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遥控大明》 正文 正文_第一章 雪夜异象 今年的天气实在反常,直到腊月二十三这天才见到第一场雪。午时刚过就落下如同粗盐一般的雪粒子,片刻之间就成了翻翻滚滚的大片雪团,天地间一片苍茫。 仿佛要把憋了整年的雪一次下完,直到了入夜时分,粘连成片的雪花还在簌簌的落着。 十八岁的李乙丑在拎着两包草药,在这个风雪交加的夜晚回到家中。 在房门推开的一瞬间,狂风席卷着雪片子呼呼的灌进屋子,赶紧把黑乎乎的毡帘放下,熟练的支架起灶炉生火煎药。 因为老爹的咳病最是畏寒怕冷,注定每个冬天都是难熬的季节,尤其是在下雪的时候,就会咳的喘不过气来。听着老爹那剧烈的咳嗽声,李乙丑毫不犹豫的把自己身上那件棉袄送进了当铺,换回来两幅草药。趁着老爹还在里屋休息,赶紧把那张当票塞进抽屉当中。 里屋的老爹听到了动静,颤颤巍巍的走出来,看到只穿了件子夹衣的李乙丑,又看了看他手边的那两包药,早已经心中雪亮,忍不住的抱怨起来:“我这咳血的毛病由来已久,想来也活不了几天,买药也是徒劳。只是苦了我儿,这冷天时候的,把唯一的棉袄当了,可怎么过冬?” 虽然已经冻的全身发抖,还是故意做出一副“一点都不冷”的样子,笑着对老爹说道:“我这么年轻,火气最是旺盛,也不需棉袄的。爹爹宽坐片刻,药很快就煎好。” 旺盛的炉火映红了李乙丑的脸颊,砂锅里水汽蒸腾,药材上下翻滚,水渐渐的沸了。 李老爹佝偻着腰身蹲在火炉旁边,看着忙忙碌碌的李乙丑,又是一声长叹:“哎,我已经是黄土埋脖子的人了,生老病死早已经看得通透。当年咱家光景还好的时候,我也算是享尽荣华富贵,便是死了也能闭眼。只是苦了你呀……” 老爹无奈的叹息让李乙丑不禁回想起遥远的童年记忆:现在的李乙丑虽然家徒四壁,以前却是声名显赫的官宦之门。 在李乙丑小时候,家里极是风光极是富贵。老爹曾经做过一任本地的盐大使,扬州本就是流金淌银的繁华之地,盐大使这个不高的官职却是实打实的肥缺,无数富可敌国的盐商竞相巴结。又因为走了九千岁魏忠贤的门路,贪墨、侵占之类的事情做的肆无忌惮,不几年就赚下了万贯家财。可惜好景不长,新皇刚一登基就把气焰滔天的魏忠贤给拿下了。作为“阉党”中的一员,老爹也受到牵连被缉捕下狱,散尽家财上下打典才总算是保住了一条老命。 从此以后,繁花似锦般的**就迅速破败下来,因为在狱中受尽严刑拷打,老爹落下了咳血的毛病。 前几年还能依靠隐匿下来的浮财勉强度日,这几年却愈发的恓惶起来。好在李乙丑渐渐长大成人,可以四处去打些短工挣来米粮,老爹才不至于冻饿而死。 童年时代的富贵生活早已变成迷糊的记忆,李乙丑耐心的用文火慢慢煎熬着砂锅中的药汁,待到把三碗水熬成一碗水之后,倒进黑瓷碗中捧到老爹面前:“莫在想那些从前的富贵,爹爹先把药服了,留下个好身板才是正经。” 老爹端起药碗凑到唇边吹了吹,却又放下,满是慈爱的看着李乙丑:“甚么富贵荣华,甚么家财万贯,我早就看透了,便是这病怏怏的皮囊也不值得留恋。我总是想着早点死了好,免得再拖累我儿,直到如今也没有定下亲事,哎……” “爹爹你又说这些没有油盐的话,咱们嫡血至亲,说什么拖累不拖累?只要爹爹的身子能够好起来,我便心满意足了。” “甲子乙丑海中金,丙寅丁卯炉中火,你是乙丑年出生,注定是金命。生辰八字全都是金,所以给你取了个全金的表字。原指望你这一辈子能够多金银富贵,想不到却是如此的穷困潦倒。”又是一声长叹之后,老爹做出个无奈的苦笑:“我前半生也曾做过许多恶事,老来穷困饥寒想必也是上天给的报应,好在我儿至孝,也足为慰此生了。只是让我儿跟着一起受苦,心中总是有些不甘……” “爹爹,今日遇到后街的张三哥,他说衙门里缺几个巡河的小卒,要我去试试,虽说没有几个饷钱,终究能混个衣食周全……” 后街的张三哥是河道衙门的公差,和李乙丑素来交好。衙门里需要人手,第一个就想到了李乙丑。 做个巡河卒本是不错的营生,老爹却不同意。 眯缝起一双昏花的老眼,倾听着窗外的狂风暴雪之声,老爹说道:“西北闯贼已成了气候,东北建奴越剿越剿不得,朝堂之上众臣倾轧。太和殿上的万岁爷刚一登基就拿下了九千岁,看起来好像是个有作为的明君,这十几年却愈发的操切了。我看这大明朝的江山是收拾不起来了,说不准哪天就会熄火塌架,还是别去做甚的小卒子了。” 老爹虽只做过小吏,眼光却很深远,早就看出内忧外患的大明朝已经摇摇欲坠。一旦天下有变,最先倒霉的就是那些小兵小卒。虽说眼下的日子实在窘迫,也不想李乙丑去做巡河的小卒。 眼下的大明朝已经是边患频仍烽火处处,确实有点不太安稳的样子。李乙丑素来不关心那些国家大事,只是***的想要多赚几个铜板补贴家用。既然老爹不愿意他去做巡河的小卒,那就不做好了。 年关将近,抓紧时间再做几天短工,赚点米粮钱,好歹把这个年过了再想其他吧。 喝完了浓浓的药汁,老爹艰难的站起身子,指着墙角的锅灶说道:“晌午的时候隔壁王四嫂给了两块黄米糕,我一直给你煨着,先吃了垫垫肚皮……” 从灶堆里扒出那两块黄米糕,撕下沾满了灶灰的表皮,露出里边黄澄澄的颜色,散发出又香又糯的香味。 “爹爹你先吃一块!” “我不饿。”说完这句话之后,老爹就拄着拐杖回到里屋:“肚子里一点食都没有怎么熬的过这漫漫冬夜?你全都吃了吧。” 对于饥肠辘辘的李乙丑而言,两块米糕的香气就是不可拒绝的诱惑,却不敢一口气吃下肚子,而是拿出一块米糕掰碎了放进锅中,又添了点水熬成满满的两大碗稀粥,就着杂合面的窝窝头吃下肚子。 正准备把最后的那块黄米糕放进食篮中当作明天的口粮,忽然想起今天是腊月二十三,祭灶的日子。 腊月二十三祭灶,乃是流传了千年的习俗。每到这一天,家家户户都要摆出最好的吃食给灶神爷爷上供,希望他可以保佑阖家平安喜乐。 蜜枣、甜糕是绝对不能少的贡品,有钱人家还会摆上三牲贡品五色杂粮等物。只是李乙丑家中实在太穷,米缸都已经见底了,自然拿不出像样的贡品。好在还有一块黄米糕,也可以勉强凑合一下了。 灶台旁“九天东厨司命灶王府君”的神像早已经烟熏火燎的看不出本来面目,只有两旁“上天言好事”“回宫降吉祥”的小小条幅还隐约可辨。 既没有香烟也没有火烛,只有一块吃剩下的黄米糕作为贡品,李乙丑趴在地上磕了三个头,喃喃的念叨着:“灶神爷爷见谅,我家实在是太穷了,置办不起香火贡品,还有块黄米糕您先凑合着将就一下吧。今晨本就应该给灶神爷爷上供的,实在是没有时间,耽误到了现在,灶神爷爷定然可以体谅我李乙丑的苦衷。等到来年我赚了银钱,定给灶神爷爷上枣花蜜糕大贡……” 对于虚无缥缈的鬼神之说,李乙丑素来就是抱着“可信可不信”的态度,祭灶也仅仅只是看做是一种传统而已,所以他的祷告并不虔诚。作为贡品的黄米糕也仅仅只是这个仪式的道具而已,难道灶神爷爷还会真的吃了这块黄米糕不成? 草草的做完了祭灶的事情,把那块黄米糕收拾进食篮当中,留到明日再吃。正准备转过身子去睡觉,忽然听到一阵细微的声响。 在这个寂然无声那个大雪夜,不大的声响也可以听的清清楚楚,稍一分辨,就发觉悉悉索索的声音是从神龛下条案中的抽屉里传出来的。 难道是有老鼠钻进了抽屉里?极有可能。 家里的房子年久失修,早已经四处冒风八方是洞,随处都可能有老鼠钻进来。这作死的老鼠钻到什么地方不好?偏偏要钻进抽屉里边,真是活腻了! 悉悉索索的声音继续响着,顺手抄起灶间的一根短棒,高高举过头顶,屏气凝神的高抬腿轻落足,慢慢的靠近抽屉。 猛然打开抽屉,正准备一棒打死作祟的老鼠之时,李乙丑却呆住了。 因为抽屉里有一只手。 那是一只活动的手掌。 昏暗的油灯照耀之下,那只手掌正在抽屉里摸索着! 正文 正文_第二章 灶君显灵 李乙丑的胆量绝对不小,以前给那些私盐贩子做挑夫的时候,经常在深更半夜担着私盐经过荒坟乱葬岗子,也从来不曾惧过,这一回却是真的怕了。 夜深人静之时,抽屉里突然出现了一只手掌,而且这只手还在慢慢的摸索着,脑子里顿时“嗡”的一声。极度的恐惧让李乙丑本能的想要高声尖叫,嗓子里却象是塞进了一团*,一点声音都发不出来。 惊骇到了极点的李乙丑面色如土,上下牙床“格格”的哆嗦着,全身都已经抖的如同风中黄叶。在这个寒冷的雪夜,衣衫淡薄的李乙丑已经汗如雨出,豆大的汗珠子正顺着脸颊滴滴答答的掉落下来。 高高举着截短棒,好像庙里的泥胎那样一动不动,脑海中一片空白。 在李乙丑惊骇的目光当中,神秘的手掌终于摸到了那张当票,倏然一缩,就消失在挡板之后。 保持着固定的姿势呆呆的站立在原地,过了好半天才回过神儿来 这绝对是活见鬼了! 抽屉后面就是坚固厚实的墙壁,若不是鬼怪的话,抽屉怎么会凭空出现一只活动的手掌? 原本不怎么相信虚无缥缈的鬼神之说,就在刚才看到出现在抽屉里的那只手掌之后,李乙丑真的信了,而且信的死心塌地:这个世界绝对是有鬼的,要不然为什么会有一只古怪的手掌出现在自家的抽屉里?而且还拿走了那张当票! 是地狱的冤魂也好,是九幽的厉鬼也罢,“它”为什么要拿走那张当票呢? 那不过是街角的“聚丰号”当铺出具的一张最普通的当票而已,用以证明自己曾经典当过一件破棉袄罢了,根本就没有任何出奇之处,那只怪手为什么要拿走呢? 还不等李乙丑弄清楚这个问题,那只神秘的怪手就又一次出现在抽屉里! 怪手继续在空空荡荡的抽屉里摸索着,似乎是在寻找什么东西。 大半夜的见到这种异象,自然吓的魂飞魄散,好在李乙丑已经见过怪手一次,已没有刚才那么恐惧了。 抬头看到抽屉上面的神龛,看到“九天东厨司命灶王府君”的神像,陡然就明白过来:这不是怪手,而是神仙之手哇! 今天正是祭灶的时节,上面就是灶君爷爷的神位,这是灶君爷爷显灵了啊! 对神仙的敬畏和恐惧,让李乙丑不由自主的跪了下来,不住的朝着抽屉磕头,用沙哑的几乎听不到的低声喃喃念叨着:“小民李乙丑供奉之心不诚,还望灶君爷爷赎罪,小民再也不敢轻慢了灶君爷爷……” 一口气磕了几十个响头,额头上已是一片乌青,那只“灶君神手”依旧在抽屉里慢慢的摸索着。 猛然想起自己吃剩下的那块黄米糕,那是给灶君爷爷的唯一贡品。赶紧跳将起来,从食篮中取出已经冷冰冰硬邦邦的黄米糕,怀着万分敬畏之心再次靠近那抽屉。 “灶君爷爷赎罪啊,我家里实在是穷,只有这块黄米糕了,真的只有这块米糕了。”唯恐灶君爷爷嫌弃这样的贡品太过于寒酸,李乙丑急的都要哭了。 小心翼翼的凑到抽屉旁边,根本就不敢细看那只“灶君神手”,以迅雷不及掩耳的敏捷将米糕塞到那只手中。 就在这一瞬间,两只手接触到了,李乙丑清清楚楚的感觉到:“灶君爷爷的神手”温温热热,与常人无异! 被塞进一块黄米糕之后,那只手倏然缩回,再次消失在抽屉的挡板之后。 窗外落雪簌簌,室内死一般的寂静,仿佛一切都不曾发生过。连李乙丑都迷迷糊糊,有种如在梦境之中的感觉。 是不是在做梦啊?若不是做梦的话又怎会亲眼目睹灶君爷爷显灵?而且接连显灵了两次?这可能吗? 虽然极度怀疑所谓的灶君显灵是自己的梦境,但抽屉里的当票已经不见了,准备用做明日口粮的黄米糕也没有了,这两样东西已经被灶君爷爷的神手取走了! 真的是灶君爷爷显灵! 直到这个时候,李乙丑才感觉到一阵阵的寒冷。 刚刚冒出的汗水早已经湿透了衣裳,紧紧的贴在身上冰冷刺骨。就在这个时候,灶君神手又一次出现在抽屉当中。 和前两次不同,这一回灶君爷爷的神手没有再胡乱摸索,而是把刚刚取走的当票又一次送了回来。 刚才李乙丑曾往神手当中塞了块米糕,让这只手的主人意识到这边是有人的。似乎是为了引起李乙丑的注意,那只神手翻转过来。手心朝上手背朝下,四指微微屈伸了几下。 这是一个招手的动作,含义十分明显,是要李乙丑过去。 虽然知道这只神手的主人不是可怕的冤魂更不是恐怖的厉鬼,而是神仙灶君爷爷,但李乙丑的畏惧之心终究更胜好奇之念,怎么也不敢过去。 那只手等候良久,似乎有些失望,拍了拍那张当票,就又一次缩回消失了。 知道神手消失之后,李乙丑在终于鼓足了勇气凑上前去,拿起灶君爷爷送回来的那张当票。 当票还是原来的当票,只是那张当票的末尾多出了一行小字! “聚丰”当铺是淮扬一代有名的联号大店铺,出具的当票格式也非常正规。抬头、骑缝、末脚都很齐整,中间的内容是“今典破烂棉袄一件二十文,限期赎回逾期死当,,虫蛀鼠咬各安天命”的规矩文字,在最末尾有分号地址和日期:大明朝崇祯十四年(辛巳)腊月(丙寅月)二十三(甲午日),扬州分号收典。你那边是崇祯十四年的扬州? 最后这句话的字体、墨色和当票上原本的文字绝不相同,语境也有天壤之别,分明就是刚刚才添加上去的。 难道说灶君爷爷连今夕是何年也不知道了么?要不然为何有此一问? 忽然想起“天上一日凡间一年”的说法,想来神仙在天上待的久了,早已不知人间岁月。就算灶君大神不知道现如今是国朝崇祯十四年,也没有什么稀奇的。 匆忙之间也找不到笔墨,顺手在灶间拿起一块黑炭,用很拙劣的笔迹在当票上写道:下界小民李乙丑上奏灶君大神,此间正是崇祯十四年的扬州。 小心翼翼的把当票再次放进抽屉,时间不大,神手就又一次出现,取走了当票。 约莫过了一盏茶的工夫,神手就把当票又一次放到抽屉当中,上面又多了一行小字:你是什么人?灶君大神是在说我么? 有了上次的经验,利用字条交流的方式已经比较熟练了,李乙丑赶紧用炭条写道:小民李乙丑本是人间的善信之男,见到上神在灶君神龛下的抽屉里显露神手,想来上仙便是灶君大神了。 那只神秘的手取走了字条之后,耽误的很长时间,一直等到午夜时分才再次出现。 前几次出现在当票上的文字有些看起来很生僻,李乙丑只能连蒙带猜的估计出大概的含义,这一次的字迹却都是时下最常见的文字,连书写方式都已经变成了最常见的那种,只是行文之间非常的直白,没有半点雅韵:我和你一样,都是普通人。唯一的区别就是我在二十一世纪,和你隔着三百多年。 你和我隔着三百多年?这几个字李乙丑都认得,但是这句话却让他彻底是迷糊了。 以李乙丑的见识和智商,只能理解距离上的前后,却无法明了时间上的距离。 