和修仙者,一月后在龙城开办灵宝大会。届时邪剑将作为优胜者的奖励放入奖池之内。你若有意得到这柄剑,就报名参赛吧。” 牧云一句话,逗笑了老成持重的城主。 “我能不能先验验货?” “当然没问题。” 霍斌将邪剑抛至半空,阳光映照,无法使它反射出丝毫光亮。 牧云腾身而起,右手握住剑柄,入手一股森寒气息,直达灵识之海。 小洛立即切换成火属性,以纯阳之力,抵御邪剑带来的负面影响。 牧云悬停于半空,邪剑舞出幻影,真气在空中凝聚。 一朵剑气青莲缓慢飘落,在树梢处爆发。无比强大的剑气冲击波,转瞬粉碎了数十根粗壮树木的枝干。 霍斌提前退到了安全位置,眼见剑气青莲的威力,心中更坚定地认为牧云和邪剑乃是天作之合。 即便如此,也无法改变他召开灵宝大会,鼓励各路英豪公开抢夺邪剑的计划。 牧云是剑术高手,不需握持太久,便已了解邪剑的属性、强大威力以及它给主人带来的反噬伤害。 霍斌接住邪剑,同时扔给牧云一块城主令牌:“若遇到神机营刁难,出示此令牌可保无虞。”语罢戴好面具,遁出了蒹葭山。 牧云看着满目疮痍的树木,召唤出一个净瓶。用杨柳枝蘸了三生水,凌空泼洒。 只见遭受剑气损伤处重新长出枝叶,复又变得生机勃勃。 山顶的风势渐急,远处黑云压境,天光昏暗。 不多时便会有甘雨降临。 牧云沿原路下山,和歇在帐篷里的吕靖会合,趁大雨未至前返回龙城。 行至中途,忽然降下瓢泼大雨。 吕靖召唤出一个银色圆筒,点按侧边按钮,张开屏蔽结界。雨水顺着结界,流到了别处。 二人并辔而行,不免谈起上山游玩之事。 牧云和吕靖相识已有段时日,知他是个精明强干兼具侠义精神的汉子,更不隐瞒,将遇到面具男的事讲述一遍。 唯独隐去了霍斌的身份。 “在下近些天听闻即将举办灵宝大会,没成想竟是真事。”吕靖道,“如此一来,牧先生便可在龙城多待些时日。” 牧云笑道:“千金易得,珍宝难求。有此良机,自然不容错过。” 虽然霍斌的突然出现打乱了牧云的计划,但他将整件事化繁为简,暂时抛下多余想法,专注于一个月后召开的灵宝大会。 第60章 花和尚 书生白烨在郡王府调养身体,吃了大量灵丹,体魄较之入狱前更为强壮。 郡王府郎中朱济时常调侃牧云,说他用培养灵童的方式疗愈白烨的身体,有可能造就个怪物。 牧云总是笑而不语。作为王长子的上宾,只要他不想回答,没人敢接着追问。 白烨迷情于树精柳莺,身体恢复康健,第一件事就是去找多日不见的情人。 锦玉和柳莺成了闺中密友,常谈心事,清楚她和白烨相识相恋的全过程。主动让出别院,留了个二人世界。 牧云正在院中练习棍法,吕靖快步跑进来,上气不接下气问道:“牧先生,柴将军让我……问你,那三坛……三坛酒是从哪儿买来的?” 腾身而起,牧云手里的乾坤棍轻盈舞出斗转星移,随即收势落地。 “哪三坛酒?” “牧先生初来郡王府时从玉葫芦中取出的酒。由于发生了许多事,始终未能开坛。今日王妃本家亲戚进府拜访,柴将军开了一坛,众人皆夸其清冽可口世间罕有。”吕靖连珠炮般解释道,“如果有可能,希望用这种酒作为寿宴待客的礼酒。” 锦玉恰好进院,闻听吕靖言语,笑道:“你问牧云算问对人了。他不仅是个血气方刚的打手,还是个神乎其技的金波童子。” “金波童子?”吕靖没去过南海地界,和锦玉第一次听见这个称呼时反应几乎一致。 完全没听过。 牧云已经懒得解释,收起乾坤棍道:“你可以叫我酿酒大师。” 吕靖惊讶地张大了嘴巴,指着牧云,半天才说出话:“牧先生的意思,那几坛酒是您的杰作?” “我曾跟柴大哥提过。他最近太过忙碌,许是忘记了。” 吕靖赞同道:“柴将军近日忙于处理寿宴和府内大小事务,检看各处送来的礼物,忙得连歇下来喘口气的功夫都没有。” 且又寒暄几句,吕靖告辞离开牧云居住的别院,回禀美酒来历。 龙城是大城市,郡王府与各大宗门交好,城里的名门望族也会受邀出席。 明面上是王妃过生日,其本质是人情往来和权势巩固。不光是郡王府受益,城主府和城中各望族也将其视为结交宗门仙师的契机。 郡王最器重柴荣,自受冠礼以来,府里的寿宴等项皆由他全权负责。 三公子柴艺失踪一事,柴荣没有大张旗鼓地处理,而是秘密告知郡王柴勋。 父子二人商议过后,认为家丑不可外扬,以郡王府颜面为重,派心腹之人前往桦城寻找柴艺。 信使携带了王爷的名伶,着柴艺有生之年不得再返龙城。 苟全其性命,已是作为父亲和长兄的仁慈。 牧云是肯下苦功之人,有修炼青莲剑诀的经验,太极八卦棍从承接处磕磕绊绊到行云流水,不过用了几天时间。 即便是一朝化龙的锦玉,也不得不感叹牧云在武技方面的造诣。 “我很好奇,你变成五爪金龙后,圣灵去哪儿了?”牧云有些时日没见过锦玉的圣灵。 “她结成了神兽丹,栖息于我的灵识之海。” “这种事还是不要轻易透露为好。” 神兽丹的效力相当于无上灵丹,若是有急着渡劫的高阶修仙者听闻,准得拿锦玉开刀。 “本姑娘又不是呆瓜,信任你才肯讲这些。换作旁人,定然不会理他。” 门口传来爽朗的笑声。 柴荣折起纸扇,笑道:“锦姑娘还是那么的快意恩仇,直言不讳。” 牧云赶在锦玉接话前拱手回道:“柴大哥,什么风把您这大忙人吹来了?” “特为恭请酿酒大师而来。” “只要柴大哥有需要帮忙的地方,在下义不容辞。” 柴荣给牧云提供了诸多庇护,还有环境雅致的别院,好吃好喝伺候。所谓拿人手短,吃人嘴短。哪怕不是出于情谊,也该回报款待之恩。 “今天事务较少,我已交待吕靖代为监管。在下略尽地主之谊,请你和锦姑娘到醉仙楼尝尝龙城地道美食。” 说到吃,锦玉一点不含糊,跟着两位公子哥出了郡王府。 郡王府的厨子手艺极高,依然无法与醉仙楼大厨相提并论。 “醉仙楼的大厨是什么来历?”牧云对做饭没兴趣,却想了解享誉龙城的大厨。 “宁陵以前在大夏云宫里当过御厨,后来被霍娘娘赏赐给了霍城主。” 牧云没想到霍斌还有宗亲在大夏云宫里当妃子,疑惑道:“既然赏赐给了霍城主,如何又去了醉仙楼?” “霍城主欣赏宁陵的手艺,收他为义子。因醉仙楼掌柜之女貌美如花,结为儿女亲家,一来二去,宁陵就去了醉仙楼当大厨。” “醉仙楼有霍城主罩着,生意想不好都难呀。”牧云见过霍斌一面,完全看不清他的城府有多深。 即便身为技艺非凡的修仙者,牧云也不想惹他。 刚进醉仙楼,只听得叫嚷厮打之声从二楼传来。 牧云心下纳闷,问道:“怎么会有人敢在醉仙楼闹事?” 柴荣大部分精力放在筹备寿宴上,却也没有闭耳塞听,知道龙城过些时日将举办灵宝大会,道:“灵宝大会是龙城极具影响力的竞技项目,不仅附近宗门会派人参赛,各大仙山也会派出精锐弟子。难免有血气方刚之人,酒醉难自持。” 小二忙着劝解,无暇照顾新进店的顾客。 牧云纵身一跃,轻盈飞到二楼。 只见身穿蓝色僧袍的高壮和尚用簸箕大的手将一个略显瘦弱的年轻人按倒在地,“卍”字金印将其压制。 “臭小子,众目睽睽之下胆敢调戏良家妇女,洒家看你是活得不耐烦了!”壮和尚将左手酒碗里的酒一饮而尽。 “佛爷,他是我的旧相好,一时冲动做了错事,您大人有大量饶了他吧。”女子替年轻人求情。 “不关你事。” 牧云行走江湖不过月余,对大陆上的事知之甚少。留神听旁人对话,探寻和尚的身份。 “这和尚真是不知天高地厚,竟敢在醉仙楼闹事。” “兄弟,小点声。你是不知道,那厮正是天不怕地不怕的花和尚冷虎,九华山法华寺的护院罗汉,厉害得紧。” 众人畏惧性格暴烈如火的花和尚,不敢出面解劝。 牧云迈步向前,拱手道:“兄台,您已经教训了他,况且当事女子调停,高抬贵手放他一马吧。” 冷虎转头看向牧云,粗眉毛尖往上一挑,呵斥道:“乳臭未干的小鬼,洒家的事不用你管!” 看客们皆以为牧云会知难而退,唯有锦玉知道,牧云和冷虎定然会打起来。 静观其变,坐等看戏。 第61章 拳脚功夫 “你已教训过他,看在女子求情的份上,饶过他吧。”牧云身材精壮,外表看上去有些文弱。 俊秀的面庞,更是容易给人一种小白脸的错觉。 “洒家是出家人,可没读过几卷经。我再警告一次,少管闲事!”冷虎是个急先锋,旁人言语间顶撞或不按他的意思来,登时便要发飙。 牧云是个灵活变通的人,不气也不恼,笑道:“既然这位和尚大哥手痒,就由在下做你的对手,发泄无处安放的怒火。” 冷虎上下打量牧云,鼻孔里发出不屑的哼声。 他长得虎背熊腰,力大无穷,兼之修炼佛家外功,练就一身金钟罩铁布衫。常人莫能奈何得他,自然有恃无恐。 “既然你乐意替他受折磨,洒家就开恩饶了他。” 年轻人屁滚尿流地跑下二楼,下楼梯时一脚踏空,滚到了一楼。 掌柜的不敢来二楼管事,早已派小二去请捕头乔农。眼见年轻人把木楼梯踩了个窟窿,嘴里不停地嘀咕,说什么也不让年轻人走。 年轻人不得已,掏出五两银子赔了木板钱,方才灰溜溜离开醉仙楼。 他跑到对街,寻个视野开阔处,观察牧云和冷虎的打斗。 冷虎身高一丈,拳头有砂锅那么大,有熊虎之力,赤手能捏碎野兽头颅。年轻人和他交过手,深知对方的厉害。 本以为仗义出手的侠士会遇到危险,没成想与冷虎打得有来有回。 牧云不仅精通剑术,拳脚功夫也是宗师级别。一套八卦掌,使的是行云流水。 冷虎久攻不下,双手合十,一股强悍真气充盈于全身。 防御力提升到极致。 “臭小子,洒家这就来捏碎你的头颅!”冷虎的戾气相当重,根本不像出家之人。 牧云被战斗激发了野性,冷笑道:“就凭你,也敢说这种大话!” 青峰山圣池洗礼,以及跃过龙门,两种夺天地造化的锻体修行,使牧云的身体强度达到了神兽级别。不用聚气发功,防御力也远超施展了金钟罩的冷虎。 冷虎情知遇上对手,战意攀升到极限,拽开步子,起手一招金刚拳直取牧云面门。 金刚拳是佛门罗汉所用之拳法,劲道刚猛,破坏力极强。 牧云灵巧地像只猴子,侧身躲过直拳,右手向下拍击,正中冷虎粗壮小臂,改变了他的拳路。 冷虎欲待挥拳再攻,只觉左脚一股钻心剧痛。 旁人看得清楚,牧云猛地一脚,踩扁了冷虎脚掌。 柴荣急忙收起折扇,想要拦阻牧云,以免他伤了和尚性命。 锦玉伸手横栏,低声道:“柴将军放心,牧云自有分寸。” 在她看来,即便牧云灭了冷虎,也在合理范围之内。 冷虎受了伤,怒火盖过理智,刚猛霸道的金刚拳愈加刚猛,只是拳法路数中现出许多破绽。 牧云的拳速比冷虎高数倍,从容格挡之后,总能在对手出拳间隙猛击数拳。 即便拥有金钟罩护体,冷虎也是被打得气血翻涌,僧袍前胸沾染了从嘴角滴出的鲜血。 冷虎狂怒大吼,活像只受伤的野兽。 牧云仿佛经验老到的猎人,凭借灵巧拳法周旋,戏耍身体受伤的冷虎。 木楼梯传来急促脚步声。 捕头乔农上到二楼,抬眼见牧云戏耍五大三粗的和尚冷虎,朗声道:“少侠,看在本捕头的薄面上,权且收手吧。” 牧云后跳闪开身形,余光注意冷虎动向,回道:“得理不饶人的可不是我。” 冷虎攥紧拳头,又是一记刺拳,猛击牧云后心。 牧云的移动轨迹连成一串,看起来有十几道幻影。 空中翻越冷虎,闪到他的身后。 一记扫堂腿,将威风凛凛的汉子打倒在地。 锦玉感应到牧云的杀气,瞬身到他身旁,握住了手腕,传音道:“已经教训过他了。” 冷虎也是久经战斗的武僧,感应到肃寒杀气,明白当真碰到硬茬。为了保全性命,抛掉反攻想法。 躺在饭菜汤汁和酒液混合的木地板上,左脚的疼痛冲击着他的感官。 乔农等战斗平息后,方才吩咐手下把冷虎带走。 不是要将其逮捕,而是送去医馆疗伤。 牧云以为捕快们会来拿他,结果无人行动。只有乔农走了过来,在他身前不远处站定。 “兰将军托我转告你,若是有空,务必与他见上一面。” “他没说在哪里见面吗?”牧云对兰明义印象还不错。 “神机营。” 乔农的态度代表了城主府。他没有下令捉拿牧云,说明劫槛车的事暂时搁置到了一旁。 既然无人问责,牧云也不会主动亮出护身的城主令牌。 乔农本想去郡王府传达消息,在醉仙楼提前完成任务,返回府衙应付不久将举办的灵宝大会。 届时各路人马齐聚,安全是个大问题。 身为捕头的乔农责任重大,人妖相恋这种事,重要程度根本排不上号。 醉仙楼几个伙计收拾了地板上的狼藉,将碎裂的桌椅板凳收集到一起。 掌柜的大呼小叫,责怪小伙计不该让乔农带走和尚。 柴荣召唤出一锭纹银,扔给了掌柜:“我替大和尚赔付,赶紧处理完,招待店里的客人。” “遵命,柴将军!”掌柜急忙止住话头,把二楼留给了来吃饭的顾客。 小二带三人进了包厢,不一会香喷喷的饭菜上桌。 掌柜的特意叮嘱,先给柴将军上菜。 牧云活了二十多年,从未尝到过如此美味的佳肴,大快朵颐,只觉胃变成了无底洞,怎么吃都吃不饱。 锦玉有过之而无不及。 两人直吃了七八人一顿饭的量,方才停住碗筷。 “二位,真是海量!”柴荣被牧云和锦玉的饭量镇住,脱口蹦出个评酒的词汇。 牧云抹了抹嘴,笑道:“吃饱了好办事。” 锦玉道:“我那份也算在你账上。” “凭什么?” “你把我从青峰山上忽悠下来,当然得对我负责。”锦玉摆出一副娇嗔姿态。 牧云明白不能和女人讲道理,只好妥协败退。 柴荣坚持做东,付过酒钱,同牧云和锦玉来至熙熙攘攘的街上。 “牧贤弟,不知你那套拳法是从何处学来?” “你想学吗?我教你啊。”牧云穿过街道,正得意处,不慎被一只巨鸟撞倒在地。 第62章 大鹏黄羽 巨鸟急忙幻化成人形,是个俊俏但有点冒失的帅小伙,拉起倒在地上的牧云,不住声地道歉。 锦玉是旁观者,看清楚了巨鸟本体,乃是一只金翅大鹏。 “你也是来参加灵宝大会的吗?” 大鹏鸟听到锦玉的问话,转头见到出水芙蓉般的少女,不觉有些呆滞。所幸有佛法加持,转瞬又静气凝神。 “贫僧在白马寺带发修行,师傅闻听龙城有灵宝大会,差我来凑个热闹。” “既然来凑热闹,不如搭伙参赛。”牧云是大度之人,不仅没责怪大鹏鸟冒失冲撞,反而主动招揽他。 牧云的体魄堪比神兽,锦玉又是五爪金龙,再招揽个金翅大鹏并不违和。 “大伙都是兽类幻化,结伴似乎是个好主意。”大鹏鸟独自来到龙城,人生地不熟,巴不得有几个懂行的伙伴。 灵宝大会为团队竞争模式,标准十人成团。通常是宗门内部成员组成,散修很难找到搭伙的同伴。 牧云抛出橄榄枝,大鹏鸟想都没想就接受了邀请。 他叫黄羽,是只活了百岁的雏鸟,因生性顽劣,遣送到白马寺诵经念佛。如今已逾五载,玄戒大师让他来龙城见见世面。 柴荣顺理成章,邀黄羽同去郡王府。 得知王妃不日将举行寿宴,黄羽道:“贫僧独自下山,没能力准备礼物。届时诵经祷祝,权当见面之礼。” “玄戒大师真是个了不得的高僧。”柴荣身为龙城人,见过各种神兽,似黄羽这般通情达理的甚少。 “多谢施主美言。” 黄羽通过气息判断出锦玉的本体,对她兴趣大减。反倒是看不透的牧云,使他感到十足好奇。 安置好住处后,柴荣稍停片刻,便告辞离去。 黄羽不禁问出心中疑惑:“牧施主是哪种灵兽?贫僧没遇见过你的气息。” 锦玉噗嗤笑道:“他是人族。” “啊?”黄羽惊讶地张大了嘴巴。 “我的气息和人族有区别吗?”牧云发现了盲点。 “确实有点区别,介于龙族和人族之间,”黄羽道,“我还以为是某个特殊的变种灵兽,没想到牧施主竟是人族。” “可能和我跃过龙门有关。” “据我所知,人族进入龙潭会魂飞魄散,你是如何做到的?”黄羽身为佛门灵兽金翅大鹏,天生拥有关于灵兽的全部知识。 人族跃龙门,在他的思维里属于天方夜谭。 “我也不清楚,但龙潭和逆龙瀑布没有对我造成致命伤害。” “他经历过神龙赐福。”锦玉帮忙解释。 “神龙赐福没有分享龙族血脉的功效,”黄羽看向锦玉,解释道,“牧施主的身体定然发生过异变,才会与兽类有相通之处。” “如果不是神龙赐福,我能想到和灵兽的联系,就是自幼在猴群中长大。” “敢问牧施主是何方人氏?” “在下成长于南海须弥山的森林,后曾到过药仙谷,又在灵泉山生活了十年。” “须弥山中多仙果。许是你成长期吃的皆是仙果,彻底改变了体质。” “这个解释行得通。” “这件事似乎并不重要。”锦玉没想过要探究牧云的特殊体质。 “如果咱们没结盟,它确实不重要。如今是一条绳上的蚂蚱,帮牧施主搞清楚他的天赋,才能最大化获胜几率。” 灵宝大会是各宗门青年才俊展示的舞台,夺宝只是其次,真正引起各宗门重视的还是互相攀比。 黄羽敬重玄戒大师,不想丢白马寺的颜面,故此欲将战力最大化。 三人坐在刻着棋盘的石桌旁,聆听牧云的成长经历。 锦玉从未了解过牧云的过往,出于好奇,听得格外认真。 牧云原原本本讲述一遍,除了小洛是完全体灵根化身,其余悉皆没有隐瞒。 小洛是可以突破所有防御的真实伤害武器,也是牧云最后的杀手锏。留一手,总归没有坏处。 锦玉听闻牧云在灵泉山十年间出过那么多任务,他的玉葫芦像是宝库这件事变得容易接受,道:“怪不得你有那么多实用法宝,原来都是交换而来。” “锦施主,贫僧有话要讲,可否过会再闲谈?” “当然,正事要紧。”说完,锦玉保持安静。 “牧施主显然是修炼外功的天才,并且拥有灵兽级别的身体强度,不如由贫僧教授你一套罗汉棍,把优势发挥到极致。” “不瞒你说,在下已习得一套精妙棍法,再练另外一套,反而容易弄巧成拙。” “切磋一下何如?” “正有此意。” 牧云和冷虎的打斗没有用到兵刃,无法检验太极八卦棍的修炼成果。 黄羽召唤出一根朴实无华的玄铁棍,拉开架势,请牧云先攻。 牧云更不打话,右脚蓄力猛踏,空中留下几道残影。 黄羽的感知力是人类数百倍,清晰感应到乾坤棍挥舞时空气中的元素变化,举棍招架,轻松格挡牧云势大力沉的攻击。 他的肉体力量之强悍,已经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 架开乾坤棍,立即展开反击。 势大力沉,虎虎生风。 若是正面硬接这次攻击,断然会受到皮肉伤。 牧云顷刻间做出最佳截击选择,一招四两拨千斤,化去了罗汉棍的刚猛霸道之力。 以巧劲化解危机,转瞬又打出凌厉棍式。动静结合,招式衔接变化毫无拖沓之处。 即便是身为切磋对手的黄羽,也不免心中叫好。 莫说筑基期修为的牧云,就算是更高阶的修仙者,也很难在黄羽棍下走二十个回合。 牧云依靠精妙棍法以及似乎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体力,你来我往的和黄羽大战了半个时辰。 胜负未见分晓。 黄羽主动收住棍势,随即拉开身位道:“牧施主好棍法。只要再加精进,便可所向披靡。” 牧云拱手道:“承让了。” 在跃龙门之前,牧云轻易便会败在黄羽手中。如今有了无法用词汇形容的身体强度,方能勉强抵敌。 牧云摸清了黄羽的实力。 两人间的差距只有日积月累的长期修炼方能追赶,很难通过棍法弥补。 牧云心里清楚,仙途中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第63章 蜀山七子 柴荣派来了百十个家丁,帮着牧云打下手。 郡王府历来会对家丁进行严格培训,他们手脚麻利,总能不差分毫地完成牧云交代的任务。 过程没出幺蛾子,好的结果自然而然会到来。 牧云在酒坛中放入特殊催化剂,巨幅提升酵母菌类的活性和能力。原本需要数十天才能酿成的美酒,只需二十四个时辰,便可开坛饮用。 柴荣作为把关者,品尝到了第一坛酒。其清冽可口,连时常饮酒的柴大公子都震惊到讲不出话。 “这坛酒是女儿红,因龙城地处祖脉,材料中饱含灵气,酿出的酒比灵泉山更加醇厚。”牧云解释道,“和我的藏货相比,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黄羽在白马寺带发修行,并没有摩顶受戒,见两人热切讨论美酒口感,不禁食指大动,问道:“牧施主,可有纯粮酿造的清酒,给我尝一口。” 牧云酿造了数千坛酒,不愁寿宴不够用,用灵术摄来一坛纯粮酿造的竹叶青,开坛便有一股清香飘散。 锦玉和黄羽各召出一个玉碗,等着牧云分发酒水。 柴荣见状,知此二人也是酒中好友。 黄羽凑近细嗅酒香,只觉身处竹林之中,浅抿一口,其口感绵柔,下肚之后回味悠长。 他喝过许多贡酒,可谓天下珍馐。可与此时所饮之酒相比,显得相形见绌。 锦玉也是赞不绝口:“相较于你的修行和诡异身体,你在酿酒术方面,堪称绝无仅有的天才!” “此言有理。”黄羽立即表示赞同。 柴荣道:“看来咱们达成了共识。” 牧云以前常听杨宗主和青鱼散人拍马屁,如今三人同时夸奖,甚至有些微不适应。 “你们喜欢就好。” 正如精湛厨艺能给厨师带来成就感,有人喜欢喝他酿造的酒,牧云倍感欣慰。 柴荣举起玉杯道:“在下敬你一杯。” 锦玉和黄羽也在杯中倒满酒,凑了个热闹。 “在下还有些许事务要处理,待寿宴过后,再正式排布宴席,款待三位贵客。” 牧云客气几句,将柴荣送出别院。 “前两天乔农给我带过话,让我去神机营找兰明义。如今酒已备好,再不赴约就有点瞧不起人了。” “那就赶紧出发,在这里嘀咕什么。”锦玉又倒上一碗酒。 黄羽看向牧云。 牧云耸了耸肩,示意黄羽放轻松。只要适应了锦玉直来直去的做事风格,就会发觉她傻的可爱。 行出别院,沿途遇到的家丁都对他毕恭毕敬。就连正门的守卫,也比初来时和善许多。 “牧先生,我们听闻您酿的酒天下罕有,可否低价出售一坛,让哥几个尝尝鲜?”守卫头领说出不情之请。 牧云十年间靠卖酒换得了万贯资产。 他向来不是铿吝之人,从玉葫芦中召唤出一坛锦江春,将其递给守卫头领。 “你给守卫们分了吧。每人一碗,应是够了。” 守卫头领打开坛子,登时异香扑鼻。光是嗅觉感知,也能判断出这坛酒绝非凡品。 “牧先生,这坛酒太贵重了。您赏小的们一坛略微劣质点的酒,我们才敢享用。” “我的玉葫芦里没有质量差的酒。你们平素护卫有功,理应得到奖赏。”牧云说完,阐明还有要事,快步走上大路。 牧云忘了问兰明义分管哪个神机营,释放出灵识,探查蜀山特有的灵力波动。 东城神机营的气息最为熟悉,取道往东而行。 漫步走了大约一刻钟,灵识中出现大量光点,证明牧云没有找错地方。 神机营并非牧云印象流中的连片营地,而是类似大宅门式的深宅大院。 兵士们练习的不是刀砍枪刺,而是阵法剑招。日常训练和寻常兵营有极大区别。 牧云从未见过神机营,今天也算是开了眼界。 守门官拦住了牧云,见他有几分面熟,盘问时语气十分友善。得知是兰明义邀请的贵客,急忙进去通报。 不多时,兰明义和守门官一块回到了营地正门。 兰明义拱手道:“牧先生可真是难请。本将军邀了三天,您才肯露面。” “在下答应帮柴大哥酿酒,事没做完之前,又岂敢随意乱逛。” 两人相视大笑。 兰明义邀请牧云进兵营。 牧云和兰明义不打不相识,可也算不得熟人,问道:“兰将军这次邀我前来,不知所为何事?” “灵宝大会即将在龙城举办。这次蜀山只派出了六位优秀弟子,本将军又挑了个好苗子添入其中,凑了个蜀山七子。”兰明义不卖关子,道,“这次邀你过来,就是希望你和那位化成龙的姑娘与蜀山七子联手,争取获得优胜。” “原来是这事。”牧云善于敲竹杠,眼珠一转,计上心头道,“不瞒你说,我和锦姑娘都想联合强手,以免碰一鼻子灰。” 龙城在玲珑世界影响力十足。此地召开的灵宝大会,规模仅次于大夏云宫五年一次的水陆大会。 届时佛门五大仙山,再加上蓬莱、昆仑和蜀山,以及各个有实力的大小宗门。 水深不可测。稍有不慎,就得在全城百姓面前损了师门颜面。 兰明义之所以邀请牧云,也是为师门考虑。 这届参赛弟子是他见过最差的一届,强行把鹿鸣塞进去,才凑够能布置北斗七星阵的人数。 若是不想垫底,还得有个体实力强劲者带队。 牧云正是最佳人选。 兰明义早就准备好了说辞:“我私下调查过二位,牧先生别见怪。” “调查出了什么结果?” “牧先生是酿酒和阵法方面的天才,修为却是不高。至于锦姑娘,则是除了神兽天赋以外,全无半点特长。恕我直言,您二位在灵宝大会中不占优势。” “说来听听。” 牧云没经历过灵宝大会,不了解规则详情。有兰明义上赶着讲解,恰好省去许多麻烦,而且对方有求于他,定然不会说假话。 “灵宝大会有年龄限制,有的项目锦姑娘无法参加。你显然也不是无短板的全才,纯靠阵法和个人战,根本无法赢下涵盖修仙各领域才能的灵宝大会。” “蜀山七子能补足我们的短板?” “正是。” “你的话可有夸大成分?” “本将军是蜀山弟子,事关师门颜面,岂敢擅夸海口。” “这次的灵宝大会,在下就带蜀山七子闯一闯!” 牧云不费吹灰之力,顺利地组建了十人战团。 第64章 杯酒换权 蜀山七子除鹿鸣以外,皆有师傅所起之道号。以凌字为姓,分别名为金、木、水、火、土、风。 本有七师弟凌雷,不幸早夭,故此七子空出一位。 若非灵宝大会召开在即,鹿鸣也补不上这个空缺。 凌金头戴金冠,长发梳得一丝不苟,身穿淡蓝道袍,给人以公正严厉,不易接近的印象。 事实证明,他的性格确是如此。 “牧先生,劳烦您转告兰师兄,我们六个足够应对灵宝大会,不需要多加一个粗心的拖油瓶。”凌金找到牧云,讲出他的诉求。 “再怎么说,鹿鸣也是蜀山门徒,而且已经加入你们的行列,”牧云作为团长,耐心解劝道,“不妨看在同门情谊,忍到灵宝大会结束。” “与其勉强凑在一起,不如好聚好散。我们六兄妹默契十足,精通丹道,实力也够强。鹿鸣强行加进来,反而容易对我们产生不好的影响。” 牧云耸肩问道:“这是你一个人的意思,还是师兄妹共同商议的结果?” “他们不爱理会闲杂事务,由我全权负责。” 一个不谙世事的小顽固,搞定他并不难。 “放轻松,我能帮你们找到共存的方法。” “不,你不能。”凌金不信赖修为比他低得多的牧云。 他们没较量过,不知牧云是近身战士流修仙者,想当然认为他只是精通阵法之人。 “我问你一个问题,可曾在山门里饮过酒?” “师傅不让饮酒。”凌金的回答没有语调,枯燥到乏味。 “那你平日里都做些什么?” “练功、炼丹和练剑。” “哇哦!听起来真有趣。” “你为何问这个,和鹿鸣有关吗?” “当然有关系,”牧云召唤出一坛美酒,指节轻敲坛子,道,“先把那件烦心事放到一边,让你尝点好东西。” “这是什么,是酒吗?” “不是。这是龙城当地的一种美味饮品,身为团长,理应和你们分享。” 凌金思忖片刻,不好拂了牧云的面子,说道:“我把师弟和师妹召集过来,大家一起尝鲜。” 牧云点头应允。 凌金用一枚古玉向另外五人发送信号,不多时,他们便赶到了牧云的别院。 七盏玉碗,里边盛着等量的酒。 凌水是个天真烂漫的女孩子,问道:“鹿师弟没有联络玉,要不要通知他?” 凌金道:“我看不必了。” 另外几人赞同凌金的观点。 凌水看向师兄弟,见没人支持自己,只好拿起属于她的玉碗,站到旁边去饮用。 牧云走过去,低声问道:“凌水道友,如果我让你做灵宝大会的蜀山七子领头羊,你有什么看法?” 凌金错愕地看向牧云。 他是个很迂腐的人,信奉长兄为父的观念。身为蜀山七子的大师兄,认为理当牵头,并且有义务照顾好师弟和师妹。 牧云的建议,显然有些触怒了他。 “牧先生,我等同意和你组团,不过是合作关系。”凌金语气生硬道,“如果你执意插手我们的内部事务,恐怕合作就得到此为止了。” 凌水不想得罪大师兄,也不敢看牧云,索性低头不语。 牧云笑道:“放轻松,只是灵宝大会期间暂由凌水接管。大会结束,你还是蜀山七子的话事人。” 凌火是个性格急躁的人,瓮声瓮气道:“我们怎么做,不用你来教!” 凌土立即附和。 凌木喝完了他碗里的酒,又瞧上了没动的那碗。 “金师兄,试着改变一下也没什么,至少还有点新鲜感。”凌风是六子中唯一发型洒脱者。 凌火圆睁双眼道:“风师弟,你说的这是什么话!” 凌风挥了挥手,笑道:“我只是提个建议,没必要把气氛搞得剑拔弩张。” 眼见师兄弟之间出现摩擦,凌金为大局考虑,提议道:“牧先生,咱们过几招。只要你能赢了我,我就答应将管理权暂时移交给水师妹。” 牧云坦诚以待,没比试略知皮毛的炼丹,也没有坐而论道,而是提出比试剑法。 凌风喝了一口酒,被它的味道迷住,承牧云的人情,言语暗示他换个旁的项目。 蜀山六子的名字和灵根属性相契合。凌金是金属性修仙者,不仅剑法精湛,还拥有无可匹敌的破坏力。 牧云坚持比剑。 凌金道:“如果贫道有冒犯之处,还望牧先生海涵。” 无论如何,牧云都是兰明义指定他们跟随的人选。若不慎伤了他,多少会有些过意不去。 牧云召唤出青玉剑,和凌金相对而立。他没有等待,率先发起攻击。 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没有。 凌金在剑术方面下了苦功,只是就像他的性格,出招太过墨守成规,没能发挥出剑法的威力。 牧云觑准时机,剑尖轻挑,顷刻挑飞凌金手中宝剑。 寒芒一闪,青玉剑架在了凌金的脖颈之上。 “你输了。” 剑术切磋只过了一招,凌金便败在牧云手下。 蜀山七子旁观五人惊讶地张大嘴巴,一副不可置信的表情。 “这是梦吗?”凌土打破沉默。 凌风道:“我想不是。牧先生的剑法太厉害了,一剑鬼神惊。” “风师弟,不要捧着唠。”凌火还是看牧云不顺眼,不过对方能一招挫败凌金,威慑力大幅提升,态度不再嚣张。 凌金召回落在地上的宝剑,拱手服输。 牧云好言相劝,软硬兼施,将蜀山七子的掌控权交给了富有同情心的凌水。 “现在选择权到你手里了,是否邀请鹿鸣?” “虽然鹿师弟是外院弟子,终究是我蜀山门人。若在龙城都不能团结一致,何以和其它的仙山相抗衡……”凌水并不怯场,妙语连珠,仿佛早就幻想有这么一天。 慷慨激昂的陈词,不仅说服了师兄弟,甚至连牧云都感觉极有道理。 赶来龙城参加灵宝大会的都不是泛泛之辈,内部不团结,别说争取优胜,届时只要输一场,便有可能面临分崩离析的局面。 牧云不想邪剑被定力不强的人夺去,自然不会将灵宝大会视为儿戏。 凌金自觉有些羞愧,低声道:“水师妹,你比我更有智慧。此番灵宝大会,愚兄听候你的差遣。” 凌火故意哼了一声,可惜没人响应。没奈何,只好接受了现实。 第65章 酒养情谊 大脑被酒精麻痹,思维变得迟钝,又不会痛苦到沉沉睡去。正是饮酒给人带来快乐的最佳状态。 蜀山六子和鹿鸣都不是酒中常客,第一次微醺的体验,令他们心中只有快意。 七人卸下伪装,彼此畅谈在蜀山修行的经历。 由于鹿鸣是外院弟子,切入点和六子完全不同,所知所见的蜀山,也有着诸多区别。 六子的世界里只有丹房和练功室,内容空洞乏味,专业性极高,却没人愿意多听。 鹿鸣几乎游遍蜀山,采摘野果,饲喂猿鹤,下水捉鳖的经历讲得绘声绘色,令人兴趣盎然。 牧云作为旁观者,发现了鹿鸣的优点。 他很活跃,而且有种呆萌气场,有他在场不会觉得无聊。 这是种天赋,寻常人梦寐难求。 许多生意都在酒桌敲定。生人变得熟络,也靠酒后真言。 蜀山六子敞开心扉和鹿鸣聊过之后,一致认定他是个开心果,决定暂时接纳他。 至于灵宝大会结束后何去何从,便成了蜀山内部事务。牧云不便插手,一切全看鹿鸣的造化。 …… 牧云在玉葫芦中精心挑选三件法宝,将其中两样分别赠送给锦玉和黄羽,并详述了它们的功效以及背景资料。 锦玉得到的是定颜珠,最适合女性使用。经过牧云添油加醋地描述,功效比真实情况夸张数倍。 “你别再夸了,不然我都舍不得把它送出去了。”锦玉变成龙以后,对珠宝的兴趣愈加强烈。 牧云知道她所言非虚,立即止住话头。 黄羽伸出右手,拒绝牧云讲解灵宝:“你口才太好了,而且我很喜欢这串念珠,所以还是不知道它的来历为好。” 锦玉收起定颜珠,闻听此言,坏笑道:“牧云的师门和普陀山来往甚密,此宝的来历不言自明。” 黄羽喉结上下动了动,半晌道:“不愧是仗义疏财的牧施主,出手就是大方。” 牧云耸了耸肩,默认了黄羽的夸奖。 家丁和侍女准备好浴桶和新衣,恭请三人沐浴。 牧云洗过澡,换上锦缎青衣,只觉浑身舒爽。青带束发,长发披肩,对着铜镜观瞧,果真有股贵公子的气质。 家丁赞道:“牧先生真是一表人才,风流倜傥!” 牧云喜滋滋召唤出几两碎银,赏给了伺候他的家丁。 “多谢牧先生,多谢牧先生。”家丁边谢边往后退,随后跑出客房。 他很喜欢斗蛐蛐,得了赏银,急于赢回输掉的赌注。 吕靖带着贾安来到牧云居住的别院。 牧云有些时日没见过这只老兔子,也没空带吕靖去勾栏逍遥,急忙将他们邀进客房。 “吕大哥,当日去蒹葭山,在下曾答应带你去风月场逛逛。奈何俗务缠身,一直未能成行,实在抱歉。” 吕靖急忙摆手道:“牧先生此言差矣。您是柴将军信赖之人,帮着筹备寿宴用酒。区区玩乐项目,岂能与郡王府的大事相提并论,休再折煞小人了。” 贾安没有蓄发,依然留着光秃秃的头。 牧云好奇问道:“老兔子,你并非佛门中人,为何不远遁还俗,却还留在龙城?” “出家人不打诳语。龙城是玲珑祖脉所在地,没来之前,我一直以为星月洞是最适合修炼的地方。来了龙城,贫僧断然不肯再离开。” 老兔子贾安不仅开始模仿僧人讲话,还给自己起了个法号,叫作戒尺大师。 “法号有什么特殊意义吗?” “只是途经私塾,碰见先生用戒尺打不听话的学生,那些学生乖乖伸出手受戒。私以为戒尺就是权威的代名词,故此取了这个法号。” 牧云原以为剃了贾安的头会遭记恨,接触过几次,方知他是个头脑简单的妖精。 他想了半天,决定还是不讨论戒尺大师,转而问向吕靖:“寿宴何时开始?” “日头升起来的时候就已经开始了,”吕靖介绍道,“日间来的都是些稍远的亲戚或不常来往的旧友。到了傍晚,达官贵人们才会现身。” 牧云既知日间不需出席,本想练习棍法,又恐脏了身子,再劳烦家丁准备热水甚为不妥。 盘腿打坐,修炼清心诀。 吕靖和戒尺大师在院中下棋,尽量不发出声响。 修炼必须静心,进入忘我状态。时间流逝便不易察觉。 锦玉的气息出现在房中,牧云被迫收起凝练的真气,睁开眼睛,发现门外漆黑一片。 已然是掌灯时分。 吕靖和老兔子戒尺站在门外。 锦玉俏生生打量牧云一番,双眼放光,仿佛牧云是盘可口的樱桃,凑近道:“咱们该去赴宴了。” “你为什么用这种眼神看我?”牧云和云瑶共处十年,从未见过这种充满欲念的眼神。 关于龙的传说,他信了八九分。 王府的走廊上挂满了灯笼,照得如同白昼。 柴荣主动来迎,拱手道:“这么晚才请你们来,实在抱歉。” 牧云问道:“寿宴不是刚开始吗?” “家父邀请了霍城主,所以牧贤弟不能出席寿宴。过会跟家母见过礼,由在下作陪。” 牧云没有跟任何人讲过蒹葭山山顶和霍斌的对话,柴荣以为他还保持着被通缉的身份,故此做了特殊安排。 王妃不论来客贫贱,从早到晚接待了各路客人。即便如此,还是笑容和煦地迎接牧云一行人。 牧云是领头羊,率先召唤出一块巴掌大的玉石,道:“这是块没有任何杂质的寿山石。晚辈恭祝郡王妃福如东海,寿比南山。” 王妃微笑颔首。 其余人悉皆呈上了礼物。 老兔子戒尺送的是小兽内丹,吕靖送了昝钗。锦玉和黄羽递交了牧云所赠之物。 蜀山七子送了一瓶益寿延年的丹药。 郡王妃惊喜接过,打开瓶塞,满室馨香。不觉大喜,赏了七子各一锭纹银。 柴荣服侍母亲去所住别院安寝,随后返回主堂,便欲开摆宴席。 “这里人多眼杂,而且规矩太多,不如到别院畅饮,大家喝个痛快。”牧云在宗门里无人管辖,养成个逍遥自在的性子。 牧云暂住的别院不仅宽敞,而且幽静少人行,最适合畅饮叙旧。 众人皆以为然。 凌风道:“可惜我们不能喝酒。” “别傻了,你们已经喝过啦。”牧云笑道,“这是第一次团建,谁也别想跑。” 蜀山七子大眼瞪小眼。 他们知道喝酒违反师傅的规矩,可那种快乐,实在是难以抗拒。 “这儿是龙城,又不是蜀山。所谓入乡随俗,当然得守龙城的规矩。”柴荣是劝酒高手。 鹿鸣立即附和,另外三人也加入解劝行列。 众人拾柴火焰高,不多时便打消了蜀山七子的顾虑。 三杯酒下肚,愁绪和烦恼消失的无影无踪。 第66章 仲文神卦 牧云从霍斌口中听说仲文先生之事,常记挂在心。恰逢王妃寿宴已过,灵宝大会尚未到来之际,问明仲文先生居所,独自前去拜会。 龙城以北有片野狐岭,比茗烟城的更出名,其中有只千年老妖。 相传它是仲文先生的夫人,想见仲文先生,需得有能打动老妖的法宝。否则,只能灰头土脸的原路返回。 柴荣曾拜会过仲文先生,作为参考,帮牧云提供了几种颇为合理的建议。 “你真不打算让我陪同吗?万一你被千年老妖吃了,我还能替你收尸。”锦玉对易经八卦十分好奇,无数次提及让牧云带她一起去。 “借你的吉言。”牧云又一次拒绝,“这次我要问一些私事,不方便和你分享。” “哼,希望还能见到活着的你!”锦玉气呼呼地走了。 柴荣道:“你为何不带锦姑娘呢?我一直以为你们是一对佳人。” “柴兄,我找仲文先生确是有极其私密的事,不希望有第三个人在场。” 柴荣是聪明人,并且了解牧云。令他始终挂心的一件事,便是身世之谜。 这种无处寻踪的问题,最佳解答者显然就是能向天问卜的仲文先生。 “老妖不喜欢酒,不然你会很顺利。” “我已经有好点子了。” 柴荣送牧云出府,不多时便看不见他的身形。 牧云施展疾风步,道路两旁的景物连成色彩斑斓的线条。 他无心观赏龙城的景观植物,恨不得肋生双翼,即刻飞到野狐岭。 只不过修行是一步一个脚印的漫长旅程,修为不到家,难以御剑乘风。轻身悬停之术,可支撑不住长途飞行。 大约一个时辰,牧云才来到野狐岭。 “龙城面积真是广阔。”牧云不禁心下感叹。 野狐岭全部归属于龙城,东西长度达数百里,大小山岭数百座。林密雾浓,野兽横行。 除了神机营和修仙者,不会有人愿意踏足危机四伏的野狐岭。 牧云感受到了真正的静谧,当然还有隐约的危机感。 踏足野狐岭,立即感受到浓雾的湿气,脚踩在枯枝败叶上发出的声响,也比平时强盛百倍。 灵泉宗修炼十年,最危险的赏金任务,环境也不及野狐岭之万一。 妖气夹杂在雾中,灵识反而成了容易误导自身的因素。 每到这种时候,小洛就有了用武之地。 它从牧云肩头溜出来,跳到地面,凭借异常灵敏发达的嗅觉,引领牧云往前走。 有几次,牧云很确定附近有凶猛野兽。提前做好防备,等抵达感应到凶煞之气的位置,那里总是空空如也。 他边走边想,只有一种合理解释。 自从跃龙门之后,他的身体发生异变。正如黄羽所言,牧云的气息介于人族和灵兽之间。 寻常野兽感应到龙族气息,自然会退避三舍。 没了妖兽侵扰,旅途难度降低数倍。 妖气最浓郁的地方,便是牧云此行的目的地。 小洛先行飞过去探路。 牧云独自前行,又疾行了一个时辰,来到一座海拔不算高的山岭。 怪石嶙峋,松柏长青。涓涓细流从山顶流下,泉水清澈见底。 诡异的地方在于此间异常静谧,听不见猿声鹤唳,也没有飞鸟啼鸣。似这种藏风聚气之所,没有百兽,便是有老妖栖身。 这是玲珑世界人所共知的常识。 如果不了解这些,很难在野外存活。 牧云施展轻身术,急速向上攀登,盏茶功夫便爬上了山岭。 小洛即刻归位。 “年轻人,你来神风岭有何贵干?”一个苍老而不知所踪的声音响起。 “晚辈特来拜访仲文先生。” “把你携带的宝物亮出来,放在身前的山石上。仆人阿宝会把它带给我。” 牧云召唤出一只做工考究的灵玉护符,将其置于山石之上,后退三步,等待见证奇迹。 一个裹着貂裘的男人提着小灯笼,转过山石,拿起灵玉护符仔细观瞧。 他身高不过五尺,只有三根手指,纽扣般的黑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护符,须臾摇头道:“虽是中阶灵宝,却不符合老太太的口味。如果你没有别的物件,请回吧。” 老妖有个规矩,验过的宝贝概不退还。 牧云白白折损一件比无上法器更珍贵的中阶灵宝,暗中递给阿宝一枚灵山玉,低声问道:“老太太喜欢什么类型的法宝?” 阿宝不动声色地接过灵山玉,将其装入袖中,回道:“最近老太太迷上了兵刃。” 牧云有点傻眼。 他不是狂热的武器收藏家,玉葫芦里只有进阶为无上神兵的青玉剑和本就是无上神兵的乾坤棍。 “如果舍不得出神兵,可以回去购买,置办妥当了再来。”阿宝有逐客的想法。 牧云道:“老太太的想法多久变更一次?” 寂静山岭又传来苍老悠远的声音:“我知你玉葫中有两件神兵,择其一送给我。” 剑,还是棍? 牧云向来不按常理出牌,只不过青玉剑经历了青鱼散人和锦玉两重神龙赐福,具备特殊含义,不单单是一柄剑。 乾坤棍全能属性,与牧云最为契合。威力和破坏力比青莲剑诀更强。 究竟该出哪件兵刃,牧云一时间没了主意。 只好将两件兵器召唤到手中,问阿宝道:“阿宝兄弟,你认为我应该上交哪个兵刃?” “我喜欢那根棍子。” “很好,你治好了我的选择困难。”牧云将从凡品晋升上来的青玉剑交给了阿宝。 阿宝挤眉弄眼道:“我猜到你会这么做,故意说了个错误答案。” 送出去的宝贝就像泼出去的水,除非老妖突然飞升,否则再也回不到牧云手中。 阿宝双手捧着青玉剑,施展土遁术,不知去向何方。 “小子,进山洞吧。你想见的人就在那里。”女声给予牧云指引。 牧云二话不说,大踏步进了充满未知的山洞。 山洞中有张表面相对平整的石桌,桌旁摆着几个石凳。 一个身宽体胖的道人背对洞口坐在桌边。他的毛发异常发达,不像是寻常人类。 “牧先生,我早就算到今日会与你相会。你想要的答案就装在这里。”仲文先生用手指了指太阳穴。 牧云猛的发现,仲文先生的手掌厚度惊人,显然并非人族修仙者。 人身跃龙门的谜团能否解开,身世之谜究竟为何。 牧云心里根本没有答案,只能寄希望于毛茸茸的仲文先生。 第67章 芸芸众生 仲文先生本体是只熊猫人。 这是牧云误会仲文先生纵欲过度,对方为了声誉,不得不做出的澄清。解释清楚之后,双方谈话重又回归正轨。 “我听见了老妖婆和你的对话,”仲文先生和牧云面对面坐在石桌两侧,问道,“换作是我,可舍不得将如此珍贵的武器送给声音那么粗哑的陌生人。” “我能听见你讲话!”老妖的声音中有遏制不住的怒意。 仲文先生压低声音道:“小伙子,给你个忠告,最好不要惹女人。纵然她们修炼千年,本性也不会更改。” “我还是能听到!” “好,”仲文先生转过头,对着身后的山壁道,“你已经收了礼物,不要再打乱我的思路。” “看在礼物的份上,饶你一次。” 仲文先生看向牧云,笑道:“这就是每次有人来问卜,我都会索要礼物的原因。” 牧云竖起大拇指,马屁拍得极为流畅:“不愧是能洞察先机的男人,真是给晚辈好好上了一课。” “不,你不需要。” “这是什么意思?” “你们在山洞外扯皮时,我帮你卜了一卦。你有十年尘缘,不过看上去已经结束了。” “啊?”牧云一时间难以接受这个信息,思维暂时脱离本体,发出一声空洞的回应。 “小伙子,听我这过来人说一句,”仲文先生声音比蚊子还低,“这是件好事,信不信由你。” 他说完这句话,石桌两旁出现一阵沉默。 仲文先生没有听到熟悉的吼声,不禁松了口气,看向坐在对面的牧云,发现他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颓丧。 “你不是很喜欢那个女孩,对吗?” 牧云回过神,说道:“不,我很喜欢她,喜欢的不得了。可我一直都清楚,她总有一天会领悟正道,摒弃七情六欲。” “你难过吗?” “有一点吧。” “既然是难过的事,咱们不妨跳过它,直接切入正题。” “这是个好主意。” “你想问出身来历,别急,”仲文先生召唤出一个龟壳和几枚铜钱,“这就给你占上一卦。” 龟甲置于石桌之上,铜钱在龟甲上自由旋转,恢复平静后形成一个卦象。 牧云对八卦理论知之甚少,只看到几个铜钱在龟甲上躺着。除此以外,没有任何别的信息。 仲文先生抚须道:“你有没有幻想过,自己是万中无一的修仙奇才?” 牧云心情略有好转,问道:“难道我是星辰转世,或者某个神仙下凡?!” “你想多了。”仲文先生很喜欢牧云的反应,至少比刚才失魂落魄要显得精神了许多,“你是芸芸众生里不起眼的一个,没有过人天赋,也没有显赫背景。” “可是……” “你的圣灵属性俱全,以人族之身跃过龙门,而且原本残缺的灵根长成了完全体。这些我都知道。” “这还不能证明我有天赋吗?” “现实是残酷的,孩子,你只是芸芸众生里不太起眼的一个。” “好吧。”牧云选择接受现实,“他们身在何方?” “你得挺住。”仲文先生刚讲完牧云尘缘已尽,立马又要告知他另一个坏消息,总得照顾一下对方的感受。 牧云苦笑道:“我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 “他们在途经一座山岭时遇上强盗,被害了性命。尚在襁褓中的你,被遗弃在虎狼成群的山岗。” 牧云召唤出一坛酒,仰头痛饮。 仲文先生全程保持安静,毕竟他所讲的都不是会令人产生愉悦感的消息。 借酒消愁,在此时值得提倡,总好过清醒着承受痛苦。 牧云有些痛恨自己是海量,喝到半醉,问道:“我在世上可还有亲人?” “有。” “他们在哪里?” “药仙谷。” “我曾在药仙谷生活过一段时间。” “老夫说的正是收留过你的云家人。” 牧云有点失望,但又有几分释然。 他本就是孑然一身,如今只是将未知变为了现实。即便如此胸口还是像压了块石头,呼吸极不顺畅。 “我想最好还是一口气把坏消息告知你,然后才能迎来好消息。” “请讲,我能撑得住。” “额,我已经讲完了。” 牧云本以为会听到更多噩耗,做了最坏的心理打算。得知梦魇已经结束,着实松了口气。 “如果你愿意,我可以帮你占卜一下前程。相信我,会有好事发生。”仲文先生有点可怜牧云,想要附送他一卦。 牧云不想知晓未来之事,那会减少生活中的乐趣。 他会活很久,不想活在明知未来却触不可及的状态,婉拒了仲文先生好意。 “既如此,老夫只能送客了。”仲文先生的规矩是只帮人占一卦。 卜卦已毕,再无款待牧云的理由。 牧云起身谢过仲文先生,手里拿着酒葫芦,边喝边走出了山洞。 …… 鹿鸣等在牧云居住别院的门口,来回踱步,以便打发心中的无聊。 他听见脚步声,转头一看,只见牧云踉踉跄跄地走过来,急忙主动迎上前。 “牧先生,您怎么了?” 牧云只觉鹿鸣的脸来回晃,瞅了好一阵才认出他是谁。 “你怎么到我别院来了?” 鹿鸣被牧云身上的酒气熏得够呛,架起他的胳膊,搀着他进了别院。 “咱们去石桌边坐坐。”牧云仍保持着清醒的意识。 他在回来的路上不想跟任何人讲话,醉意朦胧时碰见鹿鸣,忽而改变了想法。 鹿鸣搀着牧云到石桌旁,待牧云坐下后,方才在他旁边坐定。 “牧先生,您这是怎么了?”鹿鸣又问了一遍。 “没什么,遇到了高兴的事,多喝了几杯。” 鹿鸣并非小孩子,能看出牧云并不开心。只是在他心目中,牧云是个极有本事的男人,不知是否该安慰他。 “你知道我为什么力排众议,把你留在团队里吗?” 鹿鸣低下头,道:“其实这次来找您,我就是想问这个问题。” 看似无忧无虑的大男孩,也有着多愁善感的心。 牧云笑了。 他伸出手,轻轻揉捏鹿鸣的肩膀,郑重道:“因为你和我都是芸芸众生,可能看起来不起眼,但只要坚韧执着地往前走,一定能干番大事业。” 鹿鸣刚想回答,发现牧云已经趴在石桌上沉沉睡去。 他安静地离开了别院。 牧云醉倒前说的话,深深烙印在他心里。 第68章 灵宝铁杆兵 锦玉得知牧云把她父女二人合力提升至无上品阶的兵刃青玉剑送给了千年老妖,气得鼻孔朝天,决定再也不理牧云。 牧云送给她两支金簪,又说了一卡车好话,才算哄好了这位大小姐。 黄羽道:“贫僧见过那柄剑,确实是不可多得的兵器。如今看来,牧施主和剑术无缘。” 牧云召唤出乾坤棍,说道:“不知为何,自从经历过逆龙瀑布洗礼,总觉得这根棍子重量太轻了。” “你现在是半龙体魄,力量和耐力远超常人。百来斤的棍子,会显得有些不称手。”黄羽对灵兽的了解,显然强于锦玉。 “可是用青玉剑时,从没有这种感觉。” “我见过青莲剑诀,以轻快灵动为本,宝剑本身的重量对剑招没有影响。”锦玉分析道,“太极八卦棍则不同,可轻可重,可快可慢,妙变无穷。使到势大力沉的招式,想发挥最大威力,需得借助棍子本身的重量。百斤重量便成了制约。” 黄羽惊叹道:“锦施主果真是武学宗师,一语道出了个中原委。” 牧云道:“两位大师不妨停止坐而论道,帮我想个行之有效的办法。” “我还有七次神龙赐福可用,就看你上不上道了。”锦玉摇着手里的铜铃,眼神暗示牧云。 “你就是有七十次神龙赐福,我也不会出卖元阳之体。” “坏家伙,你想到哪去啦!”锦玉娇嗔道,“我的意思是你得用法宝来换。” “成交。” 黄羽道:“恰巧贫僧也有件法宝,可助牧施主渡过此难关。” “既如此……” 话没说完,一只送信的雀鹰飞进别院,停在了牧云肩头。 它伸出右腿,展示绑在上边的迷你信筒。 牧云使了个召唤之术,将信筒里边的信摄到手中。 雀鹰更不停留,扑闪着翅膀飞走了。 黄羽和锦玉都选择保持安静。 牧云展开宣纸,阅读不知何人送来的信件。 信的字体是种隽秀的小字,不知其字体为何。只觉排版工整,观之甚易。 牧云: 自你离开野狐岭,老夫深感歉疚。 或许不该打破你对过去的幻想和憧憬,只不过实事求是才是老夫的风格。 你的仇敌早已在另一场纷争中葬身,不必记挂寻仇。 过去的事无法更改,如何迎接未来才是你需要考虑的问题。 另外,老夫自作主张地帮你占了一卦,你的前途一片光明。 如果你不信,权当老夫给你的祝福吧。 毕竟天桥或市场的算命瞎子们也会这么说。 仲文先生。 牧云折起信纸,双指夹住,施展出火灵术,将其焚烧为灰烬。 锦玉用狐疑的眼神看着牧云,问道:“你去野狐岭,究竟经历了什么?” 她听说了牧云烂醉如泥的事。对于酒量颇大的修仙者来说,喝醉比保持清醒难得多。 越是如此,她越对野狐岭发生的事感到好奇。 牧云三缄其口,锦玉无从知晓。 “这样吧,”锦玉灵机一动,道,“只要你告诉我去野狐岭做了什么,我就帮你赐福乾坤棍。” 牧云不觉得过往有何不可说之处,坦白道:“我此去野狐岭拜访仲文先生,只是想搞清楚我的身世。” 锦玉的表情立马由期待变成了同情,瞬间变化极具戏剧性。 牧云道:“别用看可怜虫的眼神看我。” “你找到生身父母了吗?”锦玉不久前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青鱼散人,无比支持牧云寻亲。 牧云轻声道:“他们都已经过世了。” “哦。”锦玉陷入沉默。 黄羽察觉气氛开始转向压抑,说道:“过往之事暂且放到一边,为了这次的灵宝大会,先提升牧施主的兵刃要紧。” “说的也是。”锦玉道,“强化顺序是怎样的?” “先看贫僧施为,然后再由锦施主进行神龙赐福。” 戒尺大师来至别院,隐藏在院墙外边,偷看两神兽和牧云在干什么勾当。 黄羽从玉葫芦中召唤出两枚勾玉形状的碎片。一片通体莹白,另一片漆黑如墨。 两枚勾玉中分别蕴含纯净的阴阳之力。 继而,黄羽又从玉葫芦中召唤出一捧金砂。 牧云站在一旁,凝神细看,依然辨认不出金砂的来历。 黄羽双手金光大放,空着的右手对准乾坤棍。仿若有无形牵引力,乾坤棍垂直悬停于黄羽身前。 阴阳勾玉分别飞向乾坤棍两侧,对准中心位置。阴与阳互相牵引,霎时嵌入棍身,勾勒出太极图案。 乾坤棍能量变得极其强盛,产生了无规则震动,风雷水火等各元素偶有显现。 黄羽左手托着金砂,右手指向乾坤棍。 金砂变成一缕金色轻烟,蛇行飞翔,如薄雾般笼罩兵刃。随着不停旋转,成为乾坤棍的外层金属,躁动能量逐渐平息。 原本混铁打造的乾坤棍,镀上了一层暗金色外壳。 “锦施主,该你大显身手了。”黄羽待最后一粒金砂融入棍身,知会随时待命的锦玉。 锦玉瞬息变回本体五爪金龙,张开獠牙大口,一道带着神圣元素的吐息径直飞向悬停于院中的乾坤棍。 阴阳盾收纳乾坤棍原本的五行之力,晋升为全属性。金砂与混铁得到神圣气息熔炼,彻底融为一体。 黄羽单手合十,立于胸前道:“不瞒牧施主,贫僧有点不想把这根棍子让给你了。” 牧云笑道:“你是出家人,可不能抢我的兵刃。” “阿弥陀佛。” 黄羽没有挑明,他真正擅长的是戟。 锦玉幻化人形,察觉到乾坤棍仍有异动,急忙提醒另外两人。 牧云看向乾坤棍,只见两条微型金龙游向棍身上下两端,逐渐凝固定型。 上下两端各有一尺比中间略粗些,栩栩如生的金龙雕纹盘旋,使乾坤棍看上去像个精美的工艺品。 锦玉直勾勾盯着乾坤棍,咂舌道:“没想到那么不起眼的一根棍子,竟能被两个不懂冶铁术的外行人打造成这样。” 黄羽说了句公道话:“五行乾坤棍本身就是无上神兵,加入阴阳遁勾玉和暗金千钧砂,又经过神龙赐福淬炼。恐怕已经超越无上兵刃品阶,可称一件灵宝了。” “你小子真是走了狗屎运!”锦玉一拍牧云肩膀,示意他试试新鲜出炉的强化兵刃。 牧云没有使用灵术,而是迈步走过去,试着拿起乾坤棍。 分量颇重,却是极为称手。 “黄大师,此棍现在有多重?” “暗金千钧砂会取代原本材质的重量,合该三千六百斤。” 牧云闻听此言,心下惊诧莫名。 他做梦也没想到,跃过龙门之后,力量竟已提升到了这个层级。 第69章 融会贯通 老兔子本性难改,看见灵宝便走不动道。双腿无意识前行,走进牧云居住的别院。 “我是该叫你贾安,还是戒尺大师呢?”牧云早就感应到了老兔子的气息,见他进院,主动打了个招呼。 老兔子摸着油光锃亮的头道:“从今往后,我就叫戒尺。” 黄羽笑道:“说起来,你倒是比我更虔诚。” “我哪敢跟您比,”戒尺大师道,“休要折煞小人了。” 戒尺是妖兽,大鹏黄羽和金龙锦玉皆是神兽。血脉压制,比人族的社会阶级更加不可逾越。 牧云在灵猴群中由灵猴长老带大,受其熏陶,抱持着众生平等的观念。 虽则长老亡故之后,他被猴群赶出了须弥山。自小建立的思维模式,却是完全没有变更。 即便是用酒换法宝,也掺杂了劫富济贫的成分。 家底丰厚的青鱼散人首当其冲,几乎被牧云搜刮了一半家产。 牧云看出戒尺大师有些不自在,召唤出一坛酒扔给他道:“戒尺大师,先破个戒。” 戒尺大师不是真的想当和尚,不守清规戒律。打开坛子,只觉一股清香扑鼻。 大夏国物华天宝,人杰地灵,好厨子遍地皆是。牧云这种层级的酿酒大师,却是屈指可数。 以戒尺大师的势力范围和见识,无人能出其右。 锦玉道:“老兔子啥也没干就得了一坛酒。我和黄羽出了大力气,你倒是连点表示都没有。不公平!” “还得劳烦您二位帮个忙,好处少不了。” “还要帮什么忙?”锦玉道,“再有一周,灵宝大会便会来临。你这个蜀山代言人,可是什么都没准备。” “我要和你们两个对打,不要保留,尽管进攻便是。” 戒尺大师闻言,酒进了气管,呛得咳嗽连声。 “戒尺小和尚,我们要动真格的。你找个地方避一下,免得伤了身子。” 黄羽平素喜好打斗,白马寺十八铜人是他的固定靶子。如今来至龙城,有些时日未曾放开手脚大战,早已技痒。 牧云主动提出挑战,立即欣然应允。 “锦施主先从旁观战,若贫僧战不过牧施主,你再出手不迟。”黄羽想和牧云放单。 “本姑娘成全你们两个傻蛋。”锦玉退到了院墙边。 宽敞院落成了演武场。 牧云手持乾坤棍,立于院子东侧,与傲然挺立的黄羽四目相对。 “你今天的气场很不一样,看来是胸有成竹。也罢,贫僧拿出真本事来与你过招,赢了的当团队主打。” 灵宝大会历来规矩,单挑战获得优胜,分值比其余项目高一倍。以往甚至发生过主打逆转乾坤,帮助宗门斩获殊荣的情况,因此主打位置是重中之重。 黄羽初来龙城时和牧云交过手,膂力略胜一筹,临阵变化却是难及对手。 如今牧云手握灵宝铁杆兵,实力无疑会更上一个台阶。仅是与强敌对战,便足以使他感到兴奋。 右手虚握,召唤出一杆丈许长短的方天画戟,低喝一声,戟身释放出金色光芒。 伏在房顶观战的戒尺大师,被黄羽释放出的强横气息激荡,不由自主打了个寒噤。 “我见过你的棍法,已有破解之术,乖乖认输,免得受皮肉之苦!”黄羽率先展开攻击。 前冲途中,脊背生出两只金色翅膀,略微扇动,风驰电掣般来至牧云身前。 方天画戟如雷震,势大力沉鬼神惊。 乾坤宝棍巧招架,闪转腾挪有奇功。 戒尺大师瞪大双眼,只觉两根金灿灿的长武器轮番画圆,耳听金铁交击之声,竟完全看不清二人招式。 他在院墙外曾偷听得乾坤棍重达三千六百斤,见牧云使棍行云流水,全无半分迟滞。 “我的老天爷,不愧是半兽之躯。虽然修炼速度会比寻常人族降低数百倍,但这肉体强度可真不是盖的!”戒尺大师暗自惊叹。 他见识过牧云布下惊天大阵,尝过他亲自酿的美酒,又亲眼看到灵巧犀利的棍法,对牧云的敬佩犹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 锦玉化身金龙,觉醒血脉之力,实力与来龙城前相比有天壤之别。 她能清晰看到两人的出招和临机应变。 黄羽的戟法严丝合缝,攻击和防御完美结合,浑无半点破绽。 不用问,也知是无上品阶的武技。 最重要的是黄羽将这套戟法练到炉火纯青,连旁观的锦玉都暗自心惊。 若上阵和黄羽对敌,取胜几率不足三成。 牧云棍法娴熟,灵动时如金蛇出洞,刚猛处恰似罗汉金刚。 锦玉见过牧云修习太极八卦棍,其中大部分招式并非出自此棍法。 “奇怪。”她沉吟片时,忽想起牧云曾提及的往事。 当时只道牧云在说大话,如今再回想,竟似真实。 牧云学完了秘卷之书记载的上千种灵术,自幼跟灵猴长老习得某种棍法,后又跟着游方道人学会太极拳、八卦掌和八仙棍。 近日时常旁观黄羽练习罗汉棍,亦有偷师之嫌。 各种杂乱棍法被牧云奇巧地融合在体系之内,没有丁点违和感,反而有愈战愈勇之迹象。 黄羽一点寒芒先到,随即双翼齐舞,将刺击威力提升到了极限。 戟尖滑过的空间,出现了细微扭曲。 一只飞蛾不巧经过,被能量乱流席卷,顷刻化为齑粉。 锦玉倒吸一口凉气。 她原以为牧云和黄羽是在比拼招式对攻,没成想是在真刀真枪的对敌。有心阻止这场争斗,又恐惊扰神经紧绷的二人。 牧云晃了晃身形,分出两个身外化身,赤手空拳,和本体夹攻位于核心的黄羽。 黄羽抖擞精神,变化出三头六臂,举戟劈面相迎。 六根方天画戟齐舞,场面蔚为壮观。 牧云两个分身被画戟刺穿,消散之前,强行往两旁飞行。 黄羽不肯放弃兵刃,两只手臂被分身变成的石头牵坠,漏出了破绽。 牧云一招青龙出水,乾坤棍划过黄羽胸膛,直奔下颌而去。 黄羽大吃一惊,四条戟争先恐后刺向牧云,奈何招式错乱,中途发生碰撞。 一声脆响,骨断筋折。 黄羽倒飞而出,摔在石板路上,下巴塌陷,青色鲜血直流。 牧云收敛乾坤棍,召唤出生骨丹和特效金疮药,还未来得及治疗,身为上古神兽的金翅大鹏已自行复原。 锦玉飞到两人身旁,以免发生冲突。 “你小子还真是个天才!”为了避免狼狈,黄羽施展了瞬移术,站在牧云身前,问道,“刚才用的是哪种棍法?” “在下看到你用阴阳遁吸收五行之力,产生了一种博采众家之长的棍法,故此才敢口出狂言,想要与你和锦姑娘对战。一番交手,我发现还是低估了你。” “贫僧不是输不起的人。”黄羽道,“可否讲讲,具体有哪几种棍法?” “在下以须弥猴棍为基础,加入了民间丐帮的打狗棍、太极八卦棍、佛门的罗汉棍和道门的八仙棍。五棍合一,衍生出一种威力强劲的新棍法。” “真的是在瞬间将他们融合到一起的吗?”锦玉听起来像天方夜谭。 “这五种棍法在下可称精通,又有太极拳和八卦掌的基础打底。水到渠成,融会贯通。” 戒尺大师在房顶上听得清楚,暗道:“怪不得牧先生只有筑基期修为,实力却强得不像话。寻常修仙者是以内养外。他是以外功为主,内修辅之。若是不明就里的人挑战他,非得吃大亏不可。” 念及此处,他有些庆幸当日在龙潭附近的密林中没有对牧云动手,否则说不好已经堕入轮回,开始经历下一世磨炼。 黄羽对牧云心服口服,拱手道:“蜀山团长和主打的位置,非你莫属。” 锦玉道:“还没跟本小姐打过,怎知该属于他呢?” 黄羽在锦玉面前显得有点憨厚,木讷道:“我见过锦施主练习火云枪,暂时还及不上牧施主。” 牧云在锦玉回话前截住了她,道:“如今万事俱备,我得完成一件必须完成的事。” 锦玉果然被强烈好奇心转移了注意力。 “何事?” 牧云召唤出一物,道:“一件小事。” 锦玉和黄羽瞧向牧云手中之物,识得是城主霍斌所赠的城主令。 第70章 心病还需心药医 龙城从昨夜开始下起了雨,淅淅沥沥地浸润着万物。 牧云穿过积水的街道,继续望北而行。 白烨是凡人,不懂避水诀,身穿蓑衣,头戴笠帽,紧紧跟着大踏步前行的牧云。 他和柳莺尚未得到赦免,若是遇到神机营兵士,或者衙门里的捕快,仍有被捉拿的风险。 牧云提前告知二人,此行目的地是城主府。 白烨和柳莺素知城主霍斌是个手腕强硬的统治者,心中有几分胆怯。即便如此,还是选择直面恐惧。 城主府在龙城正中心,占地面积广阔,足有二三百亩。高墙阔院,正门两只雄伟壮丽的大石狮子,脚踩绣球,震慑打城主府主意的魑魅魍魉。 牧云一马当先,走到石狮子中间,召唤出一道金符,暂时压制了它们的慨然正气。 白烨和柳莺紧跟牧云,穿过城主府广场,来至守备森严的正门。 “你们是何人?”当差的守门官厉声喝问。 达官贵人们皆是城主府熟人,向来没有生面孔。加之牧云身着蓝布长裤和大褂,脚穿步云靴,丝带束发。 全身上下,只有脖子上挂的鸣凤玉佩值点钱。 兴许还是传家宝。 牧云拱手行礼道:“在下有事求见霍城主,劳烦军爷通报一声。” “大胆刁民!霍城主是何其尊贵之人,岂是你这等贱民说见就见的?” 牧云变戏法般召唤出一锭纹银,偷偷塞给守门官。 “原来是这么回事,”守门官收起纹银,故意提高声音道,“你们老实在这儿待着,我进去禀报。” 牧云可以用城主令威慑守门官,心下觉得银子是更好的敲门砖,故此没有选择于己不利的方法。 正门守卫面无表情地盯着牧云,高度戒备,以免出现异动。 不多时,守门官回到正门,兵士们才略微放松警惕。 三人跟着守门官进了城主府。 牧云感应到了各种微妙阵法存在,暗想道:“城主府的守卫力量果然名不虚传,若不是霍城主有意放梦魇进府。再让他修行三百年,怕是也无法突破这如天罗地网般的防御工事。” 白烨紧张到嘴唇发白,拉低笠帽,生怕旁人认出他的身份。 柳莺受到阵法影响,不比白烨轻松。 两人互相搀扶,给予对方无声支持。 城主府和郡王府的建筑风格差异甚大,走的是市井路线,许多大大小小的四合院,给人一种城中城的错觉。 霍斌理事是在府邸正中的正堂。生活起居则是在池塘旁边的四合院。闲来喂鱼赏花,亦或在亭子中饮酒抚琴。 此时守门官带他们去的正是池塘花园。离得近了,便可闻得古琴悠扬乐声。 牧云精通乐律,识得是名曲《潇湘烟云》。 守门官低声道:“城主在里边等您呢。” 牧云复又召唤出些许碎银,打赏给带路的守门官。 池塘花园面积不亚于龙城集市,花草种类极多,池水清澈见底。数百尾红金鲤鱼在池塘中游弋,时不时浮出水面,吐出一两个水泡,和雨水落下的涟漪完美相融 花园中修着一条两侧有护栏的路,直通北边的宽敞凉亭。 凉亭正面有一匾额,上书静心亭三个大字。亭中有张石桌和几个圆凳,边缘一圈皆是与六根亭柱相连的长条凳和护栏。 亭子面积不算广阔,却能同时容纳数十人。 霍斌身穿绛紫色长袍,石桌上放着一架做工考究的古琴。悠扬乐声,随着霍斌轻巧拨弦,传遍整座花园。 牧云站在凉亭前,凝神静听霍斌的演奏。 他听出了思念之情。并非对情人,而是至亲骨肉。 一曲奏罢,霍斌双手轻按琴弦,抹去尾音,道:“你果然还是带他们来了。” 牧云回道:“在下找过仲文先生。他给我的评语和您的讲述略有不同。我的修炼天赋平庸,却能改变局势,自然得依靠某些方面的才能。” 霍斌站起身,扫了一眼垂首站立的白烨和柳莺,转而看向牧云,问道:“你有何才能?不妨说来听听。” “在下有过目不忘之能,而且能将其付诸实践。除此以外,便是酿酒术和与人打交道的本事。” “然后呢?” “答案显而易见,想要妥善解决此事,需得当面和您沟通。” 霍斌微微颔首,召唤出一柄宝剑,走到白烨身前道:“拔出宝剑,杀了你身旁的女妖,重归人族世界。” 牧云刚想开口,霍斌挥手拦住了他。 白烨拔出宝剑。 霍斌道:“这就对了。你和她人妖殊途,绝不会有好下场,倒不如一刀两断。” 柳莺看向白烨,眼神中没有惶惑,也没有丝毫对爱人的不信任,笑道:“莺儿能和白郎相识相恋,已足慰平生。快些动手,莫误了前程。” 霍斌的眼神变幻不定。 这是心旌动摇的表象。 牧云是何等聪明之人,立即联想到了梦魇盗来的记忆。 白烨举起剑,眼神异常坚定,朝着自己的脖颈划了过去。 柳莺大惊失色,想要出手拦阻。 霍斌封住了她的行动。 泪水顷刻盈满柳莺澄澈的双眼。 叮! 一声脆响。 石子打中白烨手中剑,化解了危机。 白烨惊出一身汗,无力地栽倒在地。 柳莺的限制解除,冲到白烨身旁,将他揽入怀中,泪水抑制不住,落在了白烨的蓑衣之上。分不清哪些是雨水,哪些是泪水。 “霍城主,你也生活在这俗尘世间,也有心爱之人。眼见他二人甘愿为对方赴死,难道一点都不为这种真挚情感所打动吗?” 霍斌转回身,和牧云相对而立。 “人妖相恋从一开始就是歧路,陷得越深,证明错得越离谱。在我看来,他们已经无药可救。” “那您为何引我上蒹葭山,赐我城主令?” “我曾想过遣送他们出龙城,但今日之见闻,令我改变了主意。” “您想处死他们?” “确有此意。” 牧云忽而大笑道:“您还真是个专横跋扈的城主。为了可笑的大义,不惜牺牲天下有情人。殊不知,您这种做法才是不值得谅解的大错!” “何错之有?” “有违天道。” “何为天道?” “天道者,生死轮回,循环往复。” “老夫从未泯灭俗尘七情六欲,也没反对过男女情事。你所说的错误,不过是强词夺理。” 牧云明白不可能说服条理清晰的霍斌,灵机一动,找到了全新切入点。 霍斌见牧云沉默不语,笑道:“怎么,被老夫说得哑口无言了吗?” 牧云脸上绽出笑容,回道:“在下辩不过您,不过有个新的想法,不知城主大人是否感兴趣?” “但讲无妨。” “当日落英谷之事,在下想到了更为合理的解决方法。” 提及落英谷,牧云分明看见霍斌的眼神失去了片刻光彩。即便他掩饰得很好,终究逃不过手刃爱子的悲痛。 霍斌沉吟片刻,说道:“你有何解法?” 他之所以送给牧云城主令,就是想听到这句话。 “在下早年间出赏金任务时,从佛门行者手里淘换到了一件法宝,名曰招魂幡。假如霍义尚未进入轮回,便可将他的魂魄招来,让您与他见上一面。” “你果真有招魂幡?!”霍斌看向牧云,满脸不可置信与期待混杂的扭曲表情。 “解铃还需系铃人。” 牧云更不迟疑,从玉葫芦中召唤出招魂幡,暗地里拈诀,呼唤霍义之魂魄。 霍斌僵立在原地,一动不动地盯着招魂幡。 两个泛着珍珠白光泽的身影出现在静心亭中,仿佛触发了某种机关,霍斌的身体不住抖动,瞳孔剧震。 “义儿,是你吗?” 高大威猛的灵魂体霍义,闻言看向声音来源,半晌不语。 牧云曾见过霍斌的记忆,知道招来的魂魄正是霍义和当日他抱在怀中的女子。 白烨只是书生,日间见到鬼魂,吓得面色苍白。 “先生何故将我召至此处?”霍义没有理会霍斌,而是看向将他召唤到阳世的牧云。 “在下只是执行者,真正将你召唤过来的是你的父亲。” “我已经喝过遗忘河的水,不记得俗尘往事,你还是放我夫妻二人回黄泉吧。” “义儿……”霍斌仿佛凭空苍老了许多,声音变得无比沙哑。 霍义不为所动,道:“先生,求你解了咒语,放我夫妇离开。” 始终没言语的女子碰了碰霍义,低声道:“你看他们。” 霍义看向坐在地上的白烨和柳莺,面上现出和煦微笑,道:“是啊,他们跟咱们一样。”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 霍义眨眼间来到白烨和柳莺身前,伸出双手将二人拉起。 白烨只觉被霍义握过的地方冰寒刺骨。 这是来自地狱黄泉的温度。 霍义摄起地上的宝剑,转头问霍斌道:“父亲,这想必又是您的杰作吧。” 霍斌哑口无言。 “您总自以为是地想要将一切掌控在手中。我还以为经历过蒹葭山的秋雨洗礼,您会改过自新。看来,是我高看您了。” 霍斌无视了霍义的嘲讽,仔细看他的眉眼和高挺的鼻子,还有那自信洒脱的笑容,以及每到深夜便会出现在他睡梦中的面庞。 多年过去,始终未变。 “义儿,你过得好吗?”霍斌红了眼眶,不再有城主的威仪,更像个无助的老人。 女子走到霍义身旁,挽着他的臂膀,回道:“阎王感念我和义哥的情谊,特开恩令,许我二人不入轮回,在黄泉做了夫妻。” 霍义没有搭腔。 霍斌道:“我当日在蒹葭山铸成大错。你……你能原谅我吗?” 他的眼神中充满了愧疚和悔恨。 霍义的记忆中,父亲始终是个顶天立地的硬汉,从未向他展露过柔情。 用霍斌的话说,那代表了脆弱。 如今霍斌两鬓斑白,痛苦压弯了他傲然挺立的腰肢。 “莲儿,这是咱们的父亲。” “父亲大人,请受莲儿一拜。” 霍斌张了张嘴,却发不出半点声响。 招魂幡效力退去,霍义和莲儿的身影化为虚无,继而消失不见。 牧云捡起从霍义手中掉落的宝剑,递给了霍斌。 收剑入鞘,心病亦随之告一段落。 第71章 口无遮拦 城主府发布了废除人妖法则的命令,通过街巷间闲坐的大妈之口,日间已传遍全城。 天牢中的数百对苦命鸳鸯,做梦也没想到还能重见天日。 他们行走在大街上,遇见巡街的捕快仍会习惯性躲避,生怕再被抓进堪称恐怖的龙城天牢。 过往的创伤,唯有时间和温情可以消除。 锦玉对细节感到好奇,缠着牧云,让他讲述昨日发生在城主府里的事。 牧云耐心讲了三遍,再被问起,找出五花八门的理由搪塞。 除了贴近现实的偏头疼和不小心闪了舌头,还有中了降头等无厘头的说辞。 “你是半龙之躯,咋还这么脆弱呢?”锦玉表示不理解。 “谁说不是呢。” 黄羽作为旁观者,看破不说破,独自念诵金刚经。 这是玄戒大师给他预留的功课。 柴荣和蜀山七子来到别院,阻止了锦玉对牧云的纠缠。 “你们的阵法演练得如何?”牧云作为挂靠蜀山名头的团长,自然得关照一下根正苗红的七小只。 虽然他们的年纪平均只有十几岁,能耐却是不容小觑。 凌水是代理队长,回道:“磨合得还算顺利,只是变换阵法时仍有瑕疵。” “关上一道门,另有一扇窗,”牧云笑道,“灵宝大会重要的是赢得多,而不是每种比试都要赢。放轻松,给你们一天假,随意逛逛龙城。” 凌风欢呼道:“好耶!” 凌字辈的六人皆是天才型修仙者,自幼在蜀山修行,保持着赤子之心。行动方面仍像小孩子。 “贫僧跟他们一起去,彼此有个照应。”黄羽在郡王府中待得烦闷。 八人离去,院中显得有些空旷。 锦玉问道:“咱们是切磋武艺,还是饮酒弹琴?” 牧云道:“临近大会,最好的选择是放松身心,而且柴大哥在此,当然是饮酒弹琴为妙。” “如此甚好。”柴荣没有参加灵宝大会的压力,龙城又逛得倦了,能听听曲也是一种享受。 三人围坐在石桌旁,聆听牧云弹奏琴曲。 《霓裳舞曲》相传是青楼女子林妙音所创,曲子节奏明快,闻之令人怡然。 锦玉为牧云伴舞,身姿婀娜,仪容秀美,更增添了几分青春活力。 柴荣见过世面,可以名誉担保,锦玉是他平生所见最有魅力的女人。 一曲奏罢,余音经久不绝。 “妙哉,妙哉!”柴荣忍不住抚掌赞叹,“牧贤弟琴艺无双,锦姑娘舞姿曼妙,当真是天作之合。” “你也有这种感觉,对吧?”锦玉笑起来时,两颗小虎牙特别可爱。 牧云刚要问二人还想听什么曲子,只见吕靖快步走进别院,通报道:“昆仑山的仙师们来郡王府登门拜访,王爷让您去迎接。” 柴荣急忙站起身道:“二位,对不住。在下先去待客,少时再来闲叙。” 牧云将鸣凤琴收进玉葫芦,起身道:“柴大哥,我随你去见见昆仑山的人。” 柴荣不好拒绝,叮嘱道:“只是先说好,不许在郡王府发生冲突。” “柴大哥,为何你觉得会发生冲突呢?” 锦玉翻着白眼道:“当然是因为有个好斗分子啦。” “好斗分子,你说的不会是我吧?” “除了你,还能是谁?去醉仙楼吃顿饭,还把一个大和尚给打了。” “那叫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你个妇道人家懂什么?!” “本姑娘是条龙,才不是你口中的妇道人家!” “二位,要不你们留在别院,我待完客再回来。”柴荣有些头疼。 昆仑年轻一代的领头人墨灵也是个火药桶,若是和泼猴性格的牧云碰到一处,指不定擦出什么火花。 无论是昆仑,还是蜀山。郡王府都不想得罪。 “柴大哥,你只带我去就行。锦玉这丫头不靠谱,让她自己留在这儿。” “你们要是丢下本姑娘,我就大闹郡王府。” 吕靖急忙道:“柴将军,就让他们跟着去吧。反正灵宝大会召开在即,他们就算起了冲突,也可以在大会上解决。” 柴荣以为有理,带着牧云和锦玉接待远道而来的仙客。 灵宝大会向来是年轻一代的舞台,几乎没有在大陆上声名显赫的修仙者参与这项盛会。 墨灵是东洲的天才,在龙城也小有名气,属于年轻一代中的佼佼者。面如冠玉,目若朗星,身穿淡蓝长袍,脚踩步云履,太极玉冠束发。身姿挺拔,傲然而立。 柴荣拱手笑道:“不知贵客到访,有失远迎,还望墨兄恕罪。” “柴兄客气了。”墨灵嗓音浑厚,和清秀外表略有不符。 他猛然间看见立于柴荣身后的锦玉,眼神中有几分迷醉。 锦玉只对一个人类感兴趣,墨灵充满情欲的眼神,让她生出反感情绪。 柴荣分别介绍了另外三人,随后分宾主坐定。 “牧先生和锦姑娘可是道侣?”墨灵是少年天才,自幼在蜜罐中成长,有相当的自信。 “不是。”牧云同为男人,知道墨灵在打什么主意。 “既如此,不知贫道可有这个荣幸?” 锦玉冷哼一声,道:“你还是死了这条心吧。” 墨灵被当众拒绝,面子有点挂不住,脸色青一阵紫一阵。顾念是在郡王府,强忍着压制住了怒火。 柴荣为免气氛尴尬,岔开了话题:“墨兄是今日到的龙城吗?” “贫道昨日傍晚就到了,安排师弟和师妹们入住客栈,休憩一夜。早间拜访了神机营的庞将军,然后就马不停蹄地赶来了郡王府。” “上次一别,算来已有五年之久,不知墨兄修为几何了?” 墨灵扬起嘴角,颇为自傲道:“心动期二品中阶修为。” 柴荣惊讶道:“如果我没记错,你上次来龙城还只是开光期修为。短短五年时间,竟然跳了两个大段。这速度……” 他一时间找不到合适的形容词。 “对于庸才来说,修炼难比登天。而像我这样的天才,提升修为正如喝茶饮水,再轻松不过。” 这话搁谁听了都得冒火。 牧云有十几年时间无法凝聚真气,将妖修法门和自身圣灵结合方才踏入修仙之门。 十年积累,凭借跃龙门提升至筑基期。 经历过修炼苦楚的牧云,显然正是墨灵口中的庸才。不过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他又是百年难得一见的天才。 柴荣道:“墨兄所言甚是。” 墨灵认定锦玉之所以拒绝他,是因为坐在对面的牧云,问道:“牧先生何等修为?” “筑基期三品。” 墨灵刚饮了一口茶,闻听此言,忍不住将口中的茶水喷了一地,笑道:“牧先生看起来一表人才,没想到竟是个外强中干的平庸之辈。” 这种话,只有不懂人情世故的墨灵敢直说。 “在修炼方面,在下确实是庸才。” “你敢于承认自身不足,贫道认你是个豪杰。” 锦玉小声嘀咕道:“你以为你是谁啊?敢对牧云指手画脚。” 墨灵听见了锦玉的自言自语,怒火又添了几分,决定不去理会。 柴荣料到双方会有摩擦,没成想初见面就开始斗嘴,而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再任凭他们讲下去,很难保证不会打起来。 “今日看在我的薄面上,暂时收敛火气。到了灵宝大会,再好勇斗狠也不迟。” 牧云本就没有生气,立即止住话头。 但凡是天才,都有股不易察觉的傲气。墨灵在这方面没有任何掩饰,问道:“牧先生,可敢报上你挂靠的宗门?” “蜀山。” 墨灵毫不客气道:“原来是蜀山的走狗,正与贫道是死对头,你我在灵宝大会再见真章!” “在下一定奉陪。” 墨灵不想再跟牧云和锦玉同处一室,起身拱手道:“柴兄,告辞!” 柴荣站起身,将墨灵送出了郡王府。 锦玉笑道:“我就知道你会搞事。” “明明是你先开的头。” “谁开的头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墨灵想搞你。” “他还没那个本事。” 牧云行至院中,仰头望向天际。但见瑞霭祥云密布,仙鹤灵鸟齐飞。 人杰引致地灵,便知灵宝大会不远矣。 第72章 痛打采花贼 牧云托梦魔帮忙留意普陀山动向,抵达龙城的第一时间,将情报传递给他。 梦魔听见临街凑热闹的民众说是普陀仙师到来,暗中留神,随民众跟随他们到了下榻客栈。 然后化作一阵妖风,火急火燎地赶往郡王府。 “普陀山来了五男五女,跟其它宗门一样,入住了东城的仙来客栈。”梦魔短时间消耗大量妖力,说话时上气不接下气。 牧云噌的一下站起身,来不及道谢,召唤出一道早已定位好的瞬时传送符,真气催动,登时来到仙来客栈南边的小巷。 小巷中污泥遍地,垃圾堆在墙边,发出令人作呕的恶心气味。 牧云屏住呼吸,贴地飞行,滑出了小巷。 仙来客栈临着大路,总共有三层,木质榫卯构造,红漆梁柱透着喜庆。门口挂着的两盏大红灯笼,到了夜间会发出照亮人心的光芒。 砖瓦似鱼鳞,整齐排布在屋顶。边缘遮盖住回廊,即便是阴雨天也可以观赏四周的山景和湖景。 四角飞檐末端上扬,各有栩栩如生的龙形微雕,颇具龙城特色。 由于仙来客栈是城主府指定各宗门下榻的客栈,大路上围了许多人。有虔诚的佛道信徒,更多是专程来凑热闹的民众。 修仙者在大夏国是稀罕物,比法场砍头更具吸引力。 牧云挤过人群,想进入仙来客栈。 捕头乔农负责守卫工作,识得牧云,赶在手下人言语冲撞他之前,急忙过来迎接。 “素闻牧仙师住在郡王府,来此是寻访故人,还是想下榻入住?” “我来找人。” 乔农上身前倾,低声问道:“可是仇家?” “乔捕头,您尽管放心,我此番来绝不惹事。” “如此甚好。”乔农转过身,挥手示意拦路的两名小校放行。 牧云踏上木楼梯,进入仙来客栈。 老板一家人和店里的伙计全部出动,接待难得光顾的贵客。 店小二见一位身穿蓝布长裤和大褂的年轻人进店,尽管看上去没什么仙风道骨,还是不敢怠慢。 “仙师,您是哪个宗门的尊者?” “灵泉宗。” 店小二没听过这个宗门,一时间不知该如何接话。 “这届灵宝大会,我会代表蜀山出战。” “原来是蜀山来的尊者,贵宗门的客房还空着。”店小二说道,“别的宗门都来了十个人,怎么只有您来了?” “我们住在别处。” “不是我吹牛,龙城就没有比仙来客栈环境更好的地。” “比之郡王府如何。” “自然是比不了。”小二恍然道,“小人知道您是谁了。” “我是谁?” “龙城的风云人物——牧仙师。” 牧云笑道:“没想到我的名头都传到仙来客栈了。” “您的那些事迹,早就在街头巷尾传遍了。甭管喜不喜欢您做的事,都得认您是个不可多得的豪杰。”小二嘴皮子利索,拍起马屁是不着痕迹,令听者十分受用。 “帮我办件事,成了赏你点碎银子。”牧云本就是大方人,心情愉悦时更显土豪本色。 “只要您吩咐,准保给您办的漂漂亮亮。”重赏之下有勇夫,何况是奔着挣银子来客栈打工的小二。 “我想见一下普陀山的领头人。” 小二笑道:“这事找我算找对人了,他们进店就是小人招待的。您稍等,我这就去帮您带话。” 牧云站在大堂,看向中间枝繁叶茂的摇钱树。 树旁坐个少女,膝头放着本书,手托香腮独自品读。 “丫头,把那无聊的书放下!”身材丰满的老板娘扭着腰胯,屁股上的肉直颤,风风火火道,“蓬莱的仙客们要茶水,快沏些给他们送去。” 少女吃了一惊,慌忙把书扔在树坛,起身前往柜台沏茶。 老板娘嘀咕几句,又去找另一个伙计的茬。 牧云挪步到树坛旁边,拿起少女放在那儿的书,封皮写着四个大字《神厨秘籍》。 当然,这只是表象。 牧云破解障眼法,只见书名开始变化,拼凑成了春宫图。 仙来客栈的人不懂灵术,给少女这本书的定然是来住店的宗门子弟。 他本不想多管闲事,刚想将书放回树坛,听得背后有个熟悉的讨厌声音响起。 “哟,我还当是哪路豪杰!原来是咱们筑基期的大能牧先生。”墨灵的语气充满了讽刺意味。 牧云施展替换灵术,将春宫图与玉葫芦中的酿酒术摘要互换,回道:“我还以为有苍蝇,原来是昆仑派的墨老道。” “你!”墨灵咬牙切齿道,“你休要嚣张,早晚有你后悔的时候!” “我好怕啊。”牧云嬉皮笑脸说出这句话,气得墨灵脸色刷白。 两人间的火药味,越来越浓烈。 修仙者看重一个“缘”字。两人相识并不容易,若是见面就不对付,可以用八字不合来形容了。 更要紧的是,结怨过程中但凡有个人说句软话,也便不会结仇了。 牧云不喜欢自视甚高的墨灵;对方也瞧不上百姓打扮的牧云。 没人抛出橄榄枝,对抗只会越来越激烈。 “你手里拿的是什么?”墨灵发现了盲点。 老板娘和少女察觉到摇钱树旁有情况,急忙过来探看究竟。 少女见牧云手里拿着本书,树坛中又没有春宫图的迹象,以为牧云手里那本便是。脸颊涨红,内心焦急如焚。 “小玲,你去给蓬莱的仙师们送茶。这儿的事娘一个人就能处理。” 少女小玲支支吾吾地不肯走。 “这丫头,越来越不像话了!”老板娘嘀咕一句,走到牧云和墨灵身旁,左手叉腰道,“我说你们二位,仙来客栈只是歇脚吃饭的地。若是寻衅滋事,可别怪我对你们不客气!” 墨灵瞥了老板娘一眼,见她相貌丑陋,嘴边还有一颗黑痣,略带嫌恶道:“丑女人,竟敢来管本大爷的闲事!” 牧云无声向后退,生怕溅自己一身血。 惹谁都好,不能惹泼辣女子。 这是牧云通过实践得出来的经验。 墨灵显然不懂得这个道理。 老板娘放声大号,不一会便引来了各宗门子弟,以及守在门外的神机营和衙门捕快。 墨灵有拿捏老板娘的能耐,可是大庭广众之下,压根不敢动手。 情急之下,他指着牧云道:“他手里有本春宫图。” 小玲的面庞红的像石榴。 牧云留心观察,发现二楼走廊上一位身材瘦削的年轻人表情不太自然,赠书之人也有了着落。 老板娘指着牧云鼻子道:“好啊,你可真是给宗门长脸!光天化日之下,竟在我家店里看起了春宫图。” 小玲只觉母亲是在骂自己,羞愧得低下了头。 “这可不是春宫图。”牧云举起书,道,“这是《酿酒术摘要》,有感兴趣的尽可以拿走。” 一个好事的捕快举手道:“我要,送给我吧。” 牧云将书扔给捕快,立时有几个同伴凑过去看。确实不是春宫图,而是关于酿酒术的记载。 众人登时没了兴趣。 “这怎么可能?”墨灵只道牧云是寻常筑基期修仙者,全然不知他中途捣鬼之事。 立在当场,有点不知所措。 乔农出面调停,墨灵给老板娘赔礼道歉,这事才算混了过去。 冷虎仍记恨牧云在醉仙楼将其打伤,朗声对转身离开的墨灵道:“这小子满肚子坏水,你最好离他远点。” 牧云笑道:“若搁在平时,在下可能会把你的嘴打烂。目今灵宝大会即将开始,姑且饶了你。” 说罢,腾身跃上二楼走廊,一把扯住瘦削年轻人的衣领。 掌心中有道太上金符,不动声色地封锁了他的经脉。 宗门里的师兄弟拔出宝剑,欲待解救被抓的同伴。 “休要轻举妄动,否则后果自负。”说着话,牧云掐住了年轻人的脖颈。 只要持剑者有所行动,可以立时令其毙命。 “少侠,贫道和你无冤无仇,你为何要暗算我?” 牧云戒备持剑者,将他拉到走廊边,向少女传音问道:“是不是他给了你那本做了手脚的春宫图?” 少女先是有些惶惑,接着与牧云眼神相遇,不易察觉地点了点头。 “老子来抓你,是为了你那本书。采元阴乃是正道大忌,你小子犯了戒,待我来教训你!” 牧云劈面一掌,打得年轻人鼻梁骨断折,鲜血染红了面庞。 乔农只觉脑仁发疼。 不到一刻钟前,牧云才保证过不会惹是生非。言犹在耳,已经和人打了起来。 “宁可相信母猪上树,都不能信这小子了。”乔农无奈暗想。 “头儿,咱们该怎么办?”方才拿到酿酒术摘要的捕快主动请示。 “等他们打完了,咱们再出手收场。” “这就是您常说的以逸待劳?” 乔农怒扇捕快额头,低声斥道:“球的以逸待劳,是镇不住场子,只能等他们完事了再处理。” 捕快立马不再言语。 年轻人被牧云打成了重伤,宗门子弟不饶,将其围住核心,四下里同时攻击。 花和尚冷虎不顾师兄阻拦,趁机加入战阵。 卓东海也在守卫人群之中。 自从败于牧云剑下,龙城剑神的名头叫不响,像是打了蔫的茄子,又软又颓丧。 牧云的乾坤棍十分沉重,一招横扫千军,打断了三柄宝剑。 围攻之人虎口尽皆开裂,不敢近身。只威风了几回合,便纷纷抱头鼠窜。 唯独留下了独自奋勇的冷虎。 “这件事与你无关,为何要出手相抵?”牧云架开冷虎的皓星锤,在打他之前,需得先让他明白事情经过。 “你小子因我在醉仙楼替别人出气,不分青红皂白打伤了我。如今你成了恶人,洒家变成正义一方,就算拼上这条命,也得出了胸中这口腌臜恶气!” “你不是我的对手。” “休要小看于我!”冷虎张牙舞爪地冲了过来。 牧云腿部真气爆发,全身力量集中于双手,势大力沉的乾坤棍自上而下,径取冷虎天灵盖。 冷虎慌忙举锤格挡,一股难以抵御的巨力,将他的双腿砸进地面。 木质地板裂开了几道扭曲如蛇般的缝隙。 老板娘见此情景,只觉眼前一黑,险些昏死过去。 小玲抱住娘亲。 老板娘哑声喊道:“乔捕头、卓剑神,快……快阻止他们!” 牧云收起乾坤棍,摊开双手道:“我不打了。” 冷虎双手开裂,鲜血浸染斧柄。五脏庙虽则气血翻涌,却是比醉仙楼那次伤得轻。 “你们去把大和尚拉起来,送他去医馆疗伤。”乔捕头第二次搭救受伤的花和尚冷虎。 冷虎发力一喊,从陷坑中跳将出来,召唤出金疮药粉,敷在流血的伤处,不多时便恢复如初。 “善哉善哉。”始终未曾开口的一个高大和尚道,“牧施主何故到仙来客栈撒泼?” 牧云识得和尚袈裟上的印记,正是他要找的普陀门人,双掌合十回道:“非是我要滋事,而是那个病恹恹的年轻人想采撷未经人事的少女元阴。在下不可不管。” “原来牧施主是在教训采花贼。” “他胡说!”年轻人同宗师兄闻言喝道,“陈师弟是光明磊落之人,岂会干那种为修仙正道所不齿之事?!” “这个好说。”高大和尚右手拈兰花指,一道佛光罩住昏迷不醒的年轻人。 不多时,他小腹处便有殷红色的阴柔之力显现。 “这……”同宗师兄见此情景,一时间哑口无言。 “牧施主所言非虚,”高大和尚道,“似这等殷红似血的颜色,说明这位施主摧残过数百个花季少女,夺取了她们的元阴。” 乔捕头道:“还愣着干嘛。先带他去治伤,然后打入天牢,等候城主发落。” “是!” 两名捕快带走了昏迷不醒的年轻人。 冷虎听清了事情经过,暗道:“看来牧云这小子是侠义之心泛滥,倒也算不得坏人。罢了,不再招惹他便是。” “敢问高僧大名?”牧云合十敬礼。 高大和尚道:“贫僧法号无尘。” 此言一出,众皆哗然。 普陀山的无尘尊者,可不是等闲之辈。 第73章 炼丹悟道心 无尘尊者确认再无事端,邀请牧云至客房,将云瑶的亲笔信转交给他。 封皮上的字是熟悉而亲切的小楷——牧君亲启。 牧云接过信,只觉有千斤重。 右手略有些发颤,撕开封口,取出折叠整齐的信件。 “贫僧坐禅念经,施主可在房中读信。”无尘尊者原地打坐,顷刻进入入定状态。 牧君: 或许是我最后一次这么称呼你。 灵泉山一别,不过数十日。 世间事与吾之心境,却有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以前我困囿于俗尘情欲之中,修为停在金丹期。得绫罗仙子点拨,看破红尘,挣脱情网,决定正式拜入佛门,修行大乘佛法。 回头看去,十年来多蒙你照顾,然兄妹之情甚于儿女私情。今遁入空门,俗世间的情欲便不能再沾半点。 你有豪杰气概,胸怀凛然正气,时常冲动行事。宜养柔德,谨慎树敌。 玲珑世界不是非黑即白,切勿让灰色地带,影响君之心境。 天下不平事甚多,劳苦者遍布世界各个角落。 唯愿你以正义感拯救其于水火,用双足丈量善恶之尺度。 清酒虽好,切勿贪杯。 至于药仙谷,舍弟自会照看父母,勿须挂念。 夫以云瑶之名亲书此信。再见之时,恐已成雪芙尊者。 书不尽言,望自珍重。 云瑶。 牧云左眼垂下一滴清泪,心中却无甚悲喜。 只是有一点,清心诀不能再多练了。 他了解云瑶,自始至终都很清楚她的修炼天赋,参悟正道是迟早会发生的事。 曾自私地幻想这一日来得迟些。下山经历过世事,有了截然不同的想法。 牧云折好信,重新放入信封,使了个溯源灵术,将它变回未拆封时的状态。 召唤出一个无上玉葫芦,将信和鸣凤玉佩放入其中。 恰在此时,无尘尊者睁开了双眼,低诵一句:“阿弥陀佛。” 牧云合十谢道:“多谢尊者带信。” 无尘尊者起身道:“施主言重了。” 牧云了结尘缘,再无留在仙来客栈的理由,赔付过损毁的物件,迈步走出了正门。 乔农紧张关注牧云动向,生怕他会突然搞点事。 直到确认牧云离了客栈,方才松了口气。 …… 龙城东校场占地面积上千亩,地底布有阵法。平时在校场上操演的军士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数百个炼丹用的铜炉。 最北边摆放着数张长桌,龙城的达官贵人们坐于其后。 柴荣以协助者身份,坐在校场北侧。 为了避嫌,牧云带蜀山代表团入住仙来客栈。 乔农不得不加强了戒备,并且申请调兰明义协助,期间无事发生。 宗门弟子都没带玉葫芦,空手站在校场边缘,等待霍斌宣布比赛开始。 霍斌身穿蟒袍,敲杯为号,瞬时吸引全场注意。 “灵宝大会的精髓在于灵宝,若无拿得出手的宝贝,不过是徒有虚名,”霍斌使用了灵术,声音清晰传遍东校场每个角落,“第一件法宝便是至尊铜鼎,乃是大夏国皇家法器,由紫阳真人铸造,具备增幅火焰之功效。今天的第一项比试,正是炼丹术。” 数十个宗门,数百名参赛选手各自来到丹炉旁,打开炉盖,发现其中有个玉葫芦。 里边的药材和基液完全相同,尽量让所有选手处于同一起跑线。 大部分选手早已想好要在丹药比拼中炼制何种丹药,检查过玉葫芦,药材齐备便可着手炼制。 若是缺了药材,就得想个别的丹方。 城主府出手大方,提供的药材种类极多,基本可以满足各类丹药的炼制。 牧云抬头一看,只见大部分人已经开始动手。 佛门向来不重视炼丹,尽管如此,五大佛门仙山的弟子也开始了炼丹过程。 牧云不敢搅扰无尘尊者,找到位于校场边缘的花和尚冷虎,传音道:“你是佛门弟子,怎的也会炼丹?” 冷虎听到牧云的话语声,转头看向侧后方,见是牧云发来的闲聊信息。欲待不理会,又觉得没礼貌。 再怎么说,他和牧云也算不打不相识,而且敬对方是快意恩仇的汉子,决定坦白交代。 毕竟出家人不打诳语。 “为了灵宝大会,洒家学了一手炼丹术。奈何没这方面的天赋,学了个狗屁不通。” 冷虎出家前是个粗野山夫,讲起话来直白粗鲁,倒是给牧云带来一种难得的亲切感。 他在猴群中长大,酷爱乡野风,同样开始欣赏毫不做作的冷虎。 “不瞒你说,我对炼丹术是一窍不通。”牧云长处很长,短板却也是不少。 “我听讲炼丹术的长老说,若是实在不懂,就把材料一股脑全怼进去。万一走个狗屎运,还能炼出个品阶不错的丹药。” “此话当真?” “反正我两眼一抹黑,只能这么做。” “多谢冷虎禅师讲解,在下悟了。” 牧云谢过冷虎分享经验,当即将压缩木炭置于丹炉之下。双掌释放火系灵术,然后召唤出玉葫芦中全部基液,将其注入炉中。 因嫌火势不够旺,召唤出两道太上金符,添入三昧真火。 锦玉决定炼制低阶丹药,优先保证成功率。瞥见牧云举动,一时间忍俊不禁。 她跟随母亲学习炼丹术,每种丹药都有其独特炼制速度和材料配比。火候不对,或者添加顺序错乱,皆会导致炼制失败。 牧云明明是动手能力和学习能力极强的人,精通酿酒术,各种武技从入门到精通只需几天时间。 唯独炼丹术,仿佛天生与牧云相克。即便按部就班地添加,总会因某种细小失误导致失败。 “看来只能指望蜀山七子了。”锦玉暗想道,“真不知道牧云炼制出来的是丹药,还是一场灾难。” 黄羽的炼制格外顺利,很快便飘出了淡淡丹香。 这是无上灵品丹药的前期特征。 牧云炼制水平很菜,理论知识却算得上精通,传音问道:“黄羽,你不是佛门金翅大鹏吗?如何会炼丹之术?” “如今佛道早已没有明显界限,加之贫僧自幼喜好炼丹之术。不夸张的说,校场里可能没人比我更懂行。” “巧了,我正好和你是两极分化。” “我看你添加药材时的自信神态,还以为你要炼制惊天动地的帝品丹药。难不成,你根本不懂炼丹术?” “你猜对了。” “真是稀奇,你精通妖、佛、道三家灵术法门,又酿得一手美酒,却不会炼丹。” “这就叫天下之大,无奇不有。” 锦玉的声音在牧云耳畔响起:“你不会炼丹,也不要闲谈。万一影响了黄羽,咱们的排名会很不利。” 牧云自知理亏,急忙恢复安静,潜心施展自己的杂烩炼丹术。 天地有阴阳之理,万物相生相克。大到六道五行,小到鸟兽草虫,皆无法超脱此轮回。 道家崇尚阴阳调和,均衡而万物生。 丹药是天地灵气凝于丸药中的技术,是门高深的技术活。 牧云向来懂这个道理,最终还是放弃挣扎,选择彻底躺平。 多味药材相冲,抵消对方效力。大火熬炼,最终只剩下几味极普通的药材。 即便成丹,排名也会在参赛者中垫底。 牧云的心思已不在炼丹上边,看着沸腾的基液中不断翻滚的材料,联想到了近日所创之棍法。 他能够出奇制胜,赢下戟法专精的黄羽,依靠的是“博采众家之长,尽为己用”的哲学思想,以及将其付诸实践的行动。 闭上双眼,黄羽的戟法招式和锦玉的火云枪法在脑海中浮现。 身体的每个细胞,都在适应这两种从未练过的武技。 江湖中有句夸人的话,叫作“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 牧云在修炼一途已经走进泥潭,若能发挥专长,集诸家之长为己所用,不失为一种出路。 他的心思越飞越远。 大火迅速熬干了铜炉中的基液,药材被滚烫丹炉烤化,发出一阵烧焦东西的难闻气味。 牧云回过神,见丹炉中药材已焦枯,全无半点凝练成丹的迹象。 抬眼望向校场,连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冷虎都搞出了混乱的丹香。 与自己和解,也是一种洒脱。 牧云施展火云掌,将炉中剩余药材尽数焚烧,留下空着的丹炉,潇洒走出了校场。 灵宝大会第一场比试,他顺利交了白卷。 恰巧卓东海在人群之中。自从劫槛车之后,他从未和牧云有过任何交流。 牧云看见了他。 不知为何,行到了他的身前,说道:“龙城剑神,非你莫属。” 卓东海有些羞愧,问道:“牧仙师何出此言?” “修仙界和江湖本应是两个世界,我却不顾规矩,打破了那个无形的屏障。你不该因一个犯错之人而妄自菲薄。” “时隔多日,为何又提起此事?” “在下得雪芙尊者点化,明澈了许多道理。” 卓东海不知雪芙尊者是何许人也,暗地里对她十分感激。 “你的剑术高超,有朝一日,定能成为玲珑世界赫赫有名的剑圣,而且不用以‘龙城’作为前缀。” “日后的事留待日后再谈,”牧云拱手道,“在下想学阁下剑术,不知可否教我?” 卓东海没想到牧云会向他求教,呆愣片刻,决定将暗影剑传授给眼前这个天资聪颖的年轻人。 第74章 琼浆难拒 校场上空丹烟缥缈,似若人间仙境。 牧云提前交白卷,正如投石入水,激起了一片涟漪。 滥竽充数者纷纷离开校场,将舞台交给身怀炼丹绝技之人。 柴荣坐在霍城主下首,问道:“伯父,您认为谁能赢下这场丹药比试?” “昆仑山的墨灵实力不俗,不过在这道门之中,有个人全方位强于他。” “您是指蓬莱仙岛的轩辕玉华?” “正是。”霍斌道,“他乃是轩辕氏后裔,洪荒大龙魂体魄。若不是乾元真人刻意压制他的修为,恐怕早已迈入大乘期。如今只有金丹期,在灵宝大会中亦是鹤立鸡群。” “蓬莱仙岛是这次大会的夺冠热门?” “一直都是。” 柴荣擎起玉杯,道,“看来牧云想胜过轩辕玉华,夺得灵宝邪剑,是无甚可能了。” “乾坤未定之前,一切都有可能发生。牧云是个很有灵性的年轻人,而且极具武学造诣。这点和寻常修仙者不同,可能会在关键时刻发挥奇效。”霍斌有不同看法。 “即便和轩辕玉华对敌,您也认为牧云有胜算?”柴荣只觉不可思议。 “没错。”霍斌喝了一口玉杯中的酒,笑道,“就冲他酿的酒,我也得昧着良心说几句好话。” “原来如此。”柴荣知道,霍斌和他一样,不觉得牧云能赢过实力深不可测的轩辕玉华。 两人闲谈一阵,又将视野投回校场。 锦玉闻见丹香,不觉面露喜色,双掌轻拍丹炉,炉盖升腾而起。 丹炉中有几粒碧绿色丹药,发出一股熏香般的味道。 锦玉将其装入净瓶,快步离开校场,来找等候多时的牧云。 “你炼的哪种丹药?”牧云问。 “清香丸,不能治病救人,但可以让服用者更受欢迎。” “你要拔得头筹了。” “真的吗?!” “当然是假的了。”牧云笑道,“清香丸虽为上品丹药,炼制难度却被定在了中等。放在黑市确实吃香,在灵宝大会可讨不到便宜。” 锦玉有点气愤,回怼道:“那也比没炼出丹药的人强。” “你要比的是炼丹精英,而不是我这个吊车尾。” “既然是吊车尾,就无权发表意见。” “没想到你还是个独裁者。” 锦玉的注意力被鹿鸣吸引,指着他道:“鹿鸣也开炉了。” 牧云看过去,只见鹿鸣揭开炉盖,一缕青烟扶摇直上。 鹿鸣面带喜色,将一粒苹果大小的丹药装进净瓶,四处张望,找到人群中的牧云和锦玉,快步朝他们走来。 “你炼的什么丹,个头怎么那么大?”牧云又问。 锦玉道:“鹿鸣,别理他。某人炼不出丹药,在这过大师瘾。” 鹿鸣相比牧云,更不想惹大小姐脾气的锦玉,选择默不作声。 蜀山七子先后炼制完毕,与同伴站在一起,等待仍在炼制丹药的黄羽。 校场中余下的选手已经不多。霍斌站起身,朝着校场挥了挥手,数百张长桌和丹炉尽数被收进玉葫芦。 独留下正在使用的几尊丹炉。 黄羽左右扫了一眼,视野变得开阔许多。 他的灵识中有股异常充沛的能量,探查其形态,与典籍中记载的帝品丹药有相似之处。 “下山前师傅让我尽量不要惹蓬莱岛的轩辕玉华,想来那个人就是他了。” 黄羽看向帝品丹药能量倾泻的方位,只能看见炼丹者的背影。一袭青色长衫,背部和束发金冠皆有太极图案,长发披散在肩头,身姿挺拔。 尽管无法得见轩辕玉华全貌,也知他是个意气风发的少年。 墨灵的丹药炼成,拂尘轻扫,揭开炉盖,将一粒通透的赤红药丸装进净瓶。 霍斌随即收了他的丹炉和长桌。 墨灵为显其能,御剑离开校场,回归昆仑方阵。 “看啊,那就是修仙者的御剑飞行术。” “昆仑山不得了,出了个这么年轻的金丹期强者。” 围观民众的低声议论,清晰传进墨灵耳中,极大满足了他的虚荣心。 无尘尊者也结束了炼丹,开启丹炉,将三粒淡青色丸药放入净瓶。随后低调走出校场,离开了比赛场地。 黄羽的丹炉开始剧烈摇晃,仿佛有凶猛野兽要冲将出来。 凌金惊讶道:“黄大哥炼制的好像是灵品丹药。真没想到,他竟有此等炼丹术!” 众所周知,炼丹几乎是道教专长,甚少有佛门弟子会浸心于此道。 黄羽展现出来的炼丹实力,无疑令道教弟子震惊,并且有些惭愧。 牧云笑道:“黄大哥是上古神兽,不受佛门钳制。不仅精通道门炼丹术,还从道门中学到了戟法。” “何以见得?” “佛教武技以训斥为主,不会选用杀生武器。除了拳脚功夫,便是罗汉棍法,其余武器皆不启用。方天画戟乃是古神兵刃,在战场上属于大杀器,易学不易精。唯有具备封神传统的道门,兵刃种类最是繁多。” 蜀山七子被牧云的观点唬住了。 锦玉道:“别听他胡扯。戟法传承自道门,是由黄大哥亲口告知。” “我说的也很有道理,你们说是不是?” “是。”凌风和鹿鸣异口同声回答。 他们是牧云的忠实拥趸。 黄羽结束炼制,从丹炉中取出一粒发着微光的灿金色丹药,将其装进玉瓶。 瞬身出现在伙伴身边,把鹿鸣吓了一跳。 牧云问道:“黄大哥,你炼的是什么丹?” “百转铸魂丹,”黄羽解释道,“可解夺魂术之余毒,使受害者免于变成行尸走肉。” “若不是遇见轩辕玉华,你可能就拔得头筹了。”牧云不是盲目自大狂,调查过各宗门的杰出弟子。 轩辕玉华是任谁也无法忽略的名字。 “他在炼制帝品丹药,不知何时开炉。” 帝品丹药是玲珑世界的稀罕物,等闲见不到。全程目睹它的出世,是件值得铭记的大事件。 随着丹香四溢,校场周围原本嘈杂的喧哗声逐渐归于平静。 众人都在期待见证帝品丹药的诞生。 结果已经显而易见,剩下的便是放松欣赏。 墨灵感应到帝品丹药的气息,回头对众师弟和师妹道:“说到底炼丹是道门秘术,黄羽不过跟紫阳真人学了点皮毛。真正的精髓,还是掌握在道教三大仙山手中。” 虽然数千年来佛道之间多了许多沟通,其本质终究是两种互不相通的修炼法门,过往纷争仍潜藏在弟子心底。 墨灵以身为道教子弟感到自豪,瞧不上佛门弟子。尤其瞧不上牧云这种既不是僧人,也不是道人的散修。 丹炉异动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能量从气孔中溢出,继而像火山爆发,再也控制不住。 咚的一声闷响,丹炉炸裂开来,一只金色小猴从丹炉中窜出,腾起云雾,迅速往校场已西奔逃。 天空铅云密布,劫雷随时可能降落。 围观民众从未见过炼丹炼出灵兽的场面,各个目瞪口呆,看着轩辕玉华御剑追踪金色小猴。 小猴飞行速度极快,可与身后追击的轩辕玉华相比,却又慢了几个档次。 轩辕玉华从袖中取出一个金刚镯,抛将出去,正中小猴后脑,把它从半空中击落。 瞬身至落点下方,将金色小猴收进玉葫芦。 风吹云散,酝酿中的劫雷戛然而止。 全程不过几次呼吸的时间,却让在场众人真切感受到了蓬莱大师兄的恐怖实力。 轩辕玉华在空中缓慢行走,仿佛是在瞬移,几步之后便来到校场北边的观战台,双手将净瓶奉于城主霍斌。 “此乃帝品延寿丹,吃上一粒,阳寿可增百年。晚辈敬献霍城主。” 相较于屡次给自己添堵的牧云,霍斌显然更喜欢知书达礼的轩辕玉华。 霍斌喜笑颜开地接过封好口的净瓶,笑道:“真是后生可畏啊!” “多谢城主夸奖。” “接下来便是阵法比试,你快些回去准备吧。”作为回报,霍斌提前给轩辕玉华透了题。 轩辕玉华再次道谢,随后用独特的空行术飞到蓬莱方阵。 霍斌用全场都能听到的声音说道:“丹药试炼已全部结束。所有丹药会由三名帝级炼丹师联合评判,最迟明日中午便会出结果。稍息半个时辰,开始第二场比试。” 蜀山七子盘腿打坐,同步修炼,以培养默契。 万一是团战,就得由他们七人代表蜀山出场。 道教三大仙山,蓬莱和昆仑皆有杰出弟子前来参赛。唯独蜀山情况特殊,需要向大夏国各地神机营输送人才,因此真正的天才志不在此,能派出来的人实力相对平庸。 往届灵宝大会,蜀山都是充当炮灰的角色。 “家师常说蜀山所做之事值得敬佩。这七位少年英才,想必就是蜀山七子了。” 轩辕玉华的声音响起,蜀山七子同时睁开了双眼,起身回礼,恭称其为轩辕师兄。 牧云回道:“轩辕兄,炼丹之术神乎其技,让在下开了眼界。” 轩辕玉华看向牧云,但见他剑眉入鬓,目若朗星。丝带束长发,挺立如劲松。黑布靴搭黑长裤,排扣大褂显身型。 “牧兄,久仰大名。” 轩辕玉华在仙来客栈里目睹牧云暴打采花贼之事,对他不甚了解,只觉武技精熟,颇具豪侠气概。 “轩辕兄客气了。” 锦玉跟黄羽传音道:“牧云快成交际花了,所有人都认识他。” 黄羽传音回道:“牧先生侠肝义胆,快意恩仇,人缘好是显而易见之事。” “别拍他马屁啦。” “贫僧只是实话实说罢了。” 轩辕玉华拱手道:“贫道素闻牧兄酿得一手好酒,特来讨口酒尝尝,看和蓬莱岛的酒相比,究竟孰优孰劣。” “这个好说!”牧云说完,便欲召唤出两坛女儿红,却未有酒坛出现。 低头一瞧腰间,玉葫芦并不在身旁。 “在下没带玉葫芦,只好等今日赛程结束,再赠送几坛酒给轩辕兄了。” “贫道先行谢过。”说完,轩辕玉华飘然而去。 “我看出来了,你酿的酒是杀手锏,这些馋虫们根本抵挡不了。”锦玉仍对牧云的调侃感到生气,言语间带着刺。 牧云笑道:“大小姐,不就调侃了您两句,何故到现在还不饶我。” “哼!”锦玉转过脸去,不搭理牧云。 “我错了。晚上送你两坛女儿红,权当赔礼。” “谁稀罕你的酒。” “那就不送。” “你知道我房间在哪,不送你就死定了!”锦玉是龙,比人类更难抵挡美酒的诱惑。 黄羽始终保持沉默,见两人斗嘴终于告一段落,问道:“你们觉得接下来会比试哪个项目?” “团战、阵法和单挑战。”牧云讲出剩余的项目,说道,“单挑战向来是压轴项。另外两项,我更倾向于阵法比试。” “附议。”锦玉怒火消散,又坚定地站在了牧云这边。 只要是他的见解,便觉得有道理。 半个时辰稍纵即逝,霍斌再度起身道:“第二个比试项目是阵法,每个宗门各派出一名弟子参加比试。阵法沙盘已备好,两两对弈,以决出最终胜者。” 牧云活动一下筋骨,笑道:“接下来就看我的表演吧。” 黄羽知道牧云精通阵法,究竟有多强,心里也没个具体概念。 唯有锦玉明白,这场比试过后,牧云定会在各大宗门间名声大噪。 第75章 一鸣惊人 阵法沙盘是学习阵法所用的工具,相传是由鲁班大师所造。 沙盘采用地形最复杂的盘蛇岭地形图,操作者可在沙盘中模拟真实情况,布置各种法阵。 两人同时操作沙盘,便可形成类似棋局的对弈。 沙盘对弈不仅考验选手布置阵法的精确度,同时对阵法储备量的要求也极为苛刻。 层层筛选出的优胜者,没有任何可以质疑的地方。 牧云第一轮对手是青城宗的洛九霄,名字起得很棒,阵法手艺多少潮了点。 他是蓝方,优先布置阵法。 牧云看出洛九霄想布一个八卦阵打底,可惜遭遇山体滑坡,阵法完全作废。 “布阵者不懂天文地理,不晓阴阳变化,必然经不起实践检验。”牧云到了擅长领域,变得有些话痨。 右手灵巧插下阵旗,不多时布好阵法。 洛九霄识得此阵,乃是九天玄雷阵。 由于失了先手,他需得先破解玄雷阵,方能继续布阵。若是无法破解,对弈便会提前分出胜负。 洛九霄拿起阵旗,快速插在沙盘之上,布下一个口袋阵,想将玄雷阵包在其中。 想法很好,可惜低估了玄雷阵之变化。 阵旗被狂风席卷,刮离山体,布袋阵消弭于无形。 洛九霄看了半晌,抱拳拱手道:“在下认输!” 牧云拱手回礼:“承让了。” “三十二桌分出胜负,胜者是蜀山战团牧云!”对弈监督大声唱出比赛结果。 牧云站在原地,等待下一轮对手的同时释放灵识,暗中观察轩辕玉华的阵法功底。 对弈十分精彩,对手没因轩辕玉华之威名而胆怯。竭尽全力,对其进行围堵。 轩辕玉华布下搬山阵,改变沙盘地形,一举破掉对手所有阵法。 对弈监督宣布了轩辕玉华获胜。 牧云第二场对弈用三昧火炎阵破了对方四灵水阵,只花费盏茶功夫,便挫败了强敌。 霍斌道:“牧云在阵法方面的造诣确实出类拔萃,连续两轮速胜对手,看来要夺得这场比试的优胜了。” “我旁观过牧云和黄羽沙盘对弈,共下了五局,皆是牧云轻松得胜。”柴荣道,“他的阵法布局精妙绝伦,加之精通各系阵法。诡变无形,难以捉摸。” “如果能将他招进神机营就好了,”霍斌感叹道,“他一定会干出一番大事业。” “金鳞岂是池中物,一遇风云变化龙。牧云有股英雄气概,却是不喜欢听从命令,将军这种职位不适合他。” “你觉得他会做什么?” “天下为公可称圣,长生不死即为仙。”柴荣道,“牧云两者兼而有之,有朝一日会成为圣仙。” “为何不是神仙?” “酒过半酣之时,牧云说过他不会飞升仙界,要永远将荡尽不平事当作人生理想。” 霍斌闻言长叹一声,欲言又止。 他当年对霍义的期许便是如此,只可惜苦心栽培的杰出青年,最终误入歧途,堕入魔道身死名灭。 柴荣举起酒杯,敬霍斌道:“伯父,晚辈敬您一杯。” “好!”霍斌拿起酒杯,一饮而尽。 酒是忘忧灵药,一醉可解千愁。 赤阳炎阵和五毒夺魄阵相叠加,再度碾压对手,豪取三连胜之后,牧云预定了八强席位。 日渐西沉,夕阳挂在了树梢。 牧云到场边休息,等待下一场对局的对手。 墨灵和峨眉山的清幽仙子对弈,由于不了解佛门大阵,起手吃了大亏。正在苦苦支撑,并伺机寻找翻盘点。 牧云暂时走到场边休息。 锦玉看了对阵图,分析道:“牧云,你和轩辕玉华没在同一半区,只有进决赛才能碰上他。不过八进四和半决赛,你都会遇到强劲对手。” 牧云揉捏锦玉肩膀,笑道:“放轻松,应该感到紧张的是他们。” “这话有理,”黄羽道,“三场对弈,牧施主获胜平均时长不超过一刻钟,实力太强大了。无论是谁遇到他,都得加倍谨慎和小心才行。” “你小子行啊,招揽了一群马屁精。”除了锦玉口头不依不饶,另外八人都对牧云这个战团团长心服口服。 其中有美酒的功劳,但是并不大。 百姓们从家中取了烙饼,简单吃过之后,接着观看阵法对弈。 “晚上有比试项目吗?” “比试坐禅功底,很枯燥乏味就是了。” 百姓们的对话,间或传进牧云耳中。 天色变得昏暗,校场中发出五颜六色的阵法光芒,看起来璀璨夺目。 看客不懂阵法,完全可以将其视作一场烟花秀。光是绚丽场面,就能令他们感到不虚此行。 “十六桌胜负已分,胜者是峨眉山清幽仙子。” 牧云本以为有机会正面淘汰墨灵,只可惜墨灵不大济事,被清幽仙子踢出了八强。 锦玉拉起牧云,目送他回了校场。 修仙者皆有常人不及之耐力,即便连续对弈,也不会觉得精神倦怠。 清幽仙子身穿粉色长袍,面似芙蓉出水,雍容大气。 两人见过礼,当即开始对弈。 牧云执蓝旗,率先布置阵法。 可攻可守的八卦阵起手。 “你首战挫败的对手,好像是相同的起手式。”清幽仙子一句话,表明她已观察牧云多时。 “同种阵法亦有多重变化,仙子切莫大意。”牧云友善提醒。 他布下的八卦阵有别于寻常八卦阵,不仅阵旗可以移动。到了危急关头,阵眼也能随之变更。 清幽仙子按计划布好破解阵法,方才发现牧云阵法的独特之处。 她的乾坤地煞阵,落在了空位,相当于废了一个回合。 “难怪他们都脆败在你手下,实在是太强了。” 按照阵法秘籍记载,八卦阵的阵型和作用皆有定论,在此基础上加入多重变化是清幽仙子从未想过的事。 可是这种匪夷所思的事,已经有人把它变为了现实。 牧云布下了第二道阵法,乃是天罡北斗阵。 清幽仙子双臂环抱在胸前,思忖片刻,决定试探第二道阵法是否有衍生变化。 手法娴熟地布下疾风狂雷阵,迅猛侵袭北斗阵。 霎时间沙盘中风雷大作,迷你树木被吹得弯下了腰,长满树叶的树枝掉落,随着狂风刮进北斗阵。 北斗阵中另有一个隐形布袋阵,瞬时发动,将狂风和雷鸣电闪收进布袋,破解了清幽仙子的第二个阵法。 清幽仙子面露微笑,道:“你赢了。” “可是对弈还没到死局。”牧云表示不解。 “我的阵法功底和你相距甚远,再对下去也没有意义。不如早点认输,还能保留几种压箱底的阵法。” “那在下就却之不恭了。” “三号桌胜负已分,蜀山战团牧云获胜。” 轩辕玉华了解清幽仙子,知她是阵法高手。速败于牧云手下,令剩余参赛者的警惕心提到了最高级别。 校场四个角点亮了四盏大红灯笼,为参赛者提供光源,以便看清沙盘地形。 盘蛇岭纵深三百里,地形错综复杂,每个沙盘的地形不尽相同。注意不到细微差别,容易出现布阵失误。 半个时辰过后,无尘尊者险胜五台山的释厄罗汉,成为了牧云半决赛的对手。 沙盘搬到了离观战台极近的地方。 牧云和无尘尊者分别立在沙盘两边,合十致礼。 “牧施主,贫僧自知阵法造诣不如你,但为了普陀声誉,断不肯提前认输。” “普陀山庇佑数十宗派,灵泉宗亦在其中。在下得绫罗仙子传授,方有如今本领。不过是内部切磋,与普陀声誉无关。” “开始吧。” 两人各摸出一个阵旗,由无尘尊者率先布局。 霍斌和柴荣对无声走到沙盘附近,旁观两人对弈。 无尘尊者先布了一道灵山罗汉阵。卍字标识在阵法上空缓慢旋转,佛光不断映照,保护阵法本体。 牧云决定用佛门阵法破解,阵旗插在峭壁之上,亦或是山间树丛之中。 第一次机会他布下了五个小阵,皆影响不到灵山罗汉阵。 无尘尊者具备法眼,能洞察先机。 他暗中留意了牧云前四场比试,皆是一上来就火力全开,攻破对方阵法,或布下对手难以破解的进阶阵法。 无关痛痒的五个小阵,反倒使无尘尊者起了疑心。 佛法在于参悟,禅心定则佛法明。 佛门阵法与布阵者心境相连,狐疑不定,佛光便会黯淡。 无尘尊者意识到不妙,急忙凝神静气,低诵阿弥陀佛,刨除心中杂念。 调整心境,随即布下第二道阵法——乾罡天龙阵。 两个纯阳大阵互为依托,将破解难度提升了数倍。 牧云心态相当松弛,立即着手布置第二道阵法,依然是无尘尊者没见过的阵法布局。 无尘尊者不敢分心,决定改变固守态势,布阵破解牧云目的不明之阵法。 大力金刚阵布下,一道佛光由阵法为中心向外激荡,扫过牧云的阵旗,竟无半点作用。 无尘尊者惊道:“牧施主,贫僧的大力金刚阵为何会失效?” “在下两道阵法中皆有虚无伽蓝阵护持,就算威力再强的阵法,也无法将其破解。” “这……”无尘尊者知道和牧云有差距,只是没想到差距竟如此之大。 “尊者,在下得罪了。” 无尘尊者盯着牧云的每个动作,看他如何破解三阵互为依托的格局。 “在下只用佛门阵法,很难破解你的大阵。刚才观看对弈,在下学了一招。” 牧云布下第三道阵法,沙盘突然出现剧震,地形变更,将无尘尊者插在山头的阵旗冲散,阵法荡然无存。 与之对应,牧云的阵旗顺势流转,最终勾勒出一朵五叶莲花。 无尘尊者双掌合十道:“阿弥陀佛,贫僧输了。” 牧云合十回礼。 柴荣心里只有三个字——强无敌。 待无尘尊者离开校场,霍斌方才说道:“怪不得牧先生有股常人难及的锐气,原来竟有此等阵法神通。” 牧云佯装没听到霍斌的话,盘腿打坐,等待最终对弈的对手。 轩辕玉华艰难胜过玉阙宫花绮罗,顺利入围最终战。 对于人尽皆知的天才选手,预定炼丹比试的冠军还不够辉煌。连续夺魁,方显英雄本色。 龙城的风云人物正面对决。百姓们分成了两派,支持各自青睐的选手。 甚至有人掏出零碎银子,开始买定离手。 “最终对弈会出现玄天大阵吗?”轩辕玉华不知牧云是否用出了所有阵法,言语间先行试探。 “容在下卖个关子。” 夜色深沉,坐在父母肩头的小孩已经睡着。 灯笼上趴着数只飞蛾,还有苍蝇绕着灯笼飞行,在校场中投出来回移动的黑影。 霍斌宣布道:“最终对弈正式开始!” 牧云摸出蓝色阵旗,先手布阵。 “轩辕兄,你让大伙见识到了帝品丹药。在下不才,让你见识一下洪荒大阵。” 洪荒大阵品阶更在玄天大阵之上,玲珑世界能布玄天大阵的人如凤毛麟角。至于洪荒大阵,更是闻所未闻。 牧云的插旗速度极快,手臂移动过程中留下残影。 校场上空阴云齐聚,电光如银蛇般时隐时现。 观战台的达官贵人们纷纷站起身,看向沙盘,只见一道能量冲击波极速扩散,笼罩住了整座校场。 其中蕴含的凌厉威势,连校场外的修仙者都感到不寒而栗。 百姓们倒是没察觉到异常,只是觉得这个阵法极其炫酷。 轩辕玉华笑了。 “牧兄,你赢了。” 对弈监督有些吃惊和茫然,询问轩辕玉华,得到肯定答复后,确认了比赛结果。 “最终对弈胜负已分,蜀山战团牧云获得冠军!” 不光百姓们瞠目结舌,就连校场外等候的各宗门弟子,都对快速分出胜负的结果感到惊讶。 黄羽和锦玉是上古神兽种,基因中有对洪荒大阵的记忆。 牧云所布法阵名为洪荒诛仙阵,阵成可屠灭仙佛妖魔道。布阵时特意降低了阵法威力,笼罩住校场。 轩辕玉华无阵可布,唯有投降认输。 五场速胜夺冠,成了灵宝大会新的传说。 第76章 以酒会豪杰 第三项比试是坐禅,堪称灵宝大会最枯燥的环节。 夜深了。 校场周围的百姓逐渐散去,回家养精蓄锐,准备观看第二比赛日的团战。 众人本想让出身白马寺的黄羽去坐禅。 黄羽慌得直摇头:“饶了贫僧吧。虽然我在白马寺修行,可最怵的就是坐禅。” 凌木是蜀山七子中性格最沉稳者,决定留在校场,参加坐禅比试。 “凌兄,辛苦你了。”牧云道,“如果见势不妙,立即结束参禅回客栈。明日团战要紧。” “是。”凌木服从意识较强,将牧云的话当作了命令。 其余九人返回仙来客栈。 牧云将玉葫芦别在腰间,刚想出门去找轩辕玉华,便听见了敲门声。 打开门,赫然是轩辕玉华站在门外。 “牧兄,今日阵法比试,你真是让我大开眼界!” “轩辕兄来找我,应该不是为了阵法之事。” “一来为尝美酒,二来是找你谈易经十六卦。” 牧云从秘卷之书中学到了绝大多数灵术,又挖空藏书阁,修习全天下的所有阵法。 唯独窥见天机的易经八卦,向来没有引路人。这点的缺失,导致部分阵法难以施展。 轩辕玉华精通易理,若能得他指点,必然大有裨益。 牧云请轩辕玉华落座,召唤出一坛女儿红放在桌上,接着又召出两盏玉杯。 “玉是天生地养之灵物,保留着石质本真,不会破坏酒浆口感,最适合盛酒。”牧云边讲解,边帮轩辕玉华斟满一杯酒。 轩辕玉华也不客气,将玉杯吸到手中,细嗅酒香。 “真是绝了!”轩辕玉华竖起大拇指,忍将不住,浅抿一口清酒。 芳香盈满唇齿,咽进肚中,只觉回味无穷。 牧云问道:“轩辕兄认为在下酿的酒如何?” “清醇可口,比蓬莱仙岛的酒更胜一筹。” “轩辕兄客气了。” “贫道毫无客气之意,此言完全出自本心。”轩辕玉华有较真的性格,道,“这么说吧。即便牧兄是个什么都不懂的普通人,仅凭你的酿酒术,贫道都愿意和你交个朋友。” “在下多谢轩辕兄夸奖。” 美酒当前,轩辕玉华不愿多言,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牧云懂得眉眼高低,立马又帮他满上。想学易经八卦,最好的时机就是在微醺半酣之际。 轩辕玉华接连数杯下肚,将一坛女儿红喝光,仍觉意犹未尽。 牧云又召唤出一坛竹叶青,道:“江湖豪侠们喜好大口饮酒,大块吃肉。” “既如此,牧兄先别开坛,贫道去叫些菜肴,与牧兄纵情畅饮。” “此言甚妙。” 轩辕玉华离开客房,前往厨房叫菜。 不多时,少女小玲端两个托盘,上边摆放着牛羊肉和两只叫花鸡,并三个鲜菜走进屋。 牧云起身接过托盘,将菜碟放到桌面。 小玲低头道:“前日多些牧公子搭救。”说完,扭头跑出了客房。 轩辕玉华思忖片刻,想起牧云痛打木华宗葛根之事,笑道:“牧兄要走桃花运了。” 牧云灵机一动,道:“素闻轩辕兄懂得易经十六卦,有通天彻地之才能。何不给小弟卜上一卦,看究竟是否有尘缘。” 轩辕玉华喜道:“贫道正有此意。”坐在桌边,右手拈指,帮牧云卜卦姻缘。 眉头轻皱,不愿开言。 牧云道:“轩辕兄面色凝重,是有什么难言之隐吗?” “贫道要收回方才说过的话。” “为何?” “呃……”轩辕玉华道,“卦象显示牧兄尘缘已尽。虽有仙缘,但又不似寻常。” “你说的仙缘,不会是那条刁蛮任性的龙吧?” “有可能。牧兄得她父亲传授妖修法门和剑诀,又将女儿一半寿命送于你。不管是有心还是无意,你和那条母龙之间确实有一条无形的线牵着。” “青鱼散人真是老奸巨猾。”牧云不禁在心中吐槽那条为老不尊的青龙,接着说道,“我一直当她是保镖。” “她可未必这么想。” “还是不要讨论这种事了。”牧云更喜欢朋友状态,岔开话题,“再闲谈,菜可就凉了。” “美食美酒不可辜负。” 牧云又召唤出三坛酒,将花雕酒、女儿红和竹叶青送到轩辕玉华面前。自己打开一坛竹叶青,仰天喝了一大口。 轩辕玉华初见牧云,感觉他打扮有点土。接触得多了,发现他有很浓厚的江湖气息,像个不重视形象的盖世豪侠。 酒至半酣,轩辕玉华打开了话匣子,道:“牧兄除了妖修,可曾修行道门功法?” “不曾习得,”牧云回道,“不过跟着游方道人学了太极拳和八卦掌,受益匪浅。” “妖仙青龙传授你妖修法门,助你踏入修仙界;佛门绫罗仙子传授奇书,使你精通灵术。若道门不传授些技艺,反倒显得不美。”轩辕玉华涨红着脸道,“贫道有本《易经奇术》,是我根据十六卦编纂而成,今日赠予牧兄,也算是成全你的道果。” 牧云起身拱手道:“若能得轩辕兄传授,牧某感激不尽。” “有易经十六卦相助,牧兄的阵法可以发挥出最大威力。贫道相信,这是个正确的决定。”说完,从玉葫芦中召唤出一本秘籍。 牧云恭敬接过秘籍,封皮四个行楷大字——易经奇术。将其收进玉葫芦,再拱手谢礼。 “不必言谢,你我再饮一坛!”轩辕玉华平素得端着架子,酒精上头,显露出了隐藏在心底的侠骨豪情。 “好!” 牧云和轩辕玉华饮至深夜,直喝得酩酊大醉。 “牧兄,我问你,何为道?”轩辕玉华坐在靠墙椅子上,双腿伸直,以一种平常绝不可能展现的慵懒姿态放松身体。 问题却是富有哲理。 “天地万物皆为道。” “这个理论倒是很新鲜。” “人有人道,妖有妖道,魔有魔道,仙有仙道,佛有佛道。”牧云接着说,“然妖魔与人族天生具备对立面,时常有争端。这是亘古以来无解的难题。” “我不是问你宏观的道,而是狭义之道,也就是你自己的道。”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难道你没有想过位列仙班,四时享祭,功成正果?” “从未想过。我求长生不死,亦是为解决更多不平事。” “怪不得百姓们都叫你圣仙。贫道初听闻时还有些纳闷,如今倒是理解了他们的想法。” 佛教晋升菩萨或佛陀,需达到大圆满境界,方可立地成佛。 修行过程极为繁复,甚至需要几世修行。 道教有所不同。肉身立下大功绩,即可荣登封神榜。 牧云在龙城做了件好事,有的人将其视作圣人。继而将仙师称呼与其融合,唤作圣仙。 此仙非彼仙。与修为道行无关,全凭功德而论。 “牧兄,贫道着实有些羡慕你了。” “何须羡慕在下,”牧云笑道,“或许你的道,才是真正的道。” “贫道没你那么无私,想要飞升成仙,在天宫享受荣华富贵。”轩辕玉华道,“因此时常觉得自己太过渺小,配不上轩辕氏后人这个身份。” 牧云道:“世上无两片相同的树叶,也没有完全相同之人。自然,也便没有完全一致的道。在下幼年丧双亲,被须弥山灵猴长老收养,传授我须弥猴棍,在山中打猎为生。药仙谷遇云氏父女,感人间亲情。青鱼散人传授妖修法门,踏入漫漫修仙征途。下山游历,又遇到了许多值得感恩的人和事。若是没有他们,便没有今天的我。” “你的意思是,特殊的成长经历造就了你的道?” “正是。”牧云道,“轩辕氏统一玲珑世界,后将皇位禅让给北洲萧氏,皇族移居蓬莱。过往的功绩没人可以抹消,你应当以此为豪,而不是让轩辕氏后人身份,制约你的求仙问道之路。” 轩辕玉华坐直身子,正色道:“闻牧兄之言,犹如醍醐灌顶,令贫道茅塞顿开。这顿酒算是喝对了。” “在下也有同感。” 若不是轩辕玉华主动提出教他易经十六卦这等神机妙算之术,牧云还真不敢开口央告。 如今解开轩辕玉华隐藏在心底的心结,也算是还了他的大人情。 “贫道有意和牧兄结为异姓兄弟,不知尊意若何?” 牧云欣然道:“在下求之不得!” 当年孙大圣在天宫结识众多神仙,取经途中也是多次有人救急。 即便是上天入地,无所不能的斗战胜佛都有力不能及之处。 牧云作为刚入修仙路,具备一定实力的散修,更是不会拒绝结识能人的机会。 小玲送来了三牲,牧云摆设酒礼。 三清像做见证,焚香礼拜,义结金兰。 轩辕玉华三十有二,理当为兄;牧云为弟。 “轩辕大哥,请受小弟一拜。”牧云恭敬鞠躬,敬轩辕玉华一杯酒。 轩辕玉华接过酒杯,一饮而尽。 两人畅聊至黎明时分,方才散伙。 轩辕玉华前脚刚走,锦玉就推门走了进来。 锦玉捏着鼻子道:“好大的酒味。你们喝了多少酒?” “大概二十坛。” “今天还要打团战,结果你们喝了一夜。虽然削弱蓬莱最强战力的做法值得提倡,但你的牺牲也太大了吧。”锦玉挥了挥衣袖,将空酒坛收进玉葫芦。 酒味一时半会难以消散。 牧云余醉未醒,笑道:“我没想用小动作搞轩辕大哥。昨晚这场酒宴,绝对值得。” “说来听听。” 牧云将昨夜发生之事,原原本本讲了一遍。 锦玉听到轩辕玉华说自己是牧云的仙缘时,不禁羞红了面颊。她没打扰半醉半醒的牧云,听完整个故事。 “不得不说,你学酿酒术是人生中最正确的决定。” “那叫金波童子。”牧云躺在椅子上,只觉眼皮沉重,旋即进入梦乡。 锦玉将牧云背到床上,帮他盖好薄被,关好房门,前去寻找团员。 团长宿醉,先由她这个保镖代行团长职务。 第77章 缺口 牧云悠然醒来,打开房门,走廊上几乎没有人。 店小二正在擦拭木地板,听见门响,转头看见牧云,笑道:“牧仙师怎么没去校场?” “现在是什么时辰?” “已是未时了。” “糟糕,团战都进行到后半程了。”牧云一拍额头,快步跑出仙来客栈,径奔热闹的校场。 校场周围人山人海,甚至有些人站在屋顶观战。 牧云不想从百姓间挤进选手区,只好绕过两条街,一直跑到裁判们的观战台。 “牧贤弟,你怎么才来?”柴荣感到好奇。 “俗事缠身,一时间耽搁了。”牧云语气极快地回道,“容后再叙。” 转身跑到蜀山休息区,发现那里没人。 蜀山七子、锦玉和黄羽正与玄影宗十人对战。 按照团战规则,牧云无法中途入场,盘腿坐下,观看校场战局。 黄羽和锦玉位于左右两翼,担任攻坚手。蜀山七子摆出北斗阵,负责扫荡和接应。 配合略有瑕疵,靠着黄羽和锦玉的超强个体实力,弥补了团战中的缺陷。 蜀山是道教三大仙山之一,超然地位和往各城镇输送人才的行为,使得招揽外援的做法没有被质疑。 黄羽一骑当千,勇猛杀入玄影宗阵营。 玄影宗十人的影子拧成一股绳,旋即脱离本体,将孤军深入的黄羽捆住。 大师兄石横极速拈诀,破解黄羽幻化之术。 一只庞大的金翅大鹏鸟,出现在校场之中。 百姓们一片哗然。 龙城常见各种巨龙,金翅大鹏是稀罕物,只在典籍图鉴中可以见到。真实出现在眼前,方知其有多大。 “听我号令,剑阵!”凌金察觉到玄影宗十人有分心之举,低喝一声,双手擎起手中宝剑。 其余六子依样画葫芦。 七柄剑释放的剑气飘到上空,刹那间凝结为一柄硕大光剑,径直冲向玄影宗战阵。 来势凶猛,速度极快。 玄影宗众人避无可避,只能选择硬接伤害。 剑气划破玄影枷锁,解救出被捆住的大鹏黄羽。 锦玉伺机而动,火云枪横扫一片,将玄影宗三名弟子打倒在地。 阵型被破,稳固堡垒出现难以弥合的缺口。 黄羽幻化回人身,召出方天画戟,将玄影宗弟子打得抱头鼠窜。 石横情知无法抵敌两大神兽的近身搏击,迫不得已,选择认输避战。 蜀山在团战比试中,同样挺进八强。 锦玉收起火云枪,猛然发现牧云在场边观战,像只百灵鸟般跑过来,兴高采烈地讲述一路晋级战况。 “事实证明,我做团长也可以带好团队。”锦玉一拍胸脯,自豪地竖起了大拇指。 “辛苦你了。”牧云有许多事需要了解,没空和锦玉斗嘴,尽量顺着她说。 凌水从玉葫芦中召唤出几张宣纸,递给牧云道:“这是丹药比试的成绩。” 头名是轩辕玉华,黄羽位列第二,无尘尊者排名第三。 锦玉排在第七十八位。 蜀山七子在一百和二百区间。 牧云找出九名成员的排位,随后翻到末页,在底部找到了自己的名字。 第三百二十名牧云。 “我为何排在冷虎后边?好歹给个并列吧。” “柴大哥跟我解释了。你不仅没炼出丹药,还把丹炉烧穿,因此得了负分,排在零分的冷虎后边。” 牧云有点尴尬,右手食指挠了挠脸颊,接着将炼丹比试的结果交给凌水。 “下一场对谁?” “峨眉山。” 峨眉山弟子个体实力均衡,而且相差无几,能将团战威力最大化,是极难对付的对手。 “要是能碰上昆仑就好了。”牧云嘀咕一句。 恰好墨灵从旁经过,咧嘴笑道:“你想捏软柿子,可惜天公不作美,上来就得碰硬茬。希望还有机会和你交手,不过……”他扫了蜀山休息区一眼,撇了撇嘴,留下一个招人嫌的背影。 “你不应该惹他。”黄羽道,“他虽有绝伦之才,却少容人之量。所幸明日灵宝大会便会结束,不必再加深芥蒂。” 牧云笑道:“没什么大不了。岁月悠长,各自散去之后,他很快就记不得我了。” “希望如此。毕竟墨灵是昆仑子弟,没必要和正道之人交恶。” “我和他的恩怨,明日单挑战便可终结。”牧云道,“当务之急,还是准备应对峨眉山。” “你认为胜算有多大?”黄羽问。 “临阵不谈概率,拼尽全力即可。” 锦玉了解牧云,见他这么说,便知胜算不大。只不过牧云不是轻言放弃之人,定然会以必胜决心去应战。 这点来说,她及不上牧云。 蓬莱在轩辕玉华的带领下势如破竹,提前轮空,锁定了半决赛席位。 普陀和昆仑提前在八强相遇,尽管方才经过蜀山休息区时墨灵信心满满,但真正面对无尘尊者领衔的普陀战团,方知天外有天。 无尘尊者使出法天象地时,就连轩辕玉华都吃了一惊。 墨灵苦苦支撑,终究抵敌不住,被无尘尊者法相扔出校场,出界判负。 牧云没心情嘲笑昆仑,因为下一场,便是蜀山对峨眉。 峨眉皆是女将,战阵无比精妙。 “团战八进四第三战,峨眉对蜀山!”裁判官喊完,敲响身边铜锣。 牧云率众入场,当先出马,合十与清幽仙子见礼。 “牧施主,阵法比试时贫尼退让一步,现在是时候讨回来了。” “仙姑放马过来吧,牧某绝不会认输。” 清幽仙子召唤出龙泉剑,其余弟子同步行动,仿若十胞胎一般,动作整齐划一。 轩辕玉华传音给无尘尊者,问道:“这场你看好谁?” “贫僧更看好峨眉。” 牧云召唤出乾坤棍,日头映照,长棍反射微光,显得光彩夺目。 冷虎跟身旁师兄弟说道:“牧云这根哭丧棒十分沉重,洒家不知情,与他争斗时吃了暗亏。” 峨眉十女将断喝一声,校场中冷风忽起。 场景突变,来至一座弥漫着雾气的深山峡谷。 牧云见多识广,知是对手用了遁法,同时加入十面埋伏。 “怪不得清幽仙子不肯在阵法比试时和我对弈,原来留了这个杀手锏。”牧云暗想道,“只可惜已经上套,情势不妙了。” 牧云单枪匹马,有把握破掉清幽仙子的十面埋伏。 只不过这场比的是团战,而且不能离开校场范围,否则会被直接判负。 蜀山七子列好天罡北斗阵,互为依托,谨慎提防四周动向。 突然,响起清脆的琵琶乐声。 “不要听!”牧云急忙出声提醒。 凌氏兄妹第一时间捂住了耳朵。 锦玉和黄羽屏蔽听觉,没有受到琵琶影响。 鹿鸣反应最慢,被琵琶声蛊惑,精神之海剧烈激荡。由于修为偏低,根本无法抵御精神入侵,登时昏倒在地。 若是没有得到施术者的解救,十二个时辰方能苏醒。 天罡北斗阵缺失重要一环,阵型即刻被破。 锦玉道:“糟了。清幽仙子知我等擅长近身战,故意不跟我们正面对抗,而是施展幻术。鹿鸣修为低,着了她们的道。” “接下来只能各自为战了。” 锦玉和黄羽从未参加过阵法演练,临时抱佛脚和剩余六子配合,反而容易影响他们的个人战力。 不得已,只好选择各自为战的方式迎敌。 “凌水,你带师兄弟从旁协助。如果遇到危险,立马逃得远远的。只要跑出校场范围,就不会有人受伤。”牧云待琵琶声结束,传音叮嘱凌水。 “是!”凌水利落回应。 牧云分别看了锦玉和黄羽一眼,嘴角挑起一抹弧度道:“现在只能靠本能行动了。” “乐意奉陪!”锦玉召出火云枪,跟上了前冲的牧云。 十面埋伏的第二重发挥效力,数百匹幽灵骏马从山坡冲将下来,肆意狂奔,带着雪崩般的气势冲向牧云。 牧云不甘示弱,召出提前制作好的阵法罗盘。右手置于地面,渡进一缕真气发动。 赤阳炎阵构筑立体防御,抵御势不可挡的幽灵马军团。 骏马离得近了,隐约能听见九泉之下的厉鬼呼号之声,使人不寒而栗。 “清幽仙子可以驾驭幽灵,这幽灵马是她的杰作。”黄羽曾和清幽仙子见过几面,知她有何种能力。 牧云全神贯注,没有理会黄羽。 他在等,等待第三波攻势来袭。 “一定有阵眼存在。”他的想法异常坚定。 只要找到阵眼,破掉峨眉女将布下的十面埋伏,不一定没有胜算。 锦玉食指竖到嘴边,示意黄羽噤声。 第三重攻击来自地下。 数百根带刺藤蔓没有任何征兆地猛然窜出地面,缠住蜀山战团成员双腿。 昏迷不醒的鹿鸣最惨,全身被藤蔓捆了个结实。皮肤被刺破,全身各处渗出鲜血。 清幽仙子的声音突然从四面八方传来。 “牧施主,虽然你扬言绝不会放弃战斗,但事关战团成员性命。以我对你的了解,你绝不肯坐视不理。” 牧云问道:“你想让我怎么做?” “如果你选择继续战斗,我不排除将昏迷不醒者杀掉的可能。若想保全他的性命,立刻投降认输。” 牧云回头看去,只见鹿鸣嘴唇发黑,初现中毒迹象,喊道:“快喂鹿鸣服下解毒丹。” “牧施主,解毒丹对这种毒不起作用。” 锦玉小声嘀咕道:“咱们也被藤蔓刺破肌肤,为何没有中毒?” “只有同时中了幻术和被藤蔓扎伤,方会中我布下的奇毒。”清幽仙子道,“此毒只有贫尼一人可解,他的性命如何,全在你手中。牧施主,请做决断吧。” 牧云哑然笑道:“人们常说善战者死于兵,善泳者溺于水。在下精通阵法,不料却败给了你的十面埋伏。” “不对,”清幽仙子道,“你只是输给了自己的善良。” “多谢你帮我找了个好听点的理由。” 山坡、树木、草地和氤氲雾气消失不见,校场重新回归视野。 清幽仙子扔过来一个净瓶,里边有十粒丸药。 牧云取出一粒,将其喂给躺在地上的鹿鸣。 他闷哼一声,从昏迷状态中苏醒,呢喃道:“我们这是在哪儿?” “马上就可以回客栈了。” “咱们……咱们输了吗?”鹿鸣脸上满是懊恼。 牧云站起身形道:“这场团战比试,我们认输。” 裁判官有些愣神。 在他的视角看来,方才双方只是一动不动的在对峙。先是鹿鸣摔倒陷入昏迷,随后便是牧云主动认输。 这件事超出了他的理解范围。 柴荣提醒道:“宣布比赛结果吧。” 裁判官急忙敲响铜锣,朗声道:“蜀山对峨眉团战,优胜者是峨眉山!” 牧云背起鹿鸣,头也不回地走出校场,带鹿鸣回客栈休养。 蜀山七子另外六人闷闷不乐地跟在牧云身后。 他们很清楚,正是由于鹿鸣的失误,才会使得蜀山七子成了团战缺口。 锦玉察觉到了他们的失落,揽住凌水肩膀,安慰道:“没关系,有炼丹术三甲和阵法第一的成绩托底,而且团战进入了八强,还有机会获得优胜。” 凌水垂头丧气道:“要不是我们太弱,也不会害得你们输掉团战。” “不要这么想!”凌火不客气道,“是鹿鸣拖了后腿,和咱们没什么关系。” 鹿鸣听见凌火的话,更觉羞愧难当。 牧云怒道:“凌火,立即给鹿鸣道歉!” 凌火从未见过牧云发怒,看见他的眼神,吓得心头一凛,跟鹿鸣说道:“对不起,我不该指责你。” “你说的没错,是我太没用了。” 凌水道:“咱们是患难与共的整体,接纳你的那天,就应该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不过是小小挫折,大伙一起迈过去便是。” 鹿鸣点了点头,挤出一抹微笑。 牧云心思缜密,知道鹿鸣并不是真的原谅了自己在团战比试中的失误,只是在强颜欢笑。 思忖片刻,便想到该如何安抚他跌落至谷底的心情。 第78章 倾囊相授 鹿鸣蜷缩在床上,使自己瘦弱的身躯被阴影包裹。 油灯火苗不住跳动,吸引飞进屋内的一只飞蛾。 飞蛾扑火是基因里自带的天性,噼啪轻响,黄豆大小的火苗被翅膀扇灭。 与此同时,响起了轻柔而有节奏的敲门声。 “请进。”鹿鸣无精打采地说。 吱呀一声,门被轻轻推开。借着走廊灯光,可以看清来人的轮廓。 身形精壮干练,平民样式的长裤大褂。不是别人,正是战团团长牧云。 “牧大哥,您怎么来了?” “我来看看你。”牧云右手朝上,掌心飘浮一团火焰,指尖轻弹,重新点燃桌上的油灯。 “对不起。要是我按照你的话去做,没准就能帮助蜀山打进四强。” 牧云坐在椅子上,笑道:“你为何会觉得能胜过峨眉?” “因为你也加入了战阵。你那么厉害,一定有办法。” “我得感谢你对我的认可,不过说实话,没有任何把握胜过峨眉。我敢肯定,十面埋伏和那种奇毒绝不是清幽仙子的杀手锏。这个谜一样的女人厉害得紧,不是那么容易对付的。” “您在安慰我吗?” “那可不是我的行事风格。”牧云笑道,“我只是在告诉你,峨眉山究竟有多强。” “谢谢。”虽然鹿鸣不想明说,但他确实感觉好了点。 “蜀山六子修炼天赋远在你之上,而且从小一起成长,默契无间。让你强行加入进去,最辛苦的人就是你。” 终于有人理解他的感受,令鹿鸣鼻头一酸,险些落下泪来。 为了蜀山,他甘愿隐藏飞扬洒脱的个性,努力融入七子之中。到头来,仍没达到理想效果。 心中的委屈,根本无处诉说。 “你的团队之旅告一段落,也不会跟随他们返回蜀山。趁你回神机营前,我教你一套剑招如何?” 鹿鸣双眼放光,喜道:“此话当真?” “我可不喜欢哄骗人。” 鹿鸣从床上跳下来,道:“这里似乎不是练剑的好地方。” “校场现在没人,我们去那里。” 牧云吹熄灯,和鹿鸣行出客栈,来至空旷无物的校场。 北边观战台旁边立了张告示板,上边写着团战的最终排名。 第一名是蓬莱仙岛,紧随其后是普陀山;峨眉山位列第三,雪窦山排名第四位。 五至八名没有进行排位战,积分相同。 鹿鸣看到公告板,仍是觉得有些许愧疚。 “知足吧,”牧云笑道,“往届灵宝大会,蜀山连八强都进不去。” 鹿鸣展露笑颜:“厉害的师兄们都进了上京神机营,剩下我们这些炮灰,能拿好成绩就有鬼了。” “这就对了。无论生活中发生了什么,都要用积极的心态去应对。你要始终相信,好运一定会光临。” “如果一直没有好运呢?” “那就是时机未到。”牧云伸出左手,道,“借剑!” 鹿鸣召唤出细长鱼肠剑,恭敬递于牧云。 牧云抽出宝剑,烙印在骨子里的肌肉记忆顷刻浮现。 人与剑合,心与意合。 与此同时,取出一面造型奇特的铜镜,注入真气,使之悬浮停立在不远处。 鹿鸣识趣地退到远处,睁大双眼,观看牧云舞剑。 牧云许久未碰剑,肆意挥舞。剑招速度之快,超过了鹿鸣肉眼可视范畴。 “牧大哥,您舞得这么快,我什么都学不到。” “放心,那面铜镜会记录下我的剑招。” 远处传来一个豪迈的声音:“月下独舞是不错。有人切磋,岂不是更好?” 鹿鸣循声音来源望去,只见身材魁梧的龙城剑神卓东海出现在校场。 他身着藏青色长袍,胡茬硬挺,左脸上的一道剑疤在月光下分外明显。头发挽成发髻,放荡不羁中透出干练气场。 牧云反手持剑,拱手道:“卓前辈,您来啦。” “你邀我夤夜至此学剑招,”卓东海眼神瞥了一眼鹿鸣,问道,“他来这儿作甚?” “我在教他剑招。” 卓东海笑道:“小兄弟,你有什么可以教我的吗?”他用右手在身前虚画了个圆,接着道,“这样咱们三人就形成了一个循环。” “我只能教您口技。” “何谓口技?” “口技是模仿百兽和鸟虫叫声的技艺。在危急关头,没准能救你一命。” 卓东海开怀笑道:“这种技艺非一两天能练成,不过卓某会努力修习。” 鹿鸣听说过卓东海败于牧云剑下的传闻,以为他是个名不符实的剑客。亲身和卓东海接触,才发现对方果有豪侠之气概。 牧云舞完青莲剑诀,铜镜金光一闪,从中吐出一本图谱形式的剑法秘籍。将其摄到手中,和秘卷之书一起扔给了鹿鸣。 鹿鸣一手接住一本,分别看了它们的封皮,问道:“秘卷之书是何物?” “里边有个世界。” “牧大哥,能别说得那么文艺吗?” “此书是绫罗仙子打造,以功德换取灵术。我学完了整本秘籍,现在把它交给你,希望你有个大好前程。” 鹿鸣将两本书收进玉葫芦,躬身道:“小弟已拜入蜀山,不能以师徒礼相见。牧大哥的恩德,小弟永世不忘。” “不必挂在心头,你应该感激绫罗仙子和青鱼散人。” “他们是谁?” “秘卷之书和青莲剑诀的真正主人。” “小弟会将两位仙师大名谨记于心。” “回去休息吧,”牧云道,“明日单挑战结束,我会把鱼肠剑还你。” 鹿鸣小跑着离开了校场。光是看背影和动态,都能感受到他内心的欢愉。 “不得不说,他遇到了个好人。”卓东海说。 “你也是这么认为吗?” “曾经不是,现在跟他想法差不多。” …… 卓东海和牧云相对而立,剑尖斜指地面。 两人约法三章,牧云不可使用半龙蛮力和真气,纯以剑招决胜负。 站在同一起跑线,卓东海极致的人剑合一,惊到了站在对面的牧云。 宗师二字,自然而然浮现在心头。 “牧云,用你最强的剑招来攻击我。” 牧云从不担心卓东海是否有能力接招,剑气贯长虹,直冲入九霄。 剑气突然爆发,化作万千剑影,铺天盖地袭向卓东海。 他身材高大,在剑光面前却又显得无比渺小。恰如海上浮萍,随时会被海浪淹没。 卓东海和手中宝剑都动了。 校场中出现几道黑色幻影,剑影闪烁,与万千剑气相仿的黑色剑光逆向上升,在两人头顶不远处正面相撞。 恰如万千飞鸟啼鸣,震耳欲聋的声音使得鼓膜生疼。 牧云脚踏地面,飞速冲向奔他而来的卓东海。 剑在空中相遇,交错而过,火星迸溅。 刹那间,两人对了数招。 触地蓄力,回身复杀到一起。 期间没有任何言语,眼神同样冰冷。 唯有半空对撞的数千剑影应和。 两人的剑招皆快如闪电,叮叮当当,金铁交击之声被淹没在漫天剑雨中。 卓东海识破了牧云的长虹贯日,剑尖轻点,挑中右腕。 牧云脚尖踢击,正中卓东海小臂,改变剑招方向。 卓东海拉开距离,松开手中剑,低喝一声道:“看好了!” 一剑化五影,围绕身体旋转,六道剑气凝结。遥相一指,化作光影贯穿牧云肩头。 牧云想过要躲闪,只是攻击发生在瞬间,飞腾到远处,血光方才迸溅而出。 右手捂住伤口,叹服道:“龙城剑神,果然名不虚传!” “可惜以凡人之躯比肩神明终究只是妄想。”卓东海看向手中剑,道,“唯有将此剑术传给仙途中人,方可替我完成纵横四海之愿景。” 牧云想在肩头敷上金疮药,发现已经愈合,转头道:“卓剑神,你可知在下擅使长棍?” “江湖和仙途中以剑客数量最多,但在卓某看来,对一个人最大的褒奖是‘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卓东海反手持剑,笑道,“你这等武学奇才,只用一样兵刃,实在有点屈才。” 空中剑气消弭于无形,皓月映照,地面亮如白昼。 卓东海用鹰一般锐利的眼神注视着牧云。 牧云拱手道:“卓先生,在下会让暗影剑之名,传遍大陆每个角落。” “那你呢?” “我牧云不过一介凡夫,只是个过客罢了,无需青史留名。” “你觉得自己做的那些事,人们会轻易忘记吗?”卓东海仰天大笑,“虽然你不图名利,但最终你没有追求的一切都会尽归于你。” “卓先生,在下不想沉浸在对未来的幻想中,请将暗影剑传授于我。” “传授剑招之前,卓某要问你个问题。” “请讲。” “你踏入仙途,追求卓越的目的究竟是什么?”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好汉子,正对我们江湖人的脾气。”卓东海举起剑,朗声道,“我只教一遍,看好了!” 黑色长剑犹如暗夜,没有丝毫反光,在明亮月光下分外显眼。 牧云全神贯注,卓东海的一举一动在他眼里仿佛慢动作。暗影剑的招式印刻在脑海,只觉精妙绝伦。 一刻钟后,卓东海收剑入鞘,屹立于校场之中。 刹那间,风平浪静。 牧云无比确信,站在他对面的就是龙城剑神。 “你学到了多少?” “七八分。” “现在呢?” “学全了。” “你若是个普通人,定会成为武林人士争抢的弟子。只可惜你有夺天地造化之功,有朝一日与天地同寿。”卓东海叮嘱道,“谨记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切莫逞强好胜,断送大好前程。” “多谢前辈教诲。” “卓某告辞了。”卓东海走得相当洒脱,只是挥了挥手,便转身走进夜幕之中。 远处有灵气波动,凝神感应,像是清幽仙子的气息。 牧云日间输给她一阵,不知为何,想让她看一眼新学的暗影剑。 鱼肠剑从手中飞出,悬停于身前,随即化出五重剑影,绕着身体极速旋转。 牧云右手一指,远处的公告板登时被刺穿。 不偏不倚,正好击中了第三名的位置。 牧云对这一手相当满意,收剑入鞘,潇洒离开了校场。 …… 清幽仙子显形,走到公告板旁边。 右手轻触公告板,剑气孔洞边缘异常光滑,没有半点毛刺。 “牧云修炼天赋不佳,这武学才能却是相当不俗。听二人对话,牧云是初学暗影剑,能发出此等剑气,实在是不可思议!”清幽仙子心中暗想,对明日的单挑战,信心略减了几分。 她有颗七巧玲珑心,善于发现事物本质,绝不会妄言。 无尘尊者悄然出现,合十道:“仙子想必也是被漫天剑气惊醒,特地赶来探查。” 清幽仙子指着公告板上的孔洞道:“此乃牧施主于百米外释放的剑气所致,切面光滑,威力不容小视。” 无尘尊者看向公告板后方,快步往北走,果然在墙壁上发现相同大小的孔洞。 单眼观望,竟能看到墙壁对面。 腾云驾雾翻过围墙,继续往北探查。远处一棵百年古树,剑气同样贯穿树身。 无尘尊者暗自心惊,接着往北行。直到看见一面护城乾坤镜,方才发现尽头。 乾坤镜表面有个白点,显然是格挡剑气留下的印记。 “这小子……”无尘尊者触摸乾坤镜上的凹痕,一时间有些失神。 日出之后,单挑战便会开启。 原以为轩辕玉华是唯一劲敌,如今牧云也进入了危险名单。 “不知明日一战,究竟会走向何方。” 无尘尊者闻言抬头看向屋顶,只见轩辕玉华长身玉立,站在飞檐之上。 “轩辕施主,你可有把握胜过牧云?” “他的优势,同时也是劣势。”轩辕玉华从容道,“如不出意外,他敌不过我。” “阿弥陀佛。” 究竟胜负如何,天亮后便见分晓。 第79章 义斩邪剑 龙城的雄鸡醒得比日头更早,引颈长歌,唤醒沉睡中的城市。 民众和乡绅们都早早起来梳妆打扮,准备抢占校场周围有利地形,观战最刺激的单挑。 牧云修炼一夜清心诀,将真气纳入丹田,吐出一口浊气。 剪短长发,梳洗已毕,将头发挽成发髻,换好深蓝大褂和长裤,系好粗布腰带,穿上步云履。 对镜检查一番,比散落披肩长发少了几分飘逸,多了几分侠客式的精气神。 收束整齐,打开房门来到大厅。 经过三天比试,一众青年才俊结识到了不少豪杰。 轩辕玉华被龙城少女们评为第一美男,身边围了许多妙龄少女,一时间难以脱身。 冷虎看见牧云,笑着凑过来道:“牧施主,你吃亏在打扮上了,不然也会像轩辕施主那样,被少女们团团围住。” 大夏国有森严的等级制度,达官贵人皆是着长袍,依靠领口样式和刺绣图案区分等级。 牧云的打扮和衣服材质,和街头巷尾的百姓没有任何区别。 这也是他不如其余俊俏郎君受欢迎的原因。 “这样挺好。”牧云笑问道,“你是团队主打吗?” “不是,”冷虎摩挲光头道,“洒家要是主打,那得惨成什么样。” “你还是有点自知之明的。今天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确实没你的一席之地。” “你这话属实,但也忒不给洒家面子了。” 牧云轻拍大和尚肩膀,笑道:“你的身板很适合练外家功夫,应该多放精力在这上面。” “你小子是在耍我,还是讲真话。” “公道自在人心。你觉得如何,那便是如何。” “这小子跟寺里的和尚似的,话都说不明白,还得让洒家去猜。”冷虎望着牧云潇洒走出店门的背影,心中暗自吐槽。 牧云走出仙来客栈,展开双臂,好像要拥抱这片广阔天地。 兰明义见到他,走过来道:“牧云,你的能力超乎了我的想象。今天只要能打进四强,蜀山就可位列三甲。” 牧云笑道:“我参赛可不是为了蜀山。” “无论你的出发点是什么,结果都是帮了蜀山大忙。”兰明义道,“我代替师门,谢过你的好意。” “既然想感谢我,帮我淘换一杆无上品阶的长枪。” “巧了,在下恰好缴获了一杆雷系长枪,不知你能否使用?” “只管拿出来便是。” 兰明义右手虚空一握,一杆亮银枪出现在他手中。 枪长约一丈,通体亮银,枪尖细长,隐约有雷元素笼罩。 “接枪!”说罢,兰明义将长枪扔给牧云。 牧云单手接枪,顺势而为,使了一招火云枪法起手式。 好巧不巧,恰好被走出来的锦玉瞅见,道:“牧云,你什么时候偷学了我的枪法?” “你每天在我眼前练枪,不会也看会了。” 枪身重约二百斤,轻是轻了点,胜在足够锋利,兼有凌厉无匹的雷元素助力,足可称牧云之心。 长枪收进玉葫芦,在锦玉、黄羽和蜀山七子的陪同下,率先抵达校场。 柴荣等在蜀山休息区。 “牧贤弟,灵宝大会结束后,你有何打算?” “在下来龙城,本是想帮锦玉觉醒血脉之力,然后便再度出发,结果没想到逗留月余。待灵宝大会结束,就得再度踏上旅途了。” “玲珑世界很大,你确实应该多看看。”柴荣道,“愚兄知你酷爱兵刃,近些天派吕靖待在拍卖场,帮你淘换了几样兵刃和武技。” “柴大哥,在下多承你照顾,再收礼反为不美。” “如果不收,愚兄可是要翻脸了。” “好吧,那我就勉为其难收下。” 柴荣召唤出了虎魄刀、囚龙棒和七星宝剑,并烈焰刀法一同送给了牧云。 “多谢柴大哥了。”牧云无以为报,唯有拱手谢礼。 “我还得回观战台,提前与你道别。江湖路远,后会有期。” “柴大哥以后若是遇到麻烦,可以给在下写信,就算跨过远山,必定赶到助力。” 柴荣拱手道别,回了观战台。 牧云收起三样兵刃,翻开烈焰刀法,认真看了一遍,随即开始无实体演练。 单挑战开打之前,已练到了精通。 这种修炼进度,连黄羽都自愧弗如。 霍斌穿了身锦绣蟒袍,精神百倍道:“灵宝大会进行到最精彩的部分,三十二个宗门的佼佼者,将会使尽浑身解数,为天元丹和灵宝邪剑而战。胜者通吃,败者一无所有。勇士们,你们准备好了吗?” 各宗门的出战选手以不同方式回应,或微笑颔首,或合十回礼。 牧云最为别致,朗声喊道:“准备好了!” 百姓们见牧云穿着打扮与平民无异,天然有种亲切感,行为举止接地气,更是加了印象分。 “蜀山!蜀山!”部分乡亲齐声喊起了口号。 “牧大哥,你真厉害。”凌水道,“连这些百姓都开始呼喊蜀山了。” “牧云本来就很有人格魅力,要不然也没那么多人想结识他。”锦玉拍起牧云的马屁,也是令牧云老脸一红。 “你是没见到轩辕大哥在仙来客栈被少女围堵的场面吗?” “见了,也就那样。” 牧云无话可说。 首战是墨灵对玉华宗的陈宁,实力相差悬殊,没走几招,便已分出了胜负。 牧云排在第六组出场,对手正是玄影宗的大师兄石横。 “放马过来吧。”牧云召唤出雷枪,招手让石横先攻。 石横也不含糊,召出一柄银蛇剑,径取摆开架势的牧云。 牧云双眼盈满电光,变成通透的乳白色,踏破虚空,直接使出了火云枪法的杀招。 百鸟朝凤。 虚刺向石横面门,迫使对方招架。旋即变换实招,挑中对手肩窝。 石横吃痛,半空中失去平衡,仰面朝天栽倒在校场之上。身体被雷电麻痹,完全动弹不得。 牧云单手持枪,枪尖停在石横颈项前方。 不费吹灰之力,顺利打进十六强。 霍斌为了赛事精彩程度,初赛和十六进八的比赛皆是强弱组合,避免两虎相争必有一伤的局面出现。 十六进八,依然没出现黑马,强者顺利晋级。 八进四的分组对手揭晓,牧云和墨灵都展露了笑颜。 他们早就不对付,可惜一直没机会正面对抗。最后一个比赛日,终于来了个冤家路窄。 墨灵伸出大拇指,转而向下,表达了他的态度。 牧云简单挥手,示意对方的挑衅对他没有杀伤力。 锦玉拉住牧云胳膊,道:“墨灵精通幻术,你和他对敌时要小心。” 牧云笑道:“放心,我会在他施展幻术之前解决掉他。”说完,召唤出鱼肠剑,将其归还给鹿鸣。 “牧大哥,你不使用剑术了吗?” “你误会了,柴大哥送了我一柄七星剑。” 鹿鸣收回鱼肠剑,盘坐在休息区,观看八强选手的直接对话。 单挑战和之前的项目相比,最明显的变化就是可以使用各种法宝,堪称百无禁忌。 实力相差不大的对局,阵法、遁术、灵术和武技互相碰撞,场面激动人心。 清幽仙子险胜对手,率先进入四强。 接下来,便是牧云和墨灵的恩怨局。 …… 墨灵使用一柄拂尘,身着素色道袍,左手拈指,上下打量站在对面的牧云,不屑道:“假若不知道你是参赛选手,贫道还会以为你是哪里冒出来的乡野村夫。” “在下就不一样了,一眼就看出你是牛鼻子老道。”牧云打嘴仗是一绝,立马占据上风。 墨灵气得面红耳赤,怒道:“牧云,你休要猖狂,今天就让你爬出校场!” “这话应该我送你才对。” “哇呀呀!”墨灵实在气不过,挥舞拂尘,准备施展空间幻术。 迷境乾坤是他的拿手灵术,一旦进入幻境,五感便会错乱。不仅如此,还会变成鼻孔讲话,嘴巴视物。 混乱的世界,会使得中招者陷入无法自救的境地。 一道凌厉剑气突如其来,比身体反应快了数倍。 墨灵来不及躲避,右手被剑气打穿,剧痛过了片刻方才传达到神经系统。 鲜血从伤口中喷涌而出,拂尘自是把握不住。 牧云施展瞬身术,来至墨灵身后,一招刚猛霸道的八卦掌,正中墨灵后心。 噗! 墨灵口中鲜血狂喷,径直飞出百米,摔倒在校场之上。 方才还耀武扬威的昆仑领头羊,如今落魄得像条丧家犬。 牧云瞬身出现在墨灵上方,一脚踢中其后脑,将他打晕过去。 整个过程不过几次眨眼的功夫,使得周围民众尽皆瞠目结舌。 他们没看到打斗过程,只看见墨灵浑身是血的昏倒在地。 裁判官急忙宣布了比赛结果。 牧云以绝对优势挺进了四强。 无尘尊者出场时与牧云擦肩而过,低声道:“牧施主,贫僧会尽全力取胜,和你在半决赛见个真章。” 牧云能受到无尘尊者重视,已经是莫大荣幸,合十道:“在下定当全力以赴。” 无尘尊者用出法天象地,以巨人之躯和对手打斗。伏魔金刚拳招式刚猛,与对手僵持数十招,趁对手力疲,将其赶出了界外。 轩辕玉华第一次用了兵刃,剑气纵横,一招制敌,没有任何悬念。 …… 牧云和无尘尊者的正面对抗,正式拉开帷幕。 无尘尊者招呼出两个阵法罗盘,分别是降龙罗汉阵和伏虎罗汉阵,罩住整片校场。 牧云召出八卦阵,平铺于地底,规避罗汉阵的刚猛之气,无形中使校场达到阴阳调和的状态。 此种环境灵气最为活跃,战斗的一切不利因素皆会被排除在外。 牧云虽代表蜀山,终究对普陀山有不一样的情感,愿和无尘尊者在公平的条件下对敌。 无尘尊者召出了降妖杵。 轩辕玉华问身旁师弟道:“这是无尘尊者第一次使用兵刃吗?” “回师兄,应是第一次用降妖杵。” “看来无尘尊者也认真了。” “牧云确实很强,招式简练,出招目标明确,稍有不慎就可能被他打倒,然后再也无法翻身。” “你分析得很正确,”轩辕玉华赞同道,“牧云将大道至简做到了极致,出手就是杀招,丝毫没有多余动作,因此和他对敌,不能出现丝毫破绽。墨灵就是吃亏在不知牧云修炼了暗影剑,被飞星剑气所伤,导致狼狈落败。” “师兄,你有把握胜过你这个结义兄弟吗?” “他体内有妖、佛、道三股互不相融的力量,这使他具备某种优势,与此同时,这也是他的劣势。无尘尊者不懂得利用,贫道却是要帮他点明,省得日后遇到强者吃大亏。” “您对他还真不错。” “我送你的酒,就是由他亲手酿制。” “我能理解师兄了。那坛酒当真是理应天上有,人间不曾尝呀。”说罢,不自觉砸了咂嘴。 两人在场边议论,不影响校场中激烈的战况。 乾坤棍似流星,招架遮拦无破绽;降妖杵如飞云,闪转腾挪奋神威。 无尘尊者已初具仙体,并不觉乾坤棍沉重,和牧云从校场打到半空,又从半空打回了校场。 “尊者,为何不施展法天象地?” “那招只能对付庸才,与你这种奇才对敌,决不能有太多破绽。”无尘尊者用降妖杵抵住乾坤棍,暗中和牧云角力。 两尊金身罗汉挥舞神兵,径奔牧云脊背砸去。 若是挨着分毫,立时便会失去战力。 牧云低喝一声,发力架开降妖杵,双手旋转乾坤棍,横扫千军抵挡罗汉像的攻击。 巨大力量正面相撞,一股劲风由中心向外激荡。 牧云倒飞而出。 明眼人都知道,牧云的弱点在于修为偏低,尽管半龙之体可以弥补肉体强度,灵识之海和丹田本源却没有金丹期那般稳固。 无尘尊者现出法相,状如怒目金刚,降妖杵被金光笼罩。 气势滔天,震慑住妖修圣灵。 黄羽惊道:“糟了,牧云要输!” 降妖杵直奔牧云额头,若是中了,登时就得被打昏过去。 千钧一发之际,牧云发出一声响彻校场的啸叫。 手中棍戳在地面,双手用力支撑身体,右腿迅猛踢击,正中无尘尊者侧肋,击退了势在必得的尊者。 这招正是须弥猴棍中的灵猴上树,名字通俗易懂,临阵对敌却有奇效。 牧云趁尊者气息不稳之际,收棍欺身,以太极拳与之对敌。 无尘尊者的刚猛拳法被牧云尽数卸去,招式略显混乱。 牧云抓住时机,使了个腿绊子。 无尘尊者没防备,一个趔趄,前冲到了罗汉攻击范围,被罗汉棍正打中脊背。 登时趴在校场,半晌无法动弹。 牧云召唤出乾坤罗盘,收了校场阵法,前去查看尊者伤情。 无尘尊者道:“贫僧无大碍,这场是你赢了。” 两名普陀僧人跑进校场,将受伤的无尘尊者抬出去疗伤。 轩辕玉华的实力远超清幽仙子,幻术和毒蛊皆不奏效的情况下,仙子在受伤前选择认输。 观战台的香炉中点燃了一炷香,焚香燃尽之时,便是牧云和轩辕玉华兄弟对垒之际。 轩辕玉华传音道:“牧贤弟,今天得让你吃点苦头了。” “我很期待这一战。”方才被尊者法相震慑,圣灵小洛有些胆怯。 尽管如此,牧云仍然战意不减。 只有和强者对敌,才能突破极限。 一声铜锣响,两人在万众瞩目中踏进恢复原状的空旷校场。 “牧贤弟,贫道知你精通不少武技。你是想斗剑,斗枪,还是斗棍?” 牧云知道自己理想中的“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身前傲然挺立的轩辕玉华已经达到此等境界,回道:“道教以剑为百兵之王,你我斗剑便是。” 轩辕玉华道:“贤弟,贫道让你见识一件上古神兵。” 一柄金色长剑出现在轩辕玉华手中。 剑身一面刻日月星辰,一面刻山川草木。剑柄一面书农耕畜养之术,一面书四海一统之策。 正是由天宫诸神所铸,赠予轩辕氏先祖的神剑——轩辕剑。 天地间第一宝剑出鞘,作为奖品的灵宝邪剑也显得黯然失色。 牧云召唤出无上品阶的七星剑,竟感受到了剑魂的颤抖。 轩辕玉华道:“轩辕剑是王者之剑,寻常宝剑遇到它的剑魂,都会退避三舍。选择斗剑,实在不够明智。” 牧云朗声笑道:“人生得见轩辕剑,不枉世间走一遭。轩辕大哥,尽管放马过来吧。” 暗影剑法自是精妙绝伦,但牧云用得最娴熟的还是练习十余年的青莲剑诀。 轩辕玉华踏破虚空,飘然来至牧云身前,轩辕剑轻挥,空中出现数道残影。 牧云险些看不到轩辕剑实体,仓促应对,被轩辕剑点中剑身。 七星剑发出一声脆响,微微震颤。 不知是手在抖,还是剑在畏惧王者。 牧云和七星剑并不契合,在剑魂感到恐惧时,表现得尤为明显。 圣灵小洛处于半苏醒状态,更是加剧了危机。 轩辕玉华绝非等闲之辈,右手挥剑格开牧云的长虹贯日,左手拈诀,吹了一口仙气。 牧云眉心的灵识之海出现了黑、白、金三缕真气,互相缠绕碰撞,意识短暂脱离了本体。 轩辕玉华没有客气,挑落牧云手中七星剑,顺势封了他的穴道。接着缓步回到地面,微笑朝裁判官道:“宣布结果吧。” 裁判官愣了片刻,敲响铜锣,朗声唱道:“单挑战决赛胜负已分,蓬莱岛轩辕玉华获胜!” 校场周围的少女们欢呼雀跃,恨不得冲进校场,再把实力强劲和风流倜傥兼备的轩辕玉华围在其中。 锦玉面色煞白,冲进校场,抱起昏迷不醒的牧云。 “轩辕玉华,你和牧云是结义兄弟,为何下手如此狠毒!”锦玉为了护牧云,不惜怒吼实力强大的轩辕玉华。 轩辕玉华忙摆手道:“这是牧贤弟体内潜藏的危机所致,贫道只是将其点明,不是想加害于他。” 锦玉还想发火,被苏醒过来的牧云拦住了。 “玉儿,你不要冲动。”牧云的声音有些嘶哑。 锦玉将冲到嘴边的脏话咽了回去。 霍斌见牧云无大碍,朗声宣布综合单挑战排名的灵宝大会最终名次。 “灵宝大会各项赛事圆满结束,蓬莱仙岛蝉联头名,轩辕玉华再次斩获冠军殊荣。普陀山综合排名第二,无尘尊者个人排名位列第三。蜀山排名第三,牧云个人排名第二位。” 神机营不少兵士负责护卫工作,听见蜀山排名第三的好消息,不禁欢呼叫好。 几个身材高挑的侍女端着托盘,将城主府预设的奖品呈了上来。 轩辕玉华取走了天元丹。宗门奖品没有收取,分给了众师兄弟。 唯有灵宝邪剑,轩辕玉华实在看不上,亦不想赠予旁人。 正发愁之际,感应到牧云的气息。 “轩辕大哥,小弟原本想拔得头筹,争得这柄邪剑,然后将它斩断,绝了这个祸根。如今是你得了它,我本不该多言,但还是想劝告大哥,莫要留着这柄魔骨打造的邪剑。” 轩辕玉华道:“牧贤弟之言,正合贫道之心。” 他将邪剑放在地面,轩辕剑划出半圆,强横剑气斩中邪剑,登时将其中剑魂弑杀。 一股黑烟由邪剑中冒出,不过片刻,邪剑萎缩腐烂,变成了一摊臭不可闻的黑水。 斩断邪剑之后,轩辕玉华道:“贤弟,你体内存在妖、佛、道三种灵气,互相制约和碰撞,终有一日会酿成大祸。你得去白马寺找玄戒大师,他有法子助你解了这个危难。” 牧云拱手道:“多谢大哥指点。” 轩辕玉华召唤出一道金符:“贫道得即刻返回蓬莱仙岛。日后遇到麻烦,就将灵力注入金符,贫道会火速来援。” 留下金符之后,轩辕玉华带着蓬莱仙岛的人离开了龙城校场。 蜀山凌氏兄妹来到牧云身边,拱手道:“牧先生,这几日多承照顾,感激不尽。” “天下无不散之筵席。你们此行回蜀山,路途中多保重。” 蜀山六子拱手道别,也离开了校场。 鹿鸣跑过来,躬身道:“牧大哥,不论沧海桑田,你永远是我大哥!”说完,转身跑回了神机营队列。 “接下来去哪儿?”锦玉问。 “白马寺。” 大鹏黄羽本想道别,听牧云说出下一站,不禁喜出望外。 第80章 烟花灿烂 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 牧云坐在金翅大鹏背上,感受高空劲风扑面,终于体会到传闻中极速飞行带来的快感。 锦玉坐在他身旁,盘腿入定,完全不为所动。 牧云来不及看一眼高空风景,已经抵达目的地阳城。 黄羽降至低空,幻化人形。 三人轻身落回地面。 “此地距龙城多少里?”牧云没来过阳城,不知其远近。 “阳城距龙城足有八千里。” “不愧是神鸟大鹏,飞行速度真不是盖的!”牧云竖起大拇指。 黄羽笑道:“话不多说,赶紧进阳城找师尊玄戒大师。” 牧云本以为白马寺建在山中,没想到是在城里。 阳城的人大多尊崇佛教,白马寺香火旺盛。香客们乞求安康,亦有来寺中求子者。 黄羽摇身一变,俗家长袍变作袈裟,带着牧云和锦玉进了寺门。 三人沿着石阶,缓步向上而行。间或能遇到烧香归来的香客,合十致意,一片和谐景象。 牧云心想:“玄戒大师果是得道高僧,这香火也太旺盛了。” 大雄宝殿前有个广阔平台,放置一尊铜鼎,里边插满了香客祈愿的香火。 小沙弥认出了黄羽,跑来道:“黄羽师兄,此去龙城,可曾见到美景,遇到什么趣事?” 黄羽抚摸小沙弥光头,笑道:“美景没来得及欣赏,趣事倒是遇到了一些。最重要的是结识了两位有意思的施主。” 牧云和锦玉合十致意。 小沙弥一拍脑门,道:“师傅让我在此迎候贵客,想必就是二位施主了。” “师傅真这么说?” “千真万确。” 三人跟着小沙弥绕过大雄宝殿,下了石阶,来到一处清幽院落。 “这里是方丈坐禅的静室,师傅在里边等您呢。”小沙弥指了指牧云,示意自己在跟他讲话。 牧云走进静室,见里边坐着一位白眉禅师,穿锦斓袈裟,念诵经文,右手拨弄一串紫檀念珠。 他保持静立不动,恭候玄戒大师。 《金刚经》念诵完毕,玄戒大师结束坐禅,转身笑道:“牧施主,老衲等候你多时了。” “您知道我会来?” “前几日轩辕施主曾送来一封信,让老衲寻个调和内息之法。当时便知牧施主会来白马寺。” “原来这一切是轩辕大哥的安排,”牧云暗想道,“看来他早知我内息不稳,也知该到何处化解危机。” 仲文先生掌握易经八卦,已能参透过去未来之事。 轩辕玉华懂得更为奇巧的十六卦,通晓阴阳至理,有神鬼莫测之机。 牧云接触到玄学,心中唯有叹服。 玄戒大师道:“请牧施主伸出右手,老衲帮你号上一脉,看内息不调到了哪种程度。” 牧云坐在板凳上,配合地伸出右手,放在悬枕之上。 玄戒大师四指搭在经脉,释放出些许真气,探查牧云五脏六腑和灵识之海的情况。 丹田内两个气旋互相排斥,边界部分内耗严重。除此以外,经脉也是混乱不堪。 有些经脉强度达到了神兽级别,另外一些则是出现轻微破损。 原因在于牧云血液中有神兽级力量,人身难以承受,久而久之,没有被强化的经脉受到了侵蚀。 玄戒大师探查过牧云情况,眉头蹙到一起。 “玄戒大师,在下病情如何?” “牧施主的体质极为特殊,老衲行医数十载,未曾遇到这种体质。存在三种本源力量,血液中混杂了神兽因子,却又保留一半人身,经脉不断被破坏。若这种状态保持下去,轻则经脉尽断,重则爆体而亡。” 牧云惊道:“真有如此严重?” “出家人不打诳语。” “何故会出现这种情况?” “牧施主似乎将修炼寄托于圣灵,经脉未经天地灵气浸润,丹田本源虚浮,加之几种功法混杂,内经出现紊乱。强行觉醒龙族血脉,改变血液品类,燃烧了寿元,加剧了身体内耗。类似于身中奇毒,而施主不自知也。” 牧云起身合十道:“玄戒大师可有解法?” “轩辕施主推荐你到白马寺,自有其道理。”玄戒大师笑起来更显慈眉善目,“牧施主与佛有缘,命不该绝。” “在下和哪个佛祖有缘?”牧云和玄戒大师待在一起,满脑袋都是疑问号。 “天下猴属,皆得了斗战胜佛传承。”玄戒大师解惑道,“你被灵猴长老收养,岂不是与佛有缘?” “原来如此,大师我悟了。只是眼下,在下更关心如何逆转体内残局。” 玄戒大师道:“海纳百川,便是破局之道。” 牧云又要出言询问,被玄戒大师挥手拦住。 “施主,你问的问题已经够多了。请坐在椅子上,保持耐心,听老衲讲完。” 牧云依言坐下,尽量保持安静。 玄戒大师坐在静思床边,手捻佛珠道:“牧施主身染重疾的原因在于修为突飞猛进,根基不够牢固,使五脏六腑和奇经八脉没有做好准备。另一个气旋的突然出现,破坏了丹田均衡,像是入侵体内的病菌,受到了本源排斥。” “怪不得最近总感觉修炼进度出现了停滞。” “牧施主,请保持安静。”玄戒大师有点无奈。 寻医问药,还能像牧云这么活跃的人着实罕见。 牧云急忙闭口不言。 “佛门中有本内功心法,名曰《易筋经》。以牧施主之天资,很快就能学会。”玄戒大师道,“老衲还想传你一套修行法门,有可能彻底清除你体内的隐患,也有可能雪上加霜。” 牧云嘴唇动了动,决定认真听讲,没有开口询问。 “不动明王经与易筋经搭配,可以解你内忧与外患。只是佛法与妖修属于两个极端,有可能无法共存。若是失败,你的修为会散尽,死亡也会提前降临。”玄戒大师讲明了其中利害,留给牧云自己选择。 “如果成功了呢?” “你将拥有海纳百川般的丹田,天下功法皆可修行。经脉进化为神兽级,万族血脉皆可容纳。” “我学。” “你不怕功力散尽,加速死亡?” “不瞒大师,在下是个喜欢冒险的赌徒。” “老衲预祝你通吃。”说罢,缓缓站起身道,“施主请随我来。” 牧云跟着玄戒大师来至院中。 锦玉急忙凑上前,问道:“大师,牧云情况如何?” “一切安好。”牧云报喜不报忧。 玄戒大师单手合十道:“白马寺中不能留宿女施主,老衲不得不请您到附近客栈下榻。最近这些天,也不要来寺中寻找牧施主。” 锦玉闻言惊道:“为何不能见他?” “老衲决定传授牧云易筋经,过些时日方能练成。在此期间,不希望他受到任何干扰。” “师尊,我能见他吗?”黄羽问。 “你负责送三时三餐,放在门口,不许和牧施主接触。”玄戒大师提前透露了黄羽的任务。 “谨遵师尊法旨。” 锦玉知道易筋经是佛门上乘功法,对牧云大有裨益,自然没理由拒绝。 “本姑娘畅游阳城,玩腻了之前,你最好已经出关,不然我可不敢保证会发生什么。” 玄戒大师正色道:“女施主,性命攸关之事,开不得玩笑。” 锦玉想起牧云曾昏迷在校场,轩辕玉华又推荐他到白马寺一行。其中必有关联。 即便是神经大条的姑娘,也发现了异常。 “牧云,你是不是有什么事瞒着我?别忘了我和你命连一线,如果你挂了,我也不会好受。” “你放心吧,我不会死。”牧云的眼睛弯成了月牙。 “你要说到做到!”锦玉望着牧云的面庞,不知何时已经习惯生活里有他存在。 万一…… 她不敢想。 锦玉又停留一阵,按照玄戒大师吩咐,三步一回头地离开了白马寺。 玄戒大师带牧云来到藏经阁。 牧云看到书架上密密麻麻的经卷,想起灵泉山上的藏宝阁,与之相比,宗门里的藏书量少得可怜。 玄戒大师年龄接近千岁,逛遍藏经阁每个角落。十万八千卷经文,每个字都印刻在了他的脑海,甚至深入了灵魂。 径直走到目标书架前,先取下易筋经,然后在通玄卷宗处取出不动明王经。 “牧施主,佛门功法和世间流传的功法略有差异,讲究佛缘和顿悟。若你没有佛缘,即便看懂了不动明王经,也看不出其中隐藏的功法。看到了隐藏的功法,也无法修炼。” 牧云合十躬身道:“请大师明示。” “佛门清净地,立地可成佛。”玄戒大师道,“牧施主需要参悟不动明王经,寻找其中的功法。你有清心诀打底,想来不会太困难。” 牧云双手接过《易筋经》和《不动明王经》两卷经文,感叹于白马寺传授修仙功法的方式。 若是悟性差,别说参悟其中真谛,找出隐藏在经文中的功法,甚至连表面的经文都读不懂。 “牧施主可识得梵文?” “不识得。” 玄戒大师走到书架旁,取来一本《梵文字典》,将其交给了牧云。 离开藏经阁之后,玄戒大师带牧云到了僧人参禅的禅堂。 “这里环境清幽,最适合苦修,”玄戒大师合十道,“老衲会为你诵经念佛,愿你能渡过生死劫,踏入修仙妙境。阿弥陀佛。” 牧云双掌合十还礼:“阿弥陀佛。” 玄戒大师闭锁门户,离开了禅堂,并传下号令,寺内僧人不得接近禅堂。 牧云没急着参悟不动明王经,打开梵文字典,先学习一门古语。 全神贯注,便不容易察觉时间流逝。 三个时辰过后,牧云看完了整本梵文字典。闭上双眼,似有无数飘浮的梵文字围着他打转。 随着见到它们的次数越来越多,迅速掌握了梵文用法和释义,字形更是不在话下。 字符最终排成一行,先后进入牧云眉心处,融入灵识之海。 圣灵小洛自从被无尘尊者法相震慑过后,惊魂未定,至今仍没有复原。蜷缩在角落,一动不敢动。 牧云本想用思维和小洛沟通,转念一想,若能修行佛门双功,一切灾殃皆可消除,又何须多费口舌。 想通这点,牧云召唤出不动明王经,阅读最原始的梵文典籍。 不动明王是密宗八大明王之首,以怒容示人,震慑天下妖魔邪祟,劝诫修行者不动善念菩提心。 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 牧云和云瑶相伴十载,常听她念诵经文,偶尔还能听到注解。 那些充满真知灼见的话语,早已在不经意间,和青春烂漫的日子一起烙印在了牧云记忆深处。 接触到四大皆空,六根清净的佛经,过往记忆犹如一汪清泉,浸润着牧云的思想,涤荡着他饱经风霜的灵魂。 如果不是银铃般的笑声在灵识之海中响起,牧云不会意识到自己究竟有多爱云瑶。 奈何踏进修仙途,俗尘情事终究会走向末路。 情字何解,甚至连天宫上仙都不能完全参透,更遑论他这个难以忘情的凡人。 “牧云,专心修炼,不要总想些乱七八糟的事。不然的话,我就不理你了。”云瑶每次说完这句话,总会用食指轻敲牧云额头。 牧云下意识抬起右手,抚摸额头,仿佛要从触摸中感受到曾属于云瑶的温度。 “我绝不会让你失望!” 牧云猛地一咬牙,长呼出一口气,抛掉心中杂念。 反复念诵不动明王经。 梵文最贴近经文本真,不动明王之法相和无相,在经文记述中皆有所体现。 牧云凝神念诵,一遍又一遍。期间,状态没有半点变更。 黄羽来到禅堂门外,放下特地为牧云准备的斋饭,凝神感应,发现牧云的气息犹如平湖落日,没有丝毫波澜。 对于一个爱吵闹的修仙者来说,这显然是罕见现象。 黄羽心中有疑惑,无法找牧云当面询问,只好去大雄宝殿找念诵观音经的玄戒大师。 “羽儿,你可曾见过烟花?”玄戒大师的讲话风格,早已在千年岁月中形成定式,轻易无法改变。 “见过,当真是绚丽夺目。” “牧施主本应是一个在短时间便会燃尽生命之力,绽放出短暂而璀璨光华的烟花。”玄戒大师解答道,“轩辕施主不愿天下苍生失去一个热忱的庇护者,故此用十六卦反复推演,推演出了唯一能让他继续活下去的方法。” “师尊的意思是牧施主危在旦夕?” “牧施主贸然进圣池洗礼,燃烧了寿元,觉醒部分远古时期遗留却已被人族抹消的青龙血脉。后来又在龙城强行进入逆龙瀑布,逆流而上的过程中,又流逝了大量寿数。虽然成功获得了强大力量,却在无形中让自己走到了生死存亡的边缘。” 黄羽闻言跪下来,虔诚道:“师尊,弟子求您出手,千万要救下牧施主!” “羽儿,你为何愿为他求情?” “弟子曾经历百劫,也曾见过人间疾苦,平生最仰慕仗剑江湖的侠客。可惜数百年间,问道求长生者比比皆是,以天下苍生为重的修仙者却不曾遇见。牧施主就像暗夜中的星辰,虽然并不耀眼,却真实地点亮了黑暗。” 玄戒大师扶起黄羽,道:“老衲也十分敬重牧施主。只是佛门功法无法直接传授,实在是爱莫能助。” “那该怎么办?请师尊明示。” “除了送斋饭,不要接近禅堂,将一切交给牧施主。这就是对他最大的帮助。” 黄羽理解了玄戒大师为何下达禁令,遵守变得轻易。 白马寺中的香火依然旺盛,香客们点燃焚香,向佛祖和菩萨低诉心中的烦恼或美好的祈愿。 香烟缥缈,缓慢上升,及至消散在碧蓝天空。 世间圣灵何止千万,即便是心怀苍生的观世音菩萨,也解不得所有人的疾苦。 黄羽站在大雄宝殿的平台上,看着虔诚礼佛的信徒,心里想的却是牧云究竟能否渡过生死关。 锦玉穿着一袭素衣,快步走到黄羽身前,问道:“黄羽,我问你,牧云究竟怎么了?” 黄羽不打诳语,可又不想让锦玉知道牧云正面临险境,只得顾左右而言他。 “你要是不肯说,我就闯进去找他。”锦玉发了小姐脾气,非要知道实情不可。 黄羽无奈,只好将玄戒大师告诉他的事讲给了锦玉。 锦玉听完之后,脸上没有丁点血色。 她出于好意,让牧云进入能快速提升修为的圣池。也是因要助她化龙,牧云才会前往龙城。 一切的繁荣表象背后,却是残酷而血淋淋的现实。 牧云只是一个修炼天赋平庸的修仙者,没有龙族血脉,强行提升修为,结果便是加速他的死亡。 “怎么会?怎么会?”锦玉的眼神失去了光彩。 尽管牧云对她没有男女之情,但锦玉却对那个照亮她生命的男人情有独钟。 黄羽关切问道:“锦施主,你还好吗?” 锦玉像是抓住了一根无形的线,握住黄羽胳膊,说道:“错皆因我而起,你有没有方法夺取我的寿命,分享给牧云?” 黄羽道:“佛门以普度众生为念,并无此等旁门左道。锦施主,贫僧心情和你一样焦急,请和我一样,相信牧施主能挺过去。” “你根本不懂我的心情!”锦玉心乱如麻,甩开黄羽胳臂,无意识地原地打转。 黄羽站在原地,无声陪伴方寸大乱的锦玉。 “你可知牧云现在情况如何?” “不知,”黄羽如实回道,“师尊不让我接近禅堂,以免打扰牧施主清修。” “我想去禅堂,你能带我去吗?”锦玉眼神坚定地看向黄羽。 黄羽摇头道:“轩辕施主给牧施主指明了方向,如果他对牧施主没信心,一定会同来白马寺。既然轩辕施主回了蓬莱,说明他相信牧施主能够突破难关。” “他一个牛鼻子老道,懂什么?” “轩辕施主精通易经十六卦,有神鬼莫测之机。如果没有他冒险参透天机,等待牧施主的将是灿烂绽放过后的消逝。贫僧没理由不相信他。” “你到底是哪边的人?我这边,还是听信轩辕玉华那个老道的话。” “锦施主,如果你真的在乎牧施主,就请和我一样,发自内心为他祈愿。除此以外,什么都别做。”黄羽一改往日随和,语气异常坚定。 锦玉怔住了。 她一直被母亲捧在手心,牧云也是想方设法逗她开心。突然有个关系还算亲近的朋友用严肃语气跟她讲话,就像南部疆域的孩子突然见到了风雪,一时间有些无措。 “相信他,他一定能活下去。” “为何,为何会变成这样?”锦玉想不明白。 就在不久前,牧云还率领着蜀山战团,在龙城灵宝大会和各仙山豪杰赌斗输赢。 不过几个时辰,仿佛天地倒悬,锦玉的世界便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大震荡。 玄戒大师从正殿转了出来,双掌合十道:“锦施主,你和小徒黄羽的对话,老衲都听到了。为了牧施主好,老衲必须重申,任何人不得接近禅堂。” 为了拯救牧云性命,他必须出面做恶人。 锦玉低下头,失魂落魄地离开了白马寺。 黄羽问道:“这么直白地跟她讲,会不会不妥?” “唯有牧云渡过难关能解她忧愁,再和颜悦色也无济于事。” “多谢师尊指点。” “你去大雄宝殿,焚香诵观音经,为牧施主祈福。”玄戒大师吩咐黄羽。 黄羽知道玄戒大师只是让他放空心情,不要去想生与死这种沉重话题。 玄戒大师将接待香客的事交给师弟玄清,离开大雄宝殿,来至禅堂外边。展开慧眼,探查禅堂里的情况。 牧云知道自己面临的现状,不仅没有任何焦虑和对死亡的恐惧,反而保持着一如既往的平静。反复念诵不动明王经,参悟其中真谛。 “佛心通透,颖悟绝伦。” 这样的徒弟,任谁都会喜欢。哪怕天赋再差,也愿意倾囊相授。 玄戒大师原地盘腿打坐,默诵不动明王经,一遍又一遍。 千载人世沉浮,与少年朝露般的理解定然不同。 牧云的坚强和豁达,给玄戒大师的禅道带来了新的感悟。 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第81章 破而后立 小洛的变化通过心脉,清晰传达进牧云大脑。 他处于一种超脱凡尘的奇妙状态,仿佛站在禅堂,悬浮于半空观看自己空洞的躯壳。 丹田内的气旋开始消散,灵气自行逆流,融入破损经脉。提升其强度,以达到与神兽经脉同等的韧性。 清心诀积累的真气,修复了心脏处的经脉。 随着最后一缕真气融入,牧云一个多月的修炼化为泡影,丹田内的第二个气旋消失。 牧云以为消除了被视为入侵者的气旋,真气回流便会结束。结果惊奇地发现,本源气旋也开始逆流。 以往未曾有灵气流过的经脉就像干涸的土地突然接触到甘霖,瞬间将其吸收。 “这样下去,我的修为终将散尽。”牧云心里有个声音说。 可是他说不出话,也睁不开眼。 仿佛陷入无限幻术,一遍又一遍地念诵不动明王经。 出窍的灵魂听见口中讲出的梵音,感觉自己看到的不是面壁打坐的本体,更像是一位得道高僧。 继而,他感应到了不远处的诵经声。 气旋外围的灵气不断剥离,流向全身经脉。随着强化过程持续进行,经脉韧性被提升到了匪夷所思的境地。 与此同时,修为境界也在以能够感知的速度倒退。 灵识之海中也在发生变化。 小洛悬浮在半空,全身发出璀璨光华,肉眼无法捕捉的微光粒子从毛发间向外飞舞,飘洒在灵识之海各个角落。 新生成的灵根如饥似渴地接受纯净生命能量滋润,变得愈加茁壮。 十年听经文,龙城慧根生。一朝白马寺,圣灵化无形。 四句真言在牧云灵魂深处响起,通过音色判断,属于从出生就陪伴他,后来又代为修行的圣灵小洛。 它在跟自己道别。 当灵气完全挥发,小洛会以无形的方式,与灵识之海融为一体。 牧云只能无声道谢。 小洛不仅是灵根化形,也是他在成长岁月中的朋友。为了让自己渡过生死劫,大彻大悟的小洛决定牺牲自己,使牧云的灵识达到大圆满境界。 唯有提升灵识,方能助他参透不动明王经。 黄羽念完一遍观音经,心绪重新变得沉稳,来至禅堂,发现玄戒大师在门口坐禅。 玄戒大师亲自把守大门,自然无人敢接近禅堂。 他只得退到墙后,凝神感应牧云的气息。 “奇怪,他怎么变弱了?”黄羽是只处于成长期的大鹏鸟,修为却是达到了金丹期,可以感应出对手极细微的变化。 牧云修为倒退之事,自然瞒不过他的法眼。 不清楚个中缘由,最容易胡思乱想。 难道说…… 他摇了摇头,想把可怕的念头甩出去,结果发现只是徒劳。 为了不让心境受到影响,决定返回大雄宝殿,念诵金刚经。 玄戒大师感应到了黄羽的气息,没有责备他。待其离开之后,凝神感知牧云正在发生的变化。 他是活了千余年的得道高僧,独具慧眼,不仅能感应到气旋和经脉,也知这种现象发生的原因。 天帝造玲珑,以祖龙衍万物,因此作为上古生灵繁衍至今的人族,体内有极为稀薄,基本可以忽略不计的龙族血脉。 牧云误打误撞进入圣池,出现返祖现象,以寿命为代价,觉醒了退化到极致的血脉。 逆龙瀑布洗礼加剧了身体变异,严重到危及牧云的性命。 玄戒大师本想通过不动明王经和易筋经逆转返祖现象,将牧云重新拉回人道,可事情并没有按照预期那样发展。 牧云的身体延续返祖现象,使得气旋逆流,以天地精华凝结而成的修为随之消退。 灵识之海中的变化,与身体截然相反。 完全体灵根献祭十年间吸收的天地精华和纯净本源灵力,浸润灵识之海,强化幅度远超逆流经脉。 玄戒大师双掌合十,想道:“老衲活了千余年,第一次见到完全体灵根。牧施主没能遵循传统修炼法门,正是这个圣灵作祟。如今涅盘顿悟,也算一段佛缘。善哉善哉。” …… 天空明了又暗,繁星和太阳轮番照耀大地。 玄戒大师仿佛一块磐石,在禅堂门外伫立不动,没有动作,也没有声息。 每天都会有小沙弥来问好,确认师尊是否还活着。 一周时间不觉过去,下过几场雨,天气转凉了几分。 玄戒大师身上的锦斓袈裟洁净如新,沧桑略减,充满智慧的双眼深不可测,对视一眼便有被看穿的感觉。 禅堂中出现一道微弱却清晰的灵力激荡,旋即又恢复了平静。 丹田逆流的过程止歇,全身所有经脉达到均衡状态。 小洛已与灵识之海融为一体,新生成的灵根激增成完全体,璀璨绽放过后化作尘泥,继续滋养着灵识之海。 牧云修为削减至炼气期一品,寿数将终,皮肤布满皱纹,满头华发。 唯独口中念诵的不动明王经,犹如暮鼓晨钟,在禅堂中悠然回响。 油尽灯枯之际,心脉处涌出一股淡金色暖流,快速流遍全身,细胞重新焕发生机,白发变成乌黑色,蓬勃生命力呼之欲出。 这是共享契约的效力。 濒死关头,锦玉将自己的寿元分给了他,让他免于堕入轮回。 丹田本源变得浩瀚无边,带着威严气息的金色气旋在其中缓慢旋转。与丹田空间相比,气旋看起来像沧海之一粟。 “阿弥陀佛。”玄戒大师感应到牧云丹田本源集合不动明王经、妖修法门和清心诀的气旋,情知他已渡过生死劫,缓慢站起身形。 牧云呼出一口浊气,从床上跃下,快步走到门边,打开了紧闭的门扉。 “牧施主,恭喜你成功渡过生死劫。” “玄戒大师,您一直都守在门外吗?” “这次修行对施主至关重要,老衲守在门外为你护法,不过是分内之举。” 牧云双手合十,深鞠一躬道:“晚辈多谢大师恩德。” “老衲本以为施主要闭关月余,没想到一周时间,便已彻悟不动明王经,找到其中修炼法门。如此快的速度,老衲望尘莫及。” “在下有一事不解,还望大师点拨。” “施主请讲。” “自从跃过龙门之后,在下灵识之海中存在两个完全体灵根,其中一个是觉醒了灵智的圣灵。修行了不动明王经,两个灵根尽皆消融,化作灵识之海的一部分。它们还会复原吗?” 玄戒大师道:“佛门中有三界六道,分别是欲界、色界和无色界。六道则是天、人、阿修罗、畜生、饿鬼、地狱。” 牧云不解其意,欲言又止。 玄戒大师不喜欢别人打断他讲话,接着道:“牧施主的身体完成返祖,由人道堕入阿修罗道。本应成为凶猛好斗者,然灵识经过浸润强化,提升至天道,中和了性格中的戾气。” “大师可否详解?” “通俗点讲,牧施主拥有了智慧的头脑和野蛮体魄。灵根与本体相融合,你即是灵根,灵根亦是你。” “这也就是说,在下日后可自行修炼提升?” “经历过这么多,施主应该明白,唯有循序渐进的功法,方能参悟正道。投机取巧的方式固然轻松,终会使你误入歧途,甚至于走向末路。” 牧云亲身经历过后,再听这些劝诫,便有了截然不同的感受。 他为了快速提升修为浸泡圣池,不分轻重地冲上了逆龙瀑布,将自己推到生死边缘。 回头望去,修炼方式离奇怪异,从一开始就偏离了正道。 如今鬼门关外走一遭,修为几乎散尽,反倒像活过一世,明心见性,对修炼有了截然不同的看法。 以前他总是急着提升修为,期盼早日凝结金丹,踏入修仙的康庄大道。 此时心境沉稳,不再执着于修为等级。 “牧施主过去选的路并不完全错误,炼体之术让你有了越阶挑战的资本。”玄戒大师道,“修炼易筋经,有助于你领悟外功心法。日后再修炼,便可远离急功近利之道。” “玄戒大师好意在下心领了。作为回报,特地向白马寺捐赠黄金万两。” 这几乎是他玉葫芦中的全部资产。 “老衲在此谢过施主了。” 三本经卷加起来的价值不过百两纹银,赠予牧云,收获了黄金万两。 从结果来看,无疑是一次极为成功的传经。 牧云道:“在下修炼了佛门的不动明王经和清心诀,不日还将修炼易筋经,也算得半个佛门弟子,请玄戒大师赐个法号。” “牧施主与龙有不解之缘,得青鱼散人传授进入修仙之途,号为青龙居士何如?” 居士是在家修行之人的称谓。 既可以不入空门,又能修行佛道妙法。 牧云对这个名号相当满意,合十谢过玄戒大师。 “牧施主,你的道侣来了。”玄戒大师感应到了锦玉的气息。 牧云转头望去,只见面容稍显憔悴的锦玉立于圆门。 “我就知道你不会死!”她快步跑过来,像只百灵鸟般飞进了牧云怀抱。 牧云轻抚锦玉脊背,不知该如何安慰这个有点冒失的姑娘。 尽管并不喜欢她,但她却实实在在救了自己的性命。 轩辕玉华曾帮他卜过情事,尘缘已尽,仙缘未了。 正是青鱼散人当日帮牧云和锦玉签订的远古契约,让原本无缘的两人,被一条无形的线连在了一起。 可也正是怀中的佳人,让他踏上了走捷径的歪路,险些万劫不复。 只不过两人都是修仙征途中的懵懂者,谁也没有想到觉醒血脉之力会产生那么严重的后果。 好在一切都已经过去。 锦玉脱离牧云怀抱,感应不到他几乎消失的气息,知他修为回到了起点,慌忙安慰道:“你不要伤心。我会做你的保镖,一直守护你。” 牧云笑道:“我没你想得那么脆弱,不过还是谢谢你的好意。” 黄羽感应到锦玉的气息,以为她终于忍耐不住来闯禅堂。恐她冒犯师傅玄戒大师,急忙赶来探查。 牧云一眼看见了他,笑道:“黄兄,几日不见,更有慈悲心了。” “牧施主,你几时从禅堂出来的?” “刚出来不久,呼吸一下新鲜空气。” 黄羽感受到牧云诙谐中显露出的生命力和热情,知他不仅没被劫难打倒,反而变得愈发坚强。 “俗语云大难不死,必有后福。牧施主渡过生死劫,前途无量!” 玄戒大师已有七日不理佛事,告别众人,前往大雄宝殿接待香客信徒。 “牧施主意欲何往?”黄羽问。 “白马寺是佛门清净地,我习惯吵闹,还是搬出去住,以免扰了僧众清修。” 锦玉道:“我在福林楼租了两间客房,你可以住我隔壁,待完成修行,再做打算。” 黄羽道:“既然两位施主有去处,贫僧就不多留了。” 白马寺香火旺盛,每日接待数百名香客,确实腾不出人手照料牧云。 由锦玉陪他,显然是最明智的选择。 牧云双手合十,笑道:“以后再见面,可叫我青龙居士。” “阿弥陀佛。”黄羽目送牧云和锦玉离开了白马寺。 行出寺门,牧云问道:“此番发动契约,我分走了你多少寿元?” “百年寿元。”锦玉是天生灵兽,可以看到生命尽头。减了几分,心里一清二楚。 “龙百年长一岁。只分走一岁寿数,不算多。” “喂,你有没有感恩之心?!” “以后我成仙了,你也会长生不老。这点付出可不亏。” “你别再作妖就是好事,还妄想成仙。一天天光想美事。” “你再这么说,我可要抑郁了。” “不说就是,真拿你没办法。” 两人边走边斗嘴。 路旁行人的好奇目光,压根影响不到他们。 牧云鬼门关前走了一遭,悟出一个理——开心就好。 第82章 神秘香客 白马寺乃千年古刹,阳城定期派工匠修缮围墙,亦会重新粉刷佛像,保证建筑不会倾颓,众佛不失宝相。 一位神秘香客慷慨解囊,重修白马寺的呈文递进城主府。 城主邵正为官清廉,上任以后屡次为民伸冤,是个深受爱戴的父母官。 太过刚正不阿,导致不受同僚欢迎。虽则城中罕有不平事,经济发展却是每况愈下。 近期他曾考虑过停止对城中建筑的修缮工作,将省下来的钱用以改善民生。 这个当口收到堪称铺张浪费的呈文,自然想要调查其来源。 “庞师爷,这个呈文是谁送上来的?”庞师爷身材矮胖,五根手指仿佛被吹起来的气球。 慈眉善目,有点像弥勒佛。 他的生活条件并不高,染上了疾病,才会如此肥胖。 邵正身材瘦削,高约一米八,清秀面容,年轻才俊。一袭黑色麒麟袍,头戴乌纱帽。 他是书生出身,有文人风骨,眼里容不得沙子。 阳城灰色经营产业被他封禁,产业转型期间,始终没找到好的出路。 “城主怀疑这个人是那批奸商的余党?”庞师爷和邵正相识日久,清楚城主的脾性。 “任何城市突然出现巨富,城主都会调查清楚。”邵正道,“我不过是在做分内之事。” 庞师爷道:“呈文没有署名,不过卑职认为,只要到白马寺走一趟,便可了解他的底细。” “师爷,备马!”经济发展是邵正的心病。 如何能在不触碰灰色产业的情况下,让阳城重回正轨。他没主意,要是有个富商能提供建议,那是再好不过。 心境正如马蹄急。 邵正快马加鞭,不多时来至白马寺,将坐骑拴在正门外的石狮子,快步走进寺院。 他看到小沙弥正在洒扫院落,朗声问道:“小和尚,玄戒大师何在?” 小沙弥抬起头,见是城主问话,回道:“玄戒大师在禅堂讲法。” 邵正踏上石阶,径奔禅堂而去。 玄戒大师听到脚步声,便知有贵客来访。停下话头,对众僧道:“邵城主来了,你们先行退下。” 众僧唱了个佛号,从另一道门离开禅堂。 只有黄羽留下,侍立在玄戒大师侧后方。 邵正进禅堂门,合十道:“玄戒大师,本官收到呈文,有一神秘香客意欲重修白马寺。您可知他的身份?” 黄羽暗想道:“这阳城城主都上任几年了,还是初上任时的脾性。” “老衲近日接收过一位远道而来的仙师,他颇有些家资,决定尽数捐给宝刹。” “他是谁?” “法号青龙居士,俗名牧云是也。”黄羽代为回答。 “他的钱可是正途来的?” “牧云有一手天下无双的酿酒术,靠着这门手艺,积累了万贯资产。”黄羽和牧云在龙城并肩作战,对他足够了解。 “原来是酒业大亨,”邵正道,“可否告知本官,他下榻于何处?” “我曾听锦施主讲过,他们入住了福林楼。” “下次来此,本官再进香。今日有要事在身,先行告辞。”说完,邵正转身离开禅堂。 “羽儿,你暗中保护邵城主。” “谨遵法旨。”黄羽使个隐身遁法,暗中跟随邵正,免得他受到刺客袭击。 福林楼离白马寺不远,是座两层楼阁建筑,梁柱上的漆已经斑驳。 柜台也是如此。只不过老板娘很勤快,擦得很干净。 “老板娘,你们店里可住了个叫牧云的客人?”邵正开门见山地问。 福林楼是个客流量很大的客栈,即便如此,老板娘还是尽量记下每个客人的名姓。 邵正问起,她立马答道:“天字客房住了两个客人,其中一人就叫牧云。” 天字客房在二楼,环境最为雅致,能看到远处的莲池。 坐在窗边赏湖景,喝上两口小酒,绝对可以值回房费。 牧云手里拿着酒葫芦,一只脚搭在条凳上,正在观察划船赏荷花的一对年轻男女。 他们眼里闪着光,满是年轻人的爱恋。 笃笃笃。 “客官,有人找你。”老板娘的声音在门外响起。 牧云答应一声,挥手开了门。 邵正只有三十五岁,兼之长着张比实际年龄更显年轻的面容。如果不是身上穿着麒麟袍,很难看出他是地位尊贵的城主。 牧云站起身,拱手道:“城主大人,您找小人何干?” “我还以为自掏腰包,打算重修白马寺的是位长者,没想到比本官还要年轻。”邵正的目光放在牧云手里拿着的酒葫芦上,接着问道,“里边装的是你自己酿的酒吗?” “你怎么……”牧云刚想问城主是如何得知他懂酿酒术,感应到附近有熟悉的强大气息,回道,“正是。” “我能尝尝吗?” 牧云召出一坛酒,放在桌上道:“城主自取便是。” 邵正走到桌边,拿起一个倒扣的酒杯,便欲将酒倒进其中。 牧云拦住他,又召出个玉杯道:“玉杯可以保留美酒口感。原汁原味,才更香醇。” 邵正笑道:“牧先生还是个讲究人。” “不讲究点,可酿不出这么好的酒。” 邵正打开酒坛,倒入玉杯之中,先闻后尝。 光是嗅闻酒香,便知杯中酒非同凡响。浅抿一口,立马有种飘飘欲仙的感觉。 他喜好小酌,若是让他饮这种酒,非喝个酩酊大醉不可。 “牧先生,寺里的俗家弟子曾说你的酿酒术天下无双,看来出家人果然不打诳语!” 老板娘始终没离开,好奇道:“城主大人,这酒真有那么好喝?” 牧云召出另一个玉杯,道:“老板娘,这几日多承你照顾,你也尝尝这地道的花雕酒。” 老板娘也喝了一口,反应和邵城主差不多。 黄羽嗅觉比常人发达,实在忍耐不住,现出了身形:“牧施主,可曾备了清酒?” “你们是来我这里喝酒的吗?” 邵正本想喝第二杯,想起还有正事,不舍地放下玉杯道:“鄙人邵正,是这阳城的城主。擅长断案,却不善于经营。” “邵城主是来向在下讨生意经的吗?”牧云搞清楚了邵正的来意。 邵正道:“正是。” “恐怕您得另请高明了,”牧云道,“我能挣钱,靠的是这手过硬的酿酒本领,常人难以复制。至于正儿八经的商业贸易,在下从未染指,也不知其中门道。” “原来如此。”邵正的语气变得有些低沉。 他和富商大贾不睦,好不容易遇到个富贾,结果是酿酒术绝无仅有之人。 燃起的希望之火,再次熄灭。 牧云给了黄羽一坛清酒,打发他先离开客房。 邵正和牧云坐在桌边,饮酒谈事。 “邵城主,阳城是大城镇,何至于要一个城主到处讨教生意经?”牧云问出心中疑惑。 邵正将他上任以来,大力整治阳城治安,为百姓申冤昭雪,以及取缔灰色产业之事讲述一遍。 由于富贾们联合抵制无效,一怒之下,将产业和资产转移到了别的城镇。 原本一片繁华的阳城,府库变得有点捉襟见肘。 由于许多店铺关张,不少货物断供,给百姓生活造成了极大困扰。 牧云听完邵正各处寻找富商的初衷,很佩服这个心怀百姓的城主,道:“我在龙城有个朋友,可以写信问问,看是否有这方面的能人。” “此话当真?” “在下会尽力而为。” 邵正的感激之情无以言表,满斟一杯酒,双手捧杯道:“邵某敬牧先生一杯!” 牧云拿起酒葫芦,喝了一大口。 邵正离开时,带走了半坛酒。 牧云立即提笔,给远在龙城的柴荣写信。 黄羽靠在门边,说道:“写信派雀鹰去送,一来一回少说得十天半个月。不如由贫僧代劳,兴许还能帮你带回几个能人。” 他偷听了邵正和牧云的对话,愿意帮助克己为民的城主。 牧云道:“你去龙城郡王府找柴大哥,让他帮忙找几个愿意搬家的商道中人。只说阳城有大把机会,能够发家致富。” 黄羽道:“大夏国人以家庭为重,而且阳城和龙城相距太远。我会把话带到,但你别抱太大希望。” “没关系。若龙城没人肯来,有法子在城中选拔发掘。” “贫僧这就去龙城寻找柴施主。” 牧云送黄羽出了福林楼,眼见他变回本体,双翼一振,飞到了青云之上。 锦玉逛街归来,见牧云站在街面,问道:“牧先生,你易筋经练得怎样了?” “昨晚彻夜修行,日间饮酒,还未曾练习易筋经。” 锦玉不满道:“易筋经能让你的身体更加强壮,内息更为调和,为何不勤加修炼?” “我保证,下午会专心练习易筋经。” “这还差不多。”锦玉从玉葫芦中召出一块玉佩,道,“这块玉佩质地很好,你觉得如何?” 牧云接过来观瞧,入手微凉,直通心脉,乃是不可多得的护心玉,问道:“你这护心玉从哪儿买来的?” “黑市淘换来的。” “我见过阳城城主,要是让他看见这东西,非得把你抓进天牢不可。” “阳城城主是个疯子?” “不,他是个眼里容不得沙子的人。” “如今这世道,这种城主可不多了。” “有机会的话,我介绍给你认识。” “哼!”锦玉气呼呼地回了客栈。 牧云举起酒葫芦,喝了一大口,跟着进了客栈。 设法哄好锦玉,又能打发不少时间。 第83章 得道未必多助 黄羽去了半个时辰,即便返回阳城,并带回四个同伴。 白烨和柳莺,以及两个老妖梦魔和戒尺大师。 “牧云让你寻觅懂得经商的能人,怎得带回来四位观光客?”锦玉讲话毫不客气。 戒尺大师道:“锦施主,您说话也太直白了。我们可是一片赤诚之心而来,天地日月可鉴。” 梦魔道:“就是。再说如果我们不来,黄羽就得空手而归了。” 牧云问道:“没有生意人愿来吗?” “除非是傻瓜,才愿抛下苦心经营的生意,背井离乡到这八千里外的阳城从头再来。” “没有生意失败的赌徒?” 梦魔回道:“即便生意失败了,他们也想在龙城卷土重来。” 戒尺大师道:“总而言之一句话,没人愿来阳城这鸟不拉屎的地方。” 牧云游览过龙城和阳城,两座城镇无论是从规模,还是人口数量,亦或是名胜古迹,皆不可同日而语。 龙城人以生活在龙城感到自豪。 阳城很难让居民产生这种发自内心的认同感。 牧云眉头蹙到一起。 梦魔坐下来,倒了杯茶道:“牧先生无需烦恼,我和戒尺都曾占山为王,柳莺经营过钱庄。虽然我们是妖,但足以解先生之忧。” “哦,”牧云看向柳莺,问道,“柳姑娘还经营过钱庄?” 他遇到白烨和柳莺时,二人身处槛车之中,后躲藏在郡王府。霍斌废除人妖恋律令之后,未曾得见。 对于他们的事,并不十分了解。 柳莺道:“小女子幻化人形多年,经营过丝绸铺子,也办过钱庄。若不是被抄没家产,也算得龙城富商。” “白烨也是商海高手吗?” 白烨苦笑道:“鄙人只会吟诗作对,写写画画,对做生意是一窍不通。” “白郎是小女子的账房先生。” 白烨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 他知道牧云需要商业人才,可惜专业不对口,而且暴露了女强男弱的情侣关系,略微有些窘迫。 锦玉道:“柳姐姐,没想到你这么厉害。怎么在郡王府,从没听你提起过?” “当时我和白郎性命尚且没有着落,哪有心思讲述过往经历。” “你们俩能帮什么忙?”牧云问向两个老妖。 梦魔和戒尺大师对视一眼,接着转头看向牧云。 “我们都曾占山为王,懂点驭人之术,或许能帮上忙。” 牧云笑道:“我帮你们安排吧。戒尺大师经我摩顶受戒,做了个无山门的和尚,正好来了阳城,你就跟黄羽去白马寺,听玄戒大师讲经。” 戒尺大师还以为牧云会赶他回去,闻言松了口气,笑容满面道:“多谢牧施主相助。” “你有盗梦之能,或许有用得着你的地方,就先住在这福林楼吧。” “我去安排房间。”锦玉不懂做生意,又想帮牧云分忧,有力所能及之事,处处抢着干。 黄羽起身道:“戒尺和尚,我带你去白马寺见我师傅。到了佛门重地,万不可大声喧哗。” “贫僧懂得佛门规矩。” 两人告辞离开客栈,前往不远的白马寺。 锦玉帮梦魔开了一间天字客房,让他住在牧云隔壁,以免他惹是生非。 “玉儿,你再辛苦一趟,帮我找一幅阳城地形图和附近城镇的概况地图。” “包在我身上。”锦玉是勤快人,巴不得有事做。快步走出福林楼,又跑去经常逛的黑市。 牧云写了封简信,用雀鹰送信到城主府,邀请城主邵正到城中餐馆一聚。 他带着白烨和柳莺,一同前往赴约。 阳城的餐馆是间民房改造,和龙城醉仙楼相比规模小了不少。店里只有一个伙计,正在抹桌子。 听见脚步声,小二急忙将毛巾搭在肩头,热情欢迎道:“三位客官,里边请。” 老板听到小二招呼客人的声音,掀开帘子,从用隔板搭造的隔间中出来,道:“小刘,你去备茶水,我来招待客人。” 小二答应一声,跑去厨房准备茶水。 牧云等三人坐在小二刚擦干净的桌旁,问道:“马上就到饭点了,怎么店里客人这么少?” 老板如实回道:“阳城近来经济不景气,富商们带着家产跑路,平民兜里没银子,自然无人光顾了。” 牧云想道:“看来阳城的经济危机,比我想象得更严重。” 墙上挂着块木板,歪歪扭扭的字体,是店里能做出来的菜谱。大部分因缺少食材被划掉,剩余的菜肴只有两三种。 “老板,就做菜单上这三道菜吧。” “小刘,你把厨房里的食材都用完,给三位客官多做几道菜。” “你们没食材了吗?”柳莺探问详情。 老板叹了口气,压低声音道:“阳城新城主是上京派来的状元,为人刚正不阿,处事不够圆滑。帮百姓办了实事不假,但也得罪了本地富商和几个临近城镇的官员,导致阳城落入孤立难援之境。” 老板并不知道牧云一行人认识城主邵正,以另一个视角,描述阳城近来发生之事。 “你的意思是,附近菜商终止了和阳城的合作?”柳莺做过生意,懂得生意人的反制手段。 老板道:“正是如此。东、西、北三个方向的城镇默契地孤立了阳城,不再和我们做生意。” “不是还有南边的城镇吗?” “阳城南边的群山中有许多吃人精怪,就是借我们俩胆,也不敢冒险越山通商。” 白烨有些愤慨,问道:“那些富商究竟出于什么目的,选择断绝与阳城贸易往来?” “这还不简单,”老板一副事实摆在眼前,白烨却看不懂的表情,“他们想联合起来,把现任城主赶下台,然后捧一个听话的城主。届时富商们重开商道,百姓生活又变得富足,自然没人会记得清廉奉公的邵城主了。” “这招可是够阴毒的!”白烨同为读书人,最是看不惯富商们暗地里耍的手段,气得猛锤桌子。 老板察觉有点不对劲,问道:“几位客官认识城主?” 话音未落,身后又传来脚步声。 “牧先生,这二位就是你请到的高明吗?” 老板转过身,赫然见到身穿麒麟长袍的邵正,吓得面色惨白。 三人起身迎接。 牧云介绍道:“这位是白烨,与邵城主一样,是个常怀忧思的书生;这位是柳莺,女中豪杰,生意场上的弄潮儿。” 邵正喜欢书生,眼下又是急缺商业贤才的当口,开怀笑道:“你们二位肯来阳城,可真是雪中送炭了!” 老板站在柜台后边,皱眉回忆方才说过的话,可曾有表达对城主的不满。心神不宁,右手下意识拨弄算盘。 白烨是直肠子,问道:“城主大人,您取缔的阳城生意,究竟是什么?” “当时阳城盛行一种奇怪的药粉,由几个全真道士炼制,名曰灵石散。服下灵石散之后,人会出现快乐的幻觉,而且体力和耐力都会大幅增长。” 牧云对丹药了解不多,无法帮邵正分析灵石散的成分,保持安静,听他讲下去。 “只是服食这种丹药,会产生极大副作用。目前跟随我的庞师爷就深受其害。” 玲珑世界佛道争斗并不明显,各城镇皆有佛寺和道观。唯独这阳城之中,牧云没听闻有道观,行走在路上,也不曾遇见道士打扮的散修。 “城主大人查封灵石散,惹到了全真和富商,故而被孤立了?” “道教宗门一气之下,决定撤出阳城全真,不再让三清庇佑阳城。”邵正道,“实际上,本官现下是个光杆司令。如若再没有解难之策,就只能写信向上京求助了。” 牧云问道:“听闻你是上京派来的城主,可是在京城里有本家大员?” 邵正道:“不瞒牧先生,邵某乃是东华公主的驸马。陛下因阳城混乱不堪,破例派我到阳城为官。” “那你为何不动用东华公主的势力?” “牧先生想必听过‘天高皇帝远’这句话。”邵正苦笑道,“大夏国疆域绵延数百万里,不知其边界所在。如果陛下能辐射到各大城镇,也不会推行城主制。” 牧云道:“你把求助上京,当作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不到万不得已,邵某绝不愿打扰岳丈。” 白烨道:“城主大人找牧先生算是找对人了,他有大智慧,绝对能够帮阳城百姓和城主大人渡过难关。” 柳莺附和道:“小女子也认为牧先生能解阳城之危。” “你们把我捧得太高了。”牧云无奈摇头道,“万一在下也束手无策,岂不是会令百姓大失所望。” 邵正急忙道:“牧先生无须有顾虑,事成之前,城主府会对你们办的事三缄其口。还望牧先生伸出援手,助阳城百姓脱离苦海,岂不胜造七级浮屠?” 牧云本就想施以援手,更不推辞,道:“既如此,在下先从剿除南部群山的妖邪入手。” “山中有几个实力强大的千年老妖,还有数千小妖,实力深不可测。而且山势易守难攻,还是换个策略吧。”邵正不是没想过这条路。 目今南部群山的妖精从不主动入侵城镇。唯恐主动出击会打破人与妖间的平衡,招致灾殃。 小二端上托盘,五盘菜色香味俱全,中断了众人的谈话。 吃饭期间,没有再多谈。 只是结账时,邵正千叮咛万嘱咐,让老板和店小二保守秘密。 餐馆接待完最后一桌客人,用木板关闭门扉,选择暂时歇业。 “邵城主,我会以个人名义攻打南部群山,不会牵累阳城百姓,你放心便是。” 邵正道:“如若功败垂成,邵某会给上京写信求助。” “城主大人放宽心,牧先生绝不会冲动行事。诚所谓疑人不用,用人不疑,放心交给他吧。”白烨出言宽慰邵正。 邵正拱手道:“牧先生,本官就把南部群山托付给你了。” “定不负所托。” 邵正骑着黄骠马,沿着大路,留下一路烟尘。 三人回到福林楼。 柳莺道行偏低,不适合参与征缴行动。 牧云径奔锦玉房间,推门而入,不巧她正在泡澡,发出一声震耳欲聋的尖叫。 “有木桶遮掩,我什么都看不见。你叫什么?” “流氓,快出去!”锦玉嗓音无比高亢。 牧云只得退出房间,待里边安静下来,隔着门问道:“玉儿,你洗好了吗?我有要紧事找你。” “进来吧。” 牧云推门进屋,问道:“你一条龙,缘何兴起了泡澡的心思。” “这是老板娘教我的。” “她还教你什么了?” “想要抓住男人的心,得先抓住你们的胃。” “莫名其妙。”牧云走到桌边坐下,问道,“你买到阳城地形图了吗?” 锦玉从玉葫芦中召唤出羊皮地图,挂在铜镜之上,便于牧云观察。 随即坐在牧云身旁,看向覆盖铜镜的地图。 阳城地处山陵地带,尽管面积广阔,却不适合农作物生长。祖上以打猎为生,近些年出了不少富商,民众生活富足,已经丢掉了祖传的手艺。 加之猎物资源丰厚的南部群山被群妖占领,除了通商贸易,没有太多复兴手段。 “要是有办法从东、西、北三个方向的城镇购置货物,便可解阳城燃眉之急。”锦玉不是傻白甜,能看懂阳城局势。 “人家联合起来,意欲把邵正从城主位子上搞下来。只要他让贤,阳城危难自然就解了。” “这么简单,那就让他下台,换个德才兼备的上去。” “邵正就是德才兼备之人,只因不愿同流合污,遭到了那些贪官污吏的排挤。” “那该怎么办?” 牧云伸出右手,虚空在画着南部群山的区域画了个圈道:“这里栖居着许多的妖怪,不仅使得民众无法进山打猎,也阻隔了去南部河流与城镇的通路。阳城之滞涩,多半来源于此。” “既然是妖怪,降伏了便是。” “不愧是你,和我的想法如出一辙。” “这就说明咱们越来越有默契啦!” 锦玉笑的像花儿般灿烂。 第84章 仙山之客 牧云不想冒险,写了封信,派雀鹰送去蓬莱仙岛。 “轩辕玉华会来吗?”锦玉知道轩辕玉华和牧云是结义兄弟,试着欣赏他。 奈何她只看得上牧云,对其他人实在不感兴趣。若说对轩辕玉华有高看之处,也是感念他不惜洞悉天机,救下了行差踏错的牧云。 “他要是能来,南部群山的老妖就不足为虑了。”牧云和轩辕玉华交过手。 实战这么多次,能给他山岳难撼之感的只有这个结义大哥。 传闻若不是道行天尊故意压制轩辕玉华修为,早已修炼至大乘妙境。其本源之凝实,绝非寻常人可比。 “既然都求助蓬莱了,不如给昆仑也写封信。再怎么说昆仑山乃是元始天尊所创,更接近道教正统,让他们来这里开设道观,天经地义。” “你说得轻巧,我与墨灵交恶,想请动他们可不容易。” “是你请不动,还是不想请呢?”锦玉一语道破问题本质。 牧云在灵宝大会中布下洪荒诛仙阵,一夜之间,名声响彻各大仙山。宗门中的高位者皆知世间有个阵法奇才。 若牧云写信求助,昆仑山的长者们定会派弟子来援。 只不过人都好面子,牧云也不例外。 灵宝大会时和墨灵不对付,转头就去求助其宗门,势必会被参加灵宝大会的弟子看轻。 不蒸馒头争口气,牧云也不能向昆仑求助。 “难道咱们以后要避开昆仑山不成?”锦玉劝道,“为了区区一个墨灵,实在是不值得。要知道昆仑有玉清庇佑,而且和你倚仗的普陀山也颇有渊源。” “还是不妥。” “你不写,我写!”锦玉取出纸笔,铺开到桌面,提笔开写。 锦玉的笔迹像童稚,正如她的心境。 写好求助信,唤来停在窗边的雀鹰,将信放进绑在腿上的信筒。 “此地距五台山相近,我再写封信求助,有三大仙山助力,剿除妖孽便有了七成把握。” “我和黄羽都会助你一臂之力,你就不必出手了。” 牧云抬头看向锦玉。 锦玉眼神躲闪,看向了窗外。 牧云笑道:“我只是修为减退,练了易筋经之后,外功愈加精熟。你未必是我的对手。” “行吧,我说不动你。只是有一点,绝不可孤身犯险,这点能答应我吗?” “如果真的想收服老妖,有时就是得兵行险着。这有个专有名词——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什么虎穴虎子的,本姑娘分寿命给你,不是让你白白葬送的!”锦玉叉着腰,像只小母老虎。 “不到万不得已,我不会冒险。”牧云答应锦玉,但也留下回旋余地。 “这还差不多。” 最后一只雀鹰飞走,锦玉先行离开房间。 牧云关上房门,演练易筋经。随着日渐精熟,他的内息变得愈发沉稳。 虽然影响不到欢脱的个性,但行事更加沉稳了些。 笃笃笃。 敲门声响起。 锦玉又折返回来。 “我帮你买了几件罩衫,你套在外边,免得被人认为是百姓。” “百姓有何不好,而且长裤短褂方便打斗。” “轩辕玉华也是穿长袍,我没见你赢他。这次听我的,外边套个长罩衫,会更好看一些。” 牧云无奈,只好接过锦玉递来的一件青色罩衫,穿在了身上。 罩衫袍袖宽松,与长袍不同的是开襟,有点像有袖子的披风。穿上之后,对镜欣赏,确实比平日多了几分潇洒。 试着走了两招太极拳,动作并无迟滞,依然如行云流水。 “这几个罩衫我给你放在床上,以备换洗之用。” 自从牧云禅堂闭关过后,锦玉变得无比温柔,比任何时候都像个女人。 牧云看向她的背影,才发现锦玉的身材竟是人间极品。 修长玉腿,身段玲珑,一袭粉袍生春意,玉面含笑百媚生。 锦玉转过身,看到牧云有些出神的目光,并没有打搅他。 她很少能看到这种眼神,心中暗自窃喜。 “多谢你的罩衫了,我很喜欢。” “你喜欢就好,”锦玉退出房间,笑道,“我不打扰你修炼了。” 牧云又练了几遍易筋经,心境重新变得沉稳,等待仙山之来客。 蓬莱山的援助最先抵达阳城。 来者并非轩辕玉华,而是当日曾前往龙城的一位弟子。 牧云只知他的名字叫陆安德,其余印象并不深。 陆安德身材高大,穿一袭黑色长袍,阔面重颐。善使双鞭,性格豪爽。 “轩辕大哥怎么没来?”牧云问。 陆安德拱手回道:“轩辕师兄因妄自推演先天十六卦,夺天地造化,迎来了三次天劫。师傅把他留在仙山渡劫,免得伤了旁人。” 牧云没想到轩辕玉华为救他,竟要经受三道劫雷。 救命之恩,胜过千言万语。 “陆兄,你此番前来,蓬莱岛可曾给你布置任务?” “师尊让我带银两下山,待收服群山妖精之后,在山中建一道观,开坛收徒,以续道教香火。” “我就说嘛。不让锦玉给昆仑写信,她偏不听。若是他们也想在此地开设道观,岂不是要互相竞争。万一伤了两家和气,反为不美。” “牧先生多虑了。蓬莱、昆仑和蜀山师承一脉,即便有弟子竞争,师尊们也不会任由其发展。如果真发生都想在此开设道观的事,贫道会禀报师尊,请他老人家定夺。” 牧云笑道:“道门和睦,乃是天下之幸事。” 远处飘来一朵青莲,其上盘腿坐着无尘尊者。 尽管牧云曾在灵宝大会中侥幸胜过他,但若是再来一次,未必有把握能赢。得其相助,自然无限欣喜。 “贫僧正在五台山拜访,恰好收到施主来信,特地赶来助力。” 锦玉看到窗外佛光,打开门,出来迎接赶来相助的道士和僧人。 梦魔有点畏惧一身正气的无尘尊者,离得有点远,说道:“虽然各位都是仙山来的客人,但我还是想说,人数实在太少了。根据我的调查,南部群山每个山头小妖都有数千,咱们这几个人,还不够老妖塞牙缝的。” 牧云奇道:“你什么时候调查了南部群山?” “我听见你和锦姑娘说要剿除南部群山妖邪,化作梦幻烟尘,跑到那边逛了一圈。” “那里情况如何?”陆安德问。 “南部群山皆是崇山峻岭,但也属于天地灵秀之地。只是妖气冲天,百草衰败,百兽不敢啼鸣。山头洞窟门外白骨累累,杀气腾腾,连我这做过妖王的人,见了都暗自心惊。” “这里有白马寺,妖魔何敢猖獗至此?”陆安德深感不解。 “佛门重地多豺狼虎豹。”无尘尊者道,“普陀山附近,亦是有不少千年老妖。” 牧云不想深究其原因,只想专注于剿除阳城南部群山之妖患,打通民众前往清河的通道。 他不是佛门弟子,不用以慈悲为出发点考虑问题。为阳城百姓计,足可以支撑他荡尽妖魔。 即便杀个片甲不留,也绝没有半分犹豫。 自从修炼了不动明王经,这种性情愈发明显。 不多时,昆仑山派遣的弟子也抵达了福林楼。 牧云没见过他,拱手见礼道:“在下牧云,拜会道友。” “贫道玉虚子。”玉虚子着一身青衣,太极玉冠束发,仙风道骨,背后斜背一柄宝剑。 玉葫芦可以盛装万物,时至今日见到仍然斜背宝剑的人,便知对方是不愿放下传统的复古派。 玉虚子为人谦和,与他的同门墨灵有很大不同。 牧云重回炼气期修为,感应不出他有多强。但见陆安德和无尘尊者对其十分尊敬,知其不是等闲之辈。 “玉虚子道长,平定妖患之后,昆仑作何打算?”牧云必须事先问清楚,让昆仑和蓬莱谈好条件,以免事后惹来纷争。 “此地没有道教香火,师兄让我开设道观,为兴盛道教出一份力。” 锦玉尴尬地垂下了头,尽量不去看牧云。 牧云并没有责怪锦玉的意思,轩辕玉华没能来,若非玉虚子助阵,胜算势必大大降低。 哪家开设道观,完全是可以商量的事。 陆安德道:“玉虚子师兄,家师也有此意。” 玉虚子纠正道:“你应该叫我师叔。” 陆安德急忙改口:“玉虚子师叔。” “蓬莱现在由道行天尊师兄掌控,意在建造我道教之世外桃源。接纳道教徒众之事,由昆仑山接管即可。”玉虚子道,“我会给你师傅写封信,说明其中缘由。” “那就有劳玉虚子师叔了。” 众人都与陆安德是同辈,见了玉虚子,自然都得叫句师叔。 虽然墨灵有点不争气,但也不影响昆仑山道教第一的威名。毕竟有玉清元始天尊做镇山祖师,没人能挑战其地位。 道行天尊也常说,道教正统在昆仑。 玉虚子只对牧云感兴趣,问道:“牧云,你究竟是道教弟子,还是佛门弟子?” “在下佛道双修,还学了点妖法。按照师门传承,应是道门中人;白马寺重塑生命,学了不动明王经中领悟的功法,又学了易筋经,也可以算佛门中人。” “妖法从哪里学来的?” “从一条老龙那儿学来的。” “听起来,你是吃百家饭长大的,怪不得之前走了歪路。”玉虚子道,“不过能迷途知返,也算难能可贵了。” “多谢师叔夸奖。” “我真正要夸的还是你的阵法,小小年纪已经能布洪荒大阵,即便只是专精此道,前途也不可限量。这次剿除妖邪,能否大获全胜,全看你的阵法了。” “定当竭心尽力。” 众人寒暄已毕,前往牧云客房,研究阳城地形图,以确定攻防章法。 第85章 佳人遇险 玉虚子身经百战,堪称团战达人。 众人共同推举,由玉虚子担任降妖统帅。 几经思量过后,决定首先攻打罗阳峰。 “梦魔,你拥有变幻成梦境之能。这刺探军情的任务,贫道就交付给你了。” “道长,没想到你这么器重我,那本王就舍得一身剐,帮你们走一遭。” 牧云笑道:“这也是为你自己。” “何解?”梦魔刚想出门,又被牧云这句话拽住,立在了原地。 “你说你懂驭妖之术,我们若是杀不尽罗阳峰的妖邪,届时还得靠你镇场子。” 梦魔的嘴快咧到了天上:“我就说我有用武之地!这次来阳城,算是来对了。”说完,兴高采烈地离开客房。 玉虚子道:“牧道友,你也不能闲着。” “道长请吩咐。” “南部群山妖孽和之前的城主必定达成了某种互不侵犯的协议。如今咱们去征伐群妖,势必令协议失效,到时妖精们反攻阳城,恐怕会造成生灵涂炭。” “在下提前布置几道防御阵法,保证百鬼莫能入,妖邪不可侵。” “只是有一点,不要布诛仙阵。”玉虚子提了个要求,“贫道很忌惮那个阵法,若被它笼罩会寝食难安,不利于作战。” “道长请放心,在下自有分寸。” 锦玉站起身道:“我跟你一起去。” 释道两家来阳城襄助者皆懂易理,知锦玉和牧云有仙缘,对他们结伴行动并不感到奇怪。 “无尘尊者,咱们今日在阳城休憩一日,明天再向罗阳峰发起攻击。” “以贫僧对牧施主的了解,应当随时做好战斗准备。” 陆安德道:“牧道友是我平生所见外功最棒之人,甚至连专精此道的江湖豪侠,身手都不如他。不仅打得漂亮,而且动作干净利落,总能以最小代价取敌制胜。实不相瞒,龙城灵宝大会时贫道最喜欢看他的打斗。” “贫僧亦有同感。” 玉虚子道:“看来牧道友能胜过墨灵,并非出于侥幸。” “贫僧在龙城灵宝大会时也曾败于他手。外家功夫而论,年轻一辈中无人能出其右。” 玉虚子本以为牧云只是精通阵法,还有点小聪明,没想到竟会被以外功着称的无尘尊者夸赞外家功夫。 行家的肯定,抵得上世人万句褒奖。 玉虚子抚须沉思,降妖之战局势变得豁然开朗。 牧云将玉葫芦中的金银财宝许给了白马寺,价值几乎相同的法宝仍然完好无损地存放于其中。 阵法罗盘是修仙者将所布阵法存储起来的工具。 凡品罗盘只能使用一次,储存的阵法威力也不会太强。无上阵法罗盘则是可以无限次使用,并能同时布置五道阵法,大幅节省使用者的时间。 战场临敌,这点宝贵时间有可能帮助罗盘主人占据先机。 牧云踏上阳城不甚牢固的城墙,召唤出一块无上阵法罗盘,尚未发动,但见刹那间黑云压城,滔天妖气席卷而来。 风来得甚急,他一时没防备,险些被刮下城墙。 牧云护住阵法罗盘,向身后望去,发现锦玉被妖雾裹缠。想奔过去救她,却被强劲风力阻住,寸步难以前行。 锦玉口鼻被黑雾掩住,惊恐地瞪大双眼,旋即全部陷进云雾之中。 牧云召唤出定风珠,含在嘴里,掣出乾坤棍想打那团黑雾。 咚的一声闷响,乾坤棍打碎数块石砖。砂石飞溅,黑雾和锦玉却是不见了踪影。 “他奶奶的,这是何方妖孽?敢在老子面前掳人,老子非活剐了你不可!” 牧云将真气注入阵法罗盘,浩瀚乾坤之力以罗盘为中心,向外激荡开来。整座阳城被五重阵法保护,莫说妖邪,就是身处其中的修仙者都暗自心惊。 恰逢刚才黑云压境,不禁心中起疑。 难道是大乘期道友在此渡劫? 推开窗户,但见天际万里无云,便知并没有惊天动地的劫雷酝酿。等了许久更无旁事发生,悻悻然回去忙手头的活计。 唯独精通卦术之人,知道发生了祸事。 玄戒大师紧急将敲钟的黄羽召到身旁,附耳低语,将锦玉被妖邪掳走之事告知给他。 “牧施主已经去了南部群山,没时间部署了。你赶紧知会来襄助除妖的众人,立即前往南部群山,助牧施主一臂之力。” 黄羽拉住戒尺大师胳膊,瞬身移动,顷刻来至福林楼。 恰好遇着行到门口的三位修士。 玉虚子道:“贫道做好了心理准备,却没算到群妖会率先发难。咱们即刻前往南部群山,支援牧道友。” 黄羽问道:“道长可知掳走锦施主的是哪个峰口的妖邪?” “能掐会算不如亲眼所见。”陆安德道,“事不宜迟,赶紧出发吧。”说罢,御剑乘风而去。 其余众人跟着陆安德,以免他落单。 对付数万妖众,孤掌难鸣等同于形神俱灭。 “牧先生还是太鲁莽了,”戒尺大师站在黄羽背上,看到南部群山滔天妖气,吓得双腿发软,道,“这等险恶之地,怎能孤军深入呢?” 黄羽没有接话。 他不是第一天认识牧云。即便真有时间循环,无论经历多少次,牧云都会毫不犹豫地选择营救同伴。 至于会承担多大的风险,从不在牧云的考虑范围之内。 这正是牧云人格魅力之所在。 妖气弥漫于天际,显得日头分外晦暗。 阴火旺盛,阳气难以存续。 山谷中长期淤积腐气,形成一片鸟兽不敢进入的毒瘴。 玉虚子按落云头,取出几粒解毒丹,分给同行四人。 戒尺大师道:“尚未进群山腹地,已知其中险峻难当。牧先生孤军深入,怕是凶多吉少了。” 黄羽道:“老兔子,你要是再敢胡言乱语,小心我拔了你的毛!” 他跟随玄戒大师修行日久,若非真的动怒,不会放出狠话。 戒尺大师打了个寒噤,慌忙道:“不敢。我不说就是了。” 尽管他仍然认为牧云凶多吉少,却也不敢言明。 玉虚子道:“此地凶险异常,诸位务必打起十二分精神,千万不可逞血气之勇。” 牧云飞上一座白骨森森的山岭,无故打了个喷嚏。 咯吱。 脚下传来硬物碎裂之声,低头一看,是略有些风化的人族头骨。漫山遍野,满目皆是妖邪吃人的明证。 怒从心中起,恶向胆边生。 自从禅堂重生之后,牧云灵识迈入天道,肉身堕为阿修罗。平时可以保持心态稳定,一旦失去理智,便成了魔王现世。 远处有一洞窟,透着阴寒之气,令人毛骨悚然,不敢轻易接近。 山顶杂草足有一人多高,间或能听到蛇行的窸窣声。 牧云和锦玉心脉相连,知她正是在那山洞中,召出虎魄刀,紧握在手,径奔离他最近的妖邪而去。 一条水桶粗细的腾蛇受到惊扰,赶忙飞进洞中,直至深处洞府。 小妖们将锦玉用缚妖索绑在石柱上,妖王正欲剥衣采纳她的元阴,感应到腾蛇气息,停下了手头动作。 锦玉不住扭动,奈何缚妖索越捆越紧,根本动弹不得。 她感应到了牧云的气息,心中百感交集。既想他快些冲进妖洞,救她脱离虎口。又恐牧云身陷囹圄,被群妖捉住分食。 一时间没了注意,眼中流出两行清泪。 “大王,有个刀客闯上山顶了。”腾蛇沉声通报。 “是蛙侠吗?他都来十年了,何须大惊小怪。” “不,这次来的是个年轻人族,气息很弱,但不知为何,总感觉他十分危险。” 妖王笑道:“你腾蛇也是活了万年的老妖,一个年轻娃娃,竟能把你吓成这样。也罢,待本王收拾了他,再惬意享受这条母龙的身子。” 腾蛇吐着长舌,竖缝眼睛看向绑在石柱上的锦玉,问道:“不知我是否有机会与其交合?” “待本王享受过后,便会将她分给你们。雨露均沾,一个都不会少。” 小妖们欢呼雀跃,喊声震天。 他们盘踞山头数百年,不畏僧人不惧道,早已养成了无法无天的性子。 莫说是牧云只身来犯,就是数百僧道齐攻,他们也不会放在眼里。 牧云轻易擒住一条大蟒,烈焰刀在它颈项上砍出一道深达尺许的伤口。 大蟒吃痛,疯狂扭动身子。 牧云特意留了他一命,踩着蟒头道:“你家大王是什么妖?” 大蟒悄然摆尾,横扫牧云腰腹。 他用行动代替了回答。 牧云毫不含糊,挥起虎魄刀,轻松斩下巨蟒之头。 黑血从腔子里喷涌而出,大蟒翻滚了半天,方才死透。 一块阵法罗盘出现在手中,真气注入其中,赤阳炎阵罩住山头。 这次与焚烧星月洞不同,没有留下生门。 山顶有劲风。火势迅速蔓延,席卷了所有的花草树木。 百年间习惯制造恐怖的群妖,顷刻被来自山火的恐怖笼罩,不住发出惊惶而凄厉的哀嚎。 妖王和腾蛇听到山洞外的动静,吩咐小妖看好锦玉,莫让她逃脱。随即全副披挂,杀出了妖洞。 火光冲天,黑烟漫地。 水盾罩身的牧云肩扛虎魄刀,立于远处一块山石之上。眼睛里倒映着不断跳跃的火光,恍若天神降世。 妖王魁梧壮硕,身穿兽皮大氅,手持铁环大刀,横眉怒目,凶神恶煞道:“何方宵小,敢在本王的蛇盘峰纵火。待本王拿住你,定要削肉剜骨,将你碎尸万段!” “老妖,发火是没用的。你有本事的话,就把我放的火灭了。” 妖王眼见四处火势弥漫,各种蛇类被烧得扭曲翻滚,发出阵阵烤肉的气息。 腾蛇率先变回本体,长达百米,粗如水桶。两只灯笼大小的红眼睛,在半空中瞪视牧云。 它张开血盆大口,喷出一道水柱,试图浇灭一条巨蟒身上的火焰。 牧云趁机使用替身术,进入妖洞之中。 妖王察觉有异,急忙遁回洞府,想要中途拦截牧云。 正好撞见周身包裹水盾的牧云,挥起铁环大刀,拦腰将其斩断。 没有猩红血液,只有水花飞溅。 “糟了,这小子懂水遁!”妖王暗道不妙,急忙再度施展遁法,回到洞府深处。 牧云骤然出现在石柱旁。 小妖们没有防备,登时被砍翻在地。 虎魄刀斩断缚妖索,牧云发觉锦玉中了某种奇毒,只得将她背起。 妖王仰天大笑道:“我还说何故招惹了丧门星,原来你是这条母龙的情人。本王生气了。在将你碎尸万段之前,要让你亲眼目睹她与我手下的众妖交合。” 牧云发出一声冷笑。 “牧云,你快把我放下,不然根本没法跟他们对敌。”锦玉只觉浑身燥热难当,一点力气也没有,趴在牧云肩头,身子不住扭动,和牧云耳鬓厮磨,灼热鼻息喷在牧云耳朵上。 她宁可自尽而亡,也不想拖累牧云。可是身体完全不听使唤,莫说召唤火云枪,就是想保持清醒,都花费了极大力气。 牧云取出一粒静心丹,塞进锦玉嘴里,轻声道:“你身体不适,闭上眼睛休息。” 妖王举起铁环大刀,刀尖指着牧云道:“好小子,你真要背着那条母龙和我洞府里的数百妖众对敌?” “有何不可?” 牧云话说得云淡风轻,尽显少年意气。 “我还以为你修行了佛门功法,性情会变得稳重。”锦玉虚弱道,“没想到还是这般冲动。” 受毒素影响,她的双腿和胳膊缠得更紧了些。 牧云知道锦玉中了情欲之毒,等闲不可解。唯有战败妖王,才有可能获得解药。 妖王凝神感应,发觉牧云只有炼气期修为,以为是自己判断有误。检验了两三次,方才确认对方修为弱得可怜。 仰天狂笑,笑声在山洞中回响不绝。 牧云左手召唤出七星剑,剑气盈满剑身,随即分出五道剑影,围着身体急速旋转。 抬手一指,瞬杀数十只小妖。 黑血和妖雾喷溅,妖王笑声戛然而止。双眼变得通红,愤怒扭曲了他阴鸷的面容。 牧云召出一个传送阵罗盘,注入真气发动,重新回到洞府之外。 漫天大火弥漫,腾蛇被逼到角落,上天无路,入地无门。 “少侠,饶我性命吧!” 牧云冷眼看着引火烧身的腾蛇,心中没有一丝悲悯。 妖王冲出洞外,见得力手下腾蛇被火焰焚烧,情知牧云释放的绝非凡火,怒问道:“你究竟要做什么?” “斩妖诛魔,推倒重来。” “看来只有将你这魔头拿下,才能救下我的子民了。” 牧云收回七星剑,提起虎魄刀,气息锁定了对面的妖王。 大战,一触即发! 突然从山坡下冲出一个身穿蓑衣,头戴笠帽的小矮人,手持一柄尺许长的宝刀,站在牧云不远处的岩石之上,怒喝道:“老妖,纳命来!” 牧云没想到在这漫天火光之中,除了他以外,竟还有人想要取那妖王的性命。 第86章 蛙侠 牧云深感好奇,跃到另一块山石之上,恰好可以看见小矮人的面容。 他并非人族,而是一只直立行走,成了精的青蛙。 四指紧握刀柄,铜铃眼睛直视妖王,满脸写满愤怒。 “晦气。”妖王鼻中喷出一道黑烟,“本王今日无暇打发你,而且十年之期已到,你快滚下山去吧!” “不到最后一刻,本蛙绝不轻言放弃!” 话音落下的同时,蛙侠动了。 有力双腿成为助推器,弹射到妖王身前。 铁环大刀和匕首大小的刀碰到一起,迸出数点火星。 “蛙兄,在下助你一臂之力。”牧云蓄势待发。 蛙侠左手扔来一粒丸药,道:“你的道侣中了情欲之毒,服下此丹即可复原。一时半会她需要照顾,不要出手,本蛙足以对付这老妖。” 妖王发出一阵嗤笑:“你的本事若是有你吹的牛皮那么强,何故在蛇盘峰挑战本王十年,还是没能救出你夫人?” 蛙侠闻言,加快了攻击速度,手中刀如幻影飞舞。 牧云探手接住丸药,喂锦玉服下。 “牧郎,我觉得好冷,抱紧我。”锦玉服下解毒丹药,身上热一阵冷一阵,浑身直颤。 牧云抱紧锦玉,抬头望向妖王和蛙侠的打斗,意外发现蛙侠的刀法极其飘逸。不仅攻速其快,招式也是凌厉无比。 锦玉躺在牧云温暖胸膛,感受不到周围火光,闭上双眼,感受纷争中难得的静谧。 牧云凝神观看,偷学蛙侠的刀法。 比之修习的烈焰刀法,强了一个档次。 蛙侠膂力和妖王不可同日而语,走过三四十合,气力不支,精妙刀法被破得残乱破碎。 招架隔档间疲态尽显。 妖王觑准时机,抬腿踢出一脚,正中蛙侠腰窝。 蛙侠身子轻,径直倒飞而出。 远处火光冲天,若是落进火中,后果不堪设想。 小妖们已被赤阳炎阵烧得七零八落,牧云即时出手,操控阵法,变火为水。 天空中降下甘霖,逐渐灭了蛇盘峰上的火焰。 妖王不知腾蛇无法扑灭之火焰,何故被牧云轻易平息。来不及多想,蛙侠又破空而至。 “少侠,多谢你以甘霖相助。老蛙我啊,已有多年没在雨中欢叫过了。” 呱的一声,劈斩铁环大刀。 身子凌空旋转,接连斩出数刀,只听叮叮当当之声,火星迸溅不绝。 蛙与雨水,本就是天造地设,相伴而生。 天降之甘霖,助长了蛙侠之攻势,削减妖王之声威。 牧云读过上古异兽卷,猜出了妖王身份。 “这老妖应是上古凶兽鸣蛇,觊觎锦玉龙之元阴,冒险在我布下阵法前将她摄到洞府。意欲配合,以提升修为。”牧云暗想道,“只是机关算尽,百密一疏。他没算到老子天不怕地不怕。这不毛之地,被我付之一炬了。” 初下山时,牧云用阵法驱赶了与锦玉母亲抢夺圣池的凶兽旱魃。 如今时过境迁,再遇凶兽已无当日之敬畏。加上妖王鸣蛇碰了他想尽心保护的龙女,若不杀他,难解心头之恨。 蛙侠的上风只维持了一炷香的时间。 鸣蛇大刀沉重,以蛮力再度压制对手。 腾蛇得甘霖解救,幻化成人形,躲藏在暗处。欲待发射毒箭,射死与鸣蛇对敌的蛙侠。 忽而,身旁响起少年的声音。 “暗算别人可不是英雄所为。”牧云收起了虎魄刀,单手提着乾坤棍,干净利落打掉腾蛇手中弩箭。 腾蛇被火烧过,体内中了火毒,急忙闪身躲避。 他没见过牧云,不知这个煞星究竟从哪里冒出来,牵动气血,喷出一大滩黑血。 方才躲藏在妖洞中的小妖们见火势渐息,冲出洞府,赶来支援两位头领。 锦玉解了毒,怒火中烧,掣出火云枪,使出百鸟朝凤枪法。 顷刻间枪花如梨花乱舞,将奔出来的小妖尽皆诛杀。 腾蛇召唤出一柄银蛇剑,刺向紧追不舍的牧云。 牧云灵巧闪身,举棍挡开银蛇剑,反手一招猴子问路,打中腾蛇胸口。 三千六百斤的重量,登时砸断了筋骨。 血液混着骨头碎片从口中狂喷而出。 “醍醐灌顶!” 乾坤棍破风而来,击中腾蛇天灵,登时将其打杀。 鸣蛇战退蛙侠,眼见牧云击杀小弟腾蛇,心下着慌,施展遁法想要逃出生天。 蛙侠急得大叫:“妖蛇,哪里走?趁早纳命来!” 他此前被妖王踢破了内脏,急火攻心,喷出一大口血。 牧云急忙跑过去,接住了下落的蛙侠。 “多谢少侠接住我,”蛙侠跳到地面,“大恩不言谢。本蛙要去追击穷寇了。” 牧云急忙说道:“在下缩小结界范围,让那妖蛇无处遁形。” “那就有劳了。”蛙侠又吐出一口血。 牧云召出一瓶丹药:“蛙兄,这是特效金疮药。服下之后,你的内伤会立刻好转。” “我和妖蛇有过约定,每天打一场,从头到尾,不可接受治疗。如若我赢了,他就会将我夫人送还。”蛙侠站直身形,晃晃悠悠道,“本蛙言出必行,绝不会坏了规矩。” 牧云从未想过,自己会对一只蛙精肃然起敬。 召出阵法罗盘,将封印结界的范围缩小到五里。 对于修仙者来说,五里范围只在呼吸间便可逛遍。 鸣蛇避无可避,只好又返回了洞窟所在地。 “这位上仙,你叫什么名字?”为了活下去,妖王想跟牧云谈判。 “行不更名坐不改姓,牧云是也。” “牧上仙,小妖不识好歹,贸然冲撞了阁下。如今您焚尽了我的山头,杀掉了所有小妖,足以泄心头之很。求您放过我吧。” “十年间,本蛙竟在与你这种人争斗。我本以为荣,今日之后却该以此为耻了。”蛙侠对鸣蛇求情之举感到不屑。 “蛙侠,你的爱人已经被腾蛇吃掉。你对我的挑战,只不过是徒劳。” 蛙侠的动作和表情有瞬间迟滞,不过很快又恢复了正常。 他的语气变得低沉:“你以为我不知道吗?” “你既然知道,为何还要不断向我挑战?”妖王鸣蛇作为上古凶兽,与蛙侠没有共通之处,自然无法理解。 “因为我一旦停下,希望就彻底破灭了。” “可惜你的落叶刀,终究不是本王的对手。” 蛙侠笑道:“本蛙的落叶刀天下第一,只是我实力不济,无法发挥出它的全部威力。否则的话,早已救出蛙妃了。” “我不是告诉你,你夫人早就被腾蛇吃掉了吗?” 蛙侠忽略了鸣蛇,转头看向牧云道:“本蛙见你身手敏捷,外功精湛,不知可有兴趣修习我的落叶刀法?” “实不相瞒,我已经学会了。” 蛙侠吃了一惊,又吐出一口血。 接着,发出一阵伴着鲜血的笑声。 它从腰间取出一片枯黄树叶,扔向半空,身形闪烁间,将落叶砍成了数十份。 收刀入鞘,嘴角有血液溢出。 蛙侠身形晃得更严重了。 “落叶刀法,是不是很简单?”他没回头。 “确实很简单。” “这是本蛙和夫人共同研发的刀法。临死之前,我想看一下它的真正威力。” 牧云召出虎魄刀,仰头对妖王道:“这最后一场,就由我这个落叶刀法传人来对你。” “如果我赢了,你能否放我一条生路?”鸣蛇在为生存谋求最后希望。 “成交。” “你为何没说出我输了的条件?”鸣蛇感到了恐惧。 “因为这是生死局。” 牧云双腿蓄力,身轻如燕,瞬间来至鸣蛇身前。 虎魄刀从天而降,划出一串幻影。 鸣蛇举刀相迎,预料中的金铁交击声并未出现。 他接住的是幻影。 双眼看到的景物向上升,直到人头落于地面,方知胜负已分。 蛙侠嘴角上扬,无声道:“落叶刀真的很简单。刀起,刀落……” 他眼中反射着妖洞洞口,瞳孔涣散,生机泯灭。 牧云落在蛙侠面前,双膝跪地,行了他再也看不见的拜师礼。 锦玉走到牧云身旁,陪他一起行礼。 恰在此时,赶来驰援的五人现身山顶。 五人看到满地灰烬,了无生机的景象,暗自心惊。 无尘尊者只感应到两个生命气息,明白蛇盘峰上发生了何事,双手合十,低诵佛号。 陆安德发现了牧云和锦玉,见他二人叩拜蛙精,以为中了障眼法。欲待施以援手,被玉虚子拦了下来。 牧云道:“玉儿,你去跟他们讲明发生了何事。我去安葬蛙师傅。” 锦玉对牧云言听计从,起身走向来援的五人。 牧云行到妖洞旁边,徒手挖了个深坑,安葬传授他落叶刀法的蛙侠。短刀当作墓碑,笠帽放在刀柄上。 召出一坛清酒,洒在地面,以告慰蛙侠在天之灵。 玉虚子听锦玉讲完来龙去脉,长叹一声,转头看向无尘尊者,道:“还请尊者与贫道念诵经文,超度蛇盘峰妖孽亡灵。” 无尘尊者合十领命。 两人盘腿打坐,低诵经文,妙音渡亡灵。 蛇盘峰上缠绕的阴云逐渐散去,日光洒下来,竟有几株幼苗破土而出。 牧云举目四望,远处群峰兀自阴云不散,妖气冲天而起。 第87章 蜃龙幻境 蛇盘峰的结界解除,妖气消散的讯息,随着信风飘到了绵延几百里的南部群山。 各山头的妖王无不心惊,紧急凑到一处,共同商讨对策。 “这次来犯万妖山的有僧有道,最棘手的是还有个精通阵法的高手,不可不防啊。”妖狐王最是狡黠,闻听风声之时,已经派出小妖探查,对阳城近期发生的事了如指掌。 蝎子精问道:“狐兄,咱们依托万妖山之险,以众击寡。区区阵法和几个修士,何足惧哉?” 众妖听了都觉有理,放声大笑。 妖狐王摇头道:“这个阵法高手的阵中叠加了平阳浅水阵。” 厉鬼王问道:“何谓平阳浅水阵?本王怎么从未听闻。” “平阳浅水阵是种极其罕见的阵法,身处阵法之中,修为会降到和布阵者相当的程度。不然的话,他们全部加起来,也不是两个上古蛇王的对手。” “狐兄是说,这次蛇盘峰被付之一炬,其根源就在这平阳浅水阵?” “没错。” “这阵法听起来太邪门了!”蝎子精道,“既然狐兄识得此阵法,若是有破解之术,万望与我等分享,切莫藏私啊。” “对,还望狐兄赐教。” “万妖山的存亡全指望狐兄了。” 众妖七嘴八舌,纷纷向妖狐王讨教破阵之法。 妖狐王挥手示意众妖安静,道:“此事需请蜃龙大王来帮忙。” “蜃龙大王远在几百里外的碧水湖,而且不问世事。他未必肯帮我们啊。” “那群人里有个龙女,尚保留着龙之元阴。咱们先送去法宝,再承诺事成之后将龙女送予蜃龙大王,还愁他不答应吗?”妖狐王早有主意。 此言一出,众妖皆赞他有鬼神莫测之机。 “万妖山有你妖狐王,实乃一件幸事。”巨石王道,“既然狐兄指明了道路,不如再择个合适的说客,去碧水湖劝说蜃龙大王出手相助。” “青狮王座下的狼先锋够圆滑,由他当说客最合适。” 青狮王道:“本王马上去找狼先锋,派他去碧水湖一趟。” “事不宜迟,请青狮大哥速往。”妖狐王明白情势危急,催促青狮王快些行动。 蝎子精问:“咱们就这么干坐着吗?” “当然不是,”妖狐王道,“本王趁他们还没下蛇盘峰,去施个妖法,暂且把他们困在山上。” 巨石王道:“我助狐兄一臂之力。” “我们呢?” “各回山头整点人马,准备围剿这几个敢于侵犯万妖山的修士,为鸣蛇和腾蛇两位大哥报仇雪恨。” 众妖拱手拜别,各回了山头。 妖狐王和巨石王腾云驾雾,来至蛇盘峰南部小山,运转妖力,在山头附近吹起一阵妖雾。 玉虚子和无尘尊者结束诵经,掐指一算,知此阵风伴着不祥而来。 牧云在蛙侠墓前盘腿打坐,修炼不动明王经。周身金光呈旋涡状,被小腹处结印双手牵引,容纳于丹田本源之中。 天地灵气浩渺,人如沧海一粟,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戒尺大师不解道:“虽说无处不可修行,可牧先生何故在这妖邪作祟之地修炼呢?” 锦玉白了他一眼,并没有接话茬。 黄羽笑道:“你还不了解牧施主吗?随处可顿悟,万般无禁忌。莫说这妖邪群山,就是到了神仙洞府,他也会这么做。” “真不知该说他莽撞,还是生性逍遥洒脱了。” “贫道倾向于后者。”玉虚子道,“不要打扰牧道友清修,咱们先驱散这股妖风,莫要中了奸邪之策。” 无尘尊者从玉葫芦中召出一个封着口的紫金钵盂。 玉虚子识得此物,后退一步,站到无尘尊者侧后方。 无尘尊者掌心浮现万字金印,揭开钵盂,对着盂口吹了一口灵气。 钵盂中生出一阵风,径奔妖风而去。 两股风正面相遇,互相抵消,风力逐渐减弱。 妖狐王和巨石王隐藏在暗处,见到无尘尊者祭出法宝,情知一行人是有备而来。 两人借助妖风探查,知玉虚子是合体期修仙者,不敢贸然行动。 “狐兄,这几个人不好对付,接下来怎么办?” 妖狐王道:“咱们借助妖气隐藏,他们无法探查踪迹。暗中观察,看这几个人意欲何为。” 牧云修行七十二周天,睁开双眼,吐出一口浊气。 锦玉见牧云结束修行,看着匕首大小的刀说:“我一直想,他这十年是不是在坚持做一件傻事?明知夫人已死,却还是徒劳地每日挑战那条鸣蛇。” “他不是做傻事,而是做了件极有意义的事。”牧云站起身,和锦玉并肩而立。 “有意义的事?”锦玉深感不解。 “蛙兄证明了爱可以超越生死,是世间任何法宝都无法媲美之物。”牧云解释道,“自鸿蒙开辟以来,诸天已有无数仙佛,然情字亘古绵延至今,仍是无解难题。” 锦玉转头看向牧云,牵动心事,呢喃道:“是啊,情字难解。” 她是龙女,明知牧云对她没有男女之情,却仍然爱到无法自拔。 如果换作是她,恐怕也会像蛙侠那样,明知无益仍要偏执地坚持下去。 “蛙兄很幸运,他在十年之约的最后一天碰见了你。”戒尺大师旁听牧云对话,有感而发。 牧云道:“你说反了。” “牧先生何意?” “是在下足够幸运,在蛙兄决定陨灭的这天碰见了他。” “若不是你,他的故事根本无人知晓,怎么说都是他更幸运。”戒尺大师固执己见。 陆安德道:“无需争论谁更幸运。此乃天意成全。” 玉虚子道:“正是蛙侠十年的坚持感动了上苍,暗中安排下这一切。让落叶刀有了传承,也让我们见证了他可歌可泣的故事。” 无尘尊者双手合十,对着宝刀躬身道:“万事皆因缘而起,阿弥陀佛。” 众人默哀一阵,不再打搅入土为安的蛙侠。 戒尺大师拂去山石上的灰土,只见上边刻着六个大字——万妖山·蛇盘峰。 “你们快来看。”戒尺大师呼唤众人。 牧云离得最近,看见洞府上的刻字,说道:“看来这人族称为南部群山的山脉,在妖界被称为万妖山。” 玉虚子抚须道:“如若贫道猜得没错,各个峰口的妖洞,前边都刻着万妖山三字,然后才是妖峰名称。” “那就代表万妖山的群妖是个大联盟,咱们深入腹地,一旦被封锁在此地,怕是凶多吉少。”戒尺大师总在做最坏的打算。 黄羽喊道:“我忍不了了。”健步一跃,控制住戒尺大师,用手捂住了他总是胡言乱语的嘴巴。 牧云感知到附近妖力强盛,灵机一动,跃上山石。调动真气,施展增幅音量的灵术。 “在下知你们在窥探,故而没有离开蛇盘峰。”牧云站在最高处,声音响彻幽深山谷,“因鸣蛇妖王妄动金龙锦玉,屠尽峰口妖邪。我把丑话说在前头,若敢再犯,下场与蛇盘峰双蛇皆同。” 藏在暗处的两大妖王闻听此言,知牧云灵心通晓,不是易与之辈。 “不要当缩头乌龟,出个胆子大点的妖王和在下对话。” 巨石王看向妖狐王,眼神征询他的意见。 妖狐王示意巨石王稍安勿躁。随即脚踩云朵,飞到满目疮痍的蛇盘峰。 牧云挥手示意众人不要妄动,看向来者。 妖狐王身高与牧云相仿,约一米八,修长身形。大热天穿着貂皮长衫,面容俊秀绝美,不易分辨他是男是女。 他看清牧云相貌,也是眼前一亮。 妖狐王曾在心中勾勒过豪侠相貌,各种特征几乎完全与牧云吻合。 “你究竟是男是女,是雌是雄?”牧云并不避讳。 妖狐王笑道:“本王修炼已逾千载,早已超脱凡尘。男女雄雌真的重要吗?” 牧云道:“重要。在下不知如何称呼你。” 妖狐王发出一阵像啸叫般的笑声,与相貌违和感甚强,极其刺耳难听。 “既然这么重要,本王告诉你也无妨。我本是女儿身,修炼千年,变成了男儿郎。” 妖狐最懂魅惑之术,修行途中不知诱惑多少男子,采撷其元阳为己用。 只不过已是前尘往事,而且妖有妖道,牧云不便多言。 “兄台,在下意欲征服万妖山,想来你们不愿让权。”牧云直抒胸臆。 “尚不知先生高姓大名。” “鄙人姓牧,单名一个云字。” “牧先生,你的意思是要和万妖山的众妖王开战?” “除了开战,还有别的选择吗?” 妖狐王又发出一串难听笑声:“本王敬牧先生是个顶天立地的汉子,不妨告诉你。”他表情瞬间变得阴鸷狠厉,“我们已经布下天罗地网,你们插翅难逃。捉住你的时候,本王会饮尽你的血。” “我不会喝你们的血,”牧云嘴角上扬,“但会把你们的皮毛做成长袍御寒。” 谈判迅疾破裂。 妖狐王拂袖而起,脚踏云朵道:“既已撕破脸皮,你们就等着末日来临吧。” 牧云目送妖狐王离去,转头对众人道:“诸位,现在不是他们死,就是咱们亡了。” 戒尺大师被喂下失声丹,嘴里说不出话。不过从他的表情可以看出,十分后悔跟随众人来搭救牧云。 玉虚子朗声笑道:“怪不得陆师侄和无尘尊者让贫道提前做好准备,原来牧道友竟是如此悍勇之人。贫道今日也算是开了眼界。” 他活了数百年,曾参与过数次宗门团战,也曾襄助同道中人降妖。 习惯了步步为营,从未遇见这种身陷险境,逆势反攻的局面。 …… 蜃龙大王幻化的人身额头保留了两根极短的龙角,身材高大,一双银色眼眸看上去神秘十足。 青狮王亲自出洞来迎。 “多年不见,蜃龙大王还是这等威风八面。”千穿万穿,马屁不穿。 蜃龙大王颇具慧根,不会轻易被人言蛊惑,道:“不必吹捧本王。我这次来是想跟那个阵法天才斗法,至于龙之元阴,绝不会扯上关系。奉劝一句,你们最好也别碰。” 青狮王知道蜃龙大王不仅能造海市蜃楼,还知晓阴阳易理,求教道:“此话怎讲?” “本王掐算来者命数,一半天道,半修罗。平时可维持微妙均衡,一旦激得他失去理智,便会成为凶恶的阿修罗。蛇盘峰两只上古凶兽殒命,正是不知其厉害所致。” “多谢蜃龙大王提点。” 青狮王得了指点,想将蜃龙大王抵达的好消息分享给各峰口。 蜃龙大王拦住青狮王,决定先行布置蜃龙幻境困住牧云等人,再与各妖王商讨歼敌之计。 玉狮峰的小妖们来至山顶,看蜃龙大王施展神通。 蜃龙大王摇身一变,现出了原形,乃是一条长达数百米的老龙。 云雾围绕周身,飞腾至九霄之上。 仰头看向天空,仿佛有一汪清水池。并非实景,而是碧水湖之倒影。 狼先锋曾去过碧水湖,与空中景象别无二致,对蜃龙大王的敬畏,比从前更甚几分。 继而万妖山也出现在天际,天地倒悬,一时间令身处其中的群妖也不知哪里是真实,哪里是虚幻。 青狮王暗自心惊。 他是以蛮力和外功着称的妖精,最怵精通灵术或幻术的同行。 蜃龙大王正是他最忌惮的类型。 失重感从身体各处传来,转头看向山顶,竟觉得随时可能掉下去。 小妖们吓得面无人色,急忙抓住身旁山石,浑身直抖。 “大王,怎么回事,龙大王把山给搬起来了吗?”一个小妖扯着嗓子问。 青狮王知道失重感只是幻觉,勉强保持站立姿态,却是口不能言。始终看着天际盘旋的巨龙,假装没听见小妖问话。 天际群山忽然产生水波般的异动,由蜃龙为中心向外扩散,弥漫至整片万妖山区域。 恍如白天发梦,日月山川倒悬。不知哪方是天,哪边是地。 玉虚子解下腰间玉葫芦,暗中捻了个诀。 玉葫芦迎风暴涨,体积形同一艘小船,供众人暂时栖身。 锦玉是龙女,对龙族气息的敏感程度远高于旁人,站在玉葫芦上,说道:“妖王们好像找来了龙族帮忙。” 玉虚子道:“看来咱们陷入了蜃龙幻境,处境比之先前更加凶险了。” 牧云思路清晰,道:“我在阳城布下五重法阵,梦魔无法入城。他定在这万妖山中,最有可能的地点就是罗阳峰。” “现在的问题是这方天地里不知有几个罗阳峰,也不知天上地下哪个才是真实的罗阳峰。”黄羽皱起了眉头。 他是上古灵兽,轻易不会出现焦虑情绪。身处乾坤错乱的蜃龙幻境之中,难免心烦意乱。 锦玉和戒尺大师也有同感。 牧云体内经脉返祖,本应感到烦躁不安。由于不动明王经护持心脉,自能岿然不动。 戒尺大师指着嘴巴,发出呜呜的声音。 黄羽取出一粒解药,扔给了他。 戒尺大师服下解药,过了一阵开口说道:“贫僧知道如何找到梦魔。” “如何找?” “我们在来阳城之前,互相做了标记,以防身陷险境时孤立无援。” “幸好你留了一手,不然就真的要陷入绝境了。”陆安德长出一口气。 牧云笑道:“你们都忽略了咱们还有强援,就算群妖乱舞,请来蜃龙助阵,又何足道哉?” 戒尺大师拉了拉锦玉衣袖,低声道:“牧先生是不是第一次御风飞行,高兴得昏了头?咱们被幻境困住了,这种自信是从哪里来的。” “你再说牧云坏话,休怪我不客气!” 戒尺大师想起锦玉和牧云穿一条裤子,因言语得罪过黄羽,不想再得罪上位神兽。 用手掩住嘴巴,摆手示意自己不会多言。 黄羽心下不安,将牧云拉到玉葫芦后边的大峰问道:“牧施主所言之强援,究竟是何许人也?” “自然是这万妖山中,长久生活在妖邪恐怖之下的生灵。你和玉儿都是上位神兽,若能收买它们的心,便可尽占先机。攻无不克,战无不胜。” 黄羽有点不敢相信,此话竟出自将蛇盘峰焚烧殆尽的男人之口。 “牧施主,你既然早就知道咱们有此强援,为何要在蛇盘峰大开杀戒,将那里的蛇类都烧成了灰呢?” “各大峰口的妖王盘踞万妖山日久,在百兽世代繁衍过程中,强无敌的印象已经刻进了基因。即便有你和玉儿出面,但仅凭三言两语,也难以变更它们的看法。” “你屠灭了蛇盘峰,就是想显示武力?” “正是。不管是哪个峰口掳走玉儿,我都不会留下活口。唯有如此,才能使百兽相信咱们的能力。” 黄羽本以为牧云是个肆意妄为的侠客,没想到还是懂得运用策略的将才。 玉虚子听到了牧云和黄羽对话,将驾驭玉葫芦的任务交给锦玉,来至葫芦大峰与牧云对话。 “贫道虽有团战经验,但是得承认,有些人天生就是将才。这次的除妖行动,就由你全权指挥。”玉虚子主动让贤。 黄羽笑道:“玉虚子道长,就算你不说,咱们也是在跟着牧施主的行动走。不知为何,他天生适合战斗。” 恰在此时,葫芦小峰上的戒尺大师高声喊嚷:“锦姑娘,快减速!梦魔那老家伙就在附近。” 牧云召出乾坤棍和阵法罗盘,即刻做好战斗准备。 第88章 柔德难蓄 梦魔感应到留在戒尺大师身上的标记,化作一阵黑烟,飞到半空之中凝结为实体,落在往前缓慢飞行的玉葫芦小峰。 “我探查过罗阳峰,本打算回阳城。不知谁用法阵将城池护住,没奈何只得在山峰周围转圈。”他不停絮叨,发泄心中不满,“若是被他们发现,我这条小命不保。帮你们办事,捞不到半点好处不说,还得担风险……” 牧云用手指掏了掏耳朵,吓唬他道:“你要是再不闭嘴,我就一棍子打下去了。” “我闭嘴就是了。” 梦魔又无声地说了些粗鲁的话,终于将心头不满全部清除出去。 玉虚子待他平静下来,问道:“这罗阳峰中有何妖邪?” 梦魔回到正轨,讲述他暗中观察到的情况。 “罗阳峰如平地,面积多达数十里。有座妖精洞府,妖王曾出洞练习武技,使的是一柄宽大的宣花大斧。面如金箔,獠牙尖利,身高足有丈许。 他虽是使斧,招式却并不笨拙,反而灵巧得紧。 我观望了一阵,怕他发现,就跑到了别处。” “峰口有多少妖兵?” “这却不知。” 牧云惊问道:“你在罗阳峰盘旋了这么久,只打探到妖王的信息?” 梦魔感受到牧云的怒火,气势瞬间矮了半截:“牧先生,你知道我的实力,和那妖王相距甚远。我不敢接近峰口,探查不到太多信息。不过约莫半个时辰前,曾有别的峰口派来的小妖来罗阳峰。” “牧道友屠灭了蛇盘峰,众妖王会聚一处,商讨对付咱们的计策。那个小妖不是来送信邀请罗阳峰妖王,就是将最终决议传达给他。” 罗阳峰地处万妖山边缘地带,盘踞的妖王品阶不会太高。是否有资格出席妖王会议,属于未知数。 梦魔瞠目结舌道:“什……什么?牧先生屠灭了一个峰口?” “这有什么稀奇的,”牧云笑道,“只不过这次攻打罗阳峰,就不能把事做得那么绝了。” 梦魔看向玉葫芦上的众人,见他们的表情,便知牧云所言非虚。 他的脊背发凉,汗毛都竖了起来。 曾几何时,梦魔为帮柴荣不争气的弟弟出头,妄图和牧云为敌。当日若是当真惹恼了眼前这个俊秀少年,如今怕是早已化为冢中枯骨。 “牧先生,你别怪我,刚才是我态度不好。”梦魔有点着慌,急忙向牧云道歉。 戒尺大师感受到了好友心中的恐惧,安抚道:“牧先生不是杀人不眨眼的魔头,而且咱们是同伴,他不会对你动手的。” 黄羽笑道:“你要是再惑乱军心,没准我会对你出手。” 戒尺大师也笑了。 “你不会的。有玄戒大师这个高僧教导,你不会轻易伤人性命。” “可是我会。”锦玉说道,“戒尺,你既然决定追随牧云,就得始终如一。不要再说一些会打击士气的话,否则本姑娘不会饶你。” 牧云急忙制止:“现在不是说这些的时候。别管是人是妖,现在咱们是一条战壕里的兄弟。如果不能齐心对付万妖山的众妖王,都得死在这里。”接着,他看向黄羽和锦玉,“你们身为上位神兽,绝不可仗势欺人。明白吗?” 锦玉不敢看牧云灼灼的双眼,内疚地低下了头。 黄羽有点畏惧牧云,合十躬身:“贫僧莽撞了,为自己的言行向戒尺和梦魔道歉。” 玉虚子看着牧云,抚须深思。 他隐约看出了变局,但并不清晰,驾驭玉葫芦停靠在罗阳峰。 “你们现在心境混乱,留在玉葫芦上,待我先去叫阵。你们等我的讯号,随时准备支援。” 锦玉闻言道:“可……” 牧云已跳下玉葫芦,径奔妖气最浓郁的地方而去。 他的背影如此决绝,步伐无比坚毅,令锦玉咽回了后边的话。 牧云本就是肆意纵横的豪杰,锦玉不想用儿女柔情将他困在俗世。 …… 罗阳峰和蛇盘峰地势差异甚大,岩石材质也不尽相同。唯一相同点就是山顶有无数人兽骸骨,无声控诉群妖数百年来犯下的罪行。 牧云又生出了屠灭罗阳峰的念头。 “不行,为了剿除万妖山群妖王之大计,绝不可冲动行事。”牧云盘腿打坐,修炼最适合调整心境的清心诀。 不知为何,云瑶的身影蓦然出现在脑海之中。 自从白马寺禅堂修炼过后,他还是牧云,但一切都变得大不相同。 唯独埋藏在心灵深处的明媚少女,始终未曾改变。 “牧云,你太爱意气用事。下次若是再乱开杀戒,我就打断你的腿!” 牧云和云瑶一起执行了太多赏金任务,他已记不清许多细节。唯独下沙村的任务过后,云瑶对他发了大火,至今记忆犹新。 一切,都恍如昨日。 他从没怀疑过,云瑶可以轻松战胜他。但也知道,她绝不会伤害自己。 虽然只是略带威胁的气话,但自那以后,不是到了深恶痛绝的地步,牧云绝不肯开杀戒。 自从鬼门关前走了一遭,他深感性情大变。平时与以前无异,但发怒时根本控制不住情绪。 玄戒大师的话语,亦在耳畔回响。 “你此番重生,灵识迈入天道,肉体堕入修罗道。” 阿修罗生嗔怒,喜争斗,与不动明王相合。怒气更易激发,冲冠而不可遏。 清心诀的绵柔之力流遍全身经脉,带着特有的静心功效,缓慢排解被骸骨激发的怒火。 “牧云,你知道我的愿望是什么吗?”云瑶的声音又出现在脑海。 “是什么?” “天下太平,百姓衣食无忧。” “你的愿望里没有自己吗?” 云瑶不假思索的神情,在牧云眼前浮现。 她的笑靥是冲淡怒火的最佳解药。 云瑶的未来和愿望里,从没想过自己。 牧云睁开双眼,发现已经被众多持着兵刃的妖兵围住。 对面不远处,站着个金面獠牙的高大妖精,手持宣花斧,两只狠厉的眼睛瞪视着盘腿打坐的牧云。 “妖狐王派人送信,说是万妖山有不得了的修士入侵。我还以为事态真有那般紧急。现在看来,全是他娘的放屁!”金面妖啐了一口。 牧云站起身形,低声对自己道:“这是一场战争。待平复万妖山,我再勤加修行清心诀。” 不仅因为它有静心之功效,还是和云瑶唯一有联系的纽带。 小妖们得了妖王命令,从旁呐喊助威,没有群起而攻之。 “本王的宣花斧不斩无名之辈,速速报上名来!” 牧云暂时抛下悟道之心,擎举乾坤棍道:“鄙人牧云,你是何妖?” “本王乃是金面大王,牧云小儿,今日就是你的死期!” 乾坤棍代替话语,回答了金面大王的狂言。 金面大王攻速极快,宣花斧招架长棍横扫,蓄力格开攻击。反手劈斩,攻向牧云腰腹。 若是被斧头砍中,立时就得断成两截。 牧云纵身后跳,闪避金面大王斩击。 “他娘的,你这小子就像只猴子,真的招人烦!”一击未果,金面大王发了怒。 牧云笑道:“鄙人棍法正是须弥猴棍,传承自东洲花果山。你这种下三滥的斧法,又岂是我的对手?” “哇呀呀呀!”金面大王獠牙咯吱作响,宣花斧舞出了幻影。 牧云且战且退,暗中偷学金面大王的斧法。 小妖们见金面大王占据场面上的绝对主动,挥舞手中兵刃,发出一阵粗鲁的欢呼声。 兽类独特的鼻息,令人兽血沸腾。 金面大王愈战愈勇,宣花斧出招也是越来越快。即便如此,牧云的格挡招架也是天衣无缝。 “你小子就像茅坑里的石头,真是又臭又硬。趁早引颈受戮,免得遭本大王折磨凌辱。” “你要是有本事就砍下我的头颅。这些废话,又有什么用呢?”牧云嘴皮子功夫了得,交锋中也不忘回怼。 “真是气煞我也!”金面大王搞不懂,为何攻无不克的斧法,竟破不了牧云的招式。 这种情况,他还是第一次遇见。 小妖们看不清招式套路,只知牧云在不断后退,看上去疲于应对。虽然尚未受伤,溃败却是显而易见的未来。 高手对弈,比的是耐心。 先出现破绽者,即为输家。 金面大王的耐心在兵器碰撞中逐渐消磨,斗至第三百回合,斧法开始变得急躁,偶尔会出现失误。 牧云的体力就像永不干涸的湖泊,觑准破绽,乾坤棍正中金面大王持斧的右臂。 一招走错,满盘皆输。 右臂骨断筋折,重达数千斤的宣花斧显得过于沉重,从金面大王手中脱落。 杀与不杀,成了一个哲学问题。 扑通一声,金面大王双膝跪倒在地,哀求道:“少侠,是本王有眼不识泰山,还望恕我冒犯之罪,留我一条狗命吧。” 小妖们刚才还在耀武扬威,局势陡然变化,举在半空的胳膊瞬间僵住。 “少侠,好武艺!” 不知是谁先开了头,其余小妖也跟着喊了起来。 金面大王帮牧云做了决定。他挥到中途的乾坤棍,悬停在妖王天灵之上。 左手召出续骨丹,扔给右臂负伤的金面大王。 金面大王咬开瓶塞,将净瓶里的丹药一股脑全部喝下。打了个嗝,右臂疼痛随即消失。 “本王愿为牧先生牵马坠蹬,万死不辞!”金面大王的思维简单,强者为尊的理念仍存在于脑海。 牧云将其搀起,道:“你在这万妖山中,可有相熟的妖王?” “牧先生想让本王去劝降他们?” “你倒是很聪明。” “我做决定之前,得先问您个问题。” “尽管问。” “你的武艺在我之上不假,可我只是外围妖王。”金面大王是直肠子,不喜欢拐弯抹角,“可我听说你屠灭了蛇盘峰,这究竟是不是真的?” 牧云右手在空中拂过,几个做工精致的阵法罗盘悬停于牧云身前。其中阵法之精妙,连金面大王这个外行人都能感受得到。 “原来牧先生是阵法奇才,怪不得那几个大妖王连蜃龙大王都请来了。” “莫说蜃龙来,只要在我的阵法里,就是大罗金仙,鄙人也能取他性命。” “这……您真有这么强?” “万妖山没有大罗金仙,不必担忧我会诛仙。” 牧云失去了完全体圣灵小洛这个秘密武器,还有洪荒诛仙阵和平阳浅水阵二合一的罗盘杀手锏。 只要被阵法罩住,就是诸天神佛来了,也不是杀不得。 玉虚子之所以畏惧洪荒诛仙阵,正是源于了解这个因果律阵法的厉害之处。 金面大王对牧云佩服得五体投地。 “你去劝说相熟的峰口妖王,让他们早些归降。若是迟了,我不晓得自己会不会再留活口。” 有屠灭蛇盘峰的事迹在前,根本没人怀疑他是否会这么做。 金面大王乘风而去,帮助牧云挖万妖山的墙根。 第89章 浩瀚如海 金面大王更不耽搁,即刻从罗阳峰出发,准备劝说相熟的妖王归降。 刚行出峰口,被眼前景观震撼,急忙又退了回来。 他在此间生活了数百年,熟悉到对每根树木都了如指掌。如今却是像忽然失去记忆,甚至不知该向何方而行。 稳妥起见,只好又回了妖洞。 “牧先生,大事不好!那条老蜃龙施了神通,用幻境改变万妖山,路径已经完全错乱了。” “难道凭你对万妖山的了解,也对付不了这幻境?” 金面大王道:“诸位实是不知那蜃龙的底细。他乃是鸿蒙初辟时诞生,修为深不可测。由于活得太久,失了争斗之心,隐居在几百里外的碧水湖。这次他为何出手,本王也是有所不知。只是这幻境,等闲破不了。” 玉虚子在龟甲上占了一卦,掐指一算,搞清楚了幻境的真面目。 “道长,卦象如何?”戒尺大师比任何人都更关注幻境。 “这幻境与真实无异,换言之,咱们被困在另一个世界。若想回到现实世界,非得收服万妖山不可。” “到时岂不是要与蜃龙为敌?”金面大王道,“以道长合体期的修为,或许能破了他的防御。我等力量薄弱,恐怕帮不上忙。” “蜃龙活了数亿年,比任何人都懂得如何保命。万妖山的妖精一旦落败,他绝不会出手。届时幻境解除,危机也就化解了。” “可是眼下万妖山的地势地形发生了颠覆性变化,本王不知旧相识身在何方。万一误闯入不该踏足的地界,连尸骨都留不下。” “你不也是万妖山的一份子吗?他们也会吃你?”锦玉颇感惊讶。 “万妖山有极度森严的等级划分,中心地带的妖王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威,领地意识极强。我一个下位妖王,不能踏足中心地带,否则就算被吃掉,也没人会站出来为我鸣不平。” “既如此,你就不要去劝降了。咱们就以罗阳峰为起点,向四周征讨。” “你们有没有详尽计划?”金面大王抠着鼻子问牧云。 “八个字。”牧云单手比出八字。 “八个字?哪八个?” 不光金面大王感到好奇,其余人也侧耳静听。 “顺我者昌,逆我者亡。” “原来是这八个字,”金面大王恍然道,“看来我选对了,不然就可惜了这几百年的修行。” 玉虚子道:“牧道友说的只是征伐万妖山的方阵,具体细节,仍需要共同商议。” “金面大王,麻烦你找个桌子。既然要开会,就得有个开会的样。”牧云给金面大王下达了第一个指令。 金面大王唤来心腹小妖,吩咐他去办。 不多时,十几个小妖抬着一张楠木打造的大长桌来至洞府。 “实不相瞒,这是本王办酒宴的桌子。大是大了点,但诸位都是有道行的仙师,讲话不会不方便。” “坐到一起就行了。” 玉虚子辈分最高,独自坐于北端。其余人分列两侧,混乱坐下。 锦玉并不想动脑筋,牧云让她往东,她绝不会往西。坐在牧云身旁,看他们能商量出什么东西。 玉虚子道:“咱们被困在蜃龙幻境里,必须有个可以随时返回的立足之地。以防输了阵,或是有人受伤,免得陷入绝境。” “此言甚是。”陆安德亦有同感。 虽然他们尚未出手,但对付上位妖王时,所有人都得倾其所能。毕竟身处妖邪的地盘,胜负没有定数,十分有必要留下后路。 “好说。” 牧云是行动派,起身召出一块阵法罗盘,真气注入其中。 灵识展开,顷刻探明罗阳峰面积。 五道光柱从罗盘上冲天而起,幻境中的乾坤阴阳之力极速汇聚。以光柱为梁互相连接,构建防御法阵。 须臾间,阵法已成。 旋转的同时向外部扩散,呼吸间将整座罗阳峰笼罩于其中。阵法光芒随之消散,隐秘保护身处罗阳峰的万族。 “牧道友的阵法之术,当真是令贫道大开眼界了。”陆安德知道在乾坤错乱的幻境中界分阴阳有多困难。 牧云的阵法罗盘可以轻易攫取幻境里的阴阳之力,单凭这点,就知他是大师级的阵法师。 “陆道友过奖了。”牧云坐回座位,拱手言谢。 “阵法罗盘在咱们手里与一块废铁无异,不如都拿出来,将其交给牧道友。” 陆安德的提议,得到了一致赞同。 “我一直都不明白,这玩意有什么用。”戒尺大师收藏了不少阵法罗盘,始终放在玉葫芦角落里吃灰,从来没派上过用场。 “你刚才没看到牧先生使用阵法罗盘吗?”陆安德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我当然看到了,但就是再给我几百年,我也不可能像牧先生那样精通阵法。对我来说,不就是废铁一块。” 陆安德笑道:“理是这么个理。只是这么重要的场合,不应该用这事来分大伙的神。” “陆道长也知道,贫僧一直有贫嘴的毛病。”戒尺大师看到黄羽和锦玉的目光,急忙认错,“你们继续谈正事,不必理会我的胡言乱语。” 小插曲过后,会谈重回正轨。 玉虚子通过和牧云相处,发现了他的独特之处——超乎常人的学习能力。 蛙侠不过在他面前与鸣蛇妖王比试,便学会了落叶刀法。 这种世所罕见的天赋和他微不足道的修为比起来,实在是有头重脚轻之感。 “牧道友,你是这次联合行动的重要战力。虽则神乎其技的阵法能派上大用场,但我们也需要你冲锋陷阵的悍勇。” “玉虚子道长言之有理。”无尘尊者道,“在座诸位少说也经历了几百个春秋,只有身处修罗道的牧施主保留着锐气。与妖邪对敌,这股锐气难能可贵。” “牧道友,你可曾从道门学到东西?” “太极拳和八卦掌。” “你学的都是武技,却没有修炼法门。”玉虚子沉吟片刻道,“既如此,贫道就传授你昆仑秘传的太极乾坤诀。” 此言一出,众人着实吃惊不小。 太极乾坤诀是昆仑不外传之妙法。玉虚子却要把这种世所含有的功法传给牧云。 “道长,莫耍弄牧某了。” 玉虚子正色道:“你修行了妖、佛法门,却没有道家功法。犹如天残地缺,始终缺了一角,难免心气浮躁,难以沉静修行,对你百害而无一利。” 锦玉见玉虚子有心传授,急忙说道:“道长要传授独门功法,咱们都先回避吧。” 众人起身,离开妖精洞府。 金面大王旋转石壁上的机关,放下千斤重的石门,叹道:“真没想到还有本王给别人让出洞府的一天。” …… 玉虚子在空旷洞府中来回踱步,问道:“牧道友,你的体质特殊,一半天道半修罗。自从出现这种分裂之后,你有没有察觉到异样?” 牧云盘腿打坐,回道:“平时还好,一旦被激怒,理智便会消失。以往不会做的事,现在不仅毫不犹豫,事后也没有歉疚感。” “怒气冲冠,天道晦暗。你就会彻底变成阿修罗,凶狠噬杀,行动不受控制。随着修为提升,隐患会越来越大。” “道长要传授在下的太极乾坤诀,可以解决这个隐患吗?” “太极乾坤诀是家师数千年前在极妙峰领悟天地至道所创之功法,品阶极低,而且是一种辅助修炼法门。”玉虚子解释道,“它就像太极图里的圆,能使阴阳两种截然相反的力量和谐共处。” 牧云灵识晋升天道,比过往更加聪敏,立即意识到这种不外传的辅助修行法门,究竟有多适合他这个体质分裂的修行者。 “在下有个问题。既然太极乾坤诀是贵门派不传之秘法,为何要慷慨解囊,传授于牧某?” “这就好比一座三面交会的路口,标牌刻上了妖、佛两家,却唯独缺少道家。对以传道为己任的昆仑来说,无异于奇耻大辱。”玉虚子道,“贫道不可能传你玉清妙法,教你个能调和阴阳善恶的太极乾坤诀,却是不在话下。” “牧某先行谢过玉虚子师叔。” 玉虚子又想起一件事,停住脚步。 “你若学了贫道的太极乾坤诀,便算得半个昆仑子弟,切莫再与墨灵争斗。他天资聪颖,却少容人之量。你虚怀若谷,就不要和他计较了。” 牧云从没想过要和昆仑交恶,笑道:“不过是大会中的争斗,牧某早就忘却了。” “如此甚好。” 玉虚子抬起右手,双指充盈仙气,变成晶莹乳白色,轻点牧云额头。 牧云灵识之海中多了一种修行法门。 由于是辅助功法,不能单独修炼。 牧云盘腿打坐,双手于腹部前方结印,同时运转青鱼散人传授的功法和不动明王经得来的法门。 佛修正气与妖修邪气充盈于经脉,开始互相抵消,修为不增反减。 太极乾坤诀强调阴阳调和,有独特的呼吸节奏,与天地同,和自然万物融为一体。 玉虚子没有出声,坐在椅子上,静观牧云修炼。 他想搞清楚颖悟绝伦的牧云,为何会拜入宗门十年之久,仍然停留在炼气期一品。 相较于出类拔萃的武技,实在是落差明显。 牧云修炼时,天地灵气受功法牵引,于结印双手处汇聚,随即融入丹田本源。 原本是无规则旋涡,有了太极乾坤诀引导,以太极图的形式界分妖与佛。两种不同属性的灵气,以微妙平衡点划分,互相之间的消耗不复存在。 玉虚子释放灵识,探查牧云丹田本源。 两种功法同时运行,加之牧云修为极低,气旋理应以极快速度增幅。 牧云丹田中的变化极其细微,若不是有合体期修为,玉虚子也难以探查到蜗牛爬般的提升。 “原来这小子本源浩瀚如海,换作常人,蕴含这种威力的气旋足以令其迈入开光期。怪不得这炼气期一品的小修士,能有如此破坏力。”玉虚子暗想道,“看来我的推演没有错,他就是那块未被人发掘的璞玉。” 牧云修行七十二周天,缓慢睁开双眼,呼出一口浊气。只觉念头通达,心情异常平静。 清心诀与太极乾坤诀最为契合,在本源中发挥无穷妙用。四法合一,助力牧云在修炼时进入天人合一之境界。 这是牧云首次经历如此顺畅且心无杂念的修炼。感觉就像睡到自然醒,说不出的舒爽。 玉虚子没有打搅牧云享受人生第一次,瞬身离开金面大王洞府,来至山门之外。 锦玉见玉虚子出洞,问道:“道长,牧云的修行进展如何?” “太极乾坤诀补全了牧道友修行功法的缺陷,他正处于天人合一的妙境。”玉虚子道,“暂且不要进去,让他尽情享受欢愉。” 锦玉拱手躬身道:“小女子多谢玉虚子道长。” 玉虚子知晓锦玉是牧云命定道侣,欣然接受了她的致谢。 金面大王不喜等待,只觉浑身刺挠,抓耳挠腮。几次伸手探向机关,最终又强忍住了冲动。 锦玉灵机一动,召出一坛牧云酿制的花雕酒,送予金面大王。 妖精们比江湖大侠更匹配大块吃肉,大口喝酒的形容,更不推辞,揭开坛盖,张开血盆大口,对着坛口喝了起来。 闻见酒香时便觉不寻常,饮下一口,其清冽可口令全身经脉感到前所未有之通畅。 “好酒啊!” 金面妖王喝了几百年的酒,竟觉之前是在饮水,全无此般畅快之感。 他缠着锦玉,探问清酒来历。 黄羽笑道:“巧了,酿酒师就在你的洞府里修行。” 锦玉笑而不语。 玉虚子尚未喝过牧云酿的酒,确曾闻到特异酒香,凑到锦玉身旁,问道:“锦姑娘,可还有牧道友的酒?” 锦玉召出一坛竹叶青酒,送给玉虚子。 其余人也被勾起馋虫,纷纷围了过来。 锦玉藏货本就不多,三下五除二分给众人,连自己钟爱的女儿红也没能留下。 第90章 化为己用 众人饮酒作乐,即便在洞府外修行过夜。至天光放亮,四周分外明朗。 不仅如此,温度也是极高。 天空中有个太阳,地下也有个太阳。 黄羽转头一看。左边有个太阳,右边还有个太阳。 四日辉映,照得罗阳峰好似虚幻场景。 身处这种环境时间久了,就是神兽金龙和大鹏都感到方向感缺失。 小妖们晕头转向,已经失去战斗力。 “道长,贫僧以为,那些妖物已经察觉罗阳峰失守了。” 玉虚子道:“很有可能,不然不会突然出现四个太阳。” 金面大王一拍脑门,懊悔道:“昨日饮酒作乐太过欢快,忘记点卯了。” “原来万妖山还有点卯的规矩,”梦魔道,“我又学到了一手。” 龙城也有大妖,只是皆辟谷之辈,没有形成气候。 妖界不如阳城之繁荣,梦魔这个曾经的妖王在此地算是开了眼界。 咚咚锤门声响起。 锦玉急忙扭开机关,升起洞府石门,放出彻夜修行的牧云。 牧云立即发觉天地间有四个太阳,当即说道:“看来他们已经知道罗阳峰失守。事不宜迟,立即向附近峰口发起攻击。” “都去吗?”戒尺大师问。 “此番只需玉虚子道长和玉儿协助。你们暂且留在这里,以策万全。” 玉虚子取下玉葫芦,再度将其变成舟船大小。三人同乘葫芦,离开了罗阳峰。 牧云灵识已达天道,探查范围相当于金丹期强者。 即便如此,还是将定夺攻击目标的工作交给了玉虚子。 他是修行数百年的合体期强者,除妖队伍中的头牌,许多大场面需要他亲自出手。 “附近有个峰口的妖气很强,咱们去一探究竟。”若是去妖气稀薄的峰口,玉虚子鲜少有出手机会。 他下山已久,宝剑尚未出过鞘,有几分技痒,故此选择试探妖气浓郁之地。 锦玉只想保护牧云,没有任何意见。 牧云点头同意,目的地便确定远处一座高耸入云的山峰。 “两位道友,坐稳了!”玉虚子打个招呼,换了个御风诀,速度陡然升高数倍。 玉葫芦化作一道流星,径奔山峰而去。 三人来得太过突然,峰口上戒备的小妖愣了片刻,急忙吹响号角,通知洞府中镇守的妖王。 只见一位道士打扮的妖精出洞,滔天妖气在他头顶凝结,隐约有股黑烟,看上去像脑袋着火冒出的烟尘。 两个道士见面,分外眼红。 “何方妖孽!胆敢扮作道人模样,败坏我道门名声!”玉虚子指向妖道,怒目呵斥。 牧云看向洞府上的刻字,乃是万妖山·入云峰。 名字确有几分像是道家洞府。 “你是何人?敢擅闯万妖山腹地!”妖道探查到玉虚子的实力与他相当,坐拥地利,没有丝毫惧意。 牧云发现峰口地面立着许多雕刻符箓的石柱,按易经八卦理论排列。 自从学了轩辕玉华给他的秘籍,虽未参透先天八卦,但世间常见的后天八卦却已变成擅长领域。 往日识不破的阵法,此时已不在话下。 妖道和玉虚子的战斗一触即发。蓦然,他发现站在玉葫芦上的牧云。 妖狐王和牧云谈判过后,亲手绘制影图形,将牧云的形象发往各大峰口。 入云峰的妖道自然认得他。 “小杂碎,听说你是阵法高手,可识得我布下的法阵?” “这是太古天门阵。” “好小子,怪不得妖狐王让我们将你格杀勿论。既然你识得,可有胆子破本王的阵法?” 锦玉低声道:“牧云,冷静。莫要中了这老妖的奸计。” “不打紧,区区太古天门阵,并不难破。”牧云安抚完锦玉,朗声对妖道喊话,“在下这就破了它,让你开开眼!” 说完跳下玉葫芦,召出乾坤棍,径直冲进太古天门阵。 “本王布下的阵法岂会那么简单,真是个傻蛋。”妖道抚须大笑。 玉虚子施展御剑术,拔出了斜背在身后的宝剑。不是神兵利器,而是一柄桃木剑。 妖道冷哼一声,道:“既然道友想和本王过几招,那就让你见识一下道教正统!” “可笑!今天我玉虚子就要替道门清除你这来历不明的祸害!” 妖道一声令下,小妖们围住太古天门阵。 剩余的妖兵呼喊着口号,挥舞兵刃,铺天盖地朝站在玉葫芦上的锦玉而来。 锦玉召唤出火云枪,摆出起手式,等着大开杀戒。 战斗,一触即发。 玉虚子化作一缕青烟,仿若无形无质,瞬间接近妖道。 妖道大吃一惊,召唤出宝剑,刺向那团似有若无的烟雾。 桃木剑和烟雾连接,剑招大开大合,暗合六韬八卦之数。看似出招极慢,却如电闪雷鸣,令人防不胜防。 妖道情知玉虚子不易对付,开启埋藏于地底的七煞鬼阵,将入云峰的妖气和阴邪之气提升到极限。 “本王占据天时地利与人和,你拿什么跟我斗?” 玉虚子化为法身,怒喝道:“大胆妖孽,今日便是你的死期!” 合体期半只脚已踏入仙境,有夺天地造化之功,实非常人可比。 围住太古天门阵的小妖们感应到两位强者的交锋,不由得胆战心惊,差点将老妖给的阵法罗盘扔进天门阵。 好不容易将其发动,释放出其中的妖邪之气,大幅增强太古天门阵的威力。 牧云置身的并非入云峰,而是一座瘴气密布的峡谷。 地上有无数个小坑,坑里是冒着白烟的毒水。枯骨遍地,还有部分全身溃烂的尸体。 牧云进了太古天门阵的死门,故此视野之中死气沉沉,全无半点生机。 突然,地面坑中的毒液开始冒泡,发出咕嘟咕嘟的声响。 牧云双手持棍,静观其变。 只见无数墨绿色的亡灵从毒水坑中钻出,臭气熏天,埋头朝着牧云冲过来。 牧云暗想道:“这群妖王把我当成只会用蛮力的莽夫了。”旋即,左手松开乾坤棍,暗中捻了个诀。 四方出现透明壁障,形成一堵无质围墙,将虚空幻象构成的亡灵困于其中。 此乃灵术四象封印。 轻松解决掉老妖释放的幻象亡灵,牧云快步往北走,再没遇到旁的阻拦,顺利离开死门。 老妖显然低估了他,将死门的宝全部押在幻象亡灵之上。一招被破,便没了后招。 “这点能耐也敢跟我斗阵法,真是不自量力。” 牧云看出上古天门阵暗合八卦,亦推算出八门方位。 中平的邪门、杜门和景门无需探查。 从生门出,可即刻破了老妖为显其能布下的阵法。 这是常规手段,是个人都能做到。 牧云身为阵法大师,又修习了易经八卦,懂得奇门遁甲。自然要玩点花活,方能显出手段。 快步冲进惊门。 天空中飘落油绿色雨滴,落在地面,发出刺鼻气味。与地面接触的地方,被腐蚀出拳头大小的坑洞。 牧云刚进入此地,身后的门旋即闭合。 除了酸雨以外,还有一股感应温度的风。 人族的体温正是触发劲风的条件。 一阵风至,漫天酸雨扑面而来。这种酸雨能够腐蚀真气,若是贸然用真气盾抵挡,会立即被侵蚀,死无葬身之地。 牧云身外化身,施展分身妙法,用灵术抵挡了酸雨攻击。 又一阵风至,余下酸雨迅猛来袭。 再度施展身外身,化解惊门逐渐无力的攻击。 牧云破解惊门,便觉这太古天门阵过于简单,不想再去另外一个凶门试探。 推演过后,来至法阵中心,召出玉葫芦中的阵法罗盘,将其放在阵眼之上。 太古天门阵的石柱受到自然之力牵引,以不可思议的方式转移,化作另一种法阵的雏形。 浩然正气从尚未成型的阵法中飘然而出,周围妖气凝结成的云翳,开始产生动荡。 小妖们感应到浩然正气,不敢再围困石柱法阵,匆匆退出数十步。 老妖身处半空,正与玉虚子斗法,感应到冲天而起的正气,心下吃了一惊。 想起妖狐王的百般叮咛,方才意识到这个狡黠的老妖所言非虚。 桃木剑趁其不备,打中老妖肩膀。 老妖是太岁幻化形体,复原能力极强。即便被桃木剑所伤,也没有大碍。 只是这冲天而起的浩然正气,令他感到极度不安。 想要击杀太岁,就得在乾罡正气充沛之地,佐以三昧真火,运用五行之术破其体内邪气,方能断绝其复原能力。 否则,即便重创心脉,他还是能在极短时间复原。 玉虚子成功击中妖道数次,始终未能伤到他,便已猜出他的身份。 有太古天门阵的基础为依托,乾坤八卦阵成阵极快。 牧云坐在最中心的石柱上,手里拿着酒葫芦,仰头看向空中交锋的青烟和黑云。 妖和仙的实力都超乎想象,莫说招式和仙法,甚至连他们的身形都看不见。 “别喝了,赶紧来帮忙!” 锦玉的声音响起。 牧云转头看去,只见数量多达数千的小妖将锦玉团团围住。 尽管锦玉身手矫健,枪法精熟,依然难以短时间破解它们的围困。 牧云收起酒葫芦,左手召出罗盘,右手召出乾坤棍。 释放法阵,将群妖罩在其中。 平阳浅水阵瞬间将群妖变作与炼气期一品相当的实力。 锦玉立时变得轻松不少,同样的枪法出招,本应被格挡,却意外带走数十名小妖的性命。 牧云也加入了战局。 犹如虎入羊群,杀得小妖片甲不留。 小妖们心下惊骇,纷纷四下逃窜,拼了命想要离开入云峰。 半空中的老妖察觉到峰口发生的异动,加之被冲天正气搞得心惊胆战。无心恋战,释放出带有腐蚀性的黑烟。 使个障眼法,遁出了入云峰。 他实在气不过,施展万里传音术,愤怒的话语在峰口回响。 “无耻小人,竟敢在本王峰口撒野。等着吧,蜃龙幻境会随时间推移变得越来越强,等你们彻底混乱之时,本王会抽了你们的筋,扒了你们的皮!” 老妖离开峰口,天际云翳逐渐散去。 从山顶望向四周,同样是四个太阳环绕。 玉虚子眉头轻皱,抚须思索妖道离开前说的话。 如果四个太阳并非虚幻,代表身处的幻境具备成长增幅能力。存在时间越长,威力也会越强。 锦玉没想太多,跑进洞府之中,发现了许多妖道搜刮来的道教法宝。 其中有一柄吞口刻着太极图案的古朴宝剑,吸引了她的注意。急忙将牧云和玉虚子唤进山洞,请他们来鉴宝。 “这是贫道金丹期前使用的无上宝剑天泉剑,曾不慎遗失,没想到会在这里找到它。” 牧云坐在妖王宝座上,手抚下巴道:“道长,你和天泉剑也算是破镜重圆了。” 玉虚子将天泉剑斜背在身后,熟悉的剑魂,向他发来了久违的问候。 第91章 心旌幻象 入云峰妖道的声音,蓦然又在峰口回响。 “你们可够蠢的,还真以为入云峰会那么好攻下来吗?” 玉虚子闻言,急忙跑出了妖道洞府。 峰口各处还保留着打斗痕迹,被牧云和锦玉诛杀的小妖尸体,散乱无序地躺在地上。 一切看起来稀松平常。 啪! 牧云打了自己一记耳光,随着痛感传达到神经,眼前景象出现了细微变化。 “你疯了吗?”锦玉赶忙冲过来,以防他继续自残。 牧云道:“咱们落入了敌人的圈套。” “什么意思?” “咱们身处的入云峰是幻境。”玉虚子不需痛觉提醒,也发现了入云峰的异常。 无论是道士形象的妖精,还是牧云擅长的阵法,甚至连锦玉在洞府里搜刮到的金银珠宝,都是他们潜意识中认为重要的东西。 “这幻境确实厉害。”牧云道,“将心中念想投射到虚幻现实,让人分不清真实和虚幻的界限。” 锦玉灵智极高,思忖片刻道:“这也就是说,幻境生成了和道长实力相当的道士形象妖精,布下牧云最喜欢的阵法,还在洞府里留下龙族最爱的珠宝。如果是真的,这幻境也太邪门了。” “这是一个由蜃龙掌控的世界。只有想不到,没有不可能。”牧云清楚眼下形势,讲给锦玉听。 玉虚子拔出桃木剑,道:“你们在此不要走动,我去探一下来路,看是否还能返回罗阳峰。”说罢,跳上桃木剑,御剑乘风而去。 锦玉望着玉虚子在视野里迅速变小的背影,惊道:“道长此去,若也被幻境困住,岂不是落入了孤立无援之境。” “糟了!”牧云恍然,暗道不妙。 只可惜他不会御剑乘风,无法追赶早已去远的玉虚子。 妖道现了本相,站在洞府上方,居高临下望着牧云和锦玉。 他的五官异常肥大,整个身子像吹起来的气球,双眼中没有眼白,格外宽大的袍服随风猎猎摆动,透着诡异而狠厉的气息。 “你们还是担心自己吧,”妖王道,“两个奇葩后生,皮肉够俊,吃起来指定鲜嫩可口。” 锦玉修为和太岁妖王相距甚远,有点畏惧他,躲到了牧云身后,紧张地抓住了他的胳膊。 兽族世界里,下位者对上位者,血脉中的因子反馈给大脑,结论是毫无胜算,继而失去抵抗意志。 锦玉虽身为龙女,却并非正统龙族,而是鱼化龙。即便有部分后天青龙血脉,与飞腾变化,驾驭四海的天生龙王族类相比,实在是不入流。 戒尺大师和梦魔搞不清状况,以为锦玉是远古上位龙族。见多识广的太岁妖王,可不会上当。 牧云从容笑道:“你要是像个缩头乌龟一样,等着我们被幻境困死,或许还有点胜算。现出本相,可就是你的末日了。” 太岁妖王面现惊讶神色,凝神探查牧云,发现他的修为低到可以忽略不计。 忍俊不禁,仰天狂笑。 峰口起了邪风。 妖王身体仿佛融化了般,分裂出数个小肉球。它们随风猛长,很快变成数百个小妖。 “对付你们两个鼠辈,根本用不着本王亲自出手。我的分身就能把你们打得落花流水。”太岁妖王笑道,“我就在这山头上,等着享用一顿大餐。” 牧云召出两个罗盘,分别是加入了平阳浅水阵的九天玄雷阵和能增幅天地间正气的乾坤玲珑阵。 两阵齐出,转瞬间笼罩整座山头。 不管是真实,亦或是幻境,入云峰都成为了法阵囚笼。 牧云拉起锦玉,落在与洞府顶端几乎等高的石头上,笑道:“在下倒是想看看,你能分裂出多少分身。” 弥漫于天际的邪云翻滚,其间电闪雷鸣,酝酿着威力无穷的玄雷。 太岁妖王抬头看向狂风漫卷的乌云,往常等闲视之的玄雷,此刻却令他头皮发麻。 这是件怪事。 凝神感应体内本源,合体期元婴与本体融合,成至道仙体。不食五谷,长生不死。 丹田里微弱的本源气旋,提示他处境究竟有多危险。 “原来妖狐王说的是真话!”太岁妖王乱了方寸,继而想起预留的后路,壮着胆子嚷道,“臭小子,本王遇到了点急事,算你们走运。下次再见到你们,一定油锅烹煮,就着美酒把你们吃进肚里。” 放完狠话,顾不上分出的小妖,急忙施展遁法,逃出了幻境入云峰。 不敢再传音,仓惶逃回了峰口。 玄雷从天而降,大小几百道,精准劈中满峰口乱窜的分身。 浩然正气与雷火两相配合,将太岁分身炙烤为无形,发出一股腥臭难闻的气味。 太岁乃是天地间腐气积生所化,不死不灭,由亘古绵延至今。 得了道的不是成为妖仙,就是独霸一方的妖王。 万妖山地界邪祟猖獗,太岁妖王成了祸患。 分身是太岁本体掉下来的肉,与其同形同质。分解之后化为灵气,重归于天地之间。 锦玉赞叹道:“没想到此等邪物,灰飞烟灭之时,也会有助于天地万物。” “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牧云道,“天地间万事万物,循环相生不绝,方能绵延至今。” 锦玉闻言双眼放亮,低声重复一遍,问道:“牧云,这是你做的诗吗?” “这是我从诗集中读来的,”牧云笑道,“还有一句,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书中还能有黄金和美女?” “傻丫头,书里当然没有黄金和美女,不过学了书里的知识,赚到了银子,美女也就跟着来了。” 锦玉虽有灵智,却不愿在牧云面前显露,接着问道:“真是如此吗?” “我就是学会酿酒秘籍,才积累了玉葫芦里的诸多财富和法宝。下山游历以来,结识了诸多道友豪杰。还有这阵法,助我在万妖山纵横驰骋,连那合体期的妖王见到我,都得夹起尾巴跑路。” “看来我也得学门手艺了。” “你有个天生的手艺,不用学,别人也学不会。” “是什么?” “行云布雨。” “龙族都会,就没什么稀奇的了。”锦玉道,“我跟老板娘学会了做叫花鸡,算不算手艺?” 牧云喜道:“世间美食甚多,除了林间生长的美味野果之外,我最爱吃鸡肉。” “不然我就不会学叫花鸡了。” “等收服万妖山,返回阳城之后,一定得尝尝你做的叫花鸡。” “能不能从这入云峰上离开,还是个未知数呢。”锦玉被太岁妖王打击了信心,不太相信能破解幻境,脱身与同伴会合。 牧云看出锦玉情绪低落,说道:“你还记得轩辕兄和玉虚子道长怎么说吗?” “说什么?” “他们都懂易经八卦,替我占卜过情缘,说是尘缘已尽,仙缘未了。不仅如此,我还听人说过你是我的道侣。”牧云道,“咱们现在的关系明显不是道侣。若无法脱身,死在这里,就证明轩辕兄推演错误。” 锦玉脸颊绯红,道:“轩辕玉华懂先天八卦,推演不会出错。”说完,她的心情变得明朗。 牧云安抚好锦玉,在她周围布下防御阵法,让她暂时不要乱动。接着跳下山石,凝神感知被九天玄雷阵护住的峰口。 时空在方圆几十里的山顶错乱扭曲,并且毫无规律。间或产生有迹可循的旋涡。 牧云在空旷地带盘腿打坐,运转清心诀,清空灵识之海中冗余的想法,全神贯注捕捉有规律的旋涡。 心静空明,却再没有旋涡出现。 试着想起不知去向的玉虚子,空间中出现旋涡,继而在入云峰出现了与道教有关的物件。 “原来如此,只有心旌动摇,幻境才会发生变化。” 转头看去,锦玉停留的石块周围爬着几条带翅膀的蛇。 锦玉坐在石块顶端,蜷缩在一起,身体不住颤抖。 蛇盘峰被抓的经历,使她对鸣蛇产生了心理阴影。 脑海中闪过,幻境便将恐惧折射到了现实。 牧云搞清楚入云峰的幻境本质,便有了破解之法。 施展轻身术,飞回到石块上边。 蜃龙幻境的厉害之处在于,即便只是幻境造出的鸣蛇,也必须除掉方保无虞。 九天玄雷阵再度落下数道霹雳,将幻象鸣蛇劈成了灰尘,发出烧焦的气味。 “你害怕鸣蛇?”牧云坐在锦玉身旁,关切询问。 “我当时在蛇盘洞府,以为会失去处子之身,再也无颜见你,故而对他有某种恐惧。” “从现在起,心里不要想任何事,坐在这里修炼即可。”牧云收回乾坤玲珑阵罗盘,坐在锦玉身旁,“有我和九天玄雷阵护持,没人能伤害你。” 有牧云在身边,锦玉只觉无比心安,闭上双眼,修炼妖族特有的功法。 牧云灵机一动,想出破解心旌幻象的方法。 双手结印,压制住不动明王经和清心诀的正气,单独让青鱼散人传授的妖修法门在体内经络中游弋。 锦玉和牧云的修炼法门如出一辙,互相呼应,妖邪之气融入了周围环境。 牧云清空了全部心思,不去想任何事。 九天玄雷阵与心脉相连。它的细微变化,亦可以通过本源感知。 笼罩范围由数十里不断向内缩减,逐渐现出本真。 “看来这蜃龙幻境唯独不会对妖族下手,可为什么金面大王会受到幻象影响?” 这个念头刚一出现,心旌幻象的缩小过程立即停止。 牧云急忙清空头脑,心无旁骛,专注于使心旌幻象破灭。 锦玉坐在牧云身边,闻着他特有的味道,心里没有任何想法,享受难得的静谧。 妖修功法运行了七十二周天,心旌幻象缩小了一半;又运转七十二周天,只余下他们身处的这块巨石。 清泉流响之声,蓦然出现在耳畔。 锦玉是龙族,天生亲近水,感受到巨石凉气,心下觉得诧异。 即便如此,心旌幻象还是顺利的消失了。 牧云睁开眼睛,见玉虚子御剑在上空盘旋打转。 低头一看,他和锦玉坐在一块泉水中的凸出岩石上。 入云峰、妖洞、阵法石柱和小妖尸体,尽皆消失不见。 玉虚子看清周围,意识到落入了幻境陷阱。御剑下降,和山石上的二人会合。 “看来入云峰上的一切都是幻象,这个世界远比贫道想象得更诡异。”玉虚子感应到罗阳峰上的阵法之力,仍觉有些心惊。 以他合体期的修为,绝对布置不出如此精妙的幻术。 蜃龙即便不是得道妖仙,也是大乘期的修行者。 金丹期以后,每个境界之间,都可以用云泥之别来形容。 牧云见玉虚子眉头紧锁,说道:“道长,此地不宜久留。咱们趁幻境休憩,先返回罗阳峰,再做计议。” 玉虚子以为有理,准备取下腰间玉葫芦,带牧云和锦玉回罗阳峰。 牧云急忙制止道:“道长,不可以用道家仙术,就让玉儿带咱们回去吧。” 玉虚子知是牧云解了幻象,也不多问。 锦玉答应一声,变回本体。金色鳞片已有一半褪色,剩下的部分变成了青鳞。 玉虚子知锦玉本体是条青龙,尽管在化龙池用金龙鳞改变了外观。只要本质不变,过些时日仍会自然退散,回归青龙本相。 锦玉腾云驾雾,载牧云和玉虚子回到由法阵保护的罗阳峰。 众人等候多时,感应到玉虚子的强大气息,急忙出洞府来迎。 无尘尊者出言问道:“道长,此去结果如何?” “这就得问牧道友了,是他破了蜃龙的某个幻象。” 陆安德拱手问道:“牧道友,还望赐教。” “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咱们移步洞府中详谈。” 一行人来至洞府,依昨日次序坐在宴会桌旁。 牧云将心旌幻象之事讲述一遍,众人暗自心惊。 “看来这征讨万妖山之事,贫道、陆师侄和无尘尊者只能当后援了。”玉虚子得知幻境会追踪正气,立即意识到该如何调整。 千斤重担,压在了牧云肩头。 第92章 藏风断水 黄羽是金翅大鹏后裔,体内流着妖血,生性残暴乖戾。 白马寺修行数年,常念诵金刚经,修行得仁者善心。 正如锦玉终归是条青龙,只要血脉不变,黄羽就是一只屹立于妖族顶端的金翅大鹏鸟。 万妖山妖气馥郁之地,不仅限制不了他,反而有无形中的裨益。 玉虚子召出五块玉佩,各注入一缕仙气,分别送给准备闪击附近峰口的五人。 “遇到极度危险的时刻,只要将玉佩捏碎,贫道会立即带着陆师侄和无尘尊者前往支援。”玉虚子叮嘱道,“这罗阳峰就是大本营。攻克其它山头之后,牧云便用阵法将其占领。” 无尘尊者道:“还有,黄行者可以妖王身份,拉拢身处恐惧中的兽族。有些兽族能看透幻象,不会被幻境影响,对战斗极有帮助。” 陆安德召出一块探妖盘,将其递给牧云道:“此乃家师道行天尊做的探妖盘,准度远超寻常。贫道没办法亲身助力,就将这法宝赠予牧道友。” 牧云几番推辞,最终还是收下了灵宝探妖盘。 金面大王需要维持罗阳峰的妖族秩序,没在行动队列之中。他凑到牧云身边,厚着脸皮讨酒喝。 牧云留下五十坛美酒,换上一身蓝色袍服,外套同色罩衫,束紧袖口和裤腿。青色纶巾束发,尽显英雄本色。 戒尺大师调侃道:“不愧是青龙居士,果然一表人才。” 梦魔道:“戒尺,现在不是考虑外形的时候。平静了这么多年之后,咱们又要再度抢占山头了。” 妖族没有太多的书卷典籍,保留着原始本能。想要抢占山头,就得打败盘踞在此的妖王。 万妖山虽是联盟,却无法做到万众一心。各个击破,是行之有效的策略。 锦玉和黄羽现出原形,由黄羽驼上另外三人。 振翅高飞,离开了罗阳峰地界。 五人皆使用妖族最本真的呼吸吐纳之法,果然看到了部分万妖山的本来面貌。 没有合体期的玉虚子道长跟随,先挑软柿子捏才是正途。 黄羽振翅一飞,转瞬间来至一处七扭八歪的峰口顶。 牧云和金面大王打过之后,有段时间没畅快动过手,懒得召唤阵法,召出乾坤棍,直接砸开了紧闭着的洞门。 门口刻着六个字,乃是万妖山·雷云峰。 石门碎裂动静不小,惊扰了正在洞府中议事的群妖。 “什么人,竟敢如此大胆!” “小的们,快抄起家伙迎敌。” 雷云峰的诸多妖邪呐喊声震天响,从洞府中冲出来,将入侵的五人围在核心。 黄羽幻化人形,召唤出方天画戟,笑道:“牧施主,你的行事风格还真是一点都没变。” “好久没开打,手有点痒了。” 戒尺大师召唤出双刺,和挥舞银蛇剑的梦魔夜魇大王互相配合,攻击四下里围攻他们的小妖。 牧云融合了五种棍法之所长,创出的新棍法,在纵横挥舞间诞生了新名称。 牧云和青龙有仙缘,又被玄戒大师赐号青龙居士,便将招式精妙的新武技定名为青龙棍法。 雷云峰的老妖乃是一只成了精的鳗鱼,唇边两条须子幻化成极有特色的胡子,足有丈二身高,手中挥舞的狼牙棒,萦绕着危险的雷云电光。 “电鳗也来当妖王了。”牧云纵身一跃,架棍接住狼牙棒。 木系元素缠绕乾坤棍,构筑绝缘防护层,阻止电光蔓延。 “奇怪,你怎么知道本妖王擅长雷系攻击?”鳗鱼妖王嗓音尖细。 牧云笑道:“今日棍法有了新名,就用你来祭旗。” “什么?你要拿本妖王来扬名立威,真是活得不耐烦了!”鳗鱼妖王怒火中烧,挥舞狼牙棒,直击牧云面门。 牧云灵巧闪避,右手持棍,横扫鳗鱼妖王脚踝。 一声闷响,骨断筋折。 鳗鱼妖王无法保持平衡,沉重栽倒在地。 颈部痛感产生到消失,只是瞬间发生的事。恍然明白时,已处阴阳两界。 妖王战死,又敌不过越战越勇的四只妖兽,小妖们抱头鼠窜,向四下里奔逃。 黄羽变幻成半兽体,使用增幅之术,喊话道:“雷云峰妖王已死在我们手下,即刻归降,保你们妖福永享。” 小妖们跑到峰口边,不敢跳下万丈深渊,丢盔弃甲,转身向半兽化的黄羽跪拜求饶。 戒尺大师和梦魔都当过妖王,驾轻就熟地收束小妖,让他们跪在洞府前方。 不到一刻钟,五人便攻克了雷云峰。 牧云是降妖统帅,坐在洞门上方,朗声问道:“我且问你们,究竟有多少人是迫于无奈,在这峰口为妖?” 小妖们俯伏在地,互相对望一眼,不解牧云何意。 “只要你们承认在此为祸并非自愿,在下就可以放你们一条生路。你们都是得天地精华,勤苦修持之辈,不需留在这雷云峰替别人卖命。”牧云道,“万妖山绵延数百里,总有藏身之地,各回家乡去吧。” 小妖们起初不敢相信。 几个胆大的小妖做了吃螃蟹的人,鼓起勇气站起身形,拱手道:“多谢少侠成全,大恩不言谢,日后再行报答。”说罢,转身跑到峰口西边,顺着山路跑下了山。 其余妖众见牧云没有追杀逃跑者,纷纷效仿,谢过不杀之恩后,急忙逃离了雷云峰口。 牧云召唤出一块凡品阵法罗盘,注入一缕真气。 最基础的八卦阵展开,作为攻克标记,以备不时之需。 锦玉幻化成人形,问道:“牧云,就这么把他们遣散了,会不会不妥当?” 黄羽道:“是啊,万一去了别的峰口,咱们这突袭不是白搞了?” “你们还记得金面大王吗?他身为一个外围妖王,都不敢在万妖山中乱转。这群小妖在形势没有明朗之前,只会躲起来静观其变,因此遣散他们就是对敌人最有效的削弱。” 梦魔拍马屁道:“牧先生真是英明神武。” 牧云憋不住笑了:“夜魇大王,你好歹也是龙城地界的一个妖王,怎么到了阳城,反倒快成马屁精了?” “以人族视角来看,上京和龙城是最值得憧憬的城镇。对于我们妖族来说,圣地却有许多。这万妖山虽不起眼,却也是名声在外。”梦魔流畅地为自己辩解,就像早已演练了多遍,“牧先生不仅敢打万妖山,而且有勇有谋,知道妖族弱点,也懂得加以利用。如果我是万妖山的大妖王,指定会主动投降,免得惹来杀身之祸。” “大妖王要像你这么软,可统治不了这么大面积的山脉。”牧云并没有在吹捧中忘乎所以。 说到底他只有炼气期一品修为,这是客观存在的硬伤。即便有多重手段弥补,仍是有许多掣肘之处。 正因如此,他更得时刻保持头脑清醒。 “这是收服的第一个峰口,咱们去看看鳗鱼妖王都藏了什么宝贝。”戒尺大师对洞府最感兴趣。 众人走进洞府,发现四壁镶金嵌银。走到里边,看见个连通地下泉水的池子。 正是鳗鱼妖王修炼之地。 池底有几个镂空石雕,托盘里有数颗拳头大小的夜明珠,照得洞府中金碧辉煌。 “不愧是万妖山,连地处边缘的妖王洞府里都有这么多值钱的宝贝。”黄羽不禁感慨。 牧云道:“和阳城经济拮据的现状相比,这里仿佛是个与俗尘无关的世外桃源。” “是啊,”锦玉嗟叹道,“看来阳城的贫穷,和这万妖山有莫大关系。” “阳城北部是一片平原,只有万妖山以南有河流。易经中讲究风水,只有风,没有水,由宝地变为了平庸乃至凶险之地。” “平定了万妖山,阳城当真能变成宝地?”戒尺大师没接触过易理,有点不相信。 牧云让锦玉将夜明珠分给众人。 他没要妖王积攒的夜明珠,同穿一条裤子的锦玉也不好意思收取,将属于自己的那份贡献出来,平分给了另外三人。 “趁着休整之机,在下给你们讲讲万妖山的风水,以及对阳城的妨害。” 众人逛完洞府,得了宝贝,兴高采烈地跟着牧云登到高处,俯瞰被蜃龙幻境笼罩的万妖山。 尽管幻境大幅改变万妖山地势,但祖脉没有分毫变更。 “在乾坤风水学中,万妖山是藏风纳水之地。万物易于生长,灵气浓郁充沛,是世间罕有的好去处。” “既然万妖山是藏风纳水的宝地,距离如此之近的阳城,为何会变成了平庸之地?”黄羽作为佛门中人,也不是很懂易理。 “风与水缺一不可,而且这水还得是活水。”牧云解释道,“万妖山群妖人为阻绝了阳城和洛水的连接,硬生生破掉了风水。” “这也说得通,”梦魔道,“若是没有万妖山,阳城就可以与河岸那边的城镇做生意,还可以建立航道运输,百姓们便有了更多选择。” “没错。简而言之,阳城本是灵秀之地,由于万妖山的存在,变成了难以发展的平庸之地。” “如果攻打万妖山失败,可还有别的解法?”锦玉也加入了讨论。 “绕开万妖山挖一条河道,将水引到阳城。”牧云道,“只不过这种事劳民伤财,不到万不得已,绝不可以这么做。” “原来牧先生真的是在为阳城百姓攻打万妖山!” 梦魔起初不信,亲眼见他对珍宝夜明珠提不起丝毫兴趣,方知他所言非虚。 第93章 有情有义 戒尺大师去了趟白马寺,深感与佛有缘。前番在蛇盘峰有玉虚子道长和无尘尊者超度亡灵,没他的用武之地。如今忽起善心,想超度打斗中死去的鳗鱼妖和小妖。 盘腿打坐,双手合十,低诵金刚经。 他本是只活了老兔子成精,几百年修炼的都是妖法。 自从牧云帮他剃了光头,摩顶受戒,便有意无意地接触佛家经卷。兔属在妖族中具备天生灵智,学起经文更是事半功倍。 梦魔忙里偷闲,游览雷云峰。 牧云站在戒尺大师后方不远处,闭上双眼,凝神感应幻境变化。 金刚经中隐含佛家正气,有超度亡灵之功效,与蜃龙幻境的邪相比,反差过于明显。 黄羽低声道:“玄戒大师曾说,戒尺有佛缘。现在看来果然不假。” 锦玉没有留心诵经的戒尺大师,而是看向四处闲逛的梦魔,奇道:“你们看,他在原地兜圈子!” 黄羽转头看去,果然见梦魔在围着圆圈打转。 牧云灵识全开,尽可能扩大感知范围,梦魔的奇怪举动,自然逃不过感知。 佛法一出,幻境立刻像伸出触角般接近雷云峰,造出了佛门幻象。 “蜃龙虽有大神通,然无法超脱天地阴阳之理,幻境亦有迹可循。只要是有章法,破之便不难。” 玲珑世界修习阵法者,皆懂平阳浅水阵。 此阵有个厉害之处,便是将所有阵法修习到极致,纵贯相连,方可自然显现。 换言之,平阳浅水阵不需特意学习,但唯有集阵法大成者方能运用。 妖狐王只知此阵之传说,并不知其本质。 蜃龙大王坐在石桌旁,问道:“狐狸,你可知牧云那小子的阵法中附加的效果,究竟是从何而来?” “小人只知这种邪门阵法名为平阳浅水。至于为何那小鬼懂得这种罕见阵法,实在是没有头绪。” “这阵法名称取自于‘龙游浅水遭虾戏,虎落平阳被犬欺’,只是民间的叫法。它其实是鸿钧老祖为制衡夺天地造化的仙佛,与洪荒诛仙阵一同印刻进人族基因。” 妖狐王闻言大惊,不禁站起身形:“既然平阳浅水阵是这种阵法的俗称,它原本叫什么?” “人皇阵。” “这小子又不是轩辕氏后裔,也和上京皇族没有任何血脉联系,为何会懂这种阵法。” “虽然他还很年轻,但在这三界之中。除了大罗金仙,没人阵法比他更强了。” “大王如何得知?” “牧云精通人皇阵,自然也会布洪荒诛仙阵。即便是和神佛对敌,那小子也有机会诛仙屠佛。”蜃龙大王道,“我给你一个忠告。” “大王请讲。” “万妖山大妖王势必不肯将掌控权让出来,但你不同,一旦情势危急,可投降保命。” 妖狐王笑道:“这个不需大王提点,小人自会见机行事。” “怪不得人说狐狸狡猾,见到你,我才总算信了。” “姜还是老的辣。” 蜃龙大王抚须大笑,起身行至观星台,仰观天象,寻找牧云所在方位。 妖狐王站在蜃龙大王身后不远处,道:“他们好像在固守罗阳峰,不知在谋划着什么。” 蜃龙大王摇了摇头:“你说错了。他们用某种方法骗过了我的幻境,正在这万妖山中活动。” 妖狐王闻言,皱起眉头看向拥有六轮明月的天空。 他万万没想到,在这万妖山中纵横几百年,反倒快成了井底之蛙。 生活得太安逸,对他来说弊大于利。 …… 牧云坐在锦玉脊背,妖力弥漫于周身。 眼睛虽看着皓月映照的地面,但心里想的却是攻击上一个峰口发生的事。 打下雷云峰之后,接连碰到三个幻境峰口,攻袭第四个峰口时,遇见了夫妻妖王。 荣华富贵蒙蔽了双眼,他们不肯束手就擒,坚执要与牧云五人众对抗。 男妖王死于黄羽方天画戟之下时,女妖王凄厉惨绝的哭喊声,至今仍在牧云耳畔回响不绝。 小妖们大多懂得见风使舵,女妖王殉情之后,选择弃械投诚。 但也有几个硬骨头,宁死追随夫妻妖王,不肯苟且偷生。 情义二字在妖界本是稀罕物,一旦撞石而死,便在心间无限放大,沉甸甸直坠得胸口发闷。 梦魔最先沉不住气,道:“难道没人想说句话吗?” 一阵沉默。 戒尺大师道:“牧施主,当初若是让那个叫邵正的城主下台,不就没这么多事了吗?阳城依然如故,万妖山安享太平,那夫妻妖王也就不必死了。” 黄羽和锦玉皆是听从牧云调令,没有考虑过整件事的利弊。 戒尺大师的话,反而让他们开始思考攻打万妖山是否正确。 “是啊,”梦魔道,“问题的症结所在是那个叫邵正的城主。他不懂变通,导致阳城经济困局,结果要万妖山为他的无能买单。” 锦玉平时定会维护牧云,受到夫妻妖王之死冲击,决定暂时闭口不言,且听牧云怎么说。 “邵城主行的是正道,那些富商心怀叵测,我怎么可能让他们得逞。” 梦魔和戒尺大师都害怕牧云,互相对视一眼,由梦魔劝说牧云。 “牧先生,这个世界本就不是非黑即白。灰色地带不止存在于阳城。龙城灵秀之地,还是有我这种拦路吃人的妖王存在。” 牧云从容回道:“万物相生相克,循环往复,构成了这玲珑世界。草食动物与肉食动物的共存,人与妖的独立,皆逃不出这个循环。一旦某个族群过于强盛,对于其它族类而言,则是一种祸患。” “人族有繁华的上京和龙城,还有大小数千个城镇。龙族盘踞河流湖泊,妖族占据山林。”梦魔道,“我不觉得万妖山的存在,有不合理之处。” “你没见到每个峰口上堆积如山的白骨吗?” 妖族的食谱中有人族,对他们来说,吃人再正常不过,梦魔和戒尺大师便从未留意过此事。 “妖族之所以被人族排斥,不就是因为妖族吃人吗?万妖山是妖族地盘,吃掉误闯进来的人族,论起来并没有错。此间妖族不曾侵扰阳城,罪责虽有,却不至于引来灭顶之灾。” 黄羽道:“此番倒是梦魔有理了。” 牧云笑道:“他说的没错。可我征伐万妖山并不是要消灭这里的妖族,而是创立新秩序,开辟阳城往南通商的道路。” 锦玉明白了牧云想做什么事,帮腔道:“牧云是想打破旧格局,让人族也能享受河流水路带来的便利,使阳城变成适宜人族居住的风水宝地。” “可是,我们是妖族啊。”梦魔还是有点犹豫。 “你不是说过擅长驾驭妖族吗?打完万妖山,你也能在这妖族圣地分一杯羹。抢地盘在你们妖族,不也是很正常的事吗?” “你早这么说,我哪用废那么多口舌。”梦魔爽朗笑道,“牧先生,事成之后,我要雷云峰。” “为何?”戒尺大师见争论告一段落,询问投契好友。 “雷云峰七扭八歪,不走寻常路,正适合我夜魇大王。” “胜负仍未可知,还是别想得太远。” 牧云笑道:“咱们深入万妖山腹地,屠灭蛇盘峰,又攻下了几个峰口。早已和众妖王势不两立。不成功,则成仁。” “既然都已经成了仇家,那还犹豫什么,把他们全部干掉,新秩序自然就会建立。” 牧云有时讨厌妖族的行事风格,但又很欣赏他们直来直去的思路。 战斗难免伤亡,即便是有情有义的妖王成为路障。为了更大的良善,也要将其扔进历史尘埃。 众人谈论过后,接下来的路程保持着沉默。 锦玉传音道:“牧云,你的决心有没有动摇?” “俗话说慈不掌兵,我下定决心要做的事,在没有达成目的前,就算是天塌地陷也无法令我动摇。” “你是大伙的主心骨。只要你稳得住,我们就没问题。” “放心吧。我不是以圣母心标榜自我之人,该杀就杀,不必挂心。” “我多问一句,你就不怕他们变成厉鬼来纠缠你吗?” “我玉葫芦里有个法宝,叫作招魂幡。别说厉鬼,就是鬼王来了都奈何不得我。” “假如没招魂幡呢?” “那也没什么可怕的,我有驱鬼灵术和夺魄钉。” “如果我是鬼,我绝对不敢接近你。” “你不觉得妖族也怕我吗?” 锦玉仔细回忆,头铁的妖王都化作牧云棍下亡魂,活下来的看见他无不俯首称臣。 妖族畏惧牧云的现象,越来越明显。 黄羽不知牧云和锦玉在传音对话,提醒道:“贫僧感应到附近有妖气会聚之所,大抵是接近了哪个妖王峰口。诸位做好准备。” 牧云召唤出雷云枪,起身傲立在龙头之上,在六轮明月映照下。虽没金盔银甲,却也似神兵天降。 峰口高达数百米,小妖们正在饮宴赏月。忽见一条半青半金的龙飞进视野,硕大龙头上站着个高大威猛的男人。 众皆惊惶,四下里喊嚷奔逃。 妖王听到洞府外边的异动,召出兵刃,急忙奔出洞府查看情况。 牧云纵身跃下,双手举起雷云枪。雷元素萦绕于周身,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 双眼同样充盈雷元素,变成了莹白色。 “快跑啊,天神下凡了!”小妖们见牧云这般模样,吓得屁滚尿流,兵器也丢在了地上。 妖王见到青龙和金翅大鹏,吓得腿软筋麻,扑通一声跪倒在地:“妖王大人,饶命!” 牧云单手持枪,飞到妖王身前,俯首问道:“你可愿意投降?” “我投降!我投降!” 牧云收敛雷元素,将吓尿了的妖王扶起,说道:“你的投降让峰口免于生灵涂炭,可谓大功一件。” “您别吃我。”妖王战兢兢又欲跪倒。 妖族抢夺地盘,胜利者可以吃掉失败者。 清水峰妖王不敢和牧云对敌,指望在他平心静气的状态下,寻得一条生路。 牧云的搀扶,使他看到了希望。 “你们无须跪拜,”牧云飞上山石,像往常一样喊话道,“万妖山迎来了新主人。” 妖王问道:“不知上仙姓甚名谁?” “问这干嘛?” “小妖总得知道大王的名姓,好顶礼膜拜。” “在下所言之新主人,就是生活在这万妖山中的你们。”牧云并没有回答,而是朗声道,“从现在开始,你们自由了。谁若是为难你们,让你们做犬马,就是与我牧云为敌。收拾细软,各回老家去吧。” 锦玉小声告知妖王喊话的是何许人也。 小妖们面面相觑,不知牧云所言究竟是真是假。 清水峰玉面妖王问道:“牧先生,您是在试探我们,还是在说心里话?” “当然是心里话。” 玉面妖王道:“小的们,牧先生来了,咱们不必再生活在老妖的恐怖统治之下。各自去洞府取点财物,回老家去吧。” “大王,您呢?” “我打算留下来帮牧先生。” “你不走,我们也不走。”小妖们都不肯动。 梦魔和戒尺大师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神里看出了惊诧。 