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方舟的抽象复活赛:初生》 第一话 铁帅初遇墨圣 铁肘力降巨兽 大口吃肉,大碗喝酒,对于一个有着草原游牧血统的铁汉来说,没有比这更快活的事情了。马平将小刀从马鞍的袋子里面拿出来,坐在火堆边的石头旁,静静地看着篝火里面的烤羊腿。 这个大烤羊腿接近八斤重,事先刷好了羊尾油,撒上了孜然。在炭火的炙烤下滋滋作响。 马平,草原的铁帅。草原上风吹日晒已经将他的皮肤吹得粗糙而坚毅,正如他这个人一样。可是谁又能想到,他早在几年前,还只是一个因生意失败而卷钱移民美国的商人,头顶着一屁股债在美国买了一个别墅独居。自己花钱买的的基因测序中测出了自己30%的蒙古基因,从之后,他对蒙古的向往便一发不可收拾,整天想着自己是蒙古人。 他在别墅里请了美国教授学习蒙古的历史,他时刻以自己高贵勇猛着称的血统而感到骄傲。在一次自家游泳池的锻炼中,不幸脚抽筋,醒来后便到了草原中。身边跟着一匹精瘦健壮的宝马,马鞍中一柄短刀、一柄长刀和一把短锯猎枪。 在惊讶之中,他就近找到了当地牧民,但是他一眼认出这并非蒙古阿拉伯或者波斯一代的牧民,因为他们很多人都是长着动物耳朵或者角的,猫的耳朵、狼的耳朵甚至是牛角。就算是狂野的美国西部,也不会有这样的怪事发生。他立刻意识到自己到了异世界。 经过了一段时间的相处,当地的牧民接纳了他,亲切地称他为“铁帅”。 每个穿越到泰拉大陆的穿越者都会获得一项赐福,这种赐福就好比是武功,在增强体能的同时也会给予每个人一些特殊的绝技。 有人修炼武功飞升成仙,穿越者赐福的上限在哪里,没人能准确地说出。 他们只知道,穿越者之间的功力可以相互夺取和赠予,好比化功大法和高人传功。 在这个世界,穿越过来的人能有多强?没人搞得明白。有多少敌人?也不清楚。 因此,对于每个穿越过来的人,他们的目标也都很简单:过好自己的生活,满足自己的欲望,同时保护好自己。 铁帅的赐福,就是强化,强化肉体,强化武器。 在三个月内,他凭借着一身健身房里得来的强健肌肉和狂暴的刀法与枪斗术成为了这方圆五百里内部落的最强猎手,他也没有过分地引以为傲。 他很喜欢自己现在作为游牧民族的生活,也喜欢他的马,他的马,通体赤红,杜甫有诗“胡马大宛名,锋棱瘦骨成。”,这匹马身上不带一根杂毛,通体没有一块多余的肉。它又是十分忠心的,只会跟着马平左右,只能供马平骑乘。 在这几个月的生活中,他感到自己的力量一天比一天精壮。虽然他已经四十有余,但每天仍能够骑着这匹马以最快的速度奔袭数百里,拿着他的猎枪和刀在草原上猎杀黄羊和野牛。将猎物的内脏掏出,皮扒下来,肉烟熏或火烤。运气好的时候可以杀几只野牛,差的时候可以捉几只野兔。 他每天早上狩猎,晚上回部落。在城邦间游历的商人每周都会来一两个,他把狩猎所得的皮毛跟商人换成制作子弹的原料和美酒。对于他这种人而言钱是留不住的,一个随游牧部落移动,居无定所的人更没有储蓄的必要。就算有任何需要,部落里的人也会不遗余力的给他帮助。 部落村民帮助他并不是因为热情好客,只因为他是部落里最强的猎手,更是他们的保镖。 按一年前来说部落并不需要保镖的,而最近草原中出现了新的异变——僵尸。按具体来说,这种僵尸并非血肉之物,而是不知道是谁召唤的人形状衍生物。 这个世界的源石法师很多,有过一个叫梅菲斯特的年轻人就曾操纵过无数感染者尸体袭击龙门。 草原的僵尸也一样,它们袭击路过的人,时常会有人因此丧命。 铁帅的短锯猎枪,为m1900,两个枪管并排排列,这个枪的枪管比寻常的m1900要短一半,每次能装填两发子弹,最多能二连发。子弹能装填特制的霰弹和鹿弹。铁帅更喜欢用鹿弹,因为它能保证被击中猎物皮毛的完整,从而换取更多的酒。 一顿饭不吃三五磅牛羊肉的,不是男人,只是男性。大口吃肉,大力骑马,每天至少猎杀僵尸或野牛三只,才算是真男人。铁帅如此想。 他拿着削好的木棍,徒手拿着羊腿,串住肉并撕开,大口大口地吃。不过一会,一个粗大的羊腿被他吃去了大半。 就在他吃肉的空当,脑内忽然嗡地一响,猎人的本能告诉他三点钟方向距自己五百米的洼地里有某些东西出没了。 跑过去后,看到了个人,竟是陈墨。 ...... 阿科刚从迷糊中苏醒,发现自己在一个山谷当中,最后的记忆就是那架直升机。 整个山谷充满了肃杀与寂静,好像是一片战场的遗迹。作为一个巨星,阿科一向很注重自己的安全,能早回家的时候绝不走夜路。除去比赛和训练的时间之外,绝不会去持枪率高的地方。面对这片山谷,就连参加过无数次比赛的阿科,都不由得生出了赶紧撤退的念头。 可是后方是死路,前面被迷雾笼罩,唯一的路,只有前进。 阿科很小心,蛇形前进,把狭窄的山谷处的每一个角落都排查了一遍。 前面是峡谷的急转弯,阿科屏住呼吸,小心翼翼,一点一点地挪动出身子来。前面出现的,赫然是一具巨大的骸骨。一具高近十米的巨大盔甲。旁边的墙壁上刻着无法辨认的文字,就在看到文字的一刻,阿科脑内涌入了这些文字的全部信息,就好像电脑安装了新的语法库。 “我们不可触碰,不可试探,不能和解。”他读懂了文字的意思。 盔甲旁边插着两把巨大的双刀,少说也有八九米长。双刀的刀柄上刻着一圈小字“以此铭刻龙卷风战士的不朽战绩”。 “这可比我的冠军戒指帅多了。”阿科这样想。 在阿科想着的过程当中,二十米外的浓雾里,有一个东西对他睁开了血红的眼。这个东西以一种极为扭曲的姿态悄无声息地从身后逼近着他。 二十米... 十五米... 十米... 五米... 就在距离他两米的时候,这个东西发动了袭击,利爪打在石头上面的声音瞬间迫近,利爪的尖端,已然要洞穿他的咽喉! 说时迟那时快,阿科凭借着自己多年职业运动员的反射神经,飞速转头,压低姿态躲过了利爪,往空旷处奔跑,一直跑到了有阳光照射的地方。 那东西也没有停下脚步,紧随其后。在阳光中,他看到了那东西的样貌:一个通体漆黑,兽首人身的怪物。这怪物比身高接近两米的自己还要高大概三个脑袋,一双利爪沾满了血,后腿似乎没有发育完全。 怪物挥舞着爪子冲了过来,阿科侧身避过爪击,凭借着极快的反射神经瞬间给了怪物的脸上一肘,这一下并未尽全力,但怪物一下子被打懵了,呆立在原地没反应过来。阿科本来没想到这一肘的威力会如此强,他似乎感觉到,经历了之前的爆炸,自己的力量有可能暴涨了很多。 疼痛的信号传导到怪物的脑内,怪物发疯似的挥舞着爪子。直逼阿科往后撤,一直撤到了山洞中。 在山洞中,怪物的爪子没法伸展,篮球巨星凭借着矫健的身法穿梭在山洞的石柱当中,将怪物的爪子卡在了石柱间。 紧接着,他经过蓄力,对着怪物的头就使出了十成力量的肘击。 这一肘,贯穿了岩石! 第二话 趁恍惚汐皇入大学 逢良缘少女遇佳人 “龙门学院秘术三期生,dr.汐,请于一小时后到广场报到。”手机在汐意识模糊的时候响起。 “真棒啊,这么年轻就能够考进龙门学院。”驾车的马夫,对汐说道。 “过奖了,不过师傅,这是哪里?” “龙门市三环区,马上要到学院路了。” “龙门?这里是泰拉大陆吗?” “不然呢?我的姑娘,你睡糊涂了?” 汐简直无法相信自己的耳朵,简简单单的一次穿越,竟然将自己传送到了泰拉大陆。望向窗外,阳光明媚天空湛蓝,丝毫没有经历过灾变的样子,只不过路上浮现的彼岸花,让她回想起了先前的记忆。 “家里的父母、爷爷奶奶都还怎么样了?”汐想到这些,心中不由得一紧,似乎觉得与他们很难再相见了。 “师傅,今年是几几年?” “1098年。” “这里没有被整合运动波及吗?” “那个啊,一群烂人搞事情,早就被摆平了,我天天拉货载客,倒是一直在运动。”长着牛角的丰蹄族车夫面露不解地说道。 “那矿石病呢?矿石病没有蔓延到这里吧?” “那个病啊,五年前就被自称是世杰的博士在发达城市范围内基本去除了。他也算是当今大路的数一数二的人物了,不过当今大陆第一啊.....有的事情不好说。姑娘!到站了,下车吧。”马夫拉住了缰绳,将马车停在了路边。 “龙门、天灾、矿石病、这里是“泰拉大陆”的平行世界,不过似乎是完美开局的平行世界。”汐想到这里,不禁心潮澎湃,不知能不能见到自己从手机里看到的、心心念着的那些角色呢? 汐告别了马夫,沿着道路前进,直到校园的门呈现在她的面前。 “龙门学院。”四个大字赫然展现在校园内高大的主楼上。校园里行人络绎不绝。 广厦,层云,路上繁忙的人流和奔马。无一不在向汐讲述着:这是一个辉煌的时代。 行人们的脚步愈发显得匆忙了,互相的讨论着问题,或是当今大陆最新发生的时事。人们都有着要去目的,要完成自己的任务。每个人生来是不是都要有一些目标?那汐的目标,又是什么呢? 她想到了广播,提醒自己要去学校的广场。十五分钟后,汐从大门进入,沿着指示牌,走到了学校的广场。这里各个地方、各个种族的人们齐聚一堂,和高考一样,经历了最基础的审查、笔试后层层筛选,来到了魔法最高学府,龙门学院。 有着动物耳朵的少年,长有鳞片、瞳孔为菱形的少女,扛着巨大行李,手上有着绒毛的路人。奇幻的新大陆让新到来的汐心潮澎湃,而又不知所措。 早上九点整,迎新典礼正式开始。 “各位,我们处在一个魔法主宰一切的时代。”身上有着羽毛的黎博利族讲师来到了广场的发言台上,开始了迎新的演讲。 “创造与毁灭,周而复始,源石技艺因此而存在。自整合运动袭击龙门后,今年是第二年。” 讲师慷慨激昂地描述着博士所立下的丰功伟绩,大概就是他通过智慧、包容击败整合运动。 “每一个人的天赋与生俱来,希望都能在学院中找到自己的位置。稍后向导会带领大家前往宿舍、领取校服和通讯器,并进行六维图的测试。” 汐从复活赛的风波以来一路风尘仆仆,终于换上了新的校服,方领衬衫配着长裙,比穿越前的装束要靓丽了不少。她初步认识了宿舍的成员,他们中有来自炎国江南的龙人,也有从乌萨斯来龙门求学的熊人族,性格和习惯各异。 未经天灾打击的龙门,是一个吸引着各国人士向往的繁华都市,充满着机遇、财富、知识与挑战,又有哪个年轻人不想在有限的时光里成为一个呼风唤雨的法师,或者是富甲一方的豪杰呢?其中最便捷的一步,就是来到学院进行学习,掌握各类法术和战斗技巧,得到各行业“组织”的垂青,证明自己的能力。 在现在的这个泰拉大陆,理工农医与战斗的内容,都是基于源石技艺。通过源石能量与法术回路解析万物之理,减缓或加剧各种物理化学反应的进行,达到生产、治疗、战斗的效果。 六维,分别为:物理强度、战场机动、生理耐受、战术规划、战斗技巧、源石技艺适应性。 此外,对于学生,还附加了第七项作为参考:领悟力。 领悟力,指的是一个人对于魔法天生的亲和力,越高的人在学习的过程当中能够学的更快。高到一定程度的人甚至能够在看到别人的技能后反推他人的属性与操作手法,完美复现对象的法术。 物理强度,指的是抗击打能力,魔武同源,往往物理强度越高的人,法抗也不会太低。 战场机动,指的就是移动速度与反应能力的总称,跑得越快越持久,机动性就越高。 生理耐受,可以理解为毒抗性或者体质上的好坏。 战术规划和战斗技巧,这两项对于判断一个人是从事一线攻坚,还是战术指挥,或者远离战斗的重要凭据。 源石技艺适应性,和术师职业密不可分,适应性高的人才更适合做术师。 以上六种属性,往往决定了一个学员长时间的状态,后天学习也许能够提高短板,但是大多收效甚微,学院的因材施教,也主要是为了增强每个学生的长处。 新生们簇拥着来到了测试间。一一进行着测试。 偌大的房间里面有一台源石驱动的精密仪器,每个人将双手放在上面,身体属性、潜意识当中的各种判断都会被快速分析,最终得到包括领悟力和其余六维在内的属性值。 “新生侯国玉,物理强度缺陷,战术规划与战术技巧标准,源石适应性标准,鉴定为理工学二级甲等” “新生腾杨天下,物理强度标准,战术规划与战斗技巧标准,源石适应性优良,鉴定为战斗系二级甲等” 当轮到汐进行测试的时候,她站定后,将双手伸到屏幕前,全场都震惊了,“新生dr.汐,领悟力150。”当初法术皇规定领悟力,最高只有一百五,其计算公式严格按照对数分布如下: 领悟力=20lg(感受能力+理解力) 和一般的增益计算公式一样。寻常人只要神志清醒,轻松可达10—20领悟力,古老的魔族也不过40—60。分到了一百以上分数越高差距越大,若能达到满分,当真为万古奇才,称之为新物种也不无道理,可能这就是穿越者的赐福吧。 然而,接下来系统的结果却让人错愕了。“物理强度标准,源石适应性缺陷,其余均为标准。”最强的领悟力配缺陷的源石技艺,以及同样平庸的另五维。 由于各行各业的发展离不开源石技艺和身体上的物理强度和生理耐受,泰拉大陆愈发注重了招工的门槛,如果六维不达标,员工绝对不会被录用。 源石技艺或许能后天提升,但效率因人而异,纵使你天资聪慧,未来光明,可今天的技艺缺陷终归是缺陷,学校不收差生,不会给你足够的时间来提升。 汐来到了经济与科技的高城,本想体验一番术师的生涯,没想到刚来到这里前程就已然被断送了。 测定仪的屏幕继续播放着别人测试后的结果,有喜上眉梢就必会有哀鸿遍野,人们的悲喜也并不相通。 汐,一个十六岁的少女,在十二岁以前,觉得自己有天才,小学考试每次都能考一百分,对于绘画色彩的掌握在当时的县城兴趣班的孩子里更是无人能出其右,她决定之后进入清华美院或者中央美院,做一个像安德鲁·怀斯或者约瑟夫·托朵洛维奇那样的大艺术家。 可到了初中情况急转直下,她无法适应初中的知识,更是被二次元文化吸引,沉迷到已经无心去顾及学业的程度。一想到自己初中便辍学,因为别人的话自己就要放弃生命,不禁悲从中来。 恰逢秋风扫过,一只将死的蝴蝶飞到了学校的栏杆旁,完结了自己的生命,将汐心中的悲凉衬托得更甚了。 突然间,一种无形的力场从墙外伸进来,已死的蝴蝶被夹住,蝴蝶不见了,秋风也停了。 墙头上却已有个人在坐着。 墙外是一小片待开发的田地,不知要种的是草莓还是大豆。 在龙门这种地方,移动都市并没有肥沃的土壤,食物主要靠的是对外的进出口,在人造的土地上无论种什么,都不会有好收成的,但却还是将种子种下去。很多学子深知自己能力不够,却仍要竭尽全力考上龙门大学,只为谋求一个好的差事,更好的生活。 这就是生活。每个人都要活下去,每个人都得要想个法子活下去。 出了学院,待开发的土地北边,是一个龙门的城中村,他们才是这贫穷的荒地上最贫穷的人。 这让初来乍到的汐认识到,就算是在繁华的龙门,贫困和饥饿,也是存在的。 在这小村子里长大的孩子,当然一个个都面有菜色。但孩子毕竟还是孩子,总是善良可爱的。现在正有七八个孩子,围在墙外。快递车来到了村子里。一个偏三摩托车上面印着企鹅物流的标志,副驾驶放满了货物,在一旁的汐,正在看着这个来送快递的人。 这人圆圆的脸,大大的眼睛,皮肤雪白,深蓝色的头发,脸上一直挂着笑容,若隐若现的酒窝。 她也许并不算美艳,但却无疑是个很好看的女人。 现在她穿着件黑色带毛边兜帽的夹克衫,领子围得很高。她作为一个快递员,却穿着黑色军靴和热裤。鞋带系得整整齐齐,每一个作为物流行业东奔西走的人,难免磕磕碰碰,双腿绝不会太好看,但是她的腿上却一点疤也没有,白而细长。 她头上有个光圈圈,亮的时候有些发乌黑色,笑的时候,光圈就随着她的头一起动。黑色的光翼,黑色的角,她一黑一白两个法杖,绑在了车的副驾驶上,而她本人,身边簇拥着一群孩子。 她似乎一年四季都是这样的一身打扮,她面前摆着张破木桌子,桌上摆着一个穿学生服的洋娃娃,一面刻有喀兰商会标识的银牌,一柄学徒用的入门法杖,一条五颜六色的链子,一个杯子,一个锁配一把黑色的钥匙。 她刚抓来的那只蝴蝶,也和这些东西放在一起。谁也想不出她是从什么地方将这些东西弄到这里来的。 孩子们看着她,头上又带着光圈,简直就好像在看着刚从天空中飞下来的天使。 她拍着手,笑道:“好,现在你们排好队,一个个过去拿东西,但一个人只能选一样拿走,贪心的人我是要打他屁股的。” 孩子们果然很听话,第一个孩子走过,直着眼睛发了半天愣,这些东西每样都是他没看过的,他实在已看得眼花缭乱,到最后才选了那面银牌。第二个孩子选的是水晶球。 大眼睛的少女笑道:“好,你们都选得很好,将来一个可以去学做生意,一个可以去学院里做个术士。” 两个孩子都笑了,笑得很开心。 第三个是女孩子,选的是那个锁和钥匙。 第四个孩子最小,正在流着鼻涕,选了半天,竟选了那只死蝴蝶。 蓝发少女皱了皱眉,道:“你知不知道别的东西比这死蝴蝶好?” 孩子点了点头。 蓝发少女道:“那么你为什么要选这只死蝴蝶呢?” 孩子嗫嚅着,吃吃道:“因为我选别的东西,他们一定会想法子来抢走的,我又打不过他们,不好的东西才没有人抢,我才可以玩几天。” 少女看着他,忽然笑了,嫣然道:“想不到你这孩子倒很聪明。” 孩子红着脸,垂下头。 少女眨着眼,又笑道:“我认得一个人,她的想法跟你不一样。” 孩子忍不住道:“她打不过别人?” 少女道:“以前她打不过别人,所以也跟你一样,自己吃亏。” 孩子道:“后来呢?” 少女笑道:“就因为这缘故,所以她就拼命的学本事,现在已很少人打得过她了。” 孩子也笑一笑,道:“现在好东西一定全是她的了。” 少女道:“不错,所以你若想要好东西,也得像她一样,去拼命学本事,你懂不懂?” 孩子点头道:“我懂,一个人要不被别人欺负,就要自己有本事。” 少女嫣然道:“对极了。” 她从脖子上解下个银黑色的吊坠,道:“这个给你,若有别人抢你的,你告诉我,我就打他。” 孩子却摇摇头,道:“现在我不要。” 少女道:“为什么?” 孩子道:“因为你一定会走的,我要了,迟早还是会被抢走,等以后我自己有了本事,我自然就会有很多好东西的。” 少女拍手道:“好,你这孩子将来一定有出息。” 孩子眨着眼,道:“是不是就跟你那朋友一样?” 少女道:“对的。” 她忽就弯下腰,在这孩子脸上亲了亲。 孩子红着脸跑走了,却又忍不住回过头来问道:“那个拼命学本事的人,叫什么名字?” 少女道:“你为什么要问?” 孩子道“因为我要学他,所以我要把他的名字记在心里。” 少女眨着眼,柔声道:“好,你记着,她叫蕾缪乐(能天使)。” 孩子们终于全都走了,少女靠在树上,喝了一口刚买的咖啡,看着远处的学院。 莫斯提马的代号,原型为旧约伪典《禧年书》中同名的堕天使莫斯提马。而在这个未经天灾洗劫的泰拉大陆,莫斯提马变成了快递员,而且是最温柔善良的那种。 汐在微笑,笑着笑着眼泪已经流了出来。 在那个天灾横行的泰拉,很多人都忌惮黑天使莫斯提马的时间法术。 但汐却显然不怕,她能见到她,这世界上已经没有什么让她害怕的了。 十六岁的少女,等这一刻,已经等了不知多少个日夜。 “莫斯提马,你好......”少女眼里已噙满了喜悦的泪水。 第三话 破迷途汐圣知前路 行西域墨圣思草莓 且说上回汐圣邂逅莫斯提马,心中甚是激动。毕竟这小莫是汐的梦中情人,多少个日日夜夜的心心念,今天终于是遇到了。 她是有多么的喜欢她啊,梦里面想的都是那个黑天使,画里面画的也是。自从她接触了《明日方舟》这款手游之后,一看到莫斯提马的立绘,她便彻底的被迷住了。充满了神秘感的蓝发少女,为了她,她可以废寝忘食地绘画,终日沉溺在狂想之中。 废巷,旧木桌,年久失修的平房。她想都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她。 然而,初见一面,感到的,反而是一阵语塞。脑内信息太多而无法抒发,最终也只能凝成一句话:“莫斯提马,你还好吗?” 今夕,何夕?月如水,人相依。 “啊?你是?”莫斯提马注意到了自己身边的这个姑娘。 “你好,我叫汐。”这单纯的一句话,又有多少道不完的柔情蜜意。 “你运气不错,我今天送完快递了,没什么事要做,可以陪你一会儿。”小莫对汐说道,嘴边还挂着那一抹微笑。 汐好并不在意她说得这些话,只是痴痴地看着她,脸突然发红,呼吸略显急促。“我,其实是穿越者,从一个很远的地方来的,在那里我知道了你的故事,我已经想你很久了。” “穿越者?跟博士一样吗?泰拉大陆这样的人很少见呢,我在这两年间的旅途中从未见到过穿越者。”莫斯提马说话的时候,身后的光翼一颤一颤,让汐看得入神。 就在汐看得发痴的时候,手机响了,“dr.汐,请你来学院主楼七层一趟,我们谈一下你的特殊情况。”鸟人族的主任老师在电话里说道。 “莫斯提马,不好意思,我真的有好多话想对你说。不过我现在要去学院一趟,你可以留给我一个联系方式吗,我有点担心,我怕这一去你走了,就再也没法找到你了。” “你要去学院啊,正好我也回去看看,要搭车吗?”小莫问道。 就这样,小莫和我们的汐圣一同去了教学楼主任的办公室。 “好久不见,赫默。”小莫一进门就问候道。没想到学院的主任竟然是猫头鹰为原型赫默,在魔法繁荣的时代,龙门从各个机构吸收人才,赫默作为生物学方面的顶尖学者,在学院中担任教务主任一职。 “竟然是莫斯提马,好久不见!”赫默寒暄道,按原来的世界线,赫默和莫斯提马应该没有过多交集,最多是在罗德岛担任同事。 “好久没来学校了,真怀念当年在这里学习的日子。” “汐,既然莫斯提马也在,我们可以一起谈谈你的问题。”赫默单刀直入了今天的目的所在。 “汐的五维属性偏科严重是我们从未设想到的,如果是在博士扬名之前的日子,或许能继续在学院里学习,但现在整个龙门全然注重魔法能力,在学院汐可能找不到合适的导师了。” “不如说,在全泰拉的各大城市都在推行魔法实用化的今天,恐怕找工作都成问题。”赫默补充道。 汐,听道这些话,低着头默默不语。她一直在回避这个问题,没想到今天让最喜欢的人看到了自己的最不堪的一面。 她望着地面,透过地板的反光似乎看到了两年前的自己,一个青涩的笨丫头因为成绩问题在老师的办公室、爷爷的面前被老师批评。 她之前在辍学后用尽全部时间来绘画,因为她已经意识到,艺术和幻想,是她所剩不多的安全通道了。 “这个问题好说,让我来当她的导师吧,跟我去送快递,我是术士,完全有教学资格。”莫斯提马的一句话,将汐拉回了现实,而这个现实充满着戏剧性,更包含着温暖。 “这样的话实在太好了,我马上去办手续,这样汐就可以顺利进行学业了,三年内完成考核便可以顺利毕业,有劳莫斯提马老师了。” “莫,谢谢你。”汐才刚刚缓过神来,看到了心上人抛出的橄榄枝,爱哭的姑娘眼泪又要流出来了。 就这样,小莫和我们的汐圣充满魔幻的送快递旅游顺便求学的历程,就这样开始了。 木叶萧萧,金黄的落叶铺洒在公路上。泰拉大陆各国除了阿戈尔和一些岛国以外,整个大陆是一个被海洋包围的超巨型岛屿,通过博士这个人的强大设计能力和组织能力,开辟无人区。隶属于炎国一个省的龙门自变革日之后便长期驻在了炎国的东南部,频繁与内陆国家进行着物质与文化的往来。 道别了学校的诸位,蓝发的少女驾驶着偏三摩托车,副驾驶上坐着我们的跳楼战神汐圣, “小莫,师傅,我有点搞不明白,为什么你会选中我做你的徒弟呢?” “自变革以来,全大陆崇尚魔法和战斗,太多人盲目痴愚,以为随波逐流就能心安理得。我相信你是穿越过来的,所以我要追求一种可能性。” “龙门的市井,乌萨斯的郊区,维多利亚的古废墟……汐,这个世界上有无数美景,只不过,很少有人去发现,时局又何尝不是如此,太多人困在安全区内图安稳,而又有很多人在险境内挣扎。” 汐听得似懂非懂,现在的她无法理解这个平行世界的泰拉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博士是谁,整合运动退却后,现在到底又有哪些势力在蠢蠢欲动?她不愿去深想。 她们骑上摩托车,从龙门一路开到了江南。在一家小店里各造了三笼小笼包,吃饱喝足后来到了集市。 江南的集市相较于龙门学院,更嘈杂,人也更忙碌了。秋日的叫卖声和讨价还价声,再次将她带回了她生长的那个小县城,世俗的母亲,歇斯底里的父亲,沉默寡言的爷爷。每当想起这些,嘴里不禁泛起一丝鱼腥味。 当她看到肉铺的中年妇女拿着剔骨刀把肉切成一条一条,送到绞肉机里面的时候,她脑海里的那股鱼腥味更重了。 “仔细看她用刀的手法。”莫斯提马在汐的耳边提醒到,“这是最基础的法力应用。” 汐凝神细看,发现刀上像是附上了一层薄薄的保护膜,刀切了半天的肉却没粘一点油。将法力附着在工具或武器之上,大大增加锋利度和韧性,木棒也能开山碎石,这就是近卫干员打击敌人如同砍瓜切菜的关键。 晚上,汐在旅馆里问向莫斯提马:“小莫师傅,你是因为遭到了其她天使的背叛,才对她们拔枪相向,最后才堕落化了吗?” “不太好说,之后再慢慢讲给你。” 莫斯提马是个有故事的女人,女人如酒,岁月如歌。路过了一个又一个站点,风景一次又一次地变换。二人从东南一路到了西南一代,相较于发达城市,偏远一点的地方反倒不那么重视法术,这让最多只能会一两招的汐总算不在人群中显得那么突兀。 期间莫斯提马依次送着早有委托的快递,而汐一直在给她做饭,因为小莫觉得汐很会做饭。 这天早上,莫斯提马去西南云贵交界处给喀兰商会分舵的人送快递,汐一直想给自己学的这招取名。半天才想出了一个“绘”字,扣了一天的手机,想着不知何时才能知道小莫师傅的故事。可是照小莫的性格,恐怕这辈子不会知晓了。 早在一个月前,莫斯提马教了汐一招剑法,配合法术缠绕使用,大有将汐往近战方向培养的意图。 世界是参差的,当汐还在西南一代随黑天使莫斯提马游历的时候,陈墨已经在炎国北部的大草原开启了狩猎的游牧生活。 身高近一米九的中年男人铁帅坐在一个石头上,旁边正在用草垛烟熏刚宰杀好的野牛肉,如果不在半个小时内进行完这样一个流程,肉上一定会生蛆,这样的话近一个下午的蹲点就付诸东流了。 迁徙的野鸭正在自北向南结队而飞,凛冬将至,它们必须飞到冬面不结冰的水面上,才能继续进行觅食和产卵。 秋风吹得草地枯黄,漂泊无根的浪子,岂非和候鸟一样,居无定所? 这时,远处传来一声枪响,可细听来是十声,只是射速太快,十发混成了一发。是谁,能将狙击步枪使得这么快? 枪快,但更毒、更准,十只野鸭应声倒下,等落地时,均是咽喉三寸处中弹。远处走来了一个人,手持阿拉伯劳伦斯的SmLE,这个枪的历史原型为一战时托马斯·爱德华·劳伦斯上校专属的镶着金边的李恩菲尔德步枪。 这拿着狙击枪的人,不是陈墨,还能是谁呢?他相较于复活赛开始的时候,草原风吹日晒,让他多了几分沧桑。 “大哥,搞定了。”陈墨向远处的铁帅喊道,顺便手脚麻利地将野鸭用麻绳五个一组捆在了一起。 “走,回去喝酒。”铁帅和陈墨回到了牧民的营地。营地里一片丰收的景象:从内陆收购的金灿灿的稻谷和自制熏肉堆成山,草原阿哥阿妹把歌唱,渴了饿了就喝一碗摔碗酒,醉倒在丰收里。 茶余饭后,中年男人铁帅抽着几周前从商人那买来的雪茄,马上入冬,商人便不会再来北方,这或许是今年的最后一批烟草了,一想着能淘到这难得的雪茄,不禁笑出了满脸褶子。一旁的陈墨思前想后,总觉得少点什么,这已经是他来草原的第三个月份了。不愁吃,不愁穿,还缺什么呢? “大哥,我想种草莓。”心里的话,立刻就说了出来。 第四话 墨圣草莓地被毁 精心策划斩仇敌 扣1送草莓馅饺子。 “”独住在出租屋的陈墨狠狠地敲击着键盘,对于草莓和饺子的向往让他忘记了疲倦,直至敲得键盘破碎,大道也破碎了。 “呼!原来是梦啊。”陈墨从一场噩梦里惊醒,他和铁帅二人正坐在马车上,疾驰的快马已经奔跑了将近一天。 “大哥,我们这是到哪里了。” “还有两个小时就到了,你说的去盆地种草莓的主意靠谱吗?”一旁的铁帅戴着墨镜,还在抽着他的雪茄将信将疑地问着。铁帅以自己游牧民族的血统而感到自豪,专精狩猎但乏于农耕,尤其是对于瓜果蔬菜这一类的种植,属于是一窍不通了。 “我之前从网上学过,我们可以在那建个大棚,冬天试种一批。如果效果好的话,夏天趁着温度和日照合适,再多圈地种草莓。” 炎国西部,草场八百里,春夏时节举目翠绿,然而冬季飞沙走石,土地硬的连铲子都挖不动。 唯有一带盆地水草丰茂,盆地内有一小湖,水波不兴,安稳如镜,名曰“西海子”。 草原少雨少水,凡有小湖,均可称之为“海”。 马车到了盆地,陈墨铁帅二人将塑料膜和木头柱子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搬下了车,给了车夫运费,开始在自家圈的二亩地里进行着他们种田致富的伟大计划。 开始将这二亩地用锄头松土,好在前几天刚下过一场雨,土壤湿润。但二人从未经历过农事,所以这花了他们半天的时间,已经是精疲力尽。 后面他俩也意识到单靠他俩完全不能成事,所以他们干脆雇了当地的丰蹄族村民帮自己搭起温室大棚,村民们看到两个冤种愿意出大价钱让人帮种草莓,自然也是愿意干活的。拿钱办事的村民飞快地盖好了大棚,并顺带着用暖炉给大棚里面加温,烧得是热气腾腾。 花了一天时间催化种子,花了一天移栽种子。又等了大概快两周,草莓都长了点小叶子,但还是没长花骨朵。铁帅干脆去盆地里最近的集市,听着村民的介绍买了一大包复合肥和这个世界独有的生长促进剂,按照精确的比例混合好喷洒在地里。 草莓植株像是感受到了二人的期待,在药剂魔法的加持下,一周后草莓开出了白色的小花。付出有了回报的二人喜不自胜,不管头上和身上的土,当即喝了一晚上的酒。 又过了一周后,草莓已经开始结果了,小小的青色果实。这个时候,陈墨已经甚至能够感受到成熟后红色草莓的那种酸甜的味道了。 三十一盒的草莓,在值钱的世界自己连隔着玻璃板看一眼的勇气都没有啊。 “我一直很想吃草莓,可是草莓太贵了。”「吃草莓」正是陈墨长久以来的一个心魔。 大快朵颐,口齿余甘。 可是,就在这天晚上,草莓地被僵尸毁掉了,完完全全地毁掉了。暴露在外面的草莓承受不住夜里急剧的低温,全部冻死了。 当陈墨第二天早上醒来的时候,看着支离破碎的大棚和暖炉,深受打击、欲哭无泪。铁帅又何尝不是如此,近一个多月的努力付诸东流,又怎能不叫人愤懑。 “其实我之前有感觉,这片地区的僵尸是人为产生的,老弟拿你的透镜看看。”铁帅心有不甘地说道。 陈墨拿起了自己专属的战壕潜望镜,详细的看着地上的脚印和任何一处魔力残留。意外的发现,脚印来的地方和魔力的残留的源头竟然是一样的。二人骑着马沿着魔力的流动一路追溯到源头,即召唤僵尸的地点。泰拉大陆的源石技艺使用者不在少数,召唤僵尸这类东西也不算难事。 这时,铁帅从地上找到了一个奇形怪状闪闪发光的徽章:“这应该是施术者掉落在此地的,只要探明这个徽章的来历,就能找到毁坏我们田地的凶手。” 那么,人生地不熟的二人,从哪里能够获取情报呢?铁帅和陈墨凭着直觉往西又走了一天来到了处于龙门和卡兹戴尔交界处的酒馆,这里是各色人等出现的地方。边境地区的酒馆更是战争贩子和情报掮客进行交易的必要场所,可以说在这里你只要有钱,你可以买到任何你想知道的信息。 “把你们这里能力最强的人叫过来,我需要打听点事。”铁帅是何等的狂放,进了酒馆直接开门见山,往柜台上狠狠地钉上了两枚金叶子,以一般人的力量就算用全力也很难将这两枚金叶子拔出。说罢便和陈墨二人走进酒吧最里面,找了个桌子并排而坐。 这时,一个人影闪过,金叶子已然被齐齐整整地从吧台的红木桌子上拔了出来。走向铁帅与陈墨所在的桌子,脚步是那样的轻,当那人走进铁帅才发觉,那是一个有着白色短发和橙色瞳色的女性。 这个女子身上背着两把枪,黑色的长袜上打着绑带,下装着一红边黑里的百褶裙,头上长着两个红色的角,头前方竖着的两搓红毛略显滑稽。她的笑容和莫斯提马不同,笑的时候嘴角弯得夸张。论长相,并不算很匀称,但透露的邪魅气质让人无法忽视。 她标志性的恶魔尾巴似乎在传达一个信息“这个佣兵,并不简单”。 前半生与各国女人开展过故事的铁帅默默盯着少女看了半天,他一直觉得泰拉大陆的女人穿着的下装属实怪异,就算是寒冷的户外都不忘用裙子或短裤展现自己腿部纤细的线条。 但仅走神了几秒钟,继续看了她几眼,忽感到这个女人的眼波中有一种摄人的魔力,却又像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厉鬼。 “这究竟是美女,还是刽子手?”铁帅思忖着。 “萨卡兹佣兵,w,真是好久没有见到穿越者了,而且是两位,虽然这个“好久”可能含义不同。但没关系,既然现在的你们需要找我,那你暂时是安全的,暂时哦。” w在原本的泰拉大陆中,经历了卡兹戴尔的内战,辗转于罗德岛和整合运动势力之间。而在这个世界也一样,w在整合运动败退后,作为佣兵团长,率领着一批魔族人游荡在卡兹戴尔境内。 可今天的她,来到炎国西部的边陲小城,身边没有手下,究竟在她身上发生了什么事?陈墨也无从揣测。 “二位既然来了,有什么想打听的事情吗?”w眼中闪过一丝狡黠的光芒,审视着坐在对面的铁帅和陈墨两人。w有一种神奇的洞察力,准确的辩识出了他们两位是穿越者。 铁帅将奇形怪状的徽章递给了w,说道:“我们需要知道它的主人是谁。” w瞟了一眼,恶魔尾巴慢慢地摇着,将手里刚拔下的两枚金叶子仍给了铁帅一个,笑眯眯着道:“这个委托太简单,我按难易度收费的,多的钱不要。” “这个是萨卡兹贵族独有的徽章,大炎不论出身种族,唯能者用之。”w不急不缓地说道。 “就算是萨卡兹人,只要有钱或精通源石技艺,都可以在大炎某个一官半职,甚至加官晋爵。” “这个萨卡兹贵族垄断了内陆所有的水果生意,而且就以喀兰贸易结盟的名义住在炎国西部。只要是有村民大面积种植水果,他都会采取措施去毁坏农民的田地,保障自己的货物能保持高价卖出。”w已经详细地把二人草莓田被毁的缘由讲得一清二楚。 兴,百姓苦;亡,百姓苦。只会压榨弱者的人,又是何等的卑劣。陈墨想到这些,不禁恨得要咬碎自己的牙齿。他转头看向铁帅,没想到他带褶子的脸上杀意已经抑制不住了,他的心情并不比自己要好多少。 “还需要我告诉你们他的名字吗?”w问二人。 看着w还算不错的脸蛋和身材,陈墨这才消了消气,故作冷静地答道:“不用了,将死的人是不需要姓名的。” “大哥,你怎么想。”陈墨看向铁帅,而铁帅回应他的目光,是一种托付生命的信任。 男人之间,无需多言。 “w,我们需要你帮忙进行一场好戏,斩首行动,报酬管够,有没有兴趣?”陈墨问道。 w从座位上站了起来,将脸靠近陈墨盯着他道:“雇佣兵的战斗都是实用风格,可别指望我会照顾你们两个。” “好。” 就此,劫富济贫的三人小队,成立了。 第五话 墨圣持刺刀手刃仇敌 鸳鸯遭劫难险困金库 世界上的杀手,就如流星,光芒虽然只有一瞬,但就算明亮如紫薇星,也夺不去他的光。 秋天的草原上,风吹过无边的野草,大多数蝴蝶已死,它们只活在春天里。 它美丽,它自由,它飞翔。 它的生命虽短促却芬芳。 陈墨和铁帅默默地将买来的子弹装上弹夹,已经入了他二人贼船的白发雇佣兵少女w仔细地调试着爆破所需要的炸药,一圈一圈地缠绕好线圈,调试好了每个炸药的雷管。 一只灰色的蝴蝶飞到了她头上的那撮红毛上,灰色的蝴蝶如野花般,富有顽强的生命力。 蝴蝶如花,佳人如玉。 灰蝴蝶如野花,陈墨发觉到眼前的少女也像极了野花。她在工作的时候是不苟言笑的,有条不紊地进行着每一步的安排。 战乱地区长大的孩子,岂非都像野花野草一样,独立生长,在冲突中拼得一条生路。他们偷盗,他们斗殴,w作为雇佣兵工作的这几年甚至杀过人。 w也曾想有一个房子,种一屋子的花,当然那也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在原有的《明日方舟》世界线上,这个愿望或许加入了罗德岛后就能实现。但因为穿越者的出现而变革的今天,给她剩下的幻想也不多,几乎也完全没有回想。 同样是二十岁的人,有人在网吧里打游戏吃外卖,而有人需要起早贪黑地谋一口饭吃,无论哪一个世界,都是这样。 陈墨默默地装填着狙击枪的弹药,默默地看着安静的w。白发的少女似乎也注意到了他的注视,秋波已逝,相视无言。 一场大型的战役,现代战争战胜方平均日伤亡率1-2%,战败方是2-3%。而人越少,环境越乱,伤亡率就越不可预测,尤其是当下的四人小队,只要是一招出错,全军覆没都有可能。 w就算历经过不下数十次的生死局面,她也仍旧是一个年龄二十出头的女生,和陈墨年龄相仿。 可她目前和铁帅和陈墨是雇主和雇员的关系,她不光要协助二人扫除障碍,更要全力保障他们的安全,不然佣金就收不到了。 陈墨并不是一个自我为中心的年轻人,相反,还很善解人意,这也是w欣赏他的点。可她却不能给他回应,如果一个人明天有三成的概率会死,谁又会把自己托付给他呢。 在萨卡兹和炎国边境这样一个战乱的地区有各种人,有商人也有佣兵,有的豪富,有的贫穷还有负责各种地下贸易和消息流通的头目生存在这一地界。 但无论谁的名声都不如“来自萨卡兹的贵族“那么响亮。无论谁的产业都没有这个贵族一半多,而且这个贵族甚至掌握了来自泰拉大陆以外出现在现在的阿尔戈的某些神秘道法。 陈墨他们第一次的目标,就是这个贵族。 贵族的财富和名声并不是无上掉下来的,所以他有很多仇人,多得连他自己都记不清。垄断了炎国西部内陆一代除粮食外农作物的他,遭到过许多雇佣兵的袭击,但均以失败告终。 贵族手下有四位精通治疗和套盾法术的重装术士,十个精通近战和射击的一流保镖。每个人的能力都可说是泰拉大陆里第一流的,还有一个来自阿尔戈的巨人族为他搬运货物。 这些人经常寸步不离他左右。 他自己身上穿着由凯夫拉材料制成的轻型防弹衣。 就算有人武功比他高,要杀他,也至少要四个人:一个爆破手制造混乱解决手下的杂兵,一个突破手击杀十个保镖,将运货的巨人用最大的火力瘫痪,一个刺客击杀距离他最近的十个法师,防止他们给贵族套盾,顺便还要将运货的巨人补刀杀死。最后,由一个狙击手开枪击碎他的头颅,这一枪绝不能有丝毫错误,绝不能慢半分,因为你绝不可能有第二次机会。全泰拉也鲜有任何狙击手能够开这一枪,没有人办得到。 只有一个人能办到,这人就是他,就是陈墨。 斗争无休止,只有武器,才接近永恒。 他在铁帅的协助下,花了两周,将这个贵族的日常习惯,每天见到的人,甚至是爱好都打听的一清二楚。 他又花了一周的时间安排乔装打扮后的w在宅邸附近的花店打了一周的短工,摸清楚了宅子里车马进出的情况。 这个“贵族”就像一块严密不透风的石头,坚决不给刺杀者任何一点可乘之机。但是机会总是要有的,一个人不会一辈子不出屋子,每周日他都要带上最精锐的十五个随从前往距宅邸五十公里的地下金库。 这一天,边境地深秋的山风愈发猛烈了。贵族如往常一样,每周日和护卫们一同驾驶着马车前往金库。此时,陈墨的SmLE mKIII,准星三点一线,早已对准了马车内他的头颅。 “阳光明媚,视野开阔,风速20。”陈墨心里默念着,在这种情况下,直接一枪开出,弹速首先会触发术士的感应结界,术士瞬间给贵族套盾并锁定陈墨所在位置。十个保镖在三十秒内杀到陈墨所在地,自己会顿时在十把利刃的攻势下变成一摊肉泥。 “陈墨,你从哪里学的射击技术?”在一旁和陈墨并排而坐w问道。 “游戏里。”这简短的回答明显令雇佣兵姑娘感到了错愕,不禁转过头瞪了陈墨一眼,就在愣神的一刹那间,陈墨发出信号,好戏开场了。 穿着白色西服的铁帅牵着那匹瘦马迎面向贵族走来。“来自萨卡兹的贵族阁下,本帅前来与你谈一桩生意。” 贵族见来人西装笔挺,饶有兴致,在车内说道:“愿闻其详。” 铁帅又往前走了五米,明显感觉到了杀气逼近自己的咽喉,十个护卫似乎下一秒就即将要将刀拔出来了。 铁帅是一个沉着又刚毅的老男人,他在距马车八米处停下,停了一会,突然大声吼道:“老子今天要来买你的命!”说罢掏出了自己的双管霰弹枪。 这时,还没等十名持刀近卫反应过来,早已安排好炸药的w按下了起爆按钮,瞬间,山路内烟尘弥漫。 白发雇佣兵少女的红黑色围巾被风吹得来回摇摆;白色西装的铁帅刚好借着烟尘隐匿了身形。 在白色的烟尘中,爆发出了两朵血雾。铁帅已经用霰弹枪干掉了两名重装术士。 “砰!哈哈哈——”w也随即冲大笑着冲下山去,化作了一条红黑色的影子,一手拿着一把突击步枪,直接杀进了十个保镖所在的人堆里。本应由四个人完成的任务只有三个人来办,佣兵少女一个人承担了两个人的工作量。 陈墨没想到,这个职业为佣兵的女子,干起活来会这么兴奋。 血雾与烟尘飞舞,红黑色与白色的人影上均沾满了血污,这景象,凄绝,亦美绝。 “一分三十秒.....一分五十秒......两分三十秒。”就在w解决了第八个保镖的时候,悠悠地喊道“大叔,该撤了!” “走!”铁帅放下了手里掐着的第四个重装术士的咽喉,法师已经断气,立刻跟着w撤到了三十米开外。 他们撤后,在等待,等待一场之前爆破引发的山体滑坡直接压死搬运货物的巨人,并封住援兵赶来的路。 巨石滚下,巨人已死。马车上传来了贵族鼓掌的声音,“能把我逼到这一步,已很不容易。” 陈墨见术士已全部死亡,立刻拉栓打出了7.62mm穿甲弹,直击贵族的头颅。 呯!血花绽放开来。 意想不到的事情总会发生,子弹在距离贵族头部不到三寸的地方发生了反射,跳弹击中了w的小腹。 少女雇佣兵和一旁的铁帅完全无法应对这突如其来的变故,w应声倒下。 “诶?怎么会......”w带着惊讶的表情昏了过去。 “相位护盾,任何攻击都可以反射,这就是凌驾于普通魔法之上的顶尖技术,不如说,是现在这个世界的至尊魔法。”贵族拿着挂在脖子上的紫色吊坠,吊坠发出了诡异的光,这就是他的最后一手。 铁帅朝着贵族用霰弹枪轰击了数下,反弹的铁屑打在他的身上,伤口不深,但破损的西装已浸满鲜血。短刀已经折断,铁帅感觉到自己已经无法奈何这个贵族了。陈墨此时已不敢再开枪,默默地向二人与贵族所在的位置前进,狙击枪跳弹反射的威力足矣杀死另外两个队友,他不敢赌。 “再过一分钟的咏唱,相位传送就会完成,永别了。在法术皇之上,阿戈尔至尊穿越者的道术,是你们这些凡夫俗子永远无法企及的。”贵族笑道。 “远处打枪的小子,别白费力气了。”此语一出,听得陈墨心惊胆战。 陈墨欲言又止,看着对贵族无何奈何,累得单膝跪地的铁帅。又看到了腹部受伤的佣兵少女w,二人相距约五十来米,如同隔了一层雾。刚从昏迷中醒来的w,不知所措的目光如同池塘的游鱼一般撞入他的心,撞得他神魂激荡。虽相隔甚远,但事情皆因自己想种草莓而起,他下定了决心要救下她。 一瞬间,他的心中有了一团火。半生困厄于斗室之中,苦苦追寻不得人生之道,最终草草离世。 天地如陋室,已心为囚笼,困于其中如何解脱? 火焰顺着他的双手而上,他凭借着本能给自己的步枪装上了刺刀,紧握钢枪,就像握住了一团火,整个人都以一种夸张的角度冲了起来。 经过五十米的连续加速,地面已有了深深地踏痕。当刺刀靠近了相位盾的时候,陈墨感觉就像是唱出了自己最珍贵的一首诗,轻轻地将护盾直接消融了。刺刀一下子贯穿了贵族的内脏,贵族的眼中,已失去了生气,眼中充满了难以置信。 “犯我草莓者,虽远必诛。”陈墨将带着血迹的步枪抽回,背到了背上,对着身后的w露出了五味杂陈的笑。 w自己已经简易包扎好了伤口,所幸跳弹威力并不大。她眼见陈墨的头发早已被汗水浸湿,神情闷闷的也不知在寻思什么,瞧来宛如办了错事,对他歪头轻轻一笑,好像在说:“任务完成,已经没事了。” 贵族的紫色项链仍在闪着光,光芒愈发耀眼,瞬间变成了一个紫色的黑洞。传送阵法,并没有终止。 陈墨离阵眼最近,当即便被吸了进去。w双腿用力,飞扑抓住了陈墨步枪的背带,试图把他拉回来,不料将她自己也越拖越深。 “大叔!不要过来!金库!目的地是金库!”w对铁帅喊着。 刚打算抽一根的铁帅一把扔掉了烟,喊道:“放心吧,三天内我必救你们出去。” 深黑,死寂。最可怕的不是黑暗,不是没有光,是没有希望。他们二人已经坠入了死亡的密室之中。 陈墨伸手摸向四周,摸到了一个角,长在一个人头上的角。是w的角。负伤的w躺在地上,尾巴像小猫一样贴在地上晃动,只有她的呼吸,还跃动着生命的活力。 可是他们又能坚持多久呢? 第六话 困密室墨圣忆今生 巧传信佣兵脱险境 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当中,只有他步枪上的含镭瞄具发着微弱的光。陈墨已经握紧了他的枪,可现在的困境,连他的枪也不能突破。 这里究竟是哪里,怎么才能让自己看清四周。他搜寻身上一切能发光的东西,剩下九发子弹,通讯设备已经在刚才的传送中完全损坏,再也亮不起来了。 他以直觉想到,传送的过程中会遭遇极大的电磁脉冲,贵族的项链里面包含着的应该是两种功能:产生护盾和相位传送。护盾的作用不仅是抵御攻击,更是电磁屏蔽,这个保护膜能够隔离电磁脉冲对内部的损害,成功传送的贵族便可以用有源密钥或者光信号来启动这个金库。 陈墨强制着让自己冷静下来,将唯一能发光的瞄具拆下来放在了地面上作参照物。瞄具发光的地方,就是w睡觉的地方。他缓慢地一步步向四周走去,希望能触碰到墙壁,但是脚下碰到的金属块几乎要将他滑倒。 从金属块的重量和质地判断,这是金锭,他脚下的,是金库的金山,一个隐匿在黑暗中的金山。 经历了与贵族之间的苦战,本就精疲力尽的陈墨,强撑着最后的力气去找墙上的开关,试图能打开一盏灯。可四周的墙面全是光滑的,没有一丝起伏。 门在哪?灯,又在哪? 最后,疲饿交加的陈墨实在走不动了,爬回了瞄具所在的起点。如果w是像能天使或者莫斯提马一样的萨科塔人,头上的光圈便可以照亮这个屋子。 如果这个世界里的陈墨和w有一人会能够发光的魔法,甚至是爆破的魔法,情况便会好很多。 敬业又疯狂的雇佣兵少女w,为了能够保持最高的机动性解决保镖,放下了自己身上的所有炸药,仅拿着两把突击步枪和一些必要物品便冲下了山,只因为她一个人要干两个人的活。现在,她身上的装备也是所剩无几。 这样事情的发生,皆出在自己对于形势的误判。他知道w是一流的传奇佣兵,所以把一切重任务都压在了她的身上。 而她,w,刚刚被驱逐出罗德岛的权力中心,失去了人脉,又需要资金来解决自己的生存问题。 他回想起了之前世界的自己,同样是因为自己的固执和误判,在家人的帮助和自作主张之间选择了后者,最后让自己走上了不归路。 更不用再提自己射出的子弹击伤了w了。他本该去向她道歉的,却不知道该说什么,他的心太乱。 他是已经死过一次的人,面对死亡,他一向看得很淡。但是他最放心不下的,就是面前的这个佣兵姑娘。 虽然他们并不是恋人或者夫妻,可是他们之间已有了种奇妙的联系,甚至比恋人夫妻更特别的联系。 因为她是他请来的,她全程服从他的命令,她已把自己该做的完成地滴水不漏,仿佛已成了陈墨的一柄利刃。面对一个视契约如生命的、收了你的钱随时都愿意为你赴死的一个姑娘、一个佣兵,陈墨对她,要负全部的责任。 w醒了,触碰到了散落一地的金条,忽然道:“我赌得没错,贵族最终的目的地果然是这个金库。” 陈墨道:“对。” “陈墨,你能够想出完美的对策力图全身而退,说明你的能力和意识已经很强了。” “嗯。” “我现在是个无能的角色,想法子脱困只能交给你了。” w之所以这么说,只是因为她腹部已流血过多,丧失了行动能力,一只失去了爪子和牙齿的老虎,只能等待别人的施舍。 她的眼神含着光,黑色的恶魔尾巴聋拉着,她,已经完全依靠他了。 陈墨实在不希望她绝望,但是又不能让他知道事情的真相。 “铁帅大哥,三天内一定会来的。这可能只是金库众多密室的其中一个,我们一定要让他知道,我们在这里。”这个封闭的地方,单单凭“金库”二字,铁帅三天内会不会找到也是个问题。 稍稍恢复了一些体力,他将子弹取出,用步枪的枪托猛砸,把取出的火药倒在了自己的化纤外套上。 他用留下的一发子弹装进枪膛,一发击中了沾满火药的衣服。易燃的化纤在火药的加持下瞬间亮了起来,他们有了一堆火。 四周堆满了金条和各色珍宝,绸缎布匹,在布匹之间,赫然一个旅行包裸露其中,突兀无比。 这破损的背包,带着喀兰贸易的标志,主人应该是这一块的中层管理。 喀兰贸易装备齐全,包里可能会有用得上的东西。翻遍了这个包,他找到了一封信和两瓶水,和一堆同样被损坏了的通讯设备。信上有着阿戈尔独有的火漆印。 他喘着粗气回到了w的身旁,慢慢地喂给她一点水。检查了一下w的伤口,血液已经凝固,血已经止住。 “你可以先睡一会,醒来后我们就到家了。”陈墨下意识地说了出来。 “家,我已经没有了。”w慢慢地说道,“我们国的女王已死,罗德岛也已将我驱逐。” 陈墨和w在无眠的黑暗里,借着化纤燃烧的微弱火光,拆开了信。“罗德岛的博士......我的爱人......” 这难道是博士的妻子寄给他的信?穿越者到了这个世界怎么会有远在阿戈尔的家人?他们之间究竟有什么样的联系? w依偎在陈墨身旁,同样看到了信的内容。“穿越者不止有你和铁帅大叔两个人,目前最强的九个,世称‘九极’,当今罗德岛的博士就是其中之一。” “博士,这是个不详的人,他苏醒之后,发生了很多怪事。” 陈墨看着w发着光的眼睛,靠在陈墨身旁的她,神情认真而严肃。“从那一天,世杰这个人在岛内推行了魔法化,任由副手大量开采源石并消除了罗德岛里大部分的自动低效率源石机器,取而代之的是更加高效可靠的人工机器。” “我离开,并不只是因为我要带领佣兵团,也是因为我查阅过之前的系统日志,之前的日志里提到他身为穿越者的真实身份,我需要求证一些事。” 当陈墨想到博士的时候,脑海里搜索着他那个世界名字带有“世杰”的强者,他只能联想到被人们称为“赛博丁真”、“乔布斯转世”的那位绝世天才,如果是他,绝对能做到这些事。 “你需要求证什么?” “我认为每一个穿越者既然都是纯种人类,所以你们每个人也都是博士。” “我看过之前博士做的事,我感觉他跟你很像,甚至我这几天一直在想,他也失忆了,你会不会就是他......”w嘟哝着,这几天的波折已使她精力透支了。 “希望你......记住......特蕾西娅。”w说完了最后一句话,沉沉睡去。 黑暗中,独闪着火堆的星光。陈墨默默将信折叠好塞进了口袋中。 晚上,陈墨做了一个充满草莓味的梦:千顷的草莓园,一眼望不到边,草莓所及之处蝴蝶飞舞。自己刚收获了一大车鲜红的草莓,铁帅大哥把运货的集装箱卡车开了过来。白发姑娘已经换上了一身常服,标志性的角和垂着的两根红毛,她对他高兴地咧嘴笑着。 草莓......草莓......再甜蜜的梦总有醒来的时候,黑暗中,白发的佣兵姑娘蜷缩在他身旁。 “第二天了,还差一天大哥就能来了。”陈墨想道。 他往火堆里加了一些上好的布匹。这些布匹在市场上是绝对的抢手货,要是全烧掉太可惜了。 这间宝库,最不缺的就是黄金和上等的布匹。 他撕扯了一块下来,趁着w在熟睡的时候,在她的角上系了个蝴蝶结,顺便加了个金子做的吊坠。她的角是从头上往脸颊方向生长的,所以绳结并不难系。他只能通过这些,为她创造一点快乐,一点惊喜。 “衣服上全是血了,出去之后,还得赔她件新衣服。”陈墨看着她,无奈地说。 这间密室,无人能从内部打破。禁闭的空间,让他的思绪回到了之前的世界。 一间屋子,一台电脑,一个常年都在颓废中度过的人。不热爱生活的人,生活似乎也会对他挥下铁拳? 醒来的w揉着睡眼,摸到了角上的蝴蝶结。 “你真是个很风趣的人,陈墨。”w脸颊微红,眼中又现起了光。 “陈墨应该和我的w一样,只是个代号吧,你的真名叫什么?” “我姓陈,叫我小陈就好,今年23岁。” “小陈,不错的称呼。我连自己什么时候出生的都不知道。我只知道自打我当佣兵起,已经过了十一年了。” “你这么能打,肯定比我要老个两三岁。”陈墨打趣道。 w感觉这个陈墨说话当真有趣,对一个女人不说“年长”或者“大”,唯独用这个“老”字,简直是试图将自己激怒。 “说说你打的游戏吧,萨卡兹的佣兵平均至少要经过五年才好生存,你怎么从游戏里练就的枪法?” “不是我练就的枪法,只是因为那就是我的世界。”陈墨在空中比着手势,像是拿着各种枪,手枪、冲锋枪、突击步枪、霰弹枪、火箭炮。 “我当初住的屋子,比这里要小一半,放着一个电脑,我没工作,天天打游戏。”陈墨说道。 思绪将他带回了2020年的那个夏天,他能扮演士兵76带着其他五个队友在多拉多和巴黎大杀四方,也能在一战战场上拿着狙击枪四百公尺外干掉敌方的狙击手。 他端起自己的步枪,凝视着远方空洞洞的黑暗。脑海内回荡着当年耳机里回响着的枪声,谁又不想游戏人生? 脑海内响着枪声,他闭着眼,自己是那个在出租屋内打游戏的少年,沉默寡言,无人关注,虽然收入微薄但自得其乐。 固执的是自己,害了眼前的w的也是自己,自得其乐的也是自己。 人,又该如何跟自己和解? 枪声还在响......不,这不是脑海内的枪声,这是外面的战斗声,铁帅已经杀过来了。 他该怎样才能让大哥知道自己的位置? 在三秒之内,他迅速地将最后一发子弹装进了步枪里面。用所有细小的金块把步枪的枪管堵死。 扣动扳机。 巨大的炸裂声在耳边响起,这把从穿越以来就跟着自己大杀四方的SmLE mKIII结束了自己的生命,炸膛的撕扯声伴随着零件四散。 陈墨,身上已被炸出了点点伤痕! “小陈!你真是个疯子!”一旁的w看着陈墨,瞳孔已经收缩震颤。她从未见过有人为了一个可能,会通过将枪铳弄炸的方式来传递信号。 “不,是默契。”血从陈墨的脸上流下来,他淡定地说。 三秒后,爆炸声响起,墙壁开了一个洞,外面是面带喜色的铁帅。 “好兄弟,没有人会特意在打仗的时候发出枪炸膛的响声,我一听就知道是你。” “穿越者的默契吗,真是两个疯子。”还没等w说完话,陈墨一手绕过少女的背,另一手在膝盖窝,双手使劲往上,把她抱了起来。 “走,我们回去。”陈墨道。 w毕竟也是个年轻的女生,被他这突如其来的动作弄得羞涩不堪,黑色的恶魔尾巴快速地乱晃着,只得把头埋低,尽量不让别人看到自己的脸。 贵族讨伐行动,参与人数3人,存活3人,大成功。 第七话 草莓园冬雪将至 墨圣聘保安遭拒 泰拉历1098年11月7日,立冬,在《月令七十二候集解》有所记载,其中对“冬”的解释是:“冬,终也,万物收藏也。”,到了这个时候,人们秋收已经结束,开始安排储蓄,回避寒冷。 “看动态全都在吃饺子,可是我从小到大都没有在冬至吃过饺子,第一次知道有这样的习俗。”端坐在大棚里的陈墨想着自己很久前发布的动态,迎来了自己大棚草莓的第一次丰收。 早上八点,他拿着篮子搬着草莓,一个一个地放在柔软的泡沫塑料盒子里面,和他一起进行这些工作的还有雇来的三四个本地的农民。虽是立冬,但是得益于暖炉,棚子里热得像夏天。 所有的草莓都过了一遍公平称,两亩地,收获了4000千克的成熟草莓。平均亩产2吨草莓,并不算多,但作为初步的尝试,已算是很可贵了。 干了三个小时农活的陈墨捂着腰头上直冒汗,汗水从他的脸颊滴落,浸湿了的创可贴掉了下来,数月前一战在他脸上的伤,已经痊愈了。 同一时间,铁帅爬上了大棚的顶上,为塑料膜上再铺一层厚厚的稻草,今年收成不错,他打算过几天再种一批草莓,争取提高亩产。第一批草莓的成功让他体会到了农耕这个行业的潜力,比起吃草莓,他更想大赚一笔。 农场的木屋一共有数十间,用于仓储和工作人员居住。其中一件暂时分给了那个喜欢搞爆破的,雇佣兵姑娘w。前提当然是w答应了陈墨,不会将这一片房子全炸上天。 集束炸药、步兵雷、电磁线圈,凌乱的摆在桌子上。腰上捆绑着绷带的w给自己换药,旧的绷带上依稀带着一些红色的血迹,比上次换药时候要少的得多。被子弹击打产生的贯穿伤很难愈合,但得益于萨卡兹一族的强大恢复力,再过一周她就可以拆线。 旧的染血绷带扔进了垃圾桶里,w默默铺开了笔记本,继续总结两个月前的作战。 任务目标:萨卡兹贵族,身高1.75m,体重90kg,垄断炎国西部内陆的水果蔬菜生意,嗜财物,名下有豪宅十栋,均位于龙门西部通商城市;有金库一处,位于龙门西部边境。 1098年9月15日15时,陈墨、铁帅、w杀贵族于炎国西部边境103山道。 主要战绩:铁帅击杀重装术士四人,w击杀近卫保镖8人,陈墨以刺刀冲锋杀贵族。爆炸造成的山体滑坡击杀巨人一匹和剩余保镖二人。 重要道具:紫色吊坠,功能为生成位面盾和发动位面传送,初步判断为高于源石魔法的至尊魔法,现已遗失。 任务收益:人工费六万龙门币。金库炸开后,贵族财物被边境的佣兵哄抢,故收获甚少。 撰写人:w w完成了作战报告,看着报告上的“陈墨”二字,看得出神。 “陈墨,或者说,小陈。如此强的策略和战斗力,你究竟会不会是我们之前记载的那个博士呢?”w在房间里嘟哝道。 11月7日 13:00 炎国西部盆地附近当铺 一个戴着斗篷的白发少女来到了柜台前,跟掌柜说道:“我来取回一年前存在这里的那个东西。” 少女说罢便从红黑色的背包里拿出了一万龙门币。 店铺的伙计收了钱,当即从库房里取出了一个油纸包的长棍状物体。 11月7日 17:00 炎国西部盆地附近花店 陈墨办完了一些必要的手续,来到了花店。冬天花不好养活,而且在这样的偏远地区,花的价钱要贵得多。 他一向是不愿在奢侈品上花钱的,但一想到w姑娘那鼓着脸咧嘴的笑,就直接买了一大把花。郁金香、玫瑰,自然是什么好看挑什么,再配上几个绿叶和衬花,作为送给女人的礼物,不能太在意花钱。 陈墨左手扛着花束,右手拿出来了一个四四方方的盒子,盒子差不多有拳头那么大,刚好塞进裤兜里面,是时候办正事了。 11月7日 19:00 盆地农场餐厅 冬至要吃饺子,立冬也是要吃饺子的。忙碌了两个月,草莓终于丰收。铁帅组织农场的伙计们齐聚一堂,一起包了立冬的这顿饺子。 大概五大盘饺子搬上桌,陈墨看着其中一盘出神,这是草莓馅的大饺子。 伙计们干活卖力,吃得也多,每人坐着扒了四十个饺子,又跟着铁帅喝了不少的酒,各个微醺,逸兴湍飞。 铁帅趁着酒劲,唱起了一首歌:“喝不完的杯中酒,唱不完的离别歌。放不下的宝刀,上不得的高楼。流不尽的英雄血,杀不尽的敌人头。” 人类之所以相互依靠,不仅是因为需要能力上的扶持,更是为了逃离寂寞,若前路无知己,独饮又有何生趣? 陈墨吃着饺子,当然也吃了很多草莓馅的饺子。他终于明白了,自己并不是多么得想吃草莓,想吃饺子。 他最渴望的,是一个机会。一个寻求救赎的机会,一个和身边人、和过去的自己和解的机会。就算收获微薄,但如果那是和朋友们一同取得的,便足够珍贵。 伙计们吃饱喝足,累了一天,回房歇息了。 “我看到她早上背着包出去了,佣兵只要完成任务拿了钱,去哪可就是她的自由了。就算如此,你还要等她吗?”铁帅对陈墨道。 “我得等她,贵族一役,终究是我亏待了她。”陈墨淡淡道。 铁帅走后,陈墨独留在食堂,收拾着碗筷。过了一个多小时,剩下的饺子已经凉了。 窗外从冰原吹来的寒风席卷整个泰拉大陆,呼啸着。陈墨开始刷碗。此时,食堂的门开了,发出了吱吖的响声。 “你来了。”陈墨道。 “我没走。”w笑着道。 “你已经给我买了新的衣服,所以我也给你准备了个新的东西。”w说罢便从背包里取出了油布包裹的棍状物。 “可我终究还是欠你的。”陈墨道。 “佣兵的职责是完成任务,死伤自负盈亏,全程明码标价,你无需自责。”w平静地说道,并同时把油纸包裹的“棍子”递给了陈墨。 陈墨一时间没搞明白这个东西到底是干什么用的,对着面前的女生一时不知该说什么,脑子乱得很。 他话未经大脑,脱口道:“w小姐,你是想让我用这个长棍子对你做什么?这是佣兵的什么奇怪习俗或者爱好吗?” w面色忽然一冷,吼道:“小陈,龌龊的东西,想找死吗?” 陈墨一句话刚说出去,才发觉自己说了不该说的。w是自己穿越以来,有过正经交流的第一个女孩子,可自己终究多年独居,一到关键时刻,一紧张就不会说话了。 连忙赔礼道:“w,不,w姑娘,我真的错了,对不起。”这句话不知是在为他刚才的失言而道歉,还是在为当初的指挥和操作失误而自责。 w拆开了油纸包装,原来是一把崭新的狙击步枪。这把枪的形制像极了马提尼·亨利步枪,采用鹿弹装填,并且是打一发装一发的射击方式。 “老古董,拉特兰一流工匠采用顶尖源石魔法设计,这是把带有魔术回路的枪,是我在三年前的一次行动中搜集到的。在你的手里,他或许会物尽其用。” “还有一件事,我很想知道,如果你和你真的亲眼目睹过战友的死去,你还会对一两次的失误如此介怀吗?你,又能够接受我所做过的一切事情吗?”w睁着橙红色的眼睛,似乎要洞穿陈墨的内心。 不过她这个佣兵少女的眼神无法洞穿了,因为她的目光早已被吸引走。 “如果有机会,我会去慢慢地了解你。” 玫瑰鲜红,郁金香澄黄。陈墨捧着花,花上面早已放好了他所准备的盒子。洁白的盒子,盒子里面装的是什么? 她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她并不是小孩子。在自己工作的第六年,她就参与过婚礼的安保工作。穿着黑色西装的新郎,洁白婚纱的新娘,卡兹戴尔富人区的教堂外,鸽子被放飞,新娘抛出了绣球。 鸽子飞向了远方,那场婚礼结束三天后,新郎新娘一家也都搬去了维多利亚帝国,开启了荣誉贵族的生活,永远地逃离了这个战乱的不详之地。 天地之大,她又何尝不寻求过逃离?她在巴别塔里见到了博士、凯尔希、还是小孩子的阿米娅,她感觉生活步入了正轨。 在那段时间她攒过钱,甚至她只要再坚持一个月,加上工资就够她在炎国买一个房子,进而获得公民身份。可就在第十五天,卡兹戴尔的女王特蕾西娅遇刺失踪,变革日发生了。 虽然没有整合运动,但是博士将秩序建立,自己远走他乡调查真相,她的生活开始入不敷出。 在前几个月,与陈墨完成了收获颇丰的行动,她终于攒够了钱。 出生于泥淖之中,白发红瞳的少女,终于获得了选择的权利。 他捧着花,齐整利落的短发,略显稚嫩的脸颊,花上还是带着那个白色的盒子,他态度诚恳,眼睛都没有眨一下。 这几个月的相处,让她充分体会到了陈墨温柔和勇敢的一面。一个从山顶往下举着刺刀发起冲锋的青年,一个能够在自己重伤垂危的时候会把水喂给自己、殚精竭虑的男人,又有哪个女孩子不会为之心动? 他还在捧着花,一眼,万年。 她远比自己想象的要成熟,对生活顾虑也更多。她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出生的,只知道自己佣兵当了十一年。每次解决过一次目标后,她都会觉得自己远比看上去要老。她还能再干几年?魔族的寿命长于人类,可她已积攒了一身的源石病,能坚持活到自己三十岁或者四十岁的时候吗? “我是不是该放下从前辈那里继承来的“w”这一称呼,从此不再当佣兵,而是去做一个xx夫人、xx太太。” 望着眼前的花与盒子,她几乎要说出那句“我愿意”,但是她不知该如何踏出这一步。 陈墨牵起了她的左手,她用枪的手已经比去年更粗糙了一点,也是时候不再持枪了。如果戴上了戒指,园艺用的剪刀、插花用的纸一定会让自己的后半生好很多吧。 “也许结婚后还可以要个孩子。”一念至此,她兴奋得头脑发晕,简直不敢再往后想了。 此刻,天地无声,他们能听到彼此的心跳。w左手的无名指微微地颤抖着,她感到这次等待比她十一年来经历过的任何一次战斗都要煎熬得多。 白色的盒子被眼前自己为之倾心的男人打开了。 这是戒指吗?w感到了手上物品的重量,并不是金属的触感,这是一块布,准确的来说,它是一个臂章。 黑色的臂章正上方带着一个炎国的大logo,下面带着两行白色的大字“bAoAN”、“保安”。 “你给我花,拿盒子,就是为了个这?”w顿时愣在了原地,突如其来的落差,让她连心跳都要停止了。 “我们明年打算扩大生产规模,做一个大草莓园。w姑娘,有没有兴趣来当我们草莓园的保安队长?”陈墨一股脑地把话全说了出来。 “保安嘛......保安保安,保一方平安。薪资嘛,其实可以好好商量......”还没等他话说完,脸上瞬间挨了一拳,她直接把他的头从一米七的高度,一下子干到了地上。 此刻的w,眼里充满的是杀气,是愤怒。她拽着陈墨的耳朵,狠狠地在上面咬了一口,鲜血直流。 w也不愧是佣兵出身,陈墨被刚才的一套连击打得站不起来。 他可能再也没法见到w就在刚刚几十秒前,脸上由期待、到羞涩、再到最后的死灰色的奇妙转变了。 “小陈,你可真是个混蛋,等着遭报应吧!”w气愤的夺门而出,嘴里还夹杂着她们当地独有的一些粗口,红黑色的身影消失在了夜幕中。 独留下昏迷不醒的陈墨,躺倒在了食堂的地板上。 第八话 铁帅受邀行远方 墨茶蒙冤遭通缉 男人如酒,男人如汤。每隔五年,男人从身体、思想、心志,都会出现一次从头到尾的改变。 傅红雪对决公子羽时约摸三十又七,李寻欢名动江湖年逾四十。在春秋的历史上,孔子周游列国也是五十五岁之后的事了。 铁帅从不把自己的年龄看得很重要,他感觉自己仍像个孩子,喝最烈的酒,骑最难以驯服的野马,满足最难满足的女人。 自从来到这个世界后,他每天早上醒来的第一件事并不是去吃早饭,而是骑上他的那匹瘦马,在农场四周转上一圈。 可自从他经历了贵族一役之后,总觉得哪里不对劲,这个事似乎成为了困扰他的唯一问题。难道黄金没抢够?边境的流民和小团伙一鼓作气把贵重的物品全部抢走了,自己虽然拿得不多,但也够逍遥一阵子了。贵族已死,铁帅却从这种变化中感到了不寻常。可能有什么最宝贵的机会,被他忘记了。 这天晚饭后,他躺在屋子里,反复思索当时自己都干了什么。他是如何捡起了w遗落在地上的炸药,怎么找的路,最后救的陈墨和w两个人,然后又收获了什么。他觉得好象清晰了一些,可是始终抓不准那个点。 这种感觉使铁帅不禁发笑,这让他回想起了虚拟经济盛行的时候,人人当初对加密货币不以为然,结果有人抓住了机会,赚的盆满钵满。 人是赚不到自己认识之外的钱的,如果拓宽了认知,商机就会涌现。可如果你发现不了商机,那你只能空等着,看别人把白花花的米抢走。 抢走,一想到抢,铁帅不禁回忆到了以好战凶残着称的匈奴人。匈奴自秦汉以来,掠夺着西北一代农耕民族的生存资源。 资源又从哪里来?必然是土地,土地赋予人们一切赖以生存的资源。 铁帅模糊的脑海中忽然划过一道流星,在一瞬间醒悟。 “对,就是土地!”贵族死去后群龙无首,名下的大批佃农相继离去。他的财富均是靠向内地出售水果蔬菜所得,他名下的土地就是最好的聚宝盆。 据之前观察他名下无子,雇佣术士召唤僵尸屠戮牧民和农民,搞垄断哄抬物价操纵市场。如此罪大恶极之人,居然还坐拥炎国河西近三千万亩肥沃土地。 而今天贵族已死,属实老天有眼。若趁乱时将其土地全据为己用,那想必比黄金钻石来得要实在得多了,这件事必须尽快完成。 突然,铁帅发现屋外有动静。推开房门,仍是漆黑,死寂。 无月的夜里,一封黑色的信进入了铁帅的视野中。信上别着一个黑色的别针,坚硬而有韧性,决然不是他所见过的任何一类金属。 拆开信封,一张整洁的书信,字里行间着一种命令的口吻。 “你好,鉴于你团体近几个月所做之事,我们有必要对你们进行肃清。如有异议,请独自前往以下地址,若我们观测到任何组队行动,一律视为开战。 xxxxx——xxxxx——xx 深海猎人小队” 铁帅在前半生,很少有怕过谁。原本在阿尔戈的深海猎人小队竟然想他发出了邀请,身为草原第一猎手,自己也早想会会他们了。 稍作整理,未及知会兄弟,便立刻启程,前往目标所在地…… 已经启程的铁帅,可能还没留意到自己的兄弟现在正从昏迷中刚醒来。昨天,他心心念的姑娘在他耳朵上留下的伤痕一碰就会钻心的疼,好像是耳朵的软骨都被要坏了。 从食堂中站起身,忽觉得四周有点冷了,毕竟已经立冬了。他扶着窗户缓缓站起来,在冰冷的地板上睡了一夜,起来之后浑身疼。 推开房门,院子里一个人都没有。受雇的农民被告知两周后再扩建草莓大棚,吃完了昨晚那顿饺子,都打算回家去住几天,自己的大哥铁帅也不见了。 “她还在吗?”陈墨忽然想到,总觉得昨天肯定是有一些误会,不然w姑娘为什么狠狠地揍晕了自己,还在自己耳朵上留了那么深的一个印子? 推开食堂门,陈墨走到了w的临时住所,他依稀记得w昨天是跑回了自己的房间。 咚咚咚!他敲着门,门里没有回声。 透过窗子的玻璃,里面贴着一张纸,用明显的字迹写着:“请进。”陈墨推开了门,果然没有上锁。 屋内桌子上以往摆放的各类炸药地雷已经全不见踪影,取而代之的是那个盒子。 陈墨打开了盒子,盒子里面卷着一张纸,把纸摊开后,上面写着密密麻麻的小字:“你的请求我会去考虑,不过我得去做一些事,因为你忽略了一件最重要的事,你xx必须吃点苦头。想要找我,可以来我成为佣兵的地方,盒子打开十五秒后爆炸。” 看完信件后,陈墨第一时间将白色的盒子扔出了窗外,扔得远远的。随着一声爆响后,他瘫坐在屋内的椅子上,心有余悸。 w的家乡,卡兹戴尔,废墟之国,雇佣兵的天堂。如今的罗德岛似乎乐意看到卡兹戴尔战乱的样子,战乱的卡兹戴尔能够给他们提供更多的雇佣兵,源源不断地扩充现在这个新罗德岛的武装力量。 陈墨打算收拾好东西就驱车前往,于是花了三天的时间准备装备。 就在第三天中午,远处的警笛声响起,由远及近。只见警车上面下来了五个拿着盾举着手枪的重装干员。 为首的一人端着枪,喝道:“嫌犯陈墨,两天前你在卡兹戴尔东部犯下了六起大案,请束手就擒等待审讯,尚可进行宽大处理。” 陈墨看了这人的徽章,并不是昨天他给w的保安标牌,问道:“我这周都一直在这农场附近,你们要抓我,人证何在,物证又何在?” “卡兹戴尔王室亲自下达的拘捕令,我们收到消息后就立刻赶来了。”为了让陈墨本人服气,为首的重装干员拿出了平板,上面同时播放着六个视频:一个穿着黑色西服,一头整齐黑发的人影从各个角度突进了视野范围内,一枪干净利落地解决掉了目标,而后按下手中的按钮,将屠杀后的一切付之一炬。 “卡兹戴尔现在还有王室?”陈墨不禁一惊,“自从女王失踪后,那里已经成了无主之地才是,现在的这个“王”,又是何方神圣?” 视频里面的人身高、习惯已经很接近自己了,可是她标志性的两个红毛和恶魔尾巴却早已出卖了她。 “你们认错人了,这个人是w,不是我,现在在卡兹戴尔境内。”这种话是陈墨绝对说不出口的,w是他公司未来的保安,而且他还对她有一种特殊的情感,怎么能为了自己的安全而置她于险境? “嫌犯陈墨!束手就擒吧!”干员拿出银色的手铐,说罢便要拷上陈墨的双手,将他押回炎国西部最大的警局审问。 可就在陈墨要被拷上的时候,他的袖口滑落了一枚形似高爆手雷的东西。 “要炸了,快跑!”陈墨喊道,干员们被吓得一愣。 然而这个手雷没有炸,烟雾四散开来。模糊中一声狙击枪声响,陈墨趁四个干员慌乱的时候,早已用w给他的马提尼亨利狙击枪打爆了他们车子的轮胎。 等烟雾稍微散去,他们反应过来的时候,陈墨已经开车逃走了。 “w,我亲爱的姑娘,你可真能害我,必须得找你问个明白。”陈墨驱车在公路上奔驰,一路开往卡兹戴尔方向。 冬天的炎国路面干燥,路况良好,车以最高时速开了将近四五天,终于到了卡兹戴尔东部边境。然而他在东部边境遇到了路面塌方,只能将车暂停在最近的驿站,自己徒步进入了这个佣兵国度的境内。 最终,陈墨来到了这个佣兵最高城,看着远处的山,和街道内早已破损不堪的女王雕像,他久久不语。 但他没有注意到此时一个无人机停靠在远处的树梢上,通过摄像头捕捉到了他的面容,影像传到了卡兹戴尔唯一的大厦里。 大厦内,巨大的屏幕监控着城市里的一举一动。看着屏幕的瘦高个子男人衣着华丽,手里端着一杯红酒。看着屏幕上陈墨的脸,露出了奸邪的笑。 “小鱼终于上钩了,为了汐,我必须把你做掉。我,才是穿越者里最强的。” 第九话 寒风飒飒墨茶探废都 余音袅袅铁帅遇红裙 卡兹戴尔,地处整个泰拉大陆版图的东部地区,东部紧邻炎国。南部临海与雷姆必拓隔海相望,北临罗德岛和乌萨斯,西部接壤黑帮都市叙拉古。 简言之,这一地区可以看作是现在的阿富汗—伊朗一代,完美的作为亚欧非三大洲的一片过渡地带。而这样的地方总是要遭人觊觎的,事实也是如此,美国给阿富汗武器,各方势力在此斡旋挑起内乱。 而这个世界的卡兹戴尔,地理上面与阿富汗极其相似的位置,也完美地决定了这个国家注定悲惨的命运。得益于其变革日前特雷西斯和特蕾西娅两兄妹的优秀人治,压制了各大贵族的势力,和巴别塔进行了切实有效的合作,迎来了短暂的中兴时期。 按现实来说,阿富汗内乱持续了二十年,也并没有沦为废都。而自1093年女王遇刺后失踪,从1093年—1098年这短暂的五年间,一个领土相当于炎国四分之一大小的国家怎么会在短暂的这几年就立刻变成了焦土和雇佣兵的乐园呢? 其归根结底还是和他们的势力结构有关。由于女王所在势力和贵族相互制约,而各种法律规定了贵族不能拥有大规模的军队。所以贵族势力在平民中开始培养雇佣兵,到需要的时候就用钱来雇佣,高效便捷,更不会触犯到法律。 而我们的女王特蕾西娅,显然受巴别塔思想的影响,“自由平等”这一理念在她的脑子里理解有误,要是搁现实或许可以当个网哲。但在泰拉大陆,不拥兵自重,导致了她所在的权力核心缺乏了强有力的武装力量,每次的治安行动甚至要去提前花钱找雇佣兵。 最终也是不可避免的,特蕾西娅和她的亲兄弟因游戏理解不和爆发了内战。这个世界的女王失踪了,她兄弟事发后跑去了维多利亚重开了一盘,继续玩弄权力,到现在也是位高权重了。于此同时,国家内部所有擅长源石技艺的高级技术人员都被博士号召去了罗德岛,具体原因不明。 书接上文陈墨逃遁后,在炎国遭到了全方位的通缉,徒步走到了卡兹戴尔东部城市,来寻找w的踪迹,四周一片接着一片的断壁残垣。 风,冷风,冬意更浓了。陈墨已经换上了一身御寒的皮衣。 佣兵的国度,四周总有枪声响那么几次,四周的建筑历经战火已经残破不堪。望向远方,唯一的一栋大厦在这个东部城市挺立,红色大厦,就像是突变成的异类,于周围的建筑群极不相称,甚至是突兀。 望山跑死马,陈墨并不蠢。他专注于走眼前的路,破旧的小巷里依旧有人走过,每个人脸上都写满了饥饿和疲惫。 大范围的战争、饥荒,这些违背了人性的东西,却往往又由人所造就,陈墨一想到这些,就愈发地感到现实的荒诞了。 小巷中迎面走来了一个女人,吃吃地笑着,趔趄地走了过来。 她还很年轻,年纪大约十五六岁,和他所认识的汐的年纪差不多大。她的脸上长了一个包,手上青一块紫一块,显然是可是她笑得仍然很开心,一点都看不出受了伤的样子。 她开心地笑着,跟每个人都有礼貌的打了招呼,就好像每个人都是她的老朋友。 陈墨不知所措。 他看得出她是因战争流离失所的难民,一个可怜的女人。她的眼神空洞,身体以一种奇怪的频率扭动,时不时的还会抽搐一下。 陈墨看得出她以前是一个很好看的女人,她走近之后陈墨才看清,她和w一样,是一个萨卡兹族的少女,有一个恶魔的尾巴,头上有两个角,只不过一个角缺了一块。 再走近了一点,陈墨才发现这个少女缺的一个恶魔角早已经像蛀牙一样龋坏了,散发着令人作呕的臭气。 “兄弟,溜冰吗?纯冰的溜冰场。”女孩靠近陈墨,当即兴奋地对他说道。 女孩一把抱住了他,拿自己的脸在他的身上蹭着,谵妄般哼着歌,低语道:“你长得真好看,我喜欢帅气的男孩子,哈哈,我喜欢。”陈墨看着她,一动不动。 远处的一个房屋,房门打开了,一个老人探出头来,低声冲陈墨说道:“别管她,快进来。” 听了老人的呼唤,感受到这座东部城市荒诞的陈墨下意识摆脱了女孩的怀抱,当即随老人进了屋。 屋内和屋外是两个世界,院落内干净整洁,北面的墙边,竖着一个实木材质的十字架,旁边的墙上贴着一个红纸,上面用黑色的毛笔写着四个字:做光做盐。 光,普照众生,不求索取。 盐,其貌不扬,却又不可或缺,在默默无闻之中调节着人体的平衡。 真正的圣人,是否也像这样,无声地给予着无私的大爱?在这地狱般荒诞的废土,又有谁能? 东边的院落里有几只母鸡,这样的废土和污浊的空气,人都没法好好生长,可老人还是要养几只母鸡。 因为缺乏营养,这里的母鸡每两天才能下一个蛋,老人从鸡笼里把蛋取出,走近了厨房。 西边的厢房里面,几双小眼睛充满好奇地看着陈墨。 “开饭了。”老人端着盘子从厨房出来,刚煎好的蛋饼在寒冷的冬天里散发着热气。 一群萨卡兹族的小孩子从西边的屋子里跑了出来,他们看起来和同龄人相比略瘦,但是衣服被洗得很干净,比起外面那个眼神空洞的少女,充满了不少的活力,生命的活力。 老人给每个孩子发了一个蛋饼,孩子们接过蛋饼就大口地吃着,这是他们每天为数不多的营养来源。 老人递给陈墨一根烟,陈墨婉言谢绝了,他对这个城市所知甚少,又偏偏要在其中找人,无异于大海捞金。 “离那些吃了叶子的人远点。”老人平静地告诫陈墨。 “什么叶子?大麻吗?”陈墨曾经了解过美国对于大麻合法化的新闻,心想着在这种荒诞的地方滥用这种荒诞的东西,也并不奇怪。 “你说的那个东西我没听说过,这里的叶子并不是植物,确切的说,是源石精炼后得到的矿渣。”老人抽了一口烟。 “罗德岛的人将源石净化,消除了一部分源石魔法的副作用。但得到的废料矿渣变成了强效的麻药。但是麻药本身并不致命,致命的是后续的加工。” “矿渣再经过最简单粗暴的精神系魔法加持会结晶变成叶子状的冰片,不管谁吃了都会变得精神不正常。”老人叹息着说。 “就好像吃了五石散一样?”陈墨问道。 “你是穿越者吧,能说出这么多难懂的词。但是,我只能告诉你,这种东西很可怕,会让人上瘾。” “是的,不过刚才那个女孩子是什么人?” “不好说,家道中落的可怜人、一贫如洗的赌徒,都有可能” 陈墨了解他们,他自己也经历过类似的痛苦和打击,他也为此付出了极大的代价,死亡的代价。 所以他一来到这个世界,就决定要好好地活,做一些有意义的事:保护村民、种草莓,每件事他都全力以赴。 “老伯,叶子是从哪里来的?” “红色的大厦,之前也有叶子在市场流通,但是自从那个大厦拔地而起,每天他们都会有叶子产出。吃了叶子的人没有钱,只能帮他们卖,来赚钱继续买叶子。” “我很久之前也被人骗,吃过一次,差点就要死了,好在最后我为了孩子们九死一生才缓过来,捡了一条命。所以你千万不要碰那个东西。”老人严肃地告诫道。 贫穷、饥荒、药物滥用,这样的恶劣环境下,他心心念的佣兵姑娘是怎么挺过来的。一想到这里,他就对w更加钦佩了。 “老伯,附近有旅馆吗?我可能得在这里待上一周。” “废墟里面可没有旅馆,你不嫌弃的话南边的房子可以借你暂住,龙门币、采购凭证、合成玉我都可以收。” “好,多谢。”陈墨便在这里住下。 相比于陈墨的废都寻人,铁帅的这次赴约要轻松得多。一般的马一天能跑100—150公里,而他的瘦马最好的状态下一天能跑300公里。 他并不求速度,因为他在路上时,一直感觉有人在监视自己。 “既然有人爱偷偷摸摸看自己,那也好,就让他多看会。”铁帅故意放缓了脚步,古道西风瘦马,方显硬汉柔情。八百公里的路,正常情况下四五天能走完,他硬是拖了一周多。 最后来到了,一个类似于满洲里的旅游城市。得益于炎国稳定的内部治安和国际关系,边境的城市成为了旅游名地和通商枢纽。 饮马,旅馆内稍作修整后,铁帅在晚上来到了约定的地点。 音乐、霓虹、烟火,冬日的旅游城市仍旧迸发着快活的生机。再过一个月就要到元旦了,华灯绽放令人目眩。 拿着信件,铁帅走近了一个剧院,他发现被人跟踪的感觉终于消失了。 “炎国北平原剧场三号厅”,整个剧院是一个巨大的苏联风格的建筑,约摸五十米高,两百米宽,方轮廓、白石柱、独特的中央天井。 这个剧院一共有四个巨大的天井,天井底下各有一个舞台,在舞台上面的演奏沿着四周的墙壁传播,余音袅袅,能一直传到泰拉大陆的夜空,空中双月同天,月光皎洁。 为赴邀约,铁帅特意换上了一身白色的燕尾服配黑色的领带。西服的颜色有很多种,但是最难驾驭的,当属白色。 黑色的西装穿在任何人身上就不会存在问题,气质得体的人会将其涵养完美地展现出来。最差的情况,黑色的西装也能帮人打扮得像一个正经的销售员。 而白西装则不然,众多色彩中,唯白色最难驾驭,多一分则显污,少一分即为寡淡。很多人都在白色西装上跃跃欲试,自以为自己的仪态和气质足够驾驭,结果穿出来成了一个精神小伙。 三号大厅的天井,第一层有二十排座位。进入了第一层后,大厅内一个听众也没有,可以看到月光皎洁,撒在了舞台上。舞台上一架钢琴,钢琴旁依稀可见一个人影,那是一个穿着红色晚礼服的人。 天井内自带暖流,可仍不由得让人发冷。双月的光斑撒向大地,琴声响起。空灵的琴声,就仿佛是和晨雾同时从虚无缘渺闷散出来的。 铁帅不自觉地在这里停下来,找了一个座位坐下。飘渺的琴声,像极了来自千年前的呼唤。 这是铁帅穿越后第一次听到这么美的琴声,整个人融入了声音里。清冷,空灵。 这是舞台前歌声响起,她的歌声凄美,仿佛一个久经沙场的战士诉说着她们的战斗。 结识了无数好友,托付性命,掌握了强大的力量和夸张的武器,但在巨大的压制力面前,最后的归宿只有死亡。 凌余阵兮躐余行,左骖殪兮右刃伤。 为什么要战斗?面前来自深海的巨大身影又是什么?明知是希望渺茫,为什么还要不择手段地战斗,甚至舍弃了尊严,直至人性。 而后伴着琴声,她开始悲歌,多情自古伤离别,战友的倒下,至亲的离世,又历经了多少的悲痛深及骨髓? 琴声凝结,大厅内,万籁无声。 台上白发红衣的歌者沉默着,闭着眼深思,上了岸的深海猎人,断开了与阿尔戈的联系,眼前的路又在哪里。 她再睁开眼,眼前的人正是铁帅,脸上的笑纹荡出了满脸的褶子。 他按了一下琴键,钢琴的最低音发出了沉重的回响,响彻了整个天井,久久不散。 忽地,铁帅双眼圆睁,目眦欲裂,高歌:“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一曲《无衣》,承接歌者的悲怆,曲调忽转得慷慨激昂。在高潮处,歌声戛然而止,为这次的演出,重重地点下了句号。 “不好意思,本帅看见漂亮女人,一天不唱歌心里就难受。”铁帅礼貌的向坐在钢琴边的歌者行了个礼,“战国时局,赴国难者甚多。本帅虽为蒙古后裔,犹甚钦佩。没想到今天,姑娘能再现其风骨,实乃本帅今生之荣幸。” 再看坐在钢琴旁的女子,一袭红色的连衣裙,洁白的长发及腰,却不是斯卡蒂又能是谁呢。 当然,一个穿越者跟泰拉大陆的人讲春秋战国、之乎者也这些,她自然是听不懂的。 斯卡蒂盖上了钢琴盖,如此问候道:“你好,我是赏金猎人斯卡蒂。深海猎人二队成员,现隶属于罗德岛。” 可铁帅又是何等人,他永远掌握着聊天的话语权,永远语出惊人,只因为他的思想异于常人。 当他看到了眼前这个身着红裙的白发少女时,眼睛大大,水水灵灵。第一反应就是打量她的年纪,看了半天,总觉得她在二十岁以下。 更何况深海猎人此行来,是很有可能要袭击他。 所以他嘴里自然而然地蹦出了这样的一句话:“不好意思,姑娘。炼铜=丧尽天良,本帅从不会跟二十岁以下的人有过多接触,我见到这样的小姑娘来邀请我,我只会跑得远远的。” “我有超过十年的战斗经验,年龄早已不下二十岁了。”可怜的斯卡蒂刚想说出这句话,那个身着白色西服的中年男子已经溜得远远的了,已经快要走出大门。 就在这时,大门关闭。 “这就要走吗?别忘了我们叫你来是干什么的。”在二楼看台上的一个成熟女性的声音喝住了铁帅。 铁帅脚步立刻停下,他知道,真正的好戏,要开场了。 第十话 抽丝剥茧墨茶证清白 一夜未眠仁者救小猫 陈墨,自认为自己是一个很善于观察的人,同时也很有耐心。在他独居的时候,他曾为了看一次网络直播昙花开放而整夜未眠。在出租屋周围,他能凭借着地面上的猫毛找出流浪猫的栖身之所。在狩猎时,他能预判到野鸭三十秒内飞行的轨迹。 而他在卡兹戴尔老伯家居住的这几天,他也没有忘记观察。每天他都会在城中逛上一小圈,在最近的酒馆里喝上一杯水酒,只为了解这个地方的势力情况。 先前那个吃了叶子的萨卡兹少女,在陈墨的恳求下,安排在了老伯的仓库内。不得不说,陈墨是一个温柔的人,他曾在最穷困的时候用每天赚的八元钱给生病的小流浪猫买舒化奶,这次他也不忘买吃的照顾这个可怜的姑娘。 可是这个像流浪猫一样的小姑娘自从吃了叶子之后一直神志不清,虽然情况好转,但偶尔醒来也是在仓库内呓语,这件事让陈墨愈发痛恨那栋最高的红楼了。 经过这几天的调查,他发现了卡兹戴尔一代居民的特质。以各种部落群居的平民靠回收废品和倒卖武器为生,这些平民会下意识地远离大势力之间的争斗。 与遇事便躲的平民不同,卡兹戴尔的雇佣兵,大部分由萨卡兹人组成,人均长着一双恶魔角的他们可以说是相当排外。虽然这个国家大部分已变成了废墟,但是佣兵们有着明确的领地意识和种族观念,对外来武装力量会自发团结在一起进行有组织的反击。 这个世界的无准入门槛就能参加的战斗职业有三种:赏金猎人、干员、佣兵,三者之间略有重叠。 赏金猎人不用说了,纯纯的拿人头换悬赏的,拿不到就崩撤卖溜。 干员,良莠不齐,就连罗德岛认证的六星高级资深干员,亦有差距,更别提底层干员了,那些不过是拿工资打工的老百姓。 而佣兵是这里面下限最高的群体:尤其是萨卡兹的佣兵,拿钱办事,自负盈亏,办不成不要钱。同时他们的战斗力在三者里属于一流,无论单兵或集群都能打出风格。 为什么他们佣兵这么强?因为不强的都已经死了。据调查,卡兹戴尔士兵死亡的速度比身份牌制造的速度都要快。筛选后的老兵拥有以一敌十甚至以一敌百的战力,在任何组织都炙手可热,当初连陈墨自己都对w的到来感到幸运,简直是天降至宝。 为什么穿越者强绝如此,也只能在卡兹戴尔建立一座红色的高楼?归根结底还是佣兵的阻挠和缺乏当地群众的支持。 眼见有人阻挠,他们也只好用出最无耻的一招:在底层搞药物滥用、赌博、人口贸易,甚至是使出了“叶子”这样类似于精神控制的手段,不可谓不狠毒。 “当今的强者,显然是精英思想入脑太深,不懂得团结一切可团结的力量,真是难堪大用。”陈墨在心里这样念叨着,此时的他,化名“茶叶”,正在红楼对面的临时警局内查看着所需要的情报。 与原住民不同,陈墨发现罗德岛派来的人就好像公司员工,组织结构松散加上武装力量分布不均,最高战力的重兵都把守在红楼附近。 而对于新建的临时警署,则是由一群完全无工作经验的干员组成,陈墨只要给够他们黄金或者龙门币,以“帮派斗争”的名义,便可以查阅城之内罗德岛安插的大大小小的监控摄像头。 深夜里,星光朦胧。唯有远方的红楼闪着光,探照灯在四周扫描,提防着任何可能的入侵。好像一个彻夜不眠的钢铁巨兽,内部进行着罪恶的活动。 能花钱解决的事情,都不叫事情。陈墨为调查清楚这件事的原委,在警署搜集了w假冒自己在两天内所刺杀共六个人的信息。 陈墨略做查看,这六个人可以分为四组:前两个人在红楼附近开办赌场,并在赌场附近放高利贷,从佣兵和部落居民的手里攫取暴利。 还有两个人是人贩子,将卡兹戴尔中无力偿还赌博所欠债务的人作为奴隶贩卖给西方各国,不分老幼。 第五个人是“叶子”的制造商,制造后发往赌场和底层各处。 而这第六个人的身份一下子引起了陈墨的注意,迪亚·特佩斯,罗德岛驻红楼总治安官。 “还好,全是该死之人。”陈墨一边想着一边将所有文件复印,作为之后向炎国翻案的呈堂证供,兴许之后还能得一个“见义勇为良好市民奖”。 虽然是w姑娘当小代假冒自己做的事,但一想到自己两天一人一枪斩杀六恶人的名声远播整个泰拉大陆,陈墨的心里不禁有些飘飘然了。 他吹着口哨,看着这精彩的击杀镜头,爆头爆破一气呵成,不愧是一代传奇佣兵w。 就在这时,他看着第六个目标的击杀视频,忽然觉得有些不对,脑内本能的反应就像是有一个结打住了,怎么看怎么不对劲。 当有悖常理的细节发生时,一般人看到之后会本能地感觉理所应当。陈墨单手托着下巴,打量着这个视频。 “迪亚·特佩斯,罗德岛驻红楼总治安官。”陈墨神情微变。 “保安有保安的袖章,治安官有治安官的军衔,代表了身份的行头工作时总要穿上的。”他继续放大影像,不禁一怔。 “一个罗德岛派遣的高级治安官,为什么会穿着卡兹戴尔部落平民才有的布鞋?” “替身”这个词从陈墨的脑海里逐渐浮现。红楼在治安官死亡后并没有在卡兹戴尔境内大肆宣传,反而是通知了炎国,叫干员来传唤自己。如此人为制造的假死,究竟是要隐藏什么? “药物滥用、赌博、人贩”他意识到这些并非罗德岛的获利手段,这些这是掩护,掩护着一个更加深邃的计划,关系到整个泰拉大陆的计划。 而这个计划又是什么呢? 一个白色的影子从酒馆窗外掠过,打断了他的思绪。一个孩子的身影,在废弃的街道上飞速奔跑,动如脱兔,很快就消失在了昏暗的夜幕中。 陈墨认出了,他是老伯家的孩子,心念一转,当即走出房门,循着孩子的足迹跟去。 这时的时间已接近后半夜,废弃的城市并没有完善的照明系统。为了不惊动前面的孩子,他只能在月色的映照下勉强摸黑前进。 不知穿过了多少条巷子,拐了几个弯。一处地下入口完全展现在他的面前,入口处的石壁被青苔腐蚀,破败不堪。 古旧的防空洞和地下枢纽早在这个城市诞生前就已经承担了运输补给的重任,它的历史恐怕要比女王父亲的年纪还要大。 而面前的这个防空洞也只是众多地下线路当中的一个。 孩子溜了进去,他蹲在墙边等,大概过了一个多小时,孩子跑了出来。为了搞明白那个孩子为什么进了这样的一个防空洞,他等孩子走后进入了防空洞里面。 初入洞内,失去了月光,前二十分钟的行动十分艰难,如果不是带着目的前进,一般人肯定会选择折返。陈墨只能贴着墙壁艰难前进。不过往深处走后,他发现墙面上出现了荧光涂料。荧光涂料绘制成的箭头,似乎是在指引,指引来者到某一个特定位置。 陈墨便继续沿着箭头指示的方向前进,最终走到了一个宽敞的地下仓库中。仓库的墙上用黄色的荧光涂料写着通用的大字“红楼↑”。而在大字之下,整整齐齐地摆着不计其数的源石炸药。 在最上方的炸药上,安放着一个佣兵的身份牌和一张叠好的书信。 陈墨拿起身份牌,仔细端详:“身份:萨卡兹雇佣兵兵种:炮手姓名:w 血型:b 注册时间:1093年信仰:无信仰”身份牌上内容简短,而这个牌子的主人现在又在哪里? 他接着摊开了旁边的信纸,依旧是她标志性的密集字迹,上面写道:“能找到这里,相信你已了解了我们要做的事,这是我最后一个任务,完成后我会去找你。” 陈墨收起了信纸,沿着来时的路默默走出了地道。 此时天已经蒙蒙亮,街边的诊所刚好开门,他买了几瓶酒精和双氧水,走回了老伯的居所。 冬日里的上午六点,母鸡还缩在笼子里取暖,老伯似乎早已醒了,在摊了几个鸡蛋饼后,他开始擦墙边摆放的十字架。 院子的门一夜未关,大门为了谁而留? 陈墨经过了一晚上的路程,走进了大门,走到了擦拭十字架的老伯身后。 “孩子们是善良无辜的,你不该利用他们,去干那种危险的事。” 老伯擦完了十字架,扶着墙站了起来:“孩子们喜欢老伯,老伯要管他们吃饭,给他们治病,也要教他们搬东西、排雷、战斗,他们在这里必须学这些。” 陈墨无法反驳,任何语言在艰难的生活面前也显得苍白无力。 “昨天你要找的人来过这里,她让我告诉你:萨卡兹是自由的,今天晚上一切都会结束。” 萨卡兹人不会容许“红楼”的剥削和压迫,今天晚上这栋最高的大厦将会倒下。陈墨读懂了这句话的意思。 “跑了一也,你很久没有休息了,去睡一觉吧,醒来后事情会解决的。”老伯对陈墨劝道,“很多佣兵晚上都会去,不缺你一个。” 但是陈墨此时还不能睡,他有两件必须要做的事情,现在就要完成第一件事。 他来到了仓库,一眼就看到了那个像流浪猫一样可怜的小姑娘。经过了几个晚上药物的折磨,她终于可以安静地睡一会了。 老伯站在门外,他一向不愿与用过“叶子”的人有任何纠缠。 他看到了陈墨买来的几瓶药水,问道:“你有办法治好她?” “我有办法让她恢复清醒” 老伯叹了口气,道:“她这种状态,醒来后一定会很痛苦。” 生活本就是和痛苦分不开的,你只要有生的欲望,就要承受各种的压力和痛苦。 但你若想好好地生活,就必须抗过去,不能逃避。苦难本身并不能让人成长,只有勇敢地面对他,生活才能继续。 双氧水整瓶地浇到了她脸上的伤口上,浇到了她头上龋坏的角上。 她嘶嚎,她痛苦地尖叫,拼命地挣扎着。 可是陈墨狠狠地将她按在了地上,他并不是个狠心的人,但是他必须要让她面对眼前的现实。 浓度为3%的过氧化氢溶液一遇到溃烂的组织就冒出了白泡,灼烧着她脸上溃烂的皮肤。 生锈的刀,只有将铁锈擦掉,才能继续使用。任何腐败溃烂的组织,都需要一一祛除,人如此,世界也是如此。 看着她头上右侧龋坏的角,陈墨用裤子里的小刀迅速挖掉了发臭的部分,酒精消毒后用纱布包扎。 寒冷而干燥的冬天,酒精很快挥发,擦掉双氧水后,露出了她原本白皙的脸。 这一刻,他仿佛又回到了出租屋的那个冬天,他拿奶喂着小猫,小猫喝着奶从奄奄一息到重获生机。 同样是猫,外形和习性没有任何不同。流浪猫在野外忍受病痛的折磨和各方面的打击和残害,不知哪一天就会死。而宠物猫在主人的家里,能度过优渥的一生。 身陷囹圄的人,如果能获得一线生机,是否也可以重回正轨? 嚎叫和挣扎终于停止。她瘫软在地铺上,睁开了红色的眼睛,眼睛终于闪出了光芒。相由心生,散乱而洁白的头发和端正精致的五官证明了她并不是那种无可救药的人。 看见了陈墨,她居然露出了又害怕又害羞的表情。丢失了自尊的轻浮女人,是绝做不出这种表情的。 但她又忍不住地看向了陈墨,忙碌了一晚上的他身上早已粘上了灰尘,衣服被防空洞里的石头刮得不成样子。但是她清醒地知道,是他在自己被“叶子”侵蚀意识时救下了自己。 陈墨温柔地笑着,仿佛看到了当年那个怕人的小猫,轻声说道:“我叫陈墨,你可以把我当成佣兵,刚才弄疼你,实在不好意思。” 女孩沉默了半天,回应道:“我叫泥岩,从卡兹戴尔中部过来的……” 女孩身子一颤,好像回忆到了什么:“整块部落爆发饥荒,我为了执行任务,从部落一路走过来,和同伴走散了,然后遇到了他们,他们硬把那种叶子塞进了我嘴里,把我的钱全抢走了。” 说完女孩立刻止不住地哭了起来。 陈墨抚摸着她白色的头发,扶她站了起来,得益于萨卡兹族的恢复力,她已经不像之前那样趔趄,休息了这几天后已经能正常下地走路。 “你还年轻,而且居无定所,所以不该留在这里。”陈墨说着,女孩眼里流露出清澈的光。 “听着,泥岩,拿好这些东西。”陈墨给了眼前的少女三个包裹,“第一个包里有去炎国的通行证和车钥匙,第二个里面有一些零钱,第三个包里有我的档案。”陈墨认真地对她说道。 “如果明天中午十二点之前我还没回来,你就拿着这三个包一直往东走,断掉的公路旁有一个驿站,拿零钱雇驿站的伙计带你回我档案里面的住址,铁帅大哥会好好照顾你的。”说完,陈墨将自己多余的衣服给了她。 “我真的还有地方可去?” “真的,那是一个完美的草莓园,至少每天能吃饱饭。”陈墨揉了揉她头上黑色的角,“继续休息会吧,等明天一切都会有结果。” 走出了老伯的仓库,他感觉刚才的女孩挣扎的力量大得吓人,给她清理伤口无疑是一场搏斗。第一件事一切安排妥当后,终于可以休息一会,等待第二件事了。 陈墨回到了暂住的房间,一头扎在了床上,倒头便睡。 泥岩,优秀的重装角色,在源石魔法上也有所造诣。在这个没有整合运动的时间线中,遭遇了短暂的不幸。陈墨似乎没有意识到,自己救了别人,对自己的未来也有了极大的改变。 第十一话 千人集兵血战破红楼 万里追梦笃行断魔咒 陈墨尽量让自己放松,休息,因为晚上必然会发生一场苦战。 迪亚·特佩斯,红楼治安官,这个男人身上的秘密太多,陈墨也曾对《明日方舟》这一游戏有所接触,了解过其中的主要人物和世界观。其中绝对没有叫迪亚·特佩斯的主要人物,所以他初步断定这个人和自己一样,也是穿越者。 似乎是世界对他们的照顾,为了让穿越过来的人能够在泰拉大陆生存,每个穿越者在来到泰拉大陆后都会获得一项赐福,自己的赐福是枪械掌握,铁帅大哥的是肉体强化。 而晚上将要面对的人,一切都还是未知数。陈墨尽量地平躺在床上,均匀地呼吸。 等他再睁开眼时,时间已是晚上六点,天色已黑。这几天搜刮情报、购买道具、饮食起居以及照顾流浪猫一样的泥岩姑娘,一系列的活动都需要花钱,就在出门时,他把仅剩的钱又留给了老伯。 如同穿越前一样,他已是赤条条来去,鲜有牵挂。 他在这个废土般的城市里唯一的财产,就是手里的这把w送给自己的马提尼狙击枪;而他现在唯一担心的事,就是w,为了之后的生活,她一定要好好地活着。 陈墨一路沿着小巷走到了红楼附近,空气中也早已充满了硝烟的味道。街巷里的人比往日更多了,有了许多不认识的人,军靴、绑腿、一双恶魔角和坚毅的眼神,这些人明显就是萨卡兹的雇佣兵。 大战前夕的佣兵们,着冬天的常服散布于红楼附近的各个角落。冬天的厚衣服里面能藏下他们的枪,杀人的枪。 就在他路过每天都要进去坐坐的酒馆的时候,还没等他来得及反应,一双大手从背后将他抱住,硬生生被拖进了酒馆的门里。 进入酒馆,陈墨又紧接着被按在了座位上,过了有一会,他才看清眼前人的样子。盔甲、长剑、复合弩、一把形状怪异的短剑、黑色的角,他认出来了,这是萨卡兹雇佣兵的一员。 “萨卡兹佣兵团副团长赫德雷,我是这次的红楼爆破行动总指挥。”红发的中年男子向陈墨问好。 “你好,我是陈墨。” “先不用自我介绍了,大体情况我都已了解,那么,谢谢你,辛苦了。” 一连两个问候说得陈墨不知所措:“你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w已经把之前的事跟我说了,谢谢你帮助了无处可去的她,自从五年前女王特蕾西娅失踪后,她四处游荡,回来后她已经变了很多。” 辗转于各个势力之间,在罗德岛里遭到排挤,断掉了以往的通信,一直是孤身一人。孤独,岂非本就适合思考,让人成长。 “我和她五年没见,这次再见,她比之前更加沉稳了。” 在罗德岛里工作的那五年,她究竟建立了怎样的羁绊,经历了什么?这个平行的世界,到底新发生了什么事情?陈墨看着窗外的红楼,决定把这些琐事搁置一旁,今晚的行动才是关键。 “你能远道而来找她,一定花费了不少的精力和物力,辛苦了。 这次我们人手充足,w回来后对于大楼的爆破方案做了进一步的优化,所以还请你在这里耐心等我们回来。”赫德雷不急不缓地对陈墨说道。 “谢谢你的好意,但炸楼是你们的事,我的任务是找到w并保证她的安全,所以,谢谢你,不用麻烦你们了。”陈墨斩钉截铁地说。 “果然和w说得一模一样,她退役后的生活肯定会很好。”赫德雷笑着道,脸上写满了欣慰,“给你个对讲机,实时联络吧,如遇强敌,请跟w先行撤离。” “我会走最稳妥的那一路的。”陈墨调试着手里的步枪,眼中又慢慢燃起了火,慢慢走出门去。 从对讲机的信号中得知,他们这次的任务,参与者共有四百名战斗人员和六百名补给人员,共计一千名佣兵。 具体过程如下:先由防空洞里面的烈性炸药破坏红楼的地基,之后再由战斗人员杀进红楼内部,安放炸药。最后,全员撤出,炸药引爆,确实符合佣兵们简单粗暴的行动风格,简单得就好像开了一局爆破模式。 陈墨躲在就近的隐蔽处,拿着w赠予自己的这把枪,开始练习端枪。单调地抬枪、瞄准、扣动扳机。 没人知道红楼里面有什么样的敌人,越是到关键的时刻,他越要将最简单的动作做到最完美。最简单往往意味着最有效,往往能在关键时刻救自己的命。 陈墨练习扣动扳机的咔咔声还在继续。 夜色已深,雪已落,高大的红楼矗立在漫天的风雪之中,如一把血红的巨剑从天边直斩下来,整个城市都在剑围之中,避无可避。 对讲器中传出了赫德雷冷静的指令:“行动开始。” 街巷里,硬底军靴踏在地面上的、子弹上膛、上刺刀,犹如雨点般在街巷中回响,打在这凄冷的冰雪中。 弩箭齐射,在红楼最外围的守卫竟在同一时间全部在无声中倒下。 无数手雷掷出,一连串的火光化作一条长龙,顿时地面的部队已被清理殆尽。 警报响起。 位于了望塔的机枪手刚要准备射击,却发现一发子弹早已洞穿了自己的心脏,只得哀嚎着从塔上跌下。 领头的佣兵缓缓前进,约摸八十人拿着火把包围了红楼,在行进途中点燃了篝火台,顷刻间这栋大厦就化身成了困在火海中的孤岛。 简单、粗暴、效率,这就是萨卡兹佣兵的办事风格。 上百名佣兵在一时间冲向面前红色的大厦,毅然决然。陈墨一时间心潮激荡,仿佛自己也是这上百人中的一员。 跟在佣兵的大部队最末尾,陈墨选了个人最少的楼梯慢慢向上搜索。越向上走,同行的人就越少,一直走到了数十楼左右。 大楼内充斥着枪声、爆炸声与各种惨叫。雇佣兵只会逃进战场正中,用废墟中升起的烟雾隐藏自己。他们本就是最擅长巷战的一群人,隐匿,游击,爆破样样精通。 相比之下,罗德岛派出的底层干员缺乏作战经验,身上的黑色工作服上面有银色的反光贴片在大厦断电后仍旧反光,在黑暗里,成了活靶子。 不知为什么,楼下虽然有几个佣兵在安放炸药,但十楼以上却好像静悄悄的,宛如一个无形的大手,扼杀了意欲登上十楼的来者。 对讲机中传来了语音:“十楼遭遇穿越者,初步判断为先前假死的红楼治安官……”说完这些后,几次枪声响过,通讯便断了。 陈墨紧握着手中的枪,杀气,肉眼不可见的杀气从十楼所在位置如烟雾般弥漫下来。他清楚的感觉到,楼里要比大雪弥漫的外面要冷的多。 但是,当他一回想起红楼所做的一切罪恶勾当时,他的心里就燃起了火,愤怒的火。 有一种人,就像木炭。平时其貌不扬,但到了关键时刻,燃起的火光,反而更热、更亮,足以烧穿钢铁和岩石。 陈墨决定踏上台阶,进入十楼去面对那个恐怖的敌人。就在他刚要踏出第一步的时候,一只手从后方拉住了他,一只久经沙场的手,一只温柔纤细而稳定有力的手。 “小陈。”能这么称呼自己的,还能有谁? 他远道而来是为了谁?——她。 他悲伤痛苦是为了谁?——她。 而他心心念着的佣兵姑娘w现在在哪里?——她就在这里。 陈墨回头,看到了她白色的头发,与她那双橙红色的眼睛对视着。他想要伸手抚摸她的脸,又怕自己风吹日晒的手会把她的脸刮伤。 “我不是通知过你了吗?你不该来的。” “对不起,我不该把你气走的。” “我来这里不止是为了你,还为了萨卡兹的自由。这是我最后一个任务,完成后我将不再是佣兵了。” “那么,亲爱的w姑娘,在你守护我未来的平安之前,先让我保护你吧。”二人眼波流动,寒气已褪去了。 w递给陈墨一把手枪,对他说道:“狭小空间不适合用你那把狙击枪,先用这个。” 陈墨接过了手枪,心意相通的二人缓缓走上了十楼。 巨大的大厦,每一层楼都有近五六千平米,内部空间像极了一个巨大的。进入十楼的大厅后,二人进行了最谨慎的搜查。 此时大厅的门虚掩着,透出了光,血,从布满了弹孔的门下方缓缓地渗了出来。 存在于这种究竟是怎样可怕的敌人,才会存在于这种诡异的地方。 陈墨缓缓地推开门,心中不禁一颤,地上数十名佣兵的遗体四散摆放,有些甚至因某种强而有力的冲击炸裂开来。 血,溅到了墙上。 正前方的墙上,是一个大屏幕,上面播放着大厦各处的战况。 而大屏幕前拜访着一张巨大的方形红木桌子,一个男人正靠着屏幕,穿着一身迷彩服,专心地享用着桌子上的战斧牛排。旁边的唱片机里播放着悠扬音乐。 诡异的场景,缺乏实战经历的陈墨看到这些,不禁要吐了出来。而w毕竟是从搏杀中长大的,自然能够控制住。 “晚上好,两位。”男人一边说着话,仍不忘吃着牛排,抬头看向陈墨。 陈墨看清了这个人的脸,一个瘦高的男子,一张被诸魔加护过的脸。充满着厌世和杀意的冷酷眼神如摄像头般锁定着陈墨和w。 陈墨清楚的知道,这个人,一定是从尸山血海中拼杀过来的;这个人,见识过真正的人间地狱。 他所见过的人中,铁帅大哥不是这样,w也不是这样,就连刚认识的赫德雷和见过的所有萨卡兹佣兵,都没有这样的气质。 “先自我介绍一下,”穿着军装的男子彬彬有礼地说,“我是穿越者迪亚·特佩斯,也是东欧特种兵王。” 自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东欧剧变以来,战乱成为了这个地区的代名词,而各种轰炸、枪战、伏击成为了日常就能发生的事。 “我经历过炮弹轰炸,躲过防空洞,在边境被冻过。我跟你们说这些并不是为了证明自己有多么了不起,而是要告诉你们,在我眼里比起这些,你们真的什么都不是。”兵王如此说道。 “穿越者陈墨,自你踏进这个城市以来我就一直透过摄像头在观察你,但是你没有体现出一点强大之处。” “而你这种人,一穿越过来就作恶,为了抢钱在炎国边境刺杀贵族犯下命案。为了汐,我必须要把你杀在这里。”兵王一边说着,手底下还在用刀叉切着战斧牛排,拿了一块细细品味。 “而你,”兵王用叉子指向了w,“三姓家奴,如果整合运动兴起,你甚至还会加入他们。毫无底线和原则,你这种佣兵,拿了钱甚至连灵魂都可以出卖,杀了你简直是脏了我的手。” “你被罗德岛排挤出去的时候,像一条丧家之犬。” w听到了这一段话后,身体开始颤抖,陈墨已经明显感觉到了她的杀意,以及拔枪射击的冲动。愤怒之下开枪必然会丧失准确性,所以他抢先一步先拔出了手枪,对准了兵王的头。 其实w并不是被第一句话所激怒的,而是第二句。在她十余年的战斗生涯中,虽然辗转于各个组织,但她自始至终把自己当作巴别塔的一员,哪怕现在的罗德岛成为了新的巴别塔。 而在这个世界线上,她履行女王的委托,在罗德岛工作。在女王失踪生死未卜后,延续女王的愿望,继续效忠于现在的“巴别塔”,也就是罗德岛。 当博士降临罗德岛,独揽大权。最要好的战友因为某些原因离世,自己选择离去,。 所仰慕的女王托付给自己的愿望究竟何时能够实现,她不清楚。 她只觉得自己很渺小。 自从离开罗德岛后,她曾一度陷入迷茫之中,就连阴阳怪气的性格也因打击而有所改变。 兵王的这一番话,无异于在她最致命的弱点上进行了暴击。 “不过,一个丧家之犬,一个无耻小人,倒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不妨我给你们都杀了,倒也给汐省下了不少麻烦。” “我重开了之后,竟然穿越到了汐生活的这个世界,一定是上帝的恩赐。为了汐这个天使,我一定要铲除你们。”兵王已经吃完了战斧牛排,摆放好刀叉,轻靠在椅背上。 “汐?你说的可是一个十六岁的少女?她现在在哪,我也很想找到她。”陈墨知道汐也在这个世界,不禁想要知道更多消息。 “你还不配叫她的名字。”兵王一听陈墨说话,瞬间气得青筋暴起,但过了一会,神态忽然恢复了平静。 “哦对了,你们可能觉得这次进攻很成功,但是你们大错特错。” “这段时间红楼已经搜集到了卡兹戴尔地表的所有源石,全部打包运回府。至于杂兵,死了就死了,楼炸了就更无所谓。” 陈墨恍然大悟,开设赌场、人口贸易、“叶子”买卖,不过是红楼的幌子,真正的目的,竟是收集源石。博士,当真是个城府极深的人。 “一切已经说明白了,你们最好的选择,就是站着不动让我杀,这样还能减轻点痛苦。”兵王冷冷地说,开始活动双手。 “你再快,也快不过子弹。”陈墨说罢第一时间开了枪,愤怒的w也一连打出了好几枪源石爆弹。 子弹以超过每秒350m的速度,飞向兵王的额头,而就在迫近他头部的一瞬,人已不见,子弹的空腔效应只打爆了真皮包裹的海绵座椅。 就在陈墨惊讶的两秒间,兵王已闪身掠近他的身前,打出一拳。 这一拳,平平无奇,就是快,快得出奇,甚至超过了子弹的速度。 速度,往往就代表了力量。 一拳直接打在了陈墨的胸口,把他击退到二十米开外。 “你们开枪,所以我决定让你们慢慢死,只用五分力。” 陈墨挨了这一拳后,狠狠地撞在了墙上,发出了不知是墙壁碎裂还是骨骼碎裂的响声,他终于知道那些佣兵身体炸裂的原因。 “这就是我的穿越者赐福,子弹时间。你们的任何动作,在我眼里都不值一提。”兵王说着,嘴上挂上了一抹邪笑。 w见状抄起改装的步枪,跑到了陈墨身前,打了一个弹夹的子弹后,将榴弹和三枚d12炸弹一起扔出。 二人借着石柱掩护,只听得爆炸的声音回荡在整个楼层当中,一时间碎石飞溅,烟尘四起。 陈墨经过刚才那一拳,才意识到这个人远比之前遇到过的任何敌人都要可怕得多,连子弹都能躲的敏捷的身法加上最简单暴力的攻击方式,说他是东欧兵王,确实是当之无愧。 “他死了吗?”从石柱后走出,望着爆炸的烟尘,陈墨心有余悸地问道。 “不,还没有。”w回答道。 烟尘中,紫色的光芒闪动,周身逐渐显露出圆形的护盾。兵王手里拿着一个项链,和当初的萨卡兹贵族所使用的,一模一样。 “穿越者的科技还是好用,不得不承认,要是没有这个,我可能会重伤。”兵王一边说着,一边关闭了护盾。 “而你这个白毛杂碎,必须死!”兵王显然已经因刚才的连续爆炸使出了保命的手段,彻彻底底地被激怒了。 又是两秒后,兵王闪身来到w身前,左腿从左下至右上以身体为轴线扫出,目标是她的头。 这一高鞭腿,快绝。若不是w此时条件反射般地用右手格挡,她的头一定会遭到冲击从而被扫死。但是就算经过了防御,她依然被击退数十步后陷入了短暂的昏迷之中。 就在兵王继续想要补刀的时候,陈墨持着刺刀像他冲来。他又要使出对付贵族的那一招,连相位盾都能粉碎的那一招,他,化作了一团火。 一般人是不敢伸手去抓火的,不过兵王的身体素质早就已超出了人类的范畴,在陈墨刺刀冲锋要进入他胸膛的那一瞬间,步作游龙,侧身躲过了刀锋。 陈墨招式已老,忽觉咽喉受制。兵王在躲过了刀锋的那一瞬,已抢先扼住了他的脖子。随后,他只觉胸口被注入了什么东西,紫色发光的液体,已然被打了进去。 佣兵少女w被鞭腿扫飞,才缓过神来,看到眼前的一幕,忽然眼眶一热,嘶声叫道:“不!不要!” w嘶吼,只因为她对这个紫色液体了解得很清楚。“高浓度源石浓缩液加强效精神系法术,你会在五分钟后全身结晶化痛苦地死去,这可比叶子厉害多了。”兵王邪笑着道,“不如我们来算算时间吧。” “赫德雷,c计划,五分钟后引爆大楼。”w强忍住悲痛的情绪,下达着指令,她不能再拖下去了,在这样打下去她和陈墨二人都要死在兵王手中。 “收到。” 一时间,大楼里和地下的所有炸药开始了倒计时。 这种经过特殊手段加固的大楼,具有最高的防爆和防震级别,只有同时破坏承重梁和地底深处的地基,才能让它完全倒塌,同时,楼里绝对无人能生还。 但是,此时负伤的w和陈墨二人,又能逃到哪里呢?五分钟,以正常的水平或许够用,但现在这五分钟远不够摆脱兵王纠缠的同时再从十楼下到一楼。 w稍作喘息后,化作了一条红黑色的飞虹,拽起了陈墨便往楼梯走去,同时用铳连打了两个弹夹的爆破弹以放缓兵王的脚步。 一个人在绝境挣扎时所爆发的潜力,本就是难以预料的。就连以速度自恃的兵王也不禁吃了一惊。 w以最快的速度搀扶着陈墨,一路狂奔到了楼梯口,以防兵王追赶,又在那里放下了几颗手雷。 她继续跑着,因为她必须下到七楼,那里有他们二人的生路,她要赌一个可能。 这时候陈墨短暂地恢复了精神,不需要w的搀扶也能全力奔跑。 一直就这样到了七楼,二人进入了一个巨大的保险库,躲了进去,并将大门死死地关上。 七楼巨大的保险库,是为存放各种贵重财物而设计。与其说是库房,不如说是一个巨大的高强度金属盒子,内部缓冲、抗冲击和抗压能力已达到了泰拉大陆的顶级。 w在赌一个可能,爆破后的瓦砾压不坏这个箱子的可能。 爆破前三十秒,兵王启动了项链的传送功能,随着黑洞的产生,他的身影消失在大楼里。 爆破声起,随着楼内和地底深处的强大冲击,大楼应声倒塌。从此,在废墟国度卡兹戴尔中,又多了一处废墟,红色的废墟。 爆破三十分钟后,佣兵凭借定位找到了保险库,打开保险库后,发现了相拥在一起的陈墨和w二人,除了身上被兵王击打的地方以外,其它部位安然无恙。 从巨大的金属盒子里,二人被救了出来。既然有人能从七楼掉下来后,仍能精力充沛地玩手机,那么,w和陈墨的幸存,也没有什么好奇怪的了。 w在刚刚的一战中,受了兵王一记鞭腿,她明显感觉到自己的手骨已经骨折,可能这段时间没法举枪了。但是她并不在乎这些,此刻的她,正神色紧张地望着眼前的陈墨。 “小陈,你怎么样?高浓度源石溶液对身体伤害很大。”w问着陈墨,头上已渗出了汗。 “没事,源石好像对我没什么影响,你看……”就在陈墨刚要起身的一瞬间,异变,发生了。 此刻,他仿佛感觉脑内有一百万颗核弹爆炸。 “不对劲!”陈墨捂着头,直挺挺地倒了下去,开始抽搐。 原来,兵王的快拳打在陈墨身上,限制了血液的正常流动,又加之陈墨数天没睡搜集情报又帮泥岩恢复神志,脑供血远比正常时要少的多。 所以源石溶液夹杂着简单粗暴的幻术这种本该五分钟发作的症状,三十分钟后才真正开始。 但是该发生的终究是要发生,命定之死,总要到来。 “原子弹!”他的脑内浮现了这个字眼,耳边也已经出现幻觉。 w此时心乱如麻,连忙将随身带着的止痛药给陈墨打上,在佣兵的帮助下扶着他回了老伯的住处。 此时,天已经蒙蒙亮。佣兵们以极小的损伤打赢了这次爆破行动,甚至缴获了不少武器装备,每个人都如释重负。 他们惊讶地发现,所谓的“罗德岛干员”并非来自罗德岛,而是另一伙边境佣兵。 因为佣兵中有不少人在罗德岛内呆过,制服不过是仿品,而且能命令干员在暗处穿反光制服作战的人,也绝对不可能是罗德岛的手笔。 幕后黑手另有其人,已经逃遁的兵王迪亚算是一个。 纵然发觉了这一点,w的脸却是黑的,她看着陈墨,目不转睛。 在这个世界线上,原萨卡兹佣兵团团长因为某些原因死去,团长一职空缺,由赫德雷这个副团长暂时实行团长的职责。 赫德雷曾推举w担任佣兵团的新团长,可是她并非是团长的合适人选,除了她以前不稳定的性格之外,更主要的原因是因为她的对于情感过于执着。无论是卡兹戴尔女王的愿望,还是佣兵团对于自由的向往,她都认真对待,以至于忽略了全局的统筹,辗转于各个组织之间。 而现在她以全部丰富的情感所关注的,只有眼前的陈墨。 除了深海猎人那类超越人类的种族之外,没人能在摄取如此多源石溶液的情况下幸存,w几乎要做好了跟陈墨道别的准备。 “小陈,你还有什么心愿?”佣兵少女终究露出了自己柔弱的一面,眼泪流了下来。 “对不起,我说好了要保护你,但还是让你受伤了。”躺在床上的陈墨,握住了w的手,缓缓说道。 w一时间语塞,心弦微颤,刚要安慰他几句,陈墨却突然说:“w,止痛药的药效还能持续多久。” “大概两个小时。” “我觉得穿越者似乎免疫源石病。”陈墨说着,心里充满了平静。 “至于幻术,我好像摸索到了破解的门路。” “你知道?”w将信将疑地问道。 “让我睡一会吧,我保证,等我醒来后,一定会好过来。” “你伤得太重,精神状态又不稳定,我就在这里等你。”说罢w搬了一个凳子,坐在了陈墨的床旁。 陈墨闭目凝神,脑内炸裂的感觉又一次地开始,他感到难以呼吸,细密的汗珠如雨点般滚落。 就在这一次的炸裂结束后,他进入了一段清醒的梦。 梦里,他联想到所有能够影像精神的法术:精神爆发、精神摧毁…这些直接作用于人的精神,但没有一种的持续时间能超过十分钟以上。 法术的生成是结果,源石是电池,也可以理解为一个放大器,为法术提供能量。 他想到了泥岩,可怜的干员姑娘来这里调查红楼的真相,奈何被他们下毒,被害得精神混乱。 “能发明这种东西的,已经无法用单纯的坏来形容了。”陈墨心念道,自己已经明白了源石溶液混合精神魔法的作用机理。 他自认为在游戏里有天才,穿越者才关键时刻,总要有点做为,否则就不能称之为穿越者,而是死人。 “既然源石我能免疫,所谓的源石技艺也只不过是幻象,只要压抑住感官,药物的作用就必然能去除。”一切在陈墨的眼里变得明晰。 但炸裂感还在持续,每个人心中都有黑暗,一旦无限制地放大,那无异于一次酷刑。 幻觉带来的痛苦将他越拉越深,他只觉得自己在下坠,无边无际。 到了梦里。 像今年秋天和w困在密室当中一样,他在梦中,回到了自己的出租屋,像往常一样打着游戏。 在梦中,他看到身边有一个人:一头白里夹杂着红色的头发,戴着两个角,穿着宽松t恤的w姑娘,坐在自己身侧,一边吃着零食一边默默地看着自己打游戏。 “小陈,你猪鼻吧,怎么这么菜啊,这都能白给?”w阴阳怪气的话仿佛确实响在他耳边,陈墨看着她,她瞪着橙红色的大眼睛咧着嘴笑,鼻子一酸,想到:“我当初要是能有w姑娘陪我,跟我一起生活,那该多好。” 这时,他电话响起,是母亲打来的,话里话外责备着自己不注意身体,整天就会打游戏。他想到了当初的自己以激烈的话语反驳,还吵了一架。 “妈,我错了,我对不起你。”接过电话,陈墨的眼泪留下,他不能理解,当初为什么自己要如此执迷不悟,如此自作主张,造就了代沟之间的悲剧? 当他眼泪流干后,他看到了自己腿上的小猫,喝着刚买的舒化奶。猫之间有生活好坏的差距,人的智慧远高于猫狗,可为什么不能相互理解,世界上反而充斥着执迷不悟的人、相互欺骗的人、剥削压榨他人的人? 人,为什么要怀着各种心情伤害彼此? 这时,他于梦中走到了卡兹戴尔的这个城镇,贵族们攫取利益,遇到危难便逃之夭夭,底层人民拼劲最后一丝力气,谋出一条活路。为什么人与人之间的隔阂与沟壑,是如此之大? 如何破除幻术?要有坚定的意志,打破自己内心的枷锁。 如何坚定信念,打破枷锁? 你有没有什么想实现的梦想?有没有为之慷慨赴死的勇气? 陈墨想到了给自己房子住的老伯,他眼里透出一句话:“为了孩子们,我要坚持下去。” “我自己有没有想做的事?”陈墨问了问自己,终于得到了答案。 附着在他身上的枷锁,来自过去的束缚,如初春阳光下的冰雪,渐渐消散了。 此时,老伯的屋子里,w还坐在陈墨的旁边,时间已过了三个小时。“就算穿越者能免疫源石的副作用,那幻术又如何破除?”w看着眼前呼吸平稳的陈墨,仍旧将信将疑。 你有没有什么想实现的梦想?有没有为之慷慨赴死的勇气? 陈墨睁开了双眼,身体的疲惫顿消,终于伸出手抚摸了w的脸。 “我已经没事了,刚才你伤得不轻,先去治治你的右手吧。” w没有回答,问道:“陈墨,你之后有什么打算?” 陈墨笑着:“我要做泰拉大陆的草莓王,惩恶扬善,消除贫困与饥荒。” 第十二话 风雪如画佣兵庆大捷 岁月作酒墨圣明前路 在卡兹戴尔的东部城市,战火是每天都会演奏的交响曲,枪和酒是交响曲中的主要乐器。所以军火商的生意不会断,酒馆的生意也不会断。 当然,战乱地区自然是酿不出好酒,只有简单的啤酒和从外面收购来的葡萄酒,就算如此,酒馆的生意也从没断过,因为无论是佣兵还是平民百姓,在战乱的地区也需要一些消遣,为麻木的生活寻求仅有的寄托。 老黄是红楼旁酒馆的掌柜,一个年过半百的萨卡兹族老者,花白的头发带着两个黑色的角,外加一个酒糟鼻子,路过的人一看就会知道他是一个嗜酒的人。 在他的这一生中,看惯了卡兹戴尔的战斗与变革、权利的更替和集中。他的眼睛已然模糊,但是谁又能想得到,这样的一个将老不老的人,会是卡兹戴尔王朝从白手起家到强盛一时,又从短暂的中兴到最终的陨落这一过程的亲身经历者。 女王失踪,辉煌的城市化为焦土,而生活仍要继续。酒馆白天接客,晚上十点后虽然还开门,但是也很少有人来。 如果一个人在战乱地区的晚上出门,那么他不是有所图谋就是疯了。 得益于萨卡兹佣兵团的驻扎,老黄的酒馆成为了他们的通信处之一。有了他们的庇护,老黄终于能在晚上安心开张了。而在每天十点后,自己收拾完了酒馆的卫生,独酌一杯珍藏的红葡萄酒,就是他这余生中仅有的乐趣。 不过今天看来是不行了,因为现在酒馆里挤满了人。准确的来说,是佣兵都进了他的小酒馆,因为今天刚干了件天大的事,需要饮酒庆祝。 雪,大雪笼罩了整个卡兹戴尔的东部地区,铺满了刚刚化作废墟的红楼,点缀出了一个巨大的白色坟墓。 在执行完这一次任务后,参与战斗的有四百人,死在兵王手上的有十人,外加其它楼层死亡的有三人,已均由他们所属的小队或者好友带去妥善安葬。 而伤者比想象的要少的多,甚至少于十个,大多数为轻伤。讽刺的是,在这十个人中,伤得最重的当属陈墨和w。 w因为挨了兵王一鞭腿,右手直接被扫骨折了,再加上在保险库里面从七楼掉下来的巨大冲击,需要治疗并固定。 谁也没法想象到,她被兵王打的时候没叫,从楼上掉下来的时候更是一声不吭,但是正骨的时候,死死地抓着陈墨的肩膀,叫得比谁声音都大,箭头尾巴像受惊的小猫一样竖了起来。在陈墨的身边,她似乎不再需要掩饰自己的情绪了。 陈墨也并不比眼前的w姑娘好多少,他挨了兵王一锁喉,脖子在那一刻直接给拉伤了,躺床上的时候不觉得,但是刚起床走了几步,就痛得不得了,只能给自己戴了个脖套。 此时,历尽苦难的一对璧人,现在正坐在酒馆里,享受着大战过后难得的宁静。 “所以,你自己一个人靠毅力,破除了幻术?”右手打了石膏的w瞪着大眼睛,仍旧对在陈墨发生的奇迹感到诧异。 “不知道为什么,我感觉穿越者能免疫源石带来的副作用。至于幻术,不过是镜花水月,若无庸人自扰,自会消解。”陈墨笑着道,脸上写满了自信。 可是他对她有所隐瞒,他早上的处境可谓是十分凶险。源石溶液在他的体内就像一块能源强劲的电池,而幻术会扰乱他体内能量的运行,若不是陈墨最终自坚心智、稳定了情况,他随时都有暴走而亡的可能。 毕竟,因“叶子”使用过量而丧命的人,在卡兹戴尔大有人在。从当初泥岩的情况就可以看出其危险程度。 不过陈墨不会说。 男人,总要自己承担一些事。 w此时因为打石膏,外套已经脱下,取而代之的是灰色的宽松t恤,竟跟陈墨梦中的姑娘有九分神似,看着眼前这个多了一丝烟火气的佣兵少女,陈墨道:“对了,w姑娘,在梦里我看到你了。” w惊诧,用左手挠着右手上面的石膏,嘟哝着说:“你这是在跟我套近乎吗?就这么想让我跟你走?” “嗯,我的想法一直没变。”陈墨默默道。 二人并排坐在吧台上,久久不语。 “w,你决定要离开了吗?”赫德雷来到了二人身前。 “话别说得这么伤感,我只不过要继续出去走走。怎么,舍不得我?”w看向赫德雷,说道。 “确实有一点,毕竟老战友越来越少了。”赫德雷叹了口气说道。 赫德雷,自他眼前这个女孩继承了自己老战友“w”的称号以来,就一直在她的生活中担任着战友兼长辈一样的角色。而这一次,自己的战友得到了一个能获得更安全生活的机会,他也不禁感到高兴。 “陈墨,出来一下,咱们聊一聊。”赫德雷对陈墨说道。 出了门的二人来到街角,深夜的卡兹戴尔,外面早已飘满了雪。 “萨卡兹佣兵是自由的。”赫德雷说道。 “我知道,我会尊重她的意愿。”陈墨道。 “她一直以来都很善于伪装,但又试图展露出自己随心所欲的一面,我总觉得她这样很累。但是这几天你跟她在一起,她的面具,好像没了。” “她跟我讲了跟你在一起的故事,还觉得你才是真正的博士,你也是个很温柔的人。” “嗯。”陈墨听着,没有多言。 “罗德岛已经对萨卡兹起了冲突,旗帜会重新树立,佣兵团总会有一个团长,就算w离开,也会有新一代的领袖。而你,决定要对付罗德岛了吗?” “我只想和朋友们好好种草莓。谁妨碍我种草莓,我必不会轻饶他。”陈墨语气坚定地说,“还有一件事,地表的源石全被罗德岛收缴了,你们还有办法继续维生吗?” “这点你不用操心,萨卡兹的佣兵有自己的战斗之道,绝不会过度依赖源石。而且天灾过后,源石还会重新生成。”赫德雷说着,语气中透露出一丝隐忧。 其实,早在穿越过来后几个月里,陈墨就看出了这个世界的问题所在:比起现实世界的战争依赖火药,这个世界似乎更多靠的是源石技艺。 所以,这个世界的枪和现实世界的也完全不同,靠的是源石刻蚀子弹和特制的源石底火进行激发,枪里独特的源石回路导致了枪械的威力和源石技艺呈现高度正相关,源石资质不同的人使用同一把枪,威力会截然不同。 他曾拆解过w送给自己的步枪,内部复杂的源石回路晦涩难懂,这让他意识到自己需要进一步地学习。 不光枪如此,一些爆炸物,比如w用的d12炸弹、阔剑地雷等,都是依靠源石才能发挥作用。 罗德岛的博士之所以搜刮了卡兹戴尔全地表的源石,其中一个原因就是要建立源石技艺上面的霸权。 如果卡兹戴尔地面的源石绝迹了,子弹和炸药在内的一系列武器装备便无法自行制作生产,这意味着佣兵们又要掠夺其他商队的物资,他们能抢五年,又能抢一世吗?没准哪天罗德岛会派更精锐的武装前来,这绝不是好事。 其实,陈墨终究还是撒谎了,比起种草莓,他有着比自己想象中更崇高的理想,他更关心卡兹戴尔的建设和复兴。 这时,他想到了铁帅大哥会自制的火药子弹。如果能将现实世界的枪和火药搬到这里来,将一种无论源石技艺高低,人人都能用的强力武器带到这个世界,一定能切断源石垄断的霸权地位。 不过,前提是卡兹戴尔的各方势力必须先完成统一,他很清楚这将会是个漫长的过程。 “给我一年时间,我会先尽力解决武器的问题。”陈墨对赫德雷说道。 “好,我很期待你的成果。” 交谈已了,二人回到了酒馆。 w显然是等得有些不耐烦了,对两人打趣道:“怎么,两个小姑娘谈完心回来了?” 陈墨从兜里拿出了一个闪闪发光的金属片吊坠,仔细一看,竟是那日地下室的身份牌。 “事情已经谈妥,明日咱们就可以回农场。”陈墨说道,“这个还给你,我既然能接受现在的你,也一定会承认你的过去。” “我过去可是有过不少血债的。”w说着,又露出了阴险的笑,又开始试图掩饰自己内心的纠结。 “没关系,种田其乐无穷,斗争也其乐无穷。”陈墨笑着说。 “真是有意思的两个怪人。”赫德雷也不住地笑出声来。 三人相视一笑,把酒言欢,不知不觉间天已亮。 第二天下午,陈墨和w准备动身离开。临走前他曾邀请给他提供住处老伯同行,可是老伯拒绝了。陈墨明白,老伯和酒馆的老黄是同一类人,见证了这个王朝的兴衰,已经将自己和它捆绑在一起。 任何事情,风险总是与机遇共存。破败的卡兹戴尔,潜藏的杀机,雇佣兵们趋之若鹜的宝地。又有多少深陷战争混乱中的人,在默默等待着机遇的到来? 大雪封路,所以出边界线的时候需要坐四天马车。 掀翻银海,散乱珠箔,茫茫山路上,唯有一匹瘦马,缓缓拖着北风。 车上的陈墨戴着脖套,和w共批着一件羊皮大袄,枪战、勇不畏死的萨卡兹佣兵、坍塌的红楼、强大到令他胆寒的东欧兵王,他感到这一切都在这漫天风雪中,逐渐地离自己远去了。 马车后面摆着许多包裹,其中一些是w的源石素材和作战记录,还有一大堆的旧衣服,其中一件极为显眼,是一件厚重的白色防爆盔甲,衣服上面还戴着一个全封闭的金属头盔。 按之前的世界线,这种防爆盔甲甚至能抵挡住天使一族的枪铳,是为整合运动的重型单位量身定制的。 突然,盔甲竟然自己动了起来,从后方一把抱住了陈墨,头盔打开,露出了一个圆滚滚稚气未消的脸。 这女孩不是陈墨当初救下的泥岩,还能是谁。 “陈墨哥,谢谢你救了我一命,没想到你真的要带我回家啊,你人真好。”泥岩一边笑着,一边用脸蹭着陈墨的头发,弄得他重伤未愈的脖子几乎要断开。 “真是风流啊,我亲爱的陈先生,请说明一下你和她是什么关系吧。”w看到如此亲昵的二人,脸变成了死灰色。 场面顿时尴尬,陈墨哑然,他知道这个事一时之间难以说清了。 到了驿站,陈墨收到了农场伙计发来的留言:“陈哥啊,铁帅叔不知道从哪带回来了三个女的,个个手里拿着刀枪,你快回来看看吧,不然全乱套了。” “哈?”陈墨和w一时之间不知所措。 源石驱动的引擎开始响动,三人一路驱车,以最高速向农场方向驶去。 第十三话 深海猎人发难 铁帅勇破囹圄 冬日的下午,在某个边境城市的赏金猎人分部。 午后的阳光透过积雪的玻璃,撒在她像冷玉般光滑的皮肤上。 冬日,阳光的温度刚好,水温也刚好,她的心情也十分平静。 所有刚刚好的条件配合到一起,便是完美。而凡事力求完美,一丝不苟,这就是阿戈尔执政官的办事风格。 透过镜子,她审视着自己。精灵一样的尖耳朵,披散的齐肩短发,坚毅而冷峻的眼神。她的身体是她的武器,她的囚笼,也是她的诅咒。 歌蕾蒂娅是深海猎人的一员,准确的来说,是深海猎人第二大队的队长。 深海猎人并非完全的阿戈尔人,她们通过阿戈尔的改造技术将海嗣的血统植入了身体当中,从而获得了超人般的能力。她们力大无穷,几乎刀枪不入,能从最致命的伤势当中存活下来并快速自愈。 歌蕾蒂娅有着女性当中相当高大的身材,身高到了一米八以上,海嗣的血统让她的皮肤变得光滑,肤色更接近鱼一样的惨白色。 她对自己的身体强度有着充分的自信。靠着这副身躯,她能舞动跟自己差不多高的巨槊,在海水内游动,击杀远比自己身体大数倍的海中巨兽。 她的代号是“剑鱼”,海洋里速度最快的鱼类,她的战斗风格就是以快见长,快得出奇。在与海嗣的战斗中,她甚至能凭借速度躲避怪物传来的音波。伴着战斗时发出的噪音,她先会对你进行问候,而等到你听到这段话的时候,她可能早已到了你的身前。 她的槊并不是用来刺的,而是用来砍划,斩断骨骼、撕裂血管。在这样一个巨型武器的加持下,她也数不清自己到底猎杀了多少头海兽,在深海教会击杀了多少疯狂的暴徒。 然而身体的强度,是有代价的,海嗣的血统会在潜移默化中转变着这些深海猎人,当她们精神受创的时候,心理上的不稳定会通过海嗣之血影响身体内部的构造,久而久之,意志溃散的深海猎人身体上会逐步发生异变,直至完全变为海嗣。 即便如此,她仍旧以自己的阿戈尔人身份为傲。歌蕾蒂娅一向认为陆上诸国的存在形式并不稳定,包括这个世界由博士担任领袖的罗德岛。 自从歌蕾蒂娅十五岁断绝了与原生家庭的联系,便在阿戈尔的安排下学习各种战斗技巧,从歼灭小目标到猎杀海洋里的巨型怪物,甚至是谍报战,她都表现出了不俗的实力。 十八岁时她接受了海嗣血统的移植。多年前,深海猎人遭到了不明势力的攻击,第二大队仅有数人生还,歌蕾蒂娅她们一行人被迫登陆,从而断绝了与阿尔戈的通信。 根据《覆潮之下》的剧情,斯卡蒂在罗德岛循着歌声见到了歌蕾蒂娅,在伊比利亚一代捣毁了深海教会。 歌蕾蒂娅在罗德岛里,一直扮演着盟友的角色,就算是在这个穿越者问世的世界线里也是如此。 与原作不同的是,在这个世界,由于没了整合运动的危机和国际关系的相对稳定。赏金猎人这一行业兴起,深海猎人小队逐渐成为了游走于各国之间的强大力量,接受委托,打击罪犯,赚取报酬。 歌蕾蒂娅并不喜欢炎国北方的天气,寒冷干燥,从海洋长大的她更喜欢水。从她登陆后离开海洋到现在算起,自己已经三十五岁了。 她的眼睛还是很明亮,皮肤一点褶皱也没有。见到她的人谁也不相信她已是三十五岁的女人。 优秀的战士懂得保养自己的身体和武器,而歌蕾蒂娅更是战士中的佼佼者,准确来说,她已接近整个泰拉大陆现存人类战力的天花板。 这三十五年来歌蕾蒂娅在锻炼、学习和战斗中度过。她懂得在什么样的战斗采取什么样的方案,也懂得跟一些人该怎么样的有效沟通。继承了阿戈尔的艺术细胞,她也很擅长音乐,跳舞和享受。 她在年轻时或许也渴望过爱情,但是长久以来的猎杀和打不完的战斗已经让她的心变得坚硬而冰冷,而温暖的部分早已所剩不多,她要把自己仅剩的这部分温暖,留给自己的部下:斯卡蒂和幽灵鲨,这是第二大队仅剩在她麾下的猎人了。 她这次来到了边境的城市,只是因为她接到了信息,需要除掉一个人,一个恶人。 几天前,她收到了罗德岛现任首脑,也就是何世杰博士的信息:“你好,歌蕾蒂娅,在炎国西部地区出现了一个高危的穿越者,希望你能帮我肃清这个威胁。当然,我会派出我们所拥有的巨人和相位传送魔法协助你们的作战。” “当然,我推荐你带上所有的深海猎人,也就是斯卡蒂和幽灵鲨,因为这个人是和我同届的穿越者,实力十分恐怖。作为交换,你们肃清他之后,我会把我四年前和阿戈尔现任首领通信的情况提供给你们,全力帮助你们成功返回海底都市。” 地点:炎国北平原剧场,人物:铁帅,年龄:45岁,身高:1.91m,体重:110公斤 履历:于炎国北部草原狩猎维生,曾击杀与罗德岛关系密切的萨卡兹贵族。 “虎鲸、幽灵鲨,该走了。”歌蕾蒂娅换好了战斗装备,三个人一起向目的地走去。 比起w被博士驱逐出罗德岛,歌蕾蒂娅好像反而更受到博士的重视。她是阿戈尔的技术执政官,对于阿戈尔先进的动力驱动以及工业生产方面有着一定的掌握,可能这就是博士重视的原因。 但是歌蕾蒂娅并不完全相信博士这个人,或者说对穿越者本身保持着一种怀疑态度。 在多次的打交道过程当中,她认识到博士这个人虽然年纪仅有二十二岁,但是城府极深,能够操纵罗德岛这样一家药物企业在整个泰拉大陆的国家之间斡旋,让罗德岛的产业呈现了爆炸式的增长。 在军事方面,博士不知是从何地方弄来了“巨人”这类攻城巨兽,以及相位传送魔法。这两者无论是哪一个,对于轻武器和近身作战为主的泰拉大陆,都是极大的变量。 这让歌蕾蒂娅不得不忌惮博士的阴谋和野心。所以在覆潮之下事件中,她从罗德岛带走幽灵鲨和斯卡蒂后,就再也没回罗德岛,而是作为赏金猎人,在各国游荡。在这次即将进行的任务中,她并不想直接除掉铁帅,而是想了解事情的全貌,尽可能地从铁帅的口中获取到更多有用的情报,最终再判断是否要对他进行肃清。 经过了前期周密的部署,最终成功将铁帅引诱到了剧院。月亮从天井的开口照到舞台上时,已经是七八点左右了。冬日的月光照在舞台的钢琴以及斯卡蒂的一头雪白的长发上,本来是一副非常美的景象。 可是整个剧院却充满着肃杀之气。就在铁帅刚要出门的时候,剧院的所有大门均在同一时间关闭,就连窗户都被最外层的防爆板锁死。就连身后的斯卡蒂也不知从哪里取出了自己的巨剑,似乎马上就要向铁帅直劈下来。此时,铁帅唯有一条通路,上方。 但是上方的看台正是歌蕾蒂娅的所在,她的身边还跟着一个身穿修女服,手持圆锯的女子。 这个身高七尺的蒙古铁汉,终于意识到自己进了包围圈,已是身陷囹圄。 “他的身材好高大啊,切起来手感一定很好。”幽灵鲨瞪着暗红色的双眼,咯咯地笑出声来。 歌蕾蒂娅看到了将要出门的铁帅,手持长槊,第一时间带领幽灵鲨从楼上的看台一跃而下。正好落在了距离铁帅五米的位置。 “阁下晚上好,不知您是否就是暴徒铁帅?”歌蕾蒂娅又走近了几步,彬彬有礼地问道。 “正是本帅。”铁帅字正腔圆地答道。 “您今晚能来到这里,显然是对我们的行动有所异议。” “是。” 歌蕾蒂娅显然是想套取情报,但是铁帅又开始了语出惊人的操作。 “这位女士您好,您气质不凡,言语也很不俗,不知您的名字是什么。”铁帅脸上笑出了褶子,还行了个礼。 “您好,我是罗德岛阿戈尔事务的负责人,前阿尔戈技术执政官歌蕾蒂娅。今天来是要判断是否要对您采取肃清行动。”歌蕾蒂娅说道,同样向铁帅行了个礼。 “女士,我想跟你交个朋友,因为我已经跑来问我好久没有看见像您这样用美丽的中年女性了,在我看见您的第一眼起,就被您的美色和气质深深地打动了。”铁帅说着,脸上的皱纹几乎要笑到太阳穴上。 “在我这一生中,一直渴望着一种东西,那就是灵与肉的美。我刚刚见到您的大女儿,现在又看到了小女儿,气质上真的跟你很像。” 铁帅指向斯卡蒂道:“你家这个大女儿挺好看的,但是没长开,再过个五年肯定能成大美人。”铁帅再指向幽灵鲨,“你家这个二女儿好像精神状态不稳定,我看人挺准的,她好像受过什么刺激吧,是不是网络暴力?二十多岁的小姑娘一被别人说,就容易想不开。” 铁帅就是这样的一个男人,无论是谁他都能掌握话语权,而且一到闲聊时说话总是十分的有意思。 这种节目效果不仅来源于他热情好客又奔放洒脱的草原血统,更来自于他丰富的社交经验。穿越前他曾在各大社交媒体和网友友善互动,语出惊人,他说出的一些名言名句,至今还在互联网流传。 “真是个无礼的变态。”幽灵鲨看到他这么说,气得要动手,但却被歌蕾蒂娅拦住了。 “她们两个并不是我的女儿,而是我的下属。”歌蕾蒂娅尝试向铁帅阐明事实。 “那你也把她们养得挺不错的,刚才我看了看,她俩好像都不像是会做饭的那种女孩,脸上的稚气都没消呢,肯定是未成年,哈哈。”铁帅又开始了自说自话,表达着自己的观点。 “十八岁不会做饭,不是男人或者女人,只是男性或女性。”铁帅继续自说自话着,鼻子翘得老高,“其实,我现在也得照顾两个孩子,生活挺辛苦的,你的心情我可以理解。” “还请您注重交谈的礼仪,不要自说自话。”歌蕾蒂娅道,“如果您真的有孩子,为什么还要去刺杀贵族,将家人置身于危险之中?” “虽然危险,但是有些事不得不做啊,而且那次是两个孩子跟我一起干的,还挺成功。”铁帅说着,嘴上还带着自豪的笑。 “这么说,阁下还有同伙?”歌蕾蒂娅问道。 “诶,话别说得这么难听,这俩人是我老弟陈墨和萨卡兹佣兵姑娘w,我们仨关系可好了。” “你说的是另一个穿越者,还有那个爆破狂佣兵w吗?” “确实。”铁帅道。 “那阁下的这个团队真的很适合为恶行了。”歌蕾蒂娅看着铁帅,皱了皱眉。 “我们不是干坏事,是除恶扶贫,义所当为。”铁帅拍了下胸脯,大声说道。 “一次行动就干掉十五个人,可是你们做的事?”歌蕾蒂娅问向铁帅。 “贵族为富不仁,欺压平民,护卫助纣为虐,当杀!” “二队长,我们动手吗,话已至此已经没有多说的余地了,只是一个暴徒罢了。”斯卡蒂对歌蕾蒂娅说道。 “难道阁下就没有一点恻隐之心?”歌蕾蒂娅还在试图挽回,她心里清楚地知道,每个深海猎人在一般人面前,都具有绝对的压制力。 而铁帅身着一身白色西服,完全贴合身体,没有任何明显的武器,最多只有小刀或者小型号的枪铳,她相信眼前这个男人是带着和谈的诚意来的。 歌蕾蒂娅在这个距离,以她的速度,用巨槊只消一击就可取下铁帅的性命,但是她并不滥杀无辜,她在等待回应,等到铁帅的回应。只要他稍微认错,她就已经决定放过他,并耐心地从他这里询问细节。 “男子汉大丈夫,杀几个恶人,本就理所应当。”铁帅依旧保持着笑容,“虽然我喜欢你这样的美人,但本帅并不认为你们能奈我何,不妨来试一试。”说完这句话,铁帅的眼中就放出了狂傲的光。 铁帅已经明显的做出了挑衅,歌蕾蒂娅已经无法无视这个男人的狂妄了。 “斯卡蒂,幽灵鲨,G计划。”歌蕾蒂娅准确有效地下达着指令。 G计划,代表ground,是深海猎人三人组在登陆后针对地面人形小目标摸索出的一套战斗方法。 以幽灵鲨的电锯限制敌人的走位,斯卡蒂挥动巨剑封住敌人退路,姐妹二人用刃风构建起一道囚笼,自己以最快的的速度直击其要害。 严密而有效的配合,铁帅无疑成为了砧板上鱼肉。 这一战法进行得极为有效,电动圆锯夹杂着巨型钢剑的击打声,铁帅被打得左支右绌,只能勉强用手格挡。 歌蕾蒂娅看着似乎陷于慌乱之中的铁帅,嘴里默念了一声:“抱歉。” 就在“歉”字的开口音刚一出口,她就已经闪身到了铁帅的身侧,在一个意想不到的方位以一种意想不到的角度,双手持巨槊,划出了一条通体漆黑的长虹。 百般武艺,唯快不破。 没人能否认歌蕾蒂娅的战斗水平,她在全泰拉绝对是属于传奇级别的战士,就连罗德岛操纵着巨大机械monst3r的凯尔希,也自认无法战胜歌蕾蒂娅。 她所操纵的机械巨兽,仅需三合,就会被歌蕾蒂娅的巨槊像切水果一样弄得支离破碎。 然而这次,歌蕾蒂娅没有切成水果,当槊划过铁帅胸口时,她有了一种从未拥有的感觉,一种棍子打在坚硬的大理石地面上回弹的感觉。 一击得手后,她全力后退,审视着铁帅身上刚刚被划出的伤口。那一击在铁帅的胸口留下了从左到右长长的一道口子,还伴随着血液滴落,但仅仅是一道口,甚至连肌肉都没有伤到。 “你明明有机会还手的,为什么?”歌蕾蒂娅问道。 “我从不打女人,这是我的信条。”铁帅缓缓道。 如果说歌蕾蒂娅的代号是剑鱼,斯卡蒂的代号是虎鲸,那么“猛虎”一词,绝对适合铁帅。 水里的鱼再强,上了陆地,终究是斗不过猛虎。 然而,这个猛虎,是有原则的。铁帅早在穿越到泰拉大陆以前,早已下定决心,作为草原男儿,自己绝不打女人。 事实上,穿越者的实力和到来的时间成正比,铁帅的实力,远比当初陈墨和w所想象的要高。 那天陈墨和w一共解决掉了十一人,加上巨人算是十二个。他们眼前只看到铁帅解决了四个重装术士,但是他们没看到的是:后来为了把他们两个从金库救出来,铁帅一人一枪,端掉了贵族存放财富的老窝。 他一直以来,都给了陈墨很大的思考权和决定权,目的就是为了锻炼他的能力,让他能够在武力为尊的泰拉大陆站稳脚跟。 “三位好像打得有点困难呢,要不我来帮帮你们。”歌蕾蒂娅的对讲机里,传来了一个二十多岁年轻男子的声音。 在场的四人都知道,这是罗德岛现任首脑,博士的声音。 紫色吊坠产生的黑洞在大楼天井的四周出现,但是黑洞里并没有出现人,而是水,海水。 巨量的海水从黑洞里涌出,有天井的楼刚刚才被完全封闭,已然化作了一个巨型的水池。 此时,月光已然被巨浪遮蔽,唯有曾经的舞台深处的打光灯,仍闪着点点微光。 歌蕾蒂娅碰到了海水,感到了久违的自由。 但相比之下,铁帅倒是显得有些慌了。 “真扫兴,我还以为猎人都是男的,终于能好好打一架。没想到架打不成,又要被水淹了。”铁帅无奈地想着。 其实,歌蕾蒂娅之所以砍不穿铁帅,是因为铁帅自己这五年来摸索出的技能,一个类似于金钟罩一样的技能。 他的穿越者赐福,是“强化”,可以大幅度强化他身体的韧性。他并没有太多的源石使用方面的才能,便将自己的身体锻炼到了极致。在战斗中配合独特的呼吸吐纳法门,随战斗的节奏强化肌肉,达到“金钟罩”一样的效果。 但是这个技能也有最必要的一点:脚下必须生根,也就是他必须要站在地上,借地面发力。 再凶猛的猛虎,它的每一次攻击,就算是飞扑,也要从蹬地开始。 一米,一点五米,铁帅看着水位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上升,浮力逐渐将他托上了水面,仅仅过了一分钟海水已经漫到西城楼高了。 猛虎在陆地上是当之无愧的王者,但是到了深海,就绝对斗不过任何一条鱼了。 鲨鱼、虎鲸,都是海洋里的顶级掠食者,而剑鱼,更是水中速度的巅峰。 局势已经逆转,铁帅的“金钟罩”,在水中就好像白糖一般,消解了。 深海猎人三人组如同出没在黑暗中的魅影,在水中飞速游动。当水漫到七层楼高的时候,黑洞里的水流停止了。 剧场化作了一个装了半桶水的大食桶,水面逐渐变得平静。而在这平静的水面下,又潜藏着怎样可怖的对手,铁帅不敢再去多想。 三个黑色的身影,三条黑色的水线,在深水里交织。 即便是在水中,歌蕾蒂娅仍是三人中最快的,夹杂着巨大的破浪声,修长的身体,在水中翩若游龙,黑色的龙。 但是她现在很苦恼,并不是因为她斩击的失效,铁帅自从沉入了水肿,防御就消减了大半,在水中 的他对于自己,几乎是静止的。 到了水中后,她再次使用巨槊斩击到铁帅的身体上,这次,打击大理石的感觉消失了,他的周身逐渐在水中扩散出了一朵红色的花,象征着死亡的花。 “呵呵呵……再来一轮就可以把他大卸八块了。”幽灵鲨笑着说道,似乎是在等自己队长的指示。 她很清楚自己部下说得没错,斯卡蒂和幽灵鲨的配合已将铁帅的体力消耗殆尽,自己下一击,必定能将他拦腰斩断。 但是她又很苦恼,因为铁帅自始至终没有还手,甚至连拳都没有挥出一下。自己是深海猎人,职责是猎杀海嗣和恶徒,而面对一个束手就擒,甚至于引颈就戮的猎物,她又怎么能下得去手,她身为阿尔戈人的尊严不允许她这样做。 她颤抖着自己精灵一样的尖耳朵,眉头皱得更厉害了。 “二队长,事情有些不对劲。”斯卡蒂对歌蕾蒂娅说道,手上的剑似乎都要掉了。 歌蕾蒂娅看着好像要晕倒的斯卡蒂,似乎感觉水中的铁帅移动速度变快了。 不,并不是他变快了,而是自己的动态视力慢了,明显有东西限制住了自己的行动。 在短短的十秒间,斯卡蒂和幽灵鲨两姐妹都中断了进攻的步伐,转而在水中稳定身形,采取守势。 “水里有毒。”歌蕾蒂娅十七年的战斗经验让她在混乱中搞清了现状。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这次的行动,竟不是单单为了肃清铁帅这个危险分子,而是要将铁帅和深海猎人全部一网打尽。 手,巨大的手从水中伸了出来,一把抓住了在水中如飘絮般的两姐妹。谁也没预料到,博士的“巨人”竟直接出现在水中。 这是一个近三层楼高的巨兽,一个能在水中游动的巨兽。按平常来说,这样的巨兽在歌蕾蒂娅面前不值一提,自己也不知猎杀了多少像这样的大型目标。可是,现在已经中毒的她,机动速度连以前的一半都难以企及。 “歌蕾蒂娅,还请息怒,下面由我来解决他。” “水里的神经毒素对你们构不成威胁,最多昏迷十分钟,还请你们稍作歇息。”对讲机里再次响起了那个年轻男人的声音,“我要猎取这个穿越者。” “博士,你这样做太失礼了,他是我的猎物。”歌蕾蒂娅恨恨说着,但此时的她早已无力挥动武器。看着早已在巨人手中陷入昏迷的两姐妹,她的心情十分纠结。 巨兽搅动起滔天浊浪,嚎叫着,欲将每个人最痛苦的一面牵引出来。 心情纠结的并不止歌蕾蒂娅一个人,铁帅同样处在痛苦之中。他叹息,并不是因为身上受了很严重的伤。 他在叹息自己的气运,自己真的是一个不幸的人。从当初做生意失败,经历了破产后移居美国,再在度过了一段时间后穿越到了这个世界。他一直在回避内心的算计,放牧、狩猎,过最简单的生活。 他渴望爱情,但是他发现在这个世界上很难找到自己心仪的对象,太多都是年轻的女孩。他已经人近中年,又怎么会对花信年华的女子有多少非分之想呢? 虽然今天遇见的不是男猎人,不能让他一展拳脚。但因祸得福,终于见到了能让他一见钟情的对象,也就是歌蕾蒂娅,一个成熟稳重又优雅内敛的女人。 他表达了自己的爱意,可对方仍旧不为所动。她要让他认错悔过,甚至想要她的命,后面的事实证明,她也确实可以办到。但在心仪的人儿面前,自己又怎么能轻易服软? “我如果赢下这局,能否赢得你的心?”铁帅心念道。 他看着在一旁歇息的歌蕾蒂娅,而她正在无助的看着两个亲密的部下随波逐流,她的身躯显得是那样的单薄。 铁帅再次发动了身体的强化,爬上了七楼的看台上站定,运气止住了流血,仰望头顶上空,星月隐色,风雪连天接地。 与此同时,远在罗德岛的博士透过巨人身上的摄像头看到剧场中发生的一幕,眸中流露奇彩:“没想到,今日有幸得见铁帅全盛时期的风采。” 他从爬上来时,手里就带着一柄剑,通体漆黑的巨剑,正是斯卡蒂被抓后遗落的武器。 歌蕾蒂娅飘在水面上稳住身形,看到了屹立在高台之上的铁帅。她神魄悸动,除了深海猎人外,没人能驾驭如此巨大的武器。 方圆百里飘雪,瞬间一空,凝于铁帅手中的巨剑上。如墨染般,巨剑化作了一把同体雪白的刀,七尺长的斩刀。 他强化的并不是身体,而是手中的武器。 硕大的剧院、随着铁帅的一斩之下,炸裂开来,海水从缺口中爆射而出。刚刚还在水中的巨人,现已化作齑粉,消失在了漫天的飞雪中。 歌蕾蒂娅尽力在紊乱的水流中找准方向,她抓到了中毒昏迷幽灵鲨,用尽最后的力气将她甩到了高台上。但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远处的斯卡蒂被四散的水流冲向远方的山林之中。 五年前,她就是像这样拼死掩护斯卡蒂等人撤退,而今天她仍是这样做。眼见救下了一个部下,毒素发作的她再无气力游动,只能任由自己飘向远方。 手,温暖而稳定的手,一把搂住了她的腰,把她从汹涌的波涛中捧了上来。 “不顾自己的安危保护孩子们,你是个很好的长官。”铁帅对怀里的歌蕾蒂娅说道,“都是带了两个孩子的人,不如我们搭伙过日子吧。” 看着面前的铁帅,歌蕾蒂娅脸上飘过了一丝绯红,她心中冰冷的部分,被点燃了。 第十四话 幕间 雪上的虎鲸儿 当斯卡蒂醒来时,她发现自己已身处在茫茫林海雪原之中。 冬天的枯树,矗立在这冬日的阳光下。肃杀的冬日,百花败尽,整个冬天,就是树木的主场。 铁帅昨晚打出的那一击,与其说是斩击,更像是爆炸,加之战斗途中罗德岛部署的传送黑洞不稳定,将斯卡蒂带到了这个位置。 雪还在下,被海水浸湿的衣服在零下的温度中几近上冻,她只好拿着厚重的外套和沉甸甸的靴子,独自在雪原中行进。 得益于深海猎人的身体改造,神经毒素的药效已经消解了大半,而且她远比一般人要抗冻。 可对于一个已经迷了路同时刚经历过一场大战的深海猎人来说,纵使再抗冻,她又能走多远呢。 走了不到一会,她的双脚已然被冻得通红,脸上和头发上都结了霜。但是她不能穿上大衣,因为她的大衣已经上冻了。 可怜的女孩,一头白发,一袭单衣,走在茫茫雪地上。 她突听到天边传来了歌声,苍茫浩渺,却又如此的沉重。 早在几年前,她曾通过歌声,找到了现在的二队长歌蕾蒂娅。而这一次,她总感觉歌声也有着一种说不出的熟悉。 她又开始了如几年前一样的奔跑,跑得像以前那样又急又快,她害怕晚几秒歌声就会停止…… 哀,并不是一个人的名字,而是一个代号。和墨茶等人一样,他也是穿越者;但和墨茶等人不同的是,他并不是通过复活赛来到这个世界的。 他在原本所在的世界度过了平稳而又幸福的一生,最后选择穿越到泰拉大陆进行一番游历。像他这样穿越到泰拉大陆的,还有不少。只不过并非所有人穿越后的梦想是要坐拥后宫、追名逐利,有些人只是想平静地生活。 哀这次来,需要做两件事:找到自己要找的一个人,再帮一个人找到他的儿子。 他喜欢下雪,漫天风雪,以大地为炉鼎,苍天为被,将万物融为白银。 他穿着一身穿越时候就带在身上的真皮大衣,显得很暖和,能在这么美的雪景下漫步、赏雪,属实是一件美事,他不禁在这一望无际的林海中唱起了歌。 但是他又不太喜欢地上的雪,因为雪阻碍了他的前进,更何况他正背着一把大剑,约五尺长的一柄巨剑。 他,一个身高七尺的年轻人,带着大剑,唱着歌,走在这茫茫的雪地上。 他突听到狼嚎,尖锐而悠长的狼嚎,它们在召集同伴。 在这肃杀的冬日,为什么狼需要召集同伴,他们到底遇到了什么样的敌人? 好奇心驱使着他前往查看,约摸行了两百步,在一片树林的笼罩中,他看到了她。 哀,遇见了斯卡蒂。 被群狼包围的斯卡蒂,失去了武器又衣装单薄的她,就像一只掉进了水里的小猫,惊惶,眼里仍充满着杀气。 深海猎人的身体素质和战斗本能,让斯卡蒂还不至于被狼群吞噬。 当一只狼扑上去的时候,她挥拳,狼哀嚎着走开了,可它的同伴仍旧包围在四周,等她体力耗尽后再群起攻之。 再坚硬的石头,总有风化开裂的一天。再强大的深海猎人,也总会有精疲力尽的时候。 斯卡蒂对现状有着很清醒地认识,她的双脚已经失去了知觉,身体的寒颤已经控制不住。 数十双绿色的眼睛望着她,她失去了大剑,战力已不比往日。 群狼持续着低声呜咽,直到他走到了斯卡蒂面前,将背上的巨剑搭在地面上,轻轻弹动,发出一声脆响。 他连呼吸似乎都已和这纯白色的天地融为一体,就连敏锐的群狼都未能感知其存在,直到斯卡蒂缓过神来,她才发现,面前站着一个个子高高的年轻人。 奇怪的是,群狼在听到这一声脆响后,立刻便离开了。 斯卡蒂心弦一颤,只因为那个子高高的年轻人用的那把剑,和她的武器,一模一样。 “你是斯卡蒂?”哀问道。 “嗯。”斯卡蒂道。 “你已经冻僵了。”哀看着斯卡蒂叹息道。 “我没事。”斯卡蒂想继续走,但已经站不稳。 哀脱下了身上的皮草大衣,裹在了斯卡蒂的身上。他皱着眉头,似乎想不明白为什么这样的一个女孩子,会在冬天穿着单衣,来到雪地里。 看她已经走不动,哀只好将剑收到了背上,抱着她继续前进。 “你帮了我,可我还没有问你是谁。” “我是阿戈尔的信使,也是穿越者,你可以叫我哀。” “穿越者,还是阿戈尔的穿越者,这里是哪里。” “炎国北岭。” “离平原剧院远吗?” “估计有两天左右脚程。” 哀带着斯卡蒂,继续向前走着。 “谢谢你,你的衣服很暖和。” “嗯。” 斯卡蒂微笑道:“想不到你能驱散那么多的野兽。” “是你闯进了他们的领地,而你又不会跟他们沟通。” “你很喜欢这些动物,所以不忍心伤害它们?” “它们很美,团结狩猎,兼顾彼此,就像……”哀一时语塞。 “就像什么?” “就像你们深海猎人一样。”哀看着怀里的斯卡蒂,静静说道。 “但是狼也会彼此残杀的,深海猎人的诅咒也会让我们这样。”斯卡蒂低着头说道。 “人也是会彼此伤害的。”哀说道,“野兽之间只需一场厮杀就可分高下,判定出谁才是老大。但人之间的仇恨绵延不断,强者欺压弱者,犯罪者推卸责任,这样的事会持续几十甚至数百年。” 哀的言语中透露出一丝悲凉,话中隐含着人类最深层次的悲哀。 “动物之间能够简单沟通,人作为高级动物反而花更多心思工于心计和互相猜忌,这或许是人类的诅咒”哀叹息道。 哀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跟她说这种话,或许她能让他感到安心。 “我们终究要变成嗜血的野兽。”斯卡蒂默默说道。 哀听了她的话,笑着说:“我可以告诉你个好消息,在你们不在的这几年里,阿戈尔的穿越者已经将海嗣的诅咒破除了。” 斯卡蒂明显愣了一下,将信将疑地向哀问道:“是真的吗?” “当然也遇到了很多困难,但还是都解决了。你如果愿意,我可以带你回去,或许能破解你身上的诅咒,不过我明天就要走了。” 斯卡蒂犹豫了一会,说道:“我想先找到我的队友,带她们一起回去。” “你唱的那首歌是什么意思?” “我之前唱的那首吗?” “……嗯。” “之后再告诉你。” “可能我们要先在这过一夜再走了,晚上的风雪会很猛。”哀说道,此时天色已然暗淡。 哀继续抱着斯卡蒂,在举目苍白的雪林当中走着,他看到远处出现了一个木屋。 一个木头搭成不足五平米的小房,这是伐木工在工作时节用于暂住的简陋居所,屋子里是空的,冬天是不会有人来这种屋子里住的。 “我们运气还不错,可以在这里暂住一晚。” 篝火已点亮,耀眼的火光带来热量和安全感,同时也烘干着斯卡蒂结冰的外套。 “你可以好好休息一下,明天继续赶路。”哀将斯卡蒂放到了床上,用大衣给她当被子盖在了上面。 “阿戈尔的信使,只有你一个吗?我从没见过阿戈尔有信使来到陆地上。” “不止我一个,一共有四个,分别是‘喜怒哀乐’,他们都是穿越者。”哀说道,“不过剩下三个人有自己的想法,都不怎么工作了。” 正如代号一样,喜怒哀乐四种情感,哀是其中最深沉,最浓烈的。 “……你的工作,不单单是送信吗?”斯卡蒂平躺在床上,说道。 哀说道:“我现在有两个任务,一个是帮朋友找自己走失的儿子,还有一个是找一个跟我生日一样的女孩子,并对她说:‘我很喜欢她。’” “那你的任务完成的怎么样?”斯卡蒂问道。 “你的生日是多少?”哀问道。 “3月7日。”斯卡蒂道。 “那我第二个任务成功完成了。”哀说道,“我穿越过来,就是想对你说,我喜欢你。” 斯卡蒂的脸颊上泛起了红晕,不足五平米的房间,在冬日里化出了整个盛夏。 “时候不早了,你需要睡眠。”哀对斯卡蒂说。 “我还不太困。”斯卡蒂说,“如果一个人为了我从另一个世界赶来,救了我的命,只为对我说这样的一句话,那未免太廉价了。” “作为回报,我要把最珍贵的东西托付给这个人。”斯卡蒂平静地说道,含情脉脉。 冬日的梅花骨朵,得到了雨露的滋润,傲然绽放。 黎明,哀醒来时,她还在他身旁,像小猫一样在他的身侧。 哀看着她雪白的头发和平稳的鼻息,他心里只觉得有种从来未有的幸福和满足。 因为这个美丽的女孩子,已经把心都交给他了。 可是他要走了,多情自古伤离别。“我需要回去向我的朋友报个消息,顺便处理一些杂事,再回来估计要几周后了,你真的不跟我走吗?” “我要先找到我的队友,跟他们会合。” 哀拿出了背后的巨剑,说道:“这个给你,照顾好自己。” “你不需要用它吗?” “我没了这把剑,我还是我;但是你若拿着她,你就是更强大的深海猎人。” 斯卡蒂接过了巨剑。 “你继续向西走,再过半天就可以到剧院。” “我们还可以再见面吗?” “会的。” “真的?” “真的。” 哀拿出了紫色的项链,随着光芒闪动,他的身影消失在了风雪中。 斯卡蒂看着哀留在原地的脚印,久久不能平静。收拾好装备后,毅然向西走去。 第14.5话 世界设定与现有人物介绍 目前,陈墨种草莓篇约6.5万字现已更新完毕,后面将进入汐皇和莫斯提马的旅游篇,写这个书就属于是作者闲的没事干图一乐。为了能对后续整活儿有一个更直观的了解,鄙人先将本作的世界设定和现在提到的主要势力进行一个总结。 一、罗德岛 现任首领为何博士。 明日方舟原作中整合运动在1096年成立,并开始搞事情。 而这个人在1093年穿越来到泰拉大陆,发挥了极强的能力平定了全泰拉范围内的整合运动。 现在提及的主要人物有:博士、东欧兵王迪亚·特佩斯。 二、炎国 在地图上位于罗德岛南方,首屈一指的世界金融中心,民间也存在着诸如“企鹅物流”“鼠王”这样的私人军事组织。 陈墨所在主角团就是在炎国西北部地区种草莓为生。 而汐穿越后到达了炎国名下的移动都市龙门,并在此处遇到了莫斯提马。 详情可见百度百科和萌娘百科。 三、卡兹戴尔 位于炎国西方向,经历过战乱后变成了一片废土。 主要的人员为萨卡兹雇佣兵和各个部落。 萨卡兹族,就是头上长角的恶魔族。主要人物有w,赫德雷。 具体故事详情请见明日方舟《生于黑夜》剧情。 四、阿戈尔 神秘的深海国度,具有碾压泰拉陆地国家的科技实力,在明日方舟原作中常年主要敌人为海嗣,可以理解为古神一类的东西。 在本作中,到达阿戈尔的穿越者有:掌握最高权力的深海帝皇、“喜怒哀乐”四大信使。 深海猎人,是阿戈尔成立的军事组织,为对抗海嗣进行了身体改造。而这种身体改造是有副作用的,深海猎人万一哪天搞不好会突变为怪物。 深海猎人主要成员有:二队长歌蕾蒂娅、斯卡蒂、幽灵鲨 具体可见明日方舟《覆潮之下》剧情。 以上的世界观都可以参考明日方舟原作和萌娘百科上面的内容,因为我写的时候主要看的就是萌娘百科。 主要人物 一、陈墨主角团 陈墨:草莓战宝,相信没人不认识他,现在在炎国西部地区种草莓。 1098年左右,到达炎国北部草原。 能力为器械掌握和精确射击。 故事中结识了同为穿越者的铁帅和神秘的雇佣兵少女w,开展了奇妙的冒险。 铁帅:美国蒙古裔男子,网哲。此人喜欢成熟稳重有魅力的高雅女性。但反感炼铜,对年轻的天仙少女不感兴趣,甚至会扭头就跑 能力为强化,可以强化身体或者武器。 于第十二章邂逅深海猎人小队,并对二队长歌蕾蒂娅一见钟情。 w:萨卡兹佣兵姑娘,在本作中因为某些原因被罗德岛踢出局了,现在跟着陈墨混,顺便跟他处对象。 主要能力为爆破、佣兵的战斗技巧、枪械的使用。 现担任陈墨草莓园保安大队队长。 泥岩:被陈墨救下的恶魔族女孩,原作中为重型近战干员,现在也跟着陈墨混。 二、深海猎人小队 歌蕾蒂娅:深海猎人第二大队队长,原作中武力值顶尖的人类角色,成熟女性,跟铁帅在炎国西部打了一架。 后被铁帅从罗德岛的阴谋中救下,并受邀一起搭伙过日子。 斯卡蒂:不用多说,用大剑打人的大美人。在与铁帅的战斗中意外来到炎国北部雪林,遇到了阿戈尔信使“哀”,并发展了一段感情。 幽灵鲨:精神有点问题的美人,现在没啥戏份,后面有需要再加。 三、阿戈尔信使 哀:穿越者,在幕间章节中,于雪原邂逅斯卡蒂,自己的武器和斯卡蒂的大剑一模一样,最终他将自己的大剑赠予了她。 四、汐皇旅游团 汐:从七楼飞了下来从而穿越到这里的十六岁少女。原型为b站up主@dr.汐-mostima 1098年到达龙门。 现有能力不详。 莫斯提马:在龙门偶遇了汐,并开始带她一起周游世界,同时担任汐的老师一职,教她战斗技巧。 五、罗德岛 博士:何世杰,“赛博丁真”。这人不用多说,无论是战斗还是计谋上都属于霸主级强者。 东欧兵王:原型为b站up主@蒂娅·特佩丝,此人声称自己在东欧见识过人间炼狱,汐曾经给过自己100块钱,从而救了自己一命。 能力为子弹时间。 穿越过来后展现了极强的战斗实力,能一个打俩,把陈墨和w全打趴下。最后由于大楼爆炸,不得不传送回罗德岛。 其他人物有科比、赫然、赫然儿子等,在后续会提及,也会有新人物加入。 以上就是主要世界观和人物介绍,陈墨的故事告一段落,后面会主要写汐皇和莫斯提马的故事,受群友建议,继续整活。 另外,谢谢各位投推荐票和评论的爹们。 2022年6月18日,对此设定进行修改,对后续内容影响不大。 第十五话 汐舟画意 渝州约赛 相比较北方冬天的大雪纷飞,汐所处的炎国西南部,冬天反而湿润温和。 她现在在的地方,名为蜀州,在现实中相当于四川重庆一代,冬天的平均温度在14—18c左右,河水并不解冻,她也并不需要穿厚重的棉袍。 她发现自己身侧的莫斯提马,一年四季工作时好像都在穿同一套衣服,夹克衫配短裤,外加一黑一白两个法杖。 这些日子里,莫斯提马一直在教导自己对于源石技艺的掌握,叮嘱她要控制魔力的流动。但每当莫斯提马教导自己的时候,她总感觉自己在梦里,因为能与莫斯提马相见,就是她的梦想。 她是梦女,甘愿活在梦中的女孩子。 为何要活在梦中,现实是否不如意? 她从小经历了家庭的剧烈变故,麻木的父亲,歇斯底里的母亲,性格不合的两个人注定要分崩离析。 在短暂的十六年间,她的朋友寥寥无几,从初一她便辍学,到现在,本该是读高中的年纪。 她画画,她做梦,因为艺术和幻想是一个安全的出口。 她像往常一样,坐在莫斯提马摩托的副驾驶,把脸贴在车框上,看着密林缝隙中撒下来的阳光。 她喜欢阳光,因为阳光让她温暖,就像莫斯提马一样。在整个泰拉大陆,性格阳光的人很多,比如能天使就是一个很好的代表,可为什么汐最喜欢莫斯提马? 孤独,她从她那里看到了和自己一样的孤独。 对着队友开枪遭到了萨科塔这种天使种族诅咒的惩罚。她的光环和光翼不可逆转地变得暗淡,这或许是她一生的污点。 “我恨你们所有人。”汐想到了自己说过的话。 假如命运对你不公,你又如何反抗。莫斯提马做到了和解,纵有不公,仍报之以歌。 她感觉莫斯提马有时候说话更像一个男孩子,甚至会想,要是自己当初有一个像莫斯提马一样,能带着自己到处玩的男朋友,可能她不幸的生活会好很多吧。 这倒是和墨茶当初在梦里的想法不谋而合。车仍在路上飞速地前进,发出嗡嗡的响声。 第二天,汐和莫斯提马来到了蜀州的城镇里。看着街巷叫卖着的各种小吃,汐馋得直流口水。蜀州,是一个美食之都。 二人此时已风餐露宿了将近一周,肚里已是空空如也,汐揪了揪莫斯提马的衣袖,说道:“小莫师傅,咱们买点东西吃吧。” 莫斯提马笑道:“好,走了这么久,这次得多吃点。” 蜀州以火锅闻名,二斤牛油,三斤沸水,加之以六七两辣椒、三四两麻油,佐之以香蒜,融滋味于一炉。 “少不出蜀,老不出川。”不论是现实中还是这个世界,蜀州一直是安逸生活的代名词。 进了火锅店,店伙计便招呼道:“欢迎光临,几位用餐?想吃点什么?本店冰糕是店里的招牌,小姑娘都爱吃。” 二人坐定后,莫斯提马对着身边的店伙计说道:“两位,牛油锅,要多加辣,两碟香油蒜,再来二斤鲜羊肉,一斤鸭血,毛肚鸭肠各来一份,来个蔬菜拼盘,再来四个烧饼。” 伙计打量着眼前的两个姑娘,面带犹豫,说道:“两位姑娘点这么多,吃得下吗?” “吃得下,钱也管够。”说罢莫斯提马从衣服里排出了一小叠龙门币。 伙计看到了漂亮姑娘拿出了这么多的米,当即变了脸色,记下单子便去准备吃食了。 火锅一上,红油滚滚。二人各造了一斤羊肉,吃了两个烧饼,又各喝了一扎酸梅汤,好不快活。 企鹅物流的信使,准确来说是跑长途快递的,风餐露宿,自然是活干得多吃得也多。 相比莫斯提马,汐也是打小就能吃,毕竟在穿越之前,除了画画以外,吃喝是她最大的乐趣。 但好在两个人都属于吃得多但吃不胖的那类人,所以也不用过于顾忌食量。 正在她们吃着最辣的火锅、喝着饮料,意犹未尽之际,一个人从门外走了进来。 汐最先看到的不是他的脸,而是他的拳。这一双手绝对称不上大,但是拳头上却布满了拳茧。 从他一进门,大家就看出了他并不是个富裕的人。和穿着一身带绒毛夹克的莫斯提马相比,他的衣服绝对称不上简陋,但也绝对算不上华服。 他穿着一身最简单的棉布运动服,鞋子上的土讲述了他生活的坎坷。 这样一个衣着简朴的男子,一开口却是文质彬彬:“不好意思,能否讨杯水喝。” 直到他开口,汐才看清了这个人的正脸和一双独特的耳朵耳朵:一个身材精干的熊人族年轻男子。 店伙计看到眼前这个男子到了店里,上下打量着他,眼神里带了刺儿,“我们这是火锅店,不是小卖铺。” 那男子道:“我会给钱的。”说罢从兜里翻出了一堆硬币和几张小额纸钞,“对不起,我别的钱全落在住处了,您能不能行个方便。” 伙计看着男子的窘迫的境况,讥笑道:“老弟,你要讨水和就去别家吧。” “可是……” “乡下人滚蛋!最看不起你们这种乡下人!” 汐看到这里,心中不安,刚想制止伙计。却看旁边的莫斯提马对汐说道:“汐,要不要我帮帮他?” “我也想,可是怎么帮?”汐对着莫斯提马,小声嘟哝道。 莫斯提马和汐对视一眼,向店伙计说道:“伙计,叫那人过来跟我喝酒,我请客。” 伙计听了这些话,就算是心中不愿,也只有请那男子过去。 那男子见两位先是一惊,后仍是彬彬有礼地说道:“鄙人叶雨曦,蜀州拳法师,谢过二位姑娘。” “我叫汐,魔法学徒。还请你不要客气,我们只是看不惯那见钱眼开的伙计。”汐说道。 莫斯提马属于行业内的顶尖强者,平民可能不熟悉她,但是对泰拉内势力略有了解的人,加上她身上醒目的标识,就一定能认得出。 “我没看错的话,你应该是莫斯提马。”叶雨曦看着莫斯提马头上的光环和黑色光翼说道。 “你没看错,我就是。” “既然三个人,咱们就再多加点菜。”说罢,莫斯提马又点了三份辣牛肉。 一个武师,叶雨曦和她们两个的共同点并不多,但其中一个就是一样的能吃。 叶雨曦也似乎并不把自己当外人,看来了酒菜便大吃大喝起来。 “也怪不得伙计,是我自己把钱落在武馆了。” “武馆,你是个拳手吗?”汐瞪着大眼睛,问向叶雨曦。 “我是从乌萨斯来的,师承蜀州罗汉门下学习拳法。”叶雨曦说道。 炎国是一个推崇武术的国家,在泰拉大陆,他们的战士在实际的战斗中往往将源石技艺和武术技术相结合,获得更强悍的实战能力。 “拳,我已经练了七年。但还是辜负了师傅所托,和炎国的各大武馆比武也没赢过几回。”说着,叶雨曦叹了口气。 “但是明天我要打一个很强的对手,就在这边的竞技场,我不觉得我能赢。”叶雨曦看着沸腾的火锅,眼中充满了愤怒和不甘。 “那你为什么要去?”莫斯提马问道。 “因为那个人折辱了我的师父,我师傅罗汉一生精于武术,被一个龙门近卫贬得一文不值,之后为世人耻笑,我明天一定要为师父正名。”说罢,叶雨曦握紧了拳头。 他是血气方刚的青年,他的血液滚烫。 “竞技场刀剑无眼,你明天会有危险吗?”汐问道。 “会的。但我必须要去,因为我有一个梦想。”叶雨曦继续吃了两口牛肉,抬头看了看天花板,“就是跟泰拉大陆的各个强者都交一次手。” “深海猎人、乌萨斯将军、帝国近卫,就连你,莫斯提马,我有机会也想跟你一战,不过你今天请我吃饭了,所以只能改日再说了。”叶雨曦激动地说。 “好,我等你。”莫斯提马笑着说。 “明天我要是赢了,奖金足够请你们吃十顿火锅,这两张门票你们拿着,明天有空可以来看我的比赛。” 说罢,叶雨曦从兜里拿出了门票,交给二人。 两个姑娘均是被叶雨曦这一席话说得心潮澎湃。 “明天我会去的。” 第十六话 为报深仇,一拳开天 蜀州的竞技场,并非是标准的方形体育馆,准确来说,更像是现实当中的鸟巢或者是古罗马斗兽场。 这样的一个椭球形场馆,长轴长350m,短轴长300m,能同时容纳将近五万人观看比赛。而比赛场地设置在整个场馆的中心区,大小相当于一个大足球场,这块场地,也就是叶雨曦即将和自己的仇敌对战的地方。 像叶雨曦即将面对的这场比赛,场馆里每天都要打数十次,每局分时间长短不一,长则1—2小时,短则5分钟,而最终胜负的判定方式也很简单,规则不限,战斗方式不限,打到对方投降或失去行动能力的人胜出。 上午,已过黎明。汐从暂住处的床上醒了过来,简单梳妆后便随莫斯提马前往了位于蜀州北部的这个竞技场,此时比赛也早已开始,争斗从不停歇。 她和莫斯提马旅行送快递的这些日子,也见过不少的争斗,比如拉特兰商队在偏僻地方遇到强盗的偷袭,又或者是企鹅物流与龙门的其他黑帮进行火并。 她看到持枪的物流员工又或是持刀的近卫远远行走在冬季的雨雪中,面容模糊。 她感觉这个世界在穿越者的作用下好了起来,她亲眼见识过罗德岛对深处病痛中人的救济,可她又看到了更多染病的人。 当然,她也不止一次见到了像叶雨曦这样肩负着仇恨和抱负走向远方的人。 每当她见得事情多了,她总觉得自己领悟到了这个世界的真理,但与此同时她的心中就越发迷惑了。 她总觉得梦想中的世界是完美无瑕的,但自己亲自来到这里后,发现每个人的心中都怀着说不出的悲欣与历尽沧桑的情仇,每个人都匆匆而来,又终究要像过客一样匆匆而去。 莫斯提马是如此,叶雨曦是如此。尽管莫斯提马仍旧拿她当个孩子看待,尽量在日常的过程中回避这些问题。但是汐知道,她自己远比师父眼里的自己要更加深沉,疑虑更多。 灯塔吸引着远道而来的人,而塔底的更多人沉入水中。 而这次,她浸没在了如潮水般的喝彩与投注声中。 “一赔三,押拉特兰。” “投五百,押格拉斯哥。” 比赛采用的是无规则赛制,任何武器都可以使用,包括源石驱动的枪铳和法杖。所以场馆内特意将比赛区用魔法屏障与观众区隔离,以免影像到正常观赛。 买定离手后,比赛开始,激烈的战吼声和枪铳的爆射声响彻整个赛场。 拉特兰特制枪铳射出的光芒发射到楼梯的墙面上,便传来了棍棒击打在地面上的清脆响声。 汐刚要从台阶上走上看台,想要一睹参赛者的风采时,却被后面的莫斯提马一把拉住了,以双手蒙上了她的眼睛。 “先不用上去看,用耳朵听。”莫斯提马在汐的身后说。 “好像是拉特兰特制的枪铳,小口径的那种,能打出这么快射速和威力的,选手里肯定有一个是天使族人。” 枪声又响了一阵,莫斯提马听了一会,笑着说:“不过这个人要输了。” “小莫怎么听出来的?”汐好奇问道。 “她的对手是格拉斯哥帮的先锋,以棍棒做武器,刚才的敲击每一次的声音都比上一次要大。敲击的时候枪响就会停止,虽然堪堪避过,但显然这个射手已经陷入近身缠斗了。”莫斯提马说道。 “口说无凭,我们要不要上去看看。”汐道。 二人拾级而上,到了看台。果然看到了台下持枪的天使族射手被来自格拉斯哥帮的先锋打得左支右绌,到了现在大局已定了。 “格拉斯哥胜!”随着主持人一声宣布,看台上爆发出惊呼,赢了米的自然是高兴地手舞足蹈,输了的默不吭声。 看客们喧嚣如火,围坐在体育馆四周,竟也是鲜有虚席,衬得冬日的朝阳都显得无比燥热。 就在汐看着台下已经结束了的的战斗时,汐的背后飘来语声:“你们果真来了啊!” 汐往身后回头一看,这人不是昨天和自己吃火锅的叶雨曦,还能是谁呢。 “我们来给你加油。”汐见到叶雨曦,自然心中惊喜,“你今天状态很好,一定能赢的。” “谢谢,我定当全力而为。这次要是赢了,继续请你们吃好吃的。” 叶雨曦听了汐的一番话,抱拳在胸前,严肃地行了一礼。三人对视而笑,难掩心中激动。 “嗦开嗦开,劫子哥来咯。”一句吆喝声打破了三人相聚的温馨。 莫斯提马放眼望去,看到了一个年轻男子,身高不到六尺,但是脸上写满了兴奋。 她们一看到那个人的脸就知道,这个人是个十分慵懒而市侩的小青年。 而那个人的身后,站着一个高高瘦瘦的黑衣男子。比起前面那个叫嚷着的懒汉,这个人的面容更是可怕,因为他眉毛很少,而且瞳孔是死灰色的,配着一双朝天生长的龙角,尤是诡异。 与叶雨曦不同,他的手反而显得光滑而细腻,但杀气却更胜十分。 他是一名近卫,使的武器不是剑,是两把短刀,两把四寸长的剔骨短刀。 这两把刀别在腰间,刀套的扣子随时都处于打开的状态。他随时都在准备拔刀,取掉眼前人的性命。 “大家看这边啦,下把就是我大哥参赛,我大哥陈杰,龙门头号近卫。”市侩男子说道,“他啊,和龙门陈晖洁齐名,在全市也算是响当当的一号人物。” “劫子哥,特子我啊,在你身边押了三万块的天米,赔率现在都1:5了,大伙都买你赢,你这回可得好好教训那江湖骗子教出来的逆徒。”原来这个市侩男子名叫特子,此次前来就是专门为投注博彩,妄想一注发家致富。 黑衣男子并未注意特子的举动,反倒是盯着距离自己不远的叶雨曦,死灰色目光如一把利刃,击向叶雨曦的眉心。 “你打算赤手空拳跟我对打吗?”陈杰问向叶雨曦道。 “我师承罗汉,就必用罗汉拳与你对打,既较高下,也分生死。” “你师傅?一个笑话罢了,你若蹬鼻子上脸,今日我必杀你。”黑衣男子说着,手中短刀拔出又收起,带起一层黑影流转,一气呵成,快如闪电。 莫斯提马知道,只有将体术锻炼到极致的近卫,才能用出这么快的拔刀,刚才特子说他实力比肩龙门陈晖洁,确实是所言非虚。 汐刚想反驳陈杰,工作员便已催促选手入场了。投注声、叫号声、闲谈声此起彼伏。 她眼见没法插话,便叫住了停在原地的小跟班特子,气鼓鼓的追问道:“你是特子吧,为什么要说叶雨曦的师傅是江湖骗子?你这种人,为了赚钱连是非曲直都不分!” “姑娘啊,你可以说我爱钱,但是你不能污蔑我的良心,我说的话都是堂堂正正的。”特子说着,嘴还撅了起来,“那个罗汉,就是个蜀州城里面开健身武术班的,但是鼓吹自己的武术操能实战。” “那都是你的一面之词,有什么证据?”汐对特子的话不屑一顾。 “你问问这蜀州城里的人,哪一个不知道,当年一群人学了他那套东西,以为自己得到了秘籍。”特子脑海里回忆着,忍不住笑出声来,“最后一群人都去报名当近卫,结果初试没一个通过的,哈哈哈哈,真是丢死人啦。” 特子一边笑,一边指向一旁的莫斯提马说道:“莫斯提马,你肯定清楚吧,毕竟你是企鹅物流的高手,消息肯定灵通。” 莫斯提马看到这样一个小青年认识自己,不禁一愣,说道:“我不是定居在蜀州,很多事都不了解的。” “害,口说无凭,待会比赛开始你们就全明白了。看我劫子哥爆杀叶雨曦就完事了。”特子指向赛场内说道。 汐远远望着赛场内的叶雨曦,他此时正在给自己的拳头上缠绑带。 与此同时,战斗场内的另一侧,陈杰的双刀早已出鞘,斜斜指向地面,每个人都看得清清楚楚,这是两把红色的刀,材质竟和陈的斩龙剑完全一致。 这种用源石打造的武器,能配合使用者的源石技艺,达到事半功倍的杀伤效果。但这种武器又极难驾驭,就连陈sir本人使用斩龙剑的时候都有失控的情况发生。 难以驾驭的武器持于手上,已足以证明陈杰当属世上一流高手了。 随着一声号响,叶雨曦吼叫着冲到陈杰身前,挥拳直击其胸口。但陈杰不急不缓,在空中画出一个圆,以左手卸去叶雨曦冲刺的大半力道,顺势钳住其右手,自己右手挥刀斩在其左肋,叶雨曦竟被这一招打得飞了出去。 等叶雨曦站起时,左肋一痛,竟已多了一道两寸有余的血口,缓缓冒着鲜血。 “你倒是皮糙肉厚,这一刀未能击你要害。那这招又如何!”陈杰说罢,身形流转,闪身移到叶雨曦身侧,狠狠地给了叶雨曦一掌,并在突刺的起点留下了一个黑色的虚影。 叶雨曦举拳格挡下了这一掌,立刻挥拳还击,本以为这一拳能结结实实地垒在陈杰的脸上,不料却挥空了,陈杰和虚影互换了位置,此时在叶雨曦面前的,只是一个虚影。 “快远离他的影子!”莫斯提马喊道。 还未等声音传到,陈杰便投出一枚手里剑,狠狠地扎在了叶雨曦的后背上。 紧接着,影子竟舞出一圈刃风。细密的刀线斩在叶雨曦的全身各个部位,此时的他,身上已经布满了无数处小伤口。 当是时,众人不解,叶雨曦亦不解,为什么一枚手里剑,会扎在他前胸和后背两个位置。 他看向留在原地的虚影,猛然意识到:虚影也能攻击。 “看见没,这就是我大哥的源石技艺,名为‘影奥义’。一人双影,人影互换,影子亦可攻击。”特子在一旁向两个姑娘解说着,鼻子都要飞到了天上。 “这个叶雨曦根本不通拳法,甚至连源石技艺也资质平平,还是早点认输的好。”特子继续调侃着,汐瞪了他一眼,便不再理他了。 在任何的武学中,人的背部永远是最大的弱点。如果能有一种方法同时攻击正面和背面,那么对于专精拳术的武者,无疑会造成最致命的打击。 陈杰打算故技重施,但这次瞄准了叶雨曦的心口。 他抬手将手里剑掷出,与叶雨曦目光一触,竟不知为何浑身颤动了一下。 正午的阳光如箭一样,从场馆正上方直射到叶雨曦身上,他的周身,逐渐浮现出闪电的纹路。 陈杰此时感到了一种无形重压,并非源石魔法也非武术修为,欲将自己狠狠地压在地上。 他当即冲上前去,持双刀与叶雨曦拼斗。 刀光如雨,拳出如龙。二人拼斗了数十招,在拼到第三十招的时候,渐感周身法力流动不畅,甚至已无法通过影子发出飞镖。 直到现在,他才察觉到,叶雨曦早已通过使用自己不纯熟的源石技艺,将雷系法术产生的电流通过每一招每一式的对拼传到自己体内。 伤敌一千,自损八百。 最愚蠢的做法往往会让最狡猾的高手上钩。前狼假寐,盖以诱敌。 正常的雷系魔法由法术放出,击打敌方目标后流向大地。而叶雨曦用的这招,在对拼之间和陈杰的身体形成了一个导电的回路,电流在二人体内流动。 陈杰法力受阻,叶雨曦更是受伤不轻。 一个人为了一个目标,究竟能做到哪种地步? 汐回想起昨天叶雨曦的眼神,仇恨夹杂着渴望,对胜利的渴望。 全场的目光都聚焦在叶雨曦和陈杰二人身上,大家心里都知道,下一招将会决定胜负。 特子看着台下的陈杰,甚至双手抱拳开始了祈祷:“劫子哥,用那一招吧。” 每个高级资深干员,都有自己的成名绝技,比如莫斯提马的时荒之锁,又或者是能天使的过载模式,往往一个必杀技的放出能决定整场战斗的走向。 陈杰知道自己必须用那一招了,他运转周身的能量,周身涌现出黑雾。随着叶雨曦的胸前浮现出了一个血红的x后,陈杰的身影已然消失不见,而地上又多了一个影子。 叶雨曦看着胸口留下的x和周身流动的黑雾,仿佛身处瀑布激流下的孤舟之中。 此时场上留有两个黑影,而陈杰在黑影中隐匿身形,寻找一击必杀的机会。 “时候到了。”陈杰找准了完美地切入点,分别让两个影子各打了一发手里剑,挥刀挡开叶雨曦打来的一拳。 就在他要挥出第二刀时,却觉左臂乏力,臂上的肌肉竟如触电般痉挛,竟连刀柄都握不紧,这才惊觉:自己的右胸早已结结实实地挨了叶雨曦一拳。 电光夹杂着火星缠绕在叶雨曦周围,勾勒出了一个巨熊的轮廓,这就是叶雨曦的最终杀招。 狂雷不灭,一拳开天。 等场中的黑雾散开,观众席上的汐等人才看清了倒在地上的陈杰和屹立着的叶雨曦。 “叶雨曦胜!”一声宣布后,留下了炸雷般的欢呼声,和呆在原地的特子。 不过汐和莫斯提马并没有欢呼,而是当即冲到了台下,用源石技艺调整叶雨曦体内的魔力流动。 刚刚一战,他已是用尽了所有的精力,体内的源石能量现已紊乱不堪,甚至以损害自己身体的方式将体内源石能量最大限度地释放。 可是,他却大笑,躺在地上大笑。 “师父,我终于赢了。” 第十七话 斩龙剑(一) 浪人,行踪不定的江湖人,如野狼一样的人。 徐乐觉得自己就是个浪人,浪迹天涯。他坐在落日下,远远地看着龙门富人区金碧辉煌的大厦,他的脸上也在发光。 他是个很随便的人,有好衣服穿,他就穿着;没好衣服穿,他就先穿旧的。挣钱多的时候,他可以骑着自己的自行车去龙门上城区吃地道的烧饼夹肘子;挣钱少的时候,他就会在龙门的贫民窟附近点个外卖。 居无定所的人,不方便自己做饭,他更喜欢点外卖,就算兜里面就剩下几个硬币,他还是会点外卖,也老有人在事务所里面吃外卖。 事务所,就是给这些从外地来龙门的人提供住处的地方。 现在他就在点外卖,笑着看着手机点外卖。 他的笑容中,绝对看不出有一点儿恶意,更没有那种看不起谁的意思。所以认得他的人,都会说徐乐这个人爱吃外卖,但又很讨人喜欢,可是恨他的人一定也不少——现在至少已有四个。 特子当然不是其中一个。 特子就是上一集中在蜀州城内一注押在陈杰身上,结果输了三万的老鼠人。 他的眼睛在高兴时候是眯着的,一直眯着眼睛笑。但是在生气的时候,眼睛会瞪的大大的,就好像要给谁一拳一样。 “小特,团个炸鸡,三天没吃了。”徐乐对特子说道。 可是特子现在瞪大着眼睛,显然是很生气了。 “蜀州一掷千金,杰子哥真是个不争气的,连个小拳师都打不过,把我的米全都吃光了,我做了一年日结才攒下来的米啊!” “三万块,一赔五,赢了我能得六千,我一百块能玩四天,赚的钱够我半年吃喝了!”特子叹气道。 “这么说你也是一分钱也没有了?”徐乐问道。 特子把裤兜和外套的兜全部翻了出来,翻出了几张废纸和外卖小票,最值钱的东西就是自己的那张去龙门城区内的通行证了。 “唉,打个郊县。”说罢特子扭头就回了宿舍。 这种宿舍与其说是住处,不如说就是租的一个床位,15块一晚。背井离乡又身无长技的游民来到龙门,这样的床位是他们的最好选择。 现在的他躺在床上,怒气好像还没消,继续叫嚷着:“搁当初我干日结能干一休三,现在四大帮联合起来欺负底层老鼠人,美其名曰排解‘低端人口’,现在进去要不就是干月工被拖欠工资,不然就是在外头等着。” “当老板的属实心坏透了,费尽心机玩这种低端的把戏。”特子说着,嘴撅的更歪了。 特子所说的四大帮指的是龙门的以下四大势力: 龙门近卫局,头目为魏彦吾。 贫民窟黑帮势力,头目为“鼠王”林舸瑞。 企鹅物流,头目为企鹅皇帝。 峯驰物流,头目为欧厄尔·彼得斯。 龙门的头头魏彦吾,和卡兹戴尔的女王如出一辙,擅长微操,雇佣个人武装力量整顿龙门的治安,甚至为了消灭整合运动不惜血洗贫民窟。 “小特啊,明天咱们干波大的去?”徐乐向特子问道。 “细说,有没有米收?”特子的眼睛放出了光。 “我们收到线报了,明天去劫一批企鹅物流的货。”徐乐道,“这批运货的人会乔装打扮前往龙门富人区,用的是马车,还刻意走小路绕过龙门的所有岗哨,说明这个东西绝对来历不正。” “那肯定是搜刮来的。” “先说好啊,劫的米我要分一半给贫民窟的大伙,他们帮了我不少忙。” 特子又道:“我虽然也抢过企鹅物流和龙门富人区的东西,但我做的事可没有一件是见不得人的,我可不会替那些贪官和奸商做看门狗。” 徐乐道:“龙门四大势力联合,中间人主要是一个叫沈赤侯的人,这人也是龙门近卫,身手了得,和其余三方的人员都有联系。” 特子道:“这次货物押运他也参与吗?“ 徐乐道:“应该是他。“ 特子道:“他现在是魏彦吾身边的红人,而且一路晋升过来未尝一败,押运的货物也从没丢过一次。” 徐乐道:“这个沈赤侯可不是像你那个杰子哥一样徒有虚名。“ 特子道:“我不会打架,但是抢了东西就跑的本事还是有的。” 沈赤侯是个很懂得享受的人。他对车的品位跟他的酒量同样好。 龙门的人都承认,他是年轻一代的近卫中最好相处的一个,同时也是现任的龙门近卫里面干活最果断,最有魄力的一个。 和叶雨曦一样,他并不倚仗武器,而是依靠源石技艺和双拳作战,主要放出的是风属性的技能。 他仅靠一双铁拳击打对手,只因为他觉得其它武器都不免会脱手,唯有双拳是最靠得住的。据说,他的功夫已不在全盛时期的魏彦吾之下。 有人也在传闻,沈赤侯这个人如果加入龙门近卫局的督察组,成就肯定能超越陈和星熊这些老人物,当然他的办事效率已经比现在的督察组组长诗怀雅要高得多。 这次联合四大势力的计划,就是他提议龙门城主魏彦吾发起的。 四大势力联合之后,他的名声在龙门更响。今年他才二十四岁,正是男人体能最充沛,思维最活跃的时候。 并且因为联合办事,他有了两个漂亮的女同事,能天使和德克萨斯。虽然女人之间总会有点特殊的关系,但是善于社交的沈赤侯加入后似乎也没有太多的违和感,仅仅工作了一周就熟络了起来。 可是他最近也有遗憾的事,在这个月的押运过程中,他的部下失手了一次。伤的是他的人,丢的是一批红货。 他们这种搞私人武装运输的,总会运送一点见不得人的东西。红货的意思就是黄金珠宝一类的东西,托他们去运这种货的,通常也有不义之财,所以才将钱财换成红货。 所以为了以防万一,作为盟友的企鹅物流这次亲自请了他进行押运,并且人员由他来挑。 经过了战力和配合的考虑,他还是选择了自己的这两位同事,一个打远处一个打近战,自己作为押运的主要人员负责安排诱饵和把控全局。 泰拉的汽车靠源石驱动,发出巨大的响动和光亮会引人注意,所以他选择马匹运输。 他选择了五匹毛色、体型几乎一模一样的好马,再配上一模一样的货物和马车,走的是五条最隐蔽的道路。 在马车上,他也设置了幌子,在外围放置了价值约四五万龙门币的便宜货。 而最重要的押运目标,他并没有用马车运,而是用雷神工业的小机器人紧挨着马车的最底层,缓缓吸附在马车上前行。 这一系列安排,除了运货方和上司魏彦吾之外,只有自己知道,就连他的两位女同事都没有告知。 马蹄踏在柔软的泥地上,发出沉闷的声响,此时马上就要日落,只要再走半个小时就能成功到达上城区的大门。 同行互送的两个姑娘一路紧绷的神经终于放松了下来。一想到龙门里面的叉烧包还有墨茶生病时候都要喝两口的可口可乐,能天使的身上就像有蚂蚁在爬。 她向搭档德克萨斯身边靠了靠,两人偷偷笑出了声。如果没有远处的特子和徐乐二人,他们现在肯定大功告成、享受美食了。 徐乐对特子叮嘱道:“记住,一击不中,全身而退。” 特子点了点头,转而进入了地道。龙门鼠人特子,最擅长的就是挖地道和跑路。 在马车即将到来的正下方,特子安排好了小小的一点源石炸药,不多不少,足以在爆炸后让车轮陷进去,死死地陷进去。 随着砰的一声响,马车停止了移动,一个黑色的身影破土而出。 戴好了面具的特子眼疾手快,扔出了三枚催泪瓦斯,并迅速钻到了车底下面。 也就在同一时间,附近的草丛中瞬间弥漫出烟雾。三人见状戴好了面具,德克萨斯的双刀和能天使的枪铳几乎同时出手,分别站在马车的左右两侧。 而沈赤侯也早已从马背上一跃而下,跳到了马车的正前方,运转源石法术,将一道罡风凝聚在双拳之上。 他们三人此时心里很清楚,要护好货物,不能被远处的响动打乱节奏,于是他们同时向马车靠拢。 在车底的特子现在有四个方向逃跑,刚刚的炸弹已经把地道炸毁,他只能选择马车前后左右的四个方向。 他此时怀抱着从机器人身上拆下的红色包裹,在细想哪个方向才是他的生门,但是时间决不允许他多考虑一秒。 伴着额头上的冷汗,他决定赌一把,冲到了马车右侧能天使所在的位置。 此刻的能天使刚想弯腰查看车底的状况,但防毒面具终究影响了视野。特子猛然窜了出来,直接给她撞到。 一个窃贼如果想逃跑,那必然先要解决射手,不然不出十步就会被子弹打成筛子。 相比之下,他如果跑向沈赤侯或德克萨斯所在位置,必然会被他们的刀刃和拳风制服,从后方直接给他逃离,也难免会遭遇射手的子弹。 “这下子完了。”能天使心想,被撞到鼻子的那一刻眼泪都流了出来,差点疼得晕了过去,不过特子并没有恋战之意,因为他知道自己打不过。 特子赌杰子哥那把输了,但这次他赌到了最好的选择。被黑色身影撞懵了的能天使举枪慢了三秒钟,也就在这三秒钟内,特子健步如飞窜到了二十米外的树丛中。 沈赤侯施展身法,跟着黑影向密林深处跑去。 可是等他走过去时,密林后却是空无一人。地上留着一个纸条,上面写着:“收天米咯。” 沈赤侯双拳握紧,试图查找他们逃离的轨迹,过了许久才无奈说道:“是什么人能有这种本事。” 此时,太阳已经落山。 特子早已小跑回到了贫民窟的暂住处,他手里正捧着这个红色的大包裹。 “乐哥,这东西还挺沉,你猜里面有什么?” “不知道,反正绝对是值钱的东西。” “够吃一顿外卖吗?” “今天破例,咱们去吃烧鸡。” 特子高兴地叫了一嗓子,凌空翻身,而徐乐在空中接住了他。 两人有说有笑,投入在这龙门的夜幕之中。 第十八话 斩龙剑(二) 冬天太阳总会很早落山,而街巷的灯已点亮。 宿舍的桌子上摆满了啤酒和烧鸡,特子一手拿着鸡腿,另一只手摆弄着一块红布。 红布当然就是他们抢到东西的布包裹。 他四脚朝天躺在宿舍的床上,吃一口烧鸡喝两口啤酒,不一会啤酒就被他喝去了四瓶。 徐乐在旁边看着,手里拿着一个长长的紫檀木盒子,也就是他们刚刚抢到的东西。他看了看特子,不禁笑嘻嘻道:“你可真能吃喝。” 特子一边嚼着烧鸡,一边打趣道:“一顿饭不吃三五磅肉,算不得男人。” 徐乐轻抚着光滑的紫檀木盒子,问向特子:“你想不想看看这长盒子里装的是什么?” 这个盒子长约一米三,宽约15cm,材质为上好的紫檀木,单单这一个盒子的价钱就得万元起步,这盒子里装的东西也肯定是价值连城的宝物。 “想看,要不开开看看?”特子说,“我觉得里面应该是幅画,很名贵的那种大长卷轴画。” 徐乐道:“这个盒子里面的东西很沉,又沉又长的,我也不好说里面到底装的是什么,需要三个高手一起押运。” 他说罢便小心翼翼地扭开了紫檀木盒子的旋钮,随着车子内部齿轮拨片的一阵脆响,一样东西浮现在了他们二人的眼前。 这东西既不是名画卷轴,也不是什么金银珠宝。但是这个东西能看的二人眼睛发直,这是一把剑,剑鞘赤红,剑柄赤红。 严格来说,它更像是一把刀,一把尖头横刀,但刀剑一体,赤鞘的配套招术也确实是剑法。 赤鞘,斩龙剑。 特子第一眼看到这把剑,下意识就要伸手去握剑柄,结果立刻就被徐乐喝止住了。 “别动!这个东西是源石打造,不是很好驾驭。” 但是特子看着这把剑,眼睛发直,他从来也没有看到过这么有气势的武器,他似乎能闻到上面散发出的威道之气。 徐乐又道:“这么没见识,你劫子哥不也是有两把跟这个一样红的短刀吗?” 特子道:“害,劫子哥那两把刀啊,是高仿的货,跟这个没法比,这个可是真货啊!” 徐乐盯着这把刀,皱了皱眉说道:“小特,你可知这把剑的主人是谁。” 特子想都没想直接说了出来:“那肯定是龙门前任督察队长陈晖洁。” 徐乐道:“你想不想知道它能卖多少钱?” 特子道:“这个能卖吗?都属于一个大杀器了。” 徐乐道:“能卖,是东西就有市场,这东西可以卖到炎国的收藏家或者城主手里。” 特子道:“我想不出,这东西价格真不好估量。” 特子想不出它的价格,并不是因为他见识浅薄或者对于金钱没有概念,而是这样一个大威力的武器,出手的价格真的是难以估计。 曾经的陈长官手持这把剑,在龙门被入侵时拔剑出鞘,一下子就扭转了龙门近卫小队的颓势。 源石打造的红色长剑,斩龙之剑,更像是一种剑形态的法术。 “这把剑卖的话,能卖个一千万,作为赃物的话,到手最少有五成的米。”徐乐说。 “那就是五百万?”特子一想到这么多的钱,眼睛又瞪大了。 “这把剑要运往龙门,但是陈长官现在早就不在龙门了,难不成是陈要还给魏彦吾?那又是谁给托人给我的线报?”徐乐一边嘟哝,一边在脑内思索着。 想了一会,他对特子说道:“我们现在得立刻把它卖掉,尽快出手,而且必须要不连号的现钱。” “那我们去哪里能卖?”特子问道。 徐乐说:“我们去找‘仓鼠’。” 仓鼠,也是个鼠人,而且是那种纯种的扎拉克鼠人,脸长得和仓鼠一模一样。 他是“鼠王”的手下,也是比较有钱的一个,主要负责打理老板手下的几处大产业。 徐乐说道:“你可知道‘仓鼠’这个人除了帮鼠王打理产业,还有什么工作?” 特子道:“这我就不知道了。” “他就是那种回收赃物的。”徐乐说,“靠着鼠王的保护,他能收购一些来路不正的东西,而且数额大的单子他也能吃得下。” “原来是个二道贩子,我一想二道贩子就来气,拼死拼活抢来的东西,最后还得走二道贩子手里。”特子又瞪大了眼睛,开始抱怨了。 但是他们现在也只能去找他了。 “仓鼠”这个人,名副其实,就像仓鼠一样,善于囤积产业;也像仓鼠一样,身材胖成了一团。 坐在办公室座位上的他,正面对着到来的徐乐和特子。 “二位来此,有何贵干?”肥胖的“仓鼠”抬起了头,看了看面前的二人。 “你就是那个二道贩子?我们这有货要卖给你。”特子不耐烦地说道。 “浪人徐乐和鼠人特子,你们两个的名声在贫民窟可是不小啊,除了干日结,没少抢红货吧。” 徐乐道:“确实没少抢,今天还收了条大鱼。” 在紫檀木盒子打开的时候,“仓鼠”看着里面的斩龙剑,眼睛已经发直。 “这东西你们从哪搞来的?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干的起的事。” 徐乐已经明显看出了“仓鼠”眼里的惊喜和惶惧,便对他说道:“你能不能吃下这个?能的话多少钱收?可以商量商量。” “仓鼠”比了个手势,说道:“五十万。” 徐乐道:“四百万。” “仓鼠”道:“五十五万。” 徐乐道:“三百五十万。” “仓鼠”道:“六十万。” 徐乐叹了口气,说道:“成交。” 特子此时已经愣住了,冲着徐乐喊道:“这就成交了?不是说好的五百万出手吗?为什么?” 徐乐问道:“你真要知道为什么?” “嗯。” “你仔细听。” 特子用自己的耳朵细细地听着周围的声音,此时楼道里已经有了脚步声,急促的脚步声。 “来的是三个人。”就在特子说这句话的时候,“仓鼠”已经一溜烟地从后面的窗户跑走了。 鼠人在遇到危险的时候,总是会跑得非常快,这也是存活率高的原因之一,特子也是鼠人,他立马也要准备跑,甚至连刀都顾不上拿了。 但是他跑不了了,冰冷的枪口已经抵住了他的后腰,他现在只能一动不动,任人宰割。 “双手抱头,转过身来。” 特子汗如雨下,只好照做,像犯人一样缓缓转过了身,倒不如说他现在就是个犯人。 转过身的特子,看到了一个一脸严肃的高个子男子和两个生得极美的漂亮女人。 手持一把连发枪铳正在指着他的,是个头顶着光圈、看起来性格很开朗的女孩子,很美、眼神中熠熠生光。她拿枪指着你,但你在她的眼里看不出杀气,只觉得她很好说话。 有些女孩就像阳光一样,开朗活泼,一头红色的短发,充满自信,就算是她身处险境,嘴角也永远挂着一丝微笑,这女孩就正是属于这一类的。 但此刻的她,鼻子上塞了个卫生纸,显然是刚挨过打。 “如果她鼻子上没有塞那一团卫生纸的话,可能会更好看。”特子这样想着,他也知道打她鼻子的这件事就是自己干的。 而在一旁长着一双狼耳朵的女孩子,看起来却很文静,也很美,甚至可以说出她的同伴更美。 只不过她的美是另一种美。 若说她的同伴美如朝阳,那么她的美就像是圆月,美得令人全身心旷神怡,美得令人沉醉。 她们穿的都是一身黑白色系的企鹅物流连帽衫配方便运动的短裙,既没有打扮,也没有首饰。她们的头发也都打理得十分整洁,给人一副简单干练的风格。 现在的特子,没有太多的情感经验,一看到漂亮的女孩子,心就会砰砰直跳。 可是,在他的左手边,有一个表情严肃的男子在死死盯着他。 一个剑眉星目,有着鹰钩鼻的男子,身着整齐的士官装,似乎要用眼神将特子撕碎。 这个人,正是沈赤侯。 而那两个女孩子,就是随沈赤侯而来的能天使和德克萨斯。 这个屋子,现在谁都跑不出去了。 第十九话 斩龙剑(三) 特子是徐乐的好兄弟,好朋友,但是两个人之间还是有很大的不同。 当然,鼠人和浪人也是不一样的。 浪人,浪迹天涯,四海为家。 鼠人,也是浪迹天涯,但得过且过。 特子遇到问题的时候,首先想到的不是怎样解决,而是想怎样避免危险,怎样逃跑。 那什么时候他不逃呢?那只有一种,就是吃博彩要赢钱的时候。 可是今天显然不是这个时候,三个龙门的顶尖高手包围在他的四周。 看着正在持枪对着自己的红发女孩子,特子只能尴尬的笑道:“对不起啊……不小心给你鼻子撞破了。” 就在他说完这句话的时候,腹部就被结结实实地挨了一拳,顿时五脏六腑翻江倒海。 沈赤侯的一拳,打得可怜的特子当即跪在地上呕吐,他把刚吃的烧鸡和啤酒都一股脑地吐了出来,所有的东西混杂着胃里的酸水哩哩啦啦地流了一地。 “啊,你快把他打爆了,好可怜啊,你饶了他吧。”特子一抬头,就看到了那个一头红色短发的女孩子蹲着,以一种怜爱的眼光看着自己。 看到漂亮姑娘能心疼自己,没见过几次女人的特子顿时心里一酸,流着眼泪说道:“女菩萨,你心真好,我之后娶媳妇也找你这样的。” 还没吐完,他就又被沈赤侯一只手提了起来,扔到了座位上。 “这拳算是替阿能打的,还清了。”阿能当然就是能天使的外号,就是被特子撞坏鼻子的那个红发姑娘。 特子坐到座位上,已经浑身无力。在一旁的徐乐仍旧稳稳地站在那里,似乎知道这三个人并不会把特子怎么样。 特子捂着肚子,在座位上叫嚷道:“你们现在想怎么样?” 沈赤侯道:“我要你们两个跟我们走一趟。” 一旁的徐乐点了根烟抽了一口,微笑道:“好,我们走。” 这地方是个二层小楼,而这栋楼也早已经被企鹅物流的员工包围。 一辆黑色的面包车停在楼下,似乎随时准备离开。他们早就算准徐乐和特子这次是跑不了的。 此时的徐乐和特子一点想跑的意思也没有,安静地上了车。 车里并不宽敞,沈赤侯和他的两位女同事坐在面包车的左侧,而特子和徐乐坐在右侧。 沈赤侯又盯着徐乐二人看了看,说道:“你们俩也算是有真本事,我们运的货都敢劫。” 徐乐道:“但是我们还是输了,没想到你们对贫民窟的事这么了解,第一时间就找到‘仓鼠’这条线。” 沈赤侯道:“怎么讲?” 徐乐道:“因为你知道我一定急着要卖掉这个东西,所以第一选择就是‘仓鼠’。” 这时特子已经在车上睡了一会,现在已经醒了,问道:“你这是要带我俩去哪?” 沈赤侯道:“我的顶头上司。” 特子又问道:“谁?” 沈赤侯道:“龙门城主,魏彦吾。” 魏彦吾和鼠王类似,都属于泰拉大陆的亚人种当中长得比较奇怪的那一类,五官不是正常的人形,头生双角,而嘴巴和鼻子像大型犬一样突出来。据记录者所言,魏彦吾保持着先民的血统,眼神锐利,和他同处于一个空间都使人感到窒息。 他不但是龙门城主,也是陈晖洁的舅舅兼剑术导师,权倾朝野,可算是一方霸主,但是他看来却更像是一个老狐狸,精于心计的老狐狸。 得益于他之前跟战斗有关的职业,他的身材看起来是修长的。这样的人一般很注重自己的形象,平日里他的着装更像是古代官服和西装的搭配,西裤穿在里面,西装披在外面。 这种人岂非正是一个成功者的典型。所以他也像其他那些成功者一样,也有他的弱点,他的弱点就是女人。 出身炎国贵族的他,多年前携胞妹来到龙门,在那里结识东国公主文月并结为连理。坊间传闻,他是个怕老婆的人。 但就是这样一个怕老婆的人,在管理决策方面却以雷霆手段而闻名。他曾亲手杀死自己的好兄弟,也曾亲自下令肃清贫民窟内支持整合运动的平民,以至于到了现在,也有一部分平民对其十分畏惧。 而就在今天晚上,鼠人和浪人,见到了这个城主。 徐乐一见到他,就知道这个人远比想象中的任何人都更难对付。也许魏彦吾对徐乐的看法也一样,所以他一直在盯着徐乐。 徐乐礼节性地微微鞠了一躬道:“你好。“ 魏彦吾也笑了笑,道:“你就是浪人徐乐,对吗?”徐乐道:“我就是。” 魏彦吾道:“看来你果然很有本事。” 特子忽然道:“你就是搞了帮派联合,搞的我日结干不成的魏彦吾?” 魏彦吾道:“鼠人特子,我听说你上周还在蜀州一注输了三万块。”魏彦吾已经把二人的底细打探得很清楚了。 特子道:“我博彩和打赌这方面从没输过,除了上一次。我可以不像某些人一直输,现在只能给罗德岛当狗。” 说完这话,特子的眼睛瞪得更圆,嘴巴更歪了。 魏彦吾没有生气,反而笑了,大笑道:“说得好,有赏。” 沈赤侯问道:“城主准备赏他什么?”魏彦吾道:“自然是烧鸡配美酒。” 特子吐得快,饿得快,吃得更快。拿了鸡肉和红酒,就拆开骨架,把肉抛给了徐乐一半,二人坐到餐桌上开始大嚼畅饮起来。 在一旁的能天使二人实在不能理解餐桌上这二人的举动,不到十分钟就喝光了三瓶价格五千龙门币起步的红酒,硬生生把红酒喝成了啤酒。 一个鼠人、一个浪人,见了城主竟然丝毫没有被他的气势压制住,整个巨大的待客厅都变成了他们两人的宿舍。 就在徐乐吃着烧鸡的时候,他看到了沈赤侯三人仍旧笔直地站在一旁,无一不挂着一脸窘迫的面色。赶了三天路的人,又熬夜挨饿,是绝对没有好脸色的。 徐乐指着一旁的三人,丝毫不见外地说道:“愣着干什么,一起来吃啊。” 得到魏彦吾点头示意后,三人也终于落座。 魏彦吾坐上座,旁边坐着的是三个年轻的小伙子,和两个来自企鹅物流的漂亮姑娘。 二十瓶红酒,十斤烧鸡,半个小时就下了肚。 酒足饭饱,特子打起了饱嗝,徐乐向魏彦吾问道:“你们都知道是我俩劫了这趟货,但你为什么又请我们又是吃肉又是喝酒?” 魏彦吾道:“我只是想把你灌醉,让你说出件事。” 徐乐又问道:“要问话,那你为什么不用吐真剂或者别的手段?这不比好吃好喝来得更快?” 魏彦吾道:“因为你们两个是穿越者,我们的手段,对穿越者毫无作用。” 沈赤侯此时心中充满了疑惑,问道:“他们两个怎么能是穿越者,他们头上一个长了角,一个有老鼠耳朵,肯定是泰拉原住民啊。” 徐乐的头上有两个黑色的龙角,而特子的两个老鼠耳朵在他吃烧鸡的时候就一直晃个不停。 “没错,我们的确是穿越者,而且很强,可惜现在下野了。”徐乐说着,摘下了头上两个黑色的龙角,顺带着揪掉了特子的两个毛茸茸的耳朵。 他们这些道具,全是为了更好地伪装成泰拉原住民,从而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不过这都不重要,穿越者我已见过很多。”魏彦吾道,“这次我们运货行车的方案,甚至这柄剑也是秘密,你们是怎么知道的?” 徐乐道:“你觉得我们吃饱喝足,被灌醉之后,就能说真话?” 魏彦吾道:“这是为数不多能让你们这类人说真话的好办法。” 特子道:“那你可想错了,我们吃饱喝足之后,只会做一件事。” 魏彦吾道:“哪件事?” 特子和徐乐对视了一眼,异口同声说道:“打个郊县!” 魏彦吾身为城主,见到过的穿越者也不少,从罗德岛的陆上帝王何博士、二把手兵王迪亚,再到阿戈尔的哀信使,当然他也见到过不少冒充穿越者的沽名钓誉之徒。 但是像今天这样,见到两个这样玩世不恭的穿越者,他是第一次,这也是他第一次被访客给整不会了。 就在他陷入尴尬的时候,徐乐说了一句话:“你如果想要我们给你说真话,你也得告诉我们点情报。” 徐乐又道:“这斩龙剑本就是你的东西,后来你又给了陈晖洁。那又是谁,把这剑寄给你的?” 魏彦吾叹了口气,说道:“送达这柄剑,是罗德岛现任头目何博士亲自给我发的消息,还让我务必对晖洁隐瞒此事。” 徐乐问道:“为什么?” 魏彦吾道:“因为有一个人不久后会来到龙门,抢夺这柄剑。” 徐乐道:“那个人是谁?” 魏彦吾道:“你可知阿戈尔的四个穿越者信使?” 徐乐道:“知道,是‘喜怒哀乐’这四个人。” 魏彦吾道:“他们每个人的实力都极为恐怖,而这次来抢剑的,是代号为‘乐’的信使,他的名字……” 魏彦吾顿了顿,才缓缓说道:“乐信使,他的名字,就是‘赫然’。” “哥谭噩梦赫然。” 第二十话 斩龙剑(四) 徐乐又恰了颗烟,他饭后总是要恰烟的。 他缓缓回了一个龙,笑着对魏彦吾说:“赫然啊,这个人我听说过。” 魏彦吾看了看他悠闲的样子,问道:“所以你可以告诉我们实情?” 徐乐道:“是的。” 徐乐道:“确实有人把你们运货的消息透露给了我,而且不止一个,不过他们现在嘛。” 沈赤侯问道:“他们现在怎么样?” 徐乐道:“他们现在已经死了。” 龙门大厦的会客厅里,忽然消失了声音。沈赤侯,包括在一旁的能天使和德克萨斯两个漂亮姑娘,就连一旁的特子都愣住了。 “乐哥啊,是不是你把他们都弄死了?好狠的手段啊!”特子已顾不上吃喝,大叫道。 徐乐道:“跟我没关系啊,他们自己死了的。一个月内,分别有三个人给我送了信,告诉了我这次送货的地址,信上说明了要我抢到东西后,将收益分给他三成。” 沈赤侯道:“那现在还能不能找到这三个送信的人。” 徐乐道:“我虽然没有杀他们,但他们的确是因我而死,好像是有人故意要灭他们的口,现在我已经把他们安葬在贫民窟的后山了。” 魏彦吾道:“那信现在在哪里?” 徐乐道:“信也埋在一起了。” 沈赤侯道:“能不能带我去看看?” 徐乐道:“死人有什么好看的?” 沈赤侯道:“有时候死人身上的信息,比活人身上更多。” 徐乐问道:“现在就去?” 沈赤侯道:“可以稍事歇息,因为明天我得先带你们看一场好戏。” 徐乐道:“好戏?” 沈赤侯道:“之前的陈长官从罗德岛回来了,要和一个人决斗,可能和这件事有关联。我需要你去指认到场的所有人员。” 徐乐道:“在哪?” 沈赤侯道:“龙门西四环,雪花酒馆。” 徐乐嗤笑了一声,说道:“你早说啊,那地方我熟。” 吃饱喝足的特子,眼看现在已没有眼光投射在自己身上,已经打算要跑。 龙门用于押解特殊犯人的道具,并不是手铐和脚镣,而是一个坎肩。当穿着他的人在遥控器两米以内的时候,它会放出电流;而超过十米,也会释放电流。 这样的一个东西,就好比一个无形的链子,戴上它的人只能紧紧跟着遥控器的持有者,滋味绝对不会好受。 而特子此时的滋味就很不好受。 “哼,想逃?给你拴个链子,看你逃不逃。”沈赤侯看着受制于人的特子,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 徐乐道:“你没考虑过我也会跑?” 沈赤侯道:“你是浪人,但我相信你会说话算话,吃了我们的东西,交换了情报,你肯定也会帮我指证可疑的人,带我找到信。” “当然,我相信你也没我想象的那么坏,等你想通了,我就把坎肩给你解开。”沈赤侯看着特子说道。 特子瞪着他,忽然叹了口气,喃喃道:“看来这家伙对人确实有一套。” 徐乐微笑道:“这就是龙门二把手的手段。”沈赤侯大笑。 走之前,魏彦吾把装有斩龙剑的紫檀木盒子交给了沈赤侯,留了一句话:“我觉得,这个东西你们用得上。” 雪花酒馆是一个坐落于龙门郊区的小酒馆,比起卡兹戴尔的那类酒馆,它显得典雅而又精致。不大不小的吧台,不大不小的酒桌,玻璃酒柜上摆满了从白兰地再到伏特加,还有五颜六色叫不上名字的酒。 郊区的顾客鱼龙混杂,这种酒馆从档次上也完全比不上一般来讲根本不会有人去碰柜台上的这些贵酒,但是总要摆一些。 年老色衰的女人,往往在气质上比不过年轻靓丽的小姑娘,但每天也总要打扮。 无论是酒馆店面,还是自己的外表,都要精心装饰,这样生活才能过得去,酒馆的老板就是这样一个女人。 她的年纪已不小,无论谁都看得出,她最少已有四十岁。 四十岁的女人你到处都可以看得见。可是四十岁的女人身上还穿着短裙,脸上还抹着厚厚的粉底,脸上抹着色彩最亮的口红和眼影,你就很少有机会能看得见了。 徐乐等人一进门,老板娘的眼里就迸发出了兴奋的光。 “哟,乐爷,您可有日子没来了。”年过四十的老板娘夹着嗓子用一种温柔地语调欢迎着徐乐,双手还搭上了他的肩。 不过徐乐似乎并没有什么反应,只是平静地说了句:“来了,雪姐,我来喝点酒。” 老板娘看了看徐乐身后的四个人,接着说:“乐啊,带兄弟们一起来的,还带了两个学伴,真会玩。十个男人里面,至少九个是爱玩的,还有一个啊,是最爱玩。” 她有说有笑,眼睛眯成了一条缝,瞅着能天使和德克萨斯两个姑娘,笑道:“哎呀,两个姑娘还挺水灵,跟你们仨是真配啊,不过还是得注意身体,我劝你们少弄点吧。” 两个姑娘,一个是拉特兰的天才射手,另一个是砍人如切菜的狼人姑娘,都是企鹅物流的战斗精英。不料听了老板娘的一句话,脸唰的一下都变红了,她们明显是听懂了老板娘的言外之意。 徐乐见状况不妙,连忙给沈赤侯等人介绍:“这位是杨雪,雪花酒馆的老板娘。搁二十年前,大伙都叫她羊小雪,她可是这一片数一数二的美女。她迷倒万千优质男人的时候啊,你们还在认字呢。” 沈赤侯他们三个发现,这个徐乐的交际圈,当真是深不可测。 徐乐给了杨雪一点消费,问道:“雪姐,听说有人要在这决斗,是不是真的?” 杨雪道:“那还用说,肯定是真的。前任龙门督察组长陈晖洁他们啊,现在早就在里面坐着了,快快里面请。” 徐乐等人进了酒馆的大厅,果然一眼就看见了陈晖洁。 她穿着一件罗德岛的员工服,仍旧是那一双标志性的龙角和深蓝色的下双马尾,如往常一样,腰上别了一把黑色的长剑。 不过她好像比离开龙门的时候显得更加沧桑,更加疲惫了,没人知道这一两年来,她经历了什么。 在陈的身侧,坐着一个身材稍矮的金发女孩子。一张娃娃脸,一双猫耳朵和两个螺旋状的大辫子,如果没人提醒,你会很容易把她当成未成年的小孩。 但是徐乐他们知道,这个长得像孩子一样的猫族少女,就是龙门督察组现任组长,诗怀雅。 自从陈离开龙门后,诗怀雅,这样一个柔弱的猫族小姑娘,以优秀的指挥能力自动接任了督察组组长一职。 当然,她在战斗方面和源石技艺上绝不能和陈她们相比较。但她是龙门富豪家族千金,众人的掌上明珠。多年来通过努力使自己的官职节节高升,当然她的财力也是不可忽视的一环。 徐乐知道,眼前这两个姑娘不好对付,甚至比身后的能天使和德克萨斯都要棘手。 酒馆里除了认识的这些人,少不了一些散客。 沈赤侯在徐乐耳边小声问道:“有没有看到可疑人物?” 徐乐道:“暂时没有。” 而一旁的特子,身穿带电的马甲,只能站在两米开外的位置,眼睛瞪得大大的,嘴又歪了起来。 三个男人各有心事,而四个姑娘相见少不了叙旧。 能天使首先说道:“陈,好久没见了,你这次回来打算待多久啊?” 老朋友相见,陈自然也是很欣喜,带着笑说道:“好久不见,我回来办点事,待上三五天就得走。” 姑娘们并不爱喝烈酒,但成年人总会来一点清酒,用木杯接着喝,四个姑娘有说有笑,又陷入了寒暄当中。 此时的沈赤侯重归往日的一脸严肃,对正在寒暄的陈问道:“陈,找你决斗的那个人来了吗?” 陈看了眼沈赤侯,说道:“还没,不过快来了。” 此时,天已经要亮了。 四个姑娘仍沉浸在重逢的喜悦之中,徐乐和沈赤侯站在一旁,而特子正在两米外的沙发上呼呼大睡。对某些人来说,睡觉就是逃避现实种种不如意的最好方法。 随着天空逐渐亮起,酒馆内的散客也相继离去,屋子里似乎变得更冷了。 决斗是一定会来的,所有人也察觉到了即将发生的事。 “陈,能不能让我看看你收到的那封信。”沈赤侯说道。 接过信纸后,缓缓铺开,上面写着一行大字:“陈小姐,在下现有急事,欲借阁下斩龙剑一用,望阁下于12月11日,早八点,到龙门雪花酒馆。” 信中字迹方方正正,但是并没有署名,显然,这个人并不想让陈晖洁知道自己的真实身份。 沈赤侯道:“我们接到消息,阿戈尔的乐信使,也就是赫然,他想要抢夺这把剑,也许写信的人是他,要找你决斗的也是他。” “那他为什么还要找徐乐二人来抢这柄剑?” 沈赤侯陷入了沉思之中,冬日里郊区的酒馆,四周寂静无声,徐乐等人甚至能感受到此时的风都变重了。 冬日的黎明,窗外白茫茫的,沈赤侯从酒馆的窗户向外望去,一瞬间在前方二十米外,像是白色的薄雾在此人周身四散开来,一袭黑衣缓缓向此处走来。这个远道而来的身影,给龙门这个南方的移动都市摹出了生冷的肃杀之意。 陈也看到了远方的来人,说道:“别波及到酒馆,我们先出去吧。” 沈赤侯当即要走出门去,便喊醒了睡觉的特子。 特子刚睁开惺忪的睡眼,但身上带电的坎肩脱不下来,气显然没消,破口大叫道:“乡下人滚蛋!别碍着老子睡觉。” 沈赤侯见一时喊不动他,只好将坎肩的遥控器扔给了一旁的诗怀雅。 她现在也没有起身要走的意思,这个看着像孩子一样的贵族千金虽然身为督察组组长,但她并不善于战斗,显然也更不愿意去看陈的决斗。 沈赤侯道:“你就留在屋里吧,帮我看好这个鼠人,他跑得可快了。” 沈赤侯知道,诗怀雅是菲林族猫女,又是富家千金,对付特子这样的底层鼠人自然是有一套。 诗怀雅看了看沈赤侯,嘱咐道:“没问题,不过还请你帮本小姐看好陈警司,我怕她不小心会把对手打死。” 当然,沈赤侯能听出诗怀雅的言外之意:“帮我照顾好陈,别让她出什么闪失。” “放心吧,关键时刻我会让她用这个。”沈赤侯拍了拍装有斩龙剑的紫檀盒子。 二人对视一笑后,沈赤侯便走出门去。 就这样,陈、沈赤侯等五人出门接受黑衣人的挑战,诗怀雅在酒馆里看管还在睡觉的特子。 第二十一话 斩龙剑(五) 雾气渐散,太阳已经开始升高了。 众人出了门后,方才看见了黑衣人的面目。淡眉灰瞳,一双龙角朝天生长。 这时,在酒馆里的特子和外面的徐乐一眼就认出了这个人,陈杰,杰子哥。 “难道赫然雇了陈杰来抢夺斩龙剑?那杰子哥也不一定能打赢陈小姐啊。”徐乐思忖道。 不过这时候的陈杰,腰间挎着的并不是一个短刀,而是一把横刀,银色的长横刀。 一双死灰色的眼瞳扫视着众人,最后在陈晖洁身上停下,此时的陈晖洁已经将右手放在了自己的剑柄之上。 他们从彼此的眼神中,看出了“死亡”。龙门的督察组长和身经百战的近卫,都是和死亡打交道的人,没有人能比他们这种人更理解死的含义。 陈杰半睁着双眼,率先开口道:“陈小姐,我只是想借你的斩龙剑一用,还望阁下行个方便。” 陈晖洁看着眼前的这个男人,又岂能为惧怕失败而把东西拱手奉上? 陈晖洁一双红色的眼瞳,加之坚定又严肃的语声,直指陈杰的胸口:“想要拿剑,不妨凭自己的本事来取。你不是杀过很多人吗,我倒要见识一下你的斤两。” 现在的陈杰叹了口气。 他或许只是想拿走斩龙剑,但又必须决斗,决斗就意味着会有人送命,可是眼前的姑娘,实在是太年轻了。 不是她死,就是我死! 她不能败,我又何尝能败? 他从腰间拔出了自己的横刀,银白色的横刀,即便在日光隐耀的冬日,仍旧迸发着逼人的寒光。 “银光乍泄,锋芒毕露,好刀。”徐乐不禁赞叹道。 陈杰摆正刀身,左手紧握刀柄尾部,右手握住刀柄上端,双手虎口成一线,竟是武士刀最基本的中段架势。 中段,亦称“三眼”、“星眼”,是武士刀中最基本的架势之一,此段起手,带来的往往是最快捷有效的攻击。 陈晖洁距陈杰此时十步有余,见对手拔刀,她也放下了腰间的黑剑,右手持剑,剑尖斜指地面。 徐乐说道:“这把剑简直和赤霄一模一样。” 沈赤侯笑了笑,道:“赤霄可不是随随便便就拔出来用的,陈用这柄剑也能使出赤霄七式。” 徐乐也笑了笑,说道:“真正的杀招,七式已足够。而且陈小姐这把黑剑,也算是饮血无数的利器了。” 众人已不再说话,因为决斗已经开始。 陈晖洁深吸了一口气,缓缓向前走了两部,而陈杰只看到了陈的残影,赤霄七式之“绝影”。 等到他反应过来时,陈已经来到了他的身旁,而剑锋已不见。 剑在何处,剑在鞘中。 一记“绝影”刚过,黑色的剑鞘已向陈杰的头上劈来,这并非赤霄剑法,而是陈晖洁自己的招式“鞘击”,沉重的剑鞘若砸向他的横刀,这一震之威定能使其横刀脱手。 陈杰连忙后撤,闪身躲过“鞘击”,本以为陈晖洁招式已尽,不料她砸下一击过后,顺势将剑鞘收到左手上,这时场外众人才能堪堪看清她的下一招。 拔刀。 如子弹出膛,陈晖洁黑剑出鞘,直直斩向陈杰的咽喉,凌厉的剑锋,似将薄雾都斩出了狭长的一线缺口。 陈杰却没有低头,又是后撤一步,已从拔刀斩的圆弧外滑了过去。 徐乐微微一笑道:“看来陈小姐在罗德岛这段时间,剑术有所长进,但心性仍旧欠佳。” 沈赤侯好奇问道:“怎么说?” 徐乐道:“抢攻之下,她竟被陈杰套了三招。不过这个陈杰也有点古怪,迟迟不肯挥刀。” 就在徐乐说完这句话后,陈杰横刀已然挥出。他先前凭借步法保持着和陈晖洁的距离,似乎就是为了在最合适的地方挥出这最合适的三道斩击。 这时三道霸刀无匹的斩击,与其说是挥刀,更像是抡捶一般,狠狠地砸在了陈晖洁的剑上。此时的陈晖洁,虎口隐隐作痛,但脸上竟浮现起了笑容。 望过去,黑衣人的领口竟被斩落了一片黑布。 二人拼斗下来,也是有来有回,甚至陈晖洁小占优势。一旁众人想要欢呼,却又怕太大的声音会影响到二人的对决。 但此时的酒馆里,声音却大得异常。 特子在屋内手舞足蹈,高喊着:“我超,杰!给我狠狠地砍!”喊到高兴处,他对老板娘说道:“雪姐,给我来你们这最烈的酒,算我乐哥账上。” 就在特子处于兴奋中的时候,一旁一个带有孩子气的语声在他的耳畔响起:“你既然是犯人,能不能不要大喊大叫的,你要认清自己现在的身份。” 留在酒馆看管着特子的诗怀雅虽然看到陈晖洁小占优势,但是她显然对鼠人特子现在的举动很不满意,她的手中握着特子带电坎肩的遥控器,似乎马上就要按下开关。 特子是一个气鼓鼓的鼠人,尤其看不惯龙门这些当差的,所以他冲着眼前这个猫耳朵小姑娘略带讥诮地说道:“当差的别叫,别扰了小爷雅兴。” 说完,他一大口喝下了老板娘端上来的烈酒,转而用袖子擦干了窗户上凝结的水雾,趴在窗台上,看着外面二人的打斗,面颊略带绯红,显然是舒坦至极。 诗怀雅看着悠闲的特子并不把自己这个督察组长放在眼里,也讥诮地调侃道:“没想到你真能喝得下这种酒,这种档次的酒馆要不是因为办案,我们来都不会来的。” 诗怀雅确实有资格说出这种话,泰拉大陆跨国集团的富家千金,天龙血统贵不可言,她甚至在当初徐乐等人一进门的时候,就看鼠人特子不顺眼了。 所以她打算讥讽他一下,靠自己的督察组长以及大小姐的身份让特子自己感到无地自容。 也许对于一般的鼠人,看见有钱人这样的嘲讽只能夹着尾巴溜走。 不过特子不是一般的鼠人,他是个有叛逆精神的鼠人,在酒劲的驱使下,他大嚷道:“有钱人别叫,有点臭钱,喝点洋酒了不起?” 诗怀雅听了特子这一番话,房间里顿时又多了个气鼓鼓的人,反驳道:“鼠人特子,你们这种仇富的强盗是没法理解的,龙门的骄傲,来自于商业、贸易与资本,跟你这种人一点关系也没有。” “粮食是农民种的,商品是工人生产的。”特子瞪着大眼睛说道,“可二道贩子和地主老财倒是高人一等了?” 诗怀雅说道:“我们治理了城市,而你们为了牟利在破坏它。你们难道不是为了几个钱,才去犯罪的吗?” 特子仍趴在窗台,望着远方,但眼神突然变得深沉,默默说道:“你觉得我们在做坏事,可大道不仁,我等已无暇争斗,只想跟兄弟一起做点正确的事。” “正确的事”,诗怀雅听到这个词后心弦微颤,想到了切城事件后离开的陈晖洁。 龙门虽然是发达的移动都市,但贫富差距明显,每天都有数不清的犯罪事件发生。 斗争的根源,到底源自何处? “到底什么是正确的事?”陈晖洁离开后,升任督察组长的她一直通过努力工作来麻痹自己,但今天特子的一席话让她开始正视这个问题。 相隔两米的二人,看着窗外的决斗,都陷入了沉默。沉默,也是利于思考的良药。 “杰子哥明明是用双刀的,为什么今天改用横刀?而且连源石技能都没用?”特子首先看到了疑点,“他的刀法很古怪。” 酒馆外,陈晖洁和陈杰二人也陷入了沉默之中,二人拼斗了约五十招,但仍旧难分胜负。 徐乐看着用刀的陈杰,也察觉到了古怪,拍了拍一旁的沈赤侯说道:“沈哥,你有没有觉得这陈杰不对劲。” 沈赤侯道:“的确,他的步法如羚羊挂角,远胜于陈晖洁,但是这把刀在他手里像一个烧火棍,就好像双手被捆在了刀柄上,呆板至极。” 陈晖洁深知对手的灵巧强于自己,自己凭借普通钢剑的几式招术似乎已被他适应,眼见短时间难分胜负,便向沈赤侯喊道:“把赤霄给我。” 沈赤侯本不愿见赤霄出匣,奈何武器的主人如此命令,他也只好照做。 “赤霄,拔刀。” 赤霄一出,剑气如野火般四散开来,缓缓化作了一个真龙的形状。周围众人目视赤红的刀身,霎时间胸口滚烫,仿佛置身于火海之中,气血翻涌难以平息。 源石打造的真龙之剑,向四周散发出能量。 德克萨斯和能天使见此状况,都本能地向后退。 沈赤侯赞叹道:“没想到陈竟将赤霄开发到如此境界。” 陈杰变换架势,换中段为下段,银白的横刀斜搭于身前,显然是做好了防御起手的准备。 众人都已经预感到,下一回合必会分出胜负。 也就是在这决定胜负的关键回合,突听有人喊叫着飞奔过来,一路跑一路喊:“快住手,别打了,有误会!” 这人竟是鼠人特子,他不顾坎肩发出的电流,笔直地冲向了决斗的中心,谁都看得出来,他酒劲上头了。 已经醉了的特子,看到赤红的斩龙剑,心弦已乱,仍旧趔趄着往前跑。 特子大喊:“不要打了!不要打了!” 但陈晖洁是不会停手的,斩龙剑一出,必见血光,上一次拔刀,已不知一下子斩了多少整合运动的感染者。 陈杰也绝不会停手,因为他要拿走斩龙剑,在这次的对拼下他也必须要活下去。 冲锋的特子,前胸绽开了两朵血红的鲜花,最后倒在了许乐面前。 诗怀雅从酒馆里跑了过来,看到眼前的一幕,她甚至站不稳。这个年轻的督察组长实在没想到,这个鼠人竟然在眨眼的工夫就冲了出去,冲得是那么快,以至于连电流都没法限制他的活动。 徐乐单膝跪地,看着眼前的特子:“特啊,你为什么要做这么愚蠢的事?” 此时刀剑交击声还没停,赤霄已出,刀意夹杂着戾气,连绵不绝,打得陈杰只能以身法躲避,找到空隙后才堪堪以蛮力相抗。 “他不是杰子哥,绝不是,他是冒牌的。”特子缓缓说道,血还在流。 “对不起,是我没看好他,他跑得太快了,我拦都拦不住。”诗怀雅惊慌失措地说,这位大小姐上一次这么慌,可能还是在她被绑匪绑票的时候。 特子到底是为了什么,要不顾一切地阻止这场争斗? 赤红的斩龙剑化作红色的火雾,显然一个人的血是不足以平息赤霄的戾气,而陈晖洁也决不能停下,刀剑交击声仍未断绝。 就在徐乐要起身时,特子轻轻捏了一下他的手腕,这是他们的暗号。徐乐重新露出了微笑,悬着的心终于沉了下来。 徐乐眼见已无人能阻止陈晖洁二人的争斗,便慢慢起身,走入了那二人的剑围之中。刀剑交击之处,无不是杀人的炼狱。 在赤霄的红色火雾和横刀的银色光华交织中,时隐时现着徐乐的身影。 他在这种位置,随时都有可能丧命,但他却唱起了一首词:“老大那堪说。似而今、元龙臭味,孟公瓜葛。我病君来高歌饮,惊散楼头飞雪。笑富贵千钧如发。硬语盘空谁来听?记当时、只有西窗月。重进酒,换鸣瑟。” 但谁也没想到,赤霄的戾气都已被徐乐的语声镇住,等他唱完后,手中多了一把刀,陈杰的那把银色横刀。 而陈杰人影已消失不见了。 此时的陈晖洁,招式已停不下来,因为赤霄本身所起的力量,已绝非她所能控制。 赤霄的戾气几乎要完全散出,红色巨龙的幻影也愈发明显可见。 陈杰最开始用了三次斩击,而徐乐这次也是三次斩击。 对于此时的陈晖洁,赤霄散发出的力量已超乎了她的想象,其内源石能量的发散已达到了一个空前的水准,而她早已无力驾驭这凶猛的巨龙,她只希望有人能帮自己停下来。 三道斩击,朴实无华,每招均准确地打在了赤霄的龙骨之上,巨龙的幻影,如瀑布般流泻破碎。 三下交击过后,陈眼前一黑,等她醒来时,睁眼便看到了天空,明亮的天空。 徐乐又在哪里? “陈小姐,你现在已经安全了。” 朦胧之中,伴着南方冬日的柔风,陈晖洁的脸颊微红,她现在正在徐乐的怀里。 第二十二话 斩龙剑(六) 徐乐看着陈晖洁笑了笑,又点头像沈赤侯示意。他只不过笑了笑,并没有说出什么尖刻的话。 他空手夺取了陈杰的横刀,又用横刀三招击败了陈晖洁,这是事实。事实是人人都能看得见的,又何必再说出来? 所以他只不过笑了笑,笑得还是那么温柔。 可是在陈晖洁眼里看来,这件事却是莫大的羞辱。她毕业于维多利亚皇家近卫学校,用十年时间练剑,是龙门最年轻的高级警司。她不曾退缩,不会退缩,也不懂退缩。 可是今天,她却败在了一个来历不明的浪人手里,而且输得是如此的彻底。 她的眼神,从最开始决斗时的锋芒毕露,微微流露出了一丝悲凉。徐乐察觉到了这一丝凉意,他明白她的感受,他也曾败过。 但这种挫败感,是不能跟别人分享的,它就像你的软肋,只能暴露给自己,自己来锤炼,但决不能暴露给别人。 “辛苦你了,徐乐。冲冠一怒,三斩赤霄,英雄救美。”沈赤侯抱拳说道。 徐乐说道:“无他,唯手熟尔。” 沈赤侯接着大笑道:“也谢谢你,因为有你,证明了一件事。” 徐乐问:“哪件事?” 沈赤侯道:“这个陈杰确实是假冒的。” 徐乐道:“你也这么觉得?” 沈赤侯道:“他根本不会用刀,从他的步法上看,他更像是一个练拳的。” 徐乐道:“他的拳法很强,凌厉无匹,步法亦迅捷如风,属于当今泰拉的顶尖强者之列,不过这次决斗却是故意易容,还故意将刀让给我,好像本就是来借斩龙剑的,无心伤人。” 沈赤侯道:“有些事还得需要证据,既然决斗结束,是时候带我去看看你收到的信了。” 此时,雾已散去,特子躺在了酒馆的沙发上,虽然挨了两刀,但他好像还是那么惬意。 沙发很软,又软又宽敞,特子整个人都陷了进去。 他并不知道,救了自己一命的,并不是徐乐,而是自己身上的坎肩。 厚重的特制防弹材料,专门为防止犯人破拆而设计,卸去了斩击的大部分力道。这是特子的枷锁,反而成了他的盔甲。 人出于对死亡的畏惧,在理性指引下,相互间制定各种限制,放弃个人的自然权利,将之交付给一个人或由一些人组成的会议,从而选择服从。失去自由,获得安全,世上很多事情,岂非正是如此。 但徐乐并不愿跟他说这些,他知道特子如果知道了真相,自尊上肯定会过不去。 所以他只能打趣道:“不愧是特天帝,差半步就接近大道的男人,挨了顶尖高手两刀竟然连骨头都没断一根。” “那是,我是能跑又能抗。”特子说着,鼻子又翘了起来。他似乎很喜欢这个沙发,整个人平躺在了上面。 老板娘杨雪看着这几个人,调侃道:“我这酒馆档次虽低了点,家具还是可以的,男人们总喜欢柔软的东西。” 她的这番话显然是说给一旁的督察姑娘诗怀雅听的,这个身为督察组组长的小姑娘还坐在离特子两米开外的位置。 尽管通电的坎肩在刚才的两刀之下已经失去了效用,但她始终不敢靠近。她远远地瞄着特子,眼光中夹杂着各种感情,愤怒与愧疚,又或是刚刚被特子一席话戳中心坎的茫然与惶惑。 她的身后站着刚刚经历了一场恶战的陈晖洁,她是如此的疲惫。这是诗怀雅为数不多的一次看到陈露出这样的表情,上一次这样还要追溯到她们一起抵抗整合运动的时候。 “姓陈的,你没事吧。”诗怀雅看着面前的陈,语气中略带紧张。 “没事。”陈说出这句话时,语气中略带颤抖,似乎要哭出来。 有些负面的感情,在外人面前,是很好压抑住的。 但是千万不要怀着这种情感去见与自己亲密的人,尤其是亲人以一种关切的态度审视自己的时候,因为这个时候,心里防线很可能会决堤的。 陈晖洁毕竟是个女孩子,年龄还不到三十岁,有着和同龄女孩子一样丰富的情感和复杂的内心。 但她毕竟是前任高级督察,她是坚强的,绷住了没有让眼泪流下来。 但是另外一边,特子显然就不是这种能绷住的人。 “啊!都怪陈晖洁那个破剑,一出鞘,给我头晃晕了,我直接就滚他们中间去了,不然我这身法,十刀都能躲过去,这什么猪鼻操作啊,真气人。” 特子吼着,似乎真的要哭出来了:“乐哥,我们走,不理他们了,惹不起还躲不起么?”说罢他便要挣扎着坐起来。 徐乐还是像刚进门一样镇定,看着特子就像看着一个孩子,笑着问道:“你要去哪?” “我跟你走,乐哥去哪我就去哪。” 徐乐道:“你不能跟我走,你需要吃点药,不过这点伤对你也不算什么。” 特子叫道:“恢复好后我就去找你!” 徐乐道:“不能马上去找我。” 特子问道:“为什么?” 徐乐道:“这里没你的事了,治好伤就去玩会吧。” 就在特子刚要反驳的时候,徐乐,打断了他的话,靠近他耳边说道:“特啊,帮我打听点情报,关于赫然这个人的能力,还有斩龙剑赤霄的其它作用,这点至关重要,全看你的了。你可以去……” 徐乐在特子耳畔嘟哝着,特子听后点了点头,目光坚定而严肃,这是他从未展现过的表情。 “你挺喜欢那个姑娘的,可以带她找地方玩会,吃点东西。”徐乐说着,指向了一旁坐着的诗怀雅。 特子听见这话,严肃的表情忽然又消失了,直挺挺地坐了起来,连忙反驳道:“呸!我看得上她?身材又不行性格又差,全靠有点钱硬撑着,富不过三代迟早给她全败光。” 鼠人特子这句话似乎是有意让天龙人诗怀雅小姐听到,叫得十分大声。 诗怀雅听到了特子的嘲讽脸上立刻一黑,张口便叫道:“你个鼠人手脚不干净的,嘴巴也说不出好话来,等给你治好了病我一定给你抓起来。” 她一边说着,语句中夹杂着脏话,尾巴和猫耳朵上面的毛都要炸了起来。 看着特子此时精力充沛,徐乐也似乎愉快了不少,连忙向沈赤侯招呼道:“沈哥,走吧,一起去看看信件和你要看的死人。” “好,我早就等着这时候了。”沈赤侯说罢大手一挥,开始安排部下的后续任务。 沈赤侯说道:“能天使、德克萨斯,你们去周围搜一下‘陈杰’的行踪,随时与我联络。” “好的,老板。” “了解。” 两位企鹅物流的姑娘,显然已给予了沈赤侯这个新任同事充分的信任。 “陈小姐,你远道而来,先随诗怀雅小姐回近卫局吧,见不见魏长官你们自己选择,把小特也带上,给他找医生缝几针开点药。” “姓陈的,我们先回去吧。” 沈赤侯一席话后,将众人的工作安排的井井有条。 徐乐赞叹道:“不愧是龙门二把手,管理能力这么强,当真文武双全了。” 沈赤侯拱手道:“徐兄过誉了。” 就这样,众人经过了短暂的团聚后,再次揣着各自的任务分别。 此时时间已近中午,沈赤侯驱车在龙门的主干道上飞驰,副驾驶上坐着的正是徐乐。 在郊区的路上,除了沈赤侯的通勤车,竟然连一辆车也没有。沈赤侯开着车,望向一直向远方延伸的道路,赞叹道:“我喜欢中午,中午充满了活力,现在这个气温也刚好,能让人时刻保持清醒。” 徐乐听着沈赤侯的话,凝视向了远方,深思着说道:“我真该带你去贫民窟里面看看。” 沈赤侯道:“贫民窟?就是‘鼠王’的地盘吗?” 徐乐道:“不止是鼠王的地盘,那里是穷人生活的地方,有些人在贫瘠的土壤上耕作,连饭都吃不饱。” “我明白这种感受,因为我就是从这种地方出来的。”沈赤侯皱了皱眉,面色凝重,“如果我没有源石天赋,没有练成这拳法,可能我一辈子都要在荒地里种那种酸果子。” “所以你提议四大势力联合,把本该属于穷人们的岗位给取消了,没有比这更蠢的主意了。”徐乐说道。 “我取消了日结,把大家往外围赶,是因为我需要更多的人去贫民窟工作。而且在南区我已经小有成果了,在那个地方我建了学校和医院,又增加了将近一倍的就业岗位。”沈赤侯说着,显得从容而又自信。 “等弄完这事后我可以带你去看看。” 看着沈赤侯坚定的态度,徐乐感觉到,他是一个会为底层人设想的二把手。 徐乐说道:“你很有行动力,眼光也很长远,要是能轮到你当城主,龙门肯定比现在要好。” 沈赤侯道:“魏长官虽然做出了不少的贡献,但他毕竟是皇室出身,脱离群众太久了。他的雷霆手段或许在乱世有奇效,但在现在,罗德岛在各大城市消除了整合运动和矿石病的今天,他的游戏理解已经落伍了。” 徐乐道:“所以你的意思是说,当今天下大势已经改变?” 沈赤侯道:“是的,整合运动已经起不了风浪了,现在必须实行休养生息的手段。如若攻守之势已异,则必施之以仁义。” 徐乐笑道:“哈哈,敢这么说自己上司的二把手,你还是头一个,就不怕我去打小报告?” 沈赤侯道:“徐兄请便,但前提是,这次案子过后,我们都得活下来。” “是啊,活着。”徐乐慨叹道。 第二十三话 斩龙剑(七) 沈赤侯其实早已发现,世上的一些事,是很难分出个是非曲直来的。 沈赤侯向徐乐问道:“所以说,你和特子抢我们的货,实际上是为了帮助贫民窟的人?” “卖一批红货,三成给寄信的,二成里我和特子一人一成,留着吃外卖,剩下的都散给贫民窟的苦哈哈们,有时候还会给更多。”徐乐说道。 沈赤侯苦笑道:“你该想想别的办法帮助他们的。” 徐乐道:“别的办法?难道要我带着他们去工厂没日没夜又没安全措施地打工?这边的工厂可不比市里,连最基本的防护都不做的。” “难道我们要那些孩子们和手无缚鸡之力的人一天干十几二十个小时,拿着一个月难以果腹的工钱,再去教化他们勤劳致富?” 沈赤侯不说话了,徐乐也不再说,他们两个显然各有心事。 太阳高悬于天,车还在道路上飞驰。 后山,杂草丛生,荒坟林立。 贫民窟的后山,本就是人迹罕至的地方。如果不是正午时分,一般人可能真没有胆量到访这里。 “这底下,有劫货失败的强盗,还有因病而死的饥民,也有在冲突中丧命的感染者。当然,送信的那几个人也在这里。”徐乐说道。 徐乐带沈赤侯到了埋信的地方:“除了你以外,还有谁知道这次运斩龙剑的秘密?” 沈赤侯道:“城主魏彦吾、罗德岛何博士,最多还有一个兵王迪亚。” 徐乐道:“你有没有想过,这里面或许有人想要杀你?” 沈赤侯道:“怎么说?” 徐乐道:“你一直主张龙门的四大势力联合,也确实有所成效,肯定冒犯了一些人的利益。” 沈赤侯道:“不太可能,城主魏长官一直支持我的决策,何博士他们也一直协助龙门治疗感染者,他们绝不会有坏心思。” 沈赤侯想了想,继续说道:“你觉得他们之中后有人雇你来抢斩龙剑,还想让我们大打一场?” 徐乐道:“好在我是想主意的,全程都是特子在操作。我若出手,必定是要有人流血。” 沈赤侯道:“你看起来确实是这种人,从你对陈晖洁的那三招就可以看得出。” 苍鹰搏兔,必尽全力,沈赤侯和徐乐、陈晖洁都是这种人。他们的每一招每一式都不留余地,即便是再弱小的对手,也会打起十分的精神。 这也是他们这种人能在不断的斗争中活到现在的原因。 沈赤侯道:“我倒觉得有个很合适的人,配你倒真是一对。”徐乐道:“谁?” 沈赤侯道:“陈晖洁。” 徐乐笑了笑:“哈哈,你还说我,你那两个美女同事,看上哪个了?” 沈赤侯摸了摸头,说道:“我是个多情的人,还有事业心,像我这样的人真的不太好找媳妇。” 谈笑之间,二人手里的铲子也没停下,三口棺材已经显露在了他们二人面前。 拿着铲子,挖了许久土的两人早已大汗淋漓了。 沈赤侯在多年的战斗生涯中,见过死人,见过各种各样的死人。但是刚打开第一口棺材的时候,他就差点要吐了出来。 人在紧张疲惫的状态下受到突然的刺激,会本能地呕吐。沈赤侯是人,他也会有这种反应。 只因为他看到了第一个死人的脸。 他强忍住呕吐,连忙打开了第二个和第三个箱子,看过这三人后,他的眼中已布满了血丝。 沈赤侯低声说道:“这三个人,一个是我手底下的人,另两个是近卫局城主手下属的督察,全是跟我和魏长官关系密切的人物。” 徐乐道:“看来你手底下的人也不全是忠勇之辈,也有这种告密的小人。” 沈赤侯道:“可他们已经在近卫局待了起码十年,绝对不可能叛变的。” 徐乐大笑:“没有谈不拢的底线,只有谈不拢的价码,我还见过为了两百块跟爹妈打军体拳的人呢,只能说不忠不义不孝之徒罪有应得。” 沈赤侯并没有听徐乐的话,反而将目光投向了死人的伤口上,久久不语,看了将近五分钟,道出了一句话:“拙劣的模仿。” 徐乐道:“模仿什么,装死吗?” 沈赤侯说道:“我这套拳法,是炎国鳄州自古流传至今的一个小拳种,名为简氏风拳,其要诀是八个字‘动如风雷,洪蕴毋归’。” 徐乐道:“这不光是套拳法,更是至刚的杀人术。” 沈赤侯道:“没错,这套拳法本就是祖师爷简滨庵在极端愤怒的情况下所创。当时他唯一的独生子因数次比武失利,十年不得武状元,遭世人诋毁身败名裂,简滨庵在不动寺内的明王象前怒发冲冠,跪坐十日夜,最终悟出了这套拳法。” 沈赤侯继续道:“这个拳法的核心,就是‘洪蕴’,武者的每一次有效击打都会在对手体内产生冲击波,这种冲击波如洪水一般潜伏在人体的各处大小血管内,一套拳法过后,冲击波从体内迸发而出,如风雷乍泄。” 徐乐道:“八字口诀原来是这个意思。” 沈赤侯道:“经过后世改良,这套拳法与源石技艺结合,更是将风属性魔法融入进拳劲,受击者稍有不慎,冲击波在五脏六腑回荡,风刃破体而出,死相往往极其凄惨。” 徐乐一惊,说道:“还好我没跟你交手,你这说得有点吓人了。” 沈赤侯道:“不过这三个死者,被别人精心伪造成是我所杀。为了伪造风刃破体,刻意用刀刃在衣服上斩出诸多缺口。但真正的风刃破体,是撕裂伤,断口是毛边,这几个人身上的切口却是整整齐齐。” 徐乐也看了看他们的伤口,果真如沈赤侯所说,整整齐齐,就连衣服上的棉线,都是用薄而锋利的刀刃瞬间切断的,没有一点撕扯的痕迹。 沈赤侯道:“还有另一点也很重要,这三个人全部涉及了四大帮联合。” 徐乐叹了口气,思索道:“所以说有人收买了他们,故意阻挠龙门四大帮联合?而指使我们去抢货的人,也是同一批势力。” 沈赤侯道:“我实在想不通谁会刻意阻挠联合。” 徐乐看到沈赤侯百思不解的样子,大笑,拍了拍他的肩膀道:“哈哈,沈老哥,你真是个好干员,却并不工于心计啊。” 沈赤侯皱眉问道:“徐兄又有什么看法吗?” 徐乐道:“龙门如果四大势力联合,在移动都市的基础建设和对外贸易方面肯定能更上一层楼,甚至会摆脱对罗德岛的依赖。罗德岛一直把龙门当成是吃草挤奶的羊,提供药品和资金支持,作为回报,龙门给他们提供更多的劳动力和贸易市场。” “所以他们绝不希望这只羊太强壮,他们和龙门的各大精英干员都签署了合同,都是为了限制龙门势力的发展。” 沈赤侯道:“所以依你这么说,幕后黑手就是罗德岛?” 徐乐道:“的而且确。” 沈赤侯道:“我还是难以接受,何博士是个很无私的人,大家有目共睹。” 徐乐又笑道:“这就是帝王心术,那个姓何的,是个城府极深的人,甚至把魏彦吾都耍得团团转。” 沈赤侯继续追问:“那赫然为什么来抢刀,是不是阿戈尔要对龙门宣战?” 徐乐道:“那件事我已经在让特子去查了,相信他很快能查出结果来。” 沈赤侯道:“他?他那个鼠人,能靠谱吗?” 徐乐道:“别小看他,他和我都是差一点就赢得复活赛、领悟大道的人,江洋大盗也是从小偷干起的。” 沈赤侯将信将疑,摊开了陈晖洁收到的信和刚挖出的三封信,仔细对比着字迹。 