三百多年以后的人还没有出生呢,又怎么可能给自己写下字条? “你我相隔三百多年,却能够取得联系,个中原因我也很难说的清楚。初步估计是因为某种难以理解的原因在你我之间出现了一个时空扭曲点,让你我两个人的抽屉成为连接古今的时空虫洞。按照广义相对论的说法,这是唯一的解释了。” “三百年后”这句话还能让李乙丑勉强有点模糊的概念,但“时空扭曲”“时空虫洞”“广义相对论”等等这些词汇,就已经不是他能理解的了,简直就如天书一般。 “你真不是神仙?” “真的不是。” “那你说的时空扭曲、相对论等等这些文字,到底是什么意思?” “这个……我自己都不是很明白呢,也很难给你解释清楚。就算是解释了,你也肯定理解不了。所以不要关注这些问题,你只需要知道我是来自三百多年以后就可以了。” “下界小民李乙丑,斗胆上问大神尊号。” “我叫苏子朋,还有,别叫我神仙了,我真的不是,你称我为苏兄就可以了。” 三百多年以后的人,把手伸到了自己的抽屉里,并且写下了很多字条和自己沟通,居然还口口声声说是普通人,李乙丑再一次感觉到自己的脑袋不够用了。 其实在潜意识里,李乙丑还是那三百多年以后的那个人当做是神仙……或者鬼怪,反正绝对不可能是普通人。 普通人能凭空把手伸进自己的抽屉里吗?这是万万不可能的。 在所有的民间传说和异怪记载当中,象李乙丑这样的穷苦小民遇到神仙之后,第一件要做的事情就是寻求帮助,简单的说就是要点好处,要不然岂不是白白遇到一次神仙了? 长生不老?或者是恳请神仙收自己做徒弟然后自己也位列仙班,这两个想法在脑海中刚一闪现,马上就又否定了。因为在那些古老相传的神怪故事当中,这种贪心不足蛇吞象的想法肯定会惹的神仙勃然大怒。 平白无故的遇到神仙,还能和神仙称兄道弟,这样的好事做梦都不敢想,一辈子能遇到一回已经算是非常奢侈的了。所以李乙丑万分慎重,想了又想,好半天才小心翼翼的在字条上写出以下的文字: “苏兄在上,小弟不敢奢望如苏兄这般长生不老纵横古今,只想多赚些钱财,若能养生丧死无憾也就心满意足了。” “只有这点小小的心愿?没有更大的?” “没有更大的。” 时间不大,三百多年以后的苏子朋就把一块鸽卵大小的物件放在抽屉里,例外还附上了一张小小的字条:“送你一个小小的纪念品,在你那边应该值点钱,拿去变卖吧。” 这个被苏子朋称为“纪念品”的东西晶莹剔透玲珑可爱,呈现出淡淡的绿色,在昏暗的灯光下闪烁着幽幽的毫光,分明就是一方宝玉。最奇的是在那玉石的中央,有一个五环的图案,下面还有“喜迎奥运”四个小字。看不出丝毫人工斧凿的痕迹,仿佛这个殷红的鸡心图案本就是天然生成在玉石之内。 玉石中的五个圆环环环相扣,分明就是预示着金木水火土,只是不知“喜迎奥运”四个小字作何解释。不管怎么说这都是个宝贝,绝对是百年难得一见的珍品。 就在李乙丑捧着这块“五行玲珑玉”细心观赏之时,苏子朋又在抽屉里放下了一张字条: 这个抽屉是你我沟通的唯一渠道,我估计牵扯到力场、磁场等很多因素,我担心你随意移动抽屉会让时空隧道消失,所以千万不要移动它。今日之事,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即可,万万不可泄露,切记!切记!! 正文 正文_第三章 神仙真身 已是午夜时分,白炽灯的光芒把阴暗的地下室照耀的如同白昼,苏子朋呆呆的坐在电脑桌前发愣,过了好半天才猛然爆发出一声大笑。 手里捏着一块冷冰冰硬邦邦的黄米糕,好像发疯一样的大笑声中,眼泪却不争气的流淌下来。 就好像捡到金元宝的叫花子一样,万般珍惜的把那块黄米糕捧在手心,如同捧起了一轮金黄的太阳,口中喃喃的念叨着:“机会啊,这才是真正的机会,我苏子朋的机会来了。” 作为一个二十一世纪的工科大学生,苏子朋非常清楚这块黄米糕意味着什么。 电脑桌上的抽屉竟然和古代相通,这是只有在小说中才会出现的时空通道!在抽屉的后面,是一个完整的世界。 四年前,苏子朋从本市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毕业,从名字上就可以看出,这是一所典型的三流野鸡大学,找工作非常困难。 刚刚毕业的时候,被老同学骗去做传销,耽误了很多时间也浪费了不少金钱。好不容易从传销的魔窟中逃离出来,又卖了几个月的保险,依然很不理想。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在某机械厂找到一份正经的工作,可惜好景不长,老板卷钱跑的无影无踪。东挪西借的凑了点本钱杀进股市,又亏的欲哭无泪,把仅有的一点积蓄赔的干干净净,还借了一屁股的债,只能租住在这阴暗潮湿的地下室当中。 四年的坎坷已经把苏子朋的锐气消磨的所剩无几,原以为人生会一直这么晦暗下去,命运却给他打开了一扇小小的窗户:在熬夜打游戏的时候,突然发现电脑桌的抽屉竟然是一个时空通道,和几百年前明朝的相连。 刚刚发现抽屉的秘密之时,苏子朋完全没有心理准备,根本就不知道如何面对抽屉另一边的那个世界。以反复传递字条“笔谈”的方式,终于对抽屉那边有了最基本的了解:那是崇祯年间的扬州,李乙丑是当地的土著贫民。 奈何这个时空通道实在是太小了,小的只能容纳一只手掌通过,不得不说是一个很大的遗憾。 如果这个时空通道再大一些,只要大到可以让苏子朋穿越过去的程度,他就有信心回到大明朝去做一些平时做梦都不敢想的事情:象穿越小说中的主角那样,到大明朝去建造工厂、大炼钢铁、招募军队,把一切阻碍他的人,不管是李闯还是满清,甚至包括明末那些杂七杂八的皇族,全部毫不留情的碾压过去,建立万世不拔的宏图霸业,成为青史留名的英雄人物。 虽然这个只有抽屉大小的时空通道不足以让他本身穿越回去,却依然可以做很多事情,这就足够了。 在经历了发现时空通道之初的震撼和兴奋之后,苏子朋很快就冷静下来:既然不能亲自去到大明朝的时空,就只能先把抽屉那头的李乙丑稳住,利用李乙丑来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这是唯一的办法。 就算是在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二十一世界,发现时空通道依旧是件骇人听闻的轰动事件,是绝对不能为外人知道的,何况是在三百多年以前的大明朝?所以他才反复叮嘱让李乙丑保守抽屉的秘密。 因为技术的局限,尤其是鬼神思想的束缚,想来那个李乙丑一定会千方百计的保守这个秘密。 苏子朋最担心的是李乙丑会胡乱挪动他那边那个抽屉的位置。 时空扭曲,时空通道这种事情其实很玄,天知道这个通道是怎么出现的,说不准随便挪动一下时空通道就会神秘消失,以后再也不能和抽屉另一头的世界联系了,所以他才很郑重的叮嘱李乙丑千万不要“移动分毫”。 做完了这些预防性的措施之后,苏子朋终于放心不少,开始认真的琢磨起来。 因为时空的阻碍,相隔几百年的苏子朋和李乙丑根本不可能相见,更不可能听到对方的声音,只能用文字交流的方式来沟通,虽然有些无奈,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当李乙丑寻求帮助的时候,苏子朋随手把一个有机玻璃的奥运纪念饰品送到了明朝的李乙丑手中。古人肯定没有见过内嵌图案的有机玻璃,估计会把那个花五块钱从地摊儿上买来的小纪念品当作珍玉奇石,想来李乙丑肯定会因为这块有机玻璃发一笔小财。 想着贫寒的李乙丑卖掉有机玻璃得到钱财之时的情形,苏子朋的嘴角就忍不住的浮现出一抹笑意。 在不知不觉之间,苏子朋已经把抽屉那头的李乙丑当作了自己的代言人,或者是某种程度的延伸体。 发现了一个全新的世界,最要紧的是如何利用。 脑子里有千千万万个念头,却又不知道应该从哪里开始,想了整整两个多小时,也没有想出个所以然来,干脆登陆论坛,发布了一个帖子。 帖子的标题是:《如果发现一个连通大明朝的时空通道,你会怎么做?》 论坛从来就是一个龙蛇混杂的场所,在睡不着觉的情况下,那些身份各异职业不同的网友们完全把这个帖子当作是穷极无聊的突发奇想,纷纷献计献策: “明朝?若是明末的话,还用说吗?肯定要利用超越历史几百年的知识和科学技术,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工业化布局,然后把满清打的满地找牙。” “我顶楼上,不管是李闯还是张献忠,不管是皇太极还是多尔衮,让这些渣渣门在后装枪和火炮的海洋面前颤抖吧。” “造氢气球,让世界的第一支空军出现在大明的苍穹之下。做完了这些之后,你要是闲着无聊,就顺便征服全世界好了。” “你们这些技术派才是渣渣,大明的科技并不落后,关键是体制和思想的改造,还有经济结构的转型和文化的改变……” “只要有了超越时代的武器和无敌的军队,一切问题都是不是问题。” “光有武器和军队有个屁用?思想跟不上文化跟不上,不过就是加强版的成吉思汗而已,迟早分崩离析。” “拥有了无敌的武装力量,我看谁活得不耐烦了敢做分崩离析的事情?” 不得不说网友们的精力实在是太过剩下了,就这么一个看起来完全不着边际的帖子,就引起了一场骂战。 作为帖子的发起人,苏子朋赶紧回帖:“如果……我是说如果,如果这个时空通道很小,只有普通的抽屉大小,而且连通的是崇祯十四年……再过几天就是崇祯十五年了,而且地点是扬州,应该怎么做?” “我靠,是扬州啊,扬州十日的凄惨血腥你不知道?应该做什么还用说吗?打造一支无敌的军队和建州女真死拼呀,要不然你就对不起这个时空通道。” “你到底有没有认真看主贴呀?楼主已经说的很清楚了,只是一个抽屉大小的时空通道,他根本就穿越不过去,还怎么打造军队?” “或许可以利用这个时空通道找到一个当时当地的代理人,让代理人替你完成你想完成是事情。” 找代理人的说法和苏子朋的想法不谋而合,所以专门回了这个网友的帖子一下:“您说的代理人概念很有意思,能不能详细说说?找代理人做什么呢?” “我也就是随口一说罢了,其实根本就没有想好。反正你也有了时空通道,完全可以通过某个代理人倒腾一些明朝的东西过来,随便书画啊、瓷器啊都可以,那些全都是古董啊,可以卖不少钱呢。” 这个回帖一出,立刻引来论坛网友们的集体痛骂:“麻辣隔壁的,你小子是不是钻钱眼里去了?那可是明末的扬州啊,血海一般的扬州十日马上就要来了,你不想着为同胞为民族做点事情,居然想着倒腾古董发财,汉奸这俩字就是专门为你这种人设计的。” “连扬州十日都可以不在乎的家伙,必然是汉奸走狗。技术派的家伙们,你们大显身手的时候到了,***启动,找出这个汉奸老子去砍了他。” “各位大哥,我就是随便一说而已,不至于上纲上线的给我扣顶汉奸的帽子吧?拒绝***!” 在“你是汉奸”“我不是汉奸”的争论中,论坛上又掀起了新的一轮骂战。 昔日里,苏子朋也是这个论坛的积极份子,曾无数次参与到这样的骂战当中,现在却无心“恋战”,而是很认真的考虑着那个网友的建议。 改变明末带给未来的负面影响,让国家民族走上更好的道路,苏子朋当然非常乐意做推动这一切发展的幕后之手,但这些都是大事,旦夕之间难以改变,还需要从长计议。 “扬州十日”这个名词实在是太触目惊心,要是有机会的话,必然要做点什么。但自己实在是太穷了,抽屉那头的李乙丑甚至比自己更穷,利用这个时空通道先赚点钱改善一下生活,显然就是当务之急。 无论未来的路怎么走,都需要钱,没有钱是万万不行的! 正文 正文_第四章 如获至宝 三天两头来典当东西,李乙丑早已经成了聚丰号当铺的“常客”。 掌柜先生坐在高高的“朝奉”之后,俯视着衣衫淡薄的李乙丑,懒洋洋的打了个哈欠,甚至懒得和李乙丑说一句话。 当李乙丑取出那块”五行玲珑玉“的时候,当铺掌柜那双眯成一条缝的小眼睛马上瞪的犹若铜铃,贪婪的目光一闪而逝,马上就做出一副不屑的样子。用三根手指捏起这个东西看了又看,故作漫不经心的神态随口说道:“这是什么玩意儿?” “五行玲珑玉。” “名字倒是挺唬人的,我看不过是块劣等的松石而已。” 松石?这可是来自三百多年以后的宝玉,你却说成是不值仨瓜俩枣劣等松石,分明就是想贱买了去。扬州城中的当铺又不是只有你一家,既然你不识货便典当给别家当铺好了。 因为知道手中的五行玲珑玉是这个时代根本就没有的宝贝,所以当铺掌柜再怎么做出“这就是破**色”的神态,也蒙不了李乙丑。 眼看着这个穷小子拿着宝贝要走,当铺掌柜立刻就急了。赶紧从高高的“朝奉”后面小跑着出来,一把拽住李乙丑的袖子,脸上早已堆满了阿谀的笑容:“**小哥留步,留步留步。此间昏暗不明,便是看走了眼也是常有的事情。请移驾后堂,容我再好好的看看,必定给个合适的价码。” 不由分说就拽着李乙丑来到后堂,恭请李乙丑坐了上座,又让店铺的小厮奉上点心茶水,拿着这块被李乙丑称为“五行玲珑玉”的有机玻璃仔细观看。 当铺的后堂还不如前面明亮,窗户又高又小,光线晦暗。也只有在这样的环境中,才能发现那块“五行玲珑玉”在闪耀着微微的毫光(荧光粉的缘故)。 当铺的掌柜一辈子都没有见过有机玻璃,自然会当作是珍品宝玉,尤其难得一见的是这块绿幽幽的宝石之内竟然有块五环相扣图案,端得是件宝贝啊! 李乙丑当然知道这是宝贝,所以一点都不着急,任凭当铺掌柜左看右看的端详良久。把盘子里的点心吃的干干净净,茶水也喝了整整一壶,实在有些不耐了,才开口说道:“掌柜的,到底看明白了没有?若是看好了,就给个价码吧。” 暗暗的估算了一下这块宝玉的价值,当铺掌柜把五行玲珑玉再次交还给李乙丑,伸出两根手指捻着鼠须,慢悠悠的说道:“**小哥的东西确实是块玉,无论质地还是品相都还算是不错。只是这颜色嘛……你也知道,翠色的玉石不值钱……” 明朝时候,翡翠还没有完全被大众接受,所以翠色的玉石会折价很多,这是最基本的常识。