牧云道:“这次我来万妖山是要建立新秩序。最上位的几个妖王必定不会同意,腥风血雨是无可避免之事。你们潜居山林,可保性命无虞,为何不走?” “正是因为牧先生大仁大义,没有杀掉我等。不管是为了还恩,还是建立您所说的新秩序,我们都得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牧云没想到事情会如此发展,挠头问道:“在下还你们自由,你们不要也就罢了。为何还要主动卷入纷争?” “这是我家妖王教我们的道理,叫作以德报德。” 牧云跳下山石,将玉面妖王邀进洞府详谈。 追问之下,方知附近几个峰口的妖精曾受上仙点拨,懂得人世间的情爱礼义。 他们早已厌倦妖族的无情,想要摆脱现状,可又没能力反抗统治万妖山的大妖王。 玉面妖王接到祖宗妖狐王的传信,得知牧云攻打万妖山,心中早有计议。 如今确认牧云身份,更是主动投诚。 “牧先生,可否告知小妖,你接下来攻打万妖山的计划?” “我打算各个击破,去除大妖王的羽翼。待破掉蜃龙幻境,再与他正面对抗,一战定乾坤。” “万妖山绵延数百里,峰口甚多,而且实力强大的妖王不在少数。牧先生只有四人助拳,实在是势单力薄。”玉面妖王道,“小妖知这附近有个大峰口,待我去游说,让他助牧先生一臂之力。” 牧云问道:“你可有把握?” “我和那大峰口上的妖王分属同宗,想来他会卖我这个面子。” “还是算了吧。”牧云道,“妖族不像人族那样讲情面,万一你触怒了他。他可不会跟你讲同宗之谊。” 锦玉扶着下巴说:“牧云说得没错,妖族不会顾念同宗之情。只要看你不顺眼,指定会吃了你。” “我们这一带曾得上仙点化,多少懂点人世间的情义,不会随便对同宗动手。”玉面妖王持不同意见,“我相信只要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定能得他襄助。” 梦魔道:“既然玉面妖王坚持,就让他走一遭。” “好吧,”牧云松口道,“只是不要勉强行事,一旦看他脸色不对,立马回到清水峰。我们再做计议。” “是!” 玉面妖王带着和谈的心离开了清水峰。 小妖们下厨,帮五人众准备酒菜。 黄羽和锦玉是妖将级修为,等同于金丹期,可以辟谷修行。另外三人还是凡胎,不能离开五谷杂粮。 牧云简单吃过便饭,畅饮一坛酒。 “玉儿,你跟我去接应玉面妖王,以防大峰口的妖王追杀他。” 锦玉可以辟谷,但不选择这么做。大快朵颐之后,精神头又变得饱满,活力十足。 牧云和锦玉问明玉面妖王所言大峰口之方位,一同行出清水洞府。 锦玉变回龙形,载着牧云离开清水峰,径奔东南而去。 牧云灵识扩展开来,感应到比锦玉还要强大的气息。貌似两股,实则同体。 山谷中有条清泉,正是从清水峰流下来的泉水。 两旁花草馥郁,散发出一阵幽香。 牧云闭目养神,只觉神清气爽。 锦玉传音道:“若大峰口的妖王当真能倒戈投诚,咱们就能省去不少麻烦。” “我总觉得玉面妖王此行太过仓促,心下不安啊。” “你怕大峰口妖王不理会他的游说,还要刁难他吗?” “妖族行事风格简单粗暴,如果那里的妖王不喜欢玉面妖王,会直接把他吃掉。” “对啊,我怎么给忘了呢。”锦玉本是麒麟形态的羽翼狮鹫,跃过龙门,泡过化龙池才脱胎换骨变为青龙。 以前她与母亲盘踞山头之时,也没少吃低阶灵兽。 “加速前进。”牧云修习了易经八卦,懂得占卜之术。只是眼下心头不安,决定不去占卜。 此举无异于掩耳盗铃,求得是个心安。 接近大峰口时,嗅觉灵敏的二人便闻见了空气中淡淡的血腥气。 “大峰口的妖王是妖帅级别修为,咱们俩恐怕对付不了他,还是小心行事为妙。”锦玉感受到了异常邪恶的气场。 并非由灵识感知,而是来自妖族本能。 “不用担心。我有一个会损耗修为的短时间提升灵术。如果对付不了他,就得借你的修为一用。” “损耗修为。” 锦玉听到这个名词,就知道是不到万不得已不可使用的灵术。 只不过以牧云的性格,万一大峰口妖王惹怒了他,绝对会使用。 即便知道是徒劳,可耐不住心里的怜惜,还是苦口婆心劝道:“你修为只有炼气期一品。贸然使用,一旦维持时间过长,你的气旋就会散去。到时可就真的是从头再来了。” “从头再来又有何惧。”牧云感应到玉面大王气息,其间伴随浓厚血腥气,热血瞬间冲上脑门,“大丈夫生居天地间,最不怕的就是从头再来。” 峰口面积比入云峰略小,小妖们戾气很重,手里拿着带血的肉块,正在用尖利獠牙咀嚼,连皮毛吞进肚中。 妖王独享两根三尺长的大腿肉,就着美酒疯狂啃食。 小妖们围着一具妖狐尸体,三只尾巴尚保留完整形态,其余部分皆被分而食之。 血腥场面,令人不忍卒睹。 妖王感应到龙族气息,提前使用了屏蔽法宝,避免牧云召唤阵法罗盘。 “久闻大名,今日一见,果然是个少年豪侠!”妖王嘴角还淌着玉面妖王的血。 “炼气期的少年豪侠!大王,您是眼花了吗?” 小妖们发出一阵肆意哄笑。 锦玉幻化成人形,怒发冲冠,传音问道:“你的那种灵术如何发动?” “你化作一阵烟雾,我将你暂时容进灵识之海。你的修为会为我所用,放心,对你没有任何损害,一切后果由我承担。” 锦玉宁愿由她承担后果,但情势紧急,来不及多想。 按照牧云所言,化作一阵烟雾,飘进牧云释放的灵识之海中。 一股磅礴浩瀚的能量,转瞬间流遍全身经脉,丹田气旋凝结为一粒灿金色金丹。 妖王感应到牧云的气息骤然提升到与自己相差不远的境界,暗自惊骇,表面却仍维持着平静。 “你这妖人,总是能祭出邪法。就算你再吞噬一条龙,本王也不会惧你。” “你的想法已经不重要了。”牧云凌空飘浮,右手召出虎魄刀,雷光萦绕刀身,变得无比璀璨。 妖王怒吼一声,一阵黑烟包裹全身,现出了本体。 乃是一只高达数丈的双头龙。 四只邪恶眼眸瞪视着凌空而立的牧云,厉声喊道:“小的们,把他围起来砍死,分吃了他的肉!” 牧云动了。 正如九天玄雷变,恰似飞鸿流星雨。 一阵白光掠过,众妖只觉骨肉酥麻。急忙摸向脖颈,发现并无损伤。 妖王张开血盆大口,喷出两道吐息。 伴随吐息的还有獠牙中储存的腐蚀毒液。 落叶刀法成于中秋,叶落于地前斩为数段。 讲究的是个快字。 牧云的金丹期与寻常金丹期不可同日而语,灵术之效果,昙花一现般预见未来。 虎魄刀切面光滑,血液被木元素封住,留在了腔子里。 双头龙的两个龙头,滚落到了群妖之中。 牧云现出身形,刀身没有沾染丁点血迹。悬停于半空中,表情不悲不喜,看起来却有怒容。 “想要不死,就把双头妖王吃了。” 双头妖王有三颗心脏,没了两条命,还有一个魂魄。 惊恐地脱离本体,想要逃出双龙峰。 牧云左手虚握,继而招魂幡出现,暗中拈诀,将双头妖王的魂魄锁在了掌握之中。 空中出现一枚刻印符咒的夺魄钉,正对妖王魂魄。 “仙师,饶我一命!”双头妖王凄惨的叫声听起来很遥远。 夺魄钉毫不迟疑,钉穿了双头妖王魂魄。 方才还耀武扬威的双头龙,此刻已经魂飞魄散。 “我再说一遍,把双头妖王分吃了。” 小妖们慑服于牧云的恐怖,一拥而上将双头妖王围住,不顾往日情分地将其尸骨分而食之。 牧云找出抑制法阵的法宝,将其装进玉葫芦。 随即用灵术将玉面妖王残破的尸体转移出双龙峰。 办妥这两件事,牧云召出两个阵法罗盘,分别是九天玄雷阵和赤阳炎阵。 法阵即刻成型,旋转扩大,及至笼罩住整座双龙峰。 牧云瞬身离开峰口,用轻身术飘浮于半空,终止了附身灵术。 锦玉急忙变回龙形态,接住往下掉落的牧云。 牧云略有些虚弱,低声说:“我要亲眼见证他们的覆灭。” 锦玉翱翔于天际,低头俯视双龙峰。 万道雷光落地,三昧烈焰狂飙,俨然成了人间炼狱。 凄厉哀嚎声响彻天地,传到附近峰口。 各妖王人人自危。 不少峰口派出探子,前来双龙峰刺探。 只见满山玄雷,小妖们在火场中翻滚,活活被烧成了灰烬。 有蛇盘山被灭的前车之鉴,妖王们皆知是牧云所为。 他们不想等,也不敢再等。 又一次会聚到一处,并请来了万妖山的统治者——大妖王万灵妖仙。 …… 牧云将玉面妖王葬在清水峰山谷的万花丛中,用桃木刻了块墓碑。以花草代替祭品,送了他最后一程。 锦玉驮着牧云回到清水峰。 黄羽极为敏锐地感知到牧云修为又有了轻微退步,问道:“牧施主,你怎么了?” “我没事。”牧云不愿多言。 众人看向锦玉。 “牧云使用一种偏门灵术借助了我的力量,故此修为有所损耗。” “难道大王此去游说双头妖王,有什么闪失吗?”玉面妖王的亲信小妖忙问。 “玉面妖王牺牲了,我们把他葬在峰口谷底。”锦玉低声回答。 小妖们不敢相信。 亲信小妖问向牧云。 牧云点头确认了噩耗。 小妖们顷刻哭成一团,沿着山路狂奔,下到谷底去祭拜待他们如家人的玉面妖王。 戒尺大师见此情景,双手合十念诵佛号。 梦魔走近些,问道:“牧先生,双龙峰现况如何?” “我已将那里的妖邪屠尽了。”牧云说得云淡风轻。 梦魔不禁打了个寒颤。 黄羽问道:“接下来该怎么做,还要接着突袭峰口吗?” 牧云伸出右手,掐指一算,心中如明镜一般。 “你去罗阳峰,把玉虚子道长、陆安德道友和无尘尊者带到这清水峰。” 黄羽不解其意,但打心底里信任牧云,二话不说变回本体,振翅飞出清水峰。 不过一炷香的工夫,就把两道一僧带到了罗阳峰。 “牧道友也占卜到了变局吗?”玉虚子抚须问牧云。 “蜃龙大王即将离开万妖山,幻境自然会消除,”牧云道,“万妖山大妖王出动,决战要来临了。” 无尘尊者道:“阿弥陀佛。” 话犹未尽,天际六轮明月有五轮消散无形,颠倒的乾坤也恢复了正常。 众人心中的烦躁自然消解。 梦魔紧张地吞了口唾沫。 牧云前半句已经应验。 如果后半句也没出错,势必要面对狂风暴雨。 第94章 妖有佛缘 蜃龙大王不肯卷入纷争,幻境被破,便即收了神通回归碧水湖。 妖狐王有妖尊级修为,踏破虚空来至清水峰。 “牧云,请出峰与本王一叙。” 妖狐王使用了增幅音效之妖术,声音响彻峰口。 众人在蛇盘峰曾见过妖狐王,识得他的音色。 陆安德起身道:“不知这妖狐王此番前来,又想耍哪种花招。” “蜃龙回了洞府;大妖王震怒。”玉虚子抚须说,“妖狐王是万妖山的军师,他亲自到这清水峰,可谓是来者不善。” 牧云笑道:“在下屠灭蛇盘峰,他们请来了蜃龙。如今双龙峰被我烧成空地,大妖王按捺不住,定是派妖狐王来下战书。” “既如此,不见他也无妨。”锦玉怕附身灵术对牧云有影响,不想让他冒险去见性情多变的妖狐王。 “妖狐多智,在咱们和万妖王之战没有分出胜负之前,他绝对不会贸然出手。”牧云猜透了狐心。 “贫道陪你走一遭。” “道长,大战在即,你们受到幻境侵扰,应养精蓄锐,以待来敌。”牧云已有打算,“玉儿,你跟我走一趟。” 他们去过双龙峰,本就不是最佳状态。 出山去见妖狐王,即便是有埋伏,也不会损耗整体战力。 锦玉驼上牧云,腾云而起,飞出了清水峰。 小妖们搬来山石,重新刻了块墓碑,扩建玉面妖王坟茔。 妖狐王站在泉水对岸,凝望玉面妖王墓碑,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锦玉飞到妖狐王附近,待牧云落地之后,方才幻化人身。 “真是道侣情深。”妖狐王收回视线,笑得很诡异。 牧云问道:“你来清水峰,应该不是为了叙旧吧?” “既然牧先生想先公后私,本王就先传达大妖王万灵妖仙的口信——明日未时,双龙峰决战。” “为何要等到明日未时?” “大妖王突破进阶,力量尚不稳固,明日便可圆满。以牧先生之气概,想必也不愿趁人之危吧。” 锦玉想出言反驳,被牧云拦住了。 “虽说兵不厌诈,但你家大妖王愿以此种方式解决纷争,不失为有担当的妖仙。在下答应了,就在双龙峰了结此事。” 妖狐王又露出难看笑容,问道:“讲完正事,现在可以谈论私事了吗?” 锦玉道:“我们还有要事处理,没空跟你在这浪费时间。你请回吧。” “姑娘,本王只是想感谢你们帮我重孙玉面报仇之恩。别无他意。” “你是九尾妖狐?”锦玉看见过玉面妖王本体。 妖狐王和他有血脉联系,又是狐族老祖,身份便浮出了水面。 “我本体为何并不重要,万灵妖仙的本源,才是你们需要考虑的事。” 牧云道:“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在下无需知晓万灵妖仙的真身。” “牧先生不曾听闻‘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吗?”妖狐王听了蜃龙大王的忠告,有意出卖万灵妖仙,希图荣华富贵。 只是他这套百试百灵的魅人之术,对牧云不起作用。 “妖狐先生,你若是想与在下闲谈饮酒,定当奉陪。若是意欲卖主求荣,大可不必了。” 妖狐王脑海中灵光一闪,意识到这么做实在不妥,急忙陪笑道:“本王除了传大妖王的口信,还有就是想感谢牧先生。如不嫌弃,就在这清水旁共饮几杯。” “你明日不打算参加决战吗?”锦玉心中提防妖狐王。 “本王自然会出现在双龙峰,只不过我会选择静观其变,不会插手你们的争斗。” “无论谁身为上位者,都不会喜欢你这样的属下。”牧云直抒胸臆。 妖狐王笑道:“本王很欣赏牧先生的直爽。自古便有名言,良禽择木而栖。我是九尾妖狐,可不会屈尊侍奉没有本事的主子。” “妖狐先生,你能屈能伸,狡黠多智,难道从没想过做这万妖山的主人?” 妖狐王眼神闪烁。 牧云这句话无疑说到了他的心坎。 正如古人所言,大丈夫生居天地间,岂会愿意郁郁久居人下。 奈何修为不达标,难以胜过万灵妖仙。 若说没觊觎过大妖王宝座,完全是欺心之言。 妖狐王召出一坛美酒,悄然转移话题:“牧先生,今日不谈这些,饮酒作乐岂不美哉?” 牧云笑道:“若想喝酒,还是在下请你吧。” “牧先生不相信我,认为我会在酒里下毒吗?” 锦玉斥道:“休要用你那小人之心,度我牧郎之腹!” 妖狐王笑道:“姑娘不必恼怒,本王只是开个玩笑。” 牧云召出一坛梨花春,扔给妖狐王。 美酒根本无需多作介绍。 妖狐王揭开坛盖,美酒特有的清香进入鼻孔,令他眼前一亮。 他是洪荒妖兽之一,数亿年间不知饮过多少美酒。 时至今日,喝酒只不过是想体验醉酒的妙境。 唯独牧云祭出的梨花春,让他时隔多年又一次体味到了饮酒的乐趣。 “好酒,好酒啊!” “平定万妖山,只要在下还活着,你就能再喝到这种美酒。” “万一你兵败身死呢?” “这世间再没人能酿出这种口味的梨花春。”牧云起身拱手,“妖狐先生,明日双龙峰再会。告辞!” 妖狐王目送青龙锦玉驮着牧云回了清水峰。 他见过的人比天际星辰更多,纵观数亿年来所遇者,牧云亦可称人杰。 …… 众人约定修炼至午时。 小妖待日上中天,进洞府通知众人。 牧云呼出一口浊气,睁开双眼,附身灵术的副作用已经消除。 只是大妖王已是仙人,今日一战,绝对不会轻松。 牧云准备好了迎接大获全胜,但也有死之觉悟。 玉虚子道:“今日我等要与妖仙为敌,诸位需备赴死之心。纵有千难万险,也不可动摇,否则的话,咱们所有人都得丧命。” 梦魔笑道:“我已经想好如何驾驭雷云峰,富贵荣华当前,我可不想战死双龙峰,被那些丑恶的妖邪吃掉。” 戒尺大师笑道:“贫僧丑话说在前头。一旦情势不妙,我可能就会跑路,诸位可别怪我。” 陆安德道:“戒尺道友,我们都很清楚你的行事风格。即便你不说,我们也做好了心理准备。” “那就好,省得到时被昆仑、蓬莱和普陀追杀。” “你想多了,”陆安德笑道,“三大仙山以天下苍生为己任,你的修为不够,还不足以令我们出手。” “真是一点面子都不给贫僧留啊。” 无尘尊者道:“各位施主,大战在即,咱们该出发了。” 众人走出洞府,玉虚子道长的玉葫芦权当脚力,径奔离清水峰几十里的双龙峰而去。 凉风吹拂,平心静气。 牧云经过和梦魔的辩论后,其实也曾怀疑过这么做是否值得。 此情此景,蓦然让他想起了多年前的碧落崖。 他为了保护五彩圣灵小洛,毅然跳下山崖,险死还生,结识了改变他一生命运的云家人。 如今为阳城百姓,以及万妖山南部无人保护的平民。即便让他荡平万妖山,屠尽此地的妖邪也不会有丁点犹豫。 他唯独不愿意的是令邀来助阵的僧道妖等人身陷险境。 只是关山难越,他个人的力量无法达成目标。 玉虚子活了数千年,比常人更懂人心,走到牧云身旁道:“牧道友,万妖山之行虽是你写信相邀,但选择来此地除妖却是我等自愿。见到万妖山群妖乱舞,身为道教上人,贫道心实难安。” 陆安德附和道:“牧道友不必挂怀。贫道与玉虚子师叔感受相同,见到峰口上的累累白骨,深感道教责任重大。如今有机会弥补往日过失,纵使身死名灭,也在所不惜。” 无尘尊者道:“贫僧是护院武僧出身,最看不得妖邪作祟。若不是牧施主相邀,贫僧还不知有如此无法无天的妖邪会聚之所在。降妖除魔,正是贫僧分内之事,你也无需挂心。” 黄羽也想表决心,被牧云伸手拦住。 “无尘尊者,在下想向你打听个人。” “牧施主请问。” “雪芙尊者在普陀山,一切可好?” 无尘尊者知晓牧云和云瑶的过往,双掌合十道:“雪芙尊者兰质蕙心,上山不久就开了慧眼。早晚有一日会大彻大悟,修成正果。牧施主应早日放下过往,迎接属于你的未来。” 牧云微笑回应。 他盘腿坐在葫芦大峰上,望着远山,做出一个决定。 “到了双龙峰,我会主动挑战万灵妖仙。一旦失败,你们就赶紧逃走,回仙山求援,请仙人们平定万妖山。” 锦玉听到牧云决绝的话,知道他又要用那种危险的灵术,飞到葫芦大峰道:“牧云,你不必将所有事都扛在肩头,我们都愿意和你并肩作战。” “我知道你们愿和我并肩作战,但我不想你们因我而死。” 玉虚子感应到了妖仙的气息。 并非大乘期,而是经历过数道天劫,羽化飞升的散修妖仙。 他虽有合体期修为,和真正的仙人相比,却是不值一提。 眉间的结,越来越紧促。 牧云战起身,看着锦玉的双眼,说道:“玉儿,我的命是你救的,自当加倍珍惜。只不过万灵妖仙是真正的仙人,即便是咱们所有人联手,也不可能是他的对手。” 锦玉也感应到了那股令她极其害怕的气息,明白牧云所言非虚。 “可是,我不想你死。” “我福大命大,几次经历死境,最终都坚强地挺了过来。这次也不会例外。” 锦玉还想劝说,可是她最清楚牧云的脾气。大敌当前,儿女私情只能暂时放到一边。 黄羽道:“牧施主,不如中途折返,求助蓬莱仙岛,请道行天尊和轩辕玉华来降妖。” 牧云笑道:“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牧某已经答应万灵妖仙,要在双龙峰与他决战。若我临阵脱逃,以后如何在这玲珑世界立足。不必再多言,我已下定决心。” 玉虚子问道:“牧道友,你是想借贫道之修为,与那万灵妖仙对敌?” “除此之外,别无他法。” “洪荒诛仙阵也不行吗?” “我只有炼气期一品,借助玉儿之力,又损了部分修为。布出来的阵法并非完全体,奈何不了万灵妖仙。” “可是贫道有合体期九品修为,若是附身借予你力量,你的灵识之海岂不是有破裂的风险?” 灵识之海与大脑相连,一旦破裂,饶是修仙者也会一命呜呼。 “来阳城之前,我必然不敢借用合体期强者的修为。如今灵识之海步入天道,广阔无边,不会有大碍。” “附身灵术的副作用会受到借用力量强弱和持续时间长短影响。万灵妖仙过于强大,你想胜他也不容易。牧道友可曾考虑过当贫道离开你的灵识之海时,会发生些什么吗?” “未来的事,谁能说得准呢。” 玉虚子道长情知牧云心意已决,不再多言。 这是牧云的觉悟。 他身为得道高人,理应成全。 玉虚子刻意压制玉葫芦的飞行速度,但再艰难的局面,终究是要勇敢面对。 双龙峰一夜之间,已然恢复了生机。 来的人不多。 万灵妖仙幻化成人形,一袭白色长袍,手拿一柄合起来的折扇,形容俊美,气质儒雅。 妖狐王和另外几位不认识的妖王,分别站在峰口高点,居高临下望着玉葫芦上的众人。 “虽然这是咱们第一次见面,但我第一眼就认出了你。”万灵妖仙面带微笑。 没有任何能量波动,他已出现在众人身前。 所有人心头皆是一凛。 沉不住气的戒尺大师更是脸色煞白。 牧云站起身,云淡风轻道:“没想到这万妖山中竟有妖仙。难怪毗邻人族城池,势力范围仍能绵延数百里。” “得仙人庇护,发展到此种地步不足为奇,”万灵妖仙仰头看着牧云,“反倒是你。区区一个炼气期小辈,何以在我这万妖山中纵横驰骋,如入无人之境?本仙实在想不明白。” 青狮王喊道:“那玉葫芦上站着个合体期的老道,定是他所为。” 妖狐王笑道:“蛇盘峰和双龙峰的覆灭,确系牧云亲自动手。” 万灵妖仙将折扇挂在腰间,轻轻拍了拍手。 大地略微震颤,一座与双龙峰高度相差不多的峰口骤然出现在旁边。 观其地形,竟是几百里之外的蛇盘峰。 上边有无数僵立不动的小妖,全部面朝双龙峰,眼神中满是惊恐。 虽然妖族的样貌不好辨认,记忆力绝佳的牧云还是认出了他们的身份。 正是他开恩释放的众峰口小妖。 “牧云,本仙很欣赏你,就送你个见面礼。”万灵妖仙笑道,“你看到悬在他们头顶的能量门了吗?再过一会,其中会倾泻一道能量柱,将蛇盘峰夷为平地。” 众妖王均面带笑意。 他们知道这是万灵妖仙对不忠者的惩罚,同时也是给牧云的一个下马威。 能量门停止旋转,从中裂开一道缝隙,隐约有浩瀚能量溢出。 玉虚子不敢离开玉葫芦。 他还要将修为借给牧云。 其余人也不敢妄动。 唯独一道白影冲了出去,踏破虚空,几个闪烁冲到蛇盘峰。 “快跑!这里马上要发生灾祸了,不想死的就快跑!” 牧云听到喊声,惊讶地看向蛇盘峰。只见戒尺大师在小妖间不断穿梭,拼命地呼喊,想救他们的性命。 戒尺大师本以为有仙法或其它东西困住了小妖,来回奔走,竟没有发现任何限制妖术。 “快跑!你们还愣着干嘛,在这里等死吗?!”他急得直跳脚。 那些小妖们就像完全没听见,惊恐地看着双龙峰,浑然不觉末日即将来临。 牧云想要冲出去救戒尺大师,蓦然发现自己被无形力量压制住,根本动弹不得。 “不要动。你屠了我两个峰口,本仙把这份痛苦还给你。”万灵妖仙的声音在牧云耳畔回响。 他说得云淡风轻,在牧云听来却似炸雷,灵识之海中出现嗡鸣。 “你们快跑啊,别站着不动!” 戒尺大师仍在徒劳地呐喊。 能量门开启,一根仙气能量柱从其中倾泻而下。 戒尺大师预感到末日即将来临,释放出全部妖力,形成一道防御屏障。 防御屏障接触到能量柱,顷刻瓦解冰效。 戒尺大师被能量柱笼罩,袈裟霎时被轰成粉末。 他的身形变得瘦小,继而整个人都变小了。 能量柱在小妖们头顶停住。 戒尺大师以为救下了他们,被血液浸染的脸庞露出笑容。突然,能量柱二次加速,极速扩大到与蛇盘峰相当。 不论是呆若木鸡的小妖,还是牧云为蛙侠立的刀墓碑以及坟茔,都被能量柱轰成了虚无。 万灵妖仙解除了对众人的限制。 “这只老兔子曾在星月洞犯过错,落得这种下场也是罪有应得。你说是不是啊?牧先生。” 牧云没有理会万灵妖仙,施展轻身术,飞到了被轰掉了数丈高度的蛇盘峰。 戒尺大师的身子被轰掉了大半,躺在地上,大口大口地吐血。 若是常人,早已死亡多时。 他是修行数百年的老妖,吸收无数天地精华,即便受到致命创伤,一时也不会死亡。 万灵妖仙没有出手。 牧云知他是想让自己感受生离死别之痛苦,此时要送戒尺大师最后一程,顾不得其他事。 他抱起身躯残破的戒尺大师,泪水模糊了双眼:“你不是早就计划好逃跑了吗?为何要做这种傻事?” 戒尺大师看到牧云,勉强挤出抹微笑:“牧先生,还记得你……在……龙城……问我,当日在星……月洞留……下生门,可曾……带族人逃生。我……” 他又吐出一大滩血。 众人站在戒尺大师身旁,不知星月洞发生何事,保持着肃杀的静默。 “当时,我……胆小……怕死,把他们……丢在……丢在了……火海。你……你的话,……令我……羞愧难当。” 戒尺大师开始大口喘气。 他的肺没了大半,说起话来极其吃力。 牧云明白,这就是戒尺大师留在人世的最后讯息。哪怕再难,也要让他讲完。 玉虚子单手结印,帮戒尺大师注入一缕仙气,让他有了讲话的力气。 戒尺大师感激地笑了笑。 “自从你问过我之后,每到午夜梦回时,我都会梦见那片火海。及至摩顶受戒,那些梦才不再纠缠我。这是我信佛的理由,是不是很自私?” 牧云什么话也说不出。 星月洞那把火是牧云气愤老兔子扶持霸武馆,纵容他们为非作歹。即便出发点是惩戒,最终却是焚尽了山头。 若说罪孽,还是他更加深重。 “牧先生,我看到小妖们脸上的表情,仿佛回到了火光中的星月洞。”戒尺大师双眼迷离,“上次我选择苟且偷生,如今我皈依佛门,理应救苦救难。我想像你一样当个英雄,只是没想到这差事太难,我根本做不来。” 锦玉早已泪如雨下,哽咽道:“你是货真价实的大英雄。” 戒尺大师看向锦玉,微笑道:“多谢锦姑娘。” 他又看向牧云:“牧先生,经你点化,我才皈依了佛门。虽然时日不多,但玄戒大师说我有佛缘。我死之后,将我一半骨灰葬在阳城,聆听白马寺佛音。另一半托我的好兄弟梦魔带回星月洞。我的根在那里,死了也要回到那里。” “我答应你。”牧云郑重回答。 戒尺大师情知大限已至,闭上双眼,不再言语。 万灵妖仙的声音响起:“牧云,一只兔精都如此重情义。他比你更像个人。” 梦魔哭成了泪人,说不出半个字。 陆安德道:“牧道友,不要受万灵妖仙影响。他心狠手辣,惩治完戒尺大师,接下来就会轮到咱们。若是不反抗,这里就是我等葬身之地。” 牧云没有回答。 戒尺大师咽下最后一口气,魂归黄泉。 牧云没有悲戚,双手萦绕火焰,用三昧真火焚化戒尺大师尸体。 骨灰分成两份,暂时交由梦魔保管。 万灵妖仙展开折扇,笑道:“你们送别了一位朋友。接下来,想和哪位伙伴告别?” 众妖王看向波澜不惊的万灵妖仙,感受到了发自心底的恐惧。 万灵妖仙绝不像外表看上去那般平和,睚眦成仙,有仇必报。 牧云擦掉脸上泪痕,笑道:“我已经想好接下来送谁上路了。” 万灵妖仙仰天大笑:“你这个动辄放火烧山的魔头,为了活命,当然什么事都做得出来。说吧,只要你点了他的名,本仙就帮你解决掉他。” 牧云飞回双龙峰,微笑道:“我点名之人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万灵妖仙四处看了看,身旁没有别人。 “你想让我了结我自己,”万灵妖仙又一次开怀大笑,“不愧是诡变多端的少年鬼才,连这种无厘头的要求都敢讲出口。若不是有众妖王见证,好好的决战,怕是被你变成了过家家。” “在下只是点了你的名,并没有说要你自我了结。” 万灵妖仙发出一阵哂笑。 众妖王也是忍俊不禁。 “你不会真以为本仙亲自出马,是邀你们来这里决战的吧?”万灵妖仙笑道,“那只是个名头。邀你们来双龙峰,不过是要在犯下罪孽的地方终结你们的生命!” 万灵妖仙的表情变得无比狰狞。 “在下应当感谢你的诚恳。”牧云道,“只是不知你想来场酣畅淋漓的打斗,还是进行无聊的审判?” “酣畅淋漓,的打斗?”万灵妖仙挑起了眉毛。 他是货真价实的散修妖仙,即便是修为最高的玉虚子,也只有合体期修为。在他看来不过是一只蚂蚁,抬手就能碾死他。 “没错,酣畅淋漓的打斗。”牧云的话语和表情中都没有半分犹豫。 万灵妖仙活了数亿年,从未见过牧云这种年轻人。明明修为只有入门级的炼气期,但综合他的过往战绩,忍不住想要相信他说的话。 “妖族有吞噬元神晋升修为的法门,要不要我教给你?” 牧云笑道:“这种妖术我听说过,只是太过阴毒,不适合我。” “正因为法门阴毒,才适合你这个纵火魔头。”万灵妖仙的视角里,牧云就是十恶不赦的魔头。 “我懂一种灵术,和你说的法门有异曲同工之妙。” “你会这种灵术,恰好说明了你是什么样的人。” “随你怎么说吧。成王败寇,胜利者的话就是真理。” “你还有什么条件吗?在你的死期来临前,我都答应你。” “这些事都是我搞出来的,冤有头债有主,把他们放了吧。” “好。本仙认你是个可敬的对手,就勉为其难饶恕他们擅闯万妖山的罪孽。” 牧云转身走向众人,对黄羽道:“黄大哥,你和梦魔带着戒尺大师的骨灰,按他的临终遗愿将其安葬。” 黄羽道:“我不走,我要和你并肩作战!” “万灵妖仙的实力你很清楚,留在这里也是徒劳,反而会分我的心。” 玉虚子道:“黄羽,你前途无量,不应当折在这里。照牧道友的话做吧。” 黄羽踌躇半晌,终于做了离开的艰难决定。 说服陆安德离开,又费了许多口舌。 锦玉说什么都不肯走。 “你若是死了,我绝不独活!即便离开,也不过是掩自欺欺人罢了。”锦玉见牧云抱持了必死之心,将与万灵妖仙决战,再不遮拦,将心意表达出来。 牧云情知锦玉心意已决,不再劝说她离去。 “玉虚子道长,在下修为浅薄,不得不拖你下水。”牧云拱手道,“若我不幸战败身死,您也难以脱身,届时到了地府,我再向你赔罪吧。” “傻孩子,你这是说哪里话。贫道身为昆仑弟子,若能为天下苍生而死,也算是死得其所,又怎么会怪你呢。” “多谢道长!” 黄羽变回本体,深深凝望牧云一眼。 如果这是他们最后一次碰面,他想记住这个势必令他永生难忘的年轻人。 第95章 傲慢即是弱点 凡天下万种,无欲则刚。 无尘尊者自知与万灵妖仙差距甚大,又不忍弃牧云于不顾。召出莲台,打坐于其上,默诵大自在经。 玉虚子化作一缕烟尘,进入牧云灵识之海。 他仍保留着意识,修为却是暂时融归牧云所有。 牧云额头出现青色火焰纹,悬浮于半空,浩瀚能量发自本源。与天地合,竟不知其深浅若何。 万灵妖仙看向牧云,面现惊喜神色。 “本仙没看错你,不过合体期修为,已能令本仙感受到威胁。” 牧云仿佛能感受到万物呼吸,心如平湖,波澜不惊。 “妖仙,今日你与我一战,与他人无关,让他们都退下吧。” “本仙答应了你那么多条件,不差这一个。”万灵妖仙声音响彻双龙峰,“众妖王听令,退后百里,不得有误!” “是!”众妖王领命,化作各色烟尘,离开了双龙峰。 “玉儿,尊者,你们回清水峰。那里有阵法保护,他也奈何不了你们。” 万灵妖仙笑道:“你的法阵固然精奇,不过只要本仙想,就可以将其破解。” 无尘尊者道:“贫僧是莲花化身,肉体不死不灭,牧施主不必为我忧心。” 锦玉也不愿离开。 “你若是死了,我活着也没有意义。”锦玉诚恳说道,“无论结果如何,我都想守在你身旁。” 万灵妖仙笑道:“你们这么做不仅帮不到牧先生,还会害他分神。” 牧云看向二人,眼神暗示,道:“你们去安全的地方。” 无尘尊者停止诵经,安慰锦玉道:“锦施主和牧施主心脉相连,可感知危险。情势危急,咱们再赶来也不迟。” 锦玉明白万灵妖仙和牧云要动真格,而且时间不站在牧云这边,咬了咬嘴唇,变回本体与端坐莲台的无尘尊者离开了蛇盘峰。 待二人去远,万灵妖仙看向牧云,笑道:“牧先生,本仙知你是阵法大师。为了让你增添几分战斗力,准许你释放增幅法阵。” 牧云敬万灵妖仙之大度,却也不是死要面子活受罪的性格,召唤出一块阵法罗盘。 万灵妖仙凝神感应,探明阵法罗盘中有四重增幅法阵。 牧云有时做事会走极端,但不可否认是个信守承诺的汉子。 第一重白光阵法,乃是风之阵;第二重绿光阵法,则是林之阵;第三重红光阵法,即为火之阵;第四重灰光阵法,正是山之阵。 风阵提升速度与敏捷;林阵增强复原能力;火阵提升攻击;山阵增幅防御。 四阵合一,附着于灵宝乾坤棍之上。 “阵法布置信手拈来,大师果然名不虚传。”万灵妖仙道,“既然你要斗兵刃,本仙就陪你走几招。” 万灵妖仙的兵器就是纸折扇。 呼吸之间,牧云已经来至万灵妖仙身旁。 棍出如游龙,翩跹似蝶舞。 招式精妙,举重若轻。 万灵妖仙之筋骨已与山岳同,刀枪不入,水火不侵。 试着接了牧云一记横扫千军,侧肋传来麻痹感。雷属性元素乱窜,继而被转化为最原始的能量。 仙人可搬山填海,与天地融为一体。 无需再通过功法将自然元素之力转化为真气,天地间的自然能量,皆可为其所用。 自然元素衍生变化出各种属性,修行到极致,得道成仙便会返璞归真,使用人身无法运用的自然元素。 修行本是逆天而行,却又暗合天道循环相生之理。 “魔头,你的棍法很精巧,是从哪里学来的?”万灵妖仙招数被拆解,瞬身出现在双龙峰边缘,拉开了距离。 “这是在下博采众家之长,自创出来的棍法,名为青龙棍。” “此棍法与天地至道相合,攻守兼备,比无上武技更厉害。看来你不仅精通阵法,在武技方面也是大师。” “承蒙夸奖,”牧云将四重增幅法阵由乾坤棍转移到虎魄刀,“在下用棍破不了你的防,就用刀和你一决高下。” “万变不离其宗,本仙还是用扇相迎。” “不用掩饰了,你只会用扇子。”牧云巧用激将法。 万灵妖仙的纸折扇是无上灵宝,其中蕴含乾坤之力,不仅异常坚固,其中还混杂了元素之力,极其不易对付。 “牧先生,你的激将法有点过时,不过本仙就让你瞧瞧,我的赤手拳有多厉害。” 牧云从万灵妖仙的一举一动中,感受到了身为上位者的傲慢。 在妖仙眼中,他不过是个能激起争斗心的玩物。 对于得道上仙而言,这种斗心并不多见。 刀影闪烁,不见其踪。 太上金符的添加,没有任何征兆。 暗影剑气融入刀法之中,将金符穿进万灵妖仙肉体。 痛楚不知有多少年没出现在妖仙感知,熟悉而又陌生的黑色血液,顺着太上金符封印住的伤口,浸染洁白无瑕的长袍。 仿佛是肆意挥墨的水墨,没有任何章法可言。 万灵妖仙的眼眸中多了几缕黑烟,杀气透体而出。 “妖仙,你是不是没想过,仙人之体也会被凡人所伤?” “金丹期后可称半仙之体,你如今借助他人之力,修为短暂迈入合体期,又怎可称凡人?” “半仙是天桥底下算命瞎子的称号,没有羽化飞升,皆是肉体凡胎。” 万灵妖仙瞬身到远处,忍痛拔掉粘在皮肉上的太上金符,扯下了一大块肉。 “太上老君的符箓,怪不得能伤到本仙。你这小子,是嫌命太长了吗?” “如果输给你,今天就是我的死期。”牧云爽朗笑道,“你面对的是绝命勇者,就算赢不了你,也得让你付出惨痛代价。” “不愧是身处修罗道的男人,讲话直白,行事风格狠辣。不得不说,你和我很像。” “睚眦必报。” 万灵妖仙面带笑容,霎时变幻成无形无质的烟雾,浩瀚能量萦绕于周身。 转瞬间来到牧云身旁,张开獠牙大口,咬向与被剑气所伤的相同部位。 攻击速度之快,根本来不及反应。 牧云侧肋一块血肉被硬生生扯掉,鲜血淋漓,疼痛即刻传进大脑。 万灵妖仙大口吞咽,将扯下的肉吃进肚中。 “你中计了。”牧云召出一瓶特效金疮药,洒在受伤部位,新血肉即刻长了出来。 万灵妖仙用长舌头舔舐掉嘴边的鲜血,从容淡定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狰狞可憎。 这才是睚眦的本来面目。 “牧先生,我玩够了!接下来不会再留情,这就送你赴黄泉!” 他的声音中多了一种嘶吼般的声线,顺着血腥气,直扑几里之外的牧云。 睚眦是以体术见长的妖仙,所知灵术并不多。 牧云用桃木钉附着太上金符,边仓皇逃窜,边将桃木钉打进地里。 万灵妖仙不知牧云葫芦里卖的什么药,提防他布置大阵,暂时中断攻击。张开嘴巴喷出一道火柱,焚烧牧云打进地里的桃木钉。 “看来我还是低估你了。” “小子,我杀掉的自作聪明者,没有一万,也有上千之数。你那点心思,岂能瞒过本仙?” 牧云召出阵法罗盘,尚未来得及发动,被突如其来的劲风夺取,继而碎成了数块。 储存在其中的法阵,也跟着失去了效力。 万灵妖仙急着吃掉牧云和玉虚子,下手毫不留情。 牧云匆忙闪避,浑身各处仍是负了伤。 情势越来越危急。 …… 锦玉以为是自己的错觉。 不只双龙峰上有牧云心脉,她身旁也有一道心脉跳动。 及至回到清水峰,水纹般的虚影变成实体,赫然又是一个牧云。 “这是怎么回事?”无尘尊者也是满头雾水。 牧云道:“我是牧云,在双龙峰和万灵妖仙战斗的也是牧云。” 解释过后,无尘尊者和锦玉仍是不能理解。 “你和劲敌作战,为何分身削弱自己的力量?”锦玉疑惑不解。 “没时间跟你们解释了,我要赶紧布阵。双龙峰的牧云支撑不了太久。” “为何?” “一切结束之后,我再跟你们解释。” 无尘尊者和锦玉不再追问,静观其变。 牧云召唤出玉葫芦中唯一一块灵宝阵法罗盘,太上金符若干,还有黄金丹砂。更不迟疑,着手布置洪荒诛仙阵。 小妖们留在洞府,几个胆子大的扒着洞门观望,看牧云手法熟练的法阵布置流程。 每使用一道太上金符,牧云皆会注入一缕真气。能量消耗速度之快,丝毫不亚于拼命逃窜的战斗分身。 锦玉担忧小妖们会突然闯出来打搅牧云,瞬身到洞府边,扭转石门机关,屏蔽掉可能的干扰。 无尘尊者盘坐莲台,目不转睛盯着牧云布置法阵的过程。 他在龙城灵宝大会曾见识过迷你洪荒诛仙阵,与此时的法阵雏形相比,感觉起来有天壤之别。 无尘尊者只是金丹期,洪荒诛仙阵对他几乎不起作用,但其中精妙繁复,以及能量的星罗棋布,使他感到一种无力感。 不知为何,再如何想凝神记住法阵的布置流程,总会在某个节点分神。 再回忆之时,前边的过程也已经遗忘。 佛门讲究缘法,既然无法看懂,代表与洪荒诛仙阵无缘。无尘尊者也不勉强,闭目合十,默诵观音经为牧云祝祷。 虽然不知牧云使用的是何种灵术,但双龙峰的毕竟也是本体,一旦遭遇不测,洪荒诛仙阵也会变为徒劳。 法阵逐渐成型,蕴含的磅礴能量内敛,看起来和灵宝大会时的锋芒毕露不同,格外低调难辨。 “牧云,你这法阵是不是缺了什么东西?” “你竟然看出来了,这个洪荒诛仙阵缺了阵眼。”牧云嘴角溢出一丝血迹。 “你怎么了?” “双龙峰那边快支撑不住了。我找到他的弱点了,你们不用担心。”说着话,牧云又吐出一口血。 身形变幻,继而消失不见。 锦玉心中满是焦虑。 无尘尊者仍在默诵观音经,只是心中产生一个想法:“你想叫别人不担心,至少别在离开前吐血啊。” 锦玉问道:“尊者,咱们要不要去双龙峰探查情况?” “锦施主,那里的战斗已经超越你我二人可以涉足的范畴,去了反而会成为牧施主的负担。现在只有信任他和他精心准备的作战计划。” 无尘尊者本以为牧云只是逞一时之勇,亲眼见到他布置诛仙阵,便知早已有铲除妖仙的念头。 …… 牧云分身归本体,翻滚摔进一条深沟,阵法罗盘掉到了石堆中间。 由于阵法并未发动,灵宝罗盘与石头无异,没有引起妖仙注意。 牧云身上沾满了血迹,特效金疮药敷满全身,回血丹像糖豆般塞进嘴里。 吐血并非被妖仙打中所致,而是吃了过量回血丹,体内气血过于充沛,不得不排出体外。 只不过掉进深沟,是受到了货真价实的攻击。 万灵妖仙封住了沟口,居高临下道:“牧先生,你是个纵火的魔头,在吃掉你之前,本仙让你尝尝被魂火炙烤的滋味。” “不要啊!”牧云假装示弱,以懈怠妖仙之心。 唯有让妖仙感受不到威胁,才有机会发动洪荒诛仙阵,一举将身为上古凶兽的睚眦给铲除。 虽然睚眦会自然重生,但到时已不记得万妖山之事,与诛灭没有区别。 万灵妖仙情知牧云无法从深沟脱身,变回本体,双眼飚射出两团黑漆漆的火焰,穿过仙法封印,一并进入深沟。 睚眦体长十余米,高达三米,有龙族特征,长得更像独角麒麟。 牧云等的就是这个时机,咬破左手无名指,将连接心脉的精血涂抹在灵宝罗盘之上。 睚眦撕扯牧云侧肋时,将作为阵眼的太上金符吞进肚里,受到灵宝罗盘牵引,发出一道金灿灿的光。 它的腹部被照得通明,甚至能看清五脏六腑。 洪荒诛仙阵对常人来说,不过是视觉效果炫酷的法阵。可对于修成正果的仙人,却是无法逃脱的因果律武器。 仙法被阵眼牵引,再也不为本体所用。 天地变色,整座万妖山乌云压顶。 平素被万灵妖仙压制住的妖气,再也不受控制地飞腾到天空。 白昼好似黑夜。 山间河水逆流,鱼鳖虾蟹变得异常躁动不安。 青狮王仰头看着天际,阴云最浓郁处正是双龙峰。 “狐兄,是不是大妖王出事了?” 妖狐王收起折扇,掐指一算,心中已有几分明悟。 “论本事,十个牧云也及不上大妖王。只是牧云那小子不是一根筋,巧用身外化身,打了大妖王一个出其不意。” “狐兄,要不要去支援大妖王?”巨石王是巨石成精,对大妖王的印象还算不错。 “洪荒诛仙阵已成,大妖王终局已定。” “诛仙阵对咱们又没有太大威胁,怕它作甚?” “应该忌惮的是牧云,而不是诛仙阵。”妖狐王笑道,“他屠灭了两个上古妖兽,干掉了双头龙。如今连散仙大妖王都要死在他的诛仙阵下。你觉得你能奈何得了他吗?” “大妖王把他打得元气大伤,咱们去了,诛杀他不就是手到擒来的事吗?”青狮王更支持巨石王的观点。 “俗话说鼠目寸光。你们是真不明白,还是假不明白?” “吾辈愚钝,还望狐兄赐教。” “这次来万妖山的僧道都大有来头,分别来自蓬莱、昆仑和普陀。不仅如此,那个合体期的道士还是通天教主的弟子。”妖狐王道,“虽然各大仙山没有明确表态,但他们派的人已经清晰显示了他们的态度。” 巨石王暗吸一口凉气。 万妖山最强的就是大妖王万灵妖仙,相对于三大仙山,堪称不入流的小势力。 青狮王想起当日蜃龙大王的忠告,丧失了继续争斗之心,问道:“大妖王危在旦夕,日后万妖山会走向何方?难道我等要被关在镇妖塔不成?” “如果真的要将我等抓进镇妖塔,仙山会直接派出仙人,不会推动牧云做这件事。”妖狐王聪明才智优于常人,反复思量,早已想通了这件事。 “不知牧云那小子究竟想要怎样的变局。”巨石王心中不免担忧。 “我昨日又见过他一次,完全不像初次见面时表现出的那样不通情理。他为阳城百姓而来,只要咱们愿让出通路,保证不侵扰平民,可保地位无虞。” 众妖王听完对话,皆以为妖狐王言之有理。 他们畏惧性情乖张,有仇必报的万灵妖仙日久。如今他身陷险境,竟无一个妖王舍命相救。 洪荒诛仙阵中浮现出一柄由金光凝结的光剑,可斩诸天神佛,却无法伤到黎民百姓。 正所谓天道轮回,万物相生相克。 牧云拔出光剑,走向被洪荒诛仙阵镇压的万灵妖仙。 万灵妖仙被天地浩瀚能量压制,不仅无法动弹,也没办法使用任何仙术。 “求求你,饶了我!你想做什么,我都答应你!”万灵妖仙感受到光剑的厉害之处,低下了高傲的头颅。 “如果你没有杀掉戒尺大师和那些无辜小妖,我或许会考虑放了你。如今结下深仇,若我手下留情,又如何向那些亡灵交代?!”说罢,毅然举起光剑。 “我给了你那么多机会,难道换不来你的同情吗?” “你的出发点是对于实力的自信,同时也是源于傲慢。正是这个不起眼的弱点,将你推到了死亡边缘。”牧云笑道,“我不是你,有杀敌之机绝不会错过。放虎归山的事,我不会做。” 万灵妖仙感受到牧云果决的杀气,暗自悔恨不该犯下傲慢之罪的同时,也在思考报复手段。 他肉身将死,灵胎难以伤到灵识处于天道的牧云。 但是…… “魔头,成王败寇,你动手吧!” “我敬你是个修为通达的妖仙,就给你个痛快。希望你早日重生,再世为兽时,莫要轻视任何人。” 挥剑斩仙,毫不留情。 万灵妖仙肉身既灭,腔子中有股来自洪荒的凶气,飞出诛仙阵,飘向远方。 这股凶气会在某个集天地精华之所蛰伏,待时机成熟,便可重塑肉身,再度成为凶兽睚眦。 牧云收起灵宝罗盘,瘫倒在地。 尽管和万灵妖仙的战斗极其短暂,却几乎耗尽了他体内的真气。 玉虚子脱离灵识,急忙取出护心丹和聚气散,喂牧云服下。 牧云以为凶气会离开万妖山。 忽而心脉悸动,一种不妥的感觉萦绕于心头。 “道长,快带我去清水峰!”牧云全身经脉尽断,已经动弹不得,只能求助于真气接近枯竭的玉虚子。 玉虚子在灵识之海中目睹了战斗全程,没有布置诛仙阵前,他已做好了赴死准备。 如今捡回一条命,哪还管真气耗费了多少。 背起牧云,御剑急忙赶往清水峰。 无尘尊者用佛门秘术守护住锦玉心脉,仍是能感受到她的生命力在快速消逝。 天空中一团氤氲黑雾。 玉虚子停住宝剑,尽量平稳落地。 黑雾中发出野兽般的声音:“牧云,我一世修行毁于一旦。今日也让你尝尝丧失珍宝的滋味!” 放完狠话,黑雾飘到天际,倏忽消失不见。 牧云看向昏迷不醒的锦玉,知是万灵妖仙依靠仅存的意识,凝聚力量冲击了锦玉的灵识之海。 神兽灵识相对肉体偏弱,受到仙人级冲击,灵识之海破裂。 无尘尊者已经探查过锦玉经脉,低声道:“牧施主,锦施主此番怕是凶多吉少了。” 牧云无力召出续命丹,急道:“快喂她服下续命丹!” 玉虚子召出一个紫金色净瓶,倒出一粒金丹,喂锦玉服下。 “这粒丹药能帮锦姑娘维持一周,当务之急,是要赶紧找出救治之法。” 牧云经脉尽断,气旋消失,由修仙者堕回普通人身份,亦需接受治疗。 玉虚子猜透了牧云的心思,说出一个去处,令他呆在了原地。 第96章 莲花台 牧云休息之前,必须得妥善处理好阳城与万妖山事宜,否则付出的牺牲悉皆会付诸东流。 无尘尊者跳下莲台,让牧云坐于其上。 牧云服下生骨丹和大还丹,附身灵术的副作用一直持续,体内奇经八脉和筋骨不断重生。 痒和痛两种难以忍受的感觉,同时在体内交替进行。 牧云面不改色心不跳,维持着表面的平和。 玉虚子将锦玉带进清水峰洞府,先帮她稳住灵识之海,避免发生更糟的情况。 他留给众人的玉佩可以两相交流,注入一缕真气,找到身处千里之外的黄羽。 黄羽飞行速度极快,最适合运送伤员。 清水峰的法阵已经撤除。 一道烟尘般的能量降临峰口,凝聚成人身,赫然便是狡黠的妖狐王。 “牧先生,本王特来恭喜你战胜万灵妖仙。” “不用做表面功夫,直接谈正事。”牧云中气十足。 妖狐王感应不到牧云的本源气旋,知他修为破灭,重归凡人行列。 “牧先生,你做的这些值得吗?” 牧云的价值观和妖狐王截然不同,正如两个世界的人,互相之间难以理解对方。 “为黎民百姓而战义不容辞,没什么值不值得。” “你杀了大妖王,自己苦心修行来的修为也化为泡影。必须从一无所有的状态重头再来,不会觉得痛苦吗?” “睚眦妖仙也会重新修炼,在下只是陪他罢了。”牧云很豁达。 妖狐王沉吟良久。 牧云也没言语。 “本王曾跟大妖王提过,与你形影不离的姑娘是你的弱点。”妖狐王道,“她还好吗?” “睚眦择地重生之前,以妖仙修为冲击了玉儿的灵识之海。” “这倒是本王的过失了。” “你的过失很多,已无法再细数,不过这阳城百姓和万妖山都需要你。” “我还以为你嫉恶如仇,眼里容不得沙子。”妖狐王手摇折扇,明明牧云只是没有修为的凡人,却依然看不透他。 牧云嘴角扬起:“在下是曾跟各路人打过交道,做过买卖的酒商。除了有少年热血,也懂得灵活变通。” 说到酒,妖狐王下意识舔了舔嘴唇。 “牧先生,你邀来佛道仙山助力,不惜代价攻打万妖山,究竟想达成什么目的?” “万妖山的妖族让出通往南部村镇和河流的道路,供阳城百姓通商。除此以外,不得侵扰过路客商和百姓。” “我们为什么要同意?” “不同意就得准备好后事了。”牧云用最平静的语气,说出了最狠的话。 “真是不明白,本王为何会怕一个连气旋都没有的凡人。”妖狐王道,“既然牧先生有诚意,我愿意接受这个和谈条件。” 牧云并不天真,不会轻信狐狸的言语。 “你只是万妖山一个峰口的王,能代表别人吗?” “妖族行事风格简单粗暴,谁是最强者,我们就会臣服于谁。” “如此说来,你是这万妖山的最强者了?” 妖狐王笑容灿烂。 这是他第一次真正展露笑颜,雌雄难辨的脸庞,看起来魅惑力十足。 “原来,从一开始你就把我当成了棋子。”牧云闭上双眼,并非装深沉,而是身体各处传来的痒和痛实在难当。 “牧先生,我愿意让出纵贯万妖山的五十里地界作为通路,保妖族不侵扰过往客商和平民,”妖狐王不想笑,可是笑意难止,“无论牧先生何时来访,我都会敞开怀抱欢迎你。” “我相信你。” 又是一阵沉默。 “牧先生,你想必很痛苦吧?”妖狐王能感应到牧云体内持续不断的破坏和修复过程。 即便只是出现在感知中,也能想象其中的痛苦。 他之所以没挑明,就是想看看牧云的忍耐极限在哪里。结果是他没能沉住气,主动提及了牧云伤势。 这次的无声较量,妖狐王又刷新了对牧云的认知。 牧云想起失去挚友的梦魔,开口索要了雷云峰。 只要他提出的条件,妖狐王无不应允。 妖狐王虽是万妖山现存最强者,不过想要整合各大峰口,也需要些时间。先行告辞离去,约定明日正式签订契约。 牧云乘莲台飞进洞府,看见仿若睡下的锦玉,心中一阵绞痛。 青鱼散人带他成为修仙者,又让女儿和自己签订生命共享契约,屡次救他的性命。 仔细回想,牧云基本没为她做过什么事,甚至连她的喜欢也无法回应。 亏欠得太多,令牧云心生愧疚。 “玉虚子道长,玉儿情况如何?” 玉虚子听到牧云的声音,转头低声道:“锦道友灵识之海破裂,除了求助仙人,只有普陀山秘法能够医治。” “联系到黄羽了吗?” “正在赶回来的路上。只要他一到,贫道就让他带锦道友去普陀山接受治疗。” “贫僧代牧施主陪护,莲台先留给你。等你忙完阳城事务,再来普陀山归还便是。” 牧云没有异议。 他修习了轩辕玉华改良的易经八卦,能够窥探天机。只是牧云有自己的想法,从不肯占卜前程。 清水峰高处传来嘹亮啼鸣之声。 玉虚子道:“黄道友回来了。” 暗中拈诀,使锦玉飘浮于空中,缓慢飞出洞府。 黄羽幻化人形,问道:“万灵妖仙呢?” “我用诛仙阵把他斩了。” 梦魔吓了一跳。 他内心中无比希望牧云能胜过万灵妖仙,可理智告诉他这是不切实际的想法。当真变成现实,便有种梦幻感油然浮现。 打自己一巴掌,痛觉提醒梦魔,眼前所见即为现实。 他不想问牧云是如何做到诛杀妖仙这种看似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而是问道:“牧先生,您帮我要了雷云峰吗?” “我已经跟妖狐王谈好,以后你就是雷云峰妖王。” “牧先生万岁!” “不要乱叫,会给我惹麻烦。” “人皇老儿又管不到阳城,怕他作甚!” 牧云摇了摇头,不再理会欢呼雀跃的梦魔,转头看向黄羽:“黄大哥,拜托你带玉儿和无尘尊者去普陀山。” 黄羽这才注意到处于昏迷状态的锦玉:“锦施主怎么了?” “路上细说,”无尘尊者道,“贫僧跟你一同前往普陀山。” 黄羽意识到出了大事,变回大鹏本体,让无尘尊者和锦玉坐到背上。 玉虚子不像牧云那样抵触知晓未来之事,叮嘱道:“回普陀山之后找雪芙尊者,她有办法医治锦道友。” 牧云听到雪芙尊者,不再有触电般的感受。 他经历过生死,见证了锦玉的付出,对爱有了与以往不同的理解。 爱不是占有,而是奉献。 黄羽道:“牧施主放心,我没能在与妖仙的战斗中帮上忙,一定会用最快速度,将锦施主送到普陀山,交给雪芙尊者。” “拜托了。”牧云全身筋骨仍未愈合,无法走下莲台,目送金翅大鹏飞上九天。 玉虚子拱手道:“牧道友,贫道此行的任务之一已经完成。想开设道观需占用峰口,得去和妖狐王洽谈,恕贫道不能陪你进城了。” 尽管玉虚子很敬佩牧云的拼劲和热血,不过他此行下山的真正目的,是要在万妖山建一座延续道家香火的道观。 “罗阳峰距离阳城最近,最适合开设道观。道长可与金面大王交涉,让他迁至蛇盘峰,继续做他的妖王。” “多谢牧道友指点了。”玉虚子化作一阵烟雾,消失在清水峰。 梦魔感应不到牧云的气旋,只要他想,似乎可以轻松碾死牧云。 刹那间,这种想法变得极其诱人。 “牧先生,你有许多优点,但同时也是你的缺点。” “我信任你,哪怕错了也无怨无悔。”牧云笑得很从容。 他从没将生死看得太重。如若命该如此,坦然接受即可。 梦魔想起牧云高抬贵手之事,心中杀念陡消:“牧先生,本王给你个忠告,正如永远不要把背部交给猛兽一样,绝不可再轻信不知底细的妖族。” “我选的路,绝不会后悔。”牧云笑道,“正好你有空,陪我进阳城逛逛。” “牧先生,你还真是神经大条。换作是我,绝不会和表露过杀心的人待在一起。” “别婆婆妈妈了,咱们赶紧出发。” 梦魔听到牧云严肃的语气,忽想起不久前对方才以借来的合体期修为杀掉了货真价实的妖仙。 即便现在有伤在身,莲台护体,轻易无法伤他的情况下,被反杀的几率实在太大。 梦魔不是傻子,很快考虑清楚利弊。又拿出谨小慎微的态度,护送牧云前往阳城。 邵正得知万妖山的妖王同意让出一条通商道路,喜出望外,立即提笔书写告示,派衙门差人全城张贴。 “牧先生,你是佛门弟子?”邵正忙完手头工作,询问坐在莲台上的牧云。 “在下算半个佛门信徒。” “怎么是半个呢?” “在下不参佛经,拜佛也只拜几个,当然只能算半个信徒了。” “牧先生的说法,本城主还是第一次听闻。” “猴属皆受斗战胜佛恩惠,没有登记在生死簿。牧某得灵猴长老收养长大成人,不可不敬。后得绫罗仙子撰写的秘卷之书传授,习得世间千余种灵术仙法,亦不可不敬。” “原来牧先生敬的不是佛门,而是对你有恩之人。” “不尽然。” 邵正拱手道:“本城主敬僧道,更敬先生。” 牧云没想过做英雄,也没想过接受谁的致谢。 “阿弥陀佛。” 佛祖法号脱口而出,仿佛不说就对不住座下莲花台。 第97章 睡莲花开 普陀山霞雾瑞霭,佛光普照。 黄羽在山门外停下,幻化人身背着锦玉,跟随无尘尊者脚步,心中蓦然生出朝圣感。 佛教五大仙山中有四座是菩萨道场。另一座属于弥勒佛。 观音菩萨聆听世音,常怀慈悲之心,三界信徒众多。 黄羽久闻观音菩萨大名,来至她讲经的道场,只觉灵识之海中圣光笼罩,心境无比空明。 佛心讲究四大皆空,处于尘世的白马寺需接待四方香客,与清静无为的山场佛寺相比,多了几分烟火气。 无尘尊者边往山上行,边念诵观音经。 空明梵音在山谷间回响,间或有猿啼鹤唳应和,恍然产生身处仙境之妙感。 行至半山腰,几只全身金黄的灵猴跑过来,小手里抓着山林间的野果,站在护栏上,仿佛是在等待他们。 个头最大的灵猴跳下护栏,踏上一条小径,回头见无尘尊者和黄羽没有动,发出吱吱的叫声提醒。 无尘尊者认得这只灵猴,道:“它在引路。” 黄羽点了点头,跟随灵猴和无尘尊者踏上鲜少有行走痕迹的小径。 他没问这条小路通向哪里,也没有施展灵术,像个普通人那样踏石而行,偶尔半脚落空,几块小石子滚落山崖,发出令人心悸的声响。 灵猴对黄羽搞出的动静很不满,几次回头呲牙恐吓。 黄羽背着锦玉,行动多有不便,只好施展悬空术,在小径上方飘浮前行。 无尘尊者的梵音在山谷中回响,更添几分庄严与慈悲。 灵猴的暴躁逐渐消退,灵巧地在小径上跳跃。走到尽头,俨然是座建在崖壁上的寺庙。 这是普陀山收容女弟子的所在。 门扉打开,可以看见佛堂中有尊观音像。 有位身穿素色长衫的女尊者,盘坐在毡垫上低诵经文。 木鱼声忽而止歇。 女尊者站起身,隐有佛光变幻。 无尘尊者和黄羽皆是佛门中人,知女尊者已体悟四弘誓愿——众生无边誓愿度,烦恼无尽誓愿断,法门无量誓愿学,佛道无上誓愿成。 以凡人之躯晋身十信南无圣心菩萨。 无尘尊者合十躬身:“弟子无尘参见菩萨。” 黄羽单手合十,同样躬身见礼。 圣心菩萨转过身,头纱后的佛光映照,法相庄严。 “两位尊者请随我来。”圣心菩萨独具慧眼,已知前后经过。 行出禅堂,带三人进入专门腾出来的静室。 墙壁上张贴楷书“禅”字,桌上有个水壶和几个杯子,除此以外别无他物。 圣心菩萨右手被粉光萦绕,略施仙法,将昏迷不醒的锦玉转移到静室土炕,使其平躺休息。 无尘尊者和黄羽等了半天,没见圣心菩萨施展手段医治,难免心生困惑。 黄羽没接触过菩萨,不知该如何开口。 无尘尊者得过观音菩萨传授,以天下苍生为念,认为一草一木皆值得珍惜,开言问道:“菩萨,为何不给锦施主疗伤?” “非我不愿给她医治,实是机缘未到。”圣心菩萨道,“贫僧与她父亲相识,写一封信,劳烦黄尊者把信带到灵泉山。” “贫僧定不负所托。” 黄羽收好圣心菩萨写的信,在院中变回本体振翅飞出寺院。 圣心菩萨站在院中,仰望远山上的积雪。 “无尘尊者,你离开寺院日久,暂且回去休息,待牧施主来普陀山,贫僧再通知你来静心禅院。” 无尘尊者双手合十,念诵佛号,随即离开静心禅院。 …… 青鱼散人将锦玉经受生死关的事写在信上,托付黄羽将信带至青峰山。 紫翼狮鹫带着怒火而来,吼声差点将灵泉山翻了个底朝天。 甚至坐在黄羽背上,前往普陀山时仍在喋喋不休。 青鱼散人尽管是个甩手掌柜,却有自己一套独特理解。明智地选择沉默,任由狂风暴雨席卷他的耳膜。 黄羽飞到普陀山范围,不得不说道:“普陀山是佛门圣地,两位施主请将怒火压下去,莫要扰了清净地。” “以后再找你算账!”紫翼狮鹫敬重观音菩萨,不敢在普陀山撒野,迈步踏上石阶。 普陀山的仙雾缭绕,仿若有某种使人镇定心神的奇妙功效,越往上行,心境就越平和。 灵猴依然站在护栏上,见三人到来,发出高亢的叫声。继而头前引路,将他们带进静心禅院。 青鱼散人初见圣心菩萨,便认出她曾是云瑶。 如今身份迥然,无法再以俗尘身份相见。 “两位施主,贫僧带你们去见女儿。”圣心菩萨走在前边,所过之处,有股沁人馨香。 并非来自人世间的胭脂水粉,而是兰心具象。 紫翼狮鹫看见处于昏迷状态的锦玉,箭步冲到床边,握住她冰凉的手,眼中垂下泪来。 她和锦玉在青峰山一同生活数百年,母女情深,见不得女儿遭受苦难。 青鱼散人虽没有尽到为父职责,却始终心系着唯一的龙女,问道:“菩萨,小女还有救吗?” “青鱼施主,待雪山睡莲花开之时,贫僧便会替你女儿医治。” “睡莲何时会开?” “此为天机,贫僧不可道破。” 青鱼散人不知是所有菩萨都如此讲话,还是圣心菩萨的特有方式。 他身为龙族,不可不敬佛门,可还是想找个地方发泄一下。 当初明媚如春的少女,如今一朝成菩萨,天人永隔的感觉令他很想大声呼喊。 可又不知该喊什么,踱步到院中。 牧云和云瑶同期进入灵泉宗学艺,十年苦修,经历命运的岔路口,自此尘缘告终。 “不知那傻小子怎么样了。”青鱼散人和牧云没有师徒之名,却有传艺之实。 十年对龙族来说不过转瞬,有了令人日思夜想的美酒,足以在生命长河中煜煜生辉。 “玉儿化成青龙都受了这么重的伤,难道他……”急忙袖占一卦,确认牧云还活着,方才松了口气。 “老东西,你在这发什么呆!快去打点水,我要给女儿净面!”紫翼狮鹫也走出静室,用传音方式怼老龙。 青鱼散人叫苦不迭。 若非锦玉经历生死劫,他绝不愿与性格强势的紫翼狮鹫同处一个屋檐下。这也是当初投奔杨宗主,去当灵泉龙王的原因。 “现在最要紧的是先找到睡莲方位,确认它的状态。你这个妇人,真是分不清轻重!” 青鱼散人为躲清闲,变回青龙本体,腾云驾雾,飞出普陀山范围,前往距离最近的雪山。 玲珑世界的睡莲生长在寒冷地带,千年一开花。 山上有数千朵沉睡的雪莲,仿若一片花海,任谁也说不清圣心菩萨究竟指的是哪朵。 青鱼散人暗道:“真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曾几何时,老夫还能在他们面前故弄玄虚,如今可是换了天地咯。” 他坐在雪地上,感受山顶寒风吹拂,比紫翼狮鹫的唠叨要动听得多。 双手做枕,仰望比平地更近的天空。 原本应惬意享受的午后,却被对女儿性命的担忧打搅。 他总以为自己是个不顾亲情的洒脱之人,当真遇到,还是逃不过七情六欲。 “鹿儿那姑娘真是聪明,小小年纪就做到四大皆空。老夫不如她啊。” 啪! 青鱼散人额头挨了一记轻锤。 “你不是来看睡莲吗?怎么睡下了!”赫然是紫翼狮鹫的声音。 青鱼散人无可奈何,坐起身道:“这座雪山有上千朵睡莲,我哪儿知道菩萨指的是哪一朵?” “玉儿灵识之海出现裂痕,治疗方法无非是弥补或重塑。普通睡莲不会有此等神奇功效,必是那传说中的万年雪莲。”紫翼狮鹫能盘踞青峰山数千年,头脑比常人更聪敏。 青鱼散人盘腿打坐,释放神识,探查雪山上的生灵。 无论是猴子撒尿,亦或是仙鹤饮水,都逃不过他的感知。 悬崖中段有朵大如铜盆的睡莲,释放能量之强,甚至压过了不少初级修仙者。 “怎么样,感应到了吗?” “本来感应到了,你这一说话,又把我的感知打断了。” “你啊,真没用!”紫翼狮鹫跑到雪莲前方,一朵接一朵地弯身察看。 凝神感应,没觉得它们有何特别之处。 青鱼散人见紫翼狮鹫各处忙活,于心不忍,叹道:“菩萨说的那朵睡莲长在悬崖峭壁上,还是花骨朵状态,尚不知何时开放。” 紫翼狮鹫闻言变回本体,意欲到悬崖上亲眼看看那朵睡莲。 青鱼散人施了个仙法,变出能量锁链,困住了狮鹫双翼。 “顾名思义,睡莲是沉睡中的莲花。你这一去万一惊扰了它,女儿救命用的药材就废掉了。” 紫翼狮鹫闻言冷静下来,继而暗自庆幸没有做出冲动之事。 万事万物皆有其规律。 睡莲万年不开,遇机缘方可绽放。 青鱼散人明白这个理,可还是心中烦闷。召出一坛酒,下意识揭开了盖子。 “喂!女儿昏迷不醒,你还有心思在这儿喝酒?”紫翼狮鹫叉着腰,眼睛瞪得像铜铃。 青鱼散人求饶道:“你别说了。不然又要扯到我几百年不管女儿,诸如此类让人难堪的话题。” “咋了,你这老龙也懂得难堪?丢下我和女儿几百年不管,难道不是事实?” “我离你们那么近,岂会不关注你们?我只是想清修,早日成仙。” “你成仙了吗?” “早成仙了。” “那还挺值的。”紫翼狮鹫坐下,忍不住看向酒坛,问道,“这是从哪儿买的酒?” “这酒寻常酒肆可买不到。如果找不到酿酒师,可谓千金难求。” “哪个酿酒师的手艺这么好?” “牧云。” “原来是那个臭小子!”紫翼狮鹫哼了一声,“我把女儿交给他,结果让玉儿受这么重的伤。再见到他,我一定要他好看!” 青鱼散人将酒坛递到狮鹫面前,道:“牧云是我领进修仙门的,他的性格我最清楚。玉儿伤成这样,他也好不到哪儿去。” “那是你这个做师傅的不中用,引他走上了歪路。” “行,都是我的错,好了吧。”青鱼散人只能投降。 狮鹫喝了一口酒,个中美味令她暂时无暇顾及发火。 两人对饮两坛。 “这样做不对,女儿还昏迷不醒。咱们作为父母,岂能在此间饮酒作乐。” “什么饮酒作乐?这分明是借酒浇愁。” “这倒也是。”紫翼狮鹫道,“圣心菩萨那么年轻,靠不靠得住?” “菩萨修习了十年医术,在玲珑大陆都是排得上号的大夫。若连她都无法医治玉儿,就只能求助观音菩萨了。” “不如直接求助观音菩萨。” “还是让救苦救难的观音菩萨去救世人吧。咱们女儿的伤,就放心交给圣心菩萨。” “你知道圣心菩萨的来历吗?” “当然知道,我还教过她仙法。” “你就吹牛吧。人家是佛门弟子,和你这老龙有什么关系?” “观音大士还是由道入释呢。以前跟随元始天尊学艺,后在佛门当菩萨。”青鱼散人最受不了有人质疑他的传授,反驳道,“我的亲传弟子只有圣心菩萨和牧云,我有必要撒谎吗?” “原来圣心菩萨和臭小子曾是师兄妹,真是天壤之别。” “菩萨天资聪颖。牧云的机灵都没在对的地方,除了阵法、酿酒和武技,他确实算不上天才。” “圣心菩萨已达到元婴期,那臭小子还不知有没有到筑基期。”紫翼狮鹫见过牧云,即便泡过圣池,还是没太大长进。 修为背后便是寿元。再好的天赋没修为支撑,也会在寿数终结时带进坟墓。 对天才辈出的修仙界来说,牧云实在难称天才。 “可是他感兴趣又擅长的领域,我敢打包票,玲珑世界无人能出其右。” “你这是师傅看徒弟,哪哪儿都好。” “我说的是公道话。” 尽管常人不信,但身为牧云的师傅,青鱼散人最清楚他的天赋。 第98章 值得 牧云筋骨内伤已愈,修为却只能从最基础阶段重新开始,绝非一日之功。 乘坐莲台和骑马的城主邵正前往罗阳峰山脚,在即将修建道观的中立地带谈判,最符合双方利益。 邵正带来了南部群山地图。 上边有用毛笔涂抹的痕迹,旁边写着楷体“万妖山”。 妖狐王幻化人形,一袭白色长袍,俨然人族贵公子。若是在上京出来逛一圈,定能风靡万千少女。 只可惜来谈判的都是得道高人,就连牧云这个修为尽失的凡人,都见过不少大场面。 牧云穿了青色长袍和罩衫,青丝带束发,手中拿着一支横笛,江湖豪侠的气概尽显。 “牧先生,果然是豪气干云。”身材高大的巨石王拱手见礼。 牧云笑道:“敢问阁下高姓大名?” “本王是万妖山大妖王,本体是一块补天石,也算是吸收天地灵气,得日月精华而生的妖精。”巨石王自报家门。 “原来是万妖山的妖主,失敬失敬。”邵正主动搭腔。 “你是?” “鄙人是这阳城城主。” 玉虚子道长换上了崭新道袍,手执拂尘,翩然驾鹤而来。 “道长,你迟到了。” “贫道游遍九百里万妖山,寻出了一段相对平坦的路,已标记在地图上。如若双方没有异议,可直接签订契约。” 梦魔站在远处,清楚意识到和牧云的差距。 这种差距是他用数百年方能弥补的沟壑,也许是永不能逾越之天堑。 梦魔接手雷云峰时,曾和妖狐王有过对话。对方的话语,仍在他耳畔回响。 …… “妖狐大王,您修为这么高。为何不亲自做这万妖山的妖王,却要把巨石王推上宝座?” “你没听说过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吗?想要明哲保身,尽量收敛锋芒才是正途。”妖狐王的眼神狡黠而充满智慧。 “我可以问个问题吗?” “本王很欣赏你的能力,但讲无妨。” “牧云修为尽废,不过是个凡人,大王为何不找机会除掉他,消除这个万妖山的祸患?” “夜魇大王,我欣赏你的能力,却不欣赏你的头脑。”妖狐王微笑道,“你可知牧云是何来头?” “难道是哪位大仙或佛陀菩萨转世?” “不,他只是个普通人。不是皇家失散多年的孩子,也不是丞相或都督的私生子。” “既然没显赫背景,不过是个毛头小子。” “背景只是上天赋予,真正了不起的是后天努力。牧云身为万中无一的阵法大师,置生死于度外,心系天下苍生。这样的人,本王不想与他为敌。” “可他明明是个大麻烦。” “你是否读过人族的典籍?” “没什么兴趣。” “我很喜欢典籍中的一个词汇,叫作‘仁者无敌’。牧云具备仁者特质。” “可他杀掉了蛇盘峰和双龙峰上的所有妖族。” “牧云只是具备仁者特质,并非盲目的从善之流。自从肉体堕入修罗道,一旦失去理智,他就会化身杀人利器。”妖狐王仍然保持着一成不变的微笑,“换言之,只要你不惹他,就能万事大吉。” “他只是个没有修为的凡人。” “本王跟你说不明白。” 妖狐王离开前,留下了一杯酒。 此酒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尝? …… 梦魔看着和各路大佬谈笑风生的牧云,恍惚明白为何万妖山众妖王对他恭敬有加。 原来以实力论豪杰的修仙界,也有特例。 玉虚子摘下腰间玉葫芦,吹一口仙气,迎风暴涨到舟船大小,载上巨石王、妖狐王、牧云和邵正。 一行五人鸟瞰玉虚子道长选取的通商路径。 妖狐王笑道:“此路两旁皆灵秀之所在,地势平坦,将阳城与南部河流相连。风起云涌,水脉互通。道长不愧是通天教主座下弟子,果然慧眼如炬。” 巨石王也想说点美言,自知不如妖狐王这般流畅,索性来到葫芦大峰,问道:“城主,你对这条路还满意吗?” 邵正肉眼凡胎,看不出风水门道,却也能感受到途经之处水草丰美,树木葱郁,心中无比畅快:“鄙人曾以为人妖殊途,甚至无法共存。如今看来,倒是书卷中的记载有失偏颇了。” 牧云笑道:“天地万物相生相克,就像一个环,缺一不可。如何在这广袤的玲珑世界共存,是值得各族世代探索的问题。” 巨石王是女娲石成精,存活数亿年之久,见过人世间的太平安乐,也经历过血雨猩风。 他不以人类为食,比寻常妖族更能感受到善意,也更容易理解人族的想法。 “邵城主,妖族虽不进阳城,但城里发生的事,向来逃不过我们的眼睛。你是个好官,只是没得到拥戴。” 牧云笑道:“邵城主只是没得到那些奸商富贾的拥戴。你去问一下黎民百姓,他们看得最清楚。” “牧先生总是观点独特。” “可能是我修为低,更贴近凡人,所以视角与你们这些活了许多年的妖族不同。” “有道理。这或许就是你能想着平民,而我们只想安享荣华的原因。” 邵正和妖族此前从未有过接触,旁听牧云和巨石王的谈话,了解到许多平日习惯忽略的细枝末节。 他总想着百姓,却忘了将视野放得更大,考虑天地万物互存共生的平衡之道。 玲珑星并非只有人兽的低维度世界,而是人兽神仙妖等种族共同栖身的高维度复合世界。 天理循环是佛道两家思考了数千万年的问题,思维之深刻,绝非读了十几年书的人族能够媲美。 “本以为鄙人看的书够多,知识足够丰富。今日接触到更广阔的天地,方知所学甚少。”邵正身为读书人,不禁有些羞愧。 “邵城主是个好官,但有时候要学会变通,方能获得各阵营的支持。”巨石王道,“俗话说水至清则无鱼,如果法度太过严明,某些民众赖以为生的灰色产业就无法生存。” 邵正道:“多谢妖主赐教。只是这里边的学问太深,鄙人不敢以三言两语,便更改一贯坚持的施政策略。” 妖狐王出现在葫芦大峰,方才的话题自然中断。 巨石王看见牧云手中的玉笛,提议让他吹奏一曲。 云瑶喜欢音乐,牧云便在夜晚来临时努力练习。十年间学全了各种乐器,偏爱笛子和古琴。 《天下大同》曲于半空中响起,犹如天籁之音,随着玉葫芦的飞行,传遍了万妖山河谷。 河边饮水的小兽,仰头看向玉葫芦,黝黑双眼倒映天空,沉醉在乐曲声中,恍惚以为身处仙境。 它们尚不具备灵智,却懂得世间音律。偶尔有几只发出嘹亮啸叫,应和半空的玉笛之音。 奇妙的是仿佛一切都在算计之内,杂音的出现并未破坏掉曲子的氛围,反而像点睛之笔。 远处一只仙鹤飞来,伴随玉葫芦而行。 “这是贫道的坐骑,它平素就爱听曲,却是挑剔的很,非仙乐不伴飞。牧道友的音乐造诣,丝毫不在酿酒术之下。” 不仅百兽啼鸣不会影响音律,就连玉虚子道长的话语,也无法破坏乐曲与万物的和谐。 《天下大同》是由上京名家欧阳贤融合万物之音所作,音律极为繁复,能完整记下来的人并不多,演奏时需得在面前放置乐谱。 牧云无提示吹奏此曲,已强过诸多乐师。将此曲演奏到极致,更是彰显出个中翘楚的天资。 众人身处天地间,感受高空凉风吹拂,放空心思,体味玲珑世界之浩渺,沉醉于宛转悠扬的笛声。 一曲奏罢,自西向东奔涌的宽广河流已映入眼帘。 众人无不称赞。 “牧先生,此曲只应天上有!” “本王听完曲子只觉身心舒畅。若是有坛美酒,那就更好了。” “妖狐王之意不在仙曲,实在美酒啊。” 巨石王笑道:“本王几次听妖狐王赞美牧先生的酿酒术,可惜只闻其名,未曾有幸亲尝美味,实在是件憾事。” 牧云昨晚彻夜修炼,凝聚了些许真气,从玉葫芦中召唤出五坛美酒,放在葫芦大峰。 玉虚子停住玉葫芦,正下方就是湍急的河流。 巨石王施了个妖术,酒坛盖子飞起。 各种酒香立即飘浮而出,杂而不乱,互相之间并没有冲突。 巨石王将最中意的酒坛摄到手里,仰头喝下一大口,美酒入腹,感觉其乐无穷。 聆听了天下大同曲,又喝下琼浆玉液般的美酒。 众人心中不约而同产生一种想法——今天一切都显得格外美好。 玉葫芦带着游览一遍通商路,双方都满意,签订契约就是顺理成章的手续。 巨石王画了押;邵正盖上城主宝印。 一式两份。 玉虚子施展仙法,为双方的契约加了一道保险。 “日后贫道会在罗阳峰开设道观,还望人妖两族能卖我个面子,不要违反契约规则。” 妖狐王笑道:“玉虚子道长师门显赫,万妖山不会与您为敌。” 牧云俯瞰奔涌河流,饮尽一坛酒道:“诸位,咱们该回城了。” 两大妖王要了几十坛酒,化作黑烟消失不见。 玉虚子催动玉葫芦,将邵正和牧云送到阳城城南门。 百姓们早已等候多时,见城主归来,翘首观望。 “商路通了!”邵正站在葫芦大峰上,高声宣布谈判结果。 此言一出,百姓们纷纷跪谢城主。 邵正遵从牧云意愿,没有将万妖山的实情告知民众,故此除邵正和师爷外,无人知晓征伐万妖山的详情。 城主府流传到民间的故事版本,通商功臣归属于皈依佛门的戒尺大师。 邵正命令工匠修葺废弃土地庙,将戒尺大师的泥塑立于其中,享受四时香火。 …… 细雨纷飞。 牧云站在路边树林,手里拿着虎魄刀和阵法罗盘。 他要解开一个妖族的困惑。 梦魔只身来到约定地点。 “法阵,开!” 白光闪过,法阵成型。 梦魔体内气旋消散,脖子微凉,继而有种隐约痛感。 用手摸向脖颈,立即沾满了黑色鲜血。 牧云收起的虎魄刀,却未曾沾染半点血迹。 “只要伤口再加深半寸,你的喉咙和血管皆会破裂。你苦苦探索的问题,可曾有了答案?” 梦魔心下大惊。 他急忙敷上特效金疮药,面色煞白道:“牧先生,我知错了,求你饶我一命!” 远处传来马匹打响鼻的声音。 牧云没有理会战兢兢的梦魔,收起虎魄刀,快步走过去探查。 一对年迈夫妇躲在马车下边,雨滴穿过破旧马车,打湿了他们的头发和衣服。 牧云急忙召出两把纸伞,递给了老夫妇。 老汉满脸不好意思,憨笑着不肯接。 老妪接过纸伞,用笑容代替感谢。 “老人家,你们这是要去哪儿?” “我老伴是河对岸嫁过来的,从未回过娘家。好不容易通了商路,我得带她再去看看河,顺便拜访一下多年未见的家人。”说完,老汉脸上现出灿烂笑容。 牧云也跟着笑了。 他曾问过自己,万妖山之行是否真的有意义。 看到老夫妇没有杂质的笑脸,顿悟所有的牺牲都值得。 第99章 仙缘亦了 黄羽来得悄无声息,却又恰到好处。 阳城事务已毕,无需再多留恋。 “圣心菩萨让贫僧来接你。”黄羽表明来意。 牧云没听过圣心菩萨名号,不过既是佛门得道者,必然不会有恶意。 黄羽脊背几根金羽将其牵住,避免高空寒风把回归凡体的牧云吹下去。 金色羽毛仿佛一个引子,令牧云的思绪得以在繁忙事务中脱身,有时间想一想自己的处境和未来。 他骨子里有亡命赌徒的一面,只身面对生死,连眼都不会眨。可是这种行事风格,时常会令身边人陷入同样的危险。 云瑶天资聪颖,本领高强,总能救他于危难,因此始终没有反思过这种性格带来的隐患。 锦玉虽是龙族,却和当初的云瑶无法同日而语。 万灵妖仙击碎了锦玉的灵识之海,就像是敲响的警钟,提醒牧云世事究竟有多危险。 金翅大鹏的飞行速度超乎想象,甚至还没理出头绪,已经来到普陀山脚下。 “普陀山是圣地,咱们得徒步上山。” 牧云机械地点了点头,跟在黄羽身后,踏上普陀山僧人开辟的石阶。 梵音缭绕,心境逐渐变得平和。 几只金毛灵猴站在白石护栏上,见黄羽和牧云上山,发出吱吱的叫声。 个头最大的灵猴跳下护栏,看见牧云呆愣片刻,继而跃上他的肩头。 牧云曾在灵猴群中生活十几年,与猴属亲近,能听懂它们的叫声。时至今日,这种特质仍未消失。 灵猴发出几声啼鸣,为牧云指明了道路。 他的心忽而颤了一下。 尽管修为破灭,牧云灵识尚处于天道,感知力远强于常人。 圣心菩萨的气息格外强大,甚至不亚于蓬莱仙岛的轩辕玉华。只是其中的熟悉感,就是身化成灰也认得。 青鱼散人和紫翼狮鹫幻化人形,正在静心禅院门口低声交流。 听不见他们的谈话内容,却可以分辨出是在争吵。 牧云对紫翼狮鹫的人形态印象并不深刻。青鱼散人的嬉皮笑脸,早已烙印进记忆深处,再见只觉分外亲切。 紫翼狮鹫看见牧云,瞬身到他身前,揪着衣襟撒了一阵泼。直到将心中的怨愤发泄出来,方才松开紧握的手。 青鱼散人生怕她又会生事,将紫翼狮鹫拉到暂居的别院,硬着头皮听她唠叨。 牧云整理好长袍,踏进观音殿。 圣心菩萨站起身形。虽则仍是过往面容,却已肉身成圣,再无俗尘留恋。 牧云合十躬身见礼:“青龙居士参见菩萨。” “牧施主无须多礼,”圣心菩萨莲步轻移,走到佛殿门口,开慧眼看向远山,喃喃道,“睡莲花开了。” 牧云会耍小聪明,若说到智慧,远远不及圣心菩萨。 他没有做声,静待菩萨解惑。 “锦施主灵识之海被外力入侵击碎,有两种医治之法。第一种是弥合创口,付出的代价最小,可裂痕终究存在,即便苏醒也会成为无法修行的龙族。” “第二种方法呢?” “牧施主拥有罕见的两个灵根,其中之一化作能量,助你的灵识迈入天道。另一个灵根化为一股气,盘旋在灵识之海,处于闲置状态。”圣心菩萨道,“贫僧需将第二个灵根取出,以万年睡莲为形,重塑锦施主灵识之海。” 如此繁复的医治过程,只有圣心菩萨能完成。 锦玉数次救牧云于危难,如今有机会疗愈她的灵识创伤,自然义不容辞。 “菩萨,请您取走我的灵根,帮锦玉治疗吧。” “牧施主随我去诺嘉雪山,先取回万年睡莲。” 牧云跟在圣心菩萨身后,缓步走下普陀山往南而行。 南部疆域气候温暖,四季如春。唯独诺嘉雪山上有雪。 老人们常说,这是上天的恩赐。 “牧施主,你可曾听闻过转山?” “转山是西域佛教的传统,南部疆域的佛门并不常见。” “贫僧带施主到雪莲所在的山峰,用你的至诚之心,让诺嘉山把万年雪莲送给你。” 如果是别人跟他说这种话,牧云定会心生反抗,然后自作主张地爬到山崖上去采摘雪莲。 唯独圣心菩萨的话,他连一个字眼都不会违背。 “闭上眼睛。” 牧云闭上眼,感受到了久违的静谧。 周围的温度骤降几十度,呼啸寒风刮过,脸颊像被刀子割过一样火辣辣的疼。 睁开双眼,立马被漫天风雪遮蔽了视线。 圣心菩萨端坐莲台,法相庄严,面现慈悲之色。 她的形象穿透了如纱帐般的风雪,直接映入灵识之海。 不需要对话,菩萨圣意已了然于心。 牧云迈开步子,艰难而坚定地踏着厚厚积雪前行。越往前走,心中的声音就越明显。 有种圣洁力量透过天灵,直接进入灵识之海。 圣心菩萨念诵的大自在经在雪峰间回响。犹如醍醐灌顶,使身处迷惘的牧云重新找到方向。 风雪的呼啸声消失不见,凛冽寒风扑面,也不再带来痛苦。 暖流由心脉散发,传遍四肢,力量源源不断。 他见过妖界的仙人,没有兴起丝毫敬畏心。 圣心菩萨尚未进入神仙境,却已是神格初具。 牧云曾像所有修仙者那样追求修为进度,如今方知在绝对天赋面前,自己的努力有多微不足道。 锦玉比她小一岁,已踏入元婴期。若得因缘际会,可连跃数个修为等级,直接位列仙班。 牧云心中没有嫉妒,有的只是替圣心菩萨感到由衷的开心。 他的爱就像漫天飞雪,没有方向,也没有归宿。 艳阳映照,便会化为虚无。 可是…… 她说过爱苍生。 他便爱苍生。 暗弱的阳光透过风雪,照在渺小的身影之上,在极寒中带来一丝不易察觉的暖意。 牧云的长袍被冰雪浸湿,寒风将其吹得梆硬,走起路来甚是困难。 即便如此,他还是感到由内而外一片通透。 道心通达的境界,不外如是。 牧云围着山峰转了一圈,全身多处冻伤,手指已不能打弯。 双脚也失去了知觉。 他却不觉得痛苦。见圣心菩萨尚未睁开慧眼,继续沿着前路而行。 踏出来的足迹已被风雪填平,一切从新开始,不过已与第一圈转山的感受截然不同。 肉体逐渐困乏,精神与之相反。 起初对过往的反思平复,继而生出对未来的向往。 迷惘离开了灵识之海,有的只是坚定与豁达。 心灵力量传进灵识,身体的疼痛和疲倦便不再被感知。全无杂念地前行,产生了远超修为的力量。 青鱼散人和紫翼狮鹫站在远山,俯瞰转山的牧云,心中也有几分感动。 “你这个徒弟,还真不是一般人。” “牧云十六年无法凝神聚气,依然不肯放弃成为修仙者的可能。他脾气很倔,认定的事八匹马都拉不回。” 紫翼狮鹫越了解牧云,心中的怒火就越少。 只是她仍然认为牧云行事鲁莽,时常置身险境。无论如何,也不会再让女儿跟他一同游历。 远山新落下的雪被狂风吹起,贴着崖壁下滑,砸在万年睡莲根部,使其顺着山崖下坠。 圣心菩萨瞬身出现在睡莲下方,双手捧住雪莲,即刻回到山峰之间。 恰在此时,牧云转完了第十圈。 “牧施主,你可有所感悟?”圣心菩萨的佛光,愈加强盛几分。 小事都能提升修为的天赋,牧云自愧弗如。 “多谢圣心菩萨提点,弟子心中已无迷惘。” “贫僧带你回静心禅院,帮锦施主重塑灵识之海。” 牧云闭上了双眼,温暖的感觉重新回归。诺嘉山一行不过几个时辰,却像经历几度春秋。 青鱼散人和紫翼狮鹫也回到了静心禅院。 “两位施主,贫僧在救你们女儿之前,有件事必须提前知会。” 青鱼散人道:“菩萨但讲无妨。” “灵识之海和大脑相关联,重塑灵识之海可根除锦施主伤病隐患。只是如此一来,她就会失去过往记忆,与牧施主的仙缘也就断绝了。” 紫翼狮鹫巴不得女儿和牧云划清界限,立即同意重塑灵识之海。 青鱼散人将紫翼狮鹫拉到旁边,低声道:“我好不容易用生命共享契约帮女儿找了个好归宿,你不要轻易做决定。” 紫翼狮鹫闻言,不单支持重塑灵识之海,更希望圣心菩萨能解除生命共享契约。 “牧云是个很好的后生,前途不可限量,但他的心里没有玉儿。失去过往记忆,对她反倒是种解脱。” 紫翼狮鹫的这番话,成功说服了青鱼散人。 “女儿是你带大的,就由你来决定吧。”青鱼散人叹道,“就是可怜牧云,以后要孤苦伶仃了。” “牧施主是怪杰之命,注定情缘淡薄。青鱼施主不必多虑。”圣心菩萨慧眼如炬,早已明晰牧云未来。 “菩萨,请您施法医治。” “你们都出去吧。” 青鱼散人和紫翼狮鹫站在院中焦急等待。 黄羽连续飞行,早已人困马乏,躺在静室里休息。 无尘尊者接到信,来至静心禅院,坐在静室毡垫上默诵观音经。 他以最赤诚的佛心,祈求锦玉安度此难关。 黄羽悠然醒来,伸了个懒腰,见无尘尊者仍在默诵经文。仔细一听,是普陀山常见的观音经。 待他念诵到最后一节,黄羽瞬身到无尘尊者背后,轻敲肩膀将其唤醒。 “尊者,你有没有觉得,咱们跟牧施主和锦施主一起经历了很多?” “出家人四大皆空,一切皆迷惘,过眼如云烟。” “无尘,贫僧没你的修为定力。仔细想来,还挺怀念灵宝大会和万妖山之行。想到锦施主醒来就会忘掉一切,重新开始,心中竟有几分怅然。” “世间万物皆缘法,锦施主命该如此。” “阿弥陀佛。” 青鱼散人和紫翼狮鹫不是佛门弟子,传音谈话内容更贴合实际。 “女儿醒来后不知还能保留多少记忆。”紫翼狮鹫不无担心地说。 青鱼散人宽慰道:“即便玉儿什么都不记得,有圣心菩萨在,也有办法应对。” 吱呀一声轻响,木门由里打开。 锦玉面现疑惑地走出来,看见院中的男女,问道:“菩萨说你们是我的父母,这是真的吗?” 紫翼狮鹫快步走过去,双手扶住锦玉,凝望着女儿面容,眼泪在眼眶里直打转。 血脉相连的力量,在灵兽族群比人族更加明显。 锦玉已记不起几百年的过往,但血脉相连的感觉,无比清晰地浮现在心头。 黄羽和无尘尊者来至院中,没有打搅一家团聚,也没有给重生的锦玉增添烦恼。 他们保持着沉默,任由一段尘缘随风而逝。 紫翼狮鹫带锦玉返回青峰山。 青鱼散人不愿在普陀山多耽,看望过昏迷不醒的牧云,确认他安然无恙,也离开了静心禅院。 三日后,牧云苏醒过来,闲来无事占卜姻缘。 尘缘已尽,仙缘亦了。 不被重视的光阴,便是身为道侣的情谊。 牧云站在门口,仰望远处雪山,对情字的理解更加深了几分。 第100章 功德经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即便是逆天而行的修仙界,在羽化升仙之前,也无法超脱无形无质的自然法则。 人族经过数亿年进化,由徒手狩猎至使用冷兵器,再到修行锻体,期间外形并无太大改变。体内却是发生天翻地覆之变化。 由适应外功的半龙之体,潜移默化间,变为适应修行的半灵体。 牧云没有师尊指引,最终觉醒远古人族血脉。肉体力量固然强悍,却变得不适合修行。 十年提升到炼气期的修炼进度,本就不起眼。日后的修行之路,显然要比之前更加艰难。 每个修为等级间,所需真气呈阶梯式递增。 最有可能的结果就是在寿元耗尽前,迎来生命的终结。 千万年来,逆龙瀑布的增幅之力始终存在。但凡有常识的人族修行者,都不会冒险化龙。 若非锦玉分享寿元,牧云已是冢中枯骨。 圣心菩萨来了。 黄羽和无尘尊者仍未离开静心禅院,旁观菩萨神通,如何化解牧云的危机。 牧云穿着蓝色长袍,黑布靴,依旧青丝带束发,意气风发。负手立于院中,恭敬看向圣心菩萨。 “牧施主,你可知自己的肆意妄为,已致令常规修行之路注定徒劳。” 牧云表情平静。 他经历了风雨,得到亦失去,心境变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平和。 如果世上还有人能解救他,不会是旁人,正是眼前的菩萨。 “菩萨,牧施主宅心仁厚,世间罕有。还望施展神通,助他重归正途,免受轮回之苦。”无尘尊者发了菩提心,祈求菩萨相助。 黄羽合十道:“菩萨,贫僧愿以性命担保,牧施主心怀正道,以天下苍生为念,与我佛有缘。” “两位尊者不必多言,贫僧了解牧施主。” “阿弥陀佛。” 黄羽和无尘尊者退到一旁,双手合十,默默为牧云祝祷。 牧云静立如松,始终未发一言。 圣心菩萨慧眼如炬,知过去未来事。若她没有法子指点迷津,压根不会浪费口舌。 菩萨伸出右手,道:“坐下。” 牧云盘腿打坐,仰视圣心菩萨,只觉她的身影足有千丈。 聆听圣诲者,无需多言。 无尘尊者和黄羽也盘腿坐下,听菩萨解惑。 “贤者有言——有德无才是为君子;无德无才是为庸人;无德有才是为小人。唯德才兼备者可谓圣人。”圣心菩萨嗓音清灵,却又不失庄重,闻之心神安定。 风声止歇,院中只有菩萨的讲话声。 “牧施主,你自认可以称为圣人吗?” “在下可能是个庸人吧。”牧云失去了修为,又有数次纵火焚山的经历,自认无才无德。 “牧施主毋须妄自菲薄,你在青峰山、茗烟城、龙城和万妖山的所作所为,足以证明你是德才兼备者。以俗世而论,你已是名可垂竹帛的圣人。” “菩萨过誉了。” “世间另有个常识,长生不死即为仙。数亿年来,玲珑世界已形成流程化的修炼等级,每个等级以寿元数划分。以你的身体状况,依循常规修炼法门,在寿数终结之时,恐怕也难以再凝聚气旋。” “这是为何?请菩萨明示。” “你短时间两次使用附身灵术,过度损耗了生命元气。原本寿元还有七十二年,如今只余下一年。” 黄羽和无尘尊者悉皆吃了一惊。 对望一眼,面上都有压不住的担忧。 牧云依然古井无波,双眼闪烁着平静而坚定的光辉。 “牧施主,贫僧知你是看淡生死之人,亦经历情劫难度。论功绩,足以安然涅盘。但这庞大而充满腐朽的人间依然需要你。需要你的修罗道,需要你的快意恩仇。” “菩萨,我该如何做?” “贫僧知你曾用善举换取秘卷之书中的灵术。今日传授你功德经,以功德换取修为,继而悟道长生。” “弟子多谢菩萨。” “牧施主是世间圣人,和功德经有缘。再者你与天下苍生密不可分,无法入禅门,与贫僧并非师徒。” 圣心菩萨右手凝聚金光,仿若缥缈烟雾,由牧云眉心进入灵识之海。 金雾融入灵识之海,将功德经的运作方法,以及换取修为的方式尽皆烙进思维之中。 “无道者,上到神魔仙佛,无不可杀;无辜者,下至花鸟鱼虫,皆不可灭!吾之教诲,汝当谨记。” 圣心菩萨音如洪钟,在灵识之海中回响。 牧云睁开双眼,双掌合十,拜谢菩萨指点迷津。 “无尘尊者,牧施主虽是灵泉宗门人,却从未有机会来普陀山。送他去镜城前,你和黄尊者带他游览仙山吧。” 圣心菩萨身形变幻,凭空消失在静心禅院。 牧云站起身,看了一眼圣心菩萨消失的地方,随后跟随无尘尊者和黄羽行出了静心禅院。 “我不明白,牧施主在白马寺参透不动明王经,又修习了易筋经。如今圣心菩萨又传授功德经。”黄羽疑惑不解,“连贫僧都能做白马寺俗家弟子,为何牧施主不能入佛门?” 无尘尊者笑道:“你没听菩萨之言吗?” “我一个字都没漏,只是心怀困惑。” “牧施主是世间圣人,六根不净者无法入空门。相比于佛门名分,天下苍生明显更重要。” “这或许就是轩辕施主没招收你入蓬莱,玉虚子道长也没有让你加入昆仑的原因吧。”黄羽茅塞顿开。 “每个人的使命不同。”牧云聆听普陀山的猿啼鹤唳,心情无比平静,“在下无意间觉醒了人皇阵和诛仙阵,注定无法过太平生活。我这个拼命三郎,确实也不适合清静无为。” “牧施主,为了阳城百姓,你几乎拼尽了全部寿元。万一在寿数将终之时,仍没有聚气成功。人间失去酒圣,岂不是会少了点滋味。” “酒圣?你是说我吗?” 黄羽笑道:“我本想叫你酒仙,但你离长生不死差着十万八千里。按圣心菩萨所言,你已是德才兼备的圣人,又酿得一手美酒,叫你酒圣完全不为过。” 牧云笑而不语。 普陀山堪称天地杰作,树木葱郁,万物生机勃勃。 甚至连偷灯油的小兽,也比其它地方的多了几分慈悲心。 牧云去山寺之中,拜了大雄宝殿,点燃供香拜谢佛祖。 三人行出山寺,继续取路上行,来到高耸入云的山巅。 云雾缭绕,天地浑然变成一体。 牧云召出放着万两黄金的玉葫芦,扔给眺望远处的黄羽。 黄羽反手接住,问道:“牧施主给我玉葫芦作甚?” “在下当初承诺捐赠白马寺黄金万两,离开时走得匆忙,尚未兑现。如今想起此事,将许下的银两交给你。” 黄羽更不推辞,将玉葫芦悬挂腰间。 他不会将万两黄金尽皆用于修缮佛寺,也会造福阳城生活在疾苦中的百姓。 唯有如此,方能称得上德才兼备。 三人席地而坐。 无尘尊者早已觉醒佛心,坐禅是分内事,感受山顶微风,体悟研习的经文。 牧云和俗家黄羽共饮清酒,无话不谈。 话题自然而然来到了功德经。 “菩萨传授你的法门,究竟有何玄机?”黄羽不懂就问。 “功德经可以将我之前修习的不动明王经、清心诀、太极乾坤诀和妖修法门融合,越过元素之力阶段,直接进入天人合一境界,运用天地间的自然之力。” “那这功德经岂不是很厉害?!”黄羽一口闷了碗里的清酒。 “功德经确实很厉害,不过也有它的局限之处。” “有何局限?”无尘尊者也对功德经感兴趣,想了解端详。 “功德经无法主动修炼,只能通过积德行善提升修为。一旦做了错事,修为便会倒退。” “这也就是说,你虽然提前迈入天人合一境,但再也无法主动修行?”黄羽惊讶地瞪大了双眼。 “我身体堕入修罗道,以常规修炼法门修行,数百年才能进入炼气期。别说只有一年寿元,就是七十余年寿数未损,我也无法在生命终结前提升寿元上限。功德经是我唯一的出路。” “果然世间万物皆缘法。”无尘尊者不由得感叹。 牧云提前达到天人合一的妙境固然值得称羡,但付出的代价过大,没有任何修仙者愿意承受。 黄羽又痛饮一大碗清酒,突然神经质般的狂笑出声。 “黄尊者,有人点你笑穴了?”牧云感到莫名其妙。 “世间万物皆缘法。缘起则聚,缘灭即散。”黄羽放声大笑,回音在山谷中回响,“如果说世上有人适合这奇特的功德经,非牧施主莫属。” 说罢,黄羽不管众人反应,引颈长歌。 他由衷感到开心,不独为牧云有机会延续生命,更为这受苦的天下苍生。 第101章 镜城迷雾 黄羽按照菩萨吩咐,将牧云送到了千里之外的镜城。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 黄羽痛饮一坛清酒,按住牧云肩头,语重心长道:“牧施主,芸芸修仙者中,贫僧最欣赏你。我不希望收到任何噩耗,我希望你活下去。” “离别而已,没必要搞得伤感。”牧云笑得洒脱,“这才是豪侠该有的风范。” “满嘴顺口溜,看起来你状态还不错。山高水长,后会有期!” “后会有期!” 黄羽变回本体,双翅一振,径直飞上九天。 清酒难醉,牧云转头看向镜城。 半隐青山半平地,锦绣清河绕城游。 骤然身处从未来过的城镇,暂时失去方向感,不得不原地站定,以太阳位置确定方向。 不远处是南城门,没有军士把守。 迈步往北行,不多时走到护城河岸边。 几叶扁舟拴在石柱上,供过往百姓使用。 牧云修炼了功德经,已无法主动凝聚真气。不过天地灵气,皆可为其所用。 无论是调取玉葫芦中的物件,发动法阵或使用灵术,都不是难事。 双手一指,佛门特有的金光从指尖飞出,远程解开了缚在石柱上的绳索。 忽如一道蓝影闪,道人傲然立柱头。 “无量天尊!” 道人并不面生。一袭蓝色道袍,颇有几分出世风骨,斜背一柄木剑,分明有模仿玉虚子道长之嫌。 来者不是旁人,正是提前返回蓬莱的陆安德。 “陆道长,你怎么也来镜城了?” “师尊责我在万妖山没有出力,着我在此等候,助你一臂之力。” 陆安德是个传统意义上的道士,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师尊的命令,对他来说就是天条。 “我昨日抵达镜城,远观此城中有隐晦之妖气,四城门无兵士把守。一切迹象表明,镜城必有蹊跷。” “圣心菩萨和你师尊都特意提到镜城,想必这城里的水很深。” “是福是祸,进城便知。” “且慢。” 龙城灵宝大会决赛前,柴荣曾赠予牧云一柄七星剑。 这柄剑太道教,与有几分活泼邪魅气质的牧云并不相称。 牧云召出七星剑,道:“陆道长,这柄剑是道教名剑,与在下无缘。你试着挥舞它,看是否与剑魂契合。” “这恐怕不太好吧。”陆安德言辞谦让,身体倒是很诚实。 双手接过宝剑,只觉有股久违朋友重逢的欢愉。 迫不及待拔出吞口有太极图的七星剑,一声嗡鸣轻响,剑魂给出了答案。 “这柄七星剑和陆道长有缘,今日就将他赠予道长。” “七星剑是无上兵刃,实在过于宝贵。贫道何德何能,得牧道友赠此灵宝?” “道长在万妖山随我闯幻境,如今又来镜城襄助。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尽管轩辕道长和在下是结义兄弟,也不能太不见外。” “既如此,贫道就厚着脸皮收下宝剑了。”陆安德对七星剑喜欢得紧。加之牧云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少了剑也无伤大雅。 赠剑插曲平息,二人乘坐扁舟,渡过宽广的护城河来至北岸。 绳索绑在石柱上,以防扁舟被水流冲走。 镜城规模不小,城墙极高,南门洞开。 二人快步前行,没有遇到任何阻拦,顺利进入城池。 石板铺就的宽敞道路两旁满是杂草,临街店铺大半关了门。只有卖食材的公家摊位还有人经营。 逛街购物的也不是富家子弟,而是府里的丫环小厮。 他们拿出银子,购置完餐饮所用,便匆匆驾马车离去。 镜城怎么了? 牧云心生疑惑,快步走到卖菜摊位前。只见中年老板手中拿着一面铜镜,正对着镜子傻乐。 他多走两步,寻个直视铜镜的方位,发现镜中有个身穿粉袍的女子正在跳一种媚态十足的舞蹈。 时不时还会抛出一两个媚眼。 “老板,买菜。”陆安德见老板没发现有顾客,不得不出声提醒。 老板闻言,不舍地将铜镜放下,问道:“你要买什么?” 陆安德道:“买几根黄瓜。” “三文钱一斤。自行取货看秤,然后把钱放在钱袋里。”老板头都没抬,甚至不愿看一眼究竟是何人光顾菜摊。 牧云暗中施展灵术,探测铜镜,并未有妖气反应。 看起来像幻象,却无甚凭据。 牧云问道:“店家,这面铜镜里为何会有女子跳舞?” 老板闻言捂住铜镜,皱眉看向牧云,没好气地道:“你不看自己的铜镜,偷窥我的美人是何道理?” 牧云心思缜密,反问道:“老板,你是说镜城所有人都有一面这样的铜镜?” “你们是过路的道士吗?”老板看见了道士打扮的陆安德,将铜镜收进怀兜,假装若无其事。 陆安德回道:“贫道路过镜城,发现天空中黑烟弥漫,其中隐约混杂着些许妖气,特地进城来探看究竟。” 老板忽然变了脸,抄起擀面杖驱赶陆安德和牧云。 “镜城不欢迎道士和僧人,赶紧离开,否则别怪我不客气!” 牧云仍欲多言,被老板丢出的烂菜叶和臭鸡蛋驱赶,只好离开了菜摊。 陆安德认为,当务之急是搞清楚镜城中是否还有道观和寺院。 牧云也无异议。 陆安德带牧云御剑乘风,穿过高墙大院,首先到有太极图做标记的道观。 道观大门紧闭,门上贴了城主府的封条。 门口两只石狮子倒了一只,断了一条右腿。 另一只石狮子背后刻着骂人的污言秽语,全无镇宅石兽的威严。 陆安德检查过道观封条,确认出自城主府手笔。 “如此看来,蜀山赠予各城的乾坤镜,想必也是丢失了。” 牧云检查了墙角的灰尘厚度,道观已关闭些许时日,接话道:“看来贩菜老板所言非虚,镜城封闭了道观和寺院。这种行为违背世间常理,怪不得圣心菩萨派我来此地。” “照如此说,师尊派遣贫道来镜城,不仅是要襄助牧道友,还肩负着重振镜城道教的重任。” 对于道心坚定的陆安德来说,这件事责无旁贷。 牧云明白得先搞清楚镜城发生了何事,并将其彻底解决,方能重振佛道在民众心中的地位,以保百姓不受妖邪侵扰。 最便捷的途径就是到城主府走一遭。 第102章 谷氏兄妹 道士在镜城不受欢迎,很快得到了印证。 陆安德身穿太极道袍,行至城主府,险些被正门把守的兵士捉拿。 牧云不得已祭出龙城城主霍斌所赠的城主令。虽则无法跨界执法,但也足以让军士们卖他个面子。 接待客人的是师爷,言辞间打太极,巧妙避开敏感话题。谈了盏茶功夫,牧云仍然没能收获丁点关于镜城现状的有效信息。 城主推托身体有恙,始终不肯见客。 牧云只得告辞出府,等在门口的陆安德已经换上平民常服,看起来依然有几分仙风道骨。 昆仑维护道教正统;蜀山负责济世救民;蓬莱则是世外桃源。 道家三大仙山的风格截然不同,在弟子身上也有体现。 陆安德对人情世故不够了解,没有牧云那般圆滑,时常会感觉无法和旁人沟通,因此偶尔像人群中的透明人。 牧云进府喝茶,陆安德除了更换大夏常服,便是像根木桩子一样杵在城主府正门。 守卫军士看见他的脸,都觉得心中烦躁。 碍于龙城城主令的影响,才没有驱赶他。 牧云走出府门,召出一坛梨花春,递给守门的军士长,道声诸位辛苦。 军士长打开酒坛,清香扑鼻,立即喜笑颜开。 陆安德甚是敬佩八面玲珑的牧云,只是不知该如何表达。 二人转过一条街,发现街道与城主府街完全是两重天,脏乱差一样不落。 陆安德是蓬莱高人,得保持体面。 牧云放荡不羁,捏着鼻子想快步穿过街道。结果通过门扉看见的情景,不禁令他驻足停留。 个头不比桌子高的小男孩双手端着熬药的砂锅,身体晃晃悠悠,走进光线昏暗的卧房。 陆安德皱眉道:“怎么能让年纪这么小的孩子熬药?镜城的大人们真是离谱!” 牧云也有同感,走进杂草丛生的小院。 蚊虫从草间飞出,直奔二人而来,感受到劲风,急忙又逃到了远处。 刚进屋便闻到一股呛鼻子的臭味。 牧云掀开通往卧房的污秽门帘,一根粗木扁担朝他额头打来。 灵巧侧头,闪过突然袭来的攻击。右手轻抬,握住扁担一头,轻巧转手,卸去了攻击者的武装。 偷袭他的不是旁人,正是方才端着药砂锅的小男孩。 小男孩重心不稳,摔了个屁股墩。 牧云扔下扁担,探身去扶倒地的小男孩。 不料对方骤然使出二指禅,径直刺向牧云双眼。 对于外家功夫炉火纯青的大师来说,躲避这种攻击不在话下。双手提拉,在小男孩反应过来前已将其提起。 “小孩,别急着拼命。我们不是坏人。”陆安德怕小男孩的连续攻击惹恼牧云,急忙出言安抚。 “那你们何故闯进我家?” 牧云看见躺在土炕上的小女孩,找到了恶臭的来源。 “她是你妹妹吗?”牧云问小男孩。 小男孩眼神变得黯淡,沉重地点了点头。 陆安德精通丹方医疗之术,问道:“牧道友,是你医治她,还是由贫道来?” “在下不懂医术,还是劳烦陆道长为这小女孩瞧病吧。” 小男孩听见牧云和陆安德的对话,不知真假,目不转睛地盯着靠近他妹妹的陆安德。 牧云和云瑶学艺时曾有过约定,分别修习阵法和医术。 他们互相竞争,都成了个中顶级高手。 即便如今天各一方,牧云也没有修习医术的打算。 陆安德查过小女孩脉象,从玉葫芦中召出三瓶丹药。 他没急着用丹,而是将砂锅打开,确认里边都有哪几味药材,以及它们各自的配比用量。 看过之后,不禁皱起眉头。 “这药方是谁给你的?”陆安德问小男孩。 小男孩紧张地抠着脏兮兮的指甲,嗫嚅道:“家里只有这些药材,我把它们都放在砂锅里煮。” “你家大人呢?”陆安德依然皱着眉头,看上去极其严肃。 小男孩低下头,声音有些哽咽:“他们都死了。”说完,用肮脏的衣袖抹了抹眼泪。 一只毛茸茸的圣灵出现在小男孩肩头,亲昵地磨蹭他的脖子,安抚主人的心情。 陆安德愣了片刻,继而又召出一瓶丹药,开始为境况不佳的小女孩治病。 “牧道友,帮我打壶清水来。” 牧云走到中屋,拿起空着的茶壶,走到小院水井旁打水。 辘轳绳子放到尽头,依然没有半点水气。 没办法,只好是施了两个水系灵术,凝聚空气中的水元素填满了茶壶。 如此接近城主府的居民区,百姓却连水都喝不到。 镜城出了大问题。 陆安德往瓷碗里倒了半碗水,化开绿色丹药,分三次喂小女孩服下。 牧云不懂医治之法,又怕小男孩打扰陆安德,将他拉到客厅,询问他的名姓以及近来遭遇的变故。 小男孩名叫谷风,重病卧床的是他妹妹谷雨。 他的父母数月前得到四面神奇铜镜,里边另有个世界。 谷风平素最喜欢舞枪弄棒,镜中就出现个老先生,传授他武艺,与其畅谈武道修行。 按理说每天演练武技,应当身强体壮。结果却是每况愈下,身形开始变得消瘦。 他意识到铜镜有古怪,不再看那面铜镜。继而劝说父母和妹妹谷雨,结果是徒劳无功。 城中百姓皆受了铜镜蛊惑,百业俱废,医馆郎中也不再替人瞧病。 不久,谷风父母便相继因染怪病,身体虚耗以致逝世。 他找不来宗亲家眷,只好独自埋葬了父母。 谷风将铜镜砸碎,谷雨的虚耗方才中止。即便如此,余毒还是危及到了她的性命。 卧房中传出呕吐之声。 谷风急忙起身,想要去卧房中查看情况。 牧云按住他的肩头,低声道:“陆道长是蓬莱山的弟子,医术高明,大可不必忧心。” 谷家信道教。尽管窗棱上已结了蜘蛛网,供着三清像的桌案上却有院中采摘的瓜果。 “妹妹有救了。”谷风又低下头,用衣袖擦掉眼角的泪水。 谷家连续遭遇大变故,小小的谷风能坚强地扛到现在,已实属不易。 陆安德清理掉卧房中的秽物,打开窗子通风,来到中屋,施个仙法吹掉三清像的灰尘。 恭敬点燃三炷香,供奉道教三清。 谷风跑进卧房,发现妹妹睡得很安稳,身上的烂疮也已消失。 匆忙跑回中屋,纳头便拜救下他妹妹的陆安德。 陆安德将谷风搀起,说道:“贫道和牧道友此番来镜城,就是想解这铜镜之祸。救你妹妹乃分内之事,不需言谢。” “道长的救命之恩,谷风愿作牛作马来报答。” “蓬莱岛远在外海之上,向来较少接触世事,但这不代表我们没有蜀山的济世救民之心。”陆安德耐心解释道,“你们一家供奉三清,是我道门信徒,出手相援更是理所应当。” 牧云打断了陆安德和谷风无意义的拉扯。 “你说起蜀山,倒是提醒了我。” “牧道友想起了何事?” “镜城城主拒不见客,想了解城中怪事起因,就得问保护平民的神机营。” 陆安德恍然大悟。 谷风想大喊,意识到可能会吵醒妹妹,以一种独特的嘶哑声音急道:“别去神机营!他们和城主苟虎都是臭水沟里的臭虫,臭不可闻!” “那我就更得去神机营了。”牧云想挤出点笑容,但镜城的所见所闻让他笑不出来,道,“若镜城神机营的将军敢尸位素餐,在下就取了他的脑袋。” “我不信。”谷风感应不到牧云的气旋,认为他不是修仙者,只是一个身手不错的江湖侠客。 凡人之躯对抗神机营那帮修仙者,无异于痴人说梦。 “贫道修为不低,却也不敢招惹牧道友。”陆安德站出来帮牧云讲话。 “为何?”牧云和陆安德的话,几乎颠覆了他的认知。 “玲珑世界的奇妙之处,连续讲一个月都讲不完。”牧云头脑清醒,镜城中不知多少人在遭遇谷氏兄妹的苦难,闲事可待铜镜迷局告一段落后再谈不迟,“你可记得大约何时,接触到了那几面铜镜?” “两个月前。”谷风语气低沉道,“那是一切变故的开端,我记得很清楚。” 牧云记下了这个时间点。 陆安德主动说道:“贫道为谷雨诊治,并未发觉有妖气入体,或者类似的迹象。这铜镜之祸,溯源并不容易。” “再难也得解决。”牧云去过城主府,由点及面,便可知衙门捕快的工作态度。 指望他们,镜城非得覆灭不可。 牧云十年间完成了不少赏金任务,亦曾有过破案经验,决定亲自出手,解决镜城之危。 谷风按照陆安德指引,取来藏起来的铜镜。 陆安德举镜一看,发现镜中的自己身处天宫凌霄殿,位列仙班,受万人敬仰。 继而他看到了天界属于自己的府邸。 红砖绿瓦,高墙大院。 院中假山喷泉等景观一应俱全,两个童子服侍,坐在桥边饮酒,闲看霁月秋花。 好不自在。 陆安德面现陶醉之色,看着铜镜,目光根本无法转移。 牧云意识到不对劲,使了个探云手,巧劲将铜镜从陆安德手中抢了过来。 “陆道长,沉迷伤身。” 陆安德缓过劲来,不禁后怕道:“若非多年修行得来的定力,怕是也得着了这铜镜的道。可它明明没有妖气,何故能洞悉人心呢?” 他来自蓬莱仙岛,见过的法宝不可计数。如此诡异的铜镜,尚属首次得见。 牧云也没遇过这种怪事,举起铜镜,试探它的威力。 镜中出现的是药仙谷,牧云和云瑶身着红袍,准备行成亲礼。 牧云哼了一声,移开铜镜,顺势将其单独收进玉葫芦里的玉葫芦之中。 陆安德瞥见红袍,知牧云所见是俗尘情事。如此果断地抽离,令他更加佩服牧云的意志力。 “铜镜能读懂人心,呈现出使用者最渴望的场景,令其沉迷于幻象。然后通过某种方式,背后操控者便可攫取使用者的元气。” “这种提升方式好像是魔族的手法。如果当真是魔族在此为祸,倒是会成为心腹大患。” 魔族和人、仙、妖不在同一位面。 他们有独立的生存空间,轻易无法抵达人界,以免造成生灵涂炭。 “再强也没用。”牧云依然云淡风轻,“平阳浅水阵会将仙人以下的修仙者拉到和我同一个水平,然后再用精湛的武技将其打败。遇到仙人便可启用诛仙阵,用他们自身苦修得来的力量把他们送入黄泉。” 无论何种修为,只要被阵法罩住,都难以抵敌牧云。 “牧道友修为虽低,但三界绝对没有人愿和你做拼死战的对手。何苦还要趟人世间的浑水?” “在下命不久矣。若不能聚气成功,一年后就得入土为安。” “这种时候不是更应该避世清修,尽快凝聚气旋吗?”没接触过修炼的谷风,也清楚修仙的大致流程。 陆安德深以为然。 牧云解释个中缘由:“在下修行的是功德经,一种被动提升修为的功法。这种功法赏善罚恶,想提升寿元,就得尽可能地多做善事。” “功德经的修行方法和普通修行背道而驰,前者讲究入世,后者需要避世。除了牧道友以外,世上没几人适合功德经。即便适合,他们也不会选择这种修炼法门。” 戒尺大师在万妖山做了短暂的英雄,就将数百年的修行和宝贵生命搭了进去。 错综复杂的玲珑世界,做好事的难度超乎想象。 换作任何修仙者,都会对功德经说不。 唯独身怀两大阵法的牧云,具备诛仙降魔的大神通,又有天下无双的武技身法,才有可能用善举换取修为,以期达到长生不死。 陆安德终于明白,为何佛道两家都对牧云如此看重。 身处修罗道的天道修罗,以天下为公的修行法门。两种无视对手修为的蛮横阵法。所有的元素融合到一起,无意间造就了一个百无禁忌的豪侠。 谷风跪伏在地,叩首道:“牧先生,求您拯救无辜的镜城百姓!” 牧云扶起谷风。 无论过程有多艰难,牧云也得解这镜城之危。 第103章 反客为主 龙城有东西南北四个神机营。 镜城显然没有龙城的规模,神机营位于城北,只有一位金丹期左右的修仙者担任统帅。 神机营中静悄悄,看不见演练阵法,也没有例行巡逻。 除了高级头领身着神机营制服,其余人皆穿常服。离开营盘,甚至会被当作普通人。 散兵游勇般的建制,直观反应了镜城神机营的战斗力。 半个时辰前,牧云和陆安德商议,决定兵分两路行动。 陆安德负责救治城里的郎中,然后拉着他们一起拯救苟延残喘的百姓,尽量减少民众伤亡。 牧云则是前往神机营,确认他们是否如谷风所言,和消极怠工的城主苟虎是一丘之貉。 神机营没有把守的修仙者,不用隐身遁形,也无需翻墙越障。大咧咧走进去,无人过来盘问。 牧云径直走向一位和神机营军士服装有别的男人身后,将一道附魂符箓贴在他后颈。 “带我去找将军。” 牧云下达明确指令,被符箓控制的头领立刻头前引路,带牧云前往神机营将军所在的房屋。 隔着老远,就听到屋中有搓麻将和女子的欢笑声。 “妈的,城里的百姓被妖术迷惑,身为蜀山派出来的神机营将领,却在这里赌钱玩女人!今天老子就送你上西天,看你如何向道祖交代!” 牧云怒不可遏,召出阵法罗盘,张开结界,将房屋笼罩于其中。 平阳浅水阵的效力即刻发挥作用。 屋里众人沉迷于赌钱和把妹的快乐之中,没有意识到丹田修为悄然间已被阵法压制。 中了附魂符箓的男人推开门,引着牧云进入烟雾缭绕的房屋。 修仙者不抽烟袋锅。 镜城的修仙者显然不走寻常路,有几个穿头领服的男人叼着玉嘴烟袋锅,边吞云吐雾,边兴奋地往桌子上添加筹码。 当然,输了钱的头领没有这种雅兴。 “小红,你跟奎六去吧。我他妈把你输给他了。”一位山羊胡的干瘦头领,不舍地将怀中身姿曼妙的女人给了五大三粗的奎六。 将军身穿亮银铠,怀里抱着两个姿色最美的女人,见中了附魂符箓的头领带进来一位陌生男子,笑骂道:“卓老七,你啥时候喜欢玩男人了?” 众头领悉皆哄笑。 奎六刚赢了个风姿绰约的姑娘,正在兴头上,笑道:“你就算输得裤衩子都不剩了,也不能饥不择食啊。六哥刚赢了小红,先借你玩几晚。” 小红粉拳轻锤奎六健硕的胸膛,说了声讨厌的同时朝他抛了个媚眼。一看就知不是正经人家的姑娘。 牧云召出了锋利无比的虎魄刀。 神机营将军齐洛意识到不太对劲,变色问道:“你是什么人?!胆敢擅闯神机营!” “你们这种酒囊饭袋,也配叫神机营?” 干瘦头领召出一柄钢叉,径直朝牧云当胸刺来。目标是心脏,兵刃周身被黑色烟雾包裹,若是挨着皮肉,顷刻就能刺穿心房。 牧云刀锋上挑,一招四两拨千斤,轻巧格开干瘦头领的钢叉。 反手凌厉一刀,划伤了他持钢叉的右手。 脚尖绷直上踢,动作又猛又快,正中干瘦头领左手手腕。 干瘦头领来不及反应,双手吃痛,钢叉已脱手而出。 众人见牧云身法凌厉,刀法迅捷无比,都不敢尝试近身战。想要使用灵术,猛然发觉体内气旋不知何时消散。 冷汗瞬间布满额头。 牧云的气息并不强大,但明显是有备而来。 他们将气旋消散归咎为某种不知名毒素。 将军放开怀中的两个小妞,召出一柄软剑,足蹬地面,出阵和牧云厮杀。 牧云全神贯注,一眼看出将军招式间的破绽,侧身前欺,刀尖挑破了没有铠甲保护的皮肉。 血流出来时,虎魄刀收回格挡将军的剑招。 “大伙一起上,把擅入者剁成肉泥!”奎六见两人吃了亏,意识到牧云并非易与之辈,大声招呼屋里的头领参与围攻。 唯有人多欺负人少,方才有些许胜算。 牧云以刀护身,凌空迅速翻转。期间挥出数刀,破了众头领的合围。 屋中女子仓惶跑到角落,蜷缩着身子,发出杀猪般的喊叫声。 鲜血喷洒在污浊的墙壁上,加剧了密闭空间中的恐惧。 兵器碰撞声和惨叫声随着将军人头落地戛然而止。 众头领见平日里罩着他们的大哥已死,急忙丢下手中兵刃,跪倒在地磕头求饶。 因酒肉钱财而聚的交情,亦会因失势而做猢狲散。 牧云单脚踩住将军方才坐的座椅,掏出城主令道:“镜城神机营将军玩忽职守,致令全城百姓陷入生存危机。如今业已伏法,汝等速速陈清罪责,待本官发落!” 众头领尚未看清城主令真假,牧云已将其收进玉葫芦。 他们心照不宣地将不管百姓死活的过错都推到了死去的将军身上,编造出各种理由,听起来像一朵朵白莲花。 “镜城危急时刻,本官无暇追究你们的责任,趁早逃命去吧。”牧云不想浪费宝贵的时间,冷声道,“下次再让我看见你们,绝不会轻饶!” “多谢长官不杀之恩!” 众头领慌忙离开房屋,顾不得探查丹田气旋是否还存在,脚步匆匆地离开了神机营。 牧云摘下将军腰牌,问方才被将军抱在怀中的女子:“将军可还有别的盔甲?” “还有一套黄金铠甲,放在卧房里。”女子害怕来历不明的牧云,如实回答,以期能留下一条命。 牧云放了其余女子。 神机营的军士们都沉浸在铜镜幻象之中,任凭修为流逝,也无法挣脱迷惘。 女子将牧云带进布置着防御法阵的将军居室。 不多时,牧云便破了防御法阵,推门进入屋内。 木架上挂着黄金铠和束发紫金冠,床边摆放一双步云履,长桌上有条狮蛮带。 “你叫什么名字?”牧云问女子。 “小女子名叫宁玉莲,因父母不慎惹恼将军,被卖到了神机营抵消罪孽。” 牧云情知玉莲是个可怜姑娘,问道:“他们为何没有被铜镜里的幻象迷惑?” “这帮人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本就无忧无虑,因此铜镜对他们诱惑力不足。多亏了他们,小女子才没有身陷其中。” 将军待她不薄,即便已身死,玉莲仍念着他的好。 牧云已用火焰灵术处理掉将军尸首,形神俱灭。如此下场不足以令牧云饶过他放任镜城百姓被妖邪残害的罪孽。 “将军齐洛身为蜀山弟子,却忘记了济世救民的初衷,沉醉于俗世的物欲美色。如此离经叛道之辈,只是杀了他,实在便宜他了。” “长官也是蜀山弟子?”玉莲小心询问。 牧云曾在龙城灵宝大会代表蜀山出战,笑道:“看起来不像吗?” “恕小女子冒昧,妾身见到的道人都有点墨守成规。即便要清理门户,也会先把有罪之人抓起来,细数过罪状之后才会动手。”玉莲如实道,“道长的行事风格,与寻常道人有些不同。” “在下只想揪出铜镜迷雾背后的真凶,没时间怜悯那些罔顾人命的蛀虫。玉莲,你若是想贡献一份力量,就到城中医馆搭把手。” “您的意思是我可以走了吗?” 牧云取下黄金甲,朝她点了点头。 玉莲走到门口,转头问道:“小女子可否有幸知道恩公的名姓?” “牧云。” “小女子记下了。” 牧云脱下长袍,将其收进玉葫芦,随即更换黄金甲,头戴紫金冠,器宇轩昂地走出将军居室。 将军齐洛的身形和牧云相仿,披挂相当合身。 走路时鳞甲铿锵作响,腰间悬挂虎魄刀,心中自然涌出一股难以掩饰的男儿豪情。 迈步走进军士营帐,手脚麻利地卸掉了几名军士手中的铜镜。 只可惜他们深受铜镜荼毒,丹田气旋像生了蛀虫,已经无法调动。 牧云本想带着他们到城主府,将昏庸无道的城主抓起来。见此情景,只好放弃这个念头。 “你们负责将营中所有铜镜收起来,千万不可再沉溺其中。” 军士们长期沉醉镜中世界,连将军换了人都没看出来,点头哈腰领命。 各大仙山都会招收外院弟子,蜀山的招收标准最低。 大城镇的神机营中多是精锐弟子,战斗力强悍。而小城镇只能得到资质平庸的外院弟子,鱼龙混杂,甚至许多仍未脱离俗世欲念。 镜城的神机营本就是杂牌军,又碰上个贪财好色,不干正事的将军,彻底被带进了沟里。 即便是新派来的修仙者,很快也会被老油子带坏,进入一种特有的恶性循环。 久而久之,已经丧失了神机营的职能。 牧云离开神机营,径奔城主府。 守门的军士长并没有开坛饮酒,依然像往常那样尽忠职守。 他见到牧云的装扮,先是愣神,继而意识到出了问题。拔出佩剑,朗声问道:“先生何往?” 牧云举起双手,道:“实不相瞒,我这次前来是奉了东华公主之命,暂时接管镜城事务。” 军士长完全不为所动:“先生,你若是不肯说实话,我就只好动手捉拿你了。” 牧云直视军士长澄澈的双眸,知他是心怀正义之人。 “借一步说话?” 军士长见到将军打扮的牧云,不自觉信任他的话,而且众目睽睽之下,不怕牧云会突然发难。 “在下想解救全城百姓,必须屏除一切潜在阻力。城主府和神机营沆瀣一气。如今将军已伏法,独留昏庸城主一个威胁。”牧云低声道,“你若是也想救百姓脱离幻象荼毒,就请助我一臂之力。” “犯上作乱在大夏国是大忌。” “所有罪责由我一力承担。”牧云笑道,“这里天高皇帝远,为了无辜受害的平民,又何惧哉?” 军士长注视牧云,见他眼神坚毅,情知即便自己不同意,对方也会按原计划行事。 “你真的是为救百姓而来?” “千真万确。” “那下官就舍得一身剐,助将军推翻昏庸无道的城主!”军士长下定了决心。 军士长带路闯进城主府,没遇到任何阻碍,轻易擒拿了正在年轻貌美的夫人肚皮上奋力征伐的城主苟虎。 苟虎吓得连衣服都没来得及穿,趴到地上连声求饶。 牧云将其搀起,双眼中的怒火难以抑制,如锥般刺得苟虎不敢与其对视。 “将军,饶命!你要什么我都可以给你!” “交出城主令。”牧云的语气很平静,感受不到任何愤怒情绪。 “夫人,快给将军取令。”苟虎不敢怠慢。 城主夫人匆忙穿好衣服,打开衣柜,翻出藏在角落的镜城城主令,战兢兢交给牧云。 “宁烨,看住城主和夫人,哪里都不许去。” “遵命!”军士长宁烨表现出十足的恭敬。 牧云顺利达成目的,大踏步离开了城主府。 “宁烨,那位将军是谁?”苟虎兀自惊魂未定,虚弱地问。 “神机营的新将军。” “齐洛呢?” “已被牧将军就地正法了。” 苟虎闻言吓出一身冷汗,无力地瘫倒在地。 第104章 老坊主 神机营和城主府之行,令牧云明白了一个道理——镜城中还有保持着清醒的人。 幕后操纵者不会突然跳出来大喊大叫,主动坦白自己做过的一切。没有任何头绪和线索之前,及时止损是最优选择。 镜城以出产铜镜而驰名大夏国,甚至连皇宫内院所用的梳妆镜,也是来自这个南部小城。 最大的铜镜铺坐落在城中心,门匾是人皇萧安亲笔题写的《玉镜坊》。往日门庭若市,如今却是无人登门购物。 牧云走进玉镜坊,门边的风铃响了两声。 鸟笼里的八哥抬起头,无精打采地念叨:“欢迎光临。欢迎光临。” 拐杖触地和摩擦地面的拖沓脚步声传来,继而珠帘掀开,走出一位蓄着山羊胡的老者。 他穿着一身金丝镶边的黑长袍,龙头拐杖也是人皇御赐。不光能支撑身体,还可以光耀门楣。 牧云的披挂是神机营特有装扮,以前齐洛常穿着亮银铠招摇过市,老坊主莫山识得。 他对神机营没好印象,拐杖点地道:“这里不欢迎神机营的人,趁我发火前,赶紧离开吧!” 老人家的态度没有丝毫客气成分,但相比于受到铜镜荼毒的行尸走肉,显得分外鲜活。 牧云举起城主令。 没成想,老人家莫山更是不买账。 “看你年纪轻轻,一表人才,没想到这么快就跟这两个过街老鼠混到一起!”莫山胡子都在颤,“你走吧,小店不欢迎你。” 龙头拐杖是人皇御赐,比城主令好使。 牧云陪笑道:“老人家,你莫生气,先听我道明原委,再做决断也不迟。” 莫山时常服用延年益寿的灵丹妙药,活的年头比寻常百姓更久,颇懂些识人之术。 表情是刹那容颜,长期维持,便可细微改变相貌。 牧云的和善发自于举手投足之间,再高明的伪装术,也无法做到如此自然的地步。 莫山先信了牧云几分,暂缓逐客的行动,看他究竟有何话说。 牧云知莫山腿脚不方便,微笑道:“老人家,咱们可否坐下详谈?” “行吧,”莫山厌恶的是城主和神机营前将军齐洛,与牧云素昧平生,愿给他个机会,“不过老夫得把丑话说在前边,要是你来当城主的说客,我手里的龙头拐杖可不认人!” “您听我讲完,绝对不会用龙头拐杖打我。”牧云对待平民,处于天道的灵识便会占据上风,古灵精怪的性格,说起话来一套又一套。 “我在镜城做了百多年的铜镜生意,最懂的就是人心。你小子莫要耍滑头,一五一十地跟老夫讲清楚。” 牧云更不隐瞒,将普陀山圣心菩萨和蓬莱岛道行天尊派弟子前来,救民于水火的事,大致讲了一遍。 莫山胡子微颤,站起身形。 这次他没有拄拐。 双手合十,对着门外的天空拜道:“看来苍天没有抛弃镜城,没有放任百姓堕入苦海。” “惑乱镜城的是平民无法应对的妖邪,神机营腐朽不堪是其根本。在下擅自做主,诛杀了前将军齐洛,架空城主苟虎。” 莫山闻言,忍不住拍手叫好。 “这两个狗东西,迫害了不知多少百姓。老夫曾错以为苍天无眼,如今看来,做坏事不是没有报应,只是时候未到。” “您现在还想赶我出去吗?” “老夫错怪你了。”莫山道,“只是家中仆人大多中了邪,没法给你奉茶了。” “如今镜城危难未解,我也没心思喝茶。” “尚未请教,阁下尊姓大名?” “行不更名,坐不改姓。牧云是也。” 莫山见牧云衣着黄金铠甲,问道:“牧将军来小店,难不成是怀疑老夫?” “在下没这个意思。”真相没浮出水面之前,和铜镜相关的人都值得怀疑。牧云足够圆滑,对手暴露出蛛丝马迹之前,绝不会展现半点心思。 按理来说,莫山确有作案嫌疑。而且许多凶手都很善于伪装,不能百分百确定和他没有关系。 “在下此番来找您,就是想让您鉴定一下,妖镜和普通铜镜之间有何区别。” 牧云召出从谷风那里得来的妖镜,递给莫山,叮嘱他不要看镜面。 铜镜背面有考究浮雕,做工精细,材质上乘。仅通过手艺,便知妖镜是出自玉镜坊。 “这面妖镜正是老夫的玉镜坊所造,与寻常铜镜没有区别,镜体也没有后期加工的痕迹。” “妖镜可以通灵,能够洞悉使用者的内心,呈现出他们梦寐以求的场景。期间可能还混杂了某种致幻法阵的效果,令使用者沉迷于其中,生命元气和真气逐渐被铜镜吸收,成为养分供给幕后黑手。” “若真如将军所言,恐怕这只装神弄鬼的妖邪可不容易对付。” “在下有杀手锏。即便是魔仙降世,我也有法子让他形神俱灭。” “牧将军,你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不会是看了这面妖镜,出现幻觉了吧?”莫山面现担忧之色。 牧云笑道:“在下确实看过妖镜,只不过我内心最渴望的并非通天彻地的修为,而是一段永远无法实现的尘缘。” “牧将军少年英豪,就算是皇亲国戚,只要你肯努力,不愁成不了。何来尘缘无法实现之说?” “老话讲,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纵然我身怀鬼神莫测之阵法,不惧诸天妖魔与佛仙。对于这件事,却是无能为力。” 莫山明白牧云并没有开玩笑,巧妙转移了话题:“牧将军这次来就是想咨询老夫妖镜的来历吗?” “如果妖镜是由潜藏在暗处的魔族所造,便可顺藤摸瓜,找出有关他的线索。只不过对方选择了更高明的入侵方法,追查起来难度极高。” “老夫不懂魔族,对妖术也没什么研究。可老夫有个优点,就是懂得人心。”莫山看着牧云,说道,“镜城以铜镜起家,如今却要在妖镜惑乱下陷入覆灭境地。我料定这不只是魔族所为,势必与城中人也有关联。” 莫山这句话犹如灵光般打通了牧云的思路。 妖镜幻象的灾秧,极有可能着落在人心。 第105章 将神赋 清静无为者终究是少数。 仅用一个下午,牧云就串遍了整座城。 铜镜在镜城的地位非比寻常,只要是活着的人族,都和它脱不开关系。 最后一位拜访的人是城里的老更夫。 “牧将军,眼看天就要黑了,小人得把城里的公家灯笼点亮。” “城里都快没人了,为何还要点灯?” “人不能夜视,点了灯才能照亮黑暗的路。除非城里没人了,否则小人就得把路灯点亮。” 牧云沉默无语,目送跛脚的老更夫走上夕阳映照的街道。 时值初秋,南部疆域依然温暖。 牧云去了趟医馆,陆安德和几个本地郎中正在帮患者诊治。 玉莲带着神机营头领的女人们在院中帮着熬药,压低音量的欢声笑语和笼罩在阴翳下的镜城画风略显不符。 置身于困境中,这种乐观精神更加难能可贵。 长期处在低沉情绪,不仅没有帮助,还容易患上心理疾病。 几个经历过人事的女人在牧云经过时,突然开起了车。言语涉及房中术,全无丝毫隐晦。 即便是牧云这种见惯了大场面的江湖客,也是听得面红耳赤。 医馆实在是待不下去,问过陆安德,确认不需要他帮忙,又低头离开了医馆。 “看来牧将军还是个处男。” “可惜将军不近女色,不然好歹让他见识一下我的杨柳腰和剪刀腿。” “将军身强体壮,我怕你这小浪蹄子扛不住!” “屁股大了不起啊!” 牧云听觉灵敏,闻得女人们的对话,在微风吹拂的夜晚仍是有些脸颊发烫。 他无法主动修炼功法,又不想这么早睡觉。恰好路边有家餐馆,走进去点了碗面条。 做面的是个额头皱纹密布的哑巴老汉,手法熟练地下面,水滚过几次出锅,已经烙进了他的肌肉和细胞。 面条有嚼劲,味道也是不俗。 “店家,您在这儿卖了多久的面了?” 老汉伸出两根手指。 “两年?” 老汉摇了摇头,嘴里发出含混不清的声响。 “二十年?” 老汉脸上绽出笑容。 牧云本想问些关于妖镜的事,奈何不懂手语,只好放弃这个打算。 召出五文钱,付过餐费。又独坐了一阵,方才从小店里走出去。 他想起了神机营。 纵然军士们的本源气旋受到侵蚀,终究是蜀山外院弟子,或许懂得医治丹方等术。 念及此处,牧云大踏步往北而行。 不多时来至神机营,军士们脱离了妖镜,无精打采地散落在各处。 “全体集合!”牧云喊声中气十足。 军士们强撑着站起身,散乱地站成队列,在灯笼光映照下,面部隐约有股死气。 “有谁懂医治丹方之术?”牧云问军士。 只有十来个军士举起了手。 “你们几个临时担任军士长,分别带队前往城中各处,救援被妖镜迷惑的百姓。” “将军,我有个问题。” “请讲。” “您是蜀山弟子吗?” “我暂代城主职位,”说着话,牧云把镜城城主令调了出来,“还有别的问题吗?” “苟城主去哪儿了?” “苟虎渎职怠慢,正在府中关押。待妖镜事件终结之后,自会对其进行发落。” 此言一出,军士们都明白苟虎和齐洛构建的腐朽链条已经崩溃。 如今掌管镜城的就是身穿黄金甲的年轻男人。 尽管他体内没有气旋,也感受不到灵力波动,却犹如巍峨山岳,有种难撼之感。 众人皆不再发问。 “既然没有疑问,就赶紧分批出发行动!” 一位上了些年纪的军士问道:“将军,我还有一个问题。” “问吧。” “我们都去救治百姓,您在军营里作甚?” 军士们的目光都落在牧云脸上,等待他的回答。 “我负责找出妖镜事件的真凶,终结这场人间惨剧。” 脚步声纷乱响起,军士们有条不紊地离开了神机营。 他们失去了保护伞,不敢像以前那样散漫,与相熟的军士结成小队,分别前往各处医治平民。 牧云虽不懂医术,却可以提供与之相关的帮助。 他玉葫芦中没有太多银两,全部召出来,单独放进玉葫芦。 随后写了封信,向药仙谷云家求购药材。 雀鹰飞出灯光范围,融进了黑暗之中。 牧云凝神细想来镜城后接触到的人和事,每个清醒者都有嫌疑,仅凭为数不多的信息,理不出任何头绪。 “或许衙门里的捕快有法子。” 他刚站起身,即刻想起捕快全体中招。这条新出路刚浮现在脑海,便再次随风飘散。 神机营里静悄悄,几只不知名夜行鸟儿啸叫。 牧云情知再想下去也是徒劳,无意识地走出营地,顺着灯光指引,来到寂静无声的大街。 走过几条街,发现街角戏院亮着灯。 妖镜幻象笼罩下的城镇,没多少人有心思看戏。 牧云走进戏院,穿过铺着红地毯的长廊,来到设置三层观众席的戏台前,寻了个前排的八仙桌坐下。 台上只有一位扮相奇怪的女子,正在用蹩脚唱腔演唱一出戏。 牧云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仅听了两句,就听出是由欧阳贤谱曲,戏剧大家荀英创作的戏剧《将神赋》。 此曲内容为独守边关的戎国大将军韩豫身陷重围,戎国国主昏庸,不肯发兵援救,致使韩豫身死名灭,尸骨无存。韩豫妻武氏闻听噩耗,以身殉情的经典悲情故事。 女子唱的是第一幕——韩豫接到边关文牒,准备挂帅出征,与妻子武氏依依惜别。 由于没有武生搭戏,也没有乐队奏乐。只有女子单人独唱,手和脚还有些不协调。 即便如此,牧云依然看得津津有味。 “将军,何故深夜到戏院?”女子停下脚步,一双凤眼看向坐在桌旁的牧云。 牧云穿的是黄金甲,在光烛映照下,格外挺拔威武。 “我见戏院亮着灯,就到这里来看看。” 女子凝视牧云面庞,半晌方道:“我爹和戏班子里的角儿都沉迷于铜镜,前几日亡故了。将军想看戏,还是等风波平息吧。”她的话含糊不清,说话时嘴角不自觉抽搐。 牧云通过女子略有瑕疵的妆容,知她患过某种疾病,导致讲话和行动都有些许不便。 手脚的不协调,导致走位和戏曲基本功很差。 如果是在正式场合表演,唱不了两句就得被看客们轰下戏台。 牧云欣赏事物,首先关注的并非表象,而是侧重于灵魂层面。 他感受到了女子对这出戏的热爱。 “我不是正在看戏吗?”牧云面上现出笑容。 女子瞪大双眼,目不转睛地看着牧云。 由于她是花旦扮相,半个身子隐在烛光阴影里,看起来有点瘆人。 牧云一身正气,灵识感应过女子,并没有妖邪特有的气息。 他站起身,敏捷地跳上戏台。 女子下意识退了半步。 “在下不会唱戏,无法跟你对唱将神赋,”牧云笑道,“不过我懂些音律,可以帮你伴奏。” “将军不是要去边关吗?” 牧云愣了片刻,恍然笑道:“出发去边关前,还有些时间。” 女子看着牧云走向乐器架,摘下一把二胡,坐在了戏台边缘的圆凳上。 烛光在鳞甲上反射跳跃,吸引住女子的视线。 她很少抛头露面,牧云就像一道光,照亮她昏暗的灵魂。 “妾身曾染重疾,恐招您见笑。” “将军的妻子不一定是花枝招展的万人迷,”牧云放好弓弦,“你准备好了吗?” 女子双手置于身侧,行了个万福礼。 胡弦微动,奏出与平时所听截然不同的乐声。 女子开喉唱曲,不知为何,无论曲调多离谱,二胡节奏都能恰到好处的应和。 空旷的戏院中回响着乐声和曲艺。 犹如萍踪孤影,别样的美感在昏暗环境中绽放光辉。 情动处,女子眼中掉下两行清泪,打湿了本就不协调的妆容。 她长得很美,梨花带雨的样子更加惹人怜爱。 牧云看着沉醉在戏曲中的女子,触摸到了这出戏的灵魂。恍惚间,他成为了古时的戎国将军韩豫。 女子衣袖挥舞,恰如情意难断。 “将军,妾身待你凯旋而归。”女子唱完这句,收束袍袖,泪眼朦胧地看向戏台边缘的牧云。 牧云没有多言,放下二胡,转身走下戏台,径直离开了戏院。 女子瘫坐在戏台上,望着牧云魁梧的背影,眼泪像决了堤的河水,止不住地往下流。 曲不伤人,回忆却像暗影般包裹住黄金甲中的高大身躯。 一股强烈的冲动来袭。 牧云行至灯光照不见的角落,召出从谷家得到的妖镜,毅然将其举起。 梦寐以求的画面并没有出现。 镜中有张年轻男子面庞,眼神中有几分失落和诧异,继而出现一抹苦笑。 爱情可以超越生死;虚幻的爱情却没有任何价值。 有那么一刻,他下定决心为了虚幻的爱情赴死。只因想证明,他曾经真的爱过。 铜镜幻象并没有出现,打碎了他的幻想。 某些东西悄然间浮出了水面。 牧云长叹一声,将妖镜收进玉葫芦,头也不回地离开了灯火阑珊的镜城戏院。 世间文字三万个,唯有情字最杀人。 第106章 魔物的交易 一夜之间,城里的妖镜失去了原有的特异功能。 人们对镜独照,入目是瘦弱颓丧的面容。纸醉金迷,雕鞍玉马的生活,不经意间化为了泡影。 沉迷于其中的百姓,抱着铜镜痛哭流涕。更有甚者,恼恨地将铜镜砸碎。 不少人爬上街头,想找回妖镜中的虚幻,终究是徒劳无功。 牧云睡到大天亮,穿好将军披挂,离开空旷的神机营,再度前往镜城戏院。 他此番前来,并非是要听戏,而是与昨夜唱戏的女子谈判。 女子穿的是常服,玉面生春,芙蓉丽质。独自坐在戏台边缘的圆凳上,见牧云前来,现出一种似笑非笑的诡异表情。 “将军,你是来取我性命的吗?” 这句话相当于坦白,从而证明了牧云的猜测。 女子就是镜城危难的始作俑者。 “你为何要闯下这等弥天大祸?”牧云很清楚,昨日出了戏院,若不是女子解了妖镜幻象,他也会死在触不可及的美好幻象之中。 “这些都不重要。”女子并不想谈这个话题。 “如果连人命都不重要,你还会在乎什么?” “《将神赋》,”女子注视着牧云,“只有它能让我感觉到活着的意义。” “因为这出戏,你没有杀我?” “镜城人的生死并不重要,但你必须得活着。”女子极不协调地站起身,“这出戏没有你配乐,就会失去它的灵魂。” “既然你看重的只是《将神赋》,通过妖镜吸取镜城人的元气,其意义何在?” 女子表情变得有些狰狞,哑声道:“他们无情地践踏了我的梦想。我可怜愚昧的父亲,自以为是的名角,还有那些嘲笑我残缺身体的人。他们都该死!但你不同,你不能死。”女子说到最后,表情发生戏剧性变化。 她看向牧云的眼神,潜藏着不易察觉的爱意。 牧云平生嫉恶如仇,可对眼前这个女子,却有着复杂感情。 昨夜若是没走进镜城戏院,想要查出真凶,势必要费许多周折。可如今已知真相,却又陷入两难境地。 如不杀她,难消女子双手沾满的罪孽。 牧云召出了虎魄刀,冷眼看向女子。双脚却似生了根,寸步难行。 “你心软了。”女子脸上浮现出一抹发自内心的笑意。 “你不要误会,我不可能原谅视生命如草芥的杀人凶手。” “我就在这里等着,你随时可以动手。” 女子没说假话。她完全站立不动,准备引颈受戮。 牧云仍是没有行动。 “说到底,将军还是对妾身心软了。”女子五音不全的话语声在空旷戏院中回响,“你见到过险恶人心,在最不该产生怜悯时,同情了一个犯下滔天罪恶的行凶者。” 牧云握着刀柄的右手,指关节因过度用力而发白。 “你是个不称职的三界判官,”女子走下戏台,柔声道,“却是个有血有肉,有情有义的汉子。” “你想做什么?”牧云瞪视着女子。 “妾身想让将军陪我练将神赋,作为回报,我会放过镜城百姓。” “我杀了你,一样可以解救他们。” 女子走到牧云身边,玉手轻触黄金肩甲,柔声道:“妾身体内有心魔,我能除掉它。可如若将军把我杀了,它另换个宿主,到时你能否应对,还是个未知数。” 牧云轻捏住女子下巴,抬起她的脸,直视她明媚的双眼:“我该相信你吗?” “将军唯有相信我,才能除掉为祸世间的心魔。” “除掉心魔,你将何去何从?” “这是个秘密,待到合适时机妾身自会告诉你。” “我答应你,做这笔交易。” 虽与沾染魔物之人做交易如同刀尖舔血,永远不知结果如何。 牧云选择接受的目的是求个心安,待到决裂之时,除掉女子和她体内的魔障也就没有了顾虑。 “镜城中也有好人,你去拯救他们吧。”女子从牧云掌握中抽离,说道,“我在戏院等你。” 牧云五味杂陈地离开了镜城戏院。 他想用担忧心魔的借口安慰自己。可身为出类拔萃的阵法大师,至少有七种法阵能将心魔困死于其中。 “即便是死囚,也会择日问斩。” 唯有这个理由,令牧云重新归于平静。 妖镜幻象之事,无论是出于江湖道义,还是和蓬莱岛的关系,都得先和同来镜城的陆安德讲明。 医馆里帮忙熬药的女人队伍壮大了几分。大多是农家妇女,少了些轻佻,都在有条不紊地忙手中的活计。 陆安德主管医治镜城百姓,搞得像模像样。不过两天时间,就把大部分病情较轻的患者治愈。病情较重者聚集到一处,统一发放汤药和外敷药粉。 正应了那句老话,好钢用在刀刃上。 陆安德的特长,在镜城发挥到了极致。 “陆道长,在下有些话想要跟你单独聊聊。” “还有许多人需要接受治疗,可以等空闲下来再谈吗?”陆安德不仅没觉得疲惫,反而乐在其中。 “我想谈的是要紧事。” 陆安德了解牧云,不到万不得已,绝不肯麻烦旁人。将任务分派给城里的郎中,跟随牧云离开了医馆。 两人到谷风家讲话。 谷雨的伤已经痊可,和哥哥一起在医馆帮忙,因此家中无人。 牧云设置好屏蔽结界,将戏院里发生的事原原本本讲述一遍。 陆安德沉吟半晌,方道:“无量天尊。这是牧道友的机缘,如何处理,应由你自行决断。” 他本以为会在镜城和魔族对战,事态突然出现转机。虽有些出乎意料,然则多年修持,道心足够稳固。 “我决定相信她。” “你听过她唱的戏。对方是怎样的人,你比我更清楚。无论你如何选择,贫道都支持你。” “多谢道长。” 陆安德还得为一个中了蛊毒的老者医治,确认牧云没有旁的事,即刻返回了医馆。 牧云明白城不可一日无主。 苟虎德行欠缺,配不上城主之名。 行至玉镜坊,来找德高望重的老坊主莫山。 莫山比初见牧云时和善了许多:“牧将军,难道还是对老朽不放心?” 牧云笑道:“晚辈此次前来,是想和莫坊主商议新城主人选。” “这么快就要更换城主了吗?”莫山有些惊讶。 他认为得等妖镜事件过去之后,才有余力顾及这件事。 牧云道:“镜城处于停滞状态,许多商家都关了门。再这么下去,多年积累的底蕴都会被败光。择一贤达之士担任城主,使城中事务回归正轨方为上策。” 莫山十几岁就接管了玉镜坊的生意,活到一百多岁,已经算得上人瑞。 由于丹药效力,虽然上了年纪,却一点也不糊涂。 “牧将军,依大夏国律令,没有平民废黜城主的先例。这果真行得通吗?” “轩辕氏能将人皇位禅让给有德行的外族,区区镜城城主,有何不可?苟虎无道失德,已不配坐城主位,必须尽快确立新城主。” “这是件大事,老夫不能一言堂。” “您将城中有威望者都请来,下午商议出合适人选。” “此计甚为妥当。老夫这就派人去找城里的长者们,共商这件大事。” “可否借书房一用?” “牧将军请便。” 牧云展开宣纸,提笔写第一封信。 这封信是送给阳城东华公主,拜托她联络云宫,表奏镜城城主失德,以及人选更换之事。 第二封信则是发往龙城,请柴荣到神机营和兰明义将军面谈,调动鹿鸣到镜城担任神机营将军。 陆安德显然比鹿鸣更合适,但他是蓬莱门人,不能越界指挥蜀山弟子。 即便牧云这个半路出家的冒牌将军,也无法在这个位置上坐得太久。 鹿鸣本领稍差,胜在宅心仁厚,加上陆安德会在道观中停留些许时日。无论于公于私,他都是牧云能想到的最佳人选。 还有一点很重要,但凡有本事的人,都不会愿意到镜城来。 鹿鸣资质不高,却肯下苦功练习。临时加入蜀山七子行列,也没有令人感到失望。 目送雀鹰在视野中越来越小,牧云随后走出书房,告辞离开玉镜坊。 忙完了城里的事务,牧云换上常服,进入镜城戏院。 除牧云和陆安德外,城中无人知晓女子的罪恶。 进出戏院稀松平常,引不起人们的注意,也就不必刻意遮掩。 “公子果然一表人才,”女子就坐在戏台边缘的圆凳上,和早晨相比,脸上多了几分笑容,“妾身尚不知你的姓名。” “在下牧云,须弥山人氏。” “小女子名唤黎颖。生于斯,长于斯。” “黎小姐,我帮你化妆吧。” “妾身听闻牧将军是嫉恶如仇之人,何故对小女子如此偏爱?”黎颖注视牧云完美的脸部轮廓,眼神迷醉。 “你扮演的是韩豫将军的妻子,得以最完美的状态送别夫君。” 黎颖转过身,一瘸一拐地引路至后台。 后台是供戏子休息和候场的所在,梳妆台、舞台道具和乐器有序摆放在特定区域。 黎颖坐在化妆台前,像个小女孩般乖巧坐好,等待牧云给她上妆。 牧云曾帮云瑶化过戏妆,轻车熟路,很快帮黎颖画好妆容。 她姿容本就堪称绝美,化上戏妆更甚一筹。 黎颖目不转睛地看着镜中人。 纵使不用妖镜,梦想也能照进现实。 第107章 无价之宝 将神赋是群像戏,只有一个伶人,无法演出这段耳熟能详的戏曲。 牧云将选择权交给黎颖。 黎颖用妖镜幻象害了许多人,也保护了曾对她投以善意的伙伴。 其中有个和黎颖同病相怜的青梅竹马,自然成为扮演将军韩豫的不二人选。 堪称末路关系户。 牧云提出了标准——将神赋最终将呈现给镜城百姓。 此事过后,牧云将抛却心中怜悯和挣扎,正式终结黎颖的生命。 他不想让成长过程里遭遇无数冷眼和嘲笑的可怜人,落得含恨而终的下场。 这是牧云仅能给予的慈悲。 戏班子有严格的等级划分。 班子里的角什么都不用干,其余人或多或少都得兼顾打杂。 唱不了戏的牛荣活计最多,经常独自留在后台收拾道具和戏服,收拾干净后台,还得清扫杯盘狼藉的观众席。 黎颖和牛荣年纪相当,由于小时候发高烧,肢体变得极不协调,讲话也含糊不清。 即便身为班主女儿,也难以唱戏为生。 她和牛荣私交甚笃,时常会帮他收拾后台和观众席,听他讲解每出戏的背景。 他们都有同一个梦想,以角的身份在大众面前演出。 只是十几年的努力,终究付诸东流。 黎颖知道妖镜中的幻象会伤害和他同病相怜的牛荣,在此之前,喂他服下一种龟息丹药,始终躺在戏院的藏品室。 由于意识处于停滞状态,牛荣并不知晓镜城近来发生的事。 班主和台柱子逝世的消息,过了许久才被迟钝的大脑接受。 牛荣没有患过病,但他天生大舌头,肢体同样不够协调。或许做个卖食品的小贩还不错,但偏偏梦想成为名角。 选错了方向,再多努力也变成徒劳。 牧云从牛荣和黎颖身上,或多或少看到了自己过去的影子。 他不是容易同情别人的性格,触景生情,心境难免变得柔软。 不懂唱戏不要紧,可以到别的城镇,请个角来传授技艺。 牧云散尽十年积蓄的财富,玉葫芦中已无余钱。不过有亲手酿制的美酒,就不愁没有门路。 怀揣着心事,牧云前往玉镜坊询问新城主人选。 莫山叫出一位身量高大的中年男子。 该男子阔面重颐,浓眉大眼,有股宅心仁厚的气场。 “牧先生,鄙人是镜城的教书先生,姓邹名衍。众长者推举我做城主,实在受宠若惊。可在下才疏学浅,恐难胜任此要职。” “诸位长者皆是德高望重之人,联合推举你,必然有其道理。” “邹先生,你是镜城最有学问的人,想要改善镜城无赖遍地的过往,书籍的力量必不可少。”莫山说完,转而看向牧云,问道,“牧将军,尊意若何?” “你们是土生土长的镜城人,对这座城镇的了解,是在下所不能及。既然是众长者的公认人选,邹先生就不要推辞了。” “何时做印绶交接?”莫山初时有些犹豫。 如今决定要干,就得快刀斩乱麻。 牧云笑道:“莫老板,你现在倒是比我更着急了。” “早日完成交接,镜城也可尽快回归正轨。” 牧云从玉葫芦中召出城主令,说道:“邹先生,这是可以代表城主身份的城主令,在下先将它交予你。至于印绶交接,再过些时日也不迟。” 邹衍眼神闪烁,不知是否该接城主令。 “你既有才学,饱读诗书,为何不肯回报生你养你的镜城?”莫山语气有些严厉。 龙头拐杖戳着地面,恰如恨铁不成钢的心情。 邹衍犹豫再三,终究还是从牧云手中接过了城主令。 “在下只有一句话要叮嘱邹先生——无论做何事,都要以百姓的权益为出发点。” “鄙人谨记牧先生指点。” 邹衍收好城主令,即刻开始行动,到镜城各处调查商铺和平民的状况。 牧云召出几坛酒。 莫山见到酒坛,疑惑道:“虽然有值得庆贺的地方,但危机尚未解脱就饮酒取乐恐不妥当吧?” “莫老板误会了,”牧云笑道,“在下想跟你做笔生意,换点银两。” “既然是做生意,”莫山正色道,“老夫有个规矩,就是一分钱一分货。我可不会因为你对镜城的恩德,多给你一文钱。” 牧云对自己酿的酒有十足信心,伸手道:“请。” 莫山带着审视的表情打开第一个酒坛,酒香扑鼻而来。即便是喝过了数十年的酒,独特的香味还是令他分外陶醉。 犹如梨园万朵春,自有暗香沁心田。 莫山急忙又把盖子合上,转头问道:“另外几坛酒,也有如此品质?” “它们都是在下亲手所酿,皆是上乘之作。只是原料和工艺不同,口感和香味略有区别。” “你的酒香味醇厚,是世间罕有的佳品。老夫喝了几十年酒,从未闻过此等酒香。”莫山眼中闪过生意人特有的精明,旋即又消失不见,“玉镜坊的经商宗旨是以诚为本,制作的每面铜镜工艺和用心程度相当。牧将军酿酒之心,与本坊宗旨不谋而合。” 对于眼下缺钱的牧云来说,最值得关心的是价格。 莫山没卖关子,说道:“牧将军的酒有价无市,若是在上京,放到拍卖行绝对可以拍出天价。但在偏远的镜城,卖不出太高的价钱。” “您打算给多少?” “一坛酒十两黄金。” “这个价格恐怕只能买到寻常的好酒。” “二十两黄金。”莫山透了实底,“牧将军的酒有收藏价值,莫说二十两,就是五十两、一百两,上京也有达官贵人愿意买。可老夫是本分生意人,没有富甲一方的财力,只能出二十两。” “您想买多少?” “除了牧将军日常饮用,老夫想全部买下来。” “莫老板,这有点不厚道吧?” “明码标价,如何不厚道?” “说着自己财力不足,却想把我玉葫芦里的藏酒都买光。”牧云笑道,“这葫芦中的酒年份和口感皆有所不同,岂可都用二十两的标价出售。” “老夫有件无上灵宝。愿以此宝和牧将军做交易,补齐剩余黄金的差价。” 牧云身为酿酒大师,随时随地可以补充新货。 无上灵宝显然对他更具诱惑力。 全无半分犹豫,当即拍板成交。 第108章 善意融冰 莫山并不吝啬,将一块通灵玉交给牧云。 由于他是凡夫俗子,并不清楚这块宝玉的作用,只知它是货真价实的无上灵宝。 再好的宝贝,没有碰到合适的主人,也仅能用作装饰和收藏之用。 牧云调动灵气,探查通灵玉,发现它能够召唤虚拟幻兽辅助作战。 幻兽来头还不小,正是四象神兽青龙、白虎、朱雀和玄武。 既可以当作常规战斗辅助,也可在危急关头作为反败为胜的杀手锏。 通灵玉的价值无法估量。对牧云来说,远胜过百坛美酒。 交易顺利完成。 牧云借了玉镜坊一匹快马,昼夜兼程赶到地图上最近的城镇丰城,寻找戏班子里的花旦和武生。 “牧先生,马上是城主三夫人寿诞,我们得去城主府连唱七天大戏,实在是腾不出人手。” “班主,您行行好,卖我个花旦和武生。在下不会白从你这挖人,”牧云召出了五两黄金,“酬劳绝对丰厚。” 班主看到足斤足两的黄金,双眼直放光。情知镜城最近不算太平,还是叫来年轻学徒,派他们跟随牧云去镜城。 戏子本就在下九流,学徒地位更是微不足道。只有混成角,才能出人头地。 牧云本着“嘴上没毛,办事不牢”的思维,一眼看出班主推出来的两人不靠谱。 “班主,做事得讲良心。” “牧先生,三夫人寿诞,小人实在不敢怠慢啊。”班主装出一脸委屈样。 “我可以加钱。” “加多少?”班主蹙到一起的眉毛,瞬间舒展开来。 牧云额外加了十两黄金,买来戏子的卖身契,带着两名边缘花旦和武生,以及两个小学徒,又到城中灵兽坊买了四匹马。 一行五人快马加鞭,赶回镜城。 “你们没听过镜城发生了怪事吗?”看见镜城渡河时,牧云问已显露疲态的四人。 “我们都是卖身在戏班的戏子,衣食住行都靠班主,他的话对于我们来说大过天。他让我们来镜城,我们哪儿敢不来啊?”年龄稍长的武生刘昭恭敬回答。 “从今天开始,你们自由了。” “牧先生,我等多谢你的好意,但卖身契还在班主手里,实在不敢从命。” 牧云召出四张签字画押的卖身契,右手掌心燃起火焰,当着四人的面将其付之一炬。 “你们现在自由了。随不随我进镜城,由你们自己决定。” “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刘昭道,“我等既是被牧先生赎出戏班,一走了之会被天下人耻笑。纵使镜城是刀山火海,小人也愿为您走一遭。” 花旦是个文静女子,说道:“刘郎去哪儿,妾身就去哪儿。” 学徒很小就进入戏班,适应了打杂学戏的生活。 若是陡然离去,恰如离开水的鱼儿,立时会失去了方向。 虽然恢复自由,除了去戏班,也无容身之所。 五叶扁舟穿过渡河,众人重又上马,回到了恢复些许秩序的镜城。 原本畅通无阻的城门,如今有三个神机营军士把守。 军士们认识牧云,简单盘问两句,便欲让路放行。 牧云问道:“谁安排你们到城门值守?” “鹿将军来了镜城,是他安排我等在此看守城门。” 牧云是阵法大师,知道各地神机营之间有互通的蜀山传送法阵,只消瞬间就能出现在几千里之外。 鹿鸣接到信笺,得到兰明义允准,使用传送法阵来到镜城。 由于他带了蜀山特有的玉牌,又是龙城过来的弟子,顺理成章被军士们拥立为新将军。 这是各地神机营保留至今的传统,因此其余宗门才没有分到一杯羹。 牧云没急着去见鹿鸣,带着四个戏子进了镜城戏院。 牛荣在牧云离开的这几天也没闲着,重新召集戏班子的乐队,紧锣密鼓地排练将军赋。 戏院里零星有几个客人,都是常来戏院光顾的戏迷。 斯人已逝,只能聆听一如昨日的配乐。 由于不是正式演出,牛荣和黎颖的蹩脚唱腔也就变得能够接受。 至少在妖镜幻象消失之后,耳熟能详的唱段能给低落空洞的心境带来些许慰藉。 牧云很庆幸自己没有看错人。在他离开镜城的这几日,黎颖没有再出现歇斯底里的状况。 刘昭站在戏台下边看了良久。 他不同于一般的武生,年轻时候也是丰城有名的角。后来年事渐高,加上不幸罹患腰伤,被更优秀的年轻人挤下高台。 牛荣和黎颖有先天缺陷,走位和动作都不够到位,口齿含糊不清。 若是被班主或年轻气盛的角看见,指定会被赶下戏台。 刘昭有过大红大紫,也经历过世态炎凉。深知戏子行的不易,关注点与众不同。 戏台上的两人唱腔虽怪,但戏词记得很熟,情绪也十分到位。 这两点足以说明曾下过苦功。 第一幕唱完,牛荣和黎颖向来观看的戏迷鞠躬,随后通知乐队暂时休息。 “牧先生,这几位是何人?”牛荣生性开朗,颇有交际能力。 “这几位是我从丰城找来的伶人,将和你们一起唱这段将神赋。” “请多关照。”牛荣主动跳下戏台,向年纪最大的刘昭问好。 牧云始终关注着黎颖的动态。 她以怀疑和审视的目光,打量从丰城来的四个人。及至确认他们没有恶意,也没有对方才的唱段评头论足,紧绷的状态方才松弛下来。 刘昭走上戏台,摘下两杆花枪,递给牛荣一杆,开始教他将神赋中的耍花枪。 花旦走到黎颖身旁,浅笑问道:“我教你将神赋的走位如何?” 黎颖在后台偷看过无数场将神赋,从未开口向人请教。 戏子们知她身体有恙,怕触及她的伤心处,也没有主动传授她曲艺。 久而久之,无言的关心因曲解而变成了冷漠,使罪恶的种子在黎颖心中生根发芽。 “你……你愿意教我唱戏?”黎颖口齿不清地问女子。 “我看得出来,你很喜欢将神赋。”女子微笑时脸颊上有两道清浅梨涡,亲和力十足。 黎颖认真端详女子和善的面容,见对方没有说笑之意,无语凝噎,重重的点了点头。 恰在此时,一位身披银甲的将军走进戏院。 来者正是新任神机营将军,蜀山外院弟子鹿鸣。 第109章 活下去的意义 鹿鸣穿着亮银铠,恍若一夜间长成了大人,看起来威风凛凛。 “牧先生,可否借一步说话?” 牧云见鹿鸣表情严肃,穿过观众区的通道,跟他来到戏院外边。 “鹿将军,你新官上任,理应烧上三把火。不在神机营里干事,怎得跑到戏院来找我?” “牧先生,我在龙城时便已倍加倾慕阁下。暗中关注您的行动,对您的性格略知一二。” “愿闻其详。” “我进入蜀山后,第一件事便是背诵宗门戒律。泾渭分明,是蜀山弟子牢不可破的铁律。” “对于维护人族的蜀山弟子来说,和妖魔划清界限十分有必要。” “贫道曾认为牧先生嫉恶如仇,如今却有些恍惚,”鹿鸣凑近一步,问道,“您要是被威胁了就眨眨眼,贫道有法子解救您。” 牧云实在没憋住,笑出了声。 他修为破灭,无法使用洪荒诛仙阵。可单凭能轻松使动三千六百斤的乾坤棍的修罗体魄,以及精妙绝伦的武技,也不是寻常妖魔能够侵害。 人皇阵的加持,更是可保无虞。 鹿鸣的话莫名戳中笑点,惹得牧云在严肃对话中破掉了情绪。 “鹿将军,你多虑了。”牧云轻拍鹿鸣肩甲,微笑道,“我没有遭遇任何胁迫,所做之事皆出于本心。” “以我对牧先生的了解,若没有找到真凶,必然不会将精力浪费在镜城戏院。既然您已经查清,为何迟迟不动手?”鹿鸣将话挑明。 “时机未到。” “镜城死了数百民众,您却在戏院里蹉跎时日。这与我认识的杀伐果断的牧先生,可是截然不同。” “你变成熟了,但还是有点死脑筋。” “牧先生,您应该记得贫道方才所讲的蜀山戒律吧?” “泾渭分明。” “既然知道魔物就在戏院中,先生为何不肯动手?” 牧云反问道:“你既已通过我的行动猜到了戏院里有魔物,为何不动手?” “贫道才疏学浅,害怕办事不力,白白害了神机营弟兄们的性命。”鹿鸣有点没了底气,不过还是强撑着说道,“您不一样,有神鬼莫测之机,通天彻地之能。区区魔物,根本就难不住您。” “等唱完一出戏,我自然会动手。” “这才是我认识的牧先生。”鹿鸣终于展露笑颜,“只不过贫道身为蜀山弟子,受清规戒律所限,不能听命于先生。” “在下要如何做,才能消除你内心的负罪感?” 鹿鸣召出了宝剑,白鹤亮翅起手,以蜀山正宗剑法对阵牧云。 牧云也不含糊,玉葫芦中召出虎魄刀,双脚猛踏地面,使出从万妖山学来的落叶刀法。 刀剑相交,抵敌纵向劈斩。 刀锋忽而转向,以剑锋为引,攻击鹿鸣持剑的右手。 招式又快又猛,尚且来不及反应,手背已被虎魄刀划伤。 鹿鸣吃痛,慌乱中宝剑落地。继而脖颈处一凉,虎魄刀的刀背已架在咽喉部位。 牧云收起宝刀,召出一瓶特效金疮药扔给鹿鸣,让他医治流血的手背。 鹿鸣看向右手,发现护甲被虎魄刀斩开一个光滑的切口,愈发叹服于牧云的武技。 “我不太喜欢循规蹈矩的鹿将军,待我解决掉魔物,你再正式履职吧。” “贫道败在你手下,为了保全性命,只好答应你的条件了。” 牧云轻拍鹿鸣肩甲,笑道:“你日后也要保持这份斩妖除魔的坚定道心,切莫像我这般优柔寡断。” “贫道听说了牧先生在万妖山的所作所为,连妖仙都能斩,绝不是优柔寡断之辈。吾料定镜城魔患背后,必有令牧先生怀柔之缘由。” 牧云将端详告知鹿鸣。 鹿鸣听完黎颖的遭遇,说道:“大夏国尊卑有序,许多婢女奴仆受到了上位者非人的对待。他们若都生出黎颖般的心思,这偌大的玲珑世界恐怕就要乱套了。” “依你之见,如何解决这个难题?” 鹿鸣想不出主意,只是摇头不语。 “在下有法子永绝后患,只是有个重要的前提。” “什么前提?”鹿鸣思绪纷乱,还是想听牧云指点迷津。 “人皇的位子由我来做。” 鹿鸣瞪大双眼,险些惊掉下巴。 “这……” “这是件极难达成的大业,可能做成之前,在下已魂归极乐。” “如果届时先生还有命在,当真要做人皇?” “轩辕氏将江山让给萧氏,至今已逾数百载,再想接受禅位,势必比过往难度更甚。” “萧安素有贤君之名,或许你可以去试试。” “我一句玩笑话,你不必当真。” “那先生提出的问题,答案究竟为何?” “天理循环,自有其定数。有些事可以尽人事,但终究要听天命。”牧云笑道,“不要谈那么久远的未来。你初上任,神机营里还有许多事务需要你处理,还是快点回去吧。” “贫道再问最后一句,您准备何时动手?” “黎颖的梦想是登台演唱《将神赋》,待她了却心愿,就是终结这一切的时候。” “公演之日定要通知贫道。” “你懂戏吗?” “没看过。” “那你届时一定要来捧个人场。” 鹿鸣拱手道别,回了神机营。 牧云返回镜城戏院,发现刘昭的妻子已开始教授黎颖花旦身段。 言传身教远比独自探索来得更直接,也能避免许多弯路。仅过了盏茶功夫,黎颖的走位已有些章法。 她面带笑颜,比平时更显明媚。 牧云找了个前排座位坐下,静静观赏戏台上的排练。 他们都是戏班子里不入流的戏子,没有尊卑之分,互相之间相处融洽。 牧云和鹿鸣谈及人皇的玩笑话,再度于脑海中回响。 萧安是高瞻远瞩的贤君,统御玲珑世界。 若他能纳牧云之言,或许废除阶级制度是个可行之策。 相较于人皇之位易主,这条路显然更简单。 转念一想,人皇不仅受天宫节制,还要顾及上京的各大公卿世家。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却是难于登天。 人皇做不到的事,必须得由能威胁天帝与天宫众仙的三界判官来做。 牧云自离开普陀山,常有抛却俗尘,堕入轮回的消极念头浮现于灵识之海。 台上的戏曲传承,反倒令牧云见心明性。 玲珑世界繁荣背后的苦难,值得他用毕生心血去救赎。 圣心菩萨苦心传授功德经,绝不可辜负禅意。 第110章 别具一格 神机营和衙门捕快被蒙在鼓里,顺着为数不多的线索,追查妖镜为祸之事的真相。 由于没有妖术痕迹,想顺着已变得稀松平常的铜镜上溯源头,难度比想象中大百倍。 不觉半月已过,仍是收效甚微。 镜城戏院里的排练,却有天翻地覆之变化。 尽管黎颖和牛荣的肢体不协调仍是影响美感的硬伤,但走位轮转,以及精气神已具备强劲感染力。 牧云叫下临时负责戏班的刘昭,问道:“刘先生,这出戏是否可以面向全城百姓开唱?” 牧云从开始便以平位敬称几位伶人,几经推辞不过,只好勉强接受。 面上没表现出来,心中对牧云的敬佩又添了几分。 “镜城此前遭逢大劫难,人们生活逐渐迈入正轨,许久未曾听戏。正式接待客人,倒也顺理成章。”刘昭对戏曲桥段和临时凑成的班子有十足信心。 “既如此,在下这就去邀请观戏的戏迷。” “不是公开售票吗?”刘昭是个戏子,终究思虑不全。 “那些人不过有点臭钱,既不懂戏,也不知该如何欣赏曲艺。”牧云道,“这次的演出别具一格,我要请真正懂行的人们来戏院看戏。” “演出时间定在何时?” “今晚。” “还有几个时辰,足够了。” “有劳刘先生了。” 牧云拱手道别,刚转身,便听到黎颖的话语。 “牧先生,小女子担忧演出前无法再见到先生,在此先行谢过您的慷慨相助。” 牧云回头笑道:“举手之劳,何足挂齿。” “先生请留步,”黎颖轻咬嘴唇,走下戏台来至牧云身前,踌躇半晌道:“小女子有个不情之请,不知牧先生能否答应?” “黎姑娘不妨讲明。” “今晚的演出,牧先生可否披挂黄金甲来观赏?” 牧云惊愕看向低头含羞的黎颖,察觉她对自己的心意。 只是正邪不两立,牧云终究要做出决断。 至于黎颖的请求,并不难达成,顺口答应下来。 黎颖目送牧云离开戏院,半晌方才收回视线,脸上带着甜蜜和苦涩参半的笑容。 贤德长者并非徒增岁月,经历过生活中的酸甜苦辣,心性豁达,懂得欣赏事物的残缺美。 镜城中的话语领袖,并非新任城主邹衍,也不是神机营将军鹿鸣,而是玉镜坊的坊主莫山。 他在城中活了百多年,见证过几代人成长,威望甚重。 “牧先生,你怎么又来了?”莫山看见牧云,不觉有些头疼。 他前几日把玉镜坊传给了孙子,自己退居幕后安享天年。几日不理俗务,倒也乐得清闲。 自从牧云来到镜城,他的清净日子少了,难缠的俗务倒是经常找上门。 做完美酒生意后,牧云就成了莫山最不想见到的人。 “这次不是劳烦您老人家帮忙做什么事。镜城戏院今晚重新开张,邀请您去看戏。”牧云笑容满面。 莫山已经足够了解牧云,除了有侠义精神,还是个八面玲珑的后生。 他的笑容是真是假,连他这个做过几十年生意的人都吃不准。 “你当真只是请我去听戏?”莫山将信将疑。 牧云笑道:“如今妖镜溯源之事有神机营和衙门捕快处置。邹城主上任以来,士农工商也都渐渐重回正轨,在下已无挂牵。” 莫山仔细琢磨牧云的话,见他说得有理,无奈道:“牧先生登门来请,老夫若是不肯赏光,反为不美。今晚老夫着盛装,去听你在戏院排的大戏,看你的葫芦里卖的究竟是什么药。” “戏班班主的女儿黎颖,莫老先生可识得?” 莫山听见牧云发问,叹息一声道:“她是个可怜人。小时候发高烧,烧坏了脑袋,后来一直有些神神叨叨。有些没有道德的后生背后编排她,说是得了失心疯。” “人言可畏,这个词可不是虚妄。” “是啊,”莫山拄着龙头拐杖,说道,“那小丫头本是生性善良,活泼开朗之人。自从那场怪病过后变得有些孤僻,几乎就没再出过戏院。” “今晚就是她的首演,不过可能也是最后一次了。” 莫山刚想发表感言,闻言又将到嘴边的话咽下去,惊问道:“为何?” “黎姑娘身患绝症,命不久矣。” 莫山又是一声叹息。 “黎颖这丫头真是可怜啊。”他年轻时常去戏班,和老班主是旧相识,在黎颖尚在襁褓时就见过她。 二十余年过去,一切恍如昨日。 老班主死在妖镜幻象之中,戏班子里的几个角也未能幸免。 如今连老班主仅存的女儿也要魂归黄泉,如何不令莫山感伤。 “莫老先生,今晚的演出,还得劳烦您邀请城中德高望重的前辈共同观赏。” 原本有些抗拒的莫山,此时却极想去戏院看戏。 “牧先生,你放心吧。我会把老友们都叫上,给颖儿捧个场。” 牧云拱手拜谢道:“晚辈多谢莫老先生成全!” “牧先生,你与黎颖非亲非故,却能做到如此地步,实在是令老夫感到惭愧。” 牧云修炼的功德经是以功德换取修为,并非无私之举。 只是事关重大,他不能向莫山言明。 万一被别有用心者得知,暗中破坏,牧云为数不多的寿元极易在意外状况中终结。 他还有宏图大愿,不想就此入轮回。 被人误解是个乐于助人的好人,总归不是件坏事,倒也没必要特意辩解。 牧云从玉镜坊出来,站在行人稀少的街头,看向中天的太阳。 晚上的将神赋演出过后,就将迎来清算。 他历过生死关,已化身天道修罗。天道的慈悲心和修罗的噬杀好斗维持着均衡。 若黎颖是个歇斯底里的魔头就好了。 他如是想。 牧云对付魔族,必然不会有丁点心软。 他忽然有些害怕,万一无法下手,如何向镜城枉死的百姓交代。 如何向圣心菩萨交代。 “无论黎颖多么可怜,待她达成夙愿后,都得痛下杀手了。” 牧云长呼出一口气,召出一坛秋月白。 酒不是万能解药,却可以化解愁肠。 第111章 宿命 镜城戏院门口悬挂两盏大红灯笼,辉光照地,阴翳被驱赶到街角,化作透不过光的暗影。 牧云身穿黄金甲,威风凛凛地立于门侧,迎候邀请来观戏的客人。 鹿鸣得牧云传授青莲剑诀,可称半个徒弟,提前半个时辰抵达戏院。 他穿的是蜀山道袍,站在牧云侧后方,显得心事重重。 即便足够了解牧云,还是未知今夜结果何如。 牧云就像世间一个诱人的谜团,忍不住关注他,却又不知他心向何处,会做出怎样的抉择。 寻常修仙者皆是避世而修,偶尔出世,也是为争夺价值连城的无上灵宝。 牧云更像江湖侠客,气旋消散,浑然不似个修仙者。 越是看不透,便越想看出个门道。 镜城地处南部疆域南端,四季不甚分明。时令已过白露,夜晚的风仍有暖意。 牧云猿臂蜂腰,肩宽体壮,穿上黄金甲,恰如战场上所向披靡的将军。 莫山带着镜城有德老者来到戏院街,灯光映照黄金甲,恍惚间有天将临凡的错觉。 众皆加快脚步,离得近了,方才认出是牧云。 “牧将军,您穿上这套铠甲,还真是英武不凡。若让您统领大夏国军队,定能攘平四海,万众归一。”一位慈眉善目的白发老者,见面就拍马屁。 牧云拱手道谢,恭请众长者进戏院。 鹿鸣没有将军的架子,充当小厮,引着受邀者来到距离戏台最近的座位。 迎客的过程有些枯燥,后台景象却是截然不同。 刘昭有丰富的演出经验,和夫人一起为另外四人上妆。 黎颖天生丽质,有缺陷的肢体更反衬出这种绝美。即便不开口,亦足可称为一道靓丽风景线。 “刘先生,不知为何,我心跳得很快。” 刘昭笑道:“这是你人生中第一次登台表演,许是紧张了,不妨事,所有人都是这么过来的。” 牛荣侧耳倾听,发觉戏院里比往日热闹。 “牧先生都请了何人来戏院观看,怎得如此人声鼎沸?”他不禁困惑心起。 刘昭道:“他请了些德高望重的长者,余者皆是平常看不起戏的市井黎庶。” “牧先生看待人的态度真是与众不同。换作旁人,巴不得请的都是富商大贾,以期攀上关系,趁机捞点油水。”小学徒也是啧啧称奇。 “莫用世俗眼光看牧先生,他是个德才兼备的圣人,行事风格与凡夫俗子不同。”刘昭道,“我唱戏这些年,遇到过各种达官贵胄,全无先生这般人。” 黎颖听得很认真,紧张情绪不觉消减。 她见过的人不像刘昭那么多,但有一点相同,认为牧云是闪耀着光辉的男人。 不同之处在于她体内有心魔,能够感知到牧云生命元气隐有衰败迹象,命不久矣。 黎颖不知牧云是否清楚自己死期将至,想起初见分别之后,发生在戏院街的事,又觉他隐有消沉征兆。 她的眼神黯淡而坚定,看向铜镜中的俏丽面庞,绽放出灿烂笑容。 “黎妹妹,你的扮相真美。”朱蓉看向铜镜,感叹于黎颖的容颜。 百姓们以往只能在街口听戏院里传出的欢笑声,听得一声梆子响,倒也知道是好戏开场。 鹿鸣怀揣着心事,边饮茶水,边看戏台上的演出。 他曾跟随兰明义在龙城看过将神赋,本觉得无甚稀奇之处。结果听了两段,便被戏曲中的真情实感带入情境。 灯影摇曳,他分明看见绝美的将军之妻梨花带雨。 戏中有喜,有怒,有哀,有乐,但多是假哭,以夸张的方法处理悲戏。 黎颖的唱法不同于寻常戏曲技艺,少了些粉饰,靠一片赤诚打动人心。 邹衍是先生出身,虽了解将神赋的唱腔,却对黎颖的演绎青睐有加。 莫山事先知晓黎颖身患绝症,感受更是与旁人不同,听得涕泗横流,已无半分平日的拘谨威严。 百姓没进过戏院,也不知将神赋是怎样的唱法,只觉台上的戏引人入胜。 “好!” 不知谁先起了头,三层看台一片叫好声。 黎颖已完全入戏,喝彩声无法干扰到她。随着与将军道别,唱出临行嘱托之词,不觉潸然泪下。 她转过身,一瘸一拐地回了后台。 几个懂点武技的百姓被拉去当丑角,和将军对垒,一改上一幕的悲壮,场面好不热闹。 看戏的百姓情绪更是高涨,掌声和欢呼犹如浪潮,一波接着一波。 牧云正在看戏,忽听到黎颖传音,让他去后台相见。 鹿鸣听见身旁盔甲响,余光瞥去,看到牧云绕过正在演奏的乐队,前往戏子们准备的后台。 他无心看戏,释放灵识,探查后台的动静。 原本隐介藏形的魔族气息,突然变得清晰可辨。 欲待召出藏在玉葫芦中的乾坤镜,又恐扰了牧云的计划,暂且按兵不动。 他还是第一次离开师父和兰明义的羽翼,独自面对危机四伏的局面。心跳到了嗓子眼,却还要维持表面的平和。 这并非一件易事。好在台上的戏够精彩,无人关注他这个身穿道袍的道士。 后台中燃着灯烛。 戏班里所有人都在台上演出,只有哭花妆容的黎颖坐在梳妆台前。 “牧先生,妾身唱的这出戏,还合您的心意吗?”黎颖的声音有些发颤,身体也在不住抖动。 镜城气候并不冷。 “我之前听过将神赋,版本和你的不太一样。” “您更偏爱哪种?”黎颖有些紧张。 “今晚的将神赋,是我听过最凄美的版本。”牧云凝视黎颖双眼,真挚回道,“在我的心目中,你就是将军韩豫之妻。” 黎颖不再羞怯,站起身形,走到牧云身前。 “妾身福薄缘浅,一生毁于偏执和愤恨,能在堕入魔窟前得遇将军,足慰平生之创伤。然罪孽深重,不想成为将军的负担。”说着话,她的身子突然失去平衡。 牧云反应极快,伸手抱住了她。 鲜血从戏服各处渗出,浸染红袍,在灯光映照下更显瑰丽。 “你……”牧云看到如泉涌般流出的鲜血,千言万语哽在喉咙,一个字也讲不出。 “妾身在嘲讽和冷眼中走上歧途,最终在善意和温暖中获得救赎。得遇将军,实在是妾身之福分。” 黎颖自断心魔经脉,已无生还可能。 牧云将黎颖放平,抱着一息尚存的她,聆听临终之遗言。 “妾身感受到了将军内心的挣扎,自知罪不可恕,不想让您陷入两难境地。”黎颖勉强微笑,鲜血已将牙齿染红。她伸出右手,摸向牧云棱角分明的面颊,“死在将军怀里,是妾身最喜欢的宿命。” 一滴清泪顺着眼角滑落,被上扬的嘴角拦住,成为了黎颖最终的生命定格。 血迹斑斑的右手垂落,生命气息随即消散。 牧云怀抱逝去的佳人,心湖掀起巨浪滔天。 第112章 安德释道心 陆安德坐在重续香火的镜城道观之中,为牧云占了一卦。 中平签。 不好也不坏。 签语乃是「修为破灭大道启,明心见性方成圣」 陆安德看了良久,复将竹签放回签筒之中。 鹿鸣自从了解镜城妖镜幻象的始终,道心受到些许冲击,以至于连蜀山“泾渭分明”的教义,都有了些许怀疑。 他知陆安德是蓬莱仙岛的高人,闲暇之余,前往道观请教。 尽管二人看起来年龄差距不大,但按道教辈分,陆安德是鹿鸣的师祖辈。 以道长二字概之。 “陆道长,晚辈有一事不明,还请道长解惑。”鹿鸣躬身请教。 陆安德问道:“何事不明?” “镜城妖邪名为魔物,却因孽障而起。她无情地掠夺几百个民众的性命固然该死,但通过冷眼和嘲笑促使其心魔滋长的人,谁又来追究他们的责任?” “因果报应,天理循环乃无法超脱的公理。”陆安德道,“众生皆苦,由此而有求仙问道者,意图看破红尘,求个逍遥自在;也有偏执入魔者,只想毁灭屠戮,终至形神俱灭。” 鹿鸣思忖了片刻,恍然道:“陆道长的意思是众生皆会受到冷遇,如何处理这种情绪,将人分成了不同的类型?” “俗语云善恶一念间。若非在善恶交集之地,如何能做到一念而变更立场?” “可黎颖姑娘确实遭受了比常人更多的苦难。” “你身为神机营将军,何故说出这等天真之言?世上离奇事多如牛毛,比黎姑娘境遇更凄凉者,更是不在少数。她临终前明心见性,从魔道中脱身归尘,已经是难得的大造化。” 鹿鸣沉默不语。 他错生出的念想,在陆安德的化解中消解,疑惑也越来越少。 “玲珑世界修仙者数量众多,仙佛满天,为何人世间还是有如此多的苦难?” “人界连接仙宫、魔窟和地狱,受灵气、妖气和鬼气侵扰。除非仙佛妖魔俱灭,否则悲欢离合便会继续在人间上演。” “牧先生有诛仙阵,可否屠灭满天仙佛妖魔?”鹿鸣突发奇想。 “任何妄图灭族的疯狂行为,最终都会败亡。莫说牧道友没这个本事,就算他真的有此能耐,也会招致三界共击,最终形神俱灭。” “这难道就是道长所说的善恶一念间吗?” “没错,”陆安德欣慰笑道,“牧道友以天下苍生为己任,此乃大善之举,世人仰慕,修仙者亦会恭敬有加。善念太过,想要灭妖魔仙佛等族类,独留人族在世间,变成了不折不扣的大魔头,堕入邪恶深渊。” 鹿鸣是蜀山外院弟子,只能学点入门级的功法,以及蜀山基础剑诀。 三五年不见师傅都是常有的事,更别提坐而论道。 陆安德是蓬莱负责教授道教经略的道人,平时不显山不露水,与他深入交谈,便知其有独到见解。 鹿鸣拱手谢曰:“陆道长,今日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圣贤书。” “鹿鸣,你既已就任镜城神机营将军,贫道就得再传授你些道理,免得日后行差踏错。” 陆安德虽会留在镜城重振道教,但详释道经的机会不常有。 鹿鸣知聆听教诲必有助益,恭敬请教。 陆安德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不觉日上三竿。 “牧道友去哪儿了?” “他安葬了黎姑娘,又给普陀山送去信,此刻应是在佛寺之中。”鹿鸣见过牧云日常状态,比同去万妖山的陆安德更了解他。 “今日道观无人登门,咱们去找牧道友,看他有何见解。” “如此甚好。” 佛道相争古已有之,在镜城这个小城中,佛寺和道观一个在东,另一个在西。 二人飞过街巷,很快来到西城,发现工匠正在重修被打砸的佛寺。 正门崭新牌匾,上书三个大字佛缘寺。 原本的寺庙并不叫这个名称,但本就香火不旺,自然无人在意。 由于牧云在佛寺之中,来了不少观瞻的香客,比道观热闹了许多。 雕刻师傅根据影图形,打造出圣心菩萨像,放置在圣心殿中。 牧云坐于毡垫之上,默诵金刚经超度因妖镜幻象而逝去的亡灵。 半晌方睁开眼,接待来找他的两位朋友。 陆安德活了几百年,从未听闻过圣心菩萨法名,问道:“敢问牧道友,圣心菩萨身居哪个仙山洞府?” “菩萨客居普陀山,尚未有专属洞府。” 鹿鸣奇道:“既然菩萨尚未达到法力无边之境界,牧先生何故供奉?” “圣心菩萨派我来镜城,成功解救了一方百姓。即便不信神佛,也该知恩图报。” 鹿鸣问道:“佛教普渡众生,出手援助是分内之事。而且普陀山是观音菩萨讲经的道场,牧先生为何不立观音像,而是敬圣心菩萨?” 陆安德想起寺门上的匾额,心中明晰,抚须静待牧云解答。 “观音大士普渡众生,玲珑世界不乏观音禅院。”牧云从容道,“圣心菩萨渡了镜城百姓,享受四时香火并不为过。” 鹿鸣疑惑道:“我记得牧先生既不信道,也不信佛,如今为何改变了立场?” 牧云笑而不语。 修仙者们讲话爱讲一半,名为高深莫测,实则故弄玄虚。 牧云没有开言,仅是因为不想回答。 陆安德道:“此寺庙名为佛缘寺,应在一个缘字。” 鹿鸣虽然不是天资聪颖之辈,但也绝不驽钝,经陆安德点拨,立马明白了为何牧云独敬圣心菩萨。 今日他听了许多道理,思维有些活跃,问道:“事到如今,牧先生更倾向于佛门,还是道教?” 陆安德并没有制止鹿鸣。 他也有此疑惑。 “妖族的青鱼散人是我修仙路的接引者;蓬莱的轩辕玉华是我结义兄长……”牧云忽然意识到不对,问道:“陆道长,为何轩辕兄和我年纪相仿,却是你的师兄?” “牧道友有所不知,轩辕师兄经历九世轮回,最终成了正道。” “原来如此。”牧云从未用易经八卦算过前生,接着问道,“我是何人转世?” “牧道友只是世间一凡夫俗子,并无前尘宿缘,想要长生不死,唯有付出超乎想象的辛劳。” “看来诗酒任平生的肆意,注定与我无缘。” 牧云本想洒脱度日,奈何圣人的帽子一旦戴上,再想摘下来就难了。 第113章 麒麟踏祥云 妖镜幻象的危害远比想象中更严重。 素来以制作铜镜着称的城镇,险些被铜镜颠覆。即便再豁达,短期内也会对它产生心理阴影。 邹衍见多识广,精通典籍,却不知该如何重振士气。 想要扭转人心,就得搞点玄学的东西。 牧云在佛缘寺中过了一夜,想起过往修行的乐趣,更觉近日所历之沉重。 他想求生不假,却不想生活在痛苦和忧郁之中。 既然生活缺乏乐子,就得自己找点有趣的事。 灵宝通灵玉成了牧云的目标。 拆开又重组物件是男人与生俱来的天赋,敢动灵宝者却没有几人。 牧云并不在乎是否会将通灵玉损坏,用专业工具将其所镶玉璧撬下来,仔细探查,果然其中有玲珑四象阵。通过特定能量流转,由灵宝通灵玉将其威力放大,继而出现能助主人战斗的虚拟四象神兽。 通灵玉中法阵极其精巧,印刻在拇指肚大小的玉石之上。 牧云念及镜城中发生的灾殃,取出一柄雕刻小刀,在取下来的玉璧上刻印麒麟幻象阵。 忙碌大约半个时辰,重新将灵宝通灵玉复原,调动天地灵气,注入玉璧之中。 一只玉麒麟出现在通灵玉之上,由于灵气有限,仅有巴掌大小。鳞甲辉映,栩栩如生。 牧云对成果相当满意,收起通灵玉,准备前往道观找陆安德。 他眼下的修为等同于零,想要发挥通灵玉的威力,还是得借助得道高人的助力。 刚行至佛寺门口,正遇快步走进来的邹衍。 “牧先生,鄙人有事找您商量。” “邹城主不必用敬称,对等看待在下即可。” “牧先生对镜城有恩,鄙人还是用敬称更为合适。” 牧云不想在无关紧要的事情上浪费时间,邀邹衍进禅堂,对坐谈论镜城困局。 镜城面积不大,虽是依山傍水,却难以农业和渔牧为生。加之多年间手艺传家,与铜镜密不可分。 祸起于铜镜,使得镜城人心不稳。 许多人都不愿再铸铜镜,而是想另谋出路。 小山城物资匮乏,道路难通。在地广人稀的南部疆域,很难找到比铸铜镜更适合镜城的行当。 罪恶和黑暗离开了镜城,尚需时日待民众心理创伤消弭。 只是府库钱粮尽皆分散出去,仍然不够日常用度。 再拖下去,非闹饥荒不可。 若是前任城主,哪里会管百姓死活。 邹衍心系百姓,食不甘味,夜不能寝,仍是没想出好主意。 思来想去,也只有牧云可能有鬼点子。 “牧先生,若是有解救镜城之法,还望不吝赐教。”邹衍谈完镜城局势,拱手请教牧云。 “邹城主可曾听闻过瑞兽麒麟?” 邹衍激动问道:“镜城附近有麒麟出没?” “麒麟是天地瑞兽,数量稀少。每次出现,皆是天降祥瑞之征兆。”牧云笑道,“镜城附近也算人杰地灵,可方寸间并无麒麟栖居。” “似此如之奈何?” 牧云召出灵宝通灵玉,说道:“我这块宝玉里有只虚幻麒麟,可将其释放到云端。” 邹衍面露喜色:“麒麟踏祥云,人间百难消!” “正是此意。” “那就有劳牧先生了。” “今天傍晚我会拜托陆道长施为,借此宣传祥瑞的事就交给邹城主了。” 邹衍站起身,躬身致谢:“牧先生大恩大德,鄙人永世不忘。” 牧云送邹衍出了佛缘寺,寺门大开,漫步前往道观途中,边行边饮酒高歌。 玉镜坊位于城中,老坊主莫山正在门口晒太阳,看见走路摇摇晃晃的牧云,本想开口打招呼,又被他的歌词吸引,凝神细听。 世人都道神仙好,最是深情忘不了。 一壶清酒配佳肴,纵情肆意万般好。 若得长生不老身,岂可天宫岁月熬。 德才兼备为圣本,忠义仁勇心坦然。 …… 牧云去得远了,后边的歌词难以听清。 即便只听到片段,莫山还是从中获悉了牧云的凌云志。 “牧先生可真是个妙人!”莫山抚须微笑。 若换作镜城后生白日饮酒,他定会责骂其不务正业。唯独对生性洒脱的牧云,只有敬仰之情。 酒至半酣,牧云来到了镜城道观。 陆安德正在默诵道教经典《道德经》,没有运用灵识,及至牧云走进三清殿,方觉有客来访,起身拱手道:“牧道友,贫道正在参悟典籍,有失远迎。” “陆道长客气了。这次镜城之行,多亏了你的通玄医术,挽救诸多百姓,将损失降到了最低。” “牧道友太客气了。无论是万妖山,还是此番降魔,皆是牧道友费力劳神。贫道不过略施符水,实在没甚辛苦之处。” “今晚有个契机,烦请陆道长给镜城降个祥瑞。” “牧道友高估贫道了。” 牧云召出通灵玉,扔给陆安德。 陆安德也是活了几百年的得道高人,阵法在牧云面前不敢自称通晓,但也远强于普通修仙者。 释放灵识探查,很快搞清楚了通灵玉的内部构造。 玲珑四象阵已有些年头,麒麟幻象阵却是新鲜出炉。 如何将两种阵法同时布置在灵宝通灵玉中,陆安德没这个本事,也想不明白其中原理。 只是这小小的法宝,已足令陆安德叹服于牧云的阵法功底。 “牧先生,你打算以幻象对抗幻象,消除镜城百姓心中的余悸?” 先生比道友更具敬意,陆安德不觉间也改了口。 牧云处于微醺状态,没留意陆安德改了称呼,笑道:“镜城危局因妖镜幻象而起,今天就用幻象将其终结。” “无量天尊。” 一只金雀鹰飞进道观,停在焚香的铜鼎上边,观望三清殿,发现站在门边的牧云。 振翅进入宝殿,停在牧云肩头,伸出右脚展示上边绑的信。 牧云解下信筒,目送雀鹰飞出窗外。 “牧先生,你也想离开镜城了吗?” “这里终归有些不太好的记忆,触景生情,难免伤怀。倒不如去外边逛逛江湖,至少心里痛快些。” 这些话平时都憋在心里,借助酒精的力量方才吐露真言。 陆安德道:“牧先生,你和黎姑娘之间发生了何事?”他只知黎颖自断心脉,将心魔困死在体内,血液流尽而亡。 他没听过将神赋,也从未得见黎姑娘。只是曾游历过大陆,见惯了人世间的悲欢离合。 牧云少动刀兵便解决了镜城魔患,多半是因一个情字。 自鸿蒙初辟以来,情是至今无人能解的难题。 即便是天上诸神,也无法给出准确答案。 更何况尚未羽化飞升的陆安德。 “黎姑娘对我青睐有加,只是我早已不念尘缘。这场泡影般的风花雪月实在太不应该。”牧云召出一坛酒,痛饮一大口,接着说,“经历这种事,心中着实不畅快。” “人世间的情欲本就难断,牧先生又是如此耀眼的男人,确易招惹桃花。” “陆道长,你可有解法?” “你身边曾有个龙女,她去哪儿了?” “她的灵识破灭重塑,已经失去了过往记忆。她母亲怕她与我再生出情愫,将她带回了故乡。” “牧先生麒麟之才,为何龙女的母亲不愿她和您结缘?” “我太爱冒险,行事常不计后果,容易给身边人带来危险。”牧云又饮一口酒,“戒尺大师修行数千年方得人身,却在万妖山形神俱灭。” 陆安德没想到牧云心中亦有苦楚,说道:“万妖山涅盘是戒尺大师的机缘,牧先生不必内疚。” “人生一直如此吗?” “酸甜苦辣,悲欢离合,一直如此。” 牧云仰天痛饮,一醉方休。 陆安德待牧云酒醉之后,将他扶到床榻上休息。 修仙者夜晚在修炼功法中度过,睡眠已是很久远的事。他看了一阵,有点心疼孤独寂寥的牧云。可修行者大多孤身,谁又何尝不是如此。 傍晚时分,红霞缀满天。 陆安德拿起放在桌上的通灵玉,来到道观院落,手结太极印,将真气渡入宝玉之中。 发丝般的真气融入玉璧,避开沉寂的玲珑四象阵,激活了牧云印刻的麒麟幻象阵。 一头体型庞大的玉麒麟,凭空出现在道观之中。 鳞甲无比清晰,龙须随风摇摆,四蹄蹬踏有力,隐有祥云瑞霭。 陆安德上次遇见火麒麟,已是百余年前的事。 如今得见瑞兽,即便是通过法阵召唤出来的幻象,依然觉得恍惚,潜意识里将玉麒麟当成了真实存在。 麒麟腾飞上天际,脚踏天边云霞,场面蔚为壮观。 莫山吃过晚饭,到院子里走动消食,听见上空隐有龙鸣之音,抬头仰观,被天际的盛景震惊到丢掉了龙头拐杖,纳头便拜。 丫环们见莫山像得了失心疯,急忙跑出来,欲待搀扶,也发现了天际异象。跪伏在地,迎接瑞兽降临。 吉兆之事迅速传遍全城。 牧云盘坐在屋顶,看着对玉麒麟顶礼膜拜的民众,情知人世尚未进展到众生平等的阶段。 莫说他远未达到神通广大,长生不老的神仙境,就是一个神仙,也无法影响大势。 玲珑星的文明进展速度缓慢,数亿年才发展到如此程度。 牧云懂得一句话——知天易,逆天难。 酒葫芦在手,只是不能多饮。 麻痹自己终究不是长久之策,唯有调整好心态,方能适应人世。 玉麒麟停留了足有半个时辰之久,方遁回洞府,消失在繁星满天的夜幕之中。 牧云彻夜未眠,亲眼见衙役张贴布告。 民众们受到吉兆鼓舞,重操旧业,铜镜生意复又开启,镜城渐渐有了往日活力。 丹田中忽生一股暖流,灵气自动流遍全身,不仅扫清一夜未眠的疲劳,还带来了几分生命元气。 牧云灵识中出现了一行篆字——一年零二百一十天。 之前这行字曾恍惚出现,只有天数,没有年份。 起初他错以为这是道行,莲花功德经自动运转,方才意识到出现的数字是寿元。 破解镜城危局,令他的寿元增加了二百余天。 由于可以直接调动天地灵气,省去转换过程,境界划分和寻常修仙者并不相同。 修炼这种功法者寥寥无几,死在中途者十之八九。只能根据寿元数,按照寻常惯例划分。 掌中玉中渡入灵气,由于天地为本源,亦无法判断使用者的修为和属性。 牧云的一切都变得与众不同。 “菩萨,你究竟想让我去向何方?” 长叹一声,一坛酒又入肚腹。 陆安德悄无声息地出现在身后,劝道:“牧先生,贪酒伤身。如若心怀困惑,何不到起始之地找寻答案?” 牧云先想起了须弥山,继而浮现出青鱼散人那张熟悉的面庞。 自下山以来不过数月时间,却像经历过千山万水,心中满是沧桑,喃喃道:“是啊,是该回去一趟了。” “你体内已无气旋,恐怕会遭遇宗门弟子冷眼,切记保持情绪平稳,切莫触动修罗恶念。” “陆道长有所不知,在下本就是宗门里掌管酒液的金波童子,与内院弟子无甚渊源。此番回去也不是见他们。” “牧先生境遇奇特,贫道生平仅见,实在无法提供建议。不过圣心菩萨如此安排,势必有其道理。您只要努力活下去,终有一天能迈入长生不老的神仙妙境。” “多谢陆道长指点迷津。”牧云站起身,拱手谢道,“江湖路远,后会有期。” “且慢。” “陆道长还有何事?” “你忘了雀鹰送来一封信,至今尚未打开吗?” 牧云经提醒召出放进玉葫芦中的信筒,取出信笺,乃是东华公主所写的简短回信。 城主人选除了上京皇命,任何人不得更改。 陆安德看清内容,问道:“牧先生打算怎么做?” “回一趟灵泉山,然后去上京找人皇老儿。” 陆安德了解牧云,知他想做的事,世间无人能阻拦。 “贫道身份所限,无法陪你去上京了。” “青山不改,绿水长流。” “后会有期。” 陆安德望着牧云远去的背影,方知世间还有此等明媚少年郎。 第114章 有舍有得 牧云离开镜城前,去了趟戏院。 牛荣成为新任班主,开始招收戏曲学徒。灾难已是过去,重新焕发生机。 牧云想起那晚的二胡曲和将神赋,以及永远无法看完的与云瑶成亲之幻象。良久,转身无言离开戏院街。 走在镜城崎岖不平的道路上,不时会有人亲切地跟他打招呼。 当初人们若是能对黎颖友善一点,或许不幸的事便不会发生。 牧云仰头望向蔚蓝天际,不知人心该如何解。 不觉间行至神机营,早有军士望见,通报处理公务的鹿鸣。 鹿鸣放下公文,急忙出来迎接。 “鹿将军,青莲剑诀练得如何?” “已摸着些门道了。” “武技没有捷径可言,一法通则百法明,切莫在基础阶段偷懒。” “贫道谨记牧先生教诲。” “我这次来是想借用一下神机营的传送法阵。”牧云叮嘱已毕,说出此行真正目的。 “神机营的传送法阵本是禁忌,不容许外人踏足。不过牧先生有所不同,龙城灵宝大会之谊,蜀山没齿不忘。” “别说废话了,我得赶紧去泉城。” “牧先生,请。”鹿鸣知牧云定有要事,将他随身携带的传送法阵卷轴取出,开启传送法阵。 只有用蜀山玉令唤醒,方能开启传送功能。 牧云不想破解其中奥秘,站到法阵之中。 鹿鸣将真气注入玉令,清晰而坚定地说出“泉城”二字。 法阵发出强烈白光,须臾,光芒随同法阵一起消失。 牧云已不见了踪影。 泉城是位于灵泉山脚的一座小城镇,向来与灵泉宗交好,时常会有宗门弟子来此散施符水。 牧云与众不同,常来酒肆卖酒,着实结交了不少好友。 彼时云瑶常伴身旁,或有调侃神仙眷侣者,亦是一桩乐事。 此番回到泉城,牧云形单影只,走在街上也少人寒暄。径出东门,走到叮咚作响的灵泉旁边。 取出一坛秋月白,将酒水倒进灵泉之中。 顷刻间,泉底风云搅动,青鱼散人浮波踏浪而来。 “小杂碎,你怎么舍得浪费如此佳酿?”青鱼散人的笑骂一如往常。 牧云抬起坛口,笑道:“佳酿来自天地,如今复归自然,不也是一种循环?” “真是好久没听到你胡搅蛮缠了。”青鱼散人将牧云捧着的半坛酒摄到手中,封好坛口,装入玉葫芦里,“你这次回宗门,似乎与往日不同。” “知我者,散人老兄也。” 青鱼散人盘腿坐在牧云身旁,笑道:“若不是紫翼狮鹫无理取闹,本人就成你的岳丈了。” 牧云也盘腿坐下,问道:“玉儿情况如何?” “她的灵识比往日更强大,修炼事半功倍,好的不得了。只是她已重获新生,不再记得以往之事。” “如此甚好。” “捣蛋鬼,你到底喜不喜欢我家玉儿。若是心属于她,老夫说什么也要把她带到你身边。” 牧云苦笑道:“散人兄,你好歹也算我半个师傅,我的心意您不明白吗?” “云瑶已是过眼云烟。人家如今是圣心菩萨,即便没有天人永隔,也是四大皆空,六根清净的得道之人。你徒困在这情网之中,没有任何好处。” “道理易懂,忘情实难。” 青鱼散人叹息一声,道:“老夫早知你是个痴情种子,也料定你会来找我,特地给你准备了一件灵宝。” “你看我像对法宝有兴趣的样子吗?” “你不喜欢兵器,也对功法无感,但老夫这件法宝,足以换你玉葫芦里的所有藏酒。” 牧云好奇心起,翘首期待青鱼散人能拿出何种法宝。 一枚吊坠。 看起来平平无奇。 仔细一看,发现是圣心菩萨吊坠。 牧云目瞪口呆。 “这是我从压箱底的龙心玉上取的材料,专门跑了趟玉城,请手艺最好的工匠按影图形雕刻的圣心菩萨吊坠。”青鱼散人介绍道,“怎么样,是不是很合你的心意?” “如此大费周章,可不像你的风格啊。” “老夫不是说了吗?我要用这枚龙心玉吊坠,换你玉葫芦里的所有藏酒。” 牧云不想坑青鱼散人,将镜城和莫山做生意的事一五一十地讲明。 青鱼散人拍着大腿,连道可惜。 “看来你和这吊坠也无缘了。” 牧云急忙道:“我立刻给你酿酒,要多少都可以。” “牧云,大丈夫要拿得起,也要放得下。圣心菩萨修成正果,不日将另立洞府。你必须遗忘往日情爱,方能不负菩萨苦心栽培。” 牧云想起十年间出赏金任务的往事,许久方才问道:“以前下山,我从未觉得世事艰辛。难道……难道都是圣心菩萨帮我扛下了苦楚?” “你明白就好。”青鱼散人将吊坠递给牧云,待他接过之后,说道,“对于修仙者来说,能有十年尘缘,已是难得之境遇。你要努力活下去,不要辜负菩萨点拨之情谊。” 牧云取下鸣凤玉佩,戴上龙心玉质地的菩萨吊坠。 吊坠贴近肌肤的刹那,灵识之海中有股清凉气息,只觉神清气爽。 “你灵识入天道,身体化为修罗。这块龙心玉可以让你保持心境,以免酿造杀孽,自绝于人世。” 牧云站起身,拱手道:“散人兄对我有再造之恩,受在下一拜。” 青鱼散人右掌青光浮现,托住牧云身体,不让他下拜。 牧云目现惊异之色,已明白吊坠乃是菩萨所赐。 “牧云,你要记住,如今你有斩仙诛魔之潜能。三界之中,你谁都不要跪拜。”青鱼散人叮嘱道,“这是苍天赋予你的使命,无人能替代。” “可我没觉着自己有什么才能。” “平阳浅水阵又名人皇阵,觉醒此阵者,若不是人族皇者,势必为世间圣人。”青鱼散人道,“老夫始终关注着你,以你快意恩仇的个性,实在做不了圆滑世故的人皇接任者。” “我回来之前,已打定主意去上京城,去找人皇老儿商谈镜城更换城主的事宜。” “现在恐怕不是个好时机。” “散人兄何处此言?” “皇太子近日被刺身亡,上京城里乱成了一锅粥。你这时候去上京,不仅无济于事,还容易火上浇油。” “我有招魂幡,可将太子亡魂招到阳世,一问便知。” “正因你有招魂幡,老夫才说你会添乱。” “起因为何?” “上京城里风起云涌,只为皇权争锋。人皇如今处于震怒之中,怕是无暇理会小小的镜城。” “百姓的事,没有小事。” “新城主上任了吗?” “已经上任。” “不就是一个名头的事,非要在这种时候去蹚浑水?” “我已经决定去上京走一趟,无论如何也不会改变心意。” 青鱼散人抚须大笑。 牧云机缘巧合堕入修罗道,终身将是耿直的行事风格。此乃天意,人力不可为也。 他没有轻易放过牧云,留他在灵泉龙宫酿酒,以待天时而动。 牧云生就一副好皮囊,情关难过,却是劫难中无法规避的关卡。 青鱼散人本想让女儿锦玉帮牧云挡住情劫,促成二人道侣之谊。只可惜龙算不如天算。 牧云行事不顾生死,注定孤身最佳。 …… 龙宫里有妃嫔,也有龟丞相,还有侍奉的虾兵蟹将。 经历过世事锤炼,牧云已了解青鱼散人不愿让他吃鱼的苦衷。加之已成青龙居士,决定改吃素斋鲜果。 锦玉许下的叫花鸡,也便留在了记忆深处。 龙宫里过得欢愉。 牧云所酿之酒,留存一半。剩下一半用来排布宴席,接连庆祝了数十场。 青鱼散人取出一副灵宝披挂,赠予牧云。 牧云和龟丞相厮混熟了,以法阵罗盘换取一颗夜明珠。 虾兵蟹将也有私房存货,皆知牧云法阵之能,请他刻印罗盘,将收藏法宝敬献。 不过月余,牧云又赚了个盆满钵满。 青鱼散人不敢再多留牧云,酒库充裕,急忙将他送出了龙宫。 “你的修行与众不同,不可再贪恋美酒逍遥,需得赶快前往上京以延续寿命。” “我记得你不是不想让我去上京吗?” “此一时,彼一时了。” “有何不同?” “当时上京城乱成一锅粥,你这性子去了容易送死。现在事态稍缓,再去已经无妨。” “我觉得不是。” “好吧,我坦白。”青鱼散人笑道,“当时我酒库空虚,如今藏酒无数,再不放行你的修行就耽误了。” “怪不得送了我副披挂。” “这些都不重要,”青鱼散人指着牧云胸口衣服下边的菩萨吊坠,说道,“你得到菩萨吊坠,必须脱离俗尘情网,否则你日后难成长生不老身。这是老夫的肺腑之言,汝当谨记。” 此言虽是出自青鱼散人之口,实为圣心菩萨之善意。 牧云拱手拜别。 泉城神机营将军和牧云是旧相识,也知龙城灵宝大会之事,破例让他使用蜀山传送法阵。 “上京城有结界,法阵功效被抑制,只能传送到上京百里之外。抵达之后你往北而行,便可到达大夏国都上京。” “多谢韩兄指点。” “举手之劳,何足挂齿。” 将军开启法阵,将牧云传送至上京城南百里的传送点。 第115章 英雄救美 上京位于北部疆域,秋初天气寒冷,树叶已经泛黄。 牧云体格健硕,并不觉气温变化,只是衣襟单薄,与北境居民的穿搭有些区别。 “先生,您不是上京附近的居民吧?” 牧云转头看去,只见一位贼眉鼠眼的小个子男人在跟他搭话。 “我来自南部疆域。” “一瞅您这打扮,也知道不是北境之人。”小个子男人手捻纤细胡须,笑道,“我叫吴争,敢问先生尊姓大名?” “牧云。” 牧云做的事都在南城,还没传到北部疆域,故此吴争没听过他的名头。不过他是个梁上君子,最懂察言观色,见牧云筋骨结实,眉宇间有股正气,便知他是个不可多得的豪杰。 上京局势混乱,没个本领高强的伙伴,断然不敢入城。 牧云就是吴争选定的靠山。 二人结伴而行,径奔北边的上京城进发。 行至山林掩映的小路,忽听得东边有呼喊救命之声。 牧云召出虎魄刀,径直冲进山林。 吴争叫苦不迭。 上京周边有许多啸聚山林的大匪,身为梁上君子,他比谁都清楚这些人的厉害。 呼喊救命的是个女子,无外乎是强抢民女的那点事。 这种地方时常发生,绝不会有第二个人敢多管闲事。偏偏南国来的牧云不懂规矩,轻易深入虎狼之地。 吴争追了一阵,决定跑出山林,站在原地等待。 若是牧云被匪徒们杀害,他便折返回传送点,再结交别的好汉。 刺啦。 林中被虎背熊腰的歹人们围住的女子,衣袍被扯烂,露出白花花的大腿,胸脯也有部分袒露在外。 双臂急忙护住上身,以防走光。 颤抖如筛糠,面上全无人色。 她想寻死,可被恶人们困在核心,根本无法自尽。 凌辱近在眼前,大脑一片空白。 恶人们发出阵阵粗野的笑声。 落叶上躺着几具护卫尸体,鲜血已凝结,变成了乌黑色。 其间还有个白发老者,双眼瞪视天空,瞳孔已经扩散,全然没了生气。 “嘿!” 牧云朗喝一声,脚边落叶纷飞,污泥翻腾上升。受到重力牵引,再度坠落于地。 仿佛有人按下了暂停键,狂笑声戛然而止。 一件蓝色长袍飞到女子身上。 “暂且用在下的衣袍蔽体吧。” 牧云话音刚落,恶人们颈部鲜血喷涌而出,霎时栽倒在地,再没了动静。 女子手忙脚乱地穿好对她来说略显肥大的长袍,想要跪伏感谢救命之恩,被牧云托住手臂。 “举手之劳,姑娘不必挂怀。” 女子垂泪道:“小女子祈请恩公,帮我安葬爹爹。妾身愿为您做牛做马,报答您的恩德。” 牧云道:“此间甚是混乱,不能风光大葬,择一个开阔地,火葬如何?” “妾身愿听恩公安排。” 牧云用玉葫芦收起老爷和家丁的尸首,行出山林,燃起一团烈焰,将枉死匪徒手中的人们火葬。 念诵金刚经,超度亡灵。 吴勇见牧云带出了身穿宽大蓝色长袍的女子,身上毫发无损,知他是个有大能耐的英雄。暗中跟随,见他能熟练背诵金刚经,认定要跟随他进上京城。 牧云诵完经文,问道:“姑娘姓甚名谁,家住何方?” “妾身名叫苏芸,本是云城人氏,因家道中落到上京城求助宗族亲戚。不料遭遇匪徒,爹爹性命被害。”苏芸梨花带雨,好不惹人爱怜。 牧云道:“等进了上京城,在下送你到宗亲府上。” “妾身愿以身相许,报答恩公。” 牧云灵机一动,道:“贫道乃修仙之人,早已不问尘缘。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而已。苏姑娘不必挂怀。” 苏芸行了个万福礼,问道:“妾身还不知恩公姓名。” “牧云。” “牧先生,妾身愿为您牵马坠蹬,为奴为婢侍奉您。” 牧云见苏芸是个温柔如水却又极为固执的女子,知她不会轻易改变心意,只好行个缓兵之计,暂且将她带在身边。 吴争适时出现,上气不接下气道:“牧先生,原来您在这儿啊。在下冲进密林,不慎迷失路径,险些找不到您了。” 牧云开门见山道:“吴兄,我知你是梁上君子,想跟我一起去上京城,不必遮遮掩掩。” “原来您都知道啊。”吴争手抚后脑,略有些尴尬。 “在下带你进上京城,可盗无良贪官富商,不可盗平民百姓,否则我可饶不了你。”牧云事先声明。 吴争亲眼见牧云进入山林,解救出被匪徒掠走的民女。 以他的三脚猫功夫,如何抵敌强大的牧云。 “在下定当劫富济贫,做个盗亦有道的梁上君子。” “这就对了。” 苏芸已将牧云视作主人,与他和吴争一道赶赴上京城。 一路没有再遇到为非作歹的恶人。 上京城南门有重兵把守,管制极其严格,许多人被卡在了城门之外。 搜检工作繁复,带来的结果是效率低下,轮到牧云等三人时,日头已上三竿。 军士已检查了数百人,心下有些不耐烦,说话毫不客气:“都把玉葫芦摘下来!” 牧云召出一块雕龙令牌,展示给看门军士道:“龙城城主派我来上京城。” 军士不敢怠慢,急忙将特殊情况通报给军士长。 龙城是大夏第二大城,又是祖脉所在地,城主地位极高,上京城的军士也不敢怠慢。 军士长检查过城主令,确认是真品,急忙让开道路,供三人通行。 牧云顺利进入繁华的上京。 街道两旁有许多摊位,小贩们的吆喝声此起彼伏,尽力宣传自家货物的卖点。 “上好的胭脂玉。” “龙肝凤胆,应有尽有。” “上好的法阵罗盘,上通天宫,下彻地府。” …… 牧云想起当日在茗烟城的往事,锦玉已回归故里,身边却是两位新结交的好友。 吴争深知上京城水有多深。以牧云鲁莽冲动的行事风格,难保始终无虞,拱手道:“牧先生,今日乘了您的东风进城,他日定当相报。在下还有要事,先行别过了。” 牧云拱手还礼:“后会有期。” 吴争脚步匆匆,急忙远离了牧云。 苏芸不是喜欢在背后议论别人的性格,但对吴争有些许不满。 牧云胸襟开阔,浑然不以为意。 缓步走在宽敞官道之上,观赏街巷两旁的民宅。 上京城的建筑布局暗合太极八卦之理,以鲁氏榫卯结构为主体,风格雅致中不失精巧,排布极有章法,看气派就知是皇城所在。 “行人避让!” 官道上忽来了一队身骑战马的军士,大声喊嚷,命令百姓让出道路。 苏芸跟不上牧云的脚步,和他有段距离,见他无动于衷,急忙呼喊:“牧先生,快些避让军马!” 亮银铠甲加身的将军怒火中烧,脚踢马腹,鞭子狠狠在马屁股上来了一下。 千里宝马纵蹄狂奔,直奔没有避让的牧云而去。 牧云察觉到身后劲风,转过身形,单手抵住将军战马胸口。 双腿直如浇筑在街道之上,岿然不动。 军士们大惊,急忙喝止马匹。 银甲将军拔出挂在马鞍上的亮银枪,直取不肯退让的牧云。 牧云召出雷云枪,一招横扫千军攻击马腿,将它打翻在地。 将军腾空而起,居高临下直刺牧云。 枪尖尚未接近目标,只觉脚踝生疼,低头一看,不知何时被捅了个窟窿,兀自血流不止。 牧云原地转身,回马枪又快又狠,犹如银蛇出洞。 直接贯穿将军左腿。 双腿尽皆负伤,银甲将军支撑不住,直挺挺摔倒在地。 雷云枪的枪头停在将军颈项之上,吞吐着可怕的雷光,似乎随时都会取了他的性命。 路旁恰好有公主府的人,急忙分开民众,出面解救命在旦夕的银甲将军。 第116章 龙华公主 大夏国武将之首是个女人。 更详细点说是皇族公主。 东城的龙华公主府格外气派,按大将军建制,配备有精锐府兵。 即便是负责皇城护卫的禁军,战力也及不上龙华公主亲自调教的四象和麒麟军。 管家老余接到雀鹰传信,急忙穿过回廊和演武场,到正堂去找接见兵部尚书的龙华公主。 龙华公主端坐太师椅,鹅蛋脸,柳叶眉,双目如电,神采飞扬。 身具英武气,更胜男儿郎。 “太子亡故之后,老臣加强了对禁军的监控。两万麒麟军也已入城,以备不时之需。”兵部尚书李霖曾任龙威将军,年逾古稀,身体依旧硬朗。 龙华公主看见行色匆匆的管家,示意李霖稍候,问道:“余先生何故如此惊慌?” “回公主的话,小人接到家丁传报,南城门处有人闹事,打伤了中郎将韩荣。” 龙华公主凤眼圆睁,怒道:“本宫明令禁止皇城打斗,何方宵小,胆敢蔑视吾之法令!” 李霖劝道:“公主稍安勿躁,想必皇城禁军已将袭击者擒拿。” “余先生备马,本宫要去见见这个胆大妄为的家伙。” 李霖曾传授龙华公主兵法,也知韩荣是个嚣张跋扈的世家子弟,看公主神色,虽有责备之意,但也有发掘人才的兴趣。 韩荣的武技在中郎将中属于上乘,能将他打伤,袭击者必然本领高强。 对于龙华公主来说,只要有真才实学,小罪皆可赦免。 管家老余牵来全身无半点杂毛的宝马玉兰白龙驹。 龙华公主翻身上马,扯住缰绳道:“李尚书先回府吧,咱们择日再叙。”说罢,纵马出公主府,径奔南城而去。 中郎将韩荣被副将救走,伤处敷上袁天师所赠的特效金疮药,须臾伤口弥合。 “把这对狗男女给我拿下!”韩荣怒火中烧,指挥军士围了牧云和苏芸。 牧云本不想将苏芸牵扯进来,但她跑到身旁,已暴露和牧云同行的身份。感觉尊严受辱的军士们,自然不会轻易放过二人。 “你站在原地别动,我来对付他们。”牧云轻声叮嘱苏芸。 苏芸点了点头,站在牧云身后,左右环顾两旁骑马的军士,提防他们手中的长枪。 牧云朗声道:“放马过来吧。” 军士们踌躇不敢向前。 韩荣的坐骑断了腿,无法再骑乘,见手下军士迟迟没有行动,气得将一名军士打下马背,骑上枣红马,驱马来战傲然挺立的牧云。 龙华公主府的校尉急忙出来劝阻:“韩将军,下官已将这里的情况通报给公主,还是待她来定夺吧。” 韩荣仰慕龙华公主已久,只是对方向来不把他放在眼里。 即便如此,还是希图能成为龙华驸马。 听闻公主府校尉之言,急勒住马,收回了刺出去的枪势。 军士们也停下了进攻的动向。 牧云护住苏芸,以防军士们突然发难。 尽管这些军士飞扬跋扈,但也没犯该死之罪。牧云不想开杀戒,因此始终没有突围。 鸾铃响处,身披银甲,骑乘玉兰白龙驹的龙华公主来至南城。 校尉一见公主,急忙跪伏在马前,通报道:“禀公主殿下,袭击韩将军的人就在马队中间,听凭您的发落。” 韩荣策马来至近前,拱手见礼:“公主殿下,下官疏于防备,令宵小之辈占了先机,不过已被手底下的军士控制。不劳您费心,下官自会带回将军府审问,势必问出幕后主使。” “韩将军辛苦了,”龙华公主道,“你带人马继续巡城,这两个人交给我处理。” 韩荣犹豫一阵,拱手道:“下官领命。”随即朝军士们挥手道,“走!” 禁军马队撤离了事发地。 校尉疏散看热闹的群众,以防事态继续扩大。 龙华公主扫了一眼牧云和苏芸,和气道:“你们两个跟我回府,交代一下这件事的前因后果。” 牧云见过神机营将军,有不少是有勇无谋之辈。 龙华公主是有修为的大夏将军,持守本心,比寻常武将多了几分亲和力。 牧云收起雷云枪,和苏芸跟在龙华公主马后,前往东城公主府。 龙华公主直接在演武场审问牧云。 “你是何人?” “在下南部疆域须弥山人氏,姓牧名云。”牧云恭谨回答。 “你就是牧云?” “行不更名,坐不改姓。” 龙华公主和东华公主是亲姐妹,在家书往来中,曾谈及万妖山之事,因此她听过牧云的名号。 “你是个有名的义士,为何要在皇城袭击禁军将领?” 牧云没回答,而是反问道:“在下想先问公主一个问题。您是否知晓皇城外群寇聚居,为非作歹之事?” 龙华公主道:“确有耳闻。” “你身为大将军,为何不派兵征剿匪徒,而是弃百姓于不顾!” “皇城属于禁军管辖范畴。本宫虽为大将军,却不可调动禁军,也无法派麒麟军管制皇城疆域。” “公主,近来皇城大乱,人皇陛下难道看不见吗?” “父皇近来身染重疾,多日昏迷不醒。”龙华公主坦诚以待,“皇子们都在伺机而动,本宫的行动也受到了限制。” 牧云暗道:“没想到皇城中风云已起。”抬头看向站在对面的龙华公主,问道,“公主可曾想过清君侧,平定上京城之乱?” “父皇在皇兄们的掌控之中,万一有个三长两短,怕是要天下大乱。风险实在太大,本宫也在犹豫。”龙华公主信任牧云,坦白了她的心思和正在做的事,“我联络了兵部尚书李霖,在皇城里混入麒麟军,以备不时之需。但终究无法进入云宫,破不了眼下的困局。” “如果有用得着在下的地方,公主尽管吩咐。” 龙华公主看向始终侍立在牧云侧后方的苏芸,问道:“牧先生,这位是你的道侣吗?” 她知晓锦玉的存在,错以为苏芸就是锦玉。 “苏姑娘在皇城南的山林遭遇劫匪,在下将她救了出来。”牧云道,“公主是巾帼英雄,可否收她做个副将?” 苏芸素来仰慕龙华公主,只是牧云对她有救命之恩,一时间有些踌躇。 龙华公主上下打量苏芸,见她体态略显丰腴,筋骨结实,是个修习武技的好材料。 她手底下曾有以四象神兽命名的军队。 青龙军镇守东方,如今已归骠骑将军白羽管辖。 玄武军归了卫将军李默。 唯有嫡系精锐构成的麒麟军和以女子成军的朱雀军,仍在龙华公主管辖范围之内。 潜移默化之中,龙华公主的实力已大幅削减。 “你意下如何?”龙华公主问向苏芸。 “我……”苏芸欲言又止。 “牧先生乃方外之人,救民于水火是分内之事,你无需以身相许。若有兴趣加入朱雀军,本宫可教你修习武技。” “在下习惯了无拘无束的生活,而且时常会铤而走险,容易置你于险境。若你对武技有兴趣,我可传授你百鸟朝凤枪,助你进入朱雀军。” 牧云和龙华公主你一言我一语,成功忽悠住苏芸。 “公主,小女子愿加入朱雀军,在您麾下效力。” 龙华公主听说过百鸟朝凤枪,相传是大夏枪王所创的枪法。提出条件,让牧云传授武技。 “皇城中暗流汹涌,还是先办正事。待乱局平定之后,在下定当教你二人百鸟朝凤枪。” “一言为定。” 龙华公主唤来朱雀军校尉,让她带苏芸去更换衣服。 待苏芸离开之后,龙华公主从玉葫芦里召唤出一枚虎符,递给牧云:“这是能调动麒麟军的虎符。” “在下与公主尚属初见,何以如此信任在下?” 龙华公主将和东华公主书信往来之事简略讲述一遍,接着道:“牧先生以天下苍生为念,本宫听说先生的故事,自愧弗如。云宫里的皇子们还不了解你,由你暂时节制麒麟军,无疑是最佳的选择。” “在下只为求生,谈不上天下为公。” “此言何意?” “公主,请恕在下无法言明。” 龙华公主也是修行之人,知晓修仙界有许多禁忌。牧云不愿谈及修炼法门,实属正常现象。 “本宫唐突了。” “兵部尚书是公主的人吗?”牧云不习惯等待,即刻切入正题。 大夏兵部没有直接调遣军队的权力,但武将和军士皆有登记造册,各军战力和人数,兵部尚书大致都有了解。 若得兵部尚书,在不伤害人皇萧安的前提下接管云宫,难度会降低许多。 “兵部尚书李霖曾是本宫的师傅。他也察觉云宫中有异动,意欲清君侧,尽快扶立有才德的新太子,以免天下大乱,造成生灵涂炭的悲惨局面。” 仙界虽是神人聚居,也和云宫观星台有联系,但向来王不见王。 天帝只会与历任天师接洽,并且不会干预人界发生的事。 即便天下大乱,妖邪侵袭,仙界也会采取放任自流的态度。 唯有如此,玲珑星各界方能维持均衡。 天助自助者,可谓至理。 龙华公主带牧云前往演武场,本是想试探他的武技修为。得知其身份,全无这个必要。 二人移步到正堂叙话。 龙华公主唤来管家老余,让他再去请兵部尚书李霖,来公主府共商大事。 不多时,老尚书李霖来至正堂。 他从未在皇城中见过牧云,问道:“公主,这位贵客是何人?” “他就是我曾提到过的牧先生。” 李霖惊问道:“可是在万妖山力斩妖仙的牧先生?” 龙华公主微笑道:“正是。” 李霖转身面对正门,仰望天际,颤声道:“苍天有眼,上京城的危机终于有破局之法了。” 牧云能感知到李霖的一身正气,问道:“尚书大人何出此言?” “上京城中法阵玄妙,修为会处于沉寂状态。勇武和智慧就成了制胜法宝。”李霖转身看向牧云,双眼炯炯有神,“老夫和公主精通韬略,个人武力却是稍有欠缺。如今有往来无敌的牧先生助阵,平定云宫内乱的几率大增。” 牧云没李霖这么乐观,皱眉道:“他们已对太子痛下杀手,就怕会暗害人皇,假冒圣旨扶植某位皇子上位。届时再想行动,可就难于登天了。” “你们认为近来这些事是何人所为?” “七皇兄萧胤嫌疑最大。”龙华公主道,“他是个十足的野心家,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若大夏国落入他手中,怕还是会分崩离析,天下大乱。” “假若我杀了萧胤,可有德才兼备的储君人选?” “太子品行最佳,如今被居心叵测者所害,一时间竟想不起更好的人选。” “公主可有接任皇位之意?”牧云看向坐在上首的龙华公主。 “这……恐怕没有先例。”龙华公主道,“本宫胞弟萧熙素有仁德,只是年纪尚幼,或许能当此大任。” 李林道:“口说无凭,把赵王叫出来,让牧先生和他见上一面。” 龙华公主依其言,唤来贴身侍女,派她去赵王府召见萧熙。 萧熙年方十二岁,生得浓眉大眼,知书达礼,见到素未谋面的牧云,也没有丝毫怯场。 “熙儿,这位是牧先生。” “牧先生,本王久慕大名。今日得见,如沐春风。” 牧云将赵王萧熙拉到一旁,小声将皇城附近劫匪猖獗之事告知于他,看他如何反应。 “皇姐,您手底下有雄兵数十万,为何不肃清皇城附近匪患,还百姓太平生活?” “姐姐不可以轻易调动麒麟军,而且这里是禁军管辖范围,有许多掣肘之处。”龙华公主解释一番。 “分明有能力征剿匪徒,却被他们钻了空子,在皇城脚下为非作歹!”萧熙面现愤怒,更像个小大人。 牧云问道:“你想这么做,是因为匪徒触犯了皇权天威,还是体念过往的百姓和客商?” “当然是替百姓着想。皇权天威不过虚名,若没天下百姓拥戴,人皇之位必定易主。” 牧云很欣赏萧熙,接着问道:“如若让你接管大夏,你首先要做什么?” “施行仁政,减免赋税,准许小国和亲,以留存其血脉宗族。止息干戈,让百姓安居乐业。” 牧云又问了几个问题,萧熙皆能对答如流。 对于十二岁的少年来说,已是极为难得。 “赵王殿下,你先回府吧。” 龙华公主眼睛滴溜溜转了一圈,计上心头,说道:“牧先生德才兼备,武技绝伦。熙儿尚未拜师,不知可否收他为徒?” 牧云是聪明人,知龙华公主有意笼络他。 这是皇族常见的手腕。 若牧云不愿意,世上没人能勉强他。 恰好他也有此意。 “赵王殿下,你意下如何?” 萧熙思维活络,急忙道:“我听姐姐讲过牧先生的故事,仰慕先生已久,拜您为师实乃心中所愿。” 李霖从旁撺掇道:“牧先生身怀本领,仁德勇武兼备,不妨就收赵王殿下为徒,教他些本领和为君之道。” 龙华公主也用殷切的目光注视着牧云。 “如此一来,在下就算参与了上京城的党争。” “牧先生,”龙华公主笑道,“即便您不收熙儿为徒,也算是参与了党争夺嫡。” 牧云并非墨守成规之人,早日结束云宫内乱,便可尽快剪除皇城外围的匪徒。 “既如此,在下就收你为徒。只是我的功法极为特殊,不适合常人修炼。我能教你的只有武技和做人的道理。” 萧熙双膝跪地,恭谨叩首:“师傅在上,请受小徒一拜。” 牧云搀起萧熙,叮嘱道:“在下不跪任何人,你身为我的徒儿,除了君父和你皇姐以外,谁也不要拜。” “包括师傅在内吗?” “我做不到的事,你也不必做。” 龙华公主搞定萧熙拜师事宜,让他先行回府,三人继续商议如何在不伤害人皇萧安的情况下接管云宫的计策。 “在下进城之前,偶然间认识了一位梁上君子,可以将他找来,看他有无办法潜入云宫探听消息。”牧云想起了小偷吴争。 “启用贼人,这种行为恐怕不妥吧?”李霖年事已高,有些墨守成规。 “非常人行非常事,想要顺利解救人皇陛下,就得兵出奇招。若是按部就班,就只能看皇权旁落了。” 李霖能分清轻重缓急。 他接受不了这种做法,只管远离便是。 龙华公主召来金羽雀鹰,写了封传唤简信,派雀鹰带给吴争。 金羽雀鹰有独特的定位能力,无论躲在哪里,还是易容遁法,都逃不过它的追踪。 找个不起眼的吴争,更是不在话下。 牧云终于得闲,环顾正堂,墙上的凤凰图案栩栩如生,圆木梁柱也有凤凰纹饰。两排接待客人的椅子后边皆有宽阔演武台,毡垫图案模糊,架子上的十八般武器握持处皆褪了颜色。 “看来公主精通十八般武技。” “在先生面前,本宫不敢自称精通。” “不知在下是否有幸得见公主武艺?” 龙华公主爽快答应,轻身飞进演武台,拿起架子上的红缨枪。 枪法精湛,动作干净利落,遒劲有力。 翩若惊鸿,矫若游龙。 独力撑起大夏脊梁的龙华公主,美艳不可方物。 第117章 英雄气概 吴争接到金羽雀鹰传信,没有丝毫犹疑。 仅凭对龙华公主的敬仰和好奇,足以令他放弃晚间的偷盗计划,亲赴公主府走上一遭。 管家老余颇有识人之明,一眼看出吴争是个小偷。可他是贵客牧先生点名要的人,即便有嫌恶之情,还是极好地隐藏心事,表面波澜不惊。 正堂里有木质兵器交击声。 老余也对牧先生的武技感到好奇,蹑足接近正堂门,偷眼观瞧右手边的演武台。 龙华公主用的是红缨枪。 牧云使的是齐眉棍。 招架格挡,如梨花乱舞,令人眼花缭乱。 青龙出水势如闪电,挑飞龙华公主手中枪。 龙华公主欺身向前,趁机抓住牧云的齐眉棍,打算用过肩摔出奇制胜。 牧云突然放开手中兵器,化解龙华公主制胜一招,反手用擒龙锁将龙华公主锁住。 龙爪功停在公主咽喉处,只要略一用力,便可扭断脖颈。 牧云放开公主,纵身后跃,拱手道:“公主,承让了。” 龙安公主整束略显凌乱的盔甲,不怒反喜道:“算上这次,先生连胜本宫十二场了。” 牧云的战斗方式与寻常修仙者不同,可以利用平阳浅水阵将对方拉到同一水平线,然后再用精妙绝伦的武技和强悍无匹的肉体力量将其击败。 仙人以下,皆逃不过这个定理。 某种程度上,牧云算得当世一人。 龙华公主虽然身手不凡,但和牧云比起来,尚欠了火候。 一场都没赢,她不仅没埋怨牧云不懂风情,反而对他愈加钦敬。 老余站在门口通报:“公主,您传唤的人来了。” “带进来。” “喏!” 老余将吴争带进正堂,随即告退。 他在公主府从事多年,懂得眉眼高低。 皇城之中,有些事还是不知情为好。 牧云开门见山道:“吴兄,如今云宫中暗流汹涌,你可有胆识走上一趟?” 吴争见到了威名赫赫的龙华公主,只觉她比传闻中更美丽,也更加英武,仍有些失神,下意识回道:“当然。” “君子一言,驷马难追。”牧云抓住吴争纤细手腕,道,“既然答应了,探听云宫虚实的任务就交给吴兄了。” “什……什么?”吴争有些懵懂。 牧云又重复一遍方才的话。 吴争心里叫苦不迭,只是在龙华公主面前,总想显出点男子气概。纵有千般不愿,也得打肿脸充胖子。 “不就是去云宫吗?凭我的手段,简直是易如反掌。” 牧云凝眉道:“此事关系天下百姓,若有半点疏忽,我只能取了你的项上人头。事关重大,切莫等闲视之。” 吴争亲眼见威震大夏的龙华公主也敌不过牧云,谅他一个昼伏夜出的小偷,又岂会是牧云的对手。 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牧先生放心,小人定当不辱使命,将情报带给您和公主殿下。”吴争拱手作揖,退出了正堂。 两只纽扣般黑亮的眼睛滴溜溜转,欲待逃之夭夭,没行出几步,便想起牧云是修仙者。 若是应用某种他不知道的追踪法阵,就算逃到天涯海角,怕是也得丢了性命。 见识过牧云密林杀山匪,又见他当街击败中郎将韩荣的英姿,对他的警告深信不疑。 头脑风暴过后,得出一个清晰结论。 唯有去云宫,方能保命。 云宫并非徒有虚名,当真是建在云上的宫殿。另有个别名,唤作城上城。 上京城是地上城,云宫则是云上城。 吴争行到上京城中心,仰头看向云宫。 相传云宫的地基云层乃是天宫所赐,建材大多来自仙界。至于真假,由于年代太过久远,已不可考证。 只是云宫之气派,足以令人心生敬畏。 巍峨云端的正门已关闭,将昏暗的一切围在高墙之内。正如云雾蔽日的天气,总显得不够明朗。 “高墙大院只能困住凡夫俗子,可难不住我。”对于翻墙入户之事,吴争自视甚高。 即便是百米高空的云宫,他也有法子潜进去。 只是…… 云宫毕竟是皇族栖居之地,大夏国风暴中心所在。他不过是个偷灯油的小鼠,贸然卷入风暴,前路吉凶莫测。 怀揣着心事,吴争走进一家酒肆。 皇城南山林之事,随着酒精上头,不断在脑海中回响。 他做了二十余年的梁上君子,从未有过英雄气概。当时场景,犹如过眼云烟,却已深深烙印进被污浊占据的灵魂。 “大丈夫生于天地间,当如牧先生,肆意疏狂,鲜衣怒马。”吴争酒至半酣,年少时的理想又回荡在心间。 酒肆里的酒客们都惊诧莫名地看向这个形容猥琐的矮小男人。 好事者起哄道:“您这模样,可称不上鲜衣怒马!” “庸人之见,”吴争涨红了脸反驳,“以貌取人是最肤浅的做法。在下跟你们没共同话题,切莫再打扰。” 他又喝了一坛酒,佯装沉醉,离开酒肆时跌跌撞撞,趁机摸了起哄者腰间的钱袋。 来至上京城平坦街道,酒精的作用愈发明显。 捡了根竹竿,胡乱舞动,假装是上乘剑招,似能纵横于天下。 终究不过黄粱一梦,经不得风吹草动。 “闪开,都闪开!”一队人马又开始在街上横冲直撞。 吴争急忙跑到路边,脚下不稳,栽倒在墙根底下。 转头看去,马背上的将军他远远望见过。不是别人,正是在南城被牧云打败的中郎将韩荣。 他和牧云也是初识,有了反面对比,忽觉斯人竟如此值得敬佩。 吴争扶着墙壁站起身,遥望禁军马队远去的背影,以及飞奔马蹄留下的扬尘。 只是这偌大的上京城,全无先生那般人——不畏将军威名,仗义为百姓出头。 吴争不觉挺起了胸膛,有那么一刻,他很想冲出去,教训一番这些全然不管百姓死活的禁军。 旋即又恢复冷静。 以他的武力值,只能沦为中郎将韩荣的枪下亡魂。 南城目睹牧云教训将军的畅快,在心里无限放大,无形中化作了仰慕。 “为了牧先生,为了天下苍生。这趟夜行云宫,我必须搞清楚里边发生了何事。” 吴争转道去了茶馆。 在行动之前,必须保持绝对的清醒。 第118章 问人心 是夜,吴争施展平生所学,潜入大夏权力中心。 云宫共有六层,每层皆有卫兵把守。 虽无刀兵相见,却有股隐隐透出的凶煞之气。 妃子们居住的宫殿,正门已被封锁。 原本热闹非凡的云宫,如今像一潭不流通的死水,显得生气不足。 前五层景观不同,却有着相似的寂静。 这种静渗入骨髓,令人不寒而栗。 吴争想到了死,继而手心冒出冷汗。喉结紧张地上下移动,正如静谧而幽深的夜。 他现在位于百米高空,脚踩仿若软玉般的云层,感觉到潮气四溢。 北国秋夜寒冷,高处更甚。 吴争心跳到了嗓子眼,鼓起浑身上下所有的勇气,才敢攀云登上云宫的最后一层。 这里是人皇寝宫所在地,布有直通地面的通道,便于臣子上朝。 只有这一层有点人气,只不过热闹的并非人皇居所紫微宫,而是皇子们居住的偏殿。 吴争循声而去,趴在一处人声鼎沸的宫殿院墙上,大气不敢喘地看着殿内奢靡乱象。 虽然只和地面隔了数百米,这里却像是欲望沉沦的修罗场。 偶入梦境都会惊醒的酒池肉林,在殿内真实上演。 吴争终于明白,为何牧云要他刺探云宫虚实。 贵为大夏中枢之地,已被无尽欲望吞噬,全无半点万民敬仰的圣地景象。 吴争心潮澎湃,越是接近紫微宫,所见便越是触目惊心。 皇子们就像毫无人性的恶狼,肆意玩弄宫女,稍有不顺意,便叫手下军士当众杖杀。 悲凉场面使吴争心下愤慨,实在不忍卒睹。 与残暴血腥的偏殿相比,紫微宫显得过分安静。 正门由几个佩刀的金甲将军把守,军士们把宫殿围了个水泄不通。莫说是人,就连麻雀都飞不进宫墙大院。 紫微宫是人皇萧安的居所,如今却是了无生气。 即便是登堂入室的贼人,也知这云宫之中发生了大变故。 他悄然而来,走时也是无声无息。 躺在床榻之上,闭目皆是云宫里的场景,彻夜无法安眠。 天刚蒙蒙亮,吴争就急忙起身,到柜台退了客房,心事重重地来到东城公主府。 牧云正在演武场练习武技,见到神色憔悴的吴争,停下了正在修习的锏法。 龙华公主得知牧云尚未练至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慷慨解囊,不仅补齐牧云的兵器库,也将缺失兵刃对应的上品武技一并赠予他。 俗话说一法通则百法明。牧云早已打下坚实的基础,彻夜练习,已将所有兵器的武技烂熟于心。 虽有几样兵器未能做到精通,但已熟悉其章法,假以时日便可大成。 他怕吴争夤夜来通报,因此一夜未眠。 牧云收起双龙锏,将吴争邀至正堂。 龙华公主收到侍女传信,顾不得洗漱,匆匆赶到正堂议事。 吴争将夜探云宫之事原原本本讲给牧云和龙华公主。 “他们已经控制了云宫。”龙华公主在云宫中长大,对那里极其熟悉。 第六层本是人皇和妃子们的居所。 如今妃嫔被赶到了下边几层,皇子们霸占偏殿,对宫女和太监肆意虐待。种种迹象表明,人皇已失去对云宫的控制。 至于人皇是生是死,没有任何信息。 “人皇陛下暂时性命无虞,可一旦皇子们的明争暗斗决出胜负,情况便会急转直下了。” “先生为何如此肯定?” “皇子们忌惮的不是旁人,正是公主殿下。他们暗中削减你的兵权,将青龙军、玄武军交由党争将领管制,只留给你朱雀军和麒麟军。”牧云说到这里,忽而停下话头。 “先生,有何不妥吗?”龙华公主面现疑惑。 “白虎军在何方?” “先生原来不知,”龙华公主解释道,“白虎军和蜀山仙人们负责镇守与魔界相连的魔窟入口,不参与人世间的战争。” 牧云没了解过大夏的军队结构,常识般的资料,却是首次听闻。 吴争不无担忧地问道:“牧先生初次来上京城,就参与如此复杂的事件。小人建议此事需从长计议,想出个万全之策方好。” 他不是傻子,知道一旦皇子们和龙华公主决裂,青龙军、玄武军、麒麟军和朱雀军都无法置身事外。 届时天下大乱,难免苍生苦难。 吴争再相信牧云的为人,也希望他能三思而后行。 这种一不小心就会名载史册的重大行动,绝不是他一个梁上君子所能承受之重。 龙华公主自幼像个男孩,战场上杀伐果断,面对和她有血缘至亲的父皇以及众皇子内乱,一时间也失了方寸。 “公主殿下,青龙军和玄武军的士兵,还会听从你的调遣吗?” “三个月前,我已将印绶和虎符交了出去。” “印绶和虎符不过形式,真正构成青龙军和玄武军的都是有血有肉的军士。”牧云道,“你是否有把握,他们会归心于你。” 吴争虽则方寸有些慌乱,但还是听出龙华公主没以公主身份自居,牧云也没用敬称。 即便不晓得其中缘由,也知应当谨言慎行。 吴争不再言语。 他是个孝子,不想因卷入上京城之事,招致宗族灭亡。 龙华公主显然没注意到安静待在一旁的吴争,沉吟良久,仍然无法给牧云一个肯定的答案。 青龙军和玄武军是否会参战,直接影响到上京城动乱的性质。 莫说牧云担待不起,就连她这个为大夏国开疆拓土的大将军,也不敢轻下决断。 牧云转过身,看见吴争肩头趴着个小黑耗子般的圣灵,不觉有些惊异。 “你既已觉醒灵根,为何不拜宗门,追寻个长生妙法?” “小人确曾有过这个想法,然修仙乃是逆天之举,需断绝七情六欲。家中有老母,得侍奉她老人家终老才能去修仙。届时都一把年纪了,倒不如身入轮回。”说着话,吴争出神抚摸圣灵柔顺的绒毛。 在他心里,确曾有过仗剑问道的念头。 终究尘世难舍,浮华一梦罢了。 牧云站起身,说道:“这件事关乎天下苍生安危,在下想问卜前程,你们觉得如何?” “问天意,不如问人心。” 人未至,话音先行。 牧云闻听此言,下意识站起身。 高人来了。 第119章 名利为刃 袁天师本名袁仲,职责是连通人界和天宫,与蜀山神机营相同,不受朝代更迭影响。 上京城附近没有妖邪作祟,神机营处于静默状态,静观世事变化。 袁天师亦应保持中立。 他出现在龙华公主府,实属意料之外。 牧云安静迎候,待袁仲进入视野,脑海中出现的第一个词汇就是仙风道骨。 袁仲身长比牧云略矮些,身穿橙色八卦长道袍,脚踩藕丝步云履,紫金冠束发。 鹤发童颜,长须翩然。面目和善,如沐春风。 牧云拱手见礼道:“晚辈牧云,拜见老天师!” 袁天师上下打量牧云,暗自点头,笑道:“听闻青龙居士盖世无双。今日幸得一见,果如玄戒大师所言。” “老天师过奖了。” 龙华公主拱手见礼,问道:“袁天师来府上是专程见牧先生的吗?” “贫道特来提供建议。” “天师请上座。”龙华公主虽身居高位,但始终保持敬贤的本心。 “不必了,”袁天师笑道,“我的建议已经告诉诸位。进来正堂,不过是想看一眼传闻中的青龙居士。”说完,凭空消失在偌大的正堂。 吴争明白自己不该妄言,但还是忍不住吐槽:“但凡高人,讲话总是只肯讲一半。” 龙华公主微笑解释道:“袁天师有通天彻地之能,更懂得天机不可泄露。肯来提点,已经是莫大的恩惠。” 吴争急忙称谢:“多谢公主殿下赐教。” 牧云具备天道灵识,颖悟绝伦。 袁天师来公主府,反复提到了青龙居士。 万妖山斩万灵妖仙是牧云至今为止最耀眼的战绩。虽是借助玉虚子修为,损了数十年寿元才完成,但终究是诛杀了仙级老妖。 若能善加利用,足可收获奇效。 龙华公主智勇双全,不是一味冒进的莽夫,见牧云眼神闪烁,知他在想事情,没有贸然询问。 牧云想出上京城乱局的切入点,转头看向龙华公主,问道:“公主,你手底下可有书社之类的文人机构?” 龙华公主摇头道:“我手下能人不少,却多是重武轻文之人。莫说书社,恐怕连私塾都没进过。” 恰巧此时身穿朱雀军制服的苏芸进来请安,问道:“将军、牧先生,你们可是在谈论书社?” 吴争初见苏芸,心弦便被触动,愣在了原地。很快又意识到不礼貌,慌张地移开了视线。 牧云依然从容自若,问道:“苏姑娘可认识书社的人?” “家父本想来投靠新月书社的叔父,不幸罹难。如果先生需要,小女子可以带先生去拜访本家亲戚。” 龙华公主道:“牧先生初来乍到,在上京城没几个人听过他的名号。我跟你们一同前去。” “公主殿下,你说到了重点。” 龙华公主恍然大悟:“原来袁天师来我府上,是想让先生‘沽名钓誉’!” “只要能避免天下大乱,就算被认为是沽名钓誉之辈,我也不会有丝毫犹豫。” “先生看重的究竟是什么?” “天下苍生。” “看起来不像。” “如若不然,我与皇族全无半点关系,为何要离开辽阔的南国,卷进上京城扑朔迷离的风云?” 龙华公主和牧云接触两天,已有了她的判断——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 新月书社是民间组织,并不隶属于任何势力。 即便是声名远播的龙华公主,也不能令社长苏毅另眼相待。 及至苏芸表明身份,他古井无波般的情绪才产生了变化。 “你父亲近况如何?” 苏芸眼中垂泪,啜泣着将上京城南发生的事讲述一遍。 “荒唐至极!”悲伤和愤怒融合在一起,凝结成了苏毅的表情,“皇城脚下,竟有草菅人命的匪徒栖居!” 龙华公主劝慰道:“苏先生请放心,待危机结束后,本宫定会荡平皇城附近的匪寇。” 既然决定借助新月书社的力量,就得将皇城中发生的一切坦诚相告。 “为何总是亡羊补牢,而不是在匪患初现时,将之扼杀在摇篮之中?!” 苏毅的质问像是重锤,震撼着龙华公主的心灵 书社中的寂静,只维持了片刻。 “叔父,牧先生帮父亲报了仇,将那些匪徒尽数杀了。” 苏毅闻言,急忙拱手道:“牧先生的大恩大德,苏某没齿难忘。” “不用记在心上,想报恩眼下就有个机会。”牧云察觉气氛有点低沉,拿出插科打诨的本领。 苏毅是读书人,哪见过这种场面。 不过牧云毕竟是恩公,就算再放荡不羁,也改变不了这个事实。 “牧先生可是遇到了难事?”苏毅恭谨探问。 “我要你帮我吹牛。” “这,老夫自幼饱读诗书,学到的哲理是强者要虚怀若谷。牧先生是难得的义士,何故贪恋虚名?” “上京正在经历汹涌暗流,稍有不慎就会颠覆玲珑世界的太平景象。这种时候需要有个人站出来。” “牧先生想让书社帮您打开知名度?” “杀人的剑远不如书生笔墨。为了天下苍生,您必须得帮我这个忙。” “先生是想让我凭空捏造,还是确有真才实学?” 牧云带着诚意,将自身修行经历讲述一遍。 前十年的功果助云瑶和他的完全体圣灵小洛修成正道,与牧云关系并不大。 正式下山以来,牧云用法阵驱逐旱魃,灵宝大会促使轩辕玉华斩断妖剑,开辟阳城与河流互通的路径,解了镜城危难。虽然隐去容易惹来灾殃的万妖山大战,但也足够映衬出他的德行。 修仙界的圣是凌驾于神和仙之上的存在,没有超绝仙力或无上功德,难以称圣。 世间圣人有所不同。 德才兼备者,即可称圣人。 苏毅是熟读典籍的文士,博古通今。 即便纵观人族史册,为民请命之心赤诚者也如凤毛麟角。 正因为稀少,才显得弥足珍贵。 苏毅答应吹捧牧云时只为报恩,心中并不情愿;听完他近来所做之事,顷刻转化为举手之劳。 “牧先生请放心,苏某就用手中的笔墨,助你一臂之力。” “您答应了?” “能用平生所学为天下苍生而战,苏某倍感荣幸。” 牧云感受到了苏毅的文人风骨,深信这场舆论战,必将大获全胜。 第120章 攻心为上 新月书社在上京城影响力极大,私塾先生们多是书社成员,接收到社长苏毅的传信,驱车赶往位于东城的书社。 书社是座临街的独门别院,翠竹环绕,幽静雅致。 先生们分两排坐定,等待苏毅讲述召集他们到书社的原因。 苏毅坐在上首,开言道:“诸位想必都听说人皇陛下已有月余不上朝的事,心中可曾有过疑惑?” 崔文渊抚须道:“老朽早就有此疑问。只是身处皇城,不便谈论国事。” 邱诺亦道:“鄙人最近也有关注此事,虽则上京和往日似乎没什么不同,但我总有种不知风雨欲来的不安感。” 众人纷纷附和。 苏毅待言语止歇,将龙华公主向他讲述的秘辛转达给社员。 “难怪最近青龙军驻扎在卫山,玄武军囤聚于风谷。原来是皇子们在策动夺位,恐怕上京城要卷入腥风血雨了。”邱诺喜好喝酒,认识几个消息灵通的客商。 崔文渊叹道:“天下的百姓怕是又要受苦了。” 苏毅见先生们群情激奋,知道火候已到,找了个机会,将答应帮牧云做的事讲述一遍。 邱诺喜道:“我听说过牧先生大名。传闻他阵法通玄,曾在万妖山诛杀数百妖孽,其中还有散仙级别的妖兽。他此行来上京城,定是为扶危济困。” 崔文渊道:“既如此,咱们就动动笔杆子,帮牧先生好好宣传一番。” “咱们饱读诗书,不就是为了济世救民吗?” “只要有益于百姓,在下义不容辞。” 先生们都读过圣贤书,做好事不需要别人劝导,很快达成共识。 书社的书童端来笔墨纸砚,供先生们使用。 崔文渊奋笔疾书,即刻写出了极好的骈文。 他看向坐在上首的邱诺,低声道:“童谣是散播消息最便利的手段,最好写一首童谣,让城里的孩子们传唱。” 苏毅听见了崔文渊的话,赞不绝口。 他们不够精通音律,专程请来名家欧阳贤,让他创作朗朗上口的旋律。 欧阳贤也是胸怀天下的义士,得知上京城中风云已起,青龙军、玄武军和朱雀军极有可能开战,立时谱写一曲童谣。 众先生听完,无不赞叹欧阳贤之才华。 翌日,上京城大街小巷的孩童口中,都唱起了一首新创的童谣。 皇城来了新圣人,扶危济困救黎民。 云上城不过水中月,机关算尽,转头空余恨。 龙生九子本同根,权势当前无情分。 双手沾鲜血,污秽染乾坤。 云开月明时,叹生路无门。 市井百姓听闻,察觉到上京城中有了不同于往日的异动。负责往达官贵人家里送菜的小贩,也将消息带给相熟之人。 不过几个时辰,上京城里的居民就意识到云宫可能发生了异动。 至于童谣中所说的新圣人是谁,许多人并没有概念。 与此同时,新月书社撰写的文章开始在私塾中流传。 私塾学费门槛很高,能来读书的大多是富家子弟。 很快,他们就知道是一个叫牧云的侠义之士来到上京城。 有人信誓旦旦地说牧云是个言过其实之人。 自然也有人笃信童谣和文章的内容,认定他就是能解救上京百姓的新圣人。 街头巷尾的谈话,悄然从人皇不早朝,转变为新月书社的杰作。 一时间,牧云的大名传遍整座上京城。 韩荣是负责巡街的将军,听见了小孩们唱的童谣,心生警惕,围住几个低声攀谈的民众,大声斥问道:“你们在谈什么?!” “回将军的话,不过是些家长里短。”最机灵的年轻人随口回答。 “不说实话,本将军就把你们全带回去审问!”韩荣是世家子弟,跟随名师学艺。唯独德行不佳,从未将百姓的生命放在眼里。 年轻人情知不可能随意蒙混过关,只好吐露实情。 “什么狗屁新圣人,一派胡言!赶快回家,别让我在街上看见你们!”韩荣眼中有怒火。 他被牧云用枪刺伤之后,派人到龙华公主府调查过牧云,知道他的名姓。 如今得知童谣中所指的新圣人是他,顿时怒不可遏。 “陈副将!” 骑青鬃马的黑甲将军策马来到韩荣身后。 “通知禁军将士,上京城戒严,不准百姓三人成群,违令者下狱!” “是!” 韩荣快马加鞭,赶到东城公主府。 他被怒火支配了头脑,顾不得公主身份尊贵,硬闯府兵把守的正门。 府兵并不畏惧身为中郎将的韩荣,拔出手中兵刃,将他围在核心。 “大胆狂徒,竟敢擅闯公主府!给我拿下!”府兵头领断喝一声,当先举刀劈砍。 韩荣召出亮银枪,与府兵们战在一处。 他也有些后悔,可是已无退路,只得硬着头皮在龙华公主府正门和府兵厮打。 管家老余听见金铁交击之声,来到正门处暗中观瞧,见是七皇子萧胤的鹰犬韩荣。 他没有喝止府兵,而是转头回去通报龙华公主。 龙华公主正在与李霖商议如何避免和青龙军、玄武军起冲突,皆是眉头紧皱,暂时想不出好的对策。 牧云见老余站在正堂门外,走过来低声问道:“余先生,你在这儿干嘛呢?” 老余被突然响起的说话声吓了一跳,发现是牧云,方才松了口气。 他知牧云是武技超绝之人,而且曾轻易打败韩荣,将正门发生的事言明。 牧云咧嘴笑道:“这小子是萧胤的爪牙。我还没去找他,他倒是送上门来了。” “牧先生,还是事先跟公主殿下通报一声吧。”老余望着牧云远去的背影,哑着嗓子低声喊。 牧云挥了挥手。 他来上京城是为救天下苍生,只要认为对的事,不必请示任何人。 老余无可奈何,只好进入正堂禀报。 龙华公主和李霖都不太了解牧云的行事风格,不过都很清楚他的能耐。 不一会,牧云提着昏过去的韩荣回到了正堂。 “公主殿下,既然朱雀军是搞情报的专家,就由他们负责审问这家伙。关于七皇子萧胤的情报,挖得越多越好。” 牧云将烂泥般的韩荣扔在了地上。 韩荣双臂扭曲地贴在身侧,显然已被打断。 李霖曾征战沙场多年,从牧云的眼神,便知他是个心怀仁义,却也不缺狠辣之人。 他本不信牧云是新圣人,如今也信起了民间童谣。 第121章 无情亦有情 朱雀军战力与青龙军、玄武军并不在一个档次,主要使命是情报中枢,因此龙华公主手底下的生力军,只有人数不多,皆是精锐的麒麟军。 可是碍于人皇过往对她的忌惮和防范,上京城中只有两万嫡系军士。 卫山的青龙军数量有五十万。 风谷的玄武军有四十五万。 但凡有点军事常识,也会认为优势牢牢掌握在皇子们手中。 他们之所以还没动手弑父,不过是分赃不均,尚未决出正主。 至于天下大乱,黎民受苦,从来不曾出现在他们被权势蒙蔽的心灵之中。 朱雀军负责审讯韩荣的几名将领,利用某些让人说真话的药剂,挖出了大量不为人知的秘密。 了解得越多,越是触目惊心。 最是无情帝王家,绝非一句空谈。 年逾一百五十岁的辅国将军韩戍得知孙儿韩荣落入朱雀军之手,派近侍禀报云宫,单骑来到公主府要人。 他是个抱持着男尊女卑思想的老顽固。贵为立下赫赫战功的龙华公主,在他心目中压根不适合做将军。 唯有跟定七皇子萧胤,才能寻回他心目中的理想国。 至于年老昏聩的人皇萧安,已经失去了韩戍的拥戴。 党争本就是你死我活的博弈,只有登上人皇宝座者方为胜利。 期间的阴谋和罪恶,都会随着风浪平息而被遗弃在历史的角落。 韩戍当了百余年的辅国将军,早已参透了这个道理。 赵王萧熙也在公主府。 他身穿绛紫绣龙袍,头戴白玉冠。尽管五官还未长开,已初具人王气场。 个头不高,眼神却十分明亮。顾盼之间,隐有威仪。 韩戍苍髯皓首,虎背熊腰,五官线条硬朗,眼神锐利,光看外表便知是不好惹的老者。 他站在演武场,声音洪亮到足以传进正堂。 “公主殿下,老臣特来为孙儿求情。” 牧云和龙华公主正在天牢中审讯韩荣,只有萧熙在正堂。 迈步走出来,看向远处演武场。 他并不认识隐居不出的韩戍,但看对方打扮,也知是个纵横疆场的武将。 “老将军,你是何人?” 韩戍闻言上下打量萧熙,结果只识他身上穿的绛紫龙袍。 毕竟纵横沙场多年,处变不惊:“小王爷,公主殿下何在?” “本王先问你,理应由你先回答。” “老臣乃是辅国将军韩戍。” “原来是隐居多年的韩老将军,今日怎得有雅兴,到皇姐的府上来了?” “老臣的孙儿韩荣负责巡防皇城,前几日遭遇宵小之辈袭击,人犯被公主殿下提来。可据老臣所知,行凶者不仅没受到惩罚,还被奉为座上宾。如今孙儿无端被扣押,于情于理,也应当释放。” “本王不知有此误会,这就派人通知皇姐。”萧熙见管家老余就在不远处,吩咐道,“余先生,去通知皇姐,韩老将军拜见。” “喏。” 老余从后门出府,前往位于另一条街的天牢。 龙华公主和赵王萧熙都已决定投身党争,前途未卜。 他在公主府侍奉了几十年,近来常有卧冰饮雪的感觉。 这是条不归路,一旦输给素来以英明神武着称的七皇子,难逃满门抄斩的命运。 他很怀念,人皇萧安尚且康健的那段太平岁月。 “算起来,陛下也接近四百岁了。” 玲珑世界无限广阔,灵气充溢,各族寿元也被大幅延长。 寻常人族大约有一百到两百年的寿命,得到延寿机缘者,寿数可延长至数百年。 半年前,云宫中便有传闻,人皇陛下大限将至。 那时只当是捕风捉影的无稽之谈,自从太子被刺身亡,上京城中风云突变。 由于母妃早已亡故,母系宗族势力微弱,龙华公主和赵王向来不受宠,甚至没有入住云宫的资格。 如今连他们都卷入纷争,实在令老余心下不安。 想着心事,老余来到天牢。 牢头认识老余,大开方便之门,引着他去见正在提审人犯的牧云和龙华公主。 牧云精通易经十六卦,但他从不想预知未来。 即便是身处行动失败等同于死亡的危局之中,也没有动摇决心。 龙华公主听完老余的禀报,说道:“韩戍一向与我睦,这种时候和他决裂,恐怕于局势不利。” “公主殿下,趁早放下天真的想法——党争是个踏足就无法回头的修罗场。”牧云笑道,“不过韩荣已没了价值,留他一条命也无妨。” 他站起身,拍掉手上的尘土。 “走吧,带我去见见这位韩老将军。” 不多时,三人回到了公主府。 韩戍一见到龙华公主,便朝她要人。 龙华公主道:“韩将军硬闯公主府,意欲行刺,暂时被关押在天牢。” “这不可能!”恰在此时,韩戍猛然发现了立于公主侧后方的年轻人。 年轻人眼神沉静而锋利,与他这身经百战的将军对视,没有丝毫退避之意。 韩戍双眼圆睁,怒道:“是你!惑乱上京城的邪祟!” 牧云从容笑道:“老将军话说得太重了,在下可担待不起。” 韩戍难忍杀意,召唤出五环镔铁长刀。 龙华公主横移一步,将牧云护在身后,斥道:“韩将军,难道你也要行刺本宫?!” 牧云召出乾坤棍,闪身冲向前,和双目喷火的韩戍战在一处。 “来人,将大胆犯上的韩戍拿下!”龙华公主情知已入局,再无退路可言。 将军的果决,压过了身为公主的仁德。 铛的一声闷响,五环镔铁刀断为两截。 乾坤棍砸中韩戍左肩,登时骨断筋折,鲜血飞进远处花池,几根细枝被碎骨切割,掉落于泥土。 韩戍年事已高,身负重伤,一口鲜血喷涌而出。 “我向来不喜欢留活口,如今皈依圣心菩萨门下,且你年事已高,放你一条生路。” 韩戍暗中召出五毒匕首,想要偷袭讲话的牧云。 一枚石子击中手腕,打落了他的匕首。 牧云收起乾坤棍,扔给韩戍一瓶特效金疮药,平静道:“这次手下留情是回报你为大夏国立下的赫赫战功。下次再相遇,就没有这种好事了。” 韩戍暗骂牧云,与此同时往肩头洒了点药粉,须臾伤口便已痊可。 “既已挑明。老夫只想问一句,荣儿何时出狱?” “韩将军放心,本宫这次会饶过他。” “老臣多谢公主大恩大德,先行告退!”韩戍外伤已愈,遗留些许内伤,需要灵丹妙药调理,不敢在公主府耽搁,急匆匆离开。 萧熙心怀疑惑,问道:“牧先生,你为何放过他?” 牧云长出一口气,看向了万里无云的天际。 这本不是他的风格。奈何胸前挂着菩萨吊坠,总该有些慈悲心肠。 第122章 家书抵万金 萧熙生于帝王家,终究不解牧云为何放走全无忠义在心的韩戍。 龙华公主看出了弟弟心中困惑,趁牧云出府找寻吴争,将他叫进府衙。 “皇姐唤熙儿来,是想为我解惑吗?” “坐下。” 萧熙规矩坐在下首。 龙华公主见惯生死,一旦下定决心,便不会产生动摇。 她的眼神很亮,有种温柔而沉静的力量。 “熙儿,皇姐问你个问题。抛开立场成见,你与七皇兄争夺皇位,自觉有几成胜算?” 萧熙踌躇片刻,低声道:“两成。” “说实话。” “七皇兄自幼修持,文韬武略,城府手腕都远在我之上。母妃又是丞相杜朗之女,家世显赫。无论从哪方面看,我都毫无胜算。” “你只看到了势力朝局,可牧先生侧重的是天下民心。原本的死局,因牧先生到来而有了绝境翻盘的希望。” 萧熙是聪明孩子,一点就通。 “皇姐是想让我绝对信任牧先生?” “俗语云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牧先生愿收你为徒,必有襄助你登上皇位之意。先生大才,你尽可放心。” “皇姐,熙儿受教了。” “日后不知潜藏多少凶险,你暂时搬到我府上。” 萧熙自幼崇拜龙华公主,对她言听计从,亦知韩戍之事发生后,赵王府已不再安全。 至于龙华公主,从她立下不世之功的时候,就已注定是帝王忌惮之人。 除非…… 除非他登上皇位,否则等待龙华公主的只有一种结局。 牧云比谁都看得清楚。 他来上京城的第一天,就意识到圣心菩萨想救的是战功赫赫的龙华公主。 拯救黎民百姓,向来是菩萨的行事风格。早已印刻进牧云的灵识之海,根本无需提及。 吴争和牧云在一家小酒馆碰面。 由于还没到饭点,加之禁军加强了上京城的防卫,小店里客人不多。 二人坐在临街位置。 “牧先生,听说您和辅国将军韩戍发生了冲突?” “没想到禁令如此严苛,这件事还是传到了你的耳朵里。” “这正是奇怪的地方。”吴争想不明白。 “只要放出流言,让民众认为我是暴戾成性之人,再利用这点抹黑龙华公主。届时便可名正言顺对她痛下杀手。” 吴争惊讶地张大了嘴巴。 “这出自谁的手笔?” “云宫或朝臣中的某位权贵,范围太大,根本没法猜测。” “您认为是谁安排的呢?” “七皇子萧胤。” 吴争在上京城中混迹日久,早就听过萧胤大名。 坊间有传闻,萧胤文韬武略远超常人,太子亦无法与之争辉。 过去多年,萧安有意压制萧胤。及至突染重疾,再也按不住这个身怀麒麟之才的七皇子。 唯一行之有效的做法是帮助太子除掉他。 可老来变得昏聩,萧安没能痛下杀手,致令今日大祸。 天下共主的诱惑,足以令人背弃理想,抛却亲情与手足。 牧云曾产生过强迫人皇禅位的念头,来至上京城,见到皇权对人心的蛊惑,再也没有这种想法。 云宫中的皇子视宫女妃嫔的性命如草芥,为了争权夺利,近来始终在内斗。 早晚有一天会出现胜者。 届时不仅被软禁的萧安被迫退位,其余党争势力覆灭,就连保护大夏国数年的龙华公主,也难逃皇权天威降下的惩罚。 “云宫中有个玉简,可以破除上京城中抑制修为的法阵。我这次来找你,就是想拜托你把它偷出来。” 吴争去过一次云宫,仍是心有余悸。 如今让他再闯龙潭,不免缺乏一无所知时的勇气。 牧云想到了钱。 “事成之后,我可以把玉葫芦中的钱都给你。” “这不是钱的事。”吴争苦笑道,“牧先生,我家中还有个年迈的老母,实在不想她白发人送黑发人。” 玉简是后续行动成败的关键。 牧云退而求其次,问道:“你可认识本领高超的梁上君子?” “不是小人吹牛,上京城附近方圆千里,没人偷盗技巧能强过我吴争。” “此事关系到大夏国日后的运势,虽有些勉强,还是想恳请吴先生到云宫走一遭。” “牧先生言重了!” 吴争本是一穷二白的小子,学了探云手,成为上京一带有名的梁上君子。 即便如此,也没有多少人看得起相貌丑陋的他。 牧云的出现,满足了吴争对英雄二字的幻想,感受到他的尊重与诚意,心中产生动摇。 “人之死,或轻于鸿毛,或重于泰山。”牧云见吴争没言语,以为他不肯上云宫,使出嘴皮子功夫,劝道,“他日赵王登基,人皇不会忘记你的贡献。大夏国的百姓,也不会忘记你的贡献。” “真能青史留名吗?” “一旦失败,咱们所有人都得死。可若是侥幸成功了,不仅能青史留名,你的子孙也能享受荫福。” “何时行动?” “越快越好。” 朱雀军负责监视卫山和风谷的密探,已经传回来军营转移的消息。 即便是没有丝毫军事常识的吴争,也知道突变随时有可能发生。 主动权掌握在云宫众皇子手中,龙华公主和牧云只能被动防御。 “牧先生,可否容小人给家母写封家书?”吴争心里清楚牧云的话不假,党争失败,等待他们的只有死亡。 可是,即便不参与其中,数十年后也会化尘归土。 与其平淡度日,倒不如轰轰烈烈来上一场。 哪怕洪流会将其碾成齑粉,至少有名垂竹帛的机会。 吴争召出久未用过的笔墨纸砚,当即写了封家书。 “小二,你这里有雀鹰吗?” 牧云听出了吴争声音中的哽咽。 这种时候写出的家书,大多有诀别托付之意。 小二急忙去后院取来一只饲喂的雀鹰,带给牧云和吴争。 他犹豫多时,低声问道:“牧先生,您说卫山和风谷的兵,真会打进上京城来吗?” 牧云看到了小二眼中隐约的惶恐。 兵戈相见,老百姓就得受苦。 可党争从不是儿戏,流血牺牲在所难免。 牧云不敢承诺,只能尽其所能将伤亡降到最低。 余光瞥见飞出窗外的雀鹰,一道灵光豁然出现在脑海之中。 破解力量悬殊难题的方法,终于被他找到了。 “可能会开战,但绝不会影响到上京城。” 小二听了牧云的话,明显松了口气。 他认为牧云是大英雄。 英雄说话,向来一言九鼎。 第123章 倦鸟归林 牧云个人战力再强,终究逃不过方外之人的身份束缚。 有些事他可以做得很好,但大部分难以胜任。 龙华公主大将军的身份,以及纵横疆场十几年的经历,就是她最大的资本。 若非不肯为君,牧云定会扶保她登上皇位。 卫山是座海拔高达三百米的石山,易守难攻。附近有处皇家围场,每逢三月,人皇都会和众皇子们到此打猎。 如今正值秋季,草木枯黄,战马往来践踏,已踩出几大片寸草不生的空地。 军士们驻扎在卫山,随时处于战备状态。 即便出恭,也要争分夺秒。 “见鬼,到底要在这卫山待多久啊?”大腿根被蚊子叮出大包的老兵尤默,忍不住低声抱怨。 提起中间夹了一层薄铁板的裤子,抬头看向天际,只觉异常高远。 他屡次在凶险战场上活下来,虽没有军衔,却是百炼成钢的**子。 自从青龙军驻扎在卫山以来,转移了三次营寨。 左骑营前往狐影镇,已经脱离大部队。 新兵们可能猜不到接下来的军事行动,他这种从军多年的老油子,又岂会不知。 小六子是同乡入伍新兵,时常向尤默请教。 除了战阵之事,还有些战场上摸爬滚打得出的求生经验。 比如在防御薄弱的地方加上薄铁板和棉花,虽则不起眼,却有可能在关键时刻保住一条命。 除此以外,还有尽量躲避身穿金甲或银甲的将军,出枪时一定要快,千万不要留情。 “尤大哥,咱们都在卫山屯扎一个多月了。倒是时常操练,也不见个动静。”小六子禁不住嘀咕。 尤默轻轻打了小六子后脑勺一下,低声骂道:“你个呆瓜,没动静是好事,一旦动起来,那可就算得上尸积如山,血流成河的浩劫了。” 小六子变得很紧张。 “尤大哥,真有你说得那么吓人?还是故意拿些话吓唬俺?” “几十万大军逼近皇城,只要有点脑子,都知道一场大战正在酝酿。” “可是俺不想跟大夏国的士兵们交战。” “你以为我想啊?但在青龙军,不遵从命令的士兵会被就地正法。” “那该怎么办?” “咱们这种等级的军士,不过是沧海之一粟,水中的浮萍。你敢在战阵当前的时候临阵脱逃,将军非一剑砍了你不可。” “俺被抓了壮丁,为的是保家卫国,开疆拓土。搞窝里斗,俺可不干。”小六子变得更激动,声音不觉提高了几分。 “小声点,不要命啦?!”尤默赶忙捂住小六子的嘴,紧张地四下里环视。 正是解散的空档,众人都忙着休息,无暇顾及其他人。 尤默长舒一口气,猛然惊觉掌心冒了汗。 他给了小六子一个警告的眼神。 “这里是军营,不是咱们的骆驼城,讲话一定要小心谨慎。” “俺记住了。” 尤默踩平枯草,顺势躺倒,享受难得的静谧,仰望遥不可及的蓝天。 他们都是没有灵根的普通人,御剑飞行只存在于白日和夜晚的梦中。 天空对他们来说意味着触不可及。恰似皇城云宫,总觉得神圣不可侵犯。 突然,四野里响起了古琴声。 军士们大多是从各城镇里拉来的壮丁,由于出身寒微,基本没接触过琴棋书画。 更有甚者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 他们听古琴,只能听琴音,无法解曲意。 今天听到的这首曲子,有着明显的不同,仿佛触动了心弦,不自觉沉浸于音乐律动。 四下里寂静无声,唯有乐音空谷回响。 将军们和军士情况截然不同,不仅装备精良,而且大多家世显赫。没有战事的日子,时常去青楼闲逛。 欧阳贤的曲子比青楼头牌更受追捧,却受限于深居简出,半年也难听到一曲。 如今在卫山悠扬奏响的乐曲,可以听出有欧阳贤的曲风。 这是怎么回事? 将军们急忙骑上战马,往来巡视,没有发现异常,也没见到盘膝抚琴的欧阳贤。 空旷地响起的乐声,令他们产生了警惕。 “列队,集合!” 军士们急忙起身,迅速列成阵势。 这是龙华公主多年训练积累下的成果,只是如今虎符和印绶已归了旁人。 乐声兀自回响不绝。 白羽身穿红袍铠甲,骑一匹赤兔马,来至阵列最前方。 几个骁骑将军急忙策马到他身旁。 “这乐声是从何而来?”白羽勒住缰绳,询问最得力的副将马陆。 “属下派出探马,可方圆数里之中并无人弹奏古琴。” “莫非是白日闹鬼不成?”一名少年将军不无天真。 白羽笑骂道:“侯宇,你他娘的能不能有点常识?蜀山最强的神机营就在上京城,哪个妖物活得腻烦了会在此露面。” “若不是妖物,还能是什么?” “不是妖物,就是法宝了。”马陆赶在侯宇再度挨骂之前,抢先说话。 白羽道:“这乐声很像是欧阳贤弹奏,但若是细听,能听出有几分寂寥悲苦。弹奏者另有其人。” “可无论是谁,附近总该有个乐师才对啊。” “修仙界有许多稀奇古怪的法宝,储存声音和增幅音量都不是什么难事。虽然我不知道是哪种法宝,但一定是这两种功效。” “将军高见。”马陆懂得迎合白羽,因此甚合他的心意。 白羽静听琴曲,只觉心情沉重,陡然生出思乡之情。 惊觉之时已被琴曲的妙音俘获,难以自拔。 曲子是由欧阳贤创作的《倦鸟归林》,曲调略显消沉,抒发情怀之意,不适合风月场,因此少有人弹。 在空旷场地的秋天奏响,杀伤力可见一斑。 小六子听不懂曲子,仍觉鼻头一酸,继而洒下了男儿泪。 他急忙抬起手擦掉眼泪,转头一看,发现很多人眼角都流下了泪滴。 天边飞来一群雀鹰,爪子抓着书信,飞到方阵之上,即刻将其抛撒。 白羽抓住其中一封信,展开来看,发现是行文并不流畅的家书。 三言两语,亦可遥寄思念之情。 马陆猛醒道:“白将军,这好像是敌人扰乱军心的计策!” 白羽卷起宣纸,轻敲一下马陆的肩铠,笑道:“本将军会不知道吗?”他看了眼身后抢夺宣纸的军士,低声道,“龙华公主手底下还有二十万麒麟军,最重要的是青龙军和玄武军都是她亲自调教出来的兵。这场仗,能不打就不打。” 龙华公主在军中有“战神”之称。 这个名号,可不会冠给无能之辈。 第124章 无情蛊,有义人 麒麟军突然撤出上京,一时间搞得人心惶惶。 酒馆和茶楼会聚了许多客人,三教九流皆有,谈及麒麟军撤走,或兴奋莫名,或忧心忡忡。 乐观者认为七皇子萧胤即将取胜,龙华公主认清形势,不再阻碍新皇上位。 悲观者则不然。 他们坚执认为龙华公主是以退为进,集合二十万麒麟军,不日将和青龙军、玄武军在上京城附近展开最终决战。 神机营不参与人间纷争,不代表他们不关心世事。 将军许烨隐身遁形,暗中跟踪撤离的麒麟军,很快发现他们此举的真正目的。 上京城附近的山匪营寨,接连遭遇麒麟军突袭。高位者尽皆被诛杀,大部分喽啰被押进行营。 一千人马的轻骑军团,往来扫荡。只用了半日,大营寨皆被荡平。 步兵负责收缴临近上京城的小营寨。配合有序,大功告成。 卫山和风谷的青龙、玄武两军遭遇家书攻势,战意不高。得知麒麟军出城的消息,只是加强戒备,没有选择主动出击。 白羽比谁都了解上京和云宫,若是看不清形势,引致行差踏错,难免身死名灭。 他混迹多年方到将军之职,不愿轻易冒险,葬送多年努力。 等了半日,依然没有敌兵侵扰。 七皇子的均旨下达到将军行营,白羽将其收下,依然选择按兵不动。 上京民众提心吊胆,生怕传来大军交战的消息。 不觉昼夜更替,弯月代替太阳,映照上京城的大地。 牧云穿了一身黑色长袍,为隐藏身份,戴了一顶笠帽。 尽管如此,还是有不少茶客认出了他。 有心询问麒麟军的动向,但碍于牧云嗜杀成性的传言,实在不敢接近他。 牧云点了一壶清茶,倒入杯中,却完全没心思饮茶。 一道黑影轻巧落在石板路,几乎没发出声响。 黑影行至明亮处,赫然便是吴争。 他右手捂着胸口,表情极其痛苦,脚步也有些趔趄。 好不容易走到约定会面的茶馆,登上台阶时险些摔倒。 牧云身入修罗道,五感远强于常人,闻到吴争的气味,走到茶馆正门,见他衣服上有些许血迹,嘴唇发白,急忙将他搀到桌边。 召出结界法宝,灵气将其发动。 茶客们见到的情景,只是牧云和吴争对坐饮茶,其余皆不可感知。 牧云不懂医术,慌忙问道:“吴争,你怎么了?” 吴争抓着胸口,虚弱回道:“我中了蛊毒,血液不断燃烧。” 牧云没想到吴争身受重伤,收起刚释放的结界,说道:“我带你去神机营求医。” “上京城神机营都是上仙,不会帮我医治的。”吴争勉强挤出一抹略带苦涩的笑意。 “我带你去,”牧云站起身道,“无论如何,我都会让他们帮你拔除蛊毒。” “恐怕行不通……” 吴争话未说完,牧云已转过身,背着他走出了茶馆。 两人刚离开,茶馆里就炸了锅。 “跟牧先生接头的那个不是个小偷吗?” “牧先生若是对应童谣里的新圣人,怎么会跟他混在一起。” “难道牧先生嗜杀的传闻才是真的?” 原本稍显明朗的格局,又因捕风捉影的传闻,变得难以捉摸。 市民无法获取更多信息,只能凭借仅有线索,得出最符合逻辑的结论。 终归是盲人摸象,难窥见其全貌。 关于麒麟军的动向,零零星星传进了上京城。 带来消息的是过往的客商,原本提心吊胆,以为会遭遇拦路抢劫,结果于路无事发生。 总有些胆大者,跑到距离主路最近的营寨探查,只见寨中散落乌黑血迹,盛装油脂的火柱也被打翻在地。 空旷无人,满目狼藉。 好奇心驱使之下,难免多逛了几处山寨。 皆是此般光景。 禁军依然守卫着上京城和云宫,只有一种解释行得通——麒麟军剿灭了皇城附近的匪徒。 在皇城风起云涌之时,还有人肯为过往客商和百姓做事。其意义远胜过流言蜚语。 上京城神机营规模很大,却和寻常城镇的营寨有所不同,乃是一座占地面积极广的园林建筑。 牧云走进正门,立即感受到水波浸润皮肤的触感——他进入了结界。 “来者何人?” 许烨虽是渡劫期修仙者,却和牧云一样,不喜欢用占卜术预测未来。 感应到结界波动,瞬身过来探查。 牧云已无法凝结气旋,凭借天道灵识感应,得知询问者是即将得道的高人。 “晚辈牧云,特来神机营求一仙方,救治我的好友。” “你回去吧。让他吃点好的,多游览名胜古迹。” “此话何意?” “他身中无情蛊,贫道也无力回天。” 吴争已在来的路上陷入昏迷。 出现了一阵沉默。 风卷起落叶,恰好落在牧云侧脸。 “道长,还请您施展神通,为他医治吧。” “小鬼,他中这种蛊毒,是不是受你连累?”许烨活了几千年,早已洞悉世事人心。 “道长真是一语道破天机。” “我带你去兰台别院,至于能延续他多久的性命,贫道也不敢保证。” 牧云只觉手腕传来一股温润能量,不过刹那,来到截然不同的环境。 门口两盏红灯笼的倒影,在波光粼粼的水中仿佛活过来般摇摆。 牧云环顾左右,发现身处一座建在水中的小筑。 回廊通向漆黑的岸边,更远处是一片空旷草地和围场。 牧云无心再看雅致景观,将吴争背进小筑,让他平躺在竹床之上。 许烨是个高大的汉子,虽是青年模样,却自有股出尘气质。 一袭白衣,俨然是个仙风道骨的妙人。 他没有替吴争把脉,而是直接从玉葫芦中召出几粒丹药。 右手中凝结蓝色能量,旋即将丹药熔炼成液体,混合成一种五彩斑斓的丹药。 随手一挥,丹药化为粉尘,直接通过毛孔渗透进吴争体内。 牧云见过圣心菩萨施展医术,因此对许烨的本事并不觉惊异。 许烨看向吴争眉心,须臾缓缓道:“他还有三个月的寿数。” “还有延长他寿命的办法吗?” “牧先生也是修行之人,当知天命难违。强留他在人世三月,已是逆天之举。”许烨悠然道,“他并非为你赴死,而是跟你一样,所作所为是为了天下苍生。” “多谢道长开解。”牧云知道不可强求,问道,“这三月之中,他是否会受到蛊毒侵害?” “我用丹药压制了蛊毒焚烧血液的功效。在此期间,他不会受到痛苦折磨。” “多谢道长。” “不用谢我。”许烨笑道,“经过龙城灵宝大会之后,你算半个蜀山弟子。出手相助,理所应当。” “皇城党争呢?” 许烨笑容戛然而止:“恕贫道无能为力。” 牧云走出小筑,双手扶着栏杆,看向水中月。 “不必言明。贫道会将他暂时留在小筑,待皇城内乱平息之后,你再接他去享受人生。” “你算过了?” “没有,但贫道相信你们会赢。” “为何?” “萧胤玩弄的是权术,而民心归属于萧凰。” “萧凰是谁?” “龙华公主。” 牧云憋不住笑了。 笑声在微风吹拂的水面漂流,游到静谧对岸,惊起了几只沉睡的虫儿。 第125章 人王之资 人王玉简是上古时代的宝贝,品阶在灵宝之上,属于威力极小的神器。 牧云行出神机营不远,许烨飘然而至,将玉石质地的简交给了他。 妥善收进玉葫芦,施展轻功踏檐飞行,用最快的速度返回公主府。 行至中途,感觉到隐约的杀气。 牧云收住身形,站在飞檐之上,朗声道:“出来吧。” 五个身穿夜行衣,黑布蒙面的男人将牧云围在核心。 为首之人冷笑道:“都说牧云天下无敌,看你的轻功,也不过尔尔。” 牧云召出虎魄刀,从容笑道:“你们说我嗜杀成性,确乎有些道理。” 五人施展轻功,飞到牧云停立的屋顶。 他们都是仗剑江湖的侠客,只要有人肯出大价钱,刀山火海也愿意闯。 这就是江湖人的宿命。 牧云比他们幸运。 他虽然在修仙途中走了许多弯路,但最终还是找到了最适合他的道。 功德经的修行法门,对于牧云来说并不陌生。 惩奸除恶,行善积德。 八个字足以概括。 江湖客们藐视朝廷法令。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牧云放过了戎马一生的老将军,却没打算放过这些手上沾满了鲜血的剑客。 皓月当空,虎魄刀流线型的刀身化出幻影,直取面对着他的刺客头目。 刺客们都被下了蛊,膂力惊人。 即便与身为天道修罗的牧云对招,也丝毫没有落于下风。 天下武功,唯快不破。 落叶刀的诀窍,同样在于一个快字。 身后助攻的刺客,觑见了牧云后背破绽,凌厉剑招直刺而出。 剑尖眼瞅着要刺中。 千钧一发之际,牧云侧身闪避。 与此同时,一股略带腥气的液体糊住了他的双眼。 尚未来得及搞清楚是何物,便觉脖颈一凉,急忙扔掉手中剑,徒劳地用双手捂住了被割断的喉咙。 他想起了曾经爱过的姑娘,那是他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接着身子一软,顺屋瓦滚了下去。 伴随一声闷响,了却快意恩仇的人生。 五名刺客,最终都死在了牧云的刀锋之下。 牧云收起虎魄刀,在月光中静立了片刻。 功德经没有任何反应。 右手拈诀,召唤魂火咒度化了刺客们的尸体。无暇再停留,极速赶回公主府。 龙华公主站在院中,见牧云走过来,迎上去问道:“牧先生,偷玉简的事办的如何了?” “吴争不负所托,突破云宫的重重防护,把玉简带了回来。”牧云语气有些沉重。 他将玉简召出,用灵气将它送到龙华公主身前。 龙华公主接触到人王玉简的刹那,玉简发出莹润光芒。 院中没有旁人。 龙华公主波澜不惊地将玉简收进玉葫芦,说道:“牧先生,答应我不要把这件事说出去。” 人王玉简被具备皇者潜质的人接触,会有所反应。 许烨将玉简交给他时,同样有过反应,因此召出玉简之后不曾触碰它。 “吴争怎么没和先生一起回来?”龙华公主此时是男儿装束,在月光映衬下有种俊秀感。 牧云是线条硬朗的男人,阳刚之气略胜,柔美却是不及纳了几位妻妾的龙华公主。 她跟牧云讲过,之所以娶妻,不过是为了堵住悠悠众口。 牧云面对不信任的人,会用面瘫脸来隐藏内心的真实想法。如今和龙华公主相知相惜,将心事写在了脸上。 “牧先生,是发生不好的事了吗?”龙华公主的关心,与世间俗尘女子不尽相同,隐含阳刚之气。 这是她常年行军打仗留下的习性,已经渗进了骨子里。 即便如此,若是有个熟悉她的人在近旁,仍会感叹于她难得一见的温柔。 牧云将吴争身中无情蛊,寿数只余三月的事讲述一遍。 “牧先生,吴争是个贼人,屡次触犯法令。如今能改邪归正,也算是与先生结了善缘。”龙华公主亦是修行之人,明晰道理,“生死轮回,乃是世间常理。” “待事成之后,还望公主殿下能善待他的母亲和胞弟。” “牧先生请放心,我会处理好这件事。” “麒麟军动态如何?” “已经剿灭了上京城附近的山寨,俘获千余山匪。罗烈的先锋营也到了皇城根,随时可进城。” “那些山匪罪恶滔天,届时让他们作为青龙、玄武军和百姓们之间的屏障。” “万一他们叛变了,如之奈何?” “可以事先喂他们服下寒冰散,一旦有反叛之心,在下便可发动,将他们冻成僵尸。” “七皇子阵营的人散布谣言,说你嗜杀成性,”龙华公主调侃道,“看来倒有几分真实。” “没办法,这就是我的道。” “若如此,凰儿就能放心了。” 牧云听到龙华公主的自称,心下吃了一惊,转头看向她,正好与之目光相对。 他转移了视线。 龙华公主也意识到了不妥,解释道:“我原本担忧他们会乱窜,惊扰了青龙、玄武两军,引致双方大战。如今有先生的寒冰散,可免除后顾之忧。” “你叫我牧云吧,叫先生显得生分。” 龙华公主抬起头,正好看见牧云坚毅而明亮的双眸。 她本就是盖世豪杰,能让他仰望的男人并不多。前些年的父皇萧安,心术不正但手眼通天的皇兄萧胤,再就是眼前这个快意恩仇的少年。 “牧云,你可曾想过要留在上京城?” 牧云转头看向天上月,说道:“俗尘情缘不过镜花水月。叹天下苍生皆苦,鄙人不敢不尽绵薄之力。” 龙华公主站在牧云身旁,同赏一轮明月:“今晚怕是不太平了。” “是啊,风雨将至。” “我还没谢谢你,特来皇城帮助我和熙儿。” “你是大夏国的守护神,相比于草菅人命的萧胤,你才是顺应民心天理的正主。我能做的事情不多,公主不必言谢。” 龙华公主莞尔一笑。 她知道天下最难得的就是民心,只有被万民敬仰,方能坐上人皇宝座。 萧胤开设酒池肉林的那一刻,便注定与皇位无缘。 他已经意识到青龙军和玄武军并非完全为其所用,亲自披挂上马,率领禁军杀奔公主府。 萧胤和龙华公主的暗斗,彻底浮出了水面。 第126章 权势熏心 夜明如昼,忽而复暗。 禁军副统领晁勇急勒住坐下马,四下观望,上京城熟悉的灯笼光线消失不见。 萧胤骑着一头黑风豹,身穿金龙袍,紫金冠束发,剑眉入鬓,丹凤眼隐含精光。 他没有跟随先锋部队,而是停在不远处观望,数千禁军将士凭空消失的场面,看起来诡异而恐怖。 根据多方搜集的情报,他知晓牧云精通阵法。即便是在上京城,只要有人王玉简解除灵气限界,也有法子叠加法阵。 禁军统领敖汉策马来至近前,感受着黑风豹的气息,不安地打了个响鼻。 “王爷,公主府附近似乎有法阵加持,禁军难以接近。” “先行撤军,攻打云宫。”萧胤闻惊雷而心如平湖,依然保持着冷静。 禁军立即转向。 黑风豹时而跳跃,时而快跑,背部始终保持平稳。 上京城中的风带着秋夜的寒意。 杜朗身穿麒麟袍服,骑一匹黄骠马,站在街口上皱眉望着铩羽而归的禁军。 “开弓没有回头箭。”杜朗雄浑的声音,清晰传进萧胤耳中,“为今之计,只有趁牧云和萧凰不敢出公主府,火速占领云宫,假写圣旨强行登基。” “上京城中的敌对者,就得拜托您处理了。” “咱们分头行动,争取在天亮前荣登大宝。” 萧胤和杜朗各带人马,分别在云宫和上京城中展开行动。 新月书社的人和部分忠正朝臣连同家眷已被转移至公主府附近,受法阵结界保护,不会被萧胤清除异己的行动干扰。 苏毅夜不能寐,披了件外套,站在院中仰观天象。 做学问得懂天文知地理,天上紫微星暗弱,隐有倒悬之危。 忽而传来敲门声,院中柴狗叫了两声。 苏毅虽知身处法阵保护,却也担忧这块区域中有萧胤的人,轻声绕到门边,隔着门缝往外观瞧。 来者不是旁人,正是他的侄女苏芸。 取下门栓,问道:“芸儿,怎得深夜来访?” “牧先生让您过去一趟。” 苏毅穿好外套,跟着苏芸出了门。 街上的灯笼亮着,两人的影子时而缩短,时而又拉长。 不多时,来到了大门敞开的公主府。 龙华公主和牧云都是修行者,有人王玉简加持,在上京城内占据优势。 即便有混进来的刺客,也奈何不了他们。 府兵检查过后,放苏芸和苏毅进府。 牧云正在演武场练习武技,一套暴雨梨花枪,已经达到得心应手的程度。 龙华公主站在旁边,观赏牧云的枪法。 牧云的手眼身法步,精神气力功都堪称顶级,哪怕是放在以武艺混饭吃的江湖,都算得上大师级人物。 尽管没有实战打斗,光看招式也可称得上赏心悦目。 牧云收起雷云枪,跳下演武场,全无平日里的稳重,倒是多了几分少年意气。 苏芸成了龙华公主的近侍,安静退到一旁。 苏毅问道:“牧先生,不知找老夫来所为何事?” “今晚皇室将迎来浩劫,青龙军和玄武军很快也会向上京城施压。”牧云道,“在下想劳烦苏先生,写一个讨逆檄文。” 苏毅对云宫中的事知之甚少。 牧云将从韩荣那儿审出来的信息,尽数转达给苏毅。 权谋利益勾结,吃人不吐骨头的真相,令他惊得面无人色。 苏毅长叹一声:“果然应了一句老话,心术不正之人,能力越大,对世界的危害也就越大。” “苏先生,讨贼檄文的意义在于将萧胤的罪行昭告百姓,以期在平定党争内乱之后,让上京城能在最快时间重回正轨。” “公主殿下请放心,草民定会办好这件事。” 龙华公主吩咐苏芸带他叔父苏毅去了书房。 “牧先生,为何不在刚来上京城时,便让苏先生写檄文?” “彼时紫微星尚有光亮,萧胤挟人皇自重。若是展开行动,便会违背忠义伦常。我们势单力孤,若无百姓扶持,难与萧胤争锋。”牧云也注意到了星象,知天时已至。 龙华公主眼神忽而变得黯淡:“先生的意思是说……” “人皇陛下寿数将终,即便没有云宫乱局,他也活不过今年。如今已逾五百岁,算得上喜丧了。”牧云只能尽量安慰她。 龙华公主谢过牧云的好意,继而陷入沉默。 她是萧安在四百多岁时生的女儿,感情本不亲近。 及至后来成为将军,以武将身份深得父皇宠爱。 即便最近失宠,还丢掉了大量兵权,依然无法改变她的忠孝之心。 可公主的身份又带给她超出寻常家庭的责任,此时要为弟弟萧熙扫清道路,就得放手让权势熏心的萧胤剿除云宫中被欲望蒙蔽双眼的皇族宗亲,以免他在登基之前手染鲜血。 这是无法逃脱的定数。 生在帝王家,固然有常人不及的地位和权力,但虎毒不食子的俗语,在这里并不适用。 皇族的一切都会被放大。 无论是善,亦或是恶。 常人被世俗欲望和纲常伦理束缚,在这个世界上摸爬滚打,挣扎求存。 皇族中人要泯灭情欲,以社稷为先。纵然要舍弃亲眷,违背本心,也得做出能巩固权位的选择。 “有时候,我真想卸下将军之职,”龙华公主长出一口气,轻声道,“跟先生一样,仗剑走天下。” “你和萧胤的较量还未结束,待熙儿上位之后,再做选择也不迟。” “我只是宣泄一下情绪,并无此意。”龙华公主对世事看得很透彻,“大夏国子民仍然需要我的保护,而且熙儿日后身居皇位,终会受其影响。我留在他身边监督,总可以让这天更晚到来。” “待平定萧胤之后,我会以帝师身份教他为君之道。” 龙华公主闻言转头看向牧云:“牧先生,我把熙儿带大,对他有深厚情感。日后若他背离民心,我希望你能代替我结果他。” 牧云看着龙华公主坚毅的眼神,知道她没有开玩笑的意思。 “鹿死谁手仍未可知,而且这种事就算会发生,也是在数百年之后,完全可以从长计议。” 龙华公主一言不发地看着牧云。 寻常女子看见有好感之人,会迅速移开视线。但龙华公主不同,她知道自己和牧云终究只能发乎情而止于礼,心湖并无波澜。 将军决定做的事,没人能撼动。 牧云拗不过,只好答应了龙华公主的请求。 第127章 失道者寡助 禁军完全在萧胤掌控之中,从攻上云宫到扫清皇族,只用了不到一个时辰。 妃子宫女们被抓捕到一处,哭喊之声不绝于耳。 萧胤没有手下留情,吩咐禁军将之尽数斩杀。 即便是上京城的百姓,也被哀嚎声吓得不轻。 皇子们临死前,对着萧胤破口大骂。 萧胤冷眼旁观,仿佛死的人只是与他毫不相关的生物。 即便童年玩伴的惨死和凄厉的求饶声,也无法动摇他被权势欲望占据的心灵。 某种程度来讲,最适合做人皇的确是萧胤。 守卫紫微宫的禁军将领急匆匆赶来,走到萧胤身旁,附耳低言道:“人皇陛下驾崩了。” 萧胤邪魅笑道:“还没等我杀他,他反倒先撑不住了。死了也好,立刻吩咐曹先生模拟父皇笔迹,草拟一道圣旨,助我登上皇位。” 他已穷尽数十年城府算计,绝不容许皇位旁落。 哪怕对方有所谓阵法通玄的新圣人帮助,也吓不倒他。 最后一位皇族亲眷倒下,紫微宫前只余下萧胤母妃杜蓉。 她是个心肠狠辣的妇人,平素便常用些歹毒手段对付宫女妃嫔,看着紫微宫前的尸山血海,内心全无半点波澜。 曹先生是杜蓉的亲信,多年来专门模仿人皇笔迹,写出的圣旨和萧安别无二致。 落款有通天宝印,任谁也得信册立太子的圣旨。 杜朗将支持萧胤的朝臣押送到云宫,点亮至尊台,即刻宣读圣旨。 朝臣们大多是萧胤的拥趸,即便有少部分中立者,在此情此景之下,也不敢提出任何质疑。 朝英殿的宫女们伺候萧胤换上龙袍,戴好金冠,走过火把照亮的九鼎路,登上了至尊台。 杜朗跪倒在地,山呼万岁。 丞相是百官之首,如今又无敌对势力,群臣皆拜倒,恭贺新皇登基。 简短的仪式过后,萧胤即刻前往紫微宫,御笔写下两道圣旨,派金雀鹰分别送往卫山和风谷,着骠骑将军白羽和卫将军李默即刻起兵向上京城进发。 此时已接近黎明,室外潮气甚重。 萧胤目送金雀鹰飞远,随即回到紫微宫,尽情观赏以往专属于父皇萧安的宫殿。 “众卿家,平身!”立于高台之上,俯视阶下跪伏的众臣。 志得意满,意气风发。 朝臣们谢恩起身,垂首立于阶下。他们看到了宫殿前处理尸首的禁军,个个被吓破了胆,没人敢开口讲话,生怕一不小心触了萧胤的霉头。 “萧凰串通逆贼牧云,意图谋反。朕!”说完这个字,萧胤的身体不自觉颤栗,片刻过后接着道,“朕已宣召屯扎于卫山和风谷的青龙军进城剿灭叛党。届时诸位官衔得保,护我大夏万世太平!”说完,他张开双臂,仿佛要拥抱整片天地。 萧胤屡次带兵打仗,亦时常跟随杜朗学习权术,气魄远超先皇萧安。 只是气质阴诡,无人可摸透他的心思。 …… 白羽感受到了上京城里的异动,始终坐在桌案前,及至金雀鹰飞进营帐,急忙起身伸直左臂,让它停立于其上。 解开信筒,取出里边的圣旨。 他和萧胤自幼相识,一眼便认出是他的笔迹,落款的通天宝印,乃是人皇象征。 种种迹象表明,萧胤已经提前登基。 白羽在营帐中来回踱步,唤来副将马陆,与他商议是否进兵上京城。 马陆低声道:“人皇陛下已薨。为今之计,最好的办法就是推进到上京城外,待天明视形势而动。” “既然你也有此意,通知全军将士集合,向上京城进发。速度不要慢,但也不可快。” “末将领命!” 马陆离开帅账,即刻召集青龙军。 尤默麻溜穿好军服,站好队列,跟随骑兵营朝上京城进发。 小六子跟在他身后,不清楚接下去的命运如何。 他还没打过仗,想到可能要与龙华公主麾下的麒麟军作战,五脏六腑仿佛拧到了一起。 可是根本没时间恐惧。 远处传来的军马嘶鸣声,仿佛是索命的鼓点,持续压迫着他的神经。 太阳穴的青筋不住跳动。 白羽喝止住队伍,派出探马。 不多时,探马回报,称是玄武军。 白羽吩咐马陆去与卫将军李默接头,准备合兵一处,共同赶赴上京城。 青龙军和玄武军的旗号以及军服颜色并不相同,就算合兵,也不难分辨出自家兄弟。 白羽和李默两马并行,走在队伍最前边。 “白将军,你认为此次上京之乱,最终会走向何方?” “我眼前有团迷雾,实在看不清未来。” “白将军又在说笑了。” 李默了解白羽,知他是个有点圆滑的公子哥。虽然行事风格不太像个将军,但确实也算得上战功赫赫。 “不到最后时刻,哪能分出胜负呢。”白羽信得过李默,玩笑过后透露实情,“私以为还是龙华公主得胜为好。” “为何?” “汉王萧胤虽是精通文韬武略,然则少了容人之量。咱们帮他胜了龙华公主,早晚也会落个惨死的下场。” “如今已经骑虎难下,怕是就算不动兵,也难落得好下场。” 白羽笑道:“我始终关注着牧云的动向,从他的各种行动不难看出,招揽民心是他对抗汉王的手段。既然想要百姓安乐,最好的做法就是免动刀兵。” “意图谋反的罪名,咱们可是担待不起啊。”李默仍有些担忧。 他之所以肯来风谷,是认为汉王萧胤必能登上宝座。 近日的风言风语,以及斩过妖仙的牧云来到上京,使得局势变得扑朔迷离。 李默明面上敬重汉王,实则对他有些恐惧。如果有选择的权利,更愿意扶保龙华公主。 此前的局势对龙华公主极为不利,迫于形势,不得不进驻风谷。 如今又有了变数,更愿意静观其变。 只是已投身党争,毕竟罪责难逃。 他见白羽并无惊慌之意,问道:“白将军,你也卷进了这次风波,为何不见你有惊慌之意?” “以前我是有些担忧,如今有了汉王的圣旨,便可力保无虞。” “咱们这么做,会不会被后世评说没有道义,失了君臣之道?”李默仍有所担忧。 “我相信,一定会有合理的台阶。”白羽信心满满地说,“牧先生是个鬼点子很多的人,前几日的《倦鸟归林》,绝不是一步废棋。” “现在只能静观其变了。” 百万大军压城,百姓们闻风而逃。 牧云的法阵将东门笼罩在内,麒麟军护送来自各地的百姓前行。 走在最前边的是抓捕来的匪徒。 他们服下了寒冰散,不敢大声讲话,脚步凌乱地前行,全无往日凶神恶煞的凶恶劲头。 百万大军的规模,吓破几个人的胆。当即倒地毙命,身体冻成了冰块。 牧云骑着一匹乌云踏雪马,借助人王玉简的力量,激活增幅音量的法阵。 脚步声成倍数扩大,足以传遍整座上京城。 “乡亲们,开始吧。”牧云转头看向匪徒肉盾后边的百姓。 数量只有数千人,都是青龙军或玄武军士兵的父母。 听到指令,立刻开始呼唤儿子的名姓。 凄怆之声不绝于耳。 停立不前的青龙军和玄武军阵营并没有出现骚乱,但军士们不由得想起思念许久的故乡。 他们只是听从命令的小兵,无法掌控自己的命运。 如果有得选,绝不肯为了皇族争权送了性命。 更要命的是曾听过的《倦鸟归林》,此时又一次响起。 不仅没影响唤儿声,反而像是情绪深渊,令军士们的战意降到了谷底。 萧胤坐在龙椅之上,听得凄怆乐声和呼儿唤女的哭喊,心猛地向下一沉。弹身而起,问道:“发生了何事?” 他们身处高高在上的云宫,又岂会知晓上京城中之事。 无人能答。 萧胤暴怒道:“都是一帮废物,朕留你们何用?”拔出手中剑,立斩近侍之人。 他绕过死不瞑目的尸身,走下台阶,快步行出紫微宫。 禁军小校慌张跑过来,趔趄着跪倒在地:“报!” “何故如此惊慌?” “龙华公主萧凰发布讨逆檄文,陈说陛下罪状,昭告百姓,意欲领军谋反。” “可有原文?” 小校急忙将檄文拓本呈上。 萧胤接过檄文,只看了几行,额头青筋暴起,将之撕成了碎片。手指东方,怒道:“朕有百万雄师,岂是尔等所能抗衡?!” 小校跪伏在地,颤栗不敢言语。 自从萧胤登基之后,他的霸道比往日强盛数倍。 稍有不慎,恐难保全性命。 萧胤没有怪罪小校,即刻下了云宫,派禁军统领宁城领兵赶往北门,接应赶赴城下的援军。 宁城立即行动,率一千骑兵来到北门。 城门大开,乌泱泱的百万大军,场面极度惊人。 宁城的职责是戍卫上京城和云宫,手底下只有十万人马,从未见过如此数量的军团,惊得目瞪口呆。 忽的路边转出一个披挂龙纹金甲,身骑白马的将军。 定睛一看,宁城不禁倒吸一口凉气。 拦路者不是旁人,正是号称战神的龙华公主。 “宁城,投降不杀!”龙华公主手持长枪,冷声劝降。 宁城不是傻子。 百万大军压城,龙华公主却在战阵前毫发未损,足以说明眼下的局势。 他欲待撤离,只见身后又来了一彪人马。 为首者是个身穿银盔银甲,骑乘乌云踏雪的将军。 宁城虽不认识牧云,但结合近期城中传言,还是猜出了他的身份。 在一条没有暗巷的街道腹背受敌,除非肋生双翼,否则已逃生无门。 宁城别无选择,只得下马受降。 远处又有一彪人马杀来,乃是龙华公主亲自调教的麒麟军。 “末将罗烈来迟。” “罗将军,带兵突袭云宫,捉拿反贼萧胤。生要见人,死要见尸!” “喏!” 罗烈策马前行,先锋营紧随其后,徒留下一道尘烟。 牧云看向目力所及的云宫,明白有些事非得他和萧凰去做不可。 第128章 浮梦一场 龙华公主升任大将军以来,麒麟军的行动,大多由统领皇甫赞和副统领兼先锋营大将罗烈掌管。 统帅全局的能力,皇甫赞更胜一筹。 可论冲阵斩将,罗烈在大夏国武将中无人可出其右。 他是个身材极高大的男人,骑的是一匹四不像。带兵赶赴云宫前,特意看了眼牧云。 牧云面部线条硬朗,五官端正,与身穿金甲的龙华公主相比,形容明显逊色。 只不过他的眼神深邃,给人一种难以捉摸之感。 罗烈是擅长冲锋打仗的武将,与牧云也是第一次近距离接触,更是无法看穿他的心思。 牧云面带微笑,目送严整有序的麒麟军经过主路。 龙华公主派亲信校尉带兵到皇城各处散播消息,让平民百姓暂时不要离家出行。 “牧先生,你弹奏琴曲时,可曾用过法器?”龙华公主仍对青龙军和玄武军的动向有疑惑。 “我借助了招魂幡的力量,利用将士们的思乡情和懈怠,暂时把他们困在情绪迷网之中。” “此举可会损害他们的灵魂?” “若是存在风险,我绝不敢用这种手段。” 龙华公主深感好奇:“还有人能让牧先生感到畏惧?” “在下始终敬畏苍生。” 龙华公主沉默了。 她终于明白牧云的义无反顾,也知晓他为何会来上京。 尽管直接获益的是她本人和赵王萧熙,但他们二人在牧云心中并无多大分量。 牧云是侠,胸怀中盛装的是苍生。 了解到这点,龙华公主对他的敬重更增添几分。 远处街巷中已经传出喊杀声,没有目睹,脑海中还是浮现出了刀刀见血的场景。 龙华公主本以为自己征战多年,已是铁石心肠,被牧云的话触动,有些怜悯站错阵营的禁军。 萧胤阵营里能征善战的武将本就不多,禁军副统领晁勇被困在牧云的法阵迷宫之中,循环往复经历种种幻象,早已人困马乏。禁军统领宁城更是直接倒戈,投奔龙华公主。 两个大将一去,相当于废掉了萧胤的臂膀。 城外百万大军无法行动,直接影响了皇城中的大局。 原本胜券在握的萧胤,数日内丧失全部优势。 十万禁军足够骁勇,但与能征善战的王牌麒麟军相比,则是逊色了许多。 上京城中的战斗呈现一面倒趋势,群龙无首的禁军不得已退守云宫。 开启固若金汤的法阵防御,阻住奋勇突击的麒麟军先锋营。 罗烈只得派出雀鹰,向龙华公主禀报此事。 雀鹰飞过两条街,停立在龙华公主肩膀。 她取出信筒里的信,转头问并辔而行的牧云道:“牧先生,你可能破除云宫的法阵防御?” “无需破除法阵。” “那该如何攻进去,难不成要硬耗?” 云宫中没有生活物资和军粮供给,单是数万禁军将士的口粮就是大问题。 只不过上京城外的百万大军,对国库的消耗同样巨大。 他们已连续屯扎在卫山和风谷一段时间,继续耗下去,皇城附近的百姓必然受到强劲冲击。 萧凰和萧胤的不同点在于,她始终将平民百姓放在心里。 如今变局迎来终结契机,干脆利落地解决麻烦,才是龙华公主一贯的行事风格。 “萧胤不修仁德,终致败局。”牧云道,“他现在肯定恨你我入骨,只要再加以刺激,便可令他方寸大乱。” “禁军将士们也不全是七皇兄的嫡系,万一惹恼了他,云宫里的士兵可就有危险了。” “他越疯狂,便会越发背离人心。届时不用我们攻击,云宫内自会矛盾激化。只要禁军肯反抗,捉拿萧胤只在瞬息之间。” 龙华公主听了牧云之言,立即反应过来。 二人快马加鞭,来到云宫入口,下令暂停冲击法阵的行动。 罗烈作为冲阵斩将的勇士,谋略是其短板,驾驭四不像跑过来,剑眉紧锁道:“将军,胜利就在眼前,为何不加紧攻势?” “围城即可,不攻自破。” 罗烈欲言又止。 论统兵打仗,就算十个他捆在一起,也不是龙华公主的对手。 战略眼光的差距,绝不是勇武所能及。 “末将领命!”罗烈调转坐骑前,又望了一眼牧云。 待他走远之后,牧云问道:“你手下的将军,都是这般悍勇吗?” “罗将军以勇武闻名,好不容易见到你,总会想和你过几招。” “何以见得?” “我也和你切磋过,只是没打赢罢了。”龙华公主说完,策马前行,巡视麒麟军对云宫出入口的封锁。 萧胤失去百万大军助力,已成了瓮中之鳖。只要将他困在云宫,以他狭小的容人之量,势必被手下所擒。 是为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古人之言,并非出自虚妄,而是多年间积累的经验。 龙华公主的谨慎和细微,让她在高瞻远瞩的同时,也不会产生轻敌心理。 她虽有帝王资质,但大夏国没人比她更适合担任武将之首。 更重要的是身为帝王,终究要做出许多有悖人之常情的事。对于戒心修持之人,难免有不利影响。 一旦堕入魔道,反会招致杀身之祸。 牧云身为灵识天道的局外人,比常人更容易看清局势。 他没有守在云宫,而是单骑跑出上京城,解了青龙军和玄武军的摄魂迷咒。 白羽回过神,看向坐在马上的牧云,朗声问道:“本将军观你气度不凡,想必就是龙华公主府上的贵客牧云吧?” “正是在下,”牧云有龙华公主赠予的虎符,伸手展示,声音传遍全军,“白羽、李默听令!即刻率军返回本处,不得有误,违令者斩!” 白羽是明白人。即便牧云用手遮住了虎符形制,还是能认出它能调动的是麒麟军。 饶是如此,遇到错过就后悔的台阶,还是得麻溜下来。 “末将领命!” 白羽立即传下号令,青龙军开始撤离上京城,返回侨城驻扎地。 李默有样学样,也离开了上京城。 先皇萧安已死,对龙华公主军权的削弱不复存在。 龙华公主和汉王萧胤的二选一,对于将军们来说并非难事。 云宫之中乱成了一锅粥。 文臣们被杜朗囚禁,意识到若不反抗,势必被其所害。 众人合力冲出牢笼,祭出苏毅散播的讨逆檄文,细陈萧胤不忠不孝,不仁不义的滔天罪行,煽动禁军将士摆脱束缚,擒拿大逆不道的萧胤和杜朗宗族。 禁军将士们负责诛杀云宫里的皇族,对萧胤的所作所为一清二楚,亦知他残暴成性。 统领宁城和副统领晁勇又不知去向,余下的将军难以管控军士。 反抗的火星逐渐烧成了燎原大火,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倒戈相向。 麒麟军的攻击早已止歇,失去外部威胁,禁军转了矛头,快速奔袭萧胤居住的紫微宫。 彼时萧胤正在和母妃、杜朗商议绝地翻盘之计,被猛然冲进宫殿的禁军将士所擒。 距离他登上至尊台,强行加冕帝位不过数个时辰。 文臣们派出金雀鹰,给云宫底下的龙华公主报信。没过一会,回信便送抵紫微宫。 禁军解除了云宫的防御法阵。 龙华公主、牧云和罗烈一同踏上云宫,来到了紫微宫。 萧胤身上缠满了粗重的锁链,牢牢困在铁笼之中。 他的双眼被鲜血浸红,头发白了一半,用深恶痛绝的眼神瞪视走进紫微宫的龙华公主。 牧云是萧胤唯一没见过的男人。 他看向牧云,两道鲜血从眼里迸出,顺着面颊流下。 龙华公主朗声道:“禁军将士受萧胤蛊惑,以致行差踏错。如今既肯回头,本宫既往不咎。” 禁军将士们跪伏于地,叩首谢恩。 杜朗啐了一口。 他爬到了人族顶峰,心肠远比常人狠辣。明知必死的结局,自然不会留半分情面。 哪怕曾教过龙华公主本事,此刻已全无旧情。 “罗烈。” “末将在。” “将叛党萧胤宗族,尽皆斩首示众!” “喏。” “稍等。”牧云拦住了罗烈。 罗停住脚步,问道:“牧先生,有何见教?” “根据大夏律法,侍女和小厮也要受到株连。”牧云道,“这条禁令不甚合理,把他们放了吧。” “这得问将军……” “按牧先生说的办。” “喏。” 罗烈指挥禁军,将已捉拿归案的萧胤宗族老小带到武英殿,赐之毒酒。 萧胤和杜氏宗族,无一人幸免。 丫环和小厮们就地关押,吓得失了魂。 罗烈办完此事,回到紫微宫禀报,发现萧胤和杜朗也已身亡。 牧云再度将能解除法阵限制的人王玉简交给龙华公主,脚步沉重地离开了紫微宫。 皇族中人从出生那天起就是天上月。 至高无上的宝座是足以令他们疯狂的禁果。 父子反目,手足相残的残忍戏码,在云宫中屡屡上演。 牧云不喜欢权位,更不想做精通帝王心术的人皇。 云宫中的一切,都令他感到陌生和抵触。 赵王萧熙也踏上云宫,正好和牧云打了个照面。 “师傅,云宫里没熟悉的人了,我总感觉心里空落落的。” 他的话,令牧云心中生出几分怜惜。 只是国不可一日无君。 哪怕皇权天威不过浮梦一场,萧熙也得坐上至尊宝座。 第129章 心愿 至尊台再度被点亮,背后却付出了几乎全部皇族的鲜血。 为使皇族不至于人丁凋敝,龙华公主从直系亲属中择血缘关系最近的王爷,召其回上京,入住已清理掉血迹的云宫。 身世清白的苏芸被内定为皇后。 苏毅以大学士身份,暂代礼部尚书职责。 牧云在登基大典前,知会过萧熙,故此没有大赦天下的流程。 萧熙曾问牧云,为何宽怀放过汉王殿的宫女小厮,反不在登基之时,让黎民感受皇恩浩荡。 得到的答案是犯下罪孽之人需付出应有代价,受波及者可获宽宥。 尽管与过往礼制略有出入,萧熙和苏毅还是同意了变更细节。 萧熙着锦龙袍,走过漫长石板路,终登人皇宝座。 感念先皇萧安仁德,谥号文帝。 改元仁武元年,减免百姓赋税三载。 他没有参与云宫中的皇储夺嫡之争,对于青龙军、玄武军和麒麟军的暗中对峙,也是知之甚少。 龙华公主帮萧熙遮蔽了风雨,目的是保留他的一份仁厚之心。 皇权高耸,人终究会迷失于其中。 她只愿这天来得更晚一些。 牧云本想教授萧熙君王之道,顾念病入膏肓的吴争,将重任交给了学识渊博的苏毅。 他交代完接下来的事,猛然想起当初来上京城的原因,回头道:“陛下,牧某特请您写道圣旨,任命邹衍为镜城城主。” “邹衍是师傅何人?” “他是个教书的先生。德才兼备,足堪大任。” 宫里的太监们大多死于汉王之乱,只有几个机灵的活了下来。按年资和本事排了次序。 总管太监研墨,萧熙提笔书写第一道圣旨。 押上通天宝印的那刻,少年面庞上现出难以自持的喜悦。 “速将这道圣旨送往镜城。” “喏。” 人皇有专门饲喂的金雀鹰送信,常人不敢拦截,飞行速度极快。 短时间便可送达镜城。 “师傅,你接下来如何打算?” 紫微宫中只有师徒二人和苏毅。 “在下是方外之人,还是想逍遥自在度日。” “不知师傅修行的道教法门,还是佛教门径?” “两者兼有,还有些妖修诀窍。” “难怪师傅的修行方式和皇姐一样怪,”萧熙笑道,“若师傅不嫌弃,倒不如和皇姐成个神仙眷侣。” 他自幼跟随龙华公主长大,有各种俊美公子或显赫的世家子弟曾向公主求爱。 这些登徒浪子,无一能入龙华公主之眼。 牧云的修为平平无奇,容貌虽属上乘,但和上京城中负有盛名的俊美公子们相比稍逊一筹。 只是过于独特的气场,使人很难忽略他的存在。 “你这句话,可曾对龙华公主提过?” “我问过皇姐,她的回答模棱两可。根据我对她的了解,皇姐若是对你无意,定然会明白地讲出来。没有回答,等同于默认。” 苏毅清了清喉咙:“陛下,您该自称朕。” 萧熙愣了片刻,看向金色袍袖,猛然想起今日已登基称帝,回道:“朕知道了。” 牧云笑道:“世间缘分本就无常。在下有空会去找公主,将这件事聊明白。” “朕实在搞不懂,分明是郎情妾意的事,为何要搞得那么复杂,”萧熙迎娶了苏芸,以为情爱便是如此简单,“你们要是抹不开面子,朕可以做主赐婚。” “陛下与我对爱的认知有极大差异,就不劳您费心了。容在下先行告退。” 萧熙目送牧云走出紫微宫,看向苏毅:“爱还有很多种吗?” “陛下,您应该着手处理国事,而非将时间浪费在无关紧要的事情。” “皇姐的终身大事,难道比不上国事?” “以龙华公主之仁德,必然希望陛下心怀百姓。” 萧熙认为有理,即刻开始批阅奏折。 苏毅从旁指导和提供建议,起初速度很慢,逐渐步入了正轨。 神机营中没有抑制法阵,能够清晰感受到粘稠的灵气因子。在这种地方修行,可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即便牧云无法主动修炼,还是能感受到个中好处。 在其余地方难以发动的灵术,都可以轻松施展。 圣心菩萨曾跟他讲过,寿数达到一定年份,便可逐渐解锁曾修习的灵术。 如今的牧云等同于从头再来,有武技傍身,倒也能纵横天下。 吴争独自坐在河边,用小米粒投喂水中的鱼儿。 他看见牧云进院,猛地站起身,只觉眼前一阵发黑。 “牧先生,云宫的乱局进展如何?” “萧胤身死,赵王萧熙登基称帝了。” “我还以为龙华公主会成为女帝。” “萧熙具备人皇之资,而且军机事务非龙华公主不可。” “公主真是豁达,换作是我,好歹得当当皇帝。”吴争从许烨口中得知命不久矣,故此说话时没有顾虑。 反正都是死路一条,他想过得痛快些。 “如果你见识过皇权的本质,或许就不会说这番话。” “或许吧。”吴争将手里的米粒都扔进湖里,问道,“苏姑娘怎么样了?” “你喜欢她?”牧云背靠一棵大树,双臂环抱,饶有兴致地看着吴争。 吴争不敢直视牧云,视线避开道:“她长得像我的一个故人。” “青梅竹马?” “您真是慧眼如炬。” “她现今在何方?” 吴争的眼神明显黯淡了几分:“她很小的时候被父母卖了,吊死在一棵歪脖子树上。”他抬头看向远方,视线却没有聚焦,“那是我至今还会做的噩梦。” “她被卖进了青楼?” 吴争沉重地点了点头。 “我带你去见龙华公主,了却你一个心结。” 吴争心存疑惑,跟随牧云前往龙华公主府。 牧云召出人王玉简,发动法阵罗盘,放出困于其中的数千禁军。 “晁勇,党争胜负已分,赵王继承大统。你的官职难保,但还能留条性命,快些带军士归队吧。” 禁军在法阵幻境中经历寒霜酷暑,早已精疲力尽。 晁勇不敢多耽,生怕又被关进邪门法阵,带领手下军士返回禁军营地。 牧云带着吴争走进龙华公主府。 老余急忙出迎。 三人来到演武场。 除了龙华公主,还有罗烈在场。 罗烈一见牧云,兴奋道:“牧先生,在下想挑战你!” 牧云挥手拦住了他:“稍后再议。”转而看向龙华公主,“在下有个请求,还望公主应允。” “只管讲。” “将开设青楼列为罪状,加入大夏律令之中。” 此言一出,吴争愣在了原地。 龙华公主问道:“青楼是公子哥们酷爱的消遣之地。封锁大夏国的青楼,必然招致非议。” “我不怕非议,反倒怕别人把我捧成圣人。” 老余问道:“难道不是您让新月书社的人把您写成圣人吗?” “此一时,彼一时。”牧云笑道,“我对圣人的理解是德才兼备,可不是通常意义的尽善尽美或修仙界的神通广大。既然理解不同,倒不如承受登徒浪子们的恶语攻击,卸掉名为完美的包袱。” 龙华公主了解牧云,做出的决定九死不悔,点头应允。 “牧先生,多谢!”吴争由衷道谢。 若小莲的死能换来大夏民女不再沦落青楼,纵在九泉之下,亦可有个慰藉。 第130章 凡事皆有取舍 苏毅得知要取缔青楼的消息,心中着实不安。 “陛下,您真的要下这道圣旨吗?” 他的担忧不无道理。 俗语云“士农工商”,最爱逛青楼的就是有权有势兼有钱的世家子弟,贸然取缔青楼制,必会触怒天下士子。 虽不至于失了国本,但终究会招致非议。 “这件事是皇姐和师傅联名表奏,由师傅一力承担后果。朕也有所顾虑,但师傅已经铁了心要做这件事。” 苏毅了解牧云。 若是别人,他定会陈说利害,让对方打消这个冒天下之大不韪的念头。 牧云决定的事,九死不悔。 莫说得罪天下士子,败坏了名声。就是刀斧加身,即刻送入黄泉,他也不会眨一下眼。 苏毅愣了一阵。 他忽然明白,为何武将出身的龙华公主会倾心于牧云。 牧云究竟是何许人也,在他心中有了具象的概念。 刹那间,牧云的轮廓仿佛无限放大。 他不仅是将天下苍生挂在嘴边,也真实地放在了心里。 青楼的存在势必会令底层女子沦为受原始兽欲摧残的牺牲品,此举可以缓解她们遭受的压迫。 只是新月书社将牧云宣传成新圣人,本就容易引起人们的逆反心理,想要从他身上找出瑕疵和缺陷,以证明他并非圣贤,从而将他拉下神坛,再狠狠踩上几脚。 在这个风口浪尖上得罪掌握话语权的士子,究竟会遇到多么汹涌的舆论浪潮,连他这个学富五车之人都不敢妄下断言。 唯一可以确定的一点就是牧云帮了百姓和底层女子,但最终会在流言蜚语的掩盖下,成为某个故事版本里的元凶。 甚至连受益人都不会感念他的恩德。听见他的名字,没准也要跟公子哥们一起啐上一口。 付出的代价之大,光是想象,都令苏毅不寒而栗。 偏偏连这种“傻事”,牧云做起来都没有任何犹豫。 “陛下,草拟圣旨吧。”苏毅说出这句话,身体不自觉抖了一下。 萧熙比苏毅更沉稳,提笔草拟圣旨。 “有劳苏先生前往神机营,通过蜀山脉络将旨意传达给天下诸城。半月内青楼必须全部关闭,抗旨者斩立决。” 苏毅双手接过圣旨,感受到了一份比它自身质感更沉重的分量。 只是离弦之箭,已无回旋余地。 牧云为何有如此胆魄? 对于苏毅来说,是个难以拆解的谜题。 许烨拿到圣旨的那一刻,眉头深锁。 他活了数千年,旁观人间世态炎凉,深知历史大势不可强行干预。即便是逆天而行的修仙者,也得避让自然规律。 掐指一算,意识到事情不太对——原来玲珑世界的青楼制真是由牧云所终结。 他开创了先河,在未来成为历史。 当然,由于得罪了世家子弟和士族,牧云的为人被大肆篡改,背上了无中生有的骂名。 许烨钦敬牧云的做法,换作是他,绝不会行此等有可能损害蜀山声威之事。 右手凝聚灵气,注入圣旨之中。不过片刻,圣旨拓本传到了各地神机营。 他另加了道指令,着各城神机营负责接纳从良的风尘女子,将她们妥善安置。 圣旨一出,青楼老板们的天顷刻间塌了。 时常出入青楼的公子哥们,更是像被触怒了的马蜂,纷纷冲进城主府讨要说法。 唯有事件的发起者,老神在在地玩起了音乐。 欧阳贤受邀来到公主府,得知青楼即将关闭,随口惋惜没了挣快钱的地方。惆怅稍纵即逝,快乐又占据心田。 牧云是音乐天才,尤其擅长与曲意相合。 即便身为曲子创作者,欧阳贤偶尔的表达也及不上他。 天涯何处觅知音的愁绪,已变更为纯粹的快乐。 至于外物变迁,丝毫无法影响到内核。 罗烈仍想挑战牧云,只是对方从未想过要答应。 自从修习了十八般武艺和经历汉王之乱,牧云对武技和道的理解又有了新的感悟。 水利万物而不争。 原本只是稀松平常的七个字,而今对他有了不同意义。 他的武技已不存在短板,哪怕有十成把握胜过罗烈,在没有出手必要时,绝不会接受挑战。 这么做不是因为胆怯,而是不想破坏罗烈性格中的狂傲和冲劲。 让他怀揣着对结果的不确定,总比挫了他的锐气要强百倍。 欧阳贤抚琴,牧云吹笛,合奏一曲《潇湘烟云》。 龙华公主身穿长袍,以男子面貌聆听两位乐律大师的合奏。 吴争盘腿坐在树下,手里拿着盛满美酒的酒葫芦。 他以前也听过曲,还是第一次感受到了乐曲中的情绪。 琴声有婉转伤怀的意味。 笛声则不同,有秋高气爽,意气风发的感觉。 正是这种相悖而又和谐统一的意境,带给潇湘烟云曲别样美感。 龙华公主在乐曲进入第二章时,不由得站起身,伴随音乐翩然起舞。 她的身段刚柔并济,多年为将沉淀下来的气场,使得舞蹈有种别致美感。 吴争不通音律,也不懂舞蹈。 他只有一种感觉,音乐萦绕陪衬俊美的龙华公主,反之亦使曲调生动形象地映入眼帘。 好似舞蹈和音乐彻底融为了一体。 老余跑到街上探听消息,得知上京城里的公子哥们闹翻了天,急忙回府禀报。 结果发现当事人正兴高采烈地吹笛子。 他活了数十年,从未见过牧云这样的后生。 奈何音乐和舞蹈都太具美感,连八面玲珑的余管家也被吸引,全神贯注地欣赏难得一见的美景。 一曲奏罢,余音在耳畔回响,总有些意犹未尽。 老余甩了甩头,说道:“牧先生,现在城里的公子哥们聚到一处,显然是对取缔青楼十分不满。” 牧云满不在乎道:“这件事是圣旨,他们不敢抗旨不遵。至于闲言碎语,任由他们说就是了。”转头看向欧阳贤,问道,“欧阳兄,接着是哪首曲子?” “天下大同曲,牧贤弟可会吹奏?” “小菜一碟。” “既然要演奏天下大同,光我一人独舞撑不起这首曲子,不如把我的妻妾们叫过来,一起为牧先生表演。” “这是为吴争举办的宴会,与我无关。” 吴争自知以他的身份,绝不可能请来欧阳贤,更别提见识龙华公主的舞姿。 他已有些微醺,干脆不讲话。 老余去请龙华公主的妻妾,不一会回到院中。 “老余,你也坐下。” 老余用袍袖擦掉石板上的灰尘,也坐了下来。 “难道您一点都不担心吗?” “凡事皆有取舍。我做了我想做,并且认为正确的事,外界的评价于我而言不过是浮云。” 别人这么说或许是嘴硬强撑。 唯有牧云,完全出自真情实感。 第131章 赑屃负碑 上京城最大的石雕铺子,接到了来自云宫的订单。 苏毅怀兜里装了个折子,上边是歌功颂德的文章。写明汉王之乱中立下汗马功劳之人,不知名的为国牺牲者也有记述。 工匠们不敢怠慢,立即开始制作石碑。 大夏国通用文字是楷书,民间流行小篆、行楷等字体。如今是公家形制,自然要用楷书雕刻。 赑屃是龙子,力大无穷,常见于石碑底座。 由于人皇规定了赑屃和石碑的尺寸,工匠在雕刻时严格把关,仅用一个上午就做出了赑屃底座。 碑文早已刻好,派出雀鹰送信通知苏毅。 石雕铺子时常要拉重物,养了一头五色神牛,拉着赑屃和石碑,前往指定地点。 等候他们的不光有苏毅,还有龙华公主和牧云。 石雕铺子的掌柜李玩一见龙华公主,急忙小跑觐见。 “起来吧。” “多谢公主殿下。” “石碑刻好了?” 李玩看向问话之人,身量颇高,体型匀称,扎着马尾,头发略有些松散,少年感扑面而来。 不用问,也知是龙华公主身边的红人牧云。 他平日里没逛青楼的爱好,所以对公子哥们的编排,采取的态度是半信半疑。 牧云容貌很出众,只是尚及不上男装打扮的龙华公主。 上京城中有许多公子哥,容貌要远胜于牧云。所谓的男宠之说,在李玩心里站不住脚。 “小人们加急赶工,提前刻好了石碑。” 工匠们站在牛车后边,李玩和牧云的说话声断断续续传进耳朵里。无非是些早已听腻的片汤话。 龙华公主在旁,他们不敢窃窃私语。可心里边在嘀咕,牧云究竟是否如传闻所言,成了公主的男宠。 有人信,自然也有人不信。 牧云就在那里,却像是分成了两种形态。 一种贴合流言蜚语,另一种没有具体描述。 他们没见过牧云,故此坊间的传闻略占了上风。 牧云是龙华公主的男宠,似乎是件真事儿。 龙华公主位高权重,哪怕牧云是帝师,也不该僭越。可接收石碑的事,全由牧云办理,便成了能令他们说服自己的证据。 牧云走了过来。 他们慌忙将眼神里的猜疑和好奇掩盖下去,躬身见礼,点头哈腰。 这是上京城里的规矩。 若是惹恼有头有脸的人物,挨顿打都是轻的。肌肉形成记忆,烙进了骨子里,再想改就难了。 “我来取碑文,不必拘礼。”牧云的笑容很阳光,容易使人产生亲近感。 工匠们也陪着笑。 “你们先闪开。” 工匠们乖乖照做。 牧云挥了挥手,双手一提,将重达千斤的赑屃轻松抬起,脚步坚实地走到地基处,将赑屃按预定方位摆好。 轻拿轻放,尘土被劲风刮起。 众人看得目瞪口呆,连规矩都被抛到了脑后。 牧云施展轻功,回到牛车旁,肩扛石碑回到赑屃处,对准槽口放下。继而借助人王玉简之力,发动石系灵术,将赑屃和碑文的连接处封好。 李玩惊得双眼圆睁,下巴险些掉地上。 “不愧是上京城的铺子,手艺确实没得说。”牧云走到碑文前方,通读全篇,语句通畅。 独有一点令他不满意,就是没写吴争的名字。 “苏先生,为何没写吴争?” “他是贼人出身,姑且算个功过相抵,故此未在颂文中留名。” 牧云情知不能怪罪苏毅,右掌对准碑文。 只见碑上列出名姓后续的文字,仿佛蚂蚁搬家似的挪到后边,腾出了个空地。 任谁见了,都忍不住想喝声彩。 客官是位高权重的龙华公主,没人敢随意开口。 牧云召出虎魄刀,在空位置刻上了吴争的名字。 字迹和工匠们的刻制一般无二,完全不显得突兀。 碑文末尾刻上苏毅的姓名,咬破右手大拇指,用灵术封印了碑文内容。 除非他解除灵术,否则无人可再更改。 当然还有个更简单的方法,就是直接摧毁石碑。 唯有大夏国倾覆,这件事才有可能发生。 牧云收刀入鞘,召出个钱袋子,转身看向工匠,扔给了距他最近的人,笑道:“诸位辛苦。这是给你们的赏钱,拿去喝点小酒吧。” “多谢牧爷。” 他们机械地表达感谢,其实已被震得头脑一片空白。 牧云是修仙者,使用的灵术常人闻所未闻。亲眼见证,一时间惊为天人。 “苏先生,把吴争一家子叫来。”龙华公主是男子扮相,声音中却有往日缺乏的柔和。 苏毅跟工匠们一道离开东城立国寺。 工匠们回石雕铺子的路上议论纷纷,仍是搞不清楚龙华公主和牧云的关系。 “我看牧先生有英雄气概,比那些纨绔子弟强得多。就算真和公主有情愫,那也是郎情妾意。” 这话一出口,立马博得了满堂彩。 吴争三月的大限所剩无几,嘴唇上没了血色。 他的弟弟吴贺年方二十,长得比吴争高大。 他们不是亲兄弟,是吴争收养了个小乞丐,给他起了个名。 老母亲刘氏老眼昏花,满头白发。早年患了血栓,身子一半动不了,全凭吴贺照应。 牧云走到刘氏身边,搀着她的胳膊,带她到功德碑前,指着吴争的名字说:“老人家,这是您儿子。他是大夏国的大功臣。” 刘氏嘴唇发颤地回:“我儿受苦啦。” 凡立大功者,都受过大罪。 刘氏没读过书,半个字也不认识。她心里的家国大义很模糊,最本真的母爱却无比明晰。 吴争已不能动弹,坐在四人抬的轿子上,闻言不禁泪流满面。 他涨红了脸,嘴里终究没能蹦出半个字。 龙华公主说:“刘大娘,我会善待您的小儿子,帮他成家立业。” “好。”刘氏闭上了眼,泪往肚里流。 吴争是将死之人,在她心里跟明镜一样。 帝王家的人面对亲族生死,连眼都不会眨一下;换作寻常老百姓,这却是天都要塌了的大事。 牧云作为亲历者,自知冷血和温情都有其理。 每个人的命运在出生的时候即有了定数。成长过程或听顺天命,亦或逆天而行。 最终,还是难逃尘世轮回。 吴家人走了。 什么时候走的,牧云并不清楚。 悟道是玄之又玄的说辞。 牧云感觉窥到了门径,但又说不清楚根由。 若是让他选——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第132章 有情道 神机营变成风尘女子的临时居所,失了往日的庄重。 蜀山长老冯天道特地下山,来上京城详查此事。 冯天道是正儿八经的太乙散仙,得道长生的高人。 许烨见了他,也得叫声师祖。 “这是谁的主意?简直荒唐。”冯天道皱着眉,拂袖而言。 许烨站在侧后方,恭敬回道:“这件事是牧云做的。” “又是他。”冯天道皱着的眉头舒展。 他使了个袖里乾坤的遁法,直接把牧云从公主府捉到了神机营。 牧云正在练习武技,忽觉天一黑,再睁眼已到了湖中小筑。 这种通天本事,非仙人莫能为。 脸上现出嬉笑神色,看向仙风道骨的两位道长。 许烨垂手站在侧后方,足以显示出冯天道的身份。 “老仙师,不知摄我来此所为何事?” “应该是我问你吧。”冯天道看向牧云,“你究竟想做什么?” “做好事。” “即便你是出于善心,也该懂得个循序渐进。天理循环,本就如此,结果你直接一步迈到头了。” 冯天道不像仙人,倒像个性格活泼的老顽童。 仔细瞧他的装束,竟是蜀山长老制式道袍。修炼到他这个境界,没有位列仙班,去天宫享受仙家的清福,说明还是有点追求。 至少在这方面,牧云和他有共通点。 “晚辈自修炼以来,十余年间执行过不计其数的任务,见过形形色色悲情的风尘女子。她们就像被俗世束缚的蝴蝶,非得折断了翅膀,才能寻得自由。可失去翅膀,又难以存活。” 冯天道沉默了,不再有刚才的气势。 他修的是无情道,讲究顺应天理,行大道,忽略时代潮流中沉浮的个体。 若牧云为同道中人,自然也会像他一样袖手旁观。 偏巧不巧,牧云修行的是有情道。 这是冯天道未曾走过的路,他曾对它嗤之以鼻,得道飞升之后,又有了新的领悟。 许多事本就没有绝对的是非对错,从不同角度切入,甚至有可能得出截然不同的结论。 比如牧云是好是坏。 让放荡公子们回答,会说他是罪该万死的历史罪人。 同样的问题抛给龙华公主,又会得到另一种答案。 修行往小了看是逆天而行,视野放长远,最终还是要遵循天地至理。 既然同为规则之内,修行过程也会出现差异。 有情道和无情道在漫长岁月中互相交融。 本来满怀热忱的修行者,妄图改变人族过往的悲剧,经过数百上千年的努力,结果发现历史是种循环。以往酿成悲剧的根本原因,在努力后还是会不断重复。 最终身困力乏,放下济世救民心,选择修行无情道。 古往今来,莫不如是。 “你的特殊身份,确实给了你修行有情道的条件。”冯天道不光能看穿牧云的寿数,还洞悉了他的体质和功法。 “仙师应当清楚,晚辈现在虽是人类躯壳,却已化身天道修罗。修炼法门的独特,使得我不可能脱离有情道。” “你做这些,就是想成大功绩?” “我还没吃够,没玩够,自然得拼尽全力活下去。哪天长生不老,我也就成仙了。万一无法做到,也是我命数使然。在追寻长生的过程中,无论成功还是失败,我都希望回首时不要留有遗憾。” “你这小子,年纪不大,说起话来倒是一套又一套。”冯天道一拍大腿,道,“算了,老夫不了解有情道,姑且任你胡作非为。”说着话,从玉葫芦中召唤出一道蜀山长老令。 牧云接过令牌,问道:“老仙师,您不是要兴师问罪吗?何故给我这个宝贝。” “老夫早已得道,岂会跟凡人一般见识。”冯天道抚须笑道,“你在龙城灵宝大会帮过蜀山,而且颇具慧根。日后用这块令牌,可以直接节制神机营。” “这……” “你是个爽快人,千万别婆婆妈妈。那样会显得虚伪。” “这话有理。” 牧云收下蜀山令牌。 