沈赤侯在脑内问着自己:“这四封信,笔迹一模一样,为什么一个要写信借剑的人,还要另写三封信,安排别人去抢呢?” “赫然不是疯子,他不必冒风险向两个强盗暴露身份。” 现在,有一个答案回荡在他的脑海里。 “写借剑信的人,和写另外三封信的人,绝不是同一人。” 徐乐道:“你想明白了?” 沈赤侯道:“已经明白了一点。用手写写信借剑,是为表诚意,不透露姓名,是因为他赫然是阿戈尔的信使,不方便暴露身份。但他终究被某些人识破了字迹,所以仿照赫然的笔迹做了这三封信。” 就在这时,一声巨响,沈赤侯的车已被炸飞,化作了一架燃烧的黑色废铁。 有个人从他们的背后窜来,步伐迅疾如风。二人下意识侧身闪避,急掠向远处,等站定后,才发现这个人身披头篷,脸上画得跟马戏团的小丑一模一样。 此时已过正午,小丑的妆容在日光下显得诡异至极。 来人说道:“说错了,只因为看了这三封信的人,都得死,所以字迹什么,全都无所谓了。” 这人明显是一个彪形大汉,但好像带了变声器,以一种尖锐的语调说着话。 说完这怪人便大喊了一声:“焯!” 就在沈赤侯调匀内息,准备发动源石技能的时候,这人却早已掠至他的身前。 他的出手不但迅急狠毒,变化奇诡,出手三招,用的竟然全是陈晖洁和‘陈杰’决斗时用过的招式。 他这第一招攻出,就是以指代剑,完完整整地复现了赤霄七式当中的“拔刀”。 剑气纵横,直直逼向徐乐和沈赤侯二人的咽喉。沈赤侯催动罡风,剑气在他的双拳连击下如玻璃般破碎。 就在怪人以指做出一招“拔刀”后,突然变指为掌,以掌作刀,挥出三段斩击,如巨锤一般砸下。 这竟是‘陈杰’打出的三段斩击,而这次的目标不是他们二人,而是徐乐。 沈赤侯一双铁拳无坚不摧,而徐乐此时手无寸铁,唯一的那把横刀就放在车里,此时已经化作废铁了。 而此时的徐乐,天灵盖也就要被这一掌劈裂。 一掌已然劈下,打到的却是地面,徐乐早已后撤三步,飞身溜到了身后的老歪脖子树上。 看了怪人使出的这三斩,沈赤侯吼道:“你就是赫然?” 怪人没有说话,再次以化刀为剑,剑指沈赤侯的胸膛,一记“绝影”突刺而出。 只听斗篷带风声呼啸而过,怪人化作了一条匹练般的飞虹,掠到了沈赤侯身侧。 沈赤侯策动双拳,在四周转了一个整圈,一时间也是和这个怪人对拼了十数下。 双拳的罡风随对拼流入怪人双手的血管之中,沈赤侯甚至已将要看到双手爆裂出的红花。 沈赤侯没有看到红花,看到的是怪人一双紧绷着肌肉的双手,手上竟握着四封信,写有赫然笔迹的四封信。 他曾与龙门各大帮派的高手进行过交锋,但是他从未觉得自己会败。可就在今天,他看到眼前这个人单靠肉体强度就能抵消掉源石魔法的时候,他决定要祭出那一招,那个象征着狂暴和死亡的一招。 挂在树上的徐乐猛地掷出三发石子,如子弹般射向怪人所在的位置,怪人辗转腾挪,将石子悉数躲过。 就在沈赤侯要使出那一招的时候,怪人先开口了:“你们必须要入土,但我还得先除掉别的目标,暂且给你们一天时间等待吧,生存就是等待死亡的过程。” 说罢,怪人一溜烟进入了草丛中,人影已消失不见。 惊魂甫定的二人,下意识说出了一句话:“陈晖洁有危险。” 在午后,冬日明朗的碧空之下。两个精干的身影,飞速向远方奔去。 第二十四话 斩龙剑(八) 空调的暖风和煦如春,被子也软极了。 特子身穿着病号服,虽然手上挂着点滴,但仍旧惬意地躺在了床上,闭着眼睛就开始做梦了。 在梦里,他梦到了草莓,梦到了可乐,还梦到了漂亮姑娘。那姑娘一袭白衣轻盈如雪,身材颀长,长发垂于腰际,独坐于月下小舟之上。 在半梦半醒之间,他听到了那漂亮姑娘的语声:“穿越者、小偷,特子,你到底是什么样的人。” 特子没见过多少漂亮女人,心中一紧张,感觉有个东西竖了起来。 特子想大叫:“枪火在燃烧!打个郊县!”可是在梦里,却叫不出来。在梦里拼命地想说话的结果,就是从梦里惊醒。 竖起来的并不是别的什么东西,而是一个猫尾巴,黄白黑色相间,像老虎尾巴一样的猫尾巴。 这个尾巴的主人也不是别人,正是刚刚还在跟特子斗嘴的督察组长诗怀雅,她此时正坐在他的床边。 诗怀雅说道:“你伤口恢复得比一般人快不少,是不是穿越者都这样?” 特子笑了笑:“只有我才这样,徐乐哥说我失忆过,当初我可是天下第一剑客,手握神器一剑开天,不光有炎国数一数二的美女相伴,膝下更有一子,你知道吗,我妻子貌美如花,就住在幽州……” 还没等他说完,一张档案表赫然摆在了特子面前,上面密密麻麻地写满了他来龙门这两年间犯下的大大小小多次案件。 如此详细的卷宗一出手,原本温暖而安静的病房顿时变成了冷酷肃杀的审讯室。 诗怀雅更是目光如刀,严厉的语声直直戳向特子的脑门:“我们查过了,特子只是你的假名,你和徐乐的身份也都是假的。对于你们这种老油条,一般的干员如果要问你究竟叫什么姓什么,是哪里人,恐怕是不会说,正好我也没想这么问。” 特子不屑地道:“你这不是废话?是不是督察都爱跑火车说废话?” 诗怀雅微微一笑:“我这么说,是想让你放聪明点,你俩是另一个世界来的,口音反而像是炎国北方人。我们审不出的内地犯人一般会交给大理寺,至于属地,我肯定会填冀州或者北地边境,相比龙门,这些北方大牢的滋味可不好受。” “所以,请如实告诉我你的姓名。” 特子闻言,“嘁”地一笑,没正形地说道:“我姓诗,名怀雅,家住龙门东二环富人区的三层小洋楼,爹妈远在维多利亚,屋里就我一人住,我是富婆,空虚寂寞,想要男朋友,想要有个孩子啊!” 他一边说着话,一边眉飞色舞故作陶醉,诗怀雅的脸已被气得通红,一双青瞳更是圆睁。 叛逆的人往往吃软不吃硬,更吃不得别人的威胁,纵然现在的特子打不过别人,但在嘴上总要占得三分优势。 在龙门,人人都知道诗怀雅的住处,特子更是在富人区偷过钱,所以对这些有头有脸的大人物住所的位置,他记得比谁都要清楚。 要想激怒别人,直呼其名,说别人的家事、揭老底搞黑料污蔑别人不失为最好的选择之一,特子就是这么做的。 这招也果真奏效,诗怀雅已爆喝而起,可这样的暴怒只持续了不到三秒,她刚想伸手去抓特子的衣襟,狠狠地揍上两拳,却又顿时收住了手,板起了脸。 又过了三秒,她坐了回去,目光重新变得像特子醒来时一样冷峻。 “生气了?你要打我的话不妨动手,我是天下前十的强者,小姑娘的几拳我还是能扛得住。”特子嬉笑道,“我依稀记得当初在炎国,我可是杀过不少江湖上的好手。” “少烦我。” 诗怀雅默默坐回原处,继续检查着手里的表单,她当然是厌烦透了这个嘴毒的小混混。 眼下特子又闭眼躺了一会,还吃了不少水果,逃也逃不出去,能说话的人也只有面前的诗怀雅,故而忍不住又开口。 他问道:“陈晖洁呢?怎么只有你在这?” 诗怀雅道:“她跟能天使他们去追陈杰了,我留在这等消息,顺便看着你,防你偷跑。” 特子外伤未愈,又遇见这个可气的督察亲自看守自己,只能认定自己倒了血霉,只能靠在床上,看着病房里面的电视。 电视的节目无论在哪个世界都是一样,娱乐消息与家长里短,每当看到这些的时候,特子就感觉自己和过去靠得更近了。不过好在医院里面有水果摆在病床两侧的床头柜上,他就一边看着电视,一边吃着葡萄和苹果。 看口水综艺配大口吃水果,他现在感觉自己就是个偷吃贡品的小老鼠。 一旁的诗怀雅好像并没有被特子的举动所打扰,反而在一旁拿着圆珠笔填写表格,上面写着近卫局近期的各种明细开销。 吃着水果的特子,忽然想到了自己的大哥徐乐交待给自己的任务,他必须要想办法搜集到那两条必要的线索。 一旦这两条关键的信息成立,那么一个惊天阴谋也必然会浮出水面。自己和徐乐被羁押或是重获自由,这两条线索至关重要。 他看向窗外,两个飞行的无人机掠过,这是诗怀雅的得力道具。从楼体高度预判,他现在正处于七楼,如果破窗而出,凭自己的身手可以扒着窗户和空调室外机稳稳地爬下地面。 但是因为这两个无人机的存在,他绝对也跑不远。另一方面,当然也要考虑到自己的伤口上面的线在运动中是否会开裂。 他看向一旁的诗怀雅,她还在写着表格。鼠人特子最看不惯跋扈的有钱人,而诗怀雅恰好又无时无刻不散发着那种富家贵族独有的那种骄傲与自信。 看着这个令人生厌的富家大小姐,他早就想化身劲夫给她一套连招了。而且诗怀雅的战斗能力跟能天使比起来并不算强,甚至在整个泰拉大陆的干员列表当中,她的战力也是倒数几位的,因此有还人戏称她就是“吉祥物”。 特子在脑内构想着,这时候,他身上有两处刀伤,分别在前胸和后背,但是头是清醒的。此时如果使出那招火箭头槌,处于坐姿下的大小姐肯定会被槌懵,自己这一招能制服一个高级资深干员,区区五星干员,也必能将其踩在脚下。 但是门外会不会有别的守卫?这一招如果失手,自己又会被带去哪里? 变数太多,容错率太低。他摆脱了带电的坎肩,去除了枷锁,但这个病房,却成为了他新的囚笼。 自己没有徐乐和沈赤侯那样强大的格斗技巧,也不会像能天使一样摆弄枪械,自己的源石技艺更是等同于没有。 他现在已经没有办法,开始玩弄自己脖子上的挂坠,挂坠是一个骰子,灌铅的金色骰子。这个骰子和墨茶的SmLE mKIII步枪一样,这是他穿越过来后得到的礼物,是原来世界的物品。 穿越到这个世界的人,总会随机获得一点原来世界的小玩意儿,大的能像墨茶的步枪、铁帅的短刀一样,而小东西可能会微不足道,有可能玩着玩着就被弄丢了。 但这个骰子被特子保存得很好,这个骰子的存在似乎预兆他会强运加身,他的博彩一直是在赢,除了上回蜀州的那次比武竞猜。 但是此时的他运气真的太差,被督察组长这个大小姐死死看着,他似乎能感受到她的余光一直锁定在自己的身上,哪怕诗怀雅此时还是在全神贯注地填着手中的表单。 “你昨天在酒馆说的,正确的事,是什么?”一句问话打断了特子的思绪,将他拉回了眼前。 他这个鼠人此时正在与一双猫一样的眼睛对视。 “你在问我?”特子道。 诗怀雅道:“本小姐就是在问你,不然呢?” 特子说道:“正确的事,我当初觉得是锄强扶弱、仗义疏财,做一个大侠,但是过了这么多年,我觉得自己做不到。” 诗怀雅道:“但是做正确的事,不就是很难吗?” 特子叹了口气,说道:“不是很难,是根本没可能。我到了这里之后,本想大展宏图,可我发现自己根本不是那块料。” 特子又道:“我的战斗能力一塌糊涂,源石技艺更是一窍不通。要不是没有乐哥带我,我可能早就被不知道哪来的人解决掉了。” 诗怀雅道:“所以你怀揣着宏图大志,最后就当了毛贼?” 特子道:“我知道我这辈子成不了大侠,但是我还想锄强扶弱,所以只能当个小混混,有活干就找点工作,没活干就呆着,顺便跟乐哥抢点某些人的不义之财。” 诗怀雅看着特子,似乎并不能理解他的歪理邪说,以一种长辈的口吻说道:“可龙门的年轻一代,躺平的是极少数,不懈奋斗的才是大多数,鼠王家的大小姐林雨霞创办了个创业者协会,里面奋斗的年轻人很多,你该学学他们。” 特子听了这样一句话,开始瞪着诗怀雅。那种复杂的眼神,究竟是对世道不公的愤怒、还是对现实残酷的悲哀,诗怀雅看不出,她看着特子,只觉得面前这个穿着病号服的鼠人令人不寒而栗,久而久之,她的眼神开始回避。 特子的口气忽然变得生冷,说道:“大小姐,你在那个位置对我说教,未免太自命清高了。” “卡兹戴尔的难民拼了命地涌入周边的移动都市,龙门的外来务工者要经过三代才能融入最下层,干着每天十五个小时的流水线工作。你觉得这个世界很好,只因为你是跨国财团的大小姐,作为督察组长身居高位,理所应当地砸下铁拳。” 诗怀雅听后,沉默无语。 “可我是鼠人,空有一个好运气,苟活至今。我怕报应,所以我自从战斗以来,从未有过击杀记录,甚至连整合运动的人也没打死过。可为什么,我前几年还能有好多一起说话的好朋友,现在都离我们而去了……”特子说完这段话,似乎勾起了自己伤心的往事,瘫倒在了床上,用右手手臂挡住了双眼,静静地躺着。 他回想起了多年以前的那场战斗,那场血战…… 暴雨之下,伤痕累累的徐乐,正面对着一个白袍男子,他们之间你一拳,我一拳地互殴,血被雨水冲刷,融进了泥泞的地面。 在一旁的特子趴在地上,大声叫嚷着:“乐哥,李哥,别再打了,区区一个复活赛,就剩我们三个人了,为什么还要这么拼命?” “小特,你不懂,大道必须要一个人来背负,不然这争斗不会有尽头!” “别打了,我能赚钱,我会各种手段,赚很多的钱,足够把整个泰拉买下来的钱,咱们就在这好好的生活,求你们了!” “来啊,继续打,这个东西,必须我来承担!” 之后,便是徐乐和特子失败,白袍人胜出,最终赢得复活赛,领悟了大道。 特子躺在床上,闭着眼睛,眼角现出了泪痕,带着哭腔问道:“大小姐,你如果有足够的钱,能不能把离去的故人全买回来?那种你思念了很久,但最终离你而去的故人。” 悲伤,是会传染的,特子的一句话,不仅伤到了自己,也在不经意间伤到了面前的大小姐。 诗怀雅默默说道:“如果可以的话,我也想。” 在特子的眼中,诗怀雅是督察组长,是大小姐,他看到了她在瞪着自己,却没看到一滴晶莹的泪珠划过。 诗怀雅经历过龙门对整合运动的大战,和特子一样,都是饱尝过离别之苦的人。她看着此时悲痛欲绝的特子,总感觉是自己的态度太过强硬,同龄人之间,本不该以这种态度对话的。 “他并不算坏人,只是个小毛贼,我是不是对他太严苛了。”诗怀雅心中思忖着。 她想到了昨天他因为劝架受的伤,那次事故终究是因为自己看管不利造成的。 “他挨了两刀,让陈晖洁决斗受伤的风险降到了最低,反倒是我欠他个人情了。”诗怀雅想着,脑内犯起了嘀咕。 经过了好几轮的考虑,诗怀雅终于说道:“那么,看你这么伤心,你现在有什么想做的,我可以帮你达成。” 就在这时,特子的眼泪干了,嘴里蹦出了三个字:“吃果盘。” 作为总警司,诗怀雅见过各种各样的犯罪者,其中不乏有精神问题的人,但是像特子这样思维如此跳脱,情绪忽然从深沉转向肤浅的,她还是头回见到,此时她已恼羞成怒。 诗怀雅脸一红,忽然怔色大叫道:“你可真是个龌龊的鼠人,是你出手保护了那个姓陈的,我才好心想帮你办点事,再不好好回答,我就不再理你了。” 特子转了转眼睛,说道:“那好,帮我要一下蕾缪乐的联系方式呗,她当初救了我一命,我想跟她处对象。” 诗怀雅道:“你当我小孩吗?能天使是企鹅物流的员工,名片满大街都是,你想要自己去拿。” 特子又开始眯着眼睛笑了,说道:“这个不算?” 诗怀雅道:“这个确实不算。” 特子摸了摸下巴,忽然严肃地说道:“诗怀雅小姐,我要进行一场豪赌,关系到这件案子的最终真相,请借给我足够的筹码。” 第二十五话 斩龙剑(九) 正午,又是正午,就在徐乐和沈赤侯还在掘土验查那三封书信的时候,特子已经坐上了天龙人诗怀雅的大车。 特子坐在副驾驶上,欢呼着:“走咯,去沙口大厦。” 沙口大厦,是全龙门最大的娱乐形游戏竞猜中心,简言之,就是一个巨大的赌城,其规模可以媲美拉斯维加斯的威尼斯人酒店。 即便是在中午,往来的游客们仍旧络绎不绝,其中不乏想要通过几把老虎机或者二十一点让自己资产翻倍的投机之徒。 不过现在车并没有开向沙口大厦。特子疑惑道:“诗小姐,这跟说好的不一样,这不是去大厦的路啊?” 诗怀雅在一旁握着方向盘,不怀好气地说道:“首先,你要听好,我的代号是诗怀雅,或者叫我碧翠克斯·施怀雅警官,懂吗?” 天龙人诗怀雅显然不爱听别人叫自己“诗小姐”,特子感觉到她明显在发脾气了,所以他只能说道:“清楚,明白。” 诗怀雅继续道:“还有,你不能穿着病号服去那个地方,我也不能穿着督察组的服装,不然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特子问道:“所以呢?” 诗怀雅道:“所以我们需要换一身衣服,换个合适的形象去那种地方。” 香水散发着微弱的芬芳,酒,更是出名甜美。 诗怀雅梳着自己的头发,她在打理自己外表时的神情,就像是名医试脉般谨慎严肃,像是已将全部的精力投入进了外表的修饰上。 她的衣裳要选用最好的,最顶级的红色丝质旗袍配最合适的皮裘,时隐时现的绒毛间勾勒出她略显纤细与娇小的身材,外加一顶永远要摆在头上的贝雷帽。 她的那张脸,那张略显孩子气的脸,却满是富贵人家傲气,若是只看脸,大家一定会把她当成新上任的毕业生或者是深闺待嫁的小女儿。 但是她对自己的身份有清楚地认识,她是现任龙门近卫局督察组组长,此次前往沙口大厦,是为了协助并保护线人特子,探取必要的情报。 就在她将要给脸上再涂上一层脂粉的时候,门外已有人大喊:“大小姐,好没好啊,快走啦。” 大喊的人还能是谁,只能是鼠人特子,此时他有些急不可耐了。 “赌徒是这样的,急不可耐地去输钱,最后落得个倾家荡产。”诗怀雅想着,然后冲着门外,学着特子的语气说道,“鼠人别叫,真是扰了本小姐的好心情。” 等她涂完脂粉,打开门之后,看到的却不是特子,而是一个带着墨镜,梳着背头,西装笔挺约摸二十五岁左右的年轻人。 他的皮肤光滑而又细腻,双手插于裤兜里,一双锃亮的黑色皮鞋立于台阶之上,显得稳定而有力。 他的那张脸,那张气鼓鼓脸,却透露出了一种野性美,如果说此时诗怀雅看起来像一个小闺女,那特子妥妥得像一个阔少爷了。 原本披散蓬乱的头发一经打理,竟也显得多了几分气质,夹杂着三分痞气、七分盛气的独特气质。 但是他不是别人,确实正是特子。有时鼠人和天龙人之间并没有本质的差距,换了一身皮,鼠人也许就能化身蝙蝠人,在外貌上直追天龙人。 诗怀雅目光在特子身上停留了三秒钟,甚至看得有些呆了,直到她意识到后才刻意地将视线挪开。 “大小姐,这身皮多少钱,我想买下来,分期付给你。”特子说道。 诗怀雅道:“果然换了一身之后就人模人样的,你很喜欢这一身吗?” 特子道:“我想买下来,之后请能天使小姐吃饭的时候用。” “果然,鼠人就是鼠人,没一点大志向。”诗怀雅瞪了一眼特子道。 龙门对于博彩,有着最为严格的管理制度,其目的是为了打压恶性的贷款。如果借出去的钱还不回来,那么信贷就是毫无意义的。 所以,沙口大厦制订了三条规则:衣冠不整者不许入内、有欠款者不许入内、所有进入的人员必须要有四大势力之一的许可。 如果换作是之前,特子想要进这个大厦的门,一定会被保安拳打脚踢赶出去,还得被骂一句:“乡下人滚蛋。” 但今天不一样了,今天鼠人特子是跟着富家大小姐一起来的,穿上了一身崭新的黑色西服,打了个领带,他感觉门口的保安看自己的眼神都不一样了。 他学着其他客人,在保安面前行了个礼,悠悠说道:“您好,在下诗怀雅家的管家,午后闲来无事,前来陪碧翠克斯·施怀雅小姐来此打发时间。” 看到特子如此说,门口的保安自然是毕恭毕敬,说道:“没想到是诗怀雅家的千金来此,有失远迎,快快里边请。” 特子进了门,将右臂做了个臂弯,示意诗怀雅将手搭在上面,倒也是做得有模有样。 诗怀雅眼波流动,犹豫了一会,看特子从容的表情,也是配合地将手搭在了他的小臂上,缓缓走进了大厦内部。 大厦从外面看其貌不扬,像一个商务办公楼,但是进到里面后却是别有洞天。 宽阔的娱乐场地,一眼望去足有数万平米,穹顶之上整齐的排列着玻璃吊灯,从上面撒下金色的光。光照在了下面的老虎机和转轮的桌台上,台下游玩之人络绎不绝。 各种颜色的筹码混杂着惊呼与尖叫,纸醉金迷。 场地的中心有一个巨大的酒水吧台,大厦内为到来的游客提供免费酒水。而大酒水吧台的旁边,紧接着十六处二十一点的小吧台。小吧台各有四到六人不等,短袖荷官,在线发牌。 在每局的赌局中,采用筹码作为代币,与龙门币的汇率比为1:1。依照约定,特子和诗怀雅二人换了五万代币。 大小姐显然是头一次来这种地方,看到老虎机眼里就开始发光,领着特子说道:“要不要试试这个?” 特子笑道:“这破玩意儿有什么好玩的,半天赚不了十个米。我带你去最顶楼,特子我啊,要玩就玩最大的。” 诗怀雅问道:“特子,跟本小姐说说,顶楼和这里有什么不一样吗?” 特子道:“玩得东西不一样,代币数额也比这里玩得大。” 二人拿着筹码,随着指示牌上了电梯。 在电梯上电梯前,特子看到诗怀雅又瞄了一眼大厅内的老虎机,不禁好奇问道:“你们有钱人家的孩子是不是都喜欢来这里?” 诗怀雅道:“我倒是头一回来,你问这个做什么?” 特子道:“等我下回攒够钱,可以带蕾小姐来玩玩。” 诗怀雅听了特子这么说,噗嗤一下笑了出来,说道:“你想的倒美,企鹅物流员工一律禁止这种娱乐的,龙门近卫局也是如此。” 特子道:“那你为什么还能进来?” 诗怀雅道:“你是线人,我作为督察组长,来保护你的安全。更何况龙门好几个市区都是我家族的,这种地方自然是进出自如。” “哦。”特子看到诗怀雅又开始摆大小姐的排场了,便应了一声,默默地等待电梯上升。 沙口大厦,一共十三层,首层楼最宽阔约有十五米高,越往上的层高反而越低,可里面人的身份却是越往上越高。 顶楼一般是四大势力权力核心以及城主一类的人物出没的场所,他们的财力物力,在这栋沙口大厦里,均达到了顶峰。 诗怀雅本以为顶楼作为最高的vip区,装修必然也会比底层好上不少,但面前的一幕却让她大跌眼镜。 顶层的屋子里,堆满了各种货物的箱子,堆的高高的,只留下了一条狭窄的通道,通道内部用防爆门锁死,两侧各站着一个身材魁梧的保安。 与底层保安的势利眼不同,顶层的这两位哪怕是认出了来的这个姑娘是诗怀雅小姐,却也仍是不为所动。脸上不带一丝波动,显然是久经训练。 面对着这两个彪形壮汉,特子从容行了个礼,说道:“诗怀雅家,来玩两把,去天字一号。” 两位壮汉就像是收到了正确的密码,立刻用对讲机通话道:“天字三二四,放行。” 铁门里面响起了机簧响动的声音,随着几声沉闷的回响,门已打开, 诗怀雅看着周围古怪的陈设和凶神恶煞的保安,本能地感受到了一种压迫感,她甚至听到了自己的心跳声。诗怀雅靠在特子的左侧,抓着他的右臂,力道比之前更重了。 可是特子却一脸平和,身上仍旧干燥而稳定,甚至连汗也没有出一滴,缓缓地向前走着。 诗怀雅在小道内,向特子小声问道:“姓特的,你怎么对这里这么熟悉?” 特子说道:“因为我来这偷过钱,有些人玩牌注定要输个精光,所我给他们全拿走,也算是得偿所愿。” 从门后穿过去,又是一个小门,里面响起了骰子掉落到地上的声音。 诗怀雅问道:“我也知道,要获取关键的情报,往往要采取特别的手段,但这里不是你这种鼠人能来的地方,确定不会赔个精光?” 特子摸了摸自己的骰子吊坠,笑道:“生活本就是豪赌,要想让别人对你说真话,你必须干点大事。怎么,你这个大小姐什么时候关心起鼠人来了?” 诗怀雅突然捏着特子的手臂恨声道:“我替你这种鼠人担心?那才是见鬼,你……你死了最好,我是担心你到时候被人追着打死,钱就再也没法还我了。” 特子大笑道:“能被天龙人担心,倒也是好福气。放心,我输不了,我之后还要请乐哥吃外卖,还要跟蕾小姐约会,这把我必赢。” 说罢,特子就推开了面前的这扇门,进了门,看到的是一间小屋子。 屋内昏暗,最亮的一盏聚光灯照在最中央的牌桌上。四周的黑暗,更显得绿色的牌桌格外明亮。 桌子的四周用栏杆围住,只留下了一个入口,而入口处也站着一个持刀的近卫。 桌上整整齐齐地摆放着一副牌九,一对精致的象牙骰子,而牌九旁边,是一双苍老的手,一双老人的手。 黑暗之中有各个前来游玩的大人物,那个老人的身后更是站着两名强壮的带刀近卫,但均带着面具,似乎是怕他们的表情会泄露牙牌上面的点数。 诗怀雅凭借着自己的一双猫眼,终于从黑暗中看到了牌九旁的老人。 她看到了老人手持的龙头拐杖和他老鼠一样的脸,不禁一惊:“他就是林雨霞的父亲,鼠王林舸瑞!” 她此时刚想告诉特子,却看到特子用右手比到嘴边,冲她做了一个“请安静”的手势。 “别叫,大惊小怪的,能不能成事?”特子小声说道。 就算是富家千金,到了“鼠王”面前也自然是不敢造次。林舸瑞是城主魏彦吾的战友,在势力上也可以跟城主平起平坐。从地位上,鼠王可以说是诗怀雅长官一级的人物,所以,她现在就算是被特子怼,也只能是敢怒不敢言。 此时鼠王在灯光下,身处明处。明处看暗处,自然是很费眼神,再加上他年纪大了,似乎也没认出诗怀雅。 当先走入的是“仓鼠”,当初的那个红货贩子,他恭敬地向鼠王行了个礼,说道:“祝鼠王寿比南山。” 这时,一个平静而又略带苍老的语声响起:“仓鼠啊,咱们是自己人,这回你来坐庄。”“仓鼠”便从入口处来到了桌前,找了一个椅子坐下。 第二个进来的是一个身材肥胖的中年男子,诗怀雅认得这个人,他就是峯驰物流的骨干之一,现在主要负责蜀州一代的物流生意。 任冲看起来肥头大耳,拱手笑道:“我还是第一次来这种牌局,多谢鼠王抬举。” 鼠王说道:“请坐。” 任冲便依言入座,坐上庄。 第三个来的人竟是一女子,腰胯一柄尖刀,见到鼠王,反倒没有令两人那般懂礼数,开口便道:“左书闲,罗德岛高级近卫,前来拜会鼠王。” 众人一听到左书闲这个名字,皆窃窃私语起来。苍老的声音再次响起:“听说你就是当初用一柄水果刀力战塔露拉十合不落下风的左书闲?” 左书闲道:“正是,不过我更喜欢用刀解决鼠男。”说罢,她的眼神如利剑般破鞘而出,直指特子的眉心,在场所有人都能感受到她这股杀意。 鼠王又说道:“上牌桌不带利器,还请左小姐把刀交由保镖暂为看管。” 左书闲只能照做,缴械后来到了牌桌前,坐下庄。 诗怀雅没法确定左书闲是否要杀特子,但来者确实不善。思忖过后,她决定上前终止这场牌局,可身后突然伸出一只手,将她拉到了栏杆外围。刚稳住身形,诗怀雅定睛一看,拉自己的人竟然是特子。 特子鞠了一躬,拱手道:“鼠人特子,祝鼠王寿比南山。” 特子没有抬头,却明显感觉到有四双眼睛都在看着自己,苍老的声音再次响起:“阁下就是那个凭一己之力,连破三大高手盗走斩龙刀的鼠人特子?” 特子道:“鼠王谬赞了。”特子并不想在鼠王面前提起自己的大哥徐乐,因为他知道这件事涉及的人越少越好。 鼠王接着道:“请坐。” 特子便按着前两位的走法,拿着代币坐到了牌桌前,正好和庄家相对,坐在“天门”。诗怀雅默默地绕到栏杆外,在特子身后看着他。 此时回到了栏杆后的座位上, 这时,发牌荷官从鼠王身后走了过来,一身黑色西装配白色手套,当真是一尘不染。 荷官道:“牌九在各种棋牌当中,属于判定输赢最快的一种,今天由我给大家发牌,所有的牙牌都没有标记,骰子也没有动过手脚,如果途中发现任何问题,大可砍下我的项上人头。”众人没有做声,默认赞同,并以此下注。 默认由鼠王先抛骰子,两个骰子在铺了绿绒的桌面上滚动。于是,一场豪赌,就从此开始。 骰子停顿,是十一点。两枚牙牌已推至特子面前,特子将两枚牙牌端在手中,明显能感到牌的重量。 他看向第一张牌,是九点,上面四个红点,下面五个白点,在没有特殊配合的情况下,九点只能算不好也不坏。 他轻轻挪动第二张牌,看到的是上面斜着排列的三点,这样的组合有四种可能:双杂九、配杂七成六点、配杂五四点、配和牌成三点。 一个点数,决定了他下一步收天米还是亏大米。特子深吸了一口气,翻开第二张牌,是杂九。 双杂九,特子笑着,那下面白色的六点让他爽上了天。 仓鼠的牌是梅花配八,长八,吃上下,赔天门五万代币。 特子拿着五万代币,再次连本带利投进了第二把。这次他分得的是双人牌,虽然不是最大的组合,但早够力压三家。 此时能赢过特子手中牌的,只有剩下三种组合:双天、双地、至尊宝。 不过,显然仓鼠等其它三人没有这种好运气,庄家杂九配杂五,四点,上下两家也是普通的牌。 骰子在盘中滚动,牙牌在绿绒上推过,大量的代币,不动感情地被吃进赔出。 此时特子已经连着赢了七把,代币从最开始的五万,爆炸式地增涨到了二百万。但是他还试图往上加筹码,继续连本带利。 再看向另外三家,仓鼠和任冲瘫倒在椅子上,此时早已经不耐烦了,他们已经失去了再玩下去的心气和欲望。 左书闲的杀气显然也被特子这七把连赢给挫败了,她此时的杀气似乎变成了怨气,恨恨地瞄了一眼特子。 在短短一个小时,达成四十倍的杠杆,甚至更多,这时诗怀雅在她家族的任何一单生意中都从未见到过的。 她在大家族生意中得知的,只有“稳健投资,规避风险”。她见过的所有玩弄高倍杠杆的赌徒,到现在不是身首异处就是家徒四壁。她现在只觉得面前的这个男人是个疯子。 诗怀雅不安地扶着栏杆,在一旁小声念道:“姓特的,见好就收吧,你有点上头了。” “观牌不语,别叫!”特子忽然大声吼道,“从我刚才理发的时候,就知道了一件事,如果家族的差距是一百年拉开的,人的差距是十年拉开的。” “我十年鼠人,怎么才能比得上别人三代的努力?如果要赢,我就要赢下所有。”特子说着话,眼中仍在冒着光。 “好!”鼠王鼓掌笑道,“很久没见过这么有血性的男儿了。” 就在鼠王鼓掌的时候,左书闲的电话响起,她接过电话,听了一会挂断,起身对鼠王鞠了一躬:“鼠王先生,罗德岛有急事要我走一趟,还请恕罪。” 鼠王说道:“好,还请贵客自便。” 左书闲像是执行命令的机器一般,飞速拿回了短刀,走出了大门。得益于左书闲的离去,众人终于能松口气,因为特子今天的牌运已耗尽了他们的心机。 在玩家眼中,只有赢家才是神的宠儿,天之骄子。对于职业选手,只有拿下总冠军奖杯的时候,才能证明自己是世界第一;而对于打牌的人,只有拿着一副好牌时,才是人生得意的巅峰。 而现在,七冠王特子,已成为了牌场上所有人的焦点,除了诗怀雅,因为她认定特子这样继续下去会输,而且会输得很惨。但是,一个人的看法,不妨碍特子此时已经成为了众人眼中的神人。 此时牌桌上,任冲的腰已软了,瘫坐在座位上,嘴里念叨着:“德州之夜…我要回家…我要回家…” 而仓鼠比起任冲来还算淡定,低声向鼠王说道:“鼠王,小的牌力不济,虽然赔的不多,但也想稍事歇息了。” 鼠王道:“那你先且歇歇,扶任冲下去好生照顾,让老夫与这位特公子一搏。” 特子此时才意识到,真正的豪赌,到现在才算开始,鼠人对鼠王,他们的对手没有别人,只有彼此。 鼠王坐庄,从黑暗处走到了牌桌前坐定,直到现在,他才看清了鼠王。这是一个看起来年逾六旬的老者,须发皆白,手杵龙头拐杖,嘴上还叼着一根牙签。 而在豪赌开始之前,他需要完成一件事。他从桌上拿走了十万代币,转身交到了诗怀雅手中。 “女人,十万龙门币,连本带息,已经还清了,待会别妨碍我跟鼠王打牌。”此时的特子语气竟然出奇的坚定,面前的大小姐都已经听得怔住了。 对于男人而言,到了自己擅长的领域,总要大展拳脚玩上一次。你可以让男人不找女人,但是,你不能不让他玩。 特子不擅长战斗,甚至不精于算计,但在偷窃和运气上却有着绝对的自信,当他跨进沙口大厦的那一刻,他就意识到了一件事:这里是自己的主场。 虽然他已从别人身上赢了一百九十五万代币,抛去利息现在手里共有一百九十万。他感觉面前的这个老人跟魏彦吾很相像,都是十足的老狐狸,在这种人面前,看不到任何破绽。 但特子终究决定一搏。 “反正这一百九十万代币也是大风刮来的,输了又如何?对面是神佛又如何?我至少有一半的赢面。” 桌面上的牙牌,被荷官再次摆好。 此时,特子已再一次回到了天门的位置,跟鼠王说道:“抱歉耽误了一点时间,让您久等了。” 鼠王眼中飘过了一丝狡黠的光,笑道:“《武林外史》这本书,你看过吗?” 特子道:“当然,我就是从这本书上接触的牌九。” 鼠王道:“全靠运气未免太过无趣,我们不妨试试书中沈浪和快活王的赌法。” 特子道:“愿闻其详。” 鼠王便开始介绍这种赌法:“你我下注看牌之后,双方都可将赌注加倍,对方若不接受,便连比牌权利都没有了,对方若是好牌,还可再将赌注加倍,赌注可以一直加下去,直到双方都不再加,或是一方弃权时为止。” 鼠王接着道:“如此赌法,你手上若是一副大牌,便可多赢一些,你若取得一副坏牌,却也未一定会输,只因你赌注若是加得恰当,对方点子纵比你大,也可能弃权的。” 特子笑道:“有意思,看来我就是沈浪,鼠王您便是快活王了。如此赌法,除去幸运之外,智慧技巧与镇定功夫,更是万不可少。” 鼠王笑道:“赌场正如战场,赌场上双方必需勾心斗角,尔虞我诈,这样赌得才有意思,如此赌法正如高手相争,机遇、技巧、智慧、经验,缺一不可,这样赌输了的人,才算真正的输了。” 一旁的诗怀雅暗暗道:“这哪里还是玩牌,这已经是搏斗了。” 狭小的牌室内,众人无声。两对牙牌,已分别发到了鼠王和特子面前。 特子翻开了第一张,是天牌,这场面简直和《武林外史》中写得一模一样。 不过特子不是沈浪,拿到第一张天牌的时候,他故意不看第二张,当即拍下二十万。 他现在打的,就是心理战,鼠王看到特子并没有翻开第二张牌,所以对于第二张牌的点数,这世上谁也不知道。 特子的内心是乱的,所以鼠王没法从他的表情中读到任何有用的信息。将计就计,以乱打乱,这就是特子的策略。 鼠王的眼睛突然微张了一下,排出二十万看牌,他看了他将手上的两张牌看了个仔细,似乎投来了一种钦佩的目光,缓缓说道:“二十万之上,再上四十万代币。” 特子也是当仁不让,紧接着道:“四十万上,再加八十万。” 现在,双方都已经跌入陷阱之中。特子的牌有小概率为双天,唯有至尊宝可压双天。 但更大概率为天牌配杂牌,变数太多,思考的余地太少。 但这正是特子的目的,而且鼠王已经上钩。就算在这种地步下,特子也不愿翻开第二张牌,宁愿把这个牌带进地底,他也不会翻开,他们二人就好像同时掉进困兽坑里面的两头猛兽,互相撕咬搏杀,等待着对方耐心和胆量耗尽的那一瞬间。 鼠王道:“八十万上,再加一百六十万。” 特子呼吸变得沉重,心跳加快,但此时他已经看到鼠王挠头的手出现颤抖了,心中不禁窃喜。 代币在短时间内,从二十万一下子跃升到了一百六十万,众人的心都已经提到了嗓子眼。 诗怀雅此时看着特子,眼中已充满了担忧与怜悯,心中念道:“姓特的,别管钱了,认输赶紧走吧,后面的事情我来解决。” 不过特子此时却问出了一句话:“鼠王,我还想加倍,代币不够,可以用别的东西换吗?我十年来一直在输,这回我必须要赢。” 鼠王道:“可以,你这个小伙子打牌很有想法,身上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吗?” 特子道:“我这双手。” 鼠王道:“手?” 特子道:“你知道的,我是个小偷,但是是个能偷得斩龙剑的小偷,斩龙剑价格差不多两千万,我这双手足够有一百三十万了,加上原有的一百九十万,刚好加到三百二十万。” 鼠王道:“这么说,我若是赢了,你便可任我驱使?让你做任何事?” 特子道:“没错。” 鼠王道:“听说你从未杀过人,如果我赢了,让你当杀手呢?贫民窟最缺的就是战斗人员。” 特子道:“那也没问题,如果输了,我把灵魂托付于你,你说杀谁就杀谁,又如何?如果输了,愿赌服输,就算让你砍下,又有何妨?” 诗怀雅不是扶着栏杆,早已晕倒过去,残酷,这是何等残酷的筹码,竟然要以一个人的灵魂和肉体作为代价,她似乎已经能看到特子凄惨的死相。 鼠王道:“好!不妨开牌?” 特子点头,决定翻开两张牌,他在双手用力的时候,明显的感觉到这牙牌竟重若千钧,一个人的灵魂,究竟能有多么沉重。 血气上涌,特子的视线已经模糊,翻开这样一个决定自己人生的牌,究竟需要多大的努力? 就在他把第二张牌翻开的时候,忽然听到了一个女声的大喊,究竟是谁在大喊? “林雨霞,快来管管你爹林舸瑞,他玩牌着魔了,跟别人拼命!”诗怀雅打通了电话,高声对着手机喊着。 而她的人呢?她的人已跨过栏杆,来到了牌桌前,用尽浑身的力气将桌子掀翻,牙牌和骰子夹杂着绿绒布,乱作一团。 众人耸然动容,任冲甚至一下子从座位上跳了起来,大喝一声:“真的牛!还有这种牌局的!”也不知他究竟是被吓坏了,还是在喝彩。 就在桌子被掀翻的一刹那,特子看到鼠王手里仍有一张牌,仅有一张牌,一张“二四”。 二四若能配丁三,至尊宝力压天牌。 可得益于大小姐的举动,鼠王的第二张牌也不见了,没人知道鼠王的牌是不是至尊宝,就像没人知道特子的第二张牌到底是什么点数。 随着掀翻的桌子,特子顺势倒在了地板上,仰望着挂在天花板上的打光灯,眼神恍惚,久久不语。 鼠王接过了诗怀雅的手机,瞬间从一个狡猾的老狐狸变回了一个温柔的老父亲,忙用一种无比顺从的语气对着电话另一边的女儿解释道:“雨霞啊,爸爸刚才没在打牌,就是个小游戏,别跟你妈妈说啊。” 特子看着散落一地的牌九,一身冷汗终于止住,他心里清楚的知道,这一局,没有赢家。 特子稍作休息,从地面上坐起,调侃道:“哈哈,原来大名鼎鼎的鼠王,也是个怕老婆的人。” 鼠王挂断了电话,叹了口气道:“等你有了妻子,有了家室,你也会理解我的感受的。” 特子站了起来,淡了但身上的灰,说道:“男人与其为女人操心,不如多花点时间自我实现,刚才就是这位大小姐,打断了我的自我实现。” 诗怀雅此时已顾不上自己身为督察组长的形象,头发都凌乱了,刚才把桌子掀翻,已让她气喘吁吁。 鼠王看着面前的这个小姑娘,不禁心生怜爱,拿拐杖指着特子道:“你是个有胆识,有手段的年轻人,但是你不懂女人心啊,好女人你不去珍惜,是会把她们气跑的。” 诗怀雅没有顾忌自己蓬乱的头发,仍旧大叫道:“这个姓特的,就是个疯子,打牌打到搏命,等这件事结束,我就把他关到病院里去。” 特子反驳道:“这是计划的一部分,亏你还是督察组长,人人都知道,要想请鼠王办事,必须要赢他一局。是不是你们这种有钱的脑子都不好使?” 鼠王听了大小姐和特子的这番话,大笑,说道:“诗怀雅,你是我女儿的好朋友,特子,你是穿越者,一个比一个能拼命,找我肯定是遇到麻烦了,说吧,究竟有什么需要我做的。” 特子缓了缓,终于说道:“鼠王,还得请您回答我两个问题。” 第二十六话 斩龙剑(十) 经过了豪赌之后,客人们已散场,鼠王吩咐手下全部出了门。 此时房间内只剩下了鼠王、特子、诗怀雅三人。牌桌上方的打光灯已熄灭,窗帘已被拉开,此时正是下午四点左右,午后阳光和煦。 特子放松了四肢,又懒懒地坐在房间一侧的沙发上,嘴角带着微笑,眯着眼睛,并未表现得很得意,也未表现出沮丧。 鼠王仍旧坐在屋子的里侧,坐一把雕龙的扶手椅上,手上仍旧杵着那根龙头拐杖。 反倒是诗怀雅,原本一头黄褐色的长发,此时显得愈发蓬乱,站在牌桌一旁。 那年二十出头,沙口大厦,龙门督察组长,站着如喽啰。 “大姑娘啊,坐吧。”鼠王笑着道,特子也拍了拍自己身旁的位置,示意她来那里就坐。诗怀雅极不情愿地走了过去,最终还是坐到了沙发的另一侧,但故意跟特子隔开很远。 鼠王看着这不要命的二人,问着特子:“你刚才为什么还要加倍?” 特子说道:“不赌上我自己,这局只能算不输,并算不上赢。我干的所有大事,均是赌上了自己的性命,一着不慎,全盘皆输。” 特子又道:“而且,身份尊贵的人,是不会看得起谨小慎微的鼠人的。我只有冒大风险,才能让您输得心服口服。” 鼠王道:“哈哈,好一个心服口服,你可以开始问我问题了。” 特子从沙发上坐了起来,挺直腰杆说道:“鼠王,您是最了解穿越者的一类人,请告诉我斩龙剑和穿越者之间的联系。” 鼠王摸了摸手上的拐杖,说道:“穿越过来的人跟我说过,斩龙剑·赤霄,原型是汉高祖刘邦的佩剑,高祖以此剑斩杀白蛇,也就是我们所知的赤帝之子斩杀白帝之子。” 特子若有所思地说道:“明白了,这把剑法号承于天地,而归于天子,乃帝道之剑。” 鼠王道:“没错,而魏老二的那把斩龙剑,更像是一种实体化的法术,你可以把它看作一个源石能量波动的发散装置,就像发信器一样。” 特子拿出了自己的手机,指了指:“难道就像手机里面的发送和接收一样?” 鼠王微微一笑,说道:“是这个道理。手机也能产生辐射,只不过斩龙剑的的波动要更强,更具体。” 这个时候,特子一边听着,一边用手机打着字,又继续问了一句话:“鼠王前辈,您对赫然这个人有什么印象,听说他是阿戈尔四个信使中工作最多的。” 鼠王说道:“赫然这个人,很神秘,我一直没见过他的真面目,他似乎很会易容。” 特子皱了皱眉道:“易容?就是给像姑娘一样自己化妆的那种?”说完他还看向了一旁的诗怀雅,却不料诗怀雅此时瞪了他一眼。 鼠王说道:“不光是表面的化妆,他甚至连身高、指纹、瞳孔颜色都能变化,把自己完全变成另一个人。” 鼠王和特子继续进行着对话,而坐在一旁的诗怀雅也不知是刚才那一举动玩得太大,又或是在这种氛围下太过紧张,倒是一句话也没说。她一直瞪着一双猫一样的眼睛,时而看看特子,时而又看向鼠王。 特子眼睛又睁大了,问道:“既然有这么可怕的能力,他有没有在龙门犯过事?” 鼠王道:“并没有,我曾经派手下跟踪过他,但是他的易容功夫太强,每次不出十分钟就跟丢了,从监控录像分析,我们才判断出了他会易容。不过,我也曾有幸跟他见过一面,他那种左顾右盼的眼神很特别,就算是变成了别的样子,细看之下也藏不住。” 特子显得更紧张了,问道:“是哪种眼神?” 鼠王道:“他的眼神,跟一类人很像,就是丢了孩子的那类人。那种惶恐和焦虑,是独一无二的。” 特子的眼睛仿佛睁得更大了,双手用手机飞快地打着字,此时三人对坐无言,不大不小的房间里,每个人都能清楚地听到特子的拇指敲打在手机屏幕上的声音。 特子在思索,汗珠从额头上滚落。 诗怀雅在看着特子,就好像看着一个怪人,一个她永远也猜不透的怪人。 “这个姓特的,到底在想什么?”诗怀雅心中暗暗念道。 诗怀雅的战斗经验为三年,她自认为自己一直对局势有着清楚的理解,对于自己调查的每个人她都能把底细打听得一清二楚。知道他们的详细信息后,行为就会变得容易预测。 但是,她在短短的两天之内,就遇到了两个行为难以预测的人:徐乐和特子。尤其是特子,她面前的这个鼠人,她甚至不敢去猜特子下一秒会做什么,纵使她知道了他穿越后的经历与生平,她也看不透他。 在她不知所措的时候,一只手突然抓住了她的猫尾巴,正常人都会知道猫尾巴被抓之后的反应,而诗怀雅的反应更加剧烈。 她出现了亚人返祖一般的嘶吼,猫的嘶吼,“哈哈”地嚎叫着,这是猫人族在紧张时特有的应激反应。 而特子呢,特子显然就是那个抓了猫尾巴的凶手,还是个恬不知耻的凶手。 现在的特子,双手抱拳,举过头顶,眉毛几乎要飘上了天,他高喊着:“我明白了,我全都明白了!从未如此美妙的结局!这是我近两年来第一次啊!” “混蛋,我弄死你!”诗怀雅受了刚才那么一下,已然抛却了大小姐的矜持与理智,一下子扑到了特子跟前,双手扼住了他的喉咙。 但特子就算脖子被扼住,仍旧在笑,笑得是那么开心,此时的他,像摸小猫一样,双手捧起了诗怀雅的脸,摸着她的下巴,嘴里还在念叨着:“我明白了!赫然是想找儿子!” “找儿子?姓特的你在说什么?”诗怀雅被特子这么一抚摸,竟然恢复了理智,松开了双手。 一双手宛若富有魔力,能令陷入疯狂的猫再度变得温顺,不得不说,特子是个很懂猫又很会玩猫的人。 特子还没有止住笑,说道:“我刚才把所有的线索串了起来,赫然是想通过斩龙剑来找自己的儿子。” 诗怀雅的瞳孔放得很大,看着特子道:“这是你的猜想?” 特子道:“是我的猜想。我已经把关键信息全部发给乐哥了,他那边一定会安排好。” 诗怀雅质问道:“姓特的,未经允许你就私发消息,真是有胆量啊!” 特子笑着继续道:“现在这个时间点,赫然应该会试图找到陈,并开始索要斩龙剑了。” 诗怀雅再次质问道:“你这个猜想可靠吗?” 特子道:“不止是可靠,是千真万确,绝对会发生的事。” “不好,晖洁有危险!”诗怀雅此时已顾不上跟鼠王道别,当即冲出了铁门,离开了大厦。 鼠王安坐在扶手椅上,哈哈大笑,就好像刚刚看完了一场好戏。 而特子正是戏里那个最出彩的男一号,此时他正叹气道:“这个大小姐,自己没点本事还跑去送。局势已定了,现在就算去了也没用,赫然最后肯定会把斩龙剑抢到手的。” 鼠王看着眼前这个鼠人,已是青眼有加,他以一种极其和蔼的语气问道:“小特啊,我挺喜欢你这个孩子的,有没有兴趣跟我一起吃顿晚饭?” 特子问道:“吃什么?” 鼠王道:“我年纪大了,自然不能吃太生冷的,晚上来我的宅邸,正好我闺女雨霞和我妻子今天出去了,咱们就吃点烧饼夹肘子吧。” 特子又咧开了嘴,笑道:“好啊,没有比这更好的吃食了。” 第二十七话 斩龙剑(十一) 冬日的下午四点,是全天里温度最合适的时候。徐乐和沈赤侯的车子被炸了,现在只能在路上跑,而最近的岗哨也距离后山二十公里。 刚经过了那一场恶战,他们的衣服已破了,车也炸了,此时汗水也已将衣衫浸透。 太阳还没有下山,他们已经沿着曲折的山路跑下了后山,来到了大路上。冬天的风吹过,气喘吁吁的二人头上开始冒白雾。 沈赤侯此时心里在想:“体力果然不如以前了,我该在女人身上少花点时间的。” 而徐乐此时心里也在想:“体力果然不如以前了,我该在打郊县上少花点时间的。” 此时两个人已无力奔跑,沈赤侯从刚要下山时就已拨打了电话,叫近卫局的手下来接应。 沈赤侯喃喃道:“午后日头好,尤其是冬日的暖阳,我一向最欣赏。” 徐乐道;“可是你现在已知道,就算在最合适的天气,靠两条腿跑路,这滋味也肯定不好受。” 沈赤侯擦了擦汗,苦笑道:“实在不好受。” 徐乐望了望湛蓝的天空,问向沈赤侯:“你的两个美女同事,有消息没有?”沈赤侯摇了摇头。 沈赤侯脱下了身上已经破了的外套,扔到了地上。风随着单衣的缝隙吹到满是汗水身上,凉飕飕的,他闭着眼挺起胸膛,享受着这片刻的轻松。 沈赤侯问向徐乐:“你那个鼠人好兄弟有没有消息?”徐乐也摇了摇头。 两个男人,在关键的事情上要依靠女人和朋友的时候,那种滋味比赶路的劳累都要难受的多。 太阳高悬于天,远没有要落山的意思;而大道上杳无人烟,也远没有要来车的意思。 二人打算边走边等,沈赤侯见气氛有些严肃,便向徐乐问道:“你练过武功?还是学过源石技艺?” 徐乐拿出了两根烟,分给了沈赤侯一根,二人对着太阳,边走边抽。 徐乐道:“我这些都没学过,我练的只是活命的本事。” 沈赤侯深吸了一口烟,将烟气从鼻子排出,说道:“活命的本事,怎么能在三招之内就将陈晖洁制服?” 徐乐道:“剑能杀人,也能救人。斩龙剑能释放法术,自然也能从外部接收法术波动,最顶级的武器与武者,往往要和外界的能量时刻进行交互,天人交感。” 沈赤侯听到这里,已明白了徐乐的意思:“你发出了斩龙剑能接收的波动,最终传到了陈晖洁身体经络之中,一般的剑客是剑随人动,而徐乐你,是驭剑而后驭人。” 徐乐微笑道:“陈姑娘年未及三十,而历战不足,心性有待磨砺。要是她再年长二十岁,恐怕三段斩击过后,死的就是我了。” 沈赤侯听后,拿下了嘴边的烟,大笑道:“哈哈,再年长二十岁,陈小姐都变成陈阿姨了,怕是你这风流浪子啊,也不愿去救了。” 徐乐笑了笑,没有说话。 二人又向前走了近一个小时,便不再行进了,干脆坐在路旁的一个大石头上晒太阳抽烟。 太阳将石头照的微微发热,斜倚在石头旁的二人开始谈天说地,从家长里短,聊到汽车,甚至谈到了爱情和女人,不到一会,一包烟已经被抽光了。 一个浪迹天涯,一个志在四方,志趣相投的男人之间,总是相处得来的。此时太阳已有了些微要下山的势头。 阳光已由亮色逐渐转深了,远方车声骤响,一辆龙门近卫局的警车从远处驶来。车子开到了他们二人面前,车窗缓缓落下,露出了一副太阳镜和两个猫耳朵。 沈赤侯看见了司机,忽然笑了笑,说道:“诗怀雅组长亲自来接我们了,咱俩真是有福气啊。” 这时的诗怀雅,头发已经过打理,但仍旧有着掩饰不住的蓬乱,但一身皮裘和旗袍已换成了龙门的工作服。 “二位真是难得悠闲啊,都在这抽上烟了。”诗怀雅说道,顺便打开了后门让二人上了车。 徐乐刚一坐定,便问向诗怀雅:“诗小姐,我特子呢,他去哪了?” 诗怀雅似乎想起了不愉快的事,恨恨地说道:“别叫我诗小姐,姓特的好着呢,现在估计跟老头玩呢。” 徐乐听后哈哈大笑,说道:“这姓特的,玩得挺大!他赢钱没有,收了多少米?大小姐你来给大伙说说。” 诗怀雅紧握着方向盘,嘴里硬生生蹦出了四个字:“无可奉告!” 车子在路上飞驰,显然诗怀雅此时有些不耐烦了,好像巴不得要飞到某个地方去。 诗怀雅努力平复了下情绪,说道:“沈长官,你的小队给你回复了吗,晖洁跟她们一起走了,通讯一直中断着。” 沈赤侯道:“我这边也一直没联络上她们,可能她们已经找到赫然了。” 诗怀雅问道:“赫然?刚才炸你们车的不是赫然?” 沈赤侯道:“大概率不是,赫然不以真面目示人,那个人可能是赫然的助手,但他的战斗力委实可怕,甚至不在赫然之下。” 徐乐靠着车窗户,听到沈赤侯说的这句话,欲言又止。 这时,沈赤侯的手机响起了提示音,是一条短信。 短信内容为:“沈老板,我们已锁定了陈劫所在位置,请来如下地址,做进一步策划。” 而此时的能天使一行人,正在一栋废弃筒子楼的外围,靠在墙边等待指示。 此时已经是下班的时间了,车流与人流如水一般滑过古旧的街巷,最终流入了居民区,隐没在林立高楼之上的霓虹之中。 枪铳,长刀,枯草,一阵寒风吹过,撩动了两位少女的头发,发丝如波般在空中飘动。 能天使看向天空,顶着头上那永远也灭不掉的光环,只觉得太阳将要落下之时,天空反而愈发透亮了。 她摸着自己头上的光环,觉得自己并不适合这类跟踪的任务,尤其是晚上,会将方圆五尺内照得如同白昼。而德克萨斯也是如此,发光的双刀和发光的战技也同样显眼。 所以就在不就之前,陈晖洁独自一人进入了废弃的大楼。对于一个有着资深刑侦经验的干员而言,如果身边跟着两个只会战斗的企鹅物流员工,自己的行动反而会处处受制。 所以现在,能天使二人能做的就是在筒子楼外围望风,劝告路过的人不要进入。 像这样废弃的楼,全龙门还有不少。大部分是因为建设过程中,资金链断裂,最后楼建了一半后开发商跑路,留下了这么一摊将完未完的“废墟”。 有些人生来就坐拥财富,但也不乏穷尽一生也不得居所的可怜之人。能天使看着天,她清楚地知道,自己并不属于这两种人。 自己前二十年生长在拉特兰的普通家庭,享受着正常公民的待遇。直到多年前,自己的姐姐满身是血地被抱了回来,她才知道世界并非她所想的那么美好。不过上天并没有刻意折磨这个善良开朗的女孩,她的姐姐也从重伤中捡回了一条命。 从她离家来到龙门,今年已经二十二岁了。她为了找到莫斯提马,一路从拉特兰来到了龙门,在这里认识了现在的上司,还有一群志同道合的同事。一想到这些,她看了看身旁的德克萨斯,也是她最好的朋友之一。 这时,德克萨斯开口问向她:“最近她在蜀州出现了,有没有兴趣去看看?” 能天使靠在墙边,想了想,说道:“唉,上回咱们警察抓小偷,还是让她溜走了,她这种女人啊,是抓不住的,只能等她在合适的时间出现。” 德克萨斯道:“你有没有想过把这件事跟沈老板说说?或许他知道的消息比我们要多,甚至比咱们的老板更有方法。” 能天使闻言怔住了,未及作答,却见迎面行来二人,一人二十来岁,挎短刀,劲装疾服,腰板笔挺,从远处看甚至像一个汉子,不过细看才知,那女子与她们二人年纪相仿,也是约摸二十来岁的女子。另一人是二十来岁的男子,不过身材微胖,衣着光鲜,显然是某家的大少爷。 两人瞟了能天使和德克萨斯一眼,并未在意。 而此时德克萨斯狼一样的本能已经察觉到:这个女人,来者不善。 第二十八话 斩龙剑(十二) 特子想也没想到,鼠王竟然请自己到了他家里。 这是一个两层小楼,屋子里灯光很亮,实木沙发摆在墙边,用的也并非是名贵木材,但铜制把手被擦得锃亮。飘窗上一尘不染,摆放着瓷制的花盆,花盆中的吊兰保持着青色。 显然这个房子的女主人很热爱生活。屋子里有了女人,才能算是个家。 鼠王推开了厨房的门,问向特子:“你现在一定很饿,对不对?” 特子道:“确实是很饿,又饿又累。” 鼠王打开了厨房的灯,里面小而精致,几乎是一般人家的标配:一个冰箱、一个砧板、一个洗碗池外加两个灶台。 鼠王已经脱下了外面的大衣,卷起了衣袖,从冰箱里拿出了一大块酱猪肘子肉和一大塑料袋的烧饼,带着笑问道:“肘子肉你喜欢吃热的还是凉的?” 特子道:“凉热都行,但是烧饼得是热的。” 鼠王道:“我年纪大了,肉还是要热一下,烧饼加肘子,烧饼也肯定是热的。这里还有点西红柿和面粉,再做点疙瘩汤吃好不好?” 特子笑道:“谢谢老伯,那再好不过了,用不用我帮忙?” 鼠王道:“你来帮我做面疙瘩吧,往面粉里面加水,搅出疙瘩就好。” 特子接过了碗,慢慢往里面边加水边搅拌,那双手和当初一样,依旧很稳定。 特子实在感到惊异,他想不到像鼠王林舸瑞这种地位的人,还会亲自下厨房。 鼠王似乎察觉到了特子的这种惊异,笑着说:“这肘子肉啊,是我妻子做的,她很会做饭。自从我娶了她之后,我一有空就会动手做点吃的,这种感觉真的很不错。” 特子尴尬地笑着说:“我之前还没下过厨房,一般都是点外卖和吃零食。” 鼠王握着菜刀的手很稳定,不一会已经切好了一盘肘子肉,过了一会笑了笑道:“小伙子,有的事情要结了婚之后才会懂,你现在有没有女朋友?” 特子愣了好一阵,才叹了口气,缓缓道:“现在没有,以前是有过的。” 鼠王眼睛发光,问道:“有没有兴趣说说她?你知道的,老人总是爱听故事的。” 特子没有说话,他忽然感觉鼠王也是个好管闲事的老头子,说的话很多,但同时又有些寂寞,想找人聊天。 鼠王拿出了烧饼,在煎锅上倒了一些油,对特子说道:“你是知道的,像我们这种地位的人,朋友很少,有时候信得过的只有亲人,甚至有的人连亲人也信不过。我年纪大了,话也多,能有人一起聊聊天,真的很好。” 特子道:“还好,我没有你们那样的地位,不用在某些事上费尽心机。”不一会,他已经洗好了三个西红柿,放在了砧板上。 特子又说道:“我得承认刚才撒谎了,之前只是网恋,我也算是愣头小青年。” 鼠王道:“不过啊,你是那种强运加身的小青年。”他接过了特子洗好的西红柿,拿另一把菜刀仔细地将西红柿切成了小块。 特子已经烧开了水,说道:“我下注一向押得很准,每一次的行动都是豪赌,而我也必须要赌到最优的结果。” 鼠王把手悬在煎锅正上方,试了试油温,将烧饼和肘子肉摊在了锅上,发出了轻微的滋滋声。 鼠王笑道:“你一天就赚了一百九十万,你可知这么多钱能够干多少事?” 特子用筷子打着面疙瘩,回答道:“一百九十万,可以买十九瓶治疗矿石病的药,可以培养出一两个资深干员,当然,也可以给上万个穷人吃一顿丰盛的饱饭。就算把这一百九十万全扔到臭水沟里,也至少会有一百九十个人跳下去捞,但是在龙门富人区,一百九十万恐怕买不了一间像样的屋子。” 鼠王皱了皱眉,说道:“所以啊,人分三六九等,有些东西生来就已经注定,隔阂是很难打破的,就像我虽然是贫民窟的头头,但怎么也搞不明白现在这些年轻人的想法。” 特子看了看手中打好的一碗面疙瘩,低声道:“鼠王老伯,其实有的事还是不变的。” 鼠王道:“哪些事?说来听听?” 特子道:“比如烧饼夹肘子还有疙瘩汤,永远都是人人爱吃,而且烧饼、肘子肉这些最基本的吃食,永远也没法被别的东西取代。”西红柿和疙瘩已经下了锅,咕嘟咕嘟地煮着。 鼠王恍然大悟,笑道:“哈哈,你这孩子说得倒也有几分道理。希望你啊,也能一直有这股子胆识和冲劲儿。” 肘子肉又热又香,烧饼酥脆,疙瘩汤已被盛进了大碗里,冒着热气。 特子已经将疙瘩汤端到了桌子上,等着开饭。鼠王指了指柜子里的酒,问向特子:“小特啊,吃饭时候要不要喝两口?” 特子挥了挥手,婉言拒绝道:“抱歉啊老伯,我今天不能喝酒。” 鼠王道:“你待会还要去办事?有没有听说过,长辈的酒最好还是不要拒绝?” 特子道:“我过一会,可能还要去保护我未来的女朋友,虽然八字还没一撇,但是我得以防万一。” 鼠王道:“她啊,跟我女儿认识,虽然有时候会耍脾气,但还是挺可靠的,不然也不会有她今天的这个职位。” 鼠王喝了一口疙瘩汤,慢慢给烧饼里面夹着肘子肉,他的脑海里浮现出了诗怀雅掀翻牌桌的场景。 鼠王暗暗想道:“敢为男人拼命的女孩子,现在可真是不多见了。” 特子道:“是啊,她开朗又温柔,还很会关心人。” 此时的特子,手上拿着一个大烧饼,喝一口汤,吃一口烧饼夹肘子,一想到能天使小姐当初关切的表情,脸上不禁开了花。 男孩子最悲哀的事,或许就是自认为懂女人,并沉溺其中。吁嗟鸠兮,无食桑葚;吁嗟士兮,无与女耽。 特子不一会就吃掉了三个烧饼夹肘子,喝了两大碗疙瘩汤,脸上写满了满足,对鼠王说道:“老伯啊,您做的饭真棒,很谢谢您的款待!” 鼠王笑了笑,道:“哈哈,别谢我,多谢谢我妻子,肉和菜都是她准备的。” 特子道:“好,真的很感谢伯母,您真是个有福气的老头。” 鼠王听了这句话,露出了欣慰的笑。忽又目光一转,眼中闪过一丝狡黠的光,对特子笑道:“我这还有件事,需要你帮忙。” 特子微笑道:“吃了好吃的,就得替您办事,您说吧。” 鼠王道:“还请你日后多帮帮我女儿的朋友,也就是带你来的那位大小姐诗怀雅。” “那个大小姐啊,可能这么多年的书,全都读进钱眼里了,脑子不太好使,还爱摆臭架子。不过既然老伯说让我帮她,那我肯定尽我所能!”特子说完,还像模像样地拍了拍胸脯。 此时已经六点出头,天色明显变暗了,特子享受了一顿美味的烧饼夹肘子,走在路上,打着饱嗝。 “也不知道乐哥把这些事搞定了没有,如果搞定了,是不是那个姓诗的就不会再抓我了?”特子思忖着。 如果搁以前,这种情况下,他肯定会说:“吃饱喝足,打个郊县!” 但现在他没有这样做,他脚步很稳,吹着口哨,天边独留一抹残霞。 第二十九话 斩龙剑(十三) 此时已是晚六点。 暮色,寒风,少女紧握手中的武器,看着不远处劲装疾服的女子。 “左贤姑娘真的是好身手,仅用了一招就把塔露拉给废了。”旁边的富家少爷满脸堆笑着说。 “世人都爱造神,我不过是跟她对拼了十招,最后抓到她的还是何世杰博士。”富家少爷身旁的年轻女人淡淡说着,面无表情。 两位姑娘这才知道,来人名叫左闲。这女子也是一头整齐的短发,但和能天使不同,她蕴含着一种冷峻而又不可接近的气息,一双蛇眼更是幽幽地发出绿色的寒光,而腰间的短刀薄如蝉翼。 左贤半睁着双目,像是没睡醒,开口又道:“我不愿跟女人争斗,比起女人,我更愿意去随机刀死几个自认为了不得的男人,比如当今龙门的二把手沈赤侯,待我到近卫局,将这个郭男也废了。” 左贤二人一边走着,一边经过了能天使和德克萨斯。能天使已经握紧了枪柄,双翼似乎要迸发出闪光。 德克萨斯低声说道:“他们没进这栋楼,先不用管她。” 红发少女看向了身旁的狼族姑娘,目光相视,反倒笑了起来:“要犯罪还能说得这么脱俗,蚍蜉撼树,实在可笑。” 左贤闻言停顿,侧目问道:“你是在说我么?” 能天使道:“没错。” “能天使,企鹅物流员工,拉特兰公民。德克萨斯,企鹅物流员工。你们两个和罗德岛合作密切,我实在不想杀你们,但如若阻我去杀那位二把手,我只能先把你们弄死。”左贤一边说着,腰间的短刀已经出鞘。 旁边的富家少爷眼看情况不对,连忙跑远了。 “你如果真要去近卫局,那恕难从命了。” “德克萨斯,是时候开始打靶练习了。” 双剑闪着微光,连发铳的子弹也已上膛。 目前所知,能天使是射手中唯一使用连发铳的资深干员,就连墨茶和w使用的也并非严格意义上的连发铳。对于这个世界的枪铳,高射速代表着难以驾驭,而她手中的这把冲锋枪,无疑是一只猛禽。 猛禽一般的枪,唯有在天才射手的手中,才能展现真正的价值。 而德克萨斯,一个狼族的战斗员,其名字本身就是她战斗力的完美担保。双剑出鞘,她如狼一般沉默,像往常一样,最有效的杀人术呼之欲出。 面对着来袭的弹雨,以及伺机而动的狼,左贤手持短刀,未展露架势,全身开始已一种奇怪的频率进行振动,周围路面的尘土也随着左贤振动的节奏自觉向周围退却,形成了一个圈。而左贤本人的身影却如白糖浸入了水一样,渐渐消失在了暮色里。 血色的夕阳笼罩着大地,橙红色的光笼罩了废旧大楼的四周,四周静到了极点,亦凄美到了极点。 提防不叫的狗,小心静止的水。两位少女深知这一点,立刻以后背相靠,警惕八方来敌。 左贤人已不见,但刀意更甚,锐利的锋芒直直地射向二人身上三十六处要害,这三十六处,正好对应着人体三十六处大穴位。 凡人身上,有一百零八穴。内七十二穴不致命,不具论。其三十六大穴,俱致命之处,受伤者,须用药调治之,若无药,则大多必死。 左贤不光是个用刀的名家,更是个精通人体构造的杀手。此时,专属于她的技能,等待着发动。 “真是邪门的技能。”能天使说着,准星扫视着四周的阴暗角落。 “并不是隐身术,我能察觉到,她似乎身处在各个位置,很糟。”德克萨斯说到这里,咔地一声,左手的长剑竟然应声而断。 而刀的断口处,渐渐浮现出了一把三寸七分长的蝉翼薄刀,以及刀的主人——左贤。 “嘁,这次运气太背了,不然割破的就是你的喉咙。”浮现出身形的左贤以左腿支撑,右脚蓄力,又是一记划斩,直击德克萨斯的咽喉。 这一刀挥出,德克萨斯连忙用右手的长剑格挡。未曾想剑身刚与蝉翼短刀触及,那种感觉却像是空的,闪烁的红光擦过了空气,短刀不见,人亦不见了,唯独多了一道血口,长四寸七分,深半寸的血口。 德克萨斯甚至没察觉到左贤何时将刀斩在她的左臂上,等到左贤人影消失不见后,她只觉左侧身子像是被蚊虫叮了一下,随之而来的便是缓缓散开的殷红染开了她原本白色的衣袖。 血如夕阳,夕阳如血。 能天使在一旁惊叫着,只有德克萨斯心里知道,在一周之内,这只手恐怕难以活动了。 “用刀的人,首先要解决掉用剑的狼,再去劫杀用枪的鸟,原来她的目标一直都是我吗?”德克萨斯在受了一击之后才明白这一点。 此时左贤虽然人已不见,刀意却连绵不绝,仿佛充斥在方圆二十米范围之内,战斗还未停止。 能天使明显感觉到此时的德克萨斯身被一创,却不能转身,因为就在不久前不知什么时候,她的左肩也挨了一刀,而自己连杀手的影子都没看清。 左贤毫无疑问,是一个优秀的猎手,刀刀使得都是又好又密,而且从未落空。 现在的她只得右手持枪,继续警惕四周。她在等一个机会,一个能开启过载模式,将左贤一枪毙命的机会。 “我来创造机会,你来开枪。”德克萨斯已与能天使心意相通,在短时间已想好了作战的方案。 既然左贤的气息分布于周围,那么,她的目标便是这方圆二十米的每一个角落。 德克萨斯以左手断剑与右手长剑交击,顿时间,双剑寸碎。无数片碎屑夹杂着剑风,吹得德克萨斯的衣袂与长发一齐飘飞。 无数的碎刃分散在周遭的空中,她斩出的剑风,便是以自身的源石法术驱动碎刃,将它们的每一片如雨一般砸下。 这就是德克萨斯的成名绝技“剑雨”,就在剑雨落下的时候,她狼一样的鼻子中嗅到了一丝奇妙的感觉,原本分散于四周各处的气味渐渐聚拢于一点,而那一点,正缓缓浮现出左贤的身影。 碎刃如子弹般落下,淋遍了左贤全身,割出了大小不一的伤口。铁锈、火光、血雾夹杂纠缠,数发刻蚀弹从连发铳的枪口中射出。 “苹果派!”能天使的光翼已经展开,这一刻,她已心知肚明,左贤必会被打成筛子。 “好滑,这个人怎么跟鱼一样。”能天使看着左贤在弹雨中进行着离谱至极的走位,两个弹夹中的六十六发仅有五发打中左贤,而且均不是要害部位。 “嘶!这走位就离谱!”能天使大叫道,“寄了,我苹果派都打了三发弹夹,子弹也没了,你的俩剑也全碎了,这女人还没死,咱俩重开算了。” 德克萨斯看着能天使,嘴里也开始碎碎念道:“这把但凡陈晖洁在,拔个刀砍一圈,早就杀完了。陈晖洁不在,咱俩为什么要在?” 黔驴技穷的二人,此时已陷入喃喃自语中。 “蕾缪乐,你说错了,这种人啊,还不配被称之为女人,只能叫幕刃。”一个熟悉的声音在两个姑娘的耳边响起,她们定睛一看,竟然是沈赤侯和徐乐,旁边还跟着诗怀雅和特子。 就在这四人到来后,德克萨斯明显感觉左贤的气息消散了。 “沈老哥,我先上去找赫然,你照顾照顾俩美女同事吧。”徐乐说道。 “好,我安顿好这边,立刻赶上。” 特子身上胯着一个小药包,里面塞满了绷带和棉花。蹲在能天使和德克萨斯身旁,开始给她俩打绷带。 特子道:“两位美女,那幕刃跑哪里去了?” 德克萨斯道:“她挨了三处刀伤和五处枪伤,刚才我闻过,应该是逃去筒子楼里面了。” 沈赤侯道:“特老弟,我去攘死那个幕刃,你和诗小姐来照顾我这俩位大美女。” 沈赤侯循着徐乐的踪迹,已向楼内跑去。 一触发关键词,诗怀雅又开始气鼓鼓得叫唤了:“沈长官怎么也这样?别叫我诗小姐!”但此时沈赤侯已经跑远了。 此时的特子蹲坐在地面上,给德克萨斯的手上打绷带,从未见过美女的他虽紧张,但手法依旧是那么的温柔,捧着美女如白玉般的手臂,一圈一圈的绷带如春风般流转。 特子眼见自己照顾两位美女,郭楠味忽然就收不住了,自己玩牌刚赢了一百九十万又吃了一大顿烧饼夹肘子,现在已经开始膨胀了。 但是他又不能在两个美女面前明说自己干的这些好事,只能在别的方面找点优越感。 特子道:“德克萨斯姐姐,你什么学历?” 德克萨斯脸上一黑,怔色道:“我?我是司机。” “懂了,狼人姐姐充满野性美,一眼纯真,鉴定为文盲。蕾缪乐小姐呢?”特子转头看向一旁的能天使。 能天使听到这种出乎意料的问题,也是一惊:“诶?我吗?我在拉特兰学的射击技术和文化课。” 还没等她说完,特子便插话道:“懂了,蕾缪乐小姐上的是职业技术学院,最多是个带专。这下你们打不过那个幕刃的原因就已经显而易见了。” 诗怀雅此时正在为能天使清理肩上的血迹,眼见特子如此膨胀,开口问道:“姓特的,一问学历你怎么这么狂?你又什么学历?该不会连学都没上过吧?” 特子大笑道:“我?主播!本科!就读于科技最高城!” 诗怀雅不解地问道:“那你说能天使小姐他们两个输了,又跟学历有什么关系?” 特子悠悠地说道:“我只需问一个问题,你们三个,有谁知道‘量子叠加态’这个概念?” 三个姑娘均是哑口无言。 特子大笑,说道:“看来泰拉大陆基础教育这块,属实是拉了。现在时候还早,反正他们会把大楼里面的事搞定,要不要我给你们讲讲这个概念?听了之后人人都能爆杀左贤这个人。” 能天使道:“好啊,听听我们的特博士有何高见。” 特子清了清嗓子,开始讲故事:“在经典物理里,事物都有确定的状态。一个物体在A点,那么这个物体就不会同时处于b点。但在量子力学里,物体可以同时处在A和b两个不同的点。这种状态就叫作量子叠加态。此时,我如果对这个物体的位置进行精确测量,那么这个物体会随机出现在A和b中的一个点。这个过程叫坍缩,对应外界测量(扰动)改变叠加态概率幅的分布。” 诗怀雅不耐烦道:“郭楠收收味儿,你这讲的跟刚才那个杀手有什么关系?” 特子此时已经帮德克萨斯缠好了绷带,顺便打了个结,继续说道:“这就是左贤的能力:量子叠加。” “左贤,原名左淑娴,也是穿越者,她的名言就是‘我要上街随机捅死几个郭楠’。不过啊,她复活赛打输了,而且是输在我乐哥手上,乐哥看她可怜留了她一命,没想到她又来做坏事了。”特子声情并茂地描述着这个幕刃。 诗怀雅瞪了一眼特子:“姓特的,你再不说正事,我也要给你刀了。” 特子说道:“别急,左淑娴的成名绝技,就是‘叠加’。纯真姐姐,你当初作战时,左淑娴的气息是停止在一处,还是到处都是?”特子看向德克萨斯,刚才的话显然是在讽刺德克萨斯没读过书。 德克萨斯没有注意到特子的嘲讽,说道:“自然是到处都是。” 特子道:“那就对了,这就是左淑娴的叠加态,她是个随机杀手,发动技能时也是随机的,不存在于某个单一地点,只有出招时她才会进行自我观测,随机命中敌人的一个部位。” 诗怀雅惊声道:“一个人能做到无处不在,那岂不是很可怕的技能?” 特子道:“是一个很失败的技能,她随机存在于各个地点,所以每次行动都有可能被击中,而且每一次的攻击都是随机命中别人身体的三十六处要害之一,命中的位置也由不得她。” 能天使恍然大悟,说道:“那就说的通了,怪不得德克萨斯施展了剑雨之后,这个女人,不对,这个幕刃就立刻被打中了,原来是蒙对了。” 特子鼓起了掌,笑道:“不愧是蕾缪乐小姐,一说就懂。所以说啊,这个幕刃的技能刚好克制蕾小姐这样的精确射手,但是aoe攻击可以轻易制服她。” 能天使笑道:“那是自然,我可是拉特兰的天才。” 此时,夜幕笼罩,天已完全黑了。 特子眼看两位美女的伤势已无大碍,而楼内战局仍不明朗。便问向诗怀雅道:“两位美女先在这里歇息,姓诗的,有没有胆量跟我进楼闯一波?” “你死不死啊?我不姓诗!走就走,别小看我这个督察组长。”诗怀雅气鼓鼓地说道。 在进大楼的路上,诗怀雅问道:“姓特的,我在维多利亚上学,是什么水平?” 特子道:“你家是不是有钱有权有势?” 诗怀雅道:“确实。” 特子笑了,说道:“那正好,在我原来的世界,有个人啊,叫青蛙公主,人见人爱。你啊,在我看来,就是小猫公主诗怀雅。” 诗怀雅突然被特子这么一夸,不禁有些醉了,喃喃道:“没想到你除了损人,还挺会说好话的。” “哈哈哈哈,谢谢大小姐夸奖。” 但是可怜的诗怀雅大小姐并不知道,特子这句话还是在损她。 此时,筒子楼内一层,左淑娴的双手手骨已尽碎,而她的脖子,正握在别人的手里。 左淑娴声嘶力竭地叫道:“郭楠!你这是什么拳法?” 沈赤侯的士官服已被斗气震碎,浑身肌肉赤红,但是并没有一处伤痕,他淡淡道:“师承简兵安,红温模式,专杀你这种幕刃,速速受死吧!” 第三十话 斩龙剑(十四) 且说沈赤侯方才解决了左淑娴这个幕刃,自己正处于红温模式。 在这个模式下,沈赤侯无法施展繁复的招式,但是每一拳的攻击都附带极强的后劲,带来的风力甚至能贯穿整栋大楼的承重墙。 但是这个模式的持续时间也是有限的,在这个有限的时间里,他决定找到赫然,作为他今晚要攘死的第二个目标。 沈赤侯师承简兵安一脉,胸口纹着一个玄武纹身。按常理来说,出身贫民窟、又有纹身的沈赤侯本是没有资格进入龙门近卫局的。 但就在五年前,沈赤侯凭自己的一双铁拳替鼠王打下了十三个码头后,他便成为了贫民窟的头号战将。 鼠王自然和城主魏彦吾私交匪浅,在一顿烧饼夹肘子配酒过后,鼠王将这个万里挑一的年轻人引荐给了魏彦吾。沈赤侯这个人沉稳低调,但干活的时候从不含糊,而最重要的是,他的底子是干净的。 他所杀死的人,无一不是狡诈恶徒,他所赚来的银子,不是竞技场内取得的奖金,就是帮贫民窟打击犯罪分子获得的封赏。 另一方面,他出身贫民窟,自然也没有跟其它势力有过更多的纠缠。 相比之下,陈晖洁的家庭关系略有些复杂,在一些事上和城主魏彦吾意见不合,最终远走他乡。 星熊更像是一个守成之臣而非远见之君,这样的女士更适合在近卫局里面当一个大总管。 诗怀雅的靠山是维多利亚的跨国集团,如果这种大小姐身居高位的话,到那个时候即使她本身一心为了龙门,但她背后的大家族也会在暗中进行操作,甚至引发龙门权力内部的小派系争斗,这是最差的选择。 城主二把手,以后会有很大可能接任城主这个职位。所以,在城主二把手的选择上,沈赤侯是四人当中的最优解。 有的时候,努力奋斗能够让一个人过上平安顺遂的一生,但谋求高位以施展雄心壮志,更多的还是需要一些机遇。古往今来,有多少贤臣寻死觅活只为明主,又有多少人见到了橄榄枝却终因实力不够而一生碌碌无为。 沈赤侯显然不是这种人,一套简家拳与源石魔法的结合让他领悟到了“红温境”,武力到达了泰拉武者所能触及的顶峰。城主的信赖更是让他一跃成为了龙门的二号人物。当背景、性格、个人实力达到了一种完美地配合时,人就好比在风口的风筝,想不起飞都难。 大鹏一日乘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 而沈赤侯这个人,自从击退了黑帮动乱之后的第一件事,便是谋划四大势力的联合。只因为他察觉到,罗德岛日渐强大,各方势力暗流涌动。 而龙门内部这四大帮,说白了就是一个王爷的亲兵、一个大帮和两个镖局,这样松散的架构之下,很容易留下一些混乱的区域,只有将四大势力统一起来,龙门才能初步摆脱罗德岛的控制。 而此事一旦成功,炎国的各大城邦也必将纷纷效仿,到了那个时候,炎国上下齐心,贫民和灾民数量锐减而各行业人才猛增,自可以和罗德岛分庭抗礼。 这,就是沈赤侯身为二把手最终的雄心和远见。身为一个二十来岁还未到三十的年轻人,在这种乱世之下,格局早已经超越了同龄人很多,甚至已将卡兹戴尔的某个活了几百岁的女王踩在脚下。 而现在的沈赤侯,胸前的玄武纹身随着他的呼吸节奏而动,化作了“红温乌龟”。他现在已认定了赫然自然是罪大恶极之徒,不义之人,必杀之。 此时徐乐正在筒子楼的另一层,自从到了诗怀雅的车上,收到了特子的信息后,他的话忽然变少了。 他和意气风发的沈赤侯并非一类人,他是浪子。而浪子最近遇到的一切问题都是源于他们二人劫的那批货。 命运是什么? 命运岂非正是一个无形的大手,它以千钧重压压住你,让你空有满腹雄心,满身气力,却连一点儿也施展不出。 有时候,命运又会突然飞出来,夺走你最珍贵的人,就像是徐乐抢走了斩龙剑。无形的大手将一些本来毫无关系的人联系到了一起,让他们再也纠缠不清。 徐乐很清楚地听到,楼上有兵刃交击声,他所在的楼层也有声音。狭窄的筒子楼,竟同时有两处战斗。 “我该先去哪里?是去帮沈赤侯还是陈晖洁?”抉择摆在了徐乐面前。 这是抉择,也是命运。 沈赤侯走在狭长的楼道里,前方的小屋里流出了微弱的灯光。他慢慢地走,此时已入夜,楼外的冷风“呜呜”地吹着。 沈赤侯越往前走,风声就越清晰。他坚信,真正的幕后黑手,就在灯光所在处。 他看到了一张脸,一张绿发红面,小丑一般的脸。 “赫然,果然是你!” 他虽然在心里大声呐喊,嘴里却只淡谈地说了句:“你好,赫然。” 赫然沉着脸,冷冷道:“我不好,很不好。” 沈赤侯道;“你想不到我会来?“ 赫然道:“我知道你们都会来,因为龙门不愿意借给我这种人任何东西,只想杀了我。” 沈赤侯道:“我们两个人之中,总有一个是不该来的。” 赫然道:“为什么?“ 沈赤侯道:“因为我们两人,只能有一个走出这栋楼。“ 说着说着,沈赤侯笑了。 对于赫然这个人,他本来的确有几分畏惧,他这五年内,也从未跟阿戈尔信使级别的人交过手。四大信使,每一个均达到了人类能力的巅峰。 赫然此时的面妆和小丑无二,在黑夜的映衬下显得诡异以极,身材更是比沈赤侯要大一圈。 面对着面前鬼一样的男人,沈赤侯心跳加快。就在这时,他的脑海里想过了一个声音,那是家乡的女朋友对他说的:“你的阳气很足,鬼都会被你吓跑的。” 女友的声音,漾起层层涟漪。沈赤侯心中的畏惧,已被愤怒取代。对抗强者,反抗欺压,本就是人类最原始的愤怒之一。 正因为有这种愤怒,人类才能永存。 这是赫然开口了:“沈赤侯,你的武器,就是你的双手?” 沈赤侯道:“你也一样,赫然,军技拳名家。” 赫然道:“你年纪轻轻,简兵安拳法已至‘红温境’,修行实属不易,我真不忍心杀你。” 沈赤侯冷笑道:“哼,我欲胜你,靠的不仅是拳法。” 赫然道:“那靠什么?” 沈赤侯道:“正义,邪不压正,正气是永远不会被消灭的。” 赫然笑了笑,说道:“那我靠的,也并非拳法。而是坚忍与思念,心心相印,拳拳入骨。” 此时的赫然又展露出了那种想要找寻什么,不死不休的气势。沈赤侯看着赫然,不禁露出了尊敬的表情。 赫然也凝视着他,忽然道:“你还有没有什么放不下的事?” 沈赤侯沉吟着道:“我家乡的女朋友,我当初很喜欢,但可惜是个烂库当,大我三岁又人尽可夫。我的两个女同事,年纪尚轻,有比我更好的男人等着她们。如果我死了,我只求你帮我做件事。” 赫然道:“你说。” 沈赤侯道:“我只求你放过徐乐和陈晖洁他们六个人,他们是无辜的。好女人该找个好男人,生几个孩子,过好平安的一生。” 一听到“孩子”这个词,赫然眼中不禁闪过了一丝忧伤,哽咽许久,才说出一句话:“好,我答应你。也请你答应我一件事。” 沈赤侯道:“你说。” 赫然仍带着哽咽的语气,说道:“我有个儿子在这个世界,至今仍未找到。如果你知道我儿子的下落,请代我向他道歉。” 沈赤侯这才知道,方才赫然哽咽是为何,他的“思念”又是为何。 “好,我答应你。” 二人对视,然后他们就已出手,同时出手。 沈赤侯立刻催动“红温境”,将心法与源石魔法结合,罡风缠绕在了周身,凌厉无匹。 他知道这一战无论是胜是败,都一定是段很痛苦的经历。他只希望这痛苦赶快结束,所以每一招都几乎已使出全力。 而赫然的军技拳,走得更多的是诡变一路,沈赤侯从赫然的走位中发现,他正是当初假扮成陈杰,与陈晖洁对战的那个人。他步若游龙,气息稳定,而每拳却重如炮弹,狠如黄蜂。 当暴戾对上巧变,唯有以一力降十会。 赫然知道,虽然沈赤侯现在毫无招式可言,但决不能被沈赤侯“红温境”的拳打中一次,哪怕是被擦破一点皮,罡风也会顺着血管逆流入动脉直至心脏,那种死法,一定会很惨。 “红温境”是简家拳的最高境界,而这最高的境界又可细分为天地人三阶。 人阶,以红温加持,双拳携带罡风,招招式式均可贯穿肉体。被击中者宛如被十万个乌兹同时平A,体内的经络和血液流动顿时紊乱,瞬间沦为废人。 地阶,即舍去了原本的招式。简家拳与赤霄七式不同,拳法体系中并没有严格的招式要求,凡实战均讲求随机应变。达到地阶的武者,便已舍弃招式,招招均为普通拳。 地阶与人阶最大的区别,便是罡风传递方式的不同。地阶武者不仅能靠双拳传递罡风,更能将罡风蕴于身体各个部位的肌肉之中。当对手击打到地阶武者身体的各个部位上时,罡风便会从受击部位倾泻而出,随武器倒灌入对手体内。沈赤侯,便是“红温境”修至地阶的武者。 而天阶,属于存在于简家拳武者心中的一种理想概念,即便是简兵安本人,终其一生也从未修炼至天阶。 起初赫然觉得眼前这个不到三十岁的年轻人,最多是“人阶”强者,所以他辗转腾挪寻找沈赤侯拳法的破绽,十合下来,以击中其右胸一次,腹部一次,脸颊一次。 此时的沈赤侯,脸上已被赫然的快拳开出了一道血口,胸口受的重击也让他五脏六腑难以平静,十合结束拉开距离后,他终于吐出血来。 赫然看着吐血的沈赤侯,感到有些地方不对劲,再一看自己的双手,鲜血如细线般迸射而出。 沈赤侯的心在渐渐下沉,因为他想到了自己师父说的话: 以不变应万变。想要取胜,最先要做的,就是学会坚忍,学会挨打,而真正的惊雷炸响前,总是无声的。 你要记住这点,因为你看起来虽沉着,但心怀热血,我相信你在三十岁前必能参透本门拳法,扬名全炎国。但如果你临敌之时自乱阵脚,忘了这一点,那死的就是你了。 青砖白瓦的老平房,阴郁的古树,面容枯槁的老人坐在树下,向少年谆谆告诫。这样的景象,重新浮现在沈赤侯面前。 脸上的鲜血已经止住,留下了红黑色的印痕。沈赤侯擦掉了嘴角的血,面露平静,凝视着眼前的赫然。 赫然看着布满鲜红的双手,只觉得无形的罡风束缚了周身,就像是强劲的角马被巨鳄撕咬着拖入河水,剑鱼被大白鲨啃住了腰。 然后沈赤侯的双拳,赤红色的壮汉携着青灰色的罡风,就象是喷发的活火山一样,向他压了下来,避无可避。 “我就要死了吗?”赫然喃喃道。 我的妻子温柔而贤惠,我的大儿子聪明又可爱。因为我的错误,小儿子已不在人世。我度过了一生之后,穿越到这个世界,只为见上小儿子一面。 他为什么会败? 他虽然败了,但赫然儿子却在某个地方好好地活着,而赫然也一定能见到他的儿子。 一定能见到。 因为就在罡风袭来的那一刻,忽然有股力量从左侧袭来,如严冬里的星火,迎在了罡风面前。这一丝星火,以四两拨千斤之势,化解了沈赤侯最后一击。 沈赤侯的面前,除了赫然,多了一个戴着小丑面具的人,两个小丑。 “难道是赫然的同伙?” 面具摘下,露出了一张脸,浪人的脸。 “徐乐!” 徐乐面带微笑,看向身后的赫然,说道:“赫然,还认得我不?” 赫然耸然动容,因为他见到了多年未见的老朋友,立刻叫了出来:“乐哥!赫然小弟见过乐哥!” 沈赤侯早在看到徐乐时,提前收住了拳劲,从空中翻了一圈,如燕子般落向地面。他平定了内息,但惊讶也挂在了脸上:“徐乐,你们俩认识?” 徐乐道:“岂止是认识,我算是他的前辈。赫然是现任阿戈尔的乐信使,而我,是前一任阿戈尔的乐信使。” 沈赤侯道:“怪不得你叫徐乐,原来是这个意思。” 徐乐面露难色,说道:“这件事,我本不愿说的。赫然,你说说你儿子怎么死的。” 赫然见徐乐这么一问,眉头紧锁,过了半天小声蹦出了几个字:“……顶死的。” 徐乐怒叫道:“大点声!大伙听不见!” 赫然深吸一口气,说道:“我是个混蛋!我把我儿子顶死了!” 第三十一话 斩龙剑(十五) 赫然把自己儿子顶死了。 听到这句话后,沈赤侯已是哑然失色,身上的红温状态也随之解除了。 “所以,赫然,你是想找你的亲儿子?”徐乐道。 “没错乐哥,我就是要找我的儿子。”赫然一边说着,一边为自己的双手止血。 红温境达到地阶,罡风渗入体内威力堪比蛇毒,好在赫然用拳劲抵消了罡风,让双拳没能粉碎。即便是如此,赫然也要恢复个三五天才能再施展拳法。 “赫然起初与我交战时,双手完好无损,没人能在受下我的拳劲后又在一天内恢复如初,显然在后山袭击我和徐乐的那个小丑并非赫然。”沈赤侯再次确认了自己的观点。 徐乐打量了一下赫然,说道:“那你怎么找?我没记错的话,你已经踏遍整个炎国和卡兹戴尔全境。” “我曾经在某次事变中救了个女人,并对她进行了样貌的彻底改变,她是个很不一般的角色,作为回报,她来帮我找我的儿子。” 徐乐道:“你的能力不仅能给自己易容,还能易容别人?” 赫然道:“是的,我穿越后掌握的能力,是削骨易容的手艺,可以伪造别人的假死,也可以从外表上完全改变一个人,当然,这个过程相比自己易容,会很耗时间和精力” 徐乐不禁对自己的这位后辈信使愈发好奇了,甚至掸了掸砖头上面的灰尘,坐了下来,仔细地跟赫然详谈。 徐乐道:“那你给她做易容的那个人,又是谁?” 赫然面露难色,但目光依旧坚定,道:“对不起乐哥,这个人的名字打死我也不能说的,因为我签订了契约。” 经历了一场大战的沈赤侯,看着两位信使的对话,主动插话道:“那你让那个女人帮你找儿子得了,为什么还要来抢斩龙剑?” 赫然道:“那个位女士已过很久仍杳无音讯,机缘巧合之下,我设法联系到了祂,那位最强的穿越者。” 徐乐一听到“最强”这个词,表情突然变得更奇怪,就像是忽然有根看不见的尖针,笔直刺入了他的心。 沈赤侯脑内犹如炸雷一现,惊呼道:“你说的,莫非就是那个九极之首?” 赫然叹道:“十年前一人领悟大道穿越而来,于深海令海嗣畏惧,却偏安一隅独创一国,在他的方寸国度内,海底、地底、天空诸神都不敢进犯分毫,其本人更被尊为活的神话,世人尊称其为——” 此时,楼外的风呼啸得更加猛烈了。 赫然站起身来,看向了远方深蓝色的天空。随即,沈赤侯和徐乐听到了那五个字。 “李仲,李离天。” 徐乐点了根烟,抽了一口,也叹了口气道:“是啊,那是我的好兄弟。”一根玉溪,眉头紧锁,他似乎想起了过去的一些痛苦的往事。 沈赤侯道:“祂出面的话,找人一定已是不在话下,那为什么还要斩龙剑?” 赫然道:“因为一个念头,他的本体沉睡在阿戈尔的钻石棺内,平时只能以感应联络我们这些信使,他一早知道我要找儿子,所以他给我留了一句话:‘赫然,你要是想找人,须先借得斩龙剑,我才能帮你找到他。’” 沈赤侯听到赫然说的这番话,立刻质问道:“你既是借剑,为何又要在此地劫杀我等?” 赫然道:“我只是逃遁至此,而且这三年来我也从未杀过一人。” 徐乐道:“这么说,寄信的幕后主使并不是你。李仲也确实有着严格的规定,信使在位期间除自我防卫外不得杀人,且不得雇佣他人杀人,否则会遭到离天帝的湮灭之刑。” 赫然不解地看着沈赤侯,问道:“我也不明白为什么一到龙门,全城就对我展开了搜捕,陈晖洁和你更是想要我的命,我只是想借剑一用。” 沈赤侯看着徐乐,苦笑道:“你真的相信这个能把儿子顶死的人?” 徐乐道:“我并不是信他,而是信我的朋友。” 沈赤侯还在盯着他,缓缓道:“徐乐,你从他假冒陈劫的时候就认出他是谁了,也知道他是怎么来的,也大概猜到了他的能力?却因为你自己之前的信使身份,不肯说出来。“ 徐乐居然没有否认。 沈赤侯道:“你该早告诉我的。” 徐乐沉默了一会,叹息道:“但是就算我告诉你们,你们也不会相信。” 沈赤侯道:“为什么?” 徐乐道:“这件事的计划本就是很周密,但是荒诞的破绽也很多。每个破绽都指向了赫然这个人,他自然也成为了幕后黑手。可我知道,他只是个来找儿子的父亲而已。” 神秘的来信。 鼠人和浪人。 找儿子的赫然。 最强穿越者。 斩龙剑。 没人知道的运货秘密。 沈赤侯叹了口气说道:“这些事确实太凑巧了。” 沈赤侯清楚地知道,秘密运货,目的是为了引出赫然,但来劫货的并不是赫然。真正的幕后主使是想要他死,破坏四大势力联合。 徐乐冷笑道:“在龙门收买眼线,先杀沈赤侯,后斩赫然,伪造眼线的死因,既能让阿戈尔和龙门两大势力冲突,还能黑锅全扣在一个死人身上。几番微操就能从根本上阻止四大帮联合,岂止是一箭双雕。看来兵王迪亚真的是很狡诈的人。” 沈赤侯立刻问道:“兵王迪亚?就是那个罗德岛的二把手?” 徐乐道:“没错。在他的计划中,沈老哥本该死在劫货的行动或者后山上,而赫然会死在这栋楼内,只可惜……” 沈赤侯道:“只可惜你是退役的阿戈尔信使,又凑巧是个大聪明徐乐。” 徐乐挥挥手笑道:“无他,唯手熟尔。” 沈赤侯继续问道:“那么斩龙剑的作用到底是什么?为什么各方都如此重视?” 徐乐指了指门外,说道:“走,上楼看看小陈跟兵王打得如何,打完再给你们示范斩龙剑的妙用。” 此刻塔上交手的声音,仍旧激烈。 沈赤侯听徐乐这么一说,已经急了:“那你为什么还这么悠闲?陈晖洁碰上超一线级别的穿越者,怕是死得连渣都不剩了!” 徐乐听沈赤侯这么一说,哈哈大笑:“我让特子带了我的话,去指点她了,她要是还死了,那只能说陈晖洁好似,今晚我必开香槟。” 沈赤侯被徐乐这么一说,顿时失语。 时间回到陈晖洁刚进入楼内的时候,此时天还有些亮,搜索了其余各层,均未找到人影,一圈过后,已是晚上。 直到要踏上顶层的时候,她感到了杀气,和墨茶在红楼一役中感到的的杀气一模一样。 楼顶的风,开始呼啸。风裹挟着楼内的尘土,连成条条的琴弦,奏起肃杀的悲歌,更握住了陈晖洁的心脏,令她感到窒息。 她凝神细听,从风中,她听到了餐刀切在瓷盘上的声音。有谁,会在临敌之前吃饭? “来了?我等你很久了!” 陈晖洁清楚地听到了一声暴喝,接着又是“轰“的一碰,一大片红砖落了下来,天花板已被开了一个大洞。 洞口,冷风涌入,洞外映出了整片夜空。 黑夜,两个圆月高悬于空,众星隐耀,唯有泰拉最北方的星星高悬于天,孤星独明,势与双月争辉。 月色清冷,但发光的终归不是月本身。而众星,皆是恒久不灭的光源。 “人,是不是也该像星星一样。”陈晖洁沉吟着,走上了楼顶。 特子和诗怀雅正在爬楼梯,废弃的筒子楼,漆黑的楼道,什么也看不见。 一声巨响,楼内烟尘顿起,这层的墙壁已经出现了裂缝。 诗怀雅问道:“她现在是不是已经跟赫然交上了手?” 特子摇摇头,说道:“大小姐,也许你难以接受,但陈晖洁的对手应该是迪亚。” 诗怀雅道:“我们总不能在这里看着,是不是她……“一句话还没有说完,塔上又传来一声爆喝,一声脆响,已到了第三层。 紧接着,危楼的砖块掉在了他们二人的面前。 诗怀雅只有三年的战斗经验,而特子只是个毛贼,但是他们二人此刻能直观地感受到楼顶战斗的激烈。 陈晖洁的武力,虽然并不是龙门第一,也许连近卫局第一也算不上。但真正了解她的人都知道,她性格内敛,做事略显古板,但在武术与擒拿上都几乎达到了同龄人的巅峰,配合斩龙剑·赤霄,更是令她如虎添翼。 此刻在楼顶与她交战的人,武力绝不在她之下,所以才会打得这么激烈。 “这栋危楼是不是要塌了?”诗怀雅问道。 “怎么?大小姐怕了?” 诗怀雅的一番问话再次受到了调侃。 “谁怕了?塌了的话正好埋死你们这些郭楠,我高兴还来不及呢。” 特子推开了顶楼的门,二人第一眼就看到了手持制式长剑的陈晖洁。 这柄长剑,不知已经历经了多少回合的交战,刃口崩裂,早已参差不齐。 究竟是什么样的对手,能将一柄精钢铸成的剑摧毁到这种地步? 然后,他们就看到了那个穿着军装的男子,兵王迪亚,瘦高的男子、诸魔加护过的脸、厌世和杀意的冷酷眼神。 “陈晖洁,你早在一天前拔过赤鞘,但是你并不能控制它,甚至遭到了反噬,所以现在你不敢拔剑,是也不是?”兵王冷笑着,眼睛如摄像头般锁定着陈晖洁。 陈晖洁紧握着手中的黑剑,没有说话。 与此同时,诗怀雅也已拿出了自己的武器,一柄流星锤。 “你若是想杀陈晖洁……”诗怀雅的声音在风中微微有些颤抖,“须先打败本小姐。” 兵王脱下了手上的指虎,从地上拾起了一个瓦片,粗糙的瓦片,但边缘锋利,一步一步向诗怀雅走来。 月光撒在诗怀雅身上,晚风掠过危楼顶端,特子第一次感到了这样的一个大小姐,竟像一株野草,在强大的兵王面前,竟是如此的无助。 他想了想,将兜里的所有钱全部掏出,刚好是一张银行卡、一个通行证和二百块。他站在了诗怀雅面前,还是像当初一样,那么稳定。 “姓诗的,我们来打个赌?”特子的眼波中闪动着微小的火苗。 诗怀雅吼道:“你疯了?都这时候了,你还想赌?” 特子道:“赌200,我说完这句话后,陈晖洁必能战胜现在的兵王。” 在夜风之中,陈晖洁和诗怀雅一同望向特子,就像是在看着一个怪物,以赌为生的怪物。 特子高喊道:“陈大小姐,乐哥托我给你带句话,你现在可以拔剑了。不过,赤霄是天子之剑,切忌闭目塞听,天人交征,方得大乘。” 风更冷了,陈晖洁放下了破损的长剑,青丝如波浪般在风中飘动。一句话的功夫,少女的眼神由黯淡变得透彻,明亮如夜空中的星辰。 赤霄·拔刀! 深青色的巨龙虚影盘旋而出,围绕在陈晖洁周身。 兵王与陈晖洁漠然对视,只觉如紫薇星的光芒直射如瞳孔,气海翻腾不息。一旁的特子和诗怀雅只觉得月光都被赤霄的剑气偏转,随即龙吟之声在四周响起。 子弹时间被强行催动,兵王迪亚看到了巨龙的气息明显放缓,于是他开始了飞速地移动。他沉声吐气,以极快的速度向陈晖洁身侧移动,视线在对方三人之间来回切换。 他看到陈晖洁的目光并未追上自己,便掷出瓦片直射陈晖洁右眼,后以七路快拳抢先攻上。 而一旁的诗怀雅就算有一双猫眼,也只能堪堪看到黑线闪过后电光火石的眩光。 但见二人拉开了距离,相距十米左右。 陈晖洁周身巨龙渐渐支离破碎,她单膝跪坐,长发低垂,以赤霄杵地,堪堪稳住了身形。 诗怀雅见此,不禁悲从中来,眼泪都忍不住要滴落。 忽听兵王说道:“原来两个世界交征之后,原本只是源石制成的赤霄,承天子剑之名,威力也大大提升了。” 话音方落,兵王呕出一口鲜血,苍白的水泥地被瞬间染红。 “姓陈的赢了!”诗怀雅如释重负,叫了出来。 兵王挪了几步,坐倒在地,立刻拿出了紫色的传送吊坠,周身步起护盾,开始了倒计时。 “哼,想逃?” “乐哥,用这个干碎他的盾。” 赶来的徐乐接过了特子的骰子吊坠,奋力一掷,骰子划出了一条白线,穿透了相位护盾,在兵王右边脸颊上划出了一道深可见骨的血口。 徐乐轻声念道:“这种传送项链,其实本就是我们之前一起做的,可惜跑得再快,我们也回不到之前了。” 这句话像是他在对自己说,一旁的特子听的是一脸茫然,只依稀记得这些东西的确是出自李离天之手,至于后来怎么散步到民间,又到了迪亚手里,他反倒是一概不知了。 但传送的黑洞已经出现,紫色的光闪过,兵王消失了。 诗怀雅再也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冲向了陈晖洁的怀中,带着哭腔大喊着:“臭龙,你还没死啊!” 陈晖洁纳剑入鞘,摸着诗怀雅的猫耳朵。方才经徐乐一言点化,剑境实现了久违的突破,少女眼神仍如星光,久久未散。但嘴里却蹦出了这样一段话:“臭猫,我好的很,等你进了棺材,我都能活的好好的。”说着,陈晖洁的眼神久违地显现出了温柔。 徐乐笑着,看向了特子,调侃道:“哈哈,这就是好集美。” 现在差不多是晚上八点,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月光在黑夜的映衬下显得愈发皎洁。 能天使和德克萨斯在外面望风半天,近卫局的医护人员已经来过,迅速完成了伤口的缝合和包扎。 按理来说,二人作为伤员,本已经可以撤离回府了,但敬业的企鹅物流员工为了履行责任,仍决定坚守到他们出来为止。 截止到八点,能天使和德克萨斯二人站在街边,已经各抽了五根华子,华子是徐乐留给她们两人的。路人们如果从筒子楼旁边经过,可以明显的看到两个生得极为美艳的女人,斜倚在街边抽烟。 两个漂亮的女人,其中一个头顶光圈,另一个长了一对狼耳朵,而且身上都绑了绷带。 如果她们俩妆化得再浓一点、头发再乱点,站在贫民窟的灯笼区,每个人再把一条腿垫在马路牙子上,一定会有路人过来问一句:“500?” 只可惜两个人都是有正经工作的物流员工,而且月工资并不低,但赚的是刀口上舔血的钱。好在两个姑娘都是经历了整合运动的年轻人,对敌人,不会仁慈,但对于朋友,会尽心尽力。 “华子还是好抽,大炎国国产货,比拉特兰的东西好不少。”能天使说道。 “确实,抽别的我咳嗽。”德克萨斯说道,“蕾,你多久没回拉特兰了?” 能天使抽了一口,笑道:“两三年了吧,当初来这是因为老姐被伤,我得找莫斯提马问个明白。到现在,我早就是龙门人了,我都有龙门永久居留证了。” 二人聊得倒是有说有笑,直到她们看到了迎面走来的徐乐四人。 能天使忽然跳了起来,喊道:“老板来了,下班咯!” 不料沈赤侯却回了一句:“还得加一会班,跟斩龙剑有关。” 德克萨斯问道:“赫然呢?” 沈赤侯道:“跑了,他只是想借斩龙剑找到儿子,到时候再传唤他就行。” 经此一役,收米最多的当属特子,但若论真正的收获,还要属陈晖洁,此时的她完成了大的飞跃,对赤霄剑法的理解自是更上一层楼。 陈晖洁看着徐乐,脸上现出了钦佩的表情:“徐乐,谢谢你能帮我。” 徐乐道:“无他,力所能及尔。” 陈晖洁道:“不过,在我拔剑的那一刻,似乎看到了一个人影,一袭白袍,独立于星空之上,揽大道于胸中。” “那个人就是我之前的好兄弟,也是现在的离天帝。所以说,也不只是我帮了你,而是他和我共同推了你一把。”徐乐皱了皱眉,望向天空。 “所以,这次的幕后黑手正是兵王迪亚。”陈晖洁微笑着,她的笑容已不再像当初一样冷若冰霜,因为她发现,无论多么邪恶的计划,终将会被击溃的。 只因为人之间有着信任与爱的存在。兵王费尽心机,也没能考虑到这一点,也正因为他忽略了这一点,他的计划也终会失败。 “不过,他还是逃了,到时候罗德岛只要对外宣称这是次抓捕赫然的误伤,再把兵王远调一周,一切还是能翻新篇。”沈赤侯说道。 “对了,陈小姐,我想借你的斩龙剑一用,给你们示范一下赫然为什么想要得到它。”徐乐说完,接过了陈晖洁的赤霄剑。 徐乐双手捧着剑,将剑柄送到了一个人面前,而这个人,竟是特子。 “乐哥,这个我可玩不来,到时候这凶器给我命榨干。”特子连连挥手拒绝。 徐乐道:“你是我们几个人当中操作精度最高的,之所以不会源石法术,只因为你失忆过。” “你之前的实力,远比他们乃至你自己想得都要强很多。” 特子没有说话,表示默认。 “所以,这次我来给你供给源石法力,你来操作斩龙剑。” 徐乐说罢,便让特子左手握剑,而自己握住了特子的右手。 此时的斩龙剑,并没有现出龙影,而是放出了淡红色的微光,一种如同波动一样的红色微光。 “特,试试让它的频率再降低,低于可见光波段,顺便配合一下波动,方便你的感知。” 特子闭目,屏气凝神,斩龙剑的红光也随之消失了,四周的风声也随之停止,但众人都知道,斩龙剑的法术回路还在运转,且效率极高。 在黑暗中,特子也看到了星辰之上的白袍男子,他刚想叫出一句“李哥”,但人影又倏忽不见了。 梦醒,人已睁开了双眼。 徐乐问向特子:“特,你可看清楚没有?” 特子面露微笑:“我全看清了。” 说罢,他指向了一旁的诗怀雅,张口便道:“大小姐,身高163cm,体重58kg,你左侧衣服兜里有一个钱包,里面有两千龙门币、手机、维多利亚身份证、和一张黑卡,你右侧胸口的兜里面,有你的督察组长证。” 一番话下来,诗怀雅脸已涨的通红,叫道:“姓特的你找死吗?女人的体重是你这种人能随便叫的?” 特子嘁了一声,笑道:“哼哼,奇趣蛋,特子我啊,还不惜得看你体重呢。” 诗怀雅气得龇起了牙,恨不得立刻给他两个大嘴巴。 随即,他指向了能天使,说道:“蕾缪乐小姐,身高159cm,你的连发铳里面现在有33发子弹,而且你右侧的裤兜里面还带了四个弹夹,左侧兜里的钱包有两百块钱,和一个照片,是也不是?” 能天使眼里放光:“好神奇啊,你是怎么知道的?” 特子并没急着回答,转而指向了一旁的德克萨斯,说道:“文盲姐姐,身高161cm,换了两把长剑,刃长85cm,厚7cm,材质没看错的话应该是1095高碳钢,量产货,但是淬火做得很好,硬度在63以上。兜里只有一个手机和一片……” 徐乐道:“特子,一片什么?细说,只有你看到了。” 特子缓缓说出了四个字:“一片……一片菲子。” 此语一出,在场又多了一个小脸羞得通红的姑娘,以及连忙鞠躬赔罪的特子。 沈赤侯看到特子的这番操作,这时恍然大悟:“原来如此,斩龙剑如果使用得当,释放出的波动经过交互,可以像天线一样感知外界信息,甚至能把每个人的秘密都看得清清楚楚。如果把斩龙剑交给一个源石技艺极其高超的人手里,那后果简直难以想象。” 徐乐补充道:“如果这柄剑在最强之人手中,那么波动定能覆盖全泰拉,赫然儿子也就一定能找得到了。” 诗怀雅此时还在红着脸,质问陈晖洁:“臭龙,是不是你拿着斩龙剑也干这种事?” 陈晖洁拧着诗怀雅的耳朵,说道:“臭猫,我不会这么用,而且我可没这么变态。” 看到了涨红了脸的两个女人,又听见两个女人这么一说,特子感觉这回自己丑大了。 徐乐拍了拍特子,对陈晖洁说道:“自从两个世界相联结,赤霄·斩龙剑传承了我们原世界天子剑的威道,已从雷神工业的源石制品跃升为了独一无二的神器,这也是斩龙剑悬赏如此高的原因。” “所以,陈小姐,为了一个父亲能找到儿子,我还是想请你借我们斩龙剑用一次。”徐乐第一次展现出了恳求的语气。 面对恩人的请求,陈晖洁这个憧憬武侠之道的姑娘,又怎好拒绝,她回应道:“好,那赤霄就先放在近卫局三个月,由沈赤侯长官代为保管。” 事已谈妥,大功告成,也终于到了下班的时候。 “各位,一起去吃顿饭吧,去龙门最好的馆子,我请客。”诗怀雅说着便从钱包里掏出了那张黑卡,顺便揪了揪特子的衣袖,“姓特的,你还有点本事,有没有兴趣来督察组干事,可比你现在当小偷好多了。” “我拒绝,特子我啊,继续做毛贼!乐哥,你说我们去哪。”说罢,特子一把勾在了徐乐的肩上。 如释重负的徐乐,嘴巴都快咧到了眉梢,哈哈大笑三声过后,叫道:“好兄弟,吃果盘去咯!” 二人连跑又翻着跟头,嚷了几嗓子,消失在了夜幕的旧街之中。 “郭楠。”诗怀雅看着远去的两人,嘴里嘟哝着,但是她相信,二人也一定会回来的,只因为经过了这么多的事,彼此之间早已构筑起了信任的桥梁。 只要人们能相互理解,相互信任,矛盾就定能消弭于无形,真相也终会水落石出。卫鞅和嬴渠梁、诸葛孔明和刘备,他们能够成就大事,均是因为有着“信任”二字。但信任并不是凭空而来,而是源于深厚的感情,英雄之间的惺惺相惜,朋友间的肝胆相照,恋人间的柔情蜜意,父子间的拳拳思念。 所以,这个故事讲的并不是斩龙剑·赤霄,而是信任。 第三十二话 鼠人、枪铳、歌(一) 鼠人,丧失了心气和生活希望的底层人。 有些人,二十岁死了,七十岁才埋。 他们的地位虽卑微,但世上又有谁能否定它们的存在。 鼠人和浪子之间,有时只差一个生活的盼头。 当他们有了活着的目标的时候,就算是身居顶点的天龙人,也夺不去他们生的力量。 枪铳,泛指枪械。 截止到2012年,美国的枪械保有量为3.93亿,平均每人1.2把枪。 可是枪铳,在响的那一刻才有价值。 它炸裂,它溅射,子弹从枪口起飞。 子弹的生命虽短促却辉煌,而枪铳,正是为了子弹准备的。 有了子弹的枪,犹如一个有动力的人,浑身是劲,但子弹全打光后,枪就变成了一块铁。 只有歌,才比较接近永恒。 在泰拉大陆这个乱世中,一个鼠人的光芒与生命,往往就在他手里握着的枪上,他的盼头,他的希望,倚仗于子弹的成功发出。如果枪铳也有情,它喷出的火蛇是否也像鼠人的生命一样,微弱但耀眼。 作别了尚蜀竞技场的枪火与刀剑,汐再次到了火锅店的座位上,开始嗯造火锅。 在她短暂的十六岁的一生中,见识过各种美食。只要有好吃的,她就从不会错过。 一个前十六年没什么朋友,成绩又不好的女孩子,除了吃喝玩,又有什么能激起她的欲望呢? 所以她不愿为了美食而错过任何机会,这是她生命中少有的欢乐。 饮食,对于一个还在长身体的孩子来说,并不可笑。 现在她总共有两个最在乎的人和事,吃喝和莫斯提马。 莫斯提马,这个蓝发的堕天使姑娘,年纪大约二十五上下,但这段日子却像极了汐的老母亲。 如果在原来的世界,汐到了像莫斯提马这个年纪,她高低能在家里蹲吧混个黄牌,练出一套军体拳,然后对着自己不争气的爹妈来上一套。嘴里叫嚷着:“老东西,拿钱来,给我七百,抽明日方舟,少一分我打断你肋骨,打断你的牙!” 但现在,她却说的是:“咦,这不是当初竞技场的杰子哥,你怎么也来了?” 是的,陈杰也来跟她们一起吃这顿饭。 两排长椅,中间摆着火锅,叶雨曦请客,一边坐着莫斯提马和汐,而另一边是陈杰和叶雨曦。 汐仍旧不管不顾地往锅里夹肉,但一旁的莫斯提马早已察觉到了氛围的微妙。 一般来说,当战斗已经结束,胜者和败者齐聚一堂,下一步,估计就是要签订某些不平等的条约了。 可出乎她意料的是,这两个年纪相仿的年轻男人,并没有剑拔弩张,陈杰没有寻仇,叶雨曦也没有挥拳。 反倒是吃着火锅,唱起了歌。 “久去山泽游,浪莽林野娱。 试携子侄辈,披榛步荒墟。 徘徊丘垄间,依依昔人居。 井灶有遗处,桑竹残圬株。 借问采薪者,此人皆焉如? 薪者向我言,死没无复余。 一世异朝市,此语真不虚。 人生似幻化,终当归空无。” 众人看去,唱出此诗的人,竟是陈杰。此刻的陈杰,并没有吃多少东西,目光中,反倒是多了三分平和,他的腰间,两把双刀已不见。 那两柄刀本是他作为龙门近卫的荣耀,但如今他败了,刀也已被丢弃。 一个人不堪的过去,本就该放下的。 陈杰此时看向沸腾的火锅,灰色的瞳孔流动着波光,微笑着,对叶雨曦说道:“谢谢你。” 叶雨曦道:“谢谢我?” 陈杰道:“因为你的这几拳,坚定了我的一个想法。” 叶雨曦道:“什么想法?” 陈杰刚想从兜里掏出一根烟,但看到了坐在一旁的汐,目光忽然变得十分温柔,把烟和打火机收了回去。 缓缓道:“我已在峨眉山下,买了几处产权到期的旧院子,我会将它们修葺一新,种上一亩竹林,再引一流清泉。一个人,养几只猫和几只鸡,有空打打游戏,接点单子。” 尚蜀和现实里的蜀地一样,西南部都有一个名为“峨眉”的崇山。 陈杰道:武者总要遇到自己的瓶颈,自我从龙门辞职以来,武艺和源石技能七年间没有进步,我自认此生无法突破,早已打算在退隐,找个地方过几年清闲安静的日子。” 莫斯提马道:“那一定是一种很好的生活。” 陈杰叹了口气,道:“我本就是个讨生活的鼠人,怎奈浮名累人,我一直没能将这个想法践行,也不知要等到哪一天才能放下这个重担子。” 叶雨曦道:“所以,你决定归隐?” 陈杰道:“是的,明天一早我就启程,去峨眉山。” 他笑得很轻松、很愉快,因为现在的陈杰已经放下了过去的恩怨纠葛,放下了重担。 现在的陈杰,并不是杀人如草的近卫,或是跟人拼死拼活的斗士,现在在他们三人面前的,只是一个平凡人。 叶雨曦笑着打趣道:“可是,你不像是那种甘于寂寞的人。” 陈杰道:“当然,我要是寂寞了,肯定会打打游戏,再叫个烧鸡,男人总是吃不腻烧鸡的。” 陈杰此语一出,突然发现莫斯提马在瞪着自己,他才发觉自己在两个姑娘面前说错了话,连忙用手捂住了嘴巴,堆笑着道歉。 放弃了龙门近卫与杀手身份的陈杰,此时也不必再隐藏自己的情感,灰色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缝,倒也显得跟同龄的青年人相差无几。 当然,放弃这一切,是否会有痛苦,只有他自己能知道。 “你有空时,可以来峨眉山下找我。” “等我打遍泰拉大陆,到时候如果还没死,我一定去。就去找一个在峨眉山下养猫种竹子,蹲在家里打游戏吃烧鸡的居士。” “哈哈,与其说是居士,倒不如是鼠人,只要到时候鼠鼠我啊,没吃烧鸡吃到噎死,我肯定会等你来。” 莫斯提马笑道:“我走了这么多的路,很久没见过像你俩这么有趣的男人了。来,喝酒。” 这一晚,两个男人和一个女人都忘了自己喝过多少瓶小白了。店里没别的白酒,只有又便宜又难喝的小白。当然,在这四人中,汐不算女人,只是女孩,所以只能搁一边吃火锅喝酸梅汤。 翌日清晨,莫斯提马自然是把昨天喝的小白全吐了出来,她清楚地意识到自己喝断片了。 她拼命回忆,依稀记得自己向陈杰和叶雨曦二人吹嘘着自己当初是多会用枪铳,然后又是如何在卡兹戴尔的动乱之中救下了战友,最后又是怎样来到了龙门,和罗德岛结盟,干起了跑长途的工作。 她甚至还一直念叨着:“蕾缪安,蕾缪乐。”这是她两个好姐妹的名字。 有故事的女人、善于交际的姑娘,在酒劲上来之后,总是会很能说的。 之后,便是汐道别了叶雨曦和陈杰二人,扶着莫斯提马回了旅馆,蓝发的堕天使姑娘抱着洗脸池就开始吐。 直到今天早晨,她们二人已经在尚蜀住了有一周了,当下正是办正事的时候。 莫斯提马看着还在睡梦中的汐,便叫醒了她,开始启程。 汐的双肩包里装着需要寄送的药物,昨晚吃饱喝足的她此时精力充沛,在晨光中感受到了丰收的喜悦,每迈一步都几欲弹飞。 她刚想坐上摩托,却被莫斯提马拉了下来,说道:“咱们今天不走陆路,改走水路。” 汐问道:“师父,我们是要把这些药送去尚蜀西部边境吗?我听说那边生病的平民和感染者很多。” 莫斯提马皱了皱眉:“这次不去蜀西,去天府开发区。” 眼见自己并不知晓莫斯提马说的目的地,便不再追问。 汐意识到这周并没有练习莫斯提马教给自己的剑术,而现在自己也已经学会三招“绘”、“描”、“摹”,但还是未能领悟这套招式的要领,她思来想去,对莫斯提马道:“师父,你教我的这套剑法一共有几式?” 莫斯提马道:“这套剑法,只是一个我从卡兹戴尔发现的残卷,现在只有三招。” 汐接着问道:“小莫师父,我用这三式的时候,总觉得没什么威力。一流的高手,总要配合源石魔法使用招式,这样招式的威力才会倍增,我打不出效果,或许跟法力值没太大关系,一定是因为我还没领悟源石魔法。” 莫斯提马看了看背在身后的两个法杖,说道:“你这么说,也有道理。我在源石魔法上也算略有理解,但这种东西只能自行领悟,我没办法强行传授给你。” 汐问道:“这是为什么?” 莫斯提马缓缓道:“源石魔法和源石技艺,与其说是技术,更像是道,练这种东西需要很高的法术天赋,很多人终其一生也无法掌握最基本的源石魔法。你五维图中的领悟力很高,但或许需要一些机缘。” 汐苦笑了一下,心想自己当初法力值便低人一等,或许此生就像陈杰一样,无法接触到最高深的魔法了,黯然道:“那就是看我的造化了。” 第三十三话 鼠人、枪铳、歌(二) 十丈客船,一曲寒江。 汐昨天回到旅馆已是后半夜,本想早上在船上再眯一会,却被歌声惊醒。 她听到的这些诗歌,也大多是自己这个初中辍学的女孩子从未听过的。 同行之人中,有一伙挑夫,把货物放在仓底便去歇息了,时不时还念叨着近几个月边境地带愈发频繁的风暴,还有越来越难做的信使行业。 再过一两个时辰,太阳便要高悬上天。大江两岸,峰峦起伏,不知这是哪一山,又是哪一峰。山上隐约会浮现出几座亭子,亭里能一眼看遍尚蜀的今昔景色,美不胜收。 可惜如今亭子里空空荡荡,也就没人看这风景。 而紧接着,汐便隔着薄雾看到了在船头唱诗歌的人。 这是汐近一个月以来,除莫斯提马以外看到的第二个怪女人,因为她和莫斯提马一样,都是大冬天穿短裤,拿着法杖,露着大白腿。 但是这个女人的法杖和莫斯提马的不同,只有一杖,而且杖上挂着灯笼。 她现在只觉得眼前的这个幕刃好生喧闹,偏偏要吵醒自己,扰人清梦。 莫斯提马昨晚刚吐了一堆,醉意方消了一半,脸上还挂着两个黑眼圈,现在似是口渴了,连忙使唤汐从包里拿水。 怎料那吟诗的女人却道:“还是喝酒吧,这么好的天气,不喝上两口,真是误了这良辰好景。” 这女人说着一口流利的西安方言,竟也不是尚蜀本地人。 汐看着这个女人不但聒噪,还跟自己套近乎,只得还嘴道:“不必了,我们不喝酒,我师父她不想喝。” 那女人笑道:“这个船家,是一家联营客栈的分号,酒肯定是错不了的,那我来一坛。” 江中行船,风景好了,酒水醇香,客人的心情也就好了。既运了货,又卖了酒,这样的船家,想不赚钱都难。 此时莫斯提马还挂着黑眼圈,处于晕船和醉酒的双重折磨之中。汐只能学着自己爷爷,一边把水给她,一边拍着她的后背。 船家收了那女子的钱,便去拿酒。 “请我再喝一坛,我帮你师父治好晕船的毛病,可好?”西安口音再次于汐的耳边响起。 还没等汐回应,那女子拿出灯笼杖,轻轻在莫斯提马眼前一晃。 此时的莫斯提马,只觉法杖的灯火之中隐约现出一只蝴蝶,缓缓飞入自己眸中,体内气海顿时一澈,疲意和醉意全消。 莫斯提马的眼神由恍惚再度变为了透彻,连忙起身道谢:“有劳令前辈了,方才酒醉,多有失态,还望多多包涵。” 吟诗的女人拱手笑道:“哈哈,不妨事,刚刚忘了向你徒弟自我介绍,在下单名一个令字,十二岁兽中排行第三。” 汐怔色道:“你就是令?岁的十二枚碎片之一?” 令悠悠说道:“是的,正是在下。小姑娘,看样子你是穿越者,不知我该怎么称呼?” 汐道:“我叫汐,三点水加一个夕阳的夕。” 令一边听着,一边将自己的龙尾巴挪到了身前,在江中一画,蘸足清水,以客船甲板为纸,船身微颤,随后便是江中的层层碧波浮现。 “试试行楷。”令说道,随后她的尾巴在地上的动作更快了。 江中的波浪随着令行笔的速度变化,时而舒缓,时而猛烈。但即便是在如此飘忽不定的水波中,她的龙尾巴似乎有着某种通神的魔力,船仍是稳稳浮在江心,缓缓前进。 而这一切,仅在短短的几秒间一气呵成,吟诗的女人亭亭玉立,将尾巴收到身后,心诚而意正。 莫斯提马鼓掌道:“笔意催动江河,不愧是令前辈。” 再一看地上,方才吟诗的女子用清水,画下了一个巨大的“汐”字。 船家刚抱着两坛酒从底仓上来,对甲板上的大字看得入神。 令说道:“汐,江湖之水归于沧海,好名字。跟我妹妹的名字倒是同声,你也懂画?”说罢,拍开了酒坛的泥封,畅饮起来,如此豪放,丝毫不像一女子。 汐答道:“会一点,不过自从来了这个世界,我就再没画过。” 令打量了一下面前这个不到二十岁的小姑娘,说道:“我从你的身上,能看到我妹妹的影子,你们的眸子比我们这类人更能察觉到世上的美好。虽然命运的铁拳仍旧会随机砸到我们每一个人头上,但是,汐,我希望你能继续画画,画点自己喜欢的。” 汐与令对视,年仅十六岁的少女感到面前的女子目光深邃,仿佛横亘百年。冰川消融,沧海桑田,而纵有千百年光阴,也犹如一场大梦。 “好,我会努力试试的。”少女的语声清晰而坚定。 莫斯提马问道:“不知令前辈此行为何。” 汐只知道令这个人一向豁达,旅居在尚蜀,想必她这次来尚蜀也是为了旅游,却没成想令轻叹一声,轻描淡写地说道:“杀人。” 这样的一个词,在如诗人天仙般的女子口中说出,竟是显得如此突兀。 莫斯提马摆正坐姿,道:“你是要去天府杀人?” 令道:“就在明天,天府总管任冲大宴宾客,为儿子任博斯办升学宴,那个时候高手云集,最适合杀人。” 莫斯提马笑道:“言之有理,在高手群中取一人首级,总比在大街上打死几个流氓无赖要来得更有趣。” 令笑道:“你们是否也要同去天府?” 莫斯提马说道:“不,我们继续东行。”这一语简短有力,说出后,她握住了汐的手,示意她不要多嘴。 令将一坛酒全部饮了下去,空坛落于甲板上,声响沉闷,这位好吟诗的女子面带绯红,说道:“如果你们有需要,之后可到峨眉山来找我,谢谢你们的美酒。” 话音未落,令左手拿起了灯笼杖,右手提着未开封的一坛酒,纵身掠起七八丈后,以法杖为鞍向东飘去。汐回过神来定睛一看,令的身影早已消失在了岸边的芦苇丛中。 “不愧是十二岁之一,简直像神仙一样。”汐感慨道。 莫斯提马扶着汐,在她耳边叮嘱:“明天我们先不去天府了,继续往东坐一站地,后天再去送货。” 汐仍是不解,搞不明白她们送货和令又有什么关系。 莫斯提马继续解释道:“明日,天府必有重大变故,估计是跟任冲家族有关。坊间一直在流传任家长女任寒月和次子任博斯素来不和,不知道谁又能请得动令这种老神仙。” 方才一听到峨眉山,汐回想起了陈劫也会去峨眉山定居,她现在只得在心中祈祷,峨眉山如此之大,希望令和陈劫不要遇见的好,不然按实力来算,稍有不测陈劫定会死无全尸。 依照计划,二人乘船经过天府,继续东行,离开码头后西行,来到了尚蜀东南部的一处无名村落。 与其说是破旧的村落,更像是一座死城。周围青砖白瓦的破旧房屋,证明了这里当初也曾有人住过。布满黄土的龟裂地面,钉在墙壁上的破布条在风中飘荡。 村口牌坊上面的木板,在风中被吹得吱吱作响,隐约能辨认出上面刻着的四个大字:祥和山庄。 一个人在这种地方住久了,你的任何雄心壮志都会湮灭待尽。 村口走来一个推着破旧板车的老人。老人的身上和头上裹着一身破布,惊闷如雷的轰隆声裹挟着黑色的风吹得他趔趄。 本就腿脚不便的老人,眼见就要被风刮倒在地,他死死地抓住了墙壁上的破布条,才没有摔跤。 不远处的地面上,躺着一个一动不动的花猫,这只猫已经没了呼吸,显然是从高处落下来摔死的。 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中,野猫都会选择结束自己卑微的一生。 汐见老人难以为继,立刻跑上前去扶起了他,她走近后才看清,这是一个年近七十的老人。 老人看到姑娘帮了他,连忙道谢。 汐问道:“老爷爷,这村子里为什么没人?” 老人以苍老的语声,用一口地道的蜀地口音回应道:“山庄的人啊,惹了任冲大爷,都走了,搬去西边工作了。” 老人的话,汐并不是很能明白,但莫斯提马却知道的很清楚:天府开发区急需劳动力,所以将周边村落的大部分村民都招去了天府,其中也不乏矿石病患者。 村民们的住处,从平房变成了由活动板房构成的临时宿舍,而他们所得的报酬,仅仅是矿石病的解药。 老人身上也有矿石病,他的状况,甚至要比这座山庄要糟得多。 汐问道:“老爷爷,这附近可有旅馆一类的住处。” 老人仍推着车,佝偻的脊背掩盖不住突兀的骨头,他推着装满了茅草的板车,连路边的死猫都没再看一眼,冷冷说道:“都没了,你们若是过夜,还请继续往西走五公里吧。” 此时的汐就站在祥和山庄的门口,这段时间,她们到的地方一直是繁华的都市,她从未见过在大炎境内会有如此荒凉的地方。 她出生在宁静的小县城,此时的她不敢相信大炎仍有这么严重的矿石病患者,但是她又不得不信。 饥饿、荒凉、干旱。 汐所不知道的是,泰拉大陆的大炎虽然是这个世界的经济中心,但仍旧是一个落后帝制国家,通过分封制派遣各个诸侯王管辖各大城邦,其中有通讯发达的龙门、作为旅游胜地的江南和尚蜀,也有数不胜数的贫瘠之地。 这种地方,是泰拉大陆的底色。 汐的心已冷,但本性的善良驱使着她,将自己仅有的一千块龙门币分了五百给面前这个可怜的老人。 汐问向莫斯提马:“为什么有人会买不起洁净的食物和药品?”莫斯提马没有回答,但她们心中已有答案。 十万块一瓶缓解矿石病症状的药,并不是人人都能负担的起。 就在二人要继续西行的时候,汐指了指死在地上的花猫:“我们把它埋了吧。” 天色已近昏暗。 两个姑娘拿来了一个纸板,试图把花猫的尸体挪到土地上。 但是要把猫挪上纸板,必须要将猫尸体的另一面抬起,不可避免的会碰到死猫的另一面,也就是接触在地面上的那一面。 无论什么东西从高处摔下来,先碰到地的部位肯定是不好受的。 莫斯提马轻声叮嘱道:“汐,把头转过去,我来处理就好,不要看它的另一面。” 可汐还是看到了,模糊的血肉,爆射而出、如玻璃珠般诡异的眼球。 当她看到猫尸体的另一面时,身体先是一颤,手却握得更紧。 猫的鲜血已经沾到了莫斯提马的手上,但是她在后悔,说道:“真不该让你来做这种事的,你见过的东西还少。” 汐问道:“这里的人,甚至活得不如城里的猫,是不是哪个世界都是这样?” “我没去过你那边,但或许是的。” 两人没有铲子,便用破瓷砖挖土,虽然山庄在江边,但冬天的土干燥而坚硬,时不时还会挖出碎石。 瓷砖锋利的边缘在汐的手上留下了一道道血口,但她没有在意。 猫的尸体被蜷缩着摆成了一个睡觉的姿势,模糊的一面放在下面,埋在了土里。 第三十四话 鼠人、枪铳、歌(三) 且说师徒二人埋了死猫,离了祥和山庄,继续西行,来到了应峰路的行裕客栈。 行裕客栈在尚蜀有多家分号,严格说算是一个连锁店。这家店的掌柜是一个发福的中年男子,仿佛一整天都在拿手里的算盘算着整家店的业绩。 汐二人一进店,店小二便堆笑着凑上前来,说道:“二位姑娘,是打尖还是住店?” 莫斯提马道:“住一晚,你们这有什么招牌菜没有?” 店小二笑着道:“本店别的没有,烧饼夹肘子可是尚蜀一绝。我们这炖肉的手艺啊,都是从燕都传过来的,那叫一个地道。” 一边说着,店小二还竖起了一个大拇指。汐就在刚刚目睹了凄凉的祥和山庄,又在土坡里埋下了可怜的死猫,现在手上也粘着猫血,看到店小二夸张的动作,被逗的噗嗤一下笑了出来,方才的惊惧顿消大半。 莫斯提马见汐已无大碍,便对她说道:“饭前记得洗手,咱俩手上现在都是血。” 汐和莫斯提马并排而立,在洗水池内用肥皂仔细地搓着手上的血迹。 汐小声说道:“可怜的猫,它会回喵星的。”她现在一会想起那只猫的死相,至今仍旧后怕。 莫斯提马说道:“汐,你刚才并没有逃避。” 汐道:“我刚才被吓坏了,我从没见过尸体,就算是猫的尸体也一样,十六年,从没有。” 莫斯提马笑道:“汐,拉特兰学院的新生在你这个年纪也会去接触死亡的动物,仅仅是用于训练,但他们之中被吓退的人有很多。其实你是一个很勇敢又有爱心的女孩子,你远比自己想得更坚强。” 汐听到莫斯提马这么评价自己,心弦一颤,说道:“我只想快点变强,这样小莫你就不用一直操心照顾我了。” 莫斯提马道:“没关系,能有你在身边我感觉挺好的。”此语一说完,莫斯提马忽然察觉了什么,用手一指,在汐耳边念叨:“汐,这个人你可认识?” 汐并未看到人,却是先闻其声,那人一口地道的四川口音:“老板,你这是老百京地道的烧饼夹肘子嘛,肉都凉咯!” 店小二见有人砸场子,拿着算盘,故作镇定,以一口地道的老百京口音耐心解释道:“丫头,这才是地道的老百京烧饼加肘子,热烧饼配凉肘子肉,饼里不多不少,四两肉,贼讲究。” 而蜀地口音的姑娘倒是不耐烦了:“跟你说肉凉了,你又不帮我热,我自己来热。” 那姑娘深吸了一口气,缓缓吐出,汐此刻感到这个女子就好像一个活着的熔炉,体内有烧不完的燃料,而火从口中吐出,竟让烧饼在热浪的炙烤下发出噼啪的响声。 她直到这时才认清,面前的这个姑娘竟然是十二岁中排行第九,擅长锻造各类兵器的年。 无论是罗德岛还是大炎,无人能否认年作为高级资深干员在锻造冶炼上面的天赋,不过她显然不是一个好厨子,热浪的温度对于加热烧饼而言显然太高,烧饼从金黄变得焦黑,不一会便烧起了火。 烧饼着火,马上就要触发天花板上的烟雾警报,店小二急忙往烧得焦黑的烧饼夹肘子上面倒水,一边倒一边还冲着年咒骂道:“乡下人滚蛋!小土妞玩什么火,赶紧给老子走,不伺候你了。” 年见小二如此想让自己走,嘁了一声说道:“烧饼夹肘子,一点味也没有,还不如去吃火锅呢。”说罢便打算起身出门去。 店小二望着年,狠狠地翻了个白眼,刚想怼一句:“臭村姑,你吃白食啊?没给钱呢!”却忽然察觉到手中的壶已经被融化了,手上顿时烫出了一圈燎泡。 四周的顾客都当是看戏,一边看着店小二吹着自己的手,一边喝酒,谈笑风生。 汐二人坐回到座位上,这时她们的烧饼夹肘子已经上好。莫斯提马对汐说道:“看见没,这个就是年的技能,浑身都能随心所欲散发出高温,之后你若遇到这种超模对手,一定要先以逃命为先。” 汐听后,认真地点了点头,将莫斯提马的话铭记于心。 年此时憋了一肚子火,心里只想赶紧走出这家店,却有一个冷冷的语声截住了她的脚步:“姑娘,饭钱没交就走人,不太合适吧,更何况,你刚才抢了我坐的位子,咱俩耳机一模一样,我误给你耳机拿走了。” 年回首望去,看到了一个竖着三七分发型的短发女子,脸上挂着一副皮笑肉不笑的表情。 短发女子又说道:“不是我尹青红故意针对你,你这种人啊,占座真的挺恶心的,麻烦你下回别再给尚蜀丢人了,也别倒打一耙说我偷你东西啊!” 店小二见有人给自己撑腰,连忙仗势说道:“就是,你既没给钱,又凭什么占别人位子?” 年下意识地摸了一下裤兜,果真摸到自己的耳机已不见,顿时惶惧不安起来,说道:“人类姑娘,你能不能把耳机先还我,饭钱我一时冲动忘了交了,肯定会给小二的。” 尹青红道:“哦,是吗?大伙看,这就是岁兽的丑恶嘴脸。自己占了便宜就不说,占座不给钱倒是理直气壮,被抓了之后就软了。岁兽就是岁兽,当初分成十二瓣,也终究是十二个剑冢。” 在汐的记忆里,年作为岁兽的碎片化身之一,虽然话唠,但绝对并不是咄咄逼人的那一类人,而且很少见到她生气的样子。 但现在的年,听到自己的兄弟姐妹被诋毁,陷入了愤怒之中,众人已能感觉得到房间内的气温都上升了三四度。 年还在压制自己的怒火,故作镇定地对尹青红说道:“姑娘,我劝你别这么说我的兄弟姐妹,这个耳机现在真的对我很重要,如果你能还给我,我会付两倍饭钱。” 尹青红大笑道:“哈哈,占座的自知理亏,急咯急咯。”这笑声宛若乌鸦,但又快如麻雀,让人听后心烦意乱。 客栈众人的言语也是一边倒,说着什么“岁兽滚出大炎”、“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一类的话。 此时的年,站在门口,白发红角,在众人面前像极了一个异类。她深知自己如果发作,可能整条巷子都会损毁,但她还是尽全力克制住自己的情绪,只能站着发抖。 尹青红站在高处,藐视着楼下门口的年,语声中充满了讥诮:“要我还你耳机,也可以。听说你锻造东西挺能赚钱的,既然你来钱快,犯了错也得多交罚金。” 尹青红邪笑着,眼睛已经眯成了一条缝:“我要你替在场所有人的酒水买单,赔店里十万损失费,再给我十万龙门币!怎么样?” 众人一听有人替自己免单,瞬间爆发出了一阵惊呼之声,大叫道“芜湖!”、“收米咯!”、“狠狠地喝,反正是这岁兽买单!”。 这时汐和莫斯提马才意识到,这个名叫尹青红的幕刃,分明是来偷耳机顺便讹人的。 “好一招恶人先告状。”汐恨恨道。 年的语声逐渐变小,显然是受了委屈:“我现在手上没这么多钱,能不能宽限几天?” 尹青红依旧得理不饶人:“不行,要不你现在就去联系你兄弟姐妹,或者联系罗德岛,叫他们打钱也行。” 年的脸色僵住,一时间无法开口。她实在没想到,面前这个短发女人竟是如此的惹不起,仅仅三言两语就将她困进了一个万劫不复的死局之中。 年这个活了不知几百岁的姑娘,今天才充分见识到了舆论这种东西的可怕,如果使用得当,它简直比自己这一生锻造出的任何一把武器都要致命。 汐和莫斯提马看着十分憋屈,如此强大的岁兽化身,竟被一个女子玩弄于股掌之间,当真是虎落平阳被犬欺。 此时的年甚至已准备鞠躬道歉,以一种接近乞求的姿态换取这个重要的耳机。 她几欲低头弯腰,却低不下去,在众目睽睽中,只能紧皱眉头,似是要吼叫出来。 忽有一人将手搭在了年的肩膀上,却是手里拿着烧饼夹肘子的莫斯提马,她一边吃一边道:“年,你走吧。但是烧饼夹肘子确实比火锅好吃,这点你得承认。” 汐在一旁也和道:“姐姐这么漂亮,不该受这种委屈的。” 年从孤立无援,到有人支持自己,此时的她,感动得几近落泪,她磕磕绊绊地说道:“谢谢你们,能帮我说话。” 尹青红看到年身边多了两个帮手,冷笑道:“哼,占座赖账的贼,还想逃?” 就在尹青红嘴角抬高的时候,她发现有人在指着自己,是汐的手指。 汐道:“尹青红,我问你,你的耳机和她的耳机是否一样?” 尹青红道:“那自然是相差无几,不必多说。” 汐道:“姓尹的,你敢不敢看看她耳机的连接记录?若是她的耳机连过你的手机,那你铁定是偷耳机的贼。” 怎料此时尹青红瞬间脸上一黑,从二楼一下缓缓掠至汐的身前:“小姑娘,我看你还不会源石魔法吧?” 尹青红道:“要是在之前,我或许会乖乖把手机给你们,让你们看连接记录然后来个大反转,但是在这个世界,弱肉强食,拳头大才有话语权。忘了告诉你,你可以叫我尹青红,或者说穿越者·尹青红。” 听到了这个名字,莫斯提马的瞳孔开始收缩,冷汗涔涔而落,面前这个女人,正是她方才所说的“超模”强者。 尹青红再次发出了尖刻的笑,指着莫斯提马说道:“年旁边那个吃烧饼的女人,麻烦你摘下兜帽,让大家看看你的脸。” 兜帽缓缓而落,莫斯提马抬起头,露出了亮得发污的光环和漆黑的光翼。 尹青红抚掌大笑:“我果然没猜错,堕天使莫斯提马和一个岁兽,真是沆瀣一气,如果我在此将你们三个收拾一顿,当属大功一件!” 酒客们显然是看热闹不嫌事大,全部端着吃的躲上了二楼看台,喝着酒有说有笑:“好好好,打起来,女英雄打死异端为民除害!” “好,借大家吉言,今天你们就要死在这里了。” 第三十五话 鼠人、枪铳、歌(四) 泰拉大陆由于城市之间天灾横行,航空线路和城际轨道无法建立,一些重要货物往往由信使来完成。 天灾发生前可能会出现部分预兆,包括天灾云等。泰拉世界的文明已发展出一套体系较为完备的天灾预警系统,“天灾信使”为其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一部分天灾信使则共同建立了天灾及其随后潜藏的危机的防范及情报交流机制——“危机合约”。 企鹅物流作为覆盖全泰拉的大型物流信使公司,可以看作是一个跨国企业。这个企业最爱招大学毕业生,因为二十出头的大学毕业生心气最高,往往也最能干。 五千龙门币一个月,你或许雇不到高级资深干员,但是你可以雇到两个毕业生来干高级资深干员的事。 血气方刚的年轻人,为完成委托总会有股子冲劲儿,到了关键时刻还会拼命。 企鹅物流是一个处在乱世中的跨国物流公司,不是慈善机构,必然会运一些违禁物品,如军火、情报、甚至是来路不正的红货。这一点,企鹅物流的大部分员工都对此心知肚明,但高额的回报仍旧抵挡不住毕业生们趋之若鹜的脚步。 莫斯提马显然并不是愣头小青年,她已工作超七年,在七年的拼杀中能活到现在,靠的是谨慎和果断,以及关键时刻该撤就撤。 “一个大单跑俩月,十万块,你玩什么命?”这是莫斯提马常常铭记于心的一句话。 所以,当她遇到尹青红这种超模强者的时候,第一反应也是先走为上。 “汐、年,准备撤退,别管你那个破耳机了。”莫斯提马拉起汐便要夺门而出。 此时,天空阴郁,下起了雨。 冬雨,雨水冰冷,尹青红语声更冷:“想走?小姑娘,把你的包留下吧,我没记错的话,包里可不是什么正经的东西。” 这时莫斯提马才意识到,方才尹青红嫁祸于年,并不是为了讹钱,反而是要趁乱劫自己这次运送的货。 她当即喝道:“我们要走,你还能拦阻不成?” 尹青红站在屋内,又开始了那种尖刻的笑,说道:“走可以,留下包裹你们方可离去,你们若是硬要带包裹走出这个屋子,我会先杀了那个背包的丫头。” 命运的大手,已将这三人困在屋子里,避无可避。 方才还在在二楼的众人,忽又顿时静默,面面相觑私语起来,语气中充满了恐慌,但没有一人敢从二楼跑下来。 莫斯提马衣袂飘动,右手取出背后的白色法杖,左手将汐拉到自己跟前,横杖将她紧紧护在身后。 汐抱着自己的背包,怎么也无法想象自己这几天来竟背着这么一个贵重的东西,连忙问向莫斯提马:“小莫师父,这里面究竟是什么,不是药吗?” 但莫斯提马只是淡淡说道:“我们是物流员工,无权知晓货物内容。” 尹青红道:“我拿走年的耳机,劫你们的货,不过是为了大义而已。” 年看着面前这个还没有自己高的短发女人,笑道:“行鸡鸣狗盗之事,还要以人性命相要挟,好一个大义。” 尹青红从兜里拿出了刚刚顺来的耳机,白色的外壳上面捆绑着一个特制的接收器,她拆走了接收器,与自己的手机相连,播放出了最新的一段语音:“年,我此行去尚蜀多有凶险,还请你与我保持联络。” 汐对这个声音十分熟悉,说话的人分明就是那天在船上吟诗的女人——令。 尹青红说道:“年,你姐姐此来尚蜀,是为杀人,我说得对吗?” 年道:“这是我们的私事,还轮不到你来管。”一边说,一边暗自发力,想要抢回自己的东西,“就凭你这种低劣的造物也想困住我,未免不自量力。” 话音刚落,她从长衫中取出两块钢条。热量凝聚于掌内,钢条由暗红变为橙红,方才还坚硬的钢顿时如橡皮泥一般,在少女的手中上下翻飞,随着一口冷气从她的口中吹出,年的右手已多了一把三尺长剑。 长剑上带着火星,随着年的火焰放出,屋内气温再次又升高了一档。一柄临时铸成的长剑,仅在三十秒内便完成了塑形和淬火,它的样子也绝称不上好看。但是在坐的每个人都不得不承认,这是一柄杀人的剑。 以已为炉,塑钢成剑。众人皆对年的这番操作赞叹不已,怎料尹青红却眯眼一笑,说了一句:“并非是我不自量力,真正不自量力的,怕是你们三人。” 就在年蓄力举剑劈向尹青红手臂的瞬间,她忽觉全身的热量如汹涌的江河,滚烫的血液不断地从心脏流向右手,她急忙减少散发的热量,可这股能量却如破笼而出的猛兽,难以抑制。 原本铸成的长剑,再度在失控热量的驱使下,剑柄由亮黑色变为橙红,最终由橙红再次发亮,化作了一滩铁水浇于地面,迸射出令人目眩的火花。长约三尺的剑身没了剑柄的支持,重重摔在地面上,寸碎为了无数块废铁。 眼见长剑已毁,年怒不可遏,挥拳直击尹青红面门,拳中夹杂着白光,温度足以融化最坚硬的岩石。面对着这样的火拳,尹青红却避也不避,嘴里默念了一句:“晨行梓道中,梓叶相切磨。” 年一听到尹青红念的这句诗,拳势同方才的长剑一般破碎消弭,身子一软,如麻袋般倒在了地上,周身浮现出了暗红色的护盾,向四周辐射着高温。 汐高喊道:“年,你怎么样了?”倒在地上的年没有回应。 莫斯提马和汐知道,年在危急关头,发动了保命技,作茧自缚,而她挥剑和冲拳的刹那,听到尹青红的那句诗,一定受到了不小的伤害。她们二人交换眼神,均觉得这人的技能属实是匪夷所思。 尹青红念完一句诗后,仿佛消耗了极大的心神,闭目凝神道:“你们可知离天帝?当年他击败其余九人,悟得无上大道,我作为败者,有幸在旁窥视,却也是天赐良机,悟得了这‘离歌’。” “离歌哀婉,句句别离。怕是我再念一句,你们三人,就要与这世界别离。听我一句劝,把包给我,你们就出去,如何?” 莫斯提马看着不远处的年趴在地上,显然已是不省人事,便带着汐缓缓向门外走去。 门外雨声稀疏,一滴雨水从门外滴到了莫斯提马的头上,清澈的雨滴方一接触额头,她只感觉如天外飞来一柄利剑直直劈下,痛感瞬间从额头贯穿至脚底。 汐也被雨水一溅,“啊”地一声叫了出来。等她摸了一下自己的头,方才被雨水击打过的地方倒是安然无恙,可她们二人再不敢进入这冬雨之中。 “小莫师父,我们该怎么办?”汐的语气中带着惊恐,莫斯提马没有说话。 诡异的离歌,如剑的冬雨,负伤的岁兽,以及在阁楼上看热闹的一群宾客,莫斯提马感觉自己和汐已经落入了血腥的竞技场中,而这边的三人正是参赛的勇士,纵然是三打一的局面,她也丝毫看不出任何胜算。 门外的雨越下越大,夜已深。 莫斯提马心念一转,将法杖“黑锁”取出,握于右手,催动法力,将屋外的雨化作七条雨线,径直射向尹青红。 七条雨线在空中游走,而后汇于一处,直击尹青红的心口,她此刻仍旧不闪不避,唱出了第二句诗:“与君别交中,缅如新缣罗。” 飞速射出的雨线打在了尹青红的大衣上,大衣被浸湿,丝毫没有穿透的迹象。尹青红脱下湿透的大衣,用左手抓住大衣的袖子飞速旋转。不一会,湿透的衣服被转成了一个长棍。她手持这样的棍子,轻敲砖石制成的地面,竟发出了金石交击声。 楼上众人爆发出了赞叹的声音,没想到年纪轻轻的尹青红竟掌握了束湿成棍的绝顶功法,不仅在两招间制服岁兽,还能凭一己之力抗下七道如子弹般的雨线。 汐此时抱着包,被莫斯提马一推,退到了客栈的墙角。 到此刻,莫斯提马才明白了一件事:困在此间客栈,与刑场无异。 自己是擅长范围攻击的术师,“黑锁”和“白匙”两个法杖以威力和范围见长,缺点是前摇长、攻速过慢。 在狭小而闷热的屋子里,一旦发动自己的“荒时之锁”或“荒序之匙”,打到年这种重装战士身上并无大碍,但若波及到身旁的汐和二楼的无辜客人,很有可能造成无关人员的死亡。 “大概年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才没有发动大开大合的斩击。”莫斯提马逐渐明白了年方才的难处。 为了不波及到看戏的旁人,二人均使用着攻击范围最小、最稳妥保守的战技去攻击尹青红,可尹青红仅靠念诗便能轻松化解他们的攻势。尹青红就像是拿着屠刀的猎人,在慢慢宰杀着两头被铁笼束住手脚的猛兽。 雨线虽快,但终是快不过子弹,尹青红手持衣服束成的长棍,笑着道:“堕天使,你若是有枪铳,兴许这时候死的就是我了。” 莫斯提马听到这句话,鼻子一酸:“是啊,如果我像之前一样,有枪的话,就能轰爆你的脑子了。”现在的她,并不能释放大范围法术,又无法逃出这个屋子,只能引出雨线射向尹青红。 尹青红手持长棍,虎虎生风,莫斯提马的雨线伤不到其分毫,反倒是被尹青红近身,法杖对上长棍,堕天使姑娘堪堪以法杖格挡。 束如精铁一般的长棍,结结实实击打在黑色的法杖上,但莫斯提马忘了一点,这个棍子本是衣服,衣服既能成棍,棍子自然能变回衣服。 尹青红手腕翻转,棍子的劲道支撑全消,化作了软鞭直挺挺地抽到了面前她的后心。莫斯提马只觉喉咙一甜,鲜血从口中吐出。受了这一击后,她的视线恍惚。 上一次自己受这么重的伤是什么时候,是在龙门还是卡兹戴尔?莫斯提马陷入了回忆之中。 持枪射向队友的双手,头上逐渐发黑的光环,浑身是血的伤者,还有家乡那个红色短发的年轻姑娘。 “她现在过得好不好?这次如果能活下来,我一定找机会去看看她。”往事如幻灯片一般飞速在莫斯提马眼前闪过。 “你,给我死!”尹青红邪笑着,就要抽下第二鞭,这一鞭,直直划向天灵盖。 这一鞭,并不会砸到莫斯提马的天灵盖上,而是汐的身上,汐飞扑到了莫斯提马的身前,用自己的身体死死挡在了尹青红即将用手划出的弧线上。 汐紧紧护在莫斯提马身侧,喊道:“臭女人,你不是要包里的东西吗?去拿啊!” 众人都在等着这一击的落下,尹青红的手迟疑了一会,也终究落了下去。一个月以后,她肯定会因为自己这一刻的迟疑而后悔,衣服化成的软鞭并没有抽下,她的左手却被打得脱臼变形,紧接着的就是痛苦地哀嚎和咒骂声。 众人看到尹青红的狼狈之相,又开始了叽叽喳喳的议论。 方才一声巨响是平底锅击打的声音,年从保命的铜印状态中醒来,手持铁锅,眼眸和口鼻中缓缓散射出火焰,在夜晚昏暗的灯光下照得她眉宇间熠熠生辉。 年嘴里吞吐着火焰,缓缓调匀呼吸:“这是什么烧饼店啊,连把菜刀都没有,最趁手的家伙就是这口锅了。” 莫斯提马缓过神来,连忙带着汐,与尹青红拉开了距离,说道:“年,爱玩火的岁兽,你拿着这个煎蛋的大铁锅还挺威风,有没有兴趣看看她还能玩出什么花样?” “哈哈,乐意之至。” 年身上的火光愈发耀眼,几乎要将尹青红整个人淹没。 第三十六话 鼠人、枪铳、歌(五) 尹青红盯着手持平底锅的年,露出了少有的凝重神情。 此时的年与莫斯提马对望了一眼:“她的这个技能,未必能一直起效。”莫斯提马点了点头,便要一同攻向尹青红。 年微微一笑,纵身掠起半丈,手持平底锅向尹青红劈砍下来,精铁铸成的锅夹杂着上千度的火焰,在昏暗的室内光华夺目。 尹青红不闪不避,用衣服束成的短棍格挡,棍上的水一遇到灼热的铁锅,爆裂出“滋滋”的响声。 沸腾的雨水熄灭了年的火焰,冒出了一大股青雾,淹没了年和尹青红的身影。 昏暗的室内,众人只得看到兵械交击的身影在雾中时隐时现。 尹青红手持布棍,每一击都能划开大片白雾,年走近她身侧后,不知为何,动作忽又迟缓了起来。莫斯提马思忖道:“莫非她的招式,并不是靠念那几句诗发出?” 为求稳妥,莫斯提马将法杖的威力压制到最小,在尹青红所在的一平米空间内引发爆裂。砖石所制的地板经受了魔法的轰击,绽开了条条裂纹。 夹带着冲击力裂纹犹如受惊的老鼠,在尹青红面前自觉绕开,甚至连青蓝色的魔法波动都停滞在了尹青红面前,化作了一片光幕。 自穿越者来到这个世界后,莫斯提马从未小看过他们之中的任何一人,对于汐也是如此,可面前的尹青红的确是超出了自己的预料。 法术冲击,这种有形无质的东西,竟像是塑料布一样,任由尹青红摆弄。 躲在墙角处的汐,全程目睹了当世三大强者的对决,岁兽的火焰、莫斯提马的法术冲击、尹青红的诡异技能,无一不让她惊惧,而又心潮澎湃。 在强者的对决之中,自己又能做些什么?汐的脑海中回响起了舟中吟诗的女人对自己说的一句话:“我希望你能继续画画,画点自己喜欢的。” “我终究还是太过无力了。”汐拔出了腰间的短剑,看着不远处被火焰和爆裂法术包围的尹青红,丝毫寻不到可乘之机。 倏忽之间,她似乎看到了二楼有人影一现,那人与汐目光一触,冲她挥了挥手,宛如浩瀚的江河汇入平静的湖泊,汐周身的源石能量暴涨。这股力量却和煦如风,清晰可控。她脑海中练过的三式剑法随着江河的贯通汇作一式,画意之式。 以剑作画,因画而生。 传闻岁兽中排行第十一位的夕,擅长描摹山水,仅凭一笔之力可构出小洞天,将人的神魂摄于其中。可汐并不是夕,她并没有足够的能量支撑自己完成这样浩大的幻术,她只能画一些小东西,而小东西就足矣。 “该画点什么,才能挽救危局?”汐开始拼命地回想。她描绘不了汹涌江河之中的客船,画不出百万禁军供自己驱使,更画不出那垂垂老矣却仍旧推着车前进的沧桑老人。 世间万物,可绘其神魂者甚少。汐静立原地,看着远处仍在对拼的三人,沉吟良久,最终高举短剑,画出了一只猫,那只她们方才埋下的猫。 “如果它还没死,一定会像这样活蹦乱跳吧。”汐手指随着心念转动,法力如墨般自剑尖晕染而出。 描边,染色,剑锋发出了如黄莺出谷般的叫声,一笔能使万物复苏,而画出的小猫,动了起来。万象之中,汐绘出了一只小猫,和过去的她一样,可怜而又孤独的小猫。 经过了数十招的对拼后,莫斯提马渐渐摸清了尹青红战斗的路数:她牵制对手,靠的并不是念诗,而是声波。 这也是莫斯提马看到了她戴着的耳机后,才意识到的事。利用源石能量,技艺高超的战斗者能放出闪电或喷出火焰,自然也可以将能量转化为振动,用声波放出。 交击声停,尹青红和年的轮廓随着消散的雾气逐渐变得清晰。 莫斯提马思索再三,脸色一变,浮现出了轻松的神情,轻声说道:“年,不用费力气打她了,咱们已经赢了。” 年手持着平底锅,疑惑不解地用蜀地口音问道:“你说啥子?她可是还在活蹦乱跳的,跟我拼了十几招了。” 莫斯提马道:“兵者诡道也,她的确是穿越者,而且魔法成就堪比资深干员,但她所说的‘离歌’,不过是一个幌子。我们都以为她吟诗之后,某些奇怪的现象才会发生。事实上,她只用了一种技能,也就是操控声音。” 年耸然动容,惊讶道:“声音?她除了说了那几句话外,并没发出别的声音啊。” 莫斯提马笑道:“你可能是天天烧炉打铁,把耳朵打坏了。有一种声波,我们的耳朵听不到,但能引发人体的共振,通常称之为次声波。她就是利用次声波的振动,扰乱了你体内的热量,止住了我的法术,也给自己做出了武器。” “这种声波,在屋内回荡,威力倍增,自然也会波及看戏的众人。” 莫斯提马语毕,汐再次看向二楼,方才那个人影已不见,而其他客人像是中了毒,均瘫倒在椅子上不动。 汐道:“师父,她既然要抢这个包,为什么又要伤及无辜的人。” 莫斯提马叹息道:“这个技能是无方向性的,她这么做,是为了将恶名栽赃给我们。杀人诛心,嫁祸她人,这就是耳机大盗,尹青红。” 她说出这句话后,看到了远在自己身后仍活蹦乱跳的汐,仔细端详一了会,感到此事确有蹊跷。纵然疑点重重,莫斯提马也无暇顾及,她现在只有一个选择:打倒面前的对手。 莫斯提马深吸了一口气,将两个法杖双持:“可惜,你并不能无限制发出声波,到现在,体力估计已经只够打出最后一击了。尹青红,我说得对吗?”莫斯提马一双蓝色的眼睛看向尹青红,此时她自信又充满讥诮的笑容已消失不见。 尹青红听莫斯提马如此一说,头上起了青筋,忽又讥诮地笑道:“堕天使,你机关算尽,唯独算错了一点,就是让一个女孩去背这么贵重的货物。” “我要抢的东西,还没有得不到的!” 一声爆震之声响过,汐只觉背后一凉,尹青红已飞速掠至了自己身后,白晃晃的刀子反射着昏黄的烛火,架在了自己的脖子上。 莫斯提马和年经过了一场近身搏杀与声波的拼斗,体力早已见底,疲惫和伤痛导致疏忽,没能顾及一旁的汐,也未曾料到尹青红的最后的攻势并非是产生次声波,而是利用声音的爆响作为动力,突进到汐的身侧。 恼羞成怒的尹青红眼见力敌二人不过,终究使出了最无耻的一招。 手起刀落,短刀已将背包的背带齐齐切断,尹青红左手已脱臼,只得用嘴叼住包,右手挟持着汐,又露出了阴险的笑:“放我走,不然我杀了你徒弟。” “尹青红,你好卑鄙。”莫斯提马眼中已现出血丝,恨恨道。 尹青红仍在邪笑:“我本想连你们三人一并杀了,不过,等我找来救兵,你们还是得死。”她笑着,缓缓架着汐向门外走去。 就在她将要踏出门去之时,听到了流星,天外的流星。这道流星,并非是星空的光芒,而是一道语声,好似远在天边,而又近在眼前:“汐姑娘,把你刚领悟的东西用出来,给你师父开开眼界。” 这一句话,震得尹青红惊惧不已,她连忙加快了出门的步伐,硬革制成的靴子击打在地面上,发出清脆而散乱的响声,直到她踩到了一个东西,响声终于停止。 尹青红看向脚下,是一只用剑意与魔法幻化成的猫,汐画出来的猫。这花猫眨起了眼睛,在不经意间已爬上了她右肩的肩头,发出了“喵”的一声。 猫身形矫健,但尹青红深感肩头之物重若千钧,右肩在这猫叫之声过后,生生脱臼。 这一声响后,猫儿纵身一跃借着屋宇飞向天外,门外的雨渐渐变小,星光自云雾朦胧中闪动着光。 今夕,何夕。 汐手中抱着装药的背包,眼角流下两行泪来,哭着道:“小莫师父,我终于能帮到你了。” 莫斯提马不再顾及逃遁的尹青红,紧紧将汐拥入怀中,低声说道:“你没事就好。” 年见到师徒二人的温情一幕,有些害羞地挠了挠头发,将平底锅扔在了一旁,冲着客栈二楼喊道:“虽然我不想打破这么好的气氛。但我还是想说,谢谢阁下帮了我们。现在,可以把耳机给我吗?” 第三十七话 鼠人、枪铳、歌(六) 身披皮裘,一袭青衫从暗处显现出来。莫斯提马清楚地看到眼前这个男人也是穿越者,因为他没有任何亚人种的特征。他其貌不扬,但细看却透露出一种独特的气质,略带哀伤。 耳机和发信器从二楼扔了下来,年赶忙伸出手来接住。 莫斯提马看到尹青红的时候,并没有害怕,只是为了汐的安全而选择逃避。但在这个人面前,她心中真正升起了一丝畏惧。她与这个人对视时,与方才剑雨滴在身上的感觉一模一样,天外飞剑,令人胆寒。 年接过了耳机,欣喜不已,连忙道谢:“小哥,谢谢你。” 莫斯提马终于意识到方才的蹊跷所在,尹青红散发的声波传向四面八方,自己和二楼的观众都受到了不小的影像,年更是震出了内伤。之所以汐没事,一定是有人暗中保护,她擦了擦嘴角的血迹,问道:“刚刚是你在声波中保护了汐?” 青衫人道:“没错。” 虽然深知青衫人帮了自己,但莫斯提马并没有笑:“谢谢你。”她轻咳了一声,话锋一转,“方才你完全有能力杀了尹青红,可还是没插手战斗,放她走了,为什么?” 青衫人指了指汐:“原因很简单,因为我中意这丫头,前来指点指点她。信使有规矩:货被劫自负盈亏,故我也没理由过分插手。” 莫斯提马瞪眼道:“你这人中意汐,是不是有什么奇怪的癖好?” 青衫人听莫斯提马这么说,露出了极为鄙夷的表情:“莫斯提马不愧人如其名,能用这么邪恶的念头揣测我。炼铜=丧尽天良,二十岁以下天仙女子主动找我,我一定会躲得远远的。这次,我只是单纯想帮她。” 莫斯提马找了个凳子坐下,倒了杯水喝,仍是闷闷不乐:“你刚才若能帮帮我们两个苦命的女人,而不是用剑雨封住整个客栈,或许五分钟就能解决战斗了。” 年在一旁支腔:“就是,很久没看见过你这种怪人了。要是你不造怪雨,我们出了门分分钟就能把那个唱歌的打趴下了。” 显然年也意识到了青衫人便是剑雨的始作俑者。但二人还是搞不明白,他把两个破坏力惊人的高手限制在屋内无法施展强力技能,反倒去让一个女孩子去跟强者较量,这一举动究竟意欲何为。 青衫人轻笑道:“一个岁兽,一个堕天使,我还以为你们不把自己当女人看了呢。汐,你有什么想说的没有?” 汐抬头看着青衫人,感觉刚才就好像做了一场梦,自己领悟了源石技艺,幻化出猫影击败强敌,若没有眼前这位前辈的点化,也是绝对做不到的。 她深鞠一躬,连忙道谢:“谢谢前辈,帮我悟得真正能用的招术。”她说着,难掩脸上的喜色。 青衫人挥挥手笑道:“义所当为罢了。” 深夜,郊野的路上唯有弯月与星光为伴。年将火焰凝聚于手中,作为明灯,指引众人在夜色中赶路。汐一想到旅馆内被震得昏厥的众人,心中仍在担忧:“客栈那些人没事吧?” “没事的,他们只是暂时晕过去,醒来后会发现自己比之前更有精神。”青衫人说道。 走在最前面的年,手捧着火焰作为光源,同时戴着耳机接收消息,她从来到客栈到现在,一直没有放下悬着的心,只因为她的姐姐此去不是去旅游,而是去杀人。 她听到了声音,不是耳机传出的,而是手机接收短信的声音,信中说道:“年,我一切安好,你若方便,可来峨眉山找我,我去打理打理旧屋。” “太好了,令姐没事了,我过几天就能见到她了。”年舒展出了久违的笑容,手上的火光也随着年心情的变化,快活地跃动了起来。 青衫人看到年愉悦的神情,随口问道:“年,我想拜托你件事,一件小事。” 年直截了当地说道:“说吧,有什么请求?” 青衫人摸了摸下巴,低声说道:“如果有一个徒弟,她的师父把她当亲闺女养,一点真功夫都不教给她,作为旁观者该怎么办?” 年想了想:“那自然是告诉这个徒弟实情,让她感念师恩,顺便自谋出路,不过要是我在的话,那师徒要是让我看着高兴,我或许会赠她一把趁手的武器。” 青衫人问道:“武器?可是你亲手所制?” 年一看有人对自己的专业感兴趣,立马话多了起来:“再弱的人,我做得的利器之后,也能身生霸气,遇强敌自保无虞。” 青衫人又问道:“那对于一个年不及二十的女子,气力不足,源石魔法初有小成,什么武器最合适?” 年振振有词地说道:“总象之年,尚不及桃李,可用陨铁铸短剑,镶以源石,这样既能施展剑术,又在释放源石技艺时不至于磨损。” 汐听年这么一说,下意识拔出自己的短剑查看,普通碳钢终归脆硬,在自己施展了源石魔法后,已出现了数道裂痕,心想着明天又要找小莫师父要零花钱,再去买把趁手的新剑了。 莫斯提马自竞技场观战后一夜宿醉,虽然吟诗女人用仙术帮她缓解了大半疲惫,但强行催谷的回复终归比不上自然的修养。在与尹青红一战中,一直碍于环境束手束脚,终是后心受击,元气大伤。 年作为岁兽化身,体质早已超越凡人,方才的重伤仅在走路的功夫就回复大半。但莫斯提马美其名曰堕天使,也不过是个被诅咒的萨科塔亚人,身体也不是铁打的,短时间内伤势难愈。 汐搀扶着虚弱的莫斯提马,心中不禁隐隐作痛,她决定不再找师父要钱,自己想办法解决这废剑的问题。 青衫人忽对汐说道:“听懂没有?还不快谢谢年姐姐,她答应帮你做把新剑。” 汐一时茫然:“我?可我没钱啊。” 就在汐不知所措之时,有伤在身的莫斯提马还是说出了那句话:“钱多少无所谓,我出得起。” 眼看受伤的师父这么说,汐的心如刀绞,更痛了。 青衫人道:“你这做师父的,还是太关心徒弟了,汐迟迟没有进境,跟你大有关系。钱我来出,作为我故意让你受伤的赔礼。” 莫斯提马语声变得平静:“所以,你用剑雨封住屋子,就是为了看着我们受伤,人为制造绝境,再借此激发出汐的力量?” 青衫人的一个字,简短而有力:“是。” 年看着他们聊一些无所谓的问题,挤眉弄眼说道:“你们这些凡人也太俗气,整得我也满身铜臭,我不需要钱,既然是给汐妹的,那委托人的名字写什么?” 青衫人道:“哀,穿越者信使。” “阿戈尔,你是阿戈尔的信使?”三人均感到惊讶。 “没错,我是哀信使,前来给你们传带噩耗。”青衫人淡淡道。 青衫人继续指向莫斯提马,冷峻的目光中夹杂着哀伤:“最强穿越者李离天马上要离开这个世界,而离天之下最强的一刀一剑也相继归隐,在那之后,势力洗牌,必是群雄逐鹿,你会再也难护汐的周全。所以,最好不要再把她当小孩子看。” 令人惶惑的消息从哀信使口中说出,冷风拂过,路旁枯草为之颤栗,天地之间仿佛因此语一出定下了本不该有的命数。 四人不知走了多久,天边由暗黑色逐渐转亮,曙光如剑,自山峦的缝隙飞出。 阳光照在堕天使姑娘的脸上,她语气坚定:“无论你怎样说,我都会全力护她。” 望向远方,夜雨的残霞散尽,大江滔滔东流,四人心中或是身心疲惫,或是满怀期待,新的一天终归是要到来。 第三十八话 鼠人、枪铳、歌(尾声) 汐很早就知道了一件事,很多职业的存在,它们不会让这个世界变得更好;有些人天生就不会干好事,他们也不能让这个世界变得更好。 这个道理,大概是从两件事当中学到的。 第一件事是在她六岁那年,她刚开始记事,爹妈出去工作,而自己被爷爷带着。 她家住在七楼,兼具开阔的视野和清晰的视线,她每天都会趴在自家阳台的窗口上,数天上飞过的鸟,或者是看路过的行人。 她数着,但是六岁的汐并不懂百位数的记数,她只能靠自己的方式记。当下午午睡醒来,路过她楼下的行人到十个十再加四个十的时候,爷爷就会做好晚饭,爹妈也就要回家了。 不过,不久后,她找到了一个更方便的计数方法:当自己家的邻居搬六个自行车电瓶上楼之后,爹妈同样会回来。 这个邻居长了一个大饼脸,属于那种闲来无事的无业游民,天天在街上逛游。就算这样,汐也从来没看见过这个人窘迫过,相反,他花钱大手大脚而且好像从来就不缺钱。“大饼”一直穿着拖鞋,脖子上绕着大金链子,但又刻意用衬衫的领子挡住,俺她爷爷的话来说,叫“财不外露”。 一个六岁的小女孩,当然对钱没什么概念,她最多接触的,就是从爷爷那里拿五毛钱去买个小布丁,或者拿十块钱买几罐最便宜的啤酒。 当她每周买小布丁回来的时候,都会看到“大饼”拎着一堆肉回来。爷爷看到,就会调侃一句:“哟,饼爷真阔气啊!” 大饼则会满脸堆笑着道:“害,技术致富,唯手熟尔。” 汐听到爷爷这么说,便好奇地问道:“爷爷,阔气是什么意思?” 爷爷带着笑回答:“阔气啊,那就是有钱,又能花钱。” 汐转了转眼睛,继续问:“爷爷,钱多很好吗?” 爷爷道:“当然好啦,钱多了啊,就能给囡囡买更好的雪糕吃。” 汐惊奇道:“爷爷,难道还有比小布丁更好的雪糕吗?” 爷爷笑了,说道:“比小布丁好的雪糕啊,自然多得多,比如美国的哈根达斯,那个是纯果酱和动物奶油做的,尤其是草莓味的,是世上最好吃的雪糕。” 汐瞪大了眼睛,高声说道:“那是不是草莓味的小布丁?” 爷爷道:“哈哈,你这丫头总想着小布丁,那种冰淇淋啊,一个的价钱够你吃下一整个超市的小布丁了。” 汐作为小孩子,听不懂爷爷对那种高档冰淇淋的描述,但是她可以从量词上理解,整个超市的小布丁她看不过来,也数不过来。所以,那个她听也没听说过的冰淇淋一定是个很厉害的东西。 她尖叫:“哇!那么多啊!我以后也要像大饼叔叔这样,买好多好多的草莓味小布丁!” 可是,她出这句话后,爷爷却变了脸色,连忙叮嘱:“囡囡啊,不能学隔壁大饼叔叔。” “为什么?” “因为他是小偷,偷电动车电瓶的贼。” “爷爷,什么是小偷?” 爷爷一脸严肃:“小偷就是很坏很坏的人,囡囡一定不要做这种人,不然爷爷会不高兴,听见没有?” 汐看了看爷爷,说道:“唔,明白了,囡囡之后不做小偷。” “跟爷爷拉勾。” “好。” 汐这时候并不明白小偷到底是什么,当然这也不是汐智力低下,六岁的孩子连自我观念也才初步形成。她只知道,小偷是很坏很坏的人。 每周爷爷都有两三天打麻将,三个牌友中,有一个退休的老干部,和两个下岗的大妈。自然,牌桌上聊的也都是些家长里短的琐事。 “老西啊,你们家隔壁那个天天也不闲着,我上街瞅见他好几回了,老是瞅着瞅那的,手脚不干净看着都吓人。” “你是说大饼啊,他就是那德行,偷点电瓶,顺点吃的,他这辈子也就这样了。” “诶,你还真别说,大饼偷电瓶车,还真能赚几个钱,他自己靠卖电瓶啊,都买了辆红马六了。人家就是能赚钱,咱不服不行”其中一个大妈嘴上夸着偷电瓶的大饼,但语气里写满了埋怨和嫉妒。 另一个大妈也笑着道:“就是,咱们这帮人啊,就没个富贵命。干好事的全下岗,这世道啊,只要你钱足够,你就是爷中的爷。” 这时候老干部发话了:“我觉得只要从事合法工作靠劳动来换取报酬是一件值得自豪的事,如果工资太低那也不是咱的错,靠金钱来决定一个人的价值是庸俗且片面的。” “那老刘你读书多,你来说说,咱们这价值靠什么评判,都是活一天少一天的人,还不是看能给儿女留点啥?” “哈哈,我要是再年轻一回啊,我也要学学坑蒙拐骗,把下辈子的钱也给他赚够。” 说者无心,自然听者有意,一旁的汐这个时候已经了解到了,有些人,做了坏事,反而会过得比自己这些人都要好。 两周后,还是这个牌桌。 汐还在旁边坐着吃小布丁,而他们聊的话题却变了。 “老西啊,你们家隔壁那个,好像进桔子了,偷的电瓶涉及好几十万呢,好在被抓住了,不然得害多少人。我天天骑车买菜,一想到这种人会偷我电瓶,我就害怕。” “大饼也是自作自受,他当初享得起福,这次也得遭得起罪。” 这时候,大妈的语气明显和两周前不同了:“哈哈,好死,这种偷东西的贼啊,手脚都得给打断,让他这辈子也没力气端住饭碗。要是搁古代啊,这种得被砍断手脚,去抓去游街示众。” 老干部笑道:“这也得多亏了我们的督察同志,他们帮我们主持了公道,扞卫了法。” 汐听到了新词,又变得好奇起来了:“刘爷爷,法是什么?” 老干部一看汐这么问自己,马上语气端正,耐心地讲解了起来:“囡囡啊,法就是一个伞,保护我们这些好人,打击像你隔壁大饼叔叔那样的坏人。它呢,界定了好坏、对错美丑,我们只要去遵守它,努力学习工作,就能过得一天比一天好。” 汐如醍醐灌顶,六岁的脑子里一下明白了很多,在她的印象中,知道了法是个很好东西。法能帮助大家锄强扶弱,有了它,我们的好日子就在后头。 六岁的她知道,有些人天生不会干好事,有些行当永远是坏的,但一定会受到惩罚。 一想到这些,汐的心里就暖洋洋的,她的心里一下子就有了底,就连吃小布丁都更有劲儿了。 这样的好状态一直持续到她十四岁那年,也就是她们家的平方拆迁的时候。 拆迁,对于小县城的一家算数不可多得的一份厚礼。一想到即将到来的分房与补贴,全家人都沉浸在了丰收的喜悦当中,就连一向不合的父母在那段日子吵架都明显变少了。 汐仍是和六岁一样,爱吃小布丁,天天开心。即便自己的初中成绩不尽人意,她接触画画,玩手游,感觉这段日子是最美好的。 美好,如果那个“大舅”没有出现的话。 “大舅”是一个跟汐的爷爷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因为当初盖房的时候帮了点小忙,所以房产证上稀里糊涂地写了他的名字,而房子本就不属于他。 当“大舅”来自己家商量的时候,汐看清了他的面貌,只是一个普通的庄稼人,说话也很老实,怎么也没法想象这种人会有害人的念头。 可是,他的律师一见面就提分钱,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个律师在故意拱火,想要打场官司。 再过两年,汐就会知道“秃鹰律师”这个词,帮人打官司赚取天米。 没有底线的律师,没有官司就要给自己制造官司。没有底线的庸医,为了钱能制造病患。 在法庭上,原告律师通过一系列操作拿出了“大舅”在拆迁房内居住了十年的证明,而汐心里清楚,这个房子除了爷爷去住过,别的时候从没有人进出。 可这又能怎么办,只能把到手的补贴分一部分给“大舅”,不是一小部分,是一大笔。 道貌岸然的律师利用法,利用无知的农民,对汐一家砸下了铁拳。父母又开始了无休止的吵架,她看到了爷爷面对铁拳时那种沧桑的无力。 自那一刻,汐知道,就算有法存在,有些卑劣的人也会去钻空子,名正言顺地害人于无形。这些人就算有着正当的工作,也绝不会在正当的位置干正当的事。 汐一直害怕自己变成那样子,害怕自己变坏。 当医生?治病失败会害人。当律师?替坏人辩护更是大害。就连当厨师或者农民,如果心术不正,一个东西用错了也会害到无辜的人。 那什么职业害人最小,而贡献又不少? 艺术,唯有艺术。 一幅画、一首歌表达得不好,最多恶心人,但不会在物理层面害其他人。如果画能画好,歌能唱好,更能给别人带来快活,忘记被铁拳狠砸的苦楚。 所以汐想要画画,想要表达美好的东西。她的画也的确帮了不少人,甚至就在前天救了自己的师父。 可就在今天,她们终于来到了天府大厦的顶楼,当自己包里的货物再次被打开的时候,她愈发觉得好人与坏人的边界模糊了。 背包缓缓打开,从减震箱内缓缓现出了整齐排列的一盒针剂。 “辛苦你了,莫斯提马,能运来这么多药。”天府大厦的秘书仔细检查了针剂,说道,“刚好两百支矿石病治疗药,酬劳稍后会给你。” 莫斯提马面无表情,但嘴唇发白:“还请尽快打到我的账上。” 秘书关上了箱子,长长吐出了一口气,汐发现,替这批货操心的原来并不止她的莫斯提马二人。 药物在十来个近卫的簇拥下缓缓送至保险库,秘书笑道:“这一瓶药,可以让一个人二到五年内不再受矿石病之苦,用了药的感染者会变得和健康人无异,虽然罗德岛标价十万,但就算是黑市,现在也炒到了二三十万一瓶。” 汐问道:“所以你们会把这些药分给工人?” 秘书露出了晦涩的笑,说道:“仅有两百瓶药,但是我们全公司有两万名以上的工人,他们想用,就得展现相应的价值,不然我们把他们从村子里赶过来,岂不是赔了老本。” 莫斯提马问道:“任老总为什么没来。” 秘书故意压低了声音:“任老板儿子被人打昏迷了,现在还没醒。” “那个女人好像是个神仙,提着个灯笼一样的杖,但又像是个疯子,说是来题字,结果拿尾巴往少爷头一点,少爷立马就瘫下去了。好在全体精锐近卫及时杀到,往那人身上捅了四刀八个血窟窿,怎料还是让她逃了。” 汐一下子想通了,原来船上吟诗的令,此来杀人,就是为了阻止天府的奴役统治,而她现在又在何方?是不是已经回了峨眉山? 汐带着忐忑的心情,想要惊呼,却被莫斯提马制止,低头拉着她出了大厦。 路上,秘书说的话仍在汐的脑海里回荡。自己和师父拼命运的药,成了天府奴役、压榨他人的筹码,完璧归赵的成就感荡然无存。 她,终于变成了自己害怕的样子。 云,阴云笼罩着天空,又下起了雨来。但这次已不是四人同行,作别了年和哀信使,她继续和师父赶路。 汐问道:“小莫师父,我们是帮凶,对吗?” 莫斯提马道:“这是我的工作,没这工作我们都会饿死,说到底,我也是鼠人。” “回去吃饭,好好睡一觉,过几天我们去龙门。”雨水落在了莫斯提马深蓝色的长发上,浸湿了她的头帘。 “龙门?” “是的,你该回去参加考试了。”莫斯提马平静地说道。 已过中午的饭点,旅馆内只剩下一些凉了的饭菜,师徒二人只能用凉菜就大米饭吃。汐自然是吃的很多,可莫斯提马只是动了几下筷子,好像很没胃口。 二人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客房内,莫斯提马终于支持不住,顾不上衣服上的雨水,瞬间脱力趴倒在了床上,而她此时脸色,竟是煞白。 汐惊呼着,第一反应就是拿掉莫斯提马身上湿透的外套,当湿透的外套、短袖与短裤全部被扔到地上后,她看到了莫斯提马冰冷且略带雨水的胴体,以及后背心脏位置乌黑色的淤青,逆十字状的淤青。 这样的黑色,像极了酷刑留下的烙印,汐无法想象这样的伤痕在莫斯提马粉白色的皮肤上显得是如此可怖。 堕天使受到戒律的惩罚,已不能再用枪,而今天在后背上更加上了一层烙印。 莫斯提马作为法师,她本不该去和别人近战,受这些伤的。 “终究是我太弱了,如果我能早点领悟源石技艺……”此时的汐心如刀绞。 她焦急地说道:“这是尹青红打的?我去给你找医生。” 莫斯提马气息已十分微弱:“不要,我自己的身体自己清楚,让我睡一会……睡一会就好。” 汐心里清楚,此时去打电话,无疑是向尚蜀暴露自己的位置,而尹青红逃遁不见,她们二人若落到了当地县衙手里,很可能会面临长时间的拘留。 她仍坚持要叫医生,但终被莫斯提马拦下。 莫斯提马后背有伤,所以并不能平躺,汐费了很大力气,终于帮她垫上枕头,盖好了被子,不一会便听到了她打呼噜的声音。 房门被悄悄关上,汐走到了阳台,寒雨窸窣。 莫斯提马一直照顾着汐,她也一直想要变强,可她心中的那些事,又能和谁诉说?和谁? 第三十九话 雪地、炮火、爱心(一) 现在已是晚九点。 明月高悬于漆黑的夜空,透过富人区特制的毛玻璃照进屋内。而浴室内已热好了水,刚刚撒上浴盐的水发出微微的淡蓝色。 浴缸将水温准确地保持在四十二度,比一般人洗澡时要多两度。 家族比别人大,钱赚得比别人多,身居龙门督察组长的阶层比一般人高,就连洗澡水也要烧得比别人热。高人一等,这就是诗怀雅大小姐办事的风格。 温柔的水流伴着皎洁的月光,轻抚过她如缎子般的皮肤,双手懒洋洋地搭在浴缸边上。 她既穿过通勤所用的靴子,也曾踏着高跟鞋走上各种名流会议。但令她最自豪的一点,就是她凭借着自己的这一双腿脚、这一双手、外加自己精明强干的头脑,在龙门的重大案件中展现了优秀的领导魅力,实至名归地当上了龙门督察组组长。 即便是经历了这么多场恶战,面对过的悍匪更是数也数不清,可她自己身上还是一点疤都没留,一想到这里,她就开心极了。 诗怀雅看着窗外,进了水里,只把脸从水中露出,在这样一个安静的冬夜,她在有规律的呼吸着。 结束了一天工作的诗怀雅,把自己完全泡在水中,一头金色的长发在水中散开。她微微侧头,看了一眼墙上的挂钟,然后,她又闭上了眼。 自赫然斩龙刀事件到现在,已经过了一个多月。 那场骚乱并没有引起巨大的风波,唯一的死者就是名为左贤的刺客,而这个刺客早在骚乱前两周就已被罗德岛除名。那个案子的核心人物,赫然,趁着夜色遁入巷子,不见踪影。 在事件结束后三天,陈晖洁并没有去近卫局,而是直接返回了罗德岛,或许她还是对魏彦吾心存芥蒂,又或许她急于想找博士问清楚一些事,但这些都无关紧要。 那件事的另外两个重要人物,特子和徐乐,在那之后也是作为线人积极配合工作,完成了笔录。徐乐跟着陈晖洁的脚步,告知了特子后便也去了罗德岛,具体的原因或许只有特子知道。 特子,鼠人,在那之后没有大的行动。在受到诗怀雅三次去督察组的邀请后,仍旧拒绝,最终去了家工厂任职保安。 最近坊间也一直有消息在传,两个最强穿越者之间必然会有一场大战,也就是何世杰和离天帝他们两人极有可能会打一架,一决雌雄。但民众也只是把这种事当作茶余饭后的谈资,没有人会因为两个摸不着的神仙而忧心忡忡。 诗怀雅一想到这些,头就大了。陈晖洁临行前对自己的嘱咐“接了我的班,就得争口气”,她仍旧铭记在心,可她只觉得这个叮嘱作为朋友之间的话也未免太过于沉重。 当然,还有一件事她一直记得,就是一个多月前特子嘲讽自己“身材不好”,这句话她也是一直记着。 一想到这里,诗怀雅就深感烦闷,这种烦闷反倒让她远离了先前的沉重。在浴缸中,她看向自己的胴体,仔细审视了良久,并没有像特子说得那么不堪。紧接着,诗怀雅从犯罪心理学的角度想了很久,最终得出了一个结论:特子这个人脑子不好使,精神不正常,而且还不尊重女性,是个混蛋。 水温仍保持在42度,诗怀雅的脸上已经被泡出了红晕,她不自觉得有些醉了。 “特子呢,他现在在干什么?”诗怀雅脑中忽然蹦出了这样一个念头。 特子当了保安后,现在正在干什么? 毫无疑问,锻炼。 胶水,能够将两个不同材质的物体牢牢粘在一起。而锻炼,更能让顷时之欢与男人的身体牢牢地绑定在一起。 健身的快感,在人类众多正常快感当中,数一数二的,那是一种能让你在幻想里飞,在梦里追的快乐。 而此时的特子,正处于这种无尽的极乐当中。 特子,现任龙门最大电子厂的保安大队队长,正在工厂的保卫处宿舍中。这个宿舍,现在只有他一人独享。 他左手拿着手机,右手支撑着枪铳,随着手机的提示音响起,人类最原始的力量也被激发而出。右手撑地起伏的频率逐渐加快,他感觉到自己有用不完的力量。 在这个冬夜,暖气烧得烫手。在这样燥热的室内,他实在太兴奋,他渴望爱,渴望漂亮女人的爱,而爱,本就没什么不对的。 爱的渴望引发他最原始的冲动,他感觉就像大河之水终将入海,十分平常,但又壮美无比。 大河之水,随着一声惊呼,瞬间喷薄而出,这种威力,足以贯穿三层坦克钢板。 倏忽间,他看到了雪地里的那个爱心。他想到了一个月前的那场变故,他想到了那场豪赌,他想到了那个拿着连发铳的短发姑娘,他想到了蕾缪乐。 特子的手依旧干燥且稳定,回忆着健身的乐趣,熟练地拿出了卫生纸,擦拭着脸上的汗水,顺带打扫战场。他脸上也浮现出了红晕,满足极了。 男人在享受完锻炼带来的快乐后,多巴胺分泌,思想往往会进入一段由人间性格到超凡入圣的短暂飞跃,借着这种飞跃,特子的大脑的活力大大提升。 一根利群,特子开始审视当下。他自己所在的这个新建成的工厂,是一个生产手机产品的大厂,每天会有以集装箱计算的芯片和外壳运进,还会有数不清数目的手机和配套外设被运出。 泰拉大陆的龙门城邦,鱼龙混杂,光鲜亮丽的外表下各种违法犯罪的恶行层出不穷,而企鹅物流作为龙门的武装押运公司,正是维持秩序的一股重要力量。 而不知是不是天公作美,他心心念着的蕾缪乐小姐,也就是能天使,这些日子也经常来工厂,据说是受到企鹅物流的委托,负责工厂一代的安保工作。 “我一定要找个时间跟她熟悉。”特子望着窗外的明月,看得入了神。 在窗台的花盆里,特子受徐乐的嘱咐种了一些草,这些草的种子,是徐乐从原来的世界带来的。 “小特,我得出趟远门,帮我好好照顾这些草,关键时刻,比如吃烧鸡的时候,有妙用。”特子依稀记得大哥徐乐对自己说过的话。 现在,明月依旧,小草被他照顾得涨势迅猛,菱形对生的叶子上布满了细密的毛,可大哥徐乐也已经离开龙门一个月了。 烧鸡依旧,故人不再。一想到这里,特子就又想吃了。 于是,他从抽桌里面翻了很久,找了了一张被捏的皱皱巴巴的纸条,打通了一个神秘的电话。 “老板,来个烧鸡,数一数二的那种。” 第四十话 雪地、炮火、爱心(二) 龙门富人区,别墅群和贫民窟的筒子楼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光鲜的楼群中有一栋二层小楼,从远处望去一尘不染。 一辆通勤用的源石汽车停在别墅的车库中。单从车牌号上就能看出车主人的身份绝不一般。 当初,诗怀雅想要自力更生,从家族位于龙门的公馆里搬了出来,所以买下了这栋别墅。这个房子在龙门城邦的三环内,距离近卫局很近,四周的配套设施一应俱全,简言之,这是个位于黄金地段的豪宅。 每天都是如此,诗怀雅起床后,将打扫房间的任务交给了佣人,管家也为她准备好了近卫局制服。在的卧室外那间精雅华美的客厅里喝一杯来自维多利亚的咖啡之后,诗怀雅就坐上她的通勤车,一路开到近卫局。 她每天早七点半到近卫局,一天的工作包括清点账目、管理人事以及时刻注意龙门内的重大案情,绝非轻松的工作,回来后往往是晚九点,甚至更晚。等她回到家以后,屋内的佣人和管家也早已下班离开。 偌大的二层别墅,对于诗怀雅来说更像是个睡觉的地方,多亏了有佣人的打理,才保持着生活的气息。 宽大的床,床垫洁白而柔软,上面铺着一层蓬松的鹅绒被。穿过一天的制服随意地放在了衣物筒内。浴巾吸干了身上的水,吹风机再次让金色的长发变得蓬松。诗怀雅躺在柔软的床上时差不多十一点,她没有精力去洗衣服,更没有精力去在睡前玩手机。 她以自己的家族企业和事业为荣,作为大小姐,诗怀雅爱惜自己的财富和名誉,就像重视自己的容貌一样。 这样的一个商人兼督察,自然也懂得珍惜时间。她经常会跟下属说:“我们的每一分钟,就有可能是数百万的亏损和额外的伤亡。” 工作有时,休息亦有时,每天虽然不能睡够十小时,但她也要用这有限的时间充分地休息。 “这么大的房子,要是有人陪我就好了。”诗怀雅想着,闭上疲惫的双眼,在沐浴的舒缓后,不一会就睡着了。 这样的一个人,绝对不会希望有人打扰自己睡觉。 但她还是被吵醒了,被手机的铃声惊醒。 电话里面传来了一个充满惊恐的男声:“姓诗的,快来救我呀!带二十个近卫,越多越好,给我码人来呀!” “特子?” 二十分钟后,诗怀雅的通勤车已到了电子厂的大门处。 “怎么了?电子厂着火了?”诗怀雅匆忙停下车子,急切地问道。 却见特子站在大门处,冬天穿着夏天才穿的服装,小背心和大短裤,手里还握着一卷卫生纸,显然是刚用过的那种。就算是如此,他在女人面前也丝毫不觉羞赧,开口便以命令的口吻说道:“我叫你来二十个近卫,人呢?” 诗怀雅道:“我就是近卫,还是高级督察,你觉得以你这种职位的人,在半夜有资格调用那么多人力?”说罢她从腰间拿出了武器,还是流星锤。 特子的眼中流露出惊恐的神色:“完了,完了,你来不顶事,没准咱俩都得死这,她来找我了。” 诗怀雅问道:“谁?”此时的她已经完全搞不懂特子所云为何,自己带了武器和无人机,就算是来了几个偷东西的毛贼,又或是一群暴徒,解决一般的事件绝对不在话下。 特子笑着,右手从兜里抽出一根烟,点烟的左手微微颤抖,显然是受到了不得了的惊吓。 他自说自话道:“帮我拿无人机扫全工厂里一圈吧,我要看看她是否留下什么。新厂区摄像头都没布置好,你们得尽快找人完成。” “你不过是一个保安而已,别命令我。”诗怀雅转过身去,拿出了两架无人机。 黑色的四翼无人机平稳升向空中,在预定的程式下沿着直线扫视工厂每一处角落,收集到的信息当即显现在了诗怀雅的手机上。 由无人机的影像得出,此时的工厂空无一人,甚至连老鼠也没有。特子抽了两根烟,无人机也已经飞了两轮,结果仍是没找到任何人影。 “你这近卫局组长也不行啊,不如陈晖洁,换她来,进去砍一轮收工了。”特子斜倚在墙边,说罢就要拿出第三根烟。 无人机如鸽子归巢一般,飞回诗怀雅的手提箱中,而她也收起了武器。 “她短时间内,不会回来了。”诗怀雅说着,特子与诗怀雅目光一触,竟隐隐捕捉到了一丝哀伤,“还有一处没检查,就是你宿舍,需要一起去看看吗?” 特子拱手道:“不必了,为防偷袭,我今晚不会再去那里。” 诗怀雅继续问道:“你说的‘她’,究竟是谁?” 特子看向四周,神情又变得惶惑不安:“啊,那是个菲林族,猫女,长头发,用着一个长柄武器,而且还特别能跑,差点就抓到我了。” 诗怀雅更加疑惑,特子是鼠人族,而自己正是菲林族,每一条描述都与自己相符:“这里可没别的菲林族猫女,唯一一个就在你面前。” 特子沉默片刻,望向自己的宿舍,灯是亮着的,屋内无一丝动静,尴尬笑道:“啊,没事了,哈哈……你走吧。” 特子说话吞吞吐吐,显然是有事瞒着诗怀雅,但她也深知特子这个人狡猾得很,便不再追问,转身便去开车。这次出动毫无收获,反倒是耽误了睡觉,她越想越气。 可特子作为重要线人,她还是得按照流程问一句:“需不需要我带你去近卫局过一晚,保护你二十四个小时?” 特子挥手道:“不必了。” 就在她要开车走时,特子叫住了她:“大小姐,辛苦你了,好好休息。” 诗怀雅摇下车窗,瞧了特子一眼,目中的愤懑竟少了三分,但语声仍是恶毒:“臭保安,你倒是不需要加班。没事别找本小姐,我给你留电话不是让你半夜敲玻璃的!” 看着车子走远,特子扔掉了手中的烟头,回到了那个他声称今晚不会再去的宿舍。 宿舍仍旧灯火通明,地上的杠铃堆在原地,用过的卫生纸散落地被扔在地上,但窗台上面盆栽的仙草却不见了,特子知道,这是他自己挪走的。 这一个月徐乐走后,特子深知大哥像陈晖洁一样,三五天内不会再回来,所以他一直对自己进行着锻炼。 而且,他遇到了一件怪事。特子再次拿出三枚硬币,上下抛接六次。 这是一个《易经》中古老的算命方法,每一卦由阴爻和阳爻组成,阴爻为“--”,阳爻为“—”。 三个硬币,背面数量是奇数(1或3)的时候,记为阳爻;反之,数量为偶数(0或2)记为阴爻。 按理来说,每个人抛接结果完全是随机的。但特子最近,只要是抱着给自己算一卦的心理抛硬币,结果都是“剥”卦,五阴在下,一阳在上,阴盛而阳孤,高山附于地。 这一卦意味着去旧更新,必有大变革发生。对于特子而言,绝对是大凶之卦。他一想到传闻的离天帝要和何世杰大战,心中便增起隐忧。 “留给我的时间,不多了。”特子默念着,搓了搓手中的硬币,老鼠耳朵随声而动,他从回声中嗅到了一丝异样。 “你还没走啊,出来吧。”特子朝着里屋喊道。 里屋的门缓缓推开,走出了一个黑发及腰,手持链锯剑的菲林族少女,与诗怀雅不同,她的目光冰冷而坚毅,显然是一路拼杀过来的战斗近卫:“博士让我来找你,需要你帮我们办件事。” 第四十一话 雪地、炮火、爱心(三) 特子安坐在座位上,笑了一声,道:“煌小姐,如果你是从正门按门铃,而不是翻墙进来,我可能也不会叫她来了。你们这种战争机器,是不是都不爱走寻常路?” 面前这个女人,名为煌,罗德岛精英干员、攻坚干员,永远身在各类艰巨任务的第一线。特子望着她,忽然发觉面前这个女人不仅身高和自己差不多,骨架更是大自己一圈,胳膊腿也比自己粗一圈,如果煌是个男人,那一定是史泰龙或者铁帅那类的。 煌说道:“这次是秘密任务,还请你理解。” 特子冷哼一声:“秘密?那你们还找我?我嘴巴大得很。” 煌并算不上绝美的那类女人,但在战斗方面绝对是一把好手。她手持链锯,显得孔武有力,特子一时间看得呆了,因为他现在寻不出任何破绽。 煌说道:“但你还是很聪明,知道大小姐挡不住我,所以单独来与我见面。” 特子说道:“万一要打起来,我可不想让那个傻女人死得不明不白,而且凭你的能力,我跑不过,所以不如我直接来见你。” 煌看到特子并没有要逃的意思,收起了武器,微笑道:“精明的判断,不愧是一局牌九赢了五百万的赌徒特子,不过你多虑了,诗怀雅家的大小姐和罗德岛合作密切,我们可不会伤她。” 特子听了这句话,差点从座位上跌了下来。自己当初明明只赚了一百九十万,又怎曾想被众人吹上了天。看来牌桌上面那些大嘴巴,比自己要大得多。 煌原以为传闻当中盗走斩龙剑的特子是一个很难对付的人,可现在的他反倒略显滑稽,不禁露出了放松的神情,说道:“你可知当下龙门,大家如何评价新起之秀?” 特子沉吟道:“略知一二。” 煌的眼睛向上看了看,似是在回忆,过了好一会才开口道: “市井浪人徐三刀,双拳二副沈文少。 吟诗追命尹青红,挥剑斩龙陈晖洁。 搏命赌徒特,雪中柳一心。” 煌补充道:“这三句分别描述的是新起之秀中,两个最能打的男人,两个最能打的女人,还有两个最会偷的人。” 特子问道:“人怕出名猪怕壮,何况是做贼。你这首诗里面,真该再加两个人。” 煌怔色道:“哪两个?” 特子指向煌:“战争机器煌大猫,借机上位诗二猫。”说罢特子便开始大笑,“罗德岛来求我办事,我大哥也在你们那里做客,所以不敢直接绑我。如果是美人计,那该找个更有女人味的来。我可不喜欢五大三粗的姑娘,你们的博士真的是不解风情。” 煌听了特子的这番话,脸色一黑,周围的空气都变得更加燥热了。特子意识到自己给面前的女人说破防了,已开始发动源石技艺。他连忙打开了窗户降温,赔罪道:“恕我失礼,可是我特子只是个毛贼,为什么不去找那个柳一心?” 煌说道:“多情天涯客,雪中留一心。” “柳一心这个人风流成性,行踪又飘忽不定,我们目前还没找到联系他的方法。大家都知道,你的技术仅次于柳一心,而且最近被龙门诏安了,自然先找的就是你。” 特子拍手笑道:“看来我的盗贼生涯是要到头了,告诉我工作内容吧。” 煌缓缓道:“具体工作内容得等你接下任务才可透露。” 特子道:“那有什么是可以透露的?”就在他说完这句话后,一整箱黄金已经摆在了他的面前,特子估算了一下,差不多值一百万龙门币。 煌说道:“这是定金,事成之后,还会给更多,只需要你应允一声,这些都是你的。” 财物迷人眼,特子看着这一大片金子,眼睛直发光,但他的眉头是皱着的,因为他明白一个道理:高回报,一定代表着高风险,不存在无缘无故的丰收。 在他的眼中,眼前的这箱黄金,甚至比煌这种战斗高手,都危险得多。 “容我考虑一下。”特子转头便去里屋拿烟,就在他打开里屋仓库门的一刹那,他发现有些东西不对劲。 “煌,你是不是动了什么东西?我花盆呢?你是不是动它来着?”特子问着,头上开始冒汗。 他扫视四周,不足十平米的土灰屋子摆着一个柜子、一套桌椅、一台电视外加一个冰箱,里屋除了杂物外再无其它,那个种了仙草的花盆去了哪里? “哗!”一声脆响,花盆掉落在地上,正好落在煌的脚下,特子并没有理会碎了一地的瓷片,他的大脑已承受不住突如其来的变故,立刻大声惊呼:“哇!你不要碰它呀!” 可是,这话已经说得太迟。特子面如死灰,眼中也失去了光芒。屋内的灯忽然断电,北风从窗外涌了进来,周围一片漆黑,仅有一丝月光从窗外撒入,但屋内更加燥热了。 特子没想到这仙草的药力,竟恐怖如斯,以至于煌仅仅碰了一下,源石技艺便直接失控。 煌直接走到了特子的身前,褪下了自己的链锯、靴子以及一身繁复的战斗服。 在月下,特子才看清这个五分钟前自己还认为是战士的近卫少女,在仙草的化学反应下,竟变得楚楚动人。 煌虽然是战斗攻坚干员,身材略显魁梧,但绝对也算是数一数二的,配合着现在流露出令人怜爱的气质,特子绝对无法再找出一样比这少女更美、更眩目的东西来,简直美得令人窒息。一瞬间,他的脑子嗡得一响,呼吸都为之停顿。 煌面对着他,视线与他平齐,温柔地嘟哝道:“你刚才那么说我,现在再看看,我有女人味吗?你心动吗?”她的语气是那么温柔,她的鼻吸都变得急促,在寒冷的风中呼出了白雾。 特子只觉得一个火热的而有力双手,环抱住他的身体,他的大脑一片空白,嘴里蹦不出半个字,深呼吸了五六次,才说出了一句:“你……你是不是遛大了?” 没有回应,听到的只有沉重的呼吸声。 特子一生中也没接触过多少女人,而这种感觉,他从未经历过。 穿越者之中,当属铁帅的巨炮威力最大。特子视铁帅为偶像,他的枪铳使用起来,威力自然也不小。 徐乐走后这几天,特子一直在锻炼自己的枪铳,并且每天都练,日复一日,终于达到了枪出如龙的境界。他坐在座位上,仅凭枪铳,能击穿三十米外的易拉罐。 这个枪铳是他与生俱来的,是一个燧发枪。可是这把枪有一个缺点,每天只能打一发,一发打出后,便会耗尽他体内的全部源石能量。 可眼前这个状态,就连自己的枪铳也成了摆设,如果这时候用枪铳伤了煌,她神志不清,源石技艺一旦失控,整栋屋子都会被炸上天。 特子感觉自己就像被一个炸弹抱着,面前的煌眼神迷离,仙草已将她尘封多年的属性唤醒,犹如蟒蛇一般,狠狠地缠住了兔子一样可怜的特子。 煌的械斗技巧在全罗德岛名列前茅,格斗技巧也丝毫不逊色,仅在十招之内,意识混乱的她凭借着条件反射般的动作便将特子的四肢完全钳制住。 特子放下了枪铳,但又要控制另一把枪,最终,他决定放手一搏,拿出手机快捷拨号,第一个播到的还是诗怀雅的手机。 “诗怀雅大小姐,救我啊!”就在他说出这句话的前一秒钟,他的嘴被堵上了。 他的唇齿,被别人的唇齿堵住了。煌已经要将特子死死按在地上,准备进行开发。 “臭幕刃!这是我这辈子第一次啊!我还要留给蕾小姐的!”特子嘴角在流血,心里也在滴血,双眼已变得血红。 自来到龙门之后,从来没有杀过人的特子,这次是头回起了杀心。 夜,深夜,寂寥无人,辽阔的厂区内回荡着特子的吼叫。 “臭幕刃,我请你吃热狗啊!” 人在绝境之中,总会爆发出前所未有的力量。有经验的猎人从不会靠近被逼至穷途末路的猎物。 特子也没想到,在这种关头他竟然施展出了连自己也难以想象的力量,一把挣开了煌的钳制,跑到了冰箱旁。 “我是特子,我是龙门第一的盗贼,我一个能打五个!”特子鼓舞着自己,催谷自己巨大的潜能,手上已多了一瓶冰水和一个完整的热狗,就是字面意义上的热狗,别想歪了。 冰水,整整一大瓶1.5L的大水,如高屋建瓴般倒了下去,浇在了煌的身上,被冷水一激,她开始咳嗽。 趁着煌还在愣神之际,热狗紧接而至,狠狠塞入了这个幕刃的口中。 “嚯嚯,整根都吃进去了。这就是我特制的解毒热狗,专门治仙草之毒。”特子右手拖着下巴,得意地说道。 特子只感觉仿佛经历了一整场战役,旷世持久。他仰天长啸,其中夹杂的惊险与失去的苦楚,又有谁人能懂? 看着瘫软在地上的煌,特子有了一种非凡的成就感,但同时又引发出了他邪恶的念头,这种念头如火一般蔓延,特子的身上也热了起来。 可这种念头留在脑内才最好,特子看了一会,把煌扶到了床上。他从柜子里拿了一整卷卫生纸,扶着腰便走出了宿舍门。 等天亮的时候,特子回到了宿舍,而一整卷卫生纸全用光了,煌也不见了踪影。 他收拾起了花盆里的“仙草”,开始睡大觉。 梦里,他又一次见到了当年与徐乐拼死相斗的那位白衣男子。男子在他头上轻点,说道:“谢谢你,特子。” 特子笑道:“不用谢,李哥。” 紧接着,他又看到了那个长发垂于腰际的女人。 第四十二话 雪地、炮火、爱心(四) 当特子再次醒来的时候,大概是早上十点钟左右。与诗怀雅相比,他起床后并没有那么费劲,他没有刷牙,没有洗脸,直接穿上了衣服。 看着满地散落的卫生纸和湿透的床单,他已分不清上面的汗水到底是自己的还是煌留下的,他只知道床单肯定要换了。 用过的卫生纸团被挨个扔进了废纸篓,特子从冰箱里拿出了一瓶牛奶,打开电视开始看着今天的新闻。 其中最醒目的一条引起了他的注意:拉特兰“新教”组织成员宣布在三天后,由柳一心参与,发动第八次偷窃行动,目标定为南区浅水湾金库。 “好家伙,明牌搞偷盗,现在做贼都这么大胆了吗?”特子瞧着电视,咕嘟咕嘟喝着牛奶,脚翘在了桌子上。 就在这时,工厂的门铃忽然响了,外面传来了一个女人的声音:“特先生,开个门,有货送要进来。” 特子用遥控器电视屏幕上显示出外面的影像,看着大屏幕,拿起了一旁的保安棍,冲着窗外说道:“谁啊,下车登记,不登记就滚蛋!” 保安,保卫一方平安,现在整个厂区的大门都在自己一个人的掌控之中。即使这个厂子还没开始招工,甚至配套设施都没完善,但特子有了这种权力,也一定要显摆一番。 屏幕中凑过来了一张脸,红色短发和一双橙色的大眼睛,看起来年轻又充满干劲:“特先生,工厂建得好快啊,摄像头都安上了。” 特子已经认出来了,门外这个人就是自己心心念着的能天使姑娘,连忙打开了门。 特子整理了下自己身上这套深蓝色的保安服,黑色的平顶帽上印着四个大字“龙门安保”,出门像模像样地脱帽鞠了一躬:“蕾缪乐小姐,早上好啊!” 穿着企鹅物流员工服的能天使笑道:“快中午了,过来帮我搭把手,这些东西要搬到流水线去。” 特子果断答应:“收到!” 白色面包车的后备箱被打开,里面整整齐齐地摆着十个扁平的箱子。这样的大箱子,特子托举着前头,能天使搬着另一头,缓缓挪向楼梯口处。 “这里面是什么东西啊,死沉死沉的。”特子双手扒着箱子边缘,已有些喘不过气。 “电源,信号发生器,反正是一堆杂七杂八的啦。”能天使反倒是很轻松,“特先生你怎么这么虚,是不是昨天累着了?难道是又弄你跟徐乐先生的那个‘打郊’来着?” “啊……抓野猫,昨天有野猫在屋外乱叫,搞得我没睡着。”特子语气变得吞吞吐吐,可是他的脸色已经说明了一切。 能天使看着特子,笑了起来:“我们萨科塔一族,被称为天使一族,天使之间通过头上这个光环就可以实现共感,帮助理解彼此的想法。咱们两个虽然不能共感,我却能感觉到你真的很累。” 特子也笑了一声:“我虽然没有你们萨科塔头上的光环,但是我也看得出来,你现在肩膀不敢用力。” 原来,当初斩龙剑一役,能天使左肩的刀伤还没痊愈,刚才的轻松,也是她在特子面前装出来的。 能天使脸上一红,说道:“看来还是瞒不过你,这刀伤是切口,好得快,马上就要拆线了。” 特子迟疑了一会,停下脚步,接过了整个箱子,扛在肩上:“那你好好休息,我是男人,总要多干些。” 能天使瞟了特子一眼,语气中略带不屑:“特先生,不要小看我,我高低也算个资深干员。”说罢,她回到面包车后,扛起了另一个箱子放在右肩,几步小跑便赶上了特子。 偌大的电子厂的工作区内,房顶挂着排成一线的日光灯管。一眼望去,绿色流水线配着两侧的金属工作台,这就是工人们之后工作的地方。 能天使赞叹道:“好大啊,不知道能有多少人会在这里工作,传送带一动,肯定很有意思。” 特子说道:“哈哈,流水线打螺丝。蕾小姐,敢打赌,你要是在这里干活,肯定会受不了的。” 能天使皱了皱眉,投来了不信的表情。 两个人与其说是运货,更像是在比速度,谁也不服谁,扛着大箱子在院子和工作区内往复,不一会箱子已经被搬完。结果两个人也是未分胜负,各搬了五个大箱子。 保卫处内经过了一夜的通风,空气终于变得清新。看着冰箱里还剩很多的大水,二人思忖了一下,索性一人一瓶。 喝着喝着,二人得出了一个结论,冰水确实比常温的要好喝。 特子喝了一大口水,用纸巾擦着汗,问道:“不过,为什么企鹅物流要派你来运这些东西啊?资深干员可不是用来做这个的。” 能天使动了动自己的左肩,说道:“我受了伤,老板本来要给我放假,但是我还是闲不下来,所以来干点简单的差事。等伤好了,我会全面负责这里的安保工作。” 特子道:“那狼人姐姐呢?” 能天使说道:“德克萨斯啊,她去办别的任务了,一时半会恐怕回不来。” 电视再次被特子打开,里面开始播放午间新闻,仍旧是“新教”教徒和盗贼柳一心要去抢金库的事,里面的专家对犯罪分子的动机各执一词,据说这次事件甚至会有炎国大理寺的监察使前来督战。 新闻媒体似乎能拿捏观众的喜好,对于拉特兰新教,新闻里并没有过多描述。反倒是对于盗贼柳一心,节目中的嘉宾提出了众多的猜测。 “多情天涯客,雪中留一心。”这句话几乎成了龙门街头巷尾小孩都能诵读的一句话。早在三年前此人就已通过劫拉特兰商会的货物成名。 此时,节目嘉宾们对柳一心的真实身份各执一词,有人说是鼠王的接班人,有人说是跟城主有血缘关系的一个落魄王孙,更有甚者大胆猜测,柳一心就是当今龙门整合运动的地下领袖。 无数迷乱的猜想更给柳一心的真实面目蒙上了一层神秘的色彩,据说此人风流成性,处处留情,也乐善好施,偷了的钱悉数散给穷人。 有一次,他从仓鼠的货仓中偷走了一整集装箱的红酒。结果第二天,贫民窟里得了源石病的穷人们一个个都醉醺醺红着脸。那时的仓鼠不用想也知道酒到了谁的肚子里,气得脸都成了猪肝颜色。 每个人都猜想过他的样貌与年龄,但没有一个人会说他难看。处在花季的女子对柳一心更是充满了憧憬,因为这样一个神秘的盗贼,真实活着的侠盗,机敏又反叛,与她们心中侠客的形象刚好契合。 柳一心也不知是否有意为之,也恰好给了她们一种劲儿,那种想得但得不到、想看却看不着,远在天边却又近在眼前的朦胧幻想。 能天使看着电视里关于柳一心的节目,痴痴地,眼睛看得发直。 萨科塔一族并不善于掩饰自己的情感,特子一眼便看出了能天使心中所想,将一盘烤热狗放在了她面前的桌面上,说道:“蕾小姐,别犯花痴了,吃午饭吧。” 能天使被说中了心事,吓了一跳,连忙回应道:“哪有?我工作的时候可不会想这么不正经的事。” 说完她吃了一口热狗,看了看特子,竖起了大拇指:“特先生,你这个热狗很好吃啊,哪里买的?” 特子得意地笑道:“没地方买,我自己做的。大热狗很管饱,而且舒筋活血,对身体好。” 能天使说道:“你如果能在工厂当炊事员就好了,这样我天天来你这吃午饭。” 特子知道,没人不爱吃大热狗,就好比没人不爱吃烧饼夹肘子。男人如果做饭让女人觉得好吃,就已经赢得了一些芳心。 特子摆摆手道:“诗怀雅当初还觉得我有才华,劝我去她那里帮着办案。” 能天使道:“然后呢?” 特子道:“然后我还是做保安,做饭是乐趣,破案只是迫不得已,保安才是真正的工作,我天生就是干这个的料。在我原来的世界,有本书叫《月亮和六便士》,月亮代表理想,六便士代表现实,如果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月亮和六便士,那我的六便士就是当保安。” 能天使笑了:“那特先生的‘月亮’是什么?” 特子的语气吞吞吐吐,本想说上一句:“伊人如月,近在咫尺。”来表明隐藏了一个多月的心意,可受困于郭楠的懦弱,还是憋着没说。 “我还没想好,你的呢?”特子反问道。 能天使摸了摸裤兜,最终把手撑在了膝盖上,有些难为情地说道:“我没什么大理想啦,不过最近有个愿望,我想在过年之前见她一面,去年十月她来过一次,但还是走了。最近穿越者兴起,发生太多事了,我想看看她是否还好。” 说完,能天使故作严肃对特子补充道:“特先生可不能告诉别人,知道这件事的人,你是第二个,我连德克萨斯和可颂她们都没告诉。” 特子忽然好奇地问道:“那第一个是谁?” 于是特子又听到了那个名字:“柳一心。” 特子惊声道:“柳一心?你跟那种不明来历的人接触过?” 能天使看着特子,问道:“这个一时半会说不明白,特先生下午有空吗?下午暂时没货需要运了,我可以带你去个地方。” 特子想了想,工厂九成都是空楼,大门一关别人也不会惦记,这种情况下,他的回答只有一句话,也只能有这句话:“好诶!” 午后,晴空湛蓝,望着常绿阔叶叶缝隙中洒下的阳光,跟喜欢的女生一起逛街,特子整个人心情都好了不少。 对于下水道的鼠人而言,特子究竟多久没在这种环境下,愉快地闲庭信步了,他已记不太清。即便是在冬日,他仍能觉得太阳的暖流从脸上浸润到了自己的每一寸血管之中。 冬日,龙门的树木保持常绿,散发出一种与北方肃杀截然相反的野蛮生机。特子仍在感受,他感受着万丈光芒之下天地的交响。 如果说现在有音乐,那属于特子的音乐一定是行板,徐步而行。 他现在已不在乎走了多久,只感觉有人揪住了自己的袖口,把自己从陶醉之中后拉了出来。 “特子,快点走啦。”能天使在前面一边拉,一边催促道。 “空气真好。”特子仍像是在梦中。 能天使疑惑道:“你平时不是走得很快的吗?怎么这次忽然慢了。” 特子痴痴地望着天,笑着说:“能跟蕾小姐一起压马路,自然是越慢越好,我在享受这种感觉。” 能天使显得有些不耐烦了:“才不是压马路呢,我是要带你去个正经地方,你看前面是哪?” 特子一看眼前的高楼,轻描淡写地伸手一指,道:“这是太古广场哇,诗怀雅家的那个。” 此时的能天使显然对特子的答案并不满意,她挡在了特子手指的方向上,轻轻将他的手臂往右一拨:“好啦,特子你看看这个方向。” 此时特子的手指向了太古广场远处的跨江大桥,用于连向其它城邦的桥现在暂时升起,唯有旁边的一处红色庙宇,在绿荫的映衬下散发着一种平和的吸引力。 这样一处小院落,就是龙门城内的观音寺。它经历了整合运动的入侵,以及城邦的权力更迭,仍旧如一个老人一样,安稳地坐在此处。 《地藏十轮经》中有云:“安忍不动如大地,静虑深密如秘藏。” 观音寺地藏殿内,一尊地藏菩萨像深色凝重,右手持锡杖,左手持如意宝珠,似在平等地俯视芸芸众生。 特子一路走来,明显感觉到越靠近这个庙,人就越来越多。而他也不知是自己走得还是被能天使拽得,不明不白地就来到了地藏殿内。 地藏殿的殿门之外,能天使双手合十,立于门外,双目微闭,似在祈祷,过了好一会,嘴里缓缓说出了一句:“谢谢你。” 能天使究竟在向谁道谢?特子一时半会也摸不着头脑。 随后,能天使睁开了双眸,眼波流动,似是满心欢喜,又略带感激。特子在一旁看着,时不时有绿叶落在少女身旁,伴随着北风飘过,远处的竹林也开始窸窣地响动,他只觉如甘醇入腹,已有些醉了。 特子缓过神来,说道:“蕾缪乐,你是拉特兰人,还是天使族,属于上帝那一派的,本该信拉特兰教,不适合上香拜佛的。” 能天使仍望着面前的地藏像,目光中充满了敬意:“对,所以我在门外祈祷一下就够了。” 特子轻笑了一声,从兜里掏出十块钱,径直走进了殿内:“既然你不方便,那我来帮你拜。” 钱已入功德箱,特子径直跪在菩萨像前的垫子上,直直叩了三个头,丝毫不显勉强,心诚而意正。 “你的心愿,相必菩萨已经知道了。”特子走了回去,又咧嘴笑着。 能天使被特子这一举动也逗得笑了起来,道:“其实,菩萨早就知道我的心愿了。” 面前的能天使,目光坚定,全然不像是在撒谎,但一个萨科塔族的女子前来烧香拜佛,本该是很罕见的特例,没想到在这里竟稀疏平常。只因为寺内除了能天使之外,还有很多其他的萨科塔人,头顶光环,都显得心诚意正。 能天使继续讲道:“最近龙门一直传着一个传说,只要把心愿牌挂在观音寺内的祈福墙上,柳一心便有可能帮你办到,但作为代价,你要交给他另一件自己珍惜的东西。” 特子瞪大了眼睛:“真的?” 能天使自然不是那种会撒谎的女人,见特子瞪着眼睛,她的眼睛瞪得比特子还要大:“就是真的,我又不会撒谎!六个月前,东街有一个老先生源石病恶化了,但是买不起药,于是他来这里许了个愿。你猜发生了什么?” 特子呢喃道:“柳一心帮了他?” 能天使用手比了一个枪的手势:“答对了!柳一心帮他拿到了当时最抢手的药,作为代价,他也拿走了老人的金戒指,但明眼人都知道,那枚金戒指是完全不够买药的。” “救死扶伤,那他可真是个活圣人。”特子说着,突然身形一沉,连忙看向能天使的腰间:“阿能,你的铳呢?你那把跟冲锋枪似的,突突突的连发铳呢?” 当是时,特子已扶住能天使的双肩,光环刚好挡住他的双目,却见能天使略显羞赧,有意地回避着特子的目光。 “我的铳……铳……被柳一心拿走了……” 特子拍了拍她,就好像从未见过这么单纯的女孩子一样,大声说道:“傻姑娘啊,别被柳一心那种贼人骗了!你见过他的真面目吗?” “没见过……”能天使被这么一问,明显已有些惊慌失措了,“但是他给了我这个。” 一张纯白色色的卡片呈现在了特子面前。洁白的纸上画着一个浅灰色的爱心。纸片上的爱心,粗细恰到好处,就像是手画的一样。 雪地爱心,雪中留一心。 有些男人靠钱赢得女人的芳心,有些男人靠花朵,而柳一心,只需要一张卡片,简简单单的一张卡片,就能把女人迷住。 特子脸涨得通红,可能天使看着卡片,脸颊又带上了一抹笑意:“我总觉得,他能实现我的愿望。” 话不投机,特子扫视了一下祈福墙上的牌子,看了一会,直接头也不回地走出了寺院,靠在墙角,点着了一根烟。 烟气缓缓从特子的口鼻里喷出,时断时续。此时的特子,究竟怀着什么样的心情抽烟。 “特子,也给我一根吧。”能天使从特子身后跟了过来。 特子摆了摆手:“女人不抽。”他刚想收起烟盒,却已经被能天使从盒子里抽走了一根。 “来个火。” 特子将打火机扔给了她。 烟在平静心情上,是一剂良药。“我先抽根烟冷静一下”这句话便是由此得来,两人各抽了一根烟后,紧张的氛围缓和了许多。 特子叹了口气道:“阿能,这并不是平常的你,是不是穿越者最近几个月在这个世界兴风作浪,又有传言大战将至,所以你感觉很害怕?” 能天使说着,似乎情绪都要失控:“对的,最近两周我一直心慌,我做了一个梦,噩梦,看到莫斯提马被一个穿越者打成了重伤,流了一地的血,但我只能在旁边看着,这个梦太真实了,我没法无视它。” 特子道:“我一个多月前还见过她一面,在尚蜀,她收了个穿越者做女徒弟,那次我还输了三万块。” 听到这个消息,能天使又惊又喜:“特子,你说的是真的?” “放心,我博彩从没输过,那一次的强运一定是加在了你姐姐的身上,我就当破财免灾了。顺便给你算一卦吧。” 特子又拿出了三枚硬币,不过这次不是给自己算,而是给自己喜欢的女孩子占卜。三枚硬币在特子的手中上下翻飞,仍是抛接六次。 “上巽下离,家人卦。同事同心,家庭和睦,除了那个堕天使,你家里还有没有别人?” “有个姐姐。” “有时间你该回家去看看,太过疏远了也不好,菩萨像我可以代你拜,家我可不能替你回。” 特子本来是想抓住这个机会找乐子把妹,没想到遇到了这样的突发状况,而且还见到了能天使大大咧咧之外的另一面。 当然这也在情理之中,如果一个人除了睡觉,全天都在乐乐呵呵没头没脑,那这个人一定疯了。所以一个女孩子,有阳光开朗的积极一面,必然也有阴霾笼罩的负面情感存在,人生也是同样的道理。 所以特子看着难过的能天使,并没有感到抵触,反而更加理解,因为他是鼠人,他经历过兄弟之间的分别,他心里清楚。 “看来在这泰拉大陆,日子都不好过。”特子心里想着。 “谢谢你,特子,你真好。”能天使擦掉了眼角的一滴泪。 阳光透过林木,依旧耀眼。 “我是龙门第二盗贼,铳的事我会想办法联系柳一心,你别再弄丢了。”特子叮嘱道。 突然,他的电话铃声响起,特子从专属铃声中得知,诗怀雅又有事情找他了。 “喂喂,姓特的,快来近卫局一趟。” “别叫!我跟阿能在一块待着呢,好不容易歇会。” “什么二人世界?快好好工作,顺便叫上她也一起来吧,有要紧事办。” “管饭吃吗?” “管够。” “好,马上到。” 第四十三话 雪地、炮火、爱心(五) 当特子走进近卫局大门的那一刻,立刻感受到了四周紧张的氛围。 近卫局总部坐落在龙门市中心,深黑色的玻璃幕墙反射着阳光,内部常年全天灯火通明。进了院子,更是停放着数辆督察车,似是随时准备开动。 门外两个手持轻型铳和盾牌的重装干员担任守卫表情冷漠而坚毅。进了大厅,内部的高台上更有五个斜挎长刀身背重弩的近卫严阵以待。大理石地面擦得锃亮,而天花板上的每一个角都布满了摄像头。 特子知道,这楼里,便是龙门现有的最强战力。 前来迎接特子和能天使二人的,是一个身穿西装的丰蹄族男子:“特先生,蕾缪乐小姐,督察组组长和城主已经等候多时了。” 三人乘电梯一直升到了近卫局的十楼,推开门后,直接看到了城主在和一高一矮两个女人对话。 特子一眼认出,头上长角的高个子女人,便是星熊,而一旁的矮个子就是爱跟他斗嘴的诗怀雅。 十楼被隔音玻璃分为两部分,战术室和工作区。巨大的战术桌摆在战术室中央,而室内也并不止他们几个人,各个单位的督察差不多还有三十人,这些人中有男有女,有老有少,却都穿着督察组的制服,每个人所佩戴的武器均不同,但各个目光如炬。均坐在战术室外的工位内,如果没有厅堂四周的隔音玻璃,二人一定会听见嘈杂的联络声和时断时续的键盘敲击声。 星熊似也是刚从外面回来,敬礼后立即向城主与诗怀雅报告:“我们已将南区浅水湾金库侦查完毕,四周暂时没有‘新教’成员出没迹象,并对金库四周店面完全进行了封锁和疏散,半径五十米内现已无一人。” 诗怀雅问道:“星熊,关于柳一心,现在可有消息?” 星熊好像早已猜出诗怀雅要问这个问题,但也只能如实地回答道:“没有。” 魏彦吾作为龙门城主,安坐在一旁,说道:“沈赤侯此时正在与罗德岛交涉,龙门的精锐已经齐聚于此了。你们做的很好,可以开始下阶段的部署。” 诗怀雅显然已经数天没有好好休息,现有的结果并不能让她满意,她想要狠狠地砸桌子,可城主在场,还是忍住了。 “魏长官,柳一心是这次行动的最大变量,我们必须找到他。” 魏彦吾此时却显得淡定自若:“柳一心,早在两年前就已有名声,他要进行行动,只会堂堂正正地,既然他们已宣布三次晨昏交替后行动,就绝对不会错。” 诗怀雅仍流露出担忧的神色:“如果柳一心真的与整合运动有牵连,我们现在的战力可能不太够。” 龙门早在1097年遭遇过整合运动的袭击,在罗德岛的大力驰援下才将其击退,现在近卫局中人手显然不够。在四大势力中,贫民窟的人自然也不会去管城区内部的犯罪活动,目前能找到的盟友也只有企鹅物流。 作为援军,能天使来了:“大家都在啊,有什么我能做的吗?” 像能天使这样一个资深射手的存在,显然能够给整只队伍增色不少,因为善用连发铳的她不仅能够火力压制,可以在必要时刻瞬杀关键目标,扭转僵局。 毫无疑问,一个拉特兰的天才射手无论到了哪里,都是备受追捧的对象。 诗怀雅见能天使到来,立刻走近迎接,多日的辛劳让她说话更追求效率,见了面就开门见山:“阿能,多亏你来了,我们需要你的力量,到时候你能不能协助近卫局,一起狙杀柳一心?” 这句话无疑说错了对象,而且说得很不是时候,一个二十来岁的大小姐教唆一个比她还小的女人帮自己去杀人,如果不是近卫局办案,特子可能会转头就跑,因为问出这句话的人显然精神不大正常。 能天使皱起了眉头,回应道:“为什么要杀他?我觉得他并不是坏人。” “就是就是,要是我来啊,我给他手打断,让他后半生活在屈辱之中,这样我就是龙门第一了。”能天使身后跟来了一张嬉笑的脸,自然就是特子。 特子朝着魏彦吾挥手道:“龙角老头,下午好啊,屋子建得不错。” 魏彦吾仍坐在座位上,笑了笑:“哈哈,鼠人特子,你果然还是随叫随到。” 特子被这么一说,气鼓鼓瞪起了眼睛:“先说好啊,我陪蕾缪乐小姐来的,可不是我随叫随到。”随后便点了根烟开始抽,烟点着后更是翘的老高。 突然,星熊呵止道:“收起来,战术室内禁烟!” 特子被眼前的高个子女人一惊,气势上完全被镇住了,回头便要遛:“那我回厂里了,拜拜。” “滚滚滚,我就不该叫你来,臭保安一个,脑子也不好使,什么有用的消息也给不出来。” 特子听得出,这是诗怀雅的声音。立刻回怼道:“那诗小姐,你研究出什么有用消息了,还是说,这么一屋子的人,搞了半天,就研究出来一个大后天有人抢劫?决定码人然后械斗?真别逗我笑!” 说罢掐灭了手中的烟,便大笑。笑声回荡在整间战术室内,这便是特子对近卫局成员的嘲讽。听了这笑声,诗怀雅脸都黑了,甚至要掏出武器,星熊见形势不妙,做好了劝架的准备,但魏彦吾并无愠色,心平气和地说道:“特子阁下,还请留步,有些东西跟你有关,比如李仲,也就是李离天。” 特子一怔,停下了脚步:“你是说那个最强穿越者?” 魏彦吾将一份复印的卷宗交到了特子的手上,上面对新教进行了介绍。特子拍了拍一旁的能天使,招呼她一起看。 卷宗上面前十三页,对‘新教’这一团体进行了详细的描述。 新教,是该组织成员为区别于拉特兰教所起的名称,教会成员主要由年轻一代的拉特兰公民和萨卡兹人组成,其中绝大部分为萨卡兹人,主要成员年龄在18—30岁区间,此外也包括少部分的其它种族成员。 随着穿越者在泰拉逐渐被世人所熟知,新教教众开始信仰最强穿越者“离天帝”,他们相信多元世界的存在,追求某种名为“逻各斯”奇怪事物。 新教成员主张自由,反抗律法,在他们的团体里,萨科塔和萨卡兹不存在冲突,同类相残的堕天使化并不会被视为耻辱。 萨科塔一族一旦朝同类开枪,就会堕天使化,头上的光环变黑,则会丧失枪铳的使用才能。 新教中极少部分未堕落的萨科塔成员为了追求刺激的同时保证枪械的使用,会故意用染料把自己的光环涂黑,伪造出自己已经堕落的假象。 并且,此团体中,天使族与魔族可以通婚。一个女人同时拥有多个男友,一个男人同时拥有多个女友,更是普遍现象。 在教义方面,新教认为李离天完全参透了“逻各斯”,祂并不单单是阿戈尔的君王,而是整个泰拉大陆的君王。李离天向世间派出四大信使作为神的使者,而他们认为柳一心是信使中的一员。 新教人员的行动模式难以预测,自1098年4月起,新教在龙门进行过大型行动三起,均为哄抢夺取财物。小型行动不计其数,如街头涂鸦,偷窃汽车和奢侈品等,在案发现场新教教徒会留下用于标识的黑色卡纸。 黑色卡纸上用涂改液描出一个心形,代表龙门一代的新教势力。 根据内部线人报告,柳一心作为龙门新教组织的头目,已在团体中出没,但从未显露过真正的面貌。 特子迅速而不乏仔细地看完了前七页,关键信息已流入了脑海里,说罢便要合上卷宗,不料能天使尚未看完。 “特子,你翻这么快,能看懂吗?”能天使略带吃惊地看着特子,无法相信他能在短时间内读懂这么多的东西。 “我脑子快记得住,做贼的要是脑子不快,早就金桔子了。”特子笑道。 “魏老头,你怎么看这个新教?”特子问道。 “要我概括的话,可以算是新兴的犯罪集团,但强度比起整合运动还差得太远。” 特子又以同样的问题问向星熊,得到的是类似的答案。于是,他转头看向诗怀雅:“大小姐,给大伙说说你的理解?” “姓特的你真是不正经,我有什么好说的,既然是新教要来动乱,这次作战的重点就该放在应对上。萨科塔一族善用枪械,十分棘手,也许作战时重装干员的数量得再加倍。” 特子嘁了一声,又问了能天使同样的话。能天使看完了前半部分的卷宗,眼中放光:“他们好会玩啊“”!” 特子看能天使如此说,便向自己做出鬼脸,吹起了牛:“要是换三年前,我比他们还会玩。”一句话逗得能天使微微发笑,诗怀雅和星熊却笑不出,“可我觉得,‘新教’不过是一批生活不如意的人,他们对人生没什么追求,对什么事情都不在乎,但是种种天赋的存在令他们不甘寂寞,所以要搞点事。” “还有一件事,阿能不该参加这次作战。”特子看过卷宗后皱起了眉头。 “为什么?”能天使不解地问道。 “他们之中有正常的萨科塔人,如果你开枪误伤了某个教徒,自身也会堕落化。” 诗怀雅笑道:“特子还是太小看拉特兰射手了,她要打谁,心里都是有准头的。” 魏彦吾仍稳坐主位,淡然说道:“新教组织松散,但绝非平庸之辈,诸位还是得打起精神对待。当今龙门战力前几位中,我能叫到的已经齐聚于此。为了三日后的抢劫案,甚至还有不少自愿参战的义士。” 诗怀雅道:“他们都是英雄,我会妥善为这些安排好具体工作。” 桌前顿时寂静,特子一脸不屑:“干完活有赏金拿,这些人是赏金猎人,他们才不算那种行侠仗义的英雄。” 诗怀雅表情认真地看向特子,绿色的瞳孔发起了光:“姓特的,你是哪种英雄?” 你是哪种英雄? 特子无言,沉吟许久才说出了自己的心事:“我得跟你们说一下,你们都知道徐乐是我大哥,但现在的最强穿越者李离天也是我二哥,所以不要把我当成什么人物,大后天我会帮着‘新教’也说不定。” 此语一出,不仅诗怀雅和能天使都在笑,连城主也忍俊不禁。 诗怀雅说道:“姓特的,你的嘴还真是硬。你若是要帮‘新教’,一个月前也不会帮我们破案,现在估计是在某个下水道里面造雷管吧。” 特子装作没有听到,却不知诗怀雅在这一瞬间,投来了一丝赞赏之意。 星熊没等等别人开口,立刻说道:“此次作战,会把特子编入特别行动小组,能天使与射手小队协同作战,企鹅皇帝那边,我们已经知会过了。” 能天使笑着敬了个礼:“了解!” 出人意料的是,特子竟也没有反对,反而是去看向卷宗的后六页,上面写的是关于柳一心的资料: 姓名:柳一心 年龄:约22—28岁之间 身高、体重、来历均不详。 在外貌一栏中,也只有一张照片,里面是一个戴着眼罩和口罩的男子,面具是那种店里能找到的黑色面罩,外套却是白色的。 白色的风衣,独留一个黑色的眼罩,就连穿衣上的打扮也像极了雪中的爱心。 战斗相关:未展现出源石技艺的使用,但战术机动性与反侦察意识极强,出道两年内未与人交手,但据推测,格斗能力不在龙门资深干员之下。 特点:据坊间传闻,此人善解人意,为人慷慨,常将偷盗之物散于贫民窟,至今涉案金额已超千万龙门币。此外,柳一心甚得女子青睐,追求者不在少数。在城区内,跟其有关的歌谣被孩童传唱,此人所做种种行为对年轻人的坏影响,不可估量。 附:根据目前判定,柳一心与赫然并无联系。当日赫然逃遁前,沈赤侯已在其体内植入追踪芯片。赫然也严格遵守了约定,为了在李仲到来后能找到儿子,至今已未在龙门活动。 履历:目前在龙门各处偷窃,已作大案三次,涉案金额分别为314万、159万、265万。 能天使抢先道:“是圆周率,柳一心按照的是圆周率!而且这三个作案地点,对应的是一个菱形。” 她一口气切中了要害,说出了柳一心行动的两大要点,不禁面露得色,诗怀雅却补充道:“阿能说得已经很对了,但这一次的地点在浅水湾,和那另外三点连起来,并不是菱形,而是风筝形。” “诶…是我看错了。”能天使面颊一红,看向了一旁的特子,此时的他手里拿着能天使收到的那张白色卡片,仔细地端详大屏幕中的地图。 特子看了许久,说道:“诗小姐,能不能把新教偷窃的案发地点全部调出来,最近一个月的就可以。” 随着诗怀雅点了几下鼠标,屏幕上的龙门地图顿时密密麻麻地多了许多红点,特子看着屏幕,开始拿着那张印有爱心的白色卡片进行比对。红点杂乱不堪,而心形画得十分规整,在场的众人一时之间也看不出这二者之间有何联系。 特子闭上了眼,又想了一会:“诗小姐,被盗财物肯定是有去向的,请你把作案地点中财物去向不明的点全部隐藏,柳一心这个人做事张扬,偷了东西绝对会显摆一番。” “工作期间,请你叫我诗怀雅长官。”诗怀雅继续敲着键盘,又点了点鼠标。 屏幕中呈现了一个心形图案,唯独最南方差了最后一个红点,心形下方尖端的端点,指的正是南区浅水湾金库。 柳一心偷盗的思路,已经浮出水面。 魏彦吾鼓掌道:“不愧是穿越者,这么快就分析出了柳一心的行为模式。那一切按原计划进行即可,三天后会有大理寺的人来观摩此次会战,还请各位在此期间全程保持联系。”语毕,魏彦吾走出战术室,下了电梯。 众人思忖再三,再无异议,就连诗怀雅也没有反驳特子什么,只能说道:“那我们加紧巡逻,先散会吧,对了,待会带姓特的做个体检,他已经是临时干员了。” 此时的特子,手里拿着能天使的白色卡片,仍呆立在原地,久久没有回应,反倒是走到了聚光灯下,甚至要把脸贴到卡片上。 “阿能,柳一心什么时候给你的这张卡。”特子问道。 “大概一周前,出现在我据点的桌上。”能天使说着,脸上又多了一抹红晕。 特子不用看也能想得出,有人已经被柳一心迷住了,不然也不可能把枪交出去。 他拿出了锋利的裁纸刀,沿着卡纸边缘横向切开,这个卡片是双层的。切开后,一串数字赫然呈现在了众人面前:“U2FsdGVkx18c4hmpVchjtb0o2d5FUA2Z9wstEor3uYKEvAhKfitw3RqwywNFfepiwnfI5Kx3atZuw4\/bVb5jffqopI0a6xJj\/m9dV2u\/54c=” 而这串数字下方,写了一个符号“a,xy”。 特子神色忽变得慌张,像是四处找寻什么:“姓诗的,电脑,电脑借我用用。” “你吃错药了,怎么忽然这么亢奋。”诗怀雅说着,却被特子一把拉开,飞出老远,最终被星熊堪堪接住,才不至于摔到地上。要是在一个月以前,诗怀雅竟也没预料到鼠人特子竟然有这么大的力量。 “诗怀雅,他究竟是什么人,力气好大。”星熊惊讶道。 “他是个疯子,我才懒得管他。” “这是一段aes加密内容,密码会不会是axy。”特子念叨着,“这个密码不对,再试试函数。” 特子仍旧敲着键盘,在文本框中敲出了这样一行字符:“x^2+y^2+a*x=a*sqrt(x^2+y^2)” 密码竟是心形曲线函数。 随着回车键被敲下,特子发出了咯咯的笑声:“哈哈,阿能,你的枪我找到了!” 能天使看向屏幕,最终输出的结果是一行诗:“少年不识愁滋味,爱上层楼。爱上层楼。” “这句诗,是什么意思?”能天使挠了挠红色的头发,还没等想出结果,特子拉起她的手就上了电梯。 近卫局顶楼,从这里能俯瞰到整个龙门城,而顶楼的风吹得更加剧烈了,冻得二人瑟瑟发抖。 “我该多穿点衣服来的。”特子搓着手,牙齿也在打寒颤,“更上层楼,果然让我们到楼顶,一楼更比一楼冷,高处不胜寒啊!” “呀!我的铳找到了!”能天使惊叫了起来。 就在距离二人不足十米的地方,摆着一把形似vector的连发铳,上面用彩带紧紧绑着一封信和一张纸。 彩带随风飘动,在午后的阳光下分外显眼,恰好被摆在了上到天台的每一个人都会看到的位置。上面的一封信已用火漆印烫好,白色的信封与其说是信件,更像是情书。另一张纸反而不这么精致,很随意地叠在一边。 能天使拆开信看了一会,脸一下子羞得通红,立刻捂着脸坐到了一边。 “阿能,看到什么了?” 能天使虽然红着脸,但笑容里充满了欣喜,如同朝阳一般:“他果然还想着我。” 特子斜眼瞄了一下信上的内容,纸上用钢笔整齐地写了一段字:“能天使小姐,你的愿望我收到了,我会努力帮你完成。但是我想了想,你的铳我并不需要。比起枪铳,在下更愿得一心人。” 特子看了这封信半晌,憋了很久才说出一句话:“大胆,我要撕了这柳一心的嘴巴。” 诗怀雅此时也赶上了楼顶,找到了能天使和坐在一旁的特子,她看了看信,马上靠到特子的耳边小声说道:“嘿嘿,姓特的,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被人家截胡咯。” “滚滚滚,我现在烦着呢。”特子又一把推开了诗怀雅,不过这回力道小了很多。 “特子,这个纸好像是给你的。”能天使将另一张叠好的纸摊开,交到了特子手上。 上面写的话,与其说是问候,更像是挑衅:特,听说你就是龙门第二盗,但我们尚未比试过,两周之后的群豪会,希望你能来。我们一较高下。 群豪会,就是龙门的三教九流每年都会在龙门城外开的一次大聚会。一年到头,各路的豪强总要相互显摆一下,比个高低,于是每年年底开一次大会,便成了传统。 特子一把揉起了纸,狠狠地扔出了楼:“欺负到老子头上来了!不用等那时候,三天后,我必给你弄死。” 诗怀雅看着特子,总感觉眼前这个人和一个月前有了很大的变化。俗话说“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谁也不知道特子身为保安在这一个月内经历了什么。但诗怀雅感受得到,他绝对比一个月在赌场的时候更狠,更强了。她想着,嘴角不自觉得扬了起来。 近卫局楼顶之上,一个气鼓鼓的男人,一个害羞的姑娘外加一个笑着的督察组长,各怀心事。可惜的是,这种心事并不能彼此分享。 特子问道:“阿能,你还有别的铳吗?” 能天使道:“有啊,你要哪种?” 特子的眼中在冒火:“我想要一把口径最大的铳,打人身上一下能出个碗口大的洞的那种。” 能天使想了想:“那种啊,我没有,我姐姐倒是有一把。” 特子气鼓鼓地说:“带我去见你姐姐,我要借枪杀人。” 能天使面若桃花,笑道:“特子,我理解你的心情,但枪的事就别想了,我不会允许你伤柳一心的,他是个好人,而且我姐姐在拉特兰,你暂时也到不了。” 特子听到这里,开始跺脚,更加气急败坏了。 诗怀雅一直被特子怼,现在变得很爱看特子生气,特子越生气,她反而越是说不出的高兴,大笑道:“呵呵,鼠人是这样的,阿能,看到没,得不到就急了,这就是鼠人的丑态,之后离这种人远点。” 说完,她话锋一转:“姓特的,走了,带你去做体检,看看你能不能够格当干员。” 第四十四话 雪地、炮火、爱心(六) 巨大的源石机器,闪烁着法术回路的微光,夹杂着运转的轰鸣声,不自觉地让等候区每个人都嗅到了焦虑的味道。 近卫局七楼,为新晋干员的体检和信息登记区。为了三天后行动的有序进展,每个人包括组长诗怀雅在内,都需要逐一进行体检,得到各项参数的六维图。与学院不同,这次体检中并不包含领悟力测定,反而多了血型鉴定。 等候区中,约有百人再次等待叫号测试,座位的最后一排,特子叼着一根没点着的烟,翘起了二郎腿,享受着过滤嘴海绵的柔软。 他一向是不爱排队的,一看前方竟然有五十多个人,他就急得直抖腿。 “一次作战,有必要这么繁复吗?”特子歪头问向诗怀雅,懒懒地贴在椅背上,好像马上就要睡着。“弄完是不是可以回厂里了?” 特子心中的秘密,或许只有自己知道,这几天,他在梦中,一直梦见自己的二哥李仲,二人坐在一叶扁舟之上。 他身着白衣,手持一竿枯竹,静坐于船头,似是在垂钓,特子却是躺在舟中。 每次梦中,二哥都能莫名钓上一条大鱼,大鱼在他的手中幻化为一捧清泉,如清泉般直流入特子的四肢百骸中。梦醒时,他都会感觉到自己的身体犹如圆月盈满,真气于周身流淌。 而二哥之所以这么做,并不是为了照顾自己的兄弟,而是因为自己原本的身体已残破不堪,他要将力量完全传给特子,自己则去与罗德岛的博士一战。 那一战,必定凶多吉少。 为什么要有这一战? 他不清楚。 梦见的东西是否可靠? 他不清楚,他失忆过,但他只知道自己先前失去的力量正一点点回来。 舟中,特子每次都能看见正在垂钓的李仲悲哀的笑、欢欣的哭,也会听见一句话:“特子,你如果不同意,我当即就会放弃这一切,来找你和徐乐,度过我这最后的一年,也当是为了她。” 而每晚特子重复着相同的回应:“李哥,有仇必报,奸人必杀,兄弟会帮你。”语气坚定而有力。 “谢谢你,特子。” “不必谢。” 在梦里,四周都是白色的雾,特子曲肱卧于舟中,双眸轻闭,进入了更深层的梦,梦中之梦。 在更深的梦里,他梦见了兄弟三人行走于黎明的阔野之上,春潮裹挟着泥土的芬芳,迎面向自己扑来。 他梦见了自己的两个兄弟,以掌对掌,拳拳交心。天雨血,人无泪,泥土被染成了红色。 他梦见了一袭白袍,独立于万丈山巅之上,迎接他的,是万名凶相毕露的刽子手,是如雨般打来的的毁灭之光。 在等候大厅内,特子再次梦到了这些,轻倚到了旁边人的肩上,而他并不自知。 看着特子的睡相,诗怀雅的心在跳动,只因为她的肩,正支撑着特子的头。 诗怀雅看着枕着自己肩膀的特子,表情复杂:“好吃懒做,关键时刻就睡觉。阿能,他昨天是不是又干坏事了?” 能天使望着诗怀雅略带幽怨的脸,微笑着说道:“不说话的特先生,这么看还挺可爱的,他最近好像一直很累,似乎是有心事。” 她细想了一下,终觉此话不妥,自己何尝又不是个有心事的人。 诗怀雅扭捏地说道:“他啊,是个白痴,还有奇怪的癖好,不尊重女性,关键时刻总是随叫随到,还老是愿意逞英雄。” 能天使又笑了:“特先生和柳一心都是同类人,都在行侠仗义。诗怀雅长官,长官好像很在乎特先生,还特意给他安排保安工作。” 诗怀雅一听,脸上更红:“我只是例行公事……若不帮他,他一直偷东西,估计要闹出大乱子。” 能天使早就看出了诗怀雅的心思,问道:“诗长官,你有没有想过他原来的世界是怎么样的?” 诗怀雅道:“不知道,也许跟我们这差不多,不过他的家境肯定比我差得多,这种人,一看就是没受过良好教育。如果我穿越到他那个世界,一定会比他过得更好。” 一声喷嚏打断了诗怀雅的话语,特子从梦中醒来,嘴里还念叨着:“什么破香水啊,味道这么呛人?” 他看着身旁的诗怀雅,表情凝重,好像刚刚受了什么委屈,紧接着飞来一只手就掐住了自己的脸。 “占了本小姐的便宜,还嫌弃我香水的味道?看我不给你脸弄肿。”诗怀雅手上力道之大,掐的特子连连求饶。 当是时,广播中叫到了能天使。 一头红发的萨科塔少女斜挎着连发铳,走上前去,将双手放在了测定仪上。 巨大的机器通过源石法术读取着受试者的身体指标和思维意识,不久之后,屏幕上的字幕开始滚动: 姓名:蕾缪乐 血型:b 【物理强度】标准 【战场机动】优良 【生理耐受】标准 【战术规划】优良 【战斗技巧】优良 【源石技艺适应性】标准 鉴定为战斗系一级丙等。 报出这些内容后,屏幕下方亮起了六颗星,在场众人均知道,这是高级资深干员的绝对证明。 在这个世界里,高级资深干员虽然水平参差不齐,但也往往代表了干员在某项技术上达到了顶尖水准。 能天使看着测试内容,嘴角泛起了得意的笑容。 “不愧是拉特兰的天才射手,这下我们的任务就好办多了。” “我听说能天使小姐刚刚二十出头,就有这种面板,外加高级资深认证,真是前途不可限量啊。” 人群中传来了一阵阵羡慕声,能天使自然是已经听到,笑得更甜了,脚步轻盈地回到了座位上。无论是哪个女孩,都总是爱被人夸奖的。 特子称赞道:“阿能,真棒啊!” “其实也就一般般厉害啦。”能天使被这么一夸,难为情地摇起了手。 “下一位,诗怀雅组长。” 特子对能天使小声说道:“阿能,看看这名不副实的大小姐,我赌五十块龙门币,她结果肯定没你的好。” 诗怀雅面带自信,起身冲特子翻了个白眼,说道:“姓特的,来跟我赌,三千龙门币,你的结果肯定也不如我。” 说罢便摇着尾巴,步履无声,像猫一样地走到了台前,伸出了双手。 在场的很多干员大多是新人,自然十分关注上司的能力数值,他们的目光都齐齐汇聚在了诗怀雅的身上,而诗怀雅仍旧平静地站立在原处,等待着机器报出结果: 姓名:碧翠克斯·诗怀雅 血型:A 【物理强度】标准 【战场机动】标准 【生理耐受】标准 【战术规划】优良 【战斗技巧】标准 【源石技艺适应性】标准 现任龙门督察组组长,无需职业属性鉴定。 全是标准的面板,好在下方有五颗星亮起。六维中,只有战术规划上为优良,换作别人,可能会当作很一般的结果,不料台下的掌声和赞叹声更强烈了。 “诗怀雅长官的指挥才能毋庸置疑。” “督察组长实至名归啊。” “组长带领我们干事,我们一定会努力。” 特子听着台下的这些话,直感觉浑身刺挠,怎么听怎么像饭圈粉丝的发言。 能天使补充道:“特子你可能不知道吧,诗怀雅长官在近卫局人缘还挺好的。” 特子歪了歪嘴,冷笑道:“呵,花钱堆出来的罢了,几顿饭就能搞定。” 还没等特子说完,他的身后侧就又出现了一对黄色的猫耳朵,外加一双发着幽幽绿光的眼睛:“姓特的,又说我坏话呢?该你了,上去给大伙丢人现眼。” “下一位,特子。” “上就上,谁怕谁啊。”特子拍了拍脸颊,努力振作起精神,“我要是结果不好,只能说明这个机器不行,认识不到我的才能。” 话虽如此说,可特子走路的时候却是缩着脖子,双臂以一种不协调的姿势摆动着。 “哈哈哈,这低能谁啊?就是那个偷东西的贼?” “组长怎么会请他来助战,有这种拖油瓶在,让他搁车里吃烧饼也比上一线作战要好得多!” 特子听着四周的冷嘲热讽,脸上挂着一丝尴尬而又自嘲的笑容,而双手也如别人一样,放到了测定仪上。 “这人可能连测定仪都没用过。” “他是个毛贼,靠跟鼠王赌钱扬名的,就是蹭热度,到底有没有战斗经验啊。” 嘲讽声、嬉笑声仍不绝于耳,特子镇定住心神,对自己说道:“我就是我,我怎么样,还无需他人论断。” 诗怀雅看着动作局促的特子,喊道:“特子,别有太大心理压力,一个能力测试而已,你要是输了,就不用给我钱了。” 诗怀雅越看站在台上特子,就越想笑,但又不能笑得太大声,所以只能捂着嘴偷偷地笑。 台下,像诗怀雅这样的,也绝不在少数。工作枯燥乏味,大战将至,他们都等着看特子出丑,忙里偷闲找点乐子,也顺便缓解一下他们紧张了一整天的神精。 可是,就在屏幕上的字条浮现时,诗怀雅却捂着嘴,笑不出。再看向众人,那些看乐子的反而更紧张了。 无声,场内陷入了死寂。 直到特子怯生生地转回头,小声说道:“你们别笑话我,我就是个鼠人,偷东西过活的,现在在当保安。” 他看到了台下众人惊恐的表情,那是一种看怪物的表情。台下等候的众人里,也不乏身经百战的高手,就算拿着十把枪对准这些人,也绝对不会有这种表情。 但事实已摆在眼前。 特子看向了能天使和诗怀雅,两位姑娘也都张大了嘴,像是受到了莫大的刺激。现在的他还没搞清楚状况,直到他看到了屏幕上的字,自己也立马瘫倒在了测试台上。 姓名:特子 血型:A 【物理强度】卓越 【战场机动】卓越 【生理耐受】卓越 【战术规划】优良 【战斗技巧】卓越 【源石技艺适应性】卓越 屏幕下面的星六颗全部亮起,总共也只有六颗,但闪烁的无比耀眼,仿佛仅仅六星已无法表述受试者的强度。 “我超……”特子已无法用语言形容此时的激动,他只感觉自己有种飞起来的感觉。 台下的众人现已不敢发声,投向特子的目光顿时充满了敬畏。 因为这些人心里十分清楚,测试仪不可能出错,尤其是这种大数值测定,数值越大就越不会错。能出现这种面板的人,除了深海猎人里的佼佼者,就是岁兽一类的非人生物。 众人在害怕,但又都不敢动。面对强大于自己数倍的怪物,保持静止,就是生物的本能,他们都在等特子说话。 特子站了起来,看了看屏幕,又使劲对着机器敲了几下,结果手疼得不得了,随后便说出了一句话:“这机器坏了。” 坐回到座位上的特子,对身边的两个姑娘尴尬地笑,顺带拍了拍诗怀雅:“大小姐,给我三千块,是你说要跟我赌的。” 诗怀雅被拍后,忽然“啊”地一下惊出了声,吓得特子从座位上挪走。 诗怀雅语气略带颤抖:“姓特的,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厉害的?”她已经知道了方才特子力气为何如此之大。一个人的物理强度若到达卓越,力量足以开山碎石。 特子思忖再三,开始对今天参与测试感到后悔。原以为身体增强后只是小幅提高战力,却未曾料到竟给自己开了一个大挂。 梦中被传功的事情终归是瞒不住,所以特子决定透露一些实情:“我二哥离天帝,最近已把力量分给了我,只是没想到竟然这么强。” 能天使深吸了一口气,也终于缓过神来:“特先生,我也是小看你了。” 突然,诗怀雅向属下命令道:“大家都不许动。近卫,封锁这个房间的所有出入口!” 防爆大门迅速落下,四周的阳光被遮蔽,就连手机也没了信号。 特子已经明白,这样的测试结果绝对不能流传出去,不然很可能会影响到三天后的作战细节。 此时,房间里包括自己三人,共计二十多人。 随着近卫持刀近卫站在房间四周,剩下的二十多个可怜人均被带走签署保密协议,并且不得参与三天后的行动。 诗怀雅表情依旧紧张:“特子,如果你说的是真的,你有没有真正参与过战斗。” “战斗……可能有吧。”特子回忆起了在宿舍中和煌的那一场恶战,面对着仙草加持的煌,犹如武松与猛虎斗,不可谓不凶险。 诗怀雅严肃地说道:“这三天你不要回厂里了,由我来带你熟悉战斗。” 第四十五话 雪地、炮火、爱心(七) 沿近卫局以北驱车半个小时,能到达龙门近郊的空地,一片山坳。 黄昏,夕阳如火。将要落幕的夕阳似要把整座山的野草点燃,但风却是冷的。 冷风吹过了诗怀雅被汗水浸透的单衣,冰冷的刺痛感遍及全身。她手中武器是由精钢制成的流星锤,只是锤头上面的钉子已被折断,裂痕如数条受惊的小蛇一般布满了整个锤身。 诗怀雅握住锤柄,只觉得不光是手臂,四肢腿脚都在火辣辣地发痛。她胸口起伏,急剧地喘了几口气,在冷风中吐出了白雾,突然大声道:“我次次让你,你还次次欺负我!” 她本也性格要强,此刻满腔的委曲与怒火俱都爆发出来,一把摘下了头上的帽子,抛在地上,话也说不出来了。 究竟是谁将诗怀雅逼到这种地步?只见一人慵懒地站在距离诗怀雅二十步远处,正是特子。 此时的特子,仍穿着一身保安服,黑色的外套一尘不染,这样一身宽大的衣服包着他的周身,温暖而干燥,舒适极了,他仿佛刚坐车来到这里,连汗也没流一滴。 诗怀雅在测试结果出来后,还想要试探特子的真实水平,于是拉他来到了这片空地。可特子的实力早已今非昔比,一百五十招过后,纵使诗怀雅甚至动用了自己那三脚猫的源石技能,却连特子的衣袂都没有碰到一下。 “姓诗的,我有了大道的加持,可不是一个月前的鼠人特子了。”特子的笑容舒展,缓缓向诗怀雅走去。 “不要那样叫我!”诗怀雅见不敌特子,恼羞成怒,急急甩出流星锤,攻出三招。锤头仿佛一时间化作三路,招式迅捷,而又猛烈如风,震得四周烟尘暴起,野草纷飞。 此时的特子化作了徜徉在野草中的彩蝶,犹如蝴蝶振翅,每招每式皆浑然天成,飘散出花香。 在花丛之中,自然而然地就能嗅到花香,避无可避。在三招之后,诗怀雅也自然而然地被特子近身制住,她只觉得被人从前面轻轻推了一下,便又轻轻地落到了地上。 这样一个过程,并没有丝毫失重感,也并不痛苦,甚至还有一些享受。倏忽间,诗怀雅想到了小时候在亲人的怀抱之中的自己,也是如此,悠悠而动。 每个人,穷人或富人,总会有一个共同拥有过的东西,那便是童年,只不过人生短短百载,二十年从指尖流过,曾经的男孩落草为盗,曾经的小女孩已是一名督察,再也回不去了。 多年以前,年仅十岁的诗怀雅,在被父亲打了那一巴掌之后。她就已隐约地感觉到自己的家庭与别人家并不同。到后来,她才了解到自己的祖父,以及自己家族所经营的跨国企业。 诗怀雅也清楚记得祖父给她的评价:勇气可嘉,可惜毫无城府——不肖子孙。 “掌握权力可以有很多办法,但维持权力的办法本质上只有一个,那就是‘做正确的事’。” 诗怀雅从祖父身上学到了这一道理,并深信不疑,直至她遇见了特子,一个偷东西的鼠人。 他是那样的随心所欲,想吃烧鸡就吃烧鸡,想吃果盘就绝不会买烧饼。同时他又似乎有每个人都看不透的一面,只因为他是穿越过来的人,他原本并不属于这个世界。 到底特子是正确的,还是诗怀雅是正确的? 生活不是加减乘除,没有一加一等于二的真理。她有她的“正确”,而每个人的‘正确’各不相同,究竟什么才是对的?年纪轻轻的督察姑娘一想到这里,就感觉身处泥淖之中,纠缠不清。 她享受着悠悠而落的舒缓,睁开双眸,看到了一张孩子似的笑脸。 特子在笑。 夕阳以苍天为画,将晚霞染为绯红,影子赶着红霞,拉得颀长。 诗怀雅不得不承认特子与一个月前不一样了,方才那招使出后,他整个人似与漫天的红光融为一体,如蝴蝶般飞舞,火焰般跃动。 变强后的特子,已能使出本不属于他这类人的招式,诗怀雅静静地躺在地上,嘴唇微张,说道:“特子,你好像比一个月前……” 特子笑着,笑得那样自信:“你终于肯承认我比一个月前更强了?” “你比一个月前胖了。” 特子拍了拍自己的肚子,一个月的保安,包吃足睡,自然是比干日结要好上不少。特子心情愉快,身材也略显丰满,也更有力气。 特子伸出手,一把拉起了诗怀雅:“姓诗的,你有没有看清我最后那招?” 诗怀雅道:“最后变成蝴蝶的那招?” 特子拿出背包里的水喝了两口,显得很得意:“那招就是我得到力量后领悟的技能,我给它起名为‘化蝶’,是不是很厉害?” 繁花如梦,破茧成蝶。 诗怀雅捡起了地上的帽子,仍有些不服气:“感觉不如陈晖洁那招‘绝影’,我有点怀疑你卓越水准的含金量了,但是……” 特子问道:“但是什么?” 诗怀雅微微低下了头,仍沉浸在往事的怀念之中,慢慢说道:“但确实很美,冬天也能飞出蝴蝶。” 特子语气突然变得深沉:“蝴蝶很美,但生命短促。诗小姐,我可能三个月后就要离开龙门。” “怎么?你又要去哪做贼?龙门这么大的地方还不够你偷的?” “我要去帮我的兄弟办点事,办完后有可能会回来,也可能去别的国家,甚至回到我原来的世界去。” “这是你的自由,你这种人,无论在哪里,都能活的下来吧。”诗怀雅故作轻松地说着,眉头却紧皱。她知道,特子要做的事绝不简单。 “姓特的,你原来的那个世界,是什么样子的?”诗怀雅终于问出了这个困扰她很久的问题。 特子沉吟许久,开口说道:“跟这里很像,但治安更好,没有矿石病,更没有整合运动。” 诗怀雅眼中放出了羡慕的神情:“那里肯定很美好。” “但斗争是存在的,有人在的地方就有斗争。” 诗怀雅自打穿越者兴起之后,似乎对这类问题充满了兴趣:“你在那个世界,是做什么的?” “我吗?学生。” 诗怀雅笑道:“那也真是好笑,另一个世界的学生,来龙门当盗贼。” 特子表情严肃:“姓诗的,如果说,你们这个世界只是一个虚构的游戏,你会不会相信?” “你没有足够的证据,自然不会让我信服。”诗怀雅以督察的口吻,打起了官腔。 “我当初来到这里,也是把整个世界当游戏看的,所以我来这个世界的第一个目标,就是要践踏一切法律。” 夕阳压得更低了,特子看着天边的残霞,眼中燃着火。 诗怀雅却被逗笑了:“就你?你还想反了天?” 特子叹了口气,说道:“你终归还是不信的,也许你我角色互换,就能明白一切了。” 诗怀雅与特子一仗过后,显然是运动过度,说着话忽然岔气,咳嗽了起来。 特子看了看她,低声问道:“我刚才,没有欺负你吧?” “我会是那么小气的人?你也算有实力了,这对于近卫局是个好消息。”诗怀雅的回话和方才的叫嚷截然不同。 “谢谢你。” 诗怀雅的意思,特子已明白。命运的丝线已经将与近卫局有关的这几人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三天后的作战,自己是非去不可了。 也许这一次,是特子所做的最正确的一件事。 特子问道:“阿能呢?她去哪里了?” 诗怀雅看了看手机,说道:“你这三天必须在近卫局的范围内活动,做不了保安了,所以她帮你去打理工厂,顺便送快递。” 特子看着延伸至远方的公路,说出了一句:“谢谢你们。” 第四十六话 雪地、炮火、爱心(八) 小五又吐了,这是他来龙门的第三个年头。 每次一想到杀人,他都会呕吐。 他身上宽大的灰色迷彩披风布满了尘土,和头上的光环形成了强烈的反差。每个看过他的人都能一眼认出,这是个萨科塔人,天使族人。 披风非常宽大,不仅是为了在龙门的混凝土中隐藏自己,还要在披风下面隐藏住自己的那把枪,准确来讲,是拉特兰特制的长铳。 这个世界的铳与现实世界的手枪并不相同。 使用铳的人必须要掌握源石技艺,每一发射击都要射手与枪械的源石回路达成精密的配合,所以泰拉大陆用铳的人很少,打枪往往是萨科塔天使族的专利。因此,每个在龙门混迹的人都知道,能使用铳械的拉特兰人,绝对是高手。 他们爆射而出的铳弹,更像是一种魔法,杀人的魔法。 细长的枪口正斜倚在小五的肩头,他抱着自己的枪,盘腿坐在墙角。 黎明,又是黎明,阳光透过窗户的缝隙照在了小五的脸上,而破损的墙壁刚好遮住了他的另一半脸。 这样一位萨科塔射手看着朝阳,恍惚间深觉自己正被这偌大的龙门一分为二。 这里本就是龙门的闹市区,曲折的巷子传来嘈杂的小贩叫卖声,也是杀手们最好的藏身处。 坐在他右手边工作台处的,是一个身材矮小的萨卡兹魔族人,名叫丁忧,当然这并不是这位萨卡兹佣兵的本名。 他现在正在用一把镊子,仔细地给源石雷管绑上线圈,手法娴熟至极。 他制成的炸药,在卡兹戴尔已不知炸死过多少敌人。据说他杀过的人,甚至比嗜杀成性的前任佣兵团长w还要多些。 他们藏身处的楼下,停着一辆大巴车,车上的司机是一位丰蹄族的中年男人,这个人叫黄恐。 黄恐身材接近九尺,头发干枯而蓬乱,他面前的盾牌刚好能照到自己的脸。趁着黎明,他拿出了一把剃刀,刮起胡子来。 他坐在大巴车的驾驶位,但并不喜欢当司机,正如小五并不愿杀人。 他的盾牌就放在面前,厚重如石墩,但边缘却薄而锋利。如果用这样一个盾牌横向击出,足以将一个人的头颅像打西红柿一样干碎。 盾牌的表面光洁如新,但散发着充满野性的粗粝美感,总有人忍不住想去碰一下。 已有三个人这么做过,他们全被黄恐扭断了脖子。 大巴车第一排的侧坐上,有一个黑发白衣的女人正在闭目养神,她一头长发被整齐地盘起来,武器也被结实地用黑布包着。 这人名叫黑林,她的武器就是她的生命。她是个源石病患者,源石技艺也因此威力倍增。没人看见过她战斗的样子,但每次战斗过后,现场都会留下一地破碎的瓦砾和模糊的血肉。 “柳一心大人可是已经到了?”黑林闭着眼说着。 “你是知道的,那位大人行踪诡秘,咱们的王牌也是他,因为他偷东西从不失约。”黄恐道。 “柳大人他还是拿自己的那一份?” “是的,三百五十一万,一分不多,一分不少,剩下的就都是我们的。”丁忧说道。 小五、丁忧、黄恐、黑林、柳一心。 他们正是五个最有实力的人,这一次,他们将会做出最能展现实力的事,而死亡和杀人必定是在所难免的。 十二月十八日,炎国农历冬月二十五,他们五个决定洗劫龙门南区的浅水湾金库。 柳一心每次大案前,都会提前通知,督察组因此会将周边封锁。能突破这种封锁的人,除了整合运动的暴徒,就只有经过严密算计与精心准备的专业劫匪。 他们显然是后一种人,为了洗劫这个金库,他们已进行了为期一个多月的筹备,光是算计出柳一心这个人的行为模式,就花了他们半周的时间。 小五很看重这次行动,他是拉特兰的萨科塔族人,用铳的天赋无人能及,如果这次行动能成功,他会一跃成为龙门最强的狙击手。 他的这把大口径铳,若扣下扳机,目标身上会直接打出一个碗口大的洞。一枪,一击毙命。这样的击杀方式绝不会留下任何痛苦。 靠着这把枪,他在卡兹戴尔边境击杀过能徒手拉开重弩的佣兵,也在龙门猎杀过整合运动的暴徒。 这是他第一次对阵正经的干员,一想到这里,小五兴奋得手上直冒汗。 “小五,听说萨科塔之间开枪,会触发堕落机制。如果一小时后你需要杀死你的同类,你会不会扣扳机。”