但是这块玉石之内有五个颜色各异的环形图案可以极大提升其价值,当铺掌柜却避而不谈,只是说绿色的不值钱,无非就是压低价码的老把戏罢了。 手里捏着苏子朋给的宝贝,李乙丑就感觉腰杆很硬,平添了十分的底气,很直白的说道:“五行玲珑玉乃是神品,你这样的生意人一辈子能见到一回,已经算是祖上积德了。若不是我手头缺钱,你想看都看不到。值钱不值钱我心中有数,你就给个实实在在的价码,合适的话就典给你了,若是不合适,趁早别耽误我的工夫……” 当铺掌柜也曾见过很多珍稀的玉石,当然知道捏在李乙丑手中的东西价值不菲。不过开当铺的都是吃人不吐骨头的吸血鬼,犹豫了好半天才伸出两根手指,做出一副很肉痛的样子说道:“看在**小哥时常照顾小号生意的面子上,我也不欺你,两百缗钱……” 明末之时白银大量流入,以至于银贱铜贵。即便如此,两百缗钱也相当于一百七十多两白花花的银子了,是李乙丑从来没有见过的巨额财富。按照当时的物价,这点银钱要是省着点花销,足够一个四口小康之家十年的衣食用度。 若是往日里,李乙丑肯定会被这么大额的钱财直接打倒,绝对会毫不犹豫的把东西卖给他。 但这个东西是来自三百多年以后的宝贝,岂能等闲视之? 两百缗和心目中的价码相距甚远,李乙丑也懒得和他啰嗦,把“五行玲珑玉”往怀里一揣,抬脚就要往外走。 “**小哥留步,请留步……”当铺掌柜最怕李乙丑去到别家当铺,死乞白赖的再次把他拽住:“价码不顺心可以慢慢谈,总有谈拢的时候,一言不和就要走可不是卖东西的样子。小三子,再给**小哥沏壶茶,用我珍藏的那包双料青茉莉,点心也挑最好的甜酥饼……” 手脚麻利的当铺小厮转身去准备更好的茶水点心,后堂之内只剩下掌柜和李乙丑二人。 当铺掌柜故意压低了嗓音,小心翼翼的问道:“**小哥,问个本不该问的问题,你这方玉是哪里来的?若是来路不正,我可是万万不敢收的。” 李乙丑家里穷的都能饿死老鼠了,突然间就拿出这么一个宝贝,任谁也要担心一下这东西的来路,万一是贼赃的话,官府追求起来那就麻烦了。 来路不正?这东西来自三百多年以后的未来,还有比这来路更正的东西么? 虽然一点都不担心五行玲珑玉的来路问题,却不能对外人提起,李乙丑含含糊糊的说道:“你不必担心此物的来历,这方宝贝乃是我家压箱底的宝贝,原本是想作为传**留给子孙的。奈何眼下手头实在是有些紧,不得不典当点银钱。” 虽然只是随口说出的谎话,当铺掌柜却信的死心塌地。 **眼下的光景虽已十分窘迫,以前却是赫赫有名的富户。李乙丑的老爹曾经是本地的盐大使,又有九千岁魏忠贤做靠山,虽不敢说是富可敌国,也绝对算是富甲一方的官宦之门了。 豪门大户人家,就算是落魄了,肯定也有点压箱底的宝贝,绝非一般的小康之家可以相提并论。 “原来是府上的镇宅之宝,那我就放心了,”当铺掌柜微微的点着头,把小厮刚刚送过来的点心往李乙丑面前推了推,捻着胡须问道:“李少爷,你这个东西到底想卖多少钱?能不能透个实底?” 这玩意儿到底值多少钱?李乙丑也完全是两眼一抹黑,本着漫天要价的精神把巴掌伸了出来,在当铺掌柜的眼皮子底下晃了晃:“五百缗钱,少一个铜板都不行。” “五百缗……五百缗……”反反复复的念叨着这个价码,当铺掌柜咬牙切齿的犹豫了好半天,才终于一拍大腿:“五百缗就五百缗,成交。不过我要死当!” 后堂墙面上贴着“失票无保不能取赎”“古玩玉器周年为满”的条幅,按照典当行业约定俗成的规矩,古董玉器之类的东西一年之后才可以赎回。但掌柜先生却要求不能赎回的死当,这已经不是典当,而是直接购买了。 这么稀罕的宝贝,若只是换些银钱而不能赎回,李乙丑总是感觉有些亏了。可是转念一想,当时苏子朋也曾经说过要自己把这个东西卖了换钱,想来死当也是可以的! “死当便死当!” 此言一出,当铺掌柜那双小眼睛里陡然射出精光,毫不犹豫的书写好了死当的当票,转身到里间取来银钱和戥子,送到李乙丑面前。 五百缗钱几乎可以装满一口袋了,从来就没有谁扛着一口袋铜钱做生意的,在大额支付的时候往往还是金银。 五百缗钱折算成白银,也不过是四百多两,二十六斤左右(十六两)。 二十五两一个的小元宝排的整整齐齐,另剪下些散碎的银子在戥子上称重,很快就交割的清清楚楚。 钱货两清之后,当铺掌柜愈法的热情殷勤起来,一口一个李少爷的叫着:“若是府上有还甚的宝贝,可以一并典给敝小号,敝号是全国联号的当铺,最是价格公道童叟无欺。小三子,再包些点心给李少爷……” 一手拎着装满了银锭的黑色布口袋,一手提着当铺掌柜赠送的两包点心,大踏步的出了聚丰号当铺的前门。 满脸堆笑的恭送李乙丑出来,望着他渐渐远去的背影,当铺掌柜拿捏着故作淡然状,维持着生意人的沉稳之态。刚一回到后堂就开始哈哈大笑,抓耳挠腮的大叫着:“哈哈,五百缗钱就得来了个旷世的宝贝,运气来了连墙都挡不住啊。小三子,上门板……” “掌柜的,天色还这么早上门板干啥?不做生意了?” “今天不做生意了,你帮我准备些盘缠,我要去南京一趟。” 聚丰当铺是全国联号,总号就在一江之隔的南京。 “有了曹公公的照拂,咱们聚丰号才能把生意做的这么大,过了年就是曹公公的寿辰。总号的老东家一直都在为寿礼发愁,有了这块五行玲珑玉,曹公公的寿礼就有着落了!” 仅仅只隔了一日,当铺掌柜就把那块来自二十一世界的工艺品送到了江南总号的老东家手中。当天晚些时候,这块有机玻璃就被装进一个精美的锦盒当中踏上了去往京城的道路! 正文 正文_第五章 天机不可泄露 有了钱以后,李乙丑反而愈发的惶恐起来。 四百多两白花花的银子,可怎么对老爹交代?若是说这些都是三百年以后的“苏子朋兄弟”赠送的,老爹肯定不会相信,必然以为是作奸犯科得来的赃银,还是不要让老人家见到银子的好,免得横生枝节。 趁着老爹午睡之时,把银锭装进一个黑陶瓦罐,又将瓦罐埋进院角的灰堆当中,既不用担心被老爹发现,又不怕贼娃子来偷。 把银锭藏匿妥当之后,怀里揣着十几二十两碎银来到街上。 雪后初晴的天气其实最冷,瓦檐上低落的雪水已经冻结成一串串冰溜子,路面上的积雪被踩的稀烂,把鞋袜都湿透了,冷的好像踩在冰块儿上。 虽然衣衫单薄寒气侵骨,李乙丑依旧感觉浑身燥热,好像有一股虚火在体内烧的熊熊烈烈,些许的寒意根本就不值一提,这就是有钱的感觉。 到估衣铺子买了棉衣棉裤,还专门弄了一件外挂短绒的黑袍子,连脚上的鞋袜都给换了。最后会钞之时又看到一件宽大的灰色皮氅,索性一并买下来拿回去给老爹穿上。 家里的米缸已经见底,石炭也要净了,炉子也早该换了…… 在杂货铺买了大堆东西,殷勤的掌柜专门派了两个小伙计把李乙丑采购的物品送到他家中。 有了这些东西,总算可以过一个有点油水的新年了。仔细算算,才花了三两六钱银子,折合成铜钱也不过四缗多一点。 看到儿子一下子买了这么许多物品回来,老爹大吃一惊,大惑不解的问道:“这些东西都是你买的?哪来的钱?” “爹爹,您先别管这些了,我刚刚给您买了件皮氅,还有顶皮帽子……” 看到堆放在堂屋中的那些物品,老爹愈发的狐疑起来:“买了这么些东西,得花多少钱呐?你的钱是从哪儿来的?咱家虽然穷苦,也不能要*路上的钱财……” **贫寒窘迫,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的,儿子突然买回来这么多东西,确实把老爹吓的不轻,还以为是他铤而走险做下了杀人越货的勾当,所以极度怀疑李乙丑是拿了来路不正的钱财。 这些钱的来路正的不能再正了,只是不好解释清楚而已。 一边搀扶着老爹来到里屋,一边说着早就编好的谎言:“前阵子我给私盐贩子做过挑夫,今天出门刚好遇到了他,就把欠着我的脚钱给结了,才有钱买这些东西。都是我辛苦得来的干净钱,切莫再说来路不正之类的言语。” 扬州本就是最大的食盐集散地,私盐贩子也最是猖獗,象李乙丑这样的年轻后生,经常和私盐贩子打交道。帮着装船卸货、挑运私盐也是常见的谋生手段,而且前一阵子李乙丑给私盐贩子做过挑夫的工钱确实还没有给。 精明的老爹还是半信半疑,指着堂屋里杂七杂八的东西问道:“你才帮着盐贩子挑了十七八天的担子,能赚几个钱?能买这么多东西?” 反正瞎话已经说了,不妨说的更大些:“挑盐的工钱当然没有这么多,那个私盐贩子说我手脚勤快嘴巴严实,而且走的那一趟盐利润颇为丰厚,所以多给了些赏钱,其实无非就是希望我下次还给他做挑夫而已。” 贩运私盐最是暴利,赚了钱之后期望着下次还能再让李乙丑去做挑夫,多给些赏钱拉拢一下也是题中应有之意。 “而且在贩盐械斗之时,我救了那私盐贩子的命,他当然得多出些钱财来谢我。” 贩运私盐,绝非仅仅只是挑着盐巴卖出去那么简单,若是遇到查盐的官兵,少不得要抽出武器殴斗一番。或者是两股私盐贩子为了抢生意,也经常弄出黑吃黑的事情来。作为扬州土著,非常清楚贩运私盐的凶险,若是李乙丑真的救了某个私盐贩子,或许真的能拿到不少赏钱。 好不容易才打消了老爹的疑虑,取出昨日的草药又熬了一料,伺候着老人家服下了黑乎乎的药汤子。 把新买来的石炭码放整齐,将上好的精米放进了米缸,又到街上备了些油盐年货,天色已经渐渐的暗淡下来。 老爹的精神已有些不济,早早的去到里屋睡觉,李乙丑则在堂屋编织艾草辫子。 秋季里从水塘边打来艾草,晒干之后储存起来,有了闲暇便编织成草辫子。等到来年春夏交接的季节就可以拿出去卖给别人做熏蒸蚊蝇之用,这也是很多穷苦人家创造收入的常用手段。 等到里屋传来老爹那有规律的鼾声,李乙丑再也无心编织艾草,赶紧取出早就备好的笔墨,又把油灯拨的更亮,写下一张小小的纸条恭恭敬敬的放进抽屉当中:“苏兄,承你的惠,我已把五行玲珑玉卖做银钱,又专门置办了些薄礼仪呈……“ 那块珍惜宝玉本就是人家苏子朋给的,变卖换钱之后,自然也要有所表示,以示***的意思。 所以李乙丑专门买了些风腊腌肉等物,作为礼物送给苏子朋。 礼尚往来乃是人之常情,邻里街坊之间,若是能送一方肥的流油的刀口肉,便已经是很贵重的赠礼了。因为都是些穷苦人家,有了肥肉也舍不得一顿吃光,为了便于保存,多是送风鸡腊肉之类的物品,渐渐形成了习俗。 在李乙丑的眼中,给苏子朋送点风腊腌肉之类的东西,就是最好的赠礼。 可惜的是,二十一世纪的苏子朋从来就不缺吃的,因为本身就比较肥胖的缘故,对于肉类食物更不感冒。尤其是这种有肥有腻的白肉,看一眼就能恶心好几天,实在对这份来自三百多年前的礼物提不起半点兴趣 “我又不缺吃的,你弄这些东西干什么用?” “苏兄不喜?” “何止是不喜,简直是恶心。” 精心挑选的礼物成了添堵的东西,让李乙丑很是惶恐,赶紧又写下一张字条放进抽屉里:“实在不知苏兄的喜好,若是苏兄有什么喜欢的东西,只要我李乙丑能拿得出来,绝不吝惜。” “那就我不和你客套了,乙丑兄弟,你那边有没有精美的字画什么的?或者是精美的瓷器也可以,尤其是成化年间的瓷器,那就更好了。” 名家字画?成化年间的瓷器?李乙丑已经懵了! 三百多年以后的苏子朋为什么会喜欢那些东西? “钱呐,我缺钱。” 不会吧?苏子朋怎么可能会缺钱呢?随随便便送出来的五行宝玉,都能卖出几百缗钱。若是他缺少钱财的话,卖几块那样的宝玉不就可以了么? 所谓的五行玲珑玉,不过是个有机玻璃质地的纪念品,丢在大街上都不见得有人捡起。也只有李乙丑这样的古人,才会把有机玻璃当作是金贵之物,若是苏子朋也象李乙丑那样拿着有机玻璃去典当,肯定会被人当作是神经病。 “你说的那种玲珑玉在我这边根本就不值钱,所以才要精美字画和精美的瓷器。” “字画和瓷器就值钱了么?” “当然值钱,那是古董啊!” 三百多年的漫长岁月,足以让很多看起来不值钱的东西变成古董,这是一个非常浅显的道理。 李乙丑很快就明白过来:苏子朋那边最寻常的物件,到了大明朝就金贵无比;而自己这边的东西,拿到苏子朋的时代,也会身价陡增,甚至会直接变成古董。 “精美的字画我家里真的没有,明日到铺子里去寻写。说起成化年间的瓷器么……我记得还有一件……” “拿来我看。” 成化本是宪宗年号,距今不过一百多年,寻常的百姓之间虽然很难找到官窑的极品瓷器,民窑出品的却不少见。 可惜的是,李乙丑家里用的绘彩花瓶已经有些年月,平时用来盛菜油的,早已满是油垢,作为礼物实在有些拿不出手,奈何这是苏子朋点名要的东西,也不知道合不合他的心意。 把满是油污的盖碗擦了又擦,小心翼翼的放进抽屉里。 “这个彩瓶的品相不错,这东西应该是一对吧,另外那一只呢?” “前几天家里闹老鼠,摔碎了。” 成化年间的彩绘云纹瓶,就算是不是官窑的精品,也能值不少钱呢。却被李乙丑拿来装菜油,而且还被老鼠打碎了一只,怎能让二十一世纪的苏子朋不痛心疾首! 这么宝贵的东西,居然被老鼠打碎了,那……碎片也能卖钱啊。 “碎片早就丢掉了!” 把成套的成化彩绘瓶打碎了一只,而且把碎片当垃圾扔掉,任何一个二十一世纪的人都做不出这种事情来。奈何李乙丑是三百多年前的古人,就好像苏子朋不在乎那块有机玻璃一样,他一点都没有意识到那只瓶子的价值,碎了也就碎了,从来没有多想过什么。 不幸中的大幸是还剩下一只瓶子,虽然已不成套,估计也能卖不少钱,总算没有让苏子朋太失望。 纸条通过这个小小的抽屉频繁传递,大明朝的李乙丑和二十一世纪的苏子朋“聊”的不亦乐乎。 “李老弟,你现在也有点钱了,有没有打算做点什么呢?” 正文 正文_第六章 拼凑班底 扬州得大运河的天然便利,漕运和盐务养活了无数人家,也造就了很多富可敌国的大商贾。自从变卖了那块有机玻璃之后,李乙丑就一直在想这个问题:虽说已经有几百两银子的身价,坐吃山空肯定是不行的,终究得做个长久的营生。 几乎没有任何犹豫,很直接的就把自己内心最真实的想法告诉了三百多年以后的苏子朋: “我想用这四百两银子做本钱去贩运私盐。” “凭你一个人也能贩运私盐么?” “一个人自然不行,我也认识十几个苦哈哈的兄弟,纠集起来颇有些人手。大家多多少少也知道一些贩盐的窍门,想来也是能赚钱的。” 贩运私盐再怎么暴利,也比不得用有机玻璃之类的工艺品冒充珍惜宝玉更能赚钱,所以苏子朋对他的这个想法并不怎么上心。