许烨笑道:“看来以后我得巴结你了。” “许烨,你的修行进展如何?”冯天道忙完正事,开始操心许烨的修行。 他已原地踏步几百年,始终没进展。 冯天道难得来上京城,自然想点拨一下后辈。 牧云的有情道对许烨是个契机。若能助他领悟更高境界,是件莫大的功绩。 作为封禁青楼制的始作俑者,牧云终究要去见见那些褪去烟花的女子。 她们有的久历人事,有的尚且年幼。 过去的头牌身份,如今已经荡然无存。只不过泼辣的凤姐,还是有着火药桶般的真性情。 牧云一进院,就听见了她的声音。 “老娘可是满园春的头牌,轮不到你们对我指指点点!” “满园春都关门了,就你还沉迷在过去。真是个贱骨头!” “你说谁呢?” “我说你呐。” 一群女子的声音顺着窗口飞了出来。 有的劝解,也有的在一旁煽风点火。 牧云走到窗边,问道:“各位姐姐,你们在这儿住的还习惯吗?” 房中众女子咤紫嫣红,美得并不单调。 凤姐看向窗口,见不是道人打扮,叉着腰问道:“你是何人?” “我是牧云。” “好小子,原来就是你害得老娘没饭吃,没酒喝!”凤姐气冲冲奔到窗口,伸手想拉扯牧云的头发。 牧云轻松闪避,左脚往后挪一步,退到安全距离。 “你可以找个好人家嫁了。” “我们是窑姐,哪是想嫁就能嫁出去的?”方才和凤姐吵架的女人,此刻却和她站到了同一个战壕。 “大夏国鼓励贞洁烈女,但远没到魔障的地步。寡妇改嫁也是常事。你们为何不能从头开始呢?” “牧先生,您真不懂,还是装糊涂?一旦背上窑姐的名头,这辈子就别想再摘下去了。”凤姐饶有兴致地打量牧云。 他的脸线条分明,文气和阳刚搭配地极协调。 既不阴柔,又不会显得粗糙。 恰到好处。 “要不这样吧,咱姐妹们都跟了牧先生,享受荣华富贵。” 冯天道和许烨元神出窍,目睹别院里的场景。 “有时你帮助的人,未必想得到帮助。人心复杂,世道难测。牧云考虑问题太片面,也把世事想的太简单了。”许烨不免发表观点。 “你这样认为吗?”冯天道笑了,“我有不同看法,以他的能力,完全可以处理好这件事。” “晚辈拭目以待。” 世事的发展向来不可预知。 如此多的女子究竟该如何安置,对许烨来说是个无解难题。 牧云究竟会如何解决,像是一颗石子,使得许烨多年来古井无波的心湖,罕见地泛起了名为好奇的涟漪。 第133章 蕙质兰心 马蹄声起,接着一道熟悉身影进了小院。 “你在我身上装了跟踪法宝吗?”牧云不擅长和女人打交道,见龙华公主驾到,不觉松了一口气,急忙跑到她身旁。 龙华公主剑眉一挑,不怒自威。院中女子皆停立不动,莫敢放肆。 “上京城中有法阵防御,能悄无声息地把你从公主府带走的人。除了神机营,不作他想。” “幸亏你来得及时,我差点被她们吃了。” 凤姐听见这话,噗嗤一声笑了:“牧爷,您这就说笑了。都说您是公主的人,我们哪敢惦记您。” “牧先生和本宫只是知己。” “他们没编排我有龙阳之好,已经谢天谢地了。” “巧了,确实有这种说法。”龙华公主打碎了他的节操。 “那我是百口莫辩了。” “当初你做这个决定的时候,就应该想到这种后果。所幸你孑然一身,不会连累任何人。没有软肋,他们才无法攻击你。” “文人的笔墨,胜过千军万马。这句话出自我口,最后应在了我身。” 牧云的笑容里,略有几分苦涩。 “人性本就如此。当初你完全可以不用做这件事,修行之路会更轻松。” “我的体质与众不同,修行的功法也有差别。这件事非做不可。” “不做又如何?” “死路一条。” 龙华公主最喜欢牧云的直爽,笑道:“看来牧先生说自己并非大公无私之人,倒是句实话。” “我从不曾对你撒谎。” 想要了解某件事,仅凭想象极难窥见全貌。 龙华公主以身试法,周旋在风尘女子之间。 寻常男女授受不亲,举止有礼,不会逾越无形中的红线。 龙华公主身高和牧云相仿,又是男装打扮,与凤姐拥抱缠绵,构成了极具冲击力的画面。 冯天道是仙人,许烨修为高深,都没有受到影响。 牧云则不然。 他是天道修罗,对七情六欲本就敏感。红尘绕指柔,牵动着他的道心。 龙华公主放开了粉面桃花的凤姐,转头看向牧云,问道:“见此情景,你有何感想?” 牧云小腹升起一股无明业火。 除此以外,还有些许抵触。 他修炼过清心诀,足以克制欲望。只是方才的纵情场景,总在灵识之海中盘桓。 犹如忘不掉的梦魇,激荡着他的意识。 “有伤风化。”这个词语脱口而出。声音有点陌生,仿佛不是出自他之口。 “这对于她们来说,不过是一碟小菜。只要钱到位,无论客人高矮胖瘦,老少美丑,她们都得陪着笑脸,用机械的笑容和身体奉承迎合。换作是你,能忍受几天?” “当场就把青楼掀翻了。” “那是你有自救的能耐。这些弱女子,命运掌握在别人手中,长期的接客生活,早已摧残了她们的精神,很难再回到人世生活。” “那该怎么办?” 对于女子,牧云总有种距离感,体察不到她们的情绪,自然也想不出接下来该如何处置。 “本宫会下令召集全境所有风尘女子,愿意嫁人的赏赐银两,不愿意的收入朱雀军。” 龙华公主的话,一下子打开了牧云的思路。 朱雀军以情报见长,而且有严格的律令。由龙华公主的亲信训练,必能成为合格的女战士。 过往的创伤虽不至于完全愈合,但也能消弭到不影响生活的程度。 “只是有一点,被父母卖到青楼的女子,决不能放她们回家。那些人狗改不了吃屎,一旦遇到不顺意,还是会把她们卖了。” “牧先生,懂生活。” 凤姐见两人话头暂歇,立即表态:“公主殿下,小女子愿加入朱雀军,为您鞍前马后。” “朱雀军的训练很苦,你得做好准备。我眼里可揉不得沙子。” “妾身明白。”凤姐行了个不太标准的万福礼。 其余女子各有主意,但都有心投奔朱雀军。 这个选择不光能洗掉过往留下的烙印,还能为自己争光添彩。无论怎么看,也比不得已嫁给他人强了许多。 龙华公主示意女子们先回屋。 小院中有个石桌,她和牧云相对而坐。 “牧云,我起初觉得你这个计划有点疯狂,仔细权衡过后,还是决定帮你拯救她们。” 牧云召出两坛酒,一瓶女儿红,一瓶竹叶青。 女儿红推到龙华公主面前。 “我刚才回想了一下,此番来上京城,主要的职责竟是辅佐你。无论是平定汉王之乱,还是此番安置青楼女子,主力都是你。” “你这么讲,我可就不客气了。”龙华公主平时很严肃,难得开了句玩笑。 打开坛盖,酒香扑面而来。 她凑近细闻,抬头问道:“你怎么会酿仙酒?” 牧云有些愕然:“我只是在灵泉山当了十年的金波童子,出道就能酿出美酒。虽然美味,但也不至于是仙酒。” “我喝过韩天师从瑶池会上带回来的仙酒,你酿的酒确实有某种相似的地方。不过以你的修为,应该去不了天宫。” “除了韩天师,凡人想去天界,非得是大忠大孝之人不可。我这么叛逆,自然无法去那种戒律森严之地。” “你的酿酒术能和仙酒有异曲同工之妙,也算人间罕有了。” 牧云深深望了龙华公主一眼,笑道:“我发现你真的很强,难怪汉王萧胤斗不过你。” “这么令人愉悦的话题,不妨深入讲讲。” “你是玲珑世界最强的武将,身为修仙者,却娶了三妻四妾。不仅会党争,还懂风月场上的弯弯绕,兼有用人不疑的气量,绝对信任之前素未谋面的牧某。你不只强,还是个全才。” “过奖了。”龙华公主看向彤云密布的天空。 时值初冬,对于在南部疆域长大的牧云来说,下雪是新鲜事。 当第一粒雪花落到脸颊,微凉触感是从未有过的体验。 牧云仰面朝天,感受人生中的第一场雪。 轻松惬意发自内心,全无半分杂念。 “你是南方人,没见过下雪吧。” “听说过,没见过。” “你是全属性修仙者,可以自己造一场小雪。” “你怎么知道?”牧云睁开眼,看向面带微笑的龙华公主。 “虽然你我性别不同,但总体而言,你就是世界上的另一个我,”龙华公主讲话时,白气像烟雾般飘出,又融合到环境里,“我们都认为家国天下远胜过儿女情长,爱上了永远也得不到的人。” “你调查过我?” “朱雀军是大夏国最强的情报机构,在你来上京城的第一天,我就调查清楚了你的底细。” “原来你不是无条件信任我。” “萧凰会因私人情感,无条件信任你。可龙华公主肩负重任,不能随意相信陌生人。” 牧云深以为然。 “青楼制封禁后,被卖到青楼或人贩子拐卖的事会大幅减少。只不过这种事情发生的根源是大夏国穷兵黩武,一心想要兼并天下,造成部分底层民众穷苦难当。欲要彻底解决这个麻烦,必须得停止扩张的雄心,接受周边小国和亲,让它们成为附属,止息干戈,以令百姓安居乐业。” 龙华公主凝视慷慨陈词的牧云,眼神中有异常明亮的光:“从第一次见面,你的宗旨就是天下为公。” “自从我认识了圣心菩萨,这就是我的宿命。” “她一定很美。” “用美形容,太俗气。” …… 潮湿的泥土扬起,棺木下葬,继而封土掩埋。 吴贺披麻戴孝,送了哥哥吴争最后一程。 牧云打开一坛酒,洒在坟墓前,祭奠亡故的旧友。 尽管吴争的身份并不光彩,但在最要紧的关头,是他舍命从云宫深处偷来了人王玉简。 牧云扶起吴贺,嘱咐道:“你哥哥是个好汉,要以他为榜样,好生侍奉你的娘亲。” “小人谨记牧先生嘱托!” 刘大娘没哭,只是盯着儿子的墓碑。 龙华公主站在她旁边,安静地搀着她。 民间不掺杂质的亲情,是龙华公主未曾体验过的新鲜事。正如牧云见过的初雪。 “公主殿下,有劳您了。外边风寒,老朽就先回去了。” 虽说白发人送黑发人苦涩,可日子还得往下过。 马车行进上京城,只见街面上跪着个光膀子的男人,赫然是曾被朱雀军提审过的中郎将韩荣。 他身背荆棘,跪在龙华公主马前,叩头道:“末将知错了,请您再给韩家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本宫念在韩家世代忠良,不追究你们助纣为虐之罪。官降三级,小惩大诫,日后需当谨记。” 韩荣闻言大喜,连连叩首。 龙华公主绕过他,驱马前行。 韩荣的负荆请罪并非故意安排,但正好借这个机会,以宽朝臣之心。 牧云借助人王玉简的力量,隐身坐在马车旁。 他不是傻瓜,深知目前的社会形态,贸然推翻人皇,结果只会是旁人取而代之。 相较之下,萧熙和龙华公主身居高位更值得信赖。 这就是天命定数。莫说是他,就连神仙也难逆。 许烨始终在追踪公主和牧云,见微知着。始终没解开的困惑,在韩荣负荆请罪时豁然开朗。 时间河流滚滚向前,万物莫可奈何。但只要肯奋力挣扎,总能在逆境中谋求一条生路。 修行之路,亦当如是。 韩荣负荆请罪,力保韩氏宗族。 许烨不再运转全部真气强行突破,转而以最精华的能量引领,循序渐进,引导本源跨越看不见的瓶颈。 冯天道是过来人,知许烨破除孽障,即将晋升下个境界。 拂袖化作尘烟,回了蜀山。 紫微宫。 龙华公主亲自帮牧云研墨。 牧云用工整楷书,书写“以民为本”四个大字。 “来人,将师傅的字做成匾额,给朕挂在御书房。” 执事太监待墨迹干燥,小心卷起宣纸,去办人皇吩咐之事。 “熙儿,我有愧师傅的身份,能教你的不多。这四个字就是为君之道的本质,挂在御书房只不过是形式,汝当将其烙刻在心。” “熙儿谨遵师傅教诲。” “牧云,你接下来要去哪儿?”龙华公主感受到了牧云话语中的离别之意。 “吾从人间来,复回人间去。” 第134章 户无余粮 龙华公主强留牧云在上京城过了春节。未及天气回暖,牧云坚决辞行。 再拖下去,于他的修行不利。 龙华公主终肯放行,但还是保留了互通书信的余地。 冬天只剩了尾巴。虽有余威,但刮来的风对牧云无甚影响。 他骑着青鬃马,行出上京北城门,望向远处山林。 几个月前,卫山和风谷屯扎了百万大军。 如今青龙军和玄武军改制,服役超过五年的军士退伍回家,变相削弱两军实力,同时减少军饷支出。 草原上的可汗年前派来和亲使团,与齐王萧荣结为姻亲,岁纳贡银,永结盟好。 牧云听过“风吹草低见牛羊”,对辽阔草原心生向往。尽管那里离度过冬天还有很久,依然阻挡不了他那颗炙热的心。 青鬃马是龙华公主常骑的坐骑之一,浑身铁青,体魄雄壮,鬃毛有尺余长短。 这匹马性烈如火,除公主外,只有牧云能驾驭它。 年关之时,龙华公主将神剑太阿和青鬃马一并送给了牧云。 百般推辞不过,只好酿了数千坛酒以作回礼。 他看过云宫里的河洛山川图,熟悉大夏国及周边小国的地理形势,策马往北而行。 青鬃马脚力非同一般,许久未出过上京城,撒开蹄子狂奔。 余雪尚未消融,牧云恐它虚耗体力,不时收束缰绳,以免坐骑过于兴奋。 即便如此,青鬃马还是展现出了杰出的速度和耐力,不过几个时辰,就把牧云驮到了百里之外。 兀自信马由缰时,丹田突然涌起一股暖流。 牧云知是功德经有所反应,急忙喝止宝马,将它拴在一棵树旁,召出个毡子,盘腿打坐吸收天地灵气。 此番成了大功德,灵气流遍全身的次数明显增多。 不觉间,日渐西沉。 远处村庄升起了炊烟。 功德经的能量逐渐微弱,融入心房,继而消失无踪。 灵识之海中出现一个念头——二十一年寿元。 牧云睁开眼,呼出一口浊气,神清气爽,由内到外说不出的通透。 不仅解锁了数种基础灵术,连武技修为也隐有提升。 青鬃马用嘴唇兜了一口雪,大口咽下去。 它周围的枯草已被啃净,地面还有些马粪和马尿。 牧云腹中饥饿,解开马缰绳,催马赶到炊烟缥缈的村庄。 相较于上京城的大气整洁,这里弱小而破败。街面有很深的车辙印,路边积雪旁边堆着煤渣。 牧云在村口处下了马,仔细观察,确认并不是每家每户都能烧上煤炭。 一位脸皮满是褶子的老汉在院中捡地上的玉米粒,吸引了牧云的视线。 他站在荆棘编制的低矮篱笆墙外,院中的景象一览无遗。 鸡窝中两只掉了毛的老母鸡蜷在一起瑟瑟发抖。 牧云身量高大,穿一袭素黑长袍,青鬃马膘肥体壮,和村庄的气质极度违和。 老汉余光瞥见他,吓得跌倒在雪地上。 牧云急忙露出笑容,以使自己看起来更和善些:“大叔,我是过路的客商。匆忙中忘了带干粮,特地来村里碰碰运气,您不用紧张。” 老汉看向牧云眉眼,确乎有种隐约的亲和力。 他面上现出难色,摊开泥污遍布的手,干裂的嘴唇张了张,终究没勇气说出拒客的话。 虽然穷,但身上的质朴没有丢。 牧云拉开篱笆门,牵马走进小院。 “大叔,您是有难处吗?” 老汉没想到牧云会进院,说道:“家里实在没粮食了。”说罢,轻轻地叹了口气。 牧云玉葫芦里多是法宝和酒,出城匆忙,没有储备不易保存的粮食。 “这里离皇城不远,怎么会这样?” “前段日子军爷们屯扎在卫山和风谷,把老百姓收获的秋粮都搜刮干净了。地主又加了租子,到这个时节,家家户户都没有余粮。” 牧云怒火中烧,问道:“搜刮粮食是谁下的令?” “小人不知。”他见牧云衣着华贵,不清楚他的身份之前,断然不敢胡言乱语。 万一惹火上身,这个家就彻底完了。 牧云把马拴在一根柱子上,掀开打满补丁的薄门帘,走进昏暗发臭的屋子。 灶台边坐着个蓬头垢面的年轻女子,手拉风箱,煮锅里的开水。 不算温暖的火炕上躺着个满头白发的女人,她的身子动不了,转头看向牧云,嘴里发出含糊不清的声音。 “这是我母亲。这几年瘫痪在床,身边总得有人伺候着。” 牧云感受到了羞怯却炙热的目光,抬眼望去,正好瞧见年轻女子脏兮兮的脸蛋和她纯净如湖水的眼神。 女子见牧云看向她,急忙低头,又往灶膛里添了两根木柴。 牧云注意到女子的手很粗糙,长满老茧,显然是经常干农活留下的痕迹。 “你们平时吃什么?” “煮一点稀粥和野草,勉强果腹。” 牧云无言以对。 他在上京城中每天都能吃到鲜果和蔬菜,虽然不沾荤腥,但吃的菜品都很丰盛。 万万没想到在皇城百里之外,百姓的生活竟是这般光景。 他教导萧熙要以民为本,真正达成目标,任重而道远。 “地主知道你们被蛮兵搜刮了粮食吗?” 老汉叹了口气:“他比我们都清楚。古三眼里只有自己的利益,哪会管乡亲们的死活。” “古三家住何方?” 老汉见牧云横眉怒目,担心他招惹地主,急忙说道:“古三养了一帮鹰犬,你孤身一人到此,可千万别惹他。” 谈及古三,年轻女子不觉有些出神,连被烧断的木柴掉到打满补丁的鞋上都没注意。 “傻闺女,再发呆就把鞋烧了!”老汉好言提醒女儿。 年轻女子回过神,慌忙捡起木柴,扑灭了鞋面上的火星。 牧云是聪明人,感觉古三和年轻女子有渊源,细问老汉,怒火熊熊燃烧,根本遏制不住。 古三最信算命先生的话,得知近日或有血光之灾,百般拜求解法,最终算命先生出了个冲喜的主意。 不是他纳妾,而是让一只五色锦鸡娶妻。 或许是巧合,亦或是算命先生有意为之,人选就定了老汉的女儿。 老汉只有这一个女儿,哪舍得将她嫁给公鸡。 可惜世道不由人,面对古三的百般刁难,他实在没奈何,最终还是答应了这桩婚事。 “大叔你放心,既然我到了这儿,绝对没有古三的好日子过。” “年轻人,切莫冲动。” 牧云假装没听见老汉的话,掀开门帘走进院中。 骑上青鬃马,离开了老汉家。 老汉站在门口,不知接下来要面临的是福还是祸。 第135章 财令智昏 小石村的农民都受到了地主古三的欺压。 随便找村民一问,得知石镇方位,策马赶往镇上。 石镇主路是石板铺就,略有些潮气。 青鬃马走在上边,蹄子发出清脆的声响。 牧云召出探妖盘,只见它轻轻抖动——石镇有实力微弱的妖物。 他本打算直奔古三家,怎奈腹中饥饿,找了家酒肆歇脚,吩咐小二帮他喂马饮水。 小二把马牵进后院马厩,添加草料到石槽。 青鬃马嘶鸣一声,隐有龙虎之音。 小二打眼观瞧,但见它筋骨强壮,毛发浓密,精力旺盛,俨然是一匹不可多得的宝马。 这家酒馆隶属于地主古三。 古三除了斗蛐蛐和玩女人,还有个爱好就是养马。 家中有各种各样的宝马良驹,前些时日被屯扎的匪兵掠走了些,暗自心疼的同时,又开始着手下人各处搜寻。 只要找到的马能令他感到满意,赏钱自不会少。 小二动了坏心眼,从墙角翻出一包蒙汗药。 牧云身形精壮,不像个练家子。尽管眉宇间正气凛然,小二还是没把他当成修行者。 小二蹑手蹑脚溜进了厨房。 “你不去伺候客人,跑后厨来作甚?”酒馆大厨是个五十多岁的中年人,平日里最喜欢性格活泼的店小二。 话语虽是嗔怪,脸上却带着笑意。 “新来的客官是个急性子,非让我到后厨催菜。” “又是个不懂礼数的毛头小子。”大厨笑容收敛,颠了两下锅,皱眉道,“自从皇城里出了乱子,咱们这石镇还没太平过。好不容易过了年,又来了讨厌的客人。” “大师傅,想不想给他点颜色瞧瞧?” “你小子是不是被他训了?” “今儿来的客人飞扬跋扈,进店就开始抱怨。不光我挨了骂,老板也吃了瘪。” “那就给他上点手段。只是有一点,别做的太过了。” “大师傅放心,我自有分寸。” “你这小词都是从哪儿学来的。” 店小二从怀兜里取出蒙汗药包,将其打开,在蛋花汤里撒上点药粉,用勺子缓慢搅匀。 “可千万别下砒霜,万一死了人,咱们可担待不起。” “放心吧,”小二将药包重新封好,“这里边是蒙汗药,只会让他倒头大睡,伤不了性命。” 小二先上了牧云的菜。 牧云是修罗体魄,足以迷倒常人的药量,对他无任何影响。 过人的五感令其在一开始就发现了菜里的异常,索性将计就计,假装被迷晕,趴在桌子上假寐。 店小大着胆子走到牧云身旁,解下了他腰间的迷你玉葫芦。 他没有真气,无法直接调动玉葫芦,从而取出里边的宝贝。不过只要卖给修行之人,定能得到丰厚回报。 想到这里,小二嘴角不觉扬起。 “我和你无冤无仇。谁叫你单人匹马来石镇,还带了这么个宝贝。这事儿只能怪你。” 小二的坏,尚未渗透进骨子里。 牧云将小二的一举一动看在眼内,若不是有这句话,绝不会动恻隐之心。 胸前的吊坠散发出莹润能量,使牧云保持平常心,没有因小二的冒犯而发作。 相较以往容易冲动的性子,变得稳重了许多。 小二不想被旁人发现牧云,吹熄厢房里的灯烛,关上房门。 如此一来,便可造成客人已经休息的假象。 “小刘,你要去哪儿?”酒馆老板是个骨瘦如柴的男人,嘴边长着个痦子,三角眼透着尖酸刻薄。 他总喜欢找店小二的麻烦,有事没事克扣点工钱。 一双善于发现错误的眼睛,敏锐捕捉到了不寻常的气息。 小二十几岁便跟着掌柜,打心里对他有种畏惧感,支支吾吾,终究只能透露实情。 “好你个小刘,真是满肚子坏水。有这种捞钱的好事,竟然敢瞒着我!罚你……罚你半个月的工钱。” 小二不敢回嘴,苦着脸来到后院。 有一瞬间,他很想在饭菜里下药,除掉欺压他的掌柜。 意识到自己在想什么的小二,惊恐地瞪大双眼。他视店掌柜为再生父母,尽管有诸多不满,也从未想过要害他。 不禁出了一层薄薄的汗,夹袄贴在身上,脖颈处有些刺挠。 他甩了甩脑袋,摆脱疯狂的想法。 小二打开马厩门,跑去牵马。 他算到了所有事,唯独没想过青鬃马本身是匹烈马,常人很难接近它。 小二曾把它牵进马厩,潜意识里没有防备,大咧咧走到青鬃马近旁。 岂料青鬃马突然人立而起,抬起两个前蹄,猛踢小二胸口。 力道甚大,直接将小二踹翻在地。 小二只觉胸口疼痛如火烤,气血翻涌到喉咙。 即便身受重伤,强烈的求生欲望促使他慌忙向外爬。 青鬃马再度抬起前蹄,踩中小二右腿,登时将其踩的骨断筋折。 大厨听见后院的马嘶声和惨叫,急忙冲出厨房。借着客房里透出的烛光,见青鬃马正在发飙。 小二不住哀嚎。 他顾不得许多,慌忙冲进马厩,把半死不活的店小二拉了出来。 客房都在二楼,住客们打开窗子,观望后院里发生的事故。 凑热闹是人的共同爱好。 他们并不知道小二进马厩是要偷马,只关心他伤的重不重,是否会因被践踏而魂归黄泉。 小二死不死,对他们不重要。 最终的结果,不过是影响谈资精彩程度的砝码。 酒馆掌柜也来到了后院,见小二一条腿扁了下去,知是被马踩碎了腿骨。 “老何,你赶紧去请乔半仙。这种病只有他能治。” 大厨答应一声,快速跑出后院,到乔半仙家去请他。 小二胸口几根肋骨折断,伤到了内脏。 掌柜的没有灵丹妙药,一时间不知该怎么办。 牧云走进后院,在马厩里找到遗失的玉葫芦,召出里边的特效金疮药。 他有医治碎骨的丹药,想给店小二一个教训,没有第一时间拿出来。 小二已陷入昏厥,特效金疮药即刻治愈了他的皮外伤。 “在下行走江湖,只有治跌打损伤的药,对筋骨折断莫能奈何。” “阁下放心,鄙人已经派人去请乔半仙了。” “乔半仙是何许人也。” “他是我们石镇的活神仙。” 牧云是聪明人,立即意识到这位乔半仙,就是他要找的目标人物之一。 第136章 乔半仙 大厨带回来一位头戴纶巾,身穿皂袍的中年男人。 男人一进后院,抚着山羊胡子说道:“某算定东边有血光之灾,没成想应在了他身上,真是可怜呐。” 他的语调飘忽不定,给人一种没有根基的感觉。 牧云站在灯影暗处,饶有兴致地观察中年男人。 乔半仙帮店小二把了脉,皱眉沉声道:“小伙子伤的着实不轻,需得用点猛药。他能不能活下来,还得看造化。” 这句话相当于事前的免责声明。 以他在石镇的威望,没人会提出质疑。 乔半仙又抛出几句模棱两可的话,大意是药材都极其名贵,尽是些几十年一开花的芍药,亦或百年难遇的龙肝凤髓。 牧云听得直乐,心想:“不愧是靠嘴皮子吃饭的半仙,拐弯抹角说了这么一大通,说白了就是想讹钱。” 掌柜的是生意人,按理说可以很轻松的找到乔半仙话语里的漏洞,只可惜被“血光之灾”唬住,大脑不似平时那般灵光。 “乔半仙,六一从小就跟着我,您可不能让他死了啊。”掌柜的难得展露柔情一面。 大厨附和道:“六一这人有些顽皮,心眼不坏。求您施展神通,救救他吧。” “这是什么话!”乔半仙抚须佯怒道,“通神是禁忌秘术,岂可随意使用?” 掌柜的和大厨连连作揖道歉。 乔半仙卖了半天关子,也知二楼客房中的住客们都观望着事态发展,从玉葫芦里召出一些黑色药粉,吩咐大厨掰开小二的嘴。 药粉送服入口。 店小二的身体表面泛着轻微白光,像是星夜下的萤火虫聚集到了一处。 不仅掌柜的和大厨惊为天人,就连没见过乔半仙的住客们也被震慑住了。 牧云是修行者。尽管乔半仙没有使用灵术,还是从他的举手投足间感受到了不易察觉的邪气。 这种虚无缥缈的感觉,显然不足以成为证据。 牧云是修仙者,不能随意杀人,处理与人有关的事或物,终归得谨慎行事。 店小二悠悠醒来,吐出一口瘀血,体内的创伤已好了大半。 碎裂的腿骨重新凝聚,不再有痛感。 他看见乔半仙,二话不说慌忙跪倒在地,叩谢再生父母。 乔半仙托着店小二的胳膊,如提童稚般令他站稳身形。 “你命里该有此难,能活过来全是你的造化,无需言谢。”他的话语变得更加飘渺,比初时更有信服力。 牧云不擅长医术,但也见过旁人施为。 小二被青鬃马踢伤,并未伤及五脏六腑,唯一比较棘手的就是腿骨碎裂,但也不至于丧命。 乔半仙三言两语,将自己描绘成了救死扶伤的大善人。添油加醋的本领,连牧云这个时常用酒换钱的大忽悠都自愧弗如。 “乔老爷,您能不能赏光给我算上一卦?”牧云从暗处走进灯影。 他的眼神分外明亮,给人一种深不可测的沉稳感。 店小二看见牧云,仿佛见鬼一般,慌得跌倒在地,暗自叫苦道:“难怪他敢露外财,原来竟是个惹不起的主!” 乔半仙抚须笑问:“先生想问姻缘,还是前程?” “我全都要。” 牧云从玉葫芦中召出一个钱袋,扔给了乔半仙。 乔半仙伸手接住,麻利将钱袋收进自己的玉葫芦。 他的手法很快,足以瞒过普通人。可对于牧云来说,仿佛在看慢动作。 乔半仙的手上几乎没有肉,皮包骨头,手指细长。最重要的是只有四根指头。 牧云假装没在意,笑道:“半仙,请吧。” 乔半仙仰头望月,演算牧云的命数,皱眉凝目,沉吟半晌方道:“兄台是怪杰命数,属于世间最为稀罕的类型。似神而难脱尘网,像仙又寿数不长。奇哉,怪哉。” 掌柜的和大厨顾不得去扶坐在地上的店小二。 店小二的视线在牧云和乔半仙之间来回游弋。他已经忘记害怕,醉心于乔半仙神乎其神的卦术。 “姻缘呢?”牧云精通先天十六卦,晓得乔半仙也懂八卦易理。 “兄台莫急,老夫给你算算。” 乔半仙在院中踱步。 除了青鬃马打响鼻,再没有旁的声音。 住客们都屏息凝神,生怕听漏了半个字。这是他们离半仙最近的一次,可不想错过见证神迹的机会。 “兄台别嫌我说话难听,”乔半仙看向牧云,说道,“你尘缘已尽,仙缘亦了。虽遇有情人,终难成眷属。总而言之,你是个孤寡的怪杰,好打抱不平的豪侠。务必多养柔德,方可青云直上。” 掌柜的问道:“他啥时候会遇到血光之灾?” 乔半仙抚须看天,半晌回道:“天机不可泄露。” 他的人设早已在民众心里立稳,再加上这句广为流传的定语,更是仙气飘飘。 二楼的住客开始叫好,也有人想要劳烦乔半仙给算上一卦。 乔半仙面带微笑:“诸位莫急,老夫今天就住在酒馆,想算卦的尽管来找我。不过在此之前,还有话和这位兄台讲。”他看向掌柜的,问道,“我住哪间客房?” 掌柜的满面红光:“天字一号房,免费入住。” “兄台,可否到房中一叙?”乔半仙拱手问牧云。 牧云十分确定,乔半仙并非江湖骗子,而是确有真才实学。加之对方态度诚恳,不像是有加害之心,爽快答应。 天字一号房在三楼。 二人上楼梯时,不少住客到走廊上观望,一睹乔半仙的风采。 乔半仙脸颊细长,一双丹凤眼,两道柳叶眉。五官精致,有着中性俊美的独特气质。 牧云隐含侠气的面庞,和乔半仙形成了强烈反差。 众人并不清楚牧云的底细,听了乔半仙的判语,也知他非常人。 待二人上了三楼,话匣子打开,纷纷发表对此事的看法。 一时间像群蜂聚会,声音嘈杂而纷乱。 店小二内心惴惴不安。 他不敢再接近青鬃马,工钱又被掌柜的扣了半年,还不知牧云会否来找他算账。 独坐在桌边,越想越气恼,不觉给了自己一巴掌:“要是不贪那点赏钱,不就没这些事了吗?” 掌柜的了解店小二,走过来低声道:“六一,那位豪侠是个敞亮人。你给他赔个不是,他不会把你怎样的。” 店小二急忙应承,心里的不痛快消减了几分。 右手托着下巴,想象牧云和乔半仙在谈论何事。 乔半仙关好房门,当即开始脱靴。 “你要干嘛?”牧云有些惊讶。 很快,就有了比语言更有力的回答。 乔半仙的两条小腿犹如被抽干的枯木,腐烂发臭,细看还有许多线虫在里边蠕动。 牧云见过大场面,面不改色问道:“谁把你害成这样?” “早年间我曾招惹了一只大妖,它在鄙人脚踝处注入妖力,意欲夺走我的性命。幸亏我有点本事,用特殊的方法把妖力封印在了小腿。虽不至于丧命,但每年都要消耗大量银子。” “这就是你到处招摇撞骗的理由?”牧云坐在桌边,尽量不去看乔半仙黢黑的小腿。 他不是很懂医术,帮不了乔半仙。 “兄台也是修仙者,应知鄙人说的都是真话。用本领换取银两,怎么说也沾不上骗字。” “既然是妖物入体所致,何不排除妖气,一劳永逸,反而选择这种隐患巨大的保命之法?” “迫害我的妖物修为甚高,贸然祛除妖气,反而有可能激发它的活性,致使毒发身亡。鄙人贪恋俗尘,在没有把握的情况下,不敢冒这个险。” 牧云总是能将生死置之度外。这是他的本领,寻常人难以望其项背。 世俗的生死观,对常人来说更为适用。总结起来就是好死不如赖活着。 “你可知地主古三?” “他是鄙人的老主顾。” “你为何说他有血光之灾,还让他用五色锦鸡婚配年轻女子以消灾?” “天命难违。”乔半仙放下裤腿,说道,“兄台与小石村那位女子有一面之缘。五色锦鸡婚事,不过是指引你来石镇。” “坦白说,你引导我来石镇,究竟所为何事?” “鄙人推演卦象,算准妖气有机会消解,故此顺势而为。这是我的命运,虽可预知,却无法挣脱。” 言外之意,他只是做了应做之事。 牧云来到石镇,是个必然结果。 “你为何笃信我会来?” “兄台有侠义心肠,必不会坐视百姓受苦。只要你见过小石村的面貌,无论如何也会来石镇。” “看来你这半仙之名,倒也有几分贴切。” “鄙人有个不情之请,”乔半仙听惯了吹捧,表情如常,“还望兄台能够成全。” “你先说是何事,我再考虑答不答应。” “古三的儿子是个善心之人,切莫牵连到他。” 牧云笑道:“没想到你这妖精,竟有仁义之心。” “并非所有人都是好人,自然也不是所有妖族都阴险狡诈。” “凭你这句话,我饶你一条性命。”牧云正色道,“此间的人族信赖你,当多行善事。他日若敢生出加害之心,我绝不轻饶。” 乔半仙了解牧云的实力,谨记他的忠告,恭送贵客离开天字一号房。 第137章 代号夜鹞 店小二六一战战兢兢跑到牧云客房赔罪,得到宽宥之时,终于卸下心中负担。 他躬身行礼,打算退出客房。 “稍等。” 店小二急忙止步。 “你了解古三吗?”牧云高大的身影被灯烛映照,在墙上忽而放大,忽而缩小。 店小二回道:“古老爷是镇上的名人,上到一百九,下到刚会走,没人不晓得他的事迹。” “若是让你带头推翻他,你敢吗?” 店小二仿佛被噎住了,瞪大双眼,不可置信地看向墙上的影子。 推翻地主老爷,在民间属于提都不能提的禁忌。 他连酒馆掌柜的都不敢反抗,更何况是颇具权势的地主古三。 “牧爷,您还是饶过小人吧。大不了我给您磕几个响头,千万别让我去送死。” 世上常人最多,在尘俗中挣扎求存。莫说是掌握自己的命运,能在艰难世道中活下去,已实属不易。 若让他们逆天而行,无异于索了他们的命。 牧云取缔了大夏国的青楼,在士族中缺乏威望。 他可以倚仗帝师身份,通过强权施压,直接对古三动手。 这种做法最容易实现,只不过从长远来看,会损耗皇族声威。作为俗世身份显赫的牧云来说,显然不能轻举妄动。 “我不是让你送命,是真切地希望你能率领石镇百姓,把地主古三赶下台。” “牧爷,您让我端个盘子,擦拭桌子,小人熟门熟路。这种性命攸关的大事,小人可不敢干,也没有那个能耐。” 牧云沉思片刻,说道:“既然你不愿意,就先退下吧。只是有一点,我跟你讲的这些话,不可走漏风声。” 店小二唯唯连声,退出了客房。 他躺在炕上,一晚上都在胡思乱想。黎明时分才进入梦乡。 梦境异常美妙。 他在梦里成了石镇的领袖,率领百姓推翻古三,坐在一把太师椅上开怀大笑。 正想着如何花忽然得来的大笔银两,嘴唇生疼,将他从美梦中拽了回来。 一睁眼,就看见酒馆掌柜的驴脸,吓得从另一边滚了下去。 “六一,你在想啥美事呢?” 店小二摇了摇头,一夜未眠的困倦感令他的脑筋有点转不过弯。过了半晌,方才醒悟推翻地主古三只是个梦。 “快开张了,赶紧洗漱。”说完,掌柜的出去了。 店小二六一打了盆水,冰凉触感使他清醒几分,掀开门帘,一股凉风扑面而来。 昨日立春,只是离回暖还有些时日。 六一搓了搓手,放在面颊上取暖。 经过马厩时,他特意绕着走。 青鬃马昨夜伤了人,即便品相再好,也没人敢接近它。 几位年岁过百的老人家,站在屋檐下,讨论青鬃马的价值。 店小二跑进厨房,盛了碗热汤,咕嘟咕嘟喝进肚子里,浑身涌起一股暖意。 大厨上下打量,笑道:“乔半仙还是有本事,那么重的伤,一夜就全好了。” “真是托他的福了。”店小二对乔半仙唯有感激。 “你听说了吗?”大厨压低声音,“昨天请乔半仙算卦的那个人,正是近来在上京城声名鹊起的牧云。马厩里的那匹马,据说是龙华公主赠予他的坐骑。” “怪不得青鬃马性子那么烈。”店小二嘀咕一句,接着暗想道,“幸亏它踢伤了我,要是把它卖给古三,罪责我可担待不起。” 他怀揣着心事,到酒馆里擦拭桌子,摆好桌椅板凳。 牧云下了楼,酒馆里的客人都停下话头。 他走进后院,从马厩里牵出青鬃马,离开了酒馆。 几个晨练的老人家,立即开始低声议论。 掌柜的心里有数,牧云只租了一夜,提前结算过房费。 明面上看,他确乎离开了石镇。 可昨晚乔半仙和牧云曾在天字一号房密谈,内容无人知晓。 只是这一点,已足够令人生疑。 石镇离上京城不远,衙役们即便没事干,也不会主动给自己找事。 牧云是他们避之不及的存在。哪怕听到风声,也要故作不知。 过了几天,石镇再无牧云来过的痕迹。恰似墙边积雪,久经阳光映照,化作了雪水,通过水渠流进地沟。 人们逐渐遗忘了牧云,生活依旧如故。 唯独陈家女儿,没忘记言称要救她于水火的少年郎。 “兰儿,明日就是婚期,家里没钱给你准备好东西。这双绣鞋,权当嫁妆吧。” 陈康不善言辞,从箱子底下翻出一双半新的绣鞋,放在了炕头。 这双绣鞋是陈兰母亲在世时所做,陈康一直珍藏至今。 家里没值钱玩意,独有它具备纪念价值。 “爹,我不想嫁给一只大公鸡。”陈兰不敢看自己的父亲。 因为自己的婚事,陈家被地主古三手下的恶霸找过不少麻烦。明日若误了良辰,后果不堪设想。 对平民百姓来说,与地主作对,无异于以卵击石。 陈康还要侍奉瘫痪在床的老母亲,实在不敢再继续抗争。 可惜年方二八的闺女,将要嫁给一只五色锦鸡,日后算是守了活寡。 陈兰想到了死。 死亡相较于余生受难,或许是个更好的选择。只是在这个尊卑有序的世界,一旦违逆了古三的意思,她死了还得连累家人。 唯一的退路,压根走不得。 陈兰将树皮添进锅里,与稀粥和枯草一起煮。 漫长的冬天总算熬了过去,春天却并未到来。 一家人吃过晚饭,奶奶马氏躺在被窝里,稀里糊涂地讲胡话。 陈康坐在窗户旁边,佝偻着身子。他恨自己操劳半生,弄了个风雨飘零的下场。 他处在大夏国最底层,比奴隶高不了多少。纵有千般苦楚,只能往肚里咽。 陈兰毕竟年幼,顾影自怜,在灶台边无声垂泣。 院中隐有脚步声。 初时陈康以为是错觉,见月下斜影,知是有人来访。 他穿上打着补丁的薄鞋,打开房门。 有那么一刻,他盼望来的是牧云。 残酷的现实,击碎了不切实际的憧憬。 “古老爷恐明日有失,派我们把陈小姐接走。”恶霸成侯粗声粗气地说。 陈兰闻言吓得一哆嗦,可她犹如笼中鸟,无法挣脱命运的枷锁。 呆坐在小板凳上,等待恶霸们将她带走。 至于这些人是否会对她动手动脚,她不清楚,也不关心。 陈康不想把女儿交给成侯,躬身道:“成大爷,明儿一大早,草民就把女儿带到石镇,绝不会耽误良辰。劳烦您代为通禀一声。” “你这刁民心术不正。说破大天,今晚大爷我也得带走陈小姐。” 小喽啰们跟着起哄。 陈康是老实本分的庄稼汉,嘴皮子功夫哪敌得过镇上的地痞流氓。不一会,就被说得哑口无言。 陈兰拿起针线盒里生锈的剪刀,冲到门口,厉声道:“你们别逼我,否则我就死在你们面前!” 这招足以吓住普通混混,可惜今晚来的是成侯。 说时迟,那时快。 右鞭腿上踢,点中陈兰手腕。 剪刀飞到半空,正被成侯接住,随即藏到身后。 “兄弟们,把陈小姐带走。千万伺候好,莫让她寻了短见。” 陈兰万念俱灰,顾及父亲和奶奶,不敢再寻死。 几个小混混架着她,期间少不了动手动脚。 成侯自然不会参与,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青楼关门以后,他们憋得难受,手脚都不规矩。 陈康追到院门,被不耐烦的小混混当胸踢了一脚,扑通一声跌倒在地。 “爹,爹!”陈兰拼命挣扎,终究是逃不出几名壮汉的掌握,棉袄上的排扣掉了两个。 成侯警告道:“莫在小石村生事,回了石镇,有你们玩的。” 混混们停止咸猪手,架着陈兰往村口走。 远处有火把光亮。 乡亲们拿着铁锹、锄头和扁担,几人举着火把,拦在村口。 “成侯,把陈兰放了,不然今天你们谁也别想走!”喊话的是小石村里有名的热血青年卫义。 成侯微笑道:“凭你们这些平头百姓,就想拦住本大爷,别在这痴人说梦了!” 卫义特意用桦木做了根棍子,指着成侯道:“你身为一个武师,不怀仁义之心,反做了古三的走狗。我们就算拼了命,也不会让你带走陈兰。” 乡亲们群情激愤。 陈康追上混混们,见此情景,心中有股暖流。 他捡起地上的一块石头,朝着小混混们扔了过去。 成侯一甩袍袖,轻松将石块打落在地。 “你们这么做,可曾想过后果?”他的眼里隐有杀意。 “分明是古三无理取闹,强抢民女。就算告到上京城,我们也不怕。”卫义朗声回应。 “笑话,你们以为真能进上京城?”成侯的笑容中不乏轻蔑,“就算到了上京城,谁会管你们这些屁民。人生在世,要有自知之明。” 卫义全然不惧,怒道:“今日有皇城鹰卫大人来此,我看你还能耀武扬威到几时!” 成侯闻听此言,心下吃了一惊。 东边篱笆墙上站着个高大男人,穿修身武服,披着黑披风,头戴白面具。 “你是何人?”成侯疾退一步,受惊之下话语中多了颤音。 “吾乃鹰卫,代号夜鹞。” 第138章 逆向而来的风 成侯武技精湛,和夜鹞过了五招,即被生擒活捉。 小喽啰们被村民群起而攻之,各个鼻青脸肿,关进了荒废的牲口棚。 墙上插着火把,照得四下里通明。 夜鹞的白面具在火光映照下,透着一股森寒煞气。 即便是身处同一阵营的村民,也对他心生畏惧。更何况被打了个半死的小混混。 “大人饶命。” 他们平时欺压百姓,遇到真正有权势的人,立马就会化身缩头乌龟。 身为尊卑有序的卫道者,心灵被困于其中,甚至生不出反抗之欲念。 “安静。”夜鹞开言,牲口棚里只有风吹过的声音。 他走到成侯身前,伸出戴着黑手套的手,抬起他的下巴:“谁让你们来小石村闹事?” 成侯自知和夜鹞实力不在一个层级。行走在大夏律令的边缘,自然清楚实力强弱对于他们这种人意味着什么。 “地主古三为祈禳避灾,特派我等来小石村带走陈小姐。我发誓,没有任何出格举动。” “你只需要回答我的问题。”夜鹞的语气没有任何温度,比狂风呼啸的夜晚更冷,“他给了你多少钱?” “一个月十两纹银。” “可曾帮他杀过人?” 成侯只觉口干舌燥,喉结上下动了动,心虚回道:“杖杀过几个奴隶,从未动过平民。” “你可知人皇新旨意?” “小人知道,只是那时候是先皇在位,律令不保护家奴。如果是现在,借我俩胆也不敢干那种事。” “难怪你徒有武艺,却没有行走江湖。你和剑客刀客相比,少了最重要的东西。” “小人少了什么?” “风骨。” “那玩意又不能当饭吃。” “既然你如此现实,本官就用实际的手段对付你。” 成侯不敢言语。 他清楚夜鹞是个狠人,生怕他使用酷刑,急忙喊道:“大人别用刑,我愿意为您效劳。” “本官是独行之人,不需要鹰犬相随。一个月给你二十两纹银,帮村民们办事。” 成侯没有原则,只要钱到位,让他照顾一条狗,也会毫不犹豫去干。 世上有仗义疏财的侠客,自然也有见钱眼开之人。 成侯显然属于后者。 “你们呢?” “我们愿誓死追随夜大人。” “夜鹞是我的代号,并非我的真名姓,不要拆开称呼。” “小的明白了,夜鹞大人!” “今晚你们在这牲口棚中静坐反思,明日去陈家负荆请罪。” 留下这句话,夜鹞凭空消失了。 “我的娘哎,还是个修仙者。”成侯仅有的一点反叛心理,也随之烟消云散。 卫义在狭窄的房间里插上一根火把,照得有如白昼。 陈兰穿着他的夹袄,坐在炕沿上,蜷着身子发抖。倒不是因为天气寒冷,而是余悸未消。 陈康问道:“卫义,乡亲们怎么会聚集到村口?” “夜鹞大人傍晚时分来到我家,说了些晦涩难懂的话。不过有件事我听了个一清二楚。” “啥事?” “他说只要村民们团结一心,陈兰大妹子就不用嫁给五色锦鸡。为了她的幸福,我跑到村长家,成功说动了他。” 陈兰开口道:“夜鹞大人应该是牧先生的手下。” “牧云吗?” “近来只有牧先生说过要解救我,然后夜鹞大人就来了小石村。” 说曹操,曹操就到。 夜鹞推开房门,高大身躯被火把映照,投影到墙壁之上。 陈兰见牧云时正在生火做饭,曾见过他的身影,与墙壁上的影子对比,有着明显差异。 她本以为夜鹞就是牧云,见过影子,确认是两个人。 陈康跪地磕头谢恩。 陈兰也不含糊,当即跪在地上,给夜鹞磕头:“夜鹞大人,多谢您的救命之恩。” 夜鹞一手托着陈康的胳膊,另一只手托着陈兰臂膀,将父女二人搀起道:“牧先生命我来小石村解救你。这是本官的任务,你们无需挂心。” “救女之恩,没齿不敢忘。”陈康有自己的看法。 夜鹞知卫义自幼家贫,尚未婚配,问陈康道:“本官今日做主,为卫义和你女儿证婚,玉成一对新人如何?” “恐怕古老爷那关难过。” “只要你们团结一心,区区古三何足挂齿。”夜鹞看向陈兰和卫义,“你们二人意下如何?” 陈兰瞥了一眼浓眉大眼的卫义,娇羞地移开了视线。 他们是青梅竹马,本就互有情愫。 只是身份低微,命不由己。 如今有个天赐的契机,若不把握,妄为男儿。 卫义当即跪下,朗声道:“草民跪请夜鹞大人为我们主婚。” “你不怕古三和他的手下刁难你吗?” “若得为眷侣,纵百死而无悔!”卫义态度异常坚决。 “假若古三执意要找你们的麻烦,届时如之奈何?”夜鹞像个高高在上的判官,以最冰冷的语气发言,天然给人一种距离感。 “大不了做个苦命鸳鸯,在黄泉下再续前缘。”陈兰率先回答。 无论如何,她都不想嫁给五色锦鸡。 “你的家人呢?” 夜鹞的话,瞬间动摇了陈兰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决心。 陈康道:“他们可以远走他乡。我是把老骨头,只要女儿过得幸福,下黄泉也能瞑目了。” “这是最软弱的选择。” “夜鹞大人,请您为草民指点一条明路。” “团结所有受到古三压迫的百姓,联合在一起将他推翻。然后陈其罪状,由本官送文书到上京城。”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可就难了。” “你们连死都不怕,为何要惧怕一个养尊处优的地主?” 夜鹞的话,如雷霆般在卫义耳畔轰鸣。 “是啊!我连死都不怕,这点困难又算得了什么!” “你们做好准备,本官和陈康明日见证你们拜堂成亲。” “父母之命已有,但还缺少媒妁之言。” “我去找村长,他一定愿意做媒人。”卫义跑出了卧房,在漆黑夜风中拐过了街角。 夜鹞戴着官帽,仰头看向天际,披风随风摆动,发出寂寥的声响。 西北风肆虐的季节里,东南风刮过了小石村。 陈兰掀开门帘,走到夜鹞侧后方,被风吹得眯着眼问道:“夜鹞大人,团结百姓推翻地主古三,是牧先生的主意吧?” 夜鹞转身看向陈兰,默不作声,过了一阵说道:“这件事属于机密,本官无可奉告。” 隔着面具,陈兰看不见夜鹞的表情。 她愣了片刻,忽然意识到今晚的风向不同寻常。 “今晚刮得是东南风。” “逆向而来的风,预示着什么呢?” “春天快到了。” “是啊,你们的春天快到了。” 夜鹞的话看似在谈季节,又仿佛另有所指。 陈兰猜不透夜鹞的心思,正如她看不穿隐藏在面具后边的脸庞。 第139章 起源之火 六一断续听客人谈起石镇的变化。 他的活动范围只在酒馆方寸之间,通常是听客人们讲述。 先是小石村的百姓们闹事,惊动了附近几个村子。 古三手底下的几个喽啰,也加入了闹事百姓的阵营。 后来听说古三花重金请了几个人狠话不多的杀手护卫,开仓放粮,周济仍未被策动的数个村庄。 另外几个村的百姓听说古三开仓放粮,本就不坚定的心意,立马又倒向了地主古三。 “古老爷有钱有粮,有权有势,穷百姓拿什么跟他斗。” 这是六一经常在酒客口中听到的话。 在他看来,这是句不折不扣的真理。 即便想团结一心,受到粮食诱惑,还是会乖乖放下反抗念头。 “终究是白玩。”六一下了定论。 传闻在石镇中回荡了几天,本以为会随着时间流逝遗忘在角落。 突然有一天,古三高金聘请的保镖一夜间死于非命。由于是江湖客,官府无法立案。 古三给镇长送了点银子,这件事也没办下来。 这桩奇闻很快成了酒馆里热度最高的谈资。无论是三教九流,进门就奔着谈这事的桌子旁坐下,聆听别人的议论,再加上自己的主观判断,模棱两可地将近来发生之事描绘成型。 古三派出家丁,四下里叫冤,言称得罪了高官,受到莫须有的迫害。 牧云的名字,自然出现在传言之中。 六一对这个传闻的信任度,明显不如其它。 他见过牧云,而且印象深刻,是个不可多得的好汉。确曾有过推翻古三的言论,但早已是前尘往事。 至少在离开酒馆后,就再没听到过他的名字。 “人家堂堂帝师,岂会在这小小石镇盘旋,真是荒谬。” 不久,小石村的百姓们抄着扁担和铁锹,气势汹汹地来到了石镇。 有人说村民们围了古三的私宅,强行绑票,让他给个说法。 还有人说百姓去了府衙,击鸣冤鼓,告发地主古三的罪状。呈递证据之人,正是以前的得力手下成侯。 谁也摸不准,究竟哪种说法更贴近现实。 不了解事实真相,猜测和杜撰便会顺势而生。事情会偏离原本的轨迹,走向不可预知的方向。 更夫到酒馆喝酒,带回了千真万确的消息。 正月十八开堂公审地主古三,镇民皆可旁观。 酒客们立时炸了窝。 小石村百姓闯进古三家,强行绑他去官府,又由成侯检举其罪状的故事线,很快成为酒客们的共识。 酒馆掌柜的活了一把年纪,百姓告发地主,最终能走到公审这个流程的还是头一遭。 人生中的活久见,总想亲眼见证。 酒馆和茶馆是民间情报集散地,没有节假日。无论是逢年过节,还是喜庆佳期,都得保证开张营业。 掌柜的兴起了去府衙看看热闹的兴趣,不多时,又回归本职的理性。 到时候旁听酒客们的谈论,也能大致了解事件经过。对他来说,这种选择才是正解。 他的生活和小二、大厨相差无几,清醒的时候总在这柜台后边,看尽别人口中传颂的悲欢离合。 转眼到了正月十八,府衙前的看客像逛灯会那般多。 衙役们不得已,驱赶一些民众,以免发生意外。 古三是贵族,不用跪拜官员。 百姓们跪在堂前,等候升堂。 判官身旁站着的面具人,吸引了围观民众的视线。 面具纯白色,嘴部和眼睛开了孔,看起来似笑非笑。配合黑长裤,及膝修身武服和武师乌纱帽,气场说不出的诡异。 古三初见面具人,也是心下惊骇,尽量不去看他,以免信心动摇。 判官敲了惊堂木,衙役们拖着嗓子喊号。 公审正式开始。 “堂下何人,报上名来。”判官先问跪在堂前的百姓。 “我等是小石村的百姓,要告发地主古三犯下的罪状。”卫义回答时不卑不亢。 “告他何罪?” “强抢民女,欺压百姓,草菅人命之罪状。” 古三本想怒斥卫义,余光瞥见站在判官身旁的面具人,冲到嘴边的话,压根讲不出口。 “空口无凭,尔等可有人证物证?” 成侯拱手道:“在下曾是古三手下之人,为他办了许多腌臜事。” 古三怒目指着成侯:“你这忘恩负义之徒,安敢害我?!” “古老爷,您做的那些事本就丧尽天良。我不过是弃暗投明,您可别怪我。” “吃里扒外的狗东西,我怎么瞎眼信了你!” 府里的账本已经被人带走,许多没销毁干净的证据也不翼而飞。 古三情知事迹败露,仍然心存幻想,希图能逃过律令惩罚。 “大人,我杖杀的都是违抗命令的家奴,何来草菅人命之说。您可要为我做主啊。” 判官有意偏袒,问成侯道:“你帮古三杀人,最近是在何时?” “半年前。” “彼时律令允准自行裁处家奴,即便杖杀,确实也算不上草菅人命。” “他们与我有私仇,诬告草菅人命。至于欺压百姓和强抢民女,更是无稽之谈。”古三感受到了判官暗中的支持,态度逐渐变得从容。 “你强抢小石村民女陈兰,意欲将她许配给五色锦鸡,以消减乔半仙算定的血光之灾。” “我且问你,民女陈兰现在何处?”古三的笑容变得肆意。 欺压百姓的罪名,也被开仓放粮的事迹攻破。 判官甚有底气地拍下惊堂木,宣判公审结果:“地主古三家世清白,案子皆系大胆狂徒诬告而起。来人,把小石村这几个百姓拿住,重责五十大板。” 令牌落地,衙役们一拥而上,控制住了群情激动的村民。 镇民们听完了全程,觉得宣判结果并无不妥。乘兴而来,最终败兴而归。 他们打心眼里希望地主古三倒台,可现下的大势,他的那些罪状,都因身份尊贵而受律令保护。 卫义眼中含着恨和泪。 他是个怀有理想主义的热血青年,信心遭遇打击,失魂落魄地回到了小石村。 “夜鹞大人,这难道就是公理吗?”卫义的眼神不再明亮,而是充满了迷茫。 他本以为能让古三获得应有的惩罚,残酷现实像一记重锤,击碎了他的三观。 生而为人,纵使志比天高,也难逃俗世迷惘。 若不是已经成亲,卫义更想避世而处,不再困于俗务。 “这是大夏现行的律令,不足以称为公理。” “古三还是地主,依然逍遥快活。哪天风头过了,他还是能像捏死蚂蚁一般,消灭我们这些敢于反抗他的人。” “律令不是这个世界的全部。”夜鹞的声音依然冰冷,没有丁点温度,“你是难得的热血青年,应保有这份赤子心,继续带领百姓为自己请命。” “律令不通,我们的抗争只是徒劳。” “我会禀报牧先生,请他解决此事。” 牧云在士族中名声极差,在民间却是为民请命的圣人。 听到他的名字,就像注入一剂强心针。 卫义长叹一声:“这是件应徐图的大计,是我们操之过急了。” “大夏国需要你这样的猛士,不必后悔。尽管朝前方行进,终有一天会遇见光明。”说罢,夜鹞的身影消失不见。 公审结束的当晚,古三暴毙于家中。 乔半仙预言的血光之灾,以及未能成行的冲喜,为整件事增添了许多诡异氛围。 仵作们验过尸身,结果是被雷霆劈中,死于意外天灾。 古三的儿子古宁办完葬礼,继承了家业。经乔半仙提醒,减免石镇百姓的地租和赋税。 燃起的斗争之火,在怀柔之下逐渐平息。 经历过与命运作对,终究在记忆中埋下了种子。他日得遇良机,仍可熊熊复燃。 …… 龙华公主屏退左右,单独接见夜鹞。 “这里没有旁人,你还要戴着这张面具吗?” 夜鹞摘下面具,笑道:“果然瞒不过你。”说话者,赫然正是牧云。 他遵从“行不更名,坐不改姓”的准则,经过汉王之乱后,名头在大夏国太过响亮。为声明所累,许多事不能做。 不得已创造出了性格迥异的夜鹞,以行不便之事。 九天玄雷阵铲除恶霸地主古三,折损十年寿元,依然无愧于心。 龙华公主听完牧云讲述的来龙去脉,说道:“底层百姓的苦楚来自于尊卑有序,只要阶级制度尚存,他们的生活和幸福就如泡影。看起来美好,但终究太过脆弱。” 牧云暗自佩服龙华公主的慧心。 “你认为应当如何做?” “自古顺天行易,逆天行难。”龙华公主道,“正如你所经历之事,只要百姓们没到非反抗不可的地步,上位者略施恩惠,他们就会选择退却。这就是天命。别说咱们,就是得道的仙人也没办法干涉。” “入世太深,反倒困住了我。” “既然你是为求生而行善,何不斩妖诛魔,护佑百姓?既不为俗尘难脱的噩梦困扰,也可成全修行功德。” 龙华公主一语点醒梦中人。 人世是含混不清的糊涂账,嫉恶如仇的牧云,显然难于应对俗世变迁。多做几次行侠之举,恐怕就会迎来油尽灯枯的下场。 斩妖诛魔显然会更费力,但终究行的是质朴正道,不致行差踏错。 第140章 血灵珠 乔半仙接到雀鹰传信。 信中提及牧云的手下夜鹞代替本尊,接管乔半仙处理妖气诅咒之事,相约在石镇以西二十里外的竹林长亭会面。 距离约定好的时间还有半个时辰,乔半仙独坐长亭,慢饮壶中清茶。 他有数种通玄方式调查夜鹞身份,最终选择放弃。 究竟是谁帮了他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让真正有能耐的人了解一个危机四伏的大阴谋。 夜鹞很准时,没有提前到来,也没有误了时辰。 “乔先生等候多时了?”夜鹞的声音一如既往的冷若冰霜。 “边喝功夫茶,边等贵客,不失为一种乐趣。” “牧先生说你的小腿被妖气所伤,随意走动,不会加剧毒伤吗?” 乔半仙抚须笑道:“老夫好歹是修行千年的高人,区区小伤,走几步无伤大雅。” “你被妖物所伤,可曾掌握他的信息?” “不愧是鹰卫,切入点又稳又准。”乔半仙从玉葫芦里召出一枚核桃大小的血色珠子,说道,“夜鹞大人,您瞧。” 夜鹞接过血色珠子,入手微凉,只觉手掌中的血脉被其牵引,顺着毛孔渗出,继而为其所吸收。 “这珠子有股邪气。” “何止是邪气,”乔半仙站起身,说道,“老夫追踪血灵珠日久,发现了关于它的秘密。” “愿闻其详。” “血灵珠通过吸收人族和妖族的血脉以及负面情绪,强化自身能量,然后通过某种特殊方式传递给制造它们的本体。”乔半仙停住脚步,看向夜鹞似笑非笑的白面具,凝声道,“无论幕后操纵者是谁,势必潜藏着极大的危机。” “世上有的是神通广大的神仙,这种事还轮不到我操心。”牧云将不断吸收血脉之力的血灵珠送到石桌之上,防止它继续吸收力量。 “夜鹞大人,话可不是这么说。若论修为,牧先生等级并不高,但他在上京城用空间法阵震慑住了百万大军,使他们心生畏惧,不敢轻易入皇城。若非得他襄助,汉王萧胤即位,天下黎民难安。” 夜鹞不为所动。 “老夫请求你帮我到无银山走上一遭,从监管血灵珠的妖族那里取得它的内丹。” “你为何不自己去无银山?”夜鹞的冷漠发自内心,使人感觉不到温度,与宅心仁厚的牧云,几乎没有相通点。 这是秘卷之书中的禁忌灵术,压制人格中的某些特征,呈现出另一种表象。 影子与生俱来,也会随之而改变。 除非有能力揭开面具,否则很难发现这个秘密。 牧云体内没有气旋,修仙者也无法通过丹田判断其身份。 “我还能行走,不代表力量没有受到影响。也曾请过道长前去,基本是有去无回。” “你太看得起我了。”夜鹞道,“我劝你还是求助上京神机营,许烨将军完全有能力荡平无银山上的妖邪。” “夜鹞大人,牧先生没跟你说过,我也是妖族出身吗?” “原来如此。纹银五百两,预付一半定金。” 乔半仙家底颇为丰厚,从玉葫芦中召出钱袋,扔给了夜鹞。 “里边是黄金,不用掂量,远超你开出的价码。” 夜鹞将钱袋收进玉葫芦,隐身离开长亭,甚至连诱人的功夫茶都没有喝。 无银山恰如其名,是座资源贫瘠的土山。 山上啸聚的妖族行事低调,轻易不会食人。兼之多送钱粮给官府,在此已盘踞多年。 牧云接近无银山地界,摘下面具,解除了易容灵术。 无银山鲜有人迹,万物保持着原始的面貌。 参天古树巍峨,枯草化泥滋养土地。 蛇虫鼠蚁皆不畏人,听见脚步声,仍留在附近观望。 若有个经验丰富的猎人到此,定能斩获颇丰。 牧云生长于须弥山的猴族群落,由灵猴长老抚养长大。对于自然的亲近感,远强于一般人类。 枯草遍地,丝毫影响不了他行进的速度。 攀着树木的枝干前行,没有丝毫犹豫,径奔了险象环生的无银山。 修罗体魄的五感在双眼无法捕捉到敌手时,提供了视觉无法反馈的信息。 数个妖力微弱的小妖潜藏在暗处,监视着他的一举一动。 他们对人类并不陌生,但还是初次见到牧云,难免心生警惕。 妖气最浓郁的地方,便是妖族会聚之所。 牧云单刀赴会,压根没想过要潜伏。 当初万妖山之行的余威,终生受用不尽。 小妖们探听清楚,中部头领急忙离开山寨,到半路上等候牧云。 “无银山百荣洞洞主带来依,特来迎候先生。”来者青面獠牙,身长约有三米,肌肉遒劲,脊背生着几根黑色短刺般的骨节。 他的声音嘶哑刺耳,态度却是颇为诚恳。 “客气了。” “先生此行,所为何事?” “我来无银山,是想找你们的妖王。” “所为何事?”带来依又问了一遍。 “我想做个买卖。” “原来是做买卖啊。”带来依松了口气。 妖族都听说过牧云斩仙的事迹,对他有种发自心底的恐惧。不到万不得已,绝不肯和他刀兵相见。 带来依头前引路。 牧云密切关注路径两旁,几乎没有人骨,连野兽的骸骨都难以见到。 血灵珠的形象浮现在脑海。 妖族的食谱中有人类和野兽,修炼到辟谷境界之前,早已建立深仇大恨。 无银山的妖族,显然与普通妖族有异。 这种异常现象,很难不让人将它和血灵珠联系到一起。 妖王的山寨建在山顶的横向广阔洞窟之中。 由于妖族有夜视能力,两壁厢没有火把照明,暗处有通风口。虽则不见天日,却也不算太过潮湿。 牧云的脚步声,在空旷洞窟中回响。 与之相比,带来依的静显得极不寻常。 仔细观察方知他脚掌上有肉垫,往来无声,便于伏击和狩猎。 上天赐予人类最适合修炼的体魄,同时在力量和敏捷等基础天赋上做出填补,因此人类生来要弱于其它种族。 修炼到一定境界,人族的优势才会淋漓尽致展现。 无银山妖王是灵石修炼成精,在石壁间穿梭,暗中窥探牧云。 他纵横大夏多年,从未见过毫无灵力波动的修仙者。偏巧这个人斩了妖界赫赫有名的万灵妖仙。 石精不敢冒险,先行返回宫殿,等待远道而来的不速之客。 第141章 石精的交易 山洞宫殿的豪华程度丝毫不亚于云宫里的建筑,极尽奢华,彰显拥有者的尊贵和雍容。 牧云看不惯面子工程,但那是别人的选择,他也无权干涉。 北面高靠背石椅上搭着张虎皮,妖王单脚踩着坐垫,手肘搭在膝盖上,漆黑眼眸注视着走进山宫的牧云。 “牧先生,你来我山头,所为何事?” 牧云心想,不愧是一座山的妖头,连问话的方式都大同小异。 “在下来此,是想和阁下做笔交易。” 石精上身略向前倾,饶有兴致地问道:“牧先生想做哪种交易?” “在下想要你的内丹。” 石精放声大笑。 “不瞒牧先生,本王是天地灵石修炼成精,内丹乃是一块七彩亘古石。这块宝石的功效世所罕有,若没有能打动本王的条件,宁可毁了它,也不能给你。” 石精的修为位于妖帅级,等同于人族的元婴期。若不是担忧牧云变幻莫测的法阵,压根没必要浪费口舌。 妖族敬畏强者之心,远甚于人族。 “你可以开出条件,由我决定答不答应。” “本王若是不开条件,直接拒绝呢?” 带来依的鼻息突然变得无比粗重。 他很害怕牧云,见石精妖王态度强硬,生怕双方撕破脸皮。 奈何身份实在低微,半个字也不敢讲。 “你具备灵智,不会做出如此愚蠢的选择。”牧云不为所动。 石精凝神感应牧云的心跳,依然如进石宫时那般平稳。 “你得帮我打破五毒柱,我才能将七彩亘古石交给你。不过还有一个条件,就是只能取用表层,不可破坏亘古石结构,否则我会选择自毙。灵魂附着于你身,废掉你的所有修为。” 牧云无视了石精的威胁,问道:“五毒柱是何物?” “五毒柱顾名思义,就是五根柱子。” “它们的作用?”牧云见石精大王停下话头,稍加提醒。 “五毒柱会定期向无银山释放毒素,唯有献祭妖族,方能使其平息。” “说起来,五毒柱是某种法阵的变形,你找我确实没找错人。只是有一点,那五根柱子是何人所设?” 石精大王见牧云有意破解五毒柱,将事情原原本本地讲述一遍。 一百多年前,有位身穿黑长袍,头戴笠帽,面部由辰星粉末构成的无性人来至无银山。 彼时石精大王还是个无忧无虑的山大王,喜欢和旁人赌赛。 辰星人拿出了一颗血灵珠,言称是天地至宝,有了它便可以辟谷修行,进度事半功倍。 石精大王没见过血灵珠,见识过辰星人的手段之后,立即对它产生浓厚兴趣。 辰星人以石精大王是有缘人的说辞,成功说服他入局,进行了一场赌斗。 最终结果是石精大王顺利得到血灵珠,运用辰星人教授的法门,使血灵珠觉醒。 血灵珠迅速分裂衍生,化作了数千颗小珠子。 无银山的妖族几乎都得到了石精大王的赏赐。 慷慨大方的辰星人被视为座上宾,停留月余,开了半月的篝火晚会。 辰星人的法术和妖族迥然不同,既可以造出星球原体,又能移动远空中的繁星。神乎其技的魔力,令小妖们倾心不已。 离开无银山之前,辰星人提出了另一种神奇的法阵,继而牵引出五毒柱。 自从五毒柱布置完成,每隔一段时间,血灵珠便会大量吸收妖族血脉。情知上当受骗的石精大王,意欲将血灵珠重新聚合,然后将其销毁。 结果无论怎么尝试,破碎的血灵珠,最终还是会回到宿主身旁,继续像吸血鬼一样吸收妖族的血脉之力。 石精大王百余年间得血灵珠庇护,修炼到了妖帅级,只是总有种沦为辰星人控线玩偶的感觉。 修炼过程中大半修为被血灵珠所吸收,可反复观察,都没有发现血灵珠有强化进阶的迹象。 无银山的妖族皆不需饮食,百年间多方调查,方才确认五毒柱有可能是血灵珠的根源。 唯有破坏掉五毒柱,方能从血灵珠的控制下脱身。 “本王当时太年轻,没意识到妖心险恶。猛然醒悟之时,已经难逃辰星人的掌控。” 牧云听完石精大王慢悠悠的讲述,总觉得他头脑不太灵光。 转念又一想,妖族每次都通过向五毒柱献祭来换取血灵珠的沉寂,相当于他们的祭坛。 隔着这层附加的伪装,发现五毒柱是阵法的本质,对妖族来说并不简单。 百年能够发现端倪,已经是不错的表现。 牧云停止胡思乱想,回到正题,问道:“他没有惦记你的内丹吗?” “本王五十年前方才结成内丹,不知是谁走漏了风声,被先生获悉。” “这笔买卖,在下认为很合理。” “还有一点要提醒牧先生,五毒柱分别在无银山东西南北中五个方位,每个柱子旁边都有护柱恶魔。它们的形象和能力未知,我们也不了解其中凶险。”石精大王希望牧云能破除五毒柱,没有隐瞒已知信息。 牧云笑道:“既然魔族渗透到了人间,即便是不做交易,在下也得见识一下他们的阵法。” 金光一闪,龟甲出现在手掌之上。三枚铜钱在龟甲上自动翻转,停在了理应停留的位置。 带来依初见牧云的占卜术,两个字冲进灵识之海——潇洒。 五毒柱只能逐个击破,而且要待天时。不仅如此,守护恶魔的独特属性,会利用心灵力量攻击,破解起来甚为棘手。 无法做到天衣无缝,即便是太乙金仙,也难以破除五毒柱。 “看来辰星人是造物主级别的大魔。”牧云收起龟甲,心思转动,暗忖以凡人之躯对抗辰星人,究竟是福是祸。 犹豫只存在了刹那。 他从不是优柔寡断之人。虽尚不知血灵珠的危害,但它的功效所带来的隐患,终究使人难以忽略。 选择坐视不理,向来不是牧云的行事风格。 掐指一算,三日后天将逢小破,利东西,不利南北。又时值冬末春初,冰雪消融而水气渐盈,利于南,而不利北。 综合卦象表征,确认了日期、地点和目标。 石精大王和带来依呆愣愣望着牧云,不知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破除五毒柱是件大工程,短时间难以破除法阵,”牧云的声音在山宫中回响,“在下有个妖族朋友,身体为妖气困扰,需要借用七彩亘古石的力量。” “你想先交货,然后再履行承诺?”石精大王听懂了牧云的意思。 “正是。” “你把朋友带到山宫来,本王用亘古石帮他疗伤。” 玲珑世界信义为先,尤其是牧云这种有头有脸的人物,只要有声名制约,不愁他会中途变卦。 相反,先行满足他的诉求,破除五毒柱时他非尽全力不可。 牧云写了封信,让带来依化作人形,去石镇寻找有名的乔半仙。 “原来是他,”带来依呲牙笑道,“我们早听说过他的事迹。只不过他胆子小,不敢来被五毒柱诅咒的无银山。这次为了活命,是不得不来了。” 石精大王听闻过牧云是雷厉风行之人,拦住了带来依的话头,让他火速前往石镇。 带来依施展地遁术,离开了山宫,须臾抵达目的地。 乔半仙抚须笑道:“老夫已经等候多时了。” 带来依二话不说,再度施展地遁术,将乔半仙带回了无银山。几经辗转,进入山宫之中。 石精大王用妖族语言,斥问乔半仙为何从不来拜山头。 乔半仙俯伏在地,陈述个中缘由。 妖族有特定的尊卑秩序,牧云身为人族,选择袖手旁观。 他戴着白面具,站在乔半仙右侧,等着见证七彩亘古石。 天地间宝物数不胜数,鉴天宝箓中有许多记载,终究无法涵盖全部种类。 亘古石的资料解析并不完整,有许多模棱两可之处。 石精大王的躯体由碎石构成,可以随意更改形状。胸口处的碎石往四周移动,形成一个缺口。 微光粉尘由全身向胸口空洞处会聚,凝结为拇指盖大小的不规则石块。 当它成型的那刻,山宫中出现一阵晃动。 石精大王取出亘古石,右手从近处拉向远处,表面的微尘剥离,肉眼几不可见的碎屑悬浮于掌心。 亘古石再度化为能量般的粉尘,融入石精大王身体。 牧云终于搞清楚亘古石的资料为何会不够详尽。 除了本体以外,无人能够取出亘古石。只要本体破灭,这种奇石也会随之而消散。 任你有通天修为,也抵不过天命赋予的先天资质。 石精大王召出玉净瓶,将微尘般的碎屑送入其中,封好瓶口,随后将它送到乔半仙身前。 乔半仙如获至宝,对着石精大王连连叩首。 有了亘古石碎屑,他就能炼制驱散妖气的灵丹,使双腿恢复如初。 同时乔半仙也很清楚,没有拜山头的妖族相当于人族中的奴隶。若是他本人前来求药引,势必会很凄惨。 石精大王并不在乎乔半仙,他的目的是想请牧云破除五毒柱。 他们信任的是同一人——本该敬而远之的牧云。 正应了“一切皆缘法,美妙不可言”。 第142章 钢铁玲珑心 五毒柱立在人类世界。牧云受身份所限,行事极为不便。施展灵术,戴上笑脸面具,化身为夜鹞。 探妖盘没有反应。 牧云穿过竹林,入目一块表面被风雨侵蚀的石碑,上边刻着的地名不易辨认。看了好一阵,方才确认此地名为古水镇。 召出神剑太阿,顺着淡化刻痕,重新加深镇名的标注。 龙华公主无论如何也想不到,神剑太阿第一次开锋,竟是为了这等微不足道的小事。 太阿剑相较于青玉剑和七星剑,不只是威力的飞跃式提升,更重要的是它所具备的浩然正气与牧云极度契合。 即便是化身成冰冷的夜鹞,太阿剑也不会产生排斥。 人剑合一。用起来得心应手,无形之中剑意有所提升。 这便是剑魂的妙处。 进入外围村落,古朴的气息扑面而来。 村口的石碾上有古文字符号,粗略估计,也有数千年的历史。 村民们衣着样式和大夏国平民有异,以兽皮为主要材料,缝制工艺也很粗糙。 如果不是清楚附近没有时间法阵,恍惚会觉得走进远古村落。仿佛再往深处走,就能看到手持石器,腰裹兽皮的祖龙人。 严格意义来说,牧云越过龙门之后,血脉退化到了祖龙阶段。相较于进阶为灵族的人类,他拥有更为纯正的祖龙血脉。 这是一种复古,也是对进步的逆转。 若问牧云愿不愿意拥有灵族体魄,做个寻常的修仙者,答案是否定的。他在进入修仙门之前,遇到太多挫折,炼就了一颗百折不挠的钢铁心脏。 这是打坐修行难以达成的境界。 村民们说的是大夏国语言,只不过独具地方特色。 “你这个小娃娃,大白天戴个面具作甚?”这句话经大爷说出口,变成了一串梵文般的发音。 牧云反复听了几遍,方才通过关键词猜出了他的意思。 夜鹞是冷漠人格。尽管觉得好笑,心中还是没起半点波澜。 他情知难以问清路径,只好找了个年轻的村民,询问他古水井的所在地。 “古水井是我们镇的风水宝地,你去那里作甚?”年轻村民总觉得夜鹞气质阴冷,认定他是个不怀好意之人。 选择先质疑,再相信的稳妥做法。 “有件要紧事,需要到古水井一行。” 年轻村民见夜鹞不肯吐露实情,假意引路,将他带进了村长家。 村长是个头发花白的老人,大约百十来岁,身子骨硬朗,正蹲在院子里抽旱烟,见年轻村民带进来个扑棱蛾子般的高大男人,起身问道:“尕娃,你这是把甚人带来咧?” “他说有要事,想去古水井。”年轻村民用家乡话回答。 村长上下打量夜鹞一眼,也觉得他不像好人,笑道:“你来的真不巧。最近古水井修缮,暂不对外开放。等过些时日,古水井修好了你再来。” 夜鹞明白这只不过是村长的借口。 他从玉葫芦中召出人皇令,想用最简单的方式,越过当地村民的心墙。 不料村长不识得令牌,接过来细瞅,只知是纯金打造,上边雕着龙纹。小篆书写的“人皇令”,恰巧他看不明白。 “这啥玩意?”村长递给年轻村民。 结果年轻村民也不认识小篆。 “此乃人皇令,陛下御赐之物。” “那可真是个宝贝。”村长不信任夜鹞,自然认为他是在扯谎,“古水井真的在修缮,你过些时日再来。” 牧云没想到古水镇的村民油盐不进,忽而想起在石镇呼风唤雨的妖族乔半仙。 他精通易经十六卦,算命的本事远在只懂八卦的乔半仙之上。倒不如故弄玄虚,用卦象说动村长。 当即召出龟甲和铜钱,平静道:“在下进村子前,曾用龟甲占卜,获悉古水井下隐藏着一个惊天秘密。” 村长见到龟甲边缘的刻印,与村中石碾和古建筑里的文字相同,知是件古物,态度有所缓和。 “你怕不是在哄我吧?” “本官是隶属于牧先生的鹰卫,以惩奸除恶为己任。好端端的,绝不会蒙骗你这等老实之人。” 村长听见牧先生的名头,惊问道:“你是牧先生的手下?” “正是。” “既然是牧先生的手下,那老夫就带你去古水井那转上一遭。只是有一点,别把我牵扯进去。” 夜鹞没想到皇权和鬼神都请不动的人,说出自己的本名,就可以改变他的心意。 心中涌起一股暖流,险些冲破灵术界限。 他不再言语,跟随村长去了位于镇子中心以东的古水镇。 看守古水井的是井龙宫里的鲶鱼将军,低阶仙族,手持一柄三股钢叉,两条鱼须直垂到腰间。 身上的铠甲平平无奇,防御力并不强。 人族聚居的地方,鲜少有人能挑战仙族,因此见到他慵懒靠坐着晒太阳,便不觉惊异了。 村长在上个街角告辞离去,只有夜鹞来到了古井街。 鲶鱼将军看到夜鹞的装束,意识到他是人皇手底下的官差。 按照三界规则而论,魔尊、天帝和人皇位阶相同,没有高低之分。 身为仙界最接近下层的存在,鲶鱼将军面对官府的人得尽量保证客气,收起三股钢叉问道:“你是何人?” “本官是一名鹰卫,探知古水井底下有根不同寻常的柱子,特来调查此事。” “小仙在这里值守数十年,没听说过井底有柱子。”鲶鱼将军笑道,“而且你要知道,井底连接着地下河,面积极为广阔。你这种凡人下水,就算真有柱子,还没等到那就憋死了。我劝你还是找几个有本事的人来调查吧。” 夜鹞体内没有灵气波动,被认作了凡人。 “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多谢将军的提醒,我还是坚持要下井去调查一番。” 鲶鱼将军笑道:“既然你强行要去,小仙也不拦你。只是这不属于我的工作范畴,恕不奉陪。” 夜鹞召出一件避水法宝,走到古水井旁边,立即感受到一股灵气充裕的气息。 仔细分辨,即知是龙宫方向传来,完全不必大惊小怪。 夜鹞催动法宝,扑通一声跳进古水井。清澈井水被法宝排除在体外三寸范围,空气经过提炼,进入法宝之中。 他生在南部疆域,水性精熟,在漆黑地底潜游。 地下河里的小鱼小虾,感应到人族气息,尽皆绕道而行。 牧云撤掉灵术,摘下了伪装面具。 他很喜欢这种无拘无束的感觉,只是在大夏国已闻名天下,难以本身行自在逍遥事。 以前常听青鱼散人言说“人怕出名猪怕壮”,彼时并不认同,巴不得名震天下。如今有此境遇,却又无比怀念名不见经传的阶段。 忽而,水面以下隐有金光四放。 牧云分开水流,向下方潜行。 河中本应是金沙,此处河面却有露出表层的金块。拨开沙尘,能辨认出金山的雏形。 天道灵识在关键时刻发挥了作用。 龙族爱财好色,井底有此等体积的金山,势必瞒不过井龙王。 如此易取之物留存,代表着异常之事已经发生。 幻象是高于物理攻击的灵术,以某种特定形式,对入侵者的灵识之海发起攻击。 之所以看见金山,便是幻术显露的表象。 北方毒柱之威,已经初现端倪。 易经十六卦的推演不会出错,因此牧云笃定北方毒柱与大蛇有关。 九幽大蛇在魔族是魔窟图腾兽,魔力强大,相传与之对视,人会沉浸在最美好的幻梦中,永世无法脱身。 牧云在镜城时接触过心魔造就的铜镜幻梦,只是邪术分支,已险些令其自断性命。 以九幽大蛇的能力注入毒柱,除了造物主级的辰星人,三界中无几人有这样的能力。 若这井底有条九幽大蛇,天界早有反应。 它的威力潜藏在龙族威势之下,如果不是接近大蛇柱,仙人也无法发现它的存在。 魔族法阵之玄妙,又为牧云打开了新世界。 他本以为自己的阵法造诣已经接近极限,但大蛇柱的存在,让它有了全新思路。 牧云头脑清晰,经过几处漏洞并不明显的幻象,推算出大蛇柱的基础防卫原理是通过操控人的欲念,将接近柱体者带至险境。 死门中有辰星人残留的魔力,即便是渡劫期,进入其中也会被魔力所伤。 更令牧云担忧的另有其事。 大蛇柱只是五毒柱其中之一,严格意义来说是法阵残片。理应不起作用,却又能独立发挥功效。 比之牧云精通的洪荒诛仙阵,它的原理要更高级。 辰星人以造星为己任,与天帝造玲珑相比,他的能力要更接近于天地至道。 牧云阵法大成之后,还是第一次对自己的本事产生了怀疑。 道心不稳,难免心旌动摇。 法宝的避水功效似乎在逐渐变弱,仿佛再往有大蛇柱的方向前游,它就会彻底失效。 喜怒忧思悲恐惊。 人的七情,皆被大蛇柱附加的效果催动,在冰冷幽暗的地下河中无形放大。 心志不坚者会知难而退,从此不敢接近大蛇柱。 牧云在逆境中修来的钢铁玲珑心,在孤立无援时闪耀着坚定的光辉。 不论是造物辰星,还是漫天神佛,都拦不住一颗笃定虔诚的圣心。 再度启用先天十六卦,宁可有违天命,也要拨开重重幻象,窥其不敢示人的真容。 第143章 三千世界 牧云是没有摒弃七情六欲的入世修行之法,面对大蛇柱的幻象攻击,心念逐渐变得烦乱。 脑海中灵光一闪,即刻施展灵术,让无欲无念的夜鹞来破解幻象。 原本景致瞬息万变的地下暗河,只余下汹涌的潮流。 夜鹞凝神感应,发现水流正在令人不易察觉的往某一点汇聚。彼处传来的能量波动极度细微,却罕见地令他汗毛倒竖。 仿佛幽深的洞窟,似若能吞噬万物。 夜鹞正欲往另一个方向游动,忽而水波中现出一道曼妙身影。定睛一看,不觉瞳孔剧震。 水中倩影在牧云灵识之海中从未淡去,一袭素雅长袍,明眸善睐,巧笑嫣然,向着夜鹞伸出纤手。 夜鹞咬破舌尖,鲜血和痛感破解幻象。 愤怒感从心底浮现。 原本对辰星人的些许忌惮,也因大蛇柱敢亵渎关于云瑶的记忆而荡然无存。 夜鹞吐出口腔里的血水,顾不得回忆云瑶在水中飘荡的身影,避开汹涌暗流,径直朝大蛇柱所在方位前行。 虽然明知早晚会遇见情欲关,但当幻象模拟出媚态生春的云瑶,还是令他难以释怀。 神剑太阿开锋,就在今天。 不知不觉间,夜鹞已经距离井龙宫有数里之遥。最明显的变化是河中的鱼群都绕过了某个地方。 那里的河水呈淡红色,与寻常河水迥异。 夜鹞此行的目的地,正是淡红色河水中心地带。 那里伫立着一根维持血灵珠某项能力的柱子,必须捣毁它,才能真正入局,从而找出这件事背后潜藏的阴谋。 夜鹞明知淡红色水域必定有令鱼类感到恐惧的巨兽,还是义无反顾地游了进去。 淡红色河水包裹全身的刹那,法宝功效即刻消失。 水流席卷,如锥心般刺痛。皮肤表层毛细血管破裂,鲜血融入河水,加深了它的颜色。 “原来这片河水是被血水染红。”夜鹞恍然大悟。 此情此景,他曾在逆龙瀑布经历过,心神完全不受影响。 召出一瓶回血丹,全部倒进嘴里。没急着全数吞下,而是让它们慢慢融化。 远处有股浓烈的腥臭,由远及近。 尚未来得及探查,小山般的巨兽已裹挟浪潮而来。 夜鹞灵术破除,牧云的人格重回身体,在身形不稳的情况下召唤出法阵罗盘。 赤河水中灵气无比稀薄,神剑太阿出鞘,自身携带的神威,助力牧云点亮法阵罗盘。 金光以罗盘为中心向四周扩散,旋即覆盖往来如风的巨兽。 无形牵引力仿若枷锁,将它困于法阵之内。 巨兽长约十米,尖细长嘴,两只红灯笼般的眼睛,不怀好意地瞪视牧云。 它全身覆盖鳞甲,爪子又细又长,闪烁着不亚于利刃的寒光。 牧云冷哼一声,单手持太阿剑,趁法阵化解巨兽魔力,施展出暗影剑的乾坤一掷。 苍白剑气划破红水,疾如流星,擦着巨兽鳞甲而过。 威力强劲的剑气,只在它体表留下清浅的白痕。 红水中的血液迅速在白痕处会聚,转瞬将其弥合,张开血盆大口,满口獠牙尖利。 猛吸气蓄力,朝着牧云发射了一枚水系冲击波。 牧云是法阵大师,明白大蛇柱不仅能解除法宝效力,也能使他的法阵在预定范围里失效。 巨兽尾巴一甩,四爪蜷在身侧,以最利于破浪的形态,径直朝牧云冲了过来。 它不想给牧云留一丝喘息之机。 本应感到窒息的境况,却没有丁点憋气的感觉。 瞬息间躲掉巨兽冲击,顺水流浮动。 体内的水系能力和祖龙血脉带来的体魄,使他在水中也可像陆地上那般呼吸。 牧云聪明灵慧,在水中隐有感悟。 荷花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 以清白之名,化作佛门莲台。 牧云练了十年青莲剑诀,总觉剑招中缺乏浑然天成之感。如今身处青鱼散人生长的环境,突然开窍,十年来的积累刹那间融会贯通。 水利万物而不争,然其成势,可侵吞万物,有毁灭城池之威。 人与剑合,心与意合。 牧云闭上双眼,感受赤红河水中的能量脉络。 他是以功德经催动天地灵气,与仙人施展法术的原理相同。如今身处魔力纵横的水域,心窍灵通,决定以水势为引。 剑招之上,另有颖悟。 巨兽调转身形,再度发起冲击,径取在水流中如轻叶纷飞的牧云。 它本以为可以轻松撕碎微不足道的入侵者,数次攻击,全都以失败而告终。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 天地分阴阳,万物皆生长。 牧云猛然睁开眼,双眸精光大放。 凝聚十年剑招精华,悟出了青莲剑诀的终极奥义。以自然为引,顺势而发动。 名为,三千世界。 右手持神剑太阿,左手食指和中指从剑身上拂过,余光瞥向逐渐变得暴躁的海底巨兽。 剑招未启,剑意已通过神剑太阿喷涌而出。 赤水流中现出不同寻常的漩涡,魔力以近乎不可能的速度向傲然挺立于水中的牧云会聚。 巨兽发出嘶哑的怒吼,试图通过气息,影响魔力聚拢。 牧云知巨兽不通人言,更不废话,太阿剑停住水流片刻,积蓄河水自身庞大力量。 下个瞬间,犹如冲出牢笼的兽群,狂猛席卷前冲而来的巨兽。 牧云的身影出现在巨兽身下,无数剑气从周身澎湃而出,伴随魔力渗入巨兽体内。 顷刻间五脏俱碎,血水顺着鳞甲缝隙弥漫于红色水域。 大蛇柱终究不是活物,操纵的吸血水域,最终吸干了护柱魔兽的血脉。 牧云施展水系灵术,顺应水势而动,不多时便来到水域中心。 口中含的回血丹业已消耗大半,事宜急行,不宜缓办。 只不过辰星人布置的法阵对牧云有天然吸引力,收起神剑太阿,分开水流游到赤红色的大蛇柱附近。 大蛇柱表面刻着牧云从未见过的文字符号。除此以外,还有许多玄妙精巧的小机关。 所有的东西综合,形成了有别于玲珑星的法阵结构。 牧云抱住大蛇柱,断喝一声,将它从阵眼中连根拔起。 大蛇柱表面的符号突然发出猩红光芒,连成一串,顺着牧云手掌飞进体内。 牧云心下大惊,可惜为时已晚。 第144章 塞翁失马 大蛇柱脱离阵眼,红色水域的吸附力不复存在,顺水流而下。 屏蔽法宝再度生效,将河水挡在护身结界之外。 牧云已经破除大蛇柱,没必要再返回古水井,索性随波逐流,等待地下暗河浮出水面。 大蛇柱表面刻印的符号化作能量,涌入牧云体内,直奔丹田本源。 虽然不清楚符号的具体含义,但身为法阵大师,还是能猜出符印的作用。 若是寻常修仙者接触大蛇柱,丹田本源受到攻击,会被迫重走修仙路。修为尽失的状态下,无论如何也无法再清除另外几根毒柱。 假以时日,大蛇柱与另外四根毒柱产生共鸣,即可重新恢复力量。 辰星人的布置,不可谓不精巧。 牧云平躺在河面,顺着水流往下漂。以前他总觉得在阵法领域,已经无人能出其右。 如今初识五毒柱,恍觉天外有天,人外有人。 他精通玲珑世界所有法阵,以及祖龙血脉中附加的人皇阵和洪荒诛仙阵。可这些法阵不过是因循守旧,走古人的老路。 正如彻悟青莲剑诀,三千世界油然而生。 他不应满足于前人的阵法造诣,而是要在历史长河中留下自己的烙印。 起初他是为交换七彩亘古石,受石精大王所托,出山捣毁五毒柱。 如今五毒柱对他产生的吸引力,远超血灵珠背后潜藏的阴谋。 远处隐有光亮,牧云灵巧地翻了个身,分开水流,一马当先顺着山口游出地下河。 两旁林木丛生,猿啼鹤唳,属于人类未曾踏足之地。 牧云施展轻身术,从河中飞出,平稳落在岸边一棵光秃秃的大树上。 旁边树上有只猿猴,见到浑身湿漉漉的牧云,吓得转身就跑。 牧云在须弥山灵猴群落生长,身上有人族无法察觉的猴群印记。寻常猴类见了他,根本生不出反抗之心。 猿啼声逐渐远去。 牧云身处原始丛林,尽管全身被水浸湿,也不觉得寒冷。索性脱下长袍,检查身体变化。 肚脐眼附近浮现出大石柱上存在的诡异符号,形成八卦图印,封锁了丹田本源。 牧云只觉命运神奇,自幼无法凝聚气旋,到灵泉山以妖修之法入修仙门。十年积累功德,一朝入逆龙瀑布,险些命丧黄泉。小洛闻听金刚经,顿悟成天道;只身入修罗,得遇功德经。 破坏五毒柱的任务,世间唯他一人能够完成。 “难怪五毒柱存在百余年,修仙之人对它视若无睹。原来有此玄机,也就怪不得他们了。”牧云心下暗忖。 修行者皆为悟道长生,及至位列仙班,做个逍遥快活的神仙。与天地同寿,享万世之福。 丹田本源里的每一缕气息,皆由苦修练化而来,多年的努力,无人愿其付之东流。 这是很多修仙者避世而居的缘由。 他们不去抢法宝,选择与世无争,图的就是能够顺利修行。 俗世为七情六欲所困,纷争亘古不绝。入世修行的难处,令古往今来的修仙者望而生畏。 牧云长生的意愿并没有寻常修仙者那般强烈,但他不愿堕入轮回,喝下那忘却前世记忆的孟婆汤。 仅是为了这点心愿,也要付出全部心力,在浪荡红尘中寻求长生之道。 他总有种感觉,仿佛做得多一分,圣心菩萨肩上的担子就会少一分。 尽管并不知晓事实究竟和想象是否相符,但在牧云心里,已经成为支撑他的力量。 牧云盘腿打坐,修炼的不是功法,而是在心田寻求他的道。 每件事都会对人产生细微影响,历尽千帆过后,最终遵循的道,便足以决定修仙者的命运。 或灰飞烟灭,或得道长生,或一念成魔,或永世不得超生。 善恶因果,皆在于所从之道。 凡人之所见所遇,既是因缘际会,亦是命中注定。 若非参透玲珑世界千般法阵,牧云也不会在危难之际前往上京城,一切的走向都会迥然不同。 小腹处传来一股温热之感,功德经顺着脉络流转,连同大蛇柱符印的力量,流遍了全身各处。 牧云为祖龙血脉,身体乃修罗道,与魔族力量完美契合。好处不只是增加寿元,还强化了本就强悍的体魄。 大蛇柱的符印,不仅没有令牧云变成凡人,自带的魔族力量,反而成为增益体魄的源泉。 牧云的寿元只增加了六十天,只不过阴差阳错,竟得到大蛇柱的力量,不禁仰天大笑。 突然,一股强悍的气息骤然出现在近处。 一位面貌清秀的仙人脚踩祥云,踏破虚空而来。 “本仙偶经此地,闻听爽朗笑声,不知少年遇到了什么喜事?” “本以为遭逢灭顶之灾,没成想是因祸得福,因此心中大喜。” “本以为失,反有所得,确实是件值得高兴的好事。”清秀仙人接着道,“我观你印堂发黑,体内邪祟入侵,寿数恐不长久。” “您再仔细瞅瞅。” 清秀仙人定睛看向牧云丹田本源,不觉惊异莫名。 “原来如此,”清秀仙人笑道,“少年修入世之法门,以功德换取寿命。似你这等修炼之法,若能长生不死,可不是得道升仙那么简单。” “我没想过去天宫。” “不独修炼法门与众不同,就连想法也是有别于常人。可否报个姓名,本仙也算不枉与你相见一场。” “在下牧云。行不更名,坐不改姓。” “原来你就是尘世圣人牧云,失敬失敬。” “敢问仙人尊号?” “吾乃静寂天尊,不入流的大罗金仙。” “晚辈拜见静寂天尊。” “不可。”静寂天尊从牧云身后出现,“吾虽为大罗金仙,你却是人间圣人,按照三界规则,本无高低之分,不可见礼。” “晚辈难得遇仙人,不知天尊肯否指点一二?” “汝之根基稳固,道与本仙不同。未曾经历,便不可多言。” 牧云没从静寂天尊口中问出有价值的信息,明白这条修行路径,只能靠自身力量摸索。 正如破解大蛇柱,未见分晓之前,焉知是福是祸。 冰冷的河水奔流,多了个畅快洗澡之人。一切的烦忧,暂时顺着水流漂到了下游。 第145章 盗梦者 牧云在山间纵情游玩半月,饿了采摘冬生野果,渴了捧些清冽河水。没有俗务缠身,也不必见民间疾苦,无忧无虑,好不快活。 他算准了东方毒柱力量变弱的时间,临行前在河中沐浴,换上文武袖长袍,脚踩步云履,随意扎了个高马尾。 俯身看了看河水中的倒影,坚毅面庞上隐有几分潇洒写意,少年感呼之欲出。 牧云穿行于树木枝桠间如履平地,不消一刻钟便离开了带给他诸多美好回忆的原始丛林。 进入人类世界,他的身份在某种程度上就会成为负担,不得不戴上面具,以避免不必要的人情世故。 他只顾埋头前行,日落前抵达了柏叶城。 停下脚步的同时,肚子发出一阵咕噜噜的叫声。中午只吃了些干粮,此时腹中已空。 只好选择暂时不上山,先安歇一宿。 守卫西城门的军士见牧云戴着面具,喝令摘下,以便于检查。 牧云取出龙城城主令,低声道:“本官此行是来公干,汝等不得声张。” “是,长官!”城门官见了城主令,急忙点头哈腰地应承。 牧云顺利进入柏叶城,脚步轻快地赶往北城,寻了家生意不算兴隆的客栈,吩咐小二备了几道菜。 吃过晚饭后,牧云和衣躺在床上,相较于天寒地冻的野外,人类居住的环境明显更好。感受着被窝的温暖,不觉困意来袭。 牧云闭上双眼,即刻进入了梦乡。 他做了个很奇怪的梦。 黄枫山位于柏叶城以北二十余里,其山势巍峨,多悬崖峭壁。采摘山货的猎人和砍柴的樵夫,最多只能行到半山腰,再往上便没了路径。 牧云从没去过黄枫山,但在梦中,却爬上了如镜面般光滑的悬崖,费力地朝上攀登。 行将接近山顶之时,突然一个身穿黑长袍,头戴兜帽的无性人,由星辰银河构成的脸,诡异地绽出了牧云能够理解的笑容。 “我布下五毒柱,就是想引你上钩。只要你死了,玲珑世界就再也没人能够阻止我。届时人类和妖族都会变成我豢养的牲畜,生生世世作为修炼的源泉存在。” 牧云吃了一惊,猛力上跳想抓住山崖边缘,怎奈距离太远,触手而不可及。 他瞪大双眼,由高空中迅速向下坠落。本以为会粉身碎骨,可却落在了满是红色水流的河水之中。 云瑶长袖翩翩地朝他伸出手,想把他拉出水面。 牧云向着云瑶游过去,可不管如何用力,总是和她的手差一点距离。转头望去,只见一只城楼大小的巨兽正在啃噬他的右脚。 鲜血淋淋,露出森森白骨。 河水就是被他的血染红了。 再这样下去,非被巨兽整个吃掉不可。 他的手脚不要命地摆动,想要从巨兽口中逃出生天。 咚的一声响,胳膊肘打在床上,登时发出木板碎裂的声响。 牧云猛然惊醒,意识到自己做了个噩梦。一不小心,把客栈房间里的床板砸出个窟窿。 赔钱是必不可免的事,只不过梦境怪异,令他无暇考虑现实。 辰星人是布下五毒柱的幕后黑手,血灵珠从使用者身上汲取的血脉和力量,不会凭空消失。最有可能的归宿,就是策划了整件事的阴谋家。 假如他在各个位面世界中皆布下五毒柱,依靠所有人的努力,汇聚到一起的能量,足以造就超越现存纬度的怪物。 辰星人已经是主宰,即便再行修炼,也不可能消灭漫天繁星。 强者本就孤独,若是无人欣赏,力量和成就也不过是过眼云烟。 没有观众的独台戏,唱起来也没意思。 辰星人特地降临玲珑世界,专程布下五毒柱,究竟所为何事,成了牧云难以解开的谜题。 传闻辰星人能够吞噬星体,将其所蕴含的澎湃能量化为己用。修炼到如此程度,已不是神仙二字所能形容。 玲珑世界有何物吸引他前来,不了解内情,自然无法分析。 窗外月色朦胧,明日黄枫山上会起大雾。 五毒柱的威力会降到最低,错过这个机会,下一次能攻克东方毒柱的时机,远在三月之后。届时东方大蛇柱已复生,所有的努力都会白费。 牧云不知五毒柱的底细,也不清楚辰星人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也不了解破除五毒柱,对于玲珑世界来说意味着什么。 心里空落落的,浑然没个支撑。 尤其是刚才混乱复杂的梦境,无形中加深了他的迷茫。 牧云困意已消,盘腿坐在床上,尽量平复心神。天道灵识捕捉到了极易被忽略的信号。 “东方毒柱的威力,潜移默化中影响着柏叶城里的人?”牧云心下琢磨,“还是只影响我一人?” 他不喜欢怀揣困惑和猜疑,重新戴上面具,摇醒了正坐在桌边打盹的小二。 “客官,您想要点什么?”小二急忙起身应承。 牧云坐在桌边,让小二也坐下,接着说道:“本官不想点东西,只想问你几个问题。” “长官,小人自幼家贫,在这小酒馆里打杂,连客人的一粒花生米都不会偷吃,绝对没有触犯过律令。”小二慌忙为自己辩解。 牧云没想到会把店小二吓成这样。即便是戴着笑脸面具,没有施展灵术,正气依然存在。 只是找他问话,这样的反应明显不太正常。 “放轻松,我只是想问你,有没有觉得我和柏叶城的人有什么不同?” 小二打量了牧云一阵,说道:“你戴面具。” “除了外表,还有哪里不同?” “小人不知。” “实不相瞒,我刚才在房间里休息,做了个很奇怪的梦。”牧云本想讲一下梦的大致经过,发现已记不清具体细节,甚至某些记忆也消失不见。 店小二面上现出惊恐神色,说道:“你还会做梦?!”他站起身,往后退了几步。 “难道你们都不做梦吗?” “听老人们讲,梦是种可怕的存在。趁早把梦境交给山神,免得深夜不安。”小二的语气颤颤悠悠。 他鼓起了最大的勇气,才敢跟牧云讲这几句话。 牧云闻听此言,立刻明白了东方毒柱以及守护兽的能力。 今晚注定只能是个不眠夜。 第146章 独眼魔人 牧云未曾入睡,天刚蒙蒙亮,洗了把脸就去柜台退了房间。 随即赶早出柏叶城北门,前往黄枫山。 他本以为自己起得够早,大踏步走在路上,没多远看见一个略有些佝偻的中年汉子。 粗布麻衣,脚穿草鞋,未剃净的黑胡茬均匀分布在棱角分明的下巴和脖颈处。 他肩扛空扁担,低声哼着山歌,看起来似是没有烦恼。 牧云加快脚步,赶上乐天派的樵夫,问道:“大叔,您这么早就要去山上砍柴吗?” 花白头发的大叔转头看向牧云,笑容可掬道:“年轻人,似你这般年纪,得叫我一声大爷。” 虽然牧云戴着面具,但他独特的少年音,还是能反应出年龄。 “大爷,您今年贵庚?” “一百三十多岁了。” 牧云想起辰星人布置五毒柱的时间,问道:“大爷,您还记得做梦是什么感觉吗?” “那已经是将近一百年前的事了。过了这老些年头,睡觉时不做梦已成为习惯,早就不记得梦乡是何物喽。” 日间面对现实,连光怪陆离的梦都不曾做过。这样的生活,听起来就觉得缺点东西。 梦境是难与命运抗争之人在睡梦中或清醒时对美好的畅想和期许。 正如修仙者皆以长生不死为梦想,尽管达成目标者屈指可数,但终究在心中燃烧着希望之火,不至于在漫长岁月中磨掉了热情。 黄枫山上的盗梦者虽没有做危及百姓人身安全之事,但对美好愿景的剥夺,仍然属于违背自然规律的范畴。 他们的所作所为,理应受到惩处。 正如大蛇柱的独特,谁也不清楚东方毒柱有何玄机。 除了牧云这个习惯刀尖舔血的修仙之人,更不会有第二个好事者来此多管闲事。 樵夫和牧云结伴上山,期间聊了许多当地的风土人情。 柏叶城民风淳朴,百姓通常选择逆来顺受。即便觉得不可信的规条,只要没有短了吃穿,也会努力适应。 他们的低姿态,令牧云生出豪侠心。 哪怕黄枫山顶端有刀山火海,他也要去闯上一闯,看辰星人究竟有什么能耐。 “大爷,我得继续往上走了。” “上边可是禁地。”樵夫和牧云谈了一路,知他心地善良,不忍看他出事,友善地提醒。 “在下是江湖客,习惯了打打杀杀。此间有邪气萦绕,不容我不去走上一遭。” “现在的玲珑世界,像你这样的修仙者不多喽。” 樵夫驻足观望渐行渐远,身影隐入浓雾的牧云,呆了一阵子,想起还要砍柴卖了换钱,为久病的女儿熬药。 不敢多耽,急忙到林深处开始一天的劳作。 牧云曾在药仙谷的山崖坠落,对光滑如镜的崖壁,略微有些抵触。 他的寿元仍旧不长,无法御剑飞行。除了攀登山崖外,没有更好的登顶方式。 牧云召出可佩戴的钢爪,用绳索固定在手腕,稍一用力,爪子像切豆腐般嵌进崖壁。 自从吸收大蛇柱中的符印,他的肉体力量比之先前更加强劲,甚至连三千六百斤的乾坤棍都觉不太趁手。 几番挣扎,寿数仅增加了十余年,自身体魄却是有了长足进步,在体修方面已然一骑绝尘。 莫说灵族的战力,就连妖魔族类,也难与其匹敌。 少年时的成长经历,使牧云在攀爬垂直面时如履平地。不消盏茶功夫,已登上了海拔接近三千米的峰顶。 山峰云雾缭绕,半米外不可见物。天地一片朦胧的质感,令身处其中的人,有种身处仙境的错觉。 牧云取出虎魄刀,用天道灵识代替双眼,提防有外敌来袭。 青莲剑诀太柔,不适宜少对多的情况。落叶刀法干净利落,在敌众我寡的局面里,无疑是牧云最偏爱的选择。 虎魄刀时常喋血,刀身泛着微光,在雾气中灵巧挪动,以备不时之需。 一只久未见人的斑斓猛虎,倏忽朝着牧云后背扑了过来。 身形凌空旋转,刀锋纵向划过,鲜血喷涌而出前,牧云已落在一块凸出的山石上边。 猛虎的肚皮被切开,五脏和鲜血从创口流出,登时一命呜呼。 血腥味瞬间向四面八方飘散,隐隐传来沉重的脚步和粗重呼吸声。 牧云用水系灵术清洁掉刀身血污,隐藏在暗处,屏息凝神,暗中观察接近死亡猛虎的庞然大物。 它们身高足有四米,全身被黑色藤条般的东西覆盖,胸口处有只车轮大小的红色巨眼。 嘴巴长在头顶,共有四瓣嘴唇,口腔内满是滴着青色黏液的獠牙。若是被咬上一口,皮开肉绽不说,中毒也是必不可免的事情。 牧云没在鉴妖宝箓中见过这种奇特生物,姑且以他们的特征,称呼其为独眼魔人。 行走在队列最前边的独眼魔人,体表颜色呈暗红,比身后的魔人体型更大,行动也更敏捷。 他最先靠近猛虎尸体,身上的藤条蔓延生长,将其牵起,投进头顶的巨口之中。 刚接触到青色黏液,猛虎的血肉化为液态,尽数被独眼魔人啜饮。 后续的独眼魔人们没有得到食物,发出嘶哑的吼声,以牧云听不懂的言语,向红皮独眼魔人抗议。 红皮独眼魔人转过身,猩红巨眼瞪视发出吼声的魔人。 顷刻间,山顶又恢复了安静。 牧云知道毒柱能够抵消他的法阵,没有召唤法阵罗盘。既然终究要面对这些不知源于何处的魔人,倒不如坦荡一些。 他傲然站在高阜处,倒持虎魄刀,笑容隐在面具背后,带着轻蔑和不羁道:“明年今日,就是尔等的忌日。” 红皮独眼魔人旋即转身,口吐人言道:“你是大蛇柱的守护兽,为何擅自来梦魇柱。” “你这不长眼的泼魔,好好看看老子是谁!” 牧云摘下面具,以本相示人。 红皮独眼魔人看清牧云面容,眼球中瞬间布满血丝,周身红光大放。身后跟随的数个魔人即刻化作藤条,附着于他的身体。 体型迎风暴涨,犹如施展了法天象地。 一杆漆黑如墨的五十米长的魔枪,出现在独眼魔人掌握之中。 牧云的虎魄刀,显然无法对身高暴涨到接近百米的魔人造成威胁,将其收进玉葫芦,召出灵宝乾坤棍。 三千六百斤的重量显得轻如薄纸。 魔枪周围萦绕的青色烟雾,与口腔中的黏液分属同源。只要挨到分毫,恐怕难以保全。 覆盖面极广的魔枪横扫,横亘了方圆数十名的范围。 下方已无处躲藏,只能被迫施展轻身术,避开独眼魔人的攻击。 “看来这擅长盗梦的独眼魔人,体术也是一绝。”牧云凌空转身,双臂蓄力挥棍。 叮的一声脆响。 乾坤棍恰好阻截住魔枪,两股巨大力量正面碰撞,斗了个不分上下。 当近身战无法奏效时,远程攻击往往能取得意想不到的效果。 牧云眼见灵宝乾坤棍表层被青色烟雾腐蚀脱落,用棍撑地,想要翻腾到魔枪难以触及之地。 怎料独眼魔人敏捷度极高,用令地面摇晃的巨力猛踏,马车大小的枪头向牧云头顶砸了下来。 牧云侧身翻滚,躲过威力极强的攻击。 站稳身形,手中已有一张弓箭,能量凝聚而成的箭矢,裹挟劲风朝独眼魔人胸口的巨眼飞了过去。 独眼魔人情知危险,停止魔枪斩击,巨眼中释放强烈耀光,将能量箭矢化于无形。 与此同时,双脚突然升腾起三昧真火。 藤条类似于毛发,极易燃烧,被三昧真火引燃,迅速向全身各处蔓延。 红皮独眼魔人不得已再度分化,将构成身体结构的魔人们释放,以免三昧真火烧到本体。 已经中招的独眼魔人,身体被三昧真火焚烧一空,甚至连灰尘都没有留下。 它们是由某种独特能量凝聚而成,死亡时同样会化作能量消散。 红皮独眼魔人失去魔枪,仅剩毒液和巨眼的特殊能力护体,不再有山岳难撼之感。 牧云在经过万妖山之行后,本欲少用火攻,但这招对付妖魔鬼怪百试百灵,终究难以拒绝。 拈弓搭箭,对准红皮独眼巨人的胸口释放能量箭矢。 红皮独眼巨人的藤条瞬间增长,拉来一个跟班,用作了挡箭牌。 牧云右手变成岩石形态,猛力砸向地面。 红皮独眼巨人周身的土系元素即刻凝结,困住他体表的藤条。 此乃土系灵术巨岩阙,专为禁锢而生。 暗影剑的剑气如影随形,正中红皮独眼巨人胸口的巨眼。 红皮独眼巨人仰天嘶吼,体内被梦境填充的能量,犹如泄气皮球般纷纷通过创口涌出体外。 梦境仿佛是珍珠白色调的戏剧,光怪陆离,飘散在浓浓雾气中。 牧云借助太上金符的力量,施展瞬移术,将三昧真火通过剑气豁开的创口,引渡进其体内。 冲天火焰席卷,顷刻将红皮独眼巨人烧成了虚无。 独眼巨人们的根源来自于红皮独眼巨人,随着他的消亡,也开始逐渐融化。 黄枫山淤积的天地浊气消失,常年不散的浓雾,开始变得稀薄。 掐指一算,黄枫山的峰顶重新变为风水宝地。 牧云凝神感应,知梦魇柱的守护兽已被消灭,但想破除此柱,难度远高于用蛮力即可毁灭的大蛇柱。 呼出一口气,大踏步朝梦魇柱所在方位行进。 只要梦魇柱有解法,对牧云来说便算不得难事。 第147章 第四条路 梦魇柱位于空旷的圆形山洞的石壁之内,正对柱体位置的石面上有幅栩栩如生的精灵女王壁画。 辣眼睛的是女王赤身裸体,修长曼妙的身姿清晰呈现在眼前。 山洞内也有浓厚雾气,牧云通过灵识感知,发觉壁画中的女王是以某种形式被封印在了山壁之中。 “难怪我会觉得梦魇柱不好破,原来山洞里暗藏了玄机。” 牧云停止前行,暂时关闭灵识,思索当下处境。 由于独眼魔人的存在,黄枫山山顶的野兽数量稀少。即便它们闯进山洞,也不是牧云的对手。 当务之急是将山壁中的精灵女王解救出来,以便于毁灭梦魇柱。 在牧云的认知中,将一个活生生的人变成壁画,再以石刻形式封印在石头里,属于绝不可使用的禁忌秘术。 辰星人身为超脱于轮回的存在,显然没有俗世的忌讳。 以往牧云和云瑶一同行动时,占据主导地位的是后者。行事有严格规矩,触犯禁忌的事,即便有益处也不能做。 如今单独破除五毒柱,牧云失去强大助力,只能琢磨适合他的解决方法。 太阿剑出现在手中,沿着石刻壁画外圈,犹如切豆腐般将精灵女王的壁画裁切下来,妥善平放在地面。 牧云想直接去破坏梦魇柱,发现它有如水中倒影,根本无法触及。即便切下山石,也无法捕捉到它的影踪。 确认没法走捷径,只好又翻回身观察石刻壁画。 牧云又觉不合礼数,转移了视线。 他清楚辰星人是真正的强者,而且根据五毒柱的精巧构思来看,柏叶城平民的梦境、独眼魔人和山洞里的石刻壁画,不可能毫无联系。 独眼魔人阵亡不久,吞噬的梦境尚未完全消散。 牧云有一件压箱底的法宝招魂幡,可从地府招魂,也能拘住梦魔盗走的美梦。 虽然不知独眼魔人的能力与妖族有何不同,但事已至此,只能唤出招魂幡,试着将山顶的梦境聚拢。 招魂幡旗杆由千年黑梨木打造,印刻招魂法阵。旗面由暗红和黑色织物构成,绣着金色云纹。 牧云引渡天地灵气,注入招魂幡中。双手抓住旗杆,在峰顶开阔地不住挥舞。 逐渐淡化的梦境受到感召,纷纷飘到招魂幡附近,凝聚成半透明的物体。 牧云召出玉净瓶,将梦境放入其中,随即用塞子封好瓶口。 梦境和石刻壁画如何融合,又成了摆在眼前的难题。 他在原地转了几圈,猛然发现被腐蚀的山石。 独眼魔人分泌的青色黏液并没有被三昧真火全部烧干,尚有些残余。 牧云头脑飞速运转,想到一个疯狂的主意。如若不成,腐蚀掉石刻壁画,梦魇柱唯一的破解之法也会消失。 届时大蛇柱复生,想要摧毁五毒柱,就得另待大破之日。 牧云是酷爱行走江湖之人,不想被五根莫名其妙的柱子拖累,在无银山方圆几百里范围内游荡。 心动不如行动。 牧云施展水系灵术,将残留的青色黏液凝聚成水滴,拔出玉净瓶的塞子,将黏液投入其中。 他的猜测没有错。 梦境曾在红皮独眼魔人的体内和青色黏液共生,并没有遭到腐蚀,而是互相融合,形成一种丹青色的特殊物质。 既不是液体,也不是气体的独特存在。 牧云带着玉净瓶进入山洞,试着将瓶口倒放,置于切下来的石刻壁画上。 丹青色物质缓缓蔓延,神奇的事情逐渐发生。 石刻壁画被梦境赋予了生命力,一位身姿曼妙的精灵女王全身被丹青色光芒萦绕,从石块中钻出。 牧云即刻反应,从玉葫芦中召出一件长袍,扔给了恢复生命力的精灵女王。 精灵女王双手扯住长袍,遮蔽一丝不挂的玉体,说道:“先生请转个身,待小女穿衣。” 牧云原地转身,疾行离开了山洞。 他早已断绝尘缘,纵使天地尤物的精灵族,也无法使他燃起爱火。 牧云坐在一块石头上,手肘支着膝盖,观望峰顶凋敝的风貌。 独眼魔人存在的百年间,早已把山顶的生态破坏殆尽。 那只斑斓猛虎,十有八九是红皮独眼魔人捕捉的猎物。 身后传来轻盈脚步声。 牧云的长袍在精灵女王身上略显宽大,挡住了她匀称曼妙的身材。纯净的蓝色眼眸如一汪清澈湖水,两只尖耳朵分外显眼。 “先生,你是来解救奴家的吗?” “女王何出此言?” 牧云情知精灵女王被囚禁在石墙中百年,其中必有隐情,很可能和梦魇柱有关。只有先问清根由,方知该如何破解辰星人精心布置的梦魇柱。 精灵女王亦知牧云有能力,柔声讲述发生在百年前的故事。 玲珑世界中除了数量庞大的人族和妖族,还有精灵、魔兽、地精等数量稀少的种群。 精灵族生活在人族和妖族没有踏足的纯净之地,借助独特的能力,将栖居地改造成世外桃源。 人皇萧安下令由白虎军分队护卫,力保精灵族无虞。 大漠自诩狼族后裔的猎族向来不服夏国,夤夜突袭精灵栖居地,险将精灵族屠杀殆尽。 从天而降的辰星人驱除猎族,保住了剩余的精灵族人。 作为报答,身为精灵女王的她愿供奉生命之树所结之仙果。 辰星人对仙果不感兴趣,提出以女王的性命,换取栖居地和族人的安全。 精灵族以不善争斗闻名,身为女王,必须以族人安危为先。迫于无奈,答应了辰星人的要求。 辰星人将精灵女王带到黄枫山顶,布下梦魇柱的同时,将其中奥妙亲口告知于她。 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牧云有点高兴,旋即又意识到绝不会如此简单,问道:“破除梦魇柱,是不是要付出代价?” 精灵女王被做成壁画时,身上没有衣物蔽体。 精明谨慎如辰星人,绝不会下一步废棋。 精灵女王道:“奴家先行介绍一下自己,姓恩名雅。进入石壁前两百岁,如今已有三百岁的年纪。” 精灵族寿命比人类长,三百岁尚未到中年。 “此事与破除五毒柱有何关联?” “辰星人布下五毒柱时,将奴家和柱子命运连为一体。若梦魇柱破损,奴家也会殒命。” “这……”牧云默然无语。 若果是如此,他还当真下不去手。 “先生放心,还有一个解法。”精灵女王俏脸绯红。 牧云有种不妙预感,但还是要刨根问底。 “破解之法就是夺走奴家的身子,在石洞中献出元阳。” 元阳对于修仙者来说难能宝贵,有利于力量保持,对走体修路线的牧云来说,这招相当于釜底抽薪。 第二种解法能救精灵女王,同时破除梦魇柱,但他的牺牲未免太大。 当然还有第三种解法,就是撒手不管,将精灵女王带回精灵族栖居地。只要梦魇柱存在,她的性命就不会有危险。 恩雅站在凝眉思索的牧云身旁,双手纠结在一起,等待她的命运。 “辰星人的神通确实位于触不可及的天际,但咱们不该向他屈服,”辰星人的精妙布局,反而激起了他的逆反心理,“既然他划出了三条道,我非蹚出第四条路不可。” “先生何意?” “你的命不会丢掉,他布置的梦魇柱也保不住。” “想做到两全其美,恐怕没那么容易。”恩雅见识过辰星人的法力。玲珑天界的神仙们,绝然无法望其项背。 牧云一介凡人布衣,如何解除她和梦魇柱之间连接到一起的命运。 无论怎么看,都像是痴人说梦。 “如果我只有这点能耐,还破什么五毒柱?不如早点回家种红薯。”牧云计议已定,便不会再行更改。 即便遇上千难万险,也不会走辰星人预设好的路。 他听过石精大王的遭遇,情知若按其布局前行,走到尽头只会发现是圈套。 灵识处于天道的牧云,不会不明白这个道理。 “恩雅,你可懂仙法?” “奴家有精灵族的天赋技能,能赋予动植物生命力。” “在这寒冷的气候,技能也可发动?” “没错。” “你先在洞外守候,有需要我叫你。” 牧云不想让恩雅涉险,叮嘱已毕,独自进入盛放梦魇柱的山洞。 随着恩雅由石刻壁画形态恢复人形,梦魇柱也由虚无变成了嵌在石壁里的实体。 召出太阿剑,如法炮制,将蕴含奇特能量的梦魇柱连同周围石块,一并从石壁上切割下来。 随即削平柱体底层石结构,将其竖直摆在山洞。 梦魇柱表面光滑如镜,没有大蛇柱表面的奇怪符印。凝神观察,偶尔能看到日月星辰和山川河流。 牧云蹲在梦魇柱旁边,目不转睛地盯着它,生怕错过某个容易忽略的细节。 偶然出现的农夫耕作场景,犹如一束火花,顷刻点亮了他的思路。 无论是梦魇柱,还是守护它的独眼魔人,亦或被迫与之命运相连的恩雅,以及山脚柏叶城的百姓,都逃不过“幻梦”二字。 轻柔脚步声再度响起。 牧云转过身,声音在山洞中回响:“恩雅小姐请放心。为了你的生命安全,我绝不会贸然打碎梦魇柱。” “您打算如何破除它?” 牧云微微一笑,回道:“山人自有妙计!” 第148章 魂破梦魇柱 招魂幡是件功能独特的神器,位阶更在太阿剑之上。 挥动时可连通阴曹地府,亦可拘捕飘荡在天地间的幽魂。除此以外,还能帮助凡人元神出窍。 梦魇柱由虚幻缥缈的梦境构成,想要令其破灭,需得采取非常之法。 唯有天道灵魂,才有机会成功。 在此之前,牧云必须妥善安置恩雅的三魂七魄,否则随着梦魇柱力量消失,她也难免香消玉殒。 牧云心地善良,不忍看质朴的精灵公主无端丢了性命。 恩雅是最亲近自然的精灵族,能够透过表象,直观感受人的善恶。 百年前的辰星人无善无恶,赢得了她的信任。如今的牧云心存善意,即便曾受过欺骗,还是遵循本心选择相信初见的男人。 牧云和梦魇柱的博弈属于精神层面,不需要太广阔的物理空间。 召出一件结界法宝,将其发动,在元神出窍期间保护肉体不受损害。 做完这件事,立即发动招魂幡,将恩雅的三魂七魄从体内召出,储存在自带的虚数空间之内。 恩雅失去灵魂,平躺在地面,紧闭双眼,肌肤如珍珠般莹白。 牧云盘腿打坐,再度发动招魂幡,将元神从体内脱出。 视野发生了变化。 从高空看着闭目打坐的空躯壳,总觉得心中有点别扭。只不过破除梦魇柱要紧,无暇感受奇特情绪。 元神凝聚,化作一缕烟雾,飘进梦魇柱的柱体。 虚幻世界里,元神变成了真实。 唯一和本体不同的点在于,元神不可受伤,否则灵识之海会出现缺口。对修行而言,百害而无一利。 梦魇柱中的世界广阔无边,与玲珑世界有相似之处。 各种纷乱声音和思想飘荡在天地间,不小心碰到,思绪就会变得纷乱。 这些思绪呈规则化分布,越靠近中心,干扰就会变得越强烈。 牧云生性聪颖,了悟个中玄机。 这次的考验是心志,若不够坚定,会迷失在路途中的纷纭念头里,永远无法离开梦魇柱,遑论破除它。 这条路径很可能是由辰星人布置,但事已至此,没有回头路可走。 牧云认准中心方位,一步一个脚印的前行。 随着念头逐渐变得纷杂,本体思维受到的影响愈加明显。 以太极乾坤诀的呼吸吐纳之法,吸收幻梦世界中的空气。继而念诵不动明王经,坚守本心不灭。 他在濒死状态下,曾于白马寺参透不动明王经。 不怒而自威,邪祟不可侵。 空灵无欲念,方得玲珑心。 牧云已无任何想法,甚至连魂牵梦萦的云瑶,也变幻成了法相庄严的圣心菩萨。 佛光萦绕于周身,后背太极图发出黑白两色光晕。 杂念靠近难得遇见的活物,甫一靠近,便被太极图和佛光洗涤,浑浊不清继而消散。 得不动明王经点化,幻梦般的各种欲念受到洗礼,对繁华的执念不再稳固,留存在幻梦世界里的念头不再强烈。 一遍不动明王经念完,自然而然地转到了金刚经。 梦魇柱表面发出莹润金光,照亮幽暗的山洞。行尸走肉般的恩雅被光芒吸引,站在近旁,空洞的灵识之海中飘荡着未曾聆听的梵音。 牧云虽未入沙门,然有颗赤子心,将佛法中的效力发挥到极致。甚至连暂时失魂的恩雅,都能感受到慈悲心肠。 幻梦本无一物,全由执念而起。 恩雅流下一滴清泪,无意识地盘腿坐在牧云躯壳旁边,凝神静听梦魇柱中飘出的梵音。 随着牧云接近梦魇柱中心圣坛,梦境变得愈发真实,佛经再难穿透如实质般的执念。 牧云念完金刚经最后一个音符,知已来到最后一重考验。 佛法和太极印已无法再提供金刚不坏的保护,唯有亲身扛过多重幻梦,方能抵达阵眼。 为了破坏梦魇柱的目标,以身涉险,是他没有任何顾虑就可以做出的决定。 牧云心不存迷惘,带着坚定赤诚的意念,踏足纷扰的幻梦圣坛。 杂念犹如实质,每向前迈一步,都有数千种不同想法同时涌入脑海。 原本的想法被挤到角落,时而愤怒,时而又悲痛万分。 情绪受到思维操控,或开怀大笑,或泪流满面。半步间有数种变化,唯独向前迈进的方向,始终没有受到干扰。 牧云早年间受尽苦楚,磨炼出来的坚强,在无意识状态下体现地淋漓尽致。 圣坛外围的关卡,与中段相比,显得像小儿科。 中段的幻梦,开始出现零碎片段。 有些是恶霸强抢民女,还有些是官吏草菅人命。罪恶丑陋,尽皆在刹那间冲击意识。 正义感越强的人,受到的冲击也就越猛烈。 牧云前行的速度再次放缓。 五马分尸的惨状与被迫上吊的冤屈,屠灭满门的杀人狂肆意狂笑,老实本分的百姓被逼到怒而杀人。 心理防线一旦决堤,愤怒、惊恐、忧虑等情绪瞬时便可击碎灵识之海。 对于元神来说,无异于毁灭性打击。 牧云没有退让的余地,只要有半分犹疑,等待他的就是万劫不复。 世事本就无常,若无黑暗,何来光明。 正因玲珑世界还有许多见不得光的不平事,才更需要仗剑鸣不平的侠士。 牧云有能力为天下苍生而战,枉死在梦魇柱中,岂不是负了一身修为。 更重要的是…… 圣心菩萨专程传授他功德经,希望牧云能够修成正果。尚未行远,便中途殒命。 这绝不是牧云报恩的做法。 抱元守一,将所有景象只当作没根由的幻梦,继续向前行进。 脚步愈发沉重,甚至有双腿不再属于自己的错觉。 圣坛中段将众生皆苦具象,用成吨的负面情绪,冲击人的意识。走过这段路,仿佛踏过了半生,灵魂之力开始变得脆弱飘摇。 若换作寻常人道灵识,早已被情绪力量击溃,绝难再前进半步。 牧云以远超常人的意志力,咬牙进入圣坛中心地带。 这里的怨念之浓厚,甚于中段千倍万倍。不仅如此,对元神的冲击,也不再停留于表象。 情绪再激烈,终究无法对元神造成伤害。 可圣坛中心地带不同。 第一步踏进去,脚底像踩到了万年玄冰,刺骨寒意顺着脚心往上涌,游遍奇经八脉,意识顷刻失去对元神的掌控。 这最后的一段路,已不由大脑主导,而是从出生开始到现在的积累。 若不具备常人不可及的意志,绝无可能接近风平浪静的阵眼。 辰星人的能耐深不可测。 他既然没在阵眼处施加多重防护,说明梦魇柱的破除,也在预先设定好的计划之内。 牧云提醒自己,并不是在沿着辰星人铺设好的路前行,而是恰好同路。 冰冷寒意度过之后,紧接着奇痒难耐之感,由全身各处的每个毛孔传来。 他喊不出,也无法笑出声。 痒感攀升到极致,变成了无尽的折磨。 元神是虚幻体,没办法挠痒,向上抬起的腿脚,仿佛被附加了降速效果,迟迟迈不到前方。 时间在同纬度中流失速度等同,但感官却有区别。 身处惬意舒服的环境中,总以为时光飞逝。换了个令人痛苦的环境,度日如年的艰辛,便像给时间加了个绊子。 牧云最感自豪的是,尽管失去了对元神的掌控,但依然在笔直向前,朝着最终目标进发。 火烧火燎的痛感从脚底传来,顷刻又传遍全身。 冰冷尚未完全消散,痒感亦有残留,再加上火烧的痛感,一时间体内像打翻五味瓶,各种奇怪感觉混杂,将痛苦推升到了另一个高点。 距离中心阵眼,尚有十余步的距离。 牧云身为阵法大师,明白每一步都会加入新的痛苦,叠加之前的苦楚,实非常人所能承受。 对于牧云来说,这反倒是一种修行。 迈步往前行,千刀万剐的痛感袭来,被过往历程增幅,更是难以忍受。 虽然打乱了顺序,但圣坛中心的阻碍酷似传闻中的十八层地狱。 当仿佛能吞下天地的饥饿感来袭时,牧云更加确定,中心区域的阻碍,正好应和地狱法阵。 牧云捱过十八重痛苦叠加,来到阵眼处时,双眼中暂时失去了神采。 难以自持地坐倒在地,缓了好一阵。那些似真还假的梦魇,依然无法从脑海中抹去。 仿若亲身经历,烙印在元神之中。 相传只有生前穷凶极恶之人,死后才会被打入十八层地狱,脱离轮回,经受亘古不变的折磨。 牧云修身持正,总是奋不顾身地投身于济世救民的大业。 只因接触五毒柱,元神便遭受十八层地狱苦楚。 辰星人的做法,愈加激发出了他的好胜心。 普天之下,牧云向来不服任何人。 以往破除五毒柱的迷惘,被斗志取而代之。 纵然是上刀山下火海,这件事也得办成了不可。 这是牧云的态度,也是他能走到如此地步的关键。 缓过气之后,召出太上金符,融入元神灵气,毫不犹豫地将其置入梦魇柱阵眼。 磅礴的灵魂之力即刻触发,彻底颠覆梦魇柱内部均衡。 牧云盘腿打坐,低诵不动明王经。 狂风暴雨终会消散,唯有赤诚之心不可动摇。 梦魇柱化为虚无,山洞中只余下朗朗梵音。 第149章 迟来的梦 历经十八层地狱幻象折磨,纵使钢筋铁骨,也会脱一层皮。 牧云眼下的境况,并不像坐念不动明王经般波澜不惊。 低诵一遍经文,勉强平复心神,引渡灵气进入招魂幡,发动逆向灵术,使元神重归本体。 头疼得仿佛快要裂开。 眼中盈满了泪水,山洞中的景象似若蒙上一层水气。 恩雅受到梦魇柱破灭冲击,生命力正在逐渐消散。 牧云强忍住剧烈的头痛,召出一粒续命丹喂恩雅服下。 他的灵识之海中起了滔天巨浪,眼前阵阵发黑。一个念头在脑海中浮现——辰星人在梦魇柱中设下的是能对元神和灵魂造成影响的十八层地狱酷刑。 牧云破除了梦魇柱,元神也在无形中受到反噬。 即便身体境况不佳,牧云还是必须要在续命丹效力维持期间,使恩雅的三魂七魄重归本体。 勉强发动灵术,牵扯到了脑袋,一阵近乎令人昏厥的痛感袭来。 脑仁的疼痛使牧云五官不自觉拧到了一起,咬紧牙关,完整地释放出灵术。 招魂幡发出莹白色微光。 微光粒子向中心处会聚,不久凝结成魂魄形态。除了没有丁点血色外,和处于昏迷状态的肉体别无二致。 牧云召出一个淡紫色的玉净瓶,尚未拔出塞子,身体已失去平衡,摔倒在坚硬的地面。 玉净瓶从手中脱离,滚到恩雅身旁。 恩雅突然睁开了空洞双眼,抱住玉净瓶,没命似的往嘴里塞。 若是搁在以往,牧云可以轻松抢夺。如今意识一阵清醒,一阵模糊。别说施展身法,就连站稳都是问题。 “别……别……” 他嘴里含混不清地嘟囔着。连自己都听不清,更不用指望失去了魂魄的恩雅能停止疯狂的行动。 玉净瓶的品质出奇的好,任凭恩雅如何啃咬,连牙印都没留下。 恩雅的嘴里流出鲜血,依然不管不顾地继续进行破坏玉净瓶的行动。 牧云心里明白不能再拖下去,否则灵魂和肉体之间会产生裂隙。到时就算将两者弥合,恩雅也会变成疯子。 他朦胧地看着恩雅,徒劳向前伸出手,痛恨自己的无力。 意识变得越来越模糊。 牧云右拳猛锤地面,碎石飞溅。尽管有痛感支撑,睡意还是像潮水般向他涌来。 灵识之海受到梦魇柱圣坛冲击,需要自我修复。 可若在眼下这个档口失去意识,无异于亲手杀掉了恩雅。对于牧云来说,这是件不可饶恕的事。 猛力咬破舌尖,仍然无法抵抗困倦之意。 绝望感从心底浮现,只不过已经失去对身体的控制,甚至连叫喊都做不到。 他有点后悔,或许本就不应该干预五毒柱。 如果没有接触辰星人布下的奇妙柱子,也不至于深陷绝境,遭受十八层地狱酷刑之苦,连累纯洁的精灵女王。 两滴泪从眼角滑落,顺着太阳穴,滴在石面之上。 灰尘被泪滴吸收,飘浮在表面。 牧云从出生到现在,从未体验过绝望。此时遇见,无力感席卷着他的心。 恩雅的魂魄颜色变得越来越淡,随时有可能被勾到阴曹地府。一旦喝下孟婆汤,就再也没有挽救余地。 绝望感也开始变得模糊。 只要合上眼,立即便会陷入昏迷。 “谁能来救救我?!”他的心在呐喊。 恰在崩溃来临之前,丹田涌现一股温润能量,迅疾游遍全身。 功德经的运转,给已经无比糟糕的情况带来了转机。 灵识之海的剧烈波动和身体的疲倦,顷刻间消失不见。 寿元延长五载。 牧云无法洞悉功德经的玄妙,但它的判断,终归对牧云最有价值。 意识恢复清醒,闻听得山洞中玉净瓶掉在地面的声音和恩雅摔倒的闷响。 她倒下时后脑磕到了石头,所幸有续命丹护体,并未伤及性命。 牧云没理会次要的外伤,箭步冲过去,一把抓起招魂幡。按照规律舞动,趁续命丹效力将近的时机,将恩雅的三魂七魄赶回身体之中。 接着收起招魂幡,取出特效金疮药帮她医治方才出现的外伤。 恩雅面色苍白地睁开清澈双眼,茫然看着牧云。 她没有大碍。 只是魂魄脱离时间太久,尚需些许时日方能复原。 黄枫山的山顶,显然并非适宜静养的所在。 牧云不得不背起恩雅,用捆仙绳将其固定,带着她从光滑悬崖上回到半山腰。 此时已是深夜,黄枫山中有夜行猛禽啼鸣。 牧云手中提着虎魄刀,以备不时之需。 下山路途中,没再遇到阻碍。 接近柏叶城北城门,牧云复又戴上面具,出示令牌之后顺利进城。 城门官看到了恩雅的尖耳朵,知她是精灵族。然则人微言轻,不敢正面多言。 待牧云进城之后,方才和相熟的军士们小声议论。 有人说牧云带回来的是要与人皇和亲的公主。 众守门军士皆认为在理,小声议论几句人皇萧熙和龙华公主。 城门官意识到话题正走向失控边缘,赶忙收束手下军士,以免祸从口出。 客栈生意冷清,很早就关了门。 牧云拍手叫门,过了一阵大堂传来有气无力的回应。 店小二睡眼惺忪,脚步声有些拖沓。拉开门栓,让深夜来客栈的牧云进店。 “两个房间?” 小二偷眼瞧了瞧恩雅的绝美容颜,确认一遍,领着牧云到二楼客房。 牧云解开捆仙绳,将恩雅放在床榻之上,帮她盖好棉被,随即离开。 他回到自己的房间,掀开被褥,发现昨夜梦中砸出的窟窿,被用略带潮气的木板填充。 客栈生意不兴隆,能省的地方都省去了开销。 甚至连打杂的小二,都是店家亲戚,偶尔才会支付工钱。 牧云躺在床上,闭眼皆是梦魇柱中见过的那些生活在黑暗里的人。翻来覆去睡不着。 索性起身打开房门,双手撑着栏杆,看一楼大堂里的空桌子。 条凳倒放在桌面,平素坐客人的位置成了过道。 柜台上点着盏油灯。 小二坐在离柜台最近的桌子,趴在桌面上休息。面带微笑,嘴角流出了口水。 梦魇柱和独眼魔人已经消失,找不回过往的梦境,但从今往后,他们可以在梦境里享受连想都不敢想的片刻美好。 牧云戴着面具,恐怕惊吓其他客人,又回到房间,从玉葫芦中召出酒坛,月夜独酌消遣。 笃笃笃。 响起敲门声。 店小二在沉沉睡梦中,夤夜来了访客,难免令人觉得蹊跷。 牧云戴好面具,开启房门,只见门外站着位披衣服的汉子。 他见到牧云脸上的笑脸面具,不禁被吓了一跳。 “我想请问,你有没有做梦?”汉子紧张地问。 “有,而且是美梦。” “原来不是怪异,那我就放心了。”汉子脸上带着笑意,“抱歉,打扰您休息了。”说完,告辞回了客房。 牧云并不怪罪男住客的突然到访。相反,这件事给他提了个醒。 梦在柏叶城被当成怪异,于夜入梦,定然会令不少人感到紧张。 柏叶城中发生这种事,城主难逃干系。只是有独眼魔人的威慑,也不能将罪责全推到他身上。 牧云下了楼,摇醒小二讨要纸笔。 小二用衣袖擦干净嘴角的口水,从柜台底下翻出落满灰尘的宣纸,从中间抽出一张,递给了戴面具的牧云。 他接待过的客人数量不多,最怪的当属深夜还戴面具的牧云。 更怪的是这个怪人的字文秀隽丽,排版极其工整。寻常的信件,写出了书法的质感。 店小二理解不了牧云,便愈发觉得他怪。 抱来一只雀鹰,将信件卷好放进去,打开窗户,放它远行。 “你做梦了吗?”牧云问。 店小二怔了一下,紧接着脸红成了番茄。 他平生第一次做梦,内容很离谱。 少男心事不敢说与旁人听。 转念一想,再怪也不会超过深夜戴面具的男人。 将梦中娶妻,一夜春宵的梦境讲了出来。 “老人们都说做梦是禁忌,我不这么想。”末了,小二说。 “我也这么认为。” “我还以为你会有另外的想法。” “有人支持你,难道不好吗?” 小二张了张嘴,终究没说出不想被当成怪人之类的话。 再如何不懂事,也知道要给客人留面子。 万一牧云是个急脾气,还容易引来一场暴打。 好字是最好的回答。连说三遍,以表敬意。 牧云回到房间,特意打开窗户。 此刻还未到三更天,城主的回信随时有可能抵达客栈。 果不其然,雀鹰在牧云酒意阑珊时飞进房间。 牧云打开信筒,取出了城主的回信。 由于未曾摆明身份,回信字里行间透露着一股傲慢。 指尖燃起火焰,将回信付之一炬。 他不以真面目示人,不过是图个方便。 只要摘掉面具,梦境之困扰便可迎刃而解。 将面具收进玉葫芦,饮尽坛中酒,躺倒在床上闷头大睡。 他又做了个美梦,圣心菩萨拥有了自己的洞府。 拜山头的那天,在宴席上遇见曾和他生死相随的龙女锦玉。 本想上去打招呼,转头变成了带着妆容的黎颖。 将神赋的记忆涌上心头,一阵怅然若失唤醒了他。 缓慢睁开眼,凝望晨光映照下的远山。 原来经历过的事,永远都不会遗忘。 那些记忆只是识趣地藏了起来。 偶尔午夜梦回,恍如昨日重现。 第150章 骡马车夫 人生在世,名声相当于简介。 不曾见面的陌生人也会在听见名字的那刻,产生基于传闻而做出的判断。 例如观音菩萨的大慈大悲,齐天大圣的大闹天宫和终成正果,二郎真君劈山救母,永世被人们所铭记。 牧云还远未达到名震寰宇的地步,士子们对他的抹黑,一定程度影响了他在大夏国的威望。 他的突然到来,除了身居高位的城主,并没有引发太大反响。 起初难免有些失落。 牧云坐在房间里喝酒,听着客栈里稀疏客人的议论。猛然意识到,人类远比想象中坚强。 柏叶城的百姓能适应百年无梦的生活,也能逐渐接受梦境归来。 这只是关于适应的问题,顺其自然即可。 牧云算定下根毒柱的虚弱时期,留在客栈里,照顾受到牵连的恩雅。 精灵族人的生命力,加上自身化腐朽为神奇的力量。她的恢复进度远超预期。 只过了半个月,恩雅又变得生龙活虎。 牧云自知又进入不成功便成仁的循环,答应恩雅有机会去精灵族栖居地游玩,通过神机营传送法阵,送她回了北方唯一气候与南部疆域类似的精灵森林。 客栈小二和牧云是同龄人,自幼没读过书,跟牧云厮混十几天,学到了许多有用的东西。 他也听过传闻,每日近距离接触,得出和传闻完全不同的结论。 牧云不仅不是沽名钓誉之辈,性格还很随和。时常会讲些笑话,逗得他开怀大笑。 至少他明白了一个道理,传闻难辨真假。想要了解一个人,最好的选择还是亲自去接触。 柏叶城的百姓见面互相谈论的都是梦境。 时隔百年之后,这变成了新鲜事。 客栈的生意还是没什么起色。牧云给店家提了个建议,把客栈改成茶馆,供过往的旅人短暂歇脚,同时便宜的茶水也可以使爱好谈天的人们聚集起来。 店家情知客栈继续经营下去,连雇厨子的钱都拿不出。 只好给厨子结了账,摘下客栈招牌,挂上请牧云提笔的“茶”字木牌。 起初是过路的行人口渴进来喝了碗茶,觉得环境和茶水不错,邀约相熟的朋友来此闲坐。 继而口口相传,比之经营客栈时期,客流量逐日增长。 店家脸上时常挂着笑容。 小二有了更多可以谈天的朋友,人也更加开朗。 牧云住在二楼,享受难得的静谧和快乐。临出发时,结算了双倍房钱,以资助小茶馆生意。 举手之劳,又换来几十天的寿元。 功德经只要运转,疲劳和伤痕就会随之消失。这种不明底细的神奇功法,给牧云带来了莫大好处。 他本想步行前往下一站,奈何在柏叶城迁延日久,只能利用蜀山的传送法阵。 冯天道赠予的长老令成为护身符,成功说服将军。 只不过目的地一片乱象,无法直接抵达,只能退而求其次,传送到了距离目标百余里外的百花城。 …… 牧云在柏叶城发现大多数人并不认识他本人,因此省去戴面具伪装的环节,行出传送法阵,先去找百花城神机营将军,探听河洛城的情况。 “各城镇神机营的联系并不紧密,而且河洛城里本就有古怪,因此本将军没有情报能提供给先生。” 牧云明白百花城将军没有说谎,谢过他的帮助,离开防卫松懈的神机营。 百花城以养殖花木为主业,附近没有妖邪作祟,因此神机营的军士们平日里都在修炼。 他们的修为普遍较高,使得妖邪更不敢接近。良性循环,成了个难得的太平城镇。 牧云想要在明天前抵达河洛城,前往驿站找马车。结果车夫们一听目的地,都不愿意跑这趟买卖。 探问究竟,都说河洛城不是人去的地方。他们是生意人,向来有钱就挣,可也怕有命挣没命花。 话说到这份上,再上赶着唠就会显得絮烦。 牧云走出驿站,正巧路边有个晒太阳的男人。 男人一见他,急忙凑过来问道:“客官,坐骡子车不坐?” 牧云转眼看向男人。 男人戴着顶边缘磨破了的黑圆顶小帽,正前方的玉饰已经抵押给了典当行。破夹袄袖子上一串补丁,棉裤打着褶,棉鞋里的棉花已经变得很薄。 通常情况下,着急赶路的人都会选择乘马车。如今没人愿去河洛城,只好退而求其次。 牧云不喜欢骗人,把此行的目的地讲清楚。若男人愿跑这趟买卖,便是情出自愿。若是不愿跑,也是人之常情。 男人二话不说,立马接下了这单生意。 百花城里马车数量太多,几天接不到生意,家里已经揭不开锅。 性格彪悍的媳妇整日里和他吵架,扰得心烦。哪怕知道河洛城附近不太平,还是得走一遭。 反正牧云要去河洛城,终归有人要做这笔买卖。 为何不能是我呢? 男人如此想。从褡裢里取出干净的毡垫,放在骡子车上。 他用破布扫了扫骡子车前桥,就势坐在那,鞭子打了个响。 身体强壮的骡马立即迈开蹄子,往百花城东门行。 男人的一切东西都是旧的,唯独营生用的毡垫和担任脚力的骡马用了心。 可他没钱买马,导致生活始终不上不下。 牧云于路无事可做,和赶车的男人聊天,得知他叫马雄,老家是距百花城几十里的小山村。 他没啥文化,只会养骡子。 以往在村子里,到了春耕时节帮人犁地,生活过得很滋润。 可他始终向往城镇,攒了一笔钱,带着老爹和老娘搬到百花城。 地界变了,赖以为生的手艺没变。 原本吃香的骡子,在城镇里成了下等货,生活就开始变得困难。 他为了逃避现实,曾染上去勾栏听曲的瘾。一来二去,和那里的头牌姑娘熟识了。 前阵子忽然听闻勾栏被取缔,头牌姑娘凤仙也来到了他家。 俩人都有意向,一来二去成了婚。可凤仙终究是吃过见过的主,马雄的骡马车承载不了她想要的生活。 自从成婚后两人时常争吵,不再有相识相知时的默契,也没了远观不可亵玩的美好。 生活像千斤担,压弯了马雄挺直的脊梁。 他没有一匹马,总觉着不光鲜。不光在媳妇这里受气,在同行们面前也抬不起头。 凤仙日常开销太大,家里的积蓄日见稀少。舍不得卖跟他多年的骡子,也就没钱买马。 “感情这东西,有时候就是累人。”马雄自嘲般地笑了笑。 他说的是和老骡马之间的感情,但牧云认为这句话涵盖面可以更广。 情劫连部分天神都逃不过去,更何况世间复杂的七情六欲。 若没有他,或许马雄永远都不会娶凤仙。如果将这件事说明,或许会得到几句奉承的话,也许会被马雄暗地里记恨。 总归人心难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谈钱终归没错。 “我资助你一匹马,如何?” “这可使不得。”马雄是老实人,急忙回头道,“虽然这趟买卖有危险,但和一匹马的价格相比,这点危险就不算什么了。” 牧云听完这话,明白马雄没有丢掉庄稼人的本份。即便开始做买卖,也容易吃亏。 如今和城里的凤仙成了婚,他连回小村庄重操旧业的余地都没有。 不知不觉间,日渐向西沉。 牧云思忖良久,还是觉得世人皆苦这话没错。 他自己也被困在茫茫红尘中,想简单的解救世人。真正接触过,方知个体终究要面对生活中的各种困难。 唯一能做的就是尽好本分,为世人创造更好的生存环境,也让自身能够益寿延年。 马雄的骡马车停在了河洛城外围。 五毒柱是牧云和辰星人之间的一次隔空较量,他不想把旁人牵扯进来。 辰星人的实力远超出牧云想象。他布下的五毒柱,令牧云心生恐惧。 无法预知的情况,使向来充满自信的牧云心中有几分忐忑。尤其是经历地狱酷刑后,这种感觉更为明显。 马雄问道:“客官,需要我载你回百花城吗?” 牧云很欣赏马雄的善良,想让他过得好一点,召出一个钱袋,说道:“这里太危险,你还是趁早回百花城。去骡马市买匹马,再拉客就有了底气。” 马雄坚执不肯收。 牧云思忖片刻,召出一个结界罗盘,说道:“既然你愿意在这儿等。我帮你布个结界,以免歹人害你的性命。” 马雄这才知道,和他聊了一路的男人是个修仙者。 河洛城这种不太平的地界,也就只有他们这些拥有神奇能力的方外之人,方会大胆涉足。 牧云安置好车夫马雄,临进城时掐指一算,不禁庆幸马雄没有收下钱袋。 河洛城附近多山贼,他们的一举一动都处在监视之下。 由于情报有限,才没有直接对二人动手。 若是马雄独自折返,定会死在山贼手中。正是他心地善良,命里才没有此番大劫。 牧云暗自感叹天理循环的存在,深吸一口气,迈步走入没有城门军把守的西城门,进入西方毒柱所在地。 一种由骨子里滋生出的恶念,霎时涌上心头。 事出反常必有妖。 牧云瞬间领悟,这次将要面临的考验究竟是什么。 第151章 无法之城 人之初,性本善还是性本恶的辩题,可以不眠不休地讨论三天三夜。 可若把视角局限在河洛城这个地界,却有着近乎明晰的答案。 牧云接触五毒柱伊始,便会根据它们的特殊能力以命名。 河洛城的毒柱可以激发人类所有恶念,因此定名为极恶柱。 这里已经变成了纯粹的江湖,实力最强者担任城主,不遵从大夏律令,可以随意屠戮。 保护平民者为侠,可在暗无天日的河洛城,鲜少人具备舍己为人之心。 所有人都陷入了杀戮的循环,今日斩下别人的头颅,明日亦有可能死于非命。 百姓和商家早已逃离,余下来的都是无可救药之辈或无法掌控命运的可怜人。 双手沾满鲜血的家伙,在牧云眼中等同于野兽,动手时便不需再留情面。 布满血丝的双眼,成了河洛城疯子们的名片。 每个人的眼神都极尽癫狂,闪耀着嗜血的光芒。 乾坤棍在和魔枪对敌时被青色黏液腐蚀,器魂受损,暂时无法使用。 面对入了魔的普通人,唯有祭出虎魄刀。 甫一进城,就见屋檐上靠坐着胡子拉碴的剑客,腰悬太极壶,畅饮葫中酒。 “年轻人,我劝你不要进城。” 他不独对牧云说,也对每个想进入河洛城的人发出警告。 牧云仰头问:“河洛城里的人都受极恶柱影响,陷入了癫狂。为何你没有事?” “无欲无求,自然无魔。”剑客斜觑了牧云一眼,“你来了,我就该走了。” “为何?” “极恶柱碰到了克星。”说完,剑客化作一缕尘烟,随即消失不见。 霎时的灵气波动提示牧云,对方是个仙人。 仙人只说他是克星,并没有讲明是源于至善,还是令人胆寒的恶。 牧云方起杀心,胸前便传来微凉的触感,心境重又变得平和。 他取出菩萨吊坠,只见它正发出莹润微光。 天道修罗可以杀生,但青龙居士既为俗家弟子,便不可轻言屠戮。 河洛城里的恶已经超出常人认知,若开了杀戒,所有人都得死。 如果真的这么做了,功德经会有怎样的回馈,完全是个未知数。 牧云想成仙,就不能在这件事上铤而走险。 犹记得降雷劈死恶霸地主古三,最终耗损五年寿元。 若在河洛城杀生过多,很可能在此地丢了性命。 牧云收回虎魄刀,召出早年间用铁力木做的长棍。以此兵器提醒自己要以戒行为主,不到万不得已,不可出手杀人。 极恶柱和梦魇柱有一个共同点,与此间恶念相协。如今是虚幻形态,即便找到它的方位,也无法动其分毫。 唯有压制住恶念,方可解除灾殃。 这件事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难于登天。 牧云先去了趟蜀山神机营,但城里的将军声称河洛城是按人间江湖规矩行事,并没有妖邪作恶,因此不可插手城中之事。 情知无法从神机营得到助力,牧云告辞出营,前往寺院的路途中,始终在思索神机营定位的问题。 修仙者不可轻易涉足常人生活,亦不可侵扰轮回。 这是法则定下的铁律。 蜀山遵循的正是无为之道,以自身修为和法宝护佑一方百姓,免受妖魔荼毒之苦。 对于由人心不足带来的灾难,他们的选择一向是袖手旁观。 绵延数亿年的人族历程中,蜀山并非开始就是这种做法。只是经过反复实践,找到了最为均衡的处理方式。 牧云有长老令,但也不会坏了神机营的规矩。 想要破解俗世魔障,还需入世之人。 牧云的玉葫芦中养着一只方便通信的金雀鹰,取出信笺,给白马寺弟子黄羽写了封信。 他虽是金翅大鹏鸟,却也有颗济世心。 最重要的原因是实力强劲,即便来到河洛城,也不会遭遇风险。 金雀鹰振翅高飞,眨眼间消失在视野里。 牧云施展轻身术,在屋顶间飞奔,很快来到中心城区。 森森白骨,曝尸街巷。 腥臭气息扑面而来,呛得人眼泪直流,咳嗽不断。 几个食尸者趴在腔子上饮血,画面更是令人作呕。 牧云心中的怒火直线上升,为免情绪失控,很快又离开了中心城区。 触目惊心的场景,在脑海中不断盘旋。 他寻了个隐蔽所在,盘腿打坐,默诵金刚经安定心神。 黄羽带着金雀鹰来到河洛城,先行放它进城。紧随其后,顺利找到了牧云的方位。 他还是如以往那般冒失,进门时没收住翅膀,险些将门廊撞出个窟窿。 牧云收回金雀鹰,便知来者何人,急忙起身出迎。 “这地方邪念滔天,城上有股实质般的黑气。”黄羽接到的信件里只提到要他来河洛城助阵。 至于究竟所为何事,确是一点也不知情。 牧云不想耽搁太久,将辰星人和五毒柱的事简略讲述一遍。 黄羽感叹道:“贫僧本以为万妖山之行后,你会选择功成身退。没成想又听到你在上京城的消息。如今又在跟造物主级的强者隔空较量,真是一刻也不得闲啊。” “对常人来说是生命不息,奋斗不止。我正好反过来,奋斗不止,方能生命不息。” “也对。你修行了圣心菩萨传授你的法门,”黄羽笑道,“要我说这可以算作是最正确的决定,否则哪里有人肯如此尽心尽力。” 牧云不反驳,也不全然赞同。 入世修行者不只他一人,还有许多大公无私之辈,以萤火之光照亮世界。 “你打算怎么做?”黄羽悟性不错,缺少大智慧,鬼点子也没有牧云多。 牧云暂时没有答案。 他看着黄羽,蓦然想到一件事,问道:“你在进城时,有没有感到一股发自心底的邪念往上冲?” “邪念倒是有,但很快被我压制下去。” “可有法宝?” “我随身佩戴着文殊菩萨加持过的念珠,所以能够保持本心。” 菩萨的法宝可以克制极恶柱的邪念入侵,可天底下仙级的菩萨并不多,经过加持的法宝极为罕见。 如若不是五毒柱能破坏法阵结构,牧云便可布下法阵,减除河洛城里的邪祟之气。 失去一项重要技能,物理攻击又对虚幻形态的极恶柱无效,正应了牧云的软肋,颇有种有力无处使的感觉。 他心里清楚护柱兽的能力必定超乎想象,届时又是一场硬仗,并不急于过战斗瘾。 二人皆有夜视能力,趁着黑暗遮掩,分头展开行动,约定天亮前在护法寺集合。 牧云戴上面具,再度前往中心区域。 夜已深,寂寥广场上只余下枯骨,间或有几声猛禽啼鸣。 河洛城里的一切,仿佛都蒙上了一层晦暗的血色,甚至连空气都弥漫着血液的味道。 长期在这种环境里生存,哪怕没有极恶柱影响,也会变成嗜血的猛兽。 转过一个街角,跳上一座屋檐破败的房子。 隔壁街巷中传来兵器碰撞的金铁交击之声。 牧云悄然摸过去,旁观两位侠士的拼死赌斗。 用剑者年龄稍长,功力深厚,剑法使的天衣无缝;持刀者明显更为锐利,招式大开大合,每次出刀都想取敌性命。 终究是老狐狸占据上风,觑准时机挑中刀客肩窝,将其驱赶出了街区。 没有死人的战斗,与河洛城眼下的气氛并不相符。 牧云见剑客意欲进院,跳进街巷,故意发出落地的声响,吸引他的注意。 剑客以为刀客去而复来,猛然停住脚步,冷声道:“不想死的话就快滚!” “在下只是过路人,前辈无需忧心。”牧云语气恭谨,以使对方放松戒备心。 生活在人吃人的城池里,神经总处于紧绷状态,难得听见句好话,难免会怀疑对方的动机。 “你若是想挑战我,尽管放马过来,”老剑客毫不含糊地说道,“没必要故弄玄虚。” “晚辈偶见争斗,故来拜会老前辈。” 老剑客转过身看向牧云,见他身形瘦长,戴着张白面具,在月色映照下,看上去不像好人。 可他是行走江湖多年的老剑客,看人不光用眼,还有杀气作为参考。 牧云身上并无杀气萦绕,因此断定所言非虚。 “你是何人?为何要来河洛城。” “这座城池曾有过光辉的过往。我不忍看它沉沦,想把它拉出苦海。” 老剑客开怀大笑,左脸上的刀疤被拉长,露出满口黄牙。 “你的口气比老夫还大。” “敢问前辈尊姓大名。” “老夫姓温,名曰长河。” “晚辈牧云。” “你就是牧云?”温长河略一仰头,显得潇洒不羁。 “正是。” “为何要戴面具,遮住你的容颜?” “这座城里满是污秽之气,戴面具以策万全。” “如若不能直面黑暗,何谈将河洛城拉出深渊。既决定赴汤蹈火,又何必拘泥于小节。” 牧云总是保持清醒和克制,尽管温长河说的话有道理,但他还是决定戴着面具行事。 不过很快,他就改了主意。 温长河跟牧云一样,心里存在着至纯的善良和侠义。 他可以对抗极恶柱的侵扰,固守本心。离开这里是再简单不过的事,但他选择留下,保护未被邪气污染的孩童。 牧云唯恐面具吓到孩子们,进屋前将其摘下。 对于善良,终归要回以善意。 第152章 人多力量大 无论再恶劣的环境,也会有人与众不同。 即便是堪称无法地带的河洛城,也有出淤泥而不染的个例。 温长河来此城中已有二十余载,始终做的都是同一件事——找到那些人性未泯的小孩,把他们从酷刑者的手中拯救出来,再暗中寻找机会,将其遣送出城。 二十多年来,见惯了最本真的恶,依然能固守本心的力量,令人为之动容。 食尸者是身居高位的人培养出来的变态物种,从小让他们吞噬腐肉。大多试验品在成长过程中死亡,只有一到两人能存活。 他们长到成年,已经不再是人类,而是类似于行尸走肉的清道夫,专门在城中进食那些腐臭破败的尸体。 即便连这种人,都不敢接近温长河。 他们是发出腥臭的恶,见不得天日,也不敢靠近拥有至善的灵魂。类似于阳光与暗影,善与恶在城中划出了明显的分界线。 孩子们的眼神明亮而清澈,内敛和隐忍来自于生活的苦难。 温长河在照顾他们的同时,总是灌输一个理念——假如有朝一日有能力,定要回来解救这座哭泣的城池。 二十多年的时间里,温长河总觉得时机未到,因此不曾与当初受过帮助的孩子们取得联络。 除此以外,数年生活历练,谁也很难保证心性不会变更。 温长河从未放弃过拯救河洛城的希望,可他心里也清楚,这大概率是件无法达成的幻梦。 突然有一天,来了两个志同道合的人,而且他们还是问道求长生的修仙者。 恰如拨云见日,摇摇欲坠的希望之火,再度熊熊燃烧。 城中区的极恶柱并非圆柱体,而是人类雕塑。整体呈黑色,给人以阴鸷感。 牧云看到极恶柱的那一刻,便感受到了辰星人满满的恶意。 可一接触仍然保留纯真的少年郎和孩童,又觉辰星人对人心的判断,充满了傲慢与偏见。 黄羽气鼓鼓地坐在毡垫上,说道:“这样的城池实在是没有拯救的必要了。” 他也曾见过很多黑暗的东西,但与河洛城里表现出的人性相比,实属小巫见大巫。 辰星人是高高在上的存在,黄羽不敢批判,吐槽两句见好就收。 这是法则的一部分,俗称为尊卑有序。 牧云敢于破坏五毒柱,便没有把辰星人放在眼里。他们的想法不同,说出的话也有所区别。 作为旁观者的温长河,更赞同牧云的观点。 人生来既有善良的一面,也有邪恶的一面,混杂在一起,构成了这个世界独有的灰。 一个人无法用绝对的善恶来评判,而辰星人将善良完全泯灭的做法,已经超出了造物主职责范畴。 玲珑世界的修仙者,对辰星人的了解并不多。不清楚他的来历,也不知道实力究竟有多强,更不明白为何偏偏要在玲珑世界布置精巧绝伦的五毒柱。 一切都是未知,唯有眼前的事物真实到触目惊心。 黄羽本想一走了之,可他终究是佛门弟子,以慈悲为怀,几经挣扎,最后还是决定留下。 发完小脾气,三人的讨论回归了正轨。 温长河想给曾帮助过的人送信,让他们再次回到河洛城,把这座城市从罪恶者手中夺回。 黄羽想要借助水火的力量,造就一场大灾难,彻底清除孽障,在废墟中重建一座崭新的城池。 这个想法并不符合佛家的慈悲,而且忽略了隐藏在暗处的极恶柱。 只要它还存在,这里就会诞生纯粹的恶念。 经过多番商讨,黄羽终于明白牧云在和怎样的家伙在斗争。 辰星人有吞天吐地之神威,只是太过邪性。 五毒柱的存在即是明证。 黄羽一旦出离愤怒,理智就会被抛到脑后,全然忘记要对上位者感到畏惧,主动请缨,担任物理防御的职责。 “咱们要做的事既简单,同时也很困难。目标就是让城里的善良和正气,能够压住阴暗与邪恶。”牧云经过多番推算,认定这次难以靠个人力量成事。 他需要帮助,而且数量越多越好。 牧云没有客气,提笔给远在上京城的龙华公主写了封信,借用他手底下的精锐麒麟军,并点名要先锋营罗烈带队来河洛城。 凭牧云和龙华公主的关系,根本不需要阐明征调军队的目的便可成功。 龙华公主的命令传到先锋营,罗烈带一千轻骑兵,昼夜兼程赶往河洛城。 他是个性格彪悍的武将,莫说是人间炼狱,就是让他去地狱闯上一闯,也不会有半分犹豫。 牧云本想请圣心菩萨出山,又恐耽搁了她的修行,写信通知无尘尊者。 他的法天相地,在河洛城可以派上大用场。 温长河也没闲着,派出数只雀鹰,给在各处闯荡的游子们写信。 最先抵达的是罗烈率领的先锋营。 他进城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到牧云,和后者约法三章。仅是合作关系,没有上下级位阶。 牧云并不在意指挥权,也不在乎地位高低。只要肯来河洛城助力,虚名无关紧要。 罗烈是个性格豪爽的汉子,心里没那么多弯弯绕,平时也不会思考人性善恶的问题。他只负责训练士兵,勤修武技,执行命令,上阵杀敌。 极恶柱的力量,对他和军士的影响微乎其微。不仅如此,还被常年打仗自带的气场,冲破了上空淤积不散的黑气。 温长河相较于温润如玉的牧云,更喜欢直来直往的罗烈。 豪气干云,方能配得上独来独往的大侠。 罗烈得到了牧云的许可,与三人道别,紧接着带领一千轻骑兵在河洛城里展开扫荡。 牧云有功德经的限制。他们这些行伍出身的军士,更喜欢干净利落地行事。 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 罗烈的先锋营抵达宽敞亮堂的城主府,登时擒了两个看门的府兵。 牧云恐罗烈有闪失,让黄羽暗中保护。 果不其然,大摇大摆攻进城主府的先锋营军士,遭遇了连弩射击。 城主宁布是在死人堆里爬到了这个位置,不光是本领超群,更兼有心狠手辣。 突施冷箭,正中罗烈肩膀。 箭头上涂满了尸毒和鹤顶红,不仅要让目标身死,还得令其受尽折磨。 黄羽及时赶到,打退城主府兵,下令先锋营撤离。 先锋营在几个街口外重新集结,副先锋将官清点人数,发现折损百余名兄弟。登时怒从心中起,恶向胆边生。 身处极恶柱所在的河洛城,任何恶念都不能兴起,否则便会深陷其中。 军士们看到副将官布满血丝的双眼,意识到不妥,可他们是以服从命令为天职的军士,又一次杀向了城主府。 黄羽察觉到异常,暂且将陷入昏迷的罗烈放在城隍庙,现出本体,振翅起飞,中途截住想要为罗烈报仇的队伍。 “你们贸然前去只会送死,还是先回护法寺,从长计议为好。” 副将官双眼通红,想法不受控制,喊道:“拦路视为攻击,请火速让路!” 黄羽对麒麟军没有深厚情谊,见副将官不听号令,化作一阵风,将其从马上提起,落在了远处屋顶。 “将士们听令!罗将军伤势严重,在没有帮他治好伤前,任何人不得轻举妄动!” 副将官身子悬空,随时有被扔下去的风险,不敢再高声喊嚷。 先锋营的军士撤退至护法寺,各个无精打采,失了刚来时的锐气。 无尘尊者借用了蜀山的传送法阵,乘坐莲台来到黑气冲天的河洛城。他知晓会合地点,下了莲台,径奔早已没有僧人的护法寺而来。 刚一进寺院,就看到脖颈和肩膀发黑的罗烈。 “各位施主不要轻举妄动。” 牧云闻听此言,知是故人来,转头急切问道:“尊者可有解救之法?” 罗烈是悍勇之人,也是龙华公主的得力干将。请他来河洛城助阵,若不能完璧归赵,于情于理都不好交代,因此寄希望于刚赶来的无尘尊者。 无尘尊者从玉葫芦里召出一瓶金丹,取出一粒,喂给昏迷中的罗烈。 金丹入口即化,变成一缕灵气,旋即游遍全身。 罗烈脖颈和肩膀处的黑气迅速变淡,凝聚在创口附近,流出冒着青绿色烟雾的黑血。 他缓缓苏醒过来,吐出一口鲜血。只觉身体困乏,有种透支严重的无力感。 副将官的心境随着罗烈身体好转而逐渐平复,眼中猩红褪去,暗自庆幸有人拦阻,没有酿成大祸。 “我太鲁莽了,白白害死了弟兄们。”罗烈是个硬汉,如今身体虚弱,难得展现出了柔情一面。 众人悉皆安慰几句。 罗烈的情绪来得快,去得也快。 他包扎好伤口,坐起身问道:“城中局势远比想象中复杂,接下来应当如何行动?” 温长河道:“诸位都是豪杰,如果各自为战,形同一盘散沙。不如暂时推选一位领袖,听其调遣,以免被逐个击破。” “你在河洛城生活了二十余年,熟悉这里的大街小巷和各方势力。这个临时领袖的位置,非你莫属。”牧云率先发言。 他的话立马得到了大家伙的支持。 温长河明白事关重大,也没有推辞,顺理成章成为了临时领袖。 “现在的当务之急,就是让河洛城中充满正面情绪,一扫堕落阴霾。只要牧云能击破极恶柱,收缴那些穷凶极恶之辈,就不是什么难事了。” 罗烈听得不是很明白,问道:“我们该如何做?” “开篝火晚会,载歌载舞。或者聚坐饮酒,畅谈心事。”牧云给出了明确建议。 “竟如此简单?” “喜庆氛围最容易冲淡阴霾,只要足够多的欢乐,不愁压不住河洛城的邪恶气息。” 先锋营将士平白折损了百余人,先行祭奠亡灵,第二天才开始行动。 城中各方势力暗中观察涌进城里的陌生人,只听得他们开怀畅饮,大吵大叫。各个脸上洋溢着灿烂笑容,看起来仿佛并不在意河洛城的凶险。 在弄清楚缘故之前,没人敢轻举妄动。 接连三日,护法寺里传出的都是欢声笑语,然后便见一个丰神俊逸的年轻人离开了护法寺,独自前往城中区。 暗中潜伏在护法寺附近的人们跟了上去,想找机会下手。 只见年轻人行至中心广场,仿佛穿过一层无形的屏障,瞬间消失在视野里。 人们不再潜伏,纷纷赶到年轻人消失的地方。四下里乱摸,却找不到任何结界存在的痕迹。 “莫不是鬼怪?” 有人喊了一句。 一石激起千层浪。 众人都怕遇到怪异,作鸟兽散。很快,广场上只剩下了食尸者咀嚼的声响。 第153章 一场好斗 大蛇柱和梦魇柱都只能被动防御。 河洛城里的极恶柱,和前两根毒柱有本质区别。它在百余年间吸收了磅礴的邪恶之力,可以幻化人形。 一袭黑色长袍,肩颈处隐有黑气萦绕,双眸中没有眼白,瞪视着闯进禁地的牧云。 牧云身上有大蛇柱的气息,也拥有五毒柱的力量。只是再怎么感应,也不认为是五毒柱幻形。 “你是何人?” “我是来除掉你的。”牧云开门见山。 “你倒是爽快。” 极恶柱抬起右手,一缕黑烟凝聚成形,幻化为一柄通体赤红的长刀。 牧云召出虎魄刀,二话不说,和极恶柱战在一处。 银色刀身和赤红刀身相遇,火星迸溅,发出连串清脆爆响。 落叶刀翩若惊鸿,招式精妙利落。与寻常刀法相同,只有进攻,防御力稍弱。 极恶柱的刀法则不同,不仅攻守兼备,而且在和牧云的碰撞中丝毫不落下风。速度和力量,以及身法进退,全部旗鼓相当。 牧云是以体术见长的修仙者,突然遇到强敌,感受到的不是阻碍和困难,而是一种发自内心的愉悦。 人们常说无敌最寂寞。 其实不仅寂寞,而且很容易卡在瓶颈,难再有境界上的长进。 牧云自从跟蛙侠学会落叶刀法之后,所向披靡,无往而不利。 一朝遇对手,立刻感受到了刀法中的不足之处。如若不是和极恶柱对敌,很容易自认为天下无敌。 牧云动态视力极其出色,暗中观察极恶柱的刀法套路,瞬间在灵识之海中过了一遍,旋即将其化为己有。 极恶柱很快占据上风。 一招飞云逐月,斜劈牧云肩胛骨。裹挟风雷之势,不躲避的后果就是被斩为两段。 牧云瞬息抬起虎魄刀,横向格挡,化解极恶柱的迅猛斩击。 “你这小子,竟然偷了我的招。” “活到老,学到老。何况我还年轻,多学点东西准没错。” “那你得叫我声师祖爷爷。” “我是你爷爷。” 极恶柱漆黑眸子中燃起怒火,刀法变得更加快速,径取牧云要害,想要将其立时击杀。 牧云用新学会的格挡技巧,闪避攻击的同时,暗中留心对方的进攻套路。 极恶柱只会刀法,久攻而不下,难免心浮气躁。 他吸收的都是来自人类负面的情绪力量,不知斗志为何物。一旦陷入被动,就会茫然无措。 原本天衣无缝的刀法,开始出现细微的破绽。 牧云并不急于反击,继续且战且退,偷学极恶柱的独门绝技。 极恶柱看穿了牧云的心思,不想将绝学泄露给敌人,果断拉开距离,转而开始运转魔力,用术式发动攻击。 几根带着黑气的毒刺从地面突出,仿佛活过来的长蛇,从四面八方攻击位于核心的牧云。 土系灵术的防御力最强。 牧云消耗一道太上金符,右手变为石头形态,猛力击入地面。 岩石凝结而成的球体,将牧云包裹起来,阻挡住毒刺的攻击。 极恶柱没想到牧云不仅近身战出色,灵术也毫不含糊。 他起了嫉妒心,双手黑光萦绕,发射五枚元素球,锁定牧云气息。 牧云的土系灵术消散,见五种颜色的元素球向他冲过来。再度消耗一道太上金符,发动自然屏障,将元素球变成了纯净能量,不再具备攻击力。 极恶柱脸上现出冰冷笑意。 他本就是被辰星人创造出的魔体,尽管力量强大,但思维方式还是停留在初级阶段。 唯一清晰的事,便是能够克制法阵的力量。 极恶柱全身散发黑光,禁地中温度骤降几十度,寒气迅速凝结。 数千杆寒冰长枪冲出,朝着牧云飞了过去。 巨岩阙挡不住这些寒冰长枪。 猛磕太上金符,顺势发动万剑归宗。剑影如梨花乱舞,转瞬间将空中的寒冰长枪切成了粉末。 禁地中仿佛下起了雪。 极恶柱发现了牧云发动灵术的蹊跷之处,笑道:“原来你只能依靠外力发动灵术,难怪总觉得你不够强大。你的鬼把戏已经被我看穿,等着受死吧!” 牧云掌握数千种灵术,没必要学习极恶柱的旁门左道,化被动为主动,向对方发起了攻击。 铺天盖地的风,瞬间席卷禁地。 他仍记得在梦魇柱里边遭受的十八种酷刑,借助极恶柱的寒冰领域,让风刃的威力更胜一筹。 风刃中携带着不易察觉的三昧真火,瞬间接近正洋洋自得的极恶柱。 他没想到风刃只是幌子,当三昧真火烧到身上时,方才意识到自己上了当。 急忙一挥袍袖,化作尘烟飘到远处,躲开一次足以对他造成伤害的攻击。 牧云的举动,进一步激怒了他。 极恶柱的头发倒竖,全身释放出浓烈黑光,禁地的一切都开始消散。 牧云感觉到不对劲。 这种力量并非来自于极恶柱,而是更深层次。莫说灵术无法抵御,就是大罗金仙来了,也难以与之抗衡。 牧云没有犹豫,立刻逃出了禁地。 极恶柱的潜意识中清楚自己有一种可以毁天灭地的力量,但他并不清楚,这种力量连他自身都无法掌控。 意识到不妙时,禁地已经无处立足。 他没有办法,只能像牧云一样,从属于他的空间中逃离。 极恶柱的力量随着离开禁地,开始迅速衰减,对恶念的增幅和掌控,也像冰雪消融般瓦解。 他再也讲不出话,身体逐渐变得僵硬,回归了原本的雕塑形态。 牧云没有学全极恶柱的刀法,见它失去了力量,心里确实有几分可惜。不过天地本不全,有点缺失,或许才是人间常态。 他召唤出太阿剑,挽了个剑花,瞬息间将极恶柱切成碎片。 如若再给极恶柱数百上千年的成长时间,它会成长到极其可怕的地步。只可惜在力量未成型前,碰到了牧云。 黑色雕像掉落在地面,碎片开始融化,化作烟雾消弥于无形。 这种现象表明,五毒柱并不属于玲珑世界。一旦维系形态的魔力消失,也会跟着化为无形。 他转头看向广场,还有几个食尸者在一如既往的啃噬尸体。 这些人成了河洛城黑暗面的牺牲品,即便极恶柱的力量消失,他们也难以再回归到人类族群。 食尸者本就是可怜人,最终却要迎来覆灭。 生活从来没给予过他们希望,末了又悄无声息地带走一切。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命数,若没有窥见天机,难于逆天改命。 这就是不公平的最直观体现。 牧云叹了口气,施展轻身术,返回护法寺。 …… 众人一见到牧云,立马围上来问东问西。 牧云想起进城时仙人说他是极恶柱克星,讲述禁地里的斗技和斗法,总觉得还不够过瘾。 他总觉得忽略了某个细节,但沉浸在众人的喜悦当中,一时半会没有想起。 “既然极恶柱已被毁灭,不如召唤一场洪水淹了河洛城,让它重新开始。”黄羽的提议还是简单粗暴。 常年被邪念控制的人,再度重回秩序之内,只有两种可能。 一是毁灭自身,另一种是给他人带来灾难。 黄羽的提议并没有错,而且可以省去许多精力,让过往消失在水面之下。届时崭新的河洛城建立,无人会回忆起这段荒唐的历史。 温长河立即提出了反对意见:“我们不能用恶念对抗恶念。城中肯定有人性未泯之人,无情地将他们全部抹杀,一旦传扬出去,诸位的名声可是会大打折扣。” 黄羽语气缓和了些,笑道:“你莫当真,我就是发发牢骚。” “这次可以攻击城主府了。只要擒住宁布,河洛城的太平很快就会到来。” “为何?”罗烈听不明白。 “宁布是河洛城的最强者,只要能擒住他,其余人更是不在话下。所谓杀鸡儆猴,正是此理。” “你独立寻找五毒柱,实在辛苦。这次就交给我们吧。” 黄羽按住牧云肩膀,阻止他起身。 自从毁灭梦魇柱后,牧云确实有些许疲倦。只是近几日心情大好,早已扫净心中阴霾。 他本想跟去城主府,终究拗不过众人,决定留守护法寺,等待伙伴凯旋而归。 酒在心情舒畅的时候更显美味。 不觉一坛酒下肚,想起还差两根毒柱就能破除五毒柱,对牧云来说,无疑是件值得开心的事。 身后传来脚步声。 牧云没有转身,仅凭气味便知来者何人。 “我猜到了,你就是极恶柱的守护兽。”他说的轻描淡写。 正是刚才的一坛酒,令他想起缺失的环节。 二十年生活在河洛城,却能完全不受极恶柱影响。唯一的合理解释,就是他和极恶柱渊源颇深。 温长河没有去城主府,印证了牧云的猜测,因此听见脚步声,便挑明了他的身份。 “你在哪个节点怀疑到我?”温长河问。 “我进城时曾遇见一位仙人,他说无欲无求,方能不受极恶柱影响。你并没有抛弃七情六欲,却可以始终保持清醒地生活在这里。光是这一点,就足以令人产生怀疑。” 温长河暗自敬佩牧云的逻辑分析能力,对于这个深不可测的男人,他不自觉产生了畏惧。 “你想如何处置我?” “处置?何出此言。” “我身为护柱兽,理应和极恶柱共存亡。你击败了他,赢我也是不在话下。” “这里没有护柱兽,只有牧云和温长河。” 温长河没有说话,把感动留在了心底。 第154章 废墟上的新生 黄羽速擒宁布,为麒麟军打开了前进的通途。 城主府主屋顶插上了麒麟军的大旗,随风猎猎摆动。无声宣示,河洛城迎来了新主。 宁布是个硬骨头,任凭如何拷打,只是咬紧牙关,半个字也不说。 罗烈本就是暴脾气,又被宁布杀了百余名部下。怒气上冲,吩咐军士将其五马分尸。 他到死,还是没说一句话。 宁布自认为豪杰,灵魂拥抱了江湖客的结局。 食尸者像往日一样来到进食的广场,发现新鲜的肉类,吐出一口带着腐蚀性的唾液。 经年累月吃腐尸,体内携带极其浓烈的尸毒和寄生虫。 他们的唾液类似于蜘蛛的毒液,可使新抛进广场的尸体迅速变成腐肉。 黄羽站在城头,实在看不过眼。 双手萦绕金色光芒,发动火系仙术。 两条由火焰和金光构成的长龙,迅猛扑击堆满白骨的广场。 火龙接触可燃物,迅速燃烧蔓延,顷刻火光冲天。 一股秽气伴着烟尘升腾天际,食尸者们不要命地往外围逃跑。怎奈火龙速度太快,跑到中途便被吞噬,转瞬被烧成灰烬。 无尘尊者是出家人,不忍见罪恶消亡时可怜之人的覆灭,独步下了城楼。 他以往总想不通牧云为何要入世修行,见过河洛城的情景。他也生出了度化世人的念头。 牧云的义无反顾,能带给与他相近的人一种发自心底的精神力量。 仿佛永远不知疲倦,始终在做一些利人利己的大事。 无尘尊者打心底里敬佩牧云,并不是他实力或修为有多强,而是有颗金子般的心,以及为国为民的侠骨。 他见过许多人和事,也懂得世事艰辛,比常人更明白此种品格的可贵之处。 …… 腐朽的结构可以焚烧一空,但要在废墟之上重建富有生命力的城镇,显然没那么容易。 几百个精锐士兵,可以轻松击溃河洛城附近落草为寇的山贼,为百姓到来肃清隐患,提供安全保障。 只不过河洛城的传说,短时间难以消除。 关于它的恐怖故事,长久留存在百姓心里,自然会形成隔阂,阻挡住想来此安家落户的人。 总结起来就是两个字,不祥。 牧云是群雄中唯一在人间熟识当权者的人,而且身为帝师,地位极其尊崇。有些工作,只有他能胜任。 罗烈收编了有本事的山贼,命令他们将青巾绑在左臂,以便于区分。 他曾提出条件,在扫清贼寇之后,欲与牧云来场公平较量。 牧云新近融合了落叶刀和极恶柱的刀法,加上被大蛇柱增强的体魄,和罗烈根本不在同一量级。 一招制胜,彻底浇灭了他心中熊熊燃烧的好胜心。 “你虽有勇,却少用谋略。若能像处理城外山贼这般心细,以后可免去许多灾殃。” 牧云的话很中肯,只不过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只有撞了南墙,碰疼了才会回头。 正如速胜之后,罗烈不会再生出挑战牧云的心思。只因经过实践,方知天壤之别。 龙华公主驾临河洛城,而且带来了一位杰出的青年人。 青年人名叫文铎,是上一年的科考状元,本在杰夫城任职城主,被龙华公主调动,特为重建河洛城而来。 所有人都清楚,龙华公主此举不仅是为了这座近乎被放弃的城镇,也是为往来操劳的牧云。 世人都听过牧云和龙华公主的逸闻,甚至连他们有过肌肤之亲的说法都获得了许多爱好谈天的闲人支持。 玲珑世界广阔无边,一个人的力量再大,也很难做到面面俱到。知人善任,也是上位者不可缺少的能力之一。 若事必躬亲,早晚会累死在生命长河的中途。 黄羽和无尘尊者都是初次见到赫赫有名的龙华公主,见她男装打扮,恍然忘记公主本是女儿身。 丰神俊逸,甚至比牧云更潇洒帅气。 明眼人都能看出,龙华公主对牧云与别不同,眉眼间总有些柔情,隐约可以看出女子姿态。 若同一空间中没有牧云,龙华公主的剑眉星目,便透露出不怒自威的威仪。 文铎很擅长从无到有,骑马绕城转了一圈,大部分地方都有被焚烧过的痕迹。 原本生活在这座城市里的无法之徒们,在极恶柱力量消失之后,唯恐迎来清算。早已趁乱逃出城池,以免身死名灭。 此时的河洛城,就像一座被大火焚烧过的躯壳。 空有其形,却没有三教九流赋予城镇的独特生命力。 河洛城曾出过仙人,如今变成这种光景,令文铎感叹世事无常。 他曾经历过十年寒窗苦,读过万卷书。经过几个月实践,身上的书卷气少了许多。 整个人更接地气,也就更能了解百姓心中所想。 他们是构成一座城池的基础,农林渔牧的存在,能够最大程度赋予冰冷砖瓦堆砌而成的建筑群,属于人间的烟火气。 有百姓作为依托,各行各业的建立便有了基础。 若是能做到政通人和,再小的城镇也能焕发光彩。 如今的河洛城处于濒死状态,占地面积和城池规模又远超一般小城镇,想让它重新焕发生机,就得有相当数量的百姓进驻。 在此基础上,才能谈重新复兴。 龙华公主找他来,就是做成这件事,因此他要跟公主谈的绝不是眼下境况,而是该如何解决。 新皇登基时减免了天下三年赋税,这招已经无法使用。 他能想到的就是给肯来河洛城定居的人房屋和田产,以此为条件,不愁没有穷苦百姓投奔。 只是这么做容易出现超额的情况,届时无法迁居至此的百姓若有怨言,反为不美。 既然不能随便分房屋和田产,就得加上限定条件,以限制符合迁居的人数。 如此一来,便可免去纷争。 文铎在回城主府途中想通整件事,第一时间呈报给龙华公主。 定夺的人并非公主,而是此前见过的牧云。 文铎知道的关于牧云的事,不比寻常人多。 他听过士族的流言,也曾感受到百姓对牧云的爱戴。对于牧云和龙华公主的关系,也有过耳闻。 人微言轻,还是选择视而不见。 “你可知人皇的御书房里那块匾额上写的字是什么吗?”龙华公主问。 “下官不知。”文铎恭谨回答。 “以民为本。匾额上的字出自牧先生之手,是他给人皇的嘱托,也是对你们这些城主的要求。按照这个准则去办,不会遇到任何阻力。” 文铎是聪明人,听出了龙华公主的弦外之音。 他拥有处置整件事的权利,必要时可以利用龙华公主的名义行事。 临出城主府时,他得到了一块龙华公主赐予的令牌。 这是一个明确的信号,待公主和牧云离开后,河洛城将由他全权负责。 尽管公主仁德,官场上的规矩也不得不遵从。 唯有如此,才能更便于萧熙推行政令。 龙华公主的本意是想让牧云能够放下俗务,暂时停下来休息。可牧云就像精力无限的人,即便感到疲倦,只要睡一场好觉,第二天又是生龙活虎。 做好事对他来说等同于修行,给精灵森林送去一封信,求助前不久刚刚分别的精灵女王恩雅。 精灵族依附于大夏国,受到朝廷保护,而且牧云曾于她有救命之恩。接到信件的第一时间,骑乘五彩神牛赶到河洛城。 恩雅的状态比初下黄枫山时更好,肌肤莹润,顾盼生辉。 公子哥打扮的龙华公主,撩动了她久未起波澜的芳心。及至知晓公主身份,方才勉强压制住儿女情长。 只不过心动这种事,向来不由理智做主。 她的眼神,总是不自觉落在龙华公主身上。 龙华公主是女人,看出恩雅对她有意思。 只不过她取向正常,已有心属之人,不想再牵扯精灵族的女王。 牧云并不在意这些细节,言明邀请恩雅来的目的,请求她帮助河洛城恢复生机。 “如今是初春,树枝还没有吐新芽,想要让满目荒凉的河洛城有点生气,最好是种些常青植物。” “以你的能力,多久可以让这些植物长成幼苗?”牧云问的是关键所在。 他不想耽搁恩雅太久。 “只要种下生命树种子,大约一周,河洛城附近的常青树种子就能长成大树。” 黄羽担当脚夫,从农城购置大量常青树种子。返回河洛城后,以本体形态的羽翼沾满种子,在城池边缘绕飞几圈,将其播撒到地面。 恩雅从乾坤袋里召出一粒金灿灿的树种,播撒在城中心广场空无一物的花坛之中。 须臾,嫩芽破土而出,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生长。 恩雅周身散发出莹润微光,只用了两个时辰,生命树种子就长成一棵枝叶如同伞盖的参天大树。 花坛周围的泥土中,悄然长出了小草。 生命树释放的生命能量,由近及远地激发深埋在地底的种子的生命力。 以它为圆心,灰烬中逐渐出现了大量花草的嫩芽。 牧云坐在花坛边缘,感受着生命古树释放出的纯净自然能量,只觉神清气爽。 似乎这世间,一切都很美好。 第155章 做减法 一周时间过去,生命古树的效力完全发挥。 河洛城像更北方的精灵森林那般,提前月余迎来了生机盎然的春意。 龙华公主为了让牧云不再操劳,自己也放下手头业务。 她是懂得做减法的高位者,非但不强求事必躬亲,还很愿意提携合适的人选上位。 天底下机会多得是,永远也分不完。妄图一口全吞下,只会撑坏了肚子。 修仙者的年龄更多像符号,并没有实质意义。 尽管如此,龙华公主还是比牧云多活了十几年。 她对于修炼的认知,也比牧云更自如。懂得内外兼修,不可顾此失彼的道理。 城主府修缮完毕,归属于新任城主文铎。 河洛城护法寺成了临时居所。 禅院中有张石桌。 牧云和龙华公主对坐饮茶。 之所以没喝酒,是不想被酒精麻醉,影响到意识的清醒。 龙华公主认为很有必要和牧云谈话,以纠正他在修行过程中的一些问题。 每个人生来不同,因此修炼没有常法。羽化升仙的成功路径,并不一定适合所有人。 比如一个修仙宗门中有数千或数万弟子,但最终只有极少数人能飞升仙界。 更多的修仙者在修炼途中出了岔子,或被劫雷劈死,或为大义而献身。凡此种种,除了先天命数支配,还在于后天对道的领悟。 龙华公主和牧云一样,严格意义来说既不属于佛门,也不属于道门。 他们都是入世修行者,在茫茫人海中也算得知己。 切入话题的点,围绕的是情字。 她虽明知答案,还是问了牧云是否有心仪之人。 牧云信任龙华公主,将碧落崖坠落,遇见云瑶之事讲述一遍。 龙华公主向来认为牧云是洒脱人,并不眷恋红尘。如今有了不同看法。 “你算过自己的命数,可曾算过她的?”龙华公主的问题,一下子击中了牧云的罩门。 “我不想预知未来。”牧云终究没有敞开心扉。 龙华公主的建议,又一次打开了牧云的心结。 她说:总是沉溺于过往的人,注定走不了远路。 他一直说要放下,可终究只停留在口头,始终没有真正去努力尝试。 龟甲出现在石桌上,数枚铜钱在甲壳上旋转,过一会停留在注定的位置。 龙华公主精通易经八卦,却无法完全看懂卦象。 这一刻她明白,牧云用的是更高端的算法。 牧云看完龟甲卦象,心顿时凉了半截。 云瑶是圣心菩萨十世修行的最后一世人间体,积累功德是她的使命。牧云不过是修行历程中无关紧要的一笔,因他的执着,才有十年似是而非的尘缘。 龙华公主没有开口问卦象的内容,只因没必要。 她只需看一眼牧云的表情,便能猜出个八九分。 牧云大部分时间是顶天立地的汉子,偶尔会展露出活泼开朗的一面。完全放下戒备时,才能发现他骨子里的率性和天真。 成长经历中没有经历过复杂人心洗礼,更为本真的思考方式,造就了他的独特个性。 牧云饮一口杯中茶,不甜也不苦,解了喉间干渴。 龙华公主笑着说,牧云正心无所属。若她此时出击,或许能成就一段姻缘。 牧云明白她是在开玩笑,却也有几分真实。 龙华公主并不强求和牧云有夫妻之名,毕竟只要大夏国没有倾覆,绝无第二个俗世女子敢爱上牧云。 这是公主的霸道,也是她的自信。 牧云其实心里也清楚,尽管坊间的只是传闻,但他毕竟是名义上的帝师,而且广为流传的对象还是大夏国最有权势的人之一。 民间女子大多有进入朱雀军的理想,亲手调教出四象军统帅的龙华公主,在她们心目中有若神明。 那些青楼里的女子,得知牧云是龙华公主的意中人,甚至连多看他一眼,都觉得冒犯了公主。 民间女子更是不会对他有念想。 甚至连坊间的传闻,真正的始作俑者都是坐在牧云对面的女人。 她以一种更为奇特的方式,向世间女子宣告了对牧云的主权。 至于已成为菩萨的云瑶,早已四大皆空,心中只有苍生祸福,并没有牧云的位置。 无人与其争抢的男人,用成婚的形式限制他的自由,反倒不是龙华公主的行事风格。 而且她也很清楚,牧云不是可以驾驭的男人。 他就像阵风,只有想停留的时候,才会围绕在身边。 牧云的境遇是大夏男人梦寐而不可求的美事,只是他从未细想,也不觉得龙华公主对他有过于亲密的举动。 龙华公主看待世事,比一般人更通透。 她在大限将至的父皇被萧胤软禁之时按兵不动,选择以退为进,保全了孝义之名。 时机来临时杀伐果断,在最短时间扭转局势,促使萧胤暴露残暴不仁的真实面,加速了对方灭亡。 看似无争,其实手段比萧胤要更高明。 她利用天下民心和舆论,赢下了和萧胤的夺嫡,最终把亲弟弟萧熙推上了人族巅峰。 新月学社的书生们针对汉王之乱,曾发生过激烈争辩和探讨。 最终得出的结论是萧胤拥有的是政治铁腕和结党营私,而龙华公主最厉害的武器就是忠孝两全和仁德宽厚。 更别提天下兵马皆是她的嫡系。 与之抗衡,不仅要有政治铁腕,还得在忠孝仁德等方面胜过她。 萧胤从举兵造反,诛杀太子开始,就已经注定和皇位无缘。 龙华公主打过无数胜仗,平定汉王之乱,不过是其中的一笔。 她更关心的是牧云。 院中的垂柳枝叶繁茂,随风轻轻摇摆,诉说着提前到来的春意。 “你一味往前冲,可曾想过心该如何安放?”龙华公主的问题,又一次切中了要害。 和爽快人对话,可能会偶尔感到不舒服,却是最有裨益的方式。 “我即是我,无需寄托。” “话是这么说。只不过你颈项上的吊坠,已经出卖了你。” “这是过去的故事。” 龙华公主不置可否的笑了笑。 她不是小女人,不会因意中人和旁的女人有过一段朦胧情事而恶语相向。更何况她很清楚,牧云的前途中留给情爱的分量极轻。 更重要的一点是龙华公主有三妻四妾,性格中也有给予的一面。只有在极少数的情况下,渴求男人充当后盾。 汉王之乱的不安定阶段,牧云成了她的寄托。 正是在那个时期,龙华公主第一次生出女儿情愫。 天时地利人和,诞生了这段说不清道不明的暧昧关系。 “凰儿,你来河洛城,真正的目的是什么?”院中没有旁人,牧云直呼公主名字。 “虚假的托辞是想重建河洛城,真实想法是想来找你。暂时远离云宫、大将军府和上京城,和你待在一起,享受与往日不同的宁静。” 龙华公主没有明说,只不过连语气中都饱含情意。 “茶确实能安定心神。”牧云旋转手中的紫砂杯。 其实他更希望和龙华公主饮酒,那样心灵可以躁动,而不是像此刻一般慢慢接近。 “茶只是饮品,真正能安定心神的还是自己。我始终关注着你,你的修行有个被忽略的巨大隐患。” 牧云放下茶杯,看向龙华公主睿智而深邃的眼眸,询问其为何说出此番言论。 “你既没有四大皆空的心思,在惦念苍生的间隙,也该考虑一下自己。” 牧云笑了。 他没龙华公主认为的那么好,做这些事的理由,就跟寻常修仙者打坐练功相同,无非是求个得道长生。 “既然打开话匣子,还请凰儿赐教。” 龙华公主拒绝再谈修行。 讲得越多,谈话重点就越容易被忽略。 她想跟牧云讲的是让他照顾好自己,以修行之道的名义传达,远比柔情的唠叨更能深入人心。 两人的交谈和相处都是点到即止,不越界,也不会太过疏离。 他笑,她也笑。 她开心,他也能发自内心的开心。 聊着聊着,就谈到了彼此最近在忙碌的事。 龙华公主在为自己减负,寻找各种合适人选,将职责逐渐分散出去,减轻自己的俗世负担,以便于打坐修行。 牧云时常因龙华公主的出色,而忽略她也是修仙者的事实。 玲珑世界没有万古的王朝,终有一天大夏国的统治也会告一段落。 届时有修为加持,她也能功成身退。 牧云又一次领略到了龙华公主的大智慧。 他需要帮助,就将近来发生的事讲给她听,让她帮忙拿个主意。 龙华公主看过关于五毒柱的情报,知道这五根柱子威力非同一般。常人莫说破坏三根,连第一根都难以破除,甚至还会搭上性命。 “我的建议是,既然已经走到了这一步,就算前路再难,也得咬牙闯过去,否则前三根石柱还会复生,届时你的努力就白费了。” 龙华公主的话,总是带着质朴而实用的哲理。 牧云很喜欢。 他早已算定第四根毒柱的方位和虚弱区间,还有一个多月的空档,并不急于离开河洛城。 “你年纪轻轻就当了将军,可曾赏过花?” “陪妻妾的时候赏过花。” “郊游呢?” “陪妻妾去过。” 龙华公主的生活之丰富,令牧云大开眼界。 第156章 日新月异 骡马车夫马雄携家带口离开了百花城,一并离去的还有始终贯穿在他生活里的喧嚣。 驱车赶路百余里,来到人烟稀少的河洛城。 他得到了一座靠近城中心广场的房屋和足以养活一家老小的农田。 凤仙身边那些碎嘴子的女人留在了百花城,连带着她也变得不像之前那般活跃跳脱。 马雄去城主府领了犁地工具和粮种,套上老骡马,喜气洋洋地前往划给他的田地。 本就是庄稼汉,回归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日子,只觉浑身舒畅。 凤仙不一样。 她过惯了锦衣玉食的生活,嫌弃农田里的杂草和被犁耙翻出来的新泥。 马雄和凤仙就像两个世界的人,从爱好到行事风格,没有任何相通之处。因刹那激情走到一起,如今又因一纸婚书,不得不互相适应和妥协。 凤仙站在田边,看着驱使骡马犁地的汉子背影。 她眼前闪过弹琴唱曲,花酒肆意的生活,与眼前的苟且相比,巨大落差感令她怅然若失。 生命古树带来的春意,也没能令她的心情变明媚。 马雄是个只知埋头苦干的汉子,生活中无甚情趣。既没有公子哥们的洒脱,也没江湖客的豪迈。 当然他也有优点,忠实憨厚,即便嘴上说不出,但对凤仙的好她都记在心里。 任凭她如何埋怨,故意找架吵。 他只是低头看着大地,愣是一个字也不反驳。 越是这样,凤仙心里的气愤就越是无处发泄。 骡马走到地垄,几亩地翻犁完毕。 马雄拿出城主府分发的一袋粮食种子,呼唤站在田边的凤仙。 他临时想了个理由,唤作体验生活。 凤仙终究对马雄有感情,提着裙边走进田地,接过了一把种子。 她提出让马雄背着她。 马雄是个粗壮的汉子,二话不说背起老婆凤仙,倒退着将种子撒在田地里。 “这田地里种下的都是希望,未来的好日子都指着它们了。”马雄播完种子,闻着泥土特有的芬芳有感而发。 凤仙问:“马雄,你就甘愿在这黄土地上干一辈子?” “我就是庄稼汉出身,不晓得别的营生。” “那匹老骡马被你伺候得膘肥体壮,我看你有搞牲畜生意的潜力,不如去找城主,争取把这事谈下来。” “咱们没本钱。” “你真是榆木脑袋,”凤仙在马雄肩膀轻轻拧了一把,说道,“我是让你跟城主毛遂自荐,争取揽下这个营生。吃上官粮,可比土里刨食稳定多了。” 马雄是固执的人,不想放弃老骡马和刚分到的田地。 “我有喜了,可不想孩子跟着你过苦日子。”凤仙祭出了杀手锏。 马雄闻言一怔,继而停住脚步,放下凤仙,转头问道:“你说得是真的?” “我骗你干嘛。” 马雄面上现出灿烂笑容,抱起凤仙,原地转了几圈。 他的快乐发自心底,因此表情难以收束。回到家,第一时间将好消息分享给父母。 父母亲并无惊喜神色,细问之下方知,他是最后一个知道这个信的人。 心中的快乐淡化,责任感逐渐浮现。 他不能再像以前那样,浑浑噩噩地过日子。或许凤仙说得没错,是时候找个更稳妥的营生。 马雄换上一身干净的蓝布小褂和长裤,穿上补丁最少的黑布鞋。牵着老骡子,出门走在大街上,最直观的感觉就是河洛城太空旷,几乎见不到行人。 即便是烈日当空的晌午,还是觉得有些冷清和来自心理作用的寂寥。 城主府里除了城主,只有两个当差的人。 他说明来意,总是笑眯眯的男人二话不说,引着他去见颇有书卷气的城主。 文铎是马雄平生所见最和善的城主,完全没有架子,邀请他坐下谈话。 这对于身为平民的马雄来说,不亚于嘉奖。 他受宠若惊地坐在平时坐着官老爷客人的椅子上,规规矩矩坐好,沿途想好的说辞,因紧张飞出了脑海。 此时大脑一片空白,不知该说些什么话,才能给有文化的城主留下深刻印象。 文铎看出了马雄的紧张,微笑问道:“你来城主府,应该不是想来喝茶的吧?” 马雄也笑起来,只不过仍有些拘谨。 他的所有肌肉紧绷,动作和神态都很僵硬。 “你就把这里当自己家,有什么话尽管说便是。”文铎依然面带和善微笑,尽量消除马雄心里的距离感。 马雄喉结上下动了动,鼓起勇气说道:“城主老爷,我养牲口是个好手,您能帮我谋个差事吗?”说完,他只觉脸颊像火烧过一样滚烫,低下头看石板地面,不敢直视文铎。 “我要是草原上的酋长,或许能给你找个牧牛放马的活计。河洛城百废待兴,暂时没有这种空缺。” 事情没按预想的方向发展,马雄没了主意,嗯了一声,接着便不知该说些什么。 他想告辞离开,又觉得没做成事,或许还能央求个别的差事。 可是大脑像生锈了般,平日里见过的三教九流,仿佛都跑到了幽暗角落,生怕他能想起来似的。 文铎看了看马雄的筋骨,知他是个能吃苦耐劳的人,思索片刻,说道:“你先回家,等有适合你的空缺,我再派雀鹰给你送信。” 在马雄看来,这是城主老爷的逐客令。 他心里没有抱怨,只是痛恨自己太笨,大好的机会摆在面前,愣是被不善言辞的缺点搞砸了。 回家的路上他想了很多。 凤仙已有身孕,而且对他有近乎苛刻的期许。若是让她知道他在城主府里的窘态,肯定又会大发雷霆。 于路想好另一套说辞,可一见到凤仙,又遗忘了想好的借口,最后只能如实讲述一遍和城主的对话经过。 凤仙没像以往那样发脾气。 她比谁都精明,知道气坏了身子,受苦的是他自个,所以她不生气。而且正如城主所言,河洛城百废待兴,只要有个上进心,不愁没合适的差事。 这件事让满肚子墨水的城主去安排,远强过老实憨厚的马雄自己想点子。 翻地播种的第二天,马雄家来了两位气度不凡的公子哥。 个子略高的人穿一身蓝色粗布长衫,锦带束发;个子矮些的人穿青色长袍,玉冠折扇,看起来颇有威仪。 两人皆是剑眉星目,略高者正气凛然,另一人明眸善睐,眉宇间有柔和气息。 马雄认出了牧云。 女扮男装的龙华公主,身份自然显露。 小院还是那个整洁干净的小院,由于来了贵人,显得热闹非凡。 龙华公主事先免了他们的礼数,站在牧云侧后方,以行动表明这次来拜访的主导者。 牧云和马雄也算共过患难,去看了他的粮仓,里边没什么粮食。 老骡马待在牲口棚,草料也不够多。 河洛城水源充足,饮水桶里的水倒是很干净。 凤仙见到了传说中的龙华公主,不再有平日里的傲气,乖巧地跟随在丈夫身后。 牧云没有多言,而是问候马雄一家人,问他们河洛城和百花城的区别。 老两口是实在人,说的都是重点。 河洛城人太少,也没有商铺,许多生活必需品无法购买。加之儿媳妇有了喜,以后的日子里万一想抓药,也有诸多不方便之处。 牧云闪到一旁,看向龙华公主。 他只有虚名,并无人间实权。意欲解决河洛城迫在眉睫的难题,最佳人选非龙华公主莫属。 公主是慎重之人,不会轻许诺言,但她还是言明会尽力扶持河洛城,让迁居者可以尽快安居乐业。 如果说出这句话的人是士族子弟,百姓通常不会信。 这句话由龙华公主口中说出,信服力非比寻常。 牧云和龙华公主离开马雄新居,又走访了几家迁来的居民,生活中的难题和马家大同小异。 龙华公主重复了几次在马家说过的话以安民心。 她是行动派,返回护法寺的第一时间,将河洛城一应所需汇总,派金雀鹰送往上京城云宫。 只过了两天,大批车队进入河洛城。 迁居来的百姓越来越多,他们看到街上经过的车队,都热情地向赶车的车夫打听消息。 闻知是到河洛城开设分号的药铺、杂货铺等店铺的货运物资,对新生活的期许,瞬间盈满了心怀。 他们本来对沉沦的河洛城不抱太大希望,如今却像捡到宝贝般,不禁加快了赶赴新生活的脚步。 …… 一只灰毛雀鹰飞进了马家小院,带来了一封信。 马雄识字不多,看不懂来信。 凤仙接过信读了一遍,面上现出喜色。 马雄心里着急,不住催促凤仙给他讲述信件内容。 河洛城粮食铺开张,需忠厚笃信之人从事。汝吃苦耐劳,老实本分,计议良久,决定将这份差事交予你。 兹事体大,万勿等闲视之。 凤仙念了遍原文,又耐心解释一番,方才让丈夫马雄知悉城主的意思。 粮食铺是直属于城主府的铺子,换言之是个公家美差。 马雄不清楚得到这份职业,背后是否有牧云的助力。他只知道既然吃上了公家饭,而且是关系到百姓生存大事的粮食铺,就要尽全力经营。 足秤足两,童叟无欺。 这是马雄立时想到的行为准则。 不独他要遵循,来帮忙的小伙计也得按规矩行事。 百姓用积蓄买的粮食,一两都不能少,而且绝不可私藏粮食。 规矩立的严,行事就有分寸。 迁居的人家很快有了糊口的粮食,将种子播撒在田地里,便有了对未来的憧憬。 河洛城的一切,都透出个新字。 每条街巷都和记忆里不同,没有腐朽的阶级,家家户户有自己的田产,不用给地主做牛做马。 无论从哪个角度看,这座逐渐恢复生机的城镇,都与之前生活的地方有很大区别。 仿佛穿透黑暗的黎明,令人斗志昂扬。 当牧云说出河洛城作为先驱,待建成之后将模式推广到大夏国所有城镇的想法。 龙华公主一点也不意外。 这就是她认识的牧云,也是令她无法自拔的缘由。 第157章 异兽献宝 河洛城神机营将军无法再享清闲,带几个年轻蜀山外院弟子重修道观,三清殿里的香火重新燃起。 乾坤镜置于宝阁,镇压一方邪祟。 温长河是辰星人创造出来的护柱灵兽,严格意义来说不是隶属于玲珑世界的生命体。 他心中并无多少邪气,不受乾坤镜影响。 当初送出河洛城的孩子们,如今已有人成家立业,其中几人有了自己的商铺。 他们接到温长河的信,没有考虑多久,便挂牌出售了旗下产业,带着银两回到曾给他们留下过童年阴影的故乡。 理由很简单,若是连本乡人都嫌弃,又能指望何人让河洛城重新焕发生机? 无尘尊者和黄羽也没有离开,而是留在护法寺,修缮寺院围墙以及重塑佛像金身。 上京城也有护法寺。 河洛城的寺院在过往黑暗岁月中没有显灵,摘掉了原本的门匾,挂上新的匾额——武佛寺。 佛堂里供奉的佛像,正是西天取经成正果的斗战胜佛。 如今坐莲台,不似闹天宫。 颇有几分慈悲相。 主殿前边还有一个殿堂,供奉的是不动明王菩萨。 怒目横眉,冷对一切妖邪。 牧云既为青龙居士,也给黄羽和无尘尊者提了建议,武佛寺里主招能打的武僧。 他的建议极具分量,不少厌倦打打杀杀的山贼,想要出家入寺。 无尘尊者查验过他们的慧根,留下几个善心未泯者,帮他们剃度受戒,招纳为武佛寺第一批僧众。 洒扫院落,敲钟礼佛,兼之修习藏经阁中的内功和外功心法。 佛寺又有了禅意,重新步入正轨。 正如俗世间的烟火气,以及大街小巷中传来的吆喝叫卖声。 无尘尊者曾在广场念诵七日经文,佐以招魂幡的力量,超度盘桓不去的含冤亡魂。 步入轮回,转生另一世界。 牧云总以为龙华公主会很忙碌,与她相处数日,发觉她在萧熙登基之后,主动削减自己的权势,将大部分兵权以及事务移交给了萧熙。 朱雀军依然在掌握之中,由朱雀军将军蓝琳全权节制。 龙华公主不上朝,朝会完毕有金雀鹰专程送来早朝议事流程和结果,因此是否在上京城,对她没有太大影响。 牧云总想找点事做,可一切都显得有条不紊,他不知该从何下手。 既然万事无虞,也就安然享受了十几天的清闲。 一日早晨,有只雀鹰飞进牧云暂住的静室,停在桌子上,抬起了绑着信筒的右脚。 牧云使了个灵术,隔空打开信筒,摄来里边的信件。 雀鹰飞到脸盆上,呷了两口水,确认牧云没有回信的意思,再度飞出窗外,消失在武佛寺。 温长河约定酉时在五凤楼见面。 他本体是护柱灵兽,在五毒柱尚未完全破除前,不能放过一丝一毫的动静。 …… 五凤楼是受过温长河帮助的一位年轻厨子经营的酒馆,由于刚开张,城里新迁来的居民也没太多钱,因此只有零星几个客人。 温长河曾有恩于五凤楼老板,二人坐在包厢,等他亲自上菜。 老板年纪比牧云稍长几岁,国字脸,中等身材。穿着麻布长衫,腰间围着防油污的围裙,端着的托盘上摆放几道香喷喷的菜肴。 温长河介绍二人认识。 老板名叫陈淳,是个憨厚老实的厨子,借了点本钱,和妻子在闹市口经营这家五凤楼酒馆。 牧云说过吉祥话,对陈淳提出了要求:“你这儿是河洛城新生后的第一家酒馆,千万要用心经营,奔着百年老店的目标前行。” “借您吉言。”陈淳的笑容发自内心。 他还记得河洛城当初的黑暗,每当午夜梦回,还能惊出一身汗。 河洛城能够摆脱往日梦魇,仰赖于牧云破掉始终影响一方风水的极恶柱,令这座堪称秩序沼泽的城镇又恢复生机。 得他赞许,心里像抹了蜜那般甜。 陈淳不打扰二人谈话,闲谈几句,离开了包厢。 牧云召出一坛梨花春酒,打开坛盖,亲自给温长河满上一杯。 温长河拥有野兽体魄,即刻闻到了扑鼻的香气。 “这是天宫里的酒。你的玉葫芦里怎么会有这种酒?” 牧云闻听此言,道:“龙华公主也曾说过这话。只是我从未去过天宫,并不知晓仙酒配方。” “或许你知晓仙酒配方,只是自己并没有意识到。” “此话当真?”牧云看向温长河。 他总觉得辰星人创造的这只护柱灵兽不简单。 温长河在百余年间幻化人形,而且具备人类的喜怒哀乐,心地十分善良。 这足以说明他的独特之处。 若不是辰星人给了他和极恶柱力量,它们不应该比前两根柱子强这么多。 一切都像是早就安排好的样子。 对于横跨所有位面的辰星人来说,预知未来不过是洒洒水那般简单。 温长河犹豫再三,喝了一杯酒,眼神中闪着亮光:“不愧是仙酒,味道着实不同凡响。”他咂了咂嘴,终于回过味来,放下酒杯看向牧云,眼神灼灼道,“我劝你放弃摧毁五毒柱。” “摧毁了五毒柱,你就会消失吗?” “不,”温长河摇了摇头,“我和五毒柱并无关联,否则也不会在你认为的极恶柱幻化人形之后,背离它而去。” “那又为何要劝我止步?” “第四根毒柱在充满毒瘴的沼泽丛林,那里有许多秩序生物。它们的意识里只有杀戮和掠食,你若是进入其中,将迎来无限恐怖和嗜血杀戮。基于你是天道修罗,我不建议你这么做。” “我这个人很执拗。”牧云喝一杯酒,从容笑道,“要么就不干,一旦开了头,若是没有坚持到最后,比杀了我还难受。” “你还有一个特点。”温长河知无法改变牧云的想法,笑道,“你决定做的事,八匹马也拉不回。” 牧云又给温长河斟上一杯酒,问道:“既然温大哥约我来五凤楼,想必是有良策。看在你我的友谊,还望不吝赐教。” “杀戮会激发你的修罗本性,若是在不加以矫正的情况下接近第五根阵柱,哪怕有功德经护体,你也会命丧黄泉。” “可有解法?” 温长河张开嘴,吐出一粒核桃大小的金丹,右手将其托起。 “这是我的内丹,你服下它,可以在杀戮之后保卫灵识之海。” “如果没有这颗内丹,我的结局就是死亡吗?” “不只是死亡一种选项。也许主人会将五根毒柱的力量赐予你,让你变成一个令人闻风丧胆的魔头。” “那比杀了我还难受。” “所以主人创造了我。你只有获得我的认可,才有可能安然无恙地破除五毒柱。” “他为何要这么做?” “我不敢妄自揣测主人的心思,不过我想,可能是因为无聊。” “辰星人的实力太强,而且永生不灭,产生这种感觉实属正常。”牧云脸上现出灿烂笑容,“你可否给我透露一点关于他的信息?” “恕我无可奉告。” 牧云并不勉强,毕竟温长河只是辰星人创造的灵兽。 若是出卖了性格不明的辰星人,万一带来毁灭,反倒会成为他的不是。 牧云尚不清楚第四根毒柱的危险之处,不过听了温长河的一席话,明白五毒柱蕴含着某种超自然力量。 如果能化为己用,那该有多好。 转念一想,那股力量能将其变成魔头。无法掌控的力量,瞬间丧失了对他的吸引力。 牧云离开五凤楼,返回武佛寺的途中,猛然间想起极恶柱在恼羞成怒时发动的不知名术式。 术式的力量极其强大,很有可能来自创造者辰星人。 以牧云的见识,玲珑世界没有任何一种灵术和仙法能与之抗衡。 他见过山外山,方知自己才疏学浅。 召出一个法阵罗盘,感慨还有许多东西要学。 继而又想到了温长河所说的无尽杀戮。 沼泽丛林里的杀戮为何会对他产生深远影响,值得深思。 一时间没有头绪。 不知不觉,牧云走到一处贩卖鞋履的摊位,背着婴儿的妇女,正在为一双草鞋讨价还价。 不远处还有个摊位,上边放着各种药材。 再往东走,就见到了卖糖葫芦的老人。 牧云看着脸上洋溢笑容的人们,心情颇为明亮。 他转过一个街角,看到卖面具的摊位。脑海中灵光一闪,产生可怕的念头。 第四根毒柱很可能创造出了类似人形的恐怖生物,除掉他们就像杀人。若是数量足够庞大,对牧云来说绝对是极难承受的冲击。 反复思量过后,意识到猜测有可能成真。 仅有圣心吊坠和异兽内丹护体,总觉得不够稳妥。 龙华公主有大智慧。 牧云加快脚步,匆匆返回武佛寺,到静室隔壁小院找打坐修炼的龙华公主。 她感应到了牧云熟悉的气息,灵气运回丹田,吐出一口浊气,睁开明媚双眼。 “不问我为何而来吗?”牧云面带微笑。 “你主动来找我,不是突发奇想,就是遇到了难事。” “看来你很了解我。” 龙华公主笑而不语。 恰好一道光照着牧云,他的眼睛很亮,胜过三月春风。 第158章 黑兽 牧云早已算准破除第四根毒柱的日子。 龙华公主意欲同行,陡然给牧云提升了难度。 几经拒绝之后,发现任何说辞都无法令龙华公主改变主意,只好约法三章,她不可跟着进入最危险地带。 龙华公主勉强答应,继而提出带上精灵女王恩雅。 牧云得龙华公主多般照顾,实在不好拒绝,与女扮男装的二人结伴,前往河洛城西南的迷雾岭。 迷雾岭绵延千余里,瘴气终日不散。 由于人类无法踏足其中,这里成为了恐怖的代名词。关于它的传说,往往带着神秘的诡异氛围。 牧云此行的目的地,正是千里迷雾岭。 龙华公主和恩雅起初不同意停在外围,及至感受到令人窒息的瘴气,即便有法宝,轻易踏足其中也不是好事。 为了不添乱,龙华公主将一件装满法宝的玉葫芦交给牧云,叮嘱他不要冒险行事。 恩雅赠予牧云一个荷包,里边有三颗生命之树的种子。 到了危难处,生命之树可以结出果实,提供氧气和生命力。 牧云收下两位佳人的赠礼,进迷雾岭前,还不忘开个玩笑缓解紧张状态。 既然温长河已经言明第四根毒柱与杀戮有关,其余情绪变得多余,戴上笑脸面具,施展变身灵术,再度让夜鹞占据主导。 世间生灵的适应能力远超想象,不论是生机勃勃的从林,还是生命力匮乏的地方,都会有生命体存在。 牧云进入迷雾岭不久,就在林间见到了两只全身黑色鳞甲的小兽。 它们的眼睛像纽扣,表面有层防止瘴气入侵的防护罩。 牧云本想捉住它们,检查一下呼吸道,看有没有进化出特定的形态。 只不过小兽足够机警,听到枯枝败叶响动,立即撒开腿狂奔。 它们速度极快,眨眼间消失在视野之中。最重要的是没有在地面留下痕迹,根本无从追寻。 瘴气犹如散不开的浓雾,遮蔽了视线,而且会影响到嗅觉。 唯独天道灵识,在这里不受限制。 热能感应般的反馈,给予牧云探查附近环境的能力。对于他来说,瘴气并不存在威胁。 第四根毒柱位于迷雾岭中心地带,无论从哪里进入丛林,都得朝着深处行进。 既然有小兽,温长河曾说过的恐怖便会存在。 他靠着感知避开能使人陷进去的沼泽地带,走到一片奇特树木构成的林地之间。 这种树大约有三米高,生长着黄金枝叶。 树叶不断脱落,然后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再生。 循环往复,连绵不断,仿佛四季在这里快速轮回。 牧云猛然醒悟这片林地极不寻常,感受到身体开始变得疲惫,急忙跑出了特殊丛林。 他是以功德换取寿元的修行方式,目前寿命并不长久。在特殊林地的疲倦感提醒他,此间的时间流逝速度,和玲珑世界的维度不尽相同。 有快,自然也会有慢。 根据这个特点,牧云将第四根毒柱命名为时空柱。 牧云灵识之海中出现的寿数,比踏进特殊丛林前,锐减了二百余天。幸亏见机得早,否则险些命丧其中。 经历过这件蹊跷事,牧云行动起来变得更加谨慎。 由于时空被划分成了不同维度,有的区域树木叶子已经落光,俨然生命轨迹停留在冬季。 四季泾渭分明,将偌大丛林点缀得五彩缤纷。 “嗨,朋友!你喜欢我绘制的自然图卷吗?”回响在林间的声音,听起来带着点嘶哑的疯狂。 牧云停下脚步,笑道:“这只不过是低级手法,甚至连绘画都算不上。” 话音刚落,一个只到牧云腰间的秃头妖精进入灵识感知。 虽然不知他是如何做到,但很长一段时间,对方都刻意隐藏了自己的气息,而且很成功。 以至于牧云进入秃头妖精的地盘,始终没有察觉到他的存在。 若不是主动现身,牧云仍然没意识到附近有强大生灵。 “小子,你闯入了我的地盘,只有两种选择。” “哪两种?” “生,或者死。” “难道没有讲和的可能吗?”牧云意识到秃头妖精实力极其强大,只是尚无法给他带来致命威胁。 “你能突破层层瘴气,显然也非等闲之辈。”秃头妖精开门见山道,“我可以告诉你,迷雾岭中有数十个地盘划分。统治每个区域的强者叫做‘恐怖’。你想接近中心区,就得杀掉所有恐怖。” “听起来好像很简单。” “小子,别说大话。” 秃头妖精周身萦绕黑烟,将其本体遮蔽,须臾迎风暴涨到了一丈多高。 三只眼睛泛着红光,恶狠狠地瞪视着牧云。 獠牙间滴出曾在黄枫山山顶见过的青色腐蚀性黏液,若是沾染分毫,恐难保全性命。 “受死之前,先报上名来。” 牧云戴着面具,不用考虑行不更名坐不改姓的原则,报了夜鹞的名号。 “原来是只禽兽。等你战败之后,化作我胃里的能量吧!” “且慢,你姓甚名谁?” “这不重要,你只需知道,我过会就要咬下你的头颅!” 第一个恐怖化作黑烟,裹挟着劲风,直取远处的牧云。 太阿剑凭空出现在掌握中,挽了个剑花,剑气凝结青色莲花。 其中蕴含着三道太上金符的灵气,受到外力干扰,微妙平衡被打破,剑气瞬间爆发,无数道斩击直取隐藏在黑气中的恐怖。 剑气无形无质,不会被青色黏液腐蚀,穿过防御屏障,顷刻间砍伤了袭击者。 他发出痛苦的吼叫,在承受更多伤害前远遁而去,停留在一株光秃秃的大树之上。 “看来想杀你没那么容易。既然还能苟活一阵,姑且告诉你我的名姓。” 他叫黑兽。 直白地呈现了自己的特点。 四只手上拿着长刀,若不是剑气阻拦,早已与牧云战在一处。 见识过青莲剑诀的微妙,黑兽不敢再贸然进攻。 他周身再度爆发黑色烟雾,这次不是为了伪装,而是要转移林间的时空。 牧云进入迷雾岭以后,黑兽就融入了周围环境,暗中跟踪牧云,搞清楚了他忌惮时光飞逝的弱点。 迷雾岭的恐怖们拥有辰星人赐予的能力,不仅会使所处之地时空间错乱,还可以变更受影响的时空间位置。 以与生俱来的能力,攻击牧云软肋。 黑兽没有手下留情,只因辰星人在授予他们能力时,也将杀戮之心深埋在灵识之海。 原本光秃秃的树丛,立时长出了新芽。 黑兽站在瞬息万变的丛林里,观察牧云会如何应对。 只见千钧一发之际,牧云施展灵术,用树桩替代本体,自己转移到了没有受时空间维度影响的地方。 这里时间流逝速度慢于外界,正好帮他修复被时间错乱而影响到的寿元。 黑兽与时空柱相连,灵识遍布整个迷雾岭。无论牧云躲到哪里,他都可以通过特殊方式感应,从而找到狩猎的目标。 牧云情知若是各处的时间都快速流逝,不等到中心地带,他就得寿终正寝。 这可不是他想追寻的结果。 “黑兽,既然你是恐怖,为何不敢直面我这个将死之人?” 黑兽是直肠子,受不了激将法,闻听牧云的话,不觉放弃了用时空间错乱影响对手的方式。 利用这种歪门邪道赢了比试,不是他所追求的恐怖。 他心中恨意满满,暗中立誓:“若是让我抓住这小子,不仅要生吞活剥,还得让他受尽折磨。” 牧云感受到黑兽的滔天杀意,情知对方中了激将法。 他只有夜鹞的阴冷人格,再无寻常的悲悯之心。 有机可乘,就不可再留余力。 在地下暗河中领悟的究极奥义三千世界,时隔许久再度施展。 迷雾岭稀薄的灵气受到感召,分化成元素粒子,顺势成为了牧云剑招的一部分。 四把刀架在一起,彼此互为犄角,将防御力骤然提升至极限。 奈何连刀里的器魂也成为了剑招的延伸。 器魂归顺于攻击者,武器就会变得无比脆弱。 剑气锐不可当,直接斩断了黑兽手里的四把刀。 说时迟,那时快。 一柄长剑划破喉咙,青色血液喷涌而出。 黑兽急忙用双手捂住脖颈,黑烟缭绕,以最快速度恢复咽喉处被剑招划破的伤口。 霎时间心脏传来绞痛,尚未明白发生何事,意识已荡然无存。 直到临死前,黑兽还在试图挽救自己的性命。 只可惜低估了牧云的通神剑招,最终还是落得个死于非命的下场。 黑兽化作尘烟,随风飘散。 牧云心里很清楚,绝招三千世界的厉害之处,势必会被分享给其余的恐怖。 再想出奇制胜,就没有此番这么简单。 未来不值得担忧。 只要做好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的准备,牧云坚信没什么事情能难得倒他。 在孤立无援的迷雾岭,唯有遵守这里的规则,才能保住性命。 灵识感知方位,继续朝瘴气最浓郁的地方进发。 还没行出多远,灵识之海中便出现了一道极速移动的黑影。 牧云根据行动轨迹判断黑影赶来的目的。 来者不是要为黑兽报仇,就是想要抢夺黑兽遗留下来的地盘。 如意算盘打得够响亮,只可惜遭逢变数。 牧云灵机一动,想到了个不费吹灰之力的破敌妙法。 第159章 因祸得福 时间对牧云来说,是比“恐怖”更加犀利的武器。 迷雾岭中的时间维度,十里不同,或快或慢。他必须谨慎行事,尽可能沿着安全路径前行,以确保生命无虞。 危机四伏之地,鲜有喘息机会。 牧云行至一座长满常青树木的小山岗,立即感受到一股阴风。 转出来的人,险些惊掉他的下巴。 夜鹞只有一种人格和情绪,因此见到锦玉时,并没有过度反应。 锦玉的气场不对。 尽管锦玉是个被母亲宠坏的龙女,有点大小姐脾气,偶尔行事不合礼数,但她是个十分善良的女孩,没有阴邪之感。 对面站着的锦玉笑容邪魅中带着情欲,看起来就不像好人。 牧云是个正常男人,而且没有规避七情六欲,按理说见到雪白修长的玉腿,理应心神荡漾。 只不过他头脑足够清晰,明白身处极险恶的环境。稍有不慎,就得把小命搭在里边。 以前他没有目标,现在永生成仙成了他的理想。 区区千里迷雾岭,绝非他的葬身之地。 “牧郎,好久不见。你近来可安好?”恐怖幻化而成的锦玉,向着牧云行了个万福礼。 牧云见识过五毒柱的厉害之处,明白灵术伪装没有骗过时空柱。 由时空柱衍生出的恐怖,自然共享了情报信息。 牧云起初想通过破除五毒柱,参悟辰星人的力量奥秘,接触得越多,越发觉得对方处于完全无法触摸到的层级。 至少以眼下的修为和对道的领悟,绝无可能通过阵法模拟出五毒柱。 他不是好高骛远之人,脚踏实地更符合他的性格。 既然无法学到东西,心无旁骛地破除五毒柱方为正道。 锦玉只是镜中花水中月,并非远在青峰山的故人。 牧云召唤出虎魄刀。 自从和极恶柱战斗过后,他将偷学到的防御招式融入落叶刀法之中,同时剔除了几个过于冒险的招式。 如今有了现成的对手,正好用来试验新刀法的威力。 “哟,还真是个不念旧情的人。”恐怖幻化成的锦玉笑得没有丝毫感情,看起来令人寒毛直竖,“既然这么想死,奴家送你一程。”说罢,召唤出一杆通体冒着蓝色火焰的长枪。 恐怖不仅能模拟外形和记忆,还可以运用类似的兵刃与武技。 五毒柱的神奇之处,再次刷新了牧云的认知。 牧云修行过百鸟朝凤枪和暴雨梨花枪,两种顶级枪法的优势和弱点,尽数存在于他的灵识之海。 幻化锦玉起手的刹那,牧云便找到了她的破绽。 刀锋闪过一道寒光,刀气破风而出,顷刻间斩中冒着冷火的枪杆。 “你这小子,真是一点情面都不讲!”恐怖的性格各异。 显然幻化成锦玉模样的恐怖,没有太多耐心值。 化作一阵黑烟,两条连接着黑烟的胳膊,握持冷火长枪。 她本想用锦玉的形象使牧云产生犹豫,目的无法达成,只好选择正面碰撞。 时空柱每天都会制造出新的恐怖,与原本存在的恐怖交战,输家被吞噬。百余年来,形成一种独特的循环。 每个存活至今的恐怖,都是优中选优的结果,思维深处的弱肉强食早已根深蒂固。 赢家,才有活下去的权利。 简单而又粗暴。 牧云的刀锋与枪身正面相遇,角度偏移,划出一串火星。 掌心中的太上金符发动,绝对零度将冷火枪冻住。 冰晶极速蔓延,冻住恐怖双手,延误了她的行动。 恐怖无法再保持幻化外形,恢复本来面目,危难之际扭曲了时间轨迹。 原本快如闪电的虎魄刀,在极小空间内出现迟缓停顿。 势在必得的一击,也因时间扭曲而落空。 “有点意思。” 牧云拉开些许距离,释放刀气逼退来袭的恐怖,被恐怖激发出了战意。 有人专为修行而生,体魄亲近天地灵气,功法突飞猛进,没多久即可内结金丹。 只是在此之前,往往经历过几世劫难。 牧云没有前世因果,命中亦无来生仙缘。此生不得长生,既无法迈入天道,也不能以修罗道转世轮回。 注定世间一孤魂,终日游荡无所依。 经过十余载的苦求,他搞清楚了一件事——浑身上下的每个细胞,以及过目不忘的天道灵识。 所有的一切都是为战斗而生。 无论对手有多强,只要在结果未分之前,牧云始终坚信胜机掌握在自己手中。 信心的来源,正是烙进骨子里的战斗本能。 时间是很神奇的东西,神奇到万事万物都会受其影响。 它可以在扭曲中夺走牧云最后的一点寿命,也能在漫长岁月中抹平一代又一代人心中的伤痕。 来时一声哭,去日了无痕。 牧云身为战斗天才,忽而想起了另一条路径。 “你存在的意义是什么?又可曾有过自己的道?” 嘴遁不是牧云的目的,只是分散恐怖心神的手段。 三道太上金符瞬间消耗殆尽。 有人说太上金符是太上老君画的符箓。牧云认为并非如此,否则数量绝对会极度稀少。 太上金符的符箓图形由太上老君所创,显然更符合常理。 它们是玲珑世界的万能能源,不仅能助力灵术发动,还可以在炼丹时催动火焰。 除了无法辅助修行,几乎没有它不能干的事。 龙华公主送他的玉葫芦中,有一仓库的太上金符。同时发动三道,只能算小意思。 “我还以为你要跟我谈人生哲学,继而感化我。没想到你这小鬼诡计多端,竟然想搞偷袭!” 恐怖再度扭曲空间,回身用冷火长枪刺向戴着面具的牧云。 只是梦幻泡影。 冷火长枪刺了个空。 意识到不对的恐怖,已来不及发动时间异术。 烟雾被冰晶凝结。 无双战锤的雷霆猛击砸中冰冻实体,顷刻将其打成雪花般的齑粉。 恐怖断为两截,能量开始从伤口处向四下里飘散。 它们所蕴含的力量与玲珑世界的灵气不尽相同,似若拥有自我意识,会聚成一团烟雾。 转瞬发生剧变,化作一缕尘烟般的能量形态,钻入了牧云体内。 牧云想要施展灵术阻止魔力入体,只是一切发生得太过突然,压根想不到足以抵御它们的灵术。 混乱和痛苦并没有如预料般出现。 不仅如此,牧云仿佛洞悉了时空间奥秘。那是一种远在功法修炼之上,更接近星体本源存在的多维超能元素。 成仙之前很难理解其中玄妙晦涩的东西。 顺藤摸瓜向更深处摸索,仿佛能够触及到辰星人的力量。 他是一团最纯粹的黑,力量深不可测。 至于辰星人究竟是何物,凭借仅有的线索,根本无法窥见其全貌。 此间的恐怖被牧云吸收力量,不多久化为虚无。 牧云某种意义上成为了这块区域的掌控者,直到有新的恐怖来挑战,将其吞噬,或者被其吞噬。 他自然不会遵从时空柱订立的法则。 只是接触五毒柱以来,发生了许多事,不由得不仔细思索。 牧云前往恐怖栖居的山洞,发现这种由时空柱创造出来的生灵,并没有进食和饮水的生活习惯。 他们究竟是何物。 牧云依然说不清楚。 盘腿坐在石座上,闭目回想整件事的来龙去脉。 起初引出五毒柱的人是石镇的乔半仙。 他取出功能独特的血灵珠,继而提到了妖族盘踞的无银山。 牧云在那里遇见拥有七彩亘古石的石精大王。 为了挽救被妖气侵蚀折磨的乔半仙,答应帮无银山的妖族清除五毒柱。 从古水井底下的大蛇柱开始,符印入体,帮他觉醒了修罗体魄更深层次的力量。 破除梦魇柱之前,解救出被辰星人变成壁画的精灵女王恩雅。 在河洛城广场禁地和极恶柱的较量,他又意外偷学到了攻守兼备的奇异刀法。 如今身处时空柱所在的千里迷雾岭,阴差阳错地吸收了“恐怖”的力量,触摸到时空和维度的玄机。 每根毒柱看起来危机四伏,最终牧云却都成为获益一方。 辰星人的目的究竟是什么? 这个没有准确答案的问题,萦绕在牧云灵识之海,久久无法理出头绪。 身处拥有转世轮回的世界,不相信因果报应形同玩笑。 牧云只能如此安慰自己:整件事都是天命注定,屡次因祸得福,正说明我命不该绝。 遭逢大难,没有死亡而受益,本就在情理之中。 还有一件事,始终困扰着他。 以先天十六卦的鬼神莫测之机,很轻易便推算出前四根毒柱的位置。但是第五根毒柱的方位和形态,迟迟无法通过卦象捕捉。 心中隐约有种不安感。 他在修仙这条路上走过不少弯路,也栽了许多跟头。 鬼门关前转过几遭,多亏命硬活了下来。 了解甚少的五毒柱,很难说清是不是另一条弯路。 反正再难,也难不过只余几年可活的现状。 牧云想通了这点,便觉五毒柱并不可怕。 至于辰星人想做什么事,多半也和他无关。 既如此,为何不过得潇洒一点? 牧云躺坐在石座上,开始闭目养神。 龙华公主对他的关心,某种程度变成了一种负担。 他已决心断绝尘缘,不知该如何回报她的好。 明知公主心意,却又无能为力。 矛盾心理使他陷入挣扎与彷徨。 如今一人身处静谧山洞,偷得浮生半日闲。 第160章 箭在弦上 迷雾岭的时空间完全错乱,加之有毒瘴掩护,在里边待的时间久了,很容易分辨不清东南西北。 牧云仅能凭着先天十六卦,捕捉时空柱的位置。 由于方向感缺失,感官中它在不断移动。 河洛城的极恶柱幻化成人形的经验,使牧云多留了个心眼。 不能以常理揣度时空柱,是他从一开始就明白的道理。 恐怖与玲珑世界已有的生物有很大区别,极有可能是某个位面的部分投射具象。加上恐怖之间魔力可以无缝转移,更加使得迷雾岭中局势错综复杂。 没有见到时空柱之前,难以说清它是何种形态。 仅凭无端猜测,永远也找不出问题的答案。 牧云是行动派,在山洞中小憩过后,继续朝着算定的方位前行。 吸收迷雾岭中“恐怖”的力量之后,时空乱流在灵识之海中出现具象化线条,可以依循某种规律,规避掉轻易折损寿命的区域。 接连几次挑战,最终都是由牧云取得胜利。 见证太阿剑气斩断数里林木的时候,牧云恍然察觉到,自从大蛇柱的符印入体之后,修罗力量彻底觉醒。此时的他已经具备与大部分修仙者一战的实力。 哪怕不发动人皇阵,对手若是不使用仙法,等闲奈何不得他。 肉体力量和近身战本就是修行的一部分,经过几次生死关口,牧云的体魄悄然间接近修罗巅峰。佐以十八般武艺的精妙招式,普天下已鲜有敌手。 他从对修行一窍不通的少年,走到今天这个地步,花了十一年的时间。 意识到自身的力量有多强大,并没有令牧云忘乎所以。 即便没有彻底觉醒修罗体,借助人皇阵和诛仙阵的力量,他也有底气与任意修仙者对战。 牧云又前行了半个时辰,凝神感应,发现并没有拉近和时空柱的距离。意识到情况不太对劲,立即停下脚步。 他环顾四周,发现所有方向的景物完全相同。置身于其中,有种进入异世界的错觉。 时空柱的力量仿佛瞬间消失,唯一的指路明灯,也离开了探查范围。 迷雾岭有极其浓厚的毒瘴,玉葫芦里的金雀鹰,无法在危难时刻放出。 法阵罗盘受到时空柱影响,依然没有任何反应。 贸然闯进迷雾岭,再度走入了看起来毫无希望的绝境。 牧云不是容易放弃的性格,没急着到处乱跑,盘腿打坐,平息掉灵识之海中的所有杂念。 恐怖是黑暗生物,与毒瘴有某种联系。 它们来自不知名位面,但可以肯定,一定与光明力量互相克制。 牧云低诵不动明王经,任前路茫茫,我自岿然不动。 金色佛光萦绕于牧云周身,温暖祥和的力量,由中心向四处扩散。 空气中的瘴气不自觉变得稀薄。 牧云紧闭双眼,可灵识却无比明晰。 周围的细微变化,尽皆逃不出他的感知。 迷雾岭本是方圆千里的有边界地形,如今在感知中却变得无边广阔。 触摸不到边际,也便没有逃脱之法。 换言之,他被封锁在这个貌似异世界的地方。 眼下的处境极其不利。 毒瘴对他的影响微乎其微,甚至还有正向裨益。只是没带干粮,很难在迷雾岭中长久停留。 隐忧自心中起,继而杂念丛生。 牧云意识到不对,急忙压制住心中的多余想法,脑海中只剩梵音。反复念诵几遍经文,只觉神朗气清。 圣心吊坠释放出莹润而微凉的能量,通过肌肤接触,传进灵识之海。 龙心玉是玲珑世界最上等的玉石材质之一,具备镇守心神的作用,加上神龙赐福的加持,效果更是拔群。 每当牧云陷入迷惘或愤怒等负面情绪时,吊坠都会有所感应,继而助其平静心神。 迷茫顷刻消失不见,头脑开始飞速运转。 佛光散去之后,周围又开始汇聚白蒙蒙的毒瘴,遮蔽了视线。 牧云站起身,反复思索迷雾岭里的见闻,试图将它们连成一串。 天道灵识并非徒有虚表,灵感迅疾迸发,将事情的来龙去脉想了个透彻。 光有推理不行,还得以证据和实践为基石。 牧云感应到附近恐怖的方位,悄然摸过去。 他要进行一次大胆实验。 恐怖感应到了同类特有的气息,急忙赶到领地边缘,迎击入侵者。 他幻化成为柴荣的模样,只是自带的阴冷气质,终归无法消弭。 伪装并不成功,也就谈不上影响战局。 以五毒柱的精巧度来说,这种现象并不符合常理。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时空柱制造出来的恐怖分化了它的力量,导致恐怖的个体实力不够强大。 牧云取出飞羽弓,二话不说,对准尚未发现他的幻化柴荣放了一箭。 箭矢由能量凝聚,附带了新得到的黏液腐蚀效果。 出其不意,一箭正中幻化柴荣眉心。 恐怖发出一阵撕心裂肺的哀嚎,继而形体破灭,体内蕴含的魔力化作一团粘稠黑雾。 牧云的灵识之海中有运转魔力的方法,对着那团黑雾伸出右手,掌心浮现一道魔印。 黑雾变得扭曲,在空间中翻转跃动。 受到牵引的部分像被钩子牵扯,不得不朝牧云的方向拉出一个尖。继而整团黑雾向他移动过来,由最初的抗拒,逐渐变成了互相吸引。 这个过程中黑雾变成最纯粹的魔力,迅速压缩凝结,通过魔印,转瞬间融入牧云体内。 入体即化,再无踪影。 时空柱的能量波动彻底消失不见。 牧云召出占卜龟甲,心中暗问卜卦内容,随后掷出手中铜钱。 铜钱在龟甲上旋转跳跃,各自落在指定位置。 他算的是时空柱,卦象却显示自身。 灵光乍现! 牧云搞清楚了时空柱的玄机。 自从斩杀第一个恐怖,魔力入体之后,牧云就成了时空柱的潜在模体。 只要尽数吸收掉迷雾岭里的所有恐怖,他即是时空柱。 辰星人的精妙设置,使得逻辑成为一个闭环,想要毁灭五毒柱,破阵者就得选择死亡。 如此一来,便会迎来亘古不变的对人心的考验。 大公无私者,很可能会选择牺牲小我,成就大我的光辉之路。 牧云是性格相当独特的人,他总是以天下为公,但也从不会忘记自己。 如若让他牺牲自己的性命,换取五毒柱的破灭。即便是选择一万次,他也不会选择牺牲自己。 这就是他不能成为佛门弟子的原因。 或许还有另一种解法。 牧云心里想。 他总是能在非黑即白的两面之间,找出那抹经过调和的灰。 这也是一种能力。有别于修炼和求道之外,独特的生存智慧。 修行的本质就是求存,只有达成永生,才能算作成了正果。 脱去尘垢,羽化升仙。 既然是求永生的修仙者,自然站在了死亡的对立面。 牧云从不是道貌岸然之辈,也就无需掩饰对活下去的强烈渴望。 他想起了温长河说过的话。 杀戮会影响心境。 迷雾岭中的恐怖数量足有上千,牧云不仅要尽数斩杀他们,还得吸收掉他们的魔力。 所有魔力碎片融合到一起,便可召唤出时空柱。 届时他的双手已然沾满鲜血,哪怕不想自我毁灭,受到五毒柱的操控,时间久了难免堕入魔道。 牧云体内有温长河的内丹。 他说内丹是能够护持牧云心神的秘宝,可在迷雾岭之中,这颗内丹却并不起作用。 牧云隐约有种感觉——温长河的存亡,和他的选择有所关联。 辰星人或许是出于无聊,亦或是想考验人性,设置了玄妙精巧的五毒柱。 仿佛是直钩钓鱼,只有愿者才能上钩。 内丹是妖魔等族类修炼的核心,若不是辰星人提前有过吩咐,温长河未必肯将内丹交给他。 尽管温长河是个善良的异兽,但私心人皆有之,避免修为遭受风险,更加合乎情理。 牧云越思考,五毒柱背后隐藏的阴谋就越清晰。 其实血灵珠不过是个引人上钩的诱饵,吸收到的灵气对于至高级别的辰星人来说根本可有可无。 他布下五毒柱,目的可能只是找点乐子。 得道的仙人们清楚这一点,故此没有出手干预。 妖族受限于血灵珠,自觉苦不堪言,可是缺乏反抗辰星人的勇气,百余年来同样没有人敢动五毒柱。 既没有仙人的广阔视角,又不像妖族那般畏首不前的人,通常也会对未知而诡异的事物敬而远之。 血灵珠的功效太过独特,有别于玲珑世界之常识。 对于以求稳为主,只有夺宝时才会冒险出击的修仙者来说,风险系数太高,而受益并不明朗。 牧云是唯一明白血灵珠足够诡异,五毒柱危险重重,还会义无反顾地投身其中之人。 云瑶曾称他为拼命三郎,做事全情投入,从没考虑过是否会给自身带来危险。 正是这种独特的个性造就了他。 牧云很清楚,如今的迷雾岭等同于异空间。 他已经没有退路,只能吞噬掉所有恐怖,化身为时空柱。否则就会被恐怖所吸收,连尸骨都难以存留。 生,或者死。 对牧云来说是毫不犹豫就能得出结论的选择。 第161章 正邪两立 第一次开杀戒时,牧云差点把胆汁吐出来。 后来习惯了惩治恶徒,对他们的死可以冷眼看待。 如今身处时空柱盘踞的迷雾岭,杀戮却变成一种工具。无止境的重复,对心理的冲击便始终不断。 牧云虽是修罗身,灵识却已入天道。 毫无负担地大肆杀戮,始终不符合他的理念。 由最初的快意,逐渐转变为抵触,继而发展到了麻木。 不仅是对杀戮的麻木,也是对道心、世事感到厌倦的怠惰。 越是纵情屠杀,这种感觉就越是强烈。 温长河的内丹,依然没有发挥出应有的功效。 只有胸口悬挂的圣心吊坠,无声释放温润能量,护持牧云道心,以免他走火入魔。 迷雾岭外围大半恐怖被消灭吸收,牧云体内的魔力达到峰值。 太阿剑开始抵触牧云,不再如之前那般得心应手。 牧云并不在意,换了把武器,继续向迷雾岭深处进发,重复永无休止的杀戮。 时空柱并没有反抗,也没有赶来剿灭入侵者,只是继续分裂出恐怖,仿佛无情的衍生机器。 牧云消除“恐怖”的速度,仅比分裂速度快些许。 杀戮和吞噬在千里迷雾岭中悄然进行,唯有置身其中者,方能体会到如修罗炼狱般的折磨。 这其中也隐含着辰星人设下的生死关卡。 破阵者被做成时空柱的潜在载体之后,会开始杀戮和吞噬恐怖。期间会产生一种飘飘欲仙的畅快感,继而沉迷于其中。 若不是有超人意志力,很难中断吞噬行动。 无论是气旋,还是金丹,亦或是更高层级的元婴等,终究有个极限。 超越定量的魔力便会化作杀人武器,使得破阵者爆体而亡。 魔力再度外泄于迷雾岭,重新加入循环。 时空柱的存在,依然会令前三个毒柱重新复活。 辰星人冷漠和精密到极致的行事风格,在五毒柱中体现得淋漓尽致。为了阻止五毒柱被破坏所设置的生死关,常人很难全数挺过去。 只是好巧不巧,它们碰到了一个不按常理出牌的克星。 牧云胡乱修炼的作风,导致数度经历生死关卡,令体魄变得极为特殊。 他的丹田本源无边无际,纵使天地间所有灵气入体,也不会有性命之虞。 这是他的能力,也算得天命所归。 破阵者,恰巧也有破阵的意愿。 起初只是想学习五毒柱的奇巧之处,只不过越是了解,越明白以现在的见识,难以模仿辰星人的阵法之术。 发现这一点时,早已泥足深陷。 体内有四根毒柱的烙印,没有中途退缩的余地。只能破掉五毒柱,或者在负面能量的支配下沉沦。 既然无路可退,只管一往无前。 麻木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保护。 牧云用布条裹住双眼,不去看身上沾染的血污。 可随着逐渐深入敌境,还是会被黏腻血块影响到出招。 不知过了多久,也不觉得饥饿和困乏。 灵气注入掌中玉,依然无法测量出特殊魔力的体量。 只不过从可以御风飞行来判断,他的实力已在短时间内暴涨到了金丹期,或者更高的境界。 由于缺乏参照物,只能凭空想象,也就没有准确层级。 从最初的百招、十数招,再到后来的快速瞬杀,实力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提升。 世间易得的东西,要么容易失去,要么会带来严重反噬。 牧云不是一味追求力量的偏执狂,灵识之海保持清醒,意识到他正在堕入无底的深渊。 意识仍然清醒,不代表身体会听从指令。 吞噬提升的快乐,正在逐步接管肉体,不再受灵识之海控制。 随着实力飞速提升,以前需要仰望的怪物,抬手便可抹灭。 虚荣心被满足,提升了心中的快意。 飘飘欲仙的不真实感,逐渐取代仅存的理智,把牧云拉入极度危险的地方。 温长河的话语犹在耳畔。 若无法自持,很可能会在迷雾岭中变成一个盖天下残暴的魔头。 再不能控制住本心,停止无止尽的杀戮,牧云只会离入魔越来越近。 圣心吊坠是黑暗中唯一明亮的东西,就像暗室中的一点萤火。 以前带来的是清凉,如今给予被寒冷包裹的牧云些许心灵暖意。 必须停止杀戮。 这是涌现在灵识之海,最清晰的想法。 可身体和四肢仿佛脱离了意识,见到幻化成人形的恐怖,毫不犹豫释放杀招。 抬起魔印之手,肆意吞噬魔力。 短暂的瞬间,牧云的灵魂仿佛从身体中脱壳,在远处冰冷地观察着空洞的身体。 眼睛被黑布裹缠,身上沾满了淡青色血点。 皮肤变成一种纹路密布的黑色,青筋暴起,比恐怖本体更加纯粹。 他的身体已经化身修罗恶魔。 有些伤害,一旦形成就很难再逆转。 修罗堕魔道,已成为定局。 牧云从开始破除五毒柱的那刻,冥冥中已预感到这个后果。 总以为不过是错觉,及至行到这一步,方才醒悟那是长久经历险境而得来的感知危险的能力。 潜意识的示警,反而容易被忽略。 牧云最不想见到的情景,在心理最脆弱的时候发生。 迷雾岭中心区域盘踞的恐怖,幻化成了少女时期的云瑶。 他的心猛地抽到一起,仿佛痉挛般剧痛。 灵识之海下达的指令,再度被身体所拒绝。 强行召出黯然失色的太阿剑,出招拦腰斩断幻化云瑶。 这一幕在灵识之海中掀起了滔天巨浪。 仿若是最为恐怖的梦境,映射到了现实之中。 杀戮已经持续了几个时辰,可能是几天,又或者是半个月。 牧云已经失去时间概念,也浑然忘了身在何方。现实和虚幻之间的分界线,不知在何时消失。 幻化云瑶浑身是血的躺在地面,两只眼睛空洞无神。 这是比入魔更恐怖的场景。 牧云从未想过,有朝一日会看到这样的画面。 愤怒从心底和灵识之海中顷刻涌现,继而冲破束缚。 身体再也无法摆脱灵识之海的掌控,仰天怒吼,试图将幻化云瑶惨死的记忆从心里驱除。 可是就像曾经历过的事,或许不常被想起,但再难从记忆中抹除。 牧云一把扯掉眼睛上蒙着的布条,双眼中金光大放,施展佛系灵术万佛朝宗。 他并不清楚眼下的实力到了哪个层级,只知道足以发动超大范围净化术。 灵气凝结的巨大佛像,将迷雾岭映照得金灿灿。 魔力黑雾犹如阳光下的残雪,没有被牧云吸收,而是化为无形。 幻化而成的云瑶,也在迷雾岭的土地上消失不见。 牧云本是虚空站立,跌落到地面,却不觉得疼痛。 毒瘴开始变得稀薄,天际光线逐渐渗透进迷雾岭。 牧云清楚的意识到,时空柱对这片广袤地带的控制已然消失。 他变成了时空柱的载体,也可以说化身成为时空柱。 经历过长久的杀戮,思维又受到幻化云瑶惨死的冲击,只觉身心俱疲,躺在泥污的地面,暂时不想动脑筋思考。 尽量让情绪远离,放空灵识之海。 直到毒瘴消散,光线变得昏暗,牧云才缓缓睁开双眼。 世界仿佛蒙上了一层灰色光晕,雾蒙蒙的看不真切。 毒瘴已随时空柱成型而消散,模糊的来源是他的眼睛。 牧云召出铜镜,看到略显猩红的双眸,加上靛青色的皲裂肌肤。 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已经变成了魔族样貌。 如果以这种形态在玲珑世界行走,势必会遭到各方围剿。 他笑了,但与开心无关。 外界评价向来无法影响他,只是想到无法再以真面目见圣心菩萨,心中一阵失落。 牧云的颓丧一闪而过。很快,他又重整了旗鼓。 结界封锁与外界的联系,寻找压制魔族力量的办法。 世人的观念里,自古正邪不两立。 灵气和魔力之间,也存在着互相排斥的原理。 魔化肌肤出现,与这种原理不无关联。 牧云想要变回人类形态,就得压制住体内魔力,让它们能够依据功法路径运转,方可消除对体魄的影响。 太极乾坤诀本是呼吸吐纳之法,但其中蕴含天地阴阳调和至理。 灵气为正,魔力为邪,恰如阴阳两股力量。 以牧云虚悬的实力,足以催动体内魔力,吸收等量天地灵气,促使两种截然不同的力量达到均衡状态。 不知过了多久,浩瀚如海的能量凝结为太极图,烙印在丹田本源深处。 牧云心中仍有隐忧,缓缓睁开双眼,看到白皙的皮肤,悬着的心方才放下。 澎湃欲出的力量感不复存在,似乎与进入迷雾岭前没有任何区别。 打开衣襟,低头看向腹部。 肚子上有金色和黑色相容而形成的太极图,在图印周围又有五颗勾玉般的黑点。 凝神感应黑点的力量波动,不难发现它们的来源。 四根毒柱的符印受到魔力调动,聚合形成第五根毒柱。 此时它们都被灵气和魔力构成的太极图所封印,陷入了沉寂。 牧云千算万算,无论如何也没算到,原来他就是五毒柱。 结界中突然出现一股异常强大的能量波动。 牧云心知肚明。 辰星人来了。 第162章 情出自愿 辰星人的脸庞由日月星辰构成,蕴含着永恒的力量。 他坐在一棵山毛榉的横生枝干上,背部弯曲,隐藏在兜帽里的面庞正对牧云。 “你既没有修为破灭,也没有堕落成魔,真是个出人意料的小伙子。” “你懂人言?” “首先,我要做一个自我介绍。”辰星人看起来并不在意牧云的疑问,自顾自说道,“吾乃秩序之主,也被称作破灭主神。在没有灵气的末法时代,坚信无神的人们称我为黑洞。我凌驾于秩序之上,无所不通,无所不晓。你,现在明白了吗?” 牧云听到的全是未曾在典籍中看过的新奇词汇,不过抬眼一瞅辰星人的日月星辰面庞,再离谱的话语也变得合理。 在足够了解辰星人之前,最好的选择是保持沉默。 对方来找他,必然有话要说。 所有的疑惑都会解开。 辰星人能够轻松突破结界,也能洞悉人的灵识之海。他感知到牧云的想法,日月星辰略微移动了位置。 这是他的笑容。 牧云仔细观察,发现声音不是源自辰星人面部,而是直接在他灵识之海中响起。 高级的沟通方式有别于寻常。 辰星人抬起右手,光点由类似指尖的位置飚射而出。 转瞬间,牧云了解了五毒柱的神奇之处以及它们的构造。 牧云相当有自知之明,以他目前的阵法造诣,无法制作出如此巧夺天工的东西。 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辰星人只是冷酷的至高神之一,因诸神认为有必要,因此在玲珑世界设下了乾坤阵。 也就是石精大王所说的五毒柱。 牧云用身体和等量灵气封印住乾坤阵蕴含的魔力,无意间将自己变成乾坤阵的载体。究竟是福是祸,还需要他自己去实践。 他原以为辰星人会是歇斯底里的状态,当真见到,发现高位神有着旁视的冷漠。 他们偶尔干预世事变化,只不过是以一种独特身份,并不会影响到过程和结局。 辰星人毫无征兆地来了,很快又悄无声息地离去。 就像吹过的一阵风,来无影去无踪。 预想中的恐怖并没有降临,牧云仿佛生过一场大病,被汗水浸湿的衣服紧贴着肌肤。本该带来难受的感觉,此时心中放下负担,只知感激生命尚存。 辰星人的强大超过了牧云的想象力极限,一身绝学面对他形同虚设。若是对方有意下杀手,甚至连反抗的余地都没有。 牧云在等级森严的灵猴群落里长大,又被无情驱赶,深知手中无剑和有剑不用的区别。 以前对力量无甚追求的牧云,见识过乾坤阵和辰星人之后,心里产生了截然不同的想法。 学无止境。 修行也是如此。 甚至连本以为已臻化境的阵法之术,也还有许多提升空间。 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不过眼下就有个诱人的机会,可以快速提升实力。 辰星人并没有吸收血灵珠收集的力量,而是将其贮存在异数空间,一并植入乾坤阵。 只要牧云按照辰星人传授的方法发动乾坤阵,就可以得到异数空间里的强大力量。 尽数吸收血灵珠的力量,无疑是个极其吸引人的选项。 圣心吊坠的微凉触感,令他再度冷静下来。 世上没有速成的事,即便是有,往往也伴随着莫大隐患。 牧云信奉的是坦荡之道,憧憬强大力量,但也不能使用为人所不齿的法门。 他依然相信功德经,也相信自己的努力。 总有一天,他会拥有永恒的生命和无比强大的力量。 想通了这一点,切断乾坤阵和血灵珠之间的联系,便不再是难事。 牧云体内仍然残留着吸收恐怖时的强大魔力,右手变得通透光润,猛然击打腹部,破坏掉乾坤阵中的一个画符。 异数空间顷刻瓦解,里边蕴含的能量随之消失。 血灵珠失去了效力,但它多年间从妖族掠夺的力量,不可能逆向复原。 这是逆天之举,非人力所能为。 或许辰星人可以做到,可是和牧云没有任何联系。 他有他的解法。 …… 龙华公主与寻常女子有很大区别,哪怕是爱慕至深的男子,也不会完全抛掉理智。 纵使迷雾岭的毒瘴消散,她也没有在接到求救信号之前,贸然闯入不明底细的迷雾岭。 她有关于这片区域的详尽情报,深知里边潜藏的危险。 自知没有牧云那般对瘴气的免疫能力,近战能力也远逊于他,加之傍身法宝都交给独闯迷雾岭的牧云。 留在原地等候,反而是对牧云最大的帮助。 恩雅同为女人,虽然和龙华公主行事风格不同,但也能敏锐感知到后者对牧云的情谊。 “明知道没结果,还去爱,值得吗?”恩雅倚靠着栏杆问。 龙华公主坐在凉亭的石椅上,晨光映照面容,侧颜完美无瑕。 “爱情本就没有值不值得。如果一切都是依据理智判断,那多没意思。”她笑起来的容颜,更加明媚动人。 由于是女装,没有了戎装时的俊朗,更多了几分柔美。 牧云废掉血灵珠的选择,令其增长五十年寿元。 功德经将体内魔力残留扫荡一空,短期不再有性命之虞,令他忘却了所有烦恼。 步出迷雾岭时,说不出的意气风发。 龙华公主每天都会在分别时的凉亭守候,当身穿蓝色长袍的年轻人进入视野,她的双眼闪烁着异样神采。 “我就知道你会平安归来!”她站起身,俏丽的面容洋溢着灿烂笑容。 恩雅站在一旁,安静守候。 龙华公主是不拘小格的人,心中被牧云占据,也不影响她纳妾的心思。 恩雅身为精灵女王,与之联姻对皇族有莫大助力。 龙华公主不想让萧熙成为联姻的牺牲品,决定成全恩雅心意,将其纳为大将军夫人。 只不过所有的一切,都得等返回上京城再办。 此刻她只是萧凰,一个惦念着心上人的寻常女子。 她看着牧云的眼神里满是爱意。 牧云走进凉亭,取下悬挂的装满高阶法宝的玉葫芦,意欲还给龙华公主。 “这个玉葫芦你留下傍身吧。” “里边的东西太贵重。” “你在上京城帮了我和熙儿大忙,就用这些法宝当作回报。” 龙华公主每次送他东西,说的都是类似的话。 牧云只是偶然间到了上京城,出于本能做了那些事。 他从没觉得自己有多大贡献,只不过清楚龙华公主对他的心意,不忍见一个从未爱过男子的女人在他这里受到冷落。 “既如此,我就笑纳了。” 玉葫芦里的法宝十分稀有,若说不动心,那完全是假话。 牧云归还玉葫芦是理所应当,龙华公主坚执不收,过渡到爽快收下,一切都很流畅。 只因不是第一次经历。 牧云在涉及到法宝的时候,还是有着生意人的市侩,不像做事时那般正气凛然。 相比于豪侠风范的牧云,她更喜欢他在不经意间展现出的童真和可爱。 那是她不曾拥有的东西,也是心爱之人的真我,因此对她有致命吸引力。 恩雅不想干扰牧云和龙华公主的独处,先行告辞离开,返回下榻的客栈。 牧云和龙华公主坐在凉亭里,面对面坐下。 石桌上出现两坛酒。 “接下来你要去哪儿破阵?”龙华公主打开坛盖。 美酒固然香,却不如眼前人。 “五毒柱已尽数破除,”牧云满饮一口酒,畅快道,“不仅如此,我还获得了五十年寿数。” 牧云对龙华公主没有隐瞒。 她知晓他的修炼法门和剩余寿数,得知增寿五十年的消息,心情不自觉变得畅快。 这种心情,以前只在至亲骨肉之间出现过。 独具慧根的龙华公主明白,她已经无可救药地爱上了坐在对面的男人。 对于这一点,她既不惶惑,也不害羞,而是充满期待。同时也很清楚,牧云对她来说始终是不受约束的风。 只要能确保他平安无虞,哪怕相隔数万里,她也能得个心安。 读过万卷书,里边记载了关于爱情的美妙。 只是那些冰冷的文字,永远无法代替活生生的感觉。 仙酒依然美味。 只是无法与眼前肆意欢笑的少年郎相比。 他讲着小时候的趣事。 她满眼皆是笑意。 萧凰生长于宫墙大院,生来就是高人一等的皇族后裔,童年在学习武技和礼仪,以及修行功法中度过。 她听丫环们讲过贫苦的过往,听资质平庸的兄弟姐妹讲过无忧无虑的童年。 生长于灵猴群落,以外族身份成长的故事。 她总是觉得新鲜。 一遍又一遍,从没有听腻的感觉。 或许是他的语气,又或者是欢脱的表情,总能令她忍俊不禁。 只要能和他在一起,快乐轻易便会产生。 不知不觉,两坛酒下肚。 牧云进入微醺状态,变得更加活跃,召出太阿剑来了一段刚猛十足的剑舞。 他本就有男子气概,配上劲道的剑招和微醺的醉意,在萧凰眼中就是盖天下最有魅力的男人。 这就是爱情,没什么道理可言。 第163章 喜宴 牧云是收到喜宴请帖的第一个客人。 参加龙华公主和精灵女王的喜宴,感觉起来有点怪异。 龙华公主帝王攻的气质,使这件怪事变得合理。 河洛城恢复了生机,文铎的工作步入正轨,越来越得心应手。 无尘尊者和黄羽从附近寺院中带来了许多和尚,加上培养的武僧,武佛寺的香火日渐旺盛。 他们在河洛城待了一段时日,碍于身份不能参加喜宴,与牧云道别,返回了普陀山和白马寺。 上京城将军府街道张灯结彩。 龙华公主和恩雅去了成衣铺,量身定做喜服。 她不避讳自己女人身份,做的都是凤冠霞帔。区别在于一件有红盖头,另一件没有。 在公主授意下,牧云被成衣铺裁缝量了身子,依据尺寸做了件新郎服。 牧云不解其意。 “我恩师已飞升成仙,不参与俗世红尘,你权且代表父母之命,见证我和恩雅成婚。” 龙华公主给出的理由既合理,也不合理。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此乃民间俗成的结婚先决条件。 牧云和龙华公主的关系,属于俗世所言之暧昧不明。没有辈分差异,所以不好接手。 继而,又想起帝师身份。 以人皇萧熙论,他确乎又算是龙华公主的长辈。 只是身穿新郎服出席,总觉着有点别扭。 喜宴地点在将军府,龙华公主的地盘。凭她的威望,旁人自然不敢说风凉话。 意识到自己在担忧什么的牧云,不禁暗骂自己迂腐。 他和龙华公主最大的区别,就是公主虽有原则,但从不对自己设限,活得写意洒脱。 哪怕爱牧云到无以复加,也不影响和妻妾们卿卿我我。 寻常世人接受不能的事,她可以坦然面对。 牧云很钦佩龙华公主,无论是为人处世,还是城府手腕,都不是他能企及的高度。 云瑶尚未出家前,或许能跟龙华公主某些方面媲美,但考虑到她拥有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权势,则是比云瑶强了许多。 他不懂女人心,曾跟龙华公主讲过这句话。 龙华公主的回答令他印象深刻。 那是句带着醋意的话语。 对于一向稳重的公主来说,违和感扑面而来,因此印象深刻。 小六子成了花童,提前跟着执掌礼仪的官员学习流程。 牧云是将军府为数不多的闲人。 他在世间行走,可以忽略帝师身份。可在这皇城根,帝师二字摆在那,无形中会使人对其敬而远之。 新月书社的苏毅先生,还有受邀在喜宴上弹奏曲子的欧阳贤是例外。 牧云喜欢请教苏毅,学习些俗世的理论和知识。 精通音律,使得他和乐曲大家欧阳贤成了忘年交。 借着喜宴的喜庆气氛,苏毅送了牧云一柄折扇。 上古名家的杰作,相当贵重。 欧阳贤则是赠送一把名贵古琴。 盛情难却。 牧云的回礼是百坛清酒。 尽管他酿的酒乃人间罕有的妙品,龙华公主也没有劳烦他,而是请了前几次合作过的粮食酒铺子。 牧云帮忙选定了良辰吉日。 将军府的小厮忙里忙外,还有些朱雀军的女兵来帮忙张灯结彩,颇有些过节的气氛。 任谁见了牧云,都是恭恭敬敬。 朱雀军的情报能力,不只是针对外敌,调查朝廷大员和江湖人士,甚至连超脱俗尘的修仙者,也能涵盖其中。 牧云的底细,包括和龙华公主暧昧不明的关系,她们知之甚详,也便像尊敬公主那样,高看牧云一眼。 蓝琳是个身形瘦削的女子,武技超群,剑眉星目。 她惯常穿男子衣服,倒和龙华公主有几分形似,只是五官不如公主精致,看起来平平无奇。 牧云看到了她,问了些关于各地青楼女子的消息。 “她们是新兵,而且有过不好的经历和长久养成的生活习惯。如今拉到荒漠操练,收束心性,由将官教授本领。”蓝琳是朱雀军统领将军之一,办事能力极强,可以算作龙华公主的左膀右臂。 她知道牧云是个心善之人,为使他安心,透露些许本属于机密的行动。 牧云和蓝琳聊完,又见到了初进上京城时便认识的兵部尚书李霖。 他如今深得人皇信任,各项工作进展极为顺利,眉宇间甚是舒展,连带着笑容都爽朗了几分。 李霖是上京城中为数不多见过牧云的官员,对他青睐有加,见他站在院中,急忙快步走过来。 “牧先生是专程来参加公主喜宴的吗?”他拱手问个好。 牧云拱手还礼。 身在俗世,理当顺应俗世的规矩。 只是乾坤阵的事不便说于外人,言称是收到公主送来的请柬,特地赶回上京城赴宴。 李霖其实并不十分了解牧云,而且也知道不能打听修仙者的行踪。即便牧云没说实话,也是在情理之中。 牧云总觉得奇怪。 灵泉宗十年,他没有认识太多好友。 独自下山闯荡,许多人给他留下了深刻印象。 转念一想,当初他的心思都在练习青莲剑诀和卖酒换钱。以利益相交,自然感受不到诚意。 偶尔有些酒客,因美酒和牧云相熟,也不过是想骗些酒喝。 自从开始独挑大梁,人们见识到了他的侠义心肠,而非贪财和爱耍小聪明的市侩,因此结交的都是远胜于酒肉朋友的淡雅之士。 他们都有着独特闪光点,自然比爱喝酒以及兜里有几两银子的人,更令人难忘。 牧云触摸到了一些以前从未思考过的领域。 世人究竟更爱财,还是更憧憬美好的品德人格? 这个问题令他重新变得安静。 财富是俗世中生活的依托,甚至直接决定了人们的生活质量。 如若存在一个人人生活富足的理想乡,究竟是什么样的状态,引得他一阵遐想。 良辰吉日就在从迷雾岭返回的满月之期。 不觉间喜事来临。 萧熙免了朝臣的早朝。 由于是纳妾,朝臣们都没有收到邀请,来得人不多。 媒人是苏毅,免去了许多繁文缛节。 龙华公主骑马去接亲,转过街道,进了一户高门大院。 那是以前的赵王府,也就是萧熙曾经的府邸。 如今萧熙移居云宫,赵王府摘了匾额,成了龙华公主的地界。 皇族有皇族的威严和规矩,敲锣打鼓自不能少,可也不能太过闹腾。安稳接了新娘,又回到用红色装点过的将军府。 苏毅站在侧边,助她们行完了拜堂礼。 牧云喝过茶,说了点能想起来的吉祥话。 蓝琳将戴着盖头的恩雅领进了特地准备的新房。 龙华公主的妻子是个很温柔的女人,胸襟宽广,眉眼总是含笑。 她陪着喝了点酒,谎称不胜酒力,回到她的别院休息。 牧云平日里爱喝酒,今日不知怎的,只想旁观喜宴上的人生百态。 他是罕见的入世修仙者,连身为大罗金仙的静寂天尊都无法给予建议。 修炼的方法,只能自行摸索。 求仙问道是个淘汰率极高的行当,数不清的人拜入宗门,修炼远古时期传承下来的法门。 真正成仙的人,万中无一。 其中入世修仙者的数量,更是可以忽略不计。 没有典籍记载,一切就得靠摸索。 人心是极度复杂的东西,牧云想看看在极喜庆的场合里,究竟会有多少种情绪。 龙华公主的正妻识大体,看得出极有涵养,但人非草木,再豁达的人对多了个小妾这件事都会略有反应。 以前娶进门的小妾们,表现也不尽相同。 有人喝闷酒,郁郁寡欢。 有人态度淡然,仿佛喜宴只是个热闹,与她们无关。 不同性格催生不同看法,也就有了人生百态。 世事之精彩复杂,尽皆源于七情六欲。 想要返璞归真,就得抛弃情欲,达到清静无为的境界。避世修行功法,渡劫参透天机,继而羽化升仙,与天地同寿。 牧云自幼没有接触过人族,对世间事有着特殊向往。加之修炼法门不同,得从世事中寻找修炼的路径。 若没有天道灵识,他也很难做到不存迷惘。 道心不稳,恰如梁柱不牢。即便盖起了房屋,最终也难逃坍塌的命运。 修为和道心同步,还要在漫长岁月中不背离,方才有触摸到成仙门径的可能。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难如登天。 俗称知易行难。 道法中有讲究,叫作知行合一。 仅有功德经增加寿数,不去参悟隐藏在背后的真谛和人情冷暖。即便换取到接近永生的寿命,也无法迈入仙人境。 至夜深人静时,龙华公主走到牧云独坐的桌旁,举起了酒杯。 “你穿这身衣服,还真是英俊潇洒。”她说的是心里话。 命令裁缝给牧云做新郎服,其实别有用心。 世人以为拜过堂才算成亲。 她偏不这么想。 他身穿新郎服,而她衣着凤冠霞帔。没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对她并无影响。 牧云也举起酒杯。 “祝贺你新婚。” 龙华公主美眸含笑,碰了一下牧云的酒杯,风姿绰约地离席而去,经历又一个洞房花烛夜。 牧云想起了恩雅,继而联想起了草原上的猎族。 原本他就想去草原逛逛,是时候再度出发。 第164章 一件小事 玲珑世界无边广阔,大夏国的国境却是有限范围。 上京城的春天已经回暖,人们褪去棉衣,靠着城墙根晒太阳。 几个拉车的汉子摘掉磨明的圆顶帽,互相帮忙摘头发里的虱子。 牧云在上京城附近游逛了几个月,自觉有些厌倦,搭乘传送法阵,直达大夏国北境边界线城镇。 猎族是马背上的民族,栖居的广袤草原依然处于漫长冬季。 族人们在几个月前驱赶牛羊马群到了靠近边界线的地带。 以往牛羊进入大夏国界,守卫的军士严禁猎族人越线找寻。自从萧熙登基,情况有了极大改善。 军士们不光不会阻拦,还会帮着一起寻找牛羊。 吉雅是个年轻的猎族姑娘,身量不算高,肩宽体胖,脸颊被紫外线晒成酱红色,常年操劳的手掌上满是老茧。 她没考虑过自己的形象,一心只想找回丢失的牛羊。 猎族语言和华族有很大区别,沟通全靠比比划划,有点像行动中的暗语。 军士们也不必了解吉雅的意思,只要找到丢失的牛羊,就算完成了任务。 他们都是龙华公主手底下的将官调教出来的兵,不会有一丝一毫的出格举动。 至于石镇附近搜刮百姓的痞兵,朱雀军已经调查清楚,分管将领的头被砍,示众三天三夜。 所有人都知道是龙华公主的意思,自此严加管束军士,不敢触犯军规。 牛羊身上有用染料涂抹的印记,以便于识别和找寻。 可农夫们将它们抓回家,不是立时宰了做肉吃,就是想法子去掉印记,让失主没有凭据。 爱占小便宜是每个人都存在的陋习。 读书识礼数,可助人改掉不好的习惯。大部分没接受过教育的农民,思维尽皆被衣食住行占据,还是抱持着原始的观念。 只是捡了一只羊,不足以触犯大夏律法。 不仅不会生出内疚感,反而会下意识地认为。去的晚了,牛羊群就会被别人分光。 军士们循着牛羊足迹和粪便,找到了毗邻边界线的荒草村。 还未到春种时节,农夫们没事可做,加上心里有鬼,找几个机灵的老汉去守着。 官军们一到,随同前来的小孩急忙屁颠屁颠跑回家,提前通知大人们做好准备。 军士们都在秘密山谷接受过专项训练,职业素养比寻常捕快还高。 一见村民们的神态,心中已有了大致答案。 正所谓法不责众,而且失主是猎族人,事情就变得更加棘手。 眼下上边严抓军规,他们不敢妄动。可是新的边界政令也在推行,又不能不帮猎族女人找牛羊。 两项决策均是由龙华公主下达,一时间不知该怎么办。 例行询问是免不了的流程。 得了牛羊的人家事先有过串通,吃准了法不责众的公理,一口咬定没见过从边界线过来的牛羊。 戍边军士们终究是行伍之人,只能帮着找丢失的牛羊,无法给百姓上手段。 吉雅手上托着几粒羊粪蛋,情绪激动地说了一大堆。 村民们听不懂她的话,还是通过肢体动作,猜出了她要表达的意思。 「明明村口有羊粪和蹄印,你们干嘛赖账!」 吉雅的父亲早亡,又是一家长姐,很小的时候就帮着家里照顾牛羊群。 她的母亲是个极老实本分的牧民,给她的教育也是以诚待人。 即便猜出荒草村的村民偷藏了跑丢的牛羊,她也没有骂脏话,而是据理力争地质问。 尽管他们很可能听不懂,她还是要把心中的困惑和愤怒喊出来。 牧云在上京城特地学了点猎族语言,不亚于灵兽的听觉,将吉雅的喊话带进了耳朵。 大夏国界里有猎族人,而且听起来语气含怒。 这是很不寻常的事。 牧云开启隐身术,施展轻功,飞到了人声嘈杂的小村庄。 村口没有界标,并不清楚名称。 家家户户住的是沙石土坯房,街道沟壑不平。越过篱笆墙看进去,鸡舍里的鸡瘦弱不堪。 附近土地不适合种植,仅通过生活痕迹,也能判断出这是个贫穷的小村庄。 牧云飞上茅草屋顶,居高临下观望凑在一起的人群。 听了一阵子,足以了解来龙去脉。 村民们一口咬定没见过外来羊群。 其实很好判断,连鸡都喂不饱的村庄,若是有膘肥体壮的牛羊,真相便可揭晓。 牧云没有解除隐身术,暗中在老乡家穿行,看到了灶台上新鲜的羊肉,以及羊圈里自顾自吃草的独苗肥羊。 一切昭然若揭。 他站在一户农家,顺开着的门望进去,一眼瞧见墙壁上的裂缝。 炕上有人咳嗽。 他不懂医术,可根据气息判断,是个患了重病的老人。 这种靠近边界线,随时可能被猎族袭扰的地方,甚至可能连郎中都没有。 牧云查出村民私藏了猎族女子走丢的牛羊,可事出有因,并不会按照大夏律法行事。 军士们也是左右为难。 这件事只能由颇有家资,又和龙华公主相熟的牧云出面。 他重新回到村口,解去隐身遁法,假装初来此地。 “这儿怎么这般热闹?” 军士头领转头看向牧云。 只见他穿着普通的麻布蓝长衫,寻常黑布靴,深蓝丝带束着高马尾,看起来极其普通。 气质却是不凡。 以他多年积累的见识,敢主动凑热闹的人,都不是易与之辈。 “这位小哥,你是哪里人?”军士头领凑过来问。 他眼下一个头两个大,实在不知该如何处置。 若有个行侠仗义的侠士出手,倒是能省去不少麻烦。 “我来自南部疆域。” “跑得可够远的。”军士头领说完这句话,忽然想起传闻中的牧云就是南部疆域生人,惊讶地瞪大双眼,看向眼前放荡不羁的少年郎。 牧云微笑回应。 村民和吉雅都停下话头,看向管事的军士头领,以及突然闯进小村的奇怪少年。 “有没有人跟我讲讲,究竟发生了什么事?”牧云朗声问。 军士头领并不知晓牧云的真实身份,仅能通过猜测,模棱两可的确认。 这是关于百姓的纠纷,他实在不好插手,将事情的来龙去脉跟牧云简略描述一遍。 牧云笑道:“这事好办。” “小娃娃,可不兴说大话!”村长护短,见牧云行为举止透着股机灵劲,生怕他想出鬼点子,惩治村里财迷心窍的村民。 明知是错误,也要硬着头皮试探牧云的口风。 他这个一村之长,着实也有点难办。 牧云并没有为难村民的意思,也没有欺负猎族少女的打算,而是选择息事宁人的折中办法。 他用猎族语言将少女吉雅唤到一旁,开口便问走失多少牛羊,可有马匹丢失。 吉雅见牧云办事利落,知他是为解决纷争而来,将丢失牛羊数量详细告知牧云。 她家里穷,养不起马匹。 牧云办事敞亮,提出按照大夏国市场价的两倍,结算牛羊费用。 吉雅坚执不肯收高于市价的银两。 她想讨回自家的牛羊,但绝不会被利益蒙蔽双眼。 另一半是担任向导的费用。 牧云如是说。 吉雅能听出牧云的猎族语是新近学会的,偶尔会有磕绊。 近来有不少华族人到草原上游玩,体验从未有过的生活。看牧云的打扮,不像个游戏人间的富商。 可他偏巧说出了财大气粗的话语。 她犹豫了。 向导是没有限定价格的职业,碰上有钱的客商,往往能捞上一大笔银子。遇着吝啬的主顾,就只能赚点辛苦费。 牧云开出的价码,实在令她心动。 军士头领凑过来探听消息。 吉雅决定不再找寻丢失的牛羊。 既然无事发生,军士头领暗自松了口气。 乡亲们自知理亏,也不敢多言语。生怕吉雅突然反悔,又把便宜得来的牛羊套出去。 军士头领不知道牧云施了怎样的魔法,只不过有此前车之鉴,他吸取教训,增加边界线巡防,以免再发生此类难以解决的事件。 牧云也并非没有行动,而是给萧熙写了封信,让他留心边界线附近的百姓生存状态。 俗语云穷山恶水多刁民。可一切的根源不在于恶,而是在于穷。 他们徒有勤劳,却难与恶劣的生存环境抗争。 土里长不出粮食,左近没有大城镇,路径无法通商。 任你有天大的能耐,也难以倒腾出红火的日子。 以往战火纷争,还要承受外族入侵的风险。 如今已施行和亲,与周围小国相安无事。 可是若想改变现状,仅凭生活在此间的人们,无异于痴人说梦。必须得是云宫推行新政,方可救其穷困。 金雀鹰飞出,很快变成几不可见的小黑点。 了望远方,是大夏国秀丽的河山。 军士头领奉的笔墨,偶尔瞥见一两字,确认了牧云的身份。 他亲自护送牧云和吉雅到边界线。 直到两人身影远去,他才返回岗哨。 军士头领脑海中回忆见到牧云的始末,与传闻并不相同。 牧云是他见过最没有架子的上位者,像个无忧无虑的少年。略有些俏皮,完全不像地位尊崇的帝师。 光凭这点,军士头领就可以肯定,坊间传闻纯属无稽之谈。 第165章 汉子巴图 猎族是马背上的民族,牛背载着他们的家。 牧云从边城军手里买了两匹珍贵的战马。 若不是他的俗世身份,绝对无法买到比武器更稀缺的马匹。 吉雅家只有两匹供骑乘的马,但她的骑术堪称一绝。 脚跟上的马刺轻磕马肚子,策马往草原上的毡房行进。 枯草上仍有一层厚厚的积雪,马不能放蹄狂奔,很难提起速度。 吉雅并不着急,而是边往前行,边跟牧云讲述猎族的生活习惯。 猎族人小时候就得干掏狼窝的事,学习骑马射箭,常吃牛羊肉,各个长得筋骨结实。 每年冬天结束之时即为年节,庆祝新一年的好日子。 届时会举办全族人的勇士大会,优胜者能得到大汗赏赐的千头牛羊,骏马数十匹。 只可惜吉雅是女儿身,不能参加勇士大会,否则她也想去和猎族的勇士们一较高下。 牧云骑马技术不算高超。 在厚雪地上骑行,人累,马也累。 走了几十里路,大黄马的身上已经出了一层汗。 反观吉雅骑的黑马,仍然生龙活虎。 吉雅看出了牧云的窘迫,主动提议和他换乘马匹。 牧云有自知之明,清楚是骑术的问题,而不是军马质量不行。 猎族人爱惜牛羊马。吉雅不忍见大黄马一直受累,坚执换骑。 牧云拗不过,只好骑上黑马。 又行了几十里路,黑马喷着粗重鼻息时,二人抵达了冬季草场的毡房地带。 吉雅是猎族中的牧级,等同于平民,没什么地位,但也不至于受各酋长的支配。 她家的毡房主体结构由石块堆砌而成,毡布做顶和内墙,在深夜严寒中提供人类所需的温暖。 房中燃着牛粪炉。 炉子上热着奶茶。 吉雅的母亲是个四十来岁的女子,由于过度操劳,加上饱经草原上的风吹日晒,已经初现苍老相。 牧云是修仙者,驻颜有术,依然是十八岁的状态。 鲜明对比,更能体会到长生不死对人的诱惑力。 吉雅母亲的猎族语言更接近古语,而且语速极快,大部分时间难以听清楚。 吉雅不得不临时做起翻译。 简而言之,牧云既是远道而来的客人,也是雇佣她做向导的老板。 吉雅母亲拿来一个大碗,倒满奶茶,递给了从未来过草原的客人。 猎族人喜欢到大夏国北境劫掠物资,但也拥有淳朴善良的一面。 草原地广人稀,而且还要照顾牛羊群,直到初春年节,都没有太热闹的聚会。 牧云来到草原做客,吉雅还是想给他安排点猎族特有的节目。 比如烤全羊,或者到土山上猎取旱獭等野物。 牧云来到草原,又一次对佛教的戒律产生了思考。 他有青龙居士的名号,严格意义来说却不是佛门中人。 戒荤腥不过是牧云的自我选择。 可是猎族人不能戒荤腥。 他们祖祖辈辈都得靠牛羊肉为食,同样有信奉佛教的传统。 佛法传到草原,就得按照猎族人的生活习惯,发展出适合他们的经卷。 可见即便是连通修炼法门的宗派,也要讲究入乡随俗,而不是一成不变。 牧云喝了奶茶,又饮了些马奶酒。 牧民们的厚衣服并非由棉絮织就,而是以羊皮为原料。 羊肉为食,羊奶可以做茶,羊粪可供燃烧,羊皮还能成衣御寒。 猎族人的衣食住行,和牛羊马密不可分。 牧云忽然觉得,在荒草村用银两息事宁人的做法,似乎有点不通情理。 吉雅对牛羊马足够看重,但若能换到更为稀缺的物资,她宁愿牺牲部分畜群。 猎族人自幼杀牛宰羊,练就一颗坚硬的心脏。 他们的生存智慧和以种植为生的农民,存在着一定区别。 没有哪个更好,只是因地制宜。 牧云既然来到草原,就决定不再遵守心中的戒律,尽情体验猎族人的生活。 草原上还是冬天,日间很短。 喝过马奶酒,聊了一阵猎族人的风土人情,夕阳已经西下。 吉雅从羊圈里牵出一只肥羊,当场宰杀,剥皮剔骨。 吉雅母亲则是取来牛粪,架起炉子,着手准备为顾客烤全羊。 牧云以体验生活为名,帮着忙前忙后。 傍晚时分,銮铃声由远及近。 一个粗壮的猎族汉子骑着高头大马,来到了吉雅家的毡房。 “吉雅,他是谁?”汉子比牧云高出一个头,体格异常健壮。 古铜色的肌肤,线条分明的肌肉,无不显示出汉子的彪悍。 金丹期之前,严格意义来说还是凡人。 牧云感受到高大汉子的戒备心,笑道:“你又是谁?” 高大汉子双眼飚射出怒火,仿佛随时有可能将牧云撕碎。 吉雅发现这边的异动,急忙放下剔骨刀,赶过来解围。 “你来得真巧,我正要烤全羊呢。”她的笑容不明媚,但是很纯真。 高大汉子见到吉雅,就像冰川融化般不再板着脸。 “他是谁?”高大汉子指着牧云,问吉雅。 “他是大夏国来的华族人,到草原来玩。” “你怎么会认识华族人?”高大汉子的语气很不客气。 牧云明白高大汉子讨厌华族人,更加讨厌他这个接近吉雅的陌生人。 吉雅没急着解释,而是帮两人介绍彼此。 “牧云,他叫巴图。” “巴图,这位是我的主顾和客人牧云。” 巴图棱角分明的脸上勉强挤出一丝笑意。 牧云见识到了猎族汉子的真性情,并不觉得恼怒,而是抱着欣赏的态度,体会男性生来就有的竞争意识。 猎族人会去大夏国北境掠夺物资,部落之间也会抢夺草场。 纷争是猎族男人生命中必不可少的段落,因此性格更为彪悍,会采用最直接的方式扞卫拥有的一切。 吉雅是巴图的青梅竹马和意中人。 两人互相有意,只等巴图参加完勇士大会,便可修成正果。 牧云身形略显瘦削,并不符合猎族人的审美,但他眼神坚定,有股深不可测的魅力。 巴图不是不相信吉雅,而是不放心身为华族人的牧云。 吉雅的烤全羊手艺在猎族部落间有口皆碑,口感酥嫩,好吃到忘却所有烦恼。 巴图让吉雅取来草原烈酒。 “小子,敢不敢跟我比拼摔跤?” “我是个修仙者,不能欺负你。” 牧云如今是觉醒修罗体魄,双手可以轻松举起万斤重量。 寻常人和他角力,压根没有丝毫胜算。 哪怕巴图是猎族鼎鼎大名的勇士,也无法例外。 巴图起初不信,直到看见牧云双手被蓝色火焰包裹,确认他没有说谎。 既然是修仙者,大抵超脱红尘,也就对他构不成威胁。 即便如此,还是难以抑制住身为男人的竞争心。 只是由拳脚,换成了彰显男子气概的饮酒。 草原烈酒主要用来御寒,因此度数极高。 巴图的屡次挑战,激起了牧云的好胜心。 他决定不使用灵术,和初识的草原汉子来个男人较量。 吉雅母亲是猎族人,见惯了男人们的竞争,只不过巴图是她未来女婿,还是要看一下他的酒量。 面对货真价实的修仙者,究竟能不能取胜。 规则是中间不能停顿,直接对着酒壶吹。谁先不胜酒力,谁就是输家。 这种拼酒方式十分大胆。 若是体内存在疾病,容易一命呜呼。 巴图年轻,经常和不服输的同龄人们对着喝。 如今换成牧云,他也毫不含糊。 “我接受你的挑战,赢了的条件是什么?” 巴图早已想好,说道:“我若是赢了,你就搬出吉雅家,我来做你的向导。” 闻听此言,牧云搞清楚了巴图为何对他充满敌意。 牧云拔出牛皮酒壶上的木塞,仰头痛饮,一滴酒都没有洒出。 巴图暗道一声好汉子,同样畅饮一壶酒。 两人皆是海量,连饮三壶,仍是不分胜负。 吉雅母亲看出牧云不习惯斗酒,开口道:“远来是客。你这样对待客人,不符合猎族人的规矩。” 巴图没听明白。 吉雅过去一把抢过巴图手里的酒壶,说道:“今天点到为止。” 巴图心里藏不住事,问道:“我就快赢他了,你们为何要这么做?” 吉雅看向牧云。 他脸上带着笑意。 努力争胜是人之常情,坦然接受失败,却能反应出一个人的气量。 “巴图,是你赢了。”牧云撕下一块羊腿肉,就着草原烈酒,感觉比刚吃烤全羊时更美味。 “既然我赢了,你答应的条件就得做到。” “从今天起,你就是我的向导。” “吉雅的工钱还得照付。” “照付。” 巴图想当然认为牧云是工于心计的男人,见他如此敞亮,不自觉改变了对他的看法。 牧云吃掉半只烤全羊,酒足饭饱,跟着巴图离开了吉雅的毡房。 “你为何来草原?” “我想体验一下猎族人的生活,还有就是了解你们和精灵族的恩怨。” 和直爽的巴图讲话,不用拐弯抹角。 “这事你不用了解。即便知道了事情经过,也帮不上什么忙。” “喝酒我或许会输,但我想做的事,没人能拦得住。” 巴图越发觉得牧云不像表面看上去那般弱不禁风,是个值得敬佩的华族汉子。 第166章 黑风谷 战争会催生仇恨。 即便已经握手言和,大部分牧民对华族人的看法,短时间难以改变。 有不少富商到此游玩,仗着财大气粗,颇有些不把猎族牧民放在眼里的意味。 任何种族和群落,想要得到尊重,首先得尊重对方的文化和习惯。 富商的消遣,显然给华族的印象又抹了一层黑。 巴图以为牧云和那些富商差不多,经过接触,发现他是个率真的大男孩。 不仅精通武技,还是个知书达礼的人。 巴图的弟弟巴拉只有六岁,听说牧云是个修仙者,偷眼观瞧,看他是不是如传闻那般长着三头六臂。 牧云很喜欢这个猎族的小机灵鬼,问他在偷看什么。 巴拉也不胆怯,说出自己内心的想法。 牧云施展变身灵术,即刻长出三头六臂,立时把巴拉吓了一跳。 他再见到小伙伴,添油加醋地将牧云是个修仙者的事讲给他们听。 一群猎族小孩偷偷跑到巴图家的毡房,观望修仙者究竟是怎样的异形人。 牧云长得一表人才。虽有些瘦弱,却和猎族成年人没什么区别。 他们都说巴拉是在吹牛。 巴拉涨红着脸,向腾格里保证说的绝对是真话。 牧云的五感远超常人,听到了毡房附近的孩童对话,起了顽童之心,部分发动法天象地,身形长到了二丈,青面獠牙,甚是骇人。 猎族小孩们见到魔化后的牧云,吓得四散而逃,嘴里喊嚷着黑风谷的老妖精跑出来捉小孩。 牧云没想到恶作剧竟会变成真的恐怖,急忙变回原形,和巴拉一起安抚住受惊的孩子。 细问之下,方知黑风谷中有个可怕的妖魔。 相传它能吞食万物。 以前牛羊丢失,有人会进谷找寻,结果再也没能走出来。如今只要在黑风谷附近丢了东西,只能默认丢失。 甚至连小孩走进山谷,大人们都不敢贸然犯险。 巴拉偶然听大哥巴图讲过一段伤心事。 他曾经有个哥哥,小时候贪玩进了黑风谷。爷爷进山谷寻找,最终也没能回来。 家里的大人很少提起此事,只是严禁巴拉接近黑风谷。 他至今只知道这个地名,只能凭借想象,在脑海中勾勒出一个长满荒草,满地血污的恐怖所在。 牧云意识到黑风谷不简单。 身为修仙者,他自然不会惧怕妖魔。 以前华族和猎族势同水火,大夏国人没听说过黑风谷的故事。 牧云博览群书,也未曾在典籍中看到过相关记载。 巴拉和小伙伴们的描述,勾起了牧云的好奇心。 到黑风谷一探究竟的想法,像是最美味的佳肴,诱惑着牧云。 他追求知行合一的境界,产生探险念头,就得立即着手去做。 孩子们年龄太小,尽管骑马射箭无一不精,若让他们做向导,还是太过冒险。 牧云护送孩子们一程,随后和巴拉回了家。 巴图听说牧云有去黑风谷探险的想法,晒红的脸颊立即变得苍白。 他小时候接近过黑风谷,被父亲打得皮开肉绽,自那以后甚至都不敢靠近那个传闻中的恐怖之地。 牧云明白巴图恐惧的根源,明确他不用跟着进去,带路到谷口附近即可。 他尝试过使用探妖盘寻找黑风谷,没有任何反应。超强的五感也没能帮上忙。 黑风谷能够逃过感知,其中必有古怪。 巴图讲了几个和黑风谷有关的恐怖故事,以期改变他的想法,结果牧云就像被灌了迷魂汤,一心要去黑风谷。 “你若执意要去,我也没有办法。丑话说在前边,你要是死了,和我可没有半分关系。” 巴图欣赏牧云的性格,不代表他彻底放下猎族和华族的敌对关系。 劝说的话语已说尽,牧云不肯听,出了意外只能由他自己负责。 巴图从马厩里牵出两匹高头大马,让牧云骑年岁稍长的杂毛白马。 老马脚力不如从前,胜在稳妥。 猎族称他们的疆域为牧国。 各部落的总头目称为大汗,也就是牧国国主。 国主以下是各部落酋长。 牧民和奴隶都归属于酋长,巴图也不例外。 他是牧级平民,行为受限程度较低,和负责看守牧仁部落的管事通报一声,便可离开部落。 管事的名叫朝鲁,是个五大三粗的汉子,浑浊的眼球里闪着精光。 听说巴图要带牧云去黑风谷,招手把巴图叫到一旁,让他要多加小心。 老一辈的猎族人常说,华族人是玲珑世界最狡猾的存在,甚至超过了那些以魅惑之术谋财害命的狐狸精。 朝鲁只是个部落管事,见识并没有比牧民高多少,依然相信老人们的忠告。 他认识巴图,是个骑术、摔角和射箭皆精的全能人才。 勇士大会还指望巴图为牧仁部落争光,自然不想他出意外。 否则的话,于他溜须拍马的仕途不利。 巴图经常见到朝鲁,知他是个典型的两面派,见人说人话,见鬼就说鬼话。 相比于朝鲁,他甚至更信赖初识的牧云。 至少他不会说谎,也不会为了一点蝇头小利,就不惜和人撕破脸皮。 这些都是朝鲁会干的事。 巴图一向对他敬而远之,这次也不例外。 “朝鲁大哥是个好人,还知道关心你的安危。”牧云心思早已飞进了黑风谷,没有留意观察朝鲁,以为他是个好心肠的人。 巴图以前吃过大嘴巴的亏,和牧云还不算熟识,因此避开谈论朝鲁的话题。 他可不想得罪一个在部落里吃得开的高位者。 巴图不怕,可父母和年幼的弟妹还得过日子,他不能只考虑自己。 牧云的骑术比昨日又有长进,而且老白马很懂和主人配合,在雪地上行走,能够找到省力前行和保持平稳的方式。 骑马者省力,老马也省力。 相较于专供行军打仗的战马,这种有经验的老马,更适合以牧业为生的牧民。 牧云夸赞了巴图调教马匹的本事。 巴图一听这话,嘴角咧到耳朵根:“我的驯马术在猎族里不算顶尖,但放眼跟我年岁差不多的同龄人,可以算得上出类拔萃了。” 他很少夸自己,只是说到得意处,还是想显露一下自己的本事。 “你怕黑风谷吗?”牧云问。 “怕,怕得不得了。” “你是怕黑风谷里的妖魔,还是长久以来父母给你讲述的恐怖?”牧云对巴图恐惧的来源感到好奇。 “走进黑风谷的猎族人和牛羊,再也没能走出来。即便是不相信其中有妖魔,也得敬畏它的恐怖。” 原来,巴图敬畏的是自然的力量。 他们生活在一望无垠的草原上,直面各种自然灾害,漫长冬季对畜群的影响,以及从小到大经历过的种种,始终提醒他要敬畏天命。 黑风谷在他心目中是被神遗弃的土地。只要踏进其中,就会受到诅咒。 巴图走到半路,良心实在不安,再度劝说牧云放弃去黑风谷的想法。 牧云不以为然,而且给出的解释说服了巴图。 修仙者有违天地至理,本该自然流失的寿命,随着修为提升而增长。 整个过程都是逆天之举,哪怕黑风谷是天命禁忌之所,也无法挡住他一探究竟的好奇心。 巴图认定牧云是个极有主机的人,决定的事不会轻易更改。 他已经做到仁至义尽,即便牧云在黑风谷丢掉性命,与他也没有太大关系。 两匹马踩着厚厚积雪前行,雪被蹄子踩实,发出嘎吱嘎吱的声响。 行了大约六十里,二人便来到了禁忌之地黑风谷。 它的美丽和名字极不相称。 谷中气候温暖,斜坡上长满艳丽的花草。 在寒冬之际,见到这种场景。 巴图没有感觉到美,而是有一种脊背发凉的寒意。 牧云没有在黑风谷失去过亲人,理解巴图的反应,却无法和他共情。 翻身下马,把老白马的缰绳递给坐在马上的巴图。 “这黑风谷有古怪,你往回退十里等我。” 黑风谷的名称是否与实际景观相称,并不是最要紧的事。 在寒风凛冽,偶尔能见到暖阳的冰雪世界中出现花红柳绿的画面,即便是小孩子,也知山谷中有古怪。 黑风谷两侧有海拔千余米的高山,谷口有两块山壁阻挡,看起来像一线天。 山谷坡度平滑,长满红花绿草,甚至还能看见蝴蝶在花丛中飞舞。 巴图差不多快忘记了黑风谷的怪异,再度见到记忆中的模糊画面,各种不好的记忆在脑海中涌现。 他祝牧云好运,匆匆离开了能看见黑风谷的地方。 牧云施展轻身术,脚尖轻点雪面,迅速来到黑风谷的谷口。 山石的材质很独特,仿佛有某种磁场。 牧云的圣心吊坠发出微光,护持着他的意识和灵识之海。 各种反应都在向牧云示警,表明黑风谷不像表面看上去那般平和美好,甚至有可能潜藏着危机。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恰巧就是牧云的行事风格。 他迈步走进没有屏障的谷口,一股人类绝然无法分辨的暗香扑面而来。 略微感知,就知道这股花香中携带致幻成分。 正印证了一句话——越美丽的东西,往往就越危险。 若是不懂修行之法的人误闯此地,很快就会陷入长久的幻觉,直至死亡降临。 牧云百毒不侵的体质,再度发挥了作用,助其保持清醒。 黑风谷的奥秘,等着他去破解。 第167章 火烧毒花妖 牧云的体魄与常人不同,毒抗和魔抗近乎满格。 莫说是致幻元素,就是能够夺人性命的毒素,对他也没有太大影响。 顺利进入黑风谷,只觉两侧山坡上盛放的花朵太过妖艳。 自然界的物种,皆有独特的保护机制。 若是无毒无害,通常会长得普通。 越是妖艳,便越发危险。 牧云并没有被致幻毒素影响,小心接近山坡两侧的鲜花,看它们有何古怪。 随着逐渐靠近,地面发出窸窸窣窣的轻微声响。 若不是有修罗级的听觉,很难察觉如此细小的变化。 藤蔓犹如活过来般,伸出肉眼几不可见的触手。 牧云的玉葫芦里还剩了点吉雅烤的羊肉,灵机一动将其召出来,随即扔到触手行进路线前方。 触手感觉到了肉类存在,轻松钻进皮肉。 须臾间,烤肉块化为液态,被触手吸收一空。 牧云在黄枫山的山顶,曾见过独眼魔人口腔中的魔化毒液,与触手化解食物的方式有异曲同工之妙。 谷口处的致幻元素,极有可能也和山坡上的致命毒花有关。 这座山谷深处,隐约能嗅到一股生命存在的气息。 可是极微弱,令人无法辨明真假。 眼前的毒花藤,却是货真价实的威胁。 太上金符出现在掌握之中,牧云二话不说,召唤出三昧真火,强行攻击山坡上的毒花和毒草。 神奇的一幕发生了。 毒花们纷纷转向三昧真火燃起的方位,再度释放出触手。 触手没有被引燃,而是迅速增殖,形成一层屏障,将三昧真火阻挡在其中。 里边的触手被火焚烧,随即枯朽脱落。 它们发出一种令鼓膜生疼的噪音,明知三昧真火有极强杀伤力,还是靠无限增殖的触手,保证山坡上的本体不会受到毁灭打击。 牧云不想在谷口附近浪费太多时间,召出法阵罗盘,打算用太上金符加持赤阳炎阵,直接开启大范围攻击,烧毁山坡两侧携带毒素的食人植物。 尚未来得及开启,山坡附近出现一道身影。 他穿着深灰色衣服,两只浅绿色眼睛冷冷盯着牧云。 假如眼神能杀人,他不知已死了几回。 “何人擅闯吾境,胆敢破坏我心爱的子孙!”蓦然出现的人说的是猎族语言。 黑风谷隶属于牧国,妖精模仿当地人族行为举止,实属正常现象。 “你是这些毒花毒草的祖宗?”牧云仰头问。 “是又如何?” “那就先杀了你祭天。” “好大的口气!” 毒花妖以木遁形式实现瞬间移动,仔细感知,能发现和普通木遁之术有很大区别。 它在刹那间分裂,然后在预定时空重组,以此原理来发动邪术。 牧云没想到毒花妖有这一手,猝不及防,手中握持的法阵罗盘被他打翻在地。 触手刺破颈部皮肤,找到动脉,注入高腐蚀性毒素。 “我还以为你有多大本事,原来只是个吹牛大王。” 毒花妖本以为牧云很快会化为脓水,可对方的躯体依然如故,似若不受毒素影响。 牧云自觉体内有股奇特的力量,流转到触手入体之处,将其融化吞噬,化为己用。 在接触辰星人布下的五毒柱之前,他体内并没有这股力量。 稍加思索,便联想到了自带领域的大蛇柱。 它甚至能隔空吸收牧云的血液,毒花妖裹挟毒素的触手,能够吸收也就不算稀奇。 牧云趁毒花妖攻击间隙,闪身召出特效金疮药,敷在被触手刺破的伤处。 伤口旋即愈合。 法阵罗盘再度出现在手中,吃过一次亏,不会连着上当。 即刻发动赤阳炎阵,笼罩黑风谷入口。 由于缺乏太上金符加持,各处燃烧的都是凡火,对毒花和毒草影响不大。 毒花妖见牧云发动了阵法,顷刻间逃到远方,接收到山谷间毒物的反馈,确认赤阳炎阵并无什么厉害之处。 一阵狂笑,几许轻蔑。 他以为牧云已经黔驴技穷,再也翻不出浪花。 杀意澎湃欲出,再也按捺不住。 他想要牧云的命,比任何想法都更迫切。 瞬间移动比想象中更难,甚至是并没有成功发动。 毒花妖本以为会出现在牧云身后,猛力挥动长达数丈的斩首钩镰。 预想中的血腥味没有出现。 他环顾四周,惊讶地发现仍杵在原地。 斩首钩镰划出的半月弧线,劈斩的只是空气。 火确实是凡火,对拥有神奇触手的毒花草来说,完全构不成威胁。 平阳浅水阵的强悍存在,才是牧云急着发动阵法的真正目的。 修为远超过牧云的毒花妖,如今在法阵作用下,和牧云处于同一实力层级。 一支能量凝结而成的箭矢,携带着劲风,径直朝毒花妖飞过去。 毒花妖周身出现大量触手,转瞬间结为屏障,阻挡住必定能够命中的能量箭矢。 山坡附近开始出现凄厉惨叫。 毒花妖收起触手屏障,立即看到了令他暴怒的一幕。 牧云在法阵中又构建了另一个法阵,附加真实伤害的三昧真火,取代凡火进行无差别攻击。 毒花草衍生出的触手,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被焚烧。 水分迅速蒸发,继而变成可燃物,助长了三昧真火的火势。 毒花妖的喊叫声比植物释放的信号凄厉百倍。 暴怒使他失去了理智。 以最快速度冲向朝他飞奔过来的牧云,斩首钩镰蓄力,准备将令他咬牙切齿的入侵者斩为两段。 铛! 斩首钩镰在命中目标前,被一杆电光萦绕的长枪拦挡,再也莫能挥动分毫。 “你也是个妖魔?”毒花妖心下大骇。 他本以为牧云只是个懂得阵法之术的修仙者,及至钩镰和长枪对碰,才感受到对方近乎野蛮的肉体力量。 人族受体质所限,绝无可能拥有如此恐怖的体魄。 “坐井观天的人,永远也不会理解,为何世上有我这般人!” 牧云不仅回答了毒花妖的问题,也嘲讽了他的无知。 雷云枪的枪尖刺中毒花妖肩膀,猛力上挑,带起一片附着青色黏液的植物表皮。 黏液呈青灰色,和独眼魔人分泌的毒素极为相似,但又有细微区别。 毫无疑问,这是来自于魔界的毒。 毒花妖没想到会被牧云刺伤,心下生出胆怯。 四下里火光冲天,山坡上的毒花草很快就会迎来覆灭。 他不想落得和它们同样的下场。 只是牧云仍然像一个谜。 原本弱小到微不足道,转瞬间又强到足以和他匹敌。 转变发生在刹那间,根本来不及反应。 他猛然醒悟,那些被轻易扑灭的凡火,不过是附加效果。法阵的真实威力,便是这神奇到难以解释的实力。 “天地万物,相生相克。若某个人或某个族群太过强大,甚至到没有天敌的地步。他们就得生出克制心,否则必将生灵涂炭。”牧云的声音在山谷中回响,“可这世上强大的生物,或者说仙人太多。如何制衡他们,就成了一道无法绕过的难题。” 毒花妖环顾四周。 他已经被熊熊燃烧的三昧真火包围,加上能力被限制,已经没有可以生还的余地。 牧云的说教,反而像是讽刺。 “你到底想说什么?” 毒花妖的千年修为,眼看就要毁于一旦。 毒素对牧云不起作用,自爆拉他下马的做法,显然也无法奏效。 他对牧云只有无边的恨意。 “我想说的是,你没有善用你的力量,而是给人类带去灾难和恐怖。如今送你归西,不过是因果循环。” “可笑!” 毒花妖眼见四面八方的三昧真火向他涌过来,对死亡的恐惧,令他全身直发颤。 幻化再难维持,现了原形,乃是一株高达数丈的巨大食人花。 不是所有的修仙者,临死前都会摇尾乞怜。 至少毒花妖很有骨气,在生命走到尽头时,还在对牧云冷嘲热讽。 牧云的感知能力很强,知晓黑风谷的恐怖来源并非处于最外围的毒花妖。 只是他太过致命,而且毗邻谷口,过往牛羊丢失和进谷的人类失踪,多半和他脱不了干系。 侵害百姓的妖物,自然没有留下活口的道理。 三昧真火爬上了毒花妖的根茎,迅速烤干其中水分。 火光冲天而起,变成了炽热的白色火焰。 牧云仰头看着熊熊燃烧的火焰和冒出的黑烟,心中暗叹一声。 自从戒尺大师死后,他决意要少用火攻。可玲珑世界光怪陆离的事情太多,想要根除某些妖物,不得不再度启用。 他明白想要活得潇洒,就得放下所有限制,自由自在地生活和修行。 可牧云终究不是看透世事的龙华公主,自有一套人生哲理,追寻的道也有所不同。 牧云随手一挥,法阵范围迅疾缩小,只是笼罩住了仍未燃尽的毒花妖。 两侧山坡被烧成了黑色,灰烬落在地面,有些地方冒着烟。 黑风谷的生命气息开始变得活跃,而且在活跃中夹杂着躁动。 妖魔之间的感应很奇特。 随着毒花妖的灭亡,更深处的生物感受到了威胁,开始进入御敌模式。 黑风谷在牧云的感知中仿佛变成了一张网,等待着猎物上钩。 第168章 哭种 牧云召来一阵风,想把地面上烧过的痕迹吹走。 转念又一想,自然界的恢复能力远超想象。 只待春暖,便会花开。 不必过分忧心,顺其自然即可。 收起雷云枪,继续朝黑风谷深处进发。 方才的赤阳炎阵,探出了黑风谷的大致面积,足有方圆二三百里。最重要的是在地面以下,也有潜藏起来的大妖。 他们恪守着妖和人之间的规条戒律,没有侵扰过猎族冬季草场。 一旦猎族人踏足黑风谷,他们也不会有丝毫客气。 严格意义来说,牧云才是破坏规矩的人。 如果没有魔化毒液出现,焚烧掉毒花妖,便即退出黑风谷。 有了魔族痕迹,无法再等闲视之。 魔界和玲珑世界属于相反的两面,类似于太阳和月亮。互有关联,但永不可相见。 魔族的元素越来越多被发现,牧云心中的反感和怒意就越强烈。 妖族守了规矩,却也有越界行为。 既然发现了怪象,牧云就得继续深入追查,看黑风谷的妖族究竟陷了多深。 如有必要,他不会吝于痛下杀手。 行出没多远,一阵忧愁突然涌上心头。 自从被灵猴新王赶出族群之后,牧云经历数年蹉跎,始终未能凝聚灵气。 全靠一股子不服输的韧劲,还有圣灵小洛的陪伴,才艰难捱到了碧落崖。 五行圣灵引起三个修仙者的注意,继而陷入生命危机。 前尘往事以一种灰暗的色调在灵识之海中闪现,仿佛一切都应怨恨,未来也没有太大希望。 他在碧落崖底遇到了最爱的女人。 那又如何? 人家成了圣心菩萨,六根清净,四大皆空。 他日修成正果,全了十世修行。 你不过是修炼途中微不足道的过客。 为何会这么想? 牧云的思维开始变得混乱,可又完全不受控制。 战斗经验带来的警觉,使牧云没有泥足深陷,而是极快地反应过来。 这种不寻常的失落,极有可能是由某种妖法引起的迷惘。 “大胆妖孽,岂敢乱我道心!”牧云心中的怒火,燃烧得更为炽烈。 不过很快,他又陷入了低落的情绪之中。 锦玉对他掏心掏肺,甚至不惜付出几百年寿元,力保牧云挺过生死关卡。结果十数年的伙伴小洛化为无形,锦玉也失去了记忆,不再记得他。 苦苦追寻,最终不过一场空。 牧云只觉心里空落落的,说不出的难受。 他有点沮丧,一屁股坐在路边石头上,双手扶着膝盖,脑海中的思绪变得更加纷乱。 甚至于忘记身处何方。 泪水从眼中流出,体内的力量也在飞速下降。 忽然感觉很冷,仿佛生了重病。 呼吸也开始变得粗重。 牧云蜷缩起身子,却找不到可以躲避寒冷的角落。 灵识之海中开始出现各种幻象,有云瑶责骂他负心薄幸的场面,也有锦玉浑身带血地站在峰顶,怒骂牧云辜负了她。 圣灵小洛变成黑色,传音满是责难,质问他为何活了下来,却不想办法救活它。 妖邪的精神攻击,远比实质的物理攻击更加可怕。 牧云的意识在清醒和模糊间来回摇摆,他几次想看清眼前,都被不住往下流的眼泪遮蔽。 既看不真切,也听不清楚。 他陷入了无比的痛苦之中,双手抱住脑袋。 如果此时始作俑者现身,或许能轻易取掉牧云的性命。 对方并没有这么做。 或许是出于谨慎,也可能是被毒花妖的死吓到,不敢轻易接近贸然闯进来的似人非人的怪咖。 妖族经历成百上千年的修行,方能修得人身,觉醒内丹,走上妖修的坦途。 终有一天渡劫飞升,便可消除种族差异,有机会位列仙班。 他们借助魔族的力量,也只是想更快提升修为,而不是自取灭亡。 死,对于任何追求长生的信徒来说,都是极其可怕的字眼。 没摸清牧云究竟用何种法门除掉了毒花妖,没人会轻易接近他。 既然无法近身攻袭,就只能使用远程侵扰。 最急于为毒花妖报仇的是同为植物成精的玉阳花精。 她擅长在人体内播下情绪种子,神不知鬼不觉地令目标沉沦,继而被其所吞食。 以往侥幸躲过毒花草的幸运儿,多半也会在她手里折了性命。 牧云的体质独特,而且有着强大灵识,想要影响他的心志,就得借用他自身的痛苦回忆。 空气中的粉尘,一旦被吸入体内,便可在极短时间内凝结成种子。 玉阳花精通过远程操控,使种子显露出各种不同的效果。 哭种便是其中之一。 牧云的眼泪哗哗直流,加上灵识之海中总是闪过令人难过的画面。原本明媚的心情被近乎真实的场景影响,变得无比低沉。 强壮的身体随之变得萎靡,四肢软绵绵的没有力气。 牧云心中清楚是陷阱,试着召唤玉葫芦里的法宝。可灵气刚运转到一半,中途又消散于无形。 他的痛苦变得更加强烈,失落感也越来越明显。 甚至连自绝于世的念头,都在朦朦胧胧中浮现。 牧云从未遇到过这种情况,理智告诉他要挣脱负面情绪,可灵识之海照常运转。 沉重的身体还没有完全失控,可除了抱住脑袋以外,什么也做不了。 他陷入了久违的绝望情绪,反而助长了体内哭种的作用。 泪腺短时间分泌泪水的量有极限,一旦超过额度,血液就会从泪腺中流出。 牧云已经感觉到双眼开始隐隐作痛,可他不仅无法停止灵识之海中的虚假幻象,也没办法止住眼泪。 自从进入灵泉宗,担任金波童子以来,这还是第一次感受到了足以令他毁灭的无力感。 潜伏在远处的玉阳花精,冷眼旁观处于挣扎中的牧云。 她感受不到强大的气旋或金丹,也难以发现牧云的过人之处。 毒花妖的死,令她不得不提高警惕。 越危险的花绽放的越妖艳,可人不同,不显山不露水的人或许会更加危险。 若牧云没有过人之处,毒花妖绝不可能死于非命。 更令玉阳花精不安的是,即便是远远观望,她还是产生了一种难以言说的恐惧。 这种恐惧感来自本能,已经超越了思维可以理解的范畴。 第169章 阴差阳错 危急时刻,人体往往能迸发出远超平时的潜能。 各项能力指数级提升,通过消耗生命机能的方式,尽力熬过鬼门关。 哭种的威力变得越来越强,牧云眼中滴出血泪,额头青筋直跳。 头疼欲裂。 天地仿佛掉了个,头重脚轻的感觉淹没逻辑思维能力,灵识之海中只余空白。 身在何方,心归何处? 道心飘摇不定,天人合一境不攻自破,再难调集天地灵气。 玉葫芦成了摆设。 只身仿若沉溺于负面情绪的海洋,既无法大声叫喊,也没有能力挣脱。 死期近在眼前。 牧云感到的不是恐惧,而是如释重负的解脱。 十年沉淀过后,牧云独自下山。 出过威风,在大夏国声名鹊起,得遇红颜知己。几经沉浮,似若已度过一生。 他在半清醒状态,发觉竟无能令他留恋俗世的东西,甚至连自己都感到了荒唐。 圣心菩萨所说的放下过往,方能迎接未来。 在此刻变得无比明晰。 胸口处有股温润的清凉,经过肌肤传入灵识之海。 整片灵识之海被照得透亮。 人们通常会以审视的目光观察他人,挑拣他们身上的缺点,却很容易忽略自身处境,通俗点讲就是灯下黑。 牧云从未深入想过,自己究竟是不是痴情种。 方才醉生梦死的痛苦挣扎,使他明白了修行途中所缺乏的东西。 他没有自我。 当初龙华公主苦口婆心地劝说,只是如秋风过境,听过之后就被遗忘在了角落。 唯有亲身领悟,才能感受到那些建议中所蕴含的真谛。 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 俗语已给了年轻人明示,但在碰上钉子前,谁都会认为自己是特例。 及至触摸生活的真相,给后人发出警示。 可一切都不会改变。后人依然会固执地自认为是天选,再被生活的刀锋无情磨平棱角。 人世间是在生老病死间反复循环,变的是经历世事的人,不变的是似曾相识的境遇。 出世修行者参悟自然至理,明白事件发展根本不以人力而转移,纵使努力再多,最终也会走向预定结果。 他们不想付出辛劳,却要在数百年后目睹一切都付诸东流。 如何在长久生命里找到自己的位置,也是修仙者不得不面对的话题。 牧云盘腿打坐,表情变得平静,眼中也不再流出血泪。 由于灵识之海中正在进行对道的参悟,周围的景物变幻不定。 远处潜伏的玉阳花精看到这一幕,心中生出了鄙夷。 人类身为灵族,拥有玲珑世界最适合修炼的体质。虽然从不言明,但始终不屑与妖魔鬼怪为伍。 残暴嗜杀的魔族,甚至被得道成仙的人类驱赶到了世界的阴暗面,终日不见阳光。 牧云身体周围隐约出现的黑气,玉阳花精并不陌生。 她出卖了自己的灵魂,从偷偷潜入玲珑世界的魔族手中换到了力量。 亲眼见过魔族,也就能很轻易分辨出黑气的奥秘。 她鄙视身为灵族,却最终出卖了灵魂的牧云。 哭种在灵识之海中生长,也在那里灭亡。 通过哭种和本体之间的联系,牧云发现了暗中偷袭他的妖精。 这种追踪能力并非五感,而是更高阶的方法。 无论是功德经,还是从秘卷之书中学到的灵术,亦或游历大陆的奇遇,都没有提供类似的能力。 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五毒柱。 梦魇柱能够吸收人的梦境,也能创造出光怪陆离的幻象。 它的能力更贴近无实质的精神层面。 大蛇柱帮他吸收了毒花妖迅雷不及掩耳的毒素攻击,又在萎靡不振时锁定偷袭他的目标。 明知是魔族的特有能力,却也无法将其压制。 若是半个时辰前,他内心会无比挣扎。 朦胧之际领悟的东西,使他不再有任何心理负担。 人之所见所遇皆为过往,都会在某种程度上化作自己的力量。 比如看到一本好书,明白了几分道理。慷慨解囊,令一个穷苦的孩子吃顿饱饭,能够体会到善良带来的快乐,从而乐善好施。 也有可能遭遇背叛,对亲情或友情失去信心,变得孤僻古怪,独来独往。 凡此种种,构建了极其复杂的个体。 名字不过只是符号,凡事依从本心。 若无自我,谈何得道。 …… “出来吧,你逃不出我的法阵范围。”牧云的语气很平静。 他也有些惊讶,换作往日,早已和隐藏在暗处的妖邪刀兵相见。 如果没有五毒柱的护佑,等待牧云的只有死亡,好不容易复原,心中却无太多恨意。 玉阳花精穿着一身淡黄色长裙,明媚如春,外表与心肠并不相符。 或者说,自从出卖了灵魂,她的性格彻底转变。 不再有以往的天真烂漫,心中多了杀伐欲念。 她不同情被烧死的毒花妖,只是不想落个同样的下场。 “你来黑风谷,是想做什么?”她现了面,仍然保持在安全距离以外。 至少是她所认为的安全距离。 “听说了关于黑风谷的趣闻,所以想来看看,究竟是否如传言般恐怖。”牧云说的云淡风轻,好像刚从生死关闯过来的另有其人。 “好奇心会害死人。”玉阳花精环抱双臂,拒人于千里之外,“我劝你早日打道回府,以免死无葬身之地。” “这倒是句值得采纳的逆耳忠言,只是我向来不见棺材不落泪,勾起了我的兴趣,非得把这黑风谷的秘密都挖出来不可。” “你想杀了我,继续往深处走?” “我当然可以杀你,而且有理由送你上路,但我并不打算这么做。” “为何?” “因为阴差阳错中,你帮了我一把。” 玉阳花精本以为黑风谷的大妖们足够怪诞,与眼前俊朗的年轻人相比,实在有点不够看。 不久之前,她还想要通过哭种取了牧云性命。 可是看他的样子不气也不恼,感觉像是被哭种弄坏了脑子,总感觉不太聪明。 “有件事,我想问你。” “我未必肯回答。” “你一定会回答。”牧云明白妖族的规矩。 召出法阵罗盘,飞羽弓拉满,能量箭矢瞄准了数百米外的玉阳花精。 威胁的话语苍白无力,赤裸裸的现实摆在眼前,比一万句话都更有说服力。 牧云可以轻易杀掉玉阳花精,并非无稽之谈。 “请问。”玉阳花精屈服于力量,对方的身份和种族不再重要。 “魔族向你们提供幽暗魔力,它们得到了什么?” “灵魂碎片。” 牧云得到了想要的答案。释放能量箭矢,只不过对准的不是玉阳花精,而是她身后的山石。 轰隆隆的闷响声中,巨大山石碎裂。 石块从山坡上滚落,砸倒了横生的常青植被,势头逐渐放缓,停在半山腰。 “好箭法。”玉阳花精见怪不怪,反倒夸赞起牧云。 她也很古怪。 如果刨除人与妖之间的世仇关系,植物类成精的妖族,和人类的积怨最少。 玉阳花精的能力十分独特,也是牧云没有消灭掉她的原因。 若能搞清楚偷袭他的原理,或许可以改良开发出强大灵术。 当牧云讲出心里的想法时,玉阳花精感到无比惊讶。 人类向来有名门正派的执念,不屑于使用妖法,认为会导致修仙者偏离轨道,堕入混乱深渊。 此言其实不假。 寻常修仙者依循亘古以来传下来的功法,按部就班地进行修炼。吸收天地之灵气,采集日月之精华。 长久修持,循序渐进。 期间缺乏对天地至理的感悟,大部分属于拾人牙慧。即便有奇遇,也是得到前人遗留之法门。 未曾领悟天地至理,不明世间因果循环,贸然接触携带诡异气息的妖法,容易迷失便是可以预见的事情。 牧云则不然。 他在修行路上多灾多难,一度严重到险些丢掉性命。 连番挫折和苦难,造就了天道修罗体魄以及吸纳五毒柱的力量。 与众不同的修行之路,使得他只能行非常之事。 俗话说虱子多了不咬,债多了不愁。 既然已经身具灵术仙法和幽暗魔力,再加上邪门的妖法,也未尝不可。 届时再与妖魔作战,也能称得上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玉阳花精并不了解牧云心中所想,只觉他比想象中更加荒诞不经。 若是让那些以正派自居的老神仙得知,非对他吹胡子瞪眼不可。 “你是哪座山上的修仙者,难道没个规矩约束?”玉阳花精终究也是起了好奇心。 佛道仙山都有极度严格的宗门律令,牧云潇洒不羁的行事风格,和他展现出的杀伤力,完全不成正比。 “在下乃是灵泉宗金波童子,牧云是也。” 听见牧云的名字,玉阳花精解开了心中的疑惑。 自从用洪荒诛仙阵屠灭万灵妖仙,牧云身上就有了极为强烈,而且其他种族无法分辨的杀戮气息。 寻常妖族见到他,除了反感,还有来自本能的恐惧。 正如常吃狗肉的人,会被街边的狗追着咬。 它们显然具备常人难以理解的独特辨别方式。 玉阳花精明知无法守住妖种的秘密,却也是无可奈何。 活着,远比丢掉性命更好。 第170章 和而不同 玉阳花精很务实,没有因生命受到威胁而让步。想学习妖魔种术,必须得付出同等条件,以作为交换。 天底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要求合乎情理。 牧云擅长阵法和武技,都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大成的技艺。 唯有音乐,通俗易懂。 玉阳花精听说牧云要为她弹奏一曲《阳春白雪》,起初有点不屑,以为和妖魔种术相比,乐曲实在微不足道。 牧云提出了试听体验。 玉阳花精一想,觉着横竖不亏,答应了乐曲作为交换的条件。 若不合口味,还得另换。 到时乐曲只能算附赠。 对妖魔种术更渴望的是牧云,交易主动权掌握在玉阳花精手中。从一开始,她就完全拿捏了谈判。 牧云用虎魄刀切下一块山石,唰唰两刀,干脆利落地切平上下两面。 盘腿坐在山石前方,从玉葫芦中召出古琴,轻轻拨了拨弦。 黑风谷中妖邪作祟,小动物不敢高声啼鸣。正如深海鱼眼睛退化,它们的嗓音都极其细弱。 即便是在日间,谷中也是静谧为主。 琴弦波动的声浪在山谷中回响,达到了立体声环绕效果。 这种环境里演奏乐曲,有事半功倍之助力,不愁迷不住玉阳花成精的老妖。 牧云在道心不乱时自然处于天人合一境,与周围环境,特别是身前的古琴融为一体。 双手拨动琴弦,一曲阳春白雪,弹奏出久违的春意。 尽管黑风谷里的生态自成一脉,然终究是牧国冬季草场的一部分。漫长的冬天仍未度过,春日暖阳尚属奢望。 牧云投入了情绪,因此乐曲极富感染力。 天地灵物修炼成精的花朵,更容易感知到乐曲妙境,闭上双眼,静心聆听妙音。 只觉身处生机盎然的山谷,周围皆是争奇斗艳的花草。树木郁郁葱葱,带给人新生的希冀。 柔和的间奏,令她心境平和。 她并不精通音律,但还是很轻易地感受到了乐曲之美。 一曲奏罢,牧云双手轻按琴弦,主动去掉悠长尾音。 山谷中的回响兀自不绝,仿佛是天地在与牧云合奏,独自做最后的谢幕演出。 玉阳花精睁开双眼,美眸中满是迷醉。 她身为黑风谷土生土长的妖族,碍于人和妖之间不成文的规矩,从来没离开过所处的地盘。 对于她来说,世界就是盘踞的领地。 无论是突然闯进来的牧云,还是他带来的乐曲,都不属于玉阳花精的小天地。 人在不了解外界诱惑时,更容易满足于现状。 妖也一样。 一旦见识过世间的灯红酒绿,很难停留在一方小天地,而是生出见见大千世界的想法。 玉阳花精有点后悔听到了牧云弹奏的阳春白雪曲。 她很清楚,以后再难像从前那般,安静地生活在黑风谷。 牧云坐在山石前,见玉阳花精默不作声,他也没有言语。 妖魔种术是玉阳花精的绝技,正所谓教会了徒弟饿死师傅。不能很快做决定,反而是正常现象。 牧云有求知心,完全等得起。 玉阳花精勉强地笑了:“我有点后悔,不该在你体内种下哭种,这样就不会认识你了。” “何出此言?”牧云没有读心术,不知玉阳花精心中所想。 “数千年前,我只是黑风谷里的一株玉阳花,得天地造化修炼成妖。千百年来盘踞于此,从未如此渴望过自由。你的到来令我开了眼界,恐再难安之如怡。” 牧云恍然明白玉阳花精心中所忧,微笑道:“虽然人族中有‘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古语,但玲珑世界和而不同。即便是群妖会聚的万妖山,也不是非要争个你死我活。” “可我想去人间转转。” “仇恨来自于杀戮,只要心存善念,不影响人族生活,尽可以去人间游玩。”牧云的理念,和非黑即白的宗门弟子不同。 蜀山的镇妖风格流传已久,并且十分有成效。 可牧云就像是总要找点不同的探险家,或许正如天下大同曲所表达的意思,终有一日,可以在玲珑世界找到天下大同的方法。 龙华公主说牧云没有自我。 经历哭种的折磨,牧云重新审视自己,领悟了未来的前行方向。 他要做入世修行者,而且要做一个惊天动地的入世修行者。 地仙之祖已有人占据。 牧云只是后来者,曾经年少轻狂的愿景,如今明白只是幻想。 他得走和地仙之祖不同的路。 入世之仙,便是牧云想到的法子。 这条路没有人走过,能否成功,只有试过才知道。 牧云并不是凭空臆想,而是见识过龙华公主在大夏国的影响力,在恍惚之际方才找到出路。 他的自我,总是和所处的世界联系在一起。 以前是,未来也很难改变。 玉阳花精听到牧云略显天真的话语,笑着说妖族不能轻易闯入人间。若是被神机营的将军发现,很难保全性命。 牧云不以为然。 他最为妖族熟知的是在万妖山横行霸道,诛杀万灵妖仙。 在此之前,牧云也曾于龙城消除人妖相恋的障碍。 玉阳花精听完牧云的讲述,对他有了全新认知。 她本以为牧云残暴不仁,知他没有杀心,已有些许改观。如今更是彻底颠覆了之前的观点。 玉阳花精是天地灵物,感知能力非比寻常。 她能感应到牧云体内存在妖魔仙道佛等迥然不同的法门或能量,和谐而统一的护持牧云。 若换作常人,早已被多种能量互相倾轧,搞得魂消魄散。 非常人行非常之事。 她不够了解牧云,但见他心胸坦荡,便知对方有不同于普通修仙者的思维模式。 “你的理想是什么?” “遭遇哭种袭击前,只是单纯的想要长生不死,修炼成仙。”牧云并不隐瞒,讲出心中所想,“及至听到你在这黑风谷中生活千余年,而不知玲珑世界之广阔。我又产生了新的想法。” “哪种想法?” “实现天下大同的理念。” “很傻很天真。” “至少应该有个目标,总比茫茫不可终日要强得多。” “我是玉阳花修炼成精,不吃人肉。可许多大妖是兽族得道,人类处于食谱当中,天敌般的仇恨,可不是三言两语就能消解。” “在下曾见过一种神奇的珠子,可以为食人妖族提供所需能量,从而不必在行杀伐之事。如若有朝一日能消除血灵珠的副作用,解决纷争就不再是幻想。” 玉阳花精还是觉得牧云的想法只是空谈,绝对无法实现。 只不过有此心意,已足见其绝非凡类。 将妖魔种术传授给他,也不枉一身技艺。 当即下定决心,答应牧云用阳春白雪曲换取妖魔种术的请求。 …… 无论是人还是妖,都得呼吸空气,从天地间汲取能量。 既然不是密不透风的堡垒,自然有可乘之机。 幻术攻击的是人的灵识之海,在头脑中构建虚拟场景,从而取代真实世界,令中招者不辨真假,甚至思维混乱。 陷入幻境,无法自拔。 妖魔种术比幻术更高级,在空气中形成可被吸入的情绪粒子,使其悄然接近目标。 对方吸入情绪粒子,旋即便会闯进灵识之海,寄生于其中,将此类情绪相关的记忆全部调集到表层。 短时间内,本体便会被设定情绪主导,继而陷入疯狂。 可谓杀人于无形。 按照玉阳花精所言,情绪粒子无色无味,使目标吸入并非难事。 真正的难点在于凝结比尘埃还要细小千万倍的情绪粒子,比之阵法和武技,难度要高数倍。 玉阳花精依靠出卖灵魂碎片,从不肯透露姓名的魔族手中,换到了催生情绪粒子的能力。 这种神奇能力令她实力大涨。 玉阳花精右手出现红色妖力,凝聚到指尖,随即按向牧云眉心。 首先传授技巧,练习可待来日。 妖魔种术十分奇特,非一朝一夕能够掌握。只有不断重复练习,才能成为自己的本事。 牧云记牢了妖魔种术的法门,感觉魔族秘法和玲珑世界已知的仙法、灵术以及妖力有极大差异。 若是有机会,他不排除到幽暗魔界闯一闯。 万一能学到魔族更多的秘术,将其化为己用,实力无疑会更进一步。 只是魔族比妖族更难对付,没有一定修为做基础,去了也只会送命。 自从修炼功德经以来,掌中玉便不再适用。 这条修行路没有先行者,也没有成功经验可供借鉴。如何判断自身修为等级,以及所能使用的灵术,令牧云感到十足困惑。 牧云弹完附送的曲子,偶然间和玉阳花精聊到这个话题。 玉阳花精笑道:“仙的含义是长生不死,也就是说,寿元其实可以作为判断修为等级的依据。你的灵识之海中有所余寿数,可依据具体年份,大致了解所处的修行阶段。” 一语点醒梦中人。 牧云闻言仔细思索,确认玉阳花精言之有理。 玲珑世界寻常人族大约两百年寿元。 他已经失去灵族身份,返祖之后又变修罗。根据《鉴妖宝箓》记载,普通修罗寿数五百年。 以五百年为标尺,至少要拥有千年以上的寿元,方才能抵得上灵族修炼的筑基期。 牧云以前只有模糊概念,如今方才知晓,他的修行之路究竟有多难走。 第171章 第三类 玉阳花精信任牧云,在他临出发前,同意用招魂幡检查灵魂缺口。 牧云从来不是天真的理想主义者,确立了目标,想要将其实现,中间连接的桥梁必定是现实。 哪怕有时候血淋淋,或者足以令人陷入痛苦深渊。 他有一颗百炼成钢的大心脏,绝不会因外物而动摇志向。 可还是得讲究方法。 小心驶得万年船。 牧云光学艺不成,还得搞清楚魔族收集妖族灵魂碎片的目的何在。 若是对玲珑世界有害,需得提前通知各大仙山,让他们早做准备。 牧云喜欢个人英雄主义,但也明白,很多时候一个人难以成事。 人多力量大,亘古不变的真理。 十万天兵天将,先不论战力如何,至少撑起了大场面。 即便是当背景板,讲起来也足够拉风。 牧云见到了玉阳花精的灵魂,洁白纯粹,唯独缺了最核心的一块。 他是招魂幡的主人,得到了许多能力,明白缺失的部分掌管着勇气。 虽然玉阳花精表现得并不怯懦,但终究会在潜移默化中受到影响。 魔族为何要取走妖族的勇气? 牧云在离开玉阳花精地盘的同时,反复思索这个问题。 越是想找到答案,往往就越容易钻进死胡同,导致无法探究到可能的真相。 索性放空头脑,暂时不去想。 真别说。 黑风谷里安静的氛围,相当适合度假。 牧云双手抱在脑后,嘴里叼着根枯草,悠哉悠哉地往前走。 妖族相比于人族和成为修仙者的灵族来说,数量相对稀少,占据的领地也要远小于人族聚居地。 他们很会利用有限空间。各自的地盘之间,几乎没有间隙。 行出玉阳花精的领地,就会进入另一个妖族的领地。 无缝衔接。 牧云只是通过《鉴妖宝箓》了解玲珑世界的妖族,但他们究竟有何种能力,对于他来说,几乎相当于新领域,甚至都没有听说过。 玲珑世界的修仙者,大抵可以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盖天下的大才,亿万年或许才能出一个。他们开宗立派,独创修炼法门,即便成了仙,也是天界举足轻重的金仙。 不光有天赋,兼之才华横溢。 第二类是依循大才之修炼法门,在问道长生途中苦苦挣扎的平庸之人。 这个平庸并非俗世理解,而是在具备修仙者资质的基础上,与第一类人相比而显出的平庸。 第三类人是灵根残缺不全,或者修仙资质极差。 若是没有奇遇,基本可以断言只能成为炮灰。即便能延年益寿,还是会在某个不起眼的日子迎来大限。 继而进入轮回。 牧云不是盖世天才,创造不出修炼法门。 甚至连青鱼散人这个妖仙传授改良的修炼方法,都走出了岔路。最终经历生死关,才得到圣心菩萨传授的功德经。 资质如此之差,自然也不属于第二类人。 他很清楚自己所处的位置,想要另辟蹊径,在绝路中走出一条坦途,势必比前两种人付出更多努力。 牧云的依托是功德经,除了拼命积累功德,换取等同于修为提升的寿元,别无它路可选。 这种奇特功法属于被动天赋技能。空有过剩精力,却在无事可做时难以消耗。 如何将这段时间利用起来,就成了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 修仙者之间没有太多的规矩。 为了争夺法宝,或者能够炼制极品丹药的药材,亦或灵宝神兵而大打出手,乃至拼个你死我活,都是见怪不怪的事情。 牧云金波童子出身,十年间除了跟在云瑶屁股后边做赏金任务,就是用酿制的酒换钱。 更像个生意人和打手,而不是正经修仙者。 十年足以造就一个人的性格。 牧云喜欢钱,对法宝、丹药和神兵倒不是很在意。 尤其是修持功德经以后,丹药对他聊胜于无,根本无法带来突飞猛进般的提升。 嗑药修炼行不通,神兵和法宝有龙华公主保障,自然更无争斗心。 那能做些什么呢? 牧云在中了玉阳花精的妖魔种术之后,不仅想通了以后要干什么,还找出了一条适合他走的路。 自从圣灵小洛功德圆满,化作天道灵识,牧云的领悟力有了质的飞跃。 即便是晦涩难懂的妖魔种术,在天道灵识帮助下,还是很快领悟其要诀。 玉阳花精说至少要数十年的时间方能掌握。牧云乐观估计,不出一年就能将妖魔种术纳入技能库。 他初入修仙门时,得到了绫罗仙子撰写的功德经。 赏金任务换取上千种灵术,可以称为精通各系仙法的全能者。 可这些还不够。 妖族和魔族诡异莫名的术法,本属于修仙者禁忌,却对牧云有着致命吸引力。 他本就是第三类人,若不想点招,早晚也会像亿万年来那些消逝的同类人一样,化作历史的尘埃。 凭借汉王之乱,牧云足以在人族史书上留下名姓。 可那不是修仙者该追求的东西。 普遍意义而言,唯有长生不死才算成功。 牧云并不十分赞同这个观点。但若是能拥有永恒的生命,他也绝对不会拒绝。 博采众家之长,就是他想达成目标,不得不走的路。 玲珑世界的空间无限,即便是各族类全部生存在同一空间,也不会出现资源短缺。 创造世界新秩序,没有强大到无以复加的力量,便会如玉阳花精所言,等同于痴人说梦。 牧云有商人的务实精神,绝不会异想天开。 若没有足以威胁玉阳花精的实力,莫说习得妖魔种术,就连活下去都是奢望。 现实如此,他很清楚。 既然是注定被忽视的第三类人,又没有佛道仙山的显赫背景,倒不如不疯魔不成活。 这些都是受哭种折磨,再度濒临生死关卡时想通的道理。 此刻行走在谷中小路上,就像反刍般又回味了一遍。 他是为天下苍生请命不假,可归根结底是想用功德经修炼成仙,本质还是第三类修仙者。 既然没那么高大上,也就不必给自己添加太多束缚。 百无禁忌,无愧于心便可。 口中哼着欢快的小曲,连危险的阴影逐渐靠近都不能影响明媚的心情。 以他如今的能耐,即便是纵横一方的大妖,也有法子应对。 第172章 虚空副本 双脚奇痒无比。 这是又中了妖术的迹象。 牧云没想到黑风谷的奇葩术式竟如此之多,凶险程度不亚于万妖山,甚至比当时更难应对。 或许是潜藏在暗处的妖族洞悉了他的想法,痒感持续一段时间,忽而消失不见。 牧云听到了如山石般苍老的声音。 “黑风谷不欢迎你,不过老夫心情还不错,你趁早逃命去吧。” 牧云不怒反笑道:“我闯进黑风谷,本意是想来探路。如今改了主意,想跟你们这些将妖和魔的术式结合起来的先驱,学点真本事。” “你这娃娃好不明事理!我们付出巨大代价换来的力量,岂是随意能传授于外人的?” 声音依然苍老,仿佛来自远古时期。 牧云仔细感应声音的来源,竟似是由四面八方而来,判断不出根源。 盘踞于此的老妖,修为远在玉阳花精之上。 妖族有森严的等级制度,地盘越靠近核心区域,占领者的修为和本领就越高。 相邻领地之间陡然提升数个等级,感觉有点不同寻常。 粗略估计,此间老妖有妖尊级实力,相当于人类修仙者的分神期。 半只脚已经踏入仙界,妖心和妖力都极其强悍。 若是有杀意,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取了牧云性命。 对方并没有这么做。 牧云猜想可能是因为体内隐藏着连老妖都看不透的力量,在没搞清楚之前动手,容易惹来杀身之祸,故此没动手。 想在修仙者横行的玲珑世界长久活下去,没点眼力见可不成。 牧云原地转了个圈,觉得面对山石讲话显得最正常,问道:“你方才令我脚痒难耐的妖术,究竟有何玄机?” 苍老的声音没有即时回应。 过了一阵子,牧云以为老妖已经收了神通,不会再理他。 转身欲待往前走时,苍老的声音再度于山谷中回响。 “老夫的术式不能随便传给他人,你若是诚心想学,得先通过老夫设下的考验。” “学了你的妖术,还用往黑风谷深处走吗?” “每个大妖的本领不同。若想学全,你得走遍黑风谷的所有领地。” “那就这么办。” “你这年轻人,须知贪多嚼不烂。” “在下想当个全才,少了一点都不行。” “既如此,你继续往前走一里路,右手边有个山洞。老夫会在洞内构建虚空副本,你不可用武技和神兵,凭借术式取出坚果,我就教你妖术。” 话音落下,回响立时停止。 说明老妖和他交流的方式并非声音,而是传音之术。 可为何分辨不出方位,牧云至今未能想通。 只是眼下还有更要紧的事做,迈开大步往前走,沿途的风景便不再像方才那般吸引人。 恨不得肋生双翼,眨眼间进入山洞。 山洞的洞口向西开,呈椭圆形,四周被枯草覆盖。若不是老妖提醒了里程数,很容易错过隐蔽入口。 牧云俯身进洞,恍惚间以为来到了人间仙境。 四下里飞舞着淡粉色的萤火虫,照得洞壁忽明忽暗。 借着它们提供的光线看过去,只见一棵长进山石里的参天大树。 树干上有许多树洞,里边栖息着各类鸟儿。 它们感应到有生人闯入,从树洞中飞出,顺着山洞的通风口逃离。 牧云明白这是妖族的优胜劣汰,只有懂得畏惧的鸟类个体,方能繁衍生息。 牧云抬起头,在巨树的横生枝干上看到了一个如灯笼般垂吊的松果。 只是这颗松果不一般,甚至比西瓜还要大。 老妖事先提出了条件,不许使用武技和神兵。 这里是他的地盘,一举一动都逃不出感应。 眼珠灵活地转了一圈。 牧云发动灵术,石面上凭空长出木台,随即向上猛涨,托着牧云来到和坚果同等高度。 坚果的体积比想象中还要大,足到牧云腰间。 它整个根茎嵌入石壁,试着用雷系灵术攻击,甚至连白痕都没能留下。 老妖的考验,自然不会那么简单。 牧云明白这个道理,心里并不急躁。 萤火虫发出的光,不知何时变了种颜色。 油绿色的冷光,有点像墓地鬼火,带来一种阴寒的诡异气氛。 牧云是经历过数度生死关的人,朦胧间看见过幽冥地府。此情此景,触发了被压制起来的记忆。 冷意并非由外界产生,而是来自心间。 虚空副本由老妖创造,里边暗藏何种玄机,牧云完全不了解。 萤火虫的光芒随意切换,自然会吸引人的注意力。 它们究竟是干扰项,还是引导打开坚果的线索。 一时半会搞不清楚。 牧云决定先不去管四处飞舞的萤火虫,双掌掌心浮现白色火焰,猛力击打坚果外壳。 高达千度以上的火苗,依然无法在坚果表层留下伤痕。 “似你这般修为,难不成是靠偷袭杀掉的毒花妖?”苍老的声音再度响起。 牧云表现出来的水准,甚至连考验他的老妖都看不过眼。 他精通数千种灵术,受限于自身修为,暂时无法使用。 依靠太上金符,确实可以发动高阶灵术,但在没有摸清楚坚果的原理之前贸然使用,不仅是种浪费,还会很大程度损耗精力。 这也是牧云更倾向于使用武力解决问题的原因。 老妖提出的条件,相当于折断了牧云双臂。 他还有一项压箱底的本事。 法阵罗盘出现在掌握之中,没有五毒柱的克制,千奇百怪的法阵又有了用武之地。 首先释放屏蔽结界,切断老妖和虚空副本之间的联系。 随即在结界中展开莲花阵。 一道道满含乾罡正气的光波,由法阵核心向四周扩散。 萤火虫当即受到震荡,身上冒出青烟,继而如冰雪消融般凭空消失。 牧云很聪明,立即将萤火虫和初入老妖地盘时的脚痒联系到一起。 当时的地面中很可能潜伏着肉眼和灵识不易分辨的微生物,趁人不备侵入体内,从而达到老妖想要的效果。 正如老妖所言,他不想对牧云动手,因此那些看不见摸不着的小东西,很快又离开了牧云的身体。 山洞中的萤火虫,究竟有何深意。 牧云并不好奇,专注于观察坚果,意外发现它的外壳是由密密麻麻的鳞甲构成。 甲片之间的缝隙,用某种类似封印的细密法阵连接。 水火不侵,也就能解释得通了。 「看来老妖是想用法阵刁难我。」牧云自以为想通了老妖的目的。 旋即又延伸到更深层次。 老妖修为极高,感知谷口附近的区域并非难事。 他很有可能知晓牧云除掉毒花妖的经过,因此试探后者的阵法造诣。 “别想太多,老夫只是设置一个考验,看你有没有学习妖术的资质。”苍老的声音在山洞中响起。 牧云心下大惊。 按理来说,屏蔽结界足以阻挡住仙级以下的修行者。 为何老妖还是能感知到结界里的动静? 牧云仔细观察面前的倒悬坚果,头脑飞速运转,将进入老妖领地前后的事重新捋了一遍。 坚果表层全是封印法阵,彼此互相配合,建立了威力极强的封印。 牧云不再看坚果,而是那棵长进山石,不知其有多高的不知名巨树。 他逆向解除木系灵术,重新回到地面,手中召出一块法阵罗盘。右手五指指尖出现青色光芒,按在罗盘五角。 随即将罗盘放在石层表面。 