丁忧安装好了炸药和雷管,整齐地粘在了衣兜里。 “不用枪就没有问题,我会用拳头,用刀,我开枪是为了柳一心大人,就算是拉特兰的主降临于世,也不能阻我。”小五嘴里念叨着,眼睛发直。 “还记得自己的职责吧?”黄恐问道。 “记得,优先解决近卫局全部远程射手,对地面单位造成最大的火力压制。” 小五的手握着枪托,另一只手拿着布,将枪身擦得锃亮。 面对着即将到来的屠杀,他通过擦枪试图让自己平静下来,可他还是止不住地颤抖。 “以炮火敬自由。”四个人异口同声念出了新教的教义。 大巴车缓缓前进,就在要驶离闹市区的时候,车子停下,小五和黑林背着武器下了车。 这时的大巴车,距离浅水湾金库的封锁区还剩两公里。 “如果没有我做的这些东西,或许柳一心能进出金库和封锁区,但咱们是万万进不去的。”矮个子的丁忧看了看大巴车的后面,现出了狰狞的笑。 “丁兄,你说这把咱们能捞多少。”黄恐见小五和黑林不在,露出了本来的贪婪面貌。 “少说三千万,等事成之后弄死小五和另外那个女人,咱们每人能拿一千五百万。”丁忧笑了起来,露出了嘴上两颗发黄的板牙。 黄恐道:“新教里面精神不正常的年轻人我见过挺多,但像小五这么傻还这么强的,我还是头一回见,我当初以为他只是为了赚钱,没想到他还真把柳一心当成神来崇拜。” 丁忧咧着嘴,露出邪笑:“所以你才派他去做那种自杀任务?不愧是丰蹄族的杀人狂。” 黄恐照着自己的盾牌,笑得更得意了:“彼此彼此。” 四周寂寥无风,白日当空。 小五喜欢这种天气,他早已在三天前找好了一栋旅馆的房间作为射击位。从这个角度,刚好能看到浅水湾金库的全貌。 源石驱动的切割器在脆硬的钢化玻璃上划出了一道圆弧,玻璃被取下。这样,一个绝佳的射击窗口就已经制作完成。从这个窗口,以他的技术,刚好可以击打到距离八百米外的重装干员,以及四周高楼上的狙击干员。 在拉特兰学院,就连他们之中后毕业的优等生莫斯提马或蕾缪安,也不可能完成像小五这样高难度的狙击表演。一想到这里,他就更加自信,头上的光环不能自已地闪出了光。 在行动前十分钟,他以望远镜观察,凭借着萨科塔射手的本能,他的视线锁定了一辆车。 这是一辆通勤用的督察车,车子在封锁区外围停下,从司机位走下来了一个穿着督察制服的金发菲林族少女。小五一眼便认出来,这是督察组长诗怀雅。 她的身后跟着的是个个子不高,身着保安制服的鼠人族男子,小五对这个人并无太多印象,所以他请示了距离金库更近的黑林。 “小五,诗怀雅旁边那个就是龙门第二盗贼,特子,最近他在给近卫局当狗,成了督察组里的常客。这个目标交给我来处理。”黑林沉稳的语声总能让小五感到安心。 他看着望远镜中的诗怀雅和特子,此时他们站在原地没有挪动,在三秒内小五就可以完成弹道计算,用两发子弹打中他们的身体。 小五在脑内构想了一遍,他认为自己如果开枪,就一定能成,一旦开了这两枪,自己就会扬名于龙门,甚至全泰拉。 但是他在等,等队友的行动,等自己的偶像柳一心出手。 第四十七话 雪地、炮火、爱心(九) 特子早上一睁开眼,发现此时并不是在工厂宿舍的床上,而是躺在近卫局的沙发上。 他习惯性地点起了烟,吸第一口将烟头全部点着,第二口特子用力吸了一下,然后把嘴比成了一个“o”型,轻咳一声,缓缓吐出了一个完美的烟圈。 “特先生,你怎么弄得?教我好不好?”能天使看着烟圈,眼睛发起了光。 “想学啊?我教你!”特子又从烟盒里拿出了一根,就在他刚要递给能天使的时候,另一个严厉的声音打断了这场对话。 “姓特的,别撩妹了,待会要干正事。”宽大的桌上摆着早已凉透的咖啡,诗怀雅为了这次行动,竟是一夜未眠。 在她的眼里,这次行动不仅是单纯打击犯罪的任务,更是证明她这个督察组长能力的最好机会,魏彦吾已将这次任务全权交给她负责,可见城主对自己的充分信任。 她一直觉得,虽然自己并不像星熊和陈晖洁一样精于战斗。但在刑侦破案方面,她自认为比陈晖洁要强;在指挥调度方面,自己更要比她强。 所以,这一战,她非胜不可。 诗怀雅开着通勤车,一路载着特子到了浅水湾金库。还没等特子站稳,二人就又上了另一辆车。 指挥车的后车厢内,坐着一共五个人:特子、诗怀雅、能天使、星熊和随行负责医疗的后勤主管。 督察组的成员几乎每月都会经历高危的任务,时至今日,督察组里面的老督察虽不说十不存一,但大部分也都已壮烈牺牲。目前的龙门刚刚经历了整合运动的洗劫,百废待兴,所以应城主的意见,像能天使所代表的企鹅物流员工以及特子这样的社会人士也被大胆启用。 这次虽有炎国的高官前来观摩,但也绝不是被安排好的,相反,更像是一场棋局。 双方的棋手分别是诗怀雅和那个神秘莫测的怪盗柳一心。 诗怀雅看着周围的战友,抿了抿嘴唇。暴雨将至之前,总是分外地平静。 她尽可能的放平呼吸,这场行动,必须要摒弃所有儿女情长的杂念;这场棋局,她已将所有人看作棋子,包括自己在内,也随时可以献出生命。 她的脑内,一幅巨大黑白格调的棋盘开始展开,己方的“皇帝”正是浅水湾金库之中数不尽的财物。 众人之中,射手有沿直线的最远打击能力,并且移动速度在全员中也是一流。能天使所在的射手小队,便是棋局之中的车(RooK)。 重装单位,通过盾牌与源石护盾保护自己与队友,若顺风,则力求稳妥,护在金库周围。若异变突生,则重装单位需要当机立断,解决包括爆炸物在内的一切威胁。以身翼蔽,伺机而动,星熊率领的护卫组便是棋局之中后的马(KINGht)。 医疗单位,多由善于回复技艺与应急处理的医生组成。他们的关键在于援护队友,尽可能地剑走偏锋,不被战火波及。当有人倒下的时候,必须要配合重装单位转移伤者,相当于棋局之中的主教(bIShop)。 棋局之中后的皇后(qUEEN),是棋盘之中最强的棋子,移动灵活,杀伐果决。诗怀雅直接指挥的近卫小队,由督察组新晋的精锐构成,他们便是这样一颗最强子。 至于特子,诗怀雅实在是想不出该怎么去驱使他。他跑得快,在测试中更显露出了卓越水准,但终归是未杀过一人。 在过去的实战当中,诗怀雅连没杀过整合运动的辅助干员都不会启用,特子自然不能直接被编入战斗队,但受困于当下近卫局人手不足,后勤人员总是要多带一些。 特别行动小组,就是龙门一些从战斗测试中落榜的热血青年,临时队伍,本身战力等同于没有,他们的工作就是简单搬运东西,疏导周边的无关群众撤离。而对于参与这场行动的年轻人,为了给他们一个好听的名声,美其名曰“特别行动小组”。 特子就被她稀里糊涂地送进了这样一个特别行动小组。诗怀雅有一种预感,特子能做的事比她想象的要多,所以她一直让特子留在自己的身边。 特子反倒对这些事并不是很在意,因为自己通过了测试,成为了临时的近卫,这次行动后也许还有补贴拿。 “千古艰难唯一死,大不了出了事就跑。”特子这样想着,平时他心直口快,一定会把这句话说出来,好故意惹一惹旁边的诗怀雅。 但现在他却不敢出声了,因为四周静得可怕,他连烟都已不敢再抽一根。 清晨的薄雾笼罩着四周,射手的重弩已上紧了弓弦,近卫的长剑闪着逼人的寒光。近千人组成的方阵矗立在冬日寒风之中,时不时发出布料与钢铁的摩擦声,可摩擦声越频繁,四周反而更静。 寂静,这是大战前夕,一种直摄人心的肃杀。 星熊手持自己那张标志性的三角盾牌,站于防卫圈的第一线,架势已摆好,她已做好了抵挡任何射击与源石技艺的觉悟。 特子又看向了能天使,她为了这次的行动,打上了绑腿,一头红色的短发也被皮筋扎了起来。今天的她,多了一种异于往常的锐气与干练。 此外,众人都看到了她最大的不同:她今天拿了两把枪铳,除了原有的那把形似vector的连发铳以外,她的背上还多背了一把带有瞄准镜的单发铳。一长一短两把铳,远近兼顾,这是为敌方射手准备的大礼。 诗怀雅坐在指挥车内,目不转睛地盯着屏幕中的每一处监控,手心已渗出汗来。 每一次剧目,总要有个开端,或许是一发枪响、一次爆炸、一个重要人物的意外死亡。 这一次也不例外,这次的开端,是一辆大巴车的鸣笛声。 “嘟——” 悠长的鸣声化作了一把矛,直直地贯穿了整个长街。 黄色的大巴缓缓从远方驶来,诗怀雅已能清楚地认出驾驶这辆大巴车的司机。 “黄恐,近卫局A级通缉犯。”诗怀雅说着便再次拉动镜头,一双绿色的眼睛没有锁定着屏幕,没有漏过大巴车的每一处细节。 这是一辆经过改装的大巴,内部焊上了抗冲击的钢架,外部更是加装了厚达两厘米的防弹玻璃与铬合金钢板。大巴的底盘被牢牢封死,车子的轮胎也比一般车的要更厚实,从上面的字母可以分辨出,这是防刺轮胎。 诗怀雅一看到这辆车,猫族绿色的瞳孔像是受惊一般,突然睁大,变成了黑色的空洞,她的脸色也随之变黑。 因为她已知道,拦车,已是不可能实现的妄想。 并不是因为车子近乎完美的加固改装,而是因为车子里面的人。她从车窗处,看到了一张张稚嫩的笑脸。这些笑脸的主人,这个时候本应坐在教室的课堂上,如往常一样延续属于他们花样的童年。 诗怀雅看着车里面的孩子,一时之间,她被带回到了十数年前被绑匪控制的银行中,她看到了当年的自己,那个作为人质的小女孩。 第四十八话 雪地、炮火、爱心(十) 诗怀雅看着车里面作为人质的孩子,咬住了嘴唇,血几乎要流出来。 沉默许久,她恨恨道出了一句:“人渣。” 针对这次行动,近卫局已进行了多种预案,目前这个情况,是其中最差的一种:柳一心没有露面,亡命徒挟持了人质,有制造爆炸的意图。 “车上有人质,重装组先行避让。”诗怀雅进行了妥协,开局就棋输一着。 事实也和诗怀雅设想的差不多,大巴车停也没停,直接冲破了第一道防线。在距离金库大门已不足五十米时,车上下来了一个头发蓬乱的中年男子,身上绑满了源石驱动的炸药。 现在每个人都能认出面前这个长了一对牛角的男人,他就是黄恐。现在,不光是他的命,连周围数十名干员的性命,全部掌握在他的手中。 只因为他左手里紧握着开关,身上炸弹背心的开关,右手的合金盾牌更是让常规的近距离击杀变得不可能。 黄恐身材略显臃肿,走起路来一颤一颤,滑稽至极,但在场的每一名干员都笑不出,他们不敢笑。 他高举左手的炸弹开关,只要他一松手,炸药就会爆炸。黄恐冲着诗怀雅所在的指挥车喊道:“长官,别老躲在乌龟壳子里,我们谈谈可好?” 炸药并不恐怖,恐怖的是威慑。一个下一秒总有可能爆炸的炸弹,总比炸过的炸弹价值更大。 罪犯能威胁到别人,只因为他们足够漠视生命,他们把自己的命看得比别人要轻,没有人会想去跟一个不要命的人硬碰硬。 黄恐是亡命徒,自然也深谙此道。 这时,指挥车内,诗怀雅的手机已响起,是城主的秘书亲自打来的。 短短数语间,她已感千根蒺藜附于周身,表情都快要因压力变得扭曲。 在一旁的特子自从被梦中传功后,听力大有长进,他现已听到了电话中的内容。 面对这种情况,特子已不再对她开玩笑,而是用尊称:“长官,别紧张,不过就是多了个人质。” “这点我很清楚。” 诗怀雅起身便要下车,却被手下叫住:“诗怀雅长官,穿上防弹衣吧。” 诗怀雅冷笑道:“这种当量的爆炸,防弹衣还有必要吗?” 说罢,她戴上了自己的黑色贝雷帽,一步一步走出了车厢。 特子本想呆在车上,但也不知为什么,身体却不自觉地跟了上去,紧紧跟在诗怀雅身后。 身披源石炸药的黄恐已被重装干员的盾阵团团围住,仅留下了一个小缺口。诗怀雅和黄恐从这个小缺口中刚好能看到彼此的脸。 “我是龙门近卫局督察组组长诗怀雅,阁下与我对话,比对这里任何人说话都更有效率。”诗怀雅瞪着眼睛看向黄恐,表情严肃。 黄恐说道:“既然大小姐督察都来了,我也不拐弯抹角了。我身后的大巴里,关着什么人,你可清楚?” 诗怀雅淡淡道:“二十名龙门浅水湾区的孩子,外加龙门银行行长家的少爷。” 黄恐没有进行威胁,而是许诺:“三亿龙门币,不连号,我要半个小时内看到现金。道上人混口饭吃,只要你守信用,我们自然就会放人。” 人质是用于要挟的筹码。面对手里有人质的歹徒,要尽可能地拖延时间,等待狙击小队就位。 诗怀雅试图转移面前这个暴徒的注意力,首先要让他感到手里的人质无足轻重。 于是他们开始了交谈。 一段对话后,黄恐陷入了沉默。 谈判就好比高手过招,而精通犯罪心理学的诗怀雅正是这方面的高手,短短十分钟的对话,让特子都不禁暗暗赞叹她说话功夫之深:“原来她之前跟我斗嘴,都是不过脑子的,看来之后我得少惹她。” 诗怀雅似乎忽视了黄恐戴着的耳机,他的背后也另有主使。 听了耳机中的一段话后,语气忽然变得强硬:“臭幕刃,我劝你别拿老套路打发我们,浅水湾金库每天进出多少黑钱,我比你更清楚,再不给钱,我立刻就杀一个人质。所有人与我保持十米距离,由你们的一个人来搬上车。” “我们可以先给你八千万,但你们要放出十个人质。”诗怀雅开始做出让步。 巨大的钱箱从金库中拉了出来,整齐地摆放在了黄恐面前。 特子穿着单衣,拉开包裹的锁链,白花花的龙门币展现在了黄恐的面前。一看到钱,他的眼中放出了贪婪的光。 当整整十六大包龙门币全部放到大巴车的储物仓内,丁忧也从车里走了出来,迅速地帮忙搬运赃款。 十个孩子被放走,两个匪徒也轻笑了一声。 尽管只有五千万,黄恐与丁忧二人的目的也早已达成,甚至还超出了预期。 谈判与棋局如出一辙,钱已进了别人的兜里,人质也没放完,胜负未分。诗怀雅并不是臭棋篓子,该怎么做她自然心里有底。 让对方看到甜头,只是扬汤止沸。若想破除将军的危局,唯有反将对手一军。 在搬完了所有龙门币后,丁忧和黄恐开始返回车内,他们打算逃亡。 这段时间,机不可失。 诗怀雅的耳麦中传来了沉稳的语声:“长官,近卫小队已接近敌方狙击手,狙击小队已就位,三个目标均已锁定,随时可以击杀。” 特子凝神细听诗怀雅耳机中的语声,心情顿时变得轻快。 在盾阵之中,四个人,八只眼睛,彼此相视,虽然都面无表情,可他们都读懂了彼此的杀意。 诗怀雅和特子,丁忧和黄恐,他们似乎都想亲眼看着对方二人死在自己二人面前。 诗怀雅在脑内回想着线人的情报:五个人中,有一个内应,有一个幕后主使。内应不会插手战斗,幕后主使并不会出面,而其余三个人的命运已掌握在自己的手中。 她得意极了,只要看到弩箭与爆弹贯穿面前二人的咽喉,她的任务就大功告成。 丁忧和黄恐两个亡命徒,已是必死无疑。 距盾阵五十米外的高楼处,弩箭已破空飞出,枪声随后响起。 诗怀雅嘴角上扬,已准备迎接胜利,特子向前垫了半步,挡在了三人中间。 他并不是为了挡子弹,而是要挡住黄恐二人喷溅而出的鲜血。亡命徒的血,是臭的,不该溅到女人身上。 血花飞溅,惨呼随后而至,特子的瞳孔也已收缩。 血并不是丁忧或黄恐的,却溅到了他们的脸上。 他们身旁的重装干员应声倒下,发出痛苦地哀嚎,但枪声仍未停下。 “嗙!嗙!” 三秒一发的枪声响彻在偌大的楼宇之间,哀嚎不断传来。循着声音看去,狙击小队竟大多也已挂彩。 射向黄恐的箭矢像枯枝一样无力地掉在地上,黄恐的盾牌边缘闪出了青绿色的寒光。 突如其来的反转发生,诗怀雅看着这一幕,只感到万念俱灰。她连连后退,靠到了身后的储物箱上。 远在八百米外的小五,才是这次枪战的最终赢家。 他早已在四百米处设置了假目标,缺乏战斗经验的近卫小队破门而入,迎接他们的会是暴雨般的震爆弹和催泪瓦斯。 小五每三秒就可锁定一个射手的位置并击发,一发过后,射手便再也不能举起他的弩。 刚发射过一整个弹夹的枪口变得滚烫,冒出的烟气在日光的照耀下呈现出一种奇异的青紫色。 瞄准镜的玻璃片在白天不可避免会产生光芒的闪动,可四周的玻璃幕墙均是如此。在钢筋水泥的楼宇中,反射而来的光便是他最好的掩护。 无论是呼吸的节奏,扣扳机的力道,又或者是弹道的计算,小五都已做到了完美,他一直把自己看作一个艺术家。以枪为琴,谱写离别之歌。 最后一发子弹已经退膛,他换上了一个全新的弹夹。小五微调着枪口的位置,直至瞄准镜两条黑线的交点落在了一个人的肩头,诗怀雅的肩头,这是他今天打出的最后一发子弹。 他开始屏息,很快便算出了距离。 细而短的刻蚀弹由弹夹进入弹仓,简洁而有力的撞针打在弹壳底火上,弹仓内的发射药在他源石技艺的驱使下剧烈燃烧,弹头在碧空中摩擦着空气,划出了一道透明的弧线。 诗怀雅一定会中弹倒下,小五对这次射击已有了十二分的把握。 黄恐二人没死,诗怀雅也没死。 错愕之间,小五看到了蝴蝶,五颜六色的蝴蝶,无规律地扇动着翅膀,它们刚好沿着他方才射出的弹道,整整齐齐地排成一列。 从目镜中,他看到子弹已落空,打在了地面上。他看到了一个人,一个把诗怀雅护在身下,以右手直直指着自己的人。 特子发动着“化蝶”,他的右手像是变得透明,蝴蝶一只只从他的手中飞出。它们看似飞得极慢,可它们扑扇两三下翅膀后,立刻就到达了百米开外。 “姓诗的,刚才我救了你的命,干完这票,给我点个外卖吧。”特子缓缓站起,放下了身后惊魂甫定的诗怀雅,她虽然在交涉上大获成功,但终究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吓得不清。 “我看到他的位置了,这边离得最近,马上就上楼做掉他。”能天使在对讲机中说道。 “别去!他是萨科塔,你们是同族!”特子刚想说这句话,黄恐脱下了绑在身上身上的炸弹,夹杂着电磁脉冲的爆炸蔓延到了盾阵周围,一时之间,烟尘四起,四周大厦的玻璃如雹子一般落了下来。 星熊带领的重装干员以重盾格挡,不留余力地发动着源石技艺,堪堪遏制了这次爆炸。 烟尘持续了四分钟,黄恐二人借着烟尘发动大巴车,飞速驶离了交战区。 他们开始逃亡,亡命徒得手后唯一能做的事只有逃亡。 特子喊了几嗓子,对讲机已被刚才的脉冲击毁,他现在心急如焚,巴不得飞到能天使身边,阻止那场同胞相残的死斗。 诗怀雅刚刚经历了狙击与爆炸,整个人已经完全麻木。 在战场上,会存在打仗打麻了的士兵,他们承受了前所未有的精神压力和猛烈的打击后,大脑放空,就算听到枪响也无动于衷。 她现在正处在这样的状态。 特子想立马跑走,跑去八百米外的大楼小五的位置。他刚刚释放技能后,具体的方位已在他脑海里生根。 他看着诗怀雅空洞的眼神,脚上却像是被千百条锁链缠住,再也走不了。 场上担任指挥一职的人,已丧失行动能力,诗怀雅呆立在原地,嘴里念叨着:“我失算了,好多人都死了……” 特子看着她,心中夹杂着怜惜和愤怒,心想道:“终究是个二十多的大小姐,让她掌兵还是太嫩了。” 他看着诗怀雅,稍作思考,越想越气,结结实实地给了她一个大嘴巴。 “好多人确实死了,之后还会有人死,天天都会死人,请长官给大家下达命令,让我们送死也好,去做点正确的事。” 做正确的事。 两人目光一触,诗怀雅只觉祖父的身影与特子相交叠,她的眼中再现光华。 “封锁前方道路,追击!”诗怀雅心中浮现出了这一个念头,简单而直接的指令瞬间下达。 一声令下,讯息如野火般扩散,数十辆近卫局的督察车追着大巴以直线冲出。 “我要去救蕾缪乐。” “姓特的,注意安全。” 特子再次发动了技能,随着蝴蝶浮现,他的身影消失。 八百米外,打出了最后一发子弹的小五心跳加快,显然还在错愕于自己为何会失手。 虽然一发失手,但这次的打靶也差强人意,他收拾起了枪铳的脚架,背到了背上,直接进了电梯。 按现在的速度,他凭借着多年护卫商队与打击整合运动的经验,完全可以全身而退。他等着,等待电梯下到一楼。 可他并没有等太久,电梯就又在七楼停下,他看到了一个人。 这个人他并不陌生,在拉特兰学院中,他曾与这个人有过数面之缘。 红发、连发铳、圆形光环。 她脸上虽带着微笑,但看起来也远不及平时那样自信又充满活力。 无论谁以全力冲刺四百余米,跑上了这栋大楼,样子都不会太好看的。 能天使的目光定在了小五身上,小五只好笑着问她:“小姐,你在找谁?” “找的就是你!” 昏暗的电梯间里,二人头上的光环令人目眩。能天使眼中似在燃烧,比光环更耀眼的火光迸射而出。 第四十九话 雪地、炮火、爱心(十一) 枪口,黑洞洞的枪口正对着小五,也正对着能天使。 萨科塔种族有着一条刻在基因当中的律法:同族人之间如果违背教义相互射击,就会不可避免地受到堕落的刑法。开枪的萨科塔会变成堕天使,光环和翅膀发黑,再也无法使用自己的守护铳,莫斯提马就是活生生的证明。 对于拉特兰而言,小五本就是叛教的流亡者,他若是开枪毫无疑问会堕落化。 而能天使呢?能天使是合格的拉特兰公民,坚定地信奉拉特兰教,但她也不愿冒这个险。在这个距离的高手交锋下,她没有把握只击中小五的枪而不伤到他的人。 狭窄的电梯间内,两个人都在害怕,在迟疑。 “我们先出去如何?”能天使率先提议。 七楼的酒店过道,灯火通明,地上的毯子也是是今天刚换的,整洁一新的环境,马上就又要沾满血腥。 小五仔细打量着能天使,说道:“我在学校见过你,你比我大一届。” 能天使眼里燃烧着火焰:“可我跟你并不熟悉,你是个刽子手,是拉特兰的叛教者,我会用这两把枪熄灭你的苦痛。” 小五冷笑:“可你并不敢动手,你还是畏惧‘堕天’带来的惩罚。学姐,你到现在,一共杀过多少人?” 能天使道:“不多不少,十三个,都是整合运动。” “那你还是太嫩了。”小五扔掉了手里的枪,“我一共杀过不下五十人,其中有佣兵也有劫货的匪类,他们教会了我一件事,那就是不要过分仰仗武器。” “最好用的,永远是拳头。” 此话一说完,小五便以双拳攻出。握枪的手本就结实有力,这样的手一旦紧握成拳,更是硬如铁石。拳头狠狠地摆向能天使所在的方向,她横置枪铳,堪堪抵挡拳头的冲击。 在狭窄的过道内,能天使被打得节节败退。若持续在过道内,又不能开火,铳终会被打脱手,但如果进入了酒店的房间,她就能借着道具周旋。 于是能天使故意向后飞速奔去,引小五进入了房间内,最先进屋子的是她,所以她拼尽全力寻找可用的道具。 小五目前的最大目标就是撤离,见能天使已逃,自然是转头就下楼梯。 可他却低估了能天使的毅力,就在小五要去楼梯间的时候,他的头发被人拽住,身体也一下子被甩到了地上。这时他才看清,能天使进入房间后丢掉了手上的两把枪,又杀了回来。 不过,还没等他多看,一种灼热感就从眼球传导至自己的大脑。能天使拿着消毒喷雾,直接喷了小五一脸。 “叛教的恶徒,尝尝主的圣水!”能天使左手死死地抓着小五的头发,一边用右手往他脸上喷着消毒液,一边大笑。 面前这个久经沙场的拉特兰射手,虽然很懂战斗的技巧,但一点也不懂女人。 长头发的男人,一定不要被姑娘近身,因为女人打架,专抓头发。头发一被抓,平衡感便会失灵,纵使你有再高深的格斗技巧,也只能沦为瓮中之鳖。 对于现在的场面,小五显然有应对的技巧,其中最有效的就是用自己的两只手去掰对方手的手指。 他作为男人,自恃力量要大面前的能天使姑娘一截,于是他双手并用,去掰能天使的整个手掌。 他用尽了全身力气,气喘吁吁,却只感觉自己像是在徒手掰核桃。能天使也是用枪铳的好手,握力自然不会小,甚至不在小五之下。 短暂思考过后,小五决定让步,采取最卑鄙的一招。他仍使用双手的全部力量,但这次掰的是能天使右手的小拇指。他头发受制,弯着腰,现在的状况已容不得他有丝毫保留实力的余地。 随着咔叭一声脆响,能天使右手小指被小五硬生生掰脱臼。小五也绝非恋战之徒,他仍旧是想着逃,头发摆脱了控制之后,他一掌击在能天使胸口。 还在捂着手喊疼的能天使就这样被一推,仰面倒下。 但就在这时,能天使铳上的绑带已经挥出,套住了小五的脖子。 接着,她的身子也顺势弹起,她用自己的额头狠狠地撞了小五的后脑勺,顺势用左手扼住了他的咽喉。 “叛徒,给我死!”能天使仍旧不依不饶。 “疯女人!”小五被这种不要命的打法折磨得丧失了理智。 他凭借着本能,立刻向后伸右手去抓能天使的头发,作为回报,能天使反过来咬住了他的手。 小五痛得眼泪和鼻涕都流了出来,他再也顾不上所谓的格斗技巧,连忙用左手铁肘痛击能天使的肋骨。 能天使也不甘示弱,连嘴也不撒,半蹲在地上用膝盖猛击小五的后背。 铁肘对铁膝,人体两大最坚硬的部位。这两样无论哪一种,一般人都绝对挨不过三下。 但这两个人就好像两只野猫一样,用嘴甚至是手做武器,彼此纠缠,谁也不服谁。两人的骨头显然已经被对方的膝盖和肘打断了很多根,但他们还是在互相殴打,用着最简单原始的暴力进行着对彼此的折磨,他们都想看着对方倒下。 两个顶尖水平的拉特兰射手的对决,竟然是招招见血的肉搏战,彼此之间不能用武器,所以只能比狠,更狠的人才是赢家。 最终,显然是能天使更狠,因为她占得了先机,小五已被他扼住喉咙,脸都已憋的发紫,几乎下一秒就要去世。 小五已不再肘身后的能天使,拍了拍她锁在自己喉咙上的左臂:“姐姐,饶了我吧,我不逃了。” “杀我队友,你今天不能活着离开这了,安息吧。”能天使的语气斩钉截铁。 小五见面前这个女人比自己想得还要狠上百倍,吓得连说话都带了哭腔:“姐姐,我今天一个人都没杀,求求你饶了我吧。” 能天使道:“谁会听你这个叛徒鬼扯?给我以死赎罪吧!” 她已经下定了杀心,咬紧牙关,坚决不会松开右手,誓要将面前的这个暴徒勒毙。 就在这时候,能天使看到了蝴蝶,一个人缓缓从楼道口溜了进来,他的步伐是那样的快,可脚步却又很轻,连风都没有带起。 白袍,黑色面罩,能天使认出了面前这个人。 多情天涯客,雪中留一心。 这是小五和能天使都想见到的人,一见到他,二人的杀心都淡了,停止了挣扎,欣喜之色溢于言表。 蕾缪乐仍咬着别人的手,看到来者是柳一心,脸不禁一红,连忙将身前的小五推开。 小五见到柳一心后,更是单膝跪地,他现在,比拉特兰教徒更加虔诚。 白色的风衣一尘不染,黑色面罩下的那双眼睛青绿如柳叶。 “蕾缪乐小姐,小五,上午好。”柳一心语音低沉,悠悠说道。 能天使的眼中已有泪光,欣喜的泪光:“一心,你好。” 柳一心缓缓向前,轻轻捏起了小五的脸,查看了一下他的伤势。 “疼吗?” 小五把头压低,声音在颤抖:“他们都说你会来,所以我无论多疼,都要见上你一面。” 柳一心笑了:“他们是疯子,但你不是,对吗?你们算准了我会来,所以盗用我的名号。” 小五道:“我不是,我的命是你救的,我想帮你。” 柳一心道:“添乱。” 能天使坐在地上,静静地看着二人谈话,她已不知所措。楼道内灯火闪动,她的心更加惶惑不安。 “近卫两分钟后会包围这里,小五,你已逃不走,去自首吧。”柳一心拿出了手铐,紧紧锁住了小五的双手,并将钥匙扔给了能天使。 宽大的白袍子随着柳一心的身影摆动,化作了湖心的点点涟漪。他就像一颗落入湖面的秋叶,沿着七楼的窗台直飘而下。 能天使连忙跑到窗台边上,白袍已消失不见,柳一心走前留下了一句话:“大雪将至。” 柳一心走后两分钟,特子跟着近卫小队上了七楼,一出楼梯间就快步冲到了能天使跟前。 他看着能天使,头上渗出汗珠,直至看到她头上发亮的光环后,心才终于沉了下来:“阿能,他没伤到你吧?” 能天使咧着嘴,露出了自信的笑:“他还没那个本事。”说完便止不住地咳嗽。 近卫已将小五围住,他面临的,将是近卫局的审判。 “他今天,真的没杀人吗?”能天使问道。 “好像是的,他似乎留手了,每颗子弹都未致命,连射手的骨头和内脏都没伤到。”特子用力搀扶起了能天使,走进了电梯间。 “他好像打断了我两根肋骨,不过我也没吃亏就是了。”能天使掰了掰自己的右手,脱臼的手指已回正。 特子一听能天使受了伤,眼睛瞪了起来:“打女人的男人最没本事,我待会非得给他几拳出出气。” 能天使看着特子,眼色变得柔和,二人相互扶持,安心的感觉蔓延开来。 能天使道:“刚才柳一心来过,他好像跟这件事没太大关系。” 特子说道:“恭喜你,看来他还能继续帮你的忙。” 这时,特子备用的对讲机响起了声音:“姓特的,大成功了,剩下的三个人已死,坐标发给你,来龙门南外区找我吧。” 南外区的树林中,大巴车安然无恙,十个孩子和富家少爷均被救出,只是地上多了三具尸体。 特子用卫生纸捂住口鼻,已不愿在这地方多待:“亡命徒的血,的确是臭的。” 诗怀雅道:“罪犯已被处决,人质获救,多亏了最后一张王牌。” “王牌?”特子疑惑不解。 黄恐的尸身夹杂着白烟,被炸得支离破碎。丁忧像是被某种巨物一击穿胸,这一击干脆利落,他直接被钉死在了树桩上。 除这两人外,还有一人表情惊恐,一动不动,他脖子处的伤口醒目,血已流干。 特子问道:“这是谁?柳一心吗?” 诗怀雅笑了:“并不是柳一心,这位就是这次抢劫案的幕后主使,也是个A级通缉犯。” 特子道:“他看起来可不像聪明人。” 诗怀雅笑得更开心了:“因为更聪明的大小姐正站在你面前。” 面对着诗怀雅在自己面前显摆战果,特子也只好逢迎般笑了笑。 过了半秒,他的笑声停住,直直指向了树下的一个人:“姓诗的,她为什么在?” 诗怀雅竖起了手指,显得得意极了:“她就是我们的王牌,担任劫匪的内应,化名‘黑林’,真实身份是罗德岛干员,煌。” 特子道:“所以说这三个人是她杀的?” 诗怀雅道:“他们这种人,拿了钱就会内讧,打了个三方俱伤,我们本想等柳一心到来后一网打尽,不过为了拯救人质,只能尽快杀掉他们三个。” 特子将三个人的死相在脑海内回忆,能造成这种伤口的,在他的认识中除了煌的电锯以外,再无其它人。 从方才的惊恐中缓过神来,诗怀雅如释重负:“这次战斗的结果,是零死亡,他们的狙击手放水了。” 特子道:“能不能把那个狙击手交给我?他是个有原则的拉特兰人,而且知道柳一心的下落。” 诗怀雅道:“我会帮你争取。对了,你们互相认识一下吧,煌还没离开呢。” 她朝着煌所在的方向挥了挥手。 此时的煌早收起了武器,斜靠在树下,头向诗怀雅这边歪过来,一看到特子,整个人有如触电一般身躯一震,连忙扭头走远。 特子看到远处的高个子女人,瞳孔也跟着收缩。 他回忆到了三天前的那个晚上,他碰到了又软又香的东西,还有那痛苦的一吻,一想到这,他的心就开始绞痛。 诗怀雅不禁怔住:“姓特的,煌好像很怕你?怎么回事啊?” 特子握紧了拳头,狠狠咬住了后槽牙,思来想去,冲着煌的背影竖了个中指。 “一个臭幕刃罢了,她把我最珍贵的东西抢走了。” 第五十话 雪地、炮火、爱心(十二) 土豆青椒三块一斤,猪肉三十一斤。 三大块土豆加青椒,十斤排骨,全在了特子手中的塑料袋里。 换作一个月前,他是不会做饭的,对于一个居无定所之人,一单外卖总要来得更直接。 现在的特子,在工厂内有了宿舍,生活条件相比于之前的日租房已是天壤之别。 更让特子感到高兴的,就是宿舍楼内也有厨房。只要有灶台和砧板,外加特子这个人,无论是烧鸡炖肉,又或是最简单的炒饭和烧饼夹肘子,都能一一呈上餐桌。 偌大的一片厂区未经过人流的洗礼,显得荒凉而寂寥,但炊烟给灰色的空气中增添了一抹亮色,生活的亮色。 卖命、赚钱,只是生存,唯有做自己喜欢的事的时候,才是生活。 特子现在就在做着自己喜欢的事,他手上的一把小刀薄而锋利,刚洗过的土豆已被削得干干净净,依稀能闻到其上淀粉的味道。 小刀换为菜刀,圆滚滚的土豆任由切割,化作薄片,再由薄片化作细丝。 市面上有很多做土豆丝和黄瓜丝的刨丝器,只要将土豆放在上面搓几下,土豆丝就会像小鱼一样顺着钢板的缝隙游下来,远比刀切要快得多。 但特子觉得刨丝没有情调,就好比追求女人时,直接砸钱,简单粗暴,这样的人,素质修养真的很低。 习惯于砸钱吃烧鸡的人,又怎会理解心心相印之美?用惯了刨丝器的人,自然也享受不了已刀锋驾驭土豆的乐趣。 青椒切滚刀块,白葱制成细花,热锅凉油,花椒在锅中起舞。 葱、盐、花椒,都是简单实用的调味料,人们离不开它们,因为生活离不开滋味。 无论是本作中的泰拉大陆,又或是现实世界,人类总是在追求滋味,战国齐国名着《管子》中的记载:“桓公五年,北伐山戎,得冬葱与戎椒,布之天下”,那时候的人就开始种植葱。人们与花椒的初次接触,能追溯到周朝。至于盐,更是贯穿了人类自诞生存续至今的整段光阴。 人类的历史,就是在寻觅味道、追求刺激中度过的。 土豆丝伴着葱花的香气下锅,发出刺耳的响声,吸收着油中的热量,锅铲驱使着土豆丝上下翻飞,在空中划出圆弧,像极了姑娘的笑脸。 青椒随后而至,与土豆彼此环抱交融。土豆本是平淡无味的,一道成功的炒土豆丝,离不开青椒的辛辣。 生活如水,更像土豆一般,食之无味,但求果腹。如一道完美的尖椒土豆丝,它只有加上了一些刺激性的新鲜事物,寡淡的日常才会增添几分乐趣。 特子凭感觉翻炒着土豆丝,配合着盐粒均匀洒落,一道菜已完成。 就在这时,电饭煲中的米饭已熟透,大锅的排骨在小火中一次次地吐出气泡,一切都恰到好处。 炖肉交织着雾气,椒香夹杂着灶台的余温,特子解下挂在身上的围裙,从厨房的门帘后走出。 他望向身边,自己的大哥已远去,而二哥虽濒临死亡,可不久后就又会重逢,只不过那时候的他不可能看不到了。 所谓兄弟朋友一场,无非就是一次次的相聚与别离,世上也绝不会有永远朝夕相处的兄弟。 特子曾一直跟着大哥闯荡,但现在,他已明白了这个道理。 故人不再,唯有一声叹息。 饭已做好,特子拿出了一根烟,试图用烟味来压住心中的那股劲儿。思来想去,他还是将烟盒收进了兜里。 这次的饭,并不单为自己准备。 他冲着楼下喊道:“蕾缪乐,开饭了!” 楼下的红发姑娘放下了手中的箱子,晃着头上的光圈,跑上了楼。 两个人,一盆排骨,一份土豆丝,两碗米饭。 “我没搞懂,为什么你要来我这厂里住。”特子问道。 能天使指向了黑夜中窗外,此时已是晚上六点,那个方向,依旧灯火通明,高大的塔吊上挂着探照灯,发出有序的钢铁交击声,一处新的楼盘正在建造。 能天使顶着头上的光环说道:“企鹅物流新员工多,据点不够用,老板在那边给我们每个员工分了房,过年后就能建好了,所以我搬来这暂住一下。” 特子道:“啊,送的还是期房,对资深员工都这样,可真是个好老板。” 特子夹了一大块排骨,吃了一块后大口扒拉着米饭,可还是嫌味道淡了,所以他拿出勺子,拨了一点肉汤,伴着米饭一起吃。 “我记得你们资深员工不止一个住处,可你却偏偏选择这里,是不是你们老板这伙人叫你来监管我的?”特子说着,时不时还打着嗝。 “老板他们也确实要我这么做,他们说你有可能会逃走,所以叫我来这看着你。但我来这里,关键还是因为你做饭好吃。” 在龙门待了四年的能天使也早已会用筷子,她拨了一堆土豆丝进碗里,扒拉着饭吃。 特子微笑着道:“我记得拉特兰人都很会做饭。” “我只会做苹果派。”能天使面露羞赧地说。 “你的手上次受伤没有?” “只是脱臼,早就正回来了。” “那好,以后我来做饭,你来刷碗。” “成交。” 三言两语后,得了刷碗工,特子自然是喜不自胜,连饭都吃得更开心了。 每个人一碗饭,并不能满足特子的胃口,他回厨房便要再加一碗,却突然被能天使叫住:“特子,也给我再来一碗吧。” “好,嗯造碳水浑身使劲。”特子接过碗,转身进了厨房。 就这样,两人吃了一盘土豆丝,各扒了两大碗饭外加五斤排骨,坐在座位上直打饱嗝。 特子道:“阿能,我之前打听过,莫斯提马两周前还在尚蜀送药,如果没意外的话,也快回来了。” 能天使道:“其实她平安就好,她和我姐姐一样,一直把我当小孩子,可她却又一直躲着我。” 姐妹与兄弟,即代表了亲密无间,也都暗含着离别。既然不愿,自也不必强求重逢。 酒足饭饱后,既已有人刷碗,特子回屋看了看电视,便上床打郊了,三组过后,满意地闭上了双眼。 第五十一话 雪地、炮火、爱心(十三) 龙门会议室内,长桌立于中央。城主魏彦吾端坐于长桌最里侧,正对着诗怀雅。 魏彦吾开口说道:“所以,这次行动是零死亡。” 诗怀雅道:“二十人受伤,损失了五百三十五万龙门币,被柳一心劫去了。” 魏彦吾道:“几百万在金库里不值一提,炎国上头对这次的结果很满意,辛苦你了,诗怀雅组长。” 诗怀雅道:“无他,唯手熟尔。” 魏彦吾一听此话,笑了出来:“自从你当上督察组长后,好像变得很像一个人。” 诗怀雅道:“是陈吗?” 魏彦吾道:“不,变得更像那个特子了,大胆启用新人,让罗德岛的干员充当卧底,晖洁绝对不会用这种办法。” 诗怀雅叹了口气,道:“跟他这种人待多了,心眼都会变坏的,所以我向大理寺写了推荐信,他如果行基层的捕头干起,不出三年便能升迁至司长。” 魏彦吾道:“你可清楚特子这个人以前的底细?” 诗怀雅道:“他这两年间一直跟徐乐混迹在龙门周围,靠偷东西和做日结为生,他好像和现在的最强穿越者有点联系。” 特子在龙门,就是鼠人的代名词,盗窃、赌博是他日常的旋律,可没有人知道他和徐乐的来历,甚至连认识他们超过三年的人都没有一个。人人都只得承认,他是个来历不明的人,没人能懂他究竟有什么目的。真正能了解他过去的,也只有他的两个兄弟。 魏彦吾道:“离天帝李仲,三个月后会和罗德岛现任博士一战,特子可能也会被牵扯其中。” 诗怀雅道:“魏大人,我们或许可以阻止这场战争,把损失降到最小。” 魏彦吾慢慢站了起来,将身边的档案袋递给了诗怀雅,慢慢说道:“看来不止我们这么想,罗德岛主舰正在往龙门这边驶来,他们的大部分员工和组织者在向我们申请避难。” 档案袋已开,卷宗之中写满了罗德岛员工的名字,全部核心成员都被包括在其中,唯独少了“博士”。 魏彦吾笑了笑,说道:“看来,今年过年会很热闹。” 诗怀雅眉头紧皱:“这件事,我或许需要跟煌谈一下,她现在人在龙门。” 罗德岛全体南行避难,极北之地必定会有大事发生,会议室内的二人对此心知肚明。 魏彦吾抽了一口烟斗,说道:“几天后龙门城外的的群英会,你可以去看一看,坊间的情报有时候远比想象中可靠得多。” 诗怀雅点了点头。 会议结束后,诗怀雅整理好了卷宗,所有的事情告一段落,人一下子放松,肚子也发出了咕咕的响声。 “饿死我了。” 诗怀雅像软泥一样瘫倒在了椅子上。 偌大的龙门城,她并不是唯一一个正在挨饿的人,鼠王家中,也有这样两位。 依旧是简朴的居室,狭窄的厨房,实木餐桌和座椅。 伴随着煎锅的滋滋声,香气从门框飘出,鼠王看着手里的表,此时已经是中午,刚好到饭点。 莫斯提马坐在餐桌一侧,右手随意地按在案上,食指不停地点着桌面。 莫斯提马道:“鼠老伯,饭好了没有?” 汐坐在桌子另一侧,表情却比莫斯提马焦躁得多。 师徒二人衣服和鞋子上布满了灰尘,显然是刚从远方赶路过来。阴冷的泥水经过冷风的吹拂,在二人的夹克衫上结成了土块。 鼠王却不急不缓,他这样的老人总是富有耐心,他拿着锅铲在饼铛内翻动,一个个门丁肉饼摆上了盘。 “年轻人真是没有耐心,你既然当了师父,就该给徒弟带个好头。”鼠王端着整整一盘的肉饼,笑得很慈祥。 门丁肉饼,虽是肉饼,但却是圆柱形的,如门钉一般。这样的一个“门钉”,里面塞满了碎牛肉,若用筷子夹,汁水便会随之流出。 “丫头们,可以开吃了。”鼠王说道。 肉饼已上餐桌,莫斯提马和汐已顾不上女子的矜持,连忙下手,拿到了肉饼便啃了起来。大吃大嚼,牛油顺着肉饼上的破洞,流到了衣服上。 “你们还真是有意思,吃上了就不管不顾,我记得你刚在尚蜀跑了个大单子,为什么今天想起要来光临我老头子的小屋?” 莫斯提马一边嚼着嘴里的东西,一边含糊地嘟哝着:“因为……我俩没钱了……钱……全没了。”她一边说一边吞咽,多天的饥饿已让她顾不上措辞。 汐补充道:“师父的意思是说,我们的钱在龙门外围全被偷走了,一进城正好离鼠王您这里最近,所以来讨些吃食。我代师父谢过您老人家。” 鼠王摆手道:“你这么说就太见外了,莫斯提马很小的时候就跟老夫认识,区区一顿饭,没什么大不了。更何况,来我这吃饭的客人,你们俩又不是第一批了。” 莫斯提马吃了两个肉饼后,肚子已经填饱,她缓过神来,问道:“难道还有别人来过你这里蹭饭?大名鼎鼎的鼠王可不像是开饭馆的人。” 鼠王道:“一个月前也有人来过,是我亲自邀请的,他叫特子。” 师徒二人一听到这个名字,已顾不上吃喝,莫斯提马忙问道:“你说的特子可是一个鼠人?” 鼠王的眼神变得悠远,话语之中多了几分感慨:“是啊,正是鼠人特子,那是我今年唯一尽全力与之对战的人。” 汐纳闷道:“可他只是个赌徒,那次他在尚蜀输了钱之后,就一声不吭地离开了。” 鼠王道:“不要小看这种人,输了之后能全身而退,往往才能赢的光彩。” 莫斯提马又拿起了一块肉饼,啃了两口说道:“特子这个人和你打过架?以你的源石技艺,在龙门也算是一流了。” 鼠王看了看自己的双手,这是一双戴满了戒指的手,一双苍老的手,上一次鼠王用这双手亲自杀人,显然已是十多年以前了。 “我和他并没有打架,而是赌博。”鼠王说道,“有时候,赌局比战场要刺激得多。” 莫斯提马笑了:“我觉得老人家还是要远离这种东西为妙,真要是把家当都赔进去,怕不是连买棺材的钱都没有了。” 鼠王看着二人身上的土块,好奇地问道:“但时至今日,我还是有钱花,不过,你们的钱去哪了?” 莫斯提马闭起了嘴,陷入了沉默。 沉默,就是不愿说。 汐知道自己的师父是个要强的人,连忙想要给她打圆场,不料莫斯提马却抢先开口:“被偷了。” 鼠王道:“被谁偷的?如果是在贫民窟,我或许可以帮你找回来。” 可莫斯提马语气坚定:“不必了,钱是被偷走的,不光是钱,我的两个法杖也被偷走了。” 莫斯提马身后面果然空空如也,名为黑锁和白匙的两个法杖已不见了踪迹。 她作为资深的信使,常年游走在外,对于偷窃一类的伎俩自然是防范地紧,一般的贼人很难得手。 又有谁能从一个身经百战的信使手中,偷走她最珍贵的武器? 鼠王也是这样问的,最终得到了一个答案:柳一心。 “我猜的没错的话,他偷走了你的钱和法杖,企鹅物流的那只企鹅也不管你,你一定是来找我搬救兵的。”鼠王眯起了眼睛笑道。 莫斯提马吃完了第三个肉饼,面带满足地说道:“不,我并不恨他,也不会去寻仇。” 鼠王道:“为什么?” 莫斯提马眼神中充满了不甘,说道:“因为他偷我的东西,是堂堂正正的。” 鼠王身躯一震,惊讶道:“偷东西还有堂堂正正一说?老头子我活这么多年第一次见到。” 莫斯提马道:“他提前一天给我留下了消息,声明他会来偷,所以我把法杖和钱全部放在了胸前,贴身保管,我甚至准备释放法术禁锢住那个贼人,可最后在人群拥挤之中,东西还是被偷了。” 鼠王道:“所以你败了。” “是,我败了。”莫斯提马只能承认。 汐看着莫斯提马幽怨的表情,愤愤不平地说道:“如果小莫师父跟他正面打,一定能打败他的,这种人就是趁人之危。” 鼠王笑了:“不过你们败得不冤,尹青红、特子、柳一心、煌,这些都是现居龙门的高手,你们输在这些人手上,也只能认栽了。” 突然,汐的眼中流露出了得意的光芒:“不过我们打败了尹青红,还算是有点收获的。” 鼠王道:“据我所知,一般的信使是打不过尹青红的。” 汐笑着说道:“可师父是一流的。” 莫斯提马苦笑道:“能击退姓尹的,并不是我厉害,而是汐的功劳。” 鼠王笑得更开心了:“看来你收了个很好的徒弟。” 在寒冷的冬日,莫斯提马看着汐,仿佛看见了花儿,舟车兼程的辛劳顿时被暖意取代。 第五十二话 雪地、炮火、爱心(十四) 孤独本就是利于思考的良药。 特子在宿舍里将要睡着时如此想着。刚刚的运动,让他获得了美妙的快感。这种快感,只能由男人独享,这是一种对身体的驾驭,对灵魂的超脱。 就在他将要沉沉睡去之时,手机发出了尖锐的振动声。能在深夜发消息的人,一定是有要紧事,特子对这个道理很清楚。 手机上面显示了一个他此时并不愿见到的人:诗怀雅。 短信中,诗怀雅发给特子的是一张图片,关于柳一心留下的话在龙门各大论坛的预测。 那场抢劫案中,柳一心声称“大雪将至”。一语激起千层浪,有些人认为柳一心会效仿整合运动,在龙门搞一场巨大的爆炸。 而另一派人认为柳一心会在龙门进行一场更高级别的艺术创作,而“雪”暗合当年霜星的故事,他此出是为纪念一个人。 两派观点争执不休,可他们也有一点共识,即“至今没人能搞清楚柳一心这个人的真实目的”。 “看看,有好东西。”诗怀雅发来了短信。 特子回信:“不看,睡觉呢。” 诗怀雅:“我代你向大理寺写了推荐信,你看了没有?” 特子:“自读中,勿扰,你一找我,兴致全没了。” 诗怀雅:“呃,你该往好处想想,我找你,至少保住了你的身体健康。” 特子:“这个论坛网址发我一个,里面人说话跟我以前世界一样,爱看。” 诗怀雅:“勿扰。” 特子又发了几个消息,见没有回音,关上了手机,继续睡觉。 第二天刚好是周六,休息日。 对于他这种保安来说,每天都是休息日。 特子像往常一样,从冰箱里拿出了牛奶和鸡蛋,打开了电视,走向厨房。煮熟的鸡蛋外加一大瓶牛奶,刚好能补充昨夜损失的蛋白质和脂肪。 环顾四周,特子往台历上打了一个勾,又过了一天,工厂依旧是空的。 关于工厂何时开工,他曾问过企鹅物流以及厂区的负责人,最终得到的答复也只有一个:“在办了。” 没有安保员愿意看管空空如也的工厂,也没有快递员会在周六日坚持送快递。 特子是保安中的特例,他对这种躺着赚钱的工作爱不释手。 能天使更是快递员里的奇才,周六日也会坚持工作。 “早安,特子。”能天使穿着睡衣和拖鞋坐上了餐桌。她揉了揉惺忪的睡眼,闻到了牛奶和鸡蛋的香气。 “早。”特子靠在墙角的椅子处,正在从电视上看七点的早间新闻,“阿能今天去送快递吗?” “是的,特子有没有兴趣一起来?”能天使剥开了鸡蛋壳,微笑着说。 能陪着心仪的女人工作,对于每个男人而言都是难以拒绝的,不过,特子今天显然是有着更重要的任务。 “我还是算了,今天是龙门各路人士的群豪会,我得去一次。” 能天使惊声道:“那个黑道聚集的会?” 特子语气泰然:“没错,多亏了大伙的造神,我也成个人物了,这次得给个面子。” 能天使道:“那你该怎么去?也许我们顺路,可以载你一程。” 特子挥了挥手:“不了,这次的地点在城外围,还得找记号。” 不一会,能天使吃完了煮蛋,喝了一大杯牛奶。她走上楼去,换好了员工服,标志性的连发铳斜挎于腰间,推着摩托车便出了门。 临走前,能天使对特子嘱咐道:“你要是有事情,记得给我打电话,我可不想今晚没人给我做饭。” 在保安室的特子笑了。 他这次笑起来温柔了许多:“你也别送快递忘了时间,这么好的刷碗工可不是谁都能找到的。” 能天使骑车走了。特子用钥匙锁好了厂区内的十个出入口,从里面锁死。 一道身影闪过,他纵身跃上厂房的顶楼,工厂的最高处。从这个角度刚好能看到驶向远方的能天使,也可以看到整座城市如同一个巨大的凶兽,以道路为血管、楼宇为骨肉,进行着日夜不息,横亘数百里的蠕动。 他听到了车鸣马嘶声,嗅到了属于清晨中那股略带凉意的硝烟味。最终,他顺着房顶滑下,找到了道路。 贫民窟的街区中,两个略显娇小的身影一前一后,慢慢地走着。 四周路人看到了这两个人,甚至连呼吸也已不敢大声,狭窄的街道内只能听见他们的脚步。 其中一人制服醒目,一头金色的长发,让人一眼就可说出她的真名,诗怀雅。 跟在诗怀雅身旁的是一个长着一双老鼠耳朵的紫衣女子,她除了两个老鼠耳朵以外,一种富裕人家的气质令人不敢侧目,与诗怀雅竟也有七分相近。 紫衣女子浅粉色的蓬松短发修剪的十分整齐,随着脚步有规律的晃动。 能请来这个女子与自己同行,诗怀雅忽然觉得自己的人缘其实不错,经过多日休息后的她精神饱满,连笑容都变得水灵灵的。 “贫民窟和近卫局,咱们两个如果不叫跨部门合作,那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紫衣女子一边走,一边给街边的小孩发糖果。 诗怀雅看得出,贫民窟的孩子们都很喜欢这位“大姐姐”一样的人物。 “老鼠,看来鼠人无论贫富,都是很有爱心的。”诗怀雅笑着。 紫衣女子面无表情,冷冷道:“大名鼎鼎的诗怀雅组长一战成名,这次来想必又是找我有事。” 诗怀雅道:“没错,雨霞,在身材和动作上,全龙门和他长得像的人,除了你我找不到第二个。” 林雨霞,鼠王的女儿,如果说诗怀雅是近卫局的大小姐,那么与之相对,她便是贫民窟的千金。 她和诗怀雅一样,走路时爱昂着头,她们都是骄傲的人。 林雨霞看向诗怀雅,显得英气十足,说道:“所以说,这次要你我们两个乔装潜入那个地下会议,再去套取你想要的情报?” 诗怀雅拍了拍背后的黑色包裹:“保安服我都给你准备好了,我猜他肯定是不愿抛头露面的,所以你可以拌成他,靠他的名字混入这次集会。” 林雨霞见老友能在节假日专程来找自己,心中自是欣喜,但也有点犹豫不定,吞吞吐吐地问道:“等等,你说的‘他’,是指哪位?” 诗怀雅说道:“龙门电子厂保安大队队长,特子。” 林雨霞虽然是个有爱心的大小姐,可绝不是烂好人,诗怀雅明白这点,所以她必须说点好话:“雨霞,现在真的很需要你,事成之后我会帮你建设你那个创业者协会。” 诗怀雅说完便开始用皮筋绑自己的头发,一头黄色的卷发被系成了两个大辫子摆在前襟,督察组组长这么一弄,一下子变成了某个有钱人家的傻丫头。 林雨霞虽然是大小姐,但是她作为鼠人族,鼻子很灵,她刚见到诗怀雅时就闻到了她身上少了些平时的味道,她今天并没有喷香水,制服的下面穿的也是贫民窟最便宜的化纤衣裳。 她知道对于一个女人而言每天的打扮是多么重要,就连龙门红登区的烂库当都知道接待客人前要把自己的头发捋顺,而一个不再精于打扮的女人,无非是有两种情况:对生活丧失了信心或者有所图谋。 诗怀雅事业蒸蒸日上,更是近卫局的核心人物,全龙门像她这样视事业为生活的女人,很难找到第二个。 她这次是认真的,为了潜入这次大会,不再顾忌自己的形象。 这个请求,林雨霞不能拒绝。 第五十三话 雪地、炮火、爱心(十五) 林雨霞问道:“诗怀雅,你能找到这次地下会议的地点吗?” 诗怀雅语气里充满了自信:“我不能,但是我有帮手。” 她拿出了手机,在上面敲打了几下,身后就传来了急促的衣袂带风声。一个约摸年纪二十出头的年轻小伙子一下子就跑到了二人跟前站定,深深鞠了一躬说道:“诗怀雅姐,林雨霞姐,上午好。” 再一看这小伙子的装束,头顶光圈外加一个灰白色的斗篷,不是抢劫案中那个百发百中却又一人未杀的小五,又能是谁呢。 站在两位大小姐面前,小五的态度恭恭敬敬。他高出诗怀雅二人一头,可说话时一直在点头哈腰,头顶的光圈几近压到诗怀雅下巴的高度。 小五堆笑着道:“两位姐姐,这次的集会,我来给你们带路。” 林雨霞吃惊得就像见到了鬼,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他就是前几天还在犯大案的枪手?你把他提出来了?” 诗怀雅道:“这次的集会跟李仲和柳一心脱不了关系,我们跟小五算是利害相关,而且姓特的也替他求情来着。” “特子,特子,你嘴里一直念叨这个人。”林雨霞用手托起了下巴,“要是特子长得真如你所说,像我这样秀气的话,全龙门肯定有不少女孩子喜欢他吧?” 诗怀雅愣了一下,连忙说道:“谁会喜欢那种小偷啊?” 林雨霞装作没有听见,仔细地对着镜子将头帘前方的两缕头发收到耳后,将假发戴上,两个老鼠耳朵自然而然地顺着假发的缝隙冒出来。 宽松的保安服柔软而合身,林雨霞甚至有点喜欢这身衣服了。 她换好衣服后,站到了诗怀雅面前:“怎么样,龙门保安队,扛起枪来就是兵!”林雨霞学着保安的样子敬了个礼,“像不像你的那位特大队长?” “林姐姐,像极了。”小五拍手道。 诗怀雅道:“唯独差了点他那种穷酸而又自信的气质,但已经很像了,我们走吧。” 林雨霞轻笑了一声,紧跟上了小五的脚步。 诗怀雅瞪起了眼睛问道:“臭老鼠,你笑什么?” 林雨霞捂住了嘴:“我在笑有些人口是心非,这个小偷怕不是把某位大小姐的魂儿都给偷走了,连气质都能分析的头头是道。” 诗怀雅似乎气得要跳起来:“臭老鼠,你再说我就不理你了。” 林雨霞捋了捋头上的假发,笑得更开心了:“别忘了,这次可是你求我帮你办事。对了,这个群豪会到底是干什么的?” 小五接过话茬,开始补充:“各个公司到了年底都会开会,群豪会,就是龙门黑道的一次年终大会,这次会上,由黑道各界的悠悠之口评判出各行各业人物的高低。” “说白了就是找个机会交换情报顺带吃喝一顿。”小五笑道。 龙门作为一个巨大的移动城邦,主要由三个部分组成:龙门内城区、龙门贫民区、龙门外环。 龙门内城区和贫民区统称为龙门城区,内城区由魏彦吾率领的近卫局管辖,贫民窟是鼠王的地盘。 龙门外环以外则是荒凉的三不管地带,多组黑帮势力在这个地区交错纵横,整合运动洗劫龙门城过后,外环区老牌黑帮式微,逐渐被更狠、更有活力的年轻人所取代。 旧王消弭,新王即位,本就是自然之理。 小五一行人并没有着急去往外环,先到的是众人都很熟悉的一个地方,雪花酒馆。 在没有雪的冬天,雪花酒馆的玻璃被老板娘杨雪擦得接近透明,微微地反射出街道车来车往的虚影。 冷风吹散了清晨的雾,墙角的野草被冻得发白。这样的天气,行人们习惯于进走酒馆,点上一杯热豆浆或者咖啡作为一整天工作的兴奋剂。 小五也点了三份,杨雪也给了他三份。 不过是三份面包,炙烤得烫手的长条面包。 “小五,远道从拉特兰而来,龙门可住着安适?”杨雪说着近乎俗套的问候,背后却暗有所指。 小五没有说话,用大拇指指了指身后乔装打扮的诗怀雅和林雨霞,酒馆里几乎没人能认出她们两个的真实身份。 杨雪给三个人各倒了满满的一杯酒:“喝酒,喝完再拿通行证。” 小五一口干掉了整整一大杯酒,把空杯子扔到一旁,开始认真地打量三块面包上面的褶皱,认真得令人胆寒。 最保密的情报,往往不会写在纸上,任何一个地方哪怕是街边的石头,经过安排都能传达信息。这次向小五讲述情报的“嘴巴”,就是面前的三块面包。 他上一次这么专注,就是在抢劫案当天,上子弹,找目标,射出子弹。 过了一会,他眨眼道:“雪姐,大致的位置已经清楚,请给我们发通行证吧。” 杨雪对着小五点了点头,又转头对向诗怀雅冷冷道:“另外两位大小姐还没喝酒,喝完再发。” 诗怀雅自以为易容技巧天衣无缝,却不料一进门就漏了馅。 她脸上一苦,此时的表情就犹如嚼到了一整块没熟的酸杏,吞吞吐吐道:“你认得我?” “近卫局督察组组长大小姐,还有鼠王家的千金,你们是想扮成特子和游商参加群豪会,是也不是?” 诗怀雅不得不承认:“没错。” “要是别人啊,肯定能瞒过去,不过阿姨我至少认得清特子。”杨雪嘴角微微上扬,“特子还是毛头小伙子的时候,就天天来我这找酒喝,我少说也是看着他长大的。” “臭猫,看你出的馊主意,连老板娘都骗不过。”林雨霞瞪着诗怀雅,脸上写满了埋怨。 杨雪笑着道:“我可以给你们开通行证,因为特子的名号现在还没有人用过。” 说完她拿出了三张硬纸制成的卡片,上面刻着钢印和杨雪的签名。 杨雪道:“这个卡片是护身符,拿着这个,外环的暴走族就不会找你们的麻烦。虽然林小姐打扮得已经很像特子,但有时候证件比人脸管用,可别弄丢了。” 诗怀雅接过了卡片,轻轻说了一声“谢谢”。 杨雪仍是不依不饶,指向了杯子:“不必谢,喝酒。” 诗怀雅不甘示弱,鼓足气劲说道:“喝就喝。” 酒杯被紧紧捏起,整整一大口烈酒直接灌进了喉咙。现在的她,只觉得胃在燃烧。 杨雪这样一个年近五十的老阿姨,见诗怀雅将杯中之酒一口干,突然笑得就像个孩子:“大小姐,死要面子活受罪,我可没见过哪个二十来岁的女孩子把这一口闷掉后,还能继续走路。” 归功于严格的家教,诗怀雅从小就没喝过这么烈的酒,最多也只是在晚宴时小酌一口红酒。满满的一杯白酒,远超出了她本就上不了台面的酒量,胃里一阵翻滚过后,她开始咳嗽,几近呕吐,可她还是要强地把呕吐感生生地憋了回去,眼睛都已经被憋得发红。 她抽了一张餐巾纸,擦了擦嘴边的口水,恨恨道:“阿姨,小看女孩子的人,往往是要付出代价的。” 杨雪道:“我知道你是督察组长,但是到了外环,最好别太张扬。” 小五拍了拍背后背着的枪,道:“不妨事,按特哥的嘱咐,我会护两位大小姐周全。” 龙门内环,高楼林立,贫民窟和居民区之间并没有明显的边界。 楼林之中,市井嘈杂,人声如雨。 可越往外走,人声却越发地变淡了,混凝土楼和高耸入云的高塔在不经意间已被低矮的平房和郊野边杂乱生长的狗尾草取代。 碧空如洗,昼依旧。 无论是严密有序的主城区、嘈杂繁乱的贫民窟,或是罕有人至的外环郊野,阳光都会平等地照在每一个人的身上。 小五手持一根枯木条,走在最前面带路,走一步便用木条敲一下地面,略显笨拙的姿态活像一个卖卜的瞎子。 诗怀雅被太阳一照,周身舒适,酒意消散得快,话也自然多了起来。 她开始问小五:“小五?听说你们拉特兰的射手,人人有好几把铳。能天使就有八把,你枪法比她还要好,是不是有更多?” 小五却道:“不,我只有五把。” 第五十四话 雪地、炮火、爱心(十六) 小五在前面走着,三人跨过了一条水沟之后,多了四五个同行的人。 小五扫视了一下路人,不免有些感触,于是他说道:“还得再走一大段路,想不想听我讲讲我五把枪的来历?” 诗怀雅道:“我判断的没错的话,你对拉特兰感到不满,所以才叛教,逃到了龙门。” 小五道:“是,我觉得拉特兰的宗教很虚伪。” 诗怀雅问道:“为什么你会这么说?” 小五甩了甩树枝上粘着的泥土,道:“用铳杀人和用刀杀人,甚至是用树枝杀人,本无区别,可拉特兰将杀人的武器美其名为守护铳,以教律美化杀戮。萨科塔不向同族开枪,但面对魔族人,他们巴不得清空弹夹。” 林雨霞反驳道:“可是萨卡兹魔族人大多生性好战,他们对源石又有极高的适应性,十分危险。天使与恶魔之间的争斗,本就是无可避免的。” 小五叹了口气,道:“以前我也这么想,直到我在卡兹戴尔杀了三十来个魔族人。” “我那时候刚毕业,觉得魔族人都该死,所以加入了拉特兰行动队,萨科塔人头上有光圈,在晚上会暴露,所以每天都趁着中午太阳最亮的时候,用铳去杀魔族,每天杀三四个,杀了一周多。” 诗怀雅调侃道:“你要是能一直在卡兹戴尔当个佣兵,也不至于在龙门落网。” 小五道:“我的杀第三十三个人,是个魔族的孩子,不到十岁的孩子,拿着源石驱动的榴弹发射器就要射过来,我下意识扣动了扳机,自那次以后我就再不愿意在那里待了,我直接扔掉了那把枪,逃离了卡兹戴尔。” 诗怀雅道:“所以你就来了龙门?” 小五道:“龙门那时候有整合运动,我那时候还信拉特兰教,于是就想,魔族人也许不一定都是坏人,但整合运动的人肯定都该死,杀光他们也算行义举,所以我加入了罗德岛,当起了狙击干员。” “能被罗德岛接收简历并录用,你还挺棒的。”诗怀雅夸赞道,语气简单而直接,显然没有暗含别的意思。 “那时候情况紧急,我作为编外人员战斗,是我有史以来最艰苦的一战。当时浮士德还没败,我面对的是全盛时期的幻影弩手小队,而且是在晚上,头上的光圈让我成了活靶子。” 听到这里,林雨霞投来了钦佩的目光:“我带领的黑蓑都不敢跟他们硬碰硬,你是怎么活下来的?” 小五道:“当时有一大片霓虹灯从楼顶掉了下来,连着电线,还发着光,我躲在了那下面,刚好遇到了一个落单的弩手,所以我直接从灯管下冲了出来,一把用枪勒住了他的脖子。我甚至记不清那个人是男是女、多大岁数,我只记得他说的最后一句话。” 他的语气中充满了惊恐,回忆是鱼钩上的倒刺,硬生生勾起了最不堪的往事,摆也摆不脱。 诗怀雅问道:“他最后说了什么?” 小五扔掉了手里的棍子,答道:“‘求你了,救救我。’,这是那个弩手说的最后一句话。但那时候我不能松手,我一松手,死的人必然就是我。” 小五脚步放慢了,嘴里说着,语音中没有一丝波动,但诗怀雅和林雨霞都能听出他在哀嚎,他的心在颤抖。 那是一双不能松开的手,无法逃离的诅咒。 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人为什么要互相厮杀? 诗怀雅劝慰道:“不能怪你,战场本就是血腥的,就像能天使小姐上回抓你一样,如果柳一心没到,你也许就死了。” 诗怀雅嘴上这么说着,可无论是她又或是特子,对于那场互殴的情况都心知肚明。他们嘴上虽夸着能天使的战绩,心里却余悸未消。 男人本就在力量上强过女人,小五比能天使力气大得多,如果他在那种情况下下死手,或许二人会同归于尽。 从最差的结果上设想,如果小五是个底线极低的天使族人,趁着能天使犹豫之际直接冲着她开枪,当场将她打死,用堕落化的代价换得最后一杀,现在他也许还在逍遥法外。 这些事,他们当然不会对能天使明说。 小五冷冷道:“现在的我,已不愿再杀人,当初勒死人的那把枪,我也已丢掉。” 说完他看向旭日,眼睛微微睁大了一下,眸中似有清泉流动。 小五继续说道:“自我杀了幻影弩手的那天起,我就已经清楚地认识到了一点:我毕业后的这几年,一直在为名利杀人,只不过为了心安寻找一个堂皇的借口而已。这种思想,正是拉特兰教这十几年来教会我的。” 诗怀雅道:“能想到这一点,你也已算亡命徒里的哲学家了,所以你背弃了拉特兰教,改而信仰穿越者?” 小五道:“我改信新教了,它的思想和炎国的道教有共通之处,他们二者的‘道’和‘逻各斯’,是一个东西,都暗指世界运行的规律,这是柳一心说的。” 诗怀雅道:“柳一心也是穿越者吗?” 小五道:“他或许是一位穿越者,担任信使。他也是救过我的命,并给我这五把枪起名的人。” 林雨霞对小五的枪饶有兴趣,说道:“小五,你这五把枪铳都叫什么,不妨说给我们听听。” 小五道:“地生五金,所以我这五把枪铳以五金命名,金银铜铁锡。” 诗怀雅道:“你当初伤我们狙击干员的那把铳,叫什么名字?” 小五道:“五金之中,金的延展性最好。我这五把铳里,‘金’铳打得也最远,最准确。” 诗怀雅道:“但金子也是软的,所以你伤了人,但没杀人。” 三个人还在走着,小五从包里递给了诗怀雅一颗子弹,看过子弹后,她恍然大悟。 硕大的狙击枪铳,用的竟然是一般小型铳配备的轻型刻蚀弹。这样的子弹,一般的射手打出五十米后便没了杀伤力,一百米后速度甚至不如弹弓。 小五在八百米外用这种子弹打中别人,完全靠的就是自身的源石技艺和枪铳操作的独特天赋。这样的一个狙击手,已足够被称之为天才。 捏着这样一枚糖果大小的子弹,诗怀雅顿时理解了一件事,有时候,不杀人比杀人还要难得多。 “特子出道以来一人未杀,体检表上面的数值也高得惊人,他是不是也有类似的才能?”她又不由自主地想到了他。 三人跨过了一条水沟,穿过了三四条巷子,走出后,巷子变成了旷野。 干枯的荒草伏于地面,向四周不讲道理地蔓延。 行人也越来越多了,挑夫背着扁担,商贩推着车摊,不乏戴着兜帽来历不明的人混杂其中。 三人警惕着四周,看到的却是一张张平凡的脸,沾满尘土。 即便是强盗横行的龙门最外缘,也最不缺平凡人。 “小五,今天你带的是哪把铳?”林雨霞问道。 小五道:“带了两把,‘铁’和‘锡’。” 他身上斗篷的缝隙中冒出一个枪管,灰白色的布料贴于背后,依稀勾勒出了一把铳的形状。 这把铳比起机枪来说显得有些小,但比起步枪又要大一轮,从枪口的直径判断,这便是“铁”铳。 乌黑的枪管,略带锈迹的瞄具,看得出小五并不经常使用它。 五金之中,铁最硬,人们以铁炼钢,制刀剑,做枪弩,主杀伐。 “这把铳是我真正的杀器,用它杀人如刀切黄油。”小五说到这,不禁有些激动,却又因为自己的毛病,止不住地反胃,他连忙拿出了另一把铳,握在手心。 看着这把枪铳,小五的痛苦才有所消解。 长方形的枪身外接一个钢管,枪柄细长,它根本算不上是一把铳,更像是一个通过源石能量制造压力,抛出钢珠弹的银白色盒子。五金之中,锡质地最软,最柔弱,这把便是“锡”铳。 “锡,这是我最弱的一把铳。”小五喃喃道。 就在他说出这个“锡”字的时刻,基于作战本能的条件反射发动。他忽觉背后有人看了一下自己,先是锐利地一瞥,后锋芒内敛,唯独没有杀意。 小五急忙望向身后,除了诗怀雅与林雨霞以外,也就只有几个步履蹒跚的行商。 为了以防万一,他把铳紧紧握在右手上。 第五十五话 雪地、炮火、爱心(十七) 又走了将近半小时,三人彻底走出了龙门城邦,携带的所有通讯设备也没了信号。 清晨的流云携着远山,整个龙门城邦被巨大的石柱支撑,少了源石驱动的轰鸣,整个城市静默着,又恍若行在风中。 在四周行人的簇拥下,小五又开始扫视,这一次更慢,更仔细。 可他除了看到林雨霞和诗怀雅的两双大眼睛以外,再没看到其它自己熟悉的人。 就在这时,他好像听到了动静,将背后的长铳取下,用左手高举。 浮云掩日,四周顿时阴暗下来,风吹得更冷了。 诗怀雅听到了身后的摩托车声,引擎发出剧烈的轰鸣,轮胎擦在石子路上引得一连串如鞭炮般的急响。 行人们纷纷往两侧躲避,十辆摩托车从小五身侧呼啸而过,视线全部聚焦在他高举的左手上。 车队已驶过,最后的一个骑手甩出马鞭,他先是挺直了腰杆,向地上打出“啪”的一声响,后又回首一挥,鞭稍紧紧地缠绕在了小五左手的枪铳上。 等诗怀雅和林雨霞回过神来,小五的左手已空,他那把威力最大的“铁”铳,早已消失不见。 趁着短暂阴暗的天色,十辆机车在起伏的地势上跃动,倏忽间消失在了飞溅起的野草中,地上独留下数道车辙。 诗怀雅惊呼:“你的铳被他们抢走了!” 小五没有说话,反而是加快了脚步,低着头快走,几近要跑起来。 诗怀雅道:“你现在倒着急了,他们骑着摩托,追不上的。” 小五摆了摆手,叫诗怀雅二人快步跟上。丢了枪的他,反倒比刚才更轻松,走得更随意了。 小五说道:“我并不是着急,只是群豪会马上要开始了,得快走几步。” 林雨霞望着小五的背影,笑道:“看来拉特兰人里,也有不在乎铳的人。” 铳械是绝对的稀有货,每个善用枪铳的萨科塔人,都将自己的武器视作生命。 有的枪手就算手断掉,断手也依旧握在枪把上,拇指搭着扳机。 小五作为叛教的射手,竟对自己的铳不屑一顾,未免令人失望。 他指了指旷野远处的山洞,快步走向了人群最前头。 “这里便是入口了,两位姐姐,你们往边上靠一下,小心别被摩托撞。” 还没等诗怀雅回话,骑手远去的方向又传来了引擎轰鸣声,声音愈来愈大。 摩托上的是一位戴着红色头盔的女人,她冲着小五驶来,仰天发出了一声长啸。 她的声音清脆又甜美,身材更美。摩托开过来时,车头突然立了起来,在原地飞速转了两圈,女子一甩手,长铳飞出,轻轻落到了小五的手上。 诗怀雅道:“你早就知道他们会还给你?” 小五没回答,反而转头严肃地叮嘱道:“一会进了山,千万不要说你们跟近卫局有牵连,林姐就是特子,诗怀雅姐就是来行商的丫头。” 诗怀雅道:“我是督察组长,不是傻子。” 扮成特子的林雨霞也笑道:“那我就当一天的保安了。” 在人群的簇拥中,三人进了山洞,洞内远比想象的要宽敞很多,到处都摆着火把和照明灯。 洞内的尽头是一处山谷,谷中无风,日光下彻,晒到四散的灰尘上,衔来黄沙和泥土的独特芬芳。 早已有行商和挑夫在这里攀谈,活像一个半地下的菜市场。这样一个地下聚会,摆的东西千奇百怪。 这里有酒和肉,却没人敢动筷子。 这里有纸牌和骰子,却没人赌。 这里甚至有各种的“合法药物”,但没人敢在这里用。 在这里,没人敢大声说出一句话,因为他们都忌惮一个人,龙门外环野火帮的现任首领,吴涛。 吴涛今年约摸二十六七,种族为熊人族。在诗怀雅眼里,他不过跟特子一样,只是个小青年。 他站在山谷里侧的最高处,手持烛台,俯视着众人,没人能看到他的正脸。 面对着这么多人,一般的年轻人会不可避免地试图回避,但吴涛表情从容,握着烛台的动作更显老练。这种能镇住各路来人的气势,本不是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能做到的。就连陈晖洁或者诗怀雅,也未必有这样的能耐。 每个从洞口进来的人,都恭恭敬敬地行礼,然后小心翼翼地将一小打龙门币放在了洞口的长案上,作为参与群豪会的份子钱。 诗怀雅见状也要照做,却被小五拦下。 吴涛自高处与小五目光一触,便挥手道:“小五,我的友人,带你朋友上来吧。” 谷中最高的一处岩石上,并非只有吴涛一人,他身后立着四个带刀近卫,高台的边缘更跪着一个人。 跪着的人是个龙族的虬髯大汉,身形比吴涛整整要大上一圈。就算跪着,他的头也能够到吴涛胸口的高度。大汉身上并没被绑起来,可他的脸上面如死灰,一点挣扎的欲望也没有。 吴涛将烛台熄灭,冲小五说道:“历届群豪会开幕,都要有活祭,小五,要不要亲手杀了这个人。” 小五摇了摇头,带着诗怀雅二人后退回避。 诗怀雅听到这里,呼吸已几近停顿,紧紧握住了林雨霞的手。林雨霞也将手伸给向她,但她的手似乎比诗怀雅的还要更凉。 说完,吴涛拍了拍那个跪在地上的人:“卢卓,我没记错的话,你今年已四十有七。” 卢卓跪在地上,身子压得更低,说道:“是。” 吴涛道:“别人怎样我不管,可是你是我们帮派的人,你监管不力,让近卫局的狗混进了帮派。” 此时,身材高大的卢卓把脸压得更低,几乎要贴到吴涛的靴子上:“小人无能。” 吴涛道:“听说你的妻子本分持家,在尚蜀老家还帮你生了几个孩子。” 卢卓道:“一共生了四个,两男两女。” 吴涛道:“你在本帮的所有财产,我会托信使寄过去,够你的老婆孩子吃喝十年不愁了。” 卢卓忽然跪下去,拼命要去吻吴涛的靴子,对面前这个少年帮主,他感激至极。 吴涛向下瞟了一眼卢卓,拍了拍他的肩,问道:“你是否可以上路了?” 吴涛道:“谢谢老大,我再无挂念。” 话音刚落,刀光一晃,红雨从卢卓颈上喷出,吴涛将手往他的心口一伸,手中多了一颗鲜红的心脏,心脏的缺口中又一股鲜血喷涌而出,在山洞的高台上冒着白雾。 红色的长蛇顺着高台的石壁爬下,染红了刻在壁上的野火帮标记。 面对着这残酷的一幕,诗怀雅全身都已冰冷,小五也早已背过身去,不去看这一切。 帮派成员和近卫局勾结,在道上是最大的罪名,卢卓监管不力,自也是难逃一死。蜿蜒鲜血融入了石壁的缝隙,在每个人的心里也扎下了根。 徒手贯穿人体,吴涛的体术已颇具火候。能让属下心甘情愿自戕,其拿捏人性的手段,更是比他杀人的技俩更要高出百倍。 在场的上百名行商,对这位年轻的帮主,都畏惧至极。 吴涛身后的红头盔女子缓步走了过来,向他单膝跪下说道:“老大,跟近卫局勾结的四个叛徒混在了客商里。” 吴涛冷笑道:“你过来绝不是跟我说这些的,对吗?” 女子道:“是,他们已经再也走不出这个山洞了。” “干得不错。”吴涛看着地上的尸体,叹了口气,“老卢跟了我五年,可惜办事不利,我让他死得体面,好好安葬吧。” 语毕,三个手下拖走了早已断气的卢卓,吴涛紧跟着向台下大喝一声:“好!” 简简单单一个“好”字,粗暴而直接,响彻巨大的山洞,几百双饱含敬畏的目光全部投在了吴涛身上,过了一会台下才出现语声。 更多的火把燃着,冒出灰白色的浓烟,行商和各势力的成员开始出声。攀谈声如将下的雨水一般,忽然间便多了起来。 吴涛背着手,下了高台,从诗怀雅三人身旁经过,转而伸出右手,递给小五一瓶酒,顺势搭上了他的肩:“小五,上回那票,你杀了几个条子?” 小五喝了一口酒,道:“一个没杀。” 吴涛咯咯地笑出声来:“你们这些理想主义者,真是有趣,明明杀人就能解决的事,偏得走最难的路子。” 小五道:“我现在是柳一心的追随者,他若让我杀人,我才会动手。” 吴涛的笑声止住,面色一冷:“我巴不得他能让你杀了督察组那个女人,她安插了太多眼线,损失了我十几名弟兄。” “你是说诗怀雅?”小五神情一怔。 “龙门该死的女人不多,她算是头一个。”吴涛龇着牙,仇恨的火焰在他眼中燃烧。 乔装后的诗怀雅听到这些话,只觉得身上的每根汗毛都竖起,每一寸皮肤都冻得冰冷。 她实在没想到,在龙门城外想让她死的亡命徒首领,此时距离自己不过一米。 她紧紧握住了林雨霞的手。 扮成特子的林雨霞也在努力回避着吴涛的目光,生怕被在场的任何一人看出破绽。 突然,吴涛快走了几步,挡在诗怀雅面前,手腕忽一转,诗怀雅扎成辫子的头发挣脱了皮筋的束缚,像金色瀑布一样舒展开,直搭到了她的腰际。 诗怀雅只觉乔装已被识破,脑子顿时一木,像砧板上的肉一样,等待着死亡的到来。 怎料吴涛却笑了:“小五,这是你朋友?好漂亮的头发!能不能做我的女人?” 小五说道:“她是跟我们同行的客商。” 吴涛笑得更狰狞了,一把抓住了诗怀雅的衣襟:“好妹妹,我很中意你,今天让我心动的女人,你还是头一个,跟我走好不好?”他一边说一边拉扯着诗怀雅,想要进行开发。 诗怀雅已面无血色,汗珠一粒粒地从额头上冒出,表情都已因恐惧而扭曲,她只得凭借本能向后退。 可她越往后退,吴涛的力量便越大,扯得她胸膛的布料几近开线,诗怀雅马上就要叫出声来。 “肤如凝脂,好美啊!”吴涛眼睛发直,笑得更兴奋了。 就在这最关键的时刻,“啪”地一声响后,吴涛撒开了手,他的一双眼睛盯着林雨霞,问道:“不知你是哪位,为何要打扰在下吃烧鸡?” 扮作特子的林雨霞瞪着吴涛,开口道:“我是特子,不好意思,刚才你碰的,是我的女人。” 吴涛的目光变得温和,说道:“龙门头号赌徒特子,听说你一下午赢了两百万。我实在不能理解,一个能升迁去大理寺的保安,偏偏要屈居一隅。” “你偷了不少上层人的黑产,道上的赏金比我都高,我佩服你。除了柳一心以外,你是我最看得起的第二个人,小五是第三个。” 做贼一般都明白一个道理,偷东西的时候,偷好人不偷坏人,偷君子不偷小人,偷有钱人不偷有权人。 特子跟随徐乐多年,是盗贼里面的异类,他们专挑有权有势的人下手,把忌讳犯了个遍。 “你过誉了。”林雨霞道。 吴涛道:“听说你跟诗怀雅走得很近,有没有兴趣帮我杀了她?” 诗怀雅的心终于沉了下来,她的乔装并没有被识破。 林雨霞道:“我会考虑。” 第五十六话 雪地、炮火、爱心(十八) 吴涛和小五一行人从高台上下到了会场,找了洞内高处的圆桌坐下。 小五将身上背着的长铳交由吴涛的手下保管,摆了很久凳子后才稳稳坐下。 吴涛道:“其实今天这个群豪会并不为别的。” 小五问道:“难不成又要让龙门各路人马排座次?” 吴涛道:“全炎国人才日新,源石技艺更是层出不穷,座次这个东西不过是个虚名,我更在乎一件事。” 小五道:“哪一件?” 吴涛看了看乔装的诗怀雅,又看了看扮成特子的林雨霞,冰冷的眼神如利剑,摄人心魄。 “特子,你是从另一个世界来的,你在那里做什么工作,我很好奇。”一句话当即把林雨霞问住。 她怔了一怔。 这个问题,只要稍稍答错一句,饭局会变成刑场,杯中的美酒会在眨眼间沾满血水。 林雨霞与诗怀雅目光一触,视线变为道道琴弦,无声的默契就此达成。 此前诗怀雅早于林雨霞交换过情报,她堪堪开口,说出了一句话:“区区学生,混口饭吃。” 吴涛拍手笑道:“哈哈,不愧是鼠人特子,这位姑娘,你到底看上了他哪点好,偏要死心塌地地跟着他?” 诗怀雅压低声音道:“他救了我的命。” 她在说这句话时,态度诚恳,完全不似作假,小五看得出,这是诗怀雅的真心话。 这时吴涛忽地站起身来,朝着洞口出行了一个礼,鼓掌道:“看来今天的主角登场了。” 白袍,黑面罩,柳一心肩上扛着巨大的卷轴,走入谷中。 卷轴有一人多高,柳一心将袍子一挥,以足尖点地,跨过了百名行商盗匪的嘈杂语声,掠过了石壁上早已凝固的血迹,稳稳站在了高台上,全程未发出一丝声响。 一瞬间,赌徒们又停下了手中的牌,酒客放下了手中的酒,就连验药的贩子也都放下了手里的称。 巨大的画卷挣脱了麻绳的环抱,从高台上直冲下去,压在了众人眼前。 灯火打在画布上,台下的每个看到画的人只觉双目一眩,似要被这巨大的影像摄取魂魄。 这是一幅完整的城市街景,画为静物,众人却觉此间的车马尘埃均在流动,他们的目光也随着画中的车马起舞,穿梭在狭小的巷子中,越过了两人多高的墙壁,来到了车辆奔流不息的长街,他们看到了耀眼的金色光芒撒在路面上,他们看到一碧万顷的湖水跃动着令人心醉的光。 这样的一幅画,描绘的绝非泰拉的任何一个地方,而是另一个世界,穿越者的故乡,一个没有天灾,没有源石病的乐土。 很多地方,远看都很美,美得令人沉浸其中。 宏伟的城市展现在众人面前,他们感到自己已融入进了这个城市,成为了它血肉的一部分,共享着它的脉动。各路的人物甚至都已忘记了自己的身份,他们今天,是徜徉于画中的旅者。 “原来这就是特子他们原来的世界,好美。”诗怀雅暗自赞叹道。 柳一心洪亮的语声将众人从画里拉回了现实:“这副画是离天帝李仲悟得大道后所创,供诸位一赏。” 画卷稳稳地挂在石壁上,众人已看得痴了。 吴涛自说自话道:“听说穿越者有别于我们原住民,除了体术和源石技艺以外,还有专属的赐福加护,可以理解为一种独特的功法。” “赐福给每个穿越者一项特殊的记忆,更像是仙法,但它跟武术师出同源,只要修炼得当,境界就可飞升。” “离天帝李仲,是穿越者中第一个修得大圆满境界之人,真乃人中之神魔,就连这画意都包罗万象,绝非凡人所能触及。” 吴涛说着,语气中充满了敬意。 柳一心足尖再一点地,衣袂撩动四周的火光,每一步都呼应着画内光华的微动,飘飞至圆桌前。 小五见到柳一心,急忙从座位上站起。吴涛拿了两个杯子,各斟满酒,朝柳一心走去。 “柳兄,请。”吴涛单手呈上酒杯。 柳一心接过,一口饮下,却没再看吴涛,反而看着乔装成特子的林雨霞。 “特子,你果然来了。”柳一心道。 “你既已发出邀请,我又岂会失约?”乔装后的林雨霞说着,双拳紧握。 交谈中,诗怀雅在一旁默默看着,神色紧张。 刹那间,柳一心急掠至诗怀雅身前,伸手抓住其小臂,在距她发髻不到三寸处轻轻吸了一口气,似是回味悠长,忽又笑道:“特子,这就是你的女人,好得很!” 诗怀雅被如此调戏,又羞又恼,脸涨的通红。林雨霞见诗怀雅陷入困境,垫步冲向柳一心,以左勾拳直取其右颚。 林雨霞本就精通近战,她所用手法之迅捷精妙,不在陈晖洁之下。一拳挥出,石壁上的烛台在拳风的波及下颤动不止。 但柳一心身法灵动,步履沉稳,以两步并做一步,轻易避过了她迅猛的一击。林雨霞双手并用,连连攻出十来拳,而柳一心一直在其方圆五步以内。她连续变换挥拳角度,交错用着假动作,竟打不中他,就连甩也甩不脱。 此时,小五安然坐回了座位,给自己斟酒,对这场闹剧,他似乎毫不在意。 见拳法无效,林雨霞灵机一动,找准机会,趁柳一心跳跃落地的一刹那间一脚攻出,足面径直打向柳一心太阳穴。 柳一心没想到对手会出此杀招,只得自认轻敌,这一击本已是避无可避,可他身形一转,白色的袍子留在原地,人已掠至两丈开外。 只听“啪”的一声,白袍随着林雨霞一鞭腿直冲上天。尖锐的击打声扩散开来,柳一心只觉肩头隐隐作痛,刚才那一击若是打中,头骨碎裂在所难免。 林雨霞拾起了掉在脚边的袍子,团成一团向前丢去。柳一心接过袍子,叠整齐后置于角落,冲着她拱手笑道:“不愧是特先生,招式凌厉无匹。” “可是,你并未出招。”林雨霞冷冷道。 “这便是以无招胜有招。”吴涛在一旁饮酒,笑着说道,“柳先生这次出手,简直和带来的画一样。” 林雨霞问道:“这又是什么意思?” 吴涛道:“无论是武术又或是源石技艺,皆是以效果为主体,招式为只是载体。每个招式,就好比画中的底色,柳先生未出招还击,却化解了特子的十余次攻势;石壁上的这副画未上底色,却足够囊括下大千世界。” 小五见争斗已止,起身走下座位,向柳一心行礼:“柳先生,今天您并不是来展示这副画的,对吗?” 柳一心道:“没错,这副画缺少底色,我已约好了一个画师,为其上色。” 众人定睛再一看石壁上的巨画,果然如柳一心所说,画中流水与人物栩栩如生,光华流转,可每个人物的眼中无光,借着灯火遥望此画,宛若雾里看花。 柳一心又道:“这副画是李仲在全盛时所作,画的是自己的家乡,当时他作为穿越者登临泰拉大陆的绝顶,自认人间再无敌手,睥睨众生,心气又是何等狂傲。可惜后来诛杀深海神只后,因一些事受到了打击,失了往日的心气,遂自毁修为,这副画也无从圆满。” 吴涛饮下一杯酒,眼中放光,说道:“柳兄,等此画底色上好,可否把它交予我,你想要的任何东西,我都会全力满足。” 柳一心找了把椅子坐下,戴着面具的脸上流露出深思之色,沉吟着说道:“你知道我想要什么?” 吴涛笑道:“你虽然是追求理想的人,但终究是个男人,男人总是需要女人的。” 说罢,他拍了拍手,身后的女子摘下头盔,她竟也是菲林族的少女。 她的身材高挑,面若桃花,一旁的诗怀雅看了看那少女,又看了看自己身上,嫉妒感油然而生。 “哼,身材再好又怎么样,勾引男人的烂库当罢了。”诗怀雅心里咒骂着,却又不得不承认这个少女已经美到了极点。 一双春葱般的玉手搭上了柳一心,她的手在环绕探索,衣纽被解开。 她的声音妩媚而甜美:“柳先生,今天,我就是你的,有些事,只有你才能对我做……” 她轻贴到了柳一心的脸颊上。 少女身上香气迷人,没有男人能够拒绝这样一个妙龄女子,这种距离,一般人会不能自已地吻上去。柳一心的心在攒动,他在克制。 小五对吴涛劝道:“吴兄,柳先生不是那样的人,你别再为难他了。” 吴涛微笑道:“我只是在好奇,柳先生这样的人如果失去了理智,会是怎样的状态。” 柳一心闭着眼睛,感受到了温暖和湿润,他仍在克制,任由少女的双手游移,她的手如同两条金鱼,略带寒意又光滑如玉。 他依旧坐着,一动不动,灯光的影子、远处的攀谈声、面前少女的喘息声飘散到他的脸上,轻抚他的每一缕发丝。 “要来吗?”少女面露娇羞。 “在哪?”柳一心面具下的目光与少女一触,只觉周身如遭电击。 “在这,让你做一些只有真正的男人才能做的事。”少女说着。 突然,柳一心往桌上拍了一下手掌,吼道:“亩勾,别在这发癫!” 第五十七话 雪地、炮火、爱心(十九) 柳一心爆喝一声后,拍案而起。 “我出去一下,一会回来。” 说罢,他三步并做一步,不一会掠到十丈开外,走出了山洞。 “他干什么去了?”诗怀雅问道。 “应该是去打郊了,反正还差一个人,我们可以等等。”吴涛回答道。 柳一心埋头只顾出门,没有看前方的路,差一点就和刚进来的一人撞了个满怀。他趔趄两步连忙避开,稳住身形后才看到了那人的模样:一个身背长剑,黑发遮住左眼的女子。 一认出这女子,柳一心当即摘下了面具,脸上写满了焦急:“你可算从尚蜀来了,就等你了,我出去解决一下,稍后就回来正式办事。” 那女子说道:“好,那我先上去。” 夕穿过拥挤的人群进入山谷后,来到了圆桌旁,桌上摆满了酒,地上也早已有很多的空酒瓶子。 她和柳一心进来时一样,身后背着东西,不过她除了一柄长剑以外还背着一个大包袱,足足有半人多高的一个大包袱。 吴涛笑道:“夕先生,刚才为什么迟迟不肯进来?” 小五这才听明白,来者正是十二岁相之一的夕,炎国画家,在十二人中排倒数第二。比起年和令,她的身形更显娇小,全然不像精于战斗的样子。 方才小五说到“锡”字的时候,他总觉得有人盯着自己,现在想来,原来是说出了同音字,引起了夕的警觉。 夕开门见山地说:“刚才入口处人太多,在外面等了等。我是来办正事的,快把桌子清出来,我要开始调色了。” “不先看看画?”吴涛问道。 “看过了,天人之笔,但未免太过霸道。不过既然是来自另一个世界的最强者,这种霸道也说得通。” 夕撩起了左眼的头发,双红色的眼睛左顾右盼,仔细翻动着包袱里面的东西,小心翼翼地拿出了许多瓶罐摆在桌上:“这幅画像是油画,又兼具水墨画的写意,我有点没搞明白,为什么这样一幅画卷单单缺了底色。” “也许,在这里描绘另一个世界的景象,涉及到两个世界的交征,并非一方所能完成,这个世界的呼应也是不可或缺的一点。”远处一道沉稳的声音响起,柳一心从山谷外走来。 柳一心帮着众人把圆桌上的酒水尽数搬至地面,顺便还喝了两口:“奖励完自己再喝两口,有点爽。” 吴涛和小五相视一笑,小五抢先说道:“特哥,注意发言,这里可不止一个女生。” 柳一心摘下了面具,说道:“说得也对,多管闲事的臭丫头来了,我说得对吗,诗怀雅长官?” 坐在角落的诗怀雅看到柳一心的真面目后,瞳孔收缩,表情也开始变得僵硬,尖叫道:“姓特的,你在搞什么飞机?” 众人之中,唯有林雨霞和诗怀雅表情惊惧,她们的心中有如巨石落入古井,涌起千层水花,突如其来的变故让二人汗毛乍立,呼吸都已紊乱。 可其他人仍旧有条不紊地搬着东西,就连小五也没有丝毫的惊讶,甚至还用布擦了擦桌子。 吴涛接过了最后一个空酒瓶,道:“咱们给这俩大小姐吓得够呛,怎么整?” 特子故作深沉:“这么大的秘密都被泄露了,要不要灭口?” 说罢,小五、特子和吴涛三人哈哈大笑。 “你们野火帮都处决了内奸,难道不是想杀我?”诗怀雅一边问着,一边拉着林雨霞向后退。 吴涛指了指方才地上的血迹:“卢卓借着别人的名号,到处招摇撞骗坏事做尽,今天让他背上这么一个罪名死,也算是死有余辜。大小姐,你身为督察组长,没见过死人吗?” “才不是呢,我见得多了!”诗怀雅反驳道。 早在她看到刚才那个人时,心里就一直在起疑。野火帮活动范围不在龙门,让她去安插眼线本就是得不偿失的事。 诗怀雅接着说道:“所以说特子就是柳一心,这次是你们设下的局?” 特子接过了夕递来的碳块,放在石砚上仔细研磨,说道:“柳一心就是我和徐乐的小号,盗贼总要多些小号,多些身份,这样办事才安心稳妥。” 小五补充道:“我也是前几天才知道柳一心就是特哥,龙门的盗贼称霸榜一榜二,实在找不出第二个这么厉害的。” 特子听后,目光闪动,面带得意地说道:“没错,这就是我们设下的局。在这龙门,一个月前能抓得住我的估计有十来个人,我本以为自我变强之后,堂堂督察组长能跟我过两手,可现在怕是一个能打的也没有了。” “臭鼠人,我念着你的好,帮你安排工作,你倒是一直捉弄我!”诗怀雅听到这里,气得几近昏倒,林雨霞及时扶住了她,表情严肃地说道:“特先生,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能否仔细说说。” 特子手中的墨已磨得差不多,找了一把椅子坐下:“这次的群豪会,准确来说是一次画展。” “画展?”诗怀雅耸然动容。 特子说道:“你看看台下,来的都是什么人,就懂了。” 诗怀雅望向台下各桌,贫民窟的打手、炎国西部远道而来的游商、趁机推销药品的小贩,甚至还有一些如夕一样装束古雅的炎国文人墨客,各行各业的人混杂其中。这次绝不单单是各路黑帮的聚会,反倒更像是一次地下进行的商展。 “各行各业的人……”诗怀雅嘟哝着道。 “每个人,无论贫富,都有一个共同点,姓诗的,你可知我说得共同点是什么?”特子眯起了眼睛,显然是有意给诗怀雅出难题。 诗怀雅想了想,若有所思,回答道:“世界对待每个人都是公平的,旭日不会嫌贫爱富,它平等地撒在每个人的身上,挂上的这副画也是如此,画会挂在墙上,供世人瞻仰。所以他们所有人,都是来见证这副画完工的,我说得对吗?” 特子微笑道:“看来你还不笨。” “臭保安,你再用这种口气说话,小心我给你免职。”诗怀雅说着变要去掐特子的脸,特子也不闪不避,任由她摆弄。 就在她要用力掐下去的时候,夕叫住了众人:“底色差不多已经调完了。” 三钱朱砂,四钱赭石,另有指甲盖大小的金粉被夕放到了一个罐子里,细细研磨,得到了比面粉还要细腻的一小罐淡黄色粉末。 夕拿来了研好的墨,滴了几滴于清水中,清水晕染开来,变得黯淡无光。后用黄色粉末入水,夕用手指轻轻在水面上一点,整整一大碗水顿时产生了奇妙的变化。 方才仍在发乌的墨水,忽然被赋予了如黄莺出谷一般嘹亮的色彩,众人看着水中奇异的颜色,就连双眸的虹膜都几近被点醒。 夕调完颜色后,却面无表情,侧头看了眼挂在石壁上的画,眉宇间流露出一丝哀婉:“这是幅好画,可是,它太冷了,像冰一样。” 特子疑惑不解地问道:“我二哥是个很温柔的人,你这‘冷’字,又从何而来?” 夕沉吟着说道:“你二哥作为当世无匹的强者,心中自然是十分寂寞的,就连你们兄弟二人也未必能理解他。他在画这幅画的时候,全程必是以一双冷眼傲世苍生,已经舍去了人的喜怒哀乐。他心中所思所想必是辽阔无际,但他却并不逍遥快乐。” 特子不得不承认:“没错,当年他境界圆满之后,已接近仙佛,遁入深海,独创一方安乐天地,我好像到过那里……” 他想着,捂住了头,似是在混乱的记忆里挖掘一些往事:“海底这么大,他到底在哪里?” “特先生,这些事你是从哪知道的?”夕的声音发出了轻微的颤抖,红色的眼睛发出了光。 “我二哥如今即将离开这个世界,我的记忆也回来了一些。对了,夕,我二哥一直很感激你。”特子笑得很欣慰。 “感激?感激我什么?” “你当初为他最喜欢的女人画过一幅画像,他一直珍藏得很好。因为有这副画,他在寂寞的日子里有了最温暖的慰藉。”他的眼光久违地变得柔软。 夕却不以为意:“我活了几百年,画过的人像太多,他最爱的女人又是谁,我更无从知晓。” 特子看着墙上的画,痴痴地看着,画是冷的,他的表情更哀伤了。 看了很久,终于轻轻地说: “伊人如月,斯人已逝。 江水东流,月华盈满,冬日却容不下一只蔷薇。 蔷薇早已凋谢,可刺仍是伤人的,鲜红的血,留在了我的眼里。 作这画,又是为了谁? 我的兄弟,你能否告诉我,她又是谁?” 两行清泪从特子的眼角流下,他的眼圈已红。 诗怀雅看看他的脸,再也忍不下去,狠狠地拧了一下,喝道:“姓特的,别在这发癫,你刚还打过郊,现在又在装什么深沉?” 被突如其来这一拧,特子吓得叫了出来,脸上终于又变回了原来那种懒散的神情,连忙拍开诗怀雅的手,缓过神来问道:“夕先生,我没记错的话,调色还差最后一步。” 夕点了点头:“没错,最后一步至关重要,需要在坐每个人参与。” “需要我们做什么?” “需要你们每个人的一滴血。” 第五十八话 雪地、炮火、爱心(二十) “血?就是字面意义的血?”吴涛问道。 夕点了点头,说罢取下了身后的长剑,一柄三尺七寸长的赤红古剑,其形制像极了战国时期的青铜剑,却比青铜剑轻的多,更长得多。 剑锋薄而利,剑身上雕刻着网格状的红色花纹。如同夕身上的装束,这柄剑也并非凡品。 “人生在世,倚仗的是什么?”夕右手轻握剑柄,剑尖斜指地面,对着众人发问。 “因为人生苦短,所以要及时行乐,享受数不尽的女人、金银和美酒。”吴涛搂着先前那个戴红头盔的菲林族少女,咕咚咕咚喝着酒。 少女似是欸乃一声,软在了吴涛的怀里,周身轮廓映衬着日光,更加明媚动人。 夕看着玩世不恭的吴涛,皱了皱眉,回应道:“吴先生作为帮主,却能游戏世间,率性而为,倒是像我的一位姐姐。不过答案并不贴切。” 诗怀雅思索良久,答道:“为了抱负,为了爱。” “没错。”夕的眼中发出了光,屈起左臂横于胸前,“爱犹如梅花,香自苦寒。我们的生活也不总是一帆风顺,爱的美好少不了苦难的衬托。我们今天给画上底色,就是以血为引,把苦难与爱添加到这副画中,一个世界,正因为有了苦难和爱,才称得上完整。” 长剑一划,薄而利的剑锋上并未沾上一丝血,夕的左手小臂上却多了一道血口,鲜血缓缓渗出。 看着自己手臂上的伤口,夕反倒并不惊慌,左手引至水碗正上方,手指正好牵引着蜿蜒的血流,一滴滴地从她的中指指尖滴落。浸润了鲜血的水中,令色彩更显温暖。 血为什么是鲜红的?因为它象征着生命。 可它为什么又腥又苦?因为它也是生活的见证。 夕任由血液从指尖滴落,一边在口中默念道:“世间八苦,生、老、病、死、爱别离、怨憎会、求不得、五阴炽盛。对这八种苦感触良深之人在这里刚好全集齐了,既有八苦,就有与之对应的八种祈愿。” “夕先生,你是岁兽化身,本就不是人,没想到却对人性了解又如此之深。”特子惊疑道。 吴涛闻言,支走了怀里的少女,插口道:“特子,你嘴巴还真的毒。人与非人,本就难以定论,并非有人类血肉者才能称得上是人。人与其它物种的不同,是人性。” “夕是岁兽的一部分,活了这么久,经历不少事,却初心不改,坚持作画,人性之正可见一斑。能见到夕这么好的女孩子,我这趟也算没白来。” 吴涛说着这句话的时候,表情认真。他看向夕的神色也与方才对手下时迥然不同,眉宇间充盈着欣赏与喜悦。 特子与吴涛相视一笑道:“怪不得你要买我二哥的画,看来你贵为帮主,表面不羁,内地里也是个会欣赏的雅人,不光会赏画,还会赏女人。” 夕听吴涛这么一夸赞,心中有了独特的感触,沉声道:“吴先生谬赞了,不过你能这么说,在下确实很欣喜。” 吴涛从口袋里拿出了绷带,想要递给夕,却被她拒绝,夕接着道:“世间八苦,我只占八中之四,生老病死。” 绷带被收回了口袋,吴涛感慨道:“夕先生多年作画,一定是看过不少普通人困于这副皮囊,历经生老病死,最终草草离世,所以才有如此深的感触。” 剑尖在夕的手中一转,她反倒将剑锋握在手中,剑柄对准了吴涛,刚好停在了距他不足一尺,伸手就能握到的位置。“吴先生,轮到你了。与其称呼你为吴先生,不如叫你吴少爷更贴切些。” “吴少爷?他这种杀人不眨眼的帮派老大,是谁家的大少爷?”诗怀雅吃惊地问道。 整柄长剑仍被夕稳稳地用双手端着,剑尖冲向自己。得益于岁兽的体质,她左手的血口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缓慢愈合。 夕呈着长剑,缓缓说了三个字:“他姓吴。” 林雨霞道:“莫非他就是吴钩城内,吴家的公子?那个掌管炎国两河水运的吴家?” 剑柄被吴涛以右手握住,他左手压在长剑最锋锐的一段上,冷笑道:“少爷,我是个屁的大少爷。” 一语方毕,吴涛以左手一擦,血尚未流出时,他早已将手悬于碗上。 第二人的血,滴落到了水中。 一瞬间夕看到吴涛的脸上流过了一丝凄凉的笑意,与他一身黑色皮衣对比之下,竟显得有些荒诞。他用衣服擦了擦手上的伤痕,又变回了帮派头目那种玩世不恭而又不怒自威的模样。 “吴先生,你所经历的苦,便是怨憎会。”夕接回了吴涛手中的长剑,比划着说,“我听特先生说,在吴钩城内,你与一群无比讨厌的长辈住在同一屋檐下,每天都要谨记家规戒律,过得并不开心,对吗?” 吴涛颔首道:“如果换做是你,作为家中长子,被一帮老古董锁在院子里十年,除了锻炼源石技艺就是练武,唯一的消遣就是赏画的时候,你也会发疯的。有时候,我很羡慕我的堂弟,他虽然武学不精,但仍能行走四方,与人切磋。” 夕问道:“你表弟又是谁?” 吴涛转身,又抓起了一瓶酒往嘴里灌,喝了好一阵,忽又笑道:“他尚未在炎国扬名,叫叶雨曦,你可知晓?” 夕的脸上堆满了疑惑,对叶雨曦这个人,她听也没听过。 “叶雨曦是你堂弟?”特子睁大了眼睛,这个名字虽然对于别人而言很陌生,但却触动了他的心,“他在尚蜀打拳,认了个江湖骗子当师父,哪曾想他跟人决斗还打赢了,害我白白亏了三万块。” 吴涛又喝完了一瓶酒,大笑道:“哈哈,那肯定是我堂弟做的好事了。对了,既然采了我的血,作为回报,我们的画家能否帮我画一张画?” 夕脸上一黑,转过身去,说道:“我不送画,谁也不送!也不接单。市面上挂着我名字的画,全是仿品。” “该下一位了。” 长剑一转,剑柄被送至诗怀雅面前。 诗怀雅目光中略显怀疑:“诶?需要我做吗?” 夕说道:“没错,诗怀雅大小姐,龙门现任督察组组长。” 诗怀雅惯用的流星锤更像是轻型的暗器,面前的长剑终究是更重些。她此前就听闻过岁兽所持武器绝非凡品,今日用足了力道握住剑柄,堪堪以单手挥动,只觉长剑周身锋锐之气纵横来去,一时间凭自己的力气也无法驾驭自如。 长剑的重量只是一方面,诗怀雅的心里也在迟疑:“希望这次割破了手,别留下疤痕。” 女人毕竟是爱美的,更何况富家出身的大小姐。诗怀雅刚想提起剑往手上割一下,却又停住,终觉这样一下未免出血过多,有失风度。 她思考许久,将长剑放在桌子上,打算用手指轻点剑锋,弄出一个薄如叶片的切口,顺势将血滴在碗里。 “大小姐,别磨磨蹭蹭的。”特子在一旁催促道。 “你少烦我。”诗怀雅拧紧了眉头。 特子道:“你是不是怕这把剑太锋利,不敢放血?” “才不是呢!我这就放点血出来,我弄完马上就轮到你,必割下你几两肉。”诗怀雅咬着牙,恨恨道。 特子已经看出诗怀雅的踟蹰不定,所以他故意拍着手,一边唱一边笑道:“兄弟,那你倒是动啊。” 林雨霞在一旁劝道:“特先生,你别太为难她了,虽然我们都是近卫,可她算半个文职,另一半是大小姐。” “两个臭老鼠都这么损我!我……我动就动!”诗怀雅伸出颤抖的手,缓缓往剑锋上靠。 就在这时,特子向前走了两步,来到她的身后,一把抓住了她向前伸的手:“姓诗的,剑不是这么用的。” 偌大的山谷中,湖水也已干涸,周围无水,在日光的照射下多了几分燥热。 或许是因为静电,诗怀雅的指尖与特子的手心相触时,发出了“啪”的一声电击,这一下的电流迅速传导至她的四肢百骸,震得诗怀雅心头一颤,视线都在这一瞬间恍惚了起来。 等她回过神后,看到了特子正握着自己的手,而手上多了一只蝴蝶,幻化而生的红色蝴蝶。 特子轻声在诗怀雅耳边问道:“疼吗?” 诗怀雅一时茫然,脸颊的颜色如桃花初绽,回应道:“你又在用你那奇怪的法术了?” 蝴蝶伸出细长的口器,如丛中采蜜,轻轻穿过诗怀雅手上的肌肤,缓缓吸了三两滴血液。 诗怀雅感受得到蝴蝶的重量,也看得出自己正在流血,却丝毫感觉不到痛。这样一个过程并不可怕,反而有一种说不出的舒适与可爱。 鲜红的液体如果汁一般,通过口器流入红色蝴蝶的腹腔。短暂的吸食后,蝴蝶似已满足,收起了口器,扑闪着翅膀直接飞到碗里,在一阵光华黯淡后消失不见,独留下三两滴血在底色中弥漫,碗中的颜色变得如晚霞,愈发深沉艳丽。 此时的特子也没有闲下来,见诗怀雅已完成了她的那一份,他便举起了长剑,免起袖子,仿照着夕方才的动作,往左臂上一划。 可特子并不是夕,对于不属于自己的武器,他似乎并不懂得控制力道,锋锐的长剑在左臂上划开了一道深深的血痕,深可见骨。 特子的血并不是滴到碗里的,更像是被剑气溅到水中。 “姓特的,你不要命了?这长剑是你能弄得起的?”诗怀雅看着受伤的特子,发出了惊呼。 “并不是我不要命,只不过不这么做,我的血是流不出来的。” 就在下一秒,包括她在内的众人,表情皆已凝固。 刚刚割开的伤口,仿佛历经了影片的快速倒放,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回复。除了碗中晕染开的血液外,其余血液像是被无形的丝线牵引,重新流回他的手臂。 不到三秒,特子的手臂就好像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完好如初。 夕忍不住开始惊叹:“这就是李仲传功给你后,你的真实实力吗?特先生,你或许已成为继李仲之后,泰拉大陆上唯一的一个仙人。” 特子仍旧满脸堆笑,说道:“无他,唯手熟尔。说来也惭愧,这能力我至今都没玩明白。” 第五十九话 雪地、炮火、爱心(二十一) 夕收回长剑捧在手中,愕然无语,注视着剑身许久,忽又对特子说道:“特先生,你今年多大?” 特子想都没想,直接答道:“我今年刚好二十八岁,十八岁穿越到这里后,已经过了十年。” 夕说道:“你现在所拥有的力量,已不亚于我们十二岁相中的任何一位,可你还年轻,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在你们眼里,这意味着我前途无量,以后可能无敌于天下,我说得对吗?”特子扫视着圆桌旁的众人。 山谷空旷,台下来客喧哗之声不绝于耳,高台上圆桌众人却是静着的,包括夕在内,众人皆无语。 他的目光扫视众人时,仿佛寒风袭过,让人周身不觉一凛。 特子像变戏法般变出了一群蝴蝶,如漫天的花海。接着,他以指作剑,剑光一闪,花海随锋芒化作一柄长枪,直直射向夕的剑身:“夕先生,你觉得现在的我怎么样?” 夕虽是岁兽之中较弱之辈,但也毕竟久经战阵,条件反射指引着她连忙催动内力格挡,长剑猛然间受了如此一击,发出了“叮”的一声响。 再看向长剑,剑身处方才被击中的位置留下了一盒米粒大小的缺口,其内冒出青烟,缓缓拉出了一条白色的细线直通向谷顶。 亲眼目睹此招,小五激动得双眼冒光。 诗怀雅看着特子打出如此一击,非但没有嫉妒,心里反而有种说不出的高兴。 等到她切实意识到自己在开心时,心里犯起了嘀咕:“他和夕在过招,我为什么要高兴?” 吴涛面上一惊,高声叫道:“特哥,你这是做什么?会伤到夕先生的。” 夕经此一击,身子后退了半尺,面上却仍镇定自若,舞了几下剑花后,淡然说道:“特先生,现在的你所用的技艺与我们岁兽很像,并非借助源石发出,而是作为个体的力量。经这一击,我已明白你心中所想,你心中之苦,即是别离,爱别离。” 十年的穿越之旅,踏遍泰拉各处,最终于龙门得过且过。从最开始的三兄弟,到两兄弟,最终留下自己孤身一人,这些故事,特子不愿跟别人提起。 夕轻闭双眸,摸了摸剑上的缺口,似是品位味良久,嘴角微微抬起,笑道:“不过有别离,就会有重聚;告别旧朋友,也会有新朋友。特先生似乎亟待勘破这一点,到了那时候,阁下的境界恐怕会更上一层。” 特子听夕这么一说,笑容如柳暗花明,豁然开朗了起来:“没错,自我来了龙门,认识了很多的朋友,也找到了喜欢的人。我也用了点奇妙的源石技艺做了占卜,不久之后,我就能和徐乐大哥重聚。没想到只是一个月没见,我竟如此思念他。” 诗怀雅莞尔一笑,道:“姓特的,你该不会是那个吧?你到底是有多喜欢你兄弟啊?” 特子叹了口气,说道:“你有多想接管近卫局,我就有多想跟兄弟团聚。别以为我看不出你这大小姐的心思,当初陈晖洁当组长,你想接她的班,想得都发疯。我要是那个,你跟陈晖洁就是那个中的极品。” 诗怀雅被怼得口讷,怒道:“我跟陈的感情才没有你想得那么龌龊,我接管近卫局也是为了整个龙门着想,比你这种小贼不知要高出多少。” “可你终归是经历过求之不得。”夕说道,“你们二人真的很像,无论是挚友的别离相思,又或是心愿之物的求之不得,简直是一对。” 诗怀雅涨红了脸,连忙辩解道:“夕先生,你别乱配对,他是个混子,充其量最多只能当我家的门童。” 反观特子,他却语气平静地说道:“天下之大,饱尝别离与求之不得的人又何止我们两个。我现在有个最喜欢的女孩子,与我同住在一栋楼里,她同样在等待姐妹归来,只可惜她却寻她不得。” “但是凡事都讲求缘分,你最喜欢的女孩子没来,可是你们两个今天刚好凑到一起了,不是吗?”夕说着,顺便用白色的长袖遮住笑颜,眼睛眯了起来。 特子道:“是她多管闲事,整天非要破案。” 诗怀雅道:“是他没事找事,天天偷鸡摸狗。” 两人四目相对,眼中都冒出了火,越挨越近,均不肯示弱,一时间也难解难分。 众人见两人如孩童般赌气,一时间竟茫然无语。 突然,小五在一旁举起了手:“在坐的只有五个人,最后一位是不是该轮到我了?” 夕挥了挥手,卷起长袖,将剑柄呈向小五:“没错,小五。特先生跟我说过,你是拉特兰学院1095届的第一名,又是龙门新教教主,小五只是化名,真名为贝奥武夫。” 小五点了点头,干脆利落的划破手掌,挤出三两滴血于碗里,就像是在完成任务,这次的动作和他给狙击枪铳装弹击发时一样迅速。 见血已滴过,小五转过剑柄,递交于夕,竟没有一点多余的动作。 行动有序,迅疾如风,小五就连一些小习惯,也达到了拉特兰狙击手的最高标准。 双手自然垂下作待命状,小五就像一个绷紧弦的弓,似乎下一秒就要掏出枪来,这是多年训练在他身上留下的痕迹。 他目光澄澈,对自己手上的血浑然未觉,等到夕说话后他才反应到,紧绷的弦终于松了下来。 夕说道:“拉特兰的宗教我理解得不是很深,不知小五阁下所经历的又是何种苦痛。” 特子道:“地生五金,五阴炽盛,都算是小五这外号的来历。来,流了这么多血,喝酒补补。” 特子给小五倒了满满一杯。 小五接过杯子,二话不说,当即干了一杯。 “谢谢柳先生,不,特哥。”面对着特子,小五的笑容中写满了拘谨与恭敬。 见小五喝了一杯,特子立马又给他倒了一杯,两杯过后,瓶底还剩一些酒,他一仰头,全倒进了自己的嘴里。 诗怀雅在一旁嘀咕道:“特子,你给这枪手敬酒这么豪爽,我帮了你那么多,也没见你给我敬过酒。” 特子道:“因为小五是我兄弟。” “特哥,我……我怎么配做你的兄弟?”小五又喝了一杯,犹如受了惊吓,突然哽咽着道。 特子看得出小五的孤独,更看得出他对友情的渴望,当即又新开了一瓶酒,对着瓶口喝了下去,这瓶酒,他必须喝完。 所有的酒,都是龙门贫民窟自产的便宜酒,便宜酒的乙醇含量不高,但各种化合物夹杂到一块,后劲最大,特子一口气喝下一整瓶,竟也没有醉。 特子和小五都是有干劲的人,凭借着这股劲他们拼尽全力就能得到想要的,可他们偏偏却又都是孤独迷茫的人,他们渴望爱情,渴望友情,渴望幸福。 这就是他们这类年轻人。 “小五头上有光圈,被拉特兰那个破教迷了本性,坏了心神,所以来了龙门,借着柳一心的名号做事,可惜遇人不淑,干的事有好有坏。不过,我们又不是圣人,谁又能保证自己一辈子干好事?”特子说完,扔掉了空酒瓶,与小五相视一笑。 看见特子,小五的眼睛一酸,生生把眼泪憋了回去,只有再仰起头,来一杯酒,才能把这种情感冲下去。 就在这时,夕端起了盛有颜料的碗,用手在碗中轻轻拌了两圈,待其中五个人的血液融汇后,颜料发生了奇妙的变化。 这种变化就像是在秋天的枯草堆里扔上一根火柴,起初只冒一点点火星,后来便化为熊熊烈火。这种变化并非是突然产生,一切来得都是如此地顺理成章。 夕在搅拌第一圈的时候,颜料中跃动出了些微深沉的金色,就在第二圈开始转动时,清淡的亮色已消失,深金色笼罩了整个高台,碗里更像是着起了火,一种暖洋洋、富有生命力的火。 她指尖尚蘸了一些颜料,颜料附着在她的手上,燃烧着。 “夕先生,你的手没事吗?”吴涛一脸关切地问道。 夕说道:“不妨事,这并非真正的火焰。不过就算是真火,也奈何不了在下。” 不过她还是摇了摇手,把颜料中的火焰熄灭。 夕紧接着又道:“特先生,该你来上色了。” “好,辛苦夕先生了。”特子长叹一声,催动“化蝶”一技,身影变得透明,千百只蝴蝶一齐从他所在之处飞出。 每一只蝴蝶都像是有自己的思想,扇动着翅膀时上时下,自觉飞到碗里,蘸了一点颜料在翅稍上,便立刻飞向画中。 蝴蝶的翅膀更像是画笔,轻轻在画上一抹,均匀附于其上。翅色不一的它们,往返于高台和石壁之间,架起了一座色彩绮丽的桥梁。 大概飞了有三轮后,挂在石壁上的巨幅画作,底色完工。 第六十话 雪地、炮火、爱心(二十二) 大雪笼罩了整个京城,曲延回转的高速路与拥塞的车流,都被上了一层白色。 车流是静止的,远处高楼被掉光了叶子的树木遮掩,透过窗户,能看到阳台上晾晒的衣服。 雪不会关心衣服是否已干、车流是否顺畅,它只是默默地下,落在交错有致的石砖上,沾湿了人行道上每个人的鞋子。 四九城讲究规矩,下起雪来,风便不会大。微风中,万物都因为雪,凝固成了一种平静无言的苍白色。 每个人都在行走,却又几近静止。诗怀雅走在落雪的十字路口,身后的蝴蝶悄然间消失,天地增添了一股暖色。 暖色融入周围,如坚冰融化般,行人们走了起来,十字路口的红绿灯转换着颜色,车来车往。 每个人的脸,是一本书的封面,铭刻着人一生的重大经历,封面和内容并不对等,却也在讲述着故事。 在路口穿着雨衣引导行人的志愿者大妈。 顶着风雪也要开业的报刊亭老板。 雪中撑着雨伞,扣着手机赶去上班的白领。 在人行横道和行车道交错,像不要命一般飞速骑着电动自行车的外卖员。 每个人的脸上,有如树木的枝干,写满了各自的疲惫与欢欣,苦痛与期望。 随着蝴蝶的消失,诗怀雅眼中也有了光,绿灯亮起,她继续向前走,她没有带伞,任由雪花落在她的长发上,化成水珠。 她走过了十字路口,身旁一辆辆自行车从她身旁经过,碾过了已融化的黑色雪水,水滴溅上了她的衣角,她没有在意。 她簇拥在人群中,成百上千的行人在人行道内,耳边只传来“哗——哗——”的车行声。 她为什么还要往前走?她不知道。她怎么来到这里的?她也不知道。 街上人很多,街旁开了十几家店,朴素的店面,热情的老板,店门口钉上了挡风用的厚帘子。 拨开帘子,诗怀雅走进了街口的一家咖啡店,店面很小,收银台旁只留下三张桌子,桌子上摆满了即将送去外卖的封装饮料。 “老板,来一杯卡布奇诺,外加两个松饼。” “七十元,扫这边。” 看着收银台上一个方形台状、顶部透明的塑料盒子,诗怀雅不禁惶惑:“这是?” “您是外国人,对这个不熟悉也正常,这个是二维码支付,本店也可以收现金。” “那现金吧。” 诗怀雅掏出了钱包,包里面只有一张龙门的黑卡,两张新添的卡片,外加十几张英镑和港币,她拿出一张交给了店员。 “女士,我们不收其它种类货币的,您可以找个银行换一下。” “那信用卡可以吗?”诗怀雅掏出了自己的黑卡。 “您这是在开玩笑吗?这是哪家银行的卡片?”店员皱起了眉头。 “不好意思,咖啡和吃的我先不要了。”诗怀雅面带尴尬地跑出了咖啡店。 她再次回到了街头,继续向前走,走在这攒动的人影中,四周太冷,她的衣服偏偏又太薄。 又穿过了一道十字路口,她找到了一处干燥的屋檐下,蹲了下来,借着寒冷的空气捋了捋头发,这是她第一次感到长发竟如此地难打理。 雪还在下,空气更冷了。陌生的街道,陌生的人,她到底为什么来到这里挨冻,又怎么会窘迫至此? 冷风之中,传来了一阵哨声。 听见这哨声,她循声望去,心中仿佛摇起了铃铛,一下子笑了出来,嘴里呼出了白雾。 随着哨声而来的,还有自行车飞轮“哒哒哒”的轻快响声。 那是一辆白色的山地车,车很整洁,车轮侧已布满了褶皱,左车把的刹车杆都因长期的操作,被磨掉了黑漆。 这样的一辆山地车,又被加装了一个后座,座子上被绑带结结实实地绑上了一个黑色的布包,底部旧得掉皮的布包。 难道在这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诗怀雅还有认识的人? 这个人又是谁? 诗怀雅冲着推车的人挥手:“姓特的,这边!这边!” 推车的人好像没听到她的呼唤,继续推着车,直到走近了她的身旁。 推车的男人一脸茫然:“你在叫我吗?” 诗怀雅挡在了男人面前,抓住了车把,难掩脸上的欣喜之色:“特子,你怎么衣服都换了?你保安服呢?” “你是英国人?”特子一脸茫然地问道。 诗怀雅闻言一怔,不解地问道:“你不认得我?连我都不认识?” 得到的却是冷冰冰的回复:“您哪位?不好意思,我得赶路。” “我猜得到,这里是你原来的世界。” “我也是跟你一样穿越过来的。” “你知道泰拉大陆吗?” 特子没有管她,在人流中,他一直向前推着车,单调的飞轮发出“嗒嗒”的响声,车辙是潮湿的路边上留下的黑色水斑。 诗怀雅仍没停止问话: “你怎么回来的?” “这里具体是哪?” 特子不耐烦地回道:“你寄吧谁啊,怎么缠着我不放?是来旅游的吗?” 诗怀雅道:“我是诗怀雅啊,龙门特别督察组组长,咱们一起办过案的。” 特子道:“不熟,你中文说这么好,是留学生?” 诗怀雅翻了翻自己的钱包,找出了平白无故多出的两张卡片,其中一是学生卡,另一张是身份证,英格兰的身份证。 外来者步入这个世界后,它似乎有意让一切变得合理。 “师范大学,留学生,Swire……”特子接过卡片,仔细端详着,“留学生很少来这里,这是城东的居民区。” “如你所见,我是来旅游的。”诗怀雅察觉到这里特子并不是她所认识的那个人,索性将计就计。 “那你为什么还跟着我?”特子习惯性地捏了捏左把手的车闸,忽然停下了推车的脚步,“对不起,我们不熟,别再跟着我了。我可不是旅者,我要赶路。” 特子继续推着车,走到了报刊亭前:“老板,来杯豆浆,再来根烤肠。” 豆浆并不烫,烤肠也早已烤得爆开了皮,从裂缝中流出了肉油。特子就站在报刊亭外,吃一口烤肠,喝一口豆浆,顺便看着放在桌板上的杂志和报纸。 望着烤肠,诗怀雅馋得直流口水,特子瞄了她一眼,问道:“想吃啊?你没钱吗?” 诗怀雅脸上一苦:“我带的货币这里不能用。” “老板,再来一根肠。” “算我请你的,吃完了回你学校,往西走两公里就能到,别再跟着我了。” 说着,特子把烤肠递给了诗怀雅,他吃东西很快,烤肠的竹签和空杯子被扔在了垃圾桶里。 雪,仍没有要停的迹象,茫茫的雪花遮住了远处的灯火,却还是挡不住他推车的脚步。 人行横道边上有铁质护栏,特子只能继续向前推车,走到出口再进入自行车道。 “你为什么还跟着我?吃你的烤肠,吃完回学校。”特子转头看向诗怀雅。 诗怀雅鼓足了底气,回应道:“我自己想走,你管不着。” 特子笑了:“我骑上了车,你想追也追不上。” 眼见人行道的出口近在咫尺,特子跨上了车座,脚上一用力,准备骑走。 可是他骑不动,他感受到了明显的阻力,车后座被诗怀雅死死拉住。 第六十一话 雪地、炮火、爱心(二十三) “你干嘛?”特子叫道。 “你不许走。”诗怀雅仍是死死抓住车的后座。 特子耐心地解释道:“你这样让我很难办,我不是你这种旅者,我有很多事情要去做的。” “你要去哪?” “医院。” “你生病了?”诗怀雅关切地问道。 “我去见一个朋友。”说着,特子的电话响了。 他接过电话,听着电话另一头的声音,交谈着,平静的语声难掩脸上的失落。 “好了,聚会取消了。”特子收起了手机,“我现在又得回学校。” 自行车挪了挪,诗怀雅还是抓着没有撒手,特子已是无可奈何。 “这样吧,我也顺路,可以载你回学校,先把你烤肠吃了。” 后座上的绑带已被卸下,背包被特子倒着背在胸前。两个人坐上自行车,车胎一下子被压扁很多,黑色橡胶的裂痕显得分外碍眼。 自行车起步时摇摇晃晃,刹车片发出嚓嚓的响声,不一会车把被扶稳,行进在狭长的车道上,不快也不慢。 车往前骑,顶着风,雪斜着打在车上。诗怀雅斜坐着,时不时地抖掉自己头发上的雪。 在风中,诗怀雅刻意喊得很大声:“特子,你刚才是要去约会吗?” “不是约会,就是请朋友吃顿饭,是个医生,马上博士毕业了。不过,你为什么一直叫我特子?那是我的网名,很少有人知道。”特子用力蹬着脚蹬子,每句话都有规律地带着加重音。 诗怀雅继续问着:“他是谁?” “先回答我的问题,你为什么叫我特子?” 见诗怀雅一直在发问,特子故意使坏,晃了一下车把,惊得她几近跌下,连忙抓住了特子的衣服。 “姓特的,你果然还是这样,我就是愿意这么叫你。” 特子不再多说,注视着前面的路,一次次用力蹬着车,仍不忘吹着口哨。 车行在雪中,哨声被淹没在汽车驶过的风声里。 诗怀雅望着特子的后背:“你在吹什么。” 特子道:“梁祝,你们外国人不一定知道。” “那是什么?” “是个曲子,也是个爱情故事,今生无缘的两个男女先后为情而死,化作坟茔中飞出的两只蝴蝶,形影不离。” 诗怀雅脑海中飘过了蝴蝶,想到了大家一起完成那幅画作,也仿佛看见了特子发动技艺,驾驭蝶群的身影,漫天的蝴蝶附于画上,可后来的事自己便再也记不清。 特子叹了口气,说道:“可现在是冬天,没有蝴蝶,不过春天马上就要来了。” 茫茫严冬,华北平原又是“春脖子短”,春天是不会马上来的。特子对诗怀雅撒了谎,但从另一个世界来的诗怀雅并不知道。 诗怀雅说道:“这个故事很浪漫。” 可特子却反驳道:“很傻,荒唐的爱情,男子汉大丈夫志在四方,岂能困于儿女情长。” 诗怀雅只觉得身前这个人好生古怪,明明是他吹的曲子,他还要自己反驳,属实是自相矛盾。 这句话究竟是在反驳谁?难道是在反驳他自己? 积雪被环卫工扫到了路两旁,在下水口堆积、融化。一路上,诗怀雅不知看见了多少处下水口,她不喜欢看着洁白的雪就这样融化,宁愿仰头望向天空。 幔障般的天幕,忽然突兀游出了一条青色的长龙,于重云中穿行。 雷声响起,闪电伸出枝丫贯穿天地,击打在青龙身上,天地间横生一道雷劫,青龙应声而落。 诗怀雅惊叫道:“特子,你看左手边,天上有龙!” “哪里?我没看到。”特子仍在赶路,“就快到你学校了,你坐稳点。” 穿过了一条小区的内路,特子最终带诗怀雅来到了大门前,修葺一新的金属栅栏门,学生在门口陆续进出。 诗怀雅从车座上跳下,身形轻快,说道:“谢谢你。” 特子把前襟挂着的包放回了后座,又拿绑带结结实实绑了三圈,地上似乎有东西落下,但他又似浑然不知,只是笑着道:“小事。” 他挥了挥手:“顺路而已,有缘再见。” 特子这一句话回得快极,还未等诗怀雅反应过来,他骑着车子已经走远,淡淡的人影沿西行去,在路口一转弯,人已消失不见。 诗怀雅捡起了地上掉落的东西,看了看后塞进兜里,心含不舍,仍转头西望,但见路旁的大树如遭雷殛,从根部向外燃烧了起来,一时间悲从中来,直到她看到树下站着一个人,一位垂着长发,头生龙角的少女。 “夕先生?你怎么也在?” 诗怀雅赶忙向树下跑去,这时的夕面色苍白,似是刚经历了一场殊死搏斗。 “诗怀雅长官,你困在这里太久了,跟我回去吧。” 夕伸出手,一股无形的吸力将诗怀雅拉住,难以挣脱,她只觉一阵晕眩,由远及近,周遭景物都化作了底片,就连地面也在一瞬间薄如纸张。 她感觉自己和整个世界相剥离,意识在缝隙中穿梭。 终于,她睁眼,惊醒。 她首先听到的是周围人的语声:“特哥,诗怀雅姐醒了。” “臭猫,你没事吧?你把我叫来搞事,没想到自己反倒要交待了。” 诗怀雅意识模糊,开口便问道:“特子呢?夕先生在哪?” 此时的特子,连连向夕拱手道谢:“真是辛苦夕先生,再晚一步,这臭女人怕是如烂柯人,困于画中,一梦千年。” “不妨事,举手之劳,看来李仲虽强,笔意却尚不及在下,刚才我轻触了一下画布……”未及夕说完,她周身传出了一阵阵雷鸣之声,响彻山谷,只听得众人神魂悸动。 再看向夕,她竟也似遭了雷击,束发的丝带与珠钗尽数寸裂,青丝散作乌黑发亮的流云。一口鲜血吐出后,夕软倒不起。 众人皆是一惊,吴涛正欲冲到她身侧,却被呵止住:“不用过来,我没事。” 夕脸色已由粉润变为苍白,勉力扶着椅子站起,举起酒杯,用杯中的酒冲净脸上的血迹,缓缓说道:“终究…终究是我不自量力了,没想到李仲一笔,真能映出那个世界的虚像,刚才我摸了一下画后,如涓流入海,画意被其尽数吸去,修为也折损了三十年。” 吴涛不顾夕的阻拦,将其扶至椅子上,叹道:“夕先生不必太过介怀,这幅画是凝聚离天帝毕生心血所作。” “先考昔年曾与其共事,他也曾在武学和源石技艺上指点过我。这画光凭画意,已堪比他数十招攻势,能从画中救人且逃出,您足以自豪。” 夕的表情更加凝重:“也许,正因为我碰了这副画,画意瞬发,诗怀雅才会被画意困住。还好那一刻只有她看到,不然我肯定没有能力一连救两三个人。我救她,只是为了给自己的错误补救。” 特子全当没听见这些话,捏着诗怀雅的脸说道:“姓诗的,还不快磕头谢谢人家夕先生,要不是我们发现得早,你差点就被锁在这画里,一辈子当植物人了。” 诗怀雅瞪着特子,恨恨道:“柳行善,你别太猖狂了,这副画里面的你,可比现在的你好上一万倍。” 特子一愣,试探着问道:“你刚才叫我什么?” 诗怀雅道:“柳行善,这就是你的真名,怪不得你化名柳一心去偷东西,做坏事的人怎么可能叫行善?” 特子面带惊疑地问道:“你是怎么知道的?” 只见诗怀雅摸了摸兜,掏出了一张卡片,赫然是一张学生卡,上面印着一个大头照,和姓名、学号。 “这是我的卡,你从哪拿来的?” 诗怀雅得意地说:“画里面的你丢下的,你是不是还骑着一个破车在那个城市里满处走?” “没错啊,那车我骑了十来年了。”说着,他指向了巨画。 整幅画上了底色之后,相比先前建筑的精致,其上的每个人都如龙点睛,一下子活了过来,人们多了活动,画上也多了颜色,生活的颜色。 画中最新浮现出的无数细小白斑,正是雪花。 雪落京城,城中如火,百万计的车辆奔流不息,千万计的人日夜庸碌。 台下众人见画作已成,赞叹声不绝,均凑上前去一睹风采,更有甚者,拿出了相机拍照。 “芸芸众生皆有情,也许这才是李仲想要表现的意境。”夕笑着道。 “诗长官,你乔装用的皮筋借我用一下,夕先生的珠钗刚才全碎掉了。”吴涛说道。 “你凭本事拿去的东西,早就是你的了,拿去用吧。”诗怀雅笑着说。 吴涛点了点头,帮坐在座位上的夕盘起了头发,不一会,他用皮筋堪堪系成了一个辫子。 特子问道:“姓诗的,你可是督察组长,这么说是什么意思?我的学生证你是不打算还我了?” 诗怀雅默默把卡片掖进兜里:“这是画中人留给我的,我为什么要还?你要是从我这拿走,就是袭击高级督察,看我抓不抓你。” 特子继续问道:“画中的我还跟你说什么了?” 诗怀雅道:“他要去赴约,不知道是跟哪个小姑娘约会,还说是朋友,结果被人放鸽子了。” “那是画里虚构的,我在原来的世界,从没跟女人打过交道。” “真的?” “真的。” 特子看了看画中的中心偏西一块,甬道中有一个推着自行车的年轻人:“这个就是我了。” 诗怀雅看着画中的年轻人,不住地捋头发:“他人不错。” 特子叫道:“他就是我,你怎么不说我人不错?” “他可不是你,你们俩可差远了。” 夕安坐在座位上,调息之后,面色红润了许多。她摸了摸扎好的辫子,似是十分满意,喃喃道:“其实今天我也算有了难得的收获。” 吴涛用梳子理着夕的头发,道:“夕先生收获了什么?” “先前我大姐评价我的画为‘拙山枯水,心如死灰’,想必那时的我惧怕岁相,瞻前顾后,在这百年间错过了太多东西。吴涛,这副画你要怎么处理?卷起来收藏吗?” 吴涛笑道:“这么美的一幅雪景图,就让它留在这石壁上吧,李仲功力通神,纸张也绝非凡品,就在刚刚上过底色之后,它已经是‘安如磐石,沥泥水而无污,堪刀斧而无伤’,就算是天灾来了,这副画也会留在这里。” “倒也好,这样一个雪景图,可能会比我活得都要长些。”夕喟然叹道,“四周好像变冷了。” 吴涛道:“要下雪了?” “没错,大雪已至。” 特子伸出手指,三两片雪花刚好整齐地叠在手指肚正上方,缓缓融化。 纷纷扬扬的雪花历尽风霜,从穹顶飘落,龙门迎来了一次前所未有的大雪。 雪地、炮火、爱心系列完 第六十二话 雪落龙门 大雪落在了整个龙门城。 有些人很喜欢冬天下雪,因为下雪后天气干燥清爽,可以赏雪,在屋内可以把炭火烧热,围坐在一起吃火锅。 对于一部分人而言,下雪的冬天盖上厚厚的棉被,拿手机看各国动作影片,顺便打郊,也是其它季节难以取代的享受。 此时已迫近年底,元旦将至。 这次下的雪比1097年1月那一次还要大得多,整个厂区内没种一棵树,地面除了水泥地就是土坯,雪断断续续,下了有好几天,特子也这样难得地休息了好几天。 窗户距离床很近,特子躺在床上,稍微一仰头就可以看到窗外的雪景,大片大片的雪从天花板上滚落。 一眼望去,举目银白。 他回忆着山谷石壁上的那幅画,画中描绘着他原来的世界。 自打他来到这个世界,已经过了十年,一样的雪,人已不同。有时他也觉得穿越者更像是旅行家,只不过这次旅程实在太过漫长,他已经和这个世界交织得太深。 旅者一旦扎下了根,就成了居民,和龙门内的其他人别无二致,特子把自己当成了一个运气更好、更善于偷盗的居民。 而且他更善于让自己爽,他现在赤条条,已在被窝里流着汗。 “好美丽的影片,好漂亮啊,引起信誉了。”日常运动后,他打算出去走走。 帆布鞋子踏在厚重的雪上,发出“嘎嘎”的响声,特子望着被雪盖住的房檐,深吸了一口冷气,悠然说道:“这要是在北方,肯定能结冰溜子。” 厂区内没有其他人,这时却有人从宿舍的门口迈着快步,沿着特子留下的脚印走了过来。 他每次看到这个人,总是要眼睛发直的。因为下雪,她身上穿了一件贴身的羽绒服,按常理来说,这样的雪天一定是羽绒服配厚棉裤和靴子,但她却不一样。 她仍旧穿着黑色的裙子和那双标志性的帆布鞋,每一步踩在雪上都比常人要轻快许多,笑容也比别人轻松许多。 天气再冷,只要能看到别人笑,在外面走路的滋味总会好些,如果像特子一样穿着厚棉袄,更是锦上添花,自己也不自觉地跟着笑了起来,笑得腮帮子都已被冻红。 能天使从宿舍楼拎出了两个大扫把,抬头看了特子一眼,笑道:“特先生,快来扫雪。” 她笑得是那么甜,特子看得心都酥了,连连说道:“啊,好。” 等他答应完后,才回过神来:“阿能,这时候扫雪干什么,厂区暂时又不会有别人来。” 能天使扫着地上的雪,扫把上堆起了一团白色:“这里算是企鹅物流的地盘,据说再过几天,不光是企鹅物流,就连罗德岛的人过几天要来暂住。” 特子拿着扫把,心不在焉的向四周舞了几下:“对了,你还记得小五吗?” 能天使忽然停下了扫雪的脚步:“跟我打过架的那个同乡?” 特子道:“对,他还在近卫局接受调查,不久之后好像也要来这里,臭女人的意思是让他在这里接受监视,等人全部到齐,有一批资深战斗干员在,这里会比监狱都严密。” “一想到这里要住满了人,真是好事,只不过……”能天使眉头微皱,停下了手上的扫把。 “只不过你还在想你那个蓝头发姐姐,你的心思我全都清楚,圣诞节那天,她和她那位女徒弟就已经到回龙门述职了,她还是一直躲着你。”特子的嘴像是连发枪,说得很快。 能天使道:“不是。” 特子道:“那你就是在想柳一心,当初他还了你东西。风流的人总是捉摸不透,他现在啊,恐怕是跟吴涛一伙跑向吴钩城了。” 那天于绝谷中,特子摘下面具时,全程位于高台暗处,而下层日光耀眼,亮看暗本就视线模糊,所以柳一心就是特子的这个秘密,仍仅有少数人知道。 能天使接着说道:“不是,也不是那件事,我说的是圣诞节啦,那天特先生不在,企鹅物流的大伙都想见你一面。” 特子见状,反倒开始埋头扫雪,嘟哝着道:“我是炎国人,不过洋节。” “我那天下午给你打了好几个电话,你都没接。”能天使惋惜着说。 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心仪女人的电话,总是要接的。 如果换作平时,能天使如果叫特子到哪个地方,他一定会第一时间接电话回复,然后在第一时间到达,无论是翻墙或爬窗户,他总会到,而且速度甚至比企鹅物流的资深员工还要快上几倍。 可为什么特子在那一天如此反常? “那天我手机没电,跟小五去雪姐那边的巷子消遣了。”特子把这个问题敷衍了过去。 能天使盯着特子,一时间特子已认不清眼前这个少女究竟是近卫局的督察还是企鹅物流的员工,她盯着自己的眼神如同审问犯人一样,看得特子的额头直冒冷汗,他只得尽量回避能天使的眼神,继续埋头扫雪。 特子叹气道:“我就知道人不能太出名的,一旦出了名,大伙都想争着见一面,麻烦也就来了。” “你多虑了,大家想见你,是因为有礼物要送给你。”能天使说着,把扫把放到了墙角,走回了宿舍楼上,“你在这等会,我拿给你。” 特子嘴上说着:“真有礼物啊,这怎么好意思呢?”但他还是跟着走到了宿舍一楼,毕竟没人不喜欢礼物。 他自从来到这个世界,收过不少礼物,有些也算得上贵重,可像今天一样,感觉到被众人惦念着,还是第一次。他只觉得心里很乱,乱得要命,所以他从兜里掏出了根烟开始抽。 一根烟过后,能天使从楼上走了下来,手里拿一个小包裹,相比信封,这个包裹要更大一圈。 “不止一个人给你礼物呢,我给你找找。”能天使在包裹里用手指翻动。 “先是这个。”能天使从包裹里拿出了一盒烟,“上个月你帮德克萨斯处理伤口,这是她的谢礼。” 特子当即拆开了烟盒的包装,熟练地撕开烟纸,以食指和中指抽出一根,顺势把滤嘴在烟盒上面磕了磕,点起烟,吸了一口后说道:“烟丝还挺紧,这啥牌子啊?” “她们家乡的牌子。” “哥伦比亚,我倒是没去过。” 能天使继续翻动着包裹,从包裹里拿出了一个硬卡纸叠成的信封:“这个是空给你的,她知道了你做的好事,想请你去看她的演唱会。” “空,就是那个企鹅物流的偶像?穿个裙子黄头发会唱会跳的那个?”特子接过了信封,拿出了里面的门票,手上搓了搓,嘴上发出了“啧”的一声。 特子怔了一下:“一月初的票,这里面有两张。” “我们也有,空给了我们组每个人一张,给你留了两张。” “她可能太小看我了,我可是龙门第二,去演唱会,从来不需要门票。”特子咯咯地笑出了声。 “特子,别太高兴,好礼物还在后头呢。” 能天使紧接着从包裹里又拿出了一张信封,信封内的黑色皮夹中像是摆着某种单据。 掏出皮夹后,里面赫然摆着一个单据,太古公司的提车单。特子仔细地读了读单子上的内容,板起了脸,不屑地说了一句:“雷神重工订制,两天后到货,宝马配英雄,等我见到我大哥或者小五,我就转送。” “你确定要转送吗?诗怀雅小姐可能不愿意让你送给别人。” 特子想起那日在荒谷中,诗怀雅不慎困于画境,一旁的自己心急如焚,为其诊脉,又催动技艺协助夕进入画中祝其脱困,不由得暗自心惊,但思来想去,终又叹了口气。 “她为什么不亲自来找我,当初完成那幅画的时候,我们花了好大功夫帮她脱困,差点连画作都没完成。” 能天使笑道:“她可能只是那晚没找到你,圣诞节聚会那晚,诗怀雅跟我们讲了很多你的故事。” “她说了什么?” “大家坐在一块吃喝聊天,聊到了穿越者这个话题,她一直在说你在原来的世界很穷,衣服也旧,自行车骑坏了都舍不得换,所以到了这里才一直想着偷东西。” “我下回见到她,一定得揍他一顿。” 雪已停,寒风萧瑟,特子跑了出去,用力地在雪地上跺脚。 能天使也跟着跑了出来:“特子,你在生气?” 特子叫嚷着道:“是啊,我在生气,气急败坏了。” 能天使笑了:“都说老鼠怕猫,可我没想到老鼠人居然会生猫的气。” 特子道:“男人有两点是绝对不能触犯的。” 能天使道:“哪两样?” “第一样就是他的财产,君子固穷。”特子一把抓起了扫把,“她那种臭女人有钱,靠的是家里人帮衬,自然没法理解我。” “还有一样呢?” 特子道:“还一样就是忘恩负义,我们都那么帮她了,她还说我坏话。” 听特子这么一说,能天使忽又将手揣进了兜里,喃喃道:“其实,那时候我也笑了,你会不会生我的气?” “不会,像蕾缪乐这么可爱的姑娘,谁又会生你的气?” “哈哈,那就好。”能天使从兜里拿出了一个小纸包,朝着特子掷了过去,“接着!” 纸包被抛得很高,在空中转动着,划出了一道弧线,直直落向特子的头顶。 特子伸手,刚好将纸包握到了手里,拆开一看,是一枚银色的十字架吊坠。 十字架是做什么用的,不用能天使解释,特子早已明白:“蕾小姐,谢谢你的礼物。” “你喜欢就好。” 二人合力,厂区的雪被依次扫去,开出了一条从门口到宿舍楼的大路。 寒风拂雪,旭日于云缝中重现,照得地面一片洁白晶莹。 第六十三话 寒江一梦 雪是冬天的影子,堆出一个雪人,走进你的眼帘。 蝴蝶没有影子,春花未开,它只会走进你的梦里。 自从上了底色,完成了空谷石壁上的那幅画后,特子每天晚上都会梦见一首曲子,不断萦绕在他的脑海周围,他又见到了那位最熟悉的白袍人。 “李哥,她究竟是谁?” 白袍人一言不发,在江边手捧着花,花瓣洒落在江中,光华随波纹漾漾远去。 大约早上六点,特子似乎是醒了,也许是醒了很久,他躺在宿舍的地板上,一下子挺身立起,穿上了薄衬衫和秋裤,走出门。 厂区的围墙大概有两人多高,他小跑了几步一个蹬地,顺着墙面跨了过去。 万里重云,厚如石壁。 寒风拂面,掠动了他的头发,吹干了他脸上流出的汗,特子的双眼半睁,走起路来摇摇晃晃,像极了蹒跚的老人,却又很快。 冬天太阳起得晚,趁着残留的夜色,他连走带翻墙,到了龙门的商业区。 商业区的人比工厂区要多些,但这个时候也不过是零星五六个人在街上走,可颂刚好支起了卖烤肠的摊子,暖炉烧得正旺。 “可颂”不光是她的名字,也是她这个摊子的代号,她是企鹅物流的员工,是个长着对牛角的橙发丰蹄族少女。 可颂的家境并不富裕,所以她一有时间就会摆摊卖东西赚钱。除了烤肠以外,她还卖煮玉米和饮料,外加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像极了报刊亭。 她的同事也建议过她,为什么不多进点货,衣服日用品这些,都可以卖出去,卖不出去的放在公司就好,毕竟公司屋子多,地方大。 可颂便照办,一股脑买了好多衣服,各种款式,又买了好多的办公用品甚至是干员专用武器装备,从文职干员天天都要用的订书钉到先锋干员用来捅人的制式长刀。 因为最近抢劫绑架案频发,商业街的顾客锐减,数不清的货物囤积,堆满了她的宿舍。 货物太多,一屋子放不下,甚至都被搬到了她同事的宿舍里,也就是德克萨斯和能天使在企鹅物流的宿舍。 也许,这也是能天使把暂住地定为电子厂、德克萨斯远赴罗德岛执行委托的原因之一。 就在她把一个个烤肠放到炙热的滚轮上的时候,她看到了特子。 龙门的干员,似乎每个人都知道特子靠打牌赢了钱,而且赢了不少,所以可颂还在距离特子大老远的时候,就立刻挥着手叫他过去。 面对着眼前的大主顾,可颂满脸堆笑:“特先生,来根烤肠吗?” 但等到她看清了特子的正脸后,才觉得他今天似乎有点不对劲。 “来两根。”特子缓缓地走近,把手耷拉到了摊位的小桌板上。 “特先生,你是喝醉了吗?还是说有谁欺负你了?”可颂看着他身上穿的大裤衩和薄衬衣,深感诧异。 一般的醉鬼,在两尺开外,身上的酒气就能被路人闻到。可颂轻轻闻了闻,却没嗅到一丝酒气。 “没。”特子的语声简短而有力。 可颂穿好了两根烤肠,递到了特子面前:“给你。” 特子没有立刻接过烤肠,反倒是扭着身子,歪头笑着道:“哈哈,可颂,小可爱。” “怪不得大家都惦念着你,原来你还挺会逗人的。”可颂被这么一夸,笑得脸都红了。 接过了烤肠,特子嚼了一口,又咽了一下,将两根一齐吞入肚里。 “听说阿能和你在一栋楼,在你那住得还好吗?” “啊……一栋楼,睡觉……”特子嘟哝着,忽然又神志不清,像是半梦半醒。 “什么?她和你住在一个屋里?没想到你们进展这么快,到时候我得告诉莫斯提马。”可颂顿时面露诧异之色。 “可颂!”特子忽然又站得笔直,变了表情,义正言辞地如同点名一样。 可颂说道:“我在,特先生还要买别的东西吗?” 特子解开了衬衣的第一个扣子,拽出了胸前的项链,上面挂着一个银制十字架和一个金色的骰子。 用力一扭,连接金色的骰子的铁环被轻易挣开,特子直接把骰子如同丢糖果一样,扔给了可颂。 “没带现金,这个给你。”特子懒散地说道。 骰子上的雕工十分精致,里面灌了铅,但外壳却是纯金打造的,六个面上的每一个点数,都镶着大小不一的蓝宝石或红宝石。宝石卧在金骰子上,闪动着光,简直比小姑娘的笑都要动人。 可颂一直想赚大钱,忽然一样这么贵重的东西落到了自己的手里,她反而紧张了起来:“特先生,这么贵重,我找不开啊。” “不用找,全给你,小可爱。” 可颂被这么一说,笑得又害羞又尴尬,连连拒绝道:“这我真不能要,你该不会是有别的图谋吧?” 特子斩钉截铁地答道:“是。” 可颂笑容逐渐消失,连着后退了三步,伸出手指着特子:“诗怀雅长官跟我们讲过,你很风流,会骗女孩子上钩,难不成你是找上我了?” 可颂死死地盯着特子,现在的他神志不清,她甚至能感觉得到特子要伸手抓她的肩。早先她就看过特子测试的六维图,数值很恐怖,对这样一个又强又好色的人,她忌惮不已。 此时的可颂自知不敌,甚至已经做好了最坏的心理准备,另一只手已随时准备拿出盾牌。 就在这时,特子的目光忽又变得清澈,悠悠道:“特子我,想找一个会弹扬琴的乐师,可颂能否帮我找找。” 可颂的心终于沉了下来,长长地呼出一口气,说道:“还好,原来你不是那种人。这件事好说,我帮你问问空,她应该认识不少乐手。” 特子道:“谢谢你了。” 可颂继续问道“刚才你说什么乐器?” “扬琴。” “那是什么?” 特子道:“用来弹的,传统民乐。” 两根烤肠的竹签反握在特子的手中,一跳一跳地,上下翻飞,就好像他真的在弹扬琴。 可颂挠了挠头:“算了,我没见过,但是空一定知道,我这就给她通个电话。” 电话接通,但接电话的并不是空本人,而是她的经纪人。 冬日的清晨,路过的人为了躲避寒冷,尽量把衣服捂得更严实,看到了衣衫单薄的特子拿着两根竹签,边比划边哼着歌,无不侧目而视,心想着街上竟出了这样的一个精神不大正常的人,纷纷绕到道走开。 此时的特子对路人的眼光置若罔闻,蹲在地上,拿烤肠棍敲着地面,又过了一阵后,他开始起舞。 可颂的电话已经通完,面露难色地向特子招了招手:“特先生,我刚通过电话,现在这龙门,已经没几个人会弹扬琴了,真要找的话可能要出城,继续往北走。” 特子停下了舞,把手里的烤肠棍一扔,刚好丢进了垃圾桶里,说道:“那太遗憾了。” 可颂思索片刻,忽又灵机一动:“扬琴虽然找不到,但扬琴跟钢琴同宗同源,龙门的钢琴师很多,诗怀雅长官也很会弹钢琴,你可以去找她,毕竟你们两个很熟。” 特子又盘坐在地上,转着头,自言自语道:“扬琴,钢琴,差远了,臭猫,我才不想见。” 接着,他又指了指可颂手里的金骰子:“一两金子,给小可爱拿去买糖吃。” 说罢,他闭上了眼睛,双手环抱于胸前,靠着可颂货摊的墙板,垂下了头。 “特先生?你还好吗?” 一句话问出,没有收到回应,她只听到了一阵阵打呼噜的声音。 “你给这么好的东西,我很高兴,可是在这里睡觉会着凉的。” 可颂走近特子身前,拍了拍他的头,连着拍了四五下,没有回应。 街上的路人越来越多了,她抓起了特子的衣领,试图将其搬到路边的长椅上。可令她惊讶的事情发生了,她一用力,只觉着自己似在拖动一块千斤重的巨石。无论她朝哪个方向拽,特子仍是纹丝不动。 可颂是企鹅物流里数一数二的重装干员,力气本就不小,她已用足了十成力道,此时已喘着粗气,心乱如麻。 疲累的间隙,她想起了诗怀雅当初给企鹅物流员工留下的话:“大家在龙门如果遇到比较强的穿越者,一定要以保命为首要目标,并在第一时间联系我。如果目标不是很危险,可以在有把握的情况下找五个以上资深干员一起解决。” 思忖再三后,她拨通了德克萨斯的电话:“组长,我这边有情况,需要你来帮忙。” 在等德克萨斯来的空档,她看着仍旧坐在原地,打着呼噜的特子,一瞬间,她的呼吸已接近停止。 特子身下坚硬的瓷砖犹如松散的朽木,硬生生被坐碎。他整个人像是扎下了根,直直地下坠了三寸有余。 “这是什么力量?源石技艺吗?”可颂思索着。 思索中,可颂的身后飘来了一阵烟,烟气中伴着一阵沉稳的女声:“特先生在这里啊。需要我做什么?” 可颂盼到了救星,缓缓舒出一口气,凑到了德克萨斯跟前:“好姐姐,你可算来了,快帮我叫醒他。” “就为这个?” “我拍了他好几下,他都醒不了,拽也拽不动。” “我来试试。”德克萨斯掐灭了手里的烟,没有多说一句话。 沉默寡言,简单直接,这就是德克萨斯的办事风格。她深吸了一口气,在吐气的时候,往特子的脸上狠狠拍了两下,这两下,比可颂方才拍得更狠、更用力。 但这两下仍像是打在了石头上,特子没挪动一寸,还在睡觉,像是梦呓一般,一句话从他的嘴边说出:“同窗,三载。” “啧,这是你自找的。”德克萨斯显得有些不耐烦,弓步迈出,她再度蓄力,一记冲拳直直砸向了特子的鼻梁。 用刀的好手,挥拳一般也绝不会轻。德克萨斯垫步向前,以身体转动的力量摆出大臂,接着策动小臂,拳头化作了一道电光,迸射而出。 只听“啵”的一声,人影随着声音飞出。 可颂看着眼前这一幕,茫然无措,呆立在原地。 同样停在原地的,还有特子。 十米外的绿化带,一片狼藉,德克萨斯倒在草坪上。刚刚她一拳挥出,却未曾料到此时的特子不同往日,拳打在他身上后,回弹力道竟如此惊人,她被震得头晕目眩。 德克萨斯趔趄着站起,掸了掸身上的土,连带着揪掉卡在头发间的枯草,紧闭着嘴,面露难色。 “通知近卫局吧,这事我们解决不了。” 可颂问道:“直接打给诗怀雅长官?” 德克萨斯叹了口气,说道:“对。” 闲来无事的人们听见了声响,见有人倏然飞出,好奇心陡生,渐渐围着特子,聚成了一个圈。 从一个人到十个人,约摸二三十人围在一旁看着睡觉的特子,现在的他,就像是在井中,一口由众人围成的井中。 日光拨开云雾,下彻进“井口”里,照在了特子的身上,照亮了他头上两个老鼠耳朵,这是他用于伪装成亚人的道具。 此刻,他的两只老鼠耳朵发生了奇妙的变化,浅灰色的毛化为了灰烬,依次掉落。 他的老鼠耳朵也已不见,多了两只灰色的蝴蝶,扑扇着翅膀飞向远方。 众人盯着蝴蝶,久久不语,蝴蝶的影子落在特子的脸上,旭日再度被厚重的烟云笼罩,一时间四下再度回归晦暗。 “特先生这是怎么了?”可颂的语声中略带颤抖。 等她再度推搡着经过众人,凑到中心时,特子已睁开了眼睛。 他眸光轻启,成为人群中唯一的光亮。 一时间所有人都停下了动作,好奇地盯着特子,他们从未见过任何的源石技艺能做到这一点,有如蝴蝶破茧展翅,他们在等他说话。 特子揉了揉眼睛,缓缓起身,开口说道:“他娘的,乡下人滚蛋!别打扰老子睡觉!” 第六十四话 白夜无眠(一) 特子语出惊人,众人不欢而散,商业街又回归了稀松平常的庸碌。 趁人群走后,特子站起的工夫,德克萨斯又往他脸上结结实实打了一拳,但这次弹飞的却是可怜的特子。 他一个没站稳,捂着脸蹲在地上,叫嚷着道:“臭狗,大字不说一个,你打老子干什么?” 刚刚醒的特子愤懑不已,想以指作剑,仿照绝谷那次隔空刺出一击,后来想了想,自己终归不愿当街打人,还是作罢。 “奇怪。”德克萨斯扭了扭胳膊,仍在纳闷,“刚才那股劲道是怎么发出的。” 还没等她弄明白,可颂抢先道:“特先生,你的老鼠耳朵不见了!” 特子摸了摸脑袋上,摸空了。 他又伸手摸了摸自己颧骨后侧,忽然变了脸色:“诶嘿,我的真耳朵回来了!跟你们说啊,我现在回归纯种人类了,跟你们这些野种已然拉开距离。之后到街上,你们得叫我一声爷!” 特子笑得没心没肺,全然不知道自己睡着时差点闯了多大的祸,德克萨斯只得瞪着他,轻轻咒骂道:“真是条傻狗。” 眼见危机解除,可颂在一旁道:“这么说我可以继续做生意了。” 德克萨斯冷冷说道:“别做生意了,通知近卫局,给他关起来。” 昏暗的地下室,没有手铐和脚镣,合金制成的大门却紧锁着。这里本是厂区的地下防空洞,现在成为了可怜的特子唯一的栖身之所。 身材高大的星熊站在一旁,说道:“我们从监控上看到,他在梦游时,一分钟走过了八公里,直接从厂区行进到了商业街,几乎沿着直线。” 就算是都站着,星熊也整整比高出特子一头,现在他还是坐着的,望着星熊,头抬得老高。 特子坐在椅子上,身体不自觉地往后倾,不解地问道:“时速四百八?我真那么厉害?” 星熊继续道:“你走得太快,踩过的大多建筑物均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坏,调解和赔偿是一个大问题。” 特子看着她那双有力的手,连忙辩解道:“那这是无意识行为,跟我本人也没关系啊。” “近卫局这边本就没让你赔偿,不过需要你在这里住上两天,我们需要确保你精神状态正常。”她从背包里拿出了几个装着东西的纸盒子,交给一旁的能天使,“这期间,近卫局会委托企鹅物流员工轮流看管你。” “近卫局自己没人吗?”特子扣了扣鼻孔,挤眉弄眼地说。 星熊叹了口气,说道:“多亏了你们做的好事,暴徒们都知道穿越过来的人不好惹,所以借着你们的名号做坏事,犯罪率上升了一半,近卫局人手不够,只能找企鹅物流搬救兵。” 特子补充道:“之前仅凭左贤一人,就可以迎战蕾小姐和德克萨斯,她不过是三阶的穿越者。最高是十阶,她那种,连入门都算不上。” “那特先生是几阶?”能天使的视线与特子相触,眼里闪着光。 作为企鹅物流的信使,对于这些事,她本来是毫不在乎的,但最近发生的怪事实在是太多,她又不得不多问几句。 特子悠悠道:“但从阶数上说,以前差不多到九阶,但是我现在只能发挥出四五阶的实力,应该能跟一两个深海猎人或者一票帝国内卫打个平手。” “那这个对你还有用吗?星熊长官刚刚授权,给我发了实弹。”能天使指了指自己手里的连发铳,此时的她正在往弹夹里塞子弹。 “口径大概是多少?” “9mm,钢芯弹头。” “开过载模式的话,兴许能打一阵。” 昏暗的防空洞内,寂静无声,众人听了特子此言,心头不禁一颤,如果连源石子弹都奈何不了他的话,一旦再次梦游,不知又会发生怎样恐怖的事来。 能天使却摇了摇头,笑道:“特先生还是太会打趣,这种装腔作势的说法,真像我以前在街头遇见的黑帮。我们几个有可能伤到你,你真的不怕?” 特子望着天花板,说道:“怕,但我更怕你受伤。” “啪”一颗子弹从能天使手中滑落,掉在了地上,她的手慢了,心也乱了。 “过一会空也会赶来,你们自行安排一下吧,特先生也不算暴徒,保证这两天呆在屋里就好。” 星熊挥了挥手,走出地下室。 特子自言自语道:“如果单单是两天的话,怎么着也能熬过来了。” 说完,他想起身走走,可谁知就在他站起的一刹那,一只手按住了他的头,一柄剑架在了他的脖子上。橙红色的长剑,剑身上压抑着源石技艺的光。 “特先生,你这两天,就在这里好好待着,能到的地方只有两处,床和椅子。”德克萨斯说着,指向了地下室的墙根处,一张折叠床和一个暖炉稳稳置于地板上。 特子又问道:“那我要上厕所怎么办?” 得到的又是一句冷冷的回复:“门口随时有人看守,带上手铐和脚镣再上楼方便,回来会给你解开。” 能天使将连发铳胯在肩上,双手合十,虽是在笑,眼神中却充满了担忧和关切的神色,说道:“特先生就当是配合我们玩两天看管犯人的游戏吧,只要这两天没问题你就自由了。” 德克萨斯作为组长,又一次简单而直接地下达了指令:“特先生可以睡觉,只要不梦游,他暂时就是安全的。我们轮班看着他,一人两个半小时,其余人待命。” 已近晌午,其余人已走出了地下室,独留下当班的德克萨斯和躺着的特子。 特子笑道:“我一个男人,被四个小姑娘轮流陪着,高兴还来不及呢。” 说完,他跳着跑到了折叠床上,惬意地躺下,一边躺着还一边说:“美人姐姐,我饿了,点个外卖吧,我请客。” “说吧,想吃什么?”德克萨斯掏出了手机,打算下单。 “生蚝,那种纯生的生蚝,我这几天导多了,得补补。”说着,特子仰着头,张着嘴,露出了色咪咪的笑。 “一个人的长相确实和内心有点关系的。”德克萨斯瞄了他一眼,心中暗忖。 “没有,市中心买不到。” “那汉堡炸鸡总有的吧?牛约堡?” 德克萨斯又翻了翻手机页面:“全龙门汉堡店,除了鸡腿煲,就只有泡菜牛肉堡,点第二个吧。” 特子侧过了头,面向墙壁,说道:“垃圾泡菜牛肉,要不是为了赠品,狗都不吃。” 德克萨斯猛点了几下屏幕,语气强硬地说道:“狗都爱吃。我已经下单了,五人份,是你说要请我们的,快拿钱。” 特子说道:“去我保安室抽桌的小包里拿,要用多少就拿多少。” “你自己去拿给快递员吧。”德克萨斯拿来了手铐,抓住了他的左手,马上就要给他拷上。 特子起身站起,面无表情,眼中却发着光,眼睁睁看着右手也被拷上。 突然间,他嘴角微微抬起,催动技艺,一只蝴蝶从他的右手衣袖中飘然飞出。 红色的蝴蝶闪动着亮光,夺去了德克萨斯的大半注意力。 “这就是你新掌握的源石技艺?你想做什么?”德克萨斯立刻警觉了起来,腰间双剑出鞘。 她的两把长剑,比特子的胳膊都要长,随着源石技艺催动,刀锋变为橙红色,一刀挥出,斩向蝴蝶的翅膀。 可这只蝴蝶偏偏就是要往刀口上撞,它飞得越来越快,化作了一道光,射向刀刃后立刻消失不见。 光消失后,德克萨斯只觉有一股电流像小蛇一样,自剑柄传向虎口,由自虎口经手肘、心脏、颈动脉一直爬上右脸,最终在右脸处炸裂。 霎时间,她右脸如狠狠被揍了一拳,整个右半边身子僵痹难支。 猫被吓到的时候,会“哈哈”地叫,越恐惧,叫声越粗。可犬科动物被打到的时候,叫声反而是像受了委屈,如笛子一般尖锐,无论是小狗、猎犬或狼,都是一样。 此时,面对着突如其来的打击,德克萨斯就发出了这样的叫声。 “坏了,他要逃,工资要没了。”德克萨斯心想着,下意识去抓特子的手铐。 手铐还在,人也还在。她摸了摸自己的脸,比之前更红更烫,除此之外,一点事也没有。 德克萨斯捂着脸,咬着牙,问向特子:“你对我做了什么?” 特子说道:“你上午揍了我一拳,打人是不能打脸的,打别的地方可以,唯独打脸,我必须要打回去。我不伤女人,但有仇必报。” 德克萨斯道:“你当初为什么不还手?” “大街上都是人,我给你留点面子。而且待会就要取外卖,吃饭的时候不宜动怒。” “你是不是觉得我还得感激你?” “没错。” 德克萨斯本就口讷,遇见了能说会道的人,一时间无从反驳。事实上也是她先动的手,这更让她有苦说不出,只得将这事先记在心中。 “一拳换一拳,咱们扯平了。”特子吹了吹手指,伸出脚,每步迈三级台阶,抢先走出了地下室。 “别太得意。” 特子显然还不知道,他已经给自己结下了一个梁子。 束住双手的特子身后跟着手持双刀的德克萨斯,溜达到了厂区门口,外卖员早已进了门,甚至已经跟其余三人聊上了天。 德克萨斯说道:“那个送外卖的,看着好眼熟,好像是在档案里见过。” 特子朝窗口挥了挥手:“这是我兄弟小五,我来给你介绍。” 第六十五话 白夜无眠(二) 无论是姑娘又或者是小伙子,又无论他们心情多复杂,只要吃上饭,心情总会好些。 小五摘下了骑手头盔,扎上了自己被捂潮的头发,送到电子厂的这单恰巧是他今天中午接的最后一单。 他在龙门送外卖,并不是为了赚钱。 最近小抢劫案多,能一案成名的机会反而少了。他想扬名,可他是人,他得吃饭。 那天晚上,雪下的很大,文人看了雪,一定会吟诗一首。可是对于一个急于成名的人来说,是绝没有这种闲情雅致的。 小五想看到的,是自己一枪惊天,伤了某位为富不仁的奸商或者击败高级资深干员后全身而退,登上龙门各大刊物的头条,而不是如今报纸和电视上不断滚动的大雪警告。 他望向窗外的雪,喃喃自语道:“风速六十,西北风,能见度二十米,不适宜狙击。” 特子说道:“你职业病犯了,这么想打枪?赶紧回去导一管吧。” 小五道:“特哥,你觉得我和蕾缪乐如果真搏命的话,谁更强?” 杯中的酒已喝了大半,特子的脸色阴沉了下来:“你们都是拉特兰人,我不希望你们搏命。” 小五道:“我如果搬去工厂,她一定会揍我的。” “她不会的。”特子说着,指了指自己的眼角,“我这双慧眼,一眼就能识别拜金幕刃和烂库当,蕾缪乐是我见过最好的女人之一。” 小五笑道:“特哥你还真喜欢她啊?” 特子道:“我喜欢她喜欢得发疯,喜欢得要命,喜欢得说不出口,只能默默地在被子里导管子。上一次这么动心,是在炎国的山林里,上上次还是我刚上大学那年。” 小五忍不住问道:“难道蕾小姐并不是特哥的初恋?” 特子摆摆手,眼睛眺望着远方,叹息着道:“桃之夭夭,其叶蓁蓁。” 他忽又话锋一转,对小五喝道:“把你的铳给我一把。” 小五问:“哪一把?” “最强的那把。” 一把通体发黑的大口径连发铳,被扔到了特子的面前。特子握着这把枪,激动地眼里放光:“这就是我当初起名,命名为‘铁’的这把铳,当真是大杀器,如果有这把枪加持,灭掉几个小队也不在话下。” 小五道:“可惜它太旧了。” 特子从桌旁上抽出一张餐巾纸,蘸了一点水,仔细地擦着枪身,又用肩膀抵住枪托,指向天花板瞄准,看了许久,说道:“能杀人的枪,不分新旧。小五,你现在还对杀人感到抵触吗?” 小五惊奇地发现,当特子提到“杀人”两个字的时候,自己竟奇迹般地没有反胃。上一次发作,大概是在绝谷作画之前,想必是那次聚会后,他已打开了心结。 他锤了锤自己的肩头,说道:“好多了,我现在的应激症差不多已经痊愈,可是想成名的毛病还是改不了。” 特子听完咯咯地笑了:“这个病啊,可能只有一种治法。” 小五问道:“哪种?” 特子道:“泰拉大陆弱肉强食,强者凌驾于弱者之上,本就没有公理可言,要想成名的话,那就在龙门找个合适的人,开上一枪,狠狠地成一次名。” “我给你推荐几个合适的人选,方便你找他们决斗。” 小五道:“特哥你说,我听着。” 特子清了清嗓子,说道:“其一,便是堕天使莫斯提马一路,包括莫斯提马本人,外加监视者菲亚梅塔和小莫的那位女徒弟,前两者你若是能击败,不仅能名扬龙门,甚至能名扬拉特兰。不过那位女徒弟嘛,你需要等她背后的人出现。” 小五道:“背后的人?” 特子道:“对的,每一位像她这样的小姑娘,背后都有一个守护神,她也不例外。” 小五对特子的这句话有些不信,但又不好反驳。 他试探着问:“是莫斯提马?” 特子道:“不是,你可曾听过罗德岛有一位穿越者兵王?” 小五道:“特哥是说那位斩龙剑大案的幕后主使,跟陈晖洁交过手的兵王迪亚?” 特子道:“没错,汐对这个人有恩,所以他一直在暗中保护汐。我相信你绝不会为难一个未成年小女孩,但你如果能通过汐找到兵王迪亚,打上一架,只要能活下来,对你的实力绝对是一次提升。” 小五拱了拱手,连连道谢。 特子接着说:“第二路,就是罗德岛一脉,最近年关将至,罗德岛的何博士遁走北荒,群龙无首,煌带领一小队干员抢先到龙门踩点,最近她们一直在居民区游荡。上回她找过我,我险些死在她手上。你若能击败这类战争机器,扬名全炎国都不在话下。” “哈哈,谢谢特哥指路。” 说完,小五和特子碰杯,杯中酒洒落了几滴,丝毫不影响两人的兴致。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你跟我说过你杀人太多,留下了阴影,可你为什么又这么想扬名?” 小五道:“我啊,我是为了我母亲。” 特子略带关切地问道:“怎么,你母亲生病了?如果需要钱的话,我可以给你点。” 小五摇了摇头:“不是,我妈是拉特兰教的狂热教徒,可她却偏偏生活不检点,我自打生下来就没爸。” “她自以为是,抽烟加酗酒,当初去卡兹戴尔,也是她强迫我去的。前二十年,我一直活在她的安排下,我但凡做了一点不合他心意的事情,她就会大骂我是‘剑冢’。” 他讲着故事,酒气上头:“所以我一定要扬名,我要证明她才是剑冢,我是天才。” 说着,他的眼圈红了。 特子安慰道:“小五,你也不必太过介怀,天下父母都是这样的。” 小五问道:“特哥,你的父母一定很好。” 特子叹了口气:“我爹妈对我好得没话说,供我上学吃穿,我这做饭的手艺就是他们教的,可惜我自己不争气,干啥啥不成。” 严父出孝子,慈母多败儿。这本就是为人父母子女最大的悲哀。 酒越喝越多,二人忽又聊到最近钱越来越难搞,有时候都收入都是负的,这一个问题就像一双大手,紧紧地将二人的眉毛拧了起来。 你若在龙门城提起特子这个人,大家对他的第一印象肯定是有钱,没人能忘得了他一晚上赢下了一些人一辈子都赚不到的钱。特子本可以给小五一些钱,但是他了解小五,就犹如他了解过去的自己,他们都是重视尊严的人。 靠别人施舍度日,那种滋味是很难受的。 突然,特子灵机一动:“小五,有没有想过干日结?” 小五比划着手指:“干一休三?” 特子指了指外头的摩托车:“诗怀雅自从上回绝谷归来以后,一直在问我想不想要一辆摩托车,差不多跟那个类似。” 小五道:“那样的可是豪车啊。” “到时候我可以借给你。”特子说道,“在那之前你可以先租个电瓶车送外卖。” 就这样,狙击手小五暂时歇业,外卖员小五登场。 目光转回到现在,小五也同样点了一份外卖,六人围坐在桌旁,开始享用“狗都不吃”的泡菜牛肉堡。 第六十六话 白夜无眠(三) 牛肉不是每个人都能天天吃到的东西,但牛肉很好吃。 它比鸡肉更紧实,比起羊肉更少了膻味,吃之前,往往需要横切。无论是酱牛肉,涮牛肉片,又或者是煮上整整一锅的土豆炖牛肉,横切成片或者块,都是第一步。 牛肉总比泡菜好吃,泡菜,简言之,就是多余的大白菜抹辣椒,个别的还可以加糖。 泡菜的价格自然是比牛肉便宜不少,但还是得花钱买。 特子不是一个心疼钱的人,他只是心疼钱花在不值当的地方。 泡菜肥牛堡套餐从纸包里取出,一杯可乐,一份薯条,外加一个汉堡。他注视着被餐纸包好的汉堡,一闻到泡菜的味道,他的胃便开始痉挛。 “小五,你上午跑了几单?”能天使问道。 擦了擦脸上的汗后,小五呼出一口气,道:“差不多二十来单吧,你们点得晚,刚好是最后一单。” 能天使微笑着轻轻鼓起了掌:“新手能做到这种水平已经很好啦,当初我实习的时候,一天才十五单。” 正如特子所言,能天使见到小五后,果然没有没起冲突,小五说着话,心里也轻松了不少。 六个人中,空是最娇小的那个,可作为偶像的她,说话的声音就如同唱歌一样,让人心生愉悦。 空的手里握着马克笔,正在往小五的枪上签名,她签得已很熟练,手上动着,嘴上还在跟旁边的人聊天:“德克萨斯姐,这么锁住特先生,他好可怜。” 德克萨斯冷冷道:“帮近卫局办事而已。” 小五接过了签名,点头哈腰笑着道:“谢谢空小姐,你的所有歌我都听过不下十次,之后我会一直支持你的。” 作为偶像,空面对粉丝的感谢,报之以微笑,很甜的笑,甜得发腻。 相反,特子却板着脸,整张脸黑得发青,双手交叉在胸前,整个人哈着腰,脸几乎要贴到桌面上。 他的语声却故作低沉,低沉而坚硬:“首先,空小姐,所有的手铐,都困不住盗贼。” 空问特子:“你会开锁?” 特子没有回答,反而转向了小五:“其次,小五,莫要沉溺于声色犬马,你的偶像,是你修行路上最大的阻碍。” 小五虽年轻,但也是个老实的人,他点了点头,却仍是把签名收好。 特子又环视向其余五人,如决堤般,失掉了矜持:“最后,我有一份没吃的汉堡,谁能跟我换一下。” 六人的餐桌,套餐的吃食已被吃了大半,纸包和空塑料杯立在桌子上,剩的东西已不多。 企鹅物流的干员一向能吃能喝,小五也学着她们的样子,三口吃完了汉堡,喝水一样吃完了一罐薯条,又一口气喝完了整杯的可乐。 桌子上唯一完整的东西,只有特子的那个汉堡。 “特子,我请你吃薯条,换你的汉堡,好不好?”能天使抢着说道,好像生怕下一秒汉堡就会变成别人的。 她将一整份没吃过的薯条递了出去,德克萨斯突然拉住了她的手。 “不要给他。”她的语气依旧冰冷,冷得吓人。 “德克萨斯,怎么啦?他是不是惹你生气了。”能天使有些慌张地捋了捋头发,但越捋反倒越乱。 可颂道:“特先生胆子再大,也不至于去惹组长姐姐吧?” 能天使见可颂不信,搬了搬椅子,歪头靠近可颂耳边,悄悄跟她说道:“特先生是狠人,他连近卫局的人都敢惹。” 可颂闻言,板起了嘴巴,冷汗涔涔而落,小声向能天使问道:“是不是穿越者都像他这样精神不正常?能天使姐,我知道你在谈恋爱,可你还年轻,别被这种男人骗了。” 能天使哑然失笑,道:“我什么时候在谈朋友了?最近我一直好好工作呢。” 相比于龙门其她女人,能天使是个心思单纯的女孩子。对于她来说,搬来工厂,除了为完成近卫局的委托,还有一点就是能白吃白喝并享受单间宿舍。 如果说包吃住的宿舍让人心动,那么有二十四小时热水供应,电费网费不用交,同时还带独立卫浴的单间宿舍,简直让人无法拒绝。 所以,能天使对可颂的这个问题感到纳闷,就在她思索之际,汉堡已经滑到了她面前。 另一边,特子发力的右手悬在桌边,还没收回。 特子道:“阿能,拿去吃,这汉堡不合我胃口。” 能天使皱着眉,道:“可是你早上梦游跑出去,吃这么点,能顶得住吗?” “没事,冰箱里应该有东西。” 特子站起,走近屋内西侧,打开了冰箱门。 一道白光照在了他的脸上,冰箱里面仿佛遭到了洗劫,简直比刚刷过的碗,都要干净。 前段时间,特子为绝谷画展穷尽心血,能天使也一直在完成企鹅物流的任务,二人饿了就从冰箱里拿吃的,却偏偏忘了买。 冰箱很大,大到能塞下两三个人,可它是空的,无论是冷冻室还是冷藏室,都是空的。 对于一个没吃饱的人来说,没有比这更令人悲伤的事。 特子合上冰箱门,变了主意:“说实话,我还是挺想吃汉堡的,要不阿能你给我吧。” “咔嚓”,汉堡已经被能天使咬了一口。 能天使看了看手中被啃了一口的汉堡,说道:“你不介意吗?” 特子苦笑了一下:“有得吃总比没得吃好,吃了东西,才有力气控制自己,不然我又会梦游。” 空闻言,一脸嫌弃地盯着特子:“这是间接接吻。” 能天使道:“那我还是给你薯条吧,可是德克萨斯她不同意。” 德克萨斯忽然说道:“我同意了,不过你吃薯条的时候,不能拿手碰,不能用餐具,也不能用你那奇怪的源石技艺。” 特子一怔,道:“你什么意思?” “就是这个意思。”德克萨斯的语气简单而直接,“想吃的话,就得凭自己的本事。” “那很简单。”特子笑了,“阿能,把吃的往我这边扔,掉一个算我输。” “好,你接好!” 一连二十来根薯条如雨一般,依次向特子脸上砸去,可特子的嘴就像有一种神奇的魔力,接过了一根又一根的薯条。 不一会,特子端起了墨茶最爱喝的可乐,把嚼碎的洋芋全咽了下去,顺带打了个嗝。 众人看得新奇,无一不在鼓掌,德克萨斯却道:“杂耍的把戏。” 相比之下,能天使似乎很喜欢那种怪味道的汉堡,平时咋咋呼呼的她反而吃得很慢,就好像这是她这辈子吃的最后一餐。 特子看着她,先是不解,后心弦微颤,若有所思。 饭后总会有人买水果和饮料,小五接到了单,出门继续送外卖。特子为了让自己不睡觉,打开了电视,可电视上仍是新闻和烂片。 下方滚动的天气预报,播报着今天下午将是晴天。 比起下雪,有些人还是更喜欢晴天,阳光明媚,可以坐在院子里晒太阳。 可颂道:“下午天气这么好,可惜要照顾特先生,不能去摆摊了。” “天气预报说的不对。”特子盯着电视,忽然笃定着说,“下午,多云,小雪。” 见众人无事,德克萨斯以命令的口吻拍了拍特子的头,说道:“现在饭也吃完了,你要是识相,就跟我出门打一架。” 众人闻言,对这突如其来的请求深感愕然。 空叫道:“德克萨斯姐,你们为什么要打?” 能天使也一齐看向将要决斗的二人,一时间惶然,竟也拿不定主意。 “个人恩怨。”二人齐声说道。 得知二人如此坚决,能天使来了兴致:“如果是决斗的话,我们可以围观吗,这几天我光看特子发动源石技艺,我还没见过他真正动过手。” “大家要看的话,自然是可以的,男人总爱在女人面前逞逞英雄,只不过你们的组长可能会伤得很惨。”说完,特子举起了双手。 他的双手被手铐连着,但手铐早已束缚不住现在的特子,轻轻一划,手铐落地,他从座位上站了起来。 德克萨斯比特子整整矮了半头,面对面时,她需要微微仰头看向特子,望着他那张略显慵懒的脸,德克萨斯的瞳孔在燃烧,似是有火光爆射而出。 没有声音,无需多言,特子只觉得一种比刀斧还要锋利的敌意向自己袭来。 当初只不过是她打了特子一下,特子又恰好并不是那种唯唯诺诺的人,还了一下手,矛盾就产生了。 话又说回来,世间的大多数仇恨,岂非正是这样你一下我一下,越积越深,最终落得个两败俱伤。 与其将仇怨蓄积,不如快意恩仇,狠狠地打上一架,兴许事情会有转机,他们二人都是这样想的。 特子顿了顿,问道:“我们没必要互殴,那样太掉价了,总要比些什么。” 德克萨斯提议:“我是用剑的,听能天使说你最近也在有意练剑,不妨比剑。” “好。”特子爽快地答应,“可颂,从你的货车里拿三把木剑,械斗练习的那种,我买了。” 可颂点了点头,飞快跑向门外的货车。 特子摆了摆手:“刚吃饱饭,但愿你别被我打得吐出来。” 德克萨斯冷哼一声,道:“你也一样。” 他推开了房门,德克萨斯顺势跟上。后路已被封死,特子已退无可退,就算自己要被打得鼻青脸肿,他也非去不可了。 第六十七话 白夜无眠(四) 午后,天象正如所料,举头不见晴空,苍穹白如宣纸。 雪花如精盐,如细砂,簌簌而落。 厂区的庭院内摆着几辆车,石砖的缝隙中挤出了几株枯草。雪花打在枯草上,发出“沙沙”的细碎噪声。 可颂从货车里端来了一大捆木剑。她摇晃着走到众人跟前,一撒手,木剑全散落到了地上。 每柄剑长短不一,却都用黑布加树脂胶紧紧地困住了剑柄,古拙而实。 “特先生让我拿三把,可我拿不准你们喜欢用哪样的,干脆全搬来,二位尽管挑。”可颂说道。 这散落一地的剑,虽是木头制成,木材却均像是白蜡木或青冈木。这一类的木材往往坚韧并富有弹性,常用于作枪戟一类的杆子,就连钢刀也难以斩断。 特子打趣道:“我十岁要是能有把这种东西,可能要把学校里的小朋友都打一遍。” 德克萨斯道:“拿木棒打架,跟过家家一样,你想怎么分胜负?” 特子把地上的剑挨个掂量了一边,试了试重量,说道:“先认输的,先倒下起不来的,就是输家。” 德克萨斯解开了一条腰带,卸下了绑在腰间的两柄真剑,交由能天使保管。随后,她也挨个摸了摸每把剑。 他们两个人在挑,就好比少女在花丛中要挑一朵最漂亮的花,他们二人也要找到最适合自己的剑,哪怕是木剑也一样。 木剑的硬度和重量不一,长短也不一。剑如果硬了一分,重了一分,在挥出时就多了一分力道。在形制上,剑的粗细长短更要和身体相契合。在这些决定胜负的事上,是丝毫差错都出不得的。 “女士优先,你肯定是要拿两柄。” 特子不愿在选剑上占德克萨斯的便宜。 德克萨斯俯身,握住了两把剑的剑柄,稍稍用力一抽,长剑已在手中。 这是两柄和她惯用长剑形状类似的木剑,修长的剑身,淡棕褐色的木材。试着挥动了两下后,剑锋破空,飒飒作响,就连远在二十米开外的观众也能清晰听见。 在罗德岛登记的干员中,大多数人都没有接受过正统训练,但其中大部分在使用武器时,仍然会具有某种共通的章法,而德克萨斯完全不具备这种章法。 无关剑术或刀法,更与所用武器种类无关,她所掌握的技术,是杀人术。 在剑术造诣上,没人会称德克萨斯为剑圣,因为比她会用剑的人在整个泰拉还有很多,但也没人能否定她完全具有作杀手的资格。 握在她手中的,正是杀人的剑。 反观特子,穿越后十年,没人知道他经历了什么,似乎一直在搞事,还和徐乐一起开了个小号,名叫柳一心,从此坐拥龙门盗贼榜的榜一和榜二,所幸最近功力恢复,从此各项能力暴涨。 承李离天之能,他对“化蝶”一技略有掌握,但也仅在皮毛,先前绝谷之中对夕展现的那一记突刺,已是他的最强一击。 除此之外,他的才能更多分布于做饭、赌博、找美女,唯独没有向杀人技巧上加点。 最近他一直也在怀疑,明明干员检测数据是五项卓越一项优良,但自己除了机动性摸到了卓越的门槛、身体恢复力大大提升以外,别的地方与常人无异。 在使用技艺上,特子更像是一个暴发户,仗着体力充裕,可以不断地召唤出蝴蝶,连续来回地突刺,除了逃跑,实战临敌经验依旧是零。 此时的特子,还在木头堆里挑剑。 拿起一把后,掂量掂量,又放下,这样来回重复了几十次,平均每把剑也被他摸了不下两三次,可他还是没挑到称心如意的武器。 他看向了手里正拿着的一柄,心里在犹豫:“这把粗细刚好,但又太长,也太重了,要是能切开,切短点就好了,可惜忘了带小手锯。” 特子催动“化蝶”技艺,剑指向剑身上一刺,原本打在夕长剑上凌厉无匹的一击,对木剑却是安然无损。 “果然是这样啊。”特子嘀咕着,抬起头,举着木剑向能天使挥了挥手,“阿能,帮帮我,拿你的枪铳,把我手里这个木棒打短点。” 能天使举起了铳,喊道:“要打掉多长?” “差不多再切下来一尺就好。” “砰!” 一声枪响后,木剑在距剑尖一尺长的地方断开,断口整齐。摸了摸断剑上还在发热的断口,特子有种说不出的开心。 “谢谢阿能!” “好好打!德克萨斯可不是你能轻易对付的。” 空在一旁插话道:“特先生,你现在认输还不算太晚。” 特子笑了笑,视线从远方挪向近处,距自己不足十步的德克萨斯手中紧握长剑,瞪着眼睛,显然已不耐烦。 “可以开打了吗?”她的话语中充斥着硝烟与火药的味道。 “请。”特子这个字一说出,德克萨斯舞动着双剑,匹练一般冲了过去。 她的过去来自于曾经盛极一时的德克萨斯家族,她会的是杀人技,以速度逃离过去,每一击都竭尽全力,招招均直取命门。 冲锋号令仅在一瞬间完成了发动,她整个人就像火箭抛却了耗尽的燃料罐,顿时将速度又提升了一个档次,在不足十米的距离内,众人只能看到她的残影。 木剑的剑尖被刻意磨成了圆润的球面,但在德克萨斯手中,双剑突刺,将四周的落雪都一扫而空。 一剑直指胸口,另一剑意在眉心,竟是至狠至戾的杀招。就在她左手剑尖轻抚特子眉毛末端、右手剑迫近其衣领的一刹,剑已停顿。 特子高喊着:“等等!先别打!” 剑劲散开,雪重新落下,四周又陷入了寂静。 “你又想做什么?”德克萨斯问道,显得愈发不耐烦。 特子清了清嗓子,道:“我想到了一件事,我是穿越者,你们的技能我全都熟悉,情报也都知晓,但你们从未见过我用过真本事,多少有点不公道。” 德克萨斯垂下了手中的双剑,问道:“那你想怎么样?” 特子道:“我要把我现在掌握的战斗技能,全部告诉你们,这样才算公平。” 德克萨斯将两把剑合握到了一只手里,拿另一只手指着特子:“那你来展示。” 特子不急不缓的握起断剑,说道:“当日左贤有信心打你们两个,可我们赶到后,她却逃了,你可知是为什么?” 能天使道:“为什么?” 特子道:“因为她把你们的技能全摸透了,她的专属技艺刚好克制你们,面对穿越者,最好的选择就是打破常规,并揣摩对手的技能。” “至于我自己,最近新掌握的技艺可称为‘化蝶八变’。跟陈晖洁的‘赤霄七式’差不多,我这技艺分为八招,前四招是:语花、结拜、同窗三载、离愁颂,目前我只破译了前四招,至于掌握,只能堪堪放出前三招。” “第一招就是最简单的,唤出蝴蝶。”特子打出一个响指,五颜六色的蝴蝶从袖口飞出, 他说着,忽又将手中断剑平举,却没有指向德克萨斯,而指向了二十米开外的可颂和能天使:“可颂,往后再退三十米,举起你的盾牌,看看能否承我一剑。” “特先生,你的技艺能打这么远吗?”可颂有些不信的问道。 近卫的攻击距离约为五米,能通过源石技艺散发剑气的角色,如拉普兰德和银灰,射程差不多在十米。泰拉大陆上,尚未有人在不用源石技艺的情况下,仅凭一剑,射中五十米开外的目标。 当然,这样的技能也相当鸡肋,五十米外完全可以靠弓箭和铳来击打目标,谁又会傻到去用剑? 可他偏偏要做一次傻子。 见可颂退到了五十米外,他高喊到:“放心,我不会伤你。” 可颂自是不信,举着盾牌呆立在五十米处。 “这是我领悟的第二招,结拜,看清楚。”这句话他朝着可颂喊,却更像是在对德克萨斯说。 如绝谷那次一样,漫天蝴蝶再次化作花海,剑光一闪,更像是下达了某种指令,花海变作长枪,直冲向可颂的盾牌。 这一次,比几天前更快,威势更猛,可颂见情况不对,下意识触发了技能,周身气场一沉,转入防御姿态。 “长枪”没有停下前进的脚步,眨眼间便触及到了盾牌,就在这时,奇妙的事情发生了,方才剑意凝聚而成的威势,就如同一只凶猛老虎的嘶吼,只教人肝胆俱裂。 刺到盾牌后,这样一头猛兽就好像感知到猎物并不存在,瞬间再度隐匿到了花海之中,独留下盾牌上一个小小的洞口。 透过这个洞口,刚好能看到可颂那一张吓得发青色的脸。 一招过后,可颂飞快地跑回了能天使的身边,说道:“能天使姐,你说的没错,特先生确实是个可怕的人,很可怕。” 特子听到了这段话,得意地甩了甩手上的剑,笑道:“可颂也很不错,确实是个心思单纯的好姑娘,要不是我心有所属,我都想跟你处对象了。” 可颂被这样逗弄,连忙扶着能天使的肩头,背过身去,头上的牛角却随着头止不住地颤动。 特子继续舞了舞断剑,说道:“剑术和技艺融入到了高级水准,便可化为‘心剑’。心之所至,无所不至,练至顶峰,纵横万里都不在话下。我这招‘结拜’,便是结合了心剑的直刺,心心相印。受击之人若是心事重重或工于心计,这一剑威力就会倍增。” 特子话锋一转,又看向了可颂:“但对于心思醇厚之人,这一剑威力就会倍减,所以我才说可颂是好女人,纯纯的好女人。” 坐在一旁的能天使肩膀被握住,身旁的可颂仍在害羞,被夸得喜不自胜,她也被摇得几近晕眩,只得连连叫道:“你别在说夸她了,再夸她,她就要晕过去了。” 德克萨斯自特子出招时,就一直在看,奈何满天蝴蝶太过缭乱,她看了半天也没搞明白其中精义所在。 所幸她发现了其中的一个缺点,于是开口便说:“你这招发出,范围虽然远,但全程都要聚精会神,实战难免分心,如果像空这样的术师对你进行干扰,或许你连源石技艺都无法发出。” 空听到德克萨斯提到自己,会心一笑,道:“我唱歌给特先生的话,是要额外收费的。” “那不妨多唱几首,因为我要展示第三招,虽然这招我还不是很熟练就是了。” 特子再次握住断剑,但这次却是反握在手中。 在出招前,他半蹲着,持剑的手护在胸前,整个人身子压得极低,像极了一头还在冬眠的熊。 “同窗三载。”他念完招式名后,四只青绿色的蝴蝶倏然出现在他的肩头,像是化作了他的八只翅膀。被蝴蝶一提,特子整个人拔地而起。 转眼间,其余人似是听到了春雷炸响,周围原本就细碎的雪花被如此一震,变得更加细碎。 德克萨斯听着炸裂的雷鸣,心中思索着:“如果在三米内,一定会伤得很惨。” 这么想的也并非她一人,其余三人也都望着一跃而起的特子,看得出神。 就在众人以为还会有后招的时候,特子早已将断剑变为正手持握,怅然若失般回到了原地。 此时的他,脸中流出了一丝沮丧:“可能我不太适合用剑,无论我施展得多快,多用力,这一招‘同窗三载’仍无法发挥出全部的实力。” 但作为决斗的对手,德克萨斯没有给他感伤的时间,不留情面地问道:“所以这就是你全部招式?” 特子道:“没错,我现在总共就会这三招。” 德克萨斯眼神一冷,淡淡道:“你用这三招杀过人没有?” 特子道:“没有。” 一听此话,德克萨斯心弦一松,却仍是板着脸说道:“没杀过人的剑,注定会输。” 这样的一句话,无非就是为了贬低特子,扰乱他的心神,以不战而屈人之兵。 怎料特子立刻反问道:“你什么学历?” 德克萨斯先是一愣,想了想,答道:“我是司机,跟学历有什么关系?” 特子略带嘲讽地说道:“一样的道理,你剑术高低,又跟你杀没杀过人有什么关系?你很会拉屎吗?会拉屎有屁用。” 一语方毕,他还不忘补一句:“臭文盲,还想跟我玩混淆视听。” 雪仍如砂一般落下,四周吹着微微的寒风,寒风交织着语声,久久不散。 这下不光是德克萨斯陷入了愤怒,就连空和可颂都觉得特子有些过分,连忙想斥责他,却被能天使拦下:“很久没见过德克萨斯这么生气了,她在气头上的时候,可不希望别人插手决斗。” 没错,被打了自己脸的男人骑在自己头上,还被他当着同事的面羞辱,德克萨斯现在的愤怒已谷至顶点,她心中封存已久的火山即将喷薄而出。 第六十八话 白夜无眠(五) 时隔近半年,汐跟随师父莫斯提马再度回到了龙门,望着大学古旧的招牌,心中不免感慨。 这半年,她大多数时间在车上度过,经历了太多的事,看过太多的人,自己也成长了不少。 学院的大旗迎风飘动,短剑佩在腰间,刚坐了一夜长途车的汐还没有完全适应平稳的土地,雪花就沾湿了她的发髻,却一点也不觉得冷。 反而有一种止不住的激动。 身侧的莫斯提马轻抚着她的发丝,将雪花尽数拂落。 “汐,不用紧张,这个世界的数理题对你来说并不难,战斗方面你只要能召唤你的那只猫,足以打过九成学员。” “师父,我还是有点担心。”汐说着,看了看身后。 莫斯提马握拳,锤了锤自己的胸口,说道:“除了这次考试,你现在什么都不需要担心,信使莫斯提马会帮你安排好别的事。” “师父会找回自己的法杖吗?” “会的。” “师父有把握?” “我有十足的把握。” 汐走进了学院的大门,头也没回。直到看着她的身影消失,莫斯提马终于又忍不住摸了摸后腰带上空着的别扣。 “被偷走都快一周了,还没寻到,还是去找督察吧。” 徒弟走后,她终于拉下了面子,下定决心寻求近卫局的帮助。 这个世界不太平,偌大的龙门,到处有人丢东西,到处有人流血,一两根法杖落到了哪里,无异于大海捞针。 这个世界也不公平,对于每个罗德岛的高级资深干员,近卫局都有特别的绿色通道,这种特权的存在,让莫斯提马可以直接见到特别督察组的成员,比如诗怀雅。 与此同时,特子现在也很想见她,非常想见。 想啊,很想啊。 他没有丢东西,只是想得到一点救助。 在面对着暴怒的德克萨斯双剑斩出两道光华的时候,他一定想起了当初被砍了两刀后,躺在病床上看电视的那一刻。 高手相争,身怀利器,往往一招毙命。可他们二人的这场决斗,打得却很苦,像极了一场马拉松。 双剑相比于单剑,损失了力道,但多了一条进攻的道路。德克萨斯毫无疑问是鲁珀族,也就是狼人中顶尖的好手,单手挥击的力道胜过一般人双手的全力一击。 她的这双手,已不知斩下过多少暴徒的头颅。可她却很难斩到特子的一根毛发,就连用木剑的末梢轻轻碰一下衣角,也必须竭尽全力。 两柄长而有力的木剑,是两条吐着鲜红信子的毒蛇,激荡着剑气从两个最为刁钻的角度斩出。 端详着两道剑光,特子能看清楚,他以手中的断剑顶住一道,再转动身形,避开另一道,待等到两道刃风扫过,德克萨斯招式已老,他再找准机会,狠狠地使出“结拜”,刺出一记。 他已刺出了不知多少次,从袖口中召唤出的蝴蝶已过千只,现在它们却都已不见。 天雨雪,蝶舞,何处去? 蝴蝶全部消失在了雪中,消失在了剑雨中。 万物相生相克,纵使面板上有数值的差距,德克萨斯的源石技艺却刚好完美克制特子的召唤术。 每当特子召唤出蝴蝶,德克萨斯就发动一次剑雨,将漫天的蝴蝶尽数击碎,更直接从空中把利剑直射向其天灵。 “看来我的技能刚好是你的克星。”德克萨斯笑着道,“你眼睛很快,那这招你可要看明白。” 她说着话,流着汗,嘴里吐出白雾,显然已是十分疲惫。 剑雨发动,德克萨斯相当于有三柄剑,手中两柄,天上一柄。 特子躲开天上的一柄,以手中断剑格挡一柄,第三柄却结结实实地打在他的身上,剑气回荡开来,直扰得漫天蝴蝶乱舞。 “他们是在搏命吗?”一旁观战的可颂直看得心潮澎湃,“需不需要劝架?” 能天使语气轻松地说道:“没关系,德克萨斯知道下手的轻重。” 特子重重挨了一击,却没有倒下,“不愧是杀人的技俩,看清了,但躲不开。” “不过这招你也躲不开。”特子忽又狡黠一笑,盯向德克萨斯。 一声响指,破碎的蝴蝶化作光斑,似是要燃烧一般,飞速冲到德克萨斯的身旁。 纵使德克萨斯辗转腾挪,上百个光斑,总会有十几个打到她身上。 光斑触及她的手臂,她感到手臂被人扭了一下。光斑砸到她的脸,她便产生了被重重揍了一下脸的幻觉。这种幻术重复了不止一次,而是将近十几次。 每被触及一次,德克萨斯便会嘶吼一声,吼声凄厉,像极了一条真正的狼。 特子纳闷道:“真有那么疼吗?” 得益于异于常人的回复力,他并没有伤势,可无意义地释放蝴蝶消耗了体力。为了停止这种无聊的对打,他决定放手一搏。 在第五十招对拼时,德克萨斯躲过特子的刺击后,顺势俯身,双手忽然变招,双剑合一化作金光,直冲而上刺向特子的咽喉。 这是瞬息间置人于死地的杀招,但德克萨斯怒了,吼叫将突刺的威力倍增,精度却锐减,双剑冲出,每柄剑刺入的位置差了两寸。 两寸之差,原本紧密合为一体双剑多出了两寸宽的缝隙。 就因为这两寸的缝隙,特子找到了切入点。 断剑一伸,夹在了两柄剑的缝隙之中,如江心的巨石,将剑气一分为二。 断剑的缺口比长剑更宽,更容易破开剑气,短剑相较于长剑,用起来也更快,更省力,这便是特子折短长剑的精妙所在。 此刻,木剑的尖稍只要再向前一寸,就可以碰到德克萨斯的肩膀,可就在特子引剑的那一刻,他忽然露出了恐惧的神色,一种万事皆休的恐惧神色。 “说好了比剑,怎么还用拳头打人?”这是特子意识清醒时,脑海里闪过的最后一段话。 德克萨斯手中的两柄木剑被撬开后,已脱手不见。 她的手扔了剑,握成拳头,结结实实的两记勾拳,打到了特子的下巴上。 下巴脱臼。 特子也陷入晕厥,倒在地上。 “不好,刚才我有些急,还是把他揍晕了。”德克萨斯心中有些慌张,连忙向远处的空挥手,“空,决斗结束了,用技能帮特先生回复一下。” 说着,她便朝空所在的方向缓步走去。 正当空清了清嗓子,要唱歌的时候,她也露出了一种惊恐的神色。 本应昏迷的特子,猛然站起,与方才不同,他的眼睛是半闭着的。 空当即喊道:“德克萨斯,快跑,特先生又梦游了!” 但为时已晚,他伸手一抓,趁德克萨斯身后空门大开时,直接拽住了她的头发。 德克萨斯只觉头上一痛,发丝立刻被连根拔去,所幸被抓住的头发只有三五根,没有太大的损伤。 但现在的情况也已容不得她多想,见手中无利器,德克萨斯全身一松,当即仰身躺下,用脚勾住特子的足踝,顺势将他斜斜绊倒。 紧接着,她趁机一翻,压到了特子的身上,抓住他的右手,以一招手臂反关节锁紧紧制住了其行动。 德克萨斯心里很清楚,在梦游状态下的特子能反制所有击打,唯有锁技才是最优解。 不过,她似乎用力有些过猛。 “咔啪”一声,特子的右手应声而断。 第六十九话 白夜无眠(六) 掰断了别人的右手,德克萨斯心里意外地没有感到自责,反而有一种说不出的爽,超越了自嗨的爽。 她心念道:“好久没这么干过了,真刺激。” 右手已断,处于梦游状态的特子连一声都没有吭。 真正的硬汉,就算是脖子被扭断,也绝不会动一下眉头。 现实中的特子不是硬汉,可入梦以后,他就像是溜了高纯度的冰,能抗能打。 原因也很简单,他的身体被德克萨斯压住,意识却早已飞到了九霄云外。 在那时候,他下巴被一双铁拳狠狠一划,冲击在颅内激荡,他就已经飞走了。 他飞到哪去了? 飞到了电影院,梦中的电影院,整整二十排暗红色的座椅,却没有观众,唯一的观众就是特子。 他手里捧着一大碗爆米花,坐在影院第八排中央,坐在看电影最好的位置。大嚼着爆米花,看电影岂非必须要配爆米花的。 电影和小说是一样的,一部影片,无论是外语片还是华语片,大制作还是小制作,最重要的是不要闷,全篇都要紧凑,有冲突的点。 电影已经演到德克萨斯用一招反关节锁技,生生锁断了特子的右臂。 原本向前弯曲的肘关节,就像秋收的玉米杆,反着对折,直到折断。 电影的镜头还刻意给了断臂一个特写:断掉的骨头贯穿皮肉,血浸透外衣,渗了出来。 “不对啊,如果我坐在这里,那正在跟德克萨斯对打的那个人,又是谁?” 虽然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但特子还是享受着爆米花,表情淡漠。他困在梦中,难以苏醒。 而在现实中,德克萨斯仍压在特子的右肩头,双手紧紧握着那只断臂,她周身的骨骼都似在咔咔作响。 眼下特子已经完全失去意识,劲力陡增数倍,纵然德克萨斯将全身的重量都压在了他身上,其身躯仍旧在剧烈地挣扎晃动。 数十招对拼,连放了不止一次的“剑雨”,本就已极消耗体力,方才虽占据上风,力气却不如身下之人持久,打到现在已经支撑不住。 特子右臂已断,胡乱挣扎了一阵,极端痛苦令他的五官如同橡皮泥一样扭成了一团,观战的三人看后,心中既怜惜,又深感恐惧。 “别傻站着,过来帮我捆住他!”德克萨斯拼尽全力嘶吼着道。 可颂闻言,撇下了手中的盾牌,跑向货车去拿铁链。 空也拿出了手中作为增幅器的话筒,急忙发动源石技艺,为德克萨斯恢复体力。 唯有能天使愣了一下,她手中的铳此时装配的是实弹,空包弹落在了地下室,在这样一个紧要的关头已是来不及。 她想了想,背上了铳,跟随可颂一起去拿绳子。 为求稳妥,德克萨斯用双手勒住特子的脖子,一声不吭地承受了他七八次的挣扎,终于将其勒晕,暂时获得了喘息之机。 她直接倒下,趴伏在了特子的后背上,看着他紊乱的呼吸和鲜血淋漓的断臂,越想越觉得后悔,起初不过是两个人互相看不顺眼,于是打了起来。心念及此,她皱起了眉头,今天实属不该发生这场争斗。 突然,她感觉身下的特子又发生了异动,连忙一个翻身,退到了距特子四米开外。 对于一个筋疲力尽的人来说,完成翻滚的样子绝不好看,但德克萨斯也必须要去做,因为若不这么做,等待着她的,或许就是死。 她看到了异动的来源——特子用左手支撑着地面,忽一发力,再度站起,随之而起的,还有他仅由血肉连接着的右臂。 企鹅物流的四人分别站到了四个方向上,把特子团团围住。见行动已被封死,特子时而惊恐时而癫狂,眼神也时不时地看向四周。 他现在就是一头受惊的野兽,会说话的野兽,兽性已经占据了他的大脑,暴涨的内力不断地催生出火红的蝴蝶,一时间遮天蔽日。 整个厂区都化作了一片血海。 “没用的废物。”特子喃喃说着,一把将断臂从断口处扯下。鲜血顺着断口沥沥喷落到地面上,吓得可颂和空惊声尖叫。 能天使见状,枪的准星已经对准了特子的胸口,却迟迟没有开枪。 就在这时,诡异的变化再度发生,流出的鲜血缓缓定型,骨骼沿着断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生长,一条新的手臂取代旧臂,甚至比之前的那条更显得有力。 “他是深海猎人?不,他还是人类吗?”可颂张着嘴,瞳孔都已因惊惧而震颤。 转头看向能天使和空,就连德克萨斯也是同样的表情。 双眼半闭,特子又看了看新长出来的手臂,死死地盯着德克萨斯,邪笑道:“女人,就得打!” 德克萨斯心头一惊,连忙快速后撤几步,拿起了自己的两把真刀。 被兽性控制住的特子仰天长啸一声,“梁山伯与祝英台同窗三载,今天我也要打你三次!” 在“电影院”的特子刚好看到了这一幕,塞了一大把爆米花放进嘴里,连连喝彩:“好!给我狠狠地打!不会拿热水瓶打女人的男人,都不叫男人!” 他一边看着,见电影院四下无人,又是在梦中,干脆直接抽出餐巾纸备用,奖励起了自己。 “爆米花、暴力美学,多么美的梦,我真想让它再慢一点。” 当他念到“慢”这个字的时候,全身仿佛被雷击了一下,他又想起了能天使当初吃汉堡时的情景,也是像现在一样,吃得那么慢,生怕快半拍就再也享受不到美味。 世人在享受幸福与欢乐的时刻,都是慢慢的,将秒化为年,只活在春天里的蝴蝶,在这一刻几近仙佛,它是永生的。 劲夫打女人,也不过是短短三拳,只要慢下来体会,其中的力与美足以撼动最寂静的深海。 就算蝴蝶的生命再短促,只要你的心不死,蝴蝶便会飞进你的心里。 “慢”,这个字在特子的心里扎下了根,他继续看着大幕上的电影,又像是在等待这个字花开的那一刻,整个梦境都随着他的等待而变得洁白,他马上就要醒了。 “期待着我的精彩发挥吧,希望别给德克萨斯打死。” 如果说特子在体会着“慢”,德克萨斯却是快的,稍稍回复体力后,两把真正的剑拔出,细而长的橙色双剑,完美地与源石技艺产生了共鸣,现在的她,已能轻易斩开坚硬的钢筋与岩石。 她拔出剑后,特子已缓缓向其走来,一步一步,在坚硬的水泥地上压出了深深地脚印,这又是何等的沉重的脚步,何等深重的怒气。 “唰”的一声,德克萨斯的剑已斩出,剑光比破空声都快些,两刀挥出,却是空的,人已不见。 血红的蝴蝶随着特子的身影消失,就好像整个龙门从未出现过他这个人一样,完完全全地消失在了风中。 雪已停,云已散,夕阳如血。 德克萨斯转向夕阳,落日的余晖照在她的眼中,见人已不在,心弦顿松,想着:“可能他真的已经逃走了,毕竟受了那么重的伤。这件事后需要记录。” 双刀紧握在手中,德克萨斯闻了好几下,仍没有闻到特子的气味,难道他真的已逃走? 不,他没有逃。 “幕刃,你爹我来了。”一个熟悉的语声在她耳边响起。 德克萨斯刚想完这些事时,特子又突然出现在她的眼前,他手中提着一个热水瓶,专门用来打女人的热水瓶。 他静静地立在原地,就好像他已在此等候了许久,仿佛在今早太阳初生时,就一直站在这里。 双目半闭,似猛虎出柙,他喷薄而出的怒气,已与漫天血色的夕阳融为一体,整片天空直直地压了下来。 “臭幕刃,我现在要打你第一次。”特子说完,左手一把抓起了德克萨斯的衣领,以刚刚痊愈的右手拖起热水瓶,狠狠地往她的鼻梁上一砸。 他出手并不快,可说是缓慢至极,但在这一式的催动下,整个厂区落下的雪都已融化,热水瓶也破碎。 这一砸之下,唤起了整片夕阳的愤懑,劲道顿时充斥四周,纵使能天使三人拼命赶去,却似深陷泥淖,寸步难行。 鼻梁被打断,鲜血顺着德克萨斯的鼻孔汩汩流出,一时间竟也难以止住,原本雪白的衣襟都被血染成了红色。 德克萨斯身为狼人族,看到了自己的血后,脑内一空,潜藏在体内最后一点血脉也已被唤醒。 那是种斗争的血脉,专为拼命而生的血脉。 现在站着的,是两个不怕死的人,他们之间,只有一个能站着离开。先前还在要好的两个人,现在为何又要搏命? 难道就是因为一场误会?只为了一口气? 砰!热水瓶又砸了下来,砸到了两柄剑上,热水瓶已漏,剑也已断,它们作为道具,失去了作用便向丢垃圾一样扔到一旁。 武器不过是媒介,真正的招式只有殴打,不停地殴打,相互殴打。 你抓着我的领子,我反过来也要抓你的,你往我脸上打了一拳,还不够,我往你脸上连着打两拳。 德克萨斯就这样,和梦游的特子来回殴打了好几下,等到她恢复理智后,才意识到自己的打击并没有被反弹。 拳声和嘶吼声传入了德克萨斯的耳朵,她听得出,原原本本的特先生,已经回来了。 坚硬的拳头已磨出了伤口,两个人躺在刚下过雪的地上,头挨着头,却一点也不感觉冷。 劲道散去,能天使三人冲刺着跑向了二人身边。 特子躺着,点了两根烟,将其中一根递给了德克萨斯:“说起来也很难为情,我看过一篇文章,自那之后一直幻想着用热水瓶打女人,没想到竟然在这里实现了。” 烟气从德克萨斯的口中吐出:“我也是,一直想找一个看着不顺眼的人好好打一架,最好能掰断他的胳膊或者手指。” “也许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些奇怪亵渎的想法,平时绝对做不出来,此刻却做了,真是疯狂。” 特子说道:“我看过你的故事,你在逃离跟德克萨斯家族有关的过去,这么看来,我也一样在摆脱过去的困扰。真是人人都有烦心事。” 德克萨斯呼吸着,静静地闭上了眼睛,享受着这场决斗后的宁静。 “所以说,你们和好了?”能天使问道。 “别套近乎,本来也不算熟。”特子掐灭了手里的烟。 能天使笑着说:“那你们打了一架,现在是朋友了!” “那暂且算吧。” 第七十话 进橘子了 一个会擅长杀人的人,一个会偷会赌的贼,两个人互殴,都累倒在了地上。 特子倒下去后,又是过了三秒,周身的伤痛全消,疲惫却萦绕不止。 他把耳朵贴到地面上,静静地待了一会,然后拼尽全力站了起来,转而伸出双手,去拉躺在地上的德克萨斯。那种姿态像极了在拖动一个装满了沙石的蛇皮麻袋。 他一边用力一边招呼,话说得很急:“三位好姐姐,快搭把手,把她挪到里屋去。” 能天使道:“德克萨斯她睡着了,你这么着急做什么?你怕她醒了之后继续打你?” 德克萨斯被拖醒,意识尚模糊,但身为狼人的听力依旧灵敏,她忽听远处有不止一辆车的鸣笛声,它们正以最快的速度从远处驶来。 能天使三人也望向厂区大门所在的位置,依稀听到了车声,车声中甚至夹杂着重型兵器的碰撞声。 特子停下了脚步,见德克萨斯已醒,便将她轻轻扶起:“看来是走不掉了,近卫局的人已到门口。” 空作为五人中唯一一个有治疗能力的干员,替过特子的站位,继续催动技艺,为身下的德克萨斯疗伤。过了一会,她虽仍像是没睡醒,但鼻子里流的血已被止住。 特子叹了口气,喃喃道:“五十人,三十名重装干员,二十名重弩狙击手,外加一个臭女人。” 能天使问向特子:“厂区斗殴,肯定是声音太大了,一会我们怎么向近卫局交待?” 特子点了根烟,看着燃着的末端,迟迟没有抽,笑道:“主犯特子,在厂区内故意殴打同事,致一人轻伤,处拘留十五日,并赔偿受害者德克萨斯三万龙门币。” 能天使沉默了许久,看向特子的脸。此时的他,嘴巴紧闭着,不愿再多说一句话。 他已下定决心揽下一切,这件事或许本就该由他来承担后果。 可颂缓步走到了大门前,解开了门上的锁,身着黑色作战服的重装干员涌入了工厂,漆黑的盾牌足有一人多高,压得可颂连连后退。待五人聚拢,严整的盾阵迅速地将他们围在中央。 借着盾牌之间的缝隙,外围的一圈狙击干员架起硬弩,箭尖直指向阵内的每一个人。 包围圈内一片死寂,毫无争斗之声,却比刚才特子二人的互殴更可怕。 无论是谁,看见五十多个人把自己围住,腿一定是会发软的,更何况这五十多个人一看便是久经战阵的老手。 五人的呼吸都变得有些吃力,连一分钟都不想再在这里面多待。 作为组长的德克萨斯半睡半醒,倒也没受到什么惊吓。未经历过这种大阵仗的可颂和空却早已打起了哆嗦。 又过了难熬的十五秒钟,盾阵打开了一道一人宽的缺口,从外面走进来了一个高个子的绿发女人,星熊。 手上握着一面三角形的合金盾牌,星熊一脸严肃,语声却很温柔:“德克萨斯组长,我们先送你们出去。” 一声令下,两名狙击干员放下了手里的枪,走进阵内,以最快的速度抬走了德克萨斯,顺带着领走了企鹅物流的其余三人。 能天使离开前,忍不住回头看了看呆立在原地的特子,他手上沾着血,脸上更是布满了尘土。 纵使他有着强绝无匹的恢复力,在方才的那一战中,也没讨到什么便宜,甚至比德克萨斯还要显得狼狈许多。 可是,他眼神依旧平静,眼底的眸光似是通向了深海,缓缓地流动着。 一刻回眸,目光相触,特子像是在对她说:“没事的,别担心。” 望着能天使四人走远,确认了近卫局不会为难她们,特子的心中有种说不出的轻快,纵使重盾步步逼近,利箭对准自己,他心中也不再有丝毫的惶恐。 星熊摆着手势,命令盾阵停下脚步,说道:“特先生,你伤了人,还请你跟我们回近卫局一趟。” 特子皱着眉头,像是在思索一件事。 众干员静了片刻,星熊身后忽然赶来了一个人,却是个戴着墨镜的金发女子,诗怀雅。 诗怀雅摘下了墨镜,面无表情,道:“特先生,你可知道自己已经犯下了多大的事?” 特子冷笑道:“诗怀雅女士,什么时候我们两个变得这么生分了?连说话都要加尊称?” “上峰有令,还请你配合我们的工作。”一句话说完,诗怀雅垂下了头,转身走去。 上峰?究竟龙门城主还是炎国的皇帝? 为什么平时咋咋呼呼的诗怀雅,今天竟语气如此地反常? 近卫局的人究竟还会不会为难能天使她们? 重重的疑虑笼罩在特子的心头,困扰着他。也就是在这时,他想通了一件事,疑虑一下子也被打开。 特子道:“我就这么跟你走了,岂不是很没面子?” 星熊打量着满身狼狈的特子,笑着举起了盾牌:“也许你和企鹅物流那帮小姑娘能打得有来有回,但近卫局和她们不一样,我们是正规军。” 特子忽然又笑了,咯咯地笑,边笑边鼓掌,道:“正规军,老子打的就是正规军!” 刚转头要走的诗怀雅闻言立刻折返,吼道:“姓特的,你疯了?” 她见过视人命如草芥的匪徒,但从未见过像今天的特子这般狂妄之人。 盾阵与弓阵当中,有不少人隶属于龙门的“黑蓑”特种部队,就连爱国者或者深海猎人这样的强者,也无法凭一己之力迎战包含星熊在内的五十名精锐。 特子很清楚,诗怀雅口中的“上峰”正是城主魏彦吾,最近他听了诗怀雅的报告,注意到了自己身为穿越者的恐怖力量。此次派黑蓑部队前来,就是要将之缉拿以便进行审问,关键时刻,可以抹杀。 诗怀雅问向星熊:“难道我们非要抓他不可?” 星熊无奈地回答道:“不是我们,是上头的意思。” 这句话已说得很明了,眼前的五十人作为城主的直属部队,并非她二人所指挥。这个环节中,她们也不过是两个局外人。 而这一次,特子说出的话,无疑是在为自己寻死。 夕阳的最后一点余晖照到了特子的脸上,倏忽间消失不见,旭日也许要等到明日再相聚。 就在大地由明转晦的一刹那间,他终于领悟到了“同窗三载”的精妙所在。指尖一弹,他的手中已多了一柄剑,德克萨斯刚刚丢下的断剑。 “剑气纵横三千载,断刃光寒十九州。” 伴着所悟诗句,他开始挥动手中的断剑,还未等他迈出脚步,狙击干员的重弩已经射出。 “不要!”诗怀雅看着发出的箭簇,脑内顿时一空,吓得惊叫。 狙击手使用的是增加了磅数的重弩,就连平时能徒手上弦的特种部队,在使用这种弩的时候,也要借助滑轮以求省力。 每一把重弩射出的箭,都足以贯穿一头野牛的身体,特子不是野牛,他也远没有牛那样强壮,他的骨头也没有野牛那般硬。当箭矢命中的时候,空腔效应无疑会使他变成一滩烂泥,纵然有强绝的恢复力, 那他的剑呢?剑已挥出,就在十余发箭矢射出前,他的剑就已挥出,随之而来的,还有停在他肩头上的四只蝴蝶,青绿色的蝴蝶。 断剑破空,动作又是那样的慢,在场的所有人甚至都没察觉到他持剑的手在移动,犹如钟表的时针,每一次看它时,它如同静止,但不经意间,它便走过了极为悠长的一段时间。 特子在这一招上苦苦追求着速度与力量,从未想过真正地慢下来。等到他真正领悟到“同窗三载”精妙所在后,剑已由快转慢,极慢。 这种慢,并非太极中的以静制动,而是分外沉重,每一下轻微的运动,都会受到明显的阻滞。 行路需要顶着风,划船更要破浪,这极慢的一剑,被何物所牵连?又在破开什么? 包括诗怀雅和星熊在内的众干员满脸惊诧地望着特子,原本不曾一瞬的刹那被无限拉长,他们在见证一个人以一柄断剑,撬动整个龙门城,牵动整个炎国足有千百载的岁月。 也就在他的剑挪动之时,一种诡异的现象发生了,就像飞鸟一头落在捕网上,所有的箭矢也都停在空中。 一剑挥动,剑气顿时充斥在周围足有十里的空间内,所有的剑气 如同三年前早就在此久候,跃动着青色的光,分开了昏晓。 “原来,同窗三载并非转瞬即逝,世间一切美好的事,都需要我们慢慢品味,很慢,很慢。” 断剑尖端被生生磨平,冒着青烟,特子用两指捏着剑柄,甩了甩,撇到了地上。地面上摆着二十来根折断的箭矢,似野草枯枝般杂乱交错。 再看向一众黑蓑的干员,纷纷倒地哀嚎,盾牌已碎,硬弩的弦也被剑气生生拉断。 星熊和诗怀雅尚未搞清楚状况,立于原地摆着架势,兵刃光洁如常,人也安然无恙。 “收工,蹲号子去咯!” 特子将双手伸到诗怀雅面前,示意她将自己拷上。 诗怀雅心中一惊:“姓特的,你怎么回事?打完人难道不逃跑吗?” 特子坦然一笑,道:“我不管什么狗屁上峰,老子现在是龙门最强的盗贼,一定要被最厉害的督察组长抓走,换别人,谁来我都不会束手就擒。” 诗怀雅闻言,脸上一红,“咔”地一声给特子扣上了手铐。 第七十一话 夜行审讯 腊月二十八,晚八点。 龙门近卫局内。 灯火通明,这里本已又很多人,通勤车又拉来了一批,是五个企鹅物流的员工。 最近这段日子,近卫局的人都知道,龙门比前几个月更乱,两大顶尖穿越者将发起对决的消息在民间甚嚣尘上。 纵然没有城市的断壁残垣和暴徒的爆破洗劫,全龙门的市民也免不了感到担忧和恐慌。 小汤也有些慌,他现在正在查看整整一大档案袋的卷宗。 一根黑色的警棍正摆在桌边,这就是他的武器。他是近卫局新上任的实习督察,并没有佩刀,只有对练用的一根警棍。 办公用的转椅软而舒适,上班穿着的西服外套随手搭在了椅背上,他早已坐累。 这时,办公室的门开了,来的人是他的上司。 “小汤,诗怀雅组长让你去审问下午斗殴案件的几个嫌疑人,让你看着办。” “看着办”这三个字意味深长,按龙门道上的规矩,这意思就是让小汤给个面子,酌情宽大处理。 说完,上司把拍嫌疑人专用的相机递给了他。 “放心吧头儿。”小汤爽快地接过了相机,披上西服外套,走到了审讯室。 推开审讯室的大门后,里面早已坐着一个人,见到这个人,小汤已是又惊又喜。 小汤试探着问:“空?是空小姐吗?” 空即便是坐着,着一身企鹅物流的套头衫,腰也挺得笔直,保持着明星偶像这类公众人物专有的那种矜持。 看着空那双大大的眼睛,小汤似乎已理解诗怀雅长官所说的“看着办”究竟是什么意思。 企鹅物流和近卫局本就关系密切,在整合运动时期曾同仇敌忾,就连双方的上司也都一起吃过饭喝过酒。纵使有四五个干员犯了事,凭内部关系,摆平不在话下。 空也看向了小汤:“长官,你认识我?你难道是我的粉丝吗?” 小汤笑了笑:“叫我小汤就好,我听过你的歌,不过我可不是你的粉丝,我的偶像,大概是柳一心。” 空脸上一怔,道:“那个盗贼,老爱耍酷逞英雄,连偶像圈都染指,搞得我们这些好好唱歌的都流失了不少人气。” 小汤调了调手里的相机,彬彬有礼地陪笑道:“空小姐倒也不必难过,你的支持者终归是比他要多得多。” “刚才的档案我已看过,你全程都在用源石技艺救人,不愧是偶像,签过字、拍过照后就可以回去休息,辛苦你了。” 快门摁动,发出“咔嚓”一声,随后签名也写在了登记表上。 “小汤再见!”空朝着小汤挥手作别,走出了门。 如此靓丽的少女,看得小汤心都醉了,他连忙拍了拍自己的脸,因为要审问的人不止一个,而是四个。 第二位从门外进来的人很特别,小汤也是一眼便能认出,红发加光圈。 “能天使小姐,请坐。” “好的,长官。” 与对待空的态度不同,小汤转了转手上的圆珠笔,一脸严肃地问道:“能天使小姐,请详细叙述一下案发经过。” 诗怀雅作为组长,有她的规矩,小汤作为手底下的审讯员,他也有自己的规矩。他的规矩就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面对公众人物和高官,他避重就轻;遇见了比自己职低、无权无势的人,便要严格地走程序。 好巧不巧,往往只有这种人,才能在职场和官场左右逢源。 能天使在这方面心思单纯,自然不明白这点,她开口便讲起了小故事:“长官,今天下午特先生和德克萨斯互相看不顺眼,打了起来,刚开始单纯是想要比剑的,那一战两个人都释放了源石技艺,可谓是旗鼓相当,没想到特先生被打晕之后就又开始梦游了。” 小汤打断了能天使的叙述:“梦游?梦游的人还具有攻击性吗?” 能天使瞪大了眼睛:“别人梦游可能只是走走,但特先生不一样,他梦游之后,就像是着了魔。” 小汤怔色道:“就像是瞬间陷入疯狂的一种状态?那这位特先生可能精神上有些问题。” 能天使道:“不过他平日里是个很好的人,儒雅随和。” 小汤义正辞严地说道:“儒雅随和的人又怎么会打女人?这种人简直禽兽不如。” 能天使道:“总之这算是场决斗吧,特先生着魔以后,德克萨斯锁住了他的手臂,直接硬生生给它拗断,再之后,便是两个人继续互殴,比我们平时闹得动静惊人多了。” 小汤道:“那可真是恐怖。” 企鹅物流的员工,人人战力超群,能打能闹,整出来的事往往都是爆炸性的。小汤自去年喧闹法则事件起,对这一点就深信不疑。 能天使继续道:“多亏了特先生的断臂可以恢复,两个人打啊打,打累了,躺下就睡。” 一场殊死决斗,一次以性命为代价的冒险。 近卫局每个人都知道企鹅物流的德克萨斯干员在叙拉古这一黑帮城市有过生活经历。在办案时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大家也都会刻意地绕着她走。 如果之前有人跟小汤说,龙门城里的一个善于坑蒙拐骗的毛贼,跟德克萨斯打了一架,而且旗鼓相当,那简直是想都不敢想,可现在他却不得不信。 小汤故作镇定:“跟档案上初步吻合,算得上是完整的事件,能天使小姐,您算是目击证人,请拍照签字,办完就可以离开了。” 例行完一整套流程后,能天使流露出一丝担忧的神色,对小汤嘱咐道:“长官,下一个进来的人,还请你别拍她的照片。” 小汤问道:“为什么?” 能天使道:“因为一个人如果鼻子被打断了,一定不会太好看,她的自尊心强,你要是拍照的话,她可能会很生气的。” 她是个在心计上神经大条的女人,对身边人的照顾却细如柳叶,此时此刻,能天使的眼中流动着对伙伴的爱与关切。 小汤善于察言观色,自然也能理解这种关切。 他说道:“好吧,我尽量。” 能天使走后,小汤却很难认出这个进来的人,因为她的脸上绑了一圈绷带,说起话来就像是被人捏着鼻子,十分滑稽。 “长官晚上好。” 这人的鼻音很重,像极了田里的老鸭子,小汤已忍不住发笑:“我没记错的话,你是?” 伴着止不住的笑欲,他开始翻阅名单,打着绷带的人却先开口了,鸭子的声音响起:“德克萨斯。” 德克萨斯瞪了他一下,一种森寒逼人的敌意自不经意间流出,直扎向小汤的瞳孔。 小汤的笑容已经凝固,他意识到了自己笑话了一个本不该嘲笑的人,一个他惹不起的人,他连忙赔罪:“对不起,没忍住。” 德克萨斯说起话来仍像鸭子:“没关系,我不想再多说话了,所有的事件记录都在档案上。” 小汤应承道:“那是自然,您签完字就可以走了。” 送走了德克萨斯,小汤如释重负,长长地呼出一口气。 他慨叹了一声:“能跟她这种狠人打上一架,得需要多大的勇气。” 终于还剩下最后一位。 可是最后一个人走进来后,小汤的脸已绷紧,一种想打人的欲望从他的心里生出。他善于逢迎,是个讲理的人,本不愿动手,更不善动手。 又有谁,能激怒这样一个人,让他想打人的了? 他咬着牙。 可颂进门后,丝毫没有见外地坐下,道:“小汤,我认得你!” 小汤皱着眉,道:“如果你在一家摊位吃烤肠,吃了就闹肚子,而且不止一次,那么店老板想不认识你也不行。” 可颂嘀咕道:“明明是你肠胃不好。” 小汤道:“你卖的东西有毒,我一定要找个机会封了你的摊子。” 真正要让一个摆摊的人从此不在摆摊,并不需要找机会。在小汤这个位置,拿着警棍舞一阵,踹两脚就已足够。 小汤不愿这么做,纵然他恨可颂恨得牙根发痒,他也要贯彻程序的正义,他要一个理由。 很多人办事,都需要一个看似名正言顺、义正辞严的理由,有了这个理由,坏事可以说成好事,恶行可以被美化成义举,只因为他们心安理得。 按照惯例,小汤听可颂叙述了一遍案发经过,终于找到了报复的机会。 他忽然动容道:“可颂,刚开始比剑,是谁提供的武器?” 可颂道:“是我。” 小汤飞快地拿笔记录在了表上。 小汤问:“他们二人约定要比剑,如果没有你提供武器,他们岂非打不起来?” 可颂承认。 小汤紧接着问:“当时特先生要买对练用的木剑,是不是你卖给他的?” 可颂也只能承认。 小汤道:“可颂,摆摊影响市容,为斗殴提供武器,罚款一万龙门币,三个月内不许摆摊。” 可颂拉下了脸,开始请求:“小汤长官,能不能网开一面,罚得太多,三个月不能摆摊,一整年我都要过不好了。” 小汤的眉毛微微上扬,冷冷道:“不行,签字拍照,走人。” 灵活底线,灵活办案,灵活审判,这才是真正的“看着办”。 打发走可颂后,大仇得报,小汤开心至极。 连带着打哈欠,他站起来伸了个懒腰。 第七十二话 爱人,不止一人(一) 公历腊月二十八,晚九点半。 企鹅物流五人回到了厂区,推开铁门后,她们意外地发现保卫室的灯亮着。 “可恶的小汤,我的工资都要被扣没了。”可颂咬着牙,还在沉浸在方才小汤的审讯中。 也许这几天她都会因此做噩梦,便也无暇顾及灯光。 能天使盯着保卫室的窗台看了许久,忽觉屋内有人影闪动,纤细颀长人影映在窗帘上,绝不似特子或小五之中的任何一人,不禁心中起疑:这么晚了,又有谁会进这个屋子?又在干什么? 思虑片刻,能天使对着屋内喊道:“小五,你在里面吗?” 那人影明显停了一下,后又继续攒动,夹杂着轻微踱步声,像是在装东西。 能天使怔了怔,总觉得这屋内的人不对劲,遂向身旁的可颂说道:“可颂,我们一起进去,八成是有贼。” 可颂强压住刚被罚款的悲痛,点了点头,举着盾牌走在前面,能天使紧随其后。 二人向前行了两三步,眼看就到了房间门口,屋内之人似乎也已察觉外面的动静,再次停下了手中的活计。 夜晚,四周无光,静谧已极。 外面的四人,甚至连自己衣服布料的摩擦声都能听得清清楚楚。便在这时,门把手一转,屋门被打开,四人这才看清屋内这人的真面目。 白衣白发,就连她的一对鹿角也是白色的,这样的一个人,若不是身上沾了些许尘土,旁人可能会错以为她刚从水墨画中走出来。 看见了这样一位女子,能天使放下了手中的铳,彬彬有礼地问道:“小姐,晚上好,不知你是哪位?你可能是迷路了,这里是保安值班的地方。” 方才大门在黑蓑卫队进入时打开,众人离开后忘了关门也并非奇怪的事。 怎料那画一般的女子却微笑道:“没走错,我来帮小特拿东西,顺带打扫一下卫生。” 能天使道:“小特?你认识他?” 女子小心翼翼地端起了手里的布包裹,回答道:“他是我相公。” 此言一出,能天使神色微张,呆立在原地许久。 一个到龙门两年的人,一个穿越者,漂泊无根的浪子,什么时候又平白无故多了个爱人? 简直是荒诞至极。 头带光环的红发少女和面前这个画一样的女人四目相对,场面不可避免地陷入了尴尬局促。 最后赶来的德克萨斯反而最先察觉到了事情的微妙,拍了拍能天使的头,小声说道:“我跟你说过他很风流,可你偏偏不信。” 画一样的女人瞟到了能天使身后,看到了鼻子上打绷带的德克萨斯,又放下了手中的黑布包,从随身带着的帆布包里拿出了一个装药的葫芦。 这是一个约摸拳头大小的干葫芦,瓶口紧紧地被木塞加白蜡封死,显然是出自某位制药师之手。 她恭敬地端起药葫芦,朝德克萨斯双手呈上,道:“我听闻阁下跟我相公打了一架,难免有所损伤,区区红花丹,聊表歉意。” 红花丹,传统医学中,活血化瘀,舒筋活络的温性中药。 德克萨斯笑了笑:“我怎么也没想到,那样玩世不恭的特先生能有这么好的娘子。” 那女子却眉头微蹙,叹气道:“此情已成追忆,不过是半载伉俪罢了。” 重复着先前的动作,她再次小心翼翼地带起了那黑布包裹,便欲走出门去。 能天使问道:“小姐,你是要去见特先生吗?你还没有告诉我你的名字。” 女子道:“免贵姓路,路九色。” 端着黑色的包裹,她的步伐却轻若流云,伴着夜色,一袭白衣,消失在了黑暗中。 等那女子走远,可颂放下了手里的盾牌,长长呼出一口气,一字一句地道:“其实有时候,这世界也挺不公平的。” 这句话,像是在感慨自己方才被罚款的悲惨,又似在调侃方那位凭空出现的女人。 空也跟着附和道:“就是,他那样不正经的人,都能有这么漂亮的妻子,又有多少漂亮姑娘连个像样的男朋友都寻觅不到。” 她接着拍了拍能天使:“你说对吧,阿能。” 怎料她拍了两下后,能天使呆呆地愣在原地,如同电脑宕机,一点反应也没有。 见状,她又用力拍了一下,能天使“啊”地一声惊醒,叫道:“怎么啦?” 刚缓过神来的她连忙拍了拍自己的脸,说道:“不行,我得去找特先生问个明白。” 门再次被打开,就这样,继续伴着夜色,头顶着比日光灯管还亮的光圈,能天使渐行渐远,也消失在了夜色中。 也就是在这时,可颂忽又回忆起了一些事:“不对,刚才那个鹿女,我之前在罗德岛好像见过。” “应该是个治疗干员吧?可整个岛上少说也有上千人,我记不清代号就是了。” 腊月二十八,晚十点半。 “老子现在是龙门最强的盗贼,一定要被最厉害的督察组长抓走。” 这句话仍在诗怀雅的脑海里回荡。 望向窗外,夜已深。 纵然没有下班,她仍决定去医院看一看特子。见识过了特子诡异的恢复力,近卫局的强制要求他去医院接受检查,其中包括一整套的血常规和彩超。 医院是当初特子被砍两刀后住进的那家医院。 他所在的外科诊室,得益于龙门优良的八小时工作制,除了几个医生护士外,其他人也已走光。诗怀雅沿着楼梯,一路走到三层。 未走过楼梯间的拐角,她已听到了走廊内一对男女的交谈声,从语声中她清楚地可以分辨出,那男声正是特子。 先开口的却是那女子:“你答应过我,出山之后不再杀人。” 特子道:“可一直记着呢,要不然老子今天就蹲号子,而不是在这里了。” 在一旁的诗怀雅怔了一下,深觉此事大有蹊跷,连忙靠在墙边,屏住呼吸。 女人道:“医生给你开了药?” 特子道:“你看看,都是些小剂量的止痛药和安眠药。” 纸张发出了响声,女人接过了药单,道:“这些药对你身体不好,还是得少吃。” 特子长叹一声,道:“你知道吗?我在龙门交了很多朋友,这两年夜里一直很安稳,可最近又在做梦。就在今天下午,我梦见自己在电影院。前几天,我却是泛舟游于江渚之中,身边坐着个白衣人,水上有扬琴声,我知道那是我二哥。” 女人道:“我见过他,可李仲并非白衣,而是青衣,凄冷的青色,就像夜空中的太阳。” 特子道:“自我们兄弟三人一战过后,我对他的印象日渐模糊,快忘光了,但有一件事没忘,他传功与我,分明是要教我为他报仇。” 女人忽然说道:“把你的手给我。” 这句话她说的直截了当,语气坚定。 特子的话语也变得柔软:“自上一次我握住你的手,已过去三年了。” 闻言至此,诗怀雅再也忍不住,走过了拐角,直朝着说话的方向奔去,边跑边喊着:“姓特的,你在耍什么流氓?” 待等至她冲至座位旁,一眼就看到了那个像画一样的女人,以及被握住右手的特子。 特子见状一惊,吓得瞪大了眼睛:“哇,你来做什么啊!” 第七十三话 爱人,不止一人(二) 瞥见诗怀雅已来,特子“蹭”地一下站起。 白衣女人恍若未闻,左手仍旧握着特子的手背,右手置于他右手脉门之上,闭目凝神许久,才开口道:“真是有本事,太古集团的大小姐都能被你勾搭上。” 她说这句话时,面上很平静,嘴角微微绽开一丝温暖的笑意,犹如凛冽北风中的一滴春雨,沁人心脾。 特子的右手被握住,只得摆了摆自己的左手,有些害羞地喃喃道:“无他,唯手熟尔。” 一时间,诗怀雅看到了那个如画一般的女子,当即便认出了她,试探着问道:“这位女士,你是九色鹿?” 女人回答得十分干脆:“没错,我就是罗德岛辅助干员,代号九色鹿,本名路九色。” 九色鹿,原型为释迦牟尼,在神话中是祥瑞之兽,到了这个世界,更是治病救人的化身。 诗怀雅心弦微漾,道:“姓特的倒真是有能耐,先是夕,又是九色鹿前辈,区区一个盗贼,一下子能叫来这么多奇人。” 九色鹿道:“倒也不是他叫我来,只不过有些东西要拿,有些东西要送,还有些病要治。” 诗怀雅道:“治病,你是来给治姓特的治病?他最近确实有病,今天下午,他干趴下了一群人。” 特子一声没有吭,继续坐下,任由九色鹿握着自己的手,而九色鹿不知是在诊脉,还是喜欢这种感觉,反正一直在握着。 九色鹿道:“一半是他的病,一半是我的病。” 特子闻言忽道:“鹿,难道你生病了?” 九色鹿淡淡道:“是,寒冬腊月,偶染微恙,不过见了小特之后,我倒是好多了。” 二人相视,轻轻一笑。下一刻,特子眯起了眼睛,笑得更开心,但他们的手却仍未松开。 诗怀雅道:“鹿女士,需不需要检查一下?这里算是全龙门最好的医院了。” 特子摆了摆头,用两只手握起了九色鹿的手,笑出了声。 听着这笑声,诗怀雅心生焦躁之感,回怼道:“姓特的,你笑什么,鹿小姐都生病了,是不是幸灾乐祸?” 特子勉强忍住了笑声,边笑边说:“鹿说的是,她犯了相思病。” 诗怀雅不解地问道:“相思?她思的是谁,你?别逗我笑了。” 九色鹿又看了看特子,以手轻掩笑靥,道:“没错,我正是来看他的。” 诗怀雅道:“看他?你们俩很熟吗?” 九色鹿的神情变得严肃,道:“小特是我相公,同窗半载,多少也算是知根知底。” “相公”这个词一说出口,诗怀雅就像是肚子上挨了一拳,惊愕与不信写满了整张脸。 诗怀雅的嗓音颤抖着,道:“等等……鹿小姐……你确定没说错吗?相公这个词,应该是丈夫的意思。” 九色鹿道:“没错,相公,丈夫,夫君,这就是小特和我的关系。” 还没等九色鹿说完,特子急忙说道:“鹿,咱俩不算那种关系吧?当初只是男女朋友,在山里住了半个月,只不过后来分手了。” 诗怀雅听到这里,“嘁”了一声,道:“发生关系就急忙撇清,果然男人都会这么说。” 九色鹿笑道:“小特,你曾可于我写过休书?” 特子道:“那倒是没有,那种文绉绉的东西我搞不来,当初只是口头上分手,而且你也已经同意了。” 九色鹿道:“所以,我们是半载的夫妻,我还是能称你为相公。” 诗怀雅问道:“照这么说,你们之前还结过婚?” 九色鹿指了指头上的鹿角,对生的双角光洁如雪,左侧的角上镶了两圈银环。 在干员档案中,先前的九色鹿头上只有一只环,那第二个环又是从何而来? 九色鹿指了指头上左边的角,继续道:“四年零八个月前,我头上的角被斩断,小特用他的技艺救了我的命,可后来在决斗中失忆,这些事他也再难记清。” “他那时候手握两个银环,对我说:‘我帮你戴上。’ 正巧那天是良辰吉日,宜婚丧嫁娶,便成了我们的婚礼。” “那是个锤子的婚礼,我当时手里还拿着管钳,花了一个上午帮鹿往她的角上套环。”特子说着收回了手,害羞地侧过身去,逗得九色鹿抿嘴一笑。 诗怀雅道:“奇怪,特子的赐福是变蝴蝶那招,怎么想都跟修复扯不上关系。” 特子摸了摸自己的右手,说道:“用剑讲求的是变化,剑术到了极致也就是变化到了极致,区区修复疗伤,当然不在话下。” 九色鹿起身,她身姿纤细,个头甚至比特子都要高些,又牵起了他的右手,问道:“这只手,又是你新长出来的?” 特子道:“可能是梦游的时候扯掉的,倒也不妨事。” 诗怀雅点了点手机,调出了一张断臂的照片,道:“扯掉的那只手已被近卫局拿走做实验,我倒是有些佩服你,断条胳膊都能那么快长出来。” 九色鹿道:“这就是小特作为穿越者的赐福,当初他凭借这种强绝的恢复力,不知干了多少大事。” 特子咳了咳,压低嗓音道:“哈哈,当初我干大事的时候啊,诗大小姐可能还在维多利亚读大学,不知道也很正常,再说啊,估计就要扯远了。” 夜已深,双月齐明。 九色鹿若有所思地走到窗边,看着龙门城的茫茫夜色,整个人神魂迷离,似是飘到了月光之上。 借着玻璃上的水汽,她随即画出了一个爱心,缓缓念道:“ 君当如飞蝶,妾当如春蕊。 山鹿有九色,雪柳无一心。” 诗怀雅听了一会,随即察觉到了这首诗里的端倪:“九色鹿真名路九色,柳行善的化名是柳一心,你们还真是一对啊!” 特子的思绪也被带回了五年前的那些日子中,那些在他看来如眨眼般转瞬即逝的日子:“是啊,是一对,现在是前男女友,难解难分的前任。” 九色鹿道:“男女朋友这种叫法太过生硬,不如相公和娘子顺口,只可惜一别后,就再也没听小特这么称呼过我。” 诗怀雅愤愤不平地瞪着特子,道:“你到底是多情,还是滥情呢,我总觉得是你始乱终弃了。” 九色鹿摇了摇头,道:“并不是他始乱终弃,当初我们约定过,既是别离,下山后再过两年,他便可以去找别人成家,就像诗里面所说的‘君当如飞蝶’。” 蝴蝶的生命固然短促,但就在它短暂而芬芳的一生中,也绝不会只采撷一朵花的花蜜。 有一种人,正如蝴蝶这般多情,却又如它一样风流。不过,他对每一个人,却都付出着真心。 特子久违地陷入了沉默,只是静静地盯着月光,很久后,才开口道:“我是个无能的人,留不住自己喜欢的女人,更没法为兄弟报仇。” 九色鹿道:“大可不必妄自菲薄,你已经留住了。我出山,走过了许多条此前从未走过的路,前来找你。不过,看到你现在的样子,我便已足够。” 看着九色鹿,特子只觉二人的目光又近了许多,道:“鹿,我确实比之前胖了,龙门伙食不错,要不要留下暂住几日?我正在管理一处大院子,每间宿舍比罗德岛的还要大些。” 九色鹿道:“不了,小柳还在舰上等我,你知道吗,他这几年长得很快,个头都快赶上我了。” 诗怀雅先前在一旁听二人对话,至此终于开口:“鹿小姐若有家人照顾的话,确实要早点回去。” 九色鹿道:“那是我和柳行善的孩子。” 先前关于特子一系列多情的举动,诗怀雅都可以熟视无睹。可一听到二人有了孩子,她心里的最后一道底线已被冲破。 她气急败坏地瞪着特子:“姓特的,你恶心人也得有个度啊,人家养着你的孩子,你来龙门做贼?” 特子皱起了眉,仿佛陷进了深深地泥淖之中,挣扎着岔开话题辩解道:“那是义子,我俩是干妈和干爹。对了,小柳今年差不多也有十岁。” 九色鹿道:“还差两个月刚好满十岁,承蒙小特的厚爱,小柳不到九岁,就已会打郊。” 特子鼓掌笑道:“哈哈,这才是我儿子,他生来就聪明。” 九色鹿忽然察觉到方才随口一说,言语唐突,脸突然红了起来,原本白皙的脸红得就像秋天的晚霞。 她又见此时的诗怀雅仍余怒未消,遂补充着说道:“也多亏了小特寄来的钱,不然凭我一人当干员的薪水,要供小柳上个私塾,生活会拮据许多。” 特子道叹气道:“这年头赚钱可不容易,为了这几两银子,我都快入魔了。” 诗怀雅噗嗤一声笑了出来:“现在,我总算是相信你们俩做过夫妻了,特子的话术都被鹿小姐学去了大半,只不过你搞来的钱,有一半都进了穷人的口袋,这可算不上入魔。” 九色鹿又笑了,道:“看来小特还是之前的样子,做事总爱讲一半。” 凝结的水露顺着玻璃滑落,窗户上画出的爱心渐渐变得模糊,九色鹿在方才所画的爱心中间画了一竖,整个心形分成了两瓣。 九色鹿道:“小特,你已下定决心报仇?” 特子只回答了一句:“是。” 她继续将右半个心形上的水雾全部擦除,留下了一半黑、一半白的爱心。 九色鹿道:“夕曾说你将会成为仙人,你虽有心魔,但如先前所想,入魔和升仙本就在一念之间,你是我相公,这些事情不在话下。” “你下定决心做的事,我自当全力支持,就像你当初为我做的一样,放手去干吧。” 特子似有了新的领悟,答道:“好,我会去做的。” 此时,医院房间内的挂钟发出了响声,现在已是十一点。 九色鹿道:“时候不早,我得动身回去了。” 她取下了腰间斜挎着的包,递给特子,悠悠道:“你昔年所用利器,你的进身之阶,都在这包里。还有我给你带的一些花茶,以后少抽点烟。” 特子道:“鹿,要不要我送你一程?” 九色鹿从兜里取出了一个紫色的吊坠:“我先用这个回到罗德岛主舰,把东西交给你大哥徐乐,他现已顺利当上博士。不必担心,过几天我或许会寄信给你。” 一看到紫色的吊坠,特子似乎明白了所有事:“这个吊坠,可是用一个少一个,看来我大哥这次真是下了血本。” 诗怀雅问道:“这吊坠究竟是什么东西,近卫局调查过很久,但丝毫没有头绪。” 特子道:“你别着急,之后自会明了。” 九色鹿轻弹了一下手中的吊坠,紫色的光芒乍射而出,摄人心魄。她整个人化作了紫色川流中的一叶洁白扁舟,灰色的眸子下仍像有说不完的话。 久别重逢,一些话总是说不完的,既然又要离别,话总是要说的简短些。 九色鹿看着诗怀雅,点了点头,道:“我看见了你说的那位能天使干员,现在也见了诗怀雅长官,如你所说,她们都是很不错的姑娘。” 诗怀雅歪了歪头,冷哼道:“我本来就挺好的,无需他来评价。” 在最后一刻她又叮嘱道:“小特,小心点,也许你现在不能理解,但杀手已经盯上你,其势力之强不下罗德岛,希望你能妥善处理。” 紫色的光芒渐渐变弱,九色鹿的身影也随之由洁白转为透明,就在传送即将完成的前一刻,她凑到了特子跟前,用嘴唇在他的额头上轻轻一印。 人已不见,特子立在原地,摸了摸自己的头,额上仍留有余温。 诗怀雅看得起了鸡皮疙瘩:“噫,真肉麻。姓特的,你有没有什么需要补充的?” 特子眼光一变,说道:“一想到老家有人惦记着我,感觉还真不错。” 第七十四话 博士,不止一人(一) 白色的帆布包,里面似乎塞满了东西,鼓鼓囊囊的。特子隔着包外摸了摸里面,又拍了几下,发出沉闷的噗噗声。 扣子一解开,特子便看到了油纸和绳子捆好的一整包茶叶。他闻了闻,回味无穷。 诗怀雅站在一边,仍带着一丝难以置信的眼光盯着他。 特子举起了那包茶叶,摆弄着道:“好东西,姓诗的,要不要我分你点?” 诗怀雅把头扭了过去:“我不要,我真是想不明白,那么好的鹿姑娘,究竟看上你哪点好了,你们是怎么认识的?” 此时月光分外皎洁,直视时,几近令人目眩,特子隔着绑着茶叶的绳圈,看了看留在窗户上的心形,月光映入眼帘,脑内不禁“嗡”地一声乍响,忍不住捂住了头。 诗怀雅见状急忙道:“姓特的,你怎么了?” 特子神识恍惚,使劲锤了锤自己的头,终于缓过神来,忽道:“我好像已忘记太多事,两年光阴,我和鹿是怎么认识的?难道她真是从天上来的九色鹿?” 诗怀雅回想起九色鹿的档案,说道:“她住在山里面,也是最近这两三年才当上的干员。” 特子收起了茶叶,挎上包,道:“算了,不想了,事情越想越难搞,不如回去导一导。” 说话中时间也已快到午夜,二人快步下了楼,诗怀雅按了一下车钥匙,停在最显眼处的纯黑色轿跑闪了一下光。 诗怀雅从车里拿出了一张表单,说道:“明天城主要见你一面,十点一定要到近卫局。” 特子道:“我早就想问问他了。” 诗怀雅道:“用不用我送你一程?” 特子道:“不必,半夜我走走,散散心。” 诗怀雅看了看医院门口的钟表,道:“晚上路黑,小心有强盗。” 特子道:“我就是干这个的,还怕什么?” 黑色跑车伴随着引擎轰鸣声,拐了几道弯,飞快地驶出了医院,眨眼的工夫,车已不见。 特子走到了街道的巷子里,也拐了几个弯,却意外撞见了一个人,一个来找他的人。 看到来人头顶上发亮的光圈时,他脱口而出:“阿能?” 当九色鹿发动了紫色吊坠的技艺时,顷刻之间,她周遭景物变得模糊,凭着最后的感觉,她吻了上去。 等到她缓过神来,自己已经回到了罗德岛主舰上,而她正处在巨大主舰的一个小隔间内,隔间用厚重的铁闸门封死,正是为了屏蔽传送生成的电磁脉冲而精心设计。 此时,巨大的移动舰正自北向南行驶,四周时不时传出巨大源石引擎的轰鸣声。 九色鹿按了按墙边的红色按钮,铁闸门随即打开,她跨过了厚重的门槛,爬着楼梯,一路朝着控制中枢,也就是指挥室的方向走去。 方才的房间刚好处在罗德岛最底层,从底层向上走,需要经过整整四层宿舍。九色鹿一边爬着楼梯,一边跟熟识的干员打招呼。 这里便是她接委托的地方,换言之,是她的工作单位。在这座巨舰内,她认识的人不少,认识她的人更不少。 此时刚好半夜十二点,对于年轻人而言,午夜正是活跃的时候,宿舍区的人也很多。 年轻的干员一看到九色鹿,便寒暄了起来:“鹿姐,这么晚了,刚从外面回来啊,吃饭了吗?” 九色鹿笑道:“没呢,早上我往冰箱里我放了不少菜,你们最近忙,舰上又没法点外卖,要是还没吃的话可以都拿走。” “谢谢鹿姐,要是哪家男人娶了你啊,真是他八辈子修来的福分。” 年轻的干员的语气中带着羡慕与敬重,说得九色鹿一怔, 整艘主舰干员将近有五六千人,都是扎堆的,换句话说,就是小团体,贸易站的干员有自己的一拨人,能源站有自己的一拨人,就连人事部、训练部,甚至是后勤部都有自己的一拨人。 这便是大公司的组织架构,能运行得起如此庞大机械的,也一定是精于用人的大才。 九色鹿当然算不上大才,但她和干员们的关系却都处得不错,一路上她都在跟别人打招呼寒暄,如果换作是像w一类的佣兵又或是某些杀手,他们在走这一段路时,面对着等待着到达目的地的滋味一定不好受。 可无论等待什么,都称不上好受。九色鹿深知这一点,都说小别胜新婚,可一别已近三年。 自分手后,特子像是在有意与九色鹿疏远,每三个月寄一次钱和信,信中寥寥数笔“钱拿去用,我一切安好,勿念”。 只有当她谈到孩子的时候,两个人才有共同话题,比如小柳长了多高,最近学了些什么。 养了孩子之后,恋爱般炽热的情感便已淡漠,也许,这就是生活。 但今天总算得见,他仍是和以前一个样,九色鹿一想到方才的事,脚步便愈发轻快,她的心也随着整个舰艇的轰鸣声悦动。 又过了许久,九色鹿走到了指挥中心,大门打开后,屋内站着约摸七八人,其中一个身披蓝黑色兜帽长衫的年轻男人尤为显眼。 偌大的指挥室内灯火通明,黑色的合金墙壁冰冷而肃穆,每一位干员手上都配有武器,就连那个最显眼的男人,腰间也挎着一把刀。银光闪闪,三尺七寸长的军刀。 那男人立于指挥大厅中央,立于巨大的屏幕下,他的脸上也在发着光。他是个很随便的人,双手插着兜,身材高大而挺拔,脸上的笑容平静到没有一丝波澜,没有特别注意到谁,也没有看不起谁的意思。 当每一个人看到他时,总觉得他注意到了自己,那种不怒自威的神色,就连身为罗德岛元老之一的凯尔希都不禁为之侧目。 手扶在案上,他更像一个在驾驭战车的君王,而他的战车,正是这一整艘罗德岛主舰。 周围八名干员,阿米娅也在其中。阿米娅是长着兔子耳朵的奇美拉少女,也是罗德岛对外宣称的领袖。 包括阿米娅在内的八名干员,在看向这个男人时,表情很复杂,但更多的还是敬畏,一种自下而上,面对着这上位不足一个月的新一代君主的敬畏。 面对强者,尊重与服从岂非正是种本能? 九色鹿一进门便轻声说道:“乐博士,晚上好。” 其余干员的脸上难掩一夜操劳的疲惫,却挡不住身经百战的警觉。九色鹿说出这句话后,七八条视线均向自己这边注视而来。 唯独那个最显眼的男子没急着回头,他摘下了头上的兜帽,才缓缓转过身来,赫然竟是在斩龙剑那日后,前往罗德岛寻求真相,足足有一月未归的徐乐。 徐乐笑道:“弟媳,这么称呼属实生分了,直接叫我小乐就好。” 九色鹿道:“博士,现在算是工作时间,总要按工作上的称呼来。” 徐乐挠了挠头,道:“这罗德岛换我做博士,就得工作生活两不误。小柳,来见见你娘亲。” “小柳?博士把小柳接来了?”九色鹿的心里既惊又喜。 “对了,既然会议已结束,大伙就下班吧,有什么事明天再说。” 徐乐这句话的语声并不大,却压低了周围每个人的私语,刚好让整个指挥室内的人都听到。 他说得也很随意,随意到就像是在闲谈叙旧。正当每个人都在收拾手里的资料与设备时,却见一个穿着粗布衣裳,鼻子上还带着鼻涕泡的鬼族少年从门外跑了进来,一把抱住了九色鹿。 “娘亲!”少年趔趔趄趄地跑到九色鹿跟前,差点还打了个滚。 他的个子并不高,比阿米娅都矮了半头,但当母亲的总愿把孩子的身高说得多些,至于当爹的特子信不信,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九色鹿摸了摸小柳长着两个角的头,眼中散发着充满慈爱的温柔,问着小柳:“小柳,娘亲没在家这几天,你乖不乖?” 小柳嘟着嘴,用力擤了擤鼻涕,九色鹿从包里抽出了餐巾纸,宠爱般地帮他擦着鼻涕泡,边擦边说:“这几天我不在身边,小柳肯定是在到处捣乱。” 小柳道:“小柳才没捣乱,小柳一直在家等着娘亲。” 看着这母子团聚的温馨一幕,尚未离开的几名干员感慨良深,尤其是其中的两名尚年轻的干员,阿米娅和迷迭香,两个人与小柳年龄不相上下,看到此景,鼻子不禁一酸。 末世中长大的孩子,对亲情的渴望,总要比常人多些。 电源断开,会议所用的大屏幕一下子灭了,徐乐脱下了披在身上的员工制服,伸了个懒腰,大声地打了一下呵欠,再度由方才的威严变为了休闲时的慵懒。 徐乐道:“今天任务大成功,我请大伙吃外卖吧。” 随即,众人走出了指挥中心。 出门时,紧跟在徐乐身后的,是一个头生龙角的蓝发女子,也是他作为博士的助理,陈晖洁。 小柳牵着母亲的手,时不时地看着陈晖洁,嘴里嘟哝着:“娘亲,这大姐姐真好看啊!” 走在前面的陈晖洁听小柳这么一夸,不禁也有些难为情,转过身看了看他,笑道:“真是很可爱的小弟弟。” 可小柳看到了陈晖洁的正脸,却忽然道:“大姐姐,峰峦叠起,好烧,好带劲啊!” 陈晖洁闻言脸上一黑,连忙背过身去,以强硬的语气小声质问着徐乐:“这就是你刚带来的小孩,他怎么回事?” 九色鹿连忙道歉,顺带着斥责了小柳:“小柳,不得无礼!” 徐乐却哈哈大笑,道:“哈哈,不愧是小特的儿子,三年了,看来我没接错人。小柳说话都随他,简直就是小小特。” 九色鹿皱了皱眉:“那几年我忙着治病救人,一直是相公带孩子。他那种男人玩世不恭,属实不是教子的料。” 徐乐忽然想到了一件事,拍了拍小柳的头,说道:“对了,小柳是第一次上罗德岛的主舰,让姐姐们带你去逛逛怎么样?” 小柳道:“好!” 徐乐看了看身后长着兔耳朵的少女,道:“阿米娅,你带我这位大侄子到处去看看吧,训练室、会客室、娱乐室都可以,反正是晚上,人也少。” 为了不吓到小柳,阿米娅有意伸出了自己没有源石结晶的左手,微笑着说道:“小弟弟,来。” 小柳走到了她身前,盯着她头顶的兔子耳朵瞪大了眼睛,又伸直手指,平举着手,先挪到自己头上,后挪到她的头上,像是跟阿米娅比了比身高。 阿米娅问道:“小弟弟,你在做什么?” 小柳忽然说道:“小柳在量身高,没想到姐姐这么矮。” 他说话的声音就像是把别人当作了聋子,别人想不听都难。而且这样的一个孩子,话里带满了刺,别人想不生气也是一件难事。 阿米娅被眼前孩子的一句话吓到,连忙说:“可不能这么说别人,你明明比我还矮。” 小柳长吁一口气,道:“我今年才十岁,小柳的爹妈长得个子都高,等到了姐姐这个年纪,长到一米七肯定没问题。” 阿米娅摇了摇头,无奈地说道:“真拿你没办法。” “这孩子真是个小野兽,没一点教养。”一个懒洋洋的语声在阿米娅身后响起。 循声望去,是一个长着猫耳朵的白发少女。 小柳气鼓鼓地问道:“你寄吧谁啊?” 少女道:“罗德岛精英干员,迷迭香。” 迷迭香,六星狙击干员,身材的娇小和其体内蕴含的巨大破坏力形成了明显的反比,其稀有的能力在破坏大型目标时效果显着。 和煌一样,直属于凯尔希,迷迭香也是罗德岛内不可或缺的一大战力。 在整艘罗德岛主舰上,没有员工会看不起小孩子,因为源石技艺的强度和年龄相关性不大,哪怕是看似手无缚鸡之力的孩童,所爆发出的力量也足以扼断人的咽喉。 可小柳在这样一个拥有强绝破坏力的少女面前,竟丝毫没感到畏惧,反倒是有点想笑。 他继续歪着嘴开口说道:“乡下人滚蛋!你说我是野兽,那你又是什么?” “至少我们跟你不一样,小野兽。” 比起阿米娅,迷迭香偏于文静,本就性格内向,对外来人说的话更少。 她最后一句话讲过后,似已将这一整年对陌生人的话语全部全说了出来,再让她对小柳说别的话,都是一件很困难的事。 小柳道:“就算我是野兽,但我也是有爹妈养的,你们有吗?难道你们是野种吗?” 一语激起千层浪,小柳的话就像是两个棒槌,狠狠砸在了两个小姑娘的心里。 小柳并不知道她们俩的身世,这句话也不过是随口一说。但小柳也不愧是特子的儿子,一句话连破罗德岛两大高手,如此成果,就连整合运动都难以企及。 再看向两个小姑娘,她们的脸黑得就像刚刚被别人狠狠地被人捅了几刀,强压着恼怒,几近扭曲。 阿米娅深知自己没法带这个孩子,立刻转头去寻徐乐:“博士,过来帮帮我。” 可空旷的走廊内,除了三人以外别人均走远,徐乐已不见,作为小柳娘亲的九色鹿也已不见。 第七十五话 博士,不止一人(二) 狭长的通道内,徐乐走在最前头,两小时前的他刚在控制中枢内向着罗德岛全部核心干员发表了一次演讲。 他一向是很随便的人,自己说出的话,别人听得懂就去听,听不懂也没关系。自己要求办的事,干员们觉得有意思就去实行,如果没人感兴趣,那就先放着。 罗德岛是一个药物企业,一家由理想主义者构建的药物企业,徐乐本是个浪人,他接手整个公司,不光为了报恩,也是为了实现自己在原来世界未竟一生的抱负。 当罗德岛博士专用认证摆在他面前的时候,他便已意识到,这是他此生仅有的机会,他的心在燃烧,脸也亮了起来。 每念及此,徐乐就觉得自己有用不完的力气,吃过的烧鸡和汉堡呼哧呼哧地在胃里烧着,他随性的几次会上演讲,竟也意外地获得了不少人的支持。 此刻,徐乐还很兴奋,没有男人不喜欢这种被众人认可的征服感。 徐乐笑着问向陈晖洁:“小陈,你觉得刚才我讲得怎么样?” 陈晖洁道:“勉勉强强,至少把要点都概括到了。” 望了望陈晖洁那双英气十足的眼睛,徐乐悠悠道:“小陈啊,小陈,龙门的大小姐都是这样,一点也不坦率。” 陈晖洁眼神一凛,回道:“你们兄弟俩也一样,当初在龙门做贼,一个比一个深藏不露。” 这时,徐乐忽然停下了脚步,陈晖洁没刹住车,险些撞到徐乐的背,她的心也跟着揪了一下。 徐乐对身后的陈晖洁和九色鹿二人恍若未闻,摸了摸房间的门把手,说道:“这个屋子是空的。” 陈晖洁问道:“选这个房间?” 徐乐道:“没错,周围二十米左右没人,也是我随机选的房间。” 转动了门把手,三人走了进去,陈晖洁走在最后,进门前,她刻意扫视了一下四周,再次确认走廊内没人才关上了门,将门锁从里到内锁死。 这是一个用来摆餐桌和椅子的房间,依稀能听见舰内能源室的轰鸣声,徐乐随手支起了一个圆桌,拿了椅子递给二人,随后打了一个响指,紫色的光在周围扩散开来。 光晕的颜色和紫色吊坠如出一辙,像是一层薄雾,当触及到它的时候,九色鹿只觉得方才经历传送的恍惚感再一次袭上心头,等缓过神来时,四周的声音已消失无踪。 徐乐道:“看来比起特子,还是我的赐福更好用些,刚才我已经用相位盾锁住了周围,没人能偷听我们的对话。” 徐乐起身从一旁的饮水机里倒了三杯水,再次分给两人,又看向九色鹿问道:“弟媳,我没怎么玩过这个游戏,你不是六星干员吧?” 九色鹿道:“我是五星,尚无高级资深认证。” 徐乐道:“前几年的罗德岛内,并不是所有人都认可何博士,有各国密探在舰内布下过监控,对资深干员的监控更密切,甚至能听到每个人的谈话。全岛上下近六千人,残留的监听系统仍在,你和小柳说话的时候要小心点。” 九色鹿轻轻“嗯”了一声,颔首道:“今天我见相公,他现在的状况很微妙,他有了些过去的影子,但总有些不同。” 陈晖洁闻言不禁深感好奇:“九色鹿,小柳真是你和特子的孩子?” 九色鹿道:“小柳和我们二人没有血缘关系,他生父是东国的浪人,也是我所见为数不多对武学追求至走火入魔的人。” 陈晖洁道:“昔年东国小股浪人在我炎国闹事,倒也没起什么风浪,炎国两百年无战事,算得上全泰拉数一数二的强国,纵然来了敌人,凭我们的国力,解决几个也不在话下。” 九色鹿神情微变,叹道:“那次,便是相公帮大炎解决了危机,他也害死了小柳的生父。” 陈晖洁身躯一震,道:“特子杀了他父亲,难道小柳不恨他?” 九色鹿道:“小柳的生母本就被其父所杀,那男人为追求武道几近癫狂。至于小柳,他恨他生父,恨得入骨,以至于他想借相公之手将其除掉。” 陈晖洁道:“小柳那时几岁?” 九色鹿道:“不到七岁。” 七岁的孩童背负深仇大恨,想要对自己的亲人发出复仇,陈晖洁回想起方才小柳的脸,在恍惚之间看到了一个人的影子。 冰雪覆盖的乌萨斯,战火硝烟的龙门,情同手足的姐妹刀兵相向,这些事,她不常对别人提及,可岛内的每一个干员,几乎都知道这段故事,因为她的最大目标,就是对这个不公的世界复仇。 与她见面的时刻,陈晖洁从未忘记。她的痛苦,陈晖洁也能理解些许。 徐乐已看出陈晖洁的心事,问道:“陈,你又在想她了?” 陈晖洁摇了摇头,道:“没有,我在想一个人为了力量,究竟能变得有多疯狂。” 徐乐道:“陈,你可听说过‘天地交征阴阳大悲赋’?” 