看到李乙丑说的那十几个兄弟之后,马上就敏锐的察觉到这是一个机会。 李乙丑毕竟势单力孤,天翻地覆的时代变革马上就要出现,也该有自己的班底了。 很快就写好一张字条:““十几个人?都可靠么?” “虽不敢说是过命的交情,也相知甚深,绝对可靠。” “也好,就以这十几个为班底开始吧。” 班底?什么是班底?李乙丑并不大明白这两个字的含义,不过苏子朋的认可还是还是给他增添了不少信心。 连三百多年以后的苏子朋都认为此事可为,贩盐事宜虽然八字还没有一撇,李乙丑却早已经信心爆棚,马上就开始着手准备。 腊月二十六,戊戌。 太白楼。 醉仙阁的雅间里已经排开了一桌酒席,李乙丑和十二个短衫的年轻人围坐在一起。 这十二个人,全都临近的街坊,和李乙丑一样,都是日子过的紧巴巴的穷苦人。 虽说已经很久没有见过荤腥,见到桌子上的鸡鸭鱼肉之时都忍不住的食指大动,却全都忍着没有动箸。 大家的日子都不好过,基本上全都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的苦哈哈,李乙丑突然把大家召集起来,又摆了这么丰盛的一桌,肯定事出有因。 这一群人当中,在河道衙门当值的张三哥年纪最长,也最稳重,看着谈笑风生的李乙丑,小声问道:“这太白楼的酒肉可不是咱们这种人能吃得起的,这么一桌差不多够我那一家子半个多月的嚼裹了。乙丑你把大家伙召集到这里来,必然是有大事。” 李乙丑呵呵一笑,端起酒杯道:“也没有甚的大事,只是因为要过年了,想和兄弟们聚一聚。都别看着了,把酒杯端起来。” 聚一聚?包括你李乙丑在内的所有人,都是穷的叮当烂响的穷鬼,平时相聚之时能有一壶糠酒半碗盐豆已经算是不错的酒食了。今天却在太白楼大摆酒宴,满桌子都是鸡鸭鱼肉,酒壶里装的是正宗的花雕,若是真的无事怎会摆这个排场? “真心是无事,就是想问问各位过的怎么样,”李乙丑当先把杯中酒喝了个底朝天:“这一年来,兄弟过的还好吧?” 既然李乙丑已经开喝了,众人也就不再客套,纷纷举杯豪饮。 只一杯美酒落腹,于李乙丑同住一条胡同的钱富贵就发出了惬意的呻吟:“啧啧,原来花雕是这个味道,果然比糠酒强一百倍,怨不得有钱人都喜欢喝呢。” 在感叹着花雕的美味之时,钱富贵又忍不住的抱怨起来:“我家是什么光景也就不必多说了,今年实在是恓惶的不行。八月里老娘过世,根本就没钱办丧事,只能用一卷芦席给老娘送终……” 对于任何一个家庭而言,养老送终都是千秋大事,没有给老娘办一场风风光光的葬礼,始终是钱富贵心头的一块病。说着说着眼眶中已经显出了一抹水光,有些呜咽的说道:“我那含辛茹苦的老娘啊,一辈子都没有享过福,到了最后连副寿材都没有,都怪我没本事……” 说起伤心事,众人都忍不住的抱怨起来,在码头上做力夫的周六斤更是满肚子苦水:“我都已经二十一岁了,连个婆姨都巴结不上。好不容易有媒婆登门,那女家却要六缗钱的彩礼钱。直娘贼,老子连一缗钱都拿不出,干脆打一辈子光棍好了。只可惜了我的爹娘,想抱孙子想的都要发疯了。” “你们这些算甚么?开春之时我借了七百个印子钱,利滚利现在已经翻到整整三缗了。反正我也还不起,到时候收债的找上门来,是剁胳膊还卸大腿随便他们好了。” 在一众的穷鬼当中,张三哥家的光景是最好的,却也忍不住的满腹牢骚:“虽说我在衙门里有个差遣,可那点俸禄都不够买醋的。眼瞅着要过年,家里的婆姨又哭又闹,定要我给她置办新衣裙,老子哪有那么许多钱财……” 穷苦人家的日子不好过,对此,李乙丑深有体会。 从怀里摸出一个小小的黑布囊,把装在布囊中的散碎银子倒在桌上,笑呵呵的说道:“看来诸位兄弟都缺钱呐!这点小钱先拿去应急,好歹先把年过了……” 大大小小的银块子散落在桌上,闪耀着诱人的光泽,把十几个穷鬼看的目瞪口呆。抱怨声和诉苦的话语顿时戛然而止,全都屏住了呼吸,直勾勾的看着桌子上白花花的银子。 十二块剪开的小银块子,刚好对应着在座的人数,分明就是早已准备好的。 每个银块的大小都差不多,约莫有二三两上下,对于一众家徒四壁的年轻人而言,绝对是一笔了不得的财富。 “乙丑……乙丑兄弟,你……怎有这么许多的银子?是抢了城里的大户还是砸了钱庄的明火?” 李乙丑家的日子并不比别人更好,突然拿出这么多银子来,肯定不是什么好来路,不是偷来的便是抢来的。除此之外,实在找不到其他的解释了。 “这些银子干净的很,都是我赚来的!” “你做了甚的营生?居然能赚这么多钱?” “前些日子,我听人说府库的银子失窃,你该不会是盗窃库银的飞盗大贼吧?” “我没有飞檐走壁的本事,便是想做飞盗也做不来,”李乙丑哈哈大笑道:“前阵子我曾给一个私盐贩子做挑夫,半路上遇到剪径的山贼,我奋力劈砍救了那私盐贩子一命。那私盐贩子便给了我些银子作为酬谢……” 扬州乃是天下食盐的集散之地,贩运私盐又极是暴利,许多人都因此成为富甲一方的大户。救了一个私盐贩子的性命,酬谢的银子肯定不少,怪不得李乙丑出手如此阔绰。 “咱们扬州到处是盐,既然别人能贩运私盐,为何咱们贩不得?”环视众人,李乙丑的语气渐渐低沉下来,竟然带着浓重的森然之意:“现如今我手上已有了些本钱,也想拉着诸位兄弟走几趟盐。若是诸位有心,咱们就好好商量商量,若是各位无意,那便喝酒吃肉,酒足饭饱之后一拍两散。” 贩运私盐看似神秘,但是对于扬州人而言却是稀松平常,就算没有亲眼见过也早就听的耳中出了老茧。所谓的私盐,无非就是没有官府盐引凭证而已。因为盐价腾贵,贩运到外地便是几倍的利润,自然会引得人们趋之若鹜,扬州也曾诞生过很多大大小小的盐枭! 虽说贩运私盐最能得利,却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做的。 干这个营生,一来是要有本钱,最重要的还是要有胆量。 私盐贩运是犯禁的勾当,因为官府缉查的很紧,一旦遇到巡查的盐丁,少不得要拔刀相向恶斗一场,为此丧命的不在少数。就算过了官府这一关,还免不了要和其他的盐枭争斗,卖盐的时候也要防止外地的商户做下黑吃黑的事情。 总而言之,贩运私盐就是一桩刀头舔血的勾当,颇有些凶险。私盐贩子都是心狠手辣的人物,手下也有很多好勇斗狠的凶悍之徒,否则根本就不敢挑盐上路。 作为扬州土著,大家都知道贩运私盐的暴利,也很清楚其中的凶险。 眼看着众人犹豫不决,李乙丑赶紧给交情最好的周六斤打了个眼色。 心领神会的周六斤马上拍案而起,脸色通红的大声鼓噪着:“那些个盐枭个顶个是喝油穿绸的富户,不仅有七八房细皮嫩肉的小妾,还养着几个戏班子,老子早就看的眼热了。与其这么苦哈哈的做一辈子穷鬼,还不如奋起一搏,拼个富贵的前程。只要顺顺当当的走几趟盐,老子也能过上穿金戴银吃香喝辣的好日子,讨上几房小老婆,生七八个娃娃,那才是神仙一般的日子。便是拼着折寿二十年也胜过做一辈子牛马般的苦力。老子早就想轰轰烈烈的干一票了!你们谁爱过穷日子就过吧,反正我是穷够了。乙丑,我跟着你干!” 桌子上的银子还在闪耀着诱人的光泽,又有周六斤最先跳出来表明态度,其他那些三心二意之人也纷纷定下心思,吼吼的大叫起来:“从来便是富贵险中求,干便干了,算我一个。” “穷了一辈子,难得有这个机会,豁出去了,算我一个。” 醉仙阁中一片慷慨激昂。 正文 正文_第七章 白虹贯月 “苏兄,贩盐之事已准备妥当,只等过了年便成行。” 二十一世界的苏子朋早已把李乙丑当作是在自己在另外一个世界的代言人,对于他的贩盐之举极其上心。当李乙丑等人在崇祯十四年底的扬州紧锣密鼓在筹备之时,他也没有闲着,一直都是为此事安排筹划。 把早就规划好的行程写在一张纸条上,丢进抽屉。 看到苏子朋亲自规划的路线之后,李乙丑马上就愣住了:“北上?贩盐北上去东平府?” 扬州的盐贩子很多,贩运私盐的历史悠久,常规的贩盐路线有两条:其一是南下去往江南,这条路线最是便利,多为那些成规模有实力的盐枭把持;其二便是挑着私盐西进去往河南,再以河南为跳板,将私盐贩运到北直隶。很多胆大包天的盐枭甚至一度把触角伸到了山西等地。 去往山东的东平府,这条路线虽也有人走过,却获利不多,很难成气候,唯一的好处就是路途较近来去方便而已。若是象普通的盐贩子那样昼伏夜出深夜赶路,二十几天就能打个来回了。 既然已经豁出去干了,为甚么不去河南呢?只不过是远了七八日的路程而已。 对于,苏子朋的意见非常直白,只有简简单单的一行字:“河南乱局已成,不日将有剧变。你若去了河南,恐怕会有去无回徒然送了性命!” 贩运私盐本就是刀头舔血的勾当,有很多人死在半路上,本没有什么稀奇的。只是不明白苏子朋说的剧变是什么意思? “现在对你说了你也不明白,到时候就知道了,你只要知道河南已是不祥之地就够了。” 通过这几日的接触,苏子朋的博学多才早已把李乙丑折服,尤其是对时局的看法,完全超越了李乙丑这个土著的想象力。在李乙丑的心目当中,三百多年以后的苏子朋就算不是神仙,也和神仙差不多了,至少也相当于张子房诸葛亮那种知道过去未来的能人异士。既然他说河南去不得,那就不去好了。 “有苏兄在三百年后保佑我等,此去东平必然顺风顺水,等回来之后我发了大财,就买些之前的名家字画,还有真正官窑的成化瓷器,增于苏兄算做是分红。” 二十一世纪的苏子朋完全可以想象得到贩运私盐的风险,所以很担心李乙丑的安危,专门写了一张字条提醒他注意安全:“贩运私盐确实凶险,我又不是真正的神仙,一旦出了变故也保佑不了你什么。为了防止有意外发生,特意把我的防身之物赠于你使用,以备不时之需。” 所谓的防身之物,其实就是一支便携式的强光电击器,是苏子朋专门从淘宝网上买来的。 崇祯年间的李乙丑从未见过这种东西,对这个长约一尺粗如大蜡的黑色棒状物品充满了好奇,拿在手中仔细端详良久,才在这个东西的尾端发现几个古怪的符号——MADEINCHINA。 李乙丑当然不认得这几个英文单词,更不知是什么意思,只能理解为后世的文字。 在李乙丑的心目当中,防身之物就应该的刀枪剑戟之类的铁器,最起码也得是一柄匕首或者是短剑什么的。做梦都没有想到苏子朋给给的防身武器竟然如此的其貌不扬,看起来好像是一截烧火棍……就算是烧火棍也比这个东西要长很多呢。 这玩意儿黑黝黝的,既没有沉重的分量,也没有想象中切金断玉吹毛断发的锋锐,这真是的是一件武器么? 摆弄了老半天也不知道这个东西应该怎么用,无意中发现这个如同小半截烧火棍的东西中部有个很小的凸起——那是一个按钮。 满是好奇的轻轻按下按钮,一道能把人眼睛耀花的白色光柱激射而出。 李乙丑从来都没有见过这么强烈的光芒,以至于让他进入了短暂的目盲状态。 强烈的白光闪过之后,眼睛已不能视物,李乙丑早已经吓的魂飞魄散,唯恐这道强光象传说中的法宝那样把自己化为灰烬,劈手就把强光电击器丢了出去。 过了片刻,终于从暂时的目盲状态中恢复过来,下意识的揉了揉脸颊,又摸遍了全身,确认毫发无损之后才慢慢镇定下来。 被李乙丑丢到窗外的便携式强光电击器倚在石炭堆旁,耀眼的白色光柱凝而不散,斜斜的指向夜色中的那一钩残月。 “苏兄,你给我的物件是甚么法宝?” “那不是法宝,叫做强光电击器。” “此物发出一道明亮的光芒,直冲霄汉,比黑夜里升起的日头还要耀眼,你还说不是法宝? 一道强光射向大明朝的漆黑夜空,要说这不是法宝,李乙丑最直接的反应就是:那是神仙的法宝! 虽然很想把把这个叫做“强光电击器”收回来,却又担心被那道强光伤害到,只能任凭它发出耀眼的光柱,赶紧写下一张字条丢进抽屉里,询问这玩意儿的使用方法。 “那道光柱对你无害,只需捡起再按一次那个按钮,光柱就会消失。” 这么简单?不用念咒语的么?是不是应该说一句“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啊? “真的不是法宝,用什么咒语啊,你去把电击器捡回来吧。” 虽然苏子朋已经说那道强光对自己无害了,李乙丑还是有些害怕,小心翼翼的走到院子里,万般谨慎的凑近那个叫做电击器的“法宝”,仿佛那是一条危险的毒蛇,猛然捞在手中以最快的速度按下那个按钮。 在按下按钮的瞬间,那道直冲苍穹的白色光柱就立刻消失,这东西真是比传说中的仙家法宝还要太灵验啊。 大明朝的李乙丑拿着二十一世纪的防身利器,象小孩子一般好奇,随着手指的按动,耀眼的光柱也随之出现、消失。“除能发出强光之外,此物还有大用。以人格斗之时,只需按住末端的那个红色按钮,用尖端抵住敌人身体,任他如何悍勇也会被击倒在地……” 按照灶君大神说的找到了隐藏在尾端的红色按钮,轻轻一按顿时响起一阵阵轻微的“劈啪”声响,一蓬蓝白色的电火花在崇祯十五年的夜晚绽放出来。耀眼的光芒如同一道闪电把李乙丑的身影投射在窗户纸上…… 几个晚归的醉汉路过门口,看到屋子里陡然出现的神秘闪光和窗户纸上那个巨大的影像,以为是神魔降临到了李乙丑家,早已唬的魂飞魄散。 一夜之间,出现在李乙丑家里的异相就传的沸沸扬扬满城风雨。 那道直指苍穹的耀眼光柱极是显眼,附近几条街的人们都曾亲眼目睹,在这个连地震、彗星都能被解释为天人感应的时代,这道被无数人亲眼看到的光柱马上就成为最具神秘色彩的奇观。 在街角摆摊的程半仙是个以解字、算命为生的神汉,马上就给出了最“合理”的解释:白虹贯月! 据《神异志》中记载,在本朝太祖洪武皇帝决定起兵反抗蒙元*的当晚,也曾有一道白虹升腾而起直冲霄汉。时隔三百年,白虹贯月的奇观再次出现,说明这个世道要变了! 既然白虹出现在李乙丑家里,那就说明李乙丑就是那天命所归之人,他的前途必然不可限量。 虽说程半仙给人算命的时候总是不怎么灵验,但这一次却有很多人相信了。太祖洪武皇帝起兵之时有没有天降异相只是野史中的记载,谁也没有亲眼看到过,但是从李乙丑家里冒出来的那道贯月的白虹却是亲眼目睹,想不信都不行。 “看来李乙丑真的就是天生的富贵命呢,想来这小子要发财了。” 摇头晃脑的程半仙用鄙夷的眼光环视众人,故作神秘的说道:“白虹贯月的奇观三百年才出现一次?