转瞬间,地表以下数米的石头变成透明状,显露出穿梭于其中的树根。 牧云终于明白了老妖的身份——他就是黑风谷真正的主人。 甚至于连他为何偏安于黑风谷的原因,也一并浮出了水面。 “原来你被封印在了黑风谷,怪不得感觉起来只有妖尊修为。” “只要你破坏掉坚果,我不仅传授你妖术,还会献出一部分枝干,权当作谢礼。” “你的枝干有什么用?” “我是通天古树,比女娲补天的神石差不了多少。枝干甚至比钢铁更坚硬,而且质量极高,适合你这种蛮力无限的近战专精者。” 牧云的乾坤棍在和独眼魔人交战时被毁,即便找大师重塑,也如破镜难重圆,再也不会有以往的威力。 不得不说,通天古树开出的条件很有诱惑力。 只是他太厉害,贸然解除封印,很可能会有生命危险。 如今不敢再使用附身灵术,而且没有可供借助的力量,无法发动洪荒诛仙阵。 人皇阵可奈何不了老妖。 “你提出的条件很诱人,可我怕有命挣没命花。” “天界的大佬压人,总归有个期限。我在这黑风谷受苦已有数千年,劫期该满,你就不要犹豫了。” 牧云心里依然犯嘀咕。 “世间事没有十拿九稳的。”通天古树的声音有点急躁,“我看你体内能量混乱不堪,本以为你是个敢以命相搏的冒险家,没想到也是如此畏首畏尾。” 牧云不是第一个觉醒人皇阵和洪荒诛仙阵的人。 根据通天古树的说法,他猜出以前也有人来过黑风谷,但都没有解除“坚果”封印。 牧云召出龟甲,问卜天意。 可铜钱在龟甲上始终转个不停,无法显示卦象。 自从习得先天十六卦,这种现象尚属首次。 这也就是说,他得拿命去赌。 赌天意,也赌自己命不该绝。 第173章 通天青龙棍 凡事总有取舍。 只想着获取,而全然不想付出,无异于痴人说梦。 牧云见过真实的世界,不再像刚出山时那般天真。 通天古树被压制在黑风谷地底,必然有不为人知的缘由。 他识得阵法,明白布阵者极有可能是天界之人。若是贸然触犯天威,纵使在人间举足轻重,恐怕也难以承担后果。 “老夫以为你不是优柔寡断之人,如今看来,倒是我错认了。”通天古树犹如和天地同寿的苍老声音,再度于牧云耳中回响。 他用的是激将法。 不难识破。 牧云很清楚,坚果法阵具有压制修为的功效。以通天古树的出身,大抵是远古时代便已存活于世,修炼至今,恐怕早已成仙。 以他甚至还没步入炼气期的修为,即便加上太上金符的助力,也绝不是通天古树的对手。 如何抉择,成为了不亚于生死的难题。像之前来过的那些人一样置之不理,显然是最稳妥的应对方式。 可牧云不想被束缚,偶尔也会做出令人大跌眼镜的选择。 从一开始,他的修仙路就极不寻常,而且沿途充满了荆棘和坎坷。联想到此处,牧云生出了冒险解救通天古树的念头。 人生难得几回搏。 错过了这次机会,或许就再也没有机缘。 “你犯了什么错,以至于被压在黑风谷?”牧云仰头问嵌进山石的通天古树。 “那是数千年前的事,而且我的记忆已被抽走,根本不了解前因后果。”通天古树感受到了一丝重见光明的希望,苍老的声音略微有些颤抖。 牧云心思缜密,但总会刻意压制。 过于聪明的人,烦恼总是太多。他更憧憬快乐,所以大多时候会主动做愚者。 至少不必瞻前顾后,想到什么就做什么。是非功过,大不了就是一肩挑。 本是洒脱人,何故茫然无措。 这局,梭哈了。 …… 通天古树感知到牧云再次接近坚果,心中一阵狂喜。 若是换作旁人,解除坚果表层的法阵,最少也要数月时间。 牧云不同,他了解世间所有法阵。纵使有千余种法阵互相叠加,还是很快找出了阵眼所在。 正是蜀山镇派法阵——天罡北斗阵。 牧云召出一捧丹砂,右手一指,牵引着丹砂飞向坚果表层,有条理地点在各处。 随后咬破中指指尖,将渗出的精血滴在阵眼正中。催动丹砂之力,破了天罡北斗阵的结构。 坚果法阵的稳固性被破坏,封印力量霎时降了几个层次。 通天古树是天地灵物所化,感知力超乎想象,立即明白坚果法阵失去了强大的力量。 整个黑风谷都在剧烈颤动,仿佛引发了一场地震。 牧云看见山壁出现的裂痕,意识到不妙,召出三道太上金符,施展土遁术,顷刻间逃出了山洞。 地面也在震动。 天空中出现厚重黑云,仿佛就悬在头顶,其间隐现的电光,带来了极度危险的气息。 天地异象,不可不防。 牧云飞到一处空旷地,布下九重防御法阵,外加屏蔽结界。 做好提前防御之后,心下略微安定,翘首以待会发生何种奇景。 通天古树从地底的束缚中挣脱,向上猛长。 无数山石坠落脱离,砸在黑风谷各处。不少来不及逃掉的小动物,都死在了乱石堆之下。 栖居在山谷中的各类妖族,感知到足以毁天灭地的力量,惶惶然从洞府中跑出来,远观极为震撼的天地异象。 妖族都知道黑风谷地底有个巨大的威胁存在,却并不清楚它的本体为何,及至亲眼目睹树冠如巨伞的庞然大物,方知危险的来源。 雷云里的电光汇聚到一处,形成一道粗如车轮般的霹雳,击中了通天古书庞大的树身。 立时燃起了火焰巨浪,在晦暗的天地间,显得璀璨夺目。 牧云仰头观望雷云和通天古树本体,刹那间感觉到了天地之浩瀚,以及自身的渺小之处。 玉阳花精面色煞白,不敢再停留在黑风谷,化作一阵黑烟,飞出了谷口。 他不敢深入人类世界,在黑风谷周边盘旋,同时观望谷中的动静。 做出这种选择的妖族不在少数,既能随时跑路,又可在风平浪静之后迅速返回领地,可谓是一举两得。 牧云看到过记载修仙者飞升时的大场面,要经历九九八十一道劫雷,彻底脱去肉体凡胎,涤荡灵髓,成为可以长生不死的仙。 只是根据记载,劫雷之间会有段时间停顿,以便于渡劫者布置防御。 此刻的劫雷却如连珠炮般,不断轰击通天古树的本体。威力越来越猛,频率也越来越高。 火焰冲天而起,远在几百里外都可以瞧见。 牧云有种模糊的想法。 天地并不想接纳通天古树这个灵物。 通天古树苍老的声音带着哭腔,但还是在努力与接连不断的劫雷抗争。 牧云突然醒悟,坚果法阵的存在,并不是要封印通天古树,而是镇住了足以摧毁它的万道劫雷。 通天古树在数千年前半只脚踏进仙级,可在渡劫飞升时遭遇难以承受的劫雷。 彼时定有个修为通天彻地的仙人出手相助,将通天古树压在黑风谷底,保全了它的性命。 牧云从没有想过,自己的搏命之举,搭上的竟会是通天古树。 这令他始料未及。 远处天际蓦然出现莫名强大的气息。 有种熟悉感。 牧云抬头望去,只见静寂天尊脚踩祥云,悬停于天际。 他是地位在太乙散仙之上的大罗金仙,出现在黑风谷,绝不可能是偶然。 静寂天尊也感应到了被重重法阵保护的牧云,按落云头,来到近旁。 “你解开了封印雷云的法阵?” “我和通天古树做了个交易,条件就是解除封印。我没想过……” 静寂天尊微笑道:“不必解释。世间万物皆有缘法,是它寿数将终,也是你命里的造化。” “天尊何出此言?” “通天古树一直想修炼成仙,可它缺乏慧心,始终差了半步。徒劳试了许多次,数度劫雷叠加,方才有如今的场面。” “天尊出手救了他?” “没错。”静寂天尊总是很和善。 牧云有理由相信,不知名山谷里的碰面,并不是偶然。 静寂天尊不仅知过去未来事,也能聆听旁人心声。 他很少听没有摒弃七情六欲的凡人,只不过牧云是个例外。尽管有七情六欲,却压制到了最微弱的地步。 “通天古树有化作神兵的征兆,而你与它有缘。本仙提前见你,就是想试探你的心性,看你能否驾驭此等天地灵物凝结而成的神兵。” 牧云的心脏砰砰直跳。 他得到了通天古树的承诺,解除封印以后,通天古树会赠予他枝干,作为打造兵器的材料。 如今听说他即将化作神兵,不动心自然是假的。但他也重视承诺,不想见到通天古树消亡。 牧云拱手拜请静寂天尊出手,再度解救通天古树。 静寂天尊摇头道:“雷云停滞了数千年,蕴含的能量早已超乎想象。再度强行压制,反倒会令通天古树形神俱灭。好歹是天地生成的灵物,还是物尽其用为好。” 牧云有点后悔。 “不必追悔,”静寂天尊又重复一遍方才讲过的话,“世间万物皆有缘法,你与通天古树有缘,这是命数使然。” 牧云不想把一切归咎于命数。 若他选择置之不理,或许通天古树就不会遭逢足以令其毁灭的劫雷。 好心办了坏事,终归令人难以接受。 静寂天尊都无法保住通天古树,以他弱小的实力,面对天地异象,实在是无能为力。 牧云很清楚劫雷不会落在他头上,解除多重法阵,静待结果出炉。 火焰持续燃烧。 大地一片通明。 通天古树的灵魂不断退缩,藏在了树芯之中。自我防御机制启动,却也无法对抗威力惊人的劫雷。 见到静寂天尊时,数千年前的记忆已经回归,只是做出了错误选择,无颜面对曾经的救命恩人。 万道劫雷持续了几个时辰,将通天古树的树身焚烧一空,只余下坚不可摧兼有韧性的树芯。 与庞大树身相比,树芯显得过于渺小。 直径只有几寸,长度约为一丈。 天生像根笔直的棍子。 静寂天尊虚空一握,将远处悬停的通天树芯摄到手中,略一掂,估算出了大致重量。 “通天树芯约万斤重,正好适合现在的你。” 静寂天尊将通天树芯递给了牧云。 牧云双手接过树芯,只觉重量恰到好处。不会太重,从而影响了招式灵活度;也不会太轻,导致挥舞起来缺乏力量感。 “这是件不折不扣的神兵,今日出世,还没有定名。既然归了你,就由你为它取个响亮的名称。” 牧云几番推辞,终究还是难耐对树芯的喜爱。 脑海中灵光一闪,想出一个顶好的主意。 通天古树的树芯为神兵主体,去掉古树,只留下通天二字。 青龙棍是牧云博采众家之长研发的棍法,而且号为青龙居士,故取青龙二字。 两相搭配,引出通天青龙棍。 第174章 问剑 通天青龙棍的器魂是通天古树魂魄,常人难以驾驭。 牧云的天道灵识,提供了绝佳助力。 结果虽不甚理想,但他终究曾想过,要解救被坚果法阵镇压的通天古树。或许是出于这点,器魂对他并不十分排斥。 神兵有各自的性格。 通天青龙棍没有抵抗牧云,不代表为其所用。 牧云双手握住神兵,灵识中出现一个念头——在他实力足够强大之前,器魂不会臣服于他。 即便如此,还是能感觉到和青龙棍的契合。 静寂天尊没急着离开,而是停在黑风谷,静观其变。 他隐藏了仙气,摇身一变,化身成为普通人。 衣服仿照牧云的麻布长衫,二人看起来像兄弟。 牧云试着耍了一套棍法,起承转合都很流畅,只是总差点意思。欺负弱小固然无虞,只是碰上强者,若用此棍对敌,多半要吃亏。 静寂天尊看完牧云使棍,偷学了一手,不禁抚掌称奇。 他识得须弥猴棍、太极棍和另外几种棍法的痕迹,可又有青出于蓝之迹象。精巧工整,而且变化万千。 若不用仙法,单凭武技与牧云过招,静寂天尊也没把握稳赢。 牧云若有所思地将通天青龙棍收进玉葫芦,转头看向静寂天尊,问道:“天尊,古树为何始终未能成仙?” 他总有种模糊的感觉,通天古树仿佛就是他的未来。 静寂天尊低下头,缓缓道:“通天古树是远古种,不适合修炼。它若是肯入轮回,修行路径或许会更容易。” 不必言明,也知通天古树没有放下心中的骄傲。固守住了远古种的身份,最终也毁在了这一点。 牧云在逆龙瀑布脱胎换骨,由不太适合修炼的隐灵族体魄,退化成了上古时期的祖龙血脉。 听了静寂天尊若隐若现的解释,心里的担忧不断放大。 他不是天地生成的灵物,身如尘埃,除了领悟力和武技超绝,并没有太多过人之处。 与通天古树相比,更是缺乏闪光点。 他在绝路上另择了一条布满荆棘的修行路,而且下定决心,让人、灵、妖、魔的力量为己所用。 如此冒险的尝试,究竟能否带来想要的结果? 先天十六卦都看不清的前路,牧云心里完全没有底。 目睹通天古树的幻灭,放大了负面情绪。不久前确立的修行之路,又一次产生动摇。 修仙最忌讳道心不稳,若是心存疑虑,如何能承受逆天而行所要面对的种种危机。 静寂天尊清楚牧云的担忧。 他知过去未来事,却和牧云一样,很少使用这种能力。 发现通天古树即将化作神兵,也是偶然的灵光乍现。 他相信这是冥冥中的缘法。 既然见到了在黑暗中摸索前行的牧云,作为过来人,理应提供建议。 可玲珑世界中有不计其数的修仙者,所有人面对着不同的迷惘。 命数中没有成仙资质,就是历经亿万年,最终也难免梦断。 通天古树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静寂天尊眼看着它在俗世中浮沉,试过各种法门,最终招致万道劫雷,不得不化作神兵保全魂魄。 至少在某些时刻,它还能回忆起身为通天古树的时光。 牧云的经历,和通天古树有某些相似之处。 或许在数千、数万年后也会面对同样的境遇。 朦胧莫测的世事,谁也无法妄言。 哪怕是大罗金仙,话到了嘴边,最终还是没有说出口。 牧云比他认识的许多人都更坚强,可与那些百炼成仙的人相比,又少了彻骨痛心的磨难,以及百折不挠的定力与决心。 或许是他年轻,还没有能够领悟真谛。 又或者,他也少了点慧心。 静寂天尊是个很明媚的少年模样,脸上没有笑容,比任何话语都更直白。 命运将他引领到此处,或许会有点启示。 牧云环顾寂静的黑风谷,恍然间和静寂天尊的名号联系起来,灵识之海中没有任何多余想法。 这死一般的静,略带几分萧索。 原本生机勃勃的通天古树,已不复存在。 以另一种角度去看,又能发现它在绝境中另寻了一条生存之道。 世间神兵数量极度稀少,或许比不上通天古树独特,但终究是足以影响世事发展的至宝。 即便是幻灭,也绽放了精彩。 牧云紧锁的眉头,逐渐又舒展开来。 “天尊,以你的看法,通天古树为何会飞升失败?” “或许是它太过容易放弃。” “它在亿万年间尝试过那么多种方法,看起来不像容易放弃的性格。” “修炼到成仙前的瓶颈期,在成功来临前,通天古树选择另寻他路。”静寂天尊看着通天古树本体被焚烧殆尽的半空,“我劝过它坚持下去,可那条路是条死路,完全走不通。” 回想起过往,连超凡脱俗的静寂天尊都难免一声叹息。 牧云似乎发现了事情的关键。 通天古树数千次面临成仙的瓶颈,最终都以失败告终。多次劫雷叠加,最终迎来万道劫雷的末日。 它没有一条道走到黑。在最不应该放弃的时候,选择了从头再来。 勇气固然可嘉,但终究缺乏坚定。 牧云原本摇摆不定的心境,倏忽间重新变得安稳。 即便不能成仙,大不了转世轮回。 博采众家之长,以世间万法为己所用。百无禁忌,正道留存于心。便是他今后要走的修行路。 长长呼出一口气,摆脱了陡然出现的心理负担。 静寂天尊明白牧云还有问题要问,静静等待他开口。 过了许久,或许有半个时辰。 “天尊,我要走一条黑白并不分明的道路。在漫漫长路中,我该如何保证自己行的是正路?” 静寂天尊脸上再度洋溢笑容。 “遇事不决,可以问剑。” 醍醐灌顶。 太阿剑是天地间最为正气的神兵,也是最精准的标尺。 只要心中有邪念,便会与之互相排斥,难以发挥威力。 静寂天尊消失得无影无踪。 牧云望着空旷山谷,寂寥感油然而生。 修行路上注定孤独,若是有三两好友,足以温暖心灵。 太阿剑出现在掌握之中。 犹如故交,心意相通。 第175章 诛灵者 波澜退去,修行还得继续。 牧云心中不再彷徨,在透着光亮的山洞里盘腿打坐,待妖族们归位之后,方又赶往下个领地。 回头看了一眼被劫雷摧残得不成样子的山体,想起通天古树说要传授他妖法的话语,竟有种恍如隔世的错觉。 修仙是条不归路,不成功便成仁。 没时间感慨,也没有退缩余地。既然选择踏足,就要一条路走到底。 通天古树的覆灭,方圆几百里的妖族和百姓皆有耳闻。 尤其是身处黑风谷的妖族,受到了最大程度的震慑。 他们选择暂时偃旗息鼓,生怕招致毁天灭地的灾难。 牧云通过气息来判断领地的范围。行至一处杀气较为浓郁的领地,召出虎魄刀,随身悬挂在腰间。 以备不时之需。 人族中有以猎杀妖魔为生的猎妖人,与之对应,妖族中也有诛杀晋升为灵族,修仙问道求长生的修仙者为己任的诛灵者。 无关于对错,有的只是立场。 牧云感应到的杀气,与传闻中的诛灵者有类似之处。 这片领地里学不到东西。 只有胜利的一方,才能继续修行。 嗖! 牧云耳朵微动,捕捉到了松针的轻微移动。 一道白色身影傲立于松树顶,银发银眸,白色长衫。两只恶魔尖耳朵,长舌舔舐翘鼻尖。 “我还以为感应错了,没想到真的有猎物送上门。” 牧云有所防备。 诛灵者手中也有一柄锋利唐刀。 “看来你也是用刀的。”牧云忌惮诡异无常的妖法,对于使用体术的诛灵者,却没有半分畏惧。 他是修罗体,力量、敏捷、耐力和速度超乎寻常,比妖族还要强上不少。 “彼此彼此。” “我不杀无名之辈,速速报上名来。”牧云拔出虎魄刀,刀鞘收进玉葫芦。 “祈邪。” “我会将这个名字刻在你的墓碑上。” “本事不大,口气倒不小。”祈邪鼻孔中喷出两道黑烟。 牧云的狂言,瞬间激怒了他。 刀锋相对,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 叮的一声脆响,旋即三道刀气分裂而出,直取祈邪强壮的双臂和脖颈。 祈邪感受到刺骨凉意,不敢托大,顷刻生出鳞甲层,以种族防御天赋阻挡住牧云快如闪电的刀气攻击。 三声脆响,只留下轻浅划痕。 鳞甲自愈能力极强,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重新生长。 牧云不了解妖族的妖法特性,不代表不清楚他们的种族特征。 祈邪是复原再生能力极强的妖族,哪怕斩下他的头颅,也不一定就能令其毙命。 “原来你是靠超强的复原能力来猎杀修仙者。” “这就是天赋。你这种下等种族,是不会明白的。”祈邪挥刀斩击,再度被牧云轻松格挡。 他猎杀过的修仙者足有百余人,甚至不乏金丹、元婴期的强者。 即便是修为最高的家伙,也没有给他带来如此巨大的威胁。 刀法以大开大合为先,通常重攻轻守,适宜速战速决。 可牧云的刀法与众不同。 不仅轻快精巧,而且攻守兼备。 最重要的是,他的肉体力量太过强大。 祈邪用的唐刀有五百斤重,膂力十分惊人,可每次招架格挡,持刀的手臂连带半边身子都被震得麻木。 牧云的眼神平静如水,完全感受不到杀气。 虎魄刀的出击,却丝毫反映不出这点。 刀锋所指,皆是祈邪的要害。只要稍有不慎,就得成为牧云的刀下亡魂。 祈邪是最痛恨灵族的诛灵者,心里的骄傲,不允许他轻易败在修仙者手下。 他的嘴巴裂到耳根,张开獠牙大口,吐出许多白色黏液。 牧云担忧黏液中有不易应对的毒素,借助太上金符的力量,施展遁法躲避吐息。 转身回眸,只见有数百个祈邪,前仆后继地朝他冲了过来。 原来祈邪不仅有复原再生能力,还具备分裂增殖的本领。 法阵罗盘出现在手中,青色光点绽放,继而罗盘如玉石般晶莹剔透。 金色法阵光柱由贮藏点冲天而起,旋即扩张到十里范围。 疾飞过来的上百个祈邪,体内妖力顷刻变得稀薄,难以维持飞行术,陡然向下坠落。 原本威力惊人的组合武技,即刻破招,反而暴露出弱点。 牧云纵身而起,左手太阿剑,右手虎魄刀。 他从没试过同时用两件兵器,只是对武技的领悟,使他明白完全可以做到。 青莲剑诀的奥义三千世界,顺风吹向数百个祈邪。 落叶刀法的绝招百里无痕,隐藏在三千世界的和风之中。遇实物而受阻碍,爆发出气劲乱流。 刀光剑影横飞,青色血液飞溅。 松林中血气四溢,惨叫声不绝于耳。 祈邪为了保全性命,将灵魂转移到一个拇指大小的分体身上,撒开双腿,不要命地往远离牧云的方向狂奔。 牧云召出三道太上金符,施展瞬身移动。 呼吸间来到小祈邪头顶,一招醍醐灌顶,将他打翻在地。 “不要再跑了,否则我会直接杀了你。” 牧云的话,比任何时候都更有说服力。 祈邪迅速增殖细胞,变回原本大小。嘴唇异常苍白,眼神也没有了初见牧云时的凌厉。 有的只是隐藏不住的恐惧。 三千世界的威力,是他绝无可能抵抗的存在。 正因为无法胜过眼前这个男人,才会察觉到隐藏在心底的莫名恐惧。 这不是因剑招而产生的感觉,而是更深层次的东西。 仿佛印刻在基因里,提醒他要远离眼前的年轻人。 这是属于妖族和灵兽的独特示警方式。 “你应该清楚,刀剑可杀不了我。”祈邪的声音里不再有傲气,强撑着才没有发出颤音。 “如果站在灵族角度,我应该毫不犹豫灭了你。可站在妖族角度,你们的存在又是相生相克的一部分。”牧云收起太阿剑和虎魄刀,召出一个玉净瓶,深不可测的双眸盯着祈邪,“给我一些皮肉组织,我就放你条生路。” 如果在黑风谷杀了诛灵者,向妖族学艺的事,无形中也会泡汤。 牧云和祈邪之间没有深仇大恨,而且灵族本就互相杀戮,不必急着动手。 祈邪鼓起勇气,强迫自己直视牧云。 心底的恐惧迅速放大。 他再次确认,眼前的男人就是恐惧的来源。 “你究竟是谁?”祈邪从手臂上扯下一块皮肉,将其塞进玉净瓶。与此同时,问出了心中疑惑。 牧云眼见祈邪的伤口顷刻愈合。 他很喜欢这个能力,若是有机会,可以利用五毒柱的力量炼化,使之为己所用。 “我叫牧云,你应该听过我的名字。”牧云接过玉净瓶,回答了祈邪的问题。 “你就是用笼罩在领地上的法阵,诛杀了万灵妖仙?” “我是用诛仙阵杀了他。” 传闻是真的,刻在基因里的恐惧也是真的。 无论如何,祈邪已经招惹了牧云。还能保留性命,足以暗中感谢妖界神明。 牧云恍然想通了一件事。 尽管修炼路径不同,甚至有正邪之分,但最终只要跨过那道坎,都会成为长生不死的仙。 洪荒诛仙阵对万灵妖仙的克制,足以说明这一点。 牧云秉持心中的正道,但绝不会像寻常修仙者那样非黑即白。 黑风谷对他来说是一片空白的未知,可对于祈邪来说,则是随时可以归来的故乡。 他需要一个向导。 拥有不死身的祈邪颇为合适。 “你竟然想利用痛恨灵族的诛灵者为向导,不怕我背刺你?” “如果我会害怕,何必孤身闯入这黑风谷。” 祈邪是灵智很高的妖族,明白只要有那种邪门的法阵存在,黑风谷里的大妖们联合起来,也未必能奈何牧云。 加之有万灵妖仙的前车之鉴,如今了解了他的身份,更是生不出反抗心理。 牧云名义上是谈条件,实际是命令祈邪引路。 在实力为尊的修仙界,获胜的牧云掌握绝对主动。 除非祈邪有能耐逃出生天,否则就得受制于牧云。 祈邪缺乏遁法支撑的弱点,在这种关头暴露无遗。 他很想逃,却逃不掉。 “你想让我给你带路,得先告诉我你的目的。若是想剿灭黑风谷里的妖族,倒不如直接喊话,来场轰轰烈烈的大战。”祈邪还是不想合作。 “我来黑风谷,欲要学点妖法。” 祈邪万万没想到,会得到这样的答复。 一时间瞠目结舌。 “真是滑天下之大稽。”祈邪只敢在心里暗想,却不敢言明。 牧云见祈邪表情像吃了苍蝇,笑问道:“怎么,不信我有诚意?” “我当然信,不然我现在已经下了黄泉。只是你真的是个怪人。” 这种事若是传出去,牧云很难被那些整天把名门正派挂在嘴边的灵族接纳。一个不小心,甚至还会被追杀。 当然,这只是祈邪的片面理解。 牧云很少与身为灵族的修仙者接触,即便是蜀山弟子,也不敢对他动手。 人族圣人的身份,就像是一道屏障。 妖魔可以无视,修仙者和仙人却不能妄动。 “何出此言?”牧云想听听诛灵者的见解。 “我和灵族势不两立,就算有机会,也不会去学习灵术。” “正因为如此,你才没法从我手里逃跑。” 牧云的话,触及到了祈邪的灵魂。 祈邪坚定拥护的正邪不两立,略微产生些许动摇。 牧云见祈邪默不作声,也没有再度发言。 观察他人对事物的反应,不失为一种修行。 这还是牧云从静寂天尊那里学来的方法。 第176章 骨妖半解 祈邪本着坑死人不偿命的原则,根据牧云的专长,特地将他引到潜在克星占据的领地。 如若牧云不慎栽了跟头,祈邪不介意拧下他的脑袋,就着腔子吸干成分复杂的鲜血。 想到血液的香甜,长舌不禁舔了舔嘴唇。 牧云不是自大狂,有平阳浅水阵护体,不代表他的修为能跟此间活了千万年的老妖相提并论。那些完全不了解底细的鬼魅妖法,更是令他心存忌惮。 祈邪的小算盘,从一开始就没有丝毫隐瞒。 他想让牧云死的心思,就差直接写在脸上。 “这块领地的大妖,有什么本事?”牧云问。 “我没来过,不清楚。”祈邪当然知道此间大妖的能耐,只是他绝不会向牧云透露半点有用信息。 只要牧云殒命,玉葫芦归大妖所有。 祈邪也能分到一杯羹。 牧云是来谈交易,并不想妄动干戈。可也清楚妖族的行事风格,欲要赢得主动权,就得展现出足够强大的实力。 阴风不知从何而起。 黑风谷里的诡异莫名之处远超万妖山,没有小妖啸聚山林,有的只是妖力古怪的各种大妖。 祈邪打起了十二分精神。 他虽为诛灵者,但也是寻常妖族,贸然进入附近领地。即便丢了性命,也没人会护着他。 牧云胸前的圣心吊坠,始终发出温润的微光。 护持本心,避免被妖邪之气影响。 黑风谷中的寂静,携带着冬日傍晚的森寒,颇有几分肃杀。 如若添上几声乌鸦啼鸣,氛围感会更加强烈。 只是在这群妖会聚的所在,聒噪种族尽皆灭绝。 神经像上紧的弦,脚踩到枯枝的声响,都会引发一阵情绪波动。 当然,只有祈邪会有如此反应。 牧云仿佛是个没有情绪的人,隐去气息,就像是暗夜中的行者,悄然接近领地核心区域。 阴风刮得更劲。 体内各处传来的刺痛感,逐渐变得明显,并且一发而不可收拾。 牧云生存经验丰富,意识到不太对劲。 可惜一切都太迟了。 关节迅速变得僵硬,胳膊肘和膝盖再也不能打弯,僵在原地。 既不能前行,也无法撤离险境。 “你完了。”祈邪察觉到软骨硬化,新组织迅速生成,脱离了危机。 他很想动手杀掉受困于妖法的牧云,只是威胁渐近,不敢在大妖领地多耽哪怕刹那。 祈邪撒开脚丫子,一溜烟跑没了影。 黑烟贴地飞行,绕着牧云站立的位置,划出了大约直径十米的圆。 这是大妖进食前的特定仪式。 圆圈成型的瞬间,黑烟凝聚成实体。 他的脸颊由中线处一分为二,一半是人脸,另一半是青面獠牙的狰狞脸。 缓慢晃了晃头,狰狞脸变得柔和,继而幻化成人脸。只是与左半边并不对称,看起来极其怪异。 “抱歉,我还没有熟悉幻化。”大妖的严肃只维持了半秒,紧接着态度陡然变化,狞笑道,“你上当啦!其实我对幻化人形完全不感兴趣!” “我看出来了。”牧云的舌头也变得僵硬,话语含糊不清。 “不,你撒谎!你根本没看出我厌恶幻化,愚蠢的认为我是个蹩脚的骨妖。其实你错了,我压根就瞧不上幻化。” 牧云能看得出,骨妖很介意幻化的结果。 夸张的反应,正是心理的直观呈现。 骨妖的能力是使软骨组织硬化,同时还能令骨骼变成液态。神不知鬼不觉间就可以杀人于无形。 大蛇柱的效力发挥,将骨妖借助妖风渡进牧云体内的妖力吸收,危机自然解除。 牧云看向骨妖明显不对称的眼睛,双眼微眯,借助由梦魇柱带来的力量,对其发动了幻术。 骨妖获得了完美的人体形态。 他取出一面铜镜,看着镜中的自己,脸上现出狂喜神色。 牧云飞到近旁的大树上,居高临下,静静观赏骨妖的反应。 与此同时,再次因五毒柱而获益,使他更加清楚这种由辰星人创造的法阵,究竟蕴含着多么强大的力量。 如若对陷入幻境的骨妖,使用极恶柱的能力,事态究竟会如何发展? 这个略显邪恶的想法浮现在心间,令他不禁打了个寒颤。 想起河洛城的人间炼狱,便能意识到极恶柱究竟拥有何种力量。 讳莫如深,并不是好的应对方法。 正如他要走的路途,如何善用这些无与伦比的力量,才是重中之重。 骨妖收起铜镜,变回本体形态。 乃是一只全身上下没有半点皮肉的骨妖巨兽,高约三米,由骨骼构成的身体长达十余米。 骨节连接而成的长尾巴不住摇动,骨妖对着空气,张开了白骨大口。 牧云明白,骨妖在幻境中仍然拥有捕获到的猎物。一口吞下,就是他的进食方式。 骨妖趴伏在地面,尾巴卷在体侧,陷入了假寐状态。 牧云坐在大树的横生枝干上,只觉自己像是编纂《鉴妖宝箓》的探险家。以绝对冷静的视角,观察妖族的生存状态。 取出便携信纸和小毛笔,从容写下关于骨妖的信息。 骨妖仍处在睡眠状态。 牧云清楚他是在借助精神力,解除梦魇柱施加的幻象。 一时半会难以醒转。 记录完骨妖的简短信息,牧云又召出几张纸,将毒花妖、玉阳花精和通天古树的信息整理成资料。 至于身为诛灵者的祈邪,则是单独誊写在一张纸上。 这张信纸上的内容不仅是妖族宝典,也可以作为战斗资料。 更深入地了解诛灵者的信息,终归有莫大益处。 牧云写完之后,自行阅读检查一遍,发现写的内容很有参考价值。 他还有个隐藏身份。 以夜鹞的名义撰写妖魔异术,迅速由想法变成了短期目标。 修行过程道阻且长,若是一眼望到头,日子就会显得十分难熬。 确立短期目标,可以增添些许乐趣,不至于失去激情。 牧云收起纸笔,眼见月上中天,主动解除了施加给骨妖的幻术。 骨妖本就不需要睡眠,幻术解除,立即从昏睡状态中苏醒。 嗅觉比视觉更先发现了站在树上的牧云。 “别挣扎了,你奈何不了我。”牧云已经布好法阵,生杀予夺,完全在于心情。 骨妖仰起头,问道:“你明明中了我的骨术,何以能挣脱束缚?” “我拥有你无法想象的力量。”牧云说得云淡风轻。 骨妖陷入过幻境,而且面对牧云时若隐若现的恐惧,提醒他对手绝不是易与之辈。 如若不能抗衡,最好的选择是妥协。 鱼死网破,十有八九只能带来覆灭。 在牧云表现出明显杀意之前,撕破脸皮并不是最佳选择。 “你来我的领地,究竟所为何事?”骨妖不再提对牧云动手的事,以期他能够忽略掉这点过节。 妖族大多睚眦必报,拥有大度量的属于奇葩。 牧云的体质很怪,看上去是灵族,可感觉起来又有点不太一样。 骨妖心里没底。 他本想拍马屁蒙混过关,可身为一方大妖,实在拉不下这个脸,只好选择尽量满足牧云提出的条件。 “说出你的绝技奥秘,作为交换,我会赠送你一件法宝。” “这……” 骨妖没想到牧云索要的不是性命,而是他压箱底的本事。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对于妖族来说同样适用。 而且骨妖有相当的自信,如若不是与他同种族,绝无可能发动骨术。 即便将秘诀告知牧云,也不会有大碍。 牧云站在树上,居高临下望着骨妖,等待他的回应。 骨妖感受到力量被大幅削弱,绝对不能与牧云对敌。只好退而求其次,想要在关键处隐去某些细节。 牧云只中过骨术,应该发现不了诀窍中的缺失。 可惜骨妖的头脑不够灵活,隐去的部分太过关键,就像是没有轮子的马车,闭着眼都能发现问题。 牧云不得不扮了黑脸,吓破骨妖的胆,方才得到了骨术的完整法门。 法阵解除,领地中不再有阴云笼罩。 骨妖变成半人形态,瘫坐在地。额头上出了一层汗,身体略显虚弱。 力量缓慢复苏,难受的感觉逐渐散去。 “你究竟是何方神圣?” “牧云。” “原来是你。”骨妖躺倒在地,心中的憋屈瞬间释然。 牧云坐在一块山石上,不置可否地笑了笑。自顾自将骨妖口述的法门,以文字形式记录下来。 连妖仙级的妖族都敌不过牧云,他又如何是对手。 只是心中的好奇犹如钻心毒虫,令人想要探究根源。 妖也不例外。 “听闻你是个修仙者,为何要来这黑风谷,骗取我们的傍身绝技?”骨妖还是改不了口无遮拦的毛病。 “我的身体是近似于魔族的修罗,体内存在多种力量。既然已经泥足深陷,不如一条道走到黑,兼修天下所有术式。” “你胃口还真不小。” “非常人,行非常之事。” “冒昧问一句,你想做什么非常之事?”骨妖坐起身,转头看向仍然在写写画画的牧云。 牧云停下笔触,说道:“玲珑世界广阔无边,可人、妖、兽、灵、鬼、魔、仙的界分并不明显。我想在拥有一定力量后,与各族首领详谈,划分玲珑世界为九界,让各族能在矛盾中求得共存。” 骨妖听了牧云的话,只觉像天方夜谭。 若不是牧云一举一动都很正常,甚至会以为他来自疯人院。 第177章 群妖授艺 有人族闯入领地,第一时间选择静默,实属正常现象。 天空出现万道劫雷,诛灵者和骨妖都受到压制,再无动于衷,便会损害一方妖王之威严。 人活一生,妖存一世。 面子是相当重要的东西。 牧云感应到异动,明白不用再去往下个领地。 妖王自会来寻他。 究竟是武力解决问题,还是达成一致,全看对方的态度。 山洞中陡然出现一团幽蓝色火焰,活跃跳动,妖力气息扑面而来,强大到给人一种窒息感。 骨妖服下玉骨丹,正按照牧云传授的法门练习幻化,感应到这股气息,吓得双腿发颤。 妖族比人族更接近兽类,除了灵智,本能在日常生活中占据大量比重。 高阶妖族对低阶妖族的压制,远超常人想象。 骨妖恢复本体,跪伏在地,迎候妖王大驾。 牧云坐在石椅上,放下骨妖提供的妖族书卷,等待妖王现身。 黑风谷的妖王是天地灵火炼化而成,修炼到如今,已迈进无形无质,侵吞山河的境界。 妖王的幻化体是个颇为俊朗的少年。 龙游眉朝天,卧蚕丹凤眼。 论容颜,只有男装的龙华公主能与妖王媲美。 牧云的面容稍逊几许,胜在剑眉星目,正气凛然。 “本王闻听贵客驾临,有失远迎,还望牧先生海涵。”妖王的感知力笼罩整片山谷。 牧云所作所为,尽皆逃不出他的灵识。 “在下无意间闯入宝地,多有打扰,倒是我理当赔个不是。” 骨妖默默看着,很希望妖王能让他起身。可规矩摆在这,他只好垂首跪立。 牧云提到了骨妖。 妖王这才想起洞府中还有个妖族,着他起身,站在一旁侍候。 骨妖站在平台右侧,位于妖王下首,依然垂首,看着参差不平的石质地面。 他的右半边身子,被妖王的热量烤得有点发烫。 极不舒服,却也只能默默承受。 这就是黑风谷。 这就是妖族的法则。 牧云开门见山,将他来黑风谷的目的讲给妖王。 妖王名号乃是火衣,不同于寻常妖王,他很少端着架子。态度总是友善,始终笑脸相迎。 牧云没有被表象欺骗。 至少以他的灵识,感受不到火衣的真实情绪。常年积累下来的战斗经验,令其对火衣有相当程度的忌惮。 “牧先生体质特殊,在本王的认知中,通常被划分为怪胎。”火衣不紧不慢地加上一句,“我这么说,完全是就事论事,丝毫没有恶意。” 牧云也会在乎颜面,但他不会因微不足道的小事怪罪他人。 常年身居高位的一方妖王,情商低实属正常,没来由大惊小怪。 若连这点容人之量都没有,反倒显得小气。 更何况这次来黑风谷,临时起意的想法,便是搞走此间妖族的压箱底本领。没点诚意,对方若肯合作,不是神志不清,就是毫无原则。 妖族绝不是善茬。 贸然闯入者换作旁人,在毒花妖的领地,就得化作枯骨。 即便侥幸躲过了毒花妖,也会进入玉阳花精的地盘。尽管她不吃人肉,但结局不会有太大差异。 唯独牧云在黑风谷往来纵横,搅得妖族难安,他们也说不出半个不字。 实力和战绩摆在那,搞不清楚他是否能发动洪荒诛仙阵之前,都得夹着尾巴做妖。 寻常的修仙者,可没这种本事。 牧云心里清楚,火衣也不是不明白。 都是敞亮人,就得直抒胸臆地往下谈。 火衣最关心的问题是牧云何时肯离开黑风谷,还妖族一个清静。 牧云的回答很明确,只要学到妖族经过魔化的本事,了解大致生活习性。不仅会离开黑风谷,还答应留下亲自酿制的酒和些许法宝,以作为辛苦的酬劳。 火衣没有在谈话过程中嗅到火药味,反而感受到了牧云学艺的真诚。 曾几何时,他也有过类似经历。 世间火种大致有几类,以三昧真火和六丁神火最为人所熟知。 出身于凡火的火衣,在机缘巧合下焚烧掉一件具备灵魂的法宝,与之合二为一,继而开始了漫长的修炼。 受限于属性,修行进度缓慢。在数千年的过程中,他领悟了八卦阵法,将其化为己用,创造了八卦明火,成为一方妖王。 牧云的构思更复杂,要下的功夫也更多。 或许正因如此,火衣的心里倒生出了几分同情。 作为漫漫修行路途中萍水相逢的有缘人,他决定慷慨相助。至少以牧云人族至圣的威名,不会做出恩将仇报之事。 火衣释放妖力,召集黑风谷群妖。 大妖们感受到召唤,在一刻钟内抵达骨妖的领地,纷纷进入宽敞明亮的洞府。 没有战事,一切太平。 大妖们疑惑不解。 火衣将牧云的事简略讲述一遍,并且告知大妖们他的决定。 牧云孤身面对群妖,面不改色心不跳,从容跳上石台,满面春风道:“你们有没有想过要去看看外边的世界?” “不去,”一位媚态横生的女妖翻了个白眼,“去了外边,难挡人肉的美味诱惑。可蜀山那帮牛鼻子老道,着实厉害得紧。” “魅妖,只要你肯嫁给我。咱们强强联合,把整个蜀山端了都不在话下。” “吹牛!”巨牛妖瓮声瓮气的声音,显得异常憨厚。 牧云看得出,有几个大妖觊觎魅妖的美色,想要将她据为己有。 魅妖也颇有手腕,基本可以做到雨露均沾。既钓着这些对她有意的男子,又不会陷入争风吃醋的困境。 左右逢源,甚是得意。 这种繁华景象终究不牢靠,一旦被追逐者所抛弃,境况就会变得凄凉。 牧云突然发现,鲜明的个性,即便在族群里也能很清晰的呈现。 甚至连各自所擅长的领域,在千百年的时光变迁中,也烙印成了他们外貌的一部分。 巨牛妖的两根金色牛角,无疑是最令他感到自豪的地方,时不时会用手捋一捋。每当他这么做了,接下来都会变得相当有自信。 瘦得只剩皮包骨的骨妖,在妖群中沉默寡言。 他灵智不高,而且面貌丑陋,不受同族的待见。 以至于三番两次跟魅妖搭话,都没有得到回应。 火衣坐在高台,在牧云观察群妖时,他也在观察牧云。 眼神不会出错。 牧云看向群妖时,眼睛里并没有厌恶,而是泛着好奇的神光。 他听牧云讲过界分玲珑世界的事。 以目前的格局,人族占据玲珑世界最富饶的土地。即便是分界,大夏国和周边小国也不会受到影响。 真正受益者就是栖居地星罗棋布的其余种族。 牧云为何想这么做,值得深思。 火衣和牧云认识时间不过一个时辰,对他还不够了解,但也能看出牧云有股子韧劲。认准了一个目标,就会义无反顾地去完成。 光凭这点,火衣就敢断言,界分玲珑世界不会成为空谈。 只是如此艰巨的使命,需要付出极大努力。 他有点好奇,牧云会如何达成目标。 群妖们互相交谈不止,仿佛是来此小聚,无人提及传授牧云妖术之事。 火衣站起身,高大身躯颇为显眼。 群妖们瞬间止住话头,转头看向他。 “此番召集是本王发起,也由我来开头。”火衣声音洪亮,在山洞中回响。 群妖抬起头,都在等着看好戏。 妖王本体是八卦明火的事情,他们心知肚明。 若不传授给牧云,这次会聚也就是逢场作戏。 简单拿出点厉害的妖术,权且糊弄过去。 偏巧不巧,火衣决定把本体修炼的八卦明火法门,传授给似人非人的闯入者。 “本王久闻牧先生大名,将领悟的八卦明火传授于他,也算有个衣钵。” 火衣的话为这次会聚盖了章。 牧云的领悟力无与伦比,迅速记下八卦明火的法门。 借助太上金符,只试了三次,就成功凝聚出幽蓝色的八卦明火。 这种火相较于神火,温度并不算太高。可是其中蕴含的力量,甚至连身为掌控者的牧云都感到心惊。 八卦明火依循易经八卦原理生成。除非施术者主动解除,否则会一直燃烧。 它不需要可燃物和空气助燃的特点,令其变得尤为独特。 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 牧云惊为天人的参悟能力和对术式的把控,使得群妖对他有了极大改观。 无论何种修炼路径,殊途同归,终极目标都是成为长生不死的仙。 牧云并不强悍的气息,在领悟力面前便不再是问题。 玉阳花精已经将妖魔种术传授给牧云,饶是如此,还是率先出头,把讲过的内容又传授给他。 她不想搞特殊,更不敢压过火衣的风头。 牧云自然明白玉阳花精的用意,坦然接受了她的再次传授。 有了先行者,群妖们踊跃争先,将各自经过魔化的傍身妖术,以精神力凝聚的形式,纷纷传授给牧云。 妖术的难易程度,和实力并不完全成正比。 牧云仅用三次便学会八卦明火,只是因为他擅长火攻。 许多诡异莫名的妖术,则是要费上一番功夫,才能略窥门径。想要达到精通级别,还需要反复磨炼。 时间长河在不知不觉中快速流淌。 经过月余苦修,牧云基本学全了黑风谷大妖们的妖术。 火衣设下筵席,牧云酿的酒成了点睛之笔。 群妖热闹了一场,方才各自回归领地。 牧云并不眷恋黑风谷,与火衣分别前,送了他一支玉笛。 借助遁法来到谷口,眼见毒花草已复生。 他没再强加干涉,而是快步行出黑风谷,轻身飞向与巴图分别的地点。 第178章 迎刃而解 巴拉和小伙伴们到仍未完全解冻的河滩上捡牛粪,见到一位身穿华族长袍的男子逐渐向他们走来。 他放下筐子,仔细辨认来者身份。 小伙伴率先认出了男子。 “巴拉,这不是前些日子住在你家,长着三头六臂的那个妖怪吗?” 巴拉确认了向他们走过来的就是牧云,帮他辩解道:“他不是妖怪,是个修仙者。” “信你个鬼。” 小伙伴们背起装满牛粪的筐子,一溜烟跑远了。 巴拉向前走了几步,去迎接久未见面的陌生熟客。 “我哥说你进了黑风谷,许是出不来了。没想到你还能活着回来。”他的嗓音有草原人的辽阔高亢。 即便离得还很远,依然可以清晰听闻。 “我福大命大,没那么容易死。”牧云满面春风。 作为从小生活在山林,毗邻南海渔村,见过平原农耕生活和山区打猎砍樵的人。 草原游牧对他有着极强吸引力。 不独是生活方式和饮食习惯,还有他们独特的文化,以及草原人豁达开朗的性格。 一望无垠的平坦草原,有时候几十里不见人。 广袤天地间,只有自己和低头啃草的牛羊马群。 他们的嗓音必须洪亮,才能在驱赶畜群以及呼唤孩童时,使声音传到尽可能的远处。 牧云对猎族独特的音乐,也有着浓厚的兴趣。 与平原地带不同,猎族的音乐有种辽阔壮丽和难以模仿的悠扬。 从黑风谷中生还,对于猎族来说,也是件难得的大事。 酋长手底下的大将哲远策马来到巴图家,除了催冬节应交付的牛羊马,顺道来看奇迹的生还者。 与他一同前来的还有马奴达格。 达格的颧骨不高,鼻梁比较挺直,有十分明显的华族特征。 牧云细问之下,方知达格是早年间牧国和夏国交战时被军士捕获的俘虏。由大汗赏赐给酋长,又由酋长赏赐给哲远做了马奴。 猎族对待奴隶,凶暴程度丝毫不亚于大夏国的贵族。 稍有不顺心,马鞭就会落在身上。 达格的脸颊上有鞭子留下的伤痕,甚至还有几道刀疤。 他把头埋低,身子佝偻着。破烂的薄衣单衫遮不住风寒,仿佛随时都会倒下。 可他就像顽强的小草,在地狱般的生活中苦苦挣扎。 牧云眼神微动,心里已有了主意。 巴图在门外踌躇半天,终究还是进了毡房,给大将哲远请安道:“哲远先生,入冬前死了一批牛羊,如今剩下的牛羊群数量不足。您能否帮我转告酋长,宽限我些许时日。待来年牛羊下了崽,定会全数补上。” 哲远是个线条粗硬的武将,身穿上等羊皮袄,性格直爽。平时人很好,可是喝多了酒,就像换了个人,变得残暴不仁。 他来之前小酌了几杯,处在半醉半醒的状态,听完巴图的请求,用马鞭推了推帽檐。 “今年夏国和牧国停战,酋长有意大肆庆祝。开春再缴纳牛羊,可就不赶趟了。”哲远呼吸间还带着点酒气,“不管有什么难处,必须得按时交付,否则降下罪来,你可担待不起。” 巴图吞了口唾沫,面上现出愁色。 秋季突如其来的一场白毛风,打了他们这个群落一个猝不及防。 牛羊群生了怪病,还没长好的秋膘,因病被消耗。 入冬时节,牛羊群已经死伤大半。 今年夏国主动谈和,边境不再有战事。 牧国大汗和各群落酋长决定大举庆祝,增加了今年需交付的牛羊数量。 别的群落都已备好牛羊,唯独巴图所在的群落,正在为交付日发愁。 吉雅丢失了羊,肯收牧云的银钱,就是想到别的群落购置牛羊,以应付酋长下达的指标。 购置的牛羊终究数量有限,优先补足了生活困难的人家。 现在只剩几家牛羊大户,肩上还挑着沉重的负担。 牧云来草原没多久,就进了黑风谷学艺,没想到身处的群落还有这种难事。 他向来会先从平民的角度出发思考问题,得出的结论是酋长缺乏爱民之心,没有体谅牧民的难处。 原本身为大夏国帝师,受身份所限,不应当理会牧国的内务。 只是实在看不过眼,请了哲远两盅酒,提出要和他回去见酋长。 牧云酿的酒世间罕有,哲远喝得尽兴,脸颊红扑扑的,喜道:“你是百年来第一个走出黑风谷的勇士,酋长很欣赏你。我这次来就是来请你。” 牧云没让达格跟着返程,骑着一匹由巴图亲自拣选的好马,和哲远一同前往酋长居住的大帐。 酋长地位尊崇,服饰和所用器具都与牧民不同。脖子上戴着狼牙做成的项链,牛角耳环闪闪发亮。 虎背熊腰,浓密络腮胡,炯炯有神的双眼不怒自威。 即便是微醺的哲远,也不敢招惹群落酋长巴雅尔。 巴雅尔年轻时屡次获得牧国第一勇士称号,多年戎马,立下了赫赫战功。 他的脾气比哲远更火爆,也更为豪爽。 “勇敢的朋友,欢迎你的到来!” 巴雅尔酋长说的是华族语言。 他在边境线和华族连年征战,为增加胜算,学了华族语言和风土人情,以便于截获破译情报。 除了龙华公主的嫡系部队,巴雅尔几乎没有打过败仗。 更为人所称道的是他背部没有伤疤。 哪怕是最危险的困境,这个铁骨铮铮的猎族汉子,也没有想过逃跑。 牧国大汗曾言这是真勇士的勋章。 牧云抱拳行礼,笑道:“在下牧云,来自大夏国南部疆域。” “我听说过南国。”巴雅尔酋长爽朗笑道,“那里四季如春,有着美不胜收的景观,而且多出才子佳人。” 哲远侍立在旁,全无去巴图家毡房时的趾高气昂。 尊卑有序的观念,早已根植在草原汉子的心里。 牧云笑着表示赞同。 巴雅尔酋长大手一挥,侍女们端来托盘,上边放着草原上好的马奶酒。 美味佳肴,也陆续送进了大帐。 哲远是巴雅尔酋长的半个徒弟,有陪席资格,留在大帐喝酒谈天。 牧云想要谈华族奴隶的事,也想帮巴图解困。 这两件事都和巴雅尔酋长有关,想对等谈话,就得搬出徒有虚表的身份。 当巴雅尔酋长得知牧云就是大夏国帝师时,一口酒喷在了地上。 “我还以为帝师会是白胡子老头,没想到竟如此年轻。”巴雅尔酋长赞许道,“真是英雄出少年!” 哲远听不懂华族语言,靠对巴雅尔酋长的熟悉程度,通过表情猜测他表达的意思。 通常可以猜个八九不离十。 这是哲远理解的为臣之道,也正是凭借这一手细节,成了巴雅尔酋长的心腹爱将。 不出意外,他的大儿子还能迎娶巴雅尔酋长的小女儿。 若是能结成这门亲事,地位会比现在更稳固。 牧云谈够了尽兴的话题,话锋一转,提到哲远的马奴达格。 哲远瞬间变了颜色。 他不认为是牧云自发想这么做,而是猜疑达格曾趁他不注意的时候向牧云求助。 毕竟牧云身份尊崇,于情于理,都不应该替身份卑贱的奴隶说话。 巴雅尔酋长有点刚愎自用,但对大夏国足够熟悉。兼之牧云是华族人,替战争时期俘虏而来的马奴讲话,实属情理之中。 他开怀笑道:“我记得那个马奴,还是我赐给哲远的。他在被俘虏之前,是个能征善战的将军。” 哲远并不知晓此事。 “达格若是夏国将军,为何不懂武技?” “大汗喂他服下秘药,废掉了他的武技。” “还是大汗想得周到。对付猛兽,最好的办法就是拔掉他们的爪牙。” 巴雅尔酋长看向保持安静的牧云,问道:“牧先生,你对此有何见解?” “两军交战,士兵的性命就交付给了战场。生死只能看命,我并无什么异议。” 巴雅尔疑惑道:“既然无异议,何故谈起那个马奴达格?” “如今夏牧停战,对双方来说都是好事。尤其对牧国,更是一大喜讯。” “何以见得?” 对话进行到这个层面,已不是哲远所能涉足。 他保持安静,聆听两个高位者的交锋。 “你们所忌惮的龙华公主,取得了夺嫡的胜利。她不想再劳民伤财,故此没有选择一统天下。” 巴雅尔听到龙华公主的名号,心中涌现复杂情绪。 龙华公主那般智勇双全,同时又拥有绝美容颜的女人,很容易令男人动心。 尤其是崇尚武力的男人,更是会深深陷落,以致无法自拔。 巴雅尔酋长曾爱慕过龙华公主。 他并不避讳这件事,偶尔会在喝醉时谈起。 哲远身为心腹,自然了解此事。 “征服一片领土容易,可要让那里的人们心甘情愿的臣服,可不是武力就能解决的。”巴雅尔酋长放下了骄傲。 单论带兵打仗,龙华公主就是当之无愧的世间翘楚。 他自愧弗如。 “既然龙华公主有止息干戈的诚意,牧国也应有所回应。释放华族奴隶,交换身处夏国的猎族俘虏,不失为一个上佳之选。” 巴雅尔酋长饮尽杯中酒,思忖片刻,问向静坐在旁的哲远:“你认为如何?” 哲远的弟弟在两国交战中被夏国俘虏,出于私心,他选择支持牧云的观点。 巴雅尔酋长一捋络腮胡,立时做出决定——趁着久违的和平,把流落夏国的族人带回故乡。 第179章 好事做尽 巴图等几家牲畜大户的牛羊减免,在交换俘虏的大事面前,显得微不足道。 巴雅尔酋长大手一挥,决定从私人畜栏中调出千只羊和百余头牛,以供冬节庆典之用。 猎族的冬节定在新年的前一个月。 没有严冬的苦难,猎族人不会拥有骁勇善战的性格。 他们不只感谢带来新生的春天,也感激险恶的生存环境。 所有的一切,造就了猎族人。 正如生活中不仅有幸福和快乐,也有低谷和苦难。 牧云放出了送信的金雀鹰,目的地是上京城。并非大将军府,而是紫微宫。 萧熙已坐稳人皇宝座,加之龙华公主有意削减自身在朝堂中的影响力,大部分事务都由他亲力亲为。 涉及到与牧国的邦交关系,交给他处理最为妥当。 如今战事已平息,也该还龙华公主点清静。 巴雅尔酋长派心腹仆人,前往大汗行宫,讨来了秘药的解药。 达格服下解药,不住猛力咳嗽,吐出一口浓黑色痰液,眼神中的晦暗逐渐散去。 他记起了过去的身份和荒废已久的武技。在草原的地狱生活,也成为过去的一部分,永远也无法抹去。 “我叫秦乐,是个将军。”他跪在地上,苍白的嘴唇颤抖着说出这句话。 两滴浊泪顺着饱经沧桑的面庞,滑落到了下巴。 他只有三十七岁,却老得像百岁中年。残酷的生活,给了他一副过早衰老的身体。 牧云搀起秦乐,召出一个玉净瓶,送给了他。 “里边是灵宝级丹药回春丹,服下之后,身体机能可以恢复年轻状态。你受了苦,但都是因为战争。如今战事已平息,你也该回家了。” “家……” 秦乐紧紧攥着玉净瓶,肮脏的睫毛不住颤动。 他有妻子,也有儿女。 上次与她们见面,好像是上辈子的事。 快乐的时光短暂,痛苦总会显得漫长。 在牧国的经历,以及多年间的战争,注定秦乐永远不会对这个草原上的国度有好感。 但是很难判断双方的对错。 这就是战争带来的后果,就像体表的伤疤。除非死亡,否则就会伴随终生。 古往今来,莫不如是。 秦乐从牧云处了解到夏国的最新动向,听说先皇萧安已薨,赵王萧熙即位的消息,他愣了良久。 他是军伍出身,始终认为最适合继任皇位的是龙华公主。 牧云清楚汉王之乱的来龙去脉,不置可否地笑了笑。 世间事,并不由合不合适来定论。 牧国各群落将华族战俘召集到一处,由酋长手下得力干将护送,转移到巴雅尔酋长的群落。 这里距夏国北境线最近,方便交换战俘,让流落他乡的游子可以归家。 军士们大多是秦乐的手下,见到阔别已久的将军,皆是痛哭流涕。 还有没被冷酷折磨消耗掉斗志的军士,希望能重新集结,在归国之前给予猎族沉重一击。 秦乐终究是将军,上战场的那一刻已将生死置之度外。 不幸被俘,也是战场上的胜负所致。 身为大夏国的军士,自然不能破坏好不容易出现的和平局面。 他也恨猎族,尤其是对他百般凌辱的哲远。 可一切当以大局为重,强行压制住心里的恨意,劝慰那些和他有相同境遇的苦命人。 他们本应在家乡与妻儿共享安乐,却在地狱般的生活中苦撑多年。 如今烟消云散,唯有放下过往,才能拥抱新生。 牧云准备了一个册子,待军士们情绪平复,让他们口述在牧国亡故者的姓名和籍贯等信息。 登记在册,以便于云宫发放军饷。 他们的年轻留在了北境线,埋葬于牧国的草皮之下。 富饶强盛的大夏国,不能遗忘他们的功劳,理应给予尊崇和补偿。 军士们谈到伤心处,难免痛哭流涕。 牧云保持着旁观者的冷静。他某种程度上是超脱于各类族群之上的人,只有更客观的视角,才能得出合理的结论。 册子写满了名字。 牧云不知道这些名字背后的故事,但在讲述者心中,他们会长存。 秦乐妥善收好花名册,独坐在专门腾出来的毡房。 吉雅和巴图送来了从各家收集到的闲置羊皮袄。 夏国大部分疆域已经进入春季。 牧国一早一晚的温度还在零下,甚是寒冷。 秦乐已记不清从何时开始,他就没再穿过厚衣服。 羊皮袄上身,暖意席卷全身时,他感受到了人性的温度。 猎族的平民和华族平民并没有什么不同,残酷的是战争本身,以及能吃人的尊卑制度。 牧云能看到这个层次,但现世的意识形态远未及此。 这是痛苦的根源,也是目前无解的难题。 大夏国的军队实战能力极强,而且多是精锐。清点战俘到押送往北境,尽皆由朱雀军将军蓝琳全权负责。 她没有带随从,只身来到草原,和牧国负责对接的巴雅尔酋长会面。 这种高规格的会议,只有少数人能够参加。 哲远作为护卫,站在巴雅尔酋长座椅侧后方。 牧云坐在长桌侧边,担任交换战俘的中间人。 蓝琳和巴雅尔都认识他,在这种正式场合,还是要表现出第一次见的状态。 巴雅尔邀请的语言翻译坐在牧云对面,是个经常往来通商的地下贸易商人。 无论是在夏国,还是牧国,都是遵循士农工商的排序。 贸易商人地位极低,和巴雅尔酋长同坐一桌,显出格外的紧张。 屋子里燃着几个火炉,平日里保暖的厚衣服,反倒提供了额外热量。 贸易商人只觉像泡在温水里,全身上下被汗水浸湿,额头上出了一层汗。 牧云并没有折磨人的爱好,看出贸易商人的窘迫,右手一指,两块玄冰出现在对面。 贸易商人顿觉温度骤降,不再感到燥热。 他向牧云递去一个感激的眼神。 巴雅尔酋长和蓝琳互相谦让,最终还是由身为地主的巴雅尔酋长先开口。 两人都是行伍出身,肚子里没那么多弯弯绕,直接进入正题,互换战俘信息。 蓝琳比对花名册,划去了部分名字:“有些人已经安了家,很难再回到故乡。” 华族俘虏都被发配成了奴隶,没有人想留在牧国。 对于巴雅尔来说,和龙华公主的器量相比,又是他们输了。 “我自认勇武绝伦,向来不肯服输。唯独龙华公主,是我无法企及的存在。”巴雅尔神色郑重地说,“将军回去以后,请将我的敬意转达给公主。” 贸易商人用同样恭敬的态度,翻译了这句话。 蓝琳意识到谈判很顺利,微笑道:“你可以直接跟牧先生讲,他能全权代表公主殿下。” 巴雅尔仿佛第一次见到牧云,问道:“牧先生和龙华公主是什么关系?” 牧云思忖片刻,想不出具体词汇。 “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蓝琳代为回答。 巴雅尔酋长是个勇者,不代表没有智慧。 男女之间有复杂到无法讲清的关系,大抵是因为情字。 牧云是值得欣赏的少年,可与耀眼的龙华公主相比,似乎有点匹配不上。 巴雅尔不自觉哼了一声。 贸易商人看向巴雅尔酋长,不知该不该进行翻译。 蓝琳检查完毕,取出随身携带的宝印,在落款处盖了章。 “这是你们男人之间的事,我不想参与。”蓝琳站起身,“我会带走大夏国的将士,你们请便。”说完,转身离开了大帐。 蓝色披风在身后摆动,看起来威风凛凛。 巴雅尔酋长递了个眼神,哲远跑到桌子另一端,取来盖好印章的花名册。 “你们都出去。”巴雅尔先后看了看哲远和贸易商人。 两人躬身退出大帐。 牧云整理好花名册,将其收进玉葫芦。 丹田处有温热感——这是功德经运转的前兆。 “你就是得到龙华公主芳心的男人?”巴雅尔以审视的目光,仔细观察牧云的面庞。 牧云不算顶级俊男,但五官十分端正,眉眼间有股正气。眼神澄澈,阳刚之气隐现。 巴雅尔喜欢过龙华公主,只不过那是多年前的事。 他很不想承认,但又不得不承认,能从黑风谷全身而退的男人,即便是他这个崇尚武力的酋长,都对其青睐有加。 “可以这么说,”牧云并不避讳这件事,“还有别的事吗?” “没有,我甘拜下风。” “感情没有道理可言,不是强者就一定能得到女人芳心。严格意义来讲,你并没有输给我。” “多谢你给我留了面子。” “我是来牧国游玩,可不是来找茬的。” “你最好是。” 巴雅尔酋长伸出右手。 牧云站起身,抱拳行礼,笑道:“这就叫不打不相识了。” 巴雅尔右手放在左胸口,行了个猎族的问心礼。 牧云转身离开大帐,不再压制体内能量。 功德经吸收天地灵气,周身运转七十二周天,寿数增加十年整。 疲乏和伤痕顷刻间全部消失,吐出一口浊气,只觉浑身通畅。 修炼从开始的晦涩,逐渐进步到如今的得心应手。 他已摸清门路——但行好事,莫问前程。 巴图和吉雅骑着马赶到了酋长大帐。 牧云有点饿,想到吉雅做的烤全羊,肚子咕咕叫了几声。 第180章 力量主宰 俗语云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牧云体内同时存在多种力量,在意识清醒的白天,一切如故。可到了夜晚,又是另一般光景。 寻常修仙者的夜晚是在盘腿打坐中度过,功法灵气经特定脉络流遍全身,带走日间积累的疲劳。 同时吸收天地灵气,增幅自身力量。 随着气旋增强,修为与日俱增。 这是正常而普遍的修炼法门。 只要具备灵根,就可以按照这条路径修炼。根据天赋强弱,提升进度天差地别。 有的人平步青云,很快就凝结金丹,可以算入了修仙大门。 当然也有的人资质愚钝,尽管耗尽心力,提升依然十分缓慢。修为尚未来得及提升,寿元已近终结。 这种人不在少数,属于修仙界数量最大,而无关紧要的炮灰。 牧云本属于此类,选择置之死地而后生,另辟蹊径,找到一种入世修行的方法。 虽然寿数只有六十余年,还未迈入炼气期,但他有相当程度的自信。 只要奋斗不止,正向增长的寿元,终有一天会将他带往永生。 这是清醒状态时,牧云坚定不移的信念。 由于没有功法清除体内疲劳,牧云的夜晚必须如常人般休息。至少在成仙前,这一点很难改变。 一旦进入睡眠装态,意识就会短暂离开肉体,去经历各种超越常识的事件,化作千奇百怪的梦境。 灵识在最虚弱的时候,对本体的掌控力也会随之降低。 牧云修炼功德经,在开始时便觉醒了仙气,能够运用未经炼化的天地灵气。发动术式比普通修仙者更快,缺陷是无法贮存于体内,有时会依赖环境。 五毒柱中蕴含着星辰级的魔力,原本应是最强大的存在,被乾坤柱所封印。只有牧云遇到危险,才会渗透出丁点力量。 妖力是最原本的存在,由圣灵小洛转化,成为丹田本源的力量脉络。 甚至还有功德经引进的佛力。 五种力量受到天道灵识控制,维持一种微妙均衡。 自从在黑风谷学习了各种魔化过的妖术,丹田本源的妖力,以及五毒柱中的浩瀚魔力开始蠢蠢欲动。 它们想占据主导,将拥有修罗体质的牧云改造成彻底的妖魔。 黑灰色烟雾四溢,缓缓包裹丹田本源,想将仙、灵和佛三种力量绞杀。 青色、白色和金色烟雾汇聚,形成另一股力量,与黑灰烟雾纠缠。 互相碰撞,在丹田本源中形成吸引力极强的旋涡。 天地间的灵气被牵引,进入牧云体内。 毡房中的火炉燃得并不旺。 牧云丹田经历内耗,额头出了一层虚汗。 只是随着天地灵气以不可思议的速度被吸收进体内,他本就强悍无比的肉体力量,变得更加稳固。 五毒柱的力量太过强悍,使得仙气的自我防御机制启动。 牧云无边广阔的丹田,仿佛化身黑洞,永无止歇地吸收天地灵气。 常人自然不会察觉到异常。 黑风谷的妖族们会将天地灵气转化为妖力,多了一个流程,进度比灵族修仙者更慢。 今夜的灵气极度稀薄,恍惚间以为末法时代来临。 修炼进度极其缓慢,聊胜于无。 索性从修行状态中抽离,各自施展本领,探查灵气汇聚之所在。 及至发现是不久前从黑风谷离开的牧云,对他的认知,又一次被刷新。 以牧云逊于炼气期的修为,丹田本源理应脆弱,同时涌入如此数量级的灵气,爆体而亡是唯一合理的结局。 可牧云安稳地处在睡眠状态,吸收天地灵气的速度,依然维持在令人心惊的水准。 火衣化作一团幽蓝火焰,离开了黑风谷。 他不是第一次这样做。 每当夜深人静,人畜都进入梦乡后,他都会到辽阔草原上空飞几圈。 若是到了春、夏、秋三季,这片冬季草场没有猎族人和牲畜,活跃时间可以变得更长。 施展隐身术,连幽蓝火焰也消失不见。 他悬停在巴图家毡房不远处,静默观察牧云的状态。 黑风谷的妖族和渗透进玲珑世界的魔族做过交易,出卖灵魂碎片,换取魔化进阶妖术的诀窍。 牧云体内存在的魔力,与寻常魔族的力量并无二致。 除此以外,还有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妖力。 甚至还有仙力存在。 如此复杂的力量构成,令火衣大跌眼镜。 截然不同的属性,原本应该互相克制,从而变得越来越弱。 可牧云不仅没有修为损耗,积蓄的力量也达到匪夷所思的程度。 火衣像在观望自然奇景,一动不动地看着。 牧云颠覆了他的认知,也给他带来更多启迪。 坎坷的修行路,究竟该如何走下去。 不同人会有不同反应。 他当初是选择低调发育,独自参悟适合的路径,结合人间的易经八卦之理,创造出八卦明火,从而开始大踏步前行。 牧云的选择是入世,兵行险着,尽可能融合多种族的力量,尽数为己所用。 这种吸收复杂力量元素的做法,极大概率会互相矛盾,招致亡命结局。 只有极少数幸运儿,能够存活下来。 牧云的多重元素,有点像苗疆养蛊,负面增幅近乎拉满,却被他发挥出了匪夷所思的力量。 大约过了两个时辰,疯狂吸收天地灵气的进程方才逐渐放缓。 方圆数百里内的灵气变得极度稀薄。 万物释放灵气元素,再度重新构建灵气充盈的环境。 火衣释放妖力,感知牧云丹田内的变化,发现黑灰色和青白金的烟雾互相缠绕。犹如太极图,再度达到了均衡。 深入感知,发现浩瀚灵气和看不清来源的魔力等量。 不亚于仙的力量储备,不禁令火衣感到艳羡。只是又转念一想,若是驾驭不了,力量就会反噬,从而成为肉体的主宰。 力量再强,也是无福消受。 牧云的呼吸变得平静,显然进入了深睡眠状态。 今晚做的梦很真实,仿佛置身浩瀚银河,一切都在旋转。 只是衣不蔽体,一阵冷,一阵热。 他的内心时而担忧,时而又感到无比的快乐。 …… 经历多梦的夜晚,第二天醒来往往会比较困乏。 昨晚的奇怪梦境,不仅没产生负面影响,反而令他觉得身轻体健。状态比之功德经运转后的复原更胜一筹。 巴图起得更早,在牛棚里挤牛奶。 见牧云行出毡房,微笑着打招呼。 哈气随风飘,很快消散在空气里。 牧云跑进牛棚,旁观挤奶过程。 巴图的手法很娴熟,不一会就挤出小半桶。 “今早做奶茶,再吃点手抓羊肉。你要是有空,我带你去跑马。” 在草原上停留半月多,牧云的骑术有了长足进步。得益于优秀武技和灵活身手,甚至能玩些花活。 较之刚来草原时,可以说判若两人。 邻居家的女儿阿木尔骑马来串门,额间戴着蓝宝石坠饰,身穿猎族蓝花绒长袍,看起来明艳动人。 她体格强壮,干活是把好手。 或者可以说,猎族女人都精通牧活。 她翻身下马,见巴图在牛棚挤奶。撸起袖子,提起另一个空桶,帮着一起挤奶。 两人共同合作,进度快了不少。 吉雅的烤全羊是一绝。 阿木尔的手抓肉也有独特风味。 听说早餐要吃手抓肉,自告奋勇。 猎族邻里间的关系,是牧云未曾有过的体验。不只觉得新鲜,也感受到人与人之间最淳朴的真情。 巴雅尔酋长听说过牧云人族至圣的说法。 既然是人族至圣,自然涵盖了华族、猎族和其他各族群落。 牧国大汗也有意将他推上圣人宝座。 只要有了这重身份,不愁将来牧云发达了,会遗忘在辽阔草原上驰骋的猎族。 阿木尔也有私心。 他喜欢阳刚汉子,略显瘦弱的牧云本不在她的审美里。可是经过交换战俘事件,失散多年的哥哥回到家,令阿木尔改变了看法。 由于对牧云心存感激,继而发现他身上的闪光点。 阿木尔没有痴心妄想修仙者会为了她还俗,也没本事炼气筑基,日后当个道侣。 她能做的就是对牧云好一点,再好一点。 巴图是豪爽的猎族人,察觉到阿木尔对牧云的心意,总是有意无意给他们腾出独处空间。 牧云欠下不少情债,不想招惹淳朴善良的草原姑娘。 奈何心意不由人,权当朋友相处。 众人吃着手抓肉,喝着香甜的奶茶。 巴图突然说:“牧云,我感觉你好像变得不一样了。” 阿木尔也仔细瞅了一阵,发现牧云长相没什么变化,但是气质在一夜间变得有点不太一样。 牧云见他们说得邪乎,召出一面铜镜,观察自己的容貌。 似乎多了点威严,过往一眼可见的正义感,略微削减几分。 这种变化极不寻常。 急忙召出太阿剑,心与意合,意与剑合。 太阿剑并没有排斥他,而是极为顺畅的达成人剑合一境。 灵识没有异常。 唯一的可能就是丹田本源。 牧云沉下心来感知,发现了缓慢旋转的五色气旋。 按照功德经记载,本不应有此气旋。 如今的状态,根本不像迈入炼气期。 一个疯狂的想法进入灵识,也正好应了昨夜的梦境。 他终于成了丹田多重力量的主宰。 第181章 猎族年节 夏国北部已到阳春三月。 牧国的春风却刚抵达。 春季牧场的土地十分肥沃,积蓄了三季的草种,在暖风吹拂下一夜间钻出地面。 又过了半月,野草已长得极其茂盛。 放眼望去,满眼都是充满生命力的绿色。 牧国大汗派专人考察过春季牧场,待时机成熟,分批下达迁移令。 年节之前,各大酋长群落的牧民都迁徙到了春季牧场。 饿了一冬的牛羊马群,发疯似的啃咬鲜嫩多汁的春草,饱饮完全化冻的湖水。 日光映照,身上一阵阵发暖。 牧云寒暑不侵,穿的始终是单薄长袍。在冬季牧场时略显违和,如今也有不少猎族年轻汉子选择这种穿搭,立时就不再令老人担忧他会冻坏了身子。 再过几日就是猎族新年。 气氛和华族新年略有不同,相同点是都会准备丰盛年货和食品。 巴图宰了几只肥羊,随后便开始和牧云演练摔跤。 猎族崇尚力量,汉子们大都膀大腰圆。摔跤术历来是年节勇士大会的重头戏。 志在摘得勇士桂冠,向吉雅求婚的巴图,自然想做好万全准备。 当然,即便没能获得优胜,也不影响他的喜事。 另一个群落的乌布是巴图所忌惮的劲敌。 乌布自幼力大无穷,体格彪悍。徒手杀狼属于家常便饭,加之智慧过人,被岱钦酋长招赘为夫婿。 风光一时无两。 甚至有传言称,乌布已经锁定勇士大会冠军宝座。 巴图是好胜心极强的男人,和乌布斗了十余年,互有胜负。在最重要的年节大会上,可不想输给宿敌。 除了巴图和乌布以外,还有几个实力强悍的勇士。 牧云是修仙者,力量太过特殊,因此无缘参与热闹的年节压轴项目。 巴雅尔酋长又派出哲远,到巴图家邀请牧云。 牧云本想和相熟好友度过年节前的闲暇时光,听说大汗已在酋长大帐等候,只好和哲远一道前往酋长大帐。 春季牧场停留时日较短,大帐规模稍逊冬季牧场。只不过悬挂的壁毯更有生气,看起来很喜庆。 猎族大汗的装束和华族形制不同,但是颜色并无太大差别。金黄色的长袍,上边绣着用金丝串起来的五爪金龙,袖口和领口处用红色绸布装点,显得雍容华贵。 阿古拉大汗身为一国之主,眼神极其深邃,难以看出他的真实想法。 哲远先行进大帐通报。 由于有阿古拉大汗在场,跪伏在地,右手放在左胸口,以猎族最高礼仪禀报。 “报告大汗,臣已经带回牧勇士,现在帐外等候。” 阿古拉大汗站起身,活像只巨熊。 他走过哲远身旁时,略带嘉奖意味地拍了拍他的肩膀。 阿古拉大汗是猎族中少有的足智多谋之人,不仅精通韬略,对于四季变化的影响以及畜群疾病的治疗,都有其独到之处。 牧国就是在他的治理下,由不得不四处掠夺物资,发展到依靠畜群就能度日。 在猎族人心目中,阿古拉大汗的地位不亚于神明。 能够得到他本人的嘉奖,着实是令人激动的成就。 哲远脸颊发烫。 自从跟随巴雅尔酋长以来,他从未有过这种情绪。恍惚间回到了多年前,初被赏识时的光景。 阿古拉大汗走出大帐,一眼就发现了装扮和猎族不同的牧云。 牧云剑眉星目,身形匀称。除了略显瘦弱外,几乎挑不出毛病。 阿古拉大汗心中暗道一声好少年! 牧云的眼睛也没闲着。 阿古拉大汗身高接近一丈,满脸络腮胡,鹰钩鼻,眼窝很深,两只黝黑眼睛闪闪发亮。 他肩膀很宽,浑身肌肉遒劲。连粗犷的巴雅尔酋长站在他身旁,看起来都有几分清秀柔弱。 牧云抱拳躬身,行了个江湖礼仪。 说到底,他是入世修行者,免不了和各国权贵打交道。 阿古拉大汗久闻牧云大名,今日方得一见。 他很喜欢这个眼神如湖水般清澈的年轻人。 …… 猎族年节是华族三月二十一,但在牧国历中,这一天是正月初一。 代表新的一年正式开始。 年节的举办群落,每年都会有所变动。 各群落酋长将举办年节视作至高无上的荣耀,只有深得大汗欢心的酋长,才能多次担任年节主办方。 巴雅尔酋长上位前既是勇士,又是带兵征战的将军。 地位自是不一般。算上今年,已连续举办三次猎族年节。 岱钦酋长今年憋着一股劲,要靠勇猛过人的乌布重新夺回阿古拉大汗的青睐。 从一开始,两位勇士出身的酋长就在明争暗斗。 猎族人鼓励对抗,即便是智慧过人的大汗看出了迹象,也没有要从中调停的意思。 热闹的节目自然是要留在最后。 牧云换上了阿古拉大汗赠予的猎族袍服,混在人群中,体验猎族年节。 入乡随俗这四个字,此刻才算是真正践行。 太阳初升时,阿古拉大汗领着各群落酋长们,面朝自东向西流淌的马驹河,祭祀猎族先祖和护佑草原的神灵。 祭祀总是庄严肃穆的。 五六岁的小孩也垂下头,心中默念那些留下浓墨重彩的名字,以及敬拜天神、草原神和河神。 牧云一样没落下。 祭祀仪式过后,便是全族人共进早餐。 当然,牧国王族乐队得等表演结束后,才能吃到由大汗赏赐的手抓肉。 尽管吃得最晚,但得到的手抓肉往往是肉质最鲜嫩的部位,可以说是好饭不怕晚。 牧云对音乐有着近乎痴迷的爱好,主动向大汗提议,加入演奏的队列。 阿古拉大汗起初有些犹豫。 年节开场不仅要有喜庆气氛,还得带点庄重。若是牧云对草原乐器一窍不通,反而会破坏氛围。 及至听过合奏,立即打消了顾虑。 猎族的乐曲大多有悠长的尾音,音调高亢嘹亮,适合在广袤无垠的大草原上演奏。 古琴悠扬,更适合恬淡幽静风格。 可在牧云的弹奏下,与猎族传统乐器的配合恰到好处。既不会抢了风头,也没有破坏乐律和谐。 反而增添了几分看淡风云的从容。 豪情和恬淡配合得天衣无缝,就像是在勇猛的乐曲中,加入了某些智慧的成分。 有种画龙点睛的奇妙质感。 几首惯例而又有新内容的乐曲奏罢,阿古拉大汗举起酒杯,和全族牧民共饮一杯马奶酒。 牧云也得了赏赐的手抓肉。 味道和口感都有些熟悉。 细问之下,才知道巴雅尔酋长特地请阿木尔做的手抓肉。 拉马头琴的乐师又带来一个好消息。 阿古拉大汗的三王子格日乐,看上了勤劳能干的阿木尔。 阿木尔一家都要过上好日子了。 牧云孑然一身,而且和龙华公主剪不断理还乱。若是阿木尔芳心陷落,反而会招致不必要的麻烦。 如今得知她有个不错的追求者,发自内心得替阿木尔感到高兴。 中午和下午都在欢歌笑语中度过。 没有了规矩,牧民们行酒令或比拼舞技,再或者一展歌喉。 年轻男女们也趁这一天,度过难得的二人时光。 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笑容。 巴图鼓足勇气,约吉雅去看戏法表演。 恰好牧云也在那儿。 戏法师傅表演的是耍羊骨,类似于华族的魔术。 牧云玩心大起,主动站出来说有更高明的手法。 戏法师傅不信,围观的牧民也不信。 牧云施展真正的灵术,而非手速极快的障眼法。 戏法师傅和牧民看得瞠目结舌。 吉雅笑着说,他在玩真正的魔法。 到了夜间,燃起了巨大篝火堆,映照得如同白日。 每个群落派出一名身高体壮的勇士,共十二人,分别按次序站在篝火堆旁边。 牧民们也按群落入座,边吃烤全羊,边看勇士们摔跤。 今天只是预热,但是成绩会纳入勇士大会排名,因此勇士们摩拳擦掌,各个眼神像恶狼。 巴雅尔酋长有意错开了乌布和巴图,让他们有机会在终极对局里相遇。 二人也没有辜负酋长的心意,仿佛冲入羊群的猛虎,都是干净利落地战胜了对手。 牧云跟着牧民一起喊嚷,感觉到了发自内心的欢愉。 乌布和巴图出类拔萃,分别淘汰掉另外五名勇士,迎来了最终战。 二人走到大汗御座前的宽阔空地前,猛喝一大口酒,喷在肌肉发达的臂膀之上。 借着篝火堆的光亮,两人体表仿佛发着微光。 乌布身高和阿古拉大汗相仿,堪称威武雄壮。 巴图眼神里有一往无前的神光。 两名勇士为了摔跤角逐的最终胜利,正面碰撞在一起。仿佛两头巨熊,发出沉闷的哼声。 阿古拉大汗手中端着酒杯,兴致盎然地观看摔跤。 突然一阵剧痛传来。 五脏六腑仿佛搅在了一起,发出一声痛苦的呻吟,从宝座上滑落,栽倒在地面。 几个王子就在附近,急忙冲上前去查看情况。 只见阿古拉大汗口吐白沫,眼神涣散,已然断了气。 巴图听见王子们的呐喊,不觉分神,被乌布按倒在地。 乌布的眼神中带着不寻常的邪恶,低声道:“我即将得到一切,对勇士桂冠可不感兴趣。” 牧云跑过来,感受到一股邪恶气息,不自觉停下脚步。 周围人的呐喊,已经足以传达阿古拉大汗被毒害的消息。 篝火堆依然明亮,却感受不到丝毫暖意。 牧云隐约有种预感——这次事件的背后,隐藏着更大的阴谋。 第182章 假死还生 牧国三王子格日乐稳住了眼看就要发生混乱的局面。 出了大汗遇刺这种不幸的大事件,牧民们人心惶惶,勇士大会自然无法再正常举办。 酋长们当机立断,下令群落牧民回家。 沿途中有不少人低声议论大汗遇刺之事。 有人说是夏国派人下的毒手。 也有人说凶手可能就在几个王子之中。 他们觊觎大汗之位,活了几百岁的阿古拉大汗依然身体强壮,即位之日遥遥无期。 牧云想起上京城的汉王之乱,不禁有些头疼。 阿古拉大汗并不像人皇萧安那样走到了生命尽头,而是被人为毒害,使整个牧国陷入乱局边缘。 哲远骑马跑过来,在漆黑夜空里喊着牧云的名字。 “牧先生!牧先生!” 牧云听到他的声音,缓慢停下脚步。 他有夜视眼,可以清楚看到哲远手中牵着一匹带鞍辔的马。 牧云施展遁法,来到哲远近前。 哲远勒住缰绳,待牧云上马后,二人结伴往酋长大帐疾行。 阿古拉大汗的尸首停在帐中,由猎族巫医验尸。 结果是所用酒杯边缘的奇特毒药,要了阿古拉大汗的性命。 巴雅尔酋长深得阿古拉大汗之心,如今在他的群落出这种事,加之酒杯有毒。 在岱钦酋长的提议下,格日乐王子将巴雅尔酋长关进囚笼。 哲远匆忙来找牧云,就是希望他能出面,以防岱钦酋长暗中捣鬼,害了巴雅尔酋长的性命。 牧云不久前经历过夏国皇位之争,如今来到草原散心,不成想又卷入纷争之中。 可是和巴雅尔酋长也算相识一场,断然无法坐视不理。 赶往大帐的途中,碰到了神色慌张的巴图。 “乌布不对劲,他好像知道什么秘密。”巴图说。 牧云并非对牧国势力一无所知,问巴图详情。 巴图将摔跤竞赛被按倒时,乌布压低声音所说的话,原封不动地讲述一遍。 “他不是岱钦酋长的女婿吗,何故出此狂言?”哲远想不明白。 巴图摇了摇头:“我不清楚。只是在他爆发时,似乎有种令人感到恐惧的力量。” “你能描述一下当时的感受吗?”牧云注意到了盲点。 “整个人像掉进了雪窝子里,肌肉瞬间紧绷,动作变得十分僵硬。” 巴图的描述,令牧云瞬间联想到了黑风谷群妖所使用的魔化妖术。 乌布是猎族人,不属于修仙者。 按理来说,他不应该懂得任何灵术。 其中必有古怪。 牧云怕巴图遇到危险,让他和哲远同乘一匹马,结伴前往酋长大帐。 王子们并没有互相攻击,也没急着抢汗位。 得益于酋长制,即便没有成为大汗,地位也不会太低。争斗之心并不强烈,所以在危急关头,仍然保持着团结。 尽管岱钦酋长几次提议处死巴雅尔酋长,为故去的阿古拉大汗报仇。 格日乐王子依然心态沉稳,在事情没有查出真相前,绝不肯下令杀人。 正是由于格日乐王子的坚定心志,巴雅尔酋长才堪堪保住一条命。 大帐外响起马蹄声。 牧云立时翻身下马,朗声道:“在下牧云,求见王子!” 格日乐王子暂时接管话语权,行出大帐,出来迎接父亲赞不绝口的先生。 牧云恍然间在格日乐王子身上看到了阿古拉大汗的影子。 他们长得很像,只是格日乐王子体格更像普通人,左耳戴着金耳环,长发微卷,眼神澄澈中带着几分沉稳。 牧云看到王子们依然团结一致,没有发生内乱的迹象,暗自松了口气。 经过汉王之乱后,他着实不想再掺和勾心斗角的事。 他一进账,就将巴图所言之事告知格日乐王子。 岱钦酋长明显变了颜色,怒道:“这小子分明是竞争不过我女婿,来此处血口喷人,真是不知羞耻!” 格日乐王子没急着下定论,问牧云道:“先生以为如何?” “如果乌布只是简单地参与了投毒事件,理应是将岱钦酋长推上大汗宝座。可既没有毒害各位王子,岱钦酋长也不会在这件事中获益。”牧云平稳讲述自己的猜测,“依在下看来,乌布可能和曾在黑风谷出现的魔族有关联。” “你的意思是酋长们都没有问题,真正的幕后主使是身处阴暗面的魔族?” 牧云是修仙者,谈话内容涉及神神怪怪,实属正常现象。 王子们不是第一次遇见,不会感到意外。 众人正在畅聊黑风谷的魔族时,站在阴影里的巫医突然开口讲话。 “我看到了,你能救活阿古拉大汗!”巫医的眼睛瞪得溜圆,披头散发,一袭黑袍,看起来有点吓人。 格日乐王子很信任巫医,问道:“这话可有根据?” “他是预言中的救赎者,身负诅咒,能救活英明神武的阿古拉大汗。”巫医的语气变得更加肯定。 牧云听到诅咒二字,头皮略微有些发麻。 猎族巫医是在玲珑世界很知名的存在,他们精通的东西和寻常占卜术有区别,但都可以预料先机。 听他这么说,众王子都来请求牧云施以援手。 牧云精通先天十六卦,武技纯熟,还是乐器大师。可涉及到医术领域,则是个只知皮毛的小白。 即便阿古拉大汗是假死状态,以他的本事,还是找不出医治之法。 格日乐王子将巫医请到大帐中心。 巫医撩开头发,布满血丝的双眼一动不动地盯着牧云。 “你就是身负诅咒的救赎者。” “先生何出此言?” “我在你体内看到了深渊。”巫医靠得更近了些,长满癞子的鼻头清晰可见,“它被某种能量压制,一旦爆发,不是将你推上巅峰,就是把你送进地狱。你能救活大汗,绝对错不了。” “如果我真能救活阿古拉大汗,绝对不会坐视不理。只是在下不懂医术,实在不清楚该如何医治。” 如若不是牧云侠义之名传遍玲珑世界,这番话很难令人信服。 大事当前,巫医没有卖关子。 “预言中有模糊影像,你手里有能影响灵魂的旗帜。善用它的力量,和你体内蕴含着魔力,就能救活大汗。” 牧云恍然大悟。 他有无上神器招魂幡。 这件法宝乃是由乔装成老头的仙人赐予,自从得到它之后,着实帮了几次大忙。 没成想在这广袤草原,还能拯救一国之主。 牧云修炼功德经,只愁好事不够多。救人一命这种功德无量的事,自然不会推辞。 当即召出绛红色招魂幡。 巫医恭请酋长出帐,其余王子也先行离开。 只有具备灵根的格日乐王子,留在了大帐之中。 巫医说道:“大汗中的是魔族秘药,想要解除药效,需得由王子贡献血脉之力。众王子中,只有您才能承受那种痛苦。” “只要能救活父亲,我愿意付出一切。”格日乐王子毫不含糊。 巫医取出一个玉净瓶,递给了手持招魂幡的牧云。 “服下它,你就会知道该如何医治大汗。” 牧云拔出木塞,看到里边盛着的淡紫色液体,有点不确定它的安全性。 格日乐王子看出了牧云的顾虑。 “毕力格巫医是我们猎族的长者,宅心仁厚,绝不会害你。” 牧云看向巫医。 巫医朝他点了点头。 牧云喝下玉净瓶中的淡紫色液体,口感像清冽泉水,只觉沁人心脾。 灵识之海中出现新的信息,乃是一种罕见医治秘法的流程。 牧云没有犹豫,按照秘法指引,挥动手中的招魂幡。 大约过了半个时辰,便找到接近鬼门关的游魂。 阿古拉大汗的阳寿未尽,地府中的牛头马面没有来锁魂。大汗的灵魂也有留在世上的执念,因此没有喝下孟婆汤,也没有跨过鬼门关。 牧云使用招魂幡的力量,将游魂重新送回阿古拉大汗的眉心。 三魂七魄归位,可魔族秘毒仍未解除。 “接下来就得靠王子殿下了。”巫医接管了解毒过程。 解药需要格日乐王子体内一半的血液,稍有不慎,就会丢掉性命。 牧云取出了回血丹,事先让格日乐王子含在口中。 他曾在古水井底下的地下河中,用这种丹药对抗吸收血脉之力的大蛇柱,效果极佳。 有了丹药护持,过程虽然依旧凶险,但不至于有性命之虞。 毕力格巫医的猎族秘法医术,和牧云所了解的华族医术有极大区别。 阿古拉大汗嘴唇的黑色逐渐淡化,开始变得苍白。 格日乐王子大量失血,即便有回血丹护持,还是陷入了昏迷。 巫医将两颗黑色药丸分别送进大汗和王子口中。 药丸入口即化。 两人并没有立即醒转,但之前断了呼吸的阿古拉大汗,重新活了过来。 一时间令牧云惊为天人。 “世上没有起死回生的妙法,或许天界有,但绝不是老朽所能窥探。”巫医转过身,说道,“一场浩劫即将降临,你要早做准备。” 牧云不怕战斗,更不怕魔族,问道:“他们何时能醒过来?” “昏迷三昼夜,自会醒来。”说罢,巫医的身体化作粉尘,随风消失不见。 浑无能量波动,又一次超越了牧云的认知。 第183章 心有余悸 毕力格巫医的死讯是伴着春风进的毡房。 两种截然不同的感受,同时出现在五感之中。身体的暖意和心中的寒意,矛盾而又统一的存在。 确认死亡信息的是毕力格巫医唯一的关门弟子布赫。 布赫仍然穿着薄羊皮袄,身体瘦削,个头不是很高。长着一双棕黄色的眼睛,却显得格外憨厚。 毕力格巫医曾说三日后阿古拉大汗和格日乐王子就会苏醒,可三昼夜已过,却并没有醒来。 布赫继任猎族巫医,自然要由他做定论。 陪同前往的只有另外几个牧国王子。 得出的结论是大汗和三王子的灵魂被封印,除非解除封印,否则将会陷入长久的睡眠。 当时在大帐里的人只有昏迷不醒的王族父子,突然病逝的毕力格巫医,以及依然生龙活虎的牧云。 岱钦酋长提议先擒拿牧云,待嫌疑解除后再行释放。 没有了精明强干的格日乐王子,另外几个王子撑不起场面,听信了岱钦酋长的言论,派骑兵到巴雅尔群落,捉拿洗不清干系的牧云。 牧云是修仙者,可以对同行或妖魔痛下杀手。可是面对近乎手无缚鸡之力的平民,除非他们犯了十恶不赦的大错,否则不会轻易动手。 巴图的老母亲站出来帮牧云说话。 牧云恐怕连累了他们,叮嘱巴图去找巴雅尔酋长,随后便主动进了囚笼。 猎族军士知道他是修仙者,始终保持安全距离。 如果不是军令如山,他们才不肯趟这趟浑水。 牧云站在囚车上,双手抓着铁笼栏杆。 边缘处有细小的刻印,可以分辨出是出自牧国工匠之手。上边有几张已经失效的镇魇符箓。 只要牧云想离开,随时能从囚笼中逃离。 拉着囚车的是头毛色鲜亮的四不像,观其品相,也是不可多得的灵兽。 天空中的春日映照,感到一阵温暖。 无论如何感受,都察觉不到危险来临的气息。 除了马蹄踩踏泥土和车轮偶尔发出的轧轧声,四下里显得很静。 牧云沉下心来,仔细回想近来发生过的事。 每一处都显得很可疑。 乌布并不承认对巴图放过狠话,坚称自己记不清年节当晚的摔跤盛会。 有人说他在撒谎。 岱钦酋长以在草原上的名誉担保,乌布绝不是随意扯谎之人。 这件事没法继续查下去,带着疑点,终结在岱钦酋长的威望之下。 阿古拉大汗饮酒的杯子,为何会在检测后依然携带毒素。 同样是难解的谜题。 突然,牧云想到了一个潜在可能。 银器能检测的是凡间之毒,修仙界的毒素或者魔毒,却是无法发生反应。 继而又想起曾被哲远驱使的夏国俘虏将军秦乐,他中的毒,看起来也不像玲珑世界惯有的奇毒。 猎族巫医,会不会是魔族隐藏身份的伪装? 牧云感觉自己像是触摸到了某个若隐若现的庞大暗影,扯住一角,继续往外拉拽,以期摸索出暗影的大致形态。 如果毕力格巫医是魔族,那他在几百年前就开始在玲珑世界伪装潜伏。对于寿数长达数千年的魔族来说,并不是难事。 秦乐的毒要是并没有解开,而是通过某种手段暂时压制。 如果真是这样,魔族就可以通过那些被交换归国的军士,达成在夏国的渗透。 念及此处,牧云额头出了一层薄薄的汗。 夏国境内有魔窟入口,由蜀山和白虎军联合镇压。可谁也不敢断言,无边无际的玲珑世界,没有第二个连通两面的出入口。 既然是推理,就要假设所想都接近真实。 魔族苦心经营数百年,又在黑风谷用独特力量源泉换取妖族灵魂碎片。 灵魂中植入魔族力量,万一有某种直接操控灵识的秘术,届时拥有魔化妖力的妖族就会成为魔族鹰犬。 极恶柱! 那根能激发人性最本真的邪恶,力量强悍的五毒柱。没打任何招呼,瞬间冲进了脑海。 牧云感到耳中一阵嗡鸣。 他在给云宫的信件中写明,希望能善待流落他乡多年的军士,让他们和家人团聚。 如今恐怕已经回到了各自的故乡。 夏国境内大大小小的妖山,或许都会成为他们的目标。 光是万妖山那些修为极高的大妖王,就已经足够令人感到头疼。若是再拥有魔化妖力,届时必将生灵涂炭。 天地万物此消彼长。 人族数量锐减,妖魔就可以横行。 到了那时,魔族就能顺理成章地成为玲珑世界的主宰。颠倒现在的格局,将人族驱赶到幽暗不见天日的阴暗面。 人族没有魔族的天赋和强悍身体,若得不到阳光给养,很快就会迎来灭亡。 天界或许会帮忙,也可能不会。 牧云只见过几个下凡的散仙,并不知晓天界对玲珑世界的态度。 若魔族主宰也在可接受范围,就得提前做好准备。 过了一阵子,牧云发现自己想得太过遥远。 眼下的困难事若无法得到妥善解决,他和猎族必然会结下梁子。 一切都在朝着不好的方向发展。 牧云收回心神,看向远方景观。 冬季牧场的方向,黑风谷两侧的高山隐约可见。 它们就像一望无垠的草原中匍匐着的两头绿色巨兽,似若随时都会人立而起,横亘在天地之间。 魔族和黑风谷的妖族有联系,而且曾散布出一个令猎族人感到恐惧的传言。 近来发生的这些怪事只是偶然,还是其中暗藏玄机? 黑风谷的妖族无一例外,都向那位隐藏在暗处的魔族出卖了灵魂碎片。他们得到了力量,对方又得到了何物。 各种疑问又在心头涌现。 领头的军士勒马驻足,继而翻身下马,前往大汗行宫禀报。 牧国大汗行宫的主体为石质结构,搭配些许红木梁柱,墙上描画着猎族传统宗教壁画。 猎族神只大多虎背熊腰,怒目横眉,令人观之生畏。 宗教是构架于民族文化之上的衍生体,即便是同一宗教,在不同地域也会产生新的分支,从而在其中加入独特的文化符号。 猎族骁勇善战,传到这里的佛教,也被赋予了彪悍特质。 灵山中是否有这些神只,其实并不重要。 至少对无法修仙的人来说,不是那么重要。 牧云站在囚车中,看着洞开的红木大门,以及大门两旁面无表情的卫兵。 他们只负责行宫的安全防卫,不了解那么多不为人知的秘密。虽然辛苦,但是活得纯粹。 牧云有太多心事,搅得他难以安心。 仅是交换战俘这件事,就足以令他发自心底地感到担忧。 巴雅尔酋长先于押送车队抵达大汗行宫,将近来牧云所做之事,大致讲述一遍。 他没有毒害大汗和三王子的动机,而且真要动手,也不会只是让他们进入灵魂封印的假死装态。 巴雅尔酋长以自己在猎族的威望,力保牧云不可能是凶手。 正如岱钦酋长庇护女婿乌布。 大王子达格暂且代理大汗行宫,听完巴雅尔酋长声情并茂地陈述,认为有理,着军士将牧云带到偏殿,暂时软禁于其中。 事情没有水落石出之前,严禁他离开。 侍女们端来了上好的奶茶、马奶酒和手抓肉。 巴雅尔酋长也一并来了,将达格王子的意思转述给他,让他好生在偏殿歇息,不要为近来接连发生的怪事忧心。 牧云表面答应,实则内心着实难安。 他被软禁在偏殿,看似好吃好喝,但却无法到处去查证。 魔族的真正目的究竟是什么,光靠无端猜测,不可能得出准确结论。 事到如今,牧云只能求助本领远高于他的圣心菩萨。 从玉葫芦中召出笔墨纸砚,用茶水研墨,立即提笔写一封加急信件。 这封加急信的收信人是龙华公主,再由她去找上京城神机营将军,用最快速度将求助信送到圣心菩萨手中。 金雀鹰又一次飞出了庭院。 大王子达格进偏殿,正巧看见振翅高飞的金雀鹰。 他假装糊涂,没有理会能送信的灵鸟。 进入偏殿之后,屏退了专程侍候牧云的侍女。 “牧先生,我相信这件事不是你做的,但是现在有几个酋长联合决议,不得不对你采取非常措施。”达格宅心仁厚,讲出自己的苦衷。 他不是第一次见牧云,认为他是个好人,而且巴雅尔酋长说得在理。得到龙华公主芳心的男人,在夏国近乎拥有无尽财富。 猎族人热爱自己的国度,但也清楚和夏国之间巨大的国力差距。 无论从哪方面看,牧云都没理由加害父汗和三弟。 牧云看着达格的清澈眼神,仿佛一眼望见了他的内心。 他不适合权力争斗。 看到达格王子的眼神,阿古拉大汗被毒倒那天,王子间没有发生内乱,也就能够理解了。 牧云很欣赏心地纯净之人,自然而然放下了防备。 突然一阵绞痛。 右手下意识捂住胸口。 “你怎么了?”达格王子关切地问。 牧云感到心脏一阵绞痛,左臂瞬间失去知觉。强撑着用右手撩起袖子,看到手臂上有条黑线,从手腕处一直连通到左胸口。 那种古怪的紫色药剂,果然有毒。 第184章 有力强援 金雀鹰飞进上京城,振了几下翅膀,旋即进入将军府范围。 灵活小眼睛眨巴两下,发现正在练习武技的龙华公主。 径直朝她飞去,停在演武台旁边的树木枝头,发出一声嘹亮啼鸣。 龙华公主收住身形,长呼出一口气,接着抬起右臂,让金雀鹰能停在上头。 金雀鹰抬起绑着信筒的右脚,等待龙华公主取信。 信件的着墨很独特,黑中带白,还有点奶香味。 无疑是牧云的手笔,只是这封信略显潦草。 字迹能反应一个人的内心,堪称书法家的牧云写出这种字体,足见其境况不佳。 龙华公主看完信件内容,将其妥善收好,取出一个造型独特的笛子,吹了一声,召唤朱雀军将军白兰。 白兰也是修仙者,行动比寻常将军更快,而且心思细腻,向来不会出差错。 牧云的信件等同于军情,派她到神机营,将求助信带给将军许烨。 白兰近来在上京城中十分活跃,许烨对她很是钦敬。 或者可以说,龙华公主带出来的将领,各个都能独当一面。 许烨带着牧云写就的求助信,通过蜀山传送法阵,带到了遥远的南部疆域。 普陀山脚下,佛教异常兴盛。 许烨经常到佛山听经文,对普陀山并不陌生。这次来是有要紧事,自然不能朝圣。 自从看过牧云的道之后,他的修为又有长足进步,呼吸间来到圣心菩萨所处的寺院,化作送信金雀鹰。 圣心菩萨近来有预感,十世修行即将圆满。在此之前,独缺一个功德。 她一眼看出停在枝头的金雀鹰是由修仙者变化而成。 “施主来访,何故不以真面目示人?” 圣心菩萨的声音犹如天籁。 许烨变回本体,轻巧落地,微笑拱手道:“在下特地为一个道友来递信。” “信在何处?” “刚才你应该取下。” “白施主拜托你送信,由你亲手交给我,不是更好吗?” 许烨突然发现,眼前的菩萨即将功德圆满,知过去未来事。 圣心菩萨没有看信,而是收进袍袖之中。 “事不宜迟,咱们火速赶往上京城。” “你不看信吗?” “贫僧既知发生了何事,不必看信,也懂得该如何做。” 许烨又感受到某些超自然的力量和从容,是他目前无法拥有的东西。 这些东西,或许就是决定能否成仙的关键。 处在这个阶段,许烨不想放过任何可以提升的机会。 圣心菩萨原地画了个圈,地面出现金色亮光。 迈步踏进去,时空产生错乱。 这种感觉蜀山弟子很熟悉。 远距离传送时,通常会有这种感觉。 再度睁开眼,已经抵达富饶繁华的上京城。 街道两旁的叫卖声和讨价还价的声音,既熟悉,又感到些许陌生。 许烨是半只脚踏进仙界的人,精通多种灵术。随地画圈就能破开空间的灵术,还是第一次见。 足以震惊他半年。 圣心菩萨的潜在力量,连他都感到暗自心惊。 初生牛犊般的牧云,为何会向圣心菩萨求助,便有了极其合理的解释。 …… 大将军府少了些许武将元素,多了女儿装饰。 现在的府邸更像是公主府。 上京城百姓都言之凿凿地说,当初龙华公主迎娶精灵女王时,牧云之所以穿新郎服,也是要和公主缔结道侣之盟。 牧云是百姓的救星,龙华公主威望甚重。 他们二人的结合,就像童话故事般,能够鼓舞人心。 至于真相如何,对他们来说并不重要。 龙华公主了解牧云的一切,包括他在须弥猴群的过往。 甚至连将他追到跳崖的凶手身份,都有大致了解。 如果想详查,很快就能水落石出。 只不过牧云很感激那三个修仙者,没有想过要报复。 龙华公主了解牧云的想法,故此放弃追查,给他们留下在大夏国自由活动的余地。 牧云在平民间的声望极高,若是让他们知道有人曾暗害过他,一人一口唾沫星子都能淹死人。 龙华公主初见圣心菩萨,便知牧云为何会倾心于她。 圣心菩萨容颜绝美,五官精致。由于常怀菩萨心肠,面部线条极度柔和。 看见她的第一眼,就有种莫名安全感。 这种感觉,甚至连站在她旁边的神机营将军都无法赋予。 “许施主,这次的事很难办,贫僧得请你也走上一遭。” “牧云究竟惹了多大麻烦?”龙华公主不无忧心地问。 一位身量颇高,额头长角的女子走出正堂,略带疑惑地说:“这个名字,我好像在哪儿听过。” “牧先生是人皇的师傅,也就是大夏国帝师。” “他就是那个取缔青楼制,害本姑娘没法去找乐子的讨厌鬼。” 圣心菩萨悠然道:“青楼可不只有乐子,在它的背后,往往和人口贩卖、绑架强迫有关。牧施主所为,实乃大功德。” “你又是何人?” “贫僧法号圣心。” “本姑娘名叫锦玉,是条青龙。怎么样,怕了吧?” 远处天际传来振翅声。 一只体格庞大的金翅大鹏鸟,迅疾滑落,降在将军府中。 无尘尊者看见圣心菩萨,双手合十见礼。 黄羽幻化人形,环顾一下站在院中的众人,惊叹道:“好家伙!这次来的都是强者,牧云捅破了天不成?” “这次的突发事件并不是牧云闯了祸,而是和魔族有关。” “魔族异动……”黄羽低声重复。 他曾和魔族打过照面,如今想起,仍是会不自觉打个冷颤。 “既然连菩萨都出动了,就说明此次事件非同小可。” 龙华公主又吹了一声特殊笛子。 白兰悄无声息出现。 “容我介绍一下,这位是元婴期强者,兼任朱雀军将军白兰。” 元婴期在修仙者中已算强者,而且具备极强的情报搜集能力,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 圣心菩萨微微颔首,接着向龙华公主道:“这次的异动非同凡响,公主要通知镇守魔窟入口的白虎军和蜀山弟子,务必严加看守。” 龙华公主拥有帝王攻气质,可在圣心菩萨的柔德面前,略微有点黯然失色。 “还有别的事吗?” “早日和妖族联络,避免他们被拉到另一阵营。” “战争要开始了吗?” 人族之间的混战好不容易才止歇,还没享受多久的和平,眼看又要出现另一个旋涡。 任谁都会有些难受。 不是替自己,而是替受尽苦楚的黎民百姓。 “劫难始终伴随玲珑世界,而且天下庶民,远比公主想象中更坚强。他们凝聚起来的力量,才是人族在玲珑世界站稳脚跟的本源。” 圣心菩萨的见解,令她豁然开朗。 龙华公主好不容易遇到能给予她指点的人,恭请圣心菩萨到书房,谈论家国天下事,以及修仙路途中的难题与瓶颈。 白兰接管剩余事务,写好一封奏折,送往紫微宫。 萧熙身着龙袍,比往日更显精神。看完奏折上的内容,剑眉蹙到了一起。 “奏折上的事可当真?” “末将不敢欺君。” “既如此,我写个文牒,助你们前往牧国。只是千万要保护好皇姐,莫让她受到伤害。” “末将领命!” 白兰离开云宫,又一次施展瞬移术,回到了大将军府。 黄羽对白兰的身份感到好奇。 上京城地底有三十六重法阵,体内力量会被压制,甚至连神机营将军都不能随意使用遁法。 除了圣心菩萨,就只有白兰没借助人王玉简的力量,就能在皇城中随意遁形。 白兰似乎看穿了黄羽的心思,笑着拿他开涮。 巧笑嫣然,倒不像个将军。 当黄羽指出这点时,白兰的鼻尖翘得老高,显出一种少女般的娇嗔。 黄羽一时间仿佛元神出窍,有种飘飘欲仙的感觉。 用一个词形容,就是怦然心动。 他不敢再问白兰,而是采用迂回方式,询问了解内幕的龙华公主。 白兰是只凤凰,能量与众不同,故此不受法阵限制,能在上京城自由活动。 当初汉王之乱,白兰始终隐藏在暗处,保护萧熙安全。 及至到平定叛乱,萧熙都没有发现她的踪影。 黄羽平生第一次感受到悸动,并不是惊喜,而是有些害怕。 他身为俗家弟子,谈情说爱本不算禁忌,但思念和憧憬的感觉,完全不受心意掌控,时不时就会占据思维。 如此紧要的关头遇上这种事,心中颇有些担忧。 圣心菩萨微笑道:“情字无解,全不由人。” “菩萨也遇到过这种事?” “我见过像你一样,情窦初开的少年郎。” 黄羽从无尘尊者那里听说过,牧云曾和出家前的圣心菩萨有过一段过往。 自然而然想到了牧云。 那个在他心目中天不怕地不怕的少年,似乎也有自己的心事。 至少在他面前,从没提及过那段往事。 “等这次事件过后,你可以向白施主表明心意,或许她会愿意和你结为道侣。” “菩萨又当如何?” “贫僧即将功德圆满。” 在佛修法门中,功德圆满代表即将褪去肉体凡胎,也就是肉身圆寂。 “如此说来,牧云和菩萨岂不是……” “唯有放下过往,才能迎接未来。阿弥陀佛。” 圣心菩萨转身而去。 黄羽喃喃重复圣心菩萨的话,里边有大彻大悟,也藏着修仙的真谛。 第185章 预言之子 北境线的军士头领,时隔月余又见到了大人物。 龙华公主具备卓越的修仙者资质,灵识属于上乘,博闻强记。 她初见军士头领,就叫出了他的名字。 军士头领心情无比激动,对龙华公主的钦敬,陡然间又提升了许多。 护送到北境线,目送一行人去远。 达格暂代大汗职权,提前接到了人皇萧熙来信,带些许猎族卫兵,于春季牧场以南十里等候夏国来客。 龙华公主穿夏国贵族常穿的白色长袍,白丝带束发,坐下骑一匹品相极佳的追风紫电。 另外几个人的装扮各有不同,与光彩照人的龙华公主相比,只有穿素雅长袍的圣心菩萨气场不输于她。 黄羽半幻化,双臂依然是翅膀形态,悬浮在半空,随着挥动羽翼上下不定。 达格马上见礼:“欢迎你们,来自南国的贵客。” 龙华公主抱拳还礼:“本宫此次是为私事而来,大汗不必客气。” 达格听到龙华公主叫他大汗,心中有股异样感觉。 他喜欢恬淡生活,不慕权势,也不想将整个猎族扛在肩头。如果有得选,他宁肯和三五好友吃着烤全羊,畅饮草原酒。 只是碍于身份以及危机四伏的现状,不得已坐上这个位置。 当他适应了之后,发觉并没有想象中那般恐怖。 龙华公主想要低调行事,只是她的威名,在数十年戎马生涯中,已经传遍了玲珑世界每个角落。 听到风声的猎族牧民们暂停手上的活计,将牛羊**给赌赛输了的伙伴,纷纷到大汗行宫附近来看稀罕。 纵使只是见一面,也能解了心中的好奇。 龙华公主这个名号,意味着太多东西。 以前是不共戴天的仇敌,如今又有了新的含义。 她能护佑偌大的夏国,如今重新恢复和平,或许也能护佑更为广袤的土地。 名号既为公主,牧民们自然会认为是女子,看到额头带角的锦玉,将她错认成龙华公主。 锦玉有大小姐脾气,受到众人关注,只觉浑身不自在。 若不是人生地不熟,猎族人的衣着又实在古怪,定然会发一通脾气,把围观的平民吓跑。 这次来猎族草原,她隐约有种感觉。仿佛有双漆黑的眼睛在盯着她,隐隐令其感到不安。 牧云的名字,总觉得在哪听过。 听到这个名字时,一种奇怪的感觉蓦然出现。像是旧相识,可分明从没有遇见。 后来得知是影响大夏国丰富夜生活的男人,只觉发自内心的反感。 可在反感中,又有些无法言明的眷恋。 她明明已经答应和龙华公主结为道侣,却又对另一个人产生异样感。 情绪陷入了挣扎的旋涡。 唯有佛修的两个人,心如平湖,不为外物所影响。 达格明事理,带一行人进入大汗行宫,直奔牧云所处的偏殿。 门吱呀响了一声。 牧云早已感应到熟悉的强大气息,站在院中,等待分别不久和久未相见的朋友。 达格时常来和牧云谈天,从一面之缘逐渐到成为知己。 牧云的见解很独到,修出世之仙,做入世之事。 达格恰好相反,身为俗世中人,却想避世而居。 明明观念相悖的两人,却可以互相理解,分享对世俗的看法,又有许多相同之处。 二十多岁的年纪,激情尚未褪去,最容易热血上头。 酒精成了最好的催化剂。 两人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 牧云看到众人,也不知道笑容为谁而绽放。或许是某个人,也可能是所有熟悉的面孔。 有朋友的感觉,真好。 猎族信奉佛教,不动明王和怒目金刚在草原上香火最旺盛。 圣心菩萨是人间佛。可只要和菩萨二字沾边,就有了令人信服的威严。 更别提身后隐现的佛光,简直就是移动的金字招牌。 牧云想要洗脱嫌疑,还得依靠她的力量。 “你变成熟了。”这一次,圣心菩萨没有称呼牧云为施主。 牧云听到这句话,不知为何鼻头一酸,眼圈微红。 虽然独自下山时间并不长,却像经历过数次沉浮。有过高光时刻,也有人生低谷。 对于牧云来说,有人看到他的成长,已经足够慰藉饱经风霜的内心。 牧云拱手道:“这次不慎落入圈套,陷入两难境地。各位肯来襄助,在下感激不尽。”这句话发自内心。 不知是否见到了太多故人,牧云只觉今日有些多愁善感。 “他连情绪都无法控制,真是修仙者吗?”锦玉的话,听起来有点破坏氛围。 她依然觉得牧云有种不知来由的熟悉感,而且对他的讨厌已经消失。只是牧云动容的样子,让她有点怀疑对方的身份。 牧云看到已不认识他的锦玉,初时略有些讶异。注意到龙华公主的眼神,明白了个中原由。 龙华公主男装扮相足以收获大部分女子芳心,更别提一人之下的崇高地位,以及威加四海的名望。 即便是龙,也逃不过她的魅力。 牧云没想到,龙华公主竟会用这种方式,帮他阻挡情劫。 黄羽是直肠子,说道:“诸位既然都在,也别耽误事了。赶紧给牧云洗脱嫌疑,让他离开这用围墙圈起来的囚牢。” 达格是拥有决定权的人,但只有能掩住悠悠众口,他才会释放名义上软禁起来的牧云。 这不只是形式,也关乎猎族的尊严。 父汗和三王子都陷入长久昏迷,若是没有人被问责,王族的颜面将荡然无存。 “这件事,由贫僧来处理。” 许烨见识过圣心菩萨的手段,自知远不及她。 除了叹服以外,也在期待她会如何处理这件棘手的麻烦。 …… 除年节外,牧国大部分牧民聚集起来并不常见。 听说有菩萨讲经,虔诚的猎族牧民早早到了约定地点。 圣心菩萨觉醒之后,记起了前九世经历,对于佛经的理解有了质的飞跃。 牧云借助太上金符的力量,变作一只报春鸟,停留在枝头,聆听圣心菩萨梵音。 当地懂得梵音的僧众,翻译圣心菩萨讲述的经文。 几个僧众负责记述。 圣心菩萨替牧云开解的方式,就是杜撰了一部《魔族战争长诗》。 诗文中暗含佛理,讲述的却是战争史诗。 牧云自认为了解圣心菩萨,听完整部诗文,惊叹于她对佛修的参悟。 入木三分,悲天悯人。 暗自琢磨诗文内容,方觉救赎之道,已暗藏于其中。 佛光极其耀眼,却远不如圣心菩萨释放的光辉。 住持比普罗信徒拥有更高领悟力,参透了长诗内容,起身走到达格身前,请求解除对牧云的限制。 达格敬重住持,恭敬请教。 住持转身面向心存疑惑的牧民,用只有前排信徒能听到的声音说:“牧云是魔族克星,拯救世人的英雄。大汗和王子中的魔毒,和他并无关联。” 这件事如果是由寻常人说出,不会有任何说服力。 魔族战争长诗在前,住持点明牧云身份在后。 哪怕牧云是个毫不起眼的牧民,在双重加持下,也会成为预言之子。 “释放牧云!释放牧云!” 信徒们的呼声,旋即汇聚成声浪。 龙华公主左右看了看,发现锦玉也加入了喊话的人群。 民意难违。 达格的脸上却现出了笑容。 牧云见事情尘埃落定,先众人一步返回大汗行宫。 “菩萨,长诗究竟是杜撰,还是未来将发生之事?”许烨不无好奇地问。 龙华公主对圣心菩萨格外在意,侧耳倾听她的回答。 “出家人不打诳语。” “贫道明白了。”许烨化作一阵烟雾,消失于野草之上。 “公主,你有什么疑问吗?”圣心菩萨微笑看向龙华公主。 “若你没有出家,或许我会和牧云争抢你。” “你胜不过他。” “为何?” “因为我们之间的缘分,是牧云用平生所学换来的。若我没有断绝尘缘,无人能与之相比。” “我得感谢你遁入空门。” “该说感谢的是我。” “何出此言?” “贫僧圆寂之期不远,漫长修仙旅途中,牧云就交给你了。” “你好像没有立场将他托付给我。” “在我心里,牧云永远是药仙谷初识的那个少年。” 龙华公主明白,至真的心终究不会被平白辜负。 纵然已身入空门,也难以忘怀在年轻时遇见的耀眼少年。 连十世修行的人间菩萨都难逃牧云魅力,她这个只手遮天的公主倾心于他,也就没什么不可接受了。 众人回到大汗行宫。 牧云将圣心菩萨请到一旁叙话,问了和许烨相似的问题。 圣心菩萨没有正面回答。 牧云就站在圣心菩萨身旁,中间却像隔了天堑。 他再也看不懂她的心事。 “你还记得拜山吗?” “记忆犹新。” 关于圣心菩萨的事,牧云一件都没有忘记。 “恭喜你找到了自我。” “你呢?” 圣心菩萨的笑容,还是能牵动牧云心神。只是佛光映照,清楚告知他一切已成过往。 “能遇见你,是我的幸运。” 牧云心里的弦猛然被触动。 圣心菩萨这次不像得道高僧,而是更像普通人。 不好的预感隐约浮现在心头。 “长诗是真是假?” “你就是预言之子。” 长久的沉默,胜过千言万语。 第186章 我即善恶 牧云个人的危机已经解除,但黑风谷魔化妖力所带来的威胁,仍然像云雾般没有消散。 想要调查清楚这件事,光靠慧眼神通或者先天十六卦,终究有见不到之处。 正如魔化妖力般,事关魔族的未来像蒙着一层纱。即便按照易理推算,得出的结论也有相当大的偏差。 比如说黑风谷,在卦象中是一个生机勃勃的地方。单从这点来看并没有误差,可结果中偏偏看不见妖族存在的痕迹。 魔族生活在终日不见阳光的阴暗面,关于他们的信息少之又少。相传有多个不同种族,也有传言,魔族是由魔尊分化衍生而成,皆属于同宗同源。 牧云接触过秩序之主布下的五毒柱,并且阴差阳错成为了它的载体,对魔族能力特性有一定了解。 他认为两者皆有道理,可也只是管中窥豹,依靠的是一分真实和九分推理。 想要探寻一个神秘而未知的种族和事物,需由点及面慢慢了解。 人与妖终究殊途,直接进入黑风谷,强迫他们出卖魔族的秘密。先不论灵魂碎片究竟是否能掌控他们的意识,就是两族间多年的纷争,也足以使人望而却步。 尤其是在许烨在场的情况下进入黑风谷,很容易引发争端。 除了牧云以外,有连通魔族嫌疑的正是没有任何征兆,突然暴毙而亡的毕力格巫医。 他虽已离开人世,但还留下了一个关门弟子布赫。想要了解内情,就得由他入手。 巫医在猎族中是相当独特的存在,不受大汗辖制,属于宗教分支。只有具备转世童子体,才能被选拔为巫医继承者,由老巫医秘密培养。 他们远离族群,连住在哪里都是机密信息。 只有佛寺的住持,知道具体位置。 锦玉跟龙华公主去和各酋长会面,只有牧云、圣心菩萨和黄羽三人前往位于草原四季牧场交汇处的卧佛寺。 住持僧人法号泰朗。有别于夏国,命名方式更加随性。 “菩萨屈尊来宝刹,老衲有失远迎,还望菩萨莫要见怪。”泰朗住持慈眉善目,有佛的慈悲相。 “住持言重了。贫僧不过人间菩萨,你我皆是修持之人,没有高低之分。” “菩萨修诸波罗密行,于未来成就佛果,不可不敬。” 泰朗住持邀请一行人前往禅堂叙话。 黄羽在白马寺听玄戒大师讲经多年,身处佛寺之中,心境比平时收敛。始终不发一言,聆听泰朗住持和圣心菩萨论道讲经。 牧云盘腿打坐,灵识接收两位高僧的见解。 虽只有几个时辰,也觉受益匪浅。 他的修行是野路子,有许多事陷入两难境地。 圣心菩萨对佛经和世事的见解,视角更为广阔,能见常人之所不能见。 牧云心中的困惑,随着时间推移逐渐消减。 泰朗住持亦觉茅塞顿开,看了眼门外日头,笑道:“春光易逝。这一开了话头,竟已过去几个时辰。” “能与高僧论道,实乃贫僧之福。” “牧施主,你可是心存疑惑?”泰朗住持发现牧云眉头间隐约有解不开的结。 “牧施主和我算是同门,住持可称他青龙居士。”圣心菩萨主动介绍牧云的身份。 泰朗住持和善笑道:“原来牧施主竟是佛门俗家弟子。” “在下出身灵泉宗,得青鱼散人功法和绫罗仙子《秘卷之书》传授。后来几经波折,造成体内能量混乱。如今之格局,实非我本意。” “看得出来,居士心中有大困惑。” 禅堂中的另外三人皆是佛门弟子,泰朗住持又是得道高僧,使得牧云抛开顾虑,将力量构成讲给众人听。 泰朗住持听完牧云讲述,抚须问道:“居士心存善念,还是有所迟疑?” “在下自认是好人。” “可你心中依然存着疑惑。” 牧云本是为寻找布赫而来,如今反倒成了求道大师课。 黄羽也凝神静听。 猎族佛经和平原地带的白马寺略有不同,泰朗住持的见解,自然和夏国僧众有些区别。 “希望住持能解我心中困惑。”牧云站直身子,双手合十,躬身见礼。 泰朗住持问:“老衲知你们此行来寺院的目的,你是无条件相信我的身份,还是会怀疑我受了魔族蛊惑?” “将信将疑。”牧云具备天道灵识,而且在事情没有水落石出前,不会完全信任一个初相识的人。 “这就是你如今看待体内力量的态度。” 牧云闻听此言,忽有大梦初醒的感觉。 额头出了一层汗,心境变得明朗。 黄羽眼神看向地面,若有所思地衡量泰朗住持的话。 “在下依然不够明白。” “居士体内的力量,尽数为你所用。你若是心存疑虑,妖魔之力无形中便会占据上风,稍有不慎就会走火入魔。” “反之,混元正气就能压制住妖魔之力,保持修持本心?” “世事无常,老衲不敢断言。不过只要居士始终坚守自己的道,一切力量都会为你所用。” 高僧讲话,向来有所隐藏。 牧云明白泰朗住持也能看到他所无法预见之未来。 圣心菩萨见牧云眉间仍有解不开的结,朗声道:“力量为你所用,你心存善念,它们便是正道;心存邪念,它们就是黑暗。一切尽皆取决于你。” 点睛之笔,照亮了灵识中的昏暗死角。 一切豁然开朗。 善恶仅在一线间,牧云身处何方,体内的力量就在何方。 若是无法掌控,再强大的修为,终究也会迷失在光明与黑暗之间。 牧云眉宇间的结解开,长呼出一口气。 近来压在他心头,隐隐令他不安的微妙感觉,消失得无影无踪。 黄羽微笑道:“祝贺你,终于从惶惑不安中找回了真我。” “你如何看出我心存不安?” “在下妖族出身,这次见你,体内的妖力远超过往,故此猜出你担心自己走了歪门邪道。” “世间万物皆有迹可循。”泰朗住持适时道,“诸位想找的人,就在水云之间。” “没有具体方位吗?”黄羽问泰朗住持。 “老衲只能言尽于此,阿弥陀佛。” 念了一遍佛号,泰朗住持消失不见。 圣心菩萨双掌合十,心中已有答案。 第187章 水云之上 天水一色间,光辉无限灿烂。 牧云手中拿着棱镜,脸颊紧贴地面。恍惚间不知天在水,还是水在天。 圣心菩萨说,猎族巫医身处水云之上。 天际云,还是水上云? 圣心菩萨笑而不语。 她能清楚地预见未来,但还是不肯将所有事都言明。 常人在俗世中的奋力挣扎,就像是一场风暴,随时会影响到时间线走向。对未来的期待更是能激发潜能,创造连天命都为之变更的逆流。 冷眼旁观本就是超凡者的法则。 有人不守常规,自然也有人选择遵循天地至理。 牧云和圣心菩萨初入修仙界时是同门弟子,区别不仅是天赋,还有前世修行的积累沉淀。 如今已是天壤之别。 圣心菩萨觉醒慧眼,已知过去九世经历,人间的喜怒忧思悲恐惊尽皆尝了一遍。 参破轮回,功德即将圆满。 世间事做不完,总有后来者需要天地间的不平。 天道循环,往复不息。 不独人间如此,连得道长生的天界,也会因天规戒律的存在,始终保持优胜劣汰。 只不过时间线相较于人间,显得无限漫长。 黄羽眼疾手快,从水面处掠起一条鱼,三下五除二将其吞下肚。 “你来人间这么久,还没习惯吃熟食?”锦玉盘腿坐在一丛花中间,右手遮挡阳光,俏生生地问。 她更像是来度假,而不是应对潜在威胁。 牧云抬起头,想要发声制止他们的欢笑吵闹。转念一想,这也是自然存在的部分,影响到秘境入口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水里的云受到水波影响,泛起了涟漪。继而一道空气门开启,黑头发先显形,接着是宽大脑门和极为特殊的眼眸。 出现的人正是布赫。 他脸上略带惊异神色。 牧云微仰起头,看见了半截身子浮出水面,却又完全没被水浸湿的继任巫医。 “牧先生,你们这是?”布赫和牧云眼神相对,问出心中疑惑。 另外几人听不懂猎族语言,但见牧云反应,也知浮出水面者就是此行要寻找的目标人物。 “关于毕力格巫医的死,有些事想向你请教。”牧云语气相当平和,以免给布赫留下兴师问罪的印象。 “家师之死只是一场意外,并没有稀奇古怪之处。”布赫从水面浮上来,踏着虚空,看起来像仙人。 在场众人皆是修仙者,明白布赫是借助了某种独特秘法的力量,并非惯常所用的灵术。 猎族有许多不为人知的秘密,能与夏国抗衡多年。这些秘法功不可没。 “在下得去确认一遍。” “已经天葬了。”布赫瞪着大眼睛,表情有些神秘。 “死亡记录呢?” “你真的想看?”布赫反问。 牧云眼神坚定地点了点头。 布赫的瞳仁会随着时间推移而变幻颜色,对于夏国人来说,实属不正常的现象。 他迟疑了一阵,环顾四散在湖岸旁的几人,说道:“你可以到水云间查看资料,但只有你一个人能进来。” 圣心菩萨通过半觉醒的神识感应旁人心意,即便听不懂布赫的语言,也知道他的讲话内容。 “你自己去吧,我们在这儿等着你。” 牧云看向散落在各处的同伴。 黄羽正在抓鱼,没心思去水云间。 锦玉心情截然不同。 她是一条青龙,对水流最为敏感,却也搞不清楚布赫的古怪。 身为龙的傲气,使她对水云间有复杂的感觉。 听到圣心菩萨的话,鼻子中喷出两道气息,以致于摧毁了身边的花草。 牧云尚未听完圣心菩萨劝说锦玉的话语,只觉身子微凉,眼前的景物整个变了样。 仔细观察四周,发现身处一个空间极度广阔的树屋之中。 两壁厢有许多树洞,树洞中存放着各色药粉。 牧云在医术方面是门外汉,可也经常见圣心菩萨为伤者施救。再不济也见过各种灵丹妙药和特效金疮药粉。 树洞中的药成分不明,和中原地区有极大差异。 这又是猎族人不向外人共享的秘密。 “牧先生,您只获准查看历代巫医资料。猎族秘药并不对您开放。” 牧云收回视线。 他确认此时身处水云间,也就是巫医的秘密居所。 这里究竟建在何处,对牧云来说依然是未解之谜。 假如…… “牧先生,我可以算作这里的主宰,身处其中,甚至能窥探别人的想法。”布赫脸上又现出神秘笑容。 牧云运用灵气的方式与仙人相同,对仙术略知一二。 根据布赫透露的信息,水云间和仙人有联系的想法,在牧云脑海逐渐成型。 布赫引着牧云下到一层挂着昏黄壁灯的树屋,让他在此稍候片刻。 牧云没有再好奇观望,而是凝神思索水云间的来历。 布赫的声音由灵识之海中响起。 “这座水云间是亘古时代的宝贝,由先祖大汗赐予初代巫医。相传是件神器,我也不知真假。” “许是真的。” 既然水云间和黑风谷的事件并无关联,牧云便不再多想,等候布赫归来。 大约过了盏茶功夫,布赫手中拿着一块发着微光的玉石,走到牧云身前,将玉石递给他。 “这就是历代巫医的信息。” 牧云接过玉石,表面如荧光粉般的粒子,迅速通过肌肤渗入体内。 五毒柱并无反应。 关于历代巫医的信息,烙印进灵识之海,仿佛他已阅读千遍。 布赫看穿了牧云的想法。 “猎族确实和魔族有一定关联,只是我们和你一样,都借用了他们的力量,并没有出卖灵魂。” 牧云手中把玩着玉石,各种想法层出不穷。 布赫决定不再感应,索性躺在吊床上,等待牧云想通来龙去脉。 过了许久,牧云才动了下眼珠,看向闭目养神的布赫。 “你对毕力格巫医了解多少?” “他只传授我医术,私人事务不许我插手。” “你师傅的死,有多大概率和大汗遇刺一事有关?” “您别问我。只有前任巫医死亡,我才能出山。水云间外边的事,我知道的不比你多。” 牧云盘腿坐下,无意识揉搓玉石。脑海中各种想法像是纷乱线头,理不出个头绪。 第188章 凤凰胆 心脏是人赖以生存的器官。 对于常人来说,失去心脏等同于死亡。 修仙界有各种保命之法,可心脏作为中枢器官,还是不能轻易出卖。 牧云听到布赫想要他的心脏做药引时,第一时间不是觉得滑稽,而是这个巫医有问题。 布赫银色眼眸一眨不眨,看起来像铜铃。 牧云知道他没在开玩笑。 “我在巫医秘传中看到过一方药剂,能拯救世人。”布赫说这句话时,眼神放着光亮。 如果是在中原,牧云可以笃定的说布赫脑子短路。 猎族就像一本尚未开启的秘卷,还有许多事,是牧云所不了解的。 对布赫的话妄下论断,显然并非明智之举。 牧云触摸到了布赫单独邀请他进入水云间的用意,可偏巧正如布赫所说。 湖岸边的人都是怪咖,而牧云是其中最古怪的一个。 他猜不透布赫,反过来,布赫也无法完全看穿牧云的心思。 即便是在归属于他的神器里,对灵识之海的捕捉就像沧海一粟。知他顷刻所想,却无法连接成一条线。 这在以往,是再简单不过的事。 布赫当然没有犯傻,想着空手套白狼的弥天大梦。而是提出用神器凤凰胆作筹码,交易牧云的七窍玲珑心。 “心脏没了就会死。”这是牧云第一次听见布赫的交易请求时给出的答案。 布赫坚决地摇了摇头。 他是巫医,比牧云更清楚他的生存机制。 无论是丹田中占据主导的功德经,还是利用特殊封印储存起来的五毒柱,都不会轻易让宿主死亡。 哪怕丢失心脏,它们也能保住牧云性命。 当然,只是暂时维持。 神器凤凰胆代替七窍玲珑心,会出现两种结果。 具备超凡生命力,或者出现排异反应,导致运用某些灵术时受到阻碍。 布赫之所以敢提出这个条件,就是在牧云身上看到了拼命二字。 只要牧云全情投入,危险和困境就不再出现在灵识之海,所思所想皆是如何达成目的。 布赫需要七窍玲珑心。 可遇而不可求。 牧云也需要更加强大的力量,以应对生命长河中随处可见的危机,以及他对侠义二字保持的长久激情。 如果有同伴进入水云间,定会攻击布赫,说他是异想天开。 龙华公主也绝不会让牧云冒险。 更何况是这种根本不知真假的险境。 “我该如何相信你?”牧云问。 布赫又一次摇了摇头。 “你不应该相信我,而是相信你自己。” “这是很重要的决定,不应在仓促间决断。” “机会稍纵即逝。如果是在战场上,些许迟疑就会酿成大祸。” 布赫一刻都不想等。 他付出的代价无疑也是巨大的。 凤凰胆相传是女娲石融合凤凰精血熔炼而成,若不是药剂配方中写明七窍玲珑心,布赫绝对不肯将它送予外人。 一切皆是缘法。 牧云有七窍玲珑心,便有了得到凤凰胆的契机。 当他提出要先验货时,布赫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布赫叮嘱他在树屋中不要乱动,又隐入了不知名空间。 牧云有时空柱的力量,可以判断多维走向,却仍然无法捕捉到布赫去了哪里。 神器之奥妙,并非常识所能解答。 继而联想到了存放在玉葫芦中的神剑太阿。 它也是神器,除了放大剑招威力,还没有展示出特异之处。 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牧云眼下实力极弱,还无法发挥太阿剑的全部威力。 龙华公主只是将太阿剑赠予他,并不是它的上一任主人,故此也不清楚这柄剑隐藏的玄机。 牧云突然想起龙华公主的话。 她和太阿剑并不契合,甚至互相排斥。 思维一旦开始运转,往往会想通以往难以理解之事。 所谓融会贯通,亦可称之为顿悟。 石镇位于上京城以北几十里,距离卫山不远。 何以会出现骚扰百姓的流氓兵? 若是有人嘱意为之,其心机之深沉,令人毛骨悚然。 他将石镇百姓的遭遇,写成书信送给了龙华公主。恰如石沉大海,再也没了消息。 真相浮出水面。 龙华公主就是始作俑者。 牧云眉头微皱。 他心目中的龙华公主,和他拥有相同理想,以天下苍生为己任。 如今看来,她身上还有诸多秘密。 布赫托着一个雕花木盒子回到树屋,笑道:“名震天下的龙华公主,岂会是温柔软糯的邻家妹子。你的想法,说一句天真也不为过。” “可我见到的她,就是这个样子。” “女人面对中意的人,想要展现最好的一面,并不是稀奇事。你若是青睐龙华公主,就接受她的一切,否则只会害了她。” “为何?” “她对你用情之深,远超你的想象。” 牧云不置可否地笑了笑。 “我尘缘已尽了。” “当你换上凤凰胆,再给自己算一卦。到时再说这句话也不迟。” 牧云满眼惊讶地看向布赫。 布赫笑道:“不是我具备神力,而是凤凰胆告诉了我,你就是它等待的天命人。” 王婆卖瓜,自卖自夸。 在商界并不稀奇。 可是神器各有其优,除了拥有者,余众难以窥其全貌。 严格意义来说,凤凰胆并没有认布赫为主,但他依然能与神魂沟通。 至于是居心叵测,还是肺腑之言。 布赫属于哪种人,只能靠牧云自行判断。 有一点牧云很清楚,这件事没有解决之前,布赫绝不会放他离开水云间。 莫说远大前程,连重见天日都得费上一番周折。 “别急着做决定,先看看凤凰胆也不迟。” 布赫说着话,打开了手掌托着的木盒子。 其中有一颗晶莹剔透的心形宝物,释放出的磅礴生命力,远超精灵女王种下的生命古树。 他仿佛听到了某种呼唤。 不够分明,却有迹可循。 布赫没等牧云看仔细,动作麻利地合上了木盒盖子。 “你只需点头,凤凰胆就归属于你。” “假如我死了,七窍玲珑心是你的,凤凰胆还是你的。” “我方才说过,龙华公主对你用情至深。你若是死在水云间,我也活不成。” 这句话打消了牧云因陌生而产生的顾虑。 凤凰胆,非他莫属。 第189章 半神半修罗 利刃接近胸口,表面萦绕的绿色光影,仿佛死神镰刀,给即将展开的换心过程蒙上一层阴影。 布赫看出了牧云的紧张。 平躺在床榻上的牧云,与传闻中的刚猛彪悍并不一致。 “看来举世无双的大英雄,也有胆怯的一面。” “别把我捧太高,我只是觉着这笔交易有赚头,才会铤而走险。” “如果龙华公主在这里,她定会用别的法宝跟我交换,而不是让你成为砧板上的鱼。” “你的形容词很是新颖,能不用还是不要用了。” 布赫的瞳仁变成了猫眼形态,闪烁着好奇的神光。 他感兴趣的并非牧云,而是他胸腔中稳健跳动的心脏。 牧云事先服下了布赫给他的神奇药粉,意识仍然清晰,可胸腔部位全无半点知觉。 灵识捕捉到刀尖割开皮肉的画面。 没有鲜血流出。 显然,神奇药粉有抑制身体部分机能的功效。 牧云的灵识超脱肉体,仿佛在看一场巫医秀。只不过被破开胸膛的画面,终究令人匪夷所思。 一颗晶莹剔透而又萦绕五色流光的心脏,在胸口处有力跳动。 布赫舔了舔嘴唇,猫似的瞳孔睁到最大。 绿光缠绕的小刀,沿着心脏周围切割。附加真实伤害的刀身,破除五毒柱施加的防护。 在牧云灵识清晰的情况下,将七窍玲珑心从胸腔中取出。 布赫用特殊盒子妥善装好世间仅有一颗的七窍玲珑心,从木盒中拿出始祖凤凰胆。 他的神色变得凝重。 言称牧云是天命人,不过是诱他上钩的饵。 凤凰胆究竟能不能为牧云所用,还是个未知数。 他有炼成秘药的野望,也具备巫医所需的仁心。 牧云有着远超寻常人的顽强生命力,虽然体内经脉能量紊乱,却又存在着罕有的平衡。 若是因取心而害了他的性命,即便龙华公主不找他麻烦,身为巫医的布赫也难过心理这一关。 说到底,他是个治病救人的巫医。 始祖凤凰胆功效是增强宿体生命力,效力有多强,连他这个持有者都不清楚。 唯一可以肯定的是,只要始祖凤凰胆认主,赋予牧云的力量远强于七窍玲珑心。 牧云变成病秧子,还是迎来实力突飞猛进的提升,全看他的造化。 布赫额头和鼻尖见了汗,在凤凰胆上雕琢出血管大小的孔洞,再将它们和牧云的血脉相连。 这是极精细的活,只有异瞳拥有者才能做到。 重新构筑进行到一半,凤凰胆表面发出赤红色的光焰,将布赫织就的血管清扫一空。 布赫的心直坠到小腹,剧烈跳动的感觉,令他眼前一阵发黑。 如若凤凰胆排斥体内拥有妖邪魔力的牧云,就得用猎族秘药权且保住他的性命,然后再另寻医治之法。 巨大的心理压力,使得布赫右手不自觉微微颤抖。 龙华公主的名号在牧国太过响亮,平躺着的男人和她关系匪浅。 随便动一下手指头,他这个牧国巫医,就得将位子让给旁人。 他不想死,就不能让牧云有恙。 “拜托,这小子可是天生圣人,专好打抱不平。你也是个神器,为何不接纳他呢?”布赫对着处于自我保护状态的凤凰胆喃喃自语。 看起来像精神不正常。 牧云的灵识感知,开始变得薄弱。 他有点焦急,努力调动嘴唇,却始终没有反应。 到了没奈何处,忽然想起可以用传音之术。 “血。” 布赫听到了,慌乱之中又有点不敢相信。 “凤凰胆经过长久沉寂,血脉之力变得薄弱。它需要鲜血。” “你也需要。”布赫怕牧云会被凤凰胆吸干血液,干涸而亡。 “事到如今,唯有置之死地而后生了。” “既然你已做好心理准备,我这就解除秘药的效力。如若撑不过去,大不了咱们一起死。” “能拉上我垫背,你也算不枉此生了。” 布赫突然轻拍自己的嘴唇,呢喃道:“不该说不吉利的话。” 他召出一个透明水晶瓶,从里边倒出晶莹剔透的液体。 心脉处闭合的血管重新运行,鲜血喷涌而出。 凤凰胆仿若是干燥的海绵,主动吸纳血液。原本赤红色的光晕,开始添加其余颜色。 牧云的血脉之力,改变了凤凰胆的表象。 布赫没想到牧云的血液竟有如此强大的威力,瞠目结舌地看着熟悉而又开始变得陌生的凤凰胆。 牧云腹部出现发着微光的太极图。 功德经也开始运转。 时空柱加入其中,使鲜血流失的过程在一个闭环中反复循环。 凤凰胆不断吸收血液,可牧云失血的量,始终保持在安全范围。 “这小子真不简单!”布赫活了一百多岁,遍阅猎族古医书,从未见过类似的体质。 他坐在床榻旁,安静观察互相融合的过程。 凤凰胆由赤红变成了流光色,外形变更为心脏形态,与牧云的血管相连。被巫化刀割开的皮肉,旋即愈合,甚至连疤痕都没有留下。 布赫看到的东西,超过了常识认知。 牧云缓慢睁开双眼。 功德经运转,消除体内所有伤痕和疲倦,状态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巅峰。 试着握了握拳,力量感并没有提升。 灵识中有个模糊的概念。 仔细探究发现原本无法发动的灵术,如今已全部解锁。 不仅如此,还有某种强大的能力处于休眠状态,在特定环境下方可触发。 “牧先生,你感觉如何?” “不能再好了。” 牧云身体被蓝色焰火萦绕,旋即出现在树屋门口。 异火分身,一种高阶灵术。 原本以他的实力水准,难以施展这种复杂的术式。 如今与始祖凤凰胆融合为一体,显然令他的身体发生某种变异,不再受灵族修为等级限制。 布赫瞳仁转换成三角形态,视线扫过牧云全身,发现他的体质变得更加怪异。 受到太极图加持,凤凰胆的神力和五毒柱的魔力在牧云体内达到均衡。其余力量也被界分,浅色烟雾被魔力包围,深色烟雾被困在神力之中。 看起来就像无边广阔空间中自行运转的太极图。 “你变成了半神半修罗。” 布赫飘渺不定的语气,使树屋中的氛围变得神秘莫测。 第190章 魔种 我是谁? 牧云仍记得布赫在提出交易时所说的话,召出远古龟甲,占卜了一下姻缘前程。 命定道侣乃是天辰星火命数,与龙华公主相合。 先天十六卦不会出错。 也就是说,始祖凤凰胆代替心脏之后,牧云的天格命数发生了变化。 如果用更耸人听闻的说法概括,就是前后换了个人。 这一改变使牧云消失不久的疑惑,再度袭上心头。 本我在修行中占据极大比重,原本自我意识就稍显薄弱的牧云,现阶段极易被外物所影响。 身份认同的模糊,使得精神防线变得脆弱,又一次陷入了困境。 “真搞不懂你,分明得到了强大力量,却觉不出高兴。这是病,得治。” 布赫虚惊一场,很快又恢复活力,端着盛装七窍玲珑心的盒子离开了树屋。 他忙完自己的事,接下来就要解开牧云的疑惑。 牧云感受到了时空移动,眨眼间来到一个放着木桌,桌上有茶饮的明亮房屋。 布赫坐在他对面。 铜壶把手处的漆已经剥落,丝毫不影响奶茶口感。 有别于夏国的茶叶,猎族常喝的茶不仅解渴,还能权且充饥。 牧云还没到辟谷的修为,方才的一番折腾,腹中早已空虚。 连喝三大碗奶茶,压制住饥饿感。 布赫清楚牧云的来意,不再搪塞,直接讲起了毕力格巫医在多年前的一段经历。 毕力格巫医活了几百岁,在猎族中威望极高。 只要他在草原出没,往往能得到牧民热情赠送的各种礼物。 牛羊肉,或者用羊皮做的袍子。 久而久之,养成了一种受之不愧的坏习惯。 当假扮成牧民的兜帽人要赠送给他特殊能力时,毕力格巫医的防范心理并不强烈。 他治好了兜帽人受伤的右腿,坦然接受了对方赠予。 自那之后,毕力格巫医拥有了常人不可比拟的力量。 能力有些黑暗,但无疑十分强大。 对于一个行医数百年的老人,逐渐变得衰弱的生命变成了阻碍。 他想更长久地存活,永世成为猎族巫医,见证时代变迁和世代人的喜怒哀乐。 为此多方走访,最终还是在兜帽人手中得到了一种魔药秘方。 相传炼制出秘药,服下之后便可长生不老。 毕力格巫医衰老的身体被魔力所侵蚀,未等到最关键的一味药材,便走到了寿终正寝的尽头。 依靠魔力勉强维持的寿命,也在一夜间耗尽。 因此来不及和过往道别,已经魂归黄泉。 牧云听完布赫巫医简略的讲述,问道:“你所说的最关键药材,可是七窍玲珑心?” “并不是。”布赫绽放出灿烂笑容,“我也憧憬长生不死,但也明白这种行为实属逆天之举。不付出任何代价,仅靠一剂药方就达成长生不老的境界,实在是太过荒唐。” “毕力格巫医信了。” “他当时阳寿已尽,依靠魔力封存了生命力。只是他想找的药材,永远也不会找到。” “为何?” “它正在你的胸腔里跳动。”布赫看向牧云左胸口。 即便有衣物遮挡,他的眼睛也能清晰看到有力跳动的凤凰心脏。 “你得到了最后一味药材,却没有送给你师傅?”牧云有点反应不过来。 “正如我所说,生老病死乃人世之常理。一剂药方就能达成逆天效果,无异于痴人说梦。”布赫解释道,“家师当时鬼迷心窍,开始显露出不择手段的迹象。为防止事态恶化,我只能出手阻止。” “你不是修仙者,何以对抗毕力格巫医。” “我也得到了魔种。”布赫直视牧云双眼,坦白他的力量来源。 “你的眼睛……” 布赫脸上现出神秘而得意的笑容:“这双眼是天赋所在,任何人都没有能力给予,当然也无法夺走。” “你可曾献祭灵魂碎片?” 布赫摇了摇头。 牧云脑海中有无数个疑问,排好了先后顺序,一一询问布赫。 布赫究竟是不是好人,可以先打上疑问号。 可他有知恩图报之心,这点牧云绝不会看错。 得到了七窍玲珑心,足以保证他回答的话语大概率为真实。 毕力格巫医和毒害大汗并没有关联,而且后续事件,生死关头的老巫医也不清楚。 “有没有一种可能,就是有人变幻成了毕力格巫医的模样,布下了年节当晚的局?” “不能完全排除这种可能,但还是那句话,几率并不大。” 牧云仔细回忆那个乐极生悲的夜晚,实在想不出还有哪些怪异之处。 猎族内部展开过调查,乌布也被多番审问。 他一口咬定只记得和巴图对战之前的事,至于在大汗驾前进行摔跤竞赛,则是完全没有印象。 白兰亲自审问过,确认为真实信息。 乌布的行为极大概率是被不知名威胁所操控,由于对方没有露出蛛丝马迹,同样无处可寻。 牧云还想问出关于毕力格巫医的事,可布赫所了解的并不多。讲完之后,依然没法子将所有信息串联到一起。 他揉着额头,决定暂时放下各种碎片化信息。 “魔种究竟是何物?” “如果用玲珑世界的东西作类比,可能是魔兽内核,凝聚了它们多年修炼的精华。只不过魔种更高级,能将自身储存的力量,供给全新宿体。” “魔种和我丹田内的魔力相比,孰强孰弱?” 布赫坦诚回道:“魔种的力量有极限,而你丹田内存在的魔力更像是源泉,没有任何上限。如果不是你的身份摆在这儿,我甚至会怀疑你就是赋予我和家师魔种的男人。” 牧云拥有时空柱的力量,能够窥探到部分时空间奥秘。 布赫说的话有可能发生,只是他想不到任何潜在理由。 “为何你会这么觉得?” “只是一种感觉。” “不,一定有某种理由。”牧云坚持询问。 布赫妥协地垂下眼眸,说道:“好吧。大汗阳寿未尽,但身中魔毒,本该魂归九泉。可寿数已终的家师,在危机关头提供治疗方法,保全了大汗的性命。或许,你是想救大汗。” 牧云本就混乱的思维,在布赫添加进时空间后,变得更加没有头绪。 他无意识地转着手中的杯子,意识到光凭他自己,绝对没办法搞定这件事。 水云间外等候的同伴,或许能找出答案。 第191章 一物降一物 牧云离开水云间时,布赫耸人听闻的语气,使得他又站住了脚。 “我看到了,你身体周围有死气!” 牧云回过身,只见布赫的眼眸变成了深灰色。瞳仁为圆形,四周分布三角形小黑点。 黑三角顺时针旋转,增添了几许诡异氛围。 “什么?” “你身体周围有层死气。” 牧云第一时间想起寿数逆增长的特性,继而又觉得不太可能。 他还余下几十年寿元,理应不会出现濒死特征。 凝聚灵识感应,惊愕地发现寿数缩减到只有半年。 眉头不自觉皱了起来。 病情总是出现反复,任谁心里都会感到别扭。尤其是以长生为目标的牧云,寿数总维持在百年以内,着实心中难安。 牧云问道:“巫医可以看清我的寿元?” “天机不可泄露。”布赫的语气依然神秘兮兮,使人猜不透他的心思。 时空间维度变化,牧云再也看不见布赫。 脚底下是倒映天际云的湖面,施展灵术,方才维持住身形。 圣心菩萨慧眼独具,无需询问,已知水云间中发生了何事。 黄羽也是远古神兽种,第一时间察觉到牧云气息与进水云间前有巨大差异。 “你去水底下改造了身体?” 他的话,不像是玩笑。 圣心菩萨低眉垂目,并不对此发表意见。 无尘尊者手捻佛珠,同样不为所动。 锦玉阻止黄羽继续吃湖里的鱼,和后者闹了点不愉快。看到焕然一新的牧云,注意力很快被转移,忘却坏心情,饶有兴致地看向牧云。 熟悉感来自哪里,她至今没能搞清楚。 龙华公主的反应与众不同。 她的眼神中闪过一丝若有若无的担忧,虽然稍纵即逝,还是很难逃过在场众人的灵识。 牧云得知新的龟甲卦象,再看向龙华公主,心中有一丝异样感觉。 不同于对云瑶的一见钟情,而是朦胧而又依恋的温情。 他们在汉王之乱中同处一个阵营,做了许多不为人知的事。尽管没有真正经历生死险境,也有同生共死的错觉。 远处观望的锦玉,曾在白马寺和万妖山陪同牧云出生入死。 她的情意和付出,牧云损失第二个灵根也无以为报。 至于垂首站立的圣心菩萨,只是红尘过往,却终生难以忘怀。 十年尘缘,没齿不忘。 牧云脸上绽出笑容,没有丝毫隐瞒,将水云间里发生的事一五一十讲了一遍。 “你为何要拿自己的生命冒险?”龙华公主皱起了眉头。 她很少在牧云面前有这般反应。 “布赫是巫医,我确信他没有歹意。” “还有呢?”龙华公主气场全开,压制不住的怒意,在眼神中熊熊燃烧。 “如果我不答应交易,恐怕很难从水云间出来。” “你忘了我们还在外面?”龙华公主直视牧云,怒意涌现,很快又移开了视线。 她还是无法长时间和牧云对视。 黄羽认识牧云日久,笑道:“公主殿下想来是不了解牧云,他准是看上那颗凤凰胆,才会和那个怪异的巫医做交易。如果他不愿意,尽可以杀了他,然后再想办法向咱们求助,帮他离开水云间。” “你呀,真是让人不省心。”龙华公主长出一口气。 她是个铁血手腕的军人,可面对牧云,终究是女儿心肠占据上风。 或许正是牧云不为外物所影响的坚定,深深吸引着她。可这种坚定,有时又会变成固执,甚至可以叫做一意孤行。 可这就是牧云,全天下独一无二的男人。 锦玉站在人群远处,问道:“既然牧先生安然从水云间出来,咱们也该回大汗行宫了。” “你在这儿玩腻了?” 万妖山的记忆或许会因灵根的重生而丧失,当时的旧人,却不会轻易遗忘那段经历。 锦玉是龙,下意识保护湖里的水族,实属寻常本能。 黄羽和锦玉种族不同而带来的分歧,不过是过眼云烟,很快就会过去。 锦玉没有万妖山之行的记忆做铺垫,对略显冒失的黄羽敬而远之。 她此刻最熟悉的人是龙华公主,下意识看向的人,却是站在公主对面的牧云。 牧云的眼睛很明亮,可以看出眼神中似有若无的困惑,但依然可以给人以安定感。 “这里的事都过去了,不要再打扰布赫巫医。” 牧云心中仍存有疑惑,面对诸多好友,还是要权且放到一边。 湖边显然不是商量大事的所在,先行返回大汗行宫,也能压制龙华公主的火气。 再怎么说她也是位高权重的上位者,自有尊贵之人的威严。 布赫巫医的行为,显然越过了龙华公主的底线。 只有牧云能够劝解,使她放过一心只有秘药的巫医布赫。 圣心菩萨让众人将手搭在旁人肩头,围成一个圈,施展自行创造的仙法,带诸人回到大汗行宫五里以外的地方。 许烨正在此处等候。 “看来牧先生又度过了一个劫难。”他说的话,无异于昭示未来。 附近没有寻常世人,泄露天机,也不会招惹天怒。 “牧云道心复摇动,心中存着些许困惑。他已听惯了禅经,也该晓得些自然至理,就有劳许施主了。”圣心菩萨单手合十,将牧云嘱托给许烨。 许烨回礼道:“无量天尊,贫道定当尽全力为牧先生解惑。” 龙华公主想返回大汗行宫。 牧云生怕她会找布赫巫医的麻烦,将其留在身边。 “你也是修仙者,听听道德经,对你的修行有好处。” 龙华公主是人杰,自然明白牧云用意。 她看向牧云坚定的眼神,知他绝不会同意惩治布赫巫医,只好打消了这个念头。 众人中佛门弟子居多,很少听到道家经卷。 许烨是上京城神机营将军,深得蜀山真传,对天地万物有着截然不同的见解。 他们围坐在草原上,悉皆保持安静。 许烨环视一周,明白听他讲道家经文的都是大才。若是讲得不好,不仅会跌份,还会丢了蜀山的颜面。 召出个拂尘,搭在臂弯之上。 先找到出尘感,再讲解道法自然。 牧云正襟危坐,以学徒之心,准备聆听许烨对悟道求长生的见解。 若能从中汲取养分,自然是再好不过。 第192章 达格的秘密 道法自然。 道德经中所载,道家修炼需知行合一。 昆仑定下道门准绳,蓬莱超凡出世,而蜀山以出尘之心,行入世之事。 三大仙山的功能,数亿年未曾产生过太大变迁。 神机营在人界的地位,甚至远超在修仙界的声望。 以知行合一为标准判断,在场诸人皆可达标。唯独牧云践行太过,理论却相当匮乏。 之所以多次误入歧途,皆出自于此。 蜀山信奉的是泾渭分明,在黑与白之间,理应有条明显的界线。 正道之人不可逾越,沾染妖魔邪道。 反之亦然。 牧云身处晦暗不明的灰色地带,与蜀山的宗旨背道而驰。 许烨讲完道德经和蜀山宗门律令,看出牧云心中的疑惑不增反减。话锋一转,说道:“世间不独有出世修行者,也不只是蜀山一个宗派。容许百花齐放,方为玲珑世界。” “玉虚子曾传授在下太极乾坤诀。在始祖凤凰胆吸收精血和生命元气时,按照此法诀的呼吸吐纳,将正气与邪气界分成太极图。道长可知何故如此?” “力量为你所用与被力量所挟制有本质区别。既然太极乾坤诀助道友稳住无限的力量,于你而言,便是利好。” “难道没有更加实质的建议?” “你曾见过仙人。上仙的话已经道破玄机,非我不想助,实是爱莫能助。” 尽管许烨是上京城里居住的将军,管的也是妖魔。 人间俗世,却不在蜀山管辖范围之内,自然也不归他管。 其中有别于修仙界的门道,许烨看得清楚,却不敢沾身。 他背后是整个蜀山。惹到不该惹的人,背上莫须有的骂名,连师门都得连累进去。 灵泉宗小门小派,因不起眼而逃过一劫。 蜀山树大招风,可没那么幸运。 牧国的白天仍不够长,坐了一阵,日头已渐西沉。 哲远骑着一匹白马,带着车队,根据巡逻骑兵线报,来寻坐而论道的诸位大贤。 圣心菩萨和龙华公主同坐龙凤辇,以王室礼仪待之。 两个女人的话题,又是围绕牧云展开。 慧眼辨识过去未来,换上凤凰胆心脏,牧云等同于迎来新生。过往逝去的尘缘,因命格改变而重新启航。 龙凤辇中的女子,就是漫漫长河中牧云的命定道侣。 这一次,圣心菩萨没有叮嘱龙华公主。 既为命定道侣,就有独属于他们的相处之道。外人随意提供建议,反而会影响个中关系。 龙华公主感知不到圣心菩萨的心事,耳中听着车轮在潮湿草地上行进的细微声响。 五里路并不长,不一会就到了大汗行宫。 王宫御厨和吉雅等人已备好丰盛宴席。 牧云翻身下马,灵识捕捉到一股煞气,心下吃了一惊。赶忙施展遁术,进入存放大汗和三王子的正殿。 一道黑影从地面溜走,只给牧云留下匆匆一瞥。 辨不出身份。 卫兵感知到正殿里的动静,带着兵器闯进来,看到牧云的高大背影。 巴雅尔酋长大声喊道:“什么人,胆敢私闯正殿!” 牧云听到熟悉声音,回转头看向巴雅尔酋长。 只见他的双眼中满是惊怖,伸出宽大手掌,食指点戳牧云身后。 灵识比视线更先反应过来,瞬发巨岩阙,厚土壁障挡住了魔化大汗和三王子的利爪攻击。 他们的身高增长了几尺,全身密布深青色鳞甲,猩红双眼和尖利獠牙在灯烛映照下反射出危险的光芒。 “快走!” 牧云感知到二人的危险程度,急忙喝令卫兵撤出正殿。 巨岩阙的石壁出现裂痕。 碎石顺着遍布鳞甲的身体滑落,没能留下丝毫印记。 巴雅尔酋长战斗经验极其丰富,嗅到了正殿中的危险气息。大声号令卫兵撤离。 三王子的速度提升到了不可思议的程度,黑影一闪,已经来到后排卫兵身后。四肢攀附住卫兵,张开獠牙大口,撕咬卫兵脖颈。 鲜血溢出,继而被三王子吮吸进肚腹。 大汗用防御力极强的身体,拖住了想要支援的牧云。 牧云体表出现赤红色焰火,附加太上金符,用八卦明火和凤凰赤焰逼退了像牛皮糖般粘在身旁的魔化大汗。 一道金色透明圆镜,将趴在卫兵肩头的魔化三王子弹开。 圣心菩萨右手被粉色光芒萦绕,拂过伤口,拔除了三王子獠牙附带的魔毒。继而封住血脉,将昏过去的卫兵送到许烨身前。 许烨双手展开太极图,阻挡住三王子喷吐出的魔化吐息。 牧云调出阵法罗盘,罩住正殿,压制住两人的力量。 临行前,他用法阵保护了正殿,并且有卫兵严加看管,却还是被入侵者潜入,在大汗和三王子体内投注魔种。 自然而然就会联想起五毒柱。 辰星人是至高的秩序之主,不会随意干涉人间事。加之对方目标明确,很难不怀疑是相熟之人所为。 圣心菩萨封印住了大汗和三王子体内的魔力,放回床榻之上。 龙华公主取出一件金钟法宝,渡入真气,使其扩展开来。 金色光辉从钟顶向下,呈环形罩住两个陷入昏迷的王族成员。 经过一番折腾,无论是否辟谷,都察觉不到腹中饥饿。 巴雅尔酋长下令兵士抬走了昏迷不醒的卫兵,凑过来问道:“看来那个魔族就潜伏在猎族群落之中,趁各位仙师不在,破掉了法阵防护,对汗王和三王子动了手脚。” “你觉得会是谁?”牧云问巴雅尔酋长。 若论对猎族秘辛的了解,十个修仙者在不使用占卜术的情况下,也未必及得上巴雅尔酋长。 “我原本怀疑毕力格巫医,如今他已魂归天际,没法再怀疑到他头上。” “布赫巫医呢?” “他刚继任不久,知之甚少。” 达格派近侍来正殿,探听发生了何事。 巴雅尔酋长一五一十讲述一遍。 近侍听完吃惊不小,急忙原路返回,将正殿里发生的事禀报给代理汗王达格。 达格匆匆走到正殿,和依旧等候着的诸位修仙者会合。 阿古拉大汗和格日乐王子处于昏睡状态,体表的鳞甲已然褪去。只是脸部尚余留些许裂纹,观之令人揪心。 圣心菩萨宽慰达格:“你的父汗和王弟已无大碍,由许施主在此看守,汝等可先去填饱肚子。” 牧云在水云间只喝了点奶茶充饥,对他的体魄来说聊胜于无。 腹中空荡,经圣心菩萨一提,不合时宜地发出咕咕声。 达格将父汗和王弟托付给许烨,带几个尚未辟谷的修仙者,前往王族进膳的偏殿。 牧云的变化,不只是修仙者有感知,连寻常人也能发现细微不同。 “牧先生,你体内的能量缘何消失不见?现在看起来……”达格一时间想不出合适的词汇。 “更像个普通人。”同坐上首的龙华公主接了话茬。 “对,”达格点头应和,“你们在湖边经历了什么事?” 龙华公主不顾牧云阻拦,将水云间里发生的事简略讲述一遍。 达格挠着头发,不好意思地说道:“巫医并不受大汗行宫管辖,属于合作关系。他们的古怪行为我早有耳闻,没成想施展在了牧先生身上。” “他们的能力果真如此神奇?”龙华公主接触过夏国御医,论神秘程度,远不及猎族巫医。 达格回忆起小时候的一件事。 他曾进入过黑风谷,右臂被食人花撕开了皮肉。 在大妖来临前,达格抽出靴子中的匕首,选择自断一臂,将其投喂给食人花,强撑着跑出了黑风谷。 达格的故事版本,和巴图所讲述的黑风谷有所不同。 民间传言,没有猎族百姓能从谷中活着回来。 牧云是第一人。 假如达格讲述的为真实,足以说明黑风谷曾有人进去过。 至于为何传成令人匪夷所思的地步,背后定然有不为人知的隐情。 达格只见到了食人花,没有吸入致幻花粉。 他离开黑风谷以后,恰好遇着乌布。 乌布一见达格王子浑身是血的走在草原上,着实吃了一惊。骑马驮他到水云间,拜托毕力格巫医诊治。 毕力格巫医用皮肉组织培养出了另一条手臂,帮达格接好。 新手臂拥有无穷的力量,弯弓搭箭,甚至可以射到九天之上的玄鸟。 当然,受限于视野,他从没有成功射中过。 牧云和龙华公主交换了一下眼神。 他们尽量保持平静,询问达格是否有过记忆真空期。 “偶尔会有。”达格并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如实回答。 “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达格皱眉思索,说道:“可能是从黑风谷出来以后,但又不是很确定。这段记忆在脑海中很模糊。” 两次都出现了乌布。 究竟是巧合,还是幕后黑手的巧妙布局。 牧云并不清楚。 圣心菩萨走进偏殿,恭声请求达格撩开袖子。 他更换过的左臂上有条黑线。 黑线似曾相识。 牧云撸起袖子,展示给在场众人看。 他曾喝下毕力格巫医所赠的紫色秘药,黑色线条逐渐向心脉处移动。 受到凤凰胆保护,黑雾般的毒素接近胸口,便会被凤凰赤焰炙烤成虚无。 布赫救了他的性命。 这是只要有眼睛就不难发现的事实。 第193章 瞬息万变 大脑是灵识的载体。 这个信息仅对玲珑世界寻常的生物有效。 某些特殊妖族的大脑,并不生长在头部。 布赫巫医被召唤到大汗行宫,对达格和牧云的手臂进行检查。 “可以肯定的是,他们二人都中了某种慢性毒素。” “这么说来,下毒的人无疑就是死去的毕力格了。”达格王子很容易得出了结论。 巫医之间有师承关系,但并没有太多私人情谊。 布赫巫医没有替前任辩解,选择置身事外,对此不作评论。 明哲保身并没有错。 只是他晦暗不明的态度,始终令人生疑。 布赫巫医究竟了解多少内幕,成了萦绕在众人心头的疑云。 达格王子有仁德之名,对猎族百姓和巫医都是极为爱护。 如今恰好处于多事之秋,他的这一套就显得不合时宜。 龙华公主并不想僭越,在牧国境内使用她的那套手腕。只不过已经带了白兰来,加上之前牧云在水云间的遭遇,自然不会轻易放过布赫巫医。 捎信的人是黄羽,理由是请去喝茶。 布赫巫医貌似神经大条,其实心思比谁都细腻。 他看准了龙华公主的性格,也知这位女中豪杰的手段。动牧云的那刻开始,就做好了承受风暴的准备。 龙华公主终究是上国皇族,居住在空出来的狩猎行宫。数十个侍女服侍,排场和规格都做到了极致。 布赫巫医表情平静。 黄羽带他到行宫门口,便自行回了众人居住的偏房。 巴图半个时辰前邀牧云出去打猎,因此并不在狩猎行宫。 春季是受严寒天气和缺少粮食迫害的动物,休养生息的季节。按理来说不应该展开狩猎行动。 牧云越了解龙华公主,越明白她的独到之处。 有些时候,他怀着些妇人之仁,把难办的事交给她处理,反而更为妥当。 巴图本以为借着打猎的幌子,让牧云不去狩猎野兽很难。 没想到牧云提议赛马,而不是比试箭法,着实令不善言辞的巴图省去许多麻烦。 狩猎行宫。 龙华公主北边坐在上首。 布赫巫医垂首立在下首回话。 除二人外,营帐里看似并无旁人。 布赫巫医心中知晓,有人在暗处密切监视。 “你既知牧先生是何许人也,哪来的胆子取走他的心脏?”龙华公主仍对此事耿耿于怀。 “这对您来说,是件天大的好事。”布赫巫医抬头看向英武不凡的龙华公主。 近距离看到男装扮相的龙华公主,方知俊朗二字所指何意。 如若不是她的女子特征太过明显以及显赫身份昭示,光凭脸蛋,可是分辨不出雌雄。 “胡说八道!”龙华公主怒拍座椅扶手,剑眉倒竖,怒目圆睁。 布赫巫医不慌不忙道:“久闻公主乃是修仙之人,想必精通易经八卦。在此之前,恐怕不止一次算过和牧先生之间的缘分。” 龙华公主被说中女儿心事,却并未有半分动摇。 这是她多年来练就的城府。即便泰山崩于前,面色也不会改。 布赫巫医有双极为特殊的眼睛,能透过表象,看穿人的内心。 龙华公主的真实想法,就像隐藏在毛玻璃后边的倒影,总也看不真切,所以他也搞不清楚怒火究竟有没有消失。 只能凭着感觉,淌着浑水往前走。 “缘分天定,岂是人力所能转移?” “寻常之法必然行不通,可是换了个命格,或者换个更准确的说辞。死而复生之后,难道也没有可能?”布赫巫医又换上以往的神秘语气。 龙华公主很确定,她不喜欢布赫巫医。 可是她喜欢布赫巫医的话,也喜欢她看到的占卜结果。 心情不复被怒气影响,也就能保持中立视角,看待近来发生的事。 尽管换心显得有点无厘头,但和黑风谷、牧国王族的遭遇之间并无直接联系。 若说有关联,也就是都和牧云有关。 无论如何,也不太可能扯到布赫巫医身上。 布赫巫医从狩猎行宫中全身而退,对里边发生的事三缄其口。 他心里清楚,龙华公主让一个人从玲珑世界消失易如反掌。纵然是龟缩在水云间,也难保绝对安全。 最好的选择就是不与她站在对立面,自然可保无虞。 黄羽带布赫巫医进营帐,又目送他离开。 知是与牧云有关,又不清楚究竟发生了何事。 好奇心就像随时可能爆炸的气球,扰得他坐立难安。 牧云回狩猎行宫的第一时间,黄羽就急不可耐地找他攀谈,想问出龙华公主的心思。 “我和巴图大哥跑马兜风,可不知这行宫里发生了什么事。你一直在这,应该是我问你才对。” 巴图只是受吉雅所托,并不知道此事的始终。 他认为最好的应对方式,就是尽量不要讲话,以免招惹不必要的麻烦。 夏国和牧国停战交好,对两国普通百姓都是一件大好事。 巴图可不想战火再度重燃。 牧云看出了巴图的窘迫,谢过巴图,先行打发他回家。 黄羽被牧云一套车轱辘话卷进去,最终也没问出个所以然,不得已放出狠话:“牧云,你知道贫僧的脾气。认准的事,就是掘地三尺也得挖出个真相。” 牧云只好带着黄羽进入修缮过的偌大营帐,探问审讯布赫巫医的结果。 龙华公主过滤掉有用信息,其余的便显得无关紧要。 黄羽摊开双手:“我就说嘛。他要是知道点啥,白兰准能审出来!” “你怎么知道的?”龙华公主看向黄羽。 黄羽自知语失,急忙掩住了口鼻。 牧云及时出来打圆场:“你有点累了,先回去休息吧。” 黄羽也不顾自己精力无限的事实,见个台阶就下:“对。昨晚没休息好,今天都出现幻觉了。告辞。” 龙华公主望着黄羽远去的背影,低声道:“看来白兰是动了凡心。” “如果真有缘分,倒不如玉成好事。金翅大鹏和凤凰,没准能生出个怪物。” 龙华公主白了牧云一眼。 只有娇嗔,没有怒意。 牧云这才发觉,行宫中只余下他二人。 想起临出水云间时用远古龟甲占卜的卦象,脸颊不自觉飘上一抹绯红,甚至连营帐中的气温似乎都凭空增长了几度。 龙华公主见牧云如此反应,难以保持本心,俏脸也像是映山红。 第194章 水落石出 铜钱分正反两面。 正面用小篆雕刻“官银署造”四个字,反面是铸造期间的夏国年号。 占卜用的铜钱,大多是几百年前传下来的物件,经过远古龟甲的浸润,焕发着不一样的光泽。 牧云并没有告知锦玉那段不可能忘却的过往,可是通过龟甲占卜,却也看不清未来。 这是极为罕见的现象。 先天十六卦暗合天地至理,涵盖宇宙八荒,算尽天下万事。唯独算不出一段儿女情长,又岂能不令人生疑? 这件事属于隐秘,牧云没有说给旁人听。 牧云邀请的援军来到草原已过了半月,黑风谷依然风平浪静。 白兰拥有和布赫巫医类似的能力,甚至还要更强劲一些。仅是通过对话,就能判断出某件事的来龙去脉。 经过多番盘查,猎族所有有嫌疑的人,几乎都被排除在外。 龙华公主经历过极短暂的情绪波澜,早已恢复了往日的镇定和智慧。 她怀疑过牧云。 只是没像以往那样让白兰调查他。 白兰清楚其中厉害,不敢惊动了牧云,而是转道先行前往大汗云宫,谎称黄羽身体抱恙,邀请布赫巫医出诊。 布赫巫医第一次直面了和他能力相当的人。 “我负责提问,你负责回答。凤凰胆是否会吸收人的生命元气?” 布赫巫医看到白兰的双眼,便知一切谎言都是徒劳:“不会。” “达格王子和牧先生手臂里的黑色毒素,是不是同一种东西?” “是。” “这种毒和死去的毕力格巫医是否有关?” “没有。” “牧先生说过,毕力格巫医在请他使用招魂幡前,曾服下过一剂紫色汤药。” “那是猎族古方,对身体无害。” “毒素从何而来?” “你真的想知道真相?”布赫巫医脸上现出神秘的笑容,说道,“那个菩萨了解一切,却没有告诉你们。或许不清不楚,对你最有利。” 白兰也不喜欢神秘兮兮的布赫巫医,凝眉道:“你只需要回答我的问题,其余的不必考虑。” “请问。” “毒素从何而来?”白兰又问了一遍。 “毒素的一部分来自于黑风谷,本来是处于沉寂的死物状态,接触到了魔族的强悍力量,才重新焕发出了生命力。” 白兰无视了布赫巫医挑衅般的眼神,接着问道:“它的效果是什么?” 布赫巫医做了个丢下某个物件的动作,嘴角一挑,笑道:“在人的血脉里加入点魔族的力量。” 白兰的情报极其详尽,而且还有过人头脑支撑,很快将整件事串联起来。 所有的线索指向了同一个人。 尽管不可置信,结论就是如此。 元凶不是旁人,正是邀请他们来到草原的牧云。 白兰一时间大脑有些空白。她不知还要不要调查,以及这件事究竟埋藏着多么大的隐患。 “查下去。” 正在彷徨之际,白兰感知到了龙华公主的心意。 “牧先生为何要做这种事?以他的身份,完全没有动机这样做。” “你说得对。牧先生并不是主动去做,但他体内的魔力就像是最厉害的瘟疫。他很了不起,征服了它们,可不代表普通人就不会受到影响。” “你的意思是?” “年节摔跤表演的决赛场,乌布就是受到牧先生体内力量操控,才会展现出最本真的一面。狼子野心,得意忘形,但那些都深藏在内心深处。” “你还知道些什么?” “我救了牧先生。” “什么时候?” “他修炼的功法很有趣,无法主动汲取天地灵气,全靠行善积德换取寿元。无意中做的那些错事,折损了他的全部寿元。”布赫巫医语气不再神秘,“我帮他更换心脏,让他具备了和你一样浴火重生的能力。” “可牧先生……” “水云间里的时空间归我掌控。重生的过程感官只有一次呼吸那么短,他没有察觉,你们自然不会发现。” “你明知他无意中害了人,为何还要帮他?” “为了更大的良善。” 白兰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布赫巫医:“你究竟是什么人?” “我是个好人,只是多了点灵智罢了。” 白兰已经搞清楚事件真因,不再有疑问,转而警告道:“有时候知道的太多,未必是件好事。” “老夫自然明白。”布赫巫医笑道,“牧先生请命封了夏国青楼,可公子哥们不会就此收手。他们会私下购买民女,玩起来更加不知廉耻。” “你何以知道这些事?” “我有一双和你差不多的眼睛。你能看到的,我也能看到。只是我从一开始就怀疑牧云,你们习惯性地忽略了他。”布赫巫医又恢复了平日的语调,“他是个有趣的人,很有趣的人。” “这件事,你不要向任何人提起。否则的话,难保会发生什么事。” “这件事可由不得老夫,全凭你们的心意。” 白兰并没有否认,亲自送布赫巫医出了结界。 她是受过龙华公主救命之恩,又与她签订过契约的神鸟。不愿见她的反应,展开信笺,想要将审讯结果派送给龙华公主。 转念一想,毕竟事关重大,担心中途被拦截。 化作一团火焰,进入了龙华公主居住的行宫。 龙华公主坐在上首,一半脸庞隐藏在暗处,表情平静,看不出丁点内心想法。 “结果如何?”龙华公主似乎在问无关紧要的天气,语调稀松平常。 “查清楚了。” “讲。” “近来发生的事,都是牧先生体内魔力无意间诱发的结果。” 龙华公主站起身,显得格外高大。 她背着手走到明亮处,有神的双眼盯着白兰。似乎有很多话要讲,却一个字都没有说出口。 白兰垂首侍立。 “我都听到了。”一个清朗的男声响起。 牧云从屏风后转出来,面上有些苦涩。 白兰毕竟是将军,纵使内心惊讶,表面也能做到不动声色。 “布赫巫医说的是真的吗?取消青楼制,不过就是一厢情愿,最终还是会败给那些纨绔子弟?”牧云看向龙华公主。 龙华公主以最温和的语气回道:“身为上位者,要士子们绝对服从,必须得施加恐怖手段。这不是你我想看到的局面。况且根源也不在青楼,而在于阶级尊卑。勉强矫正,终究是治标不治本。” 牧云听了龙华公主的话,情知她比自己考虑得更周全。 其实功德经没有给他大量寿元,答案已经显而易见。只是那时候还心存侥幸,以为是个偶然。 好消息是功德经不会出错。 坏消息是封禁青楼制,除了招致骂名以外,没有带来理想的效果。 卖女儿的还会卖女儿。 拐卖妇女的还会干这种见不得人的勾当。 只有国富民强,才能尽量减少这种事情发生的概率。 这种庙堂大事,都得交由人皇萧熙去处理。 牧云眼下惹了大麻烦,可没功夫为这件事瞎操心。 无论是出于有心,还是无意为之。从结果来看,经五毒柱催化的觉醒魔力,间接害了阿古拉大汗和格日乐王子。 毕力格巫医的魔力均衡被打破,死期提前来临。 黑风谷里的群妖,如今又是哪般光景? 龙华公主看出了牧云心中的挣扎,当机立断道:“我去见达格王子,把整件事解释给他。你速去黑风谷,确认那里是否有异常。” “公主殿下,我呢?”白兰问。 “你,原地待命。” “是!” 白兰站得笔直,目送牧云和龙华公主急匆匆离开了营帐。 牧云刚上马,就见振着双翼的黄羽飞来。 黄羽面色苍白地说:“锦玉不见了!” 牧云勒马问道:“她去哪儿了?” “自从来草原后,她就变得怪怪的,很少和旁人沟通。我也不知道她会去哪。” 牧云想起锦玉晦暗不明的卦象,心里猛的一沉。 他来不及打招呼,遁到了黄羽脊背之上:“黑风谷,要快!” 黄羽听出牧云的声音变了调,知道情况可能不太对。当即能力全开,呼吸之间,来到一夜间仿佛换了个天地的黑风谷。 牧云看到映入眼帘的场景,不禁倒吸一口凉气。 第195章 罪魁祸首 黑风谷的地面发生了异变。 黑紫色的粘稠液体覆盖地表,吞噬了一切活物。 妖族气息变得更接近于纯粹的邪恶,不再有教授牧云魔化妖力时的友善。 变故发生在极短时间内,好似没有征兆,也就来不及反应。 黄羽的神兽本能提示他,黑紫色的粘液有着极强的腐蚀性,即便是他们兽化般的身体也难以承受。解除幻化,恢复本体形态,驮着牧云悬停在半空。 牧云凝神感应,在邪恶中找到了熟悉而又陌生的气息。 他想过魔族可能会利用身边人,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对方会在三个女子中选择看起来和他关系最疏远的锦玉。 锦玉的鳞片变成了与地面相同的黑紫色,从山头飞到半空,停在金翅大鹏不远处。 “牧云,你究竟把本小姐当成什么人了?”它的声音在黑风谷上空回响不绝。 妖王火衣没有任何反应。 除非他们处于同一阵营,否则就是已遭毒害。 “你是我的伙伴。”牧云诚挚回答。 “原来,我只是你的伙伴。” 锦玉在半空中躁动地盘旋。 五爪巨龙裹挟的风雷,都变成了黑紫色。 牧云感受到了锦玉体内的魔力,不是像五毒柱那样的力量源泉,而是由某个具备灵识的生命体提供。 换言之,有人夺舍了锦玉。 牧云想用缓兵之计,趁机降伏锦玉,再另寻时机驱除寄身在她体内的魔物。 只可惜,心里的想法被对方轻易看穿。 “你不要心存幻想!”锦玉冷笑道,“他给了我超乎寻常的力量,凭你这蝼蚁般的实力,根本奈何不了我。赶紧走吧,走的越远越好。本小姐再也不想见到你!” “玉儿,不要听信魔族的胡言乱语,现在回头还来得及!” “我意已决,不会再更改了。” “你没有想过你的母亲吗?” 锦玉身子顿了顿,接着道:“如果你见到她,就说我成了魔,再也回不去了。” “不,还有机会。圣心菩萨懂世间最神奇的医术,一定能再度治好你。” 一个阴冷的,不属于锦玉的男声响起:“牧云,你太天真了。本魔的能力,岂是如此轻易就能化解的?” “你是谁?”牧云的语气瞬间变得冰冷,杀气滔天而起。 锦玉幻化成人形,样貌看起来和往常一样,只是双眼没了眼白,说话的声音也变了腔调。 “本魔就是心魔。只要对手进入了情绪陷阱,就会中夺舍之术,两个灵魂绑定在一起。一荣俱荣,一损俱损。”锦玉的说话声一半有往日感觉,另一半是方才听过的男声,“你想救锦玉,就不得不留着我。想杀了我,你就必须杀了锦玉。” 黄羽听不见锦玉的话,知她在用传音。但看她状态不对劲,生怕她会蛊惑牧云。 遂传音道:“牧云,你是主心骨。无论发生什么事,一定要稳住。” 牧云和旁人在一起时,大抵是冲锋陷阵的主力,而且是团队的风向标。 如今事关锦玉,他早已方寸大乱,难以下决断。 黑紫色粘液逐渐向谷口附近蔓延。 圣心菩萨悄然而至。 右手中托着一朵莲花,轻轻送出去,化作金色能量,断开黑风谷和牧国草原的连接。 “你也来了?”锦玉又回归了原本的声线。 “锦施主,你还未曾完全迷失。只要你肯放下怨妒,贫僧可助你脱离苦海。” “少在那儿假仁假义。若不是你的存在,我和萧凰何至于真心付于流水。你才是罪魁祸首。” 黄羽生怕会说错话,已经不敢言语。 牧云急忙说道:“玉儿,你也明白喜欢一个人是身不由己的事。这件事和菩萨无关。” “我就知道你会护着她。”锦玉看向牧云,眼神冰冷中带着几分眷恋,“我和她之间,你只能选一个。你会选谁?” 牧云无法回答。 他不能骗自己,也不能骗锦玉。 “我就知道会是这个结果。你对她的心,从来都没有变过。”说完,锦玉发出一阵狂笑。 在空旷的山谷中,回响出了几分寂寥。 黄羽急得给牧云传音道:“你不能回答‘全都要’吗?” 牧云话到嘴边,发现自己说不出口。 他不会亵渎圣心菩萨。 “玉儿,情爱只不过是修行路上的风景。切莫因一时念想而误入歧途。”牧云始终想靠诚心挽救锦玉。 圣心菩萨道:“牧施主,跟你对话的是心魔,而不是锦施主。” “锦玉的意识应该还有所保留。” “龙族贪财好色是种族天赋,被心魔夺舍,绝无回转余地。”圣心菩萨不得不将残酷的现实告知牧云。 “菩萨,你为何不……”牧云欲言又止。 他没理由责备圣心菩萨。 “天命难违,善哉善哉。” “你这和尚好生碍事,竟敢打搅本魔找乐子。今儿就拿你开刀,为魔族行动祭旗。” “只要施主有本事,尽可以来取。” 牧云明白圣心菩萨的手段,别说是魔化龙族,就是施展洪荒诛仙阵,都没有稳赢的把握。 他不想轻易放弃锦玉,急忙说道:“菩萨,这是锦玉与我之间的恩怨,也该由我们了结。” “你可不是我的对手。”锦玉的眼神中略带轻蔑。 他感知到了五毒柱力量的第一刻,吓得龟缩在黑风谷不敢行动。及至确认牧云连极恶柱力量外溢都没有发现,才意识到拥有无穷力量的是个无法掌控全部的毛头小子。 瞧不上实力弱小者是魔族的通病。 正如人类社会中的等级尊卑,在魔族黑暗世界,早已成了根深蒂固的潜规则。 牧云并不在意锦玉轻蔑的语气。 “你说菩萨是一切的根源,其实不对。造成如今这种局面的人是我,我才是罪魁祸首。” “你想怎么做,以死谢罪?” “如果能换回你的性命,我愿意去死。” 锦玉的轻蔑变得更加明显:“愚蠢的人类!你只有一个选择。不,是两个。选择我,臭和尚,还是躲在远方的萧凰?” 龙华公主听见了全部对话。 她明白这种决定应由三人自己来做,而不是用来刁难牧云。 只是她也清楚,以牧云的性格,绝不会坐视不理。 第196章 魔力全开 所有人都会盼望事情朝着最好的方向发展。 现实之所以是现实,就是它不以人的祈愿为转移,静默无声地推进世间事。 王朝兴衰,沧海桑田;荣华富贵,家道中落。 最终构成了一句话——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 牧云从心底里希望锦玉能够活下去,可他体内拥有五毒柱的力量,对魔族本能有所了解。 心魔看穿了他的心思。 纵然无法杀掉更多的人,至少被夺舍的锦玉,绝对无法逃出生天。 这个噩梦曾在万妖山做过一次,好在只是虚惊一场。如今光景不同,梦境终究即将变为真实。 牧云没有责备龙华公主把锦玉从青峰山带到了上京城,而是自责没有更早告诉她那段过往。无论她听了会如何反应,当初都不应该逃避。 眼下情势已是如此,再多的追悔也只能徒叹奈何。 “牧云,你须知天下事并不以你为中心。”圣心菩萨庄严的声音在牧云灵识之海中响起,“无论是萧施主,亦或是锦施主,她们来北国草原不单单是为救你,也是为了消除魔族隐患。” “事到如今,理想主义不再有容身之处。唯有战胜此间的邪恶,方能夺回惨遭夺舍的锦施主。大敌当前,你必须早做决断。” 牧云闻言,心中的惶惑一扫而空。 他执行危险任务时,向来习惯把生死置之度外。为了达到目的,不惜上刀山下火海。 如果真是他的女人,为天下苍生而赴死,也算是死得其所。 牧云想通了这一点,紧锁的眉头逐渐舒展开来。 他站在黄羽摇摆不定的脊背上,施展扩音术,对着远处天际的心魔呐喊:“玉儿,发生过的事永远都无法抹去。你也是我永世难忘的女人!” 锦玉虚空回身,嘴角挑起一抹诡异的弧度,声调粗哑地回道:“现在才说,可是有点太迟了。若是早上一时三刻,她兴许还能听到。” “这就不劳一个死人操心了。” 牧云附加了梦魇柱的力量,能够深入灵魂。 此刻锦玉的三魂七魄还没有完全消散,可以听到他的呐喊。 虽然于事无补,但若能让她安心地奔赴轮回,也可以少受些苦楚。 心魔锦玉听见牧云说“死人”二字,嘴角的笑容立刻收敛,亮出獠牙,做好了万全准备。 他不仅夺舍了锦玉的身体和灵魂,也夺取了她的能力。 火云枪出现在掌握之中,闪烁着微光,周围有零星红色光点飘荡。 “连独立飞行都做不到的废物,少说大话了!”心魔锦玉枪尖指着牧云,表情仍有些许轻蔑。 牧云压根不想跟心魔多费口舌,之前按捺住杀心,不过是想挽留锦玉。如今既知她已香消玉殒,唯一的念头就是帮锦玉报仇。 “菩萨,你不要出手,我能对付他。” 牧云了解云瑶,连带着更清楚怀着慈悲心肠的圣心菩萨。 浩然正气充盈的太阿剑,出现在天地间。 牧云双眼中的眼白旋即消失,魔力气息在刹那间碾压了远处的心魔。 黑风谷中的黑色粘液就像是培养魔力的地基,蕴含着超乎想象的强大力量。虽然无法和牧云体内的五毒柱相比较,但也非常可观。 牧云束发的丝带突然崩断,长发倒竖,力量提升到了可怕的境地。 圣心菩萨护住了赶来支援的众多同伴。 龙华公主早已规划好应急预案,蜀山神机营将军和少量白虎军屯扎在北境线。 黑风谷发生异动的第一时间,龙华公主就通知了这股生力军。 眼见天空突然暗如永夜,全无半点光亮,意识到是牧云在施展什么了不得的术式。 急忙施展遁法,赶在白虎军进黑风谷前,将他们截住。 “白虎军听令,原地扎营,随时待命!”龙华公主的命令,清晰传进千名白虎军将士的耳朵里。 白虎军是龙华公主调教出来的军队,令行禁止,绝对没有半点含糊。 为首骑白毛虎王的将军勒住坐骑,其余军士同时精准反应。 急行军途中的急停,依然保持住了很好的方阵。 神机营将军们身穿黄色八卦道袍,脚踩祥云,探问浩瀚的力量来自何处。 龙华公主明知是牧云,却只说出了方位,并没有讲是何人所为。 蜀山泾渭分明的规则,早就印进了骨子里。几位高手的心理是否能够接受,还是个未知数。 黑风谷中出现了末日景象。 “你说过‘想杀了你,就得杀掉玉儿’。”牧云的声音在天地间回响,“本来还能靠这点留下狗命。玉儿已无活路,我身为他心爱的男人,有义务让你去黄泉路上给她当牛做马。” 心魔锦玉化作一团黑烟,想要向远处逃遁。 无论怎么努力,终究也是留在原地,甚至还在向牧云的方向后退。 三千世界,囊括阴暗诡谲的阿修罗。 地面的黑紫色粘液倒悬,天际的风化作足以令人粉身碎骨的风阵,从四面八方朝被设为攻击目标的心魔锦玉而去。 牧云没想过留情,哪怕是对锦玉的肉体,因为他很清楚,丝毫的迟疑,都会导致无法剿除心魔。 想要为锦玉报仇,就不能有妇人之仁。 劲风席卷想要逃却逃不掉的心魔锦玉,在刹那之间能量爆发,将变回本体巨龙的心魔卷成了齑粉。 即便如此,他还是有机会存活。 “黄羽,到劲风下面去。” “我不会被卷进去吗?”黄羽只是幼年期,尚且只有类似灵族金丹期的修为。 强大的心魔粉身碎骨,带来的心理压力,使他对自己产生了怀疑。 他不像能扛住这种风暴冲击的样子。 “为了锦玉。” 当黄羽听到这四个字,一腔热血冲上脑门,瞬间将生死淡忘。 凭着飞行本能,顺风飞到旋涡下方。 吸引力超乎想象的大,但依靠卓绝的双翼,还是勉强保持住高度,没有受到力场牵引影响。 牧云的双手变成了一种透明的黑色,瞬间的牵引力,远超上空气旋。 心魔仿若烟雾的本体碎片,被牧云牢牢攥在手掌之中。 “不要杀我,我愿意永世为奴!”心魔的声音在灵识之海中响起。 没了桀骜,剩下的只有对死亡的恐惧。 只有忌惮死亡,才会踏入修仙界。 大蛇柱的力量涌现,瞬间吞噬掉心魔。 来不及惨叫,便已命丧九泉。 第197章 阴阳两隔 心魔不过是蝼蚁。 得到力量的同时,这则信息也传进灵识。 即便是这种级别的存在,就足以令牧云耗费掉近千张太上金符。搭配精妙绝伦的剑招奥义,方才瞬间致胜。 心魔的实力在黑暗世界排不上号,再来点更高层次的魔族,掏空了金符储备,也难以对敌。 圣心菩萨施展神通,重新拼凑出了锦玉的遗体。 牧云仿佛瞬间长大,不再冲动地想要通过黑风谷与黑暗世界的连接通道,去杀掉更多的魔族来泄愤。 他很清楚,心魔只是来探路的先锋,还会有更多的魔族降临。 在更大的威胁来临前,他得帮锦玉安排好后事。 龙族一身都是宝。 假如被别有用心的人盯上,就算是入土为安,也会被挖出来。 锦玉的魂魄大抵已经进入轮回,喝下孟婆汤,不再拥有今世记忆。 可是对于生者来说,她终究是伙伴,是照进生活的白月光,也是同生共死的红颜知己。 牧云抱着冰冷的锦玉,感受到天空中同样冰冷的雨丝。行出老远,方才意识到二人已天人永隔。 无论以后的时间长河有多么漫长,他再也遇不到那个连眼都不眨,就愿意把生命共享给他的女人。 龙华公主心中有几分歉疚。 她本想挺身而出,免得牧云和锦玉再度相遇时为情所困,从而将她从无事发生的青峰山,带到了上京城。 如果不是她,或许锦玉就不会死。 龙华公主是夏国最有权势的女人,而且妻妾成群。见惯了皇族亲眷的死,心肠早已变得比铁石还硬。 她很清楚,自己心疼的是那个在雨中茫然前行的男人。 几个时辰前,他还生龙活虎,仿佛世间永远不会出现难得倒他的事。 大雨滂沱。 遮挡住了视线。 牧云的灵识清晰感知方圆几十里的生物。 一只金色圣灵爬到了他的肩头。 这是圣心菩萨的灵根伴生兽。 它释放出温润能量,构建一个透明防护罩,将牧云和锦玉笼罩于其中。 金色粉尘般的能量萦绕于锦玉冰冷体表,附着几许真气,以免潮气侵蚀。 龙华公主实在难以忍受悲痛,试着打破沉默:“我已经传信回上京城,调材质最好的棺木过来。” 雨声很大,却不会影响到他们之间的对话。 她有点心虚,害怕牧云会突然朝她发火。这是很多年未曾出现过的情绪。 甚至连汉王萧胤想要除掉她时,也没能令心湖起多大波澜。 这种感觉截然不同,就像透过衣领吹进来的风,有点防不胜防。 或许,压根就没有抵御的方法。 她不喜欢锦玉,可终究和她缠绵过,又不可能像陌生人那样完全不当回事。 就算帝王家的人淡漠生死,此时也不适宜发表那种言论。 “除了棺木,叫人准备一身绣金丝儿的凤冠霞帔。我没能保护好她,得给她最体面的结局。” 龙华公主没从牧云的话语里听出沮丧和愤怒,急忙上赶着说话:“葬在哪儿?” “魔族很快还会再来,来不及回南部疆域了,就葬在北境线。” “会不会太荒凉?” “我会在北境线附近建一座城。她在天有灵,会保护一方百姓。”牧云转过身看着龙华公主,“你觉着呢?” “都依你。” “我是问你的想法。” “我很内疚,不该把锦姑娘从南部疆域带过来。” “我还以为你是铁石心肠。” “你很清楚我不是。” “下次再也别做这种事了。” “我记下了。” 最终锦玉葬在了北境线附近的夏国土地,穿的是凤冠霞披,用的是南海沉香木棺橔。 入土为安,永远不可能再俏生生地冲着牧云笑。 牧云守灵七日,想了许多的人和事,也琢磨明白一个道理。 感情这种东西,说不清道不明最是害人。 不仅害人,还很有可能害了自己。 圣心菩萨和义兄轩辕玉华类似,都是十世修行积累的功德。厚积薄发,今生便会修成正果。 她是牧云的初相恋,留在记忆最深处,永远不会遗忘,但终究灿烂而短暂。 锦玉和圣心菩萨不同。 她有着炽烈的爱人之心,张开怀抱欢迎牧云。只是造化弄人,被濒死的万灵妖仙重创,不再记得那段过往。 彼时的牧云,算来尘缘已尽,便觉永远都不会再和锦玉相见。 可后来发生的事,又一次向他表明。原来玲珑世界里的尘缘已尽,还有另一种解读方法。 阴阳两隔,无疑是最伤人的方式。 牧云并没有萎靡不振,只是有些许感伤。 踏入修仙界十几年来,也有不少人从牧云的生命中消失。死掉的同伴也有许多,各个都令人难以忘怀。 锦玉有所不同。 她是红颜,也是知己。 好像有人从他心里剜走了一块,纵然还有龙华公主陪他,可那块缺失绝对无法再愈合了。 圣心菩萨来了。 她带着一如往常的微笑。 “你确实长大了。由一个冲动行事的少年郎,变成了懂得进退取舍的男人。” “我还是我,只是不想你们再遇到危险。” “你有没有想过你自己呢?十几年来,你都是出生入死的风格,从来也不会惜命。” “我赌自己命硬。若是不幸赌输了,那就从头再来呗。”牧云脸上现出了久违的笑容。 “锦施主也是洒脱之人。她选错了,招致杀身之祸。你思念和怜惜她没有错,但我希望你明白,她的命运也是掌握在自己手中,无论什么样的结局,都是冥冥中的因缘际会。” “多谢菩萨指点。”牧云不想在心情低落时听经,先行谢过圣心菩萨。 圣心菩萨慧眼如炬,又岂能看不穿牧云的心思。悄然离开房间,给牧云留下独处的机会。 走廊上传来轻微的对话声。 “牧云怎么样?”龙华公主的声音不难辩识。 “他状态还不错。” “那就好,我还担心……” “公主不必忧心。生死离别本就是人生百态,谁也逃不过。等牧施主想通了,也就过去了。” “多谢菩萨指点。” 她也说了同样的话,只是含义和牧云所言截然不同。 第198章 术业有专攻 人皆有所长。 圣心菩萨的医术,普天之下的修仙者中,极少有人能出其右。 无尘尊者一手超越修为的天赋法天象地,在执行任务或斩妖除魔时,往往是个无坚不摧的利器。 黄羽和白兰都是神鸟幻化人身,一个具备无与伦比的速度,另一个有涅磐重生的力量。 许烨修为突飞猛进,已经迈入洞虚期十品,距离渡劫期仅有一步之遥。半只脚踏入仙界,实力不容小觑。 牧云得到了始祖凤凰胆的重生之力,体内还有辰星人赋予的五毒柱。虽然无法完全激活,但只要肯不计成本地使用太上金符,短时间足以媲美仙人。 他们战力都不差,而且各有鲜明特点。 即便如此,想要对魔族进行行之有效的反击,最应该仰赖的人,还是精通韬略的龙华公主。 牧云和龙华公主坐在营帐里,只有白兰侍立。 北面墙上挂着新绘制的黑风谷地形图,上边标注出白虎军和神机营的防卫动态坐标。根据实际情况,随时会发生变化。 牧云不想只是杀掉一个无关紧要的心魔,而是希望能给予魔族更沉重的一击,让他们感到恐惧,从而不敢再轻易染指玲珑世界。 “我记得你想要界分玲珑世界,使魔族也能重见天日。”龙华公主还记得他的理想。 “那是在真正的和平来临之后,才有可能实现的远大理想。眼下光明与黑暗处于你死我活的状态,抱着不切实际的幻想,不会有任何好处。” “幸好你不是个天真的理想主义者。”龙华公主身处擅长的领域,由内而外散发出的自信,比俗世的胭脂水粉更能衬人。 谈到和魔族打仗,龙华公主的眼睛放亮,早已在心中筹划多年的战略,酣畅淋漓地讲了出来。 她是智勇双全的大将军,而且对魔族特性有一定了解。 贪婪是两个种族的共性,迟早有一天,还会为了玲珑世界的阳光雨露,发生正面的碰撞。 魔窟入口千万年来始终有重兵把守,想要渗透进人间,难度堪比登天。 黑风谷有魔族身影出没,说明龙华公主当初的猜测属实。 除了夏国以外,其余各国在阵法领域和与修仙者的联动,远远达不到水准线。 空虚的防卫,自然而然会被魔族渗透。 她以前想过吞并所有的小国,只是难度之高,超越了模拟时的设想。加之云宫内乱,耗费大量财力,最终未能成行。 如今与过往混战多年的小国讲和,寻找隐蔽起来的魔族通道,也是神机营义不容辞的责任。 “我知道你在进黑风谷的时候,跟里边的妖族学了魔化妖术。”龙华公主选择把丑话说在前边,“他们出卖了灵魂碎片,极有可能会被魔力操控。真到了交战的时候,你可千万不要手下留情。” 牧云天不怕地不怕,认准的事八匹马也拉不回。可他又是个重情义的汉子,滴水之恩,涌泉相报。 哪怕是短暂情谊,也会影响到他的判断。 龙华公主对他足够了解,作为作战计划中的隐患,必须事先讲清楚,而且要订立明确的规矩。 牧云没有意见。 正所谓慈不掌兵,没有果断的决心和过人的军事才华,龙华公主绝不会有常胜将军的威名。 她不怕输,但不想因完全可以规避的细节输掉。 尤其是牧云带来的隐患,更会令她两难,所以光讲清楚不行,还得白纸黑字的写下军令状。 内容由龙华公主草拟,牧云通读确认一遍,觉得没有问题,在末尾签字画押。 “若是违了令,本宫可不会手下留情。希望你不要让我失望。”龙华公主收下军令状,将军气概尽显。 牧云浑然忘记她是女儿身。 别样的魅力,令他打心眼里佩服。 白兰收起黑风谷地形图,送牧云离开营帐。 “你和黄羽是什么情况?”牧云问白兰。 他多少了解朱雀军的规矩,没有龙华公主允准,手下的将领不可动凡心。 纵然两人郎情妾意,也不敢有进一步的发展。 白兰垂首道:“我和黄羽只是朋友,牧先生切莫听信流言,坏了我们之间的朋友情谊。” 牧云和黄羽喝过酒,听过他的酒后真言。 在锦玉毫无征兆地惨死之后,黄羽不想留下遗憾。拜托牧云试探口风,若是白兰也有意,叮嘱他给帮忙行个方便。 牧云不能替别人做决定。 白兰读懂了他的心思。 “牧先生,家国天下是否大于儿女情长?”她问。 牧云看向白兰,从她的眼神中读出了坚决,回道:“对于普通百姓来说,儿女情长大于家国天下;可是对咱们这种人来说,就是家国天下大于儿女情长。” “既然先生知道答案,劳烦您把话带给黄羽。” 牧云明白白兰对黄羽不是没有情谊,只是还有更紧要的事,排在了儿女私情前边。 至少对白兰来说,朱雀军的事务,远比卿卿我我重要的多。 牧云没有多耽搁时间,转身离开了龙华公主居住的狩猎营帐。 龙华公主传白兰进营帐,说道:“天下纷争已经止息,重又恢复太平。你替我鞍前马后这么多年,也该考虑一下终身大事了。” “他一个和尚,恐怕不妥吧。” “黄羽只是俗家弟子,不必戒守清规。你若是有意,莫辜负了一段良缘。” “将军,您好像变了。” 龙华公主不再有往日的严肃和疏远,多了几分柔情和亲切。 “如今我已是功成身退的状态,自然要培养柔德,不能再像过往那般严苛。正所谓此一时彼一时也。”龙华公主面带微笑。 白兰并不以为如此。 “末将认为是牧先生。他让您找回了些许女儿心性,不再像以往那般刚硬。” “你认为哪种性格的我,更好一点呢?” “末将更喜欢刚正不阿的您。” 龙华公主笑道:“你错了。我一直都是女人,从没有遗忘过女儿心性。我也始终都是治军严明的大将军,并不会因牧先生而改变。表现不同,只因局势变迁。” 白兰猜不透龙华公主的心思,也不知这段话究竟是真是假。 至少在她看来,牧云对龙华公主的影响,远超过往多年出现在公主身边的人。 第199章 君有过墙梯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牧云下定决心,纵然黑风谷的妖族被魔化妖力所影响,也不会私自行动。可当真听到了消息,心里像有蚂蚁在乱爬。 他立下了军令状,如果做不到,就得按白虎军的军法处置。 龙华公主毕竟是大将军,没有顾念私情,但还是给牧云留下了余地。 牧云是个修行法门和路径都很怪异的修仙者,明明修为很低,却往往能祭出远超想象的武技或法阵。 更重要的一点,他不会受到魔毒影响,可以在局势复杂的黑风谷中随意穿梭。 这是负责情报搜集的军士所不具备的能力。 有时候得严格遵循制定的规则,自然有时候得打破成规,使用一些剑走偏锋的方法。 若是和人族对垒,龙华公主足可以掌控全局。如今换了对手,情报的缺失,使得作战计划存在相当多的漏洞。 对战斗风格求稳为主的龙华公主来说,没有七成胜算的战争,向来不愿意主动出击。因此她需要情报,越详尽越好。 她没有主动找牧云。 牧云率先憋不住,来到施加了多重防御法阵,被军士和修仙者保护起来的中军大帐。 龙华公主屏退了左右。 “立下的军令状,还能不能收回?”营帐里只有两个人,牧云不愁自己的话会被旁人听了去,厚着脸皮探问龙华公主。 “君子一言,快马一鞭。何况是白纸黑字写下的军令状,除非战事终了,否则绝不可能更改。”龙华公主佯装愠怒。 牧云当了真,说道:“首先,严格意义来说,现在还不是战时,没必要搞得这么紧张。其次,我不是你手底下的兵,不该向你立下军令状。我还是希望……” “我希望你遵守男人承诺,别让我失望。”龙华公主手里拿着读到一半的情报卷轴,表情波澜不惊。 牧云完全猜不透她的心思。 “难道就没有一点回旋的余地吗?”他还是坚持游说。 若连这点脸皮也没有,白费了多年卖酒的经历。 士农工商。 商人的社会地位排在夏国末尾,但这职业确实锻炼人的嘴皮子功夫。牧云软磨硬泡,极尽拍马屁之所能。 奈何龙华公主就像对奉承话免疫的木桩子,无论怎么堆叠华丽辞藻,也打动不了她那颗将军铁心。 “牧云,军令状是你签字画押,亲自订下的。俗话说隔墙有耳,我可不能让你坏了我的规矩,不然以后还有谁会听我的号令?” 牧云挠了挠头。 一时热血上涌,反倒把自己困住了。 这是他始料未及的事。 “看在咱俩的情分上……” “正因为有这层关系,我对你得更严格才行。你也不想被人说是靠裙带关系上位吧?” “成。反正怎么说你都有理,是我胡搅蛮缠了。” 龙华公主微笑道:“你是鬼点子极多的人,本宫有张良计,你就没过墙梯?” 牧云明白龙华公主在暗中提点他,稍加思索,就想出了军令状里的空子。 他还有个身份,与本体联系并不紧密的身份。 龙华公主知晓,可军令状上的名字是牧云,和夜鹞全无半点关系。 “既然你不讲情面,下次休再找我办事!”牧云装腔作势地离开了营帐。 许烨负责保护龙华公主安全,见牧云貌似闷闷不乐的离开,有意劝解,思虑片刻,终究没有成行。 牧云是个有本事的年轻人,也没有天才的傲气。只不过行事容易冲动,缺乏全局看待问题的眼光。 魔族属于未知领域,连他这习惯降妖的能手,也无法给出具体建议。 龙华公主综合了全局,必有其独到之处。不主动添乱,是他的处事原则。 牧云急着回巴图家,没注意到暗中观察他的许烨。 同一家热情好客的猎族人居住在一起,固然能经常吃到新鲜的食物,但想要独自行动,便会带来诸多不便之处。 牧云回到巴图家,随意扯了个慌,说是黑风谷附近需要他去帮忙戒备,今天就得搬走。 巴图的母亲没有多问,给他准备了风干肉,还有许多别的吃食。 牧云本想拒绝,怎奈猎族人实在太过热情,只好将冬天剩余的风干肉和奶茶等物藏进了玉葫芦。 由于黑风谷魔族的威胁,他时常忘记自己来北国草原,不过是想散散心。 只是如今的形势,使之看起来更像奢望。 巴图准备了一匹脚力好的马。 牧云拒绝了。 他可以扛住毒瘴等危险之物,甚至魔族直接朝他来,都难以取走他的性命。 马不同。 它们面对魔族太过脆弱,和牧云在一起又太容易成为攻击目标。为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最好的做法还是独自出发。 “他们帮我准备了一头灵兽,就不骑马了。”牧云只能用谎言,应对难以拒绝的热情。 “那敢情好。我听说灵兽还能帮人打仗呢。”巴图对灵兽心向往之。 猎族人喜欢圣灵,而且崇拜强大的灵兽。 体格彪悍的巴图也不能免俗。 牧云终于离开巴图家的帐篷,心中松了口气,同时也有种怅然若失的感觉。 他自幼寡居,在灵猴群中又属于异类,甚少能感受家人带来的温暖。 在草原的几个月,巴图一家和吉雅的照顾,令他永生难忘。 阿木尔一家搬去了大汗行宫,专职照料昏迷不醒的格日乐王子。 牧云时常能吃到她派人送来的手抓肉。 认识的时间不长,却已经成为很好的朋友。 他有时很想放弃,直接向魔族投降,享受静谧的时光。 可当理智重回大脑,想要更长久的和平,就得征服头脑简单的魔族。 唯有如此,他们才能安分下来。 可谓任重而道远。 黑风谷附近有重兵把守,还有神机营布下的探测法阵,想要神不知鬼不觉地混入黑风谷,难度着实不小。 牧云有法子骗过那些防御法阵。搞定巡逻军士的双眼,最好的办法还是月黑风高夜。 是夜星月无光,猛烈的春风拂过草原,带来了一场倒春寒。 牲畜棚里的牛羊群挤到了一起,互相依偎取暖。 戴着白面具的夜鹞,借助夜色掩映,钻了防御法阵之间的空子,悄然摸进黑风谷。 这次的气氛不同于以往,充满了肃杀氛围的同时,空气中的魔力因子浓厚了数万倍。 牧云的身份太过特殊,决定以夜鹞为掩饰,展开此次行动。 如果有可能,他还是想尽可能多的救回出卖灵魂碎片的妖族。 他不清楚这种想法是否天真。 只有努力去做,方能得出结论。 第200章 万变不离其宗 眼睛是心灵的窗户。 黑风谷里小兽的眼眸都添上了几许赤红,性格变得比平时更加暴躁,攻击性也陡然提升了数个档次。 夜鹞压制了人性,比牧云更淡漠。目睹黑风谷里的无声杀戮,心里并没有掀起波澜。 玉阳花精是第一个遇着的熟人。 若是不熟悉她的能力,会在无形中着了道。如今的形势却有了极大反转。 牧云利用事先吞服的丹药,暂时进入龟息状态,降低呼吸节奏,使妖魔种术无法生效。 玉阳花精的能力完全承载于妖魔种术,眼见戴面具的夜鹞没受影响,以为是面具提供了防护。 她的情绪比平日更不稳定,可还是能保留一丝丝理智,不至于拿生命作为赌注冒险。 正如牧云一般,夜鹞的气息也很弱小,甚至到了微不足道的地步。 只是妖魔种术的反馈,使人明白绝不能相信虚假的表象。 妖族修炼动辄上千年,横冲直撞的风格,显然会在生命长河中率先被淘汰。 即便如此,还是在某种特殊力量的操控下,发动了第二和第三波攻击。 她的意识清楚这么做无异于玩火,只不过潜意识中有某种力量,驱使她做出看上去有点疯狂的举动。 牧云规避掉了接踵而至的魔化妖术。 他不打算对玉阳花精动手,也没有和她打招呼的想法。 夜鹞快速通过了玉阳花精的地盘,轻车熟路,直奔骨妖领地而去。 骨妖是一堆白骨修炼成精,灵识相对来说较薄弱,防备心理没有其余妖族那么强。 通过他,才能最直观判断魔族究竟是通过何种方式来进行操控。 结果不出夜鹞所料。 骨妖变得极度富有攻击性,注入蚀骨毒素,急不可耐地想要吸**元。 见夜鹞没有受到致命损害,想的不是逃跑,而是选择正面碰撞。 牧云的虎魄刀并没有出现在群妖面前,落叶刀法的迅猛,超越骨妖能够承受的极限。 骨架被牧云大卸八块,用桃木钉固定在各处,谨防骨妖重新复原。 “既然今天落到了你手中,就给本王来个痛快的!”骨妖全无半分惧色,和他平时的性格大相径庭。 夜鹞并没有理会大喊大叫的骨妖,释放灵识,探测骨头里隐藏的玄机。 灵魂中存在明显的缺口,状似月牙,其中有黑紫色能量波动。 牧云猛地想起心魔夺舍锦玉的那天,黑风谷的地表涌现出黑紫色粘液。 那些说不清楚性质的暗物质,蕴含着异常强大的力量。彼时心思被仇恨蒙蔽,没有仔细观察这种物质。 如今想要了解,却变得极为困难。 好在有神器招魂幡,使不可能,变为了可能。 夜鹞是牧云的伪装,不想太早示人。使用封印法阵暂时压制骨妖的灵识,以免他通过招魂幡,判断出牧云的真实身份。 招魂幡从骨头堆中摄出了骨妖的魂魄,荧白色的骨头人形态,看上去与本体并无太大差异。 后脑位置有个弯月型缺口,里边填充黑紫色粘液。发出的同色烟雾,萦绕于周身。 仅凭肉眼观察,很难看出它的功效。唯有亲身体会过,才能有更为精准的结论。 牧云抬起右手,主动释放大蛇柱的力量,将黑紫色粘液吸取到体内。 一股凶煞之气,瞬间冲进了灵识之海。就像最猛烈的酒精能使人沉醉,粘液附带的凶气,足以改变人的思维。 他很渴望鲜血和杀戮,仿佛它们是生命里不可或缺的阳光和雨露。 只是稍加接触,便察觉了黑紫色粘液的力量。 它们能蛊惑人心,激发出妖格中的恶念和爱好争斗的本能。 牧云很快联想起了极恶柱,它拥有比黑紫色粘液更为强劲的力量,而且只要有毒柱存在,影响力就始终不会消弭。 试着释放极恶柱的力量,黑紫色粘液并没有被消灭,而是在同种力量的催化下,释放出了更加邪恶的光芒。 这一次的尝试,令牧云明白黑紫色粘液和极恶柱很有可能分属同源。若是放任自流,黑风谷就会成为妖族的无法之地。 妖族的力量相对寻常人类来说,已经是难以企及的存在。再加上经过魔化的妖力,若是没有正义感约束,极有可能演化成灭顶之灾。 灵族的修仙者必然不会坐视不理,一旦和魔化妖族对敌,很容易发展到生存战争。 届时魔族便可得渔翁之利,趁人族和灵族防卫空虚的时机,大举反攻玲珑大陆,夺取觊觎已久的光明世界。 牧云猜出了他们阴谋的雏形,可是在真正成行之前,有多少平民会相信,仍然是个未知数。 毕竟从很久很久以前,魔族就生活在阴暗面。甚至还有误人子弟的典籍中,有关于他们畏惧阳光的记载。 事实并非如此。 魔族凭借超级强悍的身体天赋,在没有阳光和空气稀薄的情况下,依然可以长久的存活。可是这种生存能力,并不代表他们不需要阳光。 一旦有可乘之机,美丽富饶的玲珑世界,就成了势在必得的至宝。 牧云经过黑风谷和魔化妖族的接触,大致了解了魔族的力量构成。尽管看起来五花八门,终究还是得依循五毒柱的力量模式。 以此为基础,进行衍生分化,从而造就何种稀奇古怪的术式。 正所谓万变不离其宗。 既然掌握了宗旨,再想破解魔族,就有了坚实可靠的情报。 只不过牧云从没想过,奇遇般得到的五毒柱,竟然会是接近魔族力量本源的存在。 毫不夸张的说,牧云体内存在着一个没有生命体的魔界。 强悍力量的由来,也就搞得一清二楚了。 牧云清空骨妖灵识里的黑紫色粘液,利用招魂幡的力量使其复原。趁骨妖昏迷不醒的空档,头脑中过了一遍五毒柱的能力。 可以吸收一切的大蛇柱、掌控梦境和思维的梦魇柱、操控恶念和争斗心的极恶柱,以及洞破时空间法则的时空柱。 最后便是四柱合一,力量远在前四种能力之上的乾坤柱。 至于它有何功效,受限于自身实力,尚未能窥见其全貌。 第201章 诡异的交易 夜鹞从骨妖的领地撤离,避开熟悉的气息波动,尽量不和见过面的妖族正面碰撞。 行到一个岔路口,便是从未踏足的领域。 黑风谷的辽阔,还是超过了牧云起初的想象。 他并不是漫无目的地乱行,而是朝着黑暗最汹涌的地方进发。隐约中有种预感,只有靠近黑暗,才能触摸到本质。 一位略带佝偻的老奶奶站在路边,胳膊肘上挎着个竹篮,碎花布盖在上边,可还是能看到里边的东西在不住蠕动。 牧云有种不好的预感。 他上次来黑风谷,并没有见过这号人物。战斗经验提供的感知力,令他打起十二分精神。 “小伙子,买脚吗?”老太太的声音很苍老,神态与人族老人无异。 只是说出来的话,立时使他汗毛竖起,头皮一阵阵发麻。 传闻中妖族有诡异货商,他们贩卖的不是寻常物件,而是人的脚丫。 若是直接转身逃跑,诡异货商会默认买家不想要双脚,从而将其取掉。 他们是如何做到的,传说中没有详细记载。该如何回答,却有个范本。 牧云曾读过那本秘卷,还有模糊的记忆。 “我来这不是做买卖的。”夜鹞的声音中没有任何情感。 老太太脸上现出诡异莫名的笑容,即使是在白天,观之也能给人如坠冰窟的感觉。 夜鹞的情感并不属于常人范畴,但还是被影响,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冲击。 “既然来了,何不买点东西?”老太太还是不肯放弃。 夜鹞灵识扫了一圈,发现身处的不像是黑风谷,而是某个虚数空间。 看起来只有完成和诡异货商的交易,才能安然离开这个鬼地方。 “你的篮子里都有什么物件?” 老太太笑了:“一看你就是敞亮人。你的鞋还合脚吗?” 她问了一个看似毫不相干的问题。 夜鹞回道:“鞋子合不合脚,其实并不是一个客观存在,而是受主观支配的问题。只要我觉得舒服,它们就是合脚的。” “你的脚感觉如何?” “很好。” 老太太枯瘦的右手探进竹篮,从里边取出一双样式早已不实兴的绣花鞋,递给夜鹞。 她的意思很明显,想让夜鹞穿上她给的这双鞋。 夜鹞并不清楚货商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只是想搞清楚其中的玄妙之处,需得以身试法。 他有替身灵术,可在危急关头救自己一命。故此大着胆子,脱掉步云履,换上了女子样式的绣花鞋。 “现在合脚与否,还是主观判断吗?”老太太盯着夜鹞的白面具,眼神中隐有邪恶质感。 如果换作旁人,恐怕早已吓得魂飞魄散。可偏巧遇上了天不怕地不怕的夜鹞。 “这双鞋子是丝绸面料,做工精细,穿上有种呼吸感,比步云履有过之而无不及。”夜鹞的回答云淡风轻。 老太太笑了。 她的笑声就像用手指在铁片表面摩擦,听起来异常刺耳,没人会喜欢这种类似噪音的笑声。 夜鹞想捂住耳朵,还是强迫自己去听。 至少他不能表露出胆怯和不耐烦,否则会被诡异货商抓住把柄。届时想逃离虚数空间,难度会提升数倍。 谨慎起见,还是以不变应万变为好。 夜鹞的镇定,果然出乎了诡异货商的预料。她没想到这个贸然闯进领地的年轻人,竟然是块啃不动的硬骨头。 诡异货商向来不喜欢走空,纵然夜鹞总是剑走偏锋,不按套路出牌。还是有信心能将他拿下。 她没有听见心跳声,或者更准确的说是有力而均匀的心跳声。 夜鹞胸口的脉动,并不是鼓点般的节奏,而是某种嗡鸣。 有别于常人的心脏,勾起了诡异货商的好奇心。 夜鹞感受到了对方看向胸口的眼神,毫无感情地说道:“既然是做买卖,不如咱们谈个条件。我可以让你探查我的心脏,作为交换,你得告诉我诡异货商是如何惩罚那些违背了游戏规则的人。” 诡异货商笑道:“你提出的交易太过平淡,没有任何吸引力。这样吧,只要你给我你的心脏,我就把诡异货商的秘密全数告诉你。” “没有了心脏,我又如何存活于世?这笔买卖不划算,我没傻到这个地步。” 诡异货商笑得很邪魅,她没有接着谈论心脏,而是换了个问题:“你拥有了凤凰浴火重生的能力,对于你来说,这是件好事,还是一件坏事?” “关键时刻多一个保命技能,终归好过没有任何保障。” “可你离了心脏,还是能存活于世。所以刚才谈生意的时候,你撒过谎。”诡异货商笑得愈发狰狞,“对于不诚实的人,就该给予其应有的惩罚。” “现在,我要取走你的心脏了。” 诡异货商话音刚落,夜鹞便觉胸口空荡荡的,仿佛失去了某种重要的东西,却又想不起是何物。 在最关键的时刻,防御机制起了作用,解除压制人格的灵术,回归本真身份。 牧云在一切成为定局之前,回转了时间线。在诡异货商提到心脏之前,给出另一种答案。 “你竹篮里是空的,违背了做生意的诚信。对于你这样的家伙,我要没收你的身份!”牧云反客为主,用时空间法则转移了竹篮中的货物。 诡异货商隐约察觉到不妙,只是时间线发生变更,她已记不起取走夜鹞心脏的事。 始祖凤凰胆在正常的时间线失而复得,继续给夜鹞提供强有力的脉动。 牧云抓住诡异货商的手腕,坚定的眼神透过面具,直视诡异货商血丝密布的双眼。 “你没有了诚信,也就无法再做货商。这个竹篮,再也不属于你了。” 诡异货商被牧云伸出的手吓了一跳。 她感受到强悍的吸引力,明知无法抗衡,急忙施展遁术,逃离了是非之地。 牧云冷静下来,方觉背部已经被汗水浸湿,衣服紧紧贴住了脊背。 如果不是时空柱,恐怕已经成了行尸走肉。 诡异货商的玄机,他还是没能摸清楚。 第202章 五毒俱全 牧云破开虚数空间,又回到真实的黑风谷。 诡异货商的身影消失不见,或者可以说,她本就没有存在过。 模糊了真实与虚幻间的界线,在两种世界穿梭,五感短时间出现迟钝。有一阵子,牧云忘记身处何方。 以前常听人说,七情六欲会制约实力。牧云在虚数空间里的实践,得出结论并非如此。 夜鹞屏蔽了情绪,反应会变得迟滞,战斗力也会直线下滑。 欺负弱小没任何问题,碰上点风浪,就得在阴沟里翻船。 牧云戴上面具,没再使用压制人格的灵术,继续朝阴冷的深处进发。 他本以为妖王火衣召集了所有妖族,当真走到阴暗面,还是有许多未曾见过的族类。 原本知己知彼的优势,终究恢复一无所知的本真。 既然没有了倚仗,行事就得谨慎,不然丢了性命,都不知道死在哪儿。 牧云释放灵识,探查到一股异常强大的气息。不知为何,灵识出现莫名颤栗。 这种现象并不寻常。 牧云召出了虎魄刀,以防万一。 明知北方有危险,还是选择往北而行,正是牧云一贯以来的风格。加之还要探查魔族奥秘,更是不能规避风险。 正好现实所需和性格相契合,不仅没吓到他,还激发出了潜藏在心底的斗志。 自从换上凤凰胆之后,牧云的胆量直线上升,纵然感受到了威胁,还是没有任何迟疑。 牧云悄然接近威胁来源的领地,飞上半山腰,身体贴近地面,看见了趴在深谷休息的异兽。 异兽体长足有十余米,高度在三米左右,全身黑漆漆的鳞甲,防护力必然拉满。再加上对灵识的震慑,感知中比实际体积更加庞大。 牧云见识过魔化妖力的强大之处,没有贸然进攻,而是悄然占领山头,寻找绝佳的进攻位置。 他看到了巨兽的面部,苍白无骨,面积足有车轮那么大。只有两只闭起来的眼睛,鼻子和嘴巴并没有在面部。 牧云看见两只占据半张脸的巨眼,下意识提高了警惕。 兽类大多是物竞天择的存在,通常不会进化出用不到的功能。如此庞大的眼睛,定然有其独特之处。 异兽的鼻子长在脸颊侧方,感应到陌生气息,防护鳞片翻转,捕捉入侵领地的异动。 牧云只觉浑身冰寒刺骨,分明是在初春的黑风谷,此刻却像是身处极北冰原。早已寒暑不侵的身体不住颤抖。 虎魄刀的温度骤降,仿佛手握万年玄冰,手指变得无比僵硬。 牧云主打的是武技和身法,灵术未必奏效的情况下失去最有力屏障,难免心里没底。 普通人往往会打起退堂鼓,牧云性格中的顽强和好胜,不允许他临阵退缩。 鬼面兽站起身形,朝牧云所在方位飞奔而来,裹挟着扑鼻腥风,给人带来一种窒息感。 牧云赶忙架起虎魄刀,格挡鬼面兽强悍无比的扑击。身体反应比平时慢了许多,能轻易防御的攻击,还是被钻了空子。 四道深深的伤口,霎时出现在体表。 鬼面兽本以为可以轻易将牧云撕碎,一击未成,感觉到了些许诧异。 它的利爪不亚于钢刀,蓄力一击足可击穿岩石。对牧云的攻击效果,显然远未及平时。 不仅如此,牧云的伤口处还冒出了白烟。不过顷刻之间,伤口便在没有特效金疮药的帮助下愈合。 种种迹象表明,牧云并非寻常人族,带来的威胁远比想象中更大。 牧云在仓促间也发现了身体的奇特之处。 他不仅拥有了凤凰涅盘重生的能力,还具备了神兽超越常人想象的复原力。伤口迅速愈合,便是最有力的证明。 牧云趁鬼面兽愣神的机会,笨拙地拉开距离,环顾四周,发现并无冰雪降落的迹象。 寒意更多像是发自心底,通过心理暗示,传达给每个神经末梢,从而影响肢体动作。 这不像妖术,而更贴近于幻术。 牧云从没有主动使用过五毒柱,都是到了危难之际,它们自发跳出来,拯救牧云于水火。 这次再进黑风谷,牧云的思维发生了转变。他的心理不再有芥蒂,开始有意识地主动使用五毒柱带来的力量。 既然鬼面兽发动了幻术制约牧云。他想的便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牧云睁大双眼,看向鬼面兽面部的两只巨大眼球。 表面看起来不过是大眼瞪小眼,可内里却暗藏着玄机。 鬼面兽的眼睛中出现了另一种瞳仁的轮廓,不再有凶神恶煞的气息,而是开始臣服于牧云。 包裹牧云的寒意,转瞬间消失不见。 牧云凑近些观察堕入幻境的鬼面兽,发现它双眸中多出来的血红色瞳仁,外观与当初见过的独眼魔人类似。 它的反应,直观呈现出牧云的力量源泉。 牧云看着不再具备反抗能力的鬼面兽,一时间思虑万千。不久之前,它还曾给牧云带来致命威胁。局势的转变,就在于主动使用了梦魇柱的力量。 由此可见,纯正魔力的威势,甚至远在魔化妖力之上。 牧云若是能善用五毒柱的力量,黑风谷的妖族绝非他的对手。 远处山头出现既熟悉,又有点陌生的能量波动。 妖王火衣的身形,一如往日所见,只是眼神中多了几许疯狂意味。 “我说为何感应不到鬼面兽的强悍气息,原来是遇到了你。” 牧云抬起头,看向火衣双眼,同样发现了猩红暗影的存在。 攻击接踵而至。 牧云借助替身灵术轻松闪避,作为替代品的木桩,被八卦明火烧成了灰烬。 鬼面兽的意识依然停留在幻境之中,并没察觉到领地中发生了战斗。身形岿然不动,仿佛一堵宽厚的防御屏障。 牧云躲过八卦明火的攻击,看向被火焰焚烧的鬼面兽。 只见黑色鳞片渗透出某种阴冷物质,与八卦明火接触,瞬间将其扑灭。 牧云唯一还没有用过的毒柱,就是能够操控人心恶念的极恶柱。 如今时机成熟,正好检验它究竟具备多么强大的力量。 一股发自心底的恶寒,骤然席卷全身。受梦魇柱支配的鬼面兽,发出一声响彻山谷的嘶吼。 它的巨眼变成了令人不安的黑紫色,抬头喷出一道鼻息,直接朝着火焰化身的火衣冲了过去。 第203章 无双妙境 火衣的八卦明火,附带了一股邪气。 与牧云修习的火焰秘术,存在着相当大的区别。 他的成分已经不言自明。 火衣见一击未成,不再保持幻化形态,而是回归了本体。 牧云第一次和元素修炼成精的妖族对战,打起十二分精神。 相较于兽类妖族,它们本体并无实质,妖识也没有固定形态。 五毒柱的力量未必奏效。 灵魂碎片中的黑紫色粘液,可以更直观地影响火焰思维,比之外力,效果要强劲数倍。 牧云没有别的选择,唯有压制住黑风谷的妖王,再使用招魂幡帮他去除掉魔族埋下的隐患。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可就难了。 鬼面兽有幻术和强悍肉体作为支撑,但妖族的排名向来简单粗暴,强者即为尊。 火衣出马,黑风谷的寻常妖族明显不够看。 再度帮牧云抵御掉魔化过的八卦明火,体表黑色鳞片被烧得冒出了青烟,顶多再体验一次,就得一命呜呼。 虽然和鬼面兽有过节,也不能随便害了它的性命。 这点原则,牧云还是有的。而且内里还有功德经制约,不损人利己是必须要做到的事。 火衣的速度超越了肉眼可视范围,甚至在灵识感知中,都出现了大量残影。 速度之快,远超牧云想象。 虎魄刀的温度骤然攀升至几千度,灼热感直刺掌心,根本握持不住。 在落下之前,牧云催动灵识,想紧急将虎魄刀收进玉葫芦。 “你这玉葫芦里法宝不少。” 牧云猛然抬头,发现玉葫芦不知何时落入了火衣掌控之中。好在他觊觎里边的东西,没有毁灭玉葫芦的打算。 “那是,多少年的私藏。”牧云无法收起虎魄刀,又没办法用它和火衣对敌,只好收进刀鞘,放在了一块山石之上。 “你倒是敞亮,不怕我杀人越货吗?” “怕你我就不来了。” “不愧是人族鼎鼎大名的圣人,嘴是真的硬。”火衣不光取走了牧云赖以为生的玉葫芦,还顺便摘掉了他的面具。 他本就发现了牧云的身份,如今只是更加确定。 前不久火衣还传授了牧云八卦明火,如今局势陡变,两人化身生死敌手。 牧云不光会把式,还有拳脚功夫傍身。 另外还有一点,就是始终没有搞清楚乾坤柱的力量。 四柱合一形成的毒柱,不可能是鸡肋。若是没有丁点作用,牧云得暗骂辰星人瞎搞。 火衣没有因牧云的身份而手下留情,再度化身疾风,魔化八卦明火即是利刃,切割牧云胸口处的要害。 出手就是杀招,全无半分情面。 火衣以快制胜,牧云就得以柔克刚。 太极并不只是修身养性的武技,加入合适的力道,在特定搏击场合中能发挥出意想不到的效果。 牧云的施展,比依靠蛮力更高级。 空气中稀薄的灵气元素,以仙气的形式被调动,增幅太极拳的威力。 一招四两拨千斤,将所有幻影的攻击转移,不仅避开要害,还让拳风轰到了远离身体的位置。 魔化八卦明火的温度实在太高,落在坚硬的岩石表面,瞬间烫出一个大窟窿。 纵然是修罗体,还有大蛇柱助力,还是不敢贸然硬扛。 万一扛不住,下场就是死路一条。 牧云战斗时不顾念生死,但还是想活下去。 领悟进阶版三千世界,使牧云真正迈入天人合一境。花草树木的呼吸,同时出现在灵识之中。 火衣的速度再快,也逃不出所处的方寸。 他的目标是攻击牧云,最终一定会出现在牧云周围。 或许是本体,也可能是带着劲风的远程攻击。 时空柱在无形中,利用时空间法则,帮牧云规避了些许速度超过太极拳格挡范围的气劲。 牧云不知不觉间,进入了化境。 修习功德经,换取了天人合一。可是直到今日,总也不能完全沉下心。 与火衣的交战从开始就危险重重,却在绝望之境,迸发出了平和的力量。 五毒柱仿佛就是身体的一部分,如影随形,和牧云的外功武技配合得天衣无缝。 猛然间,脑海中浮现出太极乾坤诀。 虽然不是道家修炼法门,却是可以将能量调和至均衡妙境的不传吐纳妙法。 乾坤柱的作用,似乎与太极乾坤诀有异曲同工之妙。 五毒柱的前四种,皆是各有妙处的力量源泉,本应互相争锋。可是在乾坤柱的调度下,达到了近乎完美的协同。 幻术、力量吸收和蛊惑人心无法发挥作用,甘愿担任辅助,将时空柱的力量增幅到不可思议的地步。 牧云破开空间,实现近距离瞬移时,连他自己都感觉到了难以抑制的惊讶。 移动速度再快,也难与瞬间移动争锋。 时空柱的突然觉醒,为牧云战胜火衣,提供了不可多得的契机。 牧云心里很清楚,他只是偶然触摸到了真正的天人合一,决然维持不了太长时间。 只有速战速决,才能趁着短暂的实力提升,拿下有真本领的火衣。 若是能战胜黑风谷的妖王,接下来的行动就可以事半功倍。 牧云双掌旋转,邪祟之力和灵气形成太极图,迸发出超乎想象的吸力。 火焰不稳定,即便是成了妖王,也难以摆脱本质带来的缺陷。 形体无法保持稳固,被太极图吸附,引以为豪的速度瞬间大打折扣。 失去了速度的掩护,将魔化八卦明火传授给牧云的妖王火衣,立时没了优势。 局面瞬间反转,成了牧云的主场。 “怪不得你不怕我杀人越货,原来是心中有把握。” 牧云只是偶然间触碰到天人合一,更准确地说,是将天人合一和五毒柱的完美协同搭配到一起。 这种状态可遇而不可求,再让牧云和火衣打一遍,很难保证还能胜过他。 “你到我这边,我放你一条生路。这笔生意怎么样?” “我得见着好处,不然没得谈。”火衣不敢再贸然和了解他底细的牧云争斗,但逃跑还是不在话下,只是眼下形势没那个必要,“而且还有一点,你究竟是什么立场,必须得事先讲清楚。” “我站在人族这边。” “人和妖是天敌,这点你比我更清楚。”火衣最终还是讲出了心里话。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想法,并不仅仅存在于人群之中。 “我不希望你们沦为魔族的工具,至少选择什么样的路,得保证你们能自己做主。” “我喜欢你这句话。”火衣身形开始消失。 他施展了遁法。 牧云还算了解火衣,知他有了决断。本想帮他去除灵魂中的附着物,转念一想,要是连魔族施加的术式都无法解除,对随时可能到来的战斗又能有多大助力? 念及此处,捡起火衣留下的玉葫芦,收起了放在石头上的虎魄刀。 黑风谷已不必再探查,整了整衣服,踏上了归途。 第204章 佳人手段 牧云进入黑风谷,剩余的几人也没闲着。 圣心菩萨暂时入住猎族禅院,在黄羽和无尘尊者的帮助下加持佛珠,以加强对邪魔阴暗力量的抵御。 许烨是统领上京城神机营的将军,在蜀山中地位很高,紧急从临近夏国北境线的几座城镇,抽调了一半蜀山弟子。 目前正在演练阵法,依靠临时组合起来的班子,最大化团队战力。 蜀山的阵法遵循两仪四象八卦之易理,以此为基础衍生变化,对于修习过易经的蜀山弟子来说,消除由陌生带来的疏离感,并不是一件难事。 龙华公主从魔窟入口调动了五万生力军,驻扎在距离黑风谷不远的开阔地带。 营帐按照八卦阵排列,法阵罗盘放置在各处,形成了近乎铁桶的防御。 龙华公主是修行者,自身实力强劲,可还是住在了远离黑风谷的南端。 擒贼先擒王,在与妖魔对垒中更需谨防。 白虎军分管将军赵善个性相对活泼,而且是龙华公主带出来的兵,时常到元帅营帐请安。 赵善听说过牧云和龙华公主的关系,可是在她脸上看不出半分紧张。情人对彼此的牵挂,似乎并不存在于二人之间。 难道是政治联姻? 龙华公主身为女子,娶了许多名门望族之女,或许是因为爱,带着其余目的也是显而易见。 赵善好谈资,在连续请了七天安之后,终于按捺不住好奇心,旁敲侧击地提起了牧云。 “我听说牧云自己一个人去了黑风谷,那里边可是危险的很。” 龙华公主抬起头,面带微笑:“你和牧先生素昧平生,何故替他紧张起来了?”她的语气很平淡,仿佛在讨论一个与她毫不相关的人。 赵善曾因战负伤,受到过龙华公主无微不至的照顾。认知中的公主,是个刚柔并济的女人,甚至在大多时候,会因她的强悍而忽略她的性别。 只是有一点赵善可以肯定,龙华公主绝不是无情无义之人。 或许不该提起牧云,徒劳增加公主的烦恼。 赵善有点后悔,可说出的话就像泼出去的水,再也无法收回。 “没……没什么,只是听说牧先生是个心怀天下的大好人,不希望他出事。” 好在龙华公主并不抗拒这个话题,笑道:“牧先生确乎是个兼济天下的英雄,只不过他太自我为中心,目无军规,本宫只能用特殊方式对待他。” “军令状的事,可是真的?” “当然是假的。”龙华公主放下毛笔,笑道,“本宫了解牧先生,他不会按常理出牌,当真立下军令状,以本宫的作风,只能将其斩首。你觉得这件事发生的概率有多大?” “绝无这种可能。”赵善回答完,转而问道,“既然如此,为何还要多此一举?” “碰见一匹野马,总是会想要征服它。” 龙华公主从出生就是上位者,跟父皇萧安学的是驭人之术。尽管牧云并非隶属于她,还是想要尝试掌控。 事实证明,牧云有江湖客的风骨,而且极有主见,并不会屈居于人下。 数十年的掌军生涯,龙华公主已练就铜心铁骨,曾因从未有过的女儿悸动而茫然无措。终究只是刹那,多年的功力,不是轻易便可动摇。 她戎马数十载,见过比牧云更有性格的军士,也降伏过有能耐的大将。 牧云有几斤几两,早就在心里有了判断。 无疑是个本领高强的能人,奈何没有服从意识,并不适合大规模作战。破坏了阵型,很容易连累同伴。 除非能直接提拔为将军,否则并不适合行伍。 龙华公主并不喜欢将寸功未立的人直接放在统帅位置,唯一收纳牧云的路被堵上,就只能放任自流。 赵善站在旁边,感受到空气中的尴尬,实在想回到一刻钟前。若真能回档,打死他都不会提起牧云。 龙华公主看出了赵善的局促,让他回营帐,无事不必再来请安。 赵善如获大赦,躬身退出营帐,一溜烟跑了。 …… 他不用再去多方打听,也知道牧云的存在对顶头上司来说非同凡响。 对于牧云的好奇,就像皮肉的痒感,若不用手去挠一下,总觉得浑身难受。 赵善没有等太久。 冒昧提起牧云的两天后,手底下的军士们就开始私下议论,说神龙见首不见尾的牧云昨夜进了营帐。 龙华公主用假的军令状给了他一个下马威。 白虎军的士兵都是优中选优的精英,服从二字已经刻进了骨子里。 龙华公主此举,只是为收束牧云的野性。 这事,带过兵的都清楚。 赵善有两天没去请安,特地换了身盔甲,跑到中军大帐。 结果没令他失望,果然见到了闻名已久的牧云。 牧云剑眉星目,脸部线条分明,高挺鼻梁,唇若涂脂,比戎装打扮的龙华公主少了几分俊美,但有令人印象深刻的真诚和英气。 “这位是白虎军东方营的将军赵善,办事沉稳,你应该多向他请教。”龙华公主云淡风轻地介绍了赵善。 赵善急忙摆手道:“牧先生当世大才,威名加于海内,末将可不敢造次。” 牧云从黑风谷回来,看到防卫力量固若金汤,心中有久违的安全感。 圣心菩萨和龙华公主都能帮他兜底,给他创造放心造作的环境。 他受了敲打,项上人头暂时寄放在肩头,后续得戴罪立功。 牧云有无数方法逃脱龙华公主的惩罚,只是他不想那么做。 有点压力,才会有动力。 无尘尊者代替猎族禅院的僧人,来营帐面见龙华公主。 穿上了大将军服,无形中就有了尊卑秩序。 无尘尊者站在营帐中,禀报禅院准备战斗用具的进度。 牧云站在旁边,有种融入不进去的疏离感。 虽然在灵猴群中,尊卑等级比人类社会更严格。但他当初游离于边缘,并未感受过现实的残酷。 灵猴长老对他的宽和,使他骨子里充满了对自由和平等的向往。 无尘尊者话语间的敬意,令牧云感到陌生。 无形中站到了旁观者的角度,发现疏离感的由来。 特殊的成长经历,以及逆龙瀑布返祖,造就了如今的牧云。 正如圣心菩萨所言,他是世间独特存在,不会因沉浮而失了锐气。 如今这世道,还是需要他这个急先锋。 第205章 掠阵 奇袭,总是发生在最意想不到的时候。 所有人在潜意识里都认为,群妖会聚的黑风谷是魔窟入口。 当布赫医师惊慌失措地冲进营帐,通报湖底出现一道时空门,众人方惊觉,原来出入口并不在黑风谷。 提前布置好的法阵,以及诸多佛门法器,瞬间成为了摆设。 布赫医师的提醒足够及时,只不过魔族来得尽是精锐,以极快的速度奇袭白虎军屯扎营地。 尽管有八卦阵防护,还是无法抵御魔力侵袭。 五万白虎军失去法阵加持,瞬间变成了羊群,营帐被黑色粘液洞穿,刚披挂好的军士瞬间被融成了血水。 白虎军的士兵饶是训练有素,还是被恐怖场景所震慑。 赵善没有惊慌,反而比平时更加镇定。 他借着火把的光亮,看清楚了袭击者的模样。 虽然看起来人数众多,但外形几乎等同,不像是魔族军团,更像某个魔族的众多分身。 “列阵,盾兵在外围守护!”赵善的声音极其洪亮,在很远的地方也能清晰听闻。 背生双翼的魔族,立刻将注意力投注到赵善身上。 几个性急的分身张开血盆大口,凝聚漆黑如墨的吐息,想要袭杀整肃军心的主心骨。 数道吐息同时朝赵善飞来,裹挟着阴冷的劲风,在仓促之间,根本避无可避。 有两个盾兵飞跑着冲过来,想在吐息降临之前,帮长官挡住致命一击。 奈何人族奔跑的速度实在太慢,还没来得及跑到位置,黑暗光柱已经迫近赵善身前。 消亡只在刹那之间。 赵善一介凡人将军,战场冲杀和操控法阵在行,以肉身抵御魔力,实在是有心无力。 闭上双眼,等待死亡的来临。 盾兵惊恐地睁大双眼,只是寒风过处,将军赵善并没有被黑暗光柱轰掉身体。 春风月色中浮现一道略显瘦削的高大身影。 白虎军盾兵迅速反应过来,跑到赵善身前,举起光盾以防魔族再度发动突袭。 魔族飞掠过营帐,没能找到最高指挥官。 喷出的吐息腐蚀光盾,旋即又会有新的盾层产生,构筑难以攻破的防御工事。 一股森寒气息从心底油然而生。 双翼魔族的吐息,毫无征兆地对准了同伴。 黑暗光柱蕴含着腐败的毁灭力量,顷刻间将魔力分身击碎,顺风而散,融入天地之间。 牧云接触过独眼魔人,收伏梦魇柱后,便知那些不过是由梦魇柱的力量创造出来的幻象。 眼前杀人不眨眼的各形态魔族,方是生活在玲珑世界阴暗面的强悍生灵。 它们没有可以幻化成灵根的圣灵,从出生开始,就会被魔族秘法判定天赋。 只有资质足够的新生者,方有资格存活下来。 长久地主动选择,造就整个种族的强势。 魔族不像人族,没有固定体格,形态五花八门。 主动袭击牧云的魔族,骨骼长在了体表,防御和攻击都依靠比岩石坚硬数千倍的外骨骼。 生长的速度超乎想象,只在瞬间就形成带尖刺的利刃,破风向牧云两肋攻击。 每个骨节皆是中空,刺进皮肉的刹那就可以将猎物的精髓吸干。 纵然有天大本领,挨上一下也是非死即伤。 敌人已经亮出了杀心,再仁慈以对,便不再是宽宏大量,而是脑袋缺了根筋。 牧云抽出了太阿剑。 上来就是绝招。 体内黑白两种力量如潮汐涌动,牵引外界灵气,甚至连风都改变了方向。 三千世界。 蕴含着光明与黑暗的真谛,化成难以逃脱之旋涡,席卷迅猛攻击的骨甲魔。 增幅法阵来得悄无声息,同时又恰到好处。 本来无法构成致命伤害的蓄力一击,在增幅法阵的加持下,骤然提升到难以置信的强度。 骨甲魔被灵气和魔力同时侵袭,由内而外出现震荡,体表骨甲碎裂。 牧云张开右手,大蛇柱经过强化的能力,将骨甲魔的魔核吸收到掌心之中。 他没有贪恋力量,而是发动不动明王经,用至阳至刚的佛法将其消融。 牧云解决掉一个突击的魔族,灵识扫过八卦阵,发现被魔族力量破坏掉的法阵,又在顷刻间修复完成。 许烨骤然出现在牧云身侧,微笑道:“你的剑招,确实有点东西。” 与此同时,右手出现太极图,磅礴灵气犹如泉涌,在法阵增幅下,仿佛将整个逆龙瀑布搬到了猎族草原。 魔族们感受到力量之强盛,不敢正面碰撞,化作一阵黑烟,在毁灭到来前逃之夭夭。 “还得是强者出手,一下子就把他们打退了。”牧云并不是眼高于顶的人,见到了许烨的手段,心里只有敬佩。 他发的大招,杀伤力远不及许烨随手释放的灵术。 差距之大,远远超越了想象。 本来牧云在多天前压制住火衣,奢望过能和高修为的人短暂持平。如今一见许烨的施为,便知做了一回井底之蛙。 除非祭出洪荒诛仙阵和平阳浅水阵,否则绝无可能在许烨手底下活着过关。 他很庆幸,自己和蜀山没有过节。 龙华公主站在地面,等待两位强援落地。 “多谢你的及时增幅。”牧云能顺利解决骨甲魔,离不开白虎军的训练有素。 他们在面对大敌时没有慌乱,盾兵执掌盾牌,法阵兵操控法阵,一切都迅速而及时。 牧云自然得感谢一手调教出如此精锐的龙华公主。 “你救了赵善将军,之前擅闯黑风谷的事,就此一笔勾销。” 她问过牧云从黑风谷出来后去过哪里,牧云每次都是微笑应对,并不回答。 “许将军,今晚来袭的魔族不过是试探,接下来还会有更强劲的攻击。想要拦下来,可没此番这么容易了。”龙华公主掌管白虎军,每年都能接到关于魔窟入侵的情报。 魔族的习性,多少了解一些。 他们并不会因艰难险阻而退缩,初次派出的魔族被击退,就会派出更强力的上位魔族。 特地感谢牧云救命之恩的赵善忍不住说:“这种事其实并不罕见,我们都称之为掠阵。今儿晚上指定还会有第二波的进攻。” 八卦营的气氛变得紧张,甚至连空气好像都变得粘稠了几分。 第206章 夜半钟声 牧云枕着双手躺在草稞子里,仰望天际星斗,耳朵和灵识保持警惕,感受周围的风吹草动。 窸窸窣窣。 一阵嘈杂的声音传来,灵识探查,只不过是一只外出觅食的大地獭。 草原上有野兔,后腿肌肉发达,奔跑速度极快,想在日间捕捉,只能依靠灵巧的猎犬。 大地獭是杂食动物,而且奔跑速度极慢,通常会吃腐肉,或者从别的掠食者口中夺食。 牧云始终追踪着大地獭,耳朵则是听着湖水流动的轻微声响。 大地獭体型庞大,四肢强壮有力,嗅着空气中稀薄的血腥味,暗中接近捕获猎物的掠食者。 起初有警告意味的嘶吼传来,接着咆哮打斗,过了一阵,有一方发出战败的哀鸣。 大地獭赢得了刚刚被灰狼猎杀的野兔,狼吞虎咽,吃掉了膘肥体壮的猎物。 搁在以前,大地獭独特的生存方式,必然能给牧云带来启发。如今境况不同,他的心智变得成熟而坚定,不再轻易为外物所动摇。 他从黑风谷出来之后,没有立即与伙伴会合,而是找到布赫巫医,再度进入水云间。 布赫巫医听了牧云的诉求,没有藏私,将世间典籍都送到了树屋之中。 牧云在树屋中闭关,借助时空柱的力量,阅读参悟典籍中蕴含的智慧。 不过半月时间,境界增长到了不可思议的地步。 他的精神稳定而强大,许多事看得比以往更加透彻,也更能沉得住气。 与此同时,由于特殊的体质,还是保留住了勇往直前的冲劲。 正如体内黑白两色的气劲,在从容与无畏之间找到了玄妙的平衡点。 此刻身处草原中的魔窟入口附近,依然保持着松弛状态,仿佛危险从不曾向他靠近。 月上中天之时,牧云见到了永生难忘的场景。 清澈的湖水毫无征兆地变成了黑色,瞬间变成浓郁的魔力源泉。无数形态各异的魔族由液态凝聚成形,落在草原之上,等待大军集结。 牧云隐藏了行迹,观察魔族的行为举止。 他们有的张扬奔放,也有的站在远处,不想和那些彪悍的魔族站在一起。 魔族有吞噬机制,印刻在骨子里,防范意识比任何种族都更强烈。 强者发出肆无忌惮的吼叫,卑微者的啼鸣毫无穿透力。 牧云感受到魔族的强大气息,不敢妄自行动,取出放在怀兜里的联络玉,注入些许魔力催动。 这是事先约定好的暗号。 龙华公主手中有另一块联络玉,骤然变得炽热,提醒她危险已然来临。 魔族究竟是大举来犯,还是如往常一样点到即止,全在于对他们的打击力度。 神机营身穿整齐划一的道袍,身后斜背宝剑,接到许烨的命令,同时施展相同术式。 左手双指放在右肘,催动体内真气。 太极图在右手前方凝聚,投射出一道白光,在半空中汇聚。 霎时间犹如皓月降临,照得八卦营恍若白昼,太极图悬在半空,浩然正气由图印中浩荡四溢,驱散空气中弥漫着的邪祟魔力。 圣心菩萨破开空间,抓住牧云胳膊,将他从极度危险的地方带回了八卦营。 “这次来的魔族不是等闲之辈,你就在营中守候,不要轻易出营。”圣心菩萨的叮嘱,陌生而又熟悉。 “你知道我不会坐视你独自面对险境。” “每个人生来都有属于自己的使命,这次抵挡魔族入侵,便是贫僧种下的因果。你体内的力量被魔族发现,如若贸然出营,他们会趁机夺走五毒柱,届时将会引发更大的灾难。” “可……”牧云还是想出战。 龙华公主帮牧云做了决断:“菩萨如此说,我等遵从便是。” 圣心菩萨微笑道:“牧施主,世间万物皆因缘而际会,过往之事,并不会随风消散。你继续往前走,便知前路为何。” 牧云了解云瑶,对圣心菩萨反而感到陌生。 即便如此,十年的共同经历,还是建立了某种无法言说的默契。 她的心跳变了节奏,虽然都是些稀松平常的话语,却有着一种说不出的荒凉与疏离。 牧云想起和锦玉的最后一次见面,隐约中也有相同的预感。 “菩萨,你还是别去了。” “牧施主,你如今已有坚如磐石的道心,若是能放下执念,还能在境界上更进一步。你有无穷潜力,未来一片光明。” “这次的对话,算是道别吗?”牧云是招魂幡的主人,多少接触过转世轮回,明白死亡在玲珑世界并不算终结。 只是尘缘终将落幕。 他有私心,但还是被成全的豁达战胜。 圣心菩萨笑了,没有回答牧云的问题。 她知道牧云有了全新的领悟,转身破开空间,离开了八卦营。 白虎军的任务是帮神机营护法,利用光盾,防止魔族破坏天罡北斗阵。 许烨亲自担任阵眼,毫无保留地将真气注入法阵。 牧云感受到远处令人心惊的力量激荡,方觉圣心菩萨已是半神之躯。 龙华公主站在牧云身旁,低声道:“我有办法送你到猎族禅院。” “多谢公主了。” “不必言谢。” 牧云离开了八卦营。 他的心情平静,头脑却是一片空白。 无尘尊者站在铜钟旁,见到牧云,双掌合十道:“阿弥陀佛,贫僧在此等候多时了。” 牧云仿佛在水面下听到了这句话,声音极小,仿佛是梦境具现。 他走到铜钟旁,双手握住圆木,缓慢而坚定地敲响铜钟。 送礼的时候不能送钟,犯了送终的忌讳。 这事只要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 钟声在草原上飘荡,犹如全无实质的烟雾,流淌着难以掩饰的怀念和感伤。 无尘尊者双手合十,垂首立在铜钟旁,低诵观音经。 牧云本以为自己会哭,可是听到悠扬钟声,心中却有几分通透释然。 圣心菩萨是半神之躯,足以轻松镇压来到玲珑世界的魔族,加上天罡北斗阵助力,败亡的几率等同于零。 只有一种可能。 寿数将终,功德圆满。 这是件好事。 悠扬钟声飘荡,力量碰撞逐渐平息,正如牧云心中那团炙热的火焰,摇摆了许久,噗的一声轻响,终于消失不见。 第207章 悲鸣 猎族禅院添了至宝——圣心菩萨圆寂成功果,留下的佛骨舍利敬奉在藏经阁,镇压邪祟妖魔。 牧云在禅院念了七天观音经,吃斋礼佛,送圣心菩萨最后一程。 在进禅院之前,牧云运用乾坤柱的力量加持大蛇柱,吸收阿古拉大汗和格日乐王子体内的魔毒,使之从假死状态中苏醒。 牧云没有心情解释发生的一切,将擦屁股的事托付给了龙华公主。 龙华公主并没有提及事情发生的原因,只是讲述了魔窟入口的存在,以及后续的处理方法。 夏国和牧国之间的战事已经终了,增派蜀山神机营和白虎军成为了现实。 赵善身经百战,在生死关头徘徊数次,练就了无所畏惧的大心脏,毫不犹豫地接下了龙华公主交给他的担子。 军衔提升,与之对应便是远离家乡的思乡情和艰苦卓绝的生存环境。 军魂的存在,使得一切困难都变成了虚无。 七天之后,牧云离开了猎族禅院。他心里有点闷,没有和黄羽、无尘尊者打招呼,直接去了饮马湖。 他在湖边见到了形态各异而又压迫感十足的魔族,正是在这里,圣心菩萨圆寂飞升,成为了真正的佛果菩萨。 从今往后,菩萨便是无众生相的存在,不会再有云瑶的影子。 十年缘分彻底成为了历史的尘埃。 牧云坐在湖边,看着水里的倒影,略微有些出神。 他具备天道灵识,记忆力无与伦比,可圣心菩萨诀别时说的那些话,总也记不真切。好像是一些模糊的片段,却又根本联系不到一块。 有人曾经说过,长生不老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更像是一种惩罚。 若是入世生活,总会目睹人世间的生老病死,以及似曾相识的苦难循环。 两位佳人在辽阔草原上从牧云的生活中消失,他的心脏仿佛被剜去了一块,纵然是神器凤凰胆,也难以弥合精神层面的创伤。 时间是很残酷的东西,会冲淡一切情感,只是曾经历过的事,永远都无法抹去。 伤痛终将过去,疤痕却会永存。 轻风吹拂,湖面起了层层涟漪。 军士们行走时盔甲晃动的独特声音传来。 “原来是牧先生。” 两个负责巡逻的军士认出了牧云,赶忙行军礼。 “菩萨已经封印了魔窟入口,你们怎么还没撤离?”牧云无心理会外务,并不知道牧国答应神机营和白虎军屯扎于饮马湖。 机灵点的军士将最近几天发生的事简略讲了一遍。 牧云搞清楚来龙去脉,心中并没有一丝波澜。他不太想讲话,让军士继续巡逻,独坐在湖边发呆。 大约过了一刻钟,身后传来了脚步声。 听声音便知是龙华公主。不用问,准是巡逻的军士把见到他的事通报给了龙华公主。 龙华公主站在侧后方,双手负于身后,观察泛着涟漪的湖面。通过倒影,看见了牧云的回头。 “陪我坐坐。” 牧云的声音很轻。 龙华公主穿的是软甲,不会影响行动,推倒了几棵草充当坐垫,坐在牧云身旁。 她等着回答问题。 牧云看向湖面,问道:“身为公主和大将军,见过无数生死别离。你是如何消化这种情绪的?” “习惯了。”龙华公主低下头,苦涩的笑容通过倒影,映入牧云眼帘。 她以强悍无比的形象屹立于玲珑世界,内心已有多年未曾展现于人前。 牧云身份终究不同。 在他面前,龙华公主可以放下名为无敌的伪装,以近似普通人的情感,表达心中的真实想法。 时间是抚平伤痕最好的方式。 牧云还不敢将锦玉的死讯告知青鱼散人,想起这件事,太阳穴的青筋跳动得很厉害。 “这种事避无可避。”龙华公主轻柔地说。 她不用问,也知牧云面上为何会面带愁容。 逝者已矣,可他们绝大多数不是孤家寡人,家中也有盼望他们归家的父母兄弟。 龙华公主起初最不会应对的就是这种局面,经历的多了,心也就变得越来越硬,不会再多愁善感。 牧云甚少经历生离死别,在短时间内失去两个红颜知己,对他的打击有多大,龙华公主比谁都清楚。 “人家把女儿托付给了我,结果是这样……” “你只是害怕面对玉儿的父母,还是觉得有愧于玉儿?” “两者兼有吧。”牧云向湖中扔了块石子。 “死缠烂打还是有效果的。尽管你不一定喜欢玉儿,但过去的那些事,还是永远的烙印在了你的心里。” “你也想这么做?” “红尘事,累人心。”龙华公主看向远方,说道,“你如今已有看破红尘之意,不妨和我结为道侣,屏蔽俗尘干扰。” “好提议。只是我有点疲惫,不想再经历生死离别。” “你肯答应,我就帮你处理玉儿的事。” 牧云并不是胆小怕事的性格,龙华公主的话,引得他发出连串笑声。 龙华公主转头看着牧云。 牧云的笑声后面,跟着两行清泪。 龙华公主急忙看向饮马湖,不去看情绪决堤的牧云。 男人好面子。 这一点她很清楚。 从锦玉被心魔夺舍以来,压抑在牧云心头的情绪,随着男儿泪全数释放。 过往的那些事,无比清晰地浮现在脑海,走马灯般不断闪现。 有过甜蜜,也有过共同经历的苦楚。 没有发出哭声,可还是听得到悲痛。 龙华公主的圣灵是通透的银白色,从她肩头浮现,跳跃到了牧云的肩膀之上。 温暖的力量瞬间涌现,无声安抚牧云。 布赫巫医在水云间窥探牧云。 他能探查到牧云的想法,却又无法预测牧云的行动和反应,好像生来就是怪胎。 独特的身体构造,会对思维模式造成多大影响,已经成为了布赫巫医钻研的目标。 眼泪终止的时候,牧云用袍袖擦掉泪痕,迅猛站起身,又恢复了生龙活虎的精力。 他搀起了想要起身的龙华公主。 “营帐中可有笔墨纸砚?” “一应俱全。” 牧云大步向前走,将悲伤抛到了脑后。 纵然将面对风暴,身为无所畏惧的男人,也要坦然面对。 至少也该给锦玉的父母一个正式的交代。 第208章 大恩不言谢 青鱼散人接到牧云送来的信件,七天后独自抵达牧国草原。 过往的记忆随着故人到来,与牧云撞了个满怀。 借助时空柱的力量,以及水云间独特的构建方式,牧云经历了几十年的参悟,道心境界和之前有天壤之别。 看到青鱼散人的那一刻,所有的防卫瞬间崩塌,空虚和失落涌进了心田。愧疚感使他低下头,有点不敢看青鱼散人的双眼。 龙族并不重视感情,青鱼散人也未能免俗。 即便如此,青鱼散人得知唯一的龙女锦玉命丧黄泉,还是感到无比的失落。 他去了趟青峰山,把锦玉的事告知紫翼狮鹫,有龙华公主当挡箭牌,事情没那么难办。 身为龙女,也该有为苍生谋福祉的觉悟。 生来就是如此,令人难过不假,可也终究要抬起头来面对。 “哭过了吗?”刚一见面,青鱼散人就这么问。 牧云在灵泉山时,青鱼散人甚少留在龙宫,经常到酒仙居陪牧云喝酒聊天,教他功法武技。 十年时间,足以改变太多事。 牧云和云瑶曾经的情谊,青鱼散人始终看在眼里。 即便是和龙女锦玉,也有同生共死的羁绊,并不是轻易便可忘却。 青鱼散人坐下说道:“我去了青峰山之后,又特地跑到地府,查验了生死簿。玉儿阳寿已尽,即将奔赴下一世轮回。” “菩萨呢?” “修成正果了。” 虽然在玲珑世界,死亡在严格意义上来讲,并不是生命的终点。但人死终究不能复生,这一世的爱恨情仇都会化为虚无。 “听说你念了一周的经文。” “我欠玉儿的,尽我所能帮她超度。” 圣心菩萨十世修行终了,已经是佛果菩萨,脱离了转世轮回,与天地同寿。 牧云在禅院诵经,不只是纪念曾经的过往,也有超度锦玉亡灵的念头。 “所有事都不是徒劳无功。只要真的用了心,苍天都可以看到。” “我信永生,但是不太相信神明。” “为什么?”青鱼散人略有些诧异。 “我觉醒人皇阵和诛仙阵,自有使命所在,偏信三尺神明,谁来维护仙界和人界的秩序。” “仙人都是经历生死劫,千锤百炼造就的永生者。他们的道心稳固,不会轻易做出愚蠢的举动。”青鱼散人身为仙族,还是得为仙人说几句话。 牧云挤出点笑容,不想谈论这些。 他召出两坛酒,扔给了青鱼散人一瓶。 酒没有年头,缺乏陈香。优点是清甜可口,有着新生的醇香。 青鱼散人一口气喝下半坛酒,道:“你酿酒的手艺似乎又精进了。” 牧云大口饮酒,半晌回道:“或许是日子太苦,我尝不出酒的味道。” “我看不是,是你最近喝的酒太多了。” 青鱼散人进营帐的时候就闻见了牧云身上的酒味,对于修仙者来说,这种情况并不常见。 牧云快速喝完一坛酒,转手又召出一坛。 青鱼散人拦住了他。 “纵然你有钢筋铁骨,喝多了酒也会伤身子,还是少喝点。” “你这个酒蒙子,也会劝人少喝酒吗?”牧云酒精麻醉灵识,只觉鼻息微热,听自己的话都听不真切。 青鱼散人右手变成通透白色,轻按在牧云后颈,解了他的酒劲。 牧云当然也能用灵气催出体内酒液,没有这么做,只不过是想逃避过于残酷的现实。 “我要是说实话,你可别不乐意听。”青鱼散人没收了牧云手里的酒。 牧云坐在椅子上,清醒的头脑中又开始闪过那些熟悉画面。有时是云瑶,也有时是锦玉。 她们笑颜如花,牧云心如刀绞。 泪流不出来,苦也没法倾吐。 青鱼散人从不肯让牧云称呼师傅,可是在漫长岁月河流里,他只教过牧云和出家前的云瑶。 如今失去了女儿和其中一位弟子,心里的悲痛并不比牧云少。 他活了数万年,经历过生死难关,也见识过风云色变。 无论发生了什么,活着的人都要坚强的走下去。 逃避不能帮人解决任何问题。 牧云看向青鱼散人,门口投射进来的阳光,正好照着他的侧脸。 恍惚间,他从青鱼散人眼神中看到了和灵猴长老类似的东西。 虽然他们都爱面子,以互相揶揄为乐,可终究是领牧云进修仙门的指路人。 这份羁绊,和寻常的师徒关系并无二致。 “你是如何挺过来的?”牧云忽然意识到,真正能和他感同身受的正是坐在身边的人。 “逝者已矣。生者自当放下悲痛,砥砺前行。我相信云瑶和玉儿,都不希望你是如今的样子。” 夕阳斜照,牧云心里的冰霜,就被这不冷不热的光线消融,有种冰凉的通透。 他再也不会得到圣心菩萨的教诲,也见不到锦玉明媚如花的笑容。 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她们用最灿烂的年华,在牧云生命中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只要他还活着,还拥有对她们的记忆,云瑶和锦玉就不会死去。 牧云站起身,伸了个大大的懒腰。 “你的青玉剑,我已经送出去了。”牧云脸上带着笑容,又恢复了往日生机。 “俗话说旧的不去,新的不来。你要是没把青玉剑和七星剑送出去,也得不到太阿剑。这算是丢了芝麻捡到西瓜,你就偷着乐吧。” 牧云转过身,郑重地看着青鱼散人。 青鱼散人预感牧云可能要说令他起鸡皮疙瘩的话,急忙截住他的话头:“咱们之间,不需要讲那些虚头巴脑的话,一切都在心里。” 牧云拱手道:“既然你讲了句俗话,我就用俗话来回答——大恩不言谢。” 青鱼散人是仙人,不仅能感知牧云的修为,也能捕捉到他的情绪脉络。 这次见面,尽管牧云处于悲伤之中,可他的情绪线条极其稳定,和当初极易受外界影响的少年,已有了天壤之别。 成长终究会令人感到喜悦,青鱼散人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营帐外传来脚步声,继而龙华公主现身。 牧云大方介绍道:“这位是龙华公主,在下的道侣。” 龙华公主穿着一身红装,听到牧云中气十足的声音,知他从消沉情绪里走了出来。 莞尔一笑,向青鱼散人行了个万福礼。 第209章 因果 无尘尊者做了个决定,留在牧国草原,学习猎族独特的经卷。 黄羽从来到牧国的第一天就想和魔族正面交锋,可惜圣心菩萨以毕生修为封印饮马湖底的魔窟入口,导致奋起的勇气落空。有劲没处使的感觉,令他难受到如今。 知己无尘尊者决定留在草原,使他也意识到是时候离开玄戒大师的羽翼,独自外出游历,以验证多年修持,究竟有多大长进。 天气晴明的一天,泰朗住持穿上最隆重的袈裟,特地到白虎军驻地邀请牧云。 牧云已从消沉中彻底走出来,满面春风地出来迎接德高望重的泰朗住持。 “牧施主,老衲特来邀请您到禅院一叙。” 青鱼散人去了饮马湖,去找湖底被魔族吓到的龙王饮酒。 牧云换上一身锦缎蓝长袍,将去向告知负责保护他的白兰,随着泰朗住持离开了白虎军驻地。 天空中的云随着春风缓慢朝西北移动。 湖面下也有云,随天上云一起动。 “牧施主,您认为湖里的云是不是真实存在?” “饮马湖连接着玲珑世界的黑暗面,从某种意义来讲,湖中云是为那些看不到光明的魔族而飘动。” “封印魔族,你觉得是功是过?” “没有绝对的对错,全看立场在哪边。” “都说牧先生思想境界提升了许多,如今一见,果然如传闻所言。” “哪有境界提升,不过是读了万卷书。” 泰朗住持笑而不语。 他的笑容,比平时更加和善,似乎还有着读不懂的意味。 行至猎族禅院,牧云明白了他笑容中隐藏的含义。 正门上悬挂的牌匾换了,用猎族文字写着“圣心寺”。崭新的朱漆匾额,金粉勾勒的字体龙飞凤舞。 牧云认识猎族文字,看见圣心寺,不自觉想起了遥远的镜城。 佛教在玲珑世界传承已有数亿年,寺院毁了又建,住持来了又走。世代更迭,招牌也是不停变化。 功在当代,时下的人就会感恩戴德。以恩人名号命名寺院,便是一种纪念和致敬的形式。 圣心菩萨做了两件事,成就大功德,在世间留下以其法号命名的两座寺院,已是不可多得之境遇。 泰朗住持看到牧云眼中的虔诚,联想起不久之前牧云表现出的迷茫,感叹眼前少年成长之迅速。 看完面子,还得带牧云参观与之匹配的里子。 无尘尊者和黄羽皆身穿袈裟,站在门后,待牧云进了寺院,方才释放出自身气息。 “我有天道灵识,你们这种程度的伪装可骗不过我。” “牧施主,你在进门前没有点破,其实就代表了你的内心。”黄羽笑道,“你说出这句话,反倒破坏了氛围。” 牧云也被逗笑。 “你们穿成这样,肯定不会是装装样子。说吧,都准备了些什么?” “惊喜之所以叫惊喜,就是不能提前透题,否则哪还有快乐可言?”黄羽是俗家弟子,讲话不用一板一眼,气氛相对更加活泼。 泰朗住持和无尘尊者相视一笑,由泰朗住持走在最前边,另外三个人紧随其后,走进了大雄宝殿。 正中间是如来佛祖的金身塑像,两侧有诸多佛和菩萨像。 牧云在大雄宝殿中并没有发现异常,真正的目的地也不在这里。 圣心菩萨刚修成正果,虽有济世救民的大功德,但还不足以跻身大雄宝殿。 转过大雄宝殿,后边的建筑,便是全新修建的圣心殿。 里边单独供奉着圣心菩萨的金身塑像,旁边放着佛骨舍利,黄铜香炉摆放在供桌之上,护佑草原牧民。 “牧施主,香炉里的香灰已备好,由您来敬献第一柱香。”泰朗住持很尊重牧云。 他的人族圣人之名,不管是外界有意捧也好,还是别有用心者的阴谋。若是德不配位,夏国的老百姓绝对不会认可。 尽管士子们曾广泛攻击过他,但依然没有影响到牧云在穷苦百姓中的地位。 牧云忘却心中杂念,以最虔诚的心态,接过了泰朗住持递来的檀香。 八卦明火是由黑风谷妖王火衣所传授,并不适合在这个场合使用。 牧云用了最简单的控火术,以从秘卷之书中学到的第一个灵术,点燃献给菩萨的佛香。 香烟飘渺,升到了殿顶的梁柱之上。 牧云仰望梁柱和围着它打转的烟,感觉悟到了某些东西,可又没办法直接触摸到灵魂。 似懂非懂,恰如他和云瑶之间的关系。 泰朗住持并不是修仙之人,无法像高人一般,直接读懂牧云的心思。 他低声说道:“牧施主,天下万事皆有因果,种下善因,不一定能结善果。可若是种下恶因,终究有一天应在轮回。圣心菩萨功德无量,世间又多了一位护佑者,实是苍生之幸。” 牧云单手合十,问道:“我有一个不情之请,不知住持是否能答应?” “牧施主但讲无妨。” “大雄宝殿中有金身罗汉护法,这圣心殿中,也该有个护法之人。” “牧施主并非佛门中人,做金身罗汉像,恐怕不符合规矩。”泰朗住持以为牧云要请求以他为原型立罗汉像,立马感觉到为难。 牧云的功德没有问题,但他只是俗家弟子,并不能成为金身罗汉。而且肉身接受供奉,会损伤灵识,于修行不利。 “可以不立罗汉像,立一个圣灵护法如何?” 圣灵是灵识具象的幻兽,不在转世轮回里边,雕塑圣灵护法,虽然是个新鲜事,但也无伤大雅。 泰朗住持是开明之人,当即拍板决定,加筑五彩圣灵像,作为圣心菩萨的护法。 “这五彩圣灵,是你的幻兽吗?”黄羽不像无尘尊者那般沉稳,有疑惑就会直接讲出来。 “曾经是,只不过在白马寺参悟不动明王经时就修成正果了。我一直记着圣心菩萨,却忽略了陪我时间最长的圣灵。” 无尘尊者道:“你把圣灵的形态和长相告诉我,这事我帮你去办。” “还是我自己去吧。” “还有更重要的事等着你去做。” 牧云离开圣心寺,还在想着无尘尊者转述圣心菩萨的话。 乾坤柱是凌驾于另外四根毒柱之上的存在,既然能增幅它们的力量,也可以限制它们的影响。 阿古拉大汗和格日乐王子的事件,给牧云敲响了警钟。 到最后,还是得到了圣心菩萨的指点。 牧云回头看着远处的圣心寺和天际浮云,双手合十,虔诚地闭上了双眼。 第210章 棋局 牧云掰着手指头,盘算剩余的寿元天数。 已经到了火烧眉毛的时候,再不行动起来,随时会有油尽灯枯的风险。 牧云将随身物品装进玉葫芦,换了身武服罩衫,到中军营帐寻找龙华公主。 “搭建完最后一个防御法阵,我就该离开牧国草原了。”本应由牧云说的话,龙华公主率先讲了出来。 牧云恍然想起龙华公主不仅是他的道侣,也是统帅夏国数百万军队的大将军。 尽管有许多得力干将暂代日常事务,但涉及到妖族和魔族,只有身为修仙者的龙华公主能够妥善处置。 “我也该继续到大陆各处闯荡了。再不走,就得请你帮我收尸了。” “别说不吉利的话。” “没想到你这么大个将军,也会信这些东西。” “最近有太多人逝去,心态再好,也难免恍惚。”龙华公主在牧云面前,不必摆出高位者的架子。 牧云早已不再感伤,微笑道:“还记得菩萨修成正果前的教诲吗?世间万物皆因缘而际会,有些事不必躲,真来了躲着也没用。” 龙华公主最清楚牧云的行事风格,知他对生死的态度与常人不同。 “我从小在暗流汹涌的云宫成长,戎马数十年,本已看惯了生死。可你和熙儿终究不同,还是要多加保重。” 牧云和她一样,都是胸怀家国天下之人,不可能甘心平庸,也不接受碌碌无为的生活。 龙华公主能够理解。 牧云没有直接离开,独自走到饮马湖,看着倒映日光的河水。 除了牲畜群来饮水的时候,其余时间这里的水质都会清澈见底,敞亮得不像藏着秘密。 唯独经历过的人,方知晓饮马湖夺走了曾经想要守护的东西。 布赫巫医浮出水面。 他没和牧云打招呼,独自待在旁边,像观察一个病患那样观察牧云。 明明已有衰败之像,但又能维持生龙活虎的状态。 对于世界上的大多数生灵来说,都是极为罕见的现象。 牧云感应出一股强大到无法形容的气息,转头看向远处蓬勃生长的草丛。 熟悉的身影进入视野。 静寂天尊儒雅随和的气场,与花草相合,没有任何突兀感。 他穿着一身黑色长袍,鎏金狮蛮带,藕丝步云履。 行路从容,意气风发。 看似只走了几步,却已行至牧云身旁。 “有兴趣下盘棋吗?” “当然可以。” 牧云精通琴棋书画,以音律和书法见长,棋力算不上强,但也弱不到哪里。 静寂天尊提出对弈,必然有他的用心。无论出于何种目的,都要给仙人一个面子。 事实证明,静寂天尊的棋力相当高,经过五轮对弈,牧云收获了全败战绩。 “下棋,你不如我。但是另辟蹊径这件事,你做得比我更加出色。”静寂天尊手掌拂过,石质棋盘收回了仙人空间。 “天尊过奖了。”牧云输得头皮发麻,能不用再看着棋盘,也是种莫大的幸福。 “你眼下还有几十天的寿元,再不续上,就得一命呜呼了。”静寂天尊依然面带和善微笑,只是说的话明显在卖关子。 牧云是敞亮人,不喜欢拐弯抹角。哪怕是面对大罗金仙,也要来个直来直往。 “天尊,你要是有能帮到我的方法,还请赐教。”牧云的话很直,态度却是相当恭敬。 说到底,盘腿坐在对面的人都是个仙人,存在着境界上的鸿沟,拿出几分恭敬态度也是理所当然。 静寂天尊笑道:“我还真忘了你是豪爽之人。既然你讲求效率,我也就不兜圈子了。” 牧云翘首以待。 “时间洪流中有一个漏洞,与你有关。本尊希望你能回到五十年前,修正这个漏洞,补齐时间线。” “为何时间洪流会出现漏洞?”牧云心存疑惑,不得不问清楚。 “本尊曾出现过一次疏忽,导致了如今的局面。皆因我而起,自然要由我来做终结。” “您是大罗金仙,随手便可填补漏洞,何故还来找我?” “如果真是那么简单,我就不必下凡来见你了。” 静寂天尊已经把话说的很明白,牧云心领神会。 时间洪流的力量过于玄妙,凭一己之力再创造一个活生生的人。假如发生混乱,后果将不堪设想,因此静寂天尊必须使牧云参与其中。 “我能得到些什么?” “你做完了,我才能给你答案。” “这不符合做生意的规矩。” “咱们之间在谈的可不是生意。” 静寂天尊静静地看着牧云,眼神中充满宁静,有种不与万物争锋的从容。 这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发生的改变,必然经历过各种事,才能造就如今的格局。 牧云追求天人合一境,再次见到静寂天尊,方才领悟水利万物而不争的含义。 “好,成交。” “咱们之间谈的并不是生意。”静寂天尊再次提醒牧云。 “那应该叫什么?” “互利共赢的合作。” “那就预祝我们合作愉快。” 静寂天尊右手食指和中指变得晶莹剔透,点向牧云眉心。 一种清凉通透的感觉,传进灵识之海。 牧云以为会经历瞬移时出现过的时空错乱感,一切却是如常,周围环境没有任何改变。 难道这就是仙人的时空穿梭? 牧云头脑中充满了疑惑。 “善用你的力量。” 牧云印象中,仙人讲话总是只讲一半,剩下的内容只能靠猜。 头脑一转,立马想到了时空柱。 静寂天尊第一次出现是在牧云收服大蛇柱时,彼时他已然踏上了追查五毒柱的旅途。 第二次见面,同样是在此期间。 今日的相遇绝不可能是偶然。 既然万物因缘际会,此番静寂天尊说出了寻找他的实情,必然代表他已经具备了填补漏洞的能力。 乾坤柱是五毒柱中的主宰,能随意支配另外四种毒柱。攫取其余三种毒柱的力量,尽数用于增幅时空柱的力量。 完成时空穿梭,便由不可能转变为存在理论可能。 牧云试着唤醒乾坤柱,按照预想的方式执行,同时催动乾坤柱增幅时空柱的力量。 灵识之海中只有一个念头——回到五十年前。 一阵风吹过,不由得闭上双眼,极度寒冷包裹了他的全身,所有感觉出现短暂失灵。 他清楚地意识到,自己完成了一次时空穿梭。 第211章 相逢故交 迷蒙的雾气遮蔽视线,通过灵识感知,发现身处一座灵气充盈的岛屿之上。 牧云身处半山腰,旁边有潺潺水流声。稍加探查,便知是条灵气充盈的小溪。 沿着斜度很大的山坡,缓缓流向山脚。 徒步走过去,见到清澈的溪水以及池底的游鱼,恍然间以为回到了灵泉山。 猎族人不吃鱼。 不只是生活习惯,而且还和宗教信仰有关。 牧云入乡随俗,加之近来曾有过斋戒经历,有很长时间没吃过鱼肉。 腹中饥饿,欲待捉几条鱼来吃,想起对他恩重如山的青鱼散人,终究没有下的去这个手。 牧云不知身处何方,灵识细腻探查,捕捉到了溪流下游地带的果树。 他的童年和少年时期,皆是以食用野果为生。哪些野果有毒,哪些野果甘甜可口,分辨能力早已烙印进了骨子里。 脚步加快了几分,跑到果树旁,鲜美香甜的赤红色果子映入眼帘。 由此判断,并不在猎族地界。 牧云纵身一跃,飞到果树枝头,随手摘下一颗肥硕饱满的果子。 入手便觉颇为沉重,想来够饱餐一顿,没有动其余果子。轻巧跳下果树,到溪水中清洗。 赤红色果子遇水发出光芒,犹如一块晶莹剔透的宝石。 在修仙界混,再没见过世面,也知道果树上结的果实并非凡品。 牧云支愣起耳朵,扩大了灵识探查范围——附近没人。 他用衣袖擦了擦果子表面的水渍,接着咬了一口。 一股别样香甜萦绕于唇齿之间,清凉爽口,顺着咽喉沁进心脾。 五脏六腑仿佛经过了洗礼,说不出的通透,精神中的疲倦彻底消失。 牧云吃掉一颗果子,看着满树的灵果,心中犹豫是否要再摘几颗带走。 灵果是天地灵物,对修行有极大裨益,绝不可能是无主状态。 贸然吃了一颗果子,已经是莫大机缘。再偷吃,有可能惹毛了本方地主。 牧云经过一番思量,决定适时收手,捧起泉水,喝了个水饱。 他得先弄清楚经过时空穿梭,究竟是否来到了五十年前,以及身处何地。 选择下山,到有可能遇着人的地界去探问。 牧云身手敏捷,没多大功夫就来到了山脚。 灵识无法探查的区域,突然变得豁然开朗。 仙雾从视野中消失,生机盎然的桃花源,瞬间带着蓬勃生气进入视野。 一位穿白色长袍的道人御剑飞行,按理来说可以看到牧云,却像视若无睹,疾速飞了过去。 牧云见远处有只仙鹤在饮啜甘冽溪水,大咧咧跑过去,故意喊叫驱赶,依然没有任何反馈。 灵识已经感知不到半山腰的果树,如若采摘的果子还在,就证明牧云只是短暂来到眼下的时空间,严格意义来说并不属于这里。 既然没有被发现的可能,行动就会更方便。无法御剑飞行,就得靠寻常轻身术,在树木间跳跃飞腾。 树木并非虚幻,导致牧云对空间的判断,又多了一层疑虑和谨慎。 牧云飞到岛屿入口,看见山石上用篆字雕刻的岛名,心下吃了一惊。 他来到了蓬莱仙岛。 既至蓬莱,无论所做之事为何,都得找一下五十年后的结义兄弟轩辕玉华。 轩辕玉华也是十世修行之人,即将修成正果,天赋非同凡响,想要找他就得到岛中心。 牧云快速往回飞,行至半路就发现了气质颇为独特的义兄。 轩辕玉华身处桃林中的空地,手中持着一柄锋利无比的宝剑,架势摆的不错,只是招式衔接间有许多晦涩之处,和牧云印象中,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的他,完全没有相同点。 为何会这样? 牧云没有细想。 他心里想的是义兄曾传授给他先天十六卦,既然见到了还没有成长起来的轩辕玉华,倒不如趁机指点他两手,也算还了当日恩情。 可转念又一想,它并不属于眼下的这个时空,虽然可以看到岛上的人,未必能和他们沟通。 牧云不是轻言放弃的性格,不尝试一番,怎么也说不过去。 悄然飞上桃树,接近正在练功的轩辕玉华。 试着喊了几遍他的名字,全无半点反应。就在他要放弃的时候,眉心忽然涌现一股温润的凉意。 轩辕玉华感应到一股突如其来的气息,倒持宝剑,略带惊讶地转头看向牧云:“道友何许人也?怎得会突然出现在这桃林之中。” 牧云也有点恍惚,仿佛是在现实中和轩辕玉华碰面。 “我偶然间来了蓬莱仙岛,特地来看望你。” 轩辕玉华眼中略带疑惑,问道:“咱们两个……认识吗?” “不仅认识,而且关系匪浅。” 轩辕玉华深深凝望着牧云澄澈的双眼,确认他说的并不是假话。可是究竟在哪见过,他全然想不起来。 或许是过去,某一世的经历。 想到这里,轩辕玉华便有些释然。 “牧道友何故来蓬莱仙岛?” “我有件事,要在岛上解决。”牧云本来不清楚该做什么,方才眉心微凉,显然是静寂天尊施展的仙术起了作用。 联想到轩辕玉华蹩脚的武技,转瞬之间,明白了静寂天尊所说的漏洞究竟是什么。 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 “原来是出自我的传授。”牧云心下感叹,世间缘法之奇妙,大大超乎了他的想象。 既然搞清楚了回到五十年前的使命,就得尽心竭力,把自己的任务完成。 帮仙人填补时空间漏洞,无论如何,也算得上一件好事。 只要能发动功德经,就可以增加一点寿元。在行将燃尽的炉子里,重新引燃旺火。 “先不说这个。”牧云回过神,笑道,“我见轩辕兄在演练武技,一时技痒,想与阁下切磋,不知意下如何?” 轩辕玉华感应不到牧云的灵气波动,以为他是个入门不久的修仙者,将宝剑收进玉葫芦,折了一根桃枝。 牧云有样学样,也折了根粗细相似的桃枝,心中暗想道:“当日灵宝大会输给了义兄,如今趁他羽翼未丰之际,先赢他一次再说。” 轩辕玉华倒持桃枝,气度依然不凡,笑道:“还请牧道友赐教。” “放马过来吧。”牧云一招手,旋即心与意合,意与手中桃枝相合,进入了人枝合一的境界。 轩辕玉华吃了一惊,可还是大胆刺出试探一击。 分明是真身,却刺中了幻影。 第212章 万丈高楼平地起 桃枝很细,本应一碰就断,却因灵力注入,变成了强度足以媲美钢铁的武器。 牧云倏忽出现在轩辕玉华背后,回首一招,带着凌厉无比的剑气,直取他宽厚的脊背。 光盾瞬间成型,格挡来者不善的攻击。 轩辕玉华分身幻影,同时从四面八方攻击。用灵术掩盖武技缺陷的方法,可谓独树一帜。 在时间线混乱的当下,牧云发动时空柱变得更加容易,随意破开空间,躲开了同时从各处来袭的劲风。 轩辕玉华的战斗天赋与生俱来,经过两回合交锋,意识到牧云的躲闪方式极为独特。 凝神感应,找到了应对之法。 桃枝画了个圆,灵力迅猛注入,继而弥漫于整片桃林。 牧云无法再通过瞬移躲避,架起桃枝,使了个极轻巧的白鹤亮翅。 剑气仿若白鹤羽翼,弧线斩击轩辕玉华的分身。 所过之处,幻影分身尽皆化为虚无。随之而来的不是喘息的机会,而是蓄势待发的轩辕玉华。 桃枝因灵力注入,发出莹白色微光,劲道刚猛,刺向牧云软肋。 桃枝轻挑,四两拨千斤转移凌厉攻击,随即变换节奏,点向轩辕玉华手腕。 轩辕玉华本以为自己的攻击能够抢占先机,没想到被牧云轻巧化解,而且还由主动变为了被动。 剑招之灵巧,超越了他对武技的认知。 尽管不能完全识破牧云的招数套路,但也可以看出,对方随时会变换攻击和防守风格,非精通多种武技之人绝无可能做到。 轩辕玉华停止了灵术,单纯用武技,领教牧云的厉害。 全神贯注和牧云过了三十招,抬手时不慎露出破绽,被桃枝点中侧肋。 光盾犹如自然反应,还是慢了半拍,没能挡住牧云的攻击。 轩辕玉华的剑招出自蓬莱正宗,却并未领悟其中真谛。徒有其表,缺乏将招式凝聚到一起的武魂,一旦被破,招式套路便会出现难以弥补的疏漏。 牧云身体贴近地面,宛若游龙,轻巧灵动的一招青龙出水,再度击中了轩辕玉华。 胜负已见分晓,没有再比下去的必要。 轩辕玉华洒脱地扔掉手中桃枝,朗声道:“牧道友武技精熟,贫道甘拜下风。” 牧云刺出的桃枝,恰到好处地停在轩辕玉华胸口前方三寸的位置。 剑气不会伤到轩辕玉华,只是即便他不认输,这招过后比试也将终结。 牧云同样扔下桃枝,拱手笑道:“轩辕兄,承让了。” 轩辕玉华为人豁达,是天才不假,可也不会因输给他人而感到恼怒。何况牧云的武技着实厉害,正好想向他请教一番。 从玉葫芦中召出两坛蓬莱美酒,邀请牧云共饮。 二者都是爽快人,席地而坐,伴着桃花畅饮坛中酒。 蓬莱佳酿口感十分独特,只是缺了点绵柔,与牧云酿制的酒存在些许差距。 如今是来传授轩辕玉华武技,不能贪杯痛饮,因此没有召唤玉葫芦中的美酒。 轩辕玉华主动开腔,想了解牧云来蓬莱仙岛的目的。 牧云不能直接说明是来教授轩辕玉华武技,填补时空间漏洞。脑筋飞转,想找个还算合理的借口。 他和蓬莱仙岛从未有过渊源,无论怎么说,都容易被轩辕玉华发现破绽。 灵机一动,回道:“家师在我下山前百般叮嘱,不可透露任务内容。师命难违,还请轩辕兄海涵。” “贫道冒昧了。” 牧云没想到这么轻易就能蒙混过关,暗想道:“看来我这结义兄弟,是个宅心仁厚之人。连这么明显的小伎俩,都没有质疑。” 轩辕玉华见牧云只是喝酒不说话,以为他在思考任务难办,微笑道:“牧道友若有难处,尽可以跟贫道讲。贫道定会鼎力相助。” 牧云笑道:“在下并无甚难处,只是见轩辕兄修为深厚,灵术运用炉火纯青。可唯独这武技……” “贫道的武技确实有点摆不上台面。” “你的问题在于太执着于追求精髓,而忽略了根基的重要性。俗话说万丈高楼平地起,没把基础打牢,上层结构再精妙,也是个风一刮就倒的花架子。”牧云只和轩辕玉华过了几十招,已然发现他的问题所在。 轩辕玉华是真正意义上的修仙天才,灵根幻化的圣灵,和当初牧云的小洛相似,生来就是完全体。 灵气聚集速度超乎寻常,修为提升也像是扶摇直上,一天一个台阶。甚至连修习灵术,都是事半功倍。 武技不同,必须得先扎马步,稳固核心力量,再以板正的拳脚套路,衍生出千变万化。 轩辕玉华是天才,轻易便找到了蓬莱剑招的精髓,可没有烙印进骨子里的武技基础,在紧张焦灼的对战中会出现不易察觉的破绽。 以牧云的武技造诣,一眼便看出了招式松散的问题。 轩辕玉华得到牧云的指点,立时双眼放亮,猛地站起身,召出了宝剑。 “等一下,要先从腰马合一做起。” “最基础的东西?” 牧云笑了笑。 轩辕玉华再度收回宝剑,下扎马步,按照寻常弟子修炼基本功的方法,一遍又一遍的演练刺拳。 天才之所以是天才,就在于领悟力非凡。即便是练习基本功,进度也是超乎想象的快。 日将西沉时,轩辕玉华的基本功已有了长足进步。 牧云旁观全程,暗自感叹: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 “轩辕兄,你再练习一遍剑招试试。”牧云见时机成熟,提醒轩辕玉华。 轩辕玉华按照建议,从玉葫芦中召唤出宝剑,开始练习蓬莱剑诀。 融会贯通。 此前的阻滞之处,已经没有了痕迹。 剑招行云流水,俨然成了武技大家。 牧云花费十年时间,才将青莲剑诀练到如此程度。轩辕玉华只用了一下午,就足以提升到相当境界。 天才二字,在牧云心中有了具体的形象。 好在他见过圣心菩萨的提升轨迹,十世修行积累,终于破茧成蝶。有这样的效果,并不令人意外。 牧云也有艳羡。 他不求有几世修行,若能和寻常灵族一样,打坐修炼提升境界。或许就不至于每过一段时间,就得为所剩无几的寿元而发愁。 第213章 南柯一梦 牧云教过蜀山弟子鹿鸣剑法,并未言传身教,只不过是将青莲剑诀由镜子记录下来,由他自行领会。 至于修炼过程中是否遇到了困难或瓶颈,牧云没有问过,他也没送过信,故此并不了解。 此番教授轩辕玉华,有了截然不同的境遇。 轩辕玉华领悟力绝无仅有,顷刻就能记住常人需要许多天才能记下的内容。 不仅是学得快,教授技艺的师傅也会感觉轻松,而且会产生莫大的自豪感。 牧云不是个称职的师傅,名为帝师,却从未教授过人皇萧熙文韬武略,皆是由苏毅和龙华公主代劳。 他看着潜心修炼戟法的轩辕玉华,心中有欣慰,也有对自己的反思。 师傅二字,不能等闲视之。 尤其是做人皇的师傅,影响力非同一般,更需要谨慎对待。 只不过随时会油尽灯枯的威胁始终压迫神经,使他没办法放缓脚步,仿佛只要这么做,死期就会很快来临。 轩辕玉华只练习三遍,就熟练掌握了寒光戟法。虽然威力还有些欠缺,但只要反复练习,很快就能加入常规武器库。 牧云摘了点野果,本想请轩辕玉华吃,没成想对方已经辟谷,自行享用,吃了个尽兴。 酒是免不了的,尤其对爱喝之人。 两人已经离开桃林,在溪流池水旁练功。 打开酒坛,盘腿坐在叮咚响的溪水石上,对坐畅饮美酒。 他们都没有使用灵气压制酒精,酒过三巡,已至微醺状态。 牧云站起身,说道:“轩辕兄,可听说过民间有一套剑法,专在酒醉的时候施展。” “醉剑。”轩辕玉华回答得很快。 他不仅听说过醉剑,还听过醉拳。只是习惯了四平八稳的招数套路,还是无法理解松松垮垮的醉剑,威力来源于何处。 牧云跳到岸边,捡起地上的一截竹竿,身形摇晃,犹如灵蛇出洞般,舞起了看似无形,实则有招的醉剑。 轩辕玉华双眼眨都不眨地盯着牧云的动作,及至印刻在头脑之中,立即纵身来到牧云身旁,徒手和牧云过招。 醉剑的精髓在于出其不意。 轩辕玉华拳至面门,停在鼻子前方,以为能打中目标。 牧云仿佛脚底打滑,一溜烟摔到地面,竹竿出其不意地着落在轩辕玉华脚踝。 若手中是宝剑,早已见了红。 轩辕玉华暗道好剑法,同样捡起一根竹竿,从模仿牧云的招式,很快提升到形神兼备。 趁着醉意,牧云又传授了醉拳。 二人彻夜未眠,至东方初晓时,十八般武艺已经传授完毕。 牧云并不是自私之人,将武技尽数教给轩辕玉华,心中升起无比的自豪。 周围只剩下潺潺水声。 转头望去,方才还在溪流边的轩辕玉华,突然不见了踪影。 牧云发动时空柱,感应时间线流动,并没有异常现象。 施展轻身术,飞到了记忆中的桃林,发现轩辕玉华正在空地上演练武技。 没有任何停顿,招式衔接行云流水。 一位身穿白色长袍的老道悄然出现,看见武技突飞猛进的轩辕玉华,脸上现出惊喜神色。 “玉华,你的武技何以进步如此之大?” 轩辕玉华收住剑势,朗声回道:“弟子夜间做了个梦。有位仙人入梦来,教授弟子武技窍门,醒来之后就到桃林中练剑,果然有了长足进步。” 老道抚须笑道:“俗语云日有所思,夜有所梦。你最近练功刻苦,在睡梦中融会贯通,才会有此成效。” 轩辕玉华嘀咕道:“弟子的梦境颇为真实,那位仙人好像不是道门中人。” “玉华不必忧心,梦境而已,当不得真。” “弟子明白了。” 老道的身影变得模糊不清,继而消失不见。 牧云暗想道:“难怪轩辕兄在灵宝大会时没有认出我,原来他以为是个仙人在睡梦中传授他武技。” 头脑中灵光一闪。 牧云想起了静寂天尊在眉心留下的印记。或许在轩辕玉华的感知中,他就是以静寂天尊的模样存在。 为何他会接受挑战? 梦。 轩辕玉华自认为昨日发生的一切是场梦。梦境总是荒诞不经,梦里的人由气息不算强大的修仙者,变成仙人模样,并不会觉得稀奇。 牧云又看了一阵,确认轩辕玉华已经掌握十八般武艺,悄然退出桃林。 刚走出桃林,就发现路上有本蓝色封皮的书。快步走过去将其捡起,只见封皮上写着《仙酒箓》。 尚未翻开扉页,仙酒箓化为一股纯净能量,通过指尖渗入了灵识之海。 头脑中并没有增加新的信息。 牧云盯着拿过仙酒箓的右手,联想起天师曾说过的话,恍然大悟。 他本就会酿制仙酒,只是在灵泉山当金波童子时,完全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曾以为酿酒是与生俱来的天赋,原来竟是填补时空漏洞时,偶然间得到的机缘。 先有机缘,还是先有金波童子的经历。在混乱的时空间领域,着实难以辨别。 牧云回到了半山腰,摘下一颗晶莹剔透的赤红色果子,在溪水中洗净,随后躺在山石之上。 常年不散的氤氲雾气,提供了最天然的防护和遮挡。 蓬莱仙岛上没有凶恶猛兽,只有些仙禽飞鸟,对人构不成威胁。 昨日饮了几坛酒,加上彻夜未眠,不觉困意来袭,进入了梦乡。 不知过了多久,耳闻天籁,从睡梦中苏醒。 静寂天尊盘坐在一块岩石之上,弹奏的曲子,牧云从未听过。 牧云坐起身,问道:“天尊,你……”到嘴边的问题,却怎么也想不起来。 发生过的一切,仿佛只是南柯一梦。 似真还假,真假难辨。 “方才对弈时,本尊赢了你五局。现在你有权利提出条件,是要五百年寿元,还是十年尘缘和五十年寿元。” 牧云是机灵鬼,听到十年尘缘这四个字,已然意识到和过去有关。 尽管他接连失去了两个对他来说极为重要的女人,但从未想过改变过去。 正如棋局,落子无悔。 “五十年寿元。”牧云毫不含糊地回答。 静寂天尊笑道:“每次你的答案都一样。” 牧云听明白了静寂天尊的话,并未开口,而是等待功德经运转。 灵气化成暖流,瞬间流遍全身。 不管前路如何,至少已解了燃眉之急,不必再为死亡而发愁。可以重整旗鼓,大踏步朝前走。 第214章 御天台 夏国魔窟入口由神机营和白虎军联合镇压,军方由龙华公主负责,神机营则是由三鹰道人统管。 龙华公主接到传信,搭乘蜀山传送法阵,紧急来到了魔窟。 白虎军数量并不算多,皆是优中选优的精锐。队列严整,精通阵法。 白虎军将军宁彰守候在营地门口,见龙华公主,行了个军礼。没有过多寒暄,领着公主前往监控黑暗世界的御天台。 “魔族有异动吗?” “他们近期有过一次超大规模聚集,将士们的神经都绷紧了。可是聚集之后,魔族又分散到各地,不知隐藏着什么阴谋。”宁彰干练而流利地汇报近期军情。 龙华公主每天都能收到各地发来的军情通报,哪些稀松平常,哪些必须提高警惕,在心里都有个掂量。 事关魔族,她不敢有半点大意。 相较于生活在玲珑世界的妖族,魔族更加嗜杀,而且更冷酷。上古时期发生过几次魔族屠戮人族和妖族的事件,导致仙人和灵族不得不出手,把他们赶到了不见天日的阴暗面。 “宁将军,加强对御天台的监测,尽快搞清楚魔族聚集的目的。” “是!” 御天台是一块由星辰石打造的圆形石台,悬空屹立在半空之中。边缘刻着复杂印记,蕴含的磅礴能量内敛而不张扬。 三鹰道人主管御天台,开启传送门,接应远道而来的龙华公主。 御天台面积足有方圆几公里范围,时不时有金色能量向上飘浮。 这是内部能量难以维持均衡,主动向外发散的现象。对于时常登临御天台的人来说,实属正常现象。 龙华公主每年都会来几次魔窟,对御天台了如指掌,微笑和三鹰道人寒暄,旁敲侧击地了解近况。 三鹰道人是个酒痴,长年累月下来,留下了个酒糟鼻。说话含混不清,但脑子并不糊涂。 “大将军,你都来魔窟了,说明是出了大事。”三鹰道人说完,打了个又长又响的酒嗝。 “我接到了通报,第一时间赶来,就是想确认是否有异动。至于究竟有多大影响,还得等了解全局,方能精准判断。” 三鹰道人解下腰间的酒葫芦,笑道:“这事和你有关,但是关系并不大。” 龙华公主闻言,便知三鹰道人已经摸清了魔族异动背后的真因。 笑容更真挚几分,恭敬请教:“既然道长已经有所了解,不妨跟本宫讲讲。” 三鹰道人一摆手,含糊道:“这事和您无关,他们不是冲您来的。” “听道长这话,看来魔族是想要通过分散在各地的魔窟入口,大肆进入玲珑世界。” 三鹰道人猛喝一口酒,无奈道:“还真是什么事都瞒不过您这双慧眼,索性我就讲明白吧。” “洗耳恭听。”龙华公主上身略前倾,生怕错漏了半个字眼。 “他们是冲着您的道侣来的。”三鹰道人临时又改了主意,“您得把他请到魔窟驻地,贫道才好帮您理清这来龙去脉。” 龙华公主是何等聪慧,通过有限信息,还是推理出了魔族聚集的潜在可能。 “魔族是想夺取牧云体内的五毒柱?” 三鹰道人半口酒喷到了御天台上,撒了酒的石面,冒出一串金色印记,将酒水带到了半空,被微风带离御天台范围。 “要不怎么说您是战无不胜的大将军呢!真是料敌先机,谋略过人。” “道长也别夸我了。”龙华公主转过头,吩咐宁彰派金雀鹰联络不知身在何处的牧云。 “冒昧问一句,牧先生的称谓怎么写?” “驸马。”龙华公主思忖片刻,又道,“等等,还是写帝师吧。” “末将领命。” 宁彰离开了御天台,去执行公主的命令。 三鹰道人是游离在蜀山法令边缘的散仙,不喜欢和不喝酒的人相处。仰头畅饮葫芦中的美酒,等待有缘人到来。 傍晚时分,原地酣睡的三鹰道人苏醒,只见龙华公主在密切关注御天台反馈的文字情报。 打了个喷嚏,喃喃道:“公主,龙华驸马到了。” 龙华公主闻言收回视线,看向传送门,果然见到了宁彰和牧云。 牧云身穿一袭深蓝色长袍,朴实无华,眼神依旧温暖而坚定。 两人相视一笑。 他们没有经过双修,也没有肌肤之亲,还是有些客气的痕迹。 三鹰道人赶在无聊的寒暄开始之前,出现在牧云身前。 “仙人?”牧云感应到三鹰道人浩瀚如海的气息,确认了对方修为。 “没错,”三鹰道人鼻尖耸了耸,颔首道,“你身上有酒味,和贫道是同道中人。只不过你的酒,香味更加醇厚。” 他这不是暗示,已经接近明示。 牧云很固执,可也有八面玲珑的一面,召出一坛陈酿女儿红,指尖拨出木塞,故意令酒香在御天台四溢。 三鹰道人是酒痴,闻见仙酒的味道,登时就流下了口水。 “信中说有大事发生,让我火速来魔窟驻地,不会是请我来酿酒的吧?” 三鹰道人甚至没有听牧云讲话,施展仙法将自己的酒葫芦和牧云手上的仙酒互换,一口气把一坛酒吸进肚子里,仍觉意犹未尽。 龙华公主笑道:“你这次来,藏酒恐怕一坛都剩不下了。” 三鹰道人听见这话,眼睛直放亮。 “先谈正事,酒水少不了你的。”牧云只用一坛女儿红,就拿捏住了贪杯的老散仙。 三鹰道人不再故弄玄虚,而是把他观察到的事,原原本本地讲给了牧云。 魔尊召集全部魔族,下了死命令,要从牧云手中夺回魔族至宝五毒柱。 各大魔王回归领地之后,已经开始有魔族渗透进玲珑世界。 他们的目标很明确,但会用何种手段来达成目的,没有人能够断言。 “可有心魔在列?” 黎颖和锦玉都是死在心魔作祟,吃过两次亏,牧云对这个种类的魔族格外留心。 “心魔是魔族的一大分支,擅长夺舍杀戮,确实不易对付。” “再遇到心魔,在下会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其余的魔族呢?” “来一个,杀一个。” 三鹰道人笑道:“那么多魔族,你是杀不过来的。”侧头看向龙华公主,接着道,“大将军,只能拜托您帮牧道友兜底了。” “本宫回去就将此事呈报云宫,恭请人皇令,进入全域戒备状态。” 三鹰道人暗中观察牧云,见他听到坏消息,仍然能够镇定自若,不禁生出了几分欣赏。 欲待叮嘱几句,怎知数百坛美酒突然出现在眼前,瞬间迷了双眼。 第215章 月下对饮 魔窟是通往玲珑世界阴暗面的最大入口,受阴暗面影响,周围温度比附近地域偏低。 白虎军将士们的盔甲里套着薄袄,以应对严寒和提供缓冲。 仔细观察,能发现盔甲表面排布着阵法印记,遇到邪祟冲阵,可以提供基础而行之有效的防御。 人族是玲珑世界最古老的种族之一,从上古时代一直传承至今。通过生活和实践得出的经验教训,始终会被改良,从而将得出的结论和改良方案添加进生活,弥补过去的缺陷。 龙华公主向牧云介绍白虎军的制式装备时,眼神中有发自内心的自豪。 她不仅是讲武器,也是在向牧云传达一个信息——他不是孤军奋战。 牧云是聪明人,能够领会龙华公主的意图。只不过他从不喜欢给身边人带来麻烦,既然魔族渗入玲珑世界是因五毒柱而起,也就应该由他来解决。 魔窟附近的神机营,大部分都是散仙,脾气古怪,不受龙华公主节制。即便是统管神机营的三鹰道人,也无法完全掌控这些活了数万年的老油条。 他们在魔族有进攻动向时不会惜力,无事发生的时间段,则是碰都不想碰和魔族相关的事务。 三鹰道人也想潇洒,只是这一千年轮到他值班,再不想待在御天台,也只能硬着头皮顶上。 没办法,这是蜀山掌门定下的规矩。 圣人级别的仙尊,讲话就是好使。 龙华公主清楚那些老仙人的脾气,不会带牧云拜访他们,绕过歌舞升平的神机营,来到专供她临时栖居的小院。 院子无甚别致之处,石径两旁种着紫竹,风吹过,竹叶发出沙沙的声响。 龙华公主有军人的粗犷,不习惯带随从,看了看茶壶,发现一尘不染。 牧云也看到了茶壶洁净的表面,小院的椅子,也是干净整洁。 “看来宁将军专程派人维护这小院的东西,不得不说,你在军士心目中的地位确实很高。” 龙华公主召出一盒白茶,取出些许茶叶,放进茶壶之中。 旁边有热水壶,往里边倒上热水,等待茶叶泡开。 苦寒之地,没有品尝功夫茶的闲情雅致。 牧云站起身,拿起两个倒扣的茶杯,端起茶壶倒满。 “凰儿,近来多亏你的帮助,否则我还得费些周折才能发现魔族的异动。” 龙华公主拿起茶杯,浅呡一口茶水:“你跟我不用客气。” “他们是冲着我来的,接下来的日子,最好还是不要见面,以免给你带来危险。”牧云喝茶风格也是独树一帜,没心思细品,一饮而尽。 “我不怕魔族。” “可是我怕。” 龙华公主看向牧云,惊讶过后,恍然明白他话语里的深意。 前些日子,牧云经历了惨痛的成长,两位红颜知己永远埋骨牧国。 这件事无论发生在谁身上,要是说一点影响都没有,无异于天方夜谭。更何况牧云是重情重义之人,短时间很难摆脱影响。 “晚上喝点酒,怎么样?” “眼下正是紧要关头,你不用保持清醒吗?” “自从汉王之乱后,我就一直在为自己减负。如今大部分事务已不再经过我的手,一切如常,天也没有塌下来。” 牧云点了点头。 他也再次意识到,玲珑世界离了谁都会照常运转。 龙华公主开始打坐练功。 牧云独坐在小院里,又想到得给人皇萧熙留下点东西。从玉葫芦中召出记忆铜镜,将所学武技尽数印刻于其中。 完成这件事,圆圆的月亮已经爬上中天。 龙华公主早已结束修炼,隔着纸窗,凝望牧云的一举一动。 她心里很清楚,只要魔族的威胁还存在,牧云和她见面的机会就不多。记挂在心里的人,终归是和旁人有所不同。 牧云收起记忆铜镜,龙华公主又回到原位,假装仍在打坐修炼。 脚步声渐行渐远。 龙华公主站起身,又回到了窗边,恰好看见牧云走出院门的背影。 不似将军虎背,却也英挺而傲然。 不多时,牧云返回了小院。 他一进门,见到在门廊下等他的龙华公主,脸上绽放出了灿烂笑容。 牧云不喜欢卖关子,首先召出记忆铜镜,递给换成女装的龙华公主。 “这是什么?”龙华公主明知故问。 “我身为帝师,总不能只是个虚名。里边留存着我平生所学的武技,你先练,等精通了再教给熙儿。” 龙华公主并没有纠正牧云对萧熙的称呼。 她了解牧云,对方绝不会为权势所折腰。 牧云又召出几道稀松平常的下酒菜,还有从三鹰道人那里好不容易抠回来的几坛陈酿竹叶青。 “我见院里种着紫竹,就用竹叶青酒,做践行宴的酒水。” 两人分坐石桌两旁,举杯对饮。 龙华公主感叹道:“都说可怜天下父母心。此时此刻,我终于能理解那些将儿子送上前线的老母亲的心情了。” 牧云陷入了短暂的沉默,继而笑道:“怎么喝一顿酒,我的辈分还下降了?” 龙华公主噗嗤一笑,笑容失去从小养成的分寸,变得更加美艳动人。 牧云第一次真正意识到龙华公主的魅力。 或许是酒精上头,亦或是分别在即。 龙华公主释放出圣灵,让它趴在牧云肩头,依偎着牧云宽厚的脖颈。 “答应我一件事,一定要活着。” “能杀掉我的魔族,还没有出生呢。”牧云朗声笑道,“我不仅不会被杀掉,还会解决掉魔族的麻烦。” 龙华公主了解牧云,他决定的事,九头牛都拉不回来。 “圣人不过是汉王之乱时,让苏先生笔锋带出来的虚名。如今混乱已经过去,你也该卸下那个名头了。” 牧云指了指自己的肚子,微笑道:“你确实喝多了。我练的是功德经,不做惊天动地的大好事,成仙得等到猴年马月。” 龙华公主闻言,再度忍俊不禁。 她印象中,只有小时候和娘亲相处,能有如此融洽轻松的氛围。 牧云站起身,走到了龙华公主身旁。 龙华公主仰头看着他。 “亲吻就不必了,但是在分别之前,总该有个属于道侣的拥抱。” 龙华公主站起身,张开双臂,投进了牧云温暖的怀抱之中。 牧云感受到龙华公主柔软的身体,方知何为软玉温香。 第216章 守株待兔 云霞是北固城的城民,时常会去附近山上采摘竹笋和野蘑菇,拿到集市上去卖。挣到的钱转手又得送进药铺,换些生病的奶奶需要的药材。 父母早亡,弟妹年纪尚幼,一家的重担都压在了云霞并不宽厚的肩膀上。 雾气弥漫的早晨,云霞做好早饭,甚至没顾得上吃一口,便即背着竹篓出城,去采摘维持生计的野蘑菇。 汤药极贵,奶奶患的又是慢性病,就像个无底洞,家里的积蓄渐渐都被吸干。 药铺掌柜心肠好,总是按进价,或者更低廉的价格将药卖给云霞。 北固城面积小,到处是人情,大抵都认识。互相攀扯起来,总能找出点亲戚关系。 迷雾深重,云霞踩着走了多年的山路,熟门熟路地向上攀登。 不知是腹中饥饿,还是近来晚上没有休息好,刚爬了一段,就觉着身子骨异常疲乏。 对于常年穿山越岭的人来说,显然属于异常现象。 云霞用手背摸了摸额头,体温正常,并没有发热现象。哪怕再匆忙,这一小段山路也不应该带给她如此强烈的疲劳感。 前些日子城主府张贴了公告,让城民尽量少出城,遇见异常事件要及时报官。 云霞有点心慌,只不过家中还有等着汤药的病人,由不得她退缩。 咬着牙继续爬山,将恐惧抛在了脑后。 野蘑菇生长速度很快,一夜之间,又有不少新的冒头。 云霞感到林中有不同于往常的阴冷,不敢耽搁,立即动手采蘑菇。 右手避开一棵颜色艳丽的毒菇,摘下蘑菇,顺手放在背后的竹篓里。 气温变得越来越低。 此时正值初夏,又是在气候温暖的中部地区。即便是在早晨,也不该有如此温度。 事出反常必有妖。 云霞感到了由衷的害怕。 她不敢再采蘑菇,转身快步往回走,想要离开雾气蒙蒙的山间林地,顺着山路下山。 走了一阵,并没有找到来时路。 云霞在山中采蘑菇已有几年时间,莫说山路,就是林间古树的位置,都不会出半点差错。 她没读过书,但也不是傻瓜。眼下迷失在林地,绝不是寻常事件。 身后不远处传来了轻微脚步声,伴随粗重呼吸,敲击着云霞的鼓膜和她脆弱的心理防线。 面对险境,有些人会因害怕而不敢直面恐惧。云霞胆子比常人大,听见响动立马转过身,看见了一个令人作呕的生物。 似人非人的生物长着靛青色皮肤,额间两根短角,猩红双眼中没有瞳仁。四瓣嘴唇中长满又细又小的尖牙,舌头像根柔软的鞭子,捕捉空气中飘浮的因子。 云霞胆子再大,终究也有承受极限,看到体型如小山般的魔族,吓得一屁股瘫坐在地上,脸颊和嘴唇霎时间没了血色。 “采蘑菇的小姑娘,你是来送餐的吗?”魔族发出含糊不清的话语声。 他的语调和发音都很奇怪,但说出的话,还是很容易就能理解。 云霞受到惊吓,全身失去力量,不仅没法从地上站起身,也没力气回答魔族的问话。 魔族又往前走了几步,在云霞视野中变得更加清晰。全身细密鳞片,排布得相当紧凑,没有任何破绽。 云霞面无人色,在如此危险的境地,脑子里想的还是卧病在床的祖母和年纪不大的弟妹。 魔族的舌头有特殊探测点,能捕捉人体脑电波,从而洞悉内心想法。 尽管对玲珑世界的生物不够了解,但还是感受到了云霞的孝心和担当。 正是这种情绪,打消了魔族啃掉她头颅的想法。 他来北固城,不是为了吃百姓,而是探测到令他生厌的气息在附近活动,想借机把狩猎目标引出来。 云霞强撑着站起身,跑到离魔族很远的地方。 她身上出了一层汗,贴身的肚兜已经被汗水浸湿,更觉山间阴冷。 之前不明白,如今搞清楚了寒冷的来源。她慌张地四下里寻找出路,发现根本没法离开魔族施展的领域。 云霞有种感觉,可能没办法活着离开土山,颓丧地坐在草稞子上,脑海中一片空白。 魔族的想法很复杂,而且极其容易反复。原本想放过云霞,可当腹中饥饿时,头脑便不再是起关键作用的决定因素。 他伸出舌头,感应空气中的温度。人体与周围环境存在温差。纵使躲藏在地底,也有办法挖出来。 云霞再次听见令她心惊胆战的声响,心跳加快,仿佛要从嗓子眼里跳出来。 她只是个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城民,手无缚鸡之力,绝对不是魔族的对手。身处密闭空间,似乎等待她的只有死路一条。 魔族用舌头舔了舔嘴唇,嘶哑道:“对不住。我得先填饱肚子,就只好委屈你了。” 云霞捡起一块石头,扔向朝他步步逼近的巨型魔族。 魔族本就视妖和人为食物,受到冲撞,面子上有点挂不住,张开血盆大口,发出一声愤怒的咆哮。 旋即猛冲到云霞身边,想一口把她的脑袋咬下来。 铛! 一声脆响。 云霞紧闭的双眼睁开,只见巨型魔族咬住了一根乌漆麻黑的棍子。 巨型魔族感应到突然出现者的气息,不敢托大,主动拉开了距离。 “小姑娘,近日夏国不太平,不要再来采蘑菇了。”男子的声音很柔和。 通过巨型魔族的反应,云霞也知道突然出现的男子不是个普通人。能令魔族忌惮,也不像寻常修仙者。 她看过城主府在城中公告栏上贴出的告示,上边对此事有简略记载。 魔族渗透进玲珑世界,是想夺取一种被称为五毒柱的力量源泉。这种稀奇古怪的东西,据说存在于某个人的体内。 由于城主府没有在公告栏上张贴,所以云霞也不知道来者究竟是何人。 唯一可以肯定的是,男子的体内必定有被称为五毒柱的东西。 “小姑娘,我和这位贵客有话要说,你躲到安全的地方去吧。” 云霞对巨型魔族有发自内心的恐惧,不等男子催促,慌忙背着竹篓离开是非之地。 只是领域并未消失,还是没法找到来时路。 正没奈何处,眼前的景突然变得豁然开朗,被城民用脚踩出来的小路,也出现在她的视野里。 云霞不是忘恩负义之人,正在犹豫要不要丢下救命恩人时,耳中猛然响起熟悉的话语声——抓紧下山,不要回头。 第217章 古树神棍 巨型魔族猩红双眼锁定牧云,感应到令他恐惧的气息波动,确认对方正是狩猎的目标人物。 牧云的体型在人族中算得上人高马大,和体长足有五米的巨型魔族相比,又显得微不足道。 他穿一袭深蓝长袍,肩上扛着一把明晃晃的宝刀。 犹如劲竹,无傲气,却有傲骨。 牧云和龙华公主分别时,后者曾给他一句金玉良言——魔族只会单打独斗,不必担心被围攻,正好与牧云独来独往的风格相合。 后来仔细一想,发现龙华公主已经摸透了魔族的魔性。 魔族靠吞噬进阶,修炼也有成效,但与牧云的修罗体魄类似,提升速度微乎其微,甚至可以忽略不计。 两个魔族联合,首先要考虑的不是如何联手解决目标,而是如何提防被对方吞噬的情况下,想办法将对方吞噬。 各怀鬼胎的合作,势必无法奏效。 龙华公主深谙韬略,一眼就能发现魔族的弊端。 牧云没什么话想和魔族说,只不过在猎杀之前,得先搞清楚巨型魔族的种族天赋,以作为资料,添加进正在撰写的《魔族图鉴》。 知己知彼,百战百胜。 魔族是个未知数,存在极大变量,而且很多人对他们一无所知。 从开始就陷入被动,不是龙华公主的行事风格。 她将魔窟驻地多年积攒的信息拓本,送给了牧云,以免他对自身处境一无所知。 牧云不是普通人,并不会安于现状。他早有心撰写魔族图鉴,以增加人族对这个来自地底的种族的了解。 界分玲珑世界的可行性,存乎于每个细节。 巨型魔族感应到牧云的情绪因子,发现他的心中不仅没有恐惧,而且还充满了不合时宜的求知欲。 “小子,你会为你的张狂付出代价!”猩红双眼圆睁,一件奇形怪状的兵器出现在巨型魔族手中。 黑紫色烟雾缭绕,携带着危险的气息,径直奔向牧云面门。 如果被武器正面打中,烟雾会进行怎样的攻击,完全是未知数。 牧云并不清楚,也不想自找麻烦。 身轻如燕,步伐灵活。 落叶刀法的精髓,就是个快字。 避过奇怪武器的横扫,虎魄刀的刀刃砍中巨型魔族小腿,在鳞甲上留下轻浅的划痕。 伤不到根本,对再生能力极强的魔族来说,等同于挠痒。 奇怪武器的攻击轨道很独特,尾端的一根毒刺,仿佛具备自主意识,在不经意间就会威胁到巨型魔族的目标。 牧云的落叶刀法以前只有攻击,没有防御。自从经过极恶柱中的战斗,已经进阶到攻守兼备。 随手化解毒刺攻击,可还是被喷出的毒液腐蚀了侧肋处的衣服。 皮肉跟着被腐蚀,旋即燃起金红色火焰,迅速弥合了伤口。 “你也是魔族?”巨型魔族看到牧云不亚于魔族的复原能力,脑筋有点转不过弯。 他的思维模式相对简单粗暴,想不出更多联系,只能将一切归功于五毒柱。 “你这双狗眼,跟出气的窟窿也差不多。大爷我是堂堂正正的人族,和你们没有丝毫关系。” “你嘴倒是够硬,等我进食时,最后再吃你的嘴巴。” 巨型魔族的敏捷远高于想象,裹挟着劲风,朝退到远处的牧云冲过来。 虎魄刀的尺寸实在太小,对付不怀好意的灵族和幻化妖族很好用,和体型庞大的对手对战,难免有掣肘之处。 牧云在躲闪间,完成了无缝衔接的武器变更。手中的虎魄刀回归玉葫芦,取而代之的是通天古树的树芯。 虽然色泽和外观并不起眼,甚至和人族的长木棍没有太大区别,但对于擅长使棍的牧云来说,它的力量无穷无尽。 大力出奇迹。 奇怪武器和古树神棍的第一次对撞,立时分出了胜负。奇怪武器的长柄,被撞出了轻微凹痕。 牧云趁巨型魔族愣神的刹那,躲过毒刺攻击,欺身向前,轮圆了胳膊,照着巨型魔族的面门就是一记闷棍。 古树神棍比之乾坤棍多了几分柔韧,可以轻微变形的特点,为青龙棍法的招式增加了更多变量。 攻击又快又猛。 即便是灵活的巨型魔族也没能躲开,闭紧双眼,用鳞甲抵御伤害。 他低估了古树神棍的重量,以及牧云攻击的膂力。鼻梁崩塌,面部凹陷,伴随剧痛淹没了他的意识。 恢复再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展开,只是如疾风骤雨般的攻击,比再生进程来得更加猛烈。 一通棍打,将巨型魔族的身体打得变了形。 牧云感应巨型魔族的气息,发现不仅没有虚弱迹象,而且再生速度变得越来越快。 魔族的再生能力是种族天赋之一,远近闻名。找到命门之前,想要击杀掉他,没有那么容易。 至少物理攻击并不十分奏效。 牧云想要杀掉巨型魔族,只需用乾坤柱增幅大蛇柱,便可将巨型魔族的力量化为己用。 他想做的不是抹杀,而是尽可能多得榨取资料,没有了利用价值,再行杀戮之事也不迟。 巨型魔族的精力全在恢复再生,已经无法感知外界动向,更别提牧云的情绪波动和头脑中的想法。 牧云再度施展青龙棍,确认古树神棍的威力,以及它对魔族造成的杀伤。 巨型魔族的位阶并不算高,故此利用价值有限。得到想要的信息,立即收起了力量超乎想象的古树神棍。 牧云伸出右手,增幅大蛇柱,吞噬掉巨型魔族的力量。 失去力量支撑的巨型魔族,身体发生自燃,化成一缕黑烟随风而去。 巨型魔族是牧云离开魔窟驻地后,击杀的第一个魔族。 他对五毒柱的力量,有了全新的认知。 乾坤柱会将吸收的魔族力量弱化,归入梦魇柱中,以幻术的形式添加进牧云的能力。 只有以虚幻的形式,牧云才能驾驭并不属于他的天赋技能。 此番最大收获,莫过于发现古树神棍的巨大破坏力。尽管它没有经过锻造,器魂也没能完全为牧云所用,可还是拥有不亚于太阿剑的破坏力。 牧云右手拢在嘴边,喷出一道八卦明火,将巨型魔族带有腐蚀性的血迹焚烧一空。 他清理掉战斗过的痕迹,想起差点被巨型魔族吃掉的姑娘,脑筋飞速运转,直奔北固城的城主府而去。 非常时期,得有新对策来保护被暗影笼罩的平民,否则牧云于心难安。 第218章 人命关天 北固城城主保虎是武将出身,立下赫赫战功,后又转了文职,加上妻子家有些背景,调到夏国的北固城当了城主。 夏国施行的是城主制。由云宫和上京城统管,地方事务则是由城主全权负责。 一城百姓的安危兴旺,皆系于一人身上。 人的经历会对行事风格造成深远影响,哪怕已经时过境迁,还是会有过往的残留。 保虎雷厉风行,欠缺几分柔德,体现在北固城便是极少出现盗贼,附近山间也没有劫匪。只是缺乏对百姓的体恤,经济运作模式落后,生活水平偏低。 他听说牧云来访,立即亲自到府门迎接,见面第一句话,完全体现了他直来直往的风格。 “牧先生,你娶了龙华公主,真是羡煞我等军旅之人。”保虎没读过多少书,开口就是直抒胸臆。 牧云笑道:“城主的夸奖在下心领了,只是不知城主尊姓大名。” “鄙人姓保,单名一个虎字。俺娘当年就想让我长得白白胖胖,还有就是像老虎那般勇猛。” “保城主确实有武将之风。” 牧云这句话,说到了保虎心坎上。 不是所有人都喜欢阿谀奉承,只是好话听起来,着实如沐春风。 保虎将牧云延请到迎来送往的正堂,问过牧云,知他还没有用过早饭,吩咐厨房准备酒菜,为牧云接风洗尘。 刘师爷是个身材瘦削的中年人,留着山羊胡子,戴一顶书生帽,在脾气暴躁的保虎身边当差,生怕一句话不对惹恼了他,养成谨小慎微的风格。 他过来之后,俩眼睛瞄了瞄牧云,心里对他有了初步判断。 牧云天庭饱满,地格方圆,眉间开阔,从面相来看是生性豁达之人。 刘师爷见牧云是个能讲道理的人,没有秀才遇见兵的无奈,心情也就比平时敞亮一点。 既然保虎直来直去,牧云也就不兜圈子,趁着酒菜还没上来之前,言明来城主府的目的。 主要为两件事,第一件是再度发布公告,使百姓非必要不得出城。第二件事是开放府库,给城里每家每户分发定量钱粮。 第一件事说白了就是动动笔杆子,至于百姓愿不愿意遵从,全看个人意愿。 第二件事则不同。 保虎喜好排场,经常大鱼大肉地宴请客人,本就不富裕的北固城,钱粮储备远远不足夏国平均水准。 牧云是何许人也,不光龙华驸马的身份,还是当今人皇的师傅。说话即便不是一言九鼎,在夏国地界内也能刮起一阵狂风。 “牧先生,北固城是个小城池,可人口众多,府库中实在没有余粮了。” 恰在此时,城主府的小厮端上来滑嫩的烤乳猪和烤鸭,色香味俱全,丁点看不出府库告急的迹象。 保虎刚说完软话,小厮立马端来了佳肴,不擅长掩饰心情的他,脸上红一阵白一阵。 “你的城民过着有上顿没下顿的日子,你每天却在吃山珍海味。到了紧要关头,又告诉我府库告急?”牧云横眉怒目,样子十分吓人。 他杀过恶贼,灭过魔族,也曾诛过妖仙。平时极其和善,一旦发怒,修罗脾气和压抑着的杀气上涌,就会变得令人生畏。 保虎是见过生死阵仗的退役军士,可还是感到了骨子里渗出的恐惧。 牧云不是一般人,而且传言甚广,说他是为民请命的圣人。 逆鳞在何处,不用动脑筋也能搞清楚。 “如果适当缩减钱粮数目,府库还是能保证全城百姓的生活所需。”刘师爷保持着冷静,适时出来解围。 保虎向他投去感激的目光。 他在北固城说一不二,可面对上京城来的上位者,明显没了气场。 牧云怒气消减,表情恢复柔和。 “此事必须立即着手去办,另外还要通知神机营,加强对附近地界的防卫巡逻。” “牧先生,神机营和城池是合作关系,城主也无法差遣神机营将军,恐怕您得亲自去一趟。”保虎终究是直肠子,有什么就说什么。 哪怕刚才心中出现过恐惧,也改不了骨子里的东西。 牧云并不介意,也没有抹杀保虎功劳的意思。 功与过要分开论,不能因一点瑕疵,就将还不错的城主搞掉。尤其是在多事之秋,更应该尽量保持平稳。 牧云坐回座位,说道:“龙华公主近来和我保持着通信,上京城附近有百余名平民遇害,还是在最接近神机营总部的地方。魔族猖獗至此,你若是不提高警惕,伤亡人数会超乎你的想象。” 他开始讲道理,保虎心中的担忧方才散去。 “师爷,你抓紧拟一份公告,派衙役们到全城各处张贴。” 刘师爷问了个好,退出城主府正堂,就近到书房中草拟公告。 他办事利落,很快就把写好的公告交到了衙役的手中。做完这件事,又专程跑了趟神机营,以城主邀请为名,把将军楚烨请到了城主府。 见面第一句话,就是牧云的问责。 “为何北固城附近没有神机营军士巡防?” 牧云气魄雄伟,而且拥有蜀山长老令,神机营将军不敢在他面前造次。 楚烨低头回道:“城里的神机营军士,修为普遍不高。纵使出了城,大概率也和平民一样为魔族所害。” “修仙者都是怕死之人,这句话还真不假。”牧云平心静气道,“既然你体恤将士,北固城的巡防,就由你一力承担。” 楚烨和其余人没太大区别,也不了解魔族,对未知保持着敬畏心。 如今进退两难,嘴巴张开又合上,实在想不出好的理由推辞。 眼看巡防北固城变成了一种恐怖惩罚,楚烨也管不了那么多,只好做出保证,会尽快安排神机营巡防北固城。 牧云关心的不是空话,而是将军是否意识到如今的危险处境。 “人命关天,由不得你们打官腔。必须立即行动,防患于未然。” 夏国无边辽阔,牧云没法令所有城主都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能解决掉眼前的小麻烦,已经不容易。 牧云简单吃过便饭,写了一封信,派金雀鹰送往上京城和云宫。 特殊时期,只有动用龙华公主的威望,才能真正震慑到怀有天高皇帝远想法的一方主宰。 第219章 食梦魔人 白兰将饮马湖魔窟调查结果带回了上京城。 第一时间到大将军府,禀报给龙华公主。 通天古树根部放着一块刻有封印法阵的玄天玉石,通过吸收古树精华,镇压魔窟入口的空间维度。 牧云放出通天古树,导致玄天玉石力量削减,魔窟入口再次开启。 世间事的因果,总是让人难以捉摸。 龙华公主知晓牧云修炼法门之独特,既然没有受到功德经惩罚,说明通天古树的灭亡是时间进程中的必然事件。 既然和牧云关系不大,就不必写信告知,徒增他的烦恼。 大内总管来到大将军府,恭请龙华公主前往云宫。 此时早朝方毕,人皇萧熙在御书房批阅奏折。 龙华公主穿了皇族常服,来到御书房面圣。 萧熙腾出手,把桌案右上角的几章奏折递给龙华公主。 展开看,赫然是几位城主提议将牧云交给魔族,以保全天下百姓。所言甚切,见识独到。 “皇姐怎么看?”萧熙天资聪颖,几个月的时间,处理起各项事务已经得心应手。 “无稽之谈。”龙华公主放下奏折,微笑回道,“和恶魔谈条件无异于与虎谋皮,魔尊得到五毒柱的力量,下一步就是反攻玲珑世界。” “寡人和皇姐的看法一致。”萧熙已有了皇者的从容和威严,“我让苏先生调查了天机阁的资料,关于五毒柱的记载很少,不过足以窥见全貌。它蕴含的力量不亚于灵脉逆龙瀑布,不可轻易交给魔族。” “五毒柱存在于世间已有百年,魔族之所以没动手,就是在等待最关键的第五根毒柱。据牧云所说,第五根毒柱名为乾坤柱,是玄妙法阵的阵眼。 他能掌控这种强大的力量,对人族有利无害。无论如何,都不能让牧云陷入孤立无援的境地。” “我这就草拟圣旨,下达夏国千余城池,开放府库,尽量降低百姓出城的频率。非常时期,只能用非常之法了。” 龙华公主对萧熙的成长倍感欣慰。 她不必再独力支撑辽阔的大夏国,可以退居二线,将一切交给人皇萧熙。 …… 玲珑世界中有妖族梦魇。 魔族也有近似的品类,趁人们入梦之时,通过吞噬梦境而提升进阶。 与妖族不同的是,食梦魔人会吃掉人族做梦的能力。除非将其击杀,否则受害者终生不再做梦。 保虎一觉醒来,记不起昨夜做的梦。 起初不以为然,很快又觉得头昏脑涨,似乎失去了某些部分。请来神机营的医师,经过玉石检测,发现丢失做梦能力。 原本漫不经心的城主,立马变得慌乱。 他没顾上吃早餐,骑马来找在馆驿下榻的牧云。 保虎以为巨型魔族被剪除,附近不会再有魔族出没。没成想还有更厉害的魔族潜藏,而且首个目标就是他,态度与昨日截然不同。 不待牧云洗漱完毕,先行进了他的房间。 “牧先生,昨晚有魔人闯入我的脑袋,掠夺了我做梦的能力。”他的语气有点急促。 牧云洗了把脸,用毛巾擦干,回头问道:“你怎么知道丢掉了做梦能力?” “我请神机营的医师看过,他用玉石检测得出的结论。” “不必慌乱,我有法子引出食梦魔人。” “您得尽快行动,不然还会有平民百姓惨遭毒手。” “放心,我不会坐视不理。”牧云轻拍保虎宽厚肩膀,给予他某种无声安慰。 食梦魔人是介于真实和虚幻之间的第三类生物,想要猎杀他们,难度着实不小。 他们昼伏夜出,而且没有实际形态。 唯有在夜深人静的晚上,食梦魔人才会变得活跃。 龙华公主给的资料里,只有食梦魔人的大致特性,其余一概不全。 牧云只知其名,不知其形。 安慰保虎的话不过是随口脱出,应该怎样做,牧云脑海中也没有具体方案。 至少要等到深夜,才能有初步规划。 是夜月光如洗,照得地面亮堂堂。 牧云施展了隐身遁法,用乾坤柱的力量,将剩余四根毒柱的能量波动压制到近乎于无。 天道灵识铺开,覆盖整座北固城。 安静等了两个时辰,灵识中没有任何魔力感应。 牧云不是擅长放弃的性格,保持静默,继续蹲守随时可能出现的食梦魔人。 功夫不负有心人。 月上中天之时,一户农家的院落里出现了极细微的魔力波动。 牧云施展轻身术,轻飘飘地飞过去,落在可以俯瞰院落的房檐之上。 有熟悉的气味闯入鼻子。 牧云的嗅觉远超常人,很快回忆起在山林间见过的那个采蘑菇的少女。 不禁感叹麻绳专挑细处断,厄运只找苦命人。 他很快就想通了个中缘由。 城主保虎和少女都曾接触过牧云,无形中沾染了五毒柱的气息。 人族无法分辨,魔族却可以感应。 牧云体内的能量维持着均衡,反而不易察觉。 食梦魔人盗取了保虎的梦境,知道牧云还在北固城。 如若少女的梦境被盗取,他可以得到更多信息,只是依然无法找出牧云的具体位置。 肉眼看不见食梦魔人,不代表灵识无法捕捉。 天道灵识中出现水纹般的波动,逐渐成像,反映出食梦魔人的形态。 食梦魔人像是一件破旧长衫,没有手,也没有脚,无风自行摇摆。脸部只有一根巨型吸管状的东西,对准睡梦中人的天灵盖,猛吸一口,便可夺取做梦的能力。 吞食完梦境,力量即刻有明显提升。 牧云对食梦魔人不够了解,而且他们的目标就是他,完全不用担心打草惊蛇。 乾坤柱调动力量,增幅梦魇柱,向感应中的虚幻形态发动了最强劲的幻术攻击。 由于附加心魔效果,瞬时影响到了食梦魔人的行动能力。 牧云火速出击,想要用灵术困住对方。 食梦魔人化为看不见摸不着的梦境形态,脱离幻术牢笼,在牧云的灵术落下来之前,消失得无影无踪。 牧云的脚步声惊醒了熟睡中的云霞。 她缓缓睁开眼,看向皎洁月光映照的窗外,没有发现异常。 头脑昏昏沉沉,重新躺回土炕,很快又进入了酣睡状态。 这一次,没有了那些光怪陆离的噩梦。 第220章 差不多先生 牧云扑了个空,不想打搅少女一家,独自返回下榻的馆驿。 食梦魔人虚幻而又缥缈的形象,始终在灵识之海中盘旋。 直到后半夜,方才缓缓合上眼。 甚至在入睡前他还在想,要是被食梦魔人吞掉做梦的能力,究竟该如何应对。 窗外鸡鸣三声,牧云打开沉重的眼皮,只觉灵识之海中像湖水倒灌,一阵阵得发昏。 天光已大亮,牧云业已中招。 食梦魔人没有直接夺取五毒柱,反倒是令人费解的事。 毕竟五毒柱才是魔族的终极目标。 牧云终究有天道灵识和凤凰胆护体,不适感很快消退。仔细搜索,似乎除了丢失做梦能力,没有其它异常反应。 即将停止搜检时,发现代表寿元的竖条文字,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流失。 牧云帮助静寂天尊填补时空间漏洞,好不容易获得了五十年寿元,绝不可能让它平白流逝。 既然他是这样,保虎和少女的情形亦可推测。 食梦魔人是介乎于真实和虚幻之间的一种生物,无法直接杀人,通过吞食做梦的能力,从而吸取受害者的生命元气,以达到提升自身修为的目的。 进化方向不可谓不精妙。 既可杀人于无形,又能最大程度保证自身安全,避免被同类吞噬。 称得上一举两得。 牧云没时间感叹食梦魔人的独特构造,洗漱完毕,直奔神机营。 北固城神机营将军朱赞是个金丹期修为的修仙者,说强不强,要是说弱,在这个小地方也确实算不上弱。 已经活了三百多岁,提升进度缓慢,差不多能望到尽头。当差也是不紧不慢,不至于玩忽职守,但也不够积极。 他见到牧云,挤出一抹没有诚意的职业微笑,拱手见礼。 牧云没有错,他的错在于来了北固城,给神机营带来了额外负担。 朱赞喜欢安逸,害怕麻烦。打搅了他的清静,自然心中会有抵触和反感。 然而牧云手中有蜀山长老令,身为宗门弟子,见令如见长老,又不能对他冷眼相待。各种情绪汇聚,最终化成不冷不热的笑容。 牧云讲明来意。 朱赞沉吟良久,终究是良知占据了上风。 既然身为神机营将军,在妖魔作祟之时,好歹也得护佑一方百姓。不然的话,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 牧云的名号在大夏国本就响亮,和龙华公主结为道侣之后,关于他的轶闻,在夏国境内流传甚广。 招魂幡和太阿剑作为神器,在传言中自然占据一定比重。 恰巧朱赞听过牧云的故事,知他有这两种法宝,出主意道:“食梦魔人并不属于物理世界,也不完全是精神形态。可以大胆猜测,他介于两者之间,与盘桓在天地间的孤魂野鬼倒有几分相似。何不试试招魂幡,看能否对付神出鬼没的食梦魔人。” 万物相生相克,没有绝对无敌的存在,否则就会打破世间微妙平衡。 正如牧云觉醒的洪荒诛仙阵能够诛灭在通常情况下近乎无敌的仙族。制衡之道,早已在亿万年进程中形成,限制了膨胀的野心,一统三界也只是个浮梦泡影。 “食梦魔人行踪不定,单凭我一个人找他有难度,还得劳烦朱将军,调动神机营人马,助在下一臂之力。” 朱赞面露难色,强撑着说:“牧先生,巡视北固城已经给兄弟们带来了额外的负担。若再让他们找一个没有形态的虚幻生灵,恐怕我这个将军的话就没人肯听了。” 牧云见识过大人物,也接触过接地气的人。 朱赞是什么样的人,他不是不了解。只不过生命元气一直在消耗,没有时间可以浪费。 “你就说是我强迫你这么做,你也没有法子,只能照办。”牧云帮朱赞出了个主意。 朱赞听到这话,眼神明显变亮,一拍大腿说:“好主意!既能让兄弟们帮牧先生办事,又不至于伤了我们之间的情谊。” 俗话说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 朱赞是个不求上进,得过且过的主官。手底下的军士们是什么作风,不用实地观察也能推断出一二。 牧云并没指望神机营能派上用场,只是利用他们携带的法宝,缩小找寻食梦魔人的范围。 魔尊觊觎五毒柱,势必会抛出令魔族无法拒绝的条件。 在没有得手之前,食梦魔人绝不会离开北固城。不仅如此,他还会驱赶附近出没的魔族。 朱赞假装巡街,实则心里在打小算盘。 他不是牧云肚子里的蛔虫,猜不出牧云的想法。说破大天,他也不会主动找麻烦。 街边有家常去的茶馆,里边还有空位,仿佛在向他发出无声的召唤。 朱赞停住脚步,支起耳朵听茶馆里的客人们闲谈。 这里是信息交流互换的集散地,谁要是有新消息,准能受到大伙的追捧。 朱赞从城主保虎和牧云那儿得到的消息,准能博个满堂彩。只不过还有魔族在城池附近游荡,要是被人发现巡逻的时候偷懒,着实不好交代。 掌柜的招呼了一声。 他回以微笑,示意还有公务在身,转头朝前走,茶馆里纷杂的谈笑声,逐渐从耳畔消失。 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 朱赞哼着小曲,转过街角,发现两三个斜背宝剑的军士聚在一起闲聊。 “我说哥几个,眼下是非常时期,都别在这谈天说地了。抓紧找出食梦魔人,咱们也能早点交差,省得没日没夜的辛苦。” 朱赞的话犹如响雷,吓到了正在嘀咕抱怨的神机营军士。 他们见了长官,不好再划水,匆匆散去。 朱赞望着军士们离去的背影,下意识摇了摇头——要是他被食梦魔人袭击,指望这些好吃懒做的神机营军士,恐怕只能躺平等死。 “难怪全城百姓都不信任神机营,换作我是平民,也不会信任这些家伙。” 这些话,他只有在背后吐槽的时候才会说。 既然军士们听不到,也就不用指望他们会改进。一切都会维持原状,也就省去了许多赏善罚恶的麻烦。 清净点,也挺好。 这就是朱赞的哲学,几百年来皆是如此。 “牧先生,您就别指望我了,自求多福吧。”他心里叹了一声。 与此同时,一心寻找食梦魔人的牧云,发现了目标的踪迹。 雷厉风行,果断出击。 第221章 捉拿梦魔 牧云使了个隐身遁法,召出招魂幡,暗中拈了个诀,对着感应中的水纹波动摇摆旗帜。 事实证明,食梦魔人并非灵魂体,招魂幡对他不起作用。没有贸然暴露行踪,为后续行动创造了条件。 一个没有实体,又不是真实存在,也不受招魂幡钳制的魔人。如何对付他,无疑是个不易解答的难题。 牧云的法阵中,有足以对付此类生物的特定阵型。只是阵法对魔族的限制,并不如应对灵族和妖族那般奏效。 日头正盛,照得牧云有点头脑发昏。失去做梦的能力,对于天道灵识的影响,比想象中更大。 食梦魔人不仅在夜间进食,即便是在白天,也在搜索那些仍未起床的懒汉。 若是不加以限制,全城百姓的寿元都会大幅缩减,从而成就食梦魔人的修炼进阶。 妖族中邪门的修炼法门也有不少,如此狠辣的提升方式,牧云闻所未闻。 魔族被驱赶到玲珑世界的阴暗面,绝对是件大快人心的好事。 胸口处的圣心吊坠释放温润能量,浸入灵识之海,消除部分缺失带来的不适感。头脑飞速运转,思索捉拿梦魔的方法。 五毒柱的本质是阵法,虽然牧云现在的水准还不足以解读其奥秘,但其特定功能已了如指掌。 既然乾坤柱是占据支配地位的阵眼,能否增幅普通法阵,使其可以对魔族造成同等影响。虽然是未知数,却很值得一试。 这个想法犹如一道灵光,搅动灵识之海,一扫之前的困扰,重新变得斗志昂扬。 