按小说中记载,《天地交征阴阳大悲赋》中记录了七种这世上最可怕最邪门的武功,传说此书成时天雨血,鬼夜哭,写下此书的人也在写下最后一个字时吐血而死。 七种武功分别是天绝地灭大乾坤手、天旋地转大移穴法、天皇地后大阴阳赋、天惊地动大轮回印、 天塌地陷大无相功、天残地缺大补天术、天虚地渺大虚空步。 其中的每一种功法若是修炼到了极致,不论是在武侠小说,又或是在当今这个泰拉大陆,都足以位列顶尖高手。 陈晖洁面上浮现出了难以置信的表情,道:“那难道不是只存在于小说里面的东西?” 徐乐道:“原本是的,但我二弟天赋异禀,不仅琢磨透了前七种武功,更将源石技艺与大悲赋融会贯通,又往后获得了一种延伸。” 此时,被相位盾隔音的房间陷入了一片死寂,三人杯中的水也没有丝毫波动,静得吓人。 轻轻的一声咳嗽打破了这种死寂,徐乐继续道:“这后一种延伸,便是‘天拥地戴大合欢手’,简称‘魔爪’。” 冷汗沿着陈晖洁额头流下脸颊,像这么近距离地知道当世最强穿越者情报的,除了九色鹿以外,她是为数不多的第二人。 “那这个‘魔爪’,一定是一门很强横的技艺。”陈晖洁说着,从腰间解下了自己的制式长剑,“可是单单一双手,再怎么强,也比不上刀剑。” 陈晖洁本就是一个很有傲气的女子,自上一战力败善用双拳的穿越者,在剑道上的领悟更是拔高了一大截。 徐乐也学着陈晖洁的样子,取下了腰间的银色军刀,银柄银鞘,连接处被打磨得光洁如镜,一颗红黑色的明珠镶嵌在刀鞘正中心的位置,像极了沙漠里蜥蜴与蛇的眼睛。 徐乐突然严肃了起来,道:“确实,不过‘魔爪’并不是单纯为杀人而生,这一技能若是达到顶峰,一次触碰,便可以意念毁荡世间万物,仅凭这一点,刀剑便已不能及。” 陈晖洁放下了手中的剑,皱着眉头问道:“仅仅碰一下就能杀死对方?” 徐乐道:“没错,我亲眼见识过李仲用这招杀了不少海嗣。” 陈晖洁感慨道:“你们这些穿越者,果然都是怪物。” 当陈晖洁和徐乐聊到战斗时,二人话语一向投机,徐乐几番话便能说得她眼里放光,而九色鹿静坐一旁,默默地看着二人对话。 徐乐继续道:“但这种杀人的招式,若反过来用,便可创造天下万物。正如有些毒药,毒性虽然猛烈,但一旦使用得当,便可祓除难以治疗的疑难杂症。弟媳,我说得可有道理?” 九色鹿点了点头,道:“的而且确,就像曼陀罗花,它全身都是毒,但调配得当,便是一剂上好的麻药。” “反之,即便是寻常的柴米油盐,到了别有用心之人的手中,也能成为杀人的剧毒。所以说,一项事物的好坏,不在于它本身,而在于使用它的人。” 陈晖洁若有所思,道:“也确实是这么个道理,但这样一招,很难想象它能创造出什么可靠的东西。” “小陈,看这个。”徐乐说着指了指自己的这把刀,“这个就是‘魔爪’制出来的神兵。” 刀鞘上的寒气向周身散发,红黑色的眼石颤抖着,整个银鞘宛如冰冷的锁链,紧紧地困着鞘中的猛兽。 他将银色的长刀摆到三人能看到的地方,道:“此刀乃李仲以魔手所铸,长四尺,名曰‘众灭’。” 第七十六话 博士,不止一人(三) 银色的长刀置于圆桌之上,它散发着一种魔魅,若不是心志坚定,陈晖洁或许真的会握上去。 因为完全展露在众人面前的它实在是太完美,每一个武者对于神兵利器的追求,堪比男人对于女人的渴望,而这把“众灭”,就是那种极美的女人,美到令人疯狂。 众生受戮,万物皆灭。 徐乐拍了陈晖洁一下,才让她从沉醉中缓过神来,二人四目相对,徐乐问道:“喜欢这把刀吗?” 陈晖洁说话依旧不坦率:“我的赤霄留在了近卫局,缺把趁手的武器,见到它难免心动。可这么长的刀,用起来肯定没赤霄顺手。” 武者少了武器,明明是一大憾事,可陈晖洁对着徐乐说时,与其说是抱怨,更像是在撒娇,令一旁的九色鹿都大为感怀。 徐乐看着陈晖洁嘟着嘴说话的样子,笑得却很平静,道:“宝刀赠英雄,喜欢的话,就送给你,这把刀的用法和赤霄很像,不过刀是单刃,剑是双刃,你可别用刀背砍人。” 说完,他用一只手握着刀鞘,慢慢地将刀柄送了过去,送给了陈晖洁。 陈晖洁故意扭过头,道:“你舍得?” 徐乐道:“舍得,因为这一个多月相处下来,我还挺喜欢你的。” 陈晖洁听徐乐这么一说,督察组长的英气顿消,反倒像小姑娘一般红了脸。她年龄比徐乐要小些,本就少不了那种朦胧青涩的情感。 九色鹿在旁边小声提醒着徐乐:“乐博士,年轻的女人可经不住这么直接的告白。” 徐乐见状也笑了起来:“我可跟小特可不一样,有什么话我就会说,至于别人怎么看,那是别人的事。” 徐乐继续道:“晖洁,我之前跟你说过,我在穿越前也是督察,但我的工作是维护治安。前几年,我的职责是维护我们三兄弟。现在,是维护这一整个罗德岛。” 陈晖洁道:“我能理解你的意思,但这之前,我们不是要先看几次电影,再一起吃几顿饭?” 徐乐叹了口气,道:“等两个月,过年再说吧,现在这段时间,我需要你全力保证九色鹿和小柳的安全。这把刀的前几任主人,无一不是当世无两的强者,其中也包括李仲、小柳已死的生父,当然也包括我。” 他在说“我”这个字的时候,故意加了重音,鼻子都几乎翘到了天上。 欣喜和嫌弃的表情写在陈晖洁脸上,她看着徐乐,道:“九色鹿只是炎国的辅助干员,小柳也是个手无寸铁的孩子,就算是特子真想复仇。在罗德岛内,大家都是讲道理的,谁又会去动她们两人?” 徐乐道:“你知不知道特子现在比之前更强了?” 陈晖洁道:“知道,有传闻说,他的恢复能力比起深海猎人,有过之而无不及。” 徐乐道:“我作为博士,委托你保护好九色鹿和小柳,就是为了保护好特子。因为九色鹿,是除李仲之外,当下唯一能真正杀死特子的人。” 九色鹿闻言,眸光忽然变得黯淡,似回忆起了往事,脸上多了说不出的悲伤与疲倦。 也就是在这时,徐乐的手机闹钟响起,他的脸色也随着铃声忽然变得严肃,道:“这些话以后再讲,我的技艺持续时间有限,先出去吧。” 铃声充斥着整个小房间,紫色的光雾似是畏惧这铃声,一下子消失无踪,三人也再一次听到了巨舰的引擎轰鸣声。 走出门后,陈晖洁问道:“那我可不可以问点题外话?” 徐乐道:“没问题。” 陈晖洁道:“小柳是鬼族,九色鹿是埃拉菲亚,特子当初是扎拉克。小柳知道自己不是你们二人亲生的吗?” 九色鹿笑道:“他当初已六岁,肯定知道了,我对外人一直骗小柳,说我生他的时候,白萝卜吃多了,所以他头上长出了两个白色的肉角,但小柳心里都明白。” 有些事让人难以接受,但生活还要继续,所以有些家庭,会哄着对方过日子。这样,日子才会过得长些。 陈晖洁又问:“那特子有了个非亲生的儿子,不介意吗?” 九色鹿道:“他那时候高兴还来不及呢,相公他当初跟我说:‘男人既然有了孩子,又何必在意是不是自己亲生的’。而且小柳的名字,随的是我的姓。” 陈晖洁道:“路小柳?” 九色鹿道:“没错。” 陈晖洁不禁愕然,赞叹道:“特先生在这件事上,当真算得上是男性楷模,下回我遇见诗怀雅,一定要好好跟她说说。” 就在九色鹿二人闲聊时,徐乐一直在看自己的手机,方才相位盾发出后,屏蔽了四周的所有信号,出门后他才察觉手机上面收到了超过九十多条消息弹窗,外加三十多次短信,消息来源各不相同。 其中有好几条都是阿米娅发来的: “博士,我没法带这孩子,你快来帮帮忙。” “博士,小柳和迷迭香吵起来了,我从没见过她能说这么多话,她真的很生气。” “博士,小柳和迷迭香打起来了,要闹出人命,快来训练室,帮帮忙!” 还有几条是凯尔希的语音: “乐博士,请尽快到训练室来一趟,你带来的人闯大祸了。” 徐乐神情骤变,心想方才自己将整个房间隔音,外面的声响一概不知。小柳生性随其生父,略显乖戾,却未曾想过闹出了这种乱子。 三人急忙赶到训练室后,里面早已挤满了一众干员,有些甚至连制服都没穿,穿着拖鞋和背心就赶来了。 在偌大的训练室里,众人分成了两拨,一拨围在阿米娅和迷迭香身旁,其中大多是女干员,她们瞪着另一头的小柳,顺带安慰着两个小姑娘。 此刻的迷迭香,成了一只受了委屈的小白猫,把头扎在身旁褐发少女阿米娅的怀里,不停地啜泣,徐乐相隔老远都能闻到她流泪的苦涩味道。 另一拨人大多由身着白衣的实习干员组成,他们聚成一团,人群的中心赫然是小柳,愤怒的小柳。 此时年龄不到十岁的小柳,手上紧握着一根棍子,在周身挥舞,他便舞边吼,像一团火。 在他的四周有近二十名实习干员,大多是先锋和近卫,且每个人都经受过系统的战术训练。可他们怕伤到小柳,空手应对,一时间竟也近身不得。 小柳挥舞着手里的棍子,像极了东国的武士,他一边挥,一边学特子说话的口气念叨着:“乡下人滚蛋!乡下人滚蛋!打死你们!” 当然,这场闹剧肯定有伤者,在两群人中间,躺着三两个陷入昏迷的人,不知是因为踩踏还是被战斗波及,总之直挺挺地晕倒在了地上。 凯尔希一年四季都穿着自己那一身绿色的工作服,她见到徐乐后就皱起了眉,板着脸道:“乐博士,我们都知道穿越者的身份,可你接管了这个位置,就该作出领导者的样子。” 徐乐看了看像小猫一样的迷迭香,又看了看陷入疯狂的小柳,笑道:“俩小毛孩打架,有什么大不了的,那个小白猫也是谁家的孩子吗?” 在穿越者中,有些人了解《明日方舟》的人物设定,但有些人在来到这个世界前对此一窍不通,徐乐就属于后者。 如果他知道迷迭香身为精英干员所蕴含的力量,他一定会对刚刚说的这句话感到后悔。 凯尔希道:“你不认识她?” 徐乐道:“她寄吧谁啊,我又没玩过这游戏。” 凯尔希只能言简意赅地解释道:“她比你想象的要危险,危险得多。” 徐乐带着不信的眼神瞥了一眼仍在哭泣的迷迭香,又冲着小柳挥了挥手,但小柳没看到,依旧挥舞着棒子,和二十名实习干员打得有来有回。 九色鹿见小柳打红了眼,连忙喊道:“小柳,快住手。” 她这一叫却立刻奏效,小柳停下了手上挥动着的木棍,转头看向九色鹿这边,喊道:“娘亲!” 还未等小柳喊出声来,实习干员们趁他停手的空档急忙抓住了他的手脚。 这些人中大多是整合运动事件后进入的罗德岛,其中不乏有未经战事的年轻气盛者,方才被一个孩子打得左支右绌,未免有些恼怒,于是便收着劲,往他身上锤了几下。 小柳被锤得嗷嗷大嚷,挣扎着,嘴里仍旧在骂:“滚蛋!”可一滴眼泪也没有流出来。 见自己的孩子被打,九色鹿明显慌了神,连忙劝阻道:“大家快住手!” 但这场闹剧岂是说停就能停的,小柳在挣扎,干员不能撒手,迷迭香在一旁掉着眼泪,哭得让人怜惜。 屋内近乎所有干员都讨厌透了小柳这个外来人,而所有的恨意,也都聚集到了这样一个不到十岁的可怜少年身上。 也许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小柳在众人眼里绝非善类。但徐乐也顾不上这么多,他深吸了一口气,大手猛然一挥,悠悠道了一声:“停。” 他手上并没有枪,腰间也无刀,当他说出这句话时,场内所有人都停下了动作。 凯尔希方才还对徐乐颇有微词,听到这一声后,被震得连连后退三步,才终于稳住步伐。 这一声“停”说得并不是很用力,却足以让训练室内的每一位干员听到,一种厚重的共鸣回响在每个人的心房内。 这一声并非穿越者的技能,也并非源石技艺,他们只感到这句话像一道命令,不可违背的命令,只要听到,就立刻照办。 有些人,天生便有这种领导力,只不过徐乐向往自由,放荡不羁,从未以这种口气命令人。 但正如金子会发光,这种能力是埋没不住的,徐乐获得了这个机会,不经意间,便展露了这种威严,接近于帝王的威严。 金鳞岂是池中物,一遇风云变化龙。 第七十七话 博士,不止一人(四) 众人肃穆,被方才徐乐这一声震得没了脾气。 见众人均停下了动作,徐乐又沉默了三十秒,此时正是深夜,近百余双眼睛注视着徐乐。 巨舰的引擎轰鸣声将这种静默映衬得更加沉重,生生压得每个人都低下了头。 陈晖洁作为徐乐的助理,手里端着方才那柄魔刀“众灭”,立于徐乐身后,扫视着周围一干人等。 徐乐也冷眼环顾了一圈,开口道:“可有人受伤?” 为首的一名干员答道:“博士,方才有两人在推搡的时候被打蒙了,现在并无大碍。” “好。”徐乐转头看向阿米娅,“阿米娅,作为我们的领袖,这些事情,你一定自有论断。” 阿米娅道:“乐博士,这只是一次简单的口角,相信过了今晚就会没事。” 徐乐向前缓缓迈步,走到了小柳身旁,俯下了身:“路小柳,你可同意阿米娅所说的话?” 小柳撅着嘴:“小柳只能同意一半。” 徐乐道:“怎么说?” 小柳指着另一边的迷迭香:“发生口角是真,不过是那个小野猫先动的手,她要挥拳打小柳,小柳挨了一拳,又还了她一拳,然后她就哭了。” 陈晖洁已能猜出刚才发生的事:迷迭香先说了小柳几句,小柳遂仿照其养父特子的说话方式,对她从出身、国籍再到源石病等各个方面进行了全方位的羞辱,羞辱到她气急败坏,其间迷迭香自然是还嘴了,但她毕竟性格内向文静,比起小柳的拷打,简直是九牛一毛。 巨剑不在手边,她无法驾驭自己毁灭性的源石技艺,所以只能动手打小柳,但小柳不光嘴上能说,打起架来更猛,一拳就打得她遭不住。 这个身经战事的十四岁少女,身处哥伦比亚实验室接受人体实验的时候已近麻木。在打击整合运动暴徒时,全程更没有情感上的波澜,但在现在这言语和战斗的双重打击下,自尊心终于决堤,因而倒在同伴的怀里痛哭。 有时候言语的力量,比刀枪火炮都要强横得多。 她长叹了一口气,冲徐乐小声说道:“还好只是打了拳,不然凭迷迭香的源石技艺,这训练室内所有人都会有生命危险。” 徐乐也小声问向陈晖洁:“真的?” 陈晖洁诚恳的回答道:“千真万确。” 徐乐继续转头问向小柳,故作镇定地笑了笑道:“所以说你们算是扯平了。” 小柳喘了一下,气鼓鼓地说:“她那么小的力气,又打不过小柳,跟她早已经扯平了,所以小柳才去打别人。” 徐乐又道:“你为什么又要迁怒于别人?” 小柳没有当即回答这句话,反而默默跑到了九色鹿身旁,一把拉住了她的手,终于像正常的十岁孩子一样,哭了起来。 他一边哭,一边说:“他们骂小柳可以,可他们指名道姓地骂小柳的父亲和娘亲!” 徐乐怔色道:“他们是怎么说的?” 小柳哽咽着道:“他们……他们说我父亲在龙门当小偷,无恶不作,他说……说娘亲不过是个辅助干员,在这公司里只算是个做饭做药的食堂大妈。” 全罗德岛上下,干员们对特子的印象肯定是不好,因为他是贼,盗贼,每个人看见盗贼的第一印象都是恶事做尽。 至于干员们对九色鹿的评价,反而是纯纯的气话,只是为了气小五而说出来的。 小柳抱紧了九色鹿,哭得更大声,更伤心了,九色鹿摸了摸小柳的头,道:“小柳别伤心,做贼也分恶贼和义贼,你父亲和乐大伯就是义贼。娘亲是辅助干员,在这里做药做饭,凭本事赚钱,岛上的大家情同手足,工作本就不分高低贵贱,只要问心无愧,又有什么不好?” 九色鹿本就是大度的人,她当初给山里人无偿治病就曾遭过诋毁,却仍初心不改,更难听的话她也听过。区区一句“食堂大妈”,她自然也不会放在心上。 天下悠悠之口,就连圣人都能被诋毁成邪魔外道,常人被身边人说几句,倒也是不足为奇了。如果人人都能明白这一点,也许他们会更豁达,生活自然会过得更如意一些。 徐乐看着母女俩,心里很复杂,他问向凯尔希:“这么晚了,事情就算了吧,终究是场闹剧。” 凯尔希作为罗德岛内资历最老的干员,真实身份难以揣测,其年龄更长得难以估计,但像今天这样被一个穿越者仅靠言语震慑住,在她悠久的一生中,还是头一回。 她定住心神,道:“那就先这样吧。” 徐乐看向夜里惊醒的一众干员,他们中的一些人已面带倦容,于是说道:“大家回去休息吧,这只是件小事,之后我会让小柳给大家道歉。” 就在大家散开,各自回宿舍时,有一个干员在交谈中跟身边人嘟哝了一句:“这个新上任的博士不愧是土匪出身,上来就这么护犊子。丈夫是手脚不干净的杂种,孩子也是被捡来的野种,可怜了九色鹿这么好的妇人。” 这句话声音并不大,那名年轻干员却像是故意让徐乐听到,还有意看了徐乐一眼,他与旁人聊着天,其他人对这句话也是一笑置之。 也就是归功于他的故意之举,这样一句话传到了徐乐的耳朵里。 “且慢!”徐乐压低着声音,朝周围吼了一声,直震得那名干员手脚发软。 吼声如刀,一时间近百名起身离开的干员似被掣肘,再也难行半步。 他去本不愿大声说话,因为他对一些事很随便,随便到一个重大委托的失败,他都会一笑置之。可有些事,他却不得不管。 徐乐打量着那名年轻人,道:“我认得你,你叫张铁角。方才你对我、我兄弟还有我侄子都颇有微词,是也不是?” 张铁角人如其名,一张脸就像铁块一样棱角分明,没一点多余的肉,身上却壮得像头牛,比寻常人要大一整圈,虽然穿的是一身实习干员制服和制式皮靴,可衣服没有一点褶子,靴子也被他擦得锃亮。 他整个人就像是桥梁大厦上的钢铁一般,坚硬厚重,做事也从不拐弯抹角,胸中有块垒,也绝不会憋着。 可是他毕竟也不是钢铁,他是个会说话的人,他在一些事上有自己的规矩,唯独嘴上没个把门的。 他心气极高,性格要强,可到徐乐问话后却冷汗涔涔,颤颤巍巍地回答道:“博士……我并非有意。” 徐乐轻轻一笑,笑得很严肃,道:“要是在以前,有人敢这么说,我或许要揍他一顿,打掉他的牙。但现在我从何世杰手里接手了博士一职,接管了整个罗德岛,那我也要按规矩办事。” 张铁角不敢直视徐乐的眼睛,只得默默低下了头。 徐乐道:“我记得你今年二十二,炎国冀州人士,今年来的这里,之前没有战斗经验,只是新兵。” 张铁角道:“是。” 徐乐道:“按我们那个世界的叫法,你和我们兄弟三人,还算是同乡。只不过大炎尚未迁都至冀州,不然冀州远比想象的要繁华。华北一带,冀州人坦坦荡荡,冀州以里,津门人最为能说会道。” 张铁角道:“我就是出身津门。” 徐乐打量着张铁角,又侧过身看了看一众新人干员,道:“能说也好,善道也罢,你们都不是小孩子,有些话说了出口,就得想好后果。” “岛内人员来自泰拉各地,其中不乏曾经的流民悍匪,甚至还有卡兹戴尔的魔族佣兵,他们与我们兄弟二人,并无本质上的区别,所以我还是劝各位,如果本事不够,还需谨言慎行,免得伤到不该伤的人,惹了不必要的麻烦。” 干员们顿时静默了下来,纷纷低下了头,但包括阿米娅等一众元老在内,没人想要离去。 徐乐的话,恰好切中的当下罗德岛的症结所在,领导者更替,旧人离去,新人上位,不同的观念间难免会引发冲突。 此刻的张铁角已没了起初的嚣狂,近乎闲聊的一段对话,已令其臣服。 徐乐又问向张铁角:“你还有什么要问的?” 张铁角谷尽了最后的一点勇气,终于问道:“乐博士,岛内都在传言特先生会去杀何博士,究竟是不是真的?” 徐乐笑了,道:“有些事,还得亲自问他,主舰已将至龙门,不妨我们当着大家的面,给他通个电话。” 他示意众干员就坐,走到了九色鹿和小柳身旁,抚摸了几下小柳的头,问道:“侄儿,想不想见见你父亲?你们大概也有两年没见了。” 小柳喜形于色,眼里冒出了光,说道:“想!很想啊!” “那我们大家就一起来看看我这个兄弟。凯尔希,岛里是谁在管城际通信,叫啥来着?”徐乐挠了挠头,“就是那个黑头发的魔族推销员。” 凯尔希补充道:“可露希尔。” 徐乐道:“啊对,让她把通信内容接训练室大屏幕。” “现在还没到一点,希望特子现在还没睡。”徐乐暗忖。 “嘟”,训练室的大屏幕亮起,整个房间回响着视频通话的等待铃声。 第七十八话 博士,不止一人(五) 训练室里凳子很少,但地方很大,干员们干脆席地而坐,只为看一看这个扬言要刺杀何博士的特子究竟是何方神圣。 阿米娅扶着刚刚哭完的迷迭香,小声问道:“要不要我送你回去?” 迷迭香红着眼圈,泪已擦干,眼里却冒着火,青色的眼睛里,充满了一种强烈的欲望,想要看那个男人一面的欲望。 “这片大地上如果存在坏人,他肯定算一个,我要记住他的脸。” 倘若特子真如迷迭香所说,是个十恶不赦之人,为何九色鹿又要称其为相公? 阿米娅对此感到十分不解,她直接走到了九色鹿身旁,避开小柳的视线,声音也压得更低:“九色鹿姐姐,特先生究竟是什么样的人?他真的很坏吗?” 九色鹿道:“他五年前并不叫特子,而是柳行善,他是穿越者,源石技艺和武功的高深,很少有人能比得上。他也是个多情的人,救了我不止一次,他改名也是为了纪念一位故人。” 她红着脸,眼里充满了对丈夫的爱慕和尊敬,却又蹙起了眉,像是回忆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 阿米娅作为小姑娘,对这种情感自然体会欠深,一旁的徐乐和陈晖洁却在感慨——能遇到这么好的女人,真的是特子的福分。 此时,一道略带嬉笑的语声从屏幕旁的音响处响起:“我娘子很喜欢我的。” 城际通信接通,众人仰头望向室内的大屏幕,却看到了两个黑洞洞的大鼻孔在灯光下冒着白雾。 “不好,手机放歪了。”另一端的特子摆正了手机,刚好照到了他的上半身。 在夜晚的龙门,他坐在跨江大桥上,背靠着整片夜空,远处的霓虹灯在另一道强光的映衬下发出微弱的光。 镜头里最强的光,赫然悬在一个人头顶的正上方,亮如白昼,这是萨科塔人专属的特征。而光圈的主人,正是特子方才碰见的红发少女,能天使。 “特先生,你说的娘子,真的是鹿小姐?”能天使看着屏幕,一脸惊讶地问。 特子显然喝醉了酒,脸红得像深秋时节丰收的大枣:“怎么样,我老家的娘子,漂亮不?” 另一端的罗德岛内,众干员也是一怔,均不相信自己的眼睛。 “这人怎么和企鹅物流的人在一起?” “这不是资深干员能天使?她是不是被逮住了?” 在迷迭香的想象中,特子一定是脸上生疤,凶相毕露的那类虬髯大汉,其战力和爱国者比起来有过之而无不及。但当这样一个身着保安服、把市侩写在脸上的男人真正出现在她的面前时,她的世界观又一次动摇了。 特子有意侧过身位,让能天使和自己能同时出镜,她本就属于略娇小的类型,特子坐在后侧时,能天使刚好靠在他怀里,头枕着他的肩膀。 能天使也像是喝了不少酒,醉意朦胧,跟着特子并排坐在钢铁铸成的跨江大桥上,脚下便是缓缓流动的江水。 冬夜的江水并不汹涌,倒映着整个龙门城的灯光,她的一双眼睛也如这缓缓流动的江水,映照着身侧男子的脸庞。 能天使抬起了头,她的唇距特子不到三寸,喃喃道:“我在舰上没见到过鹿小姐几次,但她和你做的饭我都吃过,实在分不出哪个更好,原来你们是一家人。” 特子看到了屏幕对面的小柳,没法说出九色鹿和自己已成前任的事实,只能回应道:“是,我最近一直做梦,脑子迷迷糊糊的,可我还记得,我们是一家人,从很久以前就是了。” 从屏幕处听到这番话,九色鹿笑得很欣慰,对徐乐细声道:“博士,你说的没错,就算他失忆,他也还是他。” 徐乐笑了笑:“我兄弟,能处。” “九色鹿也是好人……柳一心……你们真是……一家子义人。”能天使说话的声音很小,小到除了她以外,世上再无第二个人知道她说了什么。她说完便靠在特子怀里,沉沉睡去。 特子放下手机,轻轻将能天使抱起,安置在一旁的避风处,给她披上了自己的保安服。 这时,台下响起了一阵窸窣的低语声,他们实在无法理解这样的一个盗贼怎么会跟企鹅物流的精英走到一块。而九色鹿看到自己丈夫和别的女人在一起,竟无一丝恼怒,当真是荒谬至极。 九色鹿笑着对特子道:“相公,看来你已经找到你心心念的姑娘了。” 特子再次拿起手机,红着脸,略带惊惶般眯起了眼睛,语声颤颤巍巍:“希望娘子你不要在意,蕾小姐只是喝醉了,我虽然一直喜欢她,但我没碰她,一下都没碰。她只是今天玩得太累,睡着了……睡着了。” 九色鹿笑着道:“没关系,大炎律法允许一妻多妾,我不介意。” 她在说这句话的时候,单纯地直抒胸臆,丝毫不带愠色。 特子恍然,伸手指向天空,仿佛要去摘天上的星星,道:“确实,现在大炎相当于我们世界的唐朝。” “天上白玉京,十二楼五城。仙人抚我顶,结发受长生。”他摸了摸自己的头,又轻轻将身侧能天使的红发抚平,“哈哈,结发受长生。” 张铁角等一众干员看到这一幕,笑也不是,斥责也不是,急得脸上的五官像橡皮泥一样拧巴到了一起,复杂的表情简直比哭都难受。 徐乐看了看一众干员,道:“张铁角,你有话说?” 张铁角道:“博士……我不敢说。” 徐乐拍了拍他的肩膀:“好男儿敢做敢当,才能有话必说,说吧!” “豁出去了!”张铁角心里想着,再一次鼓足勇气,怒道:“姓特的,九色鹿这么好的姐姐你都背叛,还去染指别人家的大闺女。” 他紧握双拳,冲屏幕瞪大了眼睛,卯足了劲,声音很大:“你真不是个东西!” 炎国在文化上偏保守,国内人们最注重的就是自己的名誉,如果丈夫背着妻子去找别的女人,就算别人不明说,暗地里也是要被戳脊梁骨。 但特子不是炎国人,他丝毫不在意,反倒笑得更愉悦:“我本来就不是东西,我是罗德岛的博士,博士本就可以跟多个干员刷满好感的。每个穿越者都是博士,凯尔希,我说的没错吧?” 一直在一旁静默的凯尔希终于开口:“没错,乐博士已经给我们讲清楚了,博士是你们世界的人在我们这里所扮演的角色,所以穿越过来后,就成了博士。” 特子从兜里掏出了烟,两根一齐点上:“现在啊,博士有两人,之后会更多,就像我之后也会有好多子女。” “我要响应炎国的号召,完成在原来世界的未竟之事,宠幸最漂亮的女干员,给小柳生一堆弟弟妹妹!” 小柳高兴得跳了起来:“好耶!我父亲最厉害了!” 事态的发展超乎预料,凯尔希已被惊掉了下巴,作为一个活了相当久的元老级人物,被两个年轻人折腾得哑然失色,又有谁能理解她的苦楚? 她现在只想让这次通话快些结束,至于特子为什么要杀何博士,她不想关心,也没兴趣去关心。 特子盯着手机的屏幕,看着小柳的脸,忽又平静地问道:“小柳,你是不是又跟别人打架了?” 小柳垂下了头:“是,小柳犯错了。” 特子继续问:“你伤到谁没有?” 小柳道:“我打了小白猫一拳,还打了十几个干员哥哥。” “小白猫是谁?”特子将两根烟用两指夹住,深吸了一口,“岛里的实习干员吗?” 小柳指了一下迷迭香,此时她紧盯着大屏幕,等镜头挪到她的脸上,她才猛然回过神来,变得像极了一只受惊吓的小白猫。 特子看到迷迭香时,上拉的眉毛挤出了三道皱纹,双眼的瞳孔开始震颤:“小柳,你可知道她是谁?” 小柳把头埋得更低:“她是迷迭香,罗德岛资深干员。” 特子以呵斥的口气道:“你可知她有多强?这是你能惹得起的人?” 四周顿时安静,干员们也不再交谈,他们察觉到特子并非那样十恶不赦,在某些事情上,也许还可以讲道理。 小柳被吓得似要哭出来:“以前不知道,现在知道了,小柳错了。” 特子仍继续追问:“你当初动手时,可是堂堂正正的,有没有偷袭?” 小柳道:“没有,她先动手,我就直接迎了上去,后来小柳就后悔了。” 可特子却仍直勾勾地瞪着小柳,突又大笑道:“好,这才是我的好儿子!十岁就能匹敌六星资深干员,前途不可限量!给我狠狠地打!” 迷迭香从未预料到特子会如此不讲道理,他们二人先前没有个人恩怨,但现在却已有了。 “特先生,这就是你想说的?”迷迭香问道。 一旁的阿米娅从未见过迷迭香在一天里说了这么多的话,深感大事不妙。 “人活一世,揍几个没事找事的女人,打几个不成器的年轻人,本就是理所应当的。” “在罗德岛,不光要打男干员,女干员也要打,这样才能称得上均衡。”特子仍滔滔不绝。 小柳道:“可是乐伯伯让我给他们赔不是。” “那你还是听你乐伯伯的话。”特子掐灭了手里的烟,“不过干员们可得听好了,你们的工作就是战斗,被我儿子打成这种狼狈样,还想接受道歉,多想想自己配不配。” 徐乐闻言大笑:“哈哈,言之有理。” 第七十九话 博士,不止一人(六) 此刻,凌晨两点的钟声响起,桥上的钢筋架构整齐地排列着,冷风承载着钟声,霓虹如画,江水如墨,天地间充满着静谧的生机。 特子将烟头一扔,两个颗带着微弱火光的烟头晃动着,坠入江中,像极了两只随风飞舞的蝴蝶。 “小柳,你是不是把人家弄哭了?”特子盯着手机屏幕上的迷迭香,静静地问。 小柳点了点头:“是,是小柳打哭的。” 迎着冷风,特子的头发被吹得背了过去,但他的声音很稳定:“那你确实该向她道歉。” 小柳喃喃道:“可父亲先前还说,我如果道歉,他们会难受的。” 特子道:“不是因为你打了她,而是因为你把她弄哭了,她们都是英雄,英雄是不能流眼泪的。” 话语传进了迷迭香的耳朵里,她脑内夹杂着愤怒、仇恨、欣喜、感动,顿时一空,手足无措。 特子继续道:“你可以给她几刀,让她流血,可一旦弄哭了她,你就要对此负责,因为英雄落泪的时候,才是他真正被刺痛的那一刻。” 小柳只能点头答应。 “照顾好你娘亲,我过几天会去见你们。” 特子看了看天:“时候不早了,我得带蕾小姐回去,回见。” 此时,特子的身影变得透明,他变成了一群蝴蝶,变成了冬日里的一缕春风,轻轻托起了能天使,沿着大桥缓缓飞了下去。 城际通信已断开,屏幕再度变得漆黑,徐乐盯着大屏幕,打了个哈欠:“一天下来,累死我了,当博士真累,连打郊的力气都耗光了。” 陈晖洁瞪了徐乐一眼,提醒道:“乐博士,注意你的言辞。” 徐乐冲陈晖洁笑了笑,笑得很疲惫,喊道:“散会,睡觉去,明天早会推迟一个半小时。” 身着白色制服愤愤不平的实习干员们,伸着懒腰大踏步走在过道上的徐乐,一袭绿衣看起来心事重重的凯尔希,众人都回到了自己位于主舰上的住处。 为何特子又会到大桥上?时间要回溯到特子刚刚遇见能天使的那一刻,当时的他还在转弯,在巷子里溜达,在巷子里遇见了能天使。 “阿能?”特子惊讶地问道。 能天使的头发凌乱,显然已在外面等了许久:“特先生,我想来想去,还是要来跟你见一面。” 特子问:“你见到她了?” 能天使道:“是,她叫路九色,我总觉得她很眼熟。” “路九色,九色鹿。”特子来回念着这句话。 “对!你一说代号我就想起来了,她是鹿小姐。”能天使惊呼出声,“她真的是你妻子?” “前女友。”特子脸上平静如水,“她是个很好的女人,我认识她很久了,每三个月我和徐乐大哥都会给她寄一笔钱。” 能天使道:“岛上的干员都说她住在山里,像神仙一样。” 特子道:“她是个深居简出的人,我倒是觉得,女人该多出去走走,就像你姐姐莫斯提马,上次在尚蜀见面后,我发觉自己还挺喜欢那种类型的。” 能天使怔色道:“你难道还对我姐姐感兴趣?特先生真花心!” 特子笑道:“好看的女人,总要多看几眼。” 能天使道:“可那种女人,你绝对留不住她,她身上带着秘密,我为了找她来的龙门,等了她四年。” 四年,漫长的岁月。从她毕业以后,十八到二十二岁,是一个女人最宝贵的年华。 如果一个人一直躲着你,让你等了足足四年才相见,那就代表有些东西,她这辈子都不会告诉你。 这个话题无疑太过于沉重,特子发觉不妥,在回去的路上刻意回避着这个问题。 特子道:“说说你另一个姐姐吧,她叫蕾缪安?粉头发的漂亮女人。” 能天使道:“她现在挺好的,只不过受伤昏迷了五年,现在正在家静养。” 特子道:“她年纪多大?” “比我还要大不少。”能天使挠了挠头,“大概快三十岁了吧。” 特子灵机一动:“她昏迷了五年,一个人五年不动脑子,也算年轻了五岁,所以现在也才二十来岁,我最喜欢的就是妙龄少女。” 能天使噗嗤一下笑出了声:“特先生说话还是这么有趣,你这么花心,当心鹿小姐打你。” 特子却眉飞色舞道:“她对我可好了,当初我们分手时约定‘君当如飞蝶,妾当如春蕊’,意思就是说,我可以像蝴蝶一样找别的花,她也可以像花儿一样吸引别的蝴蝶。” 能天使道:“所以柳一心其实是柳花心,花心大萝卜。” 特子被吓了一跳,道:“你早就知道我和柳一心是同一个人?” 能天使道:“那天我和小五打架的时候,看到你面罩后面的眼睛,就知道了。” 特子道:“小乐眼神还是挺好的。” 能天使捋了捋自己的头发:“我是天才射手,眼神本就很好。” 特子笑了,道:“蕾缪乐眼神好,所以蕾缪乐其实是蕾乐子,专门爱看乐子,看我和小五演戏,和德克萨斯打架。” 二人沿着长街一边说笑,一边走,又接连拐了好几个弯,可奇怪的事情发生了,这条明明走过很多次的街,在今天晚上,忽然变得陌生了起来。 陌生得就好像与你朝夕相伴的一只猫,在今天你要抱它的时候忽然对你竖起了獠牙,拔腿就跑,再也寻不到它的踪迹。 能天使心中一阵惶然:“特先生,我好像是迷路了,明明是每天走过的路,夜里也走过好多次,但这次好怪。” 特子的脚步放缓,落在了后面。昏黄的灯光下,他捂着自己的头:“这个地方……我好像见过……” 能天使勉力扶着特子,掏出了手机,更为古怪的事情发生了:在通信发达的龙门闹市区,竟然连一个信号也没有。 突如其来的变故让这个二十来岁的少女更加焦急,就算她有着强横的射击技术,也无法射穿这倏然而至的迷途。 能天使拍了拍特子后背:“你没事吧?” 特子没有回应。 她望向远方,看见远处有一个杂货铺,卖烟酒的杂货铺。 “特先生,这回我可能要冒犯到你了。”她轻声道。 说完,她就像当初特子拖着德克萨斯一样,用尽全身的力气拽着特子的衣领,给他带到了杂货铺处。 杂货铺里有一个脸上生满皱纹,戴着老花镜的老头子,但他的眼睛却依旧明亮,老而泛黄的瞳孔里散发着一种青色的光,那是一种太阳透过碧玉散发出的独特光泽。 能天使看到他之后,立刻便感觉到这个人并不简单,她谨慎地拿捏着自己的礼仪,道:“老人家,这里是哪?” 老人道:“这里?这里是我家。” 眼见老人答非所问,能天使也不愿跟他争论,急忙请求道:“老爷爷,您这里有电话吗?我需要打一通电话。” 老人说道:“屋里面有,进来吧。” 于是她再一次卯足了力气,拽着昏迷中的特子,走进了杂货铺里面,又推开门,进了杂货铺店面后的屋子。 屋子并不大,不足二十平米的小房间,外加一个作为阳台的厨房,和一间狭窄的厕所。里面的家具也是极简朴。 一位牙都已掉光的老奶奶坐在一把旧木椅上,腿上摆着一只毛色灰白,眼睛也灰白的兔子,那兔子十分乖顺地俯在旧棉被上,任由老奶奶对它抚弄。 能天使也顾不上跟老奶奶闲聊,打起了桌上的电话,第一时间便拨给了自己的组长德克萨斯。 电话却没通,她一连拨了五次,还是没通,只剩下话筒在“嘟——嘟——”地响着。 老奶奶开口道:“大闺女,你这位男朋友好像病了。” 能天使道:“病?什么病?” 就在她问了这句话后,老头子从超市前面走回了屋里,左手拿着两瓶酒,右手端着一碗汤。 放好了酒,老头子从桌子下面的抽屉里拿出了一个勺子,一勺一勺地给他把汤灌了下去。 老头子道:“这种病,名叫心病,他的记忆在彼此纠缠,他和这个世界也在纠缠,只有他自己能理顺。” 老太太问道:“我们要不要告诉他真相?” 老头子叹息道:“如果现在告诉了他,受到刺激,自己反倒会越理越乱,这样不光会害了他,更会害了和他联接之人。” 能天使简直没法相信面前二人能说出这样的话,但她不得不信,诡异的氛围中,她下意识地握住了腰间的枪铳。 老头子笑道:“眼观六路,不愧是阿能。” 能天使压低了声音,问道:“你们究竟是谁?” 老头子睁开了眼,双眸发青,就连他一身粗布衣裳也开始发青,青绿色的光芒充盈着整个房间,却是那样的柔和而温暖,就像是夜空中的太阳。 他的语声祥和,道:“我便是你们口中的最强穿越者,李仲。” 第八十话 博士,不止一人(七) 李仲的眼睛睁开时,眸中的青色光芒越来越亮,佝偻的身体变得挺拔,转瞬之间,他整个人已由一个垂暮老人化为了一位倜傥的佳公子。 纵使变得年轻,李仲的脸上也布着些许皱纹,不过这也并不影响他是个很英俊的男人这一事实。 一旁的老太太也已不见,原地多了一个带着圆框眼镜,脸也圆圆的少女。少女摸了摸怀里的兔子,对它轻声说道:“阿叶,去吧。” 兔子像是听懂了那女子的话,轻快地从她膝上跳下,蹦跳着跑出了屋子,跑向了周围的夜幕中。 李仲望着远去的兔子,感慨道:“希望她能对新主人好些。” 突如其来的歧路,温馨的夫妻俩,神秘的杂货铺,神秘的白兔,在泰拉大陆,世上本不该有这种画面。 这一幕看在能天使眼里,竟显得并不突兀,反倒是像红日初升、大江东去一般自然,世间壮美奇妙至极点的场景,往往也平静至极点。 面前这二人究竟是穿越者,还是从洞天石扉中飞出来的人? 能天使已不愿想,不敢想,她瞪着眼睛,凝神侧目,唯一能感受到的,便是这两人和这个世界存在着的割离感。她曾在罗德岛上见过三大岁相,也见到过深海猎人,这些干员中,前者的风格与炎国神话里面的奇珍异兽无二,后者像是海里的美人鱼。 穿越者不过是在这两三年间步入众人的视野,为世人熟知,她也曾想象过穿越者的样貌,并在脑内描绘过她的构想,先前爱笑又市侩的特子打乱了她的思绪,面前的李仲,更是将她对穿越者的印象变得粉碎。 她不相信有人能到李仲这种境界。 但面前这两人确实在这里,他们给她的感觉与岁相或深海猎人迥然不同,只因这两人已接近仙佛,立于他们面前,恍若看着星空与深海,心旷神怡,竟连一丝杂念也发不出。 能天使顶着头上的光圈,转了不知道多少转,想了又想,最终还是决定放弃。 但李仲却先开口了:“阿能小姐,坐吧,虽然这里的家具很旧。” 换作之前,能天使到了别人家里,一定会婉言拒绝,可现在她却很自然地坐了下去。 李仲的语声很温和:“要不要喝点水?我这里有上好的竹叶青。” 能天使接过了装着茶叶的陶瓷杯。 李仲道:“你知道什么样的人算是英雄?” 这是一句问话,李仲问得却像是在闲聊,像极了一个长辈在对小姑娘逗乐子。 能天使也毫不避讳,说道:“我觉得身边的英雄很多,像近卫局的督察、罗德岛的干员、企鹅物流的大家,都算的上是英雄。” 这是她的真心话,她是个善良的女孩子,看到了太多在末世中挣扎求生存的人,也看到了太多舍生取义,在绝望面前把生命献给他人的英雄。 能天使没有继续要说的意思,所以李仲继续问了下去:“近十年兴起的整合运动,算不算英雄?” 能天使立刻说道:“就算是整合运动,他们里面也有英雄,比如浮士德、霜星、爱国者。” 说这句话的时候,她的眼睛没眨一下,直直地盯着李仲那双充满着魔力的青色眸子。 李仲却笑了,低声道:“你的这位特先生本可以成为英雄,可是他为情所困,以前的枷锁是鹿小姐,现在又多了好几道,其中一道就是你。” 能天使怔色道:“我?” 李仲眸光一暗,忽道:“是。所以我不介意帮他破除枷锁,助他成为英雄。泰拉人在我眼里如同蚂蚁,杀上几只不过举手之劳。” 李仲原本青色的眸子一下子转黑,她眼前的仙人忽然变成了一只恶魔,他说的每一个字都化为地狱传来的风声。 为什么李仲忽然会说出这种话? 冷汗沿着能天使的额头流到了脸颊,她的手指肚扣在了扳机上,就算她深知子弹绝对上不了眼前这个男人,她也要举起枪。 黑洞洞的枪口对着李仲,能天使头上的光圈亮着,像极了一根即将熄灭的火柴正对着一头择人而噬的猛虎。 李仲面上一冷,道:“阿能,我今晚就要为我兄弟杀你,助他回归本心,你怕不怕?” 能天使的脸已被吓白,怯生生地说道:“我,我才不怕!” 她当然已经害怕极了,呼吸急促,心脏也在砰砰地跳。 她发觉李仲像是有意以气息迎合自己心跳得频率,平时纵使心跳再快,也只不过是简单的颤动,而这一次,她的心脏竟将自己震得周身生疼。 旁边坐着的圆脸少女就像是什么大事都没有发生,静静地端详着能天使的脸颊,端详着一件精美的艺术品。她的目光冷傲如霜,好像被她当成一件艺术品看待,是非常值得骄傲的一件事。 李仲问道:“你不打算逃?” 能天使握着枪铳,却迟迟不愿扣动扳机,呜咽着道:“我现在只想打爆你的头!” 李仲道:“明知不敌也要向我开枪?” 能天使说得很坚决:“是。” 她的右手用力,下一秒就要扣下去,就在这将发未发的一刹那,那个脸圆圆的少女笑了,笑得很温暖。 少女道:“大李,别再吓唬她了,阿能是个好女孩。” 李仲笑道:“阿孟,我要搞清楚我兄弟喜欢的女人究竟是什么样子,所以得试探。小特失忆以后一直惦记着要杀你,不也是因为他潜意识里一直想试探? 其实,兄弟和女友有时候也算是仇家。” 能天使从他们的交谈中得知,原来那个脸圆圆的少女名叫阿孟。 阿孟笑道:“阿能还是像以前一样,果敢有骨气,这样的年轻人才会有出息。” 阿孟说话的口吻也像极了长辈,像一个跟她很熟悉的长辈。 能天使立刻问道:“你认识我?” 阿孟答道:“我不光认识你,我还雇佣过你,你们一整个小组,还有你的姐姐莫斯提马,以前都在帮我做事。” 能天使道:“我的雇主很多,特先生都能算一个。” 企鹅物流的业务覆盖整个龙门,不光有明面上的委托,也有地下的脏活,上一次特子劫得斩龙剑就是她们的地下委托。 阿孟道:“但是能够一次指挥十数名干员击败整合运动的人,整个泰拉可能很难找到第二个。” 能天使惊呼:“你是何博士!” 阿孟笑的很开心,道:“没错!一点就透,小特一直喜欢你,看来他看女人的眼光不错。” 又有谁能想到大名鼎鼎的罗德岛博士竟然是个脸圆圆的,带着眼镜的少女,能天使不敢相信。 更难以相信的便是这样的一位少女,戴着黑色的面具,以雷霆手腕与精妙的指挥强盛了整个罗德岛,成为了泰拉人眼中惊才绝艳、举世无双的奇人。 能天使讶然道:“可是,何博士本该是个男人,这该怎么让我相信你才是之前那个博士?” “那也简单。”阿孟表情轻松地说道,“你去年还给我看过日记,问过我该怎么找你姐姐,我还进过你宿舍,我说的可都是事实咯。” 能天使一时间已说不出话,因为这些事是她和“博士”之间的秘密,除此之外,绝无第二个人知道。 阿孟见能天使呆住,便继续道:“别慌,何世杰这个称号,是我在原世界里很喜欢的一个视频博主的名字,当上博士后,我顺便就用了这个名字做化名,听起来还挺不错的。” 阿孟继续打趣地问能天使:“你猜我现在多少岁?” 能天使看了看她白皙的面庞,一双透彻闪着光的大眼睛,当即便说:“也就是二十来岁吧。” “不。”阿孟道,“要论年龄,我跟特蕾西娅应该算是同辈人,当然,李仲也一样。” “什么?”能天使已经惊呆了,“穿越者都可以活这么久吗?” 阿孟道:“可能是这个世界的馈赠,只有我和大李能活得久一些,每个人在这个世界里都有自己的角色,而我的角色就是扮演‘博士’,当然包括巴别塔时期的博士还有你们现在认识的博士。” “只不过有个东西叫‘天意’或者说‘世界线’,它维持着世界的平衡,在巴别塔时期,我尽管不想,也仍旧依照着原有故事的剧情,做过了许多本不愿做的事。” 玩过明日方舟的人对这一点并不难理解,玩家操控的是失忆后从石棺中醒来的博士,至于以前那个行事毒辣的巴别塔博士,他所做的事并非我们所能决定。 或许天意正是如此,让我们摆也摆不脱,更逃不掉。 能天使眼中写满了怀疑与不信:“一下子让我接受这么多,我脑子好乱啊!” 此时,一个熟悉的人声响起:“阿孟姐,李仲哥,好久不见!” 熟睡的特子已然苏醒,他轻吐出一口气,如鲠在喉,恢复的记忆一下子拥塞在了脑内,一时间对于自己,他竟无从说起。 往事在他的脑内浮现,他想起了曾经的爱人、朋友、敌人。 第八十一话 博士,不止一人(八) 雾,一团团的雾涌进了脑海里。 而此刻的他,在梦中,究竟是雾一样的梦,还是梦一样的雾? 从当初车底下盗取斩龙剑赤霄的鼠人,再到化名柳一心,四处洗劫金库。但在那之前,他究竟是谁? 龙门没有人清楚,就连他自己的记忆也时断时续,他之前问过徐乐:“大哥,我两年前也是这样一个鼠人吗?” 徐乐略带深意地笑了笑,道:“是,咱们都是鼠人。” 而当比两年前更久远的往事回到他脑海里的时候,柳行善和特子两个人融为了一体,像两团雾一样,化作了一团。 春草、扬琴、红蝶、一曲梁祝,一切的一切都埋在了雾中,他醒来后,双手拨开眼前的雾,摸到了能天使的脸。 “特先生,你感觉好点了吗?” 她把脸凑到了特子的手边,特子从未感觉自己与她有过像今天这样近距离的接触。 特子喃喃道:“大李哥,阿孟姐,我可能是全记起来了。” 李仲问道:“你记起了什么?” 特子道:“一切的一切,自打穿越后,到这里的所有事。但我到底是柳行善,还是特子?我现在到底是谁?” 李仲和阿孟相视一笑,同声问道:“你喜欢的姑娘都有谁?” 特子皱着眉头,似是在追思,想了十几秒后答道:“让我想想,穿越之前有个网恋对象叫叶蓁,咱们在阿戈尔边境建城时,我见到过几个生得漂亮的深海猎人,五年前在勾吴城外的山野草庐中认识了鹿姑娘,误了她的芳华。” 阿孟拊掌,嘻嘻地大笑:“看来你是全记起来了,徐乐这几天跟我说过,你遇见了诗怀雅小姐和阿能姑娘,还调戏了企鹅物流的可颂,跟德克萨斯打过一架。” 特子叹息着道:“我喜欢这么多的女人,你们不会笑话我吧?” 三人一齐盯着怯生生的特子,李仲一双青色的眼睛一下子便看透了特子的心事,问道:“那这些个姑娘里,你碰过她们之中后的哪一位?可尝过禁果了?” 李仲虽是当世第一强者,说话却仍幽默,他的语气中有着一丝明显的愉悦与打趣。他身负绝强的力量,内心有时或许是清冷的,但见到了回归的朋友,他又变回了那个能说会道的兄弟。 能天使一听李仲这么一问,立刻红起了脸,男女之事对于一个二十出头的女生而言,总带着那么一点难以启齿的温暖。 特子压低了声音,把一句话一个一个字地咬了出来:“都没碰过,你们别笑。” 三个人闻言却都笑了,就像是在看一个吹牛吹破了的孩子。 阿孟像是长辈一般轻声斥责着特子:“你都二十八岁了,穿越到异世界也不找个媳妇。” 特子摇了摇头:“我先有了儿子,但还是没有媳妇,真可笑。” 李仲像是在鼓励特子:“你得加把劲啊,我和阿孟都洞房过不止多少次了。” 戴眼镜的阿孟眯着眼睛,和李仲相视一笑。 能天使全听完后,才感到这句话实在难以入耳,羞得眼角都开始抽动,连忙用手捂住了脸。 阿孟托了托脸上的眼镜,意蕴深长地说道:“我们这次来,可不是帮你说媒,而是要托付给你一件最重要的事。” 特子点了点头:“作为四大信使当中的‘喜’信使,要我做什么,我算是猜的出一二。” 阿孟道:“你是知道的,我曾搜集泰拉境内的源石,于北荒开发了不少武器,更是打破了原有剧情的束缚,救下了很多本应已死的人,即便如此,也无法寻觅到解决世间涂炭的最优解。” 特子道:“那你们为什么还要走?” 此刻,李仲的面上多了几分寂寞和伤感,如果一个人铁了心要离开,定是有一个极为沉重的原因,但李仲不是。 他轻叹一声道:“或许这也是天命,我和阿孟愈发感觉到我俩将会返回原世界,不过好在这两个世界的时间并非平行,我们依旧可以回去完成学业,见见我的家人。” 特子微笑道:“那恭喜你们。” 修为到了仙佛之境,这个世界对于李仲而言已没有过多的牵挂与乐趣,他想做的一切,在这里都能实现,这里的生活,对他已无丝毫吸引力。 所以他要回归更真实的世界,回到他原本的地方,回到家去。 能天使听着三位穿越者的对话,越听越难懂,可下一句话更让她难以理解。 李仲道:“我们已见过徐乐大哥,你和他都有自己的故事要做,还记得之前我们一起跟老道看的卦象吗?你们分别命犯七杀和破军,会在这里待很久,直至颐养天年。” 特子继续点了点头。 李仲的语气中充满了惋惜,道:“我二人能留给你和徐乐的唯一念想,便是那海底那一座孤城,和北荒的禁军。当然,如果你能悟出解决泰拉全部问题的终极一式,无论是禁军,或是孤城,都不再重要。” 特子的眼中流出了光,微笑着道:“凝聚所有武学和源石技艺终极一式,我已有所眉目。” 阿孟递给了特子和李仲各一根笔,道:“不妨我们把它写在手心,看看我们想得可否一样。” 解决一切纷争的终极一式,能天使听到这个词,下意识的反应便是天灾、爆炸、杀戮,她整个人已似僵住,但她还是要看,面前三人的话题,直接关乎到整个泰拉的生死存亡。 他们这个字写得很快,不一会便都摊开了手,而三只手上的内容也完全一致,赫然是一个“九”字。 李仲道:“天下的道法与技艺殊途同归,大悲赋继魔爪之后的第九式,化蝶八变的第九种变化,都是这个‘九’。” 第九种变化究竟是什么样的一招? 难道是像先前塔露拉的火焰,巨龙滔天,一举吞噬整个城邦? 甚至是有如昔年剑客的第十五剑,招式一出,神鬼皆泣? 能天使看得一怔,特子却缓缓道:“我已明白一二。” 阿孟忽又道:“小特,前几年我捡来了一只白兔,现已交给你照顾,你可要好好对她。” 特子诧异地问:“白兔?” 阿孟道:“是一只能冻小布丁给你吃的大白兔,罗德岛的大家对她肯定很熟,而你,现在就是她新的主人。” 特子苦笑道:“所以我之后做饭,不光要喂阿能,还得喂兔子和我的小柳儿子,男人真的很累。” 能天使闻言眉头微蹙,回道:“我吃得又不多,在你这里蹭几顿而已。” 特子道:“你只要愿意,之后随时都可以来。” 李仲看着对视的二人,眼里夹杂着欣慰、期盼与隐忧,道:“小特,明天你会身遭劫数,而我们今夜过后便会从这世界离开,从现在开始,你逃出龙门城,或许还来得及。” 特子瞪着眼睛,道:“逃?我既已找回自我,便再也不会逃避。” 能天使也鼓足了勇气,道:“特先生,我会帮你的。” “不,你是个好姑娘。”李仲道,“你今天太累了,得好好休息。” 就在这时,李仲和阿孟的身影已逐渐接近透明,他仍不忘叮嘱道:“特,如你所想,之后一定会遇到更多的好女人,一定要幸福。” “我会的。” 此刻,能天使和特子只觉周遭旧屋与杂货铺的景色一空,脑内的记忆也随之顿消,她再一次站在了熟悉的街巷里,身旁的特子手里端着一整箱子的酒。 能天使惊疑地问道:“特先生,刚才发生了什么?” 特子拿起了酒箱:“刚才我见到了一位老朋友,他送给了我这些酒,去喝一点吧。” 后来,便是她们二人来到了先前的大桥上,以酒浇灭了心中的忧虑。也只有酒,能压住特子找回记忆后,心中不断翻涌的波涛。 酩酊之际,他们接到了徐乐的电话,一通电话过后,特子催动技艺,化作漫天蝴蝶,带着还在沉睡能天使飞回了厂区。 当特子走到工厂门口时,德克萨斯组的其余三人已在保卫处坐了许久。 “刚才能天使姐的电话一直没通。”可颂道,“特先生,你该不会对她做了什么吧?” 特子轻轻放下了臂弯里的红发少女,她呼吸平稳,头上的光环依旧闪耀,皮肤依旧柔软而富有弹性,脸颊上似抹上了红妆,睡得仍是那样的熟。他把她交给可颂的时候,就像是托付着一捧鲜花,生怕一个不小心,便会将其惊醒。 德克萨斯一脸严肃地问道:“特先生,你的那位妻子去了哪里?” 特子没有多话,脱下了保安服,说了句“她在罗德岛。”便走回了保卫处里屋的床上,倒头大睡,传出轻微的鼾声。 德克萨斯听到里屋的响动,见当下已无大碍,便也走回了宿舍楼。 就在众人心弦一松的不经意间,那只名为“阿叶”的灰白色兔子顺着门缝溜进了特子的屋里,纵身一跃,跳上了他的床。 纵然这一天发生了太多的事,明天的劫数或许更多。 但只要还能睡下去,明天,便是新的一天。 第八十二话 早安霜星(一) 当万物归于宁静的时候,梦也随之降临,特子触碰到了梦。 白色的梦,梦是看不见的,它只存在于你的脑海里,梦可以想,但他不能触碰。 有一本书曾这样说过:你能触摸到梦的时候,便是你通过努力,让美梦成真之时,只不过那时候,你又会有别的梦。 你能触碰到东西的时候,便是醒来的之时。 可这一次,一切却又都是清晰可感,白衣人垂钓坐于舟中,远山耸翠,春草如弦,阵阵风声触动人心。 特子睁着眼睛,四周的雾已散去,看向白衣人,问道:“你并不是大李哥?” 鱼竿上的忽然有鱼咬钩,“啪”地一声,鱼线断裂,白衣人一言不发。 特子继续问:“你就是我,你便是我的心魔,当初李仲与徐乐为登仙人之境,在海底一战,后来他又为了帮阿孟姐脱离石棺,不辞而别,所以你一直记恨他。” 白衣人仍默然,只见点点水滴落在了白衣人身前的木板上,然而苍穹辽阔,晴空如洗,从哪里来的雨? 心如血,泪如雨。 特子望着白袍人的背:“你说的‘她’,其实是九色鹿姑娘,因为她的存在,纵使李仲哥把他的功力给了我,我这辈子也达不到那番境界,你后悔吗?” 泪已停,白袍人道:“不后悔。” 特子道:“你就是我,我就是你,我也一样。” 此刻,白袍人转过身,他的面容竟和特子长得一模一样,他们两个,本就是同一个人。 白袍人伸出了手,道:“柳寺,是时候触摸你的梦了。” 特子双手用力一伸,顿时惊醒。 他睁开了眼。 1098年12月29日,早七点。 依旧是不足十平米的保卫处内,而他的身边,竟躺着一个灰白色的女人,如果她的鼻梁上没有那一道露骨的疤痕,她本该是个生得极美的女人。 不过,就算是有这样一道疤,如果她稍加打扮,也绝对能在龙门的年轻小伙子中间掀起一阵风暴,甚至可能会有四五个追求者为了她而打一架。 她躺在特子身旁,摇晃着头上两个同样灰白色的兔子耳朵,她的身体似是很久没与衣物接触过,像极了一个剥了壳的熟鸡蛋,可她被战火熏得接近苍白的皮肤和不下十余处的伤疤又像是在告诉别人,她这二十余年过得并不顺遂。 他先是一惊,收回了那只不检点的手,用右手捏了捏她鼻梁上面那道横向的疤,问道:“你寄吧谁啊?怎么搁我屋里睡觉?” 灰白色的少女笑着,道:“我是一个本应死去的人,你不认识我?” 特子明知她的名字,却想故意跟她开个玩笑:“初次见面,名字总是要自己说,我叫特子,你叫什么?” 灰白色少女眼波流动,懒洋洋地似是睡了很久,道:“我前任主人是这么跟我说的:如果你想让现任的主人开心,可以把自己称作‘叶蓁蓁’,这样他可能会很开心。” 特子闻言,如遭电击,周身汗毛竖立,眼睛忽然大大地睁了一下。 当他瞪大眼睛的时候,不是在生气,便是真的感到震惊。难道这个女人,真的就是特子心心念着的那个“其叶蓁蓁”? 她当然不是,特子对此心知肚明,遂继续说道:“桃之夭夭,其叶蓁蓁,可现在是冬天,纵有万亩桃林,毕竟不是苍松,叶又何来蓁蓁?” 他说完便起身,如每天一样,穿上了保安服的外套,用两只脚踩进了宽松的靴子,就好像灰色的少女从未出现在他的屋内。 少女似是被这个问题难到,表情忽又一冷,冷若冰霜,沉思了许久,才慢慢地露出了自信的笑脸。 灰色少女道:“现在是冬天,柳行善能不能行个善举,收留一下我这只小兔子?” 特子对她的回答似是十分满意,道:“这么可爱的兔子,那是自然。” 灰色少女指了指脖子上的项链,道:“这一年来,我化作灰兔,帮主人看管北荒禁军,有时候做个兔子,在雪地里奔跑,饿了就回屋子吃东西看书,比当整合运动成员要快乐很多。” 少女的项链呈青色,青得如同李仲的那双眸子,那双似夜空中太阳一般的眸子。这项链上的银制底座雕工精湛,衬托着这天上地下独一无二的光,每个看到这个项链的人,都会忍不住想戳一下。 特子就戳了一下。 怎料他刚戳一下,少女“啊”地轻叫一声,随后“砰”地一下,变回了那只看起来胖胖的灰白色兔子,那块绿色的宝石,俨然被白兔颈子上的毛皮盖在了下面。 看着变成兔子的少女,特子“噗”地笑了出来,抱起这只胖胖的灰兔,说道:“叶莲娜,这可真是种奇妙的变化,比你的源石技艺都要厉害上五十倍不止。” 他重新戳了一下白兔颈子上的绿宝石,又是“砰”地一声,灰白色兔子重新变回了少女,她已经重新站到了地上。 看到自己衣不蔽体地站在特子面前,少女脸一红,急忙拽着被子,试图裹住自己,说道:“博士,还请你别乱动这个东西。” 特子笑得肚子都开始发痛,道:“这就是霜星吗?给碰不给看,真是有意思。” 半夜溜进特子房间里的白兔,躺在他床上的少女,竟是霜星,那个曾消耗生命施展超规格源石技艺阻拦罗德岛一众干员的少女,那个死后被追受荣誉干员的可敬对手。 而现在的她,从一只白兔变回了兔耳少女,更是一丝不挂地站在特子的面前。 特子转过了头,并不是因为他害羞。 一个脱光了衣服的女人,对男人的吸引力总是有限的。 真正有魅力的女人,总会搭配合适的衣服,在必要的位置掩饰和隐藏,那种在花丛中呼之欲出的美感,才能迷得男人心醉。 但现在没有合适的衣服,特子从衣柜里找到了秋衣秋裤,外加换洗的保安服,一股脑地递给了霜星,道:“你先将就着穿吧,到时候我再去企鹅物流借点员工服。” 霜星握住了衣服,灰白色的脸颊染上了红晕,轻声说着:“谢谢博士。” 特子望了一眼挂在床头的帆布包,随口道:“不用叫我博士,我不知道自己是否担得起这个称号。” 霜星接着道:“难道叫主人?我变成兔子的时候,一直称呼博士为主人。” 特子回绝道:“别恶心我,兄弟不好这口。” 第八十三话 早安霜星(二) 面前的霜星,是卡特斯族少女、整合运动战士、寒冬的死神。 “她的嘴角微微上扬,高傲的仿佛还活着一般。”是对她死后场景的最好描述。 一个本应该在这个世界上死去的人,这个人又深受大家尊敬和喜爱,她如野兔一般,突然出现在你面前时,你会作何感受? 就算世上一千个人都会感到欣慰,特子的心里也绝对是不好受的,他正在盘算着自己的那套念头。 霜星刚好穿上了秋衣,套上了一整套的保安服。比起作为少女的姿态,现在的她似乎更习惯于变成一只略胖的白兔。 而特子作为鼠人,本就个子不算高,他的衣服穿在霜星身上也刚好合适。 特子问道:“霜星?” 霜星整了整保安服的领子,见周身的衣物妥帖后,应道:“在。” 特子道:“你当初打龙门城,快死的时候,心里在想什么?” 霜星道:“你问这个做什么?” 特子道:“人总会有一些想做而做不得的事,在平时只能压抑着,也许只有将死之时,才能把这些事想出来。因为一个人快要死的时候,便是他底线最低的时候。” 霜星道:“这样啊,我当时在想我父亲。” 特子道:“你爹,爱国者吗?” 霜星道:“对。” 特子笑了,道:“以一人之力对抗整个罗德岛,大丈夫生当如此,你家老头后来也战死了,你可难过?” 这句话说得很突兀,对于他人父母的生死,特子也许本不该问的,因为这句话无疑刺痛了霜星。 她摸了摸屋内窗户上凝结成的水雾,以手指一触,水雾顿时结成了冰。 霜星道:“难过,但这是父亲他最好的归宿,在北荒雪原,我想了这件事好久,于是我在全泰拉此前没有人到过的最北端石壁上,刻下了他的名字。” 特子道:“好刻,你知道我现在最想干什么?” 霜星瞪着特子的眼睛,他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缝,从霜星的胸前拿下了挂在上面的身份牌,仿佛在谋划着一件大事。 霜星攥紧了拳头,充满了警惕,眼神又变得如当初在龙门战场那般冷酷而高傲。 她冷冷道:“你在写字?” 特子低着头,眼睛向上看了看,道:“我现在是不是你的新主人?” 霜星只能点头承认。 当初李仲与何孟两位最强的穿越者救活她以后,便当即对她讲述了自己本应死去的事实。霜星也是个有原则的战士,主动与二人达成契约,终身为仆,替他们看守北荒禁军。 当李仲二人从这个世界离去以后,主人的名号被交付到了特子的头上。她的这位新主人看起来总有些不正经,但她能做的只有服从,因为她是个不该存在于这世上的人。 特子盯着她的手,忽然问:“你的源石技艺还在?” 霜星的源石技艺,便是操纵冰与寒气,这种技艺使得她能够制造强度堪比钢铁的冰刃,甚至是催动风雪。但相对的代价便是体表的低温,接触后足以将他人冻伤。 可是一个女孩子,本不该有这样的低温,她看了看自己的手,说道:“技艺还在,当时二位主人为我做了近百来次手术,剥离了大部分源石,体温正常已恢复正常,所以我才能让你摸到。” 就在她说出这句话后,特子的笑容中充满了一种欣慰的敬意:“不愧是大李哥,希望他回到那个世界,能好好学医。” 霜星道:“原来我的前主人是医生,他的技术很好。” 这时,特子放下了手里的身份牌,忽然阴恻恻地说道:“我的技术也不赖,你可以体验一下。” 霜星似是被这个问题吓了一跳,道:“前主人跟我说过,你很会用剑,也很会偷东西,倒也有趣得很。” 特子道:“你可理解主人的含义?” 霜星道:“从今天起,我会照顾你的起居,保障你的安全。” 特子忽然转过脸,向前迈步,直到靠近霜星,他刻意避开了她挺立的峰峦,直至二人的鼻尖相距不到一寸,冷冷道:“还不够。” 他在极近的距离,深吸了一口气,继续道:“我既然是你的新主人,那你的皮肤、血肉、你的眼睛、嘴唇都属于我。” 霜星的表情变得更冷,冷得几乎要凝结,却仍然咬着牙道:“是,说得没错。” 特子道:“你是整合运动的战士,前十年在乌萨斯的黑矿场,后十余年四处征战,你有没有跟男人快活过?” 脸上冷硬的冰霜,像是被一记重锤敲碎,霜星忽然变得又害羞、又害怕:“我想。” 特子道:“为什么不挑时间找个男人?” 霜星道:“我的身体是冷的,心更冷,碰到的东西都会结成冰,我又能找到谁?” “坐。”特子说了一个字,指了指床边,示意霜星坐下。 霜星便顺从地坐下,床垫温暖而柔软,屋内的电炉发出稳定的火光,照得整个房间都像是橙色的。 紧接着,一只温暖而干燥的手捏住了她的兔子耳朵,吓得她周身一颤,险些要发动源石技艺。 霜星抬头一看,特子摆弄着自己的两只耳朵,他的手很有力,揉搓得耳朵上的皮毛直至微微发热,霜星只觉得她整个人都软了下去。 “低头。”特子低声说着。 他的语声轻柔,一改往日那种玩世不恭的嚣狂态度,出乎意料地有些令人沉醉。 紧接着他拿出了兜里的两个别针,把对折的兔子耳朵用别针轻轻一别,软塌塌的耳朵贴在头上,变成了两个三角形。 特子看着她,表情中充满怜爱,又捏了捏她鼻梁上那道横向的伤口,喃喃道:“霜星,多好看的姑娘,如果那时候我没失忆,救下你的人就该是我了。这二十年,你过得肯定很苦。” 霜星的眼神变得温暖,如春天的湖水般荡漾,跃动着光斑,在这一双干燥而温暖的手中,眼泪都要滴下来。 不过她没有流泪,一块黏黏的东西横着粘到了她的鼻梁上,刚好盖住她脸上的伤口,特子又给她打了一些粉底,身份牌也重新被挂在了她胸前的口袋里。 特子道:“叶莲娜,按照大李哥所说,从今天起,你化名叶蓁,在我这里做保安,去照照镜子吧。” 在镜子里,映出了一个与先前的霜星截然不同的人像,一个头上顶着狼耳朵,脸上贴着创可贴的少女模样。 此刻的她如果走到酒吧里,纵然穿着保安服,也一定会有很多小伙子前来搭讪,但绝对不会有人把她和曾经那个整合运动干部联系到一起。 霜星又惊又喜,问道:“主人,你这是怎么办到的?” 特子道:“我是做贼的,自然会一点易容术,之前跟企鹅物流的一位小姑娘学了点东西,可以把卡特斯兔人变成狼族人。” 说完,他从钱包里拿出了五张龙门币,道:“出去逛逛,买点你需要的衣服和日用品,顺便找个男人玩一玩。现在的龙门城是娱乐消遣的地盘,像你这么漂亮的女人,总要谈个男朋友的。” 霜星盯着特子的眼睛,面若桃花,缓缓解开了脖子上的绿色吊坠,交给了特子。 特子接过吊坠,忍不住问:“这个不是你的维生晶体吗?” 霜星道:“这是前主人留给我的小道具。老头子给我的那个东西是假货,就像我们并不是亲生的父女。但这个东西是真的,前主人说他里面蕴含着很奇妙的力量。” 特子道:“奇妙?奇妙到把女人变成兔子,再把兔子变成女人?那还不如我给你这五百块,能让你好好当一回女人。” 他说的是真心话,有些时候,钱买不来爱情,但的确能买来快乐。特子只希望这样一个可怜又可敬的姑娘到了龙门后,能过得开心些。 霜星看了看手中的钱,道:“我必须要这么做吗?” 特子推开了房间的门,道:“去玩吧,只不过是主人留给你的任务罢了。” 第八十四话 别离 她的嘴角微微上扬,脚步轻盈,一下子跳出了门槛,欢快得仿佛这是另一个姑娘。 霜星为了保险,还多戴了一顶帽子,沿着工厂走出去一阵,便到了居民区,城区内有大约三四百户人家,一层的商铺也早已开张。 元旦将至,家家户户的门脸都装饰少许,在龙门城,他们送走了战火,转过头来迎接财神。 人的日子总要过下去,无论之前发生过多坏的事,为了日子过得好些,总要当这些事从未发生过。 因整合运动袭击而坍塌的建筑废墟被清除,上面建上了一栋新的大厦,就连碎掉的玻璃与门窗都可以换新,人心自然也可以翻开新的一页。 新的东西总让人看着舒服,可旧衣服穿着总要比新衣服舒适,旧鞋子也不会磨脚。霜星脚上穿的是特子的靴子,黑色的皮靴久经风霜,穿着并不硬,却有些大,走起路来难免有些摇晃。 她找了个早点摊坐下,把每只脚从第一个扣往上打紧鞋带,她看着自己的脚,苦笑。并不是笑这双靴子,而是在笑自己。 “当初我连死都不怕,现在竟开始嫌弃一双靴子。” 她用力打着鞋带,打到最紧。 霜星抬头,瞧见了在摆摊的可颂,这个长着一双牛角的橙发姑娘大清早就开始吆喝,呼来喊去推销自己的烤肠和煎饼,一早下来,倒也有不少人光顾。 见霜星坐得近,可颂迎了上去笑道:“来个煎饼吧。” 霜星的脸上总是习惯性的保持着严肃,就像隔着一层冰,直到可颂来了,她才勉强从嘴角挤出了一点笑意,道:“你这里生意不错,给我来一份。” “好嘞。”可颂把面糊倒上了铁板,加了鸡蛋的面糊在火炉的炙烤下滋滋作响,撒上葱花后香气更是从煎锅里涌了出来。 她在被救活的这两年,一直在北部雪原,花了近一年时间静养,另一年大多时间通过项链变成灰白色的兔子四处奔走,其间滋味寡淡至极。如今一个煎饼,足以让她馋得流口水。 “姑娘,加不加辣椒?”可颂问道。 还没等霜星说出“加”这个字,从她身后传来了一道有力的语声:“可颂,我也想吃。” “想吃的话先排队。”可颂打了个鸡蛋,看着它在煎饼上凝固,丝毫没注意到是谁说出了这句话。 声音再次响起:“你还没问我想吃什么?” 蛋液凝固,可颂紧接着给煎饼翻了个面,用刷子涂抹上酱,道:“一共就两样东西,烤肠和烧饼,前几天近卫局给我车封了,不然我能卖的东西更多。” 那声音道:“还有第三样。” 可颂反问道:“哪里还有第三样?” 那声音道:“你。” 可颂摆了摆手,笑着道:“我一个摊煎饼的,你找我做什么?” 可颂包好了煎饼,抬头看向经过打扮后的霜星,就像是看到了鬼,脸突然变成了死灰色,就连久经战阵的霜星也不禁为之一骇。 莫非可颂认出了霜星的真面目? 并没有,可颂没认出霜星,而是认出了小汤,站在霜星身后,手持警棍的实习督察,小汤。 小汤挥舞着手里的警棍,斜斜地看着可颂,以一种古怪的口气道:“上次你禁止摆摊三个月,怎么记吃不记罚?” 可颂身为重装干员,纵使在敌人面前能施展出一身怪力,但她一见到小汤,却软得像秋收的麦子。 摆摊的遇见城管,纵然有千般手段,也是硬不起来的。 可颂扭捏着道:“小汤长官,早啊,要不要吃煎饼?” 小汤对她的问候不屑一顾,挥着手里的警棍,叫道:“滚蛋,不让你摆摊还摆,看我打断你肋骨!” 可颂回怼道:“你敢?我这是合法生意。” 小汤说话的语气更加嚣张:“这块是你汤爷爷的地盘,不让你摆,谁也不许摆。” 说完,他警棍一挥,朝着桌子砸下,精钢制成的警棍,眼看就要在木桌上砸下一个坑。 可桌子依旧完好,警棍下面多了一张盾牌,可颂的盾牌。 太阳高照,正照在这面盾牌上,也映出了可颂那张气冲冲的脸。 街上的人看到督察和一个姑娘闹起了事,又一次围作一团,把霜星也挤到了人群中间。 可颂已涨红了脸,气冲冲地对小汤吼道:“臭小汤,我做个生意混口饭吃,你别太过分了!”说话间,她抄起手边的玻璃酒瓶正欲朝小汤砸去。 小汤先是一愣,后挤开了前来凑热闹的人,撒腿就跑,边跑边说:“你别跑,等我去近卫局摇人,打死你个企鹅物流送快递的!” 可颂丢下了盾牌,手里挥舞着酒瓶,在小汤身后穷追不舍,追的时候也在喊:“你站住,妨碍做生意,我一定让督察组给你抓起来!” 当官的被摆摊的追,可称得上是今天龙门城内最滑稽可笑的事。众人窃窃私语,霜星也被逗得微微一笑。 好好的煎饼摊,店主追着城管跑远,人已不见,独留下了一块刚包好的热煎饼。她见四下人群正欲散去,手上又没零钱,索性随手拿起了煎饼,踏着那双系紧鞋带的靴子迈着轻快的步伐走去。 阳光洒在脸上,霜星尝到了久违的甜意。 1098年12月29日,早八点。 碧天,枯树,青灰色的水泥地。 灰尘的味道却不是甜的,是腥的,像铁锈。 特子避着灰尘,打开了九色鹿送给他的白色帆布袋子,几欲伸出左手拿出里面的东西,却还是将自己的手收了回去。 他的另一只手悬在半空,握着一黑一白两根法杖,正是莫斯提马的专属武器:黑锁、白匙。 “原来当初徐乐大哥不让我轻易触碰源石制品,并非是怕我受伤,而是怕我把它用坏。” 两根法杖的另一端,被另一双手紧紧握住,这是一双女人的手,这双手的主人,竟是莫斯提马。 莫斯提马喘着气,用手使劲拔着两根法杖,拼命地要将它们从特子手中抢过去。 她盯着特子的脸,一个字一个字地道:“当初在尚蜀,我真是小看了你,没想到你竟是个深藏不露的高手。” 特子却似是没有听见,如闲谈般问向身旁的另一个人:“你的那个教会办得怎么样了?” 那人头顶光环,身后挂着大小长短不一的四把枪铳,加上手握着的刚好五把,正是龙门昙花一现的拉特兰新教教主,小五。 小五却笑得很尴尬:“特哥,大家自从知道大名鼎鼎的侠盗其实是个保安,便再也不来了,本来人就不多,现在招新更费劲。” 特子道:“有小莫从我手里抢法杖费劲吗?” 小五举着枪道:“应该没有,不过比打中远处的菲亚梅塔要费劲些。” 他舔了舔右手食指的指肚,金色狙击枪的准心刚好落在远处一个红发少女的小辫子上。 整个工厂的大院都是空着的,菲亚梅塔梳着两个粉红色的冲天辫,站在距小五和特子一百米开外的位置,手里端着她的那只重弩。她眼神锐利,整个人被白色的火焰包围,就像是一只不死鸟。 可惜,这只不死鸟像是被绳索套住了脖子,静静地立在百米开外,连一步也迈不动。 小五竖着摸了摸狙击枪的扳机,笑道:“这回是我赢了,这个距离,我轻易就可以打爆她的小辫子,但她用任何技能,我都能立刻躲过。” “能卡住射程,令苦难陈述者难以寸进,贝奥武夫之名足以响彻拉特兰。” 说着,特子脸上写满赞誉,冲小五竖起了左手的大拇指,右手却仍像是锁链一般,死死地扣着莫斯提马的两只法杖。 莫斯提马使劲蹬着脚,可任凭她再怎么用力,法杖也动不了分毫。最终,她也开始不耐烦了起来:“你闹够了没有,快把东西还我。” 特子道:“我凭本事偷的,为什么要还?” 莫斯提马面上一冷,忽道:“小乐喜欢的就是你这种人?” 特子道:“堕天使,小乐有你这样的姐姐,才是她最大的不幸,都快过年了,你为什么不肯再见她一面?” 他右手一松,顺势用力,一黑一白两根法杖像箭一般飞了出去,随之飞出去的还有莫斯提马整个人,直飞到五米开外,她握住法杖堪堪稳住重心,双脚着地站住。 法杖回到了手中,可她脸上却是苦的:“不是我不愿意见她,只是我马上就要走。” 特子道:“去哪?” 莫斯提马道:“拉特兰。” 一提到拉特兰,每个人都能想到白色的楼宇,巨大的教堂,那片枪炮齐鸣,远离天灾和源石病的奇迹之城,那是一片属于萨科塔人的乐土。 “回家探亲?”特子脱口而出,“记得跟蕾缪乐家里人说说我,她没少在我这里吃饭。” 莫斯提马沉吟着道:“并不是探亲,而是去复仇。” 特子问道:“是该死之人吗?” 莫斯提马叹了口气,道:“我不确定。” 远处的菲亚梅塔见莫斯提马说话,连忙放下手里的弩,飞快地跑了过来,刚跑两步,就被小五用枪口喝住:“女人,双手抱头!” 菲亚梅塔只能照做,一个穿着裙子的姑娘双手举过头顶缓缓走路的样子,只能用狼狈形容。 但她的表情却依旧淡定,语气也依旧沉稳,说道:“特先生,请你不要再问下去了,我的职责就是保证情报不会泄露。” 特子哼了一声,道:“真是可笑,只有死人才不会泄密,我若是把你们两个都杀了,所有的秘密永远都不会泄露。” 莫斯提马将法杖绑在身后,道:“你虽然很强,可我不觉得你有这个本事。” 白色的布兜已在特子手中,他终于将手伸了进去,用力一握,拿出了一柄武器,一柄人世间独一无二的神兵。 他的眼神顿时变得锐利:“凭这个,我就可以办到。” 莫斯提马看到这武器后,反而轻蔑地笑了:“这算什么武器?是玩具吗?” “是。”特子点头,“这是专属于我的玩具。” 他看了看那把武器,静静地把它收回了兜里。 “你的那个女徒弟呢?”特子继续问道,“她好像是来考试的,你就这么把她抛下了?” 莫斯提马道:“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三个月师徒一场,我已把她交由鼠王老伯照顾。” 特子道:“但既然有别离,就会有相聚,你们一定会再见面的,既然如此,留下简历,你们便可以走了。” “简历?什么简历?”菲亚梅塔惊疑道。 特子道:“干员寻访的简历,我现在是博士,总要招几个干员的。” 莫斯提马笑道:“特博士,只要你以后别给小乐添麻烦,我会把简历给你。” “好,那一言为定。” 她们转过了身,头也不回,走出了大门。 二人离去后,特子又从兜里掏出了自己的那柄武器:“小五,萨科塔是不是都爱以貌取人?” 小五道:“差不多是的,萨科塔人顶着光圈,一般脑子都不好使,不过我是例外。” 特子道:“如果她知道这柄武器的来历和它在炎国杀过的人,她恐怕再也不会说它是玩具。” 第八十五话 请君入瓮,驱鼠入笼 小五望着莫斯提马二人,直至她们消失在街边的拐角中。 他低头调了调狙击枪的瞄准镜,问道:“特哥,你之前是个什么样的人。” 特子看向他,面上的表情带着深意,过了很久,道:“在这世界上,各行各业,不世出的高手都有很多。” 小五道:“是啊,人外有人,天外有天,纵然今天我对枪胜过了菲亚梅塔,保不准哪天还会死在别人枪下。” 特子瞅了瞅小五头上的光环,道:“但你还是想扬名?” 小五立刻答道:“是。” 特子笑了,道:“像你这样的人,全泰拉好像不少。” 小五收回了手上的枪,长短不一的五把枪被一根结实的皮带捆绑住,挂在背上,像极了风铃的五根音管。 和着枪与枪碰撞的交响,小五面容舒展,道:“好在也不算太多,我一直想向家里证明自己的本事,也许等我杀够一百个人,就连拉特兰教廷也无法忽视我的存在。” 听着风铃般的响动,特子道:“快过年了,你打算回家吗?” 小五道:“我打算回去看看,传闻拉特兰的启示之人降临,那个破烂城市也许能出一些新鲜事。” 特子耸了耸眉毛:“哦?那你该跟莫斯提马她们一起走,她们两个漂亮女人说话好听,你跟着的话一定不会寂寞。” 小五微笑着站起身:“女人只会影响我拔枪的速度,我恨我母亲,也讨厌女人。” 这世上的男人很多,但像小五这样对丝毫不动情的人,在整个龙门也已不多。 不动情,也本就是一个合格狙击手的必要因素,这个世界的枪铳不同于刀剑,扣动扳机,子弹借由源石回路从枪膛轰出,穿透人体,全程需要源石技艺配合计算。 一个射手,一个杀戮机器,最重要的就是不动心,动心的那一刻,便是他失误的开端,死亡的开端。 太阳升得更高,工厂内的人均已离开,巨大的院落显得愈发辽阔。 就在这时,远处传来了汽车的引擎轰鸣声,越来越清晰。 听到这轰鸣声,特子的脸色变了,道:“看来我要去渡劫了。” 他人已从座位上站起,把兜里的钥匙扔给小五,大步向着门外走去,每一步走得极稳,又极慢。 等小五接到钥匙后,却发现他的人已在五十米开外。 特子出门后,看到了一辆刷得锃亮的黑色轿跑,整辆车光洁如镜。 车门打开,驾驶位上走下了一名身着皮裘的金发菲林族少女。 诗怀雅本就是个仪态万方的大小姐,可她下了车后,二话不说,当即给了特子一个耳光:“你昨天是不是没听明白我说的话?” 特子不闪不避,脸上一黑:“诗大小姐,你只是说明天城主要找我。” “我是在暗示你逃命。”诗怀雅的语声压得很低,“今天你见到我,只怕已是死局。” 车在道路上飞驰,诗怀雅紧握着手中的方向盘,面容焦虑,一言不发。 车子的座椅柔软而舒适,甚至可以当做一张床,特子沉醉般闭上了眼,似是在享受着人生的最后一顿安眠。 诗怀雅思虑许久,决定先开口,道:“姓特的,我错了。” 特子闭着眼道:“你没错。” 诗怀雅道:“当初我不该让你去做干员测试,得知测试结果后,炎国上峰派了最顶尖的三十人,目的就是要试探你的实力。” 特子的嘴角微微上扬:“所以我一招将他们悉数击败,上峰自然很苦恼。” 诗怀雅捏着方向盘,心中像是着起了火:“我没想到你之前那么强,这次行动竟然连司岁台都牵扯进了其中。” “我跟你说过,你还在读书的时候,我就已经是个很有名的盗贼了。” 车开往的目的地是龙门最高审判堂,一栋由大理石与源石建造而成的巨大方形建筑,自建城已来,已不知有多少犯人在这里接受审判,而后被拉入监牢。 与炎国不同,龙门城内的法律制度大多效仿维多利亚,并没有死刑,即便如此,每年死在监牢里的犯人也不下百例。 1098年12月29日,上午十点。 太阳照在审判堂大理石墙壁上,浮动着白光。 审判堂的石阶上已有人在,特子第一眼看见的,便是城主魏彦吾和其妻子,来自东国的文月公主。 石阶上自然不止他们二人,在两块石柱之间,站着一个身着紫色官服的胖男人,通过观察他的衣服上印着的蟒纹,诗怀雅认出了他正是炎国现今的二品文官。 他的身侧站着两名身着黑色盔甲,手持银戟的魁梧武士。长戟足足有一人多高,锋刃处被磨得寒光乍现,连接处更是用铁石刻意加固,显然是为对抗边关邪魔进行了专门的改良。 特子刚走过去,迎接他的却不是那位二品文官,那位胖男人与魏彦吾年龄相仿,可他在与特子眼神接触一瞬后,便连连后退,退到了石柱之间。 反倒是魏彦吾和其夫人魏文月先迎了上去,招呼道:“柳行善先生,好久不见了。” 特子看了看魏彦吾,道:“还是叫我特子吧,原名听着太拗口。” 还没等特子站定,文月夫人便关切地问道:“特先生,你今年多大?” 特子道:“今年二十有八。” 魏文月道:“你膝下可有子嗣?” 特子想了想,道:“有个干儿子,不过还没亲生的。” 文月夫人长叹一声,道:“我和彦吾只能帮你到这里,进门后,还请你谨慎行事,兴许还有转机。” 诗怀雅面上一苦,道:“魏大人,一定要这样才可以吗?姓特的虽然是小偷,可他本性不坏。” 魏彦吾正欲开口,却被方才躲在角落里的文官抢了先:“他是好是坏并不重要,我们要处理这件事,只因为他足以构成威胁。” 特子笑了,道:“我一个小偷,能构成什么威胁?” 文官闻言,脸色忽然变得很难看,道:“柳行善,你少在这里装蒜,昨天你都击败了哪些人,你心里难道不清楚?” 特子脸上一冷,定睛打量着文官身侧的持戟武士,道:“听说玉门关吕家有两兄弟,善用银戟,在大炎边关斩杀邪魔立下战功无数,相传二人配合之威已不在昔年整合运动的爱国者之下。” “我昨日以一剑击败的人中,就有他们二人,吕封萧、吕封寒两兄弟。” 文官身后持戟的武士身高足有两米,其中一人径直朝特子走来,低头瞪着特子那张玩世不恭的脸,恨恨道:“我两兄弟昨天只是没有称手的兵刃,但今天准备周全,杀你自然不费吹灰之力。” 特子大笑:“就凭你?空有一身横肉,与其跟你一战,我还不如回山里杀猪。” 简简单单的一句话,那武士便被气得额头青筋暴起,原本向外鼓的太阳穴硬生生涨得赤红。 诗怀雅看得出,只有内外功兼修至炉火纯青,才能有面前这位武士的面容。 玉门吕家不光修习本门武学,对源石技艺的使用更是丝毫不吝啬,为了消灭关外肆虐的邪魔,有些人甚至会以主动感染源石病的方式使体力暴涨,其代价便是寿命的大幅缩短。 面前的吕封萧、吕封寒两兄弟就是这样的狂人,方才特子说他们二人足以匹敌爱国者博卓卡斯替,的确是所言非虚。 被激怒的武士当即便要伸手去抓特子的衣领,却被身后的武士呵止:“封寒,不可无礼!” 正在气头上的武士怒目圆睁,可语气被硬生生压低:“大哥,我们在门口就把这厮杀了,也省得大堂内的诸人动手。” 特子一只手伸进兜里,笑了笑,道:“屋里还有高手。” 身为两武士中兄长的吕封萧一步上前,作揖道:“特先生,屋内三十人,实力均不在我两兄弟之下。” 特子表情变得严肃,道:“你的意思是?” 吕封萧道:“还请特先生不要妄为,进门后安心听候发落便可。” 诗怀雅拽了拽特子的衣角,轻声道:“魏大人已帮你说了很多好话,你若是配合,什么大事也不会发生。” 特子恍若未闻,仰着头对吕封萧说道:“那还请两位吕兄为我带路。” 此刻,碧天如洗,旭日升的更高,风更冷。 吕家兄弟推开了厚重的木门,在门沿刚刚现出一人宽的一条缝的时候,特子侧身,头也不回地走了进去,随后城主魏彦吾和吕家兄弟也抢步跟上。 诗怀雅正欲跟上,却被满脸横肉的二品文官拦住了去路。 文官身材臃肿,连眼睛都难睁开,胖得眼眶上只留出一了条缝,他向下盯着诗怀雅:“大小姐,这里没你的事了,请不要自讨无趣。” 诗怀雅无可奈何,急得跺脚,几欲吼出声来。 文月夫人扶住她的了肩膀,叹道:“男人总要独自面对一些事,是留不住的。你可曾跟他表露过心意?” 诗怀雅默然许久,带着哭腔说道:“还没,我本以为他能在这里待很久。” 文月夫人长叹一声:“请君入瓮,故而身陷囹圄,这样的好男儿,真是可惜了。” 第八十六话 七杀 当走进审判堂的大门后,整个厅堂的墙壁都由大理石雕砌而成。 举头望向房顶,一层楼足有七八米高,天花板上画满了金红相间的壁画,令人为之目眩。 地面上铺上了一整条红地毯,宽约三丈,直通向审判堂主堂。 这段路,长得难以想象,从这里走到最里面,估计要走上四五百步。 现在,这最难熬的四五百步已走完,穿过一道屏风,已到达了最终的目的地。 无论是谁来到这里,第一反应肯定是大,大得出奇,大得几近辽阔。纵然是罪犯接受审判的押解席,也足有百余平米。 主堂内灯火通明,每个座位上都没有雕栏玉砌,简单的实木座椅,却充满着一种肃穆、庄严、沉稳的威慑力。 押解席向前是一道宽阔的阶梯,最深处的审判席上已坐上了一个头戴乌纱帽,足穿粉底金靴的瞿瘦老人。 那老人站在整个主堂的最高处,来回踱步,又时不时地掐指算着什么,台下的人都没有看清老人的正脸,只看着他手握竹简,驼着背,颤抖着步履,不知已走了多久。 他什么时候走到的,也没有人知道他究竟在想些什么。 龙门城主魏彦吾见了那位老人,在阶梯下深深鞠了一躬,后缓步走上审判席旁的副官席。 在台下只能看到那老者的黑影,特子却感觉得到这个人已把他的一生用在了算计上。 他掐指计算天机,揣摩心思,仿佛他的生命中已没有别的生趣。 难道这就是工于心计者所要付出的代价? 四周寂寂,除了台下的吕家兄弟与台上二人外,整个主堂已无人烟,甚至连人存在过的痕迹也感受不到。 从审判席跨过押解席,对面足有上百排旁听席座位,空荡荡的座位上布满了尘土。 室内无风,万籁俱寂。 特子徐步走向了押解席,走到了三面红木围成的扶手笼上,就近坐下,笑道:“没想到这二十八位高手竟也畏首畏尾。” 站在最高处的瞿瘦老人手握竹简,笑道:“他们已经来了,没看到吗?” 特子催动技艺,从袖口里飞出一只蝴蝶,抖动着翅膀飞向空中,可它刚飞上天不到四尺,忽又被重重地压到了地面上。 那原本空落落的旁听席上,不知怎的,突然多了人影,不多不少,一下子多出了二十八人。 魏彦吾打量着这二十八人,身形年龄均不一,有的人束金冠、佩雁翎刀,身穿紫色官袍,比起吕家兄弟布满战痕的黑色盔甲看起来要光鲜得多。 也有人着道袍,手握拂尘,俨然一副仙风道骨的模样。 更有甚者穿的正是龙门大街小巷所穿的冬季羽绒服,背上却用粗尼龙绳紧紧地绑着一个巨大的法杖。 无论是穿着什么样的人,魏彦吾都能从他们身上感觉到一股如刀般的威压,他们这类高手纵使不催动源石技艺,仅凭一个眼神,也足以令台下的人感到难以呼吸。 而包括吕家兄弟在内的三十人,三十多双眼睛齐齐盯着特子。 特子坐在椅子上,身体舒展,正背对着这三十人,似一滩软泥,一动不动。 吕家兄弟中的吕封寒年纪尚轻,也是血气方刚,见面前这个要杀的人已与死人无二,忽对着其兄长吕封萧笑道:“大哥,你看他,已经被吓得魂不附体了。” 吕封萧自一进门,就一直瞪着特子,眼里冷得如结了冰,他缓缓道:“没有破绽。” 吕封寒听到兄长如此说,怔了一下,忙问道:“你是说他?” 此时,一个老者的声音提醒了吕封寒:“就因为他没有动,所以他才是高手。” 吕封寒转头一看,赫然竟是方才那位手握拂尘,仙风道骨的老人家。 一被点醒,吕封寒恍然大悟:“我们这么多名高手一齐出现在他身后,如果他贸然转身,一定会或多或少地露出破绽,只要他一动,我们抢先攻出,他必死无疑。” 吕封萧补充道:“但如果他不动,先动的就得是我们,以逸待劳的反而是他,不愧是柳行善,未出一剑,在心术上也已胜了半分。” 吕封寒心里一紧,暗忖道:“他坐着,稳如泰山,难道我们真要和他耗下去?” 就在他疑惑时,立于最高处,头戴乌纱帽的老人先开口了:“老夫近日夜观天象,自穿越者问世,两颗王星立于紫薇之上,势与皓月争辉,而今这两颗王星皆已消散,更有许多小星随之而去。” “这两星代表的是号称‘离天’的李仲,和号称‘别陆’的何世杰,当世两大最强穿越者。”身着羽绒服,背法杖的少女默念道。 “据说他们再度打开了两个世界的通路,其余穿越者若是逢得机缘,也可以随之返回。” 特子仍安坐在座位上,听身后少女一言,意识到众人就算察觉了他们二人离开,却仍没体悟到何孟是女子这一事实,不由得深感惋惜。 瞿瘦老人并未理会其余人的言谈,咳嗽几声,展开了手中的竹简,其上赫然标注了一个星位——七杀。 老人的声音开始颤抖:“近些天,双王星陨,破军贪狼恒辉,七杀愈明,其辉芒欲取北辰而代之,乃大凶之兆。现今灾星问世,鄙人司晨,作为司岁台的前任大司岁,对此不能置之不理。” 特子道:“那这跟我又有什么关系?” 只见一只枯瘦干瘪的手直指向特子的眉心,那名为“司晨”的瞿瘦老人声音虽小,在场的所有人却均能听得到:“你,便是那降世的七杀。” 忽然有人冷笑,道:“凭我们三十人之力,诛杀岁相都不在话下,又怎会惧怕区区一个毛头小儿?” “我大炎,若三岁相为祸世间,也可在三日内平定,纵然岁兽再临,大炎备以一城兵力应敌,则大炎以军队十不存三为代价,诛杀巨兽……” 还未等那人话说完,他脸色顿时变得铁青,三十人一齐转头,发觉原本瘫坐在木椅上的特子不知何时已从座位上站起,如此简单的动作如春风化柳,竟无人察觉。 特子笑道:“简直是贻笑大方,大炎共计三十余城,真正对阵迎敌,包括玉门关在内,怕是没有一城有如此赴死的勇气。” “荒谬!”吕封寒握紧手中银戟,对着特子发出怒喝,生生震得身旁背法杖的少女捂住了耳朵。 一声之威,就连主堂的玻璃都几近碎裂,特子却不为所动。 他缓缓道:“你可知东国有个叫文川龙弑的浪人?他五年前手握魔刀,屠杀勾吴城西一百零八名当世高手时,你们当中这些老一辈的,又在哪?” 吕封寒与特子对视,只见此人市侩之气顿消,眼神顿时凌厉无匹,吓得他手中渗出了丝丝冷汗。 他强抑住心神,又端详了一会,才发觉这道目光所至之处并非自己,而是身旁的大哥吕封萧。 吕封寒转头看向兄长:“大哥,大炎出过这号人吗?” 吕封萧颔首道:“有过,名曰龙弑的浪人手持魔刀‘众灭’,一刀之威足以破碎山河,当年我于勾吴城外,仅远远看其一刀挥出,武心崩解,源石技艺也当即溃散。” 吕封寒脸上一凛:“我只知道大哥五年前受过伤,那龙弑真得比邪魔还要可怕?” 吕封萧道:“远胜邪魔,他入魔时,甚至能比肩复苏的岁兽。” 吕封寒道:“可为什么至今也无人提及?” 吕封萧道:“因为那一战,大炎赢得并不光彩。” “可我们还是赢了。”吕封寒道,“大哥说过,战场临敌,只要能赢,什么手段都可以用。” 吕封萧道:“那一次却是耻辱,因为大炎借了外人之手,借了穿越者之手。” 吕封寒怔色道:“穿越者?战力堪比岁兽的穿越者,莫非是号称‘离天’的李仲?” “不。”吕封萧似已不愿再与特子对视,惶然回避着眼神,“杀死了龙弑的穿越者,就是眼前这个人。” 此刻,只听“啪”地一声,司晨老人手中竹简意外断裂,他布满皱纹的眼角流露出一丝伤感,嘴里念叨着:“这就是命。” 一块块细长的竹片像是被风吹着,悉数滚下了台阶。其中一根最特别的竹片跌落到特子脚边,上面赫然写着两个字“七杀”。 吕封萧望着滚落的竹简,一字字道:“为炎国免一浩劫者,就是他。” “‘盗剑’,柳行善。” 第八十七话 一斩 盗剑,此词一出,三十人中有将近四五名炎国高手已难掩脸上的惶恐与惊惧之色。他们中,无论挑出哪一个,都足以和年、夕、令三岁相中的任何一人过上数十招,且不落下风。 但惶恐与惊惧分明已刻在了他们的脸上,这是一种擦也擦不掉,面对强敌、性命攸关时发自本能的惶恐与惊惧。 “盗剑,很有名吗?”吕封寒杵着高高的个子,歪头问向一旁的大哥。 吕封萧瞥了他一眼,没有出声,旁边背着法杖的少女却用手指弹了弹吕封寒的银戟,道:“炎国世人深知异界访客中的最强者名为李仲,也只知李仲是他们之中的最强一人。” “姑娘,此话怎讲?”吕封寒挪了挪手中银戟,似是有意不想让这个矮自己两头的小姑娘碰武器。 少女伸出食指,在空中划动,似是在摆弄火石,若隐若现一缕电芒,照得银戟熠熠生光。 收回手中的物什后,少女轻声道:“除了最强之人外,其他强者总会被忘记。事实上,穿越者中前九人分别称为‘天地生刀剑,铁梅寻桐驹’,世称‘九极’。” 吕封寒怔色道:“难道这个‘剑’,就是他?” 少女道:“没错,就是他。” 吕封寒带着不信的眼光,低头打量着身旁的少女,道:“姑娘,你知道这么多,可你又是谁?” 少女解开了法杖上的一根绑带,突然噤声,因为此刻魏彦吾挥起了手,立于副官席,似是有话要说。 他身居高处,如鹰般俯视着特子,道:“诸位远道而来,绝不是为求死斗,只为保证你不会妄动。” 特子仰起了头,眉宇舒展,道:“所有人来这里,无非是要求个结果,可最理想的结果是什么?” 魏彦吾沉声道:“最理想的结果,便是你归顺大炎朝廷,任正四品怀化中郎将,即刻动身入京。” 特子不屑地摇了摇头:“想找个官职诏安我?可被诏安的人从没有好下场,我也不愿当狗。既然魏大人已开口,想必一定有第二种结果。” 魏彦吾皱了皱眉,道:“第二种结果便是你抗命,三十名高手将你诛杀在此地。” 特子盯着魏彦吾,带着嘲弄的意味笑了笑,道:“你知道我是死不了的,我的赐福以剑道加持,便是‘不死’。” 司晨老人看着特子,满是皱纹的脸上忽然泛出一丝阴恻恻地杀意,道:“不过,我们已有沉龙锁,此战过后,纵使你不死,这辈子也只能困在一丈见方的盒子里,永世不得超脱。” “沉龙锁”此词一出,三十名高手均耸然动容,他们脸上的惊惶比方才听得“盗剑”之名时更甚百倍。 “为了杀这柳行善,朝廷竟把这种神器都用上了。” 背着法杖的少女道:“这沉龙锁乃是炎国上古时代的神器,百余年前大炎举国征伐神明,有人以献祭生命的代价催动此锁,活生生将一巨山般的神明困死在锁中。那一式,不可谓不惨烈。” 就在这时,人群之中飞出了位灰袍道人,那道人须发皆白,脸上却不同于司晨老人,竟连一丝皱纹也没有,若不是其眼瞳已昏黄,众人一定会将他认作年轻人。 他头生鹿角,纵身跃出,笔直如灵鹤,以足尖轻点布满灰尘的椅子,周身却没沾上一丝尘土,他所施展的,竟是踏雪无痕的绝顶轻功。 道人驭风而行,衣袂飘飞,洁白的拂尘缕过空气,带起了一阵剑刃破空声,从声音便可听出这拂尘也绝对是杀人无数的利器。 在当今大炎,无论武学内功或是源石技艺,都趋近于实用,像灰袍道人这般将轻功与源石技艺均修炼至极致之人,已是不多见。 那老人笑得像二十来岁的小伙子:“杀这种人,又何须用得上沉龙锁?且叫老夫以‘求字诀’杀他一二。” 特子看到灰袍道人,像是被人在后背上狠狠抽了一鞭子,脸上变得震惊与愤怒,道:“北麓道人,你这老丫挺的,还没死呢?” 北麓道人道:“哈哈,老夫上周刚杀了几个魔族人,换上了他们之中最好的心脏,够我用上二十年不坏。” 身背法杖的少女嘀咕道:“这老妖怪,靠着人体移植,到处搜刮强者的器官,不知已活了多少岁。” 吕封萧道:“听说他最近练成了一门奇怪的功夫,名为‘求字诀’,以字驭形,言出法随,可偏偏只有这种恶人才能修得绝技,真是老天无眼。” 北麓道人距吕封萧一伙人足有二十来米远,在这种距离听身后人低语只如蚊蝇响动。 可道人却眉头微皱,显然是听得很清楚,免不得心中恼怒。他又掠了两步,走到特子跟前,忽道:“狂徒柳行善,不知你的心脏可否好用,先前你曾请夕在绝谷之中作画,可惜她和你均未伤人。” “那又怎样?”特子不耐烦地说道。 “那日你们但凡伤了一人,我便会趁机把你们的心都挖出来。”北麓道人闭着眼睛,似是十分沉醉,“不知岁相和穿越者的心脏,哪一个用着更好些。” 面对着如此威胁,特子脸上的肌肉忽然绷紧,不过他并非是因为北麓道人口出狂言而生气。 他眼中流露出一丝阴森的杀意,缓缓问道:“昔年冀州北郊,可是你派人行刺路九色?” 北麓道人狞笑道:“没错,那个贱人卖药不收钱,村民全去了她那里讨药,因此阻了我冀州十八家联营药铺的生意,所以该杀,只可惜她命大,被你给救了。” “所以,眼下最该死的,就是你。” “你”字刚出口,北麓道人的拂尘如匹练般飞出,眨眼间已甩至特子的咽喉。 特子整个人似是动也未动,仍静静地立于原地,待等到拂尘划过后,他的咽喉已被割开了三寸深的血口。 鲜血飞溅而出,道人拂尘一扬,一尺绯红顺着拂尘甩出,上面的血忽然依次抖落,纷纷乱地点到洁白的地面上,竟摆成了杂乱的花图,看起来诡异至极。 “区区柳行善,倒也不过如此。”北麓道人轻描淡写地说道。 这一击划下,北麓道人深吸一口气,以右手握住拂尘,拂尘作笔,在左手上印下了一个“爆”字。 众人定睛看去,北麓道人手上的字闪动着发暗的金光,施法材料竟用的是源石。 “贼人,试试我的‘求字诀’。” 北麓道人将闪着金光的手往特子头上一按,特子脑门上便多了一个反印的“爆”字,而道人左手上面的字,已然不见。 这时,四周飞出了一群颜色各异的蝴蝶,如烟雾般冲向四周。 面对着成群的蝴蝶向外飞舞,北麓道人再次挥动拂尘,在特子周身以源石颜料绘出了一整座牢笼。黢黑的笼内,金黄色的“爆”字闪动着光。 牢笼的铁管间本应存在空隙,道人却已将这些空隙尽数封死,也没有一只蝴蝶能从中飞出。 北麓道人嘴角微扬:“这招便是‘求字诀’中的‘画地为牢’,内部加之高爆的源石法阵,如此密闭的空间引爆,就算是岁兽也不可能安然无恙。” 牢笼变成了一个一人多高的墨黑色盒子,更是一个极狭窄的棺材。仔细看去,那墨水用的也是当世稀有的材料,一笔画出,构成的棺椁竟比钢铁还要硬上三分。 自古以来,所有的牵制之法,均是为了限制对手的机动,以配合后续的攻击,方才道人一招封喉、一招引爆、一招化牢,全程快得出奇,这三招的配合天衣无缝,中了第一招,后续的招式就根本无从破去,休说特子能变成蝴蝶,就算是更小的蚂蚁,也无法逃出。 爆震发生前的一秒总是静谧至极的,静得吓人,冷得连空气中的尘埃都已悬停。 紧接着,爆炸便已发生,那是一声沉闷的炸裂,整个审判堂都随之摇撼,爆炸产生的高温如一头野兽,在黑色棺材的顶部撕开了一道裂痕,火光冲天。 此时正值中午,日光斜洒到审判堂的长案上,可冲天的火光,比太阳还要耀眼,硬生生将窗外的光芒压了下去,黑棺四周的地面已由炭黑色再度被烧得灰白,没有活物能在经历这样的爆炸与燃烧后依然存活。 众人看着这火光,便已感到脸上灼热已极,后续而来的冲击波更震得百米外的常人须扶住桌椅才可稳住身形。 吕家兄弟双脚向地面用力一踩,坚硬的大理石地面被硬生生陷出裂痕,施展了强横的护体罡气,在巨大的冲击下未移动分毫。 身背法杖的少女面对着爆震之声,也是丝毫不慌,她厚重的外套被带动了几下,却寸步未挪,如风中劲草,她似乎对这类的爆炸已感到稀松平常,面上无一丝惊讶之色。 北麓道人站在最近的距离,望着烧出白热火光的墨黑色棺椁,冷笑道:“看来心脏是得不到了,骨灰兴许能拿走一些。” 他话还未说完,脖子上已多了一道红线,像小姑娘颈子上吊着玉环所用的,那种色彩艳丽鲜红的棉质红线。 血,顺着那道红线溢出。 他身后的人,就如鬼魅、如幽灵,趁着四起的烟尘,轻轻地在他脖子上画出了这样一道线,轻得仿佛一只蝴蝶,用翅膀在你的脖子上轻轻撩了一下。 于是北麓道人就真的看到了蝴蝶,以及藏在蝴蝶群中的特子,站在他身后的特子。鲜血染红了他胸前的衣襟,脖子上的伤口却早已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他身前北麓道人脖子上的那道红线,死亡的红线。 道人脸色变了,连忙挥动拂尘向身后扫去,可原本锐利如刃的拂尘,此时却是冬日里败尽的秋菊,只剩下了手握的一根乌木杆子。 盯着北麓道人,特子的脸仍是冷的,他不疾不徐地说道:“我看清了,你或许能伤到岁相里最弱的夕,可有些人纵然有心,也是无法在画中通神的。” 死去的北麓道人脸着地,趴着倒了下去,他的血已流干,全身已凉透,谁也没有看到他脸上的表情究竟是怎样的扭曲。 此刻,众人却没有再多看一眼死去的道人,他们的目光都停留在特子手中的武器上。 那是柄一剑封喉杀人不沾血的利器,一柄举世无双的神兵。 望着这柄神兵,其中一人却惊呼道:“这算是什么兵器?” 第八十八话 夜莺一啼,井盖一偷 1098年12月29日,早七点。 这是陆小柳到罗德岛上的第三天,年仅十岁的他,头上长着鬼族的角,总带着一个鼻涕泡跑来跑去,觉得眼前的一切东西都是新鲜的。 一年前,他还在和养母九色鹿住在深山老林的草庐中,黄芦苦竹纵生。 春天寒意难消,夏天闷热难耐,蚊虫滋长,秋天凄风冷雨,不过最难熬的还是冬天,大雪封山,纵然没有野兽,铺盖的厚雪也足以莫过小柳的膝盖,这时走到最近的市集需要花上三四天的路程。 深山冬日里的生活苦得让他发愁,若是两年前特子在的时候,他会教小柳设陷阱打弹弓,抓野兔和山鸡烤来吃。特子能用一把手指大小的折刀娴熟地割开猎物的咽喉,分割皮毛,山中缺盐少米,但这也并不妨碍他能把饭做得好吃。 要想获得滋味,调味料是必须的,而很多的中药往往也是上好的调料,九色鹿是炎国隐居世外的药剂师,家里自然少不了各种草药。特子把草药挑挑拣拣,全部塞进山鸡和野兔的肚子里,取代它们的内脏,从而炙烤出香气。 那时候,小柳觉得烤山鸡的鸡腿,烤野兔的兔腿,是这世上最好吃的东西。但他进了罗德岛的食堂后,发现食堂里的鸡腿比家里的更大、更肥美。 这两天,他学到了一件事,世上存在着比烤山鸡好吃的东西。 当然他也学到了另一件事,他的母亲九色鹿很美,但罗德岛内还有不止一位比九色鹿更美的大姐姐,就比如陈晖洁。 他不光好学,也很会看,带着鼻涕泡,以一双小眼睛把岛内的高手看了个遍,除了现任博士,也就是他的徐乐伯伯以外,小柳认为在实战上,能真正胜过自己养父特子的干员,没有一人。 难道迷迭香那样强横的术师也不算吗?小柳觉得不算,昨天他仅凭一拳,就把那小白猫一样的女孩子揍哭了。 都说女孩子长得要比男孩要早,十岁左右的女孩明显比男孩子个头更大,这样一个被自己小四岁的男孩子一碰就掉眼泪的小姑娘,又怎么能让小柳畏惧? 可小柳还是要对她道歉,因为特子昨天让他这么做。 他今天起得很早,揉了揉眼睛就从床上爬了起来,被子也没叠,鼻涕也没擤,干脆晾到了一边,因为他要找一样东西,他想画画,为迷迭香画一张画,聊表歉意。 他在画画这方面和汐很像,二人都属于那种觉得自己画得很好的孩子,不过小柳不会吹嘘,当初在深山里他也没法向别人炫耀。 罗德岛整艘主舰艇有三个航空母舰大小,而每个航空母舰的甲板有三个足球场大小,所以主舰的规模相当于一个中型城镇。 舰上的宿舍区足足有四层,每层都有将近两百来个房间,每个房间里面均住着不同种族、不同职业的干员,得益于宿舍位置的巧妙安插,一些存在血仇的组织和种族在位置上隔得很远,所以相安无事。 如某些萨科塔天使族和萨卡兹魔族,各自分别效忠过特雷西斯和特蕾西娅的两股佣兵。 这些小团体就像苏南人和苏北人一样,相互不对付,某些脾气不好的人有可能看上彼此一眼就会大打出手,而且是往死里打。 穿越后的工作并不像贴膜手游一般简单,如果像贴膜一样,随便把几个人安排在一间宿舍,安插上一个有心情恢复增益的干员,事情办起来不知要有多简单。 所以,能统筹存在矛盾的团体,让他们劲儿往一处使,对于博士而言,也必然是很不容易的一件事。 徐乐曾叮嘱过小柳,在四层宿舍中,第四层可以随便逛,那里都是脾气很好的菲林猫族和萨科塔族。 在第三层不能乱说话,因为那里叙拉古人比较多,他们纵然守规矩,可黑帮习性并不好改。 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绝对不要去第二层房间号比较大的位置,那里是萨卡兹魔族的聚集地,他们是源石病的易感人群,多数人天性好斗。他们这群人里,出现过像炎客、w这样精通杀人的无情佣兵。 小柳一听到徐乐说的这些话,立刻想到了两年多前在篝火的烤鸡旁和其父亲特子的一段对话,那时候特子还在往火堆里加木头,小柳便迫不及待地要拿起一个鸡腿吃。 “小柳,别急,还没熟,你要是跟魔族一样抢东西吃,这辈子也没出息。”特子打趣着说。 小柳睁大了发着光的眼睛,问道:“爹,魔族是什么?” “萨卡兹人,生活在卡兹戴尔国,也就是我们大炎西部,那地方乱得很。他们大多数头上长着黑色的角,不过也有例外。” 特子吹了吹篝火,浓烟散去,火烧得更旺。 小柳低下头说道:“他们都是坏人吗?我的坏父亲杀过很多。” “对。”特子盯着火苗,眼中也熠熠生辉,“他们都是很坏很坏的人,就算你生父龙弑是大恶人,可他杀的魔族也是坏人。” “有多坏?”小柳问。 特子道:“他们坏到每天都要偷下水道的井盖,夜里路过的人就会掉进井里摔死。” “就像这样。” 特子从地上捡起一个树枝,高高举起,又用另一只手在正下方比划了一个圈。 一撒手,树枝便掉进另一只手的圈里,又经过了圈,直挺挺地砸进篝火,砸出一道耀眼的火舌,树枝也就变成了黑木炭。 “那父亲你之前没偷过吗?”小柳挠了挠头,问道。 特子摆了摆手,突然嘻嘻笑道:“我只偷有钱有权的贪官老财,偷井盖那种事,只有低能魔族才会做。” “虽说魔族和天使族脑子都不好使,可魔族是一整族低能。” 小柳“嗯”了一声。 白雪、烤鸡、魔族爱偷井盖。 这样的一幕,小柳至今仍历历在目,这些事他也倒背如流,徐乐对他说的话他也一直记得。 可好奇心就像是小柳鼻子上的那个鼻涕泡,你不戳它还好,你只要一戳它,它反而会爆,爆开后溅你一身的鼻涕。 如今,这个鼻涕泡便爆了,小柳找了第四层很多地方,都没找到画笔。到了第三层,黑帮聚集,抽烟的人又太多,他讨厌烟味,所以他怀揣着好奇心溜达到了宿舍区的第二层,而且是第二层的大号码区。 个子小小的小柳放轻脚步,踮着脚下楼梯,他拉着鼻涕泡,小小的心脏也在扑通扑通地跳。 此时是早上七点,冬天的太阳总是起得很晚,楼道的灯却灭得早,窗外不见一丝曙光,四周都是黑的。 整个二层的楼梯口处都染上了一层深重的蓝色,万籁俱寂。一般在这个点,宿舍楼内总要有人打呼噜,可在这个充满了不详气息的二楼,就连人的细微呼吸声都无法听到。 小柳鼻子上的泡泡随着他加快的呼吸节奏,涨得更大了。 此时远处竟隐隐约约传来了一声鸟鸣,可一艘巨舰上的宿舍区,又怎么会有鸟? 这声鸟鸣把小柳的脸吓得煞白,鼻涕泡“啪”地一下破开,糊到了他眼睛上。他本就慌乱,眼睛又睁不开,顿时一个趔趄,化作了一个皮球,连滚带爬下了台阶。 地板上铺了地毯,他没有受伤,可究竟在地上滚了多少圈?他不知道。他滚到了哪里?他也不知道。 他只知道自己撞开了一扇门,像一只跑累了的小狗,喘着气,躺在了地上。 直到他被一双温柔纤细的手,用湿毛巾擦干净沾在脸上的鼻涕泡后,他才看清了那个如夜莺一般的大姐姐。 那名女子穿着极为精致的白色百褶裙,白得像雪,她的脸也一样,明眸皓齿,鼻子显得小而娇嫩。她的个子并不算矮,却单薄瘦弱,整个人像极了在她身旁飞动的蓝色小鸟,惹人怜爱。 男人看见这种女人,总会不由自主地生起保护欲,因为她的代号像极了那只蓝色的小鸟,夜莺。 这样一个美丽而柔弱的女人,腿脚动起来却好像并不方便,她杵着一根比她还高的法杖,颤颤巍巍地走到小柳身边,就地坐下,擦干净了小柳一脸的鼻涕。 她垂下了头,一头柔软的金发如无声的珠帘,散落而下。小柳突然看到了她头上的两个黑色的角,魔族的角,他心上一紧,立刻站了起来,站得笔直。 夜莺仍坐在地上,微微抬起头,看向小柳:“小弟弟,你是干员?还是谁家的孩子?” 吸了吸鼻子,小柳皱眉盯着眼前这个金发的魔族女人,他怎么也没法将偷井盖与眼前这个看起来很柔弱的大姐姐联系到一起。 “我叫路小柳,我的母亲是九色鹿。” 夜莺微微一笑,道:“九色鹿这个代号我听说过,你母亲是个很好的医生。” 听闻面前的大姐姐称赞自己的母亲,小柳脸上也不禁一红,一时之间语塞,找不到话茬,索性问道:“大姐姐,你吃饭了吗?” 夜莺道:“还没,不过我们有位同族干员回归,她男朋友带来了一些草莓,你要不要尝尝?” 说着她指了指右手边的桌子,上面整整齐齐地摆上了两大盒草莓。 鲜红的草莓,嫩绿的茎叶,上面还带着水滴,显然是刚刚洗好。 小柳也不拿自己当外人,抓起了两个草莓,连叶子都没拔掉,扔进嘴里,就嚼了起来。他一边嚼一边笑:“好吃!小柳从没吃过这么甜的果子。” 看着小柳的吃相,夜莺笑得更开心,道:“小弟弟不是这层楼的人,为什么到这里来?” 咽下了两颗嚼碎的草莓,小柳却反问道:“大姐姐为什么在这里?” 夜莺的话语变得略显哀婉:“我记性不好,有很多事已经记不得了……我只觉得在这里可以救下更多的人。” 小柳摸了摸自己的头:“那大姐姐很像小柳的父亲,他受伤之后,记性也不好,不过听乐伯伯说,他马上就要找回记忆了。” “那姐姐恭喜小柳,你有个好父亲。”夜莺会心一笑。 她是个善良而单纯的医疗干员,单纯到她自己得到晋升后都不会有明显的喜悦,可当她得知病人康复,却很开心,仿佛这种康复发生到了自己身上一样。 可叹天理不公,医者不能自医,这样一个女孩子,身体机能和记忆却都是残缺的。 小柳并未注意到这一点,继续问道:“姐姐这里可有画笔?” 夜莺道:“画笔,你是要画什么?可惜我这里没有,你可以出门右转走上十个门,去佣兵的那间屋子看看,她男朋友应该在。” 小柳深深鞠了一躬:“谢谢姐姐。” 望着小柳,夜莺的眼神变得温柔,她的房间里只有青鸟做伴,这样一个小男孩的闯入,给她的生活增添了不少亮色。 可惜,临走前,小柳问了夜莺一句话,也就是这句话,让亮色中夹杂进了一丝古怪的气味。 他的原话是这样的:“姐姐,我还有个问题,你们魔族人都爱偷井盖吗?” 第八十九话 草莓一盒,墨圣一笑 夜莺经此一言,脸色僵住,一时间无从开口。心中犯起了嘀咕,小柳这样一个冒失的孩子,怎么会把偷井盖和魔族联系到一起? 她沉吟片刻,杵着法杖勉力站起,颤巍巍地从房间右侧走到左手的桌边。 桌子上被擦得干干净净,交错摆着几本卡兹戴尔语的名着,另有斑斓的花插在透明玻璃花瓶中。她自花束中折下一朵青色的小花,又颤巍巍地挪到小柳身前。 一朵青花刚好夹在了他耳朵上,夜莺轻声劝诫着他:“小柳,有些话说着要小心,尤其是在他们面前。” “他们”指的是谁,小柳听得已很清楚。他似是从夜莺青色的眼瞳里汲得了什么,点了点头,飞快地转身。 他是个机灵的孩子,听从夜莺的建议,出门立刻右转。 楼道内已由夜幕的深蓝色转为了淡灰色,可偌大的走廊内还是只有他一个人。他摸着右侧的墙,像一只小猫,一步一步向前走。 片刻后,他从一数到了十,看见了一扇虚掩着的门。这是一扇与众不同的门,别的干员总要在宿舍门上标注姓名,甚至贴上一些图画以做点缀,日子久了这些贴纸难免会发黄。 可这扇门的姓名贴纸却是崭新,新的发白,显然是刚刚贴上,上面赫然写着:萨卡兹雇佣兵,w。 门开着一条缝,小柳慢慢地将视野挤进这条缝里。 屋内亮着灯,一把折椅,一张钢架床,床上摆着几个大包,包上面刚好有小柳要找的东西——一红一黑两根记号笔,还有一本书。 却唯独少了人,一个人也没有。 小柳扫视着周围,敲了敲门,低呼一声:“有人在吗?” 可无人回应,周围一片寂静,小柳心上一松,心想:“兴许是人已走掉,我拿了笔,用完再放回,应该没什么问题。” 一瞬间小柳拿定了主意,轻轻将门缝阔得更大,随即一头钻进屋子,伸出手便去拿放在大包上面的记号笔。 他将笔握在手中,吸了吸鼻涕,心情轻松了不少,可就在他转身时,一种久违的寒意涌上心头。 静立于小柳身后的是位魔族女人,却像极了他的亲生父亲,他那位杀人无数、从尸山血海中爬出,如恶魔般的父亲。 只有真正经历过硝烟和战火,杀过人的人,身上才会具备那样的独特气质。 他身躯一震,接连后退数步,后背都撞到了房间最里侧的墙壁,恐惧和震惊已占据了他整片大脑。小柳现在已顾不上什么彩笔或是画画,他想要的,只有尽快离开这个屋子,跑到母亲身边。 魔族女人却先开口了:“小鬼,你来我房间做什么?” 那女人一头白色的蓬松短发,身上的t恤却是灰色,两条长长的红毛芦苇般垂落到刘海前面,给她整个人都增添了一种不正经的感觉,她自然便是这间宿舍的主人,传奇佣兵w。 小柳回避着眼前这个女人,神情犹豫,冷汗涔涔而落,鼻涕泡也顾不上去再吸一下,过了半天,他才鼓足勇气,小声嘟哝道:“我……我想回家!” w一双红色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面前的小柳,又伸出手,指了指他手中的记号笔,说道:“你是小偷?那可是我的东西。” 神情紧张之下,小柳早把夜莺的告诫抛诸脑后,他眉头一皱,惊声叫道:“我没偷东西!魔族才是小偷,专门偷井盖。” “魔族?你在搞笑吗?”w气得眼皮都在发跳,“萨卡兹人怎么会偷井盖?你到底是哪里来的小鬼?” “不告诉你!”小柳说完,顶着头,闭着眼便往门外冲了出去。 随后,他便撞到了一个人身上,这一撞的威力并不强,却也让那人连连踮了几步。小柳撞到的,却不是w,而是夜莺口中所说的那位“男友”,也就是陈墨。 陈墨自打从卡兹戴尔回来以后,一改往日遮住眉毛的蘑菇头,将头发背在头后面,扎成了一个短辫子,手里更是拿着好几盒草莓。 他冲小柳笑了笑,笑得很温柔,那是一种充满了包容的笑,无论是谁看到了陈墨,都会觉得他是一个淳朴诚实又温柔的好人。 事实上也确实如此,他将里的草莓放下,笑着对小柳说道:“小弟弟,来这里有什么需要吗?” w见陈墨说话如此和气,嘟着嘴说道:“小陈,这小鬼都偷了我的东西,你还对他说好话?” 陈墨摸了摸小柳的头,道:“这小朋兴许只是想借你的笔一用,我说的对吗,小弟弟?” 小柳睁大了眼睛,全然不敢相信那么可怕的魔族女人竟然有像陈墨这么温柔的男朋友,只得呆呆地点了点头。 陈墨随手从桌上拿了一盒草莓,放到小柳手上:“请你吃草莓。” 小柳接过盒子,回头瞟了一眼身后的w,做了个鬼脸,随即头也不回地跑出了屋。 不明所以的孩子抢走了自己的东西,w急步跟向门外,喊道:“臭小鬼,用完记得还回来!” w不知小柳是否听清,当即便要追上去,陈墨却拉住了她的手:“别担心,我看得出他是怎么样的孩子。” w捋了捋自己的一头白发,不耐烦地问道:“都三个多月了,我怎么不知道你还会看小孩子?” 放下了手,陈墨的表情却很淡定:“我没猜错的话,他就是柳行善的那位养子。” w叹了口气道:“我们这次被召回罗德岛,也是为了救这个柳行善,他是穿越者,听说还是个很强的人。” 拍了拍钢架床上的棉垫子,w示意陈墨坐下,经历了先前的那么多事,他们已成为了真正的情侣。w斜倚着头,靠到他的肩上,屋子的温度刚好,她的身子又是那样的软。 二人在情意的驱使下,顿时放松,双双躺到了床上,陈墨问她:“回到了你心心念的地方,心情如何?” w抿了抿嘴,笑得是那样的甜:“我发现自己还是离不开这里,这里烂人很多,可有趣的事更多。” 墨茶道:“你不怕那个兵王迪亚?听说他自从博士易位后就失踪了,咱们两个都不是他对手。” w皱了皱眉:“据我所知,他才是罗德岛内乱搞事的主谋,这么一个疯子,费尽心机,只是为了和我玩一场带兵打仗,但那次我也没输。” 平躺着望向房间的灯,w若有所思,她的脸也在发光,陈墨侧着头,眯着眼,略带宠溺地看向他的脸颊。“难道博士没发现这些事吗?” w用力吸了一口气,又轻轻呼出,似是在感慨:“他应该是发现了,只是懒得管。你知道,纵然是特蕾西娅殿下,也没法让全卡兹戴尔万众一心。不过,穿越者还真是可怕,来自另一个世界的人,视这里的人命如同草芥。” 陈墨道:“但愿我不是你眼里那种‘可怕’的人。” “我知道,你是好小陈,好得都发腻了,一整辆面包车的草莓全都被你拿去送人。”w捏了捏陈墨的鼻子,“你本不必搞得这么累的。” “我在帮你改善人际关系。”陈墨笑道,“罗德岛对你有意见的人可不止一两个,身为萨卡兹雇佣兵w的男朋友,我总得做点什么。” w又开始了阴阳怪气般的假笑,试图掩饰自己心中的矛盾与悲凉:“佣兵的所有事,都可以明码标价,但价码总要由自己来写,你要是一直替我操心,我可就不再是本来的我了。” “你还是你,我也还是我。”陈墨的语气坚定,“我们继续种草莓,一起,这次是一车,下次会是十车上百车。” “这就是你身为穿越者的野心?”w侧着头,问道。 “对。”陈墨也侧起了头。 二人面对面,手握着手,他们之间的距离又一次拉近了。 第九十话 一点鸳鸯 全泰拉大陆的穿越者们,无论谁听到“铁帅”这个名字,再见到那个人,未免都会大吃一惊。 一个身高一米九的中年男人,一身发达的肌肉,他简直壮的像一头公牛,他爱女人,爱宝马,爱狂暴轰入。 他是陆上的猛虎,是唯一一个没有到达海底都市的挂名阿戈尔信使。在别人眼里,他是不会败的,面对北荒邪魔,他不会挪动半步,被深海猎人劈上一刀,更不会皱一皱眉头。 1098年12月29日,早八点。 当罗德岛现任博士徐乐看到远道而来的铁帅时,就连一向自恃坐怀不乱的他也不免大为震惊。这个铁一样的男子,今天变得像一个大土豆、一个死人。 徐乐看着他,很惊讶,在一旁的凯尔希看了他,也觉得很惊讶。 曾经霸道无匹、不可一世的铁帅,变得臃肿而憔悴。 在指挥室内,徐乐给铁帅倒满一杯酒,铁帅接过酒杯就开始喝,喝得满脸通红,坐倒在地上,原本的一身肌肉变成了脂肪,曾经的铁汉现如今却是一个圆圆的红土豆。 徐乐擦了擦脸上的汗,以往遇到这些事,他的态度一向是无所谓,可今天,摆在他面前的是一个大问题,堪比罗德岛主舰瘫痪的大问题。 凯尔希拧着眉头,问向徐乐:“博士,这就是你说的除你们四人外,第五强的穿越者?” 没了以往的威严,徐乐的头就像是一个拨浪鼓,左右摇摆着:“怎么会呢,不可能啊?不该这样啊?” 徐乐为了能在炎国众多高手包围下救出特子,他特意从炎国北部草原联系到了铁帅一行人。换句话说,无论陈墨又或者w都是他找来的助手,他主要想请出山的,还是铁帅。 可最终他将铁帅叫来后,却得到了凯尔希这样的一番评价:“乐博士,我无权决定你对人员的选用,但还请你不要浪费时间在这种无理取闹的事情上。” 说完,凯尔希瞪了徐乐一眼,转头便走。曾经那个立于百名干员面前,一声令下鸦雀无声的徐乐,他的威严在此刻荡然无存。 走出指挥室,凯尔希在楼道里看到了熟悉的黑红色身影——w。 w开口便道:“老女人,好久不见。” 凯尔希看起来面色也并不好,简单应了一声埋头便走,更是完全无视了陈墨和他端来的一大包草莓。 “这就是凯尔希啊,她好像有心事。”陈墨说着,“我本想给她送草莓的。” w咋舌道:“老女人,更年期,别理她。” 此时的指挥室内,徐乐抓耳挠腮,不解地说道:“不能啊,铁帅哥明明是战士,怎么才一年不见,就成了这副样子了?” 铁帅道:“我失恋了。” 地上摆着酒瓶,这个年近五十的中年男人捏着自己下巴的那搓胡子,看起来愈发颓唐。 “怎么会失恋呢?听说你找了深海猎人约会,那感觉一定很好才对啊。”徐乐微笑道。 铁帅道:“不好。” 徐乐继续问道:“那个深海猎人的二队长歌蕾蒂娅,长得个子又高腿又长,年龄又相仿,跟你在一起很般配的,你们两个相处的几天一定很愉快。” 铁帅道:“前几天是愉快的,后几天便痛苦了。” “为什么这样?”徐乐发觉自己已经问了太多次为什么。 在感情方面,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本经,铁帅的那本,徐乐再怎么搞也搞不懂。 “因为铁帅老大叔不会跳舞,个子高高的剑鱼找个理由便给他甩了。”一道女声从门外传入。 颓废的铁帅一听这段话,强忍住泪水,抱着头、抖着一身肉窜出了门。 指挥室的自动门打开,陈墨跟着w走了进来,w嘻嘻笑着说道:“等我们回到农场的时候,那三名深海猎人早就走了,可怜的老大叔,终究是沦为了深海猎人的玩物。” 陈墨却道:“别再损铁帅大哥了,其实是那三个姑娘有自己的事情,所以才找了个借口告别,他们俩终究是有缘无分。” 徐乐深深叹了口气,道:“原来如此,铁帅大哥如今没法战斗,好在他也不是唯一的战力。” 说完,他悠闲地靠到了扶手椅背上,再度回归之前的轻松神情:“铁帅大叔有时候就像个小孩子,搞不懂一些道理。但谈恋爱不可能一帆风顺,失败总要贯穿始终,这就是人生。” 陈墨忧心道:“可我怕铁帅大哥会被拖垮,他这个精神状态不太稳定。” 徐乐笑道:“那简单,铁帅大哥前任的女人没了,就再找一个,世上女人多的是,光罗德岛干员里面就有好多漂亮的,我来牵线也未尝不可。” “说得倒容易。”w轻笑了两声,“老大叔表面上多情,内地里对女人还是挑得很。” 徐乐道:“哦?他有什么要求,这整个泰拉大陆还不够他挑的?” 陈墨道:“他喜欢年纪大的女人,而且要有风韵,最好要三十岁往上,可泰拉到处死人,哪有那么多美丽的老女人?” “老女人……老女人……”w闻言陷入了深思。 忽然间她脑海里浮现出一个人影,整个人的心也随之被提了起来,这是一个合理的想法,只不过它实在太疯狂,其艰难的程度完全不亚于她所参与的任何一次战役。 她连忙捋了捋头上的两搓红毛,表情变得森冷,试探着问向徐乐:“乐博士,你怎么看凯尔希这个人?” w身为佣兵,深知说一些话总是要小心,尤其是在比她强横的人面前。她不像市井之人,知道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所以她纵然对凯尔希有百般的不满意,也不能对这个陌生的博士直接讲。 谁知徐乐怒骂道:“屁用没有,老女人一个,自从我当上博士这个月,她天天给我甩脸色,又菜又爱装。” w忍不住要笑出来,她总算知道,徐乐和自己的想法一模一样。 徐乐接着说:“老女人开会司马脸,上班司马脸,要是在岛外,我总得让她吃点苦头。” w附和道:“就是就是。” 徐乐继续抱怨:“老子每天要睡十个小时,她七点就叫全体员工起,我接过阿孟的位子,是来当博士,当领导的,不是来认亲娘的。” w笑得咧开了嘴:“是的,是的。” 越想越气,越说越多,徐乐忽怒道:“w,有没有什么办法能捉弄这老女人?” 听到这个问题,w反而开始叹息:“她年纪又大,脑子还灵光,不好搞。” “年纪大?”徐乐扬起了眉毛,“我以为你说她老女人,只是气话,她看着也就二十来岁,年纪还能有铁帅大叔大?” “我只能告诉你,凯尔希年龄很大很大,至少要比整个龙门城大,乌萨斯帝国建立之前,她就已经是老女人了。” 就算w这么说,可凯尔希一双手又白又嫩,脸上更是连一点斑也没有。 徐乐在穿越前一点贴膜游戏也没玩过,游历的这几年也从未接触过什么长生种族,自是很难接受这个事实,连忙喝了几口铁帅剩下的酒。 酒的度数很高,好在徐乐只是红了脸,却没醉。 “所以,你是想撮合老男人跟老女人?”徐乐看着w的眼睛,得出了结论。 上万岁的老女人和年近五十的老男人,如果撮合到一起去,一定荒诞至极,可这就是w的疯狂想法。 他们两个都是没有底线的人,徐乐对大多数事都看得很淡,w也是个恶魔。 陈墨望着这两人,其实他也很没有底线,只不过考虑得更多,很久后才说:“老女人凯尔希和铁帅大哥,两个人完全不搭边,怎么给他俩创造点机会?” 这是个问题,三人陷入了沉思。 第九十一话 一剑独生 三个人围成了一圈,脸凑到一块,苦思冥想他们的邪恶计划。 “小陈,咱们两个怎么认识的?”w看了看小陈,眨了眨眼睛。 陈墨立刻回答:“当初雇你帮我们杀那个贵族,后来就熟络了,可是铁帅没法雇凯尔希去杀人,老女人不是佣兵。” “废话,大伙又不是傻子。”w瞪了瞪陈墨,“老女人还会操控mon3tr,用强的也肯定不行。” “老女人是什么种族?”徐乐问道。 w答道:“菲林族。” 徐乐紧接着问:“就是猫?” “对,是那种老猫,拉着脸的老猫。” 突然,徐乐开始了阴恻恻的笑,他想笑得正经些,可声音却偏像是骡子发来的,而且是那种拉磨的老骡子。 他黑着脸,笑着道:“用强的不行,那咱们就下药,我这有一味猛药,专门对她这种老猫起效,之后抽个机会,给她喝的水里一下,嘻嘻。” w听了徐乐的这一段话,又见他这么一笑,整个身子都因恐惧而颤抖,她本以为新任博士是个很正经的人,却没想到他比自己底线还要低得多。现在的她,只能静静地立在原地发怔。 “乐博士。”w的眼神充满了惊恐,“我感觉你有点没底线,很像一个人。” 徐乐对自己说的话丝毫没在意,仍平静地问:“像谁?” w道:“卡兹戴尔摄政王,现任维多利亚的掌权者,特雷西斯。” “不熟,没见过他,我最近接触过的头头除了魏彦吾就是理塘郡王,既然他是维多利亚当官的,之后我卖药肯定得跟他打交道。” “你要把药买去维多利亚?那里感染者可不多。”w后退了几步,找了个凳子坐下,直到坐下后,她才觉得自己安心了一些。 陈墨显然是察觉到w有些慌神,趁着w坐下时捋了捋她的发梢,在她耳边小声问道:“你为什么这么紧张啊?没事的,徐乐跟铁帅大哥都是自己人。” w小声回应道:“他找咱们来救人,一句不提任务,反倒是费尽心思对付老女人,这个博士太可怕。” 徐乐放下了手里的酒瓶子,淡淡说道:“我听得到,你们把我想得太坏了。” “哈?”w歪着头,“除了特雷西斯,你算是很坏的人了,你想散播源石病,然后大量卖药发灾难财,别以为我不懂你的心思。” w直接明了地说出了自己的心思,源石病在这个世界无法治愈,就连穿越者最新研发的药剂也只能缓解一部分症状,但穿越者似乎对这类病完全免疫。 她自从见过兵王迪亚后,总觉得穿越者里有很多癫佬,没底线的癫佬。 可惜,徐乐不是癫佬,他是有理智的好青年,被w这么一污蔑,他也会生气:“雇佣兵,你恶心人也得有个度啊!罗德岛是治这个病的我散播它干什么?我就是想拓展业务,卖保健品。” w被吓得愣了愣,小声问道:“保健品?” 徐乐一字一句地道:“猫薄荷,听说过没?” w摇了摇头。 徐乐道:“每个穿越者都会从原来世界带来点东西,铁帅和陈墨带的是枪,我从原来世界带来的是猫薄荷种子。 “但这个世界好像从没有猫薄荷,我们世界的这种猫薄荷,效果强,见效快。” 陈墨闻言赞叹道:“这东西可比枪更厉害啊!” w却没搞懂他们的意思,仍不解地问道:“那是啥?” 徐乐笑嘻嘻道:“一种让猫人族只要闻上一小点,就会浑身酥麻麻,欲望暴涨的仙草,而且百试百灵,毫无副作用,你想想,维多利亚那么多的富人,都是猫族,我之后无论价格定得多高,都会有人买。” “那东西管用吗?”w仍将信将疑。 徐乐道:“管用,之前我一直让小特在宿舍种这种仙草,种了好几盆,到时候就给老女人用上个二两。” 种猫薄荷,种草药,这些技艺特子本来是一窍不通,但他认识了一个很会种各种草药的好女人,也就是九色鹿之后,耳濡目染下,他自然也学会了不少。 九色鹿现在就从小门进了指挥室,站到了三人面前。 徐乐笑道:“看,我们一说种草,行家就来了。” 九色鹿穿着一身白色长衫,前襟边缘竖着印着几块五颜六色的彩花,依旧是从画里走出的女子。w即便跟她不熟,却也不得不承认,她是一个很美的女人。 从硝烟里走来的佣兵,见到了神仙,心中就像是陈墨见到了草莓,顿时感慨万分。 九色鹿朝陈墨二人行了个礼,忽又略显焦急地问向徐乐:“博士,你可看到小柳了?” 徐乐一早起来就到了指挥中心,当然没看见小柳。 “那个小鬼啊。”w看了看天花板,“应该是去训练室了。” 徐乐道:“小柳跟特子一样,心里放不下事。” 九色鹿道:“他连早饭都没吃就出门了,博士知道他要去做什么?过一会相公要去跟人拼命,我恐怕没精力管他。” w感叹道:“你们夫妻还真恩爱啊,如果他死了,鹿女士恐怕也不会好过的。” 九色鹿皱了皱眉,事情似乎没有w想得那么简单。 徐乐和九色鹿互通了一下眼神,他一下子又变回了那个充满威严的乐博士,以一种近乎命令的态度看着陈墨和w:“你们找小柳吧,顺便看一看阿米娅,w也跟她很久没见了,不是吗?” w明白徐乐有意让他们二人出去,所以略带深意地笑了笑,说道:“也是,好久没看见那小姑娘了。陈墨,有没有兴趣跟我看看?” 当女人对你说反问话的时候,往往就是命令,这是陈墨跟w相处的这几个月里学到的宝贵道理。 说完,她拉起陈墨的手,拽着他跑出了门。 陈墨二人走后,徐乐望着九色鹿,叹息道:“这次接回特子的任务少了一员大将,我本打算请铁帅大哥来对付那位第六名,却没想到他伤得这么重。弟媳,今天你可能要受很多苦,特子其实一直都很愧疚。” 九色鹿摇了摇头:“我受的痛苦,他肯定也要尝一下,我只希望他能平安。” 说完,徐乐二人也出了大门,走向的方向却不同,他们所前往的,是手术室。 徐乐说得没错,小柳确实在训练室,他左手拿着w的两根记号笔,右手端着着一打纸,纸上放着陈墨给自己的那盒草莓。 他大摇大摆地推开了训练室的门,早上的训练室人不多,可刚刚运来的武器装备却不少,其中包括了阿米娅在近卫模式下用的那把影霄,还有迷迭香操纵的四把巨剑。 这四柄巨剑呈深黑色,上面用白油漆依次标上了序号,这种独特材质的武器比钢铁还要坚硬,每柄足有一人多高。 无论是谁看见这四柄巨剑,都不免发出感叹,感叹它的那种威慑力。 如不是亲眼所见,谁也更不会想到操纵这四柄巨剑的人,竟然是一个连十六岁都不到的白头发小猫女。 可小柳看着这四柄剑,就像是看着马路上奔流而过的家用车,听见每天都听的鸟叫一般,脸色都没变,甚至连眼睛都没有眨一眨。 为什么他看到了身为佣兵的w就会感到惊恐,可见到这般威力巨大的杀器时,却毫无反应? 莫非他又手痒难耐,渴望跟迷迭香这个小姑娘打一架了? 小柳仍笔直地向前走,迷迭香操纵着巨剑在周身转动,四柄铁黑色的庞然大物在源石技艺的驱使下转了一圈又一圈。 不止一次,巨剑都险些撞到小柳的头,却都是堪堪被他避过。 迷迭香在操纵巨剑时,这巨大的物体也遮挡住了周围人的视野,她刚打算收回这四柄剑时,小柳却早已神不知鬼不觉地凑到了她跟前。 鼻子上还挂着小小的鼻涕泡,小柳耳朵上挂着那朵青色的小花,笑得比那朵花还要灿烂:“姐姐,请你吃草莓。” 阿米娅见状连忙跑了过来,劝说道:“小柳,太危险了,刚才你差点没命!” 带着讶异的眼光,迷迭香看着小柳,问道:“你是怎么走近我的?从没有人能在我感知不到的情况下近我的身。” 小柳递了一颗草莓给迷迭香:“你的身边有四只巨大的猫爪子,握着剑,像风车一样,一直在绕圈。” 阿米娅问:“岛内的专业设备才能看到迷迭香的法术实体,你真的能看见?” 小柳昂起了头:“小柳就是能看见,只要看见了,就能躲过去。” 他说得没错,迷迭香在操纵巨剑所释放的源石技艺正是四只无形的大手,这四双手所蕴含的能量能够捏碎合金钢板。而这四柄巨剑,却是为了增强大手破坏的可控性。 如果真能有人看清这些东西,那他的目力可以算得上相当高明了。 训练因小柳的闯入而暂停,武器全部收回后,阿米娅带着他们找了长椅坐下。 迷迭香接过小柳手里的草莓,问道:“你来这里,就是为了给我这个?” 小柳起身鞠躬道:“不,我还要向你道歉,我昨天打了你,对不起。” 他是个善良的孩子,因为他的父亲是特子,有时候说话嘴巴会毒一点,但他现在说的却是真心话。 可迷迭香却恍若未闻,从兜里掏出了一个类似于手机一样的移动终端,她在屏幕上连点了几下,随后说道:“终端上没有记录,这件事发生过吗?” 阿米娅凑近小柳身边,偷偷地跟他说道:“迷迭香很健忘的,你别太在意。” 小柳一脸愕然,问道:“怎么会这样?那你还记得我吗?” 迷迭香这次没有翻阅终端,道:“你是路小柳,对吧?小野兽一样的孩子。” 小柳竟也没有反驳,懦懦地答道:“陆小柳是我娘亲给我取的名字,我原来的名字,叫小狗。” “小狗。”迷迭香道,“你是人,怎么会叫小狗?” 小柳见状扭着鼻子上的泡泡,凑到了迷迭香脸边上,仔细闻了闻,像极了一只小宠物狗,吓得她险些从长椅上跌倒。 他连着闻了好几下,说道:“你为什么又叫迷迭香,你明明身上一点也不香。” 此时的迷迭香娇小的身躯一震,脸颊微红,惊惶失措,实在搞不明白小柳的意图。 紧接着,小柳起身,面对着站到了迷迭香身前五米的位置,掏出了黑色的记号笔,学着画家的模样竖起右手大拇指,左手撑着一打纸,像是在量距离。 阿米娅安抚了几下受惊下的迷迭香,问向小柳:“你在干什么?” 小柳答道:“画画,我要画一张画送给香姐姐。” 他嘴上说着,手上也丝毫没有停,倒也是有了三分架势。 阿米娅道:“你会画画?” 小柳道:“小柳跟夕姐姐学过,她教了我画人,可是我现在只会画我爹,画别人只能画成动物。” 阿米娅道:“你说的是三岁相之一的那位夕?” 小柳道:“对,她跟小柳的娘亲很熟,每年都会来一次。” 他拿笔如同握剑,五指齐握着那根记号笔,略显笨拙地勾勒轮廓,连草稿都不打,不一会就画好了,真就是一个孩子在信手涂鸦。 可当阿米娅和迷迭香看到小柳画出来的东西时,她们都不由得称赞。 对于小柳这个年纪,在短时间内画出这样的一幅图已可算是技惊四座。 一张A4纸,画上先描摹出了一处院落,用寥寥数笔勾勒出远方山麓,而后便是一个人,一袭白袍、头戴斗笠如仙侠般的男子,他左手持剑,右手臂弯里捧着一直白色的小猫和黑色的兔子。 可他腰间的剑只留出一个剑柄,唯独没有剑身。 “我画得怎么样?”小柳得意地昂起了头。 他指向了画中男人怀里的小猫和兔子,说道:“小猫是小香姐姐,兔子是阿米娅姐姐,拿剑的人就是小柳的父亲。” 画中的动物憨态可掬,两少女不禁发出了赞叹。 阿米娅又仔细看了这张画许久,好奇地问道:“小柳,为什么你父亲的这柄剑,只有剑柄,没有剑身和剑鞘?” 小柳小声说道:“因为他的剑就是这样的,在拔出前没有剑身,甚至可以揣进兜里。” 阿米娅道:“那如果拔出剑呢?” 小柳转了转眼睛:“我娘说过,这把剑是源石制成的,但是需要类似夕姐姐那样的神仙道法来催动。” “一旦拔出剑,它的剑锋会展开的很大很大,一眼望不到边。娘亲和我见过父亲挥剑,当初夕姐姐听后,也不信。我本想拿红笔画出拔剑的样子,但还是不画了。” 他说的话,自然也不能让阿米娅信服,迷迭香却神情严肃,一直在用终端做着记录。 她似乎对这个话题很感兴趣:“难道比这个房间还要大吗?” 这间训练室在罗德岛地下,开间宽阔,已接近半个足球场大小。 小柳摇了摇头:“不止,远远大过这只大船,在那时候,所有人都会被剑气笼罩。我父亲很厉害的,如果没有乐伯伯在,就算这艘大船上面的人全加起来,恐怕也不是他的对手。” 阿米娅自然是听说过炎国流传的武侠玄幻故事,听小柳这么一说也难免惊讶,可转念一想,又堪堪笑道:“小柳一定是在吹牛了,罗德岛的大家很强,不可能被一个人打败的。” 小柳点了点头:“说得也是,父亲也不是没败过。” 又过了片刻,陈墨和w赶了过来,如徐乐所言,小柳果真正在训练室。 w不怀好气地冲小柳喊道:“小鬼,拿了我的笔,你是要去勾引小女生吗?” 周围一时间陷入了沉默。 阿米娅率先回头招了招手:“w,好久不见了。” w指了指身旁的陈墨说道:“我去度假了,顺便找个男朋友。” 二人打过招呼,刚想为陈墨引见,陈墨却直勾勾地盯着方才小柳所画的那幅画,沉吟着道:“这就是独生剑吗?现今穿越者战力的顶点之一。” “画有什么好看的?”w扭过了头,“小陈得多看看真家伙,你精通射击,可近战实力太差了。” 陈墨和w对望了一眼:“咱们今天的具体任务是什么?” “救人啊。”w说道,“把那个柳行善救下来,才有钱拿。” 1098年12月29日,早九点。 与此同时,罗德岛停泊在龙门城西方,龙门城内,乔装打扮后的霜星走了走,用这五张票子买了些衣服,同时也买了一些糖果。 半路上,忽听一名少女的啜泣声:“好难受,我的人生为什么这么痛苦呢。” “矫情也好,奢望也好…小莫,我需要你,哪怕是我死之前睁眼闭眼都是她,她是我的救赎….我的救赎,我爱她…好难受。” “不要离开我,小莫。” 她立刻转头,看到了企鹅物流的员工,身边还坐着一个约摸十六七岁的少女,汐。 人物设定2.0:势力-能力-人物介绍 感谢大家阅读支持我的无底线创作。 现将《明日方舟的抽象复活赛:初生》截止到第九十一话的主要人物和具体势力进行一个列举,从强度榜上说,t0梯队共有九人,可以用十个字描述: 天地生刀剑,铁霜寻桐驹。 这九个人代表了整部小说里穿越者的实力顶峰,为了不让战力混乱,采取2-4-9战力划分,t0梯队的穿越者不会再加人。 前两个人“天地”相当于穿越之后已经将游戏玩通关的老玩家,接近斩仙诛佛之境,而且玩腻了准备弃坑回原来的世界了。 第三四名,徐乐和特子算是书中的主要人物,设定上必须得很强,就好比满汉全席里面的烧饼夹肘子和老百京卤煮,又或者说是《风云》里面的慕应雄和慕应名,《圆月弯刀》里面的丁鹏和谢晓峰。 这俩人跟谁打都可以输,但都不能丢面子。 第5—9名,是t0梯队的分水岭,这几名实力跟爱国者比较接近,满状态单挑整个罗德岛应该没问题。 一、天: 李仲,李离天。本作战力天花板,最强穿越者,在海底独立于阿戈尔自创一国。 武学与技艺: 天地交征阴阳大悲赋、能创世间神兵的“魔爪”。 原型为口嗨群里的某李姓群友,他有一天跟我说:“特子,我要在你的小说里,化身李天帝去点化墨茶!” 所以我给他安排上了。 二、地: 何孟,何别地。李离天之下睥睨众生,设定为李离天的妻子。 这个是作者的恶趣味,可以理解为女粉假扮的何同学。 按照《明日方舟》游戏设定,玩家操纵的是从复生石棺里醒来的博士,先前巴别塔恶灵时期的博士是谁已经不重要。 在作品内,何孟是何同学的女粉。剧情开始时为1096年12月,因为游戏设定,她当时距离罗德岛最近,不得已被传送到了石棺内。苏醒后,一直化名何世杰抗击整合运动,最后将罗德岛托付给了徐乐。(游戏玩腻了直接送号) 最终她也被李仲接走,二人救下了一些本该死掉的角色,比如霜星,并在北荒做了很多研究,得到返回原世界的机会后幸终。 “生”只是一个代词,大伙可以把它当作明日方舟整个世界,“天地”二人高于泰拉大陆,所以穿越回去了。 其余人均在世界之下,纵有惊世之能也只能做一些分内之事。 三、刀: 沧浪刀徐行乐,又名徐乐,斩龙剑失窃篇的主要人物,前期是龙门城里的浪人,后来变成现任罗德岛博士。 太多同人作品把博士这个人的人格魅力弱化了,所以我写徐乐这个人,为的就是体现身为穿越旅者的随性洒脱,以及作为领导者的无比霸念、无比狂傲。 武学、兵器与技艺: 兵器为长着一只红眼的银色魔刀“众灭”,能施展可化解世间一切武学与源石技艺的霸道三斩。 隔绝声音,抵挡所见的一切攻击的相位盾。 现实原型也是群友,天天叫我给点外卖的群友,我俩在群里就一直互相点外卖吃,所以给他写强点。 四、剑: 盗剑柳行善,特子,斩龙剑失窃篇中徐乐的小跟班,花心,善偷盗,嗜酒,在泰拉大陆逢赌必赢。 更是男女平等主义者,在白夜无眠篇里与德克萨斯互殴,彰显劲夫风采。 因为一些事失忆,一度被心魔缠绕,他在找回记忆后重新悟得无上武学与回复功法。 武学、兵器与技艺: 兵器为没有剑身的剑——名剑“独生”。 武学:剑法“化蝶八变”和超越深海猎人的恢复能力。 原型就是作者本人,写书总得写写自己,本文里写的所有内容都是作者所想,因为作者本人就是这样的人。 五、铁: 铁帅,马平,威廉马,狂放健谈的蒙古族中年男子,好美色,多情。 武学与技艺:风格狂暴的枪斗术与狩猎技巧,刀枪不入的身体强化技能,外加武器强化能力。 现实原型为外网抽象大手子realwilliamma00,着名言论有“狂暴鸿儒”、“狂暴爱情观”。 六、霜: 谷恨霜,大伙应该知道我在说谁,从哥伦比亚远道而来的穿越者,炎国雪郡王,名下有一整座移动城邦。 这个人在哥伦比亚就是哥伦比亚人,在大炎就是大炎人,灵活国籍,灵活的战斗。 武学与技艺:可以理解为霜星的加强版,召唤风雪并在雪中灵活高速移动,而且发动时不需要源石,没有副作用,双生血统,第二个能力暂定。 但她爱吃馅饼和韭菜盒子,穿越后每天至少要睡二十个小时。 后续章节必须得让她跟霜星打一架,不然不好玩了。 原型不多赘述,懂得都懂。 七、寻: “寻人者”,葛哀,身着皮衣,背着大剑游历泰拉各地的哀信使。在“雪上的虎鲸”小故事里偶遇斯卡蒂,在两情相悦的情况下,二人成长了一番。 在“鼠人、枪铳、歌”小故事里有意磨练身为小姑娘的汐,促使她掌握了自己的技艺。 武学与技艺:心法“十方洞天”,能与万物沟通,更能在雨水中融入刀剑之意。 现实原型为群友,之前他也要在书里当个角色,我问他:“你看上哪个干员了?想跟谁吃盒饭?” 他说:“斯卡蒂!” 我就给他安排了一小段。 八、桐: 这个人留个伏笔,先提一下名字:何桐雪。 九、驹: 理唐郡王丁震,骑术一流,“郡王”级别就相当于是唐朝分封的异姓王,和谷恨霜一样,他也有一处移动城邦名为“理唐”。 当下暂未出场,武学待定,反正少不了小马珍珠和电子烟。 t1梯队的人物比较宽泛,这个水平段的人差距不是很明显,谁打谁受天时地利影响较大,无法判断绝对的输赢。在《明日方舟》世界里除了像内卫、深海猎人这种高手,一般干员也没法奈何这类人,相当于是“头顶九极天,悠然着蟒袍。” 有一些网络大手子,也有群友,先列举六个人。 一、陈墨:草莓战宝,原型为爱喝可乐的两百斤大胖子,家里蹲后来噶了,网络用语“草莓”的起源,不过应该不是“米线”的起源。 武器、武学与技艺:穿越后获得了高超的射击技术。 武器为阿拉伯劳伦斯的SmLE步枪,就是墨圣战地一视频里那把,那枪游戏里手感贼好。另一把是w在第七话送给他的一把拉特兰生产的大口径狙击枪,起落式枪机,类似于马提尼亨利。 二、兵王迪亚,又名狄亚,原型为b站用户@蒂娅·特佩斯,@dr.汐-mostima的粉丝,自称见过人间炼狱,实则是个爱吹牛的初中生。 武学与技艺:高超的拳法与技击技术,专属技能“子弹时间”。 三、阿科,昆仑奴,原型为抢椰子的巨星,直升机坠落者。 后续会出场,跟谷恨霜打一架。 武器、武学与技艺:高威力的铁肘,天外陨铁打造的旋风双刃刀,绝招为“闪电旋风劈”。 四、沈赤侯,龙门表面上的二把手,伪装成泰拉亚人的穿越者,斩龙剑失窃案中担任总捕头,描写这个人的时候我完全借鉴了《霸王枪》里面的神拳小诸葛邓定侯,算是个木讷守矩但比较讨喜的角色。 武学与技艺:简家风拳已修炼至地阶“红温境”。 现实原型为群友,也可以理解为十二年无一冠的那个小糖人,后续也还会有他的故事。 五、尹青红,耳机大盗,这个不用多说,纯纯的幕刃,不招人待见,在“鼠人、枪铳、歌”小故事里跟莫斯提马和年干了一架,借助天时地利以一敌二还略占上风。 武学与技艺:类似于幽冥音波功的“离歌”。 六、陈杰,尚蜀竞技场的前任近卫,善用双刀,炎国原住民,多年修炼毫无进境,败在同为原住民的叶雨曦手下后决定隐居峨眉山。 原型为群友,LoL韩服王者段位的一个hxd,跟铂金段位solo没打过,被大伙笑话好几个月。 武器、武学与技艺:可以想象一下英雄联盟里面的“劫”,技能跟他差不多,因为杰子哥就是玩劫败在人家狗熊手里的。 七、赫然,受命于李离天的信使,原型为某网络大手子,扮小丑的退役人员,精神有点不正常。 在故事里他把自己儿子顶死了,来这个世界找儿子。唯一干下的好事就是在乌萨斯通过易容术救下了一个重要人物,这人跟塔露拉有点关系。 这人太恶心了,我决定找个机会给他写死。 武学与技艺:善使削骨易容之术,拳法也及其精妙。 t1梯队里也有一些泰拉大陆的原住民,也就是我写的自创角色,比如乌萨斯族的熊人叶雨曦。(现实原型为赢下杰子哥的那位LoL玩家,这好兄弟性格挺好的,当初我还给他写文章整活祝贺来着) 萨科塔族的杀手小五。(这个没原型,我自创的,就是为了看菲亚梅塔和莫斯提马吃瘪,所以自创一个角色,顺便用他来引入后续世界观) 这些人之后会有剧情或者专属故事。 t2梯队主要人物是汐圣,还有少许自创角色,本次列举三个最显着的。 一、汐:这个贴吧里好多人可能不认识,原型为b站up主@dr.汐-mostima,感兴趣的人可以看看up主@电脑观察发布的一个视频。 十三岁初中辍学,搁家里画画,现在十六岁搞emo,喜欢明日方舟,尤其喜欢莫斯提马,被网暴后删除往期视频,发布了一些emo动态,引来了无数孝子和“底线人”来安慰。 (我有点搞不明白这纸片人有啥好魔怔的) 在故事中和莫斯提马旅游好几个月,掌握了一些战斗技能。 武学与技艺:能召唤出衍生物的“绘意”,到现在可以召唤出小猫,碰到的人会感受到千钧坠力,寸步难行,相当于JoJo4里面的回声actIII。 二、左贤,又名左淑娴,这个也不用多说,百度一下就知道,这是个在因特网发表文字的幕刃,刀妹。 在斩龙剑故事中一人对战能天使和德克萨斯,险些双杀,后败在洪文拳下。 武器、武学与技艺:持一把蝉翼薄刀,隐匿身形,施展随机攻击。 三、小汤:龙门城的城管,手持警棍爱踹摊子,恃强凌弱,尤其爱欺负企鹅物流的可颂。 原型是群友,这个人物完美延续本作“男女平等”的和谐自然观,他身上后续也能写不少故事。 四、杨小雪:原型为发布视频的跳舞烧鸡,曾在因特网口出狂言。 在本故事中名为杨雪,是一名四十来岁的女性老板娘。 其余还有小柳、吕家兄弟等人,至于明日方舟里面像莫斯提马、能天使、陈晖洁这些都无所谓,保持原有设定。 联动干员九色鹿涉及到本书的原创故事,会提及一些在她身上新加的设定,比如养了个孩子什么的。这种干员没故事没前传,可以自由创作,但基本内容也保持不变。 以上就是目前的世界观展开,尚未提及的人物、武学与技艺会在后面登场。 创了个小团体群: 第九十二话 雪郡王 谷恨霜 霜星打量着汐,此刻的汐,像极了一个被打湿的小鸟。 路人们听见这哭声,纷纷回头端详,可他们看了一眼后,也都皱了皱眉,转过身去。这么伤心的女孩子,看一眼就已足够。 她软软地坐在路边花台旁,身后斜倚着枯枝,身侧三名企鹅物流的小姑娘一直在安慰她。 “没事的,老姐没有抛下你,她想让你完成学业。” 霜星再定睛望去,凭借着特子先前的描述,认出了这三个人,原来是能天使、空和德克萨斯。 她走近数步,摸了摸裤兜,从里面掏出一大把糖果,用手捧着送到了汐身前:“小妹妹,吃点糖吧,别哭了。” 汐从一把糖果里只拿了一颗,撕开包装后放入嘴里,所幸糖是甜的,能止住苦涩的泪水,过了一会便停下了哭泣。 能天使欣慰地看了看霜星:“小姐,你这招还真管用。” 霜星在西北冻原的奴隶矿场中长大,她所能想到的伤心事,只有死亡,而汐的哭泣,也正好勾起了她心中的痛苦回忆。 她心里想着:“这姑娘能哭得这么伤心,她的生活一定很苦。” 随后她便俯身蹲下,视线平齐地看着汐,目光真诚地问道:“小妹妹,你叫什么名字。” 汐道:“我叫汐。” 霜星的语声平静,还带着一丝绝望的同情:“汐,你哭得这么伤心,你家里人也死了吗?” 她脸上结着一层霜,目光却灼热而真挚,完全不像是在开玩笑,此刻的霜星,真的以为汐跟自己一样,家里人因为一些原因离世了。 只能说人类的悲欢并不想通,有些人因为买不到东西就如丧考妣,但另一些人经历了巨大的打击,已是哀莫大于心死。 霜星和汐这两个人,对于“伤心”这个词的理解,就完全不在一个频道。 汐闻言,当即又羞又恼,反倒是一下子被气笑了,这下谁也不知道她流出来的眼泪究竟是哭出来的,还是笑出来的了。 见这招效果更显着,能天使随即拊掌轻笑:“小姐,你真会哄小孩子,不知你叫什么名字?” 霜星先是怔了怔,后又道:“在下叶蓁。” 空瞥了霜星一眼,说道:“想不到叶小姐脸上虽冷,心里却也是个风趣之人。” 交谈间,空总觉得她的装扮和自己有些相像,却又一时间说不出来,故而郁结于心,但她也没有多想,干脆跟着众人继续向前遛达。 几人闲谈中已走过了商业街,眼看前方林立的高楼已少了很多,视野不由得开阔了起来,伴着晨光,几个姑娘的呼吸都更加顺畅。 德克萨斯问了问经过了乔装打扮的霜星:“叶小姐,你是做什么工作的?” 霜星仰头看着湛蓝的天空,似是十分享受,深吸了一口气后说道:“叫我阿叶就行,我是个仆人。” 三人心中都不禁一惊,心想生得这么美丽的姑娘,无论是当前台经理又或是演员都绰绰有余,怎得当了仆人,属实是暴殄天物。 还是能天使直接说出了自己想说的话:“阿叶姐姐是女仆吗?就是咖啡店里的那种。” “不是女仆,是家仆,旧主人把我交给了一位新主人,他人很好。”霜星说着,一想到特子给了自己零用钱,嘴角便微微扬起。 家仆的意思,就是私家的奴仆,这个词听起来并不好听,总带着一种受人驱使的意味,可到了她嘴里,却说得很自然,仿佛这是她一份很难得的工作。 汐看了看霜星,想了想,说道:“那姐姐的雇主一定很有钱,他肯定住在一栋豪宅里。” 霜星摇了摇头:“不,他住在一个工厂的小屋里,在当保安。” “保安?”能天使讶然道,“他在哪个工厂当保安?” 霜星道:“龙门城西的电子厂。” 龙门城西电子厂,由企鹅物流与近卫局合建而成,当下整个厂的保安只有一人,也就是特子。 德克萨斯闻言脸上一苦,道:“特先生玩得还真挺大,又是赌博又是酗酒,现在连买女仆都玩上了,下一步要干什么,我已经不敢想了。” 她一向沉默镇定,当她话多的时候,往往说明她已被吓得不轻。 能天使却道:“可特先生明明很勤快,能照顾好自己,他为什么又要请仆人?” “可能是他看开了,想摆阔?”空小声说着。 这问题也正是三位姑娘的疑惑所在,一时之间,也没人能想出个确切的答案。 德克萨斯一向笃定着一个道理:事出反常必有妖。她打量着身旁的霜星,靠着狼人的能力嗅着她的气味,觉出了一丝不对劲。 就在她想要开口时,霜星望着远方的道路,忽道:“他来了。” 远方传来了沉重的脚步声,众人循声望去,稀疏林立高楼的瓷砖间引出一条小巷,沿着巷子往前走便可通向出城的公路。 顺着巷子,迎面走来了一名面相黢黑,双手也黢黑的高个子男人。 他未露出嘴里白色的牙齿,浑身上下都似是黑色,可身后背着的两把大刀却是苍白的。 他周身都被漆黑的锁链缠绕,刀也卡在锁链上。这两柄长刀与德克萨斯的不同,他的刀更厚重,而且更长,不过和他近两米的身材一比,却反而显得有些小巧。 《旧唐书》有云:“在林邑以南,皆卷发黑身,通号‘昆仑’。” 昆仑奴,就是这个男人的最好称呼。 见了这个昆仑奴,众人均是一惊,唯独霜星大踏步走上前去,打了一声招呼:“阿科,还顺利吗?” 阿科用着一口极不流利的汉语回答道:“任务完成了,我们要战斗。” 霜星怔色道:“她要来了?需要我们做什么?” 阿科道:“救主人。” 说罢,他伸出黑色的右手,直指向了北方,从这个方向北行三公里,穿过一道道深黑色的建筑,再跨过一座大桥,正是龙门最高审判庭所在的位置。 “好。”霜星催动着源石技艺,手中瞬间多了两把黑色的冰刀。 能天使的双眼出神地盯着冰刀,道:“你这个源石技艺,看起来好眼熟。” 也正是在冰刀成型的那一刻,北方原本湛蓝色的天空凝出了数块墨一样黑的乌云,紧接着传来一阵雷暴般的响动,震得众人心里均是一颤。 北方究竟发生了什么? 究竟有没有人伤亡? 带着这些问题,霜星摸了摸头上的别针和脸上的创可贴,心想到时候必有恶战,乔装打扮也难免碍事,不由得心烦起来。 她犹豫了片刻,当即解开了头上的别针,撕下贴在脸上的创可贴,众人也因此看清了她的真面目。 “霜星!”汐吓得惊呼出了声,“你不是已经死了吗?” 其余三人顿时惴惴不安了起来。 德克萨斯伸手去摸腰间的长剑,咬着牙道:“难道整合运动又要来了吗?” 霜星脸上仍像是结着冰,表现得很淡定,用食指靠近嘴唇,做出了一个“嘘”的手势,缓缓答道:“不是整合运动,我死过一次,现在已不是整合运动的成员。” 长剑出鞘,德克萨斯质问着霜星:“那你究竟想做什么?” 霜星道:“她来了。” 此时,北方的天空中又落下了一道闪电,青白色的长蛇瞬间从乌云中窜出,耀眼的电光直劈向地面,随后传来的雷声比刚才那一道更响,震声入耳,直吓得人目眩心惊。 1098年12月29日,上午十点半,两道雷声准时响起。 盯着天边的乌云,霜星的脸色也似有些变了,她的心也随之颤动,继续说道:“她要来杀主人,她就是当下排名第六的穿越者,大炎的雪郡王,谷恨霜。” 第九十三话 独生剑,难独生 霜星早已料到企鹅物流的众人难免感到诧异,便劝说道:“龙门城北部会有危险,建议你们先回工厂,别的地方哪里都不要去。” 可她们却一脸茫然,汐的两双眼睛里充满了恍惚,忽又问道:“雪郡王究竟是谁?我在原作里没见过这个人。” 霜星脸上一凛:“你穿越之前是乡下人吗?谷恨霜你都不认识?” 汐在穿越以前生活在一座十三线小县城里,交通和消息都很闭塞,她每日的内容就是扣手机玩明日方舟和画画,冬运会的新闻和消息她看也不看。谷恨霜对于她而言,简直就像是一个从石头里蹦出来的人。 见话已说到,霜星和阿科扭头将走之时,德克萨斯呵住了二人:“等等!” 霜星停下脚步:“你想拦我们?” 德克萨斯掏出手上的钥匙:“我想开车送你们一程,省点体力。” 没有战斗能力的空先带着汐回了工厂,留下来的便是六人中最能打的四人。 车是德克萨斯的私家车,一辆橙红色的低底盘跑车,有五个座位。她很喜欢这辆车,为了买下它,德克萨斯花了将近一年来攒薪水,甚至还借了点小贷。 车内的座椅均是真皮包裹,细致得一尘不染。都说女人的车子,就像是男人的屋子,一样乱糟糟的。可德克萨斯身为专业的司机,车内被她打扫得一尘不染。 企鹅物流的二人上车,轻快地坐到座椅上,并未察觉出异样。 可就当阿科进车门的时候,他全部的体重加上两柄沉重的双刀压得汽车底盘“咯噔”了一下,德克萨斯的心也随之“咯噔”了一下。 接着霜星也坐了上去,车子的承重弹簧被压得更矮。德克萨斯开始后悔了,她的的心在滴血。 德克萨斯质问着坐在后排的两人:“你们两个是坦克吗,怎么这么沉?” 霜星道:“我是术师,阿科是近卫。” 原本在公路上驰骋的跑车,现在变成了一头拉货的驴子,所幸跑得并不算慢,比靠人力冲刺要快得多。 此时白日当空,隔着窗子,众人忽发现街上多了一些生面孔,约摸百十来人,一身的士兵打扮,身穿黑色套头衫,帽沿贴着一层绒毛,腰间配着半人多长的打刀,外加背上一把重弩。 这些人像极了当初霜星率领的雪怪小队,可他们行进的时候步伐规整一致,装备也比当初的雪怪小队明显精良得多。 德克萨斯侧头看了看,道:“这帮人什么来头?杀气好重。” “他们就是雪郡王的亲兵,谷圣的信徒,为了她,他们可以去送死。”霜星说着。 德克萨斯道:“就像你当初率领的小队一样?” 霜星闻言,整个人靠到了椅背上,怔怔出神,一想起当初龙门一战时全军覆没的小队,她顿时喑哑,说不出话来。 车依旧向北行驶,原本湛蓝的天空愈发晦暗,风起云涌。他们四人纵然身处车内,却如同载着一叶孤舟,冲向暗流攒动的深海。 与此同时,审判堂内,特子的左手仍握着那柄没有剑身的剑,剑柄被破布条来回紧紧扎了好几道,剑柄上方为剑格,连接处呈古铜色,可剑格上方本应有剑身的位置渐变为透明。 远远看去,他此时手里握着的不过是一块废铜烂铁,可仔细端详,这如同废品一样的剑握在特子手中,更像是一条缎带,连接着龙门城中于各处广厦内奔流不息的人群,连接着整个泰拉大陆废土之上静立着的处处城邦,牵扯极远。 莫非果真如小柳所说,它的剑锋延展,已到了天边? 方才他杀掉北麓道人后,趁着众人惊愕,又是一剑挥出,一招“十八相斩”,剑光一闪,化作十八道,璀璨夺目的十八道剑光兵分三路。 等众人缓过神时,剩余的二十九人中的三人连惊呼都没叫出,三颗头颅像是随风飘动的纸团,沿着台阶滚落而下,和竹片一样,滚到了特子的脚边,黑色的“七杀”已被浸红。 吕家兄弟的长戟已出手,身旁的少女却更快,当即解开了身上厚重的外套,举起了绑在身后的法杖。 一剑对双戟,玉门银戟本为斩杀巨兽量身打造,配合的戟法更趋向大开大合,共九九八十一招,每招均带起风声喝嚎。 玉门戟法主杀伐,对阵邪魔的战场上什么事都有可能发生,将士们身经百战,深谙此理,故招招出手均不留余地。通常一名战士用出前两式,寻常邪魔便当即毙命于戟下。 两道银光闪过,吕封萧和吕封寒两兄弟心意相通,配合紧密,用得竟是玉门戟法中最刚猛霸道的一式,兵刃交集间,隐隐约约有金戈铁马的乱蹄声、战阵临敌的拼杀声。 双戟已停住,剑仍在天边,但特子的全部目光留在眼前,神情肃穆。 审判席的魏彦吾与司晨老人默默注视着这一切,魏彦吾不住叹惋,而司晨老人却死死盯着特子手里的那柄怪剑,眼中迸射出杀机。 魏彦吾摇了摇头,说道:“要杀柳行善,究竟是朝廷的意思,还是郡王的意思?” 司晨老人始终目视台下,没有正面回答,而是打了个比方:“有一头野兽闯进了家中,足以毁掉整个屋子,却被家中的另一只野兽杀死,屋主人要做的,就是驯化这头更强的野兽,如若不行,也必须把它杀掉。” 魏彦吾思忖片刻,脑海内顿时清醒:“九极之中,离去的有两人,被皇帝封为王储的有两人,目前最强的人里,徐行乐已封刀多年,就剩下了不服管的柳行善,所以你们奉雪郡王之命,不惜下重本,也要将其封印。” 司晨语声平淡:“我大炎千载基业,不可毁于一异界旅者手中。除魔卫道,义所当为。” 魏彦吾闻言,思绪闪回至两年前,当时整合运动卷起滔天战火,龙门险些倾覆,罗德岛一众力挽狂澜,更是不计前嫌地协助龙门城重建。 他一念及此,不禁暗忖:“世上有一些博爱的理想主义者,可为什么更多人往往要费尽心机争斗,以至于倾全国精锐对付一个年轻人?究竟柳行善是魔?还是世人心中有魔?” 随后,司晨冲着台下叫道:“监察使惊蛰,请动手吧!” “遵命。”少女应道。 手持巨大法杖的少女脱下厚重的外套,一头略显凌乱的金发披肩散开。法杖一折,竟顿时转变为了双头长杖。 惊蛰将之平举,湛蓝与赤红色的两股电芒从法杖两段暴泻而出,在身后交织呈一猛兽的虚影,赫然竟是司掌雷电的麒麟。 此刻,吕家兄弟也顾不得再去拼斗,当即动身掠至二十米开外。吕封萧在台阶上站定后,不经意间抬头,见天花板不知何时已多了一道一米见方的开口,从开口望去,正片苍穹黑云翻动,正欲引出雷劫。 惊蛰从实力上讲,远算不上炎国前三十名的高手,但用兵讲求天时地利人和,施法也讲究机缘,在天机到达的情况下,纵使最基础的源石法术也会威力倍增。 黑云翻墨,现今这机会刚好是为惊蛰所准备,究竟是有人刻意为之还是命运使然,这些问题都已不重要。 她所聚集的雷电法术已如搭在弦上的箭,不得不发,红蓝色杂乱交织的光芒内,惊蛰的原本蓬乱的头发反而重归平顺,她的心却激动不已,因为她知道,这次所施展的法术,可能是她此生所能到达的巅峰。 随着一声怒喝:“有罪无赦,五雷轰顶!”闪电劈下,审判席中心轰然一炸,地板被开出一个深坑,木栅栏顷刻间化为灰烬。 这一击的威力果然超出了惊蛰的预想,就连她自己也在暗暗心惊,天机所到之处,已将她的源石技艺带到了一个更高的层次。 可还没等她感慨赞叹,天上又降下了一道青色的巨雷,如一条巨蟒直冲向地面,电光明亮,闪得众人双目皆顿时一盲。 惊蛰已然呆住,方才的她,以人的力量,竟阴差阳错地策动出天地间的震怒,两道闪电同时劈在一个位置,同时劈在了一个人的身上。 再看向被劈中的特子,他周身都已着起火来,胸口更是被劈出了一道焦黑的大洞,但纵然如此,他平举着名为“独生”的怪剑,双目如炬。 远在数十公里外的罗德岛,重症监护室内,徐乐也听到了这道雷声,他的额头渗出细密的汗珠,焦急已写在了脸上。 九色鹿斜倚在架设的手术椅上,两小时明明脸色红润十分健康的她,到如今却变得分外憔悴虚弱。 徐乐强装出镇定的表情看着九色鹿:“鹿,你要撑住,特子很快就能把他们全打趴下,马上就会回来看你,我们一定会想办法破解这共感。” 九色鹿语声恳切:“他当初救了我,我的命都已经是他的,真希望他能一直在我身边。” 她微笑着望向头顶的无影灯,似是看到了那手持剑柄的白袍人,可现在这人已远在近百里开外,身陷囹圄。 一声雷鸣,雷劈到了特子的身上,九色鹿也跟着紧皱起了眉头。 一旁的陈晖洁问向徐乐:“用不用给鹿姐姐打一针止痛药?” 徐乐已不忍在看向九色鹿,他捂着头,口中传出悲凉的叹息:“没用的,当初特子救下九色鹿后,已将两人的真气连结在一起,痛觉共享,这便是他们的劫数。” 自共感联接起两个人的那一刻起,特子纵然失忆,也注定有了牵绊。与这个世界有了勾连的他,此生不得平静与孤独。 紧接着,又是“轰”的一声雷鸣,震耳欲聋,这是那第二道威力更大的雷劫,九色鹿的双眼睁得很大,汗水与泪水浸湿了她的衣服,她紧握住椅子的扶手,细嫩的手背上浮现出条条青筋,神志却依然清醒。 陈晖洁已经慌了神:“我们总得做些什么!” 徐乐挠着头,苦思冥想:“晖洁,罗德岛内有没有善用增益法术的干员?” 陈晖洁立即答道:“有的,夜莺和闪灵的法术都可以提高抗性。” 徐乐道:“不行,得增强精神力,我记得岛内有个血族,她调制的血浆可以让人精神暴走,变得很能打。” 陈晖洁讶然道:“你要找华法琳?不稳定血浆的代价是流失生命力,这么做会害死鹿姐姐的。” 时近正午,黑云覆盖了龙门城西北部的大片天空,徐乐的心情很沉重。 他原如浪子般傲游泰拉大陆,每一步都随性洒脱,奈何如今心有所系,肩负千钧重担。他已久不用刀,但他如今所做的每个决定,比挥刀的阻滞更多,疑虑也更多。 他叹息着道:“因为共感,她还会受更多的痛苦,必须这么做。” 第九十四话 白鹿 遭受如此雷击,大理石所制成的地板已被两道落雷劈得焦黑,冬雨顺着天花板的大洞落下,一颗颗雨珠沾湿了正下方之人的发鬓。 旁观席的一众高手嗅到了雨中的一丝凉意,四周的剑气也有意退却,从天边归来,化作一道光幕,笼罩在特子的周身。 惊蛰紧握着手中的法杖,与他的目光一触,顿时面色骇然。受了如此强横一击后,剑气聚集到他胸前的黑洞上,而眨眼间,他的伤势已恢复了大半。 其余活着的二十六名炎国高手纷纷亮出武器,他们目睹了最强穿越者身上无法用科学解释的修为,无不向后退却。 特子舒展着张开的右手,凌空扫过雨线,雨水化成蝴蝶应召唤而出,飞至他的肩头。方才还在他周身的大火已被雨水浇熄了大半,如今蝴蝶扑灭了最后一颗火光。 “惊蛰,我想求你帮我做件事。”特子叹息着道,“我要杀的人已经杀完,我已没有理由再度挥剑。” 惊蛰犹豫着道:“什么事?” 特子道:“请你查一查这四个死人的案底,有些人是该杀的。” 话已至此,他撕开了被烧得焦黑的外套,借着雨水冲刷身上的灰尘。在这由屋顶倾泻而下的方寸冬雨中,他脸上肃穆的杀机也在变浅,方才挥剑杀人的凌厉有如脸上的阴霾,在雨水的沐浴下一洗而空。 如今剑气消散,他眼中的锋锐再度被平日的随和市侩取代。 吕封萧见状也放下了手中的银戟,他觉得特子举手投足间有一股云淡风轻的洒脱,就像是一个人放下了浮名,不再顾及他人的眼光,所以多了一种从心所欲的自在。这种人在他面前拼斗数招后,吕封萧已不愿再出手。 可年纪较轻的吕封寒仍忿忿不平,叫嚷道:“我不理解!区区一个异界旅者,经历的战斗远不及我们,为何修为却巧夺天地造化,几近通神?” “我十八岁开始学剑。”特子淡淡道,“在原来的世界,不过是个骑车在街巷郊野间瞎转悠的毛头小伙;穿越后,机缘巧合领悟剑道天机;于海底都市练剑两年,有所小成,意在剑先,可斩海嗣、绝江河;三年后得吾兄李离天赠名剑‘独生’,以意可破流云一角,自认已至剑道巅峰,遂懈怠,以一年自足,练窃技赌技;四年后自号‘盗剑’出山,于炎国境内犯下大小案件无数。” “二十三岁,结识勾吴城廉子特,一战后悟‘化蝶八变’之雏形,于冀州北郊山林与路九色结连理,二十五岁廉子特身死,路九色垂危,因仇怨杀东国浪人文川龙弑,收养其子。” “二十六岁自封剑心,念及手足之情,更名为特子,遁入蝶梦,化为盗匪随兄长徐行乐游历龙门,此去两载,于昨夜大梦方醒,悟得化蝶八变第六式,名曰‘白鹿’,以此纪念吾友,方才是我首次施展。” 吕封萧见特子的身上虽已被雨水浇湿,其脚下地面却仍焦黑一片,滴水未沾,苦笑:“看来阁下已然挥剑。” 特子轻轻一笑:“吕家兄弟都是戍边的好男儿,惊蛰小姐心怀正气,身为大炎臣子忠君之事,当属不易。所以,还请休息。” 话音方落,三人的袖口中倏然飞出一只雨水化成的蝶影,落在他们各自的武器上,轻轻一点,精钢源石所制的银戟与法杖上蔓延出丈余长的裂痕,纵横交错,裂如碎玉。 法杖还没来得及撒手,惊蛰已被震晕,昏倒当场。 吕封寒只觉阵阵疲意袭来,呼吸都已变得困难,随之而来的,还有心中的愤懑与不甘。 一个机缘巧合得到通天之能的人,剑法已趋近仙佛,一到这个世界便已得到了无数武者尽其一生都在追求的东西,又怎会不招人嫉妒? 司晨老人在一旁凝视,当即下令:“诸位听令,速以沉龙锁诛杀柳行善!” 霎时间,其余的二十三名高手挥出手中武器,催动源石技艺冒出目眩之光。 特子回忆起了多日之前的那场梦,一袭白衣对阵数万名刽子手,只不过眼前这二十余人是炎国现下的实力顶峰,完全可抵万名将士。 光芒映照在了魏彦吾脸上,他哀叹着:“雪郡王果然心机极深,联合众多高手杀人,却又想揽功,故而坐收渔翁之利,可怜这群人终究沦为了消耗品,可悲。” 在这短暂的一个上午,他已见到了目前剑术所能达到的绝顶,也再一次看到了大炎这个国家在某些手段上的黑暗。身居高位的魏彦吾理解这种手段,毕竟他自己在治理龙门城上也干过类似的事,而且没少干。 可有些事自己干着过瘾,但是看别人干起来,反而会不好受,魏彦吾思忖片刻,起身走出门去。 司晨老人望着他的背影,冷冷道:“魏城主,你不想看看柳行善是怎么死的?” “老人家,你有些事或许没想明白。”魏彦吾缓缓道,“你们沦为了穿越者内斗的棋子,却不自知,现在停手,兴许特子还能饶你们一命。” 司晨闻言一阵气恼,怒发冲冠:“我们的职责就是除魔,保卫我大炎,柳行善不服朝廷,我们便杀,雪郡王谷恨霜若作乱,我们也要杀,不过是先后顺序不同罢了。” “那祝你们好运,希望特子别把大炎高手杀断带就好。”魏彦吾冲特子看了一眼,大摇大摆走出了门。 雨已停,特子如在水中行舟,划船般挥动着那柄独生剑,剑气纵横,空气中到处弥漫着剑痕,如同三年前就已在此久候。 他抬起手腕,眼中泛起阵阵涟漪,一步迈出,人已不见,没人预料得到他下一步将要落在何处。 幻化的蝴蝶再度飞出,浅淡的花香充斥四周,偌大的审判堂都被这一剑染成了青色。 多年以后,每当特子与徐乐谈及此事,徐乐都会打趣般笑道:“小特,你差点给大炎全干碎了,真可谓一剑平江湖。” 特子也只挥挥手道:“无他,唯手熟尔。” 偌大的审判庭,东部与北部的出口已被龙门部队封死,西面与南面的城墙厚得足可跑马。 苍白色的石壁高耸入云,在云雾下阎动着森寒的光,每一块砖在雕砌的时候都掺杂了源石材料,从高墙间越过,这地方就像是用铁水浇筑而成。 庭内了无生机,几个身着斗笠、身披黑色龙鳞甲的持刀卫士站得笔直,静候在主堂的一百二十八级台阶之下,从这个台阶下来的人,除了督察,就只有受审后的犯人。 风中带着刺鼻的硝烟味,远处堂内已有人在激斗,冲杀声、兵刃交击声、爆破声,都被厚重的石壁隔绝在大堂内,天地间充满了凄凉的杀机。 霜星下了车,就站在这巨大的石壁下,静静地仰头看着城墙,一眼望不到顶。 她是个很沉着的人,做事很保守,脸上也总蒙着一层霜,心里纵然欢喜,也绝不轻易地喜形于色。 德克萨斯和霜星在这方面很像,可这次她却转头看了看霜星,饶有兴趣地问:“你在想什么?” 霜星脸上完全没有表情:“我想打碎这石壁,这样就能救出主人。” 就在这时,一颗子弹敲到了石壁上,发出了轻微的响动,霜星听得很清楚,她猛然转身,望向一百米开外,脸上不禁抽动了一下。 “w?她怎么在这里?” 百米开外,w展开双臂,以手语向霜星传达着信息。 德克萨斯也望向身后,皱了皱眉:“她在干什么?是手语?” 霜星道:“这是整合运动的手语。” w的手势已经停下,短短的十几秒,消息似乎已传达完毕。 德克萨斯不解地问道:“她要告诉我们什么?” 霜星道:“她的意思是:臭女人,不想死就别在那里久站,快过来。” 第九十五话 铁肘 1098年12月29日,中午十一点。 寒风拂树,落叶凌乱,刚刚的雨水给这层落叶蒙上了一层霜。 龙门城是移动城邦,土地不适合耕种,正如龙门的大多数穷人,这棵枝叶昏黄的老槐树也得不到充足的营养,长得并不算高。 陈墨脚踩在落叶上,树影刚好掩住他们的身形,在这么远的距离,谁也不会发现这棵老树下站着三个人。 他从地上捏起一小撮泥土,放在嘴边闻了闻,像是在品一杯甘醇的红酒,可他的脸上并无一丝的愉悦。 “偌大的龙门城,这么贫瘠的土地,没法种水果和粮食,为什么还有这么多的人挤着进来?” 他问得很温柔,可在一旁的小五耳中,它却充满着讥诮和悲哀。 “为了财富,为了扬名,特哥跟我说过,你们那个世界有个帝都,常年干旱,不到两百公里就能到沙漠,可大家还是挤破脑袋进去。” 小五依旧擦拭着五把枪铳,弹夹内的源石子弹发出摄人心魄的光。阴天是劫法场的好天气,纵有风雨,也挡不住他想要扬名的欲望。 他盯着陈墨手里的那把狙击枪,眼里发着光,啧啧称奇道:“你这把铳很好。” 陈墨将狙击枪从背后取下,打开了弹仓,端详良久,答道:“是很好,就是有点重,还要打一次装一发子弹。” 小五动容道:“你不是萨科塔人,这种源石制品你驾驭得了?” 陈墨笑道:“我们这些异界旅者都是天才,我的天赋全加在了用枪上,有时候我反而搞不明白,为什么这个世界的枪,偏偏萨科塔人才能用?” 在地球,也就是原世界,谁都知道枪的威力,沾边就死,大家都认为,用枪不过扣动扳机,拿着枪的小孩子都可以轻易杀人。 可是在泰拉大陆,枪铳反而是一种需要靠源石魔法驾驭的高精度器械,那不但要有熟练地射击技术,还需要娴熟源石技艺与计算能力,这三者但凡缺少一者,源石铳到了你的手里就与废铁无二。 所以小五在看到一个头上没有天使族光环的穿越者也能娴熟地用铳射击时,不免有些惊奇。 两个男人坐在砖头堆成的石墩子上闲谈,而三人中唯一一个女人在冲着远处打手语。 陈墨在后面喊道:“w,你在做什么?” w做完了一整套的手势,长长地呼出一口气才转过身来,说道:“小陈,我真没想到,她居然复活了。” “谁复活了?” w扬起了眉毛:“霜星,算是我前同事。” 陈墨赞叹道:“她能复活?真是令人感慨。” 霜星来的时候,脸上还是没有一丝表情,他们是开车来的,所以衣服上的灰尘也并不多。 w望着她们,又看了看自己身上,他们三人已在树下坐了许久,下过一场雨,衣服上沾了不少的泥水。她是佣兵,并没有洁癖,可对比之下,心里多少有些不悦。 谁也没想到,一见面,霜星就从兜里拿出了刚买的糖果,给了他们一人一颗。 w不怀好意地看着霜星,伸手接过糖果时似乎想要捏一捏她的脸,眯着眼说道:“你复活赛打赢了?当初你都被罗德岛干成那惨样了,还能被救回来?” 那时的霜星已病入膏肓,她以自毁的代价施展寒冰法术后,全身被源石结晶贯穿,像极了一个刚从冰箱里拿出来的小布丁,上面还插满了牙签。 按照原来的世界线,霜星死后,遗体被博士带去无害化处理,紧接着就进了吊炉做成烤肉,烧成了灰。 若不是有李仲、何孟二人作为最强穿越者的通天之能,霜星恐怕现在也真的会变成小布丁,再化作炉灰。 见w如此嘲讽,霜星脸色变得更冷,道:“没有底线的佣兵,你怎么在这?” w回道:“这么厚的城墙,能把它炸开的人,恐怕就只有我了。” “别人也能做。”霜星简短地说道,“你嘴巴太大,还是个二五仔,肯定会坏事。” w看着她,赤红色的眼瞳中露出不屑的神色:“就凭你那半吊子的源石魔法?这城墙的每一方都是一个施术单元,你就算再变成十次死白兔,也没法把城墙炸开一寸。” w作为整合运动干部之一,自然对霜星的能力有所了解。 霜星却轻声说道:“不是我。” “那还能有谁?” w说罢开始环视四周,先是打量了一下能天使,她嗤笑一声:“拉特兰人脑子都不好使,我之前杀过不少,绝不可能是她。” 闻言,能天使气得眼睛发直:“魔族,你别太过分了!” 她本想狠狠教训一下眼前这个口无遮拦的佣兵,可一想到稍后恶战中少不了她的助力,也只好作罢。 w继续向右看,目光停在了德克萨斯身上,可还没等w开口,德克萨斯抢先一步耸了耸肩,坦白道:“我也不行。” 短短的几秒,三人均被w说得哑住,她哈哈一笑,从兜里拿出了源石制成的定时炸药,得意道:“在场的所有人,还有谁能做到了?还有谁能?” “我。”一个低沉的语声突然响起,众人循声望去,阿科身背双刀,缓缓地拖着铁链走来。 一看见阿科,陈墨便第一个开始惊呼:“我超,科!” 他步伐沉重,短短的一百米,如同在拉着一辆火车前进,每一步都在泥土地上压出了一道极深的脚印。 望见了这个人,w也不敢轻易笑出声,他的脸漆黑,双手漆黑,身上的袍子也是黑色,唯有他背后的两柄长刀,却是白的,洁白而笔直的刀,像极了直升机的两个螺旋桨。 霜星抬头与阿科对视,眼中闪过了一线光芒,随即将他给众人引见:“他叫阿科,是穿越而来的昆仑奴,生活的国家相当于我们这里的哥伦比亚。” 她继续说:“他原来是个篮球运动员,三个月前偶然来到了这个世界的北荒雪原。” w安稳了下来,老老实实地听着。 原来,阿科那日误入北荒雪原,用铁肘杀死一只邪魔后已是无处可去,饥寒交迫,浑身都被冻伤。 纵然有巨大的龙卷风双刀和战士铁甲,也无法抵御极北之地远低于冰点的低温。 所幸,他被路过的霜星遇见,带回了看管禁军的住处。李仲为阿科疗伤、提供食宿,阿科也知恩图报,甘愿为奴。三个月来,他受李仲点化,练得一手旋风双刀,因此缘故,他的那双铁肘更是比先前强横了百倍不止。 他用刀时,手法与别的刀客迥然不同:手腕不发力,靠的是肘,以人体最强、最迅捷的肘击带动双刀,一刀劈下,等对手反应过来时,已无处可逃。 这一次用来碎开城墙的,正是阿科的这一双铁肘。 漆黑的肘,漆黑的手。 可又有谁能知道,阿科每一次使出铁肘后,总会感到怅然若失。昔年在球场上,他以这双肘,究竟肘伤、肘死过多少粉丝与同行? 这是一双霸道的肘,也是一双罪恶的肘。北荒军营内,阿科曾不止一次想对身边人讲述自己过去的事情,他想要忏悔,他渴求原谅。来到这个世界,他虽然看得懂文字,听得懂说话,却一直语塞。 懂英文的李仲和何孟都不在此久住,他与霜星一干人等语言又不通,久而久之,他变得沉默寡言。 但凡事讲求机缘,一言难发的昆仑奴,反而是练成铁肘的绝佳人选。 槐树的影子笼罩在这位高大的昆仑奴脸上,他整个人的轮廓都似已在阴影中消失,只剩下他的双刀还在发光,铁肘还在冒火。 绿叶被寒风吹动,款款地落下,四周飘散着一种无形的威慑力,w安静地未吭一声。 她绝不是一个容易受到惊吓的女人,眼下她却在不禁暗忖:“这是大猩猩吗?好可怕。” 众人看着阿科解下身上的铁链和双刀,解脱了困在身上的沉重束缚,就在最后一条铁链扔到地上时,全身的肌肉从绷紧开始舒展,整个人像是又拔高了半头有余。 原来这厚重的铁链,竟是阿科用来练功的配重,链子一下,他呼出一口气,展开双臂。 黝黑的双臂布满肌肉,当他摆动手臂时,暴起的静脉在臂上如一条条溪流般攒动。这双手像极了两条黑曼巴蛇,仿佛在择人而噬,站在这双臂面前,没人会怀疑他一肘的威力。 此刻,他用着极蹩脚的中文说道:“我来肘开。” 第九十六话 谷神信徒 铁肘发出了金属般的光泽。 w抬起头,看着阿科的这双肘,思索着:“泰拉大陆上,无论谁要是挨上这一下,那滋味绝对不好受。” 沉默寡言的阿科仍是一脸严肃,迈开步子就要去围墙边,可他被叫住,一回头,他又看见了w那张狡黠的脸和那双带着笑意的眼睛。 “你可以去,不过不是现在。”w直视着阿科的眼睛,语声很稳定。 她并没有在开玩笑或者说谎,说谎的人绝不会直视这双铁肘,更不会用这么肯定的语气。 阿科恍若未闻,转过头看了看霜星,就好像众人之中,他只看得到霜星两只白色兔耳下那双灰色的眼睛。 在北荒禁军军营中,霜星是仆人,身为昆仑奴的阿科被她救下后,自认为奴,对她言听计从,很多事情的决定,阿科也一直听她的。 现下,霜星微微点头,阿科果真就站到一边,垂下了一双铁肘,化作了一尊雕塑。 霜星冷眼望向远方,说道:“按照博士的估计,烤肠妹应该来了。” 能天使怔色道:“烤肠妹?你说的是可颂吗?” 在她的脑海里,能和“烤肠”挂上钩的,也只有那个天天摆摊卖烤肠赚钱的可颂。 徐乐作为罗德岛领导者,应对着雪郡王的手段,各种计划果真是一环套一环。可这来回的算计,究竟是本手、俗手还是妙手? 这个计划中,可颂又在扮演着怎样的角色? 神经大条的能天使想了又想,脑子转了又转,可根本猜不透乐博士究竟意欲何为。 神思混乱之中,突听远处的公路上传来了语声:“德克萨斯姐!能天使姐!” 可颂正骑着一辆电动车赶来,她车子骑得很稳,就连路上的减速带都刻意绕了过去,生怕后座的货物受到颠簸。 “可颂运来了什么?”德克萨斯睁大了眼,望了很久,在这个距离却只能看见一个圆圆的轮廓。 “人,她运的是人,是个督察,年龄二十左右。”小五瞳孔放大,双眼如鹰,将远在两百米的可颂看得清清楚楚。 他本就是拉特兰数一数二的狙击手,这种目力是他与生俱来的天赋,和阿科一样,这类天赋足以羡煞旁人。 待等到电车骑到槐树下,可颂下了车,稍稍一用力,把后座的乘客扛了下来。 这可怜的乘客被麻绳捆着,头被包住,身上布满破洞的督察制服上沾满了泥巴。 w也在看着这个人,看了许久,越看越想笑。就算自己雨水再狼狈,只要看到了比自己还狼狈的人,心里总会好受些。 能天使抢先问道:“这是谁啊。” 可颂解开了套在这名督察头上的布袋,这人被布条塞住了嘴巴,乍现的亮光更晃得他闭上了眼睛,但就算他眼睛闭得再紧,众人,尤其是企鹅物流的人,都一眼认出了他。 “小汤?”众人惊呼道,在这之前谁也没想到可颂运来的人,竟然是那个欺软怕硬又左右逢源的督察小汤。 天空仍是阴云密布,但小汤的脸上被汗水浸湿,微风一吹,只觉得整个人凉飕飕的,如同敷上了冰。 按道上的规矩,地上地下分两拨,企鹅物流、贫民窟属于地下势力,而近卫局是龙门地上的权威,双方井水不犯河水,相安无事。可一旦道上的人伤了当差的督察,无疑是后果严重的犯罪行为,可颂犯下的,正是这种事。 能天使扫视了周围的人,心开始不安了起来:“他可是近卫局的人,你们真的要对他做些什么吗?” 陈墨冷冷道:“那得看他嘴巴硬不硬,是否配合。” 在他们这几人中,能天使了解得很清楚,霜星和w都在整合运动当过差,属于是职业选手;他听说陈墨也曾在炎国西部和卡兹戴尔犯过大案,绝非善类;小五绝对是天使族里面的狠人;阿科铁肘一挥,不得不让人畏惧。 这些人缝到一块去,简直算得上是一次法外狂徒的聚会。 仅剩下的三个有底线的好人,就只有企鹅物流的小姑娘了。 此时的可颂喘着粗气,用湿毛巾包住自己的拳头,狠狠锤了小汤几拳。这样的打法,挨揍的人只会觉得生疼,但不会出淤青。 这女人好狠的手段! 看来企鹅物流的人在折磨人这方面,并不比整合运动差多少。 可颂显然是平日被小汤欺压已久,报仇的机会摆在眼前,她本就力气大,这次打得更是用力。 她手里打着,嘴上还喊着:“臭小汤,这回你栽到我手上,叫你当城管封我摊子,我一定要打你!” 小汤本就偏瘦,这几拳凿在他身上,就像是在敲大鼓,砰砰的响声震得周围人的心也跟着抖动。 可怜的小汤就这样大概被锤了五分多钟,嘴巴被堵住只能呜呜地叫,眼泪都流了出来。 捶完之后,可颂反倒拿出了餐巾纸,仔仔细细地帮他把脸上擦了个遍,一边擦还一边说:“好好配合,我们问什么你就说什么,不然你督察没得做了。” 能天使忍不住问道:“抓他来做什么?” 陈墨抢先解开了封在小汤嘴巴上的布条:“让他自己来说。” 布条被扯下,连带着捆在身上的麻绳也被解开,小汤却没有当即开口。他缓缓站起,捋了捋自己的督察制服,掸了掸身上的泥巴和灰尘,外表的邋遢也难掩他身为督察官员那股讲究的劲儿。 面对着这样一群人,他没有选择逃走,反而开始狞笑:“你们不能杀我,否则,等谷圣斩了特子,你们所有人,有一个算一个,都得死。” 他的表情倨傲至极,仿佛这些人如自己所料,真就会死在自己面前。 可颂却满脸疑惑地看向小汤:“汤长官,是不是我给你打傻了?我承认自己刚才确实用的是全力。” 小汤背过身,刻意回避着可颂。 德克萨斯瞟了一眼可颂,思忖片刻后问道:“你究竟是为了抓他套情报,还是为了报私仇?” 可颂脸一红,喃喃道:“其实,算是两者都有吧,小汤是不是生气了?” 果然,小汤将双手背到身后,望向远处的城墙,叹息着说道:“是,你个臭摆摊的,我跑又跑不了,打也打不过,快气死了。” 可颂接着说道:“谁叫你当叛徒,给寒霜城传递情报,我打的就是你。” 小汤道:“我不是叛徒,我本就是寒霜城驻龙门的督察。” 寒霜城,就是谷恨霜名下的移动城邦,这座城的面积不到龙门的一半,但得益于谷恨霜的个人实力,内部的环境一直相对安全。 在外人眼中,那是一座终年覆盖着风雪的城池,谷恨霜正是守护着风雪的女王。 能天使在一旁听得不解,今天的这些事让她越想越不明白,正要向可颂问小汤的真实身份。 忽听小汤抢先说了出来:“我是寒霜城前任总管,汤大总管,也是现任龙门督察,最近受谷圣的指引,着手调查有关柳行善和徐行乐的情报。” 上兵伐谋,情报无论是在冷兵器或热兵器时代,都是至关重要的变数。 俗话说“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可这一点往往没人能完全做到,但如果能做到己知彼而彼不知己,那这一仗起码有了七八成的胜算。 小汤就是那个提供七八成胜算的关键人物,同时,他也给众人来带了一个极其不利的消息。 他笑得很从容,道:“特先生,也就是柳行善,他的各项能力已经被我摸清,并已经交给了谷圣。” “想必不出半个小时,特先生真气枯竭,就会死在沉龙锁下。” 说完,他似是憋不住笑,难掩脸上的兴奋,右手的手指叉开呈“Y”形,将其高举过头顶,行了一个谷圣信徒专用的祈祷手势,高声唱道:“谷最强,谷不灭!” 冷风如刀,他的脸却因兴奋而通红,像极了一个慷慨就义的死士。 第九十七话 阿汤正传 “谷最强,谷不灭。” 这句话便是谷恨霜信徒的口号,自打恨霜这人穿越到哥伦比亚以来,她在泰拉大陆广招信徒,从魔族到天使族,从来自海底都市的阿戈尔人再到来自地底的杜林族人,涉及之广简直将整个泰拉的族谱都覆盖了个遍。 信徒们相传,此人虽自称“青蛙公主”,却可谓是天下第一美人,不仅相貌艳如蔷薇,一手滑雪技术更是当世无两,宛若雪中瞪羚,可惜这个世界不像地球,没有冬运会,不然谷恨霜肯定能从哥伦比亚来大炎,代表炎国参赛拿个两金一银。 对于权威,谷恨霜她一向看得很清,在原来的世界,她的家族成员都是各个机关的要员,权倾朝野,父亲更是美洲富豪。穿越后,她也赢得了炎国圣上的认可,任一方城池之主。 她能言喜笑,慷慨好客,每日花费均在万金之上,但所食简朴,常爱吃馅饼和韭菜盒子,每天吃了两个,吃得饱饱的,营养这块就能拉满。 小汤说着这句口号时,抬头看天,好像他在天边厚重的白云中望见了那位正在吃韭菜盒子的谷恨霜。 众人之中,小五也搞过“龙门新教”这样的教会,可惜招揽的人全是盗匪亡命徒和凑热闹的愣头青年。 龙门内无数新兴的组织就像是昙花,平均寿命不过两三个月,自打柳一心的真面目被揭穿,教徒们纷纷散去,那一句他自创的“以炮火敬自由”也没再有人在街头巷尾提起。 也正因如此,小五最能够理解经营一个组织的不容易,尤其是像魏彦吾的龙门、谷恨霜名下的寒霜城、丁震手下的理唐城、徐乐带领的罗德岛这样的大型组织,那不仅需要组织者的大局观,更需要知人善用的眼光,有时候甚至少不了一些见不得人的手段。 小五也很清楚小汤现在的心情,他离不开谷恨霜,就像每个虔诚的萨科塔人离不开上帝与律法。 他是一个虔诚的卫道士,依旧保持着高举右臂的姿势,但可颂却恶狠狠地瞪着小汤,说道:“小汤是骗子!” 小汤怔色道:“我是谷神最虔诚的信徒,你这么说我,又是何等的亵渎!” 可颂咬着牙说道:“我刚才抓你的时候,你放水了!” “刚才在商业街边,我在后面追你,路过了那群穿着黑色制服的城主亲兵,他们都握着刀柄等你号令,只要你吩咐一声,我就会被抓,可是你对他们做了个手势,我看的清清楚楚。” 小汤转过身来,面无表情:“我又做了什么手势?” 可颂说得很大声:“你挥了三次手,他们便头也不回地走了,走得很远,所以你的虔诚,都是装出来的!” 难道小汤做的这一切,都是他的一场戏? 每个人都有面具,面对不同的人,都要戴不同的面具,一个人位子坐得越高,面具就越复杂。 真诚没法伪装,但虔诚可以;热爱发自内心,可狂热只需要振臂高呼即可;压抑只能被心灵感受到,抑郁却可以装出来。 小汤神情变得凝重,终于,他决定摘下自己的面具——他戴着的红色隐形美瞳眼镜。 “小汤也是穿越者!”可颂惊呼出声,“我一直以为你是阿戈尔人。” 阿戈尔人长相和纯种人类相差无几,唯一能辨别的就是发色和瞳色。 “好吧,我不装了,我摊牌了。”小汤把两个美瞳扔得很远,“我再自我介绍一下,虽然跟之前差不多。” “我叫天野汤,穿越者中的第一锻造师,第一工程师,理唐城与寒霜城的设计缔造者,前任寒霜城汤大总管,现任龙门近卫局督察。” 陈墨忽然察觉到小汤的话里有些不对的地方:“若论制造武器,李离天一双魔爪缔造万物,难道不是第一?” 李离天制名剑“独生”、魔刀“众灭”,更打造了海底国度和北荒禁军,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小汤都算不上第一。 小汤却道:“李离天在昨晚向全部穿越者传递了他已离开这个世界的消息,所以我顺位成为了第一。” 可颂仍质问道:“你都这么强了,为什么还来龙门当督察,还踹我的摊子?” 小汤以官员的口吻回答,干脆利落:“例行公事。” 两个人互相瞪着对方,一时间难解难分。 可颂是个心思单纯的女货郎,小汤反倒是深藏不露的穿越者,可就连小汤自己也说不明白,为什么他喜欢欺负人家小姑娘,难道只是因为吃烤肠吃坏了肚子? 小汤不是那样气量狭小之人。 “可颂,小汤如果专门找你的麻烦,那就说明他其实挺喜欢你的。” 身旁的能天使一语道破了玄机,她心思玲珑,不善分析权谋算计,对男女之间的小心思,她却看得比一般人更透彻。 这句话说完,小汤和可颂的脸都涨得通红,在这样料峭的寒风中,槐树的绿叶纷纷而落,二人脸上又冒出了汗。 可颂终于忍不住,吞吞吐吐地说道:“小汤……你真的这么想的?” 无论是哪个女生,只要知道有同龄的男生喜欢自己,总会感到高兴,更何况小汤不仅是个吃官饭的督察,还有着穿越者这样的特殊身份。 他唯一的缺点,就是单纯了些,处事圆滑了些,但这几个点是工薪阶层的通病,也是自古以来为官者的通病。 圣贤如孔孟,周游列国推行仁政,多为施展抱负;能者如管仲乐毅,也莫过于忠君之事。 真正能做到“锄强扶弱”这四个字并恪守一生的,又有几人? 所以,小汤这样一个人,在平日里话不说死,事不做绝,非但不叫人讨厌,有时候还会讨人喜欢,当可颂明白了他做这些事的缘由时,心也跟着跳动。 但小汤却用力板住了脸,他知道现在并非谈情说爱的场合,连忙补充道:“可颂清楚我是故意被抓,那你们想了解我的目的吗?” 众人点头,不说话的意思往往就是很想,非常想。 小汤道:“天下的所有事,无非就是求一个规矩,商业街的规矩是不能到处摆摊,贫民窟的规矩是私下打了架不能报官。我是穿越者中的建设者,也是督察,就是维护道上规矩的人。” 陈墨不耐烦道:“规矩,什么规矩?” 小汤道:“我摸清了特先生的能力,交给谷恨霜,是为了报恩,这对于特先生来说,未免不合规矩。” 炎国三十名顶尖高手围杀一人,的确算不上光明磊落。 陈墨道:“在决斗之日让其他高手首当其冲、窃取情报,确实是不公平,但换我来做,也会采取类似的手段。照这么说,你也是谷恨霜的帮凶之一。” 陈墨盯着满身狼狈的小汤,笑得饱含深意。 小汤垂下了头。 “没错,我是帮凶,我是寒霜城的人。” 这些话他已经不用说,也不必说出来,他所做的事已经明了。 “你真虚伪,我们都看错了你。” “你明明要当奸细,却还是又当又立,我把你当督察长官看,就是看错了。” 这些话可颂并没有说出来,她看得出小汤另有苦衷,无论是从另一个世界穿越而来的人,又或是龙门城内的个中好手,或多或少都有一些难以逃离的过去。 可颂一字一句地说道:“我相信小汤。” 小汤只问了可颂一句话:“你真的相信我?” 可颂道:“你每次都是嘴硬,实际上一直照顾我的生意,这次你也一定会帮我们的,对吗?” 小汤吸足了一口气,肯定地说道:“对。” 他接着说:“我既然已经透露了特先生的招式,这次来也要告诉你们一件事。” “谷恨霜除了操控风雪之外,有第二个不为人知的隐藏能力。” 第九十八话 不稳定血浆 1098年12月29日,中午十一点。 正午,接近正午,乌云如漆一般遮住了当空的旭日。 旭日永远发着光,它还会有亮起的一天。 可是人呢?人又会不会从禁闭的大门里走出? 诗怀雅静静地站在大门旁,雨已停,但她心中的隐忧与愁思宛若看不到尽头的冬日,绵绵不断。 人总要等到离别后,才认识到过往时光的可贵。她现在满脑子想的,都是特子那张玩世不恭的笑脸,他是一个贼,突然闯进自己的工作和生活,偷走了她的目光。 诗怀雅恍然间发觉,特子已经在自己的心里占据了很重要的一部分位置,自己当然也知道这个年龄女孩子肯定会有一些正常或不正常的欲望。 她是个大小姐,是个督察,更多的是个女人。 诗怀雅思忖着:“如果他昨天逃出了龙门城,就像他先前所说,前往别的地方,大家是不是都能过得更好?” 这个念头,令让她回想起了昨天遇到的九色鹿,特子来龙门城闯荡,作为前女友的她没有挽留,反而任由他逍遥。 男人就如野马,在正确的时候放手,也许才是最合适的选择。可九色鹿也还是来了龙门,自己又怎么能完全做到放下? 思虑之中,审判堂的大门开了,诗怀雅的心也跟着跳动,她那双猫族独有的瞳孔条件反射般放大,绿色的眸子聚精会神,瞬间变成了黑色的珠玉。 她盯着门缝,看着出来的人影,却不是特子,而是穿着锦衣华服,嘴里叼着烟斗的魏彦吾。 诗怀雅急忙赶了上去,比身旁的文月夫人整整快了三步。 她难掩面上的焦虑,问道:“魏大人,里面怎么样了?” 魏彦吾铁青着脸,斩钉截铁地说了一句话:“立刻召集近卫局全体成员,疏散方圆五公里内所有平民。” 诗怀雅仍想问:“可是……” 魏彦吾吸了一口烟斗,冷冷道:“这是城主的命令,督察组长诗怀雅,现在情况紧急。” 身为城主的魏彦吾很少用“命令”这类词来驱使手下,如果他这么说,必然将会有大事发生。这一战,或许并不亚于昔年整合运动对龙门的那次袭击。 在命令下,诗怀雅再度变回了昔日里那个精明强干的督察,她本就是一个坚强的女人,能在危急关头摒弃杂念,才配得上特别督察组组长这个职位。 她抬头望向魏彦吾,行了个礼,同样干脆利落地回应道:“明白!” 罗德岛内的重症监护室很多,徐乐选了靠近角落,最偏僻的一间,也是相对狭窄的一间。 在这间斗室中,一张病床,一盏明灯,装有葡萄糖水的吊瓶是新加上的,旁边摆着测量心电血压监护仪。 这样一台通着电的冰冷仪器静立在床头,下方伸出五根传感线,另一端连接的贴片刚好贴在九色鹿身上的各个位置。 徐乐考虑到躺着会让九色鹿舒服些,于是和陈晖洁协力将她从手术室搀扶到了重症监护室。 他们两个对医疗仪器一窍不通,多亏了几个年纪轻轻的实习员工帮忙,监护仪终于发挥了它应有的作用。 徐乐也特别犒赏并嘱咐了这几名实习员工:“事关重大,你们莫要对凯尔希提及此事。” 现在的九色鹿身穿一身蓝白条纹的病号服,面容憔悴,若不是因为共感的存在,她本不该成为病人。 徐乐和特子都是恪守规矩的人,他们眼里的规矩不是法律,而是道义,换句话说,它就是我国传统的伦理与道德。这种观念强调兄弟之间肝胆相照,对于兄弟的妻子要尊重,更不能有半点非分之想。 换作平时,就连碰一下也要受到良心的谴责。但凡事也讲求一种变通,如果大嫂落水,作为弟弟的人便不会顾及所谓的观念,并奋力将之从水中抱起。 徐乐现在做的,正是类似的事。他手里拿着干毛巾,仔细地擦拭着九色鹿脸上的汗,并给她盖好被子。 他每一个动作都十分仔细,但脸上的笑容也有些苦涩:“小特挨了两次雷击后,应该会直面其余的二十多名高手,他们这些人争斗之前总要对峙个十分钟,在那之前,弟媳可以先歇息一会。” 九色鹿静静地平躺在白色的病床上,她一头洁白的头发充盈着生的活力,面容却因方才的两次冲击而略显憔悴。 她侧过头看了看徐乐,道:“博士,谢谢你能这么照顾我。” 徐乐微笑着道:“还是跟往常一样,叫我徐大哥就好,我们是一家人。” 九色鹿转头看向房门,道:“陈小姐是个不错的姑娘,相公之前跟我说过她家里的事,你如果真心喜欢她,可要好好待她。” “我会的。”徐乐说道,“看来她完成了任务,请到了华法琳。” 罗德岛内有不止一个建队元老,比如凯尔希、阿米娅、玩家所扮演的博士,担任总工程师的可露希尔和已经死掉的一些干员或许也算。 可是在医学造诣上最独特的人却不是他们,而是华法琳。 她的种族是血魔,萨卡兹魔族的一个特殊分支,也是名声最恶劣的分支,相当于是泰拉世界的吸血鬼。 就是这样的血族少女,担任了整艘罗德岛舰船的血库管理人,她在医学和治疗法术上有深厚造诣,与凯尔希医生共同建立起了罗德岛医疗体系的基盘。 没有人知道她在来到罗德岛之前,曾经做过些什事,没有人知道她以前的身世来历,更没有人能猜得到她的真实年龄,因为魔族的寿命比人类要长上许多,总会有人被这一种族的外表欺骗。 岛内的实习员工之间也曾有过谣传,甚至有人说她曾经是嗜血的魔鬼。但经过后续的相处,众人也了解到了她并不是这样的人。 误会的解除,不只因为她在救助源石病患者上做出的突出贡献,她的外表当然也给她帮了不少的忙。 华法琳当然也算是个美人,只不过是那种血族独有的,略带诡异的美,在员工的眼中,她的肤色比一般人都要白,接近惨白色,眼睛却是鲜红,她一年四季都穿着那身简便的黑色短袖衫,衬衫上带着收腰,下接一个白色衬裙。 在这套装束下,她毫不掩饰地展示着自己纤细的腰、笔直的腿。 华法琳在罗德岛内资历很老,只要是她走到舰内任何一个地方,新来的员工绝对会向她问好,一般人也绝对不会对她呼来喝去,因为大家认可她的实力和地位。 徐乐却是例外,他从穿越以来就一直认为,无论在哪个世界,天下也总归是男人的天下。九个最强穿越者中,也仅有两个女人。 与特子不同,徐乐看人的眼光很高,他有着一种江湖人人必备的大男子主义,能获得他认可的女人,已是很少。 在穿越者中,徐乐也是个例外,他先前没玩过这类游戏,所以他在记陌生人时,一向只认人脸不认人名。对于不稳定血浆,他仅仅了解到有一个血族掌握着这类技艺,但具体是谁,他并不清楚。 华法琳一走进来,就站到了徐乐身前,示意握手。 几番对视后,徐乐将华法琳的名字和人脸联系到一起,这下他终于认出了脑海里那个血族的真面目。 他顿时察觉到:“原来华法琳就是经常和老女人在一起说话的那个女人啊。” 随之而来的念头更多。 “完犊子了。” “这事瞒不住了,这女人和凯尔希走得太近,有些事让老女人知道,总得坏事。” 他一想到凯尔希天天开会时候对自己摆着的那张丧脸,还有她作为老女人说话时刻意拿捏着的腔调,气就会不打一处来。 自己是博士,是领导,是这罗德岛这艘巨舰的帝王,他先前虽是浪人,可深埋于他内心的志气是何等之高,他要建立的又是何等霸业,怎能被一个女人轻易掣肘了? 在他的印象里,华法琳并不常跟自己说话,还对自己的血液很感兴趣,不过得益于凯尔希,徐乐对她也一直有些抵触,但也还算是差强人意。 现在,华法琳冲徐乐笑了笑,没有过多的寒暄,她立即转头看向躺在病床上的九色鹿。 有些人生来就能分的清事情的主次,无论在什么地方,这种人都能迅速地进入工作状态。 她是岛内顶尖的医生,当然就是这种人。 九色鹿经历了先前的煎熬,而下一轮的打击不知何时才能到来,故而一直皱着眉头。 华法琳看她的表情却很轻松,轻描淡写地检视检测仪上的数值,说道:“她的心率稍微有点高,心肌供血和血氧饱和度处于正常区间,没什么大问题。” 徐乐道:“现在是没问题的,不过十分钟后就会有问题,在那之前,我需要你的技能。” 华法琳抬起头盯着徐乐:“九色鹿小姐现在一切安好,如果情况真的恶化,我可以用一些简单的医疗法术。” 徐乐板着脸摇了摇头,道:“还不够。” 华法琳道:“怎么不够?” 徐乐将华法琳请到了一边,小声说着:“十分钟后,情况的险恶超出你的想象,我需要你的不稳定血浆。” 华法琳怔色道:“你在开玩笑吗?” “我没看玩笑。”徐乐的态度严肃而沉重,“为了能让九色鹿扛过去,我需要你给她打一个基数的血浆,否则她会因痛苦而休克。” 华法琳的语气也很坚决:“在战场外用这种有副作用的东西,而且用在患者身上,我做不到。” 徐乐道:“这里就是战场,晖洁应该跟你说过,他们两个人之间存在着感觉的共享,如果一个人因痛苦而休克,另一个人也会倒下,而且一般的止痛药根本没有效果。” 两个人连接着知觉与生命,就像拴在一根绳上的两个蚂蚱,这也是为什么徐乐曾说“九色鹿是唯一能杀死特子的人”。 华法琳道:“我是血液学专科医生,你说的这种类似于巫术的联系,我还从未见过。” 徐乐道:“我之前也没见过,但现在也只能相信。” 就在这时,九色鹿冲徐乐挥了挥手,示意他们靠近,徐乐走到床前,脸色变得更沉重。 九色鹿盯着徐乐说道:“拜托你们帮我做件事。” 徐乐道:“你只管说。” 九色鹿轻声道:“请把我的手脚绑起来,炎国顶尖高手中,不乏善用雷火之术的天师,被那种术法击打的滋味肯定不会好受,我担心把自己抓伤。” 听了这番话,徐乐果真照做,用拘束病人的尼龙绳把九色鹿牢牢地固定在了床上,还在她的嘴边放了一小块毛巾。 华法琳曾见过忍受极度痛苦的伤员将牙齿咬碎的案例,而毛巾正是作为缓冲垫,防止这种惨剧发生。 她睁大着那双红色的眼睛,看了看徐乐,又仔细端详着九色鹿,怎么也看不出他们在撒谎。 此刻,远在五十公里外的龙门审判堂,最终的战斗终于打响。 二十余名顶尖高手终于决定出手,滔天的烈焰遮蔽了整个主堂,白热的火光直冲天际,特子仍紧握着那柄没有剑身的怪剑,身影淹没在火海中。 病房内,就在毛巾刚刚放好的一刹那。 知觉共享所带来灼烧痛感如呼啸的列车,突然间扑向九色鹿,她身躯随之一颤,紧握着双拳,脊背像弓一样绷紧蜷曲。她仿佛身处地狱之中,甚至隐约能听得到另一端的嘶吼拼杀声,可她没有叫出声来。 检测仪屏幕上记录着血压和心跳的数值也随之暴涨,达到了极度危险的区间。 徐乐仍在一旁,帮她擦着汗,心急如焚:“小特,你不会这么心慈手软的,干紧给他们都杀掉,弟媳没法再耽搁了。” 目睹着这一切的突然发生,华法琳也慌了神。人只能理解认知能力以内发生的事,她见过干员被砍断手指,胸膛被长枪贯穿,但今天发生的事完全超乎了她的认知范畴。 这种事突然发生在面前,又有谁能强装镇定? 徐乐紧握着另一只手,语音低沉地说道:“华法琳,拜托你了,她需要你的力量。” 当下的情况已容不下华法琳再去思忖,如果她不动手,九色鹿纵然再能忍耐,也终究不是战斗干员,痛感只要超过了忍耐极限,就一定会昏死过去;如果华法琳动手做了,情况可能有转机,也有可能会更差。 短暂的权衡后,她拿出了那袋特制血浆,这是她引以为傲的研究成果,也是能令人陷入疯狂的毒药。 暗红色的血浆,顺着输血胶管,流入了九色鹿的体内。 第九十九话 共感 作为一名医生,治病救人一直是华法琳的本职工作,哪怕得不到回报,她也会去这样做。可她也并不是圣人,她做这些,只是当成工作,在工作中,她感觉得到自己被人需要,按她自己的话说,就是一种“顺理成章”。 她作为血族,操控血液的能力自然被别人所需要,这一切顺理成章得就像是魔族人相比别的种族天生就有着更强的源石亲和性,就像是泰拉大陆不可避免地陷入战火。 一些顺理成章的事往往也有无情之处,人人都知道源石诱人,没有人想承受源石病的副作用,却因为源石的特性,获得力量就必须付出代价,身体中不得不长出无法治愈的黑色结晶;没有人愿意去死,却因为生老病死的规律摆在这里,偏偏有人要死。 天地无情,可人生不是游戏,如果一个人能够活下去,谁又会刻意地去送死? 在生死抉择间,医生时常扮演着神一样的角色,她虽不是神,却可以掌握别人的生死存亡,一张处方的好坏、一次手术的成功与失败,往往关乎一条生命的延续或消逝。 这一次,她主动给九色鹿输入了不稳定血浆,这种特制血浆在增强干员精神力的同时,也会快速损耗其体力。这一针下去后,九色鹿究竟是会死,还是成功的活下去,结果可能就发生在一瞬间。 这种刺激又有谁能忍受? 华法琳现在终于意识到了一个道理,纵使一个人活得再久,心理承受能力也总是有个头。 活了上百岁,平时特立独行的她,用足了源石技艺为九色鹿恢复体力,明明类似的事已经做了无数遍,可她的心脏仍止不住地跳动。 如果九色鹿因为血浆的副作用,没能捱过这一轮的剧痛,治疗失败的后果她已准备承受。 照这么说,同样要难辞其咎的,自然会有徐乐,这个上任不到一个月的罗德岛新一代博士,这个平日随和,眉宇间却藏着三分威气的领导者。 所幸奇迹发生了,在注射血浆的一分钟后,九色鹿停止了挣扎,脸上恢复了往日的红润,就连呼吸都变得平稳。 现在的她,熟睡得像极了一个婴儿。 检测仪屏幕上的各项指标已恢复正常,她的心脏在稳定而有力地跳动着,照这种节奏,也许还能跳动个七八十年,甚至能熬到罗德岛这间公司倒闭为止。 华法琳又检视了一眼屏幕,顺带用随身的听诊器仔细听了听九色鹿的心跳,过了好一会,终于长长地舒出了一口气。 徐乐忍不住问:“你的神奇血浆起效了?” 华法琳的心沉了下来,顺势坐到了另一张病床上,反问道:“你怎么会知道我的血浆能起作用?” 徐乐终于舒展开了久违的笑容:“我猜的,意识上的痛觉共享,需要增强精神来克服,这罗德岛内的医疗干员,只有你有这方面的能力。” 他又微笑着看向华法琳:“谢谢你,若是没有你帮忙,我的这位弟媳性命堪忧。” 华法琳也笑道:“不用谢,给我一点你的血就可以。” 她是血族,靠吸血为生,而博士的血液对她更有独一无二的吸引力。这个道理也好解释,穿越者的血液本就与泰拉亚人不同,恰好契合了华法琳作为血族的独特品位。 徐乐从何孟手中接管下罗德岛后,自然听说过这些事,可他却答应得很爽快:“好。” 不知何时,舰外刮起了凛冽的寒风,在一场冬雨过后,灰白色的苍穹落下雪来,北方的天空更是呈现着一种深沉的死灰色,时时有电光在云雾间若隐若现。 徐乐起身走到窗边,站得笔直,犹如一个新生的君王在此凭栏而立。 他腰间无刀,那把带着魔魅的红眼魔刀“众灭”已被他交给陈晖洁拿走把玩。 但他的心中有牌。 在地球,有登子大打马恩牌。 在泰拉,也有徐行乐打牌,他的牌不止一张,他所玩的,同样是谋略和权术。 徐乐的背影映在窗边,黑色的影子,苍白的云,像极了一个剪纸,剪纸往往图形简洁而明快。可现在,又有谁能理解他心中所想? 对自作聪明的人,徐乐一向看不起,就比如凯尔希,老女人自以为妙计安天下,忙活了不知多少年,结果还是赔了女王又折兵。 他眼下的最大任务有二,其一是等待决斗结束,从审判堂救出特子,这件事他已有了九成把握;其二,便是摸清楚谷恨霜的第二项隐藏技能,从她的手中救下整个罗德岛乃至龙门城。 不知不觉间,徐乐发觉自己肩头的担子越来越重,雪落到地面上时往往也是轻盈的,可一片片雪花堆积,直到千万片,再坚硬的枝蔓,也会被压断。 他尝试着放空思想,回想起自己当浪人的那些日子,期望着当今这一切也能像先前一样,迎刃而解。 华法琳靠在床边,望着徐乐的背影,心里想着:“这位乐博士,心中也一定有很多的困惑吧。” 当第一片雪花落在罗德岛舰的甲板上时,九色鹿睁开了双眼。 她睁开眼后,第一件事便是报告喜讯:“刚才我感觉得到,小特已经没事了。” 血浆的药效显然没消,亢奋的笑容摆在她的脸上,让这个本来如水墨画一样文静的女子多了本不属于她的一缕亮色。 她忽觉心里有一种莫名的愉悦,而且逐渐向头上蔓延。 徐乐立即从窗边赶了回来,出乎意料地发觉小特的这位前女友,也就是她的弟媳,似乎比之前更生龙活虎了。 华法琳看着她,面露喜色地问道:“你醒了,还感觉哪里不舒服吗?” 药力上头,九色鹿一改往日的矜持,动了动自己的手指,对徐乐展颜笑道:“乐大哥,你猜我刚才看见了什么?” 徐乐饶有兴趣地接过话茬,问道:“说来听听?” 九色鹿眉头上扬:“我刚才和小特达成了共感,怎么说呢,就像打游戏一样,我感受到了他所感受到的一切,全部五感,我们宛若合而为一。” 徐乐怔色道:“你俩合体了?就跟机车战士一样?” 这话一说出口,逗得一旁的华法琳笑出声来,九色鹿脸上也随之一红:“没有乐大哥说得这么离谱,那时候我眼睛里看到的景象,也是小特眼里的景象,面前共有二十三名炎国高手,而他手里握着的剑,我也能清楚地感觉到。” 原本三十名炎国顶尖高手,特子先杀了北麓道人,后以一招“十八相斩”连杀三人,以“白鹿”伤吕家兄弟,击晕惊蛰,剩下的正如九色鹿所说,仅剩二十三人。 华法琳问道:“照这么说,鹿小姐在打了血浆后,两个人达成了比以往还要强的共感?” 九色鹿连连点头:“没错,那时候我能感受到审判堂内的火焰,每个人的兵刃摩擦声,就连屋顶上那个漏雨的大洞,我也能清楚地看到。” 徐乐道:“原来如此,共感使得你能完全借由特子的身体来感知周围环境,所以刚才那一战,你就像是看了一场电影,不过是第一人称的电影。” 九色鹿道:“刚才小特手里握着他的那柄独生剑,二十三人中,为首的便是五个手持碧玉色法杖,能放出火炎之术的华服老天师,从装束上看,好像是江南雷家。” 徐乐道:“江南雷家,磷火堂,如果是碧玉杖的话,那绝对是雷家的五大家主。” 炎国江南多雨,江南人性情也温婉,可江南的霹雳门靠着一手爆破燃烧的源石技艺独步江湖,雷家主管的磷火堂更是霹雳门中招式最猛、法术最烈的分支。 磷火堂本就是雷家经营了百年的一大派,等级森严,堂中从总管到弟子通过法杖来辨别身份,从低到高依次是“绛”、“赤”、“朱”、“丹”、“碧”,前四种均是红色系的分支,而碧玉色正是为了和前四种进行明显的区分,手握碧玉法杖的人,只有雷家的家主。 磷火堂每代都会选举出五名家主,他们是这一代人当中的五名最强者。 修习磷火术五年,一招挥出,漫天星火,磷火本就带毒,烧起来更如附骨之蛆,往往将对手灼烧至死后也不会熄灭。对于一般资质的弟子,若心性到位,足可以一人敌百人,在当地守军中担任教头。 而雷家的每一位家主若是出手,其威势大可焚尽河川,相传前代家主雷荣,曾受朝廷之命,于南海猎杀海嗣,磷火发出,数十头海嗣当即身死,跌入水中,但火焰依旧不灭,足足烧了三天,将整片南海海域点得亮如白昼。 这样的招式,足可算得上违了天道。 这样的五位纵火的老人,自然也都是炎国天师中的佼佼者。 华法琳闻言瞪大了眼睛,说道:“他们这些炎国天师,比舰上的资深火系法师都要强上十倍不止,怪不得九色鹿刚开始那么痛苦。” 九色鹿苦笑道:“我和小特共感的时候,天师早就已经放出法术,气浪与源石瞬间蔓延,烧得台下一片白热,小特自然身处其中,周身都沾满了燃着的磷火。” 华法琳道:“听情报所说,特先生的恢复能力比深海猎人要强,可火系法术专门克制再生,他肯定要被烧死的。” 徐乐道:“但他却没有死,不然的话,九色鹿也没可能站在这里。” 九色鹿点了点头,说道:“相公当然打败了那五个纵火的老东西,水火无情,用这种东西本来就容易折寿,又怎么可能是我相公的敌手?” 她隐居山林,对树木动物都一向爱护,对于肆意用火之人,难免心生怨恨。因此,九色鹿在说这句话时很是骄傲,很是得意。 华法琳好奇地问:“那特先生怎么解决掉那五个老天师的?” 九色鹿道:“一剑,秒了。” 第一百话 登封楼台 1098年12月29日,中午十一点半。 华法琳和徐乐都没有想到,平时沉默寡言的九色鹿,在磕了药之后竟然这么能说,活活从一个文弱的女子摇身一变,成了位说书先生,而且是一个穿着病号服,脚踏拖鞋的说书先生。 就在她讲完那句“一剑,秒了。”之后,随之而来的便是对那一剑的描述。 那是一击挥出,同时能往十八个方向斩去的剑。那一斩,快如电、势若奔雷,却又不可捉摸,仿佛鬼魅。 说到兴起之处,她掸了掸病号服,索性直接扯掉了身上连接着检测仪的贴片,仪器也顿时失灵,不过这对她的兴致没有丝毫的影响。 直到现在,她已绘声绘色地,讲了好一会了。 华法琳和徐乐坐在一边,听了好一会。 听完九色鹿兴致勃勃讲的整整一大段话,华法琳不得不向徐乐坦白:“我承认,我往血浆里面加了不少兴奋剂,鹿小姐现在溜大了。” 徐乐懒洋洋地垂下了头,看着盘膝坐在病床上侃侃而谈、白发舞动如丝缎的九色鹿,他的脸上也冒着光。 他现在最关心的就是舰上成员的性命安危,九色鹿现在容光焕发,自己的心里也说不出得轻松愉快。 可罗德岛内众人都不知道的是,徐乐心中一直在盘算一个计划,一个天衣无缝,能解除现下所有危机的计划,但眼下时候未到。 见时间尚早,徐乐接着追问:“他用“十八相斩”斩断那五个老头用法杖的手,又和几个剑客拼斗十数招之后,还发生了什么?” 九色鹿用手比划着握剑的姿势,直指向屋顶,仿佛她的手就像特子一样,真的握着一柄能刺断三川、斩动五岳的宝剑,而这柄剑明显是指向着一个方向,也就是另一个敌人。 “他解决了那五个老家伙之后,众高手中缓缓走出了一个身高近三米的魁梧巨人,他和相公一样,都是精赤着上身,但那巨人是魔族,双手和胸前都纹满了血红色的纹身,看起来诡异至极,乐大哥可认识这个人?” 华法琳怔色道:“这么高大的魔族并不多见。” 徐乐思索片刻,说出了一个地名,也是一个门派:“蜀中唐门,唐家堡。” 这个世界与原世界类似,炎国同样有一个唐门,且都是在尚蜀城中。 华法琳道:“唐门内种族繁多,但专精暗器和毒药,怎么会有这样的大个子魔族?” 徐乐轻笑一声,这次只说了三个字:“毒罗汉。” 尚蜀唐门,是依靠暗器与毒药雄踞蜀中的武林世家,行走江湖达数百年之久。炎国的其它门派,也少不了暗器与毒药,却都不如唐门那般阴鸷、狠毒、神秘。 暗器本不属于正经武学的范畴,而源石技艺和武学相辅相成,相由心生,唐门的学问最讲求天赋与心性,其门下子弟的源石技艺、暗器手法、用毒手段往往都会随着他们的心术转变。 心思缜密之人若是进了唐门,更适合研究机关一类的复杂学问,该门派的机械构造就算在当今源石机械普及的泰拉大陆,仍旧有着许多玄机等待发掘。 阴沉狠毒之人往往更善于用毒与暗器,唐门最不缺的就是这类人,可各大城邦最近格外关注唐门,因为他们之中又诞生出了一位让人望而胆寒的高手——毒罗汉,唐伏虎。 在泰拉大陆的唐门,有一种最高深的武学,单名两个字,为“赤纹”。顾名思义,这种武学修炼至最高境界,便是以赤红色纹样布于周身,与体内的源石能量产生共鸣。 这样的一门功法,往往能将习武者的身体拔高数尺,并化作铁人,无坚不摧。如果是单单这样,唐门的最高武学尚不及金钟罩铁布衫,“赤纹”令人望而生畏的一点,便是其周身的每一寸纹身,都是能够随时随心而发、带有剧毒的暗器, 一个刀枪不入,又能向四周准确发出无数枚毒针的巨人,又怎能不叫人胆寒? 毒罗汉唐伏虎,自然就是将“赤纹”修炼至化境的好手。 华法琳听到这里,忽问道:“特先生能像深海猎人那般免疫毒素吗?” 九色鹿摇了摇头:“纵使他剑气通神,可一旦毒物深入骨髓或脑内,损伤也是不可逆的。” 华法琳笑了:“但结果不用我说,特先生还是把巨人秒掉了。” 九色鹿又开始了兴奋地说书:“那个巨人像极了一座小山,将整个身躯压在了小特身前,千百道血箭从赤红色纹身的边缘迸射而出,暴雨般洒下,那本已是极近的距离,无论跑到哪个方向都已是避无可避。” 华法琳睁大了眼睛:“但是他身法敏捷,还是躲开了?” 九色鹿说着,嘴巴一直没停:“不,他反而是不避不闪,连剑都没有挥一下,我感受得到他的每一寸呼吸,那一刻,他居然临危不乱,连心跳都没有加快半分。” “暴雨般的毒箭已到了他的眉睫间,下一瞬他的瞳孔就要被贯穿。” “紧接着,我只听到‘呛’一声响动,那是山林间,清晨的露水打在草地上独有的响声。” “响声过后,暴雨般的毒箭恍若都打进了湖水里,他的身影也随之漾出层层涟漪,每层涟漪中却似深藏着数道透明的剑痕。 他微一抬手,红色的蝴蝶便从剑痕的缝隙里一只只飞出,仿佛那些彩蝶本就生长在剑中。” 华法琳听到这里,不禁捋了捋自己的头发,讶然道:“离谱!他还是人啊!” 徐乐微笑道:“当然是人,刚才那一招,肯定就是‘化蝶八变’的最后一式,‘化蝶’。” “是的呢。”九色鹿说书的兴致丝毫未减,将腰杆挺得笔直。 “看着蝴蝶飞出,那个巨人脸色顿时被吓得煞白,但下一秒,他整个人就像羽毛球一样飞上了天,过了很久才掉到了地上,恐怕他要过很久才能再站起来了。” 华法琳伸出手指,心中算计了几下:“这么说,他已经击败了大半的对手。” 九色鹿道:“打赢了那么多顶尖高手,相公本该欣喜若狂,可他却面无表情,当时的心情我也大抵能察觉到一二,那是一种很微妙的情绪。” 华法琳一语中的:“他打了那么久,一定很疲惫,纵然他身体上能恢复,但少不了要心力交瘁,我当初写论文,对这点深有体会。” 九色鹿道:“还有一点,那是一种挫败感,怅然若失。” “明明赢了,怎么会感到挫败?” 华法琳纵然活了上百岁,对这种事也很难思索出缘由。 坐在一旁的徐乐目光如电,似是已猜出原因:“他一定说了些什么。” 九色鹿点了点头:“相公说了这样一句话: ‘在我原来的世界,舞刀弄剑被明令禁止,但这片大地一片混乱,杀人都不用偿命。 老子练了五年剑,杀了很多人,可是放眼望去,连个像样的敌人都没有。’” 这句话显然是在装比了。 徐乐闻言,鼓掌大笑起来:“哈哈,不愧是小特,一般电影演到这里,马上就要放大招了。” 这时,华法琳忽然身躯一震,似乎想起了什么:“博士,你今天早晨通知过我们:今天绝对不要出舰,绝对不要向东方看。你的命令可是跟这次战斗有关?” 罗德岛巨舰自北向南行驶,现在正位于龙门城西约摸四十公里处,站在罗德岛主舰的位置向东方眺望,刚好能看到龙门城。 徐乐脸色一沉,颔首道:“没错,因为他的最强一招就要使出,看到这招的人,无可避免,会受剑气影响。” 华法琳心弦一紧:“难道这种距离,也会受影响吗?” “是”徐乐道,“因为他要使出的便是他剑招中最强的一式,也是第七种变化,登封楼台。” 当徐乐语毕后,远在数十公里外的龙门城审判堂已布满了阴森的杀机。 主堂历尽恶战,其四周比钢铁还要坚硬的墙壁变得如同纸屑般寸碎。 一个高约百丈、多达数十层的楼阁虚影渐渐在龙门城的地平线上浮现。 第一百零一话 大摆筵席 1098年12月29日,早九点半。 “登封楼台”发动前两小时,罗德岛主舰内。 路小柳很早前便已画完了那幅白衣剑客图,挂着鼻子上的大鼻涕泡,在一众干员面前炫耀了好一会。 训练室的一众干员也乐于摸鱼,他们见小柳师承十二岁相中最善作画的夕,所绘之物果真有几分奥妙,全都凑了过来,争相求画。 他们中的不少人在昨天欺负了小柳,却没多想,当即道歉加奉承,满嘴说好话,求这样一个鼻子上还挂着鼻涕泡的少年给自己画上一张,如果能画一下自己的样貌,当然最好。 现在的小柳,吸了吸鼻涕,得意极了,也舒坦极了。因为有本事的人,无论你是老是少,在哪里都能吃香。 到了十点,两道惊雷落下,大家听到了,也没当回事。 当初夕在舰上的时候,也有不少干员想求一幅画,却是千金难求,今天得见路小柳竟然是夕的徒弟,他们必须要尽量巴结。 这些奉承的人中,当然没有陈墨和w。 他们二人对即将出舰营救特子这项任务绝口不提。临别前,w揉了揉小柳的头,叮嘱他将画笔放回原处后,便带着陈墨走了,消失在簇拥的人群中,走得不声不响。 训练室不会因为少了两个人而冷清,室内仍旧挤着不少想要看画的人。 小柳才十岁,望着围在他身旁的干员,他心中惶然,努力强装出不卑不亢的样子。 他在这一小时内,连着画了好多张画,却都是动物,不是人像。可他在画的时候,明明就是对着人量的尺寸。 难道他是在乱画? 并不是,陆小柳在画人的时候,不画人像,只画原型;不画表象,只画本相。 他一双小眼睛如同两点火星,只要那么一看,便能清楚地看出干员的种族,以及这一种族代表的是哪样动物。 菲林族的干员站在他面前时,他擦着鼻涕,画出一只活灵活现的花猫。若干员是鲁珀族,他三两笔就能描出一条狼或是一只土狗。 至于像鬼族、萨科塔这样的幻想种,他也能画,画得更像极了《山海经》里的山魈和怪鸟。 这样一个过程,对于一个小孩子来说,难免费去不少精力,小柳却开心极了。 画家最希望有人欣赏自己的画,小说家最希望大家来读自己写的东西,从创作中获得的成就感足以令他们一天食得安、寝得乐、就连说话都更有劲儿。 远在一旁的阿米娅见小柳已和众干员打成一片,也替他感到高兴。她走近到小柳身边,嘱咐道:“乖乖在这里待着,过一会就开饭了。” 说完,她便回头收拾起东西,拉着迷迭香的手,就要走出门去。 小柳立刻停下了手里的笔,因为他察觉到有些事不对劲:“阿米娅姐姐,你和香姐姐要出门?” 他问这句话并非没有缘由。 阿米娅背后带着一柄剑,一柄刚从训练室保险库取出的黑色长剑,迷迭香的四把巨剑也被随行的干员用手推车拉着,绝对是要运去某个地方。 黑色长剑约摸三尺,名为“影霄”,是和斩龙剑“赤霄”齐名的宝剑,也是阿米娅在近卫模式下用到的利器,这种武器到了哪个位置,那个地方就一定有战争。 她们这是要去哪里? 阿米娅的回答很简单:“是,我们要去北方,对天灾云做一些观测。” 小柳鼻子上虽挂着泡泡,眼中却藏着锋芒,仔细地看着阿米娅背后的那柄剑:“需要带这种武器吗?” 阿米娅的理由也很直接:“我们的任务是护卫,穿越者会在北方出没,需要有武力保证干员们的安全。” 迷迭香面无表情地看着小柳,补充道:“这次的任务是协助观测小组,完成对天灾云的测绘工作。” 小柳紧接着发问:“可是乐伯伯说,所有人今天都不准出舰。” 阿米娅耐心回答道:“这次任务不是乐博士的指示,是凯尔希的安排。” 小柳听了这话,脑海里浮现了凯尔希那张面无表情的司马脸,他是特子的养子,对于纵横大炎、号令群雄的“乐伯伯”也很是崇拜,徐乐喜欢的陈晖洁小姐姐,他也很喜欢;乐伯伯讨厌的凯尔希老女人,他也讨厌。 可他一个毛头小子,再怎么讨厌也没用,阿米娅她们虽然也是小孩子,但她们都是组织内的资深战力。 换句话说,罗德岛内的日常任务,容不得一个像小柳这样一个外来的孩子干涉。 小柳自然是不懂舰上的规矩,可他却深知一点,大人的事,自己是管不着,更没权力管的。 所以,面对着要出门的迷迭香和阿米娅,他也只能嘟哝着说一句:“好吧,小柳会听话的,等姐姐们回来。” 难得能聊得来的姐姐们一走,小柳顿时觉得画画没了意思,又画了两三张后,饭点将至,人群开始散去,他也渐觉百无聊赖。 1098年12月29日,中午十一点。 今天中午舰上各处有点特别,徐乐这个新博士为了让全部干员安心待在岛内一天,可以说用尽了手段,先是每人发了一百元消费券,紧接着又把每个人每天的餐标从五十元提升到一般人想都不敢想的两百块。 这下子,喝不起可乐的苦哈哈们有了可乐喝,足够他们喝出糖尿病,就连源石病晚期,已经步入临终关怀的感染者也能在这最后的时光里,狠狠地吃上几口槟榔和草莓,这可是原来世界里某些主播死也得不到的东西。 徐乐作为博士,对这些感染者,说过这样一句话:“他都已经这样了,你为什么不顺从他呢?就在他最后的时光里,总得给他留一点美好的回忆吧。” 美好的回忆,需要金钱的支持,钱一到位,就什么都好说,有了钱,能把粪土变成金子;有了钱,也能把食堂每天的炒粉配炒饭改成一场宴席。 今天中午,舰内的食堂就真摆了一场流水席。 流水席的意思,就是酒菜不断供应,大家上桌就开饭,来了菜随到随吃,吃完就走。 至于吃席的理由,总不能说“恶战在即,暂且回避”,肯定是“年底将至,庆祝元旦”,有能吃肉的宴席,又有谁愿意天天吃炒粉配炒饭? 路小柳坐的是小孩那桌。 他身上没有源石病,依照规定,领不到槟榔。 可伊芙利特领到了整整一大包。 伊芙利特是整个舰上源石病数一数二严重的患者,也是数一数二性格暴烈的问题儿童。 看到这位问题儿童,徐乐常常皱着眉头说:“不求有功,但求无过,让她家里人好好管教,别出乱子就行。” 她的年纪跟阿米娅差不多大,约摸比路小柳大上四五岁,心智上却和小柳差不太多,都比较低幼,伊芙利特甚至要比小柳更自大、更膨胀一点。 做任何事,都要讲求资本,伊芙利特这么膨胀,自然也有她的资本。 人如其名,伊芙利特的原型是神话里的火精灵,但她目前是头上长着角的魔族,她的资本就是自身的源石技艺,一种将周遭事物化为火海、付之一炬的独特本领。 各种菜肉经由帮闲小工呈至餐桌上,伊芙利特没有看桌上的这些菜,反倒是盯着对面的小柳。 她的话里略带着火药味:“小鬼,你是谁啊,我之前没见过你。” 小柳听到一个同龄人称呼自己为“小鬼”,鼻涕泡“啪”地破了,小眼睛里又冒出了幽幽的两点火星。 他侧目反问道:“乡下人,你又是寄吧谁啊?” 第一百零二话 食堂吃席 1098年12月29日,中午十二点。 食堂还是那个食堂,桌子还是那些个桌子,伊芙利特怎么也没料到,自己对面竟坐着一个抹着鼻涕吃东西的鬼族少年。 吃东西也就算了,可他抢起肉来,果真如昨天一众干员所说,像极了一头小野兽。 端菜的小工呈上一盘烧鸡,盘子刚沾到桌面的塑料布,两只鸡腿就被小柳一把抢了去。 抬起头再一看,他已经将之啃得干干净净,手里只剩下了两根骨头。 这一桌包括伊芙利特在内,大概有七八个孩子,年龄都在十四岁上下,小柳是他们中最年轻的,反倒是最能抢,最能吃的。 眼看着没了鸡腿,伊芙利特忍不住质问:“小鬼,你是谁啊,我之前没见过你。” “啪!” 小柳的鼻涕泡破了。 “乡下人,你又是寄吧谁啊?” 小柳用他那一双冒着火星的小眼睛打量着伊芙利特,这人身上披着格纹状的灰白色斗篷,一头金发扎成了两根小辫子,发色却是那种发土黄色的金,配上她脸上那种病怏怏的菜色和手臂上的源石结晶块,细看之下,当真有些瘆人。 在成年干员眼中看来,她只不过是一个还未长开的小姑娘。 但两相比较之下,伊芙利特的个子比小柳要高上不少,在小柳这个孩子的眼里,她却显得又瘦又长,长得像极了根面条,一根土黄色、态度嚣张、不是很友善的面条。 这样一个病怏怏又气鼓鼓的姑娘见小柳如此无礼,当即要表达她的不悦:“小鬼,这就是你跟我说话的语气?我可是伊芙利特大人!” “伊芙利特?这是你的名字?”小柳抬起了头。 伊芙利特笑得很得意:“我就是伊芙利特,你是新来的孩子,可以叫我老大。” 她自认为是罗德岛孩子里面的孩子王,她的笑也很有特点,一般人微笑时会正视别人的双眼,可她却总爱仰起头,斜着看别人,如果遇见比自己还矮的孩子,她的目光还会斜向下看。 也许这些只是性格所导致的习惯,她自己也并没有看不起谁的意思。但是,当她用一双发着红色光芒的眼睛盯着别人,无论是哪个孩子与她对视,总会觉得有些不好受。 小柳的那双冒着火光眼睛是向上看的,不过,他一点也没感到害怕:“老大?为什么小柳要认你做老大?” 伊芙利特笑得很嚣张:“为什么?因为我有本事。” 小柳垂下了头:“你有什么本事?” 伊芙利特脱口而出:“我的本事可大得很,我会烧东西,只要是我能看到的,都可以烧成焦炭。” 小柳不屑地“嘁”了一声,道:“小柳家里有劈柴,点着了也能烧东西,娘亲说过,玩火只是小把戏,不算本事。” 伊芙利特听小柳这么一说,倒有些急了:“那你觉得什么样才算真正的本事?” 小柳转了转眼睛,思索片刻,几欲说出话来,奈何越往深处想,反倒勾起了他的一些心事。 源石病会让患者头痛,这段回忆却折磨得小柳心痛,他呆坐在原处,直勾勾地盯着桌面,愣了许久。 伊芙利特轻笑道:“怎么了?小鬼想不出话了?你其实还是很崇拜本大爷的,对不对?” 这时,又有一盘硬菜被端到餐桌上,这次上的是一大盘饺子,包着虾仁的肉馅蒸饺,看起来比先前的烧鸡要好吃不少。 一众孩子向盘子扑了过去,饺子一扫而空,可是这回小柳一个也没有拿,他甚至连动都没有动。 一个小野兽一样的孩子,为什么忽然变得这么安静?伊芙利特对小柳的反常举动深感讶异。 “小鬼,你怎么不吃了?” 小柳忽然“蹭”地一下抬起了头,说道:“小柳知道什么是真正的本事了!” 伊芙利特塞了两个饺子在嘴里,腮帮子都鼓了起来,她一边嚼一边出声:“说来听听?” 小柳吸了吸鼻涕,说:“真正的本事,有两种: 第一种是手握刀剑,给天下定规矩,屠戮一切该杀之人。 第二种是靠动脑子搞学问,想到别人都想不到的道理,做出别人都做不出的东西。” 不料小柳的这句话正说到了伊芙利特的心坎里,她听得眉飞色舞起来:“你说的这两种人,我都认识,她们都是很好的人。” 小柳眉头一皱:“小柳说的两种人,是小柳的爹娘,你认识我爹娘?” 舰上每个人的圈子不一样,伊芙利特属于莱茵生命的圈子,小柳跟九色鹿一道前来,认识的都是炎国内地人,二人除了都是小孩子,在人际关系上可谓是没一点交集。 “谁认识你爹娘?我说的是赛雷娅和赫默。”伊芙利特倒了一大杯果汁,咕咚咕咚地喝了下去,“对了,你是新来的,当然也不认识她们两个。” 伊芙利特说的这两个人,是她名义上的两个监护人,赫默作为研究者,在今年九月还到过龙门,当了几个月的客座教导主任,还顺手劝退了汐这种天才儿童。 小柳变了脸色:“他们两个小柳不认识,也不想认识,娘亲说过,在这艘舰上,父亲回来前,遇见大事就找乐伯伯。” “徐乐博士啊……”伊芙利特喃喃道,“他人不错,说话也很有趣,之前那个何博士,总有点怪怪的,乐博士比他好,他还给我点过外卖。” 她继续道:“但你最好能认识一下赫默和塞雷娅,她们可是很了不起的。” 小柳却对这个话题丝毫不感兴趣,说道:“感觉他们不如我特子爹,他现在正在龙门杀坏人,杀的都是炎国个顶个的好手。” 不经意间,他们的话题已经从认老大,议论博士,转到了拼爹、拼家长。 伊芙利特很不服气,脸上一黑:“你父亲再厉害,也打不过塞雷娅的。” 小柳却笑了,咯咯地笑,像极了木板门发出的尖锐响声,笑得连饭都顾不上吃。 伊芙利特怒斥道:“你笑什么?” 小柳仍笑得上气不接下气,甚至捂住了肚子,生怕刚吃下的鸡腿因为大笑而喷出来。 伊芙利特终于怒不可遏,她气急败坏了,起身走到小柳身前,伸出手就要揪他的耳朵,怒骂道:“死小鬼,本大爷跟你好好说话,你还敢笑我!” 她刚要伸手去抓,就在将要揪住他的耳朵时,小柳把头一转,顺势起身,伊芙利特的指尖就连他的汗毛都没碰到。 伊芙利特眼神一惊:“你还会功夫?” 在她惊诧之际,小柳将左手向她头侧一伸,伊芙利特只觉耳朵上忽透出一丝凉意,再一看,先前夜莺给小柳的那朵花,不偏不倚地夹到了她的耳朵上。 “好快的动作!”伊芙利特不禁暗忖。 “小柳的父亲说过:天下武功,唯快不破。他耍起剑来,比我还要快上不知道多少倍,这世上也只有乐伯伯能跟他一较高下。”小柳又笑了,“我要笑你没见识,管窥蠡测。” “小柳六岁的时候游历整个泰拉,就见过不知多少顶尖高手了,你说的塞雷娅我听都没听说过。” 伊芙利特气得又伸手去抓小柳的衣领,这次却抓住了,小柳被拉得老高,她目光如火,咬牙切齿道:“臭小鬼,你在嘴硬!” 小柳是特子的儿子,当然也绝非善类,也学着伊芙利特的样子瞪起了眼睛:“小柳可没嘴硬,我问你,他们两个人孰强孰弱,在这艘舰上,咱们两个说的话有没有分量?” 伊芙利特眼睛转了转,老实地说道:“咱们两个的话都没分量。” 小柳道:“因为他们俩一个是我爹,一个是你爹,我们说话时不会想别的,一定都会帮他们说话。” 伊芙利特不禁松开了握在手中的小柳的衣领,嘴上却不依不饶:“赛雷娅不是我爹!但你说的倒也有道理。” 小柳故作严肃地说:“我娘亲教过我,一句话要是不过脑子,那肯定是没分量的。” 伊芙利特挠了挠头:“那你说该怎么办?” 小柳挥手一指,直指向食堂门口的一个高个子干员:“我们去问问他。” 张铁角是当初那个被徐乐一声喝住并训斥过的新晋干员,出身津门,至于隶属于幽州还是冀州,他也分不太清,唯一能肯定的一点,就是他不光能打架,还能说会道;不光能唱,还会打快板。 他目前正负责罗德岛和莱茵生命间一些小额订单的洽谈和协商。 吃席这天中午,他吃得很快,喝了不少酒,有一种人,酒对于他来说反而像是发动机的润滑油,只要喝得别太过,脑子反而转得更快,张铁角正是这种人。 正好今天徐乐批准所有基层干员放一天假,于是当小柳和伊芙利特来找他的时候,他趁着兴起,把二人领到了娱乐室,试图找个机会表演自己的那一套说话的功夫。 第一百零三话 徐博士行乐造会所 两小儿桌前辩英雄 主舰内的娱乐室,称作“室”,并不贴切,它在宿舍的最外围,是格状排列、彼此互通的整整二十多间屋子,准确来说,是娱乐中心。 经过了一个月前的整修,这里成为了岛内所有徒子徒孙们趋之若鹜的地方,掌握了这个地方,就等同于知晓了每个人的好恶,更拿捏了每个小团体的人心。 在明日方舟手游中,玩家会把宿舍当成娱乐室。 但在这个世界,罗德岛内跟我们的实际情况是一样的,宿舍就是摆着床睡觉的地方。 至于消遣,每个小团体有自己专用的房间,比如企鹅物流有专用的据点,叙拉古人有专门打牌抽烟的隔间。 在巨舰出土时,这二十间房就像是受到了来自远古时代人类的祝福,其中的电路和装璜均是顶级的。 后来特蕾西娅女王又在这几个房间里增添了许多名贵的装璜,直接让这里变成了全舰最华美的处所之一。 起初二十间房构成的娱乐中心也只是少数干员购买酒水,消遣的场所。 这些“少数人”当然是舰上最有钱的那一小撮。游戏里,总共二百来名干员,有钱的不到五十人,在这艘舰上,也不到百人。 走进屋门,房内陈列着小牛皮沙发外加水晶玻璃吊灯,其中一些东西的历史可以追溯到百年以前,足以称之为稀世古董。 而里面除了这些古董,往往是这样一番景象:身着燕尾服的服务员端着红酒,专门给舰内几个家室显赫的公子和大小姐服务,纯纯的属于高消费的休闲俱乐部,一般的鼠人干员连脚都不敢踏进半步。 可是近两千平米的好几间房,只给五十人享受,这怎么说得过去? 如此靡靡的天龙人享乐之风,身为博士的徐乐又怎么能忍得过去? 他在就任后,向凯尔希反应过这些事,得到的答复是:“博士,我们需要将更多的精力放在源石相关的研究上,而不是去管这些琐事。” 从这件事开始,徐乐就觉得自己跟这个老女人很不对付,他满脑子想得都是把这个房间物尽其用。 于是他在未经凯尔希批准的情况下,带领着一众追随他的年轻干员冲进娱乐室,砸烂了水晶吊灯,拆毁了皮质的沙发和椅子,同时在全舰下了一道死命令:娱乐室内,酒水单价不得超过五块。 他对一些事一向是无所谓的,也很少下达死命令,这却是第一次。 死命令的意思,就是徐乐作为博士的绝对指令,谁要是敢说个“不”字,他就能毁你的合同,让你打包回家。 最是无情帝王家,徐乐当上博士的第一天,就知道,欲成大事,有些事可以信任干员,但有些事一旦听了凯尔希的话,反而办不成了,所以自己做事,就必须要做得强硬、做得果断、做得狠绝。 紧接着,他在娱乐室的这二十间房里充分地进行了自我的创作,原本雕花的白色墙壁,他把靠近地面的一半刷成了略带暖意的橙黄色。徐乐还自掏腰包,买了好几个台球桌,搞了一堆冻饮料的冰柜和饮酒的小桌。 这些付出果真为他带来了回报,一个月的时间,娱乐室热闹了起来,不同势力和种族的小团体有了接触的契机,在这个地方一同饮酒寻欢。 尽管琼州人和辽冬人、苏南人和苏北人、萨科塔人和萨卡兹人还会在娱乐室里打架,但也丝毫不影响这二十多间屋子里下班后熙熙攘攘的人流。 1098年12月29日,中午十二点半。 小柳刚跟着张铁角和伊芙利特走进喧闹的娱乐室,屋里早就有了不少的人,黑木制成的吧台旁已坐着三五个衣衫随意的魔族男女在一旁插科打诨顺带着讲荤段子。 从吧台转过身,刚好是一张宽大的台球桌,几个身着锦衣的炎国干员一边饮酒,一边打着台球。 另外还有三个头顶着光环的萨科塔人坐在靠墙的方桌前打着扑克牌,看他们百无聊赖的神情,显然是很久没接到任务,干脆到这样一个人员密集的地方来找找乐子。 张铁角对这些人并不感兴趣,他直截了当地问向小柳二人:“饭都吃完了,你们找我有什么事?” 伊芙利特装作大人说话的口吻,道:“张铁角先生,本大爷……不,是我们想找你当个裁判。” “裁判?”张铁角不禁一怔,“你们要打一架?要打去训练室打,娱乐室斗殴会吃处分。” 小柳摇了摇头:“不是,我们想让角哥评判一下两个人的强弱。” 张铁角饶有兴趣地问:“哪两个人,我在这里也算是认识不少干员了。” 伊芙利特坏笑了一下:“这两个人你肯定也都认识,一个是塞雷娅。” 张铁角接着问:“两个人比较,那另一个呢?” 小柳道:“另一个是小柳的爹。” 张铁角闻言先是一愣,像是明白了什么,忽然大声说道:“你们两个,是想让我评判赛雷娅和特先生哪个更强?” 这句话说得很大声,霎时间,四周饮酒的人目光投向三人,更有好事者甚至围了过来。 几个魔族一眼便认出了小柳,他昨天凭一己之力,一人一棍,嘴上骂着“乡下人滚蛋”,打得十来名实习生毫无招架之力,在舰内想不出名都难。 他们对伊芙利特更熟悉,全舰会放火的高级资深干员只有寥寥几人,她就是其中之一。 其中一个红发小个子的魔族女人好奇地问道:“你们要评判什么,比较两个人的强弱吗?” 张铁角“嗯”了一声,又对着众人大声复述了一遍:“我们在讨论,特先生和塞雷娅,谁更强。” 这下子打牌的萨科塔人放下了牌,着锦衣的公子也放下了手里的台球杆,全凑到了吧台旁,议论了起来。 一个魔族男人说道:“特先生是乐博士的把兄弟,他们当过强盗和劫匪,乐博士本来就很厉害,特先生也肯定不弱。听博士说,他之前失忆了,差点想要杀掉前任博士。” 他们当然都知道特子有点本事,但具体怎么强,却没人知道,最多也只能跟徐乐进行比较,所以在形容他的时候,那位魔族男人难免有些词穷。 伊芙利特讥笑着对小柳道:“这算什么?当过强盗就算有本事,本大爷可没少烧这类人。” 小柳瞪了她一眼,气得鼓起了嘴。 另一个萨科塔人说道:“塞雷娅的实力也很恐怖啊,她之前是莱茵生命防卫科的领导人,几乎没人能打破她的盾。 我还听说她的源石技艺能把拳头变得比铁还硬,什么样的刀剑她都能打碎。” 华服公子中的一位头生龙角,显然是炎国贵族,他手里把玩着一个燃着的打火机,行走的每一个动作都十分老练,一句话似要将来人镇住,笑容中也带着一丝富家公子独有的跋扈。 他一字一句地说道:“一双铁拳再硬,可遇到了没有剑身的剑,恐怕也把握不住,又何谈折断?而特先生所用的利器,正是这样的一把名剑。” 接着,他转头看向身旁和自己打台球的另一位公子:“乌有兄,你觉得我说得可有道理?” 张铁角打量着那两位打台球的炎国公子,心下一惊,赶忙起身拱手问候:“乌有兄,吴涛先生,久违了。” 众人这才知悉为何这样一位华服少年竟有着堪比大炎高官的威风,如果他是龙门外环野火帮的帮主,同时又是掌管两河水运吴家的大少爷,这一切也不足为奇了。 至于乌有,他本就是罗德岛的特种干员,高高的个子,高高的鼻梁上架着一副墨镜,舰上男人不少,他算的上是其中最为英俊端庄的典型。 他在勾吴城廉家多年习武,算是吴涛的同乡,他比吴涛更年长,手脚也比一般人要大些,但跟在这位吴家大少爷身旁,却像极了一位随行的助手。 乌有见到张铁角,也拱手回礼,又摘下墨镜看着小柳说道:“看来这位就是特先生的义子,果真如鹿小姐所说,是天纵奇才。” 小柳听别人夸自己,难免也有些不好意思,红起了脸。 伊芙利特盯着小柳的鼻涕泡,陷入疑惑:“区区一个小鬼,能有什么天才?” 乌有又手持折扇,端着下巴想了想刚才的问题,道:“吴少爷方才说得是,愚以为若是二人真的打起来,以铁拳之有形战名剑之无形,特先生或许能多些胜算。” 伊芙利特立马铁青了脸:“为什么?” 乌有叹息着道:“不好说,因为特先生名为柳行善时,跟廉家有些渊源,这也是在下的一面之词。” 吴涛笑道:“乌有兄说话还是太保守,要我说,如果两个人打起来,特先生三合必单杀塞雷娅。” 一语方毕,伊芙利特被激怒了。 第一百零四话 两小儿辩日 伊芙利特的脾气很爆,说得话也像她用喷火器喷出的火一样,直来直去。 她的心眼更直,也许比一旁的张铁角都要直一些。 “混蛋,你胡说!”她的眼睛又要冒出火来了。 吴涛举起了双手,摆出一副逗小孩的表情:“我可没胡说,我说的都是真心话。” 人是一种很奇妙的动物,如果一个人看到了和他意见相左之人,第一选择就是去反驳他,驳斥他。 可年龄越大的人,在做这种事之前疑虑也往往也越多,他们会去想这些事: 我反驳之后,有没有可能得罪人?那个人会不会记恨我? 我反驳的人是不是位高权重?如果得罪了得罪不起的人,一些话还是不说为好。 本是来打牌的四个萨科塔人心里面就正在想这些问题,他们思前想后的时候,头上的光环又开始闪动了。 吴涛毕竟是大少爷,对于罗德岛而言算得上是贵客,伊芙利特这种小孩子不懂这些事,可他们是打工仔,很多事都要谨慎着来。 几个魔族听吴涛这么一说,反倒是兴味盎然:“大少爷说得是,我也觉得特先生能秒杀塞雷娅。” “他本来就是另一个世界的人,虽说之前也有彩虹小队的穿越者到我们这个世界,但特先生这类穿越者更强,更劲,更霸道啊。” 小柳也开心得合不拢嘴:“我爹确实是这么强的。” 五个魔族里更有喝醉酒的莽撞之人,一时间口无遮拦:“特先生是你爹?他是我爹!你们不许说他!” “他一个人能爆杀炎国三十名高手,等他上了舰,我必要认他当义父!” 乌有一直默默看着几个魔族的夸张举动,略带不解地问向吴涛:“我记得特先生挺讨厌魔族人的,可为什么舰上好多魔族人反倒这么追捧他?” 吴涛左右摆弄着手里的打火机,时不时点出一缕火苗,随意而安闲地说道:“魔族人喜好自由,特先生在龙门随心所欲,犯下一堆大案,刚好和他们兴味相投。” 那几个魔族人喝着酒,几张嘴像极了刹不住闸的鬼火,转眼间嘴里已经蹦出了好多离谱的话,诸如: “在这艘巨舰内,不崇拜理唐丁震、谷恨霜和龙门徐乐博士、特先生的人素质修养一般都很低,只能过一个相对失败的人生。” “理性分析,无脑吹捧一名境外科研战斗人员的人是不是哥伦比亚派来的间谍,警惕五十万,请及时向乐博士汇报。” “这些不是你们该关心的问题,你该注意的,是等到特先生回来当博士以后第一时间投递简历,以便在第一时间领取到特兵证。” 他们侃大山、喝酒、耍酒疯,像是故意做给一旁的萨科塔人看的,试图别有用心地将他们激怒。 伊芙利特瞪着这几个耍酒疯的魔族人,咬紧了牙。 本就长得不是十分友善的这位小姑娘,现在更是气得嘴角都不住地抽动。 她现在最想做的,就是拿来自己的喷火器,给这几个魔族全都整成烤肉。 但伊芙利特还是忍住了,因为他们大多是在吹捧特子,对塞雷娅并未说出半句轻薄之言。 萨科塔人却忍不下去了,他们和魔族人势同水火,像极了苏南人和苏北人。 吴涛是大少爷,调侃两句也就罢了,几个魔族人大放厥词,萨科塔人自恃为上帝的子民,又怎么能忍下去? 再也听不下魔族的胡诌,一个头顶光圈的萨科塔男人冲着魔族竖起了中指:“特孝子,你们差不多少点得了,一个毛贼被你们追捧成这样。” “他也就是在龙门当了两年的贼,犯过几个大案,算得上是什么英雄?塞雷娅是前任莱茵生命的保卫科科长,科研战斗两手硬,到了舰上更是扛把子。等姓特的到了舰上,怕是给她提鞋都不配。” “你们几个魔族人搞偶像,不崇拜泰拉大陆上的科研工作者,反倒追捧一个手脚不干净的毛贼,只能说三观这块和种族多少有点关系。” 萨科塔人话一出口,往往越说越难听: “魔族人爱偷井盖,特孝子宿舍里肯定都堆满了井盖。” “孝子贤孙们的爹妈是否知道自己儿子崇拜上了这么一个偷井盖的贼?” 对面当然也不甘示弱: “萨科塔人脑子不好使,在拉特兰满分七百五我考三百分,萨科塔都夸我是文曲星在世。” “首先我不是特先生的崇拜者,有些拉特兰人自己只会打枪,但脑子不好使搞不了科研,只能无脑追捧研究员的样子让人想笑。” 两个长久对立的种族吵起架起来肯定是不死不休,完全没两个孩子插嘴的份,他们在旁边看得有些呆了。 伊芙利特看着这两撮人,脸都已僵住:“小鬼,我们当初为什么吵架来着?” 小柳从桌台上拿了张餐巾纸,擤了擤鼻涕,摇了摇头,他早就忘了当初争执的起因。 可事态的发展超出了他们的预期,若不是吴涛紧接着说了一句话,这两拨人之间一定会发生一场恶战,也一定有几个可怜人要被酒瓶子开瓢。 吴涛说了这样一句话:“我知道你们都急了,但你们先别急!” 他手里仍玩弄着一个打火机,发出“咔咔”的响声,又用拇指一打,引线上窜出小小的一根火舌头。 总得把玩着点东西。 这是他当大少爷的习惯,平时手里是打火机或者核桃扳指,当初在雪谷作画时,为了不出声,他手里拿着的是个烛台。 