又岂止是发财那么简单?简直是贵不可言呐!” “贵不可言”这种话最是模棱两可,尽可以随便理解。虽然程半仙没有明说,街坊们还是觉得自己窥到了天机,再次把目光投向李乙丑家的院落之时,眼中已满满都是崇敬之色。 不论街坊们怎样理解,周六斤、钱富贵、赵得财等等这十几个人却是深受鼓舞,全都把“白虹贯月”的奇观当做是某种绝好的兆头,更加坚定了要和李乙丑一起成为私盐贩子的想法。 在很多时候,一个好的征兆往往比事务本身更能吸引人。 有了“白虹贯月”的奇观和程半仙那“贵不可言”的传闻之后,贩运私盐的准备工作万分顺利。只几天的工夫,就召拢了四十多个挑夫和两头骡子。 对于还没有开始贩盐大业,所有人都信心满满,坚定的认为只要跟着李乙丑走一趟盐就一定能够赚大钱发大财。 有了这么多人的帮衬,更让李乙丑信心爆棚。 崇祯十五年,正月初六,乙未日,宜出行宜祈福,正是外出贩盐的黄道吉日。 所有的准备工作都已经就绪,临行之际,李乙丑特意写了张字条,恭恭敬敬的放进抽屉:“我等便要去贩盐了,只求顺风顺水大吉大利。苏兄等着我们的好消息吧。” 很快,苏子朋的回应就以字条的方式出现在抽屉里:“此次贩盐意义重大,万事皆需谨慎小心。生财赚钱只是小事,一切以稳妥为要,只需平安归来便是成功。” 看着这张字条,李乙丑再一次感受到苏子朋如兄弟般的殷殷关切之意,仿佛那三百多年的阻隔根本就不存在,好像苏子朋就在自己的身边…… 正文 正文_第八章 发财之行 出扬州,过高邮,折而向西北,从徐州和兖州的交界处进入山东地界之时,已经是崇祯十五年的正月二十一了。 在这十几天的行程当中,每天都昼伏夜行,尽量挑着荒僻的乡间小路前进,虽然走的有些慢却非常顺利。 李乙丑率领这支贩盐队伍规模小,而且是第一次出行,没有接应的买家,只能一路前行一路卖盐。到了正月二十三,来到滕县左近的关阳镇,第一次脱手了两车盐。 按照当时的习俗,盐茶布帛都算是硬通货,所以在很多时候李乙丑等人贩运过来的精盐并不能换得银钱,而是用以物易物的方式换了些布帛、粮食、肉干之类的物品。 只要回到扬州,这些东西都可以转卖出去换成银钱。 开局的顺利和精盐的畅销,让每一个人都万分欣喜,不过他们很快就发现自己卖亏了。 在以后的几天时间里,随着行程的渐渐北移,盐巴的价格也一路飙升,换回来的东西越来越多。这种情况的出现,让每个人都产生了惜售的心思:反正已经走出了这么远,既然越往北走价格越高,为什么不再走远一点呢? 在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里,便是遇到一些村庄也不再停留,而是继续一路向北。 转眼已经到了二月,贩运私盐的队伍已经跃过了原本的目的地东昌,开始进入东平府地界之内。 这里的盐价高的让每一个人都笑逐颜开,最要紧的是供不应求。 在一个叫做关口渡的小村子里,只一天的工夫,就卖出去了六车盐。 按说这种不大不小的村子,本没有这么大的销量,只是因为李乙丑来的太“凑巧”了。 关口渡,顾名思义,其实就是一个渡口,西边紧邻北直隶,稍微靠近西南的方向就是河南,位于三省交界的黄金地带。李闯把河南闹的天翻地覆,无数流离失所的百姓纷纷逃难,以至于物价飞涨,李乙丑带来的精盐十分畅销。 虽说带来的盐巴已经销售过半,众人却没有了欢喜的心思,反而愈发的开始担心起来,因为大家已经从难民的口中听到了一个骇人听闻的消息:李闯率领百万大军攻占了洛阳,把老福王丢进大锅给烹了,闯军主力已经朝着开封进发。 虽说李闯早已闹腾了这么多年,身在淮扬的李乙丑等人却从未把那个叫做***的家伙当一回事。现如今的大明朝遍地烽火伏莽处处,随随便便一个张三李四王二麻子之类的山大王就敢扯旗造反,大家早已经习惯了。 大明朝立国垂三百年(民众习惯从朱元璋起兵算起,而不是建立明朝),经历过无数大风大浪,几个不知天高地厚的毛贼纠集起一帮乌合之众,还能翻了天不成?迟早被朝廷的百战精兵剿灭。 直到听了这个消息之后,大家才隐隐约约的感觉到李闯并不是想象中的那么简单。能从山、陕一路进军到河南,把皇亲国戚丢进大锅里煮了,怎么看都不象是山贼草寇之流的乌合之众可以做到的。 李闯把河南闹的天翻地覆,早已经天下震动,究竟会造成多大的影响后续还会如何发展,等等这些国家大事都不是李乙丑等人关心的,他们仅仅只是在意自己的切身利益。 当初准备贩运私盐之时,许多人都建议走河南这条常规路线,正是因为李乙丑力排众议坚持不去河南,才北上到了这里。现在回想起来,李乙丑的北上方针无比正确,如果当时去了河南的话,极有可能遭遇穷凶极恶的闯贼,不要说赚取银钱,能不能活着回去都还在两可之间呢。 在暗自庆幸之余,众人看到李乙丑的目光当中也多了几分崇敬之意。 能够成功的避开兵连祸结的河南,当然不是因为李乙丑有洞察天下大势的眼光,完全是因为苏子朋的正确指引。 李闯进犯河南的消息让随行的众人忐忑难安,据说闯贼的百万大军已经到了开封,照时间推算,其前锋部队已经距离这里不远了。万一官军抵挡不住,被闯贼杀了过来,后路就会被堵死,再想回扬州可就难了。 这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难题,但是在李乙丑的心中,这根本就不值一提。 既然苏子朋知道李闯会把河南闹的天翻地覆,而且指示自己来到这里,必然可以平安无事,就算遇到些不顺也肯定可以逢凶化吉遇难呈祥。这种盲目的乐观其实没有任何事实依据,只是李乙丑对苏子朋盲目的迷信罢了。 “大家不必惊慌,更没有必要急着回去,反正已经出来了这么远,生意又很好做,不妨再往北走走,把盐卖完之后再从容不迫的回去。” 想到临行之时出现在李乙丑家里的那道贯月白虹,众人总是盲目而又迷信的选择无条件相信他。作为贩盐队伍的核心,李乙丑的从容不迫无疑就是一剂强心针,让大家很快就安定下来。 又往北走了两日的路程,到了二月初七这天夜晚,竟然下起了大雪。 深更半夜的走在荒野之中,天空中飘落着纷纷扬扬的大雪,冷气蚀骨着实难受。 对于吃惯了苦的人们来说,只要能赚到白花花的银子,狂暴的风雪根本就算不得甚么,熬一熬也就过去了。 想不到的是,雪越下越大,没有用多少工夫就已经遮桥蔽路,实在无法行走,只能在一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山坳里停住了脚步,寻了个小树林暂避风雪。 招呼着挑夫们撑起帐篷,用油布苫住剩余的盐巴和各种货物,把和两头骡子和几头毛驴拢住以后才有时间在被风处升起火堆。 和挑夫、车夫一起围拢在火堆周围,煮着肉汤大声谈笑:“真是天照应,这一趟总算没有白跑。只需把剩下的这四车盐脱手,咱们就能回去了。” 钱富贵搓了搓手,舀起一勺肉汤尝了尝滋味儿,随手又添加了点盐进去在锅里搅了搅,盛出一大碗浓汤来递给李乙丑:“多亏了乙丑兄弟,咱们才赚了这么多。等回去之后咱们就分钱分银子,有了钱俺也要大摆酒席好好的阔绰一下给亲戚们看看……” “等俺成了有钱的大老爷,便去丽春院包了那个细皮嫩肉的婊子,”周六斤毫不掩饰色迷迷的目光,满是憧憬的说道:“都二十多岁的人了,连女人是什么味道都没有尝过,这次回去之后也该开开荤了。” 哄堂大笑声中,众人纷纷幻想起有钱以后的美好生活…… 正在此时,一阵阵剧烈的马蹄声夹杂在风雨之中由远而近,借着雪地的反光,可以隐约看到十几个穿着黑色衣袍的人骑在马上,以很高的速度朝着这边飞奔,后面还跟着十来个徒步奔跑之人。 “糟糕,遇到稽查私盐的马班盐丁了。” 私盐贩子和稽查盐丁就是老鼠和猫的关系,这一路上走的顺风顺水,想不到会在这里遇到盐丁。围坐在火堆旁边的人们顿时慌乱起来…… 关键时刻,李乙丑已经跳将起来,扯着嗓子厉声大吼:“都别慌,不过是十几个盐丁和几个快捕罢了,咱们有五十多号人呢,打也能把他们打跑,怕甚么?” 贩运私盐从来就是刀头舔血的勾当,既然遇到了盐丁少不得要恶斗一场。好在己方人数众多,也不惧那二十几个盐丁。 年纪最长办事做沉稳的张三哥本就是衙门里的公差,对于盐丁的战斗力有着非常清醒的认识:这些盐丁不过是吃衙门饭的差役而已,有些甚至是临时招募来的,不可能因为一点点少得可怜的赏钱就真的和私盐贩子们拼命。在很多时候,盐丁们也就是摆开阵势唬唬人而已,若是盐贩子们“知情知趣”的送上些银子贿赂一下,估计也可以网开一面。 盐贩子遇到盐丁,实在是很正常的事情,反正己方人多,连贿赂都可以免去,直接把这二十来个个盐丁赶跑也就是了。 “大伙抄家伙,揍他们。” 随着李乙丑一声大喊,挑夫、车夫和盐贩子们纷纷抽出扁担、铁齿、短刃之类的武器,还有人甚至干脆抄起了手边的木棒,准备和山东的这些盐丁恶斗一场。 “打!” 贩运私盐的人们一窝蜂的冲了上去。 那十几个奔跑起来的骑手速度极其惊人,马蹄剧烈拍打着地面,转瞬之间就已经到了近前。马背上的骑手微微俯下小半个身子,手中的马刀斜斜后拖,刀尖微微上扬,摆出一个非常标准的劈砍前置动作,刀身在风雪中划过一个很大的弧度,从上往下轻轻一带…… 一个挑夫的人头已经飞起,艳红的鲜血喷溅而出,无头的身体带着奔跑的惯性继续前冲了三两步才猛然扑到在地。温温热热的鲜血浸润着满是皑皑白雪的地面,在火光的照耀下,显得更加鲜红艳丽触目惊心。 为首的骑手也不缩臂,只是把马刀一荡,根本就没有用多少力气,刀锋在速度和惯性的加持之下就砍向张三哥。 做梦都没有想到盐丁会直接杀人,正在惊骇之时,明晃晃的马刀已经到了身前。没有做任何思考,完全凭借最本能的反映,把手中的铁尺横封胸前。 金铁交鸣声中,飞溅起大蓬火花,虽然避免被一刀砍成两段的厄运,却吃不出战马冲击的惯性,张三哥的身体一歪,噗通一声跌坐在雪地上。 直到这个时候,张三哥才看清楚了骑手的面容。 一身黑色的细鳞甲,手持重头砍刀,没有戴头盔的脑袋上露出光秃秃的前额,脑后还拖着一截细细的发辫。 “快跑,这是建奴,是建奴的披甲战兵!” 正文 正文_第九章 神光乍现 虽说淮扬之地的人们从来也没有见过建奴,却早闻建奴的凶残之名。据说建奴都是力大无穷可以生裂狮虎的悍勇之徒,一刀下去可以把身穿甲胄的士卒砍成两片。 谁也没有想到会在这里遇到建奴的披甲战兵,顿时如同见到厉鬼一般,尖叫之声此起彼伏,惊慌失措的满地乱跑起来。 遇到全副武装的披甲骑兵,唯一的办法就是利用树林的复杂地形周旋,冒冒失失的跑出去只能白白送了性命,难道还能比战马跑的更快不成? 眼看着几个披甲战兵已经调转马头追了过去,李乙丑急的不住大喊:“回来,快回来,别乱……” 奔腾的战马转眼即至,重头砍刀高高扬起,凄厉的惨叫声中,洒下片片殷红,三个挑夫已经倒在雪地之中。 “快回来,别乱跑!” 直到这个时候,刚刚跑出去的那几个挑夫才反应过来,不顾一切的调头跑了回来。 看着胡乱跑动的人群,披甲战兵们并没有急于追赶砍杀,而是稍微等了一下,让战马缓口气的同时,等着后面的包衣奴过来。 后面那十来个穿着布袍的包衣奴终于跑了过来,一脚踏住那三个还在惨叫的挑夫,用小刀割下他们的脑袋,然后很恭敬的把脑袋系在战兵主子的马背上。 马背上的人头还滴滴答答的落着鲜血,让每一个看到的人都深感恐惧,不由自主的后退着。 看着倍数于自己的盐贩子们,就好像是看着一群待宰的肥羊,披甲战兵的牌子头扬了扬手中刀得意的笑了。 从关外一路抢掠到此,途中斩杀无数百姓,知道这些人最是怕死,只要把刀子亮出来,再给他们看到一点血,哪怕对方的人数有千百之众,也只会跪在地上哀求讨饶,和懦弱的老绵羊简直一模一样。 赫鲁是正蓝旗的小牌子头,跟着阿巴泰贝勒从长城隘口一路杀到北直隶,然后兵分两路到了这里,几乎没有遇到过真正意义上的抵抗。因为不是合扎(亲卫)部队,一直被派到外围当作警戒力量使用,所以也没有捞到什么油水。 远远的看到这边的火光,还以为是遇到了逃难的百姓,所以跑过来想砍几个人头抓几个奴隶,想不到这些人竟然带着整车整车的货物,真是一笔横财呀。 看到那么多货物,赫鲁的手下也早就心痒难耐,一个个摩拳擦掌跃跃欲试。 赫鲁打了个手势,大声命令着:“你们番提(南),我乌里替(北),一个都不能跑了。” 十几个披甲战兵分作两拨,摆开南北合围的架势,却不着急进攻,而是围着小小的树林反反复复的兜着圈子,挥舞着带血的刀子发出阵阵怪叫。 按照以往的经验,只要恐吓一番,这些胆小如鼠的百姓就会吓的四散而逃,只需追上去砍倒就可以收割人头和财物了。 想不到的是,这次的恐吓好像没有以前那么有效,那些战战兢兢的家伙虽然明显已经怕了,却没有乱跑,而是猬集在一起,摆出一副防御的架势。 建州的披甲骑兵岂是一群布衣百姓可以抵挡住的?既然没有完全把他们吓住,那就直接杀过去好了。 “瓦素促那(全部杀死)!” 怪叫声中,建奴的披甲战兵迅速集结猛然加速,朝着聚拢在一起的盐贩子们冲了过来。 面对传说中的披甲战骑,盐贩子们早已经吓破了胆子,若不是李乙丑亮出了压箱底的宝贝,这群人怕早就一哄而散各自逃命了。 众人皆畏之时,唯有李乙丑面无惧色,因为他深信眼前手中的强光电击器具有无以伦比的威力,只要射出强光,就能把鞑子的眼睛照瞎! 有了威力可以媲美仙家的“法宝”武器在手,建奴的披甲战骑再多十倍也不足惧。正是这种对于鬼神的盲目迷信,给了李乙丑莫大的勇气。 高举着苏子朋还给的强光电击器,还不忘给早已魂飞魄散的众人加油鼓劲:“大家还记得那白虹贯月的奇观么?那是有神仙降临到了我家,授我这个威力无穷的宝贝……” 大敌当前,也只有鬼神之说可以勉强维持着摇摇欲坠的士气和信心。 虽然这个被李乙丑说成的仙**贝的东西看起来一点都不显眼,也只能选择相信他了。 就在这个时候,如雷的马蹄声再次响起,建奴的披甲战兵已经完全把战马是速度展开,从正前方冲了过来。 突然之间,一道耀眼的光柱从李乙丑的手中发出,仿佛划破黑暗的一道闪电,猛然“击“向了牌子头赫鲁。 强光骤现,照射的战马不能视物,完全是因为条件反射,战马猛然减速。 