他的听觉数倍于常人,在寻常军士的谈话中,听到了将他交给魔族的信息。 若是连身为下位魔族的食梦魔人都对付不了,莫说平民对他没信心,就连他自己都不清楚能否从魔族天罗地网的追击中存活下来。 五毒柱的能量尽皆被牧云吸收进乾坤柱,主动向外释放,必然逃不过食梦魔人的感知。 头脑超负荷运转,想到了各种可能。 太极乾坤诀的妙用,丹田中黑白气旋的盘旋,以及悄然出现在掌握之中的法阵罗盘。 单纯将五毒柱蕴含的魔力注入罗盘,势必会有能量外泄。可若是加入等量灵气,便能将黑暗能量中和,以防暴露目标。 黑暗与光明,生来就是两个极端,本应无法共存。有了太极乾坤诀的调度,将不可能转化成了可能。 牧云体内存在两种属性相斥,却又和谐统一的力量源泉。 从一开始,他就知道该如何维持两种能量的均衡与稳固。 法阵罗盘被点亮,释放璀璨的白色光芒,构建出法阵雏形,顷刻间拓展到了整座城池上空。 全城的修仙者,修为在刹那间骤降。 神机营军士们吓得脸上没了血色,纷纷去找同伴,确认是否有魔族来袭。 所有人的情况都差不多,修为退步到炼气期,甚至连朱赞,也无法再御剑飞行。 这是暂时的,还是某种魔力所致,没有人说得清楚。 恐惧和慌乱在人群中迅速蔓延,他们很快想到了突然来到北固城,打破平静生活的牧云。 魔族目标很明确,自始至终就是为牧云体内存在的五毒柱而来。如果没有他,北固城还会是人们记忆中的北固城,也就不会接二连三的发生怪事。 食梦魔人身为下位魔族,魔力原本不强,来到北固城以后,贪婪地吞噬梦境,实力骤然提升。 受到乾坤柱增幅的平阳浅水阵,将食梦魔人的修为拉到和牧云同一层级。没有天人合一境界支撑,与同等的王者牧云难以相提并论。 无论食梦魔人究竟是何种形态,修为退化到炼气期层级,许多魔力无法发挥,再想从牧云的追踪中逃离,难度堪比步行上天。 牧云召出数道太上金符,催动灵气和魔力协同,发挥时空柱的力量,瞬间来到了食梦魔人身旁。 食梦魔人退化的不只是修为,还有他的体型。 原本高大如梦魇的强大魔人,如今变得只有麻袋大小,脸部的巨型吸管也消失不见,只余下一团黑暗。 牧云伸出右手,掌心中浮现出红色光芒,增幅过的大蛇柱力量释放,吞噬掉食梦魔人。 唯有如此,方能彻底将其抹杀。 随着食梦魔人的覆灭,灵识之海中缺失的部分重新回归,头脑变得无比清晰,寿元数字也恢复了往常的流失速度。 牧云不是魔族,无法利用吞噬魔族提升修为,但可以将他们的能力变成幻术,添加进时空柱的能力之中。 调动时空柱,启用食梦魔人幻术。只不过不是针对旁人,而是亲身体验。 他进入了食梦魔人的视角。 从最初形态到最终形态的进化,在视野中完整呈现。食梦魔人究竟是何种生物的疑惑,也随之而消解。 他们是由噩梦衍生而成形,本质便是梦境。千奇百怪的梦,会充实他们的体型,巨额增幅自身力量。 及至到了最终形态,他们会变成最纯粹的黑暗,所过之处,希望的光芒会全部消失。 魔尊手下的十二魔王之中,便有终极形态食梦魔人的身影。 他在大规模战斗中的作用,远远超乎想象,被魔尊誉为战争增幅机器。 这条信息存在于龙华公主赠予他的资料里,只不过其中没有提到十二魔王的种族,因此无法将食梦魔人和战争机器联系到一起。 牧云结束一小段幻术旅程,发现站在街道中间,平阳浅水阵的威力仍然笼罩着整座城池。 他很确定修仙者不会喜欢这种经历,再度召出法阵罗盘,收回注入其中的双股能量。 罗盘上发光的印记变得暗淡下来,法阵威力随之消减,最后悄然消失。 朱赞刚从宝剑上摔下来,立马感觉到丹田中重新出现金丹,使了个御剑术,踏剑乘风而起。 神机营军士们看见长官恢复了修为,急忙检查自身气旋,发现业已恢复,顿时喜出望外。对牧云的埋怨和排斥,顷刻间被遗忘到了脑后。 “将军,怎么会发生这种怪事?”一名军士仰头问向御剑飞回地面的朱赞。 “方才应该是食梦魔人释放了奥义,导致体内气旋溃散。看如今的情形,应该是牧先生解决掉了魔人,使得咱们的修为复原。”朱赞不懂装懂,只能说出他认为合理的推测。 “照这么说,牧先生果真有大才。” “这是什么话!”朱赞一敲军士脑门,笑骂道,“要是没真本事,能忽悠到举世闻名的龙华公主吗?” 军士揉搓脑门,仔细一想,发现还真是这个理。 第222章 少女与箭 保虎身处北固城,距离上京城甚远,又没有过硬的关系。好容易破获巨型魔族和食梦魔人,本来想大张旗鼓的庆祝一番。 经牧云提醒,方才打消了这个无厘头的想法。 倒不是害怕好大喜功,而是把此事宣扬出去,很容易招致魔族的报复。 魔族的心眼小,就像是恶狼。不知道还好,一旦得知北固城曾有魔族陨灭,至少短期内别想有安生日子。 保虎是莽撞人不假,但不代表他没头脑,邀功和安享太平之间做选择,其实并不困难。 奏折还是要写,只不过没必要再声张,令全城百姓都记挂他的好。 牧云两次救了同一名少女,按他的性格,这件事就算过去了。 保虎终究是普通人的思维方式,特地派师爷问过城门官,多番打听得知救的是民女云霞。 立即派人到云家,把少女请到了城主府。 云霞穿的是打补丁的麻布长衫。 保虎唤来侍女,与云霞身形比对,取相近者的衣物来给她换上。 侍女带走云霞,帮她涂抹胭脂水粉。 云霞就像进了笼子的小鸟,既不敢说话,也不敢提问。 侍女也不是很热心,帮她梳头时耷拉着脸,显得闷闷不乐的样子。 云霞见此情景,也就只好选择闭口不言。 梳洗换装完毕,侍女把云霞领到了摆放着餐桌的正堂。 保虎脸上带着善意的微笑,对云霞嘘寒问暖,还特意嘱咐刘师爷,给云霞发放的银两翻三倍。 不多时,小厮跑进来通报。 “老爷,牧先生已经到门口了。” 保虎闻言站起身,叮嘱云霞好生歇着,和师爷一道迎接贵客。 本来他以为牧云能有如今的成就,更多是靠攀上了龙华公主这个高枝。接连诛灭两个魔族,使保虎意识到牧云绝非凡类。 牧云跟着几人走进正堂,一眼瞧见坐在桌边的少女。他拥有过人记忆力,认出正是前几日在山林间遇见的故人。 少女见到牧云,也认出了他,起身行了个万福礼:“小女子见过恩公。” 牧云大手一摆,笑道:“在下不过是恰巧路过,不必以恩公相称。” 少女终究是寻常百姓,在城主府这种地方,心里本就乱了方寸。听见牧云的话,不知该怎么接。 刘师爷打圆场道:“夏国人谁不知道牧先生喜欢为民请命。他救了你,不过是举手之劳,也不求回报。但做人得有良心,牧先生的好得记在心里,知道了吗?” 云霞涨红着脸,轻微点了点头。 牧云看出云霞的窘迫,说道:“你要是觉得不自在,可以先行回家。” 保虎赶在云霞开口前接话:“来都来了,还是吃顿饭再走,不然可惜了这一桌子的食材。” 刘师爷也跟着附和。 相对来说,云霞更遵从城主的命令。她坐着没有动,垂首在桌边,依然坐立难安。 牧云转移了话题,不再让云霞成为关注中心。 小厮手脚麻利地端上来几盘菜。 保虎头脑不够灵光,可刘师爷是明白人,给他提的建议是选用日常食材。虽然菜品摆了一桌子,但都是家常小菜,价格并不贵。 “牧先生,城主府库里的钱粮都分给了平民,只能准备这些小菜,为牧先生践行。” 牧云看得出来保虎用了心。 对方尽管行事鲁莽,却还有爱民之心,相较于那些只知道钻营和捞钱的城主,好了不知道多少倍。至少在大夏国,这样的城主值得赞赏。 牧云召出一坛女儿红,就着小菜,和保虎畅饮。 刘师爷接到了牧云递来的眼神,把云霞领到别处,给她另行准备了饭菜。 他办事周到,也知道牧云必会来看望云霞,因此吩咐侍女好生接待云霞,不能因平民身份而懈怠。 刘师爷穿过回廊,走在前往正堂的路上,突然瞧见一道黑影,迅疾朝着正堂窗口飞过去。 他加快了脚步,然后就看见牧云和保虎走出正堂,四下里寻找射箭之人。 牧云是修仙者,感知能力和范围都远超常人,附近有异常能量波动。 不属于魔族,和箭矢上附着的能量分属同源。 对方没有隐藏行迹,目的看起来不像行刺,更像要引牧云出去追寻。 保虎面现尴尬神色,说道:“牧先生请放心,我一定会着衙役加紧调查,务必尽快将胆大妄为的刺客捉拿归案!” 牧云摆了摆手:“射箭的不是寻常人,你们最好别插手,待我去会会他。” “牧先生,这……” 牧云截住了保虎的话头:“这不是你份内的事,严格来说属于神机营,只不过对方目的不明,还是由我去处理更为妥当。” “既然如此,牧先生务必谨慎行事。” 牧云施展瞬移术,顷刻间离开了城主府。 他不想被跟踪。 对方感应到了牧云的气息波动,开始向东边移动。不快不慢,有明显的钓鱼迹象。 牧云不是胆怯之人,明知对方有图谋,还是想查出究竟所为何事。 若不是有过硬本领傍身,很容易被好奇心害死。 对方飞到了北固城外的土山,便不再移动。 牧云准备好法阵罗盘和太上金符,一旦开火,立时就能展开反击。 防患于未然,总比惨死在荒郊野外更好。 一道瘦长身影出现在视野之中,她负手而立,背对着牧云,看不出相貌。 牧云没感应到杀气,果断现身,问道:“兄弟,你到城主府里放箭,把我引到这里来,究竟所为何事?” 对方转过身,光滑白净的脸庞胜过男装打扮,清晰告诉牧云她的性别。 “你就是魔族大张旗鼓想要猎取的目标?”对方也是开门见山。 牧云笑道:“正是在下。” “我今天就取了你的项上人头,献给黑暗世界的魔尊。” “时间宝贵,你就直接说正事吧。”牧云不去听女子说了什么,而是靠杀气感应。 “这都被你看穿了。”女子无奈道,“我和魔族有深仇大恨,愿和你同路。” “我拒绝。”经过饮马湖魔窟的惨痛经历,不想给别人带来杀身之祸的想法,早已占据牧云头脑。 他不想害了眼前这个靓丽俏皮的少女,故此从一开始就明确答复。 “哼!”女子冷哼一声,扭过头去耍起了小脾气。 牧云看向她身上的衣服,绸缎质地,做工考究,加上鲜明的大小姐脾气。 对方非富即贵的身份,已经昭然若揭。 第223章 邀请函 引牧云来土山的女子,显然有其目的。 她在生过闷气后转过身,微扬俏脸道:“本姑娘看你独自一人对付魔族,也算是条汉子。我愿意屈尊,助你一臂之力。” 牧云被逗乐,嘴角挑起一抹弧度:“敢问姑娘尊姓大名?” “你怎么知道我是女扮男装?”女子睁大了眼睛,一副不可置信的表情。 “你刚才自称‘本姑娘’。” 女子一拍脑门,为自己的疏忽而无语。 “你别看我这样,其实我本事大着呢!”女子的颓丧只持续了刹那,很快又恢复活力。 少女的青春气息,在她身上展现的淋漓尽致。 牧云蓦然想起锦玉,心中一阵难以抑制的惆怅,瞬间带走了他的笑意。 没有经历过的时候,可以云淡风轻的说出许多话,也会认为自己是天地间的例外。真正尝到了生离死别的苦楚,那些豪言壮语,亦或是满腹豪情,都不会再脱口而出。 纵然有天大的本事,也不可能随时保护身边人,只要敌人钻了空子,就能在心里插上一把刀,留下的伤痕永远都无法抹去。 正因为女子明媚灿烂,牧云才暗中提醒自己,无论她和魔族有怎样的瓜葛,都不能把她卷进这场纷争。 魔尊想要他体内的五毒柱,下令魔族渗入玲珑世界夺取。在成功之前,牧云随时随地都有可能身陷绝境。 危险程度比万妖山或任何其它地方都要高。 牧云失去过重要的人,所以不愿再冒险。 “你怎么不说话?”女子问。 牧云回过神,脸上不再有笑容,郑重道:“魔族的凶残远超想象,你修为很高不假,但是贸然卷入风波,谁也保不准会发生什么事。” “你这完全是以自我为中心。有没有想过,我比你更想杀魔族。” 牧云看向女子,发现她的眼睛有点红。 “可以告诉我理由吗?为何明知是火,还要义无反顾往上扑。” “我姐姐被魔族残害,修炼到如今地步,想出山为姐姐报仇。怎奈实力不济,险些被他们捉住,侥幸得脱,看到青枫城主发的公告,我就到处找你了。” “带着仇恨而活,人会很累的。” “若是遗忘了仇恨,我又何以为人?” “你一定要杀魔族?” “恨不能斩尽杀绝!” “生死呢?” “不在我的考虑范围。” 牧云听到女子斩钉截铁的语气,知她有向死而生之心。无论险些被魔族捉住的经历是信口胡诌,还是确有其事,牧云都得和女子结伴同行,以免她落得个悲惨下场。 “本姑娘名叫保丽,刚才的故事是我的杜撰,只不过诛魔的心思,绝对是发自肺腑。” 牧云听到女子的名字,猜测她是城主保虎的亲眷。 由于修仙者寿数极长,而且有童颜永驻之能,无法以外表判断年龄。 以修为等级判断,甚至有可能是保虎的同族老祖。 牧云有些生气。 他和魔族之间是生死博弈,法阵对下位魔族有效,但对拥有魔免皮肤的中位和上位魔族来说,功效势必大打折扣。 能否吃得消,牧云心里也没有底。 “既然不知道能不能对付魔族,有人伸出援手,为何要冷酷拒绝呢?” 牧云发现肩头落着一只红色的鸟。 这只鸟外形奇特,见棱见方。 “这是何物?” “我告诉你了,本姑娘很强,而且对魔族深恶痛绝。” 牧云拿起小鸟,发现它是由剪纸变化而成,拥有保丽附加给它的特殊能力。 既然保丽和魔族之间有血海深仇,方才的故事大概率为真。 玲珑世界以龙族属淫,与黑暗面的魔族相比,却又是小巫见大巫。 不知多少年前,保丽一定经历过惨痛的失去,以至于时至今日还无法淡化心中仇恨。 “谁害了你姐姐?” “说不清,所有魔族都该死。”保丽对着小鸟招了招手,它扑棱着翅膀飞到手上,又变回了没有生命力的剪纸。 “冤有头,债有主。”牧云说道,“只要魔族不断朝我来,总有一天,你会找到你的仇家。” “但愿如此。”保丽看着牧云,问道,“现在,你答应让我入伙了吗?” “毫无疑问。” “既然如此,我就坦诚相待。”说罢,保丽召出一封萦绕着黑紫色光晕的信,送到了牧云身前。 牧云最近见识过不少魔族的手段,黑紫色烟雾可以说是他们普遍拥有的天赋技能,看见信封,心里有种不太妙的预感。 “这是给你的信。”保丽补充说明。 牧云施展灵术,褪去裹挟强腐蚀性毒素的信封,本想展开阅读,没想到是以能被灵识之海直接吸收的魔力烙印的信件。 「半月后到磨盘山,逾期不候。附:事关两千人命,望君自行思量。」 “这是魔族的信息吗?”牧云不知保丽言语中有几分真实,不敢轻信这封知书达礼的信件出自魔族。 “我截获这封信已有一段时间,若是不用传送法阵,恐怕到磨盘山,那两千人质就只剩枯骨了。”保丽掌握主动,语气比初时更加欢脱。 她看过信。 牧云看到的内容,极有可能是保丽所写。 这些都不重要,当务之急是赶紧救人。 “既然是真的,就没必要再耽搁了。立即出发,前往磨盘山。” 牧云转身就往山下飞。 保丽召出另一张剪纸,吹一口灵气,赋予它生命力,轻巧跳上去,瞬间飞到了牧云前边。 “你的轻功太逊,上鸟,我带你去神机营。” 牧云施展轻身术,落在鸟背上。他本以为纸鸟会承受不住重量而散架,实际情况却是相当平稳。 甚至连迎面刮来的风,都没有寻常那么猛烈。 “你到了神机营,就知道他们有多离谱了。” 牧云没理解保丽这句话,保持安静,以另一个视角观察北固城。 植物葱郁,青山绿水,是个难得的宜居小城。 受魔族入侵影响,街上只有巡逻的神机营军士。 他们三三两两聚在一起闲聊,真正提起警惕的人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如若牧云是魔族,有信心在一刻钟内将他们尽数抹杀。这样的防卫力量,不免令人忧心。 牧云微锁的眉头,在抵达神机营时,终于变成了紧皱。 由于无法承担维持传送法阵的能量晶石费用,早在十数年前,就已经停止了传送法阵的运营。 想要直达磨盘山,还得转道去别处。 牧云太阳穴的青筋直跳,缓了好一阵,才勉强压制住冲上脑门的怒火。 第224章 毁灭的蓝河城 磨盘山方圆数千里,平均海拔在两千米左右,属于夏国中部区域的高原地带。 由于地势复杂,兼之土壤贫瘠,山林中魔兽横行,故此人迹罕至。 活了数万年的参天古树,在别的地方是稀罕物,在磨盘山中比比皆是。 “魔族信函的原件中,有没有提到具体位置?”牧云坐在纸鸟背上,问看过原信件的保丽。 “如果提到了,我会直接带你过去。” 人命关天。 保丽是个好人,绝不会故意拖延。 牧云天道灵识全开,可以覆盖方圆百里范围。魔兽的气息和魔族有类似之处,星星点点地出现在牧云灵识里,很难分辨出其中的魔族行踪。 搜寻人族气息,成为了下意识选择的路径。 纸鸟飞过磨盘山,牧云也没有找到两千人族的气息。 如若信件属实,怎么着也能感应到温度高于周围环境的光点。 一切成空,带给人无限迷惘。 难道信是假的,还是这一切都是圈套? 保丽有分神期修为,不食五谷杂粮,善能施展遁法,灵识不比牧云弱。 她看过信,知其不可能是假消息。 缘何在这磨盘山中找不到人族踪迹,成为了心头挥之不去的困惑。 如若感应到危险征兆,倒也能够解释。 最怕的就是没有任何反应。 纸鸟从东往西飞了一遭,接着又原路返回,始终没找到人踪。 保丽第二次空中旅程,没有去感应磨盘山,而是灵识扩大搜索范围,探查附近城池中的人气。 东北方向的一座小城之中,没有蜀山法阵波动,生气寥寥。 若不是些微波动,会错误地以为是空城。 牧云第二遍也改变了探寻方向,只是与保丽不同,感应的是无生命气息。 他察觉到了异常,但纸鸟的飞行方向,是由保丽掌控。接下来的行动,便是前往磨盘山东北方向的小城。 …… 城池的东城墙塌了一半,神机营被彻底捣毁。 传送法阵中的能量晶石不翼而飞。 保丽加快纸鸟飞行速度,转到南城门,确认小城名叫蓝河。 蓝河城是筑基液原料的产地,虽然城池面积不大,却是远近闻名的富裕城镇。 家家户户做原料相关产业,依靠着流淌着蓝金的蓝河,在灵族中有相当高的名声和威望。 纸鸟直接飞过没有军士守卫的城墙,满目疮痍的景象,不禁令人心惊。 商铺和加工厂都被捣毁,部分地面被蓝色筑基液原料浸染,形成斑斓块状,仿佛是土地生出的疥癣。 “去找人。”牧云感应到了生命气息,直接告诉保丽他的诉求。 保丽恰巧也有此意,驱动纸鸟,飞到一株古树旁边。 树中有空洞,足以容纳数个成年人。 一位精瘦的少年躲在里边,透过树木缝隙往外观望,见有两人骑鸟飞过来,赶紧缩回头,屏住了呼吸。 古树的生命气息格外浓郁,若是魔族再次归来,绝不会发现躲在树里的人。 少年也不敢离开古树,捡些浆果吃,捱过了近期的艰难日子。 牧云的天道灵识,可以穿过盎然的生命气息,寻找到属于人的温度。 保丽收起热到发烫的纸鸟,吹了口气,帮它降温后收进了玉葫芦。 少年见没有魔族的腥臭,按捺不住好奇心,转身透过竖缝偷瞄外边,正好与牧云眼神相遇。 瞬间头皮倒竖,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背靠着树木微热的树干,心脏剧烈跳动,仿佛要从嗓子眼中跳出来。 他亲眼见到魔族毁灭了城镇,吃掉许多男女,又把幸存者全部带走。 凄惨而血腥的场面,只要一合眼,就会自动跳进脑海。 他已经有几天没睡过觉,甚至不敢长时间闭眼,因此双眼中满是血丝。 生不如死以前只是书本上遥远的文字,如今真实呈现在眼前,方知世事凶险。 这样的日子,他一天也过不下去了。 “我在这里,等我出去给你们吃!”少年奋力喊出声,方知嗓音已经嘶哑。 保丽语气柔和道:“你出来吧。我们是灵族,不会害你。” 听到保丽的话,少年又转头瞧了瞧。 站在树旁的高大少年眉宇间有股正气,即便不认识他,也不会认为他是邪祟之人。 不多时,少年从十数米高的树洞中爬出,又手脚麻利地爬到地面。 牧云见少年衣衫褴褛,血丝密布双眼,知他近几日过得不好。 “蓝河城的人都去哪了?”他的语调很稳,能带给人莫名安全感。 即便是提问,无形中也打消了少年心中的部分恐惧。 “前些日子来了个本领高强的魔族,进城大肆破坏,吃掉了不少乡亲。剩下的吃不下,都被他用一个布袋装走了。”这些场景早在少年脑海中盘旋了数日,能够讲出来,心里的压力释放,眼泪不由自主地从干涩的眼睛中流出。 “那封信是真的,布袋魔就在磨盘山。”牧云给袭击蓝河城的魔族定了名。 他们在黑暗世界或许有别的名称,但在玲珑世界,日后提到这种魔族,都会以布袋魔相称。 保丽给少年留下了食物和水,叮嘱他藏在古树之中,再见到他们才能出来。 少年千恩万谢,答应不会贸然行动。 保丽又召出一张剪纸,吹一口气,赋予它飞翔的生命力。 牧云跳上鸟背,心中已然有了计划。 “茫茫磨盘山,咱们去哪儿找布袋魔呢?”保丽能把牧云带到被毁坏的蓝河城,但如何寻找布袋魔,仍然没有头绪。 牧云没有正面回答,只说让保丽驱动纸鸟飞到磨盘山中心。 除了密林,没有其余异动。 显然,磨盘山的强悍魔兽不是以居住在中心区域为荣。 保丽带着疑惑,收起了剪纸飞鸟。 “你最好提前施加光盾。” 保丽早就听说过牧云雷厉风行的传闻,毫不含糊,立马展开光盾,拉开了和牧云的距离。 牧云逆向运转太极乾坤诀,短暂将浩然正气和五毒柱携带的魔力分离。 乾坤柱瞬间释放能量,刹那间魔力纵横。 磨盘山中心起了一阵没来由的狂风,参天古树的枝杈被风刮断,增添了异变的阵仗。 身处其中,只觉如坠冰窟,全身由内而外感到一股寒意。 保丽看向身处风暴中心的牧云。 恍如人间太岁神,哪还能辨出是圣人。 第225章 布袋魔 磨盘山地域的魔兽感应到无与伦比的邪恶气息,仓惶归巢,同时探寻强大波动的来源。 低阶魔兽只能维持本体,灵智未开,对危险的判断依然来源于与生俱来的本能。 它们躲藏在洞窟,趴伏在地面,身体不由自主的颤栗。 相传玲珑世界中本来没有魔兽,关于它们的起源,有个广为人知的传说。 很久很久以前,远到魔族还没有和灵族仙界决裂。 彼时魔族中有个近乎疯狂的天才。 他不仅擅长创造术式,也能将某种特性加入原有生物种族,从而衍生出令人不安的进化方向。 孤僻怪异的性格给他提供了天然掩护,当仙界意识到他正在进行危险的尝试,触犯了不可违逆的天地法则时,错误已经铸成,以至于无法扭转。 有人提议使用时空间灵术,在魔族天才触犯天地法则之前,将危险的苗头扼杀在摇篮里。 天帝是创造世界和万物的无上神王,听取过众仙家的意见,最终还是没有乱动时空间秩序。 一旦开了头,就会有效仿者出现。 时空间发生错乱,生存和死亡都会变得模糊。渡劫飞升之后,修为瞬间破灭的情况,也会存在发生的概率。 时间长河稳步前进,是比天地法则更重要的秩序。 天帝下达仙令,派出大罗金仙,将魔族天才捉拿到天界,使用夺魂钉打穿三魂七魄,永世不得超生。 始作俑者受到了严厉的惩罚,只是由他创造出的全新生命体,已经在玲珑世界繁衍数代。 它们已形成庞大族群,也具备兽类的天赋技能。 如若残忍将其抹杀,不仅与天道不合,而且会折损仙界威严。 天帝顺其自然的态度,被众仙家领会,任由魔兽在玲珑世界繁衍生息,成为了原始种族之一。 由于魔族天才已死,魔兽和魔族的关联被切断,因此仙魔大战时,魔兽依然是以独立群体存活于玲珑世界。 正因为有此渊源,灵识扫描磨盘山,才会分辨不出魔族和魔兽的区别。 魔兽回到洞窟蛰伏,受到阴暗力量吸引,疾速朝磨盘山中心而来的邪恶气息,正是犯下屠城罪行的布袋魔。 他的气息不仅阴暗,而且异常强大,和在北固城出现的两个魔族相比,可以说有着天壤之别。 牧云掌握的阵法,极玄妙的是钳制天界仙家,更多是针对灵族特点而创建,由上古时期传承至今。 这些法阵的威力,无一例外,很难对魔族产生太大影响。 牧云召出古树神棍,双眼凝视天际,等待自从下山以来,遇到的第一个真正意义上强悍的对手。 他当初也被轩辕玉华压制,但毕竟是夺宝大会,重在切磋,和生死相搏的战斗还是有很大区别。 牧云使用传音之术,联络隐藏在远处的保丽,让她压制住气息波动,千万不要暴露行踪。 话音刚落,远处天际出现一片面积不大的黑云,上边的邪恶生物,正是发出邀请函的魔族。 布袋魔幻化成了人形。 全身皮肤呈靛青色,两只眼睛是死一般的灰。里边既没有疯狂,也没有任何情感。 “我很好奇,你收到我的信,究竟是会躲起来,还是勇敢地赴约。现在我知道答案了。”布袋魔长着利爪的右手虚握,脸上有掌控一切的神情。 魔族王者们都知晓牧云的资料,对乾坤柱也有一定程度的了解。 通过乾坤柱增幅,灵族法阵能对魔族产生多大影响,也有非常详尽的资料。 正如当初创造出魔兽这一物种的天才,魔族中也有具备超级灵智的种群,时代变迁中为魔族开发全新的力量。 布袋魔了解牧云的程度,甚至超过他的想象。 “你的那点伎俩,对我不起作用。”布袋魔主动讲明,并非是出于傲慢,而是面对理论上不可能形成抵抗的对手,产生了玩弄猎物的残忍心理。 他要让牧云了解会迎来怎样的死法,最终还要将其变为现实。 牧云不是天真派,尤其是在云瑶和锦玉在牧国草原香消玉殒之后,魔族对生命的漠视,任谁也不可能忽略。 他是整个魔族想要猎杀的目标,若不能利用自身拥有的优势,创造出适合自己,同时又能超越修为等级的战法,死无葬身之地只是时间问题。 三千世界的绝妙天人合一境。 功德经改造经脉,直接催动仙力的运转模式,以及布赫巫医移植的凤凰心脉,皆是他赖以为生的能力。 附身灵术的潜在变种,在经过苦思冥想之后,于饮马湖底的树屋中初现端倪。近日有所领悟,已经到了实战检验的阶段。 五毒柱蕴含着不亚于逆龙瀑布的力量,远超太乙散仙,能够借用多少力量,就是牧云需要考虑的问题。 布袋魔的攻击来得比想象中更快,来不及仔细衡量,战斗一触即发。 牧云身体各处飘出黑色烟雾,古树神棍挥出,和布袋魔接触瞬间仿佛打中了一块豆腐。 很快,又觉得是能陷进一切的沼泽。 古树神棍重量很大,本就需要强悍的肉体力量方能驾驭,被布袋魔用身体卷住,很难发挥出精妙招式的威力。 意念微动,将古树神棍又收回了玉葫芦。 牧云使用了五毒柱的力量,身体不断破裂,又被凤凰胆的力量浸润,以更快的速度修复。 牧云张开右手,猛然轰向布袋魔,接触的瞬间,大蛇柱的力量发动,撕扯下一块皮肉。 布袋魔本以为胜券在握,感受到力量轻微缺失,回过神来,方知牧云吞噬了他一小部分力量。 一种不妙预感,油然出现在心底。 即便牧云只是撕扯了不起眼的力量,可若持续不断被消耗,没人能跟拥有天地灵气和五毒柱两种力量源泉的家伙争锋。 布袋魔意识到低估了被灵魔称为战斗天才的牧云,身为上位魔族的骄傲,使他放弃逃跑想法,誓要拿下送上门的五毒柱。 一旦获得魔尊赐予的力量,他就有机会挑战魔王,摇身成为一方主宰。 捉拿牧云的行动,只能成功。 失败这两个字眼,没写在布袋魔的字典里。 布袋魔瞬间分身,其中的一块只有圣灵大小,飞扑到牧云胸口,一口咬掉了皮肉和肋骨。 一击命中,方知牧云不亚于魔族的恢复能力从何而来。 神器凤凰胆的波动,和成为魔王的诱惑等同,瞬间勾起了布袋魔的滔天杀意。 第226章 战斗天才 牧云施展时空间灵术,转移到安全区域,为身体修复争取宝贵的时间。 布袋魔的追击并没有停止,看到肋骨重新生成,确认牧云的恢复能力,和上位魔族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 若他只是个常人,受到如此严重的伤,会立即失去战斗力。 想到能够吞噬掉牧云的肉身,获得五毒柱和凤凰胆的力量,布袋魔的心情变得无比激动。 他加快了进攻势头,浑然不在乎牧云吞噬力量的能力是假,想出了应对之策才是真。 牧云胸前的伤口仍未完全愈合,行动能力受限,只能依靠空间灵术瞬移。 出现的刹那,就是牧云防御最为薄弱的时分。 布袋魔是魔族中的战斗天才,不仅想出了应对牧云进攻的方法,也清楚该在何时出击。 一记重拳轰在牧云侧肋。 巨大的力量冲击伤口,鲜血迸溅,剧痛从胸口处传来。 天空中落下一团殷红血雾。 胜利看起来就在眼前。 “我还以为你有多难对付,原来也不过如此。”布袋魔冷哼一声,力量凝聚在右拳,打算给牧云以致命一击。 拳风刚猛,恰好轰向牧云出现的位置。 只要能打中目标,对方即便不死,也会立刻失去战斗力。接下来的过程,尽在布袋魔掌握。 拳风即将落在牧云脊背上的时候,飞来一只奇形怪状的鸟儿,承受强悍无比的攻击,化成了齑粉。 牧云借助瞬息间的空档,吞服回血丹和大还丹。磕药辅助强劲复原能力,破碎的肋骨以超越常识的速度弥合。 即便进度再快,终究需要时间。 “牧先生,你以往的战斗风格都是我行我素。这次碰到了硬茬,要是没有我,今天就是你的死期了。”保丽的行动很暖,嘴上却是不饶人。 “我现在这情况,你还让我发表一通感言吗?”牧云又在伤口上撒了些特效金疮药,立时疼得龇牙咧嘴。 他的强是建立在阵法加持,一旦失去凭仗,就得依赖完全体圣灵小洛。 小洛的飞升,使得牧云失去一种强悍武器。 魔族天然对灵族阵法的免疫,去掉了牧云的另一条臂膀。 布袋魔的强势,给他一记响亮的耳光。 纵然有些本事,亦需知天外有天,人外有人。 更何况按照寿数来算,他的修为不算高,许多能力尚未觉醒。 强行和高位强者开战,有五毒柱的加持,也不能保证必胜。 胸口逐渐不再作痛的伤口,以及半空中愈演愈烈的战斗,都使他重新变得安静。 盘腿打坐,用乾坤柱的力量增幅左胸口的凤凰胆。 方才布袋魔的攻击,目标正是心脏。得益于神器的威力,堪堪保住一条性命。 牧云灵识依然清醒,锁定空中战斗。 保丽召出了剪纸蜂群,从四面八方攻击布袋魔。 布袋魔的惊慌只持续了很短时间,张开双臂,腋下位置出现两个疾速扩张的布袋,将剪纸蜂群吸入其中。 保丽有分神期的修为,依然和布袋魔有差距,剪纸蜂群被吸收,局势立马急转直下。 “你是个女人!”布袋魔舔舐嘴唇,狰狞笑道,“吃掉你之前,我可以爽上一把了。” 保丽闻言脸上瞬间变了颜色,召出两只剪纸凤凰,分左右两路,径奔嚣张的布袋魔而去。 牧云又倒空一瓶回血丹,检查玉葫芦空间,发现存货已经不多。 如果不能在借助五毒柱力量期间杀掉布袋魔,不光他和保丽会死在这里,蓝河城被抓的数千平民,以及附近城池的百姓,都难逃他的魔手。 “来之前先通知蜀山就好了。”牧云有点后悔,不该盲目自信,致使陷入不成功便成仁的境地。 布袋魔不会让他离开不说,以牧云的性格,也不会留下保丽独自面对强敌。 伤口始终不能愈合,使牧云不得不将注意力回收,探查布袋魔分身咬出的伤口。 不规则的牙印边缘附着黑紫色烟雾,以比皮肉复生更快的速度,吞噬富有生机的皮肉组织,使伤口复原始终停滞不前。 这种高腐蚀性魔毒,不会被大蛇柱吸收,还能逃过浩然正气追捕。 种种迹象来看,分明是魔族研发的针对灵族和仙界的毒素。 牧云嗅到了更远处的危机,只是眼下局势,由不得他分神。 两种灵力都无法驱除的毒素,究竟该如何排出体外,是个超出牧云理解范畴的难题。 不过他隐约有种预感,自己能够借此机会,再度提升战力。 与此同时,保丽召出的两只剪纸凤凰被布袋魔分身撕碎,左臂没有躲开魔力侵袭,出现一个贯穿伤口。 布袋魔的嚣张更上一层楼。 “你和骄傲自大的牧云不同,终究是个女人。本魔懂得怜香惜玉,只要你肯乖乖服侍我,我就放你一条生路。”布袋魔的语气志得意满。 如今他即将战胜牧云的援军,再随手杀掉牧云,独吞凤凰胆,将五毒柱奉献给至高无上的魔尊。 未来一片坦途,已经摆在了眼前。 保丽在他眼中,只不过是修为颇高的玩物。应该如何折磨她,在过去数万年的岁月中,已经有许多先行者的惨痛经验。 不。 这次或许可以玩点新花样。 若是在欢愉之时击碎保丽的神识,使她变成没有自我意识的行尸走肉,不知会是何等享受。 即便是生活在阴暗面的魔族,在春风得意时,脸上也会绽放笑容。 只是他想得不是什么好事,表情略显猥琐狰狞。 保丽周身萦绕红色光泽,施加防御护盾,瞬身到布袋魔身侧,一脚正中他的面门。 踢在棉花上的感觉,以及右腿被吸住,无法动弹的现实,令保丽的愤怒变成了些许绝望和沮丧。 她修炼了数千年,只为向魔族寻仇。结果刚一出山,就碰到了无法匹敌的强者。 如此残酷的现实,只在瞬间,便扰乱了始终未能稳固的道心。 布袋魔体型可大可小,如今高达三米,大手摩挲被脸颊吸住的长腿,表情甚是享受。 一股强悍魔力从手掌涌出,渡进保丽丹田,暂时封锁了她的修为。 让牧云目睹同伴受辱的场面,对于布袋魔来说,是种顶级享受。 保丽全身动弹不得,晶莹泪滴从眼角滑落。 “没人告诉你,不要惹女人哭吗?” 牧云中气十足的声音从地面直冲天际。 布袋魔循声看去,只见牧云胸口处的伤口已经消失不见,略微有些错愕,旋即又恢复正常。 布袋魔大手握住保丽下巴,抬起她的俏丽脸庞,看着她恨意十足的眼神,笑道:“美人,委屈你在本魔布袋里待一会,等我解决掉这个聒噪的家伙,再来和你共赴云雨。” 说罢张开布袋,把保丽收进魔力空间。 牧云没有腾空飞起,而是站在地面,等待半空中的布袋魔降落。 第227章 身化神器 布袋魔依然没把借助五毒柱力量,还是打不过他的牧云放在眼里。 站在不远处,俯视身形挺拔的牧云。 磨盘山上的苍劲古松,有着和牧云相同的特质。 布袋魔活了数万年,吞噬无数魔族,见识过各式各样的强者。 气质如同牧云者,比例不算低。对付这种人,只能用暴力手段摧毁他们的筋骨,因为他们的精神,永远都不会被击垮。 牧云的眼神中还有充足的自信。 这是布袋魔最不想看到的东西。 “小子,你现在束手就擒,我还能留你个全尸。” “我和你相反。无论你怎么做,都会让你死无葬身之地。” “口气倒是不小!”布袋魔表面依然维持着嚣张,心中暗自留意。 五毒柱的资料在魔族的传说柱石上,清晰描述为力量的源泉。深不见底,源源不断。 身处魔力稀疏的玲珑世界,布袋魔的威力,相较于阴暗面要稍逊一筹。 即便如此,还是能够凭借半仙实力,稳步碾压牧云和保丽。 由于体质极为特殊,吞噬人类,带来的提升效果更为明显。 吃掉蓝河城绝大多数的人族,使布袋魔的实力晋升到如今的地步。 牧云不想再和布袋魔浪费口舌,全身泛着赤红色和黑褐色相间的光芒。 双拳紧握,一种莹白色火焰萦绕于拳头表面。 布袋魔感应到火焰的炽热温度,发觉其中有魔族秘术存在的痕迹,双眼微眯,仔细打量站在不远处的牧云。 突然,身后传来轻微劲风。 如果不是修为太高,根本感应不到进攻的痕迹。 方才还炽热的火焰,突然温度降到和周围环境近乎一致。 无暇惊愕,只能分出部分身体组织,硬接携带着危险气息的攻击。 火焰瞬间燃尽分身,连灰烬都没有留存。 “可惜。”牧云感应到布袋魔的气息出现在远处,明白接近无上天人合一境界的攻击,还是存在着细微瑕疵。 想要战胜实力强大的布袋魔,光靠满腔热血以及格外的愤怒,显然是远远不够的。 布袋魔是魔族的战斗天才,吞噬过无数修为高于自己的魔族。出道以来,甚少有败绩。 其中很重要的原因,是他预感到无法匹敌的气息,便会逃之夭夭。 牧云分明差点死在布袋魔手里,眼下却又让他感觉到了危险来临的征兆。矛盾而复杂的存在,混淆了他的思路。 第二次攻击发生在眨眼之间,火焰温度和周围环境完全一致。 没有丝毫征兆,防守比预想中慢了半拍。 大量火焰顺着毛孔,携带邪恶气息和致幻因子冲进体内。 布袋魔的眼神中出现了极其轻微的疯狂。 布袋魔不会坐以待毙。 故技重施,分裂出两个极小的分身,如离弦之箭般朝牧云飞了过去。 张开长满尖利獠牙的大口,对准牧云侧肋,同时咬了下去。 咔嚓! 牧云身体被咬断,鲜血迸溅而出。 进而变成一段枯木,分明是替身。 布袋魔嗅到了危险的气息,本能反应,分出皮肉组织抵挡突如其来的攻击。 牧云的寸拳在阿修罗体魄加持下,威力不亚于高阶灵术。 穿透布袋魔布置的防御屏障,火焰贯穿身体,携带的致幻因子和邪恶气息,突然提升了几个量级。 纵然布袋魔是纯正的魔族,终究还是有复杂的七情六欲,一旦被邪恶气息影响魔识,也会面临失去自我的危险。 倒不是害怕牧云,而是五毒柱的特殊之处,以及它对于魔族的影响,令他有几分忌惮。 牧云胸前的伤口莫名愈合,增添了几许隐患。 魔毒是专为灵族研制,究竟为何会对身为修仙者的牧云不起作用,是一个值得怀疑的点。 布袋魔领教了八卦明火的厉害之处,不敢再依靠身体硬接伤害。 全身疾速膨胀,看上去有几分像是要自爆。 只不过最终结果是分裂出数个分身,每个的实力几乎等同于本体。 这不是魔族秘术,而是布袋魔的天赋技能。 相比于寻常的分身术,这一招的原理,更像是分裂增殖,对修为没有半点损害。 牧云再度出现,双眼泛着被浩然正气点亮的金光。 他的气息变得更加平和,仿佛与周围环境融为一体,说不出的融洽。 布袋魔有的升空,有的停留在原地,也有的跑到远处拉开了距离。 只要有一个分身存活,布袋魔就能东山再起。 “我能阅读你的魔识。还是放弃幻想,迎接属于你的未来吧!” “我的未来?”布袋魔没想到半仙实力竟然压制不住牧云,还被他搞得很狼狈,导致声音有些狂放和急促。 “生,或者死。” “死的一定是你!” 牧云身处半空之中,微微一笑,双手手腕并拢,对准磨盘山中心区域,轰出了滔天巨焰。 从远处看,仿佛是从天而降的白色赤练,吞噬了火焰范围的所有生灵。 牧云曾经提醒自己,火攻容易误伤无辜,在不必要的时候,坚决不能使用这种杀伤力巨大的攻击方式。 如今的局势不同以往,如果不能战胜布袋魔。不仅是他会死,还有许多无辜生命也会葬身于磨盘山。 孰轻孰重,不难选择。 磨盘山中心区域的参天古树,被八卦明火引燃,冒出直冲天际的黑烟。 八卦明火同化了树木引燃产生的火焰。 在这火焰之中,附加着极恶柱和梦魇柱的力量。 布袋魔的魔识开始变得狂躁,双目圆睁,想要看清身处半空中的牧云。 有那么一瞬间,他看出了仙人的痕迹,也有些魔族特质,甚至于像个充盈着神器能量的容器。 突然,布袋魔意识到牧云究竟做了什么,解了腐蚀皮肉的魔毒。 他献祭了身体,与凤凰胆彻底合二为一,化身成为神器。 寻常修仙者绝对不会选择这么做,只有牧云,这个在魔族情报中被称为疯子的家,才会选择置之死地而后生的道路。 “小子,你为了打败我所做的努力,着实令人钦佩。只是你的所有努力都会变成徒劳,等着受死吧。” 布袋魔的身体变成了纯黑色,骤然长到十余米,发动瞬间移动,毫无保留,展开疯狂的反攻。 第228章 首诛邪魔 牧云瞬间移动,落在山火弥漫的地面,召出法阵罗盘,布置一个防止火势向外蔓延的法阵。 他的目标只是杀掉布袋魔。 毁灭磨盘山,焚尽无法逃离的生物,绝不是他的计划。 布袋魔感应到自身修为大幅下降,明白牧云在吸收力量时,用某种不知名的东西破坏了力量构成。否则以他半仙级的强悍实力,就算牧云将身体变成了神器,也无法轻易与之匹敌。 继而,布袋魔又意识到了不对劲。 在黑魔形态下,他的速度原本可以超越极限,甚至能在小范围内超过瞬间移动的速度。 如今施展出来,威力比想象中小了许多。 这时才恍然大悟,从一开始交手,牧云的攻击就是在布局。最终由八卦明火造成的贯穿伤,把之前埋设好的陷阱串联起来,使得实力大幅降低。 依据速度判断,足足降到了魔婴期修为。 若是再和保丽战斗,绝对会败给她。 为何会这样? 布袋魔的攻击落空,眼神变得无比狰狞,一丝红光闪过,继而口鼻中喷出浓黑雾气。 借助风火之威,瞬间充盈于战斗区域。 黑雾中萦绕紫色光晕,自带的强悍腐蚀性,甚至破坏了八卦明火的稳定。 魔族秘术的玄妙之处,超过了常理所能揣度的范畴。即便是玲珑大陆广为流传的常识,也不一定能够奏效。 布袋魔扑灭危险火焰,和分身一起扑向中心区域的牧云。 只要能咬上一口,就可以将牙齿附带的魔毒,再次注入牧云体内。 纵然对手如今是凤凰体魄,只要毒素剂量够大,还是能取了他的性命。 两人都是搏命式的格斗天才。 唯一值得后悔的事,就是没有趁牧云未曾献祭身体前,果断杀掉他。 如今再想做到这件事,难度比之前翻了数百,甚至是数千倍。 牧云的修炼方式,即便是在魔族,也可以称得上旁门左道。 浑身上下,除了一副皮囊,根本就没有人族的痕迹,与寻常灵族也是天差地别。 这种人,只能称其为疯子。 布袋魔原本看到属地魔王分发的资料,还有些嗤之以鼻。 他不觉得这世界上会有比他更疯狂的存在,直到此刻,才意识到有人为了获得战斗胜利,连灵族的身份都可以不要。 “你以为这样做,那些人就会感激你了吗?”布袋魔已经感觉到魔识中出现的幻象越来越多。 梦魇柱对他的影响愈发明显,真实和虚幻之间的界限,逐渐变得模糊。 牧云的形象在他眼中无限放大,分出无数重影,根本辨不出本体所在方位。 战斗不应该是这样。 布袋魔已经变出了最强战斗形态,佐以半仙修为,理应把弱不禁风的对手当沙袋般吊打。 可是还未来得及展现实力,就被牧云打了个措手不及。 原以为牧云吸收他的力量只是徒劳,没想到他在极短时间内搞清楚了自己的细胞构造,利用八卦明火的贯穿伤口,浩然正气入体,以特定方式瓦解了细胞中的结构。 大乘期顶尖修为,受到浩然正气和内部崩溃影响,正在直线下滑。 他很明白,牧云的形象变得高大,不是体型变化,而是实力对比在魔识中呈现出的效果。 布袋魔还有大乘期的魔识,怎奈梦魇柱支配了思维能力,已经无法主动使用幻术,对牧云绝命一击。 他从没有想过,在这个实力为尊的世界,还会被一个瞧不上的人,给逼上了绝路。 甚至还没来得及使用最强形态的能力,就被困在了似真还假的幻梦之中。 他以前就很讨厌精于算计的家伙,此时心中的厌恶和愤怒,比原来还要强劲数千倍。 布袋魔想起了关于五毒柱的记载。 其中有这么一段话: 五毒柱是魔族诞生之初便已存在的无上法器,力量深不可测。甚至可以说,由它创造了魔族。 它是强大而危险的,一旦被五毒柱支配,便注定会成为其中一分子,为其提供强大力量。 布袋魔脑海里不断出现关于五毒柱的记载。 他模模糊糊地发现,牧云右手放在了他的眉心。 杀意淹没了理智,可惜身体根本无法动弹。 魔识中出现身体画面,四肢已经消失不见,只剩下脑袋和半截身子。 大蛇柱吞掉了半个身子。 布袋魔想到了死亡,撒出一泡尿,不再有过往的威风。 生前经历了过于漫长的岁月,他不知道最怀念什么时候。蓦然想起许久之前,还曾与一个魔修订下了成为道侣的盟约。 或许那个时候,才是真正的快乐吧。 五毒柱资料闪回完毕,关于布袋的生理机能也已经不再是秘密。 蓝河城没有被吃掉的平民,出现在焚烧过后的空地。 他们鬼哭狼嚎,苦苦哀求不要吃掉他们。及至看到只剩半截身子的布袋魔,脸上的泪痕随着表情出现短暂凝固。 发生了什么事? 保丽并非无法动弹。 她抱住旁边的小姑娘,急忙捂住了她的眼睛。 牧云背对着众人,张开右手,将布袋魔彻底抹杀吞噬。 布袋魔来不及发挥的能力,以幻术形式,加入了梦魇柱技能栏中。 “牧云,你战胜了布袋魔?”保丽的声音不大,但在悄无声息的空旷山顶,传出了很远的距离。 所有人都听到了。 牧云。 背对着他们的男人,就是在大夏国毁誉参半的人皇帝师,也是魔族终极目标。 如果没有他,或许魔族就不会渗透到玲珑世界,灾难也就不会降临。 他们眼睁睁看着牧云除掉了令人胆寒的布袋魔,纵然对牧云感到厌恶,在救命之恩的冲击下,也不能当即说出口。 牧云收起了五毒柱赋予的力量,体内重新变得平和,身体周围的光芒消失,又回归本来面貌。 他走到保丽身旁,伸手轻拍她的肩膀,吸走了布袋魔施加的封印。 “蓝河仍然在流淌,只是城镇被毁,他们需要有人保护。”牧云传音给保丽,“你实力强劲,最适合担此重任。” “我出山的目的,是想找魔族寻仇。” “我答应你,只要查出凶手的下落,第一时间就会通知你。” “你如何追查?” “我帮你解了布袋魔的封印。你应该明白,这意味着什么。” 保丽灵智过人,清楚牧云有阅读人心和记忆的特殊能力。 同时她也明白,以分神期的修为,暂时还帮不上牧云的忙。 点了点头,答应结束短暂的冒险旅程。 第229章 契机 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 牧云的存在致使魔族反攻渗透进玲珑世界,给人们带来了潜在威胁。 不少人因此而对他心生厌恶。 蓝河城也不乏瞧不上牧云的人,只不过受了救命之恩,不能当下以怨报德。 绝大多数的获救者,都在心里感念牧云的恩情。 蓝河城被毁前的首富,三山地带最知名的长者钟诚,正是难得拥有大智慧的人。 保丽释放出大量剪纸飞鸟,载上受到惊吓和折磨的人们,分批返回暂时失去法阵保护的蓝河城。 钟诚服下几粒仅剩的复原丹药,精神好了些,顾不得身上还穿着破衣烂衫,走到保护众人的牧云旁边,低声说:“牧先生,这次多亏了您,我们才能获救。” 牧云闻言转过身,只见来者身量和他差不多高,满头花白头发中夹杂着些许柴草,脸颊脏兮兮,手背上还有几处尚未愈合的深长创口。 不难看出,老者受过布袋魔的摧残,吃下不少苦。 “您是长者,用本名称呼我就行,不必加先生二字。”牧云并不看重俗世名号。 “老朽名叫钟诚,以前是乔木阁的店主。”老者主动介绍自己的身份。 牧云听完,心中稍微松了口气。 据了解,蓝河城的城主为保护城镇和平民,被布袋魔咬掉了脑袋。 想要重建城镇生活,还缺个领头人。 乔木阁是夏国最着名的筑基灵液经销商,店主幸存下来,对于重建蓝河城有着莫大的推动力。 这算得上不幸中的万幸。 当然不值得欣喜,但也足以宽解低沉的人心。 两人在远离人群的地方聊了许多,从魔族入侵对人族的影响,城池防卫力量到日后的应对策略等。凡是能想到的内容,尽皆畅所欲言。 “蜀山真正的精锐,除了留在山上修行,等待时机飞升。其余的骨干力量,大多分布在北境魔窟和上京城、龙城等特大城池。小城的神机营,对付些闲散妖怪好使,真碰上大魔,压根没有反抗之力。”钟诚的观点,可谓一针见血。 蜀山是道教三大仙山之一,几乎包揽了守护人族的任务。 奈何玲珑世界无边辽阔,城池星罗棋布,想要凭借一个大宗派就保证没有妖魔作祟,无异于痴人说梦。 “我第一次来三山地带,人生地不熟。敢问这附近可有修仙宗派?”牧云出生于南部疆域,此前从未来过中部地区,对这里不甚熟悉。 钟诚回道:“峨眉山在三山西北千余里的地方。” 牧云心中有了主意。 保丽已经转移大部分受难民众,最后一批飞鸟,将会带走所有平民。 当然,也包括牧云和钟诚。 两人停下话头,走到纸鸟旁边。 几个小伙子将钟诚拉上纸鸟,伸手想要接着将牧云拉上去。 保丽笑道:“牧云是修仙者,他有法子回蓝河城。” 小伙子们收回手,抓进纸把手,第一次体验飞行的感觉。 保丽随行护送。 牧云身体已经和凤凰血脉融为一体,加上五毒柱的力量加持,已经能够踏云飞行。 软绵绵的云朵,驮不动肉体凡胎。 只有得道飞升,脱去凡胎的仙人,或者牧云这种剑走偏锋的怪咖能够驾驭。 牧云试了驾云的飞行速度,约莫一刻钟可行百里。 远及不上瞬间移动,但胜在不需要消耗元气和精神力,是牧云更愿意选用的代步方式。 蓝河城的满目疮痍,再看仍觉惊心。 拉更多力量进场,刻不容缓。 牧云从玉葫芦中召出几个法阵罗盘,注入灵力启动,互相叠加。护佑蓝河城不受魔兽侵扰的同时,布置了时空间法阵,避免魔族再度来袭。 布好五重法阵之后,牧云准备驾云前往峨眉山。 保丽骑着纸鸟,来到半空和牧云碰面。 “根据我的观察,许多地方的神机营有名无实。这种程度的防卫力量,可挡不住实力强悍的入侵者。”保丽的担忧和钟诚如出一辙。 牧云早就发现了这个问题,只是蜀山经营神机营已有数百万年,轻易改变玲珑大陆格局,终归缺少一个切入点。 至少以原有的妖族和鬼怪,完全不足以冲击神机营和传送法阵构建的防护网络。 布袋魔冲破防卫,歼灭神机营,屠戮蓝河城百姓的事,正好是做出改变的契机。 牧云向保丽讲明了自己的想法。 “魔尊想要得到五毒柱,从而跻身至高神的行列。届时魔族定会从魔窟大举进攻,玲珑世界难免生灵涂炭。无论从哪个方面讲,我都不能交出五毒柱,而且还要善用它的力量,粉碎魔尊的野心。” “单凭你一个人,保护不了全天下的百姓。” “正因如此,我才要拉佛教五大仙山和道教三大仙山入世,让那些问道求长生的人,把力量发挥到最紧要的地方。” “他们会采纳你的建议吗?” “天地人神鬼,三界至尊互不干扰。理论上地位等同。在玲珑世界里,人皇的旨意其实可以驱动仙山。” “你要动用龙华驸马的身份,向人皇请命,促使仙山强者护佑百姓?” 牧云指了指残破的蓝河城,反问道:“如果你是我,会坐视更多城池发生类似事件,而选择置之不理吗?” “我不会。” “是时候了。”牧云语气十分坚定,“日后划分七界,不想入世之人自会有避世之所在。如今同居天地间,自然要为人族出一份力。” “修仙者大多脾气古怪,尤其是那些天才,恐怕想请动他们没那么容易。”保丽活了数千年,多次参与过夺宝。 修仙者为了宝物大打出手,甚至生死相斗的场面屡见不鲜。 让那些只想乐逍遥的修仙者入世,比杀了他们还难受。 “至少修仙者中,还有你这种古道热肠之人。你要相信星星之火,一样可以燎原。”牧云说这句话时,眼神中闪着极具人格魅力的光芒。 保丽听过牧云诸多传闻,有好的,当然也有不好的。 真正接触过后,自然而然心中会有论断。 他穿过言语构筑的虚幻,无比真实地呈现在面前。 这样的人,会让人不自觉想和他出生入死。 他所做和想做的事,大多关系着天下苍生。 修仙为了什么? 每个人的答案不同。 如果你问保丽,她最初的答案和牧云完全一致。 第230章 峨眉来客 峨眉山历来只招收女弟子,门派灵术以辅助属性为主。 如果不是灵泉宗受普陀山庇佑,当初云瑶更适合前往峨眉修行。或许会改变时间线,只不过已有前九世的功德积累,圆满只是迟早的事。 峨眉山位于三山地带西北,常年树木葱郁,猿啼鹤唳之声,时常在山谷中悠扬回响。 由于有法阵加持,山上四季恒温,动物的习性与外界不尽相同。 这在修仙界,是很罕见的现象。 据说,这是西王母给峨眉山的恩典。至于是否属实,没有人真正去探究过,也就不知真假。 牧云驾云来到峨眉山,降落在山脚,一眼便看见了那块两人多高的山石。上边用小篆刻着峨眉仙山,后续是一篇记述峨眉成派历程的骈文。 文中确乎提到了西王母。 花岗岩石阶修得甚为平坦,走在上边,脚底不会觉得不舒服。雕刻精致的石栏杆,清晰反映出峨眉派的考究。 几只灵猴手里拿着野生果子,眼睛眨巴着,观瞧来到峨眉山的陌生人。 它们从他身上,察觉到了某种类似的气息。 牧云没有理会猴群好奇的追踪,边向上走,边观赏沿途风景。 他曾有过类似经历,只不过那次去的是普陀山。 两大仙山对比,一个素净古朴,另一个精致典雅。 分不出高低上下。 “先生请留步,”一位扎着丸子头的女道童站在供信徒歇脚的平台上,问道,“你可有请柬?” “没有请柬。” “近日祖师闭关修炼,由大师姐暂代掌门事务。闲杂人等一律不准上山。” “在下牧云,特来拜会仙山福地,烦请道童姐姐帮忙通禀一声。” “你就是那什么圣人牧云?”道童问。 牧云并不觉得冒犯,友善回道:“鄙人正是牧云,圣人却不敢当。敢请道童姐姐帮我向大师姐通报,就说有客来访。” “既如此,我就帮你走上一遭。只是有一条,没有得到回信前,你不可随意走动。” “我明白。” 道童见牧云答应,从玉葫芦中召出一些白色粉末,撒在地面,旋即将她带离了山路歇脚平台。 牧云此行来峨眉山,是要劝说他们保护平民百姓。若是上来就坏了规矩,对谈判没有好处。 他走到平台上,盘腿打坐,利用圣心吊坠的力量,平复灵识之海中的纷乱想法。 峨眉山不属于道教三大仙山,和佛教五大仙山也不挨着。 它是极其特殊的存在,通常不会卷入俗世纷争,弟子以静心清修为主。 首先劝说峨眉山入局,牧云也不清楚这个主意,究竟算不算愚蠢。 过了大约盏茶功夫,把守山路的道童才回来。 “原本掌门师姐是不同意让男人上山的。清幽师姐出面求情,保证你绝没有坏心思,方才允准你上山。” 牧云听了第一句话,刚下沉的心情,很快又变得轻快。 当初在龙城参加灵宝大会,清幽仙子也是年轻一代中的佼佼者。有这个旧相识,牧云搞定谈判的信心又增添了几分。 道童让牧云站在身旁,又召出一些白色粉末,撒在了牧云脚底。 奇特的温热感传来,继而是和瞬间移动不太一样的时空扭曲。四周空气压力骤增,迫使人闭上双眼。 牧云再度睁开眼,发现身处一座巍峨多层建筑前的开阔广场之上,两边有三四米高的汉白玉石兽雕像。 不远处站着个人,正面带微笑地看着他。 牧云立刻认出对方正是灵宝大会时的竞争者清幽仙子。 “峨眉山向来只接待女客,只有极少数情况能够例外。今天我可是给足你面子了。”清幽仙子再次见到牧云,知他相貌未变,只不过身体和丹田本源已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 如今的牧云,等闲奈何不得他。 若再回到灵宝大会,和轩辕玉华的争锋,或许结果还是一样,但绝不会轻易分出胜负。 峨眉山中有专门准备出的客房,位于广场以东,和峨眉主宫殿有一段距离。 客房是四合院形制,做工考究,建材选用的是上等木料。 清幽仙子带牧云进了坐北朝南的一间屋子,分宾主坐定。 原本牧云想自己沏茶,被清幽仙子以不是待客之道为由拒绝。 他接过泡好茶的茶杯,谢了清幽仙子招待。 清幽仙子重新坐下,看着牧云,说道:“龙城灵宝大会结束之后,我听说了许多关于先生的传闻。之所以让你上峨眉山,不是因当日的一面之缘,而是你取消青楼制,在峨眉山中有一定威望。” “原来如此。”牧云心中恍然。 清幽仙子问道:“明人不说暗话,你这次上山,究竟所为何事?” 牧云也是敞亮人,并不惧怕表达心中所想:“我希望峨眉山能够出世,保护玲珑世界的黎民百姓,帮他们度过这次劫难。” “只要是纷争,就会带来伤亡。据我所知,这次事件的起因是名为五毒柱的邪恶力量,既然你掌控了它,为何不以此作为条件,换取人间太平?”清幽仙子接着问。 牧云认识的清幽仙子,是个颇具慧根,识得大体的强者。 可她抛出的几个问题,又显得那般冷酷无情。 牧云笑道:“五毒柱是魔族的力量源泉,因不能召唤出乾坤柱,近百年来始终存在于玲珑世界。如今它已成阵,交给魔尊无异于饮鸩止渴。这种事绝对不能做。” “魔族的威胁会与日俱增,当人们面对死亡的威胁时,你如何保证他们还会站在你这边?”清幽仙子问的都是紧要处,言辞愈发犀利。 “我不能保证,”牧云眼神连闪烁都没有,“我能保证的就是不会忘却初心,护佑不该受到伤害的人族。” “你有多大能耐?” “正因本事有限,才会不顾规矩的踏上峨眉山,请求出世支援,护佑天下苍生。” “事物皆有其发展规律,生死疲劳,轮回转世。或许劫难本就该存在。” “如果它真的是时代洪流,我愿意做车辙里惨死的尘埃。想让我置身事外,绝无这种可能。” 清幽仙子不再板着脸,复又出现笑容,说道:“刚才的问题,都是掌门师姐的命令。你的回答,我很满意。只不过想请峨眉山出世救民,你得通过祖师的考验才行。” “你知道我会来峨眉山?”牧云略微有些错愕。 “有人抗拒预知未来,自然也有人乐于拨开迷雾。这不是高深的法门,没什么值得惊讶。” 牧云这才想起,连他都会先天十六卦,更何况是仙山的老祖。 第231章 百倍力场 清幽仙子直接将牧云带到了清心宫,早在数年前,这里就被临时改造成了试炼场。 从未开启,静待牧云的到来。 “祖师早就知道我会来峨眉山?”牧云总有种莫名预感,清心宫里的试炼场是专门为他设置。 “有时候,话说的太清楚反而没意思。” 清幽仙子话已说到这份上,再细问下去,就有点不识趣了。 牧云笑道:“我还是去清心宫里寻找答案。” 清幽仙子玉手虚空轻拂,清心宫封闭的门户自动开启,一股强悍气息隐约从其中飘散而出。 牧云调动天地灵气,护持周身,慢步走进清心宫。 木门关闭的声音从身后响起,来不及感叹,突然有阵劲风从东侧来袭。 速度之快,杜绝了使用瞬间移动的可能。 牧云召出古树神棍,想要仓促格挡,结果发觉无法承担它的重量,关键时刻脱手掉落。 胸口中了劲风,疼痛感无比剧烈。 牧云躺倒在地,感觉胸口像是被斧子劈开,疼得几近昏厥。 他是修罗体魄,外加凤凰血脉锻体,肉体强度已经超越了常人所能理解的范畴。 即便达到这种程度的身体,还是难以承受试炼场中的气劲。 幸运的是没有后续攻击,牧云躺了足有一刻钟,痛觉稍缓,不敢贸然行动,原地盘腿坐定,观察落在不远处的古树神棍。 它的重量约为万斤,正好在牧云轻巧施展身手的范畴。方才的刹那,险些将手臂坠断。 劲风的速度之快,固然超乎想象。问题在于看似普通的气劲,把他打得心有余悸。 一切都指向了力场。 牧云释放灵气,再度将古树神棍收回玉葫芦,转而召出经过加持,重量提升到千斤的虎魄刀。 双手握持刀柄,还是觉得宝刀格外沉重。 实在坚持不住,又把它扔到了地上。 第三件召出的兵刃,就是只有百斤重的太阿剑。极为称手的重量,将试炼场中的力场差距清晰呈现。 试炼场中的效能是外界的百倍。 即使是寻常的攻击灵术,增幅百倍之后,也会拥有相当强劲的威力。 方才气劲的原始威力,还在承受范围之内。经过试炼场加持,超出了牧云的防御极限。 试炼场的厉害之处,在一开始就给牧云当头棒喝。后续行动,都得小心谨慎。 他的风格向来是横冲直撞,身处试炼场,也得学会谋而后动。 灵识完全放开,探查试炼场中的力量构成。 错综复杂,没有任何头绪和轨迹,也没有过于强大的存在。 有些旋涡中的能量密度超越想象,不知其玄机,还是要尽量远离。 牧云按照灵识探查出的漏洞,缓慢向前行进。 清幽仙子什么信息都没有提供,怎样算试炼成功,以及目的为何,尽皆一无所知。 通常来说,试炼场中心处总会暗藏玄机。只是那里的能量乱流,实在令人心惊。 如果没有必要,牧云绝对不想接触中心地带。 畏惧虽然不是牧云的风格,但胸口中招的地方还在隐隐作痛,终归是想走点捷径,用代价最小的方式,达成此行来峨眉山的目的。 他走到中途,忽然意识到有点不太对劲。 原本一直用灵识保持对来时路的感知,以便在碰到不可逾越的障碍时,能够退回到原点,然后另谋路径。 如今这条退路被彻底堵死,也就是说,接下来的每一步,都得勇敢前行。 牧云聪慧过人,身上的痛感也渐渐消失,仔细琢磨整件事的脉络,试着揣摩峨眉祖师的心理。 不多时,仿佛触摸到了老人家的良苦用心。 牧云拜入了灵泉宗,然而入门检测不合格,被分配到了酒仙居做金波童子。若不是足够幸运,可能直到此刻还在以卖酒为生。 换点法宝,玉葫芦中满是金银。 除了附近小城的相识之外,不会有太多人认识他。牧云的名字也不会响彻大夏国。 纵观来时路,有得亦有失。 牧云遇见了三位红颜知己,在牧国草原与其中两位阴阳分离。 龙华公主的存在,使得大夏国的女人,都不敢接近牧云。 他站在原地想了一阵,意识到思维有点跑偏,急忙又开始思索眼下的处境。 试炼场仿佛是个微缩的世界,没有起点,看上去也没有终点。 无论选择哪条路,都没有回头路可以走。 牧云被魔族追杀,处境可谓艰难至极,与试炼场中的阻碍相比,实属大巫见小巫。 “如果我没有本事通过试炼场的考验,倒不如终结性命,让魔族灭了觊觎之心,还人间以太平。” 这个想法一出现,突然给了牧云莫大勇气。 他答应过云瑶,也答应过龙华公主。 无论遇到什么程度的艰难险阻,他都会勇敢的活下去。 区区魔族的追杀,又岂会动摇他的决心? 牧云召出太阿剑,右手握持剑柄,感受到了犹如挚友般的剑魂。 从始至终,他还是那个初出须弥山的少年。 “接下来的考验,我只能仰赖你了。”牧云左手拂过太阿剑明亮的剑身,感受到宝剑嗡鸣,知它早已做好了准备。 太阿剑刚正不阿,是世间至阳之物,与牧云的浩然正气完美契合。 纵然有魔力存在,也无法打破这种默契。 三道风刃从能量乱流中疾射而出,直奔踏进禁区的牧云。 转瞬之间,挽出了三朵剑花,迎接突如其来的风刃。 两种力量正面碰撞,气劲爆发,再度朝着牧云所在方位冲击。 牧云擎起宝剑,本想正面格挡。突然之间,有了一种顿悟的感觉。 功德经自带的天人合一境界,始终未能发挥出最大功效。 只有青莲剑诀的奥义三千世界,能够初窥门径。 天地力量为我所用。 换言之,我才是这试炼场的主宰。 牧云使出了太极剑法的四两拨千斤,太阿剑轻巧接住能量乱流,围着身子旋转一周,化为了可供支配的力量,对准远处风刃的来源。 剑锋所指,气劲化作剑气,顷刻间便已抵达。 能量乱流被贯穿,出现片刻停滞,继而空间产生水波般的纹路,虚幻隐去,另有一片小天地呈现在牧云面前。 他没有犹豫,倒持宝剑,踏进了试炼场的额外空间。 第232章 蛛网 试炼场中的古怪之处,并不易察觉。 牧云刚踏进被剑气开启的空间,身后门径闭合,又一次断了他的退路。 不管前边等待他的是什么惊喜或恐怖,都得硬着头皮往前冲。 走了没多远,只见一处布局精巧的亭台楼阁,里边隐有弦乐和娇俏欢笑声。 牧云怀揣好奇,蹑手蹑脚接近楼阁,通过纸窗看向热闹非凡的室内。 不看还好,一看立即感觉口干舌燥。 阁楼里空间极为宽广,北边靠墙处有张床榻,两个赤身裸体的男女..... 牧云急忙转移视线,发现地面有两个池子。其中飘散出酒香,几个玉体横陈的女子侧卧在池边,互相用铜杯喂酒。 最恐怖的是楼阁中的女子,大部分是曾在上京神机营见过的风尘女子。 “难道我竟被试炼场送到了上京城不成?”牧云不觉有点恍惚。 很快他又意识到了不对劲。 上京城就在天子脚下,明令禁止的情况下,没人敢行此等掉脑袋的事。而且青楼里的女子基本都加入了朱雀军,不可能重操旧业。 既然是现实的可能近乎为零,不难猜出是足以以假乱真的幻境。 事关试炼,牧云没有办法逃避。 灵识探查结果显示,附近没有别的所在,想要继续前行,就得进入声色犬马的楼阁。 牧云是未经人事的纯阳之身,兼之没有杜绝七情六欲,楼阁中的酒池肉林,对他有着极强心理冲击。 在变幻莫测的试炼场之中,如若不能固守本心,不用想也知道是很危险的事。 牧云推开门前,闭上双眼深呼吸一口气,然后果断推开木门。 楼阁中的人们并不像幻象人物般自顾自地欢娱,听见门响,接二连三地扭过头观瞧,看是谁来光顾。 一位丰乳肥臀的女子放下手中铜杯,脸上现出格外灿烂的笑容:“公子,你想比翼双飞,还是与小女子共赴云雨?” 牧云见此香艳场景,鼻息变得灼热。 他心中一凛,再度闭紧双眼,灵识中只有一个念头——她们都穿着衣服。 无论女子如何千娇百媚地呼唤,牧云的想法都没有偏移,等到吟哦之声消失,方才睁开双眼。 眼前的情景又吓了牧云一跳。 二十几只三米来高的长毛黑蜘蛛出现在视野里,八条长腿萦绕着黑紫色烟雾,口中两根长獠牙发出咔哒咔哒的声响。 “敬酒不吃吃罚酒,就别怪我们不客气。”个头最大的蜘蛛口吐人言,显然就是方才丰满女子的声音。 灵识之海中还残存着雪白胴体的印象,与此刻丑陋的长毛黑蜘蛛对应,不觉有点生理不适。 牧云很难应对情欲关,和妖魔作战,反而轻松了不少。召出太阿剑,摆开了架势,等待黑蜘蛛精的攻击。 蛛丝粗如儿臂,犹如离弦之箭,朝着傲然站立的牧云飞来。 牧云在试炼场中施展不出瞬间移动,八卦明火萦绕剑身,极速挥舞,想要斩断黑蜘蛛精喷吐出的蛛丝。 蛛丝黏性极强,而且水火不侵。纵然是暗合天地至理的八卦明火,竟也无法将其烧断。 牧云在蛛丝缠绕住太阿剑之前,手腕轻抖,用巧劲弹开蛛丝。 原地翻转,闪避了另外几根蛛丝的攻击。 灵识保持着清醒,摸清了楼阁中共有二十余个蜘蛛精。 他的想法很简单,只有诛灭或者驱散这些蜘蛛精,试炼场中的前行路径才会出现。 水也无法解决掉蛛丝,但可以削减蛛网的黏性,降低被困住的几率。 牧云战斗经验何其丰富,立即施展水系灵术。 一条体型庞大,栩栩如生的水龙由虚空飞出,咆哮着冲向蜘蛛精吐出的蛛网。 蜘蛛精们并不惊慌,再度吐出蛛丝,甚至连灵术水龙都被困在蛛网之内。 牧云释放水龙术,并非要破解错综复杂的蛛网,而是创造落脚点,借助不会粘住双脚的水龙空中转变方向,半月形剑气砍中了最近的蜘蛛精。 四条长腿连根掉落,身体失衡,砰的一声摔倒在木地板上。 一条袭向牧云的蛛丝,恰巧命中栽倒的黑蜘蛛。 蛛丝仿佛银蛇,顷刻间缠绕住蜘蛛精的脖子,猛力勒紧,带走了她的性命。 牧云看得暗自心惊。 楼阁里的黑蜘蛛精,将妖力附加在蛛丝之上,只要被粘住,不过片刻,就会丢了小命。 牧云拥有强悍身体,却也不敢在试炼场中冒险。刚进清心宫时的劲风,已经给了他一个下马威。 这里的幻象能否夺人性命是未知数。只能抱持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态度,否则一旦为真,根本没有后悔的余地。 黑蜘蛛精误伤同伴,獠牙发出的咔哒声更加密集。 有几只爬上了房顶,倒悬而下,多方位配合,攻击快要失去落脚点的牧云。 牧云下意识想要退出楼阁,到空旷野外再战。灵识探查身后,方知楼阁是唯一空间。 没有退路可言。 既然不能迂回周旋,就得硬着头皮,主动发起进攻。在漫天大网张开前,务必解决掉二十余只蜘蛛精。 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 妖族尊卑有序,进门时过来找他的黑蜘蛛精,正是楼阁中地位最高者。 牧云空中翻腾,躲开几只黑蜘蛛共同喷吐出的蛛网,灵识扫过楼阁,发现已经快要失去立足之地。 情况危急,容不得再多考虑。 剑气划破空间,直奔远处的头领而去。 五道蛛丝出现在蜘蛛头领身前,千钧一发之际挡住了剑气攻击。 倒悬的黑蜘蛛大量吐丝,似乎要将楼阁填满。留给牧云的空间,也变得越来越狭窄。 为今之计,只有想办法先处理掉水火不侵的蛛网,方能安保无虞。 跳跃躲闪的同时,头脑飞速运转,寻找可以解决掉蛛网的方法。 或许大蛇柱能够吞噬掉蛛网,可在试炼场中,五毒柱的力量被大幅削弱,未必能应对妖力加持过的蛛网。 他无法停下身形,也没有第二次机会。 只有一击即中,才能破解此关。 太阿剑发出嗡鸣声,呼唤处于困境中的牧云。 突如其来的信息,令牧云茅塞顿开。 双眼中精光闪过,体内能量凝聚到右手,注入太阿剑之中。 太阿剑变得晶莹剔透,释放出强悍气息。 成败存亡,在此一举。 第233章 正义之炎 黑蜘蛛精没有锻体,而是把修炼得来的妖力,加持了黏性极强的蛛丝。 或许只有在虚幻大于真实的试炼场,才会遇到如此诡异的妖族。 太阿剑斩出的剑气一如往常,犹如水纹,看不真切却又有着透明涟漪。 在昏暗腥臭的楼阁中,恰似照进黑暗的白月光,终归有迹可循。 换作锻体妖族,有很大几率闪避剑气攻击,妖力加持蛛丝,导致一切皆成枉然。 韧性十足的蛛丝,遇见充盈浩然正气的剑气斩,犹如烈日下的冰雪,瞬间被连续斩断。 蜘蛛精们本以为蛛网能够抵挡住利刃攻击,不曾想邪气被压制,躲闪不及,其中几只倒霉鬼恰好被剑气所伤。 突然之间,它们的身体燃起白色火焰,痛得直在地板上打滚。 同伴焦急地喷吐蛛丝,想要利用蛛网密闭空间,扑灭蜘蛛精身上的火焰。 岂料水火不侵的蛛丝,像是突然间失去了韧性,遇见白色火焰的刹那,被其焚烧一空。 牧云本以为斩出的剑气只能作为缓兵之计,压根没想到会有此奇效。瞠目结舌地看着那不住跳动,却又没有温度的火焰,一时半会摸不清头脑。 太阿剑的嗡鸣声始终持续,从这些声音中,能够隐约感知到剑魂的欢愉。 它是神器,刚正不阿。 由特质而得名。 龙华公主将太阿剑赠送给牧云,彼时尚不了解它的特性,也不清楚它究竟有多大威力。 在此之前,牧云也使用了数次太阿剑,没有一次达到人剑合一的效果。 牧云不想浪费此等大好时机,连续挥剑,剑气斩四下乱飞。 盘根错节的蛛网,被漫天剑气彻底斩断。 远处的黑蜘蛛精都被正义之炎焚烧,长腿不断抽搐,发出极为凄厉的叫声。 牧云站在原地,已然分不清究竟是真实,还是试炼场模拟出来的虚幻。 祖师级别的仙人,实力绝非常人所能揣摩。甚至连曾经见过的静寂天尊,也未必有此等手段。 既然黑蜘蛛没有按照预想的那样凭空消失,很可能暗藏玄机。 牧云没有放松,与手中的太阿剑保持共鸣,以防再度发生变故。 白色火焰似乎有凝炼效果,烧尽黑蜘蛛精的身体,在残余灰烬之上,皆是大小不一的黑色内丹。 有毒? 牧云的第一反应不是惊喜,而是怀疑。 毕竟他身处的是峨眉祖师所设置的试炼场,其目的不甚分明,不得不多加个小心。 等了一阵,确认再无别的异动。 牧云握紧太阿剑,缓步朝着距离最近的内丹走了过去。 步幅不大,而且走得很慢。 不过十米的距离,愣生生走出长廊般的效果。 依然没有异变。 牧云自嘲似的笑了笑,使了个摄术,将地面上的黑色内丹吸起。刚要仔细观察,只见它化作一缕黑烟,钻入牧云掌心,并且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朝手腕处移动。 与此同时,牧云灵识之海中出现了一串文字信息。 黑蛊毒的解药就在试炼场的某个位置,十二时辰之内找出来,否则神仙难救。 “他娘的!”牧云罕见的爆了粗口,“千算万算,愣是没防着投毒。” 身中黑蛊毒,再次提醒牧云,试炼场不是小孩过家家的地方。稍有不慎,就得把命搭在这里边。 牧云看向右手,发现毒素蔓延的速度实在太快。按照如此进度发展,不出半个时辰,就得一命呜呼。 他很聪明,善于从已知信息中寻找关键所在。 峨眉祖师是圣级仙人,不会诓骗他这个小辈。既然给出的提示信息中有十二个时辰的字眼,奇毒的发作时限,势必能够推迟。 牧云看向被正义之炎焚烧出的灰烬,头脑飞转,想出了一个可能奏效的主意。 当即盘腿打坐,将太阿剑平放在大腿之上。同时催动乾坤柱,吸收了体内的魔力,只余下最纯净的白色力量。 太阿剑充当介质,与试炼场中的灵气沟通,牵引温热能量,通过剑身传导进牧云体内,再沿着奇经八脉,会聚到右手手腕处。 一股强大而舒适的温热能量,包围堵截黑色毒素。虽然无法立刻解毒,但也阻碍了它的蔓延。 牧云睁开双眼,长呼出一口气。 他知道留给他的时间并不多,但在这楼阁之中,意外觉醒的浩然正气,发挥出的功效令人欣喜。 脑海中回想进入楼阁前后的事,从中感悟,寻找能够为己所用的养分。 修炼是漫长的长跑,只有不断汲取养分和改进,才能走得更远。 在此之前,他体内的能量,绝对没有产生正义之炎的效果。 究竟为何会发生这种变化,顷刻间想不出端倪。 收起太阿剑,刚站起身便有灵光闪过——在磨盘山和布袋魔交战的时候,牧云彻底献祭了自己的身体,如今已是远古凤凰血脉。 凤凰在年老体衰之时,会浴火涅磐重生。 它们是远古四神兽之一,力量纯净浩瀚。正是因为拥有了凤凰血脉,才会和太阿剑更加契合。 正义之炎便是由八卦明火和浩然正气混合,产生出的进阶变种。 对付邪恶力量,有着意想不到的奇效。 难道真的只是献祭身体,就能拥有这种力量? 牧云转过身,看见了通往下个空间的通道。他没有急着迈进去,而是再度回忆上山之后的事。 清幽仙子给他泡了一杯茶,而她自己并没有喝。 那杯茶中是否有古怪,只有清幽仙子知晓。不过牧云很确定,他在磨盘山的时候,绝对没有这种能力。 “祖师究竟是想要我的命,还是想要赐予我一些能力呢?”牧云心中恍惚。 转念一想,他与峨眉山往日无冤,近日无仇。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不值得祖师级别的仙人,屈尊降贵设置一个试炼场,来专程夺取他的性命。 既然不是想杀他,就是要让他在试炼场中有所收获。 这算是修仙界不成文的规定。 牧云心里安定了几分,又瞅了一眼右手上的黑气。尽管有正义之炎守护,它还是在逐渐向上蔓延。 一旦攻进心脉,便如祖师所言,就是神仙来了也难救。 牧云情知时间宝贵,更不多耽,迈步踏进空间门,进入了下一个独立空间。 第234章 无尽迷宫 牧云踏进新关卡,退往楼阁的路径立即关闭。 灵识感知中,身处之地便是唯一可以探查到的空间。 见识过试炼场的厉害,行事自然要格外小心。 稍有不慎,就会落入精心设置的圈套。 在竞争激烈的玲珑世界能成仙的人,各个都是参透天道的大拿。他们的灵智和手段已到了难以估量的境界,非是常人所能揣摩。 牧云拥有天道灵识,可连试炼场的构造,都无法窥见端倪。 常怀敬畏之心,方能善始善终。 初入试炼场,已经有所感悟。 或许是那杯茶,也许是试炼场独特的空间力场,导致身心处于极度舒适状态。 虽然遇见了重重困难,还是觉得受益匪浅。 若非中毒的右手隐隐作痛,牧云会将试炼场里的考验,当作是一次难得的门派修行。 毕竟他是金波童子出身,跟着青鱼散人学的是野路子,终归没有名门正派的熏染,走上了一条独属于他的弯路。 如今实力强悍,仅靠近身战斗,已经能够和分神期修仙者媲美。可修炼等级偏低,寿数十分有限。 磨盘山拯救平民,触发功德经被动,获得五十余年寿元。加上填补时空间漏洞所得,如今寿数不过百年。 在动辄以千年,万年,数百万年或者亿年为纪元的修仙界,实在是有点摆不上台面。 甚至连玲珑世界人族的平均寿数,都是牧云的一倍之多。 空有本领,到时油尽灯枯,也只能身入轮回。 最重要的是,如今牧云不属于人族,也不能归入天道,更不是暗夜修罗,绝非远古神兽。成分错综复杂,很难被地府接收。 成为孤魂野鬼是死亡后极有可能迎来的下场。 无论从哪方面考虑,他都得尽全力活下去,避免成为天地间的游魂。 头脑中掀起无用风暴的同时,他也没有停下脚步,在密闭空间中来回乱转。 灵识释放到极致,提前感知危险。 可是这个空间中没有人,而且也没有亮光。 由于牧云有夜视眼,游荡了一段时间,方才发现这个现象。 为何是纯粹的黑? 牧云并不明白,收敛心神,专注地探查和搜寻通往下个关卡的路径。 刚进入试炼场时,牧云不知其底细,有些不明所以。 如今身中黑蛊毒,只余下十二个时辰。若是找不出解药,恐怕就得被清幽仙子抬出清心宫。 对于一心求生的牧云来说,死亡从来不在计划之内。 魔族的追杀没有令其丧失信心与希望,小小的试炼场,也不足以动摇其决心。 仿佛没头苍蝇般转了许久,发觉又回到原地时,牧云没有惊慌,而是盘腿打坐,运转太极乾坤诀调整呼吸。 心境重又变得平和,灵识沉静感知。 自从学了先天十六卦,他已具备窥探天机之能。奈何偏爱未知,只有极少数情况才会使用。 如今陷入循环,加之时间紧迫,只好动用玄奥妙术。 牧云所处的空间是个复合型迷宫,按照路径走出第一个迷宫,立马就会进入第二个。 如此循环往复。 除非布置迷宫者主动解除,或者破掉无尽循环,否则到死也走不出去。 以峨眉祖师布下黑蛊毒的手段来看,试炼场的考验非同小可。 无尽迷宫并不是凭空捏造,而是建立在易理之上的进阶衍生。想要破解,就得从易理入手。 留给牧云的时间不多,他没有空隙仔细琢磨,立即在脑海中重新构建模型,推演无尽迷宫可能出现的进阶变化。 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 起始点亦为终结,循环往复,周转不止。 初生三,而三生万物。 …… 牧云灵识之海中掀起波澜,思维变得无比活跃,构建出无尽迷宫雏形。 不过半个时辰,已然破解无尽迷宫的套路。只不过想要走出去,比构建模型还要难上数倍。 暗合易经八卦之理的迷宫,不仅难以寻找出路。其中的隐含变化,也够人喝一壶。 比如行至某个岔路,理应往左走,但遇到空间乱象,稀里糊涂走向实际空间的右侧,便会不知不觉中回到原点。 以牧云对易经十六卦的理解,破解无尽迷宫不在话下。只是隐隐作痛的手腕,始终在提醒他兵贵神速。 鬼才知道峨眉祖师将解药放在了哪道关卡,万一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很容易挂在中途。 乾坤柱一旦觉醒,并不会再次沉寂。如今已是完全体,他若是死亡,五毒柱就会重新变成无主之物。 届时魔族依然会渗入玲珑世界,究竟能否保住,还是个未知数。 由他掌控五毒柱,至少有个明晰的判断。只要还活着,五毒柱就没有落入魔族手中。 说到底,他的求生欲望拉满,不想困死在这无尽迷宫。 每一步都不能走错。 除了要精准记住推演出的路径,还要时刻保持警惕,以防时空间出现乱流,同时还要预判并规避所有突发情况。对于灵力掌控和局势判断,有着极其严苛的要求。 某一步做的不到位,就得从头再来。 牧云在灵识之海中预演了各种情况,留给他的机会只有两次。想要在后续关卡中有回旋余地,就得一次成功。 除了顺利走出无尽迷宫,牧云没有别的选择。 既然天人能够合一,这小小的方寸试炼场,同样可以做到。 牧云连续深呼吸,压制住因时间所剩无几而产生的紧张感。索性闭眼往前走,让灵识代替视觉,寻找出去的路径。 走到熟悉的岔路口,按照预设想法,拐进了右手边的死胡同。 墙壁显得无比厚实。 牧云这次没有被视觉假象欺骗,脚步坚定地往前走。即将撞墙之时,空间出现水波纹路,另一片空间出现在灵识感知。 这是两个迷宫中间的交汇点,只有从这里往前走,才能破解前边的五重迷宫。 隐藏迷宫的出现,使牧云松了口气。 至少他的思路和根据易理进行的推演过程完全正确。 峨眉山佛道双修,其中也混杂着知行合一的道理。 只有灵智不行,还得有与之匹配的体魄。 牧云愈发觉得试炼场不只是对他的考验,也是一场难得的修行。 即便如此,还是不能有一丝一毫的行差踏错。 第235章 蓝光晶体 黑暗会影响视觉,放大独自身处幽闭空间的恐惧。 牧云是无畏之人,对他的影响可以忽略不计。穿过五重迷宫,恍然明白黑暗并非障碍,而是一个隐藏提示。 相比于听觉和嗅觉,人们更愿意相信视觉。 以为耳听为虚,眼见为实。 可在这玄奥的无尽迷宫之中,视觉反而会成为障碍,导致走入岔路,最终困死在关卡。 黑暗环境不会是疏漏,只可能是祖师留下的活路。 乾坤柱的主宰和辅助功效,在静下心来时显得尤为突出。极难操控的阴阳两种真气,被调度得接近天衣无缝。 尚有瑕疵,但在没有野怪干扰项的迷宫,已经足够应付。 牧云记忆力超凡绝伦,记牢了每条路径,以及它的进阶变化。安静往前走,设置的障眼法完全无法影响到他。 脚步声成了独立空间中唯一的声响,持续压迫着神经。 如果还有心脏,跳动速度必定会加快。 心志坚定,方能不为外物所动。 牧云全神贯注,顺利破解了无尽迷宫的前半程。 后半程的迷宫布局和前半程有所区别,难度更高,同时存在着一发通关的机会,可谓机遇和挑战并存。 只推演出了一种直通方法,因此牧云只能朝预定方向前进。在此期间,依然不能出错。 好在身体动能和协调堪称顶级,躲过一场突如其来的风暴,抵达了有几率直接通关的点。 附近的时空错乱感,变得极为强烈。 如果不是拥有时空柱,牧云绝不会感知到如此微妙的异动。屏息凝神,小心翼翼地穿过了障碍。 进入一条死胡同,仔细感知,能够发现传送阵存在的迹象。 牧云心下狂喜,表面依旧平和。 尽管这里除了他没有旁人,还是保住了沉稳。 越是接近成功的时候,越不能冒进。万一前功尽弃,连哭的地方都没有。 牧云发动乾坤柱,小幅度增强时空柱的力量。 邪恶气息刚一出现,无尽迷宫中就产生了乱流,吓得他赶紧调动浩然正气,中和了空间中的邪气。 幸运的是乱流发生在前半程,对通关没有影响。 牧云确认无误,释放八卦明火包裹周身,随即在火焰中注入浩然正气。 这是在和布袋魔战斗时觉醒的正义之炎,可以防止结界玄冰冻住身体。 踏过空间门,纵然有火焰护体,还是觉得冰冷刺骨。 凤凰血脉自动觉醒,暖流运转全身,顷刻间驱散了寒意。 牧云现在的体魄成分复杂,连他自己都说不清楚,究竟哪一种占据主动。 只能以认知身份,人族或灵族自居。 眼下还要逃离无尽迷宫,没空理会身份认同的事。环顾传送点,发现是个泛着微光的静室。 静室见棱见方,由多种石块堆砌而成。居中有张三尺高的桌子,上边放着个楠木盒子。 盒子上了锁,表面时不时变幻颜色。 牧云接触过诸多法宝,明白桌上的盒子非同小可。 经历过黑蜘蛛精内丹之事,他有点不太敢强行拆解木盒,试着远程施展解锁灵术。 暗中捻了个诀,右手一指铜锁。 只听咔哒一声,铜锁自动弹开,没有任何难度。 在布局如此精巧的无尽迷宫中出现这种情况,对于牧云来说,反而像是危险信号。 牧云站在进门处,身后的空间已经消失。 只有当他错失通关机会,才会被传送回无尽迷宫的起始点。 届时还得从头再来,基本等同于死亡提前降临。 机会只有一次。 牧云不敢多耽搁,咬了咬牙,变幻出身外化身,用能量体先行试探木盒成分。 分身大踏步走到桌旁,开启木盒。通过共享视野,将里边的东西清晰传递到灵识之海。 木盒中有个方形晶块,发出晶莹剔透的蓝光,格外绚丽夺目。 它散发出的能量很温和,给人一种安定感。 不用细考究,也知绝非凡品。 究竟是天降馅饼,还是无尽迷宫中的虚幻? 法宝当前,牧云反而不敢轻取。 方形晶体若是诱饵,擅自从木盒中转移,顷刻间就会把他传送回迷宫起始点。 按照无尽迷宫的特性,之前推演的通关路线,全部推倒重来。 简而言之,他经不起失败。 右臂上的黑线已经蔓延到小臂中部,以极缓慢但肉眼可以辨别的速度继续向上运转。 “你何时变得畏首畏尾了?”牧云的话语,在静室中清晰回荡。 他没跟任何人讲话,而是大声质问自己。 从离开须弥山开始,牧云就是敢爱敢恨,敢作敢当之人。 或许是云瑶和锦玉的离去,生死的概念不再像以前那般模糊,使他心中产生了疑虑。 惨痛的记忆仍不时入梦,提醒他失去了红颜知己。 牧云收起分身,褪去右手的正义之炎,麻利地取走了绸布上的方形蓝光晶体。 双眼下意识闭紧,灵识感知周围环境。 传送阵没有触发! 他没被送回无尽迷宫的起始点! 牧云惊喜地睁开双眼,突然发现绸布上有一行小字。方才被方形晶体遮挡,没能注意到两侧露出来的部分。 「勇气是通往成功的捷径。」 牧云反复读了几遍留言,意识到方形晶体是无尽迷宫的钥匙。 他拿起来的那一刻,已经脱离无尽迷宫,进入了下一道关卡。 留言究竟是对无尽迷宫的总结,还是接下来的提示信息,并没有明确指向。 牧云环顾四周,静室中没有出现空间门,也没有其余东西。 一桌,一木盒和一个方形晶体。 桌子和木盒除了上乘材质,并无特殊之处。 不存在法阵气息,也没有灵气波动,可以断言是人间俗物。 牧云右手托起蓝光晶体,通过镜像,看见了自己略带疑惑的眼神。 试炼场的诡秘莫测,给他的自信心造成一定打击。 绸布上的留言,似乎就是讲给此刻的牧云。 他心里无比明晰,蓝光晶体就是这道关卡的考验。 它的气息温暖沉静,并非凶煞之物。不过既然能作为考验,必定有其奥秘。 牧云通过几道关卡,已经意识到浩然正气是试炼场的硬通货。压制住黑暗力量,白色近透明的灵气汇聚到掌心,通过和晶体的接触面,渡进不知名法宝之中。 刹那间,一股信息流涌进灵识之海。 冲击感十足的画面,令牧云瞬间呆滞。 第236章 闪回记忆 灵识之海被似曾相识却又有些陌生的画面占据,双眼无神,看上去像是中了夺魂术。 全部注意力汇聚于眉心,震惊地看着出现在脑海中的闪回记忆。 …… 牧国草原的春天很有特色,绿油油的草地释放出独特芳香。 锦玉穿着一身淡蓝长袍,坐在斜坡之上,手中拈着一朵小花。 猎族少女阿木尔骑着一匹青鬃马,来到锦玉附近,翻身下马与她相见。 她们仿佛事先有过约定,锦玉看见阿木尔,扔掉手中的花,起身和她交谈。 牧云是记忆形态的存在,与之前在蓬莱仙岛类似,并不会被记忆中的人所察觉。 他凑近了些,偷听两人谈话。 可他明知锦玉已经身故,又不敢离得太近。 天地间刮着几许微风,位于下风口,还是能清晰听到她们的对话内容。 “你说要告诉我关于牧云的秘密。”锦玉双臂环抱在胸前,距离阿木尔有段距离,显然她还不是很信任这个猎族的姑娘。 “没错,而且这个秘密也和你有关。” “和我有关?”锦玉挑了挑眉。 她对阿木尔的话将信将疑。 “你们曾一起经历过生死,而且他还答应做你的道侣。只不过后来毁了约,特地让龙华公主出面,从而彻底摆脱你。” 阿木尔的声音顺风而来。 牧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他问过巴图,阿木尔通常是作为男性的名字。 之所以给女孩起这个名字,就是希望她能像汉子般骁勇。 问题在于阿木尔即便性格再泼辣,终究只是个寻常的猎族姑娘,无论如何也不会知晓他和锦玉的过往。 联系到后来发生的事,阿木尔的真实身份昭然若揭。 牧云感到后背涌起一股凉意,心中却是有无尽怒火。 他很信任这个豪爽的姑娘,换来背刺的结果,终究令人难以接受。 “口说无凭,证明给我看。”锦玉的话语,过了一阵才传进牧云耳朵。 接下来是一阵沉默。 牧云释放灵识,代替视觉旁观静默的二人。 阿木尔手中托着一个直径大约五寸的水晶球,其中出现的画面,正是逆龙瀑布化龙身的场景。 锦玉瞪大双眼,看着水晶球中的画面一言不发。 人之间的感情很微妙,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哪怕锦玉更换了灵根,失去过往记忆,又一次见到牧云,感觉还是不会变。 她始终对和牧云的关系存在疑虑,如若不然,定会质疑水晶球中的画面是否属实。 阿木尔感应到了锦玉内心的动摇,右手拂过水晶球。 旁人观察不到,不代表灵识敏锐的牧云无法捕捉。 阿木尔右手曾出现极其细微的黑暗能量,无论怎么说,也不是一个猎族姑娘应该具备的能力。 她就是心魔。 牧云对这一点无比确定。 万妖山的地形很独特,一眼便能认出。 水晶球中出现的场景,正是变幻莫测,犹如一场幻梦的万妖山之旅。 诛杀万灵妖仙的经历,使得世间妖族对牧云有所忌惮,产生了源自灵魂深处的恐惧。 万灵妖仙临死前的反噬,冲碎锦玉灵根,陷入长久昏迷。最终得圣心菩萨施以援手,取牧云化龙长出的灵根,迎来了新生。 阿木尔没有展示前往普陀山的事,而是到万灵妖仙化成的黑雾冲击锦玉即止。 “之后发生了什么?”锦玉的脸色很难看,说不清是愤怒还是失望。 “那个负心汉丢下你,跑到上京城,和权势滔天的龙华公主苟合。”阿木尔的声音变了调,有点尖利刺耳。 口中隐约喷吐出黑烟,逆风飘向锦玉。 由于并无实质,而且受到蛊惑,因此锦玉没有发现异常。 她的心态变得更加脆弱,受到阿木尔蒙蔽,脑海中构思出了与事实并不相符的过往。 牧云很想大声呼喊,让锦玉不要听信阿木尔的鬼话。 怎奈这次没有静寂天尊点化,无法破除时空间界限。加之锦玉已身入轮回,说什么都已经太迟了。 “你所说的话,究竟是信口胡言,还是确有其事?”锦玉还在做最后的挣扎。 她尚具备一定自主意识,但距离被心魔捕获已经不远。 阿木尔嘴角挑起一抹邪魅的弧度,比任何时候都更像个男人:“水晶球中发生的事千真万确。” 这句话没有任何问题。 心魔杜撰的部分,并没有出现在水晶球里。 “他为何要那样做?”锦玉喃喃地问,眼神变得不再明亮,而是充满茫然。 “牧云这种负心薄幸之人,做出这种事才是情理之中。” “没想到我曾倾心于这种货色。” “现在有机会向他报复,错过了这个村,可就没这个店了。” “如何报复他?”锦玉的眼神空洞,完全上钩。 阿木尔咧嘴笑道:“你可以用你的死亡,换取他终生歉疚。”这句话中的邪恶气息尤为强盛,以至于她的声音变得嘶哑难听。 “好,就这么做。” 阿木尔胸口处钻出一道黑烟,刹那间穿过锦玉眉心,抢占了她的灵识之海。 纵然是青龙,也难逃心魔夺舍。 牧云过于愤怒,身体不住颤抖。 他冷眼看向阿木尔,发觉她昏倒在草地上。 晶体呈现的记忆,显然是以锦玉为载体。因为下一幕的场景,阿木尔已经不在这里。 “你想和我结为道侣,究竟是心属于我,还是想抢走我的男人?”锦玉对着一个高大背影问。 不是旁人,正是龙华公主。 龙华公主转过身,坦诚说道:“牧云的心里只有一个人,就是早已出家的圣心菩萨。我和你一样,都是爱而不得。” “你撒谎!”锦玉毕竟是龙族,咆哮声震耳欲聋,“那个负心汉离开万妖山,就去上京城找你行苟且之事,休想再骗我!” “玉儿,你冷静一下。无论你从谁那里听到这件事,它都不是真的。” “你以为我会信你这个贱女人吗?”锦玉瞪了龙华公主一眼,转身离开营帐。 远处有道熟悉身影经过。 牧云以旁观视角看见自己,心中有种异样感。 当他转过头,便看见了锦玉不甘、绝望和怨愤交杂的眼神,还有那两行清泪。 那一刻,他的心脏被瞬间掏空,仿佛再也不应留存于世。 第237章 十二魔将 牧云望着顶部光秃秃的石墙,意识到自己回归了试炼场。 不知何时躺在了地上,怅然若失,晶体记忆中的场景,不断在脑海里回放。 抬起右手,方形晶体只余下了一些亮闪闪的蓝色粉末。 它装载的记忆,比想象中更有价值。 锦玉生前的最后时光,固然令牧云无比心痛,但他清楚自己的职责所在。哪怕再内疚,也不能一死了之。 既然往事不可追,就不能沉浸在悲痛里,以免重蹈凄惨的覆辙。 牧国草原还存在着许多秘密,阿木尔究竟是被心魔夺舍,还是自身便是心魔,留待日后去揭开真相。 毕力格巫医之死,背后是否另有隐情,也在牧云心中画上了大大的问号。 在这奇妙的试炼场,或许会找到答案,但不能抱着不切实际的幻想。 绸布上的文字,如今看来有了截然不同的感受。 勇气不仅是面对未知的必需品,也是不困于过往,敢于前行的力量。 从今往后,锦玉百感交集的表情,大抵会时常出现在梦境里。致令午夜梦回时,心中出现无尽悔恨。 然而即便再艰难,也要鼓起勇气,承担起应尽的责任。 牧云站起身,走到切面光滑的石墙前,找出太阿剑,刻下了萦绕在心头的想法。 世间文字三万个,唯有情字最杀人。 牧云不知这间静室是否会随着试炼结束而消失,至少这里的记忆,不会从头脑中清除。 空间门的出现,代表着已经通关。 静室中与其说是考验,不如说是给他的提示。在牧国草原上的许多疑惑,都随着一段关键记忆的出现,悄然浮出了水面。 牧云最后回望了静室一眼,怀揣着不该有的希望,最终证明只是天真幻想。 踏进空间门,静室所在空间便不复存在。 释放灵识感知,进入了类似于多层宫殿的空间。每一层都有实力强悍的生物存在。 宫殿顶端隐约能察觉到异宝波动。 牧云稍加思索,便知这道关卡的考验内容。假如观察的再仔细一点,可以看到右手边有块石碑,上边用精致小篆刻着关卡介绍。 祖师布下试炼场,意在考验牧云的心智和本领。种下黑蛊毒,也是其中一项。 碑文中明确表明,十二层宫殿中有十二魔将镇守。 他们都是黑暗世界魔将的弱化虚幻体,只有打败十二魔将,牧云才能得到藏于顶层的玲珑珍宝,以解身中之蛊毒。 文字的末尾,标注出十二魔将是最后一关。如若死在中途,峨眉概不负责。 牧云心中暗道:“分明是祖师投毒,却强加给我生死状。也罢,谁叫我没经历过宗派修行,对此心向往之呢。” 牧云并没有计较。 暂且将牧国草原和关于锦玉的记忆放到一旁,召出在试炼场中唯一能用的武器太阿剑。试着调动正义之炎,发觉已经得心应手。 原以为第一道关卡的守将,是在所处空间的上层。及至感受到周围袭来的寒意,方知魔将已在近旁。 一只青面獠牙的巨大魔人蹲伏在石梁上面,两只黑纽扣般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牧云。 他的喉咙发出咕噜咕噜的低吼声,不知为何,心境竟也随着这特殊的吼叫声,出现了细微起伏。 牧云已经知晓十二魔将是最后关卡,不再惧怕引起时空间乱流,释放极恶柱的力量,顷刻间抵消了青面魔的吼声影响。 青面魔略显诧异,微张着血盆大口,看向牧云的眼神充满了好奇。 “你究竟是何人,胆敢擅闯吾之疆界!”青面魔的声音,同样带有那种奇特的颤音。 牧云笑道:“我来这里,是要取下你的脑袋。” “好大的口气!” 青面魔话音刚落,粗如巨树的四肢猛然蓄力,从石梁上一跃而下,重锤般的双拳击打地面。 霎时间飞沙走石,冲击波以青面魔为中心,呈环形向外扩散。 在这飞沙走石之间,夹杂着青面魔独特的吼声。 石块在接近牧云的位置,与独特吼声发生共振,碎裂成更小的石块。 突然之间,战争践踏的威力呈指数级上升。纵然是钢筋铁骨,也不敢强行硬接这次攻击的伤害。 牧云很清楚自己的肉体强度,足以承受战争践踏的威胁。只是在这试炼场中,增幅只限于关卡里的生物,并不包括他这个闯关者。 青面魔的战争践踏以百倍力场增幅,不敢阻挡,推动时空柱的力量,跑到了青面魔旁边。 他原以为风暴中心没有伤害,然而青面魔的敏捷远超想象,抡起比铜鼎还大的拳头,瞬间砸中了牧云的腰窝。 若不是凤凰血脉护体,光这一下就得缓一阵子。 眼看着要倒飞进战争践踏的余威,急忙再度瞬移,出现的刹那加了个小心。 果不其然,青面魔出现在了他闪现的方位。 虽然不知道他是如何做到,但也能猜到和试炼场的增幅有关。 心中暗骂峨眉祖师两句,逃窜途中服下大还丹,疗愈了被重锤砸出的创伤。 拔出太阿剑,一道附加着正义之炎的剑气,直奔青面魔而去。 青面魔察觉到了剑气的危险,仓促间闪身躲避,左臂被剑气斩断。 发出一声嘶吼,魔力凝聚到左臂,转瞬又长出了一条新的臂膀。 魔族的肉体强度极高,和牧云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附加正义之炎的剑气,轻松斩断魔皮和魔骨,强度可想而知。 牧云是武道大师,想到了武技的多重进阶变化。 实力强劲的青面魔,正好可以作为练手的目标。索性收起太阿剑,浩然正气凝聚在双拳之上,发动八卦明火。 原本幽蓝色的火焰,变成了略带透明的白色。 温度并不高,却又能感觉到十足的炽热。 牧云施展遁法,出现在青面魔身后。 青面魔吃了一次亏,不敢硬接伤害,四肢蓄力跳上石梁。 后背有种灼热感。 头转了一百八十度回望,看见宽阔脊背上两个黑色掌印,明白中了牧云的招。 没有感觉到疼痛,似乎也没能威胁到内脏。 “原来厉害的是那柄剑,我真是高看了你。”青面魔以为牧云无法给他带来威胁,不再谨小慎微。 牧云的战斗,从来不是简单的对拼。 攻心为上,正是他的起手式。 第238章 戒炎拳 青面魔很快就为自己的大意付出了代价。 肩胛骨两次被包裹着白色火焰的拳头打中,关节开始变得僵硬,无法再拥有初始的敏捷。 发现不对劲的时候,已经来不及逆转。 “小子,你别得意。这点小伤可难不倒我!”青面魔依然威风不减,自断双臂,去除了正义之炎留下的伤疤。 牧云心里清楚,正义之炎对魔族有特效,即便去除了伤疤,也难以完全消除对身体的伤害。显然,青面魔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随着空间的扭曲,牧云再度施展瞬移,出现在青面魔近旁。 对手毕竟是魔将的虚拟衍生体,加上试炼场力场的增幅,攻击想要命中,并不是一件易事。 全力轰出的右拳,被青面魔轻松闪避。 几次尝试,都是以失败告终。 但凡能走到魔将位置的魔族,基本都算得上是身经百战。只交手几个回合,就已经摸清牧云速度的极限,以及他的力量强弱。 单凭肉体强度,牧云已经能够跟魔族相媲美。只不过最令他忌惮的是,那种莫名燃烧的白色火焰。 火焰不仅能轻易穿透自带魔免的皮肤,还会造成更深层次伤害,使得魔力出现紊乱迹象。 青面魔吃准了牧云是近战类型的修仙者,不再和他正面碰撞,而是使出战争践踏,用大范围攻击,抵御诡异的正义之炎。 假如是在现实世界,或许宫殿早已被毁坏。奈何这里是峨眉祖师布下的试炼场,战争践踏掀起的罡风,甚至连墙壁都无法破坏。 牧云处于数道罡风交汇处,匆忙闪避,发现这一层几乎无立足之地。 正如前几道关卡一般,这里也是独立空间。通往第二层的楼梯,在打败青面魔之前只是摆设。 暂时避避风头的想法,压根就没办法实现。 他只能迎接风暴,直面惨淡的人生。 青面魔数次发出独特低吼声,石块碎裂,成为了极具杀伤力的武器。 四下里避无可避。 牧云不敢硬扛,彻底开放乾坤柱,没有增幅其余四根毒柱,而是利用其特性,加强本就纯粹的浩然正气。 刹那间,白色火焰冲天而起,包裹住牧云周身,构成了独特防御。 接近身体的石块,眨眼间被火焰焚尽,继而被罡风卷走,失去了原有杀伤力。 牧云握紧右拳,感受到一股前所未有的力量,正在引导他走出下一步。 他没有抗拒,而是跟随身体的感觉放任自流。 青面魔的魔识锁定着牧云,感知到他悬停在半空,双臂在身旁摊开,拳头上的白色火焰变得更加炽烈。 与之相反,手部温度变得更低。 青面魔意识到战争践踏无法战胜牧云,凝聚身上的魔力,发出一声响彻整个空间的怒吼。 背部中间豁然出现一道裂缝,一位肌肉结实的青皮肤魔族男子从中脱出。满身鳞甲,眼睛里没有眼白,圆溜溜得像个黑纽扣。 他的双肘各有一柄自带的骨刀,与眼睛同色,闪着黑亮的光芒。 满口尖利獠牙,气势比之前更盛。 双腿蓄力,迅疾如流星般冲向悬停于半空的牧云。 牧云灵识已迈入天道,感知能力非比寻常,早已发现了青面魔的异动。 只不过他在领悟一种新的武技,到了关键处,不想被任何外物所打扰。 身外化身,连接一个隐身术。 以为能够骗过蜕壳的青面魔,结果腥风刚至,骨刀接着便砍中了身体。 牧云只好放弃构想,顺着骨刀斩击的方向飞行,巧妙卸掉青面魔的力量,避免被斩为两段。 青面魔一击落空,没有丝毫迟疑,立马发动了第二次突袭。 速度之快,甚至超过了灵识感知范围,成像出现连串残影,不知哪个是真实。 骨刀的锋利程度,以及它的韧性,都足以应对正义之炎。 牧云在空中接连闪避,依然无法逃脱,几次被骨刀砍中,留下了几道不算深的伤口。 “我的速度已经超越了你能闪避的极限,纵然你有天大的本领,今天也休想走出我的地盘。”青面魔舔了一口骨刀上残存的血迹,只觉格外香甜,嘴角挑起一抹弧度,“我要生喝你的血,让你在痛苦中死亡。” 牧云身上的伤口已经愈合,还有些魔毒入体,但并无大碍,笑道:“你真的以为能轻松杀了我?” “难道你还没有认清现实?你和我之间,存在着不可逾越的鸿沟。” “少说大话了。”牧云笑道,“我不过是受了你的启发,正在创造一种新的招式。如今已经成功,就用你来祭旗吧。” 青面魔不知真假,冷哼一声,再度发动了狂猛的攻击。 牧云瞬移回到地面,双拳聚拢,冲天火光以牧云身体为中心,顷刻间冲击了整个空间。 甚至连祖师留下的提示公告牌,也在呼吸间被正义之炎焚毁。 数条风龙在宫殿中游弋,无形中助长火势,席卷了青面魔镇守的关卡。 试炼场有边界。 这是风龙带给他的反馈信息。 青面魔短时间可以扛住正义之炎的侵蚀,但在滔天巨焰之中,难以维持原有的速度和敏捷。 一旦失去最为倚重的资本,就得和牧云处在同一水平线,以力相拼。 牧云双拳已经变成璀璨的白色,胳臂后拉蓄力,轰向青面魔面门。 青面魔不想躲闪,瞬间释放鳞甲,以为能够阻挡住火拳的攻击。 拳头和面门接触的刹那,灵气骤然爆发。原本内敛的火焰,释放出了犹如天地毁灭般的力量。 转瞬之间,焚尽了青面魔的头颅。 第二拳打出,能量和火焰再度爆发,将青面魔彻底烧为灰烬。 牧云不是大意之人,明白蜕下的壳也能复生。瞬移到躯壳旁,张开右手,运用大蛇柱的力量吸收了青面魔。 飞沙走石和火焰逐渐平息,第一层宫殿中空无一物,很难想象大约半个时辰前,还有一位强悍的魔将曾盘踞于此。 牧云看向右手,喃喃道:“佛教以戒字修心,如今我要净化魔族,就将新的招式命名为戒炎拳吧。” 空间中除他以外,不存在第二个人,因此不可能有人回应。 “既然都没有意见,那就是默认了。” 牧云又嘀咕一句,昂首阔步走向石阶,准备前往下一道关卡。 第239章 迷雾九重 正如牧云所料,解决掉青面魔以后,通往第二层的路径开启。 踏上平整的石地板,第一层宫殿从灵识中消失,断了来时路。 牧云突然失去了对空间的感知能力,没有征兆,来得极其突然。 原本想在行动前探查一遍第二层宫殿,如今别说是搜寻,就连十米外的物体都无法扫描。 远超常人的五感,也在迷雾中失去了原有功能。 即便是不动脑筋,也知道这是第二层宫殿守将的能力。 在失去五感的地方,与实力强悍的对手作战。无论怎么想,都有些缺乏信心。 根据通常情况推断,闯关难度都会逐步提升。 第一层的青面魔,上来就让牧云挂了彩。 此刻失去预判和感知,情况比第一层更加危急。不能再隐藏行迹,直接调动正义之炎,提前抵御随时可能来袭的攻击。 预想中的攻击并没有到来,第二层宫殿,保持着死一般的寂静。 如若不是在试炼场,牧云会怀疑守关的魔将离开了宫殿,前往不知名地方消遣。 峨眉祖师一手创造的试炼场中,绝无这种可能。 魔将一定就在这里的某个地方,只是无法感知,也就不知他究竟在哪,以及正在做什么。 牧云很讨厌一无所知的感觉,尤其是在危机四伏的时候。 神经持续紧绷,加剧了精神层面的消耗。 牧云的力量取之不尽,凝聚正义之炎并不费力。在第二层宫殿中摸索,逐渐探查更多范围,寻找不知身在何处的魔将。 根据他的能力,牧云已经给了对手名号——雾魔。 只是在这茫茫迷雾之中,甚至连第二层宫殿的边界都不曾发现。这偌大的空旷所在,竟像是无边无际。 牧云施展了几次瞬移,迷雾中迅疾穿行,还是没能找到边界,也没有发现守关魔将的踪迹。 “我知道你在这里,有胆的话就不要躲躲藏藏,出来和我正面比拼!”牧云见魔将迟迟不肯露面,心下有些焦急,释放灵气,声音响彻整个空间。 本以为激将法会石沉大海,没成想得到了回应。 “你只有几个时辰可以活,能力又是诡异莫名。我何不袖手旁观,等待你的死期降临,再取了你的能力也不迟。” “你好歹也是堂堂的魔将,若不和我较量一番,岂不浪费了你的一身本领?”牧云同样明白时间宝贵,必须尽快打败雾魔,才能通往第三道关卡。 雾魔显然不是莽夫,也没有出面和牧云争斗的意思。 他有着时限的绝对优势,只要一直拖下去,牧云必死无疑。届时雾魔就能吸收他的力量,吃肉饮血,全都不在话下。 贸然出去争斗,不仅有兵败身死的危险,而且还要徒耗精力。 如何选择,其实并不难看出答案。 换作牧云是守关者,也会找个地方安安稳稳的躲起来,静待闯关者生命元气耗尽。 到时候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得到所有的东西。 用做生意的角度来分析,实在是一本万利,称得上天上掉馅饼。 牧云的激将法并没有奏效。 他也摸清楚了对手。不仅灵智极高,而且性格相对沉稳,不会被话语所影响,始终保留着优势。 牧云撩起右臂的袖子,只见黑线又向上移了几寸。再不快点通关,折在试炼场里的几率就会越来越大。 死亡不是不可以接受的结局,只不过还有许多事情想做。界分七界的宏伟目标,甚至还没有雏形。 生活中的美好,还有待去发掘。 无论出于哪种理由,他也不能死在试炼场。 遇事不决的时候,不要问春风,而是问本心。 这是圣心菩萨时常说的一句话。 牧云记忆犹新。 他原地盘腿打坐,运转太极乾坤诀,使身体处于极度松弛的状态。收敛外放的思维,开动脑筋思考对策。 全神贯注的状态下,很快想到了一个好主意。 既然雾魔打定主意要耗死他,就不会主动出击,而是龟缩在某个地方,等待胜利的降临。 时间不站在牧云这边,只要坚决执行,就能兵不血刃的取胜。 对方不肯露面,就得略施小计,或者用某种特殊方法,迫使雾魔现身。 以往的多次战斗中,大蛇柱、梦魇柱和时空柱都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唯独力量强悍的极恶柱,由于其破坏力,在牧云的掌控下,始终没有用武之地。 如今情势危急,对手想要不战而胜,时间所剩无几,无暇顾及发动极恶柱可能带来的后果。 知行合一,不仅是道教精髓,也是眼下脱困之诀窍。 牧云发动乾坤柱,抽走了其余三根毒柱的力量,全数供给沉寂许久的极恶柱。 原本寂静无声的第二层宫殿,由于突如其来的强悍邪恶气息,出现数道乱流,危险系数陡增。 牧云有正义之炎护体,仍觉心中恨意无穷,想要将怒火宣泄给某人。 如果连他都受到这种程度的影响,本能始终占据重要地位的魔族,不可能按兵不动。 他盘腿打坐,正义之炎护体,等候随时可能来袭的攻击。 果不其然,一阵裹挟着浓郁毒素的劲风刮来,直奔牧云面门。 毒素的威力和黑蛊毒不相上下,只要命中目标,就可以夺走牧云的五感。 届时雾魔就可以再度潜伏起来,等待不战而胜的成果。 腥风扑面,想象中的七窍流血并没有出现。 雾魔杀意滔天,可魔识并没有失去理智。接着打出一记掌击,轰向纹丝不动的牧云。 魔力接触到身体的那一刻,牧云化为无形,俨然只是分身。 雾魔吃惊不小,再度元素化,融入了第二层宫殿的环境。 牧云躲在近旁的时间乱流,以不可能被察觉的视角,洞悉了雾魔的能力。 他不仅能创造迷雾,还能与之融为一体。如若不是事先得知,绝不会往这方面想。 十米之外,空无一物。 可在周围的空间里,一切都无比清晰。 牧云仔细观察,发现空间中飘浮着九重雾气。也就是说,只要发现第十重雾,就能找到雾魔行踪。 只要不是对抗未知,总有办法取胜。 时间不等人。 牧云暗中捻了个诀,右手下压地板,召唤出数条由灵气结成的冰龙。 第二层空间的气温,顷刻间降到了绝对零度。原本悬浮在空中的雾气,也在转瞬凝结。 第240章 冰龙领域 启蒙教育,在人的一生中相当重要。 初时接触的知识,会帮助人建立最初的人生观,影响持续终生。 牧云成年以后才开始接触修仙界,引他走上这条不归路的人是个泉龙王。 青鱼散人话语间时常会透露一个信息——龙族是世间最神奇的生物,比由灵根具象所化的圣灵,更是神奇百倍,甚至是千倍。 起步阶段的牧云,单纯得像一张白纸,通过汲取养分,构建了属于他的道。在这期间,自然而然形成固定思维。 他也认为龙是玲珑世界最神奇的生物。 为此还曾专门去宗门藏宝阁,查阅相关资料。 大可通天彻地,小则隐介藏形,精于行云布雨,长居水底龙宫。 牧云曾以为青鱼散人只是个层级不高的龙族,及至得知他位列仙班,掌管灵泉山附近的晴雨时,险些惊掉下巴。 青鱼散人也打破了牧云对仙族的刻板印象。曾几何时,他认为仙风道骨的长生之人,全都是不苟言笑的。 其实世间百态,不可一概而论。 哪怕是长生不老的仙族,参透永恒真谛,泯灭七情六欲,可还是有着各自的个性。 比如灌江口的二郎神,依然是天宫里彪悍骁勇的战力。 牧云对于长生、仙和龙族等字眼,曾有过痴迷般的热爱,因此在完成赏金任务后,从秘卷之书学习的灵术中,总会尝试添加一些炫酷的外形。 元素龙是最早迸发的灵感,由于肯下苦功,很快就掌握了全属性龙形灵术。后来的多次实践中,已经达到了炉火纯青的程度。 纵使许久未曾召唤,可当它们一出现,就像是不常想起的老朋友,有着格外的亲切感。 守关魔将的主场是九重迷雾,以液态为主导。如今温度骤降到绝对零度,液体凝结成冰,自然而然成为了牧云的主场。 雾魔终究是上位魔族,早已修炼到寒暑不侵。哪怕识破了牧云的意图,想要凝结成冰,终究还是因为不够熟练,从而露出了破绽。 五条气势磅礴的巨型冰龙,无声冲向雾魔本体,张开龙口,喷出数百道冰刃。 风有多快,冰刃的速度就有多快。 雾魔无可奈何,只好使用瞬移,躲开了威力强劲的攻击。 下一瞬间,白色烈焰扑面而来。 雾魔更是不敢大意,接触面虚幻化,躲开了凌厉而狠辣的火焰。 他在数万年的生命长河中,经历过大大小小无数场战斗,只需要几次接触,就能对对手的实力有具体的概念。 牧云轻易不出手,凡是出招,必是能占据主动或致胜的杀招。 在魔族世界里,这种人也是极具威胁的存在,必须要在其羽翼未丰之前,彻底将其抹杀。 显而易见,牧云就是不能留下活口的对手。 雾魔不再选择固守,而是幻化出本体。高达十余米的体型,以及双手围绕着的黑色雾气,无不透露着极度危险的气息。 牧云也是身经百战,仅是对方现出本体,也能判断出雾魔比青面魔更加强悍。 牧云毫不犹豫,借助冰层蓄力,施展出新近领悟的戒炎拳。 雾魔不闪不避,张开巨大的手掌,黑色雾气喷涌而出,包裹住正义之炎,屏蔽它对邪恶气息的感知,断绝与牧云的联系。 原本强悍的攻击,顷刻间化于无形。 “你这招不过是障眼法,看本将军给你展示什么叫做真正的力量!”雾魔的声音仿佛来自深渊,自带回响,显得异常悠远。 双拳紧握,周身释放出粘稠黑雾,转瞬间绞杀了五条巨型冰龙。 由冰龙维持的冰元素,也在失去支撑后轰然崩裂。 好不容易清晰的感知能力,再度陷入黑暗,失去了对周围环境的感觉。 接着迷雾凝聚成近乎固态的锁链,将牧云捆了个结实。 牧云看不清雾魔,也无暇理会不知所踪的幕后黑手,因为一条粗如手臂的锁链,正在勒着他的脖颈。强大的力量,仿佛想要把他的脖子扭断。 窒息感并不好受,正义之炎再度燃烧。还未起势,又被浓郁雾气扑灭。 正义之炎对魔族有奇效,对付魔力元素,效果并不理想。 锁链的力量越来越强,血液上涌,额头和太阳穴的青筋暴突。 “我还以为你多么强悍,原来只有这点本事。”雾魔笑道,“你肯定很想听到这句话,然后再利用我的嚣张和大意,趁机反败为胜。” 牧云听到雾魔的话语,听出了里面的讽刺意味。 尽管十二魔将只是试炼场中的载体,但他们拥有类似真实的杀伤力,死于他们手中并不是幻象,而是真真切切的死亡。 正因如此,牧云无法发现的第一层和其余宫殿,尽皆逃不出雾魔的感知。 牧云和青面魔的战斗过程,他看得一清二楚,因此知晓正义之炎的厉害之处。 开始本打算避而不战,既然决定出马,就得赢的干净利落才行。 庆功宴这种事,只有凯旋而归的时候,才有开的必要。 单论这一点,雾魔就比青面魔强上百倍。 牧云的气息又恢复过来。 从迷雾中走出,全身凝结着冰晶。 “玲珑世界中有句广为流传的话,凡不能杀死我的,都会使我更加强大。”牧云扯断了仍然缠绕在身上的雾气锁链,潇洒将其扔到一旁,话语铿锵有力,仿佛是暗夜中的使者。 “你想表达什么?” “雾气可以切断灵识的感知,也能屏蔽五感。但它终究不是真实的生命,永远无法彻底掩盖你的气息。”牧云冷眼看着雾魔,脸上无悲无喜,“既然你急着赴死,我就让你见识一下冰系的最强灵术。” “可笑,凭你这点本事,也敢妄称最强?别让人笑掉大牙了!”雾魔口头不落下风,心里却加了提防。 他本以为青面魔能轻松解决掉牧云,最终结果却是大相径庭。 当数千条巨型冰龙出现在同一空间时,饶是以雾魔的沉稳心性,也不免吃了一惊。 入目尽是冰雪,天地一片银白。 茫茫迷雾凝结,好似五彩点缀。 恍惚间牧云成了拥有奇思妙想的绘画师,将本属于雾魔的宫殿,变成了一个冰雪世界。 在这寒冷刺骨的世界里,牧云就是一切的主宰。 “这一招唤作冰龙领域。” 牧云的声音,随同凌厉的攻击,一起来到了雾魔的身前。 第241章 新的风暴 绝对零度是理论上的最低值,但在光怪陆离的修仙世界,还存在着比绝对零度更低的温度。 寒冰刺骨,水不能存。 雾的原理是漂浮在空气中的小水珠,在不适合存续的环境,着实难以为继。 牧云自身的力量不足以发动规模如此宏大的灵术,自从摸透天人合一境界,方知天地之浩瀚。 唯有与天地灵气沟通,使其为己所用,方能发挥出毁天灭地的力量。 冰龙领域的出现,使得原本为雾魔提供助力的独特宫殿,如今已尽数为牧云所获。 雾魔的力量来源,便是那颜色和功能各异的多彩雾气。如今雾气凝结,可以调动的元素之力,变得极为稀薄。 恰如在荒漠中寻找水分,一切都得碰运气。生死相搏的战斗中,这是不可弥补的劣势。 “小子,我承认你是个难缠的对手,只不过光凭一些花里胡哨的技巧,可赢不了生死相搏的战争。” 牧云笑道:“我要是只有这点本事,还用得着魔族全族通缉吗?” “既然你还有藏招,就一并使出来吧。” “对付你,还用不着倾尽全力。” 如果按照灵族的等级划分,牧云如今不过是炼气期的小辈。可他经历的各种险死还生,使他进入了一个不同于灵族,也有别于兽类的独特领域。 他有万钧之力,金刚不坏之身,同时还精通千余种灵术。法阵通玄,神算知晓天命。人皇诛仙,双阵横行天下。 兼之五毒柱护体,力量绵延不绝。 除了寿数不长,普天之下已经鲜有敌手。 如今天人合一境界愈发熟练,调动天地灵气,发挥出极致的力量。 无论是远程对轰,还是近身拼杀,都已经具备极强战斗力。 雾魔擅长藏踪匿行,无声无息之间,毒杀或者用迷雾锁链绞杀目标。 如今失去最重要的依托,不能依靠迷雾占据主动,就像刺客暴露在阳光下,徒有敏捷和杀招,却无可以释放的时机。 他如法炮制地绞杀了数十条冰龙,随即又出现数量更多的元素龙。空间中的温度越来越低,雾魔的身体逐渐变得僵硬,与水元素的沟通已然被割裂。 与此同时,一道黑影犹如鬼魅,悄无声息地来到了他的身后。 一股巨大的吸引力,通过脊背,吸走了属于他的部分。 雾魔急忙闪避。 速度比平时慢了数个量级。 炽热在不经意间传进身体,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出现在五脏六腑。它们经受火焰炙烤,开始萎缩变形。 原本充盈于体内的力量直线下降,不可一世的宫殿守将,再也没有了往日风光。 纵然是在黑暗世界,也有着和玲珑世界相同的传说。那就是在临死之前,大脑会闪回过往多年的记忆。 当雾魔意识到自己正在想起那些令他欣慰或遗憾的陈年往事时,心里犹如明镜,已经知晓了自己的命运。 他败了,而且是干净利落的一败涂地。 如果没有中激将法,继续选择拖延下去。或许胜利女神会站在他这边,但牧云终究是新的风暴。 他绝不会被动等待,尤其是在生死悠关的时刻。 宫殿守御本就是机遇和风险并存的行当,若是战胜了闯关者,就可以获得他们的力量。一旦失败,平生修为付诸东流。 即便是在幻象构成的试炼场,还是有着无限趋近于真实的情绪。 雾魔没有歇斯底里地怒吼,而是在回光返照时,回忆起了早已忘却在脑海深处的珍贵记忆。 这一生真美妙啊。 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死期已经临近。他虽然没能走到生命长河的前头,夺取天地造化,达成长生不死。 却也在无尽的惋惜和悔恨之中,明白了为何修仙者会对长生不老趋之若鹜。 魔族崇敬强者,哪怕对方曾和他生死相搏。 “年轻人,你的前途无量,不要害怕面对风雨。通往时间的尽头,成为永世不朽的仙人。”说完,雾魔再难抵御空气中的寒冷,水元素构成的身体,凝结成了冰雕。 牧云听到雾魔的话,有意撤掉冰龙领域,然而他并没有这么做。 世界上的一切,本来就是混浊不清。 就连这支撑世界的天与地,也是分别由清气和浊气构成。 魔族做出了他们的选择,作为狩猎目标,不惜一切代价活下去,首先要做的就是将魔族视为敌人。因为只有那些心怀叵测的魔族,才会出现在这辽阔的玲珑世界。 凡是所见,皆可诛杀。 牧云收敛了冰龙领域,第二层宫殿中的雾气重新出现,大蛇柱发动,将其吸收进梦魇柱。 空旷的宫殿中,只剩下牧云和冻成冰雕的雾魔。 牧云盘腿打坐,仰视自身体型无比庞大的对手。在几分钟前,他们还是你死我活的立场。 只因…… 俗话说鸟之将死,其鸣也哀;人之将死,其言也善。 即便是冷酷无情的魔族,在濒死之际,也说出了富有人情味的话语。 牧云曾描绘过划分七界的蓝图,也曾怀疑过这件事的可行性。当他见识到魔族中存在的良善,坚定了心中的理想。 那些穷凶极恶之辈,永远不该代表一个种族。待他将魔族中的残暴者尽皆屠灭,蒙尘的善良就能再次闪耀。 他不是天真之人,不会想要去改变早已渗进骨子里的邪恶。只有除掉他们,才不会有人受其压迫。 牧云有点感激雾魔在临死前的叮嘱,低诵不动明王经,梵音响彻第二层宫殿。 坚定的佛心,在不经意间发挥出了意想不到的效果。 十二魔将的设定,本就是对勇气和能力的巨大考验。但牧云所展示出来的品格和能力,早已超越了峨眉祖师的预期。 幻境在不动明王经的梵音中解除,试炼场空间快速变幻,将静心诵经的牧云送到了最后的关卡。 石室异常广阔,中间有个石台,恰如前几关得到闪回晶体的静室,只是比那里面积更大。 石壁上又有一行字。 虚幻永远不会变为真实。 牧云念完一遍不动明王经,扫了一眼石壁上刻着的文字,瞬移到石台旁边。不用任何提示,右手按住了放在石台上的圆形灵药。 刹那间,黑蛊毒被灵药吸收,附带着一些凤凰血和浩然正气。 灵药随即化为烟雾,飘向了不知名的远方。 石室消失,牧云正站在清心宫门口,身后是刚刚关闭的木门。 第242章 天启夜鹞 牧云转身推开门,步出清心宫。发现月上中天,已到了夜晚。 试炼场中的一切都是由虚幻组建,只不过其中的各种经历,却又无比真实。 清幽仙子正在修炼,感应到牧云的气息,灵气运转完一周天,渡回丹田,金丹变得更加凝实。 距离境界提升已不远。 不久前,她和牧云曾在龙城灵宝大会上正面较量,如今却恍如隔世。 牧云的成长速度令人匪夷所思,短短一年多的时间,成长到了堪称恐怖的地步。 除了自己,没人知道付出的代价有多大。 逆龙瀑布意外返祖,险些死在白马寺。幸得参悟不动明王经中的功法,在死境中寻得生机。 后续的突飞猛进,无不是赌命换取。如若换作正常途径的修仙者,未必敢进行一场豪赌。 牧云幸运的地方在于,他不仅敢赌,也知道该如何规避风险。 机缘巧合、奇遇冒险和大智若愚,三者缺一不可。 即便如此,牧云还是在得到黑暗源泉之后,才和普通的修仙者拉开了差距。 清幽仙子看得明白,不仅是表象,还有它们背后暗藏的本质。 牧云的成长在修仙界是畸形的,如若没有坚定道心和对世事的参悟,很容易误入歧途。 修仙者的走火入魔,和生来就是魔族,一直都是两个概念。 前者在玲珑世界,没有丝毫立足之地。只要出现,就会被师门无情清剿。 牧云没有被强大的力量所蛊惑,和龙城时没什么两样。眉宇间的正气更盛,眼神也变得更加沉凝坚定。 “祖师出关了,”清幽仙子缓缓开口道,“她吩咐我守在清心宫外,待你出来之后,领你到仙玉台。” “有劳仙子了。” 如果换作以往,即将面见圣级仙人,牧云一定会觉得紧张。此时已经见过诸多仙族,对长生者的恐惧和陌生荡然无存。 他跟在清幽仙子身后,缓缓顺着石阶向上攀登。 峨眉山的奇异之处,再度刷新了牧云的认知。山脚附近与寻常城市相同,此刻正处于夏季。 随着海拔升高,逐渐发现了春秋冬三季的风景。也就是说,在同一空间维度下,存在着不同的季节。 牧云拥有时空柱之后,对于时空间的理解远超过往。 他很清楚,这一切都是峨眉祖师的杰作。因为清心宫里的试炼场,已经向牧云展示了她的能力。 仙玉台在峨眉山最顶端,位于一座突兀的山峰之上,平台光滑如镜。站在上边,不仅能照到自己的形象,还可以窥见本心。 很少有人知道,仙玉台是个神器。 清幽仙子跟牧云提到这点时,牧云并没有感到惊讶。 峨眉作为佛道双修的仙山,并不归属于两大流派,可又取了双方的精髓。偌大的正道门派,总有些神器压阵。 “清幽,你先行回宫修炼去吧。”一个空灵的声音仿佛从天际响起。 清幽仙子顿时停下脚步,躬身恭敬道:“弟子谨遵祖师仙命!”说完,倒退几步,转身下山。 牧云感应到了一股格外强大的气息,即便祭出洪荒诛仙阵,也有可能被对方一招瞬秒。 圣级仙人的实力,已达到了难以揣摩的境地。 一股暖流盈绕全身,眼睛不自觉闭合。再度睁开双眼时,站在了一块浑然天成的玉璧之上。 有那么一瞬间,恍惚以为脚下是碧波水流,随时都能见到嬉戏的鱼儿。 牧云低头望去,在玉璧里瞧见了一条气势恢宏的青鳞巨龙。 骤然见到此等庞然大物,饶是以牧云的心性,也被突然之所见吓了一跳。 及至发现不过是倒影,心情方才平复。 远处站着一位仙风道骨的长衫女子,不像牧云的天人合一那般刻意,仿佛与周围环境浑然一体。 不用问,牧云也知晓了对方的身份。急忙双手抱拳,躬身见礼道:“弟子冒昧来访,还望祖师见谅。” “峨眉山有个规矩,除了得道仙人,向来不允许男人上山。你是个例外,知道为什么吗?” “弟子愚钝,还望祖师赐教。” 峨眉祖师道号灵玉上人,在佛教为金身功德佛。凌厉与和善并存,强大和悲悯同在。 她没有人世间的七情六欲,就像是天空中的皎月,亦如绽放光辉的太阳。 祖师笑了笑:“你以金波童子出身,获得了佛教仙山认可;龙城灵宝大会,道教也对你青睐有加。清幽回山之后,也称赞了你的武艺超凡绝伦。” 牧云并没有喜形于色,而是躬身聆听。 “现如今,你也收获了佛道双修的青睐。” “祖师,您的意思是……” “通关试炼场,已经代表了我的态度。” 牧云仰起头,直视悬浮在天际的祖师,说道:“弟子此番是为天下苍生而来,祈求祖师下令,峨眉入世救民。” 祖师道:“峨眉山只招女弟子,对手又是以淫欲着称的魔族。无论如何,我都不会让峨眉弟子轻易犯险。仙山避世而居的宗旨,依然不会改变。” “既然如此,祖师又为何把我召唤到仙玉台呢?” “在你试炼场闯关的同时,我捏了两个玩偶,分别赋予它们定量仙气。从今往后,它们两个会代替峨眉山帮你护佑人族百姓。” 牧云双手中倏忽出现两个栩栩如生的玩偶,左手中的身穿白衣,右手里的穿着黑衣。 “这两个玩偶都有大乘期的实力,只要你遇到濒死危机,其中之一就会觉醒,助你度过难关。” “如果没有生死危机呢?” “它们就只是玩偶。” “可以使用几次?” “总有一天,你会不再需要它们。届时我会再度现身,将两个玩偶回收。” 牧云明白不能勉强,尤其是和全知全能的圣级仙人对话。 “这两个玩偶归属于你,可以给它们赐名。或许某一天,它们的名号也能响彻玲珑世界。”峨眉祖师能够看穿牧云的心思,知道他已经放弃游说。 “白色的叫天启,黑色的就叫夜鹞吧。” 夜鹞曾是牧云的伪装身份,如今时局变迁,已经不再需要伪装。将这个名字转移给黑衣玩偶,也算是顺理成章。 “仙玉台妙用无穷,十二个时辰后,本尊会送你下山。” 话音落下,峨眉祖师消失不见。 第243章 本心 仙玉台上寂静无声。 牧云盘腿打坐,放空灵识之海,将一切交给本能。 思维顺着仙玉台指引,开始领悟近期发生的事。首先进入脑海的内容,正是峨眉祖师灵玉上人说的话。 天启和夜鹞玩偶是帮助他守护人族的法宝,换言之,这个重任原本就归属于牧云。 搞清楚了自己的职责和使命,再想看清前路,就会变得比初时更简单。 仙玉台是固体,在灵识感知中,却是一汪碧绿的清泉。 牧云坐于温润泉水之上,犹如虎踞龙盘,内心古井无波。 他在恍惚间想起了曾在青峰山池水沐浴,身体大幅强化,或许就是从那时开始,走上了体质返祖的道路。 继而,一道俏丽身影出现在灵识之海,肚子里打翻了五脏庙,一阵阵的翻腾。 牧云离开须弥山,遇见了不少女人。只有三个人在他生命里刻下了独特烙印。 云瑶是他的一见钟情,最为刻骨铭心。 初入修仙界的十年里,云瑶就是他的道,是他想要穷极一生,拼死守护的佳人。 奈何尘缘终有尽头,十年之期后,云瑶遁入空门,积累十世修行,涅盘长生菩萨果。 最令牧云揪心,满怀歉疚的人就是那个愿意和他共享生命,毫无顾忌的陪他出生入死的女人。 虽然锦玉是龙族后裔,但并没有龙族的通病,从始至终,都没有掩饰对牧云的热爱。反倒是他,不仅没能保护好她,还让锦玉独自经历风雨,最终因误会被心魔夺舍,走上覆灭的不归路。 自从云瑶仙逝,锦玉转生之后,牧云始终不敢面对这个事实。就连药仙谷和青峰山这两个地界,在他心里都变成了禁区。 之前他只想逃避,不去想这件事,从而使心中的疼降低到不至于苦的地步。 如今佳人已逝,还有更重要的使命等待着他。一味逃避,这件事永远都不会过去。 仙玉台就像一面能够照见人心的古镜,使人不囿于过往伤痛,有勇气面对残酷现实和迷惘的未知。 牧云想起了试炼场中的两句偈语。 勇气和面对现实,才是解决问题的两把钥匙。逃避和躲闪,只会使伤口无法愈合,陷入长久的悲痛。 他下定决心,离开峨眉山之后,首先就是解决好这件事。 无论有多困难,都得去勇敢面对。 牧云并没有主动掌控思维,因此一切都在顺着仙玉台的指引前行。 他还有许多迷惘,比如为何在仙玉台的投影中,会是一条体型巨大的青龙。 仙玉台是神器,不仅能感知人的思维,也能预测情绪走向。 怀揣着困惑的人,不可能走的太远。 世间万物,尽皆难逃此理。 关于仙玉台倒影的信息,通过温润能量,直接传递给灵识。 人族在洪荒时期是祖龙后裔,经过多年进化,有了如今的形态。 牧云经过天池洗礼,又在逆龙瀑布脱胎换骨。虽然没有进入化龙池,但灵魂中已有了龙族形态。 自身寿元即将耗尽之时,圣灵得道飞升,浸润牧云千疮百孔的身体,强度提升到了神兽级。 及至参悟不动明王经,成为天道修罗的表象,掩盖了龙族血脉觉醒的事实。 牧云心中突然出现一个想法——玄戒大师帮他起了青龙居士的法号,可能是源于看穿了他的本质。 得道高僧的玄奥,牧云不敢断言。 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经过仙玉台的提示,牧云恍然大悟,原来他一直对自己的身份存在误解。 自从经过天池和逆龙瀑布的双重洗礼之后,他就已经是人形态青龙。同时加入了灵族和修罗特质,使得血脉之力更加强大。 布赫巫医也看出了牧云的特殊体质,想要七窍玲珑心是假,给予他神器凤凰胆为真。 仙玉台所展示的真实,和牧云对过往的理解并不一致,甚至某些地方存在着极为明显的偏差。 试炼场中的偈语,再度出现在脑海。 真实究竟是什么? 这个疑问,盘旋在牧云的灵识之海,久久无法散去。 仙玉台不是制造困惑的所在,而是解答疑难,指引前行方向的神器。 魔族的计划以及龙华公主的存在,也在灵识中逐渐变得清晰。 黑暗世界物资匮乏,魔尊实力在经过大肆吞噬之后,达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占领玲珑世界的野心,早已昭然若揭。 经历过上一次的失败,魔尊变得更加谨慎。 他想要借助五毒柱的力量,成为三界主宰,从而达成他的理想。 即便不能得到五毒柱,对阳光和雨露的渴望,总有一天会如火山喷发,再也压抑不住。 无论牧云是否存在,都无法影响未来的乱局降临。 不知是仙玉台失灵,还是牧云抗拒预知未来,关于前路的影像极为模糊。隐隐约约能看出龙华公主的挺拔身影,还有一个更为模糊的黑色暗影站在她的对立面。 牧云始终坚持,怀揣着对明日的未知,生活才能更加多姿多彩。 他并没有因为获得的信息含糊不清而遗憾,而是感到庆幸,至少他还能有所期待。 龙华公主是凤凰血脉,相比于身为龙族的锦玉,和青龙修罗体的牧云更契合。只不过二人的缘分是在牧云觉醒凤凰血脉之后,方才由月老连结。 她在玲珑世界的使命,甚至比牧云更加艰巨。由于仙玉台以使用者为主体,因此无法洞悉龙华公主更多的未来。 他很想通过灵识之海询问,与魔族的纷争,究竟会如何收场。 可心中另一个想法,立刻把这种冲动压制下去。 如果在一开始就知道未来会发生何事,人就会不自觉变得懈怠,从而影响到未来的走向。致使时空间错乱,分裂出平行空间。 牧云精通时空间法则,不会触碰仙界禁忌。 仙玉台如水般的能量逐渐从灵识之海中散去,一切又归于平静。 天际的风徐徐吹来,牧云刘海和鬓角的两缕长发随风摆动。 他闭着双眼,按太极乾坤诀的窍门呼吸吐纳,体内能量无比平和,随风轻轻摇摆,仿佛化为天地间一物,与仙玉台浑然一体。 对身份的正确认知,使牧云的诸多困惑不复存在。心境更为豁达,真正触及到了天人合一境界。 第244章 玉剑归主 仲文先生沐浴更衣,穿上节日盛装。 老妖婆斜睨仲文先生,脸上隐有不耐:“自打咱们盘踞神风岭以来,想要找你卜卦问前程,都得留下一两件值钱的物件。这柄剑材质普通,然则有其特异之处,亦非等闲法宝。坏了规矩,日后生意还怎么做?” 仲文先生本打算沉默以对,奈何老妖婆絮絮叨叨了半个月,实在有些按捺不住:“这柄剑早就认了主,留在神风岭,反而会埋没了它。” “那和咱们有什么关系?” “这叫暴殄天物。” “你不会是怕了那个叫牧云的小子吧?”老妖婆瞪视着仲文先生。 “怕也好,敬重也罢。总归要把这柄剑还给他。”仲文先生已经打定了主意。 “这柄剑值三件法宝。” “都依你。” 老妖婆现出明媚笑容,化作一阵灰色烟雾,从山洞中消失。 她可不想面对威名显赫的牧云。 仲文先生从玉葫芦中召唤出特意准备的茶叶,吩咐侍女沏好茶,坐在石桌旁等候。 大约半个时辰后,一股曾经熟悉,如今变得陌生的强大气息出现在石洞外。 “牧先生,请进。” 一位身穿兜帽的高大身影进入石洞。 剑眉朝天,星目有神。 几许沧桑入眼,不复青涩稚嫩。 牧云已由横冲直撞,不怕碰一鼻子灰的少年郎,成长为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我此番前来,有个不情之请。”纵然有求于人,他的嗓音依然中气十足。 仲文先生示意牧云落座于石桌对面。 牧云安稳坐下,摘掉掩饰身份的兜帽,眼神坚定地望着仲文先生。 无论如何,他都得拿回青玉剑。 它是锦玉和这个世界的唯一联系。 哪怕付出再大的代价,也得从仲文先生这里把宝剑换回来。 拥有时不懂得珍惜,待到失去才追悔莫及。 这是亘古以来不变的遗憾。时至今日,还是在人世间反复上演。 牧云曾近乎炽烈地爱慕云瑶,对于锦玉,始终是亏欠更多。 无论是带给她的伤害,还是那些没有关心她的日子。 回想起来,总觉芒刺在背。 时间长河缓缓向前流淌,只有在时空间错乱过程中,才会回望过往。 牧云深知天宫戒律和时空间法则,永远不会主动回到过去,试着去改变。只因那些经历,才有今日的自己。 仲文先生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先给牧云倒了一杯茶。 待他喝完,重新倒满茶杯。 至牧云饮满三杯即止。 “牧先生,三杯茶饮尽,可否谈一下感受?” 仲文先生有神卦之称,和牧云相同,精通先天八卦和后天八卦。洞悉天地至理,深谙五行阴阳,明晰世事变迁,窥见过去未来。 他的问题,绝非只有表象。 “第一杯茶口感苦涩,及至到了第二杯,茶叶被水冲散,苦味渐淡,偶有回甘。”牧云详细描述自己的感受,“到了第三杯,口感更加柔和,却也有点像白开水。” “这三杯茶,正代表了牧先生的三段感情。” “在下和云瑶的情感中,只有苦涩吗?” “爱上一个不爱你的人,无论何时,都是苦涩的。”仲文先生抚须解释,“至于第二段感情,你们同生共死,互有情愫。虽然终局不甚理想,但终究铭心刻骨。 你特地来神风岭,正代表了你对她的心意。” 牧云右手无意识揉搓空茶杯,思忖仲文先生的话。 弥补时空间漏洞之后,静寂天尊曾给过他两个选择,其中包含十年尘缘。 仲文先生不会砸自己的招牌,也就是说,牧云和云瑶本无缘,全靠牧云勉强,才会有十年羁绊。 牧云从不为做过的决定后悔,至少这十年间他从云瑶身上学到了很多东西。造就百炼成钢的道心,没有被五毒柱俘获。 仲文先生召出未曾动过的青玉剑,放在了石桌之上。 “按照老朽的规矩,得到的物件概不退还。然则世间情字最为珍贵,念在你一片赤诚,老朽就破个例。” 牧云心志坚定,闻听此言,竟有些眼眶泛红。 世间事难以断言,唯有真诚方为人世间最强杀招。 “大恩不言谢,”牧云召出玉葫芦中的所有藏酒,“这是在下精心酿制的美酒,权当谢礼。” “素闻牧先生酿酒术超凡绝伦,得此佳酿,倒是老朽的荣幸了。” 牧云没急着拿起青玉剑,而是问道:“第三杯茶的寓意为何?” “龙华公主是你洗尽铅华所遇之佳人,实乃金玉良缘。未来苍生浩劫,还得仰仗两位仙师。” 牧云心情沉重,无意说俏皮话。 右手拿起青玉剑,只觉剑魂发出一声龙吟。陌生的熟悉感,险些令他潸然泪下。 错过一段情,便会铭记一生。 牧云仓啷一声拔出青玉剑。 心与意合,人与剑合,顷刻间人剑合一。 甚至连仲文先生的洞府,仿佛都与牧云相合。 仲文先生只能通过卦象看到模糊的未来,亲眼见证传说中的天人合一境界。瞪大双眼,生怕错过某个细节。 青莲剑诀是牧云练习时间最长的武技,十余年间跨越山海,见识过生死离别,初心依旧未改。 一剑破天门,荡尽不平事。 若得故人问,只缘心无愧。 青莲化雨,剑气纵横。 牧云并没有使用太过凌厉的杀招,然而在仲文先生看来,还是感到一阵发自心底的恐惧。 莫说是他,就是数万年积累的大妖,也难与牧云匹敌。 短短一年时间,牧云的实力已与过往有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很难相信这是发生在修仙界的真实。 时间以千年为单位计算时,有人用微不足道的时间,提升至令人胆寒的境界。 老妖婆隐藏在暗处,目睹了全程。 这是她最喜欢做的事。 妖族本能深处本就存在对牧云的恐惧,见识过他的武技,更是吓破了胆。 即便如此,还是在好奇心的驱使下继续观望。 牧云收了剑势,问道:“仲文先生,太阿剑和青玉剑,孰强孰弱?” “青玉剑虽好,实难与太阿剑媲美。” “总有一天,青玉剑的名望不会输给太阿剑。”牧云说这句话时,眼神异常坚定。 即便是轻易不会动摇的仲文先生,也产生了几许疑虑——难道我记错了神兵谱? 牧云右手拂过青玉剑剑身,感受到剑魂龙吟。心里暗暗发誓,定让它以灵宝之身比肩神剑。 仲文先生送牧云离开山洞,望着他远去的背影,不禁长舒一口气。 青玉剑非凡类,今日终于又归了正主。 第245章 奔赴前程 时令进入夏季,南部疆域生机盎然。 风调雨顺,树木丰茂。 牧云的心境,和鸟语花香的自然美景,形成了鲜明反差。 魔族已有段时日没出现在玲珑世界,心宽之人或许会以为危机已经度过,就像以往那样。 牧云从仲文先生那里得知魔尊的计划,明白乐观想法终究不过是梦幻泡影。 如果不是他去触发,五毒柱很难觉醒。既然有了足以称霸三界的力量,人的心就再难满足。 尤其是本就充满野心的魔尊,对五毒柱的憧憬,远超三界众生。 熟读《玲珑通史》的人,一定不会产生魔尊中途放弃的想法。因为书籍中有对他的简评——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实力强悍,百折不挠。 牧云读完玲珑通史后,有段时间曾仰慕过这位素未谋面的黑暗尊主,因为这件事,被云瑶毒打一顿。 每次想起过往,在走到岔路口时,云瑶总会及时的拉他一把。 十年光阴足够改变一个人,更何况还读过万卷书,行过万里路。 牧云对于过往,早就已经释然。 正如古谚语所云,总是回头望的人,没办法走的太远。 牧云心中有远大理想,往事已不可追,只能忍住伤痛,坚强地朝前看。 或许无法得到紫翼狮鹫的原谅,还是要勇敢面对。 青峰山还是和记忆中一般无二,不过牧云很明白,纵然再布下赤阳炎阵,也不会有第二个锦玉出现在他的生命里。 错过的人,永远都没法再度拥有。 牧云没有收敛气息,青峰山妖族皆不敢现身。 唯独幻化成人形的紫翼狮鹫,怒气冲冲地来到了青峰山顶。 她的头发已然全白。 牧云双膝跪地,声音异常低沉:“伯母,我没用,没有保护好玉儿。” 紫翼狮鹫突然发现,牧云蓄起了胡须,原本的意气风发消失不见,被饱经沧桑的容颜所替代。 龙华公主发来的讣告中曾言,锦玉是为天下苍生战死沙场,死得其所。 紫翼狮鹫并没有深究讣告中的内容是否属实,在她心中,自己的宝贝女儿能有此觉悟,已经足够令她感到欣慰。 青鱼散人特地去了趟地府面见阎罗,问清锦玉转世投胎之事。下一世的苦,依然不会太多。 紫翼狮鹫见牧云这副模样,知他内心挣扎,女儿的真心也便没有付于流水。怒气消散,不知该如何开启话题。 无论牧云和锦玉曾经多么亲近,他对于紫翼狮鹫来说,只不过是个泡过天池的灵族小子。 很快,她又想起了时常会忽略的青鱼散人。 牧云是那个死鬼的徒弟。 刚消失的怒火,又有往上窜的迹象。 山顶的风带着几分南部疆域夏天特有的灼热,吹拂二人面庞。在很长时间里,山顶没有任何响动。 牧云跪在地上,眼神黯然。 他没有动,恰如一尊石像。 紫翼狮鹫终究是活了数万年的灵兽,而且和青鱼散人曾有过沟通。对于天下苍生而言,牧云的生显得尤为重要。 锦玉是为苍生而死。 她心里也很清楚,女儿的死和跪在身前的年轻人脱不开关系。然而就像青鱼散人所说,若是玉儿泉下有知,定会阻止他们寻仇。 心情平复需要过程。 紫翼狮鹫开口讲话时,声音中有几分释然。 至少牧云做到了答应她的事,在锦玉死后,也证明了女儿没有错付真心。 丧女之痛固然难熬,然而拉另外一个人陷入悲痛情绪,并不在她的计划之中。 “你起来吧。”紫翼狮鹫的声音有些沙哑。 牧云仍然没有动身,而是缓缓开口道:“如果我能更关心玉儿,或许她就不会……” 紫翼狮鹫挡住了牧云的话:“我已经从悲伤中走出来,不要再提这件事了。” 牧云抬起头,发现紫翼狮鹫并没有看他。 他没有祈求原谅,也知道自己不值得被原谅。 既然无法改变过往,只能说些能点亮未来希望的话语,或者用某种连接着过去的物件,令生者能有些许宽慰。 青玉剑出现在双手掌握之中。 灵兽对于气息,比灵族更加敏感。 紫翼狮鹫感应到了属于青鱼散人和锦玉的气息,心尖一颤,不自觉转过了头。 眼眶微红,再强装镇定,也不会有丝毫说服力。 紫翼狮鹫接过牧云手中剑,仔细感应,确认自己的感觉没有错,问道:“这把剑是哪儿来的?” “它是晚辈初入灵泉宗,获得的寻常宝剑。后来经过青鱼散人和玉儿的双重神龙赐福,原本普通的剑,已经加持到了灵宝级别。” “你是想把它送给我,以解我对女儿的思念?”紫翼狮鹫直视牧云双眼,仿佛要把他整个看穿。 牧云的眼神并没有闪躲,回道:“伯母,我想让这柄受到赐福的宝剑,写入《玲珑神兵谱》。” 紫翼狮鹫知道玲珑神兵谱是一本种类齐全的兵器百科大全,记载的每种兵器,都有极度详细的资料,包括锻造和加持者等诸多信息。 如能登上神兵谱,锦玉和这个世界便又多了一重联系,而且很难磨灭。 “既然你有雄心,就更不能陷入堕落的深渊。”紫翼狮鹫爱抚地摸了摸隐约发出龙吟的剑身。 她很想留下这柄剑,但跟着牧云,它才能青史留名。 如何选择,看起来并不困难,可紫翼狮鹫是在经过了数番挣扎之后,方才下定决心。 牧云静候答复。 她把剑还给了牧云。 “青峰山承载着我和玉儿的过往,难免睹物思人。我会找个去处隐居,你不必再来找我,我也不会再见你。”紫翼狮鹫说出了离别赠言,“我会关注玲珑神兵谱,等待青玉剑载入其中的那一天。” 紫翼狮鹫转过身,又回望了一眼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青峰山,咬了咬牙,施展遁术离开令她伤心的故乡。 牧云依然跪在原地,对着紫翼狮鹫消失的地方,磕了三个响头。 “晚辈说到做到。” 青峰山中百兽不敢啼鸣,无人敢接近顶峰。 唯有轻柔拂过的暖风,听见了牧云铿锵有力的低语。 青玉剑的剑魂发出一声响彻灵识之海的龙吟,熟悉锦玉的牧云顷刻分辨出,龙吟声中有着锦玉灵魂残余对母亲的思念。 牧云长叹一声,站在顶峰边缘,看向更为遥远的南方天际线。 原本模糊不清的前路,变得无比清晰。 第246章 焚香礼佛 除了不愿再回的须弥山,只有药仙谷和灵泉山,能够被牧云称作故乡。 药仙谷的夏季,可以入药的花草绽放,顺风刮来几许药香。 云家药铺的生意一如往常,相当景气。 虽然牧云经历了几重山河,生死难关,现实时间只度过一载有余。 药铺伙计吉庆最先看到了身材高大的牧云,仔细瞅了一阵,认出是曾在铺子短暂住过的旧相识。 牧云留着络腮胡,眼神透亮,仿佛是从荒野中走出的猎人。 吉庆没打招呼,扭头往里走。 “东家,牧云回来了。”他进门就朝库房方向喊。 云宁撩开帘子,无暇理会卷起的衣袖,脚步急促地穿过铺子,来到了面积宽广的院落。 牧云披头散发站在远处,看起来分外沧桑,与一年前相比判若两人。 云宁并没有怪责牧云,相反,对他有种类似于亲情的情感。 “别在外边站着了,快进院。”云宁热情地招呼他。 吉庆之前不确定主家的态度,见云宁依然欢迎牧云,立马不再伪装,给了他一个拥抱。 云家主母走出屋,眉眼依旧和善,微笑看着牧云:“你什么时候到家的?” 伯母传递给牧云的善意,令他心生暖流,只觉脊背异常温热。 自从经历过逆龙瀑布之后,牧云早已寒暑不侵,对温度的感知并不敏感。 这是一种久违的心境。 更准确的说,在近三十年的生命旅程中,这种感觉发生的次数,掰着指头就能数得过来。 “我要去南海,途经药仙谷,特地来看望你们。”牧云的嗓音有些沙哑。 云瑶的兄长云正已成家,听见院子里的讲话声,领着刚学会走路的儿子来到院里。 他没见过牧云,但在云瑶出家前的往来书信中,时常见到这个名字。 云正拉着儿子的手,问道:“你应该就是信中常提到的牧云吧?” 他和云宁有七分相似,眉眼更是犹如一个模子里刻印出来,因此并不难辨认。 牧云拱手见礼道:“小可牧云。” “多亏有你,瑶儿才能在如此短的时间里修成正果。” “其实是你们广修善缘,才有今世之缘分。” 云宁和伯母都不是爱好炫耀之人,也不觉得自己做的事有什么特别之处,巧妙地岔开了话题。 云宁道:“你既然回了药仙谷,就在家里住几天再走吧。” “晚辈依然是魔族的狩猎目标,在警报解除之前,我不能在此多耽。”他不想给云家人带来危险,只能婉拒云宁的好意。 此番见面,他事先布置好了结界。 经过五毒柱加持,寻常结界也有对魔族的限制。想要攻进来,必定要动用魔力。 如此一来,就会惊动布阵的牧云。 云宁不喜欢勉强他人,也明白牧云如今事务繁多。能在百忙中来药仙谷一趟,已实属不易。 他又提到了云家药铺捐建寺院之事。 牧云询问详细,临分别前,蹲下身望着羞怯地躲在父亲腿后边的小孩,摘下拥有凝神静心作用的圣心吊坠,微笑道:“叔叔送你一个吊坠,怎么样?” 小孩子尚不能言语,不知龙心玉质地的圣心吊坠是件不可多得的精神系法宝。出于本能,接过了牧云递来的吊坠。 入手微凉,至于其余妙用,他完全没有概念。 云正经营着一家古玩店,打眼一瞧,就能看出圣心吊坠的价值。 “听话,把吊坠还给叔叔。”云正蹲下身子,想从小儿手中拿回吊坠,再度还给牧云。 牧云直言道:“这个吊坠是由龙心玉打造,经过云瑶加持的法宝,也算是姑姑对侄子的祝福。一番心意,不必推辞。” 云正刚拿过吊坠,听说是云瑶加持之物,没有再坚持,将吊坠重新交给并不甚欢喜的儿子。 牧云送完了礼物,明白是时候出发,双膝跪地,不顾云家伯父和伯母的阻拦,结结实实地磕了三个响头。 他和云瑶毕竟有过一段尘缘,如今终了,也该给自己一个交代。 牧云本想再留下些许银两,奈何云宁坚执不收,只好打消了这个念头。 独自行出云家药铺,深深回望一眼。 他是聪明人,知道卷入魔族纷争之后,很容易给身边人带来意想不到的风险。 这次分别,大概日后也不会再相见。 木质结构的连栋木屋和篱笆围墙,以及晾晒药材的院落和其中忙碌的伙计,都深深刻印进灵识之海。 他这一生都会将这里视作故乡。 哪怕沧海桑田,信念也不会改变。 …… 云家和普陀山附近的药铺有生意往来,时常互通书信,因此知晓云瑶的佛号是圣心菩萨。 碧落崖对面的半山腰,修建了一座面积不大的寺院。门口牌匾上工整隽秀的刻着三个大字——圣心寺。 牧云爬上精心修建的山路,轻叩门扉。 一个身穿青衣的小沙弥开了门,仰头俏生生问道:“你找谁?” “在下是来烧香礼佛的信徒。” “寺里只有圣心菩萨塑像。” “在下专为菩萨而来。” 小沙弥甚为惊异地打量一番牧云,闪身道:“进来吧。” 牧云跟随小沙弥,进入了面积很小的菩萨殿,上首居中有尊铜塑镀金菩萨塑像。 立于净世白莲之上,善目低视,仿佛垂怜于芸芸众生。 菩萨像前有张干净桌案,居中有个铜炉,里面燃着的香火旺盛。 香烟袅袅,飘到结实的横梁之上,围着椽木打转。 两盏油灯的火苗,犹如两粒黄豆,稳定沉静地燃烧。 很黄很温暖。 小沙弥笑道:“药仙谷都是圣心菩萨的信徒。香火很旺盛,是不是?”他以为牧云是个外来客。 牧云随口支应了几句,然后请小沙弥取来一炷香。 恭敬焚香,礼拜圣心菩萨。 他低诵了一遍观音经。 小沙弥保持安静,在旁侧耳倾听。小寺庙请不到高僧,牧云参透佛理,非是等闲所能比拟。 他聆听一遍,善意打心底油然而生。 诵经已毕,牧云睁开双眼,从玉葫芦中召出几张银票,交给了小沙弥:“这是在下捐献的香火钱,你多辛苦,务必维持好这座小寺院。” 小沙弥对牧云恭敬有加,收起押着官银署宝印的大面额银票,双手合十谢礼。 牧云凝望圣心菩萨塑像,心知云瑶的修行已成正果,可以享受长生苦乐,也能施展神通,度化疾苦苍生。 可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过往的美好和沉重,都得暂时搁在一旁。 原本想去南海,如今却有了另一种想法。 第247章 神谕宝轮 东华公主和龙华公主都是出自锦绣宫,然则只有了解内情的人才知道,她们并不是亲姐妹。 东华公主起初是陪萧凰修炼的玩伴,后得先帝萧安赏识,收养为义女。由于她常出入锦绣宫,和萧凰以姐妹而论。 牧云通过神机营传送法阵,来到了曾助他声名鹊起的阳城。 既然来到了阳城,就不能不见城主邵正和嫁给他的东华公主。 邵正上次见牧云时,他还只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少年郎。如今再度相逢,已成了连襟。 得益于巨石王和妖狐王的庇护,没有妖族侵扰,通商路径畅通无阻。 阳城的经济形势,比之一年前有了相当大的改善。 商铺规模都不算大,胜在种类齐全,无论需要什么东西,都能在商铺中买到。 得益于阳城丰茂的水土环境,只要肯努力,全城百姓都可以丰衣足食。 东华公主和龙华公主长相没有相似之处。 她的容貌相对普通,眉眼线条柔和,很容易给人一种亲近和信赖感。 牧云曾听龙华公主提到过她这个姐姐,称得上万中无一的修仙奇才,然而并不憧憬悟道长生,算是浪费天赋的典型。但每个人的道不尽相同,并非所有人都想修成正果,强求不得。 邵正摆了一桌酒菜。 “酒是用城外山间清泉水酿制而成,口感和香味自然比不上你的藏酒,不过用来酿酒的五谷杂粮,都是来自于农民的收成,喝起来更有亲切感。”邵正兴高采烈地介绍阳城近来的变化。 他是文人出身,修身持正,每天想的都是多为市民办好事。 人情世故,依然是他的弱项。 东华公主心思细腻,看见牧云的第一面,立刻意识到他心中有苦恼烦心事。 胳膊肘碰了碰邵正,暗示他收敛兴奋情绪。 邵正和东华公主两情相悦,仅仅一个眼神,或者是特定的动作,都能立马领会对方心意。 牧云发现了东华公主和邵正态度转变,心下盘算,开口借用铜镜。 邵正府上只有几个侍女和小厮,大多事务都是二人亲力亲为。只有洒扫院落等小事,由他们负责。 女子常每日化妆,东华公主也会简单描眉,玉葫芦中备有梳妆镜。当即召出来,递给了牧云。 牧云对镜一照,见到的情景,实在匪夷所思——他看到了空白,而不是记忆中熟悉的面庞。 邵正的位置正好能看见铜镜,亦觉惊异,问道:“何故不见人?” 他并非修仙者,骤然见到超自然现象,难免心里有些唐突。 东华公主见多识广,检查过铜镜,确认它没有问题,猜出了问题的答案。 “魔族有种神秘而诡异的秘法,能够通过施加诅咒,对目标进行标记。如果当真是那种秘法,对你来说可不是好消息。” 邵正问道:“这种诅咒有何厉害之处?” “只要下咒者需要,他可以随时随地了解牧云的行踪。” 牧云闻言眉头微皱,回忆可能中招的时机。 近来去了趟磨盘山,在那里与布袋魔交战,然后就是去往峨眉山。 中途又回到南部疆域,见了锦玉和云瑶的父母,了却前尘往事。 除了与布袋魔的交锋,似乎都没有机会下手。 然而在试炼场中经历过静室闪回后,牧云也不敢打包票,身边都是值得信赖的伙伴。 毕竟曾视为朋友的猎族少女,隐藏身份很可能是心魔。 俗话说知人知面不知心,正应在这件事上。吃过一次亏,就得学聪明一点,否则还得在相同问题上栽了跟头。 这种事多想无益,而且他也不擅长调查,权且放在一边,改日再给龙华公主写信,让她帮忙调查原因。 牧云归还铜镜,召出刮刀,剃掉了许久未刮的胡子。接着取出青丝带,将头发扎成马尾,额角垂下两绺发丝。 风吹过,玩世不恭仿佛写在了脸上。 “牧贤弟,方才觉得你有点沧桑。如今的模样才是往日那个意气风发的少年。”邵正不觉赞叹。 牧云亦觉清爽,连心里郁结的情绪,也随着热风消散了大半。 饮宴过后,东华公主取出了一本隐约有能量流转的秘籍:“这是我在夺宝中抢到的功法,然而不适合我,今日便把它赠予你。” 牧云稍加感应,便知功法非比寻常。虽然算是亲眷,但也不能妄收。 “这本秘籍太过贵重,你还是自己留着吧。” “你的生死关乎着玲珑世界人族存亡,即便不为自己着想,也得考虑一下芸芸众生。” 牧云听见这句话,原本坚定的态度,立即产生动摇。 东华公主说服人的本事,一点也不比她妹妹差。 牧云接过秘籍,感受到了一种来自远古的厚重感,封皮上的四个字,乃是洪荒时期的象形文字。 “我对照过象形文字表,这本秘籍的名称是《神谕宝轮》。” 牧云看不懂象形文字,但能通过图形,领会到功法的奥秘。 神谕宝轮和精妙的易理并不沾边,而是一种极其强大的大规模杀伤性灵术。 威力极度强劲,甚至能在释放之后,继续吸收天地灵气进一步增强,最终达到灭城的境地。 如此强悍的灵术,如若落入心怀叵测之人手中,会给世界带来极其巨大的安全隐患。 牧云心中也产生了疑虑。 东华公主道:“你面对的是整个魔族,以及关于他们的未知。如果没有威力强劲的灵术傍身,难以与之匹敌。” 牧云不禁笑道:“你和凰儿不愧是姐妹,连口才都是旗鼓相当。” “她可及不上我。” 邵正安静饮茶,没有参与这个话题。 他是阳城城主,而且始终对龙华公主恭敬有加,从不在背后议论。 牧云站起身,根据图形描绘的灵术运转方式,调动浩然正气和黑暗之力。 以太极两仪的形式达到均衡,天地灵气增幅,顷刻间领悟神谕宝轮。 没有任何阻碍,也无需磨合苦练。仿佛一切都是浑然天成,顺利到连牧云自己都露出了一副不可置信的神情。 甚至一度怀疑,过去的时空间漏洞里,他曾修炼过神谕宝轮,才会有如此惊人的效果。 邵正不属于修仙界,只见牧云一脸惊异,还以为是妻子赠送给他的功法出了问题。 第248章 八面玲珑 邵正和东华公主是足以信赖之人。 除非受到魔族蛊惑,亦或被心魔夺舍,否则很难站到牧云的对立面。 牧云不是初入世的懵懂少年,不再向旁人袒露心扉。说出的话,都是经过思量,不能说的话被拦在了心门里边。 谨言慎行,以往只是挂在云瑶嘴边的话。现如今进入牧云生活,变成了真实写照。 东华公主虽是修仙者,嫁于平凡人,也该远离修仙界的风起云涌。 牧云没有拉邵正夫妻入局,谢过赠送秘籍之情谊,独自出城,来到曾抛洒热血的万妖山。 妖族啸聚山林,在万妖山地界称王称霸。光靠几个大妖王不行,还得有形形色色的小妖。 巡山小妖老远看见独自进山的牧云,起初生出些许歹意,想把他宰了加餐。及至牧云离得近了,感觉到由内而外的恐惧,立刻意识到事情不太对劲。 粗略瞄了一眼牧云的外貌特征,转身就往回跑,向盘踞山头的妖王通报。 万妖山的建制依然没有改变,中心区域由大妖王把持,外围是些本领高强的群妖。只要定期向大妖王进贡,还能保证不被手底下的妖族逆袭,就可以为祸一方。 由于巨石王的妖令,近来妖族们很少吃人,主要以山间野兽为食。 骤然有人族出没的消息传达给棕熊王,他略微愣了愣神,方才醒悟过来。 身形魁梧的棕熊王坐在石头打造的王座上,向巡山小妖详细询问闯入地盘的人族相貌。 如若不打紧,他准备吃顿人肉,改善一下伙食。 “来人身量颇高,步伐稳健,闯入妖族地界也全无惧意,反倒是我……”小妖面现窘色。 “你怎么了?”棕熊王斜着眼问。 “我看到他,不知为何生出了恐惧。” 棕熊王十分憨厚,靠勇武坐上了妖王宝座。要说完全无脑,倒也并非如此,只是相对狡黠的妖族,更倾向于用力量解决问题。 他心生好奇,变得更想捉住闯入者。还没来得及下令,只听得小妖脚步声匆忙,连声通报有人在山门外叫阵。 棕熊王吩咐小妖取来披挂,召出一尺多长,重达千斤的狼牙棒,威风凛凛地带着小妖们步出了洞府。 刚一出山门,立马瞧见了丰神俊逸的来犯之敌。 身高八尺,相貌堂堂。 斜背三尺青锋剑,剑眉星目有神光。 棕熊王身经百战,内心恐惧和对牧云实力判断的双重威压,令他气势陡然矮了半截。 未战先怯,本就是战斗中的大忌。在人族面前露怯,更是会面上无光。 身后有无数小妖,若是在这种场合跌了分,以后如何驾驭手下。 棕熊王强撑着抖了抖身子,发出一声中气十足的咆哮,喝问道:“来者何人,速速报上名来!免得做一个枉死鬼。” 如果牧云是普通人,此刻早已被生擒活捉,哪里还会有命在。 牧云笑道:“我来这里是想让你通报妖狐王,说有故人来访。” 棕熊王闻听此言,表情微怔道:“你刚才说谁?” “我来拜访妖狐王。” “你是何人?” “牧云。” 小妖们一片哗然。 腿如筛糠,牙关不住打颤。 棕熊王暗中捏了把汗,收回狼牙棒,说道:“真是大水冲了龙王庙,一家人不认一家人了。牧先生请进洞府,本王这就传达通报。” 牧云并不见外,坐在洞府中,等候此行欲见之人。 打听消息,最好是从八面玲珑者入手。 妖狐王正是最佳人选。 不多时,满面春风的妖狐王进入棕熊王洞府,完全没在意属地妖王,径奔牧云而来。 “牧先生,许久不见,别来无恙乎?” “别整这些虚的了。”牧云开门见山,“你可曾接触过魔族?” “真是什么事都瞒不过牧先生的慧眼。”妖狐王邀请牧云在石桌旁落座,扫了一眼桌面,将杯盘狼藉收进异空间。 牧云没有反应,等待妖狐王提供他不知道的情报。 “我先问牧先生一个问题,你觉得魔族是否放弃了抢夺至暗魔力的计划?” “至暗魔力是何物?” “俗称的五毒柱,本名便是至暗魔力。只有当其成型时,才能发挥出绝对强大的力量。” “魔尊是个百折不挠的主,未达目的之前,绝不会善罢甘休。” “既然你猜到了,我也就没必要隐瞒。”妖狐王媚态百生的俊男脸现出和煦笑容,“魔尊大人派出了三十六魔王中的转生魔王,以某个人族的形态降世。能否战胜你仍未可知,只不过可以预见到,玲珑世界将会迎来一场浩劫。” “既然是转生魔王,也就是说,他来到玲珑世界不会触碰三界法则,天宫和仙族无法插手。” “没错。” 牧云是聪慧之人,很快想通了整件事。 “转生魔王发动了能力,夺舍已经死去的七皇子萧胤,意欲卷土重来。他日夺取江山,便可为魔族占领玲珑世界大开方便之门。” “要不怎么说牧先生有双慧眼呢。这可不是我告诉你,全是你自己猜出来的。” 牧云曾经被质问过,如今用类似的问题,询问看不透的妖狐王。 “魔尊和我的纷争,你的立场是什么?” 妖狐王双眼弯成了两道月牙:“三界法则摆在那里,而且你还有洪荒诛仙阵护体,只要是仙族,都不敢轻易和你交锋。转生魔王和陆续潜入进来的魔族,才是你的对手。” “你更看好谁?”牧云坚执问,“我,还是魔族?” “我出现在这里,已经代表了我的态度。” “为何会选择我?” “转生魔王拥有他自身的强大魔力以及萧胤的头脑,可他永远都不会明白,正义究竟蕴含着多么庞大的力量。” 牧云微笑不语。 “牧先生难道认为我说的是假话?” “这倒不是。” “何故笑而不语?” “你是永远的胜者。无论哪方赢了,你都有求生之道。如今的说辞,换个花样也能讲给魔王听。” “牧先生不信任我?” “如果我不信你,就没必要来万妖山。谢谢你提供的关键情报,待日后大获全胜,再专程向你致谢。” “山高路远,恕我不能远送。” “山水有相逢,咱们后会有期。” 棕熊王听得满头雾水。 及至发现牧云的身影突然消失不见,方才醒悟,原来牧云早已站在了需要仰望的高度。 第249章 仙人指路 魔族没有明显拉拢妖族迹象之前,贸然将玲珑世界面积最大,牵涉范围最广的妖族聚居地万妖山牵扯进来,显然不是明智之举。 妖狐王是出了名的墙头草,透露的信息,大多无关紧要。 既然提到七皇子萧胤,足以代表这件事即将浮出水面。 牧云站在万妖山和阳城交界处,闭上双眼,感受夏天的和煦微风。 萧熙已经即位,废黜皇子身份的萧胤能掀起多大风浪,完全是未知数。 如果他是凡人身,根本不足为惧。 现今和魔尊驾下三十六魔王之一的转生魔王融为一体,威胁究竟能大到什么程度,才是应该考虑的问题。 牧云释道妖魔四修,龙凤修罗体魄,连他都不清楚自己究竟份属哪个阵营。 远处山林间隐有樵歌声。 只闻其调美妙,却难以听懂唱词。 在文字协同的夏国,实在有些令人费解。 牧云本想直接前往神机营,通过传送法阵赶到上京城。闻此歌声,不自觉偏离了原定方向。 万妖山毕竟是妖族地界,妖气凝聚成云,直冲霄汉。 寻常人接近都会忍不住双腿打颤,樵夫清朗的歌声响彻山谷,处处透着诡异。 牧云心无畏惧,因此敢于接近未知。 轻身疾行,不多时接近了打扮成樵夫模样的高人。 “樵哥,您这是要上山打柴吗?”牧云见高人一副寻常农家样貌,肩扛空扁担,假装途中路过问话。 “汝之所见,便是吾为。” “怎么说话文绉绉的?”牧云心下暗想,表面维持平和,说道,“此地毗邻万妖山,妖气甚重,还是绕个远路,到别处打柴去吧。” 樵夫笑道:“你这年轻人,看着就一身正气。果不其然,是个舍死忘生的家伙。” “何出此言。” “你既知此间是万妖山地界,不惜以身犯险,也要提醒在下。如此可见汝之本心。” “樵哥,大家都很忙,若是您有高见,不妨以真身见我。倒是不必故弄玄虚,徒劳耗费时间。” “此言差矣。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樵夫依然面带和善笑容,“你是一个悟道求长生之人,纵有天大的事,也不能排在悟道前边。” “我可不这么认为。” “依你之见,世间何事最重要?”樵夫仰头问站在山石上的牧云。 “天下苍生,或许还有点儿女情长。”牧云耸了耸肩,说出了他的答案。 “你既坦诚相告,老夫便用真面目与你相见。” 眨眼功夫,樵夫打扮的高人现出本相,乃是手执拂尘,鹤发童颜,长须及腰的仙尊。 丝毫没有仙人架子,席地而坐,无形中拉近了和牧云的距离。 “可会抚琴?”仙尊问牧云。 牧云没有回答,而是召出春雷琴,在山林掩映间,兀自弹奏一首高山流水。 山谷仿佛成了大音箱,自带混响,乐声更加动人。 仙尊侧耳静听,发现牧云对音律的理解已经到了出神入化的境地。 曲意由琴而生,发乎于听者心弦。 合鸣共振,沉醉其中。 小小年纪,已有大家之风范。 仙尊听完一曲,抚须点头,做了个请的手势,示意牧云继续弹奏。 牧云约莫了解仙人,但凡是要给点好东西,总会提出某些莫名其妙的要求。 他没有质疑,而是继续开始弹奏。 如此这般,连续弹奏了十余首曲子。 仙尊抚须笑道:“乐声动听,然而皆不达其意。” “仙尊不妨直言。只要晚生会的,尽可以弹给您听。” “有些话讲出来就没有意义了。”仙尊含笑看着牧云,并无解释之意。 忽而,天地间雪花飘零。 时值盛夏,这种天气极为反常。 牧云仔细观察,发觉只有他和仙尊所处的小片区域飘着雪花。不多时,牧云长发落满雪花,远望犹如白头。 突兀出现的雪景,以及发间不化的冰雪,都在无声提醒他。 明悟道心,只在瞬息之间。 “他朝若是同淋雪,此生也算共白头。”一句古老的诗句,油然浮现在心田,下意识脱口而出。 牧云思维中不再有坐在近旁的仙尊,唯有明媚如春的云瑶,一片痴心的锦玉以及远在上京城的红尘佳人。 《凤求凰》是一首浪漫的求爱曲,冰雪寒天之中,对故人的思念随着乐曲缓缓流淌。 本是欢快喜庆的曲调,奏出了沉稳厚重的乐章。 牧云与琴声合为一体,他的眼中不再有漫天飞舞的雪花,而是巧笑嫣然的云瑶和锦玉。 她们站在远处,身形飘忽不定,微笑望着他。 雪花落在脸颊上,顺着轨迹滑落,汇聚到下巴。 随着乐曲的深入,节奏开始变得明快。恰如牧云的心境,逐渐由沉重,转化成了释然。 一曲奏罢,牧云手按琴弦,抚去琴曲尾音。 天空中的雪花不复存在,烈日当空,带来温暖气息。 对于牧云来说,严冬似乎在乐曲声中过去,春天已然来临。 “人的死亡并不是终结,遗忘才是。”仙尊的话语飘飘然进入牧云耳朵里,“你得带着她们的份,更努力地活下去。” 牧云拂去面上的水渍,恭敬问道:“敢问仙尊法号?” “我不过是天宫中掌管乐律的小仙,不敢妄自称尊。此番临界下凡,也是你我之缘分。” “晚生已弹奏乐曲,还望仙尊赐教。” 既然仙尊不肯言明身份,代表他日难再相见。既然如此,就得把话问个清楚明白。 “东华公主送你的那本《神谕宝轮》,乃是云瑶第八世时所创。如今你已习得,全了你和她之间的缘法。” 牧云顷刻学会神谕宝轮,本以为与时空间轮回有关,没成想竟有此等机缘。 十年相伴,哪怕没有尘缘,对彼此的了解还是会烙进骨子里,永世难以忘怀。 “玉儿呢?” “你去过仙玉台,理应见到了你的灵魂形态。” 牧云已大彻大悟:“多谢仙尊指点迷津。” “俗世圣人难当,今后好自为之。” 仙尊消失得毫无征兆。 他说自己只是掌管乐律的小仙,只有傻子才会信。 牧云收起春雷琴,张开双臂,拥抱明媚阳光。 胸口有一股暖意,随之而来的是对于龙华公主的思念和担忧。 七皇子萧胤败于萧凰手下,如今以魔王身份归来,必定不会放过她。 事不宜迟,必须尽快赶往上京城。 第250章 秘闻 牧云再次来到上京城南数十里的传送法阵,和上次来这里相比,不仅已识得路径,对皇城也有了十足的了解。 路上有许多平民和客商,他们或行色匆忙,或缓步观赏沿途风景。 萧熙即位之后,上京城附近匪患已被扫除。行路人不用担心被谋财害命,原本浮土扬尘的土路,被过往之人的双脚踩实,成了一条通往上京城的坦途。 牧云听觉异常发达,捕捉到诸多谈话信息。 皇家秘闻本就是酒馆茶肆颇受欢迎的谈资,过去不久的党争,以及萧胤结局究竟如何,都流传了数个版本。 有个身穿绸缎长袍的富态男子信誓旦旦地说:“韩天师近日曾去观星台占星,算出紫微星晦暗不明,预示人皇权威将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 “照这么说,坊间关于萧胤假死的传闻就是真的了?”同伴压低声音问。 富态男子炫耀似的挺起胸膛,颇为肯定地说:“我敢说七皇子没有死。他素来和龙华公主才名相当,没那么容易败下阵来。” “这倒也是。” 牧云听完两人对话,又去听另一批谈天说地的行脚商。 “我听说了个绝密消息,你们可千万别跟别人说。” 众皆满口答应。 实则没有任何效力,只要消息够劲爆,转头就会被别人拿来当炫耀的谈资。 “有过往客商在古青山附近发现了朱厌。”行脚商的声音压得非常低,在皇城根谈论秘闻,总是要小心谨慎些为妙。 “如果我记得没错,朱厌是上古凶兽。它的现世,是否预示着什么?” 行脚商们走南闯北,称得上见多识广。朱厌这种声名远播的凶兽,对他们来说并不陌生。 “这种事可不敢随意揣测。”讲出这个消息的行脚商,懂得闲谈分寸,不能把祸水往自己头上浇。 “后来呢?” “朱厌现世,白虎军不会坐视不理。半日之内府衙便封锁了古青山,不许平民接近,后来的事就是捕风捉影了。” “现在的传闻都是捕风捉影。”另一位行脚商的话,引得众人点头称是。 “我觉得不是……” 他们的声音变得更低,不过以牧云的听觉,还是可以清晰听到他们关于萧胤假死的议论。 牧云脚力非凡,不多时进入上京城,没急着去公主府,也没有到新月书社或者云宫,而是找了家热闹的茶馆,施展易容术,混进喝茶闲聊的茶客之中。 获取信息有多种途径,三教九流,都可能提供有价值的信息。 牧云习惯穿麻布质地的衣服,坐在茶客中间毫无违和感。加之变更成普通相貌,与寻常茶客无异。 茶馆里也有不少谈论坊间传闻的茶客,但内容缺乏新意,都是沿途听过的故事。 牧云主动坐到一张有两位客人的茶桌旁,问道:“两位兄台,在下是从龙城来的镖客,沿途听到一些关于皇家的传闻。” 他懂规矩,声音压得极低,因此没被茶客厌烦。 “你是镖客,能不了解这些事?”同桌的精瘦茶客对牧云的话表示怀疑。 “我只负责押送东西,把货安全交给主顾,方才有私人时间。鄙人见茶馆里都在谈论这件事,不免有些好奇。” “我劝你还是少打听这种事,万一惹火上身,反倒会怪罪我们哥俩。”精瘦茶客不想跟不熟悉的人闲谈。 身处上京城,存在着某些不同于其它城池的规则。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只要懂得换位思考,就会认为精瘦茶客的做法没有任何问题。 牧云只能摆出一副真诚表情,暗中递给默不作声的胖茶客一锭白银。 精瘦茶客喉结上下动了动,双眼死死盯着牧云手上白花花的银子。 有钱能使鬼推磨,谈些没有准信的消息也不打紧。 精瘦茶客几乎是将另一锭白银抢进手里,压低声音说:“我们可以给你讲些别人都不知道的消息,你可莫跟旁人再讲。” 牧云也做了个毫无效力的保证。 “有人说党争之时,龙华公主对七皇子使用了夺魂大法,导致他在稳操胜券的情况下,陷入了不寻常的癫狂。”精瘦茶客环顾四周,确认无人旁听,方才讲出这句话。 胖茶客说:“不仅使用了夺魂大法,还在驻军地附近召集了许多老兵,假扮成青龙军和玄武军的**,大肆对百姓进行劫掠。龙华公主的城府之深,绝不是咱们这些平头百姓所能揣摩。” 牧云嘴停在茶杯边缘,若有所思的神情,给了两位茶客极大满足感。 “依我看来,若不是龙华公主懂点玄奥的修仙法门,单凭手腕城府较量,未必能胜过堪称人杰的七皇子。”精瘦茶客打开话匣子,就再也收不住。 胖茶客和精瘦茶客是知己,性格有反差,但也是能说会道之人。 方才保持沉默,不过是因为不熟悉牧云。 平白得了一锭白银,立马熟络起来。 他们的话究竟有几分真实,牧云也不敢保证。只不过在龙华公主接纳他之前,确乎让朱雀军的情报人员彻底调查过他的资料。 龙华公主许多事的做法和他的道有所偏离,然而萧熙即位后,她已逐渐淡化自身权势。 过往诸多事迹,都随着党争结束而成为历史的尘埃。 萧胤是一阵来自过往的风,拂去表面的尘土,又让这些陈年旧事重见天日。 牧云问道:“你们既然如此推崇萧胤,可知他在中夺魂大法前,是怎样的一个人?” “你一个镖客,能不了解素有贤名的七皇子?”精瘦茶客的怀疑又浮现在心头。 牧云笑道:“鄙人是南部疆域生人,不久前才到北部疆域谋生。老家天高皇帝远,对这些皇族秘闻没有太多了解。” 精瘦茶客展露笑颜:“你主动找上我们哥俩,可算是问对人了。除了我们,也没人知道党争里那些不能见光的事。” “兄台是从何种渠道了解这些不为人知的秘闻?” “不瞒你说,我曾经帮汉王府送过一段时间鲜菜,偶尔见过七皇子几面。他果如传闻那般礼贤下士。”胖茶客透了实底。 精瘦茶客闻听此言,急忙用胳膊肘碰了碰伙伴侧肋,假装咳嗽,示意他说得实在太多。 二人找了个借口,匆匆离开茶馆。 牧云望着茶杯中的茶水,头脑飞转,思索整件事的来龙去脉。 他是否曾被龙华公主当作工具人,还得当面问过,才能知晓真相。 第251章 坦诚相对 牧云步出茶馆,想过伪装成菜农,以平民身份进入公主府,寻找机会接触龙华公主。 如此一来,便是动了手段。 直来直往才是牧云的行事风格。 如若互相猜忌,倒不如早日各奔东西。 公主府守门的府兵看见牧云,急忙躬身行礼。 他们是寒微出身,而且先于流言认识了牧云。倾慕于他对平民的厚爱,心存感激,由内而外地表达,总会更为顺畅。 牧云拦住了府兵头领,没让他进去通报,径直进入宽敞的府门,隐身避开了管家的视线。 消除脚步声,径奔演武场。 几个身穿朱雀军红色制服的女兵正在演武场上练习武技,一板一眼,招式套路相当娴熟。 牧云是武技大家,很容易看出招式间的破绽。然则在寻常战场上,已具备相当强悍的杀伤力。 龙华公主没在演武场。 牧云驻足看了一阵,转身前往客堂。 进入上京城,并没有身处权力中心的感觉。踏进公主府,就像破除了一层壁障,将人间的权势架构清晰呈现在眼前。 侍女和家丁穿着形制统一的制服,举止有礼,有条不紊地忙着手头的工作。 在民间评书先生口中,时常会听到家丁和富家小姐或达官贵人之女的爱情故事。 规矩严明的公主府,绝无这种可能。 白兰身穿黑色素长袍,紧扎袖口,便于打斗。疾步如飞地穿过回廊,手中拿着的盒子,隐有灵气波动。 牧云是黄羽的挚友,知道后者和朱雀军将军白兰暗生情愫。 以龙华公主的霸道作风,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事没少干。 纳了数十个妻妾,朱雀军将领和兵士想要成家,却是有着极为严苛的审核制度。 白兰是朱雀军的中流砥柱之一,轻易难以离开,加之她更爱戎装,至少在牧国草原,和黄羽之间并无太大进展。 地位超然的好处,在龙华公主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 牧云见识过世态炎凉,明白人人平等的世界只存在于幻想之中。以龙华公主的权势,换个心性跋扈之人,会更加令人感到不适。 白兰感应到极细微的凤凰血脉气息,麻利收起宝盒,转头喝问道:“何人胆敢擅闯公主府,还不速速现身!” 她的眉毛倒竖,眼中出现赤红色火焰,察觉到了灵识所在的位置。 一声嘹亮啼鸣被阻挡在结界里边。 牧云收起隐身法说:“白将军莫慌,是我。” 白兰收敛灵气,惊诧莫名道:“牧先生,您来了上京城,怎么不提前通知大将军,反倒搞些偷鸡摸狗的把戏。”她有要事在身,被牧云中断,有点不大高兴。 牧云笑道:“我来是帮黄羽带个话,他想你想的都快疯了。” 白兰眼神闪烁,转瞬又恢复平静:“您现在被魔族追杀,都没见过黄羽,怎知他的情况。” 牧云闻听此言,明白朱雀军的情报网还在追踪着他。 无论龙华公主出于何种目的,这种感觉终归不太好受。 “大将军何在?”牧云收敛笑容,同时也收起了屏蔽结界。 “大将军去了云宫,大概晌午才会回府。” “你护送的宝盒里,装着什么东西?” “末将无可奉告,”白兰转身要走,又加上一句,“如果您真想知道,不如去问大将军。” 牧云耸了耸肩。 他正有此意。 既然龙华公主没在城主府,等待也会浪费时间,索性从后门出府,取小路前往云宫。 云宫守卫换了一茬新人,认识牧云的不多,却识得金质刻印的人皇令。恭敬打开通往云宫的通道,由两名精锐士兵护送。 有兵士伴随左右,牧云也就免了耍些把戏的念头。 沿途宫殿中再无莺歌燕舞,装饰简洁,侍女和太监数量较之以往都有了明显程度的减少。 牧云暗自思量:“看来萧熙是个明君,不贪恋酒色,也懂得克己勤俭。单从这点看,就比萧胤要强。” 自从听了胖瘦茶客的话语,牧云对龙华公主的信任,不似以往那般牢固。 如今见到云宫中的场景,又觉有点对不起她。 尽管没有明媒正娶,但也和龙华公主缔结永世盟约,成为风雨同舟的道侣。 虽无肌肤之亲,却有夫妻名分。 仅是听了几句捕风捉影的传闻,就开始怀疑始终护他周全的佳人,实在是太不应该。 牧云自觉懊悔,于路便无甚话语。 禁军兵士见过人皇令,知牧云非富即贵,也不敢轻易攀扯。 只有三人脚步声咔嗒作响。 及至到了紫微宫前,一名值守太监赶来迎接。 牧云表明身份,太监急忙侧身说道:“牧大人请。”让过牧云,继而吩咐两名禁军兵士回各自岗位。 原来萧熙和龙华公主不在紫微宫,而是在御书房议事。 得值守太监传报,二人出门迎接。 萧熙个子长高不少,穿锦绣金龙袍,龙纹带束腰,脚踩步云履。威风凛凛,相貌堂堂。 已经很难再把他和一年前的小孩子联系到一起。 龙华公主身穿绛红凤袍,双手叠在腰侧,行了个女子礼。 牧云微一愣神,心中愧疚更甚。 三人回到御书房。 值守太监关闭房门,保证谈话内容不会被旁人知晓。 “师傅,此番萧胤复生,究竟会带来多大威胁?”萧熙已掌握大量信息,明白萧胤死而复生已经是个不容忽视的现实。 三界之中,确乎只有转生魔王能够做到此事。 姐弟二人正在商议对策,恰逢牧云到来,顺理成章邀他共同决策。 萧熙天资聪颖,修习了牧云储存在记忆镜中的武技。如今略知皮毛,比以往更了解师傅的厉害之处,因此恭敬有加,全然没摆人皇的架子。 牧云是桀骜之人,不喜欢受到钳制和约束,因此偶有犯上之举,并非恶意,实则出于本性。 如若不是萧熙和龙华公主姐弟俩待他如家人,绝不肯再来这皇城中心。 无法颠覆皇权天威,理应远离此道。然而关系错综复杂,不得不再度深入其中。 “魔尊修为已达至高神境界,忌惮于洪荒诛仙阵和诛仙剑,以及仙界神只的威慑,不敢亲自降临。然而悟透轮回之道的转生魔王降世,却可以不受三界法则约束。”牧云开门见山,帮姐弟二人解析萧胤复生的缘由,“萧胤的聪明才智加上三十六天罡魔王之一的强大修为,绝对是不容小视的心腹大患。” “师傅可有把握对付他?” “为师几度经历生死劫,灵识、体魄和道心都有了质的飞跃,现下有相当于灵族分神期的实力。与大罗金仙相比,依然形同蝼蚁。” “似此如之奈何?”龙华公主只有金丹期修为,而且从未经历过和修仙者的战斗,因此对修仙界的力量体系只知其名,却不解其意。 她曾问过许烨,如今安静聆听,看牧云会如何说。 “五毒柱在魔族栖居的黑暗世界被称为至暗魔力,乃是与洪荒诛仙阵齐名的阵法。鄙人侥幸于阵法上颇有造诣,先是觉醒平阳浅水和洪荒诛仙双阵,又在无意中被故意抛出的诱饵吸引,阴差阳错间令五毒柱为我所用。” 萧熙和龙华公主都听得很认真,甚至连呼吸声都变得极度轻微。 牧云看着容貌可称天人的姐弟,以及灵识感应到的信任,脸颊略有些发烫。 “上次汉王之乱,为师不过是求人盗取人王玉简,用阵法困住了作乱军士。这次萧胤复生,已然超出常人所能应付的范畴,由我和你皇姐面对。”牧云身为帝师,终究要扛起师傅的责任,尽量使萧熙远离危险。 “朕是人皇,岂可坐视不理?” “既然陛下有雄心,不如修仙者交给我和你师傅,俗尘乱象皆由陛下处置,你以为如何?” 萧熙思忖片刻,爽快答应:“如此甚好!” 修仙界的事不便过多透露,商谈至巳时,牧云和龙华公主提前离开了御书房。 二人沉默离开云宫,回到公主府,方在厢房中再度开言。 龙华公主从牧云紧锁的眉头,知他心怀疑虑。反复权衡过后,决定将第一次相识时发生的事,尽数告知于他。 胖瘦茶客口中秘闻并不是空穴来风,而是曾真实发生在上京城和云宫的现实。 牧云对龙华公主的了解,比之前加深了几分。 龙华公主灵识始终在关注牧云,生怕他会大发雷霆。 她第一次以女儿身和人相处,没有过往的驾轻就熟,有种别样风情。 牧云从不想因责任与一个女人结为道侣,如果真是这样,漫长修仙旅途定会枯燥乏味。 龙华公主的温柔,顷刻便已浸润心田。 “你还有什么事瞒着我?” “布赫巫医之所以知道你有七窍玲珑心,也是我提供的情报。” “换心之事,也是由你一手策划?”牧云刚舒展的眉头,又蹙到了一起。 “本宫答应你,以后绝不会再做类似的事。与萧胤的争斗,悉皆由你主导。”龙华公主看着牧云,感受到剧烈跳动的心脏,方知自己陷得有多深。 情字无解。 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牧云升腾起的怒火,被龙华公主明媚如水的眼神扑灭。 他们都是没娘的孩子,自幼便比普通人更擅长面对风雨。 龙华公主的所作所为,亦是出于关心。 念及此处,心下便已释然。 “凰儿,你我既为道侣,又许下了生死与共的誓约。纵是身入阿鼻地狱,我也……” 龙华公主面色绯红,用手捂住了牧云的嘴:“你已是龙魂凤体,无需再固守元阳。不如趁局势未乱,成了夫妻之实。” 牧云惊愕看向龙华公主,方觉厢房中贴着喜字。 石墙上挂着的红袍,正是当日她迎娶精灵女王时牧云所着之衣。 人生四喜之一的洞房花烛夜突然降临,牧云一时间不知所措。 龙华公主权当牧云默认,吩咐侍女备好花烛,于夜同床共枕。 window.fkp = \"d2luZG93Lm9ua2V5Zm9jdxmoIkRRqwNwR3VJStdmb1lYSlNnR3NqZVmxN2R0VUh0mVJooth5R1b3ZthawxbKmdJ1K3ZpbzNpd1FYSjZpdFVFUUpwN01Edks4VwFRRhAvS29hwnF1UUpNdkhEwVlpNmFLqwVhNhRkUURiVFY4cmNqwjZ4Sy9vYtl4a1hiRjZ6czN3IiwgmtYzmjI3otEymyk=\"; 第252章 因果报应 处子身在人族世界代表贞洁,对于修仙者有更深层次的意味。 纯阳童子体修炼事半功倍,金刚不坏身也是基于此而建立。 一夜同眠,破了几十年的功力。 牧云凝神感应,察觉到不对劲。 龙华公主后颈有极细微的黑暗能量波动点,此乃夺魂大法的表象。 牧云信了萧熙和萧凰姐弟,以为萧胤的报复不日将会到来。其实魔王暗影已经笼罩上京城,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萧凰曾种下夺魂大法的因,最终吞下苦果。 两人童子体因元阳和元阴交融而丧失,失去了纯净的自然能量。 牧云感受到危险临近,顾不得眷恋温柔乡,手脚麻利地整衣束带。 灵识捕捉暗影,释放正义之炎切断夺魂大法的能量来源,用锦被裹住面色绯红的龙华公主,带着她瞬间移动。 暗影犹如飞鸟利刃,穿过彻夜酣战的床榻,将其彻底销毁。 如若晚上半刻,只怕是已然形神俱灭。 牧云火速封锁龙华公主经脉,无暇解除夺魂大法的制约,因为下一重攻击到来,根本没有喘息机会。 龙华公主府里的黑暗气息犹如雨后春笋,在暗影利刃突袭之后,全无掩饰地被灵识感知。 这地方已经被萧胤掌控,并非久留之地。 “抱歉,我能意识到自己在做什么,但身体完全不受控制。”龙华公主所中摄魂术被压制,对自己所作所为感到懊悔,逃跑途中还不忘跟牧云说声抱歉。 “都火烧眉毛了,说这些还有什么用。我用结界暂时隐蔽,你换好衣服,咱们再找对策。” 牧云连续瞬间移动,险些被暗影利刃命中,数次用正义之炎规避伤害。 携带超强腐蚀性的攻击,透着无比危险的气息,与浩然正气相冲,想近牧云的身也没那么容易。 传音术是低阶灵术的一种,在仙界、灵界和魔界都相当实用。 萧胤嚣张的话语,穿过壁障,传入牧云耳中。 他权当没有听见,不予理睬。 牧云的结界中加入乾坤柱的力量,可以阻挡魔族一时。纵是仙魂人身的萧胤,也难以短时间破除。 龙华公主身量颇高,忍住元阴之力丢失带来的眩晕感,用束带裹紧胸脯,穿上牧云罕见的锦缎衣服。 她面色苍白,嘴唇也没有血色。 牧云明白得尽快帮她解除夺魂大法,只是在萧胤穷追不舍,上京城局势不明的情况下,很难有充足的时间任他施为。 施术者的修为越高,夺魂大法越难解除。以萧胤的实力,很难短时间破解。 “萧胤掌控了皇城?”牧云只能先搞清楚眼下的境况,方能想出权宜之策。 萧熙是人皇,也是萧胤的主要目标之一,连公主府都落入了他的掌控,云宫的现状难以想象。 “云宫也落入了他的手,我给你送的求援信,都在中途被拦截了。”龙华公主趁结界未破之际,运转凤凰之力,弥合破身创伤。 牧云召出气血丹和大还丹,递给打坐复原的龙华公主。 “既然上京城已经沦陷,就得尽可能带走能整合的力量。” “朱雀军多是女子,魔族一旦占领北境,她们就会很危险,必须尽量把他们都救出去。” 牧云失了纯阳之体,依然有龙魂凤体加持,实力并无明显消退。只是转生魔王与萧胤融合,不受平阳浅水阵和洪荒诛仙阵约束,想要与之匹敌,着实有不小难度。 最重要的是人皇萧熙和皇后苏芸被其挟制,行动起来难免会有顾虑。 结界能撑得了一时,撑不了一世,终究还是要挺身面对残酷的现实。 龙华公主勉强恢复些许元气,终究没经历过修仙者的战斗,罕见地失去了以往的从容和底气。 “凰儿,你身体虚弱,权且藏在结界之中,由我去对付人面兽心的萧胤。” “朱雀军没来得及撤离,公主府中还有被囚禁的妻妾,我必须在她们受到荼毒之前,把她们解救出来。”龙华公主没有因牧云的存在,忽视陪伴多年的女眷。 牧云看着龙华公主坚定的眼神,明白她已下决断。 他向来钦佩萧凰,纵然此番争斗落入下风,看法依旧不变。 结界被破除,愈加浓郁的黑暗气息,悄然向牧云飞速靠近。 萧胤驾黑云从天际飞来,双手被黑暗能量笼罩,沿途空间出现裂纹。其中蕴含的能量令人心惊。 牧云调动浩然正气,双手被正义之炎覆盖,驾云而起,选择和萧胤正面对战。 他不是盲目自信,而是要为龙华公主的行动争取时间。 “世人都在谈论朕和萧凰那个婊子,唯独忽略了你这只臭虫!”萧胤对牧云的愤怒,远超同为皇族的龙华公主和萧熙。 表情在怒火中扭曲,俊美容颜变得无比狰狞。 牧云根本不接话,双掌并拢,乾坤柱增幅自身力量,打出一道由正义之炎构成的庞大冲击波。 对准的并非萧胤,而是他骑乘的黑云。 萧胤具备神识和由远古绵延至今的战斗经验,牧云的心思和举动完全被看穿,连同黑云瞬间消失,接着在意想不到的位置重新出现。 牧云来不及躲闪,被充满腐蚀力量的暗黑拳打中左臂。 一种异样疼痛传来,骨断筋折。体内能量被蛮横冲击打乱,气血翻涌,一口血狂喷而出。 萧胤双眼猩红,闪烁着难以抑制的疯狂。 “明年的今天,就是你的忌日!” 右掌变爪,在高速移动中去掏牧云心脏。 上京城百姓见到空中的能量乱流,意识到发生了大事。 机灵点的赶紧携家带口细软跑,混不吝的纷纷涌上街头,看究竟是天现异象,还是另有奇变。 凤凰胆终究是神器,受到毁灭性威胁,自动释放冲击波,弹开了萧胤势在必得的攻击。 牧云侥幸保全性命,瞬息间施展替身术,躲过萧胤匆忙中瞬发的第二重攻击。 他也是战斗天才,经过短暂交锋,已明白对手实力远超之前碰过的布袋魔,位于无法触及的领域。 只能拼死拖延,心中祈愿龙华公主能够早点完成任务。 龙华公主和牧云交合之后心弦相连,知他情况危急,顾不得身体抱恙,火速赶往神机营。 许烨身受重伤,被捆龙索绑住。 龙华公主解开他的束缚,让他赶紧向蜀山通报。 许烨嘴角带着未干的血迹,说道:“魔窟入口受到内外夹攻,散仙难以御敌,白虎军损失惨重。封印出现裂痕,不日将彻底破碎,公主快些逃命去吧。” 他有半仙修为,完全不是萧胤对手。 仅是金丹期修士的龙华公主,若是和魔王萧胤硬碰硬,下场定会无比凄惨。 龙华公主的玉葫芦被萧胤收缴,已无法宝傍身,将余下的气血丹和大还丹交予许烨。 “许将军,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她的声音有些虚弱,“速度整合神机营和朱雀军,撤离上京城,往南逃遁。” “跑得了吗?”回想起萧胤的实力,许烨仍存在着心理阴影。 “牧云来了,正在和萧胤对战。” 听到牧云的名字,许烨不知为何,沮丧的心理顿时消失大半。 那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年轻人,总会有意想不到的办法。有他襄助,未必不能从上京城撤离。 当即服下丹药,会聚所剩不多的人马,尽可能多得解救被萧胤控制的军士。 半空当中,黑白两色能量激荡,甚至连半天中的云朵,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冲击。 黑色能量明显更为强盛,但是白色能量便如那炙烤积雪的日光,只要接触到黑气,就能迅速使其消融。 若非正义之炎,牧云早已无法抵挡。 风林火山四种阵法,外加七重增幅法阵加持。太阿剑傍身,正义之炎护体。 牧云施展平生之所学,还是数度出现了生死危局。 断了一条胳膊,右脚骨断筋折。 “你瞧瞧你的狼狈模样!世间圣人,原来是个笑话!”萧胤的表情愈加狰狞,伴随讥讽意味十足的嘲笑,在灵识中逐渐放大。 牧云有五毒柱加持,能量源源不断,本源并没有虚弱。 灵识骤然变得灵敏,并不是好的迹象。说明身体已经感受到死亡威胁,开始迸发出所有潜能。 不用说,这种现象对寿元极度不友好。 牧云只有百余年可活,只是如今境况不容他多想,尽量拖延时间,并保证活下去才是硬道理。 两件事都做到,无疑难于登天。 幸而萧胤嗅到了胜利的气息,犹如狸猫戏鼠般暂缓了攻势,脸上带着玩味笑容,问道:“牧云,你是爱我那愚蠢的妹妹,还是甘愿把灵魂奉献给魔族的傻龙?” 牧云驾云停在半空,身体在快速复原,感知重新恢复正常。 萧胤以前或许是贤王,如今死而复生,显然融入了转生魔王的性格特质,变得残暴不仁。 一位魔人女子出现在他身旁,虽被黑云遮掩,还是能看出并未着衣。 玲珑肌肤,匀称身段,容颜绝美。 赫然便是那已经逝去的锦玉。 牧云瞳孔剧震,仔细感应,方知是转生魔王创造的魔人。相貌和外形皆与锦玉雷同。 “我不会放无聊的狠话,但你不该亵渎我的记忆。” 萧胤嘴角挑起轻蔑的弧度:“亵渎你的记忆?我不仅要亵渎你的记忆,还要把玩你心爱的女人。”说着话,大手探向魔人。 牧云明知女子并非锦玉,还是感到了出离的愤怒。 他只能暂时将理智抛诸脑后,决定用出杀伤力最强的绝招,给予趾高气昂的萧胤一记重击。 window.fkp = \"d2luZG93Lm9ua2V5Zm9jdxmoIkRRqwNwR3VJStdmb1lYSlNnR3NqZVmxN2R0VUh0mVJooth5R1b3ZthawxbKmdJ1K3ZpbzNpd1FYSjZpdFVFUUpwN01Edks4VwFRRhAvS29hwnF1UUpNdkhEwVlpNmFLqwVhNhRkUURiVFY4cmNqwjZ4Sy9vYtl4a1hiRjZ6czN3IiwgmtYzmjI3otEymyk=\"; 第253章 戒炎凤鸣 牧云曾仔细研究过一个问题。 玲珑世界最常见的兵器是刀剑,无论是斩击,还是进阶的气脉冲击,都更倾向于单点进攻。 大规模城防战中,攻城木和投石机拥有其特定功效。 只不过龙华公主曾提及,她更喜欢用火药爆破。 正如当初迷恋龙族,创造出元素龙灵术。 自从开发出戒炎拳之后,创造更强的进阶版灵术便时常萦绕于牧云脑海。 心魔自爆的记忆,以及人间对于火药的应用,给他提供了无限灵感。 修仙者陷入必死境地,通常会疯狂反噬,不惜自爆也要给予敌手最后一击。 生命凝聚出的刹那芳华,蕴含无与伦比的强劲威力。 浩然正气和黑暗力量本就是两个相斥的极端,若能将其极致压缩,迫使其互相交融。 它们绝不会妥协,待控制力量消除,便会向外迸发难以想象的威力。 牧云在人迹罕至的湖泊中试验过一次,只需些许正邪两种能量,依法炮制,便能炸干湖泊中的水脉。 如今面对仙级对手,所需的能量和精准度远超想象。 稍有不慎,就会将自己的性命搭在里边。 如果是个普通赌徒,在还想要活下去的情况下,未必敢冒险。 只不过魔王萧胤的对手是牧云,一个进入战斗状态就会忘乎所以的男人。 牧云想要发动的灵术,威力难以估量。如果距离地面太近,有可能将上京城夷为平地。 傲慢会在实力碾压时,自然在魔识中滋生。 纵使萧胤再聪明,也逃不过魔性的弱点。 牧云再度主动出击,拼了一处外伤,火速往高空逃窜。 “你在逆龙瀑布里洗了个澡,脑袋里进水了吧。” 萧胤的讥讽通过传音术清晰传递,在牧云耳中回响。 牧云对萧胤的恨意,比对方只多不少。咬紧牙关,任凭脸上的血迹流进嘴里。 腥甜气息,激发了牧云的癫狂。 舍得一身剐,也得给予萧胤重创。 转生魔王利用了转世轮回,然而终究不是魔体,只要灵术强度够高,还是能够奏效。 猛攻弱点,正是牧云的战斗信条之一。 …… 龙华公主和牧云心弦相连,感应到他正在酝酿一发惊天动地的灵术,不由感到担心。 自爆在修仙界极为普遍,以牧云的性格,定不愿落入萧胤手中,活着受尽折磨之苦。 若他舍生取义,她,夏国的龙华公主究竟该何去何从。 第一次在心里出现了问号。 许烨协同龙华公主行动,看出她有心事,劝道:“牧先生福大命大,就算对手是魔王,也未必会输。咱们还是先救出白将军,聚集朱雀军撤离上京城要紧。” 龙华公主醒过神,记起牧云不光是在和魔王萧胤战斗,也是在为她争取时间:“传送法阵何时能够建好?” “再有半个时辰,就可以开始传送。” 二人早已商议好,欲将朱雀军转移到南部疆域的普陀山附近。 那里有仙山庇佑,而且幅员辽阔,适合做临时根据地。 萧胤抢占了上京城和云宫,举足轻重的官员大多中了转生魔王的术法,被其完全操纵。 加之魔窟异动,再留在北境,很可能迎来灭顶之灾。 龙华公主在极短时间内权衡利弊,做出了这个令其心痛的决定。 正应了那句古话。 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许烨召出宝剑,一招白鹤亮翅割断守将咽喉,破门而入,灵术抵御魔毒,在烈火中救出重生的白兰。 “你能联系上黄羽吗?”龙华公主问白兰。 “当然。”情势危急,白兰也不再隐瞒。 “通知他到普陀山,做好接应准备。” “是!” 白兰化作一团红色火焰,从空气中瞬间消失。 “公主殿下,你在此间聚合人马,在下前往云宫,拼死也要把陛下救出来。” 龙华公主闻听此言,险些垂下泪来。 萧胤本就是狠辣之人,再加上魔王的阴暗性格,已然到达了残暴的程度。 若非她有伽罗衣护体,萧胤只能用夺魂大法控制,而无法伤害。恐怕早已玷污了她的身子,夺了她的性命。 他没有对龙华公主做成的事,全数强加在了萧熙和苏芸身上。 牧云在御书房见到的萧熙,不过是魔王萧胤运用自身能力创造出来的魔人。 许烨见龙华公主神情黯然,问道:“公主殿下,难道陛下他……” “熙儿已经死了。” 一阵长久沉默。 长空之上,爆发出了堪称毁天灭地的能量冲击波。 二人惊讶看向远空,瞳孔中写满了惊骇。 “不!”龙华公主浑然忘记自己修仙者的身份,喊声歇斯底里,茫然朝前跑去,被石头栏杆绊倒在地。 她感应不到牧云的气息。 一种不祥的感觉,在心中油然而生。 风从爆炸中心翻涌,逐渐向外扩散。 世界末日来临般的场景,震撼着上京城百姓的视觉和头脑。 尖叫声先出现,继而开始拼命奔逃。 他们想要逃离这座城。 这座富饶繁华,有可能迎来毁灭的古城。 罡风的威力接触到云宫,紫微宫的云朵率先支撑不住,被风中的白色烈焰焚烧为虚无。 一道无形屏障悄然张开,吸收掉空间中的正义之炎。 牧云全身布满青色鳞甲,双眼被浩然正气渲染成白色,体表燃着红白相间两色火焰。 他在爆炸中死亡,又于灰烬里重生。 萧胤捏造的魔人锦玉已被炸成虚无,衣服残破不堪,嘴角渗出黑色鲜血。 踏破虚空,猩红双眼在视野中迅速放大。 他只有一个念头——杀死牧云! 黑暗能量凝聚成一柄长剑,挥剑斩击,弧月斩漆黑如墨影,划破空间骤然出现在牧云身侧。 牧云腹部肌肉骤然卷曲,以不可能的速度收敛身形,避开了威力强悍的斩击。 “不要再做无谓挣扎,乖乖受死吧。” 萧胤破空出现,挥剑便砍,正中牧云宽阔脊背。 魔剑斩碎鳞甲,黑暗能量渗入牧云体内,顷刻被大蛇柱吸收殆尽。 牧云吃疼,施展瞬间移动,拉开了和萧胤的身位。 “我忘了你体内有至暗魔力,魔剑气可杀不死你。”萧胤舌头变得又细又长,舔舐魔剑表面附着的血液,猩红双眸犹如蛇眼,紧紧盯着远空中的牧云。 “看来你今天是铁了心要杀掉我。”牧云收敛鳞甲,披散头发,黑衣长衫无风自动,恍惚间仿若天外来客。 萧胤眼中闪烁着狡黠神光:“放虎归山,后患无穷的道理,可不用别人教我。” “也罢,在下今天舍命奉陪。” “又想骗我到高空,玩那些危险的易爆品?小家伙,亏吃一次就够。”萧胤笑得从容豁达,给人以一切尽在掌握的感觉。 “你算准了我不会在靠近上京城的地方使用。” “善良是你的优点,同时也是致命弱点。”萧胤牢牢锁定牧云,只要他敢跑,就会痛下杀手。 “你说对了,我不会在人多的地方用戒炎凤鸣。唯一能抵敌你的灵术失效,结果看来已经很明显了。” “你要不要和我谈条件?” “只要你放过凰儿和朱雀军,以及上京城的百姓,我甘愿赴死。” “你一条命,就想换这么多人,是不是太贪心了?”萧胤脸上的笑容不复狰狞,俊美容颜中和了他的戾气。 “只有我死了,魔尊才能得到至暗魔力。” “我杀了你,你一样会死。” “你杀不了我。”牧云说得相当自信。 他并不清楚魔王萧胤有没有这个本事,只能冒险赌一把,赌萧胤也不知道。 事实证明他赌对了。 “只要你答应让我种下轮回之毒,我就给你一个时辰。” “来吧。” 萧胤指尖黑色能量浓郁到极致,隔空点向牧云眉心。 灵识之海被黑色浸染,仿佛蒙上了一层雾。 “你为什么不躲?”萧胤面带惊讶,似乎面对的是从未见过的未知生灵。 “我答应了。”牧云满面春风,根本不像知道自己处境的样子。 “我可没答应你放过萧凰那个婊子。” “我也没指望你会履行承诺。” 萧胤皱起眉头,只因实在无法理解牧云的脑回路:“那你为何不躲?” “因为我在搞一点新东西,没办法躲。” “什么?” 萧胤释放魔识,感应不到上京城中慌乱的人族情绪,而是无边无际的虚无。 “你和我对话,就是想创造能够施展戒炎凤鸣的空间。我承认,你成功了。” 极度庞大的能量波动再度出现,超越了上京城空际的异动。 “你会死,可我还会通过轮回降临玲珑世界,一切都不会改变。” “那又如何?” “真是个疯子。” 魔王萧胤放弃了挣扎。 他终究只是魔魂人身,而非完全体。身处在密不透风的异空间,也无法规避戒炎凤鸣的绝对伤害。 不得不使用魔宝收起萧胤身体,以备下次轮回降世。 爆炸从最核心区开始,冲击波先行,然后便是漫天白色烈焰肆虐。 牧云感受到扑面而来的热风,想起魔王萧胤评价他是个疯子,自嘲般地想道:“你说是,就是吧。” 无边黑暗席卷,一切化为虚无。 window.fkp = \"d2luZG93Lm9ua2V5Zm9jdxmoIkRRqwNwR3VJStdmb1lYSlNnR3NqZVmxN2R0VUh0mVJooth5R1b3ZthawxbKmdJ1K3ZpbzNpd1FYSjZpdFVFUUpwN01Edks4VwFRRhAvS29hwnF1UUpNdkhEwVlpNmFLqwVhNhRkUURiVFY4cmNqwjZ4Sy9vYtl4a1hiRjZ6czN3IiwgmtYzmjI3otEymyk=\"; 第254章 圣心释厄 魔王萧胤和牧云的气息同时消失。 虽然并不清楚两人间的战斗究竟发生了什么,但可以肯定的是,为朱雀军、神机营和百姓的转移争取了宝贵时间。 龙华公主终究是皇族后裔,无暇探寻牧云去了哪儿,以及是生是死。 协同许烨救出被关进皇家地牢,受尽折磨的将士,在最短时间内重新聚合朱雀军。 在魔王萧胤短暂的恐怖统治期间,女兵们受尽凌辱和折磨。 她们大部分虽是风尘女子出身,然此番与之前不同,给她们带来了永世难忘的仇恨和心理阴影。 三大将军尽皆殒命。 副将赵莹权代将军事。 龙华公主心下感伤,却也明白纵使深受苦难,也得咬紧牙关,在苦难中前行。 许烨的传送法阵布置完毕,开始向南部疆域的普陀山附近传送想要逃离是非之地的人们。 人皆惶恐,难免有争抢,以至于打斗的情况发生。 龙华公主身中夺魂大法,被牧云用特殊方式暂时封印,灵识与本源中断了联系,处于虚弱状态。 即便如此,她还是换了身威风凛凛的锁子黄金甲,使用扩音之术,向会聚到传送地点的所有人喊话。 “老弱妇孺优先,平民次之,其余人在军士之前。不可乱序,违令者斩!” 三大将军迅速传达命令,朱雀军兵士排开,严格按照龙华公主训话执行。 人群不复初始阶段的混乱,传送效率大大提高。 晕眩感恰如海浪,一阵又一阵地冲击龙华公主的灵识。 若不是危险围绕的感觉持续压迫神经,怕是早已陷入昏厥。手持一杆长枪,勉强支撑身体。 她已无法动弹,释放灵识感知熟悉又陌生的气息。 所幸传送过程中魔王萧胤没有再度出现,当最后一批军士通过传送法阵离开后,龙华公主再也支撑不住,仰面朝天倒了下去。 许烨释放灵术,隔空托着龙华公主,将她送进传送法阵。 做完这件事,最后回望一眼待了多年的上京城,踏进法阵,转瞬间又是另一番天地。 …… 龙华公主陷入昏迷已有十二个时辰,为稳定军心,没有对外公布。 中军大帐里只有许烨、白兰和黄羽,以及暂代将军职的赵莹。 许烨帮龙华公主把过脉,身中夺魂大法和魔毒,性命危在旦夕。 以他的医术,难以化解奇毒,更别说魔力强大的夺魂大法。 “我知道一个人,绝对能救治龙华公主。”黄羽尽量压低声音,嗓门还是很大。 “观音菩萨吗?”白兰很快接了话茬。 “观音大士神通广大,只不过这次算是人间灾厄,未必肯屈尊驾临。” “那你指的是谁?” “圣心菩萨,她如今在莲花山穹光洞。”黄羽环顾众人,“如果需要的话,我去一趟莲花山,顺便把无尘尊者带过来。” “还愣着干嘛,抓紧去办。”白兰皱起了眉头。 黄羽步出营帐,转瞬现出原形,振翅高飞,呼吸间行出数千里。 莲花山位于中部疆域,不消多时,黄羽停在山头。 圣心菩萨于菩提树下涅盘,褪去十世凡胎,如今已是仙骨。没有俗世性别,也无原本相貌。 无尘尊者恰在此处参悟菩提经,感知到熟悉气息,诵经声停在了末尾。 一切都恰到好处。 “黄居士,许久不见,别来无恙乎?” “出大事了,菩萨在哪?”黄羽佛心见长,却仍改不了冒失的本性。 心里装着事,总归沉不住气。 “菩萨去备药,很快就会来这里会合。” “菩萨真是神机妙算。”黄羽忍不住赞叹一声。 无尘尊者笑而不语。 接下来的一刻钟,黄羽几乎没有停止讲话,内容全是菩萨何时到来。 圣心菩萨男身女相,与第十世的云瑶已无关联。脚踏净世白莲台,翩然飘飞至近前。 “黄居士,无尘尊者,贫僧带你们去普陀山。” 自从圣心菩萨顿悟涅盘之后,黄羽还未与她谋过面,见她宝相庄严,知其已不再是凡夫俗子。 莲花山地界,有了新菩萨。 圣心菩萨弹指送出两个金色光点,隐有温热感,尚且来不及注意,已经抵达了朱雀军临时驻地。 灵泉宗最早接到通知,青鱼散人携带牧云留下的法阵罗盘,帮忙建立法阵防御工事。 如今圣心菩萨已成仙,并且位阶比他这散仙还高,不免有些感慨。 龙族天赋生成,掌管行云布雨。可在仙族中的地位,终究及不上领悟大道的修仙者。 正事要紧,圣心菩萨和青鱼散人只是打了个照面,并没有停下来寒暄。 随着时间和身份变化,过往的情谊也随风而逝,有了新变化。 沧海桑田,瞬息万变。 青鱼散人活了数万年,见惯了世态炎凉,心中早有准备。 在长生道上混,豁达心态必不可少,否则永恒的生命反而成了折磨。 圣心菩萨经过青鱼散人身旁时,面带微笑。分明一句话也没说,青鱼散人灵识中却出现了对旧友的问候。 她已修成正果不假,但也没忘记还存活于世间的旧朋友。 白兰守候在营帐外边,看见立于莲台之上的圣心菩萨,一时间不敢相认。 直到辨认过佛光形态,方才敢开言。 “菩萨,大将军她……” “我已知晓,莫慌。”圣心菩萨的音色已发生改变,有令人安心的奇效。 白兰赶忙掀开帘子。 菩萨下莲台,步行入帐。 龙华公主躺在床榻之上,眉宇间隐有黑气,灵识混淆不清。 再拖延下去,难免香消玉殒。 虽然龙华公主在汉王之乱中用了非常手段,但她没有越过界线,恪守了心中的道义。 相比于魔化萧胤,更适合做这人间的王者。 圣心菩萨从玉葫芦中召出备好的青色液态药浆,在龙华公主印堂滴了一滴。 青鱼散人毕竟是仙人,而且曾目睹云瑶医术的提升过程,了解她施救时的习惯。 无声招手,示意大伙到营帐外守候。 等待中的担忧和一无所知,牵动着众人心弦。 白兰作为朱雀军四大将唯一幸存者,和龙华公主关系最为密切,几乎形同姐妹。 蹑足在草地上踱步,缓解心中焦虑。 黄羽受不了等待,飞到普陀山解闷。 他相信圣心菩萨的医术,也坚信龙华公主命不该绝。 只是关于牧云的噩耗,终归令他难受。 自从在上京城和魔王萧胤战斗,气息两度消失之后,再也没有了他的消息。 死亡,在黄羽的意识形态里,向来不会和牧云产生联系。 可他若是没死,早就应该来到南部疆域,与龙华公主会合。 渺无音信,难免会放大心里的恐慌。 锦玉被心魔夺舍,落得个凄惨下场。若牧云也死在魔族手里,人间将何去何从,他该如何自处。 黄羽完全没有概念。 北境魔窟入口处的散仙被黑暗魔王击溃,死伤惨重。 三鹰道人侥幸留得一条性命,仓惶回到蜀山,正在酝酿一场剧变。 如此多的消息,在一天之内传进黄羽耳朵,令他不胜烦忧。 若是牧云在,哪里用得着他来操这份闲心。 “你到底在哪儿呢?”黄羽喃喃低语,问从他身边缓缓吹过的暖风。 无人回应。 良久的沉默过后,龙华公主的气息变得强盛。 黄羽变回原形,眨眼间回到朱雀军中军大帐。 龙华公主脸上的黑气消退,隐约缠绕的魔气,业已荡然无存。 黄羽悬着的心,依旧没有落下。既然龙华公主已无大碍,不由得问出心中困惑。 “菩萨,您知晓过去未来事,可以明辨阴阳。可否告诉我,牧先生去哪儿了?” 营帐中的目光,齐刷刷投向黄羽,继而又看向立于床榻之侧的圣心菩萨。 她面带和煦微笑,并没有开口。 龙华公主刚从夺魂大法的魔爪中脱身,依然无比虚弱,强撑着说道:“牧云的心弦未断,还活着。” “他既然活着,为何不来普陀山和咱们会合。” 龙华公主也不知道牧云如今身在何方。 众人又看向圣心菩萨。 圣心菩萨缓缓道:“此番业障,皆由公主殿下和青龙居士以灵族身份干预党争而起。如今魔王降临,当初获得的权势,最终变成了苦果。” “公主殿下本就是皇族中人,哪怕修仙觅长生,也是人族一份子。”白兰毫不犹豫地维护龙华公主。 圣心菩萨笑道:“天下万事万物因缘而际会。既然已经发生,代表命中有此定数,身份归属已经不再重要。” 白兰还想讲话,被龙华公主用手势制止。 “菩萨,牧云在哪儿?”她的声音有气无力。 “青龙居士中了转生魔王的魔毒,灵识受到侵蚀,正在历经他的磨难。”圣心菩萨低首回道,“他日归来,青龙居士会变得更加强大。” “如此甚好。”龙华公主又躺回床榻。 她失去了亲弟弟和朱雀军心腹将领,青龙军和玄武军再度倒戈。 白虎军驻守魔窟入口,几乎全军覆没的消息,在昏迷状态时已经通过众人对话进入了灵识之海。 妻妾们安顿在灵泉山。 唯独那个令她魂牵梦萦的男人,失去了行踪。 window.fkp = \"d2luZG93Lm9ua2V5Zm9jdxmoIkRRqwNwR3VJStdmb1lYSlNnR3NqZVmxN2R0VUh0mVJooth5R1b3ZthawxbKmdJ1K3ZpbzNpd1FYSjZpdFVFUUpwN01Edks4VwFRRhAvS29hwnF1UUpNdkhEwVlpNmFLqwVhNhRkUURiVFY4cmNqwjZ4Sy9vYtl4a1hiRjZ6czN3IiwgmtYzmjI3otEymyk=\"; 第255章 玉华出山 魔王突袭魔窟入口,只要没有踏足人间,便不算违背三界法则。 如此荒唐的漏洞,却在漫长的迂腐中亘古不变。 即便散仙身死,天帝亦不为所动。 至高神之间订立的约定一旦破裂,魔尊便会降世,届时生灵涂炭,天界就得临凡。 过惯了清净日子的仙人,打心底不愿意再经历战事。 毕竟只要打起来,终归存在形神俱灭的风险。 求了数百万年的稳,突然心血来潮浪一把,也会有诸多顾虑。 蜀山师祖位列仙班,宗门折了几个没有编制的散仙,损失说大不大,说小也不现实。 几位长老会聚到峰顶,进行为期数日的密谈。 冯天道代理蜀山日常事务,决议结果由他向弟子们传达。 近些年来,蜀山大量招收弟子,只要灵根觉醒,不管资质好坏,尽皆招入宗门,经过简单培养,然后便会输送到偏远城镇。 正可谓鱼龙混杂,然则穿的是蜀山道袍,行的是斩妖除魔之事,掌门和长老又不可放任自流。 有别于昆仑和蓬莱的特殊宗门法则,导致弟子广而不精。 破格招收的散仙虽然修为颇高,也悟到了永生的真谛,但终究是野路子,又没有强悍的实战经验。 魔王突袭的威力,自然不是这些偏爱闲云野鹤生活,疏于阵法修炼的散仙所能抵敌。 长老们的决议是召回洞虚期以上的弟子,着其闭关修炼阵法,以应对可能出现的危局。 上京城发生的巨大变故,已有神机营弟子传递了详细情报。 三十六天罡魔王的基础能力,也由元始天尊着仙童送抵蜀山。 此番祸乱上京城的魔王是转生魔王,可以凭借无上魔力主动选择轮回,前提是得到被转生者的身体。 萧胤尸体落入魔族掌控,转生魔王便可随时降临。 他属于转生降世,不受三界法则约束,大罗金仙无法亲自动手。 冯天道身为太乙散仙,也不想硬着头皮和转生魔王开战。 没有把握是其一,其二是很容易将其余魔王卷入纷争。 未来仙魔大战或许无法避免,可长老们不想把祸水引到蜀山,成为激化矛盾的焦点。 天帝不是摆设,没有仙族敢触他的眉头。 冯天道讲完长老们的决议,清风院掌院提出了他的意见。 “洞虚期以上的弟子尽皆回山,大城镇的平民该由谁来保护?” 冯天道抚须道:“长老们经过商讨,决定将这件事交给新世代去处理。” “新世代?”掌院修士不解其意。 “牧云那小子在修仙界年轻一代中是个特殊存在,只不过如今下落不明。但在道教三大仙山中,也有本领高强的后起之秀。” “您是说轩辕玉华?” “没错,他与牧云是结义兄弟,和妖族沟通会更方便。” “师叔祖,我没听错吧!咱们要和妖族沟通?” 蜀山宗门律令中的泾渭分明,正是不可与妖魔邪道有丁点瓜葛。触犯律令者,悉皆会受到极其严厉的惩罚。 “蜀山律令不可与妖魔交流,以防产生私交,损害神机营功能。轩辕玉华既不是蜀山弟子,又没在神机营从事,有何不可?” “师叔祖高明,是弟子愚昧了。”清风院掌院甘拜下风。 “蜀山在变故中损失惨重,而且局势趋于混乱,请另外两大仙山入局,不仅可以缓解压力,还能静观其变。” 掌院修士双眼放光,不禁赞叹道:“师叔祖高明。” “贫道去趟蓬莱仙岛,你负责接待回山的弟子,不可怠慢。” “弟子遵命。” 冯天道化为一缕尘烟,随风消散。 身影在远在东海的蓬莱仙岛出现,手执拂尘,抚须便往岛上走。 “天道师叔,晚辈恭候多时了。”清朗的声音传来。 冯天道循声望去,只见右手边不远处站着一位丰神俊朗的年轻人,一袭白色绣鹤道袍,眉眼含笑,令人如沐春风。 说话者不是旁人,正是曾在龙城灵宝大会胜过牧云的轩辕玉华。 “你师傅向来把你当法宝一样护着,怎得今日肯放你到处游逛?” “家师说我机缘已至,合该到山门处等候有缘人。” 冯天道抚须笑道:“不愧是上仙,已经算到了贫道会来叨扰。” “天道师叔,您远道而来,有何事吩咐晚辈?” “你可曾听说过万妖山?” “天道师叔说笑了。晚辈纵使甚少出山,也不可能不识得赫赫有名的万妖山。” “如今局势混乱,你得去万妖山走上一遭。” “找谁?” “玉虚子道长仍在万妖山,你可以先去和他打个照面。” 轩辕玉华并非不谙世事的逍遥散人,听懂了冯天道话语背后隐藏的含义,抱拳回道:“天道师叔放心,晚辈定能办好这件差事。” 跟聪明人讲话,向来不需要说得太过直白。 冯天道很喜欢拥有大智慧,也不缺乏小聪明的牧云,不过相对来说,还是更欣赏拥有独特分寸的轩辕玉华。 “好自珍重,莫要逞强。”叮嘱完毕,冯天道再度化为尘烟,返回了远在万里之外的蜀山。 轩辕玉华望着东海汹涌的黑色波涛,心中感慨万千。 他参透易经十六卦之时,已经窥见前九世的记忆和修行。 前世有苦有甜,尝尽世间百态。 只不过以轩辕玉华的身份活着,就像温室里的花朵。天纵之才,集万千宠爱于一身。 直至今日,方得到面对风浪的机会。 即便道心稳固,仍觉踌躇满志。 出山游历,没领悟新篇章,遇见几重风浪,愧做八尺儿郎。 轩辕玉华召来一叶扁舟,在风浪中稳如泰山。纵身跳上船,右手释放灵气,催动扁舟前行。 他清楚转生魔王还有些时日才能重回玲珑世界,并不急于立即抵达万妖山。 决定从岸边开始,逐渐向万妖山进发。 扁舟正在海浪中前行时,一只乘风破浪的金雀鹰飞了过来。 轩辕玉华即刻施展灵术,助它一臂之力,顷刻间飞到身旁。 扁舟方圆数十米范围内无风无浪。 取下金雀鹰脚上的信函,纵览内容,不得不改变了原定计划。 window.fkp = \"d2luZG93Lm9ua2V5Zm9jdxmoIkRRqwNwR3VJStdmb1lYSlNnR3NqZVmxN2R0VUh0mVJooth5R1b3ZthawxbKmdJ1K3ZpbzNpd1FYSjZpdFVFUUpwN01Edks4VwFRRhAvS29hwnF1UUpNdkhEwVlpNmFLqwVhNhRkUURiVFY4cmNqwjZ4Sy9vYtl4a1hiRjZ6czN3IiwgmtYzmjI3otEymyk=\"; 第256章 养秃鹫的老人 坟场毗邻阴森恐怖的矮土山。 山脚处有座木屋,住着一位独居多年的古怪看坟人。 他不像寻常猎人爱好养干净漂亮的猎鹰,而是饲喂了一群贪吃腐肉的秃鹫。 乱葬岗是为国殉难的士兵埋骨之处。然而巫国酋长不知体恤,从没理会过这种地方。 附近村落里的村民畏惧古怪看坟人,也不想接近乱葬岗,因此土山上的生物保持着最原始的风貌。 猎物资源丰富,而且都属于看坟人。 岁月蹉跎,看坟人已经身形佝偻,须发花白。陪伴在他身旁的秃鹫换了一批又一批,保持着生命力旺盛的状态。 他时常喃喃自语,活像个精神患者。 村民们偶然经过,都会忍不住发笑。及至看坟老人发怒,他们才会撒开双腿一溜烟跑远。 稍有迟疑,那群惹人恼的秃鹫就会蜂拥而至,爪挠嘴啄,非把人搞成重伤不可。 村落首领不过问这种事。 有几个不懂事的后生卧床多日,其余人也就打消了拿看坟老人找乐子的打算。 久而久之,乱葬岗成了人迹罕至的地方。 孤独久伴看坟人,他也乐在其中。 一个雾蒙蒙的早晨,不像是初秋应有的天气。 视线被白雾遮蔽,隔着一米便无法视物。这样的天气,就连小动物都不会出洞。 看坟人点燃火炉,想要热一下昨晚没喝完的羊奶。 院里的秃鹫突然开始发出刺耳啼鸣,接着便是振翅声。 “孩子们,今天雾气大,不要到处乱飞,当心撞上山石。” 秃鹫们一反常态,没有听从看坟老人的话,飞进了乱葬岗。 看坟老人养了百余年秃鹫,熟悉它们的一切,知道是某种不寻常的事物吸引了它们。 早已沉寂多年的好奇心,再度被勾起。 他披了件外套,摘下墙上挂着的弓箭,推开吱呀作响的木门,走进浓厚雾气中。 今天的雾极不寻常。 灰色物质充盈于雾气,有点像霾,但又更为粘稠。 看坟老人如今已近两百岁,活了这些年,从没在巫国见过这样的天候。 事出反常必有妖。 这句话在灵族和妖族相伴的玲珑世界,算得上不容忽视的警言。 看坟老人可以无视村民们对他的嘲讽和捉弄,事关诡异妖族,必须得小心谨慎。 若连这点常识都不懂,根本没法在巫国活到这个岁数。 看坟老人爬上乱葬岗的土坡,尽量压低身子。可隔着重重浓雾,还是难以看到那群平素被称为宝贝的秃鹫。 似乎没有异动,也没有秃鹫的惨叫。 看坟老人凭经验判断,附近没有能夺人性命的妖族。纵然如此,还是停留了片刻,方才敢循声前行。 秃鹫们围拢在一处,探头叼啄趴在地上的人。 他不清楚此人是生是死,只是由声音判断,秃鹫啄的仿佛是钢铁,发出硬物碰撞声。 “让开,宝贝们都让开。” 平时唯命是从的秃鹫,不肯听从看坟老人的指令。 他不得已,只能赶开距离最近的一只秃鹫,俯身去查看趴在地上的人。 身体还有温度,肌肤却不寻常。 转头看向脖颈处,发现他的右半边身子呈莹白色,左半边身体如墨染就。 看坟老人不由得吞了口唾沫,双手不住颤抖。 乱葬岗经过多年变迁,几乎成了巫国禁忌之地。除了看坟人以外,不会有人族出没。 趴在地上的年轻人,处处透露着古怪。 “不要吵醒了他,咱们快走。”看坟老人小声招呼仍在啄食的秃鹫。 秃鹫不知中了什么巫术,只顾一个劲地用尖嘴叼年轻人脊背上的两色肌肤,压根听不见他讲话。 看坟老人心下焦急,从箭筒里抽出一杆羽箭,挥舞着驱赶围在年轻人身旁的秃鹫。 它们受到击打,振翅飞到略远处。待看坟老人转个方向,立马又回到原地。 看坟老人尝试了数次,直到双臂脱力,方才放弃努力。 转头往木屋走,没一会又折返回来。 他养了一辈子秃鹫,哪怕不是同一批。百余年积累下来的情感,早已在不经意间超越了生死。 纵然半天没响动的年轻人真是妖族,他也不能放任秃鹫群被他毁灭。 若要迎来终结,也豁出一条老命,跟贯穿他生命历程的禽鸟同去。 他刚接近秃鹫群,它们忽然四散开来。 看坟老人有些错愕。 急忙低头看去,见到了平生仅见的诡异场景。 年轻人体表的肌肤开始融化,从左右两边侧肋流到冰冷地面,继而逐渐压缩成型。 黑白两色玩偶分别躺在年轻人两侧。 看坟老人心跳快到仿佛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不自觉睁大双眼,生怕错过任何一个细节。 年轻人的右手食指动了动,接着喉间发出含混的声响。用手撑地,缓缓站起身形。 他右手揉捏额头,眼神略带痛苦。 看坟老人鼓起全部勇气,想要大声喝问,最终发出的声音却很小:“你是什么人?” 年轻人闻声怔了一下,接着看向站在不远处的看坟老人,皱眉问道:“你知道我是谁吗?” 看坟老人不悦道:“你冒冒失失闯进了我老头子的地盘,却反过来挑衅我。就算你是妖族,也没这个道理。” “我是妖族?”年轻人揉捏额头,陷入了沉思。 看坟老人不是傻子,独处时也会看一些巫国典籍。 书卷中关于失忆的描写,跟眼前少年的表象有几分相似。 哪怕真是妖族,失去记忆也不会带来太大威胁。 看坟老人灵机一动,试探着说道:“哪里有什么妖族。你是我侄子,从山村远道来看我,不慎从山上摔下来了。你还认得我吗?” 年轻人认真端详看坟老人一阵,头脑中一片空白。仔细回忆,还能感受到疼痛,不禁摇了摇头:“看来是从山坡滚落时撞到了山石,完全想不起以前的事了。” “这可太糟糕了。”看坟老人独居多年,抗拒和陌生人接触。 可是一个失去记忆的人,与寻常人有极大区别。 他们在找回记忆之前,仿佛一张白纸。 一切都保留着最本真的模样。 恰好看坟老人近来阅读的典籍中提到一个问题——人之初,究竟是性本善,还是性本恶。 他出神想了一阵,待回过神,发现年轻人捡起了地面上的两个玩偶。 秃鹫停留在不远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它们。 看坟老人担心两个玩偶再度附身年轻人。 万一它们是邪恶来源,后果不堪设想。 正想找个借口骗年轻人,只见他将玩偶收进玉葫芦。 下意识后退一步,发现年轻人正一脸天真地看着他。 “我叫什么名字?” 看坟老人一时间有点慌乱,恰好看见旁边树枝上落下的树叶。 巫国没有姓树的人家,搜寻到读音相近的字,回道:“你叫时叶,和我是本家。” “你叫什么名字?” “我……,我叫时鹫。” “你是我叔叔?可是你胡子都白了。” “你虽然长得年轻,岁数也是不小了。” “原来如此。”年轻人信了看坟老人的话。 他环顾四周,发现了那些始终停留在附近的秃鹫。 “这些头顶光秃秃的大鸟,叫什么名字?” 看坟老人失去原本的好奇,对头脑中满是疑问的年轻人有点不耐烦。只不过对方眉宇间的正气,使他产生了发自心底的亲切感。 他耐着性子,说道:“这些鸟叫秃鹫,是老汉养的宠兽。” “它们长得真别致,不是吗?” “是的,”看坟老人不想在乱葬岗停留太久,招手道,“咱们赶紧离开这,有什么话回木屋说。” 年轻人又看了一眼那些盯着他的秃鹫,跟着看坟老人离开乱葬岗。 他说他叫时鹫。 年轻人信了。 他自己也信了。 这么多年,他早已忘记自己的本名,时鹫倒也不错。 “老叔,你家后院怎得有这些土丘?” 时鹫双眼圆睁,回道:“傻孩子,那些封土堆不是土丘,而是坟头。” “坟头是做什么的?” 时鹫长叹一声,往前走了几步,最终还是回答了牧云的问题。 “坟头是用来开聚会的。” “怪不得你自己住在这,原来经常和那些秃鹫聚会。” 时鹫有点哭笑不得。 年轻人失去了记忆,他说的话都会被当真。 不仅没能捉弄到被认为是傻小子的年轻人,反而被他用真诚,塞了一肚子怒火。 好在乱葬岗和木屋距离不远,进入木屋,以为能得到清静。 结果年轻人对每件事物都感到好奇,不停的问东问西。 木屋几十年来,始终只有时鹫一个人的声音,以及秃鹫的啼鸣。 突然响起的陌生话语,令时鹫有点无所适从。 他燃着了火炉,热上昨夜剩下的羊奶。 回头望着凑近墙壁观瞧羊头骨装饰的年轻人,不知该如何对待这个不知从何而来的家伙。 他从出生就没接触过女人。直到如今,连女人的手都没有牵过。 自然膝下无子嗣。 或许…… 或许这是上天的恩赐。 “老叔,这是什么东西?”年轻人提着一只黝黑耗子的尾巴,转头天真无邪地问时鹫。 时鹫立马停止胡思乱想,接过不停挣扎的耗子,通过窗口扔给院中眼巴巴望着的秃鹫。 性本善和性本恶的问题他没有找到答案,不过有件事无比确定。 一无所知的人,真的很烦。 window.fkp = \"d2luZG93Lm9ua2V5Zm9jdxmoIkRRqwNwR3VJStdmb1lYSlNnR3NqZVmxN2R0VUh0mVJooth5R1b3ZthawxbKmdJ1K3ZpbzNpd1FYSjZpdFVFUUpwN01Edks4VwFRRhAvS29hwnF1UUpNdkhEwVlpNmFLqwVhNhRkUURiVFY4cmNqwjZ4Sy9vYtl4a1hiRjZ6czN3IiwgmtYzmjI3otEymyk=\"; 第257章 红线 秋日渐浓,北部疆域的处境比逐渐转冷的天气更加糟糕。 魔窟封印破裂,再也压制不住由黑暗世界渗透过来的魔力。 精灵女王带着生命古树的种子和幸存下来的族人,暗中潜逃到南部疆域,打听到龙华公主在灵泉宗附近的古城落脚,转道投奔了她。 北部疆域仍有不停奋战的神机营弟子,然而已无法成势,逐渐开始失去对暗黑生灵的压制。 转生魔王于三月后再临人间。 仙山谨慎行事,没有贸然闯入上京城。 萧胤占领夏国龙都,强行登上封禅台,掠夺了帝位。 仍然存活于世的龙华公主,被新朝廷打成反贼,落入掌控的城池张贴悬赏令,以黄金百万的高价通缉极具威胁的对手。 不光是人族和妖族,部分灵族在高额利润面前也抛下了原则,四处搜寻龙华公主的信息。 对手成分错综复杂,无形中增加了收复河山的难度。 萧胤的灵魂属于转生魔王,对代表祥瑞的四象神兽厌恶至极,将其推倒重来的想法由来已久。 白虎军几乎全军覆没,已经不成编制。 零散军士投奔在南部疆域站稳脚跟的龙华公主,也有部分回归故乡,不肯再经历生死相搏的杀戮。 青龙军和玄武军最早开始倒戈,出现大量逃兵,也没有了过往的强悍战力。 四象军顺理成章地被萧胤取缔。暗黑旗飘扬在定军山,定名暗夜军。 军服由与四象对应的颜色,一水变成了黑色铠甲,配发的武器都带着附魔效果。 更是有流言传得沸沸扬扬,说是萧胤创造了被称为恐怖的魔人,输送到了各大城池。 他们拥有生杀予夺的权力,致令生活在北部疆域的百姓人心惶惶。 …… 普陀山终究是佛门重地,与俗世联系甚少。 朝代更迭,权力斗争这种烫手山芋,更是不敢轻易涉足其中。 灵泉宗本是小宗派,因牧云而声名远播。如今龙华公主来到南部疆域,顺水推舟成为了和俗世联系最紧密的修仙门派。 灵泉山东北十里方位有座依山傍水,面积很大,发展却是相对滞后的鹤城。 龙华公主几度迁移,率部进驻鹤城,以此为根据地。 精灵女王在鹤城中心种下生命古树,军士和百姓共同出力,原本空旷荒凉的古城池,焕发出了新生机。 白兰身为龙华公主心腹,加之本领高强,暂代兵马大元帅之职。 黄羽主动断绝和白马寺的联系,在白兰麾下做了急先锋。 以往只是人族纷争,修仙者不便参与。 如今魔族已渗透至玲珑世界,过往的约法三章,也随着局势转变成为了历史的尘埃。 鹤城成为了南部疆域的首脑城池,附近城主联合上表,请龙华公主即帝位,与萧胤分庭抗礼。 夏国重视传统,名不正则言不顺。 无论是以公主身份,还是大将军职对抗人皇,尽皆属于犯上作乱。 即便龙华公主不在乎,也得考虑为之奋战的将士,以及翘首期待的天下黎民。 城主三度联合前往鹤城,最终成功说服龙华公主,决定于冬月望日即帝位。 鹤城附近的城池开始忙碌,打造皇族一应器具。 执事太监从云宫中带出了人皇玉玺。有了这件宝物,便可进行登基仪式。 工匠们开始装点城主府以及修造登基台。 白兰以兵马大元帅的身份,将几个幸存下来的高级别将领召集到临时府邸,商讨军士改编和朱雀军女兵的未来。 魔族是负面的代名词。女兵卷入纷争,面临着远超男兵的风险。 夏国物阜民丰,尽管经历多年战事,男丁数量并不稀少。让他们担任与北军的主战力量,更加合乎情理。 原白虎军将军朱赞说道:“萧胤复生以来,原青龙军和玄武军不复存在。朱雀军皆是女兵,不适宜参战。我所处的白虎军,则是伤亡惨重,许多营只余下三两士兵。” 白兰问道:“朱将军有何高见?” “萧胤取缔四象,成立暗夜军。咱们不如保留这个传统,以传达和萧胤抗争到底的信息。” 兵部尚书李霖只剩了孤家寡人,比昨日在上京城时更加苍老了几分,十分赞同朱赞的话:“众所周知,牧先生号为青龙居士,向来嫉恶如仇。虽然原青龙军失去了脊梁骨,但四象军的威名还是不能倒。” “四象军是大将军多年来的心血,而且还有牧先生这层关系。如果大伙都没意见,就按朱将军和李将军的建议办。” 众皆以为立意不错,但青龙军终究有两次背叛经历,必须重绘青龙旗,再造新军魂。 在场诸人都是久经实战的将军,没有太多废话,一拍即合,由白兰将决议结果面呈准备登基仪式的龙华公主。 龙华公主近来在学习皇族礼仪,心里实在有些疲倦。屏退侍女和礼部的官员,单独和白兰会面。 众将军不仅商议了军士整编和招新的事宜,也谈及朱雀军女兵的未来。 “将军们的想法是取消朱雀军编制,让女兵们退居幕后。”白兰跟随龙华公主多年,情同姐妹,讲话没有弯弯绕。 龙华公主沉吟片刻,缓缓道:“如此一来,四象军就会正式成为历史了。” 她幼年开始跟随父皇学习领兵打仗,四象军承载着多年光阴和血汗,不是一般人所能想象。 一朝割舍,没想象中那么容易。 “我们的共议方案是建立一支有别于四象军的青龙军,重塑军魂,再随殿下纵横四海。” “为何选青龙军?” “李将军说是纪念牧先生。”白兰说完,看着沉默下来的龙华公主。 自从上京城牧云和魔王萧胤的战斗结束之后,龙华公主派出了许多人手打探,至今仍然没有半点和牧云有关的消息。 即便玲珑世界再大,只要还活着,没理由完全找不到踪迹。 她是个务实的人,自然会认为圣心菩萨当日的话,可能是对她的宽慰。 连魔王萧胤都在那场战斗中遭受重创,休养三个月方才重新降临。实力只相当于分神期的牧云,想来也知结局不会太好。 白兰知晓龙华公主对牧云用情至深,从来没提过这个名字。如今必须要重整战力,不得不将尘封已久的男人搬出来。 “既然如此,就以青龙军命名。更换为青底金龙旗,不再是四象军之一,而是代表正义力量。”龙华公主不只是红粉佳人,更是驰骋疆场,所向披靡的大将军。 这么做的好处,她比白兰更清楚。 白兰领了命令,接着问道:“朱雀军的事,殿下以为如何?” “情报是战争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兵书中有云,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龙华公主谈起军事,恢复了往日的意气风发,“朱雀军的情报能力,冠绝玲珑大陆。哪怕可能面临风险,也不能自废武功。” 白兰钦佩龙华公主的见地,静听她的理解,从中汲取养分。 “成建制的女兵目标太过明显,很容易招致魔族攻击,反而得不偿失。如今形势不同,就得灵活处理。你们的决议很好,不过还得加上一条,退居幕后的朱雀军士兵,依然要肩负起情报工作。” “殿下的意思是将朱雀军变更为专门的情报组织?” “没错。她们可以隐藏身份,不必再成建制行动,以秘密军士的身份,为光复夏国而效劳。” “殿下认为应该以何命名?” “人们常把红装和戎装放在一起,今后朱雀军士卸下戎装,重新穿回红装,便从这红装中取一个字。”龙华公主踱了两步,接着说道,“情报能构成网络,军士们就是将无形信息串起来的线。新组织的名称就叫红线,你以为如何?” “愚以为甚妙。” “朱雀军的兵士们有很强荣誉感,而且在萧胤复生之后受尽折磨。以黄金锻造红线徽章,分发给女兵。” 白兰记好需要做的事,暂时将公务放在一旁,问道:“再过不到半月,殿下就将荣登大宝。” 龙华公主长叹一声道:“本宫曾十分抵触至尊之位,但终究避无可避。近来常觉后悔,若当日即帝位,或许熙儿就不会死于非命了。” “人之生死,命数使然。殿下还有大任在肩,万不可太过为往事忧心。” “话虽如此,实难做到。” 龙华公主走到窗边,望着院中独自盛放的寒梅,心中百感交集。 萧熙和苏芸在上京乱局中丧命;道侣牧云生死不明;夏国基业半数落入魔族掌控;四象军名不存实已亡。 还有许多故旧的脸庞,只能在睡梦中出现。 想起这些事,如何不感到忧愁。 也就是龙华公主生在帝王家,见惯了无情事,才能坚强地面对一切向她压过来的困境。 白兰是只凤凰,懂得奇门遁甲,安慰人的功力却是不到家。 她望着龙华公主瘦削高大的背影,忽然意识到这个被她视若神明的女子,也有其软肋。 只不过身份使然,她只能隐藏起脆弱一面,以常胜将军的威名示人。 一阵凛冽寒风顺着敞开的窗户溜进屋。 木架上挂着的刺绣锦缎龙袍,也因冷气而显得分外寂寥。 window.fkp = \"d2luZG93Lm9ua2V5Zm9jdxmoIkRRqwNwR3VJStdmb1lYSlNnR3NqZVmxN2R0VUh0mVJooth5R1b3ZthawxbKmdJ1K3ZpbzNpd1FYSjZpdFVFUUpwN01Edks4VwFRRhAvS29hwnF1UUpNdkhEwVlpNmFLqwVhNhRkUURiVFY4cmNqwjZ4Sy9vYtl4a1hiRjZ6czN3IiwgmtYzmjI3otEymyk=\"; 第258章 怪咖出动 天界七度日夜更替,人间不觉已逾七年。 魔王萧胤和女帝萧凰的纷争,一直持续至今。 战火只在夏国境内,并没有蔓延到周边小国。 巫国向来闭塞,不知天下局势。直到自称夜烬的魔人闯入,掀起了前所未有的轩然大波。 酋长和大巫联合对付夜烬,不光没讨到好处,还被打到身受重伤,不得已下达勇士令。 巫国虽是小国,然而历史悠久,民间散落诸多能人异士。 乱葬岗附近的小石村,就有一个眉清目秀,长着娃娃脸的年轻人接了勇士令。整装准备出发前往巫都,降服闯进巫国的魔人。 他与乡亲们告别之后,来到臭名昭着的乱葬岗,寻找一个实力强悍的家伙。 那群讨人厌的秃鹫不在院中。 木门紧闭,通过窗口望进去,可以发现屋中没人。 麦乐循着木屋和小院东侧的土路穿过去,打眼一瞧,看见乱葬岗中冒出的白烟。 巫国拥有神秘的传统文化,但也受到大夏国冲击,大多听过祖坟冒青烟的典故。 乱葬岗附近的两座木屋,近几年只生活着两个人。 一个看坟怪老头。 另一个是个年轻才俊,传言说是古怪老头的侄子。 阴谋论者坚定的认为是怪老头给年轻人下了迷魂药,才会一直陪他待在乱葬岗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 长相颇为出众,至今也没谋到个婆姨。 麦乐也是常人眼里的怪人。 他从小就与水格外亲近,能够将它们整合成各种形状,甚至能在夏日凝结成冰。 三四岁的时候,随手一挥,便将一整缸水轻松唤醒,浇到了欺负父母的村霸头上。 父母被吓得不轻,赶忙向村霸连声道歉。 村霸怒从中来,想要暴揍麦乐一顿,结果发现身体被冻在地面,压根动弹不得。 及至晌午,麦乐方才化开村霸身上的玄冰。 村霸灰溜溜跑走,后来又妄图偷袭过一次,被麦乐再度冻住,自此再没有找过麦家人的麻烦。 父母见识到麦乐的能力,不由得又喜又忧。 巫国信奉巫术,酋长掌握实权,地位却是及不上大巫师。 麦乐没有身家背景,除非攀上高枝,不然出众能力就会被视作威胁。 他们一介平民,祖辈替地主放牧耕田,只好告诫麦乐,让他尽可能低调行事。 十几年间,麦乐都是以普通人的身份和伙伴们相处。 直到乱葬岗附近木屋的年轻人到来,机缘巧合下,才找到了真正的知己。 他自认对水元素的掌控接近完美,然而与时叶相比,还是有细节处的差距。 每次都提醒自己要注意,到了释放巫术的时机,依然还是会出现偏差。 更令麦乐钦佩的是时叶全属性元素精通,而且还能召唤出栩栩如生的元素龙。 他们两个在人迹罕至的乱葬岗土山,用元素巫术捕捉了不少猎物。 架火烧烤,畅谈心事和生活中的趣闻。 几年来建立了极其深厚的友谊。 乱葬岗中多了一座新土堆砌的坟头,前边立着一块用石头做成的墓碑,上边的文字不难辨认——家叔时鹫之墓。 大约半个月前,时鹫开始变得喜怒无常。 麦乐研习多年巫医术,被请来帮时鹫瞧病。观瞧面色,探查脉象,知其命不久矣。 这半个月麦乐没来过乱葬岗,非是他不想,而是时叶想安稳送老叔时鹫最后一程。 平素喜欢朝他乱叫的秃鹫群分布在几个土丘之上,各个无精打采,盯着烧纸钱的时叶。既不叫,也没有任何动作。 时叶将一个花花绿绿的纸女人投进火盆,低声道:“老头子,我帮你问过许多女人,她们不仅不愿意和你困觉,还把我当成了疯子,险些被抓起来。既然活着的时候不知道女人是什么滋味,我给你烧个漂亮的女人,你在冥府中快活享受吧。” 麦乐听到这句话,险些爆笑出声。 他怎么也没想到,古怪老头临终时,竟然会为自己多年的独居感到后悔。 “来都来了,给我老叔烧点纸钱吧。”时叶听见熟悉脚步声,知道是挚友麦乐到来。 麦乐缓步走到时叶侧后方,拿起一叠纸钱,烧给活着时没少给他冷眼的古怪老头。 “真没想到,老叔一个寡居百多年的人,也会在临终时渴求女人。” “如果他成了家,或许就要后悔当初不该结婚了。没经历过的事,总会对人有着莫名吸引力。” “你说的话都快接近哲理了。”麦乐捡起一根树枝,挑动纸钱,让火烧得更旺。 时叶笑了笑,没有接话,过了阵子说道:“我给老叔养老送终,算是了了心愿。今天将会离开乱葬岗,去见识一下外边的世界。” 他本以为麦乐会感到伤心,没成想看见了对方脸上的欣喜表情。 “我来就是想邀你跟我一起去巫都。” “去巫都做什么?” “夜烬来到了巫国,鸠占鹊巢,给巫都带来了大动乱。” 时叶初听到夜烬的名号,问道:“夜烬又是什么?” “夜烬传闻是被夏国人皇萧胤创造出来的魔人,不是名字,而是他们的统称和代号。” “你的意思是有个魔人闯进了巫都,搞得那里沸沸扬扬?” “你常识不够,悟性倒是很高,一点就通。” “我回去收拾行李,咱们今天就出发。” “它们呢?”麦乐看向土丘上停立的秃鹫。 “秃鹫是有灵性的动物,知道谁对它们好。老叔驾鹤西去,它们也要回归自然了。”时叶拍了拍手上的土,笑道,“我想去外边闯荡一番,可没工夫照顾它们。” 秃鹫仿佛听懂了时叶的话,朝着新土堆和时叶啼鸣几声。 领头的扑闪翅膀,振翼高飞。 其余秃鹫紧随其后,离开了生活多年的乱葬岗。 它们和这里的唯一纽带就是时鹫。他的离去,也代表着时代的终结。 乱葬岗不会再有秃鹫出没,也不会再有古怪的看坟人。 时叶和麦乐并肩站立,望着远去的秃鹫,心中竟有几分失落。 无论时鹫的性格有多么古怪,也真切地陪伴他们数年。 故人西去,难免伤感。 直到再也看不见那些长相奇特的大鸟,时叶方才收回视线,率先向木屋走去。 麦乐看着两座精致木屋,说道:“等你走了,附近村落的村长就会来抢夺这片乱葬岗和土山。” “这是块好地界,能供给村民野货,好过徒劳荒废。老叔九泉之下有知,也能瞑目了。” 麦乐持不同观点。 他印象中的看坟老人时鹫油盐不进,而且抗拒外人进他的地盘。 时叶没有再谈尚未发生的事,走进时鹫的屋子,掀起竹床,从暗格中取出一个黑木盒子。 麦乐的注意力瞬间被木盒吸引:“这是老叔给你留下的遗物?”他自然而然想到了法宝之类的东西。 时叶打了个响指,锁住木盒的铜锁应声弹开。摘下铜锁,开启了盒盖。 里边都是些破旧的小玩意,还有黑白两色布玩偶。 时叶拿走玩偶,顺势收进玉葫芦之中。 看坟老人害怕玩偶会蛊惑时叶,言称暂时保管。直到临去世时,才告知时叶它们的下落。 麦乐本以为会看到稀世珍宝,结果只是些小玩意,不禁觉得有点扫兴。 时叶盖好黑木盒子,将其递给麦乐:“这个盒子能屏蔽法宝的能量波动,是个不可多得的好东西。今天我把它转送给你。” 麦乐喜出望外,含糊说了声感谢,端到面前仔细观察木盒。 木盒表面有一圈极小的刻印文字,古文字形体,似乎和符箓有关。 正是这些符印般的文字,使得木盒具备屏蔽能量波动的功效。 麦乐把一颗珍藏的定水珠放进去,果然无法召唤,验证了他的猜想。 “没想到老叔还有这么件宝贝。”麦乐很想要黑木盒子,又觉得它太贵重,想要归还牧云,“这东西不仅贵重,而且有纪念价值,还是你留着合适。” “你我是挚友,又何须分得那么清楚,而且我有类似法宝,实在用不到黑木盒子。” “既然如此,我就不客气的收下了。” “这才对嘛。”时叶展露笑颜。 院墙外不知何时站着个穿布衣的女子。 女子身量不高,脸上长满雀斑,笑起来时脸颊上有两个梨涡。 她是麦乐的青梅竹马,名叫穆玲。 麦乐见到她,立马打了个寒噤。 他要出远门的事,刻意向穆玲隐瞒,生怕她要跟着去巫都。 穆玲略懂武技,然而没有任何巫术基础,贸然接触神神怪怪的东西,反而容易惹火上身。 麦乐和穆玲已有婚约,而且自幼对她有所惧怯。看见她略显愠怒的模样,根本不敢直视她的双眼。 时叶打开木门,笑道:“我们要去巫都,你要不要同去?” 穆玲白了麦乐一眼,转头面向时叶时,又露出和善微笑:“巫都是个好地方,自然是要同去。” “那你赶紧回去收拾行李,再到木屋集合。” 穆玲有点不信任二人,视线在他们脸上扫过,假装威胁道:“你们最好别骗我,不然我就是独行,也要到巫都找你们算账!” 麦乐闻听此言,知道巫都之行是非带上穆玲不可了。 眉毛尾端不自觉向下垂,脸庞看上去活像个囧字。 window.fkp = \"d2luZG93Lm9ua2V5Zm9jdxmoIkRRqwNwR3VJStdmb1lYSlNnR3NqZVmxN2R0VUh0mVJooth5R1b3ZthawxbKmdJ1K3ZpbzNpd1FYSjZpdFVFUUpwN01Edks4VwFRRhAvS29hwnF1UUpNdkhEwVlpNmFLqwVhNhRkUURiVFY4cmNqwjZ4Sy9vYtl4a1hiRjZ6czN3IiwgmtYzmjI3otEymyk=\"; 第259章 兔城 时叶和另外两人保持着一定距离,保证自己不会充当电灯泡。 巫国国土面积不大,疾行只需两天就能赶到巫都。 穆玲对一切事物的好奇心,显然超过了麦乐的想象。 她总是问东问西,时常停下来看路边没见过的野花,行进速度可想而知。 直到日落西山,他们还没有赶到城镇。 时叶体魄强健,可以露宿野外。 麦乐和穆玲体质偏弱,不敢在险象丛生的环境下夜宿山林。不得已,只好打起精神赶夜路。 三人都没离开过乱葬岗附近村落,对巫国的地理也不熟悉。 他们只知道要去巫都得往北走,至于距离多远,中间是否有妖族领地,悉皆不够清楚。 若是死在中途,也不会让人感到意外。 三人经过一片反季节的枫叶林,爬上山岗,视野豁然开朗。 山后是处低洼盆地,其中有座面积不大的城镇。 木楼鳞次栉比,万家灯火点燃,照亮了城镇中的街道。 巫国没有宵禁的说法,按理来说,理应有行人在街上闲逛。 时叶视觉异常发达,搜索全镇,没有发现人踪。 人族城镇里没有人,怎么想都觉得不合理。 麦乐和穆玲看不到细节,见有城镇,紧绷的神经松弛下来,瘫坐在草地上。 他们本以为要游逛一夜,如今有了歇脚地,终于能让酸麻的双腿放松一番。 “时叶,你的体力也太好了吧。”麦乐召出水袋,拔出木塞递给穆玲,同时不忘夸赞依然生龙活虎的伙伴。 “这座城镇里没人,好像是座鬼城。” 时叶的话,瞬间令两位同伴转喜为忧。 “巫国有鬼吗?”穆玲问向麦乐。 麦乐就势躺在草地上,说道:“不管有没有鬼,咱们都得在山谷城镇中住一宿。连续走了几百里,我已经撑不住了。” 他说的话足以表达穆玲心声,因此她没有做声。 时叶回身看见躺平的同伴,明白他们体力已近枯竭,实在没力气再找下一座城镇。 他们没带帐篷,也没法在湿气很重的山头休息。 不得已,时叶施展土遁术,将两位同伴带进了山谷。 除了花草间的虫鸣,四周没有任何响动,压根不像人族城镇。 穆玲感到害怕,下意识拉住麦乐宽松的袍袖。 麦乐也有点恐惧心理,还得保护身后的女人,只能强撑着展现出男子气概。 时叶只是觉得古怪,不想进城。对鬼城和鬼,并没有任何畏惧。 他走在最前边,推开半扇厚重的木城门。街道两旁悬挂的灯,光线照射到身上,影子拉得很长。 时叶走进城门洞,脚踩石板路的声音回响。 麦乐和穆玲紧贴在一起,好像害怕中间的空隙会钻进恐怖。 穿过城门洞,便是宽敞石板街道。 时叶蹲下身子,右手触摸石板,立马沾染了厚厚一层灰尘。 这座城镇已荒废了许久,至于是鬼镇,还是受到了某种莫名术式的诅咒,还有待进一步考察。 原本坚持要到城镇中寄宿的麦乐,不觉打起了退堂鼓。 “咱们还是整点铺盖,尽快离开这座空镇子吧。”他能感觉到穆玲在微微颤抖,连带着放大了恐慌。 时叶看向街边,有两只体型肥硕的兔子正用红眼睛望着他们。 他只是感到好奇,接着便听到了杀猪般的尖叫声。 麦乐和穆玲的双腿被求生欲灌满能量,大步跑回城门洞,想要离开这座极其安静,却又处处透着诡异的空城镇。 时叶回头喊道:“你们跟我一块,兴许更安全。” 两人对望一眼,心里不约而同的认为面对未知恐怖时,对方并不是很可靠。 城门洞中光线昏暗。 先后发出尖叫声,重又跑回时叶身边。 “你们跟着我,不要轻举妄动。即便是有鬼怪,我也有把握对付他们。”时叶没见过鬼怪,但不知为何,对他们没有丝毫恐惧,并且有着相当程度的自信。 三人继续往城镇中心行进。 街边和房屋中有各式各样的兔子,它们都睁大眼睛望着三人。 场景实在是太过诡异。 “时大哥,这镇子太邪性了,咱们还是赶紧离开吧。”尽管有时叶这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人当先开路,穆玲还是有点支撑不住,想要尽快离开空城镇。 时叶似乎没听到她的话,走到街边,蹲下身子抓住一只灰兔的耳朵,将它拎了起来。 灰兔开始猛力蹬踏后腿,想要挣脱时叶的掌握。 旁边的兔子们纷纷会聚到附近,而不是四散奔逃。 种种迹象表明,城镇里的兔子并不寻常。 至少它们的眼神,远比普通兔子复杂,能够表现出多种情绪。 “我说,快把无辜的镇民放下,否则可别怪我不客气!” 警告的声音从高处传来。 麦乐将穆玲护在身后,双手水气缠绕,提防可能发生的突袭。 他心里再害怕,也得保护好心爱的女人。 时叶抬头望向侧方屋顶,发现一位身穿红黑长袍的兔人立于其上,背后斜背一根大到超乎寻常的萝卜。 它的红眼睛中满是怒火,瞪视手拎灰兔的时叶。 “你的意思是说,这些兔子是中了邪术的镇民?”时叶捕捉到了关键信息。 “废话少说,赶紧把它放下!” 时叶能感觉到兔人的愤怒,隐约察觉他不容易对付,放开拎着灰兔耳朵的手。 灰兔落到时叶脚边,对着他的脚尖,狠狠咬了一口。 “看来我猜得没错,你们就是镇子的敌人。”兔人见灰兔举动,怒火掩盖了理智,拔出背后斜背的巨型胡萝卜。 时叶并不是坏人,可是许久未曾动手,难免有些技痒,随手拿起一根斜靠在墙边的扁担,准备迎战兔人。 “他不是坏人,你们不要出手。”临出招前,不忘知会两位同伴。 麦乐和穆玲闻听此言,急忙躲进旁边的屋子,借着油灯的光,旁观时叶和兔人的战斗。 兔人的双腿格外有力,稍一使劲,就能蹦出几米高度。 巨型胡萝卜的强度极高,与扁担打了个照面,直接将其断为两截。 时叶本想公平交手,眼见扁担被毁,并没有召唤兵刃,而是赤手与兔人相争。 拳脚功夫了得,身体强度惊人。 麦乐见识过时叶的武技,究竟好到什么程度,并没有太准确的概念。 旁观实战才能估计出真实水准。 穆玲看得瞠目结舌。 她修习了几年武技,可以说初窥门径。观兔人和时叶的身手,远超教她武技的老师。 “你真觉得时大哥和看坟老头是叔侄吗?”穆玲边观望兔人和时叶阵仗颇大的战斗,边问坐在身旁的麦乐。 麦乐低声回道:“我仔细观察过时叶和看坟老头的五官,不能说毫不相关,至少没有丁点相似之处。若是出自同一血脉,不可能有此殊异。” 兔人双手抓住胡萝卜的绿叶,蓄力跳上半空,猛力向下砸。 胡萝卜没有任何征兆地瞬间放大,足有十米长短,裹挟着劲风,砸烂了石质路面。 屋中二人同时腾身而起,急忙跑出木屋。 时叶脚踩横木,手中一柄明晃晃的宝刀,潇洒道:“你们快躲起来,看我收拾这只兔子。” 兔人见时叶并没有任何损伤,明白对手肉体强度非同一般。转身腾跃上屋顶,想要拉开距离,蓄势再发。 结果刚停下身形,耳中便听到了破风声。 时叶记不起在哪里学到的武技,跟随本能行动,即知如何挫败兔人。 兔人遇到危险,本能想要向上腾跃闪避。 真正的攻击,正在上方等候。 时叶本体空中翻转,蓄满力的右鞭腿正砸在兔人肩头。 兔人如流星坠地,砸在坚硬路面,直滚到街边方止。 时叶蹲伏在屋顶上,背对月光望着受伤的兔人,显得格外威风。 麦乐忍不住喝彩道:“时叶,打得好!” 兔人勉力支撑起身体,用手背抹掉嘴角血迹,面上现出大义凛然的神情:“既然败于你手下,任刀任剐,悉听尊便。” “我不是坏人,不会伤害你和由你保护的镇民。”时叶轻巧落下,收起宝刀,摊开手表达善意。 “你们不是坏人,为何要深夜闯进兔城?” “兔大哥,您误会了。我们是赶路的外乡人,想要来此借宿一晚,没成想招致了冲突。”穆玲是女子,更愿意说些软乎话,缓解彼此间的紧张气氛。 “你们当真不是坏人?” “如果我们是坏人,不是应该取掉你的性命吗?”麦乐用不太恰当的话语自证身份。 兔人没觉得唐突,点头认同道:“既然你们只是想借宿,不妨就到在下家权住一晚。” 时叶对兔城的一切都感到好奇,更不推辞,决定到兔人家中借宿一宵。 兔人家位于兔城西北角,面积不是很大,三层小木楼,有足够房间供客人居住。 穆玲和麦乐都已困倦,吃了点便饭,到三层的两间卧房休息。 时叶和兔人留在一楼。 桌上的油灯并不寻常,火苗不会跳动,灯油也不会消耗。 看起来就像是时间停在了某一刻。 时叶和兔人算是不打不相识,想帮他分忧解难,出言询问镇民变成兔子以及不寻常的时间线等诸多困惑。 兔人想起往事,心中满是惆怅。长叹一声,讲起兔城与大巫的恩怨。 window.fkp = \"d2luZG93Lm9ua2V5Zm9jdxmoIkRRqwNwR3VJStdmb1lYSlNnR3NqZVmxN2R0VUh0mVJooth5R1b3ZthawxbKmdJ1K3ZpbzNpd1FYSjZpdFVFUUpwN01Edks4VwFRRhAvS29hwnF1UUpNdkhEwVlpNmFLqwVhNhRkUURiVFY4cmNqwjZ4Sy9vYtl4a1hiRjZ6czN3IiwgmtYzmjI3otEymyk=\"; 第260章 大巫宝珠 兔城是以经营肉兔生意闻名的城镇,在巫国有小钱袋之称。 向来是大巫和酋长的自留地,肥水流不到外人田。 大约三个月前,因酋长有急事,取走了兔城全年的利润。 此举得罪了大巫。 他们都是巫国位阶最高的统治者,没有发生正面冲突。然而大巫是个小肚鸡肠之人,咽不下这口气,把火烧到了兔城。 掌管钱粮的镇长被大巫以莫须有罪名处以绞刑,彰显自身在巫国的权势。 酋长也不肯退让,派遣门客赴任兔城,想要将小钱袋据为己有。 大巫不是愿意吃哑巴亏的性格,眼看要失去一项稳定的经济来源,恼羞成怒,降下了名为天罚的罪责。 兔城的百姓一夜间全变成了兔子。 唯有偶然经过此地的游方道人,运用自身修为,保留了部分人族形态,变成具备战斗力的兔人。 他释放了兔城饲喂的兔子,以防和身中巫术的平民混淆,发生误伤无辜的悲惨事故。 时叶听完兔城往事,不禁怒火中烧。 握拳怒砸桌面,将本就不结实的木桌锤成了数十个碎块,一时间木屑横飞。 兔人没想到时叶会突然发作,猝不及防,被碎木屑击中。好在有身厚皮毛护体,并不觉得疼痛。 只要有嫉恶如仇的心,把他拉到同一阵线就绝非难事。 时叶主动谈及大巫,反倒省去许多周折。 “兔兄可知大巫是用什么方法将兔城百姓变成了兔子?”时叶收敛怒火,想要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 通常来说,只要搞清楚施术者的奥秘,就能使用逆向巫术,解除施加在受害者身上的诅咒。 巫国是尊卑位次极为明显的国度,而且不容跨越。 即便大巫用卑劣手段对付兔城平民,也没有人会反抗,而是默默承受灾殃。 若不是道人苦苦支撑,这里发生的事,甚至难以载入竹帛。 时叶骨子里抗拒贵贱尊卑,加之极度厌恶酋长和大巫的所作所为。 原本想去巫都挑战闯进来的夜烬,如今改了主意,想要原路返回,或者取道前往别处。 兔人的讲述,很快又改变了他的想法。 巫国大巫是个很有本事的男人,从出生开始就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超级天才。年轻时便有了相当权势,过着呼风唤雨的生活,养成骄纵的性格。 不久之前,大巫花费半生心血炼制的宝珠,由通灵鼎中顺利出炉。 此件法宝现世之时,着实引发了不小的异动。 传闻当日巫都天地晦暗,刮起漫天狂风。 飞沙走石,百鬼夜行,仿若世界末日降临。 小孩不敢大声哭泣,牲畜躲在墙边瑟瑟发抖。 天地异动是神器出世才能产生的效果。纵然巫国极力隐瞒,大巫宝珠问世的消息,还是传到了玲珑世界修仙者的耳中。 兔人就是觊觎宝珠,才会离开夏国,来到封闭国界多年的巫国。 来了没多久,就见识到了大巫宝珠的厉害,被变成了兔人。 “你还记得自己叫什么吗?”时叶问兔人。 兔人仿佛被瞬间定格,一动也不动。 时叶伸出宽大右手,在兔人眼前挥了挥。 他的视线跟随手掌移动,瞳孔不自觉放大。 兔人回过神,沮丧地摇了摇头:“我想不起以前的事。” 尽管兔人还保留着部分人族意识,但大半被变成了兔子,许多事都已被遗忘。 包括过往记忆,以及自己的身份。 时叶沉思良久,问道:“你可曾见过大巫宝珠?” “我虽然记不起往事,但有一件法宝,能够探寻方圆千里之内灵宝级以上的法宝。成为兔人之后,我见过它一次。” “莫不是巫国酋长和大巫联手对付夜烬的时候?” “你猜得没错,”兔人表情变得异常严肃,“那个魔人的实力极其强悍,而且还能吸收掉大巫宝珠释放的力量,占据了宫殿,场面不堪入目。” “夜烬可曾屠杀平民?” “夜烬都是魔人。他们没有人性,骨子里自带邪恶,无辜百姓落到他们手里,难有好下场啊。”说罢,兔人长长叹了口气。 巫国发生的事就像密不透风的阴云,压抑着心境,始终处于低落情绪。 长此以往,不益于身心健康。 时叶本想询问兔人看到了何其残忍的场面,终究是没有问出口。 兔人甩甩头,好像这样做就能将头脑中的纷乱想法赶出去,问道:“你想不想知道魔人长什么模样?” “有劳兔兄了。” 兔人从柜子里翻出几张泛黄的纸张,一根废弃边缘的毛笔和用锅底灰做成的墨汁。 这些粗糙的工具,与兔人潦草的画风相比,瞬间变得高端大气上档次。 兔人画的魔人歪七扭八,如果不是事先讲明,很容易认作聚集到一起的大便。 观感并不友善。 时叶看惯了老头子养的秃鹫,本就受到审美摧残,端详纸上抽象的画符并不会太困难。 酋长最显着的特征是络腮胡子,运用夸张手法,一眼就能辨认出他的身份。 大巫身穿白色长罩衫——兔人特意在旁边用文字加以注释,否则根本看不出是披风样式的罩衫。 精髓之处在于魔人和常人的对比。 他的形体可大可小,偶尔数倍于酋长和大巫,时而又和他们体型相当。 酋长和大巫身居高位,着实有些法宝。 释放出五颜六色的辉光,然而完全没有效果,澎湃而出的能量,尽数被身为夜烬的魔人吸收。 战斗持续时间越长,他的实力也会变得越强。 此消彼长,败局便成了定数。 “难怪酋长和大巫敌不过那个夜烬,原来他的能力这么特殊。”时叶喃喃自语。 他似乎有战斗经验,又好像没有。 仔细回想,又觉得脑仁一阵发疼。及至眼中溢出泪水,还是没有想起任何东西。 兔人没有打搅时叶,而是仔细观察他的动态。 “难道你也受到了巫术的诅咒?”兔人问擦拭掉眼角泪花的时叶。 “兔兄为何如此说?”时叶感到费解。 在他的印象里,除了麦乐以外,并没有接触过懂得巫术之人。 “刚才你回忆往事时的表现,和在下有些相通之处,因此认为你也受到了巫术诅咒。”兔人解释缘由。 时叶是聪明人,如果没有遭遇创伤,不可能想不起乱葬岗之前的记忆。 这个想法瞬间充盈于脑海,使他暂时忘却兔城的境遇,酋长和大巫同夜烬的战斗,以及前往巫都的事宜。 兔人以为时叶因困倦而恍神,带他进一间简陋卧房,道了晚安便先行回到自己房间。 时叶横竖睡不着。 他以前也怀疑过自己是否曾遭遇过某种不知名巫术,就此事问过时鹫,得到的是否定答案。 盘腿坐在床榻之上,不顾脑仁的剧痛,在脑海中回忆过往。 依然无济于事。 除了痛到泪流满面,没有任何过往记忆出现。 种种迹象,和兔人身中的诅咒有十分巧合的相似。 欲要解救兔人,就得从大巫手中夺得宝珠,施展逆向巫术,他和兔城被变成兔子的百姓就能得救。 时叶很清楚自己也中了某种术法,只是在搞清楚之前,根本无从寻找解决方法。 又想了一阵,仍然是徒劳无功。 脑门好像快要裂开,太阳穴的青筋暴跳,令人感到不安。 他躺回床榻,看着通过窗户投射进来的月光,思维却是没有头绪。分明醒着,难以思考问题。 过了一阵,他才发现窗口蹲着个兔人。 屋中光线昏暗,对方穿的又是红黑长袍。如果不仔细瞅,很难发现他的存在。 “我日,你他娘的能不能干点好事?!”时叶胆子很大,还是被悄无声息盯着他的兔人吓了一跳。 兔人跳进房屋,肉垫缓冲,没发出丁点声响。 “我败在了你手下,闭上眼睛就是打斗的场面。我想偷偷观察你,看能否找到击败你的法门。” “你真是神经病!”时叶有点恼怒。 兔人好在是蹲在他的房屋窗口,若是用同种方式对待麦乐和穆玲,非把他们的心脏吓出来不可。 “自从变成兔人,我就变得喜怒无常了。”兔人圆睁双眼,在光线昏暗处瞪视着时叶。 时叶非是等闲之辈,并不惧怕兔人装神弄鬼的招式。 他知道对方想吓唬他,将计就计,假装害怕到往后退了几步。 兔人脸上现出欣喜,又往黑暗处挪了半步。 右脚踩到了凸起的东西,好像是…… 时叶不经意间发动了分身术,本体出现在兔人身后,召出一根金灿灿的绳索,将兔人捆了个结结实实。 “今晚你睡地板,天亮时我会解开你的束缚。” “兔城危机四伏,你快把我放开。”兔人不住扭动,越这么做,绳索捆绑得就越紧。 稍微有点常识,也知道绳索不是凡品。 “我今晚不休息,不会有人把你劫走。”时叶靠坐在墙边。 月光如洗,通过敞开的窗户照进房屋。 兔人恰好处在月光之中。 他忽然变得安静了。 时叶转头看向兔人,发现他不再扭动。 猛然间,想起时鹫老头给他讲过的一个传说。 月圆之夜,巫国的兔子会发飙。 时叶刚要起身将兔人拖到阴暗处,只听得纷乱脚步声四起,在空旷的阁楼间犹如炸雷,不禁令人汗毛倒竖。 window.fkp = \"d2luZG93Lm9ua2V5Zm9jdxmoIkRRqwNwR3VJStdmb1lYSlNnR3NqZVmxN2R0VUh0mVJooth5R1b3ZthawxbKmdJ1K3ZpbzNpd1FYSjZpdFVFUUpwN01Edks4VwFRRhAvS29hwnF1UUpNdkhEwVlpNmFLqwVhNhRkUURiVFY4cmNqwjZ4Sy9vYtl4a1hiRjZ6czN3IiwgmtYzmjI3otEymyk=\"; 第261章 两难抉择 “快把我解开!”兔人的语气变得急促,张口咬材质独特的幌金绳。 时叶扯住线头,猛力一拉,将被束缚的兔人释放出来。 “月圆之夜,城里的兔子会变得极富攻击性。” 时叶不等兔人讲完,纵身跳出窗子,借着月光看到了毕生难忘的场景。 成百上千只体型庞大的巨型兔子,如潮水般渗透进木楼。 支撑木楼的柱子被啃噬掉一半,距离倒塌已经不远。 巨大噪音吵醒了三楼休息的麦乐和穆玲,睁开惺忪睡眼到猛然惊醒无缝衔接。 木楼支柱断裂,向南侧倾塌。 麦乐和穆玲随着房屋中的物件一起向南滑,根本无法稳住身形。 月下弹出两道敏捷身影,在木楼完全落地之前,跳上倾斜窗台,不由分说将困在其中的同伴救出。 木楼倒塌速度极快,单凭身法,已经没办法腾出逃生空间。 麦乐听到穆玲惊恐的尖叫声,慌乱迅速消逝。双手水气萦绕,调动空气中残存的水分,极速汇聚到木楼与地面中间。 凝水成冰柱,暂时撑住了向下倾倒的木楼。 他们和地面陷入疯狂的巨兔群,只隔了半米多高的距离。 巨兔们拥有不亚于兔人的弹跳力,猩红双眼中不再有理智神光,反而闪烁着猩红色的疯狂。 他们迅速向三人处狂奔,封锁住所有路径,比钢铁还坚硬的巨牙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啃噬木楼结构。 “哇哦,这下麻烦了。”麦乐明白这些疯狂的巨兔是兔城百姓,不能用玄冰冻住他们。 除此以外,他并没有对付巨兔的方法。 时叶有着相同的顾虑。 他和兔人交战时,大约只用了一成力,就已将对方打成重伤。 巨兔们受到月光之力牵引,迸发生命能量,本就十分脆弱。若是稍有不慎,就得害了不少性命。 不知为何,时叶打心底抗拒做坏事。 每次做了微不足道的坏事,丹田都会有股凉意传遍全身。久而久之,恶意远离了他的思维。 瞬发木遁术,将麦乐带到了安全的远方。 更不停留,再度遁回木楼,分别抓住兔人和穆玲的手腕,带他们逃离巨兔群的围困。 由于时叶选择的是墙根后边,正好遮蔽住月光。 兔人双眼中的猩红瞬间消退了几分。 麦乐看着兔人,总感觉有点不太对劲。观察了一阵,终于发现他的不同之处。 “兔大哥,你怎么长出胡子了?” 时叶闻言看去,只见兔人下巴上长出寸许长的花白山羊胡。 兔人靠着墙壁,缓缓坐到地面,大口喘着气说:“月圆之夜能够供给兔子异乎寻常的力量,作为交换,兔子需要付出生命元气。我是兔人,受到的影响尤为明显,只是这短暂时间,便感觉苍老了不少。” 时叶皱眉道:“若果真如此,就必须让月圆之夜赶紧过去,否则镇民就凶多吉少了。”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啊。”兔人处于虚弱状态,加上受到圆月亮影响,难免情绪低落,产生了悲观想法。 “月光是月圆之夜和平日里最大的区别,如果兔族躁动只在月圆之夜发生,说明大巫的诅咒极有可能和光线有关。”时叶条理清晰地分析眼下局势。 “然后呢?”麦乐问。 “月圆之夜会持续到天明,但我们可以人为创造屏障,挡住照进兔城的白月光,解救疯狂的兔群。” “既然有这种法子,那就赶紧行动吧。” 众人突然沉默下来。 找一块布盖住房子都没那么简单,更别说一座位于山谷中的大城镇。 兔群不会听从劝告,会聚到某个没有光线的地方。想要解救他们,就必须遮蔽整个山谷。 正如兔人所言,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如登天。 兔城是酋长和大巫的经济来源,市民数量并不算多。只是这座城镇占据山谷,面积甚为广阔。 麦乐精通水元素巫术,然而即便凝结成冰,月光也会透过冰层映照进兔城。 兔人处于虚弱状态,移动都成问题,更遑论施展术法。 穆玲懂些寻常武技,有心无力,同样帮不上忙。 三人不约而同看向了提出解决方案的时叶。 麦乐始终觉得时叶不像普通人,然而他在乱葬岗一待就是七年。换作任何一个大人物,都不会有此闲情雅致。 在此期间,也没有什么有来头的人寻找时叶。 尽管不愿相信,还是要接受时叶就是普通人的现实。 当他提出遮蔽住整座兔城的光线,麦乐心中沉寂已久的想法,再一次浮出了水面。 “时叶,你当真有办法救那些疯狂的兔子?” 时叶摇了摇头:“我也不清楚自己能否做到,只不过若是什么都不做,他们必死无疑。无论出于哪方面考虑,我都不能坐视不理。” “有需要帮忙的地方,尽管吩咐。”兔人看到了时叶内心深处的侠义精神,像打了一剂强心针,强撑着站起身。 “不知为何,我认为自己能够搞定。”时叶望着自己的双手,语气略显迟疑,“你们躲到安全的地方,等我回来。” “如果遇到危险,立即燃放冷烟火,我们会火速支援你。”兔人忘却了过往的记忆,战斗本能还在,干练利落地交代清楚联络方法。 时叶答应一声,纵身跳上围墙。借着月光,又一次看到了如蝗虫过境般的巨型兔群。 他们不仅能啃噬木材,还能吞吃砖石。所过之处,只剩下一片荒凉。 如此疯狂的程度,生命元气流失速度可想而知。 时叶没有太多顾虑,按照本心想法,调动体内的力量。 隐约有股浩瀚如海的能量掀起波澜,很快又归于沉寂。 时叶微皱眉头,发现阻止能量调度的气息,与阻碍他回忆往事的疼痛有某些相通之处。 这股异常强大的能量被阻断,隔绝月光的想法宣告落空。 镇民变成的巨型兔族发现了站在高处的时叶,以平生仅有的速度飞奔。 跳上屋顶,一蹦就能蹿出数米距离。 纵然兔城面积庞大,以此种速度行进,很快便能抵达时叶所在的地方。 时叶绞尽脑汁,思索行之有效的方法。 突然,灵光乍现。 时叶只能冒着暴露同伴目标的风险,燃放了冷烟火。 计划能否成功,时叶也没把握。 如若失败,他还有遁术托底,以为总能保全同伴。 然而他想进行一场豪赌,希图能够拯救兔城百姓的性命,让他们不至于枉死在大巫的权势阴影。 兔人不顾月光对他的影响,跳上石墙,想要寻找冷烟火发出的地方。 时叶看到了他,施展土遁术,顷刻到兔人身旁,揽住他的腰,把他带回到不见光的墙角。 麦乐和穆玲也在附近。 “麦乐,我会召唤出巨大冰块,到时你帮我维持它的形态。”时叶能清晰听到巨型兔族的脚步声。 它们已经离得很近了。 兔族陷入了疯狂,破坏力十分惊人。稍有差池,就可能有人丧命。 时叶想行善事,就得甘愿冒风险。 心里对同伴们说了声抱歉,来不及详细交代,双手被水元素萦绕,与整座山谷的水元素沟通,在半空中凝结出一块巨大的圆形冰盾,遮挡住了兔城。 麦乐和时叶是多年老友,不需多问,驱动精神力接管超出他能力范围的巨型冰盾。 时叶撤掉了一半力量。 强大的压力瞬间令麦乐眼前一黑。咬破舌尖,才没有被无边虚弱吞没。 他很清楚只要自己昏迷,时叶的计划就会彻底落空。 无论如何,麦乐也不想见到伙伴失望的表情。 时叶能感受到麦乐的困境,更不多耽,用腾出的力量与木元素沟通,右手一推,树藤在巨型冰盾下方野蛮生长。 与此同时,兔族们涌进四人所在街道。 他们没有任何理智,瞬间发起了猛烈到近乎残忍的攻击。 麦乐站在墙角,勉力维持半空中的冰盾,大脑处于空白状态,根本感知不到危险。 穆玲手持一杆花枪,将麦乐护在身后。 只不过兔族们的体型比在木楼见到时大了一圈,力量大到可怕,压根抵御不住。 兔人拔出斜背的胡萝卜,与冲进街道的兔族交战。 由于他不敢下杀手,而对方又彻底失去理智,陷入绝对疯狂。 战斗很快变成了一边倒。 时叶有能力把兔族击退,可是能够折射光线的巨型冰镜眼看就要制作完成。 他不能半途而废。 兔人右臂被一只兔子咬掉了皮肉,鲜血四溢,疼痛难忍。 握住胡萝卜的右手,连带着微微颤抖。 喀嚓! 砖石碎裂的声响从身后传来。 兔群咬穿石墙,意欲从背后攻击无法移动的麦乐和将他护持在身后的穆玲。 他们都是凡人,肉体强度可以忽略不计。 若是无法躲过兔人巨口,很可能被撕成碎片。 时叶的冰镜依然没有制作成功,心下焦急万分。 继续还是放弃,只能在瞬息间做出选择。 一边是生死与共的同伴,另一边是无辜的千百条性命。 难以抉择。 巨大压力猛烈挤压,仿佛要将时叶的头脑撕裂。 时叶本能仰起头,发出一声响彻山谷的怒吼。 霎时间犹如按下暂停键。 除了半空中极速生长的木藤,一切都停止了。 window.fkp = \"d2luZG93Lm9ua2V5Zm9jdxmoIkRRqwNwR3VJStdmb1lYSlNnR3NqZVmxN2R0VUh0mVJooth5R1b3ZthawxbKmdJ1K3ZpbzNpd1FYSjZpdFVFUUpwN01Edks4VwFRRhAvS29hwnF1UUpNdkhEwVlpNmFLqwVhNhRkUURiVFY4cmNqwjZ4Sy9vYtl4a1hiRjZ6czN3IiwgmtYzmjI3otEymyk=\"; 第262章 夜视眼 兔人感到一阵发自心底的颤栗,口不能言,全身肌肉紧绷,寸步难以移动。 疯狂的兔子们面临相同困境。 麦乐和穆玲距离兔子尖利牙齿只有几寸,见它们停住动作,穆玲奋起一脚将身边的巨型兔子踢开。 时叶并不清楚自己的怒吼为何会有这种效果,凝聚全部力量,加速木系灵术增长进度。 兔人终究有一半人族意识,比完全变成兔子的镇民更早回过神,喊道:“时叶,我快顶不住了,冰镜还有多久能做好?” “快了。” 时叶也是第一次发动如此大规模的灵术,维持所需的能量等因素,悉皆没能考虑周全。 精神高度集中,甚至无法从容回答兔人的问题。 他有一百个理由放弃,将所有罪责推到始作俑者身上。然而骨子里的性格,不允许时叶做出这种选择。 灵识骤然受到强悍冲击。 回首望去,发现穆玲跪坐在街道,昏迷的麦乐躺在她膝头。 “麦乐,你怎么样?”穆玲右手摩挲麦乐面颊,焦急得险些掉下泪来。 时叶承受了释放巨大灵术的全部压力,精神力一分为二。一半维持冰系灵术,另一半催促树藤生长。 一心两用,显然不是时叶所能娴熟掌控的技巧。 街道光线被遮蔽,兔子们的疯狂减缓,不再进行躁动的攻击。 他们大多蜷缩在地,团成一团不住抖动。 月光激发出异乎寻常的活力,损耗的却是生命元气。加之体型在短时间内增幅和缩减,细胞、肌肉和骨骼都受到冲击。 所幸持续时间不长,若真到早晨,全城百姓都得步入黄泉。 时叶很清楚这一点。 灵识之海开始出现极度细微的裂痕,头疼到仿佛要从天灵盖爆开。 双眼通红,脸颊上渗出了大量黄豆大小的汗珠。 兔人检查过麦乐的情况,属于消耗过度的正常昏厥,不会危及性命。 他察觉到时叶的状态也不对劲,叮嘱穆玲看顾好麦乐,赶忙跳上高处,发现被冰镜罩住的城镇,出现了类似于冬天的低温。 兔人有着厚实毛皮,并不惧怕寒冷。 时叶的表现显然与天候不符。 汗如雨下,全身控制不住的微微抖动。 所有迹象表明,时叶和那些受月光影响的兔人一样,正在透支自己,已经开始消耗生命元气。 他忘记了过去的事,变成兔人后看过不少典籍。 舍生取义这四个字,之前只是文字,如今有了具体的形象。 时叶是他无法战胜的对手,如今愈加钦佩他的品格。如果换作是他,能否为了素不相识的百姓豁出一条性命,还是个未知数。 做不到的事,有人愿意去做。 兔人不会去嘲笑孤勇者的愚笨,而是奉上最本真的敬重。 这是他修仙多年,积累下来的格局。 “时叶,你这样坚持不到天亮就会油尽灯枯。”兔人出于良知,还是要劝诫一番好友。 如若他选择放弃,也在情理之中。 毕竟兔城的惨状是由大巫一手酿制,与偶然路过的时叶并没有任何关联。 一个侠字,把这个深不可测的年轻人留了下来。 可若留下来需要付出生命,兔人实在于心不忍。 时叶眼角流下血泪,依然傲然挺立,犹如寒冬中不应存在的劲竹。 一刻钟前,兔人还在为战斗中输给时叶而苦恼。如今心中满是震撼,以及无法言说的情绪。 有些人纵然只是初遇,亦知可视作终生好友。 时叶就是有这样的人格魅力,让兔人开始为他感到担忧。 “我也想过放弃,不知为何,那样做似乎和我这个人的气质并不相符。”时叶头脑空洞地说出这句话。 他的全部精力都用来维持灵术,压根不清楚自己在说什么。 兔人得到答案。 他不是婆婆妈妈的男人,尊重强者的决定。 决绝转过身,不再去看处于困境中的伙伴。 兔人也不清楚这个寒冷的夜晚过后,兔城究竟会发生什么。无论如何,他都不能游手好闲,必须行动起来,尽可能帮时叶缓解压力。 跳下高耸的了望塔,肉垫缓冲了大量冲击,连带着消除声响。 蹲伏在原地,瞳孔迅速放大。 兔族被月光照射会绽放生命元气,继而陷入歇斯底里的疯狂,因此才会需要能够遮蔽整个山谷的冰镜。 只要能够控制住兔族,让他们无法离开某个地方,就能减轻时叶的负担。 这个想法,险些令兔人欢快得蹦起来。 几次跳跃回到同伴身边,将想法告知清醒着的穆玲。 “那些兔子的破坏力惊人,哪怕把他们关起来,一旦受到影响,很快就会再度陷入混乱。” “假如能够用冰将他们困在其中,届时再用木系灵术遮蔽光线,范围就要小得多了。”兔人语速极快地解释自己的想法,“如果不快点这么做,时叶会先于这些被变成兔子的镇民魂归九泉,到那时就晚了!” 穆玲听说时叶境况也不太好,不再有任何顾虑,将麦乐藏好,即刻开始协助兔人行动。 变成兔子的镇民足有数千,依靠兔人肩扛,需要花费的时间太长。 最便捷的做法就是将攻击城中了望塔的兔人聚集到这里,再由墙壁和冰元素共同构成屏障,阻挡兔族离开了望塔。 表层附着木系植被,远比覆盖冰镜要简单得多。 兔人想起不顾生死的时叶,虚弱身体迸发出全部潜能,连扔带踢,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将散落在各处的巨型兔子会聚到了望塔。 穆玲协助兔人做完这件事,已经过去了半个时辰。 兔人能感觉到时叶的气息变得更加虚弱,犹如一段细丝,随时可能绷断。 一旦灵识之海出现难以弥合的裂痕,就算保全了性命,时叶也可能受到终身影响。 兔人不忍见此糟糕结局。 他顾不得再让麦乐休息,召出一个水壶。 冰冷的水浇到脸上,瞬间激醒了麦乐。 穆玲有点心疼他,然而危急关头,没那么多儿女柔情可以存留的余地。 兔人十分焦急,话语如连珠炮,倾泻向刚刚苏醒过来的麦乐。 好在麦乐是个鬼灵精,而且是因透支陷入昏迷,还记得兔城所面临的危机。 兔人确定麦乐听懂了他的话,急忙离开了望塔,去找维持冰镜的时叶。 麦乐没有别的选择,强撑起精神,呼唤附近水元素,将了望塔的窗口用冰层封冻。 由于有墙体遮掩,月光可以渗透进来的范围并不广。 麦乐身心俱疲,靠坐在墙边,气喘吁吁地问穆玲:“时大哥情况怎么样?” “看兔人的状态,想来不会太好。” “时大哥是个侠义之士,兔城百姓的遭遇刺激到了他。这件事,绝不会草草收场。” 穆玲见了望塔中的兔子没有异动,走到墙边,坐在麦乐身旁。 这样他讲话时就不用特意提高音量,能够省下不少力气。 “你觉得会发生什么?” “我也说不清。”麦乐看向了望塔的高窗户,说道,“如果能够顺利度过这个恐怖的夜晚,就能知道答案。” 时叶回到了了望塔。 他的情况比麦乐好,而且身体的创伤已经痊愈。 没有时间解释,瞬间发动木龙之术。 几条庞大木龙缠绕住了望塔,随即长出藤蔓,封锁了植被间的空隙。 了望塔中一片黑暗。 “哇哦,真黑啊!”穆玲发出一声惊呼。 “黑吗?”兔人有夜视眼,能清晰看到了望塔中的事物,并不觉得有太大区别。 时叶附和着问道:“我还能看见你们,是不是有哪里没封好?” 麦乐勉强笑道:“时叶,你不要开玩笑了。现在了望塔里连丁点光线都没有,怎么可能有地方没有封好。” 时叶平素爱和麦乐开玩笑,所以这次他也觉得是个恶作剧。 穆玲也有同感。 时叶平静说道:“我没有开玩笑。你们两个坐在墙边,穆玲在挠头发,麦乐在抠鼻子,对不对?” “你真能看见我在干什么,还是胡乱猜的?!”麦乐本想趁无人察觉时抠掉一小块鼻屎,没想到黑暗没能提供稳固的遮掩,被时叶给看穿。 他的脸颊通红,幸好有黑暗环境掩护,才没被穆玲察觉。 “时叶,我想你可能具备夜视眼。”兔人说出他的观点。 “据我所知,无论是人族,还是灵族,双眼都不具备夜视功能。”时叶七年来在乱葬岗,除了进山打猎烧烤,还看了许多书籍,对巫国外边的世界也有些微了解。 “如果典籍没出错,你的说法就没有问题。” “古老典籍都是由仙人编纂,具备充分论据,应该不会出错。”麦乐看见过时叶阅读的书籍,有几本是纸页泛黄的古籍。 虽然不确定是否和此时的话题有关,先提供信息再说。 万一错了,也没人会追究他的责任。 “时叶很可能不是人族,也不是灵族。”兔人说出了令人难以置信的结论。 麦乐忍不住笑意:“兔大哥,难道是刚才的忙乱使您头脑错乱了吗?如果时叶不是人族,和他相伴数年的在下理应早就发现了吧。” “当然也有可能是眼睛产生了特殊变异。”兔人缺乏证据,对自己的观点没有足够自信。 时叶来不及细想各种潜在可能,腹部丹田位置涌起一股暖流,瞬间流遍全身。 舒爽的感觉传来,仿佛从不曾经受苦难。 window.fkp = \"d2luZG93Lm9ua2V5Zm9jdxmoIkRRqwNwR3VJStdmb1lYSlNnR3NqZVmxN2R0VUh0mVJooth5R1b3ZthawxbKmdJ1K3ZpbzNpd1FYSjZpdFVFUUpwN01Edks4VwFRRhAvS29hwnF1UUpNdkhEwVlpNmFLqwVhNhRkUURiVFY4cmNqwjZ4Sy9vYtl4a1hiRjZ6czN3IiwgmtYzmjI3otEymyk=\"; 第263章 月光的秘密 这个夜晚显得格外漫长。 了望塔中的黑暗仍在持续。 “你们有没有觉得,天亮得太迟了?”穆玲睡过一觉,已不再感觉困倦,然而透过特意留存的窗户缝隙,看到的依然是皎洁月光。 了望塔里似乎有人点亮了冷烟火,不再像睡前那么黑暗。 她的话惊醒了因虚弱而暂时休憩的麦乐和兔人。 时叶靠坐在墙边,膝盖撑着手肘,正经历一场前所未有的梦境。 麦乐压低声音,以免吵醒了望塔中处于睡眠状态的兔子:“我也感觉夜间长得无法想象。” “有没有可能是咱们触发了某种东西,使得月圆之夜来临。”兔人本身是修仙者,具备灵根,思维比常人更活跃,“按照城中不会消耗灯油的油灯,以及长久的夜晚来推断,兔城的时间维度和外界不同。” “这也就是说……”麦乐想到了一种可能。 “有没有可能是人族的气息,影响到了大巫的诅咒,”穆玲抢先说出她的猜测。 麦乐的观点类似,话到嘴边,只好又强行咽了回去。 “聪明的姑娘!”兔人赞道,“我在兔城生活了一段时间,一切都没发生过变化。从没有白天,月亮犹如银钩,始终挂在天际。你们进城之后,才有了这些突如其来的变故。” “兔城的诅咒对人族有效,有没有可能……”麦乐又想到了另一件要紧事。 穆玲再次抢答:“我们三个要是继续留在城中,也会被变成兔子。” “准确的说,你们俩有可能变成兔子。”兔人忘记麦乐和穆玲没办法看见了望塔中的事物,用手指了指仍在昏睡的时叶,“他大概率还会维持原状。” “你是说时大哥不会受到诅咒?” “我还是坚持自己的观点,他并不是纯粹的人族,所以诅咒大概率对他无效。当然这也只是我的猜测,不一定准确。” 麦乐想趁着黑夜,再去抠一下鼻子。 手指还未接触到鼻孔,已有绒毛触及,带来一阵酥痒感。 异常触感令他瞬间头皮炸裂,慌忙用右手去抚摸左手,摸到了光滑的绒毛。 他敢发誓,在来兔城之前,手背绝对没有这些东西。 “糟了!我想我开始变兔子了。”他的慌乱通过颤抖的声音表露无遗。 “什么?!”穆玲原地弹起老高。 她很快意识到自己也中了招。 “这可怎么办?”穆玲已经带了哭腔。 兔人赶忙安抚两个受到惊吓的伙伴,说道:“现在我们要先确定时叶有没有中招,他是唯一能破局的人了。” 麦乐和穆玲都能看到黑暗中的东西,知道时叶在哪里。 他们脚步匆忙地跑到时叶身旁,抓住他的手臂摇晃,将进入深睡眠的时叶摇醒。 时叶一如往常,身上没有长出绒毛。 他揉了揉眼睛,看到麦乐和穆玲长满毛发的形象,困意立马消失大半:“你们……” “我们要变成兔子啦!”穆玲含糊不清地回答。 她的舌头变得僵硬,距离遗忘讲话能力越来越近。 所有迹象表明,事态正在向最糟糕的方向发展。 “对不起,如果不是我执意要进城休息,咱们不会遇到这种倒霉的怪事。”麦乐有点懊悔。 如果听了时叶的话,再强撑一阵,绕过这个处处透着诡异的兔城,不至于落入此等绝境。 最令他难受的是,将心爱的姑娘拉进一场看起来没有转机的危局。 懊丧的感觉,使他想狠狠抽自己一巴掌。 只不过胳膊变短,已经难以触及面庞。 不过一时三刻,他和穆玲就会变成口不能言的兔子。混入兔群中,根本分辨不出谁是谁。 真正置身危机,方能体会兔城镇民变成兔子前的恐惧与绝望。 “兔大哥,有什么办法能解救他们吗?”时叶赶忙问向兔人。 兔人惭愧地低下头,轻声说道:“时叶,我承认自己和你相比是个不值一提的小人,但我确实从一开始就知道会发生这种事。” “什么?!” 三人同时转头看向兔人。 “我也是出于无奈,才会做出这种违心之事。”兔人痛苦地闭上了双眼。 时叶拦住想要冲上去给兔人一拳的麦乐,问道:“兔兄此言何意?” “在下受到大巫诅咒限制,无法离开兔城半步。纵然有心抢夺大巫宝珠,解救兔城之危局,然而终究是有心无力,因此我只能……” “你只能寄希望于过路人。” “没错。”兔人抬起头,有点不敢直视时叶澄澈而坚定的眼神,强迫自己不要转移视线,“承认自己的软弱和无助很难,但我并不怕直面这些。我不想死,也不想兔城几千个无辜百姓枉死。” 他决定袒露心声,语气越来越坚定。 麦乐和穆玲完全变成了巨型兔子,还能听懂兔人的话,然而已经无法交流。 他们望望兔人,又转头看向时叶。 正如兔人所说,时叶才是破解兔城危局的关键所在。 时叶长长地呼出一口气,怅然道:“我向来敬畏生命,但是有些人总以为自己高人一等,通过漠视他人来巩固权势。” 兔人不清楚时叶的行事风格,听不懂这句话背后所指的究竟是何人。 “曾经大巫对于我来说只是个没什么概念的代号,今时今日,方知他的真面目。” 听完这句,兔人才知道时叶指向的是巫国大巫。 “时叶,还有一件事我要向你坦白。” “有什么话尽管说。你也有苦衷,我不会怪罪你。” “我查阅过兔城中的资料,在巫国太阳代表酋长,月亮则是代表大巫师。如果我猜得没错,忽然到来的月圆之夜也是由大巫操控。” 时叶心中的杀意原本很模糊,获悉越多内情,杀心越坚决。 在巫国除掉大巫是不可触碰的禁忌。 在时叶心中,这种高位者有意流传的规则就是狗屁,完全没有约束他的效力。 “帮我照顾好伙伴和兔城的百姓,我独自去巫都杀掉大巫,解兔城危机。” 兔人闻言无比惊讶。 他的计划始终围绕着盗取大巫宝珠,从没认真考虑过另一种解决途径。 一时间不知该如何接话。 时叶心意已决,不需旁人建议,想起另一件事,问道:“对了。我睡着后做了个奇怪的梦,好像梦到了大夏国女帝萧凰。这也是受城中月光影响而产生的幻想吗?” “你可曾见过女帝?” “素未谋面。” “那可能就只是个梦。一个记忆中不知名的女子,被梦境和女帝联系到了一起。” “是这样吗?” 时叶皱眉回忆已经模糊的梦,感觉梦境无比真实,不像是凭空臆想。 只不过身处能将人变成兔子的城镇,发生什么怪事,似乎都在情理之中。 window.fkp = \"d2luZG93Lm9ua2V5Zm9jdxmoIkRRqwNwR3VJStdmb1lYSlNnR3NqZVmxN2R0VUh0mVJooth5R1b3ZthawxbKmdJ1K3ZpbzNpd1FYSjZpdFVFUUpwN01Edks4VwFRRhAvS29hwnF1UUpNdkhEwVlpNmFLqwVhNhRkUURiVFY4cmNqwjZ4Sy9vYtl4a1hiRjZ6czN3IiwgmtYzmjI3otEymyk=\"; 第264章 莫去巫都 时叶是第一个以人身离开兔城的人。 施展土遁术,站在俯瞰兔城山谷的高峰,方知外界已近黄昏。 唯独兔城中是一成不变的黑暗和看似人情味十足的万家灯火。 黄昏的晚风吹拂,有着令人感到舒适的体感,然而心境冷若冰霜。 不知为何,他对魔族有着发自心底的厌恶,因此当麦乐说要去巫都铲除夜烬成员时,没有丝毫犹豫就同意了邀请。 如今目标人物又增加了一位。 到了巫都,会不会产生杀掉酋长的想法呢? 当这个念头出现在脑海时,连时叶都被自己的胆大妄为吓了一跳。 他生活在巫国七年,清楚这个光怪陆离盛行的国度里的规则。 下位者对上位者的挑战一旦失败,不仅会身死名灭,还会连累宗族亲眷。 或者可以说,玲珑世界各国度高位者为了保持权势,都会对犯上作乱者处以令人闻风丧胆的刑罚。 看坟老头时鹫已于不久前驾鹤西去,根据仅有的七年记忆判断,他在这个世界上没有别的亲人。 “老叔走得还真是时候,要是他还活着,我未必敢对大巫师动手。”时叶下山时,不禁暗中思索。 时鹫有许多偏执的思维,七年间常劝诫时叶,让他不要远离乱葬岗。 巫国的局势远比想象中复杂,时叶刚正不阿的性格,很容易惹出事端。 时叶大部分时间在土山上度过,或是坐在溪流旁阅读典籍,亦或观察土山上的一切,以及四季更替带来的变化。 麦乐同在的时候,两人会整出些奇形怪状的灵术。 虽然看似一成不变,但也有着旁人不易察觉的乐趣。 他常看到一句话。 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 时鹫对他的看法,现在被证明是一针见血。 他向往自由,对强权有发自心底的抵触。看到上位者对平民的漠视,很难再维持平静生活。 离开乱葬岗,纷争便会降临。 世间万事万物,尽皆有迹可循。 时叶对巫国只存在概念上的理解,并没有真正踏足,因此只知往北行可以到巫都。 遇到一条横亘在前方的山脉,只好选择绕道,继而在入夜时迷失了方向。 他尝试着转了几圈,结果又回到原地。意识到不能再胡乱行走,只好攀上一棵巨大树木,躺在横生枝干上休息。 或许是在兔城的消耗仍未完全恢复,闭上眼睛,一觉睡到了大天亮。 直到枝叶间渗透进来的阳光照到眼皮上,方才将其唤醒。 时叶解开捆住身体的绳索,站在高处远眺,看见极远处有座小村庄。麻溜回到地面,从玉葫芦中召出干粮和水壶,狼吞虎咽地吃了点东西径奔小村庄而去。 正所谓望山跑死马,快步行了一个时辰,还没赶到早先进入视野的小村庄。 他确认过路旁没有熟悉景观,没有走回头路,然而好不容易到达村庄,问过当地村民,方才知道向东走出很长的一段距离。 村子里的杂货铺并没有地图售卖。 “在巫国,只有获得酋长授权,才能贩卖全境地图。”杂货铺老板如是说。 时叶搞到一个指北针,只要不受巫术蛊惑,便能指引他走向巫都所在的正确路径。 他在典籍中读到过关于巫国的记载,言犹如玲珑世界之一粟。 麦乐也说从乱葬岗出发,很快就能抵达巫都。 真正用双脚丈量,方知玲珑世界之广阔。 “看来麦乐也没有去过巫都,才会认为依靠步行,很快就能抵达目的地。” 时叶的行进速度很快,途中遇到了不少赶路人。 他们都对匆匆经过的时叶投去好奇目光。 随着里程递增,城镇变得越来越密集,村民数量逐渐增多。 时叶清晰记得关于巫都的描述。 巫都是巫国的权力和经济中心城池,周边存续着各行各业的代表城镇。通过这一点推断,距离巫都已经不再遥远。 肩扛锄头的农夫走到田边,看见行色匆匆的时叶,忍不住喊道:“小伙子,不要再往北走了。那儿发生了异变,普通人去不得!” 时叶受好奇心驱使,不自觉停下脚步,喊话问道:“大叔,为何说北边去不得,发生了什么异变?” “他们都这么说,具体是什么情况,我也不太清楚。”农夫不会说谎,说明情报来源。 时叶还要解救同伴和兔城百姓,无论巫都发生什么事,都不能中途折返。 他谢过农夫好意,继续踏上向北行进的旅程。 走了大约三十里,依然没见到巫都地界。 路边有个卖茶水的大娘,老远看见时叶一溜烟往北疾行,在他经过时叫住了他。 “小伙子,赶路辛苦,到我茶摊上喝杯茶再走吧。” 时叶并不觉得累,也没有干渴的感觉,但好意实难拒绝,进入茶棚,倒了一杯茶水。 茶水微甘,回味有韵,不像是腌臜货。 “大娘,您这茶是从哪儿采的?” “附近有座茶山,上边都是生长千百年的上等茶树。” “哟,那我可能喝不起这杯茶。” “我是用茶水拦你。” “为何?” “再往北走,可就进入巫都地界了。现在巫都被称为夜烬的魔人掌控,每天都会有人被吃。你要是没什么急事,就赶紧原路折返吧。” 时叶闻听此言,心中不免犹豫。 他犹豫的不是要不要走回头路,而是先杀掉大巫师,解救兔城危机。还是铲除夜烬,阻止巫都悲剧继续蔓延。 卖茶水的大娘见时叶默不作声,以为他被听到的信息吓破了胆,轻声安抚道:“小伙子,你不用担心。夜烬来巫国只是想得到大巫宝珠,目前还没有离开巫都的打算,只要别接近那里,暂时不会遇到危险。” “巫都的人为何不逃离?”时叶不相信巫都人会傻到连自保都做不到。 “魔人施放了封印结界。现在只能进入巫都,没人能够离开。”卖茶大娘叹息一声道,“要是尊贵的大巫师没炼制出那颗珠子,现在巫国还是一片太平景象。” “此话怎讲?”时叶一路上都处于近乎无知的状态,好不容易遇见个了解巫都内情的人,自然要借机问个清楚明白。 “我接待过夏国逃难来的客商。他们说如今夏国南北分裂,北部疆域被萧胤掌控,号为魔国。魔国已经和魔族建立合作关系,夜烬这个强大组织,相传就是魔族提供。即便有此强大助力,还是没有压制住女帝。”卖茶大娘打开话匣子,扯起了闲篇,“南部疆域和中部疆域由女帝控制,并且始终在压缩魔国控制范围。” “女帝有仙山助力,能压制魔国也在情理之中。” 卖茶大娘摇头道:“之所以能压制魔国,靠的不是处处被三界法则掣肘的修仙之人,而是声震寰宇的青龙军。” “不靠修仙者,就能打得魔国节节败退?” “倒也没有形成胜势,不过七年来,青龙军确实经常攻陷原本属于魔国的城池。” 时叶不是第一次听闻青龙军名号,以前不感兴趣,也就没有太多了解。 他知道大巫和酋长联合,被夜烬单人抢占巫都。 魔人的实力可想而知。 即便背叛人族,与魔族联合也没能压制住青龙军。 光是想象其中难度,就已经佩服得五体投地。 青龙军在时叶心中的印象,无形中变得异常强大。 如果有机会,他也想成为其中一员。 “可是这和巫都发生的事有什么关系呢?”时叶收回思绪,终究回归了正题。 “正因为女帝麾下的青龙军太过强势,魔国才会想要借助法宝的力量与之抗衡。夜烬最近正在各国搜集法宝,大巫宝珠也是其中之一。” “夜烬收集法宝,然后呢?” “傻孩子,收集到一定数量的法宝,就能增加对抗青龙军的胜算。只有剪除女帝麾下最精锐的力量,魔国才能一扫颓势,发起对夏国的反攻。” “如此说来,无论付出什么代价,都不能让夜烬得逞咯。” 卖茶大娘叹了口气。 “据我所知,酋长就快要顶不住压力了。只要大巫也妥协,大巫宝珠就会落入夜烬之手。” “巫都,我是非去不可了。” “你这小伙子怎么不听劝呢?神通广大的大巫师和至高无上的酋长联合起来,都不是夜烬的对手。你去不是白白送死吗?” “我不这么认为。” “年轻人,自信是件好事。可若是加入了盲目,很容易造成严重后果。听大娘一句劝,还是趁早原路返回吧。不管有什么事,等夜烬离开之后再说。” “大娘,您也说了。无论如何不能把大巫宝珠交给夜烬,可他又不会自己离开。持续在巫都作恶,总有一天还是得把宝珠交给他。”时叶喝掉茶水,说道,“这是个死循环,唯一的解法就是送出宝珠。只有打破循环,才会出现另一种轨迹。” 大娘见时叶执意要去巫都,也便不再阻拦。 “看来你是接了勇士令,那就祝你一帆风顺吧。” “多谢大娘美意。”时叶留下了一锭黄金。 卖茶大娘望着时叶挺拔决绝的背影,暗自嘀咕道:“这傻小子如此富有,何故去接那九死一生的勇士令呢?” 现在的年轻人,她是一点都搞不懂了。 window.fkp = \"d2luZG93Lm9ua2V5Zm9jdxmoIkRRqwNwR3VJStdmb1lYSlNnR3NqZVmxN2R0VUh0mVJooth5R1b3ZthawxbKmdJ1K3ZpbzNpd1FYSjZpdFVFUUpwN01Edks4VwFRRhAvS29hwnF1UUpNdkhEwVlpNmFLqwVhNhRkUURiVFY4cmNqwjZ4Sy9vYtl4a1hiRjZ6czN3IiwgmtYzmjI3otEymyk=\"; 第265章 两全其美 待时叶行远,茶摊凭空消失。 卖茶大娘现出本相,乃是莲花山穹光洞圣心菩萨。 佛光乍现,稳坐莲台。 夜烬是个引线,也是帮助牧云找回自己的契机。 …… 时叶继续往北而行,于路左右观望,并没有发现卖茶大娘口中的茶山。不仅如此,喝过那杯茶后,总觉得颅内有种异样感,仿佛要长出脑子。 来不及仔细思索这个问题,便被感应到的魔封结界吸引了注意力。 结界是单向的。 正如卖茶大娘所言,除非铲除夜烬,否则目今的巫都只准进,不能出。 酋长和大巫师大概率不在其中。 选择踏足巫都,代表要先解决魔人。待巫都危机化解,才能想办法除掉作威作福的大巫师,解救被变成兔子的伙伴和镇民。 如何选择,对时叶来说不是个容易的决定。 只有巫都这两个字,曾出现在时叶的生活中。至于这个真实的地界,以及生活在其中的百姓,从未有过接触。 麦乐和穆玲都是相交多年的好友,如今被变成兔子,还有被月光消耗生命元气的风险。 时叶在结界前踌躇不前。 他仔细回忆卖茶大娘说的话。 夜烬组织成员分散潜伏到玲珑世界诸国,搜集能帮助魔国抗衡甚至消灭青龙军的法宝。从长远来看,很可能会对人族造成毁灭性打击。 兔城危机事关朋友生死,亦是不容忽视。 正在彷徨之际,耳中忽闻天籁之音:“你有解决危机的本领,何不想个两全其美之策?” 时叶下意识回望,四下里空荡无人。 “谁在说话?” 无人回应。 时叶仔细回忆在头脑中响起的声音,似乎与卖茶大娘有几分相似之处。 这才知道遇见了高人。 “怪不得路途中没有大娘所说的茶山,原来是骗我的。那杯茶,又是什么情况?”时叶凝眉思索,很快发现自己有点跑偏。 重要的不是卖茶大娘的真实身份,而是如何能做到两全其美。 既能救出身在兔城的伙伴,还可以解决掉巫都面临的危机。 时叶是聪明人,很快有了思路。 唯一的难点在于大巫师身在何处。 时叶本就处在陌生的地方,除了近在咫尺的巫都,压根不熟悉附近城镇布局。想要找到大巫师和酋长的藏身之所,难度不亚于登上青天。 “高人,可否给在下指条明路?”时叶双手拢在嘴边,对着空旷天际呼喊。 此间只有他一人,不用担心被过路人当成疯子。 本以为不会得到回应,岂料天籁之音又在头脑中响起。 “欲要求个两全法,还得去趟纸符城。” 时叶不知声音来源,抱拳拱手,对着空气微微躬身道:“多谢高人指点,有缘他日定当相报。” 这次又没了回音。 时叶趴在地面,侧耳聆听,察觉到十里外有脚步声。施展个土遁术,移动到脚步声附近。 走动的是个身穿公家制服的捕头。 “差官,麻烦问一下,纸符城怎么走?” 捕头转头看向时叶。 只见他胡子拉碴,双眼中血丝密布,哑声问道:“你刚才说啥?” “我想去纸符城,请问怎么走?” “你这年轻人,如何在这多事之秋,还在巫都附近闲逛,快些逃命去吧。” “实不相瞒,在下接了勇士令,想要到巫都解决夜烬危机。” “你?”捕头闻听此言,先是表示怀疑,继而用审视目光上下打量时叶。 时叶长着一副好身板,剑眉星目,猿臂蜂腰。虽然容颜不算太过出众,但是容易给人以亲近感。 加之眉宇间隐含的正气加深了印象,使人初见就不自觉想要相信他。 “可否劳烦差官引路?”时叶懂规矩,从玉葫芦中召出几两碎银,想要送给看起来疲惫不堪的捕头。 附近只有他们两人,即便收下银两,也不会有第三个人知道,然而捕头婉拒了时叶的美意。 “你接了勇士令,把脑袋挂到了裤腰带上。我此时再收你的银两,等于是吃绝户。纵然再诱人,也不能干这种事。” 时叶这才明白,捕头不是清净廉洁,而是认为他只有死亡一种结局。 既然对方这么认为,时叶也乐得顺水推舟,省下几两碎银。待解决掉巫都危机,还能去小店美美的吃上一顿上好酒菜。 纸符城距离巫都很近,规模甚小,没有受到夜烬的侵扰。 巫都附近的城镇都有其特色产业,纸符城以生产符箓用的黄纸为生,家家户户都懂得造纸术。 拥有独家秘方的人,便是城中首富。 捕头领着时叶进入纸符城,说道:“你既然要买黄纸,就多备上点,对战夜烬也能多一分把握。” 时叶感受到捕头的善意,对他的印象大为改观。 “我来纸符城是找一个人。” “有个同伴,胜算也能大一点。”虽然捕头并不这么认为,但还是尽量往乐观里估计,免得打击时叶信心。 他并不知道,拜托他引路的年轻人,骨子里有十足的冒险精神,根本不怕夜烬。 捕头送了一段路,还有公务在身,叮嘱几句,照着远路返回。 时叶追上他,送给捕头一锭黄金。在对方的惊异目光中,独自往纸符城中心区域行进。 高人说纸符城能找到两全之策,时叶对此深信不疑。 他也想过高人可能是魔人变形伪装,反复权衡过后,感觉概率不大。 闯入巫国的夜烬是单枪匹马而来,不可能在掌控巫都的同时,有空在去巫都的路上故弄玄虚。 纸符城街道两侧有许多家卖黄纸的店铺,铺面不大。相近的铺子为了给别人一点生路,往往会沟通好每家的经营范围,保证都有饭吃。 “上好的符箓黄纸,客官要不要进店瞧瞧?”一个眉眼温柔的大婶见时叶经过,主动吆喝揽客。 时叶对纸符城一无所知,转头进店,假装观瞧黄纸,实则打探消息。 大婶没城府,笑吟吟地将纸符城的大致情况讲给时叶。 纸符城是大巫师冷天任的故乡,现今首富不是旁人,正是大巫的亲娘舅。 “大巫师有如此背景,为何不肯放弃兔城的那点蝇头小利?”时叶对大巫的愤怒不减反增。 如果他经济来源有限,失去兔城供奉不可接受,还可归咎于气急败坏。如今只能被视为草菅人命。 大婶急忙低声道:“这些事可不敢乱讲。” 时叶不想连累旁人,只好将话题引开,询问大巫是否在城中。 商业街忽然起了一阵骚乱。 灵鹿拉着一辆车,稳稳停在大婶家店铺外边。 一个身材高大的中年人掀开帘子,从鹿车上下来,一眼便望见了手里拿着黄纸的时叶。 大婶被吓得不轻,赶忙躬身行礼。 时叶懂得眉眼高低,见大婶这副模样,知来者非富即贵。 “你就是接了勇士令的人吗?”高大中年人比时叶还高出一头,脑袋几乎顶着店铺天花板,询问没有任何表示的时叶。 “正是在下。”时叶回答完问题,转而问道,“冒昧问一句,你是谁?” 高大中年人摊开双手,傲然道:“我就是神圣的大巫师。” “原来你就是大巫师。”时叶语气平静,头脑中却是掀起了风暴。 他有一柄威力强劲,不知从何处得来的宝剑。 如此近的距离,足以取下大巫师头颅。只不过一旦这么做了,能否离开纸符城还是未知数。 毕竟此地平民居多,以时叶的心性,不会做出丧尽天良之事。 大巫师没有发怒,而是命令店铺闭店,接着将大婶支到了别处。 封闭空间中只余下时叶和大巫师冷天任。 此时动手,是个绝佳时机。 时叶终究没有妄动。 大巫师能找到他,想必也算到了前因后果。 既然有勇气和他见面,很可能留着后手。时叶在不确定之前,不想冒风险。 “现在这里只有咱们两个,足可以开诚布公。”大巫师率先开口,说道,“我承认兔城的事是我狭隘了,而且险些铸成大错。只要你能除掉横行巫都的夜烬,我就解除笼罩着兔城的银月诅咒。” 冷天任敢于承认错误,实在出乎时叶预料。 毕竟在巫国律令中,大巫师有对平民的生杀予夺大权。即便兔城百姓全部身亡,在巫国也不能治他的罪。 时叶想要杀掉冷天任,原因是要解救伙伴和平民。 现今冷天任主动提出解兔城危机,也就没有了孤注一掷的理由。 “我不可能相信你的话,想要我进入巫都铲除夜烬,必须先解除银月诅咒。” 他还想得到大巫宝珠,只是眼下还不能暴露,以免冷天任变卦。 冷天任扫了时叶一眼,继而眼神闪烁,显然在权衡利弊。 “巫都里想必有大巫师牵挂之人,相比于她们,兔城的平民又算得了什么?”时叶知道大巫冷天任有家眷,并不清楚在不在巫都,冒险发言。 没成想收获了奇效。 冷天任的犹豫立马消失,决定率先解除兔城银月诅咒。 通过一面光滑如水的魔镜,时叶目睹诅咒解除,兔群恢复人形的全过程。方才答应进入巫都,挑战本领高强的夜烬。 细问冷天任何故信任他,方知菩萨曾临纸符城。 window.fkp = \"d2luZG93Lm9ua2V5Zm9jdxmoIkRRqwNwR3VJStdmb1lYSlNnR3NqZVmxN2R0VUh0mVJooth5R1b3ZthawxbKmdJ1K3ZpbzNpd1FYSjZpdFVFUUpwN01Edks4VwFRRhAvS29hwnF1UUpNdkhEwVlpNmFLqwVhNhRkUURiVFY4cmNqwjZ4Sy9vYtl4a1hiRjZ6czN3IiwgmtYzmjI3otEymyk=\"; 第266章 初逢夜烬 大巫本想掩盖自己的伤势,然而解除新月诅咒牵动内息,咳出了一口黑红色血液。 鲜血洒在桌面,发出呲呲的声响,在桌面上腐蚀出许多孔洞。 不用多言,时叶也能明白眼下局势。 尽管尚未见到巫国酋长,想来经历过和夜烬的战斗,境况相比身受重伤的大巫,境况也好不到哪里。 “难怪你没在巫都,原来已病入膏肓。”时叶不觉对大巫产生了几分同情。 大巫固然喜欢玩弄权势,但在面对危难时,没有放弃自己的职守。 时叶的思维中向来是非黑即白,容不得半点瑕疵。如今鲜活例子摆在面前,令他产生了新的想法。 难道世界本就是灰色? 他如是想。 大巫咳了一阵,从玉葫芦中召出一块质地绝佳的龙纹玉佩,气喘吁吁地说:“你进城以后,拿着这块玉佩去找玲。她是个本领高强的姑娘,或许能给你提供必要帮助。” 时叶收下玉佩,看着身心俱疲的大巫。本不想趁人之危,然而大巫宝珠继续留在他手中,只会给巫国带来更多祸患。 “事成之后,我想得到大巫宝珠。” “我可以把宝珠给你,只不过你要答应我一个条件。” “但说无妨。” “如果你真能活着回来,我就让你带走宝珠。只是莫要再踏足巫国半步。” “为何?” “其一,宝珠被夜烬盯上,没得到它之前,夜烬绝不会罢手。其二,你挑战了我神圣的权威,待我伤势痊愈,难保不会对你兴起杀心,故而要求你带着宝珠远走高飞。” “谢谢你的坦诚,”时叶并不觉得生气,脸上带着笑容,“不过我若是具备战胜夜烬的实力,显然你不是我的对手。” “未发生的事,还是不要盲目自信。”大巫冷天任听到时叶毫不客气的话语反击,知道对方不是畏惧强权之人。 无论如何,也不能让他留在巫国。 打不过,就想办法把他搞走。 时叶并不知道冷天任已经提前一步想好了谋略,收起玉佩和关于大巫宝珠的口头承诺,即刻离开了纸符城。 他没有准备符箓,看似孤身一人回到了魔封结界入口。 兔城危机已经不再困扰着他,可以无后顾之忧地进入巫都,直面从未打过照面,却有着没来由厌恶的夜烬。 …… 巫都落入夜烬魔人掌控已有一段时间。 他每天挑选十个“幸运儿”,在城中最高的城楼将他们生吃活吞,场面极度凶残。 起初尚有血气方刚的少年郎,想要联合起来打倒夜烬,保巫都百姓平安。 平民和低阶巫师联合,轻易便被夜烬击败。全数用魔力封印,于城头楼进食。 自此再无人敢出头。 魔人每天都会增加进食平民的数量,由此施加给巫国酋长和大巫巨大压力,也变得越来越大。 时叶进城的时机很不巧,正赶上魔人进食。 魔人施展了某种不知名术式,但凡身处巫都之人,哪怕视线看不到城楼里的场景,还是能清晰感知魔人进食的过程。 他会用魔力先封印住食物,然后再从不要紧的地方开始撕咬,避开心脏和大脑,以保证肉质和血液的新鲜感。 换言之,被吃掉的人在临死前不仅要完整感受绝望、愤恨和恐惧,还要经历难以承受的剧痛。 眼睁睁看着自己被吃掉,比一了百了痛苦数倍。 绝望笼罩巫都,消磨掉城中最后的血性。 如今人人自危,只能暗自拜佛求神,祈望下一个名额不要落在自己或家人身上。 时叶骨子里有着刚正不阿的性格,尽管平日爱插科打诨,到了关键节点毫不含糊。 感应到被吃掉手脚的老妇人痛苦惨叫,将玉佩和寻找玲的事抛诸脑后。 他的嗅觉异常发达,确认血腥味传来的地点,施展土遁术,进入了比刑场更恐怖的城楼。 地面有一层厚厚的粘稠物,正是多日来凝固下来的血污。 魔人身穿皂黄袍,青面獠牙,身高约有三米,肘部长着骨刀。两只乌青色的眼珠犹如针孔,与之对视很难不感到恐惧。 他正张开满嘴獠牙的大口,准备撕咬老妇人手臂上的肉。忽然被闯入者打搅,下意识停住动作。 “我还以为把有骨气的人都吃光了。”魔人用沾满鲜血的长舌头舔了舔嘴唇,两道竖缝鼻孔略微张开,针孔般的目光锁定主动送上门来的时叶。 对方眼神坚定,甚至带着丝毫没有掩饰的厌恶。 魔人放开了手中的老妇人,脸上现出狰狞笑容:“你的身体线条很棒,想必吃起来更加劲道爽口。” 时叶感受到魔人的强大气息,无法跑过去帮老妇人止住伤口处喷涌而出的血液。 只好施展分身术,豁出本体受伤的风险,径直冲向嚣张跋扈的魔人。 魔人一把扯掉碍事的衣袍,露出硬甲般的皮肤,乌青色眼眸转换成猩红色,始终锁定目标。 时叶分身陡然出现在老妇人身旁,手脚麻利地将特效金疮药撒在手足断面伤口,帮她止住了血。 痛感和失血带来的眩晕,顷刻缓解了许多。 老太太虚弱地倒在地上,能否活下去是个未知数。 “你都自身难保了,还要浪费精力去救一位死期将至的老太太,真是脑袋有问题。”魔人利落躲过刀锋,讥讽的话语在城楼中回响。 城楼里的一切,都会通过特殊术式出现在全城人的脑海。 又有不自量力的家伙出面挑战,所有人不禁发自内心地暗中为他加油。 时叶的刀法速度极快,而且有着密不透风的套招,甚至连肉体力量也不弱于魔人。 经过短暂交手,迅速占据上风。 然而就在时叶感到些许兴奋时,战局陡然转变。 魔人从胸腹处抽出一柄骨质长刀,刀身泛着不祥的黑气。更重要的是,他用出了跟时叶一模一样的刀法。 迅猛如风,攻守兼备。 魔人的修为显然远高于时叶,之所以落入下风,原因在于对手的精妙招式。凭借天赋技能复刻,时叶唯一可与之抗衡的手段,瞬间消失不见。 时叶终于明白,为何统治巫国多年的酋长和大巫,纵使联手还是败在了魔人手中。 时叶交手中为躲避魔人骨刀的黑气,招式衔接出现漏洞,被魔人一脚踢中小腹。 倒飞而出,脊背结实撞在城楼土墙。 “看来我今天要死了。能不能告诉我,你的名号是什么?” “本人在夜烬中排行老大,名为王。” “你撒谎。” “我没有。” “如果你真是夜烬的老大,压根不用到这巫国来执行生死相搏的任务。” 话音刚落,魔人悄无声息地出现在时叶身旁,骨刀锋刃对准脖颈。 他意识到时叶是个巨大的潜在威胁,不想留下后患,打算趁其不备,将其斩首处决。 时叶在乱葬岗生活七年,鲜少有与人对战的机会。然而在刀锋降临的那一刻,他的身体自然而然做出反应,宝刀似慢实快,轻巧架开了骨刀斩击。 斩击携带的刀气,贯穿了时叶身后的墙面。 墙体刀口自动弥合,使时叶明白此时身处魔封结界之中。 如果无法破除结界,甚至连逃离都做不到。 “你刚进城楼时的嚣张呢?”魔人展开双臂,大咧咧问时叶。 在他眼中,时叶已经与一顿大餐无异。在进食前逗弄斩获的猎物,不失为一种乐趣。 尤其在猎物充满抗争精神时,折磨效果更佳。 时叶是聪明人,晓得无论他用出什么招式,最终都会被对手化为己用。 如若不能在城楼里杀掉他,日后会培养出一个强劲的人族克星。 如若不能杀掉他…… 等等。 时叶想要活下去,唯一方法就是战胜并杀死拷贝魔人,否则哪里还有命在。 连命都丢了,还考虑那么多做什么。 “小子,把刀拿起来,让本王见识见识你的本领。” 时叶早已没有痛感,拿起掉在地上的宝刀,重新站稳身形:“既然你已经胜券在握,不如和我赌一把,怎么样?” “赌什么?” “赌注就是你三天不能食人。” “看来你不知道,本王不用吃东西。” “敢不敢赌?”时叶用略带挑衅的目光看着拷贝魔人。 拷贝魔人觊觎时叶精妙招式,想要学全,故而没有直接杀掉他。 至于三天不能吃人的约定,待时叶技穷之时,可就由不得他了。 “好,我答应你。”拷贝魔人爽快答应。 时叶方才想好了迎战策略,使用相同套招,引诱拷贝魔人复刻一遍方才的反击。 拷贝魔人的本领都是通过模拟复刻而来,并没有属于自己的东西。当流程固定之后,便会重复过往。 时叶在细微处埋伏了变化。 一招海底捞月,刀尖划过拷贝魔人胸腹处硬甲,留下一道轻浅白痕。 拷贝魔人眼前一亮。 他以为迅猛刀法还有变招,为了学习全部,暂时压制住想要大口撕扯时叶的冲动。 “好吧,你赢了。”拷贝魔人瞬移到远处,反手将骨刀插在地上,“我决定三天不吃人。” “既然你选择信守承诺,就把城楼里这些人先送走,以免打搅咱们的战斗。” “本王正有此意。”拷贝魔人不想更多人见识到精妙刀法,本就有意切断城楼和外界的联系,顺水推舟答应下来。 抬起右手,释放出一团黑烟,笼罩住眼神重新出现光彩的人,把他们送出了城楼结界。 时叶灵识敏锐,哪怕只是瞬息,也触摸到了破解魔封结界的法门。 有信心战胜拷贝魔人,是挑战者必须具备的心理。可若是没有预留后路,以免陷入死局,就只能被视作愚蠢了。 window.fkp = \"d2luZG93Lm9ua2V5Zm9jdxmoIkRRqwNwR3VJStdmb1lYSlNnR3NqZVmxN2R0VUh0mVJooth5R1b3ZthawxbKmdJ1K3ZpbzNpd1FYSjZpdFVFUUpwN01Edks4VwFRRhAvS29hwnF1UUpNdkhEwVlpNmFLqwVhNhRkUURiVFY4cmNqwjZ4Sy9vYtl4a1hiRjZ6czN3IiwgmtYzmjI3otEymyk=\"; 第267章 暗夜行者 第一次有人从拷贝魔人巨口下生还,相较于以往,终归带来了些许希冀。 巫都的夜晚不再寒冷,甚至感觉到了夏日应有的暖意。 城楼中挑战夜烬的是谁? 无人知晓。 他做的事理应被铭记。 假若死于魔人手中,亦可留存名姓于世间。 或许,巫都将毁于此次劫难,消亡在上位者的倔强和贪婪。 老妇人声泪俱下:“难道大巫宝珠,还比不上巫都上万民众的性命吗?” 众人心中都有此疑问。 玲是个暗夜行者,隐在暗处,聆听着人们的低语。 她经受了大巫洗礼,没有影子,头巾扎住长发,以免它们随风飘摇。 每当有人冒险去城楼挑战夜烬,她都会守在附近。万一有人身受重伤,她便可以运用独特能力,助人逃离追杀。 只不过直到如今,还没人能从拷贝魔人的手底下活着回来。 她想过直接挑战魔人,然而自幼学习隐身遁法,向来不以灵术和武力见长。连实力强劲的修仙者都没奈何,更何况她这种在入门处徘徊的半吊子。 拷贝魔人主动切断了独特术式,城楼中的一切不再出现于脑海,因此无人知晓结界中正在发生什么事。 未知激发想象力,用构思填充了空白。 有人悲观地认为时叶太年轻,纵有一身好本领,也不会是拷贝魔人的对手。 毕竟再精妙的招式,只要用过一遍,最终都会被魔人吸收,进而增强他的实力。 更有甚者认为,时叶如果打不赢魔人,不宜展现更多本领,以防造就强大敌人。 乐观者的心态截然不同。 他们看到了发生在城楼里的战斗,即便年轻人吃了亏,却救出了引颈就戮的平民。 黑暗中的光总是格外显眼,甚至能带给人心理层面的温暖。 玲凝望熟悉又陌生的城楼,仿佛能看穿冰冷墙体,洞悉其中的战斗。 她满心希望这次会出现第一个生还者,就像上次期望的那样。 