如今,两拨人听着他打火机的“咔咔”声,越听越心烦,越想越急躁,终于话锋一转,对向了吴涛。 “这个叫吴涛的,就是你挑的事,你说特先生能单杀塞雷娅,我们才吵起来的。” “我们崇拜特先生,他们喜欢塞雷娅,大伙明明相安无事,引战狗才真真的恶心人。” 正说着,食堂的流水席已结束了大半,闲来无事的干员都纷纷涌入娱乐室。 四周的人,渐渐多了,从原来的十几人一下子多到了三十来人。 吴涛看着熙熙攘攘的人流,更被他们的话说得一惊,连大少爷的架子都没了,连忙掩饰道:“我随口一说,傻子才当真,那你说怎么办?” 他回头看了看乌有,乌有懂得知难而退,连忙用扇子遮住了脸。 他又看向先前五位魔族男女中的个子最小的一个:“红豆,刚才你说得最欢,你觉得怎么整才公平,才公道?” 红豆就是先前那个红发矮个子的魔族女人,她身材短小,肤色和头发都是红彤彤的,真像极了一颗大红豆。 红豆顿时口讷,道:“你问我?我怎么会清楚?” 吴涛叹了口气,把打火机一扔,摊起了双手:“就没人能评评理?全面、客观地评价一下他俩到底孰强孰弱?” 这时,人群中传来了低语:“特先生在龙门,不在舰上,塞雷娅大前天就被派出去做任务了,要是两个人见一面,打一架,不就什么结果都有了!” 听了这句话,吴涛茅塞顿开,他一拍大腿,叫道:“对啊!等他俩回来,我开个盘口。” 第一百零五话 盘口?沙口! “开个盘口。” 想到了这么一个有趣的法子,吴涛心里很畅快,又玩起了手里的打火机。 “咔咔”做响。 此前,徐乐雇佣龙门外环野火帮全员登上罗德岛,包食宿,包吃喝玩乐,唯一需要他们做的,就是今天解封后出舰,设法让特先生避过北方谷恨霜的军团,神不知鬼不觉地接他回主舰。 野火帮创立不到两年。 从几个骑着摩托的烂仔发展到人均手持刀剑法杖、精通源石技艺的外环机车帮大势力,也用了不到两年。 其中绝对离不开吴涛作为帮主的强硬手段,对于帮派内搞贩卖违禁品的,杀;对于帮内蓄意争权,手足相残的,杀;对于勾结卡兹戴尔雇佣兵势力或者东国浪人,欲为祸大炎百姓安宁的,必杀。 杀人不挑时间,不挑地点,只要证据确凿,就得当场格杀,杀得快,杀得干净,哪怕是在画展上,宴会上,高官面前,也照杀不误,这么做,就是为了震慑帮众,让他们没胆量去犯错。 这也是为什么当初诗怀雅和林雨霞来到山谷中,一进门就看到吴涛杀了一名大汉,并用那大汉的死吓唬自己的原因。 江湖好汉中,追捧的东西很多,比如情同手足,肝胆相照,讲义气,重承诺,不畏强权,锄强扶弱,率性洒脱,仗义疏财,豪气干云,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倔强固执,虽千万人吾往矣的舍生忘死。 在吴涛这个刚刚二十出头的贵族少爷身上,或多或少能看到其中的一些影子,但在这些点中,他最信奉一个道理:靡不有初,鲜克有终。 有些事不做那就最好碰都别碰,可一旦做了,那就得做得漂亮,做得利落,做到底。 出身勾吴城世家的他,在办正事上,对押镖如是,对管理帮派如是。正事办完,在平时的生活中,对画、对女人亦如是。 除了管理帮派和家族外,他爱画,更爱女人,尤其是爱会懂画、会画画的女人。 岁相三姐妹中的夕,善绘画,吴涛第一次见她时,就从她的眼中看出了两种感觉来,一种是历尽世间沧桑,对一切事都缺着三分兴致的倦怠,另一种是莫名的凄婉与哀伤。 她正是吴涛眼里那种会画画的女人,不过岁相作为神明分裂而成的碎片化身,能否称之为“人”? 这一问题有待商榷,但吴涛只知道:长得好看,说话好听,闻着香,那就是女人。 在这种观念里,没人能否认,夕是一位非常好看的女人,她云鬓如墨,额生青角,浅施粉黛,从外表上看,她的样貌永远保持在二十岁左右,永远以一个女人最珍贵的,花一般的面目示人。 和华法琳类似,也有不少人惊叹于她的年纪,可吴涛不会,在他的眼里,年纪小的就是黄花大闺女,年纪大的就是美妇人,再大的可称得上风韵犹存,像岁相年纪这么大,足有上千岁的,确切点说,只有“仙女”二字。 可年纪大点又如何了? 吴涛早在七八年前还是毛头小子的时候,就听李离天和徐行乐讲过另一个世界,也就是地球上的神话故事。 古有刘向与三圣母人仙相恋生下沉香。 董永那种替地主家打工的鼠人都能和七仙女相恋,最后过上好日子。 更有嫦娥奔月,牛郎织女…… 当时还年轻的小少爷吴涛一想到这些事,就心驰神往,又多了几分莫名的悲恸。 夕眼中的哀伤,或许是担忧岁相复苏,自己与姐妹的形神陨灭。 吴涛的哀伤,却是在感慨人生短暂,红颜易寻,但知己难觅。 他不经意间曾想:“什么源石病,什么邪魔海嗣岁兽,都是狗屁!这辈子只有短短七八十年,若不找个心仪的女人痛痛快快爱上一场,做了帮主和大少爷也等同放屁。” 吴涛身为帮主,本不必屈尊来罗德岛内,可最近他很想跟夕多说说话,跟她拉近一下感情,哪怕多见一面,也足够。 所幸,他的运气也是好的,或许这就是命运,炎国的穿越者和岁相姐妹间,有着千丝万缕的人脉。 当今罗德岛博士,也是天下第三的穿越者徐乐,徐行乐,在武学上是他的师父,他曾正式地向徐乐三跪九叩拜过师。 论年纪,吴涛现在二十出头,徐乐三十出头,二人之间不算差了一辈。 可俗话说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按炎国的规矩,徐乐既然是他的师父,那就必须是他的父辈,如果要吴涛叫徐乐一声“义父”,那也自无不可,他也情愿这么叫。 每个人的人际关系是一张网,梳理后关系会清楚很多: 特子,即柳行善,是徐乐的兄弟; 路九色,即干员九色鹿,是特子嘴上说的前女友,他们如今还一起养着路小柳这个孩子,在名义上算夫妻; 夕,三岁相之一,是九色鹿的旧识,二人一个是神化身而成的岁相,另一个是炎国神话为原型的神话种,夕时常光顾九色鹿的草庐,二人走得很近,说话时也以同辈相称。 所以,夕不仅比吴涛要大上不知道多少岁,从辈分上,还比他高出一辈,他如果要称呼夕,或许该叫一声“姑姑”。 可惜,现在这个称呼被别人叫了。 娱乐室内人山人海,前来图消遣的干员络绎不绝,没人能拒绝这么一个既能抽烟喝酒,又能玩牌打球的好地方。 簇拥在人群中时,夕的个子并不高,可周围的干员谁也不敢小觑她的份量。她常年居于室内,除了上次作画,已有近三四个月未曾踏出居室半步,因此她身上一尘不染,纵然披着一身黑色的员工服,干净得却宛若水墨画的留白。 就算她只站在后面排队进门,实习的年轻人也都自觉给她让出了一圈,只因为大家都看得出,她就是三岁相中的夕。 先从人群中看到夕的并不是吴涛,而是路小柳。 对视着他发光的那双小眼睛,夕也眯起眼睛,笑了笑。 小柳卯足了劲吸了吸鼻涕,像小野兽一样地蹿到了夕身边,抱住了她的手,笑着道:“夕姑姑!” 夕捏了捏小柳的脸蛋,语气亲切地问道:“小柳来啦,你娘亲呢?” 小柳又深吸了一口气,道:“父亲今天去决斗,娘亲今天也有工作,我问乐伯伯,伯伯让我吃完饭随便走走,只要不出舰就好。” 夕的笑靥如花,轻声叮嘱着小柳:“那小柳可要听博士的话,不要乱跑。” 偌大的几间娱乐室,周围人进来得快,扎堆也快,五分钟前还在鱼贯而入的人群各自找到了落座的地方,均拿着瓜子饮料攀谈了起来。 小柳举高了手,领着夕到方才的台球桌旁就坐,在如此一领一坐间,夕不经意地和吴涛视线一触。 也就是这么一触,看得吴涛心都酥了。他回想起了雪谷作画完成那天,特子带着诗怀雅二人先行离去,夕想要回罗德岛,奈何道路迢迢。 于是吴涛邀请夕坐自己的摩托车,向西开了约摸一天,把她送到罗德岛主舰下。 在车上,夕纳起背后的长剑,坐在后座,挽起长袖,轻挽住他的腰。她的手臂是那样纤细,却又是那样柔美,谁也没法想象正是这样一双手,执笔蘸墨,绘出了无数惊世之作。 那天他们逆风而行,风很大,夕失去了珠钗和发簪,乌发飘飞,经由陌上十里烟霞,被梳成了一条黑色的清河。 夕坐在后面,静静听着引擎的“嗡嗡”声,以一口吴地方言问向吴涛:“吴少爷,像阁下这么率性洒脱,后座可乘过弗止一位小娘鱼哉?” 小娘鱼,就是小丫头、小姑娘,夕的意思便是有意在说吴涛风流多情,一辆摩托车搭过太多的女孩子。 吴涛也以方言回应:“夕先生,你这双手,也绘过弗止百位小伙子哉。” 他双手紧握着车把,凝视着前方的地平线,却没看到夕对他笑了笑,她的眼睛很亮,又红得像这冬日傍晚的残霞。 吴涛顶着风,兴致高涨,继续说道:“夕先生,在我载过的姑娘里,你算不上是最美艳的,但是我………” 夕也在顶着风,可吴涛的每一句话,每个字,都听得很清楚,对向而来的冷风吹得她眯起眼睛,她却仍笑着:“你想说我什么?” “我………”吴涛哽咽住了。 他本想说:“你算不上是最美艳的,但是我还是最喜欢你。” 可惜并非所有男人都有直抒胸臆的勇气,面对喜欢的女人,也只有像徐乐那样坐怀不乱的浪子,才能云淡风轻地说出那四个字。 吴涛就卡在这了,如鲠在喉,说不出来。 夕又用普通话问了一遍:“你可有话想对我说?” 摩托车向前跑得很快,吴涛喉咙却卡得很死,一个字也没法往前蹦了。 吴涛难为情地道:“我……你……” 风是冷的,他的脸却是热的,热到他满嘴跑火车,他失了智,终于憋出了一句不合时宜的话。 他说:“你算不上是最美艳的,但我……你是最年长的,我不介意!我不介意!” 这样一句话,硬生生将夕的脸给说黑了,众人都知道岁相年纪大,可能够如此当面说这件事,还是在这种场合说这件事的,吴涛是第一个。 这句话一说出口,像极了吴涛在嫌弃夕是个老女人,能在岁相面前成功表达出嫌弃这种情感,还能活下来的,吴涛也算是第一个。 吴涛永远也忘不了夕下车时候的那种古怪的表情,就连登舰后,她也没再回头看吴涛一眼。 她或许是真的被气住了。 当时,吴涛感觉自己像极了一个沙口,口不择言比饥不择食更甚的沙口。 好在纵然发生过这样一件“趣事”,夕和吴涛也保持着友善,吴涛挥手道:“夕先生,好久不见了。” 夕也点了点头,坐下后,她又摸了摸小柳的脸蛋,问道:“小柳,你来这里做什么?他们在这抽烟喝酒,这可不是小孩子该来的地方。” 他昂起了头,指向坐在一旁的伊芙利特,她方才坐在旁边看魔族和萨科塔人吵架,看得是津津有味,如今见无事可看,便喝起了果汁。 小柳一板一眼地恨恨说道:“这个男的,让我认他当老大,还说我爹打不过他爹,太可恶。” 又是一句话,呛得伊芙利特果汁顺着鼻孔喷了出来,果汁洒了一地。 还有一部分,喷到了小柳的脸上。 原来,路小柳一直当伊芙利特是个男人。 第一百零六话 东瀛死士 小柳受到家长的教诲,多少沾点恃强凌弱。 以前在草庐中,他曾听过特子说这样一句话:“如果遇见打不过的对手,就让别人来教训他,此乃驱虎吞狼之计。” 他对这句话很以为然,每个字都记得清清楚楚。 果汁撒到小柳脸上后,他擦也没擦,继续抬着头,对夕说道:“姑姑,你来说,我特爹是不是能爆杀他爹?吴涛哥也是这么认为的!” 吴涛是大少爷,他下的结论,有些人会给面子支持,但如果说到别人的气头上,也绝对遭到反对,正如方才那几个萨科塔人。 但夕作为岁相,她虽个子不高,体态轻盈,可一句话若是说出,分量足足比别的干员高出七八十倍。 纵然别人有千百种不服气,也只能咽下去,再不敢轻言反驳。 相比之下,年仅十岁的小柳毫无畏惧,还有着本不属于他这个年纪的足智多谋。 驱虎吞狼,狐假虎威,他将这些技俩玩得是明明白白。 夕听得是一脸茫然,饶是她历经了千百载岁月,有些事也绝不是一句两句就能听清楚的。 刚喷过果汁的伊芙利特还在用餐巾纸擦着脸,小柳语出惊人,着实给她一吓,呛得不轻。 角铁和一旁看戏的干员背靠吧台,手里剥着花生,边吃边笑,已是笑得上气不接下气。 夕伸出手,指了指伊芙利特:“我不常出门,可这位是莱茵生命家的大姑娘吧?她可不是男人。” 小柳叉起了腰,装模作样的“哦”了一声,道:“她想占我便宜,想让小柳做她的小弟,她想当我的老大!” “原来如此。”夕抿嘴一笑,“小孩子玩闹,总得比个高低,所以你们不光比自己,还要互相比比家里人,是也不是?” 小柳点了点头,然后把头昂得老高:“夕姑姑,你要帮小柳评评理。” 伊芙利特总算缓了口气,她睁开眼睛后,从一头乌黑的长发和青白渐变的旗袍上,纵使没认出她是夕,也从夕额上的两只青角上,认清了一点:她就是岁相。 见到岁相本尊,她难免有些心惊,她们两双红色的眼睛对视,准确来说是三只眼睛,夕的左眼仍被头帘遮住。 伊芙利特总觉得夕的那只眼睛比自己的要亮,就像是篝火的微光对上天上的星星,一时间她竟也怯生生说不出话。 时值冬日,舰上的空调开得很暖,今天更是受徐乐的命令大搞隔离,封锁住了全部的窗户和透气口,采用内循环通风,屋里就变得更热了。 伊芙利特却紧张的有些发冷,她没想到小柳竟然和炎国的这等奇人沾亲带故。 怎料夕却笑得很欢喜,笑得像极了个来逛街的小姑娘,甚至都有点不像原本的她。 她笑嘻嘻地用方言说:“这等小事,人家姑娘让你当小弟,你从了她弗就是了?” 小柳却把身子挺得笔直,说道:“如果他爹比不过我爹,她的本事是烧柴火,也很没用,小柳当她的小弟,岂不是很没面子?” “我再说一遍,塞雷娅不是我爹。”伊芙利特义正辞严地叮嘱道。 “不会的。”夕说,“博士跟我说过,莱茵生命的人都很厉害,这个姑娘年纪轻轻就有高级资深认证,还善于纵火,绝不简单。” 她说的是真心话,画画的人最怕火,因为火苗会点燃纸张,夕为丹青绘意的化身,对雷火之物更是抵触。 不止是伊芙利特看夕有些害怕,夕纵然阅历良深,怎奈何一物降一物,看到小火龙般的伊芙利特,也不禁有些发怵。 小柳道:“她才不厉害,小柳给她头上戴了朵花,她连眼神都跟不上。要是打起架,她还没缓过神,就要被我打一拳了。” 青色的小花仍夹在伊芙利特的耳朵旁,众人听小柳一说,几十双眼睛直勾勾地盯在了那朵花上,也都笑嘻嘻了起来。 小男孩给小姑娘戴了朵花,小柳当时只想展示自己动作迅捷,是为无心,怎奈何观者有意。 吴涛在一旁看得出神,搭腔道:“小柳年纪轻轻就会把妹了,真了不起!” 小柳情窦未开,又怎懂这种情感,仍是一脸气鼓鼓地拉着夕的手。伊芙利特却也像当初迷迭香那样,满是羞赧与惊惶地红了脸。 如果再过十年,二十岁的小柳回想起自己在一天之内连撩舰上两大高级资深干员的光辉事迹后,他一定会引以为傲。 然而夕对这些事总是摆出漠不关心的样子,她微笑着说:“其实认个老大也没什么不好,以后她就可以罩着你,你也多了个朋友。” “认老大”、“多了个朋友”。 小柳在这两件事上开启了思考,他伸出双手挠了挠自己的脑袋,反复思量着,随后他松开了夕的手,转过身去。 他对着伊芙利特大声说了句:“老大!” 见半天的吵架终于有了结果,伊芙利特脸上也开出了花,领着小柳便去旁边的台球桌上玩耍。 在一旁吃花生的角铁打趣道:“这就是小孩子,变脸像翻书,兴致也来得快。” 不过,他也立马察觉到了不对劲,惊讶地看着夕:“夕小姐一向深居简出,这次怎么亲自光临这么嘈杂的地方了?” 夕似乎早就知道有人会这么问,便有条不紊地说道:“徐乐和谷恨霜之间必有一场冲突,我受命协助野火帮,所以来找吴涛大少爷。” 她继续道:“这一切都是博士的命令罢了。” 吴涛一听夕说自己的名字,虽然他也早知道夕会来找自己,可他仍是惊得眼睛都直了。 他揣起了打火机,吞吞吐吐地应道:“啊……夕先生,我在这。” 夕也找了个座位,一抬头,刚好能看到吴涛那张七分冷傲又带着三分慌张的脸,她继续问道:“我们会和谁交手?把你所掌握的敌人情报都说一下吧。” 角铁这时怔色道:“娱乐室人多眼杂,在这里说情报,是不是不太好?” 吴涛道:“这些既然是共同的敌人,那知道的人自是越多越好,或许以后用得上。” 说完他走了两步,一个翻身,越到了吧台内侧,也就是酒保所在的位置。 此时的娱乐室刚落成,酒保也并不在,他就成了舰上的第一个酒保。 吴涛一伸手,从旁边的冰柜里拿出了两瓶冰啤酒外加三个空杯子,又用手指在瓶口弹了两弹。 玻璃瓶上的瓶盖一遇到他的手,仿佛变成了纸做的,“嗖”地飞了出去,不偏不倚,飞到了垃圾桶里。 再看他的手,连一丝压痕也没在指尖留下。 吴涛在没有源石技艺的加持下施展出这样的功夫,已可称得上是高手,一旁的乌有看着他的这番操作,也不禁轻轻鼓掌。 三个杯子,满满三杯啤酒,摆在了夕等人的面前。 见一瓶酒已倒完,吴涛将空瓶滚到一旁,说道:“三杯酒,三杯,这次主要会面对的,也是三个人,他们三个都是穿越者,也是谷恨霜的手下,很不好对付。” 夕的表情忽变得认真而严肃,道:“这三个人里可有谷恨霜?” 吴涛道:“谷恨霜,又叫谷艾琳,人称雪郡王,坐拥一座移动城邦,为了保命,我们这次最好不要遇见她。” “不对,应该是我们全程都不能看到她,否则会满盘皆输。” 夕问道:“那这三个人里,第一个是谁?” 吴涛道:“第一个是‘兵王’,狄亚,他以前在罗德岛效力,曾在卡兹戴尔建立过分部,打着你们的旗号干了不少坏事。他的能力是‘子弹时间’,双拳快如铳械射出的子弹,如果有源石技艺加持,他的速度还会更快。” 夕有些失望地说道:“三姓家奴,为祸一隅,不提也罢。” 吴涛接着道:“第二位是东国异武道的柳生无弦,自称‘快刃破京都’,这个人是个高手,就是名气小,我们只听说他的刀很毒辣,也许没有兵王狄亚的拳快,但他招式刁钻,多以手脚并用,诡异至极。” 夕道:“世间不世出的高手太多,可再快的刀,也终归是兵器。” 吴涛道:“这第三位在穿越前是个政客,他来到这个世界后,在东国当过一段时间的议员,手下豢养了一批死士。” 夕抬起了头,被头帘遮住的左眼也发出了光,沉声道:“死士?我上次听到这个词,约摸还是在两百年前。” 一旁的红豆连忙举起了手,说道:“两年前整合运动也有过死士,那种敌人打起架来不要命,想想就是噩梦。” 不要命的敌人,往往是最可怕的敌人,因为“死士”这个字,正代表了视死如归、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他们是狂暴之徒,也是亡命徒。 而在培养死士这一方面,往往选用有杀人潜力的十一二岁少年,集中起来与世隔绝,进行残酷的淘汰训练,这样一个流程,磨掉的是七情六欲,得到的就是一架架的杀人机器。 角铁叹了口气道:“能为达目的,培养死士的人,又是何等的绝情绝义。” “那他的名字、能力还有武器都是什么?” 吴涛举起一杯酒,一饮而尽,道:“其名为安倍烬三,人送外号‘东瀛之妖’。” 第一百零七话 杀人的手段 安倍烬三,在原来的世界,他是个权倾朝野的政客,是个野心家,是个主张东国侵略的老狐狸。 当然,众所周知,他也是也是死过一次的,死在双管霰弹枪下的一摊烂肉。 但在泰拉大陆,并没有多少人认识他,吴涛一说出这个名字,台下大部分人一脸茫然。 好像是在问:“这寄吧谁啊?” 吴涛扫视了一下众人,众人也都盯着吴涛那张大脸,除了夕,她微微颔首,独酌杯中的啤酒,对这个问题,她也同样提不起兴致。 “你们真不认识他?”吴涛又试着问了一遍。 众人摇头。 吴涛皱着眉头:“那说到泰拉大陆的政客,你们认识谁?” 众人七嘴八舌道: “双子女皇。” “巫王。” “血魔大君。” “特蕾西娅殿下。” “乌萨斯的皇帝、大炎的皇帝,对了,还有我们龙门城的魏彦吾大人。” 以上这些人,要么就是顶天立地的一方枭雄霸主,要么就是能以一人当百万军的至尊强者。 从中随便挑出一个来,在历史书上都能写上个十七八页,像魏彦吾这样的亲王,甚至出过自传。 吴涛对这些答案当然不是很满意。 面前这些干员,问到政客下意识就说这些人,就好比说到写诗第一反应就说李白杜甫;一说高科技立马嘴上就蹦出物联网、5G;谈到电影张口就来复仇者联盟;说到手游立马就说原神、明日方舟。 这样的人,素质修养真的很低! 吴涛身为勾吴城的世家公子,必然而且肯定是对说出这种答案的人看不太上的。 他又继续问:“那你们觉得泰拉大陆上战力强的人都有谁?能说出点有含金量的人名,我就请你们喝酒。” 说罢,他从桌台下又拿出几个杯子,从冰柜里搜刮出一罐冰块,外加一整瓶未开封的白兰地。 这么好的酒,不喝白不喝。 于是众人又开始了报菜名: “深海猎人斯卡蒂!” “之前跟我们打过的霜星和塔露拉都很强。” “舰上的精英小队里,煌和红也都是很厉害的。” 干员们越说越起兴,吴涛的眉头就越听越紧,直接凝成了一个大麻花。 他终于忍不住问:“你们知道惠州有个耍长枪的,叫‘王大麻子’,他那一手追魂夺命二十三枪势若奔雷,枪声响处,整片长街都能化为瓦砾,实力绝不在你们说的这些人之下。” 没人回应。 “那‘追月剑’,叶倾城,你们总该认识,他是个很有名的杀手,只要钱给到位,大炎的天师他都敢杀。” 还是没人回应。 “要不我说说拉特兰人吧,有个名动一时的快枪手马克白,他一人一枪,一夜整整一百七十五条人命,平定了拉特兰西部动乱。” 台下众人又开始了茫然,他们的眼神再一次告诉吴涛一句话:“你说的这些人,到底是谁?” 吴涛指了指张铁角,道:“铁角兄肯定知道,你是老江湖人。” 张铁角呷了口酒,抿了抿嘴:“我不算是老江湖,但也是知道的。” 吴涛又以同样的问题问了问还在酌酒的夕,夕给出的答复是:“这几百年,昙花一现的强者多如繁星,我依稀有点印象。” 众人一时间哗然,既然夕都这么说了,那吴涛说的这几个人的确存在;何况夕也没有反对,所以这些人的实力也多少也算可信。 红豆却道:“那为什么他们并不出名?按理说有如此强横的实力,想不出名都难。” 吴涛缓缓道:“我们这些人在外闯荡,如果遇见名声响亮的强人,一定会设法回避,像深海猎人、乌萨斯内卫、整合运动甚至是罗德岛资深干员这些家伙,不是身披铁甲,就是带着高帽,武器也从不离手,这算是第一种强人。 这种张扬的对手并不可怕,惹不起,远远看到跑走就是了。” “第二种强人,就是平日里不显山露水,衣着朴素,委身市井之中,隐匿山野之内,这种人大多不出名,因为他们更懂杀人。” 红豆仍在揣摩他们说的意思,她思索的时候,一个眉毛高,一个眉毛低,看起来很是滑稽。 “我还是想不明白,为什么第二种更会杀人?” 吴涛给她倒了一杯酒,又加了几块冰,道:“很好理解,因为不是所有人杀人都图名声。 天下间籍籍无名的高手很多,他们平日与常人无异。杀人后也是‘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 你亲眼目睹这种人展现真实实力的时候,也就是要被他们杀死的时候。” 红豆耸然动容:“原来如此,如果这些高手都加入罗德岛,我们肯定能如虎添翼!” 吴涛摆了摆手:“别人可以,我说的这几个人不行。” 红豆问道:“为什么?” 吴涛冷冷道:“因为他们都死了。” 人群中有一人问道:“死了?莫非是败在别的强者手下?” “不是。”吴涛说,“杀他们的人无论是力量、才智、武功、源石技艺,都不及他们的十分之一。” “那为什么他们还是死了。” “杀他们的人更会用手段。” “手段?” 吴涛道:“杀人的法子很多,暗杀也是一种,而且是最可怕的一种。” 红豆瞪大了眼睛:“暗杀?舰上也有当杀手的人,比如红,可她今天好像不在这里。” 吴涛道:“她啊,我听说过,只算是个善用刀的鲁珀族,方法太单一,算不上真正的暗杀者,你可知这世上暗杀的法子有多少种?” 红豆道:“不知道。” 吴涛道:“大炎古代,暗杀的法子有两百三十七种,结合源石技艺以后,方法还会多,有六百零八种,那你知不知道,暗杀的法子里,哪一种最歹毒?” 红豆已觉得吴涛的话有些不对劲,她摇着头道:“不知道。” 已近正午,这是冬日一天之中最温暖的时候,窗户全被封锁住,舰上的暖气取代了太阳,给娱乐室的诸人提供热量。 可纵然如此,许多人仍觉得手脚冰凉,只因吴涛谈及的这一话题,实在是太过诡异。 只有疯子,才会在这种娱乐场合谈论杀人;也只有疯子,才会在谈论这种问题时心平气和。 聊天的内容瘆人,吴涛的笑容更是充满了古怪,让人不寒而栗, 夕似乎是听不下吴涛的胡扯,喝了一杯酒,起身便走。 意外的是,吴涛察觉到他心心念着的夕离席时,竟没有挽留,甚至连看也没有看她一眼。 吴涛继续语声平静地道:“最歹毒的暗杀,正是用死士来杀人,潜伏、伪装、投毒、背刺、勒毙、枪击,论效率,死士简直比佣兵都要好用。” “为杀一名高手,可以从小培养一批死士,让死士专门练习克制这名高手的武功与技艺,死士此生的目的,便是杀了这个人,用完即弃。 这样做,好比专门养一群蛇,去抓一只老鼠。” 红豆怔色道:“怎么会有这种人?” 吴涛道:“会的,安倍烬三就是这样一个人,为杀一人,他会亲手培养死士,死在他手下的,已有五十余人,这些人当然也是泰拉大陆上的顶尖好手,这些高手中甚至有人身负长生血统,修为不下百年。” 红豆问道:“我们最近会和他交手吗?” “会。”吴涛道,“他的死士,也许早在几周前就已上舰,潜藏在我们之间了。” 众人不禁一惊,原本前来消遣的干员们,顿时坐立不安。 吴涛忽又咯咯笑了:“嘿嘿,骗你们玩的,哪有这么邪门的事啊。” 紧张的气氛随着这一笑,又变得舒缓,干员们看了看周围,确认果真无事后,软塌塌地靠上了椅背。 吴涛继续笑着,倒满了好几杯酒,吩咐着张铁角道:“张铁角兄,给大伙唱唱快板吧,挑个经典桥段。” 张铁角借着酒劲,自然是来了兴致。 快板声响,语声朗朗。 门外,就在夕走后,飘来了一缕青白色的浓烟。 循着烟雾望去,赫然有一根光洁的电子烟杆,烟油连通着雾化器鼓出一颗颗气泡,杆子上的指示灯隐现着幽幽的红光。 第一百零八话 云中锐刻,雾里杀机 其实,夕一声不吭的走出门,并不是对吴涛的话题不感兴趣。 炎国两百年无战事,岁相活了千年,岁月的积累带来的是灵感几近枯竭。 相比之于岁兽,人虽然只能活上七八十年,但人的创造力更甚岁兽百倍,尤其是在杀人这方面。 在泰拉这样一个末世大陆,炎国有江湖,卡兹戴尔有战场,叙拉古有黑帮,维多利亚搞权谋,哥伦比亚甚至有灭绝人性的人体实验。 生在这样的世界,只要你底线够低,你便可以把杀人当作艺术,变着法子杀人,杀出花样,杀出美感,杀出自己的一片天。 只要你足够会杀人,就连维也纳艺术学院也无法否认你的艺术造诣。 这片大地上,会杀人的人,有时或许不会受到法律制裁,运气好,还能当个六星干员,大把大把地赚龙门币,这就是这个游戏世界观的荒诞与奇妙所在。 只不过夕并不能杀人,岁兽曾向真龙许诺“为往生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既已许诺,他们便不得作乱,不得偷盗,不得杀人。 可这并不代表夕对这些事漠不关心,不能亲自动手做,想想总可以吧。 她走出门,也不是嫌弃酒吧娱乐室内嘈杂的环境,只是她看到了门外的东西。 大画家的一双眼睛总要比别人看得多些,也看得清楚些。 这次,她看到了烟。 她一到走廊尽头,就望见烟雾缭绕,还有那雾中吸烟的人影。 那是锐刻杆子里发出的青烟,在武侠小说里,天机老人孙白发曾以旱烟显扬功力,呵退上官金虹和荆无命。 这个人抽的却是电子烟,电子烟上的指示灯如同火光,忽明忽灭。 夕突然发觉,这电子烟的灯光之间,有一种奇异的节奏,忽而明的时候长,忽而灭的时候长。 有那么一刻,烟杆上面的灯光亮得出奇,就连四周的烟雾也不能掩盖其发出的光华,那是一种摄人心魄的红光。 这些光更像是绕着烟雾颗粒,不知疲倦地进行着折射与反射,霎时间,整片烟雾又被照成了赤红,闪亮的赤红。 夕看得有些心惊,纵然是活了成百上千岁的岁相,看到这样诡秘的事物,也难免要心惊,她停下了脚步。 这时,灯也灭了。 抽烟人的身影顿时被一片灰白吞没,可奇怪的是,成片的烟雾并未四散开去,反倒是像丝带一样,环绕在这人的四周。 这难道是他的能力? 他所掌握的,究竟是外门兵刃、内家气功、还是古怪的源石技艺? 夕没有说话,低着头徐步向前,试图一窥这个人的真面目,可她约摸已走了十步后,那个人仍是距自己十步之遥。 她曾以这一双脚踏过炎国的千山万水,可这仅仅十步的距离,简直比横渡江河,跋涉山川都要长,究竟是烟雾拒绝着她,还是她发自内心抵触着这片烟雾? “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这句话突然出现在夕的脑海里,望着眼前走廊尽头白茫茫的一片,她不偏不倚地,刚刚好想到这一句。 她同时也想到:这片烟雾只是障眼法,和我的画意如出一辙,只要不看到,就绝不会庸人自扰。 于是她闭眼,继续向前迈出五部。 面对高手,闭眼往往是致命的,如果这时换作是一般人,烟雾里的男子一伸手,一定会要了她的命。 好在向前走的人是夕,她身为岁相,五火难防,五金难伤,寻常的招式也绝奈何不了她,纵使雾里飞出一柄尖刀,她也绝对有余力应付。 身着一袭青白色的旗袍的夕,长发飘飞,走在画一样烟雾中,也像是走在烟雾弥漫的画里。 五步,刚好五步,夕穿的是一双软底布鞋,但每一步落下时,都掷地有声,宛若五子棋的五颗落子,当这五步连成一线后,夕便赢了。 她的确是赢了,因为她睁眼时,看到了一双手,一双戴着金色戒指的手。 镶嵌着玛瑙和翡翠的金戒指,一双粗糙,骨节分明的大手,上面的纹路,不留余地诉说着戒指主人曾经历过的沧桑。 抽烟人距她不足五尺,夕伸出手,指尖距离那男人不足三尺,她只要踏步冲出,大可以击中这人面上的任何一处穴道。 反之,抽烟人亦然。 她现在没有出手,只因为她没有理由与之争斗,烟雾一直在吞吐,她也看不清这个人的脸,更听不清他的话。 他说了一些晦涩难懂的方言,不是基于普通话的方言变体,更不是英文或者日文,听起来有一种奇怪的韵律。 在烟杆红光的映衬下,可以看出抽烟人手上的褶皱很细,他确实是一个爱电子烟的人。 他又抽了一口,“噗——”长长的浓烟从嘴巴里吐出。 紧接着他又用鼻子深吸,随着“嘶——”的一声,刚刚吐出的浓烟又被他吸进了鼻腔里。 这就是回龙! 夕看得有些惊讶,她的食指和中指动了动,其余三根手指微微弯曲,试图以剑指拨开云雾,一探究竟。 就在这时,“呼”的一声,刚刚被吸进鼻腔的烟雾又从男人的口鼻中一下子涌了出来,原本像丝带般的云雾随之向外暴涨,他的身影也融化在烟雾中。 白烟扑面,夕连忙以右手护住口鼻,左手蓄足内劲,向两边一拨。 白烟澄澈,云开雾散。 她定睛一看,方才抽烟的人也已消失不见。 夕倒也没多想,舰上的干员何止千百,有几个高手也并非怪事,她索性像往常一般回到了居室。 和娱乐室一样,她这间房内的窗户也是锁住的,而且是从外向里锁住,这是徐乐当初下达的命令。 外面一定是发生了非同小可的事,不然舰船绝对不会封锁。至于这些事,夕也不愿多想,既然能待在屋子里,那就听从指示。 不过她最近一直在想一件事,与先前雪谷中的那幅画有莫大的关系,那日诗怀雅被画意困住,夕当即进入画中,以折损三十年功力为代价把她救了回来。 从那时候起,她就觉得那幅画大有玄机,她亲身进入画中后,这种体会更深,依稀觉得那副画很有可能是一个藏宝图。 昔年李仲在泰拉大陆各处游历,长达十年,这十年间,他与何孟踏遍了这个世界的每个角落,下至深海与地底,上至天空乃至月球。 这个世界对于他而言,像极了一个褪了皮的蛇,一个碎了壳的鸡蛋,已经没有任何秘密。 他当然也做了很多成果,就比如深海之下与世隔绝的桃源城市,北荒之上当世无两的铁甲禁军,至于具体的位置,绝对需要地图。 经过了这几天的研究,夕愈发笃定,位置坐标就藏在那幅画中,所以她近些天来仿照那幅画,进行了很多次的临摹,数不清的废稿摆放在居室内。 她的居室是一间不大的屋子,最深处摆着一张绘画用的长案,坐在这个地方研墨、描摹,便是她一天内最喜欢做的事。 长案旁的剑架,如往常一样,摆放着她的那柄赤红色古剑。 墙角一处卧榻,被子叠得整整齐齐,最近她一直醉心临摹那幅画,已有五天未眠。 一桌、一剑、一榻,除此之外,窗台上还摆着一株吊兰、一盆文竹,这就是文人雅士的标配。 她端详着案上刚起好的画稿,也就是在这时,她察觉到了不对劲,一种深重的不详感袭上心头。 没人敢进入岁相的房间,宿舍的门一向是不锁的,有时甚至是虚掩着,可这一回,案上少了样东西,一样她作画时必不可少的东西。 砚台,一块松花石雕刻而成的四方石砚,这是市面上都能买到的东西,绘画主要靠笔墨,而不靠砚,所以它算不上名贵。 旁边摆着那么多名贵的画笔,夕专用的夕墨也在案上,这些在墨客与收藏家间极难求得,可为什么有人偏偏要去拿自己的砚台? 怎么会有小偷想要偷这个东西? 夕在疑虑,紧接着她又听到了响声。 “笃!笃!笃!” 三声沉闷的炸响,这声音是从她房间的卫生间传来的,这个屋子的卫生间也是存东西的仓库。 岁相的体质不同于人类,为绘制一幅名作,夕可以一连辟谷数月不出门,就连厕所也不常用,于是她索性将卫生间改成了仓库,用来存放画过的旧画。 在这点上,她倒是真像极了仙人。 那间作为仓库的卫生间,一年也不会有人进上超过六次。 眼下,又有谁在卫生间? “笃!笃!笃!” 又是三声响,比先前的声响更明显,最后一响,更像是砸在了地面的瓷砖上,夕清楚地听到了某些硬物碎裂的脆响。 无论是谁在这个房间,他所干的,绝对不是什么值得炫耀的事。 于是,夕走近卫生间,推开了那道门。 屋内昏暗,依稀可看见两个人影,一个靠在墙边,一个躺倒在地上。 夕当即打开了灯,霎时间,她什么都看清了。 旧画散落了一地,中间留着一片小小的空场,吴涛面无表情地站在那里看着地面。 夕过去看着他看的东西:一个已经死了的干员躺在地上,他手里的刀已掉落,头骨碎裂,整个天灵盖深深地凹了下去,眼球突出,血还在流。 这个干员已死,可他的嘴里还因为抽搐而一开一合吐着白沫,面部呈紫绀色,若换作是年轻一点的女性干员,看到这一幕绝对会当场呕吐。 夕俯下身去,打量着这个人的面容,如果夕对这个死人有什么印象,就是他是最近新到罗德岛的干员里新兵蛋子的其中一人。 吴涛手里还握着那个灰黑色的砚台,砚台很重,边缘处还滴着血,不用想也知道,正是他用着这个砚台,活生生凿死了这个干员。 “是东瀛死士,刚才你出门后,他就紧跟着出了门,我支开了乌有他们,尾随他一路走,见他进了你的房间,四处摸索,想要寻找什么,他看见我,就要掏刀杀我,就这样了。”吴涛有条不紊地说。 夕盯着吴涛手里的砚台,洁白的脸上顿时冷傲如霜,她淡淡地问:“这就是你拿我砚台的原因?” 吴涛点了点头:“抱歉,夕先生,我没有别的趁手的东西了。” 夕眼神一凛,道:“用这种破石头去杀人,你把自己的性命太不当回事了。” 吴涛闻言,难为情似的垂下了头。 说罢,她指了指卫生间外的剑架,那柄足有半人高的赤红古铁剑安置于其上,如往日一般闪着寒光。 “那才是真正趁手的家伙。” 吴涛摆了摆手,像是已精疲力尽:“那是先生的兵器,我怎敢用。” “拿去用吧。”夕当即掠至剑架旁,以双手四指夹住剑身,把剑柄递到了吴涛面前,“我是岁相,受承诺所限,不能杀人,但你可以。” 吴涛接过长剑,轻轻点头,道了一声:“多谢。” 他单手持剑,用的却是刀招。 他出手,剑光一闪,没有砍向他前后左右任何一个方向,而是天上,天花板。 白色的吊顶发出“咔”的一声,大片的铝板应声而落,随之落下的,还有一个人。 准确来说,应该是两截人。 两截刚被吴涛手中,夕的赤红色古铁剑斩断成两截的死士。 两截死士落地,拦腰而断,一声没吭,便死了。 吴涛的动作太快,杀这个人时,甚至没到0.2秒。 第一百零九话 血溅如雪,雪红如血 那是锋锐、凌厉又带着三分霸道的一斩,红色的剑,闪着寒光的刃,紧接着的便是如雨的血。 以剑作刀,划出一个圆弧,血顺着长剑的剑身一滑,如断线的珠子般飞出剑尖,恰好在房间白色的墙壁上如泼墨般甩出一道血痕。 吴涛身上的紫衣华服,经死士的血液一染,留下了黑色的大片污渍。 同样有斑点的,还有夕,她身上那青白渐变的旗袍被溅上点点绯红,脸上也难免带上了几滴。 她以手蘸了蘸案旁瓷盆内洗笔用的清水,脸颊上的几滴暗红顿时消弭在指尖。 看别人杀人,绝不是件开心的事,尤其是在这么近的距离,用的还是自己的武器。 但夕的表情却很平静,连汗都没流,这不只是因为她是岁相,还因为她在思考:“我是最终完成了那幅画的人,所以他们要来找我。” 就是因为雪景图中蕴含着宝藏的坐标,人人都想得到最强穿越者留下的惊世财富,所以谷恨霜带着三十名高手外加信徒卫队争相追捕知情的人士,其中自然包括特子、徐乐还有自己。 就是因为夕完成了那幅雪景图,所以死士们假扮成实习干员,闯入她的居室寻找线索,甚至是要生擒她。 吴涛从地上的废稿中扯了一大张纸,俯身捏起纸来,试图将长剑上的血迹擦干净,就在他要着手做时,夕按住了他肩膀。 她看了看蹲在地上的吴涛,道:“你可能还要杀更多的人,我的剑你先拿去用。” 吴涛双手紧握这把古铁剑的剑柄,将其举过头顶,道:“其余这几个人,不好杀。” “是,很棘手。”夕的眉头也久违地皱了起来。 紧握着手中的剑,吴涛走出房间,走向狭长的走廊,而走廊的另一头,很快也有人走了过来。 一行十余人身着干员制服,迎面朝着吴涛和夕走来,吴涛这时才看清了他们身上除了黑色的干员制服,每个人的脖子上还挂着白色的项环,脸上也像是戴着白色的面具。 黑色的制服披在每名死士的肩上,他们内里却穿着白色的日式直垂,即日本男性的正装礼服, 可奇怪的是,他们内里的正装也都是白色的,白得像是死人入殓时穿的孝服,着实瘆人。 “好一群东瀛鬼子!”吴涛不禁暗叹。 这些人完全没有表情,脸色惨白,但最可怕的并不是他们的脸,而是眼,这些死士中十个里有九个都没有眼球,眼窝是深深凹陷下去的,就连上下眼皮也被针线紧紧地缝到了一起。 吴涛护着夕,连连后撤数步,从房门口退到了连接着楼梯的安全出口处,倘若此时安全出口的楼梯内再窜出一批人马,呈前后夹击之势,那就算是再有十个吴涛这样的顶尖刀客,怕是也难保住夕的周全。 十名盲人死士中的一人推开了夕房间那道炎国风格的房门,脱下了身上的干员服,盖在刚刚被吴涛斩成两截的刺客身上,又从兜里拿出了一大块白布,包住了被吴涛用砚台砸死的那个眼球突出的死士。 尸体被白布一包,血仍顺着布料的缝隙溢了出来,好在这人没有眼,就算是察觉到了死人,脸上也没有一丝畏惧之色。 可他娴熟的动作,竟像是能清楚地看到地上的血迹,走路时步步避开,丝毫不像一个盲人。 十人中却是有一个不是盲人的人,还是一个女子,她头扎黑色的马尾辫。 她面无表情,就和其余的盲人的脸一样冷,她嘴里说出的话却更冷,冷中又带着东瀛特有的古怪口音:“杀了他,活捉岁相,赏十万金。” 一时间,每名死士的面上突然变得狰狞,就算他们没有眼睛,吴涛也能感受到他们口齿间狞笑而出的强烈欲望。 吴涛侧身紧挨着楼梯口的铁门,脸色已经变了,手上那柄修长的古铁剑也止不住地发出“嗡嗡”的急响声。 冷风从楼梯口吹出,杀气更浓,除了布料与铁剑如弦般的响动声外,天地间再也听不到别的声响。 夕叹息着说道:“这些死士确实是冲我来的,他们知道我的画出的画能摄人神魂,所以他们挖出了自己的眼睛;他们也知道我精于法术不善近战,所以刻意选了这么一个狭长的位置。” “我纵然以“自在”挡住一人攻势,其余人中两人也可拼死牵制住你,以剩余的人手足可将我生擒。” 吴涛道:“这十人刚好克制你的所有技艺,你留在这里也没用,先走吧。” 夕一双火红色的眼里冒着光:“在这艘舰上,能这么命令我的人,你还算是第一个。” 吴涛苦笑一声:“我不过是个世家子,也是徐乐师父的徒弟,本就不是这艘舰上的人。” 他随之以更强硬的口吻说道:“趁现在,楼梯还没人,快走!” 夕却是面上一凛,道:“我不必走。” “为什么?”吴涛怔色道。 夕缓缓说:“年和令都在舰上,他们既是决定掳走我,必然有充足的把握对抗整个舰上的高手,逃也没用,更何况,我背后已有人来了。” 果真,在楼梯口的正下方,传来了一阵细密的脚步声,声响很急促,下面的人上得也很快。 前有死士,后有追兵,就连走廊尽头的窗户也被死死地封住。吴涛以剑尖指向面前十人,飞快地向楼道内瞟了一眼。 但见楼梯口内已有人影闪动,他们的脚步更近了。 果然是腹背皆敌! 他望向身后的夕,她的眼神中充斥着无奈,岁相活了这么久,本不该露出这样的表情。 他又想到了别人,身为野火帮帮主,他总会下意识地先去考虑别人,最后再想自己。 自己的一部分手下和不善战斗的干员如今都在医疗区和娱乐室,暂时很安全。 整艘舰船从里到外被封死,外面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难道是特先生,或者别人像巫王那般施展了毁灭性的法术? 可为什么大家连舰外的一点响动也听不到? 当今正是需要博士来主持大局,自己的师父徐乐现在又在哪?罗德岛内所有司职战斗的干员又去了哪? 凭他自己一个人,只要手中有刀,随便冲向任何一个角度,还可算能保住性命。 但夕呢?她纵然身为岁相,可深居简出缺乏锻炼,移动起来与常人无异,如果被这群死士抓住,她又会遭遇什么样的摧残? 面前的十名死士岿然不动,他们在静候时机,背后的来人却步履急促,渐行渐近。 吴涛的眼睛飞快地扫视着四周,手中的剑也从每个死士的方向个点了一遍,他的心慌得厉害,但越是紧要关头,越要镇定。 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 只因为现在夕所能倚仗的人,只有自己,更何况他一向重视自己的荣誉,自己可是勾吴城吴家的公子,决不能败在几个来历不明的人手上。 但夕也不能受伤,绝对不能。 这场架也必须要打,绝对要赢。 背后的来人已迫近门关,吴涛已能清晰地感觉到夕的长发搭在自己腰边,二人一前一后,已是背靠着背。 背后的夕手无寸铁,一个画了上千年画的画家,又会什么拳脚? 所幸,夕不用施展拳脚,至少今天不必用,因为背后来的,是自己人。 楼道里来的人中,两个汉子走在前面,一个手持铁扇,看起来仪表堂堂、文质彬彬似书生;另一人提着两柄极其沉重的红缨短枪,膀大腰圆,大喇喇挤出了门口。 手持铁扇,貌似书生的男子自然就是乌有,那膀大腰圆的便是张铁角。 乌有翻弄着手里的扇子,“唰”地一声,铁扇便绕着手腕转了刚好三圈,练家子动手前总要炫技一番。 他手中的那柄扇子,便是阴晴扇。 张铁角提着枪,直勾勾地盯着这十名死士,硬挺挺地挤开了还紧握着长剑的吴涛和身后的夕,气冲冲地站到了最前面。 这两人,一个深沉,一个倨傲;一个傲立不动,一个大步向前。 乌有折起了手上的扇子,正待发话,提着两杆枪的张铁角忽又炸雷一般地说: “你们这群野种,看我神勇威武功盖万世才高八斗万岁万万岁双枪无敌张铁角张巨侠,爆杀你们一屋子的祖宗十八辈!” 第一百一十话 不要命的人 张铁角嘴里怒骂着,骂完就把短枪往墙壁上一甩。 “啪”的一声,墙壁上就落下了一个碗口大小的坑。 他拍了拍胸脯,大声喝道:“爷爷我赶时间,你们一起上吧!” 说罢,他竟从衣服上撕下了一长条布,在自己的角上绕了三圈,又蒙在了自己眼睛上。 这身衣服是厚棉布制成的褂子,相当保暖,但若是挡在眼睛上,也是十分遮光,无论是谁被这么遮了一下,肯定会活生生变成一个瞎子。 能在临敌阵前,将自己故意变成一个瞎子的人,毋庸置疑,绝对是个傻子。 乌有玩扇子的手已停了,吴涛握剑的双手都有些酸了,他把剑插在地面上,怔色道:“大角,你在搞什么飞机?不要命了?” 张铁角眼睛虽被蒙住,一张大脸却因激动而变得通红,两杆生铁打制的红缨短枪,杆子足有成年男子的足踝一般粗,舞动起来风声喝喝。 枪上的缨子红得像血,飘动着却更像是火,只有打架不要命的人,才能挥动出这种火,也只有敢拼命的人,才能在流血的时候毫无畏惧。 此刻还未到张铁角流血的时候,吴涛已从后面拉住了他,可正当吴涛伸手要去摘他脸上的破布条时,却意外地发现自己竟然死活拽不掉这块布。 因为吴涛一碰,张铁角就往后狠狠地挥拳,惊得他向后趔趄三步,心里也在念道:“这家伙脑子是不是有毛病?” 他又问了一遍:“你不是傻子,蒙自己的眼睛干什么?” “他们都是瞎子,跟他们打,我不能占便宜,所以必须要蒙住眼睛。” 张铁角说完这句话后,立刻绷紧了嘴巴,在空中耍了几下短枪,似是在催运某些特殊的源石技艺。 见自己劝说无果,吴涛转头看向乌有,希望他除了耍扇子之外能做点有用的事,阻拦住张铁角这种近乎送命的行为。 可乌有反而面带钦佩的神色,嘴上还夸耀道:“张铁角,真乃当世无两之好汉。” “你脑子也不正常了?”吴涛皱着眉头看向乌有,面露惊愕的神色。 乌有轻抚手中的阴晴扇,望向张铁角,表情肃穆而庄重:“这是铁角兄自己的选择,是他要走的路,有些人生来就是要守道义,这些东西比命重要,你不是他,所以你不懂。”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道”,江湖人更是如此,你不是他,所以你不理解他的原则,他的荣耀;你不是他,所以你更做不出像他这样看似古怪的事。 这些话乌有已不必再说,吴涛听了听,心中就已全部明晰,却又不耐烦地摆手道:“他要去送死,我可不拦着。” 张铁角对身后二人的交谈恍若未闻,紧接着便挺起两道枪芒,直指向了面前的这十个人,“还等什么呢?” 死士中为首的那名未盲的女子闭着双眼,头都没往张铁角这边摆。 她身边却走出来了一个人,竟是个和张铁角年纪差不多大的年轻人,只不过他的两个眼睛是瞎的,塌陷的眼窝仿佛两个巨大的黑洞,似是要将人整个地吸进去。 盲眼死士双手一分,竟从衣袖里取出了几根钢制杆子,三两下一组,他的双手中就多了一把闪着寒光的长枪。 他冷冷道:“私は枪を使ったのだ。(我是用长枪的)” 张铁角眼睛被自己蒙住,嘴上却怒喝道:“狗杂种,说人话别说鬼话!看你爷爷我捅死你!” 说罢,他手中的一柄短枪瞬间飞出,直刺这年轻死士的心口。 此刻张铁角是盲的,可他手中的铁枪却不盲。 这死士确实是盲的,却像是能清楚的看到张铁角的每一招动作。 听声辨器,寻声辨位,本就是武学中实战的基石。武者难免要在幽暗昏惑之地与敌人对峙,有时声音比影像要更可靠。 张铁角两杆枪的直径每个10cm,加起来足足有20cm,实心的枪杆子,每次刺击像极了一发发炮弹,还是挂在城邦门上足有一人多高的那种步兵炮。 相比之下,死士的这杆枪就算是用了源石材料,杆子却很细,细得就像是秋收后剥开枯叶的玉米杆。 他们两个人都看不见彼此,但在都能察觉到对方的存在,对于彼此武器的形制、尺寸,也是一听便知。 光是闭着眼睛以听声辨器的功夫揣摩,听见细枪破空发出的尖锐响声,张铁角就觉得自己胜算多了几分。 他是炎国津门布衣出身,跨越整个大炎来罗德岛应聘,对医疗技术和理工知识一概不知,来了,图的就是有架打,有人杀。 起初他经过了三个月的试用期后,人事部的干员就忙着劝退他,理由就是: 这种人,说话口无遮拦,出招更是不留余地,仗着自己有一身横练的功夫,和霸道的源石技艺,好勇斗狠敢拼命。 他不服女人,不服上司,如果不是徐乐当上了博士,还真的很难镇住张铁角。 像这样的人,若不是在大炎,换作是卡兹戴尔或是乌萨斯,也必定会死得很早。 这些事早在昨天的吵架中,已有所体现。 两杆粗粝而厚重的红缨短枪被紧紧握在他的手中。 他砸,精钢制成的墙头“砰”地甩向地面,狭窄的走廊里飞沙走石,就连隔间的玻璃也开始颤抖。 他进,独自一人,枪枪瞄准了要害,逼得死士节节后退。 他不避让,死士却在一而再,再而三地回避。 年轻的盲眼死士跟他对敌,纵然能察觉到他的招式,甚至比起一般人更灵敏,更狡猾,可他却只守不攻。 一个后撤步,避开了张铁角刺出的第一枪。 以枪尖点地,纵身略起至走廊屋顶,避开了张铁角甩出的第二枪。 直径10cm的实心生铁短枪,只要刺不中,每一招收手的间隙就会有破绽,仿佛猛烈的海潮褪去后也必然会留下白色的泡沫。 趁着第二枪收手的间隙,死士稳住身形,调整好站位,又险些躲过了第三枪。 就在第三枪回手的一刹那,死士的头一抬,黑洞洞的眼窝直盯着张铁角,甚是可怖。 他连连躲过三枪,如今已等到了机会。 如铁砣,如炮弹一样沉重的双枪刺出势若奔雷的几击后,双手就会疲累,每次回手必定会比上一回慢上几分,张铁角是炎国的练家子,他的手臂粗壮得像是马车的横梁,一双腿上更是肌肉分明。 可碍于武器,还是会变慢,慢上的时间大概是35毫秒,也就是连眨眼都不到的那样一瞬间。 就在这一瞬间,死士深黑色的眼窝里似是划过了一丝光亮,那杆细长的尖枪也已出手,如一条毒蛇,狠狠地咬住了张铁角的左肩。 张铁角穿的是棉布褂子,不是重装干员自带的铠甲,他的源石技艺全部点在了增幅力量上,连一面盾也没有套。 所以他肩上顿时多了一道口子 所以他流血。 血是红色的,可触碰到枪尖后,变成了黑色。 枪已命中,张铁角已无余地,可他不愿败,也不能败。 他突然大喝一声,吼声直接从他面前炸开,年轻死士只觉耳膜一震。 他颤了一下,本能地向后撤。 张铁角也抓住了这一刻出枪,不是打向死士,而是他的那杆枪。 枪断作三截,那年轻人已变了脸色,惨白的面容难掩心中骤起的颓丧。 张铁角扔掉了手中的双枪,一把摘下了蒙在眼睛上的布,任由黑色的血液从肩头流下,冷冷道:“你输了。” 年轻死士再度拾起了断掉的那截枪尖,颓然地看着张铁角。 按江湖规矩,武器先脱手,就已经败了,他这时候,仍可以拿着断枪殊死一搏,张铁角空门大开,呼吸也已紊乱,他清楚地听得到这些。 但他没这样做,因为他是死士,他的任务已经完成了。 完成了任务的死士就像是用完的棋子,等待他的只有死。 于是他死。 他杀死了自己。 枪芒一闪,却没有刺向已是强弩之末的张铁角。 他把断掉的那截枪尖猛地捅进了自己的心口,鲜血箭一般从心脏的破口中溢出,毒药蔓延,他的血也变成了色。 这位死士脸上的两个眼窝至死也依旧漆黑,他的脸上已因痛苦而布满青筋,嘴角却又带着一丝冷酷的讥诮之意。 他仿佛在临死前嘲讽着对手:“我死了,你也一定活不了。” 旁观的每个人的脸色都变了,他们不敢相信死士竟然做得这么绝,也从未想过世上真有这样的事。 第一百一十一话 钦原鸟 年轻的盲眼死士已自戕倒地,离他最近的另一个盲人脱下了身上的衣服,卷起他的遗骸,用衣袖捆住,慢慢拖回了剩余九人的队尾。 张铁角缓缓靠向墙边,只觉肩头一阵麻木,竟似连站也没法站稳,若是此时其余九名死士一齐攻来,他也只有乖乖等死这一个选择。 夕轻声掠到张铁角身侧,以青色的手指在张铁角的伤口上深深一点,奇怪的是,张铁角丝毫没感觉到疼痛。 他意识到自己整个半边身子已失去了知觉,却仍以刀光般锐利的双目盯着其余的死士,为了身后人的安全,他已决定去死。 古往今来,一将功成万骨枯,方才那杆带毒的武器,不是戳在别人身上,就是戳在自己身上,只不过张铁角的运气有点不好,没避过去。 理想主义告诉每一个干员,奋勇杀敌就能得到晋升,但现实却是先出头的人往往会死得更快。 可张铁角一点也不后悔,纵然毙命仅在顷刻,他也没抱怨一声,只因为这条路是他自己选的。 夕活了千年,自然也看得出面前这个魁梧汉子把自己的性命看得比别人都要轻,与死士那种作为道具赴死的奴性不同,他有着一种炎国人自古以来独有的一种舍身证道的情节。 这样一个汉子,夕绝不愿他就这样死去。 一个罗德岛内数一数二的勇士,未立寸功、壮志未酬就死在籍籍无名的东瀛小鬼子手里,又怎么能算死得其所? 她轻叹道:“方才枪上的是钦原鸟毒。” 吴涛听夕这么一说,却表现得很反常,笑着说道:“书上是这样写的:‘西南四百里,曰昆仑之丘,有鸟焉,其状如蜂,大如鸳鸯,名曰钦原,蠚鸟兽则死,蠚木则枯。’ 这大千世界,奇珍异兽层出不穷,让人闻而生畏的可不止源石病一种。” 夕轻叹一声:“被这种毒蚀进伤口的人,不经救治,往往活不过半日,就算是经过透析,留下的后遗症比起源石病晚期也好不了多少。” 张铁角斜靠在墙边,脸色发白,说起话来却仍是中气十足:“不知我若是死了,死相比起那些感染者,究竟哪一个更好看?” 吴涛搭起了张铁角的手臂,向上一抬,用力搀扶起了他:“你都已性命堪忧,又何必在乎死相?更何况这些死士肯定是都要先你而去。” 张铁角虽已呼吸急促,可心中仍旧不解:“他们的武器都带着毒,我们斗得越久,就越会伤亡惨重,能让我换下一人已是不易,又何来先我而去一说?乌有兄,你有信心打败他们之中的几人?” 乌有面上游移不定,说道:“最多两人。” 吴涛看得出周围人包括夕在内都有些心慌,连忙安慰:“别怕,我们的帮手来了。” 他又冲着死士们吆喝道:“你们几个,还等什么呢?。” 再看那九名死士,为首的未盲女人眼中一冷,当即拔出了手里的武士刀。 她见此时吴涛搀扶着张铁角,乌有站在人群最末,夕位于最前方却手无寸铁,果真如吴涛所说,是绝佳的机会。 机不可失,失不再来。 刀光一闪,她人已到了距夕五尺的位置,扬手一刀,又在空中变换了一个诡异的角度,斜着斩向夕的脖颈。 仅从这一招就可看出,她比起方才那个年轻死士,无论是反应还是力量,都要深厚不少。 纵然夕是岁相之躯,刀枪难入,可若是承受下这样一击,也必定会陷入昏迷。 吴涛却轻声说道:“你该叫你的手下一齐攻上来,可惜他们都是瞎子,纵然耳聪,也难和你一样察觉到这样的进攻时机。” 话音未落,吴涛和夕的手一搭,她的手中已多了那柄赤红古剑,剑芒青白如早春的柳叶,一双妙目却赤红如血。 兵器交击之际,她猛然催动起了八成功力。 霎时间,水墨般的气浪黑白交织,从剑刃处涌出,未盲女人只觉胸口处如珠帘散落、玉璧迸裂,劲力自刀尖传自虎口,整个人硬生生被击退了五步。 精钢锻打而成的武士刀刃口顿时迸裂,刀身亦在震颤不止,眼看就要脱手之际,那女人又使出了第二招,也是作为死士的杀招。 在夕尚被自己催动的气浪遮蔽视野之际,她猛地按动了刀柄上的机簧。 武士刀内并非复杂的装置,只是源石催动的小型爆破回路,可就是由暗藏回路引发的一击,虽不快,但阴险更甚十倍。 夕久居画廊而疏于实战,挥出一剑击退死士后,心中暗暗得意,却未料到有这样的暗招。 等到她发觉未盲女人按下机簧时,自己已来不及挥剑格挡,更来不及躲闪。 “啪”地一声,整个刀身像火箭般射了出去,直戳夕的右眼,却又像坠入网中的飞鸟般停顿,刚好停在夕右眼正前方,遮挡在她眼睛前方的头发与刃锋一挨,青丝缓缓而落。 “好险!”夕也不禁惊叹了一声,不住地看了看身边的吴涛,表情甚是复杂。 吴涛的两根手指夹住了飞来的刀身,没看向夕一眼,却望向了众死士的身后:“我跟你说了,你应该叫手下一齐攻上来,等他来了,你们可就没机会抓人了。” 未盲女人正觉惊愕之际,忽听身后手下所在处有人轻唱着一首歌:“恰似一朝花吐艳,天下名烟出理唐。” 她回头,却见一个站在烟雾中的男人正从走廊的另一端徐步前来,他的脸被烟雾笼罩,勉强能看到他的那只手———握着电子烟,戴着金质玛瑙戒指,略显黢黑的大手。 她沉默,呼吸也已停顿,因为她清楚地看到烟中男人所经之处,已有两名死士即刻倒地,死得是那样的安详。 在闭眼前,他们就像是参加一场约会,主动走进了那神秘莫测的烟雾中,而欣然赴约的人,从来都是准时的。 所以,他们双目本就已盲,故而只感到了不知名的一种下坠,紧接着双耳一聋,如同断了线的木偶般倒在了地上。 抽烟男人的口音极为生涩难懂,又夹杂着厚重的鼻音,他还是说了一句话:“时间刚好,这里交给我,你们下楼去。” 又一次望见了抽烟的男人,还看到了他杀人的手法,夕心中一动,久违了百十年的好奇感再度生起。 只可惜当下救人要紧,吴涛拉起了夕的手,协同乌有搀扶着张铁角,头也不回地冲下了楼梯。 有些毒当即发作,最为致命,钦原鸟之毒当属其中最猛的那一类。 张铁角被那柄毒枪刺中,看到死士自裁后冷中带傲的目光时,就已觉得万事皆休。 他想要吴涛一行人放下自己,去找徐乐,只有他能解决眼下死士潜入主舰的危机。 可是他们不会这样做。 张铁角不能死,夕不能被死士抓走,哥几个中的每一人都不能再受伤。 可生老病死、生离死别,岂是人力所能干涉? 在楼道内奔走时,张铁角已感到毒性蔓延,大半边身子已用不上力,肩头伤口的黑色也变得更为深重,已开始发烂、发臭。 几经颠簸,他已是力不从心,自知时日无多,神思迷离中,又问起了那句话:“我死后,死相比起那些化作石块爆炸的感染者,究竟哪一个更好看?” 第一百一十二话 解毒 一个垂死的伤者,一次未知的袭击,换作谁来都不会觉得这是件很好笑的事。 可吴涛的嘴角却微微上扬,几乎要笑出来。 面对着生离死别,这种反应不仅奇怪,而且荒诞。 他面带微笑看向被自己担着臂膀的张铁角:“你问这个干什么?” 张铁角喘着气,说道:“我媳妇要生孩子了,如果我死了,那样子肯定不好看。” 吴涛一脸不在意地道:“中毒的人和源石病感染者,他们的死相各有千秋,可是死就是死,你大可不必介怀,你要真的死了,汝妻女吾养之。” “把我放下吧,不用跑了。”张铁角像是意识到毒性已经蔓延,开始不住地咳嗽,“去医疗区告诉我媳妇,我张铁角已经出舰,跑去外面,找别的女人去了。” “她是乌萨斯的感染者,又参加过整合运动,是前任博士收留了她,何博士的大恩,我唯有来世再报。” 张铁角语声沉静,即使猛毒攻心剧痛难抑,他也没表现过一声抱怨。 但众人听得揪心,看得也十分难受。 夕的眼光闪烁,刻意回避着眼前这一幕,她当然知道钦原鸟之毒存在过解毒之法。 可也只是“存在过”,过去的事再好,也是过去的,现在绝无可能找到。 因为像这样的山野奇兽之毒,也只有距现在极其久远的世间奇人才能寻到破解的方子。 相传昆山有一世外高人金竹婆婆,独好炼制各类奇门毒药,在解毒方面更是名家,曾对应世间除五毒之外的百种鱼虫鸟兽之毒一一列举了解药配制的方法,若是她在,张铁角所受的钦原鸟毒必会迎刃而解。 只可惜金竹婆婆生于五百年前,到现在早已作古,她的独门绝艺更是随门人弟子失踪,从而断了传承。 五年前,蜀中唐门解字堂堂主唐无邪曾仿照金竹婆婆的抄本,试图制得钦原鸟的解药,在反复试验了三个月,消耗了总共五十二位试药的奴隶后,终于决定放弃研究,至今再也没动过制解药的念头。 张铁角正是中了这种一碰就死,而且是绝没有解药的毒。 可吴涛还显得很轻松,似乎是想笑。 夕完全不能理解吴涛为什么这么反常,她对这位大少爷杀人时不眨眼的狠劲并没有不满,可是他对于兄弟的这种漫不经心的态度让她厌恶,这是对生命的漠视。 但是,她却错了,她看错了吴涛这个人。 吴涛见创面已由紫转黑,随手掏出了打火机,在上面一烤,原本已有腐烂的肉当即呲呲作响,被烤得结了痂。 随后,他双臂一用力,直接背起了张铁角,说道:“你命大,准能活到八十,走,我们去找金竹婆婆。” 夕当即怔色道:“你在说什么?金竹婆婆早在四百年前就已经去世了,我可是比谁都记得清楚!” 吴涛像是掌握了不得了的秘密,得意洋洋地说道:“金竹婆婆又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家族的嫡系继承者,现在已经传到第二十六代,你上次在绝谷作画时,还见过她,难不成岁相也有健忘的时候?” 他嘴角一直挂着那一抹微笑,像是很开心,这当然是有理由的,如果一个人能掌握一些连活了千百岁的岁相都说不准的事情,他也的确有资格感到骄傲。 这次反倒是夕变得一脸茫然:“谁?我怎么没有印象?” 吴涛拍了拍自己,道:“就是本少爷的副手,菲林族的第一美人,金红红。” 夕讶然失色:“就是当初对着特先生投怀送抱的那个红衣姑娘啊!” 金红红,也可以叫做金竹婆婆,可她是个女孩子,比起被人叫作婆婆,她更愿意别人夸自己长得漂亮、可爱。 事实证明,她也的确是个漂亮可爱的女人,一头乌黑的长发理得没有一丝卷曲,一双青色的大眼睛比起盛夏的荷叶都要明朗光亮,配上一身鬼火帮独有的皮制车手服,端的是可爱中又不失潇洒、妩媚又不失干练。 可这样的一位姑娘,夕怎么也想不出她能和一个世外高人挂上钩。 吴涛给出的解释是:“又不是所有的世外高人都能像九色鹿一样超然物外地践行恻隐之心,解这种疑难杂毒费力又不讨好,她困于生计在馆肆当过伶人,得徐乐师父的帮衬才加入了我鬼火帮。” 他接着说道:“罗德岛有个炎国武打明星叫食铁兽,金红红就想像她一样,当个演员,被男人捧着走。” 众人进入指挥中心的时候,金红红正好斜倚在正中央的战术桌旁,用一双细腻的小手饶有兴趣地抚摸着身边人那没有一丝棱角的脸颊,嘴里还念叨着:“听说先生在海底有一座城池,你当然是不缺钱花,能不能拿出点,帮姑娘拍个电影?” “别碰我,要鼓大包了,吃饭会难受的。”那身边的男子呵止了她,左手拿着筷子,大口大口地把米饭和宴席上吃剩的饭菜一股脑地往自己嘴里塞,凶得像是一头被饿了十几二十天的猛兽,眼里只有饭食,没有女人,更没顾忌门外进来的人。 另一边桌子上的九色鹿一边往他那里送饭,一边叮嘱着:“慢点吃,就算你累着了,也小心呛着。” 吴涛见到这个被一个女人搂搂抱抱,又被九色鹿端饭倒水伺候着的男人,顿时变了脸色,奇道:“特先生,你这么快就回来了!” 特子仍旧大口大口地吃着饭菜,直到撕了两整只鸡,四大盒米饭后,才缓过了一口气。 一旁顶着两个兔耳朵的灰发少女霜星盯着桌上的饭食,原本冷得像冰的脸色也有了些变化,轻声问道:“主人,我可以吃点吗?” “吃,又没不让你吃,叫鹿再给你多找点,今天舰上吃席,别的没有,剩菜要多少有多少。”特子吃完了饭,说起话来也有了气力。 他搓了搓手上的油渍,又在战术桌上抹了抹,对着金红红使了个眼色。 就这么一看,金红红就松开了手,迅速地从口袋里拿出了一瓶药,抛给了吴涛。 看着张铁角的呼吸逐渐平稳,夕终于相信了金红红就是金竹婆婆这一事实,同时也确认了一件事:特子已完成了对决,从龙门赶到了罗德岛。 她微笑道:“看来危机已经解除了?” “那是自然。”特子道,“霜星带着大伙打掩护,阿科一肘干碎了城墙,把我从审判堂救下,马不停蹄地就过来了。” 九色鹿道:“相公也真的打败了大炎的三十名顶尖高手。” “那也是自然。”特子兴奋地说道,“三十个人全给我干碎了,虽然还是挨了司晨老人的一招,倒也并无大碍,该吃吃该喝喝,还能见见女人。” 吴涛这时候却有些担忧:“特先生,徐乐师父为什么没在这里,舰上进了内鬼,本该由他出面解决。” “徐乐大哥啊,他出去刚刚出去救人。”特子收拾起了桌上的饭盒,“舰上有几个人没听他的命令,乱跑出去捣乱。至于内鬼,他请了个好朋友帮忙。” 夕怔色道:“好朋友?你说的是理唐郡王丁震?” “是。”特子道,“徐乐大哥就是这样,他是一个任何人都能跟他做朋友的人,理唐郡王也不例外。” 第一百一十三话 行雪原 来到指挥室,吴涛原本的的目的有二,其一是找到金红红,让她来帮张铁角解毒。其二便是见到师父徐乐,找他来商量对策。 如今见师父不在,他又一次感到了隐忧,终于主动问向特子:“特先生,现在舰内各处肯定还有埋伏着的死士,徐乐师父可曾留下破敌之计?” 特子答道:“很简单,按兵不动就好,方才丁震已经派人来将死士一一祓除。” 吴涛道:“死士伪装得很深,他们能分辨得出?” 特子道:“理唐王族有种秘术,名为‘一眼宝鉴’,能读取人心,在人群中鉴别心怀鬼胎的死士自然是不在话下。” 吴涛闻言,找了一处座位落座,显得疲惫极了。一个人带着一群人去对阵十几个死士,又催动源石技艺帮夕拦截飞刀,就算是铁打的,也要觉得疲倦。 可是他心里却很安逸,他知道自己的师父徐乐已将大部分的事情全安排好。 原本被徐乐再三嘱咐封死的窗帘再度被拉开,他们赫然看到了东方天边突兀生出的百层楼台虚影。 人生于天地之间,这座楼台也并不像建设而成,而是如雨后青竹般一下子生在了龙门城邦的这片土地上。 金碧辉煌,红砖翠瓦,它每层都整齐排布着透亮如琉璃的小窗,窗外有雨,窗内的金光如数柄利剑般迸射而出。 就是这样的楼台,望着它的人却丝毫感觉不出庄严,它高耸入云,冲破漫天的雾蔼,从一片白茫茫中伸手,探出了满天的夕阳, 特子端着杯中的水,望向楼台,欣赏着每一层的光芒,仿佛他就身处在这样一座高楼之中,眉宇飘飞到了楼顶端乃至天边,充满了满足。 更上层楼,更上层楼,楼如剑,一层比过一层,由低到高,一层比一层富丽堂皇,一层比一层夺目耀眼,一层比一层玲珑多变,等看到了楼顶的最高一层,却是透明的,如同薄薄的剑锋,如伊人脸颊上的红印,如初春杨柳岸上和着清风的浮光。 楼台高至极点,望眼欲穿而不可得。 剑术变化到了极致,也同样是无迹可寻。 因为这座楼台就是他挥出的剑招,所以每层楼都代表着他剑术上的历程和造诣,构成了一条连通着过去与未来的路。 登封楼台,这本不该是存在于人间的剑法。 剑如镜,照出了他自己的本心,盛而不烈,温而不腻,静如处子,动如流云。 他知道九色鹿为什么用手搭上了自己的肩,阔别了太久,她的思念之情早已难以抑制,而真正的特子只有当他找回记忆做回自己的那一刻,才能真正地归来。 罗德岛的博士经历过失忆,特子也同样遭遇过这些,好在一些事总不会永远忘记,冬天终会过去,春天也总是会回来。 九色鹿眼波流动,和特子一同望着窗外的楼台,身子随着鼻息微微起伏,一头洁白的鬓发也在轻轻飘荡。 她问向特子:“这就是你的剑?” 特子道:“没错,就是靠这一招,三十名高手全被我打服了,我是不是比之前更强?” 在外人面前,他不会轻易去说自己有多厉害,可见到了昔年朝夕相处过三载的佳人,他试图从九色鹿这里得到一些赞许。 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被心仪的美女夸奖,绝对是一件很有面子的事。 但特子得到的不是夸奖,而是嘲讽。 九色鹿轻笑道:“我一看到你的这招,就知道你挥剑还像以前是那么纯情,人也还是处男,都离开两年了还没追到别的女人,真不嫌丢人!” 她这么一说,特子顿时变得羞极了,吞吞吐吐地道:“我不是……我没有……” 夕当然也很吃惊,怪有趣的看着九色鹿:“真没想到你能说出这种话,可跟平时的你不一样啊。” 九色鹿道:“我就是要趁着大家在这里,好好地损一损小特,当年他见着我,天天骚扰我讲段子,还吹嘘自己找过多少女人,可一问他,却连个女人都没碰过。” 夕顿了顿,奇道:“这难道不好吗?这样特先生就能好好陪着你了。” 九色鹿像不是很乐意,以命令的口吻对小特道:“相公,你当初扬言来到岛上就要开后宫,可不能让我看你不起,等这件事过去后,快去找几个姑娘交往一下。” 做妻子的让丈夫去找别的女人,而做丈夫的十年未近女色,众人可总算是打开了眼界。 如果他们知道九色鹿的身世,也许会很好理解她的这种行为,像岁相、九色鹿、拉耶冈德这种以神话为原型的奇人,在情感方面比起凡人自然会更特别,也各有千秋。 九色鹿对于约定计划和治病救人这种事看得尤为重要,但对于男人有多少女人,她反倒遵循着炎国的传统,也就是:男人有个三妻四妾也没什么大不了。 她对夕解释道:“特子如果能多找几个姑娘做老婆,那才能显得他有本事,我的相公绝不能是那种只会打架却搞不定女人的男人。” 可这种事对特子来说,又怎能算得上是容易? 谁知道一个刚刚登舰、飘零了近十年的人又会遇到什么样的人?也许对他来说,情感这种东西总是需要等待的。 九色鹿也察觉到了一些事,问向特子:“大白兔都在这里,你心心念着的阿能还有那位督察姑娘呢?” 特子道:“我叫阿能先回去了,诗怀雅也在城内,龙门被我搞得一团乱,不管近卫局还是企鹅物流,都需要人手。” 吴涛也忽然问道:“我记得徐乐师父请过佣兵来追查谷恨霜的动向。” “对。”特子道,“陈墨、w、阿科还有小五,现在正跟着徐乐,伺机击杀谷恨霜。” 就在这时,窗外蔓延出了一股烟雾,遮住了望向远方楼台的视线,一道人影飞掠而出,穿破浓雾,直奔东行去。 “看来丁震等人已经搞定了舰上的所有死士。”特子捋了捋思绪,又道:“这次的结局是胜是负,就看徐乐大哥的这一步棋了。” 悠悠天地,莽莽雪原。 陈墨手持长铳,就立在这白茫茫的一片雪原上,东边仍可望见那闪着金光、璀璨堂皇的楼台幻象,屹立在夕阳下的楼台太过优美却无一丝庄严的味道。 正因如此,每个人才有了能够直视它的欲望,即便是远在五十公里以外也足以慑人心神,仿佛它就是一个金色的黑洞,一个不经意间就会陷进去。 而北望二十里则是另一番景色,连绵不断的黑云,笼罩着大地,一直蔓延至西北方的天边,一团团黑色的云雾在一眼望不到尽头的高空中攒动、交会、击撞、摩擦,时不时传来照亮云雾的电光和响彻黑云的雷声,闪得人心惊胆战,震得人肝胆欲裂。 他扣开弹仓,再一次装上一枚源石为底火的鹿弹,上弹,扣动扳机,枪声响彻整片雪原。 一秒后,又一名雪郡王的亲兵应声倒地。 这种用子弹击碎敌人头颅的感觉总能让陈墨血脉喷张。 只要枪在手,在战场上,死的就会是别人,而不是自己。 远远望去,土坡之下随陈墨的子弹击出,早已伏尸百人。 第一百一十四话 逆雪寒 舰外的雪下得异乎寻常,并非是因为它下得大,大雪到处都是,在北方城市随处可见。 一般下雪,雪花是从天上向下落。 但这场雪却不一样,雪花像是从地表泥土的缝隙中凭空生出,在地上铺上厚厚的一层,又从地表向天空飞去。 这是一场逆着方向的雪。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谁也不会相信这场雪正真真切切地在这个世界上发生。 陈墨蹲在雪地上,用白色的毡子作为掩护,他并不怕冷,相反,他现在手感火热。 每一发子弹都例不虚发,击垮一个敌人,这种感觉勾起了他昔日在射击游戏中体会到的快感,那种猎杀、屠戮的快感。 更何况这个世界大多数人用着最为原始的刀剑与弓弩,善用枪铳的萨科塔毕竟是少数群体。 陈墨手里有枪,而别人只能用弩,他们纵然有着同样的准度与反应,枪的射程也是种要比弩更远,弩这种动能装置也绝对比不上枪。 即便是以源石火药作为动力的泰拉,也是一样。 他与敌人的生死胜负,往往就仰仗着这样一个距离差。 眼下沿着峭壁望去,是一片空旷得足以让骏马在其上肆意驰骋的洼地,如今这片地上却变成了棋盘,上面站满了如棋子般的亲兵。 无数柄刀口映着雪地的寒光,无数柄弩箭亟待射出,无数道篝火化作白蒙蒙的一片,模糊了从上俯视而下的视线。 这些人的顶头上司,当然就是谷恨霜,他们是谷恨霜的亲兵,而且是亲兵中的精锐。 谷地的另一头是一道隘口,是退出这片洼地的捷径。 人群中不乏善用弓弩的好手,却没有一人觉察得到陈墨是从何处打出的子弹,自然也无从回击,只得撤退。 霎时间,原本整齐的队形乱了阵脚,金戈铁马的军队连旗子都已无从扶稳。 一人一枪,足以搅乱百万铁军,暴力而精准,这就是狙击手最吸引人的魅力所在。 在搏命时刻,隐藏好自己的身形,做好一切必要的伪装,最后一击必杀,这一流程总能使人血脉喷张。 陈墨自卡兹戴尔一行以来,阔别战场许久,而此次分配到的任务就是以w、陈墨、小五三人之力阻挡谷恨霜的大部队。 最不起眼的三个人,对浩浩荡荡的精锐部队。 陈墨心里已有了一种难以言表的兴奋,眉毛都已不自觉的向上挑。 不过,对于陈墨能熟练掌握拉特兰枪铳的这些事,一旁的小五充满了好奇。 在狙击中,小五充当的是观察手,不过与其他观察手不同,他不光在给陈墨报点,自己也在用枪铳击倒山坡下的亲兵。 他时不时地瞧着陈墨,终于忍不住问:“这种大口径的拉特兰枪铳,你能驾驭得住?” “还好。” “不需要运算?”小五指了指自己头上的光圈,“萨科塔人用这种守护铳时,可少不了一连串复杂的运算。” 陈墨却不经意地打出一发子弹,后又缓缓道:“我只是在凭感觉,至于运算,打游戏的人心里都会有个小算盘吧。” “那你当真是个人杰。”小五的话语中充满了真诚。 陈墨坦诚地回答道:“可看样子,你比我更会用枪。” 这是他的心里话,面前这个明显看着比自己要年轻得多的少年人,也明显要比自己打得更准,更快。 更重要的是,虽然小五的每一枪都没有打中敌人致命的要害,却如实地让他们倒地不起。 这种技巧不仅要对自己的准头有百分百的自信,更需要对人体器官结构有着十足的认识。 陈墨打量着小五,面前这个年轻人比起陈墨来显然稚气未脱,正因如此,他才会佩服他,不光是他的天赋,也钦佩他在射击这门手艺上达到的境界。 听着这句夸奖,小五却笑了,苦笑:“也许是遗传,我妈就是拉特兰的顶尖射手。” 他的手腕很细,甚至比女人都要细一圈,对于男人来说,只有年纪小的少年才会有这么细的手腕,可就在他说出这句话时,双手忽地颤了一下。 他的脸上也浮现了一种难以用言语形容的神色。 他和身为佣兵的w是一类人,都善于掩藏秘密,一些事除非自己说,绝没有人能套出他背后的那段故事。 这时天色变得更暗,暗如黑夜,远方忽有一阵如白色海啸般的雪崩自西向东奔腾而过。 在黑暗中,雪崩声由远及近,肃杀的寒气扑面而来。 没有人能抵挡这种气势。 陈墨拾起地上的对讲机喊道:“w,可以起爆。” “不要命令我,我心里有数。” 这是他们约定的信号,由小五和陈墨清理北方外围敌人,将他们逼至荒野外围既定的沟壑处,最后由w将预设在那的炸药全部引爆,以滚落的巨石和猝不及防的冲击葬送掉谷恨霜派出的所有亲兵。 四周的景物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暗,远处发着金光的楼台也似是被拉上一层幕布,消失不见,小五一向不喜欢黑天,他头顶的光环在黑天最为醒目,足以成为活靶子。 此时,士兵们仍在退却,正是因为他们没有察觉到狙击手的位置,他们才会退。 局势在瞬息之间已发生了逆转。 天色一黑,小五的光环无疑就会暴露,士兵们只要能看到光环,就会锁定目标,将先前的飞退改为飞进,朝这边杀来。 为了能在这种环境下保命,他已顾不得遮盖光环的副作用,忍住头晕,将毡子覆盖在头上。 可代价就是头脑一阵阵止不住的晕眩,晕得他连端起枪也成为了一种奢求。 这就是萨科塔这种族天生的缺陷,没法改善,也无从规避。 他的情绪也因晕眩而变得很不稳定,情绪不稳定的人不但对外界的观察会更敏感,对危机的察觉也会比以往要准。 就在他蒙着头,抬眼望向一秒更比前一秒要黑的天幕时,心里忽然有了一种奇怪的猜想。 伴随着这种猜想而来的,是对于死亡的恐惧。 先前在交换情报时,小汤说过谷恨霜拥有足可堪称天人的两大绝技。 若无绝技,她也不可能位列于当世“天地生刀剑,铁霜寻桐驹”九大穿越者高手中。 第一项正是对于冷气与冰雪的掌控,得益于她的独特体质和后天改造,那种施法非但不需要法杖,而且副作用相比之其它干员也是微乎其微。 第二项是她从哥伦比亚名为“洛肯水箱”的实验室中得来,这个实验室的目的就是得到超凡脱俗的施术者,谷恨霜更是参透了各中原理,悟出了与干员迷迭香近似的第二源石技艺——透明的立场,亦可称为“不可见之手”。 此刻,小五望着灰暗的天空和缓步上升的雪花,又想到被遮蔽的金色楼台,死亡的恐惧如一柄剑刀,直捅向他的心脏。 这种恐惧并不是对自己死亡而产生的,他坚信自己和陈墨没有暴露。 这种恐惧是源于w,他认为w此时此刻很有可能会死。 小五说出了他的观点:“你有没有想过,雪倒着往天上飞,是为了形成天幕,遮挡住楼台的光?” 他这么说,当然有自己的依据。 特子那招‘登封楼台’是一种能分清敌我的大范围招式,对于敌人来说,就算远在这里,只要被光照到,也足可被一招刺瞎眼睛。 也只有谷恨霜,才会如此急于遮蔽楼台发出的光,因为她是此次行动中最大的敌人。 “这么大范围的法术,很难想象是一个人能做到的。” 陈墨刚说完这句话,脸色也忽然变了。 因为w预设的炸药到现在还没能起爆。 “w!收到请回复!”陈墨用对讲机喊了一遍她的名字。 换来的是对讲机另一头如雪花般的呲呲啦啦声。 在世界最高城买草莓(一) 理唐郡,地处于炎国的中西部,北接西戎氏羌地,南临尚蜀,其间有一清河,当地人唤作“理唐”,与郡同名。 除此之外,郡内河流交织,土地湿润,适种牧草。 与龙门的日夜不断地贸易往来相比,理唐肩负更古老的历史,岁月犹如烈酒,集聚千年所得显然要更厚重。 炎国两百年无大战事,早在很久以前,这座雄伟的古城就屹立于此了,那时候,古城只是一方没落郡王的私有财产。 古城周围一开始也只是对抗北荒邪魔的后备补给站兼军营,但随着陆路交通和危机合约的完善,这里的营地也渐渐的去军事化,直至发展成现在的城镇。 随着理唐郡王在西部的崛起,这片城镇,也顺理成章的,划入丁震珍珠集团的管辖,直到如今。 这片理唐城,与其说是移动城邦,更像是四艘陆上舰艇组成的编队。 得益于土木天师的努力和穿越者天野汤的绝艳惊才,岁月超千年的古楼与城墙被完美地安置到了舰艇上,斑驳的城砖包裹着源石驱动的引擎,竟也丝毫不显突兀。 相比于临近旷野附近,资源匮乏的村子,理唐郡的气候更适合人类生存,不过因为距离旷野不算近,旁边大多为未被开垦的原始森林,所以源石病人也并不是很多,来到此地的,大多数是商人和一些吟游诗人。 这样的一群群人,漫步在这不算整齐的街道上,抽着理唐特产的电子烟,在云雾缭绕下大声谈论着龙门币、女人、幻想与诗歌,让这座围绕着理唐郡建立起的城镇,多了许多别样的风景。 “嗯...”陈墨背着那把长达四尺的狙击铳,拍了拍城墙上的石砖,摸了摸下巴... “上面都是青苔和寄生类的藤蔓植物...城墙不应该经常保养吗? 跟某站的城墙比起来...还真是粗糙啊...嘛...几千年前的东西...真的能结实吗?” “嘿!小子!不要到处乱摸!这里的每一块城墙上的砖头,可都是比你爷爷的年纪还要大!”路过的守备军对着陈墨大声呵斥! “哈?你这个秃...”陈墨一副要发火的样子,但却被小莫快速制止,对着守备军微微鞠躬。 “抱歉~我们会注意的~” 然后反身瞪着陈墨... “啧...切..知道了知道了~不要惹事,不要和别人发生冲突~我们是来买草莓种子的,不是来打架的~” 陈墨耸耸肩,重复了一遍小莫一直在自己耳边叨咕的事情... “嗯嗯!这才对嘛~”小莫点点头,拿出自己怀里,dr.汐给她的单子,这次前来理唐城的目的有三: 其一是从理唐郡王丁震手里买下理唐独有的草莓种子,尝试在墨家农场里培育新品种。 其二是从理唐郡王手中求得疗伤圣药,以助阿科恢复。 毕竟若是没有阿科,那天龙门外环一战丁震也绝不会那么容易见到谷艾琳并将之救下,也更不会抱得美人归。 丁震终归是欠下了阿科一个大人情。 其三是协助罗德岛的徐行乐博士,完成徐氏猫薄荷与理唐电子烟集团的合作。 这之后也许能生产出专门针对菲林族的猫薄荷烟油,一抽就上头。 菲林族也就是猫人族,猫娘,猫男,其在泰拉所占的人数最多,若烟油能研制成功,绝对会畅销整个泰拉大陆。 到时候无论是理唐郡还是罗德岛,都将会躺着把龙门币恰饱饱。 去年十二月在龙门城,小莫甩掉了汐,但在罗德岛主舰内,二人再一次相聚,互述前程,心心相印。 不过今天汐圣并没有跟着来,她似乎是看着昏迷中的阿科,思考着什么,只是给了自己一张采购的单子,就让小莫和陈墨一起出来,采购必需品了。 陈墨的身边没了w,总觉得少了点什么,身边的莫斯提马虽然也长了两个角,可她是堕天使,不是魔族,更不是自己心头的那位w姑娘。 有了草莓,媳妇却已跑去卡兹戴尔。 一时间,他竟也有些怅然若失。 至于小莫,她虽然嘴上没说什么,脸上也没什么特殊的表现,但心中还是有些不开心。 或者说...她对汐圣照顾阿科,甚至连出来采购...都不陪自己来这件事情... 有些...说不清楚的感觉... 反感?酸涩?都有一些吧... 虽然知道阿科与谷艾琳一战元气大伤,是病人,自己这样的想法并不对,身为一个高贵的六星干员,应该将伤者的生命放在第一位... 但心中就是忍不住的...会有这种酸涩...和不快。 不对...不对不对!自己这是什么想法?! 唔...真是..自私又狭隘! 怎么可能这么想?阿科可是...伤员啊... “草莓种子?这种东西...集市上真的会有吗?”陈墨挑眉,看着小莫手中的单子。 “诶?啊...去看看就知道了,汐说这里有来自西部各个地方的商人,说不定就会有除了草莓,还会有别的我们要的东西。” 小莫将繁杂的思想抛到脑后,指了指前方人影窜动的集市说道。 “嘛~那种东西先放在一边~我有些想吃蒙古上单特产的柠檬了~配上饺子,唔哈~真是天国一般的享受~”“我更喜欢甜甜的草莓...” 两人一边闲聊着..一边向着集市走去。 —————— 与此同时...旅馆里,汐圣正坐在床边,将最后一个后背隐藏能源调试好放到了阿科的大刀上... 然后疲惫的靠在了床边... 为了给阿科吊上一口命,汐从小汤那里花了好几天学会调试后备隐藏能源的秘诀,可一番实操下来,已经费劲了心力... 再说说阿科...他的身上已经被汐圣装上了18个后备隐藏能源,分部在体内的各处。 汐圣有时在想,如果引爆这些东西,金色的烈焰将毫无死角的,吞噬阿科那残破的肉体。 但...汐圣也想不出自己为何会有这么疯狂的想法,他是个强大的战士,在原来的世界是个篮球巨星,现在更是特子手下忠心耿耿的昆仑奴,自己为何会有这种疯狂的想法... 难道自己又精神分裂了? 至少现在阿科这种虚弱的状态...自己还可以应付... 她觉得,如果阿科当时没有执意去看龙门城凌晨四点的太阳,他对战谷恨霜时绝对会有余力,甚至无需霜星在旁掠阵,可以一人之力施展“天羽屠龙舞”。 如果特先生当初对阵炎国三十名顶尖高手,没有受伤,也没有被锁住经络,他作为第四强的穿越者,也可施展化蝶剑诀,帮阿科缓解伤势。 要知道当初九色鹿已近回天乏术,纵有世间灵药也难再吊上一口气,特子依旧硬是以失忆为代价连结真气,把她救了回来。 为什么阿科宁可自毁,也要释放后备隐藏能源? 为什么特先生一人一剑,宁可不接受诏安,也执意要对阵三十名高手? 汐圣已不愿再想。 阿科如今的性命,全部掌握在丁震的手里,他如果愿意给药,阿科就能活,反之,阿科死。 想起一个人的性命就在一念之间决定,又想起理唐郡王那压倒性的力量,汐圣摇了摇头。 “真是头痛...只能等小莫他们回来了。” 汐圣自言自语着,但因为源石消耗过多,眼睛渐渐的有些沉...—————— 呼呼... 吱呀..吱呀... 漆黑的空间之中...没有一丝光亮... 世界似乎被黑暗吞噬了,声音,光芒,甚至时间... 都已经不复存在… “唔!”汐圣愣愣的睁开眼...却是什么...也看不清楚... 就像自己多年前...从楼顶摔下来一样... 意识有些迷糊...眼前,只有黑暗...和寂静.. “我这是...在哪里...小莫...小莫?” 看着眼前的黑暗,汐圣的心里,居然产生了自从到了这个世界之后,就没有过的... 恐惧的情绪... 她怕黑,并不是那种普通的,现实意义上的黑暗...而是心灵上的...如同寂静无声的,空无一人的轮船,漂泊在大海之上,船上只有汐圣一人,安静..漆黑.. 很怕..很怕... “小莫在哪……爷爷在哪……” 她的身体有些发抖,她甚至忘记了自己还能用爆金币...只是双手抱着脑袋,蹲在了地上... 如同前世一般... 原来...离开了小莫之后...自己也没有一点点的进步啊... 吱呀...吱呀... 耳边,响起了一些声音...似乎是什么陈旧的铁制品,上下摩擦发出的刺耳声音... 白色的雾,黑色的幕。 一只看不见的手,拿着什么东西...伸到了汐圣的面前... 但汐圣却是完全不敢抬头,注视面前的黑暗... “唔...呜呜...好黑..不要...小莫...救命...” “你...给...悦刻...哭...我...抽...” “小莫!!” 呼——! —————— 下一秒,汐圣的睁开双眼,冷汗已经浸湿了她蓝色的刘海... 身旁没有什么黑暗,自己只是躺在床上,眼前,是旅店木质的棚顶... “呼呼~dr汐醒了~”忽然感觉...自己的侧脸,被什么黑黑的东西推了一下... 汐圣愣愣的侧头...看着身边,穿着24号球衣,看着自己,像猩猩一样嗷嗷叫着的昆仑奴阿科。 “额...啊啊啊啊!!你...给我去死!!” 汐圣脸上的表情从怔愣变为了惊恐!右拳狠狠的朝着阿科的脑袋上打去! 碰!!阿科的身体被一拳打飞!直接撞在了旅店的墙壁上!在石头墙上,留下了一个带着裂纹的凹陷... “咳咳...呼...呼嘿嘿...真是...热情啊...嗷嗷”阿科擦了擦嘴边流出的鲜血,褐色的眼睛注视着汐圣。 “唔...”汐圣的头顶黑线遍布..牙齿咬的咯吱作响... “你这个...” 碰! 轰... “该死的猩猩!恶心!恶心恶心!!” “呼呼...咳咳..呼嘿嘿...” “喵?!”窗台上趴着的猫本来还在打盹,但下一秒,就被墙体坍塌的声音吓到! 耳朵和尾巴全部竖起,直接跳到了桌子上,颤抖的看着...前面的烟尘... 最后这件事情,只能以汐圣赔偿旅店损失400龙门币而收尾,她还因为这件事情,被恰巧回来的陈墨好一顿嘲笑... 这导致了汐圣一下午的心情,都像是春末夏初的天气一般,阴沉的可怕,有时候还会打几声闷雷... “好了啦~小汐~”房间里,小莫苦笑着摸着汐圣的脑袋... “阿科的情况...你又不是不知道...因为这种事情生气,会显得很幼稚的哦~” “唔!你!笨蛋!明明是个大笨蛋!居然这么嚣张!还敢说我幼稚!” 不讲理的女博士将比自己高上半个脑袋的笨蛋干员按倒,用拳头不停地轻轻敲着小莫。 “唔...我没有啦!小汐...我真的没有把小汐当成小孩子!” “我不管!反正就是要打你!还要咬你的耳朵!啊木——!” 一阵阵麻痒痒的感觉沿着小莫的耳朵,直传到脚底,刺得她笑出了声。 “呼呼呼。” “哈哈。” 不知道为什么...两个人似乎是闹的累了...同时停了下来。 汐圣坐在小莫身侧,轻轻靠上她的肩膀。 能闻到小莫身上...那淡淡的体香... 清新,温暖... “呐...大笨蛋...刚刚...我做噩梦了...就在你们没回来的时候...”沉默的片刻,汐圣开口说道。 “噩梦?!”小莫一愣,然后轻轻抱住了汐圣,想通过这种方式,给汐圣更多的安全感。 “我梦见...身边很黑...到处是烟味”汐圣低声说着“我..很害怕...” 心疼,愧疚,甚至有淡淡的喜悦涌上心间...小莫抱着汐圣的手...再次紧了紧... “抱歉啊...小汐,没有及时回到你身边...” “不...大笨蛋没有任何的错...是我...太胆小了...” “小汐...小汐…” 窗外小鸟的羽毛是青蓝色的,像极了理唐河草丛中盛开着的凝露花。 眸子却是深蓝色,比格聂雪山后那片湛蓝的天空还要蓝。 蓝色的鸟儿跨越着湍急的溪流,与江河汇集到一起,竟也有种说不出得韵味来。 情意绵绵,爱上心头。 ——————————————— 理唐郡布达拉舰,无烟殿。 不标准又带着厚重鼻音的语声响起:“每一滴水里,都有十万生命,我说得对吗,艾琳?” 在烟雾缭绕的大殿中,软榻上的男人望着身侧的女子,缓缓说着,虽看不清面庞,但本该纯真的眼神,饱含深意。 ——未完待续 在世界最高城买草莓(二) 自第十章剧情,即伦蒂尼姆行动,开始时间约为1099年4月。 伦蒂尼姆,即维多利亚的首都所在地,也是罗德岛和摄政王特雷西斯决战的地方。 为了这次行动,w因为自己的佣兵事业,提前甩走了陈墨。 丢了媳妇,这件事也让陈墨一连玉玉了好几天,以至于他没精打采,成天除了吃草莓,唯一的乐趣就是跟铁帅找了卡兹戴尔边界的淡水湖,钓鱼。 这次当然算是涉及国家势力的军事行动,自二月以来,陈晖洁叮嘱徐乐不止一次:“你现在是博士,到了那边最好别太张扬,因为那里强者很多,甚至比你和特先生都要强,切忌随意拔刀。” 特子却是这样叮嘱徐乐的:“乐哥,你穿越之前不懂人物和剧情,也照样玩仙侠闯江湖过了十年。 依我看,咱们现在要想好好过日子,还是得和以前在龙门一样,深藏不露,切不可过度干涉剧情,否则天下大乱,咱俩也将再无宁日。” 徐乐将这点牢记于心,他是个随意的人,但也深知作为博士的本分。 他的想法是:之前是江湖,现在是大国之间的行动,事前准备,提前摸点,总比事后后悔要好。 故而他只身前往伦蒂尼姆踩了个点,没带穿越者,就连直属于自己的亲卫队以及野火帮的教众也一人没带。 至于这次行动具体是怎么实施的,无非就是戴着兜帽,走上维多利亚的大街小巷,混入王庭搜集情报。 在进行任务的全程,徐乐都是懒懒散散的,干员们一联络他请示命令,他便躲在港口的集装箱里,吃着陈墨种的草莓,嚼吧嚼吧,还吧唧起了嘴,很是惬意。 嘴巴一张一合,道:“唔……你们看着办就得咯,反正……要是被发现,我就说自己是徐行乐,他们不敢动我。” 准确来说,李仲与何孟走后,身为博士的徐乐,和身为大总管的特子,已并列为天下双雄。 民间已有诗这样唱:“铁旗峰上乐匪首,冀北舟中柳神偷。”说的正是徐乐和特子这两人。 还有一件最有趣的事,发生徐乐隐蔽气息,潜入王庭,远远地在石板长阶上望到了血魔大君时。 事后,他对特子是这样说的:“那种感觉怎么说呢,总感觉是有点好笑,他在别的干员眼里就像是一座不可逾越的大山,但在我眼里就像是纸一样。 我弄死他,就像弄死一只蚂蚁,要不是李仲哥的叮嘱,我可能真的要忍不住碾散他了。” 特子问道:“为什么你想杀他?” 徐乐道:“因为他那身行头太帅,把我的风头都抢光了,下回去理唐,我也要整这么一身。” 对这次任务,他的评价是:“ 一、无趣,甚至不如给自己点一份外卖。 二、玩弄权谋的宏大叙事,真不如一顿柴米油盐。 三、我好想和陈晖洁小姐一起去看场电影。 四、举目望去,天下已无敌手,咱俩可不可以杀一架,就像之前咱们那次一样。” 这世间能了解徐乐那种寂寞无趣以及多情纠结的人,恐怕也只有特子。 他给徐乐沏了杯茶,笑着打趣道:“看电影、打一架,都会有的。” 一周后,见行动的后续已收尾,徐乐便立马叫上了陈墨一行人,风风火火地启程去了理唐城,此后罗德岛内的一切事务暂由特子代管。 1099年2月20日,距“吾导先路”剧情不到半个月,今天算不上是一个特殊的日子,小特受徐乐的指示当上了罗德岛的代理博士,他却在做一些特殊的事。 罗德岛主舰停靠在了某不知名的边界,四周全是布满土石与烟尘的荒漠戈壁,距离最近的村镇也有近五六十里的路程。 这样的荒凉地带,除了野生动物外,只有少数的源石病感染者聚集成部落在周围游荡,对于主舰来说,他们若想发动袭击,恐怕连骚乱都称不上。 徐乐去了理塘,小五早在龙门一战后也去了卡兹戴尔,至于他心心念的两位女人,也全留在了龙门。九色鹿更是带着小柳回了大炎,因为草庐药房有很多事要处理。 现在唯一还在他身边的,便是化名“叶蓁”的近卫干员,其真实身份为被李仲救活后隐姓埋名的前整合运动干部,霜星。 他自与炎国前三十名高手一战后,更被沉龙锁弄得元气大伤,原本黑色的头发,到现在已变得灰白。 好在霜星的头发也是灰白色,两人在舰内并肩而行,绝不算太过突兀。 今天同样不能算是个很特别的日子,但却是小特作为博士以来,最幸运、最有趣的一天。 因为今天一上午,他喝了酒,挨了一刀,还借着博士的名号,调戏了来岛内实习的小姑娘,这一番操作下来,可是让特子的心里乐开了花。 他起来后做的其中一件事,就是喝酒,整整一坛子的冀州特曲全下了肚,大多数人喝了这么多酒,再在感染者聚居区里挨上一刀,伤口暴露在高浓度源石粉尘中,一定会染上很严重的源石病。 砍向他的刀并不能算是严格意义上的刀,就好像特子的那柄独生剑也算不上严格意义上的剑,这柄刀是当地感染者劫匪用源石钢材打磨而成。 这种刀并不能算太硬,只不过刚好能将同等重量的高锰钢砸成碎沫,而它却毫发无损;这种刀也不能算太快,可是将头发凌空斩成两段,倒也容易得很。 若是换作之前,哪怕这柄刀的刀把有20cm,他也仅凭两根手指,轻易弹碎这把刀,除此之外还能顺带杀掉几个狙击手,再踩爆几个先锋或术师的脑瓜子。 今天他挨了这么一下,不是因为他醉了,也不是因为他的伤口能够愈合,自打功力受损后,他的伤口再也没法像往常一样立即愈合。 他要挨这一下,只是因为他走了个神,走神,必然就是想了别的事情。 他当时在想的事情是:既然我的剑术在泰拉大陆已经举世无双,不如我开办个培训班吧,教教大家怎么耍剑。 于是他就挨了这么一刀,砍他的人是边境地带游历的一个无名悍匪。 他远远望见见特子从舰上走下,一袭白袍衣着光鲜,脖子上更挂着一个银制的十字架吊坠,故而见财起意,动了杀心,埋伏在背阴的石头后面,就给特子肩膀上来了这么一刀。 这把刀是从重型武器的装甲板上改装而成的,足足有五六十斤重,与其说是砍下来,更像是砸,直砸得特子右半边身子上的骨头都几近散架,就连胳膊也没法抬起。 他疼得很,但他还是要义正辞严地问上一句:“你是谁?为什么要这么袭击我?” 悍匪道:“你不用管我是谁,因为你已是个死人。” 特子咧起了嘴,咯咯笑道:“我懂了,你是乡下人。” 悍匪愣了愣,道:“你什么意思?” 特子脸色一变,怒骂道:“乡下人滚蛋!” 这句话刚说完,他已出手,一拳打碎了这个人的鼻子,又一拳,直接打断了他的三根肋骨。 最后一脚重重地踢在了悍匪的裤裆上,方才还在耀武扬威、穷凶极恶的悍匪,已疼得弯下腰,眼泪、鼻涕、大小便同时往外流,他嘴里还在呕吐,就连前天刚吃的乱七八糟的东西都一齐吐到了地上。 这样的一番响动外带着呕吐物的腥臭味,无可避免地惊醒了戈壁旁的怪虫,成群结队的沙蚤围了过来,黑色的几丁质外壳反射着太阳的光。 这些虫子倒也不是特别吓人,只不过每只都有一人多长、一人多高。 它们围在特子身边,虎视眈眈地盯着那名悍匪。 特子脸上露出得意的邪笑,道:“哀信使能听懂万物的语言,并与之沟通,我不能,但这些沙蚤想说的,我能准确猜出一二。” 悍匪脸上的冷汗直往外流,他已顾不得要害碎裂的剧痛,挣扎着往前爬,像极了一条毛毛虫。 “我之后会给你立一块碑,但你恐怕没有全尸,因为他们吵着要开饭。” 特子捂着受伤的肩膀,大笑着原路跑回,独留下还在原地的亡命徒不住地挣扎、哀嚎。 在世界最高城买草莓(三) 清晨,如往常一样的清晨。 理唐城旅馆内。 汐睁开了朦胧的睡眼,走到了莫斯提马如同湖水般碧蓝的眼波中。 不知道什么时候,莫斯提马也已醒来,她温暖而柔顺,睁着一双蓝色的大眼睛痴痴迷迷地看着汐,像极了一只被驯服的蓝色大猫。 尚未蒸发的汗水还留在二人的鬓发上,她们满足极了,也骄傲极了,至于发生了什么,汐已记不清。 她只记得,昨天她拿走了莫斯提马最珍贵的东西,而她也将自己最珍贵的东西给了莫斯提马。 一想到这,她竟又不由自主地哭了,如果深究,自己也说不明白为什么会哭。 重逢的喜悦与激动、被师父丢下的委屈与落寞、未来注定离别的忧虑,这些情感如同掉进米缸里的豆子,不可避免地混杂到了一起。 嘴里说不出话,眼泪便已先流出。 莫斯提马的语声还是那么温柔,她伸出手擦了擦汐的眼角:“怎么哭了?” 汐止不住地啜泣:“小莫,五天之后,你还是要回拉特兰,对吗?” “我把我给了你,你已经是个真正的女人,真正的女人,是不该轻易落泪的。” 汐轻轻抚摸着莫斯提马头侧的黑角,喃喃道:“你知不知道我想做什么?” “我的汐博士,你想做什么?”莫斯提马的双眼睁得很大,眼神却像极了天边那轮甜甜的太阳。 汐沉声道:“我在想,如果我要在这个世界待上一辈子,我会到拉特兰,买一座很大很大的房子;还要像夕先生那样画画,画很多的画;还要和你一起游历整个泰拉,从北到南,从天上一直到地底,各个国家;我还想……” 她心中的话太多,就仿佛她流不干的眼泪,道不尽的哀思。 莫斯提马笑了笑,起身拿起挂在椅子上的单衣,道:“小姑娘想得多,心里的事,也总要比做的多。” 汐用枕巾擦干了泪水,道:“可是,我现在有一件最想的事。” “什么事?”莫斯提马看向她。 汐的语声充满了恳求:“我不想让你去拉特兰复仇。” 莫斯提马披上带着绒毛的夹克衫,声音也变得有如绒毛一样柔软:“这是一笔旧账,我总要去算的,你是穿越者,一定清楚我此行之后发生了什么。” 汐当然清楚,莫斯提马和菲亚梅塔回到拉特兰,顺利击退了仇人安多恩,也保障了万国会的安全,如果没有意外,剧情也就该这样上演。 先前莫斯提马把汐留在龙门,要她好好完成学业,练习源石技艺,等到四月再次相聚。 不过徐乐作为博士,点名要她跟汐一起去理唐城,说是理唐丁震手里的灵药包治百病,有可能治好莫斯提马的堕落化。 她暂且存疑,不过对徐乐这个新任博士,的确很是感激。 理唐城此行,没有敌人,没有战斗,更像是春节后的又一次度假,她要借着这次假期,把自己的体力和精神养好,保证去拉特兰时能轻松些。 旅馆外面就是理唐河,悠长的河流像极了一条白色的哈达,天气晴朗,阳光灿烂,汐与小莫的心情也和这天气一样。 布达拉舰的最北端是一栋高逾百尺的阁楼。 旭日下的危楼,闪耀着金色的光芒,看起来辉煌而美丽,纵使是白天,楼中每层依旧灯火通明,华丽的唐卡挂在了房间最显眼的位置。 楼内的仆人彬彬有礼、懂得规矩,他再给陈墨倒酒的时候,一滴不多,一滴不少,上好的青稞酒刚好是足足一碗。 理唐城是穿越者管辖的圣地,想要在这座城的黄金地段当上仆人,绝不是件容易事,那不不仅需要一双能够察言观色的眼睛,还得需要一张能说会道字字珠玑的嘴巴。 这双嘴巴,不光要会说炎国本地话,更要会说藏语,藏语自然就是理唐王丁震的母语。 看见陈墨,仆人的话说得就更好听:“好生俊俏的小哥,毕竟是异界旅者,个顶个的都是俊杰。” 他身材修长,仪表堂堂,黑色的西服顺着肩头,没有一丝褶皱,他的一双眼睛是棕色的,他在看别人时,总会睁大眼睛,低着头,似是在仰视你。 对每个人,他的一颦一笑都很温柔,写满了恭敬,给足了面子,这样的男人,仿佛生来就带着一种儒雅的魅力。 他彬彬有礼,一双手也白而细腻,绝不像是一双杀人的手,一旁的干员却都不敢忽视这样一位年轻人,因为正是这样一双手、一双眼,握着一杆枪,在炎国和卡兹戴尔犯下了多起大案。 不光是理唐城,就连罗德岛的干员也都必须承认,陈墨在穿越者中,算是个能征善射的好手。 可就是这样一个人,最近的头发已有些稀少,笑容比起刚来到这个世界前,更是徒增了几分忧郁。 w因为魔族佣兵的使命,离他而去,他一时间也无从寻觅。 伤悲本易催人落发,可也正是这多出的伤感,对于同龄的女孩子而言反倒具有了一种别样的诱惑,他一叹息,眼神就仿佛秋风。 陈墨饮下一碗酒后,望着升起的旭日,又开始叹息了。 “如果铁帅大哥在,他一定会训你:大丈夫顶天立地,如今已是春天,又何苦伤春悲秋,长吁短叹?”徐乐凭栏而坐,望着初升的朝阳,调侃着对墨茶说。 墨茶以五指捋了捋头发,说道:“没什么,可能是舟车劳顿,有些累了。” 整座布达拉舰金光闪耀,令人目眩,在四艘巨型舰艇中,它是唯一一座金色的移动建筑,也是理唐郡王丁真的后宫所在。 远远望着四处的高楼,富丽堂皇的广厦就像是映在了徐乐的眼里,他的脸发着光,嘴上也自然而然地笑着。 他和陈墨都是成年男人,自然懂得一个道理:无论心里有什么事,只要喝了酒,笑出来,心里总会好受些。 徐乐劝慰道:“我能理解,喜欢的女人离开了,心里总会不好受,我见不到喜欢的姑娘,同样有些惋惜。” 他继续念出了一句话:“小楼一夜听春雨,广厦三朝梦春晖。” 这两句话并不是诗,而是徐乐自己改上去的。 “小楼一夜听春雨”,字面上是一个静坐于小楼内的人,倾耳听着春日细雨。在武侠小说里,更有着一段令人感怀的伤心轶事。 后半句,是徐乐自创,他在思念谁,在字面上也有了明确的答案。 这些话,陈墨心里已很清楚,他只得低下头,再度饮酒。 屋子里并不止他们两人,旁边的一位干员姑娘听徐乐这么吟诗,打岔道:“乐博士,你真的喜欢陈长官啊?” 徐乐瞥了她一眼,不耐烦地道:“啊对对对,我都跟你们在舰上说了多少遍了,到了理唐城还耍八卦!不然呢?我还喜欢你吗?” 姑娘顿时被说红了脸。 徐乐倒是没放在心上,捏开了一颗花生,便继续对陈墨说道:“你可要调整好状态,这次理唐赛马节的骑射大会,冠军非你莫属。” 陈墨终于展眉笑道:“放心,这种娱乐赛事我还是有把握的,既然乐老总发话,我多少也要为咱们公司争口气。” 理唐赛马节,定于泰拉公历2月23日,为期一周,在这样的一个即将到来的节日里必然会有赛马,但也不光有赛马,还包含了摔跤、骑射、举重等多种比试项目。 其中最特别的一项,也是穿越者丁震来到这个世界后新加的一项,便是赛跑,人力的赛跑,参赛者里不限男女,不限种族,进行长达五十公里的角逐。 这个世界穿越者比起原住民亚人来说,算是极少,赛跑这一项中也多为亚人,亚人之中,库兰塔人尤其擅长这类的长距离奔徙。 库兰塔人,原型为马科动物,从普通的骡马,到幻想种中的天马和梦魇,这一种族都有涵盖。 在罗德岛内,库兰塔族干员也是不少,奈何徐乐是闯江湖混社会的新任博士,对这些人的底细一概不知。 这次理唐赛马大会,罗德岛需要派两名选手参赛,还是汐现找的人。 望着窗外,徐乐拨通了汐的电话:“喂,水汐丫头啊,你找的这俩人靠谱不?” 汐在电话里回应道:“乐大叔你尽管放心,这俩人跑得比铁帅大叔的那匹马都要快。” 徐乐拍了拍脑门,皱着眉:“她俩叫啥来着?我又给忘了?” 汐深吸了一口气,后大声说道:“行动预备组的组长,芬,还有耀骑士临光,别记混了,芬是小个子蓝头发,临光是高个子黄头发。” “吧唧吧唧” 徐乐听着,又嚼起了花生,随后对着电话大声回了一句:“得嘞!” 在世界最高城买草莓(四) 挂断电话,徐乐眼光闪动,视线仿佛一根弹簧,“嗖”地一下又回到了方才那个跟自己打哈哈的小姑娘身上。 他的身子却慵懒地像只树袋熊,在回头看那个小姑娘的时候,脚仍是高高的翘在临近窗台的飘窗上。头一转,腰和脖子也跟着一起转,本是背对的身位,徐乐却刚好能与她对视。 古人曾记载嬴政和司马懿都有狼顾之相,也就是身子不动,头能向后直转到背。有这种面相的人生来就是做大事的狠角色,他们往往兼具狼子野心和帝王雄心,为祸天下或是问鼎中原,也只不过是这种人的一次选择。 徐乐并非狼顾之相,他只是懒了,懒得去故作矜持,懒得去端着身为领导者,总要跟每个干员保持距离的那种架子。 他这么做,当然没有看不起谁的意思。 相反,如果你能看到他在你面前如此随意,敢满嘴跑火车走飞机,就已经表明他真正地把你当作了朋友。 如果他对你处处恭恭敬敬笑脸相迎,又或是以领导的态度板着脸,就像当初对凯尔希一样,反倒是证明他并没把你看得太重要。 这种情况下,你也不必过于掩饰,因为徐乐当过匪首、混过江湖,天下人面目众多,但人分为哪几类,徐乐看得比别人总要清楚些。 都说女人如猫,其实能成大事的男人往往也如猫,如猫一般机敏谨慎,也如猫一般善察人意。 做了博士以后,徐乐志大气高,一双眼睛更是炯炯有神,直勾勾的盯着方才那位干员姑娘的脸蛋,直看得她忙用手上纸杯挡住自己的眼睛。 他看她,并不是因为他喜欢看这姑娘,混迹江湖十余年,徐行乐邂逅的美女又何止百人,面前这个姑娘在他的心目中,论美色并排不上号。 只不过他看到了那姑娘用皮筋在尾端扎紧的蓝色长发,外加一双朝天竖起的蓝黑色马耳朵。 她个子矮小,上身严实地穿着蓝色的厚夹克,下身却别说长裤了,就连袜子也没有套。 为什么冬天还有人穿短裤?尤其是女孩子。 徐乐也一直想不明白这点。 她比起身材高挑的莫斯提马来说,一双腿倒是有些短,却是肌肉分明,短而有力。 根据汐只言片语的描述,徐乐已认得出,原来眼前这个面色红润、能言喜笑、神色中充盈着十分干劲的姑娘,就是他手下第一预备组组长,芬。 徐乐一转身,用自己的大手轻轻接过芬喝完咖啡剩下的空杯子,眼中一亮,说道:“我认得你,这三个月不止一次看见你在主舰甲板上跑步。” 芬眨了眨眼睛,手支在膝盖上,抬起头望着徐乐,问道:“真的?” 她在罗德岛内的资历比徐乐都要老,早在整合运动作乱前,就已在预备行动A1组担任组长,只可惜她是三星干员,而且这两年间也从未得到资深认证和职位上的晋升。 这种干员,像极了一个公司里的老员工,他们认准一个岗位,任劳任怨,领着死工资,无升职,无加薪,一干就是一辈子。 他们赚的是血汗钱,如果他们有一天不再工作,其一是老去的时候,或者是被公司解雇的时候。 在徐乐的眼里,芬像是一只小马驹,而在芬的眼中,她自然也清楚自己在舰内的斤两,只有区区三星的她身无长技,做的也是一些相对安全的工作。 安全,意味着她不会面对像塔露拉、霜星这样致命的敌人。 敌人越强,报酬就越丰厚,要想成名逐利,危险和考验是必须的。 伴随着安全而来的,却是不可遇而更求不得的晋升机会。 这样的干员,岂非正是整个企业内基层战斗员的一个缩影? 在像芬这样的干员里,从没有自命不凡之辈,往往以普通自居,以兢兢业业为荣,整合运动溃败后,每天跑跑步,指挥手底下三五个组员出出任务,两年就过去了。 所以当这个新来的博士说出他竟然清楚地认识自己的时候,芬的心里很是感动。 徐乐继续夸奖道:“我看过你跑步,你很能跑,很好。” 芬已听得已有些醉了,女孩子如果被人夸,总会有些喜不自胜的,但她在徐乐面前,总要显得自己很稳重,很谦逊有礼。 无论是哪家企业,上司总是喜欢性格稳重,却又有想法的下属。 于是她连忙挥手道:“只是些业余爱好,上不了台面。” 徐乐却笑了:“好,那这次赛马大会,你来参加徒步赛跑项目。” 他虽笑着,神情却很认真,从他的悉堆暖色的一双眼里,你完全看不出一点瞧不起谁的意思,他若要让你上,那便是他已真正认可了你。 让你上你就得上,被指派去参加这次任务,不得拒绝,就因为他是博士,他是罗德岛实际上的指挥官兼领导者。 同样,我们玩贴膜游戏也是一个道理,操纵着角色到任何地方,角色都不得违抗,只因为我们是玩家,游戏就是为我们所设计的。 可惜,这个世界并非像游戏里一样单纯,芬听了徐乐的要求后,连忙回绝道:“博士,临光比我跑得更快,跑步这方面她比我更强。” 耀骑士临光,出身于卡西米尔,其种族为库兰塔中天马亚种,库兰塔天生就比别的种族更善于奔跑,而天马比寻常库兰塔在奔跑能力上更是强上数倍,卡西米尔近卫军甚至有过一天之内急行军徒步千里的记录。 徐乐听汐说过这些,但他仍是斩钉截铁地说:“我已经决定了,至于临光,她有别的任务。” 话都已经说到这个份上了,芬当然不好意思再去推辞什么,只能站得笔直,敬了个礼道:“清楚,明白。” 听到这话,徐乐也回了个礼, “其实吧,这次比赛也没啥奖励。”徐乐又漫不经心的说,“主要就是多赢几块奖牌,最好是两金一银,每个得到金牌的,都可以向丁震提出一个要求,他会尽全力帮你实现,至于银牌,则可以得到丰厚的奖金。” 人活一张脸,树活一张皮,徐乐要从丁震手中借到西域疗伤圣药,自然也要有谈判的底气。 他必须要赢得金牌,才可向丁震求药。 有些事,光拳头硬是不能够的,他身为穿越者“九极”之一所背负的霸绝刀意,拎着刀却没赢下任何比赛就去找人求东西,人家只会当你是个恶霸,是个流氓。 有什么做法,能让别人改变对你的刻板印象,觉得你彬彬有礼,不像是个只会带着孝子贤孙们喊打喊杀莽撞人呢? 比赛,只有比赛,可不光要比赛,还要按照东道主的规矩来比,赢下主人,得到认可,这才算得上有脸面,有档次。 徐乐挠了挠头,这些想法也在他的头脑里运作着,随后他继续道:“赛马大会的压轴项目是徒步奔徙、越野骑射、传统赛马,芬参加第一项,陈墨负责第二项,三项加起来只要两金一银,咱们就算赢麻了。” “那第三项由谁来?”芬问道。 徐乐立即回答道:“临光。” 让一个最擅长徒步奔跑,速度能超过奔马的干员去骑马,这么荒唐的操作竟出自徐乐的手中,芬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博士在说什么?” 徐乐又说了一遍:“临光。” 芬掏了掏自己脑门上的两个马耳朵,她想要听得更清楚:“你再说一遍吧,我有点不信。” 徐乐已不耐烦,说话的声音都开始跑调:“你二龙(耳聋)吗?” 陈墨听着徐乐跑调如老驴拉磨一般的声音,顿时也笑得失了声。 “我没聋。”芬仰视着徐乐,一板一眼地回答道。 “我再重复一遍,临光来骑马,参加赛马项目。”徐乐也一字一句,像背台词一般念道。 “可是为什么?”芬捋了捋头发,长发如瀑,可惜冲不散她眼中的疑惑。 “跟我来看看,你就知道了。”徐乐说着,起身拿起佩刀便出门去。 芬紧跟在后面,不迭地问道:“我们这大早上的要去哪?” 徐乐淡淡道:“马厩。” 在世界最高城买草莓(五) 布达拉殿招待所的大厦下正好有一条清河,时值二月底,河面刚好解冻,流水湍急清澈,上面着若干片几近融化的碎冰,雾凇又点缀在冰上,宛若一条白色的奔马跑向远方。 流水匆匆,芬的性子也不慢,既然徐乐要带她去马厩一探究竟,她便像一个闹钟上足了发条,一辆车子加满了油,再也坐不住,率先走在了最前面,催促着徐乐指明方位。 此际风回正好,艳阳的天气,苍穹深邃,薄雾笼罩着远处的雪山,近处枯树草影斑驳,徐乐在风中吸了一口气,空气清甜而温润,这样的天气里能沿着河边走路,实是一种难得的享受。 河边有石制的雕栏,河北侧商旅摊贩络绎不绝,替主人牵马的家丁一只手抓着三五根马缰绳,跟在他身后的马棱角有致,神采奕奕。 早起买早点的老妇人炸好了一大篮的油饼,又煮出了一大锅奶茶,无论是饼上滋滋冒出的油泡,还是奶茶飘来的甜香,都让徐乐看得眼馋,连忙排给了陈墨几张龙门币,请他去帮自己买上一些当作早点。 可他自己呢?自打他从招待所里出来,走到大街上之后,就一直畏首畏尾,生怕被路过的人看到自己的脸,认出自己的真实身份。 在出门前,他随手拿了一个马连坡大草帽,虽说这是大草帽,可它看起来并不大,反倒像是用草编成的一顶小姑娘头上的遮阳帽。 不过,用这样一顶帽子遮住他那张同样不算胖的一张脸,也已经足够。 走在刻满了风尘的青石板路上,徐乐压低帽沿,紧跟在芬的后面,他身子本来就高,高高的个子还配上了一把长过寻常规格的制式长刀,当真有了几分昔日的风采。 徐乐跟在芬后面,时不时看着芬的头发,又转头望向西方的远山,而陈墨手里提着油饼跟在徐乐右手边,面带殷勤,两个大男人像极了跟着大小姐随行的护卫仆从。 芬的脚步轻快,抖动着一头深蓝色的长发,相比之下,徐乐和陈墨走得倒慢了许多。 如果换了组内的小姑娘在这,她一定要训斥上几句,痛批她们的懒散,可现在在她身后的这两人中,徐乐是罗德岛话事人,就连作为外聘精英干员的陈墨,在官职上也比自己这个小组长要大上不少,所以她只能温和地请求。 芬转回了头道:“博士,我们是不是该走快点?” 徐乐却手扶着草帽,很随意地回应:“我是用刀的,如果处处都要紧赶慢赶,走这么快,倒成了剑客和杀手,岂不是乱了本心?” 这是什么歪理? 陈墨笑了,似是懂了他话中的玄机。 他接口道:“照这么说,我是用枪的射手,精髓在于静候时机,一击致命,所以也不能走得太毛躁。” 这又是什么歪理? 懒就是懒,又何必去拿职业去当借口? 芬的心里忿忿不平,却又随口问向徐乐:“博士,你戴着这么一个大草帽做什么?难道怕别人看?” 徐乐点了点头。 “这大街上,谁又愿意看你?这里是炎国,又不是罗德岛。”芬已经被徐乐这一系列举动搞得摸不着头脑。 徐乐沉声道:“正因为是炎国,我才要处处谨慎,我之前可是名人。” 也就是在这时,迎面走来了两名黑衣刀客,衣服是绣有金花的五品官服,斜胯雁翎刀,头戴斗笠,金色的腰牌挂在腰间最显眼的位置。 身为官员的人,带着刀是为了显扬武力,刀鞘是用黑鱼皮贴合而成的,光是看到了这个鞘,路过的商贩就已知道里面的刀也绝对是一把见血封喉的好刀;他们衣服的面料是上好的西域蚕丝,光是这样质地的一身行头,就连罗德岛上像诗怀雅或杰西卡这些大小姐,也没几个敢轻易穿上街。衣领上的绣花更显得气派,从上面的金丝纹样看,他们的官职已高于五品,绝对是刑部的要员。 对于这样两位地位显赫的官差,头发梳得极为整齐,腰牌反而成了摆设,大家远远望见如此昂贵的行头,大抵就能猜出他们尊贵的身份,自然而然也不会太看重腰牌。 街上无论是牵马的仆人,推着小车买水果的老人,亦或是卖唱的伶人,见到这两个人都不由自主地让开了一条路,让过了路,还是要不由自主地回头看上两眼。 徐乐瞥了瞥这两位官差,他们反倒成了从乡下进城的土豹子,芬和陈墨还好,他们的衣装朴素而整洁,唯独徐乐带着个破草帽,衣服颜色也灰土土的,当真是极尽落拓。 但为什么这样两个人,一走到芬的面前,就当即“哗”地一声,单膝跪地? 丝毫也不觉显勉强? 芬怔了一怔,连忙躲到了徐乐和陈墨身后。 徐乐却缓缓地摘下草帽,微笑,小声说道:“二位都是炎国刑部御史,看来你们认识我。” 两位官差单膝跪地,双手抱拳,面色恭敬,话却说得很大声:“晚辈张冼、张亮,拜见徐行乐前辈!” 徐行乐,就是徐乐的原名。 可正当这三个字一说出口后,整条街上的人都变了脸色,一听到这三个字,所有人都循声转头,沿着两个官差拱手行礼的方向,以一种难以形容的神色,盯着徐乐。 这神色中,有惊诧、惊喜,也有尊敬、钦佩。 一时间,牵着马的伙夫稳住了缰绳,听到这个名字,顿时觉得精神一足,忘记了今早起早贪黑的辛劳;摆摊的老妇人得知原来是这个人买了自己的油饼和奶茶,苍老的脸上写满了自豪和得意,似是立马又年轻了十来岁;就连还在吆喝着卖糖葫芦的小贩听到了这三个字,也立刻止住了吆喝,在他的眼里,能看到这个人的真容,简直比一天卖出一百根糖葫芦都要让人舒心得多。 在一旁谈论着电子烟和文学的羁旅诗人们的反应最为奇妙,他们看了看行在远处的徐乐,仿佛收到了指令,转头望向西方雪山,轻声吟出了一首诗: “五载飞雪没刀锋,天下大道出昆仑。 苦恨煮酒且行乐,众风生过云无痕。” 徐乐却和善地冲四周盯着自己的人低头笑了笑,弯腰俯身,扶起了两名官差,拱手回礼,又不卑不亢地道:“区区在下,又何劳二位行此大礼?” 锦衣官差中短发的男子起身道:“徐前辈,炎国皇帝是真龙天子,柳行善是剑中天子,就算过了五年,您仍是刀中天子,我们江南张家承沧浪刀意,总要对您讲礼数,不然便是辱没了宗门。” “陈年旧事罢了。” 徐乐说着,随和地从口袋中拿出一张油饼,撕成四瓣,递给身旁四人:“早上都没吃饭,饿了,一起吃点吧。” 两名官差以双手接过油饼,转眼间已吃得丝毫不剩,芬却拒绝道:“但是我过一会要试跑两圈,不能吃这么油的东西。” 徐乐笑了笑,收回了油饼,心里也很欣赏这样有干劲的女孩子。 可是,听到芬这么一说,两名官差中较壮的张冼顿时就不乐意了,瞪着她道:“这当丫鬟的好生无礼,连乐先生的东西也敢拒绝!” 芬的脸色变了,一双眼睛也睁大不少,驳斥道:“我可不是丫鬟,我是罗德岛的干员。” 张冼冷哼一声,道:“我还以为是谁呢,区区一个卖药企业的员工,在乐先生面前还这么放肆,这里可是大炎。” 芬却不以为意,道:“徐乐在这里很有名吗?” 只见人群中走过一位年长的诗人,苦干的手指直指向了西方天边的雪山,道:“昆仑山截苦镇,便是刀中天子徐行乐开宗立派的地方,可惜,现在的年轻人已很少有人知道了。” 徐乐也吃完了饼,随手用衣服抹了抹油,脸上很是满足,但这种满足也仅限于食物,对于老者的话,他是丝毫没在意。 他随口说:“老人家,你说的都是轶事,江湖上昙花一现的年轻人不止我一个。” 老人认真地说:“不,我说的是历史,是大炎的历史,年轻人里,能记住历史的人,已经不多。” 他声音沙哑,话语中隐约透露出了一丝伤感。 张冼一听芬如此称呼徐乐,顿时明白了两人的关系,又不解地问道:“先生,昔年您深居昆仑,身为魔教之首,大炎派百万军围剿都未能成功,故而以百万金请您去当天师,终究遭拒。可为何,如今要屈居在那样一个鱼龙混杂的公司,当个土大王?” 徐乐淡淡回答道:“受人之托罢了。” 芬听到这里,讶然道:“博士,你之前这么厉害的吗?我真的没听说过。” “别听他们胡说,就是在昆仑山这一代有点小名气。”徐乐也道出了一些感慨,“纵然是再出名的人,五年时间,也足以被抹平,改变太多事,人名会忘记,事情会消逝,归根结底,还是这日子过得太快,越来越快了。” 他们站在街边青砖白瓦民居的屋檐下,已聊了许久,好事者和崇拜者在旁边也围了许久,不乏有人想和徐乐拍个照,唠上几句,却都一一被他婉言拒绝。 就在他们交谈的时候,又有几个穿着马袍,单只手裹着袖子,骑着白马的郡王仆从走了过来,呵斥几声驱散了好事的人群,这一下叫得人群大乱,反倒帮了徐乐一个大忙。 “你知道我为什么要这么躲了吧。”徐乐看向芬。 芬眨了眨眼睛,诚实的说道:“我明白了,乐博士是高人,世外高人,所以要隐姓埋名。” 徐乐展眉笑道:“说得好,中午请你吃外卖。” 徐乐趁着人群混乱,不声不响地拉着芬和陈墨,低头穿过街道,穿过日光斑驳的街巷,继续走去马厩。 街上又重归热闹,叫卖声,油锅发出的噼啪声,骏马胸前的铃铛声,再一次响了起来,人们照样热热闹闹,风风火火,做着他们日复一日的活计。 仍有一小部分人在寻找着徐乐已经消失的身影,有的心存敬畏,却仍想一睹尊容,也有的就是单纯的无所事事,徐乐这么一来,让他们有了乐子。 在理唐城,这条小巷子里,方才发生的事就像是倒进海里的一桶清水,起初溅起了水花,可不久后便恢复了原样,一丝痕迹都不剩。 人在时间之流中岂非也是如此? 徐乐说着自己“小有名气”,至于当年自己作为穿越者,仗着一身的绝强能力,究竟有多强横,是何等的不可一世,也只有他手下的帮众和几个兄弟心知肚明,而五年的时间,帮众走的走,散的散,兄弟中也有人回到了原来的世界,真正能见证这一切的人,可谓是少得可怜。 既然如此,这个世界中卡兹戴尔的权力倾轧,整合运动和罗德岛的相互厮杀,哥伦比亚中莱茵生命的各种稀奇古怪的实验,阿戈尔与海嗣持续数百年的争斗,岂非如沧海一粟,不值一提? 可是,无论是哪个世界,哪段历史,斗争永远是主旋律,人们不惜彼此厮杀,锱铢必较,去取得一些他们引以为豪的成就。 游戏如是,比赛如是,生活亦如是。 可是你能为了自己的渺小,而放弃生活、不再努力吗? 不能。 朝菌不知晦朔,蟪蛄不知春秋,可纵然是一只再小的蝴蝶,也要求偶,也要散播芬芳,既然你活着,无论是在哪个世界,都要好好活。 这是徐乐的看法。 那特子的看法呢? 他啊,杀完了人,回到了罗德岛主舰上,正好是上午,索性趁着精神充足,开始弄自己的那个培训班。 在世界最高城买草莓(六) 大漠戈壁,烈日当空,特子回到主舰上的时候,已吃了满嘴的沙子。 他深感后悔、懊恼。 “如果今天早上不出门遛弯,我就遇不见那个拿刀砍我的匪徒,他也不至于死得那么惨了。” 在化名“叶蓁”的霜星在给特子打绷带的时候,他这样说道。 霜星如往常一样,隐姓埋名潜伏在罗德岛内,真实身份仍是仆从。 她的脸也如平日里一般,依旧像是凝着一层霜,语声却仍然和她的心一样暖:“下次出门,最好还是叫上我一起去,你要是被砍了,鹿夫人远在幽州也能感觉得到。” 特子笑嘻嘻道:“下次我去烟花巷,你也要一起去吗?” 霜星也抿嘴一笑:“你要是去那种地方,轮不到我管你,夫人也会教训你,要是她带着那几个岁相一起帮忙,少说也要打断你几根肋骨。” 她头上带着发卡,身上穿着一整套黑色的的制式干员服,与其他在舰内忙前忙后的苦哈哈们不同的是,她的右腕戴着一个臂章。 刺绣制成的尼龙臂章,算不上有多贵重,颜色却很鲜艳,看着也很显眼——一条绿鳞红鬃的蛟龙环绕在四周,中间一个鲜红的“特”字,映衬得四周白边也闪耀着宝光。 一般人对这个标志肯定不陌生,就是中华小当家里面特级厨师的那种徽章,特子第一眼看到这个标志时,就觉得它既好玩又好看,所以叫舰上善做手工的干员做了一批,其中颜色最艳的一个便发给了霜星。 对于这样一个臂章的用途,特子是这样说的:“这是特兵证,只有对本特大先生忠诚的人,才能获得这样一个证件,得臂章者与鄙人荣辱与共,亦可享上妙乐。” “大先生”一般是他人对德高望重者的尊称,特子拿来称呼自己时,竟也没一点愧色。 好一个特兵!好狂的口气! 九色鹿带小柳回老家后,他虽完全认识两百来名游戏中干员,但认识和熟络是不同的,认识是单方面的了解,熟络却是双方的了解。 和他熟络的人,还是有点少。 特子在舰上没多少熟人,既没熟人,孝子贤孙更是半个也招不到,于是他给了角铁、霜星还有阿科一人一个,顺带给他们挨个扣上了“特兵”这顶大帽子。 对于这个“特兵”称号,大家起初也是不信的,可后来特子又不知道从哪劫富济贫搞到了三十万龙门币,发给霜星和角铁一人十万买糖吃之后,全舰上下五千人约摸有四千五百人都开始争相做“特兵”。 这就是金钱的魅力,纵然干员们再自命清高,可真要是几大打子蓝票子摆到眼前,又有谁能说自己心都不会跳一下? 就连一向稳重的科研员赫默,她在知道这件事后,眼睛都有些放光:“要是搞到个这样一个臂章,每月的研究预算就能多十万,也挺不错的。” 按照粉丝定律:对于大主播,每一百个追随者,就有十个活跃分子,而这十个活跃分子中,也至少有一两个狂热分子,简称“孝子”。 特子在岛内的追随者,顺理成章地被称为“特孝子”。 五千人中,经由特子的苦心经营,总算有了三十名特孝子,当然包括霜星三人在内。 有了这样忠心耿耿的三十人报名,剑术培训班也自然而然地办了起来,第一期的课程,大概有五十多人听。 特子在这几天的修养中发现,只要有人捧场,自己心情一好,身体恢复得也出乎意料地快了不少。 他又一看到霜星一双灰色圆月似的眼睛和苍白中带着一缕温润的脸蛋,觉得纵然被砍了一刀,这段日子也算过得很快活,方才的懊恼感也一溜烟地跑走了。 正在这时,霜星放在兜里的手表响了,她看了一眼特子,亲切地说道:“特博士,该上课了。” “今天需要我讲点什么?” “会什么,就讲什么。” 训练室靠近舰尾一侧有一间用于开会的小屋子,特子不知道从哪搞到了一把太师椅,外加一堆板凳和坐垫,几经打理后,就成了讲课用的“教室”。 理唐草原上野马奔腾,罗德岛内特子的嘴上也开始跑火车。 干员们一听,就知道这个人脑子里的东西果真不少,张口闭口古希腊的普罗塔哥拉和赫拉克利特、康德休谟黑格尔、老庄孙子鬼谷子,唯独就是没讲剑,没讲杀人。 大家听了许久,已有不下五个人坐在座位上睡起了大觉,一位小个子的菲林族实习干员终于鼓起勇气提道:“特先生,这些东西我们也听不懂啊。” 特子抓耳挠腮,很是不解:“这些是最基本的哲学了,这罗德岛上的干员都是乡下的卫校生吗,怎么会连这些都听不懂的了?” 另一名干员说道:“可这些东西我们用不上啊。” 特子忿忿道:“那你们想学啥?像大专生一样学说唱吗?” 干员道:“我们想学剑,想学源石技艺。” 特子故作老练地说道:“世间的哲学、道法、武学、源石技艺源出一脉,都是以主观意志改造客观世界的本事,要想在源石技艺或是武学上登峰造极,那不仅需要天机,在哲学上的理解也是必不可少的,就比如说霜星吧。” 说到这里,特子身后的霜星忽冷冷地瞪了他一眼,所幸舰上的干员们眼里只有担任助教的叶蓁,没有霜星。 在干员们的印象中,她那一死,已是两年前的事了。 一开口,特子的神情却变得深沉:“每个人都有自己走的路,霜星所走的那条路,就是殉道者之路,不惜流血以成仁,这种路一旦踏上,是不能回头的,除非有高人出手点化。” 他这话一语中的,若不是李仲与何孟心怀慈悲,出手救下霜星,她早就已经死了。 “不过,很多事人力无法更改,但只要有了契机,她也能把日子过得很好就是了。” 说完,他和霜星相视一笑。 特子继续道:“而舰上的大多数人,走的都是求索者之路,想要学有所成、业有所就,有志气一点的想去杀几个人扬名或是做出科研成果治疗源石病,自然而然就把自己的性命看得比别的事都重要,出招时瞻前顾后,故而在相同的水准上,求索之人终其一生也敌不过殉道者。” 他坐在太师椅上娓娓道来。 干员们却在有意回避这个问题。 整合运动虽已被击退,但人们多少还是心有余悸。 更重要的一点是,能来听课的人今天都放假,他们大多都是来听特子讲东西图一乐的,没事扯到一个死人,岂不是沾了晦气? 干员中有个头脑机灵的,眼比手快,早早就看出了大家都不爱听这类话题,立刻提议道:“特先生,我们已经有两个小时没听你讲五年前炎国第一个王者的故事了,你给我们大伙讲讲吧。” 特子闻言,脸色一下子变了,变得很奇怪,一半深沉,又一半骄傲。 他抬起了头,略带深意地说道:“那我得回屋拿一趟文本,给你们好好讲讲这1093年炎国英雄榜上,第一个王者的故事。” 在世界最高城买草莓(七) 哪儿有什么文本? 特子回到教室的时候,手里拿着的不是档案袋,不是A4纸,而是竹简。 一捆沾满了油污,淡黄色的竹面上长满了霉斑的竹简,捆扎在两侧的白棉线已因灰尘的侵蚀而发黑、开线。 一眼看到它,也绝对看不出它是什么好东西,和那柄独生剑如出一辙,都显得很邋遢。 为什么一个人能把屋子打扫得一尘不染,可随身的兵器和竹简却粗陋不堪? 究竟是高手的东西都是如此地不修边幅,还是唯独特子这人性格如此? 除了他自己外,恐怕没人能答的上来。 他摆弄着缠在竹简上的红色绑带,不卑不亢又不正不经地说道:“就之前,可能还有人对我1093年登顶国服没有什么概念,我今天再给大伙讲一次。” “首先,你要知道现在的1099年了,好像已经99年了,我跟你说当年的兵器榜登顶,前十都是什么样的人,这就要打开我的文本了。” 说着,他一双干燥而稳定的手顺势一挥,竹简如匹练般散开,铺在了地面上。 特子颔首望向竹简,阴恻恻地笑道:“你们可知1093年,炎国发生了什么样的事?” 菲林族干员答道:“1093年,卡兹戴尔女王遇刺,可炎国什么事也没发生,大炎两百年内从无战事。” “哈哈。”特子冷笑,“那只是对外的说辞,每个组织都有些对外不宣的历史,所有关于这些事的调查也都被封存,就连大炎的史书上,也没有记载。” “那到底发生什么事了?”干员已按捺不住心中的好奇,嘀咕道。 特子闭目说道:“发生了两件事: 其一是朝廷为排除异己,用尽奸计,激起了昆仑山截苦镇乐刃宗内斗,帮主徐行乐失踪,手中魔刀‘众灭’亦不慎遗失。 那次骚乱,为三年后柳川龙弑血洗中原十大帮派埋下了深重的伏笔。 然而这件事并不光彩,所以被大炎朝廷封锁存了一切消息,办事不力的相关人员也被逐一处分。 其二,便是一代巨侠柳行善剑道初成,于幽州北郊力败十余名高手,夺得大炎兵器谱上第一名。 真可谓是傲视苍生,风光无限啊!” 人群中一个魔族干员眼中一亮:“第一件事乐博士跟我们讲过,他就是徐行乐,特先生就是柳行善,你当初真的那么神吗?” 特子冷哼一声,道:“笑话,有道是‘文无第一,武无第二’,想当初鄙人荣登天下第一,后十名都望而却步,他们的名字和称号都在竹简上,喏,你们自己看。” 十数名干员围作一圈,赫然看到竹简上写下了这样几个名字:“不动明王”史如森、“泥古烟帝”源愁子、“履枭”柯振、“朝中潜龙”易首遮天、“碌碌有为”刀承露、“冰行”滕龙天下…… 而排在第一的,自然便是“盗剑”柳行善。 特子盯着自己的名字,得意非凡地道:“他们啊,各个都是顶天立地的江湖豪杰,要么就是各大门派外战大杀四方的好手,现在的1099年呢?兵器谱上名次都已被兵部暗自内定,完全看不出这些人谁有含金量。” “五年前的这十个人的含金量,跟现在这十个人的含金量,我觉得这竹简里随便挑出一个人来,他们的含金量都足以碾压现在的这十人。” “可我就是炎国人,怎么没听说过?”另一个干员挠了挠脑袋。 特子道:“那是你乡下人见识短,想当年我一剑成名,宁愿死在我剑下也要一决雌雄的顶尖好手一天就能凑出一个户口本。 至于那些心甘情愿追随我,甚至委身于我的妙龄女子,又何止千百,只不过对于强者而言,情爱不过是闲来无事的道具。 十载江湖生涯,我从未动情纵欲,童子功保持至今,就连源石病也不能侵蚀我分毫,所以你们若想成为强者,也要如此自律。” 干员们一听这话,顿时心中不安起来,都是二十来岁的年轻男女,又怎么能受得了这自律之苦? 就在这时,门外突然传来了一道尖锐的女声:“你们可别听他胡说,这种人天天打郊,一天一次还嫌不够,你们要是跟这种言不由衷的人学,不出三天就得成废人!” 特子望向门口,神色骤变,惊声叫道:“哇,诗怀雅,你怎么来了!” 诗怀雅冷哼一声道:“我是罗德岛外聘的教官,怎么?就许你搬到这里跑火车骗人,不许我来这里管你了?” 特子悻悻然地看着诗怀雅:“大伙在这图一乐,你管得也太宽了,我现在是博士,大伙可都是今天没工作的。” 他挺起胸膛,昂起了头,因为他觉得只要头昂得够高,姿势够帅,话也会显得更有分量,理由就算不正当,也变得正当了。 “今天没工作吗?”诗怀雅的眼睛狠狠瞪了特子一下,“下午全员都要协助货物搬运与清点称重,严防外来的游荡感染者闯入舰内造成损失,昨天开早会你听什么呢?” 这句话又让特子的脸色再度发生了变化,从方才的惊讶、惊喜,一下子变成了惊疑、惊慌,甚至是惊恐。 他惊叫道:“完犊子了!霜……叶蓁,你怎么没提醒我?” 特子的头脑已混乱,险些在舰内叫出了霜星的原名。 身后的霜星扭过了头,表情冰冷,以一幅事不关己的样子轻声道:“我是护卫仆从,又不是助理,关我什么事,你是代理博士,难道没选个助理吗?” 难道特子真的没选助理? 当然选了,好像是在前天晚上。 他黑灯瞎火,盖着被子,手里拿着平板,来回翻看着干员名单。 五千人的名单,里面包括了游戏内有名字的两百余人,以及未在游戏内登场的四千余人。 抛去正在外面执行任务的,还有他看不上眼的,他的选项约摸有近一千人。 “这个助理可是个大问题,不光要长得好看,还得服从我的管理,又得心甘情愿帮我干活儿,如果能顺带着帮我做饭吃,那再好不过了。”特子心里念叨着,眼睛扫描着各个照片和资料。 他脑中浮现过的人,简直把整张泰拉地图的所有地区和种族都分了个遍。 “鹿姑娘带小柳回家了,真是难受;阿能肯定是首选,可惜她人在龙门,到这边要花两天车程;赫默也挺好,但她最近在忙那些破科研,不太好叨扰她;舰上传言过塞雷娅和我要打一场,我头发都白了,真不能再打架了;温蒂太爱干净,太爱干净的女人往往难伺候;至于阿米娅那一类二十岁都不到的人,实在是合不来。” 他睡眼朦胧,耷拉着脑袋,想了半天,最后还是想到一个人——诗怀雅,那个曾经在龙门共事过许久的老冤家。 结果,这样一个合约就糊里糊涂地递到了人事部,好在近卫局无大案,诗怀雅也不明所以地从龙门被接到了罗德岛上。 当她一得知现在的博士是特子的那一刻,她顿时如醍醐灌顶,什么都明白了。 昨天晚上到达舰上后,她对其他干员是这样说的:“这个傻蛋,大难不死竟然混上了博士,还叫我去帮他,看来他是要求我,我也好卖他个人情。” 到如今,特子心里是慌得不得了:去哪运货?去找谁?运的是什么? 他是一问三不知,最近他脑子里想的都是些稀奇古怪的玩意儿,比如多多招收特兵、开办培训班、搞个牌桌什么的。 比起徐乐的领导气质来,特子真的是难堪大用! 他一慌,周围的孝子贤孙也全都慌了起来,这些干员也大都是基层混日子的,突如其来的变故,让他们连摸鱼也做不成了,连忙跑出了房间。 望着空无一人的教室,特子伫立良久,才缓缓说出一句话:“如果我要是跟乐哥换换,去当赛马节的领队,那该多好。” 诗怀雅却伸出手,用右手食指对着特子的脑门狠狠戳了两下:“你要是能像当初办案那样,正经点,那该多好!” 诗怀雅又悠悠地说道:“上午十点,去舰首的103号货库,协助易爆源石入库,听明白了没?” “清楚,明白。”特子有气无力地应了一声。 刚刚威风不到十分钟的特子,现在又成了小啰啰。 在世界最高城买草莓(八) 舰首的运货口,没有美酒,没有侃大山,只有堆积如山的货物和来来往往的干员。 此时的沙漠边缘算不上灼热,远处也仅有几个拾荒的感染者游荡, 身穿博士制服的特子一走到这里,便成了派头最大的人,也是最闲的人。 当工头,在身体上本就比干体力活的要轻松很多。 他吆喝着:“好好滴服务,老爷有赏!” 干员们都知道他出手阔绰,自然干得就更加卖力。 望着特子气势蓬勃的笑脸,诗怀雅的心中却升起了一丝担忧,她问道:“姓特的,当初那一战后,你的伤好得怎么样了?有没有在舰上治疗过?” “没,我在做别的事。”特子伸出左手,大拇指上多了个漆黑的扳指,在烈日下都没有一丝反光,黑得就像是要吞噬掉他身上的所有锋锐与傲气。 “这几天我一直在炼化这个东西,它可是让我一瞬间白了头的罪魁祸首。”特子挠了挠自己头上花白的头发,“这就是司晨老人的沉龙锁,可现在已经不是锁,我更喜欢把它叫做瑞士军刀。” “你的意思是说这个扳指就是炎国圣物?而你还把它玩明白了?”诗怀雅带着怀疑的眼光,不自觉地用右手摸了上去。 “别碰我左手!”特子这句话已经说迟了。 “嘶啦!”一声轻响,诗怀雅只觉指尖一阵灼痛,立刻收回了手,再一看手上,竟生生被烫出了一个泡。 “你混蛋!”诗怀雅受惊似的狠狠往特子胸口锤了两拳,“又在故意捉弄我!” 特子收回了手,道:“是你自己要碰的,这东西就像个野马,难驯服得很。” 不过她片刻缓过了神来,道:“你方才没用源石技艺?” 特子道:“当然没有。” 诗怀雅的脸色变了:“只有源石病重症晚期体温才会这么高,你真该去检查一下。” 特子道:“没用的,这可是沉龙,古书上写过,‘墨锁如渊,可沉腾龙’,它是锁,术业有专攻,大夫可开不了锁,这种活就得我干。” 诗怀雅仍是不解地问:“可你为什么会这么烫?” 特子又伸出了左手,举起大拇指:“你信不信,这个东西是有生命的。” 诗怀雅摇了摇头。 一滴水里有十万生命,一个人一辈子吃的东西比一头大象还重,蝴蝶能飞上八千米高空,这些她都能信,可她实在不能相信眼前这个黑漆漆又烫手的扳指是个活物。 特子找了个阴凉处站定,闲谈般说道:“这个东西啊,算是炎国千年前其中一个神明死去后留下的骸骨,经由天师之手改造,成了扼杀其它巨兽的利器,我来给你展示一下它是怎么用的。” 说完,他左手张开,向前一挥,扳指瞬间脱手悬空,在面前形成了一个黑色的圆盘。 紧接着,特子又口中默念一声:“起!” 一人多高的圆盘就猛然冲上天空,化作一个黑点,转眼间就已消失不见。 特子转了转左手手腕,道:“该回来了!” 诗怀雅望向天空,破空之声再度响起,黑色的圆盘又变为一条丝带,自远处回落,穿过云层,掠过交错的人群,倏忽间又回到了特子拇指上,变回了那样一个黑色的扳指。 她已看得呆住,可仍注意到特子在操纵圆盘时,四周的温度比起方才又明显升高了,整个人像是变成了一个火炉。 特子说着话,整个人已是汗流浃背:“其实源石技艺和仙术道法殊途同归,都是能量的运用,如果掌握不熟练,就很容易散出热量。” “沉龙锁本是无坚不摧的禁锢,经过了这一个多月的炼化,刚好与剑招相连,以至在无坚不摧的同时又能千变万化,大到车马房屋,小到绳子螺丝钉,它都能变,大小姐,你觉得怎么样?” 诗怀雅面带不屑地道:“我觉得你像个源石病晚期患者,会点技艺就沾沾自喜,要照这么用下去,迟早有一天得把自己热死。” “没事,叶蓁能帮我降温的。” 还没等他说完,站在身后的霜星已将手搭在他的肩头,猛然催动源石技艺,一时间周身温度骤降。 特子的脸色也骤变。 他长长舒了一口气:“舒服了!能冻冰棍的大白兔就是好。” 霜星脸上一冷,也向特子的背上用力拍了一下,似是被说得有些不悦。 诗怀雅又看了看霜星,竟出现了些好奇的神色,对特子身后这个灰头发的姑娘,她依稀感到似曾相识。 “姓特的,你这个助手是打哪来的?”诗怀雅目不转睛地看着霜星,“这么娴熟的冰系技艺,还有脸上的那道创可贴,她让我想起了一个人。” 特子笑嘻嘻道:“不用想了,她就是霜星,我会秽土转生,两年前把这家伙从煤灰里刨出来,组装好了,将就着还能用。” 霜星闻言,脸色仍是冷若冰霜,却气得一把从后面抓起了特子的脸,厉声道:“你再满嘴跑火车,小心我给你也冻成冰棍。” 特子痛得连连求饶,诗怀雅反而笑了:“做得好!女孩子就该好好教训这种人。” 方才那一番话,当然是夸张了,只要话说得够离谱,听的人绝对就不信,霜星的真面目也不会暴露。 这就是特子的将计就计。 可他没料到霜星竟有这么激烈的反应,抓住了自己就不撒手。 后面霜星的言行,就更出乎特子的预料。 她一把撂倒了特子,硬生生给他按到了地上。 然后冷眼怒骂道:“你再天天念叨死人,再把我和死人联系到一块,我就让全舰的人都知道你这个处男一天打三次郊!” 说罢,她刻意悠着劲往特子脸上来了一拳,可在诗怀雅看来,这一下可也着实不轻。 接着她扭头便走,走回了舰内。 霜星这一个举措,看似是捣乱,反而把自己的身份掩藏了过去。 ——诗怀雅是督察出身,精于观察,若是细看下来,自己的乔装打扮说不定真的会露馅。 ——假若她多待十几分钟,特子这个当主人的最近身体不好、脑力也跟不太上,应对一个督察的疑问,难免有些考虑不周的地方,所以她尽找机会快离开也是最好的选择。 诗怀雅笑得合不拢嘴,她一直都很爱看特子出糗的样子。 “我懂了,她是你的小媳妇。”诗怀雅道,“你不光在老家有个老婆,在舰上还养了个姘头,真是人不可貌相。” 她说这句话的时候,当然是带足了嘲讽的语气,可是她这么一说,悬在特子心里的大石头也总算卸下,整个人都松了一口气。 特子面带尴尬地笑了笑,说道:“她可不是小媳妇,我这辈子都没娶过媳妇,更别提小媳妇了,她是叶蓁,是李仲哥留给我的丫鬟。” 诗怀雅道:“这么能打又精通源石技艺的丫鬟可不是一般人家能雇得起的,你可真是富起来了。” 特子故作正经地道:“先有钱的带动后有钱的,一起富起来,是大小姐榜样做得好。” 在世界最高城买草莓(九) 货物算不上太多,除却几个一人多高的易爆物之外,其余的都是些杂物。 在货物入库的全程,诗怀雅都在旁边对照着表格一一清点,特子站在一旁,也不禁投来了钦佩的目光。 这种繁琐又枯燥的工作,自己是无论如何也做不来的。 将结束时,特子问诗怀雅:“大小姐,要不要一起吃个午饭?” 诗怀雅脸上先是一惊,思忖了好一会才道:“后天吧,我可没你这么闲,再过三天又得回龙门。” 临走前,她又开玩笑似的说道:“姓特的,下次要找助手就少来烦我,我的工时可都是金钱。” 可是,特子听得出,对于自己主动联系诗怀雅这件事,她还是挺开心的。 她的话已说完,便走去下一个要工作的地点,在特子的眼里,她风风光光、驾轻就熟,又一向忙忙碌碌,和几个月前一点也没变。 特子紧接着也走,他一招手,步伐一动,整个舰首的干员也簇拥而去,有条不紊。 他可太喜欢这种气派了。 他也更喜欢占点小便宜,在路过门口的集装箱时,趁身边的干员登上楼梯的不经意间,他单手开锁。 手一伸,从里面拿出一大包糖果。 糖果不是给自己吃的,而是给霜星。 霜星在宿舍。 当霜星和其余四人围坐在一张餐桌上吃饭的时候,特子便从远处把一大包糖果扔到了她怀里。 小小的一张长方形桌子,每个长边坐两人,短边坐一人,最多能勉强挤下六人。 其余四人都是年轻人。 有头发一黑一白的一对兄弟,还有褐色头发的一对熊人族姐弟。 这座舰上已开始传言,得罪了徐乐的人,或许不会受到重罚,因为徐乐一向是小事不乱,大事不慌,但若是暗地里说徐乐身边人的坏话,传到徐乐的耳朵里时,他就一定不会放过这个人。 同理,如果一个干员当着特子的面满嘴跑火车甚至是指着他的鼻子骂,非但不会被处分,骂出了花样反而会有赏钱,但是,若是未经他允许,乱动他宿舍里的东西,尤其是那柄独生剑,那这个人一定会倒大霉。 可今天包括霜星在内的这五人,就坐在特子宿舍的餐桌上,像是到了自己家里一样随意吃喝,拿起筷子就往嘴里扒饭,饭粒都掉了一地。 特子却一点愠色也没有。 因为这五个人他都认识:白头发的少年是梅菲斯特,旁边黑头发的是浮士德,褐色头发的熊人族姐弟俩是初代和二代碎骨——米莎和亚历克斯。 按照原来的时间线,这些人本该是死人。 在特子眼里,活人没有杀不死的,死人没有救的活的,所以他杀了不少人。 但在何孟,也就是上一任博士眼中,医生就该做到“活死人,医白骨”,就算你碎成渣子,也能像机车战士那样给你拼接一下,再救回来。 她和李仲一样是学医的,是个好医生,也的确做到了心中所想,在这十年间救下了不少人。 何孟身为天下第二的穿越者,虽说是个脸圆圆,眼睛小小,戴着个黑色圆框眼镜,其貌不扬又痴迷手游的大姑娘,但她脑子里包含的想法远比她脸上写着的要深很多。 她认为,好人要救,恶人也要救,的人要救活,坏到了根上的恶人也要抢救回来,这样才算得上是均衡。 当初复活整合运动这样一批人,也是出于她的慈悲心和收集欲,游戏里抽卡攒角色,要凑全套;穿越以后要救人,也得凑个全套。 为了世界线不被干扰以及不引起骚乱,她和李仲救这些人的时候都是偷摸救的,救活之后,就把他们圈养了起来,一部分去了北方军营,还有的分布在世界各处。 可惜,他俩一回原世界,救活的角色就得托付给特子和徐乐俩人来照顾,随意得像极了搬家的人把家里的小猫小狗送给邻居。 徐乐对这些事一向随意,他还是像往常一样调度各部、发布命令顺带着和陈姑娘寻欢作乐。 特子需要特兵,却没想到自己手下特兵的精锐竟然成了整合运动的死人组成的阴兵。 可苍蝇再小也是肉;阴兵再不吉利,扛起抢来也是兵,而且是那种很能打的兵。 这一个多月内,他和这些“死人”相处得还算不错。 他一进门,望着吃饭的五人,当即笑骂道:“一帮没良心的,给你们发工资,开饭都不等我。” 桌上的饭菜算不得高档,锅包肉、鸡蛋炒韭菜、大白菜汆丸子顺带一大盆酱油炒米饭。 对于这样略带戏谑的调侃,他们早就习以为常,其中的小个子熊人少年,也就是亚历克斯,他却看了看特子,又指了指霜星:“叶莲娜姐说,今天你要跟龙门的大小姐厮混,不回来吃饭,连碗筷都没准备。” 特子又嘲讽道:“大肥兔,我天天惦记着她的好,她倒把我往坏了想。” 他又话锋一转,道:“不过我给大肥兔带糖吃了,今天多亏了叶莲娜,不然身份泄露麻烦肯定很大。” 熊人族姐弟中的姐姐米莎放下了碗筷,问道:“我们如果在罗德岛公开身份,会很麻烦吗?” “很麻烦。”特子严肃地回了一声,“阿孟姐当初掌握了超凡的医术,十年内与李仲哥尽心竭力也只是救下了本该死去的数千人。” 米莎直言道:“复活数千人也是很不得了了。” 特子脸色一冷:“但救人如抽丝,杀人却不过头点地,超凡的医术若是变成杀人术,能杀的人远比救的人要多得多。” 浮士德仰起了头,说道:“特总管的意思是,如果我们复活的消息被心怀鬼胎的人知道,一定会设法窃取相关的技术,一些先进的技术若是不好好管理,恐怕会招致不亚于源石病的灾难,所以我们就算活过来了,也要做好伪装。” “对的。”特子眼中一亮,“不过好在李仲哥早就把相关资料全删除了,知道大肥兔复活这件事的人也都信得过,就算这样,也要小心谨慎。” 米莎陷入沉思。 霜星怀里放着糖果,听到特子说话后,却一直闷闷不乐。 梅菲斯特斜着看了一眼特子:“大总管是不是一直都对女孩子不友好?” 特子摇头道:“没有啊,我可一直很绅士的。” 梅菲斯特嘟哝着道:“你的这张嘴太毒,老是大肥兔大肥兔地叫,叶莲娜姐都不开心了。” 特子怔色道:“啊?怎么啦?” 霜星却道:“我在想别的事,跟称呼没关系。” “不妨说说,愿闻其详。” 特子已从厨房拿来了碗筷,盛满了一大碗炒饭就囫囵大吃起来,当然是要边吃边听。 霜星道:“我有两个提议:第一,我想染头发,伊诺和萨沙也该换个颜色,方便伪装。” 特子拊掌道:“好,顺便也烫一下吧,长头发卷着才好看,就跟诗怀雅一样。” 此刻,他色咪咪脑子里已经浮现出了霜星一头金色卷发的样貌,当真是美得不可方物。 或许这就是郭楠吧。 霜星看出了特子的意思,也微微一笑,接着道:“第二,我想主人去救一个人,她是个源石病晚期的患者。” “源石病晚期?”特子挠了挠自己花白的头发,“舰上绝没有这种感染者。” “她是最近偷偷溜上舰的孩子,刚才我回舰上的时候绕了个路,碰巧看到一群人在哄她,但她的病情我一眼就能看出来,舰上除了穿越者以外没人能救得了她。” “你说的这个他,是男他还是女她,多大岁数?” “女孩子,大概是四岁,乌萨斯族,由赫默负责诊治。” “好看吗?” “还算水灵。” 特子又蹙起了眉,沉吟了一会。 “哇!”他突然怪叫了一声,“我这脑子灵机一动,想到一个好事!” 霜星道:“什么?” “小柳今年算九岁半,那姑娘四岁,这要是给她治好病,带回家收养,纯纯的童养媳了,哈哈哈!”特子的眼中充满了幻想,“等小柳二十五岁刚好出嫁,家里就有了个二十岁的娇妻,诶呀,这多是一桩美事啊!” 他笑声很尖,吃着饭时脑子里一想事,连口水都要流出来。 霜星却道:“你能不能正经点?我是在跟你说正事呢。” “我都听着呢,正经不正经的,只要把事办妥就好。”特子转了转眼睛,道,“表面上一表正经的人,不见得就能成事;脸上玩世不恭的人,也不见得办不成事。” “正如身无长技的人,也许能办得大事;但像塔露拉那样满脸杀气的狠人,到头来一事无成,还得被队友救回老家,以态度来断定别人的能力,那真是傻蛋才干的事。” “你的意思是,态度归态度,办事归办事?” 特子拍了拍胸脯:“这事包在我身上!事情办成之后,你有什么能报答我的吗?” “我……”霜星一时语塞。 特子又玩世不恭地嬉笑起来:“哈哈,我们这些干主人的,怎么会叫仆人报答?我能捞到个大闺女就是最大的收获了。” 他紧接着,又开始吃碗里的饭,吃一大口饭,又夹了一大块肉。 别人嘱托的事情,答应了就要办到,可前提是要有力气去办,填饱肚子才能有力气。 特子爱吃饱肚子,这让他感觉心里踏实。 就在这时,宿舍门外忽然传来敲门声。 一开门,站着的是一个长着猫耳朵的菲林族干员,竟刚好是上午在特子课堂上提问的那个姑娘。 这姑娘满脸焦急地说道:“特先生,赫默主任有事找你,去看看吧!” 在世界最高城买草莓(十) 菲林族干员姑娘跟在特子身后,她说起话来奶声奶气,跟一只小猫似的,可她亭亭玉立得像是水仙花一般。 姑娘怯生生地说道:“特先生,你叫我青青就好。” “你是特兵?”特子盯着她肩头的臂章问。 他也是在问自己:“我发过特兵证的人里,有这样一号小姑娘吗?” “啊……不是的。”青青道,“这个是我一个朋友送给我的,说有了这个臂章之后,我初来乍到就相当于找到了组织,不会再被别人欺负。” 特子洋洋自得:“的确如此,这可是罗德岛旗下第一大组织,看来你这个朋友很在乎你,是你男朋友?” 青青顿时惊惶,红起了脸:“不是!是同寝室的舍友。” 特子想都没想,紧接着便说:“既然你没男朋友,那你当我的秘书吧!” 青青被这一句话弄得是又羞又恼,竟也手足难安了起来:“不太合适,您是情场老手,我经验还是太少了。” 特子的脸色却变了,变得铁青:“思想龌龊!你想什么呢?下午咱们去医疗区,我就是想让你帮我作作记录。” 她手上有笔和一个厚重的笔记本,本上还带着一个录音笔,显然是舰内的文职干员,像她这样的人往往最会做笔记。 青青马上就应下了这门差事。 在特子看来,舰上乃至是泰拉大陆的女人依旧可以分为两大类:可以约出来玩的和没法约出来玩的。 他来到医疗区的时候,一眼就看出了赫默,她手中执笔,短发白褂,戴着一副圆框眼镜,像是还在认真地记录着些什么。 她不苟言笑,像这样一个女人,正是研究员和医生中的典型,也是把绝大部分时间都投身到学业和工作的那种女人的典型。 文静的女人往往心事比别人都要多些,约出来玩也不太容易。 比起迷迭香那种不谙世事,又或是九色鹿那种超然世外,她显得更沉稳老练,也更庸碌疲倦。 虽然人们常说“腹有诗书气自华”。 可长篇累牍的文献学习,夜以继日的伏案,一系列枯燥而乏味的机械性研究过后,无论是再美、再媚的女人,也会变得美而不彰、媚而不扬。 别人看到她的第一眼,不会去称呼小姐、夫人,而是研究员,那种常年拿着笔、对着电脑,兢兢业业的研究员。 赫默研究员。 而爱抽烟的人手中的烟,就像是学者手里的笔,得了近视眼的人鼻梁上的眼镜。 特子嘴里叼着一根烟,燃着的烟。 青青戴着特兵证,紧跟在特子身后。 一见面,他倒是单刀直入,一点也没有铺垫:“叫我来有什么事?” 赫默起身,从桌边拿出了一张合同:“这次收容的感染者,需要博士来签字许可,但乐博士不在,只能由您来代签。” 特子没作犹豫,当即写下了名字,继续道:“带我去看看那孩子。” 途中,赫默还特意叮嘱他:“她是源石病晚期,身上的温度很高,不要轻易碰她。” 从医疗区办公室走出门,隔着玻璃就能看到住院处,也就是感染者的临时床位,那孩子就坐在床边,跟伊芙利特一起看书。 这当真是个可爱的孩子,白色的一头绒毛带着两个熊耳朵,若不是身上沾着灰尘,谁也看不出她是个从外面混进来的感染者难民。 看着小女孩,特子眼睛发直。 他很喜欢这个孩子,但他并没有奇怪的癖好,他和铁帅的思想一样,对小孩子有邪恶想法的人绝对是丧尽天良。 即便有二十岁以下的成年女子对他投怀送抱,他也会躲得远远的。 他喜欢那个孩子,也许就像在街上看到了一只眼睛大大、毛茸茸的小猫,就想将她抱回家养的那种喜欢。 可他知道,这孩子若是得不到有效的救治,大抵是活不过这周,因为在这个世界,源石病无药可治。 他的心情很复杂,抽了口烟,面上却仍装得很平静。 有时候,他远比自己所想的要多愁善感很多,表面上的玩世不恭往往也是在刻意掩盖内心这种丰富的情感。 可他却没有急着踏进病房,见到病房里有许多别的病人,他心中冒起了一个念头,转头对旁边做着笔记的青青说道:“帮我往里面喊一嗓子,有偿。” “喊什么?”青青认真地注视着特子。 特子坏笑着道:“就喊:‘龙门第一天下第四大总管特三爷驾到。’,要喊得嘹亮,喊得震声!” 青青犹豫着:“这么尴尬的台词,我不想喊。” “可你是特兵。”特子指向她的左肩,“特兵的义务就是要让总管的名声显扬,这次是命令。” 赫默在他们交谈时,一直在以一种古怪的眼神瞧着特子,就像是在观赏一个稀世罕见的珍宝。 青青憋了很久,连头上的两只耳朵都因害怕而背到了脑后,终于推开了病房的门,扭扭捏捏地喊道:“龙门第一,天下第四,大总管特三爷驾到!” 病房里有病人,走廊里有医生,一听到这话,无不侧目。 特子脱下了身上的黑色干员制服,向左臂上一搭,拍了拍格子衫上的褶子,于是倨傲地迈出了第一步。 踏过病房区和走廊的过门石的这一步,他走得极认真,脚抬得老高,鼻子也抬得老高。 他眉飞色舞,顾盼神飞。 “他就是那个之前当过贼、杀过人的穿越者。” “这人好不正经。” 这么招摇过市,难免要引人议论,特子要的就是议论,既然在舰上当了官,有人注意到他的存在,他才觉得舒坦,觉得骄傲。 但一被人念叨,他又无可避免地陷入了紧张,他先前杀人的时候没感到紧张,跟九色鹿在幽州相处的时候也没感到紧张。 到了现在,他久违地紧张了。 紧张是一种状态,和羞怯和害怕不同,人可以因为兴奋和期待而紧张,也可以因为忧心焦虑而紧张。 紧张的表现也有很多,武侠小说里的高手对敌,紧张往往表现为手心流汗、四肢冰冷。至于言情小说,则是面颊绯红,心中小鹿乱撞。 特子紧张的表现则很独特,他一紧张,脖子和肩膀一块的肌肉就会僵硬,像石头一样僵硬。 一般人走路时,手臂和头的摆动是正常的,身子随着步伐平稳移动,懂得展示自己身材的女子在走路时甚至会有韵律的摆动,极其撩人。 但是,特子在紧张时走路,便会颔首缩脖,紧压大臂,像极了双腿载着一个只会甩手的稻草人。 这种极不协调的动作也有一个优美的简称——炫步。 炫步! 在世界最高城买草莓(十一) 炫步已出,本该是倜傥又不失排场的登场,就因为这么一紧张,全变了味道。 他在紧张,有人看就紧张,越想在干员面前展示出自己风光的一面,就越紧张。 可越紧张他的炫步就越局促,别人就更要看他,他还偏偏得要继续往前走。 用“炫步”往前走。 或许这种心情和当初许昊龙作为“燃烧你的梦”的成员之一到舞台登场时的那种尴尬和纠结有不少的共通之处。 在这一刻,特子忽觉得他已成为了泰拉大陆的许昊龙,他的举手投足间都在吸引着周围的目光。 因而他继续向前走,一直走到伊芙利特和那个源石病晚期的小女孩跟前。 看着这足以惊世骇俗的“炫步”,走廊内的一干人等已经看傻了,赫默呆立在原地,在旁边做笔录的青青更是手足无措,记录用的笔“啪嗒”一下掉在了地上。 伊芙利特望着脚踏炫步的特子,蹲在床边看书的她顿时捧腹狂笑,上气不接下气地哈哈笑道:“哈哈哈哈……这就是路小柳跟我吹的他爹啊,我以为是多强……的角色,没想到是个……小丑…… 真好玩……笑死我了。” 本就深感紧张忐忑的的特子也忍俊不禁。 他觉得伊芙利特算是未成年干员里面最搞笑的那个,望着她的眼睛,总有种说不出的喜感。 但是现在场上最搞笑的却是自己。 如果这时候一些年龄超过百岁的角色在旁边,比如凯尔希、华法琳,“炫步”一定会颠覆这些老东西的世界观和价值观。 可惜她们看不到了,因为“炫步”就犹如昙花,只在特定的时间、特定的地点、特定的场合、在特定的人身上出现,刻意模仿反倒没法复刻当初的节目效果。 人生很多大的事件,也都是在这种充满着巧合的一刻间发生的,或者是不经意的一个动作、一个声响造就的。 就连他本人也不知道,自己这一次走步真的能在舰上引起如此大的波澜。 走廊内路过的人也开始笑了,他却仍是不骄不躁、不羞不恼,可他的姿态也变了。 特子靠近床边,沉声道:“我现在是代理博士,也是这艘舰的话事人。” 他的把嗓音压得很粗,腰板挺得很直,试图摆出一些架子,可惜他生得一副软面相。 这种面相的人,可以靠衣装打扮变得洁净光鲜、倜傥帅气,可无论怎么摆,眉宇间也不可能挤出一丝威气。 “你走路的样子,好衰啊!”伊芙利特止不住笑道。 这话的字句之间充满了嘲讽,无论是哪个干员听到这样的话,难免都会生气。 可她遇到了特子。 怎料特子突然瞪起了眼睛,指着伊芙利特的鼻子,惊声怪叫道:“哇!小火龙!” 这声音很尖,尖的就像夏天的纺织娘,就像是树林里天天叫着的布谷鸟。 语声甫一出口,伊芙利特被震得一惊,特子也没管别的,一把拿起了放在床上的书。 原来他的目标,是这本书,一本专门给小孩子读的童话绘本。 特子拿起书,翻看了几页,猛地嗤笑道:“小火龙,你还好意思笑我,都多大了还看这种书?看看,上面写着呢,适宜年龄6—10岁,我儿子在六岁的时候,都开始接触哲学读物了。” “我愿意,你管不着!”伊芙利特深感恼怒,站起身来便要去抓。 可她手一动,特子便“蹭”地一下站起,双手高高往头顶一举,把书在空中摊开,自顾自地仰头瞅了起来,一边瞅还不忘了翻页,像是真的在读这本书。 伊芙利特本就不比特子矮上多少,也就约摸半头,如果她也举起手跳一下抓住特子的手腕,一定能把特子手中的书抢回来。 她踮着脚,使劲跳了若干次,却扑了空。 无论是从哪个角度靠近他,都好像隔着一层纱,始终在若即若离间,又始终接触不到。 特子做了个鬼脸,笑道:“大傻蛋!有点绿色!够不着,够不着!” 众人再度看傻了,他们无论如何也无法想象,这样一个身为代理博士兼总管的人,竟然跟一个小孩子玩闹。 听到特子如此嘲讽,伊芙利特再也忍不住,怒不可遏,用尽全身力气甚至夹杂了些许的源石技艺,一把推向特子。 她本就是个小女孩,这一推的力道算不上多强横,也就是差不多能将一把椅子从屋门口拍出窗户。 于是特子飞了起来。 人没有翅膀,是不会飞的,纵然像亚人种里面的鸟人,翅膀也是装饰,飞不起来。 一个人能不假借外力如幽灵、如鬼魅般飘到床边的时候,大抵只有死掉、灵魂上天的时候。 特子不是幽灵,他只不过跑得快一点,快起来所以像是在飞,至于速度也算不上多快,就是伊芙利特目光一瞬之间,他已从原来站着的位置溜到了床头,刚好盘腿和那个源石病晚期的女孩并排而坐。 一大一小,并排而坐,相映成趣。 书又在何处?书仍在特子手中,他一边翻着书,一边给旁边的小女孩看。 “囡囡,你叫什么名字?”特子的语声又骤然变得温柔。 “她叫达莉娅。”伊芙利特忿忿答道。 “你可识字?”特子仍问向达莉娅,对伊芙利特却是看都没看。 达莉娅点了点头。 “那你可认识这个?” 他掏出笔来,在书的一个小角上写下了这样的一行小字:“人人有功练”。 字是用汉语写的,方方正正,说不上有多好看,也说不出有多寒碜。 在泰拉大陆,龙门是经济中心,汉语是全世界最常用的通用语,各国的小孩子多少也会一些。 达莉娅开口便念道:“人人有功练。” “我超!”特子顿时惊呼,“好闺女,有慧根!” 他那张和善的脸上满是愉快与惊喜,但望着这样一个患有绝症,行将就木的孩子,他的眼中又浮过了一丝怜爱与落寞,这种表情本就极难捕捉,倏忽间又如蝴蝶般消失不见。 大概是因为男人如酒,而酒一样的深沉与浓烈,是最难用目光去捕捉的。酒藏于窖中、封于坛内,远远望去,就算是行家也看不出里面酒的好坏。 好看的酒不一定好喝,好喝的酒也不一定好看,但一经入口,真正的好酒便能给你说不出的快活。 所以大多人好饮酒甚于饮食,大概也是这个原因罢。 伊芙利特是个孩子,当然察觉不到这种藏于别人心底的微妙变化,她直接急了:“这是老子的书,你瞎在上面写什么?” 特子的目光却变成了土灰色。 他再次将语声装得很老练:“你们这个年龄段,应该跟这种胎教级别的童话绘本保持距离,多看些三字经、相对论。” “你说什么呢?这书上是水精灵和绿洲的故事。”伊芙利特瞪眼道。 特子轻笑道:“既然你们都爱看故事,我就给你们讲讲另外一个故事吧。” 说完,他把书交换给了伊芙利特,书上的字只有不起眼的一小点,伊芙利特也没有多计较,饶有兴趣地听特子讲故事。 他讲起故事来,从不管旁人爱不爱听,开口便是娓娓道来:“从前有一只狼,只身与猛虎搏斗,断了一只爪子,掉了一颗牙,险胜后又遭到同伴的背叛,被逼至万丈绝壑的边缘……” 伊芙利特听到这个故事,来了兴致,急忙催促特子:“然后呢?悬崖下面一定有水的,对吧!” “错啦!”特子坏笑道,“悬崖下,是一片无边无际的沼泽,没有树木、没有花草、没有生命!有的只是湿泥、臭水和迷雾般的沼气,狼跳下去之后,整个人都已被浸入泥水中,全身无力,那滋味,简直比死都难受呀!” 在世界最高城买草莓(十二) 伊芙利特虽然大大咧咧,可她不愿生气,更不轻易动粗,就像内向文静的女孩子本不愿说话。 可是,她感觉到今天生的气简直比一整个月加起来都要多。 先是代理博士不明所以地走着炫步冲进病房,抢走了她的书,自己平白无故挨了奚落和贬低,除此之外,就连听故事都要被面前这个人恶心一道。 为什么有的剧作家总爱编出一些悲剧,来故意让人伤心,故意让人不适?这些人脑子一定有问题。 伊芙利特红色的眸子里又似要怒得喷出火焰来,抄起枕头砸向特子,大叫道:“你讲的什么东西!快滚啊,我不喜欢!” 依旧在绘声绘色讲故事的特子也深感意外,没想到第一次接触伊芙利特就惹了这么大的乱子,可他却一点也不敢到慌张。 因为故事没讲完,一个绝妙的故事总要有转折,主线是故事的骨架,转折就是骨与骨之间的关节,有了关节,骨架才算是完整。 有了矛盾与转折,故事才能有生趣。 生活岂非也是如此?若是缺乏变数,日子过着也绝不会有意思。 他再一次怪叫道:“你先别急,我马上就讲到反转了!” “这匹狼虽然难受,可是那些散发着怪味的烂泥却怎么也没法将他淹没,它在里面泡久习惯之后,非但不觉得痛苦,反而觉得很舒服,就连先前恶战留下的伤口也不再疼痛。” “它是怎么活下来的,为什么?” 伊芙利特又充满了好奇,盯着特子,想要让他揭开最后的谜底,方才的惊惧恼怒一扫而空。 她是小孩子,情感的变化简直比天上的云朵都要快上不少。 而在听故事的全过程中,达莉娅一直托着下巴,细细地在听。 特子却摆手道:“下次再告诉你们。” 伊芙利特心里很乱,紧皱起了眉头:“你可真会吊人胃口!” 特子徐徐抛出了一个问题:“有个朋友跟我说过,动物和人一样,就算伙伴不在身边,也会照顾好自己。 另一位朋友还跟我说过,千古艰难唯一死,有时候活着比死去要困难得多。 如果从痛苦地活着和平稳地死去里面选一个,你会选哪个?” 随后,他紧握住拳,伸出了左手,那只带有墨玉扳指的手,伸到了达莉娅身前。 达莉娅正好垂下头,一双大眼睛荡漾着水光,目光完全地被那黑色的扳指夺去。 换作别人,谁也看不出这是一个将要在一周内就会死去的源石病重症患者。 “也许这就叫临死前的回光返照?”特子俯身与达莉娅对视,心中暗想着。 伊芙利特的表情顿时变了,那张土黄色的脸陡然变得白了些,将特子拉到一边小声问道:“你这话是什么意思?达莉娅有救了?” 特子说话时没有居高临下的气势,但语声很冷:“源石病没救,如果达莉娅同意,我可以在这最后的时间里带她去逛一逛、玩一玩,至少死得不会这么痛苦。很多时候,病痛的折磨只是一部分,治疗的痛苦甚至会比病痛要多得多,你在莱茵生命待过不少时间,肯定是清楚这点的。” “赫默会治好她的。” “是个医生都想治病人,但医生分良医与庸医,这种分类跟他们的心术无关,只跟水平有关,我觉得罗德岛内全部参与医疗的干员,都没有这种水平,在源石病的治疗上,甚至都要看运气。可强者最忌讳的就是看运气,你一旦跟运气沾上了边,就必须要承认自己是弱者。 换句话说,罗德岛内全是庸医。” 好狂的口气,可在特子说来却没有一丝架势,像极了在展示一张照片、陈述一件事实。 狂言说出来都会违心,所以放话的人肯定要装出自己天不怕地不怕,唯独没有架子的狂言往往才是最可怕的,因为说出这种话的人,也的确对此深信不疑。 伊芙利特被这句话吓得怔住,惊恐而又光火,她已想催动源石技艺,用喷火去教训这个出言不逊之人。 可是每一看到他花白的头发下带着三分悠闲、三分冰冷与三分落寞的目光时,身上漫出的火光有如丝带被利剑斩了一下,又立刻缩了回去。 一场让人啼笑皆非的表演。 一段冷漠又不羁的言语。 一丝冷傲的眸光。 这就是特子,以及他的剑。 可是他手中无剑,身上穿的是宽松的棉布衣服,无论在任何一个部位也找不到剑,他只握着拳头,停达莉娅面前,像是在说:“来,打开它。” 于是达莉娅伸出手,碰了一下特子那只带着扳指的手。 在后面的赫默等一干医疗干员都在静静地注视着这一切,就算他们知道特子是穿越者兼代理博士,却仍是生怕他会做出什么伤害病人的举动。 不过赫默想来也觉得这个事情是绝不可能的,既然特子也觉得达莉娅七天后大概率会死,谁又会耗费精力在一个死人身上? 他们看不见他的手,因为他背对着一众医疗干员,面对着达莉娅,侧对着伊芙利特。 紧接着伊芙利特二人就看到了剑光,他们听到了剑刃破空声,看到了寒光,却唯独看不到剑在哪里。 身后的干员更是连光也看不到。 他的左手就是剑,指尖就是剑锋,这一剑太快,比风更快;这一剑太利,利过千万柄源石制成的兵刃;这一剑也太美,美得有如情人间的爱语。 他为何而挥剑,当然是为了救人,但场上除了特子自己,别人都看不出。 这一招源自于源石与体术,却已然超离了源石技艺的范畴。 这一剑挥出后,特子的食中二指停在了达莉娅的额头前。 达莉娅眼睛张得大了一点,仍是什么都没察觉到,只觉得似有利剑斩开了薄雾,眼前的视线比之前更清楚了些。 可他们所有人不知道的是,这一剑已远至天边,确确实实地斩落了飘动的云彩,凝结成水珠,簌簌而落。 舰外,面朝沙土背朝天,往常一年也下不了一次雨的沙漠边境,竟不明缘由地下起了一场小雨。 特子最后对达莉娅说的一句话是:“闺女,七天后我来接你。” 这句话声音太小,也只有达莉娅和自己能听到。 他的眼神很平静,手也收了回去,手掌里也没有什么糖果,只是空的。 剑招已出,他难掩脸上的疲惫,转头便走向门口。 他问向青青:“我这次来医疗区的笔录,可写好了?” 青青双手呈上了笔记本,盯着笔录,特子的眼中出现了一种奇怪的神色。 笔记本上是这样写的:1099年2月20日下午一点三十分,罗德岛医疗区全体干员热烈欢迎特总管莅临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徐行乐、柳行善有关源石病治疗和源石资源合理使用的指示精神,详细听取了舰内医疗区资深研究员赫默关于源石病晚期重症患者治疗有关工作情况的汇报,对接下来的工作进行部署。视察其间,特总管发表了相应的讲话,资深实习干员青青主持此次视察…… 望着这么好的秘书,特子扭了扭酸痛的手腕,又忍不住笑了。 在世界最高城买草莓(十三) 当一份文件摆在宿舍的矮桌上时,霜星思虑良久,摩挲着自己的头发,她看着文件上的内容,又看了看挥剑后体力透支的特子,心中已陷入了矛盾。 文件中大概是这样写的: 姓名:达莉娅 年龄:四岁 源石病重症晚期患者,其本人源石病根据病重程度推断为母婴传播,且长期没有得到控制,一周内生存率≤20%。 据调查所得,达莉娅的父母为边境一代的种植户,根据邻居描述,其生父嗜酒,对其进行过多次施暴行为。 其亲生父母均在一天之内被杀,死因是被抽干了身体内的水分。 而达莉娅本人具有控制水的源石技艺,人体的70%均由水分组成,由此可以断定,杀害其父母的真正凶手正是达莉娅本人。 霜星看着瘆人的记录表,对于四岁女童利用源石技艺杀害自己爹妈这样一个事实,难免感到有些吃惊。 与别人不同,她最近养成了一个习惯,一紧张或感觉到焦虑,就爱吃糖,无论是水果糖或者巧克力糖,她拿到哪个就吃哪个,有如兔子吃草一般地不管不顾。 换作是两年前,她用自己的冰冻法术席卷龙门时,哪怕是杀了数十上百人,纵使心中乱如疾雨,也绝不会征验于脸色,杀人的手也绝不会慢上半拍。 按特子的话说,一紧张就吃糖,这就是“大肥兔”被驯化之后,养出来的“富贵病”。 她坐在沙发上,从塑料包裹中抓出了一把奶糖,边看着手中华的档案复印件,一边又嚼了起来,脸上仍冷得像冰,眉头却微微蹙起了一丝褶皱。 这次霜星心里的紧张,并不是兴奋,而是后悔与焦虑。 她心里很矛盾,不止是因为她当初央求特子救人的这个决定有失考虑,另一方面,如果收养这样一个具有危险源石技艺的儿童,对于自己身边人无疑是一大隐患。 更何况挽救这样一个源石病晚期的女孩也是难如登天,霜星本人被救活时也是疗养了整整一年才能下地走路。 故此,她已有了退却的打算。 特子斜倚在另一边,用手中滚烫的墨玉扳指点燃了一根烟,悠悠说道:“这儿是沙漠边境,人人都吃不饱饭,卖儿鬻女更是常事,改天我给你买个别的丫头回来吧,达莉娅你就别管了,赫默全权接手了她的治疗。” 霜星慢慢嚼着嘴里的糖,面带一丝愧色地问:“达莉娅之后会怎么样?” “赫默跟我说,她会在达莉娅身上尝试嵌合疗法,大体上就是在那孩子身上放置源石结晶块,吸附体内的源石碎屑。”特子故作轻松地道,“但我觉得她办不成。” “她是个好医生,也是个态度认真的研究员,可认真不代表能力就够,倒也不是我贬低她,人的能力永远不会嫌多,尤其是医疗这方面,纵然是罗德岛上下全体医疗干员众志成城严阵以待,把这次的治疗当做一场战役,也绝对救不回达莉娅的命。 七天之后的午后,如果不出意外,这丫头就会心脏停跳,当然也不排除像你当初那样暴走,最后给舰内弄得一团糟。” 霜星闻言心弦微颤,只得道歉:“对不起,是我太想当然了,我没想到情况是这么特殊,也没考虑到你的感受。” 特子的嘴巴依旧狠毒:“没事,我不介意,毕竟雪怪小队的大姊本就是名不副实的,但凡整合运动有个精明强干的军师,当初也不至于大批大批地排队送人头,白白葬送了一大批人手。” 霜星虽然心中又苦恼又气愤,可想不到什么能反驳的理由,也不愿去反驳,毕竟这次也不过是她的一厢情愿。 窗外天空阴翳,淅淅沥沥地飘来小雨,雨打窗头,声如闷鼓。 她双眸半合,像是盖上了一层雪,失去了光华:“对,你说的没错。” 就在这个时刻,特子手里的烟已抽完。 随着最后的一点火光被碾灭,烟头丢到了烟灰缸,他忽然说出了一句不合时宜、充满突兀的话:“可我的梦想是泡妞,不仅我要泡上,我儿子也要泡上,酒要喝最烈的,妞也要泡最好的,达莉娅那丫头,纯纯是个美人坯子。” 霜星靠在沙发的另一端,听得呆住,她习惯于面无表情,脸上结结的是霜,不经意间流露的是那种整合运动战士独有的冷傲,乃至于冷峻。 有的人认为,脸上的表情麻木,性格内向以及少言寡语,通通算是一种疾病,对于霜星本人,这是她的心病,历经生死战乱与病痛,时间久了,情感就被冲淡了,脸上也被冻住。 可特子像是挥舞着大锤,不管你脸上结上的是霜还是冰,他这一句话下去,都会给你通通砸得个稀碎。 纵使泰拉大陆的女人眸光有多冷傲,在特子的手里,也通通会给你化成绕指柔。 霜星听完这句话后,脸色发生了一种急转直下的变化,原本面带冷傲又显得居高临下的愧色,刹那间,已被惊讶、惊疑乃至于错愕所取代。 她已变得吞吞吐吐:“你……主人……说的是什么意思?” “就这个意思!”特子嗤笑一声,“我可是特兵的头头,天下第四,救一个丫头不过是举手之劳。” “我们这特兵,可是罗德岛内第一大隐藏势力,就好比隐耀侯所在的易家,他们在大炎朝堂上也是一条潜龙。无论哪个国家,精心隐藏起来的势力总要比他们那些宣扬于明面上的要强得多。” 霜星面露喜色:“你还会治病救人?” 特子扬眉吐气道:“剑分杀人的剑和救人的剑,在救人这方面,得益于九色鹿四年前的点拨,我会一点点,但这一点也已足够。” 他紧接着说:“战斗干员杀不了的人,我可以杀;特种干员拿不到的东西,我可以偷到;医疗干员救不活的病人,我也可以救;就连岛内那些帅气男干员把不到的妹,我都可以狠狠地把一把,这就是我小特。” “可你说过,她七天内就会死,死了的人又怎么救活?”霜星插嘴说。 “我说的是心脏停跳,停跳和死是不一样的,我刚才在达莉娅身上做了些手脚,可以让她在心脏停跳之后的一小时内不死,到时候我们把她偷偷接来,就可以救活她。” “你还有这种手段?”霜星问。 特子指了指晦暗的天边:“看见没,这雨就是我从天上斩下来的,刚才我用剑气帮她续上了一命,救人之剑只要一出手,天地就可为之感怀,春雨潸潸而落。” “好厉害……”霜星喃喃道,“真希望你说的是真的。” “你没听我之前说嘛?我都答应你要救她,必定是要做到。” “简直像童话一样。”霜星仍在感慨。 “你知道吗?伊芙利特那个丫头最近在看一本童话,上面写着水精灵帮村民实现愿望的故事,可无论是水精灵或是沙漠中的奇妙绿洲,不过是后人杜撰。 事实上,奇迹的产生,也少不了处心积虑和尽心竭力,前人做的事被过度神化后,便成了童话。 又或者说,事情办成就是童话,若是失败了,就是悲剧,比如整合运动。” 霜星道:“这七天,有什么需要我做的?” 没有回音。 “特先生?”霜星看向了特子,忽发现他已睡着。 方才那一剑为救人牵动天机,着实是耗去了不少体力,他到了宿舍,更是心弦顿松,靠在沙发上倒头就睡。 霜星侧着头,看向特子许久,本想调侃他几句,可她忽然想起了别人,她想到了塔露拉。 她们各自有着令自己骄傲的往昔,那就好比她脸上和身上被战火雕刻出的伤痕,有着不惜肝胆相照、托付性命的生死之交,当然,她们也有心心念着的人。 “这雨,何时才会停呢?” “下了这样一场雨,沙漠里也许会多一些绿洲吧。” 霜星想着,起身从里屋拿来了被子,轻轻盖在了特子身上。 在世界最高城买草莓(十四) “跑步真的挺好,只有在疾行和挥刀的时候,我什么都不会想,精神内耗就会有所缓解。” 徐乐嘴里斜叼着一根电子烟,在阳光普照的旷野上飞奔,像一条腾云驾雾的风中游龙。 紧跟在他身后十米,芬在一路狂奔,她拔腿卯足力气追了好一阵,终于能看到徐乐的身影。 至于陈墨,早早地被落到五十米开外,却仍旧能清楚地听到徐乐中气十足的嘲讽声:“草莓仔,跑得这么慢,怪不得媳妇跟别人跑了。” 他顿时急了,脸涨得通红,停下脚步低声念道:“我真想不明白!为什么她能一声不吭地走了?” 远远望去,徐乐却能清楚地听到陈墨嘴上所念。 向后纵身仅一步,他闪身跃至陈墨身边。 徐乐笑起来很率性,笑容也很自然:“w要为她们的女王特蕾西娅尽忠,你懂的,某些人表面是佣兵,实际上比仆人都要忠心。” 陈墨弯下腰,大口喘着气,却仍叹息道:“这三个月,她一走,像是一场大梦,除了一把枪铳,什么也没留下,甚至就连这把铳也不是她自己的。” “梦,岂不是很好?”徐乐劝慰道,“相恋如梦,总比焦虑度日要轻松不少。” 陈墨思前想后,忽然眉头舒展:“对了,我手里还有她的兵牌!” ——那是他在卡兹戴尔境内的地下通道搜到的,可一个写着姓名的铁牌子又有什么用? 无论是罗德岛,还是理唐城,都再也找不到w这个人的身影。 踟躇间,陈墨蓦地发现徐乐又跑到了五十米开外,放声大叫:“先跑到马厩的,中午我请他吃外卖!” 说完了这句话,芬的身影已跟着消失不见。 陈墨悻悻地从地上拔起一根草,任由草根的土腥味蔓延。 嘴上没烟,身旁心心念的女人已不在,他便以草为烟,以风为伴侣,聊以慰平生。 出了布达拉城邦,南行十五里,便是一片广袤的草原,天如帷幕,芦苇稀疏,野草呈深绿色。 在太阳之下,每件东西都发着光,远处的布达拉城、匍匐在地面上的清河、甚至是天边的昆仑山铁旗峰,都如是,无一例外都在发着光。 发光的东西能传到眼中时,纵使时间再短,都代表着已经发生过的事,当看到后,想要补救也已经来不及了。 所以,我们看到的最好都是好事,因为已经发生的事,绝对没法改变。 一群野马成群结队嘶啸而过,踏过生长着野草的水洼,踩着生满青苔的石子,比起锁在马厩里的马儿,他们要自由得多,忧虑也少很多。 风声水声马嘶声,声声入耳。 情事家事天下事,事事关心。 马厩并不大,理唐城的马多为现抓的野马,能被长期养在马厩里的马毕竟是少数。 草原王室即珍珠世家认为:马正如女人,四处玩耍的女人往往姿色绝佳,若是养在深闺,一千人里也难出一个杨玉环;同理,只有现抓的马才有奔跑的野性,有了野性,才有能力, 理唐城的马匹通常用作战事与运输,在被用完后,便会被解下缰绳、拆掉嚼头,重新放归草原,如此大费周章的一轮过后,正是为了保存这种野性。 在徐乐进到马厩中后,意外地发现房中连一匹马的影子也找不到。 他转头,发现有几个女子坐在角落里吃喝起来,竟不由自主地大笑道:“傻丫头们,吃早饭也不挑个好地方,当心吃一嘴屎。” 蹲在一旁吃饭的五名女子赫然竟是汐、莫斯提马,外加行动预备A1组的成员,也就是一堆三星干员。 汐冲着徐乐翻了个白眼,道:“乐大叔,这屋子都两周没住过马了。” 这里实在不算是一个很好的马厩,木屑四起,枯草遍布,屋顶是用木板铺成而非砖瓦砌成,抬头望向屋顶,可以不加掩饰地看到湛蓝的天空,四周的木板门更挡不住四方吹来的山风。 不过作为歇脚的地方而言,这里刚刚好,没有人愿意在外面像野马一样吃东西,那样只会让你的肚子发痛。 “吃完了就赶快出来。”徐乐抽了又一口电子烟,径直走出了门。 在房门外屋角的灌木丛中,他看到了地上的一株草,眼睛发出了光。 深绿色的叶子茎脉分明,结出的白色花朵比起叶子来还要小上不少,反倒成了绿叶的陪衬。 但徐乐兴趣十足,摘下一朵花,望着无边的天空,不声不响地走到了芬身后,又将这朵花别到了姑娘的耳边。 为什么男人总爱给女人花? 究竟是因为春心萌动、梦魂萦绕,还是因为想要示爱? 徐乐不同,他只是很喜欢,喜欢欣赏小姑娘那种惶然无措又害羞的表情。 芬摸了摸头上那朵白色的小花,现在挂在她脸上的,正是这种表情。 她摘下那朵花,一看到,脸就红了:“乐博士,你这是什么意思?” “送你一朵花,因为刚才在路上,你差一点就追上我了。”徐乐微笑着说,“当然,也是提前祝贺你拿金牌,这花可比金牌有用的多。” 这朵花称不上多美丽,散碎的苍白色花瓣,淡黄的花蕊,跟金黄色的野菊花比起来都要逊色不少,更别提那些妖艳的蔷薇与牡丹了,所以,这种花给人的第一印象便是“平平无奇”。 徐乐微笑着道:“有时候我在想,舰上的五六星干员总是少数,大多数人就仿佛这种花,无人注目,孤芳自赏。” “它可有名字?”芬捧着手里的小花问道。 “马钱子,你听说过吗?”徐乐道。 “没听过,好像是中药的名字?” 徐乐眯起了眼睛,意味深长地道:“的确是中药,以它的果实为原料,可以制成一种奇药,名为‘牵机’,在我们那个世界,炎国被称作大唐,唐朝最后一代君主就是喝了掺有这种药的毒酒,最终一命归西。” 芬被吓得脸色骤变,连忙丢掉了手里的花,叫道:“你拿这种毒草害我,回去我一定要告诉陈长官!” 徐乐哈哈大笑道:“果子有毒,可花却是活血化瘀的良药,你吃了都没事。” 芬已气得扭过了头,再没心思去听徐乐辩解。 徐乐继续道:“之前有个刀客,被同伴陷害坠入山谷沼泽,就是靠这种花的药效捡回了一条命来。” “这个刀客恐怕就是乐博士你吧?”芬定睛看向徐乐腰间的佩刀,“可你今天为何没带那把银色的宝刀?” 如今挂在徐乐腰间的,是一把鱼皮黑鞘的短刀,长不足三寸,从刀锷所用廉价青铜来看,也绝不是什么名贵珍品。 “对啊,我那把魔刀呢?”徐乐挠了挠头发。 “啊,原来是交给小特了,他肯定能保管好。”徐乐又开始了自问自答,“现在这把,不过是理唐市场上买的玩意儿,就跟我嘴上这杆电子烟一样。” 他拔出了腰间的刀,刀身光洁而崭新,像极了柳树新发的枝条,除此之外,也绝不像别的。 因为柳树的枝条细长又多疖,而且随处可见,在街上都不值一拾,这柄刀也一样,虽新发于硎,但刀刃口杂乱,实属凡品,平平无奇。 “这样的刀,还能防身吗?” 就连身为三星干员的芬也清楚,用这种刀劈柴开山还好,若是兵器相击,最先被拦腰折断的绝对是这它。 徐乐道:“在你手上,当然不能,因为你是用长枪的,不过在我手上,哪怕是跟深海猎人过上两招,也已足够。” 这里是草原,为什么他会说出深海猎人? 芬的脑海中疑窦丛生。 还未等她想清楚,徐乐轻声道:“看我给你表演一刀,不远处好像有人在偷听我们谈话,希望这刀别给他劈死。” 说着,他已出刀,芬望着徐乐挥出的这一式,呼吸都似已停顿。 最先发出的并非是刀,而是烟,电子烟。 青白色的烟雾从徐乐的口鼻中喷出,不一会已化作一大团。 他抬手,刀已发出! 这一刀并不快,却在瞬息之间划过了那一整团喷吐而出的烟雾。 奇怪的是,徐乐斩下了这一刀,就连利刃破空的声音都没人听到。 因为他斩的不是风,而是烟。 他用烟在烟中镌刻出了一道刀痕。 刀气伴随着烟雾,徐徐行在风中,徐乐整个人也像是一把刀,跟着风、和着刀,向前冲去。 前方正好能望见昆仑山上的铁旗峰,终年积雪不化的峰顶上寒风萦回,徐乐整个人似是托着高耸入云的山风,如君王般神威凛凛、义无反顾,却又无可撼动。 刀停,人也跟着停。 刀锋停在了远处的一株柳树下,地上的山茶花正在开放。 原本树下是没人的,可就在这一刀后,数道人影在树下显现,他第一眼便看到了一个手捧着花的女子。 长发洁白如雪,头戴尖顶高帽的妙龄女子。 就在这一刻,徐乐愣住,大叫:“哇!我差点杀错人啦!” 在世界最高城买草莓(十五) 风声、河水声、野马长嘶声。 利刃破雾。 树影。 及时收住劲力,刀刚好停在山茶花的花瓣上。 苍白的刀锋,洁白的山茶花,雪白的长发。 可面前少女眼睛的虹膜是红色的,红得像血,在柳树旁的几人当中,她当真可算是极美的女人。 不过徐乐连看都没看那妙龄女子一眼,反倒瞟了下女人身边那位身背长剑的高瘦男子。 “不愧是徐前辈,好一招‘云旗吐雾’,凌厉无匹。” 循声望去,七尺高的男子负手而立,皮衣光洁如新,面貌俊雅,略显疲惫的双眼中眸光幽邃,像是连通着深海。 最有特点的还是这人的眉宇和嘴巴,他的眉骨很高,眉毛却是塌着的。 他的嘴唇很薄,薄如柳叶,胡须刮的很干净,这张嘴一开口,配上这样一对多情的眉眼,任何一个见到这种男人的人都会觉得他心中有些失落,纵使他笑着,笑得很开心,也总夹杂着三分哀伤。 哀从衷来,葛哀。 若不是哀使,谁又能以万般柔情,悉堆眼底? 若不是哀使,谁身边又能跟着这样尤物般的深海猎人? 更何况还不止一人,而是两人,深海猎人中的整整两人,要知道目前在舰上登记在册的也只有三人。 方才依偎在葛哀身旁的,自然就是斯卡蒂。 雪中邂逅,木屋一夜,一想起这些,斯卡蒂仰头看向葛哀,总会感到说不出的满足,捧着山茶花的手也未免感到有些无处安放。 收刀入鞘的徐乐面带歉意,俯身拱手道:“哀老师,数年不见,方才失礼,多有得罪。” “天地生刀剑,铁霜寻桐驹。你是穿越者中的第七人!”芬回忆着徐乐曾在舰上宣扬的诗句,一时间深感讶异。 深海猎人中的高个子短发女人眼神尖锐,却反问向徐乐:“听闻罗德岛的新任博士自号天下第三,听觉和视觉更是远超常人,可为什么阁下连我们是谁都认不清,执意要砍过来?” 葛哀轻笑道:“这就是穿越者打招呼的方式,能力越强,过招就更剧烈。” 众人寒暄间,徐乐又扭头看向那高个子女人,她姿容冷傲,身材颀长,皮肤和头发都是那种奇怪的暗灰色,虽身无武器,往那一立,端的是架子十足。 可徐乐与之平视,面上表情却很是古怪:“这大个女士是谁啊?特子跟我说过深海猎人里有斯卡蒂,之前我在海底城也见过几位,可这位大姐我头一回见啊。” 他这声“大姐”叫得可真是响亮,一旁的芬也在替他担心,若是激怒了深海猎人,后果可不是好玩的。 “歌蕾蒂娅。”高个子女人不愠不火,沉声道。 徐乐当即一拍脑门:“啊!我想起来了,你就是把铁帅甩了的坏女人!还是我们舰上挂名的干员,真人和照片里果然是不一样!” “可我很久以前认得你,当初在阿戈尔当执政官时,你们几个穿越者的档案我都看过。”歌蕾蒂娅道,“你难道不想问问我为何抛下那位铁帅先生?” 徐乐挥手道:“我可不是农村老妇女,爱嚼舌根,男女之间,你侬我侬发生关系的过程千篇一律,可分起手来的原因反倒是各有千秋,你们来这里,也绝不是来打哈哈的。” “没错,我们也是受人之托,前来参赛。”歌蕾蒂娅道,“斯卡蒂也是。” “至于幽灵鲨,她精神不太稳定,暂且留在舰上待命。”葛哀补充道。 就是这时,徐乐面上猛地一冷,问道:“参赛?为哪一方?哪个项目?” 他这句话问得是掷地有声,既然自己立志夺得两金一银,就算是深海猎人盟友,只要妨碍自己的夺冠大计,在这一刻就已成了竞争对手。 身后草场的一群野马跑过,烟尘四起,呛得众人一嘴沙子,徐乐紧绷着的脸也顿时松懈了下来,他打趣道:“哈哈,是我多虑了,深海猎人参赛也并无不可,总不会是帮理唐郡王那小子参赛吧?” 歌蕾蒂娅简短地答道:“就是他。” 在一般场合下,旁人的肯定比否定总是要宝贵许多,可徐乐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了,一想到要和深海猎人同台竞争,就算是神仙也不可能笑得出。 徐乐试探着问向葛哀:“哀老师,咱们是自己人吧?” 葛哀点了点头:“那是当然,按辈分说,歌蒂还得算是咱俩的大嫂。” 斯卡蒂听闻将手中的花交给了葛哀,连忙道:“二队长可不是亲戚,深海猎人有分明的上下级关系。” 徐乐笑道:“那也好,歌蕾蒂娅参加的显然是徒步,而我们这次是来驯马,两不耽误,既然不是亲戚,彼此间也不用再留手。哀老师,你和斯卡蒂也别太累着了,赛事在即,这几天注意休息,希望能在赛场上见真章。” 葛哀恭敬地抱了个拳:“承蒙徐前辈惦念,可这美酒与美人每天总得有一样,不然人生难免会有缺憾,听闻明晚丁震会在无烟殿大宴宾客,不妨我们到时候再见。” 徐乐展颜道:“哈哈,你这人说话还是这么讨人喜欢,回见!” 望着深海猎人一行远去的背影,芬深刻地意识到歌蕾蒂娅将要和自己参加同一项目,手心已吓得直冒冷汗。 她并不是紧张,而是情绪低落,一种察觉到毫无胜算的失落。歌蕾蒂娅是深海猎人中以速度见长的二队长,而自己只是一个三星干员。 这场比赛若是开始,无异于去叫一匹马跟跑车去拼速度,教黄羊去跟公牛角力。 芬的心理上感到畏难,生理上呼吸急促,好在徐乐赶忙将她拉到了一边,叫道:“走,我们去找临光!” 成群的野马毛色繁杂,在沃野之下绕圈奔跑,他们的圆心是理唐河上游分支。 河水有浅有深,上游冰雪初融,山石之间涓流汇聚,马踏清溪,冷冽的泉水堪堪没过蹄子,引得一片河谷交相奏鸣。 骏马神采奕奕,自由快活,可它们仍是跑不出由理塘河划出的这样一圈天地之内,或许马儿也足够快活,完全不必跑走。 那么人呢?人这一生是否也在绕着一个圆心在往复运动,人类是否也在如此地周而复始? 徐乐在思考着,他陷入了人生和历史的大思考,只要大脑还能活动,思想有顿悟,人就能看得更高、走得更远,就算千百年后这片大地上的人们仍在绕着圈,可至少自己是在努力向前走的。 他的前方又是什么? 徐乐拍了拍芬的头发,轻声问道:“趁马厩的姑娘们还没吃完饭,我有个问题要问。” 芬愣了愣:“是不是徒步项目?我觉得博士可以换个人来,跟深海猎人对决对我来说,还是太难了。” 徐乐脸上一黑:“不是这个,我想问别的问题。” “你问。” “之后,你们有什么打算?” 在世界最高城买草莓(十六) 徐乐这句话问得就很奇了,他没有问“你”,偏偏问的是“你们”。 他靠在马厩的墙边,不动如山,那把市面上随手买的破刀连同电子烟一起被一根扎带紧紧地绑在腰间,整个人神情很是安定,却全然看不出一丝想要开玩笑的意图。 “博士问这些做什么?”芬捋了捋自己的一头长发,心中大为不解。 徐乐坦然一笑,道:“我是新博士,上任才不到两个月,为了能相处得愉快,总要了解一下这艘舰上大家都在想些什么。一艘船要往哪开,绝不能由掌权者闭目塞听,独断专行。” 芬哑然失色:“这种话博士该去问舰上说话更有分量的人,比如凯尔希或者阿米娅,她们的打算才能决定整艘舰的走向。” 徐乐冷哼一声:“凯尔希就是万年白银,一个人所做的事不会超越本人的认知,她活了太久,知识面卡在那儿了,上不去下不来,你指望这种人去谋划精密的心思与宏图大计,那是根本不可能的事。 至于阿米娅,听小特说那姑娘身负绝强力量有待发掘,也是这个世界的主角,但她毕竟是个丫头,年幼尚不为大器。” “所以,同为干员,这种问题由我问你,和问别人没什么不一样,就当是闲聊,你大可畅所欲言。” 徐乐这次反而没有抽他的那杆电子烟,而是满脸期待地看着芬,静候她的答案。 “对于我们小组的话,我打算多让几个组员出出任务,可我又不希望她们出事。”芬颔首道,“当然,就我自己而言,现在只想跑得快些,争取能在三天后拿个奖牌回来。” “可惜我只是个小组长,人微言轻,希望博士不要笑话我。”这句话只是芬心里所想,却都写在了脸上。 徐乐点了点头,又问向芬:“你知道自己在罗德岛是什么位置?” 芬回应道:“行动预备组组长,也是博士的手下。” “和你同一岗位的干员,在先前和整合运动一役中,也死了不少,如果你是他们,你有没有勇气去赴死?” 芬吞吞吐吐道:“如果迫不得已,我愿意舍生取义,为大家而死。” “错啦!”徐乐弹了一下芬的脑袋,“一个公司如果真的对员工好,是绝不希望他们为自己而死的。” 芬捂着额头,想没不想就驳斥道:“可我们这些做干员的,总会遇见打不过的敌人,闯不过的险境。” “我宁愿你们这些干员遇见打不过的敌人时,拔腿就跑,跑不掉就当即倒戈叫爹,保住性命最重要。” 芬的眼里忽有了一种复杂的神色。 如果一个上司要求你看重自己的性命,而不是命令你逆来顺受、鞠躬尽瘁,你会感到释然、欣慰还是感动? 也许是其中一个,也许都有。 徐乐叹息着又道:“十年出一个状元,二十年出一个将军,越是拼命燃烧自己的人,进棺材的脚步就越快,我很担心舰上那些资深干员,各个肩负重担,苦大仇深,办企业搞事业决不能这样。” 芬追问道:“那该怎么样?” 徐乐道:“就像跑步,工作的时候也不该顾虑太多,都自私些吧,别再像之前我的手下一样,匆匆而来,又匆匆离世。” 他又望了望西方积雪的昆仑山铁旗峰,那便是徐行乐开帮立派的所在地。 不知为什么,芬听着徐乐说这句话,总有些想哭。她虽不知道徐乐的旧部究竟是哪些人,但战友间的生离死别她也曾经历过,而且尝得很深。 一个人若是死在成大事的途中,纵然死得轰轰烈烈,多年之后,又有多少人能记起? 忠义之士多,留名者少,谁又能清楚地报出战争中每个死亡将士的名字? 一将功成万骨枯,平凡地活着与慷慨赴死间孰轻孰重,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杆秤。 芬尚且年轻,徐乐也不过大了自己七八岁,可她看到现在的这位新领导者时,总觉得他要年长得多。 藏在他心里的东西,实在太过沉重,当往事如梦般被勾起,又何以解忧? 正当徐乐独自沉吟的时候,马厩中的干员们已出马厩,一个身着盔甲的金发女人也牵着马走了过来。 这女人年轻英朗,腰配短剑,一身银色的甲胄在行走时一点也不显得笨重,她也是库兰塔人,举止得体而有力。 她含笑点头,挥手向徐乐等人招呼。 众人也早就认识这个人,她就是舰上的耀骑士,临光。 临光将马匹的缰绳递给徐乐,又向西方河边指了指,似是私语了一些话。 徐乐接过缰绳,轻拍了拍这匹灰马的脖子,顺带着整了整马鞍,从挂在鞍上的硝皮包里拿出了一根长长的马鞭。 谁也看不出他要去干什么。 更何况,若是驯马,他身前的这匹良驹已被驯化得极其顺从,倒也不需要马鞭来伺候。 徐乐拍了拍身旁马的额头,向众人问道:“这匹马怎么样,可否当作赛马?” 这是一匹很特别的马,全身毛色灰如乌云,尾巴上的毛却是耀眼的黄色,像极了乌云中蹿出的闪电。 它是被临光亲自牵来的,明眼人一看到它熠熠生光的双眼和有力的双腿,就已经承认它是万中无一的千里良驹。 临光微笑道:“这马是我选的,当然是好马。” 徐乐轻抚马头,脸上也露出了欣喜得意之色:“它就叫‘乌云’,在理唐城十匹神驹之中,它排得上后五名,临光的眼光真的很不错。” “为什么才后五名?”汐问。 “从它的名字你就能知道,乌云,云越是深重,反而越不能久存,闪电速度再快,从发光到听见雷声也不过瞬息间就可完成,而且它太温顺,临光和它磨合的时候并没费多大功夫,甚至连跤都没摔一次。” 临光承认道:“您说得没错。” “那不反而证明了临光姐姐技术好?”汐已有些忿忿不平。 “不,真正的烈马可不会轻易让人骑,乌云这样的马,太过驯顺肯定就会少了那股劲儿,韧劲儿。” “理唐郡王丁震的头号爱马名曰‘珍珠’,通体雪白,额如朝日,目似霞光,虽个子小上别的马一大圈,但野性更甚十倍,若让乌云与珍珠赛跑,前五十里乌云必定领先,可跑完全程后,珍珠必会超乌云一百里。” “那我们岂不是必然要输给丁震?”汐担忧道。 徐乐道:“所以我们要借着乌云的足力,去找一匹更烈、更狠、更劲的马,一匹足以碾压珍珠以及一众理唐名骏的当世神驹。” 众人大为不解,单单是买下这匹“乌云”,徐乐就花下了罗德岛内足足七百万龙门币,如今他反而说这匹马不过是为了寻找另一匹马的踏板,简直是不可理喻。 徐乐正色敛容,继续道:“你们可听说过铁帅大叔的那匹马?” 汐道:“那也是是一匹好马,可是听说自打铁帅大叔心灰意冷后,马儿也离他而去,不知所踪,难道它就跑到了理唐城?” 腰边的电子烟被解下,徐乐猛吸一口,烟雾如火一般自鼻腔喷出,豪气也像泉水一样涌了出来。 他点头道:“没错,这次我们要找的就是她!” 在世界最高城买草莓(十七) “人就是鼠,鼠就是人,人能在老鼠身上做的一切事,都可以同等地施加给人。”徐乐字正腔圆地自说自话着。 “同理,女人如马,马如女人,男人为追求女人所采取的一切措施,都可以同等地用在马儿身上。 想当年我流连于烟花巷陌,扬州瘦马,当真是风韵十足。” 他嘴上说着,整个人沉浸在了回忆当中,不禁舔了舔嘴唇,又抽上一口电子烟,甚是陶醉。 汐听到这,脸涨得通红:“乐大叔,这里全是女生,还请你谨言慎行!” 徐乐却不以为然地回头道:“怕什么,她们又听不懂,这世界可没这种专有名词。” “乐博士今天要找的女人……不,那匹宝马是什么样子的?”芬一听徐乐说到女人,心头一紧,差点说错了话。 徐乐倒也不以为意地道:“哈哈,她啊,可比别的马、乃至库兰塔族人都要独特得多。” 河流是理塘河的动脉,流得越快、越汹涌的河水,越容易在大地上划出分支,刻画出曲折、蜿蜒的凹痕。 在一处三面环河的空地上,成群的骏马扎堆聚集,大口吃草,尽兴撒欢,无忧无虑。 徐乐作为博士,就这样被一群年轻的干员姑娘簇拥着,到了这片空地。 马不懂欣赏女人,女人中的大部分也不懂欣赏马,但无论是神俊非凡的马亦或是亭亭玉立的姑娘,都是值得大家欣赏的。 徐乐就是这样一个既懂得欣赏马,又懂得欣赏女人的男人,可现在让他感兴趣的,只有一匹马。 偌大的草场,处处都有马在腾跃,他的目光却只固定在了草地中央,数十匹深黑色长腿骏马随意地围成一圈,圆心处有一匹通体赤红如枣,瘦得能看到肋骨的汗血宝马。 胡马大宛名,锋棱瘦骨成。 它一动不动地站在黑马围成的圆心内,低头弓背,像是在吃着些什么,从外面,包括徐乐在内的众人,无一能看清它的全貌,但每人都可以肯定,徐乐此行来找的正是这匹马。 “它在吃草。”芬随口道。 “不,你再仔细看看。” 说着,徐乐从腰间抽出马鞭,扬袖一挥,鞭声如炸雷般响起,力道简直要将牛皮制成的马鞭活生生震断。 可奇怪的一幕发生了,本该将群马惊得四散奔逃的这一鞭,却收效甚微,那身为护卫的黑马更是一动不动,稳得就像是它们脚下所踩的大地。 那匹枣红色汗血马也依旧低头,兀自吃喝。 徐乐眉头微皱,嘴上意外地发出了赞叹:“处变不惊,果真是好马。” 随后,他又一挥手,示意向陈墨:“朝着它们打一发空枪。” 陈墨眼睛一亮,立刻抽出背后那把长铳,枪声一响,比起方才那一鞭,动静小了不少。 他的职阶是狙击手,走得是暗杀的路子,枪声本就不必太大,但这一击空枪反而奏效。 黑马们纷纷撤走,步伐仍有条不紊。 他们就像是有着超过一般马匹的智慧,准确地分辨出了枪声和鞭声。 就在这时,陈墨的心中突然感到了一阵惊怖,因为他看到了那匹枣红色的汗血宝马,近一人高的瘦马,双目黑如乌玉,一见到陈墨等人,它发出了近乎雷鸣的嗤声,露出了包裹在嘴皮下沾满鲜血的两排牙齿。 血并非从马的嘴里吐出来的,汗血宝马只有一连奔袭千里才会在膀子上流出自己的血。 血是它饮进去,吃进去的,因为在它的正下方,赫然躺着一匹狼,死狼。 它是一匹怪马,一匹吃肉的马。 所有人看到这一幕的时候,感觉就仿佛那只死掉的狼一般,全身的血液都在为之冰冷。 这简直已不是一匹马,而是一头野兽。 如果有一天,在草原上只身遇见这样一匹马,那将要比只身面猛虎都要可怕。 一想到这里,陈墨不禁激灵一下打了个冷战。 徐乐却悠悠地说了四个字:“马随主人。” 众人耸然动容,陈墨不解道:“什么意思?” “丁震爱电子烟,他的宝马珍珠也爱抽上两口,至于铁帅嘛,他善杀伐,爱喝酒吃肉,他的这匹名驹当然也少不了每天开荤。”徐乐道,“她的名字就叫‘大碗’,大碗畅饮的大碗。” “这一定是个很难驯服的家伙,你得多加小心。”临光叮嘱道。 “驯马跟追求女人是一样的,看我操作就完事了。” 还没等众人响应,徐乐已脱掉了上身的深黑色制服,一把扔给了在一旁的芬。 他精赤着上身,大家一齐注目,就都看到了徐乐身上那虬结的肌肉,一道道青筋如小蛇般在他的手臂上遍布。 一条深黑色的伤疤沿着左肋一直斩至右腹部,众干员看得心惊,这道疤痕显然埋藏着徐乐作为铁旗峰上乐刃门主人时极为深重的一段过往,但却无从问起,也不敢问。 徐乐却先开口,指了指自己胸前的伤痕道:“喜欢吗?小特五年前给我砍的。” 他眼光暗了一下,浮现出一种罕见的不和谐,对这个伤痕却没有多解释,跨上了身旁的乌云马,猛地一甩鞭,乌云如箭一般飞出,冲向了远处名为“大碗”的那匹汗血宝马。 急蹄声响,大碗的神色渐渐变了,先是恍若未闻,后是怔了一怔。 最后,这匹马做出了一个极为惊人的举动——它叼起了头下那匹还没被吃干净的野狼遗骸,拔腿就跑。 它疾退,徐乐骑着乌云在大碗身后穷追不舍,连着甩出三次绳圈,意欲套住它的脖子,却都扑了空。 大碗腿上跑着,嘴上死死咬着那匹死狼的头颅,一边又在叫,它的嘶吼声尖锐而高亢,像极了一把架在刀刃边缘的唢呐, “这还是马?”芬已是膛目结舌。 大碗继续跑,刚起步就和乌云拉开了极大的一段距离,忽然发觉头顶的天空已不见了。 汗血马从不躺下,脚踏黄图,头顶苍天,就算是在马厩里,屋顶之上还是天,地板之下仍是地。 可是现在,天空却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人的双臂,遮掩住了它的两双眼睛。 徐乐若是按常速奔跑,就算催动身法一步二十丈,时间久了也绝无可能追上大碗,所以他站在乌云背上,纵身一跃。 借着乌云爆发的速度,加上自己的速度,刚好落到大碗的脖子上。 大碗这时候还在往前跑,已经来不及了,更何况它脖子上徐乐的这双胳膊,简直比铁锁都要坚固上千百倍。 从这一式中,它感受到了三股劲道。 第一股是源石技艺,狂放无匹的力量压得它的双腿陷进了泥土中。 第二股是徐乐作为刀客所释放的刀气,锋锐蔓延至大碗的周身经络,霎时间,它似触电般寸步难行。 第三股是一种阴劲,如丝缕般附着在这匹马的周身,无论它再怎么挣扎,也摆脱不掉这种劲道,这也是徐乐能稳稳当当骑在不停挣扎的大碗身上的秘诀。 霎时间,飞沙走石,四周的野马皆为之侧目,四散奔逃。 芬还在忧心:“博士这么强壮,对付一只瘦得皮包骨的马,会不会失手把它杀死?” 事实证明她的这种担心是多余的,大碗乘着徐乐,徐乐骑着大碗,这样一个驯马的大战,足足进行了三十分钟。 每一次大碗借着山坡冲刺、跃起,都足足有两三丈多高,徐乐却仍是稳稳地锁住它的脖子,一动也不动。 起初,众干员还是在感叹:“好厉害的瘦马,被锁住脖子这么久还能一直挣扎一直跑。” 到了约摸一个半小时后,他们的话题变了:“好狠的乐博士,体力太恐怖,锁住这匹马如此久还能屹然不动。” 芬忽然想起了徐乐说过的话:“既然乐博士说驯马就像追求女人,他追求起对象,又是怎么样一番景象? 陈长官可千万别被做出这种事来!” 就在这时,徐乐跌至低洼处,忽然叫道:“快来人帮我一把。” 等众人赶到的时候,徐乐已将大碗生生撂倒在河水中,温顺得像一只老猫。 在世界最高城买草莓(十八) 回到城中的时候,徐乐的手中华已多了一条马缰绳,也多了一匹马,通体赤红的“大碗”。 他当时扑倒大碗进了河边,初得宝马使他放下了一切戒备,无暇顾及被冻得通红的上身,胃里也喝下了一大口几近结冰的水。 冰冷的河水透彻心脾,他抱着大碗,像极了正抱着一个刚刚结识的爱人。 偏偏是这样看中、如此让徐乐为之倾心的一匹宝马,为什么回到城后,他反而只是随手一牵,就当它不存在了? 一个人高马大,披着黑色帽衫,牵着两匹当世罕有之神驹的大汉,在谁看来都是一件十分威风的事,更何况身后还跟着一群貌美女子,若不是罗德岛的博士,换作别人,恐怕整个理唐城也只有少数几人能有如此待遇。 一路上,大碗走起路来哼哧哼哧地,徐乐却恍若未闻。 临光提醒他:“这匹马是饿了,想吃东西。” 徐乐却道:“不用,先饿她两天。” “难道不用为它准备最好的草料,以此备赛?”临光有些吃惊地说。 “可以给乌云多准备些吃的,至于大碗,她是母马,刚刚驯服,总得挫挫她的锐气,要让她明白你这个新主人和大街上那些骑士不一样。如果男人什么事都要依着女人、满足女人,那便样衰了。 同理,驯马也一样。” 临光不再多问,她深知徐乐在驯马这方面比自己理解更深,大名鼎鼎的乐博士也总不会去忽悠干员,索性她就全听徐乐的。 可他的这套男女言论一出口,听得别的姑娘脸色都变得有些微妙。 芬再一次提醒道:“乐博士,女孩子是拿来宠的,说到底跟驯马不一样,你得端正一下自己的观念。” 徐乐特地看了她一眼,故意装作不屑地道:“宠的?关心则乱,受宠则惊,谈恋爱讲的是价码,你越去宠一个女人,在她眼里你所做的这一切就越廉价,男人与其去不择手段地满足女人,不如多去学习学习如何提高自己,女人可不稀罕一事无成的无微不至,你觉得可算对?” 芬先是摇头,又点头,一时间也蹦不出个答案。 她本就是个二十出头的小姑娘,连恋爱甚至都没谈过,又怎么能对徐乐这番话有体会? 徐乐接着道:“我认识一个人,他之前为了追求一网恋对象,一周七天,一天早晚都不忘请安,最后还是被甩了。 于是他深受打击,认定此生只玩弄女人,不被女人所影响;只纵欲,不动情,只可惜本性难移,到头来还是免不了伤心。” 芬脸上渐渐黑了:“你说的这个人,该不会还是你自己吧?那我回头一定要告诉陈长官,让她离你远远的,最好再也不见你!” “错啦!”徐乐又是嘿嘿一笑,“我说的是小特!他自诩多情,在泰拉这十年把过七八个妹,却是一个都没进一步发展,只能暗自伤情咯。” “特先生挺温柔的。”芬说道,“他到了舰上,还帮着九色鹿在食堂打杂来着,两个人卿卿我我的。” 徐乐笑了:“那很好啊。” “那你为什么还说特先生的坏话?他明明对舰上的每个女孩子都很好。难道博士是个喜欢背地里说自己兄弟坏话的人?”芬已有些生气。 徐乐却怪有趣地看向芬:“你只看到了小特跟九色鹿和谐相处的一幕,可人是复杂的,他有温柔起来不惜一切为喜欢的女人拼尽全力的一面,自然也会有生起气来手举热水瓶打女人甚至拔剑杀人的另一面,你没见过他在龙门那一战,真是可惜。” 芬一听到这句话,尤其是“拔剑”,回忆起方才徐乐胸前那道黑色的伤疤,心头升起了一种奇怪的感觉。 “博士。”芬试探着问,“你胸口那道疤,真的是特先生砍的?” 徐乐反问:“我在驯大碗之前已经说过了,尼龙(你聋)吗?” 芬连连摇头。 “那就是了,和我之前说的一样。” 招待所依旧是那栋布达拉城中金碧辉煌的建筑,东边是一个稍微矮上一些的楼宇,是布达拉城内的购物中心之一。 回到暂住处后,徐乐没有多待上半秒,当即拉着芬那只春葱般的小手跑去了购物中心,扬言要她来帮自己挑一身合适的衣服晚上用。 见组长被叫走,一群组员姑娘自然也不能坐视不理,也随之跟了过去。 女人缘这种东西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徐乐在这方面却感觉自己像极了一个暴发户,从一早到下午都有漂亮妹妹跟在身边,甩也甩不脱。 他心里开始庆幸,多亏这次理唐城之行的领队是自己而不是小特,否则若换了他,见了这么多姑娘簇拥在身边,怕不是春心躁动难抑,更别提驯马赴宴了。 其余的四名组员,长得端的都是眉目娟好,身着常服跟在徐乐身后,像极了四名丫鬟。 徐乐发现其余四个组员的眼睛都很有特点:其中的双胞胎姐妹中,炎熔不苟言笑,眼睛像挂霜的葡萄、芙蓉反而一直温柔,像星星。作为实习新人的米格鲁未谙世事,单纯得像露水。 比起芬那一双时刻充满干劲的大眼睛,倒也是相映成趣。 他忽然发现其余四个组员里还有一个闭着眼睛走路的人,像个瞎子。 那是克洛丝,她一直都爱眯着眼睛,睁得再大也都是小眼睛,索性就一直眯着。 看了一圈这些个姑娘,每个人都有着各自的风格,他忽然感到很好笑。 这购物中心是理唐城内极其热闹的所在,换句话说,就好比帝都的三里屯、九龙城邦中的太古广场。有衣着光鲜,穿着如思想般开放的俊男靓女,有前来买酒、暂得于己的江湖过客,也有前来细心挑选胭脂香水的阔太太。年轻的小伙子色迷迷地看着路过的美女,至于那些姑娘们,则三五成群地往楼里的KtV或是饭馆内挨个进去。 这样一个集娱乐、消遣、购物于一体的好地方,有人花钱买醉,就自然会有人为了赚钱而忙前忙后。此时仍是中午饭点,所以徐乐也看到了不少的服务员满脸热情地招呼他们进去吃上一顿。 刚一进门,几个“丫鬟”就开始了议论,她们想着晚上既是一场宴会,徐乐当然不可能就一个人去,肯定是要带个人做伴,他究竟要带谁去,一时间徐乐也没有说。 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他一直在买衣服,不光挑自己的,还在挑女人穿的衣服。 他们在理唐城最好的服装店里,最好的店,往往也是最大的店。 他们就站在店内正中央,徐乐拖着下巴,像流连赏花般迅速扫完了整个店铺内从皮草至西服,从制服一类的冲锋衣到炎国世家子专用的紫衣官袍的所有服装。 他尤其问着芬的意见:“你觉得女人穿这件衣服可算好看?” 一边说着,他指了指一套摆在店面最显眼位置的黑色晚礼服,及膝的连衣裙端庄典雅,既有呼之欲出的妩媚,又带着一种极尽轻盈的贴合。 这样一套衣服,在选料与制作方面更可看出裁缝的心思,但凡有眼睛的人,都可看出这套长裙的袖口是由名贵的金丝点缀而成,单这点用料的价钱,就已足够让徐乐他们六个人狠狠地吃上一顿自助。 徐乐懂马、懂女人,唯独不懂衣服,他只得张口问:“这款,能不能让我们姑娘试试?看了才知道好不好看。” 堂堂一个而立之年的大男人,让小姑娘去换衣服。此话一出口,众干员深感震惊。 他还特地指了指芬,示意让她去试穿,芬的眼神就更加震惊。 在这种情况下,给女人买衣服,又让她去试穿,十有八九是要买给这个人。 克洛丝已经眯起眼睛开始笑:“博士在跟组长拍拖,出手还真是阔绰。” 芬的一张脸已是青一阵、红一阵,扭扭捏捏道:“真的……要我这样做吗?” 徐乐不慌不忙地悠悠道:“不是,你干嘛?大芬。现在是工作时间,干员就得服从博士的命令,快!” 好霸道的徐乐,硬生生将一种深情的举动说成了一种不可违抗的命令。 等到芬换上晚礼服,四位组员看得眼睛都直了,徐乐却瞅都没瞅,当即拍板:“这个,给我来三套,再让这四位姑娘每人挑一件自己喜欢的,另外,外加左边那件燕尾服,都包起来。” 克洛丝等四个组员看到徐乐这样的决策,乐了。 自古美人爱英雄,佳人爱才子。如果有像徐乐这样一个风度翩翩又威风凛凛的领导,还是个愿意为女人花钱的男人,无论是哪个女人,都会忍不住心动。 遇到了这么阔绰的主,店家也早就已经开始把徐乐当爷来看,不光是买衣服的这家店,就连六位前去吃火锅时,伙计也当这位大爷莅临是无上的光荣。 看台的特意选了店内向阳的最好位置,备上品质极佳的金丝楠木扶手椅。 还没等上菜单,滚烫的铜锅盖子一掀,最好的羔羊肉配陈年的女儿红已被端到了桌上,端茶倒水递毛巾的伙计一个接一个,应接不暇。 徐乐却招呼了这几位店家每人一个大子儿,小声吩咐道:“在下喜好安静,不要声张。” 可他这大手笔,又何来“不声张”一说? 先是不明所以地被要求穿上了最贵的衣裳,又是稀里糊涂地被请进了理唐城内最好的馆子里,芬急得脖子都红了,斥道:“不是,你干嘛?徐乐!” 徐乐又懒洋洋地喝着酒:“唔……怎么了呢?给你买新衣服,不开心?” “才不是!岛内的行动预算本来就不多,不是让你这么花的!”她的声音里已有了一些怒吼。 她是库兰塔族,生起气来,倒真像一匹马驹。 “哦,我乐意。”徐乐轻笑道,“千金散去图一乐。” “没有你这么当博士的!”芬把头一扭,再也不去看他。 “大芬,你先别急,听我解释。” 徐乐说这句话时已用上了哄小孩的语气。 “怎么?”芬瞪了徐乐一眼,冷冷道。 “这经费,有人报销。”徐乐笑道。 “谁?”芬皱起了眉。 “还能是谁,小特呗!” 说完,徐乐当即拨通了特子的电话。 “喂,小特岛内没什么事吧?” “没事,刚醒,楼上有人在敲鼓给我吵醒了,我想弄死丫的。” “随便你,弄死之后别搁舰上就行,借我点钱。” “多少?” “龙门币来三百万吧,转我卡里。” 又过了一会…… “乐哥,转过去了。” 钱已到账,徐乐话锋顿时一变:“吞了,你哪位?” 在世界最高城买草莓(十九) 十几二十年前,曾有这样一句谚语广为流传: 钱嘛,纸嘛,花嘛。 酒嘛,水嘛,喝嘛。 用李白的话来说,就是“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愿醒。” 当特子将整整六十个w全部转到徐乐户头时,他也没想别的,只感到金钱在无感情地被吞进、吃出。 对了,在转钱输密码的全程,他头顶上还一直有个人在打鼓。 敲得响啊,很响啊。 可是响咯。 方才就是因为这个鼓声,他从美梦中惊醒。 那可真是如春的美梦,梦里有女人,有酒,有钱,可偏偏没有烦恼、没有压抑。 男人们爱美梦,也爱美人,尤其是爱抱着美人做美梦。 特子是男人,所以以上所说的,他都很爱。 他爱美梦,也爱女人,可惜抱不得,罗德岛舰上这么多女人,如果找一个看着水灵的,抱一下,恐怕是要被千刀万剐。 所以,这段日子还是打郊,这郊,一打就是十年。 一想到这些事,他认识的和认识他的那些漂亮女人就“嗖嗖嗖”地在脑内闪过—— 诗怀雅,如果要让她和自己抱一抱,怕不是要摊上官司。 跟能天使通个电话吧,要知道穿越前自己最喜欢的就是她了,可边境地带,又不是一直有信号接向龙门市内。 霜星自从见面那一次后,就再也不让自己碰她,只能由她碰自己。 九色鹿姑娘总是能抱的,三四年的相濡以沫,就差生米煮成熟饭,可惜给了自己机会也不中用,如今又远在幽州,不知是否安好。 除此之外,他心里是否还有别的女人? 像他这么多情的人,当然还有。 旧日的恩怨纠葛,自打当初记忆恢复时,就又捡起了。 只是不敢想,一想,他的心里就会隐隐作痛——例如昔年的网恋对象,那种幕刃,不提也罢! 窗外的细雨更稀疏,风更骤。 雾水,挂在窗前。 梦,却碎了。 被剧烈的架子鼓声敲碎了! 特子猛地怒目圆睁,变得如狼似虎,凶得像狼,恶得如虎。 这是他的起床气,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起床气,从逍遥舒适的状态回到现实,无论是谁,心里肯定有些怅然若失。 可特子的起床气比别人要大一些。 当初在幽州草庐内,夕前来拜访九色鹿,恰逢特子在屋内睡觉,闲谈之间吵醒了他,他眼里的火星子一下就冒了出来。 为此,一位岁相和一名穿越者差点要打起来。 这些年来,他的剑境一直在增长,武学与源石技艺就像是学问,只要肯下苦工用心钻研,总是会取得进步。 在控制脾气这方面,他也取得了不少的进步。 换作是剑道初成之时,他一定会提着剑,上门给那人砍上两剑。 只缘于他当初的观念:像自己这样的穿越者,天赋异禀,杀上几个炎国高手都不在话下,放在别的作品里,已是“起点文里征世界,洪荒境内傲苍生。” 对扰了自己雅兴的杂鱼路人只砍两剑,当真是给予泰拉大陆这群乡下人的恩惠。 可经过数次变故,外加与九色鹿相处的那几年,他的脾气已经好上太多。 但不代表没有。 今天,他一被吵醒,披着睡衣穿着拖鞋就找到了还在沙发上看电视的霜星,问道:“楼上的敲鼓声你可听得到?” 她吃着糖,嚼吧嚼吧:“听得到,是吵到你了?” “是,我现在很烦。”特子说,“帮我一个忙吧。” 霜星仍不忘在兜里塞上一把糖果,旋即出了门。 楼上当然有人,而且还是舰上赫赫有名的大人物在搞活动。 他本来还是可以忍让的,但他看到了煌,那次暗地里潜入工厂,让自己损失惨重的女人。 至于是什么损失,实在是不敢说,不能说。 他一脚踢开了门,就看到了一群拿着吉他奏乐的人。 顿时就怒了,叫道:“你们在搞什么银趴?” 话一说完,异象陡生。 煌一看见特子,就像老鼠看到了猫、儿子看到了爹,拔腿就要跑。 谁也没能料到,这样一个子高高,体格强健,在作战中勇猛无匹的女中好手,竟会这么怕特子。 霜星小声在后面私语:“我见过她,也认识她,算是好人。” “废话。”特子正色道,“我玩过这游戏,就连她一天吃几次肉夹馍都能分出来。” 特子目不转睛,早就知道方才在敲鼓的就是她,于是他对身旁的霜星说道:“转你10个w,帮我揍她一顿。” 一向平易近人的特子,为什么在舰上短短的日子里,变得如此跋扈? 所以霜星心下暗叹:“你连自己手下的干员都要打?” 可是她不能真的把这话说出口,做下属的,总不能当着上司的面子顶撞。 于是她的思绪改成了两个字:“不妥。” 打人总不能说打就打,舰内成员最忌讳内讧,纵使隐姓埋名,她也早把自己当成了舰内成员,跟同事闹矛盾,她做不来。 “好吧。”特子叹息了一声,“也罢,也罢。” 他不打算教训别人了? 难道他脾气变好了? 当然不是,说完他就从霜星那拿出了一颗硬糖,小小的水果味糖果。 是他上午从仓库顺手拈来的一大包糖果中不起眼的其中之一。 软糖有软糖的好,硬糖也有自己的优点,最大的优点就是硬,硬得像石头。 暗器之中,石头是最常用的道具之一。 他想教训煌,早就已经等了好久了,因此在弹出这颗糖时,他用上了十二分的指劲。 于是,硬糖就像子弹一般飞了出去。 飞得太疾、太快,如白驹过隙。 煌已是大为惊惶,她本就害怕特子,现在更是被吓坏了,就连用东西抵挡的手段都已抛诸脑后。 就在这时,寒光一闪,糖果竟碎了。 那是一个威武得像狮子一般的女人,用手里的玻璃酒瓶,一把击碎了飞驰而去的糖果。 糖碎,酒瓶也碎。 霜星看着这人,脸色已变了,心在往下沉,在一旁再度私语:“她是推进之王,维娜。” 特子依旧摆了摆手:“我知道。” 维娜的头发是金色,如狮子的鬃毛般蓬松,这样一个年轻的女人,已是维多利亚格拉斯哥帮的首领,也是岛内的高级资深干员。 她细眉小眼,却细而有神、小而生威,就连特子看到她,也总感觉自己缺点什么,比她低上了不止一头。 这样一个女人,不苟言笑,足可算得上是帮派领袖的典型。 现在,这样一位领袖瞪着熠熠生光的眸子,以冲冲怒气问向特子:“你想怎样?” 她当然知道特子是代理博士,可代理博士又如何?代理博士就可以随便打人?而且是打女人? 维娜的答案是:“这样的人必须要被教训一顿。” 而特子的答案是:“早就该打!” 可打人仍旧需要理由,先前如果维娜不在,特子反倒不需要理由,因为他只是想吓唬吓唬别人就走,让敲鼓扰民的煌姑娘长点记性。 但现在面前的是格拉斯哥帮的领袖,堂堂特大总管,若是跟小混混不由分说就厮打起来,那便太掉价了。 特兵,训练有素。 开团,必须师出有名。 所以他如实给出了理由:“有人敲锣打鼓,扰民。” “所以你就闯进别人的底盘捣乱?” 维娜眼神一冷,冲着旁边的白发女子使了个眼色,特子的身旁就不知从哪里冲出,并围上了十余个手持管钳的干员,个个龇牙咧嘴,凶人恶煞,巴不得将他生撕活剥。 换作是别人,在这样一个场面被围住,一定是要被吓尿。 特子却很镇定,他照猫画虎,仿照维娜的样子对霜星使了个脸色。 他觉得自己和叶莲娜好歹是主仆一场,总得有点默契,一个眼神,她就能帮自己叫人来。 怎料霜星却一脸茫然地回看向特子:“你自己惹的事,瞪我干嘛?” 特子怔住,心里就像是打翻的沸水,连忙急叫道:“特兵何在?速速前来救驾!” 他卯足力气,叫的声音当真是大极了,见前两次没有回应,他又继续叫了三四次。 舰内宽阔的主走廊里,声音此起彼伏,终于有了响应。 但来的人只有七个,戴着“特”字袖标的七个人,其中一个还是青青,也就是上午帮自己写稿子的医疗干员。 有人总比没人好,多一个人,特子就多了一分狂气,他早就手痒难耐,想打群架了! 在世界最高城买草莓(二十) 目前在场上的特兵一共有七人,加上特子和霜星也才九人。 格拉斯哥帮来的人足足有三十余人,各个手持管钳训练有素,且不论名为“推进之王”的维娜是否会出手,单单是这些个帮会成员,每个人的脸上刀疤与纹身交错纵横,凶神恶煞。 特子一直看不起纹身。 倒不是因为纹身这门艺术有什么不好,古有岳母刺字,早在战国时期就有相应的人体彩绘,只是现在这种东西流于低俗化,十个纹身的里头有九个都是烂仔。 就好比鬼火、杀马特、泡酒吧,那都是没见识的人和烂裤头才干的事。 真正的高雅,就该燕尾服鸡尾酒香槟高尔夫,配巴赫肖邦李斯特,绿茵场上高谈阔论,三层别墅享受战斧牛排,那才算的上有格调,才算得上气派哩! 他只扫了这些格拉斯哥帮成员一眼,一眼就已足够,他太烦这种没品位的帮会。 一般来说,当你认为别人恶心的时候,别人对你也不一定有太好的印象。 特别是在他以一种轻蔑的视线把每个帮派成员都羞辱了一遍后。 蒙此大辱,他们强压怒火,静候命令,只要维娜一声令下,三十只粗壮的胳膊一齐挥下,三十把沉重的管钳一定会砸到特子的脑壳上。 到时候,脑浆四溅,血肉横飞,其惨烈程度难以言喻。 目前特兵只有七人,初来乍到的青青站在最后面,小姑娘已被吓得两腿发软。 其余六人都是些试用期还没满的实习干员,这些身材羸弱的小赤佬们,大腿还没人家的胳膊粗。 若是打起来,平均每个特兵要打三个帮会成员,赢面又能有多大了? 两方对峙之时,特子一见战力对比如此悬殊,忍不住问向霜星:“咱们特兵里的津门壮汉张铁角呢?他可是一员猛将。” 霜星懒洋洋地轻叹道:“他老婆一个半月前生孩子,俩人一块回老家了。” 特子继续小声问:“这三十个人里,你能打几个?” 霜星想了想:“原来能三十个全干掉。” 特子愣了愣:“为什么要加‘原来’?” 霜星道:“原来我挺厉害的,这几个月吃胖了,冰系魔法也都荒废了,没以前那么能打。” 说完,她拍了拍自己的肚子,上面甚至已能捏出赘肉,这是最近每天大米饭吃得饱饱的、营养拉满的证明。 “我最近两个月胖了八斤,天天大鱼大肉。”霜星沉声道,“像我们这种挨过饿的人吃得都多,你能理解吧?” “我理解个鸡毛!”特子已有些急了,“你好歹是整合运动的干部,总得打点输出,把他们中的一些人干趴下啊,不然真得成被豢养的大飞柱了!” 他再一次扫视众人,最终锁定在了维娜身旁那个名为因陀罗的白发女子身上。 特子向霜星指了指因陀罗:“她是维娜的狗腿子,你能不能给她搞定,让大伙涨涨威风,其余的我来应付。” “唔……”霜星犹豫,“我试试吧。” “好,我对你有信心。” 然后,特子又找到了青青:“继续帮我写稿子吧,记录一下这次战果。” 青青的语声已因害怕而颤抖:“好的……特先生。” 这下可算万事俱备了,特子看了一眼维娜,冲她叫嚷道:“要打我们就出去打。” 舰外,骤雨初歇,湿漉漉的泥土滴在沙漠上,不一会就渗了下去。 所幸天公作美,乌云还未散去,这样一片地带算不得太热。 特子找了距离主舰不到两公里的一处洼地作为交战地点。 就算是对手定的场地,维娜也跟了过去。 不去,便是在下属面前丢了颜面,堂堂推进之王绝不会做这种事。 全程,担任护卫的因陀罗都紧跟在她身后一步之遥处,兜里揣着硬刚制成的指虎,冷冷地盯着特子,还有改名换姓后的霜星。 如果说维娜像一头狮子,那因陀罗就是白虎,她脸上的那些疤就像是猛虎身上的黑色花纹一样繁杂缭乱,比起霜星脸上的痕迹,算得上是只多不少。 维娜一路上在跟身旁的煌交谈:“他就是上回在龙门欺负你的那家伙?” 煌惧色未消:“他是个很可怕的家伙,之前那次任务只是用龙门币套取情报,没想到他的手段那么狠,底线却那么低。” 她显然是对特子这个人怕极了,纵然煌在外人面前如何强悍,她也仍像一个小猫,对打过自己的人记得比谁都要清楚。 维娜劝慰道:“放心,就算他是代理博士也一样,我一定帮你教训他。” 一到了外面,格拉斯哥帮众一行人没了顾忌,就连看向特兵的眼神都已更加狰狞了。 特子从这一帮人的状态就可以分辨出一点:维娜不常下场打架,更多的是出谋划策,所以一般的小冲突一定会由属下来解决。 他猜对了,这次果然是身为打手的因陀罗站在前面,摩拳擦掌。 区区一个不起眼的五星干员,又是别人的狗腿子,怎么能干得过前任整合运动的干部呢? 霜星自从被救活以来,恢复得很不错,他们两个人都坚信:敢于应战的,不死于战争。 所以他冲着维娜就是一指,大叫:“维娜小儿,你们三个碰上我们三个,就得一对一决胜负,捉对杀上三局。” 维娜一头金发沾上些许雨珠,蓬松得像火,她一双小眼睛看了一下特子,又对一旁的因陀罗使了个眼色。 果然如特子所料,下一个出场的就是她。 这次他不再使眼色了,直接拍了拍霜星:“好好干,给我把她干趴下。” 霜星怕真的伤了人,用的不是长刀而是长棍,坚冰凝结而成的长棍。 她看了看自己的双手,苍白而有力。 这双手大概多久没有杀人了? 因陀罗双拳的指虎上也没有刺,显然也是有所顾忌。 舰内最忌讳手足相残,兄弟阋于墙外御其侮,这次算是一场小小的切磋。 维娜看着改名换姓为“叶蓁”的霜星,问向煌:“这姑娘什么来头?” 煌也拿不定主意:“可能是那魔鬼养的小老婆,又或者是买来的打手。” “魔鬼”当然就是特子,煌怕他,一想起这个人,浑身就止不住地发冷。 因陀罗走到阵中央时,看着霜星那双灰色的眼睛,忽然有了一种奇怪的感觉,她能从这眼神与表情中看得出疲倦、厌烦,却唯独感受不到杀心和杀气。 真正的高手在杀人时,往往是没有杀气的。 而在因陀罗眼里,霜星面若冰霜,有一种说不出的倦怠与沧桑从眉宇间流出。 霜星就像是打过了她十辈子都打不完的恶战,历经了一百个她都没能经历的生离死别,难免地要倦了、累了。 因陀罗看得有些心惊。 就在这一刻,霜星已将手伸出。 明明手中有棍,为什么还要伸手?这是黑帮打架时永远无法理解的道理。 她被吓得一颤,定睛一看那只手,手心里放着一颗糖果。 一旁众人也已看得呆住。 霜星勉强挤出了一丝笑容:“别打了,吃颗糖吧。” 因陀罗不解:“那胜负怎么算?主子叫我来跟你打一场,就是为了取胜。” “你赢不了我,投降吧,更何况我主人之前说过,你们就是群乡下人,乡下人见识短……” 霜星跟特子相处久了,说话的一些风格都有些随他变得抽象了,尤其是那一段关于“乡下人滚蛋”的精妙论断,换作是谁听到这样一段话,恼羞成怒都是迟早的事。 她也没想到,这样一段话自己竟然能完整地复述下来。 更没想到的是,不光复述了下来,效果还很不错,就连自己也有些窃喜。 因陀罗脸色顿时气得煞白,她已不能再忍。 在这一刻间,她决心要往面前这个一脸死相的女人身上凿下几个坑,一定要听见霜星的求饶。 她一出手,便是“碎甲拳”! 在世界最高城买草莓(二十一) 因陀罗出手快极了,每一招都未留余地,就像她效忠主人一样,全心全意,全情投入。 有的人是为了钱而战,有的人是为了权力而战,也有的人是为了荣誉而战。 因陀罗是为了维娜而打的这一架,她已下定了决心:“这一战必不能败!” 她要狠狠地将面前的霜星打趴下,尽管自己并不知道她的真面目,更没有什么个人恩怨,但做仆从的各为其主,主子吩咐的事,就绝对要干,还要干得利落漂亮。 可是她一出手,就发觉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霜星急退,一边以左手活动长棍招架拳头,右手不忘催动源石技艺。 每一次兵刃交击过后,因陀罗就明显觉得一双手比起之前要冷上不少,不出十合,已是被冻得有些发红。 霜星是为了什么而战? 答案已经很简单:为了能吃上好吃的。 早在交手前,特子就已在她耳边嘱咐:“好好的发挥,赢了晚上就战斧牛排管饱,输了就吃烤洋芋!” 洋芋?狗都不吃! 战斧牛排?狗都爱吃! 一想到能吃到好吃的,霜星荒废许久的源石技艺就用得更霸道、更带劲。 就连这样一片炎热的沙漠地带,地面上也因低温而结出了冰花,又在烈日的炙烤下转瞬即逝。 有时候一个简单的念头对人的影响与驱动,真的会比什么崇高理想亦或是深仇大恨直接得多,也有效很多。 见久攻不下,因陀罗更怒,她已没有必要去留手,她立刻发出她的杀招:“裂魂”。 这一招并不止一拳,而是连续的七七四十九拳,“裂魂”也并非是一个招式,而是一种经过源石能量强化后斗气全开的状态。 就连因陀罗自己都不禁赞叹这一招,用得恰到好处、水到渠成,在这招的驱使下,每一击的威力已接近术师催动法术的轰击。 这一招发出,原本打不碎的铁板可以轻易击碎;重装单位手上坚如磐石的盾牌变得就像是塑料;就连制式长剑经这一招,也可轻易被折断,就像是枯枝一般。 “裂魂”与“碎甲拳”不同,“碎甲拳”轰出用的是蛮力,可以用趁手的兵器卸力,认为自己手上有力气的就算用手掌硬接也没问题,大不了身形一转,就可以消去七八成力道。 但“裂魂”用的是源石技艺,每一招就像是绑着炸药的箭簇,对手一旦硬接下这一招,能量自外而内传至五脏六腑,就算威力上有留手,挨上一下也绝对要吐出一口血。 而且这样的拳,一共是七七四十九拳。 四十九拳,是因为因陀罗考虑到了源石技艺的持续时间,以及自己在保证每一击威力之下最快的挥拳频率,刚好是四十九拳。 “特总管,你的剑能挥这么快吗?”青青问了问一旁的特子。 特子斜躺在一边的胡杨树上,一只脚搭在上面,另一只脚垂到地下,嘴里还一直在吧唧吧唧地嚼着一个果子。 “挥那么快干什么?我又不打苍蝇。”他略带倦意地说。 青青听见他嘴里嚼着什么,忍不住问:“这是什么好吃的?” “槟榔。”特子道,“吃完牙齿能变得黑黑的。” 青青不怀好气地道:“你还有心思吃果子?看样子,叶小姐要输了。” 特子似是聋了,继续嚼着槟榔。 霜星的脸色却变了,一看到“裂魂”使出,立刻飞身后退,放下了一切反攻的手段,飞退。 注意,不是进击,是飞速后退。 整合运动的战士从不屑后退,当初雪怪小队以全军覆没的代价掩护霜星撤离,她也没退,但现在却退了、怂了。 俗话说,心宽体胖。 是不是也可以这样理解,她身体胖了,心也变宽了、变软了,曾经要争的事已不必再争,也没那么硬气了。 霜星把自己硬生生吃胖八九斤后,别人没那么容易认出她,整个人也没以前那么冷峻了。 跳舞的人、练武的人都知道增加八九斤的体重代表着什么。 八九斤长在肚子上,原本随便下得去的腰可能会慢上几秒;这八九斤要是长在手臂上,大臂的赘肉在挥拳时会明显感觉一晃一晃地;要是长在腿上,大腿会粗上一圈。 从刚开始交手,霜星就已知道自己实力大不如前,胖了这么一圈,每一击都差了几寸、慢了几分。 而且她已有两个月没经历过战斗,外加整整两年没跟人真正交手过,体力也有些跟不上。 也许她管住了自己的嘴,每顿饭少吃一点,现在便不会这么气喘吁吁。 照这么吃下去,不出一年,曾经的整合运动干部、“白色死神”、雪怪小队指挥官,八成要变成特子口中所说的“大肥猪”吧。 正宗大肥猪。 天气终归是太热,她在流汗,汗水被甩落,而不是滴落,因为她仍在飞退。 因陀罗双拳如刀,虎虎生风,她在飞进,进到了那棵胡杨树下,众干员急忙远离,特子刚好躺在树上,来不及撤走。 而霜星飞速躲到了树的另一边。 这棵胡杨树大概有四人合抱一般粗,已是一棵没有枝叶的死树。 “长于大漠,生而一千年不死,死而一千年不倒。”这是后人对胡杨树客观的评价,它木制坚硬,抗腐朽,就连神秘的楼兰古城中,它的一些楼宇也是用胡杨来充当建材。 就是这样的一棵死树,难以撼动、硬邦邦的死树,因陀罗见霜星在树的另一端,索性冲着它狠狠地挥上了一拳。 然后紧接着就是一声炸响。 她整个人的右手,带着“裂魂”的劲力,手掌连同小臂齐根没入了树桩中。 一只血肉构成的手,竟在源石技艺的加持下,随随便便地插入巨树中,众干员看得心惊不已。 在树另一端的霜星当然知道这一击的威力,能用拳头打出这种威力的人,就算是在昔年整合运动中,也可算得上是个中好手。 躺在树上的特子差点被这一下震下树,心里被吓得“咯噔”了一下,嘴上仍不忘嚼着槟榔,以至于他嚼槟榔吃出来的那种深黄色又带着怪味的口水一下子飞溅,掉下了树,朝着因陀罗直下而去。 可是奇怪的一幕发生了,因陀罗竟然没有闪避。 带着槟榔和臭气的黄色口水,刚好掉在因陀罗的头上,不多不少,刚好均匀地洒在了她白中夹杂着黑色条纹的一头秀发上。 她是格拉斯哥帮前任领袖,推进之王的现任护卫,就算之前打的是街头巷战,也不至于这么迟钝,甚至比吃胖了的霜星还要慢了一倍。 因陀罗在挥出这一拳之前,也当然看到了树上的特子,只是她没有把特子当作敌人,而是当作旁观者。 特子纵身一跃,从两丈多高的树上跳了下来,看了看因陀罗埋进树桩里的右手,不禁嬉笑道:“好生猛的拳法啊,这么硬的木头都能干碎,不愧是推进之王维娜的狗腿子啊!” 他心里很清楚,方才不是因陀罗不想避开,若是能走,谁又愿意让口水滴一身? 只是她的这只铁拳一打进木桩里,就被这棵胡杨木死死地咬上了,怎么拔也拔不出来。 特子笑得更开心,连忙张罗来了众特兵到树边:“大伙,过来看啥比!” 霜星从树对面走过来,看到被卡住的因陀罗,也不禁哂然一笑。 至于因陀罗,她正回头瞪着特子,生气极了,也委屈极了,看得人一时间觉得颇不自在,特子就靠得更近,脸都要挨上了脸,调侃道:“好凶啊,怎么,你不服气吗?” 在远处的维娜和煌才搞清楚状况,脸色渐渐变了,连忙跑过来,却被特子一声喝止:“别动,别动!再动有你们好看!” 格拉斯哥帮众见二当家受制,奈何特兵抢先赶到,一时间也犹豫不定。 维娜对右手受制的因陀罗十分担忧,止不住地往前走。 特子再次发出了警告:“别动!都别动!我这人底线很低,我也不能保证自己会做什么狠事出来!” “你是代理博士,小矮子一个,还能做出什么事来?”维娜轻笑一声,继续急行七八步,似是全然不把特子的话当回事。 因陀罗仍在瞪着他,一双眼睛凶得像是老虎,甚至要吼出声来。 特子冷然一笑,眉头微皱,思索片刻,情急之下正巧发觉她眸光清亮,嘴唇白里透红,面颊绯若桃花,除却几道疤痕以外还算是长得标致漂亮。 他不禁色向胆边生,一把捏住了因陀罗的脸蛋:“维娜,你再往前走,我就用我这张吃了槟榔的嘴巴,亲她一口!” 在世界最高城买草莓(二十二) 槟榔还在嘴里,香香的,甜甜的,还有些辣。 烟、酒、槟榔、辣椒,如果使用得恰到好处,都能带给人们感官上的非凡刺激。 尚蜀人爱吃辣,辽东人好饮酒,理唐人爱抽电子烟,如果一桌酒席上刚好有了以上三种人,乐趣也就多了。 地域与爱好,这种看似是约定俗称的巧合,实则是必然。 也许,刚好、偶然、碰巧、适逢、恰逢、凑巧这一系列充满着不确定的结果之中,背地里也一定掩藏着必然。 故事就是靠着这种由必然决定的偶然,才得以推动。 在午后的烈日下,特子的嘴里,恰巧有一个刚嚼了不久的槟榔,辣辣的,香香的。 倒霉透顶的因陀罗,右手恰巧卡进了深深地树干,流着汗,面上写满了苦楚。 她用左手去拔右手,试了很多次,徒劳无功,坚硬的胡杨树恰巧像是记下了这一拳之仇,她越是用力,咬得反而越紧。 有道是“龙游浅水遭虾戏,虎落平阳被犬欺”。 往日如白色猛虎一般的因陀罗曾设想过很多种败在敌人手下的局面,可没想到,现在竟被一棵死树折磨得寸步难行。 维娜为了能救回身陷囹圄的因陀罗,一步一步地往前挪动。 特子有些急了,他稳稳地捏着因陀罗的那张带着疤痕的脸蛋,试图威胁她:“我要找的人只有煌,有些事我得求个公道,快叫你主子停下,不然我真的要亲你了!” 因陀罗轻蔑地哼了一声:“你敢动老子一下试试,我主子会打烂你的头!” 她并不怕被亲,一个格拉斯哥帮派干部,又是个女的,自是阅历丰富至极,平时也绝不缺男人,在这些男人中,特子这样的甚至都排不上号。 特子也不愿意去亲她,他喜欢香香的槟榔和传统香烟,也喜欢又香又软的女人,那能满足自己的征服欲。 可一个硬得像铁,还冲着自己发雌威的母老虎,又怎么下得去口? 因陀罗也用左手拧着特子的脸,疼得特子是龇牙咧嘴,她知道维娜一定会来救自己,二人一时间僵持不下。 煌从北面朝着胡杨树冲了过来,带起了一大阵风沙。 “推进之王”维娜紧随其后,手里拿着一个锤子,她巴不得现在就赶到两人身旁。 以霜星为首的特兵和格拉斯哥帮会成员散乱地站在胡杨树的阴凉下,他们在看戏。 煌的脚步本就已经很快,她冲向特子,突然跃起,在半空中以操纵气流的源石技艺发力,速度又快了三倍。 自龙门工厂那次深夜闹剧后,她怕极了特子,可越害怕,越能激起她的斗志。 同理,特子也是维娜要打的人。 急如燃眉,特子再无选择的余地。 既然她们不听自己的威胁,那便干了! 他唯有真的亲上去! 特子也终于亲了上去。 僵硬的嘴唇,充满着槟榔味的牙齿。 谁也不知道他何时挣脱了因陀罗抵在前面的左手,但舰上每个人几乎都知道特子这个人有时候很会讨女人欢心,有时候又非常不尊重女性。 而这一瞬间,他将自己的“不尊重”付诸实践。 这时候,因陀罗只觉得自己的嘴唇暖暖的,还带着一股槟榔独有的怪味。 她先是惊骇,然后茫然,紧接着是慌乱,最后是激动,她想尖叫,但叫不出声,因为她的嘴巴已被别人的嘴堵住。 煌拼命追赶,距离特子二人只有四步之遥,正要以一记飞扑将他击退的一刹那,她看到了特子的脸挨着因陀罗的脸,那么近,已不能再近了。 如果画面有声音,那此时此刻映在煌脑海里的声音一定就有如她敲的鼓,响啊,很响啊。 嘴里有槟榔,这一吻带着槟榔的香气。 “完了,又一个好姑娘惨遭毒手了!”煌的心里已感到绝望。 就在这时,特兵们发出欢呼:“好耶!总管玩弄女人,总管天下无敌呀!” 格拉斯哥帮的成员被吓得不敢出声,如果当面斥责特子,反而是承认了他们二把手输得彻彻底底这一事实。 如此一幕,绝对称不上有多优雅,特子的动作不像是在接吻,反而像是老牛吃草。 也许,这就是专属于理科生的那种怪异的浪漫吧。 因陀罗从个子上甚至比特子要高上一些,可在她眼里,特子就像是一座山,一座邪山。 她的身子,至此剧烈地颤抖起来。 特子倒也是个守规矩的,全程一直用自己吃槟榔的嘴去亲姑娘那槟榔味的小嘴儿,除此之外,什么也没干。 这样一个流程过完后,一切就戛然而止。 因陀罗如一场大梦方醒,嘴上还念叨着:“就这?这就完了?” 她的脸没红,可心在一直不停地跳。 特子却连看都没看因陀罗一眼,第一句话是:“维娜,你感觉如何?感觉如何了?” 他没有去问刚亲过嘴的因陀罗,反倒故意激怒“推进之王”维娜,装作沉醉地说:“我倒是很好,真好……” 维娜一言不发,飞速进击,自己手底下的干部被别人羞辱,她现在连杀特子的心都有了。 突然,远处跑来了一个金发及肩的妙龄女子,嘶声惊叫道:“姓特的,你个登徒子!两个小时不见,就骚扰人家,捅这么大的娄子!” 特子神情一震:“诗怀雅!你听我解释,姓煌的那啥比大中午在楼上敲鼓,之前还在龙门强吻我,我要讨个公道。” 但就这几句话的功夫,维娜和煌已纷纷赶至,三下撂倒了特子,她们手下可不留情,转瞬间踩了三脚,又补上四拳。 霜星刚想前去搭把手,可一想到两个六星高级资深干员实在是难以对付,索性倚在树旁干看着。 远在炎国幽州北郊草庐内,刚提着水桶浇完院子后面三亩地的九色鹿擦了擦脸上的汗,忽觉脸上被人一连踩了几脚,又挨了几拳,一时间大为气恼。 她当即拨了一个电话… 因陀罗反复尝试,扭了扭自己的手,好不容易从树洞里抽了出来。 至于原先对立的特兵和格拉斯哥帮众,他们早就玩到了一块去,议论纷纷:“这次到底是谁赢了?” 有的说特先生赢了,因为他亲到了女人,还成功激怒了推进之王。男人只要玩到女人,就绝对算不上输。 有的人说维娜她们赢了,因为现在特先生已被打了一顿,现在被搀扶着进了医疗区。 若不是诗怀雅在一旁说和,恐怕就不是搀扶,而是用担架抬着进去。 回到舰上宿舍,维娜不解地看着因陀罗:“你不生他的气?” 因陀罗老虎一样的眼睛转了转,笑道:“不就是亲了个嘴?都是成年人,又不是未经人事的小孩子了。” “不。”维娜道,“听舰上传闻,那个姓特的就是个处男。” “处男?” 众帮众闻言,顿时爆笑。 医疗区内,青青帮特子打着绷带,可打了几圈,惊奇地发现他身上的伤口愈合速度快得异乎寻常,这种体质像极了深海猎人。 当然,她也注意到特子胸口上也有一道黑色的疤痕,和徐乐一样,但比起他的要小一些,却更深。 诗怀雅忿忿道:“看吧,你上次在龙门受的伤绝对没好利索,就又去找别人麻烦,多亏维娜跟我都是维多利亚人,互相还算认识,要换作魔族那些鬼佬,非要把你生吞活剥。” “这伤是老早之前留下的,龙门受的早就恢复好了。”特子道,“我这次就是想教训一下那个姓煌的,怎么想,错都在她这种女人身上,她当初夜闯龙门保安室,如今在我头顶上敲锣打鼓,罪大恶极,你如果要是找证据,我录像都存着呢。” “女孩子纵使有九成的错,难道你就没有一成的不对吗?”诗怀雅反问道,“更何况你还亲了维娜的副手,你让人家之后怎么在帮众里面立足?” 特子反驳道:“女人在我眼里,不过是玩物,舰上幕刃一天比一天骄横,都是舔狗惯的,等有时间了,我一定要控制自己的情绪,只玩弄女人,不被女人所影响。” 他说这句话,自然是为了逞强,张口便口无遮拦。 诗怀雅纵然对他这种思想厌烦透顶,可毕竟也理解他的心思。 诗怀雅面露无奈,心里想着:“唉,你真该管管你这张臭嘴,真不知道你这种人当初是怎么学会那么强的剑术的。” 可能是特子这句话说得声音有些大,整个病房里的源石病人外加医疗干员把这段话听的是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在世界最高城买草莓(二十三) 源石病人听到了当然没什么,他们敢怒不敢言,特子现在是罗德岛代理博士,就算是徐乐回来,他也还是大总管。 到了舰上全体成员开会时,就连作为元老的凯尔希都得敬自己三分。 经历了近两个月的磨合与熟悉,不少人也习惯了特子的玩玩闹闹。 伤口愈合得很快,晃动了几下自觉并无大碍,特子起身就要离去,却被青青叫住:“特先生还不能这么快就走,研究员还要来验血。” 特子一听到有抽血,就感觉有些颇不自在。 自从他上舰,大大小小的化验加抽血已做过不下五十次,如此多的血液,绝对不止是为了归入血液库,很多研究员包括华法琳以及赫默在内,他们都对特子身上这种绝强的恢复能力感到无比好奇。 当她们问起他,特子就开始讲哲学,比如什么“剑是变化的,世界的本质就是变化的。”、“只要有变化,无论是源石技艺还是武术,都可以打破身体的桎梏。” 