赫鲁这一辈子都没有见过如此强烈的光芒,还不等他明白过来,就已经被前冲的巨大惯性重重的摔了出去。 后面的几个披甲战骑正处于高速冲锋状态,早已不能闪避,“砰砰”的闷响声中互相撞击在一起,登时乱做一团。 在雪地上翻翻滚滚,好似滚地葫芦一般跌出去十几步远,早已经不辨东西南北,好不容易止 住了翻滚的势头,刚一抬头就惊骇的发现已经跌落在盐贩子们的脚下。 “啊——”的尖叫声中,几根扁担劈头盖脸的砸落下,“噗”“噗”的声响,让人想起摔崩了装满水的皮囊那种声音,赫鲁的脑袋迸射出几蓬血花,手脚剧烈的抽搐了几下就不再动弹了。 原来建奴的披甲战兵也没有传说中的那么无敌,他们的脑袋也是很容易就被打破的嘛! 最让众人震撼的是刚才从李乙丑手中“激射”而出的光柱,简直比太阳还要耀眼,一落在那建奴的身上,立刻就让他掉下马来“乖乖”的滚到大伙的脚下受死! 怪不得贯月的白虹会出现在李乙丑的家中,原来是有仙人传授了他这个宝贝。 既然有了仙家的法宝,自然是百无禁忌。 和建奴的披甲战兵相比,盐贩子们就是绝对的乌合之众。 一旦战事不利,他们肯定会心生畏惧无心作战。若是发现战局对己方非常有利的话,马上就会士气爆棚,毫无组织毫无秩序的冲出来,这是所有乌合之众的通病。 轻而易举就干掉了披甲战兵的头目,眼前那几个建奴战兵已经被翻倒的战马压住了腿脚,正是痛打落水狗的时候。 几十个人举着五花八门的武器,乱哄哄的冲了过来,以为可以轻易解决掉落下马来的敌人,却忘记了对方是百战的精锐战兵,就算已经落马也不是那么好对付的。 “呼”的一道刀光闪过,一片带血的头皮飞了起来。 幸亏躲闪的及时,若是再慢半分,钱富贵的脑袋就只剩下半个了。 钱富贵捂着脑袋大声惨叫,凄厉的叫喊声让人不寒而栗,刚刚爆发出来的士气登时就跌落下去一多半。再也不敢把落马的披甲战兵当作是毫无抵抗能力的落水狗,谁也不敢上前,只是用扁担、木棍等长柄武器胡乱拍打,以免建奴靠近。 这个时候的场面显得颇为微妙,虽然大家都在拍打吆喝,其实也不过是虚张声势而已。那几个落马的战兵却摆开了一个紧密的防御阵型,一边和盐贩子们纠缠着,一边等待着另外那几个骑兵冲过来解围。 终究是身经百战的精兵,战斗经验极其丰富,在“神光”乍现之时,虽然不可能在高速奔驰的战马上做出太过于精致的躲避动作,却能够在间不容发之际兜转马头,在不减速的情况下迂回出一个很大的弧度,避免出现更大范围的碰撞。 虽说张三哥只是河道衙门的小头目,见识比众人高出很多,他非常清楚披甲战骑的厉害。虽说建奴的骑兵只剩下五六个,也绝不是十来个盐贩子和几十个挑夫可以抵挡的。 必须在那几个骑兵兜转回来之前干掉眼前的敌人,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可这几个披甲战兵的战斗力确实不可小视,仓促之间难以拿下,张三哥已经急眼了,不顾一切的大吼着:“乙丑,祭起神光,照定他们。” 包括所有的挑夫才内,都把那道耀眼的光柱当作是具有莫大威力的“神光”,只要被神光照住之后敌人就无法动弹,已经对这个东西产生了依赖心理。 就在刚才,李乙丑只按了一下按钮,强悍的披甲战兵就从战马上滚落下来,让李乙丑更加坚信“强光电击器”的威力,毫不犹豫的再次按下按钮。 一道强烈的光柱陡然直射而出,披甲战兵登时就被照的睁不开眼睛,本能伸手遮挡。 神光的作用不仅仅只是给敌人造成暂时的视觉障碍,已成为提振士气的法宝。 “神光”一现,盐贩子们立刻士气倍增,七八根扁担齐齐落下,转眼之间就把这个披甲战兵砸了个脑浆崩裂。 只要李乙丑用法宝发出的神光照定了谁,大家就也一拥而上,轻而易举的将其当场格杀,局面顿时翻转过来。 建州女真的披甲战兵从未把这些盐贩子放在眼中,却对这道神秘莫测的光芒万分恐惧,直接把这道光芒当成了神鬼之力。 再怎么悍勇的战兵也挡不住鬼神,披甲战兵的士气在顷刻之间就崩溃了,再也顾不得什么队型,在恐惧的叫喊声中调头就跑。 正文 正文_第十章 血战清兵 象猎狗撵兔子那样,盐贩子们追着那几个已经成为惊弓之鸟的披甲战兵四下乱跑,吆喝声、尖叫声此起彼伏。 若是披甲战兵镇定下来,随时都可以杀个回马枪。再有剩余的那几个骑兵正在朝着这边飞奔,其实情形依旧万分凶险。 奈何这个时代的人对于陡然出现的强烈光线有着最本能的畏惧,披甲战兵只是惊慌失措的四下逃散,很快就被盐贩子们打倒在地,砸的鬼哭狼嚎不住惨叫。 那几个骑兵也对能够随时发出强光的李乙丑心存畏惧,虽然已经兜转回来,却无心赶过来救援,而是兜出一个更大的弧度,直接就往西北方向上逃的无影无踪。 “噼里啪啦”的暴打声夹杂着吆喝声和惨叫声,片刻之间就把那几个来不及逃跑的披甲战兵全部打杀。已经杀红眼的盐贩子完全忘记了自己那不值一提的战斗力,居然撵着那几个骑兵逃跑的方向追出去老远。 两条腿肯定追不过高速飞奔的战马,时间不大,追赶出去的盐贩子就又无功而返的折了回来。 虽说死了几个人,也不是多大的事情,毕竟贩运私盐本就是把脑袋系在裤腰带上的危险勾当,流血甚至是丧命的事情早已经屡见不鲜,大家都已经有了心理准备。反正这一次已经赚了不少,回去之后赔偿些钱财也就是了。只是万万没有想到遭遇的对手不是稽查的盐丁,而是凶悍百倍的建州披甲战兵。 这一战,折了四个人手,还伤了三个,其中一个伤势相当严重,看样子是回不了家了。 伤者需要救治,死者也要尸体运回去,办事干练沉稳的张三哥指挥着众人做善后事宜之时,不住的大声吆喝着:“把那七个披甲战兵的脑袋全都割下来,甲胄和武器也扒下来,还有那几个包衣的脑袋也别浪费了。” 大明于建奴交战已经几十年了,从来就是败多胜少,真建奴的脑袋可是相当值钱的,只要把家奴的脑袋、武器和甲胄带回去交给官府,能换回很大一笔赏钱,用来做死者的抚恤金都有很大的富余。 众人七手八脚的从尸体上扒下甲胄割下脑袋,虽说这些东西都可以换钱,大家的心情却都异常沉重。 这一战没有把所有的敌人一网打尽,那几个逃走的披甲战兵就是最大的祸根。在一群盐贩子手中就折损了好几个披甲战兵,建奴肯定不会善罢甘休,很快就会有更多的建奴精兵杀过来。 凭着李乙丑手中有那个可以发出神光的宝贝,大家以众击寡还打的这艰苦,若是铺天盖地的建州狼兵到了,肯定会死无葬身之地。 事到如今,已经无心再去询问李乙丑的那个宝贝是怎么来的,大家最关心的是如何跑路。 尽快的离开这里,走的越远越好,免得被成千上万的建州辫子兵砍成肉酱。 建州辫子兵出现在山东腹地,一点都不值得惊奇,因为早就有过这样的先例。早在崇祯十年的时候,建州的辫子兵就从辽东破关而入,在山西、北直隶大肆烧杀抢掠之后,迂回到了山东,甚至一度逼近淮扬,如入无人之境。饱掠一番之后,带着数不清的人口、牲畜和财物,悠哉游哉的又回到了辽东老巢,大明朝的官兵无不望风而逃,连场像样的战斗都没有发生过。 为此,崇祯皇帝大发雷霆,查办了几十个地方官吏…… 虽说早在年前就听说了建州辫子兵又一次破关而入的消息,却万万没有想到他们居然又一次杀到了这里,而且和贩运私盐的李乙丑等人遭遇了。 一想到建州辫子兵的凶残,这些盐贩子全都不寒而栗,虽说还有几车盐没有脱手,却早就没有了卖盐的心思,只是***的想着尽快南返。已经赚了不少,若是丢了性命岂不是冤枉到家了? 众人全都把目光投向了李乙丑,希望他可以带领大家南返。 李乙丑当然很清楚这些人的心思,坐在火堆旁沉思良久。过了好半天才终于开腔:“大伙是不是都想回去了?” “是想……辫子兵太凶狠了,我想……” 还不等钱富贵把话说完,周六斤就狠狠的瞪了他一眼:“你想什么有用吗?咱们来的时候就已经说好了,一切行动都听从乙丑兄弟的命令,他还没有发话要咱们回去呢……” 李乙丑无奈的摆了摆手,示意周六斤不必多言,转过头去看着丢掉一块头皮的钱富贵:“眼下的局面确实凶险,已不宜多做停留,你若实在想回去……” 钱富贵毫不犹豫的说道:“反正咱们已经把带来的盐卖掉大半,已经是赚到了,还是尽快回去吧。” “好,”李乙丑终于定下了心思,拍着钱富贵的肩膀说道:“这些货物都是兄弟们拼死拼活赚来的,万万不能丢弃。这么多的人和货物,一起上路的话目标太大。给你几辆车,你再选几个挑夫,带上一半的银钱和货物,捎上那几个兄弟的尸体,带着受伤的兄弟先走,我们给你断后。” 钱富贵已吓破了胆,片刻也不想留在这里,对李乙丑的这个安排十分满意,马上就安排了四辆车和几个挑夫,装上了死者和伤者,带着一部分货物率先踏上了南返的路途。 钱富贵刚刚带人离开,李乙丑马上就下了命令:“把所有剩余的货物集中起来,除方便携带的口粮和银钱之外,全部焚毁!” 什么? 把东西都烧了? 这次贩盐所赚的银钱并不算多,大部分是以物易物换来的货物,都是大家辛辛苦苦赚来的,运到扬州之后就可以卖掉,为何要一把火烧掉?李乙丑是不是疯了? 只有沉默寡言的张三哥理解李乙丑的所作所为,无奈的说道:”烧吧,不烧还能怎样?难道要留给鞑子么?” 李乙丑抱起一捆皮货丢到火堆当中,厉声大叫着:“最多到天亮的时候,鞑子就会追上来,你们谁能跑得过鞑子的战马?” 直到这个时候,众人才恍然大悟。 带着这么多货物,根本就不可能跑远,尤其是在这种狂风暴雪的旷野之中,根本就走不快 用不了多久就会赶上,怎么可能逃得掉?一旦被鞑子兵追上,必然万劫不复。 “那……既然乙丑兄弟早就知道咱们已经逃不掉了,为何还要钱富贵先走?” 李乙丑沉默半晌,过了好半天才缓缓说道:“富贵兄弟为咱们引开鞑子的追兵,死的其所,是大家的恩人,若咱们还有机会回到扬州,必然会厚待他的家属。” 把吓破了胆的钱富贵当作诱饵,引来鞑子的追兵,谁也没有想到李乙丑竟然是这样的安排。 从来就没有想到待人和善的李乙丑竟然还有如此狠辣的一面,众人好似第一次认识他一样,傻傻的看着李乙丑,谁也没有说话。 李乙丑环视众人,斩钉截铁的说道:“鞑子肯定会利用骑兵把南下的道路全部封死,唯今之计只有死中求活,咱们就往鞑子想不到的方向走……” 遥指着北方,李乙丑用异常果断的语气说道:“此地已万万不能停留,只有继续往北,找个可以躲避的地方,才有活命的机会。同意的可以跟着我一起走,要是哪位兄弟不敢往北,尽可以去追赶钱富贵……” 不待李乙丑把话说完,和他交情最好的周六斤已经跳了起来:“奶奶个熊,左右是个死,脑袋掉了碗大个疤,还怕甚么?大不了咱们兄弟一起去黄泉路上贩盐,我和乙丑一路!” 在周六斤的叫嚣声中,张三哥也应了一声:“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了,乙丑你怎么说咱们就怎么走吧。” 有了张三哥和周六斤的支持,虽然有些人还是三心二意,却也只能听从李乙丑的安排。 事情是明摆着的,南下的道路已经成为死路,还不如冒险一搏来个死中求活。而且李乙丑手中有神仙的法宝,跟着他有没有一线生机谁也说不准,至少还可以壮一壮胆子,如果老天眷顾的话,说不准还会有奇迹发生呢。 主意已定,再不耽搁,除了方便携带的银钱和口粮之外,把辛苦赚来的粮食、布帛、皮革等物全部付之一炬。 熊熊的火光如同蒸天一般,映红了半边夜空。 李乙丑率领着贩盐的队伍迅速离开,风更狂了雪也更盛了,纷繁杂乱的足迹很快就被飘飘荡荡的雪花掩盖,旷野中一片苍莽。 寅时初刻光景,一阵剧烈的马蹄声在风雪中传来,整整两队黑甲战骑风驰电掣而至,把重重风雪搅的纷乱。 当先的斥候骑兵摸了摸还散发着余温的灰堆,大声对那个带着尖顶铁盔的首领说道:“佐领大人,***烧了五笔(建州女真语,泛指财物)估计是回番替(南方)了。“ 那个铁盔佐领猛然抽出马刀,遥遥指向南方:“乌里因(追赶猎物的意思)。” “乌里因”“乌里因”的怪叫声中,两队黑甲战骑再次撕开风雪,一路往南而去…… 正文 正文_第十一章 砍杀包衣 雪过天晴,阳光无力的照耀着满是积雪的大地,不仅没有带来丝毫的暖意,反而愈发得冷了。 按照李乙丑的意思,盐贩子和挑夫们做出了死中求活的冒险举动,不仅没有南下,反而趁着雪夜一路北上,直到凌晨时分才停住了脚步,躲藏进河边的芦苇荡中。 最危险的地方就最安全,这个战略思想当然是对的,但李乙丑绝对不想和大队的鞑子兵迎面撞上,考虑到那几个逃跑的披甲战兵是去了西北方向,所以他带着众人一口气往东北跑了三十多里。 在芦苇荡中躲藏了整整一天,别说了鞑子兵了,连鬼影子都看不到一个。 如果不是李乙丑果断做出北上的决定,要是大家贸然南下逃命的话,估计现在早已经被鞑子追兵撵上砍成肉酱了。 躲在芦苇荡中虽然安全,却太冷了。 雪后的天气最冷,天上的太阳好像月亮一样有气无力的照着,稍一动弹芦苇上的雪花就会落在身上。缩在这里已经整整一天了,早已经冻得手脚僵硬全身酥麻。 “忒他娘的冷了,还是生点火吧……” “生你娘的火,”一脚就把这个叫嚷着要生火的挑夫踹了个仰面朝天,周六斤大声的叫骂着:“还嫌大伙死的不够快是怎得?你一生火,十里八里远都能看得到。万一附近有鞑子的话,兄弟们都得被你害死。” “对,还是别生火了。” “冷是冷了些,终究还能扛得住,若是招惹来了鞑子,可就真的要死了。” “若是冷的支撑不住,就起来活动活动,还能暖和一些。”张三哥捏了把积雪送到口中,啃着硬邦邦的干饼子:“若还是感觉冷的受不了,就割些苇子缩在里头。” 割倒芦苇蜷缩其中,这是很多流浪汉常用的取暖方法,虽然远远达不到暖和的程度,却也不至于冻死。张三哥做巡河卒的时候,经常见到冷的受不了的乞丐用这种方法取暖。 挑夫们纷纷动手,片刻之间就放倒了一大片芦苇,按照张三哥说的办法缩在大队的芦苇当中,果然暖和了许多。 左右已看不到追兵,又解决了寒冷的问题,终于定下心来。 人们总是不由自主的把目光投向李乙丑,盯着别在他腰里的那个黑色物件儿。 “乙丑兄弟,这就是昨天夜里发出神光的法宝?咋黑黝黝的好像是烧火棍呀?” 还不等李乙丑说话,就已经有人替他回答了:“你个没见识的东西,仙家的法宝也是你家的烧火棍能比的?你家的烧火棍能发出神光么?