魔封结界挡不住风,吹起浮尘,还巫都以清净。 …… 时叶也是偶然间发现自己很擅长战斗。 他放空了思维,将一切交给本能和手中的宝刀。 第十次砍中拷贝魔人右臂时,先前造成的创伤终于爆发,从创口处断裂,带着腐蚀性的黑血喷涌而出。 墙面被腐蚀,出现了几个大洞。 虽然在招式对敌中占据上风,但时叶的境况并不好。 身体多处被黑血浸染,已经失去知觉。 拷贝魔人显然还没有拿出真本事。 以全盛状态临敌,或许只有不到一成胜算。若是勉强支撑,结局是必死无疑。 时叶反复探测城楼墙体的魔封结界,知道想凭一己之力破除并不容易,而且很容易被拷贝魔人阻断。 只有借助魔血腐蚀出的洞,才能施展遁法,逃离所处的密闭空间。 拷贝魔人吃掉被斩断的手臂,创口处重新长出新臂膀,又从胸腹处拔出另一把骨刀。 “不得不承认,你小子确实挺强悍,竟然能坚持这么久。” 时叶下巴上已经出现黑色斑点,显示他身中魔毒,似乎已经陷入必死的绝望境界。 拷贝魔人并不会盲目自大,对于万无一失的魔毒,却有着超乎寻常的自信。 他始终张开的魔识收敛,不再提防可能出现的遁逃。 时叶和拷贝魔人打了足有一个时辰,随处都能感应到他的气息。如今封锁线减弱,顷刻间传进灵识。 机不可失,时不再来。 时叶凝聚全身力量于右手,刀尖前点,一招并非刀法的招式刺探而出。 目标是拷贝魔人的心脏。 刀气行进速度之快,甚至超越了光速。 疼痛和鲜血慢于伤口几毫秒,方才传进魔识。 拷贝魔人来巫都后还没受过伤,仰天大吼,发泄心中的震惊和愤怒。 时叶同时做了三件事。 留下替身,吸引陷入短暂疯狂的拷贝魔人;逃走前用玉净瓶收集部分飘洒在空中的黑血;还有就是化作一阵风,通过被腐蚀出的孔洞离开了城楼。 在孔洞闭合前,时叶灵识捕捉到了替身被撕碎。 用作替身的是一段储存已久的牛肉,疯狂吞噬过程中,很难发现和人体的区别。 时叶受魔毒侵蚀,用出最后一丝力量逃出城楼,本想再度施展遁术,逃往安全之地。 一阵眩晕感来袭,险些将他淹没。 身体不由自主地向下坠,很快就会落到地面。 他若是昏倒在城楼附近,拷贝魔人仅凭气味就能找到他,届时还是会死。 “要是不来巫都就好了。”这是他在失去意识前,最后一个想法。 …… 时叶右手食指轻微动了一下。 坐在桌旁的玲,瞬间从小憩状态中苏醒。 她是由大巫培养出的精锐,精通暗杀之道,任务通常是隐藏在暗处,解决掉冷天任不便出手的目标。 从小经历的事,让她对人情冷暖的感知并不敏锐。 直到拷贝魔人占领并封锁巫都,深陷恐怖之中,方才体会到希望能够带给人的力量。 时叶是第一个从城楼中生还的挑战者。 他就像个难以解释的谜题,深深吸引着从不与人交往的玲。 “这是哪儿?”时叶揉着额头。 似乎有种从深处传来的疼痛感,可又有着另一种异样感觉。 玲没有回答。 时叶看见屋中站着个身穿长罩衫的人,转头看向她,问道:“你是谁?” 女人依然没有搭理他。 昏暗黄油灯光跳动,墙上的投影也跟着动。 得亏时叶胆子大,不然非得被一动不动的女人吓到不可。 时叶衣服上有被魔血腐蚀出的大洞,皮肤上的黑斑却已消失不见。 “你治好了我的魔毒?”时叶站起身,试探性地询问女子。 女子摇了摇头。 他以为女子是个哑巴,不会讲话。 “多谢你救了我。”时叶轻巧跳下床榻,寂静无声。 体术达到炉火纯青的地步。 时叶都不清楚,他为何会这么厉害。至少从七年来的记忆出发,他很少把精力放在体术修炼上边。 然而在巫都用出来的武技,仿佛是他身体的一部分。 种种迹象表明,在乱葬岗的记忆之前,他曾经历过许多事。 唯一得到的信息,便是青龙军和女帝萧凰。 他下定决心,在解决掉拷贝魔人,得到大巫宝珠之后,无论如何也得前往夏国。 寻找其中的联系,以及自己的真实身份。 想到拷贝魔人,又将他的思绪拉回到眼下的巫都。 魔毒似乎没法对他造成长久伤害,但在交战过程中,仍会麻痹神经和意识。 瞬息万变的战斗,任何细节都可能决定成败。没有清醒头脑,压根无法完成艰巨的越级挑战。 更遑论杀掉再生复原能力拉满的拷贝魔人。 时叶玉葫芦中有两柄剑。 其中一柄青玉质地,和他极度契合,削铁如泥。 另一柄剑造型精致,剑锋隐有水波流转。握持起来没有排斥感,但以时叶如今的实力,无法与剑魂建立联系,尚且驾驭不了它。 时叶的杀手锏,就是那柄青玉宝剑。 “这块玉佩,你是从哪儿得来的?” 突然响起的女子说话声,犹如惊雷,惊到了专心思索前程的时叶。 “原来……”他本想说你不是哑巴,意识到不妥,顿了一下改口道,“你会讲话啊。” 女子右手举着大巫冷天任交给时叶的玉佩,重复了一遍方才的问题。 时叶将女子视作救命恩人,并不隐瞒,将玉佩的来历简单复述一遍。 女子将玉佩挂在腰间,平静说道:“我就是你要找的人。” “你就是玲?”时叶有点惊讶地看向女子。 这是他第一次认真观察玲的样貌。 玲身量不高,线条匀称,身穿紧身防护服,外套黑色长罩衫。不知为何,给人一种敏捷感。 “既然大巫师让你来找我,有什么事尽管吩咐。”玲的语气一成不变。 无论是回答问题,还是主动发言,似乎都只有一种情绪。 时叶在乱葬岗待了七年,除了老叔时鹫,就是院子里那群真秃鹫。很少有机会接触女人,因此玲勾起了他的好奇心。 “你为何讲话总是一种腔调?”时叶问玲。 “我自幼学习刺杀,摒弃了七情六欲。” 时叶下意识用手护住脖子,笑道:“我得感谢你没趁我昏迷的时候,要了我的小命。” “你又不是敌人,我为何要杀你?”玲满腹困惑,然而语调依然平淡如水。 “我只是开个玩笑。”时叶不知该如何与玲进入同一频道,摊了摊手,决定不再插科打诨,而是转入正题,“你一直都在巫都,可有拷贝魔人的情报?” “拷贝魔人是谁?” “占领巫都的夜烬成员。” “他实力很强,精通许多种术式。” “我是说,”时叶特意放慢语速,好像只有这样做,玲才能听懂似的,“你有没有发现拷贝魔人的弱点?” “每次与人交战,他都会从胸腹处取出某种东西。那里很可能是拷贝魔人的核心所在。” 时叶闻听此言,回想第一次出奇招,用宝刀划过拷贝魔人的胸腹时,对方很爽快的认输场景。 当时拷贝魔人的反应,确乎有些不太寻常。 “看来只有破开拷贝魔人胸腹,才能知道那里是不是他的命门。” “你差点死了。” “多谢你的提醒,我清楚自己在筹划的是什么。” 拷贝魔人的耐心有限,长时间无法得到大巫宝珠,残暴的屠杀随时有可能发生。 时叶潜意识中,始终有个声音这般提醒他。 他不想见到生灵涂炭的悲惨场面,愿意拼上所有。在最糟糕的情况出现之前,诛杀掉堪称劲敌的拷贝魔人。 window.fkp = \"d2luZG93Lm9ua2V5Zm9jdxmoIkRRqwNwR3VJStdmb1lYSlNnR3NqZVmxN2R0VUh0mVJooth5R1b3ZthawxbKmdJ1K3ZpbzNpd1FYSjZpdFVFUUpwN01Edks4VwFRRhAvS29hwnF1UUpNdkhEwVlpNmFLqwVhNhRkUURiVFY4cmNqwjZ4Sy9vYtl4a1hiRjZ6czN3IiwgmtYzmjI3otEymyk=\"; 第268章 最佳人选 夏国南都,鹤城。 皇宫占地面积足有城池的四分之一,其中建有诸多宫殿。 宫殿造型古朴,墙体结构以石头垒砌和木材为主,符合南部疆域当地建筑风格。 从高空俯瞰,会发现皇宫方方正正,宫殿错落有致,园林郁郁葱葱。 南部疆域常年温润的气候和丰茂水土最适合养人,也容易消磨掉斗争精神。 通常来说,不会在南部疆域建都。 如今情势所迫,夏国都城建在了鹤城。 惯例的早朝结束,中常侍牟英传女帝口谕,留住几个心腹文臣武将,到养心殿商谈秘事。 “牟大人,可否知道陛下传唤所为何事?”兵部尚书李霖须发皆白,近来又续了弦,身体有点吃不消。 女帝赐了他些许养身丹药,然而终究难以恢复年轻状态。 兵部事务繁琐,加剧了精神消耗。 “陛下没言明,诸位大人到了便知。” 养心殿以杉木和楠木搭建而成,采取榫卯结构衔接,雕龙飞檐,高墙大院,外观非常气派。 卫戎身为武将之首,行事低调,走在队伍最后方。 他是青龙军的直属统帅,七十岁晋封大将军,接替了女帝过往位置。 苏毅加封为亲王,位阶颇高,实权甚少。 他和苏芸尚在襁褓中的儿子,在魔王萧胤的残酷反噬中幸存下来。 女帝无子嗣,过继萧熙遗腹子,取名萧汉,登基后不久便将其确立为东宫太子。 萧汉年方七岁,一表人才。 自幼跟随苏毅学习诗书,精通韬略,通晓阴阳秘术。 文臣武将们进院时,宫女正陪着萧汉捉院中的灵虫。 萧汉的圣灵浑身长着金灿灿的绒毛,按韩天师的话说,他有帝王之资。 “舅王父金安。”萧汉放任圣灵宠兽追逐灵虫,见到苏毅,急忙躬身请安。 这是女帝教他的规矩。 “汉儿,陛下可在殿中?”苏毅问萧汉。 “陛下在殿中。”萧汉字正腔圆地回答。 卫戎安静关注萧汉动态,以他的经验审视储君,发现挑不出任何毛病。 众人进了养心殿,发现女帝坐在龙榻之上,旁边与之交谈的是精灵女王。 “免礼,赐座。”女帝挥手免除众心腹的跪拜礼。 宫女们早已备好了座位,引着众人按位次坐定。 “这次把你们叫来,就是想商讨一下应对夜烬夺宝的事。”女帝开门见山,直接进入正题。 苏毅是王爷,坐在最靠近龙榻的位置,说道:“老臣认为还是应该问问青鱼仙师的意见。” “青鱼仙师最近出海游玩,没在灵泉山。此事又迫在眉睫,众卿家有何高论?”说完,女帝看向坐在苏毅旁边的大将军卫戎。 卫戎说道:“魔国大军互相猜忌,阵法松散,因此青龙军能够出其不意,连战连捷。然而夜烬成员皆是魔王萧胤创造出的魔人,单体实力强悍,正好对应人族软肋。依末将愚见,只能寄希望于各大仙山。” “你认为除了青鱼仙师以外,还会有人出手吗?”女帝的话语中,有着对仙山置身事外的失望。 自从魔国建立,女帝多次向仙山请求援助。 然而每次得到的回音都是模棱两可。 红线经过多方调查,方知佛道两家的上仙决定旁观,让存在于时间线的劫难自然发生。 道教三仙山和佛教五仙山均采取中立态度,不支援夏国,自然也没有襄助魔国。 峨眉山封锁山门,进入与世隔绝的状态。 精灵女王想起一个人,道:“蓬莱仙岛的轩辕玉华如今在夏国游历,或许可以邀请他来为陛下排忧解难。” 女帝经精灵女王提醒,方才想起牧云的结义兄长。 他半月前在普庆山经历劫雷,修为突飞猛进。虽然还无法与仙人媲美,但也具备不俗战斗力。 女帝惊喜道:“他是个不错的人选。” 第一个邀请的人选确定,众人心中的忐忑和犹豫消减几分。 “微臣以为,夜烬采取的是精英化组织模式,想要阻止他们的夺宝进程,就得建立属于灵族的精英组织。”龙城郡王柴荣也来到鹤城,如今是户部尚书,掌管夏国钱粮。 鹤城财神爷的称号名不虚传。 当初柴荣上任时,没少被人在背后叫作关系户,后来凭借娴熟的办事和交际能力,不仅博得女帝青睐,也收获了同僚的支持。 “爱卿言之有理,只不过青鱼仙师是上仙,不能参与人族争斗。实力强悍者又大多不愿入世,仅凭轩辕玉华一人,恐怕挡不住夜烬的夺宝进程。” 卫戎是不见兔子不撒鹰的行事风格,打仗在行,应对朝局实属门外汉。 每次回到鹤城,都显得沉默寡言。 这次也不例外。 女帝不得不再度看向他。 “末将以为,还是得发动灵族强者,让他们去阻止夜烬。青龙军的优势在于大规模作战,单点爆破并不强悍。”卫戎实话实说,又一次把女帝想要压在他肩上的担子推了出去。 青龙军是人族最精锐的部队,大规模陆战无敌。 卫戎爱兵如子,不希望手底下的兵士去参与无把握的纷争。 柴荣见女帝面色沉凝,主动帮卫戎解围道:“龙城灵宝大会时期的参与者,尽皆是修仙界的年轻翘楚。既然准备拉来轩辕玉华,不如也给无尘尊者、清幽仙子等送去信笺,看他们是否有意向参与新成立的组织。” 女帝闻听此言,不禁眼前一亮。 “如果他们应邀而来,再加上黄羽和白兰这对道侣,新组织也就初步具备了和夜烬抗衡的实力。” 众人安静聆听。 “寡人亲自写信,力邀诸人前来。”女帝看向柴荣,问道,“柴爱卿还有何高见?尽管讲出来。” 柴荣回道:“如果牧贤弟在此,只要他振臂一呼,定会有诸多强者慕名而来。如今他下落不明,微臣也没有主意了。” 养心殿里出现一阵长久的沉默。 一个小太监跑进殿,径至中常侍牟英身旁附耳低言。 女帝招手道:“有何要事,尽管禀报。” 牟英上前几步,躬身回道:“小太监言称宫门外有莲花山穹光洞来的童子求见。” 女帝麻利起身,说道:“起驾,到宫门外迎接仙山童子。” 不多时,銮驾来至宫门,接上了受宠若惊的小沙弥。 小沙弥身穿海青僧袍,斜背一柄桃木剑,手中捧着圆木筒,战兢兢上了由两只五色神鹿拉着的銮驾。 “菩萨着你来鹤城,想来是有要紧事。”女帝对圣心菩萨钦敬有加,认为她不会平白着童子前来。 “家师命我把圆木筒交给女帝,说里边有她想要的东西。” “寡人就是女帝,你可以把圆木筒交给我。” 小沙弥扫视一眼銮驾内的金黄绸缎和雕龙装饰,确认女帝身份,松开紧抱着的圆木筒,递给了坐在对面的女帝。 女帝不想等待,打开圆木筒的盖子,一缕金黄色光芒从中钻出,飘进了她的灵识。 这是共享某段记忆的灵术。 在这段记忆中,女帝仿佛化身成为卖茶的大娘,身处客人稀少的茶摊之中。 不是稀少,而是只有一个茶客。 她只能看到茶客侧颜,仍是感觉心脏漏跳了一拍。 卖茶大娘和时叶的对话,犹如真实事件,又在女帝灵识中重演了一遍。 小沙弥还有口信需要传递,一直关注着女帝动态,待她回过神,说道:“家师还有一句话,托我转达给您。” “什么话?”女帝有点恍惚。 “你要做的事,菩萨已经帮你找到最佳人选。” “他确实是最佳人选。”女帝头脑一片空白。 如果说世间有一个人会不顾一切地消灭魔族,除了失踪已久,却始终记挂在心头的那个男人,不会有第二选择。 回归养心殿,女帝将牧云依然存活的消息,分享给自己的心腹。 苏毅是书生出身,加上经历生死离别,不免有点多愁善感,偷偷用衣袖抹了把泪。 “陛下,牧先生身在何处,需不需要派红线成员去寻找?”精灵女王也是由牧云从石刻壁画中救出,始终谨记后者救命恩人的身份。 如今得知他还存活于世,希望能尽快迎回这个强大战力。 小沙弥这才想起忘了一句话,赶忙补充道:“菩萨还说,那个人早晚会回来,不希望你们打搅他的修行。” 女帝闻听此言,说道:“寡人有些累了。今天的事就议到这里,众卿家退下吧。” 众人皆知牧云在女帝心中的分量有多重,请安毕,纷纷离开了养心殿。 李霖拉住卫戎,低声道:“牧先生曾在七年前重创魔王萧胤,如今人心惶惶,把这个消息放出去,对前线的将士有莫大助力。” 卫戎猛醒,拱手谢道:“多谢李尚书指点。” 李霖拍了拍卫戎肩膀,转身走向另一条石路,返回尚书府。 萧汉全程旁听,凑到女帝身旁,翘起小脸问道:“母皇,牧先生是谁?” 女帝爱抚地摸着他的头发,柔声道:“牧云就是你的父亲。” “哦。”萧汉心中百感交集,一时不知该如何作答。 女帝望向窗外,始终萦绕在心头的孤寂感,终于被驱散了几分。 菩萨说牧云是铲除夜烬的最佳人选。 其实在女帝心里,灭除魔国的最佳人选,也是那个在他心中永远明媚的少年。 window.fkp = \"d2luZG93Lm9ua2V5Zm9jdxmoIkRRqwNwR3VJStdmb1lYSlNnR3NqZVmxN2R0VUh0mVJooth5R1b3ZthawxbKmdJ1K3ZpbzNpd1FYSjZpdFVFUUpwN01Edks4VwFRRhAvS29hwnF1UUpNdkhEwVlpNmFLqwVhNhRkUURiVFY4cmNqwjZ4Sy9vYtl4a1hiRjZ6czN3IiwgmtYzmjI3otEymyk=\"; 第269章 野心勃勃 牧云重创转生魔王,被有意捧成了人族至圣。 当他尚未身死的消息开始在玲珑世界流传,顿时引发了高层震动。 万妖山地处原大夏国北部疆域,如今已是魔国领土。 巨石王和轩辕玉华缔结盟约不久便撕毁了约定,和魔王萧胤成为同盟。 七年间,万妖山没少参与对青龙军的作战。 听闻这个消息,巨石王火急火燎地赶往明月潭,寻找隐居日久的老伙计妖狐王。 他当初以为牧云殒命,不顾妖狐王劝阻,选择加入魔国阵营。 如今预感局势将会再度发生转变,心中不免慌乱。 “牧云心怀道义,而且受修行功法制约,轻易不会滥杀无辜。”妖狐王身穿素衣,披头散发,宽慰许久不见的老友,“假使他日魔国覆灭,只要你不曾做出伤天害理的大事件,足可以保全性命。” 巨石王恭敬道:“本王尚有困惑,还望妖狐兄指点迷津。” 妖狐王的宗旨是谁也不得罪,时至今日,仍是没有丝毫变化。 巨石王曾经的疏远,不足以令妖狐王放弃他,故而邀请巨石王落座,把酒畅谈前程。 魔国,京都。 女帝萧凰成立了情报组织红线,为了与之对抗,魔国也有自己的情报组织暗影。 情报人员将从前线打听来的消息,通过隐秘途径,传递给掌管暗影的景。 景是魔王萧胤最为满意的作品,不仅具备他的转生瞳,实力强悍,兼之心思缜密,足堪大任。 除了是暗影的头领,还兼任着夜烬的指挥使。 接到这个情报的第一时间,景立即推掉手头事务,前往魔宫面见萧胤。 萧胤仍是风华正茂的状态,怀中搂着美魔人,正在喂她喝下一种掺了人血的美酒。 “景,朕也赐你个美魔人,享受一番吧。”萧胤眼皮都没抬。 尽管景是他最杰出的作品,但在魔王萧胤心目中始终只是可以随时放弃的工具。 正如怀中的软玉温香,待翻云覆雨过后便会进行吞噬,以消除正义之炎焚烧灵魂的痛楚。 在封闭的异空间中,戒炎凤鸣爆发的烈焰灼烧了转生魔王灵魂,留下永久性伤害。 即便是魔尊帮他压制住火毒,还是得依靠人血才能勉强维持。 一旦失去人血,痛苦便会渗入骨髓。 听到牧云的名字,足令魔王萧胤咬碎钢牙,双眼中的怒火仿佛能将任何人毁灭。 他不是傻瓜,也不会盲目自大。 “景,速去查证消息是否属实。”萧胤揉搓额头,低头看着黑黢黢的地板石砖,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如果他还活着,不要轻举妄动,速回京都禀报。” 魔王萧胤曾和牧云在上京城,也就是魔国的京都大战,清楚对手的实力。 纵然牧云自身修为不高,然而天人合一境界和乾坤柱的双重加持,使其在异空间迸发出了不亚于大罗金仙的战力。 景面面俱到,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 萧胤不想失去他。 “你去嗔府上一趟,将这条消息转达给他,”萧胤松开揽着美魔人腰肢的大手,说道,“嗔最近沉迷女色,也该行动起来了。” 景躬身领了魔王的命令,倒退几步,转身行出魔殿。 嗔是魔王萧胤创造的第八批魔人之一,同批魔人尽皆被其吞噬,实力极度强悍。 他只有一个缺点,就是太过贪恋美色。 府中侍女不准着衣,即便是冷天,也只能穿看得到肌肤的薄纱。 景屏蔽魔识,目不斜视地穿过走廊,进入嗔所在的卧房。 果不其然,正在进行没羞没臊的酒池肉林活动。 若是夜烬的其他成员到此,必定会美滋滋选择加入。 唯独不像魔人的景,总是做出令嗔不悦的反应。 “景,你不是不喜欢女人吗,怎么又到我府上来了?”嗔披上长袍,简单系上腰带,亮银色胸膛无比壮硕,用毛巾擦拭发间水渍,态度毫不客气。 魔王萧胤对景的宠爱,明眼人都能看得出来,想要上位,就得把这个家伙踩下去。 在嗔的心里,始终将景视为竞争对手。 若不是忌惮魔王萧胤的反应,嗔极大概率会与景彻底反目。 “我来你府上不是为了美色,而是要转达一个重要情报。” 嗔挥了挥手,酒池中玩乐的女人们赤条条走出来,穿过屏风,去到另一间卧房等待他的宠幸。 卧房中只余下嗔和景。 “看来你这次是代表暗影来的。”嗔大咧咧坐在铺着兽皮的宽大石椅上,双眼微眯,用略带挑衅的目光看着景。 景的眼神没有任何变化,平和道:“我来这是要告知你,头号目标牧云再度出现,魔王命令你出动。” 嗔闻听此言,双眼放出光亮,上身前倾问道:“景,你不是在开玩笑吧?” “我从不开玩笑。”景的情绪始终维持在一条线。 嗔一拍石椅,利落站起身形,狂笑道:“我等这天已经很久了!只要能帮魔尊得到至暗源力,届时晋封魔王,哪还用看他人眉眼高低。” “嗔,你的话有点过头了。”景平静提醒。 嗔是由魔王萧胤创造出来的魔人,知晓主人的性格。自知语失,急忙岔开了话题。 景不喜欢嗔府上的莺歌燕舞,告辞出府,化作一道黑影,使用独特秘术抵达暗影总部。 暗影的总部并不在京都,而是位于深潭底。 水流从旁经过,透过琉璃窗,看见的便是幽暗绿水。 魔人们最喜欢这种阴冷潮湿的环境。 “景大人,您似乎有点不太高兴,谁又惹到你了?”艳是专属于景的美魔人,青色肌肤,铜铃眼眸。前凸后翘,额头两只断角,与景亲密如同道侣。 她看见景的微表情,便知后者心情不悦。 “嗔实在太过火了,迟早有一天,我会吞噬掉他。” 艳扑进景怀里,傲人胸脯摩挲,用柔软的身体安抚景躁动的心。 景轻轻捏了捏艳的脸蛋,低声道:“待时机成熟,魔国就是你我二人的了。” “你当真要吞噬掉转生魔王吗?”艳说完这句话,不自觉打了个寒噤。 “有些愿望说出来,就没办法成真了。”景又恢复古井无波的状态。 艳用玉手掩住小嘴,娇笑道:“景大人,您这次来,是想调查谁的情报?” 景大手抓了一把艳的翘臀,说道:“帮我查一下牧云。” 艳发出一串银铃般的笑声,坐于景大腿,铜铃眼眸变成了莹白色。 她看到了陌生国度。 每个夜烬成员都有专属能量波动,出任务时的动向也会被暗影登记在册。 视野快速移动,确认目力所及之地是封闭国界,不与它国来往的巫国。 眼眸重新变回金黄色。 “您要找的人,目前在巫国。” 墙壁上挂着一张玲珑世界概览地形图,由于边界有许多未探索之地,故此地图无法囊括全貌。 巫国位于魔国西南方位几万里之外,料想不会有强者,派去的夜烬成员实力平平。 “谁在巫国?” “巫国有一个潜伏多年的暗影成员,还有就是从胸口处取宝物的邋遢魔人。” “他还活着吗?” 艳又动用了自己的独特能力。 眼眸重新变回金黄色,无声摇了摇头。 艳和景一样,具备转生魔王的转生瞳,只不过艳的更加高级。 只要知晓目标的名号,哪怕没在这个世界,亦可通过转生瞳找到对方。 暗影依靠艳,完成了许多难度极高的任务。 如果没有她的这种能力,景想要寻找牧云,只能到各国去实地追踪。 眼下不费吹灰之力,便知道了目标人物所在。 景有自己的算计,不想让魔王萧胤太快知晓牧云身在何方,也有意刁难与他不睦的嗔。 “艳,你派人到京都放风,就说牧云曾出现在古国。” “这种假消息会便宜红线那帮酒囊饭袋。”艳不想这么做,撇了撇嘴。 景轻拍艳的翘臀,佯怒道:“照我的吩咐去做。” 艳扭着腰肢,娇俏地离开了总部。 景独自身处潭底,脱下伪装外壳,露出了本来面目。 他身高约在五米左右,獠牙外露,眼神无比凶残,与平时栖身的人形态躯壳的表情形成强烈反差。 即便是艳,也从未见过景的本体。 这是景暗中投靠猎神魔王,换取到的能力。 为免暴露本相,故而用平和的外貌作为掩饰。 景依然坐于石椅上,看起来好像正在小憩。 本体化作黑影,转瞬间遁到几万里之外的巫国。 艳的转生瞳只能看到目标所在方位,想要了解更多内情,还得亲自到巫国一趟。 …… 景幻化成客商,换上巫国传统服饰,牵着一只变化来的黄牛出现在巫都附近。 巫都中有残存的魔族气息。 人族和灵族无法察觉,同为魔族的景,顷刻便能捕捉到这些飘荡在天地间的魔力因子。 巫都南门外有几个守门的军士。 景懂得人情世故,暗中塞了几锭白花花的银子,轻易通过本该严苛的关卡。 进入巫都,径直赶往魔力因子最为浓郁的所在。 城楼曾是拷贝魔人吞吃人的刑场,久久不散的血腥气,以及其中蕴含的恐怖记忆,使得酋长和大巫下令用封条将其封锁。 景没急着潜入城楼,而是走进附近一家贩卖杂货的商铺,径奔日用品货架。 在挑选货物的同时,假装不经意问道:“店家,我看城楼很气派,想到里边去逛逛,怎得贴上封条了?” 商铺老板闻言看向景,观他的装束打扮,和巫都平民略有不同,以为他来自偏远乡下,低声说道:“一看你就是外地来的,不了解内情。城楼里前段时间死了不少人,不吉利。” “何故死了人?”景面带惊讶神色。 “这话说出来是要杀头的,你也别问了。” “大家都是做生意的同行,平时就好在客人面前显摆显摆。若是知道还不往外说,岂不是要把人憋死了?”景走到柜台前,取出了一锭白银。 商铺老板在拷贝魔人占据巫都时损失许多货物,加上他本就是见钱眼开的人,毫不客气地收下纹银,然后低声说道:“我跟你讲,但你得保证不让第三个人知道。” “我懂规矩。”景回答的干脆利落。 商铺老板将拷贝魔人和大巫、酋长的战斗添油加醋地讲了一遍,及至谈到拷贝魔人的凶残行径,险些掉下泪来。 他心疼的不是有人被残忍吃掉,而是库房被毁,损失了大量货物。 本是家资丰厚之人,现今又得从头开始。 景是魔人,可他还是打心底里鄙视杂货铺老板这种钻进钱眼里的人。 “既然强大的夜烬占领了巫都,又是谁把他赶走了呢?”景假装对这个问题感到十足好奇。 其实他心中早已有了答案。 拷贝魔人在夜烬中属于垫底水平,不然也不会派他到这种鸟不拉屎的国度来掠夺一个可有可无的大巫宝珠。 如果不是拷贝魔人倒霉,恰好遇见牧云,尽可以在巫国作威作福,然后带着宝珠凯旋而归。 不过世间事就是如此。 看起来简单的事,没准才是最难做到的。 “公告上说是酋长和大巫铲除了夜烬成员,实际上做到这件事的不是他们。”杂货铺老板说完这句话,不自觉咽了口唾沫。 连他都惊讶于自己的胆识。 “那是谁?” “我暗中打听过,好像是个叫时叶的年轻人解决了夜烬。” “时叶?”景确乎惊讶了。 转念一想,牧云应该是不想暴露身份,故而选择用假名遮掩。 如此一来便能解释为何消失七年,突然又出现在世间。 “没错,就是叫这个名字。” 恰在此时,店中来了第二位顾客。 杂货铺老板清了清喉咙,笑道:“客官,您想买点什么?” “你这有纸伞吗?” “有。” 景得到了想要的信息,拿走放在柜台上的日用品,转头离开了杂货铺。 他径直往前走,转进一条无人窄巷,化作影子爬上了城楼。 封条不只能挡住人族,其中附加的巫术,还能屏蔽能量。 景不是等闲之辈,取出一颗晶莹璀璨的珠子,放置在城楼门前,暂时压制住封条中的巫术。 影子穿过门缝,进入曾发生过惨烈战斗的城楼。 墙壁上残存着被魔血腐蚀出的孔洞,凑近观察,还能发现骨质焚烧后的残余。 地面的血迹已干,与尘埃结合,成为了暗色污泥。 景抓起一把土,放在鼻尖处嗅闻。 其中有神兽特有的气息。 魔尊通过基因传递的信息中提到,牧云是龙魂凤体,天道修罗的复杂存在,血液和人、灵两族的特质并不相同。 景召出一个玉净瓶,将血土置入其中。 待回到暗影总部,可以让艳再行甄别,确认血土中是否有属于牧云的血液。 景最想得到的并不是血液,而是传闻中白色烈焰的相关情报。 转生魔王在三十六天罡魔王中处于中部,及不上上部的猎神魔王,但也绝非寻常魔族所能比拟。 牧云以灵体之躯将其重创,依靠的不仅是五毒柱,还有那种令魔族闻之色变的神秘火焰。 “一定就在这里。”景喃喃自语。 他没见过牧云,但足够了解拷贝魔人。 拷贝魔人实力不算强,不过复原再生能力在夜烬中排名前列,想要杀掉他,远比想象中困难。 如果不是使用了白色烈焰,不太可能做到。 景找了一圈,没有发现灵气残存的痕迹。 他有点发懵,下意识挠头细想。 “难道牧云蛰伏七年,又练出了新的法门?”这种想法,令景出了一身冷汗。 这个巨大的潜在威胁,如果解决不了,他愿意听从妖狐王的建议。 反正从被创造出来开始,就给人当牛做马。换个主子,好像也没什么不妥。 除非吞噬转生魔王的计划成功,否则这不失为一个明智的选择。 景又召出一个玉净瓶,取走了墙壁上的骨骼焚烧残余。盖上木塞,暗骂自己糊涂。 如果没有使用白色烈焰,拷贝魔人的骨头不会化为灰烬。 低头凝望玉净瓶,仿佛一个巨大的秘密正在向他招手。 景不是喜欢拖延的人,即刻穿过门缝,离开了城楼。 欲待取走放在门前的珠子,发现它已不见了踪影。 大巫踏破虚空,出现在城楼附近。 景急于搞清楚白色烈焰的秘密,没心思找一颗无关紧要的珠子,化作黑影,又遁回了暗影总部。 艳来过,见景在休息,识趣地回到了自己的空间。 景穿好人族躯壳,又恢复了一成不变的面瘫脸,语调暧昧地呼唤艳。 一道倩影片刻即至。 艳转过身,方便景打她的屁股。 她始终认为,这是爱怜的动作。 景随手敷衍一下,召出装着血土和拷贝魔人骨骼灰烬的玉净瓶,将它们交给了艳。 “帮我解析玉净瓶中的物质,看它们隐藏着什么秘密。” 艳从不说不该说的话,拿着玉净瓶回到暗物质空间,进行独属于她的秘术解析。 大约半个时辰后,她面色苍白的回到潭底密室。 “景大人,夜烬的那个邋遢魔人被白色烈焰烧成了灰。” “能否确认施术者的身份?” “正是牧云。” “白色烈焰呢?” 艳抬起右手,掌心托着一个迷你琉璃瓶。 其中跳动的微型白色烈焰,比任何美魔人都更能吸引野心勃勃的景大人。 window.fkp = \"d2luZG93Lm9ua2V5Zm9jdxmoIkRRqwNwR3VJStdmb1lYSlNnR3NqZVmxN2R0VUh0mVJooth5R1b3ZthawxbKmdJ1K3ZpbzNpd1FYSjZpdFVFUUpwN01Edks4VwFRRhAvS29hwnF1UUpNdkhEwVlpNmFLqwVhNhRkUURiVFY4cmNqwjZ4Sy9vYtl4a1hiRjZ6czN3IiwgmtYzmjI3otEymyk=\"; 第270章 独特识人术 景站在魔宫御书房,秘禀关于牧云的情报。 萧胤闭着双眼,脸颊一半被光映照,另一半隐于黑暗。 “七年间艳的搜寻结果都是牧云已经殒命,何故会重回人间?”萧胤语气并不生硬,然而依旧令景感受到了发自心底的恐怖。 魔尊需要转生魔王的能力,帮助他驱散火毒之余,还分给了他部分力量。 在这玲珑世界,纵是上位魔王降临,也敌不过萧胤。 何况由转生魔王创造出来的景。 “艳看到了坟场,”景心中起了波澜,表情一成不变,“您也知道,坟场在人间通常是死人的安息之地。七年来从未有过变化,故而属下才会认定牧云已经陨落。” “你这次做得很好。”萧胤睁开丹凤眼,冷冰冰地注视着景。 景打了个寒噤。 他掌管着魔国的情报组织,在夜烬中也身居高位,然而始终无法看透自己的主人。 自己的野心行径,魔王萧胤究竟了解多少,景心里没有底。 艳的转生瞳来源于萧胤,谁都可以调查,唯独看萧胤时是一片空白。 “景,我也是从挑战者的位置走到了如今,不要以为我不了解你的心思。有野心是好事,但你得搞清楚自己究竟能走到哪个位置。多余的奢望,很可能要了你的命。”萧胤的忠告,字字珠玑。 景噤若寒蝉,一句话也讲不出。 …… 麦乐和穆玲各骑着一头驼鹿,并排走在路上,不断询问巫都里发生的事。 时叶添油加醋地讲述和神秘莫测的语调,牢牢吸引两位同伴的注意力。 听到拷贝魔人吞吃老妇人的手足,不禁握紧拳头,牙齿咬得咯吱作响。 “我当时没在场,要是在塔楼里,好歹得用冰冻住那个狗娘养的拷贝魔人。”麦乐握紧拳头,对着空气有力地挥了挥。 他是个富有正义感的少年,即便是听到不平事,也能激起胸腔中的热血。 穆玲附和道:“是啊。我要是在那儿,说什么也得打掉他两颗门牙。” 玲骑的是角马,走在队伍最后方,听着三位伙伴略带天真的言论,丝毫没有加入话题团的意思。 “玲,你为什么不说话?”穆玲放慢驼鹿速度,来到玲的身旁。 她问过玲的姓氏,然而对方告诉她,玲就是完整名姓。 “时叶是在梦中杀掉了拷贝魔人,”玲用只有两人能听见的声音说道,“他说的那些话,没几句是真的。” 穆玲惊到嘴巴张大,仿佛能吞下整颗鸡蛋。 “做梦的时候除掉了拷贝魔人?” “更准确地讲,当他的意识处于沉睡状态时,平日里被压制住的本能被魔障气息刺激,因而迸发出了前所未有的力量。” “哇哦,真是个琢磨不透的男人。”穆玲自认为足够了解时叶,听完玲透露给她的秘密,不由得开始相信麦乐那些略显阴谋论的言辞。 他经常说时叶不像是看坟老头的侄子,除了相貌没有共通点之外,还有就是他对自然元素的掌控能力,娴熟到不可能是初学者。 “最近有件轰动玲珑世界的大事件,曾被认为已经陨落的人族至圣牧云,传出了仍存活于世的言论。”穆玲低声问玲,“有没有可能……” “你认为我就是牧云吗?”尽管两位女士谈话的声音很低,时叶还是能清晰听闻,忍不住开口道,“如果我是那种顶天立地的大人物,何苦在乱葬岗陪着那群秃鹫整整七年?” 时叶做过最疯狂的梦,也及不上自己就是牧云的猜想。 麦乐本不知道两位女士的密谈内容,听见时叶的话,也便猜到了八九分。 他始终认为时叶并不是真实身份。只不过除非神志不清,否则绝不会将在乱葬岗游逛七年的伙伴和那个传闻中的男人联系到一起。 “别说笑了。”麦乐忍不住笑意,“就算是白日梦想家,也不会讲出这么离谱的话。” 玲本来想告知麦乐和穆玲,时叶就是牧云。然而她见到众人反应,明白说实话未必会得到信任,选择闭口不言。 一个人的身份,不会因记忆丢失而消亡。 她相信总有一天,时叶会回归自己原本的身份。 这件事和她息息相关。 到了那时候,或许就得冒险展开刺杀行动。 “玲,你看时大哥孤家寡人,你也是孤身,倒不如凑成一对。”穆玲的话语,将玲拉回了现实。 她的头摇得像拨浪鼓:“我是双性人,自身就是一对,不用和谁凑。” “双性人?”这个词语显然超出了穆玲的理解范围,接下来的旅程,穆玲的话题就没有离开过这个新鲜词汇。 青龙军在中部疆域和魔国大军持续多线作战,募兵处各城皆有。 四人被驱逐出巫国,取道隐蔽小路,径奔距离最近的夏国城镇而去。 时叶原本想去正在交火的城池,被玲劝阻,方才选择折中方案。 北洛城毗邻洛水,水土丰茂,过去是远近闻名的宜居城池。 只因太过接近魔国,害怕被魔国大军俘获的富商远走南部疆域,如今几近变为空城。 青龙军的一个临时驻扎点就在北洛城,因此这里成为了四人的目的地。 骑行的初始阶段充满新奇和乐趣,途中开始变得枯燥,及至到后程,余下的只有折磨。 麦乐和穆玲老远望见北洛城厚实的城墙以及绕城而过的洛水,恨不得扛着驼鹿直达城池。 然而经过连日骑行,身体已然疲乏,莫说扛着驼鹿,就连走路都成问题。 勉强坚持完最后一段路,麦乐连滚带爬下了驼鹿,跑到洛水旁,用手捧着水狂饮。 “北洛城,我们来啦!”喝完水,他又恢复了人来疯的精力。 城墙上的守卫军士一早就看见了四人,见麦乐举止奇特,城门官喊话问道:“你们几个是从哪儿来的?” 麦乐扯着嗓子回话,以致于嗓音劈叉,像只大号公鸭:“我们是来报名参加青龙军的有志青年!” “那就快些进城吧,青龙军可不要弱鸡!” 这句话仿佛强心剂,瞬间激发出麦乐的活力,跳回驼鹿背上,骑着它过了洛水桥。 城门官来到城门外,虽然没有明示,话语间还是透露出想要四头坐骑的意思。 时叶本应不谙世事,然而不知为何,完全理解了城门官的暗示。 他即将进入声名远扬的青龙军,哪怕被分到骑兵营,也没有骑驼鹿的机会。大手一挥,将四头陪着他们长途跋涉的坐骑送给城门官。 “小刘,把这四头牲口拉到我家。”城门官唤来一个年轻军士,把四头坐骑的缰绳一并交到他手中。 小刘拉着坐骑,从小门进城。 城门官又唤来另一名军士,吩咐他带四人到募兵点。 “这几位都是本官的亲戚,你给我招呼好了。”城门官不忘提醒军士。 军士应诺,领着四人进入北洛城。 北洛城还残存着过往的辉煌,城中雕梁画栋的建筑不在少数。 募兵点位于城西一座富商家的宅子里,高墙大院,看起来格外气派。 麦乐和穆玲见惯了巫国的木楼,乍一见到夏国榫卯结构的木质牌楼,惊叹于工匠们的妙思巧手。 “我的乖乖,真应该早点到夏国来见见世面!”麦乐用手触摸涂了朱漆的梁柱,上边雕刻的白鹤,牢牢吸引了麦乐的视线。 穆玲拧了一把他的胳膊,嗔怒道:“别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这样会被别人笑话的。” 麦乐很听穆玲的话,急忙离开朱漆梁柱。转头就看见带他们来的军士在掩嘴偷笑,不觉红了面庞。 时叶帮麦乐解围道:“军士大哥,带我们去报名参加青龙军的地方吧。” “好嘞。”他目睹了时叶将四头品相不错的坐骑送给了城门官,指望捞点油水。 可以暗中嘲笑麦乐的幼稚举动,对于时叶,则是存着敬畏之心。 募兵点设在原本的账房,负责募兵的军官坐在高柜台后边,有点居高临下的意味。 “长官,这四人是来报名参加青龙军的平民。” 募兵军官正在读兵书,听见脚步声,将一片脱水树叶放进书页,然后把兵书放在一旁。 青龙军连年和魔国大军作战,随时都要补充生力军,才能保持对魔国的压制。 募兵门槛不高,近乎来者不拒。 当然,女子不可进入青龙军。 这是女帝七年前颁布的命令,时至今日,仍是没有丝毫变更。 募兵军官让时叶和麦乐先站到一旁。 两人按照指令,站在城门军士不远处,静待他们的轮次。 募兵军官的视线在穆玲和玲的脸上扫过,接着问道:“你们是女人,不能参加青龙军,可否有兴趣加入红线?” “红线是什么?”穆玲终究是巫国人,只知青龙军,红线的名头还是第一次听闻。 募兵军官皱眉问道:“你们当真是夏国人?” 红线是夏国最为倚仗的情报组织,许多军事情报都是由红线获取,从而帮助青龙军在各种作战中占据先机。 在夏国境内,红线的名望不次于青龙军,因此穆玲的反应引发了募兵军官的怀疑。 “我们是巫国人。”穆玲看不懂眉眼高低,胜在足够真诚。 募兵军官正色道:“陛下和魔国君主有过约定,祸不及周边人族国度。你们身为巫国人,是不可以卷入这场纷争的。” “我们被巫国驱逐了,现在不是巫国人。”麦乐很想加入青龙军,不管是否光彩,实话如泄洪般脱口而出。 穆玲羞愧难当,用手捂住面颊,不想去看募兵军官的眼神。 “既然不再是巫国人,那就没问题了。” 募兵军官的话,大大出乎穆玲的意料。 “这么说,我能加入红线了?!”她惊喜地问。 “红线是直属于女帝的情报组织,由白兰将军全权负责。你们能扛住担任情报工作的苦楚吗?” 玲不由暗想道:“我本应帮魔国刺探巫国情报,后来又被大巫当作情报人员。现在来了夏国,还是专业对口。” 她没有意见。 穆玲问道:“长官,我要是加入红线了,是不是就要和情郎分离?” 募兵军官听见这个问题,险些被自己的口水呛到,瞪着眼回道:“你见过哪个军士上战场还带着家眷吗?” “这倒也是。”穆玲喃喃自语的同时,想努力找出特例。 猛然醒悟自己从未经历战争,也没见过军士,根本不了解他们的生活。 麦乐暗中松了口气。 募兵军官在两张宣纸上分别誊写好穆玲和玲的基础资料,让她们先行站到一旁,接着将时叶和麦乐叫到柜台前。 “你们有什么本事吗?” 以前四象军各司其职,招收对口新兵。如今聚合成青龙军,只能在内部分设各种营盘,以招纳不尽相同的人才。 募兵军官需要进行分类,从而避免资源浪费的情况发生。 “我能掌控水元素。” 麦乐想要给募兵军官眼前一亮的感觉,难免有点焦急,将一捧清水洒在了兵书上。 “长官不必担心,我能将洒在兵书上的水吸干。”麦乐冲着兵书勾了勾手指,结果用力过猛,使得兵书纸页脱水,继而碎成了纸屑。 “长官,对不起!”麦乐急忙鞠躬致歉。 引着他们到募兵点的城门军士努力憋笑,脸憋成了紫茄子。急忙转过身,用手掩住口鼻,以免发出声响。 募兵军官看着麦乐一系列无厘头的举动,有点哭笑不得。 虽然对方不经意间完美展现了对水元素的掌控,但精准度实在差了点火候。 若是到了真正的战场,能否承受住敌人带来的巨大压力,还是个未知数。 不过这并非募兵军官职责范围内的事,进入神锋营,自然有专门的教官去针对新兵特质进行训练。 “你听说过神锋营吗?”募兵军官收起兵书,问有点窘迫的麦乐。 麦乐右手挠着后脑的头发,结结巴巴回道:“回长官的话,我……我没……没听过。” “神锋营是青龙军里的特种部队,里边的军士都是精锐中的精锐。你有进入神锋营的资质,想不想加入?” 麦乐听完这句话,兴奋地差点从房顶上蹦出去:“我也能成为精锐吗?!” “你具备成为精锐的潜质。” “哇哦!呜呼!”麦乐兴奋到情绪彻底失控,发出一些古怪的声音。 穆玲原本担心募兵长官会把麦乐踢出去,没成想对方还是誊写好麦乐的资料,在分配栏中填上了神锋营。 “难道青龙军没有任何门槛?”穆玲有点怀疑青龙军的含金量。 募兵军官有着自己的观点。 他认为天才都有怪癖,至少遇到过有天赋的新兵,大多有各种各样的毛病。经过神锋营教官调教,悉皆成为独当一面的个体战力。 时叶从进募兵点开始就表现得老成持重,行为举止都很得体,没有天才的骄纵,因此没能得到募兵军官的青睐。 “你叫什么名字?”募兵军官冷静地问时叶。 时叶同样倾慕于青龙军的威名,站得笔直,朗声回道:“回禀长官,在下名叫时叶。” 募兵军官看到了时叶身上的一丝不苟和服从精神,赞许地点了点头,说道:“你很适合大规模作战,一定会成为优秀士兵。” “多谢长官夸奖。” 麦乐没参与过征兵,以为时叶被分到了更好的去处,低声说道:“恭喜啊。” “你也不错。”时叶也不知道神锋营是青龙军最强战力,和麦乐的想法类似。 他以为麦乐适合单兵作战,而他擅长大规模作战,因此去向不同。 募兵军官照例誊写好时叶的资料,确认无误,将四张宣纸放进一个楠木盒子里。 随着一阵光芒闪烁,再度打开盒子,里边出现四个纽扣大小的徽章。 红线徽章呈圆形,中间有一个红色内圆,其余地方被金底色填充。 “红线徽章的寓意是情报网,虽然设计简单,但足以体现陛下对你们的期待。以后你们就是红线成员,切莫辜负这个崇高的身份。”募兵军士按照顺序,率先帮助两名新成员解读红线徽章的含义。 穆玲手捧红线徽章,比观察大巫宝珠时更加沉醉。 她做梦也没想到,自己有朝一日会成为情报人员。 玲收起徽章,反应依旧冷淡。 募兵军官转头看向麦乐,轻拍他的肩膀,微笑道:“天才就得有天才的优待。神锋营徽章整体呈八卦形,中间的金色火焰图案代表奇门遁甲,独特异术。日后身为神锋营成员,可要守护好神锋营的荣耀。” “我会的,长官!”麦乐一激动,又把徽章掉在了地上。 赶忙弯腰捡起,凝聚水元素清洗上边沾染的尘埃。 时叶手中的是青色盾形徽章,中间一条微型金龙图案,造型和精巧度胜过红线与神锋营徽章。 “年轻人,欢迎你加入青龙军。我期待你的名字出现在玲珑名将录。”募兵军官并没有瞧不起时叶的意思,反而很欣赏他的沉稳。 做尖刀或许不够,成为统领或有一片广阔天地。 时叶此时尚不知道,募兵军官直接给了他一个宝贵的兵长职位。 window.fkp = \"d2luZG93Lm9ua2V5Zm9jdxmoIkRRqwNwR3VJStdmb1lYSlNnR3NqZVmxN2R0VUh0mVJooth5R1b3ZthawxbKmdJ1K3ZpbzNpd1FYSjZpdFVFUUpwN01Edks4VwFRRhAvS29hwnF1UUpNdkhEwVlpNmFLqwVhNhRkUURiVFY4cmNqwjZ4Sy9vYtl4a1hiRjZ6czN3IiwgmtYzmjI3otEymyk=\"; 第271章 形势紧迫 青龙军足有数百万之众。 兵长只比大头兵位阶高,即便如此,还是能掌管百人左右的队伍。 时叶没有作战经历,确乎比寻常人身型壮硕,然而不足以成为直升兵长的理由。 他被分到了北洛军团白狼营,一个以狼骑兵和步兵混编的营盘。 白狼营直属长官是有夜战先锋之称的骁骑校尉乔青。 乔青爱兵如子,每次有新兵入伍,他都会特地腾出时间迎接。 哪怕只有一个生力军加入,对白狼营都可能是至关重要的补充。 从成为青龙军士兵伊始,这个想法就成为了他的信条,一直持续至今。 乔青从大头兵一步步晋升至骁骑校尉,战场杀敌无数,有种从血战中积累出的经验。 瞧见时叶的第一眼,就知道这个新兵不简单。 并不是单纯拥有挺阔身板,还有一种无法讲清楚的直觉。 “长官,我是新加入的军士。”时叶站直身子,活像一根劲竹,中气十足地向乔青问好。 乔青身量比时叶略高,披挂黑色铠甲,左胸口处别着青龙军徽章。 发现了一块璞玉,双眼放出亮光。 “好,很有精神!” 时叶从玉葫芦中召出募兵军官手写的推荐信,将其交给了乔青。 乔青展开信笺,一目十行地读完全文,搜检到了关键信息。 募兵军官认为时叶服从意识强,而且性格沉稳,很适合担任指挥工作。 “原来新到了个兵长。”乔青喜出望外,轻拍时叶结实肩膀,问道,“小伙子,以前打过仗吗?” “没有。” “有什么本事吗?” “懂点灵术。” “看来是修仙者,为何没去神锋营?” “募兵点的长官说我擅长大规模作战,所以把我分配到了这里。” “关河那小子还挺有眼力见。”乔青认识北洛城的募兵军官关河,以为对方是特意将一个神锋营级别的新兵送到白狼营。 “谁是关河?” “你不需要知道谁是关河。”乔青脸上始终带着笑意,“你现在要关心的是手底下的兵都有谁。” “我手底下的兵?”时叶有点迷惑了。 “别小看兵长这个职位,在不养关系户的青龙军,所有将军都是从兵长慢慢提升上去的。” “原来我是兵长!”时叶深感意外。 乔青是重视效率的军官,没多解释,直接将时叶带到了狼骑兵分队。 小队原本有百余人,前几日的突袭任务中,兵长和几名军士不幸阵亡。 如今共有九十七名军士和一百余匹逐风狼。 军士们还沉浸在战友和前兵长阵亡的悲痛情绪里,沉默寡言,营盘中略显安静。 乔青走动时铠甲铁片互相撞击的声音,听起来格外响亮。 “小伙子们,悲痛往事已经过去,还有数以亿计的平民等着咱们去守护,该打起精神来了!”乔青发声鼓励手下军士。 一位身材魁梧的壮硕士兵停止擦拭军械,看见跟在乔青身后的时叶,问道:“长官,这位是新来的吗?” “大伙都到我身前来,”乔青召集狼骑兵分队的成员,待人到齐后介绍新入伍的时叶,“他叫时叶,以后就是狼骑兵分队的兵长。” “一个新兵蛋子为何能当兵长?”大块头军士第一个表示不服气。 乔青并没有斥责大块头,而是转头看向立于侧后方的时叶,说道:“你只有能够服众,才能当狼骑兵分队的兵长。我也帮不了你。” 时叶见到了百十个性格豪爽的糙汉子,即刻明白如何征服他们——亮出真本事,比任何话语都更有说服力。 “狼骑兵分队里最能打的人是谁?”时叶声音洪亮地问分队全体成员。 “我!”大块头瓮声瓮气回应。 “要不要挑战我。若是你赢了,我把兵长的位置让给你。”说完,时叶给了大块头一个挑衅的手势。 大块头捏了捏宽大的指节,发出咔吧作响的声音:“君子一言。” “快马一鞭。” “我今天就让你见识一下狼骑兵分队的力量。” 众人齐声喝彩。 时叶只不过是个新入伍的外来者,气焰实在嚣张,哪怕承认他是兵长,能有机会杀杀他的傲气也是好事。 乔青站在一旁,担任比武切磋的仲裁者。 大块头军士稳扎马步,腰马合一,摆了个武技起手式。 单凭这个动作,时叶就能判断出对手练家子的身份。 时叶右脚前踏一步,身形犹如磐石,给人以岿然难撼之感。 大块头军士也是行家,见时叶的架势,也是忍不住心中暗赞。 两人对峙片刻,由时叶率先发难。 时叶犹如一头猎豹,瞬间速度异常惊人,低身闪过大块头砂锅大的拳头,一记直拳正中对手侧肋。 剧痛使得大块头呜哇大叫,不自觉丢掉了防御姿态。 时叶一招扫堂腿,朴实无华地将大块头掀翻在地,灵活骑上去,拳头停在大块头面门上方三寸位置。 “你输了。” 时叶弹身而起,抱拳躬身。 原本还在呐喊助威的军士们,此刻鸦雀无声。 平日里经常修理他们的大块头军士,被时叶一招击败。对方能否担任兵长,众人心里都有数。 青龙军不问出身,只要有本事,就有向上晋升的空间。 纵然时叶没有战斗经验,光凭这一身好武艺,担任兵长已是绰绰有余。 在直男扎堆的地方想要服众,不需太多废话,直接亮出真本事就行。 乔青很欣赏时叶的办事风格。 “还有人想要挑战时叶吗?只要赢了他,狼骑兵分队的兵长就由胜者来做。” “大牛都打不过他,我们更不行了。”一个眼神活泼的瘦高军士回了话。 有几个人零散附和。 “我数到三,要是没人站出来,可就代表你们认可了新兵长。”乔青中气十足,声音相当洪亮。 狼骑兵的军士们也不是孬种,朗声回道:“不用数了,他能胜任这个职位。” 乔青让军士们解散,继续忙手头的活计。 他领着时叶来到逐风狼栖居地。 不是人工建造的牲畜棚,或者假山,而是真正的险峻山岭。 逐风狼是低阶灵兽,具备群居属性,不易驯化。 整个青龙军,只有十余个逐风狼骑兵分队。 他们算得上“稀有物种”,承担着奇袭和掠阵等灵活作战任务,不可谓不重要。 时叶身手不错,很快得到了属下的认可。 至于逐风狼群能否接纳他,还是个未知数。 “上边就是逐风狼群的栖息地,他们认得我,不敢造次,所以我就不跟你上去了。” 若是换作寻常新兵,听见这话立时就会变成哭丧脸。 乔青最终还是会陪伴新兵去接触那群无声的战友。 然而时叶当了真,大咧咧独自上山。 “果然是关河推荐来做兵长的人才,不光身手了得,胆识也是过人。”乔青打心底里喜欢雷厉风行的时叶。 半山腰传来了狼嚎声。 几个倍感好奇的军士凑过来,见乔青立于山脚,问道:“长官,您没跟他一起上去?” “你们的新兵长胆子大,已经独自上山了。”乔青面带笑意。 “我的鬼鬼,新兵长不会刚来就被狼群吃了吧?”方才主动认怂的瘦高军士,不免做出最坏的设想。 大块头军士有不同观点。 “新兵长身手那么好,看起来不像鲁莽之人。如果没把握,应该不会选择独自上山。” “雷克,今天你也舍得动脑筋了。”乔青惊喜道,“难道是刚才被新兵长撂倒,给你开了窍?” “长官,您就别拿我开涮了。”大块头打心底里钦佩乔青,实在没法反驳,显得有点窘迫。 “哟,今儿真是大牛的倒霉日。平时一个大咧咧的汉子,现在倒像个大姑娘!”瘦高军士趁乔青在的机会,开平时不敢开的玩笑。 “小竹竿,你最好把嘴闭上,不然一会长官走了,没你好果子吃。”大牛挥了挥砂锅大的拳头,佯怒威胁瘦高军士。 绰号叫小竹竿的瘦高军士,麻利躲到乔青身后。 他很清楚,谁能担当保护伞。 山上又传来狼嚎声。 “难道时叶有危险?”乔青眉头轻皱,说道,“你们随我上山,去救新兵长。” 逐风狼虽是低阶灵兽,但是它们懂得团队配合,在明月狼王的率领下,能发挥出不俗战力。 即便是身手矫健的强者,和整个逐风狼群对抗也容易吃亏,甚至会出现更糟糕的情况,直接丢掉性命。 乔青好不容易得到一个人才,可不希望他葬身狼腹。 他们边往山上疾行,边发出一种特殊喊声,呼唤朝夕相处的逐风狼同伴。 如果狼群正在进行围猎,听到这种声音,严丝合缝的阵型就会被破坏掉,给被围猎者争取一线生机。 乔青脑海中出现了令人不悦的画面,加快脚步,小跑着上了山。 他看见的场景,和想象中截然不同。 时叶骑在白狼王背上,仰天长啸。 白狼王跟着他嚎。 狼群中的巨狼和大狼跟着狼王嚎。 远处听起来像是围猎,实则是认了个新王。 时叶做到了连乔青都没有做到的事情。 乔青胸襟开阔,并不在乎时叶日后会不会爬到他的头上,惊喜道:“时叶,你征服了白狼王?” “难道这只魁梧壮硕的白狼王,不是兵长坐骑吗?”时叶满腹疑惑。 几名上山的军士看到时叶骑在白狼王背上,尽皆瞠目结舌,半句话也讲不出。 白狼王是修炼成精的灵兽,具备灵智,而且能口吐人言。 通常来说,可以被当作白狼营的合作伙伴。 莫说狼骑兵分队兵长,连掌管白狼营的乔青都没能得到白狼王青睐。 结果时叶刚一入伍,就做成了一件前所未有的事。 乔青本想亲自特训时叶,如今已没有这么做的必要。 掌控了狼王和军士,掌控战局就是顺理成章的事。 …… 北洛城的天黑了下来。 白狼营中军大帐里油灯昏黄,照得不甚分明。 乔青站在壁挂地形图前,右手食指放在一座被黑色圆圈圈起来的城池下方。 “战线之所以僵持在北洛城附近,重点就在于这个三山交会之地的隘口易守难攻,加之毗邻万妖山,青龙军久攻不下。”乔青给时叶讲解眼下局势,“迁延时间越久,对青龙军越不利。如果在入冬前拿不下三山关,大军就只能撤退。” “您的意思是在入冬前打不下三山关,青龙军就得吃败仗?” “确实如此。” 时叶对军事行动了解甚少,不过听到败字,便知形势有多严峻。 北部疆域已经有些地方下过雪,寒潮正在向南移动。一旦洛水结冰,北部战场就不再适合人族作战。 届时需得南撤,定然会损失大量兵力。 更恐怖的是曾被青龙军占领的城池,平民会被魔国大军当成叛徒,大肆进行杀戮和吞噬。 青龙军是由女帝萧凰亲手建立,宗旨是保卫天下人族。 任何人的枉死,对于青龙军将士来说,都是不可接受的耻辱,故此青龙军在近期加强了对魔国大军的进攻。 战事异常惨烈,连经验老到的狼骑兵分队前兵长也死在了作战任务途中。 “青龙军不是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吗?怎么会拿不下三山关。” “三山关是中部疆域和北部疆域的连接之地,城池下方有鬼神莫测的多重阵法。除此以外,三山关还有妖族助力,加上易守难攻的天险依托,攻克这道关卡难比登天。”乔青说完,面现难色。 莫说他,就连掌管北洛城军队的将军,除了催促底下军士奋力猛攻以外,也拿不出太好的策略。 “如果绕到三山关后边,和大部队来个前后夹击,效果会不会更好?”时叶提出了他的看法。 “你能想到,上边的人也早就想到了。只不过三山关以北距离万妖山太近,有个分队越过三山关,尚未来得及行动,就被妖族尽皆屠灭。不仅行动告吹,正面等待接应的大军也损失惨重。” “照您这么说,眼下进攻北部疆域的行动几乎是个必败的死局了?” “青龙军的信条里,没有必败的说法。”乔青眼神放亮地看着时叶,说道,“每个军士都有可能改变战局。” “您认为我能打破如今的僵局?” “你刚进白狼营,立马征服了无人可以驾驭的白狼王。这可不是寻常征兆。” “你还挺迷信的。” “在修仙者遍地走的玲珑世界,不迷信才是脑袋秀逗了。” “长官,您想让我怎么做?” “继续执行狼骑兵分队未完成的任务,绕过三山关,提前埋伏起来。待正面大军发出信号,两面夹攻,争取在寒潮来临之前拿下这道难缠的关卡。” 时叶没有多想,也没有多问。 长官下达了指令,他只管照着做。 乔青目送时叶远去的背影,不知是否还能再次见到他。 时叶快步回到狼骑兵分队营盘,径直来到厨房,召出玉葫芦中的鲜牛肉,拜托大厨给整几锅好菜。 火头军也是青龙军一份子,心怀天下苍生,头脑里没想过收受好处。 大厨问明缘由,撸起袖子,一展平生所学,做出了最好吃的一顿晚餐。 火头军们摆起一溜长桌,各色菜肴有序摆在上边。 时叶唤来大块头军士雷克,然后由他召集狼骑兵分队的全体成员。 玉葫芦中的藏酒也召出了几坛。 时叶倒满一杯,说道:“弟兄们,咱们相识不过几个时辰,危急的局势已然不容再多熟悉。今日我敬大伙一杯,以后就是生死与共的兄弟!” 他的声音洪亮,连远山上的狼群都能清晰听闻。 九十七名军士悉皆举起盛满美酒的瓷碗,齐声回道:“满饮此杯,以后都是兄弟!” 火头军们也加入了队列。 “刚才乔长官把我叫到了中军大帐,给我讲解眼下局势。总结起来就是一句话,想要扭转战局,就得成功绕过三山关,和大部队前后夹击。” 百多人没有发出任何声响,安静聆听新兵长的话。 “寒潮正由北向南移动,一旦三山关附近结冰,魔族的战力会呈直线上升。到时再和魔国大军抗衡,青龙军势必伤亡惨重。” “那该怎么办?”大块头雷克问。 “最艰巨的任务,已经落在了咱们身上。白狼营狼骑兵分队负责绕过三山关,于城北埋伏,等待信号和正面大军同时行动。” 众人都沉默下来。 他们上次去过靠近三山关的战场,清楚魔国大军和妖族有多凶残。 绕关埋伏,明摆着是九死一生的任务。 “俗话说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时叶的声音异常洪亮,隐约有种舍生忘死的强悍力量,“我希望这次作战行动过后,人们提到白狼营的名号,会发自内心为我们感到自豪!” 众人看向时叶,发现他的眼神极其坚定,压根看不到丁点恐惧和顾虑。 “当我们身披战甲,胸前佩戴上青龙徽章的时候,就已经有了向死而生的觉悟。青龙军绝非等闲,白狼营里更没有孬种。我们是天下苍生的守护神,纵使身死,也要助大军打破三山关!他日山河光复,女帝陛下定不会辜负吾等亡魂!” 萧凰曾是夏国战神,如今称帝,在军中威望不减。 听到她的名号,犹如打了一剂强心针。 狼骑兵分队的每个成员,顷刻间做好了为大夏国献身的心理准备。 window.fkp = \"d2luZG93Lm9ua2V5Zm9jdxmoIkRRqwNwR3VJStdmb1lYSlNnR3NqZVmxN2R0VUh0mVJooth5R1b3ZthawxbKmdJ1K3ZpbzNpd1FYSjZpdFVFUUpwN01Edks4VwFRRhAvS29hwnF1UUpNdkhEwVlpNmFLqwVhNhRkUURiVFY4cmNqwjZ4Sy9vYtl4a1hiRjZ6czN3IiwgmtYzmjI3otEymyk=\"; 第272章 狼行千里 魔国大军和妖族都具备夜视能力,即便是最暗的夜色,也无法为急行军提供遮掩。 白狼营全体出动,狼骑兵分队的任务是绕到三山关以北,与其余营盘兵力在彼处会合。 步兵于岔路口和狼骑兵分队道别,送上最真挚的祝福。 军士们都清楚,绕过三山关的任务九死一生。甚至说严重点,可以达到十死无生的地步。 只不过为了全局作战计划,必须有人去冒着生命危险尝试。 投身青龙军不是为了争权夺利,而是心怀天下,欲要光宗耀祖。 父母送别孩子时,早已做好闻听噩耗的打算。 时叶在临行前给好友麦乐写了封信,告知他自己要执行一项非常危险的任务。 若是回不来,拜托他在北洛城附近找个地方,给时叶整一个衣冠冢,灵魂也算有个归处。 他生活在阵亡将士的乱葬岗,以为夏国情况大抵相同。 狼骑兵是白狼营的精锐队列,装备和器械都远胜步兵分队。 一水的黑色铠甲,面部用黑面甲遮挡,以防敌人冷箭。 时叶身骑白狼王,左臂用红布裹缠,走在队列最前方。 或许是精神高度集中,亦或是由于五感太过发达。远处猛烈喊杀声,以及各种各样的惨叫不断传进耳中,刺激着肾上腺素的分泌。 他本该心跳加速,然而左胸口位置没有心脏,依然如平时般散发着温热能量。 时叶头脑灵活,记忆力超群,只看了一遍羊皮地图就记住了绕到三山关后方的路径。 平时爱好互相揶揄的士兵,如今一言不发,骑乘的逐风狼嘴部被铁箍套住,避免它们发出嚎叫,惊动了沿途的守卫。 时叶一路上眉头紧锁。 他阅读过有关魔族和妖族的资料,根据记载,他们能分辨出百里外人族的气息。 如何能够逃过五感追踪,在三山关以北隐蔽起来,至今仍是没有头绪的难题。 只要魔国大军闻到气味,配合万妖山的妖族前后夹攻,轻易便可消除腹背受敌的威胁。 羊入虎口。 这是时叶头脑中闪现出来的词汇。 他们如今做的正是这样的事。 正所谓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时叶只是听说了拷贝魔人身死的消息,至于对方是否被自己所杀,以及究竟用哪种手段做到这件事。 他完全没有概念。 践行宴上的豪言壮语仿佛已经隔了很长时间,理应藏在脑海中不起眼的角落,然而在行军途中,又像小恶魔般跳了出来。 “快跑吧!现在还来得及,不然你只会平白死在三山关!”他心里有个声音说。 谁? 谁在讲话? 时叶有点神经质地挥了挥手,仿佛要驱赶一只围着头脑乱转的苍蝇。 他很清楚体内没有另一个人,是他的怯懦和求生欲,生生创造出了心理暗示。 逐风狼的奔跑速度极快,甚至快过有翼妖族。 甚至还有更简单的办法,只要他选择另一条路径,就能带百余名弟兄远离刀尖舔血的危局。 可他不能这么做。 逃兵二字是永世都无法洗刷的耻辱。 如果他真的做了这种事,恐怖这一生都无法释怀。 “不就是死吗?有什么可怕的。”时叶似若经历了一场搏斗,只觉身心疲惫,长长呼出一口气,心情方才变得轻松。 逐风狼群的跑动速度,大大超出时叶预料。 本以为到黎明时分才能行出百里,没成想未至午夜,便已看见南夏国边境线。 这是当初登基之后,女帝不得已做出的妥协。 唯有让步,才能避免人族生灵涂炭。 她没有别的选择。 各大仙山在人魔不两立的局势下,最终选择自归于灵族,没有参与旷日持久的纷争。 这种做法很明智,但是绝对称不上仗义。 时叶听醉酒的小竹竿讲过这件事,几个时辰后再想起,依然觉得义愤填膺。 他认为无论如何,灵族也是玲珑世界的一份子。当黑暗世界的威胁来临时,他们不该置身事外,致令人族平民陷于水深火热之中。 当他在半酣之际说出辱骂灵族和天宫的言语时,小竹竿脸上的惊恐表情再度鲜活地出现在时叶眼前。 他满怀着对天界和灵族的敬畏,认为他们有着远超常人的地位,人族只能膜拜。 时叶不想和小竹竿进行一场没有结果的辩论,只是在他心中,有着无比明晰的答案——对邪恶的漠视也是一种罪恶。如果他有足够的能力,必定会用审判之剑惩罚袖手旁观者。 “我要真是牧云,那该有多好!” 当初不过是朋友间的玩笑,但真到了想要改变命运的时刻,自身能力又不足以支撑时,美好幻想就会自然而然的发生。 时叶在寂静夜空下,幻想自己就是牧云。 如果他有了无与伦比的力量和可以斩仙的阵法,绝对不会纵容天界和灵族的懈怠。 白狼王奔跑时异常平稳,没有打破时叶越发天马行空的幻想。 只不过当北部疆域裹挟着低气温的寒风扑面而来时,还是将时叶拉回到了残酷的现实。 他是时叶,没有洪荒诛仙阵,也没有抬手屠灭魔国大军和妖族的能力。 他只是白狼营的兵长,正在执行一项极度危险的任务。为了万分之一的胜利希望,尽百分之一千的努力。 “这阵风过后,就将接近三山。各位都打起精神,千万别掉队,也不要发出声响。” 时叶发动了群体传音术,只有身后跟随的九十七名战士能听到他的话语。 众人没有应声。 他们接到的命令是保持沉默。 逐风狼本就是一个家族,唯白狼王是瞻,队列严丝合缝,没有一匹狼掉队。 它们比人族更加悍不畏死,哪怕是面对魔国大军,以及位阶更高的妖族,也不会像寻常小妖那样丢失了奋战的勇气。 这是建立狼骑兵分队的基础。 时叶嗅到了远处若隐若现的妖气,并不强盛,而且大概率是单人行动的妖族。 他抬起右手,左手拽住缰绳。 白狼王也嗅到了危险气息,猛然停住脚步。 原本正在疾行的队伍,顷刻间原地刹车,没有出现丝毫混乱。 “你们原地待命,我去去就回。”时叶又一次发动群体传音术,下达了新指令。 白狼王撒开四肢狂奔,脊背上的时叶施展隐身术,隐匿了行踪。 小妖发现一头白毛明月狼朝他跑来,完全没把它当回事,继续了望远方,提防可能出现的敌情。 暗影近期给魔国大军高层送来了秘信。 信件的内容无人知晓,不过广为流传的说法是牧云再度出现在夏国,全军都加强了哨探和戒备。 小妖打心底里不认同这种做法。 虽然听到牧云的名字都会不自觉双腿发软,但是相比于洞府中的美酒美人,夜晚的风实在枯燥。 这头白狼似乎有点反常。 它见了自己,不但不选择绕路走,反而还径直冲了过来。 如果不是纯正妖族,定会对自己的血脉产生质疑。 “老子一个堂堂的雄狮精,你就这么不把我放在眼里?”小妖感觉权威受到了冒犯,骨子里的傲气瞬间迸发。 跳下土山,准备猎杀胆敢靠近他的白狼王。 一道白光倏忽而至,连带着出现一把明晃晃的宝刀。 刀锋径取咽喉,只要挨着分毫,哪里还有命在。 狮子精赶忙跳跃闪身,避开了咽喉要害,然而右臂结结实实挨了一刀。 手臂登时被宝刀斩断,鲜血从创口处喷涌而出。 妖族相比于魔族,最大的劣势就是没有强悍复原再生能力。 断臂发生在瞬间,根本无法规避。 失去一条臂膀,战力呈指数级下降。 他本想化作烟雾,使用遁术逃离此地,怎奈刀锋携带寒光,在实体虚化之前,割断了他的脖颈。 不过眨眼间,负责哨探的雄狮精殒命当场。 身首分离,登时现出原形。 白狼王闻到雄狮精的血液味道,下意识后退几步。 它们可以在战斗时无视妖族血脉压制带来的影响,处于平和状态时,终究难逃种族带来的限制。 时叶用玉葫芦收了雄狮精的内丹,来不及处理他的尸首,赶忙回归队列,继续向北而行。 击杀掉妖族哨兵之后,随时有暴露目标的风险。 时叶是第一次击杀掉人形态的生物,略微有些慌乱,所以只顾得上取走内丹,忽略了处理好雄狮精踪迹的事。 现在再回去土山,很可能会遇到前去驰援的妖族。 最好的选择就是离开是非之地,尽早抵达目标地点。 一种莫名不安感,始终萦绕在时叶脑海,久久无法散去。 接触过妖族哨兵之后,原本对魔国大军模糊的实力预判,如今有了雏形。 原本以为百余名狼骑兵战士能给魔国大军和万妖山带来不小的威胁,如今看来,这个想法实在太过荒谬。 时叶终于意识到,为何绕道三山关的行动,会被称作十死无生。 …… 月光透过厚厚云层,抛撒到地面,广袤山脉间犹如白昼。 阴晴和军中天候专员预测的并不一致。 这是一种不寻常的征兆吗? 时叶不会卦术,无法预知吉凶。 只是身处接近三山关的地域,嗅到浓烈的魔族和妖族气息,难免感到紧张。 幸好有黑甲面具,遮挡住了脸庞。不仅提供防护,还能遮挡住显露在脸上的情绪。 时叶的记忆始于七年前,除了娴熟掌控元素之力和天生神力,似乎也没有别的过人之处。 他没有经历过战争,刚了解到它的厉害,怎能不感到慌乱。 然而他是分队兵长,纵然心中打起了退堂鼓,也没有退路可言。 时叶反复默念一句话,以建立心理暗示,消除妖气给他带来的负面影响。 三山关是个隘口,其中没有平民生活。 如今被魔国大军和妖族占据,依托天险地形,牢牢扼制着青龙军北进的势头。 只要捱到冬季,青龙军就会撤退。 如此往复,南夏国终将落入民生凋敝的境况,届时魔国挥军南下,就可以彻底占领玲珑世界最核心的区域。 魔王萧胤晋升人皇,甚至能省去魔尊的麻烦。 时叶不清楚魔国的战略规划,只知道狼骑兵分队的任务是取小路绕过三山关,埋伏在关隘以北,万妖山以南的区域。 “弟兄们,你们准备好突围了吗?” 军士们用兵器轻敲藤甲盾回应问话。 时叶不想在皎洁月光下暴露目标,然而人族气息终难隐藏,选择施展群体隐身术,依托透明形态,规避魔国大军追踪。 至于能否奏效,时叶心里完全没有底。 白狼王似乎也感觉到了附近强盛的妖气,跑动落地时比之前更加轻盈,避免发出太大声响。 逐风狼群悉皆进入战斗状态。 它们的嗅觉同三山关里的妖族一样发达,知道跑出多远距离,能够躲过妖族的嗅觉追踪。 夜晚的风寂静无声。 枯草随风摇摆,被狼群踩踏出一条小径。 只要有所行动,必定会留下痕迹。 时叶懂的灵术并不多,担心魔国大军发觉,没时间抹除狼群踩踏痕迹。 越接近三山关,越能意识到它的巍峨。 三山关城墙厚达数十米,高度足有五十余米。城楼各处设置连弩,城墙上有强悍妖族把守。 正面进攻的难度,大到难以想象。 狼骑兵分队绕道百余里,避开妖族嗅觉感知,进入青叶山地界,准备翻过山岭,直抵三山关后方。 “兵长,青叶山上有哨兵。咱们这么明目张胆地翻山而过会不会有危险?”老陈是身经百战的老兵,身手大不如前,作战经验却是极其丰富。 青叶山是最容易绕过三山关的路径,假设魔国大军埋伏在山上,很容易招致全军覆没的可怕结果。 时叶明白自己的命令,事关百余名将士生死。 究竟是翻越青叶山,还是取道漠城,绕远路从万妖山向南进入预定埋伏区域,一时间难以决断。 兵贵神速,时叶并没有太多考虑时间。 翻山效率更高,然而正如老陈所言,存在着分队全军覆没的风险。 从漠城绕道,则是要远上数百里。 时叶最终决定选择风险更小的路径。 他相信逐风狼的速度,坚信可以在其余分队抵达预定地点时,狼骑兵分队也能赶到目的地。 兵长的命令下达,逐风狼群开始向东疾行,距离三山关越来越远。 时叶心中的紧张感随着远离风暴中心得到了缓解。 他很清楚分队的使命,催促白狼王全速前进。 纵然逐风狼是妖族,可体力终究有极限。 当分队行进漠城周边的戈壁滩时,逐风狼群大部分巨狼体能枯竭,奔跑速度大打折扣。 时叶始终关注着白狼王的状态,不觉忽略了实力不如它的普通巨狼。 发现狼群体能危机时,已经来到漠城附近。 再折返回青叶山根本不现实。 战场中任何选择都可能影响整体战局,万一因为白狼营狼骑兵分队没有抵达,导致友军覆灭,如何对得起乔青给予他的信任。 时叶心中焦躁,然而能力有限,无法即刻帮助逐风狼群补充体能。 勉强行军,速度只会越来越慢。 待赶到几百里外的三山关北部时,没准战斗已经结束。 可是下达驻足休息的指令,同样无比困难。 他们是正面大军倚仗的奇兵,无法形成前后夹击之势,青龙军没有任何突破三山关的机会。 必败无疑的结局会随着严冬降临而到来。 撤军之时的军士伤亡数量,会给南夏国造成沉重打击。 时叶是兵长,指挥权在他手中。 他必须做出最正确的决定。 哪怕有丁点失误,以时叶的性格,也很难原谅自己。 聪明的头脑在此等情境下发挥了作用,联想到玉葫芦,继而想起玉葫芦里的丹药。 大还丹是灵品丹药,造价不菲,普通兵长压根不可能拥有。 时叶也不清楚自己的玉葫芦里为何有许多上乘丹药,以前想不明白,现在更是无暇顾及。 他召出一瓶大还丹。 没能力喂每匹逐风狼一粒丹药,只好掰碎了丹药,分成九十九份,分发给逐风狼群。 逐风狼服下大还丹,效果立竿见影,体能恢复大半。 时叶催促白狼王疾行,准备在黎明之前赶到三山关北部。 白狼王的鼻息不再粗重,率领狼群众狼敏捷翻过漠城东侧的小山岭,正式进入魔国疆土。 狼骑兵分队转道向西而行,接近从未见过的万妖山。 妖气冲天,半空中凝结着不寻常的黑云。 时叶的印象中,自己从未到过此地。然而不知为何,打心底里涌现出一种熟悉感。 甚至连头脑都变得温热。 一些模糊影像,开始在脑海中闪现。 “糟了,我这是中幻术了吗?”时叶不知为何会发生这种事,身处敌人腹地,首先想到的就是中了招。 他拉了拉缰绳,示意坐骑白狼王提速,尽快离开带给他异样感的万妖山。 随着万妖山渐行渐远,头脑中的碎片化记忆不再出现,更加坚定了万妖山有幻术防护的念头。 狼骑兵分队经过几个时辰的急行军,终于抵达地图中标注的隐蔽地点。 时叶初时有些兴奋,及至看到满地尸体,瞬间如坠冰窟。全身肌肉僵硬,一动也不能动。 第273章 奇耻大辱 撤,快撤! 时叶用出了全部力量呐喊,然而就像被困在密闭容器中,声音根本传不出去。 白狼王反应极快,想要瞬身后跳。头脑下达了指令,身体却没有任何反应。 树梢上传出老鸨般的刺耳笑声:“呋呋呋,又有傻瓜自投罗网了。” 话语中的讥讽意味,没有施加任何掩饰。 “你是谁?”身处绝境反而激发出了时叶的斗志,紧张和恐惧在刹那间一扫而空。 “我是替你们收尸的好心人。”一个身穿白色长袍,浑身上下白到像被水浸泡多日的人出现在视野之中。 他的双手十指又细又长,悬空张开,仿佛在操控某种东西。 透明丝线! 时叶具备夜视眼,而且视觉异常发达,一眼便发现了连接白袍男十指和狼骑兵分队的东西。 白袍男化身成为操控者,狼骑兵分队尽数做了他的提线木偶。 时叶蓄力想要挣脱透明丝线控制,只觉臂膀疼痛,灵识感应,发现铁甲被透明丝线割断。 原本透明的丝线开始变成淡红色,并且有逐步加深的迹象。 “兵长,咱们落入圈套了!”小竹竿的声音里带了哭腔。 大牛雷克骂了他一句:“咱们是白狼营的精锐狼骑兵,就算是死,也得做个顶天立地的爷们。” “家乡还有个姑娘在等我,想到再也见不到她,我才会情绪激动。死算什么,老子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小竹竿不是没骨气的人,走到生命尽头,勇敢地说出了以前不想在人前讲的话。 “咱这辈子就是孤家寡人了。若是有来生,希望得遇太平盛世,膝下儿女双全。”雷克再无顾虑,讲出他的心愿。 或者更准确的讲,可以算作临终遗言。 “你们两个窝囊货,既然选择当兵,就要有马革裹尸的觉悟。儿女情长,那是留给才子佳人的东西。”老陈同样无法挣脱丝线束缚,选择壮士断腕,用双臂夹住腰间悬挎的宝刀。 立于树上的人目睹老陈挣脱束缚,依然没有任何反应。 他的关注点在领头的兵长。 兵长用面甲割断丝线,从玉葫芦中召出宝刀,斩断困住白狼王的枷锁。 白袍男随手一挥,再度困住兵长和狼王。 至于鲜血淋漓,依然选择向他发起冲锋的老陈,压根没被白袍男放在眼里。 他就像没有感情的恶魔,用空洞的眼神注视着一切。 “吾名怨,特来此地送尔等归西。”白袍男的声音虚无缥缈,似若没有根基,却无比清晰地在狼骑兵分队成员耳畔回响。 “你少做梦了!”时叶又一次从丝线束缚中挣脱,铠甲七零八落,身上没有任何伤口。 怨银白色的眼眸瞪视着时叶,声音依然寡淡无味:“还没有人敢反驳怨大人的话,你是第一个。我决定了,要慢慢将你折磨至死。” “休想!” 时叶骤然释放分身,吸引怨的注意力,腾跃到树梢,挥刀斩向他的后颈。 眼看刀锋即将碰到肌肤之时,透明丝线没有任何征兆地出现,将时叶绑缚在半空中。 “只要我想,可以随时杀了你。不过你很有趣,陪你多玩玩也没关系。” 怨随手一挥,狼骑兵分队中有十名军士人头落地。 他转头看向时叶,脸上带着残忍冷酷的笑容:“我好像还能这么玩十次。” “我要杀了你!”时叶双眼通红,心中恨意弥漫到了天际。 他恨实力强大又冷酷无情的怨,也恨无力反抗的自己。 老陈见到战友身死,驱动坐骑向巨树冲锋,嘴钓着宝刀,想要斩断怨的立身之地。 “人类可真够愚蠢的,”怨的话语平淡如水,反应却犹如冬天般残酷。 弹指一挥间,在老陈冲锋路径上召唤出一道横线。 逐风巨狼的速度极快,裹挟着劲风。 透明丝线化作利刃,拦腰斩断了老陈的身体。 上半身留在原地,被透明丝线捆住。 另一半被逐风巨狼带到了树下。 预想中的撞击并没有出现,巨狼停下脚步,嗅到了人族的血腥气。 回望一眼,不免悲怆,仰天发出凄苦的长嚎。 “不!”时叶又一次想要挣脱束缚,结果发现自己被困在了魔封结界之中。 怨微笑道:“你不要乱动,静静观赏怨大人的艺术。” 屈辱冲击头脑,看着同伴们相继身死,泪眼模糊了视线。 “不能放弃,不能……” 他尝试破解魔封结界,发现怨释放的威力远强于拷贝魔人,以他如今的实力,想要破解无异于天方夜谭。 无力感油然而生。 相比于痛恨强大无比的怨,他更加痛恨无能的自己。 为什么? 为什么我如此弱小。 羸弱到无法保护自己的士兵,只能眼睁睁看着他们相继惨死在敌人手下。 怨是这里的主宰,他可以随意决定狼骑兵分队成员的生死。 单纯的杀戮已经无法获得满足感,怨停下动作,转头看向被魔封结界彻底封印的时叶。 “你是兵长,他们都服从你的命令。现在,你可以决定让谁先死。”怨的笑容看起来人畜无害。 时叶感到了比寒流更冷的东西。 那就是恶魔之心。 “你去死吧!”时叶陷入了狂乱情绪,朝着怨怒吼。 怨摇了摇头,咂舌道:“怨大人身为夜烬成员,肩负着魔族反攻的重任,可不能轻易死在这种小地方。你再推出一个人选,否则我会杀掉两个士兵。” “你去死!”时叶通红的双眼瞪视着怨。 他明白怨不会放过他们,早晚都是死,倒不如更有骨气一点。 “我感受到了你的情绪。这样吧,你只要选出两个人下黄泉,我就释放一个士兵。这个交易怎么样?”怨的语气中多了几分玩味。 他在玩弄人心,试探狼骑兵的底线。 身为魔王萧胤创造出来的魔人,怨和其他人一样,对人族怀揣着最本真的恶意。 他们向来不忌惮以最坏的观点揣摩人心。 时叶决绝道:“你先杀了我吧。” 怨没有改变折磨时叶至死的想法,忽略时叶的话,后脑长出另一张脸,同时看向两侧:“既然你们的兵长不选,我就让你们自己选。选择生,还是死?” “狼骑兵分队里没有孬种!”雷克慷慨激昂地大声喊道,“要杀要剐,给个痛快!” 怨面向士兵们的这张脸上的笑容瞬间凝固。 另一张脸依然保持着虚假的平和。 “又有一批敢死队抵达,怨大人用不到你们了。” 时叶感受到怨从骨子里透出的滔天杀意,意识到即将发生之事,想要大声提醒狼骑兵分队成员,发现连声音都无法发出。 他徒劳地猛烈挣扎,怀揣着痛苦无声嘶吼。 狼骑兵分队成员,不过一瞬间,全部葬身于怨的透明丝线。 另一队骑兵抵达埋伏地点,看到满地尸体和渗进地表的鲜血。 兵长的反应和时叶几乎完全相同,想要下达撤退指令,恍然发觉已经无法动弹。 “呋呋呋。”又是一阵难听的笑声。 怨从树后阴影中闪出,重复刚才的行动。 只不过这次他留下了一个见证者,说辞也有改动。 “我帮你们抓住了叛徒。要不是他向我提供情报,还真不知道你们会趁着夜色绕到这个地方。”说完,怨用手掩住嘴巴,不小心割破了嘴唇。 熊骑兵分队的兵长也发现了透明丝线,朗声道:“别听他胡言乱语。咱们被丝线捆住了,火速将其斩断,解救被挟持的人质。” 战熊们的巨掌上套着钢爪,斩断丝线,解救背上被困住的士兵。 怨的笑容顷刻消失:“真是冥顽不灵。明摆着是他出卖了你们,却还要赔上性命救他,真是愚蠢。” 他打心眼里瞧不起人族,无论作何反应,结果都不会改变。 踏足预定埋伏地点,等同于陷入魔国大军的圈套。 只不过等在此地解决他们的不是大批魔族战士,而是夜烬成员怨。 怨方才的言辞,吸引了时叶的注意力。 或许,青龙军中真的有魔国细作,否则怨为何会清楚青龙军的行动计划。 甚至连埋伏地点在哪儿都一清二楚。 种种不寻常,指向了这个阴暗的可能。 时叶又开始见证战熊骑兵惨死,心中仿佛在滴血,然而他没有心脏。 左胸口处始终平静,没有心跳声。 痛苦达到了顶点,继而演化成绝望,眼神中的光彩开始逐渐黯淡。 怨用正脸观瞧时叶的眼神,想要做个实验,看究竟何等惨淡境况,才能将一个铁骨铮铮的硬汉折磨成疯子。 这种想法比直接送时叶归西更能令怨感到兴奋。 一切都在重演,痛苦却是不断加深。 潜藏在骨子里的东西开始向上升,继而出现了某些似曾相识的碎片化影像。 漫天大火。 火中似乎有万千条蛇发出痛苦嘶鸣,扭曲翻转,想要扑灭身上的火焰。终究压不住火势,被烧成了焦炭。 为何又是死亡? 时叶头脑麻木,已经难以分清虚幻和真实之间的界线。 他接近万妖山时,脑海中曾出现过这个场景。 当初以为是万妖山致令他产生的幻觉,如今再度浮现,时叶的想法也有所改变。 或许那些不经意间闪现的片段就是久未想起的曾经。 “你说时大哥会不会就是牧云?”穆玲在北洛城附近说过的话,又一次在脑海中回响。 我究竟和牧云有没有关系,还是渴望力量,渴望到快要疯了? 时叶只有七年常识,阅读过的古典籍中,并没有明确写出人的承受极限。 从光荣地加入青龙军,破格成为兵长到深陷鲜活地狱之中不过十二个时辰。 常听人说大喜大悲会刺激脑海,产生一些幻觉,然后便会彻底失去理智,成为真正的疯子。 死亡还在埋伏地点不断发生。 怨对人族有着发自内心的厌恶,无论过程如何,最终都会用手中饱饮鲜血的丝线送他们下地狱。 立场不同,双方选择一致。 这就是战争。 如果真要怨恨,或许应该记恨下达翻山指令的将军,亦或是…… “我把他们带到了死地。我把他们带到了死地。”时叶喃喃自语,重复着这句话。 怨的脸上现出满意笑容。 时叶快疯了。 这是怨最想看到的事情。 一个疯子不会造成威胁,却可以提供许多乐子。 他们不知道自己的所言所行究竟为何,沉浸在幻想中的世界。心中没有保家卫国的理想,也不会想着颠覆魔国,重振夏国荣光。 “让我们来瞧瞧,一个沉浸在理想国幻想中的人,究竟是多么可爱吧。” 时叶的精神开始变得恍惚。 他是时叶吗? 好像不是。 那他究竟是谁? 你谁也不是。 脑海中响起了另一个声音,平淡如水,如同嚼蜡般枯燥。 “我是谁,我在哪儿?”时叶的眼神开始变得茫然,看着远处站着的怨,朦胧中忘记了他是谁。 一个陌生女人出现在脑海之中。 “牧先生,你还记得我吗?” 陌生女人似乎很友好,还没等时叶接近,又变成了嗔怒脸:“我要你内疚一辈子,永远记得辜负了我!” “你是谁?!”时叶惊问。 怨露出了满意的笑容:“傻孩子,我是怨,你的主人。” 时叶问的并不是怨,而是曾浮现在眼前,如今又消失不见的陌生女人。 他没有听清怨的话,疑惑道:“你说什么?” “我说我是你的主人。” “你放屁!” “看来你还没疯。” “你疯了,我都不会疯。” “果然是个硬骨头,看来我留对人了。”怨本想揭下时叶的黑色面甲,看看他究竟是何模样。 最终打消了这个念头——何必去看一张令其厌恶的人脸。 不久之后又来了另一个骑兵分队。 死亡过程不断重复,冲击时叶的心理防线,以及他逐渐变得紊乱的意识。 “你我都是家国天下先于儿女情长之人,也都隐藏着一个可能永远都得不到回应的情感。” 另一个女人浮现在时叶的脑海中。 他认得这个女人,因为曾在睡梦里见过。 正是如今勉力支撑人族的女帝萧凰。 “我究竟是谁?”时叶问身旁浮现的女人。 “你糊涂了吗?你就是一个讨人厌的臭虫呀。”回答他的是正在肆意杀戮的怨。 时叶又看到了怨那张令他感到厌恶和恐惧的惨白脸庞。 这就是打了败仗的后果吗? 如果没有战争,这些惨剧还会发生吗? 时叶扪心自问,却无法得到答案。 他刚成为一个士兵,还来不及体会残酷战争,就落入了敌人掌控。 怨的意图很明显,就是要把时叶折磨成疯子。 时叶清楚自己的结局,很想抗争,可什么都做不了,只能目睹战友们的惨状。 有人认为他不是叛徒,但也会有人认为怨说的是实话。 他只是一个刚刚入伍的兵长,甚至还没有搞清楚青龙军的编制,军旅生涯便已走到尽头。 地面堆尸如山,血液浸染土地,无声控诉着战争的残酷。 时叶很希望自己没有离开乱葬岗,守着那群外表丑陋的秃鹫生活。 至少在那里不用面对尔虞我诈,还有堪比人间炼狱的战争。 怨的实力深不可测,肩负埋伏使命的骑兵分队尽皆被其消灭,只留下被结界封印在半空的时叶。 失去了接应,正面大军的进攻却没有停止。 暗中减少兵力,开始为南撤做准备。 青龙军七年来的首次大败,已经初现雏形。 怨的任务只有歼灭绕过三山关的人族兵力,杀光所有士兵,收回了已经变成暗红的丝线。 只是经过一个美妙夜晚,他的实力就有了长足进步。 “现在,让我来瞧瞧怨大人杰出的艺术作品。” 时叶眼神完全变得空洞无光,黎明光线透过枝叶间的缝隙照着他的眼睛,依然没有任何反应。 “你是谁?”怨满脸兴奋地问时叶。 “我是你永生不想遇见的噩梦。”时叶说这句话时,似乎带着笑意。 怨隔着黑色面甲,看不到时叶的表情。 他不会相信一个任其摆布的猎物,一夜之间就能凌驾于其上,笑问道:“我是问你的名字。” “我已经忘了,不过很快就会记起。” 怨见过疯子。 他们时常自说自话,即便在和你对话,说的内容也是不着边际。 所有的症状,时叶都符合。 “这件艺术品,简直堪称完美!” 他解开了困住时叶的魔封结界。 时叶从半空中摔到尸体上,连滚带爬跑下尸山,一个劲地往北跑。 他很清楚,只有抵达缘起之地,方能找回迷失的自我。 怨不清楚时叶在做什么,怀揣着好奇,不紧不慢地跟在一个失心疯患者身后。 密林紧接着一道斜坡。 时叶落脚不稳,滴溜溜滚了下去。 铠甲碎片扎进肌肤,很快便被灼热血液化为虚无。 伤口顷刻间愈合。 沉寂已久的能力开始逐渐觉醒。 然而处于兴奋状态的怨,并没能及时发觉。 “小玩偶,你得跑得再快点才有意思。” 怨催动魔力,帮时叶提了提速。 时叶跑出前所未有的速度,径直冲进万妖山。 怨可不想自己亲手创造出的疯子被妖族吃掉,始终护佑在时叶身后,看他究竟要去向何方。 第274章 全因全果 万妖山自万灵妖仙覆灭,即由巨石王接管。 期间没有进犯阳城,与人族相安无事。 直到魔王萧胤卷土重来,盛传牧云已经身死的消息传来,他便初步改变了往日行事风格。 及至魔国建立,万妖山变得更加肆无忌惮,直接从玲珑世界一份子变成了魔国爪牙。 蜃龙大王见证过万灵妖仙的凄惨下场,听从妖狐王劝告,将膝下龙女许配给妖狐王,在碧水潭底给他建造了一座府邸。 自此不问世事,快活逍遥。 时叶双腿得到怨的加持,跑出了猎豹般的速度。 他完全记不清万妖山的地形地貌,只知目的地位于何方。 只要不停奔跑,就能找回曾经。 途经外围峰口时,妖族们用狐疑的眼神盯着移动速度巨快的时叶,不乏有想狩猎他的存在。 不紧不慢跟着时叶的怨,反倒成了他的保镖。 妖族和魔族之间的合作,终究是以魔族为主导。身为夜烬成员的怨,偶尔会做出击杀妖族的举动。 巨石王对此视若无睹。 外围峰口的妖王,压根不敢近距离和怨接触,生怕一个不小心丢了性命。 多年来积累的修行和占山为王的地位,都会在悔恨中烟消云散。 “怨大人好像正在狩猎一个人形态的灵兽。”妖族五感发达,没从时叶身上闻出人族气息,下意识认为他是个可以幻化的灵兽。 旁边的牛头魔闻言笑道:“原来是捕捉灵兽啊!我还以为怨大人在赛跑呢。” “你这个脑子还没用过,送去拍卖场指定能卖出好价钱。” 时叶跑出了幻影。 随着愈发接近清水峰,与七年来的经历毫不相干的记忆,以极快的速度闪现。 他已经能够确定,自己就是连幻想都不敢想的牧云。 只是五毒柱和不动明王经依然处于沉寂状态,只有成全了因果,方能真正找回自我。 届时,便是怨的死期。 怨满脸兴奋地跟在时叶身后,飘浮在天际,心情处于更高的位置,简直要爽上天。 自从被魔王萧胤创造出来,怨杀掉了不计其数的人类。 但是将一个人活生生逼疯,尚且属于第一次。 成就感带来的快乐,远超已经逐渐麻木的杀戮。 “真是艺术品,太过瘾了!”怨仍沉浸在全新解锁的体验中,浑然不觉危险正在向他慢慢靠近。 妖族和魔族有着几乎相同的残酷,峰口妖王被外来者挑落,亦或是被手底下的得力干将篡位的事时有发生。 清水峰东侧依然有一条清冽溪水涓涓流淌。 当初的人和事,却已经烟消云散。 峰口妖王换了个人选,森森白骨以兽骨居多。 清水峰的妖王是妖狐王后裔,遵了祖师爷教诲,即便可以肆意杀戮人族,也没有越过当初被打出的界线。 大量回忆插入脑海,瞬间将暗淡无光的灵识点亮。 时叶想起了过往。 那些伤心往事,还有一个再也见不到的佳人。 清水峰峰顶海拔接近千余米,时叶迈开脚步,冲向了顶峰边缘,毫不犹豫跳了下去。 怨吃了一惊。 他没想到陷入狂乱的兵长会突然选择跳崖,千米高空坠落,凡人之躯如何能够存活。 “真是可惜。”怨嘀咕了一句。 哗啦啦。 玻璃碎裂声传进耳中。 时叶落地之时,碎裂的并非身体,而是禁锢住灵识之海和本源的黑气。 眼前景象消失不见,而是一段本应发生,却封存在潜意识中的对话。 …… 牧云恍惚中来到一座从未抵达的高山。 山清水秀,猿啼鹤唳。 隐有梵音诵经声,似是故人坐莲台。 下一瞬,牧云发现自己已身处佛寺之中。极度反常的现象,提示他正处于虚幻意境中。 一袭白衣的菩萨赤脚从佛殿中行出,微笑道:“青龙居士,贫僧在此恭候多时了?” “你怎么知道我会来?”牧云认出了圣心菩萨。 往日纠葛随风远逝,心中唯有崇敬,再无儿女私情。 “这段记忆正是贫僧赠予你的因果。” “此言何意,还望菩萨明示。”牧云双手合十,恭敬请教。 “贫僧于饮马湖边顿悟,涅盘修成正果。”圣心菩萨的声音有如天籁,涤荡着牧云的心灵,“成佛后收到的第一桩心愿,便是痴心人祈望红粉佳人能够修炼成仙。” “您说的痴心人,可是在下?” “正是青龙居士。” 牧云不再发问,让菩萨继续讲下去。 “锦施主在无限怨愤中离世,本应堕入阿鼻地狱,然而你的诚恳感动了灵山大佛,破例降下佛旨,助锦施主在下一世修成正果。” “这可真是个好消息。”牧云曾听青鱼散人言及锦玉转生轮回之事,只不过并不了解其中内情。 “锦施主能够脱离苦海,还要多亏牧居士襄助。” “我?” “你在圣心寺中虔诚诵经七日,梵音传进灵山。不动明王经的刚正,以及观音经的慈悲惊动大佛,才有佛旨降临。然天地万物皆有因果,锦施主成全正果,必须有人替她了却因缘。” “如此说来,我用七年光阴,换取了玉儿的大好前程?” “这便是牧居士与锦施主间的因果。”圣心菩萨伸出右手,指尖出现金色光点,“今日劫难期满,汝可回归本心。” 金光从印堂处飘进灵识之海,不过片刻,将残存的黑暗气息尽数消除。 牧云强横的气息,比之与魔王萧胤在上京城大战时更加恐怖。 “菩萨,我这是……” 牧云感受到异乎寻常的强大力量,有点摸不着头脑。 圣心菩萨独具慧眼,知过去未来事。 即便是发生在异空间中的大战,也逃不出她的法眼。 “当日上京城大战,你释放了奥义戒炎凤鸣之后,抱着同归于尽的想法,用大蛇柱攫取了转生魔王的力量。以灵族修为等级判断,如今牧居士已有半仙级的实力。” “我竟有这么强?” “汝半世飘零,立下无数功德。小洛涅盘不过是附加效果,那些舍己为人的事,并不会凭空消失。 众所周知,道家以气修身,突破进阶以至长生不死。修为等级的划分和道家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佛门自有另一种途径。” 牧云灵智过人,圣心菩萨的话点醒了他。 “我在白马寺重获新生,参悟不动明王经时,已经成了佛修之人。过往积累的功德,潜移默化中加速了在下的成长。” “牧居士不只是佛修之人,道家正气和太极乾坤诀也在你的提升过程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正义之炎是道家正气衍生之物?” “牧居士聪慧过人,一猜即中。” “鄙人可是佛道双修?” “牧居士集修炼之大成,成分复杂,贫僧也无法用一两句话言明。你不妨自行去探寻。” 圣心菩萨隐有逐客之意。 牧云心里清楚,这只不过是存在于潜意识中的一段记忆,能够帮他解答困惑,然而无法助其度过人世间的劫难因果。 他在离开前问了最后一个问题。 “这座山是菩萨的道场吗?” “他日若有难,可到莲花山穹光洞求援。” 牧云明白他真的该走了,最后回望一眼,发现佛殿门口站着一个身穿僧衣的小沙弥。 似曾相识的感觉,在记忆闪回中变得清晰。 小沙弥就是锦玉的转世轮回,今生成为圣心菩萨座下弟子,以佛修成正果,了却一段孽缘。 如此,足矣。 …… 怨还是想用透明丝线汲取坠崖兵长的精血,以提升自身修为。 使了个遁术,飞到清水峰下的山谷之中。 兵长身上的铠甲已然碎裂,肢体却是安然无恙。 以怨对人类的了解,从千米高空坠落,本应尸骨残缺。 这种现象实在是太过反常。 怨起了杀心。 他有着战斗本能,意识到自以为折磨至疯的军士,可能并非常人。 刚抬起右手,猛然发觉身体无法移动。 躺在地上的军士,仿佛变成了能量漩涡,以惊人的速度从他体内汲取黑暗力量。 丝线软绵绵地从黑色面甲上滑落,再难帮主人执行绞杀任务。 牧云睁开双眼,忘掉潜意识中的一切。 他要报仇。 为那些尚不熟悉,已然命丧黄泉的战友。 当然,也是为了整个人族的大计。 他坐起身,通过面甲上的孔洞注视着无法动弹的怨。 “我说过,我是你永生不想遇见的噩梦。”牧云的声音出现了变化,不再有时叶的平和,而是有种独特的雄浑力量。 “你是谁?”怨是由魔王萧胤创造出来的魔人,天生残缺,情绪中没有恐惧。 即便落入兵长之手,情绪也没有掀起波澜。 魔族的战斗理念很简单,赢了吞噬,打输了就被胜者吞噬。 不用争辩,只需遵从。 怨清楚的意识到,自己并不是兵长的对手。 他唯一后悔的一件事,就是没在青龙军的埋伏地点解决掉这个不知名的古怪家伙。 如今已经太迟了。 “你问我叫什么名字。”时叶右手捏住面甲,将它从脸上摘下,“你是被转生魔王创造出来的魔人,应该认得我这张脸。” “你是牧云!”怨银白色的眼眸流转,趁着未死之际,将牧云归来的信息通过基因共享。 所有的夜烬成员,包括创造出他们的魔王萧胤,都得到了最为直接的情报。 牧云大手握住怨惨白的脸颊,平静问道:“你知道我和你的最大区别是什么吗?” “不知道。”怨依然没有感到恐惧。 “我不会做出放虎归山的蠢事。” 白色火焰通过怨的面门,转瞬间抵达本源和魔识之海,将最重要的力量源泉烧成了灰烬。 怨化为一缕黑烟,被大蛇柱尽数吞噬。 远方天际陡然出现一道熟悉身影。 “牧先生,多日不见,甚是想念。”妖狐王落在距离牧云不远的地方,妖艳的面容上带着貌似纯真的笑容。 “你为何助纣为虐?”牧云看向妖狐王,眼神无比冰冷。 妖狐王清楚牧云的行事风格,和他做敌人,没有生还的希望。 真诚是他的必杀技。 “牧先生生死未卜,女帝陛下又因顾念北国平民百姓,不得已让出夏国中北部疆域。万妖山中没有妖仙坐镇,难以匹敌魔王萧胤,只能出此下策。” “你是聪明人,并没有牵扯进来。如今我又重回故地,希望你再度出马,统率万妖山。” “先生的言外之意是,您要杀掉巨石王?” “我不喜欢叛徒。” “巨石王听到您还活着的消息,着实吓得不轻。他已经意识到自己闯下弥天大祸。为了全局着想,您得放他一条生路。” 牧云是敢于抛头颅洒热血的豪杰,论动心眼,比不上总能独善其身的妖狐王。 他想听听妖狐王的高见。 “牧先生有没有意识到,修仙者和天界没有参与这次斗争。说好听点是不干预,往坏处想,可就存在多种可能了。” “比如呢?” “人都反感能对自身加以限制的东西。牧先生阵法通玄,觉醒鸿钧老祖传下的洪荒诛仙阵和人皇阵两大秘技,具备斩仙之能,仙族概莫能侵。这种能力太过强大,导致仙族中有人对你生出杀心,如今境况也就说得通了。” “你的意思是,仙界有人想假魔族之手除掉我?” “我可没说过这话。” “我明白了。” 牧云了解妖狐王,他谁都不想得罪。 正如当初处于低谷时来找他,讲出的都是无关紧要或者已经泄露的情报。 如今提供了重要信息,已经到了担忧天谴的地步。 “这件事和饶过巨石王有何联系?” “如今各大仙山受仙界密令,不肯参与人间纷争。女帝孤立无援已久,哪怕加上牧先生,和源源不断的魔族比起来,仍是显得势单力孤。”妖狐王没接着讲下去,而是用意味深长的眼神看着牧云。 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牧云以玲珑心领悟洪荒诛仙阵,触及仙界威严和安稳。 彼已生出杀心,必不肯鼎力相助。 没有各大仙山襄助,只靠三五老友投身战争洪流,确实很难改变大局。 一旦夏国覆灭,后果不堪设想。 人类的前景不容乐观。 “如果我对仙界开战呢?”牧云问妖狐王。 妖狐王并不觉得牧云在开玩笑,他知道以牧云的个性,完全能做出这种疯狂事。 “我给你罗列一组数字,听完之后,你或许会改变主意。”妖狐王不再端着,也就省了敬称。 “人类军队以大规模作战为先,依靠数量优势,对抗生来强悍的妖族和魔族士兵。即便如此,伤亡比例还是达到了接近五比一。也就是说,平均五人阵亡,魔国才会损失一个士兵。惨烈战争持续了七年,人族是何等境况,想必先生昨日已有所了解。” 牧云找回了自我不假,但是身为时叶的七年,也是他生命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想起昨夜的事,情绪直往下坠。 几千名铁骨铮铮的军士,为了一线胜机,惨烈付出了年轻的生命。 至今回想起小竹竿的欢笑,大牛雷克对他的信任,还有老陈的指导,犹觉心痛难忍。 甚至连与他心意相通的白狼王,也能牵动他的情绪。 “正所谓窥一豹而见全身,青龙军之所以能够压制住魔国大军,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这种悍不畏死的作战风格。但是你有没有想过,一个人从出生到成长到青壮年需要十几年的时间,把所有生力军打完,然后呢?”妖狐王的问话,触及了牧云的灵魂。 他不是一个简单的独行者。 身负女帝道侣之名,其实与她有夫妻之实。 牧云不会囿于皇权天威,然而妖狐王说的话,还有真实发生过的惨痛经历,都使他放弃了肆意畅快的江湖豪侠气概。 纵然想颠覆仙界,也不能在孤立无援的时候行动。 “妖狐王,你果然活明白了。” “只不过是痴长些岁月。” 清水峰妖王感应到了老祖的气息,幻化人形下山,想要前来请安。 “退下。”妖狐王使用传音之术,劝退了来客。 牧云的半仙修为非比等闲,甚至连单点灵术都能获悉。 “你过来。”他发出了不同的指令。 清水峰妖王不知牧云身份,见老祖改口呼唤,急忙闪到近前。 “人族和魔族,你更讨厌哪一方?”牧云从不拐弯抹角。 清水峰妖王意识到事情并不简单,向妖狐王投去求助目光。 妖狐王沉声道:“这位是人族圣人牧云,你得叫他祖爷爷。有什么话,但说无妨。” 他讲到人族二字时,特意加重了读音。 清水峰妖王慌忙应道:“我讨厌魔族。” “我看到了清水峰上的景象,大多是兽族骸骨。至少你在魔国包庇之下,没有选择倒戈。” “小的谨记妖狐祖爷爷教诲,从未将人族列入食谱。哪怕夜烬那帮人威逼利诱,我也没有妥协。” “我再问你一个问题,人族、魔族和仙族,你更讨厌哪个?” 清水峰妖王心中暗悔,就不该下这个山。 短短几次呼吸间,全身被汗水打湿。 三方阵营,他哪一个也惹不起。 “牧先生,你就别为难他了。” “你回去吧。” 妖狐王待清水峰妖王灰溜溜跑走,低声道:“除了清水峰,牧先生想屠哪个峰口,尽可肆意施为。本王说不出半个不字。” “我决定了,屠灭三山关。” 话音落下,身形随之消失不见。 妖狐王看着牧云消失的地方,意识到三界终将迎来大乱。 第275章 仁者无敌 镇守三山关的夜烬成员一共有三人,分别是意、妒和怨。 意的位阶最高,将埋伏袭杀绕背兵力的任务交给实力偏弱的怨,以为万无一失。 黄羽和白兰是青龙军中为数不多的修仙者,被意和妒拖住,无法按计划驰援各路人马。 魔国大军和妖族的强悍战斗力,在三山关的严寒天气中展现得淋漓尽致。 妖族喷云吐雾,毒气透过锐器无法刺穿的面甲,麻痹青龙军战士的神经。 原本骁勇善战的士兵,在神经毒素影响下,只能发挥出三成实力。 即便是采取了悍不畏死的人海战术,阵亡率还是达到令人心惊的程度。 意身躯瘦长,穿一件白色长罩衫,脑袋像颗卤蛋,眉毛是两个勾玉状的圆点。 他的声音又尖又细,活像个小孩子。 “你们别做无谓挣扎了。臣服于魔国,没准还能留条命。继续负隅顽抗,只会是死路一条。”意的实力深不可测,与黄羽对敌,牢牢占据上风。 黄羽是上古神兽种,尚未完全觉醒血脉之力。 不至于被意杀掉,然而被其阻拦,轻易无法脱身。 妒的体型相对偏小,只有一米来高,女魔人形态,面容姣好,御姐音和外貌形成强烈反差。 “我最痛恨肤白貌美的女子,你太过碍眼了。” “少废话,纳命来!”白兰经历过朱雀军时期的严酷训练,实战经验丰富。 她和妒的僵持,眼看就要分出胜负。 意分裂出另一个本体,出现在妒的身旁。 原本稳操胜券的白兰,瞬间落入下风。 黄羽见道侣有难,举长戟架开意的骨刀,想要火速支援。 另一个意没有任何征兆地出现在他身后,骨刀刺进小腹,疼痛感异常强烈。 骨刀长出许多根刺,在黄羽体内滋生蔓延。若不能及时拔出,五脏六腑都会被其割裂。 两个意同时出现,正面的负责控制,后方的主打输出。 白兰见黄羽陷入死境,霎时间慌了神。招架格挡间出现漏洞,被妒钻了空子。 妒本就是利刃化形,通过意刺出的伤口,钻进白兰体内。 青龙军两位主将,尽皆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危机。 两道金光闪过,剑锋所指,斩断意手中骨刀。 意大吃一惊,慌忙用特殊方式召唤妒。 妒在被金光灼伤之前,化作一缕黑烟,从白兰伤口处遁出。 “来者何人?”意的实力犹在来者之上,只是未曾提防,被对方轻易斩断了骨刀。 若非不速之客驰援,他有信心解决掉黄羽。 白兰不顾伤痛,救走了道侣,短时间无法继续作战。 “贫道轩辕玉华。”突然降临的男子自报了名号。 “你是蓬莱仙岛的弟子,难道不了解仙山的规矩?” “我现在是游方道人,不代表仙山立场。” “看来你也很清楚,仙山不愿涉足这场纷争。”意的笑声很纯真,听起来反倒有点刺耳,“既然门清,就赶紧闪到一旁,别耽误本大爷展开杀戮。” 轩辕玉华看向远方天际。 他要等的人,终于出现了。 意感应到一股陌生而又熟悉的强大气息,瞬间在空中转身,同样看见踏云而来的男人。 瞳孔骤然收缩,黑暗力量极速运转,抵挡难以忽略的威压。 妒实力不如身旁的意,选择缩小体型,以为这样便能够逃避追踪。 “本想用戒炎凤鸣轰掉三山关,如今人魔混战,看来是不可能了。”牧云完全无视了远处的两名夜烬成员。 他们很强大,但还不足以对他构成威胁。 继而,他发现了一袭白衣,俊秀潇洒的结义兄长轩辕玉华。 牧云无法直接加入数万量级的战场,召出法阵罗盘。 风林火山四种增幅法阵瞬间扩张,笼罩住三山关。身处其上的人族军士,顷刻间得到了数十倍力量增幅。 瞬间移动。 “轩辕兄,当日龙城一别,再相见竟有隔世之感。”牧云依然无视了悬空站立的意和妒。 他们互相递了个眼神,触发不用言语的默契。 分别从不同方位启动,向背对着他们的牧云使出了最强杀招。 两股黑色暗涌以肉眼不可见的高速度飞向牧云,只要擦着身子,就会被魔毒化为脓水。 一面白色圆盾没有征兆地出现在牧云身后,不过刹那,便将黑色暗涌焚烧成虚无。 意倒吸一口凉气,声音变了调:“毁灭烈焰!” 对于正义之炎,魔族有另外的称呼。 轩辕玉华同样没把意和妒放在眼里,从容回道:“弟妹前些天给愚兄写了封信,想让我到鹤城,成立一个专门应对夜烬的组织。我没有立即答复,而是卜了一卦,在此等候多时了。” “轩辕兄毕竟是蓬莱弟子,如今局势暧昧,最好还是不要踏足人魔战争。” 意和妒都感受到了被无视的耻辱。 不由得怒从心中起,恶向胆边生。 两人化作黑烟,恢复了本体形态。 气势陡然上升数个层级。 “看来他们急着下地狱。”牧云停止寒暄,问道,“你选谁?” “我想来点挑战性。” 牧云动了。 空气中的温度陡然升高,达到了某种临界值,空间出现细微裂痕。 妒本体是件兵刃化形,本就被火属性克制,加之是对魔族有奇效的正义之炎。 只交锋一回合,妒的斗志就消失了大半。 牧云想试试究竟提升到了何种境界,正义之炎包裹双手。 戒炎拳在绝对速度的加持下,威力堪称恐怖。 拳风过后,正义之炎持续灼烧。 莫说是修为偏低的妒,就是同为半仙级的意,也难以匹敌如今的牧云。 魔族是各自为战的种族,向来没有群体意识。 哪怕曾经生死与共,只要大难临头,本性便会显露无疑。 意感应到牧云的战斗力,情知留下来必死在此地,分裂出另一个本体,化作黑烟遁逃。 轩辕玉华没有去追踪逃掉的意,挥舞轩辕剑,将与之对敌的分身斩为两段。 黑色血液喷溅,急速向下坠落。 其中含有的魔毒,顷刻间就能将人体化为脓水。 白色火焰出现在黑血下方,将其烧为虚无。 妒没有意的实力,也没那么幸运,已经被牧云吞噬。 “贤弟实力超群,如此愚兄也能安心地静观其变了。” “大哥,日后若是有变,你将如何抉择?” “来日方长,以后的事以后再说。不过卦象中的变局出现之前,愚兄会羽化升仙。届时想法会否改变,我现在也没有答案。” “不论如何,我都会视你为兄长。” “临别之前,愚兄赠你四个字——仁者无敌。” “仁者无敌。”牧云低声重复,灵识之海中闪过了数个念头。 轩辕玉华收起轩辕剑,拱手道:“青山不改,绿水长流。贤弟,咱们后会有期。” 牧云拱手别道:“后会有期。” 轩辕玉华脚踏祥云,离开了喊杀声震天的战场。 牧云仍在思考,仁者无敌究竟是何意。 如果没有经历昨夜的心灵折磨,他绝不会思索这个问题。 杀戮本应在战局平息后来临。 怨袭杀骑兵分队,以战争的角度判断没有任何问题。及至后来被牧云所杀,也不过是战争的一部分。 除非屠杀平民,否则根本谈不上对错。 “我要是屠灭了三山关,和魔族有何分别?”牧云扪心自问,终于窥见了仁者无敌的端倪。 妖狐王出现在三山关,声音响彻天地。 “万妖山妖族听令,立即撤离战场,回归各自峰口。违令者,杀无赦!” 妖族激战正酣,听到妖狐王指令,先是有些犹疑,及至妖狐王开始屠杀妖族,小妖们很快被吓破了胆。 全线撤退,独留魔国大军和青龙军对敌。 青龙军得风林火山阵加持,此时个体战力强于魔族,还有数量上的绝对优势,迅速占据上风。 巨石王单人袭击三山关,杀尽守关魔族。 魔国大军腹背受敌,无法撤进关隘。死者不计其数,余皆被青龙军俘获。 …… 牧云站在三山关城墙之上,负手看向远山,反复思量仁者无敌的含义。 黄羽服下大还丹,体内创伤也被白兰用凤凰之力治愈。不顾身体疲倦,来见多年不见的老朋友。 “牧云,我就知道你小子不会死!”他结结实实地给了牧云肩膀一拳。 鼻头一酸,险些落下男儿泪。 巨石王和妖狐王化作人形,落在城墙之上,不敢上前叨扰。 白兰行了个礼,接着说道:“牧先生既然已经归来,不如先去一趟鹤城面见圣上。” “平定万妖山之后,我就去鹤城。” 牧云两段尘缘画上句点,与萧凰便是风雨同舟。 七年未见,无论如何也得先行前往鹤城,见过面再作打算。 黄羽拉了拉一心为主的白兰,眼神瞥了瞥立在旁边的两位妖王,接着看向城墙上的台阶,示意先行回避。 白兰瞪了两位妖王一眼,快步走到阶梯处,脚步声渐行渐远。 “牧先生,别来无恙?”巨石王的声音里透着谨慎。 他曾在七年前和牧云做过对手,了解后者的行事风格。 从不顾念生死,对待敌人没有任何悲悯之心。 有该死的理由,绝不会轻易放过。 巨石王曾背叛了玲珑世界,归顺于魔国。 仅是这一点,都有可能死于牧云手下。 牧云回过身,澄澈眼眸看向两位妖王。 “仁者无敌,应该怎么解释?” 巨石王没有感受到杀气,暗中松了一口气,说道:“本王以为,仁者得人心,力量越聚越多。反之则会逐渐陷入孤立无援的境地,终会招致灭亡。” “萧凰可是仁者?” “女帝有些事做得确实不妥,但她终究不负人族皇者之名。青龙军将士愿意为她赴死血战,就是最明显的例证。”巨石王身在纷争,了解女帝七年来的所作所为。 “你呢?”牧云平静看着巨石王。 “本王……”巨石王羞愧地垂下了高傲的头颅。 “我不想兴师问罪,但也得表明立场——我不喜欢叛徒。”牧云的语气极其严肃。 巨石王全身紧绷。 自从他晋升妖王以后,从没有像今天这般慌乱。 “这种事,我只宽恕一次。” “本王定会为玲珑世界全力奋战。”巨石王如获大赦,赶忙表态。 牧云长长呼出一口气,说道:“你们回去重整万妖山,提防魔国大军南下。” 妖狐王给巨石王递了个眼神。 巨石王先行遁走。 “牧先生,告辞。”妖狐王省去不少麻烦,化作一缕黑烟洒脱离去。 牧云再度转身望向三山关前的广场,隐有悲泣之声。 青龙军最终战胜了魔国大军,顺利夺取三山关。然而死在战场上的战友,永远也无法复生。 牧云不了解这种情绪,但时叶不同。 他曾是狼骑兵分队的队长,目睹手下军士全军覆没。 至今想起,仍觉是一场挥之不去的噩梦。 第276章 天命人 牧云得知黄羽是统管神机营的将军,跟随他去了趟临时营地。 麦乐新入伍,正在接受教官训练,没有参与夺取三山关的行动。 他见到牧云,兴奋地放下水桶,招呼道:“时叶,你也加入神机营了吗?咱们那时候真傻,还以为你去的是好地方。” 黄羽行事莽撞,如今担任将军,比之前沉稳了许多,含笑看着麦乐,介绍道:“这位是牧先生,女帝陛下的道侣。” 麦乐险些惊掉下巴。 “你真是牧云?!”他的嗓音因震惊而变得嘶哑。 “说实话,我也很意外。只要是正常人,都不会把一个看坟小子和大名鼎鼎的人物联系到一起。”牧云讲起实话,却像是在搞凡尔赛。 麦乐激动之余,理智又将他拉回现实。 他是巫国人。 得知时叶的真实身份是牧云,首先想到的不是能攀龙附凤,而是和他存在着位阶上的差距。 尊卑有序,早已在潜移默化中渗入了麦乐的骨髓。 正如他被变成兔子,也没从心底觉得大巫有错。 思维形成定式,再想改变可没那么容易。 牧云有半仙级的实力,随时可进入天人合一境界,感知到麦乐的复杂情绪,牵动了他长久以来对于玲珑世界的思考。 “黄羽是我朋友,有什么困难尽管找他。”牧云感受到麦乐的谨小慎微,不想再给他压力,留下了这句话。 麦乐只是点了点头,没有说话。 黄羽接话道:“你放心吧。神锋营士兵都是我的兄弟,绝对亏待不了他。” 牧云怀着复杂心情,离开了神锋营。 他本以为麦乐会如同在乱葬岗那样,和他兴奋地谈论这件事有多荒谬。现实却在两人间架起了一层壁障,很难再回到从前。 牧云临行前,手写一封信,派金雀鹰送给巨石王。 巨石王不仅背叛了玲珑世界,在三山关之战中选择倒戈,亦难为魔国所容。 如果不能令其安心,日后处境必会极其艰难。 牧云在信中表达了对巨石王的绝对信任。 他能做的,也只有这么多。 传送法阵开启,直达距离鹤城不远的灵泉山。 灵泉底龙宫中并无故人。 牧云没有上山,腾云驾雾,径奔鹤城而来。 鹤城在牧云的印象里是个依山傍水,自然环境优美的城池。面积很大,人口数量却不多,发展相对滞后。 如今站在云端俯瞰鹤城,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虽然比不了上京城的富丽堂皇,但城池布局精巧,建筑风格雅致,别有一番风味。 宫墙内绿植遍布,称得上世外桃源。 牧云从残酷的战场来到鹤城,仿佛踏足另一个世界。 他有个习惯,喜欢先到城中逛逛,然后再进皇宫。 鹤城地处南部疆域,城中居民少了北方人的粗犷豪放,多了几分精致和情调。 青龙军屯扎于南夏国中北部,构筑坚实防线,抵御魔国大军南下。 南部疆域的人们,除了送儿子进青龙军的家庭,还没有感受到战争的气氛,也不知同胞正经历着茹毛饮血的残酷战争。 牧云戴着斗笠,黑纱遮住面庞,点了一杯寻常绿茶。 小二肩上搭一块毛巾,头前引路,掸掉条凳上的灰尘,安排牧云落座。 “客官,您稍候,小的这就给您去取茶。” 小二态度恭敬,已有皇城根下的雏形。 牧云不由得想起了上京城,那里茶楼酒肆的小厮,经常接待达官贵人,言辞间恭敬有加。 别的城镇,招待风格会更随意。 不多时,小二端上来一个紫砂壶,用湿毛巾垫底,放在茶桌之上。 “客官,需要给您放下帘子吗?” 茶桌旁用线吊着竹帘,可以隔开和邻桌的空间,独自品茶享受。 这种布置,适合喜欢安静的茶客。 牧云不只想听闲谈,也想看看茶客们脸上的表情,取出一些碎银,赏给了招待周到的小二。 小二千恩万谢地去招待下一位客人。 老板娘坐在柜台后边,看得一清二楚,将小二叫过去,收缴了他手里的赏银。 牧云看在眼里,并没有任何表示。 夏国亦有尊卑秩序,店小二若是签了卖身契,赏银都应归于店家。 历来规矩如此,除非牧云亮明身份,帮店小二讨个公道。 即便如此,店家只要坚执不肯交付赏银,于理也能说得通。 牧云酷爱生死相搏的战斗,却不喜欢家长里短的纷争。 茶客们谈的大多是捕风捉影的宫闱秘事,或者哪家黄花大闺女到了出阁的年纪,没什么有营养的话题。 牧云喝了两杯茶,见没有太多吸引他的谈资,到柜台处付了茶钱。 店小二走到桌旁,等着收拾茶桌。 “你有没有想过离开茶馆,去过自己的生活?”牧云本不想多言,走之前还是问出了这个思考良久的问题。 店小二愣了一下,试探着张了张嘴,终究没讲出半个字。 牧云心里清楚,困住店小二的不是茶馆,而是夏国律令,以及抵押在老板娘那里的卖身契。 行出茶馆,牧云失去了在城里闲逛的心思,径直走向皇宫。 皇宫值守的禁军都是女帝嫡系部下,办事干练,没有任何附加程序。 牧云不想惹麻烦,出示了人皇令。 “你这令牌是前朝旧制,上边刻的是……” 牧云身为萧熙的师傅,对没能保护好他深感愧疚,截住了禁军统领的话头:“我是女帝故人。” “陛下的故人?” 牧云摘下斗笠,显露出正气阳光的面庞。 禁军中有见过牧云画像者,急忙跑到禁军统领身侧,附耳低言来人身份。 “原来是牧先生来了!如何不先通知一声,小的们也好提前准备。”禁军统领慌忙换了种态度,变得毕恭毕敬。 “不必寒暄,引我进宫。” 禁军统领会来事,吩咐手下军士暂时接管皇宫南门,亲自引领牧云去找侍奉女帝的中常侍牟英。 牟英常听闻牧云名号,见到本人,心下吃了一惊。 中常侍长伴帝王左右,可以算得上知心人,难免有点弄权的心思。 心中有晦暗者,最怕牧云这种刚正不阿之人,初见便有些许忌惮。 他是老江湖,将真实情绪隐藏在表面的平和下,躬身引着牧云前往御书房。 此时女帝正在阅览三山关发来的捷报,心中喜悦,脸上带着掩藏不住的笑意。 “母皇,可是青龙军将士打下了三山关?”萧汉仰头问萧凰。 “他回来了。” “谁回来了?” “你父亲回来了。” 女帝话音刚落,中常侍牟英走进御书房,禀报牧云进宫之事。 萧汉站起身,翘首看向御书房正门,等待从未见过的父亲。 牧云昂首阔步迈过门槛,望见比七年前更加成熟的萧凰,心中百感交集。 七年间他圆满了与锦玉的尘缘,然而对萧凰,却积累了诸多亏欠。 当她和萧熙深陷魔王萧胤的黑色恐怖时,牧云正处于悲痛情绪之中,未能及时发觉夏国巨变。 “你终于回来了。”女帝自从得知牧云还活着,曾数次想过与他再相见时,究竟会是怎样的场景。 或许会抱头痛哭,也可能是温柔缠绵。 然而都不是。 他们心中都有家国天下,儿女情长只能在无人关注的角落才能展露。 “牟英,你先退下吧。” “喏。”牟英躬身退出御书房,随手带上了房门。 他长伴女帝左右,为人处世近乎人精。润物无声,懂得怎样让上位者舒心。 牧云看向与萧熙有七八分相像的萧汉,便知他的身份。 “你今年多大了?”牧云面带微笑,尽量柔和地问萧汉。 他的嗓音中气十足,刻意柔和,气场还是过于强大。 萧汉并不怯场,恭敬回道:“汉儿今年七岁,读完了诗经,近来在看关于天文地理的书籍。” 萧凰唯一驾驭不了的人出现,选择保持安静,没有干预父子间的对话。 “你生在宫廷,可曾出过皇宫,体验宫墙外的生活?” “这倒没有。”萧汉的声音逐渐变小。 女帝担忧皇室血脉断绝,对萧汉的保护过剩,从不让他靠近可能发生危险的地方。 从出生到现在,萧汉始终没有出过皇宫半步。 “汉儿尚且年幼,待娶了妻室,再去体察民情也不迟。”萧凰对牧云的性格门清,不敢把萧汉交给他带。 动不动就赌命的人,着实很难令人心安。 牧云持不同观点:“只要汉儿真心为民着想,他们便不会行刺杀之事。” “如今两国纷争,鹤城中有不少魔国细作。平民百姓不会动手,他们可不一定。” 萧汉感受到两种强势性格的碰撞,身为晚辈,选择闭口不言。 “那就等我传授汉儿些本事,再领他出皇宫也不迟。”牧云心意已决。 萧凰只能徒叹奈何。 她唤来太傅,领走了懵懂状态的萧汉。 “你为何非要带他出皇宫?” 御书房中只余下二人,萧凰将心中无奈展现,眼神无辜地望着牧云。 “我认为颠覆夏国的时机已至,汉儿身为天命人,理应去体验生活。”牧云坚定回望萧凰,眼神没有任何波动。 事关大局,牧云不会有半点含糊。 “非如此不可?” “只有汉儿能将玲珑世界引向下一个世代。” “好吧,”萧凰长叹一声,略带嗔怨道,“依你总行了吧。” 牧云看到萧凰柔情一面,态度瞬间转变,将其揽入怀中,详解为何萧汉是引领世代的天命人。 第277章 恨意萌芽 牧云受邀参加青龙军高层会议。 每位参会者都是身经百战的将军,气场两米八,宽敞殿堂显得比平时低窄。 主要原因就是巨人族将军达坦的出席,占据了大量空间。 牧云坐在侧席,身穿一袭黑色麻布长袍。 如果不是知道他的身份,很容易将其认作太子萧汉的保镖。 除了白兰和黄羽以外,其余将士皆是在七年间晋升至如今地位。 他们听说过牧云,不过尚属第一次和他碰面。 达坦的声音犹如巨钟,越过众人头顶和牧云打招呼。 他们都是行伍出身,清楚攻打三山关的任务有多艰巨。若不是牧云归来,伤亡数量必定会达到令人心惊的地步。 兵不血刃收复三山关和万妖山,试问当今天下,又有几人能够做到。 女帝萧凰身穿黄金铠甲,一进圣武殿就压制了全场。 武将们齐刷刷站起身,行青龙军礼,待女帝允准之后,方才再次落座。 萧汉本想按苏毅教他的规矩侍立在母皇身后,被牧云留在身边。 “往年北部疆域入冬,魔国的暗黑军团都会趁适宜温度南下,袭扰夏国领土。七年以来,始终如此。今年他们不会发动袭击,各军宜加休整,让连年作战的兵士能够恢复生机。” 达坦率领的巨人军团,主要任务是利用自身优势攻城,从不考虑战略层面的东西。 他很想询问个中缘由,然而经过数次被同僚调侃,实在下不去这个嘴。 “魔国丢失了万妖山和三山关,不应该趁着战力最强的时候,把三山关这个易守难攻之地夺回吗?”黄羽充当了急先锋。 他在来鹤城之前,还曾巡视过城防,督促神锋营士兵打起十二分精神,不能让暗黑军团钻了空子。 牧云归来是个变数,其余将军也不是很懂他对整体战局的影响,转头望向女帝,希望她能解答困惑。 “牧先生归来不久,让他给大家解释。”女帝将机会让给了牧云。 牧云不清楚往次将军会晤都谈些什么内容,按照自己的心意,解释为何魔国不会反攻万妖山和三山关。 “我特地放走意,让他带回关于我的情报。” “敢问牧先生的情报,对战局有多大影响?”达坦终究按捺不住。 他是巨人族,基本没听说过牧云的故事。 许多传闻也是捕风捉影,有多少可信度仍未可知。 “我回来之前,女帝为对付夜烬花了不少心思。如今优势在我,该轮到萧胤发愁了。” 众将军面面相觑,都觉得牧云太过自信,甚至达到了自大的程度。 言过其实,是不熟悉牧云的将军们给他的评价。 …… 嗔在古国没有找到牧云,屠了三座城。 虽不合规矩,但除了被魔王萧胤责骂几句,也没有什么严重后果。 丢掉三山关的意,可就没那么幸运了。 魔王萧胤召唤来两位得力手下,由他们旁听对意的审判。 嗔脸上带着幸灾乐祸的表情。 本来镇守三山关的任务应归属于他,意立功心切,最终从嗔手中抢到了这个看起来万无一失的机会。 如今落得这般下场,嗔心里没有半分同情。 景依然保持着面瘫脸,看不出任何情绪。 意跪在阶前,不敢看坐在龙椅上的萧胤,更不敢祈求宽恕。 “三山关是咽喉要地,背靠万妖山,集合了大量精锐将士。骁勇善战的意,竟然给寡人丢掉了它。”萧胤的语气比寒冬更加严酷。 意了解创造出他的人,如果不是到了震怒的程度,他不会用这种语气讲话。 死亡已经无法避免。 意没有畏惧,而是选择发挥最后的价值。 “魔王大人……” “在玲珑世界,要叫我陛下!” “我和头号目标打了个照面,他如今已有半仙修为,着实难以对付。陛下应早作打算,以免造成更大损失。” 魔王萧胤眼光流转,右手摩挲下巴,思忖良久,缓缓开口道:“既然头号目标的实力已然突飞猛进,就不能再贸然南下了。嗔,景,你们两个打一场。谁赢了,谁可以吞噬掉意。” 意是半仙级魔人,吞噬掉他,没准能晋升至更高的层级。 由于忌惮洪荒诛仙阵的威力,魔王萧胤在创造魔人时加了限制,修为最高只能到半仙瓶颈。 一旦成为仙人,面对牧云时只能任其宰割。 这也是魔尊没有降临玲珑世界的最主要原因。 意大惊失色。 他想到过会付出惨重代价,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自己会成为吞噬材料。 魔王萧胤在意遁逃之前,随手一挥,召回了意的内丹。 随着内丹遗失,意短时间内失去了行动能力。 嗔摩拳擦掌,准备和景来一场酣畅淋漓的大战。 景依然维持着虚假的平和,假意要把机会让给嗔。 魔王萧胤了解景,抬起右手,在魔宫中创造出一个临时空间。 既不会损坏魔宫中的物件,还能让景和嗔在其中放开手脚大战一场。 谁实力更强,便能见分晓。 景和嗔先后进入了魔王萧胤创造出的结界。 魔宫中只余下萧胤和无法动弹的意。 “陛下,我有分裂增殖的能力。新生命体只比本体实力稍弱,如果您想率领魔国踏平玲珑世界,我愿为您牵马坠蹬,赴汤蹈火。” “你的能力是由寡人赋予,待你死了,会有全新魔人代替你的位置。” 意听完这句话,心念彻底化成灰烬。 他由魔王萧胤创造,七年间立下无数战功。岁月蹉跎,早已具备了独属于他的意识。 从被创造出来的那天起,意从未将自己视为魔王萧胤的附属品。 他本以为自己能在玲珑世界闯出一片天,岂料世事无常,一切都因三山关失守和万妖山倒戈而毁于一旦。 他恨! 恨突然归来的牧云,恨想要吞噬他的景和嗔,同时也恨高高在上,能够主宰他命运的魔王萧胤。 牧云本就是魔族的头号目标,对他的恨意从问世便已存在。 至于景和嗔,不过是被贪欲蒙蔽了双眼。 过滤掉所有干扰项,意看清了本心。 明知必死的情况下,他放下了所有顾虑,恨意盈满双眼,瞪视坐在龙椅上的魔王萧胤。 “意,我很喜欢你的眼神。如果不是吃了这场败仗,我会让你吞噬掉那两个家伙。很可惜,你没有那样的机会了。” 魔王萧胤站起身,走到躺在地上的意身旁。右手食指点向意的眉心,抽走了他的自我意识。 他失去了思维能力,变成等待吞噬的纯能量体。 景和嗔的战斗持续数个时辰,最终还是分出了胜负。 嗔沉迷女色,险些被拥有莫名力量的景咬中内丹,不得已从副本结界中出逃。 结果很明显。 魔王萧胤意味深长地看了依然保持平和的景一眼,指了指眼神空洞的意,示意景将其带走。 景谢过魔王恩典,将意的躯壳收进玉葫芦,急不可耐地离开了魔宫。 嗔目视脚步匆匆的景离开,继而收回视线,低声说道:“景这小子不老实,瞒着魔王陛下投靠了别人。” 魔王萧胤创造景时,主要增幅了他的智力。 单论战斗力,及不上嗔和意。 在没有限制的副本结界中,景能毫发未损的战胜嗔。若说没有猫腻,恐怕只有傻子才会相信。 魔王萧胤的智力远超常人,猎神魔王的气息又不难察觉。 景的小心思,岂能逃过他的魔眼。 对于嗔的小报告,魔王萧胤没有任何表示。 “嗔,你回去以后将散落在各国的夜烬成员召回。” “收集法宝的任务呢?”嗔得问清楚。 他沉迷女色不假,对魔王萧胤忠心耿耿也是真。不想做错事,提前请示清楚。 “待吞噬进阶以后,再继续执行任务也不迟。” 嗔瞬间领悟了魔王萧胤的用意,躬身行礼,倒退几步,方才转身行出魔宫。 三界上位者,都欣赏忠心的部下。 哪怕这个部下有可能因女色误事,还是得把重要的任务交给他。 魔王萧胤坐回龙椅,脸庞隐藏在暗处,右手再度摩挲额头。 他曾考虑过创造一个十全十美的魔人,但只要一想到对方可能会给他造成真正的威胁,顷刻间便又打消了这个诱人的念头。 与此同时,身穿道袍的轩辕玉华抵达了鹤城。 他没有去见牧云,而是拜访了尚未启程返回三山关的神锋营将军黄羽。 “轩辕道友,别来无恙?”黄羽感到些许惊讶,不过轩辕玉华是他的旧相识,而且在三山关外救了他和白兰。 待之如上宾。 轩辕玉华开门见山:“贫道修炼再度进入瓶颈,不日将会闭关。在隐居前得把一件要紧东西交给你。” “牧云就在城里,你直接交给他不是更好?”黄羽以为轩辕玉华是专程来见牧云。 “不,这件东西和你有关。”轩辕玉华从玉葫芦中召出一个洁白如玉的净瓶,放在了桌上。 黄羽拿起玉净瓶,疑惑道:“这是给我的?” “待时机成熟,你可服下玉净瓶中的东西,必然大有裨益。” 修仙界流行讲话讲一半,黄羽懂规矩,只管收下玉净瓶。 轩辕玉华又从玉葫芦中召出一个木盒。 “这里边是什么东西,也是吃的吗?”黄羽本能反感木盒里的东西,所以没有去拿木盒。 “这里是恨意的萌芽,假以时日,可为人族阵营所用。” 黄羽收下木盒,并不想留在身边。决定待轩辕玉华离去之后,便将其转交给牧云。 第278章 天高地远 鹤城建都已有七年,文臣士子们将上京城的规矩,又一次搬到了这里。 青龙军各级将领大多留在鹤城府邸,连年作战,终于迎来难得的休息机会。 大部分人选择闭门不出,和妻妾儿女享受天伦之乐。 当然也有些懂得人情世故的将军,明白朝堂之上的文官有结交之必要,托宗族里的亲眷拉关系,组几场酒局联络一下人脉。 黄羽和白兰前往三山关驻守,在临出发前将轩辕玉华留下的木盒转交给牧云。 其中是意经过改良的组织细胞,只要解除限制,他就能恢复本体。 牧云虽不解轩辕玉华为何会将意的细胞进行改造,但有一点很清楚,目前还不是让意复活的时机。 他居住在圣武殿,连日传授萧汉太极乾坤诀和十八般武艺。 萧汉天资聪颖,一点就通,可称万中无一的绝世天才。 不过三日,便领悟了晦涩难懂的太极乾坤诀。 以道家呼吸吐纳之法养身,再行修习精妙武技,便觉融会贯通。 牧云自从找回青玉剑后,与太阿剑魂的关系逐渐疏远。时隔七年之久,已觉它无法完全为己所用。 待萧汉能熟练使用玉葫芦,牧云召出造型精致典雅的神剑太阿。 “父亲,这柄剑的气息好强!”萧汉双手捧着太阿剑,能感受到剑魂向他发出的召唤。 “你能感受到剑魂?”牧云深感惊奇。 他失去记忆期间,明知太阿剑是强大武器,却是无法驾驭。 萧汉一个初接触修炼的入门者,能够唤醒太阿剑的剑魂,天赋可见一斑。 牧云看见萧汉握住了剑柄,鼓励他道:“汉儿,试着把剑拔出来。” 萧汉左手持剑鞘,右手握紧剑柄,干脆利落地拔出了宝剑。 有那么一瞬间,太阿剑绽放出了璀璨光华。 比之牧云使用时,显得气势更盛。 修仙界有句广为流传的话——不仅是修仙者选择法宝,法宝也会反过来选择适合它们的主人。 毫无疑问,萧汉是比牧云更适合佩戴太阿剑的人选。 “父亲,它好像很开心。”萧汉满脸惊喜地抬起头,看向微笑注视他的牧云。 “从今天起,你就是太阿剑的新主人。” “原来这柄剑就是神剑太阿。”萧汉爱抚地触摸剑身,眼神中满是迷醉。 他看过了牧云使十八般武艺,独爱剑法,对别的兵刃武技不感兴趣。 如今又拥有了太阿剑,更加坚定了心中的想法,仰头问牧云:“父亲,我能只学剑法吗?” “剑是百兵之君,你是夏国太子。修习剑法,正与你身份相合。” 萧汉闻言大喜,学习青莲剑诀自是用功百倍。废寝忘食,不过月余已达到精熟程度。 相较于牧云修习青莲剑诀的过程,可以用云泥之别来形容。 在此期间,萧汉的学业也没有荒废。 每晚挑灯夜读,用功程度令牧云为之赞叹。 如果换作是他,可没有萧汉的心境。 至少在灵泉山当金波童子时,他不仅有佳人相伴,兜里还倍儿有钱,爱好十分广泛。 萧汉学的都是韬略治理之术,听起来就感到乏味。 他能坚持下来,足堪东宫寄托。 牧云和女帝提前沟通,决定在腊八节这天,带努力用功的萧汉到鹤城逛逛,体验一下人生百态。 女帝犹豫良久,方才答应下来。 她想派几名红线的精锐暗中跟随,被牧云果断拒绝。 他可不想逛个街还被跟踪。 萧汉穿上缩小后的麻布长袍,袖子略长,用护腕扎住方才好了些。 牧云带他步行离开皇宫,按照鹤城地图的标记,先行前往柴府。 自从龙城一别,牧云和柴荣已有许久未见。 如今柴荣担任南夏国户部尚书,掌管一方钱粮,在朝堂中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若是皇子众多的情况,必会有皇子争相将其拉拢至麾下。 皇族后裔只有萧汉一人,容易断了苗裔,但没有党争的风险。 相对来说是弊大于利。 牧云和萧凰都是修仙者,追求的是长生不老,很难延续血脉,故此需要萧汉延续皇室血脉。 这孩子从出生时,就注定了日后要迎娶诸多妃嫔。 他现在还不知道自己会遇到这个幸福的烦恼。 户部尚书掌管钱粮,但柴府建筑并没有奢华质感。占地面积很大,高墙大院,里边没有任何多余装点。 房屋采取了最质朴的建筑风格,植被稀少,只有零星几个侍女和小厮维护柴府卫生和日常事务。 柴府管家是个四十来岁的中年男人,见牧云带了个小孩进院,即刻明白对方身份。 急忙掸了掸袖子上的灰,小跑过来行礼。 牧云拦住了他:“今天我们是来串门的。没那么多规矩,礼数都免了。” 管家引着两位贵客穿过回廊,到了柴荣和夫人居住的小院。 院中环境雅致,石桌旁有两个稚童在对弈。 柴夫人坐在旁边,静观两个儿子互相耍赖。 她穿一袭黄色锦绣棉长袍,长相端庄,颇有雍容之感。 “嫂子,我来拜会柴大哥。”牧云进了院,主动表明来意。 柴夫人没见过牧云,打量一下他的穿着,以为又是来攀亲戚的乡下人,说道:“官人去皇宫了,你改日再来吧。” 萧汉疑惑道:“我们就是从皇宫出来的,未见到柴尚书,是不是?” 柴夫人闻言吃了一惊,看向发言的小孩,认出是太子,慌忙起身行了个万福礼:“奴婢眼拙,险些冲撞太子,还望莫要见怪。” “嫂子无需多礼,柴大哥在家吗?” “官人正在书房处理公务。” 柴夫人着管家带二人到柴府书房。 书房中有从龙城带来的私藏书画,笔墨纸砚质量皆属上乘。 “老爷,宫里边来人了。” 柴荣听见管家通报,立即放下手中毛笔,出来接待许久未见的兄弟。 牧云没有架子,柴荣也暂时忘却身份。 仙酒作伴,欢饮畅谈心中事。 幼儿寒暄自不必说,牧云也和柴夫人互相见礼,以后不会再出现见面不相识的尴尬场面。 用过午膳,柴荣想强留牧云在府闲叙。 牧云还有别的安排,奈何盛情难却,只好答应晚宴时再回柴府,方才带着萧汉来到街上。 腊八节恰逢集市,有卖糖葫芦的老汉经过。 萧汉吃的都是皇宫御膳,菜品多年如一。从未见过糖葫芦,忍不住停下了脚步。 “父亲,这是什么玩意?” “小朋友,这不是玩意。这是好吃的糖葫芦。”卖糖葫芦的老汉帮牧云作答。 “我要这一车糖葫芦。”萧汉说完,就想伸手去拿。 牧云明白这是自幼身处皇宫养成的习惯,拉住他的手,笑道:“小孩儿不懂事,来两串糖葫芦。” 萧汉两手各拿一串糖葫芦,边走边问牧云为何要付钱。 牧云笑着解释道:“钱财是日常用度的必需品,以钱易物,卖物换钱。如此循环往复,构成了人间百态。即便在皇宫里,妃嫔也有薪俸,用以购置胭脂水粉等私人物品。” “原来还有这么高深的学问。” “苏先生教你的都是典籍韬略,导致你的视线飘在空中,看到的都是蓝天白云。现在你也得脚踩实地,去触碰最平凡的生活。” “为什么?” “君舟民水。”牧云有着十足耐心,“王朝的建立和兴盛,离不开平民的付出和贡献。即便是与魔国的战争,也是平民子女们义无反顾的踏上战场,用鲜血和生命扞卫夏国疆土。” “照您这么说,他们的付出好像和收获完全不成正比。” 二人正好经过茶馆,索性到里边闲坐。 小二上过茶,离开了茶桌。 牧云放下帘子,随手布了个屏蔽声音的结界。 皇族混在平民间,即便他们没想高调行事,也会引来民众围观。 萧汉帮牧云倒了杯茶。 “父亲,您还没回答我的问题。” 牧云接过茶杯,心中百感交集。 他是萧熙的师傅,却从未有机会和弟子促膝长谈。过往的亏欠,只能寄托在萧汉身上。 “常言道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夏国国祚延续至今,连年讨伐征战,民力已有衰败迹象。长此以往,必将迎来覆灭。” “似此如之奈何?” “文人常言士农工商,然而现实却并非如此。绝对权力衍生出腐败,一切都归于士。工商舍些家资,尚可保全自己。唯独身为一国之本的农,不仅要承担严苛赋税,还要送年轻劳力奔赴战场。到头来丧子家亡,一贫如洗。” “这难道就是诗句中的——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前车之鉴,后车之师。道理谁都明白,应该如何去做,却没有标准答案。” “父亲参悟天地至理,想必有独到见解,不妨传授给汉儿。日后称帝,亦可使百姓免于疾苦。” 牧云闻听萧汉肺腑之言,便觉他能使太阿剑认主实属正常。 “士子追名逐利,二者兼得,便是一切症结所在。使之声名远播,难以获利,方能真正造福万民。” 萧汉脸上现出难色:“夏国中各大家族林立,士子势力错综复杂。牵一发而动全身,容易引发乱局,恐难达成父亲心中所愿。” “你母皇是承前启后之人,堪此大任者,非你莫属。若你轻言放弃,夏国气数将终。” 萧汉抖擞精神,说道:“汉儿定会谨记父亲之言,为黎民苍生谋福祉。” 牧云拿起茶壶,帮萧汉斟上一杯茶。 以茶代酒,敬其一杯。 第279章 前所未见 时令进入腊月,鹤城天气依然温暖。 往昔能见到的雪景,已有七年不曾观赏。 皇宫园林池塘里的鱼儿,依然保持着活力,在碧水中游动嬉戏。 牧云坐在观荷亭,聆听户部尚书柴荣和兵部尚书李霖向女帝呈报南夏国各城主汇报上来的数据。 “……各大城镇加大了赋税,农户家里的青壮劳动力大多加入青龙军,粮食收成逐年降低。”柴荣如实汇报。 女帝听完柴荣的数据,表情平静,看不出是何想法。 李霖须发皆白,额头上深深的纹路皱到了一起,然而终究要讲出难听的实话。 “青龙军七年前正式成立,峰值兵力达到五百万。经过连年征战,即便不断补充生力军,如今也只有两百三十万。粗略估计,军士阵亡数量超过四百万,平民死伤有数千万之众。” 牧云听到这个数字,无法再保持沉默。 “暂时停战吧。”他的话说得斩钉截铁。 “停战?”李霖看向牧云,仿佛是第一次见到他。 “准确的说法应该是休战,给百姓以喘息之机。” 柴荣问道:“牧先生作何打算?” 此刻有女帝在场,他不好以贤弟相称。 “如今万妖山为我所用,将抵御魔国大军的主要任务交给他们。青龙军中北部战线负责协助万妖山。”牧云解释他仓促间想出的解决方案,“我会只身进入魔国,追杀他们倚仗的夜烬成员。” 单兵作战,听起来就是牧云的行事风格。 女帝了解牧云,知道他迟早会做出这样的决定。加之南夏国损失惨重,她内心深处也在期待着这样的事情。 尽管需要面对危险,身为皇族亲眷,总该有为天下鞠躬尽瘁的觉悟。 “如果您打算这么做,那可当真是陛下和夏国平民之幸了。”李霖不像青龙军将领那样只在传闻中听说过牧云。 归来便能震慑住残暴的魔国,使之不敢趁严冬南下。 敌人的反应,已经能够说明很多问题。 牧云与初进上京城时相比,早已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眉宇间的正气愈加明显,话语相对较少,气场强盛了数倍。 夜烬本是南夏国的一个大麻烦,有牧云出面,足以帮女帝解忧。 柴荣正色道:“普天之下,恐怕没几个人敢于独闯龙潭虎穴。牧先生之胆略,实在令下官佩服!” 牧云掠夺了转生魔王的魔力,踏足半仙修为。之所以没能成仙,在于功德经的不可抗力。 只要依然存在可以泯灭的寿元,他就得继续赏善罚恶的修炼。 夜烬在玲珑世界臭名昭着,犯下了累累罪行。 南夏国损失数千万民众,其中大部分来自夜烬成员的大肆屠杀吞噬。 即便是普通百姓,听到他们的名号,也会忍不住啐上一口。 牧云早就有心铲除夜烬,只是俗务缠身,实在难以向萧凰开口。 今日恰好有机会,索性顺水推舟。 他看向始终未发言的女帝,等待她的反应。 女帝摇头叹道:“于私来讲,我实在是不想让你独自去魔国。可人族面临风雨飘摇的处境,亟需能人解救,我又不得不放行。” “陛下请放心。牧先生龙骧虎步,气宇非凡。纵然独闯魔窟,那些阴暗的臭虫也奈何不得他!”李霖抖擞精神,显露出许久未见的将军气魄。 马革裹尸锤炼出的气场,早已烙进骨子里,永远也无法改变。 “我不是不放心牧先生的能力,而是有点不舍。” 观荷亭中皆是女帝心腹,她可以放下架子,讲些不便说与他人听的心里话。 牧云近几日与她同寝,明白萧凰的爱有多热烈。 他有点享受两个人的时光,但说到底心中还有家国天下,不能长留鹤城。 柴荣和李霖告辞离去。 萧汉偷听了全程,跑进观荷亭,径奔牧云而来。 “父亲,我给您准备了一件礼物。” 牧云惊奇道:“你准备了什么?” 萧汉从玉葫芦中召出一颗夜明珠,捧在手心,递给备受他尊重的牧云。 “这颗夜明珠是汉儿去年收到的赏赐,一直珍藏在宝库中。今日父亲即将远行,汉儿将这件礼物送给您。” 牧云只觉格外暖心,接过夜明珠,大手抚摸萧汉圆溜溜的脑袋,嘱咐道:“你在鹤城注意安全,莫要荒废学业和武技。待时机成熟,让你母皇传授你修炼法门。” “汉儿一定做到。” 牧云收下了夜明珠,看向女帝。 “前途凶险,万望珍重。”她不是第一次送牧云远行,纵有万般不舍,也得坦然放手。 牧云点了点头,冲着萧汉笑了笑,召出一个法阵罗盘,灵气注入其中,释放出临时远程传送法阵。 “再相见时,希望能带回魔国覆灭的消息。”他踏进闪闪发亮的法阵,留下了此番在鹤城的最后一句话。 …… 万妖山进入了冬季,白雪覆盖群山,呼吸时的哈气随风飘出一段距离,继而消失不见。 牧云没有耽搁,径直奔向巨石王所在的峰口。 小妖们感应到牧云的强大气息,基因中对他的恐惧发作,选择闭门不出。 唯独实力强劲的巨石王,敢行出洞府相见。 “牧先生,我还以为你会陪女帝过完夏国新年。” “你有这种想法,魔王萧胤也会有这样的心思,更方便行动。”牧云远离规矩多的南夏国皇城,又恢复了往日的诙谐。 他曾以为自己不喜欢叛徒,经过实践方知,讨厌的只是那些一去不复返的家伙。 妖族和魔族相比,少了令人叹为观止的复原再生能力。 只不过单体战力相较人族更为强悍,受严寒天气影响极小,足以担当抵御魔国南侵的屏障。 牧云直抒胸臆地讲完自己的想法,看向陷入沉默的巨石王。 妖族在过去七年间始终充当着魔国爪牙,肆意杀戮了不少青龙军将士。 如今回归同一阵营,过往的恩怨是否会清算,他也说不准。 “你把妖狐王叫过来。” 巨石王听到这句话,意识到他不再适合担任大妖王之位。化作一股黑烟,前往潭底寻找妖狐王。 妖狐王听明巨石王来意,二话不说跟着他回到峰口。 “牧先生,您计划以万妖山为根据地,建立抵御北境魔国的屏障?”事关天下大事,妖狐王没办法在牧云面前藏拙。 他早就猜到会有这一天。 “除非魔国有精力南下,不然你们很难受到冲击。”牧云双眼微眯,脸上的假笑很明显,“如今天下大乱,人族损伤惨重。你不能再明哲保身了。” “牧先生是想让我当万妖山的大妖王?”妖狐王从牧云的话语间感受到了冰冷的杀意。 “非你莫属。” 巨石王和妖狐王对视一眼。 他们都清楚,倘若不肯听从安排,牧云为了人族大计完全有可能杀掉他们,另立一个新妖王。 巨石王明白他的时代终将过去,主动选择让位,拱手道:“妖狐王,万妖山大妖王的位置,只有你能接管。为了数万子民,只好请你上位了。” 妖狐王沉重地点了点头。 牧云达成目的,收敛掉刻意释放的杀气,看向略显失落的巨石王,安抚道:“你有通天修为,而且能力独特,适合镇守一方。万妖山离不开妖狐王,也离不开你。日后通力合作,对万妖山百利而无一害。” 巨石王不像妖狐王那般聪慧,看不清前路,问道:“牧先生更换万妖山大妖王,究竟是想做什么事?” 牧云没有正面回答,而是反问巨石王:“你选择与魔国合作,最主要的原因是什么?” “他们有魔窟和转生魔王坐镇。”巨石王坦诚相告。 “为何又选择背离他们,重归玲珑世界阵营?” “因为你归来了。” “既然你相信我的能力,”牧云笑道,“我不能只是待在夏国,得真正去做令魔族感到恐惧的噩梦。” “你要去魔国?” “如果有可能,我想杀掉魔王萧胤。只要他一死,或许魔国就会覆灭。” 妖狐王保持了片刻沉默,听见这句话,用狐媚的声音说道:“魔尊想得到玲珑世界。即便转生魔王身死,他也不会放弃这个野望,届时还会有别的魔王降临世间。” “我把三十六魔王尽数诛戮,他还有底牌吗?” 妖狐王真的沉默了。 如果换作旁人说出这句话,他会对此嗤之以鼻。 弱不禁风时便能借助灵术和诡异法阵杀掉万灵妖仙的家伙,说出这种硬气的话语,很难从哪个角度去质疑。 “我想到那个时候,魔尊或许就会死心了吧。”妖狐王只能顺着牧云的假设,说出他的推断。 牧云笑着摇了摇头:“三十六魔王陨落,魔尊还会扶植出新魔王。想要根除后患,早晚有一天,我得杀掉魔尊。” 巨石王和妖狐王面面相觑。 每次见到牧云,几乎都能刷新他们的认知。 “杀掉魔尊,然后呢?”巨石王的声音略带颤抖。 他根本不敢设想这种疯狂的事。 “当然是由我取而代之。” “您一定在开玩笑!”巨石王发出难听的干笑。 “你认为我在说笑吗?”牧云眼神和语气都十分坚定,“不,我是认真的。” 巨石王和妖狐王瞪大双眼,似若第一次遇见牧云。 他们是神通广大的妖精,能感受到牧云体内至阳和至阴两种庞大力量。 可是连做梦都不敢想,一个守护人族的圣人,竟然想统治黑暗的魔族。 他一定是疯子。 纵然这么想,两个妖王加在一起也没能说出半个字。 第280章 彻底的疯狂 妖狐王看着牧云消失的地方,脸上现出玩味笑容,看向身旁的巨石王。 “要不要打个赌?” “赌什么?”巨石王反问。 “牧云一定会在魔国大开杀戒,赌这个没意思。不如赌他坚持多久,才会变成冷酷无情的恶魔。” “他只要见到魔国现状,立马就会热血上头。疯起来连自己都敢杀的人,根本不需要缓冲就能陷入疯狂。” “既然英雄所见略同,那这赌局就只好作罢了。” “难怪灵族和仙界默不作声。若我是仙家,也绝不会接近牧云这种疯子。” “这话你应该当面跟他说。” “除非我也疯了。” 两位妖王化作黑烟,各自回归峰口妖洞,调遣妖兵妖将,抵御潜在的魔国大军南下不提。 牧云使了个遁法,轻松越过魔国结界城防,渗入了原本属于夏国的中北部疆域。 夏国疆域无限辽阔,纵然只是一半,加上不适于人族生存的苦寒之地,辐射范围还是超过了牧云的想象。 正如精灵族所在地必有生命古树,令周围环境生机盎然一般。魔族栖居的地方,一切都像蒙上了黑纱,显得破败荒凉。 即便是从天而降的雪花,也带着一层雾蒙蒙的黑气。 原本肥沃的土壤中寸草不生,根本无法生长供人类生存的粮食。 短短七年时间,魔人将玲珑世界的大片富饶土壤,变成了人族无法栖身的荒土。 哪怕青龙军舍生忘死收复失地,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还是会再度丢失。 魔王萧胤的城府心机,体现在每个地方。 牧云踩着厚厚黑雪往前走。 他本可以驾云飞行,然而已进入魔国,并不急于抵达魔都,径取魔王萧胤的心脏。 且不说他能否当上魔尊,在牧云筹谋的蓝图中,划分七界的目标也包括魔族。 只有让他们跻身玲珑世界,方能消除魔窟反攻的隐患,否则他们会持续不断地向玲珑世界发起冲击。 不仅消耗人族兵力,对仙山的散仙们也不是好事。 咯吱。 牧云右脚踩到了某种不知名硬物,发出一声闷响。 他没有遗忘时叶的记忆,在山中经常会踩到小兽的颅骨,单凭感觉,也能得出大致结论。 右手白色火焰萦绕,灵气将其推出,瞬间化开了表面厚重积雪。 映入眼帘的是不慎被踩碎的人族头骨。 牧云想过会在魔国见到荒唐事,无论如何也没料到,刚进魔国疆土,所见所闻便能彻底点燃他的怒火。 魔族的肆无忌惮,让他属于修罗的部分觉醒。 杀戮的欲望无限高涨。 在捕头们的追查之中,最难办的案子是有皇亲国戚参与的终身悬案,再次便是无动机杀人。 如果凶手没有在现场留下线索,追查难度更是会提升百倍。 牧云当然有足够的实力做到杀人不留痕,可惜他身处魔国,压根不需要进行任何伪装。 甚至只有他在魔国活动的消息传扬出去,才能最大限度的保护南夏国和饱受战争创伤的平民百姓。 既然不是非杀夜烬成员不可,也就不必搞出什么行动计划。 走到哪,杀到哪。 倒也省去了许多思索。 牧云释放灵识,在晦暗中察觉到更加浓郁的黑气。 那里便是魔族聚居之所。 牧云原地盘腿打坐,诵读观音经,超度附近冤死的亡灵。 待经文完毕,发动火龙术,焚烧了周围所有的人族枯骨。 只有不念过往,他们才能进入轮回,开启新的生命历程。 做完这件事,牧云看着灰黑色的土地,心中百感交集。 如果换作七年前的他,势必要怒气冲天地赶往上京城,直接对魔王萧胤发起挑战。 而后被魔王萧胤和夜烬成员围攻,至于是否会死,绝不会在考虑范围之内。 人说温柔乡是英雄冢。 此言并非没有道理。 一旦心里有了牵挂之人,再想义无反顾地行动,终归会更加困难。 牧云很想直冲魔都,再发动一记毁天灭地的终极戒炎凤鸣。 魔都里的所有生物都会被神级奥义所毁灭,包括释放奥义的牧云。 可身为时叶的七年,萧凰陷入了何等境地,牧云恢复记忆后皆有了解。 因为有他,人族能够免除许多灾殃。 即便戒炎凤鸣能够彻底杀死转生魔王,另外的三十五位天罡魔王,以及恐于洪荒诛仙阵不敢降临的魔尊,又有谁能对付呢? 正因这些顾虑,牵绊住了牧云想要擒王的决心。 他还是会在魔国纵横杀戮,可必须学聪明点,避免陷入孤立无援的绝境。 虽然有戒炎凤鸣这个大杀招,不到万不得已,还是尽量选择别的方式迎敌。 边赶路边思考,反而觉得时间不经推敲。 不多时,便已来至过往的人族城池。 城门上方若隐若现的篆字,显示它之前的身份——茗烟城。 一个熟悉的名字,只是曾与他作伴的佳人,已经成为记忆中的闪光点,再也不会出现在他身边。 城门没有兵丁把守,门扉洞开,可以随意出入。 牧云不急着开杀戒,摇身一变,变作了怨的模样。 他杀怨时,附近只有妖狐王。 魔族并不知晓怨已经被吞噬的消息。 怨是夜烬成员,在魔国拥有至高无上的地位。 寻常魔族见了他,慌忙绕路走,根本不敢靠近。 梦魇柱吸收了怨的能力,可以通过幻术释放。 牧云双眼锁定一个大块头魔族,使用摄魂术,镇住了对方心神。 在他的意识中,自己被怨的透明丝线捆住,扑通一声跪倒在地,哀声道:“怨大人,您要什么我都可以给您,只求您不要吞噬我。” “你手里可有人族玩物?” “有,是个豆蔻年华的人族女子,身材和容貌都不错,只不过……” “只不过什么?” “只不过被小人摧残的有点不成人样,您要是想要,我立马带您去我家,只求您不要吞噬我!”大块头魔族浑身颤栗,说话时嗓音也在打颤。 牧云了解魔族,提前做好心理准备。 可是当看见脸上有数道又深又长的伤口,赤条条蜷缩在屋中的少女时,还是没能压制怒火。 右手握住大块头魔族的后颈,渡进一缕正义之炎,瞬间烧干了他的魔核。 大块头魔族奋力挣扎,发出痛苦的呜咽声。 旋即受到大蛇柱强悍吞噬力量影响,化作了黑烟,通过牧云右手进入梦魇柱,成为了力量的一部分。 牧云慢慢向少女走了几步。 她失去光彩的眼睛透过发丝间的空隙,盯着朝她走来的高大男人。 身体不住颤抖,连躲闪都不敢。 只要她这么做,都会受到大块头魔人的暴力虐待。长期处于这种生存环境,早已成为本能反应。 尽管成了疯子,还是没有遗忘。 牧云从玉葫芦中召出一件长衫,将其披在因恐惧而瑟瑟发抖的少女身上。 他之前只考虑了该如何杀掉魔人。 没有太大难度,而且会令其十分畅快。 然而却忽略了被魔族虐待的人。 如何安置他们,对独行者来说是个很大的难题。 牧云又一次陷入孤立无援的境地。 只不过并非因为鲁莽行事,而是想要更好地解决遇到的问题。 灵识在玉葫芦中搜检,意外发现许久未曾碰过的竹笛。 它是青鱼散人所赠之物,原本是在遇到危险时使用。不过至今为止,牧云只吹响过一次。 青鱼散人说竹笛的效力只有一次。 牧云并不相信他说的话。 竹笛中响起柔和悦耳的音乐。 少女聆听乐声,意识中的恐惧暂离,拉紧带给她温暖的长衫,享受仿佛仙界的片刻宁静。 她不知道迫害她的大块头魔族去了何方,想起他,又是一阵颤栗。 空间门开启,人形态的青鱼散人踏破虚空,出现在昏暗破败的房屋之中。 “牧云,你小子又搞什么鬼?” “我刚杀掉了一个魔人,解救出被摧残的少女,不知该如何安顿,故此吹笛子把您唤来了。” “你可真是会麻烦人!”青鱼散人了解牧云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性格,无可奈何道,“说吧,你想让老夫做什么?” “我还要杀更多魔人,不适合来回奔忙。既然您闲来无事,就劳烦您带这名无辜少女前往莲花山穹光洞,恭请圣心菩萨帮她医治创伤。”牧云口齿伶俐地讲完他的请求。 “我就知道你回来准没好事。”青鱼散人长叹一声道,“不过谁让我领你进了修仙门呢。我在此地布个结界,你去拯救城中被虐待的人族,老夫一并帮你带到莲花山去吧。” “我就知道你绝不是冷漠的仙人。” “这不是被你诓来了吗?” “别管那么多了。事不宜迟,我这就大开杀戒。” 青鱼散人拦住了想要开启杀戮模式的牧云,说道:“你能用假身份骗这个魔人,也能骗过城中的其他魔人。何不利用假身份,让他们进贡人族奴隶,岂不是更加便捷?” 牧云听完青鱼散人的建议,双眼放亮道:“要不都说姜还是老的辣!您这主意,真是绝了!” “你也不再是初出茅庐的少年郎了,以后行事之前,最好多动动脑子。” “得嘞。”牧云右手拂过面庞,再度变化成怨的模样。 城主府通常是城池中最气派的建筑,即便人族被迫撤离,魔人也会将其占据,以彰显胜利者的身份。 牧云隐藏掉正气,比真正的怨气场还要强大。 接近城主府时,坐镇茗烟城的魔人已经感应到了他的气息,急忙跑出来,看是哪位大人驾临。 对方是个四眼魔人,六根獠牙犹如碧玉。 一见到牧云伪装成的怨,恨不得趴地上舔他的鞋子。 “谁允许你靠近我了?”牧云经历过永生难忘的夜晚,模仿起怨的腔调得心应手。 强忍住反胃感,保持着高高在上的姿态。 四眼魔人慌乱道:“怨大人,小的绝对没有亵渎之意。实在是见了怨大人,佩服得五体投地,想要亲吻您的脚掌。” “滚远点。” 四眼魔人立马听话地蜷成一团,准备滚向远方。 牧云阻止了他。 他来城主府不是摆谱,而是要解救被无情摧残的人族。让统管一方的四眼魔人去执行,可以省去许多麻烦。 “你去收缴全城所有人族,送到本大人面前。” “不论男女和生死吗?” “你小子有眼力见。只要是人族,都给带到城主府来。” “小的一定把事给您办好。” “办得好,给你吞噬特权。办不好,我第一个吃了你。” 四眼魔人欣喜若狂。 魔王萧胤制定了规矩,镇守城池的魔人不能吞噬手下。 怨的允准,无疑能够解放四眼魔人的天性。 牧云看着兴奋跑远的四眼魔人,突然发现,只要善加利用怨的身份和魔族性格中的通病,甚至不用他亲自动手,足可以杀掉大量魔人。 不过两个时辰,四眼魔人便将茗烟城中的人族全数带至城主府。 魔族的残暴又一次颠覆了牧云的想象。 有的人失去了眼球,也有些失去臂膀或手足。身躯完整的大多精神崩溃,已然成了疯子。 牧云的修罗本性再度向上冲,想要泯灭掉无比兴奋的四眼魔人。最终,他还是压制住了这种近乎疯狂的冲动。 “这件事办的漂亮,现在你可以在城中肆意杀戮吞噬,不过我只给你一个时辰。过了一个时辰,绝不可再吞噬魔族。” “怨大人,您真是小人生命里的一盏明灯。” 四眼魔人抖了抖肩膀,迎风暴涨至五米左右,浑身被黑气萦绕,以肉眼不可见的速度跑出城主府,开始了无差别杀戮吞噬。 牧云没心思去观摩魔族吞噬的过程,吹响竹笛,召唤来身处城中的青鱼散人。 青鱼散人看见众人惨象,心下也是隐隐作痛,发动大型灵术,即刻将他们带往莲花山。 牧云坐在城主府院中,看着干枯树木,灵识感应城中的魔族气息。 最为强盛的气息属于四眼魔人,他彻底解放天性,开始了比牧云还要更加残忍的杀戮吞噬。 牧云不像寻常人族,见识到太残忍的场面会受到精神刺激。 他是龙魂凤体,天道修罗的存在。 某种程度上,血腥场面才能激发出他的全部潜能。 茗烟城中发生的事,对他来说不过是饭后甜点,没有太大影响。 魔族的进阶主要靠吞噬进化,随着杀戮进行,四眼魔人的实力越来越强大。 贪欲也在无限制暴涨。 待到四眼魔人杀尽茗烟城中的魔族,自然会受到欲望驱使,回到城主府来找化身为怨的牧云。 这是必然结果。 牧云发现了屠城的窍门,打算用四眼魔人做个实验,看他究竟会不会贪到忽略时限,从而将实力提升至梦寐以求的境地。 魔族的黑暗,完全印证了牧云的猜想。 一个时辰过后,四眼魔人的杀戮还在继续。 “这帮臭虫的数量还真多,怪不得青龙军难以北进。” “你说谁是臭虫?”冰冷的声音没有征兆地在身后响起。 冰冷锋刃架在了怨的脖颈上。 来者并非四眼魔人,而是气息更加强大的存在。 牧云顷刻施展金蝉脱壳灵术,留下一副空有能量的躯壳,晒笑道:“当然是说你这只臭虫了。” 魔人狠辣地用锋刃抹了怨的咽喉,然而没有黑血迸溅,只是一团无实质的黑烟。 “你不是怨,究竟是何人?”突袭魔人用特殊方式封锁了怨的行动,本应无法动弹。 只一招,便试探出牧云绝不是怨。 牧云出现在半空,依然是怨的样貌。 “你又是谁?” “明明是我先问的问题。”突袭魔人身穿夜行衣,黑布遮住了面庞。 牧云凝神感应,发现了熟悉的气息。 “你是玲。” 突袭魔人身形一顿,惊问道:“你究竟是谁?” “你是我的救命恩人。” “你是时叶,”玲仰头看向怨,接着说道,“不对,更准确的说,你是牧云。” “真难办,我的身份泄露了。”牧云变回本体,表情看不出丝毫紧张。 玲的无声刺杀术确实相当精湛,不过即便牧云留在原地,锋刃也破不开他的肌肤。 出现一缕黑烟,玲的踪影消失。 尚未凝聚成型,已然被牧云用大蛇柱封锁。 “不要动,否则会被大蛇柱吞噬。”牧云的声音很平静。 他知道玲不会疯狂到想要自杀。 “我承认自己无法完成魔王大人的指令。要杀要剐,悉听尊便。”玲现出身形,脖颈在牧云掌握之中,完全放弃抵抗。 牧云放开了她。 “你是为数不多觉醒了自我意识的魔人,杀掉你太可惜了。不如为我所用,建立新魔族。” “新魔族?”玲银白色眼眸看向牧云,不解其意。 “我想成为新魔尊,你愿不愿意助我一臂之力?” “究竟是你疯了,还是我疯了?”玲听见这句话,一时间三观碎裂,难免认为自己被极恶柱控制,已经出现幻听。 “或许咱们都疯了。你明知我的身份,却选择投降。我一直都知道你是间谍,而且在暗中跟踪我,却让你活到了现在。” “看来不是我的伪装术高明,是你没有揭穿。”玲确认并没有出现幻觉。 牧云说的话语,实在太过疯狂。 即便是足智多谋的魔王萧胤,也不敢大放厥词。 光凭这份胆识,也足令对一切感到好奇的玲选择加入。 第281章 乌龙棍 玲是觉醒了自我意识的魔人,既不会完全忠于魔王萧胤,也无法倾心归顺牧云。 她就是一个自由且危险的魔族。 哪天惹恼了上位者,遭受残酷刑罚,继而成为被吞噬的材料了事。 这便是魔族一生的写照。 当然还有另一种途径,忠于上位者,亦或杀掉上位者取而代之,重复上位者走过的路。 古往今来,莫不如是。 “你做了新魔尊,想做什么。霸占女魔人,过没羞没臊的生活?”玲的话语没有遮拦,直戳她看过的男人本性。 牧云笑道:“我没那么肤浅。” “你亲手创造的麻烦,回头来找你了。”玲说完,进入神隐模式,遁去了身形。 四眼魔人经过疯狂杀戮和吞噬,眼睛凭空多了两颗。 不能再叫四眼魔人,应称为六瞳魔人。 原本庞大的体型变得凝实,周身萦绕的黑气更加浓郁。黑色眼球变得赤红,闪烁着疯狂的光芒。 视线牢牢盯着化身为怨的牧云,长长的舌头舔舐鳞甲密布的嘴唇,尖利獠牙上挂着的粘稠血丝,发出难闻的腥臭气味。 所有的一切,都令牧云感到无比反感。 “你打定主意要挑战我?” 六瞳魔人的声音变得嘶哑厚重:“只要吞噬了你,我也能成为夜烬。” “你要是有那个本事,魔尊都应该由你来做。” “我没有那么大的野心,吞掉你足矣。” “欲望是无止境的,当你真的成为夜烬成员,自然会想要爬到更高的位置。只不过很可惜,你没有那样的机会了。” 牧云召出了通天古树的树芯。 近来传授萧汉剑法,疏于使用棍术。好不容易迎来一个魔族对手,咋着也不能随便杀掉他。 青玉剑和虎魄刀的杀伤力都很强,经常会成为牧云的首选。相对来说,分量沉重的通天树芯被遗忘到了角落。 牧云最初接触的武技,便是须弥山灵猴长老所授的须弥猴棍。 后又加入八卦棍等棍术,改良成为青龙棍法。 魔族反攻之前,牧云便已失踪。 玲珑世界上关于他的传说已经十分稀少。 近日回归,一些古旧故事又被翻了出来。 六瞳魔人只想残暴吞噬怨,魔识中不再有旁的想法。心无旁骛,展现出了最强战力。 牧云接连吞噬拷贝魔人,怨和妒,从他们身上,学到了如何折磨敌人。 麻利杀掉对手和在痛苦中死去相比,显然是种仁慈。 魔人统治期间,为了使人族望而生畏,施加了惨无人道的黑色恐怖。 青龙军坚守道义,即便俘虏魔族战士,也没有进行虐待。 慈悲太过,少了睚眦必报。 他们都愿意当好人。 那这个坏人,令魔族感到颤栗的存在,就只能由牧云来担当。 以牙还牙,以眼还眼。 通天树芯重达万斤,比齐天大圣的金箍棒分量稍轻,也非寻常人所能承受。 魔人肉体强度足够强悍,挨了重击,不会当场死亡。 牧云闪身躲过六瞳魔人爪击,回手一招青龙出水,扫中了敌手脚踝。 咔嚓一声,根骨碎裂声传来。 魔族的战斗异常残暴,六瞳魔人也不例外。 明知无法移动的情况下,用利爪从伤处上方割断腿骨,使之快速再生出新的脚掌。 呼吸之间,通天树芯裹挟着劲风,直取六瞳魔人左侧肋。 六瞳魔人的右脚还没有完全弥合,感受到势大力沉的攻击,不得已仓促闪避。 通天树芯顶端擦着肋骨过去,顷刻间又断了几个根骨。 牧云全心沉浸在战斗状态,压根没有敌手的感受。 双手握持长棍,猛地一抖手腕,又是一招狠辣攻击。 六瞳魔人仓促闪避,躲过要害,鼻子被通天树芯击中。 登时黑血横飞,碎骨击穿携带鳞甲的肌肤,在城主府厚重的墙体上留下数十个孔洞。 棍法如雨而至。 没有空隙,也难以遁逃。 六瞳魔人架起右臂,格挡从右侧来的攻击。 结果只是虚晃一招。 真正的攻击来自于左侧,牧云加速发力,打断了六瞳魔人腿骨。 黑色断骨刺穿肌肤,暴露在空气中。 再生过程始终持续,然而痛感越来越强烈。 玲隐在暗处,看着面无表情的牧云,感受到基因中逐渐添加的黑色恐怖。 她跟踪牧云已有一段时间,对方的行事风格,已经烙印进魔识。 牧云喜欢穿深蓝或黑色麻布长袍,便于战斗的紧袖护腕始终如一。深蓝丝带扎住头发,长刘海披散在额前。 不知为何,在她的印象中,牧云始终是黑色。 一种纯粹的黑。 能够给人留下深刻印象,也时常令她感到发自心底的恐惧。 六瞳魔人完全不是牧云的对手。 哪怕玲并非以武力见长,还是能很轻松的得出这个结论。 为何牧云没有干脆利落地杀掉六瞳魔人呢? 唯一的答案就是他不想那么做。 身为魔王萧胤创造出来的魔人,折磨人族可以说是出厂设置。 牧云此刻所做的事,与魔人折磨人族没有任何不同。 只是身份互换,感受恐惧的对象发生了转变。 在魔人之间,基本会用头号目标代指牧云。 其实他还有另一个称呼,就是疯子。 玲以前只觉费解,如今亲眼见识到牧云战斗时的状态,方知群众的智慧究竟有多么可靠。 六瞳魔人体表被黑血覆盖,偏偏伤口已经愈合。 趴在石质地面,四肢不由自主地开始颤抖。 妖和魔更接近动物,依赖本能行动。面对无法战胜的对手时,会出现对上位者的恐惧。 他已经不敢主动发起攻击。 牧云没有放过六瞳魔人的意思。 七年来的所有仇恨,不应归咎于六瞳魔人。 只不过他很倒霉,恰好成为牧云想要在魔族基因中烙印恐惧的工具。 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便是六瞳魔人现下的处境。 “怨大人,我已经知道错了。求您吞噬掉我吧!” 牧云忘记解除变身术,右手在脸上一抹,冷笑道:“你睁大狗眼好好看看,我究竟是谁。” 六瞳魔人的六个眼眸同时流出黑色血泪,明知必死,还是将牧云能变化成怨的信息,通过基因传递给全体魔人。 他很贪婪,但绝不是懦夫。 张开血盆大口,冲着牧云发出一声震耳欲聋的怒吼。 他今天将死在城主府。临死之前,也要展现出身为魔族战士的骄傲。 黑色身影骤然出现在头顶,长棍向下猛扫,砸断了六瞳魔人坚硬的脊梁。 “我是绝不会屈服于你的!”六瞳魔人已经无法遁逃,咳出一滩黑血,声嘶力竭地呐喊。 玲实在看不过眼,现出身形,哀求道:“牧先生,你放过他吧。我愿意献出身体……” 牧云冷哼一声,随手释放魔封结界,困住了想要继续帮六瞳魔人求情的玲。 他在巫都洞悉了魔封结界的奥秘,如今已经化为己用。 六瞳魔人脊梁刚愈合,膝盖骨又被打断。 反复重生的过程,消耗的是他的生命元气。 曾与魔王萧胤生死战的牧云,不可能不清楚魔族复原再生的奥秘。 他在用最残忍的方式,逼迫六瞳魔人自杀。 六瞳魔人的恨意和恐惧随着时间推移,呈指数级上升。 魔族七年积累的黑色恐怖,与牧云的手段相比,显得异常低效。 困在魔封结界里的玲,无法离开上位者的束缚,身体不住颤抖,基因逐渐接受了全新的黑色恐怖。 “你是不是觉得我无法杀掉你?”牧云倒持通天树芯,虚悬在半空,居高临下望着再生速度明显变慢的六瞳魔人。 更准确的说,他又变回了四眼魔人。 由于吞噬吸收的魔力过度消耗,进化形态难以维持,四眼魔人尚未来得及体验更高形态的力量,又被打回了原形。 体表附着厚厚一层黑血,敏捷度大打折扣。 如果有充足时间,他完全可以吸干体表血渍,重新回归六瞳魔人状态。 自从得知对方身份之后,这点幻想已经变成了奢望。 疯子出招,从来没想过留活口。 这是魔族间的共识。 他们生性残暴,但是天生惧怕更加残暴的物种。 牧云的行事风格,早在引爆戒炎凤鸣时,深深烙印进了魔族的记忆之中。 七年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绝对不短。 当黑色恐怖再度降临时,生命的终结也就成了理所当然。 四眼魔人看见的最后一样东西是印在面门上的白色手掌,体内被烈焰焚烧一空。 眼神逐渐失去聚焦,不再有蓝天白云,也没了仇恨与斗争。 他死了。 正如那些被他杀戮吞噬的魔人,到头来连个尸骨都没能遗留。 一阵风吹过茗烟城,除了地面上乌黑未干的血迹,没有任何迹象能够表明,这里曾有一群疯狂嗜血的魔人建立过统治。 …… 牧云解除了限制玲的魔封结界。 她下意识和牧云保持了相当的距离。 以往不理解万妖山的妖王为何会那般忌惮牧云,真正接触过他本人和那冷血无情的战斗风格,才能真正做到感同身受。 即便是转生魔王,也未曾施加给她这样的印象。 犹如一条庞大的黑色巨龙盘旋在魔识中,令其倍感压抑。 如果有可能,她很想大声呐喊。 偏偏这样的一个男人,却递来了一只烤得香喷喷的羊腿。 “不可能让你吃人,用羊腿填饱肚子吧。”牧云的笑容很阳光。 玲还是感觉到一丝寒意。 她想起了致令转生魔王受到永久创伤的白色火焰。 毁灭烈焰仿佛生来就是魔族克星,然而在接触之前,却无法感知到它的温度。 恰如递给她羊腿的牧云。 玲谨慎地接过烤羊腿,直到美食入口,戒备心理方才稍缓。 “你那根哭丧棒是什么东西,何以拥有如此充沛的生命力?”她边咀嚼食物,边问沉默吃肉的牧云。 “我在牧国黑风谷中遇见了一株通天古树。他受了万道劫雷,遗留下的树芯。” “据我所知,黑风谷是妖族地盘。”玲头脑中充满了疑惑。 有对自己情报的质疑,更多是对牧云认知的困扰。 “我在那里学到了八卦明火,也就是在那时,打下了觉醒正义之炎的基础。”牧云对玲并没有隐瞒。 “黑风谷妖王火衣,你认识吗?”玲试探性的问。 她清楚答案,但还是隐约希望牧云能说出不认识。 “当然认识,”牧云微笑道,“我的八卦明火,就是传承自妖王火衣。” “呃……”玲不知该如何措辞。 “你是不是知道什么?”牧云有种不好的预感,停下了吞咽程序。 “景大人一直在追查关于毁灭烈焰的情报。他好像查到了黑风谷,但是火衣不肯合作……”玲有些吞吞吐吐。 牧云有些焦躁,问道:“景是谁?” 玲被吓了一跳,手中拿着的木枝和烤羊腿掉到了地上。 “如果你有兴趣,我可以给你简单科普一下魔国两大组织的架构和头领。” 牧云狼吞虎咽地吃掉剩余的肉,豪爽道:“讲。” 玲从未遇见过像牧云这样的男人,简直颠覆她的认知。 捡起掉在地上的烤羊腿,简略讲述夜烬首领嗔和暗影首领景的资料,以及他们的行事风格。 牧云安静聆听,待玲讲完,重新回归正题。 “你的意思是景杀掉了火衣?” “可以做这种推测,毕竟魔族大概率不会是友善之人。”玲是暗影成员不假,位阶并不高,许多事也只是略有耳闻,因此无法给予牧云准确答案。 牧云沉默了很长一段时间,终于做出艰难决定。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 青鱼散人正在莲花山的池水中沐浴,只听得竹笛之声,又是牧云的召唤。 他很想假装听不见,可是潜进池底,还是能传进灵识。 实在烦扰,不得已再度划破空间,来到了已无魔族的茗烟城。 “小兔崽子,你要是想奏庆功曲,能不能换种乐器?”青鱼散人吹胡子瞪眼,指着牧云手中的竹笛道,“你现在不需要竹笛了,把它还给我。” “你想得美。魔国中还有许多受魔族虐待的人族,届时还需要你转运莲花山,岂能没有竹笛?” 青鱼散人想不出理由反驳,无奈道:“你真是个小煞星!说吧,这次又要我做什么?” “你还能进行神龙赐福吗?”牧云反问。 “我和玉儿不是赐福了你的青玉剑吗?”青鱼散人不想接招。 他是仙人,自有法子重置神龙赐福的使用次数。 牧云可不是容易放弃的人,使出软磨硬泡的绝技,外加数百坛仙酒,方才成功说服青鱼散人。 青鱼散人接过通天古树的树芯,触手微凉,便知绝非凡品。 “你小子又从哪儿搞到了这种东西?” “一段伤心往事,不必再提。” “你还有……”余下的话尚未出口,想起转世成为小沙弥的龙女锦玉,心里一阵绞痛。 青鱼散人不想多言,变化回本体,乃是一条长达数百米的青鳞巨龙。 云聚雨落,天地间变了颜色。 “小子,你和通天古树的树芯站到一起。”悠远的声音从半空传来。 牧云了解青鱼散人,若不是这么做有好处,他绝不会平白加上这么一句没来由的话。 双手握持通天树芯,站在城主府宽敞院落之中,望向天际青鳞巨龙。 一道金光从天而降。 牧云经历过两次给武器增加神龙祝福的过程,清楚只要被金光笼罩,赐福就会完成。 变故发生在刹那之间,根本来不及躲闪。 另一道黑色光柱凭空出现,径直轰向牧云。 青鱼散人感受到黑光中强横无匹的力量,想要提醒牧云赶快躲闪,可身处神龙赐福过程中,无法使用传音之术。 金光和黑色光柱悉皆砸在了牧云身上。 牧云体表泛起黑金色的光芒,继而将其引渡至手中握着的通天树芯之中。 乾坤柱力量显现,瞬间催动大蛇柱吸尽黑色光柱中的全部能量,继而又以更为柔和的方式化为通天树芯的一部分。 青鱼散人结束神龙赐福,幻化成人形,慌忙瞬身到地面。 牧云身体和灵识没有半点损伤,手中的通天树芯变成了纯黑色。 上边有两条栩栩如生的黑龙浮雕。 “你没事吧?”青鱼散人问牧云。 “真是好兵器!”牧云右手拂过通天树芯的棍身,感应到亦正亦邪的器魂,无比契合他的心意。 “你没事就好,我先回莲花山,改日再有解救出的受苦民众,只管吹响竹笛召唤我。”青鱼散人清楚黑色光柱的发动者是谁,着实有些慌乱,不想在茗烟城多耽。 待青鱼散人离去之后,玲解除了神隐。 “牧先生,我好像看到了带有毁灭气息的黑色光柱。” “有人想杀掉我。”牧云不置可否地笑了笑,“连仙级的转生魔王都奈何不了的人,岂是那般脆弱?” 玲跟在牧云身边,所见所闻都已超出她的认知范围。 不知该从何说起,亦不知是否应像青鱼散人那样暂时离去。 “放心吧,带着杀意的仙人不敢在我面前露面。” “为何?” “因为死的会是他。” 牧云轻描淡写的一句话,又一次震碎了玲的三观。 她隐约听见牧云嘀咕了一句——从今往后,就叫你乌龙棍吧。 第282章 称职的对手 魔族共享了关于牧云的信息,远在万里之外的魔都掀起了波澜。 夜烬首领嗔发布召集令,将完成吞噬进化的属下召唤至府邸。 景兼任夜烬指挥使,来到嗔的府邸,站在走廊观赏院中蒙着一层黑气的积雪。 “景大人,你为何不进屋?”一位狐媚脸的女成员凑过来,柳枝般的手指搭在景的肩头。 “善,你离我远一点。”景说完这句话,依然面无表情。 女魔人笑着坐在走廊护栏上,修长双腿笔直,伸了个大大的懒腰。 她用余光瞥着景,看见对方视线落在她挺翘的胸脯上边。 大伙都是魔族,装的再像,终归难逃本性。 景表里不一的事,夜烬成员心知肚明,不过只有善才会凑过来挑逗外表貌似木头的景。 嗔和景都对副本结界决斗的事闭口不言,因此只有少数人知晓。 善略有耳闻,想要和景搭上关系。 嗔行出正殿,老远望见景,朗声道:“你把艳召来,请她搜索头号目标的方位。赶在酿成大祸之前,将他捉到魔都。” 善不置可否地撇了撇嘴。 她实力很强,但不可能强过魔王萧胤。 如果单人遇见头号目标,她绝不会舍生忘死地与之作战。 那是蠢货才会干的事。 艳来了。 她有着令女魔人们都嫉妒的爆炸身材,无论走到哪,都能吸引夜烬成员色眯眯的视线。 景也不例外。 艳是魔人,对这种眼神既害怕又享受,拖延了一段时间,方才发动转生瞳,寻找牧云的位置。 一堵倾颓的城墙,几棵落尽枝叶的残花败柳映入眼帘。 仅凭这些信息,难以判断牧云的准确方位。 身高达到三米的怒,不耐烦地催促了两声,结果引来嗔的不满。 “你急着去送死吗?!”他很喜欢艳的样貌和身材,很想将其据为己有。 上次在副本结界中没有打赢景,这个目标只能暂时搁置。 他只能多看几眼,饱一下眼福。 艳进一步加强转生瞳,魔识中出现轻微眩晕感。 影悄然凑过去,扶住了她的腰肢:“美女,当心别摔着了。” “放开她!” 眼见艳被影趁机揩油,几个夜烬成员立时发出愤怒的咆哮。 景似乎和艳不熟,没有任何表示。 嗔以搜寻头号目标为由,赶走了猥琐的影。 经过一番努力,残破城墙上轻浅的标记浮现。 目标方位正式锁定——龙城。 曾经和上京城近乎并列的城池,传说乃是玲珑世界灵气源泉。自从沦落到魔族手中之后,经受了疯狂摧残和破坏。 逆龙瀑布断流。 化龙池也被魔力侵蚀,失去了原有效力。 七年以来只有龙族繁衍,没有万族化龙。 牧云看着龙城的满目疮痍,已经不再有初进魔国时的热血和澎湃。 某种情绪始终出现,最终会变得麻木。 从最初的嫉恶如仇,到如今心如平湖。不变的是在魔国展开杀戮的决心,变化的是执行计划的思维。 玲接了秘密任务,潜伏到魔都。 至于她究竟会为谁效劳,牧云并不是十分关心。 牧云飞上城头,乾坤柱牵引时空柱,在正常的时间线上,又创造出一个过去时的龙城城池。 哪怕有魔族援军赶到,他们踏进的也是灾难发生之前的城池,与现在并无关联。 青玉剑与牧云体内的浩然正气契合。 乌龙棍绝佳之处在于,不仅可以融入正义力量,还能与至暗源力相融。 品阶尚未到达神器,威力却是不凡。 植入恐惧的过程早已完结,纵然再使用残忍手段,也难胜过魔族本性。 索性省去许多力气,棒打到吞噬一气呵成,手脚麻利地消灭龙城中猖獗肆虐的魔族。 魔族会互相吞噬,以完成提升进阶。 有此致命弱点,致使永远无法缔结牢固盟约。 只要有结伴来战的魔族,只需先将其中一个打成重伤,然后隐去身形,他们便会自相残杀。 牧云待小规模生存战的胜者决出,坐收渔利,直接歼灭吞噬余下的魔族。 屡试不爽,无一例外。 唯一令牧云感到头疼的是随着危险程度逐渐增大,魔族开始杀戮吞噬豢养的人族奴隶。 即便他们敌不过牧云,也不想让他既消灭了自己,又解救出魔识中罪该万死的人族贱种。 站在道德制高点上考虑问题,牧云不应再杀魔族,以防止城中备受折磨的人族尽数死亡。 这种妥协能带来的不是感激,而是魔族的变本加厉。 只要牧云退却,其余城池里的魔族便会纷纷效仿,以人族奴隶的性命作为护盾,以期免于遭受屠杀。 究竟该如何选择的问题,冷漠无情地抛到了牧云面前。 无论怎么选,都会受到良心的谴责。 进,会害了那些无辜的苦命人;退,未来会有更多人蒙受苦难。 拯救受困者,还是避免更多人落入悲惨境地。 牧云没有空暇反复思量,他必须在极短时间内做出最精准的判断。 “你这样做,对得起我们吗?”灵识中出现一个被折磨疯的人临死时的话语。 其中蕴含的愤懑和屈辱,透过思维防护,直达牧云灵魂深处。 他不知该如何面对那些因他入侵而被杀害的可怜人。 可是…… 天下间没有十全十美的事。 忠孝尚且不能两全,更何况身处一个人的战争。 如何在活下去的同时,尽可能多得消灭敌人,才是他最该考虑的事情。 牧云已将夜鹞的身份给了灵玉上人赠予他的玩偶。 那张惨白色的面具,依然安稳地躺在玉葫芦角落。 有些事牧云想不明白,难以放下心中枷锁。如此棘手的事,只能转交给许久未曾露面的另一个身份。 他不再是夜鹞,而是神秘面具男。 牧云在人族心目中成为了某种光辉的符号,在两难境地中妥协,便成了不可接受的现实。 面具男不同。 他没有名字,甚至都没有具体身份。 或许那些已经疯了的人,根本就认不出牧云是谁。 可他还是不敢目睹他们的死亡。 临终时绝望而又恐惧的眼神,会长久的成为噩梦的一部分。 魔族的反制手段没有奏效,反而招致了更加凶残的暴虐。 他们不光有视觉,还能通过嗅觉和听觉判断身份。不过是戴了一张假面具,平素被誉为人族圣人的头号目标,彻底化身杀戮机器。 一个时辰过后,龙城里的魔族彻底蒸发。 原本数千人族奴隶,幸存者百不存一。 牧云吹响了竹笛,隐在暗处,待青鱼散人带走幸存者,立即施展遁术,前往下一个目标城池。 …… “嗔大人,是否需要将魔族将士召集到魔都附近固守,以防头号目标各个击破?”景依然维持着表面的和善。 毕竟在夜烬这边,他是嗔的下属。 “区区一个牧云,有什么大不了的。”嗔豪气干云地回答。 景得到了意的纯能量躯壳。 嗔也没有落空,得到魔王萧胤赏赐,吞噬了意的内丹。 提升幅度远超景,只是如今没必要撕破脸皮,选择隐藏这个秘密。 二人先后降落在龙城残破城墙上,释放魔识,感知城中异动。 “怎么会?”嗔猩红色眼眸中闪过几许惊讶。 他没有察觉到与之实力相仿的能量波动,魔族战士的气息分布在城中各处,似乎与平时别无二致。 景的嘴巴被披风立领遮挡,说道:“如果我没有猜错,这里已经是座空城了。” “景,你是不是被骄傲蒙蔽了双眼?”嗔猩红瞳孔收缩,盯着身旁不远处的景,“城中分明有许多魔族战士在活跃,难道是……” 景仿佛没感觉到嗔贪婪嗜血的视线,平静截住他的话语:“艳的转生瞳不会出错,彼时头号目标一定是在龙城。只不过咱们进入了错乱时空结界,待出去之后,便知我所言非虚。” 嗔不是有勇无谋的莽夫,暗中关注着景的行动。 他知道对方七年来始终留心寻找关于牧云和毁灭烈焰的情报,加之至暗源力辅助,时空错乱结界的猜想有极高可信度。 魔王萧胤有容人之量,可若是损失太过惨重,想不受到惩罚,无异于痴人说梦。 嗔没想过有一天会求景,然而受形势所迫,不得不暂时放下骄傲,请他出手破除牧云释放的结界。 他们得尽快找到头号目标。 如果有可能,最好是集结夜烬全体成员之力将其困住。侥幸完成魔尊布下的任务,未来的前途会一片光明。 至于最后能剩下谁。 所有夜烬成员都会自信满满地认为自己就是下一个魔王。 景本可以拒绝帮助嗔。 只不过七年来始终不断的追踪调查,加上对毁灭烈焰的敬畏与痴迷,使他的心态发生了某种变化。 牧云不仅是魔尊和转生魔王的头号目标,在潜移默化中,也成为了他景大人的头号目标。 即便嗔不说,他也有意快点破除时空结界,顺着蛛丝马迹,尽快找到那个素未谋面,已然占据生活的对立存在。 曾经在巫都,景有机会暗中窥探牧云身份。 怎奈单独前往,唯恐会枉死巫都,不得已放弃了这个吸引力十足的念头。 如今有嗔作伴,纵使敌不过牧云,还能把嗔当作挡箭牌,以谋求一线生机。 两种不同的处境,造就了不尽相同的思维方式。 景的智力在被创造出来时便已接近满格,洞悉时空间奥秘,并不需要时空柱的辅助。 若他有足够实力,尽可以自行发动时空穿梭之术。 魔王萧胤附加的设置,使其在没有晋升魔王之前,永远也做不到这件事。 过盛的本领和难以匹配憧憬的现状,迸发出额外的野心。 猎神魔王恰好发现了景的心理,以托梦的形式,和他达成了秘密交易。 魔王间的关系和景与嗔的对立并没有太大区别,只不过他们本领更加强大,战斗时会前往另一个超维空间,以免给魔界带来毁灭。 最本真的驱使,还是贪婪和欲念。 一炷香过后,景顺利解开了龙城的时空间束缚,回到了现在时的城池。 万籁俱寂,只有严冬的寒风。 “快!”这个字说完,嗔也不知该说些什么,转头看向景,“你对他研究颇深,认为他接下来会去哪?” 景对牧云那些过往的故事如数家珍,可是他大部分时间停留在南部疆域附近。 那里如今是南夏国疆域。 龙城和上京城在牧云的生命历程中都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他会去魔都吗? 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猎杀环节进入了无征兆模式,想要通过追踪的方式寻找,难度实在太大。 “艳跟在谁身边?” “她和善在一起。” “她是你的属下,为何不把她带在身边呢?”嗔有点恼火。 在大事面前,那些龌龊的想法自然没有留存余地。 “事不宜迟,赶紧去找艳和善。”景是夜烬指挥使,如若嗔受罚,他也难逃干系。 事不关己,尽可以选择高高挂起。 如今同属一根绳上的蚂蚱,潜踪匿行的牧云所带来的感官冲击,极大程度满足了景的幻想。 他等了七年的对手,终究没令他感到失望。 第283章 善动魔心 善和艳踏进一座小城。 起初不觉有异,及至察觉到极度强大的能量波动,方知接近了风暴中心。 艳的个体战力不强,因此通常不会与人结伴。 唯独杨柳枝化形的善,通过提炼魔核进阶。与其共同行动,可以保证不会被吞噬。 善身为夜烬成员,经过魔王萧胤的特意提升,表面具备和牧云抗衡的实力层级。 她是木属性,五行中被火克制,面对潜在战斗,不得不异常慎重。 手指放在嘴边,示意艳噤声。 “头号目标应该就在城里。”她用传音之术和艳沟通。 艳拥有魔王萧胤赋予的转生瞳,比善更准确地捕捉到了牧云的方位。 杀气腾腾,令人不寒而栗。 “怎么办?”艳大部分时间待在潭底密室之中,没见过生死相搏的场面。 魔识中感应到的能量光点以极快速度消失,过不了多久,牧云就会发现她们的踪迹。 特殊魔封结界阻住了逃离城池的路径。 “如果我把你送给他,他会不会放过我们?”善金黄色的眼眸闪烁着异样神光。 她无法吞噬艳。 出卖她换取生存下去的机会,完全不会犹豫。 “我是景大人的女人。”艳掩住樱桃小嘴,用一副不可置信的表情看着善。 她以为植物系出身的夜烬成员,总归和那些阴险狡诈的家伙不一样。 结果证明,能进夜烬的魔人,个个都不是善茬。 善命令艳停止讲话。 艳有点惧怕实力强大的善,满脸委屈地闭上了嘴。 善凝神感应,粗略估计牧云击杀魔人的速度。 通过感知得来的信息,着实令她吃了一惊。 镇守各城池的魔人实力远不及夜烬,但也绝非酒囊饭袋,面对如狼似虎的侵袭者,甚至无法形成有效抵抗。 城中能量光点越来越少。 善找到一家没有门的酒肆,张开玉口,喷出一道吐息,净化了桌椅上厚厚的灰尘和蛛网。 “善大人,他朝咱们这儿来了。”艳说完,变成一只蜘蛛,躲到桌底的阴暗角落。 善没有理会艳,转了个身,随着一阵黑色烟雾萦绕,转瞬换了件更加性感的行头。 她没少用美人计,决定在酒肆中再度展现一把。 脚步声很轻。 听在善的耳朵里却像是炸雷。 一个对于魔人来说并不高大的身影踏进酒肆。 来者穿一袭黑色麻布长袍,肩扛一根两米左右的黑长棍,头戴白面具,看不清楚面容。 通过气息感应,可以判断出来者正是牧云。 “客官,稍等。”善在话语间添加了魅惑幻术,无形中迟滞牧云的动作。 牧云完全不受影响,抄起乌龙棍,打算棒打狐媚魔女。 无意瞥见关节处长出的杨柳嫩芽,明白对方不是普通魔人,挥舞乌龙棍时加入了正义之炎。 乌龙棍打中了狐媚魔女。 牧云的战斗本能提醒他,对方并没有中招。 “还真是个急性子!”善的本体在身后出现。 牧云接连屠了三座城池,吞噬大量魔人,比初时更加活跃。 只是精神难免懈怠。 他转过身,再度面对狐媚魔女。 “你是谁?” “我叫善,是夜烬的成员。”善没有丝毫隐瞒。 “竟然不是萧胤亲自来找我,看来我猜得没错。” “你猜到了什么?”善脸上的表情,看起来对牧云说的话极感兴趣。 “上京城大战时,萧胤受到了正义之炎焚烧,实力大打折扣。不然的话,他根本不用派些小喽啰来追踪我。” “或许是杀鸡不用牛刀。”善绽放出了灿烂笑容。 这种笑容中依然添加了幻术,悄无声息间弱化对手的反应。 正所谓杀人于无形,每一步都是精心设计。 “你应该明白,这点小伎俩对我无效。”牧云的梦魇柱识别出幻术,以独特方式向其发出示警。 幻术施加的效果,旋即被大蛇柱所吸收。 危机只存在了片刻。 善不动声色,依然维持着表面的镇静。 “你是在试探我?”牧云没急着对善动手。 他感觉到这个谨慎的狐媚魔女,有着不小的利用价值。 独自在魔国中纵横,和魔女达成交易,听起来是个不错的选择。 “小女子哪敢啊?”善发出一种嗲嗲的娇弱声音,语调更是颇为暧昧。 “既然你是夜烬成员,咱们不妨做个交易。”牧云坐在条凳上,灵识捕捉到那只不寻常的蜘蛛跑远了些。 善明白牧云不急着杀她,大着胆子坐在牧云对面,问道:“你想做什么交易?” “你用幻术屠戮城中魔人,我把吞噬他们的机会让给你。” “这个筹码确实很有诚意,只可惜我并非通过吞噬进阶。” “你有没有杀过人?” “这个问题就像我有没有经过人事一样好笑,”善笑起来狐媚更甚,“身为夜烬成员,岂有没杀过人的道理?您说是吧,牧先生。” 牧云恍然回过神,对方的能量波动再纯净,终究也是魔王鹰犬。 立场不同,看待问题的方式也会存在本质区别。 正如牧云击杀魔人分属应当,对方杀人也在情理之中。 “倒是我愚昧了。既然你们两位都有绝佳媚术,不如将魔人引到这家店。你用幻术困住他们,由你的伙伴进行吞噬。” “我们为魔王效劳,为何要这么做?” “只要帮我,就可以避免香消玉殒。” “用威胁争取到的合作,可经不起任何考验。” “你是答应,还是不答应?” 噗的一声轻响,角落处的蜘蛛重新变回魔人形态。 “我愿意和你合作。”艳只想活命,没那么多的追求。 善笑着摇了摇头。 她本想再多敲诈一点东西,奈何队友不给力,只好暂时作罢。 魔王萧胤并没有在善的意识中植入对牧云的绝对仇恨,相反,还有暗中襄助他的设置。 为何会有这种情况出现,善也说不清楚。 至少到目前为止,她还没有完全摸清魔王萧胤的终极目标究竟是什么。 善发动妖术,酒肆瞬间改头换面,成了花红柳绿的场所。 她又对着艳吹了口气。 艳的衣着变得更加清凉,两个优点分外凸显。 “您也想接客吗?”善看向牧云。 “你们两个就够了。” 牧云行出红楼,打了个响指,门口上方出现两盏大红灯笼。 摇身一变,变成了在茗烟城杀掉的四眼魔人。 他走到大街上,遇着一位仓惶奔逃的魔人,拉住对方道:“伙计,你还不知道吧。那个恐怖的家伙已经离开了。” “真的吗?”皮包骨魔人闻言,不觉喜出望外。 他没有深究牧云为何会离开,而是顷刻间忘记了恐惧。 “中心城区开了家红楼,里边有两个辣妹,要不要去玩玩?” “有多辣?” “比那些干巴巴的人族强多了。” 皮包骨魔人咽了口魔涎,眼巴巴看着四眼魔人:“大哥,您说的地在哪?” “中心城区。” “我这就去。” 皮包骨魔人跑出了幻影。 如此这般拉客,进度还不及他大开杀戒。选择群体传音术,广告般的话术回响在全城所有生物耳中。 人族奴隶没有找点乐子的自由,被牧云天花乱坠的言辞说动的只有魔人。 红楼变成了魔人坟场。 进去的魔人受到善的幻术操控,心甘情愿被变回本体的艳吞吃。 獠牙嚼碎头骨,大口啜饮黑血,场面极度凶残。 如果看到了这般场景,再见到艳的爆炸身材,恐怕也难以生出欲念之心。 城中有零星没有受到红楼蛊惑的魔人。 牧云展开无声杀戮,不过一炷香,将留在家中的魔人扫荡一空。 尚余残留意识的人族奴隶撩开长发,问道:“先生,能否告知我您的名字。大恩大德,永世不忘。” 牧云还残余着划分七界的想法,而且局势太过复杂,不想透露真实身份。 “我叫恶。” “您是夜烬成员?”人族奴隶脸上现出了惊恐。 “你不必担心,过会有人会带你走。” 人族奴隶经过了长时间的纠结,终于颤声说道:“恶先生,尽管您是魔人,但还是救了小人的性命。大恩不言谢,他日若有缘遇见,再回报您的救命之恩。” 牧云不置可否地点了点头。 青鱼散人来到城主府,如法炮制,带走了城中受尽折磨的人族奴隶。 “你为何要戴着面具?” “这样更容易做出选择。” “面具很帅。” “谢谢。” 青鱼散人踏进空间门,继而消失不见。 牧云初见艳时,便发觉她身上有极度浓郁的某种气息。 那种气息令他发自内心感到厌恶。 并非来自艳的本体,而是某个与其亲近之人。 牧云守在红楼外,聆听惨叫和咀嚼骨头的声音。 他并不冷漠,也不是冷酷的杀戮机器。深入魔国,实属不得已而为之。 如今有人代替他做这件残忍的事,能够使其在密不透风的杀戮中获得喘息之机,可谓难能可贵。 牧云曾想解除封住城池的结界,吸引更多夜烬成员到此,与他们正面开战。 如今已经打消了这个念头。 带两位实力强劲的魔女行事,显然比单兵作战更加轻松。 最重要的是能使魔人不至于陷入疯狂,进而减少人族奴隶死亡的几率。 牧云摘下面具,长长呼出一口气。 白色哈气随风飘出一段距离,增添了几分冬夜的寂寥。 及至天晓,艳的实力上了几个台阶,不再是弱小不堪的存在。 她的身材变得更加丰腴。 然而了解内情的牧云,看见她不自觉有些抵触。 “喂,我帮你忙活了一夜,却没得到丁点好处。天下应该没有这种不公事吧?”善扭动纤细腰肢,发出充满魅惑的抗议。 她又暗中施加了幻术。 牧云利用大蛇柱轻松化解。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牧云从玉葫芦中召出一个玉净瓶,扔给站在他对面不远处的善。 “瓶中是充满生命力的纯净能量,只需一滴,便能巨幅增益你的修为。” “我没有受到魔王大人的限制,修为可以迈入仙级。难道你不怕吗?” “我杀仙人比杀半仙更容易。” “您可真是个怪咖。” 牧云感应到了嗔和景的气息,没有对善和艳隐瞒,询问她们想要何去何从。 “你不怕我们和他们会合,一起来对付你吗?” “一群乌合之众,就算再来一百个,又有何妨。” 艳不由说道:“您说出这句话,真是令我芳心大动。” 她始终慕强,并不在乎强者身份。 “你们打算跟我一起行动?”牧云摊牌发问。 “跟着您能吞噬魔人。在此之前,我连想都不敢想。”艳率先表明了态度。 她受到景的限制,每次吞噬魔人获得的提升,都会被对方残忍剥夺。 如今有个人让她大肆吞噬,哪还管对方身份。 善耸了耸肩,慵懒道:“俗尘女子喜欢金银首饰。我是杨柳精,最喜拥有充沛生命力的东西。您的礼物击中了我的心坎,不跟着您行动,反倒显得我负心薄幸了。” “既然你们决定与我暂时合作,请记住我的代号。” “您的代号是什么?”艳双手握在胸前,眼神中充满期待。 “你们可以叫我恶。” “善与恶,倒是一个情侣名号。”善巧笑嫣然。 牧云没有被两个魔女的虚情假意迷惑,故意等夜烬成员会聚到此,揽住她们的腰肢,说道:“准备好,我带你们去下一个目标地点。” 两个魔女发出音色各异的娇笑。 魔封结界瞬间开启。 嗔和景停立在半空,看见头戴面具的男子揽住两位魔女腰肢,眼中喷出嫉恨的怒火。 尚未来得及发动妖术,对方身影已消失不见。 景气急败坏地砸断了一截城墙。 “看来头号目标强行霸占了善和艳,咱们得去救她们。”影飘忽不定的声音悠然传来。 嗔尝过各种各样的女人和魔女,对她们称得上了解,沉声道:“我看那两个浪蹄子还挺享受的。” “胡说!” 艳在景心中占据着相当重要的位置,当然,不可能大过他的野心。 只是极度占有欲,使他怒从心头起。 “牧云,我定会将你碎尸万段!”他咬着牙发下誓愿。 怒哂笑道:“就凭你,还是省省吧。” “你想跟我生死决斗吗?”景恶狠狠地看向怒。 怒感受到景的滔天杀意,明白他没有开玩笑:“那就放马过来吧。” 人如其名,怒不是忍气吞声的性格。 嗔身为夜烬统领,不可能容忍下属在大敌当前的境况下内斗,飘升至两人中间,冷声道:“即刻追袭牧云,救回善和艳。如若违令,休怪我冷血无情。” 怒收敛周身黑气:“我这是给头领一个面子,别以为我怕了你。” 景冷哼一声,不再理会怒。 他是夜烬指挥使,意识到刚才有些冲动。身为上位者,总该有些容人之量。 “咱们去哪儿找他?”和某种程度上和景很像。 他总是慢条斯理,而且对善和艳不感兴趣,冷漠的不像个魔人。 “唯一能确定的就是牧云会在最后前往魔都,之前的行动,没有任何可供揣测的踪迹。”景回答了和的问题。 “那些人族奴隶去哪儿了?”和问出了一个发人深省的问题。 嗔和景对视一眼,瞬间获悉对方想法。 他们都认为牧云不会屠杀人族奴隶,因此只有两种可能。 第一种是魔人希望通过杀戮奴隶,迫使牧云离开城池。另一种是牧云通过某种不为人知的途径,将奴隶带到了某个地方。 如果艳在身旁…… “那个贱货!”景对艳起了杀心。 “咱们亟需转生瞳,艳又选择加入头号目标。为今之计是尽快回魔都,让魔王大人另行赐予转生瞳力。” 影嬉笑一声,旋即化作尘烟。 眨眼间,他已经回到了魔都。 其余夜烬成员也不甘落后,纷纷施展遁术,想要索取能力强大的转生瞳。 “魔王大人,艳投敌了,祈求您将转生瞳的能力赐予属下吧!”影跪在阶前,迫不及待地讲完了自己的诉求。 魔王萧胤的脸庞隐在暗处,声音阴柔不定:“这一切都是我的安排。” 影面带惊异,欲言又止。 怒也来至魔宫,双膝跪地,刚想发言便被魔王萧胤伸出的大手阻止。 “一切尽在寡人掌握,你们自行回府吧。” “这……”怒瞠目结舌,看向率先抵达的影。 影摇了摇头,表示自己也不清楚魔王大人究竟是何意。 其余夜烬成员纷纷抵达,都被魔王萧胤用魔力挡在了魔宫外边。 嗔看向影,问道:“魔王大人究竟说了什么话?” 影唯一敬畏的人就是魔王萧胤,对嗔的权威并不感冒,扯谎道:“魔王大人已经答应,只要能捉住头号目标,就将转生瞳的力量赐予我。” “此话当真?”景皱起了眉头。 他也拥有转生瞳,清楚只有实力够弱的个体才能发挥出极致瞳力。 以影的实力层级,纵使拥有转生瞳,和他所拥有的鸡肋瞳力也不会有太大区别。 “爱信不信,回去休息了。”影撂下一句话,潇洒离开魔宫。 怒闷声道:“甭信他的话,魔王大人什么话都没说。” 他也离开了魔宫。 嗔见两名得力手下离去,说道:“有兴趣的可以去救善和艳。若是没兴趣,各自回府吧。” 和黑色眼眸滴溜溜打了个转,现出若有所思的神情。 方欲离去,被嗔强行留住。 “和,你是不是猜到了什么?” 和环顾左右,还有许多夜烬成员未曾离开。 反复思量,凑到嗔身旁,附耳低言如此如此。 嗔听完和的讲述,不禁放声狂笑。 在场众魔人皆是半仙实力,岂会不知和的猜想。 他们并未觉得荒谬,而是暗自叹服于魔王萧胤的胆略与智慧。 第284章 觉醒之言 三山关战事未启。 黄羽决定服下玉净瓶中不知名的液体。 轩辕玉华没有言明瓶中液体为何物。 大将军卫戎亲自在三山关坐镇,密切关注北境魔国大军动向,以及暗中提防万妖山妖族可能出现的反攻。 他是谨慎人,相信自己对整体局势的判断,并不会轻易信赖一个不了解底细的陌生人。 牧云究竟能对玲珑世界产生多大影响,在卫戎心里始终是存疑状态。 白兰来至临时帅府,向卫戎说明神锋营将军黄羽去向。 “化外方士的话不可不信,但也不能尽信。近来无战事,你去帮道侣护法吧。”卫戎不仅不信任牧云,也信不过轩辕玉华。 他从参军起就只信赖有把握的东西,不打无准备的仗。 将全部身家押给灵族,卫戎做不到,也不希望手下的将军吃轻信他人的亏。 白兰谢过卫戎好意,当即打道回府。 黄羽服下玉净瓶中的液体,只觉生命流失速度变得极快。不过半个时辰,从难以维持幻化形态发展到了老迈不堪。 黑色长羽纷纷脱落,周身变得光秃秃。 白兰走进小院便觉有异,脚步匆匆跑进卧房。 黄羽颤抖着手用黑色长羽盖住庞大身躯,开门的劲风一吹,一切便化作了徒劳。 它扭过光秃秃的头,两只浑浊眼球几乎认不清来者身份。 “你怎么了?”白兰惊问。 她的声音仿佛是从水面上传来。 即便含糊不清,黄羽还是依靠语气和动态辨认出进门者是自己的道侣。 他有点不敢面对,下意识扭过头。 原本尖利硬嘴碰到木墙,嗒的一声掉落在地。 如今的黄羽就像被拔光毛的特大鸟类,老眼昏花,尖嘴也不复存在。 奇丑无比。 这是黄羽自然想到的词汇。 他不敢面对白兰,面对着墙壁,吐字不清地说道:“里走哇。” 白兰听出了黄羽话语间的绝望。 如若换个人,或许会因见到的场景而惊慌失措。 白兰亦非常人。 凤凰至年老之时会自燃,于灰烬中重生。 黄羽正在经历的是不亚于脱胎换骨的觉醒过程。 上古神兽种的修炼向来不会有太大成效,想要实力突飞猛进,就得觉醒远古血脉。 自从败给意之后,黄羽时常午夜梦回,痛恨自己实力不济。 轩辕玉华交给他这瓶灵液,没有说明其作用,也没详细阐述所谓合适时机究竟是何时。 黄羽行事鲁莽,可肩负着神锋营的大任,经过反复权衡思量,方才下定决心服用瓶中灵液。 他在白马寺修行多年,未曾得遇奇迹。 当年轮在他体内以可感的速度流逝,死亡成为第一个出现在灵识里的想法。 黄羽性格豪爽,很多事不拘小节。然而骨子里有身为上古神兽的骄傲,不想让人看见衰老的样子。 假若身处天界,他会前往神墓,安静等待自己的死亡。 如今已无法振翅,困在人族木质建筑中。 正可谓上天无路,入地无门。 “你不用担心,很快就会长出全新的鸟喙和羽毛。”白兰随手一挥,将黄羽脱落的尖嘴和黑色长羽收集到一起。 上古神兽浑身都是宝。 尖嘴的粉末可以用作武器加持材料。 黑色长羽加上龙城墨,可以写出永不褪色的字。 虽然和灵族没有太大关系,但都可以卖出很好的价格。 “我则嘎鸭子似不似横臭。”黄羽失去尖嘴,咬字含糊不清。 白兰经历过浴火重生的艰苦过程,明白此刻黄羽心里的脆弱,使用传音术安抚道:“你放心,很快就能重现往日风光。” 黄羽听完白兰安抚的话语,蜷缩起身子,闭上了双眼。 他只觉异常困乏,无力再给予白兰回应。 难道老死,就是这种感觉吗? 黄羽仿佛回到了出生之时的天界灵河,泛着光泽的河水静静流淌。 时光好像在倒流,同时又焕发出新生机。 强劲生命力开始萌芽,以比过往任何一次都更加澎湃的速度野蛮生长。 力量和五感逐渐复苏,外界的寒风呼啸又一次传进耳中。 黄羽复又睁开双眼,不再有临终时的无力感,反而像是新生儿,浑身充满了呼之欲出的生命力。 黑色羽毛和尖嘴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增长,不过一炷香的时间,一切恢复到了服下灵液前的状态。 唯独体型发生变化,本体几乎将整间屋子填满。 黄羽幻化成人形。 不仅本体有所改变,连带着人形态的形象也有所改变。 眼眸变成金色,眉间现出淡金色纹路。 握紧双拳,感受身体各处涌现的澎湃力量。 金翅大鹏的本能告诉他——远古血脉觉醒了。 灵智比觉醒前更高,回想轩辕玉华在鹤城时跟他讲的话,隐约明悟只有抱持必死信念,方能在濒死状态中迎来新生。 黄羽喃喃道:“如果不是意的刺激,恐怕我还下不了服食灵液的决心。” 白兰将褪下的黑色长羽和鸟喙收进玉葫芦,说道:“可惜你把灵液都喝完了,不然我也想试试,看能否觉醒远古血脉。” 黄羽本能中的道心觉醒,微笑道:“你的机缘尚未到来。待时机成熟,远古血脉自会觉醒。” “希望在那之前,我不会惨死疆场。” “不会。”黄羽语气相当笃定,“我坚信牧云此番深入魔国,必会对南夏国大有裨益。” 白兰忠心为主,不是很关心牧云,对萧凰的事却是相当看重。恰好黄羽提及牧云,不禁问道: “此言何意?” “牧云和转生魔王在超维空间里决战生死,通过戒炎锻体,牧云吸收了转生魔王的力量。某种意义来讲,他也是转生魔王。” 白兰瞪大了双眼:“你说什么?” “以前我也想不通这件事。就在刚刚血脉觉醒时,方才领悟到了这一点。” “此话当真?”白兰身为红线统领,任何有关魔国的情报,都必须准确传达给女帝萧凰。 “千真万确,否则轩辕玉华不会特意给他留下意的组织细胞。” 白兰打破砂锅问到底。 “意是由转生魔王创造出来的魔人,轩辕玉华有能力使其净化,却无法令意复生。” “你是说,牧云有这个能力?” “牧云拥有至暗源力。如果抛开过往身份而论,他才是最纯正的魔族。” 此言一出,白兰三观尽碎。 即便感到难以置信,还是决定将这份情报原原本本传递给鹤城。 至于如何定夺,决定权在女帝手中。 第285章 第四位伙伴 鹤城。 女帝接到情报,将萧汉唤至御书房。 只有母子二人密谈。 “假如你父亲被魔族同化,你会作何感想?”女帝开门见山。 萧汉愣了一下,接着反问道:“母皇为何会怀疑父亲?” “只是一些猜想。” “我认为父亲不是那样的人。” “何以见得?” “即使父亲血脉和身份复杂,只要初心未改,便是玲珑世界的圣人。” 正所谓一语惊醒梦中人。 女帝沉吟良久,方才真正领悟为何牧云极度推崇年纪尚幼的萧汉。 有些人的天赋,从一开始便会显现。 …… 嗔回到府中,秘密派遣手下魔人刺探影的消息。 不多时,魔人回归府邸,回报影不在府中。 嗔吩咐魔人先行离开,独自思忖道: “影是最后见到魔王大人的家伙,他为何没在府中?还有和说的那些话,究竟有几分真实。” 没人能给他答案。 魔族意识中优先考虑的永远是自己。 假若受到毁灭烈焰永久灼伤的萧胤真要被转生魔王遗弃,那这世上就只余下牧云一个转生魔王。 他之所以忌惮魔王萧胤,原因在于对方拥有仙级实力。 如若转生魔王真打算依托牧云归来,最后的一点忌讳也会消失不见。 “素闻景想要吞噬转生魔王,有没有法子让他当这个出头鸟,我坐收渔利呢?”嗔并没觉得自己的想法幼稚,而是认真思量,想要找到行之有效的方法。 他又想到了和。 虽然和的实力在夜烬中处于中游,但他是个十足的阴谋家。 经常会蛰伏起来,然后做出扮猪吃老虎的惊人之举。 单论谋略,和的能力甚至在景之上。 凡是有益于我的人,皆可作为盟友。 嗔想通了这点,沐浴更衣,亲自去寻找和。 无论需要付出多少,他也要与和结成同盟,以备后续变局突围。 和没有急着行动,站在走廊观赏雪景。 “和,你果然在府。”嗔看见和,隔着老远主动打招呼。 和面现微笑:“你是第三个来找我的人。” 嗔并不意外。 魔人之间没有情感,全靠利益维系同盟关系。 都是一般黑,谁也别说谁。 “试问只要是有点追求,谁不想和你合作?” “你把我捧得太高了。” “我这是实事求是。”嗔一个瞬身行至走廊,低声问道,“怎么样,有没有兴趣和我合作?” “看你能拿出多少诚意了。” “我是直肠子,不喜欢拐弯抹角。在吞噬魔王之前,我会始终维护你。至于最终谁是最大赢家,到时候各凭本事。” 和笑而不语。 嗔身为夜烬统领,对每位成员都足够了解。 这是和认真思考时的表现。 “我可以立时给你答复。” “意下如何?” “咱们强强联手。” 嗔伸出右手,点向和的左胸口。 一颗魔种通过指尖进入和体内。 这是魔族缔结盟约的常用方式。 牧云和善、艳的口头结盟,才是罕见现象。 梅花城不复有梅花,不禁令人感伤。 牧云化身为恶,头戴白色笑脸面具,站在积雪颇深的林地,观望早已枯死的梅树。 “恶,你要不要来点?”艳正在吞噬被俘获的魔人。 扫清最后一批,梅花城中便不再有魔人存在。 牧云起了个恶的代号,但他人格中的善良,永远不会被仇恨和厌恶所泯灭。肆意杀戮带来的负面情绪会逐渐积累,从而使得身心俱疲。 善和艳完全不会,反而乐在其中。 随着几个城池被屠戮,艳的实力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提升。 甚至到了飞升的地步。 善有个奇怪的习惯,就是总要从牧云这里索要一些至暗源力。 至于背后究竟隐藏着什么奥秘。 牧云不感兴趣,也不想去深究。 艳吞噬掉最后一个魔人,站起身伸了个大大的懒腰。 “恶先生,咱们接下来去哪儿?” 随着她的实力逐步增强,牧云对她隐约的抵触便愈发明显。 并非来源于景,也不是刻意疏远,而是来自更深层次的情绪。 或许可以称之为本能。 世上不会有无缘无故的爱,也不会发生无缘无故的恨。 牧云时常会凝神感应艳,可还是没能找出这种特殊感觉从何而来。 “从龙城开始算,咱们已经屠了九座城池。你们感觉如何?” “我还好。”善耸了耸香肩。 艳用长舌舔了舔鲜红嘴唇,说道:“我能感觉到力量越来越强大。如果还有更多魔人可供吞噬,可就太好了!” 善看向戴着白色面具的牧云,问道:“恶,你感觉如何?” 牧云抛出的问题,最终又回到了他这里。 无论他经历多少生死关卡,终究心存善念,寸草不生的杀戮始终萦绕于心头。 他能感觉到正在向黑色深渊掉落。 可是想要最大程度缓解夏国和青龙军的战线压力,又不得不进行无差别屠杀。 复杂想法,导致了精神内耗。 起初怀揣着仇恨,想要杀尽魔国的魔族。 如若他们手中没有人族奴隶,牧云直接丢下一发戒炎凤鸣。不去接触那么多有血有肉的魔族,或许就不会心念疲惫。 然而本性难移,终究善心未泯。 纵使用了戒炎凤鸣,难道真的不会陷入痛苦之中吗? 牧云扪心自问,他做不到像自己想象的那般冷酷无情。 否则他不会明知没有结果,还要对云瑶一往情深。也不会为了保护锦玉,最终导致那场悲剧的发生。 更不会孤军深入魔国,只为人族能少些伤亡。 有情有义是优点,同时也是束缚他大肆杀戮的枷锁。 某种程度上,他理解了反战人士的心理。 牧云没有正面回答善的问题,而是反问道:“你知道我为什么没有杀你们吗?” “因为我们是魔女,吃了性别红利。”善给出她认为的答案。 牧云被这个回答逗乐,只不过面容隐在面具后边,仅通过视觉无法看到。 “你们体内都有巨大暗影,或许寄生着某种强悍力量。” 善和艳对视一眼,都不太相信牧云所说的话。 “既然我们有潜在威胁,你为何还要和我们合作?”艳搞不懂牧云的想法。 牧云将另有玄机的善和艳带在身边,只是想利用她们的性别红利,吸引杀戮城中魔人。 只要她们体内力量仍未苏醒,牧云便不打算和她们决裂。 牧云不善于应付女子,尤其是擅长媚术的魔女。 他很想旁边有另外一位男士,以缓解和她们相处时的尴尬。 蓦然,想到了黄羽转交给他的那个玉净瓶。 轩辕玉华精通易经十六卦,足以洞破天机。 他的行动不会是无的放矢。 牧云让善和艳先行休息。 独坐在亭子里,召出了盛放着组织细胞的玉净瓶。 纵使经过净化,意的细胞组织中还是蕴藏着令人不安的邪恶。 牧云拥有浩然正气和至暗源力,别说是这种程度,就算再强劲百倍,心中也不会掀起丝毫波澜。 几根嫩芽出现在石桌上,继而构筑成人形。 “我就猜到你把我们支开是想搞些鬼鬼祟祟的勾当,”善探头看向玉净瓶,“这里边是什么东西?” “意。” “意?”善大惊失色。 “你们身为正派人士,为何会留存善的细胞?” “我不是单纯的正派人士,不受陈规戒律的约束。” “你确实有点离经叛道。换作寻常灵族,可不会跟危险的魔女合作。”善给牧云抛来一个媚眼。 牧云坚定了决心。 无论如何,也得用组织细胞复活当初在三山关时放跑的意。 善本想提醒牧云,他再怎么努力尝试也是徒劳。忽而涌现看牧云出糗的打算,选择闭口不言。 安静坐在石桌旁,旁观牧云的一举一动。 牧云随手一挥,去掉封住瓶口的能量层。 一股异常浓郁的邪恶气息从瓶口冲出,甚至冲撞到了亭台顶上的积雪。 噗噗噗。 几个雪块滑落,掉进地面积雪,发出沉闷声响。 牧云使用最频繁的是乾坤柱,所有增幅和抑制都由其引发。紧随其后的是大蛇柱和梦魇柱。 时空柱更多用在魔封结界之中,偶尔也会用来对敌。 至于曾经影响一座城镇百年之久的极恶柱,发挥空间属实有限。 积雪落地时的声响给了牧云灵感。 他没有停留在设想阶段,很快将头脑中的想法付诸实践。 乾坤柱抽走另外三根毒柱的本源力量,尽皆注入极恶柱中。 强横而又邪恶的气息,从牧云周身向外溢出。 原本稳坐在石桌旁的善,吓得滚到了积雪深重的空地。 她蜷缩起身子,不敢再看亭中的牧云。 牧云掌心出现一缕犹如实质的黑烟,顺着玉净瓶口涌入其中。 须臾,意沉寂的组织细胞重新焕发生机,以不可思议的速度分裂重组,构建出意的身体形态。 玉净瓶撑不住,顺着裂纹碎成数块,清脆掉落在石桌之上。 艳感应到纯净而又强大的邪恶气息,以为是某位魔王驾临,谨慎地透过窗子观望,发现亭中只有牧云。 不对,又多了一个人。 “尊贵的主人,意愿效犬马之劳!”意仰头看向牧云,眼神中满是崇敬。 牧云看着称其为主人的意,不禁陷入了深思。 第286章 抢占先机 利欲熏心者,或许会沉迷于权势。 牧云却能在茫茫欲海中保留一份清醒。 正是这份清醒,以及始终秉持的本我,将他和那些寻常的修仙者区分了开来。 他也想长生不死,声震三界。 恰如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若是一念成魔,之前所有尽会付之东流。 何去何从,只能由牧云自行判断。 从入魔国开始计算,牧云已经无情屠戮了十座城池。 魔人皆是战士,因此才没有屠城之嫌。 如此做法,究竟和杀人不眨眼的魔头有多大区别,甚至连牧云自己都无法给出答案。 太阿剑已经送给萧汉。 唯一衡量是否仍身处正义阵营的工具,不再为其所用。 失去了绝对标准,反而更易贴近内心。 牧云独坐于静室之中,扪心自问,无止境的屠杀实非其所愿。 魔族之所以反攻玲珑世界,觊觎的乃是阳光雨露和无限光明。 站在他们的立场,或许这种选择没有错。但是从过程来看,这种野心势必会催生出战争。 无数人族和妖族在战争中死亡,难以得到安宁。 牧云不是高高在上的审判者,不想妄言哪方拥有绝对正义。 自认为人族,便需站在人族立场考虑问题。 魔族身为侵略者,理应为发动战争付出代价。 “难道只有屠城,才能迫使魔族退却吗?”牧云心中出现了一个难以解开的疑问。 他没有前世记忆,此前从未和魔族打过交道。 深知他们的阴险狡诈与疯狂嗜血,敞开怀抱欢迎他们进入玲珑世界,若是原有种族遭遇迫害。 他,一个被新月书社捧上去的人族圣人,是否承担得起这种后果。 种种思量不仅没缓解心中焦虑,反而无形中增加了内耗。 他们还没有从梅花城出发。 两位魔女在院中观赏雪景,亭中放着茶壶,里边是从人族奴隶处搜刮到的茗茶。 意站在梅树旁,看着干枯衰败的梅树,心中怅然若失。 轩辕玉华实非凡类,经过他的改造,意的头脑中多了些悲天悯人。 只是没有控制程度,显得有些忧郁。 平时很少讲话,也不太爱与两位魔女沟通。 牧云推开静室门,扑面寒风拂过,只觉有几分清凉。 移步雪亭,坐在了石桌旁。 善全程目睹了牧云复生意的过程,对他隐约有种抵触。 她确是由魔王萧胤所创造,然而在玲珑世界的这几年,善具备了自己的人格,因此她将原来的代号柳,变更成了如今的善。 牧云的疯狂杀戮和能够创造魔人的能力,使得善难以再像初见时那样选择信赖他。 见惯黑暗,光明便成了极富吸引力的特质。 到头来与过往所识并无不同,这种难得的吸引力即会转瞬消散。 牧云不过是另一个魔王,抢占了位子,然后重复过往的故事。 活了数千年,早已变得乏味。 牧云闪耀的光辉,业已不复存在。 除了心中同有愁肠的意,另外两位并没有主动凑过来。 “恶,你心情好像不太好。” 意的实力极其强大,若不是被毁灭烈焰克制,使他感到恐惧,不至于抛弃妒和三山关。 这个缺陷,正是来自于不信任所创造魔人的魔王萧胤。 嗔的缺点是好色;意的缺憾是胆小;景缺失的部分是克制,容易被贪欲占据心扉。 三人初始实力不相伯仲,由于各自的缺陷,不会对魔王萧胤造成真正的威胁。 轩辕玉华能净化意细胞中的恶念,然而更深层次的软弱,却是无能为力。 “我问你一个问题,”牧云看向坐在身旁的意,“假如让你当魔尊,你会如何做?” 意深思熟虑后说道:“我若为魔尊,愿与人族求和同存。” 他的回答,有些出乎牧云的意料。 牧云精通易经十六卦,同样可以窥见天机。只不过骨子里的倔强,使他从不轻易使用这种能力。 轩辕玉华没有这种没来由的执念,除非事关天机,否则并不惮于预见未来。 意的细胞由他净化,有多少话语是经其之口,表达轩辕玉华之心。 牧云并不知晓。 只不过如今身处困顿,想要听到不同见解。 万一有所助益,也不失为一种修行。 仁者无敌是轩辕玉华留给牧云的寄语。 牧云曾以为了解这四个字,如今深入魔国,方知对词汇的理解流于表面,根本未能领悟其中真谛。 “你打算如何施行?”牧云态度谦恭。 人族古老箴言——三人行,必有我师。 哪怕对方是曾恶贯满盈的夜烬成员,如今为我所用,牧云也想听听他的观点。 远处传来一声惊叫。 艳被像影子般的魔人虏获,不自觉发出惊恐尖叫。 “我还以为头号目标有多么的冷酷无情,原来是个金屋藏娇的色鬼。晚上和魔女睡觉,比人族女人爽百倍吧?”来者声音飘忽不定,掺杂着几分阴冷。 牧云戴着笑脸面具,转身面向站在墙壁上的魔人。 “影,放开她!”善凝起玉眉,虚张声势威胁占据主动的突袭者。 牧云通过她的话语,得知袭击者身份。 “你一个男人,还要靠威胁女子才敢和我见面吗?” 影发现了站在牧云侧后方的意。 局势之复杂,远超他的设想。不过凡事喜欢抢占先机的性格,使他根本生不出放弃的想法。 “你要这么说,我可就不乐意了。影大人从不弱于旁人,管你什么狗屁头号目标,我照杀不误。” 牧云正为心灵苦旅所困扰,难以找出答案。 有人在他烦闷时触霉头,正好可以放开拳脚大打一场,从而发泄心中堆积的情绪。 影并没有意识到,自己赶上了好时候。 乌龙棍出现时,在场四个魔族下意识产生了颤栗。 正是这根哭丧棒,通过四眼魔人的身体,在魔族基因链中植入了对于牧云的恐惧。 未战先怯,向来不是影的行事风格。 奈何现实如此,面对强劲压迫力,仰天怒吼咆哮,现出了庞大本体。 影并非实质,而是由一团暗影所构成。 可以在某个地方分解,然后在毫不相关的空间再度重组,以实现比瞬间移动更远的旅行。 这也是为何上个瞬间还在牧云屠戮过的城池,下一秒已经出现在魔都。 快,就是影的代名词。 黑影闪烁,暗藏寒锋。 攻势又快又猛。 换作任何一个对手,影都有把握一招之内取下敌人头颅。 然而牧云并非善类,瞬息之间,乌龙棍格挡掉藏于影中的无形锋刃。 更为恐怖的地方在于,乌龙棍裹挟着正义之炎,只要挨着影子,便会感受到舌头放在玄冰上般的痛苦。 影自问世以来,从没吃过这种大亏。 只是一个回合过后,重新幻化成人形。 好消息是牧云没有张开魔封结界,他还有逃跑的余地。 坏消息是毁灭烈焰确实是魔族克星,遇见它,实在是有点头疼。 “高傲的影大人也会怂吗?”牧云的语气,着实令人火大。 影明白夜烬成员都会来追踪头号目标。 他不看重别的身份,唯独对抢占先机抱持着近乎执念的态度。 无论有多危险,他也不想将首个挑落牧云的名额让出去。 尽管看起来希望十分渺茫,也得硬着头皮冲锋。 须臾再度化为暗影,寒锋不再藏于影中,而是运用魔力将锋刃飚射出去,以远程消耗分散牧云精力。 暗影拐了个弯,绕过漆黑如墨的哭丧棒,想要攻击牧云侧肋。 牧云周身似乎没有防护,及至暗影锋刃即将触及本体时,白色烈焰骤然盛放。 刺骨寒意和难以忍受的灼痛同时出现,致使影的魔识一阵恍惚。 影闪到安全位置,没有想要退缩,反而被激发出了斗志。 无论如何,他也要重创牧云。 怀揣着这样的信念,影的眼神中满是决绝。 善好心提醒他赶紧逃离,然而叛徒的话,向来进不了影大人的耳。 “世人都说你是魔族克星,我可不这么认为!”影发出疯狂的呼号。 硬顶着正义之炎的灼烧,近乎无意识状态将锋刃打进牧云体内。 成功了吗? 影并不确定。 因为他没有看到血液。 人族那诱人而又香甜,鲜红色的血液。 噗的一声轻响,能量构筑而成的分身幻灭,打破了影的侥幸心理。 他没有退缩,反而变得更加勇猛。 声嘶力竭的呼喊过后,开始燃烧生命源力。以近乎疯狂的方式,绽放出远超实力的战斗力。 牧云是个不折不扣的战斗狂人。 血脉贲张的生死决斗,轻易便可调动起他的热血。 顷刻间收起乌龙棍,双拳被正义之炎包裹。选择放弃防御,发动最强悍的攻击。 影也选择了孤注一掷。 暗影和黑色幻影碰撞,气劲向外激荡,雪亭上的积雪全数掉落至院中。 意略带惊异地看着倒飞而出,大口吐出黑血的影。 接着又看向用衣袖擦掉嘴角血迹的牧云。 以他的胆略,实在想不通为何有人会在战斗中搏命。 “我重创……了头号……目标。”影的半个身子嵌进墙体,上气不接下气说完这句话,吐出一大滩黑血。 他想笑,却被喉间的腥甜阻止。 牧云的伤口转瞬愈合,魔毒被大蛇柱吸收转化,变为有益的能量。 “你是个合格的战士。” 这是牧云能够给出的最高评价。 第287章 除恶务尽 白兰接到魔国红线成员密报,即刻将信息发往鹤城。 同时复制一份拓文,送往三山关临时元帅府。 卫戎正在舞剑,接到牧云连屠十城的情报,一时间愣在了原地。 屠城对于卫戎来说是个忌讳。 战争是兵和兵的生死相搏,争夺与守卫领土,按规则不可伤及平民。 牧云做出屠城之举,着实出乎他的意料。 无论从哪个角度分析,牧云在南夏国的地位都要高于卫戎。 作为一国乃至人族表率,行此惨无人道之事,岂能不令卫戎感到震惊。 “他为何要这么做?”两道剑眉不自觉蹙到了一起。 萧凰曾是夏国守护神,擅长制定战略和培养战斗力强悍的军队。 七年间许多大规模战役的谋划,悉皆出自她的手笔。 然而在处理朝政和与文官斡旋方面,却是要远逊于先皇萧安。甚至连已经过世的萧熙,能力也在她之上。 萧凰的优点是知人善任,至少几个要紧的职位,都选中了贤达之士。 有他们稳固朝局,鹤城得以安定太平。 当初上京城汉王之乱时,苏毅率领的新月书社曾草拟檄文,后来又将彼时在南部疆域小有名气的牧云捧到夏国圣人的位置。 及至魔王卷土重来,大肆屠戮上京城皇室血脉和朱雀军。 危急关头又是牧云挺身而出,护佑一方百姓。 逃至鹤城后,新月书社着书立传,将牧云列为诸侯。 由夏国圣人进一步定义为人族至圣。 苏毅受到传召,独自一人进圣武殿。 除了女帝,只有太子萧汉身处其中。 “苏先生,白兰从前方发回了密报,其中有些事难以决断。” 萧汉拿起密信,跑到苏毅身旁,将信转交给了他。 苏毅展开信笺,通读一遍,便知女帝为何会火速传召他。 牧云是夏国收服失地的希望。 如若生民不再信任他,后续会有许多麻烦事找上门。 苏毅思忖片刻,回禀道:“陛下,牧先生此举,虽在意料之外,却是在情理之中。” “怎得个情理之中,不妨说来听听。”女帝一挥袍袖,请苏毅畅所欲言。 “微臣为牧先生着书立传,了解他的过往。嫉恶如仇向来是先生的标签,进入混乱无序的魔国,自是会萌生滔天恨意。由此可见,青龙军是为有道伐无道。复国战争不仅有必要,而且是惩治邪魔的正义之战,终将由人族取得全面胜利。” “可是,牧云终究做了屠城的事。”女帝闻言大悦,可心中还是有顾虑。 她是行伍出身,即便攻占敌国城池,也不会允许兵士烧杀抢掠。 在她的观念里,有些难以接受屠城的事实。 “牧先生此举亦是事出有因。” “有何因果?” “陛下当年率兵平定四方,每攻陷城池必勒令军士,对平民百姓秋毫不犯。原因在于城里的人族是民,并不属于战争范畴,故此若是屠城,便是天诛地灭的大罪。” 女帝默不作声。 私心来讲,她愿意冒天下之大不韪维护夫君。然而女帝的身份,又使她不能肆意妄为。 每个选择都得顾全大局。 哪怕心在滴血,也得做出对南夏国最有利的决定。 苏毅继续言道:“当初陛下与魔王签订协议——魔国遣送属地人族至南夏国,中途不得加害。然而他们却背弃盟约,纵容守城魔人肆意抢夺平民,致使大量平民沦为玩物和奴隶,受尽百般折磨。” 萧汉始终聚精会神地聆听,生怕错过某个字符。 他有自己的看法,但也想听听旁人的见解。 这是牧云教给他的法子,正式点的说法是广纳良言。 “牧先生替天行道,歼灭残害百姓的恶魔,屠城便可被认为是除恶务尽。过程中是否杀害了平民,才是此次事件的重中之重。” “密信中并未提及人族去向。” “陛下不妨命白将军暗中调查那些人族奴隶去了哪里。” 女帝听完苏毅的分析和建议,深觉有理,即刻草拟密诏,通过金雀鹰送往三山关,着白兰亲自调查人族奴隶去向。 …… 影经过了一昼夜正义之炎的炙烤。 再硬的骨头,也扛不住反复折磨。 “你究竟想要什么,我都可以给你。”影虚弱无力地问坐在雪亭中的牧云。 牧云的面具在战斗中被影打烂,以本来面目示人。 他始终在权衡,不知该选择尽可能多的诛杀犯下滔天罪恶的魔人,还是稍加宽恕,拯救受到魔人多年摧残的奴隶。 生与死,不完全是相反的两面。 有善和艳的襄助,他可以在屠灭城池的情况下,尽量保证人族奴隶的安全。 当然还有另一种更为缓和的解决方法。 若不是意和善显露出的善良,牧云不至于如此纠结。 他听见影服软的话语,回过神来,平静道:“我只是想传达给你一个信息。” “什么信息?” “我可以杀了你,也可以拯救你。” 寂静无声。 影头脑中掀起了风暴。 牧云拥有至暗源力和毁灭烈焰,足可以摧毁他的魔核,然后用至暗源力将其吞噬。 还能活着,不是他有多厉害,而是牧云没有动杀心。 一个玲珑世界的强者,没有杀在战争中染满鲜血的魔人。 其中必然存在着划定好的筹码。 “你想让我帮你做事?”影的语气愈发无力。 牧云站起身,眼神异常坚定:“我喜欢开门见山的沟通方式。顺我者昌,逆我者亡。你自己选。” 影不是傻瓜,顷刻间领会了牧云传达的意思。 归顺牧云即可活下去,但是要为他牵马坠蹬。若是不合作,就只有死路一条。 魔族是自私自利的种族,甭管处于多高的位置,首先考虑的永远是自己。 没命了,一切都会消失。 “我愿意投降,加入先生麾下。” 牧云瞬身出现在影面前,右手搭在他的肩头,召回在对方体内乱窜的正义之炎。 白色火焰消失,魔族强悍的复原再生能力,很快便弥合了内部创伤。 “先生究竟想让我做什么?”影只是对抢占先机有执念,并不是头脑愚钝。 投降又反戈一击的事,很容易将自己置于死地。 连屠十城的家伙,没人会怀疑他是否敢痛下杀手。 “你是夜烬中速度最快的魔人,将以下信息传达给魔国所有城镇。信中内容期限为半个月,不从者尽皆屠灭。” 影明白无法拒绝,接过牧云手中的密信,立即展开行动。 第288章 贵客难请 暗影比红线更快找到了人族奴隶去向。 魔国无意侵犯佛门福地,信息整合过后,由魔王萧胤统筹规划。 “影带回的密信中有头号目标的态度,你带着信笺拓本去找毒。”魔王萧胤的面容依然隐藏在黑暗之中。 声音比上次更加阴柔。 毒是游离于夜烬,暗影和暗黑军团之外的自由人,实力与魔王麾下三大魔人旗鼓相当。 他最为人所忌惮的能力是炼制魔毒。 此毒奇绝,无色无味。 根据配料不同,可以划分为急性、慢性和灵力稀释等几个不同品类。 嗔独自来到寸草不生的极寒谷,寻找避世而居的毒。 他在来极寒谷前,曾与和打了个照面。 和听完嗔的讲述,不多时便分析出目前局势。 牧云不久前闯入魔国,随即展开堪称黑色恐怖的屠城活动。 十城魔人俱灭,其中饱受摧残的奴隶则是借助太乙散仙之力转移到菩萨洞府莲花山。 魔国本就不属于玲珑世界,能有如今格局,仰赖天界和灵族的袖手旁观。 贸然挑衅仙山,无疑会使魔国处境急转直下。 即便知晓莲花山圣心菩萨暗中襄助人族,魔王萧胤也不敢采取反制行动。 牧云趁屠城之余威,委派影作为信使,将缓和条件传达给魔国诸城。 内容是在半个月内交出所有人族奴隶,由魔国大军护送至万妖山界,否则将会展开对暗夜军团的屠杀。 影分出了一个分身,将拓文带回魔都。 魔王萧胤看到牧云亲笔信,感受到了其中的威胁。 如若是纯粹的魔族,大可不必多此一举,肆意在魔国疯狂杀戮即可。 这封信的内容足以证明牧云还具备人性一面。 正是被魔界称为软弱的善良,阻止了他的屠杀行动。 魔王萧胤并非坐以待毙之人,即刻传召夜烬统领嗔进魔宫,吩咐他去找久未启用的家伙。 毒是由魔界奇毒衍化二成,本是万毒魔王的一部分。 由于魔尊想要征服玲珑世界,被迫贡献给转生魔王。 来源不同,导致魔王萧胤无法完全驾驭他。 毒的幻化形态奇丑无比,又矮又胖,从远处看上去像只加大版的癞蛤蟆。 酒糟鼻上长满痘痘,里边都是流动的魔毒。 独坐在半山腰,观赏被魔毒侵蚀,寸草不生的极寒谷。 他很喜欢看魔毒被严寒天气凝成固态的过程。每次变成深黑色冰块,都能引得他发出一阵难听的笑声。 “嚯嚯嚯……”毒的笑声很独特,听起来像被鱼刺卡了嗓子。 分贝很高,足以传出极远距离。 嗔向来不喜欢毒,听见令其头皮发麻的笑声,有点想要原路折返。 然而这次是魔王萧胤亲自下令,实在不好违抗,只好硬着头皮上了极寒山。 毒感应到陌生气息,凝神探查,知是魔王萧胤的衍生体来找他。 他的双腿极短,长度不过二十公分。 站起身,和坐着时差不多高。 背对着来客,显得高深莫测。 “伙计,你未经允许踏入极寒谷,可是犯了大忌讳。” “我这次来找你,并不是为一己私利。你若是想怪,就怪罪魔王大人吧。” “你别以为把萧胤搬出来,就能吓倒无恶不作的毒大人。”毒转过身,奇丑无比的面庞坑坑洼洼,看见都叫人反胃。 纵然是见过形形色色魔人的嗔,也有点顶不住美颜攻击。 他转过身,假装观赏光秃秃的极寒谷。 至少和毒的脸相比,它不会引起不适。 “头号目标进入魔国,”嗔不想长时间和毒相处,直入正题,“魔王大人希望你能出山对付他。” “嚯嚯嚯,”毒又发出一串刺耳笑声,“找我算找对人了。猎神魔王还潜藏在暗影里;转生魔王成了被火焰焚烧的小可怜。只有我,承载万毒魔王意志的毒大人,能够引领不见天日的魔族走向光明。” 嗔强忍着一脚飞踢把毒踹下极寒谷的冲动,挤出一抹难看笑意。 他敢发誓,如果不是魔王萧胤吩咐,绝不会踏足极寒谷半步。 试问一个杀不死的毒物,谁会想要和他产生联系呢? 嗔是夜烬统领,时常身处魔都,无法像其他夜烬成员那样阳奉阴违。 他只能将奇丑无比的毒带回魔都,暂时安置在无人的别院。 毒没有进门,站在门口不再走动,仰头看向离他很远的嗔,冷声道:“你这个坏家伙,真是小心眼。” “这座别院环境雅致,比你的极寒谷好上百倍。”嗔一路被毒刁难,早已失去耐心。 可还是得强压住怒火,以免毒变本加厉。 “魔国谁不知道嗔大人是个好色之徒,整天莺歌燕舞。何故毒大人的府上,连个魔女都没有?”毒挑起了又粗又重的眉毛。 嗔恨得牙根直痒,照着毒的面门轰出一拳的想法,比任何时候都更加诱人。 可惜他不能动手。 “我不要白白净净的人族女人,只要带劲的魔女。若是她们伺候好了我,什么毒都有。伺候不好,我可能会忘掉某些关键配方。” “你这是在威胁我吗?” 毒咧嘴一笑,露出漆黑的牙口:“你可以这么理解。” “你……”嗔怒目横眉,一句话也讲不出。 如果换作旁人,他指定要跟对方干上一架。 可是挑衅他的是毒。 对现阶段的嗔来说,暂时只能敬而远之。 毒发出粗野笑声。 他喜欢看嗔梗着脖子吃瘪的样子。 “我要最火辣的魔女,各种类型都来几个。毒大人舒服了,自然会帮萧胤办事。”毒嘬着牙花子,一副小人嘴脸。 嗔没法子,可也不想献出深得其心的私人魔女。 既然是魔王萧胤请的毒,对方提出的条件也应由魔宫来兑现。 面见魔王萧胤,具陈毒之所请。 “你府上有许多魔女,随便挑几个给他送过去吧。”魔王萧胤的面容和声音一样变得阴柔。 嗔有点惊讶,以至于忘了拒绝。 及至行出魔宫,方觉悔之晚矣。 他怀揣着心事,瞬身回到府邸之中,吩咐地位最高的魔女挑拣几个牺牲品,送往闲置别院。 魔女自去对付平日里看不过眼的那几个浪蹄子。 嗔倒上一杯血酒,坐在石椅之上。 魔王萧胤愈加中性化的面容在他脑海中挥之不去。 这究竟代表了什么呢? 嗔一时间想不明白。 第289章 萤火 善不经意间的一句话,引发了牧云的深思。 女帝萧凰和魔王萧胤之间的对抗,依托于各种职能不同的组织。 牧云向来喜欢孤身涉险,依托强悍的个体战力,纵横于玲珑世界。 所向无敌,威名远扬。 如今形势不同,他想保护在魔国饱受摧残的人族,更想终结发生在玲珑世界的残酷战争。 黑色恐怖随时都能植入魔人记忆,如何让他们听话,又是另一种学问。 牧云一直想划分七界,从而结束魔窟无尽威胁,以及人与妖,灵兽等混居的情况。 这不是件易事,甚至会冒天下之大不韪。 经历过这场战争的人族对魔族的仇恨,只会变得愈加深厚。 即便如此,无边广阔的玲珑世界,还是有地方能容纳魔族。 不适宜人类生存的极寒冰原,只有生命力强悍的魔族能够生存。 纵然有萧汉支持,又有多少人会赞同这种做法呢? 除非…… 除非集合各种族心存良善者,创造一个新世界。 想通这件事,就像找到了一团乱麻的线头,只要顺着正确的路往前走,纵然风高浪急,也终有得见天日的时候。 魔国的暴力单兵组织名为夜烬,其中尽是渡劫、大乘或者半仙级的强者;暗影身为情报部门,以各种手段帮魔国搜集有利情报。 暗影军团肩负着阻击青龙军的重任,虽然战力不及对方,但在七年间也用魔海战术阻住了对方北进的势头。 夏国拥有红线和青龙军两大王牌。 只有夺取至关重要的三山关时,采取了人海式冲锋。 如果牧云没有回归,万妖山不会临阵倒戈。 青龙军就算打赢了这场战役,最终也会是惨胜。 只因关系到全局,萧凰果决地下达了命令。 依靠个人力量,究竟能够走多远呢? 至少牧云想做的事,单凭他自己,绝对无法达成。 “如果我成立一个组织,你愿意加入吗?”牧云想的太过出神,忘记正在找魔国做面具的工匠打造一张适宜战斗的白脸面具。 他的身份太过特殊,以恶为代号行动会比较方便。 工匠是被牧云用暴力手段征服,不得不替他打造面具。 突然听到牧云的话,不禁露出问号脸。 “先生,您说啥?”他的门牙被牧云打掉,说话直漏风。 “我是说,如果我成立一个类似于夜烬的组织,你愿意加入吗?” 身处魔国,夜烬的知名度更高,对方更容易理解。 “夜烬只要您这样强悍的大人。我们这种手艺人,能保住一条小命就不错了。” 做工匠的魔人身躯瘦弱矮小,毛发稀疏,看起来像受尽了折磨。 之所以挨了牧云的揍,完全在于他嚣张跋扈的性格。 只要态度好一点,不至于受皮肉苦。 “如果我说这个组织没有门槛,你会不会想要加入?” “您别问我了。到头来又是一顿毒打,何必为难小人呢?”魔人工匠眉毛末端往下撇,随手往面具中添加了一些闪烁着微光的星辰粉末。 这是魔族独特的锻造材料,能使武器和铠甲的硬度提升几个层次。 暗夜中飞舞的萤火虫给了牧云灵感。 “我决定了,你就是第一个萤火成员。” 萤火虫发出的光亮很微弱,但一群萤火虫聚在一起,同样可以点亮夜空。 “您没问我答不答应。”魔人工匠发出一声抗议。 “你愿不愿意加入?” “有什么好处吗?” “他日萤火壮大了,你就不必再受强权者的欺负。” “我不用挨打了。那能去打别人吗?”魔人面具工匠的眼中绽放出异样光彩。 “当然不可以。” 听到否定答案,兴奋神光立刻消减了一半。 眼睛滴溜溜打了个转,权衡其中利弊,立马满口答应下来。 牧云从魔人手中掠夺了大量魔国货币。 这种货币外形酷似微型宝刀,称为魔盾。 一魔盾兑换十二银宝;一银宝兑换十二铜子。 牧云干掉了十座城中为非作歹的魔人,大捞了一笔,比大部分土着魔人都更有钱。 当魔盾密密麻麻出现在魔人面具工匠眼前时,惊得他双腿发软,无力瘫坐在地。 牧云找来一张牛皮纸,用毛笔在上边描画出萤火徽标。 徽标为圆形深蓝色,带边夜空,中间一只闪闪发亮的金色萤火虫。 魔人面具工匠收到大量魔盾,跨行打造出第一个萤火徽标。由于加入了些许星辰粉,金色萤火虫仿佛在闪烁。 “您是萤火的领袖,这个特制徽标送给您。”魔人工匠把马屁拍得天衣无缝。 牧云最初是生意人,不会拒绝特制版徽标,将玲珑世界第一个萤火徽标收进玉葫芦。 后续制作出的徽标没有添加星辰粉末,零星洒了点金粉。 虽没有动态效果,看起来依然十分瑰丽。 徽标体积只有纽扣大小,精致而动人。 “先生,要不要在徽标里加上骷髅头?可以增添一点恐怖氛围,让人看到就充满敬畏。” “那是魔国标志风格,对我不适用。” 魔人工匠始终认为牧云是夜烬成员,直到他说出这句话,不禁惊问道:“您难道不是魔国的大人吗?” “我是新魔国的大人。” “新魔国?”魔人工匠感到费解。 “你是萤火成员,记住我的名字。” “小人洗耳恭听。” “吾名为恶。” 牧云收起堆如小山的萤火徽标,潇洒走出了面具铺子。 魔人工匠望着不再有人经过的门口,缓缓瞪大双眼。 他早晨刚接到暗黑军团通报——恶即是牧云,于昨日灭掉了暗黑军团万余名战士。 魔人工匠摸着新长出来的门牙,有点庆幸自己掉的不是脑袋。 脏兮兮的手从口袋里摸出萤火徽标,不知这新组织会给魔国带来怎样的变局。 …… “毒,你来魔都以后,玩死了我多少魔女?当然,我来不是跟你计较这些……”嗔又带着怒火来到了毒暂住的府邸。 毒嘬着牙花子,吊着眼角看向嗔,说道:“你府里的魔女确实够浪,再送几个过来。爽够了,自然帮萧胤办事。” 嗔取出一卷羊皮纸,丢在毒的面前。 “这是暗黑军团发回的战报。你若是不肯合作,还是回你的极寒谷吧。”嗔已经忍无可忍。 他不是心疼那些被毒死的魔女,而是威严受到挑衅,已经容不下毒。 若非毒的能力太过独特,早就杀戮吞噬一条龙,送他下十八层地狱了。 毒拿起羊皮纸,看完战报内容,不再吊儿郎当。 “他真动手了。”毒又发出刺耳笑声,“嚯嚯嚯,他真动手了。” “魔王大人叫我去请你,不是让你逍遥快活,而是尽快采取手段反制这个嚣张的家伙。” 毒看向嗔,问道:“你是夜烬首领,歼灭人族精锐是你的分内事。对方又是单枪匹马,你怎么不去捉拿他?” 嗔回避了毒浑浊的视线,没有正面回答。 “你怂了。不得不说,头号目标确实是心狠手辣之辈,即便是我,也有几分忌惮。这没什么不好承认的。” “你怕头号目标?”嗔有点惊讶。 毒是万毒魔王的一部分,和他存在本质区别。 假如毒说的不是假话,代表万毒魔王对牧云也有畏惧心理。 “你不怕吗?”毒又抛出了这个棘手的问题。 “他是心腹大患,怕也要杀。” 心理是心理,终归要面对现实。 “那你自己去吧,我要回极寒谷。” “你以为这么容易就能让你离开?”一个阴柔的声音蓦然响起。 “我就说嘛。嗔想请我还不够格。” “本王给足了你面子,现在可以降临了吧?”魔王萧胤踏破虚空而来。 他的形象变得更加中性化。 即便是被其创造出来的嗔,也很难不心动。 “休想骗我。”毒冷笑道,“那几个家伙不动手,我也不会当这个炮灰。” “所有人都韬光养晦,没人敢动手!试问魔族的脸面何存?” “仙级随便吊打他。可惜有那个诡异的洪荒大阵,实在太难打了。” “相生相克,本就是天地至理。你已找到对付毁灭烈焰的方法,何故如此惜身?” 嗔听了几句,便知毒不只是毒,很有可能暗藏着被转生魔王带过来的万毒魔王。 因为仙级这种境界,不是他们所能畅想的事情。 如若不是牧云归来,魔界绝不会派出此等战力。 嗔心里清楚,他并不在围猎牧云的行列之中。 化作一阵黑烟,离开了闲置府邸。 “你的手下倒是很明事理。” “他只是好色心重,对本王还算忠心耿耿。” “看来你快压不住毁灭烈焰的火毒了。” 毒是个中高手,能看出魔王萧胤为何会出现魔族本能的性转迹象。 “我即将回归魔界,求助魔尊大人。归来之时,希望能听到牧云身死的消息。” 毒发出一阵截然不同的清朗狂笑。 “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到时是什么格局,你回来不就知道了吗?” “我预测了未来,他会被你们杀死。” “上次的预测是他已经死了,结果呢?” “他有时空柱,确实会衍生出数个未来版本,很难进行预测。不过有一点可以确认,真实的未来一定存在于其中。” “那就借你吉言吧。” 魔王萧胤的分身化为泡影,从毒的临时府邸消失。 毒化作黑烟,重组成为一个高大男人。 体表萦绕暗紫色魔烟,气息和毒不在一个层级。 暗紫色瞳孔转了几圈,顷刻锁定了牧云所在方位。 第290章 情报的价值 牧云闯入魔国,导致大部分事务在短时间内乱了套。 最重要的原因在于,拥有大智慧的魔王萧胤回归魔界,暂时由地位最高的嗔代理魔国。 他压不住毒,也无法完全驾驭景。 和作为嗔暗地里的合作伙伴,为了防止引人耳目,也不能大张旗鼓的帮他出谋划策。 毒自从离开魔都,至今仍渺无音信。 对于牧云的围剿,尚未开始就陷入了令嗔难堪的境地。 难道毒暗中杀掉了头号目标? 这个假设很快就被嗔推翻。 只要有点常识,应该知晓成功猎取头号目标意味着什么。 如此轰动的大事件,不可能听不到一点风声。 独坐在魔宫之中,感觉像是身处无边黑暗。纵然拥有天大本领,仍没办法看清眼下的形势。 忽的,他想到了其中的关键。 景掌控着魔国情报组织暗影,眼线们回馈的情报,悉皆会进入潭底密室,然后由景全权处理。 他这个临时代理魔王两眼一抹黑,和景的暗中捣鬼脱不开关系。 “还没到彻底决裂的时候。”嗔只能如此劝告自己。 良久,方才压制住了无尽怒火。 魔识镇定下来之后,才发现自己不知何时走到了宫殿门口。 他想起了一个人。 嗔立即召来魔王萧胤的随从虫,着他去寻找仍在魔都活跃的前暗影成员玲。 不过两个时辰,全身漆黑,犹如影子般的虫就把玲带到了魔宫。 “如果你能为我所用,那该有多好。”嗔一直很喜欢虫的能力,不由得发出感叹。 虫没有口鼻,不会讲话。俯首躬身,消失在偌大的魔宫。 “嗔大人,您找我?” 玲是个瘦弱的魔女,不在嗔的喜好范围之内,因此逃过一劫。 “你曾潜伏于巫国,可见过头号目标?” “回魔都之前,和头号目标有过接触。”玲知道嗔的个性,对他没有隐瞒。 “他是否还信任你?” “或许吧。” “服下这颗魔丹,然后帮我去接近头号目标。”嗔召出一粒乌金色的丹药。 这是魔王萧胤的赏赐。 乌金魔丹是种诡异的慢性魔毒,隔段时间发作一次,如若没有按时服下缓释药粉,它会要了中毒者的命。 只要服下乌金魔丹,对方就只能忠心耿耿地为你办事。 玲乖乖接过乌金魔丹,将其放进嘴里。 入口即化,口感绵柔。 吃起来丝毫不会察觉它是魔毒。 “现在,你可以开始行动了。只要有紧要情报,第一时间送信给我。” 玲应诺一声,躬身退出几步,行出魔宫化作一团烟雾,顷刻间抵达牧云所在地附近。 她离开牧云前留下了特殊标记,只要还未消失,无论身在何方,玲都有办法进行追踪。 他们这种身份复杂的人,每次相逢都不是机缘巧合。 “玲,如果有一个想要创造新世界的组织,你愿不愿意加入?”牧云并不在乎显而易见的细节,又向玲抛出最近常问的问题。 “什么组织?”玲没听说过玲珑世界有这种无厘头的存在。 “组织名称是萤火,新创立没多久。”一位高大阳光的魔人靠过来,边走边向玲解释。 玲同样服下过毒喂给她的魔丹,一眼便认出了对方的真实身份。 毒离开魔都之后去了哪。 答案显而易见。 他以萤火成员的身份,混迹在牧云身旁。 至于为何没有动手,或许跟另外几个家伙理由相同。 善和艳从黑市中买到了火药和引线。 不用说,她们也是萤火成员。 “玲,你怎么在这里?” 意的出现,使玲感到一阵错愕。 在她所知的情报中,意被魔王萧胤亲手杀害。能量躯壳被景吞噬,魔核则是归了嗔。 活生生站在面前,怎能不产生恍惚。 “意大人,我认识恶先生,专程来找他。”魔国没人不知道牧云为自己取的代号,玲也不例外。 “看来我的名号传到魔都了。”牧云戴着黑色罗刹面具,看不见他的表情,只能凭借语气猜测。 玲猜牧云的情绪很平稳。 “整个魔国都知道你就是恶。” “暗影不全是像你这样立场不明的家伙。”艳有点讨厌玲。 “你现在还是暗影成员吗?”玲毫不示弱地反唇相讥。 “只要你加入萤火,就又变成伙伴了。”牧云适时发言,阻止了两个魔女的唇枪舌战。 “她不敢加入。”艳用轻蔑眼神看向玲。 玲本想权衡其中利弊,实在受不了艳的嘲讽语气,直接拍板决定加入萤火。 “恶先生,您做了件错事。她这种心里毫无主君存在的两面派,只会损害萤火的名声。”艳还是有点不忿。 “你又能做什么?”玲火气上涌,压根不忍这口气。 “我比你强多了。” “哦,真的吗?除了让景大人拍你的屁股,你还会干嘛?” “我有转生瞳。” “现在呢?” “你……”艳被说的哑口无言,圆瞪双眼,仿佛要将玲整个吞下去。 高大男人摊开双手,面带和煦微笑:“我说女士们,今天可是魔鬼节!大吵大闹可从来不符合节日氛围。” “看在魔鬼节的份上,我不跟你吵。”艳转过身,走向了远处。 玲瞬间变得友善,问道:“恶先生,您是萤火的领袖,我该如何称呼您?” “你想怎么叫都可以。” “啊?”玲一脸错愕。 “统领和领袖代表着过往的权威,但在萤火之中,每个成员尽皆平等,因此你想怎么称呼我都行。烂泥或者二狗子,只要你喜欢。” “我可不敢。” 高大男人挤出和善微笑,侧过身低声说道:“说实话,我也不敢。光是看到他脸上那张罗刹面具就够吓人的了。” 玲没有接茬。 她不想和毒扯上关系,否则很容易被对方玩死。 生存还是死亡,玲会毫不犹豫选择前者。 牧云递给玲一枚萤火徽标,传音道:“玲,恭喜你加入萤火。来不及庆祝了,马上执行第一项任务吧。” 玲的魔识中出现第一项任务指令,内容只有她和身为发布者的牧云知晓。 这是牧云从秘卷之书中学到的灵术之一,比很多情报人员的秘密联络方式更加牢靠。 玲从被创造出来开始便跻身暗影,以获取情报为己任。 只不过是换个组织,依然做着本职工作。 她比任何人都清楚,若当真搞来牧云想要的情报,将会对魔国造成多大损失。 究竟要不要替牧云卖命,是个值得深思熟虑的问题。 第291章 月黑风高 玲是个极其特殊的存在。 伪装术并不高明,因受到各方利用,加上人畜无害的修为,哪怕身份暴露也能存活至今。 她有时候甚至都没法搞清楚自己在为谁卖命。 在巫国的七年间,她没有接到过追查牧云下落的任务,因此大部分时间是在帮巫国大巫冷天任办事。 更长的时间跨度中,玲是以大巫门客的身份存活于世。 直到她跟随牧云离开巫国。 加入红线之后,接到的任务是潜入魔国,搜集有利于南夏国和青龙军的情报。 尚未开始行动,又遇到了再度潜入魔国的牧云。 她想起最初的刺杀任务,使用了久未启用的刺客身法。然而结果就如预想的一样,根本破不了牧云的防御。 从外功、灵术乃至体魄等方面考量,牧云已经拥有魔王级的近战攻防能力。更别说还精通各种奇门遁甲。 即便他不设防,想杀他都没那么容易。 更何况独自潜入魔国,岂会掉以轻心? 这次相逢,又莫名其妙的加入了萤火。 萤火是一个全新的概念,此前从未在玲的魔识中出现。 魔界向来弱肉强食,想要上位,要么低调发育,大量吞噬低阶魔种;要么富贵险中求,直接挑战上位者,吃掉对方或被对方吃掉。 亿万年来的演化使得魔界与玲珑世界一样,有着极为严苛的阶级制度。 若是没有挑战上位者的实力,又不幸被选中,只能沦为玩物,或者被其吞噬。 “牧云的理想当真能够实现吗?”玲潜藏在暗处,盯梢的同时,不禁在心中问自己。 没人会给她答案。 常识和经验也派不上用场。 此前从未有人做过这种事,无论是仙界、人界还是魔界。 她已经决定帮牧云做事,恰如当初在巫国帮助大巫,亦如隐姓埋名跟在牧云身旁的魔王。 牧云有天道灵识,只有傻瓜才会认为他看不出对方的真实身份。 既然牧云敢把魔王留在身边,就代表着他压根无所畏惧。 玲存在时间不过七年,有限的生命历程中,牧云是排行第一的豪侠。 虽然有时候会疯狂嗜血,但终归有着闪亮的侠肝义胆。 善被其吸引,就是最有力的明证。 玲被创造出来时,便拥有精英级别的侦查技能。依靠五感和经验,以及隐身遁形的刺客身法,轻易摸到了武城兵器库的准确位置。 有多少魔兵把守,统领的夜烬成员是谁,以及换防时间和力量薄弱处皆在羊皮地图上一一标明。 她曾刺探过牧云干掉万余暗黑军团魔兵的情报,粗略记载着毁灭烈焰的信息。 对付暗黑军团,牧云没有任何顾忌地使用了戒炎凤鸣。 杀伤力极其惊人。 传闻万毒魔王有破解毁灭烈焰的方法,但那是他压箱底的绝技。 除非魔尊亲自施压,否则不到万不得已,那个老家伙未必肯使用。 破解了毁灭烈焰,真的能战胜牧云吗? 又是一个没办法解答的疑问。 她只能凭空猜测。 至少万毒魔王尚未展开行动,或者已经暗中下过毒,最终被证明对拥有至暗源力的牧云无效。 不管是哪种情况,发生的基础都是没有必杀把握,否则他不会有耐心陪牧云做一件听起来就很疯狂的事。 玲站在武城的黑曜石滴水嘴兽上,脑海中仔细复盘近来发生的这些事,以及她究竟要前往何方。 体内有多种魔毒,何时会发作,还是个未知数。 大概那些人没有直接杀她,也没有霸占她的身子,原因就在于此。 吞噬了她,有可能被不知名魔毒侵蚀,反倒不如不吃她。 玲自嘲般地笑了笑。 寂静夜风呼啸,无人能解其心。 牧云是唯一不掺杂任何私心和肮脏手段,将她拉拢至麾下的人。 见惯了人世间的尔虞我诈,她忽然有些倦了,不想再为那些将其视作工具的上位者卖命。 牧云也是上位者,但他终究有所不同。 …… 武城的夜风依旧寒冷,巡城的魔兵各自分区域巡防。 魔族具备夜视能力,不需要灯火,故此城中只有微亮的月光。 善和艳结伴前往冰霜城,执行牧云交给她们的任务。 劫掠武城兵器库的行动由牧云带头,意和玲从旁协助。 毒没隐瞒自己的能力,出手就想毒杀驻守魔兵军团,被牧云否决,因此只得留在临时潜藏的星城,没有参与此次行动。 意的怯懦来自本能,前提是得有令其感到恐惧的事物。 比如转生魔王,或者能够威胁到他性命的牧云。 暗黑军团的魔兵个体战力十分强大,只不过和前夜烬高层相比,实在是上不了台面。 他的任务是制造点动静,吸引魔兵注意力,掩护牧云和玲潜入兵器库。 意摇身一变,变作一只魔族最爱吃的小魔兽。跳下坚固城墙,踏足青石板铺成的路面。 魔族的嗅觉非比寻常,很快发现了诱人美味。 第一个擅离职守者出现,跑出巡护区域,去追踪令其口水直流的小魔兽。 魔兵的纪律性极差,一旦出现缺口,附近的魔兵很难及时补上空缺。 武城屯扎了大量暗黑军团,准备等集结完毕,绕漠城对夏国发动奇袭。 牧云杀掉军团万余魔兵,没有震慑住军团长,反而激发出了他的报复心理。 艳将情报传递给牧云,因此布下了抢夺兵器库的局。 玲很想问牧云为何不杀光武城里的魔兵,那样再想集结兵力,还得花费很长时间,能帮南夏国争取喘息机会。 她担心牧云还没有想到这一点。 万一激发了他的灵感,放弃劫掠武器库,而是再度屠城。 玲可不想再经历一遍发生在茗烟城的事。 影完成牧云传达给他的任务后,一直没有现身,而是暗中跟踪牧云,看他葫芦里究竟卖的什么药。 这次也不例外。 他看到了同为夜烬成员的蜂。 蜂同样发现了闯入武城的小魔兽,诡异的是,以他的强劲实力,竟然不能很轻松地捉住它。 这种反常现象,勾起了他的警惕心。 蜂是一个有点疯狂的家伙,影每次见到,都是绕着他走。 “有陌生魔族的气息。”蜂耸了耸鼻子,嗅闻风中的气息。 影很确定自己隐藏好了踪迹。 对方唯一能察觉的就是四处寄人篱下的玲。 蜂展开双翼,飞向位于城北地底的兵器库,查看是否有入侵者。 影身为夜烬成员,有点希望蜂活着,只不过一旦进入兵器库,势必会遇上如洪水猛兽的牧云。 究竟能否活着出来,完全是未知数。 影隐藏在角落,同时感知意变成的小魔兽和兵器库的动态。 夜晚的寒风影响不到魔族,只不过另有一种寒意,从骨子里往外散发。 这是一种来自本能的恐惧。 影经历过许多次,对此相当熟悉。 蜂出事了。 这个想法顷刻浮现在魔识。 牧云的个体战力,即便是身为对手,也不得不给予最大的尊重。 夜烬成员单独面对他,能活下来的几率微乎其微。 蜂的缺点是太疯狂,不懂得知难而退。 嗔派他来率领暗黑军团集结,准备偷袭南夏国,确实是个好的选择。 可眼下牧云在魔国内部活动,蜂的固执和不懂变通只会害了他。 如果魔王萧胤没有受到火毒折磨,绝不会行此险招。 嗔的道行相比转生魔王,实存在着不小的差距。 大约一炷香过后,寒意消失不见。 牧云强大而独特的气息再度出现在魔识之中。 种种迹象表明,刚才那段时间蜂被困在了结界里。 他或许会很狼狈,但铁定在生命最后一程绽放出了属于魔族战士的骄傲。 死得有尊严,便是蜂的归宿。 影暗中跟踪多日,早就搞清楚了牧云时常挂在嘴边的萤火是一个新成立的神秘组织。 张开魔识,将整座武城笼罩于其中。 他必须感知到所有细节,看牧云的行事风格和之前有多大变化。 武城里都是暗黑军团的魔兵,身处战争之中,尽是可以杀戮的目标。 只要一发难以抵敌的大型戒烟凤鸣,就可以泯灭一城的魔兵。 如果换作是他身处牧云的位置,大抵也会忍耐不住高涨的杀戮欲望,给带来威胁的暗黑军团来上一发。 一劳永逸,总比养虎为患要好得多。 他屏住了呼吸,全身绷得很紧,随时准备施展遁术,逃离可能会变成人间炼狱的武城。 这种状态维持了很久,直到追踪小魔兽的魔兵们铩羽而归,他的肌肉才松弛下来。 “晦气!没想到那小玩意那么能跑,到头来也没捉住。” “还不是你太莽撞。要是我自己捉,保准一下就能逮住它。” “你的意思是我不行喽。” “就是这个意思,咋的了?” 两个魔兵由口角演化成死斗,最后只剩下了一个。 获胜者吞吃完毕,打了个饱嗝:“没能吃上小魔兽,吞噬个魔兵也是极好的。” 影忽然感到头皮发麻。 没有人能确保自己一直是优胜者。 正如他贸然去挑衅牧云,险些死在对方手上。 当日若非牧云网开一面,如今早已身死名灭。 怨和妒就是前车之鉴。 影下意识抖了一下,并非因为寒风,而是源于一种异样想法。 难道萤火才是未来吗? 影仰头看向悬挂在中天的弯月,似乎在等待着它的回答。 第292章 一种循环 冰霜城是最接近极寒冰原的城镇,位于牧国以东数千里,极大扩展了当时夏国的北部边境线。 如今这里栖居着大量魔族。 人族奴隶的数量远超其余城镇。 善和艳被派到冰霜城,任务就是解救城中受苦的奴隶。 “善,你当真要为牧云办事?别忘了,他可是魔尊想要狩猎的头号目标。”艳在感应到冰霜城中魔族气息的时候,停下脚步问此行的同伴。 她不是战斗型人才,即便进行大量吞噬,还是不敢参与战斗。 艳会守在城外,由善独自去对付城中数万名魔族。 夜烬成员没有省油的灯。 尽管善看上去人畜无害,可要是动起真格的,冰霜城的魔族全部联合起来,也不是她的对手。 艳帮牧云做过拯救人族奴隶的活。 过程中对魔族的杀戮,令她打心底里抵触。 若非太过恐惧以及想要吞噬魔族的贪婪,绝不想为牧云卖命。 这次远离牧云的单独行动,原本是个逃跑的绝佳时机。 善并没有逃离的意思,反而想帮着牧云做事。 这不仅令人费解,而且很不合常理。 善看向艳那张魅惑的脸庞,笑道:“你大口吞咽魔人血肉时,可不像现在这般大义凛然。” 艳瞬间变了脸色。 她出于好心,结果换到的是讥讽,倒不如沉默不语。 善独自进入冰霜城前,帮艳布了个结界。 如果换作牧云来到这座城墙上结满冰的城池,见到魔族对人族的奴役和摧残,前不久发生的屠城惨剧很可能再度上演。 善不是人族,对奴隶们受到的迫害并不感到愤懑。 她抹了一把脸,变成影的模样,大咧咧瞬移进一座铁匠铺。 魔族有独特的锻造工艺,不过懂得个中门道的魔人很少。 冰霜城里并没有此类魔人,因此被抓住的人族铁匠,依然被迫开炉锻造。 他们身上的衣服肮脏不堪,须发遮住口鼻和眼睛,上边有被炙烤的痕迹。 肌肤表面有凝结的血痂,也有全新的伤口。 铁匠们没日没夜地帮魔族赶造武器,稍有懈怠,便会招致看管者的无情鞭打。 若是扛不住高强度劳动,看管者会当场吃掉虚弱的铁匠。 其余人亲眼目睹恐怖场景,哪怕身体已经透支严重,也不敢轻易倒下去。 因为只要没了利用价值,立即会成为看管者的大餐。 “你是来买武器的吗?”两根长獠牙露出嘴唇,不时剐蹭鼻尖的看管者嗅闻到陌生气息,掀开帘子看到了幻化魔人。 幻化并非与生俱来的天赋,只有实力到达一定层级才有可能实现。 对方身份特殊。 这是很容易就能得出的结论。 “我叫影。” 魔族中的历来规矩,只有上位者可以拥有代号。 其余魔族皆没有使用代号的资格。 “影大人,什么风把您吹来了?”铁匠铺看管者立马换了副表情,躬身迎候伪装成影的善。 “你听说魔国南部发生的事了吗?”善坐在方桌旁,叮叮当当的打铁声不绝于耳。 她挥了挥手,朗声道:“所有工匠都停手。” 几个铁匠看向坐着的善,但是无人停下手头工作。 直到看管者发号施令,铁匠们才敢放下工具。 善面带微笑:“看来你在铁匠铺中一言九鼎。” “人族普遍胆小怕事,只要用武力威吓一次,保准服服帖帖。”看管者说起驭人之术,脸上满是自豪。 “如果我让你把这些铁匠都放了,你会怎么想?” “影大人,您说的是玩笑话吧?”看管者的表情瞬间变得僵硬。 他们身处于魔族底层,平时都要看上位者脸色。好不容易拥有能够随意欺压和凌辱的奴隶,岂会轻易放过。 可是魔族等级森严,一旦忤逆了影,很可能被其吃掉。 看管者用愚笨的头脑仔细思索,看是否有两全其美的方法。 既不用触怒影,还能保住手底下这批免费劳动力。 绞尽脑汁,也没个思路。 终于,看管者还是放弃了。 他转而想道:“把这批工匠放跑,再抓一批来就是了。” 善能窥见魔人内心,清楚他的想法。 “我的意思是以后不再驱使奴役人族工匠。” 看管者傻在原地,不知该作何反应。 因焦急发出几声粗哑咆哮,音量却是很低。 他不敢得罪善。 “你为何不愿意释放人族工匠?” 看管者用巨大黑脚掌搓着地上的泥土,垂首瓮声瓮气地回道:“我可以用兵器换取魔盾,找魔女潇洒快活。” “原来是为了一点乐子。” “影大人,您了解魔族的欲望有多强。魔女都被像您这样的强者霸占。我们想排解,只能找人族奴隶或者出来服务的魔女。” “你的意思是怪我咯?”善挑起了眉毛。 看管者被吓得接连倒退几步,慌忙摆手道:“我不敢。您若是想吃我,就请便吧。” 他垂下了头颅,显得极为懊丧。 “你的态度很诚恳,但我不想吃你。”善和声细气地说,“你有没有觉得,咱们都应该跳出这个恶性循环?” “我无法理解您的意思。”看管者魔识并不强大,智慧有限。 “假如有个组织,能让你拥有一个属于你的魔女夫人,强者也不敢随意吞噬你。你会怎么想?” “我二话不说,立马给这个组织磕几万个响头。”看管者听到有魔女夫人,比谁都来劲。 善的猜测得到了验证。 不是魔族中没有善良的萌芽,而是自古以来的残酷吞噬和压迫,使得普通魔族只能想办法去压迫实力更弱的存在,否则只能沦为上位者口中的吃食。 如此恶劣的生存环境,很难催生出正向能量。 “我以夜烬影的身份保证,绝不会吃冰霜城中的任何一个魔人。只不过作为交换,你们得把驱使的人族奴隶都交到城主府。” 看管者肌肉瞬间绷紧,鼻腔中喷出灼热黑气:“这是头号目标在茗烟城用过的手段,你还想故技重施,可就太瞧不起我了。” 善又挑起了眉梢。 看管者瞬间跪伏在地。 善压住杀掉看管者的冲动,把他搀扶起来。 欲要破除循环,光嘴上说可不行。 第293章 拨云见日 鹤城。 萧汉独坐于御书房,桌案上摆放着秘密情报。其中详细记载了牧云在魔国屠城中所拯救的人族奴隶和击杀的魔族数量。 人族奴隶被暗中转移到了莲花山,经过白兰和圣心菩萨确认,奴隶中有接近两成是饱受摧残的花季少女。 一成是各种行业的工匠。 另外七成沦为魔族发泄怒火的目标,被前所未有的黑暗笼罩。 有的人躯体残缺,也有的人成了疯子。 他们曾是夏国一员,因为惨无人道的战争,失去了最宝贵的东西。 十城人族奴隶的数量高达三万,被牧云击杀的魔人数量不足五千。 名为屠城,实则对魔族造成的冲击还及不上后续针对暗黑军团的行动。 那次突袭消灭了万余魔兵,致使暗黑军团的集结时间不得不往后推迟。 劫掠武城兵器库,又一次中止了暗黑军团南下的进度。 魔兵个体战力强悍,和青龙军交战可以不依赖武器,但不能缺少防御铠甲和盾牌,否则一旦落入神锋营布置的法阵,很轻易便会被击杀。 魔人雌雄同体,通过分裂增殖,从出世到成熟只需要极短时间。 唯一的负面影响是会对本体造成伤害,补充兵员容易,大量补充则是相当困难。 牧云的行动并不是无的放矢,而是隐藏着更大的玄机。 萧汉回忆起发生在茶馆中的父子对话。 牧云对君臣和百姓的关系,有着别具一格的见解。 或许某些观点听起来像个纸上谈兵的文士,然而他具备将空想变为现实的能力。 那就得另当别论了。 门吱呀一声开启,女帝萧凰独自走进御书房。 抬眼便是悬挂在北墙上的匾额,上书以民为本四个大字。 这幅匾额正是出自牧云手笔。 “汉儿,红线的情报里有何内容?” “白将军找到了人族奴隶的去处,而且详细汇报了十城人族奴隶和魔人的大致数量对比。” “近来你父亲没再屠城。如此看来,他最初的行动是想在魔族心底建立难以抹除的恐惧心理,以便于后续行动。”女帝拿起附有灵术的宣纸,查看上边的内容。 这种宣纸能够识别魔族气息,若中途被魔国拦截,便会自行焚毁。 白兰会同步得到反馈,然后再另寻机会传递情报。 红线的办事能力以及各种专业工具,向来不需要女帝担忧。 指尖出现红色烈焰,焚烧掉情报宣纸。 “你有没有想说的话?” “父亲似乎在魔国进行着一场拯救和颠覆的大行动。” “通俗点讲叫作造反,只不过和通常意义上的造反存在着明显的区别。”女帝坐到桌案后边。 萧汉站在桌案前方,回道:“用父亲的话说,平等意味着文明和进步。” “你父亲带你出皇宫,究竟跟你说了什么话?” 女帝之前被战争和治国牵绊住思维,如今战事暂缓,不再处于焦虑之中。 她没问过萧汉,也没来得及询问牧云。 此刻只有母子二人在御书房,正可敞开心扉说亮话。 “父亲的理想是划分七界,彻底杜绝魔族对人族的侵扰。逐步削弱人族宗派势力,将文明推向下一个进程。” “你知道他为何要跟你说这些吗?” “他想让我去做这些事。”萧汉天资聪颖,拥有过目不忘之能。 大部分常识来自于典籍,未曾亲身经历,并不能全数理解其中含义。 牧云明示他为天命人,不需用到领悟力,便可明晓其心。 “我们对你的寄托,可以当作建议。至于日后你要如何统管玲珑世界,还是得依从汝之本心。” “我与父亲看法一致。” “既然你有此觉悟,开仓放粮之事便由你统管,户部尚书柴荣协助办理。” “儿臣遵旨。” 萧汉领了口谕,行出御书房。 女帝依然不会在局势复杂的当下允准萧汉出皇宫,因此派金雀鹰前往柴府,通知柴荣协理开放各城府库,发放过冬粮食的事宜。 萧汉独居东宫,随时有几位本领高强的神锋营兵士护卫。 柴荣接到女帝传信,立即沐浴更衣,进东宫来和萧汉碰头。 这是萧汉八年来第一次掌管政务,而且事关数千城池百姓过冬的吃穿用度,半点马虎不得。 护卫搜查过柴荣衣服,暂时扣押他的玉葫芦,然后放进东宫。 皇室一脉只余下萧汉这个独苗,女帝对他的保护,向来十分周到。 柴荣踏进东宫,欲待叩首见礼。 萧汉忙止道:“柴爱卿是家父故交,以后在东宫不必行礼。” 柴荣应诺一声,落座于客席。 萧汉年纪尚幼,还不能饮酒,故此无法像牧云那样招待柴荣。 他有许多问题想问,拣最感兴趣的先开口:“柴爱卿,你和家父是在龙城认识的?” “国师当时初出茅庐,仗剑游历天下,到龙城助锦姑娘化龙身,机缘巧合下得以相识。”柴荣简述与牧云相识的过往。 牧云曾是夏国帝师,如今萧熙亡故,女帝另给他封了个国师的职位。 释义为没有实权,地位尊崇的世外高人。 柴荣身处皇宫,自然不能以草莽身份称呼牧云,故此称其为国师。 “如此说来,您与家父渊源颇深。” “我们是结义兄弟。只不过在这朝堂之上,终归身份悬殊。” “看来你还不知家父正在魔国做什么事。” “微臣对此一无所知。” 柴荣身为户部尚书,掌管南夏国钱粮。 每天和钱打交道,与红线成员并无接触,岂会知晓机密军情。 “家父在魔国成立了一个名为萤火的组织,目的是建立新世界。现在魔国内部在封锁这个消息,不过家父影响力很大,寻常魔族均已知晓。” 柴荣思忖片刻,开口道:“国师此举可能是为了终结大夏国与魔国旷日持久的战争。” “爱卿既然有如此见地,不妨给小王讲讲。” “自从魔王借亡故反贼萧胤之躯回归玲珑世界,不仅给皇室带来了一场浩劫。建立魔国之后,更是对夏国宣战,七年来造成数千万人族伤亡。国师此行独闯虎穴的缘由,正是黎民伤亡太多。” “照你这么说,家父很有可能以终结战争为目标。可他为何要专门成立一个如此独特的组织?” “没有任何统治者会将至尊地位拱手让人,就算杀掉魔王,魔族还会派出继任者。” 萧汉灵机一动,兴奋起身道:“假如家父能够联合魔族推翻魔王的统治,便可跻身为魔王。届时与母皇和谈,便可终止战争。” “殿下果然聪慧过人!”柴荣每次见到萧汉,都感叹于他与年龄不相符的智慧。 “难怪各种情报中有关于家父成为魔王的预警。看来那些诋毁,终究上不了台面。”萧汉在房中来回踱步。 洞悉了全局,对整件事的理解发生变化。 他和牧云相处的时间并不长,但是完全相信后者不会受权力蛊惑,做出背叛人族的事情。 只不过南夏国的许多城主和宗族势力,出于各种目的,上表弹劾牧云,希望女帝能将其定为叛贼,断绝和他的关系。 正如蜀山的律令中写明了泾渭分明,许多年迈老人心中对魔族只有仇恨和抵触,接受不了与魔族有关系的人或事。 除了老顽固,还有因魔族失去家园或子女亡故的平民,轻信了牧云想要统治魔国的传言,亦对他百般抵制。 身处夏国权力中心,不仅要明辨是非,还得处理日常政务和军务。 百忙之中,甚至抽不出时间专门处理这些被谣言蛊惑的表奏。 萧汉近来有不少困惑,闻听柴荣分析,如同拨云见日,搞清楚了眼下局势。 只要牧云最终目的是终止战争,于人族和夏国便大有裨益。 许多人可能无法理解,这也是人之常情。 毕竟连身为儿子的自己都没有第一时间领会牧云行动的深意,完全没理由强求他人能够看清局势。 萧汉理顺思路,重新坐回上首座椅:“连年征战,想必各城池府库中钱粮所剩不多了吧?” “总体而言,南部疆域城镇府库受战争冲击较小,钱粮足够度过三个严冬。” “中北部疆域的城池呢?” “他们得兼顾驻地青龙军的粮草军饷,府库钱粮吃紧,因此需要协调。” “既然南部疆域的城池钱粮压力不大,以南城赈济前线。” “夏国幅员辽阔,从南城直接运送钱粮,难免迁延日久。只怕会有许多平民冻饿而死。” “从中部疆域城池调集钱粮运往前线,南部城池补充中部疆域的空缺,直到缓解寒冬压力为止。” “如此甚好。只是需要多位城主协调,恐怕这事不太好办。” “谁办得不及时,本王拿其是问。”涉及到平民过冬救济粮,萧汉毫不含糊。 他有仁义之心,也具备治国的强硬手腕。 这是身为领袖必须拥有的特质。 萧汉和柴荣磋商好了细节,立即取来文房四宝,誊写出一份公文,押上东宫宝印。随后派金雀鹰传送到通信中枢,由其主官抄送至公文中涉及到的城池。 第294章 不敢违抗 影的命令传遍了冰霜城。 交付人族奴隶的期限也很明晰,截止期是明日午时。 将近六天时间过去,镇守城主府的魔人总是在打太极,从不肯正面回答善变化成的影的问题。 城主府中的人族奴隶数量不过几十,绝大多数依然承受着非人般的折磨和摧残。 善回到暂住的别院,关上房门,变回了本来面目。 “艳,那些普通魔族为何也不愿意配合?分明这件事对他们有百利而无一害。”任务进度缓慢,使得善有点沮丧。 她不想靠恐怖威慑达成目的,那不是萤火的宗旨,对现状也没有任何好处。 艳换了件红袍,身材比过往更加劲爆,圆凳在她胯下显得略小。 “你不跑也就算了,为何对这件事这么上心?别忘了,可是魔族助你修炼成精,如今的行为算得上吃里扒外了。” “如果恶也是魔族呢?”善对艳的消极懈怠,终于感到厌倦。 艳略微怔了一下,旋即想通善为何会对牧云的气息感到眷恋。 魔族内部中流传着被称为谣言的说法。 当初在密闭异空间中,转生魔王没有来得及逃脱,在毁灭烈焰的无情炙烤下进入极度虚弱状态,连同力量一同被牧云所吸收。 至于牧云为何没死,同时有两种说法。 一种是牧云具备凤凰血脉,胸口位置的凤凰胆被毁灭烈焰炼化,彻底和本体相融合。 正因如此,才会意外觉醒涅盘重生的能力。 密闭异空间中的牧云同样经历了生死关,在灰烬中重生,被灵玉上人所赠的两个玩偶带到了巫国乱葬岗。 另一种说法是转生魔王在密闭空间中杀掉了牧云,占据他的身体,使得牧云成为比萧胤更强大的存在。 各大仙山的调查结果是前者。 魔族通常来说更愿意相信后者。 他们不希望魔王级的强者败在人族圣人手里。 无论上古神话传说,还是在魔族秘典中,人族都是三界中最弱小的存在。 他们只能寄望于神明,依靠绝对数量压制,才能占据一席之地。 牧云以分神期左右的实力,面对面挑落魔王,让一向眼中只有天界的上位魔族有些难以接受。 自从牧云借助锻体突飞猛进,直接晋升半仙之后,魔族又改了口径。 上位魔王不再承认牧云是人族,而是将他归纳为另一个转生魔王。 其实他们心里很清楚,只要牧云还能使用毁灭烈焰,他就是那个擎天架海,威震八方的存在。 艳身为情报组织成员,而且曾经的顶头上司景对牧云有着极其浓厚的兴趣。 对于他的资料,艳可谓是倒背如流。 “善,你想多了。”艳哂笑道,“牧云是人族的守护神。过去是,现在是,未来也是。” “你的视角停留在了过去。”善用手揉搓额头。 她在跟艳对话的同时,也在认真思考是否要强行逼迫冰霜城中的魔族交出手里的人族奴隶。 “你是什么意思?”艳倒是专心致志地在跟善对话。 善眉头微皱道:“你有没有听过恶的理想?” “划分七界吗?我不认为这种空想能够变成现实。” “如果有个人能将其实现,我想不出除恶外的第二个人选。” “既然你相信他,以萤火的理念占据冰霜城又这般重要,为何你不让他亲自来办这件事呢?” 一语惊醒梦中人。 善立即化作一阵烟雾,倏忽出现在院中。 她得留在冰霜城,送信的事交给金雀鹰。 不一会儿,金雀鹰从冰霜城的城主府飞出,径直奔赴南方。 它知道牧云在哪,能够在极短时间内找到他。 …… 牧云接到了善送来的求助信,指派新加入萤火的影,协同毒和意,共同干扰暗黑军团南下的行动。 原本刺杀暗黑军团统领的计划,不得不向后推迟。 牧云精通各类奇门遁甲,施展术法,呼吸间便抵达了气候严寒的冰霜城。 这座城池严格意义来说是极寒冰原的一部分,若非对国境线有扩张作用,压根不会在此建城。 牧云的习惯一直没变,进城之前变作瘦弱魔人模样。 夜幕已经降临,想要了解为何城中魔人不肯交出人族奴隶,就得前往他们经常逛的红楼。 有些魔人贪恋财富,会性转成魔女,以姿容谋取魔人赚取的魔盾。 牧云曾在夏国主导一项禁令,导致士族对他痛恨有加。 这些欲望强烈的魔人,比人族找乐子的嫖客更会玩。 许多游戏能使人面红耳赤,然而他们却是乐在其中。 如若换作未经人事时,牧云很可能因羞涩而破功。 与女帝同房之后,了解了男女之事,便不似纯阳之体时那般容易悸动。 若是光顾人族青楼,立马会有八面玲珑的老鸨过来接待。 魔族红楼不仅没人招待,还有三个气息强悍的魔人凑过来,凶神恶煞地想要向牧云索要魔盾。 “大家都是来找乐子的,何必为难我呢?”牧云装出一副委屈表情。 “快点掏钱,不然别怪我们不客气!”一位长着三个脑袋的魔人瓮声瓮气地威胁牧云。 “我给你们一人一个魔盾,总可以了吧?”牧云又装出哭腔。 “你打发要饭的呐?我们几个,一人得要十个魔盾!”脖子长约三尺的魔人尖声细气地提出要求。 牧云清点人数,召出三十个魔盾。 三位魔人根本没有耐性等牧云数钱,一把抢过去,收进自己的魔袋之中。 “我还没拿到钱呢!”一只眼睛占据半张脸的魔人,用恶狠狠的眼神瞪视着牧云。 他们三个的行为很明显就是欺行霸市,然而这种现象在魔族中十分常见。 牧云聪慧过人,甚至不用深入红楼调查问卷,便能猜出魔人为何不敢交出手中的人族奴隶。 试问有凶神恶煞的魔人强迫弱小者不能按影的要求行事,谁又敢妄动? 牧云被逼跳下碧落崖时,自身便是弱小者。 只不过太过遥远,很难想起彼时的感觉。 时叶的记忆,以及怨给当时的他带来的心理阴影,使得牧云能够与弱小者产生共鸣。 那种无法反抗的无力感,会慢慢消磨掉心里的勇气。 将一个初生牛犊,逐渐捏合成唯唯诺诺的样子。 牧云没急着发难。 他还得搞清楚,杀掉冰霜城里的谁最好使。 足足花了一百魔盾,才堪堪打发了三位来打劫他的魔族。 “看在你给本大爷不少钱的份上,本大爷带你去喝花酒。”独眼魔人一把揽住牧云肩头,力道大到能将瘦弱魔人的身躯折断。 瘦弱只是表象,变化者钢筋铁骨,自然是没有丁点影响。 “哟,我力气稍微大了点,你没事吧?” 独眼魔人说着关心的话,只不过看他的表情,十有八九就是故意的。 在魔族之中,身为弱者理应受欺负。若是敢反抗,大抵会变成上位者的吞噬材料。 只有蠢货才敢抗争。 这句谚语甚至是魔族秘典的扉页寄语。 独眼魔人独吞了将近五十魔盾,不需要再点便宜的人族女人,而是张开只有三根手指的大手,向负责看管红楼的强壮魔人比划道:“给本大爷带五个最骚的魔女过来。” “先交钱。” “你认为本大爷会赖账不成?” “这是红楼的规矩,而且没人敢赖账。”强壮魔人全无惧色。 独眼魔人不想在红楼惹事,召出还没焐热的五十魔盾,一并交给了看管红楼的守卫。 “你们去地字八号房。” “不是点五个魔女可以使用天字房吗?” “天字房被猩红魔人包圆了,只有地字房。” 独眼魔人听到猩红魔人的名号,下意识抖了一下,乖乖按照守卫的话前往地字八号房。 “冒昧问一句,猩红魔人是何许人也?”牧云总得刺探点消息。 独眼魔人对弱小者没有戒心,脑袋转了一百八十度,眼睛眯成一条缝:“你是新来的吧?” “我刚到没多久。” “猩红魔人是冰霜城里的一霸,没事最好别惹他。” “惹了他会怎么样?” “你这样的榆木脑袋,真不知道是怎么活到今天的。你要是惹了他,不仅会被吃掉,而且在死之前还会受到残酷折磨。” “有多残酷?” “他会强迫你变成魔女,然后在欢愉的顶点割下你的头颅。” “还挺会玩的。” “别说的这么轻松,若不是财迷心窍,哪个魔人愿意变成魔女。不过你这么弱,倒是可以性转,在这红楼里谋份差事,省得还得担心哪天被人吃掉。”独眼魔人撮着牙花子,提出一个别有用心的建议。 若是牧云变成的瘦弱魔人同意性转,独眼魔人就可以堂而皇之的将其霸占。 想要进红楼赚钱,压根不会有任何机会。 牧云了解魔性,心中暗笑独眼魔人打得一手好算盘。 五个魔女都很浪荡,话语间全是开车内容,听得独眼魔人鼻血直流。 牧云变作的瘦弱魔人只是个倒酒的小厮,压根连魔女的手指头都碰不到。 他留下分身,本体隐形前往天字号房。 “猩红大爷,听说城里来了个叫影的夜烬成员,想让魔人们交出人族奴隶。这事儿是真的吗?” “千真万确。要不是大爷我和几个强者强行镇压,指不定有多少软骨头会妥协。” “您真是个盖世豪杰。” “我们商量好了,今天半夜动手做掉那个叫影的夜烬成员,由本大爷取而代之。” “您已经这么强了吗?” “不瞒你们说,本大爷在极寒冰原中找到了好东西,实力突飞猛进。那个叫作影的家伙,压根不是我的对手。” “那姐妹们的幸福,可就全仰赖猩红大爷了。” “其实我也不想杀他,可这家伙脑袋里不知道装着什么。竟然嚷嚷着一些平等之类的胡话!” 牧云听明白了来龙去脉。 赶得早不如赶得巧,杀一儆百的最佳目标,正在天字号房中快活。 收回地字八号房的分身,张开添加了正义之炎的魔封结界,随后变回本体,轻轻扣响了天字号房的门扉。 笃笃笃。 三声柔和缓慢的敲门声,在猩红魔人听来,反倒像是催命的序曲。 不免认为自己喝多了血酒,产生了错觉。 第295章 猩红湮灭 猩红魔人体表皆是红色,坐在兽皮缝制的地毯上,朗声喝出一个滚字。 魔族有对危险做出预警的本能,不论敲门的访客是谁,都足以对他的生命构成威胁。 最好的做法当然是规避风险,尽量不和对方正面交锋。 门吱呀响了一声。 兀自走进来一个身材矮小的家伙。 魔族寻常身高在五米左右,与人族相比,更像是微型巨人。 牧云一米八的身高在人族里中规中矩,可若是放到魔族群落,无疑便成了小矮人。 “你就是猩红魔人?”牧云的声音很平静。 凝神感应,察觉不到丁点杀气。 “你是何人,胆敢擅闯本大爷包下的天字号房。” “问得好。”牧云召出乌龙棍,“我来此是要取下你的项上狗头。” 猩红魔人瞅见乌龙棍,立马确认了来者身份,瞳孔因震惊缩成了针孔,不禁倒吸一口凉气:“牧云!” 天字号房中起了一阵骚乱。 “你想多了。”牧云并没有承认。 猩红魔人不是傻瓜,趁势虏获两名人族女奴充当人质,以期和牧云谈条件。 魔女们惊声尖叫,顾不得穿衣,屁滚尿流地跑向窗边。 打开窗子,顷刻被魔封结界中附带的正义之炎灼伤,大呼小叫地又摔回天字号房。 一个体型庞大的魔女跪伏在地,哀求道:“牧先生,您留贱婢一条性命吧。无论您想玩什么,我都奉陪。” “离我远点。” 巨型魔女赶忙跑远,磨盘大的尾灯上下颤动。 如此紧张的局势,猩红魔人可没有空闲去欣赏难得美景。 “牧云,你要是敢再往前一步,我就扭断她们的喉咙。”猩红魔人有八条胳膊,其中两只手分别扼住两位人族女奴咽喉。 只要稍微用力,便可送她们上西天。 “你是在威胁我吗?”牧云的话语间没有任何紧张感。 猩红魔人暗道不妙。 双手猛然发力,想送人族女奴归西,结果抓住的只有空气。 “你足够心狠,手段也够毒辣。奈何低估了我的本事。” 猩红魔人凝神感应,所处的依然是红楼天字号房,只是那些惊慌失措的魔女和人族女奴已经不见了踪影。 不是回到了某个时间节点,就是被牧云带到未来。 这个时空间由牧云所创造,并不是真实存在,想要逃离出去,着实得费点周折。 周围空气变得阴冷。 并非因外界气候,而是弥漫于空气间的杀气。 牧云被称为圣人,不过是打舆论战时的灵机一动。及至后来阻止转生魔王,为夏国皇室转移至南部疆域争取到宝贵时间,彻底坐实了圣人身份。 他不反感这个称号,只是很多时候会给他带来额外压力。 之所以佩戴面具,就是想活得更自由。 牧云是不折不扣的战斗狂人,在血脉贲张的生死搏斗中,他可以获得最大的满足。 不仅是源于修罗体魄,更是因隐藏在深处的不动明王经。 “杀了我,你就可以逃出去。”牧云随手摆了个架势。 四平八稳,没有丝毫破绽。 猩红魔人同样具备半仙修为,强迫自己镇定下来,狰狞一笑:“可惜你不是魔族,无法变成魔女。否则打败你之后,本大爷定要肆意享受一番,再割下你那价值连城的头颅。” “嚣张一点,才有意思。” 乌龙棍如疾风,一道半月形的气劲从棍尖激射而出。 猩红魔人战斗经验丰富,看到棍影,立即反应过来,化作液体形态,尽可能减免物理伤害。 乌龙棍足有万斤,裹挟着劲风,每次出击都能伤筋动骨。 猩红魔人分化出部分带有剧毒的气雾,想要穿过物理防御,直接麻痹牧云的神经。 戒炎盾的存在,瞬间焚化气雾,毒素挥发到空气中,转瞬被大蛇柱一扫而空。 猩红魔人只用一招,就摸清了牧云不惧怕魔毒。 恍神之际,被附加着正义之炎的棍影扫中,灼伤的痛感瞬间直抵灵魂。 他在这一刻,终于明白为何连魔王级的强者都会畏惧眼前的男人。 血影凝聚成暗红球体,其中蕴含的能量具有极强破坏力。 稍有不慎就会被粘稠血液侵入体内,从而破坏本体血脉流动。 这招足够狠辣,非擅长血毒术的魔人无法使用。 牧云不只精通外家功夫,灵术百变,巧夺天工。 血球喷发之时,顷刻间周身释放出猛烈燃烧的正义之炎。 火焰化为凤凰形态,尖啸一声飞扑躲在血雾背后的猩红魔人。 路途之中的血液毒素尽皆被焚烧为虚无,招式的效果并不理想。 猩红魔人仓促间只来得及躲避火凤凰,不曾提防紧随其后的牧云。 裹挟着正义之炎的乌云盖顶,出招又快又猛。 耳听呼啸生风,液态躯体被乌龙棍划过。正义之炎的灼烧,破除了液体形态。 猩红魔人发出一声凄厉哀嚎。 牧云的攻击没有间隙,在实体出现的那一刻,乌龙棍横扫击出,瞬间打断了猩红魔人的脊梁。 噗。 一口浓郁黑血冲着牧云的方向狂喷而出。 戒炎盾瞬间释放,依然有部分血雾越过了防御。 猩红魔人的战斗经验和对时机的把握,并不亚于在武城被牧云击杀的蜂。 在屋外听到关于袭击善和艳的内容,大抵不是空穴来风。 大蛇柱吸收掉血雾魔毒,分身承受伤害,瞬间化为虚无。 本体没受到影响,掣出虎魄刀,表面附着正义之炎,麻利砍断了猩红魔人的八条长臂。 复原再生瞬间开启,化作黑烟,暂时远离恐怖。 天字号房的面积不算特别大,以牧云的实力,顷刻间便捕捉到了猩红魔人下个瞬间会出现在何方。 落叶刀法的凌厉刀气,径取凭空出现的猩红魔人。 深受正义之炎折磨的猩红魔人,反应与平时不在同一层级,刀气划过,身体断为两截。 牧云不能在此处浪费太多时间,瞬身移动,挥刀斩下猩红魔人头颅的同时,用正义之炎摧毁了对方魔核。 一块黑布包裹住血淋淋的魔头,随后伸出右手,吸收掉了猩红魔人外放的剧毒能量。 乾坤柱运转,收起时空柱的力量,将时间调回到现在时。 魔女和人族女奴们依然被困在天字号房,见到牧云的身影,慌忙跪伏在地。 “牧先生饶命!” “我们愿意做您的奴隶,只求别杀我们。” 牧云冷声回道:“我不是牧云。” “那您是谁?”体型庞大的魔女探头询问。 她额头上的两根犄角,甚至能触及低矮的木质屋顶。 “我是恶,魔国未来的新魔王。” “恶大人,我等愿誓死效忠。”巨型魔女立即表态。 其余魔女纷纷响应。 人族女奴们早就被割掉了舌头,跪在同一区域,等待恶对他们的发落。 有那么一阵,她们感受到过生的希望。 及至听到牧云否认自己的身份,燃起的希望之火瞬间熄灭。 恶也是魔人。 他没理由拯救人族。 “现在这里被我的结界封印,暂时是安全的。你们不要惊慌,更不可残害人族女奴,否则我会取掉行凶者的性命。” “贱婢谨记。”巨型魔女显然实力不俗,对话皆由她完成。 其余魔女为其马首是瞻。 牧云搞清楚状况,嘱咐她道:“你负责看管天字号房,少一个人,我拿你是问。” “恶大人,我们什么时候能出去?”巨型魔女问出最关心的问题。 “待我平定冰霜城,便会来救你们。” “那不是得在这儿待许多天?” “最迟明天傍晚,我就能平定城池。” 巨型魔女的眼神,清晰传达出了对这句话的不信任。 牧云不想解释,再次重复巨型魔女的任务,随即从天字号房中消失。 “可是魔国的秘密通报中,代号为恶的家伙就是牧云。”巨型魔女不再紧张,而是喃喃道,“他为何不肯承认自己的身份呢?” “你没听见吗?他想当魔王。” “原来如此。” 人族女奴们面面相觑。 她们都不愿相信这是真的。 红楼走廊。 看管红楼的冷面魔人巡视一圈,并没有发现异动,用不耐烦的眼神看着独眼魔人。 “你信我。跟我一起来的那个瘦家伙,突然之间就在房间里消失了。我敢说,他绝不是什么善茬。”独眼魔人仍然坚持向看管者表述发生在地字八号房中的事。 “你为何要这么说?” “他有瞬间转移的本事,却又故意装成弱者,任由我们几个劫去一百魔盾。这可不是什么光明磊落的行为。” “你在说你自己?” “我是说那个瘦魔人。他两面三刀,绝对不值得信任。” “你们是在说我吗?”牧云变成的瘦弱魔人,再度出现在红楼走廊。 看管者撇了撇嘴,说道:“他在背后说你的坏话。你要是真有本事,就把他干掉吧。” 瘦弱魔人脸上绽放灿烂笑容,举起手中的黑包裹。 “这是送你的。” 看管者略带狐疑地接过包裹,打开一看,险些将其掉落在地。 “给你幕后的老板带个话,”瘦弱魔人的眼神变得极其凶狠,“恶会在城主府等他,最后期限是子时。” 说完,瘦弱魔人消失不见。 独眼魔人搞不清楚状况,惊问道:“发生了什么?” 看管者将黑包裹扔给独眼魔人。 看到里边的东西,独眼魔人双腿一软,一屁股坐断走廊木地板,直接摔到了一楼。 第296章 莲 艳听完牧云的讲述,兀自感到心惊。 “他们为何不在我们来的第一天动手,非要拖延到最后期限前夕呢?”她始终没想明白这一点。 “冰霜城的幕后掌控者利用萤火充当诱饵,寻找城中并未完全归顺他们的家伙,秘密将其处决。明日是最后期限,咱们失去了利用价值,自然该轮到收拾咱们了。”善身为夜烬成员,见识过各种驭人之术,懂得个中缘由。 “真是可恶!”艳打心底唾弃这帮阴险狡诈的家伙。 在这一刻,她隐约能够理解善的心思。 城主府中来了访客。 “你们两个退到屏风后边。”牧云低声吩咐两位魔女。 善和艳依照命令行事,退到屏风后,利用术法隐去了气息。 进来的魔人幻化成人形,满头红色长发,明眸善睐,身材比艳有过之而无不及。 她身量足有三米,可以想见本体有多么庞大。 牧云对魔族没有丝毫兴趣,从未染指过善和艳。 冰霜城中这位性感的魔女,也无法调动他的心思。 “请坐。” “您还真是位绅士。” “你是个强者,至少比猩红魔人要强。何故变作女儿身?” 魔族的繁衍方式是分裂增殖,交合并不能产生后代。 通常只有实力弱小者,才会为了保命而性转成魔女。 强者大多不屑于变性,当然也有特例。 善不是纯粹的魔族,可以排除在外。 艳体内潜伏着一位实力格外强大的阴影,但是本体不够强大,依靠性转获得在暗影组织中的高位。 眼前这个光鲜亮丽的魔女,仅凭实力也能镇住冰霜城。 性转的原因难免令人感到好奇。 “第一个原因是我喜欢做魔女。”魔女变出一张符合她体型的椅子,坐进去优雅回答牧云的问题,“第二个原因嘛,就是魔女的身份能给我带来诸多好处。在来冰霜城之前,我可没现在这般强大。” “猩红魔人将极寒冰原得到的宝贝分给了你?” “恶大人真是慧眼如炬,什么事都瞒不过您。”魔女掩嘴轻笑,显出一种牢牢吸引视线的媚态。 牧云并无任何反应。 “贱婢名叫莲。”魔女莲接着解释道,“魔王大人特别恩准我为自己取个代号。” “莲是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物种。你身为红楼掌控者,为何要取这样的代号?” “恶大人分明心怀仁义,以护佑人族为己任,结果取了个恶的代号,不正和奴婢有异曲同工之妙。” “不愧是红楼幕后老板,口才着实了得。” 莲发出一阵银铃般的笑声。 她身为红楼掌控者,魅惑之术绝非等闲。 若换作寻常魔族或人族男子,定会被莲勾得五迷三道。 牧云的精神内核来自不动明王经,基础功法则是功德经。两种佛门秘法,助其轻松护持本心。 “恶大人过奖了。”莲见牧云不为所动,立马转入正题,“您派人送我一件秘密礼物,夤夜邀我至此,想必不是要和奴婢进行鱼水之欢吧?” “明天是交付奴隶的最后期限。黎明之后,你将红楼里所有的人族女奴送到城主府。” “阵仗还要大一点,让全城魔族都看到。”莲抢先接话。 “你是聪明人,应该能理解我要做什么。” “奴婢会将您送我的礼物挂在最显眼的地方。只要魔人们看见那个宝贝,您的计划便可顺利进行。” “你有没有兴趣加盟萤火?” 萤火处于初创阶段,需要各种人才。 莲显然具备极强的办事能力,将其招揽进萤火,对组织行动有莫大助益。 “恶大人,我想问您一个问题,然后根据答案做出选择。” “尽管问吧。” “假如萤火最终占据魔国,您会作何打算?我们跟着你搞事,可不是为了充当人族的垫脚石。”莲的问题深入灵魂,没有任何遮掩。 “极寒冰原会成为魔族栖居地,黑暗世界将成为过去。” “魔族肌肤厚实,足以在极寒冰原生存。可您如何保证战争不会再度发生,还有就是天界和灵族那些老家伙会依着你的性子来吗?” “随着时光流转,许多事都应该发生变化。上古时期灵族和天界联合人族,将魔族打进了黑暗世界。数亿年来,魔族始终是一大隐患。如今已到变局发生的时候了。” 虽然牧云没有和各大仙山沟通,但联想到曾遇见的仙人们的态度,亦能猜出个大概。 青鱼散人和圣心菩萨都已成仙,如若牧云前进方向出了岔子,他们一定会给他透露风声。 哪怕会担责任,也不可能一言不发。 如今两位故旧仙人鼎力相助,加上灵玉上人当初在峨眉山所赠的玩偶。 种种迹象,足以表明天界的态度。 他们默许了魔族重归玲珑世界的进程。 因为在混沌初开之时,魔族本就是玲珑世界的一份子。 时隔一段漫长到无以复加的岁月,常识中早已没了这些信息。 牧云觉醒洪荒诛仙阵,在布赫巫医的树屋中通读上古秘典,对至高神的往事知之甚详。 朦胧之中,牧云似乎触及到了自己的使命。 他曾说女帝萧凰是承前启后的人物。 其实他自己也是,只有抛开过往,才能建立新世界。 新世界最终归属于谁? 不只是萧汉,也是他带来的全新格局。 属于每个种族,亦属于每一个人。 牧云开诚布公,将自己的想法跟莲讲述一遍。 “我讲完了,是否加入萤火,由你自己决定。”牧云讲完来龙去脉,脊背靠着椅子,坐得更舒服些。 无论莲是否选择加入,牧云都会尽量拉拢她。 一位八面玲珑的强悍魔女,价值不亚于千军万马。 这还是牧云从女帝那讨教到的经验。 莲的脸庞相对身子很娇小,但在牧云看来又是另一番感受。 蜡烛的光飘忽不定,她看起来像是深渊来临的幽灵。 过了半晌,莲的嘴才有了动静:“想要我加入萤火,需得付出额外的代价。” “你想要什么?” “我想要你的纯元精血。” “你要凤凰血有何用处?” “这您不用管。只要能得到纯元精血,奴婢就加入萤火。为大人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牧云战斗时奋不顾身,碰上一本万利的事,更是不会怜惜筹码。 生意人的哲学,非是寻常灵族所能比拟。 第297章 面具 冰霜城中最高的建筑是守望塔。 负责巡城的魔兵清早爬上塔楼,照例喝了口血酒。往北一望,霎时将嘴里含着的酒喷到墙面之上。 魔族具备夜视能力,白天和黑夜分别并不大。 甚至从某种程度来说,他们在暗夜中的视力更佳。 塔楼外挂着个巨大的圆形物体,随风摇摆,明暗交加之处恰好是魔兵的视野盲区。 他往前走了几步,终于确认挂在塔楼外边的是颗魔人的头颅。 通过鳞甲颜色和残余气息可以判断,乃是城中只手遮天的猩红魔人。 他死了。 谁杀的? 魔兵还没有得到牧云进城的消息,不知威胁来自何人,不觉打了个寒颤。 他惧怕行凶者还在附近徘徊,不敢独自停留在守望塔,急匆匆遁下塔楼,前往城中区敲响了警钟。 暗黑军团迅速集结。 军团长是脊背生着骨翼的家伙,听了巡城魔兵的通报,急忙施展遁法来到守望塔。 他本想在消息发酵之前封锁塔楼,结果还是迟了一步。 红楼老板莲站在塔楼下方。 她是魔人们梦寐以求,却又得不到的红粉佳人。 每回出现势必会成为众多魔人的关注焦点。 这次也不例外。 魔兵军团长同样觊觎莲的美色,愿意付出任何代价和她共度良宵。 只不过今天这样的场合,他十分不想见到莲。 “骨翼魔人,您可是这冰霜城的守护魔,何故在您眼皮子底下发生了这种事呢?” 骨翼魔人惨白眼眸瞥了莲一眼。 钢牙咬得咯吱作响。 “以猩红魔人的实力,压根不需要暗黑军团的保护。他出了事,可怪不到我头上。” “哟,您还真是会推卸责任。” 旁观魔人群发出一阵嘈杂议论。 骨翼魔人听觉发达,什么难听的话都能听见。本就泛白的脸气得煞白,比任何时候都像透明幽灵。 他和莲同属于魔族的其中一个衍化分支,因此肌肤有某些共同点。 “你是八面玲珑的家伙,可否知道是谁做了这件事?”骨翼魔人只好选择运用传音术,询问站在身旁不远处的莲。 “七年来,冰霜城中偶有发生魔族互相吞噬的事件,但从未出现过枭首示众的行为。从这点来看,杀掉猩红魔人的可能并非魔族。” “那些人族奴隶,借他们几个胆子,也不敢做这等胆大包天之事!”骨翼魔人自然联想到了城中的人族奴隶,对此嗤之以鼻。 莲浅笑道:“城主府里不是有几个外来客吗?那里边没准有凶手。” 围观魔人纷纷点头,显露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 骨翼魔人再度传音。 “你何故帮那几个疯子说话!”他突然意识到了什么,惊问道,“你被那两个疯婆子收买了?” “算是威逼利诱。只不过做这件事的并非那两个魔女,而是另有其人。” 莲没有使用传音术,暗黑军团的魔兵和围观魔人皆可清晰听闻。 萤火作为一个新组织,之所以能在魔国声名远播,完全在于他的创建者。 再度看向悬挂在守望塔上的头颅,拥有了全然不同的意味。 种种迹象表明,那个魔族的头号目标,悄然驾临冰霜城。 恐惧从心底向上喷薄而出,众魔人四散离开是非之地。 仿佛只要不去看了望塔上随风摇摆的不祥之物,就能够规避掉残酷的现实。 骨翼魔人深深看了莲一眼,没做任何表示,急匆匆返回暗黑军团兵营。 牧云或许不会屠杀魔族平民,但随时有可能歼灭兵营。 他只存在于恐怖传说,甚少有魔人见过他的真面目。 午时三刻,便是魔人交出奴隶的最后期限。 萤火是牧云创办的组织,如今他亲赴冰霜城,交付奴隶的紧迫性可想而知。 猩红魔人和莲都曾是魔人交付人族奴隶的干扰项。 如今一个表明态度,将红楼中的人族女奴尽皆送至城主府。 另一个则是死于自己的惯例杀戮手段。 一死一降。 胜者归属于哪一方,已经十分明显。 骨翼魔人回到兵营,求生欲前所未有之强烈,即刻传下命令——凡兵营所属魔兵,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将自己的人族奴隶送至城主府,不得有误。 暗黑军团的魔兵们就像是上紧了发条,争先恐后回到家里,令受尽折磨的奴隶穿上破旧衣袍,再用金疮药简单处理伤口,随后送往城主府。 善和艳负责接收人族奴隶。 佩戴黑色罗刹面具的牧云站在一旁。 面具于他,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算作心灵港湾。 艳见识到经受各种酷刑的人族奴隶,从最初的不以为然,逐渐发展至心情沉重。 她灵智并不高,在暗影中更多依赖转生魔王赋予她的转生瞳力。 如今吞噬过大量魔人,随着实力提升,瞳力明显减弱,已经到了时灵时不灵的地步。 除了搜寻目标,艳不知自己还有何专长。 如今恍然醒悟,原来善心并非杨柳成精的善独有。 她的内心深处,同样潜藏着一丝悲天悯人的哀愁。 战争是无情的杀戮机器,群体和群体之间的残酷对抗。 从不以个体意志转移,滚滚洪流,足够吞没一切良善。 奴隶们深受折磨。 有的躯体残缺,有的精神恍惚,还有的已经失心疯。 他们都是构成时代的一份子,却被时代无情抛弃。 即便生还,他们的余生中也会带着永远难以释怀的怨念。 直至生命终结,身入轮回,才能得到上天的补偿,于下一世中过得没那么苦。 “牧先生,你为何不杀光他们?!”不知何人朝着安静伫立的牧云喊了一声。 城主府中瞬间安静下来。 只有失心疯的人族奴隶,口中发出含糊不清的话语。 “天黑了,天就要黑了。” 人族奴隶们心中的恨意无法发泄,他们希望心目中的大英雄,能够代他们铲除摧残他们的所有魔族。 魔族之所以沉默,原因在于牧云完全可以做到。 只要他想,冰霜城中的魔族将会全数覆灭。 没有魔人会傻到怀疑这点。 毕竟在牧云初入魔国时,便已屠灭了十座城池。 多一个,或者少一个。 于他而言似乎并没有太大区别。 紧张和颤栗向来不会出现在魔族内心,眼下过分的安静,反倒使得这种罕见的负面情绪异常清晰。 尚有思维能力的人族奴隶们看向牧云,所有的希冀都包含在眼神之中。 他们的眼睛中常含泪水,眼球浑浊不清。 表情因长久痛苦而麻木,然而心意依然通过眼神清晰传达。 牧云不敢面对这些充满了期盼和不解的眼神。 他曾借新月书社之手将自己打造成圣人,目的正是寻求百姓的支持。 如今人族奴隶们的祈望,他却是无法满足。 黑色罗刹面具没有孔洞,口鼻处有专用通气法宝,因此可以完全遮挡住牧云的面部。 没人能看见他的表情,也就无法发现他的躲闪。 强者能够感知情绪。 善察觉到了牧云的状态,主动解围道:“这位是魔国的恶大人,不是牧云。你们认错人了。” “魔国的人,为何要救我们?” “任何种族中都有追求和平的存在。”善语气平静地答复。 讲话者拄着根拐杖走出人群,他失去了两只耳朵和一颗眼球,鼻子也被削平,样貌奇丑无比,说话时脸部的数道伤疤变得扭曲,更加深了这种印象:“少说伪善的话!我的左眼和两只耳朵被魔人当了下酒菜,脸上的伤疤,只是因为他觉得我太丑……”说到最后,讲话者垂下几滴浊泪。 魔人们不敢发言。 若是换作平时,他们根本不会给讲话者发声的机会。 胆敢违抗,只需啃下他的脑袋。 今时今日,沉默站在院中的人改变了所有局势。 牧云虽然亦曾几经沉浮,痛失过红颜知己,但他是毫无疑问的强者,能够掌控自己的命运,也能决定他人的生死。 如果他只是一个寻常的修仙者,或许会依从修罗本性,大肆展开对魔族的杀戮。 与此同时,人族奴隶的伤亡数量也会上一个台阶。 龙城的行动,早已证明了这一点。 牧云阅读的法理典籍中,明确表示对犯罪者的宽宥,并非真的怜悯他们,而是想要给受害者一条生路。 只有犯罪者还有活下去的机会,才不会一条路走到黑,一不做二不休,彻底断绝无辜者生存下去的希望。 牧云在龙城罔顾了从典籍中学到的常识,进行了不留活口的残酷杀戮。 结果是龙城的人族奴隶十不存一。 最终牧云受到功德经惩罚,平白损了五百年寿元。 相对于个体的仇恨,他身为掌控者,更应该考虑群体之得失。 其间势必会令部分人心灰意冷,以至于将怨恨转加到自己身上。然而这就是现实,也是身为强者的宿命。 牧云曾以夜鹞的身份掩盖本体,如今故技重施,又用恶作为遮蔽。 原因正是他自觉配不上圣人身份,许多事问心有愧。 牧云依然没有发言,甚至连动都没动。 他站在很高的位置,能够看到很远的地方,视野也足够开阔。 拯救人族奴隶的行动,牧云考虑的是尽可能让更多的人活下来,而非帮他们报仇雪恨。 有人感激他,自然也会有人不理解,甚至破口大骂。 “你是个狗屁的圣人,只配用那张黑色面具遮住你那丑陋的嘴脸!”独眼男子终于不再忍耐,将怒火转移给默不作声者。 牧云理应解释,或者说上一两句话,但他什么都没做,静悄悄地杵在那里。 无论出于何种理由,他都无法充当人族的杀戮机器。 他当然可以屠戮冰霜城,让这里寸草不生。 然后呢? 其余城镇的魔族为了避免落得相同下场,势必会加速处理招致杀身之祸的人族奴隶。 届时,他又要面对更加窘迫的境况。 艳有点气愤。 她不知牧云为何默不作声,回头朗声道:“你正在骂的是你的救命恩人。如果没有他,你们的生活还是会像昨天一样暗无天日!” 院中只剩下失心疯者的呓语。 “天黑了,天就要黑了。” 骨翼魔人最早交付了人族奴隶。 他是当作小妾在养,因此没有受到摧残。 她们并不是太想被拯救,受形势所迫,不得不离开骨翼魔人的家。 情势复杂,同样在牧云意料之中。 人皆有自己的想法,顺应潮流者居多,行事风格独到之人也不在少数。 牧云无法做到的事,就得交给萤火。 “有没有想留下的人?”牧云终于开了口。 此时已接近午时三刻,也就是善规定的最后交付人族奴隶的期限。 逾期者会迎来清算,这是毫无疑问的事情。 善做不到的事,牧云可以全不费力地做到。 几个女人互相对视一眼,迫于压力,终究没敢开口。 牧云能够感知到某种复杂情绪,接着说道:“留下来并非对人族的背叛,而是要向萤火提供帮助。聚少成多,驱散魔国的黑暗。” 骨翼魔人的小妾们,鼓起勇气表达出内心想法。 “呸,臭婊子!”人群中有人故意大声喊了一句。 几个魔人打出不耐烦的响鼻。 牧云在场,他们实在不敢发作,可怒火已经真实地顶到了嗓子眼。 “留下来的条件是帮助壮大萤火,相对应,萤火会为你们提供保护。若是有人敢侵害你们,萤火成员绝不会放过行凶者。” 骨翼魔人见牧云并非如传闻中那般凶神恶煞,鼓起勇气问道:“恶大人,今天早上有巡城魔兵在守望塔发现了猩红魔人的头颅。这件事是您做的吗?” 众人的目光都投注到牧云身上。 他们心里知道答案,只是想看牧云会如何作答。 “只有揭开盖子,善良才能萌芽。你们不敢做的事,我来帮你们处理。” 骨翼魔人瞠目结舌。 牧云简单的一句话,将残暴的杀戮机器形象与自身拉远,反而成了正义的化身。 从结果来看,或许正是如此。 “如此说来,恶大人不会随意杀戮?”莲充当了托的角色。 想要让萤火在魔国壮大,没有普通魔族加入,无异于天方夜谭。 莲顺利得到了牧云心脏部位的凤凰精血,已经成为萤火的一员。 她的所作所为,皆是想要帮助萤火。 “只要心向光明,任何族类皆可加入萤火。还是那句话,聚少成多,便能终结黑暗。” 骨翼魔人很清楚。 只有暗黑军团没得选。 不加入萤火,便是死路一条。 从屠城到后续针对暗黑军团的一系列行动,足以从中分析出牧云的态度。 暗黑军团作为魔国的主要战力,在战争中属于可杀范畴。 他们必须在效忠魔国和追随萤火之间,做出二选一的选择。 除此以外,别无他法。 “我愿意率部加入萤火,为光明贡献自己的力量。”骨翼魔人率先表态。 他可能会遭受魔人唾弃,可相较于魔国正统,萤火的行事风格更符合他的理念。 “走上这条路,可就再不能回头了。” “我绝不会回头。” “你愿意为了新世界,抛头颅洒热血吗?” “我愿意。” “那就在誓约之书上写下自己的名字,背叛者就得死。”莲的行事风格相对狠辣。 骨翼魔人毫不犹豫,走到了莲身前。 誓约之书是一本黑色古典籍,蕴含着上古魔神的诅咒。 对着它发下誓约,再签署自己的名号,诅咒便会达成。 立誓者一旦违背誓约,便会落得死无葬身之地的下场。 魔族和人族围观者在等待骨翼魔人的选择时,也在观望牧云的态度。 他是萤火的象征。 这个组织究竟和夜烬有多大分别,才是在场众人关心的问题。 “莲,收起那本不祥的书籍。萤火不是夜烬,不需要靠威胁他人来维持稳固。只要你们想帮魔族在玲珑世界争得一片天地,就可以加入萤火。” 独眼奴隶又一次按捺不住怒火:“你舔着脸自称人族圣人,结果到头来却要把玲珑世界拱手让人。恬不知耻,道貌岸然。” 艳转头问牧云道:“我当然不能吃他,但是能过去给他一巴掌吗?” “不可以。”牧云语气平静,态度却是相当坚决。 魔族不会单纯到以为牧云好欺负。 他的话,没有人会违抗。 “你少在这假惺惺。玲珑世界属于人族,没有其他族类的容身之地,赶紧滚回你们的黑暗世界吧!” 魔人们怒视着喊出这句话的独眼男人。 如果条件允许,他们会把他啃得渣都不剩。 青鱼散人的到来,减缓了城主府中略显紧张的氛围。 牧云对待魔族的强硬和面对人族奴隶时的沉默,形成了鲜明反差。 他们难免心里不平衡。 “萤火究竟是不是诱骗魔族帮你办事的工具?” 只有莲敢问得这般直白。 牧云摘下了面具。 城主府中的魔族尽皆心头一凛。 相较于黑色罗刹面具,牧云这张正气凛然的脸庞,更能震慑他们的心灵。 “只要萤火能够成功,极寒冰原就会归还给魔族。至于是不是工具,你们自行判断。” “果然是你。呸!”独眼奴隶被带走前,又撂下一句不合时宜的话。 “天黑了,天已经黑了。”失心疯者的话语,还是轻飘飘的没有具体指向。 绝大多数人,还是能够理解牧云。 他们坚信牧云不会背弃人族,否则根本无需费力拯救他们。 青鱼散人耸了耸肩,施展仙术带走了人族见证者。 牧云重又戴上面具。 只有隐藏在面具后边,化身为恶,他才能感受到久违的自由。 圣乃无上光荣的称号,然而背负盛名,远比想象中更加沉重。 第298章 不死魔 玲珑世界现存灵兽大多是神兽与凡类结合的产物。 龙性属淫,灵兽崛起历程中,它们的贡献不可磨灭。 四象神兽之中的朱雀虽然代表爱,但始终洁身自好。 只有功德圆满的人族归西,它们才会出现,将死者灵魂带到天界,永世脱离轮回之苦。 是为鬼仙。 凤凰比朱雀位阶稍低,族群数量相对更多。 这种圣洁的鸟类,断不肯像龙族那样通过大量繁衍创造新的物种。 远古血脉的长久纯净,使得玲珑世界中只有凤凰具备浴火重生的能力。 萧凰得到了上古神器凤凰天机石,从中剖解出凤凰胆,随后将其一分为二。 自己用了一半,另一半赠予牧云。 白兰运用天赋神火,将浴火重生的能力赠予萧凰。 牧云获得凤凰胆,则是依靠牧国巫医布赫的助力。 起初并未觉醒全部能力,直至在密闭异空间中经受戒炎锻体,方才彻底改造为凤凰血脉。 加上依靠大蛇柱抢夺到的转生魔王的力量,本可强行突破,迈入长生不死神仙境。 然而由于功德经的被动存在,修炼到极致,获得永恒生命之前,牧云决然无法成仙。 这是他逃不脱的宿命。 如果没有功德经,牧云无法活到今天。又是受其限制,没有办法通过走捷径羽化升仙。 凡事皆有两面性,在牧云身上亦得到了完美体现。 景独坐于暗影总部密室。 自从艳叛逃之后,密室中不再有莺歌燕语。 景过剩的欲望无处发泄,只好在府邸中金屋藏娇。 他只要想到牧云在艳身上大肆征伐的场景,怒火便会焚烧心脏。 失去了魔王萧胤的威慑,夜烬发生了潜伏于水面之下的内乱,因此明知牧云正在魔国内部开展危险活动,也没有夜烬成员愿意去对付他。 “嗔,当初在结界之中,我就该杀了你!”景脱去人族外壳,残暴本性尽显。 猎神魔王具备特殊能力,最喜欢猎杀神族。 脾气极度暴躁,进入战斗状态,不仅能够遗忘痛苦,甚至能在短时间内大幅提升战斗力。 濒死状态,更是能够拥有接近至高神的实力。 即便是大罗金仙遇见猎神魔王,大部分情况下也得绕着走。 景获得了猎神魔王的诅咒,实力提升至半仙巅峰,副作用是性格变得暴躁。只有套上人族躯壳,才能维持表面平和。 其实每次发怒,本体面部表情都会变得异常狰狞。 只不过外人无法穿透皮囊,直接感知到他的本心。 景很想抛下魔都中的一切,根据情报线索追踪牧云一行人。就算杀不了牧云,也得清算掉离他而去的艳。 想法归想法,魔都中的复杂局势,使得他根本脱不开身。 借刀杀人,便成了理想的处理方式。 当前只有夜烬成员能够对付牧云,但要杀一个实力算不上多强的魔女,不需要出动精锐。 魔族中有一种非常特殊的存在,实力凶悍的同时,灵智显得极低。 他们拥有最原始的杀戮欲望,只要开始战斗,便不会停下脚步。 最重要的是他们拥有不亚于凤凰浴火重生的能力,复原再生比任何魔族亚种都要更加强悍。 根据魔族秘典记载,没有东西能够杀死他们。 这个族群被称为永恒魔族。 为了襄助魔国吞并玲珑世界的大业,魔尊派出了十位永恒魔族,作为对抗人族的秘密武器。 魔国高层将他们称为不死魔。 永恒魔族有个特质,便是自身欲望低下,但是对财富的渴求比任何魔族亚种都更强烈。 如果没有请动他们,那就是给的钱不够多。 景掏出了压箱底的魔盾,将不死魔首领邀请到魔都长亭。 首领幻化外观十分粗鄙,灰色眼眸中没有丝毫生气。 “钱我收到了,你想杀谁?” “艳。” 不死魔首领掏出一份脏兮兮的名单,瞅了半天,最终还是由景帮他指了出来。 “原来是你的手下。看来她不检点,跟别的魔人有了一腿。”不死魔首领的笑声很粗野,很难给人以好感。 如果不是实在脱不开身,景绝对不会找他们合作。 “你们的任务就是找到她,然后杀掉她。” “据我所知,艳体内寄生着某位魔王的魔核幻影。” “不死魔也会感到害怕吗?” “我们永远不会像你们这么脆弱。”不死魔首领很实际,“如果是除掉她,得另加一万魔盾。” “你这是趁火打劫!”景面现不悦。 “想想她在别人胯下放声浪叫的样子,你就会觉得这一万魔盾花的很值。”不死魔首领咧嘴一笑,露出满口极不齐整的黄牙。 景脑海中出现了不好的画面。 他知艳的深浅,若是被牧云征服,定会全心配合。 联想到种种不堪场面,景眼中仿佛能喷出火光。 “一万魔盾就一万魔盾。不过你得向我保证,务必提着那臭婊子的魔头回来见我!” “不死魔出手,你尽管放心。” “那还不赶快行动。”景对不死魔首领失去了耐心。 “我们的规矩向来是拿钱办事。拿不到钱,我哪儿也不会去。”不死魔首领自知愚笨,遵从的都是笨法子。 想雇佣他们代为杀戮,就得先交钱。 这个规矩绝不能违背。 景虽实力强悍,但也不想招惹像臭虫一样无法杀绝的不死魔。 咬牙从魔袋中召出一万魔盾支票,忍着心痛将其递给了不死魔首领。 这是他最后的家底。 以后只能再从普通魔人手里搜刮。 不死魔首领仔细观察魔封,反复检查多次,方才确认支票能够兑现。 “既然收了你的钱,你就等着提臭婊子的魔头吧。”不死魔首领化作一阵带着恶臭的浓绿色烟雾,随即消失不见。 景闻到呛人气息,忍不住蹙起眉头。 不死魔拥有单独的栖息地,除了魔王萧胤以外,没人知道他们的总部在哪。 即便身为暗影统领,也没办法派人追踪不死魔的任务进度。 他只能在魔都应付嗔的同时,静待不死魔的回音。 景实在受不了久久未散的烟雾,遁回暗影总部。 了却一桩心事,景的心情归于平静。 猩红眼眸闪烁,离间嗔与和的计策浮上心头。 只要能够令和不再为嗔出谋划策,一个好色之徒又有何惧? 第299章 价高一筹 牧云必须加速针对暗黑军团的行动,将管理冰霜城的任务,交给了精明强干的莲。 莲从萤火徽标处得到灵感,准备给护卫萤火的军团改个名号。 通常来说暗夜对应的是光明或者黎明,理应用含有类似意味的词组冠名。 莲的理解与众不同。 她依托红楼在魔国站稳脚跟,本想取个带红字的新旗号。转念一想,终究也是魔族,更倾向于使用黑字。 莲不同于魔国中绝大多数魔女。 她们或出于利益角度,或者想保住性命。 莲是从心底认同魔女身份,来到玲珑世界,最喜欢代表永恒的钻石。 身为魔女商人,将黑色、财富与永恒联系到一起,遂敲定新军旗号。 “黑钻军团,你们感觉如何?”莲请来了善和艳,询问她们的意见。 她们都是魔女,对珠宝的喜爱不亚于莲,满脸兴奋地表示赞同。 新旗号就在莲的私宅中秘密敲定。 善和艳同住城主府,结伴返回途中,善被骨翼魔人留住,询问人族安置的具体律令。 艳旁听一阵,自觉无聊,决定先行返回城主府。 经过城中心时,鼻中出现一股呛人的腥臭。意识到不对劲,赶忙往魔人最多的地方狂奔。 不死魔的十位成员堪称歪瓜裂枣大集合,每一个都丑得很别致。 他们的出现,瞬间引发闹市骚动。 魔人们见艳在奔逃,以为不死魔是来追究叛离魔国的罪责,同样跟着狂奔。 “老大,我们又不是要杀他们。他们为何要跑?”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矮胖不死魔闷声闷气地问头领。 “魔国这些小杂碎,谁见了不死魔的大爷们会不害怕?”头领面带憨厚的骄傲起来,笑倒了满口歪七扭八的黄牙。 强悍复原能力展现,瞬间又长出一口干净整洁的牙齿。 “哎呀,看来今天到换牙的日子了。” “那你今儿可得大展拳脚。” 不死魔成员都知道,头儿换牙的当天实力异常强悍。就连他们这种打不死的永恒魔族,都想绕着他走。 “抓住那个骚娘们,咱们轮流享乐一番,然后再取下她的头颅回去交差。” “那大屁股魔妞呢?”身体状似螳螂的不死魔成员,意外发现跟丢了目标。 “我现在嗅觉能覆盖全城,闻过她的骚味,藏在哪儿都跑不了。” “要不说您能当老大呢,实力和智慧都没得说!”眼眸不断变幻形状的成员,冲着头领竖起大拇指,流利地拍起了马屁。 艳认识不死魔,全速奔跑,几乎是冲进了莲的私宅。 “宝贝,你何故跑得这么急?”莲正在绘制黑钻军团的徽标图案,地上数个团成团的废稿。 见艳火急火燎跑进来,悬停持笔,惊问其故。 艳感应到不死魔正在往莲的私宅赶来,语气急促地讲述被追袭的事,希望莲能帮她出个主意。 莲听完放下毛笔,笑道:“若是搁在以往,只需要出动几个红楼的魔女姑娘就能搞定那十个蠢笨的家伙。如今恶大人明令禁止,咱们就得想点别的法子。” “恶大人要是在城里就好了。”艳见识过许多魔人。 只有牧云能给她战无不胜的感觉。 哪怕是面对不死魔,她也相信获胜者会是牧云。 “远水解不了近渴,”莲随手一挥,收起桌案上的文房四宝,从容道,“我帮你摆平这件事。” 