这一干人等肯定不会相信这么玄乎其词的说辞,就算这个泰拉大陆真的存在着诸如“海底神只”、“岁兽”等一系列的奇幻生物,也总有一群“傻人”尝试去用科学研究去解释这一切。 偏偏是这样一些“傻人”,却能逗得特子一笑,而且是开怀大笑。 对这个世界,特子常说:明明是个烧鸡抽卡低能手游,在操作上甚至不如八年前的保卫萝卜,还搁题材上讲科学,编剧有点绿色。 有一次,他在被抽血后,给赫默讲了一个故事,内容大概是他原来所在的世界,紫禁城中西佛爷最爱吃的那块“东坡肘子”的做法,他还特意强调这东西能“包治百病”。 结果就是这样的一块被特子吹捧得神乎其神的炖五花肉,赫默还真的“傻”到尝试去做了,因为这个原因,特子在背地里笑了她半天。 他是穿越者,得不了源石病,先前久居在炎国山区,当然无法理解干员们想要治愈这种疾病的迫切与渴求。 现在他的渴求,便是抽血的干员能赶紧来,弄完好让自己早点回宿舍,像西佛爷一样,被几个小弟伺候着歇息。 来的人会是谁呢? 他就等啊等,躺在病床上闭目养神,等了二十来分钟。 赫默从门外带着些慌张地走来了:“抱歉,有些事情耽搁了。” “快抽血,麻利的,弄完我要回宿舍打郊去。”特子忙不迭地催促道。 赫默摇头道:“不是抽血,有些事情需要您来确认。” 食堂是吃饭的地方,厨房是做饭的地方,这两处就像是分不开的兄弟,焦不离孟孟不离焦,你若想吃饭,厨房就必须要有人在工作。 这两者无时无刻都在说明一个道理:有人在享受,就肯定有别人在付出。 当你在岁月静好时,一定有人在替你负重前行。 相反亦然,当你觉得自己在负重前行时,就一定有人在替你岁月静好。 可现在的厨房无人在工作,似乎是经历了一些冲突,稍显狼藉。 特子看到了如下几点: 一、墙上一向干燥、常年不被水溅到的地方有了水痕,像是有人刻意泼洒。 二、原本一直用来煮粥的锅,边缘被磕出了明显的凹痕,壁上从上到下沾满了已经干掉的粥皮。 三、厨房的大水管存在明显的破裂痕迹,裂缝处有凝结而成的白色块状物,像是源石技艺制成的产物。 他开始思索,不出五秒,立刻得出了答案:“有个从外面闯来的感染者,会一点三脚猫的源石技艺,一进厨房就开始发癫,打翻了粥锅,用源石技艺弄碎了水管,整的一摊摊东西流了一地。” 临了他还不忘说一句:“穷山恶水出刁民,乡下人必须滚蛋!” 赫默的脸色却变了,不解地问向特子:“你在说些什么?” “在这间厨房发生过的事啊,还能是什么?” 他指了指水管上凝结成的白色片状石块,果断说道:“命令安保队出动,找出是谁用的这种技艺破坏的水管,然后给这人抓起来当包身工。” 此话甫一出口,忽听身后一道人声响起:“是我弄的,有什么问题?” 那是一种略带厚重的女声,简短而有力,特子循声望去,但见一个头侧生着一对角,背后带着一条龙尾巴的白发女子缓步走来。 她将随身带着的盾牌倚在墙边,一抬头,眼神很冷静,也很严肃。 这样的目光盯着特子,他一眼也认出了这个人:“嗨呀,这不是塞雷娅嘛!” 赫默让开了一条路,让特子和塞雷娅直接面对。 舰上自从娱乐室那次闲谈后,大家总在讨论特子和塞雷娅孰强孰弱的问题,好事者巴不得他俩能真得打一架。 这种风言风语也传到了塞雷娅的耳朵里,她先前虽不认识特子,可她也老早就想一睹尊容。 自从见识过徐乐在大会上以一人的气场如帝王般硬压住众人的一幕,塞雷娅就想顺便看一看身为现今二把手的特子究竟是怎样一个非凡的人物。 事实证明,他可太没架子了,一张干干净净的脸上没有一丝突兀的棱角,一双干燥而温暖的手根本看不出茧子,若不是有代理博士这个官职,舰上众人可能要把他当实习生来看。 塞雷娅没有做出太明显的反应,认真地向特子解释:“水管上面的钙质化技艺是我做的,是为了修复破裂的水管。” 特子追问:“那这水管好端端地,为什么破?” 赫默解释道:“是达莉娅,她的源石技艺就是操纵水,今早溜进舰内,技艺失控,打翻了锅,弄破了水管,险些伤到人。” 特子一拍脑门:“懂了,你们叫我来就是要向我解释达莉娅的能力和危险程度。说实话,那丫头长得水灵,我挺想收养她做干闺女。” “目前治疗得怎么样了?”他继续问。 赫默面上一苦:“有难度。” “缺经费还是缺人手?”他心里已有了为此付出的打算。 赫默颔首道:“都不缺。” 特子道:“那缺的是什么?” 赫默道:“运气。” 运气。 这是一个多么玄妙的词,一个人成功后,运气就是他的谦词;一个人失败后,运气就是他的借口。 它是扑克牌里的大小王,它是麻将里的青色一条龙,它是牌九里的猴王对至尊宝,它是赛马竞猜中突兀生出的冷门黑马,它还是望着考卷的考生眼里游移不定的A和c。 可当运气和人命挂在一起时,一切却都变了味,如果医生跟你说:治疗成功与否,是死是活全看运气。 你绝对不会好受。 那种感觉就好比在玩俄罗斯轮盘赌,左轮枪口抵着你的太阳穴,谁也不知道下一发究竟是空枪还是结结实实的爆头。 而如今这把枪,就抵在达莉娅的头上,扳机随时都有可能扣下。 塞雷娅的神情也有了一丝微妙到难以察觉的变化,她也不希望听到这样的推断。 特子故作镇定道:“那便是很小很小的事,治好了我就办庆功宴,治不好我就吹唢呐吃流水席。” 这是违心的话,他的确有办法救回性命垂危的达莉娅,甚至是治愈源石病,可为了提防更大的麻烦,他必须忍住不能说。 在世界最高城买草莓(二十四) 特子再一次回到宿舍时,已经快到了晚饭饭点。 闹了一整天,大漠边境飞沙走石,挨打的时候没觉得哪里不对劲,现在却是唇焦口燥,头发里也多少爬进了沙子。 “现在这个时间,徐乐大哥应该是在参加晚宴吧。” 一想到布达拉殿内极尽奢华的款待外加美女和美酒,他的口水就不受控制地往外流。 舰上在采购的时候,本来没有战斧牛排,这是特子使用自己作为大总管的权力特意加进去的。 因为这么好的东西,不光狗爱吃,西佛爷也爱吃。 不光是狗和西佛爷,人人都爱吃。 有些人在炫耀爱吃的东西上,总有一个特点,不能光说它怎样好吃美味自己喜欢,还得顺带着说一下某个有头有脸的人物和自己有着相同的喜好,由此来让自己沾光,显得自己有档次、有格调。 这种行为当然是源于虚荣,可爱慕虚荣的人换作是今天还是很多。 今天晚上,特子决定吃战斧牛排,配老百京烫饭。 战斧牛排是人人爱吃好东西,这烫饭却是百京独有的特产。 特产,往往代表着这类东西不是所有人都能吃的惯。 就比如川蜀的火锅、黄山一带的臭鳜鱼、理唐一代的糌粑。 放到国外可以说是哥伦比亚的特浓黑咖啡,维多利亚的芝士披萨,或者是卡兹戴尔那类穷地方的烤虫干。 烫饭,实际上就是将要吃的菜和米饭混在一起烹制,具体的过程没那么讲究,结果是得到一盆粥一样的饭食。 挨揍的人在体力上的消耗并不亚于揍人的人,所以特子为了补充体力,今天不光煎了一堆牛排,还做了很多烫饭。 一整盆的老百京烫饭、炸花生米、雪里蕻、腌黄瓜齐齐整整地端上了桌。 最遗憾的是,这个世界没有六必居一类的老字号,不然特子吃的小咸菜也一定得是六必居的,豆腐乳也必须是王致和的。 一块吃饭的仍是整合运动这五个苦哈哈,他们本就是来白吃白喝,所以只能是特子做什么他们吃什么。 梅菲斯特一看到今天的吃食,立即展颜:“特老板,今天发善心啊。” 他一边说,一边挠了挠自己刚染过的头发。 特子当即给他们每人盛了一大碗烫饭,热情地吩咐道:“吃!快吃!” 这世上除了特子,恐怕再没有人能想到老bJ烫饭能和战斧牛排搭配在一起吃。 那当真是一种令人垂涎三尺又让人难以下咽的奇怪搭配。 几个苦哈哈看着战斧牛排,眼睛里在发光,可看着老百京烫饭,脸上表情顿时又变得很苦。 就连一向面无表情的霜星到了这种局面,也意外地有了表情。 她一双兔耳朵背到脑后,嘴里念叨着:“这么好的肉,可惜配上泔水。” 特子一听这话,一下子就不乐意了:“你是不是乡下人?烫饭怎么能叫泔水?” 浮士德插口道:“可这东西怎么看,也不好吃啊。” “他娘的。”特子咒骂道,“个个都没品位,这总比整合运动的口粮好吃吧,感染者要学会感恩!” 这句话说得在场五人不管是男女,心里均是一紧,特子接着说道:“你们觉得不好吃,是因为不会吃,来,看我教你们!” 说完,他用小刀将牛排生生切开成一条一条,随后浸泡在粥中,搅拌两下,端起碗仰头就吸溜吸溜地喝了个一干二净。 他可太会吃了,挪用舰内经费买的战斧牛排外加地地道道的老百京烫饭,吃得那叫一个津津有味,以至于饭汤都撒到了地上。 可就在白花花油汪汪的饭汤撒到地上的时候,门外不知从哪里溜进来了一个小动物,无声无息,埋头吃饭的众人也没有察觉。 他们在吃饭时,只觉得腿脚边传来阵毛绒绒的触感,随后六个人顿时变得警觉,同时低头看向桌子下面。 这动物当然也不是什么外面窜进来的野兽,而是一只老虎,通体黑白相间,看不出一点橙黄色的小老虎。 它脖子上挂着一个红色项圈,项圈下面系着一个铜铃铛,奇怪的是这铃铛偏偏没有响,直到它埋头去舔特子掉在地上的剩饭时,铃铛才发出了清脆的动静。 这样一只小老虎,看起来肥头大耳,甚是喜人,特子也在笑:“哈哈,这病猫吃我的剩饭,怎么跟狗一样!” 他越看越奇,干脆直接把自己吃干的饭盆放在了那小老虎的嘴边。 老虎也像是通人性,一见饭盆,立马把里面的残渣吃了个干干净净。 “沙漠里还能长猫?”梅菲斯特讶然道。 “不光有猫,还有美女。”特子嘻嘻一笑,“像养的起这种猫的,除了诗怀雅那样的大小姐,就是帮派成员了。” 他脸上带着一种很奇特的神色,将这只白色的老虎抱到了腿上抚摸起来。 特子嘻嘻笑道:“腿上只大肥猫,门外也有一只大肥猫,为什么不进来坐坐?莫不是手又被卡住了?” 正如特子所言,门外真的有“大肥猫”,只不过不是猫,而是人,一个脸生刀疤,身材高挑的女人。 在沙漠打群架时,她手上戴着指虎,整个人面容冷峻,看起来硬邦邦的。 而现在,她先前沾满灰尘的衣服已被换掉,取而代之的是毛衣和长裤,一褶一褶的毛衣,宽松的长裤,隐约之间勾勒出她匀称而健美的身体曲线。 五位苦哈哈还是在埋头吃饭,似是没有什么能打扰到他们。 特子一看到因陀罗,就回忆起了午后在胡杨树下的那一吻,嘴唇上余温犹存。 “那算强吻吧?”特子思索着,“她是不是又要来找我算账?我小弟们可都在这,就算我在舰上自己不能出手,也绝不怕她一个。” 因陀罗先开口了:“听说你这有肉吃,主子跟我说可以吩咐你给它拿一点。” 她也真的是毫不客气,迈着大步就进了门,还没来得及拦阻就又走进了厨房。 帮派成员就是这样,大大咧咧,做起事来顾忌的也少。 未等因陀罗进去,特子想都没想,放下了腿上的小虎,整个人从桌子底下穿了过去,把她的手一拉,抢先一步进了屋门,顺带着把门锁扭了三圈。 因陀罗当然意想不到他竟能跑这么快,更想不到他是个如此小气的人,连一点肉也不给自己。 厨房大门紧闭,屋内传来一阵阵地响动,似是在翻找东西。 过了片刻,特子左手拎着一大袋子牛肉,走了出来。 因陀罗奇道:“这么一个小厨房,还怕我进去看?肯定是藏着东西。” 特子一时间也懒得解释,只得简短道:“里面有猫薄荷,不能乱进。拿了你的肉,赶紧回去吧。” 因陀罗这下终于明白了事情的真相,前几个月煌对自己所说的内容的确是所言非虚。 当日清晨煌哭着从外面回到舰内,抱怨着任务失败,还咒骂着特子这个人不仅天生神力,而且会一种神奇的源石法术,稍微沾上一点整个人就酥酥麻麻的。 舰上担任攻坚战的王牌干员久违地受辱,大伙都问她有没有受伤,怎料她哭的更伤心了,像极了一个被人夺去了贞洁的小姑娘。 因陀罗深谙世故,对男女之事懂得也多些,仅看了一眼,就已经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就向她安慰道:“去医疗部开点药,补救一下还来得及。” “你说什么?”煌整个人都颤了一下,“我只是亲了嘴,就有他的孩子了?” 时间回到现在,因陀罗全都懂了,一切的一切,都是缘于猫薄荷这种从另一个世界带来的植物。 没有这种草,煌那次任务只是简单的收买特子,请他上舰。 没有这种草,这两个人也不会一个恨另一个,而一个怕极了另一个。 不过一切的一切,还是特子不尊重女性。 在世界最高城买草莓(二十五) “格拉斯哥帮的二老板下楼来找我,不止是为了要点肉喂老虎吧?” 他又抱起了座位上的小老虎,一把端给了还在一旁看着的因陀罗。 因陀罗脸上带着一些不怀好意的微笑,这让她本就算不上正经的一张脸显得更好看。 “还有一件事。”她说得很自然。 “什么事?”特子反倒成为了比较聒噪的那一个。 “咱俩处对象吧。” 因陀罗说完这话,眉开眼笑。 处对象,这又是个多么美妙的词汇。 古往今来,有多少人寻觅对象而不得;有多少人有了对象却在外面搞别的对象;有多少人忠贞不二一生只认准一人为对象;又有多少人生性多情,是四海之内佳人皆可追求的对象。 在来到这个世界前,特子在因特网上激扬文字,见到照片漂亮的女人可以毫不犹豫地说出:“看看你的。” 他可以每天四个小时游戏在线打到吐,就为了陪网恋对象。 就算来到泰拉后,他也能毫不犹豫地调戏小姑娘,同样是说上一句:“小妹妹,看你肤白貌美,天生丽质,跟哥哥处对象吧。” 这种话,他不仅在馆肆场所乃至风月楼阁处说过,当年见到九色鹿之后也对她打趣似的说过不止一次,现在上了舰的五十多天内,他说过这句话不下三十次。 为此,人事部还接到过多次举报,强烈谴责特子骚扰女性的这种行为。 谴责归谴责,他还是他。 但这种话从自己嘴里说出来也就罢了,从别人口中说出,他竟然心里麻了一下子。 那种感觉,就像是别人用自己的剑砍了自己一下,还是个女人。 他从未想到,居然有女人如此主动地跟自己提出“处对象”的请求。 仍在吃烫饭的霜星吓了一跳,差点都喷了出来。 梅菲斯特在一旁支声:“特老板不愧是大老板,艳福不浅啊,把人家的二老板都拐来了,下一步是不是准备和格拉斯哥帮联姻?” 两兄弟中,从整合运动出道以来,他都是比较能说的那个。 那么,特子现在什么感觉? 脑袋,空空的。 四肢,酸酸的。 上一次被女人要求处对象,大概是什么时候? 十年前还是九年前? 男人,或者说人,往往把得到一个东西的难易程度和其价值划上等号。 就比如找对象,如果女友变得好找,反而觉得也就那么回事了。 此时此刻,一个声音在特子的脑海里回荡,大概是2021年某主持人对年轻人的训诫:“难道我们指望的是,房价很低,然后工作到处随便找,然后一点压力都没有,然后只要喜欢的女孩跟他以追求就oK?不会吧?” 这句话的意思大概就是:痛苦于此有关,幸福也会与此有关。 可现在真有女人找上门来了,而且还真的是一说就同意了。 美梦,再度成真了。 特子嘴巴木木的,只磕磕巴巴地问了两个字:“理由?” 因陀罗却久违地笑了笑:“走,去酒吧跟你说。” 二人出门后,五个整合运动的苦哈哈终于沉下了心。 先忍不住说话的还是霜星:“看来,今天晚上他是不用回来睡觉了。” 随后几个人就开始咯咯地笑。 走廊内,因陀罗走在前面,特子像个小弟一般跟在其后三步的位置,刻意保持着距离。 先前他在口头上问了理由,如今心里也在盘算着几种可能的原因: 首先,这幕刃会不会是染上怪病或者怀了别人的野种,就因为下午亲了她一下,故而找自己这个老实人来接盘? 其次,她格拉斯哥帮的人,罗德岛和与特雷西斯的冲突愈演愈烈,拉拢一个身负绝强实力的穿越者也合情合理,有可能这就是他们想出来的美人计。 最后,也是最不可能的,就是特子真的赢得了因陀罗的芳心,她是诚心实意来找对象的。 他现在的脑子运行起来比八匹马拉的车都要快,不出片刻,立即排除了第二种可能,也就是维娜要拉拢自己进格拉斯哥帮的可能。 且不论号称“推进之王”的维娜是否有这种手段和野心,就算她有,也总该投其所好,找一个二十出头肤白貌美的小姑娘来引诱自己。 他看着因陀罗的背影,显然已经是要奔三的人,她脸上的刀疤都已经不少,身上的肯定更多。 让这样的一个女人来诱惑自己,也只有傻子才想的出。 可是就是这样一个女人,眸光冷峻,历尽沧桑,皮肤因为久经磨砺甚至有点粗糙和干巴巴的女人,实在是个真正成熟的女人,身上的每一个部分都足以引发男人想要犯罪的欲望。 早在一个月前,他还在档案里看过她的真实姓名。 舰上的不少干员都有一个代号,外加一个真名。 比如陈晖洁的代号就是“陈”,维娜的代号是“推进之王”。 至于特子和徐乐,就更特殊,他们有叫“盗剑”、“沧浪刀”的称号,还有闯荡炎国混江湖用的一堆假名。 因陀罗的真名也不叫因陀罗,那只是配合护卫职业所得的一个称号。 酒桌上没有酒,普普通通的一张桌子,静默无言的两个人。 特子不是一个小孩子,今年已二十八岁,像他这样的一个男人,绝对不会拒绝女人的示爱,可在看着面前这个女人时,总有些羞怯怯的。 事实上,特子对于女人的追求,就好比草莓之于墨茶,电子烟之于丁震,滑雪之于谷恨霜。 先开口的还是他:“刚刚你说的可是真的?” 这句话一下子就暴露了他贫瘠的情感经历。 就算他已经年近三十,但距离真正的男人,仍隔着一层纸。 只要这层纸不捅破,他就永远称不上真正的男人,而是青年人,仅是男性。 因陀罗一双老虎般的大眼睛看透了特子心中所想,同时也察觉到了他身上的某些部位已经起了变化,忽然又笑了:“你真是个情种。” 特子心里一慌,学着铁帅的表情,嘴巴绷得很紧,应道:“男人都是情种,我是其中最坏的那种,不然下午也不可能亲你。” 因陀罗笑得更狡黠:“你现在满脑子想的一定是我脱掉衣服的样子,无论是维多利亚人还是炎国人,只要是男人,脑子里的东西都是一样的。” 她说的话当真是污秽不堪,好在这个时间段的酒吧并没有太多人,而仔细想来,她说的也都是实话。 特子道:“没错,我就是这么想的,而且我想略过喝酒的环节,甚至不想问原因,只想快进到正文。” “酒还是要喝一些,它能让每个人都快活。” “那好。”特子轻轻一笑,“小二,上酒!” 这是酒吧,并没有小二,但酒保就站在距他们不远处的吧台,一听到这声吆喝,他当即拿着酒水单,逢迎着凑了过来。 在世界最高城买草莓(二十六) 酒保是个彬彬有礼、西装革履的金发年轻人,一双湛蓝色的眼睛笑起来有种藏不住的爽朗。 同其他职业为侍者的人一样,他能言喜笑、善于辞令,在交际方面也异于常人,有天才,更是生得一副好容颜。 酒保并非是他的本职工作,今天刚好在这里做打发时间的兼职,若是一直让这种人当酒保,反倒是显得徐乐有些妒贤嫉能了。 龙舌兰,是一种植物,同时是一种酒,也是面前这个酒保作为干员的代号。 一看到他,特子就想起了《三少爷的剑》中的那位“竹叶青”。 竹叶青,是一种毒蛇的名字,也是一种烈酒,而这个词代表的人物在小说里是个有野心的小白脸,可惜并不是什么好人。 小白脸泛指那类清秀俊美的男性,这类人能勾引到女人,却很难给她们安全感。 特子不是小白脸,是老实人,尽管他在龙门犯过大案,可他打心眼里觉得自己在情感上是容易被玩弄的一方,属实是个老实人。 如今舰上的酒吧内,做酒保的小白脸就遇到了当客人的老实人。 龙舌兰双手将酒水单呈给了特子,他知道面前这位个子不高的男人是代理博士,所以表现得分外恭敬。 他说话时谦恭有礼:“二位,想要喝点什么?” 特子一手捧过单子,交给了因陀罗,自己看也没看,张口便说:“来四斤杜康特曲,二两熟牛肉加二两芫爆散丹下酒喝,这位小姐想点什么都算在我账上,对了,有烧鸡的话来一只。” 他久违地带女人出来喝酒,自是不能丢了面子,干脆一股脑地把印象里最好的酒加最棒的菜全加了进去。 老实人终于能扬眉吐气一回。 因陀罗听后,当即捧腹大笑。 龙舌兰却只能如实回答:“对不起,您说的这些都没有。” 特子继续问:“那鲁州陈酿、油炸花生米、糖火烧呢?” 龙舌兰道:“这些也没有。” 因陀罗这时候耸眉笑道:“哎呀,笑死老子了,堂堂罗德岛二把手,要是会多看两眼菜单就更可爱了。” 菜单上写的是英文,外加一些墨西哥文,对应这个世界就是维多利亚和多索雷斯。 龙舌兰的出身地即是多索雷斯。 特子依稀认得些英文,只是不愿去看,嘴里嘟哝着:“这也没有,那也没有,老子还喝个锤子的酒,当初在杨雪姐的酒馆里,这些可全都有!” 见特子尴尬,还是因陀罗帮他解了围,点的是两杯经龙舌兰调制而成的鸡尾酒。 酒嘛,水嘛,喝嘛。 三杯两盏淡酒入肚,特子还嫌不够,又连着要了几个度数高的硬货,吨吨吨喝了起来。 一旁的龙舌兰酒保眼巴巴地看着他将一杯杯调制的美酒入腹,还都是一口干掉,连忙提醒:“调制酒需要慢慢喝,慢慢品。” 特子却把手一摆:“肉割不正不吃,喝酒讲究轻重急缓,那是孔老二的破规矩,老子现在不缺钱,缺的是兴致,你尽管上,不管是龙门币还是金子,我都吃得下。” 他和因陀罗倒有个极为相同的点,在说狠话的时候总爱自称“老子”,来彰显自己天不怕地不怕。 可特子今天面对着因陀罗的邀请,难免有些发怵,所以他才要点那么多的酒。 有句歌唱得好:有些任务能完成,不都是靠得这点酒劲儿? 今天饭后,特子就要靠着酒劲,趁着因陀罗和自己处对象的空档,把正事办了。 他又想到了下午自己亲她的那一幕,不禁有些茫然。不知什么时候,因陀罗已托着脸颊,瞪着眼睛看向自己:“关于我为什么要和你提出交往这个问题,你好像已经不再关心?” 特子装作漫不经心地道:“我同意了,咱们各取所需,我满足你,你满足我,很好。” 因陀罗顿了顿:“其实我想和你交往,是因为你在下午那场决斗中胜了我,老子认可你了,而且你这人很有意思,还算是喜欢。” 特子又喝下了一整杯酒,道:“可我只不过亲了你一下,赢你的人是我的手下,有趣的男人大街上多得是,你可以找个更现实的理由,比如你想要我的钱,或者最近很闲想找个玩伴疏解苦闷。” 如此站不住脚的理由,自是不信,他心里此时更加坚定第一个猜想了:“这幕刃一定是想找个人接盘!我得找个机会溜走!” 可因陀罗却没有给出别的理由,而是反问:“老子天天看你到处溜达,代理博士做得挺悠闲,在忙什么?” “花钱、泡妞、计划着救人。” “救人?什么人?” “一个源石病晚期的小女孩。” “别逗我了,你又不是医疗干员,怎么救人?” “谁说只有医生才能救人?” 因陀罗饶有兴趣地问:“那你打算怎么救?” 特子的眼神一凛:“汉娜,你问得话有点太多了。” 从因陀罗的话里话外,他能觉察到这个老虎一般的成熟女人迫切地想要深入了解自己,难道她是真心实意来处对象的? 特子说什么也不信,他又连着喝了几杯酒,空玻璃杯已在他面前摆成了长长的一溜。 因陀罗心弦一紧:“我本来就是要跟你交往,你又没拒绝,当然可以多问一些。” 特子又看向因陀罗的身上宽松的外套,方才的毛衣早已脱下,取而代之的是一件质地略薄的格子衫,在这个距离,以丰满高挑的身材搭配上这种衣服,当真是极具诱惑。 “她在存心勾引我。”特子心里出现了这个念头。 于是他再次试探着问:“像你这样的人,一定找过不少男友。” 因陀罗答道:“是找过不少,而且我也知道你在舰上也从未近过女色。” 她忽然以两只手抓住了特子的手,送到了自己的脸边,像猫一般用脸抚弄着特子的手背。 这样的一双手分布着大小不一的茧子,如此一张脸上虽然带着一圈疤痕,但还是温暖而柔顺的。 见酒喝得差不多,因陀罗坐了起来,在耳边小声道:“我的房间就在你楼上位置的对门,从现在到明天早上我都有时间,会等着你。” 他现在可算是笑了,一个平日里强硬的女人一改往日的说话口吻,又肯让别人碰自己的脸蛋,把自己的住址透露出来,这暗示得已不能太明显。 如果有女人勾引你,帮助你度过这道坎,成为真正的男人,你去还是不去? 特子的答案是肯定的。 狭路相逢,勇者胜。 至于她究竟是为了什么而与自己交往还有那些逃跑的念头,他当然全抛到了脑后。 男女之情,看的就是那股子劲儿,只要氛围到了,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 在因陀罗走后,特子的手背上似乎还留有余温,他的心也随着那只刚刚被摸过的手一起躁动不安了起来。 若不是他强迫使自己镇定,也许还没等因陀罗离席,自己便要拉起她的手拥抱着一起离开。 寂寞实在是持续得太久了,他需要女人。 他表面上装作轻松,实际上心里并非如此。 自从手底下平白无故多了几个需要照顾的人,穿越者、摄政王势力错综复杂,自己也一直在为即将到来的各种威胁而殚精竭虑。 今天上午还刚刚下定决心,要去救一个人。 抽烟、喝酒都收效甚微,只有女人才能让他完全放松。 屋子果然没有上锁,窗帘是拉上的,灯也没有开。 此时大概是七点,天也已黑,却没有月光,几件带着破洞的衣服挂在墙角的衣架上,床单像是新换的,桌子上刚刚拿来的牛肉上结满了水珠。 特子面对着一张整洁的床铺,笃定自己没来错地方。 四周很静,身后传来了一个人赤脚走路的声音,除此之外,他还能听见衣物从身体上滑落,掉到了地上。 “用不用我买个气球?”他初近女色,差点就忘了这件事。 “别说话。”几分钟前听过的熟悉语声再度响起。 一双手,又是那双熟悉的手,从后面一把抱住了他,手的主人当然就是方才还一起饮酒的因陀罗。 她的胴体高挑、柔软而温暖,双手也是快捷有力,唯独嘴上一声不吭。 特子回头,就再次看见了因陀罗的正脸,彼此之间相对视,再无秘密。 如他所料,因陀罗不光脸上有疤痕,身上也有不少,可这么多的痕迹,比起特子胸口那道深黑色的印记,就像是平地上的坑洼遇到了山中的沟壑,相形见绌。 尽管如此,他们的目光却没在伤痕上停留半秒,而是关注着自己最感兴趣的部位。 门闩已被锁住。 “如果这时候放松下来,一定会被热情所笼罩吧?”特子想着,“这样终于可以了却一桩心事了。” 于是他静静地躺下。 在世界最高城买草莓(二十七) 窗外又响起了雨声。 在沙漠边境一连两场春雨,当属难得。 因陀罗将自己的手臂伸到特子的头侧,他便顺势枕了上去。 在这短暂的欣赏过程中,发现了很奇妙的一点:虽然她久经恶斗,腰肢却很是纤细,在这细腰上的每一寸肌肤都保持着紧致。 因陀罗梦呓般温柔地“嗯”了一声,他一伸手,撩开了因陀罗一头蓬松的白色长发,上面还依稀带着些许洗发水的味道。 再一伸手,她的身子,就剧烈地震颤了起来。 因陀罗终于忍不住娇嗔:“老子…我…希望你别把我当成那种轻浮的女人,就算我现在要说‘一见钟情’这类的俗套话跟你解释,只怕你也是不会信的。” “可惜我并不是女人,不懂女人心,更何况是你这么娴熟的类型。”特子依旧像是欣赏一件艺术品般端详着因陀罗。 可惜我不是女人,理解不了你的到底看上了我哪一点,理解不了你现在的激动。 可惜我不是格拉斯哥帮成员,无从揣摩你作为帮内二把手的心思,也拿不准你们两个月后的伦蒂尼姆行动中是否要利用我来达成一些目的。 这些话特子已经不必解释,他当然知道因陀罗的心里仍存在矛盾。 如此一位以强硬着称的女人,用尽自己的辞藻来诉说自己的心事,奈何传达不到,在这般境况下竟变得我见犹怜起来。 何以解忧,唯有杜康。 何以消愁,唯有调和。 很多习武之人一直讲求着“禁欲”、“童子功”,他们认为若想成就当世无匹的武功,成为强者,光苦练还不够,远离女色也是必要的。 但特子不这么看,他本就是从另一个世界来的人,他认为若要成为伟大的人物,必须要有丰富甚至是细致入微的感情,所以绝对少不了体验。 更何况男女之间的需求,本就是人类这个物种存续的根本,无论是从种族还是个体,都是必不可少的过程。 除此以外,任何的掩饰已是多余。 武侠小说中,昔年名震天下的燕十三的初夜,就是交待在了一个经验丰富的风尘女手中。 特子是用剑的人,他感觉自己像是体会到了燕十三的老路,回到了最原始、最本真的、以物易物的时代。 没有音乐,就用亲吻取代。 忘掉灯光,换来的是烛火。 我把我的欢愉托付于你,你把柔情转交给我。 脸已红,一头长发被汗水浸湿,化作一绺一绺的帘子,搭到了后背上,她面容红润,精神更加饱满,轻轻舔了舔自己的嘴唇,又像猫一般清理了自己的手和尾巴。 从床上坐起,特子不急不缓地点起了一根烟,看了一眼挂在墙壁上的表,此时已是晚八点。 “夜还很长,今晚要不要留下来?”因陀罗压低着嗓音,问向特子。 “真可爱……”特子叼着烟,俯身用双手捧起了因陀罗的那张宛如被雕刻过的鸭蛋一般的脸,“没想到格拉斯哥的二把手竟也是如此表里不一、色厉内柔。” 因陀罗一把接过特子嘴边那根燃着的烟,兀地抽了一口,道:“我接触过的第一个男人,是在维多利亚的贫民窟,他的技术很老练,那时候我还年轻,还很笨拙,可惜,五年前这个人就在一场冲突中失踪了,无影无踪。” 谁都能明白,在一个混乱冲突后,“失踪”代表着什么。 说这句话的时候,她双手环抱着特子,抱得更紧。 特子也沉声道:“我所托付的第一个女人,是个维多利亚的帮派成员,稀里糊涂地一天办完了全程,我真没想到,第一次就是这么高规格的款待。” 因陀罗关切地问道:“怎么,你不喜欢?” “我很喜欢,可我太花心,只是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别的女人。” “那也好办,咱们都会保守秘密,我不跟我们的主子去说,你也不会跟别人说。”因陀罗微微一笑,“以后每周的今天你都可以来找我,没有比这更免费的加餐了。” 他又亲吻了一下她的嘴唇,特子当然了解因陀罗的意思。 这种关系若是在原来的世界,绝对是畸形的,但泰拉不同,这里是末世,尤其对于她这种帮派成员来说。 她这种人心里时刻充满着一种危机感。 如果明天就有可能在出任务的过程中被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感染者击杀,你又怎么会有心去顾忌自己的行为是否遵循伦理? 她找上特子,究竟是想要快活,还是为了在力量上寻求庇护,除她自己以外怕是没人知道。 入夜,酒吧的人又多了起来,确切地说,是多了两拨人:特子率领的包含整合运动在内的小团伙,以及维娜为首的格拉斯哥帮。 这一次,特子这边的大多数人都下了班,所以比起下午来得更多。 舰上的干员们都听说博士的亲信和“推进之王”一伙人在沙漠腹地打了一架,而今天两拨人来,显然是为了和谈。 终归是自己人之间好勇斗狠,所以他们此番前来闲聊为主,议和为辅。 维娜坐在正中的一张四方桌边,正对着特子,而左右分别是各自的二把手,即因陀罗和霜星。 她已经知道今天因陀罗在没得到自己命令的情况下找过特子,至于是出于什么目的,她并不关心。 因为她纵然有疑心,也绝对不会怀疑到自己的二把手头上。她相信因陀罗那番前去,是出于为帮派组织谋福利。 煌静候在一旁,反倒有些惶恐,她没想到一次小小的行动失败竟然引发了如此大的连锁反应。 随之而来的最大的反应,便是染上了一头金发的梅菲斯特在众人面前高声宣布:“误会解除了!我们特先生跟因陀罗生米煮成熟饭,两军联姻,大家之后都是亲家!” 为首的维娜顿时听得呆住、怔住。 特子的表情更是比脸上挨了成百上千拳都要扭曲。 这一夜的风情,算是彻彻底底地暴露了。 在世界最高城买草莓(二十八) 维娜已经把自己想说的话在脑子里过了一个遍。 她看了一眼身边的因陀罗,又瞪着特子,已经失去了往日的好脾气和耐性。 这种滋味,就好像是团战马上就要赢了,结果自己这边被偷走了一个人,还是这边数一数二的大核。 人走了也就罢了,关键是她还跟对面的主帅搞暧昧。 她一直记着一句话,也就是英国的一句谚语:“丢了一个铁钉……亡了一个国家。” 可现在丢的不是铁钉,是自己的二把手。如果“推进之王”维娜是国王,因陀罗的作用相当于棋盘上的王后,主掌护卫杀伐,更能独当一面。 王后都丢了,这局棋还怎么下? 怎么想,都是自己这边输了。 在这次交谈中,特子为了争面子,又是一个劲地上酒,而且特意吩咐了酒保,用最烈的,随后他就可劲的喝,试图借着酒劲麻痹自己,找一个胜利的理由。 结果还真被自己找到了。 今天狠狠地震慑了煌姑娘,从此之后怕是再无人敢在楼上扰自己清梦,是为小赢。 在决斗上,霜星成功击败了因陀罗,为众特兵取得了荣誉,是为中赢。 在人生上,终于摆脱了处子之身,足可以称得上是迈了一大步,是为大赢。 这三种赢加到一块,就是赢麻。 手下的人见特子连因陀罗这样凶狠的烈女都能搞得定,连连惊呼:“特先生出道即巅峰!特先生玩得好极限啊!” 维娜还是不肯相信,面前这个个子不高身材不壮的男人,仅用了一下午就攻略了自己手底下最得力的护卫,还一路攻略到了床上。 要是搞定的是小姑娘也就罢了,可因陀罗这种打起架来凶猛剽悍,比很多男干员个子都要高的女人,他究竟是怎么做到的? 但这就是摆在面前的事实,因陀罗凌乱的头发以及特子衬衣上还没扣上的扣子,就是铁一样的证据。 “是我做的不对。”特子首先让步,实则是以退为进。 他当然不觉得自己这样做有什么不对,试问一个带着三分风韵、三分傲气、三分野性美的女人对自己一见钟情,邀你共度温存,你是去还是不去? 去了,这是在舰上,大不了让全体成员都知道这件事; 不去,那绝不是男人干的事。 “你当然做的不对。”维娜冷眼看向特子,“这是我的手下,你不该轻易碰她。” 特子一听这话,当即不乐意了:“人家是活物啊,想跟哪个男人快活,还得让你管着?难道你们帮派的成员,都是圈养的部下吗,让干啥就干啥?” 维娜正欲反驳,忽听身后传来了一道尖刻的语声:“你现在是代理博士,私生活怎么能这么不检点?” 众人回首一看,竟是仪态端庄的龙门督察诗怀雅,她一个照面就怒不可遏地谴责特子:“都是有孩子的人,还在外面勾引别的女人,不知道羞耻吗?” 特子悠然道:“为什么发生这种事之后,大家总要先去找男人的问题?具体情况你该问她。” 因陀罗又把自己的手伸了过去,特子还真就又亲吻了一下她的手背,回了一个甜丝丝的微笑。 如此大庭广众,诗怀雅已经气得脑袋生疼,几乎要炸开。 先前她见到特子和九色鹿之间举止亲昵,心里就已很不舒服,如今却变得难受。 更难受的还在后头。 因陀罗回应道:“是我主动找他的,他虽然亲了我一下,但先动心的还是我。” 诗怀雅问道:“你也早就知道他在跟别的女人交往了?” 因陀罗笑道:“特先生这代理博士生性多情,舰上只怕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难道大小姐也对他有意思?” “怎么可能!”诗怀雅说着,惊得耳朵根都红了,“像他这种一个男人勾搭好几个女人,虽不违法,但也不是人该干的事。” “这有什么的?”特子道,“皇上有三宫六院三千佳丽,在我们那个世界,清朝康熙有六十来个老婆五十多个儿子。早在汉朝和亲,高祖皇帝就给匈奴单于送了十几个老婆,换作当今大炎国对应的唐朝,唐太宗一代圣君也有十五个配偶,就算是女人,武则天也有六个男人,三个男宠。所以,皇帝能做的事,我为什么不能做?” 一旁的霜星叮嘱道:“说点这个世界的人物,不然大家听不懂。” “好。”特子清了清嗓子,继续道,“这个世界就更邪门了,只要血统到位,活上千百岁都不是问题,这么久,得找多少友仔和友女啊!大伙有没有懂的,特蕾西娅在她五百多岁的时间里,找过多少男人?” 众人一听他妙语连珠,甚至都忘了这次来的目的:“我们关注这些个干什么?” 气氛再度随特子讲完话后变得安静,特兵们都看着他,格拉斯哥帮众也等候着维娜的命令。 这时候,作为酒保的龙舌兰却是率先插话:“你们两拨人总需要个结果,不知道维娜小姐的意思是什么。” 他在外交方面有天才,一向善于协调矛盾,从中斡旋,舰内的事再大,比起各大势力间的争斗来总要好解决不少。 “虽然没有什么合适的理由,但也总不能轻饶了他。” 维娜一言未发,眼神已足以说明一切。 特子问道:“舰上有没有这方面的规定?比如男女间不能交往什么的?” “好像是没有,只不过不提倡。”龙舌兰道,“不过特先生还是要注意,日常中谨言慎行些。” “也对,上个月张铁角媳妇就在舰上给他生了个孩子,现在回老家休假去了。”特子拍了拍脑门,“好在我最后找了个气球,不然明年的今天我也得回老家。” 他脑子里突然冒出了一个主意:“汉娜,要不我给你们帮会转点钱当作补偿?” “别拿钱侮辱我。”因陀罗说得很强硬,“你对我好,我也对你好,绝不是那种交易。” 特子道:“好,那我找机会再回报你。” 诗怀雅听着这些,总觉得心里有些发酸。 是气愤,还是嫉妒? 同是菲林族,甚至连年龄她都和因陀罗相仿,与特子更是相识有三个月之久,一些事情难道是缘分未到?还是自己没有表明心意? 时间没有给他留下考虑的余地,因为特子紧接着就说了一句话:“看来问题解决了,趁着徐乐大哥这几天不在,我宣布个事。” 他起身一站,正装敛容,头一扬,气势也跟着高涨了起来:“舰上的所有女干员,只要你们想快活,晚上随时可以来敲我的门,最近我都有空。” 酒杯又空了一个,人已醉,脸已红,他说起话来就更没了遮拦:“这五天之内,老子就是这罗德岛上的皇帝,我若要你,你们最好洗干净,把自己尽数奉上啊!” 手下们见到特子如此嚣狂,当即喝彩:“总管威武!” 诗怀雅感到震惊、惊讶,酒吧里过半数的女性干员和她的心情一模一样,都以一种极为不适的眼神盯着特子。 她们不知如何评价这个不正经的代理博士。 可特子已经开始说别的话了。 他问向担任酒保的龙舌兰:“你是不是有个妹妹,叫羽毛笔?” 龙舌兰端着酒,有礼地回答道:“没错。” “给我联系联系她,我之后要跟她处对象。”特子又变得色迷迷起来,“哎呀,那姑娘的腰,那腿,太棒,如果是跟我在一块吃果盘,那感觉肯定说不出的妙,妙啊……” “请您自重,别再说了。”龙舌兰面上已有些不悦。 “急了?我又不是真要干那事。”特子撇嘴一笑。 因陀罗顺势调侃道:“从房间里我就看出来了,你在这方面像一头饿狼。” “我憋了二十八年了,必须要在奔三之前大玩特玩,我要继续找女人。”特子张牙舞爪起来,“我要在整艘舰上开银趴!” “这种趴体就起个名字,叫‘herogasm’!” “够了,别在这发癫!”诗怀雅怒喝,“你这种鼠人能不能有点志向?” 特子笑得嘴都歪了,继续道:“哎!你看,大伙都累了,要不今天晚上,咱俩一起吃果盘吧?” 诗怀雅羞愤交加,火冒三丈,抄起了桌上的一个空酒瓶,往特子的脑袋上直接砸了下去。 啪! 瓶碎,人倒。 于是,他今晚就只能在梦里面吃果盘了。 在世界最高城买草莓(二十九) 问题总是一个接着一个。 舰上的人们都相信:床腿断了代表着不幸,不小心折断是会带来灾祸的。 因陀罗却在一边好奇地问:“你是怎么做到的?” “我也说不明白,总觉得自己有用不完的力气。”特子道,“就算是昨天,也没试过这么用力。” “你从昏迷中醒来之后,壮得简直像一头牯牛,老子拦都拦不住……”因陀罗念叨着,依偎在特子的怀里。 她躺在倾斜的床上,睡着了,睡得很香。 翌日清晨,二人担起这张断了一条腿的床,一路走到舰外,连同床垫和被子一起,扔到了聚居区的边境处。 云销雨霁,风回正好。 “这么处理真的好吗?”因陀罗问。 只见一张断了一条床腿的单人床斜立在贫民窟最显眼的位置,上面的汗渍不厌其烦地复述着昨天在其上发生的故事。 特子道:“这周围的感染者会捡走的。” 因陀罗饶有兴趣地接道:“说的也是,别人也可以拿去用,穿过的鞋子会更合脚,睡过的床更贴身,经历过风雨的男女总要比少男少女更好相处些。” 此时此刻,阳光洒在脸上,他们面容饱满,得意极了。 铁帅曾跟特子说过:真男人就该干断三条床腿再进棺材。 而在这两天内,他终于迈开了第一步,而且是一大步,他距离心目中的真男人,仅差两条床腿。 真可谓是出道即巅峰。 他们驱车北行了十二公里,来到了一处湖边,以碧波为镜、清风为衣、日光蔽体。 特子确实有些茫然,但更多的是兴奋,最初见到因陀罗时,她还是杀气腾腾地和霜星搏斗,如今她又丝毫不顾及旁人的眼光,在湖里游起了泳。 这些行为给他的印象便是:她是个情感经历极其丰富的女人,不光是在伦理上,还是在某些问题上,思想都算得上是相当开放。 这种女人,成熟而富有活力,正是交往之中享受男女之情的理想对象。 可她游泳的样子却并不能算得上好看。菲林族的原型是猫科动物,无论是山猫还是虎豹,进了水也只能刨着走,所以因陀罗也仅仅是在湖边的浅水处奋力扑腾。 湖边水草滋长,湖底的软泥堪堪贴在脚背上,湖水清凉而透彻,她奋力游了一会,从水面浮出上半身,抓住岸边一块的石头。 石头有一人多宽,干燥而温暖,她的衣服就在石头上。 特子也坐在这块巨石的另一边,光着脚泡在水中,嘴里还叼着烟,一双眼睛端详着浸在水中的因陀罗。 因陀罗在水中仰头看着他,似察觉到了一些不同于往日的情绪,问道:“怎么啦?” “我再好奇,为什么像你这样如虎一般的菲林族女人,明明天生不善水性,却突然想要游泳。” 因陀罗放松地感慨道:“我在尝试,有些事总要试一试,你不觉得这很美吗?老子从没想过在这种鸟不拉屎的沙漠,能找到这么美的地方。” 她依旧是不善言辞,看到波光粼粼的湖面和透彻日光下在湖中徜徉的游鱼,也只在脑海里想出“美”和“漂亮”这两个词。 一头黑白相间的长发浸泡在水中,自然地散开,少了平时随身穿着的那件粗犷的外套和牛仔裤,皮肤光滑如玉,她整个人像极了散开在碧绿色湖水中的一块白墨,那样的舒缓柔美。 “你要不要下来,跟我一起试试?” 特子回绝道:“不要,我可不是小孩子。” 因陀罗轻嗤一声,道:“老子看上的男人要是个不会游泳的旱鸭子,我可真有点看不起你了。” 她说话语气一强硬,带上了“老子”两个字,就又变回了往日帮派里如强盗般精悍的白色猛虎。 好在这只猛虎依旧泡在水中,所以再狠的话也变成了吹嘘和逞强。 特子瞪了因陀罗一眼,而后轻笑一声:“哈哈,臭女人,刚过了一天就敢跟我甩脸色了,早就该教训教训你了!” 他脸上也有了一丝小小的愠色,几乎也要脱掉外套,一同跃入水中。 不,不是几乎,是已经跳了进去。 不过没有脱掉外套,他连人带着衣服,一同跳进了水里。 不止是自己的衣服,他手里还抓着因陀罗的外套:那一身沉重的夹克衫和长裤,兜里还放着两块比生铁还要沉重的指虎。 盐掉进水里会融化,棉布制成的衣服吸了水反而变得沉重,可特子偏偏无视掉这种沉重,像极了一只蝴蝶。 蝴蝶是向天上飞的,他却偏偏急跃而下。 他跳到水中,一只手紧紧抱住了因陀罗的脖子,另一只手搂住了她的腰,以双脚发力,往湖中央奋力游去。 因陀罗一时间慌了神,就在刚刚特子跳下来的一刹那,她被仰面扑倒,鼻腔和耳朵里都涌进了水,不出片刻就感到了不适。 随着向湖中心移动,她脚下没了支撑,这种不适感渐渐地被恐惧所取代。 特子依旧紧紧抱着她,她想要奋力挣脱束缚,就连指甲都嵌进了他的后背,可他依旧像一个坚固的铁锁,死死抓着她不放。 随着空气一点点地排出,她感到窒息,这种感觉就像是全身的血液都在同一时间被阻塞,就连头脑都几乎停止运转。 因陀罗头一回感觉到掉进水中竟是这么可怕的一件事,她也无法相信特子这么一抱,竟要将自己生生沉入湖底。 就在她眼睛都要因窒息而憋的血红之际,终于有人给她吐了口气,嘴对嘴地给她接上了一口久违的空气。 这是长长的一道气流,比起她平日里一次呼吸还要深厚得多,有了这口气,她可算是回过神来,头脑变得明晰,目光也由模糊转为澄澈,故而趁机强压镇定。 只可惜初学游泳的人在水中习惯闭目,她四周一片漆黑,心中未免恼怒:“在水中又怎么样,老子偏要睁眼看看特子这个登徒子又在干什么坏事。” 于是因陀罗勉力在水中睁开了眼睛。 这种感觉绝对称不上多好,眼睛浸泡在水中绝对会感到刺痛,可习惯以后,总算能模糊地看到周围的景象。 四周都是黑乎乎的一片,上方的湖面上有日光,有蓝色的天。 现在她距离水面究竟有多远? 十米?五米?她分不清。 所幸此时此刻她不是一个人,她能感觉得到一双手牵着她的双手,手指紧紧地扣在一起,这双手的主人像是在刻意地告诉她:“听我的,别往上去。” 随后,她仰头看向岸边,就看到了刀光。 刀光和日光是不同的,日光和煦、温暖、稳定,无论什么时候日光都不会有剧烈的变化。 刀光则不同,人一拔刀,刀随之出鞘,无论是白天映着日光还是晚上映着星光和月光,都有一种慑人的闪动。 在帮派争斗之中,因陀罗见过刀光不下上千次,所以就算在水底,她也一下子就认清了一点:岸边有人,而且是带着刀的人。 刀光反映着日光,都是白色的,而她粗略估计了一下,湖面上这样的光,大概有二百来道。 也就是说,岸边有二百多个带刀的人,同时拔出了刀。 如果刚才她在湖水里探出了头,被这些不知从哪里杀来的刀客发现,纵使身为二把手的因陀罗再骁勇善战,一拳打倒一个,也终归会死在其它几把刀下。 原来特子这么将自己扑下水,是为了保护自己。 这么一想,她忽然觉得很感动,眼泪都要在湖水里流出。 在世界最高城买草莓(三十) 眼泪流出的原因有两个,一个是因为心理,另一个是生理。 被人拖进深水中,因陀罗心里害怕,可发现被自己喜欢的人救下后,心弦顿松,这种时候眼泪是留不住的。 方才慌乱之中,她鼻子里也吸进了一堆水,害的自己沿着鼻梁到额头一阵生疼,这就是流泪的生理原因。 像因陀罗这样不善水性的猫族若是掉进了水,大抵是活不过一刻钟的。 好在别人能够嘴对着嘴,给她输气。 气从哪来? 嘴里,特子的嘴里。 到了水下,他整个人像是沉入水底的石头,可偏偏又像是一个气泵,肺里源源不断地通出气来,再给到因陀罗的身体中。 原因也很好解释,他昔年居于深海城邦,水性自然而然就随着练剑而生。 就算在在失忆那段日子中,他游走于龙门行偷窃之事,也绝对少不了游走于各种的下水道和直通河流的排水口,也少不了水中憋气。 因陀罗在水中紧紧抱着特子,而特子也没有撒手,仿佛只要松了手,这个老虎一般成熟而美丽的女人就会飘到天上去,再也不会回来。 越是在这个时候,就越要冷静,她凝住心神,底部的湖水凉透了,四周一片黑暗,水里静得出奇,远处却传来了阵阵人群呼喝声、刀剑砍动声、车鸣马嘶声。 她抬着头,甚至还看到了岸边的人发出一种奇异的光,那是源石技艺中独有的侦测法术。 “岸上的这群人在找人。”因陀罗当即意识到了这一点。 可他们在找谁? 这样一个人迹罕至的边境,距离最近的城镇也足足有十公里的路程,没人会平白无故地到这种地方。 除了他们两个。 岸上有刀光、邪光,已陆续有人从岸边跳进水里,湖底已明显能察觉出其中的波动。 因陀罗和特子躲在湖底的最深处,借着淤泥来隐藏,绝对称得上是个好主意,但也绝对是一种煎熬,尤其是对于因陀罗来说,她在帮派里脾气本就偏暴躁,多在水里待上一秒都会让她感到难受。 旭日升起,又向着正中央缓缓挪了一步。 湖底的鱼群也不知沿着水域的边缘游了多少圈。 随着水花溅起,因陀罗终于从面上冒出了头,特子双手一用力,抱着她回到岸边,把她平放到先前那块干燥而温暖的石台上方。 水沿着头发流下,渗入岩石的缝隙中,因陀罗布满伤痕的背上又多了水珠,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着金光。 特子又坐在一旁,痴痴地欣赏着她那种成熟的美,但因陀罗顾不得这些,她趴在石台边缘不断地咳嗽,水和鼻涕交织在一块倾泻而出。 随着最后一口水吐出,她整个人都已虚脱,一动不动地趴在石头的边缘。 特子从容地将她拉到自己身旁,轻声说着:“真好……真棒。” 因陀罗已是精疲力竭,连眼睛都已睁不开,却还是硬狠狠地问着:“好什么好?你差点害死老子!” 特子满意地说:“换作别的干员,无论是诗怀雅还是阿能,在刚才那种情况,绝对撑不过二十分钟,可咱们硬是待了一个钟头。” 因陀罗道:“还得多亏了你救老子,我都有点怀疑你是深海猎人了,那么强的恢复力,在水里还那么有气,活像一条鱼。” 特子微笑着说道:“深海猎人我算半个,因为我在海底住过一段日子,至于鱼嘛,我可不是,听说老虎也是能吃鱼的。” 因陀罗当然知道他在有意缓解紧张的气氛,毕竟刚才那路追兵着实给自己吓得不轻,而现在只留下了车辙和满地狼籍。 她长叹一声,将特子再一次拥进怀里,轻声说:“让老子休息一会吧,再强壮的老虎也经不住你这么折腾。” 见方才的人迹已完全消失无踪,她真的放松了,乏了,紧紧抱着特子浅睡了片刻,不过在睡眠中她还是在想一些问题。 并不是追兵为何而来,而是特子。 自己把他当作对象,而他刚刚也救了自己,在他的心里,自己算是什么? 情人?恋人?还是仅仅是满足欲望的那种关系? 在公路上搭乘的顺风车上,因陀罗紧紧搂住特子,冷风吹在湿透的衣服上,凉飕飕的,她下意识蜷缩身体,忍不住问出了这个问题:“喂,老子在你心里意味着什么?” 特子用手捋顺她未干的头发,笑着说:“你是第一个跟我构建关系的女人,也是成熟而美丽的女人。” 因陀罗来了兴致:“你是代理博士,还是穿越者,你说,老子在干员里算不算很强的?” 特子道:“嗯……算得上优秀,可舰上强人辈出,但你至少比诗怀雅要强很多倍。” 因陀罗似是颇不满意这样的回答,接着问:“我知道自己并不漂亮,那我在你们那个世界,算不算人气很高,有很多人喜欢?” 特子道:“我这么说你可能不爱听,不过你的人气并不算高,舰上一些实习生反倒比你人气要高些。” 一听他的回答与自己期待相差甚大,因陀罗也难免有些失落:“那你到底看上我哪点好了?” “显而易见啊。”特子轻轻松松地说道,“当初我在原来的世界,第一眼看上的是企鹅物流的能天使姑娘,可我也很喜欢成熟的大姐姐,更喜欢猫娘,之前理唐城有个道行极深的老道士给我相过面,说我命中跟虎这种大猫有缘,所以你一来找我,我就越看越是喜欢。” “相面?”因陀罗怔色问道,“那是什么东西?老子可从没听说过。” “一种算命的手法,八年前那老道看出了我的命格,还特意为我画了几张画,现在可能就在理唐城挂着。”特子像是陷入了回忆,“其中一张画里有一只身上带着伤疤的老虎,一旁站着个捕蛇者,那个捕蛇者就是我。” “好奇怪的画,但是老子可不信一幅画能预言出什么东西,我只信拳头。” 因陀罗这么说着,将拳头平举到身前,示意特子看看自己的手。 特子见状,也用自己的手抚摸着因陀罗的手,他们两个都是靠手来吃饭的人,特子用手偷东西、用手挥剑杀人,因陀罗也要用手挥拳战斗。 这时,她脑海中忽然又浮现出了特子所描述的那只“老虎”。 如果是炎国水墨画,老虎的颜色是黑白的,可像她这样原型为白虎的菲林族本就不多见。 莫非画中所指的,并非白虎,而是正常的黄毛棕鬓的老虎? 因陀罗试探着问道:“那道士说的老虎,会不会并不单单指我一个?” 特子问道:“可舰上除了你这么美的雌老虎,恐怕也找不出第二个。” 因陀罗沉着脸,眼睛却瞪得大大的:“你难道没想过龙门的那位大小姐?” “诗怀雅?”特子突然笑了,“别打岔了,她那种大小姐怎么能跟我走到一块去,还是咱俩相性更好,帮派二把手配舰上的二把手,两天就发展到这种程度了。” “而且,你能跟我一起作战,诗大小姐却是在一直使唤我,我并不喜欢被人发号施令。” 可因陀罗这次却久违地没有谈论交往的事,说道:“可你跟那位大小姐认识得更久,她看起来很在乎你,有些人关心你,才会对你发号施令,就像我的主子一样,她天天吩咐我做事,心里其实是很在乎我们这些手下的。” “别说了。”特子眉头微皱,“我和她根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我们跟你本来也不是一个世界的,老子说了这么多你怎么就不懂呢?”因陀罗说得很大声,“我是想说,你一句话,她大老远就地从龙门跑来见你,你总不能辜负了人家。” 特子长叹一声:“就算我能把这泰拉的强者打个遍,可有些事其实我也想不明白。” “就算是这样,你也真有够多情的。”因陀罗又开玩笑似地说道。 “不多情,那就不是男人。”特子皱着眉,昂起了头。 车声轰鸣,继续向南行驶。 因陀罗突然察觉到了行驶方向有些不对,忙问道:“不回舰上吗?” 特子道:“我们得绕个圈子,躲过这些追兵。” 在世界最高城买草莓(三十一) 在这一趟顺风车上,为隐匿踪迹,他们绕了好大的一圈。 搭的这辆车是一辆边境平民用于运货的卡车,二人坐在车斗里,车斗布满了灰尘,这种感觉绝对称不上舒适。 他们索性用衣服掩住了口鼻,遮蔽随风吹来的风沙。 因陀罗也终于说到了正题:“刚才那些人,一定是来找我们的,大概率是这一带的悍匪。” “他们恨得我牙根痒痒,才出动这么多的人马。”特子看了看天,“仇家宜解不宜结啊。” 因陀罗好奇道:“你什么时候跟他们结仇的?” “昨天上午,我在舰外巡逻的时候好像是杀了他们的一个干部,他也砍了我一刀。” 特子想了想,又感慨道:“有时候,我不杀人,我就会为人所杀。可杀一个人和救一个人,或许是一个道理。” 因陀罗道:“救人总比杀人好些,老子也绝不是那种轻易就动手杀人的人。” 特子陷入了深思:“如果你救的这个人是杀人的人,那你究竟是在救人还是杀人;同样,你杀的人是个嗜杀之人,那你究竟是在杀人还是救人?” 因陀罗有些不明所以地问道:“你这是什么意思?” 特子道:“我突然想到了达莉娅,我的助手一直求着我救她,可达莉娅才四岁,就用源石技艺杀了她父母,也许这背后另有隐情,可杀了人就是杀了,她是个杀过人的孩子,身背血债,这个事实绝对没法改变。” 因陀罗看得出他的困惑,却不耐烦地说:“你的心思怎么比主子都细腻?这种问题明明很好解决。” “这怎么解决?” 因陀罗想都没想,立即答道:“她对你好,你就对她好,如果你对她好,她还要害你,你就放弃她。” 特子如释重负地叹了口气:“原来如此,明白了,我之前和别人相处时,一直会考虑一个人究竟是什么样的人,而没去想他会做什么事。果然,有些事情不该想太多,总要实际一些。” 盯着若有所思的特子,因陀罗心里有了一种奇妙的感觉,就因为那样的一吻,两天内竟发生了如此多的事情,这简直比她交往过的其他男人都要有趣得多。 她忽又提议道:“来吧!咱两个拥抱一下!” 特子奇怪地看了因陀罗一眼:“怎么,这几天咱们抱得还不够多?为什么突然这么深情?” “多抱抱我吧,回到舰上,我还是主子的打手,你继续做博士,可是……”因陀罗忽然觉得有些伤感,“我总觉得自己留不住你,你这种男人,真的让人很难办。” 特子似是被说中了心事,笑着道:“过几天我确实要回去,去幽州看看,你可以跟我一起走,鹿姑娘了解我,她是不会在意的。” 因陀罗一脸认真地看着他:“你也是了解我的,你知道我要跟随主子,不可能跟你走。” 特子把她搂紧,吻吻她。如果能够像九色鹿那样远离战争,对于因战斗而疤痕累累的因陀罗来说确实让人心动。 可是她和特子一样,都有着各自的责任和命运,她要继续帮助推进之王,或许能帮她在维多利亚夺得应有的地位甚至登上权力顶峰,或许会死在尔虞我诈之中。 她已经不再是小姑娘,可就在跟特子相处的这两天,她忽然发觉自己也多愁善感了起来。 原先共枕同眠时她只觉得愉快,可现在却意外地脸红了,嘴里不能自己地念叨着:“谢谢你当初能答应我,我真的很喜欢。” 两人享受着爱情的滋润、躲避着外来的追兵,出去跑了一整天,回到舰上时,夜幕再度落下。 弯弯的月亮挂在天边,舰上静极了,特子趁着静谧回到宿舍,临分别时,因陀罗不舍地道:“记住,我住在楼上,有空随时可以来找我。” 这晚他很早就拉上窗帘,躺到了床上,四周黯淡无光,幽暗中却传来了一阵幽香。 香气中夹杂着一阵脚步声,又是那种赤脚走路的声音,和昨天自己来到因陀罗房间时听到的声音如出一辙,可这声音较之因陀罗的脚步声明显更轻,可见来人绝不是她,而另有其人。 他当然早就意识到了这点,而且清楚地知道来的人是女人,因为他所认识的男人中进他的房间时绝不会偷偷摸摸的,像浮士德、梅菲斯特等人都是推门就进。 更何况男人绝不会抹香水,而且是闻起来这么浓,却又一点不廉价的香水。 来的人是谁?是什么人? 就算是女人,他也绝不能任由她在自己的屋子里乱走。 特子忽然想到了昨天晚上自己在酒馆放出的狂言:“舰上的所有女干员,只要你们想快活,晚上随时可以来敲我的门,最近我都有空。” 可他绝不能那样做,他无法将活生生的人当成玩物,最多也只是在口头上说几句狂话。 如果有青涩懵懂的女子把这句话当真,那说出这句话的人无疑是犯罪。 门被从外面走来的人掩上,可她却没有停下来,屋子里很静,特子已经能听到外来人轻微的的呼吸声。 他终于忍不住起身发问:“谁在那?” 没有回应,黑暗中依稀勾勒出了一个人的轮廓,这是一个穿着轻衣的苗条人影,蓬松而卷曲的长发搭在她的肩上,走起路来,这一头卷发跟着轻轻晃动,人影也再度变得模糊。 还未等特子反应过来,他的嘴唇就遭遇了深情的一吻。他已经明显地听出来人的呼吸已明显变得急促,显然已经等了很久,仿佛从今天早上到现在,正是为了见自己一面。 他的双手拂过她如丝缎般的卷发,那种特有的香水味愈发浓烈,她的肌肤就像夏日的湖水般温暖,显然是经过了精心打理,从上面也找不出一处褶皱,就连疤痕也难以寻觅。 与历经风尘的因陀罗不同,她的身子虽轻,却略显笨拙,像极了一只刚要飞行的白色鸽子,可她仍旧努力着配合,试图在二人之间发掘到久违的快乐。 窗户还留着一条缝,大漠边界的冷风顺着缝隙走进房间里,可他们现在只感觉得到温暖。 床铺总要发生一些尖锐刺耳的声音,人的口中也总要吟唱,每个人的声音都是不同的,再配合上动作和外表,那就是独一无二的,像是我们每个人的身份证。 特子不需要这类证据,从刚碰到那一双柔软的猫耳朵开始,就已经能清楚地认出她了,尽管他仍是没法接受,可她已经来到了自己身前。 缠绵良久后,他随手打开了宿舍的灯,二人互相熟识,但未免也要感到惶惧与羞赧,不光是特子,她也一样。 只因为她从未跟他说过那句话,所以到现在才来表明心迹。 也因为这个缘故,就算他们两个对彼此在口头上都是那么得不坦率,但他们仍旧了解着彼此。 因为她就是诗怀雅,她是龙门的督察组长,她是大小姐,是一个心思如花蕊般细腻,言语上却总像蔷薇般带着刺的女人。 而这一次,她却没有刺,而是泪。 她坐在特子的身侧,忍不住地流泪。 在世界最高城买草莓(三十二) 在接受了这样一番热情后,他难免要喘息,可喘息之中也难免惊讶,特子依旧叫出了声:“哇,诗怀雅,你怎么来了!” 诗怀雅是先哭出声的,脸也是先红的,嘴里骂着:“姓特的,你就是个混蛋!” 她一边哭着,整个身子都随之不住地颤抖,豆大的泪珠滑到了头发上,而一头及腰的头发又披在身上。 她身着轻衣,哭红的眼睛更让她显得狼狈不堪又楚楚可怜。 直到现在,她还在骂:“你就是混蛋,我替你考虑了那么多,你一点也不想着我!” 直到骂了好一会,她再一次扑进了特子的怀里,大哭着和他拥吻起来。 她的头发上依旧是那么香,特子依稀能尝到芬芳,这样一件单衣有如花苞上的衬叶,已遮掩不住她白皙而柔软的胴体,更无法抑制她因激动而产生的颤抖。 就连她那双和猫一样的耳朵,也背到了脑后去。她的脸颊映着月光,像花瓣一样绽放出了一种愤懑而哀伤的美。 啜泣之间,她用自己的手狠狠抓着特子的手臂,留下了一道清晰可见的血痕,这才勉强止住了哭腔。 特子感觉到了一阵疼痛,却没有叫喊,他心里矛盾极了,紧紧地抱着诗怀雅,任由这种熟悉的香气充斥着鼻腔,心里既激动,又后悔。 激动是出于本能,一个像诗怀雅这样如花的女孩子与自己相拥,是个男人都会心动。 后悔却夹杂着痛苦,他恨自己,为什么没有早一点理解她的心意,为什么没早一点跟她讲明白这些事。 许久后,他才尝试着开口:“诗怀雅,我……” 可他却像如鲠在喉,一时间竟不知该从哪里说起,先说话的还是诗怀雅:“我来的这两天,先去找了找陈,可她不在舰上,我就来看你,没想到被别人抢先一步。” 喜欢的朋友找不到,心心念着的男人却跟别人走了,特子当然能理解这种委屈。 他听着,声音也开始颤抖:“我对不起你,是我太愚笨了。” 残云飘过,一轮孤月借着夜色升上当空,把四周照的更亮。 诗怀雅猫一样的眼睛反射着月光,声音温暖而轻柔:“姓特的,我看得出,你虽然伤好得很快,但心里的事情比之前更多了。” 特子惭愧地道:“可能是因为我记忆刚恢复,有些东西没调理好。” 诗怀雅却当即否定:“不,你一直以来都有事瞒着我。” 特子道:“什么事?” “第一件事就是你其实并不缺钱,李仲在离开之前就留给了你一大笔财富,怪不得别的男人接近我时总会惦念着我的钱,而你到了龙门就一点面子也不给,老跟我吵架。” 特子默不作声。 “第二件事是你收留了整合运动的好几名干部,我没猜错的话,你那个叫叶蓁的助手,就是霜星。” 这句话说得他悚然动容,只能尴尬地苦笑。 笑,往往不代表否认。 特子轻轻抚摸着诗怀雅,充满怜爱地道:“你真是好眼力。” “我是龙门督察,你做的那点伪装根本瞒不住我。” “我只是想保证他们的安全,阿孟姐救下了他们,可暂时无处可去,所以我把他们留在了罗德岛内并加以伪装。但是,他们杀了龙门的很多人,不光是你和陈晖洁,舰上的不少人一定都非常恨他们。” “放心,本小姐是不会说的,我之前见到过阿能看你的眼神,昨天又看到了霜星对你做的表情,就感觉到这世上不止我一个女孩子在惦念着你。” 诗怀雅慢慢地在特子面前转了个身,把一头像金色瀑布般的头发盘到身后,把头靠在了他的肩上:“你是个有原则的人,我知道当初你在龙门偷的钱全是那些为富不仁者的赃款,又全把它们施舍给了贫民窟的人,你心里一直有一杆秤,知道做什么事是正确的。” 她紧紧握住了特子的手,依稀能感觉得到上面难以察觉的茧子。借着体温的交融,特子当然也能体会得到她心中的那种不舍。 “你明天就要走?”特子把猜到的事当即说了出来。 “近卫局有些公事需要督察组处理,还得为你留下的烂摊子善后。” 她自从当了督察组组长的那一刻,就注定要生活在忙碌之中,这两天能够受特子的委托来岛上住上两天,本就是奢求。 过去在龙门城中的往昔历历在目,诗怀雅当然想要多留一会,可惜现实并不允许她由着自己的性子来。 她虽是大小姐,有着大小姐的脾气,实则因为官场上的很多因素,她身为女子,对很多事也只能无奈地接受。 正因如此,她才会羡慕特子那种如蝴蝶一般的自由自在,或许这也是她一直关注着他的原因。 诗怀雅问道:“你还是要继续按你那种方法来行善救人?” 特子的眼里忽然发起了光:“是,我这次要救一个源石病晚期的孩子,这次事情办成后,我就带整合运动的朋友们一起回幽州,去见一见鹿姑娘。” 诗怀雅眼波流动,道:“你都能跟整合运动做朋友,那我们算什么?也是朋友吗?” 这个问题特子也想过很多次,她是督察,自己是贼,在近卫局共事时诗怀雅是自己的长官,一直以来都是互斗口角的冤家。 就是这样的冤家,在某些方面却是最了解自己的人之一,甚至比起能天使来,都要跟自己熟悉得多。 在这种情况下,也许关系也已经变得不重要,像他这种男人,心里总要放着不止一个女人。 他倏忽间又想起了九色鹿对自己说过的话:“我知道相公是博士,可以多找几个姑娘当老婆,按你的说法就是‘刷好感度’,可一定要真心对她们,让女人伤心可是很难受的。” 那现在呢?诗怀雅究竟是伤心、埋怨还是依依惜别? 他越想越觉得疲惫,临闭眼前看向诗怀雅,她一直斜躺在自己的身侧,拍着肩,像是在哄着自己入眠。 再长的夜晚也将走过,星球的往复运动没有一刻会停歇。 雨水流进了沙子的缝隙中,进入地下,几经周折,也终有一日能进入绿洲,或是汇入江海。 夜雾朦胧,特子依稀听见了诗怀雅如莺燕般的细语:“我真想在梦里一样,和你重逢。” 当阳光照在房门上的时候,特子从梦中惊醒,又看到了一个金色卷发的身影,慌张般抱了上去,忙说道:“诗怀雅!我对不起你!” 确实是金发,但人已不是陪伴自己共度良宵的那个姑娘。 霜星被这么一抱,面上当即多了几分慌张和羞涩,连忙把特子甩到了一边。 那天特子嘱咐她把头发最好染成金色再烫一下,霜星也真就听话照做。 “她走了,我今早刚起床就看到她穿上衣服,走出房门。”霜星道,“她早就一眼认出了我,只不过看在你的原因上才没想着揭穿这些事。” 特子揉了揉眼睛:“因为她是总督察,也是很好的大小姐。” 他忽又强颜欢笑着道:“她确实很好,昨天她还跟我亲热来着,看看她给我种的草莓!” 说完,特子指了指自己的脖子,果然有了几个红色的印痕。 这样做当然是为了掩饰自己心里那种怅然若失的痛苦,她这一别回了龙门,而自己不光要回幽州,之后还要去拉特兰和伦蒂尼姆,也不知何时能再见。 “她也是个母老虎,还挠你来着。”霜星指了指特子的手,“别废话了,快吃饭吧,我刚做的,你这一觉都睡到中午了。” 特子的脸色又变得充满了惊喜:“大肥兔什么时候会做饭了?” 霜星故作严肃,态度端正地说道:“人要吃饭就得有人给你做饭,可不就是这个道理?” 她做的东西当然算不得佳肴,不过是些煮玉米外加一锅粥,正要下嘴吃的时候,从门外闯进来了实习干员打扮的姑娘,正是青青。 青青像是受了惊吓,顿时间慌了神:“特先生,快帮帮我们,达莉娅生命垂危,源石技艺暴走,出大麻烦了!” 在世界最高城买草莓(三十三) 达莉娅失控了。 这样一则消息传到特子的耳朵里,他的大脑当即一片空白。 消息、信息、口信、情报,同属于人们不同方式接受到的事物内容。 信息论的奠基人香农认为:信息是用来消除不确定性的东西。 只要一个口信、一则视频,消除了人们心中的不确定,它就携带了有用的信息。 可消息却分为喜报和噩耗,特子听到的就是噩耗,而且是最极端的那种。 他知道达莉娅已是源石病晚期,也预料到了暴走的可能,却没想到来得如此之快,此刻他的脑子又开始如内燃机般运作。 他一直以来并不觉得自己的脑子灵光,但人只要保持着思考,就算在最危急的状况之下,也绝称不上没有一线生机。 茫茫大漠,一辆称不上宽敞的车载满了包括特子和青青在内的五人,一路驶向绿洲。 青青在副驾驶上一直不住地念叨:“源石病晚期的患者很容易失控,不光是精神失常,源石能量也会暴走,她们所能释放的法术远强于寻常情况的好几倍,可代价是消耗生命力,” “伊芙利特那孩子自从看了那本书,一直想带达莉娅来绿洲,可达莉娅的情况大家也都清楚,赫默医生已经尽力了。” “特先生,赫默医生打算用麻醉剂控制住达莉娅,这是不伤害她的前提下制止暴走的唯一办法。” 特子一路上都哈着腰,用双手端着下巴,仿佛老僧入定般闭幕深思,沉吟许久问道:“赫默已经到了,那塞雷娅到没到?” 青青道:“还没,不过马上就要到了。” 特子随口向司机下令:“那我们不去了,掉头回去吧。” 青青吓得汗毛都竖了起来,她当真无法相信身为代理博士的特子会做出这样离谱的判断,这不仅不合常理,而且不负责任。 “为什么?难道你不去帮帮赫默吗?你知道一个失控的感染者有多可怕?赫默她们随时会有生命危险!”她一连串抛出了好几个问句。 这不仅是既定的事实,而且是对特子带有埋怨的谴责。 她吼的声音很大,又是在车厢内,特子听得耳朵都有些发疼,一般的男人听到女孩子这么对自己发火,八成会认怂,服软然后说道理。 可特子是余下的那两成男人,他是个从不惯着女人的男人。 一听青青这么说,他当即也吼了起来,而且吼得声音更大,语速又快得像一挺冲锋枪:“他们被失控的感染者袭击,塞雷娅不在我怎么去,你告诉我?达莉娅那丫头有抽干所有人体水分的能力,我都能保得住她吗?如果塞雷娅在的话我为什么不在?你告诉我,昂?塞雷娅都没有在为什么我要去......为什么?塞雷娅都不在你告诉我为什么我要去啊?啊?她赶过去结果被暴走的感染者困住了,塞雷娅不在我为什么要去啊?啊?你...你告诉我,来,她不来帮忙制服感染者我为什么要去?你...来,这个博士要不你来当,你给我说话。” 被一通吼过之后,青青又能怎么说呢?她当然只能哭。 她是个来罗德岛实习小姑娘,特子是她的上司,被上司训斥得没了脾气、磨掉了锐气,只能任由眼泪汪汪地往下掉。 霜星在一旁静观其变,对于这些事,她向来不好插手,可就连一向冷傲如冰的她,今天也觉得特子说得这番话有些过分了。 青青不像诗怀雅,诗怀雅哭的时候还会以大小姐自居故作矜持,可青青只是个平民出身的姑娘,她这一哭就开始哇哇的叫,怒不可遏之下什么埋怨的话和脏话都说了出来,当真是不堪入耳,最后她还咒骂了一句:“王八蛋东西,越说越起劲,就你这衰样也配当博士?” 特子当即回敬:“你实习干员觉得是我的锅,那就是我的锅,为什么你知道吗?因为实习干员说的话,就像是一个癌症晚期患者说的话一样。他都已经这样了,你为什么不顺从他呢?你总要给人最后一段时间一个好的回忆吧,最后的时光里。因为实习干员这个职位很尴尬,实习再往上一点,转正、资深、高级资深,可能说,欸,有点实力,还能操作一下。 实习干员往下,清洁工打杂的小时工,啊,人家是纯属干日结的,因为太卑微了,自己也知道自己没什么技术…… 因为你是实习干员呐,你觉得我比你身份地位高,所以我说的任何话都是优越,你并不管我说的有没有道理。我实习干员我最猛,打整合运动我上我能单杀爱国者,那高级资深干员全是啥比。你比我星星多你说话就是放屁,这就是你这种人的想法。但是呢,你的想法是对的,为什么呢?因为你癌症晚期。没办法,我同意,对不起,我优越了。 可能是我膨胀了,不好意思啊,我膨胀了。” 两分钟内,特子连续套用某知名抽象主播的话,狠狠地将青青羞辱了一遍,可怜的实习姑娘挂着两条泪痕,竟连眼泪也没法再多流出一滴。 霜星终于忍不住劝导特子:“你骂得这么狠干什么?人家还是个姑娘,又没犯错。” 就算是在之前整合运动中,她也找不到像特子这样不由分说就辱骂属下的干部,心里肯定是颇有微词。 特子却手一伸,不知从哪里掏出一卷卫生纸,扔给了青青,说道:“谁叫她在我想问题的时候烦我,之后舰上所有人,都不许在我思考的时候打搅我!” 叫嚷之间,车上的司机突然指向远处的石山,叫道:“快看,喷泉!” 石柱掩映之间,几道足有五丈高的水柱从地面的裂隙中直冲上天。 而这几块风化形成的石柱的中间正是沙漠绿洲旁的一大片空地,赫默和她带领的一帮干员正好停在空地中央,已因恶斗而接近精疲力竭。 地下水的流动令松动的沙土形成了流沙,他们以半蹲的姿势才能堪堪稳住身形。 这样一群人的装备称不上精良,人员也算不得战力卓绝,不过是一个持弓的射手,一个会一点简易冰冻法术的术师,一个佩戴制式护具盾卫,除了赫默与伊芙利特这两个六星干员,其余人在特子的眼里也只能用“杂鱼”二字形容。 他们身上的衣服早已有了破损,似是早已经过了一场苦战,而面临的对手,其一是那个因源石技艺暴走而精神失控的达莉娅。 其二是沙漠腹地的原住民,即一群沙虫,它们每人都有一人多高,背部和腿脚都覆盖着黑色的几丁质甲壳,坚硬的大颚加之锋利的腿脚,在流沙里如鲨鱼般游动。 可它们现在已不能游动,因为沙虫已全部死亡,死在达莉娅失控的源石技艺之下。 无论见过多少次,特子也总会赞叹源石这种东西的玄妙,它所蕴含的巨大能量在人体内暴走,足以让一个四岁的小女孩成为一头比沙漠里任何动物都要凶残的猛兽,一只怪物。 就算嘴上有千百个不愿意,自己还骂了青青一顿,可车都开过来,也没有不下车的道理。 他搓了搓手上的灰尘,又活动了一下手指,看着远处的达莉娅。 她悬浮于空中,眼中已黯淡无光,明显是失去了意识,身旁却绕起了数缕透明水线,身上的黑色石块以肉眼可见的扩散,娇小的身躯和周围扩散的气浪形成了一种极不相称的对比,这正是感染者失控的最有力证明。 地下的水源受到这种法术的影响,当即破土而出。 无论是再强的干员,在这种情况下也绝不愿贸然近其身旁五米之内。 对于一个孩子来说,她所掌握的源石技艺实在是太可怕,操控一切水分,甚至能隔空榨干人的血液。 特子从车的后备箱里取出了一个木棒,站在不易被赫默等人发现的背阴处,而青青和霜星仍在越野车处待命。 他以木棒为剑,只要时机恰当,他就可以一剑挥出将达莉娅制服。 对于泰拉大陆的任何对手,他都有着一剑制敌的把握。 两个月前龙门那一战,雷家磷火堂五位家主释放源石技艺,周身五米内的温度更足以融化钢铁,那种源石磷火术比起当下危险上万倍,他还是照样掠步近身,一剑斩断了五只血淋淋的手臂。 他正想出手,却发现不必出手。 因为时候未到。 因为赫默已先出手! 在世界最高城买草莓(三十四) 赫默的思路很明确。 既然脚下的流沙让自己站不稳,那就命干员冻上这恼人的流沙,只要人踩在坚实的冰面上,就可以奔跑,就可以接近达莉娅,打上这针麻醉剂。 她下了命令后,环视了身边的干员,这些都是心甘情愿跟她过来解救达莉娅的人,可他们如此付出的结果,又会是什么? 世上太多人的付出与回报并不相称。 赫默的脑海里忽然晃过了一个词:命运。 命运在哪? 命运在天上,无从琢磨,更难以揣测。 对于命运,不同学派、不同教派的看法各不相同,儒家一直信奉“生死由命富贵在天”;而佛教强调“因果”,《了凡四训》中曾提到过至仁至善之人和大奸大恶之徒均有改变命运的能力。 赫默一直以来信奉科学,不认为自己是圣人,也不认为自己是坏人,她在医学研究上肯下苦功,在人体实验上秉持反对的态度。 同其他生活在这片大地上的研究者一样,她认为世间万物都有一定的规律,用科学手段掌握了规律,再大的问题都可以解决。 她看了伊芙利特一眼,这些天来,这丫头和达莉娅相处得很愉快,达莉娅也很喜欢她,她也一定不希望达莉娅因源石病而死,所以她才背着她长途跋涉,来到这片绿洲的吧。 伊芙利特是个小孩子,把最后的希望寄托在童话之中,竟然真的以为绿洲里会有水精灵,还真的带着奄奄一息的达莉娅来到了这里,试图让水精灵来救她。 小孩子搞不懂童话是人为编造的故事,更不懂迷信与科学,绿洲只是自然演化,在低洼处形成的一片湿地罢了。 特子嫌伊芙利特作为孩子太过聒噪,他更喜欢跟研究员聊天,因为研究员比起实习生和孩子来说总是素质高点,说起话来也文邹邹得更好听。 所以他尊重赫默的抉择,打算先让这个研究员来摆平这些事,实在不行,自己再动手。 杵着法杖的冰系术师姑娘已卯足了劲,试图让脚下软绵绵的流沙上冻。 特子在边上抱着手,挟木棍而立,一看那姑娘费劲巴拉地勉强在流沙上层敷上了薄薄的一层冰之后,竟不受控制地有些想笑。 “感觉……不如霜星。”他心下暗忖。 就在同一时间,伊芙利特当然也在行动,特子对此并不惊奇,对她用出的火系法术更是见怪不怪。 凝聚成的灼热火球与达莉娅的水炮相互碰撞,活脱脱地就像是小火龙打水箭龟。 她作佯攻状吸引注意力,所以明显在收着劲,情绪却激动极了,扯着嗓子,试图用自己的声音唤醒达莉娅的理智。 “达莉娅!只要到了绿洲,湖之精灵就能治好你…… 然后我们就跟赫默一起回罗德岛。 他们一定会收留你,大家也会教你很多东西。 等你长大了,我们都可以当上罗德岛的干员…… 所以,现在给我听话点!” 一声炸响传至五里开外,两团巨大的火球与水球在空中相撞,高温引发了蒸汽“嘶啦啦”地响,阵阵热浪扑面,谁也无法想象这样的场面竟是两个女孩造成的。 这两个孩子相处两天就能相互交心,伊芙利特更是拼了命去救达莉娅,当真是很难得的情谊,但特子现在反倒开始纳闷了。 他心话说:“罗德岛是老子家里人管的,怎么这丫头都做主了? 还有就是,老子未来的闺女凭什么要当干员?少说也得在炎国当个大小姐!” 他背靠石柱,想着这些不知所谓的鸡毛事,其实也是在等待,等一个出手的机会。 伊芙利特佯攻在前,真正的实招是手持麻醉剂的赫默。 因为达莉娅和伊芙利特正面交锋,背门大开,正好背对着赫默,所以赫默踩着冻结的流沙,迈着大步冲了上去。 这就是赫默的最终策略。 她疾步奔向达莉娅身后,手里紧握着带有麻醉剂针筒的注射枪,只要麻醉剂打进去,面前的女孩就能立刻稳定下来。 就在注射枪的针头距离达莉娅脖颈不到十厘米的那一刻,她的身体察觉到了一阵剧烈的震颤,随后就是胸口一痛,整个人就向后飞了出去。 她终究是医疗干员,没有察觉到达莉娅已经转过身来,也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这个偷袭的动作刺激到了达莉娅。 原来,她在与伊芙利特法术对拼之后蓦地回头瞟了一眼,见赫默一来,又忽然受惊,遂打出了一发水炮,给她一个趔趄轰至五米开外。 水炮算不上强劲,可受了这样的一发,她整个人都仰躺了过去,被干员搀扶着才能站起,其威力可想而知。 看到这一幕,待在一旁待命的青青和霜星也都开始了担忧。 霜星甚至做出手势,想要取得许可,让特子批准自己参与这场战斗。 可特子却回以手势拒绝,因为他兴奋坏了。 不是因为他没底线,看到赫默受伤后幸灾乐祸。 而是现在他总算可以动手,他脑内已经想好了对策:就用手上的这跟短棍搭至达莉娅的脉门,催动自己引以为傲的真气阻断她紊乱的源石能量,顺带着还能将先前在她体内埋伏下的第一道真气理好,帮她再争取上两到三个小时的活命机会。 他站在背阴处,赫默她们甚至到了现在还没察觉到自己的到来,这反而更好,正因不知道,她们才不会妨碍到自己刚刚策划好的一招。 这下子终于轮到他动手了! “准备动手!准备动手!”特子又开始念叨了,他念得声音很大,又很快。 他的剑更快,这种快,不仅源自于他身为最强穿越者之一的傲气,更源自于他的心与情。 多情的人,多情的剑。 多情的人岂非想得也比常人要多些?也快些? 他的剑呢? 他的剑刺出,如出岫灵云般婉转多变,又似蜂蝶采花般轻柔、准确。 在刺击途中的几秒间,他时刻告诫着自己,这一剑是救人的剑,不是杀人的剑。 于是他的剑就越飞越快,人也跟着加速,就仿佛是剑再牵引着人,而非是人挥动着剑。 这样的一个人和一柄剑,究竟能快到一个什么样的地步? 如果天地之间生得一双慧眼,这双眼睛察觉到特子挥剑时,他或许已经收剑入鞘了。 剑光一闪,明明只是轻轻的一剑,却划过了悬浮在空中的水线;斩开了残留在地上的烈火;劈碎了方才干员费劲千辛万苦才凝结而成的冰面;刺穿了他和达莉娅之间相隔二十米远的薄雾;也将手中这个平平无奇的短棍末端化作了飞灰。 唯独没有搭上达莉娅的脉门,而偏偏搭在了一个一人多高的盾牌上,塞雷娅的盾牌上。 当玄妙的一剑碰上坚不可摧的盾后,结果只有一个。 剑毁、盾碎。 塞雷娅人在何处?她持着盾牌,就挡在特子面前。 她从远处赶来时,察觉到了石柱暗处有人突刺,而且目标正是失控的达莉娅,所以她改变了原先的动作,用最快的速度举起盾牌,挡下了这一剑。 望着寸碎的盾牌和化为粉末的木棍,特子的傲气、狂气、自信也像这些碎屑一样消失殆尽。 换言之,他心态炸了。 同样受到影响的还有塞雷娅,她被这一剑波及,一头洁白的长发被风猛地掠起,她的瞳孔也随之收缩。 她已经被这一剑惊到。 以木棍击碎特质钢化玻璃和源石钢制成的防爆盾,换谁在这里,都会难以接受这种事实。 在特子的心里,他这一剑要刺中,随着真气压制住暴走的源石能量,达莉娅必然获救。 可在包括塞雷娅在内的所有干员,毫无例外,都觉得他这一击是铁了心要置达莉娅这个小姑娘于死地。 为什么人和人之间,很难相互理解? 这个问题回荡在特子的脑海里。 他现在想揍人的心都有了,当即大叫道:“啊!你们还想不想赢啊!” 在世界最高城买草莓(三十五) 就因为这一剑打上了这面盾,放在所有人全部放在达莉娅身上的注意力瞬间转移至了特子的身上。 临敌对阵,最忌讳的就是分心走神。 可战场上的情况变幻莫测,特子的这波操作,当真是让一众干员全都失掉了颜色。 一个拿着棍子的好手,以一剑刺向因源石病而精神失控的感染者,不顾及周围人的安危,更没有把达莉娅的性命放在眼里。 真的是太残忍了! 塞雷娅一向表情严肃,这一次她那一双柳叶般细长又如岩石般生冷坚毅的眼睛已经瞪着特子,令他不寒而栗。 至于赫默,她手无寸铁,当即呆住。 伊芙利特此时催动着灼热的火焰,矗立在达莉娅和特子中间,情急之下竟也变得有些手足无措。 原本只是一群人对阵一个失控感染者的苦战,经特子插手,局势霎时间就发生了一种奇异的变化,意想不到地朝着大乱斗的趋势发展。 在众人审时度势的这几秒之内,失控的达莉娅随时有可能再次发动技能,周围虽然充斥着水雾,可它们却实实在在的像是即将燃烧每一个人生命引线的妖火。 情急之下,特子只好破口大骂:“我测你们码!我是来救人的,快撤!” 他一连说出了三段话,而且是三段有用的信息。 我测你们码,出自藏传佛教《如烟菩萨大乘十轮真经》,为藏话音译,原意为:坐莲观音,度一切苦厄。 这句话的作用跟“临兵斗者,皆阵列在前”有着异曲同工之妙,是一种趋吉避凶、保众人平安、蕴含祝福与鼓励的一句话。 这句话一经出口,鼓励众人之后,特子就继续道明来意:救人。 大家都是为了救人,凡世间行善救人之人,都是自己人,故不必内斗。这六字言简意赅,塞雷娅一干人等顿时明白了特子的来意。 随后这一句“快撤”,就是字面意思,必须得撤了,不撤就得死,而且会死得很难看。 可为什么要撤? 因为达莉娅独有的那种恐怖的源石法术已经再度发动,方圆三十米人体内的一切水分正逐渐被从中剥离。 蜡烛和油灯在燃尽前的一段时间,往往发生最剧烈的燃烧;人在生命走到尽头的前一刻也会迎来最凶猛的挣扎。 这种场面舰内的干员已经看过不止一次,整合运动的感染者当中,霜星就干过这档子事,当初那一次搏命,险些将整艘巨舰击垮。 如今,达莉娅的能力也即将把在场数人体内的水分抽干。 特子一句话说出,伊芙利特和塞雷娅当即后撤,反倒自己成了慢半拍的那个,他明显感觉到了一股无形力场试图把身体内的水分向外抽离。 他身后众人之中有战力不济者,清澈的水流更不受控制地从指尖和手臂溢出。 这种感觉不同于沙漠之中的脱水,气候的炎热使人流汗,至少还有个身体的适应过程。而这种法术相当于在人体上隔空接了个水泵,贪婪地往外抽水,直至抽干涸,抽殆尽。 包括塞雷娅和伊芙利特在内的八个干员,八个脑袋十六只手,十六双腿,一时间竟然也奈何不了一个失控的感染者。 也许对于塞雷娅来说,之前是有办法的,有着盾牌防身的她完全可以和伊芙利特打个掩护,凭着机动性把麻醉剂打到达莉娅脖子上,无奈现在盾碎了,计划也破灭了。 见木棍已毁,特子仍立在原地,他将手伸入袖中寻觅许久,他很自信地找着东西。 可就在水炮飞向他头颅的时候,他的脸色却变了。 该找的武器没有找到,他猛然想起今早喝粥时,把独生剑和沉龙扳指全落在了桌子上,他自信能靠着木棍制服达莉娅,所以这些能在此刻扭转乾坤的绝世神兵一个都没带。 水炮还是冲着他的天灵盖飞来,他没有后悔、没有害怕,因为没用。 这一击比之先前赫默所受的一击,实在是太霸道,他若以一双肉手格挡,手必断;以胸口硬接,胸口必碎;以头顶,脑浆子也许就要出来了。 所以,他已无路可退,无处可躲。 所以他必然会死。 不过他没有死。 正午烈日下的阳光却老得像是黄昏,沙尘当空凝结成冰盾,冰上又附着了一层如城墙般坚硬的钙质结块,盾后面则是被保住了命的特子。 也许就算被这一击击中,他也能竭力恢复,堂堂一个大男人,也不至于死在一个孩子手里。 霜星赶到他身后时,也说了类似的话:“堂堂一个大男人,奈何不了一个丫头,你得多加反思。” 当然,救他的不止一人,第二人就是塞雷娅,她引以为傲的钙质化在冰盾上又附着了一层坚实的钙质化外壳,硬如岩石,韧如钢铁。 久经训练与实战的高手之间往往存在着一种默契,当霜星赶到特子身边前,塞雷娅就意识到了她的意图,她们配合默契有如钟表上的齿轮,从而建起了这样一座“白墙”。 望着这样一面墙壁,塞雷娅即使并不认识已改了容貌的霜星,对她的法术也绝对少不了赞许:“好冰墙!” 霜星对塞雷娅当然也不熟,但也同样回道:“不愧是特先生常提到的塞雷娅,很不错的钙质化技艺。” 唯独特子现在很难受,心里难受,他的表情简直比挨了那发致命的水炮都要难看。 他抱怨道:“成了,两位大美女这么救我,我的面子往哪搁?” 霜星反问道:“你的面子重要还是性命重要?” 特子张口就说:“面子。” 他思来想去,心里突然觉得有些纳闷。 面子、颜面、气节、荣誉、尊严,这些东西其实在某些情况下可以算得上是一回事。 高情商的人夸别人,可以说他视荣誉如同生命一般重要。 低情商呢,那就是死要面子活受罪。 这么说来,霜星当年以死明志,其实比自己还要面子,可现在她却用这种话拷问自己。 也许这两年来,她也早就变了吧。 他思索之际,达莉娅的技艺再度攻至,不过这次换霜星上场,袭来的水炮冻成了冰,瞬间失去控制砸到了地面上,碎成十数块渣子。 仔细看去,她更在自己的皮肤表面凝结了一层冰制的薄膜,这样一来,无论达莉娅如何施展技能,也绝无可能将水分从她的体内抽离。 强横的控水法术遇到了克星,真可谓一物降一物。 “这里交给我就好,你们可以撤了。”霜星轻描淡写间流露出了一种自信,甚至是冷傲。 塞雷娅刚想帮忙,霜星已然掠至半空,并随手打了一个响指。 霎时间,灼热的沙地表面顿时结上了一层白霜,扑面的寒意随后席卷而至。 霜星就正对着已失控的达莉娅,贴得那么近,护在她周围的水球冻结成了冰制的牢笼,硬生生地将她困在了里面,挣也挣不脱。 众人远站在十米开外,就早已觉得寒气彻骨,空中更像是要飘下雪来,冰碴交织着沙砾漫天飘飞。 “霜星她现在也一定很冷吧。” 特子不知是在关心她还是一时兴起,突然又有了这种念头。 眼看达莉娅转瞬间已由失控再度变为被冰幕笼罩,伊芙利特的神色变了:“快住手,你这么做会伤到她的!” 她自然是认不出霜星来,可霜星也顾不得这些,此时容不得丝毫分心。 下手轻了,达莉娅破冰而出,就有可能伤到霜星;下手重了,她就有可能把达莉娅活活冻死。 可伊芙利特哪管这些,还在叫嚷。 特子见状,当即捂住了她的嘴,小声劝导道:“小火龙,住口,不要坏了她的好事!” 在世界最高城买草莓(三十六) 在这一刻,周围已从热得足以让人淌汗的高温顿时降至冰点以下。 众人都看见了风,寒风。 如果冷气已将风化的石柱击碎,又在每个人脸上都冻出了红印,将汗水冻结成冰珠,那么他们将不得不躲避这一切。 赫默是个记性很好的研究员,她读过很多相关的文献,而且都记在了心里。 虽然记性好的人不一定做得出大学问,但是能把关键的东西看透并记在心里的人,就算在战斗中不能打,在搞学问上也绝对是一把好手。 舰上缺不得这种好手。 她当即发现了一个谁也没注意到的问题,所以问向特子:“这位小姐是感染者?” 特子被冻得把手缩回了衣袖,他怕热,出来时穿得本就单薄,可他偏偏又是个怕冷的人,所以他瑟瑟发抖着答道:“是……是没得源石病的正常人。” 旁边的术师姑娘也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她不是感染者,施法也不需要用法杖吗?” 在这个世界,所有术师的施法都仰赖于一种叫作“施术单元”的媒介,这种东西可以是源石制成的法杖,也可以是分布在感染者体内的源石晶块。 在一般条件下,一个没有感染源石病的术师要想有效地施法,一定需要法杖,就比如面前那位相貌清秀的术师姑娘手里的那根像指挥棒一样的棍子。 感染者施法则方便很多,因为身体和源石融合的他们本身就可以视作是一个法杖,就像伊芙利特,她空手就能挫出火来。 可霜星的源石病已被根除,又怎么能像之前一样释放如此高规格的冷冻法术? 在场的每个人都不是很能理解。 特子看他们一脸茫然,却笑了笑:“都什么年代,还在用传统法杖?看看她脖子上戴着的项链。” 一眼望去,霜星身形流转间,雪白的颈子上果然跳出来了一个青色的吊坠。 青得发亮、发冷,却不似星月之光,反而像极了夜空中的太阳。 这样一枚当世罕有的吊坠,不仅是一个能让霜星从人变成大白兔的奇妙法宝,还是一种效果堪比源石法杖的施术单元。 它也有一个与其光芒相称的名字:青曦。 冷日照孤影, 死神夜引弓。 燃灯寻人迹, 化入皑雪中。 此刻,周围虽无皑皑白雪,却已将春日冻回了严冬,把大漠本就微薄的生机凝结成了一片肃杀。 所幸达莉娅的生机尚未断绝,或者说,马上就要断了。 霜星仅用一招就化解了周围的所有水波,将其制服,又麻利的在她的脖子上打了一针镇静剂,方才还在暴走失控的感染者丫头顿时安静了下来。 同为操纵冷气的术师,一旁杵着法杖的干员姑娘有些震惊,更多的是羡慕和钦佩。 她问向特子:“这位小姐一定是你手底下数一数二的帮手吧。” 特子当然不能如实回答,为了面子,他说道:“她啊,她就是我名下的一个实习干员,叶蓁。” 姑娘当即一惊:“她也是实习干员?可她显然已经有六星实力了!” 特子假惺惺地笑道:“哈哈,实习行业内卷就是这么严重,你做不到的事有的是人能做到,还不是你不努力?” 他显然不知道这句话会给刚刚转正的年轻姑娘留下怎么样的心理负担,不过这些都是次要的。 主要的事已经摆在眼前。 那就是达莉娅即将走向死亡的这一事实。 任何感染者的源石病到了晚期重症,又加之失控暴走,黑色的晶块已经如附骨之蛆般布满了全身各个位置,换作是别人,早就已经死了。 霜星是个很温柔的姑娘,继续用冷气帮达莉娅降温,并把她交给了伊芙利特。 她虽然年纪小,可当然也知道达莉娅已经回天乏术,她也立即明白了大家为这件事付出了太多太多。 所以她忍着泪,抱着达莉娅来到绿洲的湖水中。 可是一切的惊慌、悲痛、哀伤都不可避免地在她的神情中流露。 她们相识才不到三天,她却早已把她当成了好朋友。 借着临死前最后的回光返照,达莉娅恢复了意识。 她的身体已僵硬冰冷,可嘴里仍在念叨着:“好热,好痛……” 说到后来,语声渐渐模糊,咳出了好几口血沫。 方才的恶斗已将她身体里的血液和源石合而为一,就算再怎么咳,也很难咳出鲜血,而是黑色的血沫。 伊芙利特面上强装出平静的表情,喂她吃了一颗糖,而达莉娅撑着最后一口气,道了一声:“好甜。” 仅过片刻,她的身体轻轻一颤,伊芙利特只觉有些东西在她眼前飞走了,怅然若失的沮丧感瞬间涌上心头,她只觉察到了说不清的一种疼痛,止不住地号啕大哭起来。 一个四岁的小女孩,人生还没有开始,还有很多美好的事情没有体验,就连人生观都没有建立,就这么地死了。 大家看在眼里,痛在心里,就连一向严肃的塞雷娅和一旁冷傲的霜星都不禁面露痛苦的神色。 冷风如刀,割在每个人的脸上,斩断了他们的思绪和想法,任由这样的一群人愣在一旁,看着仍在大哭的伊芙利特和死去的达莉娅,说不出话来。 但是,特子这个人当真是个心里没底线的东西,他一看到死人,当即想到的是:“好死,开香槟咯!” 这一群人里,就连霜星都已经死了心,她觉得特子到现在都没有做下一步行动的打算,这丫头算是已经被放弃了。 几经思索与失落间,特子拍了拍她的手背,小声在她耳边说道:“该行动了。” 霜星眼前一亮,当即打算从伊芙利特手中接过达莉娅,可就在这时,远处隐约传来了引擎轰鸣声,和乱蹄惊嘶声。 近处每个人的士气都达到了低谷,远处尘烟滚滚,像是有一群人往这边杀到。 经历方才那一场与达莉娅的恶战后,除了塞雷娅等寥寥数人外,每名干员的体力都几近透支,可它们再一次举起了手中的武器,迎接着这不明来意的一伙人。 等这群人走近后,特子才看清了他们的面目。 他们每个人褴褛着衣衫,沙漠地带严酷的生活将他们每个人的皮肤都折磨得粗糙而黝黑,即使如此,他们的眼睛里像是点着蜡烛,人也像大漠西风里的烛火一样嫉妒疲倦的地活着,也依旧在活着。 特子立刻意识到,这些人正是游历在沙漠边境一带的流浪者团体,换句话说,就是土匪,两天前清晨他杀死的那个恶霸,正是他们之中的一员。 他暗忖:“这些人一定是来找我寻仇的。” 土匪中为首的是个骑着瘦马的熊人族胖子,他的一只耳朵不从不知什么时候起就早已被割掉,可仅有一只耳朵的恶霸挥舞着足足有一人多高的鬼头大刀,如一块布满了结块的怪石般,甚是可怖。 伊芙利特将达莉娅安置在了岸边,望着来人站起身子,再度运转着火系法术于手心当中。 深知来着不善,塞雷娅挺身而出挡在了最前面,其余干员慢了一步,却也随后跟上。 她盯着为首的骑马胖子,问道:“你们有什么企图?” 胖子冷冷道:“我们兄弟找你们很久了,叫你们的头头出来!” “我就是。”塞雷娅利眼如刀,语气坚定,“有什么事就冲我来!” “哼。”胖子轻笑了一声,全然看不起这个子还没自己的大刀高的女人,完全不觉得她能跟自己相匹敌,“这小身板,做我的女人都怕把你弄坏,你绝对不是这里的头头!” 以外表审视女人,或许正是每个男人的天性,也是每个男人的弱点。 也许只有尝过塞雷娅的真实实力之后,他才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才能为自己说过的话后悔。 塞雷娅当即握紧拳头,即要动手,可这胖子一点动手的意思也没有。 “找你们的头目来!我不说第三次!”胖子举起鬼头大刀,吼声低沉,震得每个人五脏六腑都一阵翻滚。 剑拔弩张之际,眼看斗争一触即发,人群后面传来了一个语声:“你寄吧谁啊?天天来找你爹我?” 特子推开松散的人群,极为随意地走了出来,看了看这胖子。 胖子见真正的头头来了,所以下马,拖着鬼头刀走到距特子身前三尺处。 众人紧张极了,不光是罗德岛的一伙干员,土匪们亦如是。 特子心里响起了疑问: 他们的确是昨天在绿洲附近搜捕自己和因陀罗的人,可这胖子在达莉娅死后突然到来,究竟是想干什么? 自己只是代理博士,如果换作是徐乐大哥在这里,他又会怎么处理? 但疑问已不再重要,他的背后就是一群疲惫又低落的干员,真要是劫道的土匪,那他可必须要打一架,而且一定要有把他们都杀光的觉悟。 因为有些时候,男人是不能退让的。 在世界最高城买草莓(三十七) 几个干员经历了方才那一役后,都或多或少地出现了脱水。 在来人意意图不明之际,塞雷娅示意全体成员后撤,直退到了绿洲那片浅水湖的岸边。 像赫默等缺乏实战与锻炼之人,被抽掉了不少的水后,能够走路已属万幸了。 胖子那把白晃晃的鬼头刀斜架在沙地上,锈迹与血迹交错,死在这把刀下的人差不多已有数十人。 其上鲜红的血迹还证明了一件事,这个胖子刚才就用这把刀砍杀过几个衰鬼的头颅。 塞雷娅已发动源石技艺,将钙质的硬块凝结在双拳上,这样就有了和面前这个恶徒一战之力。 一拳挥出,可以击碎他的这把刀;再一拳,就会直接打穿其面门。 在她眼里,制服这个胖子简直用不了多于三招,塞雷娅又看到了他的纹身,这种想要一战的想法就愈发强烈了。 那足足有九尺来高的乌萨斯熊人族胖子面目狰狞,破碎的衣衫已掩盖不住他胸口上一排黑色的纹身,那是乌萨斯与洋参崴部落战士特有的标识。 这部落原是炎国西部氏族的一个分支,特有的一点就是通过身上的纹星数来证明自己杀过的人数,每次只身一人杀一人算一次,老弱病残、手无寸铁者都不算,三十次记一星,这种象征着残忍嗜血的习俗自乌萨斯炎国大战后接管洋参崴以来,就一直延续至今。 直至乌萨斯内部动乱,该部落也随之分崩离析,不少的杀人好手就此沦为边境盗匪,眼前的胖子就是逃至大漠的其中一个。 他胸口的星星纹饰,足足有六颗,不是指这个人是六星干员,而是代表着他曾以只身一人整整杀过一百八十人。 这种恶徒,塞雷娅又怎么能任由他在巨舰周围兴风作浪? 她的目中有杀气,而且是杀气大盛,正因为遭遇了诸多不顺,加之达莉娅的猝然离世,她心中郁结难当,一时间也是怒从心起。 可真正的高手临敌时,是绝不能有杀气的。 特子就觉得自己是个高手。 如果全泰拉整一个排位赛,保守估计,自己大概可以进个前十吧。 所以他笑,笑得很随和,甚至都有点油腻,可嘴上还是在质问:“来者何人,报上名来?” 胖子连看都没看一旁的塞雷娅和霜星一眼,一直低头盯着特子。 怎料他一向特子说话,声音就变得软绵绵的:“我叫乔牛牛,是这带沙鱼帮新任的头头。” 特子顿时笑出了声:“牛牛!还鲨鱼!哈哈……真是笑死老子了!这里是沙漠,哪来的鲨鱼?” 他笑得时候自然是极尽戏谑嘲讽之意,若换作是别人站在这位乔牛牛的位置上,怕是迎头就是一刀。 这位自称“牛牛”的胖子反倒说得很耐心,吞吞吐吐地讲解:“不是海里的鲨鱼,是沙漠的鱼,我们帮里都是一群边境的劫匪、游商还有流民。” 特子抬头打量着乔牛牛:“所以呢?你找我来,是想码人打群架?” 乔牛牛带来的人可当真是不少,从他所在的队首向队尾数过去,来的足足已有九十多人,每个人无论是种族、兵器种类、职阶都各不相同,装备虽不精良但却都足以致命,换到现在足可称得上是一个作战连,按这个世界的角度来说,在整合运动里也至少抵得上两三个小队。 可乔牛牛却没有要打架的意思,颔首道:“不……不是。” “还好。”塞雷娅见乔牛牛并非不讲理的亡命之徒,方才一见面也只是嘴上放狠话,心弦顿松,战意也顿消,这样一来最起码避免了一场恶战,她虽然实力强横,却也本就不是那种喜好斗争的干员。 “不对!”特子当即叫了起来,“你们人都来了,这荷枪实弹的,究竟意欲何为?” “我是老实人。”乔牛牛所答非所问,又自我介绍起来。 “对,你满身横肉,又表里不一,就是老实人。”特子像是很喜欢眼前这个胖汉子。 乔牛牛继续道:“我是来带着兄弟们,投奔您的!” “什么?”特子心中一惊,“你们这群乡下人,来投奔我干鸡毛啊?乡下人都滚蛋!” 被这么一骂,乔牛牛反倒一点怒意也没表现出来,再次大声念道:“我们上上下下,一共一百五十口人,今后全唯罗德岛博士先生马首是瞻!” 这下众人已经全看明白,这个乔牛牛见了特子,算是一点脾气也没有,可能就连特子打他骂他或许都不会反抗,活生生地像一个奴仆,显然是真心投奔来的。 随后,这整整九十多人又一齐跪地,此起彼伏,爆发出了排山倒海一般的响声:“我等愿追随先生!” 这等呼应之声扑面而来,每个干员的心潮也随之激荡。 换作是谁,作为一艘巨舰的代理领袖,发现这么一群人仰慕自己,突然肯替自己卖命,肯定免不了窃喜。 可特子却一点喜色也没有,问道:“为什么呢?你们还不知道我的名字,又怎么会甘愿追随一个无名无姓之人?” 乔牛牛道:“两个月前有一人在龙门力败三十名顶尖高手而无伤,前天更是杀了我们前任帮主沙鳄,为沙鱼帮除一大害!我们苦苦寻觅,才找到是您。” “他啊……”特子回想着前天的事,“他砍了我一刀,要劫我的财务,我一急,就踢爆了他的屎忽,然后就被虫子吃了。” “这畜牲不是个东西!”乔牛牛忽地恨恨道,“他勾结乌萨斯贵族,欲壑难填,本来收点保护费就能吃饱,他偏要杀炎国商队换取仕途,对外杀伐劫掠,对内举贤唯亲,就连我们帮里的老婆和孩子,也不知道有多少因为他做了婊子!” 特子打量着他的那把鬼头刀:“所以他一死,你就拿刀杀了他的家里人?” 乔牛牛道:“只杀了他的手下和兄弟,并不是所有人,就比如他的老婆。” 特子如此一听,变得很不乐意:“既然人都杀完了,那你们接着过日子不就好了?乡下人别找我啊!” 乔牛牛拱手作揖,极为恭敬地说道:“先生是异界来的旅者,更是炎国盗贼中的大豪杰,气魄和胆识都当世无两,我们要跟着先生,效犬马之劳!” 特子叹了口气:“所以说,你们这是:良禽择木而栖,贤臣择主而事?可我是匹夫,不是什么英雄,博士这个名号也是暂时的,我好酒色,胸无大志,更称不上有胆识,我光照顾手底下的六个自家人就已经很累了,更何况九十人?你们这是要我累死!” 霜星一听“自家人”三个字,忽觉得心里一阵暖意生起,一时间不知是疲累还是激动,竟莫名感到了醉意。 见特子忧虑,乔牛牛当即做出了担保:“我们这群人,除了抢劫,都有吃饭的本事,也不用先生照顾,只要先生用得上我们,我们就绝不含糊,而且……” 特子对前面的话丝毫不感兴趣,对他将完未完的话却感到好奇,遂问道:“而且什么?” 乔牛牛道:“而且沙鳄一共娶了三十来个老婆,都是从乌萨斯矿场和农场买来的年轻姑娘,个个都漂亮得像水灵,他命不好被您弄死了,所以这些女人里二十七八个从没碰过男人的寡妇,如今都是您的。” 那么,至于乌萨斯这么一个大帝国,又有什么样的美女呢? 特子想了想,眼睛不自觉的挪到了霜星身上,色迷迷的眼神愣是给她看得怔了怔。 自古英雄爱美人,不图江山能怨谁? 他一想到当了这个头头,手底下就会足足多出三十来个堪比霜星的美人,这下子,他整个人的心都要飞到了天上。 归根结底,一件事能不能成,还是得看投其所好。 乔牛牛开出的这个条件,特子就算被周围的干员打死,他也绝不可能拒绝。 “要是拒绝,老子就不是个男人!”他是这样想的。 特子当机立断:“好,我就当你们他娘的这个头头,做你们的老大,抱走所有属于我的女人啊!” 一时间,他笑得张牙舞爪。 远在一旁,青青看得极为恼怒,可思来想去,倒也释然了。 她想着:“好在他这个博士还有五天就做到头了,如果天下间身居高位的掌权者如果都像他这样耽于美色,不务正业,那还有心思救助感染者?也好在博士在舰上并非有着绝对的权力,罗德岛要是全权托付在这种人手里,离树倒猢狲散的那天也不远了。” 在世界最高城买草莓(三十八) “背叛?不可能!永远都不可能。跟着主子,就是我这辈子做的最正确的决定!”因陀罗坐在餐桌边,一本正经地对身旁的小个子说着。 “那你明知道那个叫特子的穿越者跟主子的朋友有矛盾,还去勾引他,最后还搞上了?”名叫摩根的小个子女人做出了满脸不信的表情,“没想到汉娜也是个表里不一的。” “那件事是个误会,而且不是老子吸引的他,是他吸引的我!”因陀罗驳斥道,“前天我一看到他,就觉得这个男人真的很独特。” “除了他姓特,样貌平平无奇,又哪里独特了?该不会是那里吧?”摩根不怀好意地笑了笑。 “他的鼻子。”因陀罗道,“都说鼻子越显眼的男人,越好战,他心底的征服欲是很难满足的,也许就连他自己也不清楚。” “恐怕你心里早就把他排在第一位了,都没见你这么念叨过维娜。”摩根带着坏笑继续道,“没准哪一天,他就会把你拐到炎国当小老婆。” 因陀罗有些恼怒:“你说什么呢?主子在我心里永远是第一位,至于他,只能排进前十名。” “但愿如此,可听说你交往的这个男人很能打,在龙门都打过不少人,尤其爱打女人,咱们舰上记名的干员中,包括煌在内,已经被他击败了三个。”摩根道,“有没有兴趣跟他打一架?” “早就有这种想法了,可他对我这么好,老子总不能在他身边直接跟他决斗,至少得约个时间。” 因陀罗一想到这,也感到有些苦恼。 她生性好斗,可一想到特子,却怎么也提不起斗志来,莫非自己真如摩根所说,是被他给迷住了? 摩根道:“按咱们的理解,他也算是混帮派走江湖的,只要到训练室,所有的挑战他都不能拒绝,只不过今天不行。” “为什么?” “因为他从外面招来了一大批流民,目前舰内人多,这些人正安置在训练室里。” 今天的训练室内,已是人挨人、人挤人,一批又一批的干员摩肩接踵地进行着工作。 特子领来了沙鱼帮全体成员,包括九十名参与战斗的帮众,外加他们的六十名老幼妇孺,其中当然包括被特子一脚踢死的那位倒霉前帮主沙鳄的三十名貌美如花的乌萨斯姑娘。 如今沙鱼帮也不复存在,这群人称不上是土匪,只能算是流浪者。 因陀罗随摩根到了训练室后,第一眼被注意到的并不是那个身背鬼头刀,坐在小板凳上吃着白面馒头,整个身躯如一块圆滚滚巨石一样的乔牛牛。 也不是那几个虽然衣衫不整,但是手握法杖,彬彬有礼地领着饭食的魔族术师。 更不是沙鱼帮带着的几个脸上被晒脱了皮,看样子童年过得十分艰辛的小娃儿。 偏偏是那三十个相貌极美,身材高俊,一双双眼睛亮得像星星,又大得像珠子,活色生香的乌萨斯美女。 她们大多出身于乌萨斯帝国的手工工厂和农场,早早地就被买来当了老婆,而帮主死得也早,显然没受过太多的罪。 这些姑娘却不全是乌萨斯熊人,她们或是浓妆,或是淡抹,都恰到好处地展现了各自种族女人专属的那种魅力,有的乖顺得像猫,又有的体态轻盈如白鸟,皎洁如莲花,但从中间随便挑出一个来都可称得上是人间尤物。 就连当初看到这群美女时,特子也不得不承认:只有男人才最懂男人。 沙鳄作为帮主横征暴敛性格乖戾,但在选女人这方面当真有着一等一的品位,这种对女人的审美可以算是每个人独有的天赋,往往是与生俱来的,后天再怎么去学习,一些人对女人的看法也很难改变。 而他的这种本事实在是高极了,也妙极了。 特子当时一想到这里,竟有种后悔和相见恨晚的感觉,对这样懂女人的知己相见恨晚,对一怒之下杀了他又骂他“乡下人”感到十分后悔。 不过思来想去,不杀他,在那样视人命如草芥的帮会里,这些美女也许会遭受更多的折磨,想到这里,他反而觉得自己办了件天大的好事。 转到现在,因陀罗打量着这一群婀娜多姿的女人,心中难免有些矛盾和不安。 她们之中任何一个人只要笑上一声,就足以勾走男人的魂儿,卸掉他们的自制力,甚至一跃成为舰上所有男人追捧的对象。 男人追求女人是天经地义的事,自罗德岛建立以来,舰上男人竞相追求、为之痴迷过的美女干员有很多,就比如龙舌兰的妹妹羽毛笔,还有来历不明的红发姑娘史尔特尔,可以上这些干员的美,始终对别人保持着一种若即若离的感觉。 而这些女人的略带浮夸的一颦一笑,就像是红唇印在了窗棂上,打破了这种隔阂感,让每个男人见到,都有一种想要坐下来跟她们说说话、甚至是酌上三杯两盏的本能。 阿米娅不是男人,她是个女孩子,在徐乐和特子眼里更是连学都没上过的小土妞、小丫头,但她作为罗德岛对外的领导者,看到舰上突兀多出的一百来号人,总要问个明白。 于是她找到了这群人里个子最高的一个黎博利族女人,这显然是她们的领头者。 还没等她开口,这个举止轻佻的女人便翘着腿坐在了训练室的箱子上,点起一根细烟,十分悠闲地抽了起来。 任何女人翘腿的样子总不会太好看,可这个女人细长的腿单是在边上一搭,简简单单的一个小动作,世上就实在没有男人能够抗拒。 所幸阿米娅并不懂这些,她彬彬有礼地问道:“小姐,你好。” “叫我鸨鸨就可以,前帮主都这么叫我的。”女人的语声轻柔而妩媚。 “宝宝?”阿米娅有些搞不懂这名字,对于她这样的女人,这个名字实在不搭。 “老鸨的鸨,我是管这群姑娘的老鸨,也是花魁,所以叫鸨鸨。”鸨鸨解释道。 “你好,我叫阿米娅,是罗德岛的领导者。”阿米娅认真地说道。 她不明白这个“老鸨”是个什么职业,但既然来的人并非暴徒,她自然也懂得如何待客。 她接着问:“你们是怎么到这里的?” 鸨鸨吸了一口烟:“从西边的营地接来的,来见一见我的新男人,听说他是你们这的头领,人在哪?” “喂,牛牛,别吃了,你给我们找的新男人在哪?”她转而问向还在吃馒头的乔牛牛,全然没把阿米娅这个丫头当回事。 乔牛牛吃到一半,咽了一大口才缓过气来,道:“特先生跟我说,有个大家很喜欢的丫头死掉了,他要去太平间悼念一下。” 达莉娅失控并去世这个消息早就传到了阿米娅的耳朵里,她对此并不感到意外,可她实在没想到鸨鸨嘴里说的丈夫竟然就是特子。 鸨鸨环视了整间训练室,一双发亮的眼睛注意到了墙壁上因战斗留下的痕迹,脸色忽然变得有些难看,她问向阿米娅:“小姑娘,你可嫁人了?” “我还小,没到嫁人的年龄。”阿米娅心中一惊,“您问这个干什么?” 鸨鸨道:“没什么,一个小姑娘管这么一个跨国的匪帮,肯定不容易。女人在面对一些事上总会趋于懦弱,你该找个男人来帮你,历史上成大事的人,还是男人居多。” “这里是罗德岛,是救助感染者的制药企业,不是匪帮,很多行动都是大家一起在努力才完成的。” “我从没见过需要佩刀的制药企业。”她轻叹了一声,“这片土地是个贱人,国家、组织、帮派,和男人也都是一个样,用尽花言巧语哄你上船,看你没用了,就会把你甩到一边,所以女人要想幸福,少不了男人,却又恨透了男人。” 阿米娅被这一番话搞得云里雾里,连忙辩解道:“舰上的每个人都在为理想奋斗,你把人都想得太坏了。” “也许吧,做领头人的总会说漂亮话来粉饰罪恶,可我也本就不是个好女人,现在只想找个男人嫁了,没想到前天死了丈夫,今天又换了个新的。” 她言语中透露着一种悲凉,像是在抱怨,又像是在对着阿米娅这个孩子宣泄着自己心中的苦闷。 世上美女众多,为什么越美的女人往往掌握不了自己的命运?纵有沉鱼之貌,也终究沦为棋子;纵有落雁之姿,亦难躲和亲之命。 而阿米娅也理解了一点,那就是面前这个眼睛都能美得说出话来的女人,不仅阅历丰富,更是历经坎坷,她现在只希望一件事,那就是特子能对这一群新来的人都友善一些。 在世界最高城买草莓(三十九) 罗德岛舰内是没有太平间的,但是有火葬场。 火葬场的用途是对源石病感染者的尸体进行焚烧。 感染者死亡后,如不及时处理,会不可逆地转化为黑色石块,紧接着石块炸裂,散发出黑色的活性源石粉末,吸入它的人就会继续感染源石病。 所以,提前将死亡的感染者集中焚烧处理,是不得已且唯一可行的选择,美其名曰“无害化处理”。 简言之,就是烧烤、烤肉、浓郁的黑椒烤猪排。 换个难听的说法,太平间就是停尸房,摆放已死亡的感染者的房间。 舰上的太平间紧挨着火葬场,堪称一条龙服务。 这种阴气甚重的地方,一般干员很少入内,大多数的任务都交由舰内的几台一人多高的机器人来完成。 可好端端的几台机器人小车,保险丝已经被拆掉,它们成了太平间里面最独特的死人。 特子放下了一个小水果刀,仔细擦干上面的指纹,看着这几个瘫痪的机器人,他对自己的手法十分满意。 于是他开始喝粥。 太平间里面冷极了,他怕冷,所以必须得喝点热的东西。 粥也不是凭空而来,煮粥的人是霜星,她拿着一个小电锅,在墙角熬粥。 她蹲着活动手指,揉搓脸颊,呼吸出阵阵的白雾,鼻子里也流出了透明的鼻涕,显得既可爱又可怜。 可爱是因为她的动作,蹲在地上像兔子一样晃动,等着电锅里面的粥烧开。 可怜则是因为她的身体状况,之前在沙漠地带被自己召唤的冷风一吹,这一冷一热交加,所以感冒了。 她一边吸着鼻涕,一边咳嗽,特子不止一次叫她去拿点感冒药吃,她却执意要来这里,要亲眼看着他把达莉娅救活才肯离开。 特子喝着碗里的粥,面对着即将要逆转乾坤一般的操作,他是否也会有些紧张呢? 他没有丝毫焦急,从兜里掏出两张卫生纸,帮霜星把鼻子上的两条“青龙”抹干净,嘴上在喃喃道:“都这么大人了,自己不会擦鼻涕,也不嫌羞。” “我之前没得过感冒。”霜星像是很不服气地说,“也没这么娇气。” “你真有办法救活一个死去的感染者?”她又问了一遍这个问题。 “死人救不活,达莉娅还没死。”特子反复向霜星强调这一点,还指了指躺在柜子里,被白布蒙住脸的达莉娅。 在这样一个阴冷可怖的地方,他居然还津津有味地喝了口粥。 一中午没吃饭,只有吃饱喝足才有力气发动技能,他要调整好自己,不久之后就把达莉娅救活。 但他粥还没喝完,霜星就开始催:“你应该快一点,你之前说的一个小时快要到了。” 她一边说着,又开始不住地咳嗽,听得特子直心烦,索性直接给她戴了个口罩。 他太怕感冒传染到自己身上了。 穿越者对源石病免疫,但一般的小感冒却像原世界一样,一个不小心就会患上。 感冒这种东西,就算事再小,光是咳嗽和头昏脑胀就足够把人折磨得不轻。 强横无畏如燕人张翼德都会怕得病,更何况是特子? “那我立刻给她救活,你赶紧去吃药。”特子一脸严肃地对霜星说。 霜星老实地点了点头。 达莉娅仍平躺在柜子里,一动不动,无论从呼吸或是体温都看不出一丝生机。 此时,正值午时,舰外太阳最烈的时候,万物的阳气与生命力催谷到了顶点,房间内却冷得吓人。 “一般这种病人,罗德岛的医疗干员肯定会说:没救了。”特子掀开了达莉娅脸上的白布。 她紧闭着双眼,身上生满了深黑色的源石晶块,下眼睑被病火烧得发紫。 这样子死在刚认识不久的朋友怀里,绝对称不上好受。 这样的一个孩子,本该值得拥有更美好的生活,更远大的前程,如果就这样死去,这个世界就太不可爱了。 不过,她没有死。 至少他不想让她死,也不能让她死。 “叶莲娜,消解晚期源石病的无上招式,我只给你演示一次,看清楚!” 他一挥衣袖,拔出了剑,而这一次没有忘带,牢牢地抓在了手中,这样一双干燥而稳定的手,就像是有着一种独特的魔力,仿佛能在一瞬间化腐朽为神奇,逆转乾坤的高绝魔力。 剑仍是那柄没有剑身的独生剑,剑柄用破布反复缠了数十圈,剑格渐变呈透明色,直至融化在风中、消解在雨里。 他握剑的手是左手,可一剑挥出后,却发生了一种奇妙的变化。 原本如附骨之蛆一样生在达莉娅身上的黑色源石晶块,如同变了一个魔术,消失得无影无踪,仿佛她本来就是个健康的女孩子,从来也没接触过这种病。 取而代之的是特子的右手,他的右手每一寸皮肤上,都不明来由地冒出了黑色的石块。 这种源石病的生长速度已超越了人眼可见的极限,就连在一旁观看的霜星也只觉得在刹那之间,好端端甚至能看清血管脉络和皮肤褶皱的肉手,一下子变成了一个源石晶块侵蚀而成的产物。 它已经变得不像是一只手,更像是一个诡异而恐怖的枝杈构成的黑色水晶,一只魔爪。 霜星虽然不明白其中的原理,却也立刻了解了其中的结果:他用以神乎其技的招式扭转了现实,将病痛转给了自己。 这就是救人的剑。 特子的右手化作晶块,已再难抬起来,见霜星惊骇万状的表情,连忙安慰并命令她:“没事的,源石病对我没影响,右手没了还能再长出新的,砍下这只手吧。” 霜星已经愣住。 特子又语声平静地说了一遍:“砍下这只手,这是命令。” 这真的是十分荒唐的命令。 思绪错乱,霜星拿起腰间的制式长刀,手起刀落,锋芒切开血肉,斩断骨骼,这只“魔爪”也没了凭依,当即坠地。 随之而落的还有特子,被这么一砍,他脸色变得煞白,手臂的重击令他感到钻心的疼痛,整个人就直挺挺如木板一样倒了下去,呼吸都已停止。 他仿佛又回到了那艘垂钓的扁舟之上,春来的江水清可见底,一柄长剑立在小舟的木板之上,随着浩淼烟波时时飘荡。 舟中颠簸,他稳住身形,一把握住这柄剑,猛地拔起。 这一幕像极了某个神话。 刀剑如梦。难道说,梦就是神话? 还是说,人们夜有所梦,所以根据梦来编纂出了神话? 而刚刚他救人的这一剑,却不是梦。 梦醒,特子猛然感觉胸口一阵难受,竟是霜星用双手在反复按压,做着人工呼吸。 滚烫的泪水与鼻涕混杂到一起,他还是头一回发现这个面上冷若冰霜的女人,是会流泪的。 “眼睛都哭红了,有没有点出息?”他仍是不忘凶她一句。 但是,他也不知道她究竟是因为被这一招的效果吓到,还是因为感冒的病痛,所以才流泪。 霜星喃喃道:“我以为你死了,足足十分钟都没呼吸。” 特子十分勉强地笑了一笑:“这么怕我死?” 他又是一惊:“不对,你刚才没对我嘴对嘴吹气吧!我可不想染上感冒!” 霜星沉默了一会。 沉默往往代表着默认,他当然也知道人工呼吸需要这种流程。 “我还想和你……”她又抹了抹眼泪,顿了顿,“大家不能少了你,现在可是有一百来号人等你照顾。” “一百来号人啊,我可没有那种才能。”特子指向达莉娅,“去看看她吧,应该快醒了。” 他站起身,但右手仍未来得及恢复,险些重心不稳摔倒,霜星见状搀扶起了他,将他扶到达莉娅身侧。 此时的达莉娅,已再度恢复了呼吸,面色红润,蜷缩着睡熟得像一只小猫。 自今日起,天地之间少了一个感染者,多了一个活蹦乱跳的小姑娘。 “我得承认,自己有私心。”特子道,“刚才那一招,其实是两剑,一剑用来转移她的源石病,另一剑则是斩断其脉络,废掉了她的源石技艺。” “小孩子不该有这么危险的能力。” 霜星点了点头,对他的做法并无异议,忽然又看到达莉娅的小手动了一下,自己的心弦也随之微颤。 特子道:“听说刚孵出来的小鸡,会把睁眼看到的第个人当作妈妈,你可以站前面一点,让她看清你的脸。” 在世界最高城买草莓(四十) “达莉娅,该睁眼咯!” 她听到了有人在呼喊她,用力睁开了眼睛,天花板上的灯直射得她双目一阵刺痛。模糊之中,就看到了一个把罗德岛制服绑在腰间,断了一只右手的男人,和一个灰白如雪,看起来有些疲惫的女人。 她坐起身,努力揉了揉眼睛,依稀认出了那男人:“怪叔叔!” “嗯。”特子低下身来瞧着她的眼睛,“看样子脑子没坏。” 霜星看着她,神情微变,想要伸手,却又收了回去,却忽然被达莉娅拉住了衣角,说道:“大姐姐!” “什么大姐姐?”特子怪笑着说,“这是你小妈妈,叶莲娜。” 达莉娅有些吃惊,抿着嘴小声道:“叶莲娜……妈妈。” 霜星一听到“妈妈”这个称呼,在风寒影响下,神情不禁一阵恍惚,心都要化了,怔怔然说不出话来。 “要不要抱抱?”特子摸了摸达莉娅的脸,一把将她举起,示意送进霜星的怀里。 “可以吗?”她仍是有些犹豫,“我的手太冷了。” 她把一双手搓了又搓,却总感觉不够热。 她只希望天下所有的孩子,都能生活在温暖中。 可这样一双杀了人的手,却像是怎么也生不暖。 特子给出了一个比较合理的答案:“你感冒发烧了,所以才觉得什么都是冷的。” 说完,达莉娅就已经坐在了她的臂弯里,显然没有像霜星所说的那样冷。 当初是她提议救的达莉娅,而今天如愿以偿,这丫头和自己离得已不能再近。 只要大地上有孩子,无论是多恶劣的环境,生机是永远斩不断的。 她的前二十多年,从奴隶矿场到整合运动,这双手一直与死亡相伴,而今天却迎来了新生。 就在这短短的两个小时内,她用自己的源石技艺救下了她,紧接着就抱到了她。 这种奇妙的感觉就像是枯树林中久违的春风,带给了她强烈的心灵上的刺激,整个人的生命也随之欢呼雀跃。 午后的阳光透过纱窗照在了宿舍的被子上,周围充斥着一片暖洋洋的气息。 他们抱着达莉娅,一路上回避着其他干员,退进宿舍内,又刻意上紧了门闩,于是放下了心。 达莉娅回到宿舍之后,一坐到床上就继续睡着,这也刚好顺遂了特子的心意。 他不愿向一个孩子去解释为什么她明明已死,却被救活了回来,他也没有工夫跟她说明,为什么醒来之后浑身的血管都有些微微发痒。他最不想看到的,就是她一睁眼拔腿就要跑去找伊芙利特。 所幸这些事都没有发生。 而霜星一回到宿舍,她的眼睛就一刻也没有离开达莉娅,直到现在,她忽然对人生有了新的思考,对她看来原本不公而畸形的世界有了一种新的领悟。 她打心里获得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平静和喜悦,没有什么东西能比一个健康而茁壮的生命更重要。 一些旧事物总会不可避免地走向衰亡,而新生的事物会继续生长,这中间肯定会经历坎坷,甚至是冲突和流血,但世界本来就是这样的。 她们这种人生存的意义,以前是为了战斗厮杀,盲从于团体,报复这个世界。 而现在,她有了机会,更情愿把自己当作母亲,她活着的意义,就是为了生命的延续。 “等回到幽州,我得帮你找个老实本分的男人,跟你一起照顾孩子。”特子长舒了一口气,“看来你很喜欢这个丫头。” “为什么一定要你帮我找男人?”霜星轻声说着,嘴边又微微一笑。 “难道你想一个人养她?”特子用仅剩的左手挠了挠头,略带着些不满地笑着说,“哈哈,女人一个人带孩子,可是一件累活儿,比当整合运动的干部都要累得多。” “你来帮我。”霜星说道。 就连她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说出这样一句话,可她只觉得二人之间有了一种很奇妙的联系。 这种关系并不是之前所谓的主仆,或者是恋人夫妻,而是比主仆更平等,比恋人更现实的一种关系。 她们之间有了这个救活的达莉娅,生活的新目标就从此延续,每天能考虑的事也从战斗、吃饭外多出了一项——照顾孩子。 特子用绷带在断手上紧紧绑了三圈,到现在也迟迟没有长好,霜星望着渗出血的创口,也不免感到担心。 “你的手没问题吗?” “还是有些不熟练。”特子像是在抱怨自己,“这招用完,体力消耗的得太多,估计得缓上两天。不过放心,我比深海猎人强得多,肯定能长好,毕竟我是打不死的。” 他忽然话锋一转:“两天之后,我们就离开这罗德岛,去幽州,叫浮士德他们准备准备。” 霜星像是察觉到了什么,试探着问道:“难道你叫来这呢一百来号人,就是为了转移舰上的人力,为我们离开做准备?” 和每家企业一样,平时单个干员离岛,并不会引起管理人的重视,可如果带着大大小小的行李与包袱,顺利出岛,那不仅免不了严密的盘查,甚至还要提前几天写申请。 如果老老实实这么做了,霜星他们的真面目很有可能就会暴露,等到那个时候,一些更大的秘密,比如他救治晚期感染者所用的技术、李离天留给自己的财富,也很难兜住。 所以特子叫来这一百五十号流民,把舰内折腾得一团乱,自己就可以带着他们趁乱脱身。 这也是他见到乔牛牛以后,灵机一动想出的法子。 一理解这个法子,霜星也不禁暗自赞叹特子的随机应变,却也变了脸色。 “真得要两天后走?” “也许用不了两天,两天之内,只要杂事办妥,立刻动身。”特子已有些迫不及待,“这么好的机会可不是天天都有。” 霜星眉头微皱:“可浮士德这些天,好像被一些事缠住了。” “什么鸡毛蒜皮的事?他在搅些什么了?” “他也在处对象。” 她在说这句话的时候,还特意加了个“也”字,意思就是说,既然你特子能处对象,别人干这些事,也是十分合理的。 “一群恋爱脑,真是靠不住。”特子已有些不耐烦。 阳光滋润万物,另一间房内也充斥着象征生命活力的光。 酶、微量元素、激素,含量微小,却又作用重大。 灵魂的酶是荷花, 爱情的微量元素是眼睛, 人生的激素是不断的磨练和战斗, 男人需要战斗。 细长的箭矢划过空中,穿过被细线挂着的铁环,击中倚靠在墙边的木桩。 木桩已经被射成了刺猬。 浮士德在和一个姑娘比射箭,准确来说,是用弩射箭。 “你还是没比过我。” 他从一开始就对这次胜负有了充分的把握,而且他手里还多了一把巨弩,通体漆黑的复合弩。 黑色的箭簇整整齐齐地钉在木桩上,后射过去的黑箭带着反冲的劲道,震掉了已命中的白箭。 按他们二人定下的规则来说,他的确是已经赢了。 他的对手,又或者说是对象,是一个细眉青瞳的小姑娘,不苟言笑,举止间同时带着傲气与怒色,双手同样端着一把黑色的复合弩。 姑娘微微瞪了一下浮士德,有些不服气地道:“这次只差两支,下一次我不会输了。” “那明天我等你来。”浮士德沉声道,“谢谢你今天能把这么精良弩送我。” 话音未落,他已转身离去。 姑娘仍旧望着他的背影,眼中发着微光。 在舰上以战斗为职业的女人都有一种特点,就是看人的时候往往会一脸严肃,就像陈晖洁、煌一样,有些时候还会瞪着你。 按特子的话说,就是司马脸。 不过这种表情没有过多的含意,像是一层纱,一副面具。 就像现在这个名叫“灰喉”的姑娘一样,她面无表情,内地里却像波涛一样难以平静。 这次比试输了只是其次,胜败乃兵家常事,何况她也算不得舰内的顶尖高手。 只是她愈发感觉到这些天和自己比箭的这个男孩子,像极了一个故人,也就是本该死去的浮士德。 昔日龙门一战,灰喉与浮士德交过手,即便是他身死,她一直认可他作为战士的尊严,所以珍藏着那把巨弩。 而世上万事万物之间,总有着一种奇妙的联系,人与武器也一样。 当化名为“柳浮生”的浮士德操纵起黑色的巨弩,娴熟地射出一箭后,灰喉就本能地想把这武器赠予出去。 至于他怎么去用,她也不再过问;决斗之后他就要离开,她也不再挽留。 浮士德已经走远,却忽然被一个熟悉的身影挡住了去路。 这来人就是特子,他久违地又开始怪叫了,像是有意要让远处的灰喉听到:“阿浮!你俩处对象呢?给博士我好好讲讲,你俩在房间里干的那些事!” 在世界最高城买草莓(四十一) “我现在还是不是博士?”特子高声叫嚷着,“当一天的和尚还得撞一天的钟,当一天的首领就得干一天的事。” “特先生当然是博士。”浮士德诚实地答道。 “我是不是特兵的首领,而你还是特兵?”特子再次质问。 “没错。”浮士德道。 “那我命你们速速洞房!狠狠地造她欢乐豆!”他这一句话快得就像是离弦之箭,同样如射出去的箭一样,无法收回。 灰喉姑娘的原型本就是小燕子,北方最常见的野生飞禽。 她一听到这话,整个人宛若惊弓之鸟,脸上一黑,拿起弩拔腿就走,消失在了转角处。 浮士德怅然若失,却也不好发脾气。 他一向性格内向,就连灰喉和自己的比试,也是对方先提出来的。 这几天来,每天下午灰喉都会来找他,跟他聊天,每次灰喉问起他的身世,都会说自己是特子在幽州的远房亲戚,是乡下人没见识,山里打猎顺便学会了用弩,都是庄稼把式。 浮士德很听特子的话,生怕身份泄露出去,这么做当然是为了隐瞒。 灰喉则不同,她虽然不苟言笑,可在只言片语间也对他透露了很多自己家里的事,也是真实的事,比如她家里的母亲精神失常,自己以前很嫌弃感染者之类的。 通常来说,女孩子能跟你讲她曾经的一些不堪启齿的事,就已经表明她把你当成好朋友、好知己。 可浮士德二十不到,性格木讷,理解不了这些,等到她被特子气得转头就跑后,他竟发觉自己很在乎这姑娘。 他心里怅然若失,对特子抱怨道:“你不该来的。” 特子仍是不正经:“跟你处对象的灰喉啊,这丫头我认识。细说,你俩共处一室,谁的体力比较好?谁更会一点?” 这下,浮士德也给他气走了。 他说出去的话,就像泼出去的水,水泼完了,就又到了办正事的时候。 办事总要有始有终,这是特子在用剑杀人和用手偷东西上学会的道理。 《严华经》有云: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初心易得,始终难寻。 他现在的目标与初心,就是带着整合运动的一帮兄弟姐妹一起撤离回幽州。 那里天高皇帝远,就连源石病也不会受到重视,炎国北阻邪魔,南战海嗣,而幽州居于中北部,若想带着一群本该死去的人避世隐居,是当之无二的选择。 可现在万万没想到,想跟他一同前往的,不止先前的五个人。 训练室内,乔牛牛啃着馒头,自顾自地说着:“特先生杀了沙鳄那狗种,是我的恩人,以后我就跟着他干,他去哪我就去哪,他让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 阿米娅却提议:“牛先生这么好的体格,有没有想过在罗德岛当个干员?” 乔牛牛把头一转:“不感兴趣,我现在只想跟着老大混!” 竟有人只见了一面,就能死心塌地地追随。 特子当然也理解其中的缘由。 “你想为我效忠,是因为你对沙鳄的恨,但你并不见得看得起我。”特子略带惭愧地道,“在兄弟眼里,我也只算个小头头。” 就在这时,远处传来了一阵强横的语声:“那这个小头头既然回来了,有没有兴趣跟老子打一架?” 来人正是因陀罗,她那一双虎一般的锐眼跟特子狠狠对视了一下,看起来斗志满满。 “汉娜!”特子见到她,自然是喜形于色,“你来得正好。” 一听特子这么说,因陀罗的兴致就更高昂了,连忙伸手去拽他的右手:“这里人多,我们出去切磋!” 在她这种帮会成员眼里,越是关系好的人,就越要拳拳交心,前两天已和特子交往,已享尽了温存,除此之外一定要找点更新鲜的刺激,故而,现在正是切磋比试的好时候。 可她伸手一抓,却发现袖口空空的,再往里面摸,就看到了断掉的右手,一时间也有些失了颜色。 他进门时,双手一直藏在员工服的长袖里,若不是仔细看,很难有人注意到他这只断手。 “你这是,怎么搞的?一天不见就伤成这样?”因陀罗的眼里斗志顿消,转而充满了担忧和关切。 同样忧心的不止她一人,阿米娅和旁边的乔牛牛也在用同样的眼神瞧着他的那只断手。 “用剑的时候太猛,一不小心,把手挥断了。”特子说着,竟也脸不红,心不跳。 乔牛牛刚想开口继续问,却被特子一个眼神压了回去。 因陀罗自然也明白他有事瞒着自己,可她也没再深究,只是说了一句:“反正你有恢复能力,大不了还可以长出来,老子可真是有点羡慕你咯。” 特子也斜睨了她一眼,调侃道:“千万别,我这伤口长得太快,而且是连骨头一起长,总感觉痒痒的,像是有蚂蚁爬,难受死了。” 相互询问寒暄了一会过后,见事情并无大碍,阿米娅顺带向特子提了一件重要的事:“特先生带来的一百多人,该如何安置?” “我有个提议。”特子朝天竖起了三根手指,面带兴奋地说道,“咱们三个,分别代表了舰上三方势力,我说的对不对?” “阿米娅是罗德岛官方,老子是格拉斯哥帮的二把手,小特你……算是个小组长。”因陀罗把心里想的直接说了出来。 舰上的人大都觉得特子这个人太没架子,又没实权,甚至看起来有点好欺负,特兵也只是自愿结成的小团伙,所以大多把他当作有些本事的小组长,只不过因为徐乐不在,所以把他看作了代理博士。 像赫默、塞雷娅这些办事严谨的干员,会叫一声特博士,而像维娜、煌这些打心底瞧不起他、讨厌他甚至于畏惧他的人,就连大名也不会叫,只会叫一句“姓特的那家伙”。 特子对因陀罗的定义感到很不满:“我好歹是特兵的首领,特兵可是舰上除了核心人员外第一大分舵,等这波吸引外援之后,我这波人会更强,至少强过你们格拉斯哥帮!” “别光放狠话,大家都来了,就该比比看!”因陀罗这话甫一出口,阿米娅就也顿时明白了特子的意思。 他这是要把这些流浪者全部吸纳进罗德岛内,至于怎么分配,全靠三方来拉票抢人,谁拉得人多,就是谁的。 这三人中无论是哪一个,都很支持这个提议,因为这些流浪者战团中十有八九都不是一般人,其中一些人在特定方面具备了优良甚至是卓越的水准。 拿乔牛牛来说,光他一个人,物理耐受和生理耐受上就已经异乎寻常,舞起大刀来就连舰上很多以刀法见长的高级资深干员看到了都要退避三舍。 像他这样的能人,在一百五十来号流浪者里,还有很多。 说白了,这个世界不乏身负绝强技艺之人,只不过未能觅得良主、生不逢时,最终怀才不遇,沦为了流浪者。 所以,特子、阿米娅、因陀罗三方都有着明确的意向,想要吸纳人才。 特子清了清嗓子,站到训练室最显眼的位置,扬声说道:“各位好兄弟,你们既然来这儿,就说明大家伙都想吃饱饭,但舰上的饭不是白吃的,目前有三条路可以走,凭你们的意愿,加入‘阿米娅小队’、‘格拉斯哥帮’或者是鄙人麾下的‘特兵’,可以听听我们的介绍,再做决断。” 说完,他退了下去,问向阿米娅和因陀罗:“咱们谁先来?” “那当然是老子第一个!”因陀罗丝毫没有谦让。 特子有些将信将疑:“要不要叫维娜来帮你?我对你的口才有点担心。” “别看不起老子,这点小事还不必让主子出马。”因陀罗撇了撇嘴,三步走上了台子。 在世界最高城买草莓(四十二) 因陀罗登至高处,情绪昂扬,声音也大了起来,她说得直截了当:“我是‘格拉斯哥帮’的二当家,想要为我们办事的,就赶快加入!” “我们的主子是维多利亚的‘推进之王’维娜,她赏识人才,大家都是有本事的强人,想要一展所长,就尽管到我这边来,主子绝对会带领大家干出事业!” 这样一番话果然奏效,一百五十人中有五十来人全站到了因陀罗跟前。 “请问。”人群中一个甜丝丝的女声响起,“你们那个主子,需要有人给他当小老婆吗?需要我就去!” 循声望去,原来是那三十个靓丽女子中的一人发了话。 “主子怎么会需要女人?”因陀罗对这番问话深感不知所以。 “难道你不是你主子的老婆?” “什么?”因陀罗怔色道,“我主子是女人,又怎么娶媳妇?” 众人哄堂大笑,也不知是在笑帮主是个女人,还是在笑这个寡妇苦心想找个婆家,却仍是吃了瘪。 笑归笑,这么三言两语间,又有十来人站到了因陀罗这边。 事实上,原本的格拉斯哥帮是维多利亚首都街头一个混乱的帮派,领袖正是因陀罗,在一场决斗后,她认可了“推进之王”维娜的实力与气魄,转而辅佐她来上位。 干员们都在传闻,维娜这个女人身负维多利亚王位继承人的血统,很大可能是某位王室成员的私生女,这些推测,从她的领导才能和为人处世中都得到了印证。 奈何因维多利亚内战,这帮人回不到原来的地盘,为了夺回地盘,甚至帮助维娜获得维多利亚的掌控权,他们来到罗德岛暂住。 这样的一群失乡之人,为成大事,少不了吸纳人才。 特子带回来的这一百五十名训练有素的流浪者,就像是一块肥肉,换作是舰上的哪个组织,都想要争上一争。 这与阿米娅的想法不谋而合。 她年纪虽小,但也明白事理,这片大地上,有些东西不争,就会被别人抢去。 六十人到了因陀罗那里,虽然她口头上没说,可心里肯定是在暗自较着劲。 轮到她之前,她就已暗自下定决心,要把罗德岛建立的初衷,自己的理想全说出来,说明白,以真心换真心。 因为她是一个心思单纯却要担当大任的孩子,换作是王室,她就好比是八岁就登基的太子。 阿米娅摆正姿势,站在台上,正色敛容道:“ 各位朋友们,我是阿米娅,如你们所见,罗德岛是一家救助感染者的制药企业,也是一个常年与战争相伴的组织。 源石病感染者和普通人之间一直存在着冲突和歧视,这种战争已持续了数百年,这是一个漫长而痛苦的过程。 我们一直在努力研发抗源石病的药物,为此付出了大量的心血,同时也在尽力调节感染者所带来的冲突。 两年前,我们击败了整合运动,牺牲了很多优秀的干员,制止了切尔诺伯格城对龙门城的撞击,拯救了数以百万计的生命。 但任务还没有结束,感染者的问题没有根治,许多潜伏在暗处的势力仍在蠢蠢欲动,只要仍有一个感染者被疾病所困扰,我们的工作就会一直继续下去。 如果仍有势力来挑拨感染者所带来的矛盾,依旧有掌权者和忽视感染者对平等的诉求,那么,这对泰拉这片大陆来说,将是致命伤。 仇恨、疾病是一切的根源,我们需要用药物消除疾病,用理智和沟通来消除仇恨、化解争端。 …… 因此,我们需要各位的力量。 …… ” 她眼神澄澈、目光真挚,伸出了长着源石晶块的右手,态度诚恳地向台下众人发出邀请。 流浪者中也有不少的感染者,这番话说中了他们的心事,难免有些感动。 听到这番慷慨激昂的演讲,特子也忽然意识到了一个问题:这三个组织建立的目标是不同的。 阿米娅小队是为了化解冲突,救助全泰拉的感染者,这种宏大的愿景自始至终都没变过。 格拉斯哥帮的目标则小了一些,他们听从维娜的指示,作为罗德岛的盟友参与重大作战,同时关注着维多利亚的动向,时刻准备夺回他们应得的东西。 至于“特兵”,就纯纯地按特子的心思来走,想躺平就躺平,想歇着就歇着,舒服不如躺着,好吃不过饺子,甚至没有什么目的。 有时候,目标和团结并不能划等号。目标相同的一群人也有可能会不团结,而人各有志的兄弟几个却偏偏能拧成一股绳,劲儿往一处使。 治国如是,平天下亦如是。 这么一想,特子已经想要弃权,大家如果都能帮助阿米娅,又何必计较组织? 何况自己再过两天就要走了,作为代理博士总要给他们做一点贡献出来,带来了这么多各有所长的流浪者,也算是一件功劳。 讲了好一会,阿米娅已经把自己说得有些感动,陆续有流浪者站到了她这边来,其中感染者居多,也差不多是六十来人。 演讲最忌讳自我感动,你要感动别人,就先要知道他们能被打动的点,用你的情感和语言去打动别人,别人理解了你的意思,为你所感动,这才叫有来有往。 阿米娅不明白这点,可她在这方面的确是有天才,成功地打动了别人的心。 剩下的三十人里,乔牛牛仍跟在特子身边,剩下的只有几个孩子,外加沙鳄剩下的一些个寡妇。 特子问:“你不去跟她们在一起?” 乔牛牛想也没想,答道:“我还是那句话,谁杀了沙鳄,我就追随谁!” 这时,特子身后溜过来了一个长着猫耳朵的姑娘,笑嘻嘻地对特子道:“就剩下三十人了,特先生你该怎么应对?” 说话的人当然是青青,也就是中午在车上和他吵架,还被骂了一顿的菲林族实习姑娘。 “你是不是很闲啊?”特子斜视了她一眼,“医疗部没工作要你干,来这里找我,是不是还生我的气?” “我像是那么小气的人?我是来帮你做记录的。”青青脾气开得快,去得也快,“而且来的不止我一个,叶蓁小姐也过来看你了。” 霜星正斜倚在门边,脸上写满了激动和期许,两个鼻孔也还是在流鼻涕。 他没想到,一次简简单单的感冒发烧,竟能让原本冷傲如冬日的美人一下子变得呆呆的。 特子招手示意她过来,又用纸帮她擦了擦鼻子,问道:“不好好在屋里,达莉娅怎么样了?” 霜星道:“米莎在照顾她,她挺乖的。我过来看看你在忙什么,断了手的人必然有诸多不便。” 特子心头微动,又轻声道:“没什么,只不过处理一下人员分配。” 他忽然觉得,正如诗怀雅所说,有很多人在惦记着自己,而这些人,就是朋友。 他不禁开始怀念当初在龙门的那段日子。 现在,诗怀雅是否已经快到龙门了? 龙门城里,能天使是不是像以往一样天天开心?德克萨斯一伙是不是仍要东奔西走? 当初那个发誓要出名的小五,有没有真得用自己的五把枪铳,闯出了一番名堂? 去了理唐城的徐乐大哥,还常常乐呵吗? 他想得有些心酸,也有些心疼。 比起阿米娅的远大志向和因陀罗的忠心耿耿,自己这些小心思倒是像极了小姑娘,多愁善感,伤春悲秋。 但现在容不得他多愁善感,发言拉票,已轮到自己。 在世界最高城买草莓(四十三) 气场,是个很玄妙的东西。 它不同于武功,没有那么直截了当。 它不同于魔法,没有那么明显张扬。 它是一种气息,由内而外散发出来,往往代表着一个人的性格、思想和格局。 不同位置的人气场是不同的,位置越高的人,气场通常都越强、越特别。 方才阿米娅和因陀罗上台讲话时,特子也感受到了她们二人的气场,可称得上是鹤立鸡群,有领袖风范。 东坡居士于《晁错论》有云:古之立大事者,不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忍不拔之志。 从数学角度来说,“坚韧不拔之志”,也只是成大事的必要不充分条件。 天下江湖人何止万计,快意恩仇,曝霜露,行险涧,虽贫贱但不能夺其志,足可算得上是坚韧不拔,可成事者十不存一,流芳千古者更是少之又少。 因为成大事,不仅要有毅力,还要有超越与一般人的大气局、大格局,能看到常人看不到的先机,也要容常人容不下的事。 具备这种条件的人,特子只认可三个:何孟、李仲、徐乐。也正好是穿越者中在他之上的前三强,在泰拉大陆当之无愧居于顶点的人物。 这其中当然有他偏袒自家人的私心,而对于自己,他却认为自己没有这种本事,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他没架子,一张脸看不出一点锐气和英气,倒是写满了随意和温和。 一站在台上,他的气场就比前两人少了好多。 不过没气势的人,也有自己的一套处世方法。 硬气的人就像是钢铁,有了钢铁和汽油,就是军舰,软弱一点就是木头,有木头,就可以做木船,同样能出海。 今天他站在台上,就要用自己的方式来说说事,拉拉票。 他刚欲开口,整个人手心就开始冒汗。 只因霜星一伙人在左手边看着,阿米娅和因陀罗在右手边盯着,他就有种说不出的紧张。 之前在绝谷之中,他跟吴涛等人一起作画,在龙门审判堂对战三十名高手,都没有心慌,只因为他把那些事当作了寻常的工作。 但现在是演讲,一句话能成事,一句话能坏事。 几经思量,他把念头一横,干脆把演讲当聊天,这样最起码心就不会再慌。 最终,他来了一句:“喂喂喂!喂喂喂!” 声音就像是稻田里刚吃完饲料的鸭子,给大家逗得捧腹大笑。 还在感冒的霜星一听这种怪声,更是把鼻涕都喷了出来,止不住地开始咳嗽。 众流浪者怎么也没法相信,杀了前任帮主的能人,竟是个这样的活宝。 因陀罗更是笑得眼泪都止不住,连忙道:“小特,你别怪叫……大伙都憋不住啦!” “我试试嗓子。”特子一脸无辜地说,“下面我说正事,大伙都仔细听好咯!我先复述一段话给大伙听听哈!” 他哈腰颔首,立于台前,活像一个给村里人开会的保卫处处长。 紧接着就开始复述:“你可曾听过可汗的骑兵足踏大地,手中兵器相互碰撞时那足以夷平山脉、改道江河的金铁声? 你可听过梦魇怯薛们弯刀刮过头盖骨的尖锐鸣叫? 你可听过将数万罗斯勇士轰成耳鸣的舰炮齐响,不可一世的高卢们在血与泥泞中被拆解至烟消云散?” 他说得绘声绘色,整整把这段像背课文一样背了下来,至于文字当中提到的这些个东西,特子没听过,阿米娅没听过,就连霜星也没听过。 可阿米娅认识说出这句话的人:“乌萨斯人称“不死黑蛇”的科西切公爵。” 她一听到特子复述这段话,脸色骤变。 科西切是整合运动动乱的始作俑者,塔露拉也是经由这个人的手,才变成了一个极端的感染者领袖。 阿米娅此前并不很在意特子这个人,可特子一说出这句话,她立刻就对他多出了三分敬畏。 特子依旧把演讲当成闲聊,随意地站在台上,问向阿米娅:“你知道这是谁说的话。” 阿米娅点了点头:“我知道。” “那你听过公爵说的这些东西吗?就是铁骑啊大炮啊什么的。”特子目光转到了另一人身上,“胖子,你听过吗?” 胖子自然指的就是乔牛牛。 乔牛牛却连连摇头:“啊,我没听过。” “那我接着说点有意思的哈!”特子来了兴致,“我来说,你们为我倾耳听。” 他轻咳了两声,继续道:“ 你可曾尝到过老百京炸酱面里面那种妈妈的味道? 你可听过炸油饼在油锅里翻滚的那种细密而清脆滋滋声? 你可闻到过烤羊肉串,猪腰子的那种咸鲜味?” 因陀罗先举起了手,假正经地说:“报告小特,你说的这些我全没听过!” “下回来我家,我带你吃。” “你家?你是穿越者,在这个世界哪里有家?” “幽州,我家就住那,炎国是我们世界的唐朝,幽州就是老百京,老百京就是幽州。” “那不是九色鹿住的地方吗?” “我是她相公,你是我相好的,九色鹿家就是我家,我家就是你家,没什么不对。” 众人又忍不住笑了,看样子特子是真的没意向要拉票,只不过是在简单闲聊。 因陀罗总感觉他会和自己竞争,见他这么不正经,也放下心来,清点着人数,一百五十人中,来找她的一共有六十一人,到了阿米娅那边的有六十六人,她只看了一眼,就看明白了这些人的斤两。 乔牛牛所言非虚,其中果真有不少好手,就光是从他们身上携带的布满战痕的开山刀和发着微光的源石法杖来看,因陀罗就已清楚了一点:这些流浪者的实力,绝不在格拉斯哥帮众之下。 眼下这个结果,对于阿米娅和自己而言都算得上满意,只不过让小特丢了些面子。 这种事本来就是这样,整整一百五十人,谁拉到的人少,谁就丢人。 她盘算着:“除非我这边和阿米娅那边刚招到的人突然改主意去跟他,否则他招到的人一定是最少的。” 一想到自己终于赢了特子一头,还帮维娜争了光,她心中已有些窃喜,干脆跟阿米娅攀谈起来:“阿米娅姑娘,今天咱们都招到了不少新人好手,我请你们好好吃一顿怎么样?” 人只要高兴,就会想笑,笑是不分场合的。 可她高兴得还是太早。 特子又走下了讲台,跟几个流浪者闲聊了好一会,讲的是自己在龙门干日结、当保安的那些事,听得每个人眼里都感兴趣得放光。 “大哥,你这边收人的话,怎么算?我没什么本事,好像不配进她们那。”人群中一个身材瘦弱、颧骨高高的年轻人说道。 “问题不大,这样吧,你们要跟我的话,也可以干日结,做一天的工作玩两天,工资当天就结,每天有酒喝,有肉吃,节假日双休,舰上漂亮女人多,有想娶媳妇的,我还可以帮你们介绍媳妇,至于寡妇嘛,也可以找个婆家,怎么样?” 和阿米娅二人一样,他也在画大饼、努力拉人,但与她们二人不同,阿米娅讲的是高尚的宏愿,因陀罗诉说的是野心。 特子讲的是待遇。 流浪者一众,包括已经站到阿米娅和因陀罗这边的,都已经开始跃跃欲试。 他见所有人都感兴趣,自己也狂了起来:“要当特兵的,赶紧的,前三十人扣1送媳妇!送老公!” “!”乔牛牛抢先一步开了口,“大哥真送啊?” 人群中顿时沸腾了起来。 原本加入阿米娅和因陀罗一伙的,也开始相继倒戈。 眼睁睁的看着刚到手的部下走了大半,因陀罗那张带着刀疤的脸急得发红,阿米娅也有些茫然,她现在哭也不是、笑也不是,心里说不出得堵。 “得了源石病,折寿十年。”特子比划着道,“但是娶不着媳妇,难受一辈子,那可比得源石病痛苦得多啊,不管有没有本事,什么出身的人,都该找个对象,整合运动就是因为没空找对象谈恋爱生孩子,所以才想办法报复世界。” 阿米娅听着特子的这番暴论,尴尬地说道:“看来,他比科西切公爵都要疯狂。” “不止,他还比公爵还能搞事,要是让他一直当博士,罗德岛必然大乱。”阿米娅身后一人开口,那人正是维娜。 她一头蓬松的金发搭在头后,扎成了一个辫子,双眸虽半启,却是不怒自威,单是往阿米娅身后一站,就总觉得比别的干员高出了不少。 因陀罗见到了主子,第一反应就是张扬着邀功:“看!维娜,我帮咱们拉了好多新人进来!一个比一个能打,都是好手。” “怎么还有人走了?”维娜瞧着攒动的人群,又对因陀罗使了个眼色。 这一眼,可让她难堪得不行,又开始顾左右而言他:“今天天气不错,我想跟小特打一架,结果他手断了……” 任由她再怎么说,人还是再离开,纷纷投奔到了特子的队伍里,不光是因陀罗的心在滴血,阿米娅也有些不甘心。 转眼间,已足足有九十来人加入了特兵。 在世界最高城买草莓(四十四) 当九十来人全都站到特子这边时,他看到了因陀罗的笑。 那是一种很硬气、颇有男子气概,却又带着一丝不服气的笑。 眼睁睁地看着人被抢走,是个人都要不服气,对于因陀罗来说,尤其丢人,因为她的主子在一边静静看着这一切。 阿米娅似乎并不十分在意,她是罗德岛的领袖,是故事的主角,年仅十四岁就懂得“大局”二字,他们每个人都进行一次演讲,所有的心思全部用在事先的构思和临场发挥上,既然结果已定,再想也只是徒劳。 因陀罗也开始想,扪心自问,这次招的人比特子少,其实也并不冤,因为他所给出的条件却是十分丰厚,光是“给每个人找到媳妇或是丈夫”这件事,舰上除了他以外,别的人还真不一定能做到。 舰上各个干员都有自己要紧的任务,相比之下,特子就自由得多,更有时间去忙这些事。 这么一想,她眼下能做的,也唯有做好领头人应做之事,和维娜一起帮助阿米娅,安顿好这一百五十人。 首先要干的必然是清点人数,每个人都伸出手指头挨个人头数,特子这边是九十一人,阿米娅和因陀罗分别招揽到三十四和二十六人。 特子嘴里发出“啧”的一声,问向乔牛牛:“你当初带来的是多少人?” 乔牛牛答道:“不多不少,一百五十号人。” 眼下却是一百五十一人,连同几个在地上打滚玩的小孩子在内,的确是一百五十一人。 打仗会死人,奔波过程中人会走失走散,害怕发生冲突的流浪者会提前逃跑。 可如今,却凭空多出了一个大活人。 多的人,又是哪个? 他扫视着台下这一大群目光,百十来双眼睛像星星般闪动,时不时地有人往这边看,大多数人的眼神中饱含疲惫。 土匪、流浪者都是人,而且是过得很不如意的穷哥们,吃了这顿没下顿,纵有一身本领也要时刻准备战斗和逃亡,聚积的疲惫就从这样的生活里渐渐滋生。 所以说土匪流民都活不长,如果一个人的精神消耗在了生存上,生活的长度无论如何都要被缩短。 而有一些人在流浪者中,却没有那么疲惫,她们是极其美艳的女人,靠出卖自己的身体和美貌为生。 三十个生得极美的乌萨斯女人就在台下端坐,吸引着过往的男干员忍不住地回头看上几眼。 鸨鸨就是她们当中最老练,最妩媚娴熟的女人,在特子清点人数时,她就一直朝他暗送秋波,一双妙目极尽谄媚。 特子数完人以后,还真就走到了鸨鸨这边。 她的一双眼睛,就像一只沾了蜜的刷子,带着千回百转的柔情,特子跟她目光一触,忽然就觉得自己被勾了一下,整个人都有些神游物外。 女人最美的地方因人而异,鸨鸨美的地方却不止一处,而最灵活的就是她那双春葱般的玉手。 当别的姑娘还对特子感到陌生,甚至有些羞怯怯的时候,她早就跃跃欲试,想要对他伸手,夺走他的人。 因陀罗仍在跟他交往,再硬气的女人看到自己惦记的对象被别人缠住,心里也肯定不爽。 她正欲提醒特子,教他不要被这种水性杨花的女人迷惑,却见人群中最不起眼的地方,以最不起眼的动作,走出来了一个最不起眼的人。 一个戴着灰布兜帽,背上带着长剑,以面罩遮住口鼻的人,身上的斗篷宽大而破旧,而兜帽的两个破洞上刚好透出这人的两个黑色的鹿角。 就连特子一时间也认不出这个人到底是谁,他眼神一向很好,却也只能从这人破外套的缝隙处看到一缕深灰的长发。 他下意识就断定这个人是女人,方才这人走路的姿势也印证了这一点。 她虽没露出真容,但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一个远道而来,历尽沧桑的女人。 “这是你们的人?”特子问乔牛牛。 “不。”乔牛牛道,“我们的埃拉菲亚族里面,没有这样的人。” 结果已经很显而易见,这就是一百五十名流浪者之外,凭空多出来的那一人。 见到了这个人,刚才还冲特子抛媚眼的鸨鸨脸色发生了一种奇妙的变化,当即叫道:“老师!” 这样一个尤物,她的老师又是谁? 特子又开始干瞪眼挠头,想着:“我媳妇就是埃拉菲亚族人。” 因陀罗笑道:“又不是所有的埃拉菲亚人,都是你媳妇。” 特子又像是突然想到了很开心的事,笑得很没正形:“但所有漂亮的埃拉菲亚人,都能做我的女人。” 就在这时,那人终于开口,她声音压得很低,显然不愿让人认出其真实身份:“我就是来找你的。” 她的手指不偏不倚,刚好指到特子,也就是这么一指,他也看出了这人的年龄、职业。 一般人到了十八岁,身高就会停止生长,但手脚不会,会继续生长直到四五十岁,越是年长的人,手往往越大,手指也更修长。 而且,手上包含的信息往往比人的脸还要多,人吃饭靠的是手,安身立命靠得也是手,不管男人女人,从手上就能看出她干的是什么工作。 经过推测,特子得知这个人的年龄在三十上下,而且不善战斗,背上的那把被紧紧裹住的剑像是运送的货物,绝非是她所使用的武器。 方才鸨鸨称呼她为“老师”,也不排除她是个教书匠。 他盯着这女人身后的那把剑,左思右想,脑子里突然“嗡”地一响,所有的线索串联起来,连成了一条线,一个绝无可能的可能。 也就是摆在眼前的这些事实,让特子觉得怎么都没有可能的可能,到了今天从不可能,变成了可能。 也许,不可能本身,也可能是另一种可能。把不可能变为可能,也是人类和人心的一种别样的可能。 这些话听起来当然很绕,因为特子现在的思绪也很乱,他看着她,她的心脏加速跳动,脚也不自觉地后退了一步。 但他首先做的,就是拉住了这人的手,又叫了一声:“叶蓁,咱们走!” 顺带着冲着因陀罗眨了眨眼睛,这是他们之间定下的暗号,一旦有特殊情况需要她来帮忙,特子就会冲她眨眼睛。 因陀罗信任特子,想也没想,就给他让出了一条路。 他整个人像是着了火,拉着这人,身后跟着霜星,一路小跑到了宿舍,再一次锁了三道锁,拉上两层窗帘,这才把提着的心沉了下来。 宿舍已有人在,米莎坐在床边,端详着仍在熟睡的达莉娅,其余三个少年人在沙发旁打扑克。 他们一看到特子带来了个来历不明的女人,而且是个埃拉菲亚人,头上长着鹿角的女人,手中的牌也不自觉地放下。 鹿不同于马,马可以被驯化,而鹿不能,骏马向往草原和荒野,鹿则不同,在神话里,它灵动、自由而神秘。 你可以用绳索去活捉一匹马,以自己的强硬来使他驯服,但若想要鹿跟你交好,你也只能等它主动来找你,绝不是你去找它。 突兀走来的女人显然吸引了几人的注意力,六双眼睛盯在一个人的一双眼睛上。 那是一双看样子很久没有好好睡觉、布满了黑眼圈的一双桃花眼,这双眼睛却在发光,从这束光里,每个人都看出了她有两种心情。 一种是使命完成,完璧归赵的满足。 另一种是饥饿,对食物和水的渴望。 无论是哪个流浪者,经历了长久的奔波,眼里也只有想吃饭这个念头,无论是睁着眼还是闭着眼,心里中所想也没有什么分别了。 她终于摘下了兜帽,解开了面罩,随之而来的,是其余五个人的惊呼:“我去,这人是我大姐!” 在世界最高城买草莓(四十五) 宿舍的里屋就是厨房,屋子里温暖而明亮,无论是谁能有这么一间屋子,总会觉得舒适的。 这女人在温暖的屋子里解下厚重的外套,干裂的嘴唇上依旧带着如释重负的微笑。 她面容憔悴,却又温柔而端庄,从她摘下面罩时,大家就都已认出了她,也不能否认纵然经历了诸多变故,她仍旧是个美得很大气的女人。 能被整合运动所有人称为大姐的人并不多,塔露拉算一个,而塔露拉并没有死,她只不过犯了魔怔,最后成功逃出了关押着她的罗德岛。 所以,面前的这位“大姐”是整合运动曾经的二号人物,同样是个本该死去之人,阿丽娜。 阿丽娜和其他的整合运动成员不同,她虽是创始人之一,却没有称号。 天下能征善战的角色往往都有与之相称的称号,像霜星的称号就是“雪怪公主”、“白色死神”;博卓卡斯替曾是乌萨斯的大将,所以称号是“爱国者”;浮士德善于隐匿,弩术超群,别人称他们一伙人为“幻影弩手”。 但阿丽娜作为一个女人而言,没有战力,但如果仅是这些,她在特子眼里她也不过是个头发长长,面容姣好的妇人。 只不过她具有一种能力,善良的心思所带来的亲和力。 看到她,人们能够相信一些原本不再相信的东西,坚定一些本成了不可能的可能,比如: 人们的内心里都是善良的,应该相信彼此。 好人是有好报的,行善之人必定会受到别人的善待。 这些本就是小孩子都懂的正确道理,换作当今这个泰拉,却变成了对世事无情的嘲讽,对人性的鞭笞。 天下民不聊生,炎国之比于大唐盛世,算是全泰拉最安全之所在,也仍是在粉饰太平,外部将士拼死守城,内部山野百姓食不果腹,生活难以为继。 朝堂佞臣当道,各诸侯王分封割据,其中自有理唐郡王丁震、雪郡王谷恨霜、遮天易家。 封建帝制的朝廷天子被造神宣传得再圣明,可如果就连全国过半成的人连生活都过不好,这种大道理又会有谁去信?反倒是作恶多端道貌岸然鱼肉百姓之人能赚得盆满钵满,为国为民呕心沥血,一怒拔剑伸张真理的人,最后还会落得个死于逃亡途中。 强若炎国,都已是如此,又何苦再提其余诸国? 特子穿越过来一年后,就已不对炎国抱有任何期待,徐乐建立铁旗门,更是直接跟朝廷对着干,只因他们心冷。 幸好阿丽娜还活着,到了他们身边。 她这么一来,如老友团聚一般,大家感到欣慰与惊喜,无论之前发生过多么坎坷的事,之后的日子仍旧有了信心。 因为她从不伤人,虽是感染者,她却能照出人心里最好的一面。 按特子的话说:“阿丽娜就跟九色鹿一个德行,都是纯纯的圣母。” 如果不经意,或许还会在后面加上一个“表”字。这当然也是他的玩笑话,一个人如果为了与人为善,连命都不要,那就绝不是烂好人圣母表,而是圣人。 可圣人也是人,阿丽娜是人,所以她渴,她饿。 当一大碗面条端到阿丽娜跟前时,她没有多想,只是向众人说了一句:“好久不见。” 这声音沉稳而柔和,和她的长相一样动人。 话音刚落,她就拿起筷子,兀自吃起了面条。 众人这才发现,她和特子一样,都是只有一只手的人,而且同样都是没了右手。 只不过阿丽娜的右手是个义肢,一只铁手,齿轮和链条在上面精密地咬合排布,她宽袍宽袖,拿筷子也用的是完好的左手,所以在训练室时,才没被别人所注意到。 “刚才舰上也给流浪者发了吃的,你一定是怕被发现,所以没有去领自己的那份,其实舰上认识你的人本就不多,没必要这么谨慎。” 望着她憔悴的脸,和那只生了锈的义肢,特子忽然又感觉鼻子一酸,他的心总比自己想象的要软很多。 食物总是能滋养一个人,只要有吃有喝,生活就不能说没有乐趣。 阿丽娜吃饱后,表情也随之舒展,她那种温柔又单纯的笑靥就更加动人。 她把碗里的汤水都一齐喝了下去,却是带着一丝气恼地说道:“我以为当博士的都是穿着黑制服,用黑面罩蒙着脸,结果我找你找了好久。” 特子把制服用袖子捆在了腰上,上身穿着的是棉布秋衣,若是陌生人看来,绝对认不出他就是这里的代理博士。 “都春天了,穿着这破衣服太热。”特子说着,就伸手去拿阿丽娜带来的剑。 沉重的剑,用粗布包得严严实实,他耐心地解开绑在上面的绳结,一圈一圈地解开缠绕。 里面包着的是一柄通体赤红,剑身宽大厚实,剑尖倾斜齐整的宝剑,斩龙剑,赤霄。 一看到这剑,特子长舒了一口气,赤霄完璧归赵,算是了却了徐乐和陈晖洁之间的一大心事。 其余人对剑并不感兴趣,在他们的记忆中,阿丽娜本该是因失血死在了乌萨斯村庄外,今天她好端端地来,每个人心中都充满了好奇与难以置信。 梅菲斯特更是抢先问道:“阿丽娜姐,你不是早就死了吗?” 见众人不信,于是阿丽娜开始和他们讲故事:“当时我被人袭击,砍掉了手,失血过多,所幸被一个要找儿子的人救了过来。 他精通易容,性格却古怪,又在原来的墓地上用别的感染者尸体替代我,伪造了假死。 那段时间他一直照顾我,还托人帮我做了义肢,却一直不肯透露自己的名字,我想要报答他,他却让我立下重誓,不得再去跟整合运动的人产生任何来往。 他的理由是:我阿丽娜本是个应死之人,不该过多干涉既定的命运,否则会引发更大的混乱。 我也答应了他,不去见塔露拉,专心帮他去找走失的孩子,后来龙门事变,情况变得严峻,我得知了霜星你们的死讯和整合运动败亡的消息,那时候我就在想:塔露拉如果见到我,心里肯定会更难受,也就断了跟她相见的这个念头。” “那精通易容的男人就是赫然,我和徐乐也在龙门见过他,那他找到儿子没有?”特子继续问。 “他借来了斩龙剑,那是我第二次见到他,可惜找遍了整个泰拉,我俩连他孩子的影子都没见到,最后匆匆被另一位像神仙似的高人接走,剑也到了我手上。 还有,那个神仙一样的男人临走时给我留了一句话,叫我来罗德岛,找一个看起来很特别的人,让这个人来照顾我的后半生。” “我懂了,李二哥叫你来找我,他的主意的确很好,我确实是个好男人。”特子又开始笑了,“你知道他让你来找我,而不是去找徐乐大哥,背后的意图是什么?” “你是博士,需要我来辅佐你?”阿丽娜一时间想不出个所以然,也只能猜一个答案。 “不对。” 梅菲斯特也开始反问:“李仲先生就是要你来照顾阿丽娜姐,还有能什么意图?” 特子终于忍不住大笑:“他是叫你来以身相许,做我的女人,放心吧,我也是正经人,儿子不用多,帮我生一个就行。” 阿丽娜怔了怔,只觉这人口不择言又玩世不恭,也真如李仲所描述的一样,是男人里的极品,汉子中的奇葩,不觉深信自己没找错人。 眼看阿丽娜沉默,拿不准她是否真要答应,霜星连忙制止了她:“阿丽娜,你别听他的鬼话,他花心得很,光现在他就跟不止一个女人同时交往,不仅如此,还连儿子都有了。” 阿丽娜反倒笑了:“那你这位特先生,真的是很好。” 特子对她的回答也有些茫然:“我很好?哪里好?” “你把叶莲娜她们照顾得很好,先生今天既然收留了这么多的流浪者,可有什么打算?” “我不好。”霜星忽然开口了,“我都感冒这么久,还没见好转。” 特子有些没好气地说:“天下我还没见有谁的感冒能得了眨眼间就好的,叫你吃药你也不吃。” 霜星托着下巴,像是在跟特子对峙:“那药是苦的,吃得我想吐!” 特子深感不耐烦:“上午得的感冒下午就想痊愈,良药苦口,你又不想吃,这又是什么逻辑?乡下人恶心人也得有个度啊!快去吃!” “我跟你说了药难吃,你这个当主子的是耳朵有问题吗?” 霜星见阿丽娜在边上,兴致高昂,居然也意外地话多了起来。 “算了,我爸之前请乌萨斯的巫师给我算过命,说我二十五岁必有劫难,二十三岁我血已流干死过一次,怎料命算得还真准,遇上了你这么个听不懂人话的主子。” “你这话说得就跟谜一样!真是丢你爹的人,药难吃你就忍着吃下去不就完了?” 特子是个没底线的人,尤其是在说话上。 他说这些话的时候,完全没把阿丽娜放在眼里,被气得怒上心头,差点就要连霜星的家里人也一起骂个遍。 阿丽娜在一旁小声对特子提醒:“她是不是想吃甜的东西了?只不过没明说而已。” 特子恍然大悟,但心里却越想越气,越思忖越恼了。 他心念着:“为什么有女人跟我打哑迷?为什么一个女人敢跟我玩心眼子?万万不可以!绝对不可以啊!” 干干净净的一张脸,被怒气一烧,霎时间就涨得通红,随后特子就像一个撒了气的红球,“蹭”地一下站起了身,目不转睛地瞪着霜星,怒目一睁,宛如京剧中头牌刀马生在表演绝活前端出的那种架势。 紧接着,他的嘴巴就又变成了机关枪,那是一种频率极快、口吐芬芳、语速极为抽象、描述却又极为具体、字里行间透露出对她这个人的不屑一顾乃至于厌恶、从她的出身到经历、再到她的事业如燎原烈火席卷在干燥的草垛上激起其中的麦粒劈啪作响打在每个人脸上砸进每个人耳朵里,让你想不听也不行想不难受也难办的一种机关枪。 在世界最高城买草莓(四十六) 要说当今泰拉大陆战力榜上谁是天下第一,特子也许还算不上,他用尽浑身解数也只能是穿越者的前五名。 但若论谁喷人的底线最低,那肯定是特子,要知道当初路小柳只不过学了特子的一点皮毛,很少很少的一点皮毛。 就是这点皮毛,就足以把大他四五岁的迷迭香喷得说不出话来,只能委屈地依偎在阿米娅怀里抹眼泪。 按特子本人的话来说:这个世界,我真正打不过的人很少,但这些人我都能喷得过,至于打不过喷不过的人,抱歉,他们还都没有出生。 用剑之人有剑境,喷人的人也有专属于自己的一套境界。 特子如今境界全开,狠狠地在喷霜星,原因也很简单:她对着自己玩心眼子,打哑迷。 他最讨厌别人跟自己卖弄心机,说话说不明白。 梅菲斯特在努力劝着特子:“特先生,你少说两句吧,叶莲娜姐没做什么错事,你说得太过火了。” 但无异于杯水车薪。 阿丽娜曾教导过整合运动众人,教他们学会友善,不要去恨任何人。 可就算是这位“圣人”,在听到特子如机关枪般说出的这些话时,脑海里突然蹦出了一个念头:让霜星打他两巴掌,令他闭上这张嘴。 霜星生气的时候,脸反而会变得煞白,越生气就越白,灰色眼睛的瞳孔也随之收缩,她猛地拍了一下桌子,紧跟着站起,跟特子脸对着脸,眼睛瞪着眼睛。 她这么一站,特子也停下了嘴,二人对视良久,也各自在心里想了好多事。 可她也始终没想明白,自己嫌吃的药太苦,向特子暗示一下,叫他给自己带点糖,又有什么错。 特子也总算喷完了,他长舒了一口气,不过也吵醒了一个在里屋睡着觉的人。 一个娇小到不起眼的身影,扶着墙,走到了特子的脚边,一把抱住了绑在他身上那件黑色制服的袖子。 “怪叔叔,我饿了。”达莉娅睁着一双水灵似的大眼睛,抬头看向特子。 “这是你的孩子?”阿丽娜问道。 “叶莲娜的大闺女,她当初求着我救她。”特子俯身摸了摸达莉娅的头,看着乖顺懂事的小孩子,怒意顿消。 “我得承认刚才我急了,对不起,叶莲娜。”特子说着,指了指屋内卫生间,“你带阿丽去洗个澡吧,你也冲一下,有热水,感冒能好得快一点。” 他又看向其余几人:“帮我照顾好大丫头。” 说完,他正欲往门口迈步。 梅菲斯特见情况有些微妙,叫了一声:“特先生,我跟你一起去。”他紧跟在特子身后,也走了出去。 舰上宿舍区紧挨着购物中心,购物中心的最底层就是超市,货柜上的东西琳琅满目,和我们这个世界一样,糖果和烟酒在超市里都有独立的专柜。 卖散装糖果的老板娘是一个长得胖墩墩的中年女人,每天的工作是看管食品和接待本就不多的顾客,十分悠闲。 一见到在舰上当博士的特子,她就乐呵呵地迎了上去,递给了他一个塑料袋。 特子没有多说一句话,当即从柜台上特定的三个筐里各抓了一大把,将塑料袋塞得满满当当,又拿了两大包牛肉干、三包瓜子,递给老板娘称重。 这些不光是霜星一个人爱吃的糖果,他们每个人都很喜欢牛肉干和瓜子一类的吃食,因为这些东西在战时便于携带,而且好吃。 梅菲斯特这才意识到,特子经过了这两个月,对她们五个人的口味、喜好,已是了如指掌。 出了商店门,梅菲斯特见四下无人注意,遂问向特子:“先生刚才为什么要那么说叶莲娜姐?” “我最近心情不好。”特子道。 梅菲斯特道:“心情不好也不能这样,叶莲娜姐是自己人。” 特子叹了口气道:“好吧,骂人和杀人一样,本就不需要什么理由,想杀就杀,想骂就骂,这才是这个世界的规矩,你之前不也杀过不少人?” 梅菲斯特愣了一下,特子说得没错,他的确杀过不少人,在几个干部里,他虽年龄小,当初却也是性格最爱说话、最凶残恶劣的那一个。 他的能力是“牧群”,即操纵感染者的尸体,构成僵尸一般的洪流,不分敌我一起吞噬。 在原故事中,他的结局是最悲惨的一个,在回天乏术时走进复活石棺,化身成为了怪物,缓缓走向死亡。 就算死相如此,何孟和李仲还是把他救了过来,这当然是他们做过最复杂的手术之一,不亚于一场战役。结果也是显而易见的成功,梅菲斯特不仅从怪物变回了人,原本毁掉的嗓子也被治好。 唯独心病难医,他不愿杀人,可已经杀了不少人,包括敌人和自己人;他本不愿上舰,却不得不在李仲等人的安排下在罗德岛内隐姓埋名,当一个实习干员。 人生本就要在不情愿的情况下,做许多不愿做的事。 这两个月他表面上装出无事的样子,心里却一直在挣扎,每次一看到舰上成群结队、有说有笑的年轻人,他就感觉分外沉重,因为像这样的年轻人,他杀过不止一个,而是成百上千、成千上万个。 一些本不用杀的人,他也杀过。 “我确实杀过很多人。”梅菲斯特苦笑着,他回想起过去,也只能苦笑。 特子劝慰道:“杀人就是杀人,没必要想得太多,杀一人为鬼,杀万人为王。徐乐大哥在阿戈尔、东瀛、炎国都以一人之力屠过城,一共加起来有小一百万人,真正的能人杀起人来,可从不把人当人看,你得向他学习。” 这可真是个别出心裁的劝慰手段,别人不想杀人,特子却偏支持他杀,劝他多杀。 在他的话里,杀人仿佛就只是个数字,所有杀人的人只是单纯地在刷分。 他继续道:“无论是哪个世界,有大治就会有大乱,有生机就要有杀机,在我们那,项羽杀二十万降卒,白起杀四十万赵军,霍去病二十一岁封狼居胥杀匈奴十一万,太平天国更是死伤过亿,他们照样名垂青史。” 难道特子这么说,梅菲斯特就会变得轻松,心里感觉好受一些? 不,他依旧感觉自己犯了罪。 对于这些问题,特子不好干涉,他又提出了个有趣的想法:“梅啊,你说,我和塔露拉谁更厉害?” “你问这个做什么?”梅菲斯特对这个突然而来的问话感到意外。 “阿丽娜都活了,我现在手底下全是整合运动的人,你们如果想继续干出点事业,我兴许可以代替塔露拉的位置。” 他这句话说得很被动,并没有说“我想”,而是“你们如果”。 从骨子里讲,他终究是个闲散人,只要别人不把自己逼得太紧,他就不会反抗,整合运动进行的斗争,他也的确不甚关心。 “你有带兵打仗的才能?” “没有。” “可你还是觉得自己很厉害。” “至少比她要强。” 特子又开始自夸:“塔露拉貌温良而实薄情,言不由衷而性情乖张,我仪表堂堂又天生多情,多情的人往往能成大事,而且在这个世界,我很有钱。” 他的话语里,充满了对自己的夸耀与粉饰,像极了一个侃侃而谈的小老头。 梅菲斯特问:“但你既不是整合运动的人,又不是感染者,不可能带着我们斗争。” “确实,所以我现在有别的打算,目标相当明确。” “什么打算?” 特子道:“去乡下。” 梅菲斯特有些好奇:“去乡下做什么?” 特子道:“歇着,躺平,跟女人生孩子,没事就去杀个人,再旅旅游。” 梅菲斯特眼睛一眨,明白了特子的意思,他这是要带着自己一伙人准备跑路。 也许要等很久,也许就在今晚。 在世界最高城买草莓(四十七) 水气氤氲,温度也刚刚合适,当温水淋浴在阿丽娜身上时,头发上的泥点子、皮肤上沾着的厚厚一层尘土也被冲刷到了地上,流进了下水道里。 洗澡总能使人感到舒适,她擦洗着身子,仿佛受到了久违的滋润。 她那只铁质的义肢连同霜星青绿色的项链一起,就摆在桌子上,于是她就用仅有的一只左手,擦着霜星的头发,顺带把自己肩上的水也一并吸干。 两个阔别许久的故人,一同用沙漠里本就难得的水冲澡,霜星像一个婴儿般被阿丽娜洗擦着自己的全身。 这种场面十分自然,也十分温馨。 阿丽娜在帮她梳头发时,惊讶地发现面前这个女孩子比刚遇见时竟胖了一圈。 她当然也发觉霜星身上的源石病已痊愈,满身的疤痕也已愈合,从头到脚找不出一粒黑色的石块。 阿丽娜看到别人过得很好,自己也有了难得的快乐,她不禁笑出声来,笑声如银铃一般甜美悦耳。 “刚才你在撒谎,你才没有过得不好,这舰上伙食又好,他待你也很不错。” “那是另一回事。” 为什么是另一回事?阿丽娜完全搞不明白,她没法理解曾经不苟言笑的整合运动术师,怎么会变得如此多愁善感。 “他刚才还骂我,说得那么过分。”霜星埋怨着道,“我恨他。” 阿丽娜一听这句话,笑得就更开心。 她又问:“整个罗德岛,之前用刀剑伤过你的人有几个?” 霜星想了想才开口:“那是很久之前的事了,大概有十一二个,我都能认出他们的样子,比如煌、阿米娅,还都见过面。” “当初就是她们杀的你,你还恨她们吗?” “早就不恨了。” “所以说你还是小姑娘。”阿丽娜说着,帮霜星裹上了浴巾,“杀过你的人你都不去恨,骂过你的人你又怎么会恨?说白了,你还是很在乎他。” “是……我算是很在乎他。”霜星嘴上说着,轻轻一颤,用手推开了门,“他是个好人。” 门一开,门外就有人坐着,并不是达莉娅。 她躺在沙发上,又睡了过去。 坐着的是特子,他盘腿坐在沙发上,身旁摆了一个大号的帆布包,正一股脑地往里面塞衣服和吃的。 “我当然是好人。”特子昂着头,“我至少比塔露拉要好上十倍不止,她教你们去为感染者战斗,为整合运动而死,我却叫你们天天吃好喝好睡好玩好,养得白白胖胖。” 他又端详了她们一阵,出浴的美女总能勾起男人的兴趣,特子也丝毫不掩饰自己的目光。 霜星却像是被电了一下,脸上一红,赶忙找出衣服,蹿回了浴室,过了很久也没出来。 特子叹道:“你在怕些什么?看都看了,不如让我多欣赏欣赏,顺便看看你长胖了没。” “何止是胖了。”阿丽娜肯定地道,“是胖了一大圈,气色也好了,当初她在雪怪小队,浑身冰凉,脸都是灰的。” “希望她的本事别落下,不然一路上我可保不住她。”特子若有所思地道。 “什么意思?你要离开吗?” “我已经找到了机会,今晚咱们就动身,阿丽娜你也跟我们一起走,这舰上多待一天,身份就越有可能暴露。” “去哪?莫不是你说的那个幽州老家?” “对。” 阿丽娜对他突如其来的决定深感惊讶:“可那里就算按整合运动以前急行军的速度,也至少要走上十天路程,应该提前准备,带上足够的补给。” 特子道:“不是十天,是三天,我们抄近路。” “你说的难道是……”阿丽娜更为震惊,因为她知道近路往往代表着危险。 百年以来,商旅和信使若想从炎国西部大漠绕回至位于东部的幽州,也只有一条最保险的路,即沿高原南线再向南走,三四日过理唐城暂歇,再行三四日至龙门,南行平原水路,经江南、尚蜀,最终直达燕地所在幽州。 “这次,我要走最险的路。”特子用两只手在空中比划,“我要北行西域,绕都护府,入玉门关,至怀远郡,一路走到幽州,这一路人烟稀少,也免得被多余的人发现,生出事端。” “可玉门关外邪魔猖獗,你有把握?”阿丽娜又不免担忧。 和别人不一样,一般人在忧心忡忡时眼睛会睁大,她是一双桃花眼,心忧时眼角会耸拉向下,看着端得是有些委屈。 “你别伤心啊,玉门关最近战事有了小胜,邪魔短时间不会进犯,况且那里有我的老朋友照应。”特子紧忙安慰她,“现在最主要的问题是怎么才能带着大伙顺利出舰,而不是被他们发现,再接受审判。” 阿丽娜提醒特子:“霜星还在感冒,能不能先缓两天。” “两天之后这艘舰也要跟着动,机不可失,绝对不行。” “爱国者的游击队都不会轻易尝试这种路。” “我不是他,我是我,天下第四,我比他要强。” “强”字一出口,特子心中豪气陡增。 阿丽娜仍在担心,他是自己认识半天不到,就要追随的新头领,可特子究竟能不能带着大家走向正途,还是说他仍像塔露拉一样,带着大家步入失败。 她心里拿不准,已不敢再看他的眼睛。 一低头,她就看到了还在熟睡的达莉娅:“小孩子能睡着觉真好,至少坏事能暂时离人远一些,明天照样有太阳。” “她是我哄睡着的。”特子笑了笑,“这孩子一吃饱有了精神,就又想去找伊芙利特,我就轻轻拍了她几下,让她睡着了。” 他看着阿丽娜疲惫的眼,说道:“你也去里屋睡一会吧,凌晨一点咱们出发。” “好,连着跑了三四天,我也该歇一歇。”阿丽娜揉了揉眼睛,起身进了走进了里屋。 直到她走后,霜星才从浴室内穿好衣服,走了出来,她把裤子的腰带扎得很紧,像是有意在展示自己纤细的腰。 “我到底是不是胖了?”霜星自说自话着。 特子起身,伸出手指,戳了戳她的肚皮:“没胖,你本来就是坦克。” 霜星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念叨着:“你说话当心点,别找揍!” 他知道霜星在生气,那双灰色的眼睛一生气,就炯炯有神。 但生气并不是恨,只是脾气,仇恨能害死人,但脾气却证明一个人活着。 只有对在意的事上,人才会有脾气,越在意,脾气就越大。 女人有了脾气,究竟该怎么哄? 特子的思路是:不用哄,不用惯着。 奇妙的是,她一有脾气,他的脾气居然就消了。 同样,先前诗怀雅对自己发脾气,他也一样地想笑。 为什么会有这种事? 这就是特子和女人之间,永远解不开的一个问号。 在世界最高城买草莓(四十八) 整合运动的几个苦哈哈一经商议,一致认为,这次的行动该称作“战略转移”。 逃亡多难听。 还是战略转移听着顺耳一点。 转移并不是逃,而是避开耳目,掩盖真相,在确保双方都相安无事情况下顺利回到幽州。 这是眼下唯一两全其美的办法。 自从那次大雾,也就是第九章故事中,塔露拉被整合运动的残党从禁闭室中救走后,舰上各处就增加了对警备的投入。 就算是在夜里,每个出口也都有一个以上司职战斗的高级资深干员看管,她们身边除通讯终端外,警报器也恰好处于伸手就能碰到的位置。 大家也都一直在等。 睡着的人想的事总比醒着的人要少,而醒着的人难免会觉得紧张。 浮士德等得很心急,他把自己的那把黑色重弩拿干布擦了擦,就是为了消除这种紧张。 霜星却开始做梦,那是吃过饭和糖果后,一个甜蜜的梦,她梦见了自己的父亲,身高近两米的纯种温迪戈人,“爱国者”博卓卡斯替。 她跟着他的背影,走在茫茫雪原上。 荒野,枯树,灰烬,野草。 雪又开始下了,大雪,如鹅毛,如白色的蝴蝶般飞旋落至地面。 天地间一片肃杀,正如爱国者年久失修的盔甲、布满裂痕战戟。 所有的事都不能长存于世间,父亲如是,梦亦如是。 梦醒,人已不见,她还是躺在宿舍的沙发上,身上盖着一块厚而柔软的棉被,整个人暖洋洋的。 心却像是猛地被泡到了冷水里一般怅然若失,她眼中有泪,双手猛地向上伸了一下,嘴里惊叫着:“爸!” “诶!好闺女。” 还真有人答应。 能做出这种事的只有特子,敢这么答话的当然也只有特子。 他正用已经断掉的右臂支撑脑袋,弯着腿斜躺在霜星身边,左手揉搓着她的那双灰白色的兔耳朵。 兔子的耳朵同样温暖而柔软,上面长了薄薄的一层灰色绒毛。 这绒毛比胡子要软,比特子下巴上长出的胡子茬更要柔顺很多。 为什么美丽的女人往往是又香又软,这么惹人怜爱? 为什么美丽的女人,总会无端地给你找麻烦,不明原因地生气,也会不明来由地伤心? 见过的女人越多,这个问题就越引人深思。 深思也是消除紧张的一个好方法,它能把你的精神从一个混乱地方转移到另一个平静的领域。 夜又深了,大漠风化的石柱已被无边的黑暗吞噬。 象征着未知和死亡的黑暗,让周围也陷入了一片死寂。 所幸房间的灯还亮着。 达莉娅仍躺在霜星的右手边,蜷缩的睡姿像个小猫。 对于特子这种认别人当儿子闺女、占人便宜的把戏,霜星也只当没有听到,她语声平静地问:“我睡了多久,现在是几点?” 特子道:“晚上八点,别的干员正在迎新,咱们先在这里等,等她们忙完,我们就走。” 他嘴上说着话,左手却一直没停,仍搓着霜星那双兔子耳朵,皮毛都有些微微发烫。 这种滋味并不难受,反而有些舒适,就像是有人在给你按摩,仿佛一种难得的享受。 可霜星还是要问:“你为什么总是喜欢搓我的耳朵?” 特子笑了笑。 “耳朵热起来,感冒能好得快一些。” “那我们该如何无声无息地溜出去?这个问题你定了吗?该用什么办法?” 他只是在嘿嘿地笑,听得一旁人都深感烦闷。 “你别笑,能不能正经点。” “我可以笑,因为正经事已经办妥。” 霜星坐了起来,急切地问:“什么时候?怎么办的?” 特子一板一眼地蹦出了八个字:“就在刚刚,我下了毒。” 就在刚刚阿丽娜和霜星等人还在睡觉歇息之时,浮士德还在修整战弩,梅菲斯特在一旁百无聊赖地磕着瓜子的时候,特子走出了门。 他悄无声息地溜进了全舰用于净水的中枢,在水里下了“毒”。 他撬开了厨房的门,在晚上吃的饭菜里下了“毒”。 他没有惊动他人,在每人用的碗筷餐盘,喝水用的杯子上也下了“毒”。 全程都在绕着摄像头,这件事办得是滴水不漏。 世间害人杀人的法子不止千百,用毒是最有效的一种,它能以弱胜强、灭人于无形,更不容易找出下毒人的所在。 舰上的医生大夫很多,其中好手也不少,可懂得制毒之人如凤毛麟角,在二百个可查阅的干员中,也只有“蓝毒”一人精通制毒和毒理。 那也只是通常理解的“毒”,并不是特子下的这种毒。 因为他用的“毒”,并非毒药,而是剑气。剑气附于水中食物中,附着在物体上,而且就算是六星干员中的顶尖好手,也极难察觉,原因是: 藏水中的“气”是没有毒的,而且气本就是无色无味,难以察觉。 藏在食物里的“气”是有毒的,不过没有症状,只有嘴沾到杯子上的另一股气时,才会发作。 沾在杯子和碗筷上的“气”也是有毒的,依旧没有症状,只有用杯子喝水、用碗吃饭,才会发作。 发作的效果只是让人觉得有些疲累,精神较为敏感的人会看到蝴蝶的幻像,可这些症状也不至于让人丧失行动能力,只有三种剑气合在一起时,第一种藏在水中的气才会由无毒变为有毒,一种能勾起人的瞌睡虫,不分男女老幼都能好好睡上一整晚的毒。 当然也可以管它叫作安眠药。 特子回来后,梅菲斯特就走了出去,他不光去盯梢,还叫来了乔牛牛。 而他自己已经趴在床边,跟霜星讲了很久自己用剑气下毒的理论,她也了解他的为人,绝对不会毒害舰上的任何一个干员。 可她依旧捏着他的耳朵,满脸严肃地说:“你要是伤了哪个无辜的人,我就立刻把自己的身份告诉他们,让你逃也逃不掉。” 逗得特子翻了个身,又躺在床上,开始咯咯地笑。 他绝对不会伤害舰上的随便哪个人,她也绝对知道他干不出这种事,但她还是要警告。 为什么女人总爱说一些没用的话呢? 不像男人,从来都是直来直去。 乔牛牛被梅菲斯特带到宿舍后。 特子起身披上衣服,问:“舰外的人都怎么样?” “已经有一半的人开始打瞌睡,好几个都撑不住,回屋睡觉去了。” “他们肯定没有察觉。” “今天舰上发生了太多的事,年轻一伙还为新来的流浪者举办了活动,没有人把注意力放在吃的东西上。” 特子也眼神一冷:“也没有人会在晚上足足六个小时,不喝水、不吃饭。” 他接着问:“咱们的人准备得如何?” 乔牛牛点了点头:“听您的吩咐,我只把消息透露给了六个最信得过兄弟,他们也发了重誓,要一起走。” 听完这些汇报,特子也开始剥瓜子。 从侧面用拇指和中指,如拈花一般轻轻剥掉一层壳。 把稍大的瓜子皮沿着缝隙掀开。 再吃里面的瓜子仁。 砸么着里面的味儿,再慢慢咀嚼,像是在品味。 品味最需心境,和心静。 一切都办妥,没有什么能让他觉得紧张,才能像这样静下心来吃瓜子。 这时,霜星才提醒特子:“格拉斯哥帮的菲林族女人,她很挂念你。” 特子道:“你是说汉娜,我给她留了封信,她明早起来就会看到。” 霜星又加了一句:“这都是你的风流债。” “万般风流总是情,我还给伊芙利特留了封信,暗示她达莉娅还活着,能不能找到,就看她的缘分。” 梅菲斯特也坐在桌旁,跟他一起嗑瓜子吃。 炒熟的瓜子很脆,而且甜。 “谁还有别的需要?”特子这句话是问向所有人。 他希望不再有别的事,因为所有事都本该办妥。 阿丽娜却举起了手。 “你说吧,还有什么事。”特子眉头微微一皱,停下了吃瓜子的动作。 阿丽娜语声柔和,像是在试探,又似恳求:“那个……能不能带着鸨鸨一起走?” “她?就是那个跟谁都想投怀送抱的女人?” “别的女人能很快适应这里的生活,但鸨鸨不适合在这,她只想找个男人过日子,如果把她留在这里,一定会忍不住溜出去,更何况她有乌萨斯骏鹰一族的血统,举止张扬,若是被别的势力抓获,下场肯定会很不好。” 骏鹰一族,即乌萨斯帝国继当今帝皇政权之前雄踞北方的黎博利族势力,千年以前在领地上实行暴政,强烈压迫其他族群,最终被熊人族推翻。 即便是近两千年以后的今天,乌萨斯族中,仇视骏鹰一族的人仍大有人在。 “老鸨?烂果盘寡妇一个!还尊贵血统!我……”特子忽然嘴巴一咬,被一块小小的瓜子皮塞住了牙。 塞得太紧,拔都拔不出来,这种不悦的感觉使他不得不用指甲去扣牙缝。 奈何还是弄不下来。 “唉,叫浮士德给她带过来吧,别惊动其他人。”他放弃了清理牙齿的这个念头。 瓜子好吃,可瓜子皮绝对不是人吃的东西,没人爱吃皮,可这回它确确实实地塞了牙。 难道要成大事,不光要严密计算,还要有胸怀,有些事本就是人力所计算不到的,所以既然发生了,就得好的坏的照单全收? 他心里也莫名生出了一种奇异而不详的感觉。 在世界最高城买草莓(四十九) “你们说,我是不是你们整合运动有史以来最厉害的首领?” 就算牙里卡着一个又尖又硬的瓜子皮,也丝毫堵不住特子的嘴。 “论成事的手段,我比塔露拉更会;论心机,虽然我最不喜欢玩心眼子,但不喜欢不代表不会;论心性,我坐怀不乱,更是抗压第一流;论狂傲,这泰拉大陆能真正让我服气的,一只手都能数的过来;论杀伐果断,我一个男子汉大丈夫,又怎是一介女流可以比拟的?” 他当着一堆人的面夸自己,心中优越感暴增,越说越起劲。 乔牛牛盘腿坐在一旁,压低了头,表示自己不能再同意这个观点:“大哥天下无敌,一个婆娘而已,怎么能跟你比较?” 他的身子太高壮,在宿舍内只能盘膝坐在地上,否则头就会撞到天花板。 霜星却斜睨向特子:“她很能打,你还没跟她交手过。” 特子道:“你认为她现在能打的过我?” 霜星居然点头。 “因为你断了条胳膊,她却仍好端端的。” 乔牛牛纵有不满,也只能憋在心里,因为霜星比自己的辈分要高,自己少说也得叫上一声“大姐”。 鸨鸨也低声道:“而且你个子不高,甚至还不到一米八,刚才我在远处看你,以为你长得很高才冲你笑,没想到是个矮子。” 她一双眼睛是单眼皮,眉毛细如柳叶,美得像是能说出话来,现在这眼里的话语,却带着一丝嫌弃。 这可真是个善变的女孩子。 乔牛牛当即怒斥道:“大胆,怎么说话呢?” “不碍事。”特子懒洋洋地道,“老大也当不了一辈子,博士我也做到头了,趁着这夜色,我们这就出动。” 夜是黑的,黑得就像是情人的头发;夜是静的,静得就像是无人的大漠,荒野的尽头。 大漠人烟稀薄,生机少得可怜,本就已十分安静;到了夜里,夜与大漠相融汇,就像是醪糟兑上了水,寂寥与肃杀如酒香一样扑鼻而出。 有相当一部分人爱热闹,不喜欢寂寥,因为这种感觉往往和寂寞挂上等号。 但是他享受这种安静,听多了平日里引擎的轰鸣,一下子静下来后,耳朵竟不自觉的嗡嗡响。 这种响动只会持续一阵,少则二十分钟,多则一个小时,之后,耳朵适应了周围的安静,听觉就会自然而然地变得灵敏。 就算你是个普通人,在习惯安静以后,也足可以听见方圆十米以内的风吹草动。 这次撤离,一共有十三名成员参与,他们是: 特子、霜星、梅菲斯特和浮士德兄弟俩、碎骨姐弟二人、阿丽娜、达莉娅、鸨鸨、乔牛牛外加他的五个好兄弟。 乔牛牛的这五个好兄弟也都姓牛,在沙鱼帮时就一直跟在他的手底下一同赴汤蹈火。 沙鳄会把最危险的任务派给乔牛牛,最难杀的人也会去叫他来杀。 六兄弟同气连枝,乔牛牛遇到危险,他们就会去策应和保护,同样,他们若是犯了错,乔牛牛也会替他们承担。 这几个好兄弟同样姓乔,名也和他们吃饭的本事一一对应。 他们之中,乔车车和德克萨斯很像,同样在叙拉古混过一段日子,做过信使,能跑长途,最会开车; 乔搜搜是魔族出身,身背法杖,最善施展感知法术,是搜敌的“雷达”; 乔搬搬个子最矮,但力气大,最会搬东西; 乔饭饭是他们当中的炊事员,他不仅爱做饭,还会做饭; 在他们当中,乔龙龙却不是人,是只狗,会用源石技艺的一条狼狗,泰拉人称动物为“先民”,有些特别的狗往往同时具有近乎人类的智慧和超越人类的嗅觉和听觉,乔龙龙就是这样一条有灵性的狗。 称“狗”为“龙”,也是乔牛牛所在部落的习俗,他们认为狗是神圣的,甚至有着类似于“盘瓠”的传说。 盘瓠就是犬神,五色犬。 这样一个兄弟组成的编队,从后勤、侦查到战斗一应俱全,有了他们,在边境一代自然会少走很多弯路,特子当然也很欢迎。 整艘舰内,除了守夜的数十名干员,其余人都已入睡,睡得很沉。 若想逃出去,就必然要舰上的干员都睡得很沉,因为罗德岛不是个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地方。 即便是深夜,安保人员也会搜身,搜你是否带走了舰内的贵重财务、窃取了机密情报。 当初雪郡王闹得龙门城大乱,霜星等人趁乱护送特子上了岛,没曾想,上去了,就很难再真正地逃出来。 但机会总是会有的,特子一步步搞清了岛内的构造,知悉人员的部署,下了“剑毒”,也终于等来了脱身的机会。 星星像是人的眼睛。 大漠繁星烁,熠熠照归途。 可特子在想人数,乔龙龙不算人,算上达莉娅,总共加在一块也只有十三人。 十三人,十三。 十三真是个不吉利的数字,《圣经》中犹大为了十三个银币出卖了耶稣基督,很多高楼也没有十三层,楼门也没有13这号数字。 而十三在炎国是个吉利的数字,佛教传入中土分为十三宗,十三代表着功德圆满。 特子不求圆满,只希望别出乱子,这十三人有一个走漏了风声,霜星等人的身份就会公之于舰内大众。 万一这种事情真的发生了,带来的结果也和“十三”这个数字很像。 从好的一面讲,阿米娅一众都是善良的姑娘,一定会接纳霜星他们。 可玩家眼中已知的干员有两百人,舰上却足足五千余名干员,就算阿米娅表示欢迎,其余四千八百人呢? 这四千八百人中绝对不是所有人都有着崇高的理想。 霜星他们绝对杀过这些人其中一些的战友、兄弟甚至是家人,他们就算不说,心中也是有恨。 舰上鱼龙混杂,人心又隔着肚皮,保不准哪个人忽然起了歹念和杀心,就会往背后捅上一刀,跟你玩个“一换一”。 恨是有原因的,而且在这个世界里,单纯的恨能轻易驱使一个人来杀人,爱却很难救人。 要知道,就连一向以善良和友爱着称的萨科塔干员,见到杀过他们同胞的w时,眼里也会充满恨意。那还不是杀了亲人,仅仅是八竿子打不着亲缘的同胞。 倘若发生了流血事件,到时候就真的一切都来不及了。 为了规避危险,所以特子必须要逃,逃得干净利落。 霜星也理解特子所思,于是心甘情愿地跟他一起逃。 每个人都背着一个大包,里面塞满了食物、衣物和药物。 阿丽娜怀里抱着达莉娅,她仍在熟睡。 乔牛牛牵着乔龙龙,乔龙龙则摇着尾巴,它很兴奋,总算能走出这艘舰,真正的重归自由了。 他们穿过宿舍区,无数的房门在他们的视线中向后飞退,仿佛是在有意让路。 乔车车一向对车感兴趣:“老大,这舰上好车可真不少,我们开哪辆离开?” “当然是最好的。”特子轻声道。 可就在他说话的空档,到了宿舍的出口处,他猛一定睛,就见到了一只大猫。 不是大猫,是人,长着猫耳朵的菲林族干员。 她歪着脖子,倚在扶手椅上,闭着眼睛,嘴里还在流口水。 流口水是无意识的行为,无意识就是睡着了。 这个睡着的人,就是早前跟特子结下梁子的黑发女干员,煌,她正是今天在这里守门当班的干员。 大家的心弦顿时收紧,连成一排靠在墙边,生怕把正在熟睡的她吵醒。 饶是这般,特子还走到煌的跟前,伸出手来,“啪啪”两下,拍在她的脸上,像是大仇得报,嘴角挂起了小人得志般的笑容。 众人瞠目结舌,都觉得他疯了。 “放心,中了我这招催眠的人,只要发作,就算使劲打她的脸,也绝不会醒。” 乔牛牛问道:“大哥,这女的怎么惹你了?你这么恨她?” 特子恶狠狠道:“这必养的三个月前吃了猫薄荷,闯进我房间强吻我!” 他说着,从包里掏出笔,又在煌的脸上画了个王八,下面写了个代表价钱的“200”。 这可当真是对女性最狠的侮辱。 特子也终于在别的女人惊讶而痛苦的目光中,解了这口恶气。 当真是睚眦必报,无毒不丈夫。 在世界最高城买草莓(五十) 巨舰从头走到尾,舰尾的尽头没有路。 只有整齐摆放的数百辆车,挤满了每个人的视野。 外加一扇紧闭着的巨门,质地为足有两尺厚的重合金防护装甲,看上去坚硬而不可撼动。 一行人走到这里,自然就停了下来。 特子向乔车车使了个眼色:“车车,开车。” 乔车车又问向特子那个问题:“老板,开哪个?” “这辆!”特子故意顿了顿,停在了一辆大而宽敞的运兵车前。 “我思索了好久,才觉得这辆车最合适,这车是个活祖宗,用起来像伺候祖宗,跑起来的马力也是车里的祖宗,搁我们的世界,这妥妥的加长版陆地巡洋舰。” 乔车车也开始恭维:“先生真是好眼光。” 乔搬搬三手两手就将所有的行李放进了后备箱,搬得快而且稳。 “我去搞定这个门,博士的身份卡就可以刷开。” 他说完,就径直朝门口的控制室走去。 霜星紧紧跟在后面,她不愿这些事出岔子。 她也要保护眼前的人,时刻戒备着即将发生的事。 控制室的门口已经浮现在他的面前,窗户从里到外透出灯光,屋内没有人影。 控制室二十四小时都要亮灯,亮灯也绝不代表有人在,但他们的心仍在跳个不停。 就算是身经百战,在这种安静又容不得一点差池出现的场合,也难免会紧张。 特子也感受到了霜星的紧张,语气轻松地道:“别担心,我只要打开门,刷个卡,咱们立马就能把车开走……” 他一扭门把手,把门一推,脸色却顿时变了。 屋内是有人的。 有一个人,可就算是一人,也绝对是个活人,而且是舰上的干员。 他认识这个干员。 因为她就是青青,那个青青涩涩,帮自己做笔录的菲林族姑娘。 青青的头上的两只猫耳朵是青色的,青青还有一头青青的短发,青青的短发搭在用三把椅子搭成的“床”上。 她把自己的腿一翘,脱掉鞋袜,悠闲地躺在这张“床”上,看着那种小姑娘都爱看的少女漫画。 特子整个人都被吓得后退了半步,青青见有人来,也急忙扔掉了手中的书,勉强着穿鞋站起,却是费劲了力气也没有穿好,正经的靴子变成了拖鞋。 她的神色也十分慌张,走起来拖拉着鞋,难以稳住身形,一瘸一拐:“博……博士,您来啦!” 青青是舰上为数不多肯叫特子为博士的人,他也很是青睐这个还在实习期的小姑娘。 他指了指她的脚道:“先穿好鞋子,别着急,我没什么急事。” 本来安静的控制室,因为特子和霜星的闯入,气氛也变得微妙。 青青当着他的面,难免会有些难为情,比起平常穿鞋也花了更多的时间。 “你还没睡?” “今天我值夜班,就算有监控,也得守好这里。” 特子一听她这话,一滴冷汗从额头滑落。 监控系统可以入侵,徐乐大哥之后也能帮自己删除所有记录,所有事情都可以手到擒来。 但人记忆、人的感官有时远比比监控灵活得多。 他更不能相信有人中了自己的“剑毒”而不陷入昏睡。 他有自信,这种“毒”就连自诩为诸神的岁相沾上一点,也得睡得像猪,昏得无神。 难道青青也是深藏不露的高手? “你吃饭了吗?”特子问着,冷汗又多了三颗。 “博士,我在减肥,没吃晚饭……”她说得吞吞吐吐,这些本就是姑娘的秘密。 “你没喝水?”特子追问。 “不喝水可不行,在沙漠地带,会渴坏的,女孩子得注意身体。”他在嘱咐青青,也像是在给自己推理。 绝没可能有人能免疫自己的这招,她一定是没喝舰上的水。 青青摸了摸嘴巴,脸却忽然红了:“喝水……也会增体重,所以我就早上喝了一瓶。” 他说起了客套话:“女孩子,得照顾好自己,太爱美会要人命的。” 她居然变得很感动:“谢谢博士这么关心我。” 霜星也对此大感震惊,赶着饭点的八个小时内竟然有人不喝水,不吃饭,就连碗筷也没碰。 至于特子,他现在只想给自己一个大嘴巴子,千算万算,百密一疏,竟然遗漏了这一点。 “你长得挺苗条的,一点也不胖,没必要这么拼。”特子岔开话题,实则在极力掩饰心里的激动和焦虑。 警报按钮就在距青青不到三十厘米处,一旦她发觉特子有什么不轨的意图,立刻就能按下按键。 别的干员还好,特子会二话不说将至击晕,再五花大绑。 可偏偏这个实习姑娘,他下不了手。 别人都在称呼他为“先生”或“那家伙”时,她肯叫自己博士。 特子不愿伤害一个尊敬自己的人,而且是一个初到舰上娇滴滴的女孩子。 为了以防万一,特子仍是要问:“这里可还有别人?” 青青道:“塞雷娅主任说今晚要跟我一起值班,可是她到现在还没有来。” 自不用多说,塞雷娅在吃饭喝水时着了他的道,现在肯定躺在床上睡大觉。 一念至此,特子心弦顿松,语调也变得平缓:“青青,能不能让我刷个卡?” “您要刷门禁卡吗?那一定是要开辆车走,那得有保安部的批准。” “我就开车出去兜一圈,有身份卡。” “不行。”青青的态度很坚决,“你肯定是要带叶蓁小姐开车出门,这么晚会很危险。” 特子正色道:“就凭我是博士也不行?” “不行。”青青又重复了一次。 “天底下怎么会有这么守规矩的保安?搪塞过去都不可以吗?”特子心里在想,脑子里急得冒烟。 “那怎么样才能开车出去?我赶时间。”特子已前言不搭后语。 他先前说“不着急”,现在却说“赶时间”,眼明人早就能看出他心里有鬼。 霜星听到他说这句话,脸上也当即一苦。 特子又找了个办法:“帮我开个门,别告诉别人,回头我跟徐乐美言两句,争取一周内让你转正,实习干员和正式干员工资天差地别,这你是知道的。” 青青还真就听得眼里放光:“真的?” 她也已明白特子这么出去,做的事绝对不光彩,可官大一级权和利就大一层,她想转正晋升,她想赚钱。 “还能有假?罗德岛都是我家开的。”特子把头抬得老高,“看见第一预备队那帮姑娘没,两年了还没转正,你绝对不想止于此吧?我早就看出你绝非池中之物,可有时候人就得变通。” 他的眼睛眯起,仿佛在发出诱惑:机会摆在眼前,就看你能不能把握。 青青愣了愣,被夸得扬起了眉,答道:“你们一定是去执行一些秘密任务,我理解,一定全力配合工作。” 她还帮特子找了个借口,顺带敬了个礼,真是个伶俐又明事理的女人。 二人也终于松了口气,望着缓缓打开的铁门,胜利就在眼前。 可天又岂能往往随人愿? 因为胜利就在眼前,所以变数骤起! 铁板门开到一般的时候,全舰的警报就忽然炸响。 如惊雷、如野火、如鬼神的啼哭,响彻整艘主舰。 外面的十一个人刚稳稳地坐上车,他们就很快明白了一件事。 被发现了! 在世界最高城买草莓(五十一) 自古逆境出英杰。 越是能成大事的人,应对起突发的状况和难以逆转的僵局时,往往会比常人表现得更镇定。 所以他们能成事。 如果一个人连一张办卡都扭扭捏捏的,对于某些低能抽卡烧鸡手游的648却说充就充,那这种人就不能成事。 那么面对突如其来的变故之时,人们又该怎么反应? 警铃声响起,青青慌了神,这声音可比千万个小童在你耳边呼来喝去,要嘹亮的多,也震撼得多。 整个车库内警铃声充斥,红灯闪烁,却无人影。 特子的脸也随之时而变为红色,时而黑色的时候多一点。 就算警报响得声音再大,灯光再闪烁,他也决心要驶离这里。 “我一开始就觉得这事不妥。”说话的是乔氏六兄弟中的乔搜搜,脸上厚重的面具把这个人的声音压得很低,“如果要下毒,早在一周前就该提前下,再周密的计策,肯定会有漏网之鱼,现在大鱼就在眼前,特老大能应付?” 阿丽娜坐在车内的最后一排,她搂紧怀里的达莉娅,不自觉地向后望,她就发现后面的过道内走来了一个人。 那是个穿米白色长衫的高个子女人。 这人手持一个方方正正的防爆盾牌,双足稳稳地立于地面,一点没有要退让的意思。 拉响警报的,也是她。 她一双冷眼细且长,眸光生硬如铁,又朝着车内喝道:“所有人,从上面下来!” 这语声喊得极大,已盖过了仍在叫嚣的警报声。 乔牛牛恶狠狠啐了一句:“这种贼婆娘就会坏人好事,我去会一会她!” “这种好手,不该交给老大?”乔搜搜劝道,“那不光是德拉克族,还是塞雷娅,你好像打不过她。” “龙族?狗族!”乔牛牛怒道,“细胳膊小腰的,看我一刀给她盾牌干碎!” 他牵着的龙龙也很振奋,“汪”地叫了一声。 ——它也想决斗。 猛犬和壮汉,都想干碎一个女人,拦也拦不住。 看到他俩这般反应,乔搜搜和浮士德等人只能无奈地叹气,奈何这个做大哥的脾气如此,来了就要打上一架。 但大家其余人的脑子还算正常,早就识出了这是塞雷娅的缓兵之计,只要是下了车,时间就免不了耽搁,等舰上的干员都被惊醒。 到了那时候再想着逃命,真的比登天还难。 乔牛牛和一条狗想干狠仗,他们还是想逃走的。 浮士德将车窗摇下了一个小口,上好了手中的巨弩和箭簇,瞄准向塞雷娅,愣了一会,又松了弓弦。 他实在不愿再去袭击别人,塞雷娅也跟自己无丝毫仇怨。 他们正在被塞雷娅一人牵制之际,也是特子最焦急之际。警报一响,他无论怎么拉闸刷卡,铁门还是一动不动。 霜星在一旁提醒他:“塞雷娅杀过来了。” 特子看都没看她一下,一直鼓捣着控制室的操作杆,问向霜星:“你能应付?” 霜星道:“以前是没问题的,现在日子过得太好,迟钝了,只有五成把握。” 她也以同样的问题问特子:“那你呢?你能打过她?” 特子哂然道:“一样,以前是没问题,为了救达莉娅,元气大伤,现在我只有一成功力。” 青青听着两人的对话,表情简直比被两个人各捅上一刀还要难受。 原来这一伙人真是干坏事的,否则不可能惊动塞雷娅主任。 怎么办?我是不是人质? 万般念头涌入思绪,她什么也不能做,只能干站着,发呆,发愣,发怔。 她开始想象自己是个木头人。 然后特子就对她说:“别装死,这件事你也有份,收了我的贿赂,你现在是共犯。” 贿赂何在?那只不过是口头的一句承诺。 青青又急得大哭,痛哭。 就在这时,她又不得不把眼泪拼命压回去,因为她看到了一个人。 一个从天边飞来的。 身材高大魁梧,臃肿如巨石的。 一个人。 准确来说,是: 好大好大的一团人。 黑压压的一团人。 乔牛牛飞了过来,如陨石一般砸向控制室,砸向高台,震碎了玻璃。 随后,他就松开了手里握着的鬼头刀,昏厥了过去。 控制室被砸了个粉碎,开门的可能本就十分渺小,现在更化为了不可能。 人在舰内,舰外就是大漠,无边的大漠。 人可以沿着仅剩的门缝溜出去,但如果没了车子,又能行多远呢? 门卡住,屋毁,所有的生机与胜算在这一刹那消逝。 晕厥的乔牛牛显然不知道自己犯了多大的事,他也最好不要醒,因为醒的时候,痛苦也会随之而来。 塞雷娅冷冷看着特子,视线从未离开半步。 不用他说,她也已明白特子的意图,迷晕整艘舰的所有干员,带着十数人逃离,其中肯定有不可告人的秘密。 但她还是要问,恶狠狠地问:“你们到底有什么目的?” 车内的人都不敢出声,这种情况,拖下去,对他们也成了唯一的选择。 剑、扳指、吊坠、衣服。 特子检查了现在身上所拥有的一切道具,对一个被困在死局里的人来说,这每一件东西都有可能成为不可多得的财富,也是逆转乾坤的法宝。 其意义之大,也绝非任何言语所能形容的。 塞雷娅又重复了一句:“你们有什么目的?” 她已开始向这边举着盾靠近,步履沉稳有力。 名叫“龙龙”的狼狗也在冲着她狂吠,它不愿让塞雷娅前进,可她进,它却只能退。 因为这个女人太强,它怕。 霜星的情绪难以平复,这三个多月饱吃足睡领她精神变得松弛,松弛并不致命,致命的是麻木。 她已暂时失去了先前作为雪怪小队指挥官的那种敏锐和机警,塞雷娅问出这句话时,她竟也怔怔然答不上来。 特子也在害怕,害怕不代表软弱,他害怕,因为他担心霜星等人的身份被揭穿,担心乔牛牛一伙遭到处置。 人越是害怕,就越要吼,吼叫,无疑是消除恐惧和胆怯的好方法。 特子决心要带他们离开,所以他大叫:“莫道石人一只眼,挑尽黄河天下反。老子今天带着兄弟们,反了!” 他刚说完这段话,就听到了刀。 刀是一般的短刀,可当一把平淡无奇的刀快到了极点,已没有光华闪耀之时,就只能靠耳朵听。 但声音传到耳朵里需要时间,大脑的反射也需要时间。 着名电竞选手李相赫曾坦言,自己能分辨22ms和35ms之间的差距,那就是一刹那。 他分辨不了这一刹那,但就在这一刹那间,剑也已拔出。 一柄没有剑身的剑,透明的剑,空得像水,空得像梦。 蝴蝶的影子从剑锷的雕文中扑朔而出。 原本是两柄武器的交击,又过了一刹那,两柄变为了三柄。 一柄无形的剑,一把白晃晃的匕首,一把冰构成的黑色长刀。 霜星虽然反应慢了一瞬,也及时以冰为刀,补上一击,二人像是有着一种与生俱来的默契,合力迫退了持短刀的刺客。 剑与刀相击,迸发出了耀眼夺目的火星。 持刀的人影在刀剑交击的那一刻,又飞掠至十米以外。 他已看清了这个人。 一个穿红色套头夹克的狼族女人。 红是一种颜色,血的颜色,也是一个干员的代号。 罗德岛内刺客与杀手不算多,红算得上是最顶尖的一个,干员们称她为“戴小红帽的死神”,就是出于对她暗杀与狩猎能力的肯定。 每个干员都有自己服务的对象,她也不例外,她的“主子”就是凯尔希,那个坐拥罗德岛权力中枢的元老。 一个舰上的顶级刺客,一个出身莱茵生命的强力盾卫,这两个狠角色就足以让特子惶惑不安。 而来人并不止她们两个,而是四个。 一个满头黑发缭乱,脸上的墨迹仍未干透,手持电锯,目红如血,一双布满血丝的眼睛死死盯着特子。 她还能是谁,没有看一眼,只听到电锯的轰鸣声,他就已知道这人正是自己刚用记号笔捉弄过的可怜女人,煌。 还有一人,立于煌的身后,白发绿衣,脸上带着倦容,带着一双对闲事深感厌倦,又好像能看透你心中所想的眼睛,这就是红的主子,舰内的元老,凯尔希。 无论是谁,都已明白,从特子释放“剑毒”,到溜至车库内,试图开门,都是一个圈套。 这一切的一切,都被算计着,拿捏着。 龙龙开始叫了。 它是一条狗,却把声音拉得很长,像一头狼在召集同伴。 特子不知道这条狗究竟在叫些什么,大漠绝不会有其他流浪者,更没有别人来帮自己。 在绝境之中,人只能靠自己。 还有朋友。 青青缩在墙角,已害怕得发抖:“特先生,你们逃不出去的!凯尔希主任和塞雷娅主任都到了,更多干员肯定随后就到,还是投降吧!” “逃?”特子笑了笑,“闯!” 他脸上浮现了一种奇妙的表情:“闯闯闯!杀杀杀!” 天下的路,都是人闯出来的,不靠闯,人类就没法从猿猴进化成人,野人也绝无可能走出山路,学会狩猎,历史上所有的经验、知识也都将不复存在。 闯,就是要叛逆,就是要狂,年轻人更应该把狂当作资本。 既然路在脚下,众人齐聚,门都开了一条缝,不妨一闯。 不碰一碰,又焉知孰强孰弱? 在世界最高城买草莓(五十二) 剑握在手中,他忽然又开始盘算,盘算着几种可能。 首先,自己的“剑毒”绝无可能失效,方才煌睡得很熟,也没有可能是假寐诱敌,他们如果能够在狭长的走廊内出手,成掎角之势,胜算会大很多,绝对不会到这个空旷的车库等警报响后才发动追击。 其次,在场阻碍自己离开的人绝不止六个,既然凯尔希赶到,说明舰上的高手已经齐聚。 再次,如果是干员是先被催眠,后又被唤醒,一定是用了某些强力的精神类药物,煌眼中的血丝就可以印证这一点,所以岛内的另一位善用奇药、管理血液库的元老华法琳也在暗中出力。 最后,这些人还都不能杀。 他丧失了龙门一役的巅峰状态,为救达莉娅大伤元气,先前的“化蝶八变”任何一式,都无从施展。 狠不下心来杀。 也没有本事去杀。 奇怪的是,他在分析完局势后,没有着急同凯尔希等人交谈。 他开始想,想兄弟,想女人。 如果徐乐大哥能早五天回来,这些事一定迎刃而解。 有多少天没跟徐大哥一起吃过饭了? 因陀罗肯定中了自己的招,还躺在床上睡大觉,还好她没有赶过来,否则他的心会软。 他又想到了她,那个隐居于山林中,煎汤烹药,浊尘犹清的奇女子。 大丈夫多情为女子,得繁花而忘天下,一遇美人不思归,一切一切,都是为了,那女子。 天上无月,古人认为夜是遮住天宫的帷幕,若天宫真的存在,此刻应是极静,亦是极乐。 而这种静和乐,并不属于人间,无论是谁,无论你活了多少岁,只要是到了人间,就要忍受喧闹,就要挣扎。 相互斗争的挣扎。 凯尔希铁青着脸,先行发话:“你一直在包庇来历不明的人员,协助他们回避体检,如今还打算劫车出逃,我说得没错吧,代理博士。” 她特意加重了“代理博士”四个音。 特子无话可说,他也没有笑,现在这种场面并不好笑。 “我说过,我要反!”他的语声充满着嚣狂,“让出一条路的人,我就不会伤。” “否则,动,就得死!” 他不会摆架子,但不会摆架子不意味着没气势。 每个人都可以把自己看作炮仗,越去压它,爆炸的反冲就越大,人在危局中所体现的煞气,也远比平时要大很多。 凯尔希冷冷道:“你认为你还走得掉?” 眼睛半睁着,她又是一副谁也看不起的神情。 “路是人走出来的,只要我在,想去哪都可以。”特子迈出右脚,“有些话我不想重复第二次。” 他迈出第一步时,踏得分外沉重,而第二步他看到了凯尔希的脸,步伐顿时轻了大半。 因为他一直以来都相信自己,自己先前发出的那招“剑毒”绝对会奏效,只不过面前的每个干员都使用了兴奋剂,勉强吊住心神,才不至受制。 凯尔希等人即使睁着眼睛,也难言倦容,此刻不过是强弩之末。 “看看谁先倒。” 他望着凯尔希,眼神中已不再有畏惧,走到车边,冲着车里喊了一句:“计划有变,大家都出来吧!” 车门大开,脚步声响起,却不见人影。 如果有人定下心来仔细看,还是可以看到人的,透明的人。 透明的人影一个接着一个,手挽着手,从车门里走出,穿过门缝,奔跑至舰外。 但其余干员注意不到这些,他们望着车内消失的人影,脸色也随之骤变,变得很难看。 正在这十人走后,大门再度关闭。 舰外大漠茫茫,星辰朗朗,平静是属于他们的,而战斗属于自己。 霜星拍了拍衣服上的尘土,一身衣装洁白如雪,她的脸更比衣服还要白上三分。 就算浮士德操纵着隐匿身形的源石技艺,带走了这十人,她也始终不肯离开。 在多年以前的乌萨斯,有一个最强的战士,在凄冷的冻土上,也有一个孤独的人。据说这个人就是战士中的传奇,是万众之上,永远也打不倒的。 这个人就是爱国者,就是霜星的养父,她再熟悉不过。 可为什么他一狂起来,偏偏就得了自己父亲的神韵? 特子没有说什么,只是静静地站在原地,跟凯尔希漠然对视。 “你已经输了。”特子说,“我要保护的人都已经走光,至于你们,都中了我的“毒”,凯尔希,你现在就算卯足了力气,也没办法召唤mon3tr吧?” 凯尔希反倒瞪了他一眼,大喝一声:“mon3tr!” 巨兽应召唤而出,也发出一声低吼。 整艘舰艇随之震颤,一只绿黑色的狰狞石兽从其背后爬出,它的手脚都是由尖锐的嶙峋怪石组成,像是在择人而噬,甚是可怖。 “好吧,我是啥比!”特子的笑容再度凝固,忽又听到了犬吠声。 那条名叫“龙龙”的小狗居然也还没走,他守在乔牛牛身旁,冲着扒在墙上的mon3tr狂吼,狂吠。 而乔牛牛也已苏醒,他一醒来,眼神就空洞洞的,望了望塞雷娅,又看了看身边的龙龙,却始终不敢看特子的眼睛。 他明白乔牛牛的心思,他现在很难受,输在一个女人手里、欲哭无泪,这是一种比哭还要痛苦与难受的感觉。 他的表情令人看着就心疼。 “大哥,我打不过她!”乔牛牛皱着脸说道,“这婆娘太强!” “你也不弱,刚才那几招,完全给她体力耗尽了。”特子拍了拍他的肩,“下面让我来表演一穿四,给咱们整合运动长长脸。” “整合运动!”青青一听这四个字,腿都已开始打哆嗦,“特博士是整合运动的人!” 为什么年轻的女人总是爱吵闹,更爱重复别人说过的话? 由此一来,凯尔希一众全听到了“整合运动”这四个字。 “你是整合运动的干部?”凯尔希明显错愕了一下,“穿越者怎么会和整合运动有联系?” 特子轻蔑地摇了摇头:“不,我不是干部,我是首脑,‘特级’整合运动的首脑,你们可以叫我原名柳行善,也可以叫我特子,当然,一千个人对我能有一千种称呼,谁又会在乎我叫什么?” “你究竟有什么目的?” “你说呢?身为整合运动首领的我,已经打入你们的内部,传播我的思想,召集我的部下。” 凯尔希冷冷地看着他,眼中闪动着寒光,又分别朝煌、塞雷娅、红,三个人使了一个眼色。 这是一种难以用语言形容的沟通,但在眼色使完后,四个影子就已出手。 准确来说,是三个人,外加一头名为mon3tr的巨兽。 特子仍是没有动,和当初在龙门审判堂时如出一辙,连手都没有去触碰剑柄,连眼睛都没有眨。 他其余的三个队友,霜星、乔牛牛、龙龙却开始动了,早在凯尔希是眼色时,他们就已和特子背靠着背,围成了一圈。 三个人外加一条狗,去对阵三名干员外加一头源石巨兽。 来的四个敌人中,红的速度最快,而煌的来势最猛,塞雷娅举着盾牌,钙质化的结晶聚于其上,如往常一样不可撼动,至于mon3tr,它的动静最大。 事已至此,只能也必然是每个人应付一个目标。 乔龙龙“汪”了一声,朝着红飞奔而去,狗还是愿意跟狼斗。 乔牛牛忌惮塞雷娅,却并不畏惧mon3tr,他抄起鬼头刀,直直地朝这巨兽的天灵盖上劈下。 煌等这一天已经等了很久,她总想找个机会报掉这积蓄了足足三个月的仇怨,所以她紧握着电锯,整个人像火箭般蹿向特子,誓要从他身上割下几块肉。 特子等这一刻也已很久,她深吸一口气,面对着稳步推进的塞雷娅和步步紧逼的煌,什么也没有做。 只是轻声说了一句:“阿米娅,不用在旁边看着吧?” 在世界最高城买草莓(五十三) 从暴起的尘烟中望去,众人瞧见凯尔希身后走来了娇小的身影。 众人一看,阿米娅早就在暗处时刻留意这一切。 她也中了毒,远比平时看上去更憔悴,可一双大大的眼睛如平常一样纯真而坚定。 她眉头微皱,手上带着由锁链连接的十枚黑色戒指,脸上掠过一丝忧愁。 “既然主角到场,那我得加把劲。”特子一边躲闪着煌猛烈的攻势,嘴里还在游刃有余地念叨。 阿米娅最不希望自己人发生冲突,尤其是舰内。 她劝阻道:“特先生、大家都请停手吧,我们好好谈谈。” 龙龙辗转腾挪,和名为红的狼族刺客扭打在一起,狼与犬,一个靠手中的刀,一个靠嘴里的牙,难解难分。 霜星和塞雷娅仍在对峙,两个人的脸都冷得像冰,硬得似铁。 乔牛牛挥舞着大刀,靠一身蛮力,他本就比巨兽高上一个个头,走得是悍勇的打法,mon3tr一时间也不敢寸进。 他们听到这句话,也停下手中的战斗,就连mon3tr和龙龙都知道他们各为其主各有所需,实在不必拼了命以求胜负。 可煌是例外。 “不行!”煌已经气不打一处来,她叫嚣着,“他做的坏事太多,我必须教训他!” 特子又怎能服软,他也怒吼:“他娘的臭幕刃,别给脸不要,老子今天就要走,我看谁能拦我!” 这时候,乔龙龙吐出舌头,摇起了尾巴,就坐在距离红不足两米的位置。 幸好红懂得狼与狗的行为,一条狗若是冲你吐舌头哈气,摇尾巴坐着,它便不会对你有恶意。 她虽然木讷,但喜欢狗,尤其喜欢狗和狼背后那毛绒绒的尾巴。 龙龙躺在地上打滚,红看得心动,这只狗从刚开始交手时就似是具备着连人都难以企及的灵性,只牵制躲闪,明明有很多次机会可以下嘴咬人,它却没有做。 面对这么聪明又温柔的狗,她找不出任何继续与它交战的理由。 于是狗看戏,人也在看戏。 看谁的戏?当然是煌和特子的打戏。 阿米娅连着劝了三四次,二人依旧酣战。 “煌小儿,你没发现自己动作慢比之前慢了两倍?” “再慢十倍,也能胜你。”煌不止是眼睛,脸也跟着气得通红。 他把头一转,看向霜星:“叶蓁,你要是不打,就把刀给我!” 独生剑就挂在腰间,在他伸手就能触碰到的地方,可越玄妙的武器,就越容易耗人心神。 遇到体力本就不支的情况,与其用神兵利器,不如拿一把正常的刀。 霜星把手一扬,刀在空中转了两圈,特子也将断掉的右臂一抬,迫发出最后的一点体力。 他大喝一声:“破茧!” “破茧”正是他用于恢复伤口的功法。 塞雷娅能用源石技艺将身体内的钙质转化为陶瓷般坚硬的盾墙,他却可以把四周的物质,借由源石技艺来凭空生成血肉。 本已不存在的右手,如破茧的蝴蝶般,撕开绷带,展开五指,探了出来。 沾血的丝带裂帛般飘落,漆黑的寒刀飞旋着直奔右手而去。 他一接过源石坚冰制成的这柄黑刀,凉意瞬间沿着手臂透过全身,可心却是热的,越来越热。 怒意就像火药一般,被这冰刀的凉意一激,彻底迫发了出来。 刀冷。 人热。 燥热。 人狂。 煌也想跟着狂,可她却狂不起来。 她怕。 明明是自己要制服特子,可好端端的一次进攻,却变成了追杀。 她是被追杀的对象。 他仿佛穿越了整个世界,从深海中冲出、跨越了大半个陆地版图,为的就是来追杀她。 追杀、虐杀、残杀、屠杀,世间杀人的法子不止千百种,煌也用过不止一种法子杀过别人,尤其是整合运动的感染者暴徒,她的电锯切断过高楼的天花板,斩断过人的躯干。 不过这一次,她忽然想到了死。 她年纪尚轻,样貌俊美,身手矫健。 自己的工作还没完成,心中救助感染者的理想仍未实现,自己亲生父亲的案子至今还没有着落,又怎么能死? 她挥出电锯,源石技艺全开,千万缕刃风从锯齿中呼啸而过,又呼啸而出。 锯链上每一颗锯齿打在刀上,刀碎,打在人身上,人死。 如果自己不想死,死的就必须是对方,战斗就是这么残酷。 大漠之上,黄沙掩埋了白骨,即便是死上一两个人,也总会化成沙砾里的一块尘埃,如果真的死,又有谁会知道? 死,当然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特子绝对也不想死,他也不会死。 刀光一闪,寒冷如冰的刀光,狂热如火的人。 “我说过,就算再慢十倍,照样能胜你。”煌的嘴角微微抽动,“你绝对再也走不掉!” “为什么走不掉?”特子摸了摸脸边被割开的一道血口,伤口即刻开始愈合,整个人腿一弯,正欲跪在地上,却抓住了一旁霜星的袖子,勉力撑着再度站起。 他继续道:“你终究是慢了,不光是慢,而且肤浅。” 煌的目光骤冷,只觉肩头一痛,眼前一黑,倒在了地上。 凯尔希亲眼看着这一切,一张少女般的脸,一双不可一世的眼,仿佛一瞬间老了三十岁。 她一向老谋深算,认为煌在战斗上是一等一的高手,单凭这个来历不明的代理博士,绝对奈何不了她。 但这一次,她算错了。 “放心,她死不了,刀背从来都砍不死人。” “已经够了。”霜星面带忧虑地看向特子,轻声在他耳边叮咛,“人你也已经伤过,浮士德他们安置好阿丽娜她们后就会赶回来救咱们。” 阿米娅快步赶至煌的身侧,用手指试过她的鼻息,紧皱的眉头才稍有缓解,但思虑却更沉重。 “特先生,叶蓁他们究竟是什么人?值得你这样拼了命去保护?”她不能理解眼前发生的这一切。 他们对于自己而言,究竟是什么样的人? 他也开始问自己。 不过他没有说出来,反而扭头看向霜星:“我是穿越者,在这个世界无父无母,除了徐乐大哥以外,也只有寥寥几个家人。 你觉得,你算是我的家人吗?” 霜星居然久违地笑了,稀松平常地说道:“我觉得我是。” “家人”,这是个多么温暖的词汇,一听到这,她忽然觉得一股滚烫的血液在喉头流淌。 特子艰难地吸足一口气,进而朗声道:“那就是了,你们是我的家人,杀过无数人,人犯过千次案的家人,我必须要护!” 霜星转过头,又看向阿米娅,她的声音很平静,情绪却很不平静:“阿米娅,我依旧愿意加入你们,但是目前还不行,请等我。” 阿米娅脸色顿时变得铁青,她的手也随之颤抖,这句话的回答本就是一个秘密,只有当初何孟博士、她、霜星才知道的一段对话。 面前的人,不是本已死去的霜星,还能是谁? 就在这时,门外一声巨响,原本坚不可摧的铁板门,訇然开了一道口子。 永远象征着生机的出口,就摆在他们面前。 在世界最高城买草莓(五十四) 舰门被炸开后,带着面具,代号为“碎骨”的米莎姐弟俩从破洞的边缘处探出了头。 他们的确学过爆破相关的技巧,能操纵源石驱动的榴弹炮,也可以布设雷管,却做不到像w那般精准。 爆破远比想象得要难,这是门手艺,少一分则白白浪费炸药,多一分就有伤到里面无辜干员的危险。 起初他俩还犹豫了一会,但也就是一会,转而就想开了。 巨舰的大门一定是最坚固之所在,与其纠结于用量,不妨先炸开门,再去考虑伤不伤人。 至于伤人,那就另说。 w这种曾经间接害死他们二人和罗德岛不少干员的佣兵照样在舰上受器重,还找到个相貌算得上英俊的男友。 一想起她那张烂泥般的笑脸,两姐弟气不打一处来。 “这世道,作恶多端的臭佣兵都能财色双收,真心要为感染者做好事的反倒马革裹尸。所以,我们这些讲义气守原则的好儿女不过是炸个门、救个队友,又何必顾忌什么道德底线,瞻前顾后?”身为弟弟的亚历克斯是这么说的。 他们一想到这,负罪感顿时也就消了。 爆炸一声响,虽说没炸死谁,可当真是把周围人震得不轻。 尤其是青青,她在控制室旁,离门最近,当即双手抱头沿墙边蹲倒,眼泪直流,耳鸣不止。 霜星一把抱起了特子:“我们走。” 反观特子,他脸色煞白,说话时却像极了一个将军,狂气依旧不减:“三个月后,我养足精神,必须得把这些人挨个揍一顿。” 只有在筋疲力尽下靠意志强撑着,才会有这样的脸色,才能说出这种话。 她搀扶着他,他也真的比她自己想象的要重,而以她为依靠,他就像是抓住了大漠中仅存的一缕春风,走向一望无际的远方。 二人一走,乔牛牛、龙龙也跟着一起走,紧紧护在他们的身后,他们害怕有人从后面追击。 就在他们要踏出门去的时候,阿米娅却叫了一声:“等等!” 霜星愣了愣,转回头。 “还要打吗?”特子瞪向阿米娅。 阿米娅继续道:“你们可以把车开走。” 霜星忽然显得有些惊讶,人是自己人打伤的,车也是她们要抢走,而阿米娅非但没有阻止,还要把所需要的东西拱手奉上。 以德报怨,现实中这么做的人多半是疯子。 凯尔希绝对要制止,她绝不能允许阿米娅这么做。 “他们如果真的要叛逃,我们绝没可能在这里,这样说话。”阿米娅坦白了自己的观点,“特先生若真是整合运动的首领,现在还能活着的干员,估计不超过五成。” “所以我相信,你们离开,是另有目的。” 特子忽然笑了,笑得却又严肃而充满敬意:“不愧是这个世界的主角,你决定要让我们离开?” “是。” “不反悔?” “不反悔。” “但我不懂感恩,等下一次我再来,全舰至少会有五成干员倒在我的手下,以解我胸中块垒。 至于我们离开的原因,徐乐大哥清楚,他回来后,你们可以找他去问。” 他挥了挥手,仍然没有着急上车,而是看向青青:“愣着干嘛,走咯。” 青青没有说话,想了好一会才迈步,又有了那种想哭的感觉。 从莱茵生命来的医疗干员都注意到了她最近很受特子的器重,很多工作也都安排给了她,今天毫无疑问也是她帮忙开了这道门。 今天特子摆明了与罗德岛分庭抗礼,再去当医疗干员也已绝对没可能。 她知道自己再回去,肯定少不了一系列问责和处分,工作也绝对没得做。 她的心就开始滴血。 这个世界对女人又是多么的残酷。 不是自己想反,而是特子逼着自己,不得不反。 于是她走进车里,坐到最后排的位置,抱头痛哭。 如此一来,十三人就变成了十四人,特子几近虚脱的脸上也有了一丝神秘的笑意,就仿佛触碰到“13”这个数字的玄机,命运跟着改变,人的心也沉了下去。 车已走远,凯尔希对此已无可奈何:“阿米娅,希望你清楚自己所做的这一切。” 阿米娅面对着漆黑的舰外,眼里有光芒闪动,语声坚定地道:“我相信他,也相信她。” 黑夜仍在安详地沉睡,就算这样的车再来上十辆并驾齐驱,引擎的轰鸣也没法将之吵醒。 青青到了车上,就开始哭:“这都是什么事啊!我就是个哥伦比亚的卫校毕业生,好不容易在莱茵生命实习混口饭吃,再跟着赫默主任继续在罗德岛实习,哪曾想,现在是通缉犯啦!” “你跟着我们,挺好的,而且你会医术,我们这些人里也缺个勤快的小护士。”特子说着,苍白的脸上也有了久违的轻松和愉快。 无论是谁,以一人之力牵制住整个罗德岛,又在众人面前仅用一刀就击倒了人人都要敬畏三分的煌干员,身上还未曾留下伤痕,都足以感到愉快。 他坐在车子的第三排,把手伸向前方,摸着霜星那双白色的兔耳朵。 这双耳朵算不得有多么好看,毛也是灰的,却十分厚实,手感极好,尤其是碰上一下,耳朵就会跟着甩动,当真甚是喜人。 “你真的很喜欢摸我的耳朵。”霜星喃喃道,“在你们那个世界,是不是从来没见过这样的构造?” “我不光摸过耳朵,我还抚摸过女人的身子。”特子没有正面回答霜星的问题,又说了不正经的话。 她却向后握住了特子的手:“那让我也摸摸你。” “你的手可真冷。”先做出回应的仍是特子,“就跟你做的刀一样,把我的这双小手冻得通红。” “还不是你打起架来不要命?塔露拉能用火焰把我的刀融化,你出招后能把刀都生生挥断,我现在都有点佩服你了。”霜星笑了笑。 她笑的时候,鼻梁上那道灰色的疤痕会微微皱起,这本是面上的缺陷,却成为了她自己难得的一点特色。 可下一秒,她的笑容就已凝固。 特子刚欲接话,随即立刻吐出一大口黑血,染黑了地面,也吓白了在场每个人的脸。 霜星的脸本就很白,现在更变得比自己的头发更白,比衣衫还要白。 “你怎么了!”她问了一句话,却没能得到回应。 她的第一反应,就是内伤,高手过招,刀剑刮破皮肤与血肉,外伤是显而易见,但劲道互拼,在脏器上的伤不会马上发作,等到人松懈以后,内伤就像迟来的死神,夺走人的性命。 这些知识,她的养父,也就是爱国者,曾教导过她不下三次。可惜她当初并非死于内伤和外伤,而是源石病带来的生命力透支。 她想着:特子能强撑到现在才发作,一部分是因为他那种起死回生的源石技艺,还有一部分就是因为内伤的发作时间太迟。 特子仍在吐着黑血,只有脏器受损时,血才是黑的。 众人看在眼里,却也无能为力。 青青翻找着自己刚从值班室随手拿来的医疗包,找出一大把止血药,她只求特子还能有点意识,吃得下这些药,之后再找个医生,兴许还能有救。 可车行在沙漠的边境,道路起伏如深海的波涛,前路纵然大道颠簸也仍不得停歇,再掉头回罗德岛已是绝不可能。 就在每个人都在担忧的时候,他的身上又发生了一种奇妙又可怖的变化。 特子的头顶忽地隆起两处,原本花白的头发变得乌黑,白色的角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生出。 等他再次开口,声音却变了,变成了女声,尖细婉转如林中竹笛:“他的精神有些透支,得歇一歇。” 目睹这一幕的乔牛牛虎躯一震,高声惊叫:“哇,有女鬼上了特先生的身啊!” 在世界最高城买草莓(五十五) 众人看着突然变了声调的特子,就像见到了地狱中的鬼,他看向谁,谁就会本能地向后退。 就连一向自恃稳重的阿丽娜,也搂紧了怀里的达莉娅,回避着他的目光。 “是我。” 女声再次从特子的喉咙里响起,他不光是头上生出了角,就连原本漆黑的瞳孔也变成了能发出光的银灰色。 此刻占据这个躯体的绝不是特子,那又是谁? 她还不说自己是谁,谁能知道她是谁? 为什么女人总爱打哑迷? “你就是女鬼!快从特先生身上下来,不然有你好看!”乔牛牛抓住特子的衣领,握拳便要揍。 “别慌!”霜星听出了这声音的端倪,“鹿夫人,你怎么来了?” 这个上了特子身的“鬼”,赫然正是此时此刻隐居于深山的九色鹿。 如果不是他额头上长出白色的鹿角,还有附身后端庄而有礼的坐姿,霜星差点认不出这人是九色鹿。 九色鹿清了清嗓子,即便用的不是自己的身体,眼睛一眨,仍美得像是一幅画:“每个人都有自己精神的后花园,而我和小特之间有一条通路,他精神虚弱,我强过他时,就会出手接管,让他能好好歇息。” 像“附身”、“精神控制”一类的邪术,这片大地上本就有不少人能做到,阿丽娜对此并不奇怪,而她首先想到的就是“不死黑蛇”科西切。 她问:“这是你掌握的源石技艺?小塔也被乌萨斯公爵像这样控制过身体。” 小塔,指的就是塔露拉,科西切就曾以类似的手段附在她身上,以一人之力操纵塔露拉的身体,于龙门鏖战阿米娅和陈晖洁。 “不。”九色鹿否定得很坚决,“这不是我的技艺,而是小特三年前为救我才构筑的联结,他跟我讲过科西切这个人,那是单向的控制,而我们这种联结是双向的。” “换句话说,我占据了小特的身体,反过来,他也占据了我的躯壳,这样子看来,是很公平的交易。” “一点也不公平。”霜星撇了撇嘴,“一个色鬼附在美女身上,怎么想都是他赚。” 九色鹿却恍若未闻,她似是在检查着特子这副身体的每个关节处和极易受伤的一些部位,眼神忽然变得森冷:“小特这次的对手是谁?” 霜星道:“罗德岛攻坚干员,煌。” 九色鹿顿了顿,对先前的一战做出了自己的评价:“这姑娘家下手没有轻重,小特只用刀背带巧劲折断了刀,击晕了她,她反倒以德报怨,用十成源石技艺,伤了他的脾脏,换作一般人,现在怕是早就凉透。” 霜星神情微动:“夫人都看得到这些?” “是。”九色鹿又轻轻叹息,“也罢,要打人姑娘的是他,带你们逃出来的是他,他也跟我讲过,煌这姑娘从小没了爹妈,性格总比别人要好胜些,我若再去再去计较得失,倒显得我偏袒了。” 说完,她用着特子的手,伸出手指清点人数,算上达莉娅和自己在内,不多不少十四人。 思忖片刻,九色鹿居然笑了笑:“这么说,这里有六位整合运动的干部,五位流浪者朋友,一个女娃,两位姑娘,外加一条有灵性的狗狗。” 一说到“狗狗”,龙龙果真“汪”地叫上一声。 她伸出右手,跟乔牛牛握了握:“阁下一定就是流浪者的头目,谢谢你们能帮相公出逃。” 乔牛牛有些受宠若惊,一想到刚才还称九色鹿为“女鬼”,险些大打出手,不免有些惭愧,只得弯腰低首,一个字也吐不出来。 说不出的话,往往是最复杂的话。 表达不出的情感,也是最难捉摸的情感。 九色鹿没有戳破他心中所想,她给他留了面子。 她紧接着看向阿丽娜:“小特跟我提起过你,正巧我们都是埃拉菲亚人。” 阿丽娜闻言有些动容:“他说过什么?” 九色鹿抿嘴一笑:“他说这世上圣母太多,卡兹戴尔女王算一个,不过还不是天下第一,你猜在这方面,谁是第一?” “我猜不出。” “你。” “我?” “对,就是你。”九色鹿又笑了,“你是整合运动的政委,你的作用,就相当于这群人的心,人可以没有头脑和手脚,但不能没有心,没有头脑的人无法算计,可没了心,人就与死人无异。” 她说的头脑和心当然不是身体的器官,头脑与手脚指代的是智慧与力量,而心代表着思想和意志。 “是啊,所以我现在还在惦念着那位小塔同学。” 小塔同学,当然也是她对塔露拉的戏称。 阿丽娜明白她所说的“心”为何物,回想起那日自己死后,塔露拉从此误入歧途,心里忽有种说不出的难受。 九色鹿瞧着她,也意识到自己触动了一些心事,于是提议道:“抱孩子这么久一定很累,要不要我帮你?” 她接过达莉娅,这孩子依旧睡得很熟,她虽然小,但心脏仍在跳动,生命力依旧顽强。 “她的名字叫什么?” 霜星道:“达莉娅。” 九色鹿道:“她有父亲,也一定有母亲,是阿丽娜吗?” 霜星道:“是我。” 她在说这句话时,仍觉得“母亲”这个词汇是如此的陌生。 一位本该死去的女人,收养了一个本该死去的孩子,二人结为母子,这又会是一种怎样的体验? 阿丽娜也笑了,道:“叶莲娜会是一个好母亲。” 这是一句简单的话语,简单到没有任何修饰,但霜星听完却感觉全身的血液都变得温暖,比太阳更暖。 这种暖也不止存在与心里,现实中也的确暖了。随着车驶离沙漠,气温也逐渐升高。 因为有植被和水的地方,能保存热量,缩小昼夜的温差。 正如一些人,注重情感,最善缩短人与人的距离。 九色鹿就是这样的女人。 她轻拍了下霜星的肩头:“你要不要也抱抱她?达莉娅睡得很熟。” 霜星刚想伸手,却又停住,心里充满了纠结。 “我?我……不太会抱孩子。” “你是她的母亲,总要会抱她。” 她用双手小心翼翼又不失温柔地接过,体会着达莉娅的重量,对于一个战士来说,孩子果然很轻,可其中蕴含的生命,却是千万座山峰都无可取代的重。 霜星忽然又有点想哭,却仰着头强忍住泪水,喃喃道:“如果爸还活着,知道我有了孩子,他一定也会很开心吧。” 阿丽娜劝慰道:“前辈如果知道这件事,他绝对会的。” 此时,天边现出一缕曙光,照得前路有了轮廓,有了美。 年轻的母亲抱着熟睡的孩子,一切都是那么的温馨,大家都已被这种情绪感染。 青青是个例外。 “我……我明白了,达莉娅居然活过来了,是特先生救的,而且霜星、阿丽娜他们也都没有死,你们是真的整合运动!” 这些难以接受的现实,和颠覆认知的信息一下子涌入脑海,此刻的她感到以往旧的观念如世界末日般消亡。 ——特先生和九色鹿能互换意识。 ——整合运动的干部并没有死。 ——源石病晚期甚至是已死之人是,都可以治愈的。 就算是活了上万岁的凯尔希亲临,听到这些事实,也必然得抖三抖,更何况青青。 “你们要我做什么,我都会去做的,我是隶属于医疗部赫默团队的实习生青青,1097年六月加入的罗德岛,一个整合运动成员都没打过,还请你们不要杀我。”她已是语无伦次。 梅菲斯特在一旁小睡了片刻,醒来便听到了青青这番话,故坏笑道:“罗德岛的实习生现在都这么样衰吗?我们也许可以将她蹂躏一会,再丢下车,反正特先生也不在。” “别!饶我一命吧!”青青开始哀求,她这回是又要真得哭出声了。 众人反而出了声,梅菲斯特接着道:“这都什么年代了,还有人把我们当作暴徒?而且我们可不是整合运动,也绝不杀人,现在听命于特先生,现在叫……” 他神情微变,又开始了思考:“现在叫什么啊?特兵只是个在罗德岛的顺口称呼,现在既然已出逃,一定要起一个更威风的名字,叫……” 想了又想,仍是没想出个好名字。 九色鹿道:“没事,慢慢想,三天就到幽州,回去还有大把时间思考呢。” 梅菲斯特放弃了,转而去问:“到了那边之后,我们需要做什么?” 九色鹿一连说了好几件事:“种地吃饭打扑克,喝酒唱歌谈朋友,还可以写字画画,不过千万不要跟小特一样去赌坊和青楼。” “这么悠闲?” 九色鹿哂然:“所以说,好日子还在后头呢。” 在世界最高城买草莓(五十六) 莫斯提马的美,是很随性的。 她的蓝发干净而齐整,自然垂下,披在她同样光洁的黑色夹克上,内里衬着一件纯白得一尘不染的短袖衫。 这样一个穿着热裤的女人走进房门时,却没有展露丝毫要卖弄自己身材的意味。 只因为她的眉宇间同样带着游刃有余的自信、不可亵玩的端庄以及款款大方的温柔。 都说经历能造就一个人,而造就莫斯提马的,即是多年前于卡兹戴尔获得“黑锁白匙”时发生的重大变故,还有这些年她环游整个泰拉所积攒的阅历。 身为堕天使,她一方面隐瞒着不可告人的秘密,同时也乐于同别人分享自己的快乐,在熟人间,莫斯提马经常把一句话挂在嘴边:“想听我旅途中发生的故事吗?我正巧有空,可以给你讲讲。” 也许每个人的邻居,或者是邻居的亲戚家,会有这样一个比自己大上一些岁数,成熟又明事理,令小孩子感到憧憬的美人。 也许汐就是因为遭遇了家庭的变故、家里人的冷暴力,才一直幻想着能有莫斯提马这样的一个姐姐。 好巧不巧,也许徐乐并不在乎这些。 他把汐和莫斯提马同时叫到自己的房间时,自己还斜倚在一张由藤木编制而成的躺椅上,身上披着一张长单子,以右手支起下巴,中气十足地说道:“来了?” 人只要吃饱了饭,睡足了觉,说话的声音也不自觉地要大上几分。 莫斯提马在理唐城这几天,对徐乐的所作所为已见怪不怪,她微微颔首,态度谦恭地道:“乐博士,你叫我和汐来这里,一定是有事要吩咐。” 徐乐从椅子上坐起,顺势穿上拖鞋,将长单系于腰间,刚好遮掩住下半身。 而他的上身却是精赤,那是每个男人都为之羡慕的一身肌肉,是魂与肉、力与气的完美结合,即便是有着那一道深黑色的疤痕,也无人能否认徐乐的英俊与强壮已到达了作为男人的顶点。 汐有点不敢看他。 只因为在阳光的照耀之下,他的神采与傲气同时随光线迸射着。 “我是有事吩咐。”他一手提过搭在椅子上的黑色夹克,合上椅子旁一本名为《泰拉时局论》的书,表情平静而安逸,“你该多穿点衣服。” 汐看了看自己的裙子,不禁脸红。 “没说你。”徐乐挥手,“你,小莫,连长裤都不穿。” “怎么了?”莫斯提马有些不明所以,“我一直都这么穿的。” “今天不行。” 汐抢先反问道:“为什么?” 徐乐的回答很简短:“因为我们要走山路,很冷。” 就在这个时候,窗外飞来了一架无人机,徐乐将窗户大开,它如麻雀一般,顺势穿窗,落在了他的手心。 理唐的无人机,如今飞到了徐乐的手里。 这是架通体黑色的无人机,起落架上套着一个极不起眼的金环,正是这个如身份象征一般的小环,决定了无人机中所承载着不可小觑的消息。 理唐位于炎国内陆深处,城际通讯并不方便,其它城邦传来的消息由电报接收,而“金环”所代表的无人机,携带的是最高等级的紧急信息。 寄给徐乐这样一则消息的人,其用心良苦可见一斑。 他摊开无人机内层夹着的一张纸,上面简短地写着一行字:“特于昨夜率十余人逃遁,煌负伤,诸事急需商议,盼速归。” 落款是两个人的名字:凯尔希、阿米娅。 看完这封信,他脸上忽然一冷,却又稍纵即逝,随手一挥,富有韧性的信纸瞬间散落成白色的粉末,飘散出窗。 “叫一起来的所有干员,到这里集合。” 徐乐发出了命令。 命令不能随意发出,徐乐也变得不再随意。 世上的一些事,往往遵循着守恒的规律,就比如一个队伍里有某些特质的人,人数必然是固定的。 先前徐乐是很随便的一个人,但到了理唐,多了一个随性的莫斯提马,他也失去了以往随意的态度。 这大概就是守恒,多出一个,也必然要少一个。 众人能明显感受到徐乐的变化,他变得不再随便,衣食用度要选最好的,住的是布达拉城内处于最顶级位置的最顶级房间,每天约摸有四个以上的侍女出入其卧榻之所,只为斟酒作乐,这样一系列行为,举手投足都像是在有意诏告世人: 我在这里。 只为传达简简单单的四个字。 “我觉得乐博士既偏心又自私。”克洛丝在门外小声说着。 “为什么?我觉得还好啊。”芬笑了笑,只把这番话当成了气话。 克洛丝性子虽慢,但说起话来有理有据:“自从来这里,他一直住的是最好的房间,吃穿都是最好的;给我们买了衣服,最后却变了主意,自己一个人大摇大摆赴宴;对,他在跟陈长官交往,居然还找别的女人。” “此言差矣咯,不是别的女人,送外卖的服务员而已。” “那场晚宴,我和几个商界名流、理唐郡王相谈甚欢,敲下了炎国河西的猫薄荷大单子,换作罗德岛随便哪个人也都是做不到的,不带你们去,自有我不带的道理。” 徐乐居然又听到了她们的悄悄话。 “进来吧,门没锁。” 众干员前簇后拥走到徐乐跟前,他果然笑得很悠闲,用一根手指把每名干员挨个点了一遍。 “行、不行、行、行、行、行、行、行。” 嘴里还一连说了好几个“行”,唯独在克洛丝那加了句“不行”。 她一看到这,自以为早就猜透了徐乐的心思:“看吧,他不光自私,还小气,容不得别人说坏话。” “我小气?”徐乐眼光快速地闪了一下,“我在点参与这次行动的人,你不能去。” 徐乐下令,克洛丝对此无可奈何,芬作为组长,反而要多问些:“为什么就她不能去?” “她眼睛太小,细眉小眼像个东瀛鬼子,那老妖怪就爱杀东瀛人,不光杀鬼子,他还会吃,所以不能带她去。” 徐乐说的前半句自是没错,克洛丝细眉小眼,说话时更爱眯着眼睛,把原本就小的眼睛挤得更窄小,甚至一度有人把她当作闭着眼走路的瞎子。 可芬又要问:“你说的那人,是谁?” 徐乐道:“炎国号称‘昆山老妖’的江湖奇人,也是我的师父,天天笑。” 天天笑既是一个状态,也指的是一个人的名字,理唐城有四大天王分别掌管名为“布达拉”、“牒儿布”、“多尔甲”、“班察巴那”的四座分属城区,天天笑就是其中“班察巴那城”的掌管者。 班察巴那,藏语意为,爱欲。 爱欲天王,在神话中,是一个永远年轻英俊的少年郎,也是位用弓百发百中的神射手。 他是司掌爱欲的神只,如果他要杀一个人,世间已鲜有人能避过;如果他要去爱一个人,也很少有女子能够拒绝。 可理唐城的这位“班察巴那”天天笑,却是个老人,一位老得嘴里只剩三颗牙齿,连眼睛都已昏得发灰的老人。 但就是这样一位老人,目中却像是有鬼火在燃烧,就算身处班察巴那城的一处宅院内,也足以照亮整间屋子。 没有人能忽视这种光。 克洛丝刚开始也不相信大炎理唐这种富庶之地会有吃人的人,以为徐乐只是看她不顺眼所以在吓唬她。 见组长替自己说情,便横下心执意要来。 徐乐执拗不过,就命每个人都穿上了前几天买下的衣服,稍加打扮后一同前往。 班察巴那城在布达拉城以南,笑笑殿在城西的一处角落,规模不大,却十分有格调。 天天笑就坐在会客室内,泡好了茶,等候着徐乐一伙。 只可惜,先前还要同行的克洛丝见到天天笑一张满是皱纹的脸的那一刻,想要反悔,却也已是来不及,太迟了。 在世界最高城买草莓(五十七) 天天笑早就在等徐乐。 他也果然是一个爱笑的老人,天天都爱笑,笑得甚至忘了嘴里仅剩的三颗牙齿,忘了他花白的头发和秃得发亮的头顶。 徐乐一进门,众干员就候在他身后十步处。屋内极为宽敞,墙壁上摆满了各式兵器,在烛光的照耀下充斥着寒意。 其中单挑出一件,就已是罗德岛内制作不出的绝世精品,其中有约摸三十来件甚至能堪比莫斯提马身后背着的那两柄法杖。 不得不说,能收集到这些神兵的人也显然是天下间举足轻重的人物,至少在以前是的。 二人对视一眼,天天笑冲地上指了指,徐乐一弯腿,当即端坐。 哪怕一众干员看得入神,他们却像是已把这些神兵当作了墙壁的点缀装饰,连看也没看。 先开口的是徐乐,他刻意回头看了看后面站着的一排姑娘,嘴里“哎呀”了一声,说道:“看,我公司的大美女,一个比一个好看。” 天天笑就也跟着说:“哎呀,你带来的小妞一个比一个带劲。” 全然不像一个老人所言。 徐乐又盯着他那双灰白色的眼睛,咋舌三下,连着摇了三下头。 天天笑也跟着照做,不多不少,同样是三下。 接着,徐乐咳嗽,不出所料,他也学徐乐咳。 徐乐斜瞪向面前的老人,忽开口道:“老东西,你有病?” 天天笑居然没有生气,回答的声音沙哑,如同枯槁的朽木:“我本来就有病,你也有?” “我好的很,你徐大爷我现在坐拥一家医药企业,你若是有病,我可以帮你治治。” “算了,多生点病,什么源石病啊肺痨肿瘤的,得了病我也少去想别的。” 