乙丑兄弟,左右已无外人,给我们说说你这个法宝是怎么来的?” 李乙丑当然不会说是三百年后的苏子朋通过抽屉给的,那是绝对不可泄露的秘密。 为了打消众人的疑虑,李乙丑很快就又编造一套谎言:“在咱们启程之前,我在梦中见到一个须发皆白的仙人,那仙人说我是有缘人,所以送了我一件法宝。我以为只是梦中之事,也没有在意。醒来之时却发现枕边多了这个东西……” “那是仙人在给你托梦呢。” “啧啧,乙丑兄弟真是好福缘。” “想来乙丑兄弟上辈子一定是个大善人,才能由此仙缘……” 虽说绝大部分人都在羡慕李乙丑的“仙缘”,却有几个并不怎么相信这些云山雾罩玄之又玄的说辞。 李乙丑说的有鼻子有眼儿,听起来蛮象那么回事,但仔细想一想就会发现他的这番话漏洞百出,实在经不起推敲。 不过那个能发出“神光”的东西确实神奇,而且可以给予众人信心和勇气,这才是最重要的。至于李乙丑的那个东西究竟是不是仙人给的法宝,甚至说那个东西究竟是什么,已经不重要了,至少现在不是深究这个问题的时候。 “乙丑兄弟,那位白胡子神仙究竟是哪位大神,有没有留下名号?” 看到李乙丑微笑着摇头,众人纷纷展开丰富的想象力,猜测这个能发出强光的宝贝究竟是出自哪位神仙之手:“白胡子白头发,是不是南华老仙啊?” “我看不象,南华老仙应该拿龙头杖的。我估计一定是太上老君……” “有可能是玄元真人呢!” 就在此时,负责警戒的庒有财突然把手指竖在唇边做了个禁声的手势,小声说道:“都别说话,有人过来了。” 在百十步之外,六辆骡马大车正朝着这边徐徐靠近。 每辆车上都坐着三四个身穿棉甲的包衣奴,在车的后面,是一大串用绳子捆绑的百姓。 鞑子的包衣奴押着五六十个百姓来到芦苇荡的边缘,象驱赶牛羊一样大声吆喝着…… 在芦苇荡中躲藏了整整一天,连个鬼影子都没有看到过,突然之间就来了这么多包衣,盐贩子们顿时紧张起来,纷纷用眼神相互询问:包衣奴才们来这里做什么?该不会是来搜捕咱们的吧? 事实证明,这样的担心完全就是多余,因为这些包衣并没有进入芦苇荡,而是在边缘停住了脚步,解开捆绑在百姓身上的绳子,从车上取出镰刀等工具分发给这些被俘的百姓。 “鞑子是来打苇子的。” 割取芦苇编织成席,苫住粮食或者做成牛衣,可以起到防潮避寒的作用。鞑子饱掠之后,突然遭逢暴雪,很多抢来的物资都暴露在旷野之中,所以才驱赶着抓捕来的百姓来割取芦苇。 虽说不是搜捕,却也让盐贩子们万分紧张。 李乙丑等人悄悄的后退到芦苇深处,把所有人手到召集到身边,紧急商议对策。 这片芦苇荡长约六七百步,阔不及两百步,是一块非常狭小的藏身之地。几十个不停的收割,用不了多久就会发现藏匿其中的盐贩子们。 必须干掉这些包衣,这个建议得到了所有人的一致认可。 稍做准备之后,众人就准备动手了。 在动手之前,李乙丑一再叮嘱,千万不能象上次那样拖泥带水,务必全歼所有的包衣奴。 既然包衣奴赶着大车来割苇子,附近肯定有大股的鞑子兵,若是走漏了一个,肯定会招来更多的鞑子兵,要想活的长久些,就一个都不能放过。 有了上一次的经验,盐贩子们已经慎重了很多。尤其是在这种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极端环境当中,所有那些对于流血和死亡的恐惧都荡然无存,全都握紧了手中的武器静悄悄的散开,呈一个宽大的弧形在悄无声息之间慢慢的靠了过去。 寒风掠过芦苇荡的沙沙声掩盖了一切声响,李乙丑紧紧握着重头砍刀,如同潜伏在暗处的猛兽,在茂密的芦苇丛中死死盯着几十步之外的猎物。 五个包衣奴在后面点燃了一堆芦苇烤火取暖,剩余的十来个则提着皮鞭往来巡视,趾高气扬的吆喝着,不时挥出鞭子抽打正在弯腰收割的百姓:“兀,汉儿莫偷懒,想吃鞭子么?” 一鞭下去,便将百姓身上早已破败不堪的棉衣抽的绽裂开来,露出里边的棉絮。 挨了鞭子的那个壮汉猛然回头,瞪了包衣奴一眼,那包衣奴愈发的狠恶起来,猛然弃了鞭子抽出长刀呼呼的虚劈几下,大声的吆喝着:“不好好干活的一律砍死,违抗命令的也都砍死……” 就在此时,不远处传来一声惨叫,李乙丑就知道那边已经动手了。 仿佛蓄势待发的猛虎一般,猛然从稠密的芦苇荡中蹿出,提着砍刀直奔包衣奴。 听到那边的惨叫之后,这个包衣奴似乎想过去看一下,突然见到奔跑过来的李乙丑,本能的把他当成偷懒的百姓,扬起长刀恐吓着:“兀,你这汉儿分明是寻死……” 话未说完,猛然见到李乙丑手中的砍刀,顿时感觉不妙,跳起来就要逃走。 刚一转身,乌沉沉的刀光已至。 “啊“的惨叫声刚刚发出一半就戛然而止,蓄力良久突然发难,早已经用上了全力。鞑子披甲战兵的重头刀最擅劈砍,实实的砍在包衣奴的身上,上半截身子如同吃饱了水的松软土堆一样从腰上滑落下来…… 李乙丑并不会用刀,只是大力劈砍,一刀毙到了眼前的敌人之后,毫不停留的朝着另外一个还在发呆的包衣奴冲了过来。依旧是只用了一刀,就把这个早已吓的魂飞魄散的敌人劈肩带肋的斜着砍成了上下两截…… 面对被俘的百姓,这些包衣奴早已经作威作福的习惯了,虽然也有武器,战斗力却相当糟糕,根本不能和真鞑子的披甲战兵相提并论。突然遇到伏击之计,早已经慌了。 眨眼之间,十几个包衣奴就被砍翻大半,直到这个时候,正才烤火的那几个才明白过来这不是汉儿造反,而是被伏击了。 眼看着从芦苇荡中冲出来几个人手持武器的壮汉,哪里还敢抵抗,发一声喊拔腿就跑。却早已被张三哥和庒有财率领的十个挑夫堵死了去路…… “爷爷饶命,奴才不是鞑子……” “去你娘的,”一扁担下去,包衣奴的脖子就被拍进了腔子,光秃秃的脑袋已成了“汁水”横流的烂柿子。温温热热的鲜血在满是积雪的地面上肆意流淌,触目惊心之极。 为了防止有人装死蒙混过关,又把所有尸体的脑袋全都拍碎,张三哥拎着还在滴答鲜血的铁尺走过来对李乙丑说道:“都干掉了!” 正文 正文_第十二章 死中求活 这一战干净利索耗时极短,除两个挑夫受了点微不足道的轻伤之外,几乎没有任何损失就干掉了十九个包衣奴,可谓完胜。 直到这个时候,那几十个被鞑子当作奴隶使用的百姓才知道是获救了,顿时欢声雷动,纷纷拜谢不已。 “你们是哪位指挥将军的麾下?”说话的是一位中年男子,约莫二十大几岁三十不到的样子。深衣的大带也不知道丢在什么地方,只能用破布条松松垮垮的系在身上,露出里边的藏青色夹袄。脸上青一道红一道的显然吃过不少苦头,神色之间却极是兴奋,急不可耐的问道:“此番建奴入寇,声势破大,你们带来了多少军马?” 看这个人细皮嫩肉的样子,不象是一般的村夫百姓,李乙丑问道:“你是何人?” 此人拱手为礼,朝着北方遥遥一拜,满面肃穆的说道:“我乃督察院监察文秀之,奉上命去往南京任职,不想在途中遭遇建奴,随行之人尽皆落入奴手。幸得诸位相救,才有机会逃离。诸位是哪一路的先锋军马?” 杀包衣奴纯粹是为了自保,哪里来的什么军马? 当这位文秀之文大人知道了眼前这些都是盐贩子之后,脸色顿时变得无比难看,用不可思议的眼神看着大家,好像还是不死心一般的念叨着::“没有军马前来?怎么会没有军马呢?我煌煌大明,千军万马,断断不会坐视建奴肆虐百姓流离……” 建奴破关已不是一次两次了,每一次都可以如入无人之境肆意抢掠,大明朝却只能干瞪眼,这早已经成为常态,根本就没有什么好稀奇的。只有文秀之这样的书呆子才会认为朝廷早已经准备好千军万马要把建奴全歼于关内。 当务之急是赶紧逃命,谁也懒得理会这个文秀之,几个人聚在一起商量着下一步应该怎么走。 格杀了包衣奴,解救了几十个百姓,用不了多久建奴就会察觉,到时候肯定会派出大量的战兵,所以必须在这之前转移,找到另外一个藏身之所。 当文秀之发现这些“英勇”的盐贩子们正在商议如何逃跑之时,神色立刻就变得无比激动,十分慷慨百分激昂的大叫起来:“建奴犯我疆土掳我百姓,正是诸君奋起之时,当思报效朝廷解民危难,远遁逃避不战而走,就不怕落下千古骂名么?” 文秀之的这番话,不仅没有激发出盐贩子们的血勇之气,大家反而用一种看到怪物一般的眼神望着他:这个家伙该不会是读书读傻了吧? 建奴大军犯境,那么多是将校军马都挡不住,让我们这些盐贩子去拼命?摆明就是去送死的!我们没有吃过朝廷的俸禄,真不知有什么好报效的。 “不要搭理这个夯货,咱们再商量一下往哪里逃走才是正经的道理!” 当李乙丑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文秀之猛然跳将起来,一把揪住他的衣领,声嘶力竭的大叫着:“我乃朝廷命官,命令尔等北上迎敌,有畏敌不前者,以谋逆论处……” 不等他把话说完,李乙丑早已经抡起拳头砸在他的脸上,顺势飞起一脚将御史大人踹成了滚地葫芦。 只一拳就把文秀之打的口鼻流血,这位御史大人终于领教了草民的厉害,再也不敢上前聒噪,只是在那里反反复复的念叨着:“尔等竟然敢殴打朝廷命官,千秋忠义何在?朝廷体面何在?” 保命都来不及呢,谁会把这个满口“朝廷”“忠义”的御史放在眼中? 按照大明官制,监察御史是正七品的清流言官,按说职位也不算很低了。只不过大明有南北两套班子,在南京的这个“***”远远无法于北京那边相提并论。任职的大多是些受到排挤的官员,或者干脆就是捐班出身。尤其是从万历年以后,乱七八糟的侍郎就冒出来一大群,挂着御史头衔的清流言官本就没有定员,更是多到了烂大街的地步。象文秀之这种挂着“监察御史”头衔的从名义上确实是个七品官,却远不如一个实放县令更有威权,甚至连乡里的保长都有所不如,打也就打了,根本就不必放在心上。 “我看这些包衣奴是从西北方向过来的,咱们可以往东走,或许可以躲避……” 不等李乙丑把话说完,那个人高马大的壮汉已经甚至摇头了:“往东万万不行,那边有建州兵营,去了就是送死。” “你怎知道?” 壮汉一叉手说道:“我就是从东边过来的,自然晓得。” “东边或许有官军……”{ “连东昌郡王府都被建奴给一锅端了,郡王府上上上下下几百口子全都被虏走,哪里还有甚么官军?” 此语一出,众皆骇然! 东昌郡王府都全军覆没了?这怎么可能?那可是皇室宗亲啊! “东昌郡王府算甚么?连鲁王都自尽了,我在建奴的营中还看到了安丘郡王府的人……”壮汉随手捡起一根芦苇,在沙地上粗粗的画了一个草图:“据我估算,建奴至少在兖州以北就分兵成为东西两路,一路沿汶水一线席卷,一路往榆山方向倒卷,咱们现在就在这里……” 看着这个壮汉在沙地上画出的草图,众人都有种汗流浃背的恐惧感。 从这份草图上可以看出,建奴已经把附近方圆百里全都包围起来,而众人所处的位置正是包围圈的中心。 原本还以为可以找到躲避建奴兽兵的所在,想不到却一头扎了进来,分明就是身在狼巢虎穴! 虽说这个壮汉分析的头头是道,却未必可以全信,毕竟他也没有亲眼看到建奴分兵。 “虽说这只是我的分析,却也和事实差不多了。”壮汉苦笑道:“在被建奴俘虏之前,我曾经见过军报,所以诸位不必怀疑。” 见过军报?难道这个壮汉是大明官军的将校? “我不是甚的官军,只是东昌郡王府一个小小的詹事而已。” 郡王府的詹事,从严格意义上说并不算真正的官职,但他的话却有很高的可信度。 “这位大哥高姓?” “路躬行。” “路詹事见多识广,能不能指点咱们兄弟一下,也好找个活路的方向。” “东西南北四个方向全都是建奴的兵马,无论往哪里走都是绝路,咱们就是锅里的鸭子,死定了。” 当众人听到已陷入建奴的重重包围之时,早已经悚然而惊,原本来指望这位知道情报的路詹事可以指点一条活路,至少也应该指名一个正确的逃生方向。带到听他说出“死定了”的时候,所有人都面色黯然起来。 “路詹事,难道就一点活路也没有了?” “也不能说没有半点活路,”这句话如同沙漠中的一汪清泉,让绝望的盐贩子们的眼睛里陡然射出希望的神采。 路躬行路詹事环视众人,无可奈何的说道:“我也曾上过战场,若是给我三五百甲胄齐全的百战精兵,杀建奴一个出其不意,就算不能全身而退,总不至于一个都跑不出去。奈何诸位……” 这里只有几十个私盐贩子,再就那些刚刚被解救出来的百姓,别说什么百战精兵了,就是连一件铁甲都没有。手中多是些扁担、木棒、短刃之类的武器,仅有的几件军用武器还是缴获来的,怎能和凶残狠恶杀人如麻的建州战兵对敌? “难道说就没有一丁点的法子了么?咱们这么多人,总不能坐以待毙吧?” “法子也不是没有。”路躬行遥指正北方向:“此去四五里,有个建奴的料场,不仅囤积了如山一般的粮草银钱,还有几千名从各地虏来的百姓。只有一队真鞑子,其余多是些狐假虎威的包衣奴。只要咱们杀他一个出其不意,抢了战马烧了粮草,再带领着几千百姓也能搅出一番声势,总会有几分逃走的机会……” 御史大人文秀之最先对这个战术表示了极大的支持:“焚敌粮草解救百姓,正是忠君爱国之举,如若事成,便然天下瞩目,朝廷的恩赏也万万不会少了,说不得还能脱了白身混个一官半职的功名……” 功名利禄确实诱人,但也得有命去取才行。路躬行路詹事出的这个主意看起来蛮象那么回事的。奈何这些盐贩子都已经亲眼目睹过鞑子兵的战斗力,凭借一些百姓就想从包围圈中杀出去,实在有些异想天开了。 “若是诸位认为我的法子不行,也可以想想其他办法。”路躬行无奈的说道:“这本就是个死中求活的方略,谁也不敢保证一定能成。不过我得提醒诸位,无论有什么行动都要尽快,天色马上就要黑了,若是再不行动只怕鞑子就要察觉到了。 要是有别的办法早就去想了,何至于困在这里? 那些包衣奴早就已经杀的干干净净,用不了多少时间鞑子就会察觉,时间紧迫。在这种情况下,哪怕是一个错误的行动,也比没有行动要好的多。 当众人纷纷把目光投向李乙丑这个主心骨之时,李乙丑捏了捏别在腰里的强光电击器,沉着嗓子说道:“反正也是必死之局,还不如拼死一搏。就这么干了,老天一定会保佑我等逢凶化吉遇难呈祥。” 正文 正文_第十三章 坑中之囚 夜幕降临,冷气侵骨。 如穹盖一般的星空之下,错落着上百座厚毡营帐,堆积如山的粮垛、畜圈和马棚连绵数里。