艳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安全感,由衷赞道:“怪不得您能获得恶大人的信任。” “等我办成这件事,你再拍我马屁也不迟。”莲甩了甩身子,幻化出一件黑色长裙。 冰霜城中的严寒气候,并不会对她造成任何影响。 十位不死魔闯进了莲的私宅。 “这院子还挺讲究。”长短腿成员摘下一朵梅花,闻到呛鼻的香气,不自觉皱起鼻头。 他张开方形阔口,打算喷出一道吐息,灭了院中盛放的梅树。 “这位客官,不知拜访他人的规矩吗?” 莲俯身从屋中走出,傲人身材,精致面容,尽显雍容华贵。 艳听从莲的吩咐,隐去气息,趴在窗边静默观望。 长短腿不死魔立时停下了动作,满是疑惑地问道:“怎么又多了个骚娘们?” 莲美眸冰冷,脸上的笑意却是不减:“你们来到了我的地盘,得按我的规矩办事。” “请问,你是?”不死魔首领感觉莲有点眼熟。 “吾名莲,希望这次你能够记住。” “原来是你。”不死魔首领想起被莲戏耍的往事,把刚长出的满口新牙再度咬断,恨恨道,“我来这不是要找你,最好别碍事。” “你们拿钱办事的规矩,有没有被打破?” “这是我们的底线!”不死魔首领的嗓子因激动变得更加嘶哑。 “既然是拿钱办事,就能分出个优先级。” “你是什么意思?”不死魔首领用不信任的眼光看着莲。 尽管莲的容貌和身材在魔女中属于顶级,但欲望低下的不死魔首领对她没多大兴趣。 “你们这趟来冰霜城,应该是受雇杀掉前暗影成员艳。” “这是我们的事,与你无关,不要自作聪明暗中打听。”不死魔首领不准备接招。 他吃过莲的哑巴亏,不想再上当:“把那个臭婊子交出来,咱们面子上都好看。” “冒昧问一句,雇主给了你们多少钱?” “你问这干嘛?”不死魔首领警惕着莲的一切。 他不信任这个诡计多端的魔丫头。 “只是问个价,作为参考。” 螳螂不死魔抢先问道:“问价干嘛!难道你也要雇佣我们干掉某个讨厌的家伙?” “这位小哥还真聪明。” 不死魔首领的注意力被钱吸引,不自觉放下了戒备心理,问道:“你想杀掉谁?” “恶。”莲说出一个在魔国广为流传的代号。 艳险些惊呼出声,急忙用玉手掩住口鼻,才没有暴露目标。 “他是头号目标,就算你不出钱,我们也得去收拾他。” “我出钱,帮你们提提速。”莲见不死魔首领已经咬钩,立即开始收线。 “什么意思?” “你们受雇主重金雇佣,特来冰霜城追杀艳。”莲笑道,“我出十倍魔盾,优先请你们去追杀恶。在商言商,这笔生意你们做不做?” “十倍?!”不死魔首领新长出的牙,被他自己一拳连根打断,眼珠子险些从眼眶中蹦出来。 “十倍。” “成交!”长短腿不死魔比头领更着急,扯着嗓子答应做这笔买卖。 “我有个条件,在杀掉恶之前,你们不能追杀艳。” “你出的钱多,我们哥几个听你的。”不死魔首领见钱眼开,瞬间将答应景的事抛到了脑后。 莲召出装有数十万魔盾的魔袋,交给不死魔首领。 不费刀兵退掉难缠的不死魔,解了艳的死亡危机。 第300章 魅魔计划 景已经到了和不死魔合作的境地,魔都如今是哪般境况,莲闭着眼睛都能猜到。 一场风雪,万物皆银装。 景吩咐手下从锦绣城红楼中赎出了最为风骚的魔女。 手下将破布蔽体的魔女带至潭底密室。 景坐在阴影里,命令魔女原地转了个身。 身材比艳还要丰腴,连他都会动心,更别说色欲熏心的嗔。 “你最渴望得到什么?” 魔女独自和景处在幽闭环境,难免感到恐惧,战兢兢不敢回答。 “放轻松,我不会吃了你。” “我只想活着。” 正是这个念头,使得她愿意去配合顾客的变态要求,以免被红楼掌管者或惹不起的顾客取了性命。 久而久之,沉沦在欲念之中,风尘名声传遍全城,被景买来充当工具。 “只要你帮我办成一件事,我可助你将实力提升至魔将级别。日后不用再服侍他人,可以有尊严的活着。” 魔女双膝跪地,叩首道:“只要能活着就好,奴婢不敢有别的奢求。” 景瞬身到魔女身前,扶着她的玉臂将其搀起。 欲用离间计,需得魔女死心塌地。 没什么比让魔女爱上自己,更能令其忠心的事情了。 长达一个月间,景依然照例兼管情报收发,几乎没有离开过潭底密室。 牧云的猎杀行动陷入停滞,没有再传来谁被杀的情报。 这种迹象很不寻常,然而景仍是无暇亲自去追查。 究其原因,便是他不敢离开魔都。 只要有机会,景便与魔女耳鬓厮磨,拿出魔袋中珍藏的暗黑能量,供其吞噬进阶。 魔女心中的恐惧逐渐消失,被安稳感填满,对景死心塌地。 景始终用独特方式感应,确认魔女心意倒向他,立即开始实施计划。 美人计是三十六计其中一计,对任何族类或个体而言,都是很难跨越的难关。 除了欲望近乎于零的永恒魔族,其余魔族亚种都很容易中招。 魔女穿着一身青色长袍,芙蓉玉面,曼妙曲线被长袍完美勾勒。 如果不是想要夺取权力和地位,景还真有点舍不得将她送出去充当诱饵。 “只要您吩咐,奴婢万死不辞。” “从今天开始你就是暗影的一员,代号为雪。你的任务是挑拨嗔与和的关系,致令二人反目成仇。”景眼神中闪烁着狡黠的光。 “景大人,奴婢定不负所托。” 景大手轻拍雪挺翘的屁股,柔声道:“去吧。待一切平息,我绝不会辜负你。” “奴婢纵使身死,也会帮景大人完成宏愿。” 雪化作一阵黑烟,遁进了魔都。 她曾在红楼中谋生,清楚魔人本性。加之嗔色名在外,很快计上心头。 魔人喜欢吃肉和饮血,来到玲珑世界之后,又染上了酗酒的毛病。 酒色向来不分家。 嗔的府上有极尽奢华的酒池肉林。 每到夜间掌灯时分,嗔会令中意的魔女和人族女奴泡在血酒池中,边畅快饮酒,边享受魔女们的服务。 得益于结为同盟,和也享受过魔女们的优质服务。 比之逛红楼,更是滋润百倍。 除了永恒魔族,没有魔人能够抵御如此强劲的冲击。 和虽有过人智慧,事关裤裆那点事,理智终究还是盖不过本能。 雪戴上兜帽,尽量遮掩魔女身份,化作烟雾前往贩卖血酒的魔人店铺。 魔人工匠族类相当稀少,皆是不可轻易猎杀的保护物种。 魔国中的魔人工匠数量稀少,大部分用在军工。 酿制血酒的主力是虏获来的人族奴隶。 在酿好的酒中勾兑牲畜血浆,便制成了深受魔人欢迎的血酒。 这笔生意直属于魔王萧胤,无论是夜烬,还是暗影,亦或是在朝堂上参与决策的魔人,购买血酒都得支付足额魔盾。 雪出现在血酒铺对街。 概不赊账的招牌,挂在血酒铺的门口。 人族工匠穿着破衣烂衫,在铺子后院里没日没夜地酿制酒浆。 相对来说,负责勾兑血浆的师傅活计较为轻松,受到的摧残也更少。 “烈大人的一百坛血酒已备好,派专人送过去吧。”血酒铺中清晰传来喊话声。 雪穿的衣服上有嗔府的专属印记,镇定一下心神,轻移莲步走进血酒铺。 她以往生活在锦绣城,几乎没离开过红楼,因此负责经营铺子的魔人并不认识雪。 但是雪身上这件兜帽长袍,他可是熟悉的很。 通常长袍中挂着真空,方便嗔肆意施为。 魔人吹了个粗鄙的呼哨,坏笑道:“看来嗔大人府上又来了新魔妞,瞅这身段和样貌,当真是个会享受的妙人。” 雪眉目含笑。 她是红楼艳女出身,和魔人插科打诨对她来说小菜一碟,不一会就把魔人侃得欲火中烧。 从精虫上脑的魔人口中套话,对她来说压根没难度。 嗔每天要在血酒铺购买五百坛血酒,以维系酒池肉林的用量。 他的薪俸和搜刮到的魔盾,远远不够日常开支。 至于从哪里搞到的钱,魔都无人敢去深究。 “通常都是铺子里派人送到府上,今儿我来了,就不用酒铺里的兄弟跑腿。” “您要自己把酒带回去?” “我有魔袋,顺手的事。”雪的笑容很有感染力。 负责酒铺生意的魔人看得如痴如醉。 此刻就是雪要他的脑袋,他都甘愿双手奉上。 “伙计们,提前赶工嗔大人订购的五百坛血酒!”魔人大声喊了一句。 后院中有工匠应和。 魔人从玲珑世界的阳光雨露,谈至魔都近来连日降雪,甚至还提到了久没有传闻的头号目标。 绕了许多弯,最终还是想看看雪的身子。 雪娇媚地白了魔人一眼:“奴婢是嗔大人的私有物,想看我的身子,还是请长官到府上来。我平时只穿一件薄纱,你想看哪就看哪。” 魔人舔了舔略显干燥的嘴唇,光是幻想嗔府上的场景,都能感到无比艳羡和嫉妒。 他没有嗔的实力,手底下也没有国色天香的魔女。 只能等血酒铺打烊之后,前往红楼消遣。 魔都红楼里有许多比雪更漂亮的魔女,以魔人的经济实力,只能远观,根本无法染指。 过过眼瘾,然后将服侍他的魔女幻想成对方,以自我催眠的方式得到最大限度的享受。 仅此而已。 雪无暇理会酒铺魔人头脑中的龌龊想法,随意支应,取到血酒的瞬间,化作黑烟离开了血酒铺。 她的媚术准备用来对付嗔与和,可没闲情雅致打发小杂鱼。 第301章 直击软肋 民间有谚云,狗改不了吃屎。 本性深处的东西,或者说是缺陷,直至生命终结都难以改变。 雪在进入嗔府邸之前,在暗巷中换了一件血酒铺的深蓝绸布长袍。 傲人身材掩映不住,比漫天飞舞的雪花更加动人。 连闷骚的景都抵挡不了雪的魅力,色欲熏心的嗔又岂能逃脱情网。 “血酒铺里何时来了魔女店员?”嗔袒露黑黢黢的健壮胸膛,放下手中半满的夜光杯,毫不避讳用色眯眯的眼神盯着雪。 雪见惯了好色之徒,几乎无人能出嗔其右。 “奴婢本是冰霜城里的魔女,因不想帮莲办事,秘密离开城池。本欲性转成魔人,奈何惧怕被吞噬,故此女扮男装来到魔都,在血酒铺里谋了份差事。”雪早已想好说辞,对答如流。 “你走近点。”嗔面带微笑,语气极为和善地伸出宽大右手。 雪美目含羞,低垂着头走过去,给人一种我见犹怜的感觉。 嗔握住雪的玉手,左手在其手背上轻柔摩挲:“血酒铺终究是下贱人的去处,岂能配得上姑娘的国色天香。不如留在本大人府上,保你下半生荣华富贵。” “奴婢不敢。” “本大人素来怜香惜玉,有何惧哉?” “奴婢身份低微,若得嗔大人收为侍女,已是无上荣光,又岂敢有非分之想?” “你的姿容深得吾心。把心放肚里,本大人绝不会亏待你。” 雪低垂着头,半推半就被嗔揽入宽阔胸膛。 余下的事对两人来说都是轻车熟路。 第一番云雨,雪便用过硬技术征服了挑剔的嗔。 风尘女子以房中秘术俘获男人心,比寻常情报人员容易得多。 不过三五日,已经获得了嗔的绝对宠幸。 原本得宠的魔女对其嫉妒有加,然而暗中施展的手段都不能奏效,反过来被雪吹的耳边风所制。 嗔沉迷于和雪如登极乐般的鱼水之欢,怠慢了正事。 暗影成员暗中监视嗔府中动静,将所发生的一切秘密送抵潭底密室。 景正在为不死魔仍未回归而发愁,得到雪迅速获得嗔宠幸的消息,忧虑瞬间消失,转化成无边的喜悦。 他早已知晓嗔吞噬意魔核的事,再度正面交战,没有必胜把握。 在魔国,不能必胜代表着身死名灭。 景处心积虑谋划许久,想要吞噬深受火毒困扰的魔王萧胤,以跻身三十六天罡魔王之列。 无论如何也不能在与嗔的争锋中栽了跟头。 只是,不死魔究竟去了哪儿? 暗影成员已潜入冰霜城,艳活得无比滋润,魔头依然在脖颈上挂着。 连续多日,并不见不死魔的踪迹。 一团黑烟出现在密室之中。 来者是个飘忽不定,周身泛着珍珠白光泽的幽灵。 “景大人,玲那个婊子回魔都了。”幽灵汇报了一个难免令人感到意外的消息。 景手扶下巴,仔细思忖留玲一条活口究竟有益,还是有害。 嗔缺少刺探情报的人才,玲是他目前唯一能掌控的前暗影成员。 如果杀掉玲,或许嗔会转而对暗影采取某些行动。 对于暗使阴招的景来说,反而不利。 “一个没有利用价值的臭婊子而已,随她去吧。” “不用清理门户吗?” “不用。你去一趟五华城,暗中监视毒、意和影这三个该死的家伙,将他们的动线写成密信,通过特殊通道传达给我。” “遵命。” 又是一阵黑烟,幽灵消失不见。 景站起身走到密室琉璃窗前,凝望深潭幽绿的水以及其中肆意游动的水族,思绪却发散到了各处,难以理出头绪。 牧云创立的萤火,早已名闻魔国。 他究竟想做什么,正在做什么,完全没有丝毫眉目。 根据已知情报,无法将他的动线连成串。 一条巨大的盲目水族游到潭底密室旁边,白膜覆盖的圆形大眼,迷茫瞪视着潭底密室。 由于有魔封结界阻挡,潭水和水族都无法靠近这个滚圆的石质建筑。 景忽然意识到了此前一直忽略的东西。 “他要当魔王!”这个从未想过的答案浮现在脑海。 饶是以景的定力,也忍不住在幽静空间中惊呼出声。 景眼睛瞪得溜圆:“这就说得通了!萤火要建立新世界,就得征服魔国!” 他被自己的推测震惊到无以复加。 与嗔的争斗,转瞬间显得格局极小。 该怎么办? 景心里完全没有答案。 和将宝押在了嗔的身上,不独是因他的实力和身份,更多是觊觎府上酒池肉林的享受。 既然动了色心,沉溺于欲海泛舟,再想回头就没那么容易了。 和的缺陷是太过冷漠,向来不太理会别人的死活。 哪怕曾与他彻夜贪欢的魔女,真到了被嗔处决的时候,他也绝对不会说半句求情的话。 景始终维持着水面之下的状态,持续搜集各方情报,给和带来了相当大的危机感。 嗔又沉迷于美色,逐渐荒废夜烬日常事务,使得原本想要倒向他们的成员,又一次变成墙头草。 持续观望,择强者从之。 和深夜来至嗔府,想要劝说他对暗影展开行动。 嗔正在灯火通明的正堂欣赏雪风尘味十足的舞蹈,嘴角含笑,猩红眼眸中满是迷醉。 他已深陷雪的魅力,甘拜石榴裙下。 和反复暗示自己不可沉迷美色,老远看见在灯光下独舞的雪。 仿若天仙临凡,美到不可方物。 品尝过个中滋味,再想做到置身事外变得极难。 和闭上双眼,连续深呼吸,强迫自己忘掉雪魅力十足的舞姿。然而越努力,脑海中的印象便越深刻。 不知何时睁开眼睛,一眨不眨地沉浸在管弦乐和舞蹈的天堂。 此刻纵使要他身死,也能不枉此生了。 “和,什么风把你吹来啦!”一曲奏罢,嗔中气十足的声音在和耳畔响起。 和回过神,想与嗔密谈针对暗影的行动。可是雪含情脉脉的媚眼,实在令他魂不守舍。 “久不来拜会,特地探望嗔大人。”和放弃演练数遍的说辞,转而变为寒暄。 “你来得正好,爱姬恰在起舞,不妨坐下欣赏。” 和谢过之后,坐于嗔下首侧座。 管弦乐声再起,雪在灯下独舞,身段曼妙风浪,媚眼如丝。 任哪个魔人见了,也抵挡不住这种火辣的场面。 和小腹升腾起一股邪火,魔识中不禁生出干掉嗔,霸占舞魔女的邪念。 这种念头转瞬即逝。 单纯比拼武力,和远不是嗔的对手,不然也不用靠筹谋博一席之地。 和自知嗔始终提防自己,若让对方更为忌惮,难保会发生何事。 他必须小心谨慎,才能在接近蛮荒生存法则的魔国生存并始终占据高位。 “玲来过了。”嗔用传音之术与和交流。 “她带回了什么情报?”和收回视线,以免受到舞魔女的影响。 “牧云瞄准的目标是暗夜军团首领戈。玲帮他获取到戈的行动线和习惯,狩猎行动随时可能发生。” “戈要是死了,恐怕对魔国和咱们都不利。” “此话怎讲?”嗔看着雪的舞蹈,犹有精力分心与和进行秘密沟通。 “戈是魔国为数不多坚持对南夏国作战的军事统领,一旦失去这位坚实后盾,暗夜军团的侵略意识将大幅下降。少了后顾之忧的头号目标,可就成了难以解决的心腹大患。” “和,你说实话,以魔国目前的形制,真的有人能解决他吗?” 和深通谋略,阴谋和阳谋尽皆娴熟。 魔国精英无数,然而各自为政,背刺事件屡屡发生。 萤火的名头听起来并不响亮,但是凭借着牧云对魔族的恐惧压制,其中成员已经显露出组织性。 他们不敢互相吞噬,也在试着按照命令行事。 一旦萤火成了气候,莫说是他们,就是魔王萧胤都没法子扭转颓势。 “想要扼杀萤火,就得趁其萌芽之机行动。如今尚未形成气候,或许还来得及。” “只要你说心里话,我就让舞魔女服侍你一晚。”嗔懂得直击软肋。 和也是好色之徒,只不过不像他那般坦荡和纯粹。 这个条件实在太过劲爆,触及了和的灵魂。 “如果真的想保命,就不能对萤火采取行动。如若他们成了气候,咱们还能留条后路。” “和,你有没有意识到方才出的主意,有可能断了我的后路?”嗔一只眼看向舞池,另一只眼恶狠狠地看着和。 和心中慌乱,表面却是波澜不惊:“即便是针对萤火采取行动,还是有明哲保身之法。动与不动,主动权完全在咱们手里。” 嗔又盯了和一阵,转移走视线。 他不是完全信任和,但目今魔都中风起云涌,而且身有监国之职,暂时离不开这个诡计多端的伙伴。 和没有感受到杀意,暗中松了口气。 他看向舞池,恰巧又捕捉到雪抛送的媚眼。 刹那间灵魂有如出窍般畅快。 “管他呢。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人族的诗句虽然穷酸,但还是有那么点歪理在其中。” 和不再掩饰,色眯眯地观赏雪的诱人舞蹈。 魔都现下正是天寒地冻的时节,心里却因美色燃起了熊熊火焰。 欲望之火升腾,遮蔽了理智和谨慎,将人推向危险的深渊。 第302章 灰烬中的星火 魔人的观念与人族不同。 人族将杀父之仇和夺妻之恨列为不共戴天的深仇大恨。除非拥有难以向旁人启齿的特殊爱好,才会愿意将妻妾与他人共享。 魔人则不同。 他们没有贞洁观,只要魔女没有叛离,与别的魔人共赴云雨也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通常来说,这种情况不会发生在高位者之间。 若想达成某种目的,就得另当别论。 和只有与雪共度良宵一晚的机会,彻夜未眠,与其一次又一次抵达极乐巅峰。 及至天晓,仍觉意犹未尽。 “和大人,您昨晚真厉害。奴婢从未有过这般畅快的体验。”雪玉面绯红,语气撩人地说出令魔人难以把持的话语。 和变出长袍,覆盖纤瘦细长的身姿。 闻听此言,半晌沉默不语。 他本该兴奋,甚至于洋洋自得。 可是离开卧榻之后,他就再也不能染指雪。 念及此处,不禁感到一阵心痛。 “说实话,本大人也舍不得你。只是碍于嗔的淫威,不得不……” 雪的烈焰红唇印上和刻薄的双唇,堵住了他接下来的话。 魔都中大雪纷飞,卧榻中却有着别样的温热。 和魂不守舍地离开嗔的府邸,独自走在没膝深的积雪中。 本可飞翔前行,却没了这种心情。 景潜踪匿行,任凭风雪穿过无实质化的躯体,远观深一脚浅一脚缓慢往前走的和。 他也拉拢过对方,最终没能成为盟友。 景面无表情,魔识中却有如乱麻般的千丝万缕。 关于牧云正在做的事,他已经猜到几次,然后过一段时间,又被魔都无可救药的混乱形势推向角落。 及至再度想起,震惊复又出现。 最令他感到疑惑的是所有人都能猜到牧云的动向,魔国各城池却依然如一潭死水,没有任何波澜。 暗夜军团是受牧云黑色恐怖影响最大的组织,统领戈依然在筹谋对南夏国的作战行动,却没有任何针对牧云的反制计划。 一切都怎么了? 景只是被转生魔王创造出来的魔族,再有智慧,终究逃不开创造者附加的意识。 七年来的经验,不足以解答心中困惑。 所有的东西都陷入了混乱,似乎只有离开魔都,才能找到答案。 可是他不敢离开。 嗔与和的计划早已被暗影成员哨探得知,如若景离开魔都,他们会即刻架空他的权力,将暗影据为己有。 暗影是他执行吞噬计划的基础,无论如何也不能落入嗔的手中。 眉头不知何时聚到一起,再难展开。 一个瘦弱的身影蓦然出现在他的魔识,或许只有找她,才能解开谜题。 化作一团无形烟雾,循着烙印在玲体内的印记,来至她下榻的客栈。 景变作一位寻常魔兵头领,大咧咧走进客栈,冲负责经营客栈的魔人喊道:“你过来!” 身穿蓝衣的魔人一见魔兵头领的派头,不敢招惹,点头哈腰跑过来。 “军爷,请问您有何吩咐。” “你们店里是不是住了个叫玲的魔女?” 魔人从胸口处的附甲中取出一份名单,溜圆眼睛从上至下浏览,半晌看向魔兵头领,茫然地摇了摇头。 他的意思很明显,客栈中没有叫玲的住客。 魔兵头领拍了拍魔人肩膀,化作一阵黑烟,瞬移至玲的房门外。 玲如今是萤火成员,贸然杀掉她容易引火上身。 牧云行事之狠辣,仍令所有魔族心有余悸。 极度的威慑力,无形中为萤火成员提供了保护伞。 景变回本来样貌,轻轻敲响房门。 玲打开房门,看见站在门外的景,眼睛不觉瞪大了几分。 她是暗影成员不假,可生命中大部分时光在巫国度过。 身份早已败露,只因体内奇毒缠身才能侥幸存活至今。 自从景将她逐出暗影,玲从没想过会和当初的头领再度重逢。 “头领,您怎么来了?” “你现在不是暗影成员,没必要管我叫头领。” 景走进房间,随手布好魔封结界。 除非嗔得到风声,否则魔都没人能破得了景的界限。 “您是想取我的性命吗?”玲一直感觉自己处于死亡边缘,接触到的人物,都可以随手碾死她。 有时候甚至连她自己都感觉奇怪,分明是个伪装拙劣的间谍,为何还能存活至今。 如今身处幽闭结界,没有人会来拯救她。 即便是那个在魔国威名赫赫的男人,如今也没在魔国。 刺杀戈的行动计划,不过是有意放出的风声。 只有她知道牧云真正的去向。 假如景进行魔力审问,直接读取她的记忆,就能搞清楚牧云所在。 玲并不在意。 她本就是不称职的情报人员,甚至没有人忌惮她。 沦落至此,分属应当。 “我来并不是要强迫你向我袒露机密情报。”景坐在圆凳上,声音中充斥着粘稠的疑虑,“实不相瞒,头号目标做的那些事,我都心知肚明。” “那为何迟迟没有行动?”玲负手站立,一如往常。 景沉默半晌,方才缓缓开口道:“正是因为解不开这个谜题,故而特意登门拜访。” “我不过是恶身边的一个小喽啰,恐怕难以为您解惑。” “我派人刺探过萤火这个组织,成员没有高低之分。如果头号目标没有做到,证明他是个心口不一的伪君子。根据我对他的了解,他绝不会做这种有损英名的事。” 玲耳根子很软,听景说出几句推心置腹的心里话,迅速放下了戒备。 这就是她无法成为优秀间谍的主要原因。 “他是个复杂的矛盾体,直到如今,我也无法完全看清他。”玲没有隐瞒,也没有撒谎。 在牧云没有找回记忆,仍自认为是时叶的时候,玲便认识了他。 她对时叶的印象是一个嫉恶如仇但是本领不够强的存在。及至梦中杀掉拷贝魔人,瞬间颠覆了初印象。 时叶名灭,牧云归来之后,梦魇般的强悍展现在玲的眼前。 茗烟城虐杀四眼魔人,连屠十座城池。 心理阴影深深烙印于魔识,对牧云的恐惧增强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 传闻牧云是真正的转生魔王,彼时玲对此深信不疑。 若不是魔王,何故比魔族还要冷酷无情。 十城湮灭,很快又入驻了另一批魔人。 留下来的只有对牧云发自心底的恐惧。 后续的各种行动,着实使玲感到了困惑。 牧云究竟想做什么,以玲的视野根本无法窥见全貌。 她能做的就是尽可能详细讲述牧云这个人,然后让景根据他的见识和情报,将其整理为接近真相的答案。 至于牧云究竟是怎样的人,想要做些什么,恐怕只有他自己才知晓。 “我听青龙军的神锋营将军黄羽讲过,恶大人曾有界分九界的理想。如今盛传他想划分七界,想来这就是他各种行动的初衷。” 景沉默良久,右手无意识揉搓手中的杯子。 他七年间始终在追踪牧云,几乎清楚他的所有往事。 不管是最初十年在灵泉宗,还是和云瑶分离后的种种,悉皆归档在暗影资料库。 牧云并不漫长的人生经历,早已烙进景的魔识。 无论划分七界或九界,终归要挑战现有格局。 纵是天界仙人,谁又安敢妄言。 “如此壮举,他一个连仙人都不是的家伙,敢做这种主?”景越研究牧云,却越觉得他无比陌生。 玲想起了景对萤火的见解。 “或许他不是想自己决定,而是引领万族做出自己的选择。” 景瞪视着玲,仿佛第一次见到她。 “怪不得,怪不得……”景的疑惑转瞬间如冰雪消融。 玲见景这般光景,也不禁认为自己的分析很有道理,继而开始回忆牧云进入魔国后的所作所为。 原本晦暗不明的前方,如今有了模糊雏形。 “燕雀焉知鸿鹄之志。” 景站起身,喃喃低语的诗句来自于敌对多年的人族。 他茫然从玲身旁走过,抬手解除魔封结界,回到空旷的走廊。 一动不动地站了许久。 一阵黑烟飘荡,身形消失不见。 玲向来只知自己从何而来,身份认同并不强烈。 窥见牧云宏大目标雏形,忽觉加入萤火,与以往投靠他人并不相同。 玲关上房门,第一次审视自己的内心。 她心存着不易察觉的善念,不忍目睹他人的不幸。哪怕受迫害的是与己无关的人族。 这正是玲回归魔国后,带给她最多困扰的地方。 仔细想来,牧云做的正是她一直想做而没有能力做到的事。只不过其中经过,与玲幻想中的不尽相同。 她跟随牧云数次行动,自认对他有所了解。 牧云有别于其余灵族的地方,便是他不会心存不切实际的幻想。 对付敌人,比极寒冰原的寒冬还要严酷。 杀戮从来不是牧云需要避讳的字眼,甚至在必要时会展开无差别屠杀。 玲曾认为牧云是不折不扣的大魔头,随着了解到的信息越来越多,愈发认为自己的看法过于片面。 身处残酷战争,谁都有可能变成恶魔。 想要令恶魔胆寒,就得化身更加纯粹的恶。 “这难道就是牧先生代号为恶的原因吗?” 玲在房间中来回踱步。 原本一片死寂的魔识中,不觉燃起了代表希望的星星之火。 第303章 冰原里的秘密 妖狐王调遣数个峰口的强悍妖族,分布于夏国和魔国绵长的交界线附近,预先提防随时有可能发生的暗夜军团南下。 他比巨石王看得更远,清楚妖族终会因拥戴牧云而受益。 明哲保身是他的哲学。 无利不起早也是。 妖狐王立于最高的山峰,俯瞰北方进入严冬的魔国,不禁想起了那个打心底里充满敬畏的故人。 冰霜城的冬天长达数月,如今已接近零下五十度。 魔族未占领此地之前,生活在城中的人族大部分时间会在屋中度过。 烧旺炉灶,火炕带来有别于室外严寒的温暖。 萤火在冰霜城站稳脚跟,莲居功至伟。 她将管理职权暂时交给善,随即秘密离开冰霜城。 莲并非望南行,而是前往更加寒冷的极寒冰原。 她早已进阶至寒暑不侵的境界,漫天风雪并不能对其造成丝毫影响。 牧云离开冰霜城,表面是在暗中进行刺杀暗夜军团统领戈的计划,实则深入极寒冰原,搜寻能令魔族大幅进阶的秘宝。 上古传说终究年代久远,只有搜寻到贴近现在的证据,方能证明传说内容存在真实的可能性。 玲珑世界虽然无边辽阔,极寒冰原也没有人类踏足,但想将如此广袤的土地分给世仇一般的魔族,绝不是一件易事。 暗夜军团有万妖山的妖兵妖将们照应,纵使突破万妖山这道屏障,还有战力强悍的青龙军南据三山关。 阻止大规模作战的行动,有许多人能够代劳。 寻找秘宝的事对萤火接下来的计划极为重要,牧云必须亲自行动。 经过实践检验,莲的智慧和办事能力均值得信赖。 个人能力终究有极限,只有尽可能将更多人才招揽至计划之中,才能迸发出超乎想象的能量。 牧云玉葫芦中有莲能够追踪的法宝,平时用魔封结界将其封印,有需要的时候再放出来。 莲开启空间门,踏破虚空出现在牧云身旁。 她环顾左右,发现身处一个密闭空间,四周皆是厚达数百米的玄冰。 “恶大人,这是哪儿?”莲下意识询问。 “你可以叫我恶,不必加大人二字。”牧云反复强调过数次,莲一直不肯更改。 牧云有股子韧劲,甚至于连细节处都不会妥协。 无论莲称呼他多少次大人,牧云都会耐心加以纠正。 “好吧,真拿你没办法。”莲难得放下尔虞我诈,展现出魔女的柔情。 牧云是令妖魔感到恐惧的存在,同时也是个充满魅力的谜团。 莲见识过太多魔人,牧云这种独特存在,尚属第一次深入接触。 好奇心会令人变得活跃,去探究更多潜藏在表面以下的秘密。 “恶,你连日在极寒冰原活动,究竟想寻找什么东西?” “任何与魔族有关的东西,”牧云召出一枚纽扣大小的黑色魔印,展示给身旁的莲,“年代越久远越好。” “可是这些东西,对萤火究竟有何帮助?”莲没有思考过这个问题,对牧云想要做的事只有模糊概念。 “不要小瞧舆论的力量。”牧云停下脚步,转过身面向莲。 他没有戴黑罗刹面具,正气十足的面容,反倒有种极强冲击感。 若不是莲同善一样,并非纯正魔族,定会忍不住惊声尖叫。 牧云也发现了莲的奥秘。 他原以为冰霜城中的骨翼魔人和莲分属同宗,后来才了解到,原来莲是灭世黑莲修炼成精。 根据上古魔族秘典记载,灭世黑莲的莲子中诞生创世魔神,因此从广义角度考虑,所有魔族都和莲有所关联。 当然,这只是流传已久的上古传说,真实度已不可考。 唯一能够确定的是,传说中强悍的灭世黑莲就在自己身边。 灭世黑莲具有极强的防御力,能够吸收邪祟之气,曾是魔佛莲台材料。 至于魔尊为何将此等秘宝幻化的魔女投放到玲珑世界,牧云摸不清头绪。 如果牧云有贪念,完全有可能会想办法猎取灭世黑莲,让其化作为己所用的莲台。 只是相较于功能奇特的法宝,牧云更需要八面玲珑的莲花魔女,故而没有任何非分之想。 “你在想什么?”莲是天地灵物,感受得到牧云的思绪。 “灭世黑莲是很强的法宝,达到一定品阶,甚至能晋升成魔神的魔器。魔尊何故把你派来玲珑世界?” “天地万物,因缘而际会。”莲脸上现出神秘笑容,“想必你对这句话深有感触。” 牧云将搜寻到的魔族上古秘宝残片收进玉葫芦,转身面向莲:“你这句话好像意有所指。” “如果我告诉你,锦姑娘有魔族身份,你会作何感想?” 莲的语气不像开玩笑。 “魔族?”牧云皱起眉头,头脑纷乱地重复了两个字。 “有人算到你是痴情种,对此做了些文章。我本应保密,考虑再三,还是决定将这件事告诉你。” “既然你答应了要保密,就不应该背弃诺言。”牧云有自己的原则。 哪怕再想得到更详细的情报,还是劝说莲就此打住。 “我就知道你是个有原则的人。”莲美目含情看着牧云坚毅的面容,“你懂得易经十六卦,能够轻易洞破天机,却从不轻易动用这种足以通玄的本领。” “这种选择利弊参半。” “可否帮奴婢详解?” “我不是你的主人,不必以奴婢自称。” “这是魔族历来的规矩。” “从萤火诞生之日起,传统就该被打破了。你尚未婚配,可以自称小女。” 莲突然爆发出一串银铃般的笑声。 待笑声止歇,莲解释道:“你从诞生到今天,不过活了三十余载。就算做了父亲,在我看来还是年纪小到像个蝌蚪。”说完,她又忍不住笑弯了腰。 牧云这才明白,原来莲笑的是两者的年龄差。 在有仙人存在的世界,万岁也算不得老人。 牧云没有前世,今生确乎只度过三十余载春秋。 若非拥有至暗源力,又在机缘巧合下掠夺了转生魔王的力量,绝对无法在如此短的时间迈入半仙境界。 “只要没有婚配,皆可自称小女。” “这个新规矩倒是很古怪。” “你今年多大?”牧云问出了一个略显缺乏涵养的问题。 “大概有几十万岁,或者更大一点。”莲给出模棱两可的回答。 这也就是说,莲诞生于黑暗世界,没有极寒冰原的记忆。 极寒冰原中的魔族残余,早已封冻在玄冰深处。 只有牧云和莲这种强者,才能通过万年玄冰的障碍,抵达埋藏着远古秘密的深渊。 牧云取出一朵刚刚长出,尚未成熟便被冰封的灭世黑莲花骨朵。 它蕴含的蓬勃能量,即便是已经死亡,还是能够覆盖玄冰中间的空洞。 莲看向牧云托着花骨朵的右手,头脑一阵空白:“这是……” “这是未能成熟的灭世黑莲。” “为何在这极寒冰原中,会有灭世黑莲?” 猩红魔人曾赠予她提升修为的秘宝,言称是在极寒冰原偶然所得。 莲坐拥吸金无数的红楼,从未想过到极寒冰原探查一番。 眼前的景象,大大出乎了她的意料。 “我在寻找魔族曾在极寒冰原生活的证据。这片荒废数亿年的领土,应该归还给它真正的主人。” “你想让魔族放弃打下来的魔国,退居极寒冰原?”莲猜透了牧云的心思,“这件事恐怕没那么容易。” “我当然清楚,所以建立了萤火。只有绝大多数魔族认同极寒冰原就是魔族始祖之地,才有可能迎来真正的和平。” “你有没有想过,一旦魔族回到玲珑世界,很可能在未来某一天爆发更大规模的战争。” 莲的话不无道理。 尽管魔族并不需要粮食来维持日常生存,但见识过人族建立的繁华都市,恐怕再难满足于满目皆白的荒芜。 “适者生存,乃是亘古不变的真理。”牧云道,“有些残忍的事,或许只有我能够做到。” “杀戮?” “无情的天地会将拥有某种特质的族类抛弃,更为适应生存环境的亚种繁衍生息,最后形成种族。魔族中噬杀的比例实在太高,只有将他们尽数诛灭,善良的萌芽才能开花结果。” “你要搞一场大屠杀?!”莲胸脯剧烈起伏。 “不。有些人会因恐惧而迷途知返,我要杀的是那些执迷不悟者。” “你的双手会沾满鲜血,即便成功划分七界,人们还会相信你吗?”莲怕牧云听不明白,进一步解释道,“我的意思是,人们会信任一个双手沾满鲜血,杀人不眨眼的家伙吗?” “真正带领万族走向下一个纪元的人并不是我。” “你如何得知?” “我偶尔也会使用易经十六卦。” “天命人是谁?” “天机不可泄露。” “好像会算卦的人都喜欢这么说。既然不可泄露,又为何要冒险窥探天机呢?” “有时是因为好奇,也有时是出于愧疚。” 莲捕捉到了关键词汇,心中暗想道,“圣心菩萨修成正果;锦姑娘是魔族的设计;能令恶心存愧疚的人,不是女帝萧凰,就是与曾经的徒弟萧熙有关。” 不过片刻,冰雪聪明的莲就猜出了天命人的真实身份。 第304章 追踪者 人不能有傲气,但不可无傲骨。 这句话同样适用于来自黑暗世界的魔族。 自从魔王萧胤回归魔界,魔国由夜烬统领嗔代为兼管。 由于没有使成员心服口服的强悍实力,导致夜烬成员各自为战,趁机前往各城谋取个人利益。 本应由夜烬对付的牧云,深入魔国多日,依然没有受到夜烬成员的挑战。 除了死守武城军火库的蜂,其余人对各城告急情报充耳不闻。 魔国在极短时间内由飞扬跋扈的侵略者,变成了内部千疮百孔的庞大载体。 诱因便是正在魔国开展危险行动的家伙。 夜烬成员中也有悍不畏死者。 鸣是个不折不扣的战斗狂人,与寻常魔族不同,与土元素极度契合。 他可以通过魔力沟通土元素,拳击可造成地鸣,因此给自己取了个鸣的代号。 自从认清嗔和景的真面目,对夜烬的信心直线下滑。 他不想再等待,而是选择主动出击。 五华城三个叛徒的实力不比他弱,一打三绝非明智之举。 鸣选择优先解决萤火成员,或者直接挑战头号目标。 冰霜城是萤火的驻扎地,大部分魔族已经叛离魔国,成为头号目标的走狗。 这座被玷污的城镇,理应得到清洗。 鸣怀着强烈无比的杀心,隐匿来至冰霜城,结果发现善的踪迹。 善并非魔族,但实力不容小觑。 若是与她交战,很容易暴露目标,从而招致围攻。 他不清楚头号目标身在何方,不敢堂而皇之的发起突袭。只好伪装身份,在城中密探几日。 骨翼魔人和红楼魔女成了他的猎杀目标。 对于魔族来说,白天和黑夜没有太大分别。只不过红楼照旧开张,使得夜晚的城镇显得相对空旷。 是夜月明星稀,积雪覆盖街道,刺骨寒风呼啸而过。 鸣隐去行踪,秘密潜入骨翼魔人的私宅,耳听莺歌燕语之声。 他是行事极其狠辣的夜烬成员,怒从心中起,瞬息间布好魔封结界,屏蔽了私宅与外界的联系。 鸣宽大右手按住墙面,调动土元素,直接在墙上开了个洞。 骨翼魔人正在女人肚皮上用力,听到墙体异响,吓得往后一窜,将身下的女人带到地上。 女人摔了一跤,发出一声沉闷哼声。 骨翼魔人来不及变出衣物,或者套上战甲,仓促间只能现出本体。 身躯高达六米,全身上下皆是由白森森的骨骼构成,共有六条手臂,猩红双眼盯着闯入者。 鸣砂锅大的双拳被土元素覆盖,泛着金黄色光泽,土灰色眼眸中被嗜血和杀意填满。 骨翼魔人感受到鸣的气息时,便知绝对敌不过他。 他唯一的念头就是想保住几个妻妾,让她们能够免于死亡。 鸣经历过夜烬成员集体吞噬,同样有半仙修为,能够读懂骨翼魔人的心思。 既然对方想保护妻妾,鸣就拿她们开刀。 随意扬起左手,掌心中疾射出一道灰黄色烟尘,顷刻将摔在地面的女子变成了砂像。 被掌风一吹,化作尘沙滑落地面。 愤恨和恐惧于内心中交织。 骨翼魔人在本能和尊严面前,坚决选择了后者。 他是一个男人,当妻子在眼前被杀时,要做的就是拼上所有,帮自己的妻子报仇。 现实比城里的风雪还要冰冷。 鸣随手一挥,将骨翼魔人修长的骨腿变成砂尘。 随着骨翼魔人向前跑动,他的身子变得越来越短。及至到鸣身前时,六米身躯剩下不足三米。 魔族强大的复原再生能力启动,开始修复被砂尘化的部位。 鸣右手握住骨翼魔人的脖颈,眼神异常狠毒:“你身为暗夜军团一份子,为何要背弃魔族,充当头号目标的走狗!” 骨翼魔人的脖子被鸣变成砂质,发不出任何声音。 眼神中的反抗与倔强,在难以逾越的实力鸿沟面前逐渐消散。 重新生成的双腿不争气地跪倒在地。 他放弃了战士的骄傲。 骨翼魔人目睹鸣杀掉他的妻妾,泯灭了他最后的尊严。 “这就是做叛徒的下场。”鸣之所以没有杀骨翼魔人,是想从他这里套出关于牧云的情报。 越详尽越好。 “你为何会加入萤火,是不是那个混蛋逼你这么干的?” “哪个混蛋?” “你肯定明白我说的是谁,别想蒙混过关!” “他没有强迫过任何人。” “换言之,你是自愿背叛魔国,甘愿变成头号目标的走狗?” “萤火和夜烬不同……” 这句话说到一半,骨翼魔人的牙齿被连根打断。 他浑身颤栗,静待重新长出新牙。 死亡已经不可避免,可他还是无法摆脱对鸣的极度恐惧,连移动都变得极为困难。 何况他被困在魔封结界里,又能逃到哪儿去呢? “鸣大人,小人已经做出了选择。要杀要剐,悉听尊便。”骨翼魔人用颤抖的语气,尽其所能说出了最硬气的话。 他已经丢掉作为人夫的尊严,想在临死之前,保留魔族战士的骄傲。 “你什么时候死,死于何种手段,完全由本大人掌控,你没有选择的权利。你要做的就是如实回答我的问题。” 骨翼魔人很想闭上双眼,任凭对方如何折磨,再不讲半个字。 但是他没有这种勇气,眼皮重如千钧,压根无法闭合。 他只能满是恐惧地看着俯视他的鸣,从骨头到毛发都在颤抖。 “目前谁在管理冰霜城?”鸣召来一把椅子,端坐在上边,面庞隐在黑暗中。 这是魔族常见的习惯,就像人类坐下时喜欢翘起二郎腿。 骨翼魔人很想帮萤火成员保密,然而由于太过怯懦,完全无法拒绝回答鸣的问题。 “莲。” “她现在在哪儿,身边有多少防卫力量?” “您想杀她?” “不要问我问题,只管回答!” “她是冰霜城红楼的幕后老板,平时深居简出,我也不清楚她的居所在哪。” “莲确实很狡猾。”鸣灰黄色的眼眸没有任何波动,“她什么时间段会去城主府?” “大约辰时前往城主府,申时离府回家。” “除了这两个地方,她还会去哪里?” “莲大人很谨慎,不会让我们知道这些事。” “除了夜烬叛徒善和暗影叛徒艳,城中还有没有拥有专属代号的魔族?” 骨翼魔人思忖良久,缓缓回道:“如果不算他们,只有恶大人了。” “他也在冰霜城?” “恶大人没在城里,不过他应该在附近活动。” “你敢保证自己说的话句句属实吗?” “到了这个当口,您认为我还有能力撒谎吗?” 鸣灰黄色的眼眸锐利地审视骨翼魔人,确认他的恐惧弥漫全身,已经失去抗争勇气。 骨翼魔人的话如果属实,说明牧云并没有密谋针对暗夜军团几位统领的刺杀行动。 “他在哪儿?” “我不知道。” “你还有什么想要告诉我的事情吗?” “如果有得选,我一件都不想告诉你。” “至少你在死亡来临之时,展现出了作为魔族战士的强硬。” 鸣将右手放在骨翼魔人头顶,魔力流转,将其变作砂质。 掌风一吹,砂子和地面尘沙融为一体。 恰如鸣刚来时那样。 只是这冰霜城中,再不会有骨翼魔人。 第305章 辣手摧花 红楼是城池中最热闹的玩乐场,到了夜晚尤甚。 冰霜城改换门庭,由归属魔国更换为受萤火节制。然而于城中的魔族来说,除了不能再虐待人族奴隶,似乎与往日没什么不同。 当然还有另一个明显变化,就是上位魔族不能再随意杀戮吞噬,寻常魔族始终萦绕心头的恐惧无形中降低到很容易忽略的程度。 积攒许多家资的寻常魔族,以往压根不敢深夜前往红楼。 如今换了天地,不免想到风流场见见世面。 鸣隐身蹲守在红楼正门不远处的门廊上,放任嫖客们进店,准备将他们一网打尽。 没有背叛魔国的魔族,早已秘密逃出冰霜城。 留下来的魔人皆可杀戮。 鸣似乎理解了牧云初入魔国时的心态。 魔族作为入侵者,七年间给夏国带来了惨重的伤亡。城中的人族奴隶,很可能也是引得牧云大肆报复的诱因。 从后续行动来分析,牧云最初的表现并非寻常。 他会痛下杀手,却没有达到魔族的邪念程度。 遗留的善良,或许能助他保持本心,但也有可能限制住行动。 鸣舍得一身剐,独自踏上追踪牧云和萤火的旅程,从没想过能活着回去。 至于青史如何留名,乃至是否会有他的存在,全然不在鸣的考虑范围。 既然决定抛下荣光与享受,非置之死地而后生不可。 待街上魔人稀少,无人再接近红楼时,鸣全身被土灰色光芒覆盖,甚至连双眸都变成了同样的颜色。 莲是个极其强大的个体,连不死魔都奈何不了她。 红楼是她的产业,不可能没有防御措施。仅靠魔封结界,很难屏蔽掉随时可能抵达的支援。 尤其是得知牧云也在附近游荡的情报之后,贸然暴露行踪堪称愚蠢。 虽然头号目标是魔尊下令狩猎的目标,但只要不是傻子,都可以看出对手的强大。 面对强敌还吊儿郎当,绝不是夜烬成员会做的事。 魔封结界外围添加了沙质外壳,可以隔绝所有能量波动。无论莲提前布下的防御手段是什么,都无法及时向她发出警报。 只要没有大老虎来救援,红楼中的魔女和风流客就是待宰的羔羊。 布置好加强版结界,鸣化作一阵尘沙,渗透进结界之后重组,幻化成一位普通魔人的模样。 鸣的魔识异常强悍,尽管隔着木质墙壁和地板,还是能清晰感知到各楼层的龌龊场景。 莫名烦躁涌上魔识,杀戮的渴望愈演愈烈。 既然来了风月场,没理由直接将他们都干掉。 说到底,他也是个食色性也的魔族,只不过由转生魔王亲手创造,实力比普通魔人强上许多。 七情六欲方面,没有任何不同。 看场子的魔人身穿红楼制服,分列各楼层走廊拐角。 他们不光负责保卫工作,也会引领客人和红楼魔女之间的生意。 “小子,还有没有闲着的娘们?”鸣改换成沙哑嗓音,语气放荡不羁。 红楼会接待天南地北的魔人,强者比比皆是,护卫们都会留心那些大咧咧的汉子。 万一是个大拿,不小心得罪了,容易给红楼和自己惹事,所以通常都是笑脸相迎。 哪怕感觉受到轻视,还是不能往心里去。 “头牌姑娘暂时没有客人点。” “给本大爷安排。”鸣从胸口附甲中取出魔袋,将装满魔盾的袋子交给一楼护卫。 护卫释放魔识,感知到魔袋里堆积如山的金钱,意识到对方是了不得的大客户。 笑容变得更加灿烂。 “客官,请进天字一号房等候,花魁稍后及到。” “天字一号房在哪儿?” “您是从别的城池来的吗?”护卫保持着职业带来的警觉。 “我到冰霜城买武器,恰逢天黑,到红楼里耍耍。”鸣随便找了个托辞。 他本可以不回答护卫的问题,毕竟再过不久,红楼里的所有人都会死在他手里。 护卫心里暗加防备,告知鸣天字一号房的位置。 鸣步行上楼,经过每层平台时,都会停下来观望走廊上喝花酒的客人。 他们醉态百出,甚至有魔人为了同一个魔女而大打出手。 如果能逗得魔女展露笑颜,他们的厮打会变得更加激烈。 “一群小丑。” 鸣上到四楼,仿佛穿过一道无形屏障,将前三楼的欢闹喧嚣声隔绝。 天字楼层一共有六个房间,每个房间均有隔绝声浪的法阵。 客人享受服务的同时,不会影响到其他尊贵客人。 一分钱,一分货。 鸣走到天字一号房门前,推开房门,发现里边别有洞天。 显然,建造这座红楼的工匠或者幕后老板精通空间法阵,房中是座雅致别院。 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无论是想池边闲钓,还是亭台听曲,亦或在床榻之上感受软玉温香,客房中的环境和设施悉皆可以满足客人需求。 鸣走到白石桥边,低头看向清冽溪水中畅游的鱼儿,不由感叹法阵与建筑结合之精巧。 一阵芳香蓦然出现。 “客官,小女来迟,还望莫要见怪。”魔女的体型和嗓音并不匹配。 花魁幻化足有三米来高,体态丰腴,前凸后翘,身穿深蓝色长裙,与青色肌肤并不违和。 额头两根短角,金色眼眸含情望着鸣变成的魔人。 “不愧是花魁,果有闭月羞花之容。”鸣的嗓音依然粗哑。 这是他独有的变身术,可以达到完美无缺,彻头彻尾变成另一个人。 “客官喜欢什么服务内容?” 红楼没有卖艺不卖身的说法,花魁只是价格昂贵,和寻常红楼魔女没什么区别。 鸣手扶石桥栏杆,说道:“魔人欲望强烈,最喜欢云雨之欢。然后本大爷有点腻了,想尝点清淡的玩意。” “还请客官明示。” “你懂乐律吗?” “略知一二。” “那就给本大爷弹奏一首曲子吧。” “您钟意魔族老调,还是人族那些绕指柔?” “既然是尝鲜,不妨来点人族的酸曲。” 花魁魔女轻移莲步,行至桃树下的圆形石桌旁,端坐在圆凳上,从魔袋里召出一把巨大的琵琶。 琵琶通体黑色,隐有魔力流转。 花魁魔女冲着鸣浅笑,随即玉指轻拨弦,开始了弹奏。 人间谈情说爱的名曲有不少,最负盛名的是凤求凰。 花魁魔女弹奏的正是此曲。 琵琶声清脆,原本更适合节奏鲜明的战歌。 可在花魁魔女的独特手法之下,琵琶的声调变得柔和,倾诉男子对意中人的衷情。 溪流之声潺潺,化身天然和鸣,增添了曲子的氛围感。 鸣原地打坐,耳听弦乐之声,感悟空间中这方小天地。 感知越深入,便会愈发折服于建造者的鬼斧神工。 花魁魔女一曲奏罢,见鸣在石桥上打坐,手按琴弦,拂去了尾音。 “接着弹奏。”鸣没有睁眼。 花魁魔女依照吩咐,又弹起另一首曲子。 鸣没有了听凤求凰时的独特感觉,缓慢睁开眼睛,再看向风姿绰约的花魁魔女,便不再有怜惜之情。 冰霜城里的魔族,不仅背叛魔国,同时也丢掉了身为魔族的体面和尊严。 不可留。 全都不可留。 鸣喃喃低语中,解除了天衣无缝的变身术,全身被灰黄色光芒覆盖,转瞬间释放尘沙,封住花魁魔女的行动。 琵琶掉在地上,发出一声沉闷响声。 花魁魔女惊讶之余,感受到滔天杀意,不住哀求道:“大人,小女只是服侍客人的魔女,与您无冤无仇,放我一条生路吧。” “你确乎是以身侍客的魔女,但也随时能变回魔人。理应清楚,背叛在黑暗世界意味着什么。” “求您放过小女。”花魁魔女金色眼眸中满是恐惧,垂下几滴黑色泪珠。 “非我没有怜香惜玉之心,实在是你们太令本大人失望。我只能答应你,会让你死得痛快一点。” “不要!” 花魁魔女看见从鸣掌心中喷出的土灰色气劲,惨烈地惊呼一声,随即失去了意识和生命气息。 鸣的恨意和怒火熊熊燃烧,彻底化身为杀戮机器。 无论是来光顾红楼的逍遥客,还是负责护卫的强力魔族,亦或是红楼中以供人玩乐换取魔盾的魔女,尽皆死在他的尘沙辣手之下。 遥远的极寒冰原深处。 牧云转化冰元素,将原本被万年玄冰封住的小魔兽标本,转移至创造出来的空洞。 俯下身子,仔细观察它的外貌特征。 远古小魔兽的体型更加庞大,牙齿和爪子也更长。 显然,蛮荒时期的生存竞争比现在更为残酷。 牧云从受礼教制约的夏国进入魔国境内,感受到近乎原始的生存法则,骨子里的兽性迸发。 推己及人,比以往更容易理解蛮荒时期的战力究竟有多么重要。 莲站在小魔兽标本对面,原本也在观察它的外貌特征,右手无名指突然没有征兆地动了一下。 “糟糕,红楼出事了!”莲原本就很白皙的面庞,彻底没了血色。 在玄冰微光映衬下,显得诡异莫名。 “出什么事了?” “我在护卫体内施加了魔印,他们的生命受到威胁时就会触发。警报有多个来源,而且持续时间很短,大概率是出事了。” 牧云收起玄冰冻着的远古小魔兽标本,抓住莲的手腕,瞬息间回到风雪交加的冰霜城。 无论是谁来犯,都不能让他活着离开。 第306章 照葫芦画瓢 牧云感知到覆盖土元素防护层的结界,打个响指,土层中出现野蛮生长的藤蔓,将魔封结界外围的防护打破。 魔封结界的破除,并没有多复杂。 不过眨眼间,黑血淋漓的红楼出现在视野之中。 鸣变回了本体,一手提着一个魔族尸骸,正在大肆啃食,吞噬魔核和肉里的残余力量。 土灰色的眼睛盯着魔封结界破开的地方,依然不管不顾地狼吞虎咽。 他在土元素屏蔽层被破除时已感应到入侵者的动向,想要暂时规避,发现身处一个独特的时空间。 这个时空间里,红楼就是唯一存在。 他已经无路可逃。 这是时空柱的能力,入侵结界者的身份昭然若揭。 鸣只能加速吞噬过程,以在和牧云的战斗中能多点胜算。 及至没戴面具的牧云赫然出现在红楼中时,鸣才意识到自己的想法究竟有多荒谬。 牧云曾在类似的密闭异空间中干掉转生魔王,夺取了他最巅峰的力量。 夜烬成员是被魔王萧胤创造出的衍生体,自身拥有修为界限。即便在前段时间进行了大量吞噬,还是无法接近半仙巅峰。 与受到功德经限制,没有迈入仙境的牧云存在着天壤之别。 对方何敢独自深入敌境的原因,清晰呈现在眼前。 选择了死路,鸣没有想过回头。 丢掉手中的魔人残骸,长舌舔舐掉脸颊上的黑血,土灰色眼眸恶狠狠地瞪视牧云以及他侧后方的莲。 “呸,无耻的婊子!”他啐了一口,痛骂相对弱势的存在。 “恶,这小子屠了我的红楼,让我来收拾他。”莲的语气变得前所未有之冰冷。 牧云清楚莲的智计,对她的实力深感好奇。 她是为数不多能令牧云感到威胁的存在,感知她的魔核,又不像转生魔王那般强大。 究竟为何有这种感觉,牧云也说不清楚。 正好有个陷入困境的强劲对手,可以检验莲的实战能力。 牧云双手萦绕绿色光芒,在魔封结界和时空间结界内部增添水木遁,将本就牢固的封印,彻底杜绝被破解的风险。 当初限制转生成萧胤的魔王,牧云施加了五行遁术和阴阳遁,外加数百道阵法以及洪荒诛仙阵的部分功能,因此仙级的转生魔王险些被困死在戒炎的煅烧之下。 对付半仙级存在,自然不用耗费那么多的法阵罗盘。 牧云化作一团戒炎,飘浮在空间中。 他相信莲,但也不希望夜烬成员伤了她的性命。 “鸣,你做得太过分了。”莲的粉色长裙变成了贴身魔骨轻甲,防御力提升到极致,敏捷也在瞬息间有了肉眼可见的提升。 “背叛者怎么敢跳出来指责我?”鸣轻蔑地笑了。 他看不起叛徒。 哪怕对方是在魔族中堪称闭月羞花之容的莲,话语里也没任何客气成分。 将死之人,不需要给谁留情面。 “你根本不了解萤火,安敢妄加揣测!”莲周身出现暗紫色能量波纹,危险指数直线上升。 “牧云那个杂碎,不过是搞了个萤火的名头,意图颠覆魔国,将咱们赶回到那个暗无天日的黑暗世界。” “你有没有真正了解过萤火?” “我对仇敌建立的组织没有任何兴趣。” “一叶障目,死不足惜。”莲不再浪费口舌,掌心中激射出一道暗紫色光焰。 锁定鸣的气息,光焰出现在他瞬移结束的位置,正好击中后心。 电流般的暗紫纹路激荡,透过鳞甲防护,破坏鸣的器官和组织的同时,开始燃烧血液。 牧云灵识覆盖红楼,没有错过任何细节。 莲掌心中射出的暗紫光焰和他拥有的正义之炎有某些相通之处,区别在于一个属性为阳,另一个属性为阴。 凝神感应,可以窥见鸣体内快速进行的破坏和复原再生。 鸣也不是易与之辈,将身体结构全部变成砂质,体型迎风暴涨。 这是个愚蠢的决策。 魔族始祖同样源自玲珑世界,魔力属性中也有五行存在的痕迹。 莲本体是灭世魔莲,虽然会运用魔火,但更本源的存在必定是木系。 木克土的原理,在牧云破除结界时得到验证,与玲珑世界依然相同。 这些都可以被用作魔族来源于玲珑世界的证据。 鸣躲过一道暗紫光焰,升至红楼最顶端,以肉眼不可见的速度降落,双拳犹如重锤般轰击地面。 这是他的绝招——战争轰鸣。 如果用在大规模战场,可以瞬间震晕大量人族士兵,堪称战场收割机。 通常来讲,群攻技能范围广,秒杀小怪好用。 生死相搏的单挑战,群攻技能伤害低的劣势便会显露无疑。 莲化身为一团暗紫光焰,刹那间闪避轰鸣引发的共振,悄然于鸣身后重组,将一些木系根须植入了他的脊背。 鸣精神高度集中,加之元素化会导致神经纤维失效,没有注意到莲在极速移动中的小动作。 战争轰鸣没有取得预想中的效果,甚至没能损坏莲的魔甲。 鸣的动作比初时慢了许多,欲待探查自身,感应到飚射过来的光焰,只得仓促瞬移躲避。 下一瞬间,大量暗紫光焰与鸣发生碰撞,在他砂质胸口上开了个大洞。 由于本体元素化,鸣没有受到实质伤害,但是不寻常的移速变慢,还是提起了他的警觉心。 莲是个大威胁。 稍有不慎,就有可能被对手击败。 他屠了莲的红楼,落在她手里,下场会无比凄惨。 相对于被魔女用残酷手段折磨,他反倒更想死在牧云手里。 至少牧云会直接用毁灭烈焰摧毁魔核,然后利用大蛇柱将过剩能量吞噬。 死亡来得很快,期间不会有太多痛苦。 莲的城府和手腕在魔国远近闻名,连不死魔都绕着她走。若不是鸣有向死而生的决心,着实不敢与她为敌。 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既然已经开始了生死决斗,后悔就不应在紧要关头出现。 一招金蝉脱壳,规避掉莲瞬发的爆破技能。 双拳对撞,在暗紫光焰附近引发爆响。 莲是通灵植物化身,对噪音有天然抵触,心神稍加迟滞,被鸣车轮大小的双拳击中本体。 咚! 莲倒飞而出,砸穿了木楼墙壁,落进不可见的黑暗。 鸣在双拳轰击时,趁机将土元素注入莲体内。 纵然伤不了她,也能给自己换取到喘息之机。 凝神感应,发现砂质结构中长满了密密麻麻的根须,缠绕在神经纤维和器官之间,攫取其中能量。 这些微观丝线,正是迟滞鸣的动作,令他感到无比困乏的原因。 莲的境况也不太好,利用木系魔力长出新组织,方才勉强摆脱砂质化危险。 “你就这么干看着,也不施以援手吗?”莲用略带幽怨的语气,讲出一句魔女应当说的话。 鸣东躲西藏,努力解决体内根须带来的麻烦,无暇顾及莲。 “以你的实力,再坚持一阵就能战胜这个家伙。”牧云现出身形,拉起坐在地上的莲。 “实不相瞒,我的战斗经验有限。刚刚对付他的手段,还是从你破解结界的时候偷学来的。”莲用传音之术,表达了她的窘迫。 如果不是亲耳所闻,牧云很难相信莲不精通战斗。 至少在受到噪音影响之前,莲稳稳占据了上风。 “木系中有个灵术叫做野蛮生长,鸣无法完全解决体内的根须,只需发动此灵术,便可一击制胜。”牧云精通五行相生相克之理,明白想打败土系元素者,最好的办法就是运用木系灵术。 莲已经成功大半,就差最后一哆嗦。 在牧云的鼓励下,莲又重新燃起了斗志。 “胆敢杀掉我亲爱的女儿们,今天就让鸣那个狗贼死无葬身之地!”莲咬牙切齿地讲出这句话,随即又化作暗紫光焰。 移动速度拉满,甚至在灵识中出现残影。 莲具备顶级战力的潜质,或许是被魔尊保护得太过妥当,很少经历战斗。 数十万年的岁月稀释,将战斗本能挤到了落满灰尘的角落。 牧云坐在被黑血浸染的地毯之上,听到令莲感到烦躁的轰鸣,即刻想出应对之法。 以扩音之术默诵金刚经,梵音在红楼中回响,干扰轰鸣对莲的影响,同时超度枉死在鸣手下的亡魂。 顶层传来一声惨叫。 发声者是鸣。 一道巨大身影从天而降,砸在牧云身侧。 鸣依然是砂质化身躯,体型格外庞大,数百万道根须冲破了鳞甲防护,从身体各处窜出。 魔核被层出不穷的根须包裹,魔力与本体沟通出现障碍,无法运转魔力将身躯元素化。 单一属性的劣势在危难之际尽显。 鸣全身细胞、经脉和器官被根须占据,复原再生的速度远及不上它们带来的破坏。 剧痛从身体各处传来,鸣的魔识中一片空白。 莲由暗紫光焰凝聚成人形,面色略些苍白:“我只会催化它们的生长,却没办法停止这个过程。” 牧云倒念口诀,使根须的生长过程止歇。 “他杀了你的手下,你为何还要留他一条性命?”他做完这件事,还是有些费解。 “夜烬是个不容忽视的拦路虎,必须制造舆论,令普通魔族对他们深恶痛绝。唯有如此,萤火才能秉持正义,横扫整个魔国。” 相较于略显生疏的战斗,莲的大智慧显得煜煜生辉。 莲就是牧云可以完全信赖的合作伙伴。 第307章 台前幕后 有的人适合抛头露面,也有人适合退居幕后。 牧云在寻常魔族的视角里,相较于带来光明的英雄,更像是挥之不去的庞大阴影。 意欲建立新世界,恐怖便无处可存。 莲不属于夜烬,也没有大肆杀戮的过往。 正是由神秘的红楼幕后老板,进阶为萤火领袖的最佳人选。 “你创立了萤火,却不想当领袖。那你想要的究竟是什么?” “长生不老,羽化升仙。” “作为过来人,我得给你提个醒,漫长的生命并不一定是好事。这也是那些仙人会通过转世轮回找刺激的原因。” “终有一天魔族会回归玲珑世界,各族间亦会存在纷争。只要我还有自己的使命,就不能倒下去。” “你想依靠恶的威名,震慑住世间万族。我只能说,这个想法太过天真。” “愿闻其详。” “我曾经跨越时空,去过没有仙人的末法星球。那里的政客整天为了仕途奔波,金钱交易皆在水面之下。军火商暗中煽动战争,只为赚得盆满钵满。”莲托着香腮,想起过往的一些事,“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就有纷争。经过漫长的岁月,你的威名会逐渐衰减。总有一天人们会不再敬畏你,而是将你视作眼中钉。” “这都是必然结果,我当然清楚。” “一个时代的人,拥有一个时代的使命。天界仙人袖手旁观的原因正在于此。 这注定是你的时代。” “你说错了。” 莲微笑道:“你不用谦虚。这个时代最耀眼的星,必定是恶先生。” “不过是虚名,徒增烦恼罢了。” “这就是你戴面具的原因?” 莲曾与牧云独处,在不用面对大众的时候,牧云并不会佩戴样式古朴低调的罗刹面具。 “圣这个字眼,在三界之中分量都相当重。圣级仙人无一不是神通广大,积累了数亿年的显赫威名。人间圣字与修仙界有很大区别,非贤者不可自居。当初背负这个名号,不过是权宜之计。” “只不过受情势所迫,再也摘不下来了?”莲兰质蕙心,清楚牧云的烦恼来自何处。 “盛名之下,其实难副。” 牧云不禁发出这样的感叹。 自从进入魔国以后,牧云所思所虑皆是阴谋与阳谋,全无当初跟随云瑶身边时的轻松自在。 彼时有人替他思虑,牧云只管执行,省去诸多烦恼。 如今一切都得自行决断,难题摆在眼前,方知当初云瑶的不易。 十年功绩,助她十世修行圆满。 斯人已成菩萨,再妄图得到她的全程指点无异于痴人说梦。 牧云必须从一把尖刀,成长为统领全局的存在。 纵使心中百般抵触,也是他逃不掉的使命。 当时上京城中能点亮人王玉简者,萧凰因转生魔王带来的变故,由逐渐退居幕后,不得不肩负人皇重任。 牧云也能与人王玉简互相感应。 上天赋予的王者资质,即便再想逃避,终究还是要面对。 王与圣不同,并不总是光明磊落。 有时需要杀鸡儆猴,有时又需要招揽人心。 城府机谋,权益行事。 个中玄机远比想象中复杂得多。 牧云拥有天道灵识,灵智已与仙人无异。 大智慧足以帮助他挺过重重难关,因功德经的限制,也可在堕向深渊时将他拉回正轨。 为了更大的良善,有些事必须要做,有些人必须得利用。而有些人,必须得铲除。 …… 莲掌控红楼,发动舆论攻势,依然需要红楼姑娘们的助力。 事发当日休息的魔女,侥幸躲过了生死劫。至今想起,仍觉得后怕。 莲花费大量魔盾,才安抚好她们受伤的心灵。 窗外的风雪越下越大。 鹅毛雪花连成了一片茫茫的白色巨幕,看不清远方,也辨不出周围的路径。 石砌墙壁和琉璃窗隔绝的室内拥着火炉,魔人酒客们畅聊着家长里短。 这是人族特有的享受。 自从来到玲珑世界,魔人们也染上了这个特殊的癖好。 酒馆里照例是卖精心酿制的血酒,魔人们三三两两凑成一桌,粗野地说着难以入耳的闲话。 “你们听说了吗?” “不如听你说。” “昨天红楼进了个闯入者,杀掉大批魔女,甚至连花魁都死于这场灾难。” 原本粗野的笑声瞬间止息,沉默了片刻。接着仿佛有谁按下按钮,酒馆里充斥着震耳欲聋的骂声。 魔人的天性所致,极度依赖红楼这种娱乐场所。 谁断绝他们的乐子,谁就是最迫切的仇敌。 酒馆的门打开,随着风雪进来的是几个面色略显苍白的魔女。 正在大声咒骂的魔人们瞬间停下动作,目瞪口呆地看着意料之外的新顾客。 “宝贝,你感觉如何?”一个乌青鳞甲的魔人认出其中经常陪他的魔女。 魔女们闻言悉皆转过头,只有认识发言魔人的魔女回了话。 “感觉糟透了,简直像一场噩梦。” “究竟发生了什么?” “没有生还者。” 又是一阵沉寂。 几个魔女坐在一张空着的桌子旁,期间无人发声。 当初牧云初入魔国时,只要有哪座城池被屠灭的消息传进酒馆,氛围都会变得像此刻般压抑。 这种情绪在魔国并不常见。 牧云体内有魔尊想要得到的至暗源力,分属战争两端,带来恐怖是情理之中的事。 夜烬作为魔王萧胤创造出的精英组织,职能是帮魔国清除障碍,以期能够进一步扩张国土。 帝国的利刃如今转了锋向,开始对魔人下手。 影响远比仇敌来得更为直接。 “那个人,我是说夜烬的大人怎么样了?” “莲大人抓住了他。” “还好,他不会继续作恶了。”说完这句话的魔人自知语失,急忙拿起酒杯喝了一大口。 铜杯遮住半张脸,以免有人记住他的样貌。 外边风声呼啸,酒馆里的情绪极度复杂,仿佛要从天花板上冲出去。 魔人中勇猛鲁莽的不在少数,他们学不会谨小慎微。 其中之一朗声问道:“红楼是莲大人的产业,合乎魔国的规矩。夜烬不找恶的麻烦,为何专要欺负弱小无辜的魔女?” “如果他们认定萤火是叛乱,作为精锐成员,理应去找恶的麻烦。这些懦夫不敢和他争锋,反而来欺负我们这些弱小者。”魔女义愤填膺地附和着自己的不满。 “魔族向来以实力为尊,只要上位者稍有不顺心,就有被吞噬杀戮的风险。如果萤火是真的想要做那些张贴在公告栏的事,我绝对无条件支持他们。” “这种事不应在酒馆里谈。”负责经营酒馆的魔人,下意识想要劝诫半醉的酒客。 “现在冰霜城归萤火管辖。至少按贴出的公告,这些事都可以谈。” “还不是恶大人一句话的事。他说什么,就是什么。”一个沉默不语的魔人说。 “这才是聪明人。未来和过去不会有什么变化。只不过是换个人当魔王,还是老一套。用人族的话说就是换汤不换药。”经营酒馆的魔人顺势接话,想将危险话题转移。 在弱肉强食的当下,弱者三缄其口是个明智的选择。 “其实你们说的没错,世间万事都处在循环之中。今日辛苦谋得之平等,他日亦会衍生出阶级。” 莲的声音在酒馆中响起。 大部分魔人没有目睹过莲的真容,比之逝去的花魁,她的身段和容颜都要更胜一筹。 莲的气息格外强大,来自远古的威压非比等闲。 “莲大人,他们正在为一个问题感到发愁。”魔女中有好事者实时汇报。 “有何烦忧?” 魔人无一敢于回答。 “他们想谈萤火和夜烬。”魔女更了解莲,知她不会像那些疯子一样喜怒无常,大胆回答她的问题。 “我在进酒馆的时候已经表达了自己的观点。你们可以赞同,当然也可以反对。” “没有人会找我们的麻烦,咬下我们的头颅?”经营酒馆的魔人见到莲那张绝美容颜,全然忘记应该感到害怕。 “如果是在旧魔国,上位者随时有可能将你们用作进阶材料。只与他们的心情有关,而不在于你说了什么话。” “莲大人真是见地非凡!”经营酒馆的魔人不会放弃溜须拍马的机会。 “活得太明智,有时也不见得是好事。至少你们是这么认为。” 酒馆里出现零零散散的欢笑声。 他们以前并不喜欢酒,初喝时甚至觉得辛辣。 自从酒浆中加入血液成分,口感有所提升。及至体验微醺状态,已经无法自拔地爱上这种被他们称为恶魔琼浆的血酒。 清醒时固然能做出许多聪明的选择,犯错几率也会更小。 恶魔琼浆能带给他们另一种感受,仿佛所有烦恼都从魔识中抽离,短暂地营造出理想天国。 微醺或者酩酊大醉,全由着自己的性子。 只要能从残酷现实中找到避风港,谁又愿意面对风霜? 这是酒客们贪杯的理由。 “从今天开始,我就是萤火的领袖。”莲在收获赞赏的同时,宣布了一则惊人的消息。 魔国所有魔人都清楚,萤火是由牧云一手创立的组织,诞生于武器工匠铺。 任谁去想,都难免认为牧云会借助萤火的力量,成为统治魔国的新魔王。 莲突然公布的消息,就像是一颗重磅炸弹,在酒客们略微发昏的头脑中嗡嗡作响。 “那个人去哪儿了!他放弃萤火了吗?” 普通魔人灵智一般,不代表完全看不清形势。 除了牧云以外,没人拥有与几大魔王抗衡的实力和智计。 群龙无首的组织,在风起云涌的玲珑世界成不了任何事。 “牧云将作为萤火一份子,为了理想中的新世界和你们并肩作战。”莲满面春风地解答了众位酒客的困惑。 “哇哦,这可真是个大新闻!” 不知是谁轻声嘀咕了一句,若非在场魔人听觉发达,很容易隐没在窗外呼啸的狂风里。 第308章 新的战火 萤火的宗旨是创造万族共存的新世界,对人族奴隶的驱使和压迫,显然不符合规矩。 莲上任之初,便谋划好了拯救魔国奴隶的计策。 不过在展开行动之前,她必须解决掉给红楼带来极大损失的鸣。 有仇必报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是将萤火和夜烬的比较摆在台面之上,在普通魔族心中建立这个概念。 冰霜城中的连日风雪暂时停歇,守望塔旁边的广场积雪被莲用魔力清理一空。 夏国中设有公堂,由城主对触犯律令的人进行审理和判罚。 对于向来无法纪的魔族来说,公堂会审是新鲜词,公开审理更是闻所未闻。 至少在魔国建立以来的七年间,从未发生过这种稀罕事。 冰霜城留下的魔族皆是支持营火的拥趸,他们想要更详尽地了解这个组织,不会放过这次凑热闹的机会。 守望广场附近来了数百魔人,有的幻化成人形,有的只能维持本体。 莲坐在北边正中的椅子上,穿一袭黄色长裙,丹凤眼中没有任何情绪。 坐在旁听座位的是头戴罗刹面具的牧云。 照例是一身深蓝麻布长袍,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步云履,麻布织就的宽腰带,黑白文武袖,深蓝丝带束发。 如果不是清楚知悉他的身份,很难将这个装束普通的人族和拥有魔王名号的牧云联系到一起。 鸣的魔核被戒炎法阵束缚,失去力量供给,比普通魔族还要虚弱。 跪在临时抬起的台子边缘,面向数百围观魔人。 土灰色的眼眸中除了疲倦,只剩幽深的恨意。 如果他没被束缚,定会吃尽广场周围的所有魔人。 现实是他浑身没有丁点力气,最重要的魔核被毁灭烈焰炙烤。 体内无比燥热,身体却感觉到了从未有过的寒冷。 冰霜城零下几十度的气温,在失去魔力保护时,显得冰冷刺骨。 “你们可认得跪着的这个魔人?”莲看了眼日头,确认时辰已到,朗声询问围观魔人。 冰霜城在魔国中属于苦寒之地,只有没地位和背景的魔人会被发配到如此偏僻的北方。 只有想要赚大钱的莲是个例外。 魔人们都能猜出鸣的身份,但在他土灰色狠厉眼神的注视下,压根不敢给出答案。 好像说出他的名字,待其死后变成厉鬼,会在睡梦中索命。 广场周围一片寂静。 往日常有的狂风呼啸,今天也没有出现。 “他的代号是鸣,曾在人魔大战中立下过赫赫战功。”莲说完这句话,余光瞥了牧云的方向一眼。 牧云曾失踪七年,没有经历过惨绝人寰的战争,而且他向来护佑人族,这句话是否会引起他的反感,莲心里也没有底。 旁听席没任何动静。 莲接着说道:“谁能告诉我,夜烬成员的职责是什么?” 一个高达七八米的螳螂魔人回道:“他们是魔族最精锐的战士,理应保护魔国,排除异己。” “你们就是异端。”鸣的眼神十分凶狠,嗓音却是极其沙哑。 他身受正义之炎煅烧,体内水分不断蒸发,处于脱水的边缘。 凭借魔族的强悍恢复能力,勉强保持着清醒,毫无疑问地失去了战斗力。 他现在就是个外强中干的纸老虎,若是被台下围观的魔人识破,或许他们会群起而攻之,用尖利獠牙将他撕成碎片。 鸣不想被肮脏的贱种吞噬,勉力维持表面的强悍,以期震慑住台下各怀心思的围观魔人。 “前几日,这个十恶不赦的家伙趁本大人前往极寒冰原的空当,屠戮了红楼中的无辜魔女。虽然恶大人曾极力反对开设红楼,但我还是坚持经营,目的就是让你们在寂寞的夜晚能够排解心中寂寞。” 围观魔人爆发出一阵喝彩。 他们爱红楼,远胜过爱魔国和带给他们恐怖的夜烬。 “你们最钟爱的花魁魔女,也在那场黑色恐怖中罹难。至今想起她,我还是会感到一阵难以消解的悲痛。”莲的声音越来越小。 围观魔人们也沉默下来。 他们也懂得怜香惜玉,尤其是备受宠爱的花魁魔女。 有几个魔人开始唉声叹气。 “按照魔族常理,鸣身为上位者,哪怕是将你们全杀了,也不应该受到任何惩罚。” 魔人们用费解的眼神看向坐在台上的莲。 “可惜他是在冰霜城,在萤火的总部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如果让你们选,想让他怎么死?”莲的表情依然平静,话语内容可是相当狠辣。 鸣从落败的那天起便知自己只有死路一条,因此他没有辩解,也没有说任何话。 他的眼神中只有对围观魔人以及莲与恶的诅咒。 诅咒他们不得好死,永世不得超生。 可身为杀人如麻的上位魔族,他比谁都清楚,这些诅咒未必有效。 只是非这么做不可,不然在临死前积累的仇恨,根本无处安放。 鸣的战争轰鸣,在人魔战争中带走了不计其数的人族性命,但是他丁点也不在乎。 唯独仇恨,难以释怀。 他厌恶将其打败的莲,更痛恨如山岳般难撼的恶。 恶? 多么可笑而普通的代号,没有魔人会以这个字眼标榜自己。 只有那些心存软弱善念的家伙,才有起这种乏味的代号。 “恶,我诅咒你,诅咒你永世得不到想要的幸福。” 夜烬成员皆知牧云是痴情种,痛击弱点,方能真正令对方心理防线崩溃。 鸣忽然想起了一个人。 一个由魔族静心布置的棋子,促使牧云失踪十年的诱因。 “差点忘了,你曾爱过锦玉。可你压根不知道他是谁的转世,如果你知道……” 牧云右手一指鸣,封住了他的咽喉,使其无法发声。 如果想知道锦玉的真实身份,只需动用易经十六卦,便可知其底细。 他没有这么做,也不希望有谁透露给他。 总会有拨云见日的那天,彼时自会揭晓答案。 预知未来,在牧云看来不过是徒增烦恼。 鸣嘴巴不住抖动,依然在咒骂牧云。 土灰色眼眸中渗入了魔血,增添几分黑气,看起来格外恐怖。 莲又重复一遍方才的问题。 “或许,他罪不至死。”有个魔人在紧要关头犯了怂,想要倒退回最熟悉的位置。 站在那里,他们没资格对上位魔族指指点点。 哪怕死于对方手里,也说不出半个不字。 这就是黑暗世界的生存法则,从被创造出来的那天起就印刻进了魔识。 他们试着接受萤火所倡导的新领域,可骨子里的东西,并非一两天的时间就能改变。 魔族的尊卑,远比想象中更加根深蒂固。 勉强将鸣的死亡刑罚交到普通魔人手中,他们也不敢落下审判之锤。 “你们难道不恨他吗?”莲满脑子疑问。 “古往今来,魔族皆是上位者为尊的形制,从未发生过变化。突然说我们能掌控上位魔族的命运,任谁来恐怕都难以相信。”一个胆子稍大的魔族,解答了莲的困惑。 牧云摘掉了面具,将其收进玉葫芦。 “跪在这里的人,并不是寻常意义的上位魔族。两国交战,士兵之间的杀戮很正常。有进攻,就应该有反击。”牧云的话语声并不大,中气十足,依然足以震慑魔族心灵。 一直骂骂咧咧的鸣,听见他的话语也在不觉间停下了咒骂。 他想听听牧云能讲出什么歪理。 “冰霜城是新世界的大本营,夜烬派人攻入城池,屠杀受到萤火保护的魔族。现在需要考虑的不是陈旧生存法则,而是一场新的战争。” “恶大人,我能问一句吗?” “请便。” “战争双方是谁?” “萤火和夜烬,新秩序和旧规则,魔国和新世界。” 围观魔人连同坐在高台上的莲,都没有发言,静待牧云接下来的话语。 “自从领悟时空间法则之后,我就发现了玲珑世界和其余位面的不同。他们是洪荒自然生成的星系,生物演化和文明的诞生都可以顺其自然。我们所处的世界不同,一切都太过缓慢。从原始到王朝,期间经历了数亿年。如此漫长的时间,已经足够正常星球几度文明兴衰更替。” 牧云所讲的内容超越普通魔族的视野,尽皆目瞪口呆地看着他。 所有字都能听懂,连在一起却难以理解。 “如果我们再袖手旁观,新世界永远都不会到来。既然身处这个由天帝创造的星球,我们就有义务将它推向另一个维度。” “恶大人,他们现在还无法理解你的话语。你只管向他们说明,建立新世界需要做什么。” “凡事总要有个开端,迈向新世界的第一步,就是大胆审判这个敢于闯入冰霜城的魔族。只有颠覆旧法则,万族共存的新世界才会来临。你们做好为之流血牺牲的准备了吗?” “如果还是要打仗,我们为何跟随萤火?”有个魔人问出了贴近实际的问题。 “为了有一天,你们不再被上位魔族随意吞噬,能生活在阳光雨露之下。” “真的能够实现吗?” “只要团结一心,萤火的理想一定能够实现。”莲回答了魔人们最后一个问题。 鸣身为上位魔族,看着逐渐变得振奋起来的围观魔人,感受到了甚少出现在魔族之间的情绪。 他们信赖彼此,就像被魔族鄙视的人类。 这令他感到厌恶,同时也激起了沉寂在心底的恐惧。 夜烬成员悉皆曾在前线与青龙军生死搏杀,人族军队的阵法在大规模战争中的爆发力,总是能令他们大吃一惊。 鸣从未想过,有一天能在魔族身上见到潜在的团结。 萤火究竟有怎样的魔力? 他来不及了解,也再没机会见证。 惹到了嫉恶如仇的恶,他没想过能活着离开。 只有抱着向死而生的决心,才敢于和头号目标为敌。 这是必然结果,鸣早有心理准备。 他在临死之前能窥探到牧云的真正目的,也就算不虚此行。 鸣将信息共享给全魔族。 如此一来,围观的魔人们都能感应得到。 “恶大人,这个家伙出卖了你,把萤火和新世界的事共享给了整个魔族。” “我就是要让他们知道,从今天开始,战争进入了新纪元。要么臣服,要么灭亡。”牧云眼神和语气都很平静,传达出的力量却是非同凡响,“何去何从,你们自行选择。” “我愿意誓死追随恶大人,建立一个前所未有的新世界!”第一个魔人的呐喊声就像是暗夜中的启明灯,照亮了他人敢于前行的路。 “我们留下就是因为信任萤火。既然要开战,那就跟他们拼了!” “兄弟们,这个夜烬的余孽应该如何处理?” “既然咱们的信仰是萤火,就用火来解决问题。” “就按你们说的办。”莲拍板决定了对鸣的处刑方式。 牧云的正义之炎可以焚烧鸣的魔核,直接断绝他的再生,让他在极短时间驾鹤西去。 莲痛惜手底下的魔女们,不想让鸣轻易逝去。 “如果将这当作战争,我们就不能虐待他。只有开一扇生门,才会有夜烬成员为我们所用。”牧云用传音之术告知莲自己的理由。 莲是明白人,思忖片刻,决定采用牧云的正义之炎,也就是魔族统称的毁灭烈焰。 白色焰火在瞬间将鸣的魔核焚烧成虚无,连带着维持本体意识的魔识,也在烈焰中消散。 牧云没有收束火焰,任凭它带走了鸣和属于他的所有能量。 守望塔里的善按照约定敲响了铜钟。 艳站在守望塔边缘,始终关注行刑场里的情况。 “善,咱们好像回不去了。” 善放下钟锤,笑道:“所有人都回不去了,我们都得为新世界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你相信他吗?” “谁?” “当然是那个恐怖的家伙。” “为何到了今天,你还要问这个问题?” “因为他满脑子都是人族安危,谁敢保证萤火取胜之后,他不会清算魔族?” “萤火的领袖已经不是他了。” “掌握话语权的还是他。” “火把就在你们自己手里,没有人能够夺走。”莲悄然出现在守望塔,“新的战火已经点燃。咱们不能再据守冰霜城,必须尽快行动,使萤火在更多城池点亮。” “遵命。” 善接了命令,拉着艳的胳膊,和她一同前往早已规划好的目标城镇。 第309章 分工 毒站在山头,观望远方乌泱乌泱的暗夜军团。 影臣服于萤火不过是形势所迫,接了阻挡暗夜军团南下的任务,实则只是挂羊头卖狗肉。 只有意曾努力尝试,最终宣告失败。 远处飞来两只金雀鹰。 影的感知力异常发达,但不可能胜过真实身份是魔王的毒。 “这两只金雀鹰有恶的气息,很难捕获。不过只要动点心思,还是能够截住它们。” “还是算了吧。若是让那家伙知道,咱们怕是吃不了兜着走。” “你怕他,我可不怕。” “真的吗?” “反正只是看一下信件内容,又不会影响大局。” 影指了指远处渐行渐近的灰尘,问道:“那他们呢?” “妖族的那只臭狐狸早就布好了防线。这点兵力,连妖族的防御都破不了。”毒并不在乎萤火的任务。 魔、妖或者人族的死亡,和他这个沉迷于毒的家伙没有半点关系。 毒瞬放出几道烟气,不足以夺走金雀鹰的性命,却可以让它们头脑中定位的功能发生紊乱。 两只金雀鹰分别停立在毒两侧肩头,伸出绑着信筒的右腿。 意凭空出现,凝眉瞥了眼两只金雀鹰,视线投注到卷起烟尘的魔国大军。 “他们终究还是南下了。” “那小家伙有段时间没杀魔人,大部分人已经忘却他的恐怖。魔族本就记吃不记打,威慑力减弱,南下就是必然结果。”影虽然怠惰,却能看得明白世事。 牧云如果是纯粹的恶,不用多长时间,就能成为新的魔王。 偏偏他要用善良为引,创造一个新世界。 没有恐惧的镇压,魔族内心的叛逆和暴力就会再度浮出水面。 他们不想共享,而是想统治整个玲珑世界。 魔国大军卷起的烟尘冲天而起,透露着直入人心的不祥。 “原来是两封家书。看来那个残暴不仁的小家伙,也有着柔情一面。”毒看过信件,面带微笑地讲着自己的感受。 “有没有人曾跟你讲过,随意拦截他人信件,很可能招致灾祸?”意很敬佩牧云,对毒的行为有点看不过眼。 “我只是认为有可疑情报,谁成想是恶的家书。” “等哪天祸到临头,别怪我没提醒你。恶有容人之量,但也有原则,一旦越界,后果不堪设想。” “你未免太看得起他了,远隔千里,他能拿我怎么样?”毒蛮不在乎。 一股异常强大的气息波动陡然出现。 毒的表情瞬间僵住。 影不再看热闹,而是急匆匆赶去拦截向南进发的大军。 意看了空间门一眼,也选择暂时回避。 “原来是你,我还以为是暗夜军团的人截了我的信。”牧云戴着面具,隔着厚厚的伪装,无法看到他的表情。 毒本是魔王,只有在面对魔尊时才会紧张。 不知为何,对牧云的恐惧竟然超越了他的想象。 “我只是……” “不用解释了。把信放回信筒,让金雀鹰把它们送给正确的人。” 毒没有抗争,将信塞回信筒,解除了对金雀鹰施加的混淆毒剂。 金雀鹰飞向南方。 牧云化作一道金光,扑向远方行进的暗夜军团。 法天象地瞬间释放,体型迎风暴涨。 “小心敌袭!”领兵的暗夜军团长感受到从天而降的劲风,急忙大喊着向手下的魔兵队列发出示警。 空气中的灰尘仿佛在瞬间凝固,轰鸣瞬间响起。 体型庞大的魔人士兵犹如枯草,被劲风卷到了远方。 他们体格强壮,不会遭受致命创伤,但是阵型的混乱和突然的敌袭,还是令愤怒和惊慌开始蔓延。 “谁如此大胆,敢和暗夜军团作对?”负责领兵的军团长,四处寻找从视野中消失的伏兵。 “吾名为恶,乃是尔等的噩梦!” “快撤!快撤!”军团长发出了生命中最后一次示警。 下一瞬间,所有魔兵都看到一颗巨大头颅飞上天空,黑色血液勾勒出凄美的画面。 魔兵们都听见了牧云自报名号,曾以为远在天边的威胁,如今已经降临。 死亡的阴影笼罩,连生性彪悍的战斗种魔族,心中的战意都开始大幅降低。 暗夜军团依靠强大个体战力与青龙军连年作战,战损比始终占优,依靠更少的兵力,也能达成理想效果。 当统领的头颅仿佛绣球般飞至半空,沉寂多日的恐惧在刹那间爆发。 往日战场的虎狼之争,因斗志的丧失,演变成了单方面屠杀。 戒炎凤鸣出现之时,不光是魔兵们哭天抢地,就连远远感应到灵术波动的三位拥有代号的上位魔族也是双腿发软。 “选择机会只有一次,”牧云清朗的声音在半空回响,“臣服还是灭亡?” 影闪身立于山巅。 他确信牧云发动的第一波冲击是鸣的绝技战争轰鸣。 “看来蜂和鸣两个战争利器都被恶杀了。”影不禁在心中感叹。 七年间死在蜂和鸣手下的人族士兵不计其数,尚未迎来曙光,便已身首异处。 作为曾并肩作战的伙伴,虽然互相之间有诸多算计,但同为上位魔族的凄惨下场无疑是对他们敲响的警钟。 戒炎凤鸣悬在半空,就像一柄随时能够收割生命的利刃,真切威胁着数万魔族战士的生命。 当臣服成为唯一的活路,但凡不想死,便只有一种选择。 恐惧压弯膝头,魔兵们仿佛瞬间矮了一截。 牧云虚立半空,随手一挥,充斥着危险气息的混乱烈焰能量瞬间消散。 作为时叶的七年,牧云始终在钻研灵术属性,对于戒炎凤鸣的理解上了另一个台阶。 “意。” 意瞬身移动到牧云身旁。 “你负责收编这批魔兵,重新整合之后,开始攻打附近城池。一旦将其占领,立马宣扬萤火的理念,吸收更多愿意为理想而战的士兵。” “一旦开战,人族奴隶难免会大量伤亡。”意清楚牧云心中的忧虑,低声提醒他可能出现的后果。 牧云沉默了很长一段时间,然后缓缓开口道:“我做出这个决定,日后恐怕会难以释怀。但牺牲在所难免,为了后来者,我只能对不起他们。” 意感受到牧云情绪中的哀伤,叹息道:“忠孝尚难两全,身处残酷战争,谁也不能保证可以拯救所有人。我会尽力去拯救他们,将伤亡数量降到最低。” “实力均衡会打得不可开交,悬殊的差异才能速战速决。你要尽可能吸收更多成员,善待那些不想卷入纷争的个体。终有一天,这些小事会令萤火收获意想不到的助力。” “意定会谨记恶大人的教诲。” “毒。” 毒也瞬移到近旁。 “大规模战争时,你不可使用自己的能力,否则很容易造成平民伤亡。” 这句话从连屠十城的恶魔口中说出,令毒感到有点割裂。 转头看向悬立半空的牧云,却说不出半句质疑的话语。 看不懂的人才能称王。 人族将其称为帝王心术。 毒是万毒魔王的一部分,同为王者,能够理解牧云的行事轨迹。 所有事都必须要做,没有那些常人难以接受的过程,后续的一切行动都无法展开。 换作任何一个灵族只身进入魔族,最可能的结果就是被几位强者狩猎,成为黯淡收场的吞噬材料。 唯独拥有至暗源力和毁灭烈焰两大强力辅助的牧云,能够深入魔国而自保无虞。 即便创立了与魔国王廷对立的萤火,也没有几人敢去收拾他。 非常人行非常事。 普天之下,只有牧云能将事态推进到这一步。 “你想尽可能保护人族奴隶,如若有人开始杀戮奴隶,应当如何应对?” “杀无赦,手段越残忍越好。” “我听你的。”说到杀人,毒没有任何意见。 “影。” 一道黑影飘到牧云对面。 影抱拳行礼,等待属于他的命令。 “萤火在玲珑世界是全新概念,你去找莲,务必透彻了解这个新组织。” 影没想到牧云给他下达的指令不是参与战斗,而是去学习,一时间哑口无言:“啊,这……” “一个全新概念被所有人熟悉并接受,不是个简单的过程。你的战斗力在夜烬中排名靠后,但是作用无可替代。这件最重要的事,只能由你去做。 了解萤火,然后将它推广到魔国的每个角落。” “我明白了。恶大人珍重,影先告辞了。” 影化作黑烟,转瞬间消失不见。 他有自己的法子能找到莲。 意回到地面,去收束群龙无首的魔兵军团。 他给出两种选择,不想加入萤火者可以自行解散,愿意留下的换个阵营,为另一批人而战。 魔兵大多是战斗种,生来好斗,很难过寻常魔族的生活。 去者十分之三,剩余七成愿意为萤火效力。 意听到了牧云对影下达的指令。 在行动之前,他必须让投身萤火麾下的魔兵明白,究竟在为怎样的理想而战。 毒看着意分出数个分身,顷刻猜出他的意图。 转身想要探问牧云对此的看法,蓦然发现身旁空空如也。 不曾有能量波动,也没有瞬身术发动的痕迹。 毒苦笑着摇了摇头,静待需要他去消灭的目标出现。 第310章 宿命 萧汉收到金雀鹰送来的信件,拆信阅读。 自从巫国归乡,至今已逾数月。独入魔境,深感蛮荒生存法则之残酷。为父知你勤奋好学,然纵横天下,不独需要文韬,亦需武略傍身,因此剑诀修炼不可荒废。 随信附送一颗时空宝珠,可助你突飞猛进。 牧云亲笔。 南夏历凤武七年冬十二月。 萧汉又去查看信筒,里边没有遗漏之物。 可是信中分明写着附送了时空宝珠,翻来覆去地看信,也没看出端倪。 中车府令牟英来至东宫,传达女帝口谕。 “太子殿下,陛下邀您至御书房叙事。” 由于魔国大军不再侵扰夏国北境,难得过了个太平冬天。然而作为女帝,还是有诸多繁琐事务要操劳。 牧云的信件,又给她增添了许多难题。 “母皇,儿臣给您请安了。”萧汉双膝跪地,给坐在桌案后的萧凰请安。 “平身赐座。” 牟英搬了把椅子到桌案对面。 萧汉恭谨落座。 “今日你父亲给我写了封信,内容不难理解,但着实难以决断。”只有母子二人时,萧凰历来不自称寡人或朕。 “可否告知儿臣信件内容?” 萧凰给牟英递去一个眼神。 牟英躬身后退,离开御书房时顺手带上了门。 “这是你父亲的亲笔信,你自己读一遍,然后告诉我你怎么想?” 凰儿,想必红线已经知悉萤火的底细和内涵。玲珑世界王朝统治持续日久,黎民疾苦尤甚,平等与文明必须早日来临。身为人皇,有义务为天下苍生计,趁战火平息之机,尽早确立新政,推广至南夏国每座城镇。 待萤火掌控魔国,必能迎来崭新的世界。 落款名字和日期与萧汉收到的信件别无二致。 萧凰等萧汉将信纸放回桌案,询问他的看法。 “父亲在鹤城的那段时间,曾跟我提及这件事。他跟我说玲珑星是由至高神创造出来的世界,文明进程格外缓慢,有时还需要人为推动。阶级带来的压迫和魔族引发的战争,拖垮了疲敝已久的民力。若想和平解决这个问题,皇室就得主动求变。” “你赞同你父亲的观点吗?” “大夏国和魔国的战争迁延数年,加上历年来征伐周边小国的战争,似乎和平独属内部城池。如今府库钱粮耗损严重,供给百万大军粮草,百姓的赋税不得不加重,一切都在向坏的方向发展。危机已经初现端倪,如不提前做出改变,恐将迎来内乱。” “这些话是你父亲跟你讲的,还是你自己的见解?” “父亲只是跟儿臣分享他对世事的看法,从不会将其强加给我。” “你也想做出改变?” “七年来与魔国大军生死相搏的青龙军,几乎所有士兵皆是来自民间。他们也是父母的骨肉,舍生忘死地执行将军下达的命令,为大夏国抛头颅洒热血。可到头来,他们的家人还要承受沉重的赋税,过着凄苦的生活。” 萧凰陷入沉默。 萧汉敬畏自己的母亲,见她没言语,也便止住了话头。 萧凰再度开口道:“战争终归是残酷的炼狱,连年作战致使夏国府库钱粮近乎见底,不少城池的百姓怨声载道。你是对的,已经到非改变不可的时候了。” “母皇,世家在大夏国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一旦推行平权,势必会影响到他们。万一有人反叛朝廷,终结战争的初衷恐怕会功亏一篑。” “届时腹背受敌,甚至还有人魔勾连的风险,所以非得与萤火联合行动不可。”萧凰有战略眼光,同时心里也清楚,这件事就是她身为人皇期间最重要的使命。 “母皇,父亲也给我写了封信,说是随信附送了一颗时空宝珠,可儿臣在信筒中并未找到。” “取信递与我看。” 信件中宝珠二字有不甚明显的空间法阵痕迹。 “你将食指和中指放在宝珠二字之上,便可得到时空宝珠。” 萧汉依言照做,初时不觉有异,及至宝珠二字泛起涟漪,方觉空间法阵之玄奥。 一颗晶莹剔透的莹润宝珠出现在信纸之上,能量极度柔和,品相绝佳,乃是不可多得的无上至宝。 玲珑珍宝箓的无上珍宝列表分栏里没有关于时空宝珠的记载,其制作者只可能是牧云。 “你父亲出发前往魔国之际,你送了他一颗夜明珠。如今年关将至,你父亲给你回礼了。” “这颗珠子入手微凉,质地比我那颗夜明珠要好。” “它可以短暂创造出同步时空间,让使用者在同一时间可以做多件事。虽然你要努力练习剑法,但也不可太过勉强。需知强弓易折,要懂得劳逸结合。” “儿臣定会谨记母皇教诲。” 萧凰传授萧汉时空宝珠的使用之法,又赏了些许银两,着他回归东宫。 一团火焰出现在御书房中,凝聚成型,逐渐实体化。 来者正是红线统领白兰。 “前线是否有战事发生?”女帝前阵子接到暗夜军团集结的密报,着附近区域城池的青龙军处于战备状态。 “牧先生拦下了南下的暗夜军团魔兵。” “至少年关之前,不会再发生军事冲突了。青龙军的士兵可以休息,但是红线不能停止运作,只能辛苦你了。” 萧凰和白兰情同姐妹。 这也是每次和黄羽沟通,白兰都会偏袒萧凰的原因。 “据密探回报,战斗种魔族在面对牧先生时丧失了战斗意志。这种现象七年来从未发生过。” 战斗种是魔族中最为好战的亚种,天生为战斗而生。 残血状态或者被重创之后,反而能激发血脉之力,战力直线上升至另一个层级。 青龙军和战斗种魔族的交锋,往往会以损失惨重收场。 可以说是战争中最难解决的对手。 红线多年来整理的情报显示,战斗种魔族体内的恐惧因子含量极低,基本不会感到恐惧。 正因如此,白兰才会对牧云有所提防。 “陛下,有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 “关于牧云的吗?但说无妨。” “如果有一天,牧先生变成了杀人不眨眼的恶魔,您打算如何处理?” “牧云真正想做的是终结这场旷日持久的人魔大战,将玲珑世界推向下一个文明纪元。不管是杀戮也好,还是团结寻常魔族也罢,都是为达成这个目的。”萧凰以女帝的视角帮白兰解答困惑。 “下一个文明纪元?” “五毒柱中有一根是时空柱,可以帮助牧云完成时空间穿梭。不仅如此,指引他获得五毒柱的是至高神之一的星辰仙君。据牧云所说,星辰仙君曾提及末法时代。” “牧先生就是从星辰仙君那里获得的灵感?” 萧凰没有正面回答,而是反问道:“兰儿,你相信宿命吗?” “有时候信,有时候不信。” 萧凰被白兰的回答逗乐,展露笑颜,变得比平时更加明媚动人。 白兰曾在朱雀军中任职,如今又是红线统领,见过的女子数都数不清。 单论容颜,无人能出萧凰其右。 即便拥有绝世美颜,当初也是苦苦追求牧云,最终才结成道侣,全了夫妻之实。 仿佛听见白兰的心声,萧凰果然提及了牧云。 “牧云曾和圣心菩萨的第十世云瑶有过十年尘缘,而与锦姑娘的情愫,阴差阳错地导致他失踪了七年。虽然不想相信,但一切事物都在冥冥中早已注定。” “如果不是牧先生突然失踪,或许人魔大战根本打不起来。” “你低估转生魔王了。他带给皇室最为惨痛的创伤,用魔毒侵蚀牧先生灵识,所有事都不太可能是临时起意。” “您认为是宿命所致?” 萧凰长叹一声,垂首道:“你们都清楚,多年前的上京城之乱,始作俑者其实是我。” 白兰不知萧凰为何会自揭伤疤,急忙说道:“当时您的父皇有意诛杀您,被迫夺权也是想要自保。” “不必帮我开脱,”萧凰抬起头,给了白兰一个灿烂的微笑,“我只是想讲讲心里话。” 白兰作为人族最倚仗的情报组织统领,地位极高,而且颇得萧凰信任和宠爱。 如若没有接到牧云的来信和早些时候的母子对话,她断然不会提及那段不光彩的过往。 视野变得开阔,不再执着于家天下的时候,许多事都可以放下,也开始敢于面对仍未愈合的旧伤疤。 “当初我对萧胤使用了夺魂大法,迫使他做出大逆不道之事。其实真正该受到惩罚的人是我。” “您不是将皇位让给了您的胞弟吗?” “最终我被魔王附身的萧胤施加夺魂大法,借我之手几乎杀掉了整个皇族。我的罪孽,着实难以洗清。” 白兰还想讲几句帮衬的话,被萧凰伸手阻拦。 “皇权天威是诱人的恶魔宝珠,会令人迷失自我,失去亲情和良知。” “陛下,您不应该妄自菲薄。如若没有您精心培养的青龙军,如今哪里还会有人族国度存在。”白兰不顾萧凰的命令,讲出她的心里话。 萧凰欣慰笑道:“我萧凰能有你这个知己,也算不枉此生。” “究竟发生了什么事,陛下情绪何故如此低沉?” “有朝一日,我会成为玲珑世界的末代皇帝。” “太子殿下呢?” “汉儿是预言中的天命人,依然会带领人族前行,但到了那时候,他的身份绝不会是皇帝。” 白兰闻听此言,终于恍然大悟。 “您认为萤火会成功建立新世界?” “这就是我所说的宿命。” 白兰终究是将才,视野没有女帝那般开阔,看不清天下大势。 不过最初提问的问题,总算有了答案。 女帝转身挥了挥手。 白兰化作火焰,悄然离开御书房。 女帝走到父皇萧安的画像前,喟叹一声,心中涌起无尽哀愁。 太平本是将军定,不许将军见太平。 如若不是萧安想要消除萧胤继位后的障碍,假如萤火的理念能更早出现,并顺利被皇室成员所接受。 那些血淋淋的惨剧,还会发生吗? 可惜画像只是画像,萧安再也无法像记忆中那样为她解答心中困惑。 萧凰早已名震天下,这些见不得光的事又何曾说与他人听。 第311章 朽木不可雕 潭底密室。 景坐在隐藏于黑暗中的座椅,分别查阅整理成册的多份资料。 首先是暗影对于莲花山的监视。 圣心菩萨神通广大,加之有青鱼散人陪同,魔国不敢侵扰。 菩萨医术通玄,即便是意识破碎,在她的医治下也恢复了清醒。 那些肢体残缺的人虽没有这般幸运,但也安上了用莲藕变成的义肢。无法完全康复,但也能够像正常人那样行走和生活。 穹光洞附近设立了传送法阵,连接三山关,直接将医治好的人送回南夏国。 他们身体的创伤虽愈,但魔族带来的心理阴影和仇恨,终生不会遗忘。 哪怕将来魔族果真回归玲珑世界,这些有着悲惨过往的存在,也无法接受黑暗的仇敌。 人族奴隶对战场格局的影响微乎其微,因此情报相当简略。 景将资料封存,放入了专属虚数空间。 想要盗取暗影的情报,必须得打败景。 至今南夏国和魔国无人做到这件事。 自从得知牧云开始在魔国活动,景就减少了外出的频率。 对方精通时空间法则,一旦被其擒获,暗影七年来积累的各方情报,尽皆会被牧云知悉。 在魔国覆灭之前,景承担不起这样的后果。 景拆开了第二份情报。 冰霜城是萤火最初占领的城池,鸣就死在那里。 传说城中魔人悉皆加入萤火,逐渐向周围城池扩张影响力。 经过暗影情报人员确认,传言基本属实。 萤火在魔国北境区域的影响力越来越大,甚至有不少平日里不起眼的魔族开始联合到一起,为了建立新秩序而奋力斗争。 以前这种荒唐事,压根不会在魔国发生。 只要杀掉挑事的家伙,其余人感到恐惧,反抗就会不了了之。 然而这次有所不同,不仅形成了有效的组织,而且保护伞是夜烬乃至魔王们都感到头疼的牧云。 究竟该如何压制这股歪风邪气,景没有任何头绪。 他只负责收集情报,甚少从全局出发去考虑问题。 如今魔王萧胤仍然未归,收集到萤火的动向情报,也没有行之有效的针对方案。 即便有,嗔也未必会听从他的建议。 联想到嗔,景心中涌起了愤怒和反感。 假如魔王萧胤在回归黑暗世界之前,将监国重任托付给他,或许压根不会发生窝里斗的乱象。 嗔对权力的野望,直接导致夜烬成员玩忽职守。明知后院已经起火,还是无法将成员们的力量凝聚到一起。 甚至连几位成员的背叛,也没能引起他的警觉。 景想到此处,着实有些愤慨。 “既然转生魔王信任嗔,就该为愚蠢的决策付出代价。” 后边还有更为详尽的情报资料,景也懒得再看,粗鲁地将关于冰霜城附近区域的情报收进虚数空间。 接下来是另一份情报,关于暗夜军团。 暗夜军团一共有七个统领,尽皆具备分裂生产战斗种魔族的能力。 自从牧云放出口风,开始狩猎暗夜军团统领之后,七大统领分散至魔国各处,以免被其一锅端。 只要有一个统领存活下来,借助转生魔王之力,依然可以再造出七大统领。 暗夜军团就可以源源不断的产出兵源。 正是这种特殊的增兵方式,使得魔国可以有恃无恐地与南夏国打持久战。 如若不是牧云在最紧要关头归来,万一青龙军夺取三山关的行动失败,魔国大军趁势挥军南下。 纵使无法颠覆南夏国,至少也能抢占数百个城池。 一旦盛产粮食的中部疆域尽数落入魔国掌控,依靠青龙军与之抗衡的南夏国会迅速衰败。 内忧外患之下,南夏国会迅速衰落,被魔国击败只是时间问题。 牧云归来致使三山关失守,万妖山的妖族临阵倒戈,反而成了魔国和南夏国之间的坚实屏障。 原本一片大好的战争形势,瞬间彻底扭转。 不仅如此,原本由夜烬和暗影牢牢掌控的魔国,如今已经初现分崩离析,甚至是彻底颠覆的迹象。 前后变化如此之大,皆由那个令人生畏的存在带来。 不。 不只是他。 还有千万个渴望自由和平等的灵魂。 “这些贱种,真是痴心妄想!”相比于冥顽不灵的死对头嗔,景更厌恶那些地位卑微,却又怀揣不切实际想法的普通魔族。 如果可以,他会毫不犹豫地将他们全部杀掉。 只是他不敢离开魔都,不敢单独面对那个代号为恶的男人。 暗夜军团趁寒冬南下的计划受到重重阻碍,顺利执行的几率已经微乎其微,再看下去也只会给自己增添烦恼。 恼怒地将资料收进虚数空间。 景没急着查看接下来的情报,而是双手掩面,开始思索魔国的形势。 四处告急情报频传,魔国陷入了前所未有的混乱,然而自诩为精英组织的夜烬,却没能进行任何反制。 血性十足的蜂和鸣,分别死在武城军火库和冰霜城行刑场。 鸣在临死之前,将真切的威胁通过基因共享给全魔族。 即便付出了鲜活生命,鸣的警示还是没能敲醒那些执着于权势、财富和地位的家伙。 “我们究竟是怎么了?病了吗,还是怎样。分明有着杰出的实力和魔识,却被自身欲望驱使,成了权势的奴隶。”景的幻化形态始终保持着平和。 这一次,双手抓乱了乌黑的长发。 景从来不是王佐之才,也没有成为王者的资质。 他想不明白这件事,就像始终无法猜透魔王萧胤的心思。 为何在牧云潜入魔国的当口,魔王萧胤会回到黑暗世界进行治疗。 难道迟上一年半载,还能殒命不成? 所有的问题都像是具象化的问号,在景的魔识中来回盘旋,搅得他心神不定。 夜烬成员们若是能联合起来,未必不能胜过牧云。虽然几率很小,但也值得去努力尝试。 如此,方才符合他们历来的形象和身份。 然而这只是一种不切实际的奢望。 嗔担任统领一天,夜烬就不可能像普通魔族那样逐渐开始尝试互相合作。 景意识到不能再放任嗔当夜烬统领,重新翻找情报信封,拽出关于嗔的情报。 雪是个风情万种的魔女,遇上好色成瘾的嗔,仿佛干柴烈火。 她周旋在两个夜烬成员之间,虚与委蛇,潜移默化中离间二人的关系。 每次与嗔共赴云雨,雪都会在他耳畔吹枕边风,将和给她的那些誓约讲给嗔听。 嗔本不想怪罪和,但是架不住和对他的疏远。 两人的关系出现裂痕,无人从中劝解,也没有主动修复的意愿。 渐行渐远便是必然结果。 整个魔都的魔人都知道,嗔与和因为争风吃醋,已经站在了截然相反的对立面。 嗔还没杀和,只是因为他还有潜在的利用价值。 景方才还在对夜烬的腐败感到痛心,骤然发现除掉嗔的机会,所有同仇敌忾的设想瞬间烟消云散。 他不能再等,必须尽快将和拉拢至麾下。 凭借暗影积累多年的情报,加上二人的聪明才智,获胜的概率极大。 景不敢亲自去找和,而是变出一个能量体分身,由他代为前往。 和的府邸附近施加了防御的魔封结界,以防心怀叵测之人的入侵。 景的分身是能量体,无法破界入内,难以与和取得联系。 不得已,只好自行解除魔力,将分身化为无形。 意识重新回到潭底密室,情知行动暂时无法取得进展,勉强平复下心情,查看另一份情报。 内容是意率领黑钻军团占领数座城池,大肆宣扬萤火崇尚的那些词汇,吸收了一大批普通魔人加入军队。 仿佛是滚雪球,黑钻军团的魔人数量越来越多。 暗夜军团七大统领固然可以分裂创造出战斗种魔族,然而会对自身造成一定消耗,因此会有数量限制。 黑钻军团并不单单依赖战斗种,只要有战斗意愿的魔族,都可以加入军团。 随着意在魔国南部的活动,萤火的名号愈发响亮。 越来越多的魔族口中开始出现斗争等禁忌词汇,一场无形无质的大火,正在魔国内部疯狂蔓延。 景颓丧地靠着长椅,脑海中幻想着犹如老鼠聚会般的普通魔人,呐喊禁忌词的场景。 他极度反感以下犯上,光是想象中的画面,都能令他出离愤怒。 难以抑制的烦躁和怒火,促使他站起身。 有那么一刻,他想离开隐蔽的潭底密室,冲出魔都,去杀尽魔国内部那些被牧云煽动的叛乱分子,还魔国太平安定。 然而他做不到。 冲动过后,理智即会重新回归魔识。 处心积虑多年,为的不是魔国,而是他自己。 如果在风雨飘摇的当口离开魔都,失去对暗影的掌控力,意味着先前的努力尽皆付诸东流。 他承受不起这样的损失。 嗔的处境与其类似。 没有魔王萧胤坐镇魔都,一切都存在发生变数的可能。 夜烬成员虎视眈眈,未必不会背后捅刀。 无端的猜疑导致所有事务陷入停滞,压根没有运转的迹象。 那条眼睛白蒙蒙的大鱼又游到了潭底密室附近。 这个场景已经数度出现,仿佛是记忆闪回。 如果不是魔国各处正在发生的那些惊天动地的大事,景甚至会认为自己陷入了时间轮回。 第312章 天命所归 莲身为萤火领袖,并不是徒有虚名。 她没有只关注眼下,而是将视线放得更加长远。 魔族奋战的目标,始终是回归玲珑世界。 灭掉另一个种族的想法,只会使自身沦为万族公敌,继而被三界围攻,再度被打回玲珑世界的黑暗面。 经历数千万载不见天日的岁月,他们已经厌倦寂寥而荒凉的黑,渴求光明的愿望已被点燃。 再想熄灭,可就没那么容易了。 唯一能够联系起魔族和万族的纽带,便是那个神秘莫测的男人。 他在人妖魔三族中的威望,早已抵达难以想象的高度。 萤火在魔国展开的行动,不能以损耗牧云的名望为前提。 拯救人族奴隶,依然是重中之重。 人族天然具有团队意识,懂得利用工具以及互相合作。 没有被折磨致残和依旧保持神志清醒的人族,依然拥有相当不俗的战力。若是能将他们组织起来展开自救行动,再加上黑钻军团的接应,存活下来的几率会大大增加。 影听了莲的讲述,挑起嘴角,面带些许不屑:“我不赞同你这句话。人族奴隶的战斗力可以忽略不计,又没有战阵加持,在个体战力强悍的魔国掀不起多大风浪。” “你忽视了精神力量。”面对影的质疑,莲依然保持和善,“当人族的求生欲被点燃时,他们可以迸发出连自己都难以置信的强大力量。” “真的假的?我怎么不信呢。”影实在无法想象,弱小的人族究竟要如何做,才能与强大的魔族战士相媲美。 魔国之所以用数百万魔族就能与人族抗衡,靠的就是单体战力。 若连这点自信都没有,趁早放弃抗争才是唯一的正途。 “青龙军的威名摆在那里,不由得你不信。” “他们不一样。军队里大部分是身强力壮的精锐士兵,而且有盔甲和战阵的加持,战力和常年遭受折磨的人族不可同日而语。” “或许你是对的,但只有这么做,才能尽可能减少他们的伤亡。” “我们是要建立新世界,何必理会这些可有可无的棋子?” “你既是萤火成员,就不该说出这种话。” “说实在的。我加入萤火更多是出于对恶的忌惮,真让我帮人族办事,恐怕很难做到。” “你不是为人族,而是为我,为萤火乃至全魔族做这些事。” “此话怎讲?” “天界尚未对人魔大战做出反应,一旦越过那些仙人心中的无形界线,他们就会出手干预。凭借武力,我们只能打到三山关。” “这难道就是命运安排恶大人归来的原因?” “恶大人勇武绝伦,即便坐拥如山的财富和尊崇地位,可在战斗中从不惜身。他为战斗而生,以挫败妖魔两仙的战绩名震三界。既不是偶然,意义也绝非止于表面。” 影略微凑近些:“你是魔尊身边的红人,可否给我透露一点别人不知道的情报?” “我已经给你指了一条明路,走不走是你自己的事。” “你是说,萤火即是未来?”影凡事喜欢捷足先登,最受不了被人落在后边。 莲没有言明。 “多谢您的指点。您交代的事,我会尽全力去做。” “尽可能多的拯救人族奴隶。这件事对魔族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影点了点头,化作尘烟飘出天空城,兴高采烈地执行莲的命令。 转瞬之间,影就遁出了数千里,感应到附近的魔兵气息,先行隐藏,待捕捉到意的气息之后方才露面。 “你不执行自己的任务,何故跑这儿来了?”意分出了数十个实力相同的分身,每个分身带着数量相差无几的黑钻军团,针对魔人驻守的城池展开行动。 影的使命截然不同。 在意想不到的城池外撞见他,当然会令意感到惊讶。 意叫停了前行的军队。 影开门见山道:“当初恶大人是依靠仙人转移那些受欺侮的人族奴隶,如今莲下达了新指令。” “新指令是什么内容?” “将武器分发给人族奴隶和工匠,让他们也参与到战争之中。” “啊?”意的想法和影有相似之处,不认为人族奴隶有多强战斗力。 贸然将他们拉入黑钻军团,还有可能对机动性和攻城拔寨的能力造成负面影响。 “这是莲的命令。我虽然不太相信她的解释,但还是决定照做。” “为何?” 影还记得莲所讲的内容,简略转述一遍。 意听完影的讲述,沉默片刻道:“莲言之有理。灭族战争在三界法则中被明令禁止,若事态开始走向不可收拾的田地,天界的仙人绝不会坐视不理。一旦仙人入局,咱们还得败退回黑暗世界。” “恶大人的使命究竟是什么?”影没从莲那里得到答案,想看意有何见解。 “莲提到恶大人曾挫败妖魔两仙,应该是指万妖山的万灵妖仙和转生魔王大人。”意试着分析道,“以万妖山为例,恶大人失踪期间,他们始终在和魔国合力作战。就在恶大人归来不久,万妖山立刻向其臣服。如今魔国的变局,亦是由恶大人引发。 如果我猜得没错,魔尊是想借恶大人之手,将魔族带回玲珑世界。” 影听完这个分析,震惊到无以复加。 只觉心跳加速,所有的困惑都在刹那间消解。 “如此一来,天界那些老家伙选择袖手旁观就可以解释得通了。”影嗓音变得尖细,从他被创造出来,从未发生过这种现象,“他们也有意让魔族重回玲珑世界,所以没插手人魔之战。还有魔尊命令那位魔王大人转生成龙女锦玉,一切都连起来了。” “这只是我的猜测,你不要这么激动。”意没想到影的反应会这么大。 “不对!这才是你忠心追随恶大人的原因。你为什么不早点跟我解释清楚?” 意凝眉道:“自从被恶大人创造出来的那刻起,我的魔识中就有这些概念。我以为你们也有,所以一直没当回事。” 影的魔识飞速运转,很快想通了为何会发生这种事:“你曾经被轩辕玉华带走,应该是他将这些窥探天机的信息赋予了你。因为卷入纷争之人,唯有他和恶大人懂得易经十六卦。” 意并不记得轩辕玉华。 他的记忆始于梅花城的雪亭,正是在那里被牧云唤醒生命力。 然后便义无反顾地加入了纷争。 “你现在怎么想?” “既然恶大人是魔尊布局的执行者,我没有任何理由不对他忠心。” “你理解萤火了吗?” “萤火要建立的新世界,魔族也有一席之地。我们不是为恶大人而战,是在为自己,也是为了魔族的荣光而战。” “那就不要再耽搁时间,去执行你的任务。” 影不想被意支应,嘀咕了一句:“这还用你说。”接着便化作黑烟,前往下一座城池。 意的分身和本体等同,信息可以共享,将影带来的最新指令,传达给各个分身。 他的性格弱点是怯懦,想要触发,前提是遇到比他更强的存在。 在玲珑世界中,只有那几个伪装成魔族的魔王和牧云比他更强。其余魔族很难对他构成威胁。 征服城池对他来说,并不算太过困难。 羊毛城是座以养殖业为生的城池,城中已无牲畜,只有四门上的匾额和雕刻还能显示出过往的痕迹。 驻守的魔族中没有能够匹敌意的存在,不过一炷香的时间,所率军团便占领了羊毛城。 按照意的戒令,黑钻军团士兵没有伤害城中投降的魔兵,也没有杀戮那些愿意交出人族奴隶的魔人。 意传下命令,将尚有一战之力的人族奴隶们带至面积颇大的城主府。 当人族奴隶们听闻要与魔兵合作时,所有人都选择了拒绝。 七年来遭受的凌辱与虐待,早已深深烙印进骨子里。纵使被不知名的魔兵解救,也不想和深恶痛绝的种族有半点瓜葛。 意从未低估过仇恨。 它能改变人的世界观,甚至能使人沉沦,最终自我毁灭。 但是以他的立场,又没有理由劝说这些受迫害的人族奴隶放下对魔族的仇恨。 唯一的解决方法就是搬出他们信任的人。 “萤火是因牧先生的意志而诞生的新组织,绝不会迫害人族或玲珑世界的其余种族。你们还保存着战斗的能力,不应只顾自己的仇恨而罔顾大义。理应加入战场,尽己所能去解救那些跟你们拥有相同命运,至今还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的人们。” “我们为什么要相信你?”台下有人呐喊。 “因为你们还活着,而且不再是奴隶。如果实在不想参战,我会通知牧先生,他有法子送你们离开魔国。” “牧先生为何要与你们同流合污?”尽管在士族中的名声不佳,但穷苦百姓都认牧云是人族至圣。 听了意的发言,还是不太相信牧云会驱使魔族。 “难道解救你们,反倒错了吗?” 人们发出交杂在一起的抗议声。 他们不可能原谅那些给他们造成心理阴影的魔人,复仇烈焰在胸腔中熊熊燃烧。 若是选择参与战争,就不得不放下仇恨。 这种事说起来容易,做起来方知有多艰难。 “那些像你们一样经受苦难的人,需要你们的帮助。”意的语气充满平静的力量。 众皆默然,半晌不语。 第313章 山巅闲叙 牧云收到了莲关于羊毛城境况的详尽文字情报。 尽管萤火已经做到秋毫无犯,依然无法平息人族奴隶长年积累在心底的仇恨,集体拒绝与黑钻军团合作。 如此一来,非得推出别的解决方法不可。 牧云心里记挂着在魔国各城中饱受摧残的人族,本以为靠着黑钻军团,加上他们的自救,能够尽量解救更多遭受苦难的人脱离苦海。 如今看来,还是低估了七情六欲对人类思维模式的影响。 他绞尽脑汁,终于想到合适的人选。 此番深入魔国,本不想将旧相识牵扯进来,但受眼下情势所迫,不得不将他们纳入考虑范围。 黄羽在青龙军的精锐分队神锋营担任将军,作战经验丰富,已经不能再用过去的眼光看待他。 深入魔国,与黑钻军团联合行动。 他是最合适的人选。 除了黄羽以外,还得有能净化人心负面情绪的佛门高人。只有一个答案,正是屡次襄助他的无尘尊者。 牧云送出两封信,一封发往三山关,另一封只能依赖金雀鹰的天赋能力。 它们是专门送信的灵鸟,纵使收信人隐藏在天涯海角,也有办法找到他们的地址。 以往曾发生过修仙者附着于雀鹰体表,追踪仇敌并将其击杀的故事。 自此以后,灵界逐渐形成了不成文的规定,就是这种追踪方式不被允许,否则雀鹰将无法再继续担任信使。 在传递信息手段滞后的玲珑世界,缺乏信使无疑会带来灾难性后果。 这项不成文的规矩,一直持续至今。 哪怕是嚣张跋扈的魔族,也自觉遵守了这个能够带来便利的规矩。 只有少数离经叛道的家伙,才会对雀鹰这种奇特的生灵动手。 牧云灵智已升天道,烦恼却并未完全离去。 至少某些时候,他宁愿和某个敌对存在酣畅淋漓地打上一场。 终日和负面情绪打交道,再强悍的灵识,终究也会有累的时候。 牧云不好向萤火中的人讲述心中烦恼,只好再度吹响竹笛。 一来是请青鱼散人将不愿留在魔国的人族奴隶送往莲花山接受治疗,二来是对方有着不易察觉的大智慧,能够解答他心中之困惑。 青鱼散人踏破虚空而来,转头望去,牧云没戴着那张黑漆漆的罗刹鬼面。 面上隐有愁色。 “你都已经是半仙了,为何还会受情绪驱使?”青鱼散人对此感到费解。 “因为我没有经过漫长岁月的洗礼,拥有修罗本性,本质是龙魂凤体。这些因素凑到一起,就成了现在这样。” “真没想到,我还要照顾天下无敌的牧先生的情绪。” “别说笑了。”牧云坐在山崖边,拍了拍身旁的空地。 数坛尚未开封的美酒摆在那里。 青鱼散人立马摆出一副猥琐的笑脸:“还是你小子懂老夫。” “贪财好色,酗酒耍滑。哪样你不爱?”牧云坐在高耸入云的山顶,暂时忘却魔国中发生的一切。 笑容短暂回到了他的面颊。 这些东西都是令他情绪低落的原因,只有暂时遗忘,才能从密不透风的压力中抽出身来。 审视一下自己的所作所为,同时思考接下去的行动路线。 在过去与未来之间的狭小缝隙中,存在着不容虚度的此时此刻。 既是腾出来的良辰,就不能没有美酒作伴。 青鱼散人坐到牧云身旁,随手召来一坛上品女儿红,揭开盖子,酒香扑鼻而来。 “你当了七年的时叶,期间未曾酿酒,没想到手艺还是不减当年。” 牧云灌了一大口酒,说道:“有些东西一旦学会就会变成自身的一部分,永世无法遗忘。” “这是第几坛?”青鱼散人能闻到牧云身上的酒气,显然不是刚喝。 “算上这坛,应是第十坛。” “你现在也是海量了。”青鱼散人不想错过如此美酒,说完痛饮半坛。 牧云将喝掉一半的酒坛放在左手边,问道:“假如你是我,会怎么处理这件事?” “如果我是你,我会选择袖手旁观。圣人这个空头衔,谁爱当谁当。”青鱼散人摆出了一贯的表情。 他身为太乙散仙,最不想做的事就是位列仙班。 因为只要成为天界一员,就得承担相应的责任。 对于闲云野鹤惯了的青鱼散人来说,比杀了他还难受。 故此他成仙之后,选择灵泉宗这个不起眼的小宗派,做了个拥有大量空闲时间的泉龙王。 掌管灵泉山附近行云布雨,除此以外,便是偶尔指点像牧云这样酿得一手好酒的小家伙。 他生活得相当滋润,绝不会选择牧云所走的道路。 虽然名震天下,但是搞得自己身心俱疲,在青鱼散人看来是顶不划算的事情。 “看来性格决定命运,还是有几分道理的。”牧云半晌方才回话。 牧云的父母在他尚在襁褓中的时候被歹人所害,行凶者将他遗弃在须弥山。 若不是得灵猴长老出手相救,世间本不应该有他这个人的存在。 及至灵猴长老寿终正寝,从未接纳过他的猴群将他逐出须弥山。 正是自那时起,他与五彩圣灵小洛相依为命,并给自己取了牧云这个名字。 许多次,他也曾想过放弃激活灵根的尝试,最终都没能压过那颗执着而坚韧的大心脏。 碧落崖差点殒命的经历,阴差阳错中开启他的修行之旅。 回想过往种种情景,发现有许多命运的分叉口。当时若做出另一种选择,此刻身在何方,是否还会有这些烦恼呢? 无人能做出明确保证。 青鱼散人看见牧云的苦笑,说道:“世界上没有两片相同的树叶,也没有完全一样的人或兽。我是逃避责任的胆小鬼,喜欢过闲云野鹤的生活,不代表这种选择就是正确的。甚至于世间万事万物,尽皆没有标准答案。 你接触过王和仙,应知他们也有不光彩的事迹。有些是迫于无奈,也有些是权势熏心。以旁观者或不相干人的角度,能够断言他们是好人还是坏人吗?” 牧云拿起酒坛,将剩余的半坛酒一饮而尽。 他了解萧凰做的事,也明白皇位党争历来如此。 以往他以为自己是个泾渭分明的人,至少不会容忍某个人使用卑劣手段。 及至进入魔国以后,才发觉身处两难境地时,想要做出两全其美的选择根本不可能。 两害相权取其轻,必然是最明智的选择。 可到头来,还是会受到道德观的审判。 牧云具备成为王者的资质,却没有称王的雄心和冷血。 无论是当初在上京城参与党争,还是如今在魔国建立萤火,最终都会有人代替他坐上至高宝座。 少了些许位于山巅的寒意,方能给予自己一些慰藉。 “我知道你的烦恼来自于那些经受多年痛苦的人族奴隶。他们降生在这个世上,或许曾经历过幸福生活,也许一直被厄运缠绕。自从魔国反攻之后,便堕进了人间炼狱。”青鱼散人能够看清世事,只是一直假装自己无法做到。 “是啊。他们被这个世界抛弃,有理由痛恨所有的一切。” “活着的时候体会炼狱之苦,纵然是再善良的心,也会被黑暗浸染。我们拥有通天修为,却并非命运的主宰。古往今来,始终会有这样的存在。” “如果没有轮回,谁受了这样的苦,恐怕也无法保持善良。” “正是有遭逢厄运者,在末法星球中也会存在宗教。如果不信前世今生,哪怕是听到那些苦难的故事,心中都会难以释怀。”青鱼散人目视远方。 他也曾跨越位面,了解时空间并没有处于同一纬度。 有的位面一片荒芜,也有的位面文明极度发达。 无论是哪里发生的战争,都会给生民带来犹如人间炼狱般的灾难。 即便是长生不老的仙人,也不希望看到战争发生。 牧云召来另一坛酒,揭开盖子,缓缓道:“我自视战力强悍,依然难逃命运禁锢。以前认为至高神拥有绝对自由,经历过魔国这些事,我的想法不再那般天真。” “高处不胜寒呀!”青鱼散人用手中酒坛碰了碰牧云的酒坛,问道,“你现在改主意没?” “改什么主意?” “不追求长生不老,轰轰烈烈地进入轮回。” “如果我像你一样害怕担责任,应该会选择这么做。偏巧我还算个有担当的男人,争取活得长久一点。” “一旦成仙,再想反悔可就没那么容易了。” “你觉得我是会后悔的性格吗?” “这倒也是。” 青鱼散人和牧云对视一笑,悉皆举起酒坛,将坛中酒一饮而尽。 海量对海量,方能感到畅意。 “自从找回丢失的记忆,我就没有离开过纷争。偷得浮生半日闲,仿佛是窃取了别人的生活。” “人怕出名猪怕壮,这是上了讲究的。谁让你自愿背负圣人名号,这都是你应得的奖赏。”青鱼散人也不忘揶揄这个和他臭味相投的忘年交。 “换言之,这就是我的宿命。” “我只能预祝你马到成功。”青鱼散人收走了放在空地上的数坛美酒,起身道,“喝完这坛,你也该回到残酷世界的纷争之中了。” 懈怠只是暂时,哪怕风浪再大,终究还是要昂首挺胸地面对自己的生活。 何谓勇者? 迎难而上的人,才配得上这个光荣的称谓! 第314章 瞬息破防 “这座城里有夜烬成员驻守,你们留在原地待命,尽量隐藏气息。我进城去和他斡旋。” 意向跟随他连续征伐的黑钻军团魔兵们下达指令,释放魔封结界助他们隐蔽,随后只身进入由夜烬成员龟镇守的玉城。 玉城是魔国疆域的中心城池,距离魔都足有数万里。 龟是除夜烬三大战力之外,个体实力最为强劲的存在。兼之老成持重和特殊能力,一般没人敢惹他。 意的实力在龟之上,但是想战胜他,远比想象中更加困难。 如果有可能,他想免于纷争。 龟早已知晓萤火和黑钻军团的事宜,明白意和他已经分属不同阵营,却并没有将其拒之门外。 意幻化形态是个身高马大的俊逸男子,面相有点邪魅。除此以外,看不出与寻常人族有何差异。 龟截然相反,他的幻化形态十分奇特。依然保留着本体的脑袋,只是经过等比缩放,仿佛随意安放在过长的脖颈之上。 他长得像龙,却有双猩红眼眸,透着邪恶诡诈。 身躯像颗圆球,将军肚格外明显。 别看他长得奇形怪状,却是魔族公认防御力顶尖的男人。 “你已叛离魔国,何故又来找我?”龟没给意留任何情面,见面即是揭对方短的犀利言辞。 “我没有背叛魔族。” “人尽皆知你是恶的爪牙。难道你会天真的以为,这种消息传不进玉城?” “我当然不会如此愚蠢。” “你此番前来,究竟所为何事?闲叙的话尽可以免除,直接告诉我答案。” “我希望你能加入萤火,为魔族的未来而战。” 龟闻听此言,瞳孔缩小至针眼大小,看起来格外犀利:“你是不是被恶吓傻了!他分明是人族的走狗,又岂会为魔族而战?” “凡事不能只看表面。” “那我倒是要听听你能讲出什么更深层次的内容。”龟坐在抢来的太师椅上,用不怀好意的眼神打量意。 尽管知道不一定能战胜意,还是在思考吞噬他的可能。 毕竟过往的意被嗔和景分别吞噬本体和魔核的消息,早已在魔国各处传开。 意曾经在魔国威名甚重,自从发生这件事后,几乎无人再像过去那样敬畏他。 龟只是修为比寻常魔族高,思想境界和他们无异。 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正是这个理。 即便听了意分享的关于未来的信息,还是不愿信任这个早已在魔国颜面扫地的前夜烬成员。 “魔国里还有几个魔王的分支在活动,只要有需要,他们就可以驾临魔国。你的新主人连太乙散仙都不是,何德何能妄言建立新世界。”龟的长舌头舔舐嘴唇,贪念愈发强烈。 仅存的理智提示他,对方尽管已经颜面扫地,但是气息不减,实力与过往并没有任何差别。 两人若是开战,一旦落个两败俱伤的下场,还不知道会便宜谁。 念及此处,急忙又打消与意火并的想法。 在这魔国之中,真正该收拾意的人是嗔和景。 这两个高层人物尸位素餐,龟没必要帮他们承担风险。 “如果你见过恶大人,想法就会截然不同了。” “那为何不是他来见我,而是派你来呢?”龟的逻辑很简单,却是十分有道理。 “恶大人行踪诡秘,无人知晓他的动线。何况这点小事,又何需劳他大驾?” “你现在是萤火的走狗,没资格劝我改换门庭。如果真想兵不血刃拿下玉城,就让你口中那个无所不能的家伙亲自登门拜访。” 意清楚龟的性格。 只要是龟认定的事,必须达成目的,否则绝不会妥协。 既然提出要见牧云,在没见到他之前,和平攻克玉城只是空谈。 意立马派出了金雀鹰去送信。 “看来你在萤火中的地位还比不上在夜烬。”龟目送金雀鹰从视野里消失,用阴鸷的眼神审视意。 以往作为夜烬三大战力之一,意在魔都有着极高影响力,甚至能直接通过特殊魔阵与魔王萧胤直接取得联络。 如今想找牧云,还得靠信使雀鹰送信。 孰优孰劣,在龟心中有杆秤。 “你错了,而且错得非常离谱。”意平静回道,“萤火是和夜烬截然不同的组织,里边的成员没有高低之分。我在夜烬时想联络你,如果不派金雀鹰,就只能亲自来找你。” 龟放声大笑:“你能和恶平起平坐?简直是天大的笑话。谁不知道他的战斗力放在魔界都近乎无人能够匹敌,你算什么东西。” “你说的是旧世界的言论,而在新世界中,确实没有高低之分。” “这种说法简直可笑。” 城主府门庭外响起一个中气十足的清朗声音:“阁下这么认为也无妨。不过我持不同观点,认为意说得在理。” 龟看清来者脸上的罗刹面具,不自觉打了个寒颤。 闻名不如见面。 牧云身上的气息仿佛命定天敌,令龟感到不寒而栗。 假想中打败牧云,夺取他体内的至暗源力,从而走向魔生巅峰的设想,顷刻间化为泡影。 甚至还没交手,就已经被对方吓得胆寒,又如何能够在战斗中取胜呢? 即便心下胆怯,龟还是强撑着桀骜不驯的空架子。 牧云能够窥探魔识,只是不必拆穿。 “我看了信,知道你有和谈的意向。说,满足什么条件,你会选择将玉城让给萤火?”牧云讲话向来不喜欢拐弯抹角,直接表达出自己来的意图。 他的身量在魔族眼中并不高大,甚至有些瘦小,却给了龟一种山岳般的巍峨气息。 “玉城是由我镇守的城池,岂是三言两语就能夺去的。” “所以我让你提出条件。只要能减少伤亡,我愿意答应你。” “要你的命,你也会给吗?”龟说完这句话,猛然发现心跳变得极快,仿佛随时会从嗓子眼里蹦出来。 牧云可不是什么悲天悯人的善人,双手沾满鲜血。多杀一个,少杀一个,对他似乎并没有太大影响。 言语威胁这种人,很可能会自食恶果。 “我知道你在开玩笑。身处战乱年代,一切都上紧了弦,我可没有闲情雅致陪你玩文字游戏。提出你的条件。” 虽然牧云用玩笑话的言论将自己的言辞化解,但龟还是听出了对他的敲打。 他想试探一下,牧云究竟能否破掉他的防御。 “既然您都大驾光临了,我要是不给面子,万一伤了和气,反为不美。这样。我会自行脱落龟甲的一部分,只要您能破掉龟甲防御,玉城就归萤火了。” “就这么简单?” “就这么简单。” 意认为不简单,但他没有发言。 尽管萤火的宗旨中所有人地位相当,但在实力为尊的玲珑世界,牧云的存在很难令人忽略。 龟仿佛要下一颗蛋,憋得涨红了脸,接着从腹部取出一块铜镜大小的墨黑龟甲。 他伸出手,将龟甲递给牧云。 龟甲表层有十分犀利的魔毒,即便是意,也不敢随意徒手接。 牧云似乎没有发现危险,左手接过龟甲,右手食指和中指并拢。 眼神陡然变得无比凌厉,由生死战斗中积累下来的战意,瞬间提升到极致。 双指飚出一道气劲,贯穿了防御力无可比拟的龟甲。 龟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双眼。 平素最引以为豪的防御,被牧云轻描淡写地破除。 带给他的震撼,短时间难以平息。 何谓天下无敌,以往没有具体概念,如今活生生地站在了他的面前。 “你说的话还算数吗?” 龟怔了一下,赶忙说道:“算,当然算。” “不用感觉诧异。恶和转生魔王大人对战的时候,修为不过分神期。如今早已今非昔比。” “原来我的意识还停留在七年前,真是有眼不识泰山了。”龟的神情变得极度恭敬,“之前听说您已经天下无敌的传闻,我还感到将信将疑。今日一见,方知传言非虚。在纳城投降之前,我想知道您是怎么做到的。” “刹那和永恒之间,有时并没有明显的界线。” 龟没有听懂:“您可否讲得更明白点?” “刚才的瞬间,我在龟甲附近布下了时空间结界。你看到的刹那,其实经过了数万次的重复。” “原来如此。”龟似懂非懂,仿佛置身云雾之中,难以理解牧云的战斗方式。 “您如何会想到这种战斗方式?”意同样感到震惊。 关于牧云的情报中有提过他阵法通玄,能将时空间法阵压缩到如此小的范围,并且天衣无缝地融合到战斗之中。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可就难了。 匪夷所思的战斗灵感,纵然是驰骋一方的豪强,也唯有佩服二字。 “恶大人,我也想加入萤火。”龟心中跟明镜似的,跟如此可怕的战斗狂人为敌,绝对不会有好下场。 “你为何想加入萤火?” “我不知道,但是跟着您混,应该不会有错。” “萤火跟以往所有的组织都不同,不是为我个人服务,而是为天下苍生。只要世上还有苦难,就必须有照亮黑暗的光明。” 龟没有完全听懂:“我现在还不是很理解,但我会试着为天下苍生而战。” “你能同意献出玉城,我很感激你。”牧云讲话时的意气风发,甚至隔着修罗面具都可以感受得到,“欢迎加入萤火。” 善战者无赫赫之功。 意曾在典籍中看到过这句话,今日得见牧云兵不血刃拿下玉城,方知人族智慧并非浪得虚名。 第315章 逆反者 有人顺从,自然也会有人叛逆。 玉城的龟选择放弃抵抗的消息,在极短时间内传遍了魔国。 夜烬成员对这件事的反应不尽相同。 火城并非经营炭火,而是源于人族第一次点燃火焰的地点就在附近。为了纪念这个值得铭刻的历史,故此以火命名城池。 夜烬中有以情绪词汇为代号者,也有人以动物名称自我标榜。 龟的防御力在魔族中首屈一指,而嗜血、狠毒与狡诈并存的独行者字号为狼。 火城值守的夜烬成员正是狼。 听闻龟没有组织任何抵抗,直接向萤火投降的消息,他再难压制心头怒火。 火城守望塔上张贴出了新公告,明文规定不可再豢养人族奴隶。 限期半日,必须彻底抹除他们的痕迹。 红线和暗影的成员秘密潜伏在各个城镇,任何风吹草动,悉皆逃不出他们的视线。 白兰最先接到了关于火城的情报。 她和黄羽有特殊联络方式,将火城异动即刻传达给他。 黄羽初来魔国,尚未和牧云取得联系,急忙将异动写成信件,托付雀鹰去寻找牧云。 他如今已迈入仙境,虽然受邀来到魔国,但许多事他已无法去做。 否则,便会招致天界的神罚。 许多事自有其规则,将人或仙约束在里边,伸展不开拳脚。 不然以黄羽直爽的性格,定会直接飞到火城,把狼的脑袋活生生揪下来。 叹息一声,只得先行前往约定地点,去见许久未曾谋面的无尘尊者。 七年前的龙城灵宝大会以及之后的诸多经历,两人间建立了难以破除的羁绊。 即便如今黄羽彻底觉醒,迈入太乙散仙行列,过往的情谊也不会轻易消散。 无尘尊者七年间见识了太多战争的残酷,对佛经有了截然不同的理解,仿佛对世事也看得更为透彻。 玲珑世界由天帝所造,尽管普陀山名义上是观音菩萨道场,但其实只是投影。 那些名震寰宇的大仙,并不会真的庇佑这个投影出的世界。 玲珑世界需要属于它的仙人,位列仙班的人们,也在初飞升的岁月中陷入迷茫。 惨剧持续在人间发生,却又无能为力的感觉,连他这个出家人都难以承受。 黄羽曾经自诩为灵界的后起之秀,见识过人间炼狱,再也无法说出无限嚣张的话语。 “你的修行如何?”无尘尊者问久未谋面的黄羽。 “我得到轩辕玉华赠送的天赋神水,前不久觉醒了远古神魂,成功渡过天劫,如今已是太乙散仙的修为。” “金翅大鹏鸟的先天血脉,实在是帮了你太多。” “现在不是闲叙的时候,我已成仙,不能直接帮助人族。你火速赶往火城,那里正在发生一场大灾难。” 灵族有个修炼必修课,便是游历天下。 只有双足踩遍玲珑世界的山川河流,才能记住每座城池的位置,河流脉络以及山川形势。 唯有如此,在有大事发生的时候,才不至于迷失路径。 无尘尊者没有问火城是否有夜烬成员镇守,若是能尽绵薄之力,他不会吝惜自己的性命。 十世修行在佛门中实属正常,每一世的因果,皆会积累下来,从而助修行者涅盘成佛。 每次世间有大灾大难,无尘尊者皆不会袖手旁观。 有牧云这个榜样,惜身二字早已从常识中消失。 火城中哭喊声清晰传进耳中,无尘尊者原本舒展的眉毛皱到一起。 他感应到了狼格外强大的气息,而自身修为不足以与之匹敌。然而金刚怒目,令他忽略掉悬殊的实力差距。 瞬身进入水深火热的火城,入目尽是魔族吃人的恐怖画面。 不动金刚。 此乃无尘尊者修行的最强佛门秘技,浩然佛光冲天而起,以净化之力,削弱城中魔族的力量。 他非大彻大悟之人,本事终有极限。 想要救全城遭遇屠戮的人族,然而却只能辐射到很小的一块区域。 书到用时方恨少。 无尘尊者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清楚这句话的真谛。 「如果我能更强一点,或许……」 幻想能够满足人的渴望,却无法变作现实。 “何人胆敢在我火城撒野!”狼踏破虚空,探查出手襄助人族奴隶者究竟是谁。 无尘尊者修为比灵宝大会时提升并不算大。 对于玲珑世界的灵族来说,这样的修炼进度才是正常范畴。 他的前世功德不够,也没遇到过奇遇。 按部就班的修炼最为稳妥,却也最为中庸。 “你一个金丹期的灵族,也敢来火城。真是活腻了!” 狼幻化体足有两米,坚硬的头发犹如狼鬃,五官硬朗,体型壮硕,行动格外敏捷。瞬间激活噬杀本性,以肉眼不可见的速度冲向无尘尊者。 无尘尊者感受到劲风扑面而至,想要躲闪,匆忙发动秘技。 可惜实力相差太过悬殊,再度出现时,脸颊上多了几道深深的抓痕。 伤痕中流淌着鲜血,还有附着在血液中的黑色魔毒。 “你这秃驴,是谁借你的胆子,敢来本大爷镇守的火城撒野。” 无尘尊者拥有金刚不坏之身,轻易被狼的爪击攻破,便知对方实力与他不在同一层级。 灵识被魔毒入侵,眼前一阵恍惚。 五感受到影响,听到的说话声时大时小。 火城中的一切都开始变得模糊,逐渐从他的魔识中褪去颜色。 狼的面颊在眼前越变越大,接着他看见了满口尖利獠牙。 死亡从一个平淡词汇,逐渐演变成今生的终局。 魔识即将湮灭的那一刻,无尘尊者心中亦无后悔。 他是个僧人,悲天悯人不只是空谈,也是他烙进骨子里的信条。 无尘尊者不会漠视任何生命,听到人族奴隶临终前的哀嚎,所做之事正是道心的璀璨绽放。 「生命终结在一个恶魔手中,或许就是我的宿命。」 灵魄尚未消散之前,无尘尊者最后一个执念并不是恨意,而是希望牧云能够尽快抵达火城,阻止这场地狱般的浩劫。 远处飞来几只漆黑乌鸦,停落在荒凉的城墙,发出不祥的啼鸣。 狼张开大口,撕碎吞咽无尘尊者的尸骸,消除了他在世上最后的痕迹。 乌鸦啼鸣引发了狼的反感,右手释放一道黑烟,将鸦群摄到身旁,将它们囫囵吞下。 狼彪悍的身影消失,再度出现时,已经到了守望塔。 右手黑烟缠绕,改变公告上的文字,将处理人族奴隶的时限由半日更改为一个时辰。 他厌恶那些背叛了夜烬的魔族,反感想要济世救民的灵族,更加痛恨给魔国带来分崩离析危机的牧云。 轻易杀掉入侵者,使狼的信心暴涨到了近乎盲目的地步。 那些流传在魔国,关于牧云的恐怖传说,不过是怯懦者的杜撰。 如果他真的来到火城,狼自认为有能力取下他的头颅,献祭给千千万万个死于牧云手下的魔族亡魂。 睚眦必报,向来是狼的座右铭。 不! 一个时辰实在太久了。 狼释放魔火,烧掉悬挂在守望塔外墙上的公告,转而发动群体传音术,范围覆盖整座火城。 “所有魔族听我号令,尽数吞噬城中人族。如有不从者,杀无赦!” 狼的魔令一经下达,尚处于观望状态的魔人不敢违逆,只好按照狼的吩咐行事。 城中各处的哭嚎声变得更加细密,没多久便只剩下了魔族的气息。 事实证明,如果一个实力强悍的魔人想击杀人族,只需要极短的时间便可完成。 “这群蝼蚁般的丑陋生物,却占据了玲珑世界最为丰饶的疆域。如今是时候让他们还回来了。”狼愤恨地想着心事。 如果让他取代嗔担任夜烬统领,绝不会像现在这样对萤火的行动毫无反应。 怒火使他近乎丧失理智,选择通过魔识向魔国的所有魔人共享了他在火城的所作所为。 牧云正在柳城与主动投降的魔人头领洽谈,忽见窗外飞来一只雀鹰。 与此同时,柳城的魔人头领脸色变得极其难看。 “恶大人,火城的狼下令屠杀了全城所有人族,而且还杀掉一个孤身入城想要解救人族的僧人。” 魔国没有僧人。 只有牧云邀请来助阵的无尘尊者。 听了魔人头领的话,牧云起初以为对方是在骗他,及至读了两行雀鹰右腿信筒中的密信,方知情报属实。 震惊和慌乱瞬间涌上心头,顷刻令他方寸大乱。 “千万不要是真的。” 无尘尊者和黄羽皆是受到牧云邀请,前来魔国襄助他解救仍在受苦的人族奴隶。 若是不幸遇害,牧云难辞其咎。 他无暇再和柳城的魔人头领谈论安置人族奴隶的事,划破空间,来到了血淋淋的火城。 城中全无半点人气,只有熟悉的血腥味。 牧云没有耽搁,再度瞬身,来到位于火城中心的守望塔。 一眼便望见了立于塔中的高大身影。 “我只有一个问题想要问你,是否有个僧人曾来过火城?” 狼看见头戴罗刹鬼面的牧云虚悬在半空,心中的恐惧被战意压制,冷笑回道:“是又如何?” 牧云右手摘下面具,将其收回玉葫芦。 召出一坛酒,洒向寂寥的大地。 “尊者,是我牧云对不起你。” 狼再度发动突袭,穿过牧云的身体,方知不过是以假乱真的幻象。 牧云眼眸变成通透的赤红色,杀气仿若实质,速度骤然提升到极致。 狼尚未来得及反应,一阵剧痛来袭。 转头望去,惊觉失去了右臂。 恐怖,即刻降临。 第316章 不只是牧云 狼的恢复力在魔族中出类拔萃,几乎眨眼间,断掉的右臂重新长出。 全身鳞甲缝隙释放出暗紫色烟雾,旋即将其吸收进体表肌肉,数百倍增幅自身力量。 这么做会损耗寿元,但牧云带来的压迫感实在太强,狼没有别的选择。 牧云召出一柄明晃晃的宝刀,眼神微动,全城的魔族气息消失不见。 自从迈入半仙境界,经乾坤柱加持,他可以随意创造一个短暂维持的时空间。 这里没有旁人干扰。 既分高下,也决生死。 狼魔识探查到了所处空间的边界,却无法感知到更远处的东西。 种种迹象表明,他已进入了牧云的魔神空间。 这是魔族对牧云所创结界的称呼。 牧云还是从莲口中得知这件事。 时空秘技的名称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与之对敌的家伙,犯下了十恶不赦的大罪。 落叶刀法的真谛在于快,与速度提升到极致的身法相结合,世间无人能够匹敌。 这套武技由万妖山的蛙侠所创,后在破除极恶柱器魂时由牧云加入偷学来的防御招式,成为一套攻守兼备的武技。 他曾将武技传授给萧凰,市面上存在几本落叶刀法秘籍。 夏国最有名的拍卖行将此种武技定为天阶,价值不菲,传闻蜀山花重金购得其中一本。 最终这笔钱,被萧凰用在了人魔战争之中。 牧云与转生魔王对战之前,世间只有他懂落叶刀。 如今有秘籍流传,所有人都清楚这种刀法的厉害之处。 狼原以为牧云不过尔尔,当真与其对敌,发现无论是体魄,还是招式,亦或反应和战斗经验,对方都要更胜一筹。 更准确的说法是远胜于他。 魔神空间中的时间流动速度与玲珑世界不同,有些区域更快,而有些区域较慢。 闪避时跨过不同时间维度,会导致瞬身秘技发生紊乱,从而破除极速状态下的身法。 高手过招,比拼的就是专注度。 虎魄刀的刀身呈莹白色,附着正义之炎,划出的伤口会残余些许火苗,持续灼烧充满邪恶气息的烟雾和细胞组织,使得复原再生始终持续。 魔族的复原能力有极限,一旦超过阈值,这项赖以为傲的能力就会进入沉寂期。 需得经过多日修炼,方能再度恢复。 狼跳上一处高墙,尖爪扒住墙体,碎石打着滚落下地面,发出清脆的声响。 死一般寂静的环境里,任何细微动静都变得分外明显。 牧云的气息转瞬即至,裹挟着劲风,直取狼的右腿。 眼见情势危急,狼已来不及躲闪,只好选择反扑。 双腿猛蹬墙面,霎时又有许多碎石落地。 魔神空间中为何会有墙体,狼无法解释,也没有精力去细想。 他的双爪猛力穿过牧云的身体,将其撕成两段。 没有鲜血迸溅,虚无缥缈的能量再度消散。 牧云的近身搏击能力已经接近满值,还在战斗中加入了诡异多变的灵术,出招方向和轨迹更加难以判断。 一道寒光倏忽而至,轻易穿透魔识。 中枢器官受到重创,短暂失去思考能力,甚至连驱使身体自行隐藏都做不到。 神经系统并没有受到影响,持续不断的疼痛,逐渐从身体各处传来。 不过是几次呼吸,全身上下多了数千道创口。 牧云切割狼的皮肉时附加了正义之炎,对魔族来说极度炙热的火焰,持续灼烧新切出的伤口。 方才扒住的墙体,似乎存在某种禁锢,困住了他的双手和双脚。 壮士断腕对狼来说,并非难以做出的决定。 猛然用力,将双手和双腿从躯体分离。 预想中的顷刻复原没有出现,黑色血液不住向外流淌。 “你应该感觉到了,这个空间里的时间维度并不一致。”牧云不知何时摘掉了面具,平静面容和猩红眼眸略显违和。 狼的眼眸缩成针孔。 非是因为害怕,而是源于极度憎恶。 牧云是他难以匹敌的对手不假,但以狼的性格,绝不会俯首称臣。 身体各处传来刀伤和烫伤混杂的奇妙触感,血液和魔力以可感的速度大量流失。 “你自以为有点本事就能只手遮天,到头来,还是保护不了那些人族贱种。对了,还有那个秃驴,想必和你关系匪浅。” 他笑了,笑得诡异莫名。 “有仇报仇,有怨报怨。以你现在的处境,跟我说这些没有意义。” “你号称圣人,却是如此铁石心肠。人面兽心,不足以形容你这样的败类。” 牧云表情依然平静如初,猩红眼眸中的杀气不增不减。 如果换作初下灵泉山的那段时光,或许会因一腔热血,被对方三言两语激怒。 见过人间惨剧和世间的尔虞我诈,明白所有人皆身处一个模糊不清的灰色世界。 牧云拥有多重身份,也曾做过令人抵触的恶魔。 年少时,每个人都曾幻想自己是个仗剑江湖的豪侠。 牧云起初也认为自己会凭借刻苦修炼而来的剑法,仗剑玲珑世界,斩妖诛魔,荡尽天下不平事。 若能走上这样的道路,或许就不会产生世界观的转变。 然而冥冥中自有定数,正如云瑶的离去,与锦玉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 世间事不会随着个体意志转移前进方向,时代洪流中,又有几人能做一蓑烟雨任平生的豪侠。 责任在肩,使人难脱束缚。 牧云得上天眷顾,数次踏足鬼门关,最终皆化成不可多得的奇遇。 天意如此,便是有需要他去做的事。 私人仇怨绝不在这个行列。 如果牧云只是牧云,他可以将狼砍上十万八千刀,使其维持在生与死的界限附近徘徊,经受血地狱般的终生折磨。 可他不只是牧云,肩负着常人难以做到的重任。 牧云必须报仇,至于是否要用残忍的手段折磨狼,不能由他定夺。 一道金光闪,招魂幡出现在掌握之中。 暗中拈诀,有力挥舞招魂幡,将无尘尊者尚未喝下孟婆汤的灵魂召唤至由时空柱创造的独立空间。 无尘尊者的灵魂透明无杂质,泛着珍珠粉般的白光。 他一眼便望见了挂在墙上的狼。 狼没了四肢,身上千疮百孔,黑血从伤口中不断流出,腐蚀着体表的细密鳞甲。 无尘尊者看向牧云,单手合十,低诵佛号。 “牧居士,你是引领人间光明的一面旗帜,切不可因贫僧堕入仇恨的深渊。” “他犯下了屠杀人族的滔天罪行,其罪当诛,不可能再留他活口,否则其余城中的魔族皆会效仿。届时若是发生一场惨绝人寰的灾难,我可担不起这个责任。” “既然死局已定,那就给他个痛快。” “可是他杀了你。” “佛门中讲究十世修行。这一世的经历完结,对我何尝不是一件好事?” “你能如此大度,不枉佛门修行。如果换作是我,绝不会轻易放过他。” “恩师曾说‘冤冤相报何时了’。他犯下罪行,只管惩罚他的罪责便了。”无尘尊者灵魂道,“你如今身份地位与往日不同,应做表率,不可再意气用事。” 牧云眼眸由猩红褪回原本的黑色,杀气逐渐消散。 无尘尊者低诵佛号,身影变得虚幻,转瞬消失不见。 “你还有什么话要说吗?”牧云右手掌心中出现一团烈焰。 正是能轻易击碎魔核的正义之炎。 “我咒你不得好死。” “谢谢你的祝福。” 牧云瞬移到狼身前,右手按在他的心房,正义之炎窜进狼的体内,瞬息间摧毁魔核。 大蛇柱发动,将力量尽数吸收。 解去时空间结界,再度回归经历变故的火城。 如今城中已没有人族存在,只需一发超级戒炎凤鸣,便可尽数将魔族消灭干净。 立于破败城墙之上俯视火城,发觉有不少魔人循着气息赶来,跪倒在城墙之下乞求宽宥。 火城魔族的生死,全凭牧云一念。 他可以像初入魔国那样,肆意杀戮城中魔人。 只是这样做,对萤火所做之事没有任何好处。 罪魁祸首已经伏诛,是否要惩罚这些吃掉人族奴隶的魔人,对牧云来说是极难做出决定的选择。 魔人痛哭流涕的场面很少见。 数百魔人叩首乞求的景象,此前更是未曾得遇。 生与死,存乎于牧云一念之间。 究竟是做令人畏惧的魔,还是引领众生走向光明的神。 牧云紧闭双眼,叩问自己的内心。 灵猴长老的身影浮现在眼前。 他经常自称是齐天大圣的后裔。 牧云很清楚,玲珑世界从没有齐天大圣的身影。 如今登高望远,明白所有神只都在属于他们的位面。 玲珑世界拥有的只是镜像。 然而灵猴长老教给他的善良,永世不会从记忆中抹除。 “你们所犯下的罪行,亦是迫于无奈,本应受到严厉惩罚。只是身处战争状态,谁也无法独善其身。”牧云的话语,清晰传遍全城,“我能杀掉罪魁祸首,也可以将你们尽数诛灭。但身为从犯,我决定给你们戴罪立功的机会。” 俯伏在地的魔人们闻言,无不感激涕零。 他们也是随时有可能被狼吃掉的底层人物,凡事皆不由自主,在牧云进入魔国已成人尽皆知的消息时,吃掉人族奴隶绝非本愿。 牧云心中不悦,悄然离开了火城。 依着他的性子,理应将犯下罪行的魔人尽数屠灭。 可他不只是牧云,许多事已身不由己。 第317章 锋刃 瀑布从云雾上层落下,恍惚间仿若天河降世。 牧云负手立于逆龙瀑布下方清冽潭水之上,以他如今的修为,瀑布中充盈的灵力已经无法撑爆血管。 往日情景仿佛发生在昨天,真切于灵识中回响。 玲身法敏捷地跳到逆龙瀑布附近,感应到其中澎湃灵力,不敢贸然接近。 “我要的东西,你带来了吗?”牧云的声音依旧沉稳坚定,只是中气并不充足。 玲听说了火城发生的事。 干掉狼是牧云亲自出手,后续事宜则是由莲全权处理。 玲昨晚收到牧云来信,约她在龙城逆龙瀑布见面。 这里是牧云第一次在魔国屠城的地点。 如今断流的逆龙瀑布重新焕发生机,代表天地间的规则已然回归。 “我只能提供部分情报。” 玲从魔袋中召出一个封好的卷轴,内容是魔国各城驻守魔人头领的情报。 牧云隔空取物,将卷轴摄到手中。 “你认识暗影的人,将消息放出去。” “放什么消息?” “从今天开始,各城魔人头领必须尽快做出选择。新魔国必须在旧魔国的尸骸上建立,没有中间派的留存余地。” “我该如何向对方传达。” “顺我者昌,逆我者亡。” 玲茫然道:“据我所知,这句话通常是暴君口中的言辞。您也要效仿那些人吗?” 牧云转过身,面庞上带着轻浅而苍白的微笑:“你的说法很有意思。我早就该放弃幻想,施行这一套法则。可人生不会一帆风顺,总得栽了跟头,才知道哪些事应该去做,而哪些火坑需要规避。” “火城事件是否给了您太大的刺激?”玲小心翼翼地问。 “这件事给了我一个教训,便是不应对残暴不仁者抱有幻想。唯有将这些毒瘤彻底清除,善良的萌芽才能得到养分。” “您打算追杀夜烬成员?” “我要杀的不是夜烬成员,而是残暴不仁的家伙。除恶务尽,不容有丝毫懈怠,否则战争难以终结。” “您好像很疲倦。” “我跟所有人一样厌恶战争。无论对谁来讲,战争都太过于残酷了。” 玲默然点了点头。 牧云从玉葫芦中召出一个巴掌大小的玉净瓶,用灵力推送至玲身前,说道:“净瓶里装的是我提炼的化解魔毒的解药,在合适时机服用,可以清除你体内的魔毒。” “等和平到来的那天……” “不要做任何预设。何时想喝,全凭心意。”牧云不希望任何人许下对未来的期许。 不仅很难实现,而且还容易在光明来临前走向生命的终结。 无尘尊者是普陀山年轻一代的翘楚,修行本应顺风顺水。只因前往火城的时机稍有偏差,这一世的修炼即便终结。 生命之脆弱,在战争年代显得格外明显。 世人常说乱世儿女不谈情。 在这绞肉机般的生活里,不光是情爱,一切事物都变得轻易,生离死别随时都在上演。 性格中好的一面不断受挫,逐渐催生出残暴、麻木和嗜血等负面情绪。 牧云身为玲珑世界仙人以下的最强者,身处大规模人魔之战,尚且身心俱疲。 更何况那些连自己命运都无法掌控,身处人间炼狱的可怜人。 强权残暴的统治不彻底根除,战争将一直持续。 这是牧云最不愿看到的事情。 一只体型庞大的金翅大鹏鸟飞到逆龙瀑布旁边。 “你去执行任务。” 玲抱拳行礼,化作黑烟离开了逆龙瀑布。 黄羽幻化人形,沉凝的面色仿佛能滴出水。 只是仙人的身份,给他套上了一个无形枷锁。 这是人与魔的战争,仙族作为中立派,于理无法参与其中。 “无尘尊者的事,我很抱歉。”牧云叹息一声。 低落很少出现在牧云心中,深入魔国以后,频率越来越高。 “你为何没有把火城的魔人都干掉?”黄羽告知无尘尊者火城之危,始终认为自己造成了他的死亡,无法原谅自己的行为。 身受三界法则限制,罪魁祸首又已伏诛,黄羽没理由对付其余魔族。 他不理解的是,为何牧云初入魔国敢于用恐怖征服。 如今见识过魔国中的人间惨剧,何以变得如此优柔寡断。 黄羽和牧云一样,都不喜欢预知未来。 未知拥有无穷吸引力,促使好奇的人们奋勇向前。 如今境况与往日不尽相同,黄羽很想窥探未来,看牧云究竟会变成怎样的怂包。 “火城之变大部分原因是由狼的恐怖统治而来,虽然城中魔人也犯下罪行,但罪不至死。” “龙城如今依然鲜少有魔族踏足,原因不就是你在这里开启了一场疯狂杀戮。万妖山的时候,赤阳炎阵烧死了多少妖族?为何在残酷的战争之中,你又开始讲究人性了!” “今时不同往日。” “你变了!变得优柔寡断,不再是那个舍生忘死的少年郎。” “我还是我。只是身份与往日不同,多了许多桎梏。” “我认识的牧云,绝不是眼前这般。他是最明媚的少年,永远保持着无穷冲劲。发起狠来,连我都忌惮三分。”黄羽眉头紧皱,看着的仿佛不是牧云,而是一个废弃的躯壳,“你再看看现在的你,满脑子都是城府争霸,哪还有往日锐气。” “可是战争需要尽早终结。” “世人皆精于算计,谁来做那把切割腐朽的利刃!你难道忘了,圣心菩萨对你的期许吗?” 牧云怔住了。 他曾立誓做一把对抗腐朽和残暴的尖刀,不过是见识战争的残酷,性格中的棱角便已褪尽。 如此心境,如何在漫长岁月中保持锋利。 圣心菩萨的前世身份,在牧云的生命里烙下了永不磨灭的印痕。 世界本就是灰色,拥有极强的渲染力。 风浪抹平人的棱角,不再有少年模样。 当初躯体堕入修罗道时,牧云曾许下终身少年的期许。不过七载岁月变迁,便被世间惨剧影响,锐气失了大半。 “如果我做利刃,谁来统筹全局?”牧云的眼神中迷茫消减。 以暴制暴,向来是泯灭邪恶最直接的手段。 杀戮是他的专长。 “你不是已经做出你的选择了吗?至少火城的善后事宜,那个魔女处理得很好。” “你是说莲?” “她是萤火的领袖,不是吗?”黄羽又感觉到了牧云的锐气,心情好转些,“没有莲,还会有另一个城府深沉,拥有理想的人能够担当萤火领袖。但这迷蒙的世间,再无你这般人,任谁都无法替代。” “我明白了。”牧云拱手道,“多谢黄大哥指点。” “你能找回自我,不只是我感到高兴,世人也会因此而受益。天下苍生,终究还是需要一把锋利的尖刀,斩断黎明前的黑暗。” “如今你已成仙,无法直接参战。你去护佑人族,杀戮的事交给我便是。” “希望和平早日到来。” “但愿如此。” 黄羽变回本体,振翅飞上九重天。 牧云目送他在视野中迅速变小,长长呼出一口气,取出玲交给他的地图,确认了第一个狩猎目标。 第318章 心诚则灵 松茸城城主府里陈设古朴,庭院中的常青植被上蒙着一层灰尘。 仔细分辨,还能看到血液凝结留下的乌黑斑块。 几名体格壮硕的魔人扛着装有人族奴隶的麻袋,穿过城主府错落有致的回廊,将贡品呈献给每天都要进食新鲜人血和人肉的贪。 贪的外表活像只巨型蛤蟆,三只眼睛分别长在人族额头和嘴唇两侧,脸部正中只有一个四方形口器, 其中的尖利牙齿带着暗紫色口涎,滴落到地面,发出呲呲的声响。 魔人们小心翼翼地避开地面上的孔洞,将肩上扛的麻袋放在地上,解开用绳索绑缚的袋口。 “贪大人,新鲜的三男三女,已经给您带来了。”地位稍高的旌旗魔人向稳坐太师椅的贪禀报。 “今儿规矩改了,我要五男五女。”贪的嗓音像被人卡着脖子,声音极其刺耳。 魔人们强忍着贪声调中附加的魔力镇压,点头哈腰道:“您先享用这三男三女,我们马上去寻找另外两对。” “不对,是五男五女。”贪伸出蒲扇大小的右手,五根又粗又长的手指摊开。 魔人们心里叫苦不迭,可在这小小的松茸城里,贪就是法则。 他们不得不遵从。 稍有违抗,就有可能化作对方盘中餐。 身处贪的恐怖统治之下,只能尝试逃跑或者完全臣服。 除非向死而生,否则没有第三条路可选。 人族奴隶们被绑住了手足,只能在地上蠕动,不小心触碰到贪遗留下的带有魔毒的口水,顷刻就会骨软筋麻。 效果和中了蜘蛛毒液差不多,体内器官和肌肉会化成液态,供贪尽情享用。 人族奴隶们眼中泪水不断流淌,想要哀嚎,可是肌肉已被魔毒软化,发不出丁点声音。 最绝望的莫过于明知死亡即将来临,却做不了任何事。 及至魔毒攻破大脑和心脏的防线,意识陷入黑暗,带着怨气的灵魂飘出体外,随即被贪困在魔封瓶之中。 他的狠辣之处正在于,不仅吞噬掉贡品的身体,还会囚禁他们的灵魂,使之永世不得超生。 魔人们清楚贪的毒辣手段,故此对他的忌惮比对任何人都更强烈。 哪怕是在魔国臭名昭着的牧云,也不及贪之万一。 “他娘的,头号目标在魔国四处活动,定下不能屠杀人族奴隶的规矩。可是贪这个老贼,不仅没停止吃人,反而变本加厉了。”负责呈献贡品的一个魔人忍不住低声抱怨。 他们身处魔族底层,基本不能按照自身意愿行事。 如今被夹在中间,不知何时灾难便会落在自己头上。 旌旗魔人平日里会禁止手下人对贪的吐槽。 今时不同往日,他也决定加入这个行列。 “听说头号目标向全境发出了恐怖限令,在期限内不向萤火臣服的魔人头领,将会被其视作仇敌。不知何时,他的恐怖才能降临到松茸城。” “您这话的意思,难道是希望贪大人去死?” “如果让我选,我宁可臣服于头号目标。至少按他的规矩来,绝不会有性命之虞。”旌旗魔人袒露了心声。 “玲珑世界实在太大了,就算魔国只占了人族夏国的中北部疆域,也有数千个城池之多。等他驾临,恐怕得等到猴年马月。就是不知道到了那个时候,咱们这些人还有几个能活着。”马脸魔人平时爱到酒馆里喝血酒,经常和别的魔人谈论天下事。 旌旗魔人叹息道:“以贪大人的作风,用不了多久,咱们就会成为他的盘中餐。” “如今有萤火这个组织,不如我们给他们写信,看能否派人除掉贪?”马脸魔人早有这个心思,以前一直隐藏在心底,看大伙都苦贪久矣,方才敢于讲出心里话。 “这主意不错。”最初低声抱怨的魔人举双手赞成。 旌旗魔人地位比其余几个魔人略高,清楚贪的实力有多强,寻常萤火成员来了也是送死。 即便是善和莲前来,也未必能稳赢。 当然,如果是恶贯满盈的毒肯造访松茸城,势必能够战胜贪。 只是多年独居在极寒谷的毒,究竟是否真心投身萤火,完全是个未知数。 唯一的也是最优解,就是期盼牧云能够来到松茸城,解救一城的人族和底层魔人。 虽然他初进魔国时犯过错,进行了恐怖行动,但最终没有延续下去,而是幡然醒悟,换了一种斗争路线。 萤火的宗旨更符合底层魔人的需求,如果能够终结随时有可能丢掉性命的黑暗生活,他们愿意付出任何代价。 “那么问题来了,我们怎么才能联系上恶大人呢?” 旌旗魔人道:“松茸城处于偏远地带,城中人族奴隶几乎被贪大人吃光抹净。相对于其余城池来说,优先级实在太低。” “怕就怕恶大人来的时候,咱们的冤魂已经被永久囚禁在魔封瓶里了。” “这也是罪有应得。谁让咱们没骨气,明知萤火终将成为大势,还是没胆量团结在一起反抗贪的残暴统治。”马脸魔人经过多番思虑,得出这个结论。 “现在城里已经没有人族,不如趁到别的城池捕捉猎物的时机,直接开溜。”瘦猴般的魔人出了个主意。 “咱们体内有贪大人的魔毒,一旦被他察觉,立马就会将其发动。届时还是会化为脓水。”旌旗魔人头脑依然保持清醒。 马脸魔人想到一种可能,说道:“不如我们试着找寻萤火成员,让他们带信给萤火的高层,由他们去通知恶大人。” 几个负责抓捕贡品人族的魔人边走边谈论,浑然不觉城墙上立着个戴面具的男人。 “你们说的话我都听到了。” 对方使用的是传音术,旌旗魔人能够分辨。 旌旗魔人抬头望去,险些惊掉下巴。 深蓝文武袖长袍,步云履,丝带束发,头戴罗刹鬼面。 所有特征尽皆符合。 “您是恶大人?!”由于太过激动,旌旗魔人的声音不由自主地变了调。 几枚纽扣大小的红金色徽标飞到魔人们身旁。 “从今天开始,你们就是萤火的成员了。努力去策反城中那些心存善念的魔人,至于笼罩在你们头顶的阴影,我会亲自将其拔除。” 魔人们跪倒在积雪里,对着空旷城墙千恩万谢。 他们压根不知道,牧云究竟是何时离开的城墙。 第319章 豁然开朗 旌旗魔人站起身,拍干净膝盖上的残余冰雪。 右手食指和拇指捏着纽扣大小的萤火徽标,放到眼前仔细观瞧。 他做梦也没想到,半个时辰前他们还在帮贪执行抓捕人族奴隶的任务,如今已经被牧云亲自纳入萤火。 身份转变之快,令魔人们措手不及。 等缓过神来,疑问浮上心头。 魔国有数千个城池,缘何牧云会出现在毫不起眼的松茸城。 “马脸,你晓得恶大人为何会来咱们这儿吗?”旌旗魔人妥善收好萤火徽标,询问堪称万事通的马脸魔人。 马脸魔人没有趁机吹牛,实事求是道:“我所说的大部分信息都是从酒馆里听来的。我此前从未接触过恶大人,岂会知道他为何出现在松茸城。” “别管这些了,”瘦猴魔人问旌旗魔人,“咱们是去别的城池搜捕人族奴隶,还是暂时收手,静观其变?” 旌旗魔人跳过去给了瘦猴魔人一记头槌,险些将他的头撞掉:“你是不是傻!恶大人最厌恶的就是对人族的虐待和杀戮,当着他的面干这种事,是嫌自己活得太长吗?” “这倒也是。”瘦猴魔人用手揉搓被撞出包的地方,说道,“那咱们就先静观其变。要是贪大人赢了,就接着去搜捕人族奴隶;若是恶大人赢了,咱们就加入萤火。” 几个魔人商议片刻,决定前往酒馆,消磨这段难熬的时光。 酒馆生意很好,只有靠着破旧木窗的桌子空着。 他们没有嫌弃从窗外刮来的风雪,围着桌子坐下,每人点了杯血酒。 魔族生活在暗无天日的黑暗世界,平均温度远低于极寒冰原。 松茸城的冬天尚未过去,但相比于以往的生存环境已经好了许多。 经营酒馆的魔人认识搜捕队的成员,并不知晓贪大人临时加了任务,送上美酒的时候陪着笑脸。 搜捕队的几个魔人实力都很强,在贪面前抬不起头,可若是放在普通魔人堆里,又是出类拔萃的存在。 谁见了都得毕恭毕敬。 酒馆的木门开启,风雪伴着一个高大身影涌进酒馆,顿时显得满满当当。 进来的不是旁人,乃是负责报时的打更魔人。 “你们听说了吗?”打更魔人打落胡子里夹杂的雪花,没头没尾地问酒馆里的酒客。 “听说了什么?” “有几个城镇的信使魔人发现恶大人的踪迹,不知是真是假。” 旌旗魔人看向马脸魔人,均从对方脸上看出了狐疑。 瘦猴魔人手扶下巴,猜测可能发生的情况:“难道有萤火成员伪装成恶大人,想要依靠他的威名震慑那些拒不投降者?” “恶大人的气息十分独特。如果是乔装打扮,绝对逃不过魔族的五感。”旌旗魔人顷刻间排除了这种可能。 马脸魔人赞同旌旗魔人的看法,认为瘦猴魔人的分析并不贴近现实。 “您认为发生了什么?” “以恶大人高深莫测的实力来看,应当是分出了数个分身,同时在多个城池展开行动。如此一来,效率能够提升不少。”旌旗魔人给出他认为合理的解释。 “分身术会大大削弱本体的实力,这么做风险不是很大吗?”经营酒馆的魔人经常听到各种消息,比寻常魔人懂得更多。 “意大人如今已经投靠萤火,以恶大人的模仿学习能力,未必学不会意大人独特的分身术。” “这倒有可能。”马脸魔人附和道,“听说鸣大人死前只用了一次战争轰鸣,不久后恶大人就用这招对付了南下的暗夜军团。” “恶大人的修为与夜烬成员相差无几,之所以能战胜他们。除了至暗源力带来的特殊能力,精湛武技和近乎没有短板的灵术也不容忽略。” 魔人酒客们悉皆认同这个说法。 酒馆外的风雪越来越大,原本能听到城主府里的些微动静。如今有噪音干扰,酒馆里的魔人不清楚正在发生着什么事。 旌旗魔人手中拿着沾染了油污的铜酒杯,转头看着窗外愈发细密的雪花,心中思忖权衡今日遇见的各种不曾历过的事。 打更魔人找了半天,只有搜捕队围坐的桌子旁尚有空位。 他磨磨蹭蹭走过来,征询过意见,得到允准之后,坐在旌旗魔人对面。 “大人,您觉得萤火怎么样?”打更魔人低声问出这句话时,全身都在颤抖。 城里的魔人都知晓贪的品性,一旦被他得知谈话内容,势必会被吃干抹净,连皮肉都无法遗留,灵魂还得被困在魔封瓶里经受折磨。 正是这种潜在威胁,造就了普通魔人对贪的恐惧。 打更魔人早就想逃离松茸城,可是附近皆是旧魔国的领土。 尚未抵达萤火控制的城镇,他就得化作上位魔人的提升材料。 哪也去不了的无奈,牢牢捆住了城中魔人的手脚,使他们只能在贪的淫威下苟且偷生。 如若哪天搜捕队再也找不到进贡的人族奴隶,就该轮到他们倒霉了。 因此当打更魔人说出大逆不道的话题时,其余酒客并没有谴责他。 甚至连经营酒馆的魔人,都想听听搜捕队对萤火的看法。 “据说萤火是在魔人工匠的锻造铺里诞生,灵感来源于玲珑世界中一种能力独特的昆虫。”马脸魔人听一个外城的魔族工匠讲过这件事,将鲜为人知的信息分享给大伙,“萤火虫是很弱小的昆虫,在漆黑的夜里微不足道。但是若能紧密团结在一起,可以像繁星一样点亮夜空。这是恶大人创立萤火的初衷。” “萤火的含义难道就是聚少成多,以微薄之力凝聚成型,在黑暗中给人以必要的光明?”旌旗魔人尚属第一次听到这个说法,不过很快便领悟到了萤火的深意。 “我认为萤火的真谛正是如此。” 旌旗魔人回想起他们在得到萤火徽标前所说的话。 正因他们表达过企盼不再被上位魔族吞噬的生活,而且愿意为这个目标抛头颅洒热血,才会偶然间得到牧云的认可。 一切都能解释得通了。 原本旌旗魔人想不明白的点,在了解萤火的真谛后瞬间豁然开朗。 只要心存善念,所有人皆可成为萤火。 第320章 恐怖 玲珑世界的人族城镇中皆有守望塔,通常是城中最高的建筑,负责哨探可能发生的敌袭或妖族动向。 即便远离妖族栖息地的城池,依然会在城中建造一座守望塔,以备不时之需。 守望塔旁边的广场和公告栏,只有大事发生时才会启用。 平日里只是供人游玩的场所。 松茸城的打更魔人最先见到了头戴罗刹鬼面的牧云,经他吩咐,敲响守望塔里的警示铜钟。 这是城中发生大事的信号。 如若不然,敲钟者会受到极其严厉的惩罚。 搜捕队成员续了两次杯,听见警钟的声音,立马放下手中带有油污的铜酒杯。 怀着忐忑心情,结伴前往守望塔附近,看究竟是谁赢得了这座偏远小城。 打更魔人敲完钟,用额头上的两根黑色长角吸收掉手心汗渍,急匆匆跑下守望塔。 广场的石台上趴着一团黑色的东西,不是旁人,正是统治松茸城七年之久的贪。 他的皮囊没有太大损伤,癞蛤蟆似的头颅和三只眼睛依然如故,但是身子已经变成了液态。 身穿深蓝长袍的牧云,右脚踩着贪车轮大小的头颅,等待城中魔人听闻钟声后赶来。 搜捕队的魔人最先抵达堆满积雪的广场,看到令人难以置信的场景,不自觉停下了脚步。 他们是负责向贪进贡人族奴隶的爪牙,很清楚贪拥有怎样的特殊能力。 贪如今的光景,显然是中了自己最擅长的手段。 组织细胞、骨骼和器官悉皆被魔毒融为液态,三只眼睛里满是灰黑色血丝,充满憎恶地审视着这个苍白的世界。 他曾努力抗争,最终还是没能敌过突然来袭的男人。 落败在魔族中代表毁灭。 贪对牧云有着更加深刻的恨意,与此同时,恐惧也比其余魔族更为清晰和刻骨。 城中魔人纷纷来到守望塔旁的中心广场,看到近似虚幻的场景,反应和搜捕队成员相差无几。 停立在远离广场石台的位置,远远看着脚踩贪脑袋的牧云。 只要他发出一声怒吼,保准有大批魔人跪倒在地。 至少旌旗魔人心中的恐惧,正使他的双腿不住颤抖。 打更魔人侍立在侧后方,全身肌肉紧绷,牙关打颤。并非源于寒冷,而是与其余魔人相同的恐慌。 牧云撤回踩住贪脑袋的右脚,缓缓开口道:“你们都是松茸城的魔人,应当知道他的那些罪恶行径。现在,我把他送给你们。” 打更魔人颤声问道:“恶大人,如果您认为我们有罪,惩罚我们便是,千万别折磨我们。” “我没有折磨你们的意思,只是让你们体验一下作为命运主宰的感觉。” 广场附近鸦雀无声。 他们常年生活在贪的恐怖统治之下,只是看着他三只铜铃般的眼眸,都会丧失开口讲话的勇气。 普通魔族的思维模式更接近兽族,一旦被驯化,曾经带来恐怖的东西就会印刻进本能,终生难以遗忘。 旌旗魔人的位阶稍高,受到的影响也最小。 他们曾在酒馆里议定,无论谁赢,都要做最坦荡的墙头草。 如今胜负已分,到了践行诺言的时刻。 话到嘴边,却怎么也没办法讲出口。 虽然贪是残暴的上位魔族,但没有亏待过旌旗魔人。眼见对方行将走向末路,实在不忍心落井下石。 瘦猴魔人见没人开口,往前走了几步,说道:“恶大人,您不用试探我们。只要您吩咐,纵然是赴汤蹈火,小人也在所不辞。” 狗腿子形象,瞬间变得更加饱满。 有些魔人鄙视瘦猴魔人的行为,内心里却也有着对他的些许敬佩。 至少在面对强大到无以复加的存在时,他还能从容不迫地表达出心里的想法。 毕竟他们清楚自己的状态,连半个字都无法讲出。 “你们出生在接近蛮荒法则的黑暗世界,从问世开始就浸泡在恐怖的土壤之中。臣服于恐怖,以至于成为恐怖。”牧云的声音很平和,中气十足地在每个围观魔族耳中回响,“如今我走上相同的道路,不是想重复持续了几百乃至数千万年的蛮荒,而是要在这废墟之上,建立属于你们的文明。” 魔人们对牧云所说的话半信半疑。 打更魔人有个始终解不开的疑问:“恶大人,您一人就能将我们尽数屠灭。如此悬殊的个体实力差异,萤火的理想究竟该如何达成?” “我的职责不只是引领你们建立新世界,还要在崭新的世界中确立保护弱者的绝对法则。除此以外,还有许多行动能够减少个体实力间的差异。” 打更魔人做梦也没想到,自己一个打更的,竟然能跟心目中高不可攀的恶大人顺畅交流。 在对话过程中,甚至有那么一刻,打更魔人忘却了对他的恐惧。 好像他也是个普通魔人,压根感觉不到气场与强大。 只不过打更魔人也不是傻瓜,能将贪活生生打成濒死状态,魔国也没几人能够做到。 天真可以存在于孩童之间,在残酷的成人世界,这种特质大多时候会给自身带来伤害。 当然也不乏九死不悔的赤诚之人,然而终究是凤毛麟角。 “恶,我既然败在你手下,尽管杀了我便是,何必给他们讲这些虚无缥缈的话?”贪的生命力极强,哪怕接近油尽灯枯,还是能发出声音。 他惧怕站在身旁的男人,可也有着宁折不弯的骨气。 “这些事并非虚无缥缈。”牧云仿佛从未与贪生死相搏,从容道,“如若是在拥有法度的国家,随意屠城的后果就是被处死。唯独在魔国,可以最为便捷的达成建立恐怖的目的。你们有没有想过,可能是魔族的生存法则出了问题?” “成王败寇,在你们人类国度也是如此。如若不信的话,去看那些互相残杀的王族血脉。”贪对人族的厌恶,并没有因对牧云的恐惧而消减。 牧云展开双臂,问围观的魔人:“你们相信谁?他,还是我。” 旌旗魔人第一次开口:“您是胜者。” “正应了他所说的成王败寇。从今天开始,松茸城就是萤火的地盘。如若有来犯之敌,虽远必诛!” 牧云瞬移到旌旗魔人身旁,接着道:“由你代为管理松茸城,不可再残害普通魔族和人族奴隶。听明白了吗?” 旌旗魔人躬身领命。 牧云的分身消散,化作天地间纯净能量,复又变成人世间的一部分。 贪的死亡已成定局。 无论旌旗魔人做出怎样的决定,都不会影响这个必然发生的事。 暂时停歇的雪花又从空中飘落。 贪看向旌旗魔人的眼神中没有恨意,只有此前不曾见过的乞求。 旌旗魔人看懂了贪的心思,亲自送了前顶头上司最后一程。 贪仰面朝天,三只没有合上的眼睛倒映白茫茫的世界。 他曾臣服于恐怖,及至成为恐怖,最终陨落于斯。 漫天飞雪,寂静无声。 第321章 三雄盘踞 寻常人同时接收到诸多分身反馈的信息,头脑会陷入混乱。 牧云发动分身术的同时,对灵识施加了特殊灵术,接收几百个没有太大相关性的信息,灵识也能保持平稳运行。 不仅如此,还能随时监控分身状态,一旦陷入苦战或被对手压制,便可利用替身灵术将本体置换到战斗之中。 流云城里的驻守上位魔族有三人,配合默契无间,而且分别精通幻术、体术和特异魔力。 牧云分身遭受三人合围,意外中了特异魔力束缚,从而落入幻术陷阱。 尚未来得及置换,便被另一人打中后心,化作最原始的能量飘散。 尽管战胜的只是分身,对于被牧云吓破胆的魔族来说,同样有着非同凡响的意义。 三魔头在城中大肆宣扬自己的傲人战绩,帮丧失抵抗意志的驻守暗夜军团打了一剂强心针。 “三位大人勠力同心,能够战胜那个无耻的杂种。总有一天,夜烬也会落入您的掌控。” 獠牙尖利,长着山羊胡的恶狼魔人朗声笑道:“还是近侍小魔会讲话!只要你们忠心跟随,莫说是牧云前来,就是那个所谓的萤火组织全体成员前来犯我流云城,定让他有来无回!” 旁边体型格外庞大的泰坦巨魔闻言大喜,举起与他体型相称,水桶大小的铜酒杯:“小的们,让我们共同庆祝这场伟大的胜利。待到我们哥仨上位之时,少不了你们的荣华富贵。” 小魔们各擎酒杯,爽快饮尽杯中酒,庆贺三位头领的大捷。 脸上仅有一只巨大眼球,周身被旋涡缠绕的魔人喝掉两杯血酒,询问近侍小魔:“祭品送来了吗?” “万妖山那边管控得很严,白天不方便行动,昨夜就送来了。” “哼!妖狐王那个老狐狸胆子太小,若是肯和我流云城合作,何惧一个乳臭未干的牧云。”奥术魔人取出一张特制卡牌,看清牌面,立马又换另一只手去抽。 连抽三张,都是代表晦气的红色。 人族以红为喜庆色,逢年过节时张灯结彩,通常是以红色为主。 魔族恰恰相反,认为黑色是最有魅力的颜色,将红视为不祥和邪祟。 奥术魔人将卡牌放回魔袋,有点后悔方才的举动。 若是没进行抽卡,那么这一天就会是最值得高兴的日子。 毕竟打败传说中无敌的存在,无论在任何位面都是极为罕见的事。 寻常魔族不会像流云城群魔这般啸聚,受万妖山妖族影响,比之寻常魔族,组织形态更趋近于妖族。 流云城地处原夏国中部疆域,冬季气温在零下十度左右,较之北境的城池要温暖许多。 水土丰茂,气候宜人。 以前是难得的风水宝地,才子佳人辈出之所。 自从被魔族占据以后,遍地青翠已然消失,取而代之的是破败荒凉。 魔族是擅长毁灭的种族,据上古流传下来的典籍记载,他们诞生于环境恶劣的极寒冰原,因此能够适应极度严苛的生存环境。 碧水青山对他们来说可有可无,随着自身魔气逐渐驱散氤氲的灵气,植被开始枯萎,土壤恶化,难以再生长出农作物。 水族失去龙王护佑,顺着水脉往南迁徙。 没有此种习性的鱼儿,早在几年前便已彻底灭绝。 魔族长期盘踞的城池,情况皆是如此。 原因正在于魔族不靠吃粮度日,而是通过进食小魔兽或者少量血液,便能获取多日活动所需的能量。 这也是魔族自认为是高等种族的原因。 理由是越接近辟谷状态的种族,便愈发趋近于长生不老的仙族。 只有高阶灵族能与魔族相媲美,仿佛是烙印进魔族基因的信息。 他们眼中只能依靠工具,平均寿元两百余年的人族与小魔兽没有任何区别。 奥术魔人所说的祭品并不是多如牛毛的人族奴隶,而是魔兽内丹。 三大魔头之所以拥有如此高的修为,原因就是偷偷进食魔兽内丹多年。 加之奥术魔人制造魔力的特殊功能,使得转生魔王偶然间创造的中位魔族越阶提升至上位魔族。 以往忌惮于贪得无厌的夜烬成员,始终低调发育。 及至目睹夜烬的内部分裂和软弱无能,方才敢于露头,联手将闯入流云城的牧云分身打散。 如若能够战胜牧云,不用想也知道能顷刻间名动魔国。 光凭想象构建出彼时情景,都足以令三大魔头兴奋上好一阵。 近侍小魔离开城主府,前往由暗夜军团镇守的藏宝库,从看守最为严密的暗格中取出一个崭新的魔袋。 地下交易持续多年,流程早已固化,不会出任何纰漏。 小魔检查过魔袋中的物件,确认无误,方才取出藏宝库。 临离开前,小魔留给相熟的魔兵三枚魔盾。 正因为毫不吝啬的性格,使得近侍小魔在城中各处都能吃得开。 人脉越广,办事能力便越强,与之而来的是三大魔头的加倍恩宠。 近侍小魔从不觉得自己高人一等,待人有别于寻常魔族,因此在妖魔两族中都能吃得开。 奥术魔人十分欣赏这个八面玲珑的小魔,特地给他取了近侍小魔的代号,与其余小魔地位有别。 三大魔头得到魔袋,召出里边的魔兽内丹,取出十颗赏赐给帮他们办事的寻常小魔,随即将其遣散,关闭城主府门户。 近侍小魔是唯一留下来的小喽啰。 “你近来劳苦功高,理应得到更多赏赐。”奥术魔人拥有一百颗魔兽内丹,分出十颗单独赏赐给近侍小魔。 奥术魔人开了头,泰坦巨魔也没有吝啬,同样分出十颗内丹赠予近侍小魔。 恶狼魔人生性较为贪婪,但是两位兄弟已经做出表率,不由得他不跟上,十分不情愿地送出十颗内丹。 “近侍小魔,你是个机灵鬼,以后有许多事还得交付你去办。尽心去做,日后好处少不了你的。”恶狼魔人强忍心痛,表达对近侍小魔的器重。 如果不说这番话,伪装出的慷慨将毫无意义。 近侍小魔能拥有魔头三分之一数量的魔兽内丹,深感他们的恩德。 千恩万谢,然后独自离开了城主府。 所有的一切,悉皆被变作蚊蝇的牧云看在眼里。 流云城三大魔头并没有残杀人族奴隶的习惯,罪不至死。该如何收服他们,对牧云来说是个不小的难题。 第322章 投其所好 凡人皆有爱好。 纵然是来自黑暗面的魔族,归其根本,也是诞生于玲珑世界的种族,同样拥有七情六欲。 若是魔人好色,便送他们最钟爱的魔女。 对于权欲熏心者,最好的礼物是地位不断向上攀爬的阶梯。 只要能做到投其所好,哪怕素未谋面,也可迅速拉近与对方的关系。 这是牧云在灵泉宗当金波童子时,经过多番实践积累下来的经验。 牧云习惯于单兵作战,个体战力足够强悍,凭借武力征服流云城三大魔头不在话下。 流云城的魔族已经初具社会性,三大魔头提供保护,其余小魔帮他们办事,从而得到一些好处。 这是人族原始社会的雏形,再加入律法,便可迈入下一个文明进程。 牧云想做的不只是终结战争,还有更加宏伟的划分九界计划。 任重道远,非暴力手段所能完成。 近侍小魔回到奥术魔人分给他的宅邸,唤来甚为宠爱的魔女,拿出十颗魔兽内丹分给了她。 “奥术大人又给你赏赐了?”魔女接过能量充沛的魔兽内丹,把玩同时询问它们的来历。 “凭我现在的本事,除了伺候好三大魔头,恐怕也没有别的渠道搞到这么好的进阶材料了。”近侍小魔的话语,显示出他拥有远超寻常魔族的灵智。 种种迹象表明,只要建立完善规则,被称为蛮荒种族的魔人也能够成为具备社会性的物种。 牧云本打算先行接触魔女,搞清楚近侍小魔的爱好,旁观他的表现,方知不需要采取迂回战术。 摇身一变,变作个巨镰魔人,敲响近侍小魔宅邸的门。 近侍小魔的五感先行,发现是陌生气息,犹豫是否要去开门。 毕竟方才得到几十颗魔兽内丹,若是被对方抢了去,都没地方说理。 转念又一想,在这流云城中,应当是没有魔人敢于与他为难。 念及此处,走到门前打开了门。 人族看体型复杂的魔族会感到眼花缭乱,但是他们有独特的辨认之法。 凭借气息和体型,便知对方底细。 “你是来自北境的魔人?”近侍小魔上下打量牧云变化而成的巨镰魔人。 “不愧是三大魔头身边的红人,一眼就看出了小弟的来历。” “你一个外来魔族,怎么知道我是魔头身边的红人?” “我去酒馆喝了几杯血酒,得到了一些对我有用的信息。” “你倒是会找地方。”近侍小魔狡黠的双眼再度审视巨镰魔人,感受不到威胁,决定邀他入府。 如若对方没给出令他满意的筹码,尽可以和魔女配合,将他变作可供吞噬的进阶材料。 打家劫舍,杀人越货。 本就是刻在骨子里的本事,不会因变得狡猾而丢失。 一个孤身来访的外来魔人是最适合下手的目标。 主动送上门来,近侍小魔自然来者不拒。 牧云何等修为,岂会不知近侍小魔的歪心思,暗含笑意进入他的宅邸。 奥术魔人确乎十分器重近侍小魔。 从分给他的宅邸,便可看出奥术魔人的心迹。 环境雅致的住所对魔族来说,同样是十分有价值的财富。 这个信息,还是从擅长做生意的莲那里得来。 近侍小魔的私人宅邸面积很大,里边留存着几株生命力旺盛的常青植物。 在擅长毁灭的魔族栖居地,这种现象极为罕见。 “哟,这还有几棵烂树呐!”牧云大咧咧朝着那几棵常青松柏走过去。 近侍小魔急忙制止道:“不要靠近我的树。” 牧云停下脚步,心念转动,确定了近侍小魔的偏好。 正堂干净整洁,单看里边的陈设,压根分辨不出是魔人居所。 近侍小魔和牧云变化而成的巨镰魔人分宾主坐定。 又是一项与魔族迥异的习惯。 “你从魔国北境跨越山河,能顺利抵达流云城,想来也是个有本事的。何故不直接面见三大魔头,而是想方设法来见我呢?”近侍小魔看待问题的角度很刁钻,而且极有道理。 每个城池中皆有实力强劲的魔人驻守,本城中的普通魔族都有随时被吞噬的风险,外来魔族危险指数只会更高。 看似不起眼的巨镰魔人能从北境来到位于中部疆域的流云城,若说其中没有猫腻,傻子都不会信,更何况是精明强干的近侍小魔。 巨镰魔人的回答相当关键。 如果是用藏货与各地驻守魔头做交易,更大概率发生的事是被其击杀,将巨镰魔人的私藏全部据为己有。 这种行为相较于放行,更符合魔族的本性。 无论怎么想,北境的普通魔人来到流云城,很难不令人起疑心。 “我偶然间得到了不知何人遗落的传送法阵罗盘和几瓶丹药。众所周知,北境如今几乎沦为萤火的大本营,实在不是久留之地,因此我冒险使用传送法阵,睁眼便到了这流云城。”牧云讲出破绽不算大的托辞,静观近侍小魔反应。 近侍小魔眼神中的猜疑减少几分,然而还是很难完全信任牧云:“你这种位阶的魔族,何以懂得如何使用灵族的法阵罗盘?” 巨镰魔人表情略显呆滞地回道:“我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往法阵罗盘中注入了一些魔力,没成想真的带我脱离了苦海。” “就这么简单?” “就这么简单。”巨镰魔人的眼神很真诚。 近侍小魔惦记着牧云所说的丹药,确认他不像在撒谎,立马转入正题:“你刚才说,除了捡到遗失的法阵罗盘,还得到了几瓶丹药。可否告诉我是什么种类的丹药?” 牧云展露微笑,低声回道:“有几瓶是筑基丹药,对咱们来说用处不大。最珍贵的一瓶是回春丹。” “有何妙用?” “即便是到了无法复原再生的濒死状态,服下此种丹药,顷刻便能恢复身体机能,省去重新修炼的过程,再度拥有再生能力。” 近侍小魔瞬间心动,眼神闪烁道:“你的运气真好,能在偶然间得到这么多好东西。” 牧云从玉葫芦中召出三粒回春丹,说道:“小小心意,不成敬意,还望笑纳。” 近侍小魔瞬间将牧云手中托着的三粒青绿色丹药抢过来,随即收进魔袋。 做完这件事,心中的想法反而变得更加复杂。 究竟是杀掉巨镰魔人,独占他魔袋里的好东西。还是尽力拉拢他,来个细水长流。 两种选择都很诱人,一时间难以决断。 第323章 奥术 近侍小魔在路上跟牧云变化而成的巨镰魔人,简略讲解面见奥术魔人时应注意的事宜。 “奥术大人与寻常魔族不同,最忌讳骄奢淫逸,千万不要在他面前提到魔女等相关话题。”近侍小魔爱贪小便宜,只要得到点好处,就会尽量帮着办事。 回春丹给了他最美妙的一个良宵,自然要给予回报。 有来有回,下次有好处,巨镰魔人才能想着他。 正是这种生意人似的思维模式,帮助近侍小魔在流云城混得风生水起。 奥术魔人的习惯不像是出于本能。 何以他的术式能够束缚住分身,着实令牧云感到好奇。 巨镰魔人在魔族中数量占比很大,几乎没有上位魔族存在,属于辣鸡中的战斗机。 牧云之所以变成巨镰魔人,就是不希望勾起魔头戒心,希望能从他们口中套出点有用的信息。 他的实战能力之所以比寻常半仙更加强悍,主要优势在于全能。 活到老,学到老。 不过是写在纸张上的文字。 牧云踏足修仙界不过十数年,借助佛门功法和五毒柱的力量,晋升至寻常灵族想到不敢想的半仙境界。 还有许多事未曾经历,也没有踏遍玲珑世界的每一个角落。 怀揣着不足之心,方能保持不断进取的热情。 奥术魔人没有住在城主府,而是坐拥城北的一处僻静宅邸。 面积大约是近侍小魔私宅的十倍以上,院中郁郁葱葱,环境比许多人族宅邸都要更为雅致。 牧云对奥术魔人的好奇心,瞬间呈指数级上升。 流云城的现状,究竟和这位神秘莫测的魔人有多大关系,在牧云心里画了个大大的问号。 近侍小魔没有走正门,而是带着牧云前往院子北墙靠东的位置,停下脚步,仔细观察墙壁上的石砖。 半晌,用指节轻敲并无太大区别的一块。 藤蔓仿佛活过来般,狠狠在近侍小魔脊背上抽了一下。 近侍小魔发出一声哀嚎,龇牙咧嘴解释道:“奥术大人向来不走寻常路,就连正门都是一道难解的谜题。只有了解谜面的人,才能找到进入宅邸的路径。” “如若翻墙进去,会发生什么事?” “你以为没人试过?最终的结果就是被奥术弹回来,恢复意识后才能发现自己回到了原地。” “你懂得奥术的玄机?”牧云先探近侍小魔的口风。 “除非奥术大人疯了,才会将自己独一无二的本领分享给大众。只要还拥有这种有别于魔力和灵术的独特术式,他在魔族中就能获得诸多特权。” “原来如此。” “你如果想在流云城混,就得机灵点了。三大魔头性格迥异,但是有一个共通点,就是讨厌呆笨的小魔。” “我会谨记你的教导。” 近侍小魔叮嘱牧云莫再出声,连续尝试数次,终于开启了一道进入奥术魔人府邸的能量门。 牧云穿过能量门时,用大蛇柱吸收部分能量,对它的成分进行分析。 大部分是由灵气构成。 奥术能够运用灵气,光凭这点,就比属性单一的魔力术式更加难以防范。 两人进院之后,能量门自动消失。 “想出宅邸,就得找到另一条路径。”近侍小魔之所以不想来奥术魔人宅邸,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太过烧脑。 尽管他的灵智不低,却也害怕接触这种需要费脑筋的东西。 牧云并不了解奥术,对这种新鲜事物一无所知,因此只能静观其变。 “我的卡牌提示我,有不受欢迎的客人来访。”奥术魔人的幻化体像个人族贵公子。 白衣长衫,明眸皓齿,白丝带束发,给人以如沐春风之感。 如果不是事先知道他的身份,很难将他和凶残暴力的魔族联系到一起。 近侍小魔听见奥术魔人似有不悦的话,急忙回道:“奥术大人,这位是偶然间被传送到流云城的巨镰魔人。他手头有点罕见丹药,想要进献给您。” 收礼办事。 近侍小魔自认为这事办得很地道。 奥术魔人上下打量牧云变成的巨镰魔人,眼睛滴溜溜打了个转,然后从魔袋中召出一张特制卡牌。 依然是红色。 “你今天别想离开这里了。”奥术魔人收起卡牌,说出的话把近侍小魔吓了一跳。 近侍小魔转头看到巨镰魔人的另一种样貌,险些惊掉下巴。 连滚带爬地跑远,生怕稍迟些就会死在牧云手里。 牧云没戴罗刹鬼面,表情平静地看着奥术魔人:“看来你的奥术,能够解除高深的术法。” 周身没有丝毫杀气,立在铺着地砖的院落,仿佛亘古已有的灵石。 奥术魔人感应到牧云本体和分身犹如云泥之别的强悍气息,明白想胜过他,远比想象中更加困难。 “难怪我今天总是抽到红色卡牌,原来是预示着你的到来。”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没想到在这玲珑世界,也能见到使用奇幻术法的存在。当然要和你见上一面。” “你先行回避。”奥术魔人趁机让近侍小魔离开是非之地。 万一两人开战,仅是余波都可能重创近侍小魔。 他留在这不仅没法提供帮助,还很有可能拖后腿。 近侍小魔屁颠屁颠地离开了宽敞院落,躲在一间幽暗的卧室,想要偷听二人对话。 结果发现出现了一道魔封结界,无法窥探到任何信息。 他只能通过听到的几句对话,发挥想象力,将剩余的空白填满。 然而没有接触到两位大佬,终究无法还原真实情况。 “你的能力从何而来?”牧云没有隐瞒自己对诸天位面的了解。 自从洞悉时空间奥秘,这件事已经难不倒他。 奥术是一种诞生于高维空间的术法,本不应出现在灵气充盈的玲珑世界。 “短暂的人生历程中,没有人提醒过你不要肆意窥探别人的隐私吗?”奥术魔人本质还是魔族,隐约能感觉到对牧云发自本能的恐惧。 嗅觉不发达的人族,闻不到牧云身上的血腥气。 魔族不同之处在于,只要杀戮过魔族,自身便会携带某种气息,永世无法从他们的感知中消除。 不论是规避风险,还是锁定仇敌,都能给魔族提供极大便利。 牧云拥有至暗源力的同时,杀掉了太多魔族。 只有魔族能分辨的血腥气实在太过浓重,根本无法忽略。 “我只是想知道,你为何有别于其余魔人,单独拥有文明的火种。” 奥术魔人没急着回答,而是从魔袋中召出另一张卡牌。 黑色卡牌。 在奥术魔人看来,这是最吉祥的预兆。 第324章 控线木偶 第325章 模糊不清 第326章 自问 第327章 来迟一步 第328章 风雨中的酒馆 第329章 萤火的种子 第330章 致命圈套 第331章 艰巨挑战 第332章 战斗中成长 瞬息万变,乃是强者战斗中不变的定理。 固守成规者一旦被对手看破上限,败北将成定局。 毒假意归顺,以他的战力与牧云展现出的实力进行对比。 正如他所言,若没有必胜把握,万毒魔王必然不会轻易现身。 洪荒诛仙阵的消失,打破了万毒魔王最后一丝顾虑。 即便牧云解除魔神领域,施展遁术逃脱,魔国的胜利也将在不久后成为现实。 哪怕是以三山关为界,占领夏国一半领土,加上只有魔族能够生存的极寒冰原。 疆域之辽阔,绝非南夏国可比。 经历岁月变迁,终有一日魔族会成为玲珑世界的主宰。 万毒魔王的巨魔血手抓住牧云本体时,连同未来的愿景,一并出现在他的魔识之中。 数千万年以来,魔族始终未曾停止对玲珑世界的反攻。 然而忌惮于天界群仙,一直不敢成规模的组织魔兵军团。 百年前魔尊和天帝的会晤过后,得到天界默许,方才敢于展开行动。 想起过往经历,连身为大罗金仙的万毒魔王都感觉憋屈。 心中悲愤情绪翻涌,龇牙咧嘴,巨魔血手猛然加力,想把握在手中的牧云碾压成齑粉。 牧云全身各处传来剧痛,灵识却比以往更加清晰。 如果只是运用过往的本领,早已被万毒魔王破解的招式,绝对无法帮助他取得胜利。 牧云长处在于灵活变通,即便被巨魔血手携带的毒素压制,也没有丧失应有的斗志。 遇强不胜,向来不是牧云的命门。 万毒魔王运用天道魔识,锁定牧云的每次呼吸,甚至出现节奏偏差,都可以轻松掌控。 巨魔血手表面又添加几种毒素,加速向牧云体内渗透,希图在最短时间内腐蚀他的身体。 一旦复原再生能力被破坏,万毒魔王就可以彻底将他杀死。 除掉牧云这个心腹大患,对魔族的计划百利而无一害。 预料中的生命力衰减并没有出现。 毒在极寒谷中独居,就是想要远离俗世纷争,专心研制对付正义之炎和牧云独特体质的毒素。 他出山时已掌握克制正义之炎的方法,屈尊降贵跟随在没有提防的牧云左右,只是想搞清楚他的能力特质。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 尽管是以愚笨粗鲁着称的魔族,灵智达到一定层次后,也会频繁运用自身的智慧。 万毒魔王起初以为牧云接纳他是另有准备,当发现对方无条件信任自己时,就明白牧云的善良到了足以害死自己的程度。 魔王大多是从中下位魔族出身,经历过无穷生死战役。 潜心研究目标,总能找出他们的弱点。 牧云的善良隐藏在冷酷手段之下,却逃不过万毒魔王锐利的法眼。 对于他们来说,善良等同于懦弱。 以万毒魔王的视角来分析,牧云不合时宜的善良,已经将他剔除出魔王的队列。 既然做不到冷酷无情,就得承受软弱带来的后果。 巨魔血手的力道无形中增大,继续挤压牧云的身体,意图使其血管崩裂。 万毒魔王多日来的模拟结果显示,牧云应在一刻钟前爆体而亡。 然而牧云还在奋力挣扎。 心思缜密之人,最讨厌出现意料之外的情况。 “乖乖做我晋升的材料,别再垂死挣扎了。” 牧云没有了初被巨魔血手抓住时的痛苦,嘴角挑起一抹弧度:“你算到了一切,唯独忽略最浅显的原理。” “什么原理?”万毒魔王问话的同时,召出一杆带有倒刺的魔毒长枪。 既然巨魔血手无法解决掉牧云,那就不得不祭出上古魔兵。 凤凰胆与牧云身体融合之前,万毒魔王可以借助魔毒长枪轻易刺穿这件生命力旺盛的神器,从而达成杀死牧云的目的。 自从戒炎锻体之后,凤凰胆的力量渗透进牧云的每个细胞,使其化身为人形态的不死鸟。 魔界将其称为龙魂凤体。 牧云并没有用语言回答,而是将理论变作行动。 巨魔血手与牧云接触的部分旋即被玄冰冻结,无论是巨魔血手,还是表面附着的魔毒,尽皆凝为固态。 万毒魔王眯起翠绿双眸,用冷酷和好奇参半的眼神注视着脱离巨魔血手掌控的牧云。 他自认为对牧云十分了解,及至对方从他精心设计的牢笼中逃脱,方才意识到对方的实力不仅能在日常练习中得到提升,还能在瞬息万变的战斗中急速成长。 至少以他通过情报分析出的结果来看,牧云不可能挣脱巨魔血手。 即便应用了冰系灵术,被麻痹的身体也不足以从血手的掌控中逃脱。 换言之,牧云在极短时间内的成长,已经超出了万毒魔王对他的预估。 没有吞噬大量魔力,也没能完成增幅法阵的布置。 牧云究竟是如何做到这件事,无形中勾起了万毒魔王的好奇心。 一旦对猎物产生好奇,杀戮的欲望便会被压制。 “我的毒是在极寒谷中炼制成功,缘何对你不起作用?”万毒魔王不指望牧云会告诉他答案,但强烈的好奇心,还是驱使他问出了这句话。 “你想知道吗?我教你呀。”牧云的语气中满是嘲讽。 情绪也是战斗的一部分,若能激怒对方,破绽出现的几率便会提高。 万毒魔王咧嘴一笑,表情高深莫测。 他可以洞悉牧云的想法,感应到对方一心只想赢得这场对战,顷刻明白为何牧云会在战斗中奇变无穷。 极度专注能激发人类的潜能,当战斗经验丰富到一定程度的时候,纵然身处鲜少遭逢的逆境,也能在危机关头迸发出超乎想象的能量。 挣脱巨魔血手的过程,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却是相当困难。 如若没有五毒柱,牧云纵然能想到办法,恐怕也是回天乏术。 万毒魔王拉开身位,展开双臂道:“只要你告诉我如何破解魔毒和我的巨魔血手,我就给你一刻钟的喘息时间。” “我可不会傻到听信一个魔王的恩典。” 牧云在被巨魔血手困住之前,曾尝试用乌龙棍和万毒魔王对敌。 对方强悍的肉体防御犹如山岳难撼。纵使万斤重的通天树芯,亦难伤其分毫。 近身搏击的路子已被证明行不通,就得重新找到方法。 万毒魔王看穿了牧云的心思,豪迈笑道:“你就算再嘴硬,终究只能抵挡本王的攻击,却无法破除我的防御。失败对你而言,只不过是早晚的事,何必浪费心神,不如直接躺平,化作本王的一部分,与我共享魔王荣光。” “这句话对你同样适用。” 万毒魔王稍加思索,发现牧云的说法完全没问题。 他能依赖强悍仙族身体抵挡牧云的物理攻击,而自己精心设计的毒素和仙术被破除,短时间也没有办法杀死拥有不死之身的牧云。 牧云再度发动了攻击。 他并非想破万毒魔王的防御,而是不想给对方留下思索的空隙。 如今局势明朗,先琢磨出杀招的一方,大概率能够赢下这场生死对决。 万毒魔王释放出几种全新毒素,挥舞魔毒长枪,径取牧云面门。 黑色毒气腐蚀空间,划过之处出现数道时空间裂痕。 附加法阵的攻击,不仅没令牧云感到绝望,反而使他头脑中灵光一闪。 牧云对时空间的理解,并没有局限于眼前的维度,而是对高低维度以及时间逆流都相当精熟。 他本以为时空间法阵只能当作辅助阵法使用,看到万毒魔王的枪法能够划破空间,顿时迸发出新的灵感。 “不要枉费心机了,以你蝼蚁般的实力,绝无生存下去的可能。早点认输,本王可以免去你死前的凌辱折磨!”万毒魔王的喊话和攻击一样凌厉。 剧毒烟雾先行,长枪随后即至。 短暂的时间差,专打牧云措手不及的空档。 魔毒长枪刺中闪避身法稍显迟缓的牧云右肩,猛力一拉,倒刺带出裹挟着鲜血的皮肉。 复原再生于顷刻间完成,痛感却没有同时消失。 牧云咬紧牙关,强忍着没有叫出声。 他的肉体强度足以和万毒魔王相媲美,然而复杂多元的毒素,终究还是需要时间才能破解。 万毒魔王感应到牧云体内的剧烈反应,惊喜道:“原来你利用了至暗源力,消除毒素破坏力之后,让身体迅速产生克制毒素的免疫力。不愧是战斗天才,能在危难关头想出这种奇招的人,恐怕也只有你了。” “没想到被你猜透了。”牧云破掉新近侵入体内的几种毒素,重又变得活力四射。 凤凰血脉带来的强悍生命力,远超魔族死气沉沉的复原再生能力。 经受了数种魔毒的冲击,依然没有到达损耗寿元的耐受极限。 只不过终非久长之计,必须得在真正的危机出现前,找到击杀万毒魔王的方法,否则所有努力终会化为泡影。 无论万毒魔王怎么说,一旦落败,等待牧云的便是没有尽头的痛苦折磨。 对于这一点,牧云比任何人都更加清楚。 万毒魔王身子一抖,密闭空间中的氛围毒素彻底变了种类。 数百种全新毒素叠加,有的通过皮肤接触渗进体内,有些则是通过灵气蔓延。 种类五花八门,传播途径更是复杂多变。 密闭空间中的多重魔毒,给刚刚脱离剧毒侵害的牧云带来了新的危机。 第333章 五行天国 第334章 崭露头角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林城发生的战斗,胜负结果通过各族情报组织链条,很快传遍玲珑世界。 妖魔的修炼方式大同小异,只是除了吞噬进阶以外,也能通过修持内丹,逐步提升自身实力。 他们可以跟随魔族,享受快速进阶的福利。也能投靠人族,回归提升内丹的修炼方式。 妖族就像是寄生物种,在玲珑世界的栖居地非常分散。即便是占地面积最大的万妖山,也因多年前万灵妖仙的陨落,失去了大片领地。 人魔战争期间,巨石王选择做魔族爪牙,趁机扩张万妖山的领土范围。 如今妖狐王上位,静观魔国风云。 得知牧云和万毒魔王在林城开战,妖狐王推迟处理事务,静待这场战斗的胜负结果。 牧云是人族唯一的庇护者,一旦落败,暗夜军团会以最快的速度集结南下。 届时万妖山将再度面临生死存亡的选择。 万妖山之所以倒戈,背刺合作多年的魔族,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对牧云实力的认可和忌惮。 如若魔族的魔王能够消灭他,妖狐王不排除向魔国投降的可能。 他们的存在很特殊。在玲珑世界版图中,并没有专属于妖族的领土,因此没有浴血保卫家园的概念。 故土情怀,向来不会出现在妖族的谈话之中。 妖狐王看着妖族间谍发回的情报,内容相当劲爆。 虽然万毒魔王没有死,但以大罗金仙之强悍,依然无法取下半仙级牧云的首级。 战斗天才的名号,再度得到了印证。 除了万毒魔王和牧云以外,没人能接触到由时空柱创造的独特时空间。战斗过程究竟如何,只能由当事人讲述,否则始终会是谜团。 当然,通过口口相传的粉饰,终归要诞生出许多光怪陆离的版本,满足吃瓜群众的好奇心。 这就是野史和演义存在的意义。 巨石王火急火燎来到盘蛇峰,快步冲进洞府,声音比本人先抵达:“老狐狸,你收到魔国内部发回的情报了吗?” “行事一向谨慎的万毒魔王,在事先有准备的情况下,好像和牧云打了个平手。”妖狐王拥着围炉,貂皮大衣上的绒毛被热气拂动,似若再度拥有生命力。 巨石王没心思去想为何寒暑不侵的妖狐王会穿貂皮大衣,而是急于知晓他对此事的看法。 牧云战胜转生魔王的过程,在万族中早已传遍。 五毒柱在其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而且即便是获胜方的牧云,也付出了失去记忆七年的惨重代价。 此番与万毒魔王交手,留在林城的人只有牧云。 纵然万毒魔王没有受伤,可还是在无形中昭示出了胜负高低。 牧云不知用了何种方式,成为这场死斗的胜者。 “以牧先生的风格,理应杀掉万毒魔王才是,缘何要放他一条生路?”巨石王实在想不通这点。 妖狐王邪魅一笑:“牧先生终究是半仙修为,尚未正式羽化升仙,许多能力还没有觉醒。不过他有一个特质,足以吓到任何对手。” “什么特质?” “他会在战斗中极速成长,并能在最短时间内找出克敌制胜的绝佳办法,”妖狐王解释道,“通常仙人之间的战斗会持续很长时间,但牧先生和万毒魔王的对决很快就有了分晓。原因很可能是万毒魔王被牧云的战斗智慧和成长性吓到,不敢再和他打下去,趁尚未受到创伤之前,逃离了魔神领域。” “若果真如此,牧先生可称武神。” “经此一战,牧先生在万族之中的威望,再无人能够望其项背了。” 巨石王坐在桌边,倒一杯流云城送来的血酒,暗自庆幸自己在牧云归来时做出了正确的选择。 …… 鹤城。 萧汉使用时空宝珠,刻苦修炼青莲剑诀,实力提升速度飞快。 眼神变得比以往更加锐利有神,体魄也更为强健。 红线的情报人员,同样传达了林城发生的事。 女帝了解牧云的战斗风格,即便是面对实力强于自己的对手,他也会不顾一切地争胜。 哪怕会丢掉自己的性命,也绝不会有半分犹豫。 女帝从未见过万毒魔王,却也懂得大罗金仙的恐怖。 牧云晋升半仙之后展现出的实战能力,显然并不符合玲珑世界的常理。 然而牧云本就是一个历尽劫难,千锤百炼造就出的强者。 灵识和身体似乎都专为战斗而生,战力远超自身修为。 苏毅依然在经营新月书社。 牧云初入魔国时的屠城事件,经由女帝暗示,由新月书社出文章向夏国百姓解释。 此番牧云挫败万毒魔王,想要加以利用,不可能绕过将牧云一手打造成人族圣人的新月书社。 “牧云如今不只是他的名字,更是希望与光明的象征。”女帝没像上次因牧云屠城召见苏毅时那样旁敲侧击,而是选择开门见山,“如果想最大化利用这件事提振民心,光是昭告天下可不够。” 苏毅沉吟半晌,谨慎回禀道:“牧先生被推到了圣人的位置,世间再无更响亮的名号。只身入魔国,搅得那帮狗贼天翻地覆,已然彰显了我大夏国威。推行太过,容易激起百姓的逆反心理。臣以为只需将其事昭告天下,足可安定民心。” 萧汉近来始终关注着魔国方向发回的情报,突然开口道:“此前魔国局势并不明朗,父亲此番和万毒魔王的战斗过后,萤火将成为大势所趋。饱受战争之苦,期盼和平的黎民百姓,不久后就能得偿所愿。” “汉儿,你认为应该如何处理这件事?大肆宣扬,还是只需昭告天下。” 萧汉声音清朗地回话:“父亲在完成他的使命,我们也有事要做。魔国大军不会再南下侵我国土,战争结束只是时间问题。我们不能等,必须尽快抚平战争带给整个国家和百姓的创伤。这件事比给父亲增添虚名重要百倍,宜早不宜迟,越快展开行动越好。” 女帝和苏毅听到萧汉的话,对视一眼,悉皆从对方眼睛里看到了些许欣慰。 牧云见到萧汉时,曾用易经十六卦测算过他的未来。 引领万族在新世界中前行的领袖,正是这个天资聪颖的少年郎。 “汉儿,由你草拟一份圣旨,与你父亲在林城战胜魔王的消息一起传达给夏国诸城。” “儿臣遵旨。” 萧汉当即行至桌案后方,提笔挥毫,圣旨内容一气呵成。 雀鹰信使从鹤城出发,飞向四面八方。 女帝带着萧汉登上望天楼,俯瞰遵循八卦阵原理建造的城池。 身在极高处,仿佛伸手便能摸着天。 萧汉衣着薄衫,一阵风吹过,寒意令他不禁打了个寒颤。 第335章 不变的信条 白兰带着暗夜军团十位军团长的资料,来到龙城与牧云和黄羽会面。 龙城受逆龙瀑布的充沛灵气影响,城西边细密雪花飘舞,城东边却是小雨淅沥。 牧云坐于亭台石桌旁,和黄羽对接转移人族奴隶的进度。 年前临从鹤城出发前,牧云曾听兵部尚书李霖汇报过兵力和平民的战损情况。 七年残酷战争,带走了数百万士兵和数千万平民的性命。 牧云曾以时叶的身份短暂加入过青龙军,彼时担任狼骑兵分队队长,执行向死而生的突击任务。 正是在那时,遇到了凶残暴戾的怨。 如果他不是牧云,结局会像其余队员一样,惨死在预定的目标地点。 无论三山关一役最终的获胜方是魔国还是夏国,除了麦乐和穆玲以外,只有伪装术并不高明的玲有可能记住他。 作为个体,他选择光荣加入青龙军,百死不悔地执行上级下达的命令。 哪怕明知是送死,也要义无反顾地用尸身和血肉,为后续部队搭建一座通向成功的人墙。 彼时他恨冷血无情的怨,也恨自己的无能。 七年劫难圆满,恢复记忆和力量之后,牧云对战争残酷的理解和对战争的厌恶,深深烙印在灵识之海。 比起青龙军威震天下,他更希望世间没有战争。那些鲜活的生命可以不用在随时都能掀翻命运之船的狂风巨浪里顽强航行,也不用在炼狱般的生活里绝望呼号。 黄羽的办事效率极高,黑钻军团占领的城池,城里的人族奴隶悉皆被转移至莲花山。 他是神锋营的将军,完整经历了七年人魔大战。杀死过无数魔兵魔将,心腹将校也有不少死于沙场。 仇恨就像是创伤过后留下的伤疤,虽然不再疼痛,却留下了终生难以抹除的永恒印记。 他能理解牧云想达成的和平局面,可出于私情,实在无法与他感同身受。 “可能是我的视线没你那么高远。以我的理解,最好的选择还是要把魔族赶回黑暗世界,如此方可保万族太平。” “如果是这样,天界那些仙人不会选择袖手旁观。只有他们不便出面的事,才会假手于人。” “这么说倒也没错。”黄羽如今的思维更偏向于带兵打仗,本就不擅长考虑天下大事。 联想起牧云能点亮人王玉简,黄羽陷入沉默。 金色温热能量出现在凉亭,会聚成形,身穿黑色长衫的白兰傲立在凉亭边缘。 她自始至终都更偏向女帝,看不惯牧云的行事风格。 纵然对方已经被越来越多人所认可,还是无法令白兰对他产生钦佩。 “你们果然是道侣,心中都有着对我的疑惑和不满。”牧云通常不会使用读心术。 即便是用了,也不会当着别人的面讲出来。 白兰从玉葫芦中召出一个卷轴,用灵力送到石桌上,疑惑地看向黄羽。 她向来不太欣赏牧云。 黄羽与她截然相反。 出于好奇心,白兰问黄羽道:“你不一直都是牧先生的马屁精吗?发生了什么事,让你改变了立场。” “我不是马屁精,也没有改变立场。” “那你为何心生疑惑?”白兰坐在了石桌边空着的石凳上。 她不是第一次帮牧云办差,知道他没有上位者的架子,骨子里厌烦尊卑有序的条条框框。 “我认为应当把魔族赶回黑暗世界。”在场没有外人,黄羽可以直抒胸臆。 “你现在成仙了,不要再说这种幼稚的话。” “这怎么是幼稚?你讲话真奇怪……” 牧云趁他们拌嘴的空当,展开卷轴查看十位军团长的资料。 暗夜军团长龙是不死魔,看到这条信息,牧云猛然想起被困在时间逆流中的十位不死魔。 彼时他来魔国不久,十个奇怪的家伙想要取下他的首级。 当发现不死魔无法被杀死后,牧云借助时空柱的力量,将他们困在了时间交汇节点,永远经历相同的事。 距今已有数月之久。 说起来,他们的行为不至于得到如此严厉的惩罚。只是期间发生太多事,被遗忘在了长河的尽头。 牧云双眼泛出白光,身体周围的时空发生扭曲,牵引游离在时间节点中的黑暗能量重回玲珑世界。 不死魔头领转过硕大头颅,愚笨的眼神望向坐在亭台里的牧云。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行事风格趋近于兽族的不死魔,经历过时间乱流中的无限循环,再也不敢触牧云的霉头。 意识到从时间长河中脱身,魔识中浮现的第一个念头就是赶紧开溜。 “我了解过你们的故事,很欣赏你们拿钱办事,只认钱不认人的信条。”牧云趁不死魔开溜之前,出言安抚他们不安的心。 不死魔们一听到钱,双腿立马像灌了铅,再也无法挪动地方。 魔盾就是他们的命门。 “既然您谈到钱了,我们就不得不深入探讨一下这个话题。”不死魔头领凑近凉亭,雨水落在他身上,顺着光滑鳞甲滑落到地面,没有留下任何痕迹。 “你可识得暗夜军团的军团长龙?”牧云延续了自己的对话风格,直来直往,不搞那些故弄玄虚的弯弯绕。 黄羽和白兰在十位不死魔成员出现时便停止争吵,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他们。 他们都是上古神兽种,能轻松感知魔族内核,发现十位不死魔的内核都在不断分裂更替,速度快到不可思议。 这正是不死魔之所以不死的奥秘。 牧云同样拥有不死身,与不死魔的原理不尽相同。 此时正事要紧,无暇深入探究这一高深话题。 “我可是不死魔的头领,别说是暗夜军团长,就是转生魔王见了我也得毕恭毕敬。”不死魔头领一拍肚皮,开始大吹特吹。 “如果我告诉你,我就是转生魔王,你会作何感想?” 听到牧云的话,不死魔头领的笑容瞬间凝固:“你是转生魔王!难道我们在异空间徘徊的这段时间,魔国又发生了大事件?” “此事说来话长,我需要你出面去找龙,让他归顺于我。” 不死魔头领梗起脖子,瞪起牛眼:“空口白牙,龙就得归顺你。凭什么?!天底下没这个理。” “你这几个月始终被困在时间长河之中,对魔国的近况并不了解。我简单帮你概括一下。” 牧云将近几个月发生的事,拣重要的讲给不死魔头领。 从他呆愣愣的表情可知,魔国发生的剧变,远远超出了他的意料。 “冒昧问一句。你可否知道有几个魔王的印记分散在魔国各处,他们可以借助印记随时驾临。” 白兰调查过魔王印记的情报,有充足证据表明,魔王印记并非死物,而是跻身在各组织中的魔人。 “我没有确切的证据,但是通过合理推测,还是能揣摩出几个魔王印记的身份。”牧云不喜欢预知未来,不代表一无所知。 “你是装腔作势,还是真的了解内幕?”不死魔头领害怕牧云是在试探他的口风。 “艳的本体应该是个玩偶,根据我对她气场的厌恶,十有八九便是曾在镜城差点害我自杀,又在牧国草原夺走锦玉性命的诛心魔王。 莲和善同样是魔王印记,前者代表魔尊的意志。后者的身份不明,但可以肯定背后隐藏着一位神通广大的魔王。” 黄羽听完牧云的分析,惊讶地瞪大双眼。 他的任务是尽可能多的解救被困在魔国各城的人族奴隶,期间与萤火有过多次接触。 牧云讲出的魔人代号,悉皆是萤火中举足轻重的人物。 换言之,三位魔王的印记已然投靠了牧云。 对不死魔头领来说,所有信息整合到一起,感觉异常不可思议:“魔王萧胤去了哪里,他对萤火所做的事无动于衷吗?” “我就是转生魔王。”牧云又一次强调了自己的身份。 “现在魔国是你的了?” “现在不是,未来也不会是。” “你说的话我都能听清,可还是听不懂你在说什么。”不死魔头领愚笨的头脑有过载迹象。 “萤火取胜之后,魔国将不复存在。” “你是要把我们赶回黑暗世界?”不死魔头领打了个不安的响鼻,“经历过阳光雨露的滋润,再让我们回那个鬼地方,恐怕没你想得那么简单。” “极寒冰原是魔族的故土,你们应当回到那里。” “那只是上古魔典中没有根据的记载。” “我会证明那些内容不只是上古传说。” “如果我们不同意撤出魔国呢?” “若真的有那一天,你们会明白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含义。” 不死魔头领沉默无语。 他被困在时间长河中,反复经历一生中最痛苦的场景。 虽然牧云没办法杀掉他,但是那种痛苦经历,永远也无法从记忆中抹除。 连万毒魔王都不敢和牧云拼死血战,他们这些实力及不上牧云的存在,更是只能敬而远之。 “我在对话的开头讲过,很欣赏你们的魔生信条。” 石桌上多出一个魔袋。 “里边是一万魔盾,只是定金。若能成功劝龙归顺萤火,还能得到更加丰厚的报酬。” 听到一万魔盾,不死魔头领魔识中对牧云残暴不仁的印象,顷刻间烟消云散。 谁给不死魔提供金钱,谁就是他们的神明。 第336章 隐介藏形 有钱能使鬼推磨。 对于见钱眼开的不死魔来说,这句话极其适用。 龙作为能够分裂增殖战斗种魔兵的存在,理应受到严密保护。 不死魔首领只认钱,再者说,魔国的规矩如今应由牧云来定。 强者为尊,在黑暗世界盛行数千万年。 以牧云的实力,不死魔头领想不出违抗他的理由。 更何况帮他办事,还能得到真金白银的丰厚酬劳。 于他而言,何乐而不为。 不死魔是黑暗世界的稀有物种,互相之间有独特联系,可以忽略空间维度,精准锁定对方所在方位。 纵使身处时间长河,龙也知道不死魔成员正在经历何事。 反之亦然。 谈判,不仅要具备嘴皮子功夫,还得有实力支撑。 俗话说弱国无外交。 即便是魔国内部谈判,没有足够的实力支撑,只能化作对方的进阶材料。 至于弱者的主张为何,压根没有被聆听和衡量的资格。 不死魔头领能找到藏起来的龙,但是以他的灵智,绝不可能准确传达牧云想要表达的意思。 牧云使用变身术,变成一只小虫,附着在不死魔头领鳞甲缝隙里,跟随他去见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军团长龙。 他一直在追踪军团长们的下落,还特意叮嘱白兰多加留心。 时至今日,只是获悉了关于他们的资料。 至于藏身何方,调查始终没有进展。 如果不是不死魔头领愿意出卖龙,牧云纵是借助易经十六卦,亦是无法追踪军团长的隐匿地点。 …… 高山万丈,半山腰隐于云雾之中,看不清更高处的风景。 瀑布仿佛从银河坠落,发出震耳欲聋的轰鸣声。 不死魔头领出现的地点是位于高空瀑布旁的一座悬空长石。 牧云现出本相,问道:“龙是藏在瀑布后边的山洞里吗?” “如果躲在山洞里,很快就会被你们找到了。” “他究竟藏身何处?” “龙的代号不是凭空得来,代表了他的某些特质。” “魔界也有龙?” “我们是不死魔,和龙族不沾边。他移植了龙族的内丹,将其中蕴含的能力炼化进身体组织,因此具备某些特性。”不死魔头领拿钱办事,秘辛完全当作家常般分享给牧云。 按照常理,金钱做的交易,合作关系无比脆弱。 不死魔头领给予牧云的回馈,远超金钱所能提供的价值。 牧云当过生意人,愿跟这种实诚人做买卖。 龙的体形大可横亘天际,小能隐介藏形。 “他们变小了?”牧云头脑飞速运转,根据不死魔头领提供的信息,猜到了此前想过却觉得不太可能的设想。 “不愧是新任转生魔王,确实灵智过人。”不死魔头领不太敏锐的眼神中出现些许钦佩。 “我之前忽略了这一点,想当然认为军团长应该是军事统帅,需要担任指挥工作,所以不可能藏起来。” “魔族大军的配置和人族有很大区别,指挥暗夜军团作战的是夜烬成员。战斗种魔族诞生的时候,军团长会将任务通过魔识印刻进他们的脑海。你或许听到过军团长的指令,其实那是战斗种魔兵初生时印刻在魔识里的东西。”不死魔头领没把牧云当外人,啥实话都往外说。 牧云灵机一动:“暗夜军团的运转模式,是不是和蚁族有相似之处?” “要不说你能成转生魔王,这脑瓜就是灵活。” “既然与蚁族类似,我想,他们就藏在咱们脚下这块天然成桥长石里。” “不得不说,你猜得很准。” 牧云凝神感应,发现长石桥隐约有玄奥的阵法痕迹,与周围环境搭配得天衣无缝。 如果不是不死魔头领引路,牧云就算再找几年,也很难将十位暗夜军团军团长的藏身点和这个存在于玲珑世界已久的瀑布联系到一起。 不死魔头领只知藏身点,却无法破解魔王萧胤附加在长石桥上的结界。 牧云对转生的理解,来自于五毒柱吸收的转生魔王能力。 既然是同根同源,便可轻易得知对方使用的手法。 以牧云对阵法的理解,心中也对转生魔王的造诣大为赞叹。 如果让他来布置时空间结界,哪怕有时空柱的帮助,也不太可能比转生魔王做得更好。 天外有天,人外有人。 牧云对于阵法的偏爱和喜好,造就了如今的他。 现今修为和个体战力都强到了一定程度,还是无法掩盖牧云在阵法路途中的执着和进取。就像热爱音乐的人,整日弹琴都不会觉得疲倦。 牧云花费一个时辰,锁定了转生魔王制作空间暗格的具体位置。 从他的视角来看,转生魔王布置的法阵就像在草叶上雕出一个微观世界。 不仅有阳光雨露,还得维持特定平衡。以随时与外界协调,免得受瀑布水流影响,破掉空间暗格的势。 阵法与天地灵气的沟通,深谙五行八卦之理。 可谓得天地之灵气,夺日月之精华。 轩辕玉华帮牧云测算过命数,并没有前世身份。 牧云又想起时空逆流——有没有一种可能,转生魔王是未来的自己,跨越时间长河回到了过去。 这种假设有理论上的可能。 他会在未来彻底掌控时空柱,以及转生魔王对转世轮回的参悟也会觉醒。 综合两种能力,牧云可以顺着时空交汇点逆流而上,以未来身回到过去。 这虽是违反三界法则的事,但若是出于迫不得已,牧云可能并不介意去冒险尝试。 之所以是可能,在于天底下有太多事身不由己。 就算真有天下无敌,寂寞也会随之而来。 只要还有牵绊,就不可能真的做到天下无敌。 牧云只是战斗力强悍,心中的侠义精神和功德经,便是收束他行为的无形枷锁。 这种可能很快被排除,以他的身份,顺利在未来存活,绝不可能只是三十六天罡魔王之一。 不死魔头领站在牧云身后不远处,脑海中萌生出背后偷袭的诱人想法。 不靠谱的邪念转瞬即逝。 对方是金主不说,实力也绝非他所能比拟。 时间长河中的经历,至今仍在魔识中清晰回响。 哪怕头脑愚笨,也知牧云是个惹不得的家伙。 牧云猛地站起身,把个心怀鬼胎的不死魔头领吓得一头摔下长石桥,直到落进冰凉刺骨的水里,方才想起自己会飞这件事。 第337章 金钱至上 时空对于牧云来说,向来不是晦涩难懂的概念。 拥有时空柱的力量之后,对维度的理解达到常人难以触及的高峰。 普通灵族穷其一生都很难破解的复杂多重法阵,只消三个时辰,就被牧云发现了破阵的法门。 一方面得益于通神的阵法造诣,另一方面则是掠夺到的转生魔王之力发挥了作用。 牧云发动灵术,带着不死魔头领一同进入由转生魔王创造的空间。 他是在转生魔王困在萧胤躯壳中时与之战斗,加上法阵加持,占尽天时地利人和。 成功完成扮猪吃老虎的壮举,修为一步登天。 若非功德经所限,如今怕是已度过雷劫,晋升玲珑世界的太乙散仙。 进入转生魔王为十位军团长创造的空间,恍惚间以为来到另一个世界。 不知是长石桥无限放大,还是自身体型变小。 即便军团长的栖居地比想象中空间更为宽广,然而已经失去魔封结界对于感知的阻碍,轻易锁定了数道强大气息所在方位。 牧云不仅破解了石中结界,还在内层附加限制,阻止军团长通过专属通道逃离。 暗夜军团是魔国发动战争的工具,身为创造战斗种魔兵的母体,军团长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不死魔头领没有为自己的行为感到羞耻,反而更加确信牧云就是新的转生魔王。 毕竟魔尊曾留下的信息里提到,只有转生魔王能够开启保护十位军团长的结界。 牧云做到这件事,不由得他不相信。 十位军团长的领地互相接壤,仿佛是在长石桥里再造了一个国度。 其中两位的气息不够稳定。 “大概是在分裂新的战斗种魔兵。”牧云如是想。 既然进入了转生魔王创造的空间,没理由不去参观一下军团长创造魔兵军团的过程。 不死魔头领本想引着牧云去见同样拥有不死血脉的龙,可进入长石桥异空间之后,主导权落进牧云手中。 他决定去气息不稳的军团长领地,观瞧分裂魔兵的奥秘。 不死魔头领被牧云用灵力裹挟,随同他一道进入骷髅头堆积如山的黑暗领地。 这块领地中铅云密布,似若抬手就能摸着天。一座座海拔不高的小山,山顶没入云层之中,偶尔会有雷电流缠绕,看起来像是极速盘旋而过的游龙。 “你知道这是哪位军团长的地盘吗?”牧云问不死魔头领。 不死魔头领头摇得像拨浪鼓:“军团长在魔国受到严密保护,只有魔王知道他们的底细。我虽然也是精英组织的头目,除了对同为不死族的龙有所了解,其余都不认识。” “正好,今儿我就带你见识见识暗夜军团的军团长究竟是怎样的存在。”说完,牧云发动隐身灵术。 大蛇柱发动,吸收了萦绕在两人周围的能量波动。 牧云通过感应气息,精准锁定隐藏在西北角小山山顶附近的宫殿。 石质建筑异常简陋,主体依托天然山洞搭建,没有任何装饰和雕刻,不禁让牧云联想起获得五毒柱信息时去过的妖族洞府。 宫殿面积异常广阔,魔力翻涌,在漆黑环境里闪烁着忽明忽暗的紫色光晕。 与空中黑云里的电流应和,营造出一种诡异氛围。 如果是寻常魔族误闯入军团长领地,只是看到这些复杂光晕和隐约飘荡出的强大气息,都会被吓得双腿发软。 牧云仔细辨认过那些骷髅头的样式,绝大部分属于魔族。 “军团长会吃自己分裂出的战斗种魔兵吗?”牧云再度询问头脑不太灵光的不死魔头领。 “应该不会。”不死魔头领给出否定答案。 “你刚才不是说不认识军团长,怎么这会又如此肯定了?” “我是个见钱眼开的妙人,这几位军团长也不例外。”不死魔头领解释道,“他们通过创造战斗种魔兵,从魔王大人那里换取大量魔盾。这座宫殿里就有浓郁到能令我发狂的铜臭味。” 既然战斗种魔兵代表着金钱,军团长主动吞噬他们的几率自然极小。 牧云使了个遁术,带着不死魔头领进入军团长的洞府宫殿。 右手边有条幽深路径,通往山体的更深处。 “魔盾就藏在这里边。” 正所谓术业有专攻。 刚一进宫殿,不死魔头领就发现了此地军团长储藏魔盾的地点。 “等我见过军团长以后,山洞里的魔盾会有一部分属于你。” 不死魔头领的神情变得愈发恭敬:“您是想干掉军团长,然后将所有魔盾据为己有吗?” “暗夜军团对我构不成威胁,军团长们还有利用价值,暂时不用解决掉他们。” “您是魔王,您说了算。” “你怎么开始用敬称了?” “谁给我钱,谁就是我祖宗。” 不死魔头领的话,差点让牧云破功。 有个金钱至上的魔人做伙伴,只要钱袋里的魔盾够多,不愁对方不死心塌地帮自己办事。 既然魔王萧胤笼络军团长的手段是巨额金钱,他们的弱点便是显而易见。 牧云做过生意,知道该如何与他们打交道。 越往里走,空气中的魔力元素便越粘稠。 周围出现大量粗重鼻息声。 “咱们被魔兵军团包围了。”不死魔头领压根不慌。 世界上没有人能杀死他,包括天界那些老神仙。 更何况是一些刚被创造出来,力量尚未到达巅峰状态的暗夜军团。 “你帮我拖住他们,我去会会宫殿里的军团长。” 魔兵军团灵智还没长全,依赖于本能行动,嗜血的本性比成熟期更强盛。 纵然不死魔头领实力极强,也没能触发他们的恐惧。 战斗种魔兵专为战斗而生,犹如饥饿的狼群,奋勇扑击不死魔头领。 不死魔头领惧怕牧云,不代表魔兵军团能给他带来威胁。一阵黑烟飘过,现出本体,张开血盆大口,不管死活尽数将身体附近的魔兵吞进口中。 毒液瞬间将他们化为脓水,变成不死魔头领力量的一部分。 嘎嘣脆,鸡肉味。 “何人敢来我洞府撒野?!” 一个雄浑的声音传来,加上山洞的回响,听起来像是有三个人同时讲话。 “在下牧云,特来拜会。” 回应的声音,同样像是有三个人。 第338章 空手白狼 如雷贯耳,本是个恭维人的词汇。 当牧云的名字和外界雷声同时传进军团长戈的耳中,反倒是语气平和的话语,带给了他更多震撼。 见识短浅者,往往爱吹嘘卖弄自己的成就。 真正的大师却能做到虚怀若谷。 以牧云在短短几年间连续挫败两大魔王的战绩,足以在任何地方掀起轩然大波。 魔王级的存在都会对他有所忌惮,更何况是实力远不及魔王的上位魔族。 戈现出身形,四条又细又长的腿上布满红色鳞甲,尖刀般的脚附着在石质宫殿顶端,又黑又亮的八只眼睛看起来像黑宝石。 “我是戈。不知牧先生到来,有失远迎。” 牧云一个闪身,移动至披着兽皮的石质宝座前边,大咧咧坐下。 宝座内部暗中布置了奇妙魔族法阵,坐在上边,可以轻松探查到外界的信息。 啪嗒一声轻响,戈落回地面。 黑烟飘过,幻化成一个俊秀瘦长的年轻人。 两只没有眼白的眼睛,死死盯着坐在专属于军团长宝座之上的牧云。 如果不是对方的实力远超自己,戈会毫不犹豫扭下牧云的脑袋当球踢。 “我能读懂你的心思。” “哪怕是暴君,也应该让人背后骂几句。”戈有自己的哲学。 “如果我真是暴君,感知到你的想法,理应在你魔识中点上一把火,让你变成没有灵魂的行尸走肉。” 戈下意识倒退了几步。 牧云在魔族中是传说级人物,有关他残暴不仁的信息,早已通过惨死在他手下的多位受害魔族的基因,传递给每个魔族。 对他的恨意比任何人都更强烈,与此同时,恐惧感也达到了极盛状态。 不了解牧云的魔族,会片面的认为他是个战斗狂热分子,不是在杀戮,就是赶往杀戮的路上。 “你的思维太过简单粗暴,将我这个人想得太扁平了。”牧云右脚踩着兽皮,坐姿相当放松。 戈身为军团长,享有异空间的支配权。 他很清楚,逃生通道已经被牧云封堵。 慵懒坐在宝座上的男人,完全掌控着他的命运。 是生是死,全凭对方意志。 这就是弱者的宿命。 空有恨意,却无解恨的手段。 “牧先生,我们都知道你是爽快人。要杀要剐,还请给个痛快。” “你还有利用价值,脑袋会暂时留在你的脖子上。” “既然您不是要杀我,想必有要紧事吩咐。” 牧云敏捷起身,在高台上来回踱步:“既然你是暗夜军团的军团长,又能通过宝座获知外界信息。我想麻烦你帮我算笔账。” “什么账?” “年前进入魔国时,我手底下有多少兵力?”牧云停下脚步,看向站在阶下的戈。 戈沉默一阵,方才回道:“孤家寡人。” “现在呢?” “除了最近几批孵化出的战斗种魔兵,暗夜军团大半已经投身您创立的萤火。” “顶尖战力对比如何?” “通过转生魔王大人的力量,在玲珑世界留下印记的魔王一共有四位。如今有三位成了萤火的高层。” “另一位在哪?” “您当真不知道?”戈望向又开始踱步的牧云。 “你只有回答问题的权利。” “万毒魔王和您在林城大战后,重新回归了极寒谷。” 牧云再度停下脚步:“我很想听听中立者对这件事的看法。” “我只负责孵化战斗种魔兵,对战斗的事缺乏理解。” “我收到的情报,内容和你所说的话有出入。” “您收到了谁提供的情报,玲那个靠不住的婊子?”戈的声调无形中拔高了些许。 “我再重复一遍,你只有回答问题的权利。” 戈表情瞬间变得凶狠,下一刻却又带上谄媚笑脸。 “明知万妖山已归附于我的情报,何故还要策划暗夜军团南下?” “如果魔兵军团没有伤亡,岂不是自断财路?”戈的脸上现出毫无人性的坏笑。 牧云不禁想起夏国民间常说的一句话。 猪到死都不明白,手拿尖刀杀它的人和给它一日三餐的人是什么关系。 戈的眼中只有物欲和享受,从未想过自己的所作所为会给他人带来多大的灾难。 哪怕是亲手孵化出的战斗种魔兵,也不过是替他赚钱的工具。 中间没有感情,只有利益。 牧云听到戈的回答,心中百感交集。 这或许就是为富不仁的含义。 为了钱,一切都可以抛弃,没有人不能为他们牺牲。 现实没有任何修饰的摆在牧云眼前,丑陋而真实。 “人族兵书中有言——胸有惊雷而面如平湖者,可拜大将军。”戈的声音在山洞中回响,“您不再如资料中那般喜怒形于色,成为真正的王者了。” “如果有得选,你觉得我会不会成为王者?” “现实就是,所有人都没得选。命里带的东西,就算再如何抗拒,最终还是会被推到那个位置。”戈的恐惧感降低,话语音量提升,“如果没有你,天帝老儿不可能和魔尊大人达成共识。” “接着说下去。” “我只想回答您的问题。” 牧云又坐回宝座。 通过宝座提供的视野,可以看到率领黑钻军团征战吞并旧魔国势力的意,也能获悉黄羽的动线。 足不出户,就能了解在魔国诸城发生的大事小情。 魔都,过去被叫作上京城。 这座城,便是战争平息的终结之地。 待到时机成熟,和平就会到来。 “我能问您一个问题吗?” “问。” “南夏国皇室将您奉为圣人。这件事不仅没给您带来任何好处,反而还平添了许多烦恼。为何您不肯推翻这个虚名,回归修仙者的本真?” “你有句话说得很对。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这个解释似乎太过流于表面了。” “闲谈到此为止,”牧云左手轻敲宝座扶手,说道,“我这次来异空间中找你们,就是想和各位军团长达成合作。” “您想找我们合作?” “没错。” “我可以知晓合作内容吗?” “在和平到来之前,担任黑钻军团的军团长。” “我能拒绝吗?” “当然。” 戈陷入沉默。 从牧云的话语间感受不到丝毫杀意,仿佛他就是长石桥异空间的一部分。 戈和寻常魔人不一样,具备远超常人的灵智。 既然没有新的说法,臣服或者灭亡,依然是牧云唯一给出的两个选项。 拒绝合作,必然走向另一个极端。 “牧先生乃当世人杰,能和您合作,戈深感荣幸。”戈躬身讲完,实在不想放弃利益,声音逐渐变小,“前任魔王会支付巨额魔盾以购买战斗种魔兵,不知您是什么规矩?” “我也会提供魔盾。” “那简直是太好了!” “此间所有的魔盾,大部分会给你,剩余的小部分将赠予不死魔头领。” “等等!”戈感到震惊,甚至以为自己的耳朵出了差错,“可这里的魔盾,不应该是我的私人财富吗?” “洞府中的财宝原本属于你,而后被我用暴力手段抢夺,你变得一无分文。方才达成的合作,我将大部分财宝给你,以换取你的效劳。有什么不明白吗?” “您这是强盗行径!”戈颤抖着说出这句话。 不死魔头领吃光了新孵化出的一批魔兵军团,实力大涨,迈步闯进洞府深处,笑道:“你是哪位军团长,胆子是真不小。不认识恶大人吗?” “我习惯叫牧先生。”戈惧怕牧云,却是对牛皮糖般难缠的不死魔头领格外厌恶。 只因军团长龙也是不死族,无形中破坏了许多规矩,导致戈对这一族类没有任何好感。 “牧先生也是你能叫的吗?”不死魔头领感受到了戈话语间对他的排斥,登时翻了脸。 牧云摇了摇手。 方欲和不死魔头领起争执的戈,立马收敛了气焰。 他们实力相当,但是和坐在宝座上的牧云有云泥之别。 “你们两个人分洞府中的宝藏,每个人能分到几成,看你们的本事。”牧云想观望一下戈的战斗技巧。 不死魔头领冷笑道:“恶大人,您有所不知。他们只会孵化魔兵军团,单论个体战力,连夜烬成员都比不过,不然也不至于躲在石头里生活。” 戈气得咬牙切齿,但也没对不死魔头领出手。 在行事风格趋近于鲁莽的魔族,二位的反应基本体现了实力差距。 “这种情况下,你打算如何分配洞府中的财富?”牧云问不死魔头领。 “强者得到一切。”不死魔头领回答得理直气壮。 戈黑亮的眼眸中闪烁着猩红光彩。 他打不过不死魔头领,纵使想把他千刀万剐,却也只能是凭空幻想。 “戈,你再度面临身无分文的危机,此时该如何选择?”牧云双手交叉在一起,平静看着阶下两位有头有脸的魔族。 “我和您达成了合作,希望能得到您的帮助,将属于我的那部分财富收回来。”戈无疑动了脑筋。 这个逃不出去的异空间里,牧云就是主宰。 想要寻求保护,他是不二人选。 “你意下如何?”牧云看向不死魔头领。 “强者得到一切,”不死魔头领再度重申自己的理念,“您是魔王,当然是由您说了算。” “戈会获得洞府宝库中四分之三的财宝,另外四分之一当作你的报酬。” “我去过宝库,里边少说也得有百万魔盾。您如此慷慨,是想让我做什么事?” “不死魔身为魔族一份子,理应参与正在进行的这场战争。” “您太客气了。只要您一声令下,我会义无反顾地杀向魔都,拧下嗔和景的脑袋进献给您。” “这种事还用你?你太小瞧牧先生了。”戈不怀好意地用言语背刺不死魔头领,暗示他藐视牧云的实力。 这招在面对魔王时,有很大几率可以奏效。 牧云爽朗笑道:“我一个人纵有天大本领,又能成什么事!既然不死魔头领有这个能耐,索性把这件事交给他去办。” 戈努力平息怒火,问出心中疑惑:“以您的实力,直接杀向魔都,不出半日就能将其占领。您想当魔王,绝对没人敢站出来反对,为何要做这些无关紧要的事?” “秩序由强权者建立,历来忽视底层存在的权利。我就是要借魔国这个棋盘告诉万族,沉默的大多数究竟具备多大的能量。” “您到底想做什么?” “无可奉告。”牧云站起身,反问道:“我来这一趟,你的财富瞬间消失四分之一,而且还被迫改变立场。你现在作何感想?” “我能说实话,而不被您杀死吗?” “我目前没理由杀你。” 戈做足了心理准备,咬牙切齿地回道:“如果可以,我想把你们两个碎尸万段!” 牧云很喜欢戈的坦诚。 这个回答表明,万族间拥有难以想象的共性。 不死魔头领夹在中间,见牧云朗声大笑,他也便跟着笑。 至于为何要笑,根本不需要弄得那么清楚。 第339章 预谋后路 流云城三大魔头再度于城主府聚首,由奥术魔人玄分析眼下的魔国局势。 “四大魔王印记,其三已归萤火。暗夜军团的魔兵被大量策反,敌我之势逐渐浮出水面。”奥术魔人手中托着个发光的透明正方体物件,其中装着微量星辰粉末,正堂中的光线忽明忽暗。 泰坦巨魔问道:“顺应萤火已是大势所趋,咱们应该如何做,才能在这股浪潮中分得一杯羹?” “魔国归故土,世间将迎来巨变。”奥术魔人测算过未来,预知万族秩序将重新洗牌。 “先别说那么远的事,眼下应当怎么做?”恶狼魔人更喜欢着眼于实际。 “我们可以效仿那些归顺萤火的城池,打上他们的旗号,从策反寻常魔人入手,平定流云城附近的旧魔国残余势力。” 恶狼魔人赞同奥术魔人的建议。 泰坦巨魔饮下一大杯酒,瓮声瓮气道:“等到魔都被萤火占领,人魔之间持续七年的大战将迎来终结。按奥术贤弟所言,战争结束宣示万族的全新格局将开始萌芽。” “相比于预知未来,我更喜欢眼前真实存在的东西。”恶狼魔人同样饮下杯中酒,“只要以后咱们仨还能经常聚会畅饮,安享荣华富贵。至于天下大势,又与咱们何干。” “恶狼大哥听说过怀璧其罪吗?” “听说过这个词汇,不知贤弟有何深意。” “恶大人盯上了我的能力,建立他所谓新世界的时候,我不可能置身事外。” 泰坦巨魔道:“我听说过人族的一个词,倒是挺适合咱们。” “愿闻其详。” “天高皇帝远。”泰坦巨魔解释道,“既然恶大人看上了奥术贤弟的能力,必然不会加害于你。咱们可以跟他提条件,去往远离他的地方。” 恶狼魔人低声问:“他会同意让奥术贤弟去往远方吗?” “以恶大人的实力,就算远在天涯海角,也难逃他的追踪。离得远点,不用仰人鼻息,至少可以活得洒脱些。”泰坦巨魔讲出他对此事的看法。 “他会同意我提出的条件。”奥术魔人收起了发光的正方体。 “你何以这么肯定?” “萤火这个组织很有趣,和夜烬之类的最大区别是名义上没有尊卑之分。如果恶大人强迫我做不愿做的事,等于自己打自己的脸。以他的实力和声望,绝不会做出有损威名的决定。” “听了二位贤弟的真知灼见,愚兄豁然开朗。” 此番谈话不再涉及魔国内部复杂的斗争形势,内容条理清晰,连不善思考的恶狼魔人都轻易看清了前路。 近侍小魔被奥术魔人召唤到正堂,从怀兜中取出一封密函,嘱咐他将信件交给万妖山的妖狐王。 自从被牧云吓破胆的事情发生以后,近侍小魔在流云城的名声不如以往。得益于奥术魔人对他的照顾,生活与以往相比并没有发生太大改变。 他将密函妥善收进魔袋,行出城主府,方才施展出奥术魔人传授给他的玄奥遁术。 万妖山和流云城往来已久,近侍小魔轻车熟路地赶到盘蛇峰,告知巡山小妖来意,在山门外静待回音。 虽然魔族短暂当过万妖山的主宰,但是与流云城之间只是合作关系。 不多时,巡山小妖回到山门,引领近侍小魔进了妖狐王的洞府。 近侍小魔取出奥术魔人的亲笔信,缓步走到妖狐王身旁,双手托举,躬身呈递。 妖狐王接过信件,和善笑道:“都是自家兄弟,不必拘礼。”接着看向心腹小妖小黑炭,吩咐他看茶。 小黑炭是只黑熊精,修为不高,幻化外形带着点熊的憨厚。 看上去呆头呆脑,办事却很机灵。 他和近侍小魔经常对接,是交好的旧相识。 只不过在妖王近前,还是得保持应有的规矩。 妖狐王并不像巨石王那般严苛,但自有其威严,寻常小妖可不敢越界。 小黑炭表现得规规矩矩,仿佛和近侍小魔是第一次见面。 泡了参茶,款待流云城的来客。 尚未来得及喝,便听到了妖狐王阴柔中隐含威慑力的话语声。 “信的内容我看过了。合作对双方都有好处,预谋后路的做法也很明智。” 近侍小魔实力远逊于妖狐王,而且没看过密函,不知里边写了些什么。 与小黑炭一同垂首侍立,等候妖狐王的指令。 “你回去告诉奥术魔人,万妖山同意和流云城合作,帮助萤火剿除附近的旧魔国残党。” “小人谨记。” 妖狐王右手泛出白色光芒,随手一挥,白光将近侍小魔笼罩,瞬间把他送回了流云城。 奥术魔人预先算准近侍小魔回来的地点,提前等候,待他稳住身形,问道:“妖狐王意下如何?” “妖狐王大人同意您的提议,决定和流云城联合行动。” “你将相关情报泄露给那些大嘴巴的酒客,尽量让更多人知晓这件事。” “这样做不会使对手预先有所准备吗?” “照我的吩咐去做。”奥术魔人没有解释个中原由。 近侍小魔识趣地停下话头,化作黑烟,前往流云城生意最火爆的酒馆。 所有魔人都知道他是奥术魔人身边的红人,三大魔头行将和万妖山联合行动的消息一经出现,立即引起轩然大波。 不多时,震撼消息便传遍了全城。 流云城里不乏各城池潜伏进来的细作,获悉此等消息,赶忙将情报通过五花八门的手段传递给与之对接的联络人。 红线的势力早已渗透进魔国,尤其是与万妖山毗邻的地段。 流云城的情报率先抵达了驻守三山关的中军大帐。 卫戎早已得到战事基本平息的情报,虽很难再波及到三山关以南的夏国疆域,但身为青龙军元帅,仍想站好最后一班岗。 他生性谨慎,不想被魔族钻任何空子。 “元帅,流云城的魔族和万妖山往来已久,何故会在此时发动联合行动?”副将陈诚是卫戎手底下的八健将之一,在人魔大战中立下过赫赫战功。 只是他更擅长远距离奔袭,打对手立足未稳。 如今魔国局势复杂,红线发来的情报也是支离破碎,很难洞悉魔国境内的全局动向。 卫戎身穿锁子甲,身形高大威猛,与谨慎的性格形成强烈反差。 “妖狐王是个不见兔子不撒鹰的主。万妖山开始主动出击,说明牧先生一方占据了上风。” “战争是不是要结束了?” “如果万妖山和流云城的行动能够大获全胜,魔国其余城池大概率也会争相效仿。届时遍地开花,夜烬和暗夜军团将陷入名存实亡的境地。” “牧先生是真厉害,不过短短数月,就把魔国搞成了这样。”陈诚由衷感到敬佩。 “既然魔国的纷争已经发展到收尾阶段,咱们也该提前预谋后路了。” “末将不明白,还望元帅指点。” “青龙军是人族最强大的战力,不管夏国何去何从,这柄利剑必须保留。”卫戎是由女帝萧凰一手栽培起来的大将军,正在经历萧凰还是龙华公主时遭逢的处境。 女帝曾给他发过密信,有意几年后禅位给萧汉。 信中还曾提到,王朝的统治即将迎来终结,万族将进入新纪元。 萤火的理念中也有建立新世界的字眼。 综合所有已知信息,卫戎描绘出了牧云和萧汉绘制出的未来蓝图。 最终的结论就是青龙军会保留,其余一切都属于未知数。 毕竟从他出生开始,夏国就由皇族萧氏统治。 即将迎来巨变,于他而言,同样充满了未知和不确定性。 陈诚感慨道:“我出生于将门,自幼习武,熟读兵书。七年战争里大大小小的各种战役,时常在我脑子里回响。真不知恢复和平格局后,我该如何适应新生活。” “你就留在青龙军,继续担任你的将军。” “您呢?” “太平本是将军定,不许将军见太平。”卫戎情绪复杂地念了句诗。 陈诚本欲说些大逆不道的话,然而想起牧云的威名和本事,立即打消了起兵造反的念头。 “如果女帝大人没有退位的计划,那该有多好。她经历过这种事,必然不会令悲剧再度发生。” “古往今来,莫不如是。”卫戎表情格外平静。 “您为自己谋好后路了吗?” “帝王向来忌惮的是功高震主,咱们在人魔大战中立下过汗马功劳。若是抛开血统,相较于太子殿下,似乎更有资格接管夏国。头脑中一旦有这样的想法,势必会断送掉自己的性命。” “您打算怎么做?” “功高震主容易引来杀身之祸,想要保全性命,要么解甲归田,要么收敛锋芒。”卫戎坦然道,“我打了一辈子仗,怕是很难再享清闲。退而求其次,挂个虚职也好。” “战争残酷,和平局面下的朝堂斗争同样残酷。”陈诚不禁抱怨道,“咱们这些大老粗在鹤城没有势力,如何与那些口蜜腹剑的文官争斗。” “我得事先提醒你,尽量不要和文官起争执。他们常伴君王左右,大多深得主上信任,背后挑拨离间,会给你带来不小的灾殃。” “真是帮狗娘养的!”陈诚是直肠子,心有不忿,毫不掩饰地骂出声。 “咱们只能指望新世界会有所不同。”卫戎依然平静如初。 “您了解太子殿下吗?” “他天资聪颖,确有帝王之资。” “希望他能善待咱们这些马革裹尸的大老粗。”陈诚叹了口气。 “新世界,定有咱们这些武夫的一席之地。” 卫戎也不确定,但他只能这样讲。 不仅是安慰陈诚,同时也是在给自己建立信心。 第340章 宿敌联手 魔都中充斥着各种纷乱情绪,鱼龙混杂。 潜伏在城中的各组织精锐,加上栖居在此地的魔人们,都在兴致勃勃地讨论两件事。 第一件是嗔与和因为争夺魔女彻底决裂,导致尚未叛变的夜烬成员分崩离析。 景的暗影同样在萤火轰轰烈烈的行动进程中,遭受了不小的冲击。 许多精心栽培的成员,选择加入对方阵营。 魔都的红楼生意格外火爆,只要到了掌灯时分,不需要休息的上位魔族们就会在此会聚,彻夜畅谈天下大事和魔都里的一地鸡毛。 上位魔族们怀揣着疑惑。 萤火的宗旨是建立新世界,在那个世界里,中位和下位魔族将和他们平起平坐。 万一变成现实,过往上位魔族对中下位魔族的暴虐和漠视,是否会遭到无情反噬。 这是他们最关心的点。 魔都是为数不多完全没有萤火组织成员渗透进来的城池。 负责宣讲萤火的影,早在万毒魔王驾临时便死在了魔国重镇林城。 以往魔都是魔国的中心,魔王萧胤的每道命令以及夜烬成员们的动向,都会成为上位魔族的谈资。 如今换了个天地。 魔都就像是荒僻的乡下,远离风暴中心,已经无法获悉一手情报。 除了嗔与和之间冲冠一怒为红颜的荒诞事迹,关于魔国中遍地开花的暴动,大部分只能通过猜测和胡诌来填满空白的细节。 流言蜚语正是在想要炫耀却又一知半解时产生,只要逻辑通畅,很快就会被某些懒得动脑的魔人当作真实。 有人说萤火联合寻常魔人,展开了一场堪称黑色恐怖的针对上位魔族的清算。 上位魔族间的疑虑越来越多。 他们拥有远超中位和下位魔族的个体力量,但被围攻致死的事迹屡见不鲜。 加之萤火拥有令人生畏的最顶级战力,对于夜烬的信任无限趋近于零,可又不敢投身萤火。 上位魔族的风光似乎正如消息闭塞的魔都,仿佛已经是很遥远的事。 “狗娘养的牧云,要是他没来魔国,咱们至今仍是魔族秩序中的主宰者。如今却要在晦暗不明的生活里,静待命运的审判!”一个喝多了血酒的魔族,在魔女的软玉温香中破口大骂。 夜烬曾经是个承载着无尽荣耀的组织,其中成员个个都是精英中的精英。 单体灭掉青龙军成建制的士兵队伍,完全不在话下。 自从牧云进入魔国之后,往日位于食物链顶端的夜烬,一夜之间成为了蝼蚁般的存在。 敢于挑战牧云的夜烬成员,最后都在暴力手段下化为枯骨,不复存于世间。 夜烬将何去何从,没人能说出准确答案。 …… 和在与嗔的战斗中受到重创,拼尽全力保全半条性命,逃往传闻见到牧云的城池。 嗔本想将其赶尽杀绝,然而忌惮仍留在城里的景,只得留下了这个隐患。 回到府中,他脑海中不禁产生了自嘲的想法。 如今魔国处处蔓延着战火,隐患随处可见,一个精于算计的和,也不过是滔天巨浪中的轻叶,随大势而漂流,很难对大局产生举足轻重的影响。 再不能按兵不动了。 嗔下了很大的决心,才放下一直坚持的脸面。 他是夜烬统领,名义上位阶在景之上,利用统领令牌联络景,着他到府上一叙。 自从魔王萧胤被魔尊召回黑暗世界,他们始终未再碰面。 这一次,嗔放下了固执和骄傲。 景没有完全放下对嗔的戒备,派分身前往嗔的府邸。 酒池肉林里空着,平日那些身穿薄纱,巧笑嫣然的魔女们也不在里边。 “景,你手里有多少关于魔国内乱的情报?”嗔右手扶着额头,看着空了的池子,眼神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显得空洞无神。 景没想到一向威风凛凛的夜烬统领,如今竟落魄至此。 他没有嘲弄对方的想法,反而涌起一股同情。 身为魔国高阶统领,他们与这个寿命只有七年的王朝息息相关。 一旦魔国败亡,嗔和景都会落得个凄惨下场。 景走到酒池肉林旁边,看着酒浆留下的污渍,不由得想起几个月前来府上拜会嗔的场景。 彼时嗔府上莺歌燕舞,一幅奢靡景象。 如今就像是上古魔典中关于战败的记载。 纵然魔都尚未被攻破,但已经显示出极为明显的颓势。 “万万没想到,咱们俩最后会成为一根绳上的蚂蚱。早该放下成见,应对魔国发生的巨变。” “现在说这些是否太迟了?”嗔抬起头,猩红眼眸略显黯淡。 “只要咱们联合起来,鹿死谁手仍未可知。” 景对前景同样感到不乐观。 如果牧云只是孤家寡人,大不了趁机吞噬掉嗔,然后利用更为强大的力量,将夜烬成员尽数吞噬。 届时拥有半仙巅峰的实力,未必敌不过牧云。 萤火的建立以及魔国各种势力相继归附于萤火,使得景暗中打的如意算盘破碎。 他不能吞噬掉剩下来的夜烬成员。 一旦变成孤独而强大的个体,就会被萤火锁定为狩猎目标。 双拳尚且难敌四手,落入孤军奋战的境地,甚至连投降的机会都不会有。 景曾设想过吞噬掉深受火毒困扰的转生魔王,借助仙级力量,突破转生魔王创造他时设置的障碍,正式步入仙级修为。 如今也化作了梦幻泡影。 嗔没有很快回应景的豪言壮语。 他也产生过和景类似的想法,只不过吞噬掉所有夜烬成员的主角由景替换成他。 其余思路没有任何差异。 这就是魔族的固有思维。 即便是身处最底层的弱小魔人,也会想要通过类似的方式,站在能够主宰他人命运的高峰。 自从万毒魔王从林城仓惶逃走之后,连最后的一丝希望都从他们生命里消失。 “要不投降。”嗔沉默许久,终于说出自己的想法,“连魔王们都投靠了萤火,再负隅顽抗下去,很可能会人财两空。” “至少我们应该尝试一番。如果从始至终没有任何反抗,岂不是会被那些蝼蚁看了笑话。”景做出这种决定,有着他的私心。 他知道艳是诛心魔王的玩偶,被牧云抢夺之后,对他的恨意便在心里扎下了根。 让景主动向萤火投诚,比杀了他还令他难受。 情绪突然之间上头,景又放出一句狠话:“我誓死不降!就算是粉身碎骨,又有何惧哉?!” 嗔猛地站起身,猩红双眼中精光大放。 “我要的就是你这句话!” “你刚才的颓丧是装出来的?”景心事重重,竟然忘记探查嗔的魔识。 “人族虽然丑陋愚笨,但广为流传的一句话深得吾心。” “哪句话?” “脑袋掉了碗大个疤。”嗔的语气变得极度豪迈,“就算是必死的局面,也得向强大的敌人发起无畏挑战!” “那就豁出这条命,和萤火,还有姓牧的那个狗贼大干一场!”景的热血被嗔慷慨激昂的语气激发。 “既然牧云利用萤火发动了中位和下位魔族,咱们就以相应的方式,将心怀不安的上位魔族团结到一起,与他们进行一场轰轰烈烈的大决战。” 景听完嗔的提议,着实吃惊不小。 “你什么时候会动脑筋了?” “这是和当初提供的策略。虽然他该死,但确实有不小的利用价值。” “和现在在哪儿?” “他用了魔宝护体,否则已被我吞噬。” “和跑了?” “一个手下败将,不足为惧。”嗔并不在乎和的死活。 嗔与和的决裂,离不开景的从中作梗。 只不过命运弄人,到头来他们两个成为生死与共的同伙。 反间计,最终也落在了景自己头上。 “他很可能会去投靠萤火,将献给你的计策告知牧云。如此一来,就不得不加紧行动了。” “既然决定要干,咱们首先就得剿除那些两面三刀的家伙。” “你是说要清洗夜烬成员中心志不坚的存在。” “那些家伙早晚会叛变,倒不如将他们化作实力的一部分。”嗔灵智不够高,手段却是相当毒辣。 景也不遑多让。 二人一拍即合。 由嗔通过统领令牌,召集散落在魔国各处的夜烬成员。 有的成员已经陨落,也有的投靠了声势猛涨的萤火。 余下来的成员,大多对牧云恨之入骨。 当然其中不乏处在观望状态的成员,打算等局势变得更清晰时,再做出对自己最为有利的选择。 嗔和景实力超群,轻易便能获悉成员们的想法。以有秘密任务为由,将持保留态度的成员留下,最终二人将其分食。 景负责善后,没留下任何痕迹。 与此同时,在遥远的雨城,莲带着一个失去全身鳞甲的可怜虫来见牧云。 “他怎么伤成这样了?”牧云问莲。 莲回道:“这位是夜烬里的和,与嗔发生争端,被对方打成了这样。” “我不懂医术。”牧云向来能够正视自己的短板。 和已经无法讲话,勉强使用传音术,魔核传来一阵剧痛。 他不仅全身鳞甲被拔掉,体内还中了诡异的魔毒。 出于对嗔的滔天恨意,方才能够坚持到雨城。 他将当初献给嗔的计策,一五一十地告知牧云。 牧云听完和的话,脸上绽放出笑意,右手按着他黑血淋漓的肩膀,发动大蛇柱,将和中的诡异魔毒吸收进体内。 自从与万毒魔王交战过后,化解魔毒的能力达到了极盛状态。 顷刻便化解了诡异魔毒的效力。 驱散了体内魔毒,和的再生能力显现,体表各处开始长出漆黑如墨的鳞甲。 “果然只有您能化解他体内的魔毒。”莲巧笑嫣然。 “说来也怪,领悟五行天国之后,对毒的理解又上了一个台阶。” 和原本也是叱咤一方的人物,可在牧云面前,总觉得气场无法展开。 “您得到了情报,难道不着急吗?” “用谎言构筑的同盟,关系势必脆弱。”牧云依然带着笑意,“待到时机成熟,我会直接擒王,一举解决争端。” “我还以为您不会对嗔和景动手。” “只是时机未到。” 和精通韬略,以他的见识,依然无法揣摩牧云的所思所想。 魔国兴衰由对方掌控,也就能解释得通了。 第341章 火种 莲作为萤火的领袖,有权利知晓接下来的行动计划。 意带走了身体受余毒影响的和,前往雨城天池,帮他加速疗愈体内被魔毒侵蚀留下的创伤。 茶肆里的包厢,迎来了两位贵客。 莲释放魔封结界,以防对话内容被各方情报人员获悉。 牧云没有行动,不是他预料到莲会封闭包厢空间,而是并不在意情报是否泄露。 他的计划已经接近收尾阶段,只要顺利完成这项任务,魔国乱象将在最短时间内终结。 莲特意缩小体型,依然有两米来高,往牧云面前的杯子里斟上一杯茶。 “以你的实力,尽可以径直杀向魔都,杀掉占据都城的嗔和景,宣告魔国归于你的统治。为何要做多余的事,造成不必要的牺牲?”莲深知牧云喜欢直来直去的讲话风格,丝毫没有客气。 莲名义上是某位魔王的印记,实则是灭世魔莲的投影分身,只需施展一个强力术法,就能将本体置换到玲珑世界。 牧云很早就发现了这点,故此将萤火的掌控权交给她。 不独是夜烬成员不敢招惹莲,就是另外几位魔王的印记,面对她时也表现出了谨小慎微。 牧云无法通过投影分身探查莲的真实战力,但根据上位魔族对她的态度,也能揣测出些许端倪。 保守估计,莲的战力犹在万毒魔王之上。 她独自面对牧云,并不会像寻常魔族那样感到紧张和恐惧。 原因在于她是灭世魔莲的化身,虽然魔族诞生于魔莲之中,但经过数亿年的演化,早已没有共通点。 牧云通过基因传递给魔族的恐惧,对莲不起作用。 “尊卑有序的制度在万族中已经存在数亿年,根植于几乎所有人的头脑之中。如果只是告诉习惯了服从的寻常魔人,你们可以和上位魔族平起平坐。他们当然知道这是件好事,但惯性思维还是会禁锢住他们的行动。一旦失去约束,即会退回到初始状态。” 莲轻泯一杯清茶,只觉馨香无比。 她不是吃肉吞噬的魔族,身体未受到浊气浸染,加之玲珑世界灵气滋润,在灵识感应中比牧云这个向来不忌口的人还要更纯净。 “这和咱们在谈的事有何关联?” “只有让位阶处于最底层的族类觉醒自我意识,萤火所做之事才能成为现实,否则就只是空谈。咱们这些推动者,亦会沦为纸上谈兵的笑柄。” “我还是不太明白。你所谋之事和萤火的理念究竟有多大关系?” “魔族个体战力强悍,而且强弱之间有着极其明显的界线。”牧云安静解释他从开始就布好的局,“待到寻常魔人具备反抗意识之后,萤火将会把他们凝聚在一起,与平时他们不敢招惹的上位魔族打一场大决战。” “你比任何人都更了解魔族的特质,他们会在战斗中越来越强。一旦大量寻常魔人涌入战场,大概率会变成上位魔族们的吞噬材料。”莲说的是现实。 “假如想要做成萤火构思中的蓝图,这一步必须迈出,而且非得是寻常魔人和上位魔族的大决战不可。” “我还是搞不明白。” “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是少爷。唯有自强不息者,才能在残酷的生存竞争中存活下来。” 此话一出,莲忽然领悟到牧云的用意。 “你想借用一场战争,让任人宰割的魔人觉醒反抗意识?” “只有这么做,魔族的新秩序才能够成立。那些实力强大的上位魔族,才不敢随意吞噬实力弱小的存在。” 莲的脸上重又现出笑容:“我多少能理解你的想法了。” 牧云视莲为重要合作伙伴,不会对她有所隐瞒,更不能让对方怀揣着疑惑行事。 “你是否了解蚁族?”很快,牧云想到了一个绝佳的类比方案。 “你是说蚂蚁?” “没错,就是那种个体实力弱小,但汇集到一起,能够迸发出超群战力的族类。” “你的意思是,中下位魔人相当于蚂蚁?” “作为参照物,上位魔族则应类比于猛兽。如果蚂蚁单独行动,猛兽可以轻易将其踩扁。”牧云轻转茶杯,吸引了莲的视线,“可若是铺天盖地的行军蚁,猛兽就会被其在瞬间啃噬成渣滓。” “如此一来,强弱之间的界线就会变得模糊,原本秩序森严的位阶制度,也会随之灭亡。”莲听完牧云的比喻,头脑中灵光一闪,彻底猜透了他的意图。 “为了达成这个目的,所以必须放任一场战争发生。”莲又帮牧云续上一杯茶,“你还真是个可怕的男人。” 牧云谢过莲帮他倒茶,苦笑道:“怪就只能怪咱们所处的世界是由天帝所造,天残地缺,其余位面可以轻松完成的进化,在玲珑世界却需要人为推动。” “你不觉得这种现象很不合理吗?” “当然不合理。按理来说,万族应当随着环境剧变而进化。这一点在灵气复苏的玲珑世界,却没有成为现实。” “我曾经跨越过位面,见识过末法时代的智慧结晶。那里的人将其称之为科技。” “他们所处的世界,和玲珑世界有何不同?”牧云最关心的点,莫过于玲珑世界能否有所改观。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玲珑世界的残酷生存竞争,只能依赖人力推动。 无论是谁担任执行者,都会面临道德和人性层面的严酷考验。 纵是铁石心肠的牧云,当初在谋划魔国最终决战时,心中也涌起了异样感。 尽管牧云更加认同人族身份,然而他是由兽族的灵猴长老抚育成人,又得妖仙青鱼散人点化,正式步入修仙者的行列。 在白马寺中成为天道修罗,其后又在布赫巫医的水云间以七窍玲珑心交换凤凰胆。 如今他与万族皆有关联,身份错综复杂,许多对单一种族行之有效的克制法门,却无法对他生效。 有些人信奉存在即合理,自然也有人会持反对意见。 牧云精通易经十六卦,通宵阴阳五行,能知过去未来。 他认为冥冥中自有定数,正如他遇到了云瑶和锦玉,最终却又眼睁睁的失去了她们。 初入修仙门时,他曾有过只要实力足够强大,世间就不会再有烦恼的天真幻想。 及至实力突飞猛进,迈入半仙境界之后,方知烦恼无穷无尽。 只要还有意念,还秉持着心中的道,就不可能选择避世而居。 牧云的苦恼,大抵来自入世修行。 他更能理解为何修仙者绝大多数会避世。 见不到世间的悲欢离合,放下初入修仙门时的七情六欲,便可无忧无虑,过自在逍遥的神仙生活。 牧云自从得到秘卷之书,以功德换取灵术开始,便在俗世中扎下了深深的根。 伴随他多年的圣灵小洛,亦得益于生死劫和十年累积的功德,以佛门圣灵身份修成正果。 根据圣心菩萨所言,数亿年的历程中,圣灵修成正果的例子寥寥无几。 小洛正是其中之一。 彻底飞升之前,它在牧云灵识中遗留下大量善果,助其灵识迈入天道。 因果循环,或许本就有迹可循。 如果能寻找到玲珑世界与其余位面的差异,或许就能完成像女娲补天那样的壮举,使玲珑世界彻底焕发生机。 “我不知该如何形容,但正常灵气世界所处的位面,球体中包含着不易察觉的火种。”莲明白自己的话能被牧云听懂,故此没有费尽周折的思考该如何讲述,只是将最关键的信息用能够被快速获悉的词汇表达。 莲很喜欢萤火的深意,与牧云所谋划的最终决战,在一定程度有异曲同工之妙。 那种推动文明进程的物质相当复杂,无法用一个词汇概括,能够传递火焰从而点亮黑暗的火种,从寓意上最为贴切。 “怎么做才能得到火种?”牧云来了兴致。 就像私塾中渴求知识的孩童,用充满期待的眼神看着莲。 莲活了数亿年,见识过形形色色的人,明白牧云善心未泯,是个从不将以天下苍生为己任挂在嘴边的热心肠。 当然,牧云也不是完全没有私心。 所有人都清楚,牧云修炼的功德经具备赏善罚恶的特性。 轰轰烈烈的大事,总会提供意想不到的收益。 “谁引你走上了夺取五毒柱的道路?”莲给出了提示。 以牧云的聪明才智,很快就领会了莲的意思。 辰星人真实身份是至高神星辰仙君,在末法时代又被称为黑洞。 他不创造星球,而是负责回收那些已经不再适合生命体存活或者寿命达到尽头的星球。 正如狩猎魔兽有可能获得珍贵魔兽内丹,那些星球中,不可能没有保存完好的火种。 “你有划分九界的雄心,天界自成一派,黄泉鬼界乃是轮回一环。剩余七界错综复杂。”莲光是提到这件事,都觉得无比困难,“除了你,恐怕没有第二个人会立下这种太过繁复的目标。” “或许正因为我有雄心壮志,星辰仙君才会跨越位面,将觉醒五毒柱的使命交给了仍在修仙路途中摸索前行的我。” “或许是。” 牧云和莲的对话,于他助益颇多。 待玲珑世界的战事终了,魔族退居极寒冰原之后,牧云就可以去找星辰仙君,想办法得到能够弥补玲珑星缺陷的火种。 这件事理应由天帝去做,然而数亿年过去,玲珑世界依然维着原状。 牧云向来不是被动等待的性格,既然知道有解决方法,就算再难他也会去努力尝试。 第342章 变化与不变 意已经记不清自己打了多少场战役。 黑钻军团就像是海绵,随着内战持续,不仅收编了暗夜军团大量兵力,还接纳了有志报效的寻常魔人。 十位军团长的倒戈相向,成为扭转局势最关键的因素。 暗夜军团声势迅速滑落,在魔国中不再有往日荣光。 毕竟连创造战斗种魔兵的军团长,都因利益纠葛,倒向了成立不久的萤火。 魔人们搞不清楚萤火究竟是怎样的组织,似乎顺应人族的那句老话——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萤火中有普通魔人,深入各城宣讲新世界的概念,尽管听起来像无稽之谈,可还是凭借着牧云在魔国的威望,迅速在各城池中扎下了根。 意初时策反暗夜军团的魔兵,依然觉得如逆水行舟,困难程度极高。 随着黑钻军团日益壮大,加之不辞辛劳地反复解释萤火的理念。 苦心没有白费,形成燎原之势。 黑钻军团主力屯扎在魔都以南千里附近的平谷城,大量魔兵驻扎,并没有发生过往极易出现的吞噬城中魔人的现象。 意曾在三山关负责领兵驻守,伏击绕背的骑兵分队,正是由他下达的命令。 执行者怨在牧云归来之后,被残酷地抹除了生命。 妒也成为记忆中一个清晰却又模糊的名词。 他已记不起妒的模样。 从三山关到平谷城,意和分身跨过了魔国的千山万水,带领不同城池的魔人,将萤火的种子撒在了广阔的土地上。 夜晚妖氛浓厚,尚未被解救的人族奴隶,瑟缩着躲在牲畜栏中。 他们中没有参加过战争的壮士,加之精神和身体受到双重摧残,已经无力再反抗个体实力强悍,并且已经陷入疯狂的上位魔族。 一场从未发生过的大规模杀戮,正在夜色中悄然上演。 黄羽站在半山腰,仙识覆盖范围之广,能将所有惨剧囊括其中。 他是个莽撞的神兽,在白马寺修持多年,拥有纯净善心。 一个冲动的想法萦绕于脑海。 他想冲到雨城,把策划这一切的幕后黑手的脑袋揪下来。 可是他不能这么做。 因为这个幕后黑手正是和他同一阵营,亦是多年老友的牧云。 黄羽一直以为自己了解牧云,到头来突然发现,所有人坐上了王权的位置,终究会做出某些令人反感的决定。 为了更大的良善,总有些来不及拯救的生命会被牺牲。 黄羽清楚牧云修炼了功德经,做出这种布局,势必会受到惩罚。 以牧云的实力,折损寿元影响不到他的根本。 可是王座对人心的侵蚀,达到了远超黄羽能够理解的范畴。 曾几何时,牧云对能点亮人王玉简的事讳莫如深。 可是命运的浪潮,终究还是把极赋者送到了风口浪尖。 牧云从一开始就注定不会是老婆孩子热炕头的平凡人。 他早该意识到这一点。 黄羽心情低落。 他恨自己当初本领不够强,也恨如今业已成仙。 缘何命运总是弄人? 他问晚风。 晚风不语。 意的气息出现在不远处。 “我感觉到你似乎有烦心事。” 他们曾在三山关前打过一场生死战斗,黄羽险些死在意的手下。 如今因为种种原因,站在了统一战线。 黄羽觉醒远古血脉,已正式成为仙人,实力远超受到天赋限制的意。 只不过意帮萤火立下了汗马功劳,当初的恩怨,只能暂时一笔勾销。 犹豫半天,终究还是选择暂且相信这个被轩辕玉华改造过的魔人。 意本性中的恶念不多,再度投身黑暗的几率极低。 黄羽的愤懑无处发泄,只能向共同战斗的伙伴诉说。 “你有没有觉得,局势变得愈发明朗,身心却没有获得解脱,反而变得更加疲惫?” “我近来又想起了一些事,大概是恶大人复活我之前发生过的事。感觉很模糊,并没有具体印象。”意没有隐瞒实情,坐在山石上,望向因妖魔气息会聚而略带猩红光晕的平谷城。 “你现在作何感想?” “根据我连续征战过程中获悉的情报,彼时我为夜烬效劳,不知为何而战,可是烦恼远比现在少。” “三山关战役中,咱们是生死对头,一心想杀死对方。脑海里只有战斗胜负,没有其余念想。如今……”黄羽叹了口气,无法再讲下去。 意和黄羽处境类似,能理解他的感受。 “如今咱们都身处王权霸业的旋涡之中,纵有天大本领,也难阻止正在发生的事。” “趁现在挥军北上,完全有机会解救出那些身陷地狱的人族。可是你接到的命令却是按兵不动。”最令黄羽生气的点,正是莲下达的指令。 “实话难听,但我还是要跟你说些可能会引起你反感的话。” “我知道这件事和牧云关联很大。” “莲大人在魔界举足轻重,可在当今魔国,没有人的声势能强过数年间连续击败两位魔王的恶大人。萤火由他创立,所有人会聚于此,主因也是他。” “你觉得为何会发生这种事?” “原因大抵在于莲大人是老牌强者,而恶大人的威名是在当下建立。” “我认为不是。” “愿闻高见。” “一个人在一贫如洗时,往往敢于拼上所有。可在拥有一切之后,反而变得患得患失。牧云和寻常强者的不同之处正在于此。” 意持不同观点:“其实按照玲珑修仙等级划分,恶大人根本排不上号。可他的实际战力,实在是太过惊人。 万毒魔王大人共享的信息中,恶大人只用了不到半个时辰就创造出一种基于阴阳五行衍生的超强力仙术。这种能力远远超出认知范畴,连魔王级的大人物都感到了恐惧。你应该想想,我们这样的存在,究竟对恶大人是怎样的感受。” 黄羽仰头望向漆黑夜空。 阴云遮蔽,星月无光。 如果按照星象学推算,对应的是道家所指的大破之日。 死于大破之人的能人异士不计其数。 一般这种日子,妖魔的力量会得到环境加持,寻常灵族皆不敢在此时出动降妖。 “好像成仙了,与以往也没什么不同。还是要见证悲欢离合,还是无法保护自己想要保护的人。”黄羽在龙城灵宝大会上认识牧云,历经万妖山和当初夺取极恶柱的战斗,比意更清楚对方的实战能力。 他不想发表对牧云的看法,以当下天下大乱的形势,牧云做的事自有其理由。 理解也好,不理解也罢,只能尽好自己的本分。 黄羽深入魔国腹地,与意和青鱼散人协作,将身受苦楚的人族奴隶转移至莲花山。 碍于仙族身份,他无法再参与魔国纷争。 决战已初现端倪,尚未来得及解救的目标,会被陷入疯狂的上位魔族彻底灭除。 黄羽本不愿意想这件事,然而脑海中的凄凉景象,着实令他坐立难安。 意苦笑道:“我们是由转生魔王大人创造的分体,由于他的忌惮,导致我们没办法进阶成仙。你说着这样的话,可没法引起我的共鸣。” “或许这个世界上,本就没有真正的感同身受。”黄羽任由晚风吹拂长发,心中的痛苦略有降低。 虽然意没有给他卓有成效的见解,但能将烦心事吐出来,一定程度还是缓解了心中的压力。 黄羽是靠觉醒天赋血脉成仙,没有经历过数亿年的劫难打磨,见过的生离死别太少,故此心性远没有寻常仙人那般稳固。 “身处战乱年代,典籍中那些美好变得相当遥远。”意也说出心里话,“希望这场最终决战,能一举平息战火,还人间以太平。” “真没想到,你一个魔族,竟然会祈望和平。” “如果魔族没有善念,那些位于顶端的存在何以悟道,又岂能跻身仙人行列?” “我不如你了解魔族。” “魔族的秩序建立在恐怖之上,恶大人最初的做法,使他在极短时间内站稳了脚跟。”意也站起身,看向妖氛渐浓的北方,“从那时开始,其实就没多少人敢于挑战他了。” “如果换作是我,你认为能做到这种程度吗?” “除了恶大人,没有人能致令魔国变成这样。”意回答的很坦诚。 魔族虽然忌惮强者,但懂得运用大智慧的人并不多,具备王者之资的更是少之又少。 一味地横冲直撞,只会引来魔族强者围攻,最终落入被分食的惨境。 牧云的行事风格诡谲多变,实力深不可测,加之善于笼络人心,方能造就魔国新格局。 几乎是以一己之力,终结了持续七年之久的人魔大战。 “他确实有帝王之才。” “恶大人的理想就是玲珑世界不再有帝王。”意对萤火的理解,也有其独到之处,“你如今的愤懑不满,正在于没有真正理解恶大人。” “这是你自己的观点,还是确有其事?”黄羽闻听此言,顿觉自己的想法有点狭隘。 牧云在汉王之乱平定之后,尽可以依靠帝师身份,在夏国中尽享荣华富贵。 很显然,权势和财富并不是牧云的终极追求。 牧云的善心未泯,否则也不会花费心力解救魔国各城里的人族奴隶。 至少眼下,牧云和他依然是为了相同的理想而奋力斗争。 “希望你们能获得最终胜利。”黄羽不能直接参战,向意送出最真挚的祝福。 “胜利一定属于萤火!”意对此深信不疑。 不是他们有顶尖战力,而是真理掌握在他们手中。 第343章 为自己而战 沙盘地形图清晰呈现出当下魔国势力对比,旧魔国盘踞在魔都方圆数百里。 萤火呈包围之势,将其困在垓心。 疯狂仍在持续,不独是人族奴隶遭殃,尚未来得及逃出夜烬势力范围的寻常魔人,也开始遭到陷入疯狂的上位魔族屠戮。 此时尚未到午夜,距离黄羽和意对话过去也只有半个时辰。 牧云和莲悄然来到平谷城。 意急忙过来接待两位平时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大佬。 莲将意带到一旁。 牧云周身被白色光晕萦绕,飘升至半空,五行天国的范围扩张到最大。 夜烬的势力范围,尽数被笼罩于其中。 牧云并非是要发动五行天国,屠灭夜烬所有成员,而是发出一个信号——自救并且救人的信号。 仙术范围之内,所有魔族皆可听到牧云的讲话声。 “吾名牧云,自南海灵泉山而来,为万族和平而战。如今踏进绝路的上位魔族已然陷入疯狂,想要求得一线生机,唯有拼死抗争。萤火将倾巢而动,从外接应汝等。左臂佩戴红绸,即可互相辨认。” 牧云重复一遍最后的话语,即刻收敛了五行天国。 他不受天界限制,可以参与这场战争,但在目的达成之前,并不会贸然出手。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前人的智慧,虽不可尽信,但也不能不信。 意日间曾得到过莲的第一道密令,着黑钻军团全体魔兵准备能够束在左臂上的红绸布。 起初很难理解这么做的用意,如今揭晓答案,方知有其妙用。 莲感应到夜烬势力范围之中开始出现小规模纷争,果断下达出兵指令。 十位军团长从长石桥结界中离开,一字排开站在高处。 他们对魔兵的掌控能力,远超任何上位魔族。 通过血脉之力下令,所有魔兵尽皆于左臂佩戴红绸布,同时向夜烬势力范围发起了冲锋。 黄羽变回本体,悬停在九天之上,锐利双眼凝望漆黑的远方。 他可以看清,却又无法看清。 牧云没有随浩浩荡荡的魔国大军进发,而是站在高山之上,一动不动地伫立在原地,仿佛是个没有生命的石雕。 随着实力增强,当初那股冲劲自然而然地变淡,不再有往日的进取心。 少年意气,仿佛是一场过眼云烟。 黄羽犹豫良久,终究还是没在这个紧要关头去打扰牧云。 他睁大双眼,等着看究竟会发生何事。 牧云具备天道灵识,感知覆盖范围不亚于真正的仙人。 刚来到平谷城时便发现了黄羽的气息。 最终决战来临,压根没有遗留叙旧余地。 莲腾黑云而起,始终伴随在向北进军的黑钻军团左右。 魔兵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兴奋,不时发出比野兽更加嘶哑暴戾的怒吼。 漆黑如墨的大破之夜,不仅对上位魔族有加成,更是极大程度促进了战斗种魔兵的暴力因子。 如果没有十位军团长压阵,没人能够收束住他们。 牧云的喊话没有规避任何人,拼死开战的嗔和景也获悉了讲话内容。 他们下了死命令,绝不允许任何人佩戴红绸布。 上位魔族之中有不少人是迫于二人淫威,不得不加入队列。 听到牧云的喊话,就像是耗子感受到了猫的气息。 嗔和景施加的恐怖,本可以轻松压断他们心中的弹簧。如今知晓牧云就在附近,另一种力量涌现,随时有可能导致被压到极限的弹簧彻底爆发。 嘶吼声像是亡灵序曲,敲响了上位魔族心中的弦。 明知死亡已成定局时,求生欲望激发出的战斗力,使得寻常魔人暂时忘记了根深蒂固的恐惧。 第一个寻常魔人的反抗,迅速形成连锁反应。 数十个魔人前仆后继,围攻实力强大的上位魔族。 上位魔族从未受到过下位魔族的挑衅,一时间恼羞成怒,不顾一切地想将他们全数撕碎。 然而碾压局并没有顺利出现,魔人狩猎小魔兽的技巧,在围攻上位魔族的紧张局势中悄然显现。 互相之间的配合仿佛演练了许久一般,从一开始就默契无间。 嗔从未想过,往日在他眼中犹如蝼蚁般的下位魔族,竟然爆发出远超想象的战斗力。 这是极不合理,而且不被允许发生的事。 他开始加入战阵,杀戮那些敢于反抗的下位魔族。 景望着逐渐变得混乱的阵型,突然意识到在牧云初入魔国时,他们拥有但错失了的唯一的取胜机会——所有强者联合在一起。 哪怕牧云个体战力再强,终究是双拳难敌四手。 如今方才意识到这点,已经为时已晚。 顺应天时而动,恰如顺水推舟,甚至不用费太大力气就能做成一件事。 若是逆天而行,就算耗尽心力,也难免落入败局。 景很后悔,可退路已被堵死。 站着死,是他最体面的选择。 景展开魔识,没有在浩荡的黑钻军团中发觉牧云的气息。 唯一能够感到慰藉的事情,便是牧云并不会在魔国中分一杯羹。 他的努力,最终得不到任何回报。 “多么可笑的一个人!”景自嘲般地笑了笑,随即解除封印,现出被猎神魔王加持过的本体。 既然败亡已成定局,何不在最后绽放出疯狂的绚丽乐章? 大破之夜助长了魔族的个体战力,压制住察觉痛楚的神经。 战斗过程变得令人生畏,席卷了战场中的一切,黑血和红色鲜血齐飞。 左臂佩戴的红色绸布,成为唯一辨认敌我的标志。 人族奴隶们受到连年摧残,战斗力甚至没有下位魔族的百分之一。 他们拼上了所有,还是无法给上位魔族造成任何创伤。 莲第一次出手,便是发动了一种玄奥奇妙的仙术。 所有非魔族血脉的生物被瞬移到预设地点,随后被转移至平谷城。 她是魔族的魔母,可在最紧要的关头,却优先选择了拯救牧云庇佑的人族。 战斗瞬间变成了魔族内部的事。 黄羽舒展双翼,转瞬回到平谷城。 “这是最后一批人族,麻烦黄大哥将他们带到莲花山。你的任务已完成,静待和平来临。” “你的话语很体面,没什么私人点的话想对我说吗?” “我感谢你来到魔国襄助,有时间请你喝仙酒。” “到时候再畅聊。” 牧云吹响竹笛,召唤来停留在莲花山数月之久的青鱼散人。 青鱼散人踏破虚空,出现在平谷城的瞬间,立马感知到了北方无比激烈的战况。 “你小子,竟然把魔国变成了这样!”感应到的场景,使青鱼散人这种老油条都感到无比震惊。 “不是我把魔国变成这样,而是那些渴望自由平等的灵魂在为自己而战。” “看来我还是低估了你。”青鱼散人算是牧云的启蒙导师,看到他如今的成就,打心眼里感到开心。 人族受到了重创,即便受到仙术护佑,依然急需治疗。 两位仙人带走魔国最后一批人族,平谷城中只余下牧云。 静寂只在眼下,而纷争就在远方。 牧云没有参与争斗的意思。 坐在驻守魔人曾经坐的石椅上,牧云左手拿着一枚魔盾,右手轻弹,让它在指间旋转。 他的名号在魔国比任何人都要响亮。 虽然没有直接参战,但在上位魔族心中埋下的恐惧,在大破之夜开花结果。 时逢大破,灵族皆需避让。 唯独舍死忘生者,能扭转乾坤,五行逆位。 五行天国中的风在黑钻军团气势最盛时悄然来临,佐以对水元素的掌控,驱散了遮蔽圆月的阴云。 天晴气朗,光照大地。 皎洁月光爬进窗子,照着牧云半张脸,表情显得阴晴不定。 精通易理的人,一定能算出今日大破,且会持续至天明。 月光的出现,预示着有人改变了天时。 上位魔族们的魔识中,悄然浮现出一个男人的身影。 深蓝长袍,罗刹鬼面。瘦削的身体,却有如山岳般难撼。 王图霸业,尽付笑谈。 莲终究是魔母,不忍再看到血腥凶残的场景继续下去。 她发动了置换仙术,强大本体降临。 上位魔族心中的防线被彻底压垮,无人敢再抗争,选择向黑钻军团投降。 嗔和景成了旧魔国最后的脊梁,随着莲的痛下杀手,连同灭亡的国度成为历史的尘埃。 活下来的上位魔族尽数投降。 十位军团长收束战斗种魔兵,以免他们再做出疯狂举动。 牧云悄然来临。 “我早就知道是你。” 莲的本体上有难以抹除的熟悉气息。 “魔尊利用了你,为何还要按他设定的路往下走?” 十位军团长暗中下令,驱散了魔兵和投降的上位魔族。 谈话内容中提到了魔尊,已然不是他们敢于了解的秘辛。 “因为这就是我要走的路。” “你还是那个愚蠢的疯子,一点都没变。” “来的时候我有个稍纵即逝的念头,你要还是锦玉该有多好。” “不要再傻了。”莲是大罗金仙,并不需要人间情愫。 “我这次来,是想和你谈判。” “以什么身份?” “至高神。” “看来你预知了未来。” “有时为了不囿于过往,总得展望一下未来。” “你想谈什么事?” “魔族退到极寒冰原,将北境还给人族。” “你得让女帝来谈。” 莲知道牧云一定会答应。 因为在他内心深处,依然有着对锦玉的亏欠。 第344章 王者会谈 龙城乃是灵气祖脉,虽不曾担任都城之职,但在玲珑世界中拥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牧云坐在逆龙瀑布旁边的山石上,凝望与女帝同来的萧汉。 不过半年时间,萧汉个子长高了半尺,身板也更加结实。 当初牧云花费十年时间方才练熟的青莲剑诀,如今已被萧汉熟练掌握。 他望着清澈见底的清泉,负手而立,忽而萌生出想要将手探进清冽泉水的想法。 “汉儿,泉水中蕴含的能量太过庞大,会对身体造成伤害。”牧云洞悉了萧汉的想法,赶在他做出行动之前提醒。 萧汉转过身,俊秀面容上带着灿烂笑容。 “我也想像父亲一样,搞个龙魂凤体试试。” “其实我已经后悔了。” “您也会后悔?” “卸去那些附加的虚名,我也不过是个普通人,当然会感到后悔。” 单是这句话,致令萧汉消化了好一阵。 牧云只用半年左右的时间,便平定了被认为是人间惨剧的人魔大战。 有些人称他为大英雄。 反对者则是宣称牧云将灵魂出卖给魔尊,彻底背弃了玲珑世界。 他们中有人是始终反感他的士族,也有些人是源于对魔族的深仇大恨,从而开始讨厌有可能将魔族带回玲珑世界的牧云。 无论流言如何满天飞舞,都无法影响牧云的心情。 他邀请各族王者来到龙城,意欲促成和平新格局。 战争不再发生,于平民而言,终归是件好事。 牧云将萧汉带回了城主府。 女帝等候多时。 如果不是牧云在来信中反复强调让她带上萧汉,女帝并不会让尚且年幼的萧汉参与如此规格的会晤。 妖狐王坐在女帝对面,见牧云归来,急忙起身迎候。 萧汉虽然是第一次见到妖狐王,隐约察觉到他的强大,但他并无半分怯意,朗声问道:“阁下是哪族的王?” 妖狐王本想和牧云寒暄几句,听见萧汉的问题,不免将注意力放在他身上。 牧云的资料早已在各族中传遍,以至于他几乎没有任何隐私。 “这位想必就是夏国太子萧汉?”妖狐王的笑容拥有独特魅惑感,轻易便能令人放下对他的戒备。 如果不了解他的真实身份,很容易误认为妖狐王是个人畜无害的存在。 “这次邀请来龙城的诸位都是一方霸主,没有尊卑之分,不如直呼晚辈的名姓。” “不愧是牧先生的儿子,果然是人中龙凤!”妖狐王之前只闻其名,从未得见本尊。 如今一见,方知牧云为何会将未来寄托在他身上。 青鱼散人踏破虚空,为龙城带来一场细雨。 时值春末,大地上绿意盎然,得甘霖洗礼滋润,比平时更显青翠。 “老先生,您是代表妖,还是兽族?”萧汉在鹤城时常见到青鱼散人,与牧云对他的态度并不相同。 青鱼散人笑容可掬,右手轻轻搭在萧汉肩头,笑道:“老夫乃是神兽青龙,加之与组局者渊源颇深,故此代表兽族前来参与谈判。” 牧云作为东道主,分别介绍妖狐王和青鱼散人。 “我在化龙之前也是妖族。这次和谈过后,妖族就能拥有属于自己的地盘,不用生活在人族和灵族的夹缝之中了。”青鱼散人主动与妖狐王寒暄。 妖狐王笑而不语。 萧凰是人族女帝,代表的是数十亿人族的利益。 尽管划分地盘已成必然,但在和谈之前,妖狐王不想打破没掺杂着利益的友善氛围。 莲没有来,而是委派善全权代表魔族,与牧云邀请的各族王者进行谈判。 和善同来的是被诛心魔王接管的艳。 艳的性别和性格都发生了天翻地覆般的变化,代号已成为过往,以至于除牧云以外,无人知晓他的身份。 “莲不来了吗?”牧云和诛心魔王有旧日嫌隙,只有公务,没有任何私交,越过他去问杨柳成精的善。 “这种谈判场合,不应带有任何私人情感。莲大人回到冰霜城,静待我的好消息。” “恐怕不会是好消息。”女帝是行伍出身,并无几分女子柔弱,在陌生人居多的场合,气场提升到最强。 任谁也不敢轻易忽视她的存在。 即便没有牧云撑腰,女帝也配得上人皇的称谓。 善面带笑意,方欲和人族的至尊讲上几句俏皮话,只听得一声清脆鹤唳,接着一个身穿深蓝道袍的老道似慢实快地步入城主府议事堂。 牧云定睛一看,认出对方是蜀山长老冯天道。 “道长想必是代表灵族而来。”诛心魔王锁定冯天道的气息,初步判断出双方实力对比。 他可以战胜冯天道,故此讲话隐约有种居高临下的态势。 在场诸人皆是各族强者,吃过的盐比普通人吃过的米都多,见识过各种大场面。 区区话语间的剑拔弩张和互相试探,不过是一道开胃菜。 涉及到各族间的利益和未来,这场谈判注定不会太过顺利。 这是所有人都早已做好心理准备的事。 幽冥鬼界和玲珑世界的交汇并不多,因此他们并没有在受邀行列。 人族有惯例,以北为尊。 排座次也是个难题。 谁坐在谈判桌的北边,似乎都不合适。 妖狐王笑道:“魔国内乱期间,萤火提出了全新概念,摒弃尊卑有序的传统,建立新的规则。如今诸王会聚于龙城,理应践行新理念,诸位以为如何?” 青鱼散人本就习惯闲云野鹤,此番会晤太过正式,多少令他感到不自在。听闻妖狐王所言,立即抚掌赞同。 “我没有意见。”女帝坐在东边的长椅上。 “既然你们都不想坐在上首,那这个棘手的位子就由我来坐。”萧汉的言论,不禁令几位大人物有些愕然。 萧汉笑着解释道:“古人有言,尊老而爱幼。诸位都是纵横一方多年的豪强,亦应践行尊老爱幼之传统。既然心有顾虑,北边的位子由我来坐最为合适。” 诛心魔王听完萧汉的解释,不由问道:“你是何人?” “晚辈萧汉。” “真是长江后浪推前浪。看来我活得时间太久,已经跟不上新时代了。”诛心魔王最擅长窥探人心。 萧汉的心志之坚定,甚至远超声名远播的牧云。 可谓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妖狐王捧场道:“不愧是由女帝培养出来的继任者,果然能言善辩。” 女帝回道:“妖狐王过奖了。汉儿能有如今的见识,更多还是靠他自己勤奋好学。” 青鱼散人坐到萧汉身旁。 冯天道坐在了萧汉另一侧。 牧云召唤出一把太师椅,坐在离谈判桌不远的地方。 他负责组这个局,有义务保证和谈能够顺利进行。 碍于身份,并没有代表任何一族上谈判桌。 人魔两族饱经战争风霜,利益纠葛最为明显,分别坐在谈判桌的两侧,对应各自所处的阵营。 诛心魔王最先开口:“魔族占据魔国长达七年之久,已然在玲珑世界北部建立了稳固的统治。即便退居极寒冰原,也得给我们留下太平河以北的领土。” 太平河是条东流的大河,位于龙城以北千余里。 按诛心魔王所言划分,魔族的领地会将上京城囊括于其中。 这种条件,女帝不可能答应。 “魔族真正的领土是不见天日的黑暗面,作为侵略者,你们有义务将属于人族的领土归还给夏国。”她的态度和语气都极其强硬。 战争已经结束,而且有牧云在场,没人敢发作。 “小丫头,在很古老的年代里,根本就没有夏国的存在。所有疆域都属于万族共同所有,你们私自圈地建国,独吞了如此广袤的土地。如今也该吐出一部分,归还于万族。” “夏国固有之领土,受三界法则保护,何容你来置喙!”事关国之疆域,一寸都不能退让。 魔族作为一无所有者,想要瓜分夏国的行为,远远超出了女帝的心理预设。 她当初为万民退让南下,如今魔国中已无人族,即便再度开战,她也在所不惜。 妖狐王神态自若,静观人魔两族王者间的唇枪舌剑。 女帝的帝王风范,使人忽略了她算不得强大的修为。 冯天道代表的是灵族,谈判内容暂时没涉及到佛道两家的利益,同样选择静观其变。 即便神机营曾和夏国做过多年伙伴,如今重新洗牌,必须从零开始。 过往的那些交情,只能随风而去。 国与国之间只有利益,换算到万族同样适用。 此次谈判,灵族不会受到太大影响。 妖族和兽族有可能从无到有,同样没有争端。 唯独人族和魔族之间,由于长达数年的战争影响,国仇家恨仍未平息,利益纷争最为明显。 “你是武将出身,性格太过刚烈,并不适合谈判。”诛心魔王转头看向萧汉,问道,“你如何看待我的提议?” “玲珑世界拥有无边广阔的领土,容纳万族也是绰绰有余。”萧汉态度比女帝略微和善,口齿伶俐道,“凡魔族栖居之地,必然会对当地生态造成极恶劣的影响,致使万族不存。魔族诞生于极寒冰原,亦应归于故土,而非贻害万族,侵占他人生存空间。” 诛心魔王笑道:“这才是领袖该有的样子。女帝陛下,你还不如你的儿子识大体。” 冯天道同样意识到了萧汉的天资,暗忖道:“难怪牧云一言不发,原来暗藏玄机。” 手抚胡须,充满赞赏地观察年纪轻轻便已显露出大智慧的萧汉。 女帝见萧汉缓和了纷争,也便不再发言。 萧汉站起身,说道:“既然诸位前辈愿意给晚辈一分薄面,不妨听听我的建议,看你们肯是不肯。” “愿闻高见。”青鱼散人对萧汉的疼爱,更胜于牧云。 牧云保持沉默,静待萧汉提出划分七界行之有效的方案。 既然萧汉是上天选中的天命人,必然有纵横捭阖的大智慧。 对此,牧云深信不疑。 第345章 晚生高见 如若不是在场诸人皆是大拿,很容易先入为主,认为萧汉能出席此等规格的会晤,印证了那句老话——我的武神父亲。 可他说出的话,还有成熟到不像稚童的处事风格,立即引起了各方注意。 三界法则中明确写出,天、人和冥界至尊拥有同等权势。 虽然很难付诸实践,但足以在规条上表明人皇在玲珑世界的地位。 牧云不仅有划分七界的计划,还想主动推进文明进程,消除帝王和尊卑有序的旧制度。 正如魔族详细调查过牧云,万族对这个冉冉升起的新星都倍加关注。 青楼酒客说出想要改变世界的话,除了赚钱陪玩的舞女捧场。其余人闻之,不过是付诸笑谈。 牧云不仅有做梦的天真,也有将梦幻泡影变为现实的能力。 他说出的话,确立的目标,必然会被万族提前考量。 如果不能阻止牧云,便只能顺应时代,以免被更替的潮流抛下命运的航船。 萧汉年方八岁,脸上还带着少年特有的稚气,眼神却是分外有神。 给人以深不见底之感。 女帝望着萧汉,满眼皆是宠溺。 她以女子身,纳了数百位妻妾,与牧云结为道侣,至今尚无子嗣。 萧汉是夏国萧氏皇族唯一血脉。 女帝在他身上投注的心血,不亚于亲手栽培出的青龙军,远胜在她手底下建立赫赫战功的各大将领。 “晚生想问各位前辈一个问题。”萧汉环视谈判桌,声音清朗,“诸位来到龙城,究竟是迫于我父亲的威慑,还是同样有心促成和平局面?” 此言一出,议事堂中出现片刻静默。 妖狐王率先开口道:“老夫乃是代表妖族而来,数千万年间,妖族混迹在人族疆域,偶有犯戒,然终究需依托人族而生。如今有机会摆脱这种困境,自然是上赶着想来参加这次和谈。” 他是个狡黠的老狐狸,面对初出茅庐的萧汉,却摆出了极为罕见的真诚。 “所以你是以妖王之身,为玲珑世界妖族谋福祉。” “正是如此。” 诛心魔王发出一声鄙夷的嗤笑。 “这位前辈是为一族振兴而来,您何故发笑?” “虽然妖魔并称,但与这种没骨气的种族为伍,很难不感到羞愧。”诛心魔王讲话毫不遮掩,“想到妖狐王摇尾乞怜的样子,实在是觉得好笑。” “你是何人?” “我是魔族的诛心魔王。” “原来是仙级的魔王。难怪目中已无族类,在这种场合,想到的还是虚名和一些可笑的事。” 诛心魔王听到萧汉的讽刺,一股怒意涌上心头,笑容瞬间凝固。 “我不会怕你的。” “你有牧云护佑,当然不会怕我。”诛心魔王瞥了一眼始终保持安静的牧云。 自从见识过五行天国之后,诛心魔王便知万毒魔王共享的信息没有半分虚假。 除非活得不耐烦,否则他绝不会再碰和牧云有关的人或物。 “你来龙城的目的是什么?”萧汉没有继续令人感到不愉快的话题,直接向诛心魔王发问。 “我来这的目的,就是杜绝一切软弱行为,保障魔族在玲珑世界拥有应有的地位。”诛心魔王回答地相当坚决。 从他的态度不难看出,就算是有牧云在场,事关谈判也不会退让妥协。 萧汉不恼反笑道:“魔族在数千万年来,从未属于玲珑世界。七年侵略,犯我人族疆土,所犯罪行罄竹难书。如今与你们和谈,并非是惧怕尔等,实是不忍生民涂炭,希望重铸和平。” “你个乳臭未干的小娃娃,口气倒是不小!” “你意下如何。欲战,还是希望和谈?”萧汉忽视了怒气冲冲的诛心魔王,转而问鲜少发言的善。 她是萤火最初的几位成员之一,对这个组织的理念有着相当透彻的理解。 不仅如此,善还清楚魔尊期望达成的局面。 她看向牧云。 牧云面无表情,就像是一尊雕塑,没有出言干预的意思。 在善心目中,牧云的脑回路和正常人截然不同,看起来沉迷于功名利禄,做成惊天动地的大事,却又不要唾手可得的至尊之位。 无论从哪个角度切入,善都无法真正理解这个难以捉摸的男人。 “我想听听你的分析,然后再做决定。”善将话头又抛回给萧汉。 她也很欣赏萧汉,但是魔族本性强势,不会被没能耐的人折服。 想要赢得尊重,要么实力强大,要么智计过人。 “如果战火再度重燃,你们认为自己有几成胜算?如果打输了,玲珑世界会不会有你们的立足之地?如果重回玲珑世界的计划失败,魔界主宰会不会放过你们?”萧汉一口气问出三个问题,“只要把问题的关键想明白,相信你们会做出最明智的选择。” 诛心魔王听闻此言,心中怒火消减,认真思索萧汉所言。 无论牧云血脉或身份如何,在魔族中的威望已经远超寻常魔王。 再度重燃战火,魔族内部会迅速分裂。 以牧云的战力和手腕,没人有把握能胜过他。 一旦败北,失去重回玲珑世界的机会,世上绝不会再有诛心魔王。 善脸上现出灿烂笑容:“人族有句话叫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孩子会打洞。预言果然没有出错,你确实有能力引领未来。” “其实此番和谈,最难解决的就是人族和魔族间的纷争。按照民意,理应将你们全力打回黑暗面,但迁延岁月的战争带来的伤亡实在太过惨重,故此选择以和平方式解决。”萧汉俨然成为了和谈的引领者,牢牢掌握话语权。 诛心魔王没再出言反对。 他没能力帮魔族占领整个黑暗世界,也承担不起计划破灭的后果。 只要谈判结果不是太过分,他都必须选择接受。 “虽然在远古的蛮荒时代,万族皆享有这个世界,但随着岁月变迁,如今已形成固定格局。”萧汉眼神坚定,语气也极稳,“我的方案是迎回栖居在黑暗面数千万年的魔族,将极寒冰原定为魔族栖息地。灵族起源于人族,各大仙山方圆百里归灵族所有,依然延续混居状态。二位有没有不同意见?” 冯天道挥了挥手,示意善先作答。 “只要能回归玲珑世界,魔族愿意让出现魔国领土,退居极寒冰原。” 诛心魔王听到善的回答,焦躁地喷出一口气,终究是没有发言。 冯天道代表灵族而来,亦知天界仙族的想法,更是不会有异议。 “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我意欲将夏国东北绵延数万里的荒山沙漠划归兽族,同时夏国境内所有水脉,皆由龙族继续掌控。” 青鱼散人举双手赞成。 “至于妖族,你们祈望拥有自己的领土已久,”萧汉看向面容俊秀儒雅的妖狐王,说道,“妖族让出万妖山等众多栖居地,作为回报,夏国会将西方骷髅山及附近方圆数万里的领土划归妖族所有。” “若果真如此,我没有任何意见。”妖狐王熟悉玲珑世界的山川脉络,知骷髅山和荒山沙漠都不适宜人族生存,一直属于废弃土地。 日后归妖族和兽族所有,亦能变得繁荣昌盛。 “佛界好像没有人出席和谈。”萧汉环顾谈判桌,没有发现僧人。 “我是青龙居士,和佛界渊源颇深,就由我代表他们。”牧云开了口。 “西域灵山依然归佛界所有,即便日后推行新政,也不会影响到夏国境内的佛寺。您以为如何?” “虽然佛门讲究四大皆空,但他们也要香火和人事。不如这样,各城财政扶持佛寺修缮工作。” “成交。” “这又不是生意。” “感觉和您说的做生意差不多。” 牧云发出爽朗笑声,站起身问道:“诸位可还有不同意见?如果没有,就按萧汉的提议划定疆域。” 在场诸人先后表示愿以萧汉之提案重新划界。 牧云张开双臂,眼眸变成灿金色。 一时间灵气汇聚,仿佛是玄天倒流。 这是灵仙契约的表象。 除非找到牧云,否则违背了和谈内容,将受到销魂挫骨的惩罚。 萧汉第一个将精血融入契约之中。 其余人心有顾虑,然而受形势所迫,不得已也签订了灵仙契约。 牧云收敛气息,拱手道:“诸位远道而来,又敲定了促成和平新格局的契约,实乃大喜之事。在下摆下宴席,恭请诸位赏光。” 没人敢不给牧云面子。 就连自视甚高的诛心魔王,哪怕心里再不情愿,也不敢说出拒绝的话。 尤其是在知晓对方是酿酒高手的前提下,拒绝反而变成愚蠢的举动。 牧云招手留下女帝,附耳低言,让她写道圣旨,向全天下公告新格局。 当然会在当下招致骂声,但牧云并不在意。 女帝没有前往摆下宴席的别院,而是改道去书房,按牧云的建议行事。 待她到达宴会别院,发现萧汉左手中提着一坛酒,正在院中舞剑。 身姿潇洒,剑法精熟。 丝毫不亚于以武技着称的牧云。 舞到绝妙处,饶是以女帝身份,也忍不住击节赞叹。 第346章 不法之地 十年弹指一挥间,往日如昨,然终究是过眼云烟。 妖族和魔族基因里的躁动因子,致使他们在妖国与极寒冰原交汇处专门划出一片专有领土,安置那些不安于平凡和安定的灵魂。 所有想要谋得财富,或者建立黑暗统治的存在,悉皆像朝圣般会聚于此。 这片飞地里没有规则,只要你够强,就可以得到一切。 外界人称其为不法之地。 若说十年前玲珑世界最有威望的人,莫过于实力强横的牧云。 自从迎回魔族之后,万族对他的评价褒贬不一。 萧汉十三岁继任人皇之位,开始了针对夏国世家的打击。屡屡受挫,但也在四年间取得不小进展。 反倒是牧云和主动禅位的萧凰,仿佛人间蒸发,再没有人见过他们的踪迹。 有人说二人归隐山林,不再过问世事。 也有人说,牧云因违逆天道,得罪的人太多,早已被天界仙人秘密处决。 萧凰也被仙人软禁,故此不见了行踪。 当时这件事成为热度最高的谈资,随着牧云影响力逐渐淡去,不再有人提及他的名姓。 萧汉销毁诸侯列传中关于牧云的记载。 魔族重回玲珑世界这等大事,上古魔典中只记述了萤火的奋斗历程,同样没有牧云或恶这个代号的存在。 正是因为各族的典籍中皆没有牧云,各种离谱的猜测才会被阴谋论者奉为真实。 如今这个在当初如雷贯耳的名字,已然变得稀松平常,掀不起半点波澜。 夏国也会有走投无路者携带搜刮来的民脂民膏,逃进不法之地。 他们提供孝敬银两,获得当地邪恶势力的保护。 当然也有缺乏自保能力的倒霉蛋,还没等到面见恶势力头目,已然被小弟们送上了西天。 没有人会在乎他人死活,只要能得到财富、权势和女人,不法之地的人们愿意付出一切。 青龙军精锐部队驻扎在毗邻不法之地的城池,提防有可能发生的越境袭扰。 极寒冰原方向的魔族,放置些许以嗜血着称的战斗种魔兵。 除非被逼到万不得已,否则没有人会头铁到往北方逃窜。 不法之地以南的骷髅山地带群妖纵横,生活在其中的妖族同样会杀人越货。不过其中不乏安稳修行的存在,并非纯粹的恶。 一帮响马沿着夏国以西的国境线向北而行,骑乘的骆驼一惊一乍,总想要挣脱缰绳,带着背上的乘客向东逃窜。 结果就是挨上几记结实的鞭打,勉强按照主人的意思前行。 兽类栖居的广袤土地,被夏国人称为黄金山。 灵兽和魔兽在黄金山地带繁衍生息,致令沙漠范围缩小,山林变得愈加茂密。 人类日常所需的五禽和牲畜,并不在兽类之内,依然与人族的生活息息相关。 “前边有青龙军的岗哨,咱们得绕一段路。兄弟们都打起精神,千万别掉队!”响马头领不得不提高音量,提醒跟随他前行的响马。 距离岗哨还有几里地,但还是怕被哨兵听见。 他们上一笔生意劫了一队富商,不论大人小孩,尽皆杀掉了事。 以至于装着贵重货物的麻袋上还有凝结发黑的血迹。 萧汉在努力应对盘根错节的宗族势力,对响马的所作所为,暂时腾不出人手应对。 即便是派出青龙军捉拿,只要逃到不法之地,青龙军的士兵就不得不收手。 内部处于动荡之际,萧汉不敢冒险引发争端。 当然,这些秘辛目前还没有翻出宫墙,满心只想打家劫舍的响马,自然没心思关注这种事。 骆驼们受到又一次鞭笞,不得已转头向西北方向前进,避开青龙军的岗哨。 人魔大战结束后,夏国精简了青龙军的编制。 此举不仅没削弱青龙军战力,还减少了军饷开支。 不法之地中没有秩序,紧邻夏国边境线的地方鲜少有人出没。 草长到一人多高,其中遍是蛇虫鼠蚁。 蚊子个头很大,飞到没有防护的骆驼身上,猛吸它们的血。 骆驼本就受到妖氛的惊吓,再加上蚊虫叮咬,不免炸了群。 驼队并不认识背上驼的人,连续受到鞭打,再也不肯听从号令。 它们径直朝向妖气最稀薄的地方,撒开四蹄狂奔。 巨大脚掌带起被草根束缚住的泥土,跑动速度越来越快。 响马头领忙乱中抽出靴子里藏的匕首,左手拽紧缰绳,右手持着锋刃在头驼的脖子上一抹。 鲜血从伤口处飚射而出,又跑出一段路,随即栽倒在草稞子里。 其余响马纷纷响应,不一会,驼队已经全数毙命。 响马头领没去管手下的小弟,而是径奔驮着贵重货物的骆驼。 麻袋在翻倒过程中被草地里的怪石划破,包裹宝石的稻草被殷红似血的宝石带出。 宝石在夕阳映照下与附近的骆驼血混为一色,瑰丽而妖艳。 响马头领赶忙弯下身子,去捡散落在各处的红宝石。 一位摔倒在附近的响马见到硕大的红宝石,喉结上下动了动。 怒从心中起,恶向胆边生。 悄然摸到响马头领身后,拔出血迹未干的匕首,出其不意想要将其击杀。 响马头领武艺非凡,通过影子预先发现危险,灵巧转身。 右手揽住响马的脖子,抢过他手里的匕首,一刀刺穿心脏。 偷袭的响马甚至来不及发出声响,立即倒在血泊之中。 其余响马好不容易爬起,见到匪夷所思的一幕,不免心下胆怯。 目睹死亡响马偷袭的人们,会认为他的死是理所应当。 另外一些成员,则是认为响马头领突然发狂,想要独吞这次劫来的硬通货。 响马头领能做到如今这个位子,不光有死人堆里打滚的悍勇,还得有点智慧。 他知道在人尽皆恶的不法之地,孤身一人携带贵重宝石的下场只有死。 身处险境不能失去响马们的支持,故此得告知他们刚刚发生了何事。 “小六财迷心窍,想要从背后偷袭我,抢夺地上散落的红宝石。”响马头领经历过生死劫,心跳速度依然很快,说话时伴随着大口喘息声。 他们都是惯常杀人越货的主,知道主动杀人和历经劫难的差别。 从响马头领的反应判断,说谎的概率不大。 “小六真是聪明一世,糊涂一时。只要咱们做成这笔大买卖,以后还愁没钱吗?”一位独眼响马在小六尸身上撒上化骨粉,以免他被附近的野兽吞吃。 响马们将散落的红宝石收拢,重新装进麻袋,然后聚到一起。 不法之地里吃人猛兽遍地都是,稍有不慎,就会像小六一样被抹除掉存在过的痕迹。 响马头领明白当务之急是收束人心,朗声道:“我再重复一遍。做成这笔买卖,所得七三分成。我三,你们分余下的七成。” “老大,小六那小子不懂事。你对我们怎么样,哥几个心里清楚。”独眼响马捎带脚拍了头领的马屁。 其余响马并不是很赞同独眼响马的话,然而已经失去脚力,很难在短时间离开不法之地。 在这种人人都是恶魔的地方,一旦陷入孤军奋战的境地,能活下来的几率便会无限趋近于零。 尤其是在拥有大量宝石的情况下,更需要团结一致。 小六的衣服里有张沾染了血迹的羊皮地图。 由于骆驼带着他们跑出很远的距离,加之不法之地非同寻常,方向并不是固定的东南西北。 想找到出路,远比想象中更加困难。 响马队伍里没有修仙者,无法利用释放圣灵的方式确定方位,也没有能够探查方圆数十里的灵识。 他们舍不得放弃能助其一步登天的宝石,只能带着负重在复杂环境中谨慎前行。 兜兜转转大概一刻钟,连一向精明的响马头领都不得不承认——他们彻底迷失了方向。 忽然黑风起,阴煞惊人心。 “我还以为是谁来登门拜访,原来是一群迷了路的行人。来,到我怀抱里来。” 虚无缥缈的声音,不知从何处而来。 除非愚蠢到天真的程度,否则绝不会认为不法之地中会有好心人的存在。 响马们拔出腰间佩刀,背靠背围成一圈,提防随时可能来临的攻击。 “原来是些愚蠢的人类。凭你们这点本事,岂敢闯入不法之地。”一团黑雾中探出两个像是手臂的黑烟,扒住嶙峋的怪岩,烟雾飘荡便是声音的来源。 响马们全身都在颤抖,全部面向黑烟怪的方向,将盛放宝石的麻袋藏在身后。 “你们这种小身板,如何能够挡住真正有价值的财宝?” 黑烟怪来得又快又猛,转瞬之间,将一群响马困在其中。 有毒的黑雾通过口鼻钻进响马体内,片时带走他们的性命。 吸收掉生命元气,然后将脱了水的枯骨丢弃在原地。 黑烟怪扒开盛装宝石的麻袋,见到满目琳琅,发出一阵放浪的怪笑。 喜悦感尚未完全体会,突然从远处飞来一柄被黑气萦绕的长剑,刺中黑烟怪身体,顷刻间将他的能量吸收殆尽。 上一秒还在享受狩猎的愉悦,下一秒已经成为他人的猎物。 这就是不法之地。 没有规则,也没有秩序。 只要你够强,就能得到想要的一切。 第347章 归来之客 时空旅人向来是个隐晦话题。 只有人族高层或者灵族的高阶修仙者,清楚他们的奥秘。 十年光阴荏苒,萧汉已经娶妻生子。 并非过往皇族的政治联姻,而是郎情妾意的青梅竹马。 柴玉是户部尚书柴荣的二女儿,秀外慧中,稍长萧汉三岁,在过去四年间给萧汉提供了不少帮助。 如果不是有她帮衬,光凭萧汉自己,很难扛住来自各方的压力。 只有他知晓牧云和萧凰的下落。 萧凰去了莲花山,跟随圣心菩萨修持,以降低性格中锐利的一面。 她不再担任至尊之职,也远离了沙场纷争。 卫戎并没有犯萧汉的忌讳,在后者即位之后,夏国兵权由并非世家出身的卫戎接管。 精简青龙军编制,减少军饷支出,加强精英化士兵培养,悉皆是出自他的手笔。 想要变革世家宗族,犹如挫骨扒皮。稍有不慎,就有可能被宗族势力联合推翻。 如果没有卫戎的鼎力相助,甚至都没有现下的进展。 一只灰毛雀鹰飞进信院。 执掌信院的小童观雀鹰毛色,以为是封寻常的奏章,及至从信筒中取出信笺,封装时也未发现它的独特之处。 萧汉收到牧云的亲笔信,是在三天后的下午。 不怪信院的官员,也很难怪罪收信的小童,主要原因正是送信的是只灰毛雀鹰。 展开信笺,看到久违的熟悉字迹,明白十年前离开玲珑世界,外出寻找火种的牧云再度归来。 好消息是成功从星辰仙君手里换到了废弃星球的完好火种,只要将其安置在特定位置,玲珑星即可进阶为完全体,文明推进速度会大幅提升。 棘手点在于玲珑星中没有祖脉山川。 火种需要放置在祖脉山川的核心,不仅要是藏风聚气之所,还得具备人杰地灵的特质。 由于玲珑星是由相对外行的天帝所造,天然残缺不全,导致灵气祖脉以瀑布形式存在。 逆龙瀑布的全年水流量并不一致,使得灵气存在细微偏差,因此无法容纳宝贵而又脆弱的火种。 只有万年不变的祖龙山脉,方能将火种承载于其中。 牧云花费十年求得火种,自然不能半途而废,因此将夏国推向下一个文明进程的事,依然只能拜托萧汉和萧凰。 萧汉看完信件内容,虽然其中并未提及十年间的行踪,但在时空中旅行,向至高神换取珍贵火种,只要动点脑筋,便知绝非易事。 既然各有各的难处,便需要互相体谅。 萧汉摆好笔墨纸砚,提起毛笔,给不知身在何方的牧云写了封回信。 简述近年来人世间的变迁,以及削弱宗族势力过程中遇到的种种阻碍。 天下大势也有提及,着重讲到了魔族盘踞的极寒冰原,妖族占领的骷髅山,以及灵兽与魔兽混居的黄金山。 容纳人性黑暗的不法之地,在信的末尾占据了大量篇幅。 以他对牧云的了解,不法之地最能引起牧云的兴趣。 送信的金雀鹰从云宫飞出,径奔南方而去。 通过雀鹰飞行的方向,萧汉确信牧云没在龙城。 略加思索,联想到了灵族各大仙山。 最有可能的去处,便是那至今仍能替牧云解惑的莲花山。 圣心菩萨在人魔大战结束之后,带着沙弥走遍夏国每寸土地,救治那些身染重疾却又看不起病的平民。 善举得人心,加上萧凰和萧汉的默默扶持,圣心菩萨在夏国中的名声越来越响亮。 圣心禅院的数量与日俱增。 上京城的圣心禅院,每三年召开一届规模浩大的水陆大会,邀请各路高僧开坛讲经,以化解人心中难以解开的郁结。 萧汉很想加速推进新政,然而只要不想发生动乱,这件庞大而繁复的重任只能慢慢铺陈开来。 他走下龙椅,行至紫微宫门口,遥望万里无云的天际,不禁怀念起当初在鹤城的日子。 所有本领都是在那里练就,都城迁回上京,萧凰有意将大部分事务交给萧汉处理。 时间掰成两半,依然觉得不够用。 以前还有多位额娘教他五花八门的本领和小伎俩,如今偌大的云宫只有柴玉和幼儿萧宁。 偶尔闲暇之余,难免感到几许寂寥。 他很想去东牌楼听听说书先生讲的评书,也想到梨园听上一曲《将神赋》。 理想很丰满,现实却相当骨感。 只要开始忙碌,根本就停不下来。 正想到萧宁,便见身穿黄色长裙的柴玉拉着他的手,径奔紫微宫而来。 萧汉即位之后,大幅削减了云宫开支。 每月雇佣工匠定期对各宫殿进行修缮和清洁,除此之外开源节流,省去了各种不必要的花销。 哪怕是祭祖,也只是依循民间制度。 这种传统由萧凰起头,一直延续至今。 “父亲,您在看天上的飞鸟吗?”萧宁对萧汉的称呼,也是后者有意为之。 原本萧凰应当是夏国最后一任皇帝,可惜现实永远不会变得理想化,推进新政的路途远比想象中更加坎坷。 萧汉抱起萧宁,笑道:“我经常跟你提及的人,也就是你的祖父,如今成功带回了传说级火种。” “火种在哪儿?”萧宁没有接触韬略,也没有修习武艺。 如果不是受到宗族多次催促,他绝不会在如此年轻的年纪,诞下所谓代表国运是否昌盛的龙子。 萧汉没有将童年时经历过的一切,再度强加给萧宁。 远在莲花山的牧云更不会想到,自己依然明媚如少年,却已经是爷爷辈的人物。 莲花山位于南部疆域东侧,往南行数百里,便可抵达南海。 四季如春,植物丰茂。 猿啼鹤唳之声不绝于耳,相较于举世闻名的仙山,更多了几分幽静的出尘之感。 此时正值晌午,没有暮鼓晨钟。 牧云踏上人为修葺的石阶,缓步拾级而上。 他还记得多年前带着被万灵妖仙击碎灵识的锦玉前往普陀山,请圣心菩萨出手相救的场景。 期间发生了太多事,仿佛已是很久远。 牧云如今是龙魂凤体,身上携带着神兽的气息,沿途见到他的兽类,尽皆表现出敬畏。 甚至连一向顽劣的猴群,都不禁停下摘虱子的动作,静默观望牧云走过。 牧云没有打搅他们,而是快步向上走。 莲花山占地面积不广,海拔也及不上普陀山。 不多时,牧云便看到了一座山洞寺院的山门。 当初锦玉转世的小沙弥,如今已是个穿着袈裟的僧人。 眉清目秀,澄澈眼神中满是慈悲。 “在下青龙居士,特来宝刹拜会圣心菩萨。” “菩萨已知您会来,吩咐我在此迎候。” “麻烦高僧引路。” “居士称呼贫僧释厄就好。” 牧云微笑颔首,跟随释厄的引领,前往参禅的静室。 萧凰身着素雅长衫,从静室中行出。 十年未见,二人样貌皆没有太大变化。 释厄退到一旁,转头看向远山的风景。 “你怎么会在这里?”牧云并不知道萧凰禅位之事,在地处南国的莲花山见到她,不免感到诧异。 萧凰浅笑道:“四年前我就不是女帝了。” “终于不再有深入朝堂之感,我也能一身轻松了。”牧云本想拥抱久违的道侣,念及身处佛门清净地,终究没有做出出格举动。 “你这一去,竟是十年之久。怎么样,可曾带回你想要寻找的东西?” “我已从星辰仙君那里得到了完好的火种,此番来莲花山拜访菩萨,正是希望他能指点迷津。” “既然有了火种,还有何难处?” “火种是既强大又脆弱的东西,为了使它在时空旅行中不会出现裂痕,我花费好几年才找到合适的容器。毕竟我不是星辰仙君,无法直接带走一颗星球。” “原来你这几年都在做这件事?” “我在去之前也认为星辰仙君会对我百般刁难。真到了那里,才发现自己低估了至高神的器量。他很爽快地答应了我的请求,赠予我一颗衰败星球的完好火种。只是他还有要事在身,无暇驾临玲珑世界。” “对于长生不死的仙族来说,十年也就是弹指一挥间,所以他们并不会在乎这点光阴。只是对人族来说,期间却发生了许多事。” 二人正言间,萧汉派出的金雀鹰飞进莲花山。 由于经历过长距离传送法阵,金雀鹰显得有些呆滞。 牧云取出信筒中的信笺,纵览一遍,大致了解了十年来的人间剧变。 “谁搞出了个不法之地?”牧云问向站在一旁,接过信件阅读的萧凰。 “妖魔两族搞出来的东西,向我承诺不会进犯人族疆域。” “可有人族进入不法之地?” “不仅有,还有很多。” “再多我也不管了。” “你不是圣人吗?” “那都是新月书社杜撰出来的东西。再说了,我只救那些想活下去,却被残暴者剥夺了权利的无能为力者。主动求死之人,没有拯救的必要。” “你比以前更通透了。” “十年时间,我不能只是在路上。始终只有一个人,可以想些以前来不及想的事。” “想出了什么东西?” “我决定享受和平,去做些与以往不同的事。” “比如?” “暂时还没想好,等安置好火种以后,再考虑也不迟。” 萧凰没有在牧云归来的第一时间扫他的兴。 只要他当初提出的理念尚未变成现实,牧云绝对无法心安理得的享受生活。 不独是性格使然,修行的功法也会将他推向风口浪尖。 第348章 任重道远 假如一个人先天不足,会导致身体从根上虚弱,病秧更易找上门。 玲珑星是天然残缺的星体,经历漫长岁月变迁,天地万物已经适应现今的形势。 贸然放入火种,有可能致使玲珑世界文明演化进程加快。 作为医术超凡的菩萨,当然也有义务提醒牧云——强行补足先天缺乏的东西,极小概率能治好顽疾,更大可能会适得其反。 尤其是在玲珑世界没有祖龙山脉,天地灵气依托于不稳定的流水存在,想要将设想变为现实的难度无形中提高了数倍。 “以你的酿酒术,尽可以在人世间谋得无限财富。若是你肯抛弃底线,甚至可以得到世界上想要的一切。何故非要做这些费力不讨好的事呢?”圣心菩萨说出的话,不像是个得道的高僧。 牧云笑道:“权势、威名亦或是取之不尽的财富,已经无法激起我心中的浪花。我总想做些惊天动地的事,以便能更早成仙。” “成仙了,然后呢?” 牧云只顾着往前冲,至今没有仔细思量过这个问题。 他曾经是备受尊敬的牧先生,但在圣心菩萨座下,始终是个怀揣赤子之心的少年郎。 在高速向前冲的同时,总会忽略道路两旁的风景。 有时是形势所迫,更多是性格使然。 圣心菩萨了解牧云,对他的行事风格可谓门清。 他已经决定点亮玲珑世界的火种,纵然有千难万险,也会在所不辞。 可这件事关系到天下苍生,稍有不慎,牧云也要受到功德经惩罚。 轻则修为大减,重则命丧黄泉。 圣心菩萨传授牧云功德经,虽前世尘缘已随风而逝,但还是将他视作一个未入沙门的弟子。 他的缺点是行事鲁莽,习惯在错误中吸取教训,然后拍干净身上沾染的尘土,继续坚定不移地朝着目标前行。 满身本事和如今半步仙人的修为,都是在生死玄关中偶然所得。 甚至于深入魔国的孤军奋战,都没有经过深思熟虑。犹如一阵飓风,席卷了尔虞我诈的异种疆域。 牧云的能力毋庸置疑,可点亮火种事关重大,必须劝他三思而后行。 “这件事是非做不可的,否则世间只有权势在握的人才活得像人。那些身处底层的人们,活在吃人的世界里,随时有可能被残暴者夺走一切。付出的所有汗水和血泪,最终换来满目凄凉。”牧云的语气格外坚定,“如果世间有我,却还是一如往常,那我的存在就没有任何意义了。” “你可以为自己而活。” “这可不像是以慈悲为怀的菩萨应当讲出的话语。” “道德和规条只是给人提供指引和限制,并未要求你非得走哪条路。你心里总是装着大世界,唯独忽略了你自己。你究竟在追寻什么,又将去往何方?” “我是谁,以及未来在哪儿,于我而言其实并不是太过重要。” “你希望改变这个迂腐陈旧的世界?” “然后再造一个新世界。” “只要本性不变,以往发生的事,还会换一种形式继续发生。这就是人世间的悲哀,也是修仙者远离俗尘的原因之一。”圣心菩萨直言不讳,“所以我才会劝你。细数过往,你已经完成了许多看起来根本不可能完成的壮举。如果你想卸下重担,我想所有人都会理解你。” “菩萨,弟子向来不是喜欢闲云野鹤的性格。待我完成这件事,或许会去开家酒馆,也可能去找点别的事。” “意思是无论如何,你都得做成这件事?” “如果不想底层人物像牲畜一样生活,这件事非做不可。您是慈悲心肠的菩萨,应该能理解我的心思。” “其实我有时候在想,当初传授你功德经,是否是个错误。如果没有功德经,你就不必被行善积德绑架,可以自由自在地在天地间驰骋。” “潇洒过活的人多了,又不缺我这一个。”牧云比常人更加豁达,荣辱看淡,生死亦不在考虑范围,做事的准则就是朝着想好的目标坚定前行。 哪怕要经历刀山火海,他也不会有半句怨言。 从须弥山出道至今,牧云用所有的行动证明了自己的道。 前无古人,可能也鲜有后来者。 “既然你心意已决,贫僧帮你指条明路。