徐乐又发问,他的语声中带着一丝讥诮:“怎么不玩女人了?两年前这里可一堆美女,酒池肉林,难道人老了,物件也不争气了?” 包括汐在内的一众干员被惊呆了,谁也没想到徐乐会和被自己称作“师父”的老人这样说话,甚至是有意在激怒于他。 天天笑居然还没生气,他居然笑,大笑,笑声响彻了整个屋子,一柄柄武器也随之震颤。 就在他张口大笑之际,徐乐竟拔出了他腰间的刀,向他直冲而去。 徐乐冷哼一声:“依照惯例,要不要切磋切磋?” “来。”天天笑道。 “老东西,吃我一刀!”徐乐随之爆喝,人已不见,却又像是充斥着整间屋子。 天天笑咳了两声,千道寒芒从他手边的茶壶中飞出,没找到徐乐,便在空中一转,向着众干员直射。 漫天银光,凄惨艳丽如蔷薇,繁多飘渺若银河,几乎闪盲每个人的双眼。 莫斯提马抽出手中的黑色法杖,策动时停结界,其余人已不知所措,他们绝没料到眼前这一幕。 徐乐来见自己的师父。 徐乐还要杀自己师父。 纵然莫斯提马的时停力场展开,这些寒芒却像是有着通神的意识,能清楚地感应到法术的范围,在空中不断变换方位,绕路疾飞。 此刻,她的脑海里如先前的煌一样,浮现出了相同的一个字。 死。 多年以前的洞窟之中,她冲队友开枪,触犯戒律成为堕天使,也想过一死了之,那也只是倏忽即过的念头。 但如果死能解决问题,那不如人人都去死,大家一块死。 倘若汐圣一死就能解决网暴,那她全然可以找一个更高的楼,比如电视塔、烟囱,又何必跳个七楼? 好在莫斯提马没真死。 她回过神来,定睛一看,困在力场中的暗器虽不多,却能看得十分清楚,这其中共有二十来枚飞针,十五颗毒蒺藜,外加一柄刀。 暗器中,怎么会有刀? 她心中大骇。 并不是刀,而是刀气,形状如刀的气停滞在空中,一眼望去,却也不止这一把,而是千百把。 舰上的每一名干员都听闻徐乐善用刀,却没想到这一刀挥出,竟会有千百道刀气同时停滞于风中,格挡了袭来的每一道暗器。 刀气浮现,千百道寒芒有如断了线的木偶般没了牵挂,落在地上。 众人惊恐的心终于也得以平复。 天天笑依旧在那里坐着大笑。 徐乐仍是在一旁瞅着他。 老人一提水壶,方才还好端端掉在地上的暗器,隔空挨上一吸,依次回到壶中。 一切又恢复正常,先前的这次交手仿佛从未发生过。 唯一的证据,就是过招之后,天天笑仍喘着的粗气。 莫斯提马也长舒了一口气:“还好只是切磋。” 这种“切磋”,不光是真刀真枪的比武,还有唇枪舌剑的攻心,这也是为什么徐乐一见面,就对天天笑百般嘲讽。 芬却心有余悸:“啊,差点命就没了。” 切磋结束,老人平复内息,从身后的布袋里摸了摸,抓出一把深褐色的果干,道:“小乐啊,功夫见长,吃槟榔不?” 徐乐道:“不吃,我怕烂嘴巴。” “我的嘴巴早就烂了,牙就剩这几颗。” “你该跟岁相学学,培养点别的爱好,丹青笔墨,诗词歌赋,所以她们看起来才一直年轻,你就这么老。” 天天笑的嘴巴嚼着槟榔一起一合,“屁嘞,岁相在我眼里,也不过小娃娃,她们玩过的事啊,我早就玩通了。” “那你学学凯尔希那个老女人也好,她好像是在找什么,又像是壮志未酬。” “不找,上万年啊,找不到东西就像个丢了孩子的怨妇,那也太可怜,这两年老头我看开了一些事,有了新的趣味,可惜做起来也是断断续续,没什么恒心。” “追求什么?” “求死,我活了太久,但求一死。” 都说人越老越注重养生,越老越惜命,因为好日子过一天少一天。可这个行将就木的老人,居然想要求死。 众干员都愣了愣。 徐乐挥手示意,叫身后的干员坐定后,汐抢先问道:“这么一个老人家,为什么要求死?” 莫斯提马赶忙要堵住她的嘴,却还是慢了一步。 她见识了这个老人的暗器功夫,对此甚是忌惮,生怕一言不慎惹怒了他,再从哪飞出来个东西,夺去某个人的命。 天天笑用一双布满皱纹的手将水壶提起,壶里如同变魔术一般,没了暗器,多了茶水。 他给自己倒了一杯,道:“因为我活得太久,想死咯。” 这句话自然是冲着汐回答的。 干员们当然能看得出,面前这个老人已是病魔缠身,不光是牙齿掉光这么简单,如他所说,他的肺也患有痨病,身上也生出了肉眼可见的源石斑块。 他头上两个黑色的魔角已近被磨平,若不是留下了一点角根,汐恐怕已经要将他认作穿越者。 汐忍不住问:“老爷爷今年多大?” 年龄这种东西,不同人有不同人的看法,问向小孩,他们总爱多叫些,年轻的女人最讨厌别人把自己的年龄夸大,年长的女性,也同样喜欢别人说自己年轻。 到了岁数大的老人眼里,这些事就发生了彻底的转变,有人说他们老当益壮老而弥坚,他们反而会高兴,老头老太太都爱把自己年龄说得大些,以显得自己活得久,有福气。 天天笑呵呵笑着,伸出两根手指。 汐拍了下脑门:“您是魔族,现在一定是两百多岁。” 老人摇头。 “两千岁?” 老人还是摇头。 “两万岁?那快赶上凯尔希医生了!”汐惊诧。 老人终于点头。 “两万岁。”天天笑又笑了,“具体来说,是两万八千七百五十二年外加三个月零七天。” 众人瞠目。 汐暗忖:“怪不得这老头一直想死,原来是活了这么久,活腻了。” 她嘴上却要讲些礼数:“老人家该多注意身体,得病的滋味一定不好受。” 怎料天天笑指了指手臂内侧的黑色石块:“这些病,都是我自己故意为之,就像这源石病,费了我好些功夫,才弄成晚期。” 说完以后,他就开始止不住地偷笑,仿佛这屋子里的一切事都很好笑,又仿佛他在笑自己。 一个故意染上源石病的人,不光好笑,而且荒诞。 汐感觉很意外:“怎会如此?老爷爷真的要寻死?” 天天笑缓缓道:“我不愿被杀,只想慢慢地老死,奈何人不老,心也一直躁动,唯有这病火,能烧却我心中的魔,当今这源石病,却也是再好不过的。” 汐道:“可人人都想要健康快乐。” 天天笑道:“如果健康,就会有太多的欲望,欲望一多,人就注定不会快乐。” 可是,一个健康的人,大可快乐地享受人生,又怎会不快乐? 汐已经被老人的话搞糊涂:“我想不明白。” “我健康时,杀敌仇寇无数,也曾协助巨龙驱逐众神、名列圣敕,五千年前,老头我携三千童男童女至远东,教他们读书认字,直至建立一国,名为‘东国’,奈何东瀛武者突生异心,反攻我大炎,你说,这好笑不好笑?” 这句话已超出了汐能想象的预期,在她眼里,长生之人都是像爱国者那般操戈天下,又或是像特蕾西娅姐弟或凯尔希这般玩弄权术。 可眼前的这位老人不光在炎国诛神一役立下奇功,更以一人之力建出东国。 对应的正是东渡的徐福。 她也没有理由怀疑,单是从这整面墙的绝世神兵,和班察巴那城主的身份,老人就绝无理由撒谎。 这老人瘦矮的身影,忽然在汐的面前又高上了数丈,同时也在每个干员的心里加上了千丈的敬畏。 徐乐接着老人的话继续说:“这东瀛人野心不改,即便分裂位南北两部八大家族,仍秘密聚兵,于是老东西跟我,连同铁旗门三百刀客精锐,杀光了他们五座城池的全部男丁,整整二十万人。” “他们为掩盖耻辱,将此役命名为‘关原之战’,对外宣称是内战,大家也都更愿意相信八大家族共计二十万人是死在了内战中,而非三百名武者刀下。” “这世上的鬼子,是杀不完的。” 他说得云淡风轻,但觉得心口在微微发热,不知是天天笑老人讲述这些往事,激发了他痛苦的回忆,还是嗜杀的欲望。 莫斯提马长吸了一口气,在心中庆幸,因所行干员中并没有东瀛人而庆幸。 “所以说,老头子我活了这么万把年,人都杀腻了,你说我该死不该死?哈哈……” 即便骂着自己该死,可他却又开始笑了,正如每天一样,天天都爱笑。 徐乐问:“所以,最后老东西你悟出了什么?” “我发觉人只要健康,就会受‘欲’的驱使,永远谈不上真正的觉悟,只有生病苟活,欲望才能收敛,就在去年,我刚刚顿悟,悟出了一个愿望。” “啥愿望?” “生着病死去,化作灰尘,变成石头。” 在世界最高城买草莓(五十八) 班察巴那城称为爱欲之都,是理唐人寻欢所在,夜里笙歌纵酒,彻夜不眠,而清晨霓虹散尽,人们离开,整个城陷入一片寂静。 谁也不会想到在声色犬马背后的堂堂班察巴那城主,竟是一个百无聊赖的老人。 百无聊赖,是否因为他想做的事都能轻易做到,以至于转而追求更高深的理念? 变成石头,这是也确实是一个看似简单而又高深的想法。 要说世界上谁的寿命最长,无疑就是石头,大地上每一块石头的质地、花纹形状都各不相同,正如人一般,而且每块石头的寿命都是无限的。 自陨石撞击地球时,石头存在;等到人类灭亡,甚至太阳灭亡,只要有星球,石头还是会存在。 海底珊瑚礁的形成,需上万年。 岩洞中的钟乳石每十万年沉积生长一厘米。 阿难愿化身石桥,受五百年风吹雨打,只为等一女子。 天天笑起身,从屋内搬出了圆滚滚的石头,朗声叫道:“乐儿,快来拜见你师祖!他就是化身石头的高僧,活了整整上亿岁咯!” “别拿个破石头打岔,老鬼。”徐乐叱道,“你忘了两年前说过什么?” “我?我……”天天笑的笑容僵住,“我可啥也没说,都是梦话。” 徐乐道:“你两年前在这个地方,用法术把自己变得俊朗得很,左手右手各一个漂亮妞,跟我说:‘乐啊,这墙上和书室的杂物太多,得想办法送出去些,若是谁能胜我,我就赏他一件武器,或者解答他一个问题,你说怎么样?’” 天天笑气得跺脚:“那不算!那不算,醉话怎么能算?” “醉话怎么不能算?我不稀罕你的武器,她们也驾驭不来,你挨个回答每个姑娘和我的一个问题吧。” 天天笑忽又急了,气得像个孩子:“凭什么她们要问?她们又没胜我!” “老东西你扪心自问,刚才我用一招‘刀雾’,你这老眼就找不到我,为了逼我现身,你转而用暗器攻向她们,结果是姑娘也没伤到,我还胜了半招,所以是姑娘们和我一起把你赢了。” 左想右想,天天笑显然有些紧张,他骚着自己的秃头,为数不多的毛又掉了几根,仅剩三颗牙的嘴巴却闭得很紧。 “好吧。”他终于又开口,“那一人问一个,不许多,也不许少,违心的不算。” “乐大叔,这位老爷爷大门不出,能知道些什么?”汐满是不信地看着徐乐。 徐乐蛮正经地答道:“他啊,搁五千年前,可是有名的方士,地理天文无所不晓,岁兽将自己分为十二岁相的预言,就是他撰写给司岁台的,而且还很会算命,爱欲天王当然最会算桃花运。” 芬来了兴致:“我们能问些什么?” 徐乐道:“爱问什么就问什么,只要是你想知道答案的事。” 几个年轻干员自是没有把徐乐的话当真,她们问的通通都是“什么时候能找到男朋友”、“什么时候能转正”一类的话。 问题很随意,仿佛天天笑就是个算命的老头,她们问话也只是想讨个好彩头。 炎熔、芙蓉姐妹得到的答案是:顺其自然。 米格鲁当了两年的实习干员,一心想要转正,得到的答案也是:顺势而为。 天天笑还挨个送给了她们一人一把酥油糖,并非槟榔。 至于眼睛小小的克洛丝,她的问题是:罗德岛的旅程什么时候能结束? 与徐乐所想不同,他并没把她误认成东瀛人,而是掐指一算,答:“世上能解决争端的道具很多,不过大多都被藏着掖着,至于旅途何时结束,那取决于某些人的瑰宝何时公诸于世。” 芬问道:“源石病究竟有治愈的方法吗?” 这句话突然让气氛变得严肃,天天笑冲徐乐使了个眼色,等到徐乐也点头后,他才开口:“他们不在,无药可医,他们来了,路就不止一条。” “他们是谁?” 天天笑指向了徐乐。 就在莫斯提马准备问第四个问题时,门外走进一个佩剑着马袍的侍卫,向众人宣布:“诸位,理唐郡王有请,劳烦移驾至无烟殿,班察巴那城主,请您也一道前行。” “哦?”天天笑眉毛扬了一下,布满皱纹和黑斑的脸又有了光,“要喝酒啊,那我得好好打扮。” 他说完这句话之后,长袖一挥,一阵灰烟从袖口喷出,扑在他的脸与衣襟上。 方才还蜷缩着的天天笑,俨然变成了一位精神矍铄、身虽老却仍傲岸、古衣高冠的老人。 芬惊叫道:“原来你就是之前在集市上吟诗的老诗人!” 这一番打扮,天天笑足足比之前高上了三头,嘴里的牙也都凭空生出,这样面容的老人,若是再年轻二十岁,也必然少不了佳人相伴。 他又复述了自己的那首诗:“ 五载飞雪没刀锋,天下大道出昆仑。 煮酒苦恨且行乐,众风生过云无痕。” 他还给自己做了评价:“好诗啊,好诗。” 芬说道:“这么说,其实乐博士早就认出老爷爷了,只不过没说破。” 徐乐却像是没听见这句话,转头喝道:“老东西,怎么,又不想死了?” 改了容貌的天天笑捋了捋胡须,哈哈大笑:“都说丁震不光有烟,还私藏佳酿,这次去肯定有酒喝,我还死个屁嘞!” 徐乐跟着大笑:“哈哈,死都不干彻底,真是个没恒心的老东西!” 布达拉,原意为“孤峰”。 布达拉城,也是全理唐最高之所在。 这个世界的高原人大多是鲁珀族与丰蹄族,炎国人都认为,高原上的住民大多空有一身蛮力,好饮酒、赛马、骑射,却没有真正的高手。 直到丁震家族来到这个世界,建立理唐城后,世人才逐渐意识到原来高原部族也可由一人统治,造就堪比梦魇大可汗的铁军,不亚于萨科塔族都城拉特兰一样的宗教圣地,以及像极了龙门的消遣度日之所。 无烟殿内雕栏玉砌,极尽奢华。 丁震端坐在无烟殿宝座上。 脖子上依旧是玛瑙与珍珠串成的项链。 依旧是纯真的笑容挂在脸上。 依旧是乌黑而蓬松的头发,和高原地区特有的古铜色皮肤加上颧骨上由太阳留下的细小伤痕,这些都是藏族男儿引以为傲的勋章。 来的人并不止徐乐师徒和姑娘们一伙,陈墨一早起在旷野上练了两个小时的枪,哀从床上醒来后亲吻过身边还在熟睡的斯卡蒂,也纷至沓来。 丁震看着来的这三伙人,忽然走下王座,伸出了舌头,伸得很长,几乎要舔到鼻尖。 他又冲着每个人都竖了一次中指。 这绝不是恶作剧和羞辱,他脸上的表情真诚而恭敬。 随后他吩咐若干名下人,取来了洁白的丝巾,双手捧着为每个外来人戴上脖颈。 干员们极为惊诧,就连一向自恃见多识广的莫斯提马也深感意外,因为她从未见过哪个主人在招待客人时会用这种行为。 幸好徐乐来过这里不止一次,他深谙丁震想要表达的意思。 藏人想要表达对一个人最高的尊敬时,就会向他吐舌头。 竖中指,代表“没有什么意见”,在丁震这个位置,他想说的就是:还请大家不要拘谨,你们把这里当成自己家就好,我不会有什么意见。 至于那块丝巾,藏人们管它叫作“哈达”,洁白的哈达象征着纯洁的友谊,如果有人给你白哈达,就代表他已经把你当作朋友。 这些也都是丁震家族自十年前穿越到泰拉大陆后才推广的习俗,每一名理唐的居民,也都很乐意遵守这种习俗,因为他们认为,只有这样,才算是真正的藏人,只有真正的藏人,才能得到理唐丁震的庇佑。 见众人已落座,丁震拉足了嗓音,喊了一声:“扎西德勒!” 在世界最高城买草莓(五十九) 丁震身旁没有保镖,亦没有侍女。 侍卫一般守在君主身侧,防止刺杀者偷袭。 可如果一个身为君主之人,不光具有统领全军的才能,机巧变化的手段,也有万夫难敌的武功与斗志,那哪怕多一个保镖,都已成了摆设。 徐乐和丁震都是具有这种才能之人,所以他们了解彼此。也正因为这种了解,他们才会有不浅的交情。 在太阳升起时,每一个桌上都摆好了理唐王府的陈年佳酿,琼浆玉液映着银光。 丁震正坐向东,阳光照在他的脸上,他忽问向坐在南向席位的徐乐:“你那边战后安排得怎么样了?” 他的普通话依旧不流利,声音如同隔了一层沙土,每个字都像是高原上歪着生长的青稞,显得磕磕绊绊。 徐乐却被他这始终说不好的中文逗得忍不住笑:“一切都好,比起当初的铁旗门,罗德岛不光人少,工作也简单。” 丁震道:“听舰上的干员说,你不喜欢岛上的绿衣什米。” “什米?”徐乐不解,“你又在说藏话,我听不太懂。” “什米的意思就是猫。”天天笑在一旁解释,“??????” 他还在结尾读了一遍标准的读音。 绿衣的猫,徐乐下意识想到的就是凯尔希,那个每天拉着一张丧脸,对自己阴阳怪气的老女人。 他想着想着,脸上逐渐有了愠色:“你是说凯尔希啊,老女人,鉴定为,纯纯的废物。” 干员们一听徐乐说凯尔希的坏话,忽拉下了脸,芬率先开口:“博士,你怎么能当着大家面说凯尔希主任的坏话!” “她就是个纯弱智,我说的有什么问题?”徐乐喝了口酒,越说声音越大,“活了上万年,连个公司都管不好,舰船上的一大批设备用的都是出土文物,一个学医的,就会看个显微镜,连色谱分析仪、差速离心器都没有,还是小汤先生帮我制备的。” 何止是芬,同行的每个干员都变了脸色,连莫斯提马都觉得徐乐这句话说的实在是有些过分。 徐乐却在继续说:“这老东西活了这么久还治不好一个公司,就算拿手机刷一万年的短视频,也不至于这么废物。” 莫斯提马提醒徐乐:“你喝醉了。” 徐乐瞥了她一眼:“你看我像醉的样子?” “真要是喝醉,我早就狠狠爆她欢乐豆咯。” 丁震也被逗得一乐,展开了笑容,那笑容充满纯真,仿佛冰川下流淌的清泉,沁人心脾,滋润万物。 他兴趣更盛,接着道:“你们想不想看看我的雪豹?前几天在骑马时,见到的。” 徐乐这回明白他的话,要是在原来的世界,雪豹就只是动物,但在泰拉大陆,雪豹很大可能指的是原型为雪豹的菲林族人,也就是猫娘。 丁震爱好女人,他对此并不稀奇,是个男人总少不了要追求女人,只不过这个女人有点特别,当看到她时,徐乐也立马放下了杯中的酒。 他当然也叫得出面前这个女人的名字:“崖心?” 崖心是罗德岛的干员,也是谢拉格贵族家的千金,是原型为雪豹的菲林族,善攀岩,而且原型为雪豹的她并不怕冷,所以无论在宫殿内还是在荒野中,她始终习惯穿着一身米白色的露脐装。 能驾驭这种装束的女人,给人的印象一般都是性感和充满活力,崖心作为一个登山者,正是这样的一个女人。 丁震对他俩相认感到意外,却依旧很镇定,向众人介绍:“这是雪豹,是我新认识的动物朋友。” “真没想到你也在这里。” “崖心小姐也是来这里参加比赛吗?” 他乡遇故知,姑娘们难掩喜色。 崖心道:“没有啦,我是来爬山,恰好遇到理唐郡王,可我刚走到半山腰,他就把我拉下来了,怎么说他也不让我上去。” 芬问道:“崖心姐这次要爬的是哪座山?” 崖心连想都没想,微笑着说:“铁旗峰。” “要不是郡王阻拦我,我肯定能爬上去,这理唐最高峰,顶上是平的,听说里面还有人居住过,我真想上去看一看。” 她说得自豪极了,也愉快极了。 一个人若是一直这么愉快,肯定是要受些挫折。 坐在一旁的天天笑老人听到这,眯着眼瞪了崖心一下,以很小的声音念叨了一句:“哼,真是个找死的傻丫头。” 他年事已高,就算是对理唐四城内办事不力的手下也极少以这种语气做出评价。 若有人让他说出这番话,往往意味着这个人一定捅了天大的娄子。 那么,她到底犯了什么错? 崖心显然不知道自己闯了什么祸,仍在跟干员们闲谈,比如什么“我马上就能登上铁旗峰”、“攀登可是我的事业”等等。 干员姑娘们的说话声仍在持续,丁震看了眼静坐在位子上的徐乐,连忙沉声劝阻:“雪豹,别说了!” 崖心仍不以为然:“等下回登上这座山,我一定会带走一块石头做纪念。” 她心直口快,说话时候全然没看到天天笑和丁震已经发黑的脸色,尤其没注意到徐乐。 现在的徐乐,面容变得冷峻,手背的青筋都已暴起,显然在强压怒火。 莫斯提马刚想劝阻,徐乐却在不知什么时候站起了身,悄然无息地走到了崖心身边。 徐乐把嗓音压得极低:“崖心,你哥银灰呢?” 他的脸上已忍不住出现了愤怒的神色。 他想要压制住这种情感。 却压制不住。 崖心道:“我哥啊,他还没来。” 徐乐的话语十分简短:“赶紧叫你哥把你接走。还有,以后不要再踏进铁旗峰半步!” 崖心道:“为什么?” “没有为什么,铁旗峰不是你们这些人能上的地方。” 崖心仍然不解其中缘由,但她已经不敢问,因为她看到了徐乐的眼睛。 他的眼睛睁得很大,也很锐,充满了杀气与怒意,仿佛下一秒他就将拔刀斩断她的喉咙。 崖心吓得腿都已软。 徐乐的脸上又变得没有表情,难得赴宴饮酒的好兴致,在这一天的清晨已消磨殆尽。 不光是崖心,芬、莫斯提马和汐都不理解徐乐为什么要这么生气,在昆仑山铁旗峰上,究竟藏着什么东西,才能让他们如此制止。 “算了,你们先坐,我给你们简短讲一讲。”徐乐长舒一口气平复了情绪。 能成大事之人也绝对要有这种镇定的本事。 崖心身子都被吓得站不直,她一向耐寒,现在却觉得冷,从心到身体,由内而外地感觉冷和惧。 给徐乐那种眼神瞪过,就像是被一把寒刀捅在心口一样。 “我只说一次。”徐乐喝了一大口酒,“希望你们能记住,顺便也跟罗德岛上每一位干员都说明白。” “铁旗峰上面是我以前的家,也是铁旗门乐刃宗的大营,八年前我当过那里的宗主。” “而现在。”他放下酒杯,“那里是一片坟墓,埋着我的兄弟。” “所以,我不希望有人去打扰那片地方,我也绝不允许别人未经我允许,到那座山的山顶。” 他绝不是在开玩笑,他的声音沉重得震人心脾,眼光也扫视向在坐的每一名干员。 仿佛她们如果敢说一个不字,马上就会死。 就在这时,在一旁沉默着的葛哀突然发话:“不好……歌蕾蒂娅可能已经上山。” 在世界最高城买草莓(六十) 葛哀的心已慌,他依稀记得早上醒来前,住在自己旁边房间的歌蕾蒂娅就已出了门。 他也记得先前自己跟她说过铁旗峰上的秘密,以及理唐城对于攀登这座最高峰的禁令,那是仅次于刺杀城主和聚众公然叛教的死罪。 可现在毫无疑问,她的确上了山,因为她从房间里拿走了自己的武器,也就是那柄漆黑的长槊。 如果是出门闲逛,绝对用不上槊这种破坏性的利器。 他已不敢看徐乐的眼睛。 徐乐的反应却相反,事情真正发生后,再慌乱已是多余。 无论武学还是决策,最忌自乱阵脚。 他又为自己斟上一杯酒,淡淡道:“好酒。” 杯已空,人未醉。 徐乐借走了崖心随身携带的绳索,带着葛哀、陈墨、汐,直奔铁旗峰而去。 见他们离席,天天笑仍自斟自饮得不亦乐乎,笑嘻嘻地对崖心说:“小娃娃,你被郡王救下,真是捡回了一条命。” 崖心笑不出来,她知道自己闯了大祸,不然也不可能由丁震亲自救下自己。 “这山顶是个死局,不仅布局有奇门之术,更有凶兽驻守,只要登顶,必会困死其中。” 每个干员都不得不信,在理唐城,他们已经见过太多稀奇的事。 冰山、古道、飞雪。 沿理唐城西行五十里,就能清楚地感受到风中寒意比城内更甚。道路的两旁是高于千仞的石壁,道内虽有石阶,却都看来是经遭了变故,被一块块坠落的巨石击毁。 理唐城的居民看到这些巨石,就已绝不敢贸然前行,恐怕也只有性格固执的登山者和心有他求的访客才会无视眼前奇谲的险阻,执意上山。 徐乐直指向被云雾笼罩的山巅,声音和缓而平静:“葛哀使,看样子你跟她说了不少关于这里的事,真不把她当外人。” “是。”葛哀道,“几个月前,我把穿越者做过的事都告诉了她们,包括特先生、丁郡王,还有徐宗主您的。” “你真是个诚实的信使,除了李老二和小特之外,我也一直拿你当兄弟。”徐乐投来了欣赏的目光,“你一定也跟歌蕾蒂娅说过擅闯铁旗峰的下场。” 陈墨忍不住问:“铁旗峰真的有那么危险?” “上面的凶兽就是我养大的,没有人比我更清楚它的斤两。” 汐也问向徐乐:“难道连深海猎人也敌不过?” “凡战事都讲求天时地利人和,歌蕾蒂娅是条鱼,你们见过哪条鱼在山里还能打得过一只猛禽?” 汐把头扬得很高:“我还是不信这个世界有什么东西会比海嗣还要厉害。” 徐乐苦笑:“待会你就会知道了。” “也许我本就不该跟她说这里的事。”葛哀面带悔色,“我跟斯卡蒂说过,穿越者开辟过前往深海九分半城以及阿戈尔的路径,其中一条就在铁旗峰。” “你可真是喜欢这个小妞。” “不,我爱她。”葛哀严肃而真诚,“而且我察觉到她与海嗣的联系并不简单,但她自己也没有意识到这点。” “但海嗣只不过是世上未知怪物中的一小部分。”徐乐道,“能真正杀死人的绝不是海嗣,只有人类才能真正的杀死人类,还有就是人的自大。” 他所说的“自大”当然指的就是歌蕾蒂娅,她当过阿戈尔的技术执政官,一向自命不凡,看不起陆地各国的政治制度。 但罗德岛上的每个人也都不能否认,她不光是战力超群的深海猎人,更是一个高挑又富有魅力的成熟女人。 至少铁帅也是这么认为的。 可就在他们登到顶峰,见到歌蕾蒂娅后,葛哀的心就已开始痛得流血,陈墨和汐更是不忍直视。 山顶从远处望去是平而且空的一处石板地,可人一旦走进后,呈现在眼前的却是一番截然不同的景象。 怪石嶙峋、刀剑呲互、山顶的边缘像是被一刀削平,平整的地面上有一个破损风化几近溃散的王座、外加一间如同一个巨大鸟笼似的寺庙。 寺庙刷的并非是红漆,而是白,苍白如雪,数百处坟茔与墓碑就在寺庙北侧的后院内。 院内仍时时有烟气缭绕,钟声响起。 歌蕾蒂娅就在那座鸟笼似的庙宇门外,全身瘫软般躺倒在白色石柱边。 她在流血,血染红了石柱。 比人还要高的长槊如废铁般被丢在了一旁。 陈墨等人很清楚,如果一般人受了这样的伤,必然是回天乏术,等待着她的只有一死。 所幸登上山顶的并非是崖心,而是歌蕾蒂娅,她是深海猎人,伤口的血肉在海嗣血统的加持下勉力恢复。 葛哀怔在原地,痴痴地看着双眼已无光,透支得连一句话也已说不出的歌蕾蒂娅,他只能感到后悔,除此之外什么也做不了。 然后他就听见汐焦急地发话:“我们得救她,歌蕾蒂娅姐肯定是被偷袭,才受这么重的伤。” “不,我要杀了她。”徐乐目如死灰,“我说过,擅入铁旗峰者,只有死。” 说着,他就用左手扣在了歌蕾蒂娅的咽喉上:“如果没了水,还流了这么多血,深海猎人也会与常人无异,只要脖子断掉,就会死。” “住手!”汐脸色惨变,“我以为你只是说说,难道乐博士真的要杀她?” 徐乐的手已开始用力,他的手宽大而有力,压住的正是歌蕾蒂娅的气管与颈动脉,五指都已深深地嵌进了她脖子的皮肤中。 汐不顾阻拦,冲了上去,用牙去咬徐乐握着咽喉的右手,奈何她越是咬得用力,徐乐握得就越紧。 葛哀和陈墨立在一旁,他们深知徐乐的规矩,铁旗峰就是他的家,凡有人闯,他就有权处决擅入者。 至于如乱世一般的泰拉,深海猎人的命和普通人的命本就没有分别,世界又会偏袒向哪一方? “你不可以杀她!”汐用双手打着徐乐,已经开始嘶吼。 一阵冷风吹过,徐乐这才发觉,自己的手心已在出汗。 但是歌蕾蒂娅没有死,她虽然窒息,伤口却仍在拼命愈合。 徐乐忽听见她在喃喃自语,仿佛在求着什么东西。 “水……水……” 堂堂阿戈尔的执政官,在生命垂危之际,居然只是想求一口水喝。 她的双眼已因窒息而生出血丝,可惜手脚被某种来历不明的力量重创,比钢铁还要坚硬的骨头也都已断裂,连挣扎的力气也消失殆尽。 徐乐的心还是软了下来,他松开了她的咽喉,转而去抓她的衣襟,立刻从口袋里掏出水囊,一口一口地给她灌了下去。 “我没法对女人下手,这次算是警告。”徐乐叹了口气,望着汐留下的牙印,“汐丫头,知道我为什么要带你和陈墨来铁旗峰吗?” 汐的眼泪还未干:“你绝对不是让我来看你杀她!” “咱们都是穿越者,有些秘密需要让你们知道。” 深海猎人也果然离不开水,有了这口水的滋润,她的眼睛里突然生出了光,紧接着就开始咳嗽,不停地咳嗽。 “是谁让你下定决心来这里的?”徐乐紧握着衣领,把她提得老高,质问她,“理唐郡王?是不是?” 断掉的骨头连同被撕裂的筋骨一起生长,歌蕾蒂娅恢复了开口说话的能力:“是我自己要来,如果真存在能联系上阿戈尔的方法,我一定要试一试。” “那你滚吧,这里没有你要的东西。”徐乐松开了手。 他忽然发现,自己没了要杀她的理由,一个人若是想找到回家的路,要和战友取得联系,那无论她做出多荒唐的事,都绝对是可以理解的。 他自己也时不时地在寻找返回原世界的方法。 徐乐忽然对她生出了一种同情,只因他们有着类似的想法,也有类似的追求,也同样有要保护的人和同样的忧虑。 歌蕾蒂娅坐到一旁的石阶上,深呼吸了几口气:“谢谢你没有杀我,我欠你一条命。” “海嗣和深海猎人我在海底城邦都杀过不少,你不必谢我,现在扯平了。” 徐乐眼神一凛:“李离天留在世间的宝藏、到达九分半城的方法,我早就打算公布一些。” 葛哀向其余人解释道:“九分半城就是李离天在海底建立的城邦,目前去过那里的除我之外,就只有李大人、何孟博士、徐宗主、特先生四人,至于现在如何到达,知道的人只有两个。” 他不用说,别人就已明白这两人是谁,其中一个是徐乐,另一个,自然就是恢复了记忆的特子。 捡起了落在地上的武器,歌蕾蒂娅起身就要走,忽听见天边传来鸟鸣,她心神顿时一慑,连忙跑到乱石旁寻求掩护。 看来驻守在铁旗峰上的凶兽,给她造成了不少的心理阴影。 在世界最高城买草莓(六十一) 铁旗峰上。 破庙、枯树、乱石。 雪寒刀逾静, 鸟鸣心更惊。 徐乐敲了敲枯干到没有一点水分的树干,又看向握着长槊,战栗不已的歌蕾蒂娅,心中又突然感觉很好笑。 人在危急关头,为什么总要下意识地做没用的事? “你们知道吗,昆仑山这种地方太干燥,实在不适合养鱼,但养鸟就刚刚好。”徐乐冲她招了招手,“二队长,别给阿戈尔丢人,怕区区一只小鸟,又成何体统?” 歌蕾蒂娅语声颤抖:“你管那种羽兽叫小鸟?剿灭这种目标,起码需要两只深海猎人小队。” “差不多得了。”徐乐无奈地流汗,朝着她猛地竖了个中指,“闯进我家,还要杀我精心养的小鸟,看你是个长的不错的婆娘我才没跟你计较。” 歌蕾蒂娅当然也没误解徐乐的意思,这次的竖中指并非藏人习俗,而是羞辱。 “所以说陆上诸国的人大多是蛮荒之辈,不讲礼数。” 歌蕾蒂娅平时虽然话少,可话少不代表没脾气。 她嘴上说着,身体却不自觉地往徐乐一行人身边靠。 她怕极了这只驻守在铁旗峰上的凶兽,对它的畏惧甚至超过了海嗣。 见她衣衫已被凶兽打击得破碎褴褛,甚至难以蔽体,葛哀将身上的大衣脱下,披上了她的肩。 个子高高的美女,极不合身的大衣,徐乐看到这一幕,第一个想到的词就是:“电线杆子。” 电线杆子摆在马路上,灰白色的外表,自顾自地通着电,站得姿态比谁都高。 高高瘦瘦、皮肤又苍白的歌蕾蒂娅,就是深海猎人里的电线杆子,罗德岛内的电线杆子。 电线杆子高的很,她也一直摆着一副高高在上的姿态,打心里觉得阿戈尔制度优越,瞧不起陆上各国,这种观念简直就像嘴上喊着“乡下人滚蛋”的小特一样抽象。 在两个月前,小特也跟徐乐说过歌蕾蒂娅的事,她在岛内有很大的自主权,甚至曾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自作主张接走幽灵鲨和斯卡蒂。 如此霸道的女人回到舰上,肯定会像凯尔希一样给新上任的博士甩尽脸色。 还好今天在昆仑山吃了个大瘪,让她以后再也不敢轻视自己。 这么一想,徐乐忽就对歌蕾蒂娅讨厌不起来了,而且有些想笑。 “电线杆子!”徐乐直接把外号一口叫出。 “你叫我?”歌蕾蒂娅怔了怔。 “给你个新代号,你这么高身材又好,就叫电线杆子,哀使,你说怎么样?” 徐乐大笑,全然没注意到头顶掠过的一大片黑影,随即冷风夹杂着山顶的石灰与沙尘,扑面朝众人袭来。 陈墨指向灰尘中央:“来了!” 烟尘夹杂着山雾,隐约勾勒出一只庞然大物的影子,影中凶兽振翅一挥,烈风飒飒。 徐乐依旧在闲聊:“听说你看不起陆地上的东西?” 歌蕾蒂娅没法否认,类似的话话她在舰上说过不止一次。 “所以大鸩才会啄你,到了外地还看不起外地人。” 一个小小的哨子从徐乐的兜里取出,他吹了一下,哨音响亮而婉转。 就在这时,雾中的影子就开始蹦哒,蹦,当然是两个脚一起蹦,很少有鸟能蹦蹦跳跳走路。 一看到这只鸟的影子,陈墨下意识想到了原世界中分布在世界各处的一种小鸟,麻雀。 可是,大鸩不是那种小麻雀。 而是一只很大很大很大很大很大很大的麻雀。 一只大大的麻雀。 黑瞳、乌喙、褐首、橙爪。 大得如同乐山的佛像,黑白褐相间的羽毛在正午太阳的照耀下散发着温暖的气息。 汐起初以为这是堪比北荒邪魔与南洋海嗣的嗜血凶兽,可看到这只大麻雀,她的心境顿时发生了一种奇妙的转变。 她现在在想:“为什么歌蕾蒂娅想要伤害这么可爱的大鸟?” 看见徐乐,大鸩就开始“啾啾”地叫,声音清脆、悦耳,响彻整个昆仑之巅。 它是一只忠心的大鸟,它在庆祝主人的归来。 远在山脚下的理唐城,每一位居民都清楚地听在耳里,如同接收到了命令,三步一拜,五步一叩。 铁旗峰的鸟鸣,是理唐人眼中最为祥瑞的预兆,它不仅象征着来年的大丰收,也代表着生活的平安喜乐。 歌蕾蒂娅又下意识握紧了手中的槊,葛哀却先一步按住了她的手。 “别怕,它现在没恶意。” 她犹豫了一下,尽管葛哀跟她说过自己的秘密。 葛哀所掌握的源石技艺,亦或是功法,是一种被称为“十方洞天”的奇术,能让施术者理解世间万物的语言,小到虫蚁鱼虾,再到虎狮狼豹,甚至是所谓的“天”,也就是自然界。 昔年葛哀于尚蜀呼风唤雨,考验汐与莫斯提马,用的正是这样一番奇术。 而现在,他已理解了大鸩想说的话:“它在说,你身上有海水的味道,是个跑得很快的鱼,它最喜欢吃鱼。” 歌蕾蒂娅脸上一黑:“要想吃鱼,它该去自己捉,本不该来袭击我。” 大鸩又叫了两声,声音高亢而短促。 葛哀继续翻译:“它说你是个坏女人,平白无故就要进它的笼子,所以它一定要啄你。” 歌蕾蒂娅又开始生闷气,和凯尔希一样,她这种成熟的女人一生气,就会拉长着脸。 她不是在生大鸩的气,而是在生自己的气,自接受深海猎人改造以来,她双腿疾奔的速度已能突破音障,战斗时也总能产生一阵阵音爆。 来到陆地上之后,历经的数十场战斗也大多是胜场,她自恃无论是在机动性还是力量,陆上诸国的好手已很少有人能企及,对于应对大型目标的任务更是游刃有余。 可为什么偏偏打不过这只又大又胖的麻雀? 就在她还在思索的时候,大鸩又如闪电般振翅,扇出了好大的一阵风,明显是朝着歌蕾蒂娅吹去。 歌蕾蒂娅重伤初愈,加之衣服不合身,一个没站稳,就又摔了好大一个跟头。 麻雀绝不是一种可怕的鸟,大鸩也绝不是一只性格凶残的大麻雀。 它又开始叫了,这次的叫声急促而连续,像极了人的笑。 歌蕾蒂娅只能无奈地苦笑:“我明白,它现在一定在嘲笑我。” “你又说错了。”葛哀道,“它这次是在告诫你,警告你不要贸然闯入庙内,因为……” “因为什么?” “因为庙里头有它未出世的孩子。” 所谓的庙是一个顶很高的白色鸟笼,上方留有开口,如大鸩所说,在深处的毛垫子上赫然摆着两个蛋。 足有一人多高的白色鸟蛋。 看到了这些,歌蕾蒂娅就连面无表情也很难做出,她只觉得心里有了种无法用语言形容的难受。 她的两只眼睛原本像红宝石,此刻也蒙上了一层灰。 葛哀道:“大鸟是为了保护它的蛋,才不让你走动,因为这里不光是徐宗主的家,也是它的领地。” “大鸩是李老二从上纪元化石中培育的鸟,是北荒邪魔的天敌,也是瑞兽。”徐乐抚摸着大鸟的羽毛,“它的叫声能驱邪避凶,对那种千手百眼怪物有血脉上的压制,无论邪魔变得多强,在它眼里也不过虫子。” “只可惜这大鸟一生只找一个配偶,只生两个蛋,母鸟竭尽一生的心血孵蛋,往往在生产后死去,留下公鸟独守空巢。” 再强的大鸟,蛋终究很脆弱,若大鸩不在旁边守着,就算歌蕾蒂娅没来,一块拳头大的石头也能将蛋壳杂碎。 所以大鸩寸步不离地守着这个山顶,保护着这两颗蛋。 理唐城明令禁止任何人登上山顶,也不只是因为这里是昔年铁旗门的坟墓与遗址,也是为了保护好大鸩这只神鸟。 徐乐说到这里,故意停了一下,脸色忽又变得铁青:“刚才歌蕾蒂娅在说谎,你登上山顶,绝不是自己想来就能办得到,上山的路经奇门之术布设,除却一条通路外其余都是绝路。 而且,深海猎人也从不做没有把握的事。” 他又瞪向歌蕾蒂娅:“阿戈尔的技术执政官阁下,说吧,是谁给你的路线图?凭阿戈尔人身处异国他乡,绝不可能一人闯上昆仑山,更没可能登上铁旗峰。” 陈墨听得很迷糊,忽回忆起上山的情形。 那时候他和汐紧跟在哀使身后,而哀使跟着队首的徐乐,寸步不离。 山中飘雪,每五百步就有一处岔路,每个岔口都分为五个方向。 至于脚下的石板路,看似是顺畅无比,实则在每一块岩石的摆放间都暗藏杀机,单是不经意间瞧上一眼就足令人目眩神迷,若非徐乐在前方引路,自己和汐也一定会误入歧途。 不用徐乐说破,所有人也都已清楚,一定有人暗中协助歌蕾蒂娅登山。 这个引路人又是谁? 无论是谁,能暗中联络深海猎人,将徐乐从布达拉殿内引走,他的目的也绝对不正当。 在世界最高城买草莓(六十二) “你完全可以像之前一样,一把抓着我的脖子,逼我说出实话。” 歌蕾蒂娅对徐乐还有些抵触。 无论是谁,也绝不会喜欢在生命垂危之际被一个强壮的男人一把掐住脖子,体验那种生死不由自己掌握的感觉。 徐乐对此却一点也没有愧色:“你这种人我见得很多,长官最关心部下的安危,对自己的命反而看得很轻。但武力是用来服人和杀人,绝不是用来威胁人的,如果我要逼你说出真相,大可以效仿大理寺的手段,比如绑走舰上那叫幽灵鲨的丫头,你肯定立马就招了。” 他提及幽灵鲨,仿佛他真的就能这么去做,也丝毫没有掩饰自己可能采取的行为,因为他是徐乐。 如果一个人单单会一招半式刀法,那远称不上可怕。 真正成大事者,也绝对要敢用一般人称之为阴险甚至是残忍的手段,这种人往往也是真正可怕的人。 但敢用并不代表着一定会用。 “放心,我不会这么去做。”徐乐又以一种极为坚决又严肃的态度向她说道,“我现在是罗德岛的博士,可以向你保证,不可能去伤害任何一位无辜的干员。但是,我也对你发誓,刚才我是真的铁了心要杀你,如果不是汐丫头拦着,你的脖子会断。” 歌蕾蒂娅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脖子,她的手也已冰凉。 她立在一旁,只觉得自己要比他矮了一段。 ——就算身高相仿,有些人也总要比另一些人矮上一些的。 歌蕾蒂娅现在也只有一个选择,那就是公布自己的秘密。 一张细长的纸条从她衣衫的口袋中被取出,上面以密密麻麻的字迹,写满了上山路线的方向选择,以及破阵之法。 “给我这张纸的人,自称牒而布。” 牒而布也是理唐四大天王之一,藏语意为“智慧”。 牒而布天王身份一向在理唐城内保密,因为这个人负责管辖四城中最重要的财务调度和城内超过八成的商业订单。 其中自然也包括很多利润丰厚,但见不得光的生意。 如果说丁震是理唐的精神图腾,是明面上的理唐王,那牒而布就是在暗中执掌财富的王。 因为能从世间攫取财富的人很多,但若想妥善经营财富,必然需要过人的智慧。 为什么牒而布要把通往铁旗峰的密函交由深海猎人出身的歌蕾蒂娅? 答案已经十分明显。 “他就是故意引诱你来送死的。”徐乐当即做出了最正确的论断,“目的就是为了让我来杀你,最好和葛哀使还有你爆发冲突。对于他们来说,两败俱伤是最想看到的结果。可惜他们误判了我的想法,自从两年前,我就很少再动刀杀人。” “可他为什么要这么做?”歌蕾蒂娅问向徐乐,“难道就是为了制造罗德岛的内讧和城中的内乱?” “还有一点,就是要我离开布达拉城,牒而布要尽可能地把反对他们的强者支走,其中包括我、你、天天笑老头还有葛哀使,因为那里即将发生政变。” 汐突然以一种惊愕的眼光看着徐乐:“乐大叔,小莫他们还在无烟殿内,会有危险!” “无论开车或是骑马,最快也要一个小时的路程。”徐乐无奈地叹了口气,“这些人肯定早有准备,我还要设法取回我的刀,才能有实力与他们一战。” 就在这时,徐乐自庙内将一封书信取出,放进了大鸩脚部绑着的信囊中。 他拍了拍这只大鸟的翅膀,它当即振翅,冲天而起,破开重云,朝北方飞去。 “大鸩会在两个半个小时后飞回,我要在留在这里,帮他保护它的蛋,顺带等我的刀。” 歌蕾蒂娅却笑了:“可我不会等,斯卡蒂还在城里,我一个人的话,二十分钟就可以返回。” “别急着走,还有两件事,我必须要告诉你。”徐乐道。 “你说。” “一定要小心一个有着海嗣气息的女人,她叫慕孤月,按阿戈尔的语言,可以称为葛蕾穆恩,最显着的特点是蓝黑色的皮肤,和你一样的白色头发,还有一双星星似发亮的眼睛。” 徐乐不住地叮嘱:“你千万不要跟她交手,因为那个女人称不上是人,你可以把她当作海底神只,也可看作一柄剑的剑鞘,就算你是深海猎人,能伤到她,也绝对杀不死她,这一点你必须要相信。” 歌蕾蒂娅继续问:“第二件事呢?” 徐乐故意停顿了一下才开口:“我知道你一直在找机会联系阿戈尔,深海猎人到了陆地上举目无亲,肯定会感到孤立无依,那种感觉就和我初到这个世界是一样的,不过你现在可以相信我。” 她冷笑道:“你要我相信一个十五分钟前还铁下心要杀我的人?” “你身为执政官,应该也能相信,这个世界最可怕的并不是各类巨兽和魔法,而是人心。” 他要她相信的事,也一定并不止这些。 “我还想要你明白。”他将手上的水壶扔给了她,里面装着他们仅剩的所有水,“一个宁愿打破原则都不去杀你的人,绝对信得过。” “为什么?” “因为我们可以成为朋友。” 歌蕾蒂娅突然感觉被电了一下,面上的表情也怔了怔。 位置坐得越高的人,反而越孤独;越孤独的人,就越需要朋友。 她与罗德岛联系,岂不正是因为需要在陆地上能有信得过的朋友? 她背过了身,像是故意在掩饰自己脸上的表情。 又带上武器,饮下了满满一大瓶子的水,身影一斜,当即向山冲去。 葛哀望着已不见踪影的歌蕾蒂娅,眉头也不禁微微皱起:“我们也要早点回去,有高手潜伏在城内各处,她行事太过张扬,可能应付不来。” “我也要一起去!”汐紧紧抓住了葛哀的衣袖。 三个人已走,陈墨仍留在原地,手里握着那张密函,一动不动仿佛那棵已死的枯树。 密函上面的字并非汉语,而是英文,他更认得密函上面的字迹,密密麻麻、凌乱。 他一定认得,也绝对忘不了。 因为他没有忘记那个佣兵姑娘,w。 徐乐看得出他的心事。 “她在城里,你一定明白这件事,但我也要劝你,佣兵只是佣兵,拿人钱财替人办事,对她留着点戒心总是好的。” “既然她没有跟罗德岛一起来,显然她的雇主另有其人,在我们的探子尚未查明真相前,你要做好与她一战的准备。” 陈墨取下背后的枪铳,塞进一发子弹,动作仍如往常一般娴熟,沉稳。 “我会的。” 他嘴上说着,可心里却在问自己:“如果w真的与我们为敌,我能下得去手杀她?能忘的掉在卡兹戴尔边境和草莓农场相处的那段日子?” 此时,远处隐隐有歌声传来: 失我焉支山,令我妇女无颜色。 失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 歌声凄切哀婉,仿佛从深海中浮出,又如昆仑山上终年不化的冰雪,令人感到寒冷和窒息。 在世界最高城买草莓(六十三) 在跑回去的路上,歌蕾蒂娅快得像是一阵风。 或者说比风更快。 空气摩擦着她的衣袂,产生了难以想象的热量,令她的全身都如火一般灼热。 也只有深海猎人这种经过改造的躯体,才能承受住这种常人难以忍受的热。 可纵使她有着与海嗣一样强劲的身体,她也依旧有人心,人心都是肉长的,会在危急关头感到焦急,也同样在面临强敌时不由自主地情绪激动。 等回到暂住的旅馆时,结果如她所料,斯卡蒂已经不在了。 他们住的是四楼,如今,一整层楼像是被一柄巨剑拦腰斩断,彻底地碎裂、消失。 同样消失无踪的还有平日里熙来攘往的行人,他们察觉到理唐城内发生的重大变故,也都相继遁回房门,闭门不出。 至于这家旅馆约摸有六层高的大楼,四楼一消失,变成了个被剔除一整块脊骨的人,摇摇欲坠,昏昏欲塌。 歌蕾蒂娅刚才还炽热的手脚又开始变得冰冷,她当然知道这消失的四楼是斯卡蒂的手笔,那只巨剑只要挥舞起来,其威力足可以开山碎石。 可又是什么样的强敌令她做出如此行为? 她现在又在哪里? 此时此刻,反复思索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狭长的小巷如羊肠,再度被歌声占据。 “失我焉支山,令我妇女无颜色。 失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 又是这首歌,匈奴歌。 她在下山来的路上就在远方听到了这首歌。 唱歌的是个女孩,白色的头发与同样苍白的衣服融为一体,皮肤是蓝黑色的,蓝的像海,又黑得仿佛能吞噬掉周围的一切,她的眼睛却是亮的,如宝石、如珍珠、如星星。 在寒风中,石板路坚硬而冰冷,她没有穿鞋,身材娇小,步履轻盈,踏过石板路,走到旅馆大门前的石狮子上,继续唱着她的那首歌。 一见到这个人,歌蕾蒂娅心里就生出了一种诡异至极的感觉,面前的女孩有着和海嗣相近的气息,却感受不到一点杀气。 歌蕾蒂娅握紧手中的长槊,尖端对准着女孩,语气中充满着愤怒与肃杀:“你一定就是慕孤月。” 慕孤月的声音反而稚嫩而清脆:“我不是慕孤月,是妈妈生的。” 这是一句略显幼稚的话,更答非所问,只有孩子才能以如此古怪的逻辑回答问题。 这个人,除却眼睛与皮肤的颜色,其它地方与孩子无异。 无论是海嗣、神只或是邪魔,但凡修成了人形、会说人话,往往代表着其拥有了不可小觑的实力。 她以前也见过能跟人沟通的海嗣,那是其中的佼佼者,那次也是一场苦战,为了将之击败,她们用尽解数,花费了不少力气。 因而,歌蕾蒂娅在面对具有人类智慧的非人目标时,会做好十二分的警觉,一旦出手,就不留余力。 不过慕孤月究竟算不算一个有“心智”的生物,她对此抱有疑问。 她的眼神空空洞洞,又似在苦思,发光的眸子上也像盖了一层雪花,就这样静静地坐在石狮子上,全然不像一头生性嗜血残暴的海嗣。 “你千万不能跟她交手。”徐乐的提醒在歌蕾蒂娅耳边响起。 可她也不能走,因为慕孤月在这里出现,斯卡蒂的失踪跟她必定脱不了干系。 这次她问了一个新的问题:“斯卡蒂被你们带去了哪里?” 这是一个最简单而直接的问话,绝没有一丝的拐弯抹角。 慕孤月缓缓地抬起头来,双眼圆如珠玉,二人目光隔空一碰,仿佛兵器交击。 也就是在这一刻,歌蕾蒂娅意识到,她们当中,其中一人必要死在另一人的手下。 慕孤月目不转睛,视线依旧停留在歌蕾蒂娅身上,随后抛出了一句令她感到分外错愕的问题:“我的妈妈为什么要生我?” 随后,她脸上露出了苦苦思索的神情,看来这对于她来说,是个不得了的疑惑,一个永远也解不开的谜。 如果她是个孩子,这可真是个天真又懵懂的女孩子;如果她是海嗣,那也绝对是个痴痴傻傻的怪物。 因为没有人会在面对深海猎人的二队长时转移注意力,每个人都清楚这种身份背后代表的实力,就连特子和徐乐也做不到。 但她却转过了头,以一副悠闲的模样扒着石狮子的背,用下巴抵住台面,好像歌蕾蒂娅就是根摆在路边的电线杆子。 “你们……”歌蕾蒂娅欲言又止。 她想问的是:“你们这伙人将斯卡蒂带到哪里去了?” 却突然意识到面前的慕孤月不光精神错乱,心智也并未发育完全,等同于一个六岁的孩子。 谁又会向一个六岁的孩子问一个人去了哪这么复杂的问题? 更何况这个人还是敌人,就算她听得懂话,也不一定说得出实情。 可就在这时,几近坍塌的旅馆旁,这两个人之间,已发生了一种突如其来的变化。 原来还在石狮子上打滚的慕孤月,冲歌蕾蒂娅眨了眨眼,从宽大的衣服里伸出左手一指,一道细如柳叶的剑芒倏然飞出,在她身后的墙壁上留下了一道很深很深的剑痕,贯穿了她身后的整栋楼。 还好她反应极快,又在最正确的时间做出了正确的反应——躲。 有时候躲并不代表退缩,一味的防守会招致局势的被动,一味的进攻则容易力竭,只有懂得躲,才能更好地进攻。 她在躲的时候,整个人就地蹲下。 一个身材颀长的女人,像青蛙一样蹲着的样子总不会太好看,但是有效。 她确实有效地避过了这一剑。 如果心里有半点迟疑,慢上一步,恐怕洞穿的就不是身后的墙壁,而是自己的头颅了。 “深海猎人,告诉我,为什么小鱼要被大鱼吃,为什么要弱肉强食?”慕孤月双眼流动着白光,如顽皮的孩童般眨了一下。 虽然仍说着一些不知所谓的话,但她居然能认出歌蕾蒂娅的身份。 歌蕾蒂娅没有管这些,她要反攻。 她在挥动手上的长槊时有力,无论是手、腿、脚都拉得很长。 作为女人而言,这种动作像极了舞蹈。 她也的确很会跳舞,也很美,尤其是在战斗时,她美得很镇定,美中带着锐气。 也许,武和舞本就是同宗同源。 舞来源于生活,武源于战斗,人类的生活永远都少不了战斗,古时候人们就会用舞来记录战斗,又从战斗中攫取灵感,编成舞蹈。 炎国如是,阿戈尔亦如是。 一个优秀的武者和经验丰富的猎人,也同样是一个优秀的舞者。 灵动、飘渺、迅疾、大气。 她招式舒展,又大开大合,换作是别的干员,在战斗时绝不敢做出这么张扬的动作,但她是深海猎人,每一式大开大合的攻击只要够快、够狠,就足以破开铁甲,撕裂血肉。 看着这样的招式,慕孤月却笑了:“为了活下去,我必须杀人,不然就会被别人所杀。” 歌蕾蒂娅一招一式都以最快的速度发出,一招击在慕孤月胸口,胸口就被贯穿,她整个人就像是竹签上的糖葫芦一样,被提到高处,钉在将倾未倾的墙壁上。 歌蕾蒂娅没有笑,但她的脸上带着象征着自信的盛气,所以看起来很像是在笑。 她知道慕孤月身上有类似于海嗣血统,也清楚这一击绝对杀不死她,但可以肯定的是,她用长槊的这一击,已快至极限。 声音传播速度并不是自然界中最快的,地球上人类所发明的很多飞行器都已快过了声音。 泰拉大陆虽然没有能超越声速的飞行器问世,但歌蕾蒂娅的这一击,显然已快过声速。 因为她刺出这一击后,声音才随之而来,一声爆响如万马奔腾席了整条街道。 她自信,并非自傲。 自傲能毁灭一个人,但自信源于她绝对的实力。 被钉在石壁上的慕孤月,纵然有千百种手段,也绝难有机会脱身。 她的血不是红色,也并非像莫斯提马舌头一样的蓝色,而是如油漆一般的苍白色。 娇小的身体、苍白的血、漆黑的槊,依旧空空蒙蒙、发着光的双眼。 也就是在血流出的时候,歌蕾蒂娅心中突然起了一种本不该在这时候生出的情感。 她突然对慕孤月生出了一种怜悯,对她而言,这是荒诞无稽的感情,可有人心的人都会有这种情感。 试问如果看到一个小女孩被钉在墙上,谁又能不感到怜悯? 可就是这片刻的怜悯,却差点要了歌蕾蒂娅的命。 就在这时,慕孤月的右手小母指抽动了一下,那是一种幅度极小、极轻微的动作,甚至和呼吸带来的抖动无异。 就因为这么一动,寒芒再现。 不是顺着她的指尖击出,而是源自于歌蕾蒂娅身后。 身后墙壁上被贯穿的洞穴中,刚刚被击出的剑气飞转而回。 陡然,击穿了她的胸膛。 在世界最高城买草莓(六十四) 歌蕾蒂娅的皮肤光滑而苍白,她是久居深海的鱼人,也是猎杀海嗣的深海猎人。 可如今,这样苍白而细腻的皮肤就像窗户纸被点了一下,破了,流血。 鲜红的血,苍白的脸。 她只觉得被剑气穿透身体时,全身的血液都开始沸腾得难以抑制,就像是一块烧红的铁剑直没入水中,每一滴水都嗞嗞发响。 这一剑无色无形,收发无声,也无人会料到这一剑射出,居然能如同回力标一般沿原路返回。 歌蕾蒂娅当即身子一沉,大口地呼吸着空气,血沿着胸膛一路向下,流到脚边,在地上凝固成了一摊红色的湖泊。 这一剑诡至极点,也邪到了极点,她的意识都险些被这一剑斩断,如果真的是那样,现在她也已经死了。 她凝住心神,突然有了两种想法: 一、这是传承自炎国的剑术。 二、这也绝不是人间能有的剑术。 第一点是歌蕾蒂娅推测出的,以微小的动作制敌是炎国武术的一个特点,罗德岛上的“红眉咏春拳”习武者槐琥就曾展示过此类技巧。 第二点是最重要的,因为在她的认知里,无论刀剑或者枪,威力与声音往往是相生相伴,招式越强,声音往往越响。可刚刚那一剑打出时仍有声音,可飞回时,就连一向听觉与触觉敏锐的她也没有察觉,没有带起声音,没有发光,就连任何一缕气流的细微波动也没有触发。 但打到人身上的威势居然如此强烈,如此剧烈。 这一剑,已违背了战斗所遵循的常理,更了万物包含的法则。 也许,慕孤月,这个有着海嗣气息的孩子,或者说孩童样貌的海嗣,她的诞生,就是对整个世界的一种颠覆,一种亵渎。 如果她对炎国的江湖有所耳闻,她一定会接触到叶倾城这个人。 他是一位不世出的天才剑客,也是个杀人只认价码的无情杀手。 刚才慕孤月用的,正是叶倾城的成名绝技——牵丝小剑,这是一种用剑气催动剑锋,收发自如的绝顶暗杀法。 “你可以把她看作深海神只,也可以看作人形的剑鞘。”徐乐说过的话再一次提醒了歌蕾蒂娅。 对于人形的剑鞘来说,总会跟剑沾上一点联系,慕孤月会剑术也就不能说是奇怪了。 巨槊依旧死死地钉在墙上,慕孤月也仍保持着被一枪穿心的姿势,可她的表情却很特别。 她看到歌蕾蒂娅被这一剑射穿胸膛时,神情却出现了一种故意装出来的惊讶:“哎呀,伤到你的心啦!” 这句话说的没有错,刚才那一剑,的确是伤到了她的心,剑气虽薄,也在穿透胸膛时划过了她心脏的边缘,划出了一道很细很细很细的缺口。 如果歌蕾蒂娅是一般人,她这一天肯定死过了两次——第一次是在铁旗峰顶上,大鸩嘴下。 第二次就是在这栋将要倒塌的旅馆旁,慕孤月手里。 若非深海猎人的自愈能力,恐怕她心脏上的那道缺口肯定已破裂,鲜血也喷涌而出了吧。 她的人已被汗水浸湿,在理唐城的寒风吹拂过后倍感冰冷,但她的手依旧握着那柄槊。 决斗之中,只要武器在手,就不能算是输。 慕孤月依旧被死死地钉在墙上,奇怪的是,这个女孩子似乎感觉不到痛,她蓝黑色皮肤中渗出的白色的血液溅在同样白的墙壁上。 她真的没有痛感吗?并不,歌蕾蒂娅已经看到了她微皱的眉头和抽动的眼角,只有在忍受剧痛时,人才会做出这种反应,因为她现在也是这种表情。 她们二人的表情变得近乎一模一样,在一招的对拼之间两败俱伤,也尝尽了痛苦的滋味。 墙壁染了血液的腥味,显得更白,白得骇人,慕孤月却用纤细的手握着长槊尖端,挣扎着意欲挣脱。 这使得歌蕾蒂娅都有点佩服这个女孩子,她杀过无数海嗣,大都会在死前痛苦地尖叫,可尖叫并没有什么作用,也改变不了死亡的事实。 她看样子和阿米娅年纪相仿,也就十三四岁左右,像极了一头怪兽,居然学会了临危不乱,还能隐藏自己的情感。 歌蕾蒂娅自己至少就已经很痛,伤口在拼命地流血,又在拼命地愈合。 她想要尽快结束这场战斗,只要再握住巨槊,纵向一划,眼前的慕孤月就会由一个人变成两片。 她有这个把握。 但就在这时,慕孤月又做出了她再怎么想也想不到的举动。 ——她居然哭了。 和别的女孩子一样,就算是海嗣化身的慕孤月,也是会哭的,哭的时候,也一样会叫“妈妈”。 “我打不过你!但我妈妈要是在这里,绝对会把你打跑的!” 先出手的是她,先哭的还是她,这又是多么荒唐的一件事! 但她的妈妈又是谁? 海嗣又怎么会有妈妈? 她哭得可太难受、太伤心了,歌蕾蒂娅一见她这么哭,反而心软,下不去手了。 如果面前是那种张牙舞爪的海嗣在哀嚎,她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将其斩杀。 可慕孤月是个小女孩,就算皮肤是蓝黑色,每个人都能看出她是一个长得十分水灵又可爱的小姑娘。 她哭得是梨花带雨,又神思迷离。 杀人的人是不会哭的,哭就代表着斗志的溃散。 歌蕾蒂娅沉默了,她的计划也跟着改变。 既然慕孤月神志不清,她也没必要再动杀念,杀了她,斯卡蒂该寻不到还是寻不到。 自古正派人物就是这样,心软、讲道义,就算要战也是堂堂正正,绝不会去用歹毒的手段。 所以正派人士只有被挨打才会还手,看到别人投降也立刻收手,在手段上不屑偷袭,在交战时心中有所顾忌,往往处于被动。 歌蕾蒂娅一瞬间拔下了长槊,从慕孤月伤口上拔出,留下了她一个小姑娘趴坐在地面上兀自默默哭泣。 她紧接着就走,走得很快,快得就像是她在逃。 可她现在要去哪?能去哪? 葛哀人仍未归,若他能在,斯卡蒂很快就能被寻到。 她现在只能向前跑,至无烟殿找到其他干员再做商议。 路上,对于刚才那一战,她也在思索:显然慕孤月就是袭击斯卡蒂的罪魁祸首,她的身手自己也已试过,斯卡蒂若是对上她,怕是凶多吉少。 她的思绪就开始从这一点展开: “这次带两个人来,确实是有欠考虑,情报搜集的也太少,原因还是我失去了理智,太想回阿戈尔了。” “我是不是在想家?” 歌蕾蒂娅一向给人的感觉十分冷漠,是一位如冰山一般的大姐姐,但内向的人往往情感更丰富。 她现在的确是在想家。 年龄再大的女人也是女人,自打登陆一来她就指望着能跟家里联系。 今天在外头先是被一只鸟险些打死,又被徐乐掐着脖子威胁,还跟一个十三四岁的孩子打了个平手。 委屈啊,太委屈了。 理亏,理太亏。 伤心的时候,谁又能不想家?谁又能不想妈? 在世界最高城买草莓(六十五) “我真的想家人了,可我也真的没想他。” 这是霜星下午从车上醒来后,说的话。 一行人走的是夜路,轮班开车,到了下午,也不知不觉地都乏了。 她睡觉的时候就像一个小姑娘,甚至连呼吸都变得轻轻的,还说了几句梦话,前几句是“爸”、“妈妈”、“我的兄弟姐妹们”这类的简单词汇,一边说还一边在梦里哭。 除此之外,还有一句特别长的话,说得十分清晰: “姓特的,别碰我的糖,还有,你再骂我,我就打死你!” 大家听后均是一笑。 九色鹿依旧保持着和特子互换身体的状态,她问了霜星两句话: “想家里人了?” “还是想小特了?” 于是霜星说出了开头这段话,说得很大声。 一睁眼,车已将近炎国西北边境,举目的戈壁杂草,寂寞而荒凉。 湛蓝的天,枯黄的土地,她的心情却多了一丝说不出的激动,但这种激动并不是源于辽阔的景色,而是见到了一只大鸟——大鸩。 一只好大好大的麻雀,右脚的信囊里也带着一张好大好大的纸条。 九色鹿展开纸条,定睛一看,上面墨迹龙飞凤舞,赫然写着一行大字——理唐内乱,把刀给我,我要杀人。 “看来又给相公蒙对了一着。”她悄声道,“如果走旅者惯用的路子,徐大哥都要在理唐城亲自动手,我们若在那里,怕是很难脱身。” 旅馆的爆炸惊散了理唐布达拉城市井内的大部分人,但也只是一会。 歌蕾蒂娅和慕孤月相继走后,街上人又回到了往日高高兴兴的样子,似乎之前的那次冲突也不过是个插曲。 那栋足足消失了一整层的旅馆依旧屹立在原地,丝毫没有要塌的迹象。卖货的商旅把车远远地架在一旁,在好奇的鼓动下,卯足了胆子凑近观看留在墙上的那两道刺痕。 一道在这栋旅馆的石墙上,几乎把整栋墙击裂。 另一道在与这栋旅馆相隔一条街的另一面墙上,那面墙完好而光洁,只不过在墙壁上生出了个米粒般大小的孔。 两道不同的痕迹代表的正是歌蕾蒂娅方才用的突刺,以及慕孤月发出的“牵丝小剑”。 与此同时,无烟殿内,觥筹交错,歌舞升平,丁震与天天笑老人举杯相敬,俨然一副与殿外截然不同的景象。 吃饱喝足最容易犯困,众干员都有些要打瞌睡。 汐自打从铁旗峰随葛哀回来以后就一直埋头吃饭。 徐乐叮嘱过她和陈墨,牒而布的确是要谋反,可他未露破绽,己方也绝不能自乱阵脚。 幸运的是,她到现在也没遇见什么“潜伏的高手”,一路进了理唐正殿,警备如往日一样森严,宫内的杂役、侍卫、挑夫、厨子也都各有各的事做,看起来忙碌、辛劳而充实。 能够在世界最高理唐城的中心大殿内谋得一份差事,就算是来伺候来宾,也足以让干这种活计的人脸上有光。 而莫斯提马一直在找机会与理唐郡王丁震搭话,希望能从中求得一些关于理唐名药治愈疾病的情报。 预备组的干员中克洛丝眼睛最小,喝的酒却是最多的,醉的也是最快的,她一只手搭在椅子的靠背上,几近仰倒。 旁边的芬因为与徐乐同行,刻意打扮得很艳丽,却未曾想到徐乐中途离席,自己更要照顾几个喝醉酒的组员。 最里侧席位的丁震在和崖心眉来眼去,理塘人一向喜欢雪豹,他也很是青睐这个雪豹一样的女子。 但挨他最近的却不是崖心,而是她的哥哥银灰,他身为喀兰贸易的头领,诚心实意地想与理唐城合作,将生意拓展至炎国西北。 银灰越说,丁震反而越想去看他的漂亮妹妹,最后也只能得了句:“雪豹别叫,不要坏了我的好事。” 宫殿内的所有人,像是全然没把布达拉城外面的变故放在眼里,依旧是其乐融融,各得其乐的样子。 “这些人里,除了我们知道的人以外,有没有谁还能影响大局?” “你是知道的,我没有向你隐瞒的必要,只有两三个人需要留意。” 在布达拉殿的某一暗处,“牒而布”搁着纱窗,指向了莫斯提马和她身边的汐,不胜酒力而眯着眼睛已几近要仰倒的克洛丝,忙不迭劝着克洛丝少喝的芬,还有那些候在一旁,时不时看向姑娘们的年轻护卫们。 就在杯中酒即将饮尽之际,正殿内走进了一队腰肢纤细,笑意堆在眼角,身着轻纱的舞女,还有一队端着酒瓶,给每位客人挨个上酒的侍女。 “牒而布”又指了指这两队人:“她们都是我安排的。” “你打算怎么杀死理唐郡王?” “就用她们。”牒而布捋了捋下颌的胡须。 “只有三十九人?” 牒而布回答:“这些都是我雇来的杀手,也是久经训练的好手,实力很强。” “但实力强的人并不代表活得长。” “我也没打算让这些人活着完成任务,因为这些秘密绝对不能泄露。” 牒而布说得已经十分明了,这次暗杀是见不得光的行动,相关的消息必须保密。 只有死人才能真正的保守秘密。 “还少一个人,我没看到你的那位慕孤月。” 牒而布道:“你是说那个人形的兵器?我已经命令她去杀深海猎人。” “所以这些人已经足够,你也有十足的信心,相信慕孤月能杀死其余人?” “‘笑龛残星众灭,锐指孤月独生’,这是李离天制成的六件得意作品,孤月是最特别的,因为她是唯一一件活的兵器。” 牒而布继续正色道:“我只知道就算徐乐和葛哀使一同到来,也绝无可能在这么多杀手面前护所有人周全,更何况孤月在我手里。” “听说这东西认主,她认了你作主人?” 他笑得像一只老狐狸:“有野心的人,才能让那东西屈服。野心是每个男人与生俱来的,如果没有野心,那就是天生缺憾。” “所以你的野心就是理唐城的至高王位,还有他手里那杆‘锐指’。” 牒而布没有再笑,眼神变得如狼似虎,凶得像狼,狠得像虎:“原愁子,你是明白的,每个穿越者都想得到李离天的宝藏,” 全无烟殿上下,除牒而布之外,恐怕也没人能料到此时此刻与之交谈的,竟是与理唐丁震齐名的“第二烟王”原愁子。 无论是哪个世界,名字中带“子”的人都有很多,比如孔孟庄孙子,昆仓山星宿海的多情子和绝情子,还有我们故事中让男人见了会沉默,女人见了会流泪的特子。 原愁子是他们中最有特点,也是最可怕的一个,这种可怕不光指他的手段,还有他的外表。 他脸上的痘,就如他心中的愁一样多。 有诗曰:“愁怨何所似,聊赠一枝烟。” 抽烟越多的人,尤其是年轻人,就越容易上火,脸上的痘也容易长多。 原愁子心里的火却不是因抽烟而起,而是因为丁震。 用烟的强者世间罕有,这是一种飘渺莫测而又极难修炼的功法。这不仅需要在烟上有过人的天才理解,还少不了夜以继日的联系。 为了能战胜丁震,夺得“第一烟王”的称号,原愁子抽过很多烟,但他抽的不是电子烟,而是传统香烟。 传统香烟比起电子烟来说,劲大,毒性更强,诞生也更早,就像新起的鸡尾酒之于陈年的女儿红。 虽然,他知道抽烟会染上烟瘾,但他不愿戒,也不能戒。 传统香烟对于他,就像源石之于每个术师,尽管会损害身体,但也能带来扭转乾坤的力量。 他独创的七十二小周天回龙,和三十六大周天入肺,已臻化境,仅在出道五年间就叱咤炎国武林,也凭此绝技杀了很多高手,其中自然包括很多别人认为他没本事去杀、杀不了的人。 抽烟和源石同样会带来疾病,只不过烟来得更慢,也更能欺骗人,给人一种飘飘欲仙的错觉。 原愁子爱吸烟,也爱用烟来杀人,对于烟和杀,他有自己的一套理论: 许多吸烟、杀人的人,往往会患病,或是被人所杀,但一生本本分分从不杀人也烟酒不沾,却染病早夭的,也大有人在。 所以,人的生死就把握在自己的手上,名誉与财富也只能靠手段和野心博来。 世上拿命换钱,又拿钱买命最终落得个赤贫的人才是最可悲的,不如用自己的命博取更大的价值。 这样的一番以命为筹码的交易也给他带来了成效,让他有了一般人享用不到的女人,花不完的财富。 既然尝到了甜头,他就想要更多,人的野心就像被烟头点燃的汽油,一发不可收拾。 所以他要杀丁震,夺得“第一烟王”的称号。 烟盒里空空如也,他又拿了新的一包,开始抽。 在世界最高城买草莓(六十六) “如果打仗不死人,世上没有比这更好玩的游戏。” 原愁子点起一根烟,深吸,慢吐,泛起一阵清雾。 牒而布却道:“如果不死人,又怎能夺他的权?理唐城,该易主了。” “这就是你要杀自己侄子的理由?”原愁子斜睨了牒而布一眼。 他得到的回答只有一个字:“是。” 单单这个字,就足以代表一切,因为他们都知道一个道理:世间的财富、名誉、权力是个人都会去追逐,如果要想得到,也只有靠杀戮和掠夺。 哪怕挡在你前面的是亲人,朋友,在财与权的诱惑下,他们又算得了什么? 还不是一样照杀不误。 这简直是和“人终究会死”是一样的真理,为了名利泯灭良心、践踏道德底线的人,在原先的世界并不少,在这个世界更是多到数不清。 原愁子手中燃着的烟忽地亮了一下,他的那双眼睛盯着坐在王位上的丁震,也随着嘴里的烟一起亮,亮得就像夜空中的星。 别人想要做什么,他也只是饶有兴趣地问,对于财与权,他并不关心,他要的只有一个字:名。 他要除掉丁震,成为泰拉大陆的第一烟王,除此之外,别无其他。 牒而布却不一样,他要夺权,他要成王,第一步也同样是要杀丁震,在这一点上,他们的观点是相同的。 ——丁震今天必须死。 牒而布手里没烟,他却轻咳了一声:“雪郡王也会掺上一脚。” “敌,还是友?”原愁子烟抽得快,话问得也很简短。 “不好说,探子说她在两个月前龙门一战被柳行善一招‘登封楼台’刺瞎了双眼,丁震也杀过不少她手下的死士,可谓是铩羽而归,如今她遣使者来理唐,或是来求药,或是来寻仇,尚未明晰。” “真是多事之春。”原愁子道,“你确定现在该杀的人都杀干净了?” “当杀则杀,你觉得我会忘了谁?”牒而布冷哼道。 原愁子道:“除却我们抓到的那姑娘外,我闻见了另一股海鱼的味道,也许歌蕾蒂娅没有死在慕孤月手上。” 牒而布神色微变,他本以为常吸烟的人嗅觉绝对不会灵敏,正如常吃辣的人味觉也会迟钝一样。 不过原愁子是个例外,他好抽烟,嗅觉反而比常人更灵敏。 也许,这并不仅仅是他鼻子对味道的感知,而是高手心中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预感,这是一种从战斗中生出的独特嗅觉。 牒而布对他的这番话置若罔闻,随即淡淡地道:“理唐城,要变天了。” 也就是在牒而布与原愁子对话的这一瞬间,无烟殿内客座上也已有一人察觉到了事情的微妙。 这人也是从三十九名侍女身上察觉到了这一点,这时候正跟同行的好友坐在一个最普通的位置,以最不起眼的方式享用理唐城的佳肴美酒。 她距离牒而布很远,他在楼上,而她只是坐在楼下,她的一举一动都被他看得十分清楚。 这个人,就是莫斯提马。 最开始她也只以为这是一场普通的宴会,一队舞女,一队侍女纷至沓来。 世人都说理唐王丁震好美色,尤其爱会跳舞的女人,这偌大的宫殿,今天就算同时间闯进来一百个甚至是五百个风姿靓丽的美女,大家也绝不会感到意外。 就连理唐丁震自己,也不会发觉这些舞女有什么问题,她们的衣服轻而薄,动作柔而美,没有任何地方能藏下任何杀人用的暗器,他也更不会想到这些人就是要来杀他的杀手。 但莫斯提马察觉到了意外,或者说,先嗅到,后看到。 她先闻到的是一种独特的香味,那是一种卡兹戴尔地区每一名魔族出身的女人身上独有的香味。 随后就看到了三十九名侍女中的其中一位冲她吐了下舌头,瞪了她一下,又翻了个白眼。 那动作轻描淡写,像是在有意点醒莫斯提马,又仿佛是在恶作剧。 理唐城的侍女都接受过礼仪方面的训练,她们知道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什么事绝对不能做。 在无烟殿正殿这种正经的场合,像吐舌头和做鬼脸的这种行为,是绝对不能去做的。 所以,莫斯提马立刻就认出了这名舞女的真实身份,随后她脸色就有了一种难以察觉的变化,惨变。 她一直盯着那舞女,汐也在一直盯着她,察觉到了她脸色的这种变化:“小莫在看什么?神不守舍的。” 莫斯提马一向很少袒露自己的心事,奈何她是萨科塔人,哪怕她头上的光环已经黑得像是被炭抹过,她也还是萨科塔人。 萨科塔人的最大特点,除了心思生来单纯,还有就是在紧张的时候,脸上藏不住事。 莫斯提马眼见瞒不住汐,索性便道:“问你个问题。” “小莫想问什么?” 莫斯提马的微笑中包含着深意:“你觉得,全罗德岛嘴最欠的人是谁?” “我觉得是特子,在尚蜀的时候,我就觉得他很讨人嫌,可谁又能想到当初一个小混混,摇身一变,成了岛上的二把手。” “你说的是男人,女人里呢?” “女人啊……”汐顿了顿,“我怕说出这个人的名字,会惹你不开心,她可跟萨科塔梁子结得很深。” “我说的就是她。” 她们说的当然就是同一个人,一个身份暧昧不清,立场极其微妙的佣兵,w。 w给罗德岛干员的印象一直很奇怪,有些坏坏的,有时候在某些事的处理上,她的手段也很讨人嫌和歹毒。 对她有意见的人很多,尤其是舰上的萨科塔人,想到她作为魔族佣兵杀害萨科塔人并夺去其武器的卑劣行径,其中有一些甚至想找个机会揍这个女人一顿,好好解解气。 可就算是这样,对她抱有好感的人也不少,其中之一自是陈墨。自打到了舰上,陈墨和她同吃同住,简直成了一家人。 至于陈墨和她经历了什么,让他对她这样好,她最后还是不声不响地走了,大家也想不清楚,也不想清楚。 汐忽然发问:“你觉得她会在理唐郡王面前捣乱?” “不是觉得,是已在策划。”莫斯提马刻意压低了声音,在汐耳边小声说。 她又说:“刚刚,她拿走了我的刀,待会一定会有大事发生。” 莫斯提马是术师,从外面看来,她是没有刀的,可她却有刀,唯一一把就是藏在裤兜里面,用来削水果割绳子的小折刀。 而现在这把小小的不起眼的刀,到了w的手里,就是在刚刚二人吐舌头侧身的一刻,不是偷走,不是抢。 而是一个暗号,莫斯提马就将刀递了出去。 这是徐乐预先定下、并让每名同行干员熟记于心的暗号。 只不过汐嫌字数多,她又一向爱看图画胜过文字,所以总共一百五十种暗号指令,她一个也没记住。 茫然间,忽听莫斯提马细声道:“一会这里会很乱,你回头跑进左手边的出口,那里是最安全的。” 可眼下乐声起伏、舞姿曼妙,谁又能料想得到下一刻这里就会变成炼狱? 无烟殿戒备森严,每位宾客进殿前都经过了严格的盘查搜身,克洛丝的弩、芬的长枪,莫斯提马的法杖都被锁在了外面。 也只有这种小到不起眼的折刀才会看在徐乐担保的面子上被忽视掉。 至于侍女和舞女,审查更是比前者严格上了十倍不止,为的就是防人行刺。 那现在的动荡又从哪开始? 难道就靠一把莫斯提马随手在理唐集市上,随手塞进裤兜里的小折刀? 在世界最高城买草莓(六十七) 在预料得到的危急关头,莫斯提马的第一个反应仍是教汐先行离开。 汐刚想问:“为什么?” 却感觉一只手早已扣在了她的脉门上,让她动弹不得。 一时间,她的手脚就已僵硬,呼吸也已停顿,瞳孔收缩,毛孔也开始收缩。 舞女们姿势妖娆,轻纱白袖,刻意显露着纤细的腰,跳的是那种十分妖娆,专用于讨男人欢心的舞蹈。 她们身姿轻盈,笑容香甜,衣袂飘飞,走得离丁震愈来愈近,舞步也愈来愈快。 舞蹈的奏乐已接近高潮的部分,汐同样心情紧张而激动,却笑不出,她的发丝都已被冷汗浸湿。 她侧了侧头,看向莫斯提马。 她的状况比起自己来,也好不到哪去。 汐的语声开始颤抖:“小莫……身后……” 她知道身后的人已制住了自己,至于莫斯提马,她见到汐受制,自然也不会轻举妄动。 制住她的人当然就是来的其中一位侍女,因为她这时候听到了侍女在说话:“牒而布大人听说你上了铁旗峰顶,请阁下到侧间一叙。” 这声音冰冷而生涩,不带一丝情感,汐只觉得身后的侍女就像是一台执行命令的机器。 “大人希望莫姑娘不要过多打扰。” 莫斯提马烦透了这种语声,不光是心理上,生理上也一样。 拉特兰人大多虔诚信教,天生唾弃卑劣的手段,她更是厌恶被人要挟的这种感觉。 这是一种奈何你有千钧力,却也不能发、不敢发,如猛虎被缚如鲠在喉的窝囊与不适。 她的手都已快攥出血来,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汐被这位来历不明的侍女带走,走的正是她刚才为她所指的出口。 挫败感瞬间席卷周身,她现在意识到布达拉城终归是理唐四王的领地,徐乐筹划得再周密,也绝无可能把撤退路线设计得天衣无缝。 他是博士,他是人杰,可人杰也有办不到的事。 汐一进出口,转而有两名着藏袍的侍卫给她堵住嘴,押解着她上了楼,在楼内隔着窗户,她见到了经幡,也看到了立于庭院内由青铜铸成的大钟和转经筒。 宗教是多么的庄严而神圣,这片土地上又有多少人在信仰着宗教,可为什么世上仍有穷人和饿肚子的人? 难道是因为他们不够虔诚? 牒而布当然不是虔诚的教徒,他也不是饿肚子的人,相反,他很富裕,很有钱。 财富和勤劳有关,但关系不大。 世人常说勤劳能致富,但不能致大富,想要致富,必然少不了智慧。 奈何太多的人把智慧和野心、手段挂钩,把它当作了谋权牟利的道具。 牒而布就是其中之一。 装饰古雅的屋子,金丝楠木的桌子就立在窗边,包裹着一层皮裘的扶手椅被丝毫不差地摆在桌旁两尺处,柔软的丝绸地毯也被搭在地板上,从它上面看不出一点缝隙。 侍卫押着汐到了这间小屋前就已拔掉了塞在她嘴里的布条,顺带脱掉了她的鞋子。 光脚踩这种地毯有一种说不出的舒适滋味,可汐的心却舒适不起来,她想也没想,快步向前跑到小窗处。 透过小窗,刚好能俯瞰到正在欢宴中的众人,于是她站到桌上敲打着窗户,大叫,试图要让楼下的人都听见她的喊声。 她早就知道吼叫并没有用,可她还是想试试,因为她也知道牒而布能命手下带她到这里,必然为了从她嘴里套出情报,也绝对不会杀她。 牒而布就静坐在一旁,任由她吼,面无表情地瞧着她,就像是在看一个傻子。 汐喊够了,跪在桌上,痴痴地看着这无法改变的局面,面上写满了不屑。 牒而布依旧用着最无情的口气说着最无情的话:“告诉我,那个深海猎人死了没有?” 越是有野心的人,越善于掩饰这种野心,取而代之的,就是无情。 汐也有着类似的心理,她越是面对这种凶狠的人,越要表现得强硬。 “就凭你们,还杀不了她。” “徐行乐没杀她?” 他问的问题,自己都已知道了答案,但他还是要问,因为他享受这种高高在上,审问他人的快感。 汐却已不再回答。 牒而布换了个问题:“那好,告诉我,与你同行的还有两人,葛哀使和陈墨,他们去哪了?” 汐已将嘴闭得更紧。 “也许你确实不知道,我也没必要问你。” 牒而布本来一直望着窗外,现在却盯向了汐:“那位莫姑娘好像很在乎你,现在已朝这边赶来了。听说她是个善用源石法术的好手,但你觉得她一个人赤手空拳能打多少?五十,还是一百?” 楼下的座位上,莫斯提马果然也已不见,她没有去找任何人,因为她知道如果惊动了太多人,比如丁震或是其他干员,牒而布说不定会对汐做出什么过分的事。 “你好像对她的身手,很有信心。” 汐确实对莫斯提马的实力有很大的信心,她在拉特兰特别行动组服役过,相当于是特种部队出身,就算没有法杖加持,她的实力亦不容小觑。 如果自己被抓,莫斯提马一定能找到好办法,解决这次危机。 说完,牒而布又打了个响指,屋门再度打开,走进来一个白发红瞳的女子,只不过汐没有被绑住,而她是被拷着进来的,身旁两侧还跟着两个身穿盔甲又凶神恶煞的武士。 一看到这个人,她对莫斯提马的信心如同炸裂的巨石般溃散。 她忍不住惊叫:“斯卡蒂?” 起初她并不觉得牒而布能有对付全部干员的实力,直到她亲眼见到被五花大绑的斯卡蒂。 她身上穿着的不是以往那件蓝黑色长衫,而是灰白色的囚服,衣服上已有了肉眼可见的划痕,划痕上沾满了血红。 纵使划痕里面的皮肤已经愈合,汐也想象的到斯卡蒂在这一个小时内经历了怎样的折磨。 只有经过鞭打与拷问,衣服上才会留下这样的伤痕。 不仅如此,除了伤痕,上面还散发着类似于药草一类的香气,莫斯提马曾向汐讲过这个世界有不少用药的好手,有些迷药能使人丧失斗志,就连深海猎人也无法抗拒这种力量。 若牒而布连深海猎人这种绝强好手都能降伏,那对付一个像莫斯提马这样的前任拉特兰特种兵,那再简单不过。 汐已陷入了绝望。 斯卡蒂一走进来,就以一双赤红色的眼瞳瞪着牒而布,说道:“你究竟有什么目的?没必要为难一个小姑娘,有什么事就冲我来。” 牒而布却反问了一个很奇怪的问题:“你知道什么是人的价值?” “哦?”斯卡蒂当然不理解他这么问的缘由。 “在城市与国家这种庞大机器面前,深海猎人与一个小姑娘的价值没有什么不同,而区别就在于他们能提供的信息。” 斯卡蒂不耐烦道:“我跟你说过,我知道的只有这些,葛哀从没告诉过我他们那座城的事。” 牒而布却盯着她道:“我不信。” “你为什么不信?” 牒而布一把抓住了斯卡蒂的脸,逼视着她火一般燃烧的双目。 汐只能在一旁看着,无能为力。 若深海猎人没有被压制住,谁又能轻易地抓住她们的脸,谁又能做出这种接近拷问的事? 可若她们已被抓住,自己一个小姑娘,又能做些什么? 在世界最高城买草莓(六十八)(六十九) 炎国江湖上有一个共识,只要能用出手段成功降伏深海猎人的,都可以算得上是一流好手。 至于去杀深海猎人,那只有像徐乐、葛哀那样的高手才能做得到。 牒而布虽然用的手段并不光明,但毫无疑问,如今他也做到了这点。 世人常常对藏人有着刻板印象,他们一向以为藏地难出高手,因为在众人眼里,藏人大多空有一身蛮力,在武学和心机上比不上中原王朝的连年征战及尔虞我诈。 可事实就是如此吗? 现在看来,虽然牒而布年事已高,却绝对算得上是行家,是个极善筹谋的老狐狸。 牒而布一把抓住斯卡蒂的脸颊,将她整个人如麻袋般提起,又将自己的脸凑近,直到贴得不能再近,深吸了一口,以一种贪婪的姿态品味其身上带着的那股香气。 “好……真好……葛哀使真是有眼光。”他说得极其享受,似回味无穷。 “把你的脏手放开!”汐扑了上去,却又被牒而布打了一巴掌,打得她眼冒金星。 他很享受捏着别人脸的这种感觉。 他将捏在手中的都当做是他的战利品。 斯卡蒂始终在瞪着牒而布,要不是她现在被绑着,她绝对是要杀了这个人。 可惜,深海猎人没了往常那般力量,也只是个娇弱的女人。 望着斯卡蒂白皙的脸,牒而布立刻就被她那如花般的美貌吸引住。 他感到燥热,呼吸急促,全身连同着发梢都开始燃烧。 歹念从牒而布的心中陡增,他的身子都已开始不受控制地抖动。 “世人都说牒而布爱财,其实不然,我爱美人胜过爱金银,就光是这十年,宠幸过的女子又何止万千?” 他的话语里写满了不轨:“一切都已安排妥当,我若在这把葛哀使牛了,他也一定会分外痛苦吧。” “嘶”地一声,斯卡蒂的衣衫被撕开一条狭长的裂缝。 汐挨了刚才那一击,痛得直不起身,泪水沾满了脸颊:“不可以!你不可以这样做啊!” 与此同时,立于布达拉城某处的葛哀使心弦忽然不明来由地蒙颤。 这是一种不详又不好的预感。 这同样是关系亲密的情人、亲人之间特有的一种同感。 “斯卡蒂?” 虽然说不清道不明这种感觉,但他还是知道是斯卡蒂那里出了事。 葛哀握紧手中的长剑,其上已沾满了一道道黑红色的血污,令人作呕的血腥气味已沾满了这柄剑。 这让他有了一种极为不适的感觉。 他不愿杀人,但不愿不代表不能,相反,他是杀人的好手,他所杀的都是该死的人,也是不认为自己会被别人所杀的人。 石阶、铜钟、红鱼、长剑。 屋檐下的血迹染红了石阶与铜钟,屋檐上的天空蓝得吓人。 葛哀立于石阶最上,长袖一挥,在天边堆起乌云,将原本的碧蓝染为暗灰,经幡也随之摆动。 理唐城,下起了雨。 雨水能刷净地上的血,洗不尽的,是他心中的哀与忧。 说起气味,丁震却很喜欢电子烟的味道,就算是在宴会中,他也要抽上一口自己最爱的电子烟。 这让他回想起了自己的阿妈。 在原来的世界,阿妈每天早上五点起来帮他的烟充好电才出去干活,每周末回家后能给他带来上好的羊肉,运气好的话,还能顺上几根华子。 这是多么温柔的母亲。 有了母亲,人类才能延续,人性才能永存。 自从他来到这个世界,离开母亲也已是十年,每当想起自己的母亲,他就会从兜里取出自己的烟杆,抽上几口。 这就叫“回龙”,吸烟的最高境界。 丁震爱回龙,也爱电子烟油带来的独一无二的味道与享受。 至于在一旁忙着跟自己搭话的喀兰贸易首领银灰,他是看也没看。 区区一个小国小公司的小头目,怎么这么不会看人脸色行事? 区区生意,又怎么能与抽烟相提并论? 抽电子烟是何等大事?为何能在这时跟我提起生意这种小事了? 以上正是丁震想说的,奈何他是藏人,不善汉语,这种复杂的话只能用藏语去表达,说了恐怕银灰也听不懂。 他没有向银灰明说的,其实还有另一件事,自己不愿启齿的真相。 理唐四王,分别为:牒而布、多尔甲、布达拉、班察巴那。 四王各管辖理唐四城的各一城,其中布达拉是四城的政治中心;班察巴那是乐欲之所;牒而布是金融所在,又是电子烟的工厂。 至于多尔甲,那里才是整个理唐城的军机重地。 藏人勇猛好斗,能征善射,在城邦间冲突时他们一向不以人数为傲,他们将单纯地堆人海视作一种耻辱。 真正的勇士绝不畏惧以多打少。 所以,每个在多尔甲城的勇士,都能足以应付不下十名隶属于江南或尚蜀的炎国军士。 炎国实行的是朝贡制度,各个城邦每年都要向京城进贡,不仅是为了向皇上表忠心,也是要加强京城对各王储的控制与集权。 在这种制度下,就连号称世界经济中心的龙门也不能例外,每年要向京城缴的银两换算成龙门币,已能以亿计。 理唐城却是其中唯一一个例外。 他们非但不用进贡,皇上还会给他们钱,就是因为他看中了理唐人的能力。 理唐以勇士就是炎国的利刃,掌握了兵权就好比握住刀柄,如此才算得上是掌握理唐的一切。 可惜,如今兵权并不在丁震手中。 而是在多尔甲手里。 多尔甲,藏语意为“权法”,有权的人,才能调兵遣将、统帅万军。 权法天王多尔甲,同时也是丁震的二舅,是权倾整个理唐王朝的人物。 最近,二舅多尔甲、大舅牒而布对丁震大有貌和群离之意,欲在权力上将其完全架空。 这些事,他当然都看在眼里。 他想过要夺回属于自己这个孤峰天王的权力。 但他实在不愿手足相残。 因为他是一个从不会伤害家人的人。 与此同时,在理唐城外围的陈墨也收到了徐乐发来的线报,命他到无烟殿外围待命。 风雨欲来。 丁震摸了摸自己手上的玛瑙戒指。 银色的指环,红如心脏的玛瑙石,每次把玩这个戒指总能使他感到安心。 这个动作当然也是一个暗号,当他的手指沾上时,身后一个与他年纪相仿的鲁珀族青年人当即凑了过来。 这年轻人名叫香客朗生,香客的意思就是狼,朗生的意为奴隶,他就是丁震的狼奴,也是他的随从翻译。 当初丁震用十枚银币在炎国边境买下香客,从此香客就誓死效忠丁震。 他随时都愿为丁震而死。 不过丁震今天不需要他死,也许以后也不会,因为他离不开这个翻译,就像朗生离不开他的主人丁震。 这个世界会说藏语的人少之又少,像他这样同时精通藏语和汉语又忠心耿耿的仆人,全理唐乃至整个大炎也很难找出第二个。 银灰来此的目的是为了和他谈生意,其妹妹崖心的目的是为了爬上铁旗峰,可惜两兄妹此行都称不上顺利。 可纵然不顺利,银灰仍试图挽留,他十分清楚与理唐城达成合作这件事一旦办成,其益处绝不亚于先前和罗德岛的结盟。 这时,电子烟上的红灯已灭,这往往代表着丁震要发话。 在席上,丁震每说过一长段话,朗生就会用汉语复述一遍。 他清了清嗓子,道:“生意上的事,银灰先生不该来找我。” 银灰居然没对这句话感到意外,他笑着“哦”了一声,像是在发问,又似是在默认。 丁震继续用藏语道:“在理唐四城,我丁震只有四成的权,生意上的事,归我的舅舅牒而布负责。” 银灰又笑了:“那我就等。” 丁震问:“等什么?” 银灰指了指脚下面:“等你成了这四方城池的王,我到时就跟你好好谈一谈走向炎国内陆的贸易。” 即便丁震学历不高,他也听得懂银灰的话,他是要他将全部的权归到自己名下,就算杀死至亲也在所不辞。 与丁震相比,银灰无疑是另一种人,他虽表面光鲜,但在爬上喀兰贸易这样一家掌握小国命脉的企业时,用过不少手段,也毫无疑问利用过亲人。 时至今日,一些事仍旧是银灰兄妹间的一道心结。 但事已铸成,唯一的选择也只有抓住一切机会勇进,而非一味地伤春悲秋、寻求挽留。 所以,他觉得丁震若想成就大事,也必会采用和自己相似的手段。 可丁震却说:“那你永远也等不来这一天。” 他说话时的态度坚定而果决,一双眼睛就像两颗黑色的钻石,谁都能看清楚他心思的单纯,可谁也没法将他的想法撼动分毫。 银灰继续道:“有时候,你不去杀别人,别人就会杀你,哪怕是家族至亲,为了利益,难免要同室操戈,即使同仇敌忾,背后的刀子也不得不防。” “那时候,内外交困,敌众我寡,谁是敌,谁是友都很难分清。” 他又故意顿了顿,说道:“但是,还请丁震先生相信,您可以把我当做最可信的盟友,就跟徐乐先生一样。” 从他的话中,丁震足以感受到银灰想要结盟的诚心实意。 像银灰这种人,一向很难相信别人。 若不是他真把丁震当作盟友,也绝没可能叮嘱这番话。 面对着这样的邀请,丁震莞尔一笑,笑得依旧是那么纯真,又饱含深意。 “你错了,既然你给了我建议,我虽然没读过书,但也要告诉你一些道理。”他的笑容未消,“第一,我的两位舅舅无论做什么,我都不会去动他们,因为他们是我的家人。” “第二,既使敌众我寡,丁震亦能万军丛中,取上将首级。” 他说完这两句话,窗外的天空变得黯淡,宽敞得足可跑马的无烟殿顿时坠入昏暗。 仆人点亮了殿内照明用的电灯,舞女依旧专心致志地进行着着她们轻盈的舞步,似是世间的一切事也没法令她们停止。 “第三,银灰老板,请保护好你的妹妹。” 他这句话刚说完,身旁的朗生从袖口里抽出了一柄雕花长剑。 银灰心头一震,他认得这柄剑,没有人会不认得自己的佩剑。 突如其来的变化也就在他接过剑的那一刻诞生。 离丁震最近的舞女捏住端酒的盘子,用力一掰,里面居然出现了一柄明晃晃的匕首。 一柄刀拿出,随后就是十七柄刀同时从其余十七名舞女手里浮现,她们抽刀的方式、位置各不相同,但有着相同的敏捷与准度。 这些人显然是久经训练的杀手,若要杀掉在场所有手无寸铁的干员,也绝不在话下。 除此之外,还有二十来把硬弩,分别架在二十名外围仆人手中。 舞女们飞进,用手中尖刀刺向丁震。 在场的干员已失了颜色,所幸这些摘下伪装的杀手并非朝着他们袭来,而是丁震。 这些舞女当然就是牒而布用重金聘请的高手。 相传焉支山星星峡连年风雪,气候恶劣,这种环境能将平凡人磨砺成尖刀,这片风雪中也潜藏着一个由女人组成的杀手组织,其名字就叫“星星峡”。 星星峡的女子精通毒攻暗杀之法,她们拿钱办事,为钱杀人,她们要杀的人,也很难有人能活过三天。 为了完成这次任务,她们筹划了许久,也已等待许久了。 这十八名舞女中,有一个用白纱巾蒙面,最不起眼的人,当然就是w,她是佣兵,也是杀手,混进这十几名舞女队伍内,为等这一刻,她也已等了许久了。 她与别人不同,别人是要杀丁震,她却要救丁震。 为了救下丁震,她就要杀其余的舞女。 凭她的本事,绝没法对付十八名顶尖杀手,但她有绝对的信心来解决掉一两个,给丁震提供喘息之机,再全身而退。 这包含w在内十八个杀手,一出手就是杀招,至毒至狠,欲夺人性命。 十七道是为了杀丁震。 有一道是w发出,为了杀眼前离自己最近的杀手。 不。 是十九道。 杀意如烟雾般弥漫,整个大殿内凭空多出了一道杀招。 正因为这多出来的一招,数道杀招夹杂到一起,却变成了烂招,正如各种山珍海味全部放在锅里炖,炖出的东西也不一定能吃。 是以,十七名女杀手的刀全部脱手。 w的那一击刺得足足歪出十万八千里,整个人倒掠着飞了出去。 她此时此刻只觉脑内一空,在这一刻,她想起了自己原本的名字,她这个w的代号是从一名佣兵处继承而来,至于原名叫什么,她从未向别人提起,就算陈墨也是一样。 星星峡的女杀手却不一样,她们生来就作为杀手被培养起来,生来就没有名字,生来就为了杀人。 但有一点是一样的,她们在这次行动中,一样地输,一样的是败者。 那胜者呢? 胜者尚未可知。 只有敌人。 来的人才是真正能让丁震有拿起烟杆的欲望的敌人。 原愁子。 在世界最高城买草莓(七十)(七十一) 如果说画分为三种境界: 一、见山是山,见水是水。 二、见山不是山,见水不是水。 三、见山还是山,见水还是水。 那么将武学与画相比,丁震与原愁子无疑已经达到了第三种境界。 他们手中的烟还是烟,雾仍是雾,一切都返璞归真,一切却又超然物外。 丁震是那个鲜衣怒马的少年郎,原愁子也还是个爱抽烟的年轻人。 理唐城也依旧是那个理唐城。 只是一切归于本真后,烟与雾的内涵与外延都突破了天机,发出了一种前所未有,难以用语言形容的变化。 世间人人都害怕毒和火,它们的高温和对人体的损害令人望而却步。 可人们尝尝忽略了烟的存在。 一场火灾中,被火烧死的都是少数,大多数的死因,都是烟雾。 烟,才是真正的杀手。 如今世上已绝没有人能抵挡得住他们二人手中的烟。 烟雾已冲上印有红色壁画的屋顶,丁震与原愁子也踏着烟,飘到了整个理唐城所在的最高处。 一切想要阻碍烟雾扩散的事物,都反过来被这片象征死亡的苍白分解,直至化作沙,化作尘埃。 二人相斗,已化作两条游龙,彼此压制、纠缠。 就在丁震用出他平生所学中绝强一式之后,他烟杆上面的红灯忽然就暗了。 如果说生机是一团火,他的生机道此刻也接近破灭。 因为他已用出了“回龙”,这是他在悟得“人烟合一”后得到的足以自傲的绝学。 现在他这条龙已经死了,原愁子的烟气已紧紧禁锢住了丁震的烟气,整整三千七百道烟锁将之牢牢困住,纵是天龙,也绝无可能有生机。 可是,丁震绝不只是天龙。 原愁子也深知这点,所以怒喝:“丁震小儿,抛却你的杂念,用你不敢用的那招!” 丁震闻言,眼中也发生了一种奇妙已极的变化。 他点头,照做,轻拈烟杆,以正握变为三指反握。 本来好端端戴在他手上的纯金戒指,像是被不知名的东西抹了一下,忽然消失。 漫天弥漫的尘埃与碎末也像是在此刻被吞噬,单凭一双肉眼,谁也无法认出现在发生了什么。 场外众人察觉到殿内的变化,脸上忽然露出了一种如同面临世界末日般的表情。 直至殿外被紧锁的大门瞬间被烟气迫开,她们才真正见到了超乎她们想象的一幕。 就在刚刚还金碧辉煌的无烟殿,像是瞬间被抽走了生机,像是从里到外被吃空。 原本充斥着整个房间的石柱、金盏、木桌,已被分解,从完整的物体被分解成小颗粒,又从小颗粒变为分子,直至原子。 而造成这一切的始作俑者,正是丁震手中的烟。 原愁子仍飘在空中,他的脸上也露出了面对着世界末日般惊恐至极的表情。 他早就得知丁震有着连他自己也不敢轻易用出的一招,也曾在脑内无数次勾勒过丁震用出他这招禁数时的图景。 可他终究没能想到被自己束缚住的云中白龙,在丁震这一招发出后,变成了一种有形制的死亡,也是象征着死亡的烟。 丁震烟杆上的红灯不再黯淡,仍在闪烁,而且亮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耀眼。 偌大的无烟殿,已红光被染成血红色。 不该吞噬的,连同该吞噬的,都一同被烟雾席卷,所有的生命、灵魂、力量,都被这股异变的烟夺去。 因为这招就是丁震本人都感到畏惧的禁术——雪报。 来势如高山的雪崩。 又能让在场每个看到这招的人都遭受业报。 原愁子的眼里已由绝对的惊恐变为了死灰色,若是丁震想要他的命,在这一刻,他随时都可以取得。 其实也仅仅是原愁子,雪报既出,他想要杀在场的每一个人,他们也都没法拒绝。 可是他没有。 就在这个能决定在场每个人生死的关头,在一旁的芬心中忽然有了一阵悸动。 然后她就感受到有人用手扶住了她的肩头,那只手宽大而温暖,手的主人也绝对是个熟悉且信得过的人。 她回头,没看见那人的脸,却看到了他的那柄刀,一柄很长很长很长,足足有四尺长的银色长刀。 也是一柄魔刀,刀鞘上诡异的一只红眼如九天十地群魔喷出的火焰,银色的鞘面又能倒映出在场每个干员此时此刻难以言说的复杂神情。 如此邪,又如此美的一柄刀,怕是世间英雄无一不想将其据为己有。 天下间其它的刀枪剑戟与之一比,顿时高下立判——它在上,而其余刀剑,皆为下品。 就连银灰手中那柄价值千金的雕花长剑,在见到这柄刀时,居然也自行碎折为两段。 也许好剑见到魔刀,就像自傲的剑客见到这个持刀人一样,相形见绌,自惭形秽,唯一能做的,只有死。 这柄刀当然就是名为“众灭”的银色魔刀。 除了昆仑山上铁旗门乐刃宗的徐乐所持的众灭刀,世间又有哪柄刀,能如此完美地将邪、狂、美、傲凝聚于己身。 丁震手中的锐指,见了这柄刀,已忍不住兴奋地震颤,所有的烟气已化作雪崩,冲向徐乐。 这并不是丁震的本意,“雪报”这招用至此等程度,已绝不由丁震所能控制。 这招也已成了一种活着的生命,成了一只烟雾构成的恶魔。 可惜,偌大的理唐城,绝对不能同时容下两只魔。 徐乐能做的,也只有三件事:拔刀、斩出、收刀入鞘。 他做起来并不困难,反倒像是切了一块水果,亦或是折下一枝花,带着一种处处留心又满不在乎的神情,几乎是在同时就完成了这三件事。 但毫无疑问,众灭魔刀已出鞘,并跟丁震手里名为“锐指”的烟杆轻轻一磕,发出了一道在场所有人哪怕是把连贴上凑到最近的距离也难以听到的声响。 就算听不到声响,众人也无可否认,这两件兵器挨到了一起,碰了一下。 两大绝世神兵。 两位顶尖的穿越者。 过了一招。 丝毫不起眼的过招。 却没人能否认这一次过招的分量,因为出招的人,徐乐和丁震,都是穿越者,也都是能在这片大地上叱咤风云、翻云覆雨的强者。 当是时,这不起眼的一次过招,却引得整个泰拉大陆也发生了剧变: 北荒邪魔像是意识到了什么,闻风而动,沿北极点为圆心,收缩一百里。 与此同时,炎国南海海嗣,亦向南退却一百海里。 除此以外,天地间所有蛰伏于暗处,蠢蠢欲动的势力、意识、生物,心头均是一震,他们也想到了一个念头——死。 这就是武学乃至哲学中的一个道理:招无声,而意无穷。 在世界最高城买草莓(七十二) 战斗骤止。 一切的声音都被方才的一瞬过招压碎。 此时此刻,就连呼吸声都变得难得一闻。 众人已屏住了呼吸。 那把刀,就像是谁也没见过他拔出一样,斜立在徐乐脚边。 丁震没有动,原愁子的眼里已失去了所有生机。 就是这个人,以轻轻一刀破掉了就连丁震本人都深感畏惧的禁术“雪报”。 只一登场,就稳住了混乱的局势。 场面一片安静,可安静却绝不代表平静,每个人的心里都同样难以抑制地热血翻涌。 自打望见那柄众灭魔刀的红眼起,他们的心里就像是吞入了一大块火炭,激动的情感灼热难抑。 在所有人中,丁震反倒是算得上是最轻松的一个,他如释重负,如蒙大赦,眼里也蹦出了轻快的光。 他望着徐乐,带着心里感动与钦佩,又夹杂着与他身份本不相符的快乐与率真。 丁震又亲口操持起了极为蹩脚的汉语,说道:“多谢出手相救。” 可一旁的天天笑看起来却一点也不愉快,不屑地冷哼一声道:“刚才你那刀就该劈我身上,你不知道老子我有多想死。” 徐乐忽道:“老东西,大爷我现在没空理你的奇思妙想,告诉我牒而布现在在哪。” 天天笑哈哈一笑,眉毛一轩:“那你不能问我,问他咯!” 说着,他指了指旁边和死人无异的原愁子,这个方才还是满脸痘的男人,如今脸上起得痘更多。 愁却少了,因为事情已成定局,败局已定,再愁也没有意义。 世间成王败寇,原愁子既败于丁震搏命的一招,丁震是王,原愁子只能是寇。 他低着头,生怕别人看他,但也无法阻止每个人都带着一种怜悯的目光投向这位善用烟的高手。 干员姑娘们恨他组织杀手扰乱了这次宴会,可又生怕他受不住打击,寻了短见。 几位星星峡的女杀手急于护主,连忙快步向前,却都被众干员拦下。 原愁子就踉踉跄跄地站在原地,嘴里喃喃自语道:“想不到理唐王的这招‘雪报’,竟能分解所见一切事物,也想不到,在这个世界居然能亲眼目睹徐行乐挥刀……想不到……实在想不到。” 徐乐指了指腰间的众灭刀:“这刀也是我的朋友刚帮我衔来的,你得多谢谢他。” 他说的朋友自然就是大鸩鸟,它从铁旗峰飞到塞外去寻特子,整整一个来回,倒也不辱使命,顺利将长刀带回。 原愁子道:“那也得多谢徐长使。” 他嘴上说着感谢,但面上却无一丝感谢之意。 徐乐很是理解他这种感受,或者说,没有人能够比他更能理解原愁子此时此刻内心的挫败感,因为他每次挥刀,都会令人感到失败。 上一次,还是在龙门,而感受到挫败的人,正是那个出身世家心怀傲气又面若桃花的陈晖洁姑娘。 但他没时间去安慰他,现在徐乐也只有一个问题:“告诉我牒而布的位置,否则就死。” 生命是多么的可贵,纵然失败,也没人会蠢到一死。 身份尊贵的人,他们所能做出的成就远超常人,但对死亡的恐惧也胜于常人数倍。 想到这里,原愁子一句话也没说,指向无烟殿高处一间已被摧毁得只剩下一半的暗室。 摧毁它的,正是丁震的那招“雪报”。 但屋子现在却是空的,空无人影。 包括汐、斯卡蒂、牒而布,乃至一众侍从,都没了踪影。 对于原愁子来说,他给徐乐这样的指路无疑是失败的,败上加败,处境堪危。 如果一个刺客没了利用价值,等待着他的,也只有死亡。 徐乐沉默了一下,居然道:“那这里没你的事,你就带着你的女人,走吧。” “你们不杀我?” “你知道自己此来理唐,都做了什么事?”徐乐忽然问了这样一句话。 原愁子只能如实回答:“受牒而布指使,行刺理唐王。” “如果一个人刺杀不成功,他还算不算是个合格的杀手或刺客?” “当然不算。” “那你就走,因为理唐城容不下失败的挑战者。” 对于徐乐做出这样的决定,丁震竟也没任何反对的意思,二人一个雄据理唐,一个坐拥昆仑山,本就是同气连枝,可以说徐乐在这种场合下做出的决定就是丁震的决定。 更何况,他们两人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爱才——惜英雄,重英雄。 原愁子折服于徐乐和丁震的度量和气魄,但他却冷冰冰地道:“你们就算不杀我,我择日也会再次登门拜访。” 徐乐不由一愣。 丁震又说出了一段谁也不懂的藏语。 众人更为不解。 朗生再次为丁震翻译:“大王说的是:下一次来的时候,你大可以从正大殿正门拜访,届时我会在王座上等你。” “好,一言为定。” 原愁子的脸上已浮现出象征生机的暖色。 年轻人就有这样的好处,无论遇到多大的坎,遭遇过怎样的险境,都能一一克服。 丁震的普通话也标准了许多:“后会有期。” 原愁子走了,带着余下的几名女刺客,走得不声不响,和他来时别无二致。 他走了,问题却没有走,牒而布的位置仍是困扰着众干员的一大问题。 芬端详着被毁掉了半边的房间,这间房的外围恰好是一面单向透光的玻璃,一把椅子立在房间最深处。 牒而布就是坐在这把椅子上,看着殿内众人饮酒作乐,又谋划着心里夺权的计划。 她挠了挠自己的头,可抓破脑袋也想不到牒而布逃往何处,只记得汐早些时候被一个侍女带走,莫斯提马也跟着溜了出去。 “他肯定早就逃走了。”克洛丝眯着眼,语气含糊,显然是酒意未消。 “我当然知道,但他是这个理唐城的掌权者之一,一定比我们更了解宫殿构造,在别人家里找人,又谈何容易。” 她说的当然是心里话,理唐城由四个小型移动城邦组成,每个城的规模都堪比龙门市郊的一处城镇,若要展开搜捕,也必要耗尽大量的人力。 哪怕是全面搜查,到时候,牒而布也不知早就跑去了哪里。 可徐乐却忍不住地发笑,他笑起来,又是那种驴子拉磨的声音,谁也未曾想到身为现今罗德岛的博士,曾经的铁旗门宗主,笑起来会这么喜感。 “你们把问题都想复杂了,有没有想过也许牒而布计划周密,就没给自己留退路?” “这怎么可能?”芬投来了不信的眼神。 “怎么没可能?还记得跟咱们偶遇的两位深海猎人美女没?” “你是说歌蕾蒂娅和斯卡蒂,她们今天也不在这。” 徐乐阴恻恻地一笑:“因为她俩都死咯,杀她们的元凶正是牒而布。” “你是说真的?”芬被徐乐此言吓得脸色煞白,“博士一定又在吓唬人了。” 徐乐又道:“那我再问你,海嗣和深海猎人比起来,谁更强?” 芬强做镇定,想了想:“那要看是哪种级别的,如果是一般的海嗣,肯定承受不住深海猎人的打击。” 徐乐忽又坏笑一声:“那如果是最高规格的,比如说‘初生’,也就是海嗣里面堪称神的个体。” 这个词一经出口,众人脸色皆变。 芬的脸本就煞白,此刻更感到震怖。 克洛丝性子慢,反应也小,她表现出的则是诧异。 难道这个理唐城内,真的有“初生”存在? 在世界最高城买草莓(七十三) 初生,指的正是海嗣中最具权能的四大神只。 如果你将其称之为这个世界的“神”,没人会否认你的说法,毕竟这个世界上也确实有着崇拜海嗣的深海教会。 可如果你当着干员的面,说理唐城内有一位海神,也就是“初生”存在,她们一定会笑话你吃错了药。 如果你还当着干员的面,在穿越者丁震面前,说同样的话,她们却不会笑你,而会觉得你精神不正常。 在影视作品或是游戏作品中,穿越者往往都是最强、最劲、最霸、最狂、最有能、最具格调的存在。 穿越者就是作品的实力天花板。 他们自原有世界不知以什么方法不知所谓地远道而来,一步步打怪升级,最终弑神这种事,在文学作品里,大概也是被玩烂的套路了吧。 总的来说,就无论说是什么神,有多强,有多少稀奇古怪的能力设定,只要有穿越者一来,都能给你爆杀、干碎。 例如,万智牌中旅法师力败奥扎奇,最终三个神明就留了一个;某知名作品中,唐门弟子一路高歌猛进,最终成神。 此类桥段,大有外来的乡下人闯进一个村里,别的没有,有的是一身的胆量和本事,一路惩奸除恶伸张正义,扳倒了村里最有钱的地主恶霸,从而迎娶美人走向人生巅峰的爽快感。 怎奈何不乏又有许多读者都很爱看这种桥段。 或许这就是生活中有些压抑,所以才要在文学作品中寻求释放的缘故。 话又说回到这泰拉大陆,理唐丁震又是何等俊杰,理唐四王又具何等的惊世智慧,连炎国京城王宫的一众元老都认为,包括丁震在内的九名最强穿越者(也可称为“九极”),已有五千年前炎国敕神时期奇人异士的影子。 活了两万岁的江湖奇人天天笑能心甘情愿隐居理唐城,除了为寻欢作乐,也少不了对理唐丁震的认可。 如此强者,又怎会容许自己城中进海嗣了? 徐乐见众人不信,他紧接着说,说得很大声:“而且不是一只初生,现在是俩,原本只有一只的,现在又来一个,成了俩了!你们明不明白我说的意思?” 芬原本是明白的,现在非但不明白,还有些想笑:“乐博士怎么不说来了十个?那倒更离谱一些。” 徐乐放弃了辩解,反而问了个问题:“你知道海神一共有几位?” 芬大为不解:“这我又怎会知道?这种问题你得去问阿戈尔人,也许就连舰上的阿戈尔也很难有几个能答出的。” 徐乐又变回了微笑:“我告诉你啊,初生在原来你们的世界一共有四位,现在穿越者来了,一共有五位。” 芬对徐乐这番话有些震惊:“那多的这一位又是从哪来的?” 克洛丝不经意地轻笑道:“该不会是穿越者生的吧?” 这是无心的一句话。 可往往无心的话,也是问题的正解。 “对咯。”天天笑在一旁吱声,声音沙哑,又像是在喝彩。 “说的没错。”徐乐道,“就像圣经中本只有四福音,第五福音不可能是凭空产生,只能是人为编纂。这第五位初生,就是生出来的,是被穿越者创造出的生命。 她就是‘灰色月光’慕孤月。” 芬怔了怔,道:“既然有两个,还有一个是谁?” 徐乐道:“‘腐化之心’伊莎玛拉。” “她为什么会在?” “我不好说。” 徐乐不好说,并非他不知道。 相反,他很清楚伊莎玛拉现在在哪。 又或者说,蛰伏在谁的身上。 还未等徐乐解释,远处已传来地震般的炸响,以及如同音爆的尖啸。 徐乐闻声脸色骤变。 变得怒中带怨,怒叱道:“一个个就送,就送,你们还想不想赢!” 芬被搞得一头雾水:“你在说谁?” “还能是谁?满身晦气又杀千刀的深海猎人二队长!” 蒙蒙细雨笼罩了理唐城,不禁让人联想到剑随花落,烟波浮雨的江南。 这个世界的炎国也有江南,可惜在理唐城内舞动的剑与江南不同,烟也不及江南飘渺灵动。 藏地有藏地的风格,藏地的雨是冷的,西风更烈,一切都来得分外厚重、粗犷。 深海猎人的剑是利的,不过就算没有剑,她们一拳击在地上,也足可引发一场小规模的地震。 深海猎人的矛,亦或是槊都是尖的,尖如爪牙,但最尖利的并非是她们的武器,而是狩猎的手段。 斯卡蒂每一次挥剑,都会在地面上留下很深很深的一道剑痕。 她斩的就是慕孤月,若不是歌蕾蒂娅在一旁,单以一个深海猎人对付这样一位面相异于常人、形似鬼魅的小女孩,倒也属实是有些难度。 歌蕾蒂娅挥舞长槊,斩的也是慕孤月。 她刚刚及时闯入隔间,才让斯卡蒂幸免于牒而布之难。 如果葛哀知道他心心念的女人若不是三队长及时赶到,就差点被牛了,心里一定会过意不去吧。 不过葛哀并没有来,在他杀人的这段时间,斯卡蒂与歌蕾蒂娅二对一,已跟慕孤月拼了三百来招。 这无疑是一场苦战。 而且是一场看不到边的战。 无论哪个干员对上海嗣,都会是苦战,更何况是一个“初生”。 泰拉大陆每一个可称之为灾难的生物,都具有超越寻常生物限制的强绝能力。 北荒邪魔是知道它的人越多就会越强。 而海嗣之所以可怕,就可怕在它能够适应攻击来不断地进化。 如果给予一头海嗣危及其性命的打击却不死,若给了它喘息的机会后,等下回再去打它,同样的招式下,效果就会减半甚至微乎其微了。 这也是阿戈尔科技位于泰拉顶点,深海猎人却仍在使用冷兵器猎杀海嗣的理由,就是为求简单粗暴、一击致命。 也许,就算海嗣将身体强度进化到极致,以肉身承受阿戈尔铁器也不一定讨好。 也许,海嗣中的“初生”个体正如徐乐所言,绝没有想象中那样恐怖。 可当歌蕾蒂娅与斯卡蒂联手交战‘灰色月光’慕孤月时,她们感到了她的不对劲。 慕孤月在海嗣中是特别的,斯卡蒂斩来一剑,她躲,仅凭着感受剑气就自觉地将身体硬化。 等第二次再挥剑时,她不但躲过了第一招,还用左臂进化的鳞甲硬抗下第二招。 以肉身硬接撼天动地的一击,她的手上居然连一丝划痕也没寻到。 歌蕾蒂娅想依仗自身突破音速的力量解决掉慕孤月,她奔跑的力道已在青石板路上留下极深的踏痕,就连周围的烟雨也被这种突破生物体极限的移动而裹挟、撕碎。 可自打慕孤月挨了歌蕾蒂娅那一下刺击之后,她就像是看穿了这位深海猎人二队长的一切能力。 俗话说黔驴技穷,若你发现你的对手从头到尾只有这么几招,又缺少变化时,那么胜利将会是注定的。 对上歌蕾蒂娅,慕孤月依旧能适应,前五十招靠的是硬接,不免伤痕累累;中五十招就已能跟上她的速度;后三招她能处处料其先机,甚至能预判起歌蕾蒂娅的走位。 如此三百招过后,慕孤月纯黑色的皮肤一经恢复,光洁得一尘不染,丝毫看不出这是个经历了一场恶战的姑娘。 反倒是深海猎人这边伤痕累累,深感狼狈。 歌蕾蒂娅心里开始后悔,又难受,她现在巴不得用手里的长槊捅自己一枪再抡起手来给自己一个大嘴巴。 刚才成功吓退牒而布,救下斯卡蒂和汐,本就该听莫斯提马的意见一同撤离,而不是留在原地,等着慕孤月这位“初生”来到一较高下。 人果然是打不过初生的。 “难受啊!”歌蕾蒂娅心里在叫唤了,“现在这怪物适应了速度,再想逃,怕是比登天还难!” 可惜她不能这么叫唤,就算内里千百个不情愿,斯卡蒂在边上还得靠她,如果她自乱了阵脚,那天下就没有比自己更荒唐的深海猎人队长兼执政官了。 慕孤月看着她们精疲力竭的样子,笑得更开心,在歌蕾蒂娅眼里,这笑容却像极了一个魔鬼。 慕孤月就是海嗣里的魔鬼,孩童中的怪物。 难道一切就没有破局之法? 歌蕾蒂娅沉下心,仔细思索着,越是紧要关头,人就越要冷静沉着,至少慌是没有用,想不出方法再另说。 金铁交击,声如急雨、如乱弦。 转眼间,已从三百招,过到了第五百招。 在世界最高城买草莓(七十四) 也就是在第五百招拼完之后,骤变急至。 她们们交战的地方是一处空旷的广场,在布达拉殿以北,在朦胧中依稀能看到白色楼宇的影子。 如今,自影中飞来了一颗子弹。 速度超过音速的子弹自狙击枪中射出,如同在画布上留下一道带着三分墨色的透明水线。 子弹飞来后很久,枪声才响起,如同歌声,歌中夹杂着寂寞,寂寞中又带着狠绝。 打出这一枪的当然是陈墨。 命令他开枪的人当然是徐乐。 被子弹打中的人却并非是慕孤月。 而是歌蕾蒂娅。 准确来说,是她手里那杆漆黑的长槊。 弹道像是恰好预判到歌蕾蒂娅的槊在命中的时候会处在那个位置。 子弹很快,槊同样也很快。 平平无奇的一颗源石子弹与黑中带亮的一柄长槊相撞。 歌蕾蒂娅手腕一松,武器脱手。 广场上连同斯卡蒂在内的两名深海猎人顿时愕然,她们当然也明白这一枪是谁打的,理唐城内能把子弹射出这么远又这么准的人除了陈墨以外,也再无别人。 更何况陈墨除非是存心要杀她们,不然也没可能故意击落歌蕾蒂娅的槊。 武器脱手,歌蕾蒂娅手无寸铁,像极了一条困在岸边的死鱼,她现在离慕孤月已不到三尺,就站在她一招就能打到的位置上。 现在再想退已是不可能,再进也是妄想。 万事皆休。 所谓进退维谷,莫过于面前生门被封,身后已是囹圄。 通常情况下,绝境跟丑陋的景色是分不开的,如满目疮痍山河破碎。 可面前这偌大的理唐城,穿越者的圣地,藏人们栖居的圣所,是多么美啊! 怎奈何自己一意孤行,光想着解决自己的任务,却忘了静下心来欣赏这地方呢? 慕孤月的手已距离歌蕾蒂娅的头不到三寸。 对于一个海嗣而言,如果她想,只要一用力,大可以击碎她的头颅。 深海猎人的自愈能力再强,也终究是人。 人的头要是碎了,没有人会不死。 歌蕾蒂娅的呼吸已停顿,瞳孔也紧跟着收缩,全身原本能爆发出不亚于天灾般力量的肌肉在此刻都已僵硬。 这就是人临死前的反应。 直到现在,她才发觉自己属实并非和自己想得那般勇敢无畏。 就算是打成年以来,经历过十七年实战,死到临头时,还是会害怕。 望着慕孤月这只漆黑的手,歌蕾蒂娅就好像感到剑被架在脖子上。 歌蕾蒂娅从未想过慕孤月就是“初生”,但能掌握强绝剑法的诡异少女,又能与人交流,加之浓烈的熟悉气息,她绝对是海嗣中的佼佼者。 单从她对攻势的适应与学习上,就已经超越了其它海嗣一大大大截,而且她还会格斗技巧,尤其是她这双手。 谁都看得出来,海嗣神只的这只手若是打下,绝对不会让人好受。 这又是什么手? 她的手就是利剑,每一个关节的微弱摆动甚至比剑气都要凌厉。 手形状的剑,手形状的死亡。 剑的出现岂非往往就伴随着死亡? 歌蕾蒂娅不想死,可现在却只求速死。 只有自己一死,斯卡蒂才能撤退,谋得一线生机。 只要有了生机,流落到陆地上的深海猎人就绝不可以说没有归乡的希望。 但是,她现在心里矛盾了。 一种是力求速死为队友求生存的死志,另一种是想要活命的生物本能。 ——我不要死我不要死我不要死我不要死我不要死我不要死我不要死我不要死我不要死我不要死!!! ——我必须拼死一战我必须拼死一战我必须拼死一战我必须拼死一战我必须拼死一战我必须拼死一战我必须拼死一战!! 为了能做出最正确的行动,她至少先要接下慕孤月的这一招,哪怕是自己死,也要为斯卡蒂争取下一点时间来。 任何的言语也已经苍白无力,歌蕾蒂娅的脸也已因紧张而变成苍白色,双目红得像火,又红得像即将流出的鲜血。 自己会不会还能活。 这天下又有谁是不会死的? 又有谁呢? 慕孤月弹出了自己的手指。 歌蕾蒂娅没有武器,便用双手去抵挡。 就在这时,她整个人被打得倒飞了出去,视线也由面前转至身后。 看到了身后的景象,她突然有了一种很荒唐的感觉。 她看到了什么? 她眼睁睁瞧见了斯卡蒂和葛哀坐在一旁,似是对自己的所作所为熟视无睹。 又瞧见了徐乐,斜挎着一柄带着红眼的银色宝刀,以一种面无表情又百感交集的态度看着自己。 她刚才交战太酣,竟没有察觉到身后的变化。 面对这样的海底神只,绝没有人还能把注意力分散至身后,歌蕾蒂娅也一样。 她又听见徐乐说的一句话:“月儿,别太难为人家了,都是自己人。” 月儿? 徐乐说的是“灰色月光”慕孤月? 他跟她认识? 他怎么会跟一个海嗣认识? 她这种强到没有边的海嗣又为什么会跟穿越者有联系? 她打我简直就像下海炸鱼! 斯卡蒂她们在做什么?为什么不来帮忙? 这下子,她被打得眼冒金星,心里也跟着百感交集。 这一招的力道的确大,但没有血。 甚至连伤口都没有。 可徐乐巴不得歌蕾蒂娅落下点终身难愈的伤疤,好让她这个不可一世的阿戈尔外来人长长教训。 待等到歌蕾蒂娅醒来时,她又看见了更加离谱的一幕—— 慕孤月居然骑在徐乐的肩上,在玩“坐飞机”! 她的笑声如银铃,笑容纯真而烂漫,抛却她那异于常人的肤色以外,怎么看都像是一个十来岁的孩子,却绝不像是一个会杀人的海嗣。 她怔住。 心如乱麻。 斯卡蒂递给了她一大瓶水,在一旁解释道:“二队长,真不知道如何告诉你真相,但有时候真相就是很难解释。” 徐乐走来时,慕孤月依旧骑在他肩头。 他抬头看向慕孤月时,眼睛闪着很愉快的光,可与歌蕾蒂娅对视时脸立刻就拉下来,双目也吧是死灰色的。 “大舅,就是这个女人,她一天打了我两次!”慕孤月低头看着徐乐,似是在告状。 徐乐点了点头,又质问向歌蕾蒂娅:“我跟你说过什么,我是不是说见到慕孤月赶紧走?” 歌蕾蒂娅当然只能承认,徐乐的确是这么说的。 徐乐继续追问:“你是罗德岛干员,是不是归我管的?” 歌蕾蒂娅反驳:“我本来也不是,咱们是合作关系。” “还在嘴硬!”徐乐呵斥道,“你是不是觉得自己很有本事?仗着自己是个深海猎人,就能在陆上横着走,可以当王者?” 歌蕾蒂娅反而问道:“你和这个小怪物是什么关系?” 一听到“小怪物”三个字,慕孤月气鼓鼓地冲她做了个鬼脸。 徐乐拍了拍慕孤月,又用大拇指指向自己,理直气壮地道:“她是我外甥女,我罩着的!” 歌蕾蒂娅道:“你当初不要我与她交手,就是因为这个?” 徐乐道:“可你为什么不听?” 歌蕾蒂娅顿时光火:“你知不知道这怪物做了什么?斯卡蒂就是被她掳走的!” “那是她的工作,月儿跟牒而布的契约还没到期,当然要服从他的命令。” 歌蕾蒂娅质问:“这就是你放任她伤人的理由?” 徐乐反问:“可她伤了谁?” “她差点杀了我!” 徐乐摇了摇头:“你不算。” 歌蕾蒂娅转头看向斯卡蒂,斯卡蒂居然一脸无辜地说道:“她可没跟我打架,小姑娘挺可爱的,还管我叫姐姐,跟我掰手腕,差点就赢她了。” 歌蕾蒂娅顿时明白了,旅馆的坍塌就源自于这两人的一场掰手腕,深海猎人和海嗣的较量也难免有这样的破坏力。 斯卡蒂有时也像个孩子,决斗愿赌服输,输了自然就心甘情愿地被她抓到牒而布跟前,不了遭了他的奸计,被下药迷晕。 就在这时,慕孤月瞪了一眼歌蕾蒂娅,对徐乐道:“我不喜欢她!” 她说的是实话,正因为慕孤月不喜欢歌蕾蒂娅,她才会在见到她的第一面就用剑气示警。 不喜欢的人,就要动手打。 喜欢的人,就好好坐下来比个高低。 孩子的世界,就是这么单纯。 徐乐笑了笑,像是在哄她开心:“我也不喜欢她,她不听话,你最近听话吗?” 慕孤月点头:“丁大叔和丁二叔一直想杀丁震哥,我只能帮着大叔杀人,他让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 “那丁大叔给你今天布置的任务是什么?” 慕孤月想了想,道:“他让我看住这条路,谁要过,就杀谁。” 在世界最高城买草莓(七十五) 徐乐听了慕孤月的这段话,竟也没感到意外,而是去问歌蕾蒂娅:“你明白了现在的情况没有。” 歌蕾蒂娅起身,站在徐乐身前,可现在她忽然觉得自己变得矮了好几个个头,而徐乐理直气壮,又高她一头。 她只能如实说:“有些明白了,有些却不明白。” 徐乐道:“那你说说,明白了哪些,又不明白哪些?” 歌蕾蒂娅道:“我明白了你当初叫我这么做的原因,但没明白你为什么没跟我说明白。” 徐乐又问:“你知不知道大海?” “我怎么会不知道?” 海底国度阿戈尔就是歌蕾蒂娅的故乡,没有人比她更清楚。 徐乐不怀好意地笑了笑道:“那你明不明白大海其实和井没什么不同,同样装着水,也同样能养鱼,所以海里住着的人和井里的青蛙其实没什么区别。” 他的这句话显然是有意在损歌蕾蒂娅,说她是井底之蛙。 歌蕾蒂娅皱眉道:“你大可不必这么拐弯抹角地侮辱我。” 徐乐还嘴道:“我就得说你没见识!” 歌蕾蒂娅冷冷看了徐乐一眼,仍是很不服气:“能不能让我听听有见识的博士今天有何高见?” 她在说这句话时,“博士”这个词用的是英文,也就是“doctor”。 刀客塔。 徐乐颇不开心地答道:“别用英文称呼我,我不是刀客塔,充其量算是个刀客,但是是个有高见的刀客。” 他瞧向慕孤月,抚摸着她的头发,沉吟着道:“月儿现在听命于牒而布,就算她不想,若我们硬闯,她也会不受控制地阻拦,契约就是这么奇妙。” 慕孤月也捋着自己的头发,怪不开心地说:“大舅你两年前把我留在这,嘱咐我学本事,可天老头无聊的很,丁大叔就趁机把我逮住,用他的怪魔法把我限制住了,真是我历届主人里最坏的一个!” 在听着徐乐与慕孤月的几番交谈下,歌蕾蒂娅已明晰了两点: 一、慕孤月虽是穿越者创造出的第五位海神,但她的心智仍像个七八岁的孩子,若见到她就主动回避,她也并不会故意袭击任何人。 二、牒而布用法术契约控制了慕孤月,命她镇守这条通路,格杀擅闯者。 这些事就算她不情愿做,有命令在,她也不得不做。 就在这时,慕孤月忽地拍了下自己的脑袋,像是感知到了什么,头发也如触到静电般随之一立,惊叫道:“坏了坏了!坏大叔又给我下命令了!” 徐乐神色微变,问道:“什么命令?” 慕孤月指了指远方的一间民宅:“他要我带你们一起去见他,他还让我告诉大舅你,就算名字里带哀的叔叔打败了二舅,夺了兵权,他也绝没有输。” 就在这个时候,葛哀矗立在一旁,从兜里掏出了一块带血的金色令牌。 徐乐接过令牌,脸上又多了一丝歉意。 慕孤月所说的“二舅”,就是多尔甲,即四王中掌握理唐兵权的王。 派葛哀去杀多尔甲,也是徐乐的意思,无论谁都能看得出来,葛哀为此冒了很大的风险。 因为多尔甲手下,都是理唐城精英中的精英,每位战士的实力已不下炎国或乌萨斯的帝皇内卫。 这当然是一场不亚于丁震对阵原愁子的苦战。 这一役虽无重伤,可葛哀依旧免不了挨上几刀,流上一些血。 血染红了葛哀的衣襟,他却用宽大的外套遮住,可即便如此,斯卡蒂依旧察觉到葛哀负伤的事实,顿感忧心。 等他们进了那间小屋,牒而布做的第一件事也是称赞葛哀:“没想到向来不起眼的葛哀使竟有如此好本事,一人一剑可抵我理唐顶尖精锐。” 这当然是很高的赞誉,穿越者城池的实力本就比泰拉原住民的实力要高些,能尽败理唐精锐而不死者,大可称为绝世好手。 “没必要折煞我。”葛哀却不以为然,“我们都知道这些兵变都是你所谋划。” 牒而布忽然发问:“你可知什么是世界最高城?” 葛哀和徐乐皆陷入沉默。 牒而布的目光似已望到了遥远的天边,缓缓道:“世界最高,就是世界最强,我相信藏地流传的智慧在这个世界也一定大有用武之地,若我来当这理唐四城的王,不出三年,理唐足可匹敌全泰拉任何一个组织,任何一个城邦,若给我十年,理唐便可傲世群雄,就连阿戈尔也不值一提。” 他有这样的野心,徐乐也不得不承认,他确实有他所说的实力与智慧。 单单是“一眼真鉴”这种能够洞悉事物本质的奇门秘术,就绝非是任何源石技艺所能匹敌。 更不要提以烟雾施展的一系列技艺,谁若面对这些招式,将无异于以肉身应付一场天灾。 可为什么野心往往伴随着智慧和力量随之而来? 难道这也是人性的弱点? “可惜。”牒而布的眸光又转为黯淡,“可惜我看不到,你们也看不到了。” 徐乐已感受到牒而布的那种绝望。 这是一种壮志未酬奈何英雄迟暮的绝望。 他有心机、有手段、有胆识。 他特意请来了能与丁震一较高下的烟王原愁子助自己夺权。 他倚仗着海底神只的力量护自身周全,顺带着串通多尔甲,将理唐重兵纳入自己的掌控。 距离夺得理唐王的宝座,也只有一步之遥。 可惜。 牒而布的与语声中夹杂着万钧重的疲惫:“是我要夺的权,人也是我杀的,我认栽。” 可惜,牒而布没有料到徐乐和葛哀会为了这件事如此拼命,在他的观念中本就无法理解徐乐与葛哀能办到的一些事。 徐乐和葛哀是不同的两种人,徐乐有野心和胆识,葛哀凡事力求稳重不与世争。 在他的预想中,在歌蕾蒂娅登上铁旗峰后,葛哀必会和徐乐生隙, 为什么一个自好淡泊之人,会甘愿受徐乐驱使,甚至会为他拼命? 于是他问徐乐:“世人都说穿越者中的最强者,每个人的战力都可比肩一座城池,你究竟用了什么,才让葛哀使连同深海猎人一齐为你卖命?” “你觉得世间一切人和物都是可以收买的。”徐乐道,“你用你的眼睛看到的一切都是利和益,却没看到义。” 牒而布默然无语,他到此刻才明白了一点,他聪明一世,自诩看透了人性,奈何却又低估了人心。 门外又有人走进,是个端着长长的狙击枪,眼神透亮的年轻人。 歌蕾蒂娅一眼就认出了他,他就是刚刚一枪打落自己武器的那名狙击手,陈墨。 他面带微笑,像是刚刚经历了一些难得的美事,也多了一种盛气与自信。 陈墨朝着徐乐点头示意:“干员们一切都好,该办的也都办完了。” 在世界最高城买草莓(七十六) 雨过天晴。 好事的游人和居民将理唐城无烟殿外的广场围得水泄不通,他们都敬重丁震这位年轻的城主,而今天,他更将荣登成为理唐四方城池的共主。 权力的斗争就是这样,不是你死就是我亡,活到最后的人,也往往是受益最多的。 但丁震却一点也没法高兴,二舅多尔甲在徐乐的筹谋中死于葛哀剑下,随之殒命的还有上千名理唐勇士。 大舅也因谋反成了阶下囚。 天天笑老人劝慰丁震:“凡事天天笑,有些人的命数在这,生有时,死有时,没什么大不了的。” 以上,都是对内的真相。 对外,理唐城所宣称的却是另一番“事实”——葛哀入侵理唐城,杀死了多尔甲和一众理唐勇士,并重伤牒而布。 这个消息的前半段是确实发生的,但后半段纯属无稽之谈,更没道明事情的全部真相。 只有傻子才会句句假话。 骗子说的话里都是一半假、一半真。 所以世人自以为得知了事情的全貌时,往往被蒙骗在不知从哪里来的人所布下的不知怎样布出的局里。 这样一盘“骗局”当然是为了稳定平民的情绪,让他们以为是丁震和徐行乐打跑了葛哀这一强敌,多尔甲不幸殒命,牒而布不幸重伤。不过好在丁震还是那个打不倒的理唐少年郎,徐行乐也依旧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昆仑刀天子。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丁震不愿手足相残,他想要给自己的舅舅留下一个好名声,哪怕他们要害自己,因为他们是自己在这个世上唯二的亲人。 如今,多尔甲既殁,唯二已成唯一。 总的来说,这一役功劳最大的就是葛哀,他帮丁震夺了理唐兵权。 受害最多的也是葛哀,他身上负伤,在理唐也名誉扫地。 丁震觉得自己就是个骗子,他在背叛,不仅骗了理唐人,骗了从大理寺来的搜查官,还辜负了葛哀,将他活生生从沉默寡言的葛哀使塑造成了一个同样沉默寡言但杀人不眨眼的大魔头。 难道成王的代价就是不得不欺瞒、狡诈? 他无话可说,百感交集时,唯有沉默。 沉默。 陈墨。 陈墨也在沉默。 他沉默是因为女人,万般寻索,也只为那女子。 w在徐乐的安排下潜伏进杀手中,暗中协助罗德岛一行传递消息,在理唐城内却一直像是在躲着陈墨。 让他连影子都寻觅不得。 在男女之情上,一个人千方百计去找另一个人,而另一个人用尽千方百计去躲一个人,并不是因为他们的关系有多疏远,而印证了一点,那就是他们在乎彼此。 因为在乎,所以才疏远。 w有自己的使命,陈墨有他要走的路,他的生活。 在这点上,莫斯提马最能理解他的感受,因为她也是心里有秘密才回避至亲之人的人。 所以她也沉默。 除此之外,一众干员也在沉默,她们稀里糊涂地遭遇一场袭击,目睹了两名穿越者毁天灭地般的惊世对决,除此之外像是再没有做什么有用的事,像是路人。 世间岂非大多数人都是庸庸碌碌,做了别人眼里的路人? 沉默和哀伤、失落这种情感是分不开的,如果说欢笑是快乐的血液,那沉默就是哀伤的花。 淡淡的哀伤,结出沉默的花。 可葛哀非但不沉默,他却很高兴,平日里他摆着一副愁眉哀脸,可如今背负了弑王的污名,被理唐全境上下通缉,他反而感觉高兴。 斯卡蒂问:“你在高兴什么?完事后就一直在笑。” 葛哀怔了怔:“笑这种东西越笑越廉价,我可不轻易笑。” 斯卡蒂道:“可你的嘴角上扬了不止一次。” 一听这话,向来沉稳的葛哀居然鼓了一下脸,把嘴吹成了一个大泡泡,似是在憋笑。 过了很久,他才承认:“我感觉到自己刚刚救下了许多人,所以开心。” 这时葛哀身侧传来了语声:“看来四大穿越者信使也并非你所说的那样从不杀人,刚刚你以一人之力,杀了又何止百名士兵,看样子多尔甲也死得并不安详。” “我不认为我杀错了人。”葛哀道,“他们和我一样,比起平民来说都有武力,可惜他们是多尔甲的鹰犬。人们往往只看到结果,却没能看到事情真正的因,更推测不到未来的果,倘若我不夺这兵权,多尔甲乘势兵变,理唐将再无宁日,死伤的百姓绝难以千百做估量。” 歌蕾蒂娅冷笑:“所以你因为战斗而兴奋。” 葛哀微笑道:“错了,我开心,只是因为我救了人。 世间最强的力量并非在于摧毁,毁灭是最没用的东西。在我们那个世界有能将一整座城市夷为平地的巨型炸弹,或许这个世界也有类似的东西,可它们在爆炸的那一瞬间,它就会变得没用。” 歌蕾蒂娅恍然:“我明白你的意思,最强的力量不在杀伐,而在于守护和挽救,我相信你一定能跟罗德岛那帮人合得来。” 葛哀这时说了句跟他面貌极不相符的话:“当然能合得来,我可是资深粥批,十年穿越生涯,难凉热血。” 等他缓过神来,才意识到自己说了句她们听也听不懂猜也猜不透的话,故而哈哈大笑。 斯卡蒂面带欣慰地看着葛哀,心想:“可能哀的心里与他脸上大不相同,也在想着许多天真烂漫的事吧?” 葛哀、斯卡蒂、歌蕾蒂娅,他们本就该走,无论谁背上了足以触怒整座城池内所有人的罪名,唯一的选择也只有快逃。 不过好在他们此刻所在的地方并非理唐,而是铁旗峰。 铁旗峰上艳阳高照、山海峥嵘,让每一个登到峰顶的人都感受到了十足的暖意。 生命本来就还是温暖而美丽的。 所以葛哀问向歌蕾蒂娅和斯卡蒂:“丁震跟我说了,理唐的灵药包治一切症状,无论是萨科塔的堕落化或是深海猎人的海嗣化,这也理唐四城被称为世界最高城的其中一个原因,你们做好决定没有?” “解除了海嗣化,深海猎人的能力会不会一并消失?” “当然,连同坏处和好处一起,一笔勾销。” 回答这句话的不是葛哀,而是徐乐。 “世上的好处哪能让你们全占了,又想当超人,又不想变怪物。你们做好决定没?”徐乐饱含深意地瞥了歌蕾蒂娅一眼,从兜里掏出了两瓶药,“这药我刚从丁震那里求来,名字就叫‘归来’,意思是不管你现在是什么状态,一定能扭转因果,让你回归到这些病症伤疤到不存在的状态。” 两瓶药装在琉璃瓶内,其中的物质却不像是液体,更非仙丹,准确点说,是一种烟雾。 理唐既然是世界最高城、电子烟之都,烟就是药,自然也没什么好奇怪的。 这瓶内的烟雾与一般烟草或烟油烧出的烟雾不同,它既轻盈又沉重,既缥缈又像是又实体,若要找一个准确的形容词来形容它,那就是梦。 这瓶药就像是梦,用了它,能治愈一切病症,令一切伤势痊愈,满足一个人的美梦。 但对于深海猎人而言,这“归来”,究竟是噩梦,还是美梦? 在世界最高城买草莓(七十七)(终章) 答案。 每个人对问题都有自己的答案,每个人对于过日子也有自己的过法。 像理工类的问题,只要条件设好,最优解是存在的,如果你没能求得最优解,只能说明你采用的方法不对。 但生活却不一样,生活没有最优解,你所走的每一步都是一种解法,就像你决定今天点外卖或者吃食堂,决定工作或者是摸鱼,今天打的游戏是最新出的斗阵特攻:归来,还是支持国货当个人人笑话千夫所指却又自得其乐的农原粥。 没人能告诉你答案。 当一切的一切都无法由别人指导,亦无从参照时,答案就在你的心里。 太阳不死,太阳照在你心里。 月华盈满,笑看云卷云舒,亦未尝不可。 歌蕾蒂娅给出的选择是拒绝,她有拒绝的权力,她要继续战斗,在找到故乡之前,她要不断地战斗。 因此,深海猎人的力量必不可少。 她也深知海嗣细胞带来的副作用。 摸了摸脖子上已因海嗣化长出的鳞片,歌蕾蒂娅的态度依然坚决。 歌蕾蒂娅带着斯卡蒂离开,斯卡蒂面上却写满了依依惜别的不舍。 在理唐城内,与她分别之人除了葛哀外,也没有别人能让她流露出这种情感。 葛哀没有走,他留在原处。 徐乐和葛哀没有歌蕾蒂娅的一点是:铁旗峰顶的确是通往深海国度的入口。 不过这个深海国度并非是阿戈尔,而是九分半城。 九分半城是当初李离天借着武侠小说所起的名字,若说理唐是表面上的世界最高城,九分半城就是里面的世界最高城。 两座城既然有路径相通,那世界最高城当然也可以当做是理唐四城和九分半城的合称。 九分半,顾名思义。 这座城池凝聚了泰拉大陆九分半的造化。 包含了九分半的可能与不可能。 巧夺了世间九分半的玄妙、智慧及思想。 如果说阿戈尔是深海一族的故乡,乌萨斯是乌萨斯熊人一族的根据地,卡兹戴尔是魔族不可割舍的一部分,拉特兰是萨科塔天使族守护着的家园。 那么,九分半城则是穿越者在这个世界的向往所在。 昔年一代穿越者翘楚离天李仲在一千年的岁月里,于北荒安置军营,于海底建成九分半城,没人能确切知道这个神一样的人物对这个世界的探索到了什么地步。 故此,有一句话在泰拉流传:“世间财富亿万,惟李离天独占九分半。” 这种财富不光指的是金银珠宝,还包括武力。 当然,知识、人脉、权力也可称为财富。 如今的如今,九分半城一切的一切已归于三人名下,即踏入过九分半城、如今还在这个世界的三人——“刀天子”徐行乐、“洞天哀使”葛哀、“盗剑”柳行善(也就是特子)。 除此之外,再无别人。 只见徐乐大步踏进铁旗峰顶的那间破庙内。 小小一间破庙甚至连遮风挡雨都成问题,徐乐却从屋角拿来了一把毛都快掉光的扫帚,等到扫干净了整间屋子,他才从房内甚是满意地踱步而出。 葛哀向徐乐问道:“你真打算带牒而布去九分半城?” 徐乐展颜道:“丁震不愿杀他,给他留了个好名声,却也不能放过他,索性把他带去城里,软禁起来。” “那这两瓶药?”葛哀指了指手里的“归来”,不禁面露难色。 “带去给小特吧,告诉他,两个月后,我很期待与他了结当初那场不分胜负的一战。” 徐乐微笑,笑中带着严肃与真诚。 就在这时,名为“大鸩”的大麻雀叫了两声,就又有三人自石阶处走来。 来的人赫然就是丁震、牒而布还有天天笑。 丁震眉头微皱,变得像极了方才与他拼死决斗的原愁子。 牒而布面如死灰,五官也已因失败的打击而僵硬。 天天笑依旧还在笑,仿佛这世上绝没有能难倒他的事。 原本荒凉破败的铁旗峰也终于有了难得的热闹与生机。 徐乐拍了拍丁震的肩头,打量道:“当上了理唐真正的四城共主,感觉如何?” 丁震说的话很简短:“坐上了王位,离别了亲人,背叛了朋友。” 无论是谁站在他面前,都能轻易看出丁震此时此刻心中的矛盾、痛苦与挣扎。 可以成为朋友的人,亲手杀了想要杀死自己的亲人,如今还要带走这世界上剩下的唯一一个亲人。 徐乐却道:“你仍把我和葛哀当朋友,就说明你已有了成王的度量,我相信你一定能明白我们的意思,因为理唐丁震本就是一代人杰,现在的的一切,是最好的结果。” 丁震不能否认徐乐的说辞,他也永远不会忘记徐乐等人对理唐城做出的牺牲,尤其是葛哀,他现在已成了全城明面上的公敌。 杯中的酒已空,人也已相继离去。 徐乐带着牒而布,步入了谁也看不到的门,消失在了破庙内,仿佛是一场梦。 葛哀下了山,一路向东,他的目的地是幽州。 “人走茶凉。”天天笑佝偻身子,眯着眼,喝下了杯中的最后一滴美酒,“乐儿走之前,教我放弃班察巴那城的王位,全力辅佐你管理理唐四城。如今这世界最高城,全归于你的名下,有何感受?” 丁震道:“我有个想法,不知老神仙您可想听听?” 天天笑道:“但说无妨,愿闻其详。” 丁震道:“理唐四城突遭变故,但赛马大会继续要办,而且要办得比以往还要热闹。我要命四城上下官员共五千人不可因动乱而畏首畏尾,故步自封。” “我是支持的。”天天笑这回是大笑,“理唐城人人爱马,向往荒野和诗意,只有这么办才能消除恐慌。” 于是,随徐乐而来的一行干员还不能一走了之,她们还要按期参加赛马大会。 尤其是大碗,那匹爱吃肉的宝马,它作为马,就要继续奔驰。 莫斯提马改了主意,她要带着汐一起回拉特兰,完成她未竟的复仇,只要她活着一天,使命就无时无刻不在追赶着她。 阿科用了名药“归来”后,从昏迷中渐渐苏醒,第一反应是吃饭,昆仑奴力大无比,唯有吃饱了饭,他才能继续生存。 纵使身边少有人能听懂他说的话,他也要追随陈墨一行,游历四方,把足迹刻在这片大地的每个角落。 阳光照耀下的理唐城。 朦胧烟雨中的理唐城。 马背上的理唐城。 远道而来因奔波劳累而困倦不已,故而歇脚暂住的旅人。 心气高涨,志大才高,想要在理唐城闯出一片天的江湖人。 从泰拉各国带来各种新奇百怪的商品,意欲在理唐寻求财富与机遇的商人。 形形色色纷至沓来的人,每天仍络绎不绝地涌入理唐城,他们都有自己的追求。 遥望千里之外的边关,从罗德岛逃出的一行人已过玉门,直奔幽州。 人只要活着一天,就要有自己的追求,人和动物的区别就在于追求。 动物的追求源于本能,人的追求却源于内心。 世界最高城究竟在何处? 只要你有追求,世界最高城就永远在你的正前方。 ——番外篇:在世界最高城种草莓 完 第一话 逢赌必赢的输家 破晓,几近破晓。 在破晓的第一缕曙光到来前,天空是死灰色的,毫无生机。 特子从卧榻上醒来,摸了摸自己的脸,又看了看自己的手,闻了闻身上的味道,又捋了捋自己的头发。 奇怪的是,一切都与之前大不相同,他的脸变得更白皙,白得能摸出涂抹的脂粉。 身上也并非是许多天没有洗澡的臭味,相反,味道很香,是各种药草与泥土夹杂在一起的香气,只有常年与烹药劳作相伴的人,身上才会有这种味道。 都说时间给了男人味道。 可这绝对不是男人的味道。 他的头发变得丝滑如绸缎,又白得在夜色里发着宝光,亮得就仿佛抹了一层珍珠磨成的粉。 紧接着,他拍了拍自己的肚皮,可肚子也绝不是自己曾经的那张肚皮,自己常年吃肉喝酒,已有了小肚子。 可这腰实在太过纤细,说是舞女的腰也不为过,长袖善舞,细腰也绝对善舞。 相传多年前江湖传说中有一名叫朱小腰的奇女子,不光是迷天七圣盟的圣主,也是个善舞的奇女子。 腰和舞,本就是分不开的。 只有美丽的腰,才能造就动人的舞蹈。 如果一个女人的腰美,那么她做一切事的仪态就绝不会太难看,也更容易俘获男人的芳心。 可当自己成了这种身材之后,特子先是怔了一下,然后思索,终于回忆起逃出罗德岛的那一场恶战。 以及如今的事实——自己和九色鹿又互换了身体。 之所以说又,是因为他们在之前已有过很多次互换身体的经历。 当特子虚弱到心力交猝时,九色鹿便会出面接管他的那具身体,助他恢复。 在用剑上,特子身为穿越者的“九极”之一,与丁震和谷恨霜齐名,当然没人能否认他的实力。 可在恢复和治病上,特子却难以望九色鹿项背。 他本人也曾承认过:“哪怕我娘子不是医疗干员,也不是一线作战干员,但在治病疗伤上也绝对是一把好手,如果说全舰最高的医疗水平相当于博士学位,那她起码占个水硕。” 水硕,就是有水分的硕士,俗话说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再水的水硕也比本科强,所以这是个差强人意的赞誉。 特子很少夸奖别人,也绝不是目空一切的倨傲之辈,如果他夸你好,往往就说明他真正认可了你这个人,想和你交朋友。 怎料造化弄人,五年前的一番事后,特子虽然没能交到九色鹿这个朋友,却成了名义上的夫妻。 幽州柳家庄的每个村民都知道山上那位神仙一样的鹿女,找了个混世魔王一样的外来人做丈夫。 丈夫天天不归家,妻子一个人养了个跟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孩子,如此生活,当真是天鹅配了绿豆。 可偏偏这两个人还挺恩爱。 每念及此,村里的媒婆、红娘外加一众爱看热闹的老妇女无不扼腕叹息。 以上成亲的这一过程,这当然就是另一段故事了。 也是原本《明日方舟》剧情中从未提到的故事,是因穿越者而生的故事。 天还未亮,占据着九色鹿身体的特子披上搭在床边的白色长衫,走进西厢房。 厢房在整间院子的两侧,西厢房虽不是最好的位置,却有着整个院子里最好的床与被,蚕丝织成的被,丝绒垫子的软榻。 就连九色鹿本人,都觉得享用这种床是一种难得的奢侈。 所以她将整个院子里最好的床和被子留给了自己的儿子。 路小柳。 路小柳本是特子仇家的儿子,后来被特子收养,成了他和九色鹿的养子,这当然也是五年前的故事。 今天我们讲的不是五年前,而是现在,1099年二月末,特子归乡后的事。 特子来到西厢房,轻手轻脚,打开衣柜。 若换作九色鹿,她一定会帮路小柳盖好被子,再小心翼翼地合上房门。 可特子不一样,他所做的第一件事不是去照顾自己的儿子,而是去拿酒,拿火折子,拿烟。 所以说男人中称职的父亲很少,洒脱又不顾家的浪子却很多。 大抵是他们生来在意的点就与女人不同吧。 香烟、美酒,特子挠了挠自己头上那对透着象牙般洁白的鹿角。 既然身体不是自己的,这当然不是自己的角,而是九色鹿的角。 他又抽了几口烟,喝几口酒,一连重复好几次,唯有酒精和尼古丁的刺激才能让他从积攒了多天的压力下得到缓解。 不料一个岔气,他呛了一下,也不知是因为酒太烈,还是烟太浓,总之就是被呛了一下。 他咳嗽,咔咔咔地咳。 路小柳被咳嗽声惊醒,在他的视角中,赫然看着自己一向温柔而端庄的母亲九色鹿左手拿着酒壶,右手掐着烟,不住地咳嗽。 娘亲啊!这又是什么娘亲? 小柳顿时面露惊愕。 路小柳忍不住问:“娘,这么晚了,你这是在干嘛?” 特子回了口气,订正道:“错啦,不是你娘,我是你爹,特子!” “爹?”路小柳想了想,九色鹿也的确跟自己说过她和特子间能互换身体的这件事。 于是他想通了,由惊讶变为惊喜,叫道:“爹!你可算要回家来了!” 特子道:“我带了一群人回来,你娘亲跟我意识易位,好在她随后就到。” “爹这次又为什么回来?”路小柳不解,“娘说你在罗德岛当了大头领,威风得很!” 特子沉吟道:“可我现在不是了,因为我输了。” 小柳脸色骤变:“爹是穿越者,天下无敌,又怎会输?” 特子道:“输了就是输了,虽说输,但至少我为朋友们解决了不少危及到他们生命的麻烦,交朋友本就该互相帮忙,解决麻烦。” 路小柳虽然年仅十岁,但他也大抵能明白“输赢”和“朋友”的意义。 如果一个人输了比赛,但赢了朋友,那世间就绝没有人能说他是彻底失败的。 朋友间也当然不是一味的给予或索取,更多的是一种彼此照应的默契,以友情构筑的默契。 小柳似乎没能理解更深层的含义,他便脱口而出:“小柳昨天也帮了朋友的忙,小瓷叫我去打了村东头的余大瓜和罗二狗,她还给了我十两银子。” 小瓷,是盘踞在幽州一代富商家的女儿,九色鹿曾为她治过伤寒,多少也是她的救命恩人。 小特却笑不出来,叮嘱道:“小柳,瓷丫头是请你当小代,做打手,打手是利益关系,绝不是朋友,同甘苦,共患难,那才叫朋友。” 小柳问:“爹回来后,打算住几天?” “长长久久,一直住下去。”特子道,“不过在那之前,想不想跟我一起出去找点乐子?” “好啊!”路小柳来了兴致。 “走,去‘有骨气’赌坊,玩两把!” 第二话 冷血无情的医仙 九色鹿住在山上,前院的院墙青砖白瓦,是住人的地方,后院则是用泥巴混合玉米杆砌成的,那里用于种菜。 可特子不光把前院每间屋子甚至是书房的每个柜子翻了个遍,还把后院的土刨了一圈,除了几个铜币以外,硬是没搜到一块大板。 “既然要去赌钱,没大钱怎么行?” 于是他问小柳:“乖小柳,告诉爹,你娘亲一般把钱放在哪?” 路小柳不假思索地答:“就放在爹刚才搜过的床头柜,但娘亲上周都花了。” “花了?”特子怔色道,“花去哪了?” “买药。”小柳向南方指了指,“娘从集市预购了一百来斤的蜂蜜、板蓝根还有一堆稀奇古怪又大寒大热的药材,说是冬春交替,村里染伤寒的人会很多,总要备上一些。” “原来是这样啊,那我娘子跟你那几个姑姑一样,又都成穷光蛋了。” 特子说的“姑姑”自然就是年、夕、令三岁相,她们虽贵为炎国的神仙,也绝非大富大贵。 年拿了俸禄就去拍电影,结果是拍一部赔一部。 令好饮酒,一有钱就去买酒喝,喝的还是最贵的。 至于年纪最小的夕,除了画画以外她什么都不甚关心,包括赚钱。 俗话说: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 九色鹿从未向特子提起过自己的家事,有所联系的也只有这几位岁相。 而特子也一直把这几位“亲戚”不当亲戚。 ——穷得叮当响的乡下人,跟老子搞什么沾亲带故? 岁相们虽没多少银钱,倒也怡然自得、逍遥快活、衣食无忧。 可特子没了钱,就没法去玩,即将到手的更多的钱,能得到的更多的快乐也就没了。 这时,路小柳一拍脑门:“我想起来了!有人还欠娘亲的钱,爹只要能帮忙要回来,就能去玩了!” “是谁?咱这就去!” “山下诊所的子书姐姐。” “冲!冲!冲!” 特子疾呼三声,短促有力,瞬息间从山上的石阶拾级飞掠而下,小柳也紧随其后,施展的赫然是“白驹过隙”、“踏雪无痕”一类的绝顶轻功。 愈行愈轻,愈跑愈快。 足足五百来级石阶,在二人脚下如履平地,父子二人与其说是在下台阶,更像是在蹦极,每次十个台阶为一组地往下蹦。 步履中夹杂着生长在山腰的野草,东方已隐约能看得见天边的微微曙光。 不到一会,二人就已跑到山下。 山下的诊所并不像小柳说的那样叫山下诊所,而是名唤“有心”。 因为有心诊所的主人觉得治病救人,最重要的就是要有心,有一颗无私无畏、心甘情愿悬壶济世的恻隐之心,所以就给自己的诊所取了这样的一个名字。 邱子书不是诊所的主人,而是在诊所里打工的医生。 这诊所比起九色鹿住的那间院子的北房都要小上不少,却装修得更精致,更洁净。 佛学高深如神秀者,亦要“时时常拂拭,莫使惹尘埃。” 人如是,屋亦如是。 幽州天干物燥又多风沙,子书便每天都要早起,将诊所内大大小小的桌椅柜台全擦上一遍,待等到目光所及之处皆一尘不染后,她才会开门接待病患。 她也当真是位一丝不苟的大夫。 不过今天,还未等她开门,门就已被一个人一大脚踹开,好在她提前解开了门闩,不然一定会被踹成两截不可。 子书和青青、诗怀雅一样,也是菲林族人,泰拉大陆女人中占比最多的就是菲林族。 她们这一种族最大的特点就是有一双猫耳朵,受到惊吓时,猫耳朵就会向脑袋后面背。 子书现在耳朵做出的就是这种动作。 一眼认出了走进来的人,她讶然惊叫:“鹿姐姐,你怎么来了?” 子书显然不知道九色鹿已和特子换了身体,现在操纵着九色鹿的,正是特子。 她的眼里只有九色鹿,还有跟在九色鹿身后的路小柳。 特子高声叫道:“子书烂裤裆,速速还钱!两千龙门币,少一分我打断你肋骨,打断你的腰,给你尾巴剁稀碎!” 小柳也跟着助阵:“姐姐,快还钱!” 在子书的视野里,她见到的是九色鹿以言语威胁,向自己讨债。 一个在别人眼里向来温文尔雅的女人骤然出口成脏,很难让人不被吓一大跳,子书更是呆立在原地。 她不敢相信九色鹿会说这种话。 就算她现在真如他自己所说地那样打她羞辱她,她也绝不会相信方才的一番话居然是从那样仪态万方又蕙质兰心的九色鹿嘴里蹦出来的。 “可是,鹿姐姐你半年前那时候也在场,欠钱的又不是我,是刘有心刘老医长,借钱只是安插在我名下。” “欠钱的不是她?”特子不禁心里犯嘀咕。 他不是九色鹿,又怎会知道半年前在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小诊所里到底发生了什么。 特子试探:“真不是你?” 子书坦言:“真不是!” 特子质问:“骗人者全家爆炸,敢不敢发誓?” 子书叱道:“又有何不敢?” 又追问许久,他终于确定一件事,那就是欠钱的确实不是子书,而是诊所的主人刘有心。 因为他深知子书这女子的品性,她是从不会在好友面前撒谎,更不屑于为这些事捏造一个谎言。 眼看天就快亮了,而自己连赌坊的大门都没迈进半步,特子不由得有些心急,他现在真的太想搞钱了。 子书问:“鹿姐你怎么了?今天气色好像不正常。” 特子却恍若未闻,反问:“郭家那个大小姐最近到过这里吗?” “姐姐是说小瓷?”子书道,“她每隔个两天就会来。” 小柳道:“她每周还都会上山来找我玩。” “她还自己找你?” “对啊,她在私塾里没什么朋友,还说要请我当伴读书童。” 特子闻言,脸色忽然变得说不出的难看:“我的虎子,怎么能配他郭家的犬女?” 话音刚落,他忽听诊所门外有敲门声,顺带着一阵轻且快的脚步声,随后就走进来了一个扎着辫子衣冠艳丽的女孩子。 只要是有眼睛的人,都能看得出她年纪虽不大,但若等上个七八年,绝对会长成一个令十里八乡壮小伙都为之倾倒的大美人。 她就是小瓷,柳家庄郭三太爷家的大小姐。 瓷器是多姿多彩的,不同的瓷器有不同的花色,但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光鲜且精致。 小瓷梳妆打扮后,也同样像极了一个瓷娃娃,逢人便笑,脸上的笑里带着酒窝,酒窝里又藏着笑意。 奈何瓷又是易碎的,小瓷体弱多病,纵是郭三太爷费劲家资,加上有九色鹿这类的江湖奇人悉心调理,也会时不时地生上一场病。 所幸近些年来生的也只是小恙而非大疾,倒也没再需要诊所一干人等殚精竭虑。 小瓷一进门,也是大吃一惊,因为她不光见到了路小柳,还看到了已有好几个月未曾一见的恩公九色鹿。 她当然也不知道现在的九色鹿里面藏着的是特子的魂儿。 要不然,她肯定要扭头便走。 因为她怕特子这个人。 不光她怕,她父亲也怕,怕得要命。 小瓷的生父郭三太爷为幽州一代富商,在当地算是小有名望,甚至有人为他取了个“富贵神仙”的绰号。 跑江湖的人都深知一个不成文的道理,一个人给自己起的雅号也许会错,但大家给他起的绰号是绝对能准确形容这个人的特点。 就像村里人给九色鹿起了个名号叫“医仙”,因为她治病救人又从不收钱,像个活神仙。 给刘有心老医长的绰号是“老粗心”,因为他年纪大了心力不济,干事粗心,诊所里的事也多为邱子书代劳。 可不知哪天郭三太爷随口说了句特子的坏话,称之为“混世魔王”,这不说可还好,称号一传开就成了特子的绰号。 五年前的特子自九分半城神功大成返回陆上,又是何等倨傲嚣狂,一打听到是郭三太爷说自己坏话,当即闯进他家,斩碎了郭太爷刚建成的一处大宅里共计三十六根房梁。 偌大的山庄豪宅,从购置地皮到建成花费了共计黄金十万两有余,还未等人入住,已险些沦为危房。 他想报官,可幽州又不是龙门那类的移动城邦,地处偏远,穿越者犯下的大案,又有哪个捕快会自讨苦吃去管,谁又敢管? 自那件事起,郭三太爷一听“特子”这个名号,手心就会不受控制地出汗,嘴角也跟着打颤。 他对特子也有了更深刻的印象——暴戾、冷血、且无情。 第三话 不死的小特 大人们的偏见往往会影响到孩子。 其实两年来小瓷见特子的次数没超过三次,更多的还是从郭三太爷嘴里听来的。 其实也不光是小孩,就连大人也会听信三言两语,就去恨一个他们一辈子都没可能见一面的人。 当然小孩子见的东西少,也更容易被迷惑。 郭三太爷大骂特子是个流氓,是个从异界穿越过来的恶魔,道德底线低到令人发指,犯下的罪行就连邪魔和海嗣都难以企及。 最重要的一点是,郭三太爷说他爱吃小孩。 于是小瓷就怕极了特子。 可她又偏偏对九色鹿喜欢极了。 九色鹿是她眼里的神仙姐姐,温柔又医术高明,世上恐怕再也找不出第二个。 她当然也喜欢路小柳,因为他是九色鹿的儿子。 一个孩子要有多大的福气,才能有九色鹿这样的母亲? 可自己家的亲娘比起九色鹿来就差远了。 为什么自己的亲娘偏偏是龙门魏家的人? 魏家,也就是魏彦吾背后的家族,在全大炎都是举足轻重手眼通天的大家族。 虽说自己的亲娘郭魏氏只算得上是魏家的庶出子,血缘上就连正统魏家的一半也够不上,可就算这样,郭三太爷把郭魏氏娶进门时也做了个倒插门的女婿。 至于郭魏氏,生下小瓷后就没怎么管她,成天沉溺于麻将牌九赌桌上,这种女人的确也很难算得上是称职的母亲。 每次看到小柳和九色鹿母子间亲昵,小瓷就羡慕得不得了,她巴不得自己就是路小柳的姐妹,而自己也当真有九色鹿这样一个好娘亲。 想象归想象,但事实归事实。 美梦难成真,这是连小孩子都知道的道理。 小瓷小小年纪,体弱多病,病火却迫发出了她心里的生命力,她不甘心烂在富商的家里。 她要上学,要学本事,有出息。 只有有出息的人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 在九色鹿家里,她认识了路小柳。 路小柳不光能打,还很会讲故事。 从早些年他随生父浪人文川挑战东国四大家族,再到前两个月他闯进罗德岛见到比亲娘九色鹿还漂亮的陈晖洁姐姐、碰见了一群爱偷井盖的魔族、打哭了一个长得跟小白猫似的名字跟香料有关的资深干员,还跟一群实习干员过了招。 一切的一切,他都会讲,小瓷也都愿意去听,更尤其对罗德岛这个医疗公司感兴趣。 都说人要想成事,不说开宗立派,也要加入个帮派或者组织,就像徐乐昔年建立的乐刃宗铁旗门,丁震的理唐王城,再不济也要进个炎国六部的编制混口饭吃。 罗德岛就完美符合了小瓷对于一个理想帮派的美好幻想。 一群有着各式各样能力的俊男靓女,在一艘舰上一起工作,为了消除源石病这个目标而共同努力,不觉得这很酷吗? 小瓷年纪虽小,但她心里清楚,若是能进罗德岛,自己一定也能像路小柳一样办成好多好多事。 她不光喜欢小柳所说的这个罗德岛,她还喜欢能说会道的路小柳。 因而她一见面就对九色鹿(实际上是特子)和邱子书深深做了个揖,将要拿的药塞进口袋,就转头轻声问向路小柳:“我爹跟我说了,可以帮你出学费跟我一起上学。” 路小柳愿意得直点头,他今年十岁,奈何出身特殊,一直以来都是九色鹿在家里指导,纵然有岁相偶尔教他书画,可须臾所学终究难比得上正规的书院。 一听到有人请他上学,他心里就了有种说不出的高兴。 小瓷转而对特子,也就是她眼里的九色鹿道:“鹿姐姐,我爹前几天一直想让我找您商量小柳的事,可您一直不在家,今天正巧见到了。您看,能让小柳一起上学吗?” 她语气中带着小孩子独有的撒娇与恳求。 她也当真是个人小鬼大却又讨人喜欢的小孩子。 可九色鹿不在场,她身子在这,但是魂儿不在,魂儿还在千里之外的玉门关外。 那特子呢?他怎么看? 他没有高兴,也没有愉快。 而是一反常态。 他怒! 他怒的原因有三: 一、自己家里又不缺钱,现在没钱的原因是九色鹿全拿去买了药,一时间周转不开。别人要给自己儿子交学费,这简直是施舍。 他觉得一个有手有脚的人在泰拉这个乱世可以坑蒙拐骗杀伐掳掠,但绝不能接受施舍,接受了那就是乞丐,是讨口子。 二、不是他不想让路小柳上学,这件事他和九色鹿商量过,路小柳是文川龙弑的儿子,他是五年前险些凭一人之力将炎国倾覆的罪魁祸首。 文川龙弑所做的事在炎国正史中没有提及,在游戏的剧情里也没有提到,大到被炎国封锁的罪行,往往就是最严重的罪行。 路小柳和文川的父子身份绝不能暴露,一旦暴露,倒也不至于有杀身之祸,但会招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所以就算路小柳想上学,也只能在家里自学。 换个角度说,孩子上学也是家事,相夫教子是家里女人的事,容不得外人插手。 特子还附加了一个原因,那就是他单纯看郭三太爷不爽。 这才是主要原因,有这个也就够了。 可惜大人对大人的偏见会迁怒到孩子,大人对大人的仇恨也会影响到孩子。 孩子会盲目恨一个未曾谋面的人,因为他们不善思考。 大人也会吗? 谁还不是个孩子? 只见特子轻蔑地瞥了小瓷一眼,目如冰火,淡淡道:“臭丫头,之后离我儿子远点!别想着用你家的臭钱收买人心!” 他忽然感觉到,用着九色鹿的外表说狠话,竟比自己平时撂狠话时更锐上十倍不止。 小瓷一脸疑惑地问道:“恩公……您怎么忽然这般说话?” “我什么我?”特子语气更恶,更狠,“告诉你,大爷我有的是钱,你这种乡下丫头的心思我都懂,就是想勾引我儿子。” 小柳本想置身事外,一听到这却不免恼了:“爹,小瓷不是这样的人,她人很好的。” “爹?”一旁的子书心神微颤,“你刚刚叫鹿姐作什么?” “他是我爹特子,不是娘亲,不对,娘亲在这,只不过说话的是我爹!”小柳顿时语无伦次,难以把话说明白。 “没错,我就是特子,只不过皮囊是九色鹿的皮囊,灵魂是特子的灵魂。”特子转眼看向子书,“还有你,我老早也看你不爽了,天天跟我娘子走这么近,有理由怀疑你想搞蕾丝!” 子书大感惊骇。 小瓷更是被吓得脸色煞白。 子书和小瓷都听九色鹿说过整合运动的故事,其中有个人称“不死的黑蛇”的乌萨斯公爵,他善用邪门的源石法术附在别人身上,操控人的意志。 就连整合运动的领袖塔露拉也难逃其黑手。 可知道这些,也不妨碍她们尖叫。 “哇!是特子的冤魂上了九色鹿的身啊!” 第四话 大胆妖魔,谁来降之 俗话说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一个人若要成事,不仅需要坚定的信念,正确的方法也必不可少。 可是,要想妖魔化一个人,只要掌握了诀窍,就是很容易的事,甚至不需要毅力。 只需三言两语,传播开来,就能把一个好端端的人诋毁成一条狗,一坨粑粑。 子书对这个道理深信不疑。 村民们在多年前诋毁过九色鹿,说她是为了推销自己的药才治病救人,说她是带来天灾的埃拉菲亚。 后来她医好了包括小瓷在内的不少人,依旧是分文不取,令误会解除,人们又重新将九色鹿标榜为道德高尚的圣人、医术高明的仙女。 再后来,小特独步入柳家屯,跟九色鹿结了缘,村民们看着这个黑发黑眼,长得显然跟大家不太一样的异界旅人,就又开始传言了。 特子说自己是从深海城邦学成归来,就有一些传言推测他是深海教会通过某些不明手段从异世界召唤的恶魔,每句话都能污染人心。 这种推测也是有原因的,因为特子不光会打人,也很会喷人。 喷人不是本事,但如果一个人的底线够低,喷起人来又辞藻华丽以至于三天不带重样的,这不是本事的本事也就成了一种本事。 从屯里拄着根竹竿天天唱歌要饭的胡疯子,再到镇里手持金刀的镖师牛五,甚至是每年都会来找九色鹿玩一玩的年夕令三姐妹,他都喷过。 至于原因是什么,大抵是相同的——看这些人不爽。 他还打人,打过一些高手,自然也包括年夕令三姐妹,只不过胜负未被公之于众。 他也爱吃东西,凉菜小炒,荤的素的,他都爱吃,尤其爱吃猪下水。 在地球,猪下水大有用处,卤煮火烧、炖吊子、炒肝, 不过这个世界的猪不叫猪,而是和其它的一系列稀奇古怪产肉的生物统称为肉兽,其中的一些当然和家猪长得很像,特子就叫这些生物为猪。 一见到猪,他就杀之,放血,剥皮,掏肠子掏肺。 他捉猪、杀猪、宰猪。 村里的厨子都不敢料理猪下水,他就自己动手做。 猪的一身都是宝,心肝肠肺肉,猪头猪蹄猪肘猪耳朵,就连猪皮用油炸了都可以炖进菜里作主料,其名曰“皮肚”。 泰拉人很少有人意识到这点,在饮食上他们更保守,只吃看得见的部分,如肉兽的腿脚脊背,因为泰拉异兽众多,他们觉得很多兽类的内脏都有毒。 可特子不怕,他觉得猪内脏是上好的食材,动物的一生的精华都凝聚在五脏六腑中,绝不能浪费。 长此以往,他就在村民心目中建立了一个魔鬼的形象。 极善羞辱人的魔鬼。 有异食癖的妖魔。 来自异世界的怪异。 包括邱子书在内的村民们一向相信自己看到的,偏偏他们这辈子也看不明白一点,就是九色鹿和特子搭伙过日子这件事。 当然了,想不明白也堵不住好事的嘴。 他们逢人便讲:九色鹿是个圣人,是个仙女,奈何所托非人,好端端地把自己嫁给了个混世魔王。 九色鹿有多善良、纯洁、高尚。 特子就有多变态、邪恶、卑鄙。 每次谈到这,他们还得装模作样的叹惋一声,表示自己置身事外的那种廉价的同情。 如今邱子书看到特子上了九色鹿的身,她居然真有了种极欲呕吐的不适感。 她语声打着摆子:“你……你究竟想怎么样?” “我想怎么样?”特子抱臂而立,“我要钱!” “你都是鬼了,怎么……怎么还需要钱!你不要再纠缠鹿姐姐了!”子书鼓起了所剩不多的勇气,“你一定死得不安详,所以才缠上了鹿姐姐的,对不对!人家可没欠你什么,你再这样,必会遭天谴!” 特子虽爱开玩笑,但自认在大是大非面前绝不是蛮不讲理之人,正欲解释,忽觉右手一阵剧痛,他低头望去,居然是小瓷抓住了自己的手,咬了一口,还惊叫着:“妖怪,快从恩公身上离开!” 可这手又不是自己的,是九色鹿的,这整个身体也都是九色鹿的。 被这么一咬,他痛得眼泪“唰啦”一下子就流了出来,尖叫道:“啊!臭丫头你别动嘴啊!小柳快救我!” 路小柳又能怎么救? 他心痛,毕竟挨咬的人既是自己的娘亲,又是父亲,这情况太微妙。 父亲挨揍也就罢了,老东西能打善斗,被别人打上两下也没什么。 可谁又能容忍别人伤害自己的娘呢? 但面前这个弱不禁风的大小姐他又偏偏奈何不得,九色鹿曾让小柳处处对小瓷这个打小体弱多病的孩子多加谦让,万不可与她争斗。若是自己动起手,不留神,伤了人,被告到衙门是次,让娘亲伤心才是大问题。 他陷入了本不属于他这个年龄段的困局,也感受到了本不属于他这个年纪的矛盾与踟蹰。 就在这时,天边突兀起了一道闪电,电光划破夜空,照得即将亮起的半边苍穹如同正午的白昼。 电光交织着雷声,待等到雷声消散,门外又多了两道人影。 一个红袍白发,整个人悦动得像火,又光洁得像一柄刚锻造好的剑。 另一人淡蓝如墨,又夹杂着一丝酒气,并不引人注目,看起来却又比前者更深藏不露。 这两人也有一个最显着的特点,就是她们的手,一般人的手连着皮肤,女人的手白皙细腻,男人的手粗糙有力,她们的手却不同,一人的手红得如同火焰般熊熊燃烧,另一人的手黑得像是被墨染过。 两人出手自也是迅疾如风,三两下将小瓷和特子分开,身带墨色那人更是彬彬有礼,未等邱子书反应,已在其耳边道了句:“别担心,九色鹿不会有危险,多有叨扰,告辞。” 等到子书转身,特子和路小柳已不见,方才突然出现的二人也已如星光一闪,消失得无处寻觅。 邱子书呆立在原地,扶稳小瓷,喃喃道:“难道真的有神仙,给特子这妖魔降去了?” 这世上有神仙吗? 地球上反正是没有的,至少没有常人所说的那种鹤发童颜的神仙。 但是有神仙姐姐。 特子被“神仙姐姐”扛着,一路未歇,又回了家。 他未能料到居然是这两位神仙替自己解了围,说话的语气也不由得从刻薄变得夸张。 他一把抱住了二人中淡蓝色衣衫那人的肩膀哂然道:“令姐啊!您吉祥,您仗义,您真是我在这个世界的亲娘诶!” 路小柳也惊叫:“年姑姑,令姑姑,多亏你们来了。” 令,三岁相中最善书法的大姐,亦是前任玉门关的守将、罗德岛挂名干员。 能跟令一同前来的如火一般的女子,除了年,也再无可能是别人。 令铁青着脸,以说教的口吻训斥着特子:“你若是真念着我的好,就该在九色鹿回来前乖乖在家待着,有家室的人当自律自持自检,小心坏了鹿姑娘这么好的名声。” 特子却颇不服气:“我那是性格如此,男人好色好赌,就像你爱饮酒,在哪都一样。” 这时轮到了年发言,她的语气里带着戏谑和讥诮:“喂,听说你这家伙一个人干趴了整个罗德岛,早些年我真没看出来你有这么大本事。” 尽管她是岁相,年纪近上千岁,可说的话里依旧带着蜀地口音,这大概是因为她常年在川蜀一代居住的缘故。 可无论说什么话,赞许和微笑都是全世界共通的信号,特子就算听不出一些生词,也分的清她是在夸自己。 “我的本事可大了。”特子一被人夸,就又开始狂了,“罗德岛上的都是乡下人,南蛮子居多,拿捏两下还是没问题的。” 第五话 东西南北 南蛮北狄东夷西戎。 “你是乌萨斯哪里人?”九色鹿饶有兴趣地问霜星。 霜星道:“记不清了,西北部还是中北部,是个常年温暖的小城镇,那是我父母住的地方,但我出生的地方是西北冻原上的一处矿场,” 九色鹿眼光闪动,提出了一个想法:“有没有想过回去?” 霜星问:“你说哪里?矿场还是小镇?” 九色鹿道:“当然是小镇。” 霜星叹息着道:“具体的位置我不知道,更何况我早就是乌萨斯的通缉犯了,没有家,更不能回。” 她说着话,又似是在有意回避着九色鹿的目光。 面前的人表面上是特子,但里面的魂儿却是九色鹿。霜星没想到,人换了个魂儿之后,居然从内而外的气质都大变样。 同样一副皮囊,为何特子在的时候就跟小混混一样,换作九色鹿,就像极了风度翩翩的佳公子? 就连她笑的时候,都那么温柔,完全觉察不出以前特子的那种讥诮。 她的确笑出了声,声音如银铃般悦耳:“好妹妹,问你个关键的问题。” 霜星深吸了一口气,道:“问吧。” 九色鹿问:“你觉得自己救了谁吗?” 霜星面无表情,一旁的阿丽娜和浮士德兄弟俩均是一怔,他们觉得这个问题实在是不合适。 倒不是因为这个问题本身有什么问题,如果你问向罗德岛每一位底子干净的医疗干员,他们绝对会很自豪地列举自己做过的手术,或是调配过最成功的药剂。 只是这个问题问向霜星,对她而言,太不合适。 对这个问题,她也只能麻木地给出一个答案:“死了很多人。” 九色鹿以霜星的眼光做了总结:“所以你很自责。” 霜星摇头:“我不清楚,我杀过的人,和要杀我的人,整合运动的感染者和乌萨斯的卫兵,都流着同样的血,他们自相残杀,死去的时候,尸体同样会腐烂,血液是凝固在一起的。” 车内温暖而宽敞,没有天窗,取而代之的是顶板上挂着的一个电灯,照得后部整排座位都亮堂堂的。 霜星能清楚地感觉到空气的温暖,心却很冷。 九色鹿喟然:“人性很复杂,杀戮多因不公而起,若是天下间人人都吃饱穿暖、无病无灾、家庭美满,是极少有人会去杀人的。” “我有时候在想,要是源石病的肿块从一夜之间都变成白糖,所有能够致病的因素也随之消失,那该多好。” 阿丽娜轻笑道:“可夫人说的是理想,理想是不能跟现实混淆的。” 她听着,忽然觉得九色鹿不光善良随和,而且有着一种和自己一样的天真,天真到说出了一些自己也曾想过与之类似的奇思妙想。 女人之间,也只有一个人充分相信一个人后,才能说出这种心里的幻想。 九色鹿笑道:“我之前也跟小特说过这话,他吓了一大跳,跟我说:‘那么多糖溶进血液里,大家怕是都要得糖尿病,医院的胰岛素是会告急的。’” 阿丽娜也被逗乐了:“从前几天小特和叶莲娜吵架我就看明白了一点,他很幽默,不光会惹人生气,也很会讨人喜欢。” 九色鹿接着道:“我跟他聊过许多问题,谈到源石病时,他是这样做的。” 她说着以左手比了个剑指,透过灯光,穿过苍茫的夜色,指向浩瀚的星空。 “世间一切灾祸,都是天安排好的,如果遇到实在迈不过的坎,千万莫要自责,而是要去反抗,就算没有底线也不要紧,因为责任不在自己,而是在天。” 身材魁梧高巨的乔牛牛一直坐在最后一排,听到这他也不由得一惊,忙问道:“遇到压迫就用杀戮来反抗,这岂不是就跟整合运动一样?” 九色鹿否认:“不,小特他更狂,更敢想,因为他要反抗的对象不一样。” 阿丽娜问:“他要反抗的是谁?” “天。”九色鹿答,“他最初的想法,是要一剑斩向天堂。” 一剑斩向天堂。 好一个想法。 好一柄剑。 “我的想法一直是这样的。”特子愤愤然道,“秦岭淮河为南北分界线,这个世界好像没有这个岭,也没有这条河。” “那也不妨事,尚蜀就是南边,你就是小南蛮子!”特子还不忘做了个鬼脸,“小南蛮子!” 原来是因为特子说了句“南蛮子”,年一听立马翻了脸,大为不悦。 但她仍故作矜持:“你觉得我会和区区人类生气?” “区区人类?”特子面色一沉,“你是说几个月前和你令姐一起取得尚蜀任家谋反罪证的大豪杰吗?” 那日令假借祝寿之由,击昏了任家次子,故意以岁相身躯挨了几刀,特子则趁乱而动,潜入府库盗走了天府私造的兵符与帅印。 岁相出力,特子动手,本该是个成功的突袭,可谁也没想到,他虽然前脚偷走了金质的兵符和帅印,可后脚却把它切成了百十来块,卖给了黑市商人。 一切谋反罪证亦无处可寻。 他当时遁入蝶梦,暂时失忆做了毛贼,可这么做也是有理由的,主要是由于他受到了徐乐的点拨。 徐乐的想法很明确:任家纵然想谋反,绝没有那种本事,不出一周就会被平定。反观特子,当时他们改名换姓隐于龙门,不料得了这个肥差。办成事后他会变成大功臣,一定会被要求进京面圣。若身份暴露,对当时记忆尚未恢复的特子而言十分不利。所以他要把事情办砸。没人会去买砍不死人的宝刀,也没人会去关注一个办事不力的江湖义士。 特子那时也有自己的想法:穿越者不能给朝廷当狗,江湖人也绝不委曲求全,自古有狡兔死走狗烹的道理人人都懂。 何况,反抗皇权在他眼里是一件很浪漫的事。 因此皇帝想要的东西,想查的罪证,坚决不能让他如愿。 对于这件事,令也没有怪罪特子,反而有些欣赏他敢想敢做的胆识。 事情也如徐乐所料,炎国皇帝虽然手握强权,但在用人之上也怕寒了天下能人异士的心,故而对特子的办事不力也没有过分追究。 年却对他的这一做法大为不满,她笃定天下能人皆要“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如此做法实在太过自私,置尚蜀安危于不顾,又怎能令她信服? 幽州二月的天亮得很晚,宅院中蒙着一层薄雾。 特子见两位岁相闲来无事,忽问道:“朝廷给你们每个月发多少工资,让你们这么忠心?” 令略带倦意地道:“不多,也不少。” “既然有钱花。”特子冷笑,“要不要玩两把?” 令怪有趣地瞧着特子:“怎么玩?” “拼酒、打牌,什么都行。”特子道,“先来两块钱的。” 令一向好饮酒,酒量也好,无论是罗德岛还是炎国,很少有人能拼得过她。 但今天她却说:“不行,至少在这里不行。” 特子脸色骤变:“因为我现在是九色鹿?” “这是一个原因。”令指向院子的外门,“第二个原因是因为这里。” “那里?” “你知不知道,自打你隐姓埋名去了龙门的两年,有多少剑客慕名来到这草庐拜山,只为跟你一较高下?” “多少?” “不多不少,两年整整七百五十二人。” 第六话 群龙之首,万人之敌 “七百五十二人?确凿?” 年道:“不信你去廿四剑塔的石碑上看看,每个到访幽州柳家屯的剑客都会在那留名。” 廿四剑塔是幽州西北部偏南的一座塔楼,恰好位于勾吴及关东北行要道,百余年前曾是炎国北部习武者的圣地,“廿四”取自二十四节气,以剑为百兵之尊,故而得其名。 但随着各国驳杂而新颖的源石技艺与本国技艺交融,传统武学凋零,廿四剑塔也由炎国习武者朝拜的圣地变为了行人留念的地标与逝世武者的墓地。 自古炎国讲求落叶归根,名门望族自有陵园,如果你能在家中盍然而逝,寻得一处风水宝地,也绝不想长眠于廿四剑塔这种荒凉的地境。 因此人们常说,那里既是记录着浪子行程的石碑,也是一处壮志未酬者的公墓。 每次提到那个地方,特子也只是傻呵呵地一笑,除了九色鹿以外,谁也不知道那个地方和他有什么联系,就算有,也只不过是往事。 往事如烟,故人不再。 他忽又朗声道:“我还是问问我儿。” 他转头看向路小柳,“儿啊,你年阿姨说得可是真?” 说这话时,刻意将“姑姑”说成阿姨,也是为了把岁相说得老上几岁。 年漫不经心地冷哼一声,却引得周围的气温又陡增一截,显然被惹得有些不忿。 就算是岁相也不能否认一件事,那就是在天亮之前就起来工作是一件极耗心神的苦差事,这番工作之后还要被别人阴阳怪气,那更是比苦还苦的折磨。 令找了个长凳子闭目坐定,对这些如小孩子赌气一般的事她只看笑话,不插手。 小柳眼神纯真里带着诚恳,他点了点头:“姑姑说得没错,这两年上山的人很多,天冷的时候每天一两个,暖和的时候人多,大多是成群结队来的,最多的一次来了二十来人。” “可是我当年改了身份,连柳行善这个名字都改了,对外宣称已死,没有人会不知道吧?” “当然都知道。”令闭着眼,很是悠闲地道,“昔年穿越者柳行善与东瀛浪人文川交战十日夜,天地哀鸣,最后二人同归于尽死无全尸,仅在廿四剑塔处留了个衣冠冢,这可是轰动全炎国北部的大事。若不是炎国为防内乱封锁了消息,也许整合运动的势头都能被你压下去。” 特子笑得很骄傲:“那今天会有几人拜山?” “你问我?”令双目微张,淡蓝色的眼睛发着若隐若现的光。 “当然,你可比你那两个妹妹靠谱多了!”特子又将声音故意拉高。 年用一双眼睛,恶狠狠地打了他一下。 “我知道有乡下人对我颇不服气,一直想跟我比个高低。”特子直说,“不如我们这回以赌定输赢,至于赌什么,就赌今天会有多少人来上山比武。” 令蹙眉一叹,心想这赌狗又要搞事了。 年却相反,她猛地起身,厉声道:“好!就赌上山的人数!先来五百龙门币。” 特子点头,表示赞同。 她目光一转,从兜里先是掏出了十枚硬币,却不是做赌注,而是塞到了路小柳的手里,问道:“乖小柳,告诉姐姐,每年这个时候,一天会有多少人来?” “两三个吧。”路小柳道,“二月末三月初来的人不固定,但不是两个就是三个,差不多一半一半。” “那我就押三个。”年下定了主意,看似是志得意满胜券在握。 先下手为强总能给人一种不明来由的自信,岁相亦有同感。 “那我只能选两个了。”特子道,“就从现在到太阳山开始算。” 于是他们就开始等。 薄雾被山风吹散,朝霞铺至天际,漫开了一道金色的毯子,照得人很是愉快。 路小柳是个孩子,孩子从来都闲不下来,最讨厌的就是等,最喜欢的就是花钱,于是拿着硬币去了山下小卖铺。 可年和特子还在等,等得忘了吃早饭,就连太阳的挪动也淡忘了。 甚至还忘了一些很关键的事,直到现在特子才想起。 他一拍脑门:“唉!我真是个傻子,直到现在才想起来问你俩。” “先是帮我解了围,又回到我家,你俩到底来找我干啥的?” “你终于问到点子上了。”令的笑容里带着深意,“还是那句话。” “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她的意思已经很明确。 她要请特子为炎国效力。 每次听到这句话,特子都有一种不明来由的脑仁疼,就算是跟九色鹿互换身体后,这种感觉依旧很明显。 自穿越者现世,泰拉各大势力都对这些从异界来的旅人心生畏惧却又虎视眈眈。 怕得是他们作乱,也还指望着他们能为己所用。 若一国能引得战力强横的穿越者相助,就好比炎国多了几个顶尖天师,莱塔尼亚出了个比巫王还要强的战士,必能改变天下纵横之势。 他其实也早就知道年令二人是来替朝廷来诏安他,因而脸色一沉,开始自说自话的胡言乱语:“绝绝子,太平平。” 令道:“江湖上最近传言,穿越者中,盗剑与乐刃宗,得一可平天下。有诗云‘天地生刀剑,铁霜寻桐驹’,更是把你和徐乐列在了前四。” 特子颇有些不满:“这排名早该变了。” 令有些好奇地问:“你觉得自己的排名低了?” 特子反驳:“高了,按真本事来说,我现在天天奖励自己,身体大不如前,加上之前的旧伤难愈,之前打三十个铁憨憨都要拼了老命,天下第四也只是我平时吹吹牛才说的,没想到真有傻子当真。” 两姐妹当然没想到特子会来这一出,更没想到他现在又话锋一转,变得十分伤感与惆怅。 “且不论哪个世界,自古以来都教人‘心怀天下’、‘学而优则仕’云云,你们这种想法是对的。” 一向谁也不服的特子,居然会赞成自己的观点,年和令均是耸然动容。 “这么说,你是有替炎国效力的想法了?” 特子道:“你说得对,但是《名日方粥》是由某公司网络自主研发的一款全新噶韭菜主题低能抽卡游戏。游戏发生在一个被称作泰拉的封闭世界,在这里你将扮演一位名为「博士」的神秘角色,在这里消费爹妈赚的金币抽角色赏烧鸡,和他们一起过家家、看二刺螈纸片人——同时,逐步发掘三流剧情背后的真相。” 此语一出,石破惊天。 两岁相听得有点恍惚。 换作是谁听到这样的一番话,都难免会有些恍惚。 可他居然还问二人:“你知道我想表达什么?” 他语出惊人得已经不正常了。 她们爱管他表达什么就表达什么。 第七话 你还不算笨 年和令二岁相已把话传到,便点到即止,不再强求。 她们只图逍遥自在,其次便是帮太傅做点力所能力的小事。 太傅是炎国的管家,一品大臣,虽说并不是当朝丞相,但在京城朝局中说话也颇有分量。 对这个人,徐乐很是佩服,因为他一向惜良才,敬忠义,可自古乱世的忠臣良相的下场都不是很好,所以他的这种惜才中也多了一些惋惜。 特子当然不用说,他叛逆,他厌恶这种上下级的臣属关系,在他眼里封建帝皇簇拥的忠臣与忠犬不过一字之差,在与他相交的人里,也从未让别人叫过自己一声“老大”。 那太傅呢,他现今已是个年过七旬的老者,无论特子和徐乐,或是早已返回原世界的李离天和何孟,均是未曾谋面,但他亦从未以恶意来揣测这些异界前来的穿越者。 相反,他信任这些人,且处处为他们行方便。 理唐王族在西部建城,他全力支持;潜龙易家想要进入朝堂,他没有过分阻碍;炎国英雄榜上前三十名强者在谷恨霜的鼓动下欲杀特子,他是第一个站出来反对的人,后来行动未得遏制,他也是倾尽全力护送其家眷归乡。 如果特子知道有这么一个他处处瞧不起的老头却又在处处护他周全,想必现在也绝不会这么狂了吧。 但如果归如果,事实归事实。 武侠小说泰斗温瑞安有句话说得好——能狂一时便算狂,终身未许狂到老。 特子纵然已许,仗着无畏,依旧很狂,狂妄往往带来狂想和狂言,这些东西就像决堤的洪水般难以遏制。 他接着手舞足蹈地表达自己方才只说了一半的话:“既然《名日方粥》是个烂游戏,我大可以换个游戏去玩,为什么不去玩国产游戏之光《原神》《皇者荣光》,或者是全球网恋大作《最终梦想14》呢? 我想说的是,真正有能耐有本事的爷,不在于他能得到或是接受什么,而在于他是否拥有选择的权利。” 令忍不住又问了他一下,她相信这是最后一个问话:“所以你的选择是什么?” 特子镇定地道:“我拒绝。” 话音刚落,年的脸上已有了些难以掩饰的疲惫与沮丧,令却早已从屋内抽出纸币,准备铺纸调墨写上几字。 待墨已磨好,笔已浸润,令没有动手,而是已自己的尾巴夹住毛笔,运笔如刀,就连特子看得都有些羡慕,心想着自己若是也能长条类似的尾巴,一定能玩出更多的花活。 待其写毕,纸上多了一个大字——笨。 就是这简简单单的一个字,却气歪了特子的嘴。 他这种人向来都带着一点优越,你可以说他狡猾,说他卑鄙无赖,说他不尊重女性有大男子主义,但说他“笨”是杀伤力其中最高的。 恃才傲物的人最不愿别人去说他笨,这也是这位泰拉大陆最没底线的人心中为数不多的一点底线。 他嘴歪,脸上一黑。 他怒。 “你为什么说我笨?” “男子汉大丈夫当为天地谋福祉,你瞅瞅你现在的样子,空有三脚猫的功夫,却没一点点的志气。俗话说事在人为,我见过太多一辈子执着于拒绝的人,但他们的生活往往都不如意,你不该这样。” 令说话的语气像一个长辈,一位家长,但她说的是心里话,世间生活不幸的人各有千秋,她在上千年的岁月里早也见过不止一个。 特子一时语塞,因为他现在的生活无可否认,的确不如意,他时刻都能意识到自己也同这个世界或是地球上的芸芸众生一样,都是个时时刻刻都要遭受不如意之事的人。 昔年整合运动首领塔露拉算这种人,任之驱使却难逃一败令人深感可悲可叹的霜星父女也可算在其中,就连自己一向喜欢的的能天使姑娘,表面大大咧咧,实则也难免有些不如意。 他觉得自己和这些人不一样,因为自己不是从这个世界诞生的人,他是穿越者,他本事也比天高,纵然心里没个明确的目标,但可以确定,他把它定得很高很高。 每个人都有志向,杜甫可以一句“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概之,岳飞亦可刺上四字“精忠报国”。 可自己心中比烟雨还要朦胧而又比高过天际的荒唐志向,又能向何人倾诉? 对此,他也只能说一句:“令老姨娘,我今年才二十八,还能看将来,对吧?” 令也只是笑了笑,未做争辩。 年方才见到自己的亲姐姐妙语连珠,反而心情舒畅了,按巴蜀方言来讲,那就是“巴适得很”。 也就在这时,她倾耳细听,望向院外的石阶,更高兴得挑眉:“那你也得先平安活过二十八再说,因为拜山的人来了,好像还不止两个。” 的确不止两个,脚步声错杂在一起,倒也是真够乱的。 年凝神细听,脸上既没有得意也没有失意,悠悠地道:“看来我们都错了,来的人居然有七个。” “没错。”特子颔首,“是七个,四个轿夫脚步很沉,爬这么高的山也一定事件苦差事,可两个高手呼吸却很轻,轿子里还有一人,” 两人说的均没错,来的人果真是七个。 四个魁梧壮汉架着乌木黑漆镶着紫铜金边的轿子,轿子里一人隔着一层厚重的纱帘,堪堪透过人影,以至于院内三人谁也未能看清这人的真面目。 同行两人其中一个个子很高很高,约摸超过了两米,带着一顶怪得出奇的斗笠,与其说是斗笠,倒不如说是一张缺了口的黑锅。 而这个缺口刚好能让带着斗笠的人看清前面的路。 另一人中等个子,脸上写满了一路走过的风霜,可他一身粗布衣裳却洗得发白,谁也看得出他绝不是个富家子弟,可没人能否认他在这七人中算得上最能打的一个。 要分清一个人能不能打,外行人会先看个头和肌肉,他们很容易被大块头象征的力量震慑住,而内行则不然,他们会看一个人的手。 年、令、特子三人的目光一齐聚在了这个人的手上,这双手简直不算是一双凡人的手,而是一种兵器。 况且特子认识这个人,认识这双手。 叶雨曦。 他正是那日在尚蜀竞技场险胜前任龙门内卫,拳出如雷,立志要打遍天下,天不怕地不怕的少年郎。 夜雨曦向来只会把手握成拳头,因为人手最具破坏力的姿势正是拳头,拳头本身也是一种兵器。 就连一向善铸造兵器的年也不能否认这点,她受太傅的影响,也从未小觑人类身体所能达到的极限,其中也包括拳头。 拳头,愤怒的拳头,能打人的拳头。 去年特子见到叶雨曦时,他的双拳上还布着厚厚的一层拳茧,而如今,每个关节处的茧子早已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双带着微弱金属光泽,令人不可逼视的一双铁手。 这当然是长期战斗与训练得到的结果。 武学锻炼至至高处,一切繁杂皆返璞归真,纵是外门功夫,莫不如是。 第八话 多情拳手多情拳 自尚蜀竞技场那一战后,大街小巷无不在传颂叶雨曦这个少年郎黑马一般的事迹。 没有人能相信他能赤手空拳战胜曾身为龙门近卫的陈劫,没人能相信他用这种不要命的打法还能活着走出大门。 可他做到了,他不光做到,还替自己的恩师罗汉报了仇,又和对手做了朋友。 这又是怎样的单纯与善良。 这又是怎样的胸襟。 尚蜀的人们常说,罗汉虽只是个东区巷里会点三脚猫功夫的小武师,可他有一个很争气的好徒弟。 还未等叶雨曦进门,特子的神色就已微变,他有些惊喜、惊讶。 可就在他起身决定迎客时,这种感觉变得更加强烈。 因为令在他耳边说了句话:“这个走在最前面的小伙子,我好像认识的。” 特子怔色道:“你是说小叶?” “不错。”令陷入了回忆,“那日我从天府离开,取道前往峨眉,在一居士家借住了几天,他跟我提起过这个少年。” 她说的居士当然就是陈劫。 她也相信,就算陈劫赢了叶雨曦,他也绝对忘不了他。 没人能忘记一个打起架来仿佛燃烧生命般凶狠,说起话来却又文质彬彬的年轻人。 这是一种强烈的反差,这种反差不仅写在脸上,而且刻在骨子里。 夜雨曦站在最前,拾级而上,随后跟着的是四名抬着黑漆轿子的轿夫,最末则是那个带着黑锅一样斗笠的蒙面人。 门是开着的,人就坐在院内,可夜雨曦没有贸然迈过门槛,而是先敲了敲门扶手上的铜环。 他随后恭敬地作了个揖:“小弟叶雨曦冒昧来访,多有叨扰,不知这里柳行善柳大先生的居所?” 大先生,多指技艺超群且德高望重者,这是一种尊称。 昔年一代名侠展梦白,一柄古铁剑笑傲江湖,就连沈浪提起时也不敢直呼其名讳,而是称一声展大先生。 夕画技高超,但无论是在罗德岛内或是各城邦里,也始终寻不到一人叫她一声“夕大先生”。 特子明白这称呼的含金量,像他这种人从不会拒绝别人对自己的称赞,他虽不喜出名,却巴不得有人能多夸夸自己。 他起身走向门边,全然忘了自己的身体属于九色鹿,展颜笑道:“小叶,真是久违了,诸位,快快请进!” 叶雨曦也不由得一惊,心想自己与九色鹿从未谋面,这飘然物外的奇女子却能认出自己,一时间对这趟幽州之行也莫名有了好感,遂紧忙以大踏步进门。 可就在他前脚将进未进之时,有块黑影从院内迅猛袭来,闪电般飞出。 所幸他注意到了飞来之物——一团小到不起眼的纸团。 他反应奇快,一个转身及时避过。 身后四名轿夫眼看就要受波及。 一块平日里谁都不会多看一眼的小纸团,打在轿子上却似是有了千钧力道,像极了一块攻城所用的巨石。 轿夫们的反应与叶雨曦恰恰相反,他们显然是久经训练,寸步不移,任由这块带着力道的纸团打在轿子边缘,发出了钢铁敲击的闷响。 一眼望去,纸团嵌进了轿子底部最坚硬的木头缝隙里,似还带着缕缕白烟。 这绝不是人能打出的招式! 叶雨曦定睛一看,终于认清了击出这招的高手。 年。 能把轻飘飘的东西扔得飞快,除了岁相,院内也没人有这种气力与技巧。 “不好意思,晚辈不知二位岁相大人也在此,方才眼拙还请莫要见怪。” 叶雨曦虽惊讶,但还是那样的彬彬有礼,那样的恭敬。 年恍若未闻,或者说是目中无人,她显然是有意在阻拦这七个人进院。 轿子内人影已开始攒动,轿子后面那个子奇高的面具怪人似是被这一击所慑,退了一步。 “不是。”特子大为不解,“这又不是大年夜,也不是你家,你发什么疯?阻我的客人做甚?” 年像是有些得意地问:“你告诉我,咱们的赌局还在不在?” “今日未过,那便在。” “这就对了。”年高兴地眨了眨眼睛,“我有办法让拜山的人从七人变回两人,这样我就会赢。” 特子感到很无奈,她当真是个胜负欲很强的女人。 但他也很好奇年想出的办法,于是问:“难道你要把七个人杀的只剩两个?” 年道:“我杀人?你看我像是那种爱杀人的人?” “你不是人。”特子道,“你是岁相,岁相要杀人也是轻而易举的事。” “不跟你废话了。”年被说得有些不悦,说的话也更简短,“我是导演,接下来看我安排。” 她清了清嗓子,冲门外七人喊道:“大伙听好,今天限两人进门拜山,还请各位互相切磋,决出两名最强者,再来登门。” 原来她是要门外的人通过内斗来削减人数,达到她赢下赌局的目的。 若换作别人,这些来路不明的拜山者一定连停都不会停一下。 可偏偏岁相的话大家都会去听,而且会听得很认真。 对于听话这方面,夜雨曦一向认真,如果提到打架,他则会分外认真,尤其认真。 想当日作别了陈劫与莫斯提马,一问路打听从尚蜀走至龙门,时隔多月,终于能真正的决斗一次了! 年已经注意到叶雨曦这个年轻人身上有一种异于常人的特质。 这种对于战斗的渴望是从哪来的? 这种渴望或许本来就在每个人的身上,埋藏在每个人的心里,但许多人终其一生也未能将之表达,可能是终日枯燥乏味的工作与生活令他们变得麻木,也变得无情。 这种无情并非是冷血无情的那种无情,而是失去了追逐情感,表达情感的能力。 但叶雨曦则不然,他多情。 多情的人。 多情的心。 多情的拳。 愤怒与激动当然也是情,沉默与犹豫亦然。 叶雨曦驻足站了许久,对身后高个子蒙面人问了句:“阁下可有兴趣一战?” 蒙面人沉默,也没有动。 他转而问向轿子里的人:“我们同行上山,此来就是为比武,拳脚刀剑均无眼,得罪了!” 轿子里终于传出了一道压得很低的语声:“叶公子,想与我过招,不妨先胜过我这四位手下。” 一旁的特子目睹这一幕,不禁纳闷:“还有这种决斗的?来拜山先请小代?” 那四个魁梧壮汉如同四尊难以撼动的黑色铁塔,尽管在身高上不及站在最末的蒙面人,但也丝毫不影响他们的凶狠可怖。 双拳难敌四手,没有人能在四个壮汉面前屹立不倒。 但叶雨曦除外。 他欣然应战,并在应战前除了给手上绑绷带,还做出了一个令在场众人均感诧异的举动——他从兜里掏出了一个小姑娘用来别头发的发卡,小心翼翼地夹到了头上。 四名远比他要高且壮的大汉已经包围了他。 不仅是他,就连一旁的特子也清楚这四个人的可怕,早在他们抬着轿子时,他就已认出了他们的身份,甚至能准确叫出他们的名字。 “吴斩鬼、苗擎云、罗不易、孟应碎。”他已经念出了这四个人的姓名,随后看向年令二人,“你们对这四人应该不陌生。” 令并不能否认这个推断。 她不仅对这四个人不陌生,相反,还十分熟悉,如果这四个人是炎国当朝红人太傅身边的四位最顶尖的贴身护卫,她一定铁定忘不了这四个人。 勾吴城吴家刀法在炎国堪称一绝,自穿越者徐乐在昆仑之巅建立乐刃宗后,吴家刀法的名头被其尽数攫取,可江湖上也从未有任何人敢去吴家比刀,他们认定徐行乐在刀中是当之无悔的第一,而吴家若敢称自己为天下第三,则无人敢贸然争这个天下第二。 有人说,自乐刃宗因不明原因覆灭后,与刀有关的气运全部归到了吴家,因而有了吴涛这样能够执掌家族大权的一代天骄。可他们不知道的是,吴涛有个兄长名唤吴斩鬼,自十四岁起就可凭手中刀来养活自己,刀法在二十五岁时已得龙门城主魏彦吾的认可,在三十五岁那年甘心放下了其名下的一切财产,放弃了与吴涛等一众家族继承人的权力争夺,心甘情愿地离开吴家,当了太傅的贴身侍卫。 苗擎云的刀虽不及吴家刀法刚猛,却更邪,苗疆人善用毒,不仅他的刀上带毒,刀法亦狠辣至极。这一派本就不属于名门正派,一般的一流高手就算胜了他,也绝不会占到半分好处。 罗不易出身布衣,早年生活本就不易,虽为炎国武状元却屡屡不遭任用,这种窘迫不仅造就了他坚韧的性格,也造就了他手里一把坚忍的刀。世人常说:若要杀掉罗不易,又何止不易,简直是不可能。 至于孟应碎,他是江南孟家近些年崛起的高手,一手“碎雪刀”已有徐乐那招“云旗吐雾”的影子。孟家是南方的大氏族,也是南洋对抗海嗣的重要战力之一,同玉门与邪魔作战的吕家类似,孟应碎也甚至有着能与深海猎人争一日之短长的力量与本事。 这种人中好手,不去南洋大杀海嗣建功立业,居然也心甘情愿当了轿夫。 轿子里究竟是什么人物? 究竟是不是太傅? 不光是特子,令和年打轿子上山来的时候就早已想了不止一次。 眼看四个人已从腰间抽出了各自的宝刀。 吴斩鬼的刀是一柄打了八圈铁环的钢刀,刀光赫赫,甚是唬人。 苗擎云的刀是一把刻意加长的苗刀,最特别的一点就是他的刀发着青绿色的光,显然是淬了剧毒。 罗不易的刀平平无奇,刀口甚至有些卷刃,单从这柄刀上看,谁也不知道他用这柄刀砍过多少人的头颅。 孟应碎的刀却像是一团乌云,深邃难测,仿佛在昭示着一场将至却未至的暴风雪。 这四个人所要引发的暴风雪也即将要把叶雨曦整个人裹挟、吞噬。 如果在这个时候他放下自己的拳头,向面前这四人认输,没人会去说什么不是,也没人会骂他胆小窝囊。 凭着一人之力对阵四名高手,这不仅需要一身超凡的绝技,更少不了天大的勇气。 在渺茫的胜算面前,认输逃跑的苟且本就比痛苦奋战容易许多。 他没有这样做。 因为他已把发卡别在了自己的头发上,这几个月的奔波已让他的头发长长了不少,这样一个属于女孩子的发卡别在一位少年头上,竟也多了几分灵气与秀气。 不过占据叶雨曦最多的,不是这些千奇百怪的气,而是志,一种人类从古代以来延续至今的斗志。 这个发卡仿佛瞬间令他心中的斗志成倍地增长。 特子并不知道这短短的几个月间到底发生了什么,见到了什么样的女人,才使得叶雨曦有了这样一个他分外珍惜的发卡,还有了这么多的成长。 有一点他是明白的:就算年纪上差了近七八岁,他和叶雨曦仍是一类人。 只见他环视着周围的人群,朝着天,挥出一拳! 第九话 不倒 “我要是以这位小伙子的故事拍一部电影,一定会大卖!”年抱臂而立,一只手托着下巴,兴奋地看着叶雨曦。 她在这数千年的岁月里见过许多无畏的战士。 她也想到了炎国内陆连年国泰民安,外部得到丁震等穿越者的强援也减缓了不少压力,这种战士却一年比一年少。 究其根本,大概是越来越多的人体悟到生活美好的同时也感受到琐事与压力的沉重,所以也把性命看得很重的缘故吧。 而叶雨曦并不是这种人中的一员,他把自己的性命看得很轻。 当年他在竞技场中拳势如雷,一拳开天。 而如今他的拳威势更猛,快若闪电,更多了先前未有的灵动。 特子已看出这种拳法和步法并非当初他从罗汉那里学来的三脚猫功夫,其中杂糅了尚蜀、勾吴、龙门城各大门派、每个叫得上名的高手的不传秘技。 学得这些技术,夜雨曦跟很多人交了手,也吃了很多苦。 吴斩鬼四人不是初出茅庐的小伙子,而是杀敌仇寇如草的老江湖,也明白这一点。 所以他们四人先动,他们准备先出手。 四把明晃晃的刀,四双魁梧干练的杀手,在同一时间一同向叶雨曦攻去。 吴斩鬼虽名里带鬼,但心里无鬼,他叫了一声:“刀剑无眼,小鬼,小心了!” 他的意思已说的很明白,江湖人既要比武,在亮出家伙的那一刻就相当于签了一张生死状,一切就已成定式。 比如谁生谁死谁伤谁残,一切的一切,都绝不会带有一丝负罪感。 所以说江湖并不是罗德岛,天下大多是男儿的天下,江湖也被男人占了大多。 他们在适当的时候总能摒弃一切优柔寡断与情丝百转。 当杀则杀。 当砍则砍。 英雄尊英雄,敬英雄,也要杀英雄,砍英雄。 管你天王老子王孙贵胄,就算玉皇大帝到了刀下,也要落下个血口子。 叶雨曦是后动的,他听到吴斩鬼这句话才开始动,动得飞快。 就连眼力最好的人也只能看到他的人影在上一瞬停在原地,下一瞬却立刻消失无踪。 唯一一点可以确定的,就是他挥拳的方向。 向天。 于是他整个人就上了天。 四柄刀斩在地上,坚硬的石板路如朽木般碎裂成小块与粉末,生出了两道裂痕。 裂痕沿着登山的石阶上下纵横,下者崩裂了上山的路,上者眼见就要毁掉整面院墙。 特子看着这一招,他久违地开始心痛了。 这石阶是登上山的唯一一条通路,如今被这四人合力一刀就将至毁去三成。 三成,数百年的石阶,又要花多少钱才能修好这三成? 他心里陡然生出了两种念头。 一种是怨,他埋怨年出的这种馊主意。 另一种是感激,感激的对象是令,她早在比武前就在门框处写了两行符,才使得整个院子没被这一斩波及。 待等自己回过神来,忽又发觉叶雨曦在下坠时被一柄尖刀对准了咽喉。 无论谁都知道人在空中难以借力,就连这个世界的鸟人族也没有飞翔的本领。 叶雨曦跳上了天,在他到达最高点的那一刻,落点就已固定。 吴斩鬼立即把钢刀架在了他下落的位置,这就是叶雨曦的弱点所在。 正如猛虎扑食在下落时,它的腹部正是他的致命要害。 他算准了叶雨曦下落的时机,当即挥刀。 他自信这一斩必能将夜雨曦斩作两截。 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就这样死的滋味绝对不好受,但这种死法也很愚蠢,从他跃向天空的那一刻起就该料到有这一步的发生。 吴斩鬼认定夜雨曦是个不要命的外行拳手,或许有些名头,但贸然应战,也未免太过狂妄,人的狂大过了他的本事,那就得死。 他心口的衣衫却已破了一块。 是被某种看不见也摸不着的东西打破的。 他顿时觉得胸口如触电般一麻,再回头,叶雨曦已站至其身后,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他挥的是拳,人到了空中,可用的却不只是拳法,还有剑法。 他自创的叶氏开天拳,还有就是江湖中最为阴柔诡秘的绝学——牵丝小剑。 在空中时,他以牵丝小剑绑住了临近的一棵老松树,古树盘根,本就坚实无比,牵丝小剑的剑气虽细,却比最具韧性的钢丝还要强上百倍。 他用剑气化作绳索,在空中滑了一圈,从背后给了吴斩鬼一拳。 拳劲破体,力度拿捏得恰到好处,无论谁都能看得出来,他若想一拳将吴斩鬼打穿,也是轻而易举能办到的事。 在场已无人敢轻视这个个子不高、年纪不大的年轻人。 已无人敢轻易对他挥刀。 比武不是过家家,若要别人看得起你把你当回事,就必须拿出真本事,至少要打服别人,打得别人把你当回事。 这本就是很简单的道理。 令已经认出了叶雨曦的手法:“千年前敕神之战,江湖奇人中有人施展过这招,那是连巨兽都能伤到的精纯剑气。” 但她不相信有人能把这招牵丝小剑这样用。 所以她问:“少年,你怎么想到这种用法的?” 叶雨曦不卑不亢不忧不喜,道:“急中生智。” 多么简单的一句话。 简单得就像叶雨曦这个少年郎的心思。 急智不是机智,机智是天生的聪明,急智则是危机时刻做出正确的随机应变。 但这随机应变背后,包含着多少夜以继日的练习,代表着多少奇遇与故事,叶雨曦有有着多少年轻人难以企及的天分? 有时候一道闪电的形成需要万里乌云的聚集,武学亦然。 骨节磨出拳茧,又将拳茧磨出金属般的光泽。 头发长了又剪,剪了又长,又别上了个发卡。 在场已没有人不去听叶雨曦的话。 吴斩鬼道了声:“技不如人,甘拜下风!”遂站至一旁,以示落败。 四护卫中还剩其三,但叶雨曦已用尽了大半的怒意,外加半成的脑力。 急智向来都是消耗脑力的一件事,昔年傅红雪在对阵天王斩鬼刀苗斩鬼时,遇见的也是类似状况,同样破了这一招。 最终他施展出了本不可能的一招险胜,整个人也陷入虚脱。 叶雨曦打败的是吴斩鬼,非苗斩鬼,后面却还有苗擎云、罗不易、孟应碎。 特子看得已有些焦急,他不禁为叶雨曦感到担心:“要不是我跟俺娘子换了身体,少说也能帮小叶拦住两人。” 年的心里仍念着赌局,却也不服输,于是直白地道:“你若是存心干扰决斗,实属小人行径,这样吧,你叫我一声姑奶奶,甘愿服输,我就帮你救下这位叶小帅,如何?” “呸!”特子啐了一口唾沫,“打死也不干!就算我现在老子是女儿身,可魂儿是穿越者的魂儿,九色鹿的技能我还是会几招的。” 这时,叶雨曦已用拳头接上了苗擎云的一刀,青绿色的刀锋浸着剧毒,劈头盖脸朝下砍去。 叶雨曦已看破了这一招,遂用牵丝剑气裹住右手以格挡毒刀,左手凝注着含有万钧雷霆的拳劲。 这一拳打得快极,亦狠极,放眼整个炎国北方的武师,也很少有人能在以空手对白刃的境况下打出这样惊艳的一拳。 拳锋带着闪电,坚硬的石板在他的脚下仿佛软泥一般,落下了深深地一道脚印。 他把全身的力道都凝聚在了这一拳内。 苗擎云若后退,则必死。 可他虽然没有退,刀与叶雨曦用剑气缠绕的右手碰撞时,却出人意外地脱了手。 原本的苗刀被击落,苗擎云一沉身,从袖口里抽出了一柄细而长的短匕。 包括叶雨曦在内的所有人这才意识到方才那柄苗刀只是幌子,这匕首才是真正的杀招。 就在他一拳将中未中的时候,一股令人做痒的毒力已悄然袭至。 他再一低头,猛然发觉腹部已中了一刀。 虽不深,却因其毒性所在,也足以致命。 毒一中,拳势立碎。 不过苗擎云也不敢再与之近身缠斗,他自认绝对接不住刚刚叶雨曦那惊艳天地的一拳,若真是硬拼,死的人只会是他。 但决斗自古以来就百无禁忌,毒、火、暗器,乃至于这个世界独有的幻术、法术,都是决斗中常见的技俩。 所以苗擎云用的理所应当,叶雨曦只能自认倒霉。 令对此做出的评价是:“他杀心变弱了,所以才会输。” 杀心和士气类似,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 叶雨曦以最大的杀心败了吴斩鬼,在对上苗擎云时就少了判断。 “‘牵丝剑气’本是至阴至狠的杀人术,小伙子却用来只守不攻。”令解释道,“未免有些麻木,昏了头。” 她也摇了摇头,对叶雨曦这一败充满了叹惋与可惜。 “刀剑无眼,一念天堂,一念地狱,有时候决斗也像极了赌博,战场上没有永远的常胜将军,江湖中也没有永远不败的打手。” 却见叶雨曦仍立在原地。 血染红了他洗得发白的衣裳,汗水浸透了他别着发卡的前额。 如此一位少年郎犹如风中劲草,纵然东西南北风急至,依旧不倒。 第十话 打打打!打打打! “纵然没有永远的常胜将军,但有永远的自强不息。”一旁观战的特子忽然说出了这样一句话,“这是以前在纪录片里听到的一句话,我很感动。” 苗擎云见叶雨曦挨了自己一招,遂站在十步开外,以一种劝告的口吻道:“这种毒并不致命,解药在我这里,小兄弟认输吧。” 他的意图就是劝降,但说话时也在注意着和叶雨曦的距离,对他的双拳显得是极为忌惮。 但身中剧毒的叶雨曦在苗擎云不敢进前之际,做出了每个人打死都想不到的一个举动。 他憋足气劲,一拳打在自己小腹的伤口上,黑色的毒血流了一地。 这血液里的毒素,正是害他四肢发麻的罪魁祸首。 苗擎云已看得呆住,他想不到有人会为了一场决斗拼出如此尽力,乃至于把这辈子连同下辈子的所有都压在了上面。 这种举动给人的感觉就像是他并不在乎自己能活多久,他只想战斗,只求胜利。 他不惜财,更不惜命。 为什么世上会有这么单纯,这么纯粹的人? 就在这个时刻,轿子里的人发话,依旧是低沉的语声:“解决掉他,我们此行的目的是柳行善。” 这句话说得很随意,随意到就像是在吩咐下人捏死一只蚊蝇,打跑一条野狗。 在这种动人心弦的场合,随意也是一种无情。 苗擎云仍在决斗,却早已被叶雨曦吓破了胆,他的脸上也写满了胆战心惊。吴斩鬼盯着叶雨曦的眼神里不像是看见了鬼,而像是见到了前所未见的高人。 唯独罗不易和孟应碎一脸痛苦,他们知道轿子里的人在这种关乎人命的场合说出这种漠视人命的话来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他们必须要去做一些他们这种江湖人最不愿做的事。 江湖好汉,最不愿去杀不怕死不服输的人,因为这种人就算砍下他们的头颅,你也绝无任何成就感可言。 纵然是为了仇恨而杀人,也要一点点摧毁仇家的尊严,令他心生畏惧。 叶雨曦又是如此难得一见的青年才俊,跟他们四人无冤无仇,不过是要争得拜山的资格,绝没必要妄下杀手。 果然,迟疑之间,轿中人再度发话:“怎么?若是苗老二也有伤,那我准你们休息半分钟,过了这个点,劳烦您三人一齐上,解决他。” 轿中人说话的声音干脆利落,可也略显不安,内里更已不由自主地带了些长安京城独有的官话腔调。 这种调子和令说话的口音很相像,却总有些不对劲,至于到底是哪里不对,她自己也说不明白。 好在她明白了一点,并将其告知了年和特子:“轿中人绝不是太傅,他说话不是这种口吻。” 可特子不明白,非但不明白,而且愤怒,他气得紧握拳头直咬牙:“这人简直不是人,如此草菅人命,底线呢?” 年问道:“你心软了?” “我生气,生气就得做事。” 但他现在用的不是自己的身体,纵然想做,也做不得,做不到。 就在他话音刚落之时,他头顶的那双洁白如玉的鹿角开始松动。 掉落。 这在年和令的眼里当然没什么好奇怪的,鹿角在冬天会自然脱落,待等到春暖花开则会生长,这是山下私塾的小孩子都明白的一件事。 特子捡起鹿角,心中的灵机也动了。 半分钟已到。 宝贵的时间也给了叶雨曦平复气息的机会,他认定其余三位必然会听从轿子里那位大人物的安排,所以他一定要让身体状态暂时调整至巅峰,才可以一敌三。 可是他流了太多血,贫血势必带来无力,像先前那样惊艳众生的一击,最多只能用三次。 三拳,对三个对手。 则何如? 他立即转换思路,以左手在前,右手护于后,双手摊手,双足微屈,整个人较之方才,顿时矮了半头。 依旧是空手对白刃。 众人这时已认出了叶雨曦的拳法,他用的并非是尚蜀一带的拳,而是南方沿海一种极具特色的小拳种。 红眉咏春拳。 这通常是女人才会用的一套拳。 显然叶雨曦不是女人,但他的手已变快,快得有如乐师拨弦,步法却稳健得像天边曙色照耀着的一团云、一阵波涛。 然后他就走至苗擎云身前。 苗擎云本就是力有不逮,他没料到叶雨曦竟用三步走出了足有十步的距离。 他手上打的当然是咏春拳,可脚上用的是另外一种步法,三三步。 这是本是拉丁舞的步调,龙门与维多利亚往来密切,会跳这种舞的龙门人自也不在少数。龙门的武师因缘际会,更是把这种舞步融进了武术里。 就是这么一试,没想到竟恰巧试出了昔年失传的“三才归元掌”中的基本步法,这步法同样也叫“三三步”。 以三三步近身短打,借咏春拳以若胜强,叶雨曦已有了必胜的先机。 苗擎云已经怕了,他本来还想挥刀还击,至少还能躲过一拳,但一望见叶雨曦因失血而苍白的脸,还有那双象征着人类自古以来不灭斗志的眼,他就吓破了胆。 他听到了叶雨曦所用红眉咏春拳的寸劲击打在他胸腔上,肋骨碎裂的声响。 他几乎能尝到脏腑间被劲道逼出的血腥气,这是一种令人作呕的气味,可他现在连去呕吐的力气都已失去。 于是他惨呼一声,倒地不起。 叶雨曦胜,他又胜,他总是能在险境中以最不要命的方式取得最不可能的胜。 但是他没感到开心,神情反而更加紧张。 因为罗不易与孟应碎的刀正以一种誓要肃杀天地万物的姿态朝他劈来。 叶雨曦的选择是,战,再战! 以一穿二还是不够,他要一穿三,一穿四,甚至连同轿子里的那个位高权重却心如铁石的无情之人一起击败! 他要拿四杀!五杀! 打打打打打!杀杀杀杀杀! 血还在流,人还是站着的。 人站着活,生于天地间,若想不流泪,只有去流汗、流血。 非凡的人生本就少不了这种带着反抗一切力量的坚持与忍耐。 就在他情绪已高涨至顶峰,力量也再度汇集时,听见了远处一声暴喝。 那是特子从喉咙里拼命挤出来的声音。九色鹿的声音向来柔柔弱弱,很少发脾气,她的嗓子也喊不出多大的声音。 他还是要喊:“我就是小特,没底线的小特,下打乡下人,上打有钱人,打邪魔,干海嗣,杀岁相,我打打打打打打打打打!” 没底线的人又在说没底线的话,做没底线的事,就连年和令二人也没想到这家伙在什么时候从她们身边溜走的。 直至她们看见了身旁的土墙上已被开了一个洞,他正是从这个洞口直奔那顶华贵的轿子。 年不得不承认:“看来老鼠最擅长的,就是打洞。” 却见他一身白袍已被泥巴与尘土染得脏兮兮,一头白发已近被染成淡黄色,嘴里也吃进了不少沙子,手里握着凭空多出的两截洁白的短棍。 令定睛一看,这“短棍”哪里是短棍,分明是九色鹿头上刚刚掉下来的两只角。 好一个没有底线的人! “小叶,过来,别惦记着你那决斗了!”特子一句话说透了叶雨曦的心思,“你我二人联手,打翻这轿子里的乌龟王八蛋,又有谁能够抵挡了?” “不!”叶雨曦先是惊愕于九色鹿为何会说出这种话,过了片刻又当场否定,“我还能打!” 他话音方落,轿子的门未开,窗却开了,里面当即闪出了一个人影,这是逃命才会有的速度。 年令二人的眼神强于常人,立刻就认出了这个人的身份,还有这人手里拿着的那柄剑——云楼剑。 多年前太傅曾向年提过建议,让她铸造百万铁甲雄兵替代老天师镇守北荒,以便让此等护国英雄暂得将息。 她当然没办成这件事,却也因缘际会铸出一柄剑,正是这柄云楼。 名字的来源即是“天上白玉京,十二城五楼。” 原本特子还以命令的口吻要求年为他定制一把“白京剑”,与“云楼”配对,更符合他老百京人地地道道的身份。 不过换作谁都能料到,年是绝不会这么去做的,她把他的话全当放屁。 最后这“云楼剑”也被年转赠至太傅手中。 这柄剑造型古朴,更经千锤百炼,锋利无匹,最重要的是这剑与赤霄、影霄、诸王之息一样,都带着先天的剑气。 而就在今天,这柄剑在特子与这个陌生人的厮打过程中,落到了他的手里。 他先是一阵窃喜:“收米咯。” 随后亦没有忘手头的工作。 打人! 这样一个教手下杀敌送死、教手下送死,遇到危险又只会逃跑的头领,为何不该打? 打人对吗?换作是在翻斗花园小豆班里,打人肯定不对。 可若是身处乱世,上打昏君下打谗臣逢敌便打。 没人会说你打的不对。 第十一话 铁石心肠空流泪 叶雨曦斗志不减,拳风更烈,就连罗不易和孟应碎都心起一凛。 他们早已无心恋战,不止是因为叶雨曦所发出的慑人斗气,更因为他们见到了最可怖的一幕。 特子本就对这个坐在轿子里胡乱发号施令自以为是的人大为反感,打心眼里觉得这种人简直一点也配不上如此四名为之鞍前马后抬轿子。 故而他一只手抓住这人的头发,用另一只手握着鹿角狠打这人的脸。 罗、孟连同重伤倒地的吴斩鬼脸色都已变得极为惊恐,已顾不得叶雨曦是否会阻挠,拼了命地朝着轿子处开始赶。 不止是他们,年、令两位岁相脸上也起了种相同的变化,她们起初笃定特子绝无可能抓住轿中人,却未曾想到他不光机缘巧合夺了剑,还要在揍这人的时候下死手。 他打得可真够狠的。 一边打还一边说:“王八羔子的,看你爷爷我把你骟了!” 说完他又噼噼啪啪给了轿中这人十来个大嘴巴子。 那人捂着脸,竟被揍得哭出声来,声音细得活像是布条擦在玻璃上那般尖锐。 可这人越哭,特子就越怒:“你哭个鸡毛!有脸让别人帮你杀人,没脸挨揍,还算是男人吗?” 那人竟捂着头,蜷缩着跪在在地上,连头发都被泪水浸透了,身上穿的锦衣华服也因为摔跤打滚变得破衣烂衫。 特子打过的人很多,打过德克萨斯那类打起架来不要命的干员,也见到过像吴涛那样坚韧果决的好手,可他未曾料到在泰拉居然有这种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孬种。 他已经打到连自己都觉得没意思了,遂怒骂道:“就你这窝囊样也配拜山?你这辈子一事无成,是个废物,连我家的看门狗你都不配做!” 这句话实在是攻击性十足,而且此刻的特子说话时用的是九色鹿的嘴巴和嗓音,当真是把她这几年济世救人塑造的光辉伟岸的形象全给毁了。 这时,挨揍的可怜人终于发话了:“本……本小姐不是狗……也不是男人,我是……尚……蜀……郡王!” 尚蜀郡王? 这人是个女人? 特子听到这些词时,只觉脑内“嗡”地一响,似是回忆到了一些事。 商不跟官斗,因为斗不过,为官者中更是权大一级压死人,所以再大的官也斗不过皇亲国戚,因为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这是炎国平头老百姓都深谙的道理。 跨国企业太古集团,也就是诗怀雅家,在世界各地均有贸易往来,其家主亚当斯·诗怀雅身家又何止亿万,可就是这样一位大亨在面临把生意拓展到炎国十九处大型城邦的问题时,一些应酬也要亲自出面。 他在尚蜀王面前尤其把姿态压得很低很低,甚至会以面对晚辈的口吻相自称。 在特子的印象里,尚蜀郡王是个很老很老的男人,也是他为令下达了全面搜查任家罪证的任务。 他不能相信眼前这个人是尚蜀郡王。 “就你也配自称尚蜀王?”特子又盯着面前这人看了许久,终于得出了一个来之不易的结论,“这人确实是个女人,不仔细看,还真以为是个男的。” 他说的也是事实,面前这个自称是尚蜀郡王的大小姐梳的是一头短发,眉毛修得很细,眉宇间也带着一种英气。 可惜,她的英气已被特子狠揍得十不存三,只留下了稚气和小姑娘专有的那种娇气还有丧气。 就在这时,特子身后一人忽然将之一把紧紧钳住,令他动弹不得。 擒抱住他的人赫然竟是年。 年怒叱:“太冷血!太无情!连女人都打,她可还未成年啊!” 劝架的人当然也不止她一个,令也不例外,她比起年来更稳重,也更沉着,她在劝说:“我知道你现在很生气,但先听我把话讲完。” 特子竟也没想到本不属于人类的岁相竟比自己还要关心别人,还要有底线,难道真的是自己做的事太恶,引得天怒人怨了? 遂点了点头。 令沉声道:“这位魏铁心大小姐的确是尚蜀的现任郡王,老郡王魏玉年事已高,在两月前刚传位给自己的亲生女儿。” 三位刀仆见这位魏铁心大小姐哭红了眼,一齐在其面前跪倒,恭声道:“小人等救驾来迟,还请郡主恕罪!” 特子这时被年大力抱住,竟也动弹不得,可他的眼睛却很亮,总算看清了自己方才所打那人的容貌,他望着魏铁心的面容,一边沉吟着,一边开始痴痴地傻笑,因为他见到了自己取得的战果: 他方才那几拳,打得这位大小姐鼻梁已歪,原本看着高挺而又秀气的鼻子被深深地打凹了下去。平日里一双熠熠生光的眼睛,现在更是被打青,若不及时医治,不出半天就会肿得像被马蜂钉过。 不过最严重的还不止这些,最严重的是她的那张嘴,槽牙都被打掉了一整颗,沾着血掉在黄土地上看起来极其显眼。 吴斩鬼悲愤:“下手太狠了!” 孟应碎震惊:“一个女人,怎么会下这么重的手!” 罗不易痛心疾首:“原本拜山是要我们四个出力,未曾想小姐被人打成这样,这下可是花多少钱也难治好了。” 特子仍不服气,叫了一声:“我打人就像打地鼠,谁看得出她到底是男还是女,就算是女,女人我也打过不少了!” 他还欲再说,却被令紧紧捂住嘴巴,劝道:“你给你娘子积点德吧,注意你现在用的可不是自己的身子,而是鹿姑娘的。” 在场所有人里,若论伤势,叶雨曦当属最重,他不仅流了很多血,还受了不能忽视的内伤。可若论谁最狼狈,那就非魏铁心莫属了。 她是那种带着稚气,尚未成年的女子,却梳着一头齐短发,如果眼尖的人细看,一定能看出她眉宇之间像极了一个人。 陈晖洁。 这倒也是不难理解,陈晖洁也是位大小姐,身上同魏彦吾、魏玉一样,都带有炎国皇室血脉。有同样血脉的人,或多或少都会长得有些像,尤其是那双眼睛。 那双看起来总给人一种居高临下之感的妙目。 若不是她现在在哭的话。 可事实是魏铁心的确在哭,还在放狠话:“恶毒的老女人,今天你打我,日后我必会报仇,我一定叫我爹爹派兵来,荡平这座山!” 胜者上嘴脸,别人会说这人狂。 可败者上嘴脸,别人只会把他当成一个笑话。 魏铁心毕竟太年轻,不明白这个道理,可是她恨,她怒,她怨。 可这又能如何? 只能空流泪。 第十二话 乘风起兮欧阳岚岚 魏铁心贵为尚蜀城郡主,同罗德岛上明面上的领导者阿米娅一样,都是十六岁;同《明日方舟》这个作品的第三位女主角陈晖洁一样,都是炎国贵族后裔,若是二人相遇,兴许她还要叫陈一声“好大姐”。 她虽为女儿身,却志比天高,立志学武,从六岁起练剑。老城主魏玉老来得女,对这位大小姐的话更是百依百顺,她想学,便请来了全尚蜀城内数一数二的剑术名家悉心指导。 一般的女人家求的都是嫁个如意郎君,更有甚者意在用婚姻这种把戏榨取彩礼,实现一夜暴富的美梦。可魏铁心从来没有为钱发愁的时候,她的志向自然也不在挣钱,而是求名,求的也不是做为尚蜀城大小姐这个名,而是要靠手中的剑名扬天下。 江湖人向来重男轻女,认为女人在魄力和气力上不如男人,讲武德的侠士们会对女人手下留情。 可是魏铁心生性里刁蛮带着点傲慢,在她眼里,许多人生来就是注定要为她而服务的,又有许多人会像武侠小说里写得那般注定与她为敌。 予她服务的会得到好处,与她为敌的会被她毫不留情地击溃。 她对别人不留情,也不需要别人对她留情,所以剪了短发,换上男装,配上父亲从太傅那里求来的云楼宝剑,她要闯荡江湖。 她不需要自己父亲派来的高手护卫,遂对这四人施以百般刁难与侮辱,令一流的刀客去抬轿子,目的就是为了把这些人尽数赶走。 她不需要对手在对敌时对自己手下留情,所以她要拜山比剑,选的对手正是号称天下第一没底线兼打女人也从不手下留情的“盗剑”柳行善。 她不需要别人把自己当成小姑娘看。 不,她需要。 当她有生以来第一次挨揍而且被揍得惨不忍睹时,她心中的傲气就如同立春时河面的冰雪般渐渐崩裂、融化。 她明白了没底线的男人背后,一定有一个更没底线的女人。 山顶的风好冷,冷风如刀,伤口好痛,九色鹿(实际上是特子)的拳头打人好狠,拳头就像是石块。 女人为何要为难女人? 世界可真无情啊! 场中已大乱,魏铁心扬言要派兵荡平柳家庄这座无名山时,三位刀仆心里也已很乱。 混乱与焦虑淹没了每一个清醒的人。 也许人活着一天,清醒一天,就总要承受痛苦。 可没有底线的人却是例外,他们会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用自己的成功去倾轧别人的失败,最后淡淡然说出那句:强者就该羞辱弱者。 “强者,就该,羞辱弱者!”特子就算被年大力钳制住,被三双眼睛死死瞪着,他也要从嘴里拼劲最后一股子冲劲,挤出这句话来。 他总会说出这种狂妄自大之言的。 就连在有心医馆里,也一样如此。 幽州早春的天是冷的,就连太阳高悬在头顶时,也一样是冷的,所谓春寒料峭,莫过于此。 邱子书却正相反,她手居然一反常态地有些发抖,像她这种医生,自八岁起学医十年,又行医八年,本不该有这种古怪的反应。 除非有客光临,贵客。 当她看到满身尘土的九色鹿和两位岁相外加三个魁梧壮汉连搀扶带抱又抬着三个人进医馆时,她人都已近被吓至呆傻。 被搀扶的人是叶雨曦,被抱着的是那位尚蜀大小姐魏铁心。 被抬着的自然是苗擎云,自叶雨曦一拳震至昏厥,至今也仍未苏醒。 邱子书看得有些恍惚,她在幽州行医的这些年里,见到过大大小小内内外外轻轻重重的伤势不下五十四种。 她却没见过脸被打得这么肿的女孩子,而且别的地方毫发无损,仿佛这张脸生来不幸,就是要挨上这顿揍。 究竟是什么样的人才能下如此重手,专打女人的脸?邱子书已不敢再想。 特子来之前,也已准备过许多的说辞,比如遇到了劫匪上山,打伤了他们这里两个人,揍花了大小姐的脸,可他没有说。 他一上来就把两只手搭在了邱子书的肩上,恳求似地道:“求你救救人。” 邱子书一双亮得发光的眼睛,已认出了眼前这个“九色鹿”仍不是九色鹿本人,而是特子。 就算如此,她还自说自话地向特子回应:“鹿姐姐不在,我没本事治这么重的伤。” 特子没有多反驳,只说:“这位是尚蜀魏家的千金,另两位更是重量级,你好好的治,魏老爷知道以后,会有赏钱的。” 邱子书还在犹豫:“这么位高权重的人物,真的要我治?” 特子道:“每治好一人,有五百万龙门币。” 邱子书闻言心神一凛,手颤了颤,声音也跟着颤道:“我接!” 绷带、碘酒、龙息活血散、幽州特产的金创药,所有所有能用得上、用得着的药,都被邱子书一一列到了桌上。 金创药涂到了叶雨曦的伤口上,活血散敷在魏铁心的鼻梁两侧,除此之外,她还帮这位被打歪了鼻子的大小姐扭正了鼻子。 除此之外,她还用了一些自己独有的源石技艺,助药效立竿见影。 很快,叶雨曦的刀伤愈合,苗擎云的原本紊乱的呼吸平稳了,就连魏铁心浮肿的眼眶也已不肿了。 年对邱子书的医术啧啧称奇:“看来这小姑娘的医术不比九色鹿差多少,这么好的手艺,不去罗德岛或是莱茵生命扬名立万,就甘愿在这小诊所当个大夫?” 令若有所悟:“我似乎明白小特不听从太傅建议的原因了。” 年奇道:“姐姐明白了什么?” “平淡是福,知足常乐,有些人虽有本事,但生来的追求就不是建功立业,他们只要把自己想做的事做好,就已是幸福。” 就在这时,特子从医馆正门走出,伸了个懒腰,掸了掸遍布于周身的黄土,昂然道:“我的追求是吃饭,我现在只觉得很饿很饿。” “不行。”他身侧有语声响起,“现在不能。” 他转头一看,说话的人既不是年,也不是令,她们也都在直勾勾看向右边。 右边是医馆铺面的屋檐,屋檐很高,却压得这个人直不起腰来,压得他脸上的面具都几近脱落。 在场每个人都认得这个个子高得离谱的面具怪人,却又不知他此来所为何事。倘若他要拜山,早在当初决斗时就应出手;若有事相求,也绝不会等至此刻。 “你也是来决斗的?”特子自问自答,“不,我看不像,肯定不是。” 他的语气很果决,年也不禁对这个结论有些好奇,遂问道:“你是怎么看出来的?” 特子指了指:“你看他的手,那可不是一双武夫的手。” 面具人宽袍长袖,唯一暴露在外的皮肤就是他的手,这双手光洁而细腻,是一双长期从事案牍文书工作的文员或是学者的手。 这人居然笑了,他笑的时候声音很轻,轻得像一阵风,随后说:“在下丐帮八袋长老卓越,奉帮主欧阳岚岚之命,邀特先生、令岁使、年岁使,至运河小筑一聚。” 欧阳岚岚。 此言一出,虽是正午,可街上的风吹得更急,更烈了。 第十三话 运河 丐帮。 泰拉乱世,无论是感染者和普通人、穿越者和原住民、城里人和乡下人,他们之间都有潜藏着不公。有不公的地方,就会有穷人;穷人窘迫到了极点,就会沦为乞丐;乞丐为了谋生计讨生活寻求联合,这就是丐帮。 江湖人总爱称丐帮为天下第一大帮,因为这茫茫天地间最不缺的就是穷人和乞丐,唐宋时期如是,泰拉炎国亦如是。 泰拉大陆中,丐帮的历史约摸要追溯到古龙敕神时期,当时初代帮主乔风为了让天下穷哥们能生有所食食有所乐,乐中亦不忘为家国尽一份力,遂创立了丐帮,后经二代帮主连红人为帮众定规矩,三代帮主沈风叶尽心经营,丐帮在全大炎立下了广泛的根基,断断续续传到欧阳岚岚这里,已是第二十六代。 天底下最不缺的是穷人,正因此丐帮扩展得很快,从炎国常年风雪的北荒,再到剑花烟雨的江南,西及富庶繁花的龙门与四季如春的尚蜀,这些地界,皆有丐帮子弟的身影。 更有传言,甚至在乌萨斯、哥伦比亚、维多利亚,都有当地自发成立的分舵,就连曾经猖狂一时的整合运动,亦有不少人倒戈,入了丐帮。 现任整合运动首脑的塔露拉看着一天比一天少的成员,满头白发是成把成把地掉,让她愁恨到这种地步的人,当然就是欧阳岚岚。 穿越者,欧阳岚岚。 都说穷人里鱼龙混杂,但欧阳岚岚不这么觉得,他认为穷而有志之士间,大可以真心换真心,同门同心之人,纵使有着隔阂,也能成为朋友,丐帮从来也不是像整合运动、格拉斯哥帮亦或西西里帮那般宣扬武力的帮派,他所要的,是反对欺凌弱小,反对滥用暴力。 起初,同别的穿越者或是各地领袖一样,他也不被看好,但从籍籍无名到手底下人人为其马首是瞻,欧阳岚岚用了五年,只用了五年。 自第二十五代帮主卓慕名把帮众作为垫脚石替自己谋取朝中官位,第二十六代帮主袁期待推翻帮规又窃取丐帮圣物翠玉降龙杵遁走哥伦比亚,险些让这个天下第一大帮跌入万劫不复的低谷之时,欧阳岚岚,这样一位从异世界到来的名不见经传的青年人接管了丐帮,才使得帮内大小危势得以逆转。 与其说是逆转,亦可谓复兴。 有些事,也只有他才能办,只有他才能想到出路。 因为他就是全泰拉丐帮九大江口川、七十二分舵、二十三天幕、一百零八处狼烟的总统领——欧阳岚岚。 像这样一个传奇人物,自然也少不了传言和绯闻轶事,只可惜,见过他真面目的人除了帮内十三位执掌生杀大权的八袋长老,其余的人当真是少之又少。 年咽了一口唾沫,她一改往日轻松的神色,此刻显得有些兴奋与紧张,却又抬着眼,一边看了看令,又看了看被特子的魂儿附在身上的九色鹿。 她问:“你们见过他?” 她是在问特子和令二人。 令摇了摇头,世间能让岁相摇头的问题,已是很少。 特子沉默,沉默的意思就是不知道,不清楚。 年冷冷地“嘁”了一声,打量道:“我还以为手眼通天的小特哥柳行善是个人物,天底下没有他不知道的事呢。” “对对对!我是手眼通天。”特子丝毫没有不避讳,“可当初我在龙门失忆了两年,都说女人一孕傻三年,我也差不多是傻了又傻痴了又痴,江湖局势风云变幻,能人辈出,近两年兴起的人物,我哪能认识得这么清楚?” 他又抬头看向那位个子高得出奇的丐帮长老卓越,这人的身子高得简直像帆船上的桅杆,所以他拉高声音,生怕他因为太高听不到似的问道:“你们的那位岚岚帮主,找我们干什么?是不是还要打架?” 卓越道:“无可奉告。” 特子追问:“那我们可不可以不去?” 卓越的语气坚定:“不能。” 特子不屑地道:“我们若想不去,凭你也能拦得住我们三个?” 卓越又重复了相同的话:“不能。” 这下他可搞不懂这位“欧阳岚岚”究竟意欲何为了。 令也同样发问:“那究竟有何缘由,我们不得不去?” “因为人。”卓越低头看向三人,“听闻炎国不世出的干员九色鹿与岁相私交甚密,而这位鹿姑娘与特先生更是关系密切,两个人甚至能互换意念。” 三人均是怔了怔,这些事都是他们几个之间的私事,虽说不是机密,但知道这些事的人一个巴掌也肯定能数的清。 欧阳岚岚竟能打听到这么多的事,其搜罗情报的手段当真是非同一般。 这种手段也并非欧阳岚岚一人的能力,丐帮人多势众,分布在泰拉的各个角落,若想打听个人的资料,倒也并非难事。 卓越把每句话的每个字都念得很清楚:“早在昨天晚上,特先生率整合运动的一众干部和几名流浪者大闹罗德岛并成功逃回幽州,现在已在路上。 但因为早些时日施展‘篆衣补天功’救了一个源石病晚期的小女孩,因而元气大伤,导致在战斗中不慎中招,所以鹿姑娘才和你转移了意识,用她的源石技艺助你恢复,是也不是?” 特子只能点头,他已折服于丐帮这群人搜集情报的能力,寥寥数语,竟把他这几天做的事概括得滴水不漏。 “帮主这时候请你,也早已有所考量,此刻理唐城正值内乱,丁氏叔侄相杀夺权,你的大哥铁旗宗徐行乐此刻想必也脱不开身,首先选择,就是去找那位鹿姑娘去拿他的众灭魔刀来主导战局,哪怕是解决了这诸干事宜,估计他也极有可能先前往九分半城,而不是回罗德岛。” 卓越的面具上两个透出目光的孔洞正幽幽发着蓝光,照得特子的脸颊也已开始流汗,这人的话已说得他心里有些发寒。 “所以,等九色鹿还有那位霜星姑娘一行人踏入幽州境内,帮主就会遣人好生招待,为你们那一伙人接风洗尘。” “那”一伙人,他言外之意是另指霜星、阿莉娜这些远道而来的“客人”。 特子的脸已听得有些发白,忽道:“我现在只希望你们搞清楚,我不爱受人要挟。” “那是自然。”卓越又轻笑,“我们是丐帮,既不是恶霸,也不是整合运动那些感染者,没有底线的事,我们兄弟们是不做的。” 年托着下巴,想了很久,终于长舒一口气:“好了,我们不如想想到了运河那边后,吃什么?” “那是自然。”卓越道,“帮主准备了正宗的蜀地火锅,还有上好的女儿红,恭候大驾。” 年微微一笑,笑得快活而又潇洒:“那么,幽州城内,没有比这更好的去处了。” 第十四话 江水、火锅 堂堂丐帮帮主邀请三人,吃的第一顿饭居然是火锅? 这是真的,吃火锅的地方也并不远,就在柳家庄左近的一处小馆,店的主人是位地地道道的尚蜀人,身高不足五尺,说得一口地道的蜀地乡音,跟年聊得很是投缘。 叶雨曦漂泊一生,虽说家在勾吴,却一点吴地人的影子也没有,反而不知是什么缘由,自己莫名其妙地跟尚蜀的火锅绑到了一起。 每次打完一场恶战,他总会去吃上一顿火锅,都说重伤最忌荤腥鲜辣,可他觉得痛上加辣这么一刺激,受过的伤反倒不痛了,还能恢复得更快些。 这顿饭特子带上了自己儿子路小柳,他让自己儿子大口吃,自己却连碰都没碰。 正值兴头上,年拍了拍特子,高声道:“你能不能给大伙表演一下那个?” 特子不解:“哪个?” “就是那个。”年捞起一大块肉放进了特子碗里,“你吃完火锅之后贼搞笑的表情。” 筷子在手,肉在碗里。 他吃上一口,肉刚贴上舌尖还没来得及嚼,就撂下了筷子,吐出舌头,脸上已因辛辣而通红冒汗,大叫:“太烧了!太烧了!” 目睹这一幕的众人登时大笑。 “你们笑个鸡毛?”特子擦着汗,大为不悦,“老百京人吃饭从不乱加辣。” 年在一旁点评:“我当初也觉得堂堂天下第四的穿越者一定是个响当当的大人物,没想到不光酒品不行,连辣也吃不了几口。” 特子肯定地道:“我点外卖也从不点带辣椒的。” 年怪有趣地瞧着特子:“你以前在家吃饭呢?” 特子道:“我娘子也从来不搁辣椒,她做饭爱放糖,冰糖白糖麦芽糖果糖,齁甜齁甜,小姑娘都爱吃。” 这时路小柳举起了手:“我不是小姑娘,但是我也爱吃我娘做的东西。” “那乖小柳。”特子忽又心生一问,“你觉得爹做饭好吃,还是你娘做的好吃?” 路小柳想都没想,便答:“我娘!” 小孩子说出来的话总归是实话比假话多得多,路小柳这回说的也是实话。 见小柳如此说,特子没有反驳,也只得叹息一声:“看来是才无双至,我靠打人和偷盗的功夫上当了天下第四就已足够,在做饭的本事上可绝不能是天下第一。” 令的目光微转:“你就这么喜欢自封名号?” 特子坦言道:“‘九极’之中,名号比我响亮的人多得是,我再不自封名号,恐怕也没人能替我宣扬。” 令随即莞尔一笑,随后便给特子斟了一杯酒,看得周围几人均是有些惊讶。 堂堂炎国岁相,以一人之力比肩一城的令,居然会亲自给特子倒酒,真是好大的面子。 而且令喝上一大碗,特子才堪堪喝一小杯,他现在只觉得这种高度烈酒烧得整个人的心里火辣辣地难受,当真是比不上几天前在罗德岛喝的调味酒。 酒这种充满个性的东西,正如人一样,众口难调,众心难服。 在这样一个酒桌上,叶雨曦依旧没有认出此时在喝酒的人究竟是九色鹿,还是特子,他想了许久依旧没搞明白年令两位堂堂的岁相居然管九色鹿叫“特子”,也就是柳行善的别号。 但他也不在意,他现在只对这个“天下第四”有些感兴趣。 此刻收回了恶战时别在头发上的那枚发卡,叶雨曦若有所思地扒拉着碗里的菜肉。 “小叶。”特子见除自己以外的众人均吃得差不多,意欲闲聊,“给大伙讲讲你那个发卡的故事吧。” “你说这个啊,一个女人给我的。”叶雨曦顿了顿,“那是个我险些败在她拳下的女人,也是学到红眉咏春拳的授业恩师。” “你说的那人是不是个在龙门上学的女大学生?” “对啊。” “是不是长了个老虎脸,毛茸茸的?” “不错。” “她是罗德岛干员?” “不清楚。”叶雨曦骚了骚脑袋,“鹿夫人问这个干嘛?” “我已经猜出这人是谁了。”特子笑得很得意,把这顿因为辣椒而没吃饱的饭都抛到了脑后,“给我讲讲你跟她的故事。” 凡是人,都对男女之情充满憧憬,尤其是叶雨曦这个年纪里青涩的感情,所以他们都等着叶雨曦开口,听他讲述他的故事。 于是叶雨曦就开始讲:“我从尚蜀借道龙门,欲前往江南西湖武馆学那手霹雳拳,在龙门大学城旁边的一家小旅馆借宿,就在晚上出门时遇见了那位槐琥姑娘,我看了看她,她也瞅了瞅我。” 特子问:“一见钟情了?” 叶雨曦的回答却惊煞众人:“我俩一见如故,她说她是红梅咏春拳传人槐琥,我就说我是从尚蜀来的拳师叶雨曦,随后我们就动手开打,她的拳很快,出手也狠,我一眼就认出这是杀人的拳,也是最适合女人的拳。” 每个人都被这种突如其来的荒唐剧情吓得不轻,特子更是惊叫:“底线何在?自我介绍完就动手打人?” 他是最不可能问这句话的人,却本能地把心里所想说了出来,接着他便又问:“然后呢,过了多少招?” “将近三四百来招,那时候我除了已经学会的‘罗汉奔雷拳’,又新学了‘十六路擒拿手’。”叶雨曦道,“还有家兄叶倾城的那招‘牵丝小剑’和他的‘倾城诀’。” 他说前面两门功夫时,面上神情十分激动,因为那是他凭借着自己的悟性和汗水学到的武学,但一提起叶倾城时,他把声音压得很低,似乎这是他不愿提起的秘密、不堪回首的往事。 也许每个人都有说不出口的秘密,饭桌前的大家也能听得出。 叶雨曦沉着脸道:“最后我就赢了,但是赢得并不光彩。” “打拳这块,把对面打趴下就是赢,何来不光彩一说?”年反而被逗笑了,“我在舰上也见过槐琥这小姑娘,俊俏的很,工作也认真,但论打架,也只能算是二流顶端的高手,毕竟年纪轻轻,比起那些一流武师还是有差距的。” “之所以不光彩,是因为我给她眼镜干碎了。”叶雨曦深吸了一口气,只有紧张的人才会如此深呼吸,“用的是那招牵丝小剑,那是拳势催发至顶峰时,下意识的反应。” “好!”特子鼓掌笑道,“你一定给她打服了。” “我们又打了三百招。”叶雨曦平复了情绪,接着讲,“三百招之后又是三百招,我也记不清到底打了多少个三百招,却总觉得身体里源源不断地有用不完的力气。” “后来我才意识到在对招途中参悟了家兄的‘倾城诀’,只要掌握了这种呼吸吐纳运气之法,人的战意越狂就越强。” 现在,就连年纪最轻的路小柳都听得出,叶雨曦和槐琥的那一战已有了分别,况且拳怕少壮,更是男女有别,男人打起架来总要多占些便宜。 特子给这个故事下了个结尾:“那你便胜了她,征服了她,她便心甘情愿做你的女人,为你娶妻生子,真是个美满团圆的大结局。” 殊不知一旁的令瞥了他一眼,心想这特子终归是色字上头的男人嘴里吐不出芝麻绿豆,见着女人除了想要调戏就是想处对象,当真是素质修养极低。 叶雨曦却走了另一个极端,他的眼里只有斗志,没有女人。有不少人觉得男女之欢带来的快乐终归是有限的,他们会将更多的情感投入进他们更爱做的事上,比如诗歌绘画,对于叶雨曦而言,他全身心投入的便是他的拳。 “从深夜打到了天蒙蒙亮,我和槐琥姑娘辗转腾挪从街角到了大学的足球场上,我记得最后一招我打得仍是那招‘奔雷难灭’,她用的是咏春拳里最基础的那招‘寻桥问路’,后面接的是一招‘柳暗花明’,走的是虚实难测以快打慢以柔克刚的路子,好在我还是快了些,按规矩来说,头先着地的人就是输家,她先躺下的,所以她输了。” “躺下了,后来呢?你俩发生什么没有?”特子追问,眼里放着光,期待着能从叶雨曦嘴里套出某些更有意思的事。 “后来就没有后来了。”叶雨曦坦言道,“我赢了,所以就走了,在那说不清多少回合内,我俩虽一言未发,但我把她的招式看得一干二净,她也把我的招数看清,在那晚我凭着感觉,就已掌握了红眉咏春拳的六成精义。” “真是天才哇,小叶!”特子也情不自禁地拍手称赞。 “第二天我循着昨日留给我的名片又去找她,她在一个侦探事务所里打工,那家店的老板人很有意思。” 他说的事务所就是龙门的鲤氏侦探事务所,那里的大老板是老鲤,亦是个在黑白两道都吃得开的角色。 “我见过他,还跟他唠过磕。”特子道,“槐琥是那里三个助手其中唯一一位姑娘。” 叶雨曦继续讲着故事:“她一见到我就质问我,说我打得都是不要命的拳法,她从没见过我这么打架不要命的拳师,整合运动的暴徒都没我这么狠。 我就向她讲道理,并不是不要命,只不过在武学上若要更近一步,就绝不能把自己的性命看得太重,武术是杀人术不是防身术,若要成为顶尖高手登临绝顶,就必须豁得出性命。 她还想问我是否在寻找武学真谛,因为她的父亲就是为了这个而出走远游的。 我说不是,我已经找到自己的真谛了,我要战尽天下高手,打拳的时候一直让人血脉喷张,很有意思。 那时候说话有意思的老鲤先生也在问昨天到底是谁赢了,我说是我赢,她也只能承认。 老鲤说既然输了就得留个证据,槐琥姑娘就想了想,从头发上取下了个发卡,让我好好收着,好好练功夫,千万不要死在别人手里,等我再回到龙门,她一定会打败我,取回这个发卡。 随后我又直上江南,一路走一路比武,又到幽州,事情就这么结束了。” 意气风发的少年郎,一场不明缘由而启的决斗,一路充满奇遇的旅程,这就是叶雨曦的生活,他的故事。 “这就完了?”特子讶然,意犹未尽,“没有什么忘了说的?” 叶雨曦道:“后面就是我来这里打架的故事,正如鹿夫人所见。” “好故事。”年的脑海里顿时一亮,“看来拍电影的素材又多了一个。” “哈哈,所以说烂导演拍烂片。”特子勉强挤出了一个笑脸,“没有比这个更俗套的故事了。” 第十五话 于是大伙慢慢走 吃饭,饭局。 有狗吃战斧牛排,就必须得有人顿顿洋芋;有人吃得了猛加辣椒的火锅,也有人吃了之后会长痔疮。 什么是人?受人好处,就要回报给人恩惠,这才是人。 什么是白眼狼?吃别人的喝别人的还给别人上嘴脸,这就是白眼狼。 什么是负心人?原本说好了要请客,可现在连人都溜得不见的人,就是负心人。 现在特子、令、年,三个人久违地达成了一个共识:欧阳岚岚是在耍他们,这厮是个不折不扣的负心人。 因为就在他们酒至微醺饭至足饱之际,那位名叫“卓越”的高个子长老原本是候门外的,却不知什么时候就溜得不见了踪影。 不过他们也没期望着所谓丐帮会请客吃饭。 天下第一大帮,同样也是天下第一穷帮。 如果你想奢求乞丐给自己恩惠,那这个人不是傻子,那一定是发了疯。 这样,结账的问题转到了三人身上。 炎国人尤其是北方人格外讲究有里有面,他们好面子,所以在结账时会争先恐后地抢着结,以彰显别人和自己情深意重,顺便给自己脸上贴金。 他们却不然。 他们却在抢着让对方结账。 特子瞅了瞅年令两位岁相,尤其注意着年,道:“看来大伙都吃得差不多了,年姐姐吃得这么开心,要不把账结了?” 年叼着根牙签,眉毛一轩,笑道:“我和令姐年纪太大,都老了,你年轻,尊老爱幼,你来结吧。” “你是男子汉大丈夫,又是当世无两的穿越者,还得是小特哥来。” “不不不,年姐姐谬赞了,堂堂年岁使乃炎国响当当的头号人物,岁相各个都是神仙,还得是你来。” “幽州是你家,我们远道而来,你是主我们俩都是客,得你来。” “这蜀地火锅是姐姐家乡的特产,更何况我一向不喜辛辣,这一顿饭也没吃半口,光喝了点酒,还得是姐姐来结账。” 众人发现,一向脾气有些傲的年,还有嘴巴从来都是带着攻击性的特子到了结账这块,居然变得谦恭有礼,相互谦让。 在叶雨曦眼里,他看到的是九色鹿和年两个人女人在因结账而争执。人们都说两个女人能成戏,却未曾想单单这样一个小事竟也能说得出花来。 同样有这种想法的还有这家火锅店的老板,来他店里吃饭的客商遍及天南海北,两个女人在此客套谦让,还是为了让对方结账,倒还算得是头一回。 但有些小事对于另外一些人来说,则算不得小,而是要命的大事。 因为年摸了摸自己红白长衫的口袋,刚好发现自己出门时忘了带银两,也未曾料到岁相竟也有囊中羞涩的一刻。 因为特子现在只是魂儿在这里,钱却没法跟着魂儿一起走。 两人说着说着,见对方都不肯退让一步,年气得脸已有些红了:“看来你是真不打算付钱了?” “实话实说吧,老子没钱。”特子扣了扣自己的鼻孔,又旁若无人地擤了擤鼻涕,当然,在别人眼里看来是个美妇人在做这种事。 随后他又道:“我以为你俩是带着钱来的,岁相吃的是朝廷俸禄,怎么也会没钱?” 年理直气壮:“我就是同样没钱,能怎么样?难道你请客还能不给钱?” “你这人活了千百岁,强词夺理、不可理喻,这一堆菜里就属你吃得最多,再不济就叫你亲爱的令姐给你垫付吧。” 令瞅了瞅二人,眯眼一笑,事实上,她也没钱,也就只能听着二人继续吵。 “我吃得多又怎样?早上我和令姐到医馆替你解围,还没收你佣金呢!” “这样吧,咱俩猜拳定胜负,输的付钱。” “我看行。” 于是二人猜拳。 所以特子输了,归根结底他忘记了一件事——九色鹿不善打斗,目力之锐终归不及岁相。 年能在看到特子摆出手势的那一瞬间出招,她是必胜无疑的。 特子现在只觉自己输得有些恍惚,一时间酒气上头,饭店的天花板都在他眼前旋转。 偌大的火锅店,有数十桌客人,二十来双眼睛在盯着她们演的这出好戏,在胜负已定时甚至有人还起哄般地欢呼了一声。小店有了这样一场闹剧,也算得上是难遇的稀奇事,因而每个人都很开心。 饭馆的老板是个见多识广的中年人,他走到了饭桌旁,行了个礼道:“二位岁相,要不这顿饭算我请?我小时候听说过你们的故事,也算是你们的崇拜者。” 年一听这话,意外的有些感动,不禁回想起当年尚蜀旅店一役众人受了尹清红唆使,对自己恶语相向。 事实上炎国人对岁相的态度算得上毁誉参半,十二人中有大哥和令这样镇守边关的英雄人物,亦有像老二那样惊动司岁台的危险角色。 她看得出这位老板是个慷慨而和善的生意人,能把业务从尚蜀一路开到幽州,除了精打细算,更少不了这种和气的性格。 但她还是想结账,尤其想让特子结账。 一个自命不凡的大男人连钱都搞不来吃顿饭磨磨唧唧的,成何体统? 怎奈何生得美的女人天生就要压男人一头,倘若特子再争执,却显得自己没面子了。 虽说他本来也没什么面子。 他急得很,手伸进了裤兜左右摸索,忽又如释重负般展了笑颜,道:“这钱不就有了!” 话音刚落,两枚银灿灿的角环已在其手中,正是九色鹿每日都在脚上戴着的精美饰物,其价值倒也算不得太贵,毕竟银这种东西论价格比不过金子,但若要用来支付一顿饭,随便一枚都已是绰绰有余。 老板小心翼翼地拿着这枚银角环,心里想着拿也不是,不拿也不是,端的是进退两难。 特子道:“这枚角环先押在你这,五天之后我会来取,顺便付上今天的饭钱。” 老板面露难色地道:“如果您五天后不回来呢?” “那就去典当行卖了。”特子轻描淡写地道,“卖的钱也足够给你这店面置办套新行头。” 说完,他打了个响指,对其余三人道:“吃饱喝足,走咯!” 运河小筑就在廿四剑塔不远处,二者均处在幽州运河岸边,两者隔岸相望。 若要从柳家庄行至运河小筑,无论是骑马或是驱车,都要耗上半天工夫。 叶雨曦没选择同行,他的理由是:“欧阳岚岚这人意图不明,我重伤未愈,如遇苦战必成拖累,还望鹿夫人与两位岁相大人前去。” 特子明白他的苦衷,毕竟武学之争不是儿戏,就算邱子书已用源石技艺缝合了他的伤口,但气血与经络的损耗是无论如何都需要时间调理。 叶雨曦又像是想到了什么:“若情况并不危急,不知鹿夫人可否……” 他欲言又止,似是有些难以吐露的心事如鲠在喉。 特子却已看透了叶雨曦所想:“好,到了剑塔,我会代你给叶倾城上香祭拜的。” 就在三人踏出大门的那一刻,一个熟悉的身影又不知从哪冒到了他们面前。 他高得出奇的个子,怪得出奇的面具,正是那位丐帮的八袋长老,卓越。 再见到这人,特子目如冰火,瞪了他一眼:“还有脸回来?说好了请客,怎么一直站在外头,又提前溜了?” “什么?”卓越语声中带着惊讶,“你们吃完了?我刚去解大手,心想着回来再帮你们结账。” 也许他说的是真的,但在特子眼里,世间或许没有比这更虚伪的逃单理由了。 于是三人变成四个人,无车又无马,大伙慢慢走。 第十六话 生财有道 午后阳光明媚,清爽的风几乎能把人带着飘飞至半空。 