穷尽毕生所学,囊括天下之力,总有一天,你做的事定能成功。”圣心菩萨没有打哑谜,几乎明示了牧云该如何去做。 牧云站起身,双手合十道:“多谢菩萨指点迷津。” “萧施主修行期限已满,带她一同下山。” 牧云点燃焚香,供奉漫天诸佛菩萨,随后转身离开大雄宝殿。 如果有需要,他定会再来向圣心菩萨求助。 只不过在此之前,还有许多事情要做。 萧凰依然穿着素雅长衫,立在砖石铺就的院落,等候向圣心菩萨寻求指引的牧云。 她已将行李等物收进玉葫芦,随时可以出发。 “咱们是先回上京城,还是直接去龙城?”牧云征询萧凰的意见。 萧凰已有数年没去过上京,选定夏国都城作为落脚点。 牧云正有此意,拉住萧凰的玉手,带她踏破虚空,呼吸间抵达了数十万里之外的北部疆域上京城。 上京城似乎与牧云第一次来时没什么不同,只是当初的乱象,以及龙华公主府都变成了历史的尘埃。 纵然彼时的龙华公主就在身侧,那些阴险诡谲的勾心斗角却早已远去。 魔族盘踞七年之久的痕迹,被工匠们用巧手悄然掩盖。 史官们默契地在正史中抹去了这段堪称屈辱的历史,稍加杜撰修饰,仿佛就能消除心中的愤怒和无奈。 萧汉在削弱宗族势力的同时,并没有忘记发展经济。 上京城在断壁残垣中重新焕发生机,茶楼酒肆中人声鼎沸。 “后来还是依循了旧制,禁止开设青楼。” “那些风流浪子们肯定恨透了我。” “习惯了某种事物,再度出现时就不会掀起波澜,仿佛世事本就该如此。” “你这话说得很有深意。” “变革历来是最难做到的事,大抵需要流血牺牲,以黎民的团结奋进,最终推翻旧王朝,然后再建立新的王朝。周期内由兴盛逐渐走向衰败,然后再度被黎民推翻,进入下个循环。” 只要熟读玲珑正史,会发现过往岁月中,始终在发生类似的事件。 更换朝代,天子变了姓氏,最终还是要走向衰败灭亡。 萧凰在莲花山时参禅的时间并不多,更多时间用在读史书和修行功法上边。 摆脱掉以往的武将思维,试着从更宏观的角度看待这个世界。 试着将牧云和萧汉想做的事进行推演,发现只有做到真正的以民为本,他们才不会联合起来推翻黑暗的王廷,然后再建立一个新朝代。 以民为本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 尽管历朝历代都将排名定为士农工商,然而农民始终处于社会最底层,不仅要面临地主的剥削,还要献出青壮劳力去满足皇家的闲情雅致,甚至连保卫这个国度的军士,也得从农家摘选。 他们付出了一切,得到的却是微乎其微。 时逢荒年,甚至要落到卖儿贩女的境地。 萧汉提前收到母亲的来信,知他们会来上京城,提前在云宫入口处等候。 牧云十年前离开时,萧汉脸上还有尚未完全褪去的稚气。 如今面部线条变得硬朗,看起来和牧云更像兄弟。 他没有修炼功法,也不想永葆青春。 这就是修仙之人通常会远离红尘的原因。 只要亲眷没能羽化升仙,终归得经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 “父亲,咱们俩可是好久不见了。鹤城茶馆里的对话,仿佛还在昨天。” 萧汉身着龙袍,相貌俊美,身量高大,甚至比牧云还高出半个头。 他没有帝王惯有的威严,而是更像个成熟的邻家男孩。 “时间如白驹过隙,转眼间你都能独当一面了。”牧云轻拍萧汉肩头,眼神中不仅有欣赏,也有对他的思念和体谅。 无论是谁坐在至尊之位,生活都不会轻松。 甚至削弱宗族势力还很容易惹了众怒,加上朝堂臣子的更替,四年间他有数不清的事要做。 萧汉引着牧云和萧凰往云宫走。 以前萧安是云宫的主宰,短短十余载,这里已经数度易主。 牧云想起初入上京城时的情景,不免心潮澎湃。 他向来不愿冒充高人,即便是在魔国掀起滔天巨浪。除了匹夫之勇,更多是借了时局的力。 被谬赞为救世主,其实压根不想再背负这个名头。 跨越时空去寻求火种的旅程,同样是在为自己减负。 似乎是要回应他的想法,萧汉主动开口道:“您可否知道,当初您的一句话,可是让我吃尽了苦头。” “什么话?” “您说若是不了解平民的生活,政令就会建立在悬浮的基础之上。我在应对宗族势力的同时,还要缓步对朝政进行革新,同时还要腾出时间到人间去逛逛。纵然有时空宝珠,还是感觉时间不够用。” “既在其位,就得谋其政。”牧云心疼萧汉,但后者身为天命人,拥有常人难以企及的胆识和智慧。 除了他以外,没有第二个人能够推倒重重阻碍,建立真正的新世界。 “难啊。”萧汉平素很少与人沟通心事,见到家人,才敢于表达内心的真实想法。 牧云从玉葫芦中召出大还丹和一些固本培元的丹药,嘱咐道:“天下苍生固然重要,但你也很重要。千万不可为了取得成效,透支自己的身体和精力。损耗来得容易,再想复原就难了。” 他毕竟是修仙之人,而且创造出了顺应阴阳遁法的五行天国,了解万物更迭的奥秘。 人的精力有限,偶尔超越界线,或许不会导致精元耗损。 一旦长期维持透支状态,精元势必会加速流失,致使精神和身体出现双重崩溃。 以萧汉的忙碌程度,如果不加以保养,决然无法维持太久。 恰如蜀汉的武侯,食少事烦,倒在了大业成就之前,最终功亏一篑。 “如今父亲和母亲回到上京,我就有了强大助力,日后的行动也能轻松不少。” “你父亲是个闲不住的主,又给自己揽了个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三人边走边谈,不觉间行至御书房。 萧汉喜欢阅读典籍,于方寸间纵览古今。 以往见牧云,通常也是在南皇宫的御书房。 这里便成了连结他们父子的地方。 “云宫里好像没有宫女和太监。”牧云一路走来总觉得哪里不对劲,一时间想不起来,及至到御书房,才猛醒和过去有何区别。 “强行迫使穷苦人接受阉割,本就是泯灭人性的举动。母亲在光复夏国之后,便遣散了云宫里的太监和宫女,给了他们一笔丰厚酬劳,送他们回到故乡生活。” 牧云随手召出三把太师椅,让它们随意降落。 他没客气,率先坐下。 萧汉没有坐,而是说道:“父亲离开玲珑世界已有十年,期间我已娶妻生子。我把他们带过来见您。” 牧云差点惊掉下巴。 萧凰在莲花山并未跟他提及此事。 他万万没想到,自己会在四十七岁,这个在灵族中连蝌蚪都算不上的年纪当上了祖父。 转念又一想,人族繁衍生息,亦是天地至理。 夏国中不乏与他同龄当上祖父的人。 “我怎么忽然感觉自己老了?”牧云转头看向萧凰,笑着说出心中想法。 他依然觉得自己是少年,可世事的变化,还是给他带来了强劲冲击。 “你终有一日会成为长生不老的仙人,甚至于以你的寿元来推算,你比宁儿还要年轻,何来老字一说?”萧凰在莲花山的修行并非徒劳,看待事物比以往更加通透。 道侣间的对话没有持续太久。 听见频率不尽相同的脚步声,便知萧汉带着妻儿来与父母相会。 牧云站起身,见到柴玉相貌,立马联想起多年未见的老大哥柴荣。 柴玉躬身行了个万福礼,随即安静退到一旁。 萧汉牵着迷你版的自己,将萧宁拉到牧云身前,柔声道:“宁儿,这就是你的祖父。他可是个顶天立地的大英雄。” 萧宁扑到萧汉怀里,好奇望了一眼牧云的头发,转而问自己的父亲:“祖父不应该是白头发的吗?” “你祖父是修仙之人,可以永葆青春。别看他头发乌黑,其实已经几百岁了。”萧凰卸去重担,不像以往那样习惯于绷着脸,更像是个性格活泼的寻常女子。 “哇!”萧宁张大嘴巴望着牧云。 他的概念里,几百岁是顶大的年纪,几乎和长生不老差不多。 牧云本来不知道该送给萧宁什么见面礼,察觉到他的圣灵异常茁壮,当下便有了主意。 “我在时空旅途中得到了一本天阶修行功法。只要你叫我一声爷爷,我就把它送给你。” 萧宁立马从萧汉怀里跳出来,不住声地叫着爷爷。 虽然感觉瞬间变老,但牧云还是极其开心。召出《荒古太象诀》,将其赠送给萧宁。 萧宁得到修仙功法,却并不完全清楚它的功效。 牧云又从玉葫芦中召出许多稀罕物件,连同上品玉葫芦,一同送给了萧宁。 他得到许多好东西,笑得异常灿烂。 “你父亲近来如何?”牧云问想要管教萧宁的柴玉。 柴玉少时就听说过牧云的名号,对他心怀敬畏,恭敬回道:“家父依然在朝堂中担任户部尚书。活比以前好干,不用拆了东墙补西墙。” “府库是充盈了,有多少能到平民手里还是个问题。”牧云转头看向萧汉,“各级官员贪了多少,你心里有数吗?” “大概十之八九。”萧汉身处至尊之位,岂会不知手下人的猫腻,如实回道,“假如调拨万石粮米,经过各层官员克扣,到赈粮官手里十不存一。为了保全百姓,赈粮官就得把到手的米想办法卖到米行,然后用银两换取麸糠,尽可能救济更多灾民。” 萧凰当过女帝,自然清楚朝堂中那些不得不默许的事。 牧云朝天眉倒竖,脸上隐有怒容。 “玉儿,你先带宁儿回你们的宫殿。”萧凰清楚牧云的个性,不希望萧宁太早接触到少儿不宜的信息。 柴玉带着怀抱玉葫芦的萧宁出了御书房。 牧云随手释放一道屏蔽结界,起身说道:“官官相护,然后互相勾结,将本应送到百姓手里的钱粮装进自己的腰包。历来如此,可不代表就是对的。” “如果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许多政令根本无法推行,而且容易造成局部动荡。”萧凰向牧云解释他们为何对这种现象坐视不理。 牧云看着萧汉,想听听他的见解。 “这种事本就是错的,但要想彻底解决,也得等到新政令在夏国推行之后,方有余力向前推进。” “你没有改变初衷,我很欣慰。”牧云脸上现出笑颜,“纵观历史变迁,其实平民才是写就历史的笔墨纸砚,没有他们,英雄也无用武之地。既然皇帝的权力来自于百姓,就该把权力还给他们。” “这件事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 “再难也得去做。” 萧凰问道:“假如把权力交给百姓,他们意见不一致时,应当如何处理。毕竟夏国还要发展,不可能总是将精力放在无关紧要的事情上边。” “还是得有领袖。群龙无首,不会有任何好处,反而容易招致灾变。”萧汉这次站在母亲这边。 牧云曾绕路去过末法时代的星球,将所见所闻分享给萧凰和萧汉。 “如果你还想当帝王,可以推行君主立宪,将引领夏国的重任交给你信任的人。假如你不想再当帝王,同样是将重担交予他人。无论哪种选择,都将失去实权。” “我一直视您为榜样。您没有贪慕权势,汉儿也不会那样做。” “两者之间,你认为应当如何选择?” “如果是我,我会选择第一种变革方式。”萧凰回答了牧云的问题。 萧汉给出了截然不同的答案:“我更喜欢第二种。” “为何?”萧凰疑惑不解。 她想保留萧氏皇族的身份,哪怕没有实权,也可与常人有别。 “因为如今极寒冰原的实质掌控者不是魔尊,也不是各大魔王,而是当初来参加龙城和谈的善。 既然魔族能做到,我又何尝做不到?” “只怕那些对你忠心耿耿,想要谋得权势的人会寒心。”萧凰所言非虚。 除了少数几人,大部分士族都想要出人头地。 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是他们的终极奋斗目标。 萧汉一旦失去权力,他们以往付出的努力都有可能白费。 “经历过战争对人们的摧残,只是失去权势,又能造成多大打击。如果连这些都扛不住,注定只能成为历史的尘埃。” 有时作为掌权者,终归要冷酷无情。 无情最是帝王家,从来不是一句空谈。 萧汉专门做过一个分析,按照玲珑正史所载,大致统计各朝各代皇帝的平均寿命。 人族平均寿元二百余岁的玲珑世界,帝王的平均年龄不足五十。 那些能力强悍的明君,寿数可达数百。换作根基不稳或者残暴不仁的君主,极大概率会在十几二十岁的时候死于权力斗争。 身处恶劣的生存环境,发生任何转变都在情理之中。 萧凰的穷兵黩武,在一定程度上损耗了夏国的国力。可也是她亲手培养出的青龙军,抵挡住了魔国南侵的步伐。 有功有过。 只有世人能够评判。 “父亲,您认为应当怎么做?” 魔国的萤火是由牧云创立,时至今日依然是魔族主流组织。 萧汉想听听他的意见。 “依从本心,两种选择都正确。” “为何这么说?”萧凰同样心存疑惑。 “革新有两种,一种是主动,另一种是被动。前者会将伤亡的规模和数量降到最低,所以只要你肯求变,怎么做都是对的。” “如果让我选,我会选择第一种。”萧凰又重复了一遍自己的建议。 萧汉没有动摇:“魔国如今的实际掌控者是当初来参加龙城和谈的善,魔尊和三十六魔王都没有插手魔国事务。既然他们能做到,我也能做到。” 话虽然是这么说,但牧云心里清楚,至少在萧汉寿终正寝之前,没人的能耐可以超过他。 最好的选择还是让他继续担任夏国掌控者。 只不过谈论这些还为时过早。 新格局的到来,依然需要漫长的等待。 第349章 低调处之 云宫御书房的匾额,上书四个金字以民为本。 匾额右下角被磕掉了些许红漆,乃是从鹤城转运途中不小心掉落留下的痕迹。 木匠可以轻松将其修复,但萧凰认为应当谨记七年的迁都之耻,因此选择保持这种略带瑕疵的状态。 牧云和萧凰离开之前,留下了三幅字帖。 萧汉走到书桌后边,展开第一幅字帖,观其笔迹便知是牧云亲笔。 上书八个字——不在其职,不谋其政。 萧汉坐在毡垫上,稍加思索,即刻明白了牧云想表达的意思。 无论牧云曾提供过多少帮助,他终究不是帝王,也不是庙堂臣子。 正所谓名不正则言不顺,于情于理,牧云都不应当参与到朝局纷争之中。 萧汉本以为牧云归来之后会帮他一起推行新政,看到第一幅字帖,已明了牧云心意。 展开第二幅字帖,上边同样写着八个字。 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萧汉有些错愕。 他和牧云相处的时间不算特别多,总觉得后者是个严肃认真的人,看到行书写就的俗语,意外发现活泼的一面。 萧汉没急着去打开第三幅字帖,而是闭上双眼,仔细回忆牧云所做的事。 汉王之乱的始末,他是由史书和母亲的口述中得知。 牧云来上京城的真正目的并不是辅佐党争,而是要与人皇面谈。 命运将他推进了风暴,最终与萧凰结为道侣。 及至后来的万妖山和牧国草原之行,依然是造福黎民,与庙堂相隔甚远。 孤军深入魔国,目的是提前终结绞肉机般的残酷战争。 依然没有掺加政治色彩。 从一开始,牧云就对权势没有兴趣。 假如将朝局比作老鼠,既然狗拿耗子属于多管闲事,就得由专抓耗子的猫来干这件事。 萧凰不止一次跟他提起过,说他就是引领新时代的天命人。 命运已经标明了方向,看起来到不了的远方,终有一天能够抵达。 萧汉明心见性,展开第三幅字帖,上边依然是八个大字。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 萧汉将三幅字帖放在一起,发现第一幅使用的是从远古流传下来的篆字,第二幅选用潇洒写意的行书,第三幅则是沉稳内敛的楷书。 不同的字体,代表着不同的含义。 自古以来,人族都遵循着名正言顺的朝堂格局。 牧云借古通今,隐晦地向萧汉表达了他的心意。 第二幅字帖,则是再次印证天命人的不二人选正是萧汉。 至于第三幅以夏国官方文字写就的字帖,可以说是对萧汉的寄托,也是对自己的勉励。 创造祖龙脉络山川,光有擎天架海的本领不行,还得经过反复验证,找准最完美的平衡点。 仅靠牧云一个人的力量,即便成了仙,也没有办法做成这件事。 正如萧汉的雄图伟略,没有各路人才的辅佐,最终只会变成梦幻泡影。 道阻且长,唯有勇毅前行,方能寻得出路。 萧汉妥善收好三幅字帖,站起身形,望着窗外的浮云。 牧云以这种方式向他寄语,代表着将不会再回归朝堂。 或许牧云本就属于江湖,只是命运的浪潮,偶然间将他赶到了风暴中心。 萧汉第一次觉着上京城和龙城隔得很远很远,远到心中思念的亲人,却不能时常见面。 长长呼出一口气,回身将三幅字帖装裱起来,放进了玉葫芦的角落。 他具备修仙的天资,却没有选择长生不老。 每个人的思维模式和性格的差异,以及所做出的选择,会将人们带往不同的地方。 聚散有时,顺应天命。 …… 龙城。 经过十年的发展,这个北部疆域的重镇又恢复了往日生机。 虽然比不上魔国占据之前,但各行各业都在蓬勃发展。 时任城主是个名叫白亮的秀才,广纳良言,大幅减免客商的赋税,使龙城成为远近闻名的通商胜地。 逆龙瀑布附近增加了许多建筑,不仅作为隔离带,也可供来龙城做生意的客商们游览。 萧凰头戴面纱,看守观水桥的官员没有认出她的身份。 牧云的名号在十年前足够响亮,荏苒光阴度过,龙城几乎换了一茬新人,见过他的不多。 即便是偶然看到过牧云的画像,也很难将眼前这个瘦长的年轻人和牧云联系到一起。 牧云想要的就是这种效果。 支付过观赏费用,带着萧凰爬上观水桥。 此刻时候尚早,太阳还没完全升起,桥上只有二人观景。 看守观水桥的官员打着呵欠,重回桥旁的小屋去睡回笼觉。 牧云释放魔封结界,暂时罩住小屋,以免他们的对话被官员听到。 尽管萧凰不再是女帝,可一旦对方知晓她的身份,势必要通知城主。 各种繁文缛节,显然不是他们所愿。 “没想到几年过去,连逆龙瀑布都变成景点了。”牧云仰头望向高空。 “世事变化之快,总是令人难以捉摸。”若是按照萧凰的意思,倒不如高调行事,可以免去许多麻烦。 牧云的观点是人怕出名猪怕壮,不想暴露身份。 萧凰做过人间主宰,但在和牧云的相处中,并没想着占据主导地位,因此最终按牧云的想法行事。 牧云拥有半仙修为,视野远比常人开阔,甚至能穿透厚厚云层,看到直上三重天的源头。 以前会天真的以为有仙人把守,及至了解玲珑世界的真相,才猛然醒悟自己想得有点多。 即便拥有仙山之名,实则除了天帝以外,连圣级仙人都没有。 跨越过数个位面,寻找星辰仙君的途中。 感知到圣级仙人的强大威压,方知天外有天,人外有人。 正是路上的见闻,坚定了牧云要点亮火种的决心。 哪怕是偶然间被创造出来的星体,身为其中土生土长的一员,也希望它能够变得繁荣昌盛。 龙城对萧凰来说,没有太多往事。 她看着瀑布水流落进深潭时激起的浪花,一时间有点恍惚。 戎马一生,君临天下似乎变得很遥远,就像是没有被深潭容纳的水珠,又变回纯粹的灵气,飘散到了空气中。 牧云对龙城有着截然不同的情感。 他离开云瑶的羽翼保护,独自闯荡玲珑世界,最关键的转折点就是龙城。 经历逆龙瀑布洗礼,险些将自己的命搭上。 最终在白马寺参透不动明王经,才堪堪保住一条性命。 灵识步入天道,身体化为修罗。 直到布赫巫医将牧云的心脏换为凤凰胆,方才稀释了修罗道对他性格的影响。 及至后来在魔国的单兵作战,龙城也是一个重要转折点。 屠灭龙城驻守魔族之后,顺便带走魔族两位精锐,为后来的胜利奠定了基础。 最终行动之前,牧云曾在龙城策划过许多事。 这座拥有祖脉的城池,和他建立了千丝万缕的联系。 未来想做的事,也必须在这里完成。 玲珑世界能否点亮火种,甚至连牧云自己都不敢打包票。 可他既然决定要做,就会倾尽自己的全力。 “凰儿,我需要你的帮助。”牧云和萧凰从上京出发,只讨论了接下来的落脚点,没有具体商谈。 随着旭日东升,有不少客商和平民来观水桥观瞻拥有祖脉之称的逆龙瀑布。 光天化日之下,显然不是谈事的好地方。 牧云解除魔封结界,带着萧凰前往附近的客栈,租了一间天字号房。 萧凰住惯了皇宫,纵然条件再差,也不能让她住寻常房屋。 “你需要什么帮助,只要我能做到,定会不顾一切帮你完成。” “话不用说的这么夸张。我希望你能掩饰身份,吸引拥有各类绝技的人来到龙城,从中筛选出对改变山川形势有用的人才。” “这件事求助汉儿可能会更好。”萧凰认为直接让萧汉下令召集天下能人异士,远比自行征召要容易得多。 “在做成这件事前,还是不宜暴露目标。否则过往的那些仇家找上门来,很容易导致满盘皆输。” “你还会怕他们?” “改变水脉形势,将其变为山川脉络的过程中不能出半点差错,否则不仅我会死,还会给玲珑世界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 “那就收手,不要做这件事了。”萧凰权衡利弊,立马劝牧云就此八手。 “菩萨也劝过我,可我还是有那么点天真的追求。” 萧凰知道拗不过牧云,只好说道:“我已经答应你,只要能做到,我会尽全力帮你。” “你也可以反悔,这是女人的特权。” “我以前纵横沙场,往来不败。现在都能享受女人的特权了。” “很简单,因为你就只有我这一个男人。” 萧凰被牧云正经中带着诙谐的表情逗乐,掩嘴笑道:“你想怎么做,我都可以帮你。” “来到龙城,我总会想起当初参加的灵宝大会。你可以利用富商的身份向天下发出公告,招揽有才学的人到龙城夺宝。总有些人,能对我要做的事提供帮助。” “与其如此,你还不如去和那些居心叵测者和谈,取得他们的支持。” “人心隔肚皮,就算口头答应了,到时一旦知道有杀死我的可能,他们也会毫不犹豫地选择背叛。” 萧凰和牧云都曾身处高位,看见过视野更开阔的风景。 人性和魔性之复杂,远超常人所能理解的范畴。 萧凰不想让牧云冒险,决定按照牧云提出的计划行事。 第350章 顺应潮流 龙城城主白亮专门下设经商署,统管外来客商到龙城投资的一应事宜。 想搞清楚这些事并不难,但是将官署中的各项职能,以及找谁办事最方便都摸清,可就没那么简单了。 白兰做过数年红线首领,尽管没留意过龙城的经商署,可还是能在极短时间内查清他们的底细。 如今红线已经解散,白兰也曾面临选择。 她以前和女帝形同姐妹,愿意为四象军出力。 自从萧凰退位并将兵权移交给萧汉和卫戎之后,白兰和黄羽从青龙军中卸任,回归到山林隐居。 如果不是收到萧凰的信件,绝不会轻易出山。 听完牧云想做的事,白兰登时有点不高兴:“不知凰姐姐是怎么想的,像他这样想一出是一出,极度不负责任的男人,何必劳心劳力地帮他。这种事做成的几率实在太低,还是让他自己去徒耗心力。” “既已结为道侣,自然是要全心助他。”萧凰明白白兰是心直口快的热心肠,耐心开解她。 “我也认为道侣之间应当互帮互助。将心比心,他做得那些事,除了给您带来伤害,似乎并无助益。” “你始终看不上牧云,试着放下成见,会发现他比想象中更善良。” “如果您不是戴着滤镜看牧先生,他的思想和所作所为和反贼有何两样。您对他掏心掏肺,到头来他想的只是颠覆皇族。” “照你这么说,汉儿也是乱臣贼子了。”萧凰伸手示意白兰不必讲下去,接着道,“牧云有一点说得很对。百姓长期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会产生穷则思变的意识,然后聚集起来将旧王朝推翻。” 白兰望着表情古井无波的萧凰,知她是真的领悟了新思维。 “我是个骁勇善战的武将,亲手栽培出的青龙军在人魔战争期间拼死保卫住了人族大半疆土。可我身为帝王,所思所虑皆是沙场,完全忽略了应当让百姓休养生息。” “看您这样,我更希望您是个暴君。” “暴君被推翻时,下场往往会很惨。懂得急流勇退,也不失为一种大智慧。”萧凰在莲花山修行几年,从皇室思维中跳脱开来,明心见性,不似以往那般沉迷于权势和功勋。 “真是拿您没办法。”白兰叹息一声道,“既然决定远离朝堂,不如咱们一起做点有意义的事?” “你可有好的建议?” “龙城如今是个商贸胜地,不妨开个灵兽坊,贩卖各种低品阶的坐骑。以我和黄羽的能力,搞到硬通货并不难。” “我来出资,你负责经营。”萧凰意识到话题扯得有点远,说道,“不过当务之急,还是要帮牧云网罗人才。” “不得不说,牧先生想得太简单了。如果我真有能耐,绝不会把精力放在这种费力不讨好的事上。” 萧凰毕竟做过人皇,头脑和思维模式绝非常人可比,说道:“我倒是想到几个好地方,或许能从那里找到可用的人才。” “还请凰姐姐赐教。” “不法之地,恐怖谷,转轮山。这些地方都号称有去无回,说实话,都很适合他去找人。” “连魔国那些魔王都能征服的人,去了这些地方,会不会勾起他的战争思维?毕竟是您说要努力忘掉那些,适应全新的和平格局。” “纵然是和平年代,也会有江湖的存在。以牧云的性格,让他安稳度日比杀了他还难受。” “那就让他去这些地方,看牧先生是选择征服那些桀骜不驯的家伙,还是有别的处理方式。” “如今夏国归汉儿掌控,身边又有能人异士的辅佐。我好不容易卸下担子,反倒觉得生活有些平淡。不如咱们赌一把,找点乐子如何?” “拿牧先生赌,您舍得吗?” “只是找点乐子。当今的玲珑世界,又没人能奈何得了他。” “我赌他会在那几个臭名昭着的地方大开杀戒。”白兰率先说出她的选择。 “我赌他不会。” “赌注是什么?” “一个高阶坐骑。” “成交。” 牧云在闲云楼里订了包厢,以人族最普遍的方式宴请黄羽和白兰。 日后少不了他们的帮助,送法宝太俗,只能返璞归真,用饭局的方式搞定。 饭局的关键在于酒。 私底下,友人们经常称呼牧云为酒神。 他在帮静寂天尊弥补五十年前的时空漏洞时,偶然间在蓬莱仙岛捡到一本仙酒箓,触手即进入灵识,成为了本能的一部分。 即使进入正确的时空间,牧云的这项能力也没有消失,帮他在灵泉宗担任远近闻名的金波童子打下了坚实基础。 黄羽成仙之后,气息比以往更加稳固。 战争在他的生命中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虽未改变本性,但行事风格比战争发生前沉稳许多。 “既然这么多人劝你放弃,不如就此收手。咱们做了那么多事,也该享受享受生活了。”黄羽背靠座椅,劝说往杯子里倒茶的牧云,“我和白兰在深山湖水旁建了所房屋,闲时垂钓,晚间修行,比以往过得逍遥自在。” 白兰向黄羽投去一个欣赏的眼神。 萧凰浅啜一口清茶,选择保持沉默。 牧云放下茶壶,坐在黄羽旁边,笑道:“有人喜欢闲云野鹤的生活,也有人喜欢袅袅炊烟,老婆孩子热炕头。当然也有人想在秩序之外,过上刀尖舔血的生活。可是你有没有想过,当更强大的存在驾临时,这些如梦般美好的东西,是否会轻易破灭呢?” “此言何意?”黄羽做过神锋营将军,牧云的话勾起了他的好奇。 “人族在人魔大战中共计伤亡超过五千万员,如果战争没有结束,三山关未能在入冬前攻克。现在又是一个怎样的局面?” 黄羽闭目深思,半晌回道:“只要咱们还没死,应当是在为保护人族而奋战。” “你忽略了天界。”牧云轻敲桌面,“如果魔族守住三山关,趁严冬之际大举南下。天界和灵族就不得不参与战争,战争规模会扩大,三十六天罡魔王和魔尊也得被迫应战。” “如果真是这样,魔族就得被赶回黑暗面。至少我认为,比现在的格局要更好。” “我去找星辰仙君的途中,跨越了数不清的位面。那里的圣级仙人多如牛毛,其中不乏残暴不仁者。经过这么多年的变迁,万一有人盯上玲珑世界,届时咱们该如何应对?我已经不再能使用人皇阵和洪荒诛仙阵,失去这个强大的力量,想要跟仙人对敌,非得依赖群体力量不可。” “说实话,就算人数再多,我也不认为能联合起来对抗仙人。”萧凰的语气很柔和,目的是让牧云听起来像提醒,而不是反驳后者的观点。 “人的潜能无穷无尽,当灭顶之灾降临时,绝对可以迸发出超乎想象的力量。正如看起来理应一边倒的人魔大战,青龙军的士兵们依靠团体作战,在三山关战役前负少胜多。” “不得不说,你的口才和战斗力相差不多。我被你说服了。”黄羽举起双手,选择投子认负。 既然被牧云说服,只能像以往那么多次一样,再次抛弃小我,对其鼎力相助。 酒至半酣时,黄羽失去理智掩饰,真情流露:“牧云,我真是被你完全拿捏了。从最开始的龙城到现如今,一直都在跟随你干那些费力不讨好的事。” “手中无剑和有剑不用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为了免受生灵涂炭,这件事必须要做。” 黄羽举起酒杯,和牧云碰杯之后一饮而尽。 他很欣赏牧云。 即便只是为了帮牧云通过功德经成仙,他都会义不容辞地伸出援手。 更何况背后隐藏着大义。 黄羽没有任何理由拒绝。 原本持反对意见的白兰,也决定襄助此事。 牧云探查到黄羽和白兰的心意转变,心中开怀,召出玉葫芦中的藏酒,打算来他个不醉不归。 第351章 不忘当初 第二天晌午,牧云从床榻上苏醒,脑海中回忆着酒宴上说过的话。 龙城依然保持着每年召开灵宝大会的传统,因此白兰建议顺水推舟,直接借东风,省去自掏腰包的花费。 至于网罗各种人才的事,则是建议牧云亲自到各地去找。 但凡大才,多少都和性格古怪沾边,要么避世独居,要么不喜欢受规则约束,会聚到玲珑世界上拥有他们追求的自由的地方。 白兰提供的山河图安静躺在玉葫芦角落,灵识探进去,意念微动,便将其召唤到手中。 山河图并非字画类型的地图,而是仿佛一个微缩世界,上边有红色光晕的地方,正是在玲珑世界臭名昭着的区域。 牧云看向夹在骷髅山和极寒冰原之间的不法之地,对躁动者们的创造力感到惊叹。 他曾是个非黑即白的人,经过社会的大染缸洗礼,明白善与恶中间并没有特别明显的界线。 灰色,比黑白更贴合这个晦暗不明的世界。 吱呀一声,房门从外推开。 “你醒啦!”萧凰满面春风道,“趁你出发之前,陪我去看看龙城那些对外出租的商铺。” “以咱们的财力,不必走租赁的流程,看上哪里直接买下来就好。” “不愧是牧先生,说出来的话都是豪气干云。” “你玉葫芦里没钱吗?” “有,不过应该没你多。” 牧云将盛放钱财和寻常法宝的玉葫芦从腰间解下,将其递给萧凰。 “你既然要做生意,就把规模搞大一点。经营灵兽坐骑之类的买卖,容易接触到灵族,比灵宝大会更长久。” “原来是想让我帮你招揽人才。” “点亮文明火种,于玲珑世界有莫大益处。与之对应,我的修行也会向前迈一大步。综合所有因素,没理由不上心。” 萧凰头戴面纱,不怕路人认出她,但还是小心谨慎地用灵识探查周围是否有人在注意他们。 牧云面容比以往稍显柔和,瘦削的身形搭配黑色麻布长衫,看起来像个休班的捕快。 他的名声早已不如十年前那般响亮,甚至有传言说他的那些事迹,不过是凭着和皇族以及新月书社的关系,由妙笔生花之人所杜撰。 目的就是造个空有虚名的神只。 夏国光复之后,青楼依然列在违禁行列。 加之萧汉推行的各种举措,导致他在夏国的名号远没有在妖魔界来得响亮。 龙城经商署的主管官员是由白亮亲手提拔,是个精明干练的中年人,穿藏青色长袍,留着整齐的八字胡。 身量不算高,清澈的眼睛敏锐地观察着周遭的一切。 牧云和萧凰进经商署的第一时间,就是感觉这里格外干净,身穿制服的文士们坐在柜台后边,等着接待遇到各类问题的客商。 看了一圈柜台上边挂着的雕刻铭牌,找准需求,径直奔向分管店铺出租的柜台。 为保持私密,柜台设置的很高。 牧云和萧凰身高相差不多,站在柜台前边,如果不动用灵识,也无法辨明柜台后边的文士在纸上写些什么东西。 “先生,您好。”文士抬眼瞧见两位衣着朴素但气质不同凡响的客商,将文书推到一旁,祭出招牌微笑,接待早晨光顾的贵客。 “我想买间商铺,不知你们这儿是否有这种生意?”牧云比萧凰更懂做生意,由他和柜台后边的文士接洽。 “按规矩来说,商铺通常只对外出租。不过只要给的银两够多,理论上经商署可以满足顾客的一切要求。” 文士说得清楚直白,没有任何虚词粉饰。 一切都是生意。 明码标价,童叟无欺。 “怪不得龙城能成为远近闻名的经商城市,这里的人真的知道他们在做什么。”牧云由衷赞叹龙城经商署的条例。 在商言商,没有那么多的门槛和弯弯绕。 想干成一件事,非得有这样的精神不可。 “请问,二位贵客想经营什么买卖?”文士询问牧云和萧凰的经营范围,以便更为准确地向他们推荐合适地皮和商铺。 “我们想经营灵兽生意,而且想尽可能把规模搞大。” “此话当真?” “千真万确。” 文士微笑道:“二位贵客里边请。” 牧云观文士的举动,知道大客户定是由更高层的人接待,跟随他进入后边略微狭小的空间。 虽然空间小,但是装修和铺陈都比外边更加奢华。 “白亮还挺会来事。”萧凰虽已一身轻,然而身份终究不凡,给出了基于过往经验的评价。 文士听到萧凰的话,心下纳闷来的客商为何不尊重城主,经验告诉他事情并不简单。进去见经商署的官员时,文士特意提到了这点。 宁武用手摸了摸八字胡,整理一下衣袍,出来接待文士所说的贵客。 他身在经商署的高位,接触过各种奇珍异宝。 其中有人圣降妖图。 画像惟妙惟肖,和站在眼前的男子几乎别无二致。 平民或者带有成见的士族可以不敬牧云,甚至没有见到他时,也可以随口谩骂,但传说级的人物站在面前,自己又和对方有业务往来时,最好还是要保持真诚。 宁武看向头戴面纱的女子,想起牧云的关系网络,脸上的表情突然变得郑重。 十余年前,他是青龙军的一员,率领部下与魔族奋勇拼杀,保卫人族的疆土和百姓。 在军伍之中,萧凰就是神明般的存在,甚至比真正的神更受爱戴。 即便她退位之后,青龙军的将士们依然保留着那份永不磨灭的尊重。 “末将拜见大将军!”宁武俯身下拜。 牧云灵识捕捉到了宁武的心思,却并没有阻止他的行动。 萧凰为了他和萧汉,几乎放弃了自己的功勋和尊荣。 然而她的战绩,在人族中无人能出其右。 如果没有萧凰,以及她亲手栽培出的四象军,何来当初数十年的太平景象。 人族又当如何抵挡强悍的魔族长达七年之久。 牧云在宁武下拜的时候展开了魔封结界,故此前边的文士们皆不知晓后台发生了何事。 萧凰搀起宁武,说道:“如今我已不再是大将军,不必再拘泥于过往的礼仪。” “在末将心里,您永远是青龙军的大将军!”宁武中气十足,用最激昂的方式回应萧凰曾经无比明媚的过往。 牧云搞清楚宁武的身份,便知这场谈判,自己只能做个配角。 “牧先生,久仰大名。”宁武拱手见礼,还是做到了经商署官员应当给出的礼节。 “多亏遇见你,不然我都快忘了,自己曾经也是个威风八面的人。”萧凰发出爽朗笑声。 她亲手栽培出了四象军,对将士们犹如家人。 时过境迁后,还能回忆如昨,很难不令人心中涌起一股暖流。 萧凰不常回望过去,偶尔瞥见往日荣光,明白所有的一切都没有白费。 商谈异常顺利,甚至连明码标出的价码,都看在人情上减免了三成。 萧凰离开经商署,心中仍是难以平复。 此刻她才明悟。 黄金锁子甲,亦是她生命中解不开的结。 第352章 论迹不论心 放鞭炮和红灯笼是开业必备的吉庆物件。 牧云和萧凰在黄羽夫妇的帮助下,将逆龙瀑布以北的荒山进行改造,布下各种屏蔽结界,将第一批能够充当坐骑的灵兽送入其中。 北莽山毗邻逆龙瀑布,灵气比其它地方充裕。 如果不是萧凰的身份特殊,白亮和宁武绝不会出让这个宝地。 没了身份的加持,白兰不再以仰望的角度看待牧云。 在北莽山一同努力多日,发现他不仅平易近人,还自带些许逗比属性。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很难将他和那个在魔国杀人不眨眼,连魔王都不放在眼里的强大传说联系到一起。 玲珑世界数亿年的历史中,能被称为天下无敌的人不在少数。 虽然很难纵向比较,但很多人认为牧云就算和那些历史上威名赫赫的强大存在相比,也有着不亚于他们的光辉。 即便在瞧不上牧云的时候,白兰心里也清楚,只有天下无敌的牧云才能配得上掌控夏国兼骁勇善战的萧凰。 “这些灵兽每天消耗的食物都是天文数字。如果卖不出去,可就全砸手里了。”黄羽从现实角度出发,考虑生意是否能够成功。 白兰忍不住翻了个白眼:“说你傻你还不信。哪怕没有散修来买,只要报出牧先生的名号,佛道妖魔都得给个面子。何愁没有销路?” “这倒也是。” 萧凰噗嗤笑道:“牧云一直想低调行事。你们这么吹捧他,非把他气坏了不可。” “牧云的战绩太过辉煌,除了前期被圣心菩萨压制,龙城灵宝大会输给轩辕兄。自此之后,他就再无败绩。”黄羽同样笑道,“如此耀眼的男人,就是想低调,恐怕实力也不允许。” “你们说,现在的牧先生和轩辕玉华再打一场,胜者会是谁?” “天下无敌从来不是虚名,如果得不到仙人们的认可,这个名头根本戴不住。”萧凰曾经当过人皇,通过天师和天界有所联系。 轩辕玉华大抵是具备成圣潜质的后起之秀。 牧云却有着成为至高神的可能。 不在于潜力高低,而是牧云的所作所为,应了当初轩辕玉华留给他的那个词汇——仁者无敌。 “你们在背后说我什么坏话呢?别忘了我有部分灵兽血脉,五感绝非常人可比。”牧云送出金雀鹰,随后回来找同伴。 “你刚才神秘兮兮的是要给谁写信?” “魔国的兽最擅长养灵兽。我邀请他来北莽山帮咱们干活。” “你邀请了魔族?”萧凰还没开口,白兰率先感到愤懑不平。 “兽城被暗夜军团屠戮,兽因为提前赶赴接应地点,保住了一条小命。他早已和暗夜军团划清了界线,有必要给他个机会。” 萧凰略加思索,明白牧云的用意。 既然玲珑世界的那些大才都在混乱会聚之所,势必双手沾满鲜血,或者做出过离经叛道之事。 如果不能给兽一个机会,那些身怀才能的家伙,又该如何处置呢? 杀掉他们再容易不过,可想让他们死心塌地地帮助牧云,可就没那么简单了。 “皇族的驭人之道,想必你也不肯使用。我给你分享一个心得。”萧凰心属牧云,自然愿意无条件帮他。 见识过青龙军将士对萧凰的态度,她的经验之谈最好认真听。 光是降服那些能人异士,牧云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做到。想让他们心无杂念的帮助他完成大业,光是想象都令人感到头疼。 “唯有真诚待人,方能收获真心。我和白兰是例子,你和黄羽也是。” 牧云稍加思索,明白这次单独行动不能只靠实力,还得运用独特手腕。 “照你这么说,我就更不能去不法之地了。” “为何?”白兰和黄羽几乎异口同声地发问。 他们实在无法理解牧云异于常人的脑回路。 如果是正常人,在得知点亮火种的艰难之后,理应选择放弃,而不是迎难直上。 虽然这可能是玲珑世界数亿年来始终没有改变的缘由,但无论怎么想,不承担如此巨大的风险才是正常思维。 牧云修行的功法与众不同,踏入半仙瓶颈期,实力和境界都无法再主动提升。 只有功德经帮他捅破最后一层窗户纸,才能成为真正的仙人。 即便面临这种状况,毅然决然想要点亮火种,还是会被认为是愚蠢的选择。 除了牧云,黄羽和白兰想不出第二个人会做出这种决定。 当然,若说有谁能做成这件事,也非牧云莫属。 正如持续七年的人魔大战,只有牧云能用伤亡率最低的方式,使整个世界再度回归和平。 “人之初究竟是性本善,还是性本恶的话题,跟先有蛋还是先有鸡一样,自始至终没有明确答案。咱们都生活在真实世界,有阳光就会有影子。没有妖魔鬼怪,魑魅魍魉横行,就不需要佛祖菩萨,也不需要诸天仙人。”牧云向来不惮于讲出仙佛和妖魔互生的关系,如今身旁都是知心人,更是毫不避讳,“百姓们向往繁荣昌盛,自然也有人习惯打打杀杀。我们不能将自己的意识形态,强加给本性邪恶的存在。” “你认为不法之地的存在是合理的?”牧云的话,再度颠覆了白兰对他的认知。 她曾经以为牧云是个除恶务尽,嫉恶如仇的豪侠。 如今看来,未必如此。 萧凰看见白兰的表情,凭她对后者的了解,知她心中有疑惑,解释道:“牧云只在善与恶并存的时候保护恶和弱者。不法之地里没有善的存在,所以只要不侵犯善良的领土,就没有理会它的必要。” “我不去碰不法之地,就是给那些恶人留下生存空间,让他们拥有自己的精神胜地。唯有如此,才能招揽到背景复杂的人才。” “牧先生,你究竟有没有原则。为何有时感觉你有,有时又感觉没有?”白兰的困惑几乎全都写在了脸上。 “我所有的判断都是基于自私的欲望,当然也有侠义精神,但归根结底,是想拥有永恒的生命,也就是成仙长生。”牧云没有隐瞒,也没做任何粉饰,而是将真实的自己讲给他人,“想要更快成仙,就不能甘于平凡,而是要去做那些惊天动地的大好事。只要有机会,我就绝不会放过。” “您的意思是说,当初孤身入魔国,谋求变局之和平,只是您的修行?”这是白兰为数不多对牧云用敬称。 牧云并不觉惊异,说道:“当自身需求和天下苍生的需求重合时,其实我也分不清自己是以天下为公的大侠,还是一心求仙问道的修仙者。” “君子论迹不论心,论心世上无完人。虽然这句话起初讲的是淫欲,但在很多事情上都可以说得通。”萧凰顺势说道,“不论你出于什么目的,最终都靠自己的努力,使得人魔大战提前终结。光凭这件事,你就配得上豪侠之名。” “照你们这么说,以后咱们还得接纳更多臭名昭着的家伙?”黄羽在魔国时和意和解,已然属于抛下原则的行为。 一旦原则被打破,就会发现更容易接受类似事物。 这也是固守原则者不肯让步的原因。 有第一次,就有第二次。 “为了更大的良善,有时就是得做出牺牲。” 牧云又抛出了类似的理由。 这招对付黄羽,从来没有失手。 原因正在于黄羽曾在白马寺带发修行,心中存在善念,故此很容易被善良打动。 “真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黄羽长叹一声,“成仙前以为只要成了仙,一切就会变好。等真正成仙了之后才明白。除了拥有永恒生命,以前没奈何的事,现在还是没奈何。” “只要还有欲念,就没有真正的自由。就算你我身份互换,你也会做出同样的决定。” “或许。” 只要还有成仙的追求,就得不遗余力地积累功德。 如果不干惊天动地的大事,凭借日常善举,大概率在生命耗尽前都无法拥有永恒生命。 “咱们扯得有点远了。”牧云将话题拉回正轨,“既然你们提到了灵族,就劳烦你和白兰到各大仙山宗派中去洽谈,让他们收购北莽山养的灵兽坐骑。” “提你的名字还好使吗?我是说,你又消失了十年,影响力可能没以前那么大了。” “十年在人间是很长的时间跨越,可在灵族中不会产生太大影响。何况这是做生意,只要价格公道,相信他们会愿意合作。” 白兰不放心黄羽,怕他和仙山弟子们起争端,决定一同前往。 黄羽变回本体,振翅高飞,很快从灵识中消失踪迹。 北莽山只剩下了牧云和萧凰。 “既然决定不动不法之地,你接下来打算怎么做?”萧凰转头问站在她身旁的牧云。 “听说转轮山的季节和山川地势会在极短时间内发生数次变化,我想去那里看看,究竟暗藏着什么玄机。” “你得答应我,不许大开杀戒。” “我记得这是个赌注。” “所以你得让我赢。”萧凰脸上带着俏皮的笑容。 只有与牧云独处时,她才会偶尔显露出天真烂漫的一面。 牧云手指轻点萧凰鼻尖,笑道:“这可算是作弊了。” “兵不厌诈,这可是上了讲究的。” 牧云在爱慕之余,同样佩服萧凰的智慧和脸皮,给她一个大大的拥抱,作为出发前的礼物。 夕阳西照,俊男靓女构成了唯美画面。 若是不明他们身份的老顽固经过,定会羞红了脸,暗骂一声狗男女。 第353章 复杂多变 夏国境内有个四季如春,生命力始终保持旺盛的林城。 光复北境之后,大量木材从林城运往夏国各城池,修葺那些被魔族摧残到不成样子的古建筑。 民间对林城的评价,也在这件事中水涨船高。 转轮山和林城仿佛对立面的两端,一个恒定不变,另一个每时每刻都有可能发生变化。 前一秒还在穿着薄衫乘凉,下一秒就可能铅云密布,只能跑回家换厚衣服。 还没等捂热身体,外边的雪就又变成了雨。 这种环境复杂多变的地方,并不适宜人族生存。 久而久之,变成了兽族们的栖居地。 龙城和谈过后,玲珑世界全新格局形成,兽族徙居到西北方向的黄金山。 转轮山逐渐被贼心未改的强者们占据。 这里不像容不下善良的不法之地那般黑暗,却也同样没有法则。 只要你本领够强,便可以在转轮山随意杀人。 萧汉默许了这种有别于常人世界的规矩。 唯一的限制,就是不能伤害转轮山界外的平民。 一经发现类似事件,夏国会直接与转轮山的强者交涉,将行凶者就地处决。 这些灰色地带的人们都清楚,只要不和朝廷作对,不出方圆数千里的转轮山,他们就拥有一个没有法度的小世界。 牧云进入转轮山时,恰好逢着天空下起了雨。 戴上斗笠,低调向转轮山深处进发。 没有遇见修仙者之前,他不想动用仙力。 转轮山的树木长年经受严酷自然环境考验,演化出了许多和外部世界不同的品种。 牧云稍微分神,就被一条食人巨树的树枝缠住了胳膊。 臂膀上燃起火焰,瞬间吓退了想捕猎他的食人巨树。 转头望去,巨树一动不动,如果不是灵识敏锐捕捉到了它的行动,很容易被表象所欺骗。 转轮山不仅强者们凶恶,就连经受住残酷考验的植被都具备杀戮的本能。 牧云随手斩断一条想要从背后刺他的毒藤,心中明悟萧汉为何会默许转轮山逍遥法外。 看似放任的举动,不过是想把那些对平民来说极度危险的存在,困在这方寸之间。 他们互相伤害,又得到自以为的自由,便能减轻官署的压力。 可谓是一举两得。 “看来我还是低估汉儿了。他的思维和视野,比我和萧凰还要厉害得多。” 牧云心中想着这件事,不觉进入转轮山深处。 白雾缥缈,遮蔽了寻常人的视线,却不足以蒙蔽灵识。 附近有杀气隐现,并且相当直白。 若是普通人进入生存竞争异常残酷的转轮山,连走到牧云所处的位置都极其困难。 能安稳来到这个地界,没一个是善茬。 埋伏在暗处的强者,同样明白这个道理。 艳阳高照的环境下头戴斗笠,在转轮山并不反常。 真正有鬼的地方是丝毫察觉不到斗笠男的强大之处,似乎和外边那些弱不禁风的平民没什么区别。 然而经历过数次生死的人都明白,任何大意的心思都可能要了自己的性命。 “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想从此路过,留下买路财。”埋伏者喊出了山贼的通用贯口。 牧云眉头一挑,心想竟会有如此单纯的贼。 不过天下乌鸦一般黑,纵然本事比寻常山贼大,许多事还是会沿用人间旧制,就像修仙者和灵族很难去除掉人族特质。 有些东西会伴随一生,永远无法抹去。 来自过往的呼唤,终究会得到未来的呼应。 “既然占山为王,何故不敢出来见我?”牧云的语气很平静,却清晰地传出了很远。 见此情景,众人愈发确认来者是个高人。 可惜转轮山这种地方,高人比比皆是,想要谋得财富和权势,就得有与之匹配的实力。 否则再好的地盘,也会被旁人抢了去。 意识到牧云并非易与之辈,埋伏者增派了人手。 牧云在离开龙城前,答应萧凰不开杀戒。 若是在群雄并踞的龙潭虎穴,牧云绝不会做出这种承诺。 转轮山这种顶尖强者数量有限的地界,就算所有人联合起来,也未必能破掉他的肉体防御。 这种形势下,不必有任何顾虑。 只是他来此地是搜罗能为己所用的人才,不光不能开杀戒,还得想办法收买人心。 牧云察觉到了异常动静。 埋伏者们分别从四面八方同时向他所处的位置冲锋,不多时,便能抵达他所在的方位。 对付外围的小贼,用不着本人出手。 将分身留在原地,本体瞬移至一块山石之上。 之所以没选择站在枝繁叶茂的树梢,完全是因为搞不清楚转轮山的树是否会对他发起攻击。 万一暴露了位置,反倒会影响计划。 牧云的分身术加入了意的天赋技能,可以做到和本体实力相当。然而这次只是用了稀松平常的分身术。 以他如今的造诣,除非分身短时间遭受到难以承受的击打,否则并不会消散。 埋伏者们皆是头戴面巾,遮住了口鼻,手中拿着各类兵刃,犹如狼群般朝着被围在垓心的牧云冲了过去。 将火种带回玲珑世界后,牧云过了一段没有纷争的日子。 相当惬意,却总感觉是从别人那儿偷来的生活。 虎魄刀握在手,准备展开反击。 猛然想起自己的力量太过强横,就地捡起一段树枝,顷刻进入天人合一境界。 穿越山林的风,以及空气中酝酿的雪,皆与牧云的气息融为一体。 佐以时空柱的力量,向他疾冲而来的强手们,动作在灵识中变得极慢。 发现破绽到利用破绽之间,隔着无数个挥洒汗水苦练的昼夜。 牧云在武技上投入的精力,融入身体的每个细胞,甚至不用思考,本能就会做出反应。 身形变幻躲避刀光剑影,耳中惨叫声不绝。 树枝的硬度超越了牧云的预期,加上能手提万斤的力量,打在袭击者的手腕或穴位上,带来的疼痛实在太过强烈。 呼吸之间,袭击者中已有十余人躺倒在地,捂着被木棍点中的部位打滚。 他们很想爬起来再战,可惜剧痛实在太过强烈,瓦解了他们的战斗力。 牧云在魔国创立了萤火,其中有一条被奉为准则的话语——实力越悬殊,伤亡数量便会越小。 如果牧云不是将袭击者打翻在地,而是挥刀将他们斩为两段,效果自然是比现在要好。 可惜他不能这么做。 转轮山并非魔国,而且他还事先答应了不会大开杀戒,因此对袭击者的威慑力远比实力要低得多。 袭击者们见被树枝击中的同伴许久仍未缓过劲来,出招变得更加谨慎。 铅云中有鹅毛般的雪花飘落,范围也只有方圆几里。 没有征兆刮来的凛冽寒风,降低了袭击者们的灵活度。 牧云寒暑不侵,没有受到丝毫影响,趁机加快了反击速度。 落叶刀法全攻全守,可若是放弃防守的部分,进攻会变得异常凌厉。 分身在规避伤害的同时,也在留心袭击者们的动静,寻找指挥他们的头领。 俗话说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 首领通常是实力最强悍的存在,将其拿下,可以更清晰地彰显自身实力。 牧云欺身向前,左手双指探出,点中了首领定身穴位。 挥刀想要向下砍的袭击者首领,立即停住动作,险些被侧后方的同伴砍中。 “在转轮山,善念就是罪恶!”被点了穴的袭击者首领不仅没感到害怕,反而声音嘶哑地向牧云叫嚣。 他本以为自己可以轻松化解定身术,结果发现体内有股似热不热的暖流,困住了他的奇经八脉。 “我倒觉得在你们这儿,弱小才是罪恶。”牧云又点中两个袭击者的穴位。 附近的袭击者见首领无法挣脱斗笠男的束缚,赶忙放缓攻击势头,远远地举着兵刃,假意威胁他不要轻举妄动。 失去了主心骨,袭击者们的斗志直线下降。 “无论你想要什么东西,我们都可以给你,只求你把我们大哥放了。”块头巨大的男人瓮声瓮气地向牧云喊话。 他们不敢再轻举妄动,以免惹怒这个突如其来的不速之客。 “我要情报。关于转轮山的情报,而且越多越好。” “我们把情报告诉你,你就会放了我们的大哥吗?”一个瘦削的男人问牧云。 “那要看情报的价值是否符合我心中的预期。” 转轮山的生存法则类似于当初盘踞在中北部疆域的魔国,只不过前者多是内部消化,而后者给人间带来了巨大的灾难。 “你想要什么情报?” “转轮山的内部地形图。” “这个简单。” “还有你们所有人的能力属性,越详细越好。” 袭击者们面面相觑。 他们怎么也想不到,会有个本领高强的陌生人来调查他们的资料。 “难道你就不想要财富和美女?” 牧云刚想说自己不缺这些东西,话到嘴边,又硬生生咽了回去。 既然来到了转轮山,就得入乡随俗。 至少表面上,还是要暂时伪装出欲壑难填的样子。 “美女又不能带走,完全是累赘。拿出一半财富,剩下的你们平分。” 袭击者们闻听此言,无不欢呼雀跃。 甚至有几个人,想要趁牧云不注意,偷偷做掉自己的老大。 在利益面前,转轮山的兄弟情可不一定靠得住。 第354章 千奇百怪 牧云绑架了清风寨首领。 这件事在转轮山极为罕见。 如果有远超对方的实力,最普遍的做法是取掉对方性命,夺取他的手下、财宝和女人。 牧云的行为模式,显然和转轮山的土着并不一致。 小喽啰们抬着被捆仙绳绑起来的首领,回到隐藏在法阵里的寨子。 转轮山处处潜藏着危机,甚至发生过在睡觉时被食人巨树吸干精气的事。 为保险起见,清风寨留下了一个自称懂法阵的瞎子,帮他们布下并不难破除的结界。 当然在牧云眼里,清风寨的结界破绽百出,不过只是对付山林中的各种怪树,还是绰绰有余。 清风寨占地面积约有方圆五里,北边有个用石头垒砌的高台。 高台左侧插着一根长木,上边悬挂黑虎旗。 牧云扫了一眼高台,留意到各类兽骨的摆放大有门道。 来不及细看,就听到了有别于莺歌燕语的声音。 寨子里的女人并不是寻常民女,各个膀大腰圆,脖颈处的刺青暴露在外,横眉怒目,一看就不是善茬。 这是转轮山的审美。 越凶恶的女人,越能得到强者们的追捧。 他们不需要宜家宜室的婆娘,要得就是追求刺激。 晚上行房时被女人干掉的事也是屡见不鲜。 大块头麻匪朗声将守寨的成员和几个女人唤到开阔地界,说道:“这位爷战胜了头目,想让咱们如实报一下自己的能力。只要按他的吩咐执行,就可以分到寨子宝库的财宝。” 实力为尊的地界,头目就是本领最强的存在。 既然对方能够打败首领,收拾他们也称得上手拿把攥。 女人们聚到一起,用粗鄙的眼光上下打量牧云。 牧云摘掉了斗笠,挺拔身姿和坚毅硬朗的面容给人以一种硬汉的质感。 她们最吃这一套,扭着水桶腰和大屁股凑过来,想要和牧云套近乎。 搁在以往,她们今天晚上就能上侵略者的床,和其彻夜享受鱼水之欢。 牧云并不是转轮山的人,无法理解他们的审美,对几个女人不感兴趣。 既然她们凑到身旁,索性让她们先讲自己的能耐。 “我可以夜夜笙歌,让老爷们下不了床。”丰腴女子说完这句话,用勾人的眼神盯着牧云。 周围的麻匪们有的吹口哨,有的欢笑吵闹。 他们偶尔也会和寨子里的女人一块睡觉,知道女人们的厉害之处。不过只有头领才能拥有她们。 听见丰腴女子说出露骨话,登时被勾起兴致。 牧云可没心思和不知道陪了多少男人的女子打情骂俏,说道:“除了床上功夫之外,你还有什么能耐?” “我来自犬牙山,懂点挫骨扒皮的手艺。”丰腴女人嘬了嘬牙花子,用更加露骨的眼神注视着牧云。 牧云并不需要屠夫,微笑道:“你已经回答了我的问题,等着分钱。” 丰腴女人见牧云像个石头般不为所动,气得哼了一声,转身走向大块头麻匪。 当身边不缺男人时,为某个榆木脑袋生气,才是最愚蠢的事。 清风寨的几个女人擅长的皆是房中术,灵术之类的才能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牧云并不想开青楼,因此用不上她们的本领,而且清风寨这些如狼似虎的麻匪们,也离不开她们。 大块头麻匪显然在清风寨里的地位不低,等牧云问过寨子里的女人,即便走到牧云身前,给寨子里的同伴们打了个样。 “我叫叶虎,除了力量惊人,还会使三十六路大环刀。”叶虎拍着宽阔胸膛,脸上的表情充满了自豪感。 牧云明白在弱肉强食的混乱地带,能打是第一要务。 果然,方才向牧云献媚的丰腴女人,看着叶虎的眼神简直能拉出情丝。 叶虎充满期待地看着牧云,以为会得到充分肯定,没成想对方还是没什么表示。 他在返回原地时不禁心下犯了嘀咕:“这个突然闯入转轮山的年轻人,究竟想要做什么?” 其余人都报上了自己的能力。 有人可以更改容貌,从骨相到皮囊都和原本的样子相差甚远。 也有人能吞下数百个暗器,然后像人形弓弩一样,将其以迅雷不及掩耳的方式发射出去。 在战斗中,这是种有可能产生奇效的能力。 结果牧云还是没表示,让能力者回归队列。 麻匪们实在无法猜透牧云的心思,嘀咕声从零零星星发展到近乎嘈杂的程度。 他究竟想要做什么? 这件事成为了所有麻匪心中共同的疑惑。 一个鼻头发红,长得贼眉鼠眼的麻匪走到牧云近前,不敢看牧云正气十足的眉眼,低声嗫嚅道:“我叫白玉京,可大伙都爱叫我鼹鼠。我的能力是能变化成各类兽族,而且很擅长打洞。” 牧云对白玉京的能力产生了好奇,问道:“假如我想让你掏空一座山,大概需要多久才能做到?” “那得看山有多大。”白玉京看了眼牧云,实在无法直视他的双眼,迅速转移了视线。 “挖空转轮山,需要多久?” “转轮山时时刻刻都在发生变化,想掏空这座山,恐怕得需要点机缘巧合。” 牧云经过简单交谈,发现白玉京是个很有想法的人。 只不过他的能力放在转轮山,顶多只能帮助头领刺探情报,真到烧杀抢掠的时候,白玉京的能力就会沦为鸡肋,因此他在清风寨里的地位不高。 普通成员隔一个月可以与寨中女人共寝。 可距他上次沾荤腥,已经过去了大半年的时间。 女人们不待见他的房中术,也看不上他贼眉鼠眼的相貌。 尝试过一次,然后就没了下文。 白玉京在清风寨中时常感到自卑,长久下来,导致说话声音又尖又细,有时麻匪们还得反复问几次,才能听清楚他的回答。 牧云五感远比常人敏锐,自然用不到反复提问。 “你的能力很不错,或许会有用武之地。” 牧云的话语,立时惊掉了围观麻匪们的下巴。 他们怎么也想不到,在清风寨里人见人欺的鼹鼠,竟然会被这个莫名其妙的男人看中。 “闯入者是个疯子。” 这个念头几乎在瞬间就成为了所有麻匪的共识。 白玉京喜出望外,对着牧云一个劲的躬身。 他早就想离开令他倍感受挫的清风寨,可按寨子里的规矩,想要离开就得打败十位成员。 以白玉京的战斗力,除非想死,否则绝对不可能向头领袒露自己的心声。 转轮山中没有规矩,一旦被头领发现有叛离的想法,十有八九会被杀鸡儆猴,余下的一两成则是被秘密处理,仿佛从不曾出现在这个世界。 牧云的肯定,对他来说就像是阴翳中投射进来的阳光,滋润了他干涸绝望的心田。 “多谢爷的肯定,只要您需要,我愿尽一份绵薄之力。” 牧云正要开口讲话,只见远处走来一位拄着竹棍,戴一副黑色圆饼黑眼镜的老人。 老人须发花白,几乎是皮包骨头,靠用竹棍敲打地面来判断周围是否有障碍物。 “难怪老夫今天算出了乾卦,原来是有贵客到访。”来者手抚山羊胡,用故作神秘的语气讲出这句话。 “老先生,您有什么本事?” 山羊胡老者呵呵笑道:“纵然是贵客,也有见不到之处。老夫瞎了一对招子,可心眼比任何人都看得明白。” “说到底,我还是不知道您会点啥。”牧云语气和善地及时打断了可能听到的一大段长篇大论。 “摸骨看相,奇门遁甲,法阵机巧,就没有老夫不精通的玩意。” “既然你懂摸骨看相,不如帮我测测。”牧云想看看山羊胡老者究竟是真有本事,还是只停留在嘴皮子功夫上边。 山羊胡老者用略显粗糙的手探到牧云下巴,顺着线条走遍他的脸庞,收回右手之后,拇指在指关节上轻轻掐算。 “老夫算到你非富即贵,命格极其强悍。若不善修仁德,容易害了身边命格较弱的人。” 对于这些话,牧云还是持保守态度。 “怎么,你不信我刚才是真的在摸骨看相?” “想让我相信,总得拿出点真本事。” 山羊胡老者凑近些,低声说道:“我能算出你是牧先生。若是不想暴露身份,最好还是配合我。” 牧云不怒反笑道:“既然你知道我是牧云,何故还要来趟这趟浑水?” “或许我摸骨看相的本事是假的,但奇门遁甲和法阵机巧尽皆可以傍身。加上三寸不烂之舌,定能给你提供助力。” 牧云发觉山羊胡老者的话奇奇怪怪,像是知道些什么,可又说得没那么准确。 他汇报的本事究竟是否属实,牧云心里跟明镜一样。 山羊胡老者体内拥有很奇怪的气旋,充满了腐败气息,似乎随时都有可能要了他的性命。 可他并没有受到任何影响。 其中肯定另有玄机。 牧云感到心脉处一阵绞痛,随即察觉到山羊胡老者若隐若现的杀气,知晓刚才的疼痛是由对方引发。 他做出这种判断,正是由于山羊胡老者气旋里隐藏着的衰败气息在刹那间变得无比强盛。 这是灵术发动的信号。 山羊胡老者看着没有如预期般死亡的牧云,下意识向后退了一步。 “原来你的能力是可以诅咒人,然后用特殊能力送对方归西。”牧云并没有害死山羊胡老者的心思,故此使用了传音术。 山羊胡老者偷袭未成,只能硬着头皮,假装听不懂牧云说的话。 心脏怦怦直跳,仿佛随时能从嗓子眼里跳出来。 第355章 学无止境 清风寨瞎子使用的是巫术,以特殊方式下蛊,再以术法将其功能引发,从而送宿主上西天。 除了牧云和瞎子,山寨里没人知晓后者的真实身份。 瞎子感知到蛊虫被牧云体内的独特力量化解,心中明白江湖传闻属实。 他下的蛊厉害得紧,能够压制住修仙者的气旋,纵使是分神期的强者,受到蛊毒侵蚀,也会短时间失去战斗力。 牧云没受到任何影响,足以证明他的身体究竟有多么强悍。 无论是因果律武器,还是威力强大的奇毒,也难以对他产生威胁。 瞎子脸上的表情变得恭敬,拱手道:“常言道闻名不如见面。今日得见牧先生,方知十余年前的传说不假。” 牧云没想到瞎子嘴上没把门的,还是把他的情报给泄露出去。 在群雄并踞的转轮山,即便让旁人知道他的身份,还是会有像瞎子这样对传闻半信半疑的家伙来找他。 毕竟人族和灵族的典籍中都找不到他的存在,十年前的传闻,只有上了年纪的人们才了解。 转轮山这种随时都可能丢掉性命的龙潭虎穴,以冲劲十足的年轻人为主。 他们大多没经历过十余年前的战乱年代,有些甚至没听过牧云的名字。 这一点从清风寨麻匪们各不相同的反应便可知悉。 大块头麻匪心存疑惑:“瞎叔,这位爷是哪个牧先生?” 别看他体型壮硕,实际年龄并不大,只有二十出头。 十年前他就在山中修行,被告知要远离人魔纷争,故此并没有听说过牧云的名姓。 瞎子道:“这位就是主导龙城和谈的牧先生。” 龙城和谈是玲珑世界近年来最引人瞩目的大事件,由于没有关于牧云的记载,普遍认为是萧汉造就了如今的格局。 大块头麻匪问:“典籍出错了?” 瞎子笑道:“龙城和谈的结果,确实是由人皇萧汉主导。不过前提是有牧先生这个联络人,方才促成了那次和谈。” “他看起来那么年轻,怎可能有这种影响力?”大块头麻匪有点不相信瞎子的话。 毕竟瞎子素来以满嘴跑火车闻名,说出来的话三分真七分假,谁也不确定他是不是在唬人。 主要是牧云实在是在感知中不够强大,猿臂蜂腰,膂力过人,加上英气十足的面庞,颇有少年意气的将军风范。 一身素衣长袍,着实有点跌份。 加之他们都见识过转轮山深处那些惹不得的强者,与之相比,牧云实在太过于平平无奇。 性格也不够锐利。 大块头麻匪凭经验预估,牧云只能在外围压制。一旦深入腹地,很可能会被那些恐怖的存在绞杀。 牧云并没有印证瞎子的话是真是假,按照流程问完了最后几个人。 除了名字很像地名的鼹鼠白玉京,其余人大多以战斗能力傍身。 在这转轮山的外围,麻匪们实力都不算强,不太可能觉醒第二天赋。 无论是谁,大抵都会选择提升战斗力,以便能在局势复杂的地界谋得一条生路。 否则就会像鼹鼠那样,纵然能帮忙刺探军情,终究只能打个下手,跟在别人后边捡洋落。 至于饱暖思淫欲的追求,就只能搁置在一旁。 任谁有选择的权利,大抵也会做出同样的选择。 毕竟人是受欲望驱使的物种,奔波在茫茫尘世,亦或在这凶山恶岭间刀尖舔血,谋求的就是富贵、权势、女人和金钱。 自身能力不足以带来这些东西,必然会渴望得到更为实际的能力。 如果不是白玉京天赋和根骨实在太差,以他的努力程度,好歹也能混成个小喽啰。 无论怎么选,至少比维持现状要好。 完成了令人摸不清头脑的问话,众人领着牧云前往山寨藏宝洞。 之所以把他带到这里,原因在于既不想除掉对他们还算不错的老大,又不想暴露自己的贪心。 唯有让身为外来者的牧云参与其中,他们才能做到两全其美。 牧云毫不客气地收下了藏宝洞中近半数的财宝,余下的自行分配。 瞎子站在旁边,说道:“你信不信,他们只会分给鼹鼠微不足道的财富。” “有可能。” 相比于易得的财宝,牧云对瞎子的巫术更感好奇。 他曾有过七年以时叶身份存活于世的经历,当时虽身在巫国,但并没有离开过乱葬岗。 及至看坟老头仙逝,牧云和麦乐一同离开乱葬岗,想要到外边去闯荡。 兔城的事,令牧云至今记忆犹新。 大巫冷天任不惜诅咒一城百姓,将他们变成兔子,以发泄心中怒火。 这种行径令人发指的同时,也从侧面显示了巫术的神秘莫测之处。 牧云曾通过绫罗仙子留下的秘卷之书,学习到数千种能力各异的灵术。 其中大多是通过元素发动的攻击术法,也有飞腾变化之术,只是没有大规模将人变成奇行种的记载。 巫术对牧云来说,可以称得上是个未知领域。 外界普遍赞誉他已经天下无敌,然而这个概念对于牧云来说,并不是十分明晰。 他还记得龙城灵宝大会败在轩辕玉华手下。 自那以后,二人再没有交过手。 既然有尚未击败的存在,便称不上天下无敌。 至少牧云每次与强者对敌时,总是抱着拼上所有的心态。 唯有如此,才不会因为大意而失手。 “你觉得自己能分到多少财宝?”牧云问了瞎子相同的问题。 “大抵和大块头差不多。我虽然双目失明,但是在山寨里的作用无人能够替代。”瞎子邪魅一笑,仿佛一切都尽在掌握。 牧云明白瞎子的自信源自何处。 保护清风寨的结界就是由瞎子所布,离开了他的维护,并不十分稳固的法阵结构就会逐渐崩坏。 将寨子暴露在外,无异于向猛兽群中投下一块诱人的肥肉。 转轮山那些恐怖的存在只要盯上清风寨,生活在这里的人都会遭逢大难。 他们多少还有点人性,更深处的残酷环境,已经将强者们打造成了恶魔——比极寒冰原的魔族,更加令人忌惮的存在。 事实果如瞎子所料,大块头麻匪主动提议,将自己得到的财宝一分为二。 一份自己留下,另一份分给了站在牧云身旁的瞎子。 瞎子刚收好属于自己的财宝,立马又接到了另一单生意。 “先生懂得巫术,不知能否教我点皮毛?”牧云主动提出了请求。 瞎子愣了片刻,然后发出一阵像是气喘吁吁的怪笑。 麻匪们纷纷叫骂,让他赶紧止住刺耳的笑声。 女人们倒是觉着瞎子的笑声有趣,还有好事者往牧云和瞎子身前扔了几枚古钱币。 瞎子无视了周围人的玩笑,回道:“只要你愿意学,我可以教你些基础的巫术。至于能否创造出新东西,完全看你的造化。” 牧云的事迹在龙城和谈后,按照他自己的意思,由皇室下令销毁。 不过瞎子手里有本专门供盲人阅读的《诸侯列传》,其中有牧云的篇章。 牧云的体质极为独特,修炼法门也是融合了各家之长。 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并且在原有的基础上,做出专属于他的改良。 原本就精妙绝伦的招式,有了画龙点睛之感。 这些都是老人们尽皆知晓的传闻。 至于牧云在短时间内创造出两种威力强劲的仙术,只有经历过人魔大战的人才能记得清楚。 恰好瞎子就是其中之一。 他的双眼之所以会瞎,正是拜魔国夜烬首领嗔所赐。 后来听闻嗔和景在魔国内乱中被更强大的莲杀死,遗憾未能亲手报仇雪恨的同时,也放下了心中的执念。 辗转中遇见清风寨的头领,决定加入山寨,帮他们尽上一分心力。 当然,好处也得到了不少。 麻匪和女人们掏空了藏宝洞,随即离开幽暗环境。 正好给了牧云和瞎子独处的机会。 瞎子想要传授给牧云的是压箱底的本事。 “我曾经答应我师傅,修习的巫术只能传授给品行端正之人。牧先生人圣的名望,天下人或许会不认,但老夫不能不认。” “为何?” 瞎子将自己与嗔的往日恩怨,一五一十地讲给了牧云。 如果没有牧云只身入魔国,夜烬不知会嚣张到几时。 凭瞎子微不足道的战斗力,想要报失去双眼的仇,更不知要等到何年何月。 从某种意义来讲,牧云对他有恩。 不仅如此,想要将本领传承下去,天资聪颖的牧云也是绝佳人选。 以他的实力,能教授牧云本领的机会千载难逢。 哪怕让他付出刚得到的所有财宝,也愿意买下这次机会。 牧云主动提出,他完全没理由拒绝。 “灵术是以气旋为引,调动体内源力发动的术法。仙术则是与天地合一,与天地间的灵气产生共鸣,从而发动威力提升数倍的灵术。这两种可以视作同一种术法的不同表现形式。巫术与灵术的不同之处则是在于介质。”瞎子自知没资格正式收牧云为徒,开门见山,直接进行讲解。 牧云想起巫国兔城的月亮,还有瞎子试探他时释放进体内的蛊虫。 顿觉豁然开朗。 “巫术比灵术多了一个介质,所以才能做到不需要释放者的维持,依然能长久保持效力。” 瞎子赞叹道:“不愧是牧先生,仅凭三言两语就能领会到巫术的真谛!灵术和仙术只能维持短暂的时间,而且一旦施术者远离术法,它们便会迅速消散。巫术则不同,只要介质没被破坏,可以一直保留住原有效力。” 牧云听完瞎子的讲解,即刻意识到自己仍有许多不足,还远未到停止进取的时候。 第356章 瞎子的夙愿 藏宝洞暂时变成了修炼场。 瞎子双目失明,灵识又受到嗔的重创,并不能很轻松地感知到附近灵气。 他发动的巫术,主要依赖受其支配的介质。 牧云察觉到瞎子体内游离的魔毒,右手搭在他的肩膀上边,发动大蛇柱的力量,将微量魔毒吸附到掌心。 稍加感应,便知来自何人。 “你接触过夜烬的魔人?”牧云掌心浮现一层白色火焰,瞬间将魔毒焚为虚无。 “多年前和叫作嗔的家伙有过一面之缘,我这双招子就是在那时候搭上了。”瞎子说话间想起往事,语气变得很低沉。 他的身体和咽喉都受到魔毒长期侵蚀,功能已经失调,给人一种异样感。 牧云不懂医术,只能借助自身力量帮瞎子解除体内的慢性毒素。 至于如何帮他复原,只能仰赖于居住在莲花山的圣心菩萨。 他并不像过往那些威名赫赫的天才般全知全能,除了战斗力强悍,很多时候会陷入意气用事和不计后果的怪圈。 这也就是牧云向来独行,却也能清晰认识到只有依靠群体的努力,方能达成目标的原因。 瞎子一生要强,不想欠人情,尤其是不认识的人。 他以修炼巫术而自豪,如果让他去求助佛门菩萨,实是过不了心中那道坎。 虽然人人都会说应该摒弃门户之见,但并非所有人都能做到。 至少瞎子没那种胸襟,而且已经没有必要。 他打算教牧云巫术,并不是因为欣赏牧云,而是认为后者能将巫术的威名提升至最大。 利益导向的思维模式,造就了瞎子如今的境遇。 他本是才华横溢的天才巫师,只因一步踏错,只能栖身于朝不保夕的山寨。 当牧云问瞎子为何不选择返回巫国时,瞎子沉默了好一阵。 有些话不适合对陌生人倾诉。 牧云明白这个道理。 他同情瞎子的遭遇,本想将清风寨近半数的财宝送给他,充当教授巫术的学费。 瞎子拒绝了牧云的好意。 他不想在巫术中掺杂充满铜臭味的金钱。 “玲珑世界的修行几乎都是大同小异,凝练的力量归于丹田本源,流经奇经八脉,以达到锻体提升的目的。灵识也会随着阅历和实力提升,逐渐变得更加强大。这正是玲珑世界修仙者分级的依据。”瞎子不再闲扯,快速进入正题,“巫术的基础和灵术大同小异。” 牧云拥有多种修行法门,总是万变不离其宗。 锻体、灵识晋升和本源增强依然是观测修炼进度的标准。 他拥有龙魂凤体,单从体质和灵识来看,已经可以称为仙人。 然而丹田本源受功德经限制,始终未能触及长生不老之妙境,故此修为只是半仙。 加之在灵族中年纪尚幼,又在取火种的过程中见识到太多遥不可及的存在,故此能够清晰认识到自己的不足。 巫术是从未涉足的领域,既然万变不离其宗,尽可以试着运行五毒柱,尝试触发巫术。 瞎子不像教授什么也不懂的菜鸟那般耐心讲解,而是直接从玉葫芦中召唤出两样东西。 “老夫左手拿着的这颗珠子,乃是由腐败虫分泌的毒液提炼而成,可以作为发动巫术的介质。” “换言之,巫术并不像灵术那样有特定功效,而是因介质的不同,产生不同的效果?”牧云头脑灵活,尝试说出自己的猜测。 “都说牧先生聪明绝顶,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你右手拿的是什么?” “这是生命力极其旺盛的复生虫,只要你能通过腐败毒珠发动巫术,使复生虫进入生存和死亡的循环,便算入了巫术的门。” “灵族中有炼丹这种辅助技能,巫师对应的能力为何?” “炼药术。”瞎子左手前伸,说道,“这颗腐败毒珠就是通过炼药术提纯,再以固体粉将其加工成现在的状态。” 牧云接过腐败毒珠,在它光滑莹润的黑色表面看见了自己比例扭曲的影像。 “腐败毒珠的威力不强,很容易被持有者忽略。可它会在无形中攫取你的生命力,长期把它带在身边,可以大幅削减寿元。曾经就有一位没有操守的巫师,在玉佩和香囊中加入了腐败药粉,最终事情败露,被大巫冷天任活活烧死。” 牧云察觉到瞎子在说这件事时,情绪出现了些许波动:“冒昧问一句,你认识被烧死的巫师吗?” “她是我的姐姐。” “是我唐突了。” “没关系,这件事已经过去很多年了,而且她确实做了错事。” “如果我告诉你,冷天任做的事罪孽更加深重,你会作何感想?” “我试过反抗,最终就是被逐出巫国,从此再也不能回到故乡。”言外之意,瞎子了解冷天任。 牧云对随意支配巫民生死的大巫冷天任没有好感,离开巫国时,沉寂的力量和记忆尚未苏醒。 否则以牧云的脾气,冷天任对兔城百姓的所作所为,足以令其踏上黄泉路。 龙城和谈后,牧云便开始跨越位面,寻找至高神星辰仙君求取火种。 如若不是在转轮山中偶然遇见瞎眼巫师,几乎都忘记了冷天任以及在兔城的那个夜晚。 “假如你了解我的话,应该知道我想说什么。”牧云没有言明。 瞎子身体状况不佳,双眼被魔毒彻底腐蚀,没有再生的可能性。 以这种状态去发起艰苦卓绝的斗争,显然不太现实。 瞎子沉默以对。 他不是天下无敌的牧云,修为和巫术造诣都及不上大巫冷天任。更别说对方在巫国属于名正言顺的上位者,而他只是被剥夺了身份的下贱之人。 一旦重回巫国,连未受波及的兄弟姐妹,也有可能跟着遭殃。 说到底,瞎子没有击败冷天任的实力,最好的办法就是在浪荡中了此一生。 之前他总有一个未完成的心结,纵使身受魔毒侵扰,依然不肯身入轮回——他还没有为秘传巫术找到合格的传承人。 牧云见瞎子没应声,没再纠结于巫国的话题,而是用灵术将腐败毒珠和复生虫悬停在身前。 乾坤柱牵引极恶柱的力量,顺势将一缕魔力注入腐败毒珠。 原本就莹润的毒珠,表面附着上一层黑紫色的光晕。 瞎子本应教牧云接下来应当如何做,可他没有行动,而是选择静观其变。 牧云心无杂念,感知复生虫体内的细微变化。 在与万毒魔王对战之前,他对毒素一知半解。战斗过程中化解复杂多变的多重毒素,加强了牧云对毒素的认知。 经过极恶柱的加持,腐败毒珠的效力比以往提升了数百倍。 若是顷刻间瞬发,足以超越复生虫的承受极限,彻底破坏掉它的再生能力,从而致其死亡。 牧云意识到腐败毒珠的危害性,最终并没有发动巫术,而是选择收回极恶柱的力量。 与此同时,发动灵气与腐败毒珠产生共振,将其化为齑粉。 白色火焰骤然出现,将粉末焚为虚无。 这是牧云第二次焚烧毒素。 “你为何不对复生虫下手?”瞎子疑惑不解。 他感知到了腐败毒珠的异动,以牧云的能力,不存在发动巫术失败的可能。 加之腐败毒珠被正义之炎毁灭,令瞎子百思不得其解。 “世上阴险歹毒之人常有,阴诡手段和险恶用心比比皆是。已经有太多人使用的巫术,可能并不适合我。” “巫术以诅咒闻名,亦有救人之法,可大都难登大雅之堂。” “我看未必。” “你在魔国的所作所为,恐怕无法印证你说过的话。” “龙城和谈至今,正是我想要的局面。” 瞎子闻听此言,知牧云有独到的是非善恶观。 他决定放任牧云自由,让他自行选择修炼哪些巫术。 从玉葫芦中召出一本施加了空间法阵的秘籍,将其交给牧云。 “老夫将平生所学尽数记在这本秘籍之中,其中有炼药术的配方,可以炼制各类功能的介质。行善还是诅咒,全由你的心意。”说完这句话,瞎子仿佛瞬间苍老了数十岁,不住地大口喘气。 “你怎么了?”牧云慌忙扶住瞎子。 瞎子嘴角处有鲜血溢出。 “老夫自从出道以来,一直是耀眼的天之骄子。如今沦落至此,活着已没多大乐趣。若非想要寻找传承巫术之人,必然不会使用续命巫术。” 牧云这才明白,瞎子是半只脚踏进鬼门关的存在,才会在灵识感知中显得虚无缥缈。 “这续命巫术厉害得紧,但老夫要遭受非人般的折磨。好在皇天不负有心人,终于让我找到了合适的传承人。” “假如我没来转轮山,你会把巫术传给谁?” “可能会传给鼹鼠。他的头脑灵活,除了战斗力不强,没有太多缺点。” “看来是我抢了鼹鼠变强的机会。” “人的命,天注定。鼹鼠没能得到巫术传承,但他遇见了世间独一无二的牧先生,日后也会有出路。” “你还有什么要交代的吗?” “老夫孤身一人,不曾娶过妻室,膝下无儿无女。孑然一身,了无牵挂。唯一的夙愿就是将师尊传授的巫术,继续传承下去。如今夙愿已了,又在临终前做了一天鼎鼎大名的牧先生的老师。这样的人生,我……”瞎子的话刚到嘴边,突然停止了动作,扬起的手滑落到身侧。 丹田本源气旋消散,灵识经历逐渐变淡的过程,最终消失在牧云的感知里。 死亡对于依靠吊命巫术才能存活下去的瞎子来说,无疑是一种解脱。 牧云曾在巫国乱葬岗生活过七年,知晓巫族人有两种墓葬形式,分别是土葬和火葬。 如今身处远离巫国的转轮山,土葬并不能让逝者亲近本源,故此只能选用另一种方式。 牧云释放了被绑缚的山寨头领。 寨子里的麻匪们得知瞎子亡故的消息,一时间都难以接受。 起初有人怀疑是牧云害了他的性命,及至山寨中的医师查验过后,方知是身体机能燃烧殆尽而亡。 通俗点的说法就是寿终正寝。 冲天火焰带走了一条游离在世界之外的灵魂,助其踏上黄泉路,开启下一世的轮回。 山寨头领情知自己敌不过牧云,侥幸保全性命,只能选择顺从。 “这位爷,该如何称呼您。” “叫我牧云就好。” 山寨头领见多识广,听到牧云的名号,下意识往后退了一步。 他听说牧云是个杀人不眨眼的魔头,长着三头六臂,青面獠牙,随时都会兴起杀人的欲望。 得知牧云的真实身份,便知传闻有假。 “瞎子临终前可有遗言?” “他早已步入鬼门关,凭借吊命巫术续命苟活至今,就是想了却夙愿。如今心愿已了,他对人世再无眷恋。转生轮回,对他倒是种解脱。” 山寨头领并不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无论牧云怎么说,他都会选择配合。 第357章 借力 牧云拥有过目不忘之能,熟记巫术内容之后,将瞎子亲手撰写的秘籍用楠木盒子封存,以留作纪念。 他出身于须弥山,后拜入灵泉宗。 在牧云威震八方的时候,灵泉宗也曾显赫一时。时至今日,在灵族地界已排不上号。 修炼过程中,青鱼散人算是他的启蒙师傅,传授妖修法门,成功迈过修仙者的门槛。 后来又得佛门功法功德经和不动明王经,以及道门不传吐纳秘法太极乾坤诀。 一路走来,他在修行路上遇见了太多好心人。 牧云甚至来不及获悉瞎子的名姓,询问清风寨的麻匪,他们也只知他叫瞎叔。 身死名灭,莫过于此。 有那么一瞬间,牧云想回到瞎眼巫师亡故前的时间段,询问他姓甚名谁。 冷静下来一想,又觉得并不需要。 正如盘蛇峰的蛙侠,虽早已转世轮回,但他留下的落叶刀法,早已出现了众多拓本。 除了成功抵达彼岸,羽化升仙的仙人,芸芸众生只能在天地间留存有限的时间。 如果能留下属于自己的印记,这一生就算没白活。 当然,普通人只能寄托于家庭,通过延续血脉,保持人族的繁荣昌盛。 世间离不开万族,万族也得依靠天地生存。 牧云立在被压制的高树之上,思绪飞出了老远。 从天地万物,联想到了互依共生。 他从不认为自己是个豪侠。 可总在不觉间,想到了更多的人或事。 这些浮现在脑海中的念头未必和牧云有关,仿佛是不经意间,便占据了意识的主体。 他能够自如掌控天地间的自然元素,全属性精通,然而在送别瞎眼巫师之际,还是使用了最传统的火把。 观音经已有许久未曾吟诵,超度亡灵时,却并未感到生疏。 那些梵文刻印在脑海里,渗透于每件事中。潜移默化间,他变成了真实的青龙居士。 经历一件事,逢着一个人,都有可能加速自身成长。 瞎眼巫师的经历和生命终结的方式,像在牧云心湖中投下一粒石子,激起了诸多涟漪。 自从速成半仙之后,他已远离人间烟火气许久。 俗世间有句话——世上本没有神明,做到了常人做不到的事,即便成了神。 改变人世间的秩序已然如此困难,在一个残缺不全的星体加入能够推动文明进程的火种,势必难如登天。 身为至高神的天帝,不可能将全部精力投注在井然有序的玲珑世界。 想要改变现状,只能依靠生活在玲珑世界里的万族。 牧云有韧劲,也有不辞艰辛的决心。 或许那些平淡的生活,以及阖家欢乐的幸福,本就不属于他这个总是怀着远大理想的人。 如果不是萧凰,世间恐怕没有几个女人能留在他身边。 对于强大又温柔的萧凰,牧云心中满是感激。 正因为有了她,他才能在俗尘中有个家,知道自己的根究竟扎在哪里。 牧云望向东北方,那是龙城所在的方位。 他下定决心,无论如何都要点亮玲珑世界的火种。 …… 牧云在离开清风寨前,布置了结构精巧的法阵,将山寨的防御结界提升至恰到好处的强度。 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独特的生存法则。 转轮山善与恶交织,纷争和江湖都是日常。 无论是否合理,都不应由外来者强行干预。 牧云踏着积雪向转轮山北边进发,突然之间,一阵狂风刮来。 方位和时间线都开始发生错乱。 如果不是体内有时空柱,很难发现周围环境的奇特变化。 寒风过后,满目皆是齐膝深的积雪,辨不清东南西北,不知身处何地。 风雪岭附近有负责哨探的人,看见牧云贸然闯入岭内,知他是个初来乍到的菜鸟。 转轮山的人们都清楚,风雪岭是极险恶之地,就是支配转轮山的几位大佬,在没有准备的情况下,也不敢进入其中。 牧云的气息实在不够强大,在探哨眼中已经形同枯骨。 转轮山并非单纯的恶,但也没人会傻到冲进风雪岭,去救一个素昧平生的人。 风雪岭中的环境变化,超乎了牧云的想象。 他很擅长利用时间和空间,在对战时将对手带进由他创造的独特时空间结界。 自认为是个中高手,见识过天地生成的自然环境,方知自己创造的结界漏洞百出。 恰如第一次见到散落在人世间的五毒柱,感慨魔界的法阵之玄奥。 见识过大自然的鬼斧神工,人为创造的结界,终归有着太多的局限性。 牧云寒暑不侵,在漫天风雪中并不觉寒冷,也不急着离开风雪岭。原地盘腿打坐,进入天人合一境。 周围环境与其融为一体,风雪中活跃度极低的水元素,在灵识中显得格外跳脱。 如果不是受到外力影响,雪花不会在下落的过程中变化数个形态。 风雪岭被牧云视作一个精通全属性的至高神,如何向它学习到更高深的掌控元素之法,乃是入定之后的唯一想法。 人向天地万物讨教,模仿动物的形态创造出象形拳。 自然的馈赠无穷无尽,哪怕是在灵气复苏的玲珑世界,还是能够寻找到许多可用作养分的东西。 此刻身处的风雪岭,在感知中无边无际。 有转轮山的面积作为参照,风雪岭的实际面积必然有限。 天地如何在一阵风过后,在有限中创造出了无限? 这是个值得深究的问题。 牧云灵识向外扩张,覆盖更广的范围,感知每个细微变化。 灵识中同时接收到数十万,甚至是数百万个不同信息。 天道灵识的强大分析能力,在瞬间提升至最高。 分身悄然出现。 理论终究只是停留在意识形态的无实物存在,唯有经过实践,才能变成自己能力的一部分。 本体负责感知方寸间的变化。 分身在同一时间催动灵气,与周围环境同步。 空气中的湿度和温度降低到一定程度,便会凝结成冰雪。 在眼下的特殊环境里,雪花打一次旋,都可能发生冰水元素之间的数次转化。 每片雪花的变化全然不同,想要同步跟上风雪岭的自然环境,对现阶段的牧云来说,仍然十分吃力。 牧云并不气馁,而是被激发出了更强的拼搏心态。 既然一个分身跟不上,那就创造出更多分身,尽可能与局部的变化同步。 突然出现的暖阳,使得好不容易维持的多重变化冰雪形态,顷刻间化为水元素掉落在地面,浸湿麻布长衫的下摆。 冰和水元素之间的转换,关键在于温度,难度并不算高。 陡然间加入的光与热,在没有任何预警的前提下,根本来不及与天地间的元素沟通,从而在瞬间创造出新的东西。 不过一刻钟,牧云身上已出了一层汗。 转头望去,只见数千个分身神态各异。 牧云意识到释放了太过强大的术法,急忙收起分身术,灵识中迅速增加了各种各样的新信息。 某些分身带回的意识,甚至超出了牧云对自然元素的理解。 尽管曾在巫国乱葬岗浸淫七年,然而只能窥见皮毛。 如今得见自然施为,方知天地浩渺。 天人合一,同样是在以自身为引子,发动天地灵气的独特境界。 说白了,还是得依靠浩瀚无穷的天地之力。 纵然玲珑星体略有残缺,但所蕴含的力量,依然远远超出牧云的想象。 消化完灵识中涌进的大量信息,已不觉间过去半个时辰。 牧云对水元素形态转换和各元素间互相配合的理解,比初时有了长足进步。 周围的环境又发生了极大变化,原本齐膝深的积雪消失不见。 他坐在光滑如镜的冰面上,可以清晰看见自己的倒影。 坚毅面容上带着发现新大陆的惊喜,同时对自身力量有了更清晰的认知。 即便真如外界谬赞,实战能力已近乎天下无敌,然而与浩瀚宇宙相比,依然如沧海之一粟,掀不起太大风浪。 星辰仙君能够吞噬星体,做到寻常仙人无法做到的事。 即便如此,星辰仙君也离不开宇宙洪荒,能力终究有其极限。 牧云尚未成仙,暂且无需考虑至高神应当思虑的问题。 眼下的使命,还是点亮玲珑世界的火种。 “看来想要完成这件事,不仅要经年累月,还得勠力劳心。除了借助人力物力,还得借助浩瀚的天地之力。” 牧云和墨守成规的仙人相比,优势就在于灵活变通的头脑。 自从离开圣心菩萨的庇护,针对不同的目标,总会做出最合适的调整。 当自身实力不足以支撑起庞大计划时,选择放弃是最容易且最合理的选择,坚持固然值得称赞,但真的很难。 牧云右手放在膝头撑着下巴,有那么一阵,他心中犯了嘀咕。 “我做这些,究竟是否对万民有益?万一到头来只是一场空,岂不是徒耗心力。” 玲珑世界没有人做过点亮火种的事,故此也无法向仙人和长者请教。 所有事都像摸着石头过河,没有定准。 甚至连点亮火种能否成功,牧云心里也没底。 可是越有挑战性的任务,越能激发出牧云的斗志。 如果只是庸庸碌碌地修行,绝对不合牧云胃口。 功德经是圣心菩萨点化,也是他性格使然。 从最初的赏金任务换取灵术开始,他就习惯了这样的生活。 乍然让他打坐参禅,周天运行灵气提升修为,扑面而来的枯燥感会淹没牧云的冒险精神。 那样的状态,绝不是牧云理想中的生活。 既然有一颗躁动的心,就不适合平淡。 人生究竟有什么意义? 相信很多人都这么问过自己。 牧云见识过战争的残酷,以及在战争中无法决定自身命运的可怜人。 对他们来说,能够活下去已然是奢望,不敢再希求更多的东西。 和平重新到来,食物足够果腹,便有了更高层次的追求。 对人生意义的探索,自然而然就会发生。 牧云站起身,与周围环境融为一体。 究竟是借助天人合一境离开空间错乱的风雪岭,还是在此间继续修行,对眼下的牧云来说是个不易选择的问题。 第358章 冥河 转轮山只有方圆数千里,总有逛完的时候。 风雪岭这种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对牧云的修行有着莫大助益。 错过这个村,就没这个店。 牧云重新坐回冰面,天地间风云变色,四下里燃起幽蓝色火焰。 空间变得极窄狭,似乎抬手就能离开所处的空间。 牧云不知空间外是什么所在,不想节外生枝,转瞬间变成蚊虫般大小,戒炎盾护体,屏蔽外界幽蓝色火焰。 烟尘弥漫,通过微观视角,观察冰被迅速融化到沸腾蒸发的过程。 相同元素之间不同形态的转化,并没有奇特之处。 关键在于如何在如此狭小的空间里,营造出阿鼻地狱般的环境。 纵使有戒炎盾护体,牧云还是能感知到弥漫在空气中的烟尘和火毒。 这些物质可以给人体造成极大伤害。 若是换作普通人误闯风雪岭,此刻哪里还有命在。 满眼皆是火焰和混合着杂质的黑烟,唯有屏住呼吸,才能避免烟尘入体。 即便如此,还是会在窒息来临前不得不重新吸进满是杂质和毒素的烟气,继而折损掉生命。 牧云体内有五毒柱。 大蛇柱吸收掉有害成分。 周围温度迅速升高,有种置身火山的错觉。 烟尘到极浓时,如果不运用灵识,以牧云的眼力也只能看到周身几米的范围。 燃烧殆尽的黑色碎屑,充盈于所处的窄狭风雪岭。 极度恶劣的环境,并不能威胁到牧云,心思全在细微处以及为何会导致如此急剧的变化。 尽管用尽全力,还是未能在下个环境出现前,捕捉到一个明显的节点。 刹那间,牧云置身于烟雨江南般的诗画景象。 牧云没有捕捉到关键所在,任凭雨水从肩膀滑落,看着远处凭空出现的荷花池。 仿若回到始终未能觉醒灵根的时候,无力和挫败感充盈于心间。 失落转瞬即逝,因为景观真的很美。 牧云瞬移至荷花池旁,凝望雨滴落在荷叶上,待装满后压弯了枝头,雨水倾倒入池水。 积少成多,水满则溢。 短短的过程中,牧云想通了一些事。 天人合一境得做到无欲无念,方能感知方寸间的万物。 牧云太过执着于寻求踪迹,全然忽略有限和无限,以及有为和无为之间,并没有强弱之分。 并不是只有凝聚全部身心,才能体悟到真谛。 道法自然。 法亦有假借模仿之意。 足以说明自古至今的修仙者,皆是通过观察天地万物,从而创造出各种能力。 龟息功可以延年益寿,灵感正是来自真正的龟。 通过降低心脉和呼吸节奏,在有限的寿元中,让身体机能尽可能保持更长时间的活力,以期能够获得更长的寿命。 甚至连长生不死,也是从延年益寿逐渐进化,参悟天地至理,脱去肉体凡胎,化作天地的一部分。 如此方能做到长生不死,与天地同寿。 荷花是如何在瞬息间长成,究竟是真实还是假象,对牧云来说都不是最重要的事。 他进入了天人合一境,与风雪岭相融。 既然无法模仿创造,不如化作它的一部分,以最省力的方式感悟。 水利万物而不争。 和风细雨,仿佛是连接天与地的银线。 牧云褪去身体的实质,泛着虚幻的珍珠白,任凭风雨从中穿过。 他的故乡是在气候宜人的南部疆域,作为一个拥有躁动灵魂的男人,并不时常想起家乡。 须弥山的林间嬉戏,还有灵泉宗中精彩纷呈的生活。 在最需要屏蔽杂念的时候,偏巧想起了很多过往。 牧云并没有抗拒,而是任由灵识带着他前行。 表情是瞬间的容颜,而长期的表情会逐渐凝化为容颜的一部分。 人常说夫妻间会下意识模仿对方的动作,久而久之,容貌中就会添加近似对方的部分,也就是所谓的夫妻相。 与三位红颜相伴的点滴细节,在脑海中快速闪回。 到了生命将终的时候,才会喜欢回首往事。 牧云正在意气风发的年纪,还有许多未知等待他去探索。 心中如明镜般清晰,这些突然涌现的记忆,绝不是对往事的回首,而是向他昭示着某些新东西。 “小子,你要真的去感受山间的风,清泉的流响,以及鸟唱蝉鸣。唯有真正理解这些东西,你的修为才会突飞猛进。” “您老究竟想说什么?” “我说的是天人合一。” “天人合一不是武学的最高境界吗?” “对于仙人来说,能借助天地的力量与只依靠自己的力量间,同样有着天差地别。” “我应该怎么做,才能达到天人合一境呢?” “说实话,老夫也不知道。” 当初畅饮时与青鱼散人的对话,再度浮现于脑海。 青鱼散人缘何不能进入天人合一境,以及他自己在何时迈入这种以无我取代有我的奇妙境界。 清荷细雨似乎别有情调,勾起的往事盘旋在心头。 另一种环境却又悄然而至。 艳阳高照,风中的黄沙弥漫,风雪岭变成了黄橙橙的颜色。 空气中的水分转瞬消失,没有给人留下反应的空间。 江南雨景消失不见,连同对往事的追忆,一并从牧云灵识中消失。 环境影响心情,再度得到了印证。 江南鱼米之乡宜居,并不是没有根据的空谈。 沙漠中的烈日照射,急速蒸发人体内的水分。 若是在其中迷失路径,除非有源源不断的饮用水,否则很快就会干渴而亡。 风雪岭的复杂环境,没点本事的人闯入其中,几乎是十死无生。本事小的人,想要全身而退也没那么容易。 牧云拥有半仙修为,恶劣的环境对他的影响微乎其微。 旁人的修罗场,变成了他的修行宝地。 天人合一境是偶然所得,其后的战斗皆可轻松进入这一妙境。 至于究竟该如何探寻及领悟天人合一,牧云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风雪岭就像是修行路上的警钟,提醒他不可在接近仙级时产生懈怠。 牧云抛掉在雨景中的冗杂想法,试着感受烈日狂沙。 热风吹拂,沙子像波浪般出现数道涟漪。 这就是它们的倾诉。 牧云将手伸进黄沙,感应它们的温度。 没有任何刻意,也没有发动灵术,接触到黄沙的手变成了相同的物质。 风将手吹走,随后又凝聚成形,回归手的形态。 整个过程行云流水,甚至没有惊动平静的丹田本源和五毒柱。 只有他和天地,以及萦绕于灵识的各种事物。 由点及面,全身变成沙尘,然后再以相同方式重新会聚。 牧云望着随黄沙流动的右手,比在雨景时对天地万物的理解,无形中更深了一层。 水利万物而不争。 上善若水。 “如果我试着参与变化,是否能让风雪岭重现清荷雨景呢?”牧云心中出现一个念头。 他能察觉到自己的实力在短时间内又提升了一大截,然而只有能够影响到外界,修行才能算作成功。 既然有此奇遇,非得领悟天人合一的真谛不可。 牧云有百折不挠的韧性,更何况修炼进程很顺利,没理由不乘胜追击。 以黄沙形态进入下个环境,看到天空中几乎压到头顶的黑云,以及在云层中翻腾跳动的闪电。 灵识中出现山河倒悬的错乱感。 直觉告诉他,这不是寻常的阴雨天。 风是每个环境共有的元素。 牧云化作一阵风,随着自然元素西南而去。 至于要刮到哪里,全由风决定。 风雪岭的能量变得极度紊乱,铅云更加厚重,似乎天上的巨人承受不住如此重压,乌云顷刻就要掉落到地面。 牧云化作风,溜到风雪岭西南角,变成铅云的一部分,混入了它们内部。 能量的异动愈发明显,随时有可能爆发。 这不是阴雨欲来的迹象,而是经常在玲珑世界出现的雷爆天候。 常人若不慎接近这种天候,甚至来不及跑出阴云的范围,就会被雷电爆发的能量冲击,顷刻间丢掉性命。 牧云心下暗惊,同时也理解了这偌大的风雪岭中,为何会没有活物存在。 即便是有,那得是多么强悍的生灵。 轰隆隆! 极远处一片白光闪,在漆黑如墨的天地间,像是用笔勾勒出的抽象画。 意念动处,顷刻瞬身至雷爆之中。 空气中还残留着灼烧过后的味道,须臾过后,数百个雷爆的轰鸣声传进耳内。 天地间的元素因子变得异常躁动,受到冲击波影响,毁灭了范围内的一切。 牧云的戒炎凤鸣是靠极度挤压,然后让热能在瞬间爆发,与铅云中的雷爆存在着极大差别。 天地奥秘无穷,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戒炎凤鸣的变种,已然出现在牧云灵识之中。 他从未想过会在黑白不明的转轮山,得到如此多的意外之喜。 雷爆仍在持续,而且规模越来越大,隐隐有渡雷劫的错觉。 只不过雷爆完全随机,并非冲着牧云而来。 牧云在铅云中借助元素前行,意念到处,身体和灵识即刻抵达。 速度甚至比瞬移还要更快。 令牧云感到震惊的是,雷爆也分许多种,其中掺杂的元素多种多样。 他本想在风雪岭中修习到尽可能多的东西。 如今恍然发觉自己的想法还是太过天真。 以天地为师,有无穷无尽的灵感,不用惧怕没有修炼的道场。 如今的当务之急,还是要能领悟全新的仙术。 只依靠从秘卷之书中学到的灵术和戒炎凤鸣,再加上与万毒魔王战斗时创造出的五行天国,对于精通全属性和十八般武艺的牧云来说,仙术已然称得上匮乏。 黑色乌云弥天亘地,通过灵识感知,其形态像是条没头没尾的巨龙。 雷爆在各处发生,就像是随处可以引爆的巨型仙术。 牧云没有再从无到有的创造,而是祭出玉净瓶,将弥天亘地的雷爆乌云收入其中。 失去雷爆乌云的依托,风雪岭的自然环境出现了短暂的停滞。 牧云偶然间发现,在天地灵气重新填充满之前,风雪岭的元素活性变得极低。 换言之,短时间不会再发生变化。 牧云取出盛装雷爆乌云的玉净瓶,将其放在地上,随即幻化身形,通过瓶口进入其中。 玉净瓶就像是迷你风雪岭,原本在天地间发生的频繁雷爆,此刻在玉净瓶中正在上演。 牧云封住瓶口,以防能量外泄。 玉净瓶威力强劲,压制住了雷爆的破坏力,然而其中的元素激变,与外界时并无不同。 牧云灵识盈满玉净瓶,全景感知雷爆乌云。 右手朝上,掌心中出现迷你乌云。 他放弃了全数模仿的奢望,专注于威力最强劲的雷爆,将其在迷你乌云中复制。 凭借对元素的超强理解,不多时便成功复刻。 从开始的一个雷爆,逐渐在迷你乌云中加入更多。 与此同时,灵识极速运转,牢牢记住每一步的感觉。 及至觉得已经熟练掌握,从玉净瓶中飞出。 风雪岭果然没有发生变化,而且隐约能感知到边界。 牧云飞到半空,发动水雷双元素,凝聚成一条栩栩如生的乌云巨龙。 乌龙在天际盘旋,体内随处可见的雷爆呈现在体表,变成团团白色焰火。 牧云无法完全复刻弥天亘地的雷爆乌云,在元素龙中加入戒炎凤鸣和雷爆,整合成了更强大的仙术。 每种术法都应有其专属名称。 望着远处飞腾的巨龙,顷刻间灵感迸发。 冥界是万族转世轮回的必经之地。 威力强大的仙术又是克敌制胜为目标,理应将带有威慑力的词汇加入其中。加之风雪岭生成的乌云没头没尾,比起巨龙更像是一条漆黑的长河。 两种特点汇总,仙术名称呼之欲出。 冥河。 河中流淌的正是能包容万物的水,正应了能将威力强大的术法加入其中的特点。 牧云抬起右手,向下一挥。 远处飞腾的黑色巨龙猛然向地面冲击,其中蕴含的戒炎凤鸣和雷爆同时迸发。 两种冲击波混杂,威力又提升了数倍。 地面出现深坑,炸碎的山石表面被戒炎烧成了黑色。 浓烟带着呛鼻气味向上飘。 牧云落回地面,看了一眼冥河留下的痕迹。 情知这种仙术厉害得紧,不到万不得已,不能轻易使用。 瞬身回到玉净瓶旁边,拔出瓶塞,将被吸收的乌云释放到外界。 风雪岭中的灵气瞬间填满。 由于雷爆乌云已被玉净瓶压制,不足以维持原本形态,周围环境悄然间退化到江南水乡般的清荷雨景。 牧云又创造出了新的仙术,心中不再迷茫。 不仅如此,在风雪岭环境向后缓慢退化时,被牧云窥见了灵气在刹那间的同步变化。 正是这种极难操控的同步,才会导致环境剧变的发生。 牧云又看了一眼盛满雨水的荷叶,待它将雨水倾倒进池中,便知此番修行应当画上句点。 他再度瞬移,来至风雪岭若隐若现的边缘,化作烟雨的一部分,起了一阵风,将飘忽的雨刮出了界外。 此时夜幕降临,天空中有一轮皎月。 光照大地,树影婆娑。 在枝叶的暗影中,有道身影本在极速前行,感知到异动,立马停下了脚步。 日间见过牧云的探哨躲在浓密枝叶后边,看向风雪岭方向。 借着月光映照,清晰看到了牧云的面容。 双眼瞪得老大。 风雪岭究竟是何等凶险之地,生活在此间的豪侠和麻匪们最清楚。 只有实力强大的存在,才能从风雪岭全身而退。 逃出生天,并且没有狼狈迹象的强者,在转轮山中也是屈指可数。 探哨有着敏锐的职业嗅觉,立马拿出品阶不高但非常适合情报的法宝。 在空白画纸中注入一缕灵气,然后将其对准远处踏云飞行的年轻男子。 空白画纸自动绘制出了惟妙惟肖的影图形。 探哨自知无法再以本体回归本寨,变成一团黑影,顺着参天巨树的树身滑落到地面。 随后施展土遁术,回到了山寨之中。 寨主是个膀大腰圆的大汉,方面阔口,浓眉大眼。 龙行虎步,走路时自带威势。 虎皮宝座旁放着一把一人高的铁环大刀。 探哨急匆匆进入寨主的洞府,慌忙拜倒:“报!有强大存在闯入了转轮山。” 他双手举着画卷,呈递给大口咀嚼野猪肉的寨主。 寨主大手接过画卷,扔掉剩下一半的猪腿,展开画卷,看到一个踏云飞行的年轻男子。 身体瘦长,肌肉还算结实,但体型不像是能扛能打的强者。 “这人有何强大之处?”寨主嗓音粗哑,询问跪在地上的探哨。 “日间我见他误入了风雪岭,以为他必死在其中。谁成想我刚刚回寨途中,恰好看见他从风雪岭中囫囵个出来了。” “此话当真?” “小的就算长了三头六臂,也不敢欺瞒大当家您啊!” “这是件大事。”寨主捋了捋络腮胡子,看了眼放在虎皮宝座旁的铁环大刀。 越是强大的存在,越能勾起他的挑战欲望。 如果只打有把握的仗,那人生该多没意思。 “黑影子,你去寻找他的行踪,本寨主要亲自和他过过招。” 被叫作黑影子的探哨不敢耽搁,即刻行出洞府,出寨去寻找不知落脚地在何方的牧云。 第359章 刀客的对决 黑影子是虎头寨最精锐的探哨。 尽管和牧云只有一面之缘,还是在三更之前,找到尚未远离风雪岭的牧云。 虎头寨的大当家名叫昼虎,素来以勇武闻名于转轮山。 他是个难得的豪杰,纵然有人打败他,对方也不愿意取掉他的性命。 胜者当然不会白赢,获胜之后,会用兵器在昼虎胸膛上留下一道伤疤。 至今为止,昼虎胸前只有三道伤疤。 其中有一道伤疤的始作俑者,已经在转轮山的残酷斗争中归于尘埃。 黑影子不想搞那么多弯弯绕,直接现出身形,以他最喜欢的方式代表大当家的向牧云下战书。 牧云两次感应到了黑影子的气息,很早就发现了他。 对于他的出现,还是略微感到意外。 行事风格如此大胆的情报人员,牧云并非没见过,魔国的玲就是这种风格。 只不过在转轮山中遇见,还是会感到惊讶。 “这位先生,我们大当家的敬你是条汉子,想和你比划比划。”黑影子开门见山地表述他来找牧云的用意。 牧云最喜欢直来直往的交流方式,并不觉得黑影子讲话唐突。相反,他很欣赏黑影子。 明知他能从环境恶劣的风雪岭全身而退,还是没有丝毫顾虑地选择接近他。 假如牧云是个嗜血成性的屠夫,他的选择就会将其推向死地。 黑影子也不是没来由地贸然接近。 他感应不到牧云的强悍,换言之,对手的实力很可能达到了极盛状态,否则也不可能出现返璞归真的现象。 人皆有气场。 穷凶极恶者无论是相貌,还是萦绕在他周围的气,都会产生让人敬而远之的想法。 牧云的气场很柔和,仿佛是一潭深水,看不清他的真实面目。 越是这样,越容易勾起人们的好奇心,想要探寻他究竟是怎样的存在。 “你是哪个山寨的人?”牧云来转轮山是想挖掘有可能有用的人才。 经历风雪岭的感悟之后,发现人间处处是道场。 既然能够兼顾修行,寻找人才的事也可以顺其自然。 有人想要挑战他,首先就得问清楚对方的名号和山场。 “我是虎头寨的探哨,负责戒备方圆数百里。恰好逢着先生进出风雪岭,将这个情报呈递给大当家的,勾起了他的好胜心。” “通常情况下,你们大当家的挑战别人,会选择在哪里进行?” “随时随地皆可。” “果然是江湖豪杰,行事风格都跟别人不一样。”牧云微微一笑,“那就劳烦兄弟带我去你们山寨,与你们大当家的过上几招。” 黑影子没有多言,头前引路,带着牧云前往虎头寨。 他的轻功了得,稍微用点本事就能甩开追踪者。 带路的过程中,下意识想要试探一下牧云的本领,尽全力施展轻功,在身后留下数道残影。 即便如此,牧云还是不紧不慢的跟在身后,完全没有吃力迹象。 虎头寨建立在海拔千余米的高山平台上,地界开阔,防御法阵比清风寨那种临时抱佛脚的结界强了不少。 若不是有人引路,就算身为法阵大家的牧云想进去,也得费上一番周折。 虎头寨中成员比清风寨还多,逢上饭点,庖厨正在杀猪宰羊,提前准备昼虎的庆功宴。 牧云刚一进结界,立马闻到了扑鼻的香气。 他经历的战斗没有上千,也有数百。 大多时候险象环生,还曾多次触碰过鬼门关。 美食在旁的战斗,尚属第一次逢着。 味觉率先开路,紧接着是视觉。 昼虎身高约有两米,体格极其强壮,看起来像座小山。 肩上扛着一把与之匹配的铁环大刀,豹眼毫不退缩地直视牧云。 他经历的战斗也不少,除了能用灵识感应,还可以通过战斗经验审视对手。 牧云绝对不像表面看上去那么简单。 剑眉星目,隐有正气凛然。猿臂蜂腰,又有将军气概。 打眼一瞧,就知道牧云是个天资绝佳的武学奇才。 武夫欣赏武夫,文士青睐文士。 又有言人以群分,物以类聚。 昼虎第一眼看见牧云,就感觉和对方可以成为谈得来的知己。 不过对于颇为自傲的刀客来说,不存在和气相识的可能。 若是死在铁环大刀之下,连留下姓名的机会都没有。 “小兄弟,看在你也是青年才俊,本寨主让你三招!”昼虎右手扛刀,左手指向牧云,向他喊话挑战。 昼虎的反应表明,他不知晓自己的真实身份。 当然也有可能,牧云早已是个远去的名号。 即便知道他的名姓,也没人知晓他的本领。 牧云召出虎魄刀,笑道:“看你也是个刀客,咱们就用刀法比武切磋,以武会友如何?” “你怕是不知道转轮山的风格。既然来到了我的山场,要么打败我,要么成为我的刀下亡魂。” “那就只能打败你了。” 牧云不打算杀掉昼虎,没有运转体内灵气,右手持刀,灵巧地将虎魄刀转了个圈。 光是这一手,足以令昼虎兴起戒备心。 牧云的身体条件很适合练习武技,并不代表一定是武技大家。 看到他和宝刀的契合程度,立即明白对手不是个善茬。 昼虎左右动了动脖子,往铁环大刀中注入一缕灵气。 刀身瞬间被点亮,泛着淡金色的光芒。 牧云当然也可以使虎魄刀发出各种各样的颜色,只不过在战斗中,低调形态更不易被对手察觉,从而使奇招能够制胜。 昼虎腰马合一,显然并不像体型显示的那样,只是个粗鲁壮汉。 牧云本想挑衅两句,进一步激怒昼虎,从而影响他的沉稳心态。 然而双方毕竟存在极大的实力差距,并不需要攻心,只是过招,牧云也有必胜把握。 身形敏捷,犹如一只飞奔的猎豹,顷刻间欺身接近昼虎。 长兵器相对短兵器来说,保护身体周围的能力相对处于劣势。 欺身近距离攻防,对于牧云来说,明显是更好的选择。 转身时一记隐蔽回风肘,以昼虎来不及反应的速度,顶在了他的软肋。 与此同时,虎魄刀以极快速度向上挥舞,架开昼虎想要反击的刀势。 出招由极快到极慢之间,并没有任何滞涩,一切都如行云流水,仿佛自始至终用的都是一种招式。 黑影子对刀法略知一二,并不认识极快的刀法路数,但是极慢的那种,很明显就是太极里的招式。 仓促间由动转静,还没有丝毫违和感。 除了武技大家,黑影子想不出第二个形容词。 牧云创造萤火后,曾跟莲说过一句话。 实力相近时容易出现伤亡,一旦有一方能够取得碾压之势。只要对手没有陷入疯狂,就能够在危机出现前终结战斗。 牧云不想给昼虎留下机会,眼神变得冰冷,弓身弯腰,行进过程中突然加上了瞬间移动。 倏忽出现时,虎魄刀斩开略显笨重的铁环大刀。 左脚站稳,右腿绷紧蓄力,猛踢昼虎持刀手腕。 只听咔嚓一声响,腕骨断折,难再握持数百斤重的铁环大刀。 牧云闪身过去,空中接住铁环大刀。 与此同时,虎魄刀的寒锋抵在昼虎脖颈下方。 只需轻轻一抹,就能带走对方的性命。 战斗过程不足一刻钟,已然很明显的分出了胜负。 最重要的是,昼虎并没有留力,而对方甚至没有出现灵气波动,纯凭肉体力量和刀法套路,便取得了与昼虎战斗的胜利。 “要杀要剐,悉听尊便。”昼虎面上没有懊丧,而是坦然接受自己的败局。 他是个没多少歪脑筋的直爽汉子,决斗结果由胜者决定是天经地义的事。 牧云收起虎魄刀,将铁环大刀插进地面,随后从玉葫芦中召出增骨粉和速效金疮药,随手一挥,两种药粉敷在昼虎伤处。 “既然是比武切磋,应当点到即止。在下没能控制住力道,仓促中误伤了兄弟,还望莫要见怪。”牧云拱手发言,没有任何胜利者的洋洋自得。 昼虎手腕的骨头重新长好,见他是这般态度,爽快地扒开胸前的衣物,准备让他像其余人那样在胸口留下代表失败的疤痕。 牧云听完昼虎的讲述,微笑道:“我已经说过,这是场以武会友的切磋。即便分出胜负,也不会有任何影响。” 昼虎再三确认,见牧云不肯在他胸口处开上一刀,对牧云更为认可,收好衣襟,拱手问道:“敢问兄台高姓大名?” “在下姓牧,单名一个云字。” 黑影子听闻牧云的名姓,自然而然联想到自己以前哨探到的信息,不自觉问道:“哪里人氏?” “混账东西!我们讲话,哪里有你插嘴的份?!”昼虎发了脾气。 黑影子立马站直身体,不敢再多言。 “鄙人昼虎,乃是这虎头寨的大当家。今日败在牧先生手下,愿以山寨相送。”昼虎态度恭谨,愿意承担失败的后果。 牧云大手一挥,豪爽道:“大家都是绿林道上的兄弟,不打不相识。正好兄台这里备了宴席,在下索性祭出几瓶好酒,咱们畅饮一番如何?” 昼虎初见牧云时,以为他是文质彬彬的性格,见他现出江湖气,更是心觉畅意。 立即吩咐庖厨排下宴席,款待不知从何方来的本领高强的牧先生。 第360章 顽石 人们获取信息的渠道多种多样。 探哨刺探情报,或者通过城池的布告栏,亦或从茶馆酒楼中听闻信息。 然而无论哪种渠道,都是更关注实时的人和事。 至于从各种典籍和史书中抹去痕迹,以及近年来始终在跨越时空的存在,不会有太多人有印象。 黑影子本以为牧云是记忆中一个模糊的人,见他的行为举止,又觉得不太像。 而且关于牧云的传说太过不真实,甚至连仙人都能击败的强大存在,没有任何理由和转轮山里的头领饮酒畅谈。 黑影子不喜欢喝酒,浅尝两杯牧云带的酒,不知不觉间便喝下一坛。 清冽甘甜的味觉冲击,让初次领略到酒浆魅力的黑影子忘乎所以。 不一会就把赏给他的两坛酒喝光,只好厚着脸皮,冒险跑到昼虎和牧云身旁去讨酒喝。 昼虎本想呵斥他。 牧云挥手拦住了昼虎的话头,又召出几坛玉楼春,送给将他引来虎头寨的黑影子。 “牧先生还真是大气。”昼虎不觉赞叹。 “几坛美酒而已,本就是供人喝的东西。如此欢乐的场所,吝啬反而会扫兴。” “不瞒你说,黑影子向来不爱喝酒。先生带来的酒,算是帮他破了戒。” 牧云举起酒杯,笑道:“既然我的酒这么有魅力,咱们也不能光聊了。” 昼虎心情愉悦,举起他的夜光杯和牧云重重碰杯,随后将杯中的清冽佳酿一饮而尽。 清醒时谈事,对方会有心理戒备。 待酒浆上头,撤掉了理智的城防,再想办成事,困难程度会直线下降。 贪杯误事,明显就是吃亏一方的总结。 既然有承受损失者,当然也会有得利的一方。 牧云来转轮山,自有他的目的。 待昼虎喝到尽兴的时候,牧云提起与山石有关的能力者。 昼虎一拍大腿,爽朗笑道:“我们山寨里有个活宝,本名叫顽石,诨号小石头。他和石元素最为亲近,意念集中时,还能改变大量山石的形态。” 从昼虎的语气中,可以感受到他对顽石的宠爱。 牧云闻听此言,对顽石产生了浓厚兴趣。 昼虎话语含糊不清地朝远处喊了两声。 几个机灵的山匪破译了如加密通话般的话语,转头看向远处,帮着召唤顽石。 一个半大的男孩嘴里叼着鸡腿,慌忙答应一声,一阵风似的朝昼虎跑过去。 昼虎脸上满是雀斑,两只眼睛又大又圆,外貌有点像女孩子。 他大口吞咽掉嘴里来不及咀嚼的鸡肉,丢下鸡骨头,露出灿烂笑容,问道:“老大,您叫我有何吩咐,还是要赏我美酒?” 昼虎轻弹了一下顽石的脑门,笑道:“你这个馋嘴猴,整天就知道吃喝。”虽然话语是在呵斥,语气却是难得的柔和,与对待黑影子的态度可谓截然不同。 “有您这么英明神武的大当家引领,小石头能有什么烦恼呢?”顽石是个嘴很甜的孩子。 “这次是牧先生想见你。” 顽石在人群中目睹了牧云和昼虎的战斗全程,假如不带任何感情色彩,可以很清晰的分出高低。 无论在什么地方,强者都会受到尊重。 哪怕他没有任何过往,在此地也没有根基。 虽然强龙不压地头蛇,但强龙终究是强龙。 任谁也无法忽视。 顽石转过身,头一次如此近距离的看牧云,突然发觉他的气场远没有身后的昼虎强大。 在他粗浅的理解里,气息越强大的人,实力也会越强。 至于为何牧云违反了这一规律,以他没见过太多世事的头脑,完全想不通这一点。 “听说你和石元素很亲近?”牧云说话声音很柔和,完全没有傲气,更像个将军模样的邻家哥哥。 顽石心中的疏远转瞬即逝,憨笑道:“那是我与生俱来的天赋,一般人我可不会跟他们分享。” “看起来,我不是一般人。” 顽石不好在昼虎面前夸赞牧云的本事,灵机一动:“因为您长得像我哥哥。” “原来是看我面善。” 牧云召出一块龙纹玉佩,笑道:“给哥哥我表演点绝活,只要能令我满意,我就把这块价值很高的玉佩送给你。” “哦豁,表演绝活还有打赏?那我可就要大显身手了。”顽石是个性格活泼的男孩儿,很喜欢龙纹玉佩。 当下走到桌前,撸起袖子,摇身变作一块纹路奇特的石头。 停留片刻,随后恢复本身。 “怎么样,还满意吗?”顽石充满期待地望向牧云。 “变成石头似乎不是能力者的专属,寻常修仙者也可以借助变身术做到。有没有更厉害点的本领?” 顽石能想到牧云的高标准,大眼睛在眼眶里滴溜溜打了个转,鬼魅的主意涌上心头。 顽石双手变成石头,将其融入地面,随后带着一块地面往前走了一段距离。然后回头看向牧云,问道:“这次呢?” “这是好活,当赏。”牧云爽快地将龙纹玉佩扔给顽石。 顽石最会讨人欢心,见牧云欣赏他的能力,索性使地面凸起,接住从远处飞来的龙纹玉佩。 虽然看不出太多华丽之处,但精准接住玉佩的石块,还是清晰显示出了对石元素的掌控力。 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 山寨里的麻匪们见到顽石的表演,都忍不住鼓掌喝彩。 昼虎也不禁炫耀道:“牧先生,小石头是不是很有天赋和才华的少年郎?” “毫无疑问。” 牧云在顽石这个年纪,除了有五彩圣灵小洛的陪伴,懂得点灵猴长老传授的须弥猴棍。 甚至连修仙的门都没能迈进。 若是将彼时的他和顽石做个比较,可以用天壤之别来形容。 顽石的潜力毋庸置疑,如果继续留在虎头寨,就像是一棵能长出参天大树的树苗,很可能因疏于修剪而未能发育成型。 然而昼虎对顽石的感情,有点类似于父子情。 想从对方手里要到这个绝佳的人才,不仅要付出代价,还得能说服对方才行。 牧云又召出一坛酒。 陪着昼虎喝酒的同时,灵识分出一半,回忆萧凰想要挖人时,都会应用哪些手段。 千军易得,一将难求。 萧凰不仅善于挖掘人才,还能凭借大将军身份,向各种组织要人。 如今牧云面临的境况,比萧凰还要更难。 毕竟萧凰是战无不胜的常胜将军,又是主导了人魔大战的人间帝王。 她的威名,远比不为人知的牧云来得响亮。 办事自然也要容易许多。 牧云又陪着昼虎喝了几坛酒,见他双眼发红,知道酒精开始上头。 想要谈事,就得把握一个度。 既不能让昼虎醉得太过,以免第二天什么都不记得。当然也不能太浅,否则很可能会拒绝牧云的请求。 “实不相瞒,其实我是蜀山内院的弟子。这次偶然来到转轮山,遇见天资聪颖的小石头,希望能将他揽入门下。对他日后的修行,必定大有裨益。” 昼虎喝了太多酒,头脑有点反应不过来。 倒是过来要酒的黑影子,意识到牧云的话有点不对劲。 “牧先生,据我所知,蜀山中有泾渭分明的规条,如果您是内院弟子,闯入和人皇萧汉定下契约的转轮山,已然是违反戒律了。您不怕销魂钉吗?” 昼虎也觉得黑影子说的话有道理。 本来想将小石头交给牧云,听了黑影子的分析,略微有点怀疑牧云。 他本应想到,如果牧云居心不良,完全可以在决斗中杀掉他,然后将整个山寨据为己有。 届时牧云想得到什么人,尽可以轻松做到。 黑影子也喝了酒,嘴边缺了把门的,又想起很久前听过的传闻,试着诈唬牧云:“牧先生,您不是蜀山内院弟子,应当是被称为人圣的那个传说?” 山寨中的麻匪有许多还保持着清醒,听到人圣二字,并不觉有异。 但是传说这两个字,实在是太有分量。 整个玲珑世界,能够称之为传说的人,除了接近仙道的高人,就只有那些在人世间建立不朽功勋的存在。 比如护佑人族的常胜将军萧凰,青龙军的统领卫戎,以及促成龙城和谈的新人皇萧汉。 只要提及传说,必然和大人物有关。 “我不是传说,也不是人圣。”牧云否认了外界赋予他的虚名,“我真的很欣赏顽石的能力和潜质,不希望他的天资白白浪费。” “冒昧问一句,牧先生认识蜀山的什么人?如果只是普通修士,去了还得受门规戒律限制,倒不如留在虎头寨活得自由洒脱。”昼虎用灵气摧出了部分酒力,头脑稍微清醒。 “我认识蜀山长老冯天道。” 冯天道是太乙散仙,在玲珑世界也是个人尽皆知的大人物。 昼虎看向黑影子,希望他能证明牧云话语的真假。 黑影子迟疑片刻,说道:“如果您真的认识冯天道,加上您的姓名,还有那把形状奇特的宝刀。除非我的记忆有误,否则您就是人圣牧云。” 顽石一直在关注牧云和昼虎的对话,他也在期待着牧云的答案。 “我确实是你想的那个人,但我并非人圣。” 黑影子险些惊掉下巴。 据他所知,牧云是个杀人不眨眼的魔头。 如果真如传闻所言,昼虎还能活着,简直可以算作奇迹。 “人圣是谁?”昼虎一时间没反应过来。 黑影子急促回道:“就是那个只身入魔国,差点颠覆魔族的大魔头。” 昼虎不禁瞪大双眼,扭头看向坐在身旁的牧云,仿佛第一次认识他。 第361章 苍鹰谷 情报极有价值。 尤其是在人生地不熟的情况下,情报所能提供的帮助,往往会出人意料。 昼虎最终决定将顽石交给牧云去培养。不过并非没条件,就是必须让萧凰参与其中。 萧凰是天下闻名的大将军,虽然在牧云印象中,她是个温柔贴心的女子。在寻常人眼中,却又是另一番面貌。 有时萧凰会显得过于严格,可最终受益者,正是那些成为了玲珑世界中能够独当一面的存在。 昼虎是个武夫,除了钦敬江湖豪杰,还很尊重浴血沙场的青龙军将士。 顽石的武学天赋不高,至今仍在靠卖弄天赋,进步幅度极低。 继续让他在虎头寨里厮混,只会平白坏了他的天赋。 昼虎是个豪爽汉子,将自己的心迹讲给牧云。 牧云同样将自己的计划,简略讲给这个没有心机的汉子。 昼虎直白问道:“点亮火种之后,玲珑世界会有什么变化?我没有您那么宏大的理想,只关心自己的生活。” “表面看起来,许是没有太大影响。” “牧先生别怪我讲话直,人间有句话叫无利不起早。您有无私无畏的豪侠精神,不代表每个人都能做到大公无私。” “可以将其理解为未雨绸缪。圣级仙人多了,即便是没有领地的至高神,也不敢轻易犯界。如果依然维持现状,当危险来临时,你们很难有自保能力。” 牧云见过至高神,明白自身和对方的实力差距有多大。不过只要他想保命,完全有能力逃脱至高神的追踪。 玲珑世界的众生并没有这样的能力。 正如人有好坏之分,至高神中也有嗜血成性的存在。 他们沉迷于毁灭世界,然后在废墟中掠夺灵气祖脉,进而提升几乎修炼到极致的实力。 拥有这种心态的至高神不在少数,之所以尚未触及到玲珑星所在的位面,并不是拥有天帝庇佑,而是他们当初瞧不上微不足道的灵脉。 如今经过数亿年的演化,逆龙瀑布蕴含的灵气格外充沛。 用星辰仙君的话来说就是幼苗已经成熟,遭受至高神攻击的概率越来越高。 故此他才会跨越位面,到玲珑世界寻找具备成为至高神潜质的人,将能力和重任赋予他。 牧云最好奇的是创造玲珑星的天帝,缘何对所创造的世界不闻不问。 得到的答案,颠覆了牧云对天帝的认知。 玲珑星并非如典籍中记载是由天帝特意创造,而是天帝在与某位至高神对战时,无意间扭曲了时空间,从而在遥远位面投射出了灵气蓝星的复制体。 天帝取胜之后,同样发现了玲珑星的存在。 他没有选择出手将这个克隆体星球毁灭,而是放任自流。 换言之,玲珑世界虽是由天帝所造,但之后并无任何关联。 至于昆仑的元始天尊,三大仙山的圣级仙人之类,对于玲珑世界来说只是虚无缥缈的幻影。 星辰仙君在牧云折返之前,给他发出了警告。 如果不能点亮火种,仙族中出现圣级仙人。星辰仙君会考虑吞噬玲珑世界,以免灵脉被邪恶的至高神掠夺。 他在归来的路途中,观察了数个星体,做好转移万族的准备。 及至回到玲珑世界,接触到熟悉的人和事,以及留下烙印的故土。 放弃的念头和转移计划便产生动摇。 他也知道点亮火种很难,而且还有可能威胁到自己的性命。 可是这个生他养他的星体,毕竟被称为故土。 如果不是万不得已,谁愿意放弃自己的家乡。 “管他娘的什么至高神!”听完牧云的讲述,虽说有点像天方夜谭,但还是激起了昼虎的满腔热血,“我不懂太多大道理,可也明白一件事。无论是谁想要亡我家园,都是我不共戴天的仇敌。哪怕拼上所有,也要把他们赶出去!” “果然是绿林好汉,纵使身处黑暗,心中也有家国情怀。” “牧先生有宏大计划,我昼虎要是袖手旁观,便算不得豪杰。”昼虎将最后一丝酒气通过指尖逼出,彻底恢复清醒,“转轮山中有各种山寨,基本每个山寨的势力范围相差无几。” 牧云感受到昼虎的情绪,知道他想分享关于转轮山的秘辛,保持沉默,准备接收只有内部人才能知悉的情报。 “只有狼群,没有待宰羔羊的地界。之所以能维持表面的平和,原因在于缔造了一种有别于俗世的规则。转轮山深处有个苍鹰谷,其中居住着五个性格古怪的老家伙。他们有辟谷之能,通常不与外界接触。” “他们说话好使?”牧云讲出自己的猜测。 “不仅说话好使,兼之其中有一位,可以原地不动,洞悉这转轮山中的所有事物。纵然有法阵遮蔽,也逃不过他那双眼睛。” “看来想更便捷的完成来转轮山的任务,就得去求这位老先生了。”牧云立刻领会昼虎给他分享这些信息的用意。 事情不可能这么简单。 “牧先生是个平易近人的天才,这在任何地界都不多见。但凡大才,其性格多少有点古怪。想要见到拥有法眼的先生,非得打败另外四位老先生不可。” 牧云笑问道:“你怎么知道的这么清楚?” “在下自认有几分本领,也曾去过苍鹰谷,想要去见见那位拥有特殊眼睛的老先生。可惜就像与您的对战,根本没有还手之力。”昼虎拉开衣襟,指着胸口上居中的伤疤说道,“这道最深的疤痕,正是拜其中一人所赐。” “从那以后,你就没再去过苍鹰谷?” “除非我想不开,否则绝对不会再去送死。您不一样,他们真见了您,估计也得惧怕三分。” “这倒未必。” 牧云询问清楚苍鹰谷的方位,原本打算在虎头寨留宿,如今又改变了行程。 距离天明只有不到三个时辰的时候,牧云离开虎头寨的结界,施展土遁术,跨越随机逢着的冰雪,一炷香后出现在苍鹰谷。 苍鹰谷中生活着一种特殊的苍鹰,适应环境能力极强,飞出转轮山觅食,然后再回到谷中。 牧云站在崖壁上,俯身眺望深达百米的幽谷。 谷底怪石突兀,上边堆积了许多苍鹰的粪便。 除此以外,还能看到许多被风化的骨骼残骸。 有兽骨,也有阴森森的人骨。 昼虎敢来苍鹰谷挑战,其他豪杰在碰壁前也不会犯怵。 有人能全身而退,也有人会陨落当场。 存亡皆在于胜者是否想放挑战者一条生路。 牧云瞬身至谷底,近距离查看人族头骨,发现左眼上方有道穿过颅骨的伤疤。 很明显属于锐器损伤,一击致命。 “既然来到苍鹰谷,缘何不来找我,而是鬼鬼祟祟地潜进谷底?”一个幽远沧桑的声音传来。 声音惊动了住在崖壁洞窟中的苍鹰,扑扇翅膀的声音和啸叫声与回音混杂,成为难以辨明的和音。 对方很明显想从气势上压倒牧云,暗中施加威压。 牧云的气场仿佛是深不见底的碧波清潭,强者释放的威压接触到他,旋即渗进水中,连丁点反应都没有。 “晚辈牧云,听闻几位先生威名,特来苍鹰谷拜会。” 清朗声音在谷中回响。 周围空气中的水元素迅速会聚,继而凝成人形。 乃是一位身形瘦长,须发皆白的老者。 既是高人,保持年轻状态不在话下。之所以是这副模样,只能说对方很喜欢白胡子和白发。 “你就是牧云?”白发老者上下打量牧云,发现对方模样和气场都很普通,不像是尽人皆知的强者。 那些年少无知的山匪不知牧云情有可原,如果他们这个年纪,还没有听过他的名号,这些年的日子就算白捱了。 “行不更名,坐不改姓。正是在下。” “据老夫所知,你用过夜鹞当化名,还曾取过恶的代号。” “那也是行不更名,坐不改姓。”面对老者的奚落,牧云不气不恼,面上带着得体微笑。 “不愧是名满天下的牧先生,气度果然不凡。” “我想见那个拥有慧眼的老先生,按照流程,是不是要先过您这一关?” “如果是别人,需得打败老夫,才能见到修罗眼。你来到苍鹰谷,我的这一关就算你通过了。” “通过你的关卡之后,还有哪些关卡?” “没有了。”另一位老者悄然出现。 牧云对元素之力的理解超凡绝伦,很轻易便探查到第二位老者出现时,金元素变得极为活跃。 牧云很快将五这个数字和出现过的两种元素联系到一起,继而推断出苍鹰谷的五位强者分别对应五行元素。 “我可没答应。”火元素凝聚成形的老者须发皆红,看起来脾气就很火爆。 土元素老者在崖壁间出现,登场方式别具一格。 先是长出一株形状和颜色奇特的植物,然后结出一颗硕大果实,老者从果实中跳跃而出。 “咱们四个联手,或许有战胜他的机会。”火元素老者向其他三位同伴喊话。 牧云负手而立,静听他们的话语。 无论是战斗,还是别的考验,他都随时奉陪。 第362章 修罗眼 四位老者见牧云波澜不惊,知道以他们这种程度的威慑力,根本吓不到连至高神都见过的牧先生。 “其实修罗眼已经算到牧先生会来,让我们出来迎候。”水元素老者性格相对平和,见四人合力都无法压制牧云气场,只得放弃试探他的想法。 苍鹰谷面积有限,观察表面,只能看到那些下方有鹰巢的崖壁。 至于哪里能容下五个大活人,很难从表面去判断。 天外天,以及错乱时空间,对于将元素运用到炉火纯青的五位老者来说,并不是什么难事。 四位元素老者变成虚幻体,将牧云裹挟在中间,带他穿过一道似若实质其实虚无的墙壁山石。 一股微凉的能量扑面而来,再度睁开眼,已然进入了另一个空间。 这个空间中生机盎然,气候宜人,看向右手边的碧绿池水,其中游弋着数百条锦鲤。 时不时猛甩尾鳍,致使碧波中生出一圈圈涟漪。 相比于风雪岭中随机生成的清荷雨景,这里的景色更有南国风范。 藤蔓植物爬满了洞壁,生着各式各样的小花,带来馥郁的生机。 洞府有三庭。 外边的山洞里有着藤蔓植物和养鱼池,可以看出是供休闲娱乐的场所。 转过中间一道山壁,还能看到一块石刻棋盘,上边依然放着未解开的围棋残局。 第二个洞府中什么都没有,还有一道可以开启闭合的山门。 修行需要保持安静。 这里显然是供修行用的静室。 牧云眼下想见到被称为修罗眼的老者,更不多耽,迈步进入第三个洞府。 他原以为会在其中见到修罗眼,结果依然空无一人。 这座洞府面积比前两个洞府相加还要大,北边另有五条路径,内里有各自独立的空间。 在路径上方有五个篆字,正是代表五行元素的金木水火土。 洞府虽然宽广,里边的陈设却很简洁。 由于五元素老者都已辟谷,洞府中没有粮米和碗筷等物。 “看来牧先生只是俗尘眼,并没有看穿修罗眼的伪装。”土元素老者从山壁中走出,来到牧云身旁。 “我见到了金水火土四位先生,想必这修罗眼先生,精通的是木元素。” “都说牧先生精通元素之力,今日一见,果然不假。” 提前露面的四位元素师,并没有跟牧云讲过自己的能力,而且也尽可能压制了与同属性元素的沟通。 即便如此,还是没能逃过牧云的感知。 对方的元素感知力,配得上那些没办法亲自验证的传说。 “修罗眼给先生的第一重考验,就是希望您能亲自找到他。” 牧云闭上双眼,与这个独立的山内洞府融为一体。 五行元素老者起居的空间内,除了土元素老者的气息波动,似乎没有任何活物存在的痕迹。 修罗眼无疑是个高人,而且精通的是木元素。 他可以变成有生命力的东西,也能变作无生命体。 牧云摒弃杂念,开始回忆在风雪岭中的自我修炼。 当时的天人合一,与以往有相当大的区别。 灵识感应更加敏锐,可以洞悉洞府中的一切事物。 玲珑世界修仙者众多,门派更是五花八门。 有人说,只有具备生命的东西才能拥有灵魂。也有人坚持认为,即便是无生命的物体,也有其灵魂所在。 起初争论不休,后来杰出工匠在神器中发现器魂,继而应用到各种兵器之中。 可是两种派系的争论,还是持续到了如今。 坚持生命力和灵魂力挂钩与认为两者间并无关联的阵营,始终无法说服对方接受自己的观点。 牧云听说过这个争论。 他更偏向于两者并无关联,只因万物有灵是达成天人合一境的必要前提。 当然,他也不会闲到加入这场争论。 山洞中的现状进一步证实了他的观点,或许在末法时代位面,生命力和灵魂力挂钩。 可在千奇百怪的灵气世界里,没有任何事不可能发生。 哪怕不相信,牧云也愿意试着接受。 心境变得无比平和,似乎与第一个洞府中的池水融为一体,随着鱼儿的游动,泛起同步涟漪。 又好像是爬满山壁的藤蔓,嫩芽向外生长的声音,清晰传进灵识。 三位元素老者坐在棋盘旁边,继续破解复杂的棋子残局。 土元素老者穿过墙壁,用传音之术向几位老伙计介绍牧云的动态。 这是山洞里的动。 沉寂多年的山石以及亘古不变的地面,还有那石头雕刻成的棋盘,都代表着方寸间的静。 修罗眼大概率是木系元素师,有可能反其道而行之,变化成最贴合自身属性的藤蔓。 池中的鱼也有嫌疑,似乎其中有几条不像是鱼类。 当然,还有那些黑白分明的棋子。 布置成残局的模样,就不能轻易触碰,最容易逃过搜寻。 所有可能的选项,同时出现在灵识之中。 土元素老者并没有说明只有一次机会,但想获得认可,非得一击即中不可。 牧云决定以静制动,待修罗眼露出破绽,然后再做选择。 他使用的是天人合一,没有灵气波动。 以五元素老者的修为,并不一定知道他在做什么。 当自认为胜券在握时,纵使道心坚固,也难免现出些许骄傲。 只要有些微情绪波动,就能通过天人合一感应。 洞中的事物无论有没有灵魂,至少以目前的状态,还没强大到能表达出欣喜。 过了大约盏茶功夫,落满棋子的棋盘出现了情绪波动。 稍纵即逝,而且很难察觉。 牧云留下分身在原地,使了个高级术法,瞬移到棋盘旁边。 “牧先生,您找到修罗眼了吗?”土元素使者分辨出牧云此时是由五种元素凝结成的分身,认为他在暗中显示自己的手段。 其余三位元素老者也发现了牧云的行动,火元素使者擎着黑棋子,鼻子中喷出一道火焰。 他不喜欢牧云宣告般的举动,同时还有那么点嫉妒他的全属性能力。 “观棋不语真君子,但是牧某只能得罪了。”右手一挥,棋盘上的棋子横飞而出。 混杂了克制五元素老者的劲风,顷刻间将他们推到碧水池旁。 飞行过程中修罗眼难再维持棋盘形态,不得不现出本身,方才避免摔在地上的尴尬场景。 修罗眼与另外四位老者不同,选择了年轻形态,和牧云身量差不多高,眉清目秀,尖耳朵不像是人族特质。 深蓝色眼眸中,隐有水波纹流转。 “牧先生,您上当了?”土元素使者通过地面,再度回到牧云身旁,嬉笑道,“修罗眼是全属性精通,和您一个样。” “你又没让我猜修罗眼先生的属性,只说让我找到他。如今他就站在我面前,谁输谁赢,已经很明显了。”牧云做金波童子时,经常和生意人打交道,放下架子拼口才,这些修炼多年的老头可不是他的对手。 “我还以为您是个言而有信的人,没想到还会耍赖。”火元素老者被牧云用气劲扇飞,心中隐有不悦。 牧云笑道:“那只是你认为,在玩这种游戏的时候,对胜利的渴望会压过一切。而且,我并没有违规。” “都少说两句。这只是牧先生的分身,本体还在洞府中等咱们呢。”始终未开口讲话的修罗眼,一言便止住了争论。 五位元素老者通过不同的方式,来到最里边的宽阔山洞。 牧云不知何时变出了一张石桌,上边放着六个盛满佳酿的酒杯。 “牧先生,您猜到他们会拿老夫的属性说事,故此变出五行属性的分身去拆穿我的伪装。平日里听到先生的传说还有点不敢相信,今日一见,果然非同凡响。”修罗眼的话语,使得另外四位茅塞顿开。 原来全属性分身并非炫技,而是解开谜题的特定手段。 土元素老者瞠目结舌。 连脾气火爆的火元素老者,一时间也是无话可说。 “你相貌如此年轻,却自称为老夫,真是有种难以言喻的违和感。”牧云微笑邀请五位元素师入座。 修罗眼选择坐在牧云对面。 他想近距离观察这个潜力无限的年轻人。 虽然牧云在十年前已经威震八方,可是这次归来,又变成孑然一身。 这个本领高强,才思敏捷的年轻人,究竟想要得到什么东西。对活了数万年的修罗眼来说,可谓近期最大的谜团。 发动了瞳力,还是无法看清牧云。 “牧先生,我能冒昧问您一个问题吗?”修罗眼只能直抒胸臆。 牧云不是第一次回答这个问题:“我修炼了功德经,想要突破飞升,就得做些惊天动地的大好事,否则就只能原地踏步。除了披荆斩棘,我没有别的路可以选。” “如果一个贼人,做了一辈子行善积德的事,他还能叫做贼人吗?”修罗眼问出一个颇为深奥的问题。 “先生此言何意?” “您从踏入修仙门开始,就在不知不觉间忽略了个体存在。除了那两段中途消散的尘缘,有哪些事你只是为了自己而做?” “所有事都是。” “当然也能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待,那就是你已经失去了自我。” 牧云并未反驳,而是反问道:“依先生之见,失去自我是吉,还是凶?” “和吉凶无关。”修罗眼注视牧云澄澈的黑色眼眸,吐字清晰地说道,“它表明你现在根本不是人。” 火元素老者瞪大双眼,笑道:“还是大哥会骂人,不像我那么没墨水。” 牧云坚信修罗眼没在骂他。 “您已经成神了。” 此言一出,火元素老者差点将嘴中含着的酒喷到土元素行者脸上。 第363章 谋诸己身 牧云听到修罗眼的回答,同样差点笑出声。 修罗眼一本正经道:“神与仙的定义不同,长生不死即为仙。可只有做到常人无法做到的事,才能被称为神。试想一下,您做过的那些事,世间又有几人能够替代?” 桌边笑声戛然而止。 牧云依然保持着和善微笑,并未太在意修罗眼对他的评价。 修罗眼将其视作神明,那些花间浪子或经受过他恐怖镇压的人,则会将其视为恶魔。 看待问题的角度不同,很可能得出截然相反的结论。 人圣、国师亦或是曾听到过的武神,对牧云而言,不过是虚无缥缈的名号。 正如他时常挂在嘴边的那句话。 行不更名,坐不改姓。 他只是牧云。 一个有点市侩,发怒时犹如雷霆,同时又拥有些许天赋的男人。 如今的他,信奉的是大道至简。 冗余头衔所带来的困扰,在被新月书社捧为圣人之后,牧云已经深刻体验过,不想再过那种为名声所累的生活。 如今他在做的这件事,犹如一座巨型雕刻。只有精雕细琢,才能达到想要的效果。 稍有偏差,都有可能导致无法挽回的败局。 若是贻害苍生,以牧云修炼的功德经,必定会折损生命。 圣心菩萨和萧凰都曾劝过牧云,让他不要做这种风险太大的事。 牧云没跟他们分享的内容,才是他誓要点亮玲珑火种的诱因。 行动计划一旦失败,星辰仙君就会逼仙族带走玲珑世界的万族,进而吞噬掉这个生他养他的故土星体。 牧云并非没有感情的白眼狼,纵然成功几率只有万分之一,他也愿用尽全力去尝试。 修罗眼开启瞳力,凝望牧云没有主动防卫的灵识,将点亮火种为何是必行之事的前因后果,给看了个一清二楚。 这件事关乎万族的生死存亡。 移居到另一个星体,谁也不敢确定环境是否适宜万族生存,而且转移过程风险太大,伤亡数量也不会少。 最稳妥的解决方法,正是牧云所选的点亮火种,补全玲珑世界灵脉最核心的部分,致令修行的仙人能够晋升圣级。 修罗眼思忖片刻,缓缓道:“点亮火种是我辈义不容辞的责任。只要您吩咐,我们五人愿意赴汤蹈火。” 另外四位元素老者互相对望,都从对方眼神中看出了疑惑不解。 修罗眼解释道:“无论咱们有多大本事,终归是玲珑世界的一员。人魔大战也好,降妖伏魔也罢,总算还是内部纷争。一个漠视生命的至高神,只为一己私欲剥夺灵脉,届时不知多少依赖灵气的生灵会灭绝。于情于理,老夫都没有理由袖手旁观。” 四位元素老者比初时更沉默,自顾自地喝着杯中清冽美酒。 牧云能够猜透一时的情绪和想法,并不能洞悉对方的立场是否坚定,日后若是将秘密泄露出去,反而容易对他想做的事造成极大阻碍。 风险也会成倍提升。 修罗眼看出了牧云的顾虑。 点亮火种之前,需将灵脉由水系瀑布变成石系山脉,更替祖脉这件事风险极高。 稍有不慎,牧云就可能成为千古罪人。 任谁处在牧云的位置,都会心存疑虑。 “你和皇室接触颇多,应知他们在建造皇陵时,会将地宫图纸分成数份,然后交给不同工匠保管。如此便可保证地宫的格局不被泄露。”修罗眼只好再度发言,争取牧云的信任。 变更灵气祖脉是只许成功,不能失败的艰巨任务。 只依靠牧云自己的力量,绝对不可能完成这种逆天壮举。 必须集合万族之力,才有成功的机会。 玲珑世界中既然没有天帝,那些威名显赫的圣级仙人也只是虚幻倒影,与天帝达成契约的魔尊,究竟是否存在同样成疑。 甚至有一种可能,莲就是发动人魔大战的幕后操控者。 转生魔王的死,也有可能是由她一手策划。 至于猜测是否属实,牧云并没有精力去调查。 如今魔族盘踞在极寒冰原已成既定事实,而且没再进犯过人族疆域。 真相对他来说,也没有那么重要。 “当今天下,受到万族敬仰,能将他们凝聚到一起的人,非牧先生莫属。或许您并没觉得自己有多强大,但您走过的路,还有那些近乎奇迹的壮举,都已经成为您的一部分。”讲话的依然是修罗眼。 他还在表水,以争取牧云的信任。 功德是修行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是谁参与灵脉变更计划,只要能做成这件事,对修行都会有极大好处。 哪怕只是为了自己,也应当参与到这项宏伟蓝图之中。 修罗眼是五元素师的老大,其余人唯其马首是瞻。 牧云的决定,关乎着他们未来的命运。 究竟是做没名号的草头神,还是有机会位列仙班,尽皆在此一举。 他比旁人看得清楚,故此怀揣着更多的不安与期待。 牧云获悉了修罗眼的真实想法。 他如此坚定地想要支持牧云,并不是虚情假意,和家国天下关系也不大。 真正目的并非难以启齿,就是想在履历上镀金,争取日后飞升,能在天界谋到一份正当差事。 既然能得到好处,就会更愿意在过程中出力。 牧云打消了最后一丝顾虑。 他从玉葫芦中召出一件泛着黑色光晕的法器,说道:“此事关系重大,不能只听信红口白牙。如果你们真的愿意参与其中,就将一滴心脉精血滴在这件诅咒法器之上。” “牧先生,你这是信不过我们?”火元素老者的火气还没消失,语气仍然呛人。 搁在以往,他好歹得跟惹他生气的家伙过上几招,甚至于直接送对方下黄泉。 连牧云分身的气劲都抵挡不住,贸然与之对敌,结果只会是自己吃亏。 火元素老者想发泄怒火,只能通过阴阳怪气的方式实现。 他吃准了牧云是好脾气的人,绝不会对他出手,才敢如此放肆。 “我还是那句话,兹事体大。即便是以我和萧凰的声望,也担不起颠覆世界的罪名。签订契约,对双方都有保障。” 修罗眼阻止仍想发言的火元素老者,爽快给出答复:“我们称自己为五行使者,愿与牧先生签订诅咒契约。日后投身点亮火种的大业,虽万死而不悔。”说罢,指尖现出一道金光,以极细形态刺进心脏,取出一滴精血。 精血混入诅咒法器,浑身不自觉颤栗了一下。 诅咒法器厉害得很,只要违背订立下的契约,便会被追魂索命。 牧云取出的这件法器,并没有歹毒到令有背叛行为的签约者永世不得超生,而是只会要了他们的性命。 五行使者多年前结为生死与共的兄弟,不可能让修罗眼独自承担风险。 先后刺破心脉,将精血投入诅咒法器。 牧云掌心中浮现万字印,封住发挥效用的诅咒法器,然后极其收归玉葫芦。 五行使者从石凳上离开,原地打坐,运转功法消除签订诅咒契约带来的短暂负面影响。 牧云独自饮酒,等待修罗眼的复原。 一炷香过后,修罗眼睁开双眼,重又坐到牧云对面。 “火元素师对我心怀不满,若任由负面情绪滋生,很容易酿成大祸。” “老夫会解开火使者的心结。” “你可了解我的初步计划?”牧云试探修罗眼可曾用瞳力窥探过他的灵识。 修罗眼是明白人,明知牧云想法,还是要回答不知。 牧云解释道:“点亮火种计划里有移山的内容。我在虎头寨找到了石系能力者顽石,可是只有他一个人远远不够,仍需探寻更多有用之才。这件事,我想交给你去办。” “我们兄弟五人在转轮山中地位颇高,改日广发英雄帖,将各大山寨的大当家会聚到苍鹰谷,务必帮牧先生办成这件事。” “你首先得明白,此事不仅是为了天下苍生,也是为了你们自己而做。只有这么想,才能有更多动力勇毅前行。” “不愧是牧先生,可谓一语道破天机。” “我之所以做这些,或许有着故土情怀,能够成仙的可能也是必不可少。二者合一,就给了我不得不去做的理由。” “牧先生尽管将转轮山地界的任务交给我去做,指定能把事办好。” 牧云召出沙盘,请教道:“承蒙修罗眼先生接管了转轮山的任务,你认为接下来,我应当去哪个地方?” “除了先生,大才都略显古怪。” “单论古怪,哪里是个中翘楚?” “答案就只能是恐怖谷了。” “可否帮我讲讲,恐怖谷是怎样的存在?”牧云毕竟离开玲珑世界十年,在此期间出现的新势力,对他来说相当于一片空白。 在龙城的时候忙着建设北莽山,忘记询问白兰几个邪恶地点的特性。 如今逢着修罗眼,向他请教一二。 “转轮山的怪异之处在于不确定的天候,而恐怖谷之中,存在着更多的玄机。甚至连我,都无法准确描述那里是个什么所在。” “这么怪吗?”牧云兴起去恐怖谷的强烈兴趣。 只是一个风雪岭,就让他感悟到了强力仙术冥河。 牧云隐约有种预感,不论恐怖谷是怎样的存在,都会对他的修行大有助益。 第364章 巧逢故人 日行千里是对凡品骏马的称赞,平移至修仙界,就会感觉速度实在太慢。 黄羽是金翅大鹏鸟,振翅一飞十万里。 在远程旅途中,足以称为利器。 牧云心中有长远的紧迫感,做细分的小事,又有足够的耐心。 盘腿坐在云上,按照地图指引向恐怖谷方向进发。 一去二三里,烟村四五家。 十年时间,当初人魔大战对夏国经济造成的重创,在连年五谷丰登中缓慢恢复。 牧云深入魔国,以萤火之光终结人魔大战。 此时正值夏末秋初,田里的庄稼即将成熟。俯瞰过去,满目皆是金黄。 仿佛是黄金堆砌在平地,承载着生民的希望和对美好的企盼。 他不明白,幸福本可以很简单,为何会有那么多的纷争。 野心和近乎变态的占有欲,便是带走和平格局的罪魁祸首。 连他都曾梦想万贯家财,一直憧憬着长生不老。 那些爱慕虚荣,本性浮躁残暴的人一旦压制不住欲望。实力越强,带来的危害就会越大。 至高神间的格局,牧云并不喜欢。 如果有朝一日,他能跻身其中,势必会选择主动出击,而不是等那些坏掉的至高神酿成祸患再选择出手。 这就是他的性格,将会伴随其终身。 心中想着未来,便容易忽略脚下的景象。 不知不觉间,驾云飞出了数百里。 不远处的地面上传来嘈杂之声。 数十山匪将一个体型高大的壮汉围在垓心,喊杀声传到天际,吸引了牧云的注意力。 他感应到其中混杂着熟悉的气息,便知不能袖手旁观。 按落云头,施展隐身术法,俏没声地摸到山匪劫路的现场。 高大男人比普通人还高一个头,可以很清晰地看到他的样貌。 牧云记忆力惊人,尽管对方看上去有点面目全非,还是认出了他的身份。 高大男人以前在萧凰麾下担任先锋官。 正是曾向牧云挑战,败在他手下的急先锋罗烈。 他的左眼处有一大块腐蚀性伤疤,右眼也是浑浊不清。 仔细观察,发现他只剩下了一条右腿。 宽大双手握持着两根短铁棒,声音响亮地向那些围拢在他身旁的山匪叫骂。 地上躺着几个被打倒的山匪,捂着骨骼断裂处大呼小叫。 罗烈本想击打他们的头颅,将这些草寇击杀。 可他右眼视力近乎盲人,连圣心菩萨都没能治好。 帮他用莲藕做了个义肢,方才被围攻他的山匪们砍断,扔到了无法触及的远处。 行动不便加上近乎盲目,又被牛皮糖般的山匪围攻,罗烈的处境凶多吉少。 牧云变作武将模样,手持一杆亮银枪,怒喝一声:“呔!哪里来的贼人,敢对青龙军的将领动手!” 众山匪听到虎豹般的怒吼,悉皆吓了一跳,转头望去,只见讲话者是个身披亮银铠,头戴紫金冠,手提亮银枪的少年将军。 虽然还未动手,恐惧感已然涌上心头。 罗烈防守刀砍斧劈的同时,想观察出手相救者是谁,结果只看到白花花的一片,像是快速流动的银子。 牧云瞅准山匪群中的话事人,使出一招横扫千军,登时将其打翻在地。 他本想下重手,猛然想起如今是和平年代。 如果自己破了夏国律令,只会让萧汉感到难堪。 灵机一动,随手将山匪们用定身术定住,助罗烈从围困中脱身。 罗烈身上有数道刀伤,正往外流着鲜血。 牧云召出特效金疮药,遥相一指,将药粉引导向有着刀伤的部位。 罗烈有用铁棒打杀山匪的想法,因为失血过多,实在没有力气,只好坐在原地,大口喘着粗气。 特效金疮药的效果立竿见影,很快使外伤愈合。 牧云走到罗烈身旁,召出一瓶大还丹,取出一粒送到罗烈面前。 “你不是青龙军的将军。” “我是神锋营的将军。”牧云还想去恐怖谷,不想表露真实身份。 “不可能。我认识神锋营的将军,长得不是你这样。” “没想到你这个大老粗,现在也有大智慧了。” 牧云右手拂过面颊,现出本来样貌。 罗烈凑近些,看到牧云正气十足的容颜,立马想起他是谁。 “我不需要你的帮助!”罗烈牛脾气上来,用铁棍支撑身体,径奔莲藕右腿掉落的方向单腿跳了过去。 牧云明白将魔国迎回玲珑世界这件事,本身就是褒贬不一。 罗烈如今这般境况,很有可能就是由人魔大战所致。 他有理由痛恨魔族,也有理由厌恶引导这一格局成立的牧云。 罗烈的反应在情理之中。 “我可以帮你复原右腿。”牧云召回亮银枪,站直身形朝着罗烈果决的背影讲话。 “我不需要你的可怜。”罗烈俯身捡起被刀斩断的莲藕,只觉愤恨和屈辱。 他是人魔大战里的急先锋,对魔族有最纯粹的厌恶。 可偏偏是人族视若神明的存在,将那些面目可憎的生物迎回了玲珑大陆,还将辽阔的极寒冰原让给了他们。 无论别人再如何劝解,在战争中留下永久性伤害的罗烈,都无法完全释怀。 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 牧云向来不喜欢干涉他人想法,也没奢望每个人都能理解自己的所作所为。 他和萧凰是道侣不假,但终归一个是市井小民,另一个是名满天下的大将军。 只要她和萧汉的英名没有受损,牧云能否被理解,压根就不重要。 罗烈倔强地单腿往前蹦,行至下坡路,一个重心不稳,从斜坡上滚了下去。 牧云并非爱心泛滥之人,还是觉得为人族拼上所有的罗烈很可怜,没有征得他的同意,暗中拈诀,修复了他由莲藕构成的右腿。 “你!”罗烈转身用铁棒指着牧云。 “你生是青龙军的人,死是青龙军的鬼。纵然是在和平年代,也不该忘记你身上的军魂。”牧云表情很平静,声音却是极具说服力,“你有没有想过,那般狼狈模样是在打谁的脸?” 罗烈只是性格鲁莽,并非愚蠢之辈,而且见到牧云,很容易联想起久未谋面的大将军萧凰。 “我随你去趟附近的城池,将山中有山匪的消息呈报给城主府。”牧云洞悉了罗烈的想法,知道他理解了自己的用心,暂时放下了成见。 “这可不像你的风格。” “如今是和平年代,夏国自有律法惩治这些打家劫舍的歹人。如果我带头滥用私刑,对律令造成的冲击不可估量。” 罗烈闻听此言,突然发现牧云比他更加适应和平生活。 结伴往山城的途中,罗烈按捺不住好奇心,想听到牧云亲自解释迎回魔族的举动。 “更深层次的用意,三言两语也讲不清楚。我给你列几个数字,大抵可以解答你的疑惑。” “哪些数字?” “七年人魔大战,人族伤亡数量达到了数千万之众。魔族的战损却是可以忽略不计。如果继续打下去,彻底消灭魔族的美好愿望并不会成真,相反会有越来越多的平民和战士在战争中死亡,府库钱粮见底,中南部疆域的平民也会大量饿死。如果你有能力阻止这一切的发生,你会袖手旁观吗?” 罗烈沉默下来。 牧云轻拍罗烈的肩膀,问道:“汉儿对你们怎么样?” “当初参加过人魔大战的将士,每月都能领到饷钱。称不上大富大贵,尽可以衣食无忧。” “只是能果腹吗?” “听卫将军说,夏国内部暗流汹涌,能保证黎民温饱已属不易。在这种时候,身为青龙军的将军,有义务不给人皇和大将军添乱。” “我很佩服青龙军。你们做出的牺牲,还有你们的功绩,绝不会被遗忘。” 牧云短暂做过青龙军狼骑兵分队的分队长,偶尔还会想起那些惨死在怨手下的战友。 虽然那段经历如同稍纵即逝的烟花,但还是深深烙印在他的灵识之中。 “牧先生,真正不该被遗忘的,是那些死在人魔大战里的亡魂。他们为了夏国,付出了宝贵的生命。” “所有人都不会被遗忘。” 罗烈是萧凰的心腹将领,比旁人更清楚牧云的能耐。 抛开成见,对天下大势的影响,没人能比得上身旁这个衣着朴素的男人。 山城城主得知牧云到来,即刻派出城中的捕头和衙役,前往翠玉山捉拿被定身的山匪。 罗烈本以为牧云会替山城的百姓出头,惩治明显和山匪有关联的城主,结果又出乎了他的意料。 牧云报官之后,并没有做多余的事。 罗烈听说过坊间传闻。 言称牧云在离开上京城时曾给萧汉留下了三幅字帖。 民间共有数十个字帖内容的版本,不过综合起来听到最多的内容就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罗烈和牧云一同出了山城。 他发现自己越了解牧云,越看不清这个人。 “萧凰如今在龙城,你去投奔她。”牧云将在牲口市场购买的骏马送给罗烈,并给他指了条明路。 “我现在这副模样,有什么脸去见大将军!”罗烈垂下了高傲的头颅。 “不要妄自菲薄。你是夏国光荣的战士,伤疤乃是功勋的象征。你不仅要去见萧凰,还得昂首挺胸去见她。让她亲眼看看,她亲手栽培出的将军究竟有多么优秀。” 罗烈右手放在胸口,略微躬身,向牧云行了个骑士礼。 牧云目送骑马的罗烈远去,腾云而起,继续向恐怖谷进发。 第365章 恐怖谷 灵气复苏的世界,金丹期以上可以御剑飞行。 腾云驾雾的灵族也不罕见。 一朵祥云飘浮在数十米高空,上边坐着个剑眉星目的年轻人。 甚至连在田里耕作的农夫,见了也想跟他打个招呼。 “小哥,这是准备去哪儿啊?” 灵族偶尔也会帮助村民降妖除魔,而且绝大多数出身于人族,故此有天然亲切感。 牧云笑着回道:“我想去趟恐怖谷。” 农夫吓得扔下锄头,挥舞手中的汗巾道:“千万莫去恐怖谷,那里是不祥之地!” 牧云按落云头,跳到田边小路上,问道:“您了解恐怖谷?” “都说那里边妖怪扎堆,能耐小的人都不敢接近,更何况我们这些种地的农夫。”戴着草帽的农夫面貌淳朴,说的都是发自肺腑的真心话。 牧云笑问道:“您觉得我去恐怖谷,能不能囫囵个回来?” 农夫很认真地上下打量了牧云,思忖多时,缓缓摇了摇头:“您这身板像是个少年将军。猿臂蜂腰,想必本事不小,不过恐怖谷是个不正常的地界,就怕您有千般本事,最终却无力施展。” “您说的这些东西,究竟是道听途说,还是有过亲身体验?” “附近的人都知道这些事,至于是从哪儿传出来的,没人弄得清楚。” “多谢您的好意提醒,如果我能从恐怖谷安全脱身,定当将里边的故事讲给您听。” “看您这意思,是打定了主意要去恐怖谷喽。” “我有件大事要做,非去不可。” “您是灵族强者,想来本事不小。万事小心,待您归来之后,我愿邀请您到家中,备上一桌酒菜,听您讲讲恐怖谷的故事。” 牧云看着农夫关切的脸庞以及田中长势不错的庄稼,心中无比畅意,召出青玉剑,选择基本没用过的御剑飞行赶赴恐怖谷。 飞进恐怖谷势力范围,庄稼的青翠间杂金黄的色调消失不见,荒芜的黑土地上,甚至连杂草都显得分外寂寥。 恐怖谷外围有两座平行的黑色山脉,上边的植被同样稀疏,而且磁场格外混乱。 粗略估计,分神期左右的灵族来到此地,都会在潜移默化中被奇特磁场所影响。 从进入恐怖谷的一刻,怪异就开始发生。 原本怪石嶙峋的黑山表面,突然出现数不胜数的黑色小矮人,咧着尖牙大嘴,朝着站在青玉剑上缓慢飞行的牧云露出怪笑。 视觉被欺骗,灵识却并未被俘获。 山上没有黑色小矮人,不过是特殊引力通过视觉,对闯入者无形中施加的幻术。 从一开始,就令闯入者分不清真实和虚幻的界线在哪儿。 即便是牧云所见过最强大的幻术师,也无法像黑石山释放的幻术这般无声无息。 没有任何征兆,无法提前预警,发现时已经中招。 好在牧云拥有天道灵识,并不惧怕幻术侵扰,否则再往深处进发,难保会发生什么怪事。 牧云召出一块清凉玉,将其贴在眉心,辅助护持天道灵识。 黑石山对视觉的影响也被驱散,俯身望去,只见看到黑色矮人的位置是一堆像随意摆放,细看又是自然生成的小石碓。 他对阵法有洞破玄机的理解,初见这些石碓的生成方位和布局,略微超出了他的原有认知。 顷刻间记好幻术石碓的排列,日后再行参悟。 御剑飞过黑石山,看到了空无一物的幽谷。 召出玉葫芦中的沙盘地图,灵识扩张到极远处,确认目力所及之处就是在地图上标明的恐怖谷。 牧云悬停在青玉剑上,仔细回忆离开转轮山苍鹰谷之前,修罗眼说过的话。 以他洞悉世事的特殊瞳力,依然无法准确描述恐怖谷究竟是什么所在。 加之翻越黑石山的时候,看见的那些黑色矮人。 牧云保持着清醒,能够洞悉恐怖谷的本来面貌,反而无形中被恐怖谷拒之门外。 他想通了个中关键。 恐怖谷是一个存在于意识和真实之间的地界,太过清醒,或者是太过糊涂,看到的都是空无一物的幽谷。 唯有处在半梦半醒的状态,才有可能找到入口。 牧云想通了这点,调转青玉剑,重又回到黑石山怪石碓的位置。 摘掉眉心的清凉石,在降低灵识防御力之前,牧云又一次确认黑石碓看似粗犷,实则极其精巧的布置排列。 以他所知,玲珑世界所在的位面,阵法强于他的人屈指可数。 那些强者不会有空闲到恐怖谷外围的黑石山上布置这些石碓,唯一听起来荒谬,实则很有道理的解释就是天地生成。 大自然的鬼斧神工,远比人为创造要更加令人惊叹。 寻常人认为易经八卦是能洞破天机的奇奥之术,可在灵族看来,先天八卦与后天八卦同样重要。 唯有掌握易经十六卦,才能洞破天机。 古人在易经之外,还创造出了阴阳五行之理。 这就是天地间的所有奥秘吗? 牧云以为不然。 世上没有完全相同的两片树叶,代表每次生长过程,在同一树身上都走向了不同方向。 可是在不同中,又暗含着奇妙的相同。 樱桃种子只能长出樱桃,梨树种子也只能长出梨树。 若截取树木枝干,再加上其余植物的苗芽,又能使其变成苗芽树种。 稀松平常的农作物中,都存在着许许多多的奇妙之处。 更何况是以领悟玄机为宗旨的修仙。 古人能总结出阴阳五行,已经足以反应出人族的大智慧。 牧云并不相信五行就是终点,单是金木水火土,也没办法构成天地万物。 其中势必存在着尚未被总结归纳的奥秘。 牧云以阵法角度衡量黑石碓,以他粗浅的理解,这些黑石碓无法在悄无声息释放幻术的同时,担任一个独特时空间的门钥匙。 他的理解没有错。 因为都是基于过往经验,以及他对于法阵的理解。 黑石碓具备这些功能,足以说明现有法阵并不能解释天地间的所有事物。 牧云又想起了五毒柱。 其余四根柱子的奇妙之处已经足够令他费解,至于自身用处不大,但能支配其余四根柱子的乾坤柱,更是难以辨明。 学无止境。 这个富含哲理的成语,在修仙界中同样适用。 如果他只是遵循前人留下的路,上限最高只能达到圣级仙人。 唯有尽量接近真谛,才有可能成为力量无穷无尽的至高神。 牧云伸手触摸被阳光照射的黑石碓,入手微凉,阳光并不能被其所吸收。 “我真的是天下无敌吗?”牧云右手在石碓上摩挲,不免产生了自我怀疑。 他在十几年前创造出戒炎凤鸣,人魔大战末段与万毒魔王大战时又开启了领域五行天国。 跨越时空位面,见过更广阔的世界之后,昨日于风雪岭中领悟到杀伤力极强的冥河。 随着对天地的观察,他的感悟也越来越多。 每次发现新奥秘,实力都会提升一大截。 恐怖谷是生人勿近的地界,纵使坐在黑石碓里百感交集,也不会有人来打搅。 牧云之所以想这么多,正在于他很清楚,一旦决定降低灵识的防御力,黑石碓蕴含的幻术能量就会侵蚀他的意识。 届时,真实和虚幻间的界线就会消融。 所见皆为真实,亦可称为虚幻。 这就是恐怖谷,难以被俗世词汇定义的存在。 牧云发动乾坤柱的力量,第一次用它主动压制灵识。 不出所料,乾坤柱可以掌控一切能力。 天道灵识瞬间衰退,回归了人道。 笑脸阴森的黑色矮人,重新出现在视野。 牧云脑海中闪回了一些过去的事,甚至还有些是基于过往记忆重组整合的画面。 他被万毒魔王割下一条手臂,伤口处滴着黑乎乎的血。 黑血掉落到地面,幻化成一颗硕大的灵兽头颅。 定睛一看,乃是多年前斩杀的万灵妖仙本体。 记忆开始错乱,说明黑石碓幻术已经生效。 牧云有点像是喝多了酒的状态,轻飘飘跳上青玉剑,再度翻越黑石山。 空无一物的幽谷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扇汉白玉材质的高大石门。 从高处望向石门后边,只能看到一团似若实质,其实虚无的白色烟雾。 石门是唯一通路。 牧云全无半点犹豫,御剑飞进石门。 冲破隔膜的奇特触感传来,意识出现短暂空白,再度回归时,发现来到了一个倒悬着的世界。 下方是随风飘浮的云朵,脑袋上方是厚重坚实的土地。 牧云头脑有点恍惚,顺势飞到一朵云旁边,用手去捞,感应到了其中混杂的湿气。 几只巴掌大小的飞虫来到身旁,仔细观察,反而看不清他们的样貌。 索性不再去看,他们的形象却又清晰传进脑海。 “欢迎这位先生,来到倒悬的世界。” “这里就是恐怖谷吗?” “这里是恐怖谷的一部分。” “你们突然出现,是来迎接我,还是要给我致命一击?”牧云冷静下来,发现自己是在用手掌讲话。 这是真的吗? 牧云发现不仅是世界变得怪异,就连他自身,都变得无比怪诞。 恐怖谷究竟是怎样的存在,连修罗眼都解释不清。 如今他置身其中,也无法解释这个地界究竟是什么所在。 “我们几个过来,是想请你做出第一个选择。” 牧云忽又发现,他是用鼻孔看到几个长着透明翅膀的迷你小人。 他们头顶长着鱼鳍,两条短胳膊上长着爪子,样貌说不出的怪异。 他很想打自己一巴掌,好分辨出究竟身处幻梦,还是真实存在。 转念一想,恐怖谷是公认的地界,代表它不是完全的虚无,至少与真实世界有某种关联。 真实和虚幻之间,不再存有明显界线,连身体器官的功能都开始发生紊乱。 眼前的这个世界,没什么是不可能发生的。 “说出你们提供的选项。” “你成功进入恐怖谷,说明通过了第一道关卡。如今是我们所掌管的倒悬世界,一切都不可再用常理来推断。唯有打破常识,才有领略到这个世界的魅力。” 牧云空中转了个弯,双脚试着吸附青玉剑,发现脚在这里的功能并非行走。 “直接说选项。” “你是想去天上的土地,还是地上的天空?”一个巴掌大小的迷你小人坐在牧云剑身上,向他挥舞爪子上的利刃。 “我有半仙修为,却从未去过玲珑世界的天界。既然来到这里,不妨去一次地上的天空。” “看来你还没有抛弃脚踏实地的想法。”另一个迷你小人呲牙笑道,“再次提醒你,身处恐怖谷,你得放弃所有的常识。” “假如我在这里变得更强了,你们不担心我杀掉你们吗?” “你修炼的是功德经,不会杀掉我们。”一个扎着马尾的迷你小人笃定地说。 天上的土地和围在牧云身旁的迷你小人同时消失不见。 他的脚下,就是一望无垠的辽阔天际。 试着从青玉剑上跳下去,身体反而在向上升。 那里原本是广袤土地,如今是一片没有任何特质的黑。 直觉告诉牧云,最好不要接触到这些不明物体。 牧云再度召来青玉剑,躺在剑身之上,方才向着地上的天空进发。 他迅速接近一个硕大云朵,试着伸手去捞,结果发现比钢铁还要坚硬。 仔细回忆那些迷你小人的话,试着抛弃常识。 所见亦非所见,云朵也不一定是云朵。 “有没有一种可能,在我选择地上的天空时,这里发生了某种变化?”牧云产生一种奇特的想法。 既然风雪岭可以在短时间内数次改变天候,更为奇特玄奥的恐怖谷,发生再奇怪的事都在情理之中。 牧云发现刚才的想法来自眼睛。 相比于上次,又发生了不同的转移。 一切都开始向着荒唐的方向发展。 牧云本以为手掌代替嘴巴的功能,没想到没过一会,又发生了难以名状的变化。 毫无规律可言,也没有任何征兆。 世界应当是怎样的? 在玲珑世界的寻常人眼中,拥有极为具象的概念。 无边辽阔,总是第一个涌进脑海的词汇。 魔族占据了极寒冰原;骷髅山是妖族盘踞的地界;黄金山百兽横行;夏国承载着人族的光辉。 一年四季,十二时辰。 无论是空间,还是时间,都存在着同一个标准。 可在这乾坤倒悬的世界里,所有事物都变得模糊。 没有常识,也没有任何经验。 牧云试着抛掉所有想法,回归一无所知的本真。 降落到云朵之上,有种触摸大地的错觉。 抬头向上望,什么也看不见,反而能清晰看到左右两边的景象。 耳朵代替了眼睛。 牧云瞬间反应过来。 可是很快,他又抛弃了这些想法。 如果将全部精力浪费在无关紧要的事情上,往往会忽略掉真正重要的东西。 遇事不决,天人合一。 牧云依然压制着灵识,可还是很轻松地和地上的天空,以及头顶那片无边无际的黑建立了沟通。 没有阴阳五行,也没有天地辽阔。 世界仿佛只有有限的一小块。 随手就能触及到边缘的错觉,充盈在每个想法之中。 他的思维能力不在头脑里,而是渗透在每一寸肌肤。 恐怖谷究竟是什么? 这不应该是个问题,也不值得去思量。 牧云回归本心,忘掉那些如臻化境的武技,忘掉能力多种多样的灵术,忘记所有过往,只剩下他自己。 远处的云朵似乎变了样,猛一看像是须弥山,细看更像。 一道瘦削佝偻的身影,出现在牧云视野。 是视野吗?他并不确定。 唯一重要的东西,就是那道身影的存在。 瞬移还能使用,顷刻间来到灵猴长老身旁。 “真的是您?” “孩子,不要相信自己的常识,也不要相信看到的一切。这里是恐怖谷,一个本不应该存在的地方。” 灵猴长老的脸,忽的变成方才见过的迷你小人。 心中的疑惑变得越来越多。 由于放弃思维,疑惑无法消解。 牧云倒退两步,看清了云朵的本真。 依然是随风飘浮着,没有灵猴长老,也没有迷你小人。 “我们都是这个世界的过客,尊荣也好,屈辱也罢。死时尘埃落定,带不走金丝玉缕,破衣烂衫也会归于泥土。” 牧云听到了奇奇怪怪的话语。 盘腿入定,不再用稀松平常的感官感知周围的一切。 我是谁? 来自何方,去往何处。 所有都变成了疑问,同时又没有具象答案。 我是我,同时亦非我。 所见皆是真实,还是尽为虚妄。 梵音从皮囊中渗出,激荡在地上天空的每一个角落。 凡人者,能为人所能为之事。 牧云的天赋在此时彻底显现,佛光由身后生出,涤荡那些改变了本质的云朵。 金色灵气在牧云周身会聚,形成格外庞大的佛光巨像,进一步增幅佛经的力量。 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 云朵全都变成了金色。 所见所感都是真实,也都是虚妄。 牧云缓缓睁开双眼。 眼眸中金光迸发,看透了这地上天空。 第366章 突飞猛进 牧云屏蔽五感,以地上天空为依托,感知方寸间的风吹草动。 他没有心脏,感觉不到胸腔的跳动。 双脚离地三寸许,缓慢向能量会聚处飘浮。 五感的错乱,同样是由幻术带来的错觉。灵识被蒙蔽,才会认为五感的功能互相置换。 主动关闭五感,可以通过天人合一,感知到身体的机能依然保持着正常。 只要灵识依然受到欺骗,牧云进入的恐怖谷就不会消失。 以牧云对自然环境的理解,根据每个人的灵识差异,看到的恐怖谷会有所不同。 他听到修罗眼说不清楚恐怖谷是怎样的存在,曾有过多种想象。不过只有真正置身其中,才能理解这句话的真正含义。 恐怖谷是建立在闯入者思维之上,介乎于实质和虚幻中间的奇特存在。 它没有固定形态,和人的思维息息相关,故此即便牧云从这里离开,还是无法清晰辨明恐怖谷的含义。 牧云伸出右手,触摸能量会聚的位置。 一种将手放置在冰冷水中的感觉,异样地通过天人合一,以截然不同的方式被其感知。 以前天人合一更多被用来对战时提升战斗力,如今代替灵识感知,发现自身对其的掌控流于表面,并没有真正理解它的妙用。 清凉感过后,周围空间骤然扩张到极远。 牧云定睛细看,发现置身于无边无际的灵泉山。 旁边有棵花花绿绿的巨树,再度感应,发现是一株剧毒蘑菇。 围绕在他身旁的那些巨型绿条状植物,便是寻常世界的小草。 究竟是世界变大了,还是自身变小,在这个存在于意念之上的世界,显然并不是那么重要。 无论是寻常的剑客刀客,还是问道求长生的修仙者,都会追求天人合一的境界,以最大化自身战斗力。 除了增幅战力之外,这种与天地万物融为一体的特殊境界,是否还有更多的妙用? 牧云时常怀着一颗学徒的心,偶尔会迷失在天下无敌的虚名中,大部分时间还是能够保持清醒。 天外有天,人外有人,才是这个世界的常态。 只有怀着敬畏,方能保有持续不断的奋进心。 圣级仙人已是闻名寰宇的存在,想要抵达至高神的位置,要走的路远比想象中更长。 对于志存高远之人来说,绝不放过任何可能的提升机会。 唯有如此,牧云才能感到自己的人生依然生机盎然。 如果按照俗世间的评价,牧云早已经功成名就。 哪怕是退隐山林,和萧凰双宿双栖,也算得上一个美好的归宿。 只是树欲静而风不止。 玲珑世界这个偶然间被创造出来的星体,没有圣级仙人护佑,以玲珑世界内部势力比喻,就是防御力量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国度,随时有可能被强大势力入侵。 难以保护财力,女人还有可能被强行掠夺。 玲珑星体在诸多位面中,仙族的力量相对薄弱。 纵使有不少大罗金仙,终究缺乏顶尖战力,真正面对上法力无边的至高神,根本没有抵抗能力。 牧云喜欢团结一切能够团结的力量,共同为某个目标奋战。 同时也喜欢找人对单,即便对手是至高神,他还是希望能够有单兵作战的底气。 如果对方是通过漫长岁月积累的强大修为,那就不能因循守旧,必须通过佛家的功德修行方式,争取在最短时间内追赶上位于顶端的存在。 牧云纵身一跃,跳到剧毒蘑菇上边。 自从和万毒魔王对战过后,他对毒素的耐受力已经接近顶峰,由于体型的变化,牧云比以往更清晰地感知到了毒蘑菇诱人的美丽。 自然界中有个并不一定准的定律,颜色越艳丽,往往代表危险性越高。 原理大抵在于没有掠食能力的生物,或者自身不具备毒素,就得尽可能保持低调,从而提升自己的存活几率。 剧毒物种的生存之道截然相反,以艳丽外表吸引猎物,从而更便捷地进行狩猎。 天地万物都会在残酷的生存竞争中,演化出适合它们的生存之道。 对于牧云来说,过往所有的经历,同样也是专属于他的修炼路径。 无论是濒临生死关头的数次战斗,还是对修炼方式的不懈探索。 所有看起来危险和愚蠢的举动,都在最后开花结果,成就了如今的牧云。 这是他的主动选择,同时也是天命的造就。 两者缺一不可,否则他早已在某个战斗中折损了生命。 天命所归,同样是天赋的一种。 牧云感受恐怖谷版的灵泉山,发现随着他意识到这是哪里,感受到的物种变得越来越多。 恐怖谷的奇特之处,又一次显现。 它可以感知意识,然后创造出虚无缥缈的世界。 牧云在风雪岭时,曾尝试模仿它的多变天气,发现自身对元素的理解,只能称之为略知一二。 如今身处恐怖谷,再次领略到天地的无穷奥秘。 仅是通过感知意念,就能创造出与记忆完全符合的地方。 以牧云如今的能力,绝对无法做到这一点。 凝神静气,感受万物的呼吸。 天人合一境界,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明显。 关上一扇门,会另开一扇窗。 五感受到恐怖谷黑石碓的干扰,不再像以往那般牢靠。不得已的情况下,反而更接近了天人合一的奥秘。 万物的呼吸,出现在每一寸经脉。 不再依赖于灵识感知,也能察觉到附近的风吹草动。 “小子,再这么让你感悟下去,怕不是要把恐怖谷给毁了。”一个略显刺耳的声音传来。 话语中夹杂着对天人合一的干扰。 虽然不起眼,却真切的影响了牧云感受周围万物的呼吸。 “你是谁?”牧云依然盘腿坐在剧毒蘑菇顶端,没有睁开双眼,嘴巴也没有动作。 声音是通过这个空间里的万物共振,传到了发声者的耳蜗。 一只巨大丑陋的蟾蜍从水中跳出,身上裹挟的水花随它蹦出老高,然后又落回叮咚作响的清泉。 这些东西,尽皆融入了牧云的力场。 如果只是讲话就能干扰到天人合一,那他的修为也不过如此。 蟾蜍变成人形,脸上长满了携带剧毒的肉疙瘩,铜色眼眸不怀好意地盯着坐如松的牧云。 它感觉受到了挑衅。 这里是恐怖谷,一个建立在意念之上的世界。 蟾蜍并非俗世应有之物,而是恐怖谷基于牧云记忆所创造出来的生物。 并不清楚牧云身份,也不知道是否恐怖。 蟾蜍张开大口,凝聚水气弹,朝着稳坐毒蘑菇上的牧云喷出。 水气弹穿过牧云身体,径直打在了弹道远端的山壁之上。 “你……” 在蟾蜍怪的感知中,牧云是实体存在,可是精准的水气弹扑了个空,也是真实发生的事。 它不想相信自己的眼睛,再度凝聚水气弹,攻击稳坐在毒蘑菇上方的牧云。 结果没什么不同。 水气弹打在山壁上,留下一片水渍和深达数米的圆孔。 如果是攻击普通人,登时便能将其击杀。 修为等级低的小妖和魔族,也有性命之忧。 牧云甚至连躲都没躲,就把威力强劲的水气弹躲了过去。 他究竟是怎么做到的? 蟾蜍怪完全没有概念。 既然远程试探攻击被轻易躲闪,就得拉近距离,尝试用近身战解决。 肌肉发达的双腿蓄力,登时蹦出老远。 它的体型相对于牧云来说,仿佛是个猛犸巨象。 跳到附近的山石上,蓄满力冲向牧云,想用携带剧毒的掌风攻击他。 攻击行将接触到牧云本体时,手指短小的手掌上毒疙瘩爆裂,毒液跟随劲风,直接攻击纹丝不动的牧云。 毒掌和劲风都从牧云身体穿过,拍击颜色艳丽的毒蘑菇,登时汁水四溢,落进蟾蜍怪双眼。 牧云顺风而动,仿佛毫无实质,轻飘飘落到了远方。 毒蘑菇的毒素威力很强,瞬间毒瞎了蟾蜍怪的双眼。 “爆!” 牧云轻喝一声,蟾蜍怪附近的毒蘑菇尽皆爆裂,与风同行,顺着它的七窍涌入体内。 登时口吐白沫,肌肉颤栗而亡。 牧云站起身,看向这寂静的小世界。 他有自知之明,晓得以他目前的实力,还不足以模仿恐怖谷,创造出建立在意念之上的独立世界。 但是他可以改变自己,将本体在瞬间变更为真实和虚幻之间的存在。 正因如此,方能不闪不避,亦能使蟾蜍怪的攻击落空。 “如果不能改变环境,最好的方法就是改变自身。”远处墙壁上趴着一道暗影,声音虚无缥缈,“小伙子,你的慧根着实令老夫艳羡。” 牧云不需要用到五感,就能感知到发声者的面貌。 乃是一只体型无比巨大的霸王吞金兽。 这种生物很喜欢泥土中的金沙,栖居在浅水水域。 个体实力强悍,攻击和防御力近乎拉满,而且生性残暴。 以前与人族混居时,经常发生霸王吞金兽伤人事件。 寻常灵族和霸王吞金兽交手,偶尔也会吃大亏。 如今体型更加庞大的吞金兽,杀伤力是否倍增,牧云并不清楚。 可他一点都不担心。 以牧云的体魄,纵然有十只吞金兽,也未必能破得了他的防御。 第367章 兽血沸腾 人在紧张的时候,心态和实力都会受影响。 平时学识渊博,科举屡屡失利的大有人在。 霸王吞金兽是由牧云的意念衍生出来的产物,没有俗尘兽族对牧云发自血脉的恐惧。 牧云在地上天空,偶然意识到自己还会佛法。 由于近身搏击和灵术太过强力,导致很多情况下并不需要用到太多技能。 甚至在五感错乱前,牧云想的也是依靠仙术和武技护体。 恐怖谷的复杂环境,令他想起那些很容易被忽略的能力。 向来只有在超度亡灵时才会念诵的佛经,刻意压制的修罗道,以及复原再生力量极强的凤凰血脉。 这些能力都被放置在角落,不会轻易进入脑海,使用频率极低。 恐怖谷让牧云更加贴近心灵,静下心来审视自己所拥有的能力。 或许是意念与恐怖谷相连的原因,刚想到十只霸王吞金兽,但见山壁上不断有碎石落下,掉在杂草丛生的地面,发出略带潮湿的闷响。 草汁四溢,混合着植物组织的芳香,以区别于嗅觉的方式被牧云所感知。 与草香有明显区别的腥臭,从四面八方而来。 十只体型巨大的霸王吞金兽,仿佛是来自同一家族,互相之间没有丝毫兴趣。 以牧云的体型作对比,霸王吞金兽犹如小山。 体型可以带来更大的攻击范围和与之对应的力量,劣势在于敏捷度会降低,攻击目标太大,难以规避对手的伤害。 魔族对牧云的资料进行过细致调查,总结起来四个字——龙魂凤体。 凤凰浴火重生,眼泪可以快速弥合伤口。 牧云并非凤凰,血脉给他带来的是类似于魔族的复原再生能力。 至于力量,当世鲜少有人在他之上。 体型偏小的一只霸王吞金兽按捺不住躁动的心,从百米高的山壁上蓄力跳跃,径直朝着位于下方的牧云砸下来。 若是在寻常世界,牧云只需施展瞬身术,可用落叶刀法轻易斩下霸王吞金兽的首级。 他将这次恐怖谷之旅视为修行,没有沿用过往的成功经验,而是试着激发鲜少使用的能力。 生死关固然危险,若是成功度过,又能获益良多。 当然,也有燃烧生命力太过,导致积重难返的现象。不过以牧云的强悍生命力,完全不必为此担忧。 霸王吞金兽以为能将牧云砸的骨断筋折,结果并未听到熟悉的骨骼碎裂声。 它们都觉醒了灵智,不是只会依靠本能行动的凶兽。 慌忙向一旁跳开,再度寻找被身体短暂遮蔽的猎物。 通常来说,兽族腹部是其罩门。 唯有位阶够高的魔兽和灵兽,鳞甲才能护住腹部和肛门,以防体型更小的凶兽,用下三滥的手段攻击弱点。 霸王吞金兽之所以敢用体重砸击牧云,正是因为具备全方位防御,不害怕来自下方的攻击。 热能感知是爬行类凶兽捕捉猎物方位的重要手段。 牧云主动改变体温,与生机盎然的环境融为一体。 霸王吞金兽犹如软剑般的长舌刺穿空气,两道毒液朝着身穿深蓝布衣的牧云飞来。 毒液具备极强腐蚀性,刚接触到地表的植被,使其瞬间枯萎,变成了毫无生机的黑色黏稠物。 其余霸王吞金兽不再等待,分别使用不同方式,对被围在垓心的牧云发动攻击。 它们在暗处观察了蟾蜍怪和牧云对战的全过程,知他的体质有些古怪,寻常攻击难以伤其分毫。 明显性格急躁的霸王吞金兽,根本不想与牧云周旋,犹如暴风般冲到他身旁。 张开血盆大口,想要将牧云拦腰咬断。 巨大钢牙猛然闭合,想象中鲜血淋漓的场景并没有出现,牙齿碰撞在一起的响声在空旷山洞中回响。 牧云进入了腥臭气息浓郁的体内,双手抓住混杂着强腐蚀性胃液的障壁,猛力拉扯,撕开一道可供其通行的口子。 霸王吞金兽脆弱的胃部被撕裂,发出一阵凄厉哀嚎,痛得在原地打滚。 地表的杂草和菌类植物受到摧残,顷刻间将霸王吞金兽的鳞甲染成了嫩绿色。 牧云径直赶往心肺部位,在肌肉包裹中发现能量充盈的内丹。 他依然不知道自己身处的究竟是不是真实存在的空间,伸出被戒炎包裹的右手,轻易撕裂肌肉的保护,取出对霸王吞金兽来说无比重要的内丹。 做完这件事,牧云没有放过想将其咬碎的吞金兽。 左手握紧心脏,将其硬生生攥到爆裂。 鲜血于体内横飞。 原本还在猛烈挣扎的吞金兽,短时间内连续失去内丹和心脏,不甘心地最后扭动几下,翻倒在地,彻底失去了生命力。 右手掌刀挥出,破开吞金兽坚硬的鳞甲,顺着豁口重新回到山洞。 荧光石发出的微光,照亮了附近几只惊魂未定的霸王吞金兽。 其中一只看到安然从霸王吞金兽体内钻出的牧云,犹如看到活阎罗,强烈的求生欲望使它下意识后退几步,意欲转身逃窜。 牧云不想在霸王吞金兽身上浪费太多时间,也没有放过它们的意思。 修罗道暴躁易怒,失去不动明王经的压制,牧云的好斗因子被完全释放。 即便是霸王吞金兽没有惹到他,都会主动发起攻击。 如今它们有意杀戮在先,牧云更是没有任何宽恕它们的理由。 没有召唤兵刃,而是按照意的方式,分出了八个分身。 分身和本体的实力相当,唯一区别在于没有五毒柱加持。不过对付山洞中体型硕大的霸王吞金兽,完全不在话下。 分身同样拥有自我意识,他们能看到由本体意念衍生出来的霸王吞金兽,一定程度上证明这些巨兽是真实存在,而非只是由意识形态所构成。 牧云径取体型最壮硕,眼神最为狡黠敏锐的霸王吞金兽。 他还是没有召唤兵刃。 沸腾的热血让他脱离了天人合一境界,加之五感受到恐怖谷的干扰,只能依靠本能行动。 霸王吞金兽身上难以忽略,令其感到厌恶和不爽的腥臭味,就是挥之不去的指引坐标。 牧云将灵识和灵气压制到最低,没有限制的身体,迸发出了无穷的力量。 双手抓住霸王吞金兽猛力扫过来的巨型尾巴,怒喝一声,将其身体从地面抬起,随后奋勇砸向地面。 这一下来得又快又猛,根本来不及反应。 霎时间山石碎裂,小石块迸溅到了极远处。 分身们都没有借机探寻真我的想法,以戒炎凝聚成刀枪剑戟,或者斧钺钩叉,不多时将霸王吞金兽大卸八块,取出内丹之后,准备将其移交给本体。 结果转头发现,实力最强大的本体,还在和霸王吞金兽贴身肉搏。 “他在做什么?”一个分身不解地用手指旋转掌握中的内丹。 另一个分身挠着头,差点将扎住马尾的丝带扯开,笑道:“谁知道呢。他总是疯疯癫癫的,不是吗?” “好歹他也是本体,还是得给他留点面子。” 牧云灵识中出现分身的对话内容,嫌他们聒噪,中止了分身术。 八粒魔兽内丹落在被摧残过的草地上,吸收附近的草汁,变得晶莹剔透。 正在与牧云对战的霸王吞金兽被掉在地上的同伴内丹吸引,不顾身上的数道伤口,迅猛向内丹冲过去。 霎时间如贴地飞行,张开血盆大口,将散落在地面的几粒内丹尽数吞噬。 妖族的修为提升和魔族有异曲同工之妙,连续吞噬实力相近的魔兽内丹,实力和体型迎风暴涨。 牧云已经发了狂,并未阻止霸王吞金兽的吞噬,而是对它的愈加强大感到兴奋。 唯有实力足够强,才能令他已经沸腾的斗志感到满足。 他没有等霸王吞金兽稳固瞬息间得到的力量,犹如箭矢般扑过去,落在它宽厚的脊背之上。 右手扒住鳞甲,咬牙用力,将其从身体上硬生生扯下。 鲜血从鳞甲脱落处渗出。 霸王吞金兽吃疼,迅速冲向远处山壁,以脊背砸向坚硬岩石,想将扒在他背部的牧云甩下去。 牧云没有完全失去理智,在霸王吞金兽脊背行将接触到山壁前,纵身一跃,离开了它的脊背。 抓住远处一块凸起的山石,借力翻转,双脚猛然用力,蹬踹身体贴近山壁的霸王吞金兽。 咚的一声巨响,山石和霸王吞金兽的骨骼一同碎裂。 霸王吞金兽奋力扭动,鲜血从七窍中溢出,显然已是必死结局。 牧云释放杀招过后,嗜血欲望略微降低,不想看到霸王吞金兽的垂死挣扎。跳到它的头颅附近,蓄力拉弓,一拳打爆了它的头颅。 死亡是解脱痛苦最便捷的方式。 响声戛然而止。 牧云跳回地面,体表燃起白色烈焰,将吞金兽留下的血迹燃烧干净。 山洞中变得比初时更加安静,甚至连虫鸣鸟叫,都已无法感知。 霸王吞金兽属于食物链顶端的存在,被牧云用暴力手段摧毁,没有任何兽族敢再接近他。 牧云感知到自己变成猩红色的双眼,看向双手,发现不知何时被鳞甲覆盖,看上去像是五爪金龙的爪子。 原地盘腿打坐,以太极乾坤诀的方式呼吸吐纳,平息体内沸腾的兽血。 四下里寂静无声,牧云反而生出了更多困惑。 第368章 小丑 牧云走到清泉旁边,感知到清澈见底的泉水。 恍惚间,以为回到了阔别已久的灵泉山。 离开须弥山之后,他曾和小洛一同在人间流浪,饱经风霜,见识了人心的淡漠。 凭着一颗顽强的大心脏,逐渐融入并适应人族生活。 期间得到牧羊人的帮助,却并不知晓他姓甚名谁,故此以牧羊人的第一个字为姓。 恰逢天空中飘浮着各式各样的云朵,又取其中一个字。 两者相加,成为了牧云的姓名。 彼时他身边唯一能够依靠的就是与他相伴相生的五彩圣灵小洛。 未来在哪里,对当时的他来说是个模糊不清的概念。 甚至于在碧落崖被三个实力不算强的修仙者追击,不得不跳崖谋求出路。 彼时的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自己会有今天。 更加想不到,玲珑世界中会出现恐怖谷这样的存在。 神秘山洞是根据他的记忆衍生而成的空间,在感知中无限广阔,其实可以容纳他的只有身处的这方小天地。 清泉底部有能被感知的凝结能量,正是通往下一个空间的门钥匙。 牧云猛然间想起在峨眉山的经历。 他在结界中感悟到正义之炎,从而为战胜转生魔王奠定了坚实基础。 无论是风雪岭,还是如今置身的恐怖谷,都给了他很强烈的感觉。 只要能进一步理解天地间的奥秘,势必会对他的战斗大有裨益。 牧云跳进冰凉的河水中,猩红色眼眸逐渐褪色,理智又回归了头脑。 他依然具备着残忍嗜血的本能,必须用不动明王经加以压制。 或许有能够解决的方案,但是有时候面对阴暗的心灵,更需要嗜血的杀机。 他算得上半个圣心菩萨的弟子,亦有青龙居士的名号。 然而牧云向来不太信奉慈悲为怀,只要进入杀戮模式,必然要除恶务尽。 如果用佛教内的菩萨类比,他的行事风格,更接近于护法的不动明王尊菩萨。 以慈悲为怀的佛教中都有武力罗汉,何况他这种从不避讳杀戮的人。 右手触及棉絮般的温润能量,萦绕于周身的水元素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戏院。 戏院的形制很独特,红木上的漆略显斑驳。 牧云一下就认出了身处的空间。 黎颖的死是牧云不愿回忆的往事。 那曲很独特的将神赋,一直烙印在他记忆深处。偶尔午夜梦回,会将他带到人声鼎沸的戏院,断断续续的唱腔,如今想起,仍觉百感交集。 “多愁善感的人,总是容易恋旧。”一个尖细的声音从戏院中传出。 这声音仿佛就在身边,显然是传音之术。 牧云有一个很明晰的感觉,这个空间很像真实世界,也没有对五感的干扰。 戏院里的人很可能是真实存在。 瞬身移动到戏院内部,光线昏暗,桌子上点燃的红蜡烛,以及戏台上的陈设都与镜城戏院别无二致。 戏台上有个人。 准确的说是个化好妆的戏子。 并非将神赋中的角色,而是一个脸上画着白的丑角。 他见牧云进入戏院,原地打了个空翻,唱出一句别扭的戏曲台词。 好像不是人族语言,仔细分辨,方知对方有点大舌头,讲话含糊不清。 “你是不是听不清我讲话?”声音从三楼的包厢中传来。 牧云回过头,在包厢中看到了小丑。 他没有穿戏服,但是脸上的装扮并没有卸去。 戏台上的小丑还在咿咿呀呀的唱着曲。 桌面上的红蜡烛燃烧殆尽,发出一阵轻响,随即熄灭了光焰。 戏院中漆黑一片。 牧云在黑暗中,看到了令人头皮发麻的一幕。 戏院中人满为患,仔细看他们的脸,发现是各种打扮的小丑。 并且变换的只有衣着,面孔和鼻子上的白没有任何变化。 如果换作胆子小的人来到此地,非得被吓出精神病不可。 怎奈牧云是个孤胆英豪。 莫说是戏院中突然出现的数百个看客,就是身处残暴的妖魔丛中,内心都不会产生丝毫涟漪。 “不愧是大名鼎鼎的牧先生,看到这种恐怖荒诞的场景,心湖竟然毫无波澜。” “我又不是吓大的,岂会怕你这些把戏?”牧云坐在唯一一个空位上。 这个位子很可能有陷阱,但是牧云浑然不惧。 身边的小丑转过身,微笑道:“您专程来到恐怖谷,想必不是来逞威风的?” “当然不是。我想改造玲珑世界的灵气祖脉,需要大量的人才。” “我一直以为只有我是疯子,没想到您疯的更彻底。” “这种评价,我已经很久没听到过了。”牧云刚出道时,以行事不计后果闻名。 许多与之对敌的家伙,都会将其称作疯子。 自从外界给他套上天下无敌的名号之后,这种评价就越来越少。 不仅是外出寻找火种的十年空窗,还在于拥有了这个名号,寻常人只会敬而远之,而不是再像以往那样肆无忌惮的与之对敌。 善战者无赫赫之功,用来形容如今牧云的处境再合适不过。 “实不相瞒,”小丑压低声音道,“相比于给您制造恐惧,其实我更畏惧您。” “如果你不打算与我为敌,何必惧怕我呢?”牧云说的直截了当。 他之所以杀掉蟾蜍怪和那几只霸王吞金兽,原因在于对方想杀掉自己。作为回报,就是将给他带来威胁的存在铲除。 “您离开玲珑世界十年,许多人都遗忘了您的恐怖。他们不知道您是谁,窃取了您的成果却不自知……” “不用说这些蛊惑人心的话。”牧云打断了小丑的歪理邪说,转而问道,“除了分身术,你还有没有别的本事?” 小丑的恶作剧计划被打乱,明白牧云是心志坚定之人,单凭他的那些小把戏,根本骗不了眼前这个男人。 “牧先生,我能问问您,为何想要改造灵气祖脉吗?” “有些事,知道的越少越好。” 小丑脸上现出灿烂笑容。 “有人称您为杀人不眨眼的大魔头,也有人认为您是个残暴不仁的暴君。依我之见,您就是个不折不扣的疯子。” “在我起杀心之前,你最好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 “水利万物而不争,乃是您悟道过程中时常想起的一句话。如今您却要改变逆龙瀑布的祖脉形态,行此逆天之举,势必会遭到天谴。”小丑看起来并不害怕牧云,讲话语气很重,“你不仅不会成功,还会连累那些上了你的贼船的蠢蛋。”说到后边,小丑不再使用敬语。 牧云召出一盏油灯,随手一挥,点亮其中的灯烛。 坐在他身旁的小丑并不存在。 只有包厢里那个凭栏看戏的小丑,以及台上肢体不协调的丑角。 “刚才蜡烛灭了,您没看到不该看到的东西?”包厢里的小丑脸上带着微笑,被灯烛的光映照,显得晦暗不明。 他的笑容很诡异,像是来自冥界的恶鬼。 台上的丑角也发出呋呋呋的笑声。 两种声音同时在灵识中响起,瞬间勾起了镜城中的经历。 恍惚中,仿佛看到黎颖在台上独自唱着将神赋。 他没有离开过镜城,后来发生的那些事,只不过是一场幻梦。 油灯光焰开始变得飘忽不定,原本黄豆大小的火苗,先是变成幽蓝色,随后又忽闪了几下。 牧云很清楚,小丑的能力和光线有关。 一旦油灯破灭,戏院中还会发生介乎于灵异和真实的事件。 方才在黑暗中和身边小丑的对话,只是由他臆想出来的事。 真正存在于戏院中的只有牧云,包厢中的小丑和戏台上兀自唱戏的丑角。 嗡的一声轻响,牧云周身燃起正义之炎。 白色火光映照戏院,光线远比油灯来得明亮。 分身在小丑身旁凝结,虎魄刀架在他的脖颈之上。 “我更倾向于和平共处,但若是有人拿我开涮,我也会让他们吃点苦头。”坐在戏台前的牧云,语气平和的讲出这句话。 他脑海中还留存着臆想中小丑对他的评价。 牧云从不避讳自己是个疯子的可能,但他也很清楚,自己没时间和疯疯癫癫的小丑周旋。 台上丑角身旁,也出现了一个牧云的分身。 手持青玉剑,随时有可能痛下杀手。 “我可不敢拿您开涮。”阁楼上的小丑急忙求饶。 戏台上的丑角咿呀附和。 “你有什么本事?”牧云附加一个要求,“只准回答我的问题,不许向我提问。” “您一进戏院,就看到我的能耐了。” “光线消失后的臆想?” “那是恐怖谷幻境对您造成的影响。” 牧云仔细一想,进入戏院之后,首先看到的是在台上唱戏的丑角。 满戏院的小丑和那番对话,都是发生在蜡烛熄灭之后。 换言之,小丑的能力和丑角有关。 站在戏台上的分身说道:“本体,我得提醒你一件事。这个丑角是个玩偶,并非真实的生命体。” “你的能力是操控玩偶?” 包厢中的小丑急忙点头回应。 牧云从峨眉山灵玉上人那里得到过两个玩偶。 它们在牧云与转生魔王的大战后保全了他的性命,将其带到巫国乱葬岗。 自那以后,牧云没有面临过生死关。它们躺在玉葫芦角落,着实有点暴殄天物。 既然在山洞中发觉了自己隐藏起来的兽性,遇见擅长控偶术的人,必然要请他支上几招。 第369章 轻松拿捏 小丑将牧云召出的两个奇特玩偶放在戏台前的桌子上,打眼一瞧,就知这两个玩偶绝非凡品。 “我能冒昧问一句,这两个玩偶是出自谁的手笔吗?”小丑看着玩偶,完全移不开视线。 正如侠客钟爱宝剑宝刀,武将对好坐骑趋之若鹜。 在优秀的控偶师眼中,即便是妖娆妩媚的女子,也不可能及得上桌上的两个栩栩如生的玩偶。 一黑一白,细节堪称完美。 小丑伸出的右手止不住颤抖,指尖保持在玩偶上方寸许的位置,始终不敢触及在他眼中犹如星辰的玩偶。 “这是峨眉山灵玉上人的杰作。”牧云并没有隐瞒,将夜鹞和天启的底细讲给小丑。 “竟然出自她的手笔!” 灵玉上人以控偶仙师的身份为人所知,属于行业内公认的顶级人物。 除了她以外,玲珑世界没人能创造出半仙级的玩偶。 如果不是拥有天启和夜鹞,在最紧要的关头将他从密闭空间转移至巫国乱葬岗,或许此刻人魔大战业已扩张到更大范围。 世间除了圣心菩萨和萧凰,鲜少有人还会记得他。 正是灵玉上人赠予的法宝和试炼场中锻炼所得的能力,使得牧云能够战胜实力强劲的转生魔王,才会有后边的一系列事件。 灵玉上人也是牧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贵人,就连这次深入恐怖谷,因为之前有过类似经历,并不觉得陌生。 小丑听闻灵玉上人之名,无神的眼中绽放出精光。 “这可真是巧夺天工的杰作。如果不是您,我终其一生,恐怕也见不到灵玉上人的手笔。”他转头看向牧云,眼中满是感激与崇敬交杂的情绪。 牧云微笑道:“你知道我得到这种法宝的条件是什么吗?” “什么?”小丑很想知道答案。 若是他能满足条件,即便倾家荡产,也愿意从牧云手中换到两个精妙绝伦的玩偶。 “被他们利用。” “啊?”小丑惊讶地张大了嘴巴。 虽然他是恐怖谷的土着,但也对牧云的事迹略知一二。 屹立在大陆顶点的存在,还能被谁利用呢? 总结所有信息,小丑得出的结论是牧云在开玩笑。 牧云可以全程感知小丑的情绪和想法,理解他的反应,但也明白高处不胜寒的真谛。 只有爬到高处,才能看到被云层遮蔽的另一个世界。 稍有不慎就会从高峰跌落,摔他个粉身碎骨。 小丑只是个普通的修仙者,实战能力并不强,未曾与那些赫赫有名之人交手,也没建立过傲世功勋。 他知道牧云那些或辉煌,或阴暗的事迹,但是只要没经历过那些令牧云永生难忘的苦痛和磨难,就不可能真正理解他。 “你关心的是如何能得到这两个玩偶。作为交换条件,你得告诉我恐怖谷的奥秘。” “奥秘这种东西,恐怕得亲自感受领悟,才能化为己用。就算我跟您清楚明白地讲了,也未必能真正理解。”小丑说的都是很实在的话。 他无限喜爱达到灵宝级别的两个玩偶,说的都是真心话。 如果不是牧云祭出天启和夜鹞,小丑就算受到威胁,也不会让牧云好受。 恐怖谷是介于真实和虚幻之间的存在,只要牧云尚未领悟真谛,小丑就有办法逃脱牧云的追踪。 可惜两个玩偶的出现,彻底打乱了他的整蛊计划。 牧云是很聪明的人,而且拥有丰富的交易经验。纵然小丑的个体实力相对他来说显得很弱,但能在这奇异的恐怖谷中生活,就证明他有其独到之处。 他与寻常强者的区别有很多,其中一项是从不固步自封,也不会躺在过往的功劳簿上停止向前。 只要是能提升实力的养分,牧云都愿意去汲取。 恐怖谷对于牧云来说是新鲜玩意,可对生活在其中的小丑来说,就是每天都能接触到的现实世界。 小丑说黑暗中的景象只不过是恐怖谷根据牧云想法构建出的臆想。 这种话只能欺骗不懂行的门外汉,牧云深谙幻术,岂会分不清楚究竟是幻术所致的幻象,还是某种邪门秘法的作用。 牧云曾想过强迫小丑讲出恐怖谷的秘密,然而这个想法只是稍纵即逝。 他准备要做的是件难如登天的大事,最好的选择就是收买人心。 强迫他人做不想做的事,显然不属于这个范畴。 小丑内心中始终没有出现过真正的恐惧,说明他并不惧怕此时的牧云。 明知必然失败的情况下,不如使出屡次拿下客户的方法——投其所好。 只有满足对方的心愿,才能得到真诚的帮助。 牧云明白天启和夜鹞有多大价值,正所谓千金买马骨,即便将它们送出去,也不会有丝毫心痛。 灵玉上人将两个玩偶交到他手中时,曾说过进入濒死状态,它们就会现身。 当初在上京城和转生魔王的生死大战,对于牧云来说,正是近些年来遇到过的最大危机。 天启和夜鹞的使命已经完成。 尽管它们是不具备生命的玩偶,但于牧云来说终究算是有过救命之恩。 他很感激灵玉上人,也同样感激由她创造出的两个玩偶。 玲珑世界的人们常说,不光是主人选择法宝,也是法宝选择心仪的主人。 牧云能感知到小丑和玩偶的器魂之间若有若无的联系。 相比于对控偶术一窍不通的牧云,小丑显然是更适合天启和夜鹞的人选。 “我还是想听听你的见解。”牧云是一点即通的聪明人,已经隐约触及到恐怖谷的真谛,但总觉得缺少某些关键信息,始终无法揣摩清楚。 只要小丑能讲出他所需的内容,或许就能破解这个说不清道不明的独特世界。 小丑看了一眼令他无法拒绝的两个玩偶,提前准备好的各种整蛊恶作剧,全然没有施展的欲望。 他现在只有一个念头,就是从牧云手中得到合乎他口味的法宝。 既然杀掉牧云,抢夺玩偶的事等同于白日空想,最现实的途径就是出卖恐怖谷的奥秘。 小丑犹豫了一阵,终究还是决定放下原则。 “让我透露恐怖谷的奥秘可以,不过你得向我保证,永远不会将这个秘密讲给除你我之外的第三人。” “我以我的性命担保,绝不会泄露半个字。” “世间本无恐怖谷,但在几年前,有个不愿透露姓名的存在来到了玲珑世界。他留下一颗幻世果,长成了如今的恐怖谷。” 牧云经历过寻找火种的旅程,对各种异常事物保持着格外的警觉。 幻世果是星体种子,经过亿年发育,有可能成为星体。 如果是在某个星体内部生长,则会成长为世界的一部分。 有可能对原世界有益,当然也有可能会损害寄生星体的本源。 恐怖谷究竟会向哪个方向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投放者的立场和心态。 小丑只是恐怖谷生长过程中,自然出现的生命体。 他不可能理解玲珑世界和恐怖谷之间的关系。 小丑无法像牧云那样可以窥探别人的心思,但见牧云眉头紧锁,意识到事情并不简单。 “牧先生,我说的话有什么不妥吗?” 牧云回过神,顷刻将心事压下去,笑道:“我只是没有想到,恐怖谷的真面目竟会是幻世果。” “您听说过幻世果?”如果是其他人,小丑会认为对方是在吹牛。 牧云的实力和眼界远超常人想象,即便真的了解幻世果,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 “略知一二。” “我看您的样子,可不像是略知一二的状态。”小丑头脑灵活,眼睛在眼眶里打了个转,意识到这件事并不简单。 尤其是感觉牧云变得无比从容,不妙的感觉更加明显。 他本应该誓死保守恐怖谷的秘密,可惜受到利益驱使,可能将最重要的信息传递给了牧云。 悔恨只存在了瞬间。 “这两个玩偶是灵玉上人的杰作,白色的名叫天启,黑色的名为夜鹞。从现在开始,它们就属于你了。” 小丑上一刻还在暗悔不该出卖恐怖谷的秘密,听见牧云这句话,瞬间将原则抛诸脑后。 没办法,他给得实在太多了。 小丑是控偶术的狂热爱好者,在感到懊悔的时候,就用泄密也未必会给恐怖谷带来影响的理由自我麻痹。 很快,心中只剩下了得到玩偶的欢愉。 “您过了我这关,可以去往下个空间了。”小丑生怕牧云反悔,将玩偶收进玉葫芦。 牧云坐在椅子上,灵识飞速运转。 他理解了恐怖谷是怎样的世界,那些通过天人合一得到的感悟,也在瞬间瓜熟蒂落。 顿悟,并不是一瞬间的领悟,而是日积月累打下的基础,在顷刻间领会其中真谛。 此时的牧云,正处于这种奇妙的状态。 小丑见牧云没有应答,只好又重复了一遍。 分身悄然出现,答道:“本体正在酝酿一个了不得的仙术,你先不要出声,以免打搅到他。” 小丑听到了不得的仙术这几个字,顿时来了兴趣。 仙术通常是灵术的进阶版,直接创造仙术,对小丑来说是闻所未闻的大事件。 他暂时抛下探究新得玩偶的想法,等着看大名鼎鼎的牧先生,究竟会创造出怎样的仙术。 第370章 天才独处 种下一颗种子,先得向下扎住根须,才能向上拱土萌芽。 人间有云,万丈高楼平地起。 小丑本以为很快就能见证牧云领悟仙术的全程,没成想这一等,就是九九八十一天。 对于牧云来说,时间仿佛过得更久。 小丑拥有跳脱的灵魂,基本不能在同一地点停留八十余天,实在是天启和夜鹞这两个玩偶对他来说拥有无穷奥秘。即便始终在研究,仍然无法看穿灵玉上人神乎其技的手法。 仿佛以往对控偶术的理解,只是小孩过家家。真正需要用到的时候,感觉自己就像个门外汉。 随着牧云进入领悟的奇妙境界,思维与恐怖谷的沟通变得似有若无。 镜城戏院中没有出现过新东西,始终只有他和小丑两个人。 小丑不是没产生过攻击牧云的想法,联想起几次三番出现的分身,他不得不放弃这个诱人的念头。 莫说是分身,就是想破除牧云的肉体防御,对小丑来说都是个难以忽略的难题。 牧云睁开双眼,与踏进恐怖谷的镜城戏院之前,看起来并无丝毫分别。 “您醒啦?”小丑见到牧云的动作,立马将拿在手中的天启收进玉葫芦,凑过来满脸期待地看着牧云。 “你还没走?”牧云运用了时空柱的力量,实际时间度过八十一天,在他的意念中则是有半年之久。 若不是有天道灵识加持,纵然再花费一年时间,玄奥仙术也无法被其掌握。 如今进度已满,牧云的气质变得更加普通。 如果不是眉眼间的正气实在无法遮掩,放到人堆里,丝毫察觉不出他和寻常人有何区别。 “牧先生,恕我直言,从气息感应上来判断,您现在似乎变得更弱了。”小丑搞不懂那些晦涩的概念,只说自己灵识捕捉到的信息。 牧云笑了。 他追求的是最本真的天人合一。 本就是天地的一份子,回归到最初,与天地的融合会变得更加顺畅。 “你还没到我这个层级,尚未看到高处的风景,所以还不懂气息变化的奥秘。” “我跟您分享了恐怖谷的秘密,难道您不想指点我一番吗?”小丑记忆中自带关于牧云的信息。 相较于外界没经历过牧云鼎盛期的年轻人,他更了解牧云的本事和过往。 至于信息从何而来,小丑并不知道,也无意去逆向追寻。 他只知道牧云是个相当厉害,足以威胁到任何人的存在。 “我问你一个问题,武技究竟是有招好,还是无招好?”牧云很欣赏率真的小丑,决定略微指点他一番。 日后想从内部策反,也会有容易下手的点。 尽心拉拢小丑,百利而无一害。 小丑右手捏着下巴,仔细思忖该如何回答牧云的问题。 他擅长的是控偶术,对武技属于一知半解,面对公认的武技大家,不想显得自己很愚蠢。 “人世间有言,无招胜有招,因此我认为无招更好。”小丑想起人间的一句话,作为自己答案的依据。 “你说的很对,但你可理解这句话的真谛?” 小丑陷入更深的疑惑旋涡。 思忖良久,只得摇了摇头:“我不太懂武技,就像您不懂医术。” “这句话说到点子上了。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牧云被小丑的话逗乐,笑道,“正因为我不懂医术,控偶术的造诣还及不上你,所以只能从最擅长的武技入手,分享我一路走来的经验。” 小丑侧耳静听。 “有招可细分为粗劣的招式套路和精湛的武技技艺,无招亦可分为完全不懂武技和武技大成之后的返璞归真。曾经的我执着于精湛的武技技艺,如今经历了世事浮沉,又有了新的理解。” “现在返璞归真了?” “可以这么说。” “所以人都会从锋芒毕露,逐渐变得沉稳内敛?如果是这样,倒不如洒脱的过一辈子。” 小丑本以为牧云是个很难接近的人。 当真和他交流,发觉那些由辉煌经历衍生出的看法,不过是单方面的臆测,几乎与真实背道而驰。 世间对牧云的评价两极分化,有人认为他是拯救黎民于水火之中的圣人,也有人认为他是杀人不眨眼的恶魔。 小丑目睹牧云在山洞中的杀戮以及镜城戏院中的种种,总结得出两种看法都正确。 如果是受到牧云保护的人,很难不认为他会拼上所有,保护你的身家性命。 可一旦与牧云处于生死对立的两端,便能感受到比严冬还要寒冷的杀意。此时,他就是不折不扣的大魔王。 差异如此明显的性格,竟然又有沉静如水的一面。 小丑看不懂牧云,就像看不懂灵玉上人制作玩偶的高深手法。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如果有得选,我更希望和萧凰双宿双栖,林间狩猎,溪边饮宴,总比如今的生活要好。” “这可不像典籍中记载,拥有光辉形象的圣人。” “毕竟是典籍,终归会有粉饰的成分。真实的我就是这样,或许正因不愿加以修饰,才会比常人更早触及到了天人合一。” “武学的最高境界?” “并不局限于武技。”牧云进一步解释道,“我在朦胧中感悟到了许多东西,有形形色色的人和事,以及人性中根深蒂固的善与恶。朝代更迭,生老病死。夏国的名山大川,牧国辽阔的草原,巫国的一轮红月。还有许多景物,似乎都萦绕在我创造出的奇妙世界之中。” 小丑没听懂牧云这句没头没脑的话,脸上带着费解表情,下意识挠了挠头。 他在说什么? 小丑不想显得自己太蠢,努力收敛费解表情。 “我在你这里领悟了一个全新仙术,囊括了天地间的真谛奥秘。” “何种仙术?”小丑没想到牧云当真领悟了仙术,眼睛瞪大,活像两颗保龄球。 单是从这点,牧云就知道小丑并非人族。 “本来我还没想好该如何命名,说完方才那番话,心里有了答案。” “洗耳恭听。” “新仙术名叫森罗万象。” “我能学吗?”小丑双眼中满是期待。 “以你现在的修为,学起来可能有点困难。不如扬长避短,想办法精进你的控偶术。” 牧云这番话听起来像是拒绝传授小丑。 小丑有自知之明,加之了解牧云的底细,知他从未想过弥补医术空白的短板。 武技早就炉火纯青。 没有满足于精通的数千种灵术,而是依然在努力探索。 根据他对玲珑世界修仙者的认知,拜入师门之后,得到师傅传授。天资的优劣,将会决定未来走向。 神机营消失之前,那些修仙资质偏低的弟子,就会被分配到其中。 浑浑噩噩中度过一生,与问道长生渐行渐远。 资质上佳者,或得师傅倾囊相授,或游历天下时偶有奇遇,得到世所罕有的神奇功法,从而突飞猛进。 这些事在玲珑世界中,尽皆属于常见现象。 唯独在数十天内感悟仙术,听起来像是吹破肚皮的荒诞故事。 即便真实发生在眼前,小丑还是不愿相信牧云说的是真话。 “您当真领悟了一种新的仙术?” 纵使是在修仙者众多的玲珑世界,仙术都是最顶尖的存在。 无论如何,听起来都像是天方夜谭。 哪怕牧云再有悟性,也不应当如此优秀。 这不合乎常理。 “天才往往都是孤独的,”牧云喃喃道,“只有时常与自己的心灵,与天地万物沟通,才能更贴近事物的真实,愈发了解人世间的奥秘。我能有此感悟,多亏了一路走来的经历,还有那些常人难以忍受的孤独。” 小丑看着牧云平静如水的面容,知他没有在撒谎和吹牛。 再说以牧云的实力和修为,压根没必要靠一些妄语来给自己撑场面。 人世间强者众多,功绩方面能与牧云媲美者屈指可数。 小丑低声重复道:“天才往往都是孤独的。”接着看向牧云,问道,“牧先生,这句话是真的吗?” “修仙者和灵族一旦到了需要境界突破的时候,通常会选择闭关修炼。佛家也有静室参禅一说。即便不是天才,主动独处也会令人获益良多。” “难怪您总是独来独往。”小丑又学到了新的东西,对牧云孤军奋勇的行事风格,有了全新视角的理解。 牧云是个很特殊的存在,有着让人想要去了解的魅力,然而又完全无法猜透他的心思。 “只要你能捱得住寂寞,肯下苦功夫,总有一天会水到渠成,成为玲珑世界赫赫有名的控偶师。” “您认为我能做到?”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 小丑通过特殊渠道,获悉过牧云给萧汉留下的三幅字帖内容,听到牧云的鼓励,不自觉想起那个同样无法看透的人皇萧汉。 “借您吉言。”小丑眼珠在眼眶里滴溜溜打了个转。 “如果没有别的事,我可能就要离开了。” 小丑急忙道:“如果有幸能见到您领悟的森罗万象,对我来说,不仅是莫大的荣幸,也是一种无形的激励。” 牧云打算收买小丑的人心,已然付出了天启和夜鹞,不怕再付出更多。 再者说,他也有意实验森罗万象。 看这个新仙术,究竟有多大威力。 第371章 森罗万象 峨眉山清心宫的试炼场,与牧云置身的恐怖谷有某些类似之处。 通过一道关卡,自然生成前往下一关的门钥匙,从而构建出专属于这个空间的独特世界。 寻常人或许可以依赖平生所学,顺利通关逃离。 然而能在通关过程中,或领悟全新仙术,亦或使自身实力突飞猛进,恐怕只有为数不多的几人能够做到。 牧云显然正是其中之一。 人间有许多能工巧匠,可以制作出惟妙惟肖的地形沙盘,与实地作对比,几乎别无二致。 还有描绘一城百姓生活定格的浮世绘风格画卷,在拍卖场和黑市中同样可以卖出好价钱。 小丑跟着牧云飞出镜城戏院,站在始终保持傍晚状态的天空下。远处红霞映照,眼瞅着视野中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景物。 万妖山于十年前成为了历史,但是在牧云的记忆中,它和龙城一样,占据着颇高的地位。 镜城戏院附近的地面发生剧变,构成了迷你版的万妖山。 有个身材佝偻,蜡青色肌肤的小妖怪见到远处斜阳,急忙俯下身子往阴暗的山沟中狂奔。 跑动过程中,遗落了几个冒着青烟的小球。 “箕罗这家伙还真是冒失。”小丑见到慌慌张张的小妖怪,替人尴尬的毛病瞬间发作。 箕罗是某个空间的关主,喜欢在黑暗环境里作祟,最害怕阳光。 只不过是暴露在野外环境中就足以令其炸毛,看起来像是滑稽戏表演的演员,比他更像个小丑。 万妖山由雏形变成完全体,只花费了不到一刻钟的时间。 小丑脑海中有万妖山地界的大致地形图,与此时所见几乎等同。 他可以很明显的感知到,所见并非由恐怖谷根据牧云的记忆衍生而成,乃是牧云主动构建。 以小丑的世界观,常人绝对无法做到这种难以置信的事。 “牧先生,我能到这万妖山里逛逛吗?”他想亲自验证究竟是视觉误差,还是创造了一个微缩的真实世界。 牧云没有理他。 小丑见牧云沉浸在仙术之中,纵身从镜城戏院顶端跃下,跳进植被丛生的万妖山。 他的一只脚踩上去,能够占据峰口面积的一半。 俯身望去,可以看到指头大小的树,密密麻麻的叶子随风飞舞。 斜阳映照的光芒,透过枝叶间的缝隙,洒落在林间空地。 小丑恍惚间以为是自己使用了法天象地,以巨人形态俯视万妖山。 除了没有盘踞在各峰口的妖族,与他记忆中不知从何而来的信息几乎一致。 转头望去,与箕罗昏黄色眼球相遇,差点被龇牙咧嘴的小妖怪吓倒。 “你这个无耻小人!”箕罗咬牙切齿地挥舞着蜡青色拳头。 他以为是小丑的恶作剧,使他暴露在斜阳映照之下。 “你凶错人了,那个站在戏院顶的年轻人,才是这一切的始作俑者。”小丑不想和一根筋的箕罗作对,爽快地出卖了和他并不算太熟的牧云。 箕罗昏黄色眼眸看向没有消失的镜城戏院,飞檐画栋,人间榫卯木楼的精巧可见一斑。 只是表面红漆斑驳,看起来有种破旧感。 戏院顶端站着个身型修长的男人,双眼闭合,气场比身旁的小丑还要弱。 “这人是谁?” “说出来你可能不信。” “你不说,怎么知道我会不会信?” “楼顶的那个人,你绝对不是他的对手。” “放屁!”箕罗瞪大昏黄色眼眸,气呼呼道,“分明就是个普普通通的人族男子,岂会是箕罗大人的对手。” “你可以试着挑战他。”小丑看热闹不嫌事大,怂恿箕罗去挑战牧云。 虽然他和牧云在镜城戏院待了八十多天,但连牧云的汗毛都不敢碰。 尚未见证牧云的顶尖战力,对他来说,多少带着点遗憾。 箕罗果然中了激将法,抄起几个臭蛋,向着站在戏院顶的牧云投掷过去。 臭蛋中混杂着能令妖魔涕泪横流的超强力成分,即便是闭合双眸装深沉的牧云,在箕罗眼中也是随意拿下的蝼蚁。 “你就瞧好。”箕罗为显示自己的手段,提前向小丑炫耀。 小丑对此不置可否。 臭蛋接近镜城戏院时,仿佛碰到了无形壁障,停留在半空,然后发生了令箕罗目瞪口呆的一幕。 溶解。 无往不利的臭蛋甚至没能接近戏院顶的目标,便在空气中消融,彻底不知去向。 箕罗向来喜欢以臭蛋起手,然后对目标进行一系列折磨,继而令对方精神彻底崩溃。 一击不中,箕罗也意识到了事情不对劲。 急忙压低声音,身子趴在地面,仰头问道:“小丑,你实话告诉我,戏院顶的那小子是谁?” “他就是曾经威震玲珑世界的牧云,人称牧先生。” “你他娘的不早告诉我,是想害死我吗?”箕罗的记忆中也有关于牧云的信息。 护佑黎民的人圣没什么了不得,甚至会有容易心软的弱点。 可是加上杀人不眨眼的特征,就是截然不同的两个概念了。 有人会去质疑人圣是否有私心,却没人敢轻易挑衅一个实力强大的恶魔。 箕罗心跳节奏急速攀升,蜡青色肌肤变成红色,活像个发怒的瓦罐。 小丑嬉笑道:“我已经直白地跟你讲过,你不是他的对手。可你偏不信邪,非要挑战他,这可怪不到我头上。” 箕罗稍加思索,意识到中了小丑的激将法,冷哼一声,决定离不怀好意的小丑远一点。 地面土层松动,钻出来一个半人半兽的家伙。 “箕罗,我们不是应该处于半梦幻的状态吗,被谁召唤过来了?” 箕罗闻言看过去,脸上满是惊异神色:“板石,怎么连你也出来了?” “我正在休眠状态,突然感受到水分,生命力瞬间恢复。按理来说,只有闯入者能唤醒我。” 箕罗用下巴点了点远处的镜城戏院,说道:“喏,那不就是闯入者?” 板石的视野被迷你树林遮蔽,双脚融入地面,吸收附近的石元素,转瞬体型暴涨。 他本以为能破坏掉脚下万妖山的结构,低头一看,微缩山水依然如故。 板石的视野变得更加开阔。 斜阳映照之下,几个记忆中的地界拼接到一起,在这恐怖谷中构成了另一个奇妙世界。 烟云流动,好一个壮丽山河。 板石看着映入眼帘的一切,头脑中满是震惊,不知该用什么词汇形容自己的感受。 “这哪里还是恐怖谷,简直像变了个世界。”半晌,他才喃喃地说出自己的感受。 牧云早就感应到了万妖山石元素的流转,瞬身到板石身旁。 板石下意识的反应是对靠近他的目标发动攻击。 巨大的拳头尚未接近牧云,猛然间发现身体骤然矮了半截,低头望去,石质双腿不知何时与身体脱离。 他的实力很强,防御力更是足以媲美最坚固的护甲,不知不觉间被人卸掉双腿,还是有生以来的第一次。 对方能卸掉他的腿,也能扭断他的脖颈。 反抗绝不是明智之举。 “在下有眼不识泰山,无意间冲撞了阁下,还望海涵。”板石这句话说出了平生最快的速度,生怕说得慢了,就会面临脑袋搬家的危险。 牧云面容很平和,可做出的反应昭示着他是个人狠话不多的硬茬。 纵然是恐怖谷里的生物,也不会拿性命开玩笑。 只要怕死,终归会建立对强者的恐惧。 “我只是对你的能力感到好奇,下手稍微重了点。应该是我向你道歉。” 远处的夜视倒挂在一棵迷你树的枝头,暗想道:“这小子打一巴掌又给个甜枣,话是让他说明白了。” 板石重新聚集石元素,凝结为坚实双腿,拱手问道:“敢问阁下高姓大名?” “行不更名,坐不改姓,牧云是也。” 扑通一声轻响,夜视掉在了地上,从迷你山坡上径直滚进深渊。 然后传来悠长的惨叫。 “有人坠崖了。”小丑脸上满是幸灾乐祸的表情。 “应该是夜视,他变小之后很难再变回来。”板石也凑到了附近,轻易猜到惨叫声的来源。 牧云随意施展灵术,将变作知了大小的夜视摄到身旁。 夜视长得像个大蝙蝠,两只黑亮的眼睛看起来有如黑纽扣,抬眼望向牧云,揉着胳膊献殷勤道:“牧先生,久仰大名。” 小丑看向远方,发现几乎能在有限面积中窥见恐怖谷的全貌。 他这时才意识到,生存在恐怖谷中的生物之所以会相继出现,正在于牧云给他展示的仙术森罗万象。 原本应该牵着闯入者鼻子走的恐怖谷,清晰呈现在众人眼前。 恐怖谷本是在黑石山之间,拥有固定面积的地界。 可在那晦暗不明的边缘,则是一望无际的黑暗,依然能够衍生出更多景物。 事实证明,恐怖谷果真是幻世果,只是它尚未成熟,只生长出了一部分空间。 牧云的森罗万象终究还没有超脱天地法则,只能在成熟的空间内,掠夺恐怖谷的掌控权。 森罗万象与五行天国有某些相似之处,前者可称后者的进阶版,不仅能掌控元素,还能构建一个有利于施术者的世界。 由于是初创仙术,附近也没有实力相当的对手,牧云依然不了解森罗万象在实战中究竟有多大威力。 小丑发现恐怖谷的所有空间悉皆被仙术折射到现实,心下吃惊不小,不敢让牧云继续在恐怖谷逗留。 眼珠又在眼眶里滴溜溜打了个转,登时计上心头,想到了一个支走他的绝妙主意。 第372章 人间处处是道场 如果让牧云形容一下恐怖谷,恐怕就是庙小妖风大,池浅王八多。 森罗万象牵引出了各个空间的镇守者,不光长得奇形怪状,加之拥有各种各样奇怪的能力,就像是百鬼夜行。 小丑的想法截然不同。 恐怖谷这座小庙,盛不下牧云这尊大佛。 他揣摩不到牧云的心思,也不敢直接请他离开恐怖谷,得先顺着说,然后再想办法请牧云离开他们的领地。 “牧先生的森罗万象,果然是神乎其技。”想要达成目的,首先就得从牧云嘴里套出他的话,看对方来恐怖谷的真正目的究竟是什么。 从守关的各位关主还安然无恙,可以推断出牧云此行的目的绝不是颠覆恐怖谷。 否则就算他们联合起来,也得惨死在牧云手下。 实力的巨大差异,从开始就注定了无法反抗的结局。 小丑看起来和牧云相对更加熟络,其余人默契地将送瘟神的任务交给他。 “有话直说。” 他们身处于牧云的森罗万象之中,连带着情绪被一同感知。 小丑心里的小心思,牧云一清二楚。 他从出山以来就不喜欢弯弯绕,无论和谁沟通,都希望能简洁明了。 小丑余光瞥了一眼牧云,见他脸上没有不耐烦的表情,大着胆子问道:“牧先生,不知您大驾光临,究竟所为何事?” “以后有问题直接问,不要拐弯抹角。”牧云先给小丑提了个醒,然后才解答他的问题,“我在各处搜罗人才。” 小丑闻言双眼放光:“您是说,您看中了我们的天赋?” “有可能。”牧云没有正面回答。 “既然是网罗人才,何故到了我们的恐怖谷?” 牧云看穿了众人的心思,加之恐怖谷还处在发育阶段,没有太多秘密可挖,主动问道:“我还想更广泛的网罗人才,接下来应该去哪儿?” 众人对望一眼,都觉得牧云是想寻觅些性格古怪的家伙,互相确认心意,由小丑给出最终答案:“比恐怖谷更邪门的是北牧天河,可若论能者聚集的数量,目前还是不法之地遥遥领先。” 牧云笑道:“不法之地是邪恶者的精神寄托,我会去那里走一趟,但并不是那么急迫。你说到的北牧天河,勾起了我的兴趣。” “您知道北牧天河在哪儿吗?要是不知道,可以让小丑带你去。”夜视早就不想再面对感应起来毫无特殊之处,偏偏实力强大的存在。 过剩的自尊心,始终刺痛着他的神经,巴不得牧云赶紧从眼前消失。 “我自己不能去吗?”牧云略加回忆,确实没在白兰赠予他的地形图中看见过北牧天河的标记,因此不免有些费解。 “北牧天河是个很邪门的地方,只有去过那里的人,意识中才会出现它的信息,否则压根不会知道玲珑世界还有这么个地方。” 牧云从下山到半仙,只用了短短十余年的时间,尚未踏遍玲珑世界的每个角落,不敢自称了解。 面对不懂的事情,就得保持谦虚态度。 “你知道北牧天河在哪儿?”牧云问小丑。 经历过恐怖谷之行,牧云更懂得向导的重要性。 有个引路人,总比自己摸索要来得更便捷。 众人一门心思想让牧云赶紧离开恐怖谷,莫说是将小丑推出去,就是除自己之外的所有人都得离开,他们也不会有半分犹豫。 小丑有心耍一下同伴,可又觉得不宜让牧云在恐怖谷多耽,只好放弃诱人的整蛊想法,带着牧云离开黑石山。 牧云混沌不清的灵识,立时变得神清气爽。 仿佛是卸掉了枷锁,浑身一阵轻松。 森罗万象的记忆变得像是幻梦,隔着一层水雾,比在恐怖谷时朦胧。 从进黑石山开始的经历,更像做了一场梦。 如果不是小丑跟他一同来到外界,很难分辨清楚恐怖谷究竟是臆想出来的地界,还是真实存在。 牧云想起了那个在进入恐怖谷之前见过的农夫,在前往北牧天河之前,决定履行之前的诺言。 小丑本以为牧云急于前往北牧天河,没成想被他带到了农田旁边。 此时正逢晌午,农夫挑着两桶水,灌溉新种下的秋季禾苗。 “老哥,我从恐怖谷回来了。”牧云招呼提桶灌溉的农夫。 农夫闻言,诧异转身,看到牧云和气质阴森古怪的小丑。 小丑的肌肤惨白,不像是活人,更贴近传说中对冥界的描述。 只不过有牧云这个正气凛然的男人站在他旁边,农夫心中并没有出现恐惧。 “您真从那儿回来了?”农夫一时不知该如何应对,又觉晾着别人不妥,说出一句没经过思索的寒暄。 小丑嗤笑道:“你这农夫,可知道自己是在跟谁讲话吗?莫说恐怖谷,就是龙潭虎穴也难不倒牧先生。” “牧先生,哪个牧先生?”农夫满脸疑惑。 牧云的事迹并没有存在于人间典籍,又有十年的空白期,普通人识得他的并不多。 农夫听到小丑的解读,还是没能想起牧先生是何许人也。 “小丑喝了假酒,他的话你不必在意。在下确乎有点本事,所以能从恐怖谷全身而退。” “我以为您当初只是客气两句,没成想还能再见到您。”农夫面现尴尬神色,“我忙完田里的农活,就让婆姨烧火造饭,款待两位贵客。” “竟然只是烧火造饭。不备点三牲五禽,对得起我们吗?”小丑从没吃过太寒酸的饭,听到农夫的话,感到不可置信。 农夫听到三牲五禽,立时哭丧着脸道:“小人家里只有一头拉磨的老驴,一些养来下蛋的鸡。哪里能备得起三牲五禽。” “真是晦气。”小丑对待寻常人的态度,可以用恶劣来形容,“既然没本钱,就别想着能宴请我们。” “这位老哥是要宴请我,你不过是陪客,没有发言权。”牧云脸上带着微笑,但是话语间的警告意味,还是清晰传达给了小丑。 他始于微末,至今未曾忘记那些与小洛一同在俗世挣扎的时光。 时至今日,还是觉得自己没什么了不起。 如果让他评述,那些为了生计挣扎,却又不懈进取的普通人,才是真正值得敬佩的英雄。 小丑很想捉弄一下穷酸的农夫,感受到牧云隐藏起来的寒意,立马打消这个念头。 他亲眼见证过牧云如何对付板石,以他的能耐,在牧云手底下活不过一刻钟。 可以不敬重天地,可是和捉摸不透的强者打交道时,若不能放亮招子,只会贻害了自己的性命。 小丑悻悻然闭了嘴。 牧云没有施展灵术,而是身体力行,帮农夫浇灌禾苗。 小丑站在路旁,双臂环抱在胸前,对牧云的行为很是不理解。 “他究竟是个什么东西?”小丑歪着脖子,看牧云熟练的倒水动作,差点以为自己是在看两个农夫种田。 牧云手脚麻利,不一会就帮农夫灌溉完禾苗。 农活还有些没干完,但也不好浪费两位贵客的时间。 三人结伴而行,吸引了许多双眼睛的注意。 农夫就是地道憨厚的农民。 小丑像个阴鸷怪异的鬼魂。 牧云穿着麻布长衫,手掌上满是茧子,可是观其身形和眉眼,只觉他是正气凛然的豪侠或少年将军。 三人结伴而行,很难不让人感到疑惑。 待三人走过,不免议论纷纷。 “赵老三什么时候和这些人扯上了关系?” “那个年轻点的,莫不是蜀山道士。押着个小鬼,到了咱们村。”岁数大点的刘大娘煞有介事的说。 其余人纷纷赞同刘大娘的话。 这个没有任何根据的结论,很快就被奉为真实,从而传播到了各家各户。 赵老三的婆姨是个相貌很普通的农家女子,温柔贤惠,听说有客到访,取出几颗舍不得吃的鸡蛋,备了点青菜,款待远道而来的客人。 她没见过牧云和小丑,也不问丈夫他们是从何而来。 前往厨房张罗,炊烟和饭菜的香气很快从中飘出。 小丑吸了吸鼻子,不自觉吞咽口水。 他平素吃的都是自己找的吃食,没机会到人间逛逛,对喷香的饭菜没有抵抗力。 牧云问道:“老哥,我看院里只有一头老驴。为何不多置办几头牲口?” 农夫原本有些拘谨,听到牧云的问题顿觉轻松,笑道:“一头牲口的市场价,远超我们一家人全年开销。就算粮食丰收,也买不起价格昂贵的牲畜。院里这头老驴,都是省吃俭用买回来的,舍不得让它太累,当宝贝一样宠着。” 牧云经历过为钱发愁的岁月,导致他后来在灵泉山当金波童子时,利用酒浆交易,赚取了大笔金钱。 后续的各种行动,牧云几乎没再缺过钱。 如果不是农夫的话,他都差点忘了和小洛忍饥挨饿的艰苦时光。 牧云脑海中灵光一闪,终于想通释放森罗万象时为何会有种难以忽略的割裂感,而且显得并不真实。 现在他找到了答案。 人世间有悲欢离合,富有和贫穷同时存在。 他只想到好的一面,却忽略了阴影笼罩下的生活。 只有光辉,没有黑暗的世界,永远都不会成为真实。 第373章 外生枝 小丑绝不像表面看上去那么简单。 虽然一顿农家宴吃得不清不楚,但他通过时空回溯,看到了近期发生在牧云身上的事。 一群山匪和一个固执的急先锋出现在他的脑海。 小丑对那座城有印象。 城主是个独断专行的家伙,和山匪头目暗中勾连。 只要山匪定期向城主进贡一定数量的金银珠宝,便默许他们占山为王,打劫过往的客商。 百姓们悉皆知晓此事,奈何斗不过山匪和残暴的城主,故此只能选择无视和远离山匪聚集的土山。 小丑偶然间窥探到了牧云杀伐果断的一面,至于另一面,在与农夫打交道的时候初现端倪。 至于有些人称他为嫉恶如仇的罗汉,倒是还未曾得见。 赵氏夫妇有着农民的老实本分,尽管经常被邻里占小便宜,也是用吃亏是福来提醒自己。 他们每天勤奋劳作,田里的庄稼长势喜人,可随着孩子越来越多,生活还是止不住的每况愈下。 以前他们逢年过节还能织就几件新衣裳,如今把破旧不堪的衣物缝上几针,便能凑合度过节庆。 年龄稍长的大儿子捡些柴火,挑到集市上贩卖。 赵罗氏除了帮丈夫耕作,还得照看尚在襁褓的幼女,得闲纺纱织布,积累的货物达到一定数量,就得催促丈夫和大儿子一同到集市上换些铜钱。 她很勤劳,也能吃得了苦。 虽说日子苦了些,但看着一家人吃晚餐时的欢快场面,只觉付出的辛苦和汗水都值得。 直接给他们钱,赵氏夫妇决计不肯收纳。 牧云习惯穿麻布长衫,很少穿丝绸织造的衣物。 如今见赵老三家有个蚕房,兼之以织布为生,开出昂贵报价,请赵罗氏帮他织造几件合身衣物。 虽然给出的价码过高,可终归是单生意。 赵老三起初不肯收,打算以市场价向牧云收钱,最终被牧云三寸不烂之舌说动,立即发动全家老小共同帮牧云缝制成衣。 小丑听着织布机的响动,心中所想还是通过时空回溯看到的山匪。 坏心眼和小丑相伴相生,尽管明知有可能会招致灾殃,还是决定搞一出难以收场的恶作剧。 恐怖谷是由意念生成的世界,从其中衍生出的存在,多少也懂点操纵人心的把戏。 小丑使了个身外化身,趁牧云没防备,悄然去往山城附近的土山。 他悄然潜伏在大树的树梢,搞清楚山寨方位和喽啰穿搭,待巡山小校过去,立马变作他的样貌,混进了热闹的山寨。 几个粗鲁的大汉正在树荫下乘凉,碰碗时清酒洒出些许,浸湿了脚下的土地。 “小六,你不是去巡山了吗?咋这么快就回来了。” “嗐!自从被那个狗娘养的背后捅了一刀,我心里始终愤懑不平,若是再不找个地方撒撒气,怕是要憋到爆炸了。” 大汉们酒至半酣,听见小丑变成的小六说出的抱怨,瞬间勾起了心中不平。 他们都是打家劫舍的主,哪怕和山城城主交涉,也没有吃过亏。 自从被不知名男人定身之后,心中潜藏着难以抑制的无明业火,急需找到发泄对象。 他们这次绝不只是打劫,还要烧杀抢掠,以泻心头之愤。 “可惜最近没有过往客商。这群该死的倒霉蛋,不知道都死到哪儿去了!”一个大汉含混不清的大声咒骂,仿佛理当有一批客商经过,任由他们发泄心中怒火。 “既然没有倒霉鬼撞上门来,不如咱们主动出击,去找些乐子如何?”小丑惯会煽动人心,动摇不了实力强大的牧云,对付这些心志不坚的寻常人,可以说是手拿把攥。 “既然是你提出来的主意,不妨说说应当去哪儿找乐子?”络腮胡大汉左眼有道竖直疤痕,因酒精作用伤疤有点发红,加之面相凶恶,看起来好似活阎罗。 小六陪着笑脸道:“附近农家这些年攒了点家资,虽说是苍蝇肉,总好过啥都没有。再者他们逆来顺受,就像是待宰的肥羊,正好用来撒气。” 络腮胡大汉饮尽碗中酒,稍有迟疑道:“可是咱们头儿和山城城主有过约定,不能侵扰山城附近的百姓。” “分明是他先违背约定,重责了咱们几个弟兄。既然他不仁,也不能怪咱们不义。”小丑继续煽动饮至半酣的大汉。 砰。 哗啦。 碎碗声和络腮胡大汉的豪言壮语几乎是同时响起。 “小六说得对!既然城主那老龟男先不仁,咱们也得做些出格的事,否则我可咽不下这口鸟气!” “正好今年粮食丰收,农家大多都有余钱。既然要打劫,就挑最富饶的村落下手。” “娘们呢?”小丑不只想让大汉们劫钱,通过言语暗示,提醒他们也要劫人。 “劫几个年轻漂亮的回来就够了。” “待我巡山归来,咱们就行动如何?” “没听说过趁火打劫吗?话都说到这份上了,我们可没耐心等你巡山归来。”络腮胡大汉显然不是喜欢被动等待的性格。 小丑看热闹不嫌事大,就算暴露了身份,这群被挑起怒火的山匪大汉也不会后悔自己做出的决定。 联想起牧云发现此事时的表情,小丑忍不住一阵洋洋自得。 “小六,你今天很开心呀!”络腮胡大汉宽大手掌轻拍小六脊背,拿这个平日里的鬼灵精开涮。 小丑吃了一惊,心下有些不悦。 即便是在恐怖谷的同伴,也没几个人敢随便和他开玩笑,否则必定会整出极度残暴的恶作剧,回应他们的整蛊。 小丑心下提醒自己,这次的恶作剧对象是人间鼎鼎大名的牧云,不能出丁点差池。 私人恩怨之类的小事,只能暂且搁置起来。 土山东南有座富饶的小村庄。 村民们知道土山乱象,平素都会主动远离是非之地,多年来倒也没受到过山匪们的威胁。 及至灾祸临头,再去追悔已经来不及。 山匪们来了十余人,个个身怀武艺,以一敌十不在话下。 他们就像一群红了眼的恶狼,过惯了惬意生活的百姓,瞬间变成待宰羔羊。 威胁来得又快又猛,根本来不及组织人手,以人数优势抵御山匪们的劫掠。 百姓们哭天抢地,有几个来不及逃跑的农夫惨死在山匪的刀下。 出了人命,在民间向来是大事。 若对方是寻常行凶者,村民们抄起扁担和铁锹,也会想办法把行凶者制服。 有明眼人早就瞧出了山匪们的身份,熟悉土山恶名的村民,失去了反抗的勇气和决心。 有些人本着破财消灾的原则,掏出明面上的家资银票,慌慌张张地将其送给凶神恶煞的山匪。 至于被抢了老婆和女儿的百姓,只要想救回家人,免不了被打得头破血流。 一刻钟前还宜家宜室的小林村,陡然间变成了惨烈的人间炼狱。 村长拿着一把铁锹,赶到山匪会聚的村中心,老远看见刀疤脸的络腮胡大汉,登时被吓破了胆。 腿如筛糠,恰似被水泥铸在了原地,竟无法移动分毫。 小丑是恶作剧大师,受害者的经历越凄惨,越能令他感到受用。 如果他没在这里,几乎不会有人发现离得老远的村长。 小丑聚拢双手到嘴边,大声嚷道:“看啊!你们的村长来救你们了。” 他早已看穿了村长心中的恐惧,看见他听到喊声后的表情,发出一串刺耳的笑声。 络腮胡大汉越过人群看向小丑手指的方向,忽略了他声音的异常。 “你,过来!”络腮胡大汉招手呼唤手持铁锹的村长。 村长自知绝对无法逃脱,壮着胆子靠近人群,怒斥道:“你们大当家的和城主有约定,不能袭扰附近村民,何敢出尔反尔,到小林村来打家劫舍!”他的声音有些颤抖,分不清是出于愤怒还是恐惧。 小丑偷眼看向喝醉酒的络腮胡大汉,果见他眼睛部位的伤疤变得更红了。 山匪们气性大,加上不久前受过城主训斥,怒火尚未倾泻完毕,又逢着村长指鼻子怒骂。 常人都不一定忍得住,更何况习惯了胡作非为的山匪。 “狗娘养的,城主那老龟男骂我两句我也忍了。你算什么东西,也敢指着鼻子骂我!”络腮胡大汉说完,一个箭步冲到村长身前,提溜着他的衣襟,把他举过头顶。 村长惊慌之下,做出了最错误的选择。 挥舞铁锹击打络腮胡大汉宽厚的脊背,希望能通过攻击,脱离铁钳般的掌控。 此举不但没能奏效,还激怒了处于醉酒状态的络腮胡大汉。 大汉高举双手,将村长重重摔到地上。 掣出腰间宝刀,登时将其斩为两段。 唯一有可能团结起村民的人魂归黄泉。 村民们瞬间失去主心骨,丢掉了反抗的意志。 山匪们趁着酒劲又杀掉几个不服气的男人,带走大批钱财和几个姿容甚美的农妇和少女。 不仅出了近日被山城城主训斥的恶气,还能满足贪欲和色欲。 吹着林间吹来的晚风,肩扛美女,腰包鼓鼓的山匪们唱起了难听的荤曲,如得胜回巢的鹰犬。 小丑灵识感知附近,察觉到小六的气息,使了个摄魂术,提前篡改了他的记忆。 做完这件事,他故意落到队列后边,与真正的小六互换了位置。 小丑分身随风飘散,没留下任何痕迹。 本体接收到分身传递回的信息,夸赞赵罗氏缝制手艺的话语,比之前情绪更加饱满。 牧云察觉到小丑释放出了分身,如同多年前一样,没有对他起疑心。 及至分身术结束,感应到小丑陡然变得兴奋的情绪,莫名觉得有点不太对劲。 这是一种直觉。 牧云也解释不清它的由来。 试穿第一件做好的绸布长衫,来不及给出评价,便一把揪住了小丑的手腕。 与此同时,极恶柱吸收了他的全部力量。失去恐怖谷保护的小丑,犹如手无缚鸡之力的孩童。 变故发生的很突然,赵氏一家都没反应过来,呆愣愣站在原地,连大气都不敢喘。 “你是不是做了令人作呕的事?”牧云凝眉怒目,眼中的怒火仿佛能将小丑焚毁。 小丑意识到自己会被牧云杀掉。 他能通过恐怖谷再生,对此并不是太过惧怕。 牧云又看穿了他的心思。 “我杀人分两种,一种是给个痛快,另一种你自己猜。” 话音刚落,小丑就感觉自己体内生出了又冷又热的火焰。 他的记忆中,这种独特的火焰有三个名称,分别是正义之炎,戒炎和毁灭烈焰。 魔族闻之色变。 气质和体魄阴冷的小丑,同样惧怕携带着浩然正气的戒炎。 牧云有十年的空白,低估了人心之险恶。 看着眼神迷离,面现痛苦神色的小丑,猛然间想起死在林城的影。 当初影也是在经受过戒炎折磨之后,建立起了对他的恐惧,及至后来为萤火的大业牺牲在黎明来临之前。 牧云经历过战争,见识到生命的脆弱,对和平倍感珍惜。 可惜灵气复苏的世界里,总是存在着纯粹的恶。 他们会摧毁你辛苦建立的城邦,屠戮你所珍爱的家人。 牧云有双看穿黑暗的眼睛,只是在漫长的位面穿梭中,忘却了令狡诈恶徒胆寒的特质。 赵老三依然不知道牧云的身份,见他怒目横眉,气势格外惊人,隐隐将家人护在身后。 在他的视角里,牧云是个随意对同伴下手的男人。 至于小丑的身外化身和情绪的瞬间转变,身为俗尘之人,又岂能够了解。 他们看到的真实,并非真实的全貌。 “你们看到了,”小丑强忍着身体各处传来的痛痒,勉强说道,“这就是你们招待的客人。他分明就是个恶魔。你们跑不了了。” 牧云感受到小丑对死亡并不是太过恐惧。 濒临死境时,就连他这种舍生忘死之人,都会出现刹那对人世间的留恋。 小丑的反应并不寻常,其中必有猫腻。 牧云是何等聪明之人,很快便知和建立在意念之上的恐怖谷有关。 很快,他想到了一种可能。 恐怖谷是建立在意念上的真实世界,而小丑极大概率是由恶念催生出的真实物种。 他的形体会灭亡,但只要恐怖谷还存在,待到下个闯入者携带恶念进入那个难以描述的世界,小丑就会复生。 小丑如是,箕罗如是,板石和夜视同样也是如此。 牧云对付过魔族里的不死族,可他们毕竟是真实的生物,与介乎真实和虚幻间的存在有极大差别。 时空未必能困得住小丑。 死亡对他来说又算不得惩罚。 小丑的有恃无恐,便有了合理的解释。 牧云静观小丑的把戏,以此推测他身外化身的行径,暗悔自己不该以真诚之心,对待邪门的物种。 他再一次感受到了玲珑世界的力量。 虽然天生缺乏火种,但这个孕育了万族的星体,依然拥有着无穷无尽的奥秘等待他去发掘。 上古大能可以创造出阴阳五行,以及各种修仙法门。 直到现如今,修仙者们依然遵循着这些道理。 牧云不想只是拾人牙慧,想创造出属于他的印记。 既然被谬赞为武神,就得在战斗方面做到极致。 哪怕被称为战争狂热,或者为多方势力所忌惮,他也无怨无悔。 “小丑,我错信了你。这是我的愚蠢所致。”牧云成长历程中得到许多,也失去了许多,历经沉浮造就百折不挠的意志,语气极其平和,“感谢你给我上了一课,让我明白世间存在真正的恶。对恶念的纵容,依然是种罪过。” 虽然功德经并没有惩罚自己,但牧云心里很清楚,小丑做的事,归根结底和他脱不了干系。 赵氏一家听得满头雾水。 自从牧云提议要花高价购买丝绸成衣,赵氏一家就在纺织房里忙活,期间牧云和小丑都未曾离开。 他们为何反目,以及牧云究竟是何许人也,成为了萦绕在心头,化不开的谜题。 私塾是富家子弟才能接触的东西,只懂耕田织布的人家,没太多机会接触到外界。 过去的所见所闻,根本无法解释眼前正在发生的事。 “你们不知道。”小丑决定继续往牧云身上泼脏水,喘着粗气道,“这位就是号称武神,结果却懦弱到把魔族迎回玲珑世界的家伙。如果没有他,根本就不会出现妖界、魔界和黄金山的那群畜牲!” 他越说越兴奋,甚至忽略掉了身体内部传来的痛楚。 牧云静静地看着他的表演。 在上京城封禁红楼时,他已经见识过流言对一个人的伤害有多大。 彼时他是为了减少对贫民人家女儿的买卖和迫害,可不经意间触犯了士族闲暇时的消遣,被编排了许多子虚乌有的传闻。 如若不是新月书社澄清,他早已在典籍中变成奇丑无比,卖国求荣的狗贼。 文士的笔,杀伤力不亚于武将的刀枪剑戟。 这一点他心知肚明。 小丑的话不无道理,甚至接近于真相。 牧云当初的理想是划分九界,最终通过龙城和谈,实现了这个理想。 魔窟被彻底封印,不再有带来腐败气息的黑暗世界和减弱灵气脉络的动荡。 这才有近些年的风调雨顺。 大部分人意识不到这一点。 由于七年人魔大战,常人对魔族的仇恨至今仍未消失。 甚至连普通百姓都痛恨那些曾给夏国带来巨大灾难的种族。 小丑说始作俑者是牧云。 牧云并没有反驳,只是表情平静的站在那里,任由小丑诉说。 “你们盲目崇拜的大将军萧凰,正是这个恶魔的姘头。他们俩是一丘之貉!” 小丑看到赵氏一家人的表情迅速转变,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 牧云摇头道:“你不该将凰儿牵扯进来。她在夏国的声望,远超虚无缥缈的神明。” 小丑的恶作剧没能得逞,顿时变得悻悻然,不过他谨记住一点,就是在构陷牧云时,不能顺便污蔑萧凰,否则会使颇有信服力的谎言被瞬间拆穿。 “您当真是圣将军的丈夫?”民间为区分萧凰和卫戎,称呼前者为圣将军。 “道侣是更准确的词汇。” “虽然我不知您的来历,但能配得上圣将军的男人,必定是盖世英豪。” 牧云长叹一声。 只因他一时的大意和心软,致令节外生枝。 逆龙瀑布旁和黄羽的对话,再度浮现于脑海。 世间佛修和道修不计其数,他们常怀着悲悯之心,能够宽宥那些被邪恶浸染的灵魂。 可在邪恶作祟之时,又有多少灵族能不顾自身修行,深入人世去铲奸除恶。 答案是微乎其微。 出世方能摒弃七情六欲,六根清净才可领悟大道。 这也怪不得他们。 牧云是个例外。 有些事他不去做,世间便无人可做。 神也好,魔也罢。 总比事后暗自懊悔要强百倍。 第374章 时机成熟 几封加急奏章通过专用信使,呈报给住在云宫的萧汉。 自从萧汉即位之后,省去了许多繁杂的皇室礼仪,进一步加强了各城城主的职权。 简而言之,便是上京城统管各城主,而城主负责一城所有日常事务。 取消阶级和尊卑有序的繁文缛节,在新月书社帮助下,也在数年间取得了不小的进展。 宗族势力的削弱,经过刚柔并济的推进,如今已到了接近收网的阶段。 苏毅身为新月书社社长,自汉王之乱进入历史进程,参与了许多重大事件。 萧汉时常向苏毅请教,无论是家事,还是天下事,后者都能给出基于经验和静思过后的独到见解。 山城城主发来的奏章中,详细表述了土山匪寨因不知名攻击倾巢覆灭的事迹。 “何忠好像和匪寨有关联。”御书房中还有时任红线首领白鹤。 她是白兰的徒弟,生得面目清秀,玲珑身段,美目闪着澄澈的精光。 白鹤会定期向萧汉提供最新的宗族和城主势力情报。 今日接到雀鹰传信,来到御书房和萧汉碰面。 “近来谁去过山城?”萧汉坐镇云宫,独揽天下大事。 红线就是他观望世界的眼睛,情报牵引着所有的一切。 欲妥善处理此事,首先就得搞清楚来龙去脉。 匪寨里的喽啰被尽数杀光,绝对是另有隐情的大事件。 萧汉不能随意将表奏应付了事。 红线在各城皆有眼线,情报早已通过秘密渠道,传递给身在上京的白鹤。 她是灵兽化身,拥有过目不忘之能,流畅应答道:“前些日子,牧先生和罗将军去过山城,向何忠举报土山有匪患。” 萧汉每日要处理各项繁杂事务,对这件事略有耳闻,后来知悉罗烈前往龙城,没有继续追踪此事。 经白鹤提起,头脑中顿时将所有线索联系到一起。 “这件事是牧先生所为?”如今谈的是正事,萧汉没有携带私人情感。 牧云推脱掉了所有职务,也不希望世人叫他圣人或武神。 经过深思熟虑,公开场合统称其为牧先生。 “极有可能。”白鹤表达赞同之后,又补充了一些关键信息,“据附近村民反应,在匪寨覆灭前,曾有十几名山匪袭扰小林村。他们在村庄中胡作非为,杀掉了数个百姓,劫掠钱财和女人,掀起过轩然大波,不过这件事很快就被压下去了。” “牧先生是嫉恶如仇之人,之前举报土山有匪患,已经算是仁至义尽。他们不仅不知收敛,还敢肆意劫杀百姓。牧先生岂能容得下他们?”苏毅了解牧云,清楚他的行事风格,明白这件事定是他所为。 “除了匪寨之外,还有一个似人非人的家伙被杀掉了。”白鹤继续补充她获悉的情报。 萧汉在了解清楚之前,不会表达自己的想法。 如今心里有大致雏形,问道:“这个似人非人的家伙又是谁?” “线人接触了小村庄里的赵氏夫妇,据他们所言,很有可能是牧先生由恐怖谷中带出来的生物。” “山匪劫杀小林村的村民,和这个死掉的家伙有没有关联?” “他和牧先生曾结伴同行,如若不是犯了忌讳,未必会招致杀身之祸。” 萧汉见识过各种魑魅魍魉,从牧云最初对山匪的态度,及至后续事件的发展便可猜出来龙去脉。 “这件事可以通报天下,只是不必写明具体地点。”萧汉闭着双眼,向白鹤和苏毅下达指令。 他们跟随萧汉多年,深知他的城府和手腕。 何时该做什么事,分寸拿捏得恰到好处。 夏国各城中盘根错节的宗族势力,短短数年间,已经被温水煮青蛙式的削弱到了极致。 下达这种指令,必然有其道理。 白鹤拥有人皇令,以及专属于她的印绶,可以代为传达口谕。 领命离开御书房,去办萧汉交代的事。 “汉儿,如果世人知晓此事,一些实力薄弱的热血男儿去挑战仍然猖獗的山匪,岂不是会白白丢了性命?” 没有外人的时候,苏毅可以回归亲族身份和萧汉交流。 萧汉坐在书桌后边,回道:“古人云‘儒以文乱法,而侠以武犯禁’。我倒是希望有为国为民的大侠层出不穷。” “你想让牧先生带这个头?” “山匪之所以难平,不仅是因为有城主护佑,还有心术不正的修仙者混迹其中。青龙军不好对付他们,因此只能暂时规避这个难题。以家父的性格,绝不会坐视不理。” “你对这种事的态度是默许,还是支持?” “如果颁布圣旨,有可能引发大规模动荡。假使山匪趁机和宗族势力残党勾连,形成的势力不容小觑。以前我不碰这个痛处,原因是在修仙界影响力不够。如今再无这般顾虑。” “牧先生确是一柄无往不利的宝剑。”苏毅对牧云足够了解,对他的敬重与日俱增。 “叔公,您连日劳苦,趁这个时机多加休息才是。”萧汉还有许多事要处理,只能旁敲侧击地提醒还想与他闲谈的苏毅。 至于该如何善加利用牧云的实力,萧汉心里有杆秤,能将他放在最合适的位置。 苏毅起身告辞,离开时关上了御书房的门。 萧汉提起笔,在山城城主何忠呈递的奏章上写了批注——侠以武犯禁。 合上奏章,与其余折子放在一处,待处理完毕之后,一并发往中枢信院。 时间对萧汉来说似乎永远不够用,总得努力去挤,还得时刻保持清醒。 他有点能理解萧凰为何会退位让贤。 如果是个昏庸无道的君主,日子会过得很舒坦。可是若想干点事,付出的精力实在有点吃不消。 萧汉从起初的苦捱,到现如今的习以为常,期间经历的种种,都成为了他的一部分。 十年前的他还有赤子的纯真,时至今日,已经抛掉了不切实际的幻想。 人之初,究竟是性本善,还是性本恶。 站在萧汉的角度来看,两者都说得通。 各种匪夷所思,足以冲击三观的事件层出不穷。 除了令人感叹世界之大无奇不有,余下的便是无奈。 萧汉行出中枢信院,看向远山夕阳,惬意的舒了个懒腰。 以前他在修仙界没有人脉,如今牧云重新在玲珑世界活跃,手中就有了连通灵族和仙族的桥梁。 无论是匪患,还是尚有余毒的宗族势力,都初现了覆灭的端倪。 他布了十年的网,已到该丰收的时节。 第375章 北牧天河 箕罗跟随在牧云左右,始终喋喋不休,低声吐槽后者的残暴。 稍微有点风吹草动,他都会被吓一跳。 牧云对土山匪寨做的事,在因恶而生的恐怖谷,压根掀不起丝毫波澜。 对付小丑的手段,才是真切地让恐怖谷住民感受到恐惧的原因。 招魂幡不仅能从地府中摄来尚未转生的亡魂,还能囚禁邪念,使其经受生不如死的苦楚。 小丑被牧云所杀,只要恐怖谷再有闯入者,他的肉体便能复生,可灵魂的残缺将一直无法复原,饱受招魂幡中附加的火毒摧残。 倚仗着无限复生能力,原本他们对牧云的忌惮远不如妖魔。有了小丑的前车之鉴,这个在传言中杀人不眨眼的恶魔,已然成为笼罩恐怖谷的阴影。 “圣人,我看就是狗屁。”箕罗边引路前行,边低声吐槽,“哪个世界的圣人不行济世救民之道,专门施加恐怖统治。妖族惧你三分,魔族不敢提你的恶名,甚至连我们这些人,都不敢直视你虚伪的双眼。” “你不渴吗?”牧云坐在剑身上,回头望向跟在他身后不远处的小妖怪箕罗。 箕罗害怕光照,戴了个遮阳的黑斗笠,隔着层面纱,仿佛就能屏蔽牧云带来的威慑。 “少在那儿假惺惺,你这种人根本不会关心别人,满脑子想的都是自己。” 牧云意识到箕罗有点神神叨叨,便不再理会他的絮语。 此行目的地是北牧天河,一个地图上没有标明的地界。 据小丑所言,只有去过那里的人,才会知晓它的存在。 第一个发现北牧天河的人是谁? 如此奇特的存在,与长出恐怖谷的幻世果是否有相似之处? 种种疑问浮现于牧云脑海,使他生出对北牧天河无限的好奇。 为何他只是离开了玲珑星体十年,这个无限广阔的世界就发生了如此剧变。 修仙界对此是否一无所知,还是明知实情,却不敢质疑和阻止那些至高无上的存在。 严格意义来说,修仙者比常人更加惧怕死亡。 拥有追寻永恒生命的天赋,更不想陨落在求仙问道的半途。 无论是人魔大战期间,还是对牧云来说空白的十年,灵族的表现都太过沉寂。 某种腐朽的东西发出恶臭,如果再不推倒重来,灵族的威望将会随着日月迁延逐渐消亡。 灵族起于人族,比常人拥有更强悍的力量。 他们本应仗剑诛妖邪,如今却像被抽掉脊梁骨的软体生物,支撑不起现下的格局。 从人魔大战开始,修仙界就变得很不寻常。 背后究竟潜藏着怎样的暗影,对人世间又有多大影响。 牧云悉皆不知。 思绪飞出很远,终归还是要回到眼下。 十年说长不长,说短倒也不短。 修仙界动辄有成千上万年寿元,相较而言,十年就变成了很短的时间单位。 箕罗的絮叨还在持续,只是变得越来越稀疏。 他从牧云的穿搭,吐槽到了头发丝。浑身上下,没有不让他感到刺挠的特征。 “还有多久能到北牧天河?” “早就过了几千里。” “为何不提醒我?” “基于黑色恐怖建立的合作关系本就靠不住,”箕罗斜着眼道,“我只是说要带你去北牧天河,可没说啥时候带你去。” “你想要什么?” 牧云赠送给小丑的两个玩偶,随着他的死亡,又一次回到牧云手中。 “我了解你的过去,收到你礼物的人会招致灾殃。我还不想死,绝对不会收你的礼物。” “你认为我会带来不祥?”牧云从不避讳自己的缺点。 他骨子里有传承自灵猴长老的侠义心肠,看不惯世间的邪恶和灾殃,容易触犯强者权威。 面对如雷霆烈焰般的怒火,牧云总是会置之死地而后生,但身边人远没有那么幸运。 命数不够强的伙伴,有的受到了严重伤害,还有一些长眠在与强者的争斗之中。 牧云想起了死在万妖山的戒尺大师,自戕性命的锦玉,于饮马湖圆寂的云瑶,还有弃暗投明,最终死于万毒魔王手下的影。 于私来讲,他应该除掉万毒魔王,为影报仇雪恨。 可是在绞肉机般的残酷战争中,每个人都是刽子手。 如果他应当杀掉万毒魔王,不知又有多少人应当取下他的人头。 至少跟着他的箕罗,如果有足够强大的实力,绝不会让他活着见到明天的太阳。 牧云走过千山万水,明白了一个道理——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里,弱小才是无可饶恕的罪过。 箕罗不想带牧云进入北牧天河,完全出于自身意愿。 可他的实力不足以保卫自己意志,最终为保全性命,还是得带牧云进入不传秘境。 云朵中暗藏着一个天地。 牧云进入北牧天河,通过灵识感知,发现每一处都不相同。 风雪岭的气候转化间会有短暂的元素乱流,恐怖谷建立在意念之上,终归也是有迹可循。 北牧天河是更为奇特的存在,时空间并不一致,稍有行差踏错,身体都有可能会被时空间乱流切割。 箕罗进入北牧天河,一步都不敢往前走。 即便如此,脑袋还是差点被一道吹来的空间风给带走。 “我已经带您进入北牧天河了,祝您玩得愉快。”说完,化作一阵黑烟,急忙顺着原路回到外界。 稍微多待一会,就得面临身心的多重摧残。 牧云发动乾坤柱,无限增幅时空柱的力量,使其盖过自身灵识。 无限再生的身体,给了他创造无限可能的条件。 即便是穿过时空乱流,虚幻化的身体也没有受到损伤。 牧云满心都是发现新天地的欢喜,飞过一条时间长河,跨越过沧海桑田。 部分身体组织快速经历了一生历程,逐渐萎缩退化。 接着浴火重生,恢复到鼎盛状态。 常人来到北牧天河,很快会迎来生命的终结。 即便是尚未得道的灵族,也难以应付这里超级复杂的环境。 牧云没有感受到北牧天河的意志,和俗世没有任何联系。 如果让他用一句话形容,这里是由扭曲时间构成的空间,有的地方会迅速带走你的生命力。 当然,还会出现令人不可置信的场景。 牧云飞到一条河旁,看见一种透明无骨的鱼。 眼见它由成体形态,开始逆向生长,最终化为虚无。 生命是从何而来,阴阳交合之前,构成生命的物质并未形成,可以将其视作无。 寿数终结之后,生命又去向了何方? 转世轮回,抹除一个人在上一世的痕迹,连灵魂都会重置,不会留存丝毫过往的记忆。 牧云只觉人的生命像是从天地借来,从无到有,经历命中注定的一生,然后再从有到无。 青史留名者少,籍籍无名者众。 牧云在须弥山猴群中留存性命,流浪人世时饱经风霜,甚至差点死在觊觎五彩圣灵小洛的修仙者手中。 碧落崖坠落,于险死还生之境获得重生。 他这条命或许本该在襁褓中时葬送在匪徒手中,灵猴长老的善举,延续了他的生命。 曾经面对过的多重危机,命运都选择让他活下来。 这就是他的命中注定。 正如黄羽在逆龙瀑布所言,世间不缺悲悯天下之人,但面对乌云盖顶般的黑暗,许多人不具备与之抗争的实力。 拥有独特才能的牧云不应当做平庸的大多数,而是善用自己的优势,并将其发挥到极致。 这便是他的宿命。 在这时间乱流引致空间错乱,说不清道不明的地方,牧云反倒更加明确的看清了自己。 无论是以万物为刍狗的混乱世道,还是如今的太平景象。 他都无法停下前行的脚步。 脑海中忽然闪现出阴阳太极图。 古人观察世界,由此而得易理。 典籍中有言太极包含万象,以为有而未见,以为无而固存。 牧云又看到了那条归于虚无的透明无骨鱼,不知何时,它又变回了成熟体。 就像是缓慢旋转的太极图,始终维持着不变的循环。 很难判断透明鱼究竟是生命体,还是一种由时间乱流衍生出的特殊物质。 无论它的本质为何,并不影响对天地至理的参悟。 牧云接触越多的事例,便愈发钦佩古人的智慧。 日晷、沙漏等计算时间的工具,文房四宝的创造以及节气的命名,无一不可称为奇迹。 一股乱流犹如龙卷风,从牧云似有若无的身体间穿过,平静地飞向远方。 乱流带出了新的疑惑。 北牧天河的名字由何而来,又是谁创造了它? 牧云感觉自己就像在古人智慧的海洋中泛舟,看清了附近的水面,却又向往起目不可及处的景观。 他没再接着看透明无骨鱼的逆向生命循环,而是乘着时间乱流,任由它将自己带向未知的前方。 为何修仙者喜欢隐世的原因,牧云在北牧天河中有了相当深刻的理解。 探寻世界的奥秘和真谛,相较于人世间的尔虞我诈,实在是有着妙不可言的趣味。 北牧天河就像是牧云偶尔停靠的避风港,能短暂带他进入专属于修仙者的世界,了解那些得道成仙之人,缘何喜欢闭关修炼。 乱流于逆向而上的水脉旁停留,牧云飘荡在远方,看着犹如透明巨龙的时间具象,不由想起了玲珑世界的灵气祖脉。 假如时间恒定,即便是最容易发生剧变的水元素,也会维持同一形态。 时间,同样是一把利器。 牧云脑海中灵感迸发,另一种强大仙术的框架悄然形成。 第376章 咒印 时间是难以描述的存在,甚至无法将其分类。 北牧天河的玄奥惊奇,比恐怖谷更甚。 此间没有真实痕迹,所有的东西,似乎都是由扭曲时空间堆叠而成。 伸手无法触及,灵识和双眼却可清晰感知。 意念作为生命体的一部分,捕捉到的信息是否真实,某种程度来讲并不重要。 牧云心中产生了用时间作为武器的想法,只是欲要将其实现,以他目前对时间的粗浅理解,尚且无法做到。 只能暂时搁置到一旁,离开似有若无的时间长河,继续乘风而行。 风是真实的吗? 如果有人问起,牧云也不知该如何作答。 一块光滑如镜的山壁,吸引了牧云的视线。 意念微动,停止随波逐流,悬停在山壁不远处。 牧云拥有时空柱的加持,理解北牧天河的进度远超常人。 他可以很确定的说,这个地界理所有的一切,都是由意念和时间乱流叠加而形成的产物。 换言之,你看到的都是潜意识想看到的东西。 牧云在目睹透明无骨鱼的逆向生命循环时,曾想起古人那些堪称伟大的发明创造。 文房四宝为记载文字和传递信息提供了物质基础,每一件的创造者皆是人中龙凤。 光滑山壁上出现史书中所载最古老的象形文字。 类似简笔画的符号,传神地表述出代表事物的形象。 及至后来逐渐形成各种流派的文字,通过言传身教,烙印在人族的血脉之中。 文字又构成交流用的语言。 即便连自己名字都不会写的文盲,在环境中耳濡目染,也可与周围人顺畅交流。 万族的神奇之处,有时会超越常识的理解范畴。 不只人类有传递信息的方式,兽族通过气味和吼叫声,亦可进行专属于它们的交流沟通。 古今皆有通兽语者,担任两族间沟通的桥梁,足可一生衣食无忧。 牧云博览群书,对于玲珑世界文字演化史有相当程度的了解。 不仅如此,还是各类字体的书法大家。 最广为人知的作品,便是悬挂在云宫御书房中的墨宝。 以民为本四个字,从最初对萧熙的寄托,如今有了更深刻的含义。 牧云收回思绪,发现光滑山壁上的文字,同样是以逆向演化的形式出现。 将其和透明无骨鱼的生命循环联系起来,不难发现已经进入了北牧天河的时间逆流。 时间在这里不只是前进和后退两种维度,否则生命体将是单行线,消亡之后不会再度出现。 既然进入了永无休止的循环,说明北牧天河的时间乱流,很可能形成了特定旋涡。 牧云将自己化作时空柱的载体,身处旋涡之中,也不会感应到混乱的时间风暴。 北牧天河中的一切,都是由思维和时间构成。 实体受到时间乱流席卷,会以各种不同的形式消亡,即便是钢筋铁骨,也承受不住快速衰老的损伤。 牧云对天人合一的领悟,经过风雪岭和恐怖谷的强化,已经攀升至下一个层级。 灵识锁定光滑山壁上的文字演变,逐渐与流经身边的时间脉络融为一体,探查到极远处,发现是不可名状的各类线条。 这些没有规律可言的线条,可以姑且称之为时间线。 逆向穿梭的线条可以使接触到的生命体逆向生长,继而回归最初形态,消失于无形。 横向和斜向线条与正逆两种流向的线条融合,构成一个个时间循环。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除非像牧云一样拥有永恒生命力,否则将被这旋涡状的时间乱流送入轮回。 时间确乎是很强大的武器,可以无视防御,甚至连仙风道骨的仙人,都逃不过时间的桎梏。 牧云相信有朝一日,他定能领悟时间的真谛,创造出足以杀死至高神的仙术。 可眼下他还没有这等实力,将时间浪费在触不可及的远方,只会导致脚步蹒跚的情况出现。 牧云将注意力放在光滑山壁上不断变换样式的文字,无论是象形,还是经过简化的各种字体,每个字符代表的含义,基本没有发生过太大变化。 马字经过岁月变迁,由马的形态,演化为象征骏马奔跑的字形,依然代表在人间广受欢迎的脚力。 牧云由文字,联想起了自己实力不算强盛时,经常使用的风林火山阵。 风阵会增幅速度和敏捷,火阵可以增幅攻击力,山阵提升的是防御力,林增幅的是体能和复原能力。 每一种阵法,对应了元素亲近的能力。 如果将文字变成仙术,结果会是怎样? 牧云产生了强烈的好奇心。 有风林火山阵做基础,将其优化提升,比凭空创造出一种全新仙术,难度要低很多。 多年书法浸淫,以及对世间文字的理解,同样远超对时间的理解。 时间实在是难以揣摩,以牧云如今的修为和眼界,即便身体里有时空柱,还是不敢妄言窥见了时间的皮毛。 文字虽然同样深奥难懂,但相较于时间而言,终归是流于表面的难题。 只要肯下功夫,终究能破解文字的奥秘。 禁有阻止某件行为的含义。 牧云看向透明无骨的掌心,猛然发现自己变成了与透明无骨鱼类似的形态。 只不过他的生命力太过旺盛,在生命循环中,维持住了恒定的身体。 掌心中浮现出泛着金光的“禁”。 这种术法是借鉴了佛教的灵术施为。 牧云没有妄图去挑战无声无息的时间线,而是用透明右掌按向自己的额头,停止灵识对光滑山壁的感知。 逆向演化的文字瞬间从灵识中消失。 事实证明,北牧天河中的一切,都是时间乱流和意念碰撞出的火花。 如果你认为所见皆为虚幻,同样会大错特错,因为时间乱流会对身体造成实质影响。 无论是瞬间衰老,还是返老还童,都会对肉体凡胎造成毁灭性打击。 这里不是普通人和修为较低的灵族能够踏足的地界。 掌心中再度出现另一个金字,明心见性的明。 同样用来加持灵识,本就聪敏的意念,短暂攀上另一个台阶。 北牧天河是时间聚合而成的所在,与能发育成星体的幻世果有着本质区别。 牧云头脑飞转,最终得出一个结论。 这里很可能是玲珑星体形成,时间维度确定之后,无处跻身的混沌之地。 没有天地可以依托,因此只能存在于虚幻。 玲珑星体并非完全体,必然存在许多未完善的地界。 北牧天河是杀人于无形的地方,其余混沌之所,未必对万族有益。 究竟是谁发现了北牧天河? 这个在路上浮现于脑海中的疑问,再度于灵识中浮现。 生长出恐怖谷的幻世果,据其中的各类怪咖所言,是由一个不知名存在遗留于玲珑世界。 以箕罗进入北牧天河的表现,可以肯定恐怖谷中的生物,只是知道有这个地界,并不足以在其中畅游。 牧云是半仙之躯,灵识强度足以匹配仙人,加之有得天地精华的时空柱加持,方才能勉强探寻北牧天河的秘密。 第一个踏足者,不仅要有能驾驭时间乱流的实力,还得能够洞悉玲珑星体的奥秘,从而推断出各个未能成形的混沌之所。 据他所知,大罗金仙并没有这种能耐。 只有那些参悟了真谛的至高神,才有看清世界的本领。 星辰仙君当初来到玲珑世界,将他引上了寻找五毒柱的道路。 其目的是培养专属于这个位面的至高神,从而改变玲珑位面缺乏自保能力的现状。 另一个至高神悄然而至,留下足以长成星体的幻世果,其中的生物了解玲珑星体的混沌之所。 以牧云的战斗经验,稍加思索便知对方很有可能是黑化的至高神。 没有直接掠夺灵气祖脉,很可能是尚未完全发育成型。 完全体和发育期的灵脉,对实力提升的增幅效果天差地别。 至高神已经达到个体实力巅峰,如果没有称霸的野望,尽可以怀揣着对众生的悲悯,体验各种位面的奇妙生活。 为何人世间会有无休无止的纷争。 时至今日,牧云还是没办法给出准确答案。 万族中有善恶之分,仙界也是晦暗不明,甚至连参透了世间真谛的至高神也难逃困顿迷惘。 牧云曾经天真的以为,仙人可以完全凭自己的意愿过活。 及至土山匪患发生之后,他才深刻意识到,人在江湖,终归身不由己。 他不想再经历过往的事,可是命运的巨轮,最终还是将他推向杀伐的深渊。 世间总会有善恶。 牧云曾以为再度归来,能够过上相对平静的生活。 自从在土山大开杀戒之后,恍然意识到这就是他的宿命。 半神半魔。 不像寻常仙人那般光明磊落,也不像嗜血恶魔那样残暴成性。 他需要固守本心,才能在独属于他的灰色世界里,寻找到不会堕入地狱的路径。 左掌中出现光字,右手掌心浮现明字。 此时明的含义出现变化,产生的效果也是截然不同。 双掌合十,曾在恐怖谷地下天空中出现的佛光,映照北牧天河,白色流光多出了一重金色氛围。 牧云心中明悟,决定将这种改良过的术式定名为咒印。 第377章 诨号野牛 牧云神龙见首不见尾。 除了少数几人,余皆不知牧云身处何方。 他和上京城的联系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龙城自然而然成为了风云际会之所。 诚所谓树欲静而风不止。 既然打出了招揽天下奇才的旗号,便不能闭门锁户,拒客于千里之外。 萧凰的名号,在夏国就是金字招牌。 北莽山的荒草,被登门拜访者踏平,甚至磨出了一条直通山间别苑的路径。 通常情况下是由白兰和黄羽负责接待来访的客人,只有才智过人或符合筛选条件的报名者,方能见到萧凰。 一位身穿金色八卦道袍,头戴斗笠的高大男子,手牵着一位绑着发髻的孩童,穿过被众人踩出的荒土路,静默前往北莽山。 金光闪过,一道高大身影出现在路旁。 “我感觉到熟悉又陌生的气息,自认为应当出来迎候。事实证明,我的神识没有出错。”黄羽右脚踏在一块鹅卵石上,笑容灿烂地看着头戴斗笠的道士。 他所参与的那届龙城灵宝大会,优胜者并不是如今威震玲珑世界的牧云,而是已经得道成仙的轩辕玉华。 助力黄羽觉醒远古血脉,飞升成仙的同样是他。 无尘尊者已经作古。 清幽仙子在峨眉山跟随灵玉上人潜心苦修。 尽管只过了短短数载,却已有恍如隔世之感。 当初各门各派的青年才俊,大多成为独当一面的存在。 “回到龙城,总会想起当年那届灵宝大会。你我二人得道成仙,牧云成了魔神,当真有点物是人非的感觉。”轩辕玉华摘下斗笠,刀削斧凿般的面容显露出令人印象深刻的平和。 他是上古皇族轩辕氏的后人,拥有无上神器轩辕剑。 多年来,却是甚少与人争锋。 “我记得上次见你,还是在牧云前往魔国之前。十年光阴度过,世间又变了个模样。” 小童牵着轩辕玉华的手,澄澈眼睛在黄羽和轩辕玉华面庞上来回移动。 黄羽每天都要接待无数个登门自荐之人,早就发现轩辕玉华身边的童子,知他此行必定对牧云的计划大有裨益。 没有走山路,而是带着轩辕玉华直接来到利用结界与外界隔绝的别苑。 轩辕玉华神识感应,便知结界出自牧云之手。 阵法造诣的精奇玄奥,早已超越了他能理解的范畴。 “牧云这小子,果真是个旷古烁今的奇才。”轩辕玉华心下感叹。 他们再有能耐,终究没有超脱出玲珑世界现有的修仙法则。 牧云走的是一条没有人走过,听起来就凶险异常的修行路径,却在有限的时间里,达成了常人不敢想象的成就和修为。 “如果再让你和牧云打一场,谁会赢?” “他不想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我也不想知道。”轩辕玉华面带微笑,继而提醒道,“随意窥探他人内心想法可以,最好还是不要当面讲出来。” 黄羽慌忙拱手道:“在下唐突了。” 他注意到小童瞅他的眼神,意识到自己表现的不像得道高人。 假装清了清喉咙,打开屏蔽结界,一个环境雅致的别苑出现在视野里。 别苑位于半山腰一处开阔空地,墙壁是由石块堆砌而成。 其中没有太多装饰,甚至连点缀用的绿植,都是从北莽山中就地取材。 如果足够了解萧凰的辉煌过往,看到别苑格局,必然会感到惊讶。 轩辕玉华不是一般人,精通易经十六卦,明辨过去未来事。 纵然没有亲历,还是可以预判到世事变迁。 萧凰从年幼时便率军上阵杀敌,自从上京皇室剧变后,她的心境发生很大转变。 人魔大战终结,决心逐渐退居幕后,将皇位传给萧汉,独自前往莲花山修行。 佛修对心境的改善,使得萧凰能够放下过往,开始全新生活。 萧凰如今亦有分神期的修为,感应到强大气息,来至前院。 白兰跟随在萧凰侧后方,接待由黄羽带进来的客人。 “萧居士,久未曾见,别来无恙乎?”轩辕玉华拱手见礼。 世人皆知萧凰只在牧云出席的场合衣着女装,其余情况下都是以男人扮相示人。 挺拔立体的五官,加之沙场锤炼出来的果决气质,如若不是知晓她的真实身份,必然会认定萧凰是世间不可多得的美男子。 “都是自家人,不必说客套话。”萧凰经过长时间静心修行,早已丢掉了上位者不经意间流露出的傲气。 轩辕玉华开门见山道:“贫道此次来北莽山,就是想向你引荐一个膂力过人,根骨齐全的后生。”说罢,挥手将始终一言不发的童子唤到身旁。 萧凰是带出过大量精兵强将的兵马大元帅,见过的奇才不计其数,打眼一瞧,就能大致推测出某个人的潜质。 初见牧云时,便知他是个一往无前的先锋。 冲阵杀敌,往来不败的大将之才。 轩辕玉华带来的少年童子,根骨绝佳,适合练习武技。 眼睛坚定有神,个性沉稳内敛,相较于牧云少了几分冲劲,多了些许留存智慧的余地。 “你可能搞错了,如果是想推荐军事类天才,应该带他去上京城找卫戎。”萧凰开设灵兽坊生意,一个目的是找个营生,另一个目的是帮牧云网罗人才。 重铸玲珑世界祖脉是个浩大的工程,战斗比重并不高,萧凰想不出拥有战斗天赋的童子,会有多大的发挥空间。 轩辕玉华笑道:“萧居士稍安勿躁。贫道所指的膂力过人,可不是通常意义的说法。” “愿闻其详。” “小童号为野牛,乃是由天生灵石中生成,不善人言,身怀搬山之力。善加培养,他日定能助牧云一臂之力。” 萧凰听到搬山二字,立马明白童子又是轩辕玉华赠送给牧云的一份大礼。 “不得不说,牧云有你这样一位大哥,实在是他的荣幸。”萧凰以道侣身份,感谢轩辕玉华不求回报的多次襄助。 轩辕玉华微笑道:“我这一身武艺,正是由牧云所传授。俗话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贫道不会忘记这份恩情,也不会坐视兄弟孤军奋勇。” “我会善待野牛,尽心教授他本领。”萧凰明白轩辕玉华的良苦用心。 轩辕玉华办完这件事,身形变得虚幻,穿过结界预留出的逃生空隙,离开了北莽别苑。 黄羽看着轩辕玉华消失的地方,意识到这才是高人作风。 第378章 望风 不独龙城有世外高人大驾光临。 上京城同样迎来了灵族地位颇高的人物。 蜀山长老冯天道依然是往常装扮,穿一身深蓝道袍,头戴太极玉冠,斜背一柄桃木剑。 接到萧汉的信函,乘仙鹤来至上京。 自从人魔大战过后,人族不再信任曾袖手旁观的灵族。原本在夏国广泛存在的神机营,彻底成为了历史的尘埃。 不再需要维持庞大附属机构,蜀山内部进行了数次精简,将资质不够的外院弟子送往各个小的宗门。 经过数年整合,灵族逐渐有了百花齐放的迹象。 十年以来,云宫和佛道两家的大宗门保持着定期联络,虽是互相敷衍,但流程必不可少。 冯天道已有多年未曾踏足上京。 这里曾一度沦为魔国的魔都。 夏国光复中北部疆域之后,为了铭记那段风雨飘摇的日子,上京中心区域保留了部分魔国建筑。 木楼风格粗犷,与人族建筑有极大差别。 每年龙城和谈的日子,云宫都会开放魔国建筑,供民众们游玩观赏。 其中有纪念在战争中阵亡的青龙军和平民的碑文,四时享祭,有专人修缮维护。 萧汉选定的会面地点,正是魔国建筑通天阁。 这是一座占地面积很广的粗犷建筑,圆木直接垒砌的宫殿,没有任何美感可言。 冯天道跨过又高又宽的门槛,踏进黑石铺就的院落,感受到一股专属于魔族的阴冷气息。 即便过去十年,当初的创伤和仇怨并不是那么容易就能放下。 他在信中看到通天阁,便知萧汉的用意。 通常来讲,人皇平素穿着金色龙袍。 唯独萧汉是个例外。 他喜欢黑色绸布大褂和长裤,而非夏国惯常流行的长衫。 如今这种搭配在民间广受欢迎,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可以更加贴近这个不像皇帝的人皇。 冯天道和萧汉多年书信往来,并未见过他的真容,见他在台阶上迎候,心下赞叹他的容貌和气度。 萧汉身高约一米九,剑眉星目,容颜俊美,亲和力极强。 猿臂蜂腰,修长身形,显得异常矫健。 他有时空宝珠,即便公务再繁忙,每天都会抽出点时间修炼剑法,因此身体保持着鼎盛状态。 “人皇陛下,贫道来迟了。”冯天道慌忙快行几步,来至萧汉近前。 三界法则明文记载,人皇与冥王、天帝有同等地位。 尽管人皇同样需要敬畏鬼神,寻常灵族和仙人却是不可不敬人皇。 萧汉是冯天道漫长生命中见过的历届人皇里个人气场偏弱的存在,只不过他有种别具一格的魅力,想让人更加深入的去了解。 通常人皇身边会有近侍太监。 萧汉取消了这种制度,亲自沏好茶,延请得道的上仙。 二人分宾主坐定。 “冯道长,这次邀请您到通天阁,是想谈谈整肃夏国匪患的大事。”萧汉帮冯天道斟满茶杯,选择开门见山。 冯天道是得道的高人,可以洞悉他内心想法,因此用不着拐弯抹角。 “牧先生游历归来,没多久山城外的土山就发生了变故。”冯天道并非一心提升修为,同样关注着天下大势,尤其是在牧云归来的消息传至蜀山后,剧变发生的征兆越来越明显。 牧云就像是一场风暴。 所到之处,总会下起狂风暴雨。 冯天道是蜀山长老,身系宗门荣辱,必须紧跟上剧变的浪潮。 “以前世人都认为牧先生只杀妖魔和残暴不仁的仙人,经过土山匪寨一事,发觉他会对所有的恶痛下杀手。如今夏国境内的匪寨人人自危,已经初现动摇迹象。” “您之前选择坐视不理,看来是在静待天时。” “静待人和。”萧汉喝了一口清茶,微笑纠正冯天道的话。 天时在于上苍,而人和代表着安定。 经历过惨绝人寰的人魔大战,不过十余载时间,生民尚未恢复元气。 萧汉为大局计,不想让黎民再承受动荡。 一切革新的前提,都得保证夏国局势稳固,百姓可以照例休养生息。 尽管两全其美很难,靠着青龙军的威名和萧汉的运筹帷幄,还是在十年间保持住了相对的平衡。 牧云归来之后,变局者出现,有些事便不再需要委曲求全。 萧汉有着仁德之心,同样也有大刀阔斧的勇气和决心。 夏国是玲珑世界最强大的人族国度,不仅要恢复国力,还要强大到妖魔不敢轻易犯界。 牧云曾在离开前,将增幅人族实力的任务交给奥术魔人玄。 前些日子,萧汉收到从极寒冰原发来的信件,言称玄的研发大获成功,不日将带着样品赶来上京。 为了这件事,他还专门给不知身在何方的牧云写了一封信。 至今没有回音。 冯天道静默无言,感知萧汉的想法,还是了解到来龙去脉。 蜀山过去是和夏国皇室联系最为紧密的修仙宗派,如今人魔大战的余威逐渐淡去,想要重修旧好,这次清除匪患就是个绝佳契机。 冯天道身为长老,对此心知肚明。 “陛下不愧为仁主,深谋远虑,着实令贫道佩服。” 萧汉始终面带和善微笑,能够洞悉他的想法,却不知他的情绪。 冯天道不得不叹服。 尚且年少的萧汉,已经具备了人皇深不可测的城府。 即便发动神识感知,也只能窥见皮毛。 “道长可知咱们会面的地方是何来历?” “这里是魔国祭祀魔神用的通天阁。”冯天道诚恳回答。 “人魔大战是现阶段无法绕过去的话题,在那场旷日持久的战争中,灵族提供了少量帮助。可与过去的和平年代相比,帮助实在少得可怜。” “陛下召唤贫道至此,是想兴师问罪吗?”冯天道明白萧汉是个可以真诚沟通的人,因此说出了心中忧虑。 “罪过在龙城和谈过后,已经由魔族推出的转生魔王、夜烬和暗影首领嗔与景承担。我在说的是,夏国和蜀山的情谊。” 冯天道略微垂首,感到些许汗颜。 他们屈服于天界王廷,不敢插手人魔大战。 千万年积累下来的感情,因袖手旁观而变得淡漠。 百姓不再信任当初并肩作战的蜀山弟子,甚至有人提起,下一秒都会默契地选择沉默。 萧汉身为人皇,不能像寻常人那样意气用事。 蜀山终归是不可多得的强大战力,不能因天界施压,将罪责全部推到过往伙伴身上。 说到底,他们也是身不由己。 “陛下,蜀山在人魔大战中置身事外,实在是有难言之隐。”冯天道身为太乙散仙,时隔多年之后,重又感受到令人脸颊发烫的窘迫。 世人皆知人灵不分家,可是在人魔大战中,这句话却变成了讽刺。 “真正的阻力来自上界,你们身为修仙者,不可不听从天界调遣。夏国民众不理解你们,我却不能不懂事。” “这次清除匪患的行动,需要蜀山做什么?”相比于空洞的语言艺术,冯天道更想用实际行动表明心迹。 “你们做开路先锋,来他个釜底抽薪,将山寨匪徒中的修仙者势力降到最低。届时再由青龙军收尾,一举荡除足以成势的匪患。”萧汉的眼神和语气异常坚定。 他有许多心事,都想一蹴而就。可是为了顾全大局,只能保持常人难以企及的耐心。 如今跟与谋者讲述在入睡时都会梦到的计划,心湖中泛起一丝涟漪。 曾几何时,他也是个梦想仗剑江湖的少年。 只是皇室成员的身份,以及天命人的宿命,将他推上了至尊宝座。 有些事只能视若无睹,另一些只能缓缓图之。 年少时连馋虫勾起的美食欲望都难以克制,成为人皇之后,纵有雄才大略,也得耐心等候天时地利与人和。 没有空闲等待他成长,从即位开始,就得强迫自己变成一个理智大于一切的强者。 萧汉并不觉得倦怠,反而练就了磐石般的心境。 只是风乍起时,还是会掀起微澜。 “贫道可否冒昧问一句,如果牧先生没有归来,您是否还会继续坐视匪患猖獗?” “为求安定,只能选择蛰伏。”萧汉开诚布公。 对于能探测他人心迹的仙人,没有必要撒不可能奏效的谎言。 冯天道对萧汉的坦诚印象深刻,过往经验告诉他,人皇向来不会将想法公之于众。 只要没有讲过,哪怕你洞悉了对方的想法,也没有任何说服力。 萧汉敢于承认自己的弱点,没有自认全知全能的狂妄自大。 对于一言九鼎的帝王来说,属实是难以做到。 冯天道对这个面容俊秀的人皇,有了全新的认知。 卦象中显示的天命人,正是这位亲和力十足,又胸怀苍生和伟略的后生。 “既然您说了真心话,贫道当以同等回报。”冯天道抚须低声道,“蜀山早就想和夏国重归旧好,之所以始终保持静默,同样是碍于上界的压力。如今牧先生归来,仙族只要不想惹火上身,断然不敢随意插手人间之事。” “天界怕牧先生的利刃,最终会落到他们身上。可是以我对牧先生的了解,腐朽的东西一定会被其摧毁。” “此等大事,可就由不得贫道妄言了。”冯天道终归只是太乙散仙,而且身负蜀山要职,担忧祸从口出,殃及无辜的蜀山弟子。 灵族大多数人钦敬牧云,可终究不是他。 有些话,还是得烂在肚子里。 萧汉身为人皇,又岂会不知冯天道的处境。 某种程度上来讲,他们有着类似的苦恼。 有些事,只有不怕斧钺加身,不惧漫天神佛的牧先生才有能力做到。 二人对此心知肚明。 冯天道抚须沉默,发现萧汉跟他的想法一样——牧云此刻究竟身在何方。 第379章 符石计划 奥术魔人曾盘踞在夏国北境流云城,赶赴上京之前,特地到这座熟悉又陌生的城池走了一遭。 熟悉的魔国建筑已彻底不见踪影,鳞次栉比的人族砖石木楼,与过往记忆有相当大的出入。 他幻化成了人形,走在大街上,没人注意这个样貌普通的年轻人。 玄停在一个卖油纸伞的摊位前边,问道:“伞怎么卖?” “十文一把。”卖油纸伞的老汉和善回答。 玄挑了把淡蓝色纸伞,掏出预先换好的夏国铜币,点出十枚放在摊位上。 老汉笑吟吟收下铜钱,目送玄离开。 此时正值大晴天晌午,玄打着一把油纸伞,不顾旁人看他的异样眼光,径直离开了流云城。 城还是那座城,只是已和他没了半点联系。 人世间的事本就如此。 美好的过去留在回忆里,比沉溺其中要体面得多。 玄离开流云城,回头望了一眼城门上方的篆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清晰地认识到这座城,已经和他没有任何联系。 收起油纸伞,将其收进魔袋,留作过往岁月最后的纪念。 日后再受邀来到人族疆域,他也不会再来此地。 土遁术开启,转瞬间来至上京以南百里的传送点。 一条宽敞官道,两侧树叶金黄。 秋风拂过,发出一阵惬意的沙沙声响。 相较于粗鲁野蛮的寻常魔族,玄更通人性,也喜欢享受生活中的细节,不然他也不会特地去一趟流云城,怀念过去的岁月。 百里路对常人来说,不算远但也绝对不近。 玄只用了一刻钟,就来到上京城巍峨的城墙之下。 曾几何时,这里是魔国的首脑,转生魔王萧胤坐镇四方的所在。 那就像一场注定醒来的梦。 想起当年的往事,有个人注定绕不过去。 玄心中惧怕那个代号为恶的男人,但是不知为何,阔别多年之后,很想和他当面聊聊。 可惜这次前往通天阁,见到的只有夏国人皇萧汉,并没有牧云的踪迹。 “牧先生现在何处?”玄忍不住问。 萧汉上次在通天阁,接待的是蜀山长老冯天道。 此番来到这里,会见的是极寒冰原的魔族。 跨度之大,对萧汉来说却是不值一提。 “牧先生来无影去无踪,而且酷爱自由闲散,去了哪里可不会向我报备。” “我还以为您知道得比我多。”毕竟牧云和萧汉是父子,了解更多消息,也在情理之中。 “每天公务繁忙,而且你得知道,牧先生向来不喜欢受拘束。”萧汉又在茶杯里倒上了亲手沏好的茶,“我前些日子给他写了封信,可是并没有回音。” “雀鹰回来了吗?” “至今未归。” 雀鹰有独特的定位系统,能够找到隐藏在天涯海角的送信目标。 即便牧云没有接收到信笺,雀鹰也该带回原封不动的信件。 犹如石沉大海,再也没了音讯。 这种现象很不寻常。 “牧先生大抵没在咱们所处的时空间。”奥术魔人认识牧云以后,深入了解过魔族的至暗源力。 五根毒柱的力量各不相同,每根都蕴含了常人难以触及的真谛。 牧云能够激活它们的属性,已经是常人所不及的成就。更别提能够驾驭乾坤柱,将至暗源力的能量发挥到了极致。 哪怕是目前已知魔族最强者莲,恐怕也难以做到这件事。 萧汉更希望能进入轮回,换个身份过活,故此对修仙之事并不上心。 不擅长的领域,最好的做法就是不要轻易发表看法。 玄上身前倾,压低声音道:“根据卡牌占卜显示,咱们所处的世界残缺不全。有许多未能发育成型的空间,游离在现实世界之外,像是虚空幻梦,可又是真实存在。” “略有耳闻。”萧汉身处高位,能够接触到不适合公开的秘闻。 韩天师依然在上京任职,在牧云回到玲珑世界之后,曾跟他提及过类似的事。 “牧先生很可能在某个混沌空间里,所以雀鹰没办法会找到他。”玄的猜测有理有据,轻易便能令人信服。 萧汉每天都要聆听朝臣们的表奏,需要在一堆无用话语中精准找到有价值的信息。 同时还得尽量屏蔽勾心斗角带来的负面影响。 玄的话有没有道理,根本不用深思熟虑,就能得出基于经验判断的答案。 牧云很有可能就在混沌空间。 至于他去那种地方做什么,只有收到回信,萧汉才能了解内情。 萧汉现在拥有最多的就是耐心,因此并不着急。 他始终坚信,一切都会变好,不必急于一时。 “牧先生进入混沌空间,势必有其道理。你此番到上京,并不是专为他而来。” 玄掌心朝上伸出右手,空气中出现蓝色荧光粉末,迅速在其掌心凝聚成型。 一块泛着蓝色微光的不规则椭圆晶体,出现在萧汉视野之中。 晶体周围有极难辨认的符号。 它们可以保证符石拥有接近永久续航的能量。 “十年前牧先生将研发符石的重任交给我,经过多年浸淫,我不负所托地找到了能量转换间的守恒节点。”玄略微抬起右手,以便萧汉能更清晰地看到悬浮在他掌心之上的符石,“这种不起眼的晶体,将会为玲珑世界带来一场前所未有的大变革。” 萧汉是实践派,不会只用眼睛观瞧,接过玄送来的符石,只觉入手微凉。其中蕴含的能量相当强悍,却不会有寻常符石那种外溢的迹象。 “这种新型符石,真有你说得这般神奇?”萧汉此前从未见过玄,对他的性格和人品一无所知,必然得小心行事。 玄感受到了萧汉的审慎态度,并不觉意外和反感。换作是他,也不会轻易相信一个素未谋面的陌生人。 “牧先生与其他强者最大的区别,正是懂得体恤别人的辛苦。”玄需得说出令萧汉放心的理由,才能打消对方疑虑,“当初他将这项重任托付给我时,曾许下过重利。为了丰厚的报酬,我十年来的所有心血都凝铸在这小小的符石之中,绝不敢有半句虚言。” 萧汉本想收下符石,带去请韩天师验证,结果玄的话出乎了他的意料。 “样品只有一块。”玄的眼神相当真挚。 如此一来,由不得他再抱持怀疑态度。 究竟是否要无条件信任玄,萧汉只犹豫片刻,心中便有了明确答案。 第380章 雄主 牧云在出发前曾跟玄说过几句话,令他至今记忆犹新。 「奥术是灵根不全者的出路。」 「在妖魔横行,修仙者众的世界里,弱小是最大的悲哀。」 如果身处末法时代,每个人都不具备随意欺凌杀戮他人的能力。 武器掌握在少数人手中,属于完全可以接受的范畴。 可在灵气复苏的世界里,人族和强大种族相比,个体战力实在是微不足道。 作为玲珑世界中具备灵智的种族之一,经历人魔大战的惨痛,再继续保持现状,日后还会遭受更残酷的侵略。 无剑在手和有剑不用,完全是两种概念。 身为战斗狂人的牧云,比任何人都更清楚这件事。 玄取出一根旁边有凹槽的法杖,将符石放入其中之前,忽然想起曾听到过的流言。 “魔国内部有传言,说是牧先生在离开上京城前,好像给您留下了几幅字帖。这究竟是坊间传闻,还是确有其事?” “确有此事。三幅字帖分别是不在其职,不谋其政;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和精诚所至,金石为开。” “我做的事符合第三句寄语。” 玄在回应了萧汉之后,心中暗自思量,明白如今的天下棋局,执子者正是坐在对面的年轻人。 他当初看不懂牧云,如今依旧看不懂。 “你制造的符石,可以增幅法杖?”萧汉心中有杆秤,知晓每个人的价值。 牧云是鬼神皆惧的恶人,同时又是民望颇高的圣人。 他的利用价值,不亚于青龙军。 玄从未到过王的级别,头脑中没那么多家国大事。 只希望制造的符石能按预期发挥作用,赚个盆满钵满,让兄弟们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 他拿起弯弯曲曲的法杖,右手靠近它,符石自动被法杖吸引,轻轻松开握住符石的手指,只听咔哒一声轻响,符石嵌进了凹槽之中。 符石外圆的印记飘出蓝色光束,环绕弯曲杖身,汇集流入顶端的聚魔宝石。 宝石发出一阵摧残光芒,旋即归于平静。 “人皇陛下,这是我献给您的礼物。” 玄双手平抬法杖,恭候萧汉将其取走。 萧汉接过法杖,瞬间感应到脑海中出现一丝若有若无的意识。 通过脑海中的想法,可以操控手中的法杖。 哪怕是灵根不全的普通人,依靠法杖也能发射出预定强度的攻击灵术。 通天阁里有魔神像,还有许多堪称文物的魔族秘宝,显然不是适合试宝的场所。 两人移步至通天阁外的开阔广场。 萧汉本想将目标定为院中的大树,念它有点缀之功,最终选择杂草中的一块碎石试验法杖威力。 脑海中出现将其击碎的想法,通过似有若无的意念传递给法杖。 法杖顶端的聚魔宝石发出亮光,咻的一声轻响,一束蓝色光芒径直射向荒草间的碎石。 咚。 碎石崩裂,石粉飞扬。 产生的火星掉落在荒草间,引燃了枯黄的杂草。 玄随手一挥,蓝光出现在火苗上方,顷刻将其覆盖,防止火势蔓延。 萧汉经常接触韩天师,略窥修仙门径,知晓玄使用的并非灵术,而是一种罕见的术法。 他的关注点并不在此。 “这种符石如果量产,需要消耗多大的成本?”萧汉亲身试验过符石增幅的法杖威力,清楚意识到这种神奇的石头,究竟会引发怎样的剧变。 不由得他不上心。 玄如实回道:“寻常符石中的能量维持不了太长时间,那些能自动补充能量的符石,往往又极具破坏性,很难为普通人所用。我花了数年时间,找到动能之间的平衡,用印记的方式将其实现。以我目前的熟练度,想要大规模量产,几乎等同于痴人说梦。” 萧汉看向杖身上的符石,凑近便能看清外圆上密密麻麻的符文印记,雕刻纹路极有章法。 纵使不了解奥术,还是能意识到工程量之庞大。而且事关玄自身利益,他绝对没有理由撒谎。 “你的境况和牧先生类似,都有宏伟计划,缺乏的只是执行计划的人才。” “牧先生又想做什么?”玄睁大了双眼。 他本以为牧云功成名就之后,会选择和道侣萧凰避世修行,过神仙眷侣的生活。 听见萧汉的话,意识到自己错估了牧云。 “牧先生想点亮玲珑世界的火种,补齐星体残缺,打破修行瓶颈,使这个世界出现圣级的仙人。” 玄惊得瞠目结舌。 人族有句广为流传的话语。 燕雀安知鸿鹄之志。 他本以为自己可以靠着奥术中和躁动能量的符石,铸就不朽的大业。可是听闻牧云想做的事,又感到了自身的渺小,不禁摇头赞叹:“牧先生的行事风格,着实令人难以琢磨。” “我很赞同牧先生说过的两句话。其一是双方军队实力相近时,会出现极为惨烈的伤亡;实力悬殊,弱势方的伤亡数量反而会很低。其二是在实力为尊的世界,弱小才是招致灾祸的主因。” 玄听说过第一句话。 正是萤火的宗旨。 第二句话则是曾听牧云亲口说过。 “在下愚钝,还望人皇陛下能够解释个中道理。” 萧汉指了指通天阁,说道:“人魔大战就是很鲜明的例子。魔族并不惧怕个体实力偏弱的人族,战争之所以终结,完全是因为更强大力量的介入。一旦失去强大依托,人族的下场将会惨不忍睹。这就是血淋淋的现实。” “玲珑世界需要圣级仙人的保护,所以必须点亮火种?”顺着萧汉的思路,玄猜到了牧云做出这种计划的缘由。 萧汉转头看向玄,眼中精光大放:“不仅要点亮火种,你研发出的符石,必须尽快量产。将其投入到武器装备之中,大幅增强万族的力量。” “人族强大了,会否反攻极寒冰原?”玄说出他的隐忧。 “若是不能让灵根不全者具备自保能力和强悍战力,是为我的失职。如果人族的野心随着力量强大而陷入疯狂,则是我的无能。问题的关键在于,你是否信任我。”萧汉说这句话时,气势相当惊人。 玄近距离接触过牧云。 牧云给他的印象是令人生畏和盖世豪侠的混合体。 萧汉的气质完全不同,更符合典籍中记载的真雄主。 高瞻远瞩,雷厉风行。 他比任何时候都更加明白,为何每次占卜的结果,天命人都不是牧云,而是眼前这个高大的男人。 第381章 破壁 冰霜城是夏国境内最靠近广袤极寒冰原的城池。 举世皆知的魔国组织萤火,正是诞生于此。 人族有着对魔族的深仇大恨,同时也怀有难以消除的恐惧。 冰霜城在夏国光复北境后,变成了青龙军的驻地。 卫戎手下八健将之首的陈诚,同时兼任冰霜城城主之职。 萧凰在冰霜城中设置了传送点,若是魔族进犯,各地驻军可以火速驰援。 玄经历过上京城之行,仍觉不可思议。 堂堂人皇不自称寡人或朕,身边也没个贴身保护的侍卫。 出入没有銮驾,如果不是知晓萧汉的身份,很难不以为他是个江湖骗子。 他的魔袋里有萧汉御赐圣旨,托他带给驻守冰霜城的陈诚。 托。 这个字眼也不像是人皇应当挂在嘴边的词汇,或许命令更符合萧汉的身份。 可他没有皇族的架子,平易近人到就像个寻常市井百姓。 玄来到气候接近极寒冰原的冰霜城,看到寒风中夹杂着的雪花,想起了萤火的宗旨,继而回忆起萤火是由谁创立。 不合理的事,迅速有了足以支撑的理由。 城主府在中心区域。 玄冒着风雪走到守望塔旁的广场,赫然看到广场中心的一尊巨型大理石雕像。 他和牧云谋过面,尽管已是很久以前的事,至今仍是记忆犹新。 牧云肩扛着乌龙棍,遥望城北尽头处的极寒冰原。 看到熟悉的形象,以及那根带给魔族心理阴影的棍子,玄心下为之一凛。 仔细观瞧,发现雕像面部展露出怒目横眉的表情。 哪个魔族看见,都得畏惧三分。 雕像表面显然有防御结界,积雪落在头顶和肩膀,随即像是溜滑梯般掉在雕像周围的水池里。 冰霜城里有不结冰的水池,同样十分反常。 玄走近几步,发现池水皆是生命泉水。 这种水可以迅速治好寒冬带来的冻疮,而且不会凝结成冰。即便气温降至绝对零度,也能保持液体形态。 积雪落入其中,并没有稀释生命泉水中蕴含的丰富生命力。 玄看了许久,方才醒悟过来。 生命泉水高于水,而且主要成分不会被凡间之水所稀释。 至于它是如何做到,玄一时想不明白。 仰头观瞻高达数米的雕像,想通了一些事,同时又生出许多疑惑。 转身往城主府方向走,途中猛然间灵光一闪,突然想明白了生命泉水是如何保证不被自然界的水元素稀释。 随着水元素的增多,主要成分等比衍生,便可维持最佳效力。 正如头脑中的疑问,想通一些,很快又会出现新的困惑。 玄自嘲般的笑了笑。 他修行的是奥术,距离道实在太远。 那些解不开的结,还是交给真正的强者为好。 他想活得更加市侩,更加轻松一点。 头脑中想着这些事,不觉间走到宽敞气派的城主府。 除了大,想不出第二个形容词。 门边站着几位身材高大的军士,腰悬佩刀,眼神锋利,使人生出不可侵犯的感觉。 七年人魔大战,魔族对这支威名远扬的强大人族军队充满敬意。 没有被誉为常胜将军的萧凰以及她亲手栽培出的这支铁血雄师,人族绝不可能坚持到牧云归来。 “来者何人,报上名来!”两位军士架起长戟,拦住玄前行的道路。 玄不想和青龙军士兵打交道,直接从魔袋中召出圣旨,说道:“在下来自上京,特来宣读旨意。” 军士检查过圣旨上的朱漆,确认无误,闪身让开一条路。 身穿锁子甲的校尉头前引路,带着玄穿过空旷而开阔的院落,来到面积甚大的客堂。 客堂北边摆放着一张桌案,陈设有点像府衙。 一位身姿挺拔的男人坐在桌案后边,左手捧着一卷竹简,右手中的毛笔不断在宣纸上龙飞凤舞。 “将军,有上京的钦差来了。”校尉抱拳行礼,呈禀案牍后奋笔疾书的陈诚。 陈诚抬起头,一眼瞧见玄手中拿着的圣旨,麻利放下毛笔,起身绕过桌案,单膝跪倒准备接旨。 按照惯例,应由送圣旨的钦差宣读旨意,然而玄毕竟不是人族。 伸出右手将圣旨递给陈诚。 陈诚略有些诧异,不过以他和魔族作战的多年经验,仅凭感觉就判断出了玄的身份。 如今牧云已经回到玲珑世界,根据龙城和谈订立的契约,魔族非必要不可踏入人族领地。 以前或许有胆大包天的魔族会暗中犯戒。 牧云重新活跃的消息传到极寒冰原之后,以往那些肮脏的交易和联络,都已经按下了暂停键。 他们对牧云的畏惧,早已烙印进基因。 哪怕经过岁月变迁,也不会像依赖文字传递信息的人族那样,遗忘了那个强大而特殊的存在。 魔族崇敬强者,曾做到只手遮天的牧云,就是他们祭拜的魔神。 极寒冰原通天阁里的魔神像,就是经过魔化加工的牧云。 玄知晓这件事,故此在看到冰霜城广场中心那尊大理石雕像时,才会生出平时没有的异样感。 通常情况下,神就是神,魔就是魔。 亿万年的历史长河中,从未有过人魔两族尽皆敬拜的神明。 其中当然有莲和萧凰的助力,但是寻常人和普通魔族,对此同样没有任何异议。 于人族而言,牧云终结了旷日持久的人魔大战,使黎民苍生免受残酷战争的摧残。 魔族之所以能够摆脱不见天日的黑暗面,重新回归极寒冰原,也离不开牧云的帮助。 尽管他曾在魔国大肆杀戮,令魔族闻其名而色变。 可是最终帮助魔族达成重回玲珑世界目标之人,同样是这个被视作恶魔的男人。 无论是有意为之,还是仅仅是个巧合。 牧云都做到了前无古人之事。 人圣为德才兼备者;神能做到常人做不到的事。 玄想得有些出神,甚至一时间没听到陈诚的呼唤。 “先生,先生……” 耳朵接收到信息,传递到魔识之中,方才将玄拉回到现实。 陈诚见玄回过神,问道:“你是想在城中,还是到城外建设奥术学院?” 玄听得满头雾水,继而明白了萧汉的用意。 “他竟然没和我商量,就私自决定了我的未来?”玄暗忖道,“这一点来看,那小子确实是个帝王。” “先生?”陈诚又一次呼唤有些出神的玄。 玄面上露出些许笑容,问道:“您认为城里好,还是城外好?” “建在城里的话,便于青龙军保护学院。只是城池面积有限,可供学院使用的空地不足。有利有弊,还是先生自行选择为好。”陈诚打心眼里不喜欢面前这个来自极寒冰原的魔族,然而圣旨中明确写明要将其奉为上宾。 虽然不知道萧汉究竟想做什么,但身为冰霜城主,必须听从人皇的旨意。 玄闭上双眼,稍加思索,便想出了他想要的答案。 “既然人皇陛下有意让我兴建奥术学院,将神奇的奥术传授给更多人。倒不如联合魔族,在缓冲地带建一所学院。你以为如何?” 冰霜城和极寒冰原之间,有一块不属于双方的飞地。 这是龙城和谈时,为避免双方发生冲突特意留出来的地界。 “推翻龙城和谈订立的盟约,”陈诚清楚玄的提议有多难办,“我可没这么大的权限。” 玄很快想出一个解决方案,说道:“我想到个好主意。我给冷寒谷写一封信,你给人皇写一封信,尽量争取到他们的同意。如若不然,这所奥术学院决计无法开设。” 他的态度很坚决。 有一道圣旨压着,陈诚没有回旋余地,只得认可玄的提议。 刚坐回到桌案后边,便见一只全身漆黑的乌鸦飞进了客堂。 人族将乌鸦视作不祥的化身。 魔族则是持相反态度,将它们视作瑞鸟,幻化出的信使,通常都是乌鸦的形象。 玄略有些惊异,伸手让乌鸦停在手上。 乌鸦化作一阵黑烟,飘散在空中消失不见。 只留下一封信。 陈诚右手拿着毛笔,静观玄拆阅信件。 看完之后,玄将羊皮纸书信递给坐在桌案后的陈诚。 陈诚略带疑惑地接过信件,打眼一瞧,上边是些魔国文字。 当初为了和魔国打仗,八健将都专门学了魔国文字和语言,因此能够看懂信件内容。 「人皇萧汉今日来了封信,意欲和魔国展开合作,共同建立一个能造福玲珑世界的奥术学院。 既然是两族勠力同心,学院建在冰霜城,亦或是极寒冰原,都有些欠妥。 人皇提议利用两国之间的飞地作为地基,佐以特殊的时空间结界,修建一座独属于这个世界的学院。 孤以为此计划尚可。 加之牧先生重回玲珑世界,予以应允。 此事全权交由你来接洽。」 落款处是善的魔纹标记。 陈诚对魔国颇有研究,也曾查阅过龙城和谈的相关资料,对善的信息了解甚详,因此一眼认出了来信者的身份。 三十六天罡魔王没有直接参与魔国管理。 善实质上执掌着极寒冰原的魔族,有她的首肯和人皇的联络,在飞地上建设一所学院就变成了可行之事。 陈诚读完信件,发现两族帝王互有联络,明白此事非同小可,立马站起身,决定和玄前去废弃多年的飞地采风。 唯有实地观察过后,才能知道在寒冷环境中建设一所学院的难度究竟有多大。 第382章 二世祖 云层中出现一团阴翳,由气化逐渐凝聚,最终汇集成人形。 远处飘来两朵祥云,瑞霭纷纭,上边站着两位神通广大之人。 锦袍男斜瞥着新出现的男子,脸上现出嫌弃和怀疑混杂的表情。 鹤发童颜的长者,反倒笑意吟吟。 牧云刚从北牧天河中悟道,猛然间看到两位气息浑然天成的男子,不免有些失神。 除了锦袍男对他有些敌意,并没有杀气出现,因此并不需要进入防御状态。 “敢问阁下高姓大名?”鹤发老者笑吟吟的模样,很像是寻常道家的长者。 牧云很轻易便放下了对他的防备,抱拳回道:“在下牧云。” “我和小主已在此恭候多时了。” 锦袍男显然不是很赞同鹤发老者的话,发出一声冷哼。 牧云是战斗天才,对强弱的判断比寻常灵族更为细致。 尽管鹤发老者更符合世外高人的形象,但是实力远不及摆着张臭脸的锦袍男。 散仙不会有小主。 听到这个词汇,便知专程来找他的二位是位列仙班的正统仙族。 “您二位来找我所为何事?” “此间不是说话的地界。如果不嫌弃,咱们换个地方详谈如何?”鹤发老者始终保持着和善的微笑。 牧云大抵能猜出,他在成仙前必是亲近自然的灵物。 “乐意奉陪。” 他很好奇两人的身份,以及为何会知晓他在北牧天河,当然还有专程来找他的目的。 鹤发老者身上释放出金光,分别飞向牧云和锦袍男。 牧云没有抗拒,而是任由金光笼罩住身体。 一股充盈全身的舒适暖流出现,仿佛洗了个热水澡,身体说不出的轻盈通透。 舒爽感消失之后,发现置身于冰天雪地的环境里。 牧云的灵识不亚于仙人,扩大感知范围,即刻明白鹤发老者将他带到了哪里。 冰霜城中发生的事过去了很久,可还是记忆犹新。 他在这里遇到了莲。 那个心机深沉的女人,同样在他生命历程中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进入一座城,难免想起故人。”锦袍男声音慵懒道,“可是你这小子,怎么会和魔族的娘们扯上关系。” 每个毛孔中渗出的情绪,都裹挟着对牧云的鄙夷。 若是搁在以往,牧云定会被锦袍男的傲慢态度惹恼。 如今经过岁月洗礼,加之对道的感悟,比先前更容易控制自己的情绪。 “冒昧问一句,您是何人?”牧云脸上带着和善微笑。 只是态度傲慢,不足以影响到他的心情。 鹤发老者抬手间创造一个屏蔽结界,以防有人窥测到他们的对话。 “小爷是南辰宫的少主,不知父王是怎么想的,竟然让我屈尊降贵来见你这个不起眼的灵族。”锦袍男看牧云的眼神中充满了鄙夷和漠视。 根据典籍记载,南辰帝君和其夫人芝兰仙子在成仙前就是道侣,膝下有一对儿女。 牧云对仙族的故事并不是很感兴趣,因此并不知道锦袍男的名号。 锦袍男能感知到牧云心中的疑惑,横了他一眼,说道:“你最好记住,小爷名叫帝荣,位阶是太乙散仙。” “帝荣上仙,在下唐突了。不知有什么地方惹您不满,还望不吝赐教。”牧云依然面带微笑。 帝荣有些恼怒,想掣出打神鞭,给牧云来上几发重击。 鹤发老者感应到帝荣情绪变化,慌忙出来充当和事佬:“牧先生,你有所不知。老朽此番前来是想借您的力量,使小主免于灾祸。待风波过去之后,南辰宫必有重谢。” 牧云明白彻底颠覆天界完全就是痴心妄想,而且于玲珑世界不利,完全不可能去做这件蠢事。 仙族中有不少人具备杀掉他的本事,之所以没人动手,原因正在于他所做的事,于仙族同样有益。 一颗有极高利用价值的棋子,没人会想着毁掉它。 牧云很清楚仙族中不乏帝荣这样瞧不起他的存在,但他并不在乎。 假若点亮火种的大业能够成功,玲珑位面势必会出现几位圣级仙人。 以他的修炼进度,绝对不在其中。 他的志向不只是维持法则的圣级仙人,而是创造秩序的至高神。 树敌过多,对修仙悟道有百害而无一利。 当初大闹天宫的齐天大圣,孤身对抗天界,被漫天神佛联手镇压在五行山下五百年,最终被佛门收编,泯灭了最后的血性和妖氛,成为灵山斗战佛。 牧云不想受佛道规条限制,也不想位列仙班,受天界铁律的约束。 虽然至高神也不会拥有绝对自由,但他还是希望具备掌控自己命运的强大实力。 这些想法稍纵即逝,没有被帝荣所感知。 牧云从玉葫芦中召出桌椅和美酒,邀请两位仙人落座。 “既然是来寻求合作,咱们就得明码标价。”牧云至今没有遗忘做金波童子时得来的经验。 南辰帝君和芝兰仙子都是洪荒时期得道成仙之人,经历如此漫长的岁月变迁,府库中必然有不少神器级的法宝。 点亮火种是足以影响到玲珑九界的大事,光有人才不行,还得有各种法宝的助力。 对方有求于自己,正好是坐地起价的好时机。 帝荣又看穿了牧云的心思,对他的鄙视变得更加强烈。 修仙者为争夺法宝,互相残杀的事迹屡见不鲜。 帝荣身为仙族,多少也从父王的讲述中听说过牧云的事迹。 一个和圣沾边的半仙,结果还是没能摆脱掉庸碌修仙者的市侩和贪婪。如此境界,绝然没法令帝荣对他高看几眼。 牧云不在乎虚名,更不在乎旁人对他的看法。 他有着明确的目标,为了成功点亮火种。只要没有违背原则,他愿意做一切尝试。 和仙人做买卖,也得利益最大化才行。 “您出个价。”鹤发老者也能洞悉牧云想法,不需像人族通商那样勾心斗角。 他的想法是只要满足牧云的渴求,对方就会帮助帝荣躲过灾殃。 牧云右手抚摸下巴,思忖片刻问道:“南辰宫最珍贵的宝物是什么?” 帝荣一听牧云提到最珍贵的宝物,立马变了脸色,冷声道:“你是什么东西,也敢觊觎南辰宫的至宝!” 鹤发老者急忙说道:“小主稍安勿躁。牧先生只是出于好奇询问,并没有索取至宝的意思。” “区区一个灵族,没资格问这些问题。”帝荣的傲慢达到了极致。 所有人都说牧云在战斗中是个疯子,从来不顾惜自己的性命。 甚至连身为南辰帝君的父亲,提起牧云时,都会提醒帝荣不要与牧云为敌。 帝荣在蜜罐中长大,亿万年间保持着骄纵的性格。 即便觉得父亲的提醒有道理,还是忍不住蔑视尚未成仙的牧云。 鹤发老者从中调停,避免两人爆发口角。 牧云是何等聪明,加之以前时常参与纷争,明白帝荣之所以走到需要避祸的田地,和他的性格脱不开关系。 他不是南辰帝君的部下,没理由替帝荣的未来担忧。只不过要照顾这么个二世祖,绝对不会是轻松的活计。 如此一来,牧云就有了向南辰宫索要法宝的底气。 “既然帝荣上仙这么有本事,两位还是请回。”牧云以退为进,假意让两位来客回去南辰宫。 鹤发老者突然发现自己无法感知到牧云的情绪,心下虽有些诧异,却也没空闲去探究其中缘由。 “老朽受帝君所托,若是无法说动先生,怕是无颜面对主公。”鹤发老者是亿万年前的家臣,对忠义的理解比当世人更加深刻。 能救帝荣性命的存在并不多,与天界毫无关联的只有牧云一人。 如果他选择袖手旁观,帝荣很难保全性命。 鹤发老者生怕触怒了骄纵的帝荣,不敢说的太过详细,因此没有保护自己的神识,以便牧云能够察觉到他的苦衷。 “我不是胡搅蛮缠之人。人族有句话叫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咱们非亲非故,没点好处,我没义务保护一个可能犯了大错的二世祖。” 帝荣听见牧云称他为二世祖,脸色青一阵白一阵。 若不是鹤发老者在场,他必定会和牧云开战。 “您想要什么宝贝?只要条件允许,南辰宫都可以给您。” “您说话管用吗?” “临行之前帝君给了我授权。无论您提什么条件,都会尽量满足。” “首先我得问一句,帝荣上仙究竟犯了什么事?” “小主不小心打碎了北冥玄珠,导致部分天界塌落。平日里和南辰宫不对付的仙人们都想找小主的麻烦。” “我还以为多大事呢。只是打碎一颗珠子,有必要搞出这么大动静吗?” “牧先生有所不知。北冥玄珠乃是洪荒初辟时期的至宝,能够使乾坤易位,星移斗转。” “此话当真?” “您难道没看过《玲珑珍宝箓》?里边可有关于北冥玄珠的记载。” “我以为只是个传说。” 帝荣撇着嘴冷声道:“鼠目寸光。” 牧云笑道:“现在是你有求于我,最好还是放下高姿态,寻求互利共赢的合作为好。” “怎么个互利共赢法?” “我帮你修复北冥玄珠,但南辰宫得帮我借这件至宝。” “你能修复北冥玄珠?”帝荣用充满怀疑地眼神上下打量牧云。 他的气息普普通通,样貌比起修仙者,更像是少年将军。 无论怎么看,牧云都不像能修复北冥玄珠的样子。 鹤发老者不这么看,见牧云提出条件,火速答应,压根不给牧云留下丝毫反悔的余地。 第383章 上套 两只雀鹰穿过开着的窗户,一前一后飞到牧云身前的桌案上,依次伸出右腿,等待他取走信件。 牧云手指一勾,两张卷好的宣纸从信筒飞出,放大到正常比例,落在空着的桌案上边。 帝荣坐着一把太师椅,双脚放在南北向摆放的桌子上,斜眼盯着牧云的一举一动。 鹤发老者冒险前去当说客,希图能靠着修复北冥玄珠的名头,争取让对家的强者放帝荣一马。 仙族中的势力错综复杂,比人间更甚。 牧云接触到的仙族并不多,对这些神通广大之人并不了解。 通过帝荣判断那些活了亿万年的得道高人,显然有点管中窥豹的意思。 信件内容是玄前往上京前后发生的事,第二封信中提到玄正在冰霜城北数百里的飞地中建造一所宫殿式的学院。 牧云从龙城出发前,得到了白兰提供的地形图,知道极寒冰原和冰霜城间有块避免两族直接接触的飞地,因此并未释放灵识感知。 扩大感应范围,果然发现了数百道魔族气息。 “你果然只是个灵族,还得特意释放灵识,才能感知到远处的动静。”帝荣不像初时那般瞧不起牧云,但还是没把他放在眼里。 至于修复北冥玄珠的事,他倒是相信牧云没有撒谎。 毕竟事关仙族,如果无法兑现做出的承诺,很容易引火烧身。 仙人的怒火,寻常人可承受不起。 纵然是声名远播的疯子牧云,大抵也不会选择飞蛾扑火。 牧云将两封书信收进玉葫芦,起身道:“你是在这儿等着,还是跟我一起去城北的飞地?” “冰霜城里都是人族军士,连喝酒的地方都没有。”帝荣也站起身,“跟着你一起行动,还能混口美酒喝。” 牧云实力怎样姑且不论,他酿的酒浆,足以跻身仙宫盛宴。 即便身为南辰宫的少主,帝荣也不常能喝到口感和味道俱佳的仙酒。 跟在牧云身边,终归有机会饱一下口福,强过在冰霜城中枯坐。 冰霜城中大部分建筑上都带着冰霜,飞地中更是空无一物,厚厚的冰层覆盖地面,常人走在上边,稍不注意就会摔个倒栽葱。 牧云和帝荣并非常人,御空飞行,呼吸间便到了中心区域。 这里距极寒冰原和冰霜城皆有数百公里,纵然有人族或魔族兵士闯入飞地,轻易也不会来到如此深入的地方。 地面摆放着体积巨大的冰砖,冰面上的积雪痕迹,显示出人工拖拽的迹象。 四下里空无一人。 帝荣哂笑道:“这帮家伙跑得倒是够快。只不过这般拙劣的伪装,怕是连普通人都骗不过。” 玄通过魔封结界,可以感知到外部气息。 其中一道有些熟悉。 另一道强大到令他不敢大口呼吸。 魔封结界如冰雪般消融,暴露了魔族们的位置。 他们战兢兢挤成一团,看向悬停在高处的两个男人。 左边的男子身穿深蓝色麻布长衫,丝带束发,剑眉星目,不怒自威。 赫然便是被魔族奉为魔神的牧云。 牧云身边的男子和他差不多高,五官精致,容颜俊美。穿一身锦绣皂罗袍,腰缠黄金狮蛮带,脚踏藕丝步云履,头戴束发紫金冠,浑身上下释放着超越常识的强大气息。 玄修行的不是魔族常见魔功,然而同样无法解决骨子里的弊端。看见远超自身实力的上位者,不禁有些双腿发软,全身颤栗导致口不能言。 “玄,好久不见。”牧云瞬身至冰面,隔着老远向玄打招呼。 玄努力张开口,笑容僵硬地回了句含糊不清的话语。 牧云了解魔人们的紧张和恐惧,但话还是得继续说下去:“我收到了萧汉寄来的信。” 玄感觉头脑无比迟钝,半晌反应不过来:“信?” “当初我托付给你的事,还真被你做成了。真是了不起的成就!”牧云对着玄竖起了大拇指。 帝荣观察了牧云一阵,发现他和听到的故事中的形象不太相符。 至少在他平心静气时,看不出处于战斗状态会忘记生死。 “不用猜我是怎样的人了。”牧云头也没回道,“既然来了,咱们也帮把手。” 帝荣如果不是对自己的实力有绝对自信,会以为听错了牧云的话。 “小老弟,你可知小爷我是什么人?” “南辰宫的少主。” “既然知道,凭你也敢指挥我?” “不是指挥,而是想跟你打个赌,看谁切冰砖的速度更快。” 帝荣是个二世祖,本性顽劣,最好与人赌赛。 听说牧云是个一看就能学会的主,决定验证一下传闻是否属实。 帝荣随手一挥,冰层中出现几道残影,继而飘出一块切面如镜般的冰砖。 体积与之前来不及隐藏的冰砖一般无二。 任谁见了,都得赞叹帝荣对元素的掌控力。 “你好像用了个仙术。”牧云看出了端倪。 “传闻你是个模仿的天才,”帝荣看向牧云,用审视的目光打量他,“如果传闻属实,你应当可以用出我方才使用的仙术。” 牧云意念微动,六道冰刃出现,顷刻间切割出一块同等体积的冰砖。 “你没有模仿出我的仙术,看来传言不能当真。” “意比形更加重要。” 魔人们旁观两位高人斗法,没有预想中的刀光剑影。 两块不起眼的冰砖,他们只能看出牧云和帝荣办事效率极高,如果有他们的助力,工程进度会大幅加快。 至于更深层次的东西,以及牧云所说的意与形,着实令他们摸不着头脑。 玄拥有不俗实力,感知到了帝荣和牧云施为的细微区别。 帝荣是直接分解冰层,从中提取出一块冰砖。 牧云使用的是切割方式,以冰凝结成刀,以达到相同效果。 通过魔识感知,确认两块冰砖的体积等同。 切面皆是光滑如镜,阳光照在上边,反射出耀眼的光芒。 “我用的是元素分离,施展的是攻击术法。从难易程度来讲,是我技高一筹。” “那就算你赢,”牧云笑意不减,“只不过光比仙术形式,终究没个定准。不如再比比速度如何?” “比什么,小爷都不会输给你。” 牧云闻言露出滑稽一笑。 只不过换了种表达方式,就可以使帝荣欣然帮忙。 帝荣看到牧云非常规的笑容,意识到自己已经稀里糊涂地上了套。 可是在众人面前夸下海口,只能硬着头皮往圈套里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