四人中,令确实是在飞,她斜坐在自己的长杖上,将一头墨蓝色的长发用丝带束起,随风飘动,优哉游哉,闲适得很。 其余三人却都是在用双腿走,不出一刻钟,特子已觉得腿酸腰酸,大抵是这身体本不属于自己,因而用来始终也不及自己那般灵活。 他同方才那般看了看令,又瞟了一眼卓越,忿忿然道:“我以为丐帮会备好车马拉我们去的,未曾想非但伙食自费,这赶路还得靠腿,欧阳岚岚这啥比真是不地道,他奶奶的熊。” 未等卓越开口,令却抢先警告了他:“管好你的嘴,别用鹿姑娘的嘴巴说这种污言秽语,会坏阴德的。” “阴德?”特子道,“岁相也懂阴德吗?” 令道:“奇门八卦,五行之说,略知一二。” “人积阴德无非是为了死后到了阎王那立功,求个来生的福报,或是余荫子孙后代。”特子望了望路旁的树影,“可岁相既死不了,又生不了孩子,要这功德或是阴德倒也没啥大用。” 令倚在杖上,神情却更加认真:“但对你来说是有用的,凡是都将求个命数和缘分,种什么因就结什么果,有些事情的因是不经意间种下的,但另外一些当属事在人为,好男儿无论是生逢盛世或是生于乱世,可从来无法置身事外,就比如为大炎效力,就是能给你种善因,赚名誉,攒功德的大好事。” “又来了。”特子皱眉,“看来一直是你想要我去玉门关建功立业,真是有点像一个人。” 令不解:“像谁?” “像我老娘。”特子道,“当初在地球,也是我原来那个世界,我娘就一直鼓励我考学,考学还不够,还要我考证,说是找工作用,可前脚大学都没上,后脚我就到了这里,一去十来年。” 令道:“十年,若能有个书信往来,也能沟通。” 特子道:“再无音讯了,李仲哥说我和徐乐在这个世界扎根太深,回不去,那倒也省事,十年,在这里待了十年,天知道浪子归乡又该以和面目面对这一切。” 令听得有些动容:“你很想家里人?” “不想,不想。”特子轻声说了一句,又紧接着低头往前走。 令当然看得出他在撒谎,二十七八岁的男人在岁相眼里也不过是个孩子,而特子算是跟她很合得来的那个。 她见他顿时默然无语,便向安慰孩子似的说道:“特啊,你也别太伤心难过,至少你家里人都活得很好,你也过得挺不错的,但现在你得注意自己是有家室的人,生活美满,妻子貌美如花,儿子又聪明伶俐。” “对啊!”特子的心里忽然一亮,“人就是身在福中不知福,我都忘了自己是人生赢家咯。” 令道:“所以你不光得为家里人做表率,人生短短一甲子,总得做点能让自己自豪的事,就像小叶那样就很好。” “没完啦?”特子道,“每次见你,都能给我讲大道理说个没完,归根结底还是要唆使我去玉门卖命。” 一旁的年也轻笑:“看来令姐是真把小特当个孩子。” “可我又不是孩子。”特子道,“我是何等卓越非凡的人物,岂会去那兵营替皇帝老儿效犬马之劳?我反倒要问问令姐和年姐一个问题。” “快问。”年道。 “你俩来不来我手底下干活,当特兵,行大运,赚大钱。” 令笑了,笑得很爽朗:“那当然是自无不可,我既然都帮你着书立说了,能不能封我做特兵的兵马大元帅当当?” 年却在叹气:“令姐哪都好,就是太随意了些。” 特子心中又有了疑问:“什么书?又是什么说?” “喏。”令随手隔空一伸,不知从哪就拿出了一本手掌大小的册子,“看看文笔如何?” 册子封面上赫然印着三个大字——小特传,字迹龙飞凤舞、锋芒毕露,足可见得笔者当时心境是嚣狂已极。 正文前面是一段序言,依旧是简短的一行字:天下唯我最寂寞,诚邀群雄求一败。 正文是生平介绍: 柳家行善者,号特子,别号天下第四,炎国幽州人也。初降世时,年十八。其兄徐行乐,亦为穿异界旅人,乃昆仑山铁旗乐刃宗宗主。柳行善自认天资特异,故以“特”自居。 特子少时,以两年学剑,偶觅得天机,达当世绝顶水准。二十三岁出道,败“追月剑”叶倾城于燕地北郊,败炎国“神剑天师”郭铸于勾吴城。 年二十四,诛杀东瀛第一浪人文川龙弑于廿四剑塔,只身一剑解其绝技“龙逝”、“破岁”、“灭”。 故特曰:“吾猛甚,天下人比之于吾,皆为下品。” 是以无敌于天下,现居幽州柳家庄无名山(注:柳家牌楼北行十四里石阶沿上行可至),问世间惊艳好手,孰能败之? (正文完) 但册子还没到结尾,后面是一连数十张照片,均是特子从不同角度的大头照,拍得清楚得很,像极了通缉令,相信无论是谁拿着这照片,都能轻易认出特子这个人。 整本册子通篇都像是在传达一句话:我很强,请来找我打架。 特子看完,惊叫:“我拿你当长辈,当好兄弟好姐妹,你他娘的开我核,招别人打我是吧?一开始我还纳闷为什么小柳说天天有人来上山,原来是有人从中作梗哇。” “我知道你理解不了,但是你先别急。”令依旧带着那种富有沉着的幽默,“这是条生财之路。” “生财?”特子不解,“生什么财?” “你这脑子偶尔好使,可在赚钱这方面真是一窍不通。”令提点了他,“我每月都会在上山的石阶前设‘自在’,若是庄外的人来,只有交了门票才可拜山,每次收的不多不少,也就是八十龙门币,差不多是半两银子,遇见有钱人,会酌情多收些。” 卓越也说了句:“是这样的,光上山我也花了八十。” “这也是我跟九色鹿商量了好久才用的法子,鹿姑娘不愿靠治病赚钱,又不愿花你给的银两,也只能按这个法子补贴家用,一个月旺季能收上一万来块龙门币,淡季也能有个千来块。” 令说话的时候闭着眼仰起头,对这个法子,她很是得意。 特子“啊”了一声,不得不佩令想出来的这生财的妙计,可再一细想,觉得不对,就又开始责问:“那刚才你有钱为什么不结账,偏要我来结?” 怎知这一责问,却换来了令的责问:“你以为子书姑娘跟你娘子一样治病不收钱?这个月赚的全用在给魏铁心丫头这伙人疗伤治病上了。” 一向云游世外,如诗仙般不问世事的令岁相到了此时,竟也斤斤计较,显得有些市侩,特子与她略带愠色的目光一触,突然大笑出了声。 令当然也明白他这么笑的原因,若有个神仙一样逍遥而缥缈的角色跟你谈起做生意收门票,换作谁都会被这种反差吓一跳的。 四人脚程并不算慢,眼看路已行至幽州中北偏东,特子属实觉得腰酸腿软,想借令坐下的这根像哈利波特的扫把般的魔杖一用,却被令拒绝。 特子不怀好气:“小气!” 令却道:“不是不是让你坐,是剑塔周围剑气太重,连岁相都得受其压制,这灯笼杖飞不起来了。” 她指了指东方的天边,隔着薄雾隐约能望见一座高耸入云的塔楼,廿四剑塔。 “看,这就是你种的因。” “当年你在廿四剑塔挡下了文川那招‘灭’,刀气纵横南北应了天机,硬生生凿出连接幽州至江南的一条天堑长河,也就是这运河。” 特子却矢口否认:“不,不是我,是廿四剑塔中贯穿古今千年的千百位侠士英灵,一同造就了这座塔,刻出了这河。” 第十七话 塔、河、人、鱼 廿四剑塔三面环水,就波澜不惊地立在幽州运河环绕的大地上,它脚下既不是移动城邦,也没有群山襟带以作掩护。 幽州人常说这座塔定住了大炎的气运,因为这座塔的存在,北荒邪魔不敢寸进,就连天灾也不敢踏足。 如果它倒了,地处偏远的幽州城必然会遭遇不幸。 好在它没有倒,也绝不会倒,它立得很稳,稳得就像是历史,历史是世界上最不可撼动的一种东西,存在过的人、发生过的事都可以归入其中。 所以说历史是一个国家的灵魂,一个国或一个城的好坏,从历史上就能够得到最切合实际的答案。 廿四剑塔也是幽州历史的一部分,它高耸入云,它陈旧古雅,它的每层楼的每一面窗上都带着令人望而生畏的剑气。 剑,是否也能如历史一样,跨越时间的藩篱,横贯古今? 特子却说:“这剑塔不过是架在皇帝老儿脖颈上的一柄利剑,还是当年廉大叔与叶倾城合力开辟的。” 他从不轻易把“廉大叔”挂在嘴边,但每一提起这个人,他脸上就写满了崇敬,又仿佛坠入了回忆当中。 这是位已逝的故人,是他的恩师,也是他忘不得的人。 令是能理解他这种感受的,当年玉门守关,除了慷慨激昂,最少不了的就是离愁。 她的胞妹,也就是岁相中的夕,同样惦记着一位叫小黎的女人,奈何岁月如刀催人老,岁相亦无权干涉这一规律,她再不舍,也只能将小黎画进自己的画中世界,作一位账房先生。 很早很早以前令就想明白了一件事,世上最令人恐惧的并非各类奇异怪兽,亦非战争交伐,而是离别。 离别当然包括死亡带来的天人两隔,也有分割两地的人儿终生不得相见。 若家人生死不离,兄弟间肝胆相照,就算是在地狱一般的绝境,也能无忧无畏,杀出一片天。 特子心里也有这种类似的渴望与恐惧,他嘴上说着天不怕地不怕谁都敢打,但他也怕寂寞,怕离别。 寂寞只的并不是孤身一人,而是奈何世上有千百万人,却无一人能真正理解你心中所想的那种绝望的无力感。 但世上的人,又不是人人都能够互相去理解包容的,如果真能做到这点,人们一定会过得比现在好得多,也幸福得多。 所以他也尝试过与人沟通,可他说的话又不是人人都能理解,就比如他说的那句“我又是何等志向”,这究竟是什么远大的理想,连他自己也捉摸不透,只觉得现在的生活不是自己所想要的。 同样的,令想要“逍遥自在”,但究竟何为逍遥,单单只是无事可做想去哪就去哪的自由自在和无忧无虑吗?她断断续续想了上百年这个问题,也没想透彻,没想明白。 “倘若每个人的心思,能像叫花子当街要钱一样简单易懂,那就太好了。” 令想着,从口袋里掏出了三枚硬币,递给了坐在路边面前摆着个破瓷碗的乞丐。 可就在她把钱放在乞丐碗里时,那位老乞丐和她对视了一眼,她忽然感受到四周发生了一种奇妙的变化。 与每天都爱大骂乡下人的特子不同,她对乞丐并没有任何偏见,相反,她每次看到这些叫花子什么事也不用担心,什么事也不用考虑,就连天塌下来腿都不会抖一抖的悠闲姿态,就觉得他们和自己所追求的“逍遥”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只不过令天生就是法力通天的岁相,乞丐或是天生穷困,或是遭了变故,成了乞丐,他们之间就好像一个人天生坐的是汽车,另外一些天生就要赶路,这才造就了彼此之间的天差地别。 可那种奇妙的感受并不来自于他们观念上的相同点或是与生俱来的不同点,而是一种关注。 令感觉有人在注意着他们,而且还不是一个,而是好几百个。 乞丐中很少有人会故意看他们一眼,可无论是年、令还是特子都清楚地感受到他们在密切关注着自己三人的一举一动。 就连身后带着面具的高个子卓越,也在看着他们。 特子试图无视这种感觉,继续往前走,因为运河小筑已在不远处,到了小筑,就相当于能见到欧阳岚岚这个人。 对这个未曾谋面的神秘人,他很好奇,因为这点好奇,就足以驱使他继续向前走。 这些叫花子各个衣衫褴褛,极尽落拓,几乎涵盖了泰拉大陆的所有人种,外加所有年龄,其中有源石病的感染者,也有这辈子都未接触过源石的阿戈尔人。 苦难和贫困从来都是不分年龄、不分种族的,有钱的魔族人和萨科塔人都可以成为贵族,可家徒四壁的龙族人和菲林族人都会沦为乞丐。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最繁华的地方和最富饶的国度就一定没有穷人吗? 不一定的。 每个乞丐的手里都拿着一根长棍,有的是从路边树丛里随意折来的松枝,有深山老林里难以寻觅的乌木榆木,也有士卒用坏的白蜡枪杆,被他们卸掉枪头,当成木棍来用。 他们中瘸子并不多,但走起路来却总爱用棍子杵着地,走一步,就用木棍在地上杵一下,发出“啵”的一道声响。 一百来人,一百多根棍,每走一步,都会引来一百来次声音的起伏。 啵啵啵……啵啵啵…… 这声音好像是在昭示周围的人:他们来过,他们这些丐帮子弟来过这里。 随后,他们走路的节奏也随着木棍打出的声响而变化,由正常行路,改为了两次轻踏,一次重踏,每个人都踏着鼓点,看起来十分开心。 特子被这一百来名乞丐簇拥着,听着鼓点,只觉心烦意乱至极,木棍敲地的急促声响合着脚踏地的声音,他实在觉察不出这种行为究竟有何美感。 更重要的是,年和令居然在学他们这种两轻一重的奇怪踏步方式。 特子不耐烦地问向二岁相:“你俩也难不成想做乞丐,学这个怪东西做甚?” 令说话的神态却很放松,道:“因为好玩。” 好玩,当然是个很有个性的词,你觉得有趣到能引起你注意的东西那就是好玩,就算别人说它一文不值,只要你觉得它好玩,那就是好玩。 就比如跳舞,有人觉得跳舞是一种艺术,是一种美,有的人却觉得费那么大的功夫在那里扭来扭去,只会落得一身汗,还容易扭断脖子,实在无趣。 这种意见上的分歧,当然各自有各自的道理。 令与年两姐妹就很喜欢这种奇怪的步伐,可是她们没想到这些乞丐不光“跳舞”,还会“唱歌”。 载歌载舞,歌与舞本来就像是夫妻与姐妹,分不开的。 乞丐们唱的歌并无韵律,说是醉酒者念出的打油诗也不为过,里面的词是这样的:“ 没银两,没女人,空有一张肚皮囊。 不靠偷,不靠抢,吃饭看谁叫得响。 拿木杖,走四方,天下最大是丐帮。” 第十八话 和解 好一个丐帮,唱起歌来就激动了,忘情了,开心了。 无论从哪个角度看,他们都是一群有心的人,心的上面是喊得出风的大嗓门,心的下面是他们这种人难以填饱的肚皮,而这些心是里面带着的并非心机,而是开心。 这个世界虽然不公平,但无论穷人还是富人,都还是有开心的权利。 开心就是自由自在,就是心情舒畅,没人能剥夺别人开心的权利,至少对丐帮一众弟子们来说,没人能,也没人想。 特子扫视了周围又唱又跳的一群人,端详许久,终于可以肯定一件事——这些人不是坏人,他们只是穷人,而且是那种穷得很开心的人。 他们这些乞丐没有惦记着身上的衣着,更没有在意身上因矿石病感染而长出的石块,他们开心,因为他们还活着,他们还能跑能跳,他们的嘴巴还能吃饭能歌唱。 活着,本就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 遍布天下的丐帮若是整合运动、叙拉古帮派这些好勇斗狠或执掌杀伐之流,面前的这些人则绝不会在跳舞时有这么可爱的笑容。 而他们背后的首脑欧阳岚岚,特子笃定,他也绝对是个很有趣的人。 他向年和令说出了自己的观点:“看来卓越说的是实话,丐帮并非整合运动,这些人也都是很普通的乞丐。” 令也微微一笑:“我也看得出,能把这样一群人带得这么愉快,欧阳岚岚这个人绝对有本事。” 能让普通人快乐,这是一件说来简单,做起来却很难的事。 何为普通人,那就是和你同时生活在这片土地上,同时间作息,吃同样的饭,有着同样的泪水与欢笑的人们。 要想让普通人快乐,大抵上也并不需要做什么不普通的事,只需让他们的生活能普普通通安安稳稳,那便是快乐。 奈何世上太多人体会不到这点,妄想利用普通人达成自己心里自命不凡的目标,最终害了自己,也累了普通人。 乞丐们仍快乐地唱着歌,跳着舞,走着路,欢笑和着路旁的小河,他们究竟是沿着欢笑一样的河,还是河一样地欢笑,特子已搞不清。 他只觉得在这种时候时间会不自觉地变得很快,不一会三人和丐帮子弟们就到了运河小筑。 幽州运河是一条很宽的河,江面宽阔得像是贯穿南北的一条血管,又像是用刻刀在炎国版图上刻下的一道深痕。 运河小筑就在运河东岸,西岸便是廿四剑塔。 小筑的装修古朴而典雅,木制的台阶,木制的天花板,木制的房梁,就连紧挨着运河西侧的码头也是木制的,一条小木船搭着一支木桨,踏着水波来回荡漾。 一见到这座木制的小屋,乞丐中为首的一人继续高兴地叫道:“帮主吩咐过,我们只要把岁相大人们送到这里,每个人都能领到一张烙饼,好大好大的一张饼。” 于是进了门,院内里屋果真摆着一张长桌,三台炉灶,每台灶上都各有一个大饼铛,一张又一张的烙饼接二连三地出锅,灶旁站着的几名佣人显然已经劳作了许久,恰好有一百来张热气腾腾的烙饼出锅。 一百多张饼,分给一百多个乞丐。 特子不是乞丐,但他也勉力挤了进去,抢到了属于自己的那一张,一把撕开就大吃大嚼。 晌午的火锅他自然是没吃上半口,如今饼在眼前,他觉得世间再没有比烙饼更好吃的东西。 年瞧着特子,只觉得他太没出息,都已经二十八了,居然还像个小孩子般狼吞虎咽地吃饼。 特子同样也觉得这间房子的主人虽然慷慨,能给乞丐们分饼,但也未免太简朴,也太热情好客,以至于他会亲自出门迎接他们三人。 一个书生打扮的年轻人缓缓踏步从房门内走来,腰间别着一把形制古雅的宝剑,赫然与先前魏玉那柄剑的形制无二,唯一的不同即是剑柄上的花纹。 这两柄剑的花纹是相反的,有时候,相反就正代表了相配。 特子诧异,瞅了瞅手里的云楼剑,这是他从魏铁心那抢夺来的“战利品”。 他问向年:“之前你跟我说,云楼剑就只有一把,怎么他那又多了一把?” 年从容又得意地道:“‘云楼’只有一把,但‘天城’也只有一把,两柄剑刚好凑成一对。” 原来年当年做出的剑正是同时出炉的一对剑,不过它的名字并非是特子嘴里的“白京”,而是‘天城’。 这柄剑也果真切合了它被赋予的名字,尽管未出鞘,就已有了一种君临天下的气势。 年看见这个拿剑的人,又开始坏笑:“小特这回摊上大事咯。” 特子不解:“大事,他寄吧谁啊?我又不认识他。” 这时,那位持剑的书生恭敬地朝三人做了个揖,已先开口:“鄙人郭小筑,神剑山庄门下弟子。” 江湖上用剑的人很多,如果说神剑山庄是炎国剑术造诣上最高的门派,没人能否认这句话,因为他们每年都会为朝廷培养出数以百计的一流剑手,更诞生了第一位以剑术镇守北荒的“神剑天师”郭铸。 郭小筑虽不及其同门郭铸那般有名,但他在朝堂之上的地位却一点也不比郭铸低,因为他不仅是朝廷派来监视廿四剑塔的守塔人、运河小筑的主人,也是尚蜀王魏玉之女魏铁心的未婚夫。 他是一代用剑好手,亦是仕途上如鱼得水的乘龙快婿。 若进门第一眼见到的人是欧阳岚岚或者欧阳岚岚这个人在场,年反而不会去担心,可是他不在,郭小筑却在,那事情可就变得有点微妙了。 特子刚打了人家的未婚妻,如果丈夫替妻子报仇,没人会说这种行为是不对。 郭小筑果然正有此意,他将腰间的剑拔出了一小截,露出了惨碧色的锋芒,又冷冰冰地问向特子:“阁下就是柳行善?” 特子愣了愣,眼见这郭小筑对自己充满了敌意,一想到自己跟九色鹿灵魂对调这回事,一时间也不知如何开口,遂吞吞吐吐地道:“小女……路九色……你在说我夫君吗?他现在还没回来。” 郭小筑冷冷地瞪了特子一眼,特子已能觉察到他识破了自己的伪装,更感受得到他心里的那种愤懑,怎料下一句他却说:“特先生,高手之间只能活一个,你伤我未婚妻,又抢她的剑,是可忍孰不可忍,我们来决斗吧!” 这下人人都能看得出这郭小筑是铁了心要替自己的妻子报仇,而且也正在气头上。 他当然也清楚面前人就是特子,但身体却是九色鹿的,所以又把剑压进鞘中,以剑鞘对敌。 就算是剑鞘,也足够让特子慌了,他现在并不完全是他自己,现在打也不是,不打也不是。 他大叫:“年姐,令姐,你们也不想看到小鹿被打伤吧,快救我啊!” 年和令却接连退后几步,年笑着说:“你打了人家的媳妇,人家这回教训你来报仇,怎么想都很公平,相信鹿姑娘宽宏大量,不会记恨郭小筑的,同理,若是鹿姑娘受了伤,也只能算是你这个做丈夫的没本事,连女人都保护不好。” 特子气得嘴角都已开始抽动,只能不抱希望地问向郭小筑:“唏!我们还可以和解吗?” 第十九话 大悲,不恻隐 郭小筑不愧为名门子弟,名门子弟与旁门左道的最大区别就在于为人处世上,他们遇事通常都愿意先讲道理。 他清了清嗓子,态度谦恭而严肃:“特先生,我问你,如果有人打了你的女人,你会因为他没打你而感谢他吗?” 特子还真的想了想,无论是心心念着的能天使姑娘,在龙门一直拌嘴的诗怀雅,亦或是帮自己成长一番的因陀罗,再或是相处最久的九色鹿还有表面冷若冰霜实则很多地方都需要自己照顾的霜星,她们哪一个人若是被欺负了,自己也一定会去找这个人算账。 这次,他难得成功地进行了一次换位思考。 “换位思考”这个词最早还是小学老师教导他的,那是位面容慈祥的老阿姨,她教小朋友们无论在做事或是说话前都要学会换位思考,如果你做的事发生在自己身上,自己都受不了,那这毫无疑问便是坏事。 太多人在情急之下会忘记了这点,冲动也正是人类最原始的弱点之一。 可特子并不是冲动,他有着很明确的目标,魏铁心铁了心要手下刀仆去杀叶雨曦,所以他也狠下手去教训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丫头。 如此小小年纪,就漠视生命,把路人的命不当回事,长此以往还了得? 对这件事,特子只能好整以暇地道:“人都已经打了,是我打的,魏铁心不守妇道,目无王法,该打!” “我不许你侮辱她!”郭小筑恨声道,“神剑山庄弟子有债必偿,别人若是伤了我的未婚妻,我也绝不会让这人好过。” 随后他的剑就已出手,他还很年轻,手腕很细,天城剑也是一柄很细的长剑。 这柄剑的剑穗是红的,红得就像是血,他剑未出鞘,隔空挥剑,剑气将血引燃,燃烧出了惨烈的现实。 也燃起了特子想与之一战的斗志,他清楚地意识到郭小筑并非像魏铁心那般空有其表,相反,他是个好手。 剑气过处,地面上的枯草都随之燃烧,土地顿时干裂。 这时众人才意识到他所用的这一招,正是神剑山庄的绝学——三绝神剑。 而这只是他三剑中的第一剑。 这也是特子平生所见第二位能使出这种剑招的人,第一位正是“神剑天师”郭铸。 这是将生命灌注在剑上才可挥出的绝技,三剑,恰好对应三种天地间最极端的破坏,也就是烈火、雷电、寒霜。 后两剑未出,第一剑“焚焚焚”就已袭来,招名为三个焚字,实则要天、地、人三者俱焚。 其剑势之猛烈已远超特子的预期,甚至已有了当年郭铸的七八成火候。 就算是他用自己本人的肉身,用上自己最善用的剑,对上这一剑,最少也要被烧上一烧,炼上一炼。 齐天大圣在炼丹炉里能烤成火眼金睛,那九色鹿呢?她会被烤成什么? 特子已不敢想,此刻的他扛不住这一剑。 也避无可避。 除非有语声。 一句像是从他耳畔,却又像是从心房里响起的话。 特子只听得一女子说了声:“小特,有情况,我恐怕搞不定,咱们得换回来。” ——我这也有情况啊,换回来就搞得定吗? 他深感惊愕。 随后眼前一黑,没了知觉。 漆黑,就像梦一般漆黑。 究竟是梦醒,还是入梦,没人能知道,如此玄妙的灵魂移位,整个泰拉大陆也只有少数人体验得到。 同样经历过这些的,便是九色鹿,她一睁开眼,回到了本来的身体,却猛然看见一位少年举着一柄带鞘的剑要刺向自己。 剑上带火,炫目而炽热,这让她回想起了在罗德岛上听同事所说的一个人,塔露拉。 和塔露拉一样的怒火,还夹杂着三分倨傲,一样的炙热,一样的不可触摸。 一位辅助干员,又怎有本事挡住这包含着满腔怒火的一剑? 她也错愕,只觉心里一寒,感叹这次的易位真不是时候。 所幸,有了第二道语声,是从小筑房间内的门檐里发出的。 这语声道:“小筑先生,既然特先生已不在,还请不要为难鹿姑娘,并非大丈夫所为。” 郭小筑见状忙然收剑,四周的火势也随着剑势在一瞬间尽数熄灭,唯独留下了遍地烧至漆黑的野草。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九色鹿并不为枯草而感到过分惋惜,而是对刚才的事感到意外。 老友故交相逢,本就是让人感到欣慰和意外的一件事,更何况她刚才还救下了自己。 可是,这人也并非是人,而是岁相。 九色鹿霍然回身,除了望见方才一起到小筑的年令两姐妹外,不出意外地看到了第三位,她的个子要矮一些,头发却更乌黑,黑得发亮,发亮的头发梳成刘海,遮住了她的右眼。 来人当然就是夕,三岁相中的幺妹。 夕看起来比在罗德岛上时更美,美得很干净,笑得也甜而纯净,就像是她绘出的画。 干员们都知道三岁相与九色鹿同生于炎国,却不知夕与其关系最为密切。 而如今夕就像是突然出现,站在年和令身边,眼里更多了种阔别已久的感触。 这种感触并非是感伤,因为她知道九色鹿虽经过许多年,却仍还是那个心怀恻隐而济世救人的仙女。 “小鹿。”夕寒暄道,“多年不见,别来无恙,我记得二十年前,你要找些事情做,所以当了医生。” 九色鹿沉声,声音轻得就像是一场梦:“这两年我做的是母亲,充实得很。” 夕笑容一敛:“还有呢?” 九色鹿神色微变:“还有会什么?” 夕笑道:“你的那位丈夫在外沾花惹草,就不想办法管管他?” “那是他的自由。”九色鹿微微一笑,“春天要到了,你上回说山上开满了花就来找我饮酒,只要再等一个月,无名山就会开满桃花。” “伊人如玉,面若桃花。”夕先是沉吟,后笑出了声,“好姐姐,你知不知道自己现在是什么颜色?” “什么颜色?”九色鹿不解,“当然是白的,就像我这衣服……” 她低头看向自己的衣衫,随即神色骤变,她看到的不是白色,而是土黄色,土黄色的衣服,土黄色的头发,头顶上原有的两个角都已变成了土黄色。 她的表情突然变得很难看,简直比被人把这身上的土塞进嘴里都要难看上千百倍,随即赶忙问向年令二人:“我不在的时候,小特有没有在我这身上乱碰?” 令一脸严肃地道:“他这次倒是老实得很,没什么出格的举动,只不过他做了一些事,你是知道的,辗转腾挪难免会弄脏衣服。” 她继续道:“但最重要的是他用你的手打了人,打的是尚蜀魏家的千金大小姐。” 魏是炎国的国姓,尚蜀也只有一个魏家,九色鹿立刻就已意识到特子打的是哪个人,她又与一旁的郭小筑对视了一眼。 郭小筑不愿开口,他的心里很乱。 这个年纪轻轻又意气风发的年轻人面上已刻上了愤怒、无奈、委屈这三种情感。 未婚妻被特子欺负,却又无从下手,因为三岁相均已到场把持公道,况且在瞬息之间他的神魂已逃至千里以外。 是以,他寻之不得,只能等。 九色鹿的脸本就白皙,白里透红,现在却被吓得煞白,白得如烧好的瓷器,脆得也像瓷,仿佛下一秒就将承受不住,倒地不起。 还是夕跟她走得比较近,伸出双手,搭在她的肩膀上,支撑住,安慰道:“小鹿不必惊慌,尚蜀郡王魏玉并非是蛮不讲理的人,只要把话说明白,相信他不会为难你们母子俩的。” “说的也是。”九色鹿用手捏了捏鼻梁,随后默念了一句呓语般的话:“南无喝啰怛那哆啰夜耶南无阿唎耶……” 听到这句常人难以理解的怪语,夕顿时有些佩服九色鹿,在这种换哪个女人来都承受不住的大变故关头,她居然能以默念大悲咒来镇定心神,这大概也是九色鹿生来就与佛学渊源颇深的缘故。 九色鹿的脸色终于恢复了一些,真诚而谨慎地道:“既然事已至此,我得挑个时间去向魏玉先生登门谢罪。” 夕忽道:“其实也不用择日。” 九色鹿直问:“为什么?” 夕坦言道:“因为尚蜀城主魏玉先生早在一周前就已出城主府,现在就在运河小筑内等你。” 第二十话 中嘞,不中嘞 在活了多少岁月这个话题上,也许九色鹿的岁数在泰拉大陆比之凯尔希要小一些,但比起一百来岁的魔族,又会长一些。 要换作是十年前,九色鹿同三岁相一样逍遥,全然可以把自己看成逍遥物外的隐士,或者是云游四方的散仙。 她爱世人,正如夕爱绘画,令爱书写,年爱拍电影,她觉得爱虽是一种无质无形飘渺虚幻的东西,但除了爱以外,没有一种别的东西能更为直接地昭示自我的存在。 与源自于恨和仇诞生的武器不同,因为有爱,所以人才发明了千百种药物来对抗疾病。 若论医术,她虽在罗德岛上都排不上号,有些药理甚至需要现学现用,但在爱别人这方面,她是绝无仅有的,她也是岛上为数不多治病不收钱的医生。 这位心怀慈悲的赤脚医生在走进运河小筑时,反而像一只偷了腥被逮住的小猫儿,浑身沾满了土。 屋内和屋外一样,依旧是木制的桌子、木制的椅子、木制的地板,唯独壁炉是用砖砌成的,炉内燃着了火。 一个年级约摸五六十岁,古衣高冠、须发皆白的暮年人正坐在壁炉边烤火,他的脸也在发着光。 人并非是她所伤,九色鹿也不是犯人,但她莫名觉得手腕和脚上似是挂上了铁链,垂上了铅球,每一步迈出都走得分外沉重。 若不是年夕令三岁相在身后跟着,她或许在门外就要走不动,不敢进了。 她进了房门,一眼就认出了那个坐在屋子最里面的暮年人,因为同魏彦吾一样,他也长了一张怪脸。 泰拉大陆上长有怪脸的人很多,凡是动物血脉深厚之人,都会长有一张与其属相契合的动物脸,正如鼠王的脸是尖的,和真老鼠无二,龙门槐琥姑娘脸上生得毛茸茸的毛与橙黑色的花纹,她有一张老虎脸。 这位老人却不一样,他额生双角,颌有长须,完完全全是一张龙脸,这是炎国皇室的专属象征。 九色鹿见了这人,当即便要跪拜。 一是因为炎国的传统礼节,平民百姓见王侯必须跪拜。 二也是顺便谢罪,她的男人打了这位老先生的亲生女儿,若不道歉,怎么都说不通。 这偌大的炎国,就好比大唐,黎民百姓在位高权重者眼里不值一提,玉盘珍馐与金樽清酒都是皇室与有权者专享,至于那些无权无势的,独落得个怒号风里茅屋碎散。 九色鹿很清楚惹怒一方郡王意味着什么。 她的心太乱,也太慌。 但好像有人跟她一样慌,一样乱。 这人已从座位上站起了身,忙不迭地俯身去扶她。 这人赫然正是先前还在壁炉旁烤火的尚蜀郡王,魏玉。 魏玉个子很高,但再高的个子也难掩其老迈,老迈地却很和蔼,他说道:“姐姐啊,不中嘞,可不兴这样式啊!” 堂堂尚蜀郡王,赫然说的是豫州官话。 九色鹿又变了脸色。 脸色大变。 她有些忙然失措,亦有些恍惚,直到坐定后她才下定决心坦言:“魏老先生,对不起,是我夫君打了你家闺女。” 她很紧张,如临大敌,生怕会说错一句话。 魏玉这回却没有用口音回答,他的每个字念得都很标准,标准的炎国发音:“江湖人,刀剑无眼,不必介怀。” 他全然未把女儿受伤这件事放在心上,就好像跟本没有这决斗,也没有魏铁心的这次不幸而坎坷的出行。 就在这时,站在一旁的郭小筑忽然发话:“可逆贼柳行善伤了铁心!” “靠恁娘!真是好生放肆!”魏玉厉声呵斥,盛怒之下口不择言,“连自己的女人都护不住,还算得上是我魏家合格的女婿吗?” 自古女婿都怕岳父,尤其是倒插门的女婿,所以郭小筑纵然有再高绝的本事,仍旧被吓得脸色惨白,心也凉了半截。 魏玉怒气未消,接着怒喝:“半生子不熟类,我在跟人家谈话,你插什么嘴?” 郭小筑刚欲辩解,却又挨了魏玉一句“出去!”,被轰出了房门。 当魏玉见到房间里仅剩下自己、三岁相与九色鹿时,才悠悠讲起了自己此行的来意:“令先生想要特子去玉门一展雄才,我是全力支持的,奈何没人劝得动他。” 九色鹿轻叹道:“他就像个大孩子,谁的话也不愿听,就算听了,有些事还会反着做。” 令这时却否定得很果断:“不,这世上至少有三个人的话,他是言听计从的。” 九色鹿道:“其中两个当然是李离天、徐乐,他们三兄弟来自异界,情同手足,还有一个应该是李离天的妻子何孟,她是罗德岛前任博士,于小特算是有恩。” 令正色道:“‘朝堂巷陌皆相亲,谁人不识阿孟姐。’何孟是个人人都能跟她交朋友的奇女子,可她不算,小特把她当姐姐看,但也不是什么都听她的,不然也不会有当年他游历北郊的那些事。” 把能想到的四人皆已列举,九色鹿再也想不出别的答案,遂问:“那令姐的意思是?” 令伸手向前一指,不偏不倚,刚好指到了九色鹿身上。 “就是你!”令眼里一亮,话里泛起一丝激动,“谁不知道,鹿家一直是女主外男主内,大事全是你拍板,不光是小柳起名,还有后山的地里种什么,他全听你的。” “可这种事不一样。”九色鹿说得变扭而矛盾,“仕途任命升迁,这种事是天大的事,何况去的不是内地的兵营,可是玉门前线,他向来不喜朝廷,怕是我也劝不动。” 令怂恿着道:“怕什么?凡事总得试一试,谁知道这种事他怎么想,万一他听了你的劝,凭他那本事,被邪魔占据的北荒千里失地都有望收复。” 魏玉听闻此言,开口大笑:“不妨一试,不妨一试啊。” 九色鹿却有些不悦,还带着一缕哀伤:“征战杀伐,都是男人的事,我是女人,是小女人,我不求千古功业,只盼平安,我几个时辰前才看过,他现在的身体状态,绝敌不过拦住他们去路的欧阳岚岚。” 她的这句话是不经意间说出的,然而人不经意的话往往也是心里话。 可就在说完这句话之后,那位给人沉着而风趣印象的尚蜀王魏玉脸色却变了,仿佛是想到了石破天惊的大事。 神色骤变。 他的语声也随之微微颤抖:“鹿姑娘,你再说一遍,刚才拦路的人是谁?” 九色鹿怔了怔,后坦言道:“欧阳岚岚,郡王可有什么问题?” “那个欧阳岚岚不是他!”蜀王魏玉的语气坚决,又因激动岔气而呛咳出声来,咳得脸通红,“不可能是他,绝不是他!” 他平复了气息,继续道:“欧阳岚岚约定于三日后来此约见柳特子,特意邀我来当公证人,他从不食言,也绝没可能提前截击他。” “这么说只有一种可能。”令用手端着下巴,说出了自己的推测,“鹿妹在与小特灵魂移位时遇见的那个‘欧阳岚岚’,并非是欧阳岚岚,那人是个心怀鬼胎的冒牌货。” “那人的真面目,又是谁?”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夜写毕,旧群寄了,新群号 看到的好兄弟可以加一下 第二十一话 一睁眼吓你一大跳 一睁眼,特子就吓了一大跳,九色鹿提起的“情况”他没看到,一行人还是呆在车上。 时间已过正午,日光愈暖,运兵车内的空调亦在一刻不停地吹着热气,若不是有这辆车,他绝没有把握带十三人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一路顺风地回到幽州。 一想到在罗德岛时阿米娅不计前嫌地把车送给了自己一伙,他竟有了种说不出的感动。 忽然,半睡半醒的朦胧之间,他又获得了一种奇妙的感觉。 他清楚地发觉自己斜倚在座位上,怀里还抱着个人,但这人绝不是孩子。 因为十三人中唯一的一个孩子正在自己斜对侧的座位上望着窗外的景色,是从不需要午睡的。 可怀里这人却睡得像个孩子,自睡梦里带着一丝喃喃的低语,伤感而又不舍地叫了一声:“爸……” 她不是孩子,却像孩子一般呼唤着父亲。 这个在他怀里安睡的人,赫然竟是霜星,呼唤一声后,她又在睡梦里呼吸,她的呼吸很轻很轻,轻得就像是一场梦。 难道她在梦里梦见了自己的父亲? 特子此时此刻居然张开双臂,一只手搭着她的肩,另一只手抚摸着她的头,这感觉的也像是一场梦,那这究竟是梦里的真真?还是真里的梦梦? 一道语声将他拉回了现实。 说话的人是浮士德,他不苟言笑却又难掩放松的喜色:“特老大,鹿姐姐果然把你叫回来了,现在的状况是有人跟踪咱们,刚刚我和乔搜搜都已确认过,情况属实。” 特子听得有些茫然,忽又问道:“几个人?” 浮士德答:“一个,骑的是摩托车,估计这人已经跟了咱们三个小时,只是一直跟咱们保持着距离,刚才转弯时他一个不小心,被我们察觉到了。” 特子望了望窗外的景色,笃定:“问题不大,咱们距玉门已不足一百里,他若是在这种地境骑车,再硬的汉子也要三小时一歇,也一定要到玉门去寻求补给,到那时候,管他是欧阳岚岚还是欧阳红红欧阳绿绿,我们都要探探他的底。” 浮士德问:“那现在我们该做什么?” 特子懒散地反问:“塔露拉在这时候,会怎么命令你们?” “这种情况,她会让我提前下车,找好角度,狙杀掉他。”浮士德比着手势,“现在我也有这个把握。” “好主意。”特子闭目一笑,“那我们就接着睡觉。” 浮士德怔住:“睡觉?” “对,闭上眼睛,放松呼吸,躺平,我刚回来,身体上的伤恢复了近五成,但心里却乏得很。”特子徐徐道,“所以得多睡会,顺便还想问问,为什么她会在我怀里?” 他指了指侧枕在自己腿上的霜星,料谁也没法将曾经不可一世的整合运动干部和此时此刻这个在睡眠时毫不设防的女子联想到一块去。 浮士德答道:“是鹿姐要她这么做的。” 在舰上的时候,他就清楚地知道霜星每天都睡得很晚,一直以来依旧仿佛被种种心事困扰。 ——可大活人活在世上,谁还能心里没点事,谁还没点过往呢? ——你睡不着,就是丑人多作怪,困了准能睡着。 所以特子从未把这些事当回事。 但是,也就在这时,霜星却突然醒了,醒来时眼角还挂着泪,随后就轻声说了句话:“鹿姐姐,谢谢你的按摩,我又梦见我爸了,真的很想他,真的。” 特子怪叫道:“错啦!你爸爸我就在你面前嘛!” 他大笑,惊得她起身,如一只被枪声吓跑的野兔。 霜星醒来回过神后,怒火陡增,挥右拳直击特子的面门。 这是带着起床气的一击,嘴上还骂着一句:“去你娘的!” 但这一击并未击中,被特子侧身躲了开去,不仅如此,他用右手一提,一带,又一次地令霜星趴倒在了自己腿上,同时还用左手一捏,揪住了她的两只兔子耳朵。 见一招间已受制,霜星顿时有了种蒙受羞辱的恼火与不甘,她大叫:“我看你是没事招事!如果在两年前,你早就已经死在我手里不止五次了!” 特子大笑,笑里带着那种随意的搞怪,道:“但现在呢?叶大总管,告诉朕,我娘子跟你聊了哪些话题,说没说我的坏话?” “我们说话跟你有什么关系?”霜星铁青的脸顿时又变得微红,“你又不是我父亲,怎么什么事都要向你汇报情况,哈哈哈哈……” 她又深吸了一口气,忽然大笑:“哈哈哈哈!你算什么东西,敢这么对我,哈哈哈哈哈哈!” 这笑声如春日的惊雷,吓得所有人都往特子和霜星这边回头看,众人只见霜星趴在特子怀里,而特子正在一脸不怀好意地挠着她的肚子,令她发痒大笑。 众人惊愕、惊诧,还带着一点欣慰与惊喜。 霜星却已笑岔了气:“哈哈哈,别这么做了,哈哈哈,下了车有你好看!” 特子继续搞着怪,故作威胁的口气道:“叫爹!叫爹我就不挠你,你再嘴硬,看我弄不弄你就完了。” 霜星笑得难以为继,情急之下一把抓住特子的耳朵,痛得他也随之大叫。 一时间车内有如锣鼓喧天鞭炮齐鸣,整个车厢内充斥了两人的笑声和怪叫声。 最动手的是特子,可最先撑不住的还是他,他求助:“阿莉娜,快帮忙!” 不料阿莉娜仍在原地看戏,她放下了先前捧在手里的书,用座椅靠背撑着下巴笑道:“帮谁?” “帮我把这兔子撵走!” 阿莉娜却道:“整合运动的新领袖,难道还搞不定一个干部?当年塔露拉可是跟叶莲娜过了好几招,打毁了一整条废巷的。” 特子已顾不得听阿莉娜的这番评语,只能忍着痛感慨:“痛!太痛了!小姑娘你饶了我吧!” 霜星还真就放下了捏他耳朵的这双手,停下了笑,回归苍白的脸难掩她心里的洋洋得意。 甚至就连在玉门城下车后,她每每和特子对视,心里也都洋溢起了一种大仇得报的快感。 玉门是一个用作战斗的巨型移动城邦,从外面看就像是钢铁浇筑成的要塞,内部民宿酒楼虽不及理唐城或尚蜀城那般繁多华贵,也仍不乏客栈驿站与大大小小的馆子。 霜星在日常的小事上并不是个爱记仇的人,一见到前面有馆子,顿时把方才的恩怨一扫而光,揪了揪特子的衣襟道:“拿点钱,我跟阿莉娜去给大家买点吃的。” “叫声好听的。”特子却仍在记仇,“否则我们去吃想喝辣不带你。” 阿莉娜却轻叹道:“整合运动的新领袖,还是个大男人,不该这么没度量,玩闹归玩闹,正事归正事。” 特子没有再说下去,领着众人进了餐馆,点了四十个烧饼三斤熟牛肉,一想起自己魂在幽州时腹无油水,现在更是舟车劳顿饥疲交加,是时候该吃喝一顿养精蓄锐。 至于那“欧阳岚岚”,则是吃饱后再解决的事了。 稍有资历的干员和武者常常认为即将或可能到来的战斗前不能吃太多,因为消化食物时不仅要消耗身体的能量,还容易使人精神松弛,这种情况下的碰上了敌手对自己来说是极其不利的。 但特子觉得,哪怕在交手时打到吃的东西全吐出来,也比饿着肚子对敌要好,吃东西,就要猪牛羊肉吃得好,吃得饱,之后再去想其它的。 第二十二话 烧饼 胃口,一个人的胃口可以指肚里能塞下多少食物,也可以指这个人对财富权利追逐欲的强弱,这里我们特指吃饭的胃口。 胃口不是度量,度量反应人的心与脑,胃口对应的却是人的脾胃,度量大的人胃口不一定好,相反胃口大开的人度量不一定大。 十三人里,每个人都分到了好大的一块酱牛肉,还有三个烧饼。 当然,那只名叫乔龙龙的狗也有肉吃,而且吃了不少。 但吃得最多的并非是它。 自打在整合运动,浮士德就深知霜星不光在杀人的术法上是好手,在吃饭上也是位顶尖选手。 到了罗德岛后,他依然觉得比她能吃的人少之又少,特子见到她大口吃东西,总不免奚落几句“大肥兔”、“正宗大肥猪”以示羞辱。 而浮士德对这些话只能表示一半的赞同,但他会把自己心里一些有趣的想法和事隐藏得很好。 这或许是他担任幻影弩手小队长时就养成的习惯。 ——一个优秀而成功的领队,一定要善于掩饰自己真正的想法,运筹帷幄,让每一位下属都妥善处于自己应该在的位置上。 可特子显然算不上浮士德眼里的“成功领队”。 他大模大样地吃完了饭,身上依旧穿着那件从罗德岛就一直在穿着的员工服,像模像样地用黑色的衣袖擦了擦嘴,最后望着中间碗里仅剩的几片牛肉,装模作样地道:“你们吃饱了没?” 大家不是傻子,就已揣测出他的意思:他分明是想独占碗里的这几块肉。 他瞧了瞧众人的眼神,冲老板喊道:“老板,照着刚才的再来一份打包。” 说完他就起身而立,伸筷子夹肉,这才是他的最终目的。 他自恃周围大多并非炎国人,而是乌萨斯人,在用筷子吃饭这方面绝不及自己灵活。 可惜他忽略了一点,有些人想吃东西是不需要筷子的,更不用刀叉,而是手。 整合运动的几人手上没有筷子,出手却比他更快。 未动筷子,肉已没了。 特子悻悻然地坐回了座位上自兜里排出银两以用于结账,却忽听老板用老练而沙哑的声音说道:“几位客官,您们的饭钱已被雅间的老爷包了。” 霜星嘴里还在嚼着东西,猛地一咽,才悠悠说出了一声:“居然有人请客,真是不正常。” 她嘴上虽这么说,但语气里却带着难以掩饰的新奇和欣喜,看来就算是整合运动的干部遇到占便宜的事,也会不自觉地开心。 “寄吧谁啊?谁这么好心?”特子却不怀好气,在他眼里,事出反常必有妖,这结账之人说不好就跟欧阳岚岚有联系。 甚至可能这个人就是欧阳岚岚。 欧阳岚岚到底有什么目的?他找自己究竟是为了什么?他为何又神出鬼没,到底是在幽州,还是在玉门? 自己手底下现在加上自己一共十三人,包括没有战力的几个和实力不明的几个,什么是自己这伙人的强项,什么是软肋,他想不明白。 他忽然觉得在带领一个队伍时,要用脑子想的事情实在是太多太多,跟当年在龙门属实是天差地别。 那时候可以听徐乐的话,他叫自己去哪就去哪,要自己偷什么东西,挖什么地道,只要做好即可,因为他绝对不会害自己。 想到这,他居然羡慕起霜星来了,她脸上虽阴沉冰冷,可心思比起阿莉娜都要单纯热忱些,从游击队一直追随她的父亲,再到后面的整合运动唯塔露拉马首是瞻,就算她知道她在害她,她也还是傻乎乎地跟队友一起送了命。 有时候,能固执,能傻乎乎也是一种福气。 她也的确是个人才,但人才是拿来用的,不是拿去送的,既然她现在要跟随自己,那可不能再让这种人才送命了。 依照老板的指示,他缓缓步入了雅间,霜星正紧随其后,似是准备从腰间拔出刀来,碎骨姐弟俩亦从斗篷里拿出了榴弹枪,蓄势待发。 此时此刻,就在他将要把木板门推开的时候,他竟体会到了和塔露拉当年率领整合运动一路自切城杀到龙门的气派感觉。 这回真的是率领整合运动来炎国最强的军事重镇之一——玉门走了一遭,此地不光有天师驻守,还有百万精兵云集关内,真若在此发生流血冲突乃至于大战,这可比塔露拉突袭龙门要狠上太多,名扬天下的速度也会快上太多。 太多太多! 随着门推开一条缝,雅间内的灯光从门缝里挤出,他已经迫不及待要把门全然推开。 门已开,他却发觉自己脸上也出了几滴汗。 他不光是紧张,也在亢奋。 因为屋内一共有七人,这七人正是玉门城里对于他而言绝不想见的七人。 以前他也来过玉门,不光打了人,伤了人,还跟玉门守将结下了很深的梁子。 行走江湖的人深知刀剑无眼,出手伤人乃至出手杀人都在所难免,但最可怕的就是跟人结仇,尤其是王孙贵胄和官兵将领。 前者手眼通天,后者手下人多势众。 这七人中有六人都披着铠甲,刚卸下的披风红得像血,其中两人个子极高,即便坐在椅子上也仍像是一座小山。 这两人的武器原是战戟,银色而锃亮的戟,是通过杀敌磨砺出来的,用杀气塑造的。 不过现在这二人手中并无戟,狭小的房间容不下那般庞大的兵刃,取而代之的只有腰间的短剑。 他们正是几个月前来龙门与特子一决生死的玉门守将,吕封萧、吕封寒兄弟俩。 若是只有这二人,特子是绝对不会怕的,因为他们年轻,他们把更多的时间都用在了与邪魔的作战上,正如深海猎人是专用于猎杀海嗣一样。 他们精通人与兽的死战,对于人与人的决斗却是鲜有经验,甚至不及特子身后整合运动的几位干部。 他怕的也并非是另外四个身披铠甲,腰挎长剑的年轻战士,他们用的是玉门独有的制式长剑。 长剑出鞘,无人可轻视其锋芒,但若是没有足够的气力,开合二十招内若不能决胜负,必然会致体力不支。 然而,显然这些年轻人远没有练出这样的本事,因为他们的呼吸。 是个人就会呼吸,但就在特子推开屋门后,他清楚地察觉到屋内这四人的呼吸明显地顿了一顿。 急促的呼吸表示紧张,平稳的呼吸代表沉着,而呼吸停顿的背后则是出乎心里预料的惊讶,无论是习武者或是干员,紧张和害怕都是允许的,沉着是最被推崇的,唯独惊讶是大忌。 因为心怀惊惧之人必会手忙脚乱,在临敌之际,这样的敌人更不足为惧。 真正令他深感畏惧的,是一女子。 一个坐在屋内圆桌最里侧,浅酌着瓷杯中陈年酿制的女儿红的女子。 他有些慌了,简直想转头就走,转身带着人一起离开。 那尚在品酒的女子双目一抬,两道如利剑般的目光隔空与特子一对,周围包括霜星在内的几位整合运动的干部也登时看清了她的正脸。 “不可能!”梅菲斯特先叫出了声,他惊惧,“绝不可能啊!” 阿莉娜用右手扶住他,点拨道:“别慌,不是她,只是长得像。” 这女子的确是长得和一个人很像。 很像很像。 看清了她的脸,六名整合运动的干员已不得不回想起一个人。 一个故人,一个无论是身不由己或是被邪术与仇恨蛊惑,终是在龙门燃起滔天怒火的魔头。 塔露拉。 第二十三话 神剑天师 霜星强行使自己冷静下来,越是遇到了预料之外的事,就越是要保持冷静,她明白这个道理。 于是她定睛再一看,只见那女子着一身金边白衫,肩头的白布上印着黑漆烧成的炎国徽记,正是炎国天师独有的装束。 她又打起十二分的眼神审视了这女子的容貌,头发是和塔露拉无二的灰白色,同样长着一双带着三分英气、三分怒气、三分秀气还有一分不可一世的眼神,同样有着一张不苟言笑的嘴。 可当这些全聚集到一起时,却又多了种难以言说的苍老,“老”指的是她的那双眼睛,她眼睛略显灰黑色,如一片寂寥的荒野。 她整个人安坐在房间的最角落,不悲不喜,仿佛一柄立于玉门万里荒野上的利剑。 望着这女子,霜星目不转睛,细心端详下也不难看出她与塔露拉一比,属实是大相径庭,尤其在气质上就已是相去甚远。 “也许,她跟塔露拉只是有血缘关系,毕竟炎国颖川陈家与皇城魏家联系密切,有几个长得像的远房姊妹也算不得稀奇。” 霜星如此想道。 可特子却是十三人里最先把持不住的那个,他埋头便要招呼众人:“走,快走!” 他把声音压得很低,似乎想让身后的人听到,但又生怕惊扰了雅间内的这几名玉门守将。 尤其是那女子。 众人不解,最先问话的是青青,那个被特子从罗德岛“拐走”的实习干员,青青问:“特先生为什么这么想躲着屋里这位漂亮姑娘?” 鸨鸨是十三人中最懂男女之情的一个,轻笑着说了句:“这姑娘啊,说不准就是小特哥还不清的风流债!” 怎料特子转身,斩钉截铁地道:“别胡说,不该问的别问!” 他本就吃得很饱,如今一紧张,更是害得胃疼肚子痛,脸色苍白的样子甚是骇人,连忙拉着众人欲夺门而逃。 怎料屋内守将中吕封寒先行开口:“特先生,好生威风,连大炎天师的面子都不给,连进来坐坐也不行?” 特子怒道:“我到玉门城只是借道补给,没偷东西,没犯法伤人,你们还要我怎样?” 那女子全程一言不发,到现在才开口:“好久不见。” 简简单单的一句问候,众人却从中听出了杀意。 特子愣了愣,道:“老天师,你好,好久不见,我还有事,我正要带着兄弟们赶路回家。” 这时阿莉娜一行人才惊觉,面前这个着天师道袍的白衫女子,正是“神剑天师”郭铸。 她们本就出身于整合运动,此前从博卓卡斯替的嘴里亦没少听说过关于“老天师”和“天师”的故事。单是听到“天师”这两个字,整合运动几人的脸色已被吓得微微发白。 就连五大三粗的乔牛牛,也明白郭铸是炎国被传唱得神乎其神的人物。 神剑山庄郭家自古以来就与魏家源出一脉,可惜在百年前炎国蓬勃兴起之际,庄内人才断代,而在世人都认定这个古老的大家族再难出高手的时候,郭家似是蒙皇室气运感召,诞生了一位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惊艳之辈。 这人便是郭铸,只不过见过她容貌的人太少,死在她手中剑下的人太多,以至于同门后辈将至误认为是师兄也成了常有的事。 她剑道大成后,入塞北玉门当天师,从此与内陆断了联系,同时也成了继炎国戍边将士中地位最高的老天师之后又一个活的传奇。 只听得郭铸再度发话,她的话像极了命令:“特先生,听吕家兄弟所言,汝之战心已堪比往日,那就请与在下一战。” 特子笑道:“谢谢你帮我们垫付饭钱,如诸位所见,我带的人里有整合运动的残部,还望郭天师手下留情。” 郭铸面无表情地道:“那得看你的决断了,若你肯应下这次决斗,我不光会饶过你手下这些罪人,还会饶你一命。” 梅菲斯特自始至终还是爱说话,他实在想不明白为什么面前这两人一定要一决生死,遂忍不住问:“你这女人真是不可理喻,为什么跟塔露拉长得这么像?又为何要跟我们特哥一较高下?” 女子怔了怔,恨恨说了句:“无耻鼠辈,好生多嘴!”随即眼神一冷,冷得像冰,寒得似铁,微一抬手,一缕剑风自袖口鱼跃而出,直击梅菲斯特面门。 梅菲斯特自整合运动起事起就长于源石术法而疏于实战,如今对上面前这神似塔露拉的女子漫不经心的一击,居然是避无可避。 剑气来得太快,快得像光,他连闪避的间隙也寻之不得,这隔空一剑若刺中,后果当真也只有一死。 但他也没有挨上这一击。 霜星催动自身的法术,凝成一道盾墙,硬生生接下了这道迅疾剑气。 她自觉自己的这道盾墙已坚实过钢铁,哪怕是乌萨斯一个小军团的源石炮弹齐射,她也有信心将之尽数抵挡。 可是这一回,她带着十二分信心筑起的盾墙,却始终没有回应她的期待。 墙碎,她的心沉了下去,手脚也顿时变得冰冷,肩头瞬间多了一道深可见骨的剑痕。 她察觉到了肩上的血,才感觉到痛,只能苦笑,暂退到墙边。 暂退,往往代表着一时的实力不济。 但霜星之所以能跟随其父爱国者博卓卡斯替征战南北直至龙门,更是被称为“白色死神”,绝不是侥幸得来的。 她骤然将肩部的血水以急冻凝结,瞬时止住了鲜血,在其即将仰倒之际,还不忘用其余血水冻作三点寒芒,以做反击。 这反手一击,直指那着天师道服的女子,怎料三颗冰锥尚未及这人三尺,她浅酌了一口杯中酒,侧目一望,望向霜星。 就在这惊鸿一瞥中,霜星却觉得双目一阵热辣,有如在火上烤过似的,片刻间目不能视,难以回复。 再看那三道寒芒,俨然化作桌上的三点血水,连那女子的衣袖也未曾染红半寸。 血水未打中郭铸。 但郭铸亦未至原处。 她已到了门口,不知何时已从坐姿转为站姿,亦不知何时已用右手的拇指、食指、中指扣住了霜星的咽喉。 霜星还未来得及反应,就觉察到不光肩膀痛,喉咙亦是一阵剧痛,额头的冷汗亦是涔涔滚落。她现在也只能一动不动,犹如一只落入了捕兽夹的白兔。 神剑天师手中无剑,已于瞬息间制服了十三人中战力绝佳的霜星,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已吓得众人大惊失色。 这时郭铸正对着尚居门外的其余十二人,特子也正站在郭铸身后,手里握着一柄餐刀,以刀作剑,将发未发。 霜星已了解到其余人安然无恙,忽然感觉到了有种不明来由的安心,纵使被人扼住喉咙,却也不知哪里来的勇气学着他叹了口气,正欲说些什么,却还是闭上了嘴。 她分析了形势,察觉到自己的伤势并不碍事,唯独不利的一点就是成了别人要挟特子的人质。 想当年在龙门,就是自己说了太多的话,表面上是真情流露,实则不光是技不如人,更是游移不定,均是犯了兵家大忌,才害得雪怪小队前仆后继,无端送命。 既然如此,遇上了能征善战的天师,就更不能妄语乱其心神,直得一言不发忐忑旁观。 但见特子久违地失去了笑意,叹息着道:“你放了她,我便应战,可是我想不明白,不过是五六年前的事,天师阁下为何如此执着?” 郭铸道:“我若杀不了人,人就为我所杀;我若胜不了人,人就为我所胜。五年前你来玉门证道,以半招伤我,而今想来,那半招之差委实是宛如天堑,若我此回不能胜你,剑心也难归平静。” 特子道:“胜败乃兵家常事,亦非人力所能预料,一招半招不过是巧合。” 郭铸否定道:“胜就是胜,败就是败,在你来以前,我行于炎国一甲子,半生无敌,邪魔外道无所不杀,岁相奇兽莫能胜我,却唯独五年前败于你手,而且你留下的那句话,我这辈子也不敢忘。” 一说到这,郭铸心中思绪一时间翻江倒海,手指也有意地微微松懈,撒手便运指如风,将霜星推至一边。 见自己不再受制于人,霜星顿时长舒了一口气,同时也生起了一个大大的好奇心,她顾不得自己的伤势,忍不住问道:“他五年前说了什么?” 特子居然也回答了这个问题:“我当时说:‘女人就该在家洗衣做饭生孩子,没事别舞刀弄剑,技不如人还不嫌丢人。’” 第二十四话 被子里的人 “女人就该在家洗衣服做饭带孩子。” 这句话是特子五年前说的气话,也是一句大男子主义的话,但这句话不仅不对,而且不尊重女性。 听到了这句话,霜星就已理解郭铸,别说是像天师那般位高权重的一代人物,若是有人敢这么跟自己说话,兔子急了也要咬人,她说什么都要让其付出代价。 郭铸拂起了白花一般的卷发,一双野火似的眼睛瞟了霜星一眼,对特子的这番话,她没有多说一句话,只道:“明日巳时,到玉门校场来,我等你。” 话音刚落,霜星就眼睁睁地看着郭铸倏忽之间从自己眼前消失,神剑天师,果真如神仙一般,来无影,去无踪。 可她心里突然又有了种难以抑制的失落。 如果自己现在连那位天师的一招都抵挡不住,而明天特子却要跟这个人一决生死,自己又怎么会觉得开心? 特子心里却想的是另一个极端,他烦躁、愤怒:“天师、天师,我要回家,天都要阻我,哈哈,我命由天不由我!” 尚未离开的吕封寒面带笑意地开玩笑道:“小特哥儿,在龙门可没见你这样,你这回是急了还是怕了?” 特子一把拉住霜星的手,将她挽起:“怕个毛,天师天师,哪怕她这五年领悟了通天的本事,她若要阻我回家,我也定教她死无全尸。” 霜星了解他的脾气,越是有人套话,他就越要放一些狂话来掩饰心里的不安。 她也握住了特子的手:“神剑天师的确算得上是炎国顶尖,你若是输了,大家都不会怪你的。” 特子的手炽热,霜星的手却冰冷,特子道:“我得赢,玉门守将已经识破了你们的身份,他们都是讲道义的好汉,若不能将郭铸打得心服口服,大家也一定会受她威胁。” 吕封寒摇头道:“你这么想就太多虑了,我们现在看到的只有特先生,外加十二位来自罗德岛的干员,当然,还有一条你养的大狼狗。” 特子怔了怔:“你们不揭穿我们这群人的身份吗?” “当然不,我们是玉门城的守将,职责是护边塞平安。”吕封寒微笑,“至于搜查逃犯,那是大理寺和近卫局该管的事。” 特子笑问:“你们没像上次那样,接收到朝廷的离谱命令,再奉命来杀我吗?” “这次确实也是有的,不过没让我们杀你。” “这次是什么命令?” “秘密。” 特子追问:“什么秘密还要神剑天师亲自出马?” “这秘密跟郭前辈无关,她并不知情。”吕封寒又看向特子和霜星紧握的双手,“你俩好像关系很好,真不错。” 特子昂首道:“她啊,是我家头号丫鬟。” 霜星顿时气得一句话也说不出。 直到回了旅馆,当青青为霜星处理肩上的伤口时,她动容感慨道:“我不觉得他能胜她。” 对于这种涉及生死的实战,青青也没有多评价,她只觉得自己莫名其妙地被特子从罗德岛虏到了龙门,又牵扯进了这样一场莫名其妙的决斗里,整个人也觉得眼前的事有种说不出的扑朔。 她问道:“郭铸出手伤了你,你是不是特别恨她?” “我不恨她,她堂堂正正地出招,又怎会遭人嫉恨?”霜星道,“我爸以前跟我说过天师的故事,他们长居北疆抵御邪魔,是天下间诸国的功臣和恩人。” 青青道:“这么一比,你们整合运动闯进龙门烧杀掳掠,反倒成了坏人。” 霜星明白她的意思,轻声“嗯”了一下,继续说:“我们整合运动确实是戴罪之身,是坏人,所以好人杀坏人,本就是天经地义的。” 青青眼神一转,忽又问道:“那特先生是不是坏人?” “他算不上坏。”霜星道,“只是素质低。” 青青见霜星肩上挨的这一剑虽深,却未及筋骨,也不知是郭铸在霜星面前及时收手,亦或是她得了好运,在天师手下捡回了一条命。 就在这时,一枚由宝石镶嵌在银片上的吊坠沿霜星的衣襟滑落至地上,闪过了一丝青绿的的宝光。 霜星耸然动容,伸手去捡这个吊坠,只见银白色的链子恰巧在方才的恶战中被一剑斩断,但那颗宝石发的光却依旧耀眼。 看着被损坏的项链,她心里也不免有些惋惜,更不由自主地回忆起了她领到这颗项链的那一刻。 那大抵是在去年,在极北之地,连邪魔都难以抵达的地界上,从另一个世界云游至此的世外高人李离天与何孟不仅救了他的命,更将这个项链交给了她。 霜星那时候大为感激,当即决定叩谢面前这位救命恩人,却被李离天所制止,他婉言道:“不用谢我,好好用它。” 霜星不解:“虽然我明白了它的功效,但我还是不知道该何时去用。” 李离天微笑着瞧向她:“不用去想什么时候用,而是要多想想该做什么。” 霜星坦然答道:“我也不知道自己现在该做什么。” 何孟微笑着抱了抱她,道:“叶莲娜是个坚强的女孩,就算整合运动颓败,你的父亲不在身边,以后的路也还很长,如果遇到迈不过的坎,或是感觉孤单了有想说的话,就去找你的新头领吧,他会照顾好你的,也希望你能多帮帮他。” 她说的新头领,自然便是特子。 一想起这幕情景,霜星眼里忽然流露出了一种悲伤孤独之色,青青这才发觉这些从整合运动来的人有时像一群能言喜笑的年轻人,有时却仿佛有着许多难以言说的痛,这种痛不光在身体上,也在心上。 待青青走后,霜星决定再去见特子一面,她想要跟他说明自己的想法,她知道在正经事上他总会听得进别人的话。 特子房间的门没有上锁,屋内一片黑暗,她有些吃惊,因为他在罗德岛内每天睡得都很晚,而现在还未到晚上八点。 “真不对劲。”霜星思忖着。 刚推开了房门,她便清楚地听到了卧榻之侧清晰的呼吸声,一听见这声音,霜星也终于感觉到了安心。 在大战将至的前一晚,有些人会因恐惧而酗酒烂醉,有的新人会兴奋地整晚未眠,只有经历丰富的战士才会珍惜每一秒,将所剩不多的时间换成应战时的精力。 她轻轻捏起被子的一角,帮他盖得更严实一些,厚而温暖的被子,她也望着黑暗中沉睡中的他,轻声道:“从前没人会在意整合运动的人能不能吃饱穿暖,塔露拉没有,我爸一门心思受命赴死,也没明说过这些,在当头领的人里,你是第一个,谢谢。” 被窝里的那位恍若未闻,依旧呼呼睡着大觉,也许在梦里又在做着春秋大梦吧。 霜星再也忍不住,伸手拂了拂被中人的脸颊。 忽然发觉到了一件绝不可能发生却已成事实的事。 被子里的人。 不是人! 第二十五话 不是人的人 被子里不是人! 而是一条狗! 正是乔家兄弟们从流浪以来牵着的那只狼狗。 乔龙龙! 既然被窝里是一直狼狗,那小特去了哪? 霜星只觉得脑袋像是被人重重地砸了一下,面对这难以接受的事实,她的神志也变得有些恍惚。 他绝不是从正门溜出去的,这一点她很清楚,因为此时此刻梅菲斯特和浮士德就在楼下,若要下楼就必然会碰上两兄弟。 难道是从窗户? 霜星走到窗台,惊觉上面留下了一道土黄色的脚印。 他正是从这里跳下楼走掉的。 可是她愈发地想不明白了。 特子啊,特子! 你到底去了哪? 你难道撇下我们,独自逃走了?你莫非真的是这样的人? 你花了这么大的代价,救下达莉娅,带着大家走最险的路奔袭到玉门,这就是你所期盼的结果? 这些问题霜星刚打算在找到他的时候一齐问出,可是她放下了这个念头。 因为她看见了钱,整整齐齐摆在桌上的龙门币、几颗金豆子、还有十来张炎国联名钱庄盖好了章的银票,这是他的全部家当。 一个人如果要逃,当然而且绝对不会把这些值钱的财物留在屋里。 那么可能的结果就只有一个,他已经提前独自动身秣兵厉马先下手为强,目的就是为了在谁都认为他会守约的时候违约,打郭铸这位玉门响当当的头号天师一个措手不及。 这就是他的风格,他的方法,他的道。 在罗德岛那段时间,整合运动这一群人曾跟特子讨论过一个问题:如果你的生命只剩下一天,你会去做些什么? 对于像霜星这样自幼孤苦伶仃,哪怕遇到了爱国者以后也仍旧是吃了一辈子苦的姑娘来说,她的回答是:“我想用自己的真实身份,在罗德岛当一天的干员。” 大家都很重视她这一愿望,特子却嘲笑她心无城府、胸无大志、难堪大用。 梅菲斯特想做的事是唱歌,因为他自大病初愈以来从没敢真正地唱过一次歌。 浮士德嘟嘟囔囔了半天,才说出了“想谈恋爱”这四个字,他是个年轻的小伙子,在感情上稚嫩而青涩,比初春的秧苗还嫩,比未熟的青果还青,还要涩。 但特子的说法跟整合运动的这群朋友们不一样,甚至与世上大多数人都不一样,他说了个最疯狂的打算:“如果我明天就会死?一样是死,那我干嘛不今天就去死?” 这是句只有疯子才会说出的狂言。 那时候霜星没想明白他说这句话背后的含义。 如今,她终于明白了。 他这是要向死而生。 他要打破郭铸立下的约束,明知不可为而为之。 可世上一切的事,尤其对每个人而言的大事,也总是需要自己来完成,纵然一大群人在一起,你也只能做自己的事,就算你心中真的有宏愿与忧愁,也没有人能真正帮你分忧。 你唯一能做的,就是不要因自己要做的事,而去害了自己的朋友。 霜星是他的朋友,整合运动的大家都是他的朋友,流浪者兄弟也是他的朋友,这场决斗是否光明正大,是输是赢,他也已不再关心。 在他的预想中,此行突袭郭铸,只要自己发难,全玉门的兵力都会集结起来对抗、围捕他,惊动老天师出手也不是没有可能。 因此其余人就有了逃离的间隙,一路回到幽州。 对于他来说,这场决斗是否光明正大,是输是赢也都已不重要,他只要朋友能顺利离开就已足够。 霜星终于也明白了他的想法,她到现在才真正看清了他这个人。 黑夜,无星无月。 玉门城墙上由源石烧出的烽火将整座城市映照得亮如白昼,北方漆黑的天幕连通着同样漆黑的大地,一望无际,没人能知道在这片黑暗之中潜藏着怎样的威胁。 霜星带着浮士德、梅菲斯特和碎骨姐弟,一同行至了玉门城极北的关口。 只有出关,一路向北,她才能找到特子,这是玉门守将吕封萧告诉她的。 塞北的夜晚,极寒、冷酷、近乎一头无情的野兽,欲将每个迈进黑夜里的人尽数吞噬。 但真正可怕的并不止寒冷,还有邪魔,她的父亲博卓卡斯替曾不止一次地跟她讲起过有关北荒邪魔这种千手百眼怪物的故事。 在黑洞洞的暗处,它们不知何时,会从哪个角度袭来。 在深夜贸然出关,无异于送死,这不仅需要视死如归的勇气,更少不了万分的警惕。 要知道当年叱咤乌萨斯的温迪戈一族是何等狂态,何等能征善战,却在与关外邪魔一役中逐步耗尽了精锐,从此也步入了灭族的不归路。 若此刻他们几人遇上邪魔,又有谁可以保证能活着回去了? 没有。 没有人能。 没有人能做到。 没有人能如此保证。 但他们为何还要去? 为了朋友。 梅菲斯特忽然说:“既然特哥把我们当朋友,我们也一定不能让他丢人。” 霜星问:“你有没有见过邪魔?” “没有。” “再走一个小时,我们就会到那个地方了。” “什么地方?” “玉门守军与塞北邪魔的战场。” 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 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 凭君莫话封侯事,一将功成万骨枯。 世上千百首关于战场的诗,永远离不开压抑死亡与无奈,但也少不了其中豪迈慷慨的一面,就像是生活一样。 失败总是贯穿人生的始终,平均每个月约摸有二十天都是稀疏平常且接近枯燥的,更何况有很多无法解决的问题,许许多多不如意的事。 但生活还是有好的一面的。 霜星眺望向北方的荒野,在模糊的几乎难以辩识的地平线上,她蓦然发现了一丝宛若破晓初晴的亮光。 随后,这束光直冲天际,若是将黑暗的天幕比作沿着地平线向上无限延展的高墙,那么,这束光便是足以炸塌整面墙的炸弹。 天空都已被这光照耀得呈现出一片碧蓝,挂在天幕上若隐若现的流云亦被刻上了一道道剑痕。 目睹此景,霜星脑海里又回想起了那句话:“天地生刀剑。” 他们已接近了光束发出的地方。 光束是经由一柄剑中迸射而出的。 当他们还只在远远望着时,就已看着一个人握着那柄无鞘的剑,那剑上发出的光,就仿佛是世界末日宇宙寂灭后唯一存在的光亮般孤高、寂寥。 另一人与之相对,立在一旁更是寸步不移,手中无剑,整个人却已化作了一柄斩仙诛神的绝世利剑,她的衣衫白得似是经烈火焚烧后的灰烬,双目亦点起了两点独一无二的星火,她当然便是“神剑天师”,郭铸。 霜星也已认出了那握剑人正是特子,只不过他沐浴在万丈光芒中,没人能看得清他的正脸。 此刻她不禁感慨良深。 他距离霜星他们已不足五百米,可他们偏偏却不得接近,这仅有的五百米简直比天堑还要深,比天涯更远。 因为地面同样发生了一种奇妙而可怖的变化:它时而融化为占地百里的熔岩,任何踏足其中之物都将化为灰烬。 又一转眼,它变为了冰封万里,连声音都近乎冻结的冰窟。 再一转眼,雷声大作,闪电匍匐于地,仿佛奔腾的野马,又仿佛百万条毒蛇在择人而噬。 死亡、死路、死地! 第二十六话 惊鸿一瞥 特子此时的神色是孤傲的。 面无表情,心无旁骛,了无牵挂,不可一世。 他本就是一个很少屈服的人,不仅不屈服于枯燥而重复的生活,而且也不向他人屈服。 他过去也笃信一个道理:弱肉强食。 这四个字能阐发出一系列的话: 强者就是要羞辱弱者。 你没本事没地位,说话就等同于放屁。 …… 像这样真实而血淋淋的道理,世间还有许多。 当然也有不同的声音。 有许多人,在目睹两者相争之时,比起位高权重的强者,他们更愿意去支持不畏强权的弱者。 因为有时,权利、财富、力量也是一种毒药,它们如感染,如病痛般会由内而外地改变一个人的心志。 ——就连霜星也不能否认,她的养父爱国者博卓卡斯替在乌萨斯手握重兵时与背叛王庭成为游击队领袖时完全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人。 所以无论是儒家、佛家或是道家的思想中都主张人在手握大权、或是获得无上力量时绝不可太过猖狂。 就像儒家提倡: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但这句话里并未提及如果一个人得势之后反而去欺压弱者鱼肉百姓,会遭到怎样的制裁,事实上,作恶多端却换得风光无限者大有人在,一心向善而早夭的众人也曾见过。 可是,若是为善的受贫穷更命短,造恶的享富贵又寿延,那究竟天道、大道是否存在?每个人都和善待人又有何意义?如果读书识字学做人二十年、求佛悟道千百年得到的大道理却与现实截然相反,那公道究竟何存? 若真的没有天上的力量能帮人找回公道,那倒不如像今日北荒原野上的这二人一样,不问天,不求神,胜负只在你我。 在霜星等人赶来前,他们当然早就斗过了不止一个时辰。 这种决斗是无休止的,休止的那一刻,恐怕就会是其中一人血流干的时刻。 特子本就是穿越者中的翘楚,一手剑法用至出神入化,更有神功加持,寻常刀剑火烧已难伤其分毫。 他与塔露拉,与博卓卡斯替是不同的,他爱张扬喜猖狂,无论是有钱还是没钱,失忆或是寻回记忆,得志还是失意,他都一样的狂,是进亦狂,退亦狂。 郭铸呢?她是炎国的天师,自技艺初成以来就隐姓埋名,甘愿戍守玉门边关五十载,岁月漫长,可她依旧保持着年轻女子的面貌,按霜星等人的理解来说,她长得很像塔露拉。 这句话说得也不对,她比塔露拉年岁起码要大上两辈,排名有先后,应该是塔露拉长得像她才是。 在过往的这些日子里,她忠诚得像一位信徒,守卫北方边关五十年如一日,练剑五十年,悟道五十年,她当然也认识过不少人,结识过不少的战友,杀过不少该杀的人,她坚信自己这五十年是有收获的。 五十年的修为功力、五十年苦练、再加上与生俱来的源石技艺与令其青春长驻的秘术,成就了老天师之下难以替代的高手,亦是将士们人人都在仰慕的红颜英雄。 不过,而今她以往的所坚信的道却动摇了,原因依旧是那个人,特子。 他练剑仅两年,败尽天下好手,也败了她,伤了她。 郭铸对此感到绝望,如果五十年苦修却敌不过一个仅浅修两年的异界人,如果五十年修道不及一朝成魔,那她这五十年的光阴究竟是为了什么? 五十年究竟是梦,还是真,亦或是空? 她要胜他,正是为了求一个答案。 她自从五年前败给特子以后,就已不再用剑,而是以己身为剑,她手指的每一个关节,每一缕青丝,每一个眼神,就连每一寸细微的动作,都是剑。 这五年她也终于将神剑山庄三绝剑术的三式融会贯通,即司掌火焰的“焚焚焚”、代表霜寒的“冻冻冻”、彻如惊雷的“隆隆隆”。 火、雪、雷,三者都是自然界中最为极端的力量,大地上的生物经千万年的进化,也从未有一种生物能对三者中任何一类完全免疫,就连海嗣也不能完全做到,只因这三者的存在就代表着禁忌与极端。 这三剑已凝聚成一剑,所过之处顷刻间化为炼狱,了无生机。 没人能适应下这一招。 除了特子,可惜他的脸上也添了新伤痕。 霜星明白这伤痕意味着什么,按以前来说,一旦受了伤,他一定会催动功法来愈合。 但这次没有。 他担心自己的气力不够多,他顾及到自己的体力和精力会因为分神而削减,他要避免一切能对他造成干扰的力量,只有这样他才能用最后一剑击败郭铸。 这也是最终一式。 穿越者中有“九极”,而每个身为“九极”的穿越者都有自己的必杀一招,这种招式就好比李寻欢的飞刀、陆小凤的凤舞九天、燕十三的第十五剑一样,甫一出手,天地无光,乾坤都会为之逆转。 剑光很亮,亮得有如上万颗太阳同时引爆。 郭铸甚至在不知不觉中也被这一剑摄去了神魂,她也不得不承认这招在剑道上已算得上攀至巅峰。 可是,她也绝不服输。 她同样有一双手,她也和特子一样,有剑,有剑气。 而且这五十年的功力也绝对足够,纵使以这种力量挥出一记平砍,也已足够。 她暴喝一声,用左手拇指化作一剑,直刺向特子握剑的手臂。 那本就是一个人的拇指,和别家姑娘的拇指没有什么不同,却犹如一把剑。 于此同时,她的眼睛也在动,手中剑未至,眼中剑却已先至。 二人对望了一眼。 特子只觉眼睛顿时一疼,如遭雷击一般,举目都被惊得一片苍白,扎进了自己的眼睛里,而后眼前便是一暗。 他用衣袖擦了擦自己的眼睛,然后再战。 他飞奔向郭铸,无所顾忌,更没有去管眼里留下的两行血泪。 霜星看得心惊,她当然没想过人居然能通过眼睛来发招。 郭铸没有出手,只是在适当的时候恰到好处地看了他一眼,特子也恰好看到了她那一双如被野火烧过的白色眸子。 就被“刺”了一眼。 好一招“惊鸿一瞥”! 不愧是“神剑天师”! 其实不光是霜星等人和特子心里有这种赞叹,场中暗处也有另一人目睹了郭铸发出的这一招。 这人正是一路尾随霜星一行人来到玉门的那个跟踪者。 剑光再亮,也有照不到的地方,他正潜伏在这种地方,也许是在筹划一次狙杀,或是静观鹬蚌相争,而获渔翁之利。 但在他尚未出手时,没人知道他的目的。 第二十七话 看看 他眼前顿时一片漆黑。 他揉了揉眼。 他也意识到了一件很正确的事:原来剑气是能从她眼睛里发出来的。 在这个世界,这算不上一件新奇事。 相传莱塔尼亚的双子女皇就善用歌声施法,以音律摧心,凡夫俗子难以挡之。 穿越者中的最强者李离天更能以自身心跳来杀人,他却从未这样做。 像他那样一个超然物外的高人,在大成之后外貌就已经像极了一个神仙。 如果说一般人求佛求道是为了福报,那李离天就早已成了佛,得了道,这样的人是绝不屑于去杀人的。 至于像特子这样一个好美色又爱贪点小钱的人,他当然不觉得自己能成就什么,也从未想过自己会变成什么神仙。 他只不过觉得自己习得了一些奇妙的剑法和愈合伤势的功法,会比一般人能打些,就算是挨了致命伤,也能比别人多些生机,好得快些。 像其他人一样,他也会在危急到来前拜拜佛,祈盼又哪个室外高仙能在关键时刻帮自己一把。 他当然还不想死。 纵使脚下已是寒冰烈火惊雷交织,立于其上如踏针毡,纵使郭铸的眼睛又冒起了野火一样的光,隔空一瞥就烧得他双目昏花。 他还是想活。 活下去是永远是第一位的,只有活下去,才能考虑取胜。 霜星等人只得在一旁看着,这种战斗已经轮不到他们再去插手,她白皙而镇静的脸上,已经露出难以掩饰的惊惶之色。 “假如特子哥输掉了。”梅菲斯特压低了声音,“又或者说他死掉了,我们该怎么办?” 这是跟随特子的每个人心里都在担心的问题。 梅菲斯特又问:“我们还能去哪?难道要回整合运动?还是说罗德岛愿意收留我们?” 他刚想去期待霜星给出答复,却见她嘴角不受控制地抽动了一下。 只有在真正紧张时,她才会有这种反应。 他已不敢再去问,前面地狱一般的焦土中,忽然跑过来一个人。 特子是往回跑的,脚下的地面一会冷到将他的双腿全冻成冰,一会又热得烧毁他,时不时还夹杂着雷击般的焦痹之感。 所幸他有剑光相护,跑得快极,功力深厚者每迈出一步足有丈余远,他更是把步子踏得比焖锅里劈啪作响的爆米花还要快。 瞬息间,他就已到了霜星面前。 与此同时,还伴随着一道愤怒的语声,这是一名女子吼出来的:“无耻之徒!你邀我至此,难道还想临阵脱逃?” 吼出这句话的人是郭铸,她的头发已散乱,双眼再度运起剑气,整片大地亦如熔炉中的钢铁般即将融化。 她如苍鹰般跃起,手中依旧没有剑,因为她双手的每一根手指是剑,手指的每一个关节是剑,手臂也是剑。 空气中已响起了由远及近的剑气破空声,剑是死的,出剑代表着死亡,但她整个人是活的,不偏不倚地冲着特子杀去。 剑气带动了宇宙狂飙。 这就是郭铸倾其一生所练就的剑,那不只是她作为“神剑天师”这一甲子苦修得到的力量,还有天地间的大力。 她暴喝一声,双手十指齐出,均瞄向特子的十处要害。 特子突然弃剑,剑上还迸射着那种天上地下绝无仅有的宝光,流泻的光芒顷刻间如清河般流动,将周围的大地映出一片亮堂堂。 他弃剑并非是不想打,反而是更想打,只不过他自认为自己八招剑法中的任何一招都难以跟郭铸抗衡。 而刚刚将发未发的第九招,他心里也早已有了安排。 这个安排就是放弃。 若是在这种环境下硬要拼招,双方的剑一定都会损毁,均是两败俱伤。 他其实一早就想好了结果: 郭铸不能死,她是炎国老天师之下难以替代的神剑天师,若是一场决斗令她死在自己的剑下,玉门西线会在一夜之间瓦解,邪魔趁虚直入,数十万将士将有性命之忧。 更何况她也远算不上坏人,只不过和塔露拉长得实在是太像,当初也是因为这个原因,他才和她过了几招,从而心生芥蒂。 再说自己,自己有兄弟有朋友有女人有豪宅更是奇遇不断,妻子貌美如花儿子聪明伶俐,在龙门勾搭到了小姑娘和大小姐,在罗德岛更是跟干员们寻欢作乐,为什么要死? 当然还有霜星这一行人。 霜星,特子忽然想到了她。 霜星呆立在原地,眼睁睁地看着特子从远处飘来,他现在就站在自己面前。 而郭铸在更远处,在不久后就要飞来,她知道神剑天师的这一招若是打在特子身上,将意味着什么。 就像她以前知道自己的父亲将会走上一条有死无生的路。 两人面对着面,就这样呆呆地站着不动。 霜星也在好奇,特子一定是在这危急关头想要对自己说些心里话,才会不顾一切跑到自己这里来的吧。 都说口是心非的人最难伺候,但若真要说些什么的时候,也最真诚。就像被白纸包裹的糖果,谁也猜不透他心里有多少五彩斑斓的思绪。 就在这时,她只觉一阵力道往自己肩头猛地一拍,一声清脆的断裂声想起,接着是脖子上的项链一勒,又一松,她戴着的那颗由李仲赠予的用于防身和变身的青绿色宝石,就轻易地被特子拿到了自己的手上。 这时的特子面无表情,像是在憋笑。 究竟是因为他死到临头失心疯所以才有了这种哀莫大于心死的表情,亦或是他真的找到了一条生路? 不过剑气依旧强劲,郭铸已凌空扑来,天上整片整片的乌云在头顶汇聚,闪电将天空映染地通红,像是在宣判一个人的死期。 远处的山被乌云遮住了一角,山顶的巨石更是塌了一大片,整大块的滚石,和着生了荒草的黄土,成片成片地滚下山坡,虽然没波及到这边的战场,但这突生的天地异象叫人看了无不心惊。 远处的玉门城墙上自然有一批围观的将士,更有人手里拿着望远镜只为看一眼究竟是他们的上司郭铸会胜,或者是小特如五年前那样赢下郭铸。 扪心自问,他们当然是希望郭铸能赢,可他们并不是郭铸,无权插手这场公平的决斗。 他们只能看。 第二十八话 一遇风云怒化龙 霜星本是想感慨,也想着能助特子一分力,奈何力有不逮故而爱莫能助,所以她只能任由他抓走了自己颈子上的项链,再一把被推到一旁。 这项链可也当真是个令她头疼的玩意儿,虽说能替代源石来施法,却温和得很,毒性也小得很,可若说它是个无奇无害的法宝的话,可它偏偏又能让自己从人变成兔子。 最后她也只能承认这东西实在是很特别,只是不会用。 但她见一个人居然抛弃了手里的剑,决定用这个项链。 拿着项链的人是特子。 他长吸了一口气,左手拇指上名为“沉龙锁”的黑色扳指瞬间活了,化作了一条细而韧的丝线,穿过了青绿色吊坠的银环。 他已顾不得去向满脸杀意又孤傲高洁的郭铸发招,亦不顾她以双手十指为剑朝他飞袭而来。 他已经准备好了自己的“招”。 这是在情急之下想到的一个妙招,但这一次却用的不是剑招,只有“招”。 倒不如说,是一个把戏。 他自信自己的这个把戏在郭铸身上是能够成功的,但凡能避过她手指上激射而出的这十缕剑气,他就能胜。 这十缕阴寒肃杀,象征着死亡的剑气。 他有信心避过。 可是特子没避过。 因为他忘了郭铸的后手。 真正的高手在过招时总会去留后手,做生死决斗的武者可以不去下死手,但必须要留后手。 这后手,既可以是为了在危机时刻保全自身,也可以在关键时刻取得胜利。 “后手”也有一种别称,叫作“底牌”。 顾名思义,这种手段是不能明说的,也不像宝剑那般逢人就亮,这是一种隐藏与积蓄的力量。 郭铸的底牌,亦或是后手,就是她的尾巴。 泰拉大陆的亚人过半数都有尾巴,菲林族的人有猫尾巴,霜星的兔子尾巴是一团白色的球,这团白毛还被特子捏过,得到的评价是:手感不好。 不过其中最有力的,要属龙族的尾巴,多一条尾巴,就相当于多了一条粗壮结实的手臂。 郭铸是炎国龙族,也有这样一条龙尾巴。 她这条尾巴是她的第十一把剑。 她的“底牌”。 这条尾巴已经穿透了特子的胸膛,就当着霜星的面,也当着数里外城墙上无数名将士的面。 霜星听说过罗德岛上有个长着蝎子尾巴的干员,尾刺有毒,她可以借此杀敌,也听说过岁相当中的令可以拿自己的尾巴来写字,却从没见过有龙族的人能以自己的尾巴当剑来用。 而且这一剑还偏偏像是带着世间精挑细选的不公、暴戾与痛苦,以至于这剑一出,不仅杀败了霜星对特子一切取胜可能的期盼,也熄灭了她心里曾打算向他渴求光明与爱的希望。 难不成你就这么败了? 想来也是,面对炎国天师,哪有不败的?只不过是硬撑罢了,人总归是要死的,有死就会有败,就像我自己一样。 霜星心里百感交集,顿时又多了很多感伤。 当然,这一剑也差一点点点点点,就熄灭了特子心里的求胜之火。 ——只差一点。 差一点的意思就是说它还没有灭,哪怕是再来上同样的一柄剑,只要一个人的求胜和求生的欲望没灭,那就绝不能说是胜负已定。 可这一剑还是很疼。 特子身中了这一剑,不禁狂吼了一声。 他要重整起自己心里所剩不多的斗志。 他要整合调动起自己还能调动的一切体力。 他一声大叫,一把紧紧抱住了郭铸。 郭铸也总归是个女人,塔露拉和她长得像,她当然长得也不算难看,相反,还有些漂亮。 是男人的,碰见漂亮女人总会多看两眼。 是女人的,被男人抱时就永远比被女人抱的感觉要特别得多。 她常以长官和长辈的口吻对将士们训诫:“邪魔不会关心你是男女老少,对敌人手下留情就是对自己的残忍。” 可现在她终于是心弦一颤,也发现了一件惊人的事,她现在说不出话来。 她刚想说:“无耻之徒,放开你的脏手!”却说不出,一个字也说不出。 取而代之的,是一阵阵如冷风般的吟啸。 龙吟。 她没有哑,而是特子给她戴上了那枚青绿色的吊坠,吊坠所蕴含的那股奇妙而慑人的魔力,让她从龙族女人直接变为了一条真龙。 在世真龙。 却在这时,天地异相再度骤起,黑夜如火,闪电是红的,风雪都有了雷声。 特子不觉得自己此刻成了赢家,因为他正跟胯下的巨龙绑在一起,用的正是那条名为“沉龙锁”的扳指变成的链子。 他忍着胸口传来的剧痛,一把扼住巨龙的脖颈,像要使它驯服。 然而骤变却发生了—— 巨龙一声怒喝,吼出了八万里奔雷,燃着了十万顷莽荒。 郭铸变成了这条龙。 “轰”地一声,巨龙腾空而起,蜿蜒着飞上半空,隐入了乌云里。 特子跟巨龙绑在一起,也跟着飞上了天。 霎时间,天上又响起一道惊雷。 然后,就一切都不见了。 变成巨龙的郭铸,扼住巨龙脖颈的特子,就在这突如其来的转折中,一并消失不见了,就好像他这个人从未来过玉门,也好像“神剑天师”今日并不在塞北。 只留下了那柄破布缠成的,没有剑身的剑,成为了他来过的唯一证明。 多少人来这世间走一遭,都是为了留个痕迹,到头来,却也是大梦一场,像是真真实实体会到的,又宛如虚虚假假缥缥缈缈难捉摸。 霜星眼睁睁看着眼前的这一幕,不知是激动,还是被吓得惊愕,总之是在流泪:“他飞走了。” 同样目睹这一幕的还有浮士德和梅菲斯特,梅菲斯特惊叹:“好家伙,我以为特子哥讲的神话都是人编的,没想到真有人能骑龙上天!” 这一战,特子在梅菲斯特的心目中的形象顿时拔高了好几个档次。 文能字字珠玑喷干员,武能徒手御龙上九霄。 这不是任何一个人类干员所能达到的范畴,已经接近神仙了。 可他们也不明白特子怎么想到的这样一个法子,更无从推测变成龙的郭铸和特子从此之后会飞向哪里。 他们翌日清晨回到玉门城询问郭铸手下官职最高的吕家兄弟。 吕家兄弟也不知。 不光是他们两兄弟,郭铸手下的数万将士同样心里变得一场空,他们觉得是郭铸赢了。 在他们的概念里,任何决斗与打仗一样,总会有输赢,活下来的那一方就是赢家。 虽然,现在不知道特子和郭铸的下落,但这就不能说明他的这一招赢了她。 将士们也有人想要接着这个机会把眼前这几个整合运动的暴乱分子擒住,一是秉公办事,二是为了发泄心中的火气。 却都被吕家兄弟一一喝止。 他们非但没有为难出身于整合运动的这帮“问题儿童”,反而给他们开了个大绿灯,显然是有意要送这些人回幽州。 可整合运动的众人不仅没感激,更是一点也没有在意将士们怎样看待自己,他们的兴趣全部又转移到了另一个点上。 第二十九话 有空常联系 在郭铸和特子的这一战上,将士们众说纷纭,但有一点他们持相同看法:若不是霜星擅自前去捣乱,郭铸一定能胜。 如果老天师出马,两天师合力收拾特子也绝对不难。 可是,整合运动的几人早就翻起了记载着“神剑天师”郭铸生平的名册,他们发现了一件比二人胜负更有意思的事。 梅菲斯特托着腮帮子,久违地认真:“原来郭铸这个女子并不姓郭,而是姓陈,颍川陈氏,六十年前带艺投师去了神剑山庄,所以才改了姓,话说回来,也算是塔露拉和陈晖洁她们祖母一辈的人,怪不得长得这么像。” 米莎皱了皱眉:“我听说过夫妻相,可从未听过有奶奶和孙女长得像的,真是奇了。” “那有啥可奇怪的。”梅菲斯特笑道,“隔代遗传呗!” 他们这一有说有笑,听得将士们疑窦丛生。 吕封寒在兄弟二人里年纪较轻,性子急,说话也直,遂问向他们:“你们的老大飞走了,心里不急吗?” 梅菲斯特摊手道:“急也没用,如果凡事急有用的话,大家伙早就急了,只不过叶莲娜姐是例外,她挺急的。” 吕封寒哈哈一笑,道:“乌萨斯的老英雄博卓卡斯替,雪怪小队的霜星,我也是素有耳闻,都是了不起的狠人啊。” 梅菲斯特问:“所以你们是因为怕了我们,才放我们走?” 吕封寒眉眼一寒,反问:“你觉得我们会怕几个流亡的残部?” 他认认真真地看向坐在屋内四周的玉门守将,无论是在屋角吃着花生、书生打扮的文职官员,亦或是披着铠甲又大声聊着天的戍边将士,各个都是久经战事且训练有素。他断定,就算是换作两年前进攻龙门的整合运动,若要打败这些精锐,也是件难如登天的事。 所以他不禁有些庆幸,好在当初攻打的是龙门而不是玉门。 吕封寒又笑了:“走吧,都走吧,我们早就知道你们会来玉门,上头有令,放你们走也都是计划的一部分,有空常联系也好,不联系也罢,总之你们可不能在玉门安家。” 这下子,虽然将士们给众人开了绿灯,前往幽州可以说会是一帆风顺,但整合运动的几人算是越发好奇炎国上峰究竟是在打什么牌了。 又过了一日,众人做足了补给,将行未行之际,但霜星却要找吕封萧去询问五年前玉门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受碍于时间有限,吕封萧也只能给了霜星一打厚厚的笔录,上面详细记载了五年前发生的那件事。 那件事,特指特子初到玉门,杀败“神剑天师”郭铸的事。 一路上,她都在专心致志地翻阅这一整本的记录,其中也偶有难以理解的生词,则由阿丽娜为其指点。 翻到关于特子所用武功及源石技艺的记录上,她眼前一亮,惊叹道:“原来他那家伙嘴里说的,也不全是吹牛,这些事也不难理解,只是一些小小的恩怨。” “恩怨?还小小?” 碎骨姐妹俩、乔家兄弟、梅菲斯特等人均感疑惑。 “归根结底,还是郭铸这位女前辈,和特子的性格犯冲。”阿丽娜如是说道,“塔露拉、陈晖洁姑娘,还有郭铸郭天师,她们都是出自陈家的女子,当然在性格上有一个最显着的共同点。” 梅菲斯特更疑惑了:“陈晖洁是个让人讨厌的女人,我不觉得她们有什么不一样。” 这回轮到青青发话了:“那是当然,无论是陈长官、郭天师,还是塔露拉,都是一样地要强,她们这种人若是身居高位,是绝不会允许别人压自己一头的。” 阿丽娜有条有理地解释道:“郭铸是百年难遇的武学奇才,更有着对源石技艺的强相性,寻常高手能将一种源石技艺用到炉火纯青已是罕见,她却天生就会三种,再加上龙族对源石病有绝佳的抵抗力,真是天之骄子。” 霜星冷哼道:“可是她也会输,就像塔露拉一样,有天才的人卓尔不群,却很容易就会走极端,一旦踏上了不归路,这种人注定是要输的。” 众人听到这,脸上也有了种难以描述的表情,他们一时间竟不知霜星是在说塔露拉,还是在评价她自己。 凡事物极必反,所以一切事都不可做得太过绝,对生活感到失望的人可以反抗,但绝不能忘了是为了什么,心里真正追求的是什么。 若是走了极端,就难免忘了初心,乱了为人之道。 但塔露拉、郭铸的命运终归是不同的,塔露拉被罗德岛打败得心服口服,被关入监牢,挫了锐气,一时三刻也不敢贸然再作乱。可郭铸是一方天师,纵然她被特子杀败了,也没人能否定她的思想,更没人敢去劝她,时间一久就生了心魔,若要破除心魔,就必须击败特子。 恰巧特子是那种表面看来玩世不恭之徒,他输的时候不会在意,一赢就会显得很轻松,而郭铸日常又有守卫玉门边关的重任在身,这一来,也使她好生嫉妒特子这种逍遥自在、举重若轻的做派。 但也正是这种心里的压力下,才让她从五年内从有剑境步入了无剑之境,是以她手中无剑时比有剑时更锐,整个人都化作了一柄剑。 霜星叹了口气,道:“可惜特子情商不是一般的低,要让他去理解姑娘的执念真是件难事。” 梅菲斯特也瞧着霜星,义正辞严地说:“可他们是对手,决斗是件要命的事,一旦打了起来,就无关乎对面是男人或是女人,是年长还是年幼,目的就是求一个胜。” “不过,看来郭铸也是足够尊敬特子,可能在他来龙门之前,她就早已经做好了准备,目的不光是为了一雪前耻,也是要以身证道。好在两个人都没有死,不然总要有人为之伤心难过。” 梅菲斯特拿过了霜星手里的册子,不禁好奇,遂问:“你们说,五年前特子是怎么以半招的优势,打赢郭天师的?” “最后一页有写。”霜星捏着书页,直接翻向了最后的报告部分。 结尾如此写道: 郭铸与特子于塞北荒原互拼五百余招,难分上下,战至力竭,双方兵刃皆脱手,特子遂于腰间抽出一牙签,占得先机,以牙签为剑抵于郭铸要害处,取胜。 众人看了结尾描述,皆是一惊,霜星环视了一眼车内众人,面露微笑,只叹得方才发生的那一场离奇而空前绝后的决战同五年前乃至于两年前的大大小小各中战役一一混在尘烟里,又经塞外风雪,终归于岑寂。 第三十话 梦中真真慕容真真 一行人取官道一路向东,到了幽州左近的一家面馆稍事歇息。望着远方时有时无的山影,霜星顿感归宿在朝着自己靠近,此行不虚。 如她所料,也听到了一些不愿听的声音。 面馆里面的人不算少,有打杂的小工也有歇脚的路人,店门口的老板是个地地道道的中年生意人,正用算盘噼噼啪啪地记着一上午的流水,屋内所有的这些人无不在发出声音。 但令霜星在意的声音并不在屋内,而是在屋外,并不是由人发出来的,而是一辆摩托车。 当时从关外到玉门,不明意图地紧跟在他们后面一路的,正是这辆摩托,这辆车的主人也始终没有露面。 说来也奇怪,在特子还在时她从未说过任何佩服他的话,她觉得自己在龙门也算和他尽了主仆之义,在罗德岛上也带着一干兄弟姐妹安分守己,从未惹出事端,但唯独特子这个当头头的却屡次犯错。 不过,一旦发现他无惧无畏、力战豪强时,她心里的敬意也难免生出了一些,到了现在,她接受了特子骑着龙腾空而去的事实后,整个人的心里居然有些空落落的。 她是不是一直对特子这个人有着很高的期待,打心底里自己也是把他当作依靠,所以才在他突然离开时感到心里一冷呢? 现在没了依靠,摩托车的轰鸣声也停了,她的心也有些慌了。 未待她做好心理准备,一个少年人就大步从正门走进了面馆。 少年人个子不高,他是骑着摩托一路从玉门奔徙至此的,可他浅蓝色的衣服上却找不出任何尘土。 一个人,腰间没有武器,手边没有行李,背上甚至没有背包,明朗的阳光照着他的脸,午后的清风衬着他别在胸前的一块耀眼的徽章。 梅菲斯特对他徽章上的图案很好奇,那是一个类似向下的鸡爪形状,一条线向下分为三路,他忍不住问:“这人究竟是谁?” 霜星说道:“应该就是欧阳岚岚,那个立志要统合全天下穷苦人的丐帮帮主。” 梅菲斯特问:“他很能打?” 霜星道:“有人说他能不费吹灰之力解决掉炎国大内的十个帝皇近卫。” 梅菲斯特的脸色变了:“我看他年纪轻轻,跟我也差不太多,怎么会这么厉害……” 霜星表情变得很严肃:“所以我们断不可与此人交恶。” 怎料就在这时,这位“欧阳岚岚”瞧着霜星所在位置瞄了一眼,霜星尽量镇定,勉力移开了目光,可这人就已经认出了他们,又迈着大步朝他们走来。 店老板见这来者衣着光鲜,端得像是个出身名门的青年才俊,遂堆笑着逢迎上前。 可先开口的又是这位“欧阳岚岚”:“老板,来两张烙饼,还有……” “您还有什么吩咐的?”老板追问。 少年说着,从兜里掏出了两大块金子,外加两叠全新的龙门币,一边把这些东西全扔在了老板的算盘上,一边说:“再买十四口棺材。” 老板脸色吓得惨白:“公子这是要杀人?” 少年人有条不紊地说:“没错,你只消办好这一件事,买棺材剩下的钱都归你,或许还能在你葬礼那天,给自己买上一副上好的乌木棺材。” 霜星等人的脸上更是露出了一种奇怪的表情,整整十四副棺材,而她们也有十二个成员。 莫非这些棺材,正是为他们所准备的? 又有大步流星的脚步声响起,声音更近了,面馆里来来往往的人很多,听了少年这句话也有不少人吓得夺门而出,一时间脚步声嘈杂交织,但唯独少年的脚步声却是极易辨认,仿佛一只白鸟踏在昭示着降雨的乌云上。 所有的声音都有了种说不出的诡异。 少年随手抽了个椅子,在霜星对面,紧挨着梅菲斯特坐了下去,在全部人都始料未及时一把勾住了梅菲斯特的肩,像极了初中生在上学时的那种勾肩搭背。 这一切来得快极,梅菲斯特的脸已经在惊吓之下失了人色,他笃定这少年是要先那自己开刀。 在整合运动这几人里,他在近身缠斗上是最弱的,他没有霜星那种强横的源石技艺,没有碎骨姐妹和浮士德那样的射击术。 至于阿丽娜,她漂泊若干年,现在又安了条铁手,谁也摸不准当初文文弱弱心怀仁爱的整合运动二把手现在水平如何。 梅菲斯特觉得这少年的手臂已经逼近了他的咽喉,不过他现在还没有死。 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一把黑色的弩已对准了这少年人的眼眶,这就是浮士德的武器。 浮士德一只与梅菲斯特情同手足,若有人要杀他的兄弟,他已能做好与之同归于尽的觉悟。 乔家兄弟、碎骨姐妹都已从腰间抽出了用着最趁手的利器,就连阿丽娜也不由自主地碰了碰自己那只金属制成的右手。 一切都处于将发未发之际。 看着满目的利器,少年慢悠悠地从桌子上抓了一把花生,对于他这个年纪的少年人,在这种危急境况下仍能保持超乎常人的镇定,的确是一件当世罕见的奇事。 他还没有放开搭在梅菲斯特肩上的手,其余人同样忌惮于这少年的实力,因而没有轻举妄动。 少年当然看得出他们对自己的敌意,他们此时此刻巴不得杀了自己。 可是就在他吃完一把花生后,却又是抢先开口,道:“我听见刚才你们的议论了,但我不是欧阳岚岚。” 梅菲斯特声音变得颤抖:“那……那你是谁?” “梅菲斯特,小爷我啊,并不喜欢你。”少年带着挑逗的语气说道,“我知道你的故事,你这种人做人做事太没底线,若让你活在幽州,必会为祸一方,终成大害。” 浮士德冷冷地看着他,眼神比弩上的箭矢还要锋利:“若敢动他,你也不能活着走出这屋子!” “是吗?”少年仰面向天,仿佛在思索,过了一会才道,“可你们说话都不算数啊,你们的首领呢?” 霜星道:“飞走了。” 少年神色微变:“飞走了?怎么飞的?” 霜星道:“骑着龙飞的。” “啊?”少年很是吃惊,就连声音也变得尖锐,“这话属实?” 霜星点了点头。 “那这次我算是白跑一趟,还得白白地杀几个人。” 话一说完,他眼里就有了杀气,而相反地,他居然放开了搂在梅菲斯特脖子上的手臂。 他顿了顿,深吸了一口气,问向霜星:“叶莲娜,你比起两年前整合运动时,到底是变强还是变弱了?” 霜星颔首道:“我现在实力,应该不足以前的一半。” 二人虽是初次相见,可霜星感觉到面前这少年似是对自己的一切了如指掌,但自己却对面前这人的路数是一点也摸不清楚。 纵然如此,她还是挺直了腰,既然他尾随了一路,是要来杀自己的,逃也逃不过,又何必退缩? 她运起源石技艺,在手里凝成了一把冰刀,冷冷地道:“欧阳阁下若是冲我们来的话,那就出手吧。” 可就在这时,少年忽然道:“等一等!” 霜星道:“还等什么?” 少年厉声道:“不对,不对,全都不对!” 霜星道:“你是来杀人的,我们不想被杀,没有什么是不对的。” 少年清了清嗓子,竖起了手指:“首先,我不是来杀你们的,只是顺路报信,看看你们是否真的是去往幽州。” 他又多竖了根手指,摆了一个“V”的造型:“而且,我不是欧阳岚岚,我是慕容真真。” 真真假假,假假真真,人说谎话亦能以假乱真,谁又能证实少年说的是假还是真? 第三十一话 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炎国没有不知道慕容世家的江湖人,但也仅限于炎国境内。 慕容世家久居江南,他们的组织较之于江南磷火堂、北河吴家、南江花家而言,外围弟子的组织算不得严密,就连像慕容真真这样来历不明的穿越者也能从一个身无长物的年轻人,一跃成为慕容公子。 可是,慕容家在江湖中立足的根本并不在财力之雄厚,而是倚仗着一门奇妙的武学。 读过别的武侠作品的人一定能想到,即“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慕容真真也会这招,可以说每一个姓慕容的在江南待过的人都会一些,区别就在于掌握的多少。 技艺不精者只得模仿对手刀法剑法的一点皮毛,至于集大成者,就连源石技艺这种极倚仗天资的法术,也可在三两次对招间学去。 那慕容真真究竟学到了哪种境界? 他却说:“我年纪还小,不会喝酒,更不擅打架,更何况打架是不对的。” 霜星好整以暇地道:“但你还是要杀人,而且要杀不止一个。” 就在这时,慕容真真竟将手搭在了霜星的肩头,就连霜星自己也没有看清他是什么时候将手搭上去的。 她的身子陡然一冷,心也跟着一颤。 霜星自十四岁那年起就受过爱国者的严格训练,在反应上她自认为并不慢,相反,还很快,目视四向,耳听八方,动如脱兔。 只有手上有真功夫的人,才能在她始料未及时拍上她的肩。 她当然懂得,所以她才会感到难以置信。 可慕容真真还不止拍了她,更拍了紧挨在她身旁的浮士德一下,同样是轻轻的一拍,同样地悄无声息。 到了现在,慕容真真脸上浮现出了一种满足而骄傲的神色,轻叹了一口气,说道:“那我们现在就是朋友了,我这个人好交朋友,朋友是永远不嫌多的,还有就是真心朋友,真心朋友要比世上任何的东西都要贵。” 霜星也只得苦笑:“好吧,我们可以是朋友。” 慕容真真笑了,笑得很真,很甜,香而甜。 可就在这时,慕容真真的脸色忽然又变了,变得很严肃,远方又一次传来了引擎轰鸣声。 慕容真真叹了口气:“看来跟朋友在一起的时间,总是过得很快。” 此刻,梅菲斯特的心同样跳得很快,快极了,一个人在这种性命攸关的时刻,就会倍感紧张,一到了紧张的时候,他就很容易想起自己以前做的恶,这就令他的心不止紧张,而且煎熬。 备感煎熬。 也不知过了多久,霜星才开口道:“叫乔家兄弟照顾好阿丽娜她们,我们五个出去迎敌。” 慕容真真却道:“不用出去了。” 霜星怔色道:“为什么?” 慕容真真低头直勾勾地看着地面,喃喃道:“好家伙……” 随后,他又吼起一声:“好家伙!原来你们在这!” 只听“轰”地一声,屋内烟尘四起,堂内正中的地板处竟裂开了一个大洞,洞里不断地冒着一种诡异的黑色气体。 这正是能令一整栋大楼的人都患上重症源石病的致命毒气! 霜星的脸已经开始发白了,简直比严冬中能冻死天地间飞禽走兽的风雪还要白,谁知慕容真真这时候居然消失了。 他难道不在屋子里? 他确实已不在屋内,同样不在屋内的还有除了霜星以外,包括浮士德在内的四人,在异变生起时,浮士德就发动了源石技艺,将梅菲斯特、碎骨姐妹一并隐匿了身形,遁出了屋子,力求寻找一个最佳的位置,将来敌狙杀。 他们响应的很快,霜星更快,她瞬间用源石技艺凝结成了一个巨大的冰块,将洞口严严实实地堵住。 就算是气力再好的人,要想打破这块源石法术凝结成的坚冰,也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这一招并不是为了保护自己,而是为了保住屋内的其余人,因为敌在屋外,一般人冲出去的结果只有死。 但霜星决定冲出去,她要放手一搏,策应已在屋外的浮士德等人,制造变数,求得生机。 霜星卯足了劲,运起了十二分的源石技艺做出一面盾,冲出了门。 门外是官道,来往的车马熙熙攘攘,可这次久违地静了,静得吓人,她也果然立刻发现了有十几张硬弩正对准了自己。 奇怪的是,她一点也没有察觉到浮士德所在的位置,连同慕容真真的位置一起。 难道他们一出门,就逃了? 她再一看这些弩手的装束,赫然正是炎国各部官兵的制服,此地是幽州,穿这种兵服的,自然便是兵部的精锐。 这些兵士各个目色死灰,面色铁青,一张张硬弩瞬间击发,射在霜星的盾上。 霜星却不能收盾,她的身后正是阿丽娜等人。 这种硬弩显然是经过特制,一次击发就足以轻易打穿三寸厚的木板,再击碎几个瓷瓶,最后贯穿一个人的咽喉。 只可惜霜星虽当过雪怪小队的指挥官,但对行伍行队,运筹列阵这一类的战术机要是知之甚少,更何况她算是个施法的法师,并非是冲在前面举盾御敌的斗士。 每挨上一箭,她的身子就不得不往后退一小步,直至后背贴到了面馆的墙。 短短的几合之间,霜星以一面“冰盾”挡下了敌人的上百支箭矢,整面盾已被扎成了刺猬,现在就连举起盾牌也已成了件极消耗体力的事。 她喘着粗气,心想着终究是这两年把以前的本事全荒废了,若这次能侥幸存活,定要再次磨练自己的源石技艺,最起码要在这种局面不那么狼狈才好。 屋内的几人若是知道霜星为了自己人拼尽了全力,也许会有一些感动吧。 可要杀她们的人从不会这么想。 霜星身旁两侧的土地突然间爆裂,冲出了两个黑影。 她见状也身形压低,将整面巨盾嵌进地里,随后整个人纵身一跃,上了房顶。 房顶也突然炸出了两个洞,从里面飞出了两个手持短刀的黑衣人从霜星背后袭来,速度竟然比弩箭还快。 前后两侧、背后两侧的黑衣人衣袖均很是宽松,四人八条手臂一振,夺目而璀璨的银光便从这些衣袖口内爆射而出。 数不清的暗器,有的淬了毒,有的带了机簧,有的沿直线直取她的眼睛、心口、咽喉,有的在空中飞着弧线打着转,有的轻如鹅毛,有的又重如飞石。 霜星一看暗器飞行的势头,就已肯定了一件事:她避不过。 就算能避,也只能躲过一两个,用双手大飞一两个,再用脚踢掉三四个,但也抵挡不住千个,百个。 更何况自己与两年前不同,现在是肉体凡身,别人的体温有多热,她的血就有多热,现在这满腔热血,怕是要从被割开的血管里流出来,流干,流尽了。 不过她现在还没有死。 眼前,正好有一人是前来搭救她的。 这人也正好在她面前。 慕容真真。 第三十二话 反对反暴力 慕容真真猛然出现的刹那之间,整个人从一个风度翩翩的佳公子忽然变成了一个熟练而老成的武者。 他的手轻而快,人不光有些俊,还带着一丝锐气。 就在他突兀现于霜星眼前之际,手里更是不知从哪里多了三柄冰凝结成的短刀,他也发出了自己招式。 他微一抬手,三柄刀就已不见,出刀之后,整个人就像得了一场大病,脸上都已“白”了。 就连面上的血管都萎缩了。 再一看那四个刺客,快刀竟是后发先至,三人的咽喉都已被飞来的短刀洞穿,三个尸体更是被刀上的寒气所蚀,转眼间已冻成了紫黑色。 霜星心中大骇,这以冰做刀本是她天生所拥有的源石技艺,却未曾想过这慕容真真竟在一面之间将她的成名绝技尽数学去。 不仅如此,还模仿了她的“白”,那是源石病患者病入膏肓时才独有的面色。 但当下暗器依旧迫在眉睫,慕容真真却未把这些当一回事,他连动也没有动,霜星也没有动。 动的是其他人。 是那三个已死的刺客,或者说,是三具干尸。 死去的人居然动了起来,而且动得比他们所发的暗器还要快。 人类本就是为了活命会不惜一切代价去躲避杀身之祸的动物,不仅人如此,世间飞禽走兽皆是如此。 可面前这三个人已不是人,而是丧尸,已经死去的人成了会动的死肉,他们居然用身躯挡住了他们所发的暗器。 霜星看到这三个会动的死人,顿时愣住、惊住、呆住了。 她想到了一个人,一个同她一路走来的同袍:梅菲斯特。 梅菲斯特成为整合运动的干部,靠得并不是以一敌百的拳头或刀剑,而是他被称作“牧群”的源石技艺。 这是一门能够把死去的源石病感染者像活尸一样操纵自如的诡秘功法,而且,这是专属于他的专属绝技,意思就是其余人无论再怎么学,也学不会。 他们五个整合运动干部同气连枝,如胶似漆,虽说偶有磕碰,却也是谁也少不了谁,大抵是因为大家都是死过一次的人,所幸得李离天搭救,才延续了后半生。 梅菲斯特曾当着他们面发誓,这辈子也不会再用“牧群”这个源石技艺,因为它不仅伤了人道,更亵渎了死者。 从此之后,这一技艺就此从“绝技”成了被封存的“禁忌”。 可是,如今慕容真真又把这诡秘的禁术也学了去。 此际,三头“僵尸”如受命令般为霜星和慕容真真拦下了铺天盖地的暗器,各式各样的暗器扎到了他们的腿上、背上、手臂上、头颅上。 方才还好端端站在霜星面前的活人,到了现在已被自己发出的暗器折磨得没了人形。 有的命中,当即击碎了骨头,整个人像玉米杆一样被这飞来的大力所折断。 有的打中了,钻进皮肤里,表面仅留下了一个小小的洞,可里面已被这暗器搅得肠穿肚烂。 有的暗器只留下一个微小的刀口,流的血不多,却是惨碧色的,甚是骇人。 世上一百来种暗器,绝对能给人不下于百种的死法,而且无不是凄惨的死,痛苦的死。 这些杀手在练暗器前,可曾想过他们有一天会挨上自己的杀招? 同理,像霜星,或是塔露拉这种人在失意之时,是否想过自己会败在自己的源石技艺之下? 如果一个人能换位思考,推己及人,也许到了行动实干时,就会为别人留一些余地,守一些情面。 所幸霜星没有死,慕容真真没有死的同时还战意满满。 待等到四个刺客中唯一的一人已目如死灰,就连想要逃走的意识也熄灭了时,慕容真真才终于放下心来。 他喘了两口气踏步上前,一把扼住那人的脖颈,笑道:“回去告诉派你们来的人,不论你们跟兵部或是刑部勾结再深,遇上我欧阳大哥还有小爷我,灭掉你们,可不费吹灰之——” “力”字还未出口,这刺客整个人“呲”地一下燃着了存在兜里的两根雷管,又反手将欧阳岚岚的手腕一擒,显然是要与其同归于尽。 这变数来得太快,刺客和慕容真真更是靠得极近,如此一炸就算没要了他的命,也会废掉他的一条手臂。 就在这时,远处响起了“嗖”的一声,自屋檐的阴暗出飞来了一支弩箭。 漆黑的弩,同样漆黑的箭,一下钉在了这人的头颅上,当即要了他的命,更带动着他整个人的的尸骸飞下了屋顶,后听两声爆震,这最后一名刺客毕竟也是尸骨无存。 射箭的人当然是浮士德。 活下来的人里当然包括梅菲斯特,可他现在却吓得双手都在发抖,看着慕容真真的所作所为,他的神情就像是自己就是被他所杀。 官兵们也已意识到这些人里最难缠的角色是慕容真真,遂以硬弩一齐对准了他,慕容真真动作更快,身形一沉,再度用了一种诡异至极的术法。 整个人变成了“透明”色。 这下浮士德也难以自持了,因为慕容真真只与他打了个照面,又拍了他一下,就将他的源石技艺也一并学了去。 弩手们不见慕容真真,却见周围人一个接一个地被冻成了红紫色。 霜星的源石技艺,就连她自己在出招时也会有所顾忌,有所保留,生怕一个不留神走乱了寒流,误伤了队友。 而慕容真真用起她的法术,连一点要留手的意图也看不出,更能把这三人的强横源石技艺凝聚于一人身上组合使用,无声无息,在无形中将人冻毙,再把冻死的人化作尸鬼。 这已不是简单的武学或是源石技艺了,而是已近乎妖术。 ——至于谁能救下这些官兵的性命? 没有人。 除了官兵自己。 领头的一人说了一句话。 那句话是:“拉特兰!” 一个地名。 就已足够。 局势立转。 至于谁在那,那里究竟会发生什么。 慕容真真没有去问。 他的面色变了,任由弩手丢盔弃甲,夺路而逃。 局面一变再变,也终于是定了。 “拉特兰!” 那个人们口中提起的圣城拉特兰,萨科塔天使族人的故乡,枪与火产出的天堂,也是世间少有的兼具富庶且远离源石病侵扰的乐土。 “看来我该去那一趟。”慕容真真痴痴地喃喃自语,也不知是被这个地名吓住,还是因方才那一战连用三种绝技动了真元,他整个人竟也愣了一愣。 又过了好一会,慕容真真拿出屋内的一坛酒擦拭了手上的血迹,叮嘱向众人道:“我们得赶快走!” 霜星问:“去哪?” “幽州柳家庄,得见一见欧阳大哥,还有特先生。” 慕容真真又看了看横七竖八的一地死人,大多似是被冷气所袭,死状极其凄惨,遂感慨道:“罪过,罪过。” 人是他杀的,杀起来更是丝毫没有留手,可如今居然惋惜起死在自己手下的人来,霜星着实是愈发看不懂这个少年人了。 但就在这时,刚走上没半刻钟的弩手竟又折返回来,慕容真真凝神细听,隐约从风声中还可听见刚才那位喊着“拉特兰”的士卒在和一人交谈:“乐大人,暴徒就在前面,已杀了我们十几个兄弟。” 这次慕容真真终于现出了大骇的神色,宛如久疾未愈又添新伤,整个人的面容从方才的苍白尚未回复,如今更是老上了五岁不止。 他的语声也变得苍老:“我一向是反对暴力的。” 霜星冷笑了一声:“我们可一点也没看出来。” 慕容真真继续说道:“但有人存心要杀我,我就会反对反暴力,当杀则杀,所以无论是谁,都最好不要与我交手。” “还真是。”霜星微笑,“你能把所有人的招式都尽数学去,无论是谁看你出手一次,都绝对会心生畏惧。” 慕容真真深吸了一口气:“我现在只希望一点。” 霜星道:“希望什么?” 慕容真真坦言道:“希望这个‘乐大人’,不是我想象当中的那个人。” 第三十三话 先天下之右而乐 霜星又看了看面前的慕容真真。 较之半小时前初见时,他虚弱了许多,呼吸也跟着急促了不少。 想必慕容家这种“以彼之道还施彼身”的功夫用起来虽巧夺天地造化,对身体的代价也想必不小,到了现在,他都有些乏了,面带病容了。 她忍不住问道:“你说的那个‘乐大人’,究竟是谁?” 慕容真真的语声里带着恭谨与惶惧:“乐刃宗,徐行乐。” 他眼神一转,望向远处官道,果真自阳光下走来了一队骑马来人,为首的少年蓝发蓝瞳,着一身官衣。 稍微对炎国官位有所了解的人不难看出他并非隶属于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中的任何一部,而是代表着一个由皇帝直属的特设部门——司岁台。 少年腰间系着一柄刀,一柄同样深蓝,却又长得出奇的大刀,要想将这种刀运用自如,那不仅需要过人的气力,正统的刀法亦是必不可少。 霜星已看出这位司岁台的少年也绝非等闲之辈,更何况他身后还跟着一大群打马而来的护卫。 慕容真真却笑了,他大笑了起来。 因为他知道来的人并不是自己所忌惮的徐行乐,既然如此,生机还是可寻的,寻到胜利的路径,就在他面前。 不过在那之前,他需要修整,同样需要做足准备。 他再一次踏步走进酒馆,霜星放心不下,也紧随其后。 酒馆内的老板已被吓得不敢动弹,算盘摔在地上,木头珠子散了一地,滚个不停。 达莉娅好奇地捡起了脚边的珠子,弯腰塞进裤兜里,恰巧与慕容真真打了个照面。 慕容真真纵然有心事,依旧没吝啬自己的称赞:“真是个可爱的丫头,是霜星收养的闺女吗?” 霜星恍若未闻,一脸沉重地望向窗外。 阿丽娜自始至终都待在屋内,但霜星的表情就足以让她将当下的局势了解了七七八八:“看来事情还未结束,真正的强敌还在后头。” 慕容真真昂着头,环视了周围人一眼:“没错,还差最后一场,所以我有个请求。” 霜星凝视着他:“什么意思?” 慕容真真道:“方才击退刺客,我体力着实消耗甚巨,只身迎敌恐怕力有不逮,还想请大家助我一臂之力,共同退敌。” 这句话不仅如实说出了刚才的事,还向众人暴露了自己的弱点。 慕容真真又道:“我现在并不清楚这些人究竟是只冲着我来,亦或是想将你们也顺带杀了,所以你们若要逃,我也绝不挽留。” 这句话当然把乔牛牛说动了,他猛地站起,道:“逃个鸟逃,谁来杀咱,咱就杀谁!” 这时候门外已传来呼声:“店内的朋友,出来吧,人都已杀了,没必要躲躲藏藏的。” 慕容真真便随手自刺客的尸身上抽了柄短刀,第一个出了门。 一打开门帘,一队人马带起的黄沙就扑得人近乎喘不过气,这时他终于看清了那位隶属于司岁台的少年的面容。 他和他一样,带着三分稚气,三分傲气,三分秀气,但仅剩的一分不同就区别在二人的打扮上,慕容真真穿得很随意,这新来的少年装束规整得一丝不苟。 这不光是两个人的区别,也是江湖游侠与官差的区别。 慕容真真认得这个人,他甚至能直接叫出这个人的名字。 如果一个人的父亲是炎国举足轻重的左将军,上司是在朝野举足轻重的炎国太傅,而自己又是司岁台专理岁相事务的新晋人物,那么不想让人知道他的真名就反而成了一件难事。 他就是司岁台秉烛人,左乐。 左乐一开口就带着一种气派,换句话说,就是拽,他说道:“人是你们杀的?” 慕容真真颔首笑道:“不是我们,只是我。” 他不光笑,还反问:“刚才那个人呢?” 左乐愣了一下,忙问:“谁?” 慕容真真道:“刚才找到你的那队弩手。” 左乐沉着脸,道:“死了。” 慕容真真大骇:“都死了?” 左乐道:“都是因内伤而死,他们遇上的人手段很毒,怕是没想留他们活口。” 慕容真真质问:“你觉得是我杀了他们?” “我觉得什么不重要。”左乐的眼里顿时暗了,“跟我去大理寺,一切自有公断。” 慕容真真轻嗤了一声:“若我杀的并非是他们,却也真杀了人呢?” 左乐话里多了些怒:“大炎律法,杀人者死,不管是谁杀的都一样。” 话已说完,他已把手扶到了刀柄上。 突然间,一道刀光袭来,一柄不足二尺长的短刀,已誓要钉住左乐的咽喉。 出手的人毫无疑问,是慕容真真,可霜星仍旧被这招惊了一下,因为这招发出得实在是太真实,以至于毫无隐藏,杀机毕露。 一般的高手杀人,出刀时都会刻意隐藏自己的杀气,这样一来,纵然在速度上会慢上一点,但能更不易察觉,等到你缓过神来发觉他出刀时,刀就已逼近你的眉心或心口。 慕容真真显然不是一般的高手,因为他出招太“真”,丝毫不加掩饰,若是杀人,则将杀气如洪水般释放。 若要借用别人的招式,他也是直接拿来就用。 他认为,杀人和交朋友有时是一个道理,交朋友需要你了解一个人,设身处地地为他着想,以真心换真心,杀人更需要你去了解人,最好能做到你就是这个人,你能完全体悟到他心中所思所想,就连下一秒肌肉的颤动,何时会去眨眼这样看似微乎其微的小事,也绝不嫌多。 所以说,交朋友是一门艺术,杀人也是一门艺术。 可是这一回,他不能再搞这种艺术了,他陷入了“艺术创作”的瓶颈期。 原因如下: 其一是因为他不能真杀了左乐,最多只能伤他,谁若在炎国内地杀了将军家的大少爷,无异于当着老子的面杀儿子,将军手眼通天,这样一来不但自己受难,就连欧阳大哥都要受牵连。 还有一点就是因为他的刀,那是一柄很长、长长长长长长的刀,挂在左乐腰间时虽然看不出它有多长,可一出鞘挥舞起来,刀光带着刀气,比他整个人还要长。 而且,他的刀招也很长,左乐用的是魏家刀法,虽只有寥寥几招,较之于赤霄七式更少,但环环相扣连绵不绝,刀气纵横,转眼间就已接下了慕容真真用短刀刺出的四十九招。 这几招内,慕容真真用的刀术包含了慕容本家刀法、南杨大开天、戎氏斩马刀,甚至还有乌萨斯战阵专用军刀术、谢拉格西北氏族的小武种猎刀,所用之刀术已涵盖了大半张泰拉地图。 接下这么多刀招的左乐虽未受伤,但也绝不好受,四十九招夹杂着天南海北的用刀之法,一经刺出,就像是一颗颗巨石沉入水潭后炸裂,每一刀斩出,都恰好切中了那门武学的要义,看似是刀法的随意组合,可背后带着的一系列精心安排,却绝非闲俗之辈所能看透的。 慕容真真坚信,就算他是穿越者,所学之精虽不及自小习武的名门子弟,但这些年游历各方,所学之博绝不在任何一位干员之下,更何况,他坚信,只要再像现在这般过上四十九招,自己就足以看透左乐所用的这魏家刀法,并将他的刀招一举击破。 他仍能继续用出左乐这辈子就连见都没见过甚至听都没听说过的新招,一招比一招生僻,一招比一招陌生,而左乐的刀招已快用尽,用完了。 谁知左乐的长刀用至最后一式后,忽然以正手变反手,将原本的招式又倒着施展了一遍,这反手一式,就像是白天接着黑夜,阳光都被刀势遮盖了,现出了夜晚。 而这夜晚并非是安详以供人睡眠的夜,而是杀机四伏的午夜,象征着死亡的圆月。 就连霜星看到这招变手,也不禁发出了惊叹声。 她的养父爱国者也曾跟她讲过炎国的这门刀法,有如白天接着黑夜,又已黑夜迎来白天,刀势不绝则刀招不断。 这次亲眼见到,却发觉这种武学远比语言描述的还要震撼得多。 所幸她所对付的对手并不足以威胁到她,所以她一边打,一边看,就像瞅见了一朵值得赏味的花儿,不禁有些痴了。 第三十四话 伤心小箭 在慕容真真与左乐酣战之时,其余人亦在“捉对”厮杀,但严格来说这“捉对”也不是完全能对得上,至少霜星一个人要对上两人。 开始的时候,是一个梳着莲蓬头的盾卫,加一位拿着制式源石法杖的火法师,二人合攻霜星。 霜星自认为这两年已经荒废了自己的一身本事,但她对上盾卫之后,立刻就看出了这是个外行人而绝不是官兵。 她右手握着冰刀,这是她的武器,但更像是摆设,真正的武器却是她的源石技艺,寒气化作暴风骤雨,抵挡了两人的攻势。 近处的盾卫,她只消用三成力,就足以将盾牌和地面牢牢地融成一块,至于火法师的烈火,用之大开大合,丝毫不带吝啬。 一人运使源石杖杖终归不及以己身为媒介施法,而且这个法师的脾气看起来有些暴躁,一招更比一招猛,更比一招热。 她这时候想起了特子在聊天时跟她们讲的一句话:“奈何取之尽锱铢,用之如泥沙。” 她觉得今天这句话用在火法师身上正合适,不禁心想,这法师每轮施法都要耗费体力与心力,照这么不计后果地用,终归是有用完的时候,所以说这人完完全全不足为虑。 不过这次缠战中,霜星最担心的,不是乔家几兄弟对上那群正牌官兵,而是来自一个女子的枪,还有另一人的箭。 用枪的那女子虽说枪法并算不得有多华丽,也没有多快,枪也不是吹丝断发的利器,而是三段接驳成的短枪,但打起来就像是连自己的命也忘了,情也忘了,投入极了。 用弩的女子远远看去像是没睁眼,射出的箭却仿佛长了双怒目圆睁的眼睛似的,比谁都狠。 浮士德几欲架弩射箭,却都被这女子给挡了回去。 每一箭都险些打到了该打的位置上。 所幸只是差一点。 但浮士德也觉得自己要倒霉了。 对于狙杀者来说,开一个好头,也就是一击毙命是最重要的,其次重要的就是他长久以来信奉的一个道理——一击不中,全身而退。 但现在呢? 现在若是要进,会被枪戳中。 退,会被箭射中。 一动不动,也是死。 他已觉得面前发热。 ——那法师挥出的火球就在他面前烧。 他已觉得如覆针毡。 ——那枪兵的枪从他侧身袭来。 他深感自己是要拼命了,就像两年前在龙门那样。 他想去求援,却也只能盼着有人能看向自己这边。 可是,霜星正被两名外行人牵制,慕容真真跟左乐斗得正酣,梅菲斯特、碎骨姐妹、乔家兄弟,都各自跟官兵纠缠,一时间难分轩轾。 现在闲着的,也只有四个人:青青、鸨鸨、达莉娅、阿丽娜。 前三个不用说了,实习生、风尘女和小娃娃,没一个能打的。 至于阿丽娜,她失踪了的这四年,没人知道她去了哪,也没人能想到她会有什么奇遇。 但可以肯定的是,浮士德遇险这件事,她是看在眼里的,看得是真真切切。 突然,阿丽娜举起了自己的那只铁手,整个手掌就像火箭一样爆射、腾空。 这只手飞得极快,全然将硬弩射出的箭“吃”了进去,连法师的火球也“吞”进了手中。 但她本人仍站在原地,满脸担忧地看着自己的断臂,似乎自己用出这招就是一件错事。 此时此刻浮士德已经不必细想,既然眼前的弩箭与火球已经没了,自己就大可用全部的精力与体力对付身侧那用枪的好手了。 于是他出箭! 不是用弩射箭。 而是把弩上搭着的箭取下,用左手捏着箭,右手握着弩。 弩隔开了尖枪。 他伸手一箭,刺中了这人的心口。 说来也奇怪,他这么一刺,手感却是有些怪,可毫无疑问这一箭是刺中的,就连衣服也刺破了,血顿时染红了她的衣襟。 也染得这人脸色都变了。 脸色惨变。 变成了死灰色,就连嘴唇也都吓得发紫。 梅菲斯特定睛一看,这人还算是个长得比较标志的女子,库兰塔族,一头灰蓝色的长发梳成了大辫子。 可同一时间,跟霜星激斗的盾卫和法师也不斗了,那个眯着眼睛搭弩射箭的女子也再无暇恋战。 左乐更是心一慌,招式大乱,被慕容真真抓住了空挡,身形顿失,刀也架在了自己脖子上。 他听到了四道语声一齐喊:“芬!” 慕容真真压着左乐的手腕,把刀架在他脖子上时,同样也听到了这句话。 芬? 分什么分?分钱还是分尸? 浮士德刚杀的这人是谁啊? 她? 不对,是她!芬! 慕容真真在这一时间内,心态也发生了极大的转变,现在这心情就好比以为别人在菜市口砍了个西瓜,结果发现砍的不是西瓜,而是自己认识一个人脑袋,还是熟人的脑袋。 他的内心里登时有了种无法用语言形容的混乱。 他千算万算也没算到自己的这一杀不光牵扯到兵部、司岁台,还把罗德岛的干员都扯了进去。 然后,他同行动预备组的干员们一样,忧心忡忡地瞧着芬。 她胸口着了一箭,随着急促的呼吸起伏,问出了所有将死却又有一息尚存之人都会问出的那句话:“我这是要死了吗?为什么感觉不到痛?” 她的眼色如往常般带着活力,如今却一点点地淡了。 她还是如往常那么漂亮,昔日里带领一整组姐妹四处奔走的组长,在她们的簇拥下,只显得人娇弱了。 “……芬,”克洛丝已哽咽,眼睛都哭红了,“芬……” 这时候,芬像是用尽了全身最后的气力似的,说出了一大长串的话:“我走之后,由克洛丝来带队,一定要牢记出任务前要做好整备,还有别忘了每天吃早房,还有徐乐博士安排给我们的任务,还有罗德岛建立的初衷,我们要尽全力帮助感染者,还有……还有……” 她说岔了气,止不住地咳嗽,咳得口水流了一地:“还有,我宿舍枕头下面战术终端里面的视频,一定要全删掉……” 芬合上了眼,每个组员都在哭,用尽力量压抑着情绪,却也挡不住眼泪流下。 可慕容真真见状竟没感到伤悲,他捂着嘴,还突然有点想笑。 他还真就笑出声来!连着把三个字重复了三次。 “太刀啦!” “太—刀—啦!” “太——刀——啦!” 然后他一把拉过浮士德,给他指了指,浮士德竟然也如释重负似的,脸色一惊,紧跟着笑。 浮士德紧接着给整合运动的人指了指,整合运动的人又给乔家六兄弟指了指,结果大伙都一起笑出了声。 预备组中的炎熔哭得目红如血,见他们大笑心中更是万分恼怒,遂一把揪住了慕容真真的衣襟,质问:“恶徒,你想死吗,怎么还有脸笑!” “你们,傻的。”慕容真真潇洒地笑,像是丝毫没把她的威胁当回事,“自古临敌最忌因小失大,就算是死上十个百个人,该打的仗也终归是要打,死了个小组长算得上什么?” 是可忍孰不可忍,炎熔已是气极了,呵斥一声“你找死”,抡起拳头便要揍。 但听慕容真真带着倦意地说:“更何况她还没死呢。” 忽然,炎熔哑然,转头看向闭着眼睛的芬,与其说是死了,更像是被吓晕了,睡着了。 可那只箭还的的确确地插在她的胸口上。 她一时间也不知该哭,还是该笑。 慕容真真却抢先一步站到了芬身前,用手探了探她的鼻息,随后还未等众干员反应过来,抓住露在外面的箭羽,一把就将这支箭扯了出来。 望见了这支箭,众干员现在是想哭,也哭不出来,是该笑呢,又不合时宜。 这是只很怪很怪的箭,干员们甚至无法想象浮士德是怎样把这支箭扎到芬那里去的。 唯一可以肯定的是,这支箭的确没伤到芬的心,却又确确实实地让她们都哭了一场,伤了她们的心。 这大概就是支“伤心小箭”吧。 第三十五话 巧 当慕容真真拔出插在芬胸口上的那只箭后,预备组的干员怔住了,过了好一会才有了反应。 可就算是反应,也只是呆呆地望着箭尖,以及被箭尖贯穿的金质奖牌。 原来浮士德出手后感觉手感怪,全都是因为自己这全力一击扎在了奖牌上。 纯钢的箭头扎穿了奖牌,只露出一个小尖头。 这样的箭尖,又哪里会有致人死地的危险? “我没死!”芬庆幸,还带着一丝激动,“奖牌挡了一击啊,没想到徐乐又救了我一命。” 这块金牌自然就是理唐赛马节胜者获得的奖励,当时全力支持芬参赛的。正是徐乐,当初若没有他的执意要求,芬是绝对不会去参赛的。 结果那时候恰巧歌蕾蒂娅因伤弃权,芬恰好得了冠军,恰好把奖牌挂在了胸前,又恰好挡住了这致命的一箭。 有些事就是这么巧。 一听到“徐乐”,慕容真真眉头皱了皱:“是徐乐叫你们来的?” 芬瞪大了眼睛,呼吸也舒畅极了:“徐乐博士叫我们来幽州,寻特先生,请他继续任职。” “任职?”慕容真真不信地道,“我不信堂堂铁旗宗会去找别人任职,当年想要入他帮派的刀客可都是排满了山的。” 芬已经不耐烦了:“不是他以前的帮派,徐博士是想要特先生继续去替他在罗德岛的职位。” 一向性子急的芬,到了现在竟能沉下心来跟慕容真真耐心解释,但一说话,伤口的血又开始往外流了。 这伤看似不深,却也伤得很巧,划了一个浅浅的长口。 这种伤在医疗干员眼里算不上难事,只消两刻钟便能止血,可一连番恶战,加之整合运动一行人造成了左乐手下太多伤员,相比之下,芬受的算是皮外伤。 医者已是应接不暇,就连芙蓉也支开身,优先去抢救官兵。 保险起见,组员们决定,先去最近的医馆,那里的医生一定会有更好的疗伤法门。 而最近的医馆,就是柳家庄的有心医馆。 正待慕容真真要走时,左乐却一把拉住了他。 他现在仍在跟慕容真真对峙。 因为当初向他求援的官兵到现在死得不明不白,左乐现在很担心,他拿不明白这伙人究竟是在图谋什么,又为什么杀人。 他很少去追究杀人动机、杀人手法这类的细节,因为那是大理寺监察司要去做的事,他这样的司岁台秉烛人更注重的是预测,搜集有用的情报,把可能发生的事防患于未然。 自打穿越者的名号在泰拉兴起之后,穿越者所做的一系列怪力乱神之事就并列到了司岁台的事务内。 而今天眼见种种,与穿越者脱不了干系,他要弄明白穿越者们究竟都会如何行动,所以他不得不查。 唯有这样,他才能在秉烛人这个位子上擦亮眼睛,洞明时局。 他甚至认为这是他的优点。 但这一次,他却错了。 因为慕容真真同样拿出了一块金牌,与芬那枚金牌不同的是,这块牌子是名副其实的黄龙令。 黄龙令,可以说是这个世界的尚方宝剑,皇权特使,先斩后奏,除城主以下的官员,一概可以无视。 包括大司寺与司岁台。 这相当于是合法杀人的执照。 亮出了王牌,慕容真真心里得意极了,却还是要装作不卑不亢的语气说道:“见黄龙令,如见皇帝本人,秉烛人左乐,还不速速下跪!” 没人会轻视这块金牌的分量,就连左乐见了这块牌,也立即、当机立断、马上就恭恭敬敬地行了个跪礼。 金牌不在时,左乐觉得自己是秉烛人,可以随意命令慕容真真,对他以各种理由实施拘捕,只因他杀了人。 可金牌一在,左乐忽又觉得自己比慕容真真要矮了一个个头。 仿佛一个暴发户进了城,结果遇到了真正的富哥们一般。 他竟一时之间不知该如何同他交谈了。 可这时候慕容真真已在和别人不假正经地说别的话了。 他从腰间掏出了水壶,向芬和和气气地道:“要不要来点烈酒,能阵痛。” 芬低头看了看自己沾了血的衣襟,接过水壶,没多想,就直接往伤口上倒了下去。 血水沾上了酒精。 于是她暴喝一声,脸也骤然变得如痛苦般煞白,周围人听到她这么叫,就全然能想象得出这是一种什么滋味了。 慕容真真怪吃惊地瞧着被痛得满脸是汗的芬,似是在表示她误解了自己的意图,“我是在叫你喝,不是叫你用他洗澡。” 他摸了摸肩膀,自己的肩上也多了一道血痕:“看来我也得找个郎中治他一治。” “所以说左乐还是赢了你。”克洛丝说,“你流了血,可他什么事都没有。” 他们既已提起了左乐,左乐已忍不住要炫耀了,就算抓不了慕容真真,在真功夫上也总该争口气。 左乐十分客气,但嘴上却不饶人:“在下不才,习武不过十年,会几招未学到家的功夫,若像一些三流武者那样妄图博百家之长,怕是要贪多嚼不……” “烂”字还未出口,左乐咬紧了牙,一口鲜血就从牙缝里喷了出来。 但他还是用刀支撑着身体,用力打了前胸几下以作调息,不肯倒下。 慕容真真沾沾自喜道:“看来我学来的七伤拳就算没练到家还是有些用处。” 左乐深吸了口气,疲惫且愤怒地道:“我不服。” 慕容真真说话时却很轻松:“打不过别人又不是什么丢脸的事,技不如人总该承认。” 被他这么一说,左乐更是气极了,紧接着就又吐出一大口血,他只感觉一阵晕眩,像是掉进了坑里,后就什么也听不见,也看不见了。 慕容真真苦叹了一声,对眼前这个昏迷的人故作老成地道:“你的感受我都懂,在姑娘面前男人总是要展示自己最勇敢的一面,若不是这样,便是丢人了。” “看来伤员又多了一个。”久未说话的霜星终于开口,“我们走吧。” 说走就走。 他们人数足足多了一辈,但车开上了官道,走得飞快。 路上霜星望着窗外,克洛丝一会看看昏迷左乐,一会又看看芬,浮士德却一直看着阿莉娜的那只假手,慕容真真也看得出奇。 慕容真真评价道:“是个杰作,阿浮觉得呢?” 浮士德也点了点头。 阿丽娜见两个少年人盯着自己,难免会有些手足无措,只能展开自己的右手,解释道:“这义肢没什么特别的吧,罗德岛也有类似的。” “不不不。”慕容真真道,“无论是哥伦比亚、雷神工业、黑钢、拉特兰,甚至是阿戈尔,都没人有这种锻造成型技术,更何况里面的牙机巧制,要我说啊,里面一定有超大规模的集成电路,这方面的东西你们懂吧?” 结果没一个人能理解他说的话,就连干员里最好学的米格鲁也只是在罗德岛上听凯尔希等一众“核心成员”提过这些事。 在这种末世中,一直以来都有个道理:一些人费劲心思制造的,甚至比不上地里的古董。 罗德岛就是对这个道理很好的佐证,一艘舰从甲板到螺丝都是土里挖来的。 但义肢这种东西却不同,若想将它使用得当,不仅需要量体裁衣式的定制,还少不了巧夺天工的设计。 更不用提阿莉娜右手安着的这种用起来与真手无异,还能当火箭用的神器了。 慕容真真见继续聊下去无望,遂道:“看来也只有欧阳大哥能理解我说的。” 霜星望着窗,语声坚定地道:“应该还有另一个。” 慕容真真来了兴致:“谁?” 霜星道:“当然是那个没有底线的特子。” 第三十六话 打道回乡,哪吒闹海 霜星,前任雪怪小队队长,整合运动干部,她的年纪并没有别人想得那样老成,最多也二十五六。 第一眼看过去,你一定会看到她的那双眼睛。 第二眼看过去,你会觉得这双眼睛空空洞洞的,似是有神,又像是在黯然伤神,还总带着那么一些呆滞。 第三眼再看过去,这双眼睛就像是欲言又止,试图含情脉脉地给你讲述她的过去。 有些人沉浸在过去,有些人把过去当资本,有些人仅仅把过去当做过去最后走了过去,至于霜星呢,她算是背负着过去。 背负着很多人都难以想象的过去。 这种人的情感往往会比一般人要丰富,更深情。 她一直含情脉脉地看向窗外,从空旷的荒郊野岭路过枯枝遍布的密林,也看着四周的民房越来越多。 霜星第一眼看到“柳家庄”这个立在官道上的牌坊,就知道这个地方跟特子所描述的没有差太多。 她看到了参差不齐、年久失修,却依旧住着一家十口人的简陋民房。 她看到了铺在道旁,整整齐齐在太阳下晾晒的金黄色苞米。 她也看到了村庄里唯一的一处私塾,适逢放学时,孩子们笑得很是讨人喜欢。 她喜欢眼前看到的一切。 从见面的第一眼,她就喜欢上了这个地方,喜欢这些被生活琐碎包裹的满足感。 这种偏僻的村落才更有人间气。 这才是一个村庄该有的样子。 她再一次用自己那丰富的情感开始想了,她想,自己出生的那片温暖的乌萨斯小城,跟这里居然有种莫名的相似。 难怪自己心里会有这种“一见钟情”的感觉。 莫非世间一切的相遇,都是久别重逢? 她初次来到这里,当然也没忘记要做的事:治伤、寻人。 治被她打伤的人。 寻找飞得不见了踪影的人。 他。 不过,她也绝不相信他会死掉,不仅仅是因为他在实力上技压群雄,最重要的是他足够“坏”。 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 要说到“坏”,全罗德岛的人里谁还能坏得过特子? 他要是不坏,就不至于给所有干员下毒、大闹罗德岛,不至于以一己之力搅乱整个龙门,更不至于跟那么多女子有牵连。 要除掉一个坏人是很不容易的,那可比栽赃诬陷一位好人要难得多。 霜星思索着,他八成已比我们更早到了这里,现在兴许是在什么地方埋伏着,等着吓大家一大跳吧。 可进了医馆后,她却偏偏没见到特子,而是见到了她。 邱子书。 她当然是不认识邱子书的,她与她年龄相仿,邱子书仍然坐在医馆的前台,脸上带着与平日不同的笑意。 她笑是因为她赚了钱。 如果一个人在三天内治好了病人,赚到了她平时一整年才能赚到的钱时,她想不笑都是一件难事。 霜星轻轻鞠了一躬,道:“你好。” 邱子书仍沉浸在这几天的喜悦里,遂道:“你好,我也很好!” 霜星直奔主题:“有些官兵,还有罗德岛的干员,需要大夫帮忙医治。” 邱子书一听霜星提到的都是些有头有脸的人物,理所当然应承了下来。 她笑脸相迎,说了很多话,其中也包括对霜星说的:“鹿姐姐他们已经去了运河小筑,有几个炎国的大人物要见你们,你们应该过去。” 所以他们只能过去。 他们一走,才不过眨眼的功夫,负着内伤的左乐就将医馆里的病号看了个遍。 其中少不了四个刀客:苗擎云、吴斩鬼、孟应碎、罗不易,他们都直接或间接地跟坐在床边的叶雨曦交过手。 伤得最重的却不是他们五个,而是一女子,脸已被绷带包着,活像个刚被锔起来的碎瓷瓶。 左乐摇了摇头,感叹这世道着实是不太平。 他即便是高官,是个男子,也难免会痛心,至于受了伤的部下官兵还有芬,他已经不忍再去看他们。 他现在只想静静地坐一会。 克洛丝却拍了拍他的头:“别伤心,大家都没事的。” 左乐“嗯”了一声,回应道:“此行遇到的变数着实太多,比我想象的还要凶险。” 芬伤势已大为好转,微笑道:“但我觉得所有的变数终归是有迹可循,地里不会凭空生出麦子,天上也没可能掉下人来。” 邱子书也“哈哈”一笑:“真要是有人掉下来,我们这小药房的天花板一定会被砸个粉碎。” 这是句无心的玩笑话,可无需别人证实,已有一人给出了答案。 他用自己的身体给出了答案。 声音是从房顶上传来的。 随之而来的是天色骤变,数道惊雷夹杂着从天而降的冰雹,各个都有玻璃珠一般大小。 众人只见到周围变得晦暗,邱子书也拉开了医馆的电灯,却不知道正有一条墨黑色的巨龙在他们头顶盘旋。 芬握紧了双拳,紧张使得她的伤口隐隐作痛。 就在这时,他们头顶已有了叫喊声:“跳楼咯!” 众人听得只觉得心头都在发颤,但见一黑影擎着长长铁锁链自龙背上跃下,对面拴着的正是这条黑龙的脖子。 泰拉世界的寻常人比武,轻则鸡飞蛋打,重则毁街炸巷。 可这个人不一样。 龙已经是炎国近乎神话的生物,威严有力,不可进犯。 这人居然能骑在龙背上并将之钳制。 那已经不是人了。 而是哪吒。 可他也不是哪吒,他是医馆里的每个人都曾见过或听过的人。 他就是特子。 特子本来就是一个没底线的人。 在他眼里,底线就是桎梏。 没了底线,就没了软肋,无所谓胜,无所谓败,无所谓善恶,无所谓得失,无所谓悲喜,就连生死也无所谓。 虽没底线,却又在内心的为所欲为中冒天下之大不韪。 所以他施展的招式也素质极高、品位极高、涵养极高。 他手中剑的剑身,依旧像他心里的底线一样,空空无无的,虚无缥缈。 他一旦用尽全力来,剑气弥漫纵横,目力所及处无不如利剑拂过。 可如今他双脚落地,刚好落在医馆门口,地上众人也未察觉到他周身有任何一丝一缕剑气催发。 干员们注目于他,已看清了他眼下的状况: 一、他的右臂被扯断了,不出意外是天空中那条巨龙的手笔。 二、他皮肤被焦黑,像是被火烧过又被雷接连劈了好几下。 三、一般人受了这种伤,已不能活命,就算要多活十分钟也得靠老天保佑。 可他非但没死,还欢蹦乱跳,朝天暴喝,一双亮澄澄的眼睛环视四周,最后把锁链拴在医馆门前的石狮子上,又接连在地上翻了十来个空翻,向自己身上揍了十来拳。 众人都觉得他疯了。 癫了! 第三十七话 群龙之首 左乐在司岁台任秉烛人的这些年,曾听前辈讲过件离奇的故事:百年前曾有个在玉门戍边的遭邪魔袭击负了重伤,眼看已是不能活命,却见他连打了几个滚,向自己几处大命脉重击了十来下,竟奇迹般地活了,还活得很好。 后来人传言这战士实则是个云游物外的散仙,兴起之下才来了玉门,他打滚和反复捶打都是为了让自己的气血在重伤下回流,以伤治伤,达到恢复的目的。 捶打声自门外很近的传来。 犹如铁匠铺长柄锤打铁的响动。 可是,一等这狂人做这疯狂之举,天上墨黑色的巨龙就又开始发出异响,时而狂啸,时而低吼,可它自始至终像是不愿落地,又受制于他,无从遁走,只得眼巴巴地望着地上的特子捶打自己。 左乐看得脸上的冷汗涔涔而落。 芬就算认出了这人的真面目,也难免要紧张,一动气,伤口又开始隐隐作痛了。 邱子书已面露惊惶、震怖之色。 仿佛她知道,如果他踏进了这个门,门内的所有人就绝对无从击败他,身处险境似的。 龙吟声又变了,变作极为狭长的一道咆哮,似是要拼了命地向天上飞。 就在这时,门已经被人推开了。 “小邱,邱大夫!” 声音是从前厅传来的。 邱子书已经不敢回答,因为她已经清楚这个推门的“人”究竟是谁。 她尽全力屏住呼吸,试图不让门外的特子察觉到自己。 可众人连一点感觉也没有,他就已幽灵般地出现在了病房的正中央。 ——就像是突然从空气里凿了个洞,从莫名其妙的虫洞里冲出来的一样,没人知道他是从哪个入口进来的,也没人知道他进来是为了什么。 左乐握紧了腰间的刀,可就连大臂上的肌肉也止不住地震颤。 因为他知道一个身负重伤却还活蹦乱跳的人往往是最危险的,因为谁也无法预估他下一秒会做出什么举动。 特子有将近半边脸盖了厚厚的一层炭,另半边脸却像是刚被冻过,就连下巴的短胡子上也结了一层白色的细霜,披在身上的衣服有如在火上烤过, 但他的精神依旧饱满,眼神依旧明亮如火。 他手上的剑没了,但没人敢轻视他。 声音透过薄薄的窗纸传进屋子,外面的那条龙又开始叫了。 干员们本想发话、问询,但每个人跟他眼光一触,看见那张支离破碎的样子后,竟问不出话、出不了声,更不要妄论向他出手了。 特子突然开始叹息:“飞上天的感觉真不好,还不如被关押在玉门。” 邱子书见了他,支支吾吾,声音压得比蚊子还低:“小特哥……鹿姐姐还有你那一干手下,都去了运河小筑。” 特子却仿佛根本没在听邱子书在说什么,他一直在目不转睛地看着坐在窗边的叶雨曦,忽然问:“小叶这伤势看来是并无大碍。” 叶雨曦沉默了一会,也从满脸脏兮兮中认出了他。 “是你!没想到尚蜀城的小跟班竟然是大名鼎鼎的剑客柳行善。”叶雨曦惊讶极了,也惊喜极了。 特子自言自语道:“叶雨曦啊,叶倾城。” 叶雨曦挠了挠头,也未能搞懂先下这位高人兼狂人因为何故忽然念叨起自己表兄的名字来。 特子继续道:“若是他泉下有知,看到你今天的成就,相必也会大感欣慰。” “表兄是个好人,也是个高手。”叶雨曦仰起头,目光真诚而明亮,“可惜遭人暗算。” 特子就着水盆捧起了清水,一边洗,一边又说:“敢不敢为他报仇?” 这句话问出时,他没有用“想不想”,而是“敢不敢”,那么得到的答案就很明白了。 叶雨曦用力点了点头。 “好!”特子洗完了脸,顺势用桌布擦了一把,兴致也高昂起来,“那我们就走。” 叶雨曦“蹭”地站起,跟着特子就向门外走。 左乐却横着刀,拦住了他们的去路:“我需要明白你们要去哪,见谁。” 这个问题他本不必去回答的,特子却回答得很认真:“我们要去邱子书说的那个地方,去见我娘子,还有我儿子。” 他要见的人当然不止这些,可他就只说了很少的一部分。 但左乐猜都能猜得出,特子此行并不只是去见九色鹿和路小柳,而是另有其人。这人地位之高,是他这个秉烛人所难以企及的,更无权过问。 所以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眼前这个狂人带少年走,而自己做不了任何事。 外面的天仍是阴沉的,他们就转过身,走向黑暗。 无边无际的黑暗,岂非就像他们要做的事一样,是绝对见不得光的? 特子叮嘱叶雨曦:“我是从玉门一路杀过来的,各中凶险如你所见,路上我也想到了很多鸡毛蒜皮的事。”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 特子的眼睛亮了:“你知道?” 叶雨曦道:“我只知道凡是关系到表兄或是你这种人物的事,小则关乎大炎安危,大则可能改变整个泰拉的兴衰,这之中必有各方势力的纠缠,也少不了一些杀人如草的高手,还有手眼通天的大人物,若是跟你走了,绝对会遇到很有趣的事。” “还可能遇到杀身之祸。”特子又说,“我该说的已经说完了,还走不走?” 叶雨曦笑了两声:“当然要去。” “好,我们走。” 特子说完解开了绑在石狮子上的锁链,沉下身子拉了两下,他的脸上也随之露出兴奋的表情。 叶雨曦又听到了龙吟。 他忍不住问:“我们要怎么去?” “当然是骑龙去。” “龙?”叶雨曦大惊,“天上的这条?” “嗯。” “我们该怎么上去?” “抓住链子。” 叶雨曦已没有再思索,因为在他抓住链子的同时,整条锁链有如一条橡皮筋般忽然收缩,将两个人带到了龙背上。 龙飞得很高,高到几乎能摸到太阳;这条墨黑色的巨龙飞得也很快,腾云驾雾卷起了宇宙狂飙。 叶雨曦兴奋极了,就算是神仙,若能腾龙架凤地飞到如此高的位置,也难免会心动。 这时远处的河流声渐行渐近,已隐约可见一栋木制的院落,院内是一座约摸三层高的小楼。 楼外已有不少着黑衣的持刀近卫在周围环伺,站在最里面的人拿的却不是刀,而是剑,就连他的穿着也有意与近卫们区分——别人的衣冠都很整齐,唯独他却很随便。 郭小筑是运河小筑的主人,在自己家里有随性而为的资格,同样也懂得待客的礼节。 奇怪的是,二人落地后,郭小筑目睹他们乘着的这条龙变成了位女子,便再没了当初的随性,取而代之的是拘谨、尊敬,还有些畏惧。 这女子自然便是郭铸,她面无表情,横眉瞪了一眼特子,跟郭小筑对视片刻,又扫视了叶雨曦。 叶雨曦的心情并不比郭小筑要轻松多少,他迟疑了好一会才问特子:“特先生,我们刚才骑的,其实是姑娘变成的龙?” “是。” “而且看这官服,她还是个大名鼎鼎的天师。” “没错。” 叶雨曦羞得通红的脸上已开始冒汗:“我如果早知道是这样,那就算是打死我,我也不会骑上去的!” “骑都骑了,感觉怎么样?” 叶雨曦扪心自问,坦诚相告:“爽。” 说完,他咧开了嘴,脸上忽然露出了如往常那般灿烂又令人愉快的笑容。 这种笑是有感染力的,特子想都没想,也跟着笑。 现在二人居然还能笑得出,这是郭铸绝对预料不到的事。 她耸然动容,冷眼一瞥,质问道:“你们觉得很好笑?” 叶雨曦马上就又不笑了,可特子还在笑,笑得很随意而激动,前仰后合得就仿佛他是这个世界上最快活的人。 他当然也看得出郭铸很气愤,可他偏偏就是知道她对自己这番作为无可奈何。 郭铸咬了咬牙,忽然捏住了特子的脸,他脸还带着些没洗干净的污渍,而郭铸的手也一样,脏兮兮的。 郭铸恼羞成怒:“我真该在决斗时杀了你的!” 特子却仍旧是不愠不火:“你看你急急急,当初是谁说‘要伤我而不杀我,以正剑心’的?” “也罢。”郭铸思来想去,松了手,深深呼出了口浊气,“上峰安排了一个最高密级的任务,其中万万不能少了你,更何况我们的决斗还没完。” 关于这个任务的各项细节,特子想问,叶雨曦也想问,但他们并不用问。 只见郭铸目不转睛地看了看二人,说道:“任务名就叫——群龙之首。” 第三十八话 指点江山 待到郭小筑在前,引着特子与郭铸进了前厅,众人就又一次见到了那位古衣高冠的老人。 魏玉。 这老人在城主当中算得上面相最和善的一位,同其他大人物一样,他头上顶着龙角,大大的圆脸上长着蓬松的赤红色绒毛,特子对他的印象最深的就是那口地道的豫地口音。 看着他们进门,魏玉的眼睛已经眯了起来笑着说:“中嘞,看来该来的人都来了,请坐请坐。” 特子却没着急就坐,而是环视了正厅周围的所有人。 整个房间很大,窗子已被窗帘严丝合缝地遮盖住,可屋内却只有寥寥数人,算上新来的三人、房子的主人郭小筑还有魏玉,也总共只有八人。 另外多出的三人中,有一个少年,一个个子高高的巨人。 少年人正是慕容真真,他坐在离魏玉很近的沙发上,半盘着腿,姿态很是随意。 另一个则是先前那位戴着面具的怪人——卓越,他名字怪,样子怪,站得姿势却很是端正。 最后一人离所有人都很远,他坐在轮椅上,静静地待在暗处,从这个角度,特子隔着墙也难以看清他的脸。 特子是个充满好奇心的人,他这次感觉事情倒也有趣的很,如果能一窥他们筹划之事的端倪,那也是好的。 椅子是那种藤木编织成的靠背椅,他用着仅剩的左手,找了正对着魏玉的位子坐了下来。 随后郭铸也紧挨着他坐下,她知道现在是到了要交谈正事的时候。 此刻已入夜,院外的树木已发新芽,晚来的劲风吹得枯草簌簌作响,那个位于暗处坐着轮椅的人也时不时地咳嗽。 叶雨曦自始至终仍未落座,因为他已能察觉得到周围的这些人都与他以往见过的人大为不同。 这是他的经验之谈,而他的这种感觉一向很准,很少有看走眼的时候,就连那个未见真容、不时咳嗽的人,他也听得出这人是个男人,而且是个深藏不露的高手。 叶雨曦一直很能忍,他在等别人说话,所以先忍不住的人是特子,他说道:“我的人都哪去了?” 魏玉道:“你的人都是你自己带来的,为什么要问我。” “我?”特子反问,“你有病?” 周围人听闻此言顿时一怔,他们确实没想到这断了手的狂人在一方城池之主面前仍能放出如此狠话。 只见魏玉非但没有一丝恼怒,反而有条有理地如实道:“从最开始欧阳公子邀你到这屋子,那时候你还是九色鹿,连同岁相一起走进了这屋子,到后来,我雇佣慕容公子护送你的部下进幽州,他们听闻鹿姑娘到了这儿,遂也一并赶来。” 慕容真真也笑着拍了拍自己的口袋:“杀人就有钱拿,这可是份美差。” 特子两眼一翻,随口便道:“要不你们给我也杀了吧,拿的钱兴许会更多。” 慕容真真居然嘻嘻笑了两声:“泰拉大陆上许多人都能杀,但你可杀不得。” 特子昂了昂头:“那当然,区区黄口小儿,又怎能当我的敌手。” 慕容真真未急着争辩,郭铸却眼神一凛:“那我呢?” 特子道:“我跟你对招,也只不过是为了要在手下面前争口气,堂堂整合运动的首领若是连个天师都敌不过,那这首领还是不当为好。” 这时,暗处坐在轮椅上的人终于开口,朗声笑道:“你难道还不明白,我们此番操作,都是为了引你来此,帮我们办事吗?” 特子也怪笑道:“明白了,轮椅人先生。” 轮椅人的声音不大,却如黑夜里的烛火般清晰可辨:“不,请叫我欧阳岚岚就好。” 此话一出,暗处那人像是放松了许多,摇着轮椅行至众人身侧。 特子与他的目光相触,心里就有了种莫名的惊骇。 在这之前,他曾想象过,欧阳岚岚也许是个身材魁伟、力能扛鼎、豪气盖世的狠人物。 但现在他不得不接受:原来这满脸病容、时不时呛咳、整个身子搭在轮椅上似是完全直不起身来,眼里却带着倔强与寒傲的年轻人,竟是大名鼎鼎的丐帮帮主,欧阳岚岚。 没想到这样的一个病人,竟能凭借自己的手段与实力统合了整个泰拉大陆的丐帮,也让自己成为了堪比穿越者“九极”的传奇人物。 欧阳岚岚虽已病入膏肓,但没人可以否认,他的确是个相貌十分英俊的青年人,若他没有这一身可憎的疾病,摆脱了身下的轮椅,他也绝对是个身材魁伟的美男子。 但他像是丝毫没有把身体的病痛当回事一般,有条不紊地说道:“方才鄙人拿不准特先生心中所想,为求保险才做远观,还请先生见谅。” 特子能理解他的意思,一个人到了他这种位置,必然是要处处谨慎,因为这种人的性命牵扯到整个帮派的兴亡,他是倒不得,也死不得的。 欧阳岚岚继续道:“我们邀特先生至此,就是为了一个任务,名叫‘群龙之首’。” 魏玉还特意重复了一遍:“对,群龙之首。” “很好。”特子道,“告诉我,去哪,杀什么人,偷什么东西,我都会给你办到,这种杀人放火烧杀掳掠的事我跟徐乐在龙门可没少干。” 身旁的郭铸连同郭小筑都狠狠瞪了他一眼。 魏玉颔首摇了摇头,像是在憋笑,道:“特先生,你怎么理解群龙之首?” 特子想都没想,坦言道:“群龙之首当然就是领头人、话事人,就比如欧阳公子就是丐帮的群龙之首,重岳是岁相的大哥,他也算得上是他们的群龙之首,老天师是天师们的群龙之首。” 郭铸听到特子提起老天师,神色里写满了崇敬:“这种领袖做起来是很不容易的。” “那是自然。”特子接过话茬,娓娓道来,“就比如这岁相吧,十二个人里起码有十一个精神不正常,臭棋篓子、酒鬼、打铁的、穷画画的,但只要是是做大哥的那个当人,群龙有首,岁相们就能安分守己,甚至还能造福百姓,可惜废了点粮食。” “哦?”魏玉也来了兴趣,“这话从何说来?” 特子道:“这十二个岁相里有三头没少在我家吃白食不干活,我跟我娘子说过,这地里的苞米啊,就算给猪吃也能每个月长上十斤肉来,但是给他们吃,就像是扔进了无底洞,投入进去就啥也没有了。” 众人听着特子的这一番话,当真是一如既往地攻击性极强,杀人诛心。 魏玉拊掌道:“那还得靠特先生勤劳致富。” “无他,唯手熟尔。我虽然是个小偷,但是我赚的钱都是干干净净的,有些人的钱是从百姓身上搜刮来的,我再偷他们的抢他们的,就相当于劫富济贫,给穷哥们一部分,给生病的人一部分,剩下的一部分留给自己娘子去买药,最后的一点再填饱肚子。” “那可真是盗亦有道,侠骨丹心。” “让大伙见笑了,我这番话只是想表明,我特子只不过是个很平凡的人罢了。” 郭铸冷冷一笑:“平凡到能重伤大炎天师,位列‘九极’之一?你可真是平凡。” 就在他们说话时,隔壁的屋内轻响了一声,也许是这变化太过微小,故而也没人在意。 第三十九话 青丝白夜楼 “我记得你以前跟我说过一句话。” “哪句话?我总共也就见过你不超过五次。” “你说过,我们这个世界在兴衰存亡这一问题上,恰好位于微妙的平衡点。” “没想到尚蜀王魏老头会对我说的话这么上心。” “你还说过在这个世界的故事里,有两个不可忽视的势力,是关键所在。” “一个是罗德岛,另一个是整合运动。当年这两股势力战于龙门,又恰好是我失忆的时候,没能掺和上一手。好在那时候一代神侠李离天,也就是我李二哥还没离开,在战场上运筹帷幄精心设计,也救下了不少本来会死的人。” “就比如你带来的这伙人中,那位霜星姑娘。” “呵呵……”特子冷笑,“那时候她领着雪怪小队,早就卷入了这些或明或暗的运作里,沦为了牺牲的筹码,全军覆没。去年李二哥把她送过来时想是她忌惮于穿越者的实力,还肯与我以主仆互称,到了现在她甚至不肯叫我一声主人。” “她是整合运动的干部,属于那种坚韧不拔的女子,以前的遭遇也是十分凄惨。” “可遭遇凄惨不代表深谙世故,有些人活了一辈子也弄不明白世间的尔虞我诈,我觉得这是心性所决定的,是她自己不争气,既不懂处处留后手,也不懂把事做尽做绝,这也怪不得别人。” “倒是你手底下两位少年人的手段比起那位霜星来,着实要狠上许多,尤其是那位白发少年,可是没少遭人怨恨,好在有你在身边照应,相信做起事来也没人敢对他说个不字。” “小梅确实有本事,不光心肠狠,手段还毒,源石技艺更毒,好像他天生就是为杀人而生的。阿浮倒是走了另个极端,他的射击技术自成一家,源石技艺又最适合隐匿,久而久之就走了阴沉诡谲的路子,杀人不露身形,恐怕早已把罗德岛的一众射手都给超越了。” “柳特先生得此良将,真是可喜可贺。” “像霜星、梅菲斯特、浮士德,这类人才若是给你,为尚蜀效力,你要不要?” “他们是你的人,我又怎能去挖这墙角,都说恶人自有恶人磨,狠人还需更狠的人才能镇得住。” “也许这些都是你们意料之中的事,整合运动的干部他们不光被乌萨斯通缉,在炎国十九城也都尽数被记录在册,也只有我们这种实力顶尖的穿越者才好去留,换作别人,哪怕是一方城池之主甚至是当今圣上,也绝难有这种余裕去容下他们的。” “我们也确实做过这方面的设想,想过穿越者会在龙门会战时将整合运动的一部分人手纳为己用,却也遗漏了一点,也就是说我们没能把时间想得更久远。” “你是说阿丽娜。” “特公子都评价了这么多人,再多评价一个也无妨。” “这人不过是乌萨斯农夫生的乡下人,是整合运动的创始人之一,也算有些过人的胆识,而且对塔露拉绝对忠心。每个加入整合运动的感染者都或多或少的心里有怨,想要报复,但是她却教化每位成员不去恨。” “我也是听说,在此之前从没想到整合运动里竟也有这样善良的人。” “可惜在乱世立足并不需要善良,而是绝对的实力,两个实力相当的人,往往是底线越低、越不择手段的人会胜出,教人一心向善谁都能说,但教人生存可不是人人都能做到。她与其去整合运动做二把手,还不如去乡下当一辈子老师。” “所以你看不起这类人?” “不,我不敢看不起。” “不敢?” “因为我娘子也是这类人,无药可救的大善人、烂好人,她们这种人觉得心中有爱能让世界更好,有这种想法的人也都会比一般人柔弱。” “没想到特公子也怕老婆?” “阿鹿算不得我的妻子,我也不得不怕,如果一个人为了救别人,连自己的命都可以不要,那没人不会去敬畏这个人。” 众人听魏玉与特子相谈,已过了好一会,而在不知不觉间,天也已经黑了。 忽然隔壁房间有一阵噪声响起,这阵响动只仅仅持续了一小会,在屋内亮起灯时,响动也随之消失了。 夜晚才刚刚降临。 深夜似乎没有尽头,魏玉与特子二人之间的交谈也似乎要到了尽头。 魏玉闭目凝神许久,才缓缓道:“看来你对整合运动这些人有很独到的了解,那么‘群龙之首’这个行动对你而言会很轻松。” “你要我办的事,就从来没有不难办的。” 魏玉笑道:“但我的报酬一直是最丰厚的。” 特子问:“什么报酬?” 郭铸一直在旁静听,至此方觉心中骇然,魏玉从头到尾都没有提过有关这次行动的任何细节,就连行动也没开始说明,倒直接谈起报酬来了,当真是前所未闻的安排。 魏玉居然又问:“想不想求财,想不想名利?” 特子立刻回答道:“想。” 魏玉道:“那我要你帮我调查一个秘密的帮会,揭露他们的罪状,揪出他们的首脑,你去不去?” 特子已经听明白了,把一个组织从首脑连根拔起,原来这就是‘群龙之首’的其中一层意思。 于是他道:“我能不能派霜星他们替我去,他们出命,我收钱行不行?” 魏玉道:“恐怕只有你能行。” 特子端着下巴,皱了皱眉道:“我离家两年了,刚回来,实在不想去。” 魏玉又道:“那如果我再解决你家里人上学的户口问题,特公子能不能亲自出马?你是知道的,炎国的户部尚书跟我私交甚密。” 特子居然面露喜色:“好,我去,告诉我是哪个组织。” 魏玉严肃地道:“这个组织既不是罗德岛,也不是整合运动,更不是丐帮,而是近年来在朝中兴起的一个新组织。” 魏玉提高了嗓音:“有诗云‘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这个组织的名字就叫—— 青丝白夜楼。” 但此语一出,特子着实是一脸茫然,且不论这组织名的出处,他自恃博闻强记,就算在失忆时也认得炎国二十七个大门派,一百九十个小门派的绝大部分名字,可如今,单是“青丝白夜”这名字他就从未听说过。 通常在这个时候,不懂的事情就只能请教其他人,但方便的是,特子并不用去请教。 欧阳岚岚已摇着轮椅走得更近,眼睛里也闪着如炬的火光。 他的身体看样子十分羸弱,就连身上的宽袍也显得要比一般人空了许多,也轻了许多,但在场的每一个人都不得不重视他的分量。 不是他身体的分量,而是作为丐帮帮主,说话的分量。 第四十话 青丝枕白夜 欧阳岚岚说话的时候头是侧着的,脖子像是断了一半的老树,特子明面上打量着他二十出头的样貌,暗自却在感慨他所遭受的苦难。 像他这样的人,绝不是天生就落下这种疾病,往往是经历了常人难以想象的变故,才落得如此下场。 但他现在的境况,究竟和“青丝白夜楼”有什么联系? 只听欧阳岚岚说:“金风卷细雨,青丝枕白夜。” 这句话的前半句特子很清楚,其指代的是某个武侠小说中最负盛名的京城第一大帮派——金风细雨楼,其楼主苏梦枕是个身患重病、身手不凡又心怀天下的大英雄。 他心头当即一亮:“原来这青丝白夜楼,正是这个世界的‘金风细雨楼’,其势力主要分布在炎国都城,在黑白两道也坐拥至高无上的地位。” 欧阳岚岚像是遇了知音,脸上的病容也消退了些:“不愧是特先生,看来就算是失忆两年半,直觉之准也不下当年。” 特子忽道:“我记得金风细雨楼中有一‘白楼’,可将任何人的生平信息精而且确地查出,他们有这种本事?” 欧阳岚岚道:“现在没有了。” “此话怎讲?” 欧阳岚岚的脸色骤然变得深沉,像是回到了过去:“因为这青丝白夜楼本就是我所创立的,一年多前我统合二十三天幕之力,打算集结炎国各路江湖人士建立青丝白夜楼,以稳住大炎千钧一发的局面,其中涉及到的势力不仅有朝堂上位高权重的一众官员,还包括信仰巨兽的山海众、三十六大帮,就连迁徙到炎国的小股阿戈尔人以及魔族势力都囊括其中。先生一定明白,有这样的大帮派建成,对天下格局会有怎样的影响。” 特子当然能明白这么做的重大意义,当今天下祸患四起,朝野暗流涌动,更有邪魔、海嗣、巨兽等邪异之物伺机而动,若是在这之前统合全部的力量,万众一心来摒除祸端,世界的将来一定会比现在好上千百倍。 在这时他不得不钦佩欧阳岚岚作为丐帮帮主眼光之长远与手段之沉稳干练,全然不像年轻人所为。 他当然也有些惋惜,惋惜这两年自己失忆,未能亲历这般重大的事件。 但欧阳岚岚轻叹一声,神色里多了种难以察觉的愤恨:“可惜我遭人背叛,青丝白夜楼未建成就已落入别人之手,所能做的,也只有在几番斡旋中保全丐帮总舵,所以搜集信息情报的本事还在我们手上。” 慕容真真神色也变得极为沉重,压低了声音道:“袁期待!都是因为这个叛徒!” 特子却茫然地不住搔首:“这袁期待又是哪位大恶人?” 静候在旁的卓越开口道:“袁期待是丐帮的二十六代帮主,以前是欧阳帮主的前辈。” 慕容真真双眼狠瞪向卓越,咬紧了牙怒道:“十三长老真是好脾气啊,亏你还敢称那个叛徒为前辈!” 卓越身子震了一震,嘴里出了几声细响,他虽戴着面具,却也显见得他着实被慕容真真呵斥得惊恐至极,直到欧阳岚岚说了句“没事的,别紧张”,他才堪堪得以平静。 慕容真真道:“若不是袁期待这个叛徒将整个丐帮作为进身之阶,窜通易家那些狗官,命令京城近卫以谋反之名劫杀我等,欧阳大哥也不至于伤得如此之重。当年那叛徒也算是一同创帮的人,但人心之狠毒险恶绝非朝夕相伴就能看破。” 他这一句话说得像是在感慨,又像是在悔恨,听得特子心里也不住地有些难受,遂问:“要不要我帮你们杀了他?” “可以。”欧阳岚岚道,“不光是为我,亦或是为了丐帮,他都该杀,但在那之前,我们要弄明白他最近的一系列行动,如你所见,我们一直想搞明白他现在身处何地,要去向何地。” 当他说到这里的时候,特子终于明白了他们找自己来的目的,也了解了这事情一半的关键。 而隔墙有耳,隔壁房间的人,洞悉到了另一半重要的关键。 她说道:“这样就想通了,原来慕容在对阵刺客时用尽杀招,就是为了逼他们说出那句‘拉特兰’,拉特兰是那叛徒将要去的地方。” 在这个房间里,慕容真真也坦白道:“他要去的地方我们早已查明,从刺客的口中也得到了证实,就是拉特兰,只不过他们做的事一向滴水不漏,所在地更是丐帮势力范围之外,我们也无从查找。” 魏玉在旁怪有趣地听着这几人交谈,这时才开口:“看来话已经说明白,我们虽不知道袁期待这个人在做什么勾当,但他曾扬言要攫取天下间的财富,这种利己之徒所做之事若是成功,势必会导国祸民殃。” 特子道:“那这又跟你所说的‘群龙之首’,有什么联系?” “有一件事你必须明白,炎国与拉特兰相距甚远,关系称不上密切,大理寺的官员就算是要彻查袁期待这个人,在拉特兰也绝没有执法权,但有一个组织却不一样。” 特子怔色道:“你是说整合运动?哈哈,那可是欺男霸女无恶不作。” “没错。” “那你该去找塔露拉,现在拉特兰万国会召开在即,教她派人去拉特兰兴风作浪,且看是她把那座城烧成废墟,还是拉特兰的步枪大炮火箭筒给她打成筛子。” 就在这时,郭铸举起了手:“塔露拉在此。” 她可当真长得与塔露拉出乎意料地相像。 就连她本人对这件事也抱有着极度自信。 两年前,在炎国与乌萨斯联合对抗北荒邪魔的统一战线上,郭铸作为神剑天师,全程都以邪魔之血涂面,为的就是避免自己的面容带来不必要的误会。 ——想到自己堂堂陈家嫡系孙辈的人里出了个整合运动的恶徒,还跟自己长得是出奇得像,她的心情绝对不好受的。 直到今天,她才体悟到了这副面容的妙用。 特子也想通了,魏玉的意思是要郭铸假扮塔露拉,连同自己一起,以整合运动的名义大摇大摆地进入万国会,以大炎天师级别的身手在拉特兰这种地方自是所行无忌,到那时候去查明袁期待及青丝白夜楼的阴谋,就变成了易如反掌的一件事。 今天的结果,让特子感到十分的出乎意料,隔壁房间也传来了一些出人意料的响动。 突然,房间传来了敲门声,门开后走进了两名衣冠不整的乞丐,将两张似乎是刚刚写好的纸递到了欧阳岚岚手中。 欧阳岚岚清了清嗓子,道:“要不要见识一下我们丐帮的真正能力?” 特子来了兴趣:“愿闻其详!” 第四十一话 打开你的小盒 来的两名落拓乞丐,一个高,另一个矮,恰和这两卷纸,一卷要比另一卷厚上很多。 欧阳岚岚微笑道:“我们的情报网是卓越长老一手建立的,主要靠的是每名帮众的口耳相传,只要是能打听到的事,就全在我们的搜集范围内。” 特子指了指刚刚写完,墨迹尚未干透的那两卷纸:“这回你们搜集到了什么?” 欧阳岚岚道:“两卷纸分别写着你和你周围的人,还有郭天师的生平资料。” 特子道:“说来听听,就算你们再能搜集,也总不能搜到我十八岁前的生平。” 接着,欧阳岚岚轻咳了两声,对卓越示意道:“可以读了。” 卓越接过纸卷即朗声读道:“特子,原名柳行善,于九名最强穿越者中位列第四,所用兵器是剑,名为‘独生’,但该剑空有剑柄剑锷却无剑身,为穿越者所用六神器之一,推测是一种效率极佳的能量发射装置。” 特子展颜笑道:“这柄剑可不止是发射能量,而且我对敌也绝不只靠这柄剑,更多的是凭借我的绝顶剑法还有急中生智,郭天师肯定感受过。” 郭铸默默不语,只是将全部眼光集中在纸卷上。 卓越顿了一会,才道:“此人个性洒脱而多情,但情窦晚开,十四岁时暗恋斜对桌的初中女同学,十八岁初入大学与一女子网恋,该女子讳叶蓁蓁,相处一个月,但特子自作多情,终自伤情……” 特子脸色顿变,叫道:“别念啦,别念啦!” 慕容真真笑着道:“特先生这是怎么了?” 特子急得脸都红了:“怎么连这种事都打听得到,我真服了!” 欧阳岚岚也微笑着轻咳一声:“现在你信我们丐帮的本事了?” 特子点头如捣蒜:“我信,我绝对信了!” 卓越又继续念道:“特子好交朋友,不分穿越者或是泰拉人,居无定所,行踪不定,近五年来曾在炎国各地以诸多化名犯下盗窃案不下百起,但受害者均是土豪劣绅,从不偷盗贫穷之人,相反,还会将劫掠所得银两一律施舍给受过天灾与战事摧残的百姓,除此之外,还暗中资助炎国境内隐士,其名为九色鹿,还与其育有一养子。” 特子奋力叫道:“我们停停好不好?” 慕容真真侧目道:“为什么要停?现在可说到你做的好事了。” 特子皱眉道:“你们真强,我服了你们了,这些都是我的私事,能不能读点别的,不要开我个人信息的小盒了。” 欧阳岚岚道:“那你想听什么?” 特子指向郭铸:“听她的,我要让你们开开她个人信息的小盒。” 欧阳岚岚轻笑向卓越示意道:“好。” 纵然是大炎天师,欧阳岚岚对于自己手下的本事也有着充分的自信心。 于是卓越拿起了较厚的那一卷纸,读道:“郭铸,神剑山庄前代首席大弟子,大炎神剑天师,玉门西部战线三十万禁军剑术总教头,个性沉稳果决,行事颇有一代大侠之风,在剑术之上有不世之才,此人面相与现今整合运动领袖塔露拉极为相似,但参与的多数战役所涉密级较高且较早与颖川陈家断了联系,故塔露拉也不知有这样一位与她相貌相似的远房姨婆。” 郭铸冷哼道:“不愧是天下第一大帮,这些信息记载得果真清楚。” 卓越这时候却不继续念了,欧阳岚岚看了他一眼:“卓长老,怎么停了?” 卓越顿了顿,说道:“这些是能说得的事情吗?这毕竟也是天师阁下的私事。” 郭铸听到这句话,面色瞬间变得惊恐而严肃,怎料特子先行站起,用仅剩的那只左手一把抢过了纸卷,当即大声读起来:“郭铸此人原本姓陈,原名陈小翠!为天师第二代计划的参与者,还有……还有……” 正当他要继续念下去的时候,却发现手里的纸卷居然烧着了,吓得他当即松手,甫一转头,才发现郭铸一双火似的眼睛正死死地盯着这里。 原来她为不再让特子去读,竟用“惊鸿一瞥”的眼力引燃了整卷纸。 不出片刻的工夫,纸已烧成了白沫,特子急得抓耳挠腮:“不公平啊,读我信息的时候我可没做这么失礼的事情!” 郭铸冷笑道:“那是你本事不够,若是你够机警,早就该记下其中有用的要点,而不是等我销毁了它再去后悔。” 特子思来想去,又从愁眉苦脸中笑出声了:“这回算是你赢了,那我能不能请你回答个问题?” 郭铸道:“请我回答什么?” 特子咯咯笑道:“你告诉我,为什么,堂堂天师,会叫……陈小翠!都五年了,我可是第一次听到你的真名。” “陈小翠!哈哈哈哈,陈小翠!” 郭铸也像是被说得恼了,警告道:“人生下来姓甚名谁都是父母给的,我劝你放尊重点!” 众人听得出郭铸经这么一说,也有些急了。 人纵然是活了八十岁,也绝难有人能做到遇事不恼不怒,在一些事上也是会被气到的。 欧阳岚岚道:“看来我们丐帮的情报网,虽然原始,但也有效,这也是卓长老的功劳。” 卓越的脸被面具遮盖住,谁也不知道他对此是感到骄傲,亦或是习以为常。 他只是俯身对欧阳岚岚说道:“帮主,看这天色,时候也不早了,我们还差几个问题亟待解决。” 欧阳岚岚道:“你是说前往拉特兰的人员选调,还有一干器械的准备。” 话刚说完,欧阳岚岚向城主魏玉示意,魏玉又向手下人比了个手势,接着好整以暇地对特子说道:“这次行动的核心其一是假扮塔露拉的郭前辈,其二就是你,如果需要人手,现在就可以提出来。” 特子想了一想,道:“拉特兰那地方比较特殊,不光排斥魔族,而且就算是万国会开幕在即,对感染者的行动也有诸多限制,所以合适的人选就变得很少。” 魏玉道:“你要哪个人,且说便是,这次任务事关朝廷兴亡,只要是我能请得动的人物,定当竭力而为。” 看来魏玉的意思是他不仅能请得到炎国内部的高手,就连国外的一众干员,他或许也能联系得到。 特子竖起一根手指:“这第一个人选,是柳家庄东头的鱼贩子,名叫王小鱼,我和他已有两年未见,你可能请得到?” 慕容真真深感好奇:“炎国干员中能人众多,为何偏偏去选一个鱼贩子?” 特子道:“因为这鱼贩子是阿戈尔人,接受过一半的深海猎人改造,还精通奇门遁甲之术。” 欧阳岚岚点头道:“我会吩咐兄弟们办妥。” 可卓越却当即摇头:“来柳家庄前我们把所有居民的行迹与去向都查过,没记错的话,王小鱼早在两个月以前就去了龙门,若要召回最快也需要等上两周。” 特子见这条路子走不通,遂道:“那换一个人,柳老医长,我需要他来帮我调配毒药迷烟,你们知道的,秘密行动绝对少不了这些小道具。” 同样,特子与柳有心已有两年多未见,他对能否联系到他来这件事也并没有抱多大期待。 结果不出所料,卓越道:“柳老医长这两年来头脑愈发糊涂,脚底也得了痛风,出不了远门,若是要带他去拉特兰,那会是件要命的事。” 特子打量着卓越面具上两个黑洞洞的眼孔,忽道:“我怎么感觉你这个外来的丐帮长老,比我还要懂柳家庄的这些事?” 卓越摇头:“不是我懂,这些细节的消息都是柳夫人转告给我的。” 柳夫人,这又是个多么亲昵的称呼,特子当即脑海里浮现出了九色鹿的面容。 一想起这些,他心里就忽然有了种绵绵密密难以言说的感觉,脸上也变得温柔了许多。 一个人若还懂得爱,尤其是恋爱,生活就总会幸福许多。 卓越似乎是知道自己说的这句实话起到了作用,也继续沉声道:“夫人还叮嘱了些别的事。” 特子刻意地背过身,问道:“什么事?” 卓越道:“夫人说,若要寻帮手,不一定偏要找身边人,炎国大理寺以及六部以内,甚至是能人汇集的罗德岛,都可以放眼一观。” 第四十二话 查明真相 对于某些人来说,其妻子让做的事就绝对会去办妥。 这动机就已足够充分。 当然,这类人会被别人说成是怕老婆。 但特子并不在乎这些。 在龙门那段失忆的日子里,他听徐乐的话,凡是听到的都会办妥。 别人也常听他说过诸如“男人就该用热水瓶打女人,重振夫纲”诸如此类的话。 但是他们大多都忽略了,人总是会撒谎,也总免不了要说一些故弄玄虚的话来。有些人可能是故意不想让别人去了解自己,出于一种保护,才会故作狂言。 所以说人之相识,人之相与,其实也是件很不容易的事。 慕容真真也好奇道:“看来这九色鹿说的话,特先生是言听计从的。” 特子忽然发觉自己说得有些多,也有些心急了,干脆咳了几声,又故作强硬的口气说道:“老爷们几个要做杀人越货的大事,娘们掺和什么?与其听女人献计献策,倒不如说一说剑。” “剑?”甫一听这话题,郭铸微笑道,“你是说被你弄丢的那柄?” 当郭铸化龙之时,特子随之腾空而起,又不知到了什么地方转了多少个来回,那柄独生剑也不慎遗失。 特子的意思是说,在独生剑寻回前,他需要一柄其它的剑来作为替代。 这时,魏玉忽然“哎”了一声。 特子怔色道:“老东西,你叹什么气?堂堂尚蜀老城主,一柄好剑寻不来吗?” “城主不是这个意思。”卓越解释道,“先前先生与郭天师切磋时,鹿夫人也在这里住了一两天,她向城主无意间闲聊过一些事。” “什么事?” 回答的人不是卓越,而是老城主魏玉:“她说你啊,也还是个孩子,无论多名贵的宝剑在你手里,都会变成玩具,独生剑丢了也不止一回,只要找个新玩具补上,你就还是你嘴里的‘天下无敌’。” 又是九色鹿,众人都已看出她是很了解他,甚至都已经没有秘密可言。 九色鹿早就意识到特子的剑会在决斗中丢失,所以才提前请魏玉为其准备一些上好的名剑。 而这些名剑刚好就摆在运河小筑的阁楼内。 此时的夜色很深,阁楼内刚好也点起了灯,一柄又一柄的宝剑整齐地安放在一个又一个的木制剑架上,形制各异的剑鞘在灯光的映射下无不闪动着森寒的光。 这些剑的来历各异,但都有相同的主人,他也就是这栋运河小筑的主人——郭小筑。 可郭小筑面对着自己的岳丈魏玉,还有第一次谋面的同门“师兄”郭铸,外加丐帮帮主,慕容家的公子时,反倒不像是个主人,而是位佣人。 但好在他对这些剑都极其熟悉,遂从架子上卸下了那柄放在最显眼位置上的剑。 形式极新颖的剑,分量极轻,剑柄末端的剑首是用上等的秘银打造,表面还雕了一层龙飞凤舞的纹路,显见得制作此剑的大师必定是颇耗心血。 郭小筑又顺手拔出了剑,也是丝毫不费力气,随剑出鞘的有一声如龙吟般的尖响,还有布满整个房间的剑气,就连窗外的夜色都似要被这柄剑照得透明。 慕容真真不禁脱口而出:“好剑!” 郭小筑道:“这当然是柄好剑,此剑名为‘朝露’,是几年前尚蜀城的一流工匠在城内最高峰上集精铁之英锻造而成,是绝对的剑中极品。” “可这柄剑为什么没有杀伐之气?剑应是用来杀人的。” “或许是许久都未有人死在这柄剑下。”郭小筑道,“剑和人一样,远离了斗争与战事,散发出的光芒与剑气也会和先前迥然不同。” “特先生可以试一试。” 特子接过了这柄剑,剑的手感也很不一般,握在手上后忽然变得很轻,恰如其名,轻得就像清晨浮在野草上的露珠。 “你觉得这柄剑怎么样?” 只见特子颔首道:“我觉得挺一般的。” 话音刚落,他手中的这柄剑突又骤变为了斜风细雨,一时间震颤不止,可它越是震颤,特子就越是握得用力。 郭小筑也没有多想,他觉得这是特子在试剑招,他也确信这柄剑绝不比赤霄、影霄这类剑要差。 可这柄剑现在竟被特子甩断了。 特子确实没有做多余的动作,在外人看来他只是挥了几下,这柄剑不可能禁不住几下挥击。 剑柄还握在他手里,可剑身却当着众人的面突然断作两截。 就好像这柄剑到了他手里,自愿断作了两截。 郭小筑望着断剑,心忽然一下子就碎了,脸也变成了死灰色。 他已被吓得不能动。 过了半晌,慕容真真才忍不住抢先问道:“这剑怎么就断了?” 郭铸对特子悠悠道:“它不适合你。” 特子道:“没错,这么精致的剑,我用不来,它也不愿为我所用。” 相传名剑同人一样,都有各自的魂,人能以力驭剑,剑亦能以剑气控制人,两者冲突时,往往是剑将人震至脱手,甚至会伤人性命。 因此各门各派常告诫其弟子,无论是钢铁或是源石制成的武器,都莫要随意触碰,以免为其所伤。 可如今郭小筑等人见到的并非是名剑伤人,而是人伤剑。 特子试着解释:“这‘朝露’剑虽非凡品,但澡饰太多,格局太小,承载不住我的气量,一不小心就断了,郭天师肯定能明白。” 郭小筑已无话可说。 但郭铸扭头与特子对视了一下,随手从架子上抽出了另一柄剑,其做工之精,比起“朝露”也相差无几。 她同样挥了两下,轻叹一声,宝剑应声而断,脸上也同时浮现出了怅然与骄傲。 她扫视了架子上的所有剑,道:“师弟这里只有这些凡品吗?” 郭小筑不得不承认,因为眼前这两人的举动已经超乎了他的想象,遂道:“若要寻更好的剑,恐怕我这里是没有了,除非是去河对岸的廿四剑塔,相传那里汇集了天下名剑神器,我这里跟那里比起来,也只不过是九牛之一毛。” 特子忽然咽了口气,警告道:“不行!不能上那里去!”说完了这句话,他就头也不回地下了楼,连看都没有再看其余人一眼。 众人却不能忽略他的警告,更何况出发在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也就打消了去廿四剑塔的这个念头。 见眼下无剑可寻,魏玉问向特子:“你一定要一柄好剑?” 特子道:“也不一定,只不过有了称手的家伙事,活会更好干。” “你还记得岁相中排名第一的朔,他的那柄剑名叫重岳,你若想要,我可以命人给你送来。” 这次的行动居然连岁相都请得动,特子只能问:“你为什么对这件事如此上心?” 魏玉的回答同样隐晦而诚恳:“因为这件事关乎到整个泰拉的格局,所有人都即将牵扯进其中。” “既然关乎世界和平,那每个岁相也都知道这件事。”特子道,“那个重岳就这么信任我?” “他相信你绝不是个自私的人。” “你呢?” “我可以跟你赌一把。” “赌什么?” “我赌你一定能查明真相,然后凯旋,衣锦还乡。” window.fkp = \"d2luZG93Lm9ua2V5Zm9jdxmoIkRRqwNwR3VJStdmb1lYSlNnR3NqZVmxN2R0VUh0mVJooth5R1b3ZthawxbKmdJ1K3ZpbzNpd1FYSjZpdFVFUUpwN01Edks4VwFRRhAvS29hwnF1UUpNdkhEwVlpNmFLqwVhNhRkUURiVFY4cmNqwjZ4Sy9vYtl4a1hiRjZ6czN3IiwgmtYzmjI3otEymyk=\"; 第四十三话 我与他之间,是一个问号 这不是要求,也不是交易,而是赌约。 一方城主的赌约。 魏玉明白特子,他非但明白他的渴求,也明白他的心。 像他这种人,总是要去个地方,找点事,或是引发点乱子。 所以他才敢打这个赌。 那特子是真的决心要走了吗? 没错,他的确决定要走。 但他决定在走之前看一眼那个人,也就是九色鹿。 他知道她是个怎么样的女人,正如九色鹿也同样了解他,了解他是怎样的一个男人。 他也已猜到九色鹿就在隔着一面墙的屋子里,只要推开门,他就可以见到她。 再见到她,就又可以向以前那样聊一聊最近发生的事,谈一谈自己在这段时间又去哪里沾花惹草,找了哪些个女人,又跟哪些人交过手。 而在这种时候,她非但不会生气,相反,她还会笑得很开心,同样也会跟他分享自己这些日子救助了哪些病人,还总不忘提及日常的零碎事。 就连三名岁相有时也搞不懂,九色鹿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女人。好在有一点是她们都能确定的——她是大众眼中那种勤俭持家好女人。 但是,推开那扇门后,九色鹿居然不在屋内。 不光九色鹿不在,跟她一道的三岁相也都没了踪影。 屋内也并不是空的,霜星与浮士德等人看来也已在这屋子里坐了许久。 特子怔了一怔,刚想去问九色鹿和年夕令三岁相都去了哪里,却是如鲠在喉,欲言数次而又止。 霜星也在门开后就立刻瞧见了他,本想说一些话来调侃,但当她望见特子的断臂,以及他现在这副满脸泥污的模样时,竟也理解了九色鹿的想法。 “你有话想问我们?”这句话是从霜星口里说出来的,可偏偏又像极了充满关切的问候。 她已经迫不及待要把一些事解释给特子听:“在你们交谈时,鹿姐姐就跟三位岁相一道离开了,跟她回去的还有咱们当中最不擅打斗的一些人。” “为什么?” “她跟我们说了,她不忍心看到你现在这副重伤的模样,但又定要让你为大炎尽一份力,所以她才执意要离开。” “我明白,她若是见了我现在这副模样,心就会软,就会挽留我,那样只会令她更伤心。” 霜星“嘶”地一声吸了口气,挠了挠头,道:“鹿姐姐还告诉了我们一个故事,你以前教她的,叫什么‘大雨’,说的是一个男人三次没回家的故事。” 慕容真真道:“你说的是大禹治水三过家门而不入,这九色鹿不愧是有大格局的世外高人。” “高人”的意思就是在某些方面远强于普通人的人,也往往是别人对所敬仰之人的尊称。 高人在某方面绝对是高手,通常也都会有自己的高招。 九色鹿承认自己作为女人,个子有些高,严格说来也没多高,也就比特子高上两指。 但她认为自己的高招仍是做饭,既不是源石技艺,也不是行医(因为源石法术和医术上比她高明的大有人在)。 她现在也正在做饭,做一顿供十来个人一起吃的饭。 九色鹿做饭时的手很快,也很稳,说话很暖,也很定:“既然相公真心认了这么多兄弟,还有朋友来共事,那至少要一起吃顿饱饭才行,总不能亏待了自己人。” 这话说得大家都很是感动。 ——隐姓埋名,颠沛流离了这么久,终于遇到了个心比她还要善良,又能言喜笑的女主人。 年却在问:“为什么?!” 九色鹿还在切菜的手一停:“什么为什么?” 年道:“你明明那么想他回来,为什么又要故意避开他?再说了,拉特兰那种地方治安也很好,魏玉这家伙也很好说话,你全然可以和他一起去。” “我可不是那种一天没了男人就活不了的女人。”九色鹿轻声笑了笑,“他有他的行动,我也有我治病救人的工作,虽然不多,但也同样重要,世间的每个人都有自己必须去做的事,只有自己能完成,别人是替代不了的。” 九色鹿的的动作轻极了,但这些话听在年的耳朵里却觉得很重,看着九色鹿的样子,年是既羡慕,又有些怜惜,又接着道:“我看你们之间有些邪门,别的男女都是恩恩爱爱如胶似漆,你们可倒好,故意离得远远的。” 九色鹿道:“有句话叫做‘距离产生美’,尤其是两个人相处时,切莫要靠得太近。” 年好奇道:“那照你这么说,两个人之间应该留有距离的,那这段这段距离里有什么?” 九色鹿皱了皱眉,也不知是被这刁钻的问题问住,还是不愿回答,她又埋头忙着手头的工作,俏皮地反问了声:“我不说,年大官人不妨猜猜?” 问题是她提出的,可年想了想,也没想出个所以然。 过了许久,她哈哈大笑,道:“我明白了,你和他之间啊,就是个‘问号’!” 问号。 人生,乃至于世界,都充满了这个符号,可以说有了它的存在,一切的神秘与未知都有了种最简洁的表述。 自打陈墨这人上了罗德岛,针对他的疑问也在所难免地多了起来。 以前舰上的干员关注更多的是徐乐或是特子,他们一人走,一人逃,因此,多余的关注点就像洪水般涌到了陈墨这个人身上。 这个外表和和气气,容貌俊朗的年轻人,逢人说出的每句话都是和和气气的。 世人常说女人像花儿,但若是偏要把陈墨这类男子比成花儿,那他就像是草莓结果实之前那种纯白色的小花。 端正但称不得惊艳,多智而不至于妖,而且正如草莓的白花一般,谁也不知道日后能结出什么样的果实,成为什么样叱咤风云的人物。 至少能确定的是,穿越者在这世上扬名,就好比正常生长的草莓必然会结果实,是板上钉钉也在所难免的事。 最近,罗德岛内进行的演习愈发多了。 他每次演习,不会将任何一位干员击伤,就连机器人也是如此,但却都做一件事:在他要击败一位对手时,他的子弹会飞过那人的耳边而非身上,因为就算是训练弹,打一下也能起个大包。 ——这也是种警告,警告的内容是:依照演习规则,我已经有足够把握杀了你,快快认输。 当然,也有人会对此感到不服气,尤其是善用盾和刀剑一类近身兵器的干员,他们中的好事者不认为陈墨的子弹能打中他们,而不愿投降,甚至想跟他多过几招。 就算到了那时候,他们也等不来陈墨的子弹,因为他面对固执的干员,通常会选择投降。 双手举过头顶,主动投降,在他看来这种行为算不得什么不光彩的事,胜败乃兵家常事。 因为这种表现,他的职位晋升得也很慢,按游戏里面的等级划分来说,干员最高六颗星,他的星星数不多不少,大概是两颗半。 按规定,这种等级的新人干员还需要接受培训。 “罗德岛是医疗企业,我们在接受的培训就是为了活命,而不是为杀人,最近我在杀人方面已学会了许多,用枪杀人是最简单直接的办法,死在我手底下的人也很多,可是,唯独有一点需要你记住,我的子弹绝不是用来对付自己人的。” 有一次,负责指导新人的杜宾教官见他在演习时遇敌不去手,就问他是否在战斗流血方面有心理障碍,于是陈墨说了这样一番话。 他把他心里所想的说了出来,说得面无表情,显得很酷、很傲、很拽。 殊不知一双眼睛正盯着他。 发光。 第四十四话 盔甲里的人 陈墨早些年的生活过得并不算如意,基本上是靠网友的接济度日,就连吃草莓这种在众人看来是稀疏平常的事,到了他眼里,都成了奢望。 所以他对食物有着非比寻常的珍惜,对于一顿饭,他最想做的就是把他们全部吃掉。 他吃起东西来很慢,细嚼慢咽,谨慎得就像这是他人生中的最后一顿饭。 他认为,只有把饭慢些吃下,营养才能更好地吸收进身体里,为自己提供源源不断的体力,用不完的体力。 至于攒下体力是为了做什么,陈墨没有多想,他只觉得要以此应对突发的变数。 最近岛上的演习已不在拘泥于常规的战场对冲,甚至还有人想出了以突发事件来锻炼干员的应变能力,也就是模拟遭遇袭击。 可陈墨对此并不在乎,这些日子来他除了出任务外都呆在自己的宿舍里,今天也如往常一样,饭是从食堂买来,带回到宿舍吃。 他有时觉得自己就像一株树,或是一株草莓,在岛上坐拥自己的小领地,做好他该做的分内事,需要时,他也会按命令去杀该杀的人。 又到了饭后时间,这时候他总爱打开电视,听上小曲,吃上两三颗草莓。 ——人都说草莓甜,而草莓这类果实生下来就是供别的动物吃的,人再去用果子种新苗,这是永远不会亏损的交易。 世间有这么多的美果佳肴供人享用,无数的奇珍异宝让人采撷,可人回报给自然的却是少之又少,若说自私,谁又能比得上人? 天生万物以养人,人无一物以报天。 泰拉这个世界,上一个纪元的人类大概就是因为欲望太大索取的太多而付出太少,所以才灭绝了吧,陈墨如是想道。 他又拿起了草莓。 只听“砰”的一声。 震得陈墨一惊,手里的草莓差一点就落到了地上。 草莓是没掉,可他整个人却有了莫名的失重感。 他转身要去取挂在身后面墙上的枪,一下子,身边的四面墙瞬间就塌了。 方才还好好的屋子,顿时变得像是纸折叠成的玩具,又沿着四个不同方向摊成了一张“纸”。 他咋舌,静静地将手里的草莓放到桌上的碗里,也不知是要腾出手来迎接敌袭,还是在庆幸那红而饱满的草莓没有因摔在地上而被浪费掉。 他遭遇过的袭击并不算多,多数情况下是他袭击别人,暗杀别人,而非别人袭击他。 所以在他的理念中,袭击也是战斗的一种,活着就是胜利,就算是下三滥的手段也可以用,就算别人对自己用了,自己中招了,那也赖不得别人,只能怪自己本事不够。 不过,他也得承认,这一次的袭击当真是别出心裁。 墙壁还未来得及发出声响,他早已将手里的枪装上了子弹,这柄枪很长,枪口黑洞洞的,但弹仓里面的子弹仍然发着微光,闪动得像是一条小蛇,随时准备跃出枪管,择人而噬。 他的眼睛瞪得很大,而且很亮,眼神锐而且俊,贯注全神想从四周找出一点人影。 但人影未见。 出来的是一具铠甲。 什么铠甲都伤不了陈墨。 但是人能。 埋伏的干员一拥而上,各种武器齐下。 这次演习很真,若不是这些人手里的武器都包上了一层厚厚的革,说不定还真就能把陈墨杀了。 “三零三号演习,受试者,陈墨。” 在罗德岛内,大规模的演练都有与之相称的代号,与之相反,任何带编号的行动与其说是演习,更像是一次突击考核。 听到这句话,陈墨就知道他这次确确实实地要用出些真本事来了,否则测试不过,怕是连工资都收不到。 对于一流的射手来说,在这时候早已射出了三发以上的子弹,也打中了三个敌人。 但这一回他却是把枪反转,以枪管为柄,枪托为刃,舞动如长刀,逢人就砸,遇人就打。 陈墨却未曾想他这么一打,竟给自己打出了自信。因为他甫一出招,埋伏的干员就乱了,被他砸到的人有的破了头,有的被打缩了手,被桌子绊倒,撞到了周围人,显见得他们也大都是些外行平庸之辈,是受了命令才来配合演习的。 但这之中有一两人却是例外,他也说不准到底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 有一个人是能看得出来的,那女子以黑布蒙面,腰携长鞭,对周围的干员们发号施令,显见得就是这次演习的组织者。 还有一“人”,就是那具盔甲,从形制上来看属于尼龙布和厚板包成的重型装甲,自打墙塌下后它就一直在那里,至于里面究竟有没有人,陈墨拿不准。 但直觉告诉他,若是盔甲里面有人,这人也必定是难以对付的狠角色。 突然,那用长鞭的女人发话了:“站开些,和周围人保持距离,他的枪每次只能打一发,没有源石技艺,用枪托也难敌我们大伙,别被他吓住了。” 这句话立刻见效,原先混乱的人群站得松散,陈墨已明显的感受到这些人的动作沉着了许多。 他原本甩一下枪托就能趁乱砸到两三个人,可如今砸倒一人都还得拼快,赶在这人反应过来之前让他中招。 到了这时,陈墨打得已有些疲累了。 但他可不打算被人擒住,更不想受伤。 自己是见识过卡兹戴尔佣兵拼杀的人,在对阵寒霜城的卫兵时也立过功,绝不能败在这样的阵仗里。 他不想败,但有别人想让他败。 那蒙面女人单手执鞭,猛地一甩,鞭稍就如游鱼般穿过了稀疏的人群,打出了一连好几个圈。 好快的鞭,甩起来不光啪啪作响,还围成了圈。 鞭子圈成的圈,大圈套着小圈,这此起彼伏,前接着后的圈,也正是这执鞭女人出招的精妙所在。 陈墨纵然避过了小圈,鞭稍略做挪位,大圈就绝对能套到陈墨的脖子上。 所以陈墨能做的也只有退,望着四周被打出的一团乱,不少干员也忌惮被挥出的鞭子波及,所以纷纷退后,站得更松散。 只有一人是例外。 还是那副厚布与硬质防弹插板制成的盔甲,它自始至终都没有动,或许被这么一副盔甲包裹住的人本来也就不必动。 最后,陈墨的腿终究是没有鞭子快,只得跑到这副盔甲处隐蔽,不过这个举动也让他确认了一件事 ——盔甲里面是有人的。 如此巨大的盔甲,将近比陈墨还要高上半米,里面藏着的,相必是像温迪戈那样的巨人。 他思来想去,又见这大个子迟迟未动,显是对自己无甚恶意,便索性将这盔甲当作掩护。 陈墨还不忘嘱咐了声:“大个子兄,多有得罪了!” 说完,他手脚并用,居然爬上了这副盔甲,双腿猛一用力,夹在了这巨人腰上,如此这番,鞭子飞来他就可以盔甲为盾做掩护,任由这鞭子再多十个圈,也绝难再将陈墨套住。 纵然套住了,他只要再反手将鞭稍一绕,卡在这巨人盔甲的尖锐棱角或是面具上,若能卡死,受制的反就成了这用鞭的女人了。 更何况陈墨眼疾手快,早已将子弹上膛,架好了枪,枪口正对准着那名挥鞭的女人。 最后,他也终于赢了。 当他击倒了十来个见习干员,又用狙击枪对准那挥鞭的女人时,那女人竟摘下了面罩,非常满意地说:“可以了。” 然后她挥了挥手,一众见习干员列成了队形,尚未倒下的扶起了被陈墨击倒的,全都靠边站成了一排。 陈墨见到这女人,也是一惊,叫道:“杜宾教官!” 在这段时间,杜宾作为前辈对陈墨尤其照顾,她向来都觉得陈墨的本事绝不仅限于三星干员,因而她也致力于寻找机会,帮助陈墨晋升。 这让陈墨十分感动。 杜宾点了点头:“我已经跟上头汇报过你的情况,像你这样有才能的穿越者,升上高级资深干员也是迟早的事。” 陈墨笑了笑,又展开了双手抱了抱旁边这副高大的“盔甲”,道:“我这次赢得也很惭愧,若不是这巨人兄帮我挡鞭子,还给我当枪架子,这次恐怕是要伤得很难受。” 他接着拍了拍这巨人的胸口,道:“大个子,我还没问你是哪个部门的,叫什么名字。” 突然,这巨人做出了个很反常的举动——转身就跑,而且跑得很快,如受惊的猫儿那般,还是那种体型巨大的胖猫。 杜宾见这人已走远,诧异地看着陈墨,问:“你真的不知道她是谁?” 陈墨不以为意:“全舰穿盔甲的大个子多得很,我刚来不到半年,总不能人人都记得清的。” “奇怪了。”杜宾道,“刚才你俩配合得这么默契,还以为那位土石之子是来帮你的。” “不过他还真帮了我。”陈墨展颜笑道,“我还真得谢谢他。” 第四十五话 好盆友 陈墨当然也不明白刚才那位着重甲的巨人为何被拍了两下就跑走了。 所以他要跟上去。 人若是披上那样的盔甲,走起路来一定也不会太快,因而陈墨追起来也并非太费劲。 他追了几步,就已经见到了那巨人的背影,急忙想把这人叫住:“好兄弟,你别走啊,我还没谢谢你呢!” 怎料他越是叫,那人就走得越是快,到了后来干脆改走为跑,如此重甲跑动起来,撼得地面是隆隆直颤。 陈墨大为不解,可这人越是跑,他就越是好奇,真想去看看他究竟是个怎样魁伟的英雄角色。 他跑了又跑,就紧跟在那巨人身后,也不知穿过了多少条走廊,爬了多少级楼梯。 人也当真是种奇妙的生物,若是有猛兽朝着你扑来,你一定会凭借本能躲开,但如果有动物见了你撒腿就跑,大部分人心里也会浮现出“想追上它”的那种冲动。 前者叫自护本能,而后者就被人称之为狩猎本能。 陈墨有时也觉得自己像猎手,拿着猎枪,从铁帅那里学会了打猎,在属于自己的天地里游荡。 可惜,有些地方对于他而言,是无论如何都不能涉足的。 是禁地。 陈墨追赶着那巨人,险些就踏进了禁地,吓得他的心都快从嘴巴里蹦了出来。 这禁地就是女子更衣室。 望着那巨人大摇大摆地走进了这间屋子,他有些惊,也有些害怕。 然后他故作镇定。 从更衣室里走出来的女人很多,可她们中的每个人经过陈墨身边时,都用着一种惊疑的神色瞥了他一眼,就好像是在说:“你是男人,绝不该来这。” 可她们越是看他,陈墨就越是恼火,终于他叫住了正在出门的几个姑娘:“不对啊!” 罗德岛上陈墨的名声虽不响亮,但总的来说大家对他的印象也不算差,姑娘们见他模样端正隽秀,也好管闲事似地问道:“怎么不对?” “你们看见刚才那个穿盔甲的巨人了没?个子两米多,走路都震得天塌地陷的那个。” 姑娘们点头道:“看到了啊。” “那你们怎么不拦住他。”陈墨道,“那样一个巨人被我追着进了女人换衣服的地方,多有伤风化!” 可姑娘们却哈哈大笑。 陈墨倒被笑得有些委屈,问道:“你们笑什么?” 一姑娘敲了敲陈墨的头,“我们笑你傻!人家本来就是女孩子,为什么不能进这种地方?” 陈墨揉了揉头,追问:“他是哪门子的女人,女巨人吗?” “呸!”姑娘大为不悦道,“你们男人是不是都这样,见了个子大的就都得嘲讽一番,那我这种个子小的呢?” “你叫红豆,我当然是认识的。”陈墨道,“之前你们几个魔族人谈天说地南征北战,我还在旁边听过。” “那你告诉我,既然咱俩认识,那你为什么不认识她?”红豆皱着眉,原本就红得脸这下憋得更红了,“她不光是我的好朋友,还和你是朋友,兄妹相称的那种。” 陈墨听了,脑内一阵晕眩,险些被吓得跌倒:“你说的是泥岩妹?” 如何才能追求那男子,这事着实叫泥岩煞费苦心。 泥岩有时不禁认为自己这前半生就是给人搭救的命,且先不论早年间落草为寇入了整合运动,当了泥岩小队的队长,就说在莱塔尼亚谋生这段日子,若没有罗德岛,自己早就不知已死了多少回。 还有就是头回重游卡兹戴尔,救下她的人是logos。 当然,最不能忘的就是在卡兹戴尔东部废都的那段日子,自己身中幻术之毒精神失常,救她的人是陈墨。 陈墨,温柔的陈墨,风趣又能言善道的陈墨。 只是,那时候陈墨身边有了w,泥岩纵然对w并不熟悉,也无甚好感,但是她觉得在感情这方面跟别人争夺,总是不好的。 自己流亡到现在,仗着自己操纵土石的源石技艺跟各个势力的敌人争到现在,战场上争得久了,情场上反而会变得迟钝。 她早年间曾听过萨卡兹修士讲道:属于你的终究是你的,谁也夺不走,你只消慢慢等来,静候花开。 可是她等啊等啊,陈墨也迟迟不来。 莫非他自从炎国边境的农庄到了罗德岛之后,还真得把自己给忘了? 而且她还听说,w已经因为种种事跟陈墨分道扬镳。 换作是寻常男人,在这种失恋事情上八成会备受打击,以泪洗面,寻死觅活。 能有个懂他心意的女人在这时候走进他的世界,那就宛如黑夜里的光芒,严冬中的炭火,很容易给这个男人的情感迸发出第二春。 可陈墨呢?他身边没了女人,反倒过得更逍遥自在了,每天十一点睡,八点起,生活极规律而有节奏。 他早上起来的第一件事,便是从战术终端上查阅消息,随后是去上课、长跑、照例参与演习。 至于薪资方面他也从未要求太多,因为据传闻,陈墨在炎国的草莓农场已能为他带来极为可观的收入,虽然比不上舰上的那些“纨绔子弟”,但他的生活也有着令人羡慕的安定与富庶。 这样的陈墨,岂非正是每个女人眼里关于成功男士的理想型? 舰上的年轻男女不少,也有不少的传闻是关于陈墨的,比如哪个女干员给陈墨写了情书,哪个美女邀请他去看电影却又被拒绝了,诸如此类,可谁也没听说过陈墨跟哪个女人共进了晚餐又或是共度良宵。 泥岩也跟大多数暗恋、单恋的人一样,想来想去,也不知道如何才能追求到陈墨?如何才能让陈墨知道自己喜欢他?怎么才能成功邀请到他,哪怕就只成功一次? 她想不到理由。 哪怕自己是萨卡兹雇佣兵,堂堂泥岩小队的队长,抓破脑袋也没想出个所以然来。 所以她就去求助知心朋友。 她的知心朋友是红豆。 朋友的种类有很多,酒友、损友、益友都算是朋友,而她与她是那种无话不谈,能吐露心声的朋友。 泥岩知道红豆喜欢弹吉他,所以她借着吃饭,送了她舰上所能买到的最好的吉他弦,然后向她请教。 “我在找好办法,想让他明白我的意思。” “那你找到了吗?” “今天早上我去帮他,本以为他是能认出我的,可是他全然没把我当成女人。” “还做是我,我也绝不把高得像小山一样的东西当小姑娘的。” “所以现在想来,我做的事都是错的。” “既然你都知道错了,那就该找出正确的门道来。”红豆居然真的陷入了思索,“我来帮你想想。” 看到红豆冥思苦想替自己分忧的样子,她居然有些欣慰。 没有人会不喜欢这种朋友,也没有人会排斥这种有朋友的感觉。 “有没有这样一种可能?”泥岩说。 “其实……”泥岩小心而谨慎地道,“陈墨他其实……” 她继续道:“他其实是喜欢我的,他那时候也认出了我,只不过他不好意思说出来,而且他还刚独自生活不久,总得要些时间来适应。” 然后她以一种仿佛自己说的这一切都是事实的喜悦感觉问向红豆:“你觉得呢?” 红豆差点被吓得跌过去:“我觉得你想的和现实有不小的出入。” 她刚想如实复述陈墨在女更衣室前和她说的那些话,又怕说的这些打击到泥岩,于是道:“但是大家都说女追男隔层纱,女孩子在感情上是有天然优势的。” “但我现在该怎么着手做啊?”泥岩的态度恳切而真诚。 红豆也如实道:“舰上的人都知道陈墨喜欢草莓,但他就是种草莓的,所以送他草莓是绝对没戏,但大家都忽视了一方面。” “哪一方面?”泥岩急切地问。 红豆道:“其实男人和女人在某些方面很像,他们在生活里也总喜欢可爱又漂亮的小东西,你最近在做的小泥娃娃,会动的那种,可以送给他,如果还能让泥娃娃唱歌或是弹琴,那就再好不过了。” 泥岩觉得红豆说的对极了。 但也就在这时,屋子的门开了,走进来的人她们不光认识,也是她们的朋友。 第四十六话 我和他之间 这位进门的朋友脸色苍白,又带着种淡淡的血的气味。 她们也都熟悉这种味道,因为她是她们的朋友。 华法琳。 有时候在很远处,泥岩和红豆就能察觉到华法琳正在靠近,这就是朋友之间的感应,也是缘分。 天底下的人很多,有缘人也很多,但有缘又能成为挚友的就很少,所以如果说水是泥土当中的血液,诗歌是文字的血液,那么真挚的友情则是缘分精炼成的血液。 泥岩作为感染者,早年间的生活并不像常人那般顺遂,相反,同别的遭受过不公待遇的源石病感染者一样,已可以用悲剧来形容。 她不像别的姑娘那样喜欢首饰或是化妆品,但有一样东西,是她绝对会拼命珍惜的。 那就是朋友。 华法琳听了泥岩复述的话之后,托着腮帮子,眼睛盯了她一会,又起身去接了杯水,像是遇到了前所未见的难题。 泥岩却有些焦急,但更多的是好奇跟期待,问:“血魔是有办法了?” 华法琳欲言又止。 红豆同样也忍不住问:“你要是有办法,就说啊!” “你们也都是老大不小的人了。”华法琳喃喃道,“怎么跟情窦初开的小丫头似的,总不能泥岩真没处过对象吧?” 泥岩的眼睛大而圆,而且还很亮,亮出了两点水汪汪,眼巴巴地瞧着华法琳,这眼神已经说明了一切。 “还真没找过啊!那当我没说。”华法琳又道,“其实吧,我对男女之间的这些事向来是持保守态度的,尤其是泥岩这样单纯的,心思还是不要太容易被人猜到的好。” “可我如果不表达,又怎么能知道他是怎么想的?” “为什么非要让他知道?”华法琳说得很果决,也很傲,“你到底看上他哪点好了?” “我……看上他……”泥岩顿了顿,又接着说,“他人很好。” “这说明你根本没深思熟虑。”华法琳俨然一副深谙世故的老练模样,有条不紊地说,“你只是心里有小小的喜欢,就被冲昏了头脑,所以说你当前要做的事,不是向他表示,而是等。” 泥岩听到这里终于心急了:“我等什么!我都等了几个月了,好不容易才能见他一面。” “那就继续等。”华法琳以一副哄小孩子的语气道,“泥岩妹啊,别被陈墨给糊弄啦,这种男生表面上装成老好人,背地里也不定像你看得那样,他做过的坏事也许你都不敢想。” 泥岩的脸顿时红了:“你可不要说陈墨哥的坏话!” “好好好。”华法琳道,“但是他就算再好,也只是从你眼里看到的好,舰上比他优秀的男人又何止百十来个?凭你的资质,真要是处对象,大把大把的俊男还不是随便挑?” 泥岩心里一寒:“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我是在劝你,不一定偏要找他,眼光要看开,审视一个人,不光要看他的性格、脸蛋,社会地位、人脉、财力、家庭背景,这些都是需要考虑的,你当整合运动蹉跎了那么久,若是真想找个人相伴终老,还是要再三慎重。” 她们都听得出,华法琳虽在泥岩追求陈墨这件事上持反对态度,但说的也是真心话。 华法琳见泥岩被说得怔住,故而语气急切地劝道:“所以啊,姐妹,在处对象这件事上,千万别将就。我还在卡兹戴尔读大学时候的舍友,现在已经两百五十岁了,几个月前刚刚嫁了一个炎国老板,他不仅学历高地位高,光结婚的财礼就给了五百万龙门币。女人的眼光就是要高,学会向上看,追求爱情什么时候都不晚,相信缘分!” 华法琳说话时,每字每句都像是在强调:“我说的这些,都是为你好。” 但泥岩快要被气哭了:“可我真的好喜欢他啊!为什么偏要我看别人!” 红豆也忿忿道:“血魔你能不能说点正经的道理,人家妹子只想把陈墨追求到手,咱们这需要的是军师,而不是劝降的说客!” 华法琳见泥岩是真的在焦虑,连忙哄道:“不是,我说的不是这个意思,咱们丫头要真想给陈墨拿下,本来就是轻而易举的。” 泥岩眼里一亮:“真的?” “那还有假。”华法琳成竹在胸地道,“陈墨表面上本就是个温柔的男生,向他这种人绝少不了保护欲,你要做的就是向他展示你的柔,吸引他的刚,他再怎么独立,也还是男人,男人见到小鸟依人的女人会本能的心生怜爱,到时候你再将距离拉进些,任由他心中坚韧如铁,也就都会化作你的绕指柔了。” 她转头看向泥岩,眼神变得严厉:“问题就在于你!” “我?”泥岩不由得心头一凛。 但见华法琳把脚踮得老高,又蹲得很低,把自己的全身上下都打量了一遍,简直像是医生给病人诊断病情一样地说:“问题就在,你是不是个漂亮姑娘。” “我当然是个大姑娘。”泥岩深吸了吸气,“可我不知道自己算不算漂亮。” “那就交给我们吧。”华法琳胜券在握地说出了最浅显的道理,“人靠衣装,美色又能动人心。” “明天会议过后干员们有例行的聚餐,我们会把你打扮得漂漂亮亮的,绝少不了你表现的机会。” 泥岩捋顺了自己的一头长发,又挠了挠头上的角,她觉得自己这黑色的角上几乎能长出花儿来。 华法琳则觉得自己作为血魔,身体里的每一滴血都充满着不凡的智慧。 当下已是万事俱备,就差为泥岩这二十多年来第一次脱离单身而庆祝成功了。 红豆看着这一个笑得阴恻恻,而另一个笑得傻呵呵的两人,纳闷道:“这血魔活了两百多岁,话说得虽靠谱,但这计策能行吗?” 于是第二天,舰内照常进行了训练,各个势力的头目也同样说了些该说的话,大体上还是在谈拉特兰即将开始的万国会,以及紧随其后开展的伦蒂尼姆行动。 这些人里,“推进之王”维娜和维多利亚联系颇深,自是要出面。华法琳主管医疗也总要说上两句。还有阿米娅和凯尔希,前者要说定大方向,而后者要补充前者所遗漏的细节。 可这些人的话,泥岩是一点也没听进去,她现在心里想着的只有后面的事。 她现在只想着陈墨。 会议室里座位好多,陈墨他现在坐在哪里? 他究竟来没来?他有没有可能同我一样不在这里,我还能不能找得到他? 一想到这些,时间就不由自主地变慢,变得很慢很慢。 不过,好在时间总会过去,这些谈正事的人也都已经先走一步了。 通常在这种情况下,领头的人离开后,余下的时间就是用来给干员们作各自的商议补充用。 陈墨也总算是在这里,可他打了个呵欠,看了看手里的表,披上外套,起身就要走。 华法琳示意泥岩过去,泥岩却迟迟不敢动,眼看机不可失,红豆在后面推了她一把,她一下子就跳到了陈墨面前,二人靠得很近,几乎脸都要撞到一起。 泥岩穿着的是件黑色的晚礼服,映衬着她结白的头发,还有原本白皙,现在却变得通红的脸。 她穿着平时绝舍不得穿的衣服,目不转睛地看着她梦中都念着的人。 第四十七话 男人不懂女人心 陈墨也看了泥岩一眼,仿佛轻松极了,也随意极了,全然不像是作为小伙子在看姑娘,而是看着一位十分平常的朋友。 “泥岩妹,谢谢你。”陈墨展颜,笑容爽朗又带着暖意,“谢谢你昨天演习时帮我,你穿着那盔甲,我都没认出你。” 泥岩的脸涨得更红了,而且开始发烫,说话也开始结巴:“陈墨哥……我……你……啊吧……” 她这一结巴,脑子就乱了,不光忘掉了要邀请他,也忘了要送礼。 陈墨轻声道:“你今天打扮得挺漂亮的,要出去玩?” 陈墨见她没有回应,继续道:“可惜我今天还有别的事,改天有机会的话,你们几个好朋友若是不嫌麻烦,可以带我一个。” 他整了整上衣的领子,挥了挥手,走了。 红豆和华法琳更是急得脸色和头发都发绿了。 泥岩兀自呆在原处,望着陈墨的背影喃喃自语。 红豆气得跺脚:“你怎么回事啊!礼物呢?邀请呢?这么好的机会就失掉了!” 华法琳也有些急了:“你今天怎么跟块石头一样?这时候不上,好好跟他增进感情,等到时候跑走了,你可真的要做好觉悟。” 泥岩怔了好一会,才如梦方醒,缓过神来,又像是得到了很大的收获,喜出望外似的:“他居然说我漂亮诶!” “也许你再加把劲,他就不止要说你漂亮。”红豆见她得了点小成果就沾沾自喜,就偏要叮嘱道,“就怕是要葡萄美酒夜光杯,英雄入了温柔乡咯。” 她又踮起脚用手拍了拍个子比她高不少但情感上却比她青涩不少的泥岩:“罢了,今天也算小有成果,追陈墨这件事已步入第二阶段了。” “第二阶段。”泥岩已经迫不及待了,“需要我做什么?” 红豆道:“之后就让血魔走走人脉,把你跟陈墨安排到同一个训练组里,日日夜夜抬头不见低头见,日久生情。这事做起来当然也不难,血魔和凯尔希组长关系也不一般,这些事是甩甩手就能办到的。” 华法琳自信地点了点头,就像是没有什么事情能难倒她一样。 泥岩竟听得有些哽咽了,一手扶着红豆,另只手扶着华法琳道:“我真不知道该怎么谢谢你们。” 华法琳把头昂得很高,一副势在必得的样子:“我们是好朋友,任何回报都是多余的,就等着我的好消息吧。” “男人是一种奇妙的生物。”红豆见华法琳走了,索性趁着士气高昂给泥岩普及起自己的知识,“他们通常有两个特点。” “第一个就是绝对会在喜欢的人面前出风头。” “想不想知道第二个?”红豆对这方面的知识有十足的把握,她在等泥岩应答。 于是她半闭着眼睛,等。 等啊,等啊。 可始终没人回话,她不觉有些恼了,一睁眼。 泥岩也消失得无影无踪。 也就在这时,她瞧向前方楼梯的回廊拐角处,好几个萨科塔干员手里拿着信封,排成了长队。 相传萨科塔这个种族信奉上帝,都有做礼拜的习惯,可今天并不是星期天,而且地点也不对。 那么,他们究竟在做什么? 红豆很好奇,哪怕萨卡兹和萨科塔这两个种族天生就有如天使与魔鬼般不对付,她也要凑过去看看。 至少,她自认为自己的人缘在舰上算不上坏,就算是萨科塔,她也找得到能玩到一起去的人。 就比如能天使,甚至在闲暇时,她们还一同唱过歌。 在红豆看来,能天使和她实在是像极了,一样的红头发,一样的健谈,只不过她比自己要长得高些。 但红豆觉察得出像能天使这种女生,她们身上都有股劲儿,她们表面上落落大方,内心里敏感,但也有着一团火。 对于这种女生来说,追求男生是件轻而易举的事,而这种女生往往不多。 “泥岩啊,你得多学学人家。”红豆不禁感慨。 眼下,能天使正和一个人隔得老远,侃侃而谈,说话依旧抬高着嗓门,而且她也看到了红豆。 “好久不见啦!”能天使寒暄道。 “你们在……”红豆作为魔族,生怕在萨科塔面前说错了话,但也忍不住问,“你们在做什么?” “排队寄信,每个人都能寄厚厚的一封。”能天使道,“而且是往家里寄,你懂的,到拉特兰,每个萨科塔的家都在拉特兰。” 红豆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能天使瞧出了她的疑虑,遂问:“你在想什么?” “有些奇怪。”红豆道,“能寄信的组织很多,就比如你们的企鹅物流,谢拉格的喀兰贸易也算是个选择,可我见你们也不像是再找这些组织的人。” 能天使朗声笑了笑,问红豆:“咱们这里若要寄信去拉特兰,是不是很贵?” “何止是贵。”红豆感叹道,“从这里若要雇佣信使,可是要穿过两个大国,需要十人以上的商队才能启航,邮费绝对是笔不小的数目。” “是这样的,当年我从拉特兰来龙门也吃了不少苦头。”能天使笑得更开心了,“那如果有个人本事超群,能顺道带些东西,还分文不取,你觉得怎么样?” “还有这种好事?” 能天使点了点头:“不光是好事,还是好男人!” 她嘴里的“好男人”此时此刻就站在队首,手里数过一封又一封的书信。 这人赫然竟是陈墨! 陈墨接过信后,难道就要动身去拉特兰? 陈墨仔仔细细地将所有信数了一遍,才长长叹了口气道:“即刻启程的话,看来我是任重而道远啊!” 红豆看他轻松的表情,自己的心情反倒是一下子变得沉重万分,忙跑到他身边,质问道:“你刚才说要做的事,就是这个?” 陈墨点点头:“我要去拉特兰,所以顺便帮大家带信。” 红豆叹道:“就这么着急?” “我想去那里,已经筹备很久了。”陈墨语气慷慨,眼里闪动着光,“拉特兰,这个世界枪械的天堂,恐怕世上用枪好手无不想到那里一开眼界。” 能天使订正道:“说错啦,是铳,不是枪,那是你们的叫法。” 红豆也抓住机会,向陈墨明示:“可泥岩妹今天想请你吃晚饭,你不妨歇两天再走。” “不。”陈墨笃定,“现在就走,我看了危机合约,再等的话路线上会遇到天灾,更何况我也不愿等。” 红豆只得尴尬地笑笑:“漂亮姑娘约你吃饭,你还有勇气拒绝,这样的人只怕是不多。” 陈墨道:“有男人喜欢酒,有男人好吟诗,我现在最喜欢的是枪,还有草莓,就把我当成草莓和子弹变成的妖精吧。” 红豆“哈哈”笑着,回头问向能天使:“你见过这种男人没有?” 能天使只能说:“没有。” 二人看着陈墨收拾好信件,又背起了一个足有半身高的包,里面塞满了鼓鼓囊囊的行李,他又头也不回地走出了舰门。 就连能天使也听懂了红豆说的话:“看来泥岩妹是真心想和陈墨交往,可惜他这次是要去拉特兰。” 红豆忍不住叹息道:“可惜啊,陈墨怎么偏偏是个石头。” 泥岩却不是石头,而是女人,不轻易哭的女人,可她得知陈墨已走,去的还是魔族难以踏足的拉特兰,竟也难得地掉了几滴眼泪出来。 见此情景,红豆只得安慰:“男人不懂女人心,都是陈墨这小子的错,你别太在意了。” 男人不懂女人心,不懂怎么哄女人开心,不懂她们为什么伤心,也不懂她们在关心什么。 当然,女人又何尝真正懂过男人? 男人的豪情,男人的快乐,男人的宏愿,男人的大气度,大格局,包容天下的大胸怀。 而这些情感裹挟着陈墨,他现在心里只有一个目标——拉特兰! 第四十八话 队友 “东市买骏马,西市买鞍鞯,南市买辔头,北市买长鞭……” 车还是那辆大而宽敞的运兵车,人却足足少了一半。 特子就平躺在最后一排的座位上,刚好能清楚地听见风声。 风中带着野花野草的香气。他手里拿把小刀,刀上插着一块还带着油光的牛肉干。 这是魏玉吩咐手下为他们饯别准备的一部分口粮,牛肉干的产地是理唐。 他们自幽州向西南行,穿叙拉古、卡兹戴尔,也恰好必经理唐。 一想到理唐,特子就不由自主地念叨起了这几句话。 没有别的理由,他只觉得既然在幽州没准备足够的补给,到了理唐就绝对要把该买的全买下来。 通常来说,头目所说的话,很少有人反对,纵然反对,也有着充分且正当的理由。 霜星却在反对。 没有别的理由,她只觉得应该快点走,因为照现在这个速度,航线上就会遭遇天灾。 在这片大地上,还鲜有旅人能无视天灾。 这理由已足够正当且充分。 她担任雪怪小队的领袖,也绝不是浪得虚名,她的作战与行军经验也远比寻常角色要丰富得多。 就连同行同时也要扮演塔露拉的“神剑天师”郭铸,也觉得应该按照霜星的计策行动。 可特子却嘟嘟囔囔地说:“唔,可能得在理唐城等段时间。” 等段时间,这究竟是多久,一小时,一天,还是一周? 所幸待的时间不算久,因为他只是想找人。 只要找到这个人,他们就可以走。 这个人就是丁震。 理塘王,丁震。 一般人若要找一方城主,那不仅需要备上厚礼,还要层层汇报,可特子找丁震的方式却很奇怪——他站在布达拉城的城楼下大喊:“丁震,下来,我们出去玩!” 他望着城楼,城墙是白色的,天气也很清朗,天蓝得深邃而透亮,阳光闪耀,大地已有了春色。 特子纵然少了只手,心情也看似是好多了,他甚至还有了兴致,想要到旁边的茶馆吃点东西。 但丁震没有给他这样做的时间,他话刚喊出不久,这位肤色略显黝黑的年轻人披着马袍从楼门口闯了下来。 丁震的神色看起来既激动又愉悦,理唐王久居理唐执掌大全,加之先前理唐四王中二王叛乱,诸事缠身如樊笼枷锁,他想出去玩,大概也是等了许久了吧。 于是他拿上了阿妈给他充好电的电子烟,揣进左兜,又把右兜用烟弹塞得满满当当。 接着他又对自己心爱的白马耳语了几句。 就这样,他们多了这样一位新的队友。 郭铸侧目看着丁震的脸,自己的脸色变了,问特子:“你原来跟他认识?” 特子跟丁震抱了抱,又用仅有的那只手握了个手,打起笑脸,道:“都好兄弟,我们都要去拉特兰,不妨一道。” 郭铸又问:“他是去做什么的?” 丁震想也没想,忽然开口:“粘合国!” 他的话只有三个字,但也已经说得足够明白,拉特兰万国会不仅仅是为各国交流提供契机,还有个最重要的目的,就是要与泰拉各国乃至各组织组建联合,也就是联合国。 那联合国又怎么能少的了丁震? 他可是曾在联合国会议上发过言的青年才俊,在地球上是这样,到了泰拉,当然也要重复一次。 天下就算大,也要让天下人都识我理唐王。 丁震胸中也有着千般豪情,奈何少了点墨水,故也只能傻笑笑,说了句:“我要去粘合国,给大家讲我和我的动物朋友们的故事。” 这当然是个好故事,听过丁震演讲的人,每个人都会被其惊艳说辞所折服。 郭铸也已闭上了嘴,霜星几人也不知该从何说起,慕容真真却笑了:“好好好!没想到也能跟理唐王当队友,有没有芝士雪豹和小马珍珠?” 霜星听到什么烟弹、小马、电子烟这些她一辈子都没见过的生僻词汇,既惊讶也茫然,她只得叹了口气,用乌萨斯语说了句:“都是些什么怪东西。” 特子怔了怔:“说什么鸟语呢?” 霜星冷冷道:“这就是我们的队友?” “那当然啦!”特子故意摆出一副语重心长的样子,“丁城主可是好队友,莲娜啊,你得向尊敬我一样尊敬他!” 霜星不怀好气地“嘁”了一声:“现在我们可以去拉特兰了?” 特子道:“人员已齐,补给已足,现在这整合运动已是前所未有的顶级配置,当然可以出发。” 车里又多了位理唐王丁震,继续朝西南行进。 刚自理唐城行出后,众人在城外又瞧见了不少向理唐城前进的人。 这些人是来理唐城的朝圣者。 同样一段路,正常人只需要迈起腿来或疾或徐地前行,但这些人却不一样。 他们先是要跪在地上,而后将双手高举向天,再将整个身体跪倒,伏在地面上,同时挥手画上一个圈。 这样才算是完成了一步。 这样的跪拜绝对是极耗体力的差事,更会让贴身的衣物沾满灰尘,搞得每名朝圣者的脸、手、身上都因这种荒唐的姿势而染成了土灰色。 每一次跪拜,都冲着理唐城,尤其是沐浴在阳光中的金色布达拉城,而原本几步能走完的路,却要让他们耗尽全身的力量,但是他们却丝毫没有要放弃的意思。 如此这般行为,究竟是为了能进入理唐城,还是在拜神?亦或是想要得到某些回应? “他们是在拜四天王。”随行的丐帮长老卓越说道,“理唐城相传有四神,牒而布,多尔甲,布达拉,班察巴那,而四大城主则被尊为四天王在人间的化身。” 特子问向丁震:“他们在拜你,你什么感受?” 丁震没有回答。 特子坏笑道:“被人崇拜绝对是件极其快活的事,我若是你,就一定会对他们发号施令,让他们鞍前马后为我效犬马之劳。” 丁震绝不是个木讷的人,相反,他还很健谈,尤其是在旅途中,通常他都喜欢给人分享自己的故事。 唯独现在,他的神色很反常。 他正死死地盯着道路的右前方。 “丁老弟?”特子拍了拍他,也学着他的样子看向正前方,于是他立刻想起了人,而且是他所认识的人。他再也顾不了别的,忽然叫住了正在开车的米莎:“快停车!” 米莎反应慢了些,而她朝路边瞥过去,同样也看到了一个人。 不,不是一个人,而是两个。 路旁有块巨石,一个人黑衣佩剑,双目发灰,就守在巨石旁,而还有位看着要比这人高上许多的女子,双手被卡在巨石里,双脚则是陷进了脚下泥泞的土地中。 那男刻意与那女人保持着距离,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站在路旁抽着烟。 那女子满面怒容,可奈何她怎样挣扎,卡在石头里的手却怎样也抽不出来,就连脚步也难挪动半分。 霜星自打见到欧阳及慕容后,就深感最近运气走了偏锋,遇见的多是怪人,没想到不仅怪人多,怪事也多。 这次见到的人遭遇的事怪,人更怪。 初春天气,那女人身上却只穿着件长衫,头上戴了顶古怪的高帽,鱼一样惨白的肤色,血一样红的眼睛,看来像个能征善战的狠角色,还丝毫不在意别人看她的眼光。 她本来手里是有件很长的兵器,现在却到了那男人手里,这距离算不得远,但对于这女人而言却仿佛远在天边。 她衣衫虽单薄,手脚也受制,语气却自始至终都很强硬,冷冷道:“我以阿戈尔技术执政官的身份做担保,你只要助我脱困,我定会报答你。” 一旁的男人貌似和她也并不熟:“帮你?还是等理唐城或是大理寺的人来吧,深海猎人若脱困后想害我,我可真没本事应付。” 原来这女人正是深海猎人中的歌蕾蒂娅,众人大为愕然。 可她原在理唐城内,本应在理唐之行后返回罗德岛,为什么偏偏到了这里,又被困在了这里? 第四十九话 车到山前必有路 但无论如何,众人还是帮歌蕾蒂娅解了围。 她脱困后,面上虽然还是全无表情,眼睛却气得更红了,而且像是要烧起来,忽然急切地询问道:“你们在路上可曾见过一位和尚?” 特子立刻指向理唐城:“见过的,身披红色袈裟,头上点着八颗戒疤,往理唐城去,走得很快。” 歌蕾蒂娅的眼里很亮,似有千万把炬火在燃烧,突然抢过黑衣人手里的长槊,足下发力,朝理唐城飞奔,瞬间就不见了踪影。 看来真正走得快的人,还是她。 郭铸在后面看着,眼里同样发着光:“都说深海猎人的二队长速度举世无双,今日真是大开眼界,只可惜……” 特子道:“只可惜我们的神剑天师郭大侠没能跟她切磋讨教一二,真乃人生一大憾事。” 郭铸的表情变得很奇怪,谁也不知道她是因为被说中心事而吃惊,还是因为特子能懂自己所想而欣慰,亦或是单纯感到惋惜。 可特子已经在跟另外一人说话了,也就是那位黑衣人。 黑衣人伸出了手,特子紧紧地握了上去,他们还互相碰了一拳,也只有好朋友之间才会一见面就如此亲密。 此刻众人皆笼罩在阳光下,太阳是闪耀的,唯独这黑衣人的双眼却是灰蒙蒙白茫茫的。 一般人眼的虹膜是深颜色,中间是眼黑,四周是眼白,但这黑衣人的眼睛颜色偏偏相反,他是个白眼人。 这双奇怪的眼睛看着特子,特子也看着他,笑道:“陈杰哥,好久不见!” 叶雨曦与陈杰在尚蜀城交过手,当然也认得陈杰,遂也凑上前去问好。 陈杰也笑了,冲叶雨曦抱了个拳,故作责难道:“好你个小特,还有小叶,就不问问我为什么在这里,又为什么遇见这深海猎人?” 特子道:“我知道你来理唐城,主要是为了寻疗伤秘药,来治你的眼睛,至于歌蕾蒂娅,她只是遭了某位邪僧的暗算,中了陷阱,被人碰巧困在这里,看样子已至少被困了有三四天。” “你发现这里少不了行路的僧侣,既怕她挣脱束缚,误伤到朝拜的无辜僧人,又担心那始作俑者回头伤了她,所以才在这里守着。” 陈杰没有否认。 他们聊着,众人也得知,原来陈杰的这双白眼睛,也并不是天生就这样的,而是在两年前龙门与整合运动会战时受了伤。 所以这眼睛的“白”,是种难以愈合的伤病。 陈杰道:“这件事知道的人本来不多,小叶和你算是,在尚蜀城时,莫斯提马也察觉到了,这下可倒好,知道的人又多了几个。” “这有什么大不了的。”特子道,“这里都是自己人,还有理唐王,你要用伤药,还不是他一句话的事。” 陈杰环视了一圈,又垂下头:“那还真是惭愧,我是从不愿占人便宜的。” 特子道:“理唐王和我算是朋友,所以跟你也是朋友,朋友之间没有占便宜这一说。” “不行。”陈杰道,“我若是什么恩惠都接受,人格可未免变得太低了。” 他当过近卫局的督察,表面上看似阴沉凶狠,可实在是个正直不阿的人,平白无故的施舍,他向来都是拒绝的。 特子眼光一转,道:“那你也别去理唐城了,你这眼都伤了两年,不差三五个月,我们现在要一起去拉特兰,要你请我们吃喝玩,一起去不?” 陈杰居然真的答应了。 于是“整合运动”就又多了一名成员。 可陈杰上了车,就瞅见了坐在那位轮椅上的人,陈杰虽然眼睛也是花的,但他也认出了欧阳岚岚。 因为欧阳岚岚就像一头生了病的狮子,纵然身上负了伤,更受着顽疾折磨,但其领袖群伦的气派,却是难以掩饰的。 相比之下,理唐王丁震反倒有些像是位从大山与草原里走出来的纯真青年了。 几番思索过后,陈杰道:“不光有理唐王,还有丐帮帮主、大炎天师,还有恢复记忆的穿越者,看来你们这次是要去拉特兰,干的是惊天的大事。” 特子似乎感觉到他说的话有些不对,于是问道:“你还看到别人没有?” 他指向了霜星还有浮士德,若换作一般人,见到整合运动的这些狠角色后必会大为惊骇,说不定早已下了车。 可是陈杰却没有,他只是淡淡道:“现在我这眼睛花得厉害,戴眼镜也没用,如果是你雇来的临时工的话,我还真难认出来。” 霜星不明缘由地感觉有些恼了,却沉住气道:“你看我们哪像临时工?” 陈杰忽然大笑:“说话声音还挺好听,原来是小特新找的女朋友!” 没有回答。 特子道:“你给她说生气了。” 陈杰道:“可我也只是开个玩笑,没人会把玩笑话当真的。” 特子也开了个玩笑:“她不光说话好听,人也生得美,还挺能打。” 霜星抬起了头,阳光透过窗户,正好照在她脸上,刺进她的眼睛里,害得她不得不眯着眼,皱着眉看着特子:“你什么时候学会的说谎话?” 特子打量着她笨拙的样子,笑了笑道:“学会骗人,是每个人都要掌握的必备招数。” “就连深海猎人都让你骗过去了。”霜星叹道,“一句话就支走了那位二队长,你是怎么做到的?” 特子道:“因为我认识他。” 霜星侧目道:“你认识谁?” “王小鱼。”特子道,“想象一下,深海猎人在路上遇到了一个来历不明的半深海猎人,他们无论如何都是要打上一架的,但先前她就受过伤,在这一战中难免要落得劣势。看见歌蕾蒂娅被石头困住的那招没,那就是奇门遁甲之术。” “可你说过他是鱼贩子,鱼贩子又怎么能做和尚?” “和尚又为何不能做生意?你想做的事,本不该受到身份地位的限制。” 霜星道:“那你现在怎样打算?” 特子道:“我打算到拉特兰参加联合国大会。” 霜星问:“然后呢?” 特子道:“听说拉特兰的蛋糕做得很不错,一定要去尝一尝。” 霜星道:“你现在倒是一点也不着急,就不想想青丝白夜楼?究竟该怎么找出他们的阴谋?” 特子道:“车到山前必有路,我很相信这句话。” 他又反问向霜星:“你呢,你现在想做什么?” 霜星道:“我现在想泡面,自己吃。” 第五十话 我看出了你的恐惧 霜星很早以前就发觉了个道理,人只要吃得饱饱的,时间就会过得很快。 阳光普照,今天居然又是个好天气。 一连几天路况都极好,吃得东西虽称不上顿顿珍馐美馔,但最起码比在原来的整合运动时要好。 人总是要向前看的,日子只要过得比以前好,就绝不能算是失败。 这不仅是因为他们的车里塞满了从理唐搜集的补给,也有不止一个会烹饪的好手,更因为他们擅长做生意。 他们从炎国到拉特兰,途经卡兹戴尔、叙拉古,于是他们就用车上最多最能久存的泡面和牛肉干换来了萨卡兹人手里的洋芋和鲜肉,等到叙拉古时,他们就又把洋芋换成手擀面和番茄。 运气好的时候,他们甚至能从行商手里换来最珍贵的香水和香料。 另外,换来最多东西的人却不是特子,而是丁震,他随便掏出颗烟弹,就能换出供整车人吃一个月的口粮,甚至还能请来叙拉古的顶级名厨为所有人开伙。 ——有烟能使鬼推磨,理唐王无论做什么事,都好像比别人要容易得多。 而且名厨所做的烤肉和肉酱面,竟比霜星在乌萨斯吃多的所有饭都好上百倍。 可她吃完饭,心里却总感觉不是很畅快。 她盯着车里的一位小姑娘,默默地看了许久,她也已用尽了尽可能多的法子来哄这位小姑娘开心,可她每天早上还是会掉眼泪。 她哭的时候没有声音,但就像是梨花带雨。 雨带梨花。 这姑娘的声音很细,娇滴滴的,身上穿着件罗德岛上几乎每名干员都人手一件的制服,眼泪从她眼里流下,她就用手抹,抹在她的衣服上,头发上,还有那双青绿色的猫耳朵上。 她就是当初被特子从罗德岛“掳来”的实习干员青青。 青青这些日子觉得整个世界都仿佛在与她作对,先前在运河小筑时,她心想着遇见了三岁相,终于能逃脱特子和众整合运动“帮凶”的魔爪,心里高兴极了。 可如果你怕一个东西怕的要命,怕得心寒,想要拼命远离时,它就会像污泥一样甩也甩不脱,洗也难洗净。 这也许就是命运。 那时候青青发觉很快就能回罗德岛,见闲来无事,就顺便去了趟厕所,就连罗德岛的制服也丢在了座位上。 于是乎,令带着所有不擅战斗和不便前往拉特兰的人直接回了柳家庄。 待等至青青花了相当长的时间更衣完毕,通体舒畅,回到会客室后,她蓦然回首,却发现屋子里的人走了大半,而且还是最重要的那一大半。 她确信自己是被落下了。 茫然无措间,她唯一的选择只有去哭。 可惜哭是没有用的,古往今来的历史中,有孟姜女哭长城,有阮籍效穷途之哭,哭的人很多,但没有一个人改变过现状,死去的人是哭不活的,离开已久的人也不能靠哭来挽回。 为什么女人总爱在这种无意义的事情上大费精力? 霜星找了块干净的湿毛巾,想要帮青青把哭花脸擦净,可是青青却突然发疯般大叫了起来:“别碰我!” 看见了霜星,她就像是真的看到了白色的死神,整个人都因惊吓脱了象,变了形,又接连叫道:“我是去年进的罗德岛,杀你的人里面没有我,我从没见过别的整合运动,你不要找我报仇!不要找我索命!” 陈杰一边往自己灰白色的眼里滴眼药,一边叹息着道:“她可能受的惊吓有点大,短时间没法子接受本该早已死掉的敌人又突然活过来的事实。” “是我带她来的。”霜星不得不承认,“他们离开时走得飞快,三岁相中的令似乎还用了类似穿梭空间的秘法,转眼间就没影了,那时候深夜将至,山路会很不好走,我综合考虑了一下,干脆就把她带上了。” 特子指责道:“你可没征求过我的同意。” 陈杰道:“笑话,人家雪怪小队队长凭什么听你的?” 霜星见有人帮她说话,脸上也掠过了一丝得意:“我带上青青,有三个原因。” 特子道:“哪三个?” 霜星缓慢又一字一句地道:“我们眼下的人员中,能征善战的好手很多,甚至有些过剩,但负责后勤和医疗的人却少之又少,可以说是一个人也没有,所以要带上她。” 特子道:“这是其一。” 霜星接着道:“我们还要保她周全,以便向罗德岛交待。” 特子道:“这是其二。” 霜星又叹息着道:“她对整合运动的这种嘴脸让我心里难受,我一定要以身作则,让她对我们改观。” 特子笑了:“看来这才是最重要的。” 霜星道:“不同人的气质迥然不同,我们这些人杀气太重,难免会让别人起戒心,但她是个小姑娘,相信进了拉特兰,能打听到别人不愿意告诉我们,但愿意告诉她的消息,还能做些我们不方便做的事。” “比如做饭洗衣服?”特子道,“我的背心还有大裤衩子可不可以叫青青帮我洗?” 霜星看着他,好像就从来没见过像他这样恬不知耻的男人。都说有些女人天生就温柔,就会照顾人,究竟是怎样的生活,把特子造就得这样不要脸。 她本想斥责,却还是叹了口气,咋舌道:“堂堂一方组织的首领不该是这样的。” 特子满不在乎:“我现在不是首领,陈小翠才是。” 陈小翠就是郭铸的原名,郭铸此时正在闭目打坐,她觉得战士就该在大多时候养精蓄锐,像街头巷陌游手好闲者那般说话闲聊无疑是在消磨这种锋锐。 但她也在听,完完整整地听了霜星的话,带着欣赏之意地长舒了口气:“我觉得雪怪小队长总结得没错。” “每个人都各有各的才能。”她仍是闭目,悠然道,“作为小队长,霜星她是称职的。” 她的言外之意是:“特子你没有这种本事。” 特子听着,觉得郭铸变了,她从一位不怒自威的天师,变成了位一心只为求胜的江湖人,而今又成了个试图品评天下豪杰,煮酒论英雄的闲人。 也许每个人都有好几种面孔,只不过境遇不同,遇见的人不同,说话办事的方式也不同了。 那陈小翠,也就是郭铸,是不是个好的战友呢? 特子对此很好奇。 郭铸终于睁开了双眼,轻声说道:“整合运动在龙门的战役记录,我曾详读过。” 霜星怔了怔,她在听着。 郭铸道:“爱国者博卓卡斯替,我与他有过数面之缘,我见过许多萨卡兹人,他无论在武力上,亦或是领导力上,都是最能让人心服口服的那一个。” 霜星的心开始往下沉,每当别人提起自己的父亲,她都不禁悲从中来。 这不仅仅是因为他已死,还因为他这一生中历尽坎坷与流离颠沛却鲜有回报的遭遇。 他已成为了传奇,也已经不再算是活在红尘中的人。 郭铸道:“整合运动的失败,也不是你们的问题,源石病也是这些悲剧的根源,所幸在你还活着。” 霜星道:“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郭铸默然片刻,道:“在年轻一辈里,你是我平生所见最沉稳,也是最能拼命的那个。” 特子道:“就只有这些?是个人都会装沉稳,急了也都会拼命。” 郭铸道:“我还看出了恐惧。” 霜星愣住,瞳孔也开始收缩,瞪着郭铸。 郭铸道:“是恐惧,也是迷茫,但至少我看的出你把身边的这些人看得很重,也许是你侥幸死里逃生活过一次,所以才更怕失去,是以每次出手都不遗余力。” 特子嘴角蹦出一丝笑,伸了个懒腰,故意向霜星靠近,说道:“她能有什么可怕的,我穿越者天下无敌。” “她怕的就是这个。”郭铸道,“依你现在的武功,当然是绝对的高手,随机应变的技俩和急智也不比任何人差,只要神元充足,全泰拉怕是没几人是你的对手,但越强的人变数就越大。” “这次你跟我决斗,走了险着得了个平局,断了一臂,那以后呢,断的会不会是头颅?” 特子跟郭铸对视片刻,又看了看霜星,只觉得郭铸的一双眼睛锐得像针,而霜星像是被戳中了心事,惊惶得像个被抓住了耳朵的兔子。 “言之有理。”特子道,“说到头,最近真是头晕得很,这大车坐久了属实是吃不消,吃完午饭一定要好好睡一觉。” 郭铸道:“拉特兰也很近了,入境后再歇也不迟——” 说到这里,忽听特子道:“叶莲娜,朕现在就要睡了,快来帮我侍寝!” 他还真立刻一倒,把头枕在了霜星的腿上,嘴里还念叨着:“香九龄,能温席。孝于亲,所当执。” 霜星脸上已有了种难以用言语形容的变化,她现在伤心也不是,生气也不是,心里也只得愈发惶惑了。 过了片刻,她才听特子说道:“拉特兰的面包很好吃,阿能跟我说过,西餐厅的面包是免费的,我得点够十五个,吃不完的我就偷偷塞兜里。” “你说,我是穿越者,这个穿越者如果拿着足够多面包再穿越回两年前的龙门,给整合运动的人一人十五块,大家都有饭吃有事做,是不是这仗就打不起来了?” 他就又开始胡思乱想了。 第五十一话 我没退役,只是没人要 “我没退役,只是没人要!”蕾缪安勉力从轮椅上站起,奈何双腿仍像以前那样无力。 她苦笑了几声,梳起了头发,收起了枪,披上了黑色的外套。 这年初春,蕾缪乐摇着轮椅,转出疗养院的大门,穿过林荫,踏过拉特兰独有的石板路,隔着老远,就看见了那间全拉特兰最大的教堂。 那年她也是从教堂出发,挎着枪铳到了卡兹戴尔边境的某处遗迹。 那年她还是能走的,不仅能走,而且一连奔徙上十几里路都不会喘。 当年她的枪法百步穿杨。 而今却摇上了轮椅…… “总算是到拉特兰了。” “这教堂在最机要的位置,听说拉特兰的启示石就在里面,倒真有种主宰天下,睥睨众生的气势,真男人就该住这样大的房子,这样才威风!才有面子!” “可我也感觉……不如丁震布达拉城的宫殿,在太阳下闪金光,那才气派哩。” “教堂可不是给人住的,信徒们通常每周来一次,也只有神父能天天都待在里面,你想做神父?” “听说神父都喜欢十一二三、十四五六岁小男孩,邪恶得很,阿梅和阿浮别被他们抓了去。” “有没有人跟你说过,要你管好你的嘴,尤其是在拉特兰这种地方,一定要谨言慎行。” “怕什么?我天下无敌,子弹都不怕。” 特子一行人有说有笑,也到了拉特兰,只不过他们是在城外围,而蕾缪安在城内围,相隔甚远,同样遥望着那座天上地下独一无二的拉特兰大圣堂,阳光如利刃,又如丝线,明媚、悠久,又牵扯极深。 也就是在这时,蕾缪安心里忽然生出了种不明来由的念头,她想要去大圣堂看看。 拉特兰的气候长久以来都像位慈祥的上帝,风是温柔的,阳光是温暖的,就连周边一代的土壤也因这种气候而变得肥沃。 也只有这种肥沃的土壤才能长出优质的小麦,小麦磨成的粉能制成各种各样的面包,而每个生活在拉特兰的公民会把这些都当做是上帝的馈赠。 换句话说,也还是:天生万物以养人。 拉特兰人同地球上的基督徒那般虔诚地信奉着上帝,以至他们每餐前都会祈祷:“感谢仁慈的主赐予我们食物、空气与水,我们要像爱自己一样去爱别人,宽容别人,让我们在主的爱里获得自由。” 这种感恩词蕾缪安已说了比三遍还要多七百三十五倍,她也并不觉得说这些话有什么不妥。 她信仰着上帝,即便是被故人所害昏迷了整整五年,又瘫痪至今,她依旧在信,信得坚定不移。 她也如二十岁时一样热爱着生活,因为无论如何,她觉得自己的生活还是美好的——幸福的家庭、活泼而伶俐的姐妹、能替自己分忧的朋友。 像她这样对自己的生活感到完全满意却又腿脚不便的女人,往往都有一个就连上帝也无法帮她解决的难题,那就是寂寞。 为了派遣这种寂寞,她当然也尝试过许多法子,参加了许多的活动,有时是在疗养院内,有时则是在院外。 可无论参加过多少活动使自己的生活充实,她一闲下来,就总会感到寂寞。 也许寂寞之于人生,本就像杂草之于土地,也许你能逃离它一阵子,但在不经意间,它又会无声无息地生长出来,这是剪不断,烧不净的。 她看向自己用不上力的双腿,可能再过一年,这双瘸腿就能完全用得上力,她就能靠自己去往龙门。 也可能要等上很久。 悠长而古老的巷子两侧雕砌着古典的纹路,一丝云彩沿着天与墙壁的缝隙掠过,大圣堂又一次响起了钟声。 轮椅终究比不上人的双腿,摇轮椅也绝对不会比走路更方便,蕾缪安费了好些力气才到拉特兰的大圣堂。 正站在大圣堂之下仰视,这座纯白色的巨大建筑直同上天,真如先前特子说的那样,有了种君临天下的气派。 可就是这样一座大教堂,蕾缪安却听到了别的声音,像是风水师卖卜算命的交谈声。 古老的城市,古老的街道宽阔而整洁,教堂前的广场上有处喷泉,喷泉旁有像蕾缪安这样闲来无事前来散心的路人,教堂的门口也不时有教会的修士们进出。 修士们的服装几乎和大理石壁的颜色相差无几,他们手执经文,脖子上带着亮闪闪的十字架,或许腰间还别着每个拉特兰人都有的枪铳。 有了宗教就会有人信教,信仰岂非就像枪一样,有人将之发明出来,就会有人去用,一旦好用,用的人就会越来越多。 枪能杀人,宗教亦然。 但就在这祥和的一片洁白之下,竟兀自多出位黑衣人。 就连蕾缪安也不得不承认,这是个举止优雅,高大俊朗的年轻人,他的上衣是用一种昂贵的绒布料子制成,他的腰挺得笔直,手里端着个玻璃鱼缸,这让他的背有些微微发弯,头也是低沉着的。 他就坐在喷泉旁,喷泉里激起无数点水花,翻滚着跃向他,却始终像是与他隔着一层幕,竟连他的衣角也难以沾湿。 蕾缪安对这个人很是好奇,可这位带着莫名神秘感的黑衣人却丝毫没把周围人放在眼里似地,全然凝视着鱼缸。 鱼缸里的小金鱼同他的衣服一样,也是黑色的。 黑衣人坐得很稳,忽然笑了笑,道:“你也别太着急,一切皆天意,只在人为把握契机,他现在都已经到了拉特兰,就一定会到这里跟我们见面。” 他难道在和那条黑色的小金鱼讲话? 四下除了蕾缪安,就是些刚从教堂正门走出的修士,喷泉处没有别人,一个正常的人,是绝对不会跟金鱼讲话的。 修士们已经走到了黑衣人身旁,他们显然是容不下这位古怪人在教堂门前停留。 于是领头的一个瞪了这黑衣人一眼,面色凝重地问道:“先生在这里做什么?” 黑衣人道:“在帮人看相卖卜。” 修士质问道:“拉特兰城这么大,偏要在这里看相?” 黑衣人语气却很冷静:“因为我今天选择要做个相士,更何况天下之大,人各有放浪形骸之所,这广场就很好,还有喷泉,我喜欢这地方。” 修士道:“还请你离开这,大圣堂是拉特兰的圣所,有些话我不想说第二遍。” 黑衣人仍是坐着,就连身体也未移动半分,他只是微微抬起了头,可就在修士看到他的脸时,脸色却突然变了,变得有些发白。 修士大惊:“你是穿越者!” 黑衣人道:“听说拉特兰某些教派,喜欢把穿越者比作从天而落的星星。” 还未等黑衣人把话说完,修士们已经拔出了手里的枪,对准了黑衣人的头:“教皇厅有令,严禁穿越者踏足大圣堂!” 黑衣人道:“可教义上不是这么写的,书上说:教堂的门会对世上所有善良的人敞开。” 拉特兰的枪铳,是一国技艺之顶点,历年来无论是卡兹戴尔亦或是叙拉古,也已不知有多少人死在枪铳之下,亲眼目睹了这一幕的蕾缪安,已开始暗暗有些心惊。 为首的修士的食指已经搭在了枪铳的扳机上,他发出了警告:“滚出去!” “现在想让我离开,恐怕已很不容易。”黑衣人冷冷道:“我最厌恶的,就是威胁,你们若是请我离开,我自会离去,千不该万不该做的就是用枪对着我。” 修士道:“你一定是想死在这里。” 黑衣人依旧没有动,他的双手依旧捧着玻璃鱼缸,捧得很稳。 蕾缪安的心已开始在跳,就算是远远地看着,她也觉得自己的手在发冷。 黑衣人道:“你该庆幸遇见的人是我,像我们九个穿越者里,若换成其余八个中的任何一个,你们现在都绝没有可能还站在这。” 接着,他又低下头,用耳朵贴近玻璃鱼缸,喃喃道:“什么?你真想让我把他们都弄死?那可使不得,他们这些人,这种水准,还不配我出手。” 在拉特兰里,修士纵然不是搜查官,也依旧自恃要比一般公民高上一头,这为首的修士更是比其余人更跋扈,他平日里又怎受过这样的羞辱。 纵然他深知信奉上帝之人最忌讳恼怒,可他还是气得头上的青筋都凸出了,道:“你不出手,就死。” 枪声一响,修士已扣动了扳机,亮晃晃的短铳转眼间已射出三发子弹。 子弹飞得很远,飞到了天上。 但这修士打出三发之后,却再也没能打出第四发。 突然,他四肢僵硬,如同触电般倒了下去。 黑衣人没有拿出武器,没有出手,甚至连眼睛都没有眨,指尖都没有动。 也许只有黑衣人自己知道,鱼缸里面的一颗装饰用的小石子,却已不见了,也只有他自己知道这样的一颗小小石子是怎样飞射出去,又为什么有着开金裂石的力道。 在其余修士眼里看来,黑衣人没有出手就击倒了他们这位领头的,他们已被吓得膝盖都开始打弯。 看来某些信徒就算面对的不是上帝,也是有可能跪下去的。 而蕾缪安眼睁睁看着同族被打败,没有恐慌,反而有了种难以言说的刺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