正中那顶最大的白色帐篷前,挑着一杆丈六的蓝色镶红边的大旗,旗面上绘着一只牙尖爪利的海东青,作势欲扑栩栩如生。 大帐内的铜盆已经被炭火烧的红了,散发出暖暖的热意。十余名满洲佐领席地而坐,吃着鲜嫩的烤羊腿,喝着醇香的美酒,已经有了五七分醉意。 “博洛贝子,别闷闷不乐的,干了这一碗,”一个胖乎乎的佐领踉踉跄跄的站起来走到博洛身边来敬酒,碗里的酒大半都已经泼洒在身上的锦袍之上,却浑然不觉,依旧是一副笑嘻嘻的嘴脸,把带着浓重酒气的臭嘴凑到博洛的耳边小声说道:“赫利乌刚刚送了我七个美貌的女奴,都是细皮嫩肉的好货,我都没有碰过一手指头,一会便送过来给博洛贝子暖脚。” 此次入关大掠,收获颇丰,掠来银钱粮秣无数,更有成群的牛羊和奴隶,打的明人望风而逃,博洛贝子的脸上却看不到丝毫欣喜之色。 博洛贝子的父亲阿巴泰是努尔哈赤的儿子,皇太极的兄长,在历次征明的过程中战功无数,却一直都受到排挤。这固然是有阿巴泰出身偏房的缘故,但更主要是因为在内部的争权夺势中失势的因素。 近十几年来,皇太极大肆集权,很多宗室都被囚禁甚至直接处死,博洛的父亲阿巴泰也屡屡受罚始终没有得到重用,不要说是晋封亲王了,连郡王都不是,直到现在还是个有名无实的贝勒,不仅不能和阿济格、多铎等人相提并论,甚至连子侄辈的豪格都多有不如。长久下去,阿巴泰这一支的没落已经指日可待了。 此次入关大掠,博洛的父亲阿巴泰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成为最高指挥官,所以专门让儿子博洛率领一直偏师,就是希望他能够多立战功为以后打下基础。 可惜的是,博洛的手下大多不是嫡系,就连阿济格手下的那个佐领赫利乌都敢给他脸子看。 按照原本的战略构想,博洛率领的这支偏师需要往西南方向移动,以配合阿巴泰的主力。奈何手下的骄兵悍将根本就不拿他这个指挥官当一回事,直接就再次分兵往东南方向去了。 此时此刻的博洛,手下还有十来个佐领,按说也应该有三两千可战之兵,其实早成了光杆司令,因为真正的战兵早已经被抽调一空,只能缩在这里“看家”。 看着这个上来敬酒的佐领,尤其是他身上的锦袍,让博洛很不舒服。作为一个满洲佐领,就应该手持战刀身披铠甲的去拼杀争抢,而不是穿着花团锦簇的绸缎长袍在这里吃吃喝喝。 阿济格经常嘲笑自己的手下是好酒喜啖的酒囊饭袋,看来他说的没有错啊。 “满洲的勇士就应该骑着战马去征服汉儿,我们却只能在这里眼睁睁的看着别人立功,真不知有什么好庆贺的。” 那个已经半醉的佐领似乎没有听出博洛语气中的不悦,或者他也象别的佐领一样根本就把博洛当作是不能打仗的软蛋了,依旧是一副嬉皮笑脸的面容:“这么冷天时候的,谁乐意去爬城墙就去爬好了,咱们就在这里吃肉喝酒,该得的赏赐一点也不会少。送过来的金银先经咱们的手,那些细皮嫩肉的女奴也先由着咱们挑选……由着博洛贝子挑选。” 这里虽然聚集了大量的金银粮秣,还有无数抓捕来的奴隶,但那些都是别人的功劳,自己只不过是个“看管”财物的角色而已,偏偏自己的几个手下又不争气,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让博洛再也忍耐不住,高声大叫着:“来人,把这个家伙拖下去,灌他一嘴马粪。” 一脚踢翻持壶的女奴,抽出腰刀呼呼虚劈几下,看着这个貌美如花的女奴那如同受惊的小兔一般的惶恐眼神,那种惊恐畏惧的模样愈发勾起他内心中征服一切的欲望。 这种掌握他人生死大权的感觉让博洛很满足,好像是在说给自己听似的高声大喊着:“满洲的勇士就应该把全天下的男人都杀死,把全天下的女人都当作奴隶,酒色只会消磨英雄气概,你们这群不成器的奴才什么时候才能懂这个道理?” 攻破最坚固的城市,在大笑声中看着繁华的城市化为灰烬。屠灭最多的人口,抓住最漂亮的女人,带走最多的牛羊,这才是满洲勇士应该做的事情,才是满洲人的荣耀。 一想到这些,博洛就感觉燥热难耐,一把扯掉身上的披风,露出里面全套的白色钢甲。提着腰刀走出营帐,冷冽的朔风让他神清气爽……” 一个阿里喜(满洲宗室的贴身随从,忠诚度比较高)急慌慌的跑过来:“贝子大人,刚才有奴隶作乱,已经弹压下去了。伤了十几个战兵,死了二百多个奴隶,剩下的应该如何处置?” 满洲入关大掠,会抓走沿途的百姓带到关外为奴,时常遇到这种暴乱的事情发生。只需要当着那些奴隶的面砍死几个,让他们看到作乱的下场,就可以起到杀鸡骇猴的效果,以后就会变得象老绵羊一样顺从。 “全部活埋。” “全部?”阿里喜以为自己听错了,赶紧补充了一句:“作乱的奴隶还剩下四百多……” 现如今一个强壮的奴隶能换五张生牛皮,四百多个奴隶,也是一笔不小的财富了,要是全都活埋掉,岂不是一文不值了?而且那些奴隶大多是赫利乌抓来的,放在这里由博洛保管而已,他好像没有权利这么做吧? 博洛的脸色一寒,捏紧了手中的腰刀,眯起眼睛看了看这个阿里喜,说话的口气比刀子还要锋锐:“我问过有多少吗?” 博洛最是喜怒无常,动辄就要砍死手下的包衣,这个阿里喜被他看的心中发毛,赶紧垂下身子打了个千儿:“遵命,全部活埋。” 就在阿里喜准备离去之时,博洛忽然响起那几个贪杯好色的佐领:是时候让他们也见见血了,也许这会激发他们的斗志…… 在一片还算宽敞的空地上,四百多个奴隶正在哭哭啼啼的动手挖坑。 天气寒冷,地冻如砖,实在不是破土挖坑的好时节,但他们必须一刻也不停歇的挖,任何一个人稍微表现一点点怠慢的架势,立刻就会被旁边监工的鞑子兵抽刀砍死。 这四百多个奴隶都是东昌郡王府的人,过惯了养尊处优的日子,做梦都没有想到会成为鞑子的奴隶。和那些从乡下抓来的奴隶相比,他们有着更好的组织度,所以在不久之前刚刚组织了一场暴动。结果……看看身后那两百多具正在熊熊燃烧的尸体就知道了。 被鞑子砍死的尸体已经在大火中化为灰烬,就算是掩埋也用不了这么大的一个坑。到了这个时候,就算是最蠢笨之人也知道了挖坑的真实用意:埋葬自己。 亲手给自己挖掘坟墓,这种感觉让每一个人都刻骨铭心,但是在鞑子的血腥震慑之下,只能流着眼泪一下一下的继续挖。 男男女女老老少少,在一片悲声中挥动着木铲,如同行尸走肉一般给自己挖掘着坟墓。 冻得硬邦邦的地面坚硬无比,一铲下去最多只有拳头大小的坑洞,其中还夹杂着大大小小的石块。东昌郡王身娇肉贵,那双娇嫩如同婴儿一般的手掌上早已满是血泡。 东昌郡王非常后悔,后悔自己的出身,虽然这个出身曾是他最大的骄傲。 作为太祖洪武皇帝的龙子凤孙,世世代代享受富贵荣华,一旦剧变降临,却是首当其中。 自从被鞑子俘获以来,就受尽了折磨,短短几天的工夫就已经有几十个不堪凌辱的妻妾儿女自尽身亡了。 东昌郡王也想自尽,至少还可以落个轰轰烈烈的名声,可他怕死,始终拿不出死的勇气。 直到现在才明白过来,死这个可怕的字眼终究不可避免,从他沦为鞑子的阶下囚的那一刻就已经注定了。 偷偷抬眼看了看四周,郡王府上上下下几百口子都是哭着挖坑,虽然明明知道是在给自己挖掘埋骨之地,虽然明明已经疲惫不堪,却还是希望可以不停的挖下去。因为每一个都很清楚的知道,挖掘一旦停止就表示最后的埋葬要开始了。 一身亮白甲胄的博洛在大坑的边缘反复巡视,不时抽刀砍翻几个他认为应该直接砍死的奴隶,对他手下那十来个佐领大声训话:“就是这些人的先辈击败了拓地万里占国无数的蒙古人,短短两百多年的时光,他们就把自己养成了只知道吃喝玩乐的肥猪,我们满人要记住这个教训。” “嘿嘿,博洛贝子说的对极。” “咱们满人人数虽少,却是天下无敌,这些肥猪一般的明人咱们想怎么杀就怎么杀,他们的金银和女人咱们想取多少就取多少。” “博洛贝子高明,连杀都不必咱们亲自动手,让他们自己挖坑把自己埋了,真是有趣的紧。” 听着鞑子的奚落,东昌郡王心中满满都是悲愤:太祖洪武皇帝是何等的伟烈,作为他的子孙却沦落至此,都是因为自己不思进取,沉迷于声色犬马之中不能自拔才招致今日之耻,若有重来的机会,一定……现在才想到这些,未免已是太迟了! 眼看着大坑已经挖的差不多了,博洛冷冷的笑了两声,猛然抽刀砍翻一个奴隶,一脚就把喷涌着鲜血的尸体踢到坑中,腰刀重重往下一劈:“埋,全都埋了!” 最终的埋葬终于来临了,纷纷落下的石头和土块中,哭泣之声大作。 对于那些不肯老老实实躺进坑里等着被活埋的奴隶,直接抽刀砍死,然后把还在喷涌着鲜血的身体一脚踹进坑底…… 东昌郡王已不做他想,任凭土石纷纷而下,闭上眼睛等死。 就在这个时候,远处忽然出来隐隐的喊杀之声,博洛抬头回望,身后已经起了好几处火头,十几个穿着黑袄的包衣奴正慌慌张张的跑过来…… 正文 正文_第十四章 乱中求活 包衣奴的黑袄很是瘦小,穿在身上紧绷绷的,让李乙丑感觉很不舒服。 李乙丑当然不知道这边的坑杀之事,只是单纯的想要再燃起几处火头把局面搅的更乱,要是能找到鞑子的马棚,那就更好了。 虽说这边有上百个手持兵刃的鞑子兵,但此时再想回头已是太迟,只能给身边的周六斤和路躬行打了个眼色,硬着头皮朝这边跑过来。 “何事?” 当博洛问起之时,突然注意到李乙丑手中的重头砍刀。 这是建州战兵的制式武器,不该出现在一个包衣奴的手中。 心生警觉的博洛刚要后退,李乙丑已经暴起发难。 乌沉沉的刀光一闪而至,劈肩带肋的斜斜砍下。 博洛的临阵经验胜过李乙丑百倍,虽是仓促之间也做出了最正确的反应,横刀封在胸前。 “当”的金铁交鸣声中,砍刀和腰刀撞在一起,飞溅起一大蓬火星。 一瞬间,博洛就明白了眼前的事态,毫不犹豫的扭头就跑。 左手边的周六斤猛然砍出一刀,重重的击中博洛的后背。 这一刀看似威猛凌厉,却没有造成真正意义上的伤害,只是从背后把博洛击倒在地。 路躬行的战斗经验明显要比周六斤丰富的多,挺起手中的铁枪奋力一戳。 钢甲虽然可以抵御劈砍类的线性伤害,却很难防御点状的贯穿伤,路躬行的力量极大,直接就把他钉在地面上。 一脚踏住疯狂扭动的博洛,奋力抽出铁枪,温温热热的鲜血顿时喷薄而出。旁边的李乙丑顺势一刀,直接就把博洛的脑袋砍了下来。 短短两个呼吸的时间,博洛就已经身首异处,旁边那几个佐领还没有彻底明白过来,后面的那十几个“包衣奴”就已经冲了过来。 以真正的战斗力和临敌经验而言,盐贩子们万万比不得博洛的这些手下却取胜在早有心理准备,以有心算无心的情形之下,眨眼间就又砍翻了几个。 直到此时,才明白过来,一边高喊着“敌袭”一边招呼大坑四周的战兵过来迎敌。 路躬行一眼就瞅见坑底那张熟悉的面孔,大声喊着他的名字“王九儿,杀敌——” 满头满脸都是泥土的东昌郡王府众听到路躬行的声音,第一反应就是路詹事带着朝廷的军马前来营救大家了,马上爆发出一声欢呼,随手抓起石头、土块等物,跳出大坑和鞑子兵战在一处。 虽然在人数上占据了压倒性的优势,终究敌不过身经百战的鞑子兵,又没有趁手的兵器,眨眼之间就已经有几十人倒毙在血泊之中。 本以为必死的东昌郡王平日里连杀鸡都不敢看,今日却是分外勇猛,趁着一个鞑子兵倒地之时,抓起石头就把那个光秃秃的脑袋砸的脑浆崩裂。 任凭鲜血和碎肉喷溅到脸上,也顾不得擦一把,而是站立在坑缘厉声高呼:“路詹事已率十万大军来此,尔等与本王奋力杀贼,有格毙真奴者官生三级赏银千两!” 眼瞅着就要被活埋的时候,突然之间就来了救兵,所谓的“十万大军”怎么想都不象是真的是,却也顾不得再去分辨,反正也是个必死之局,还不如舍命一搏,或许还有一线生机。 刚刚还在给自己挖掘坟墓的奴隶们顿时成了疯狂的猛虎,脚踢牙咬不顾一切的和鞑子死拼。惨叫与喝骂声此起彼伏,喷涌着鲜血的身体好像下饺子一样纷纷滚落坑底…… 不得不说鞑子确实悍勇,战斗力也十分卓然,往往要付出几个人命的代价才能砍死一个敌人。即便如此,依旧险象环生,刚才若不是庄有财从背后劈死了那个鞑子,李乙丑的脑袋就要被砍飞了。 虽然极力闪避,脸上依旧被战刀扫过,伤口从左眼延伸到嘴角,整个左脸一片模糊。热乎乎的鲜血糊住了左眼,却也顾不得了,依旧不顾一切的挥舞着砍刀…… 最多只有半盏茶的工夫,东昌郡王的人就已经死伤过半,鞑子战兵也只剩下三几十个。 此时此刻,各处的大火已经烧的熊熊烈烈,噼里啪啦的爆鸣声此起彼伏,到处都是喊杀之声,满眼都是晃动的人影,谁也不知道到底来了多少大明官军。 仅剩下的那三十几个鞑子战兵本不惧这些没有多少战斗力的奴隶,正准备做垂死挣扎之时,突然看到一道耀眼的光柱冲天而起。 李乙丑高举着强光电击器,让那道白色的光柱直指苍穹。 这是一个信号,是召集其他同伴尽快朝着这边靠拢的信号。 就好像那几十个鞑子战兵不知道到底来了多少大明官军一样,李乙丑等人也不清楚这里还有多少敌人。 双方都不清楚对方的底细,完全就麻杆打狼两头都怕的局面。 当光柱冲天而起之时,鞑子战兵立刻就畏了,仿佛见到了最不可思议的奇景一般,呆呆的看着那道光柱发愣,过了好半天才猛然发出一声惊呼:阿偡!是阿偡! 阿偡,满语中是雷神的意思,通常情况下专指雷电。 一道直冲苍穹的光柱从李乙丑手中发出,分明就是雷神! 鞑子战兵的信心在一瞬间崩塌,再也无心恋战,发出一声恐惧而又整齐的呼喊四下逃窜。 这道光柱到底是什么东西,就算是李乙丑也不大明白,众人虽然惊奇万分,也最多只能把此物理解成为某种超自然的玄力。 不管那是什么东西,至少在自己人的手中,至少可以让鞑子害怕,这就足够了。 “剥下鞑子的衣甲,拿上他们的武器,烧毁一切可以烧毁的东西,跟着我走。” 身在敌营事态紧急,已顾不得多说甚么,一手拎着砍刀,一手举着那道“直冲霄汉”的光柱,引领着众人往南撤退。 在纷乱的战斗中,想要找到准确的方位实在是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好在有苏子朋给的这个“法宝”。 黑夜当中,这道光柱万分明显,指引着分散各处的同伴们纷纷朝着这边靠拢过来。 “赵满仓兄弟已经殁了。” “得禄得福兄弟俩都被砍死。” “水生大哥也……” 跟着李乙丑一起出来贩盐的兄弟们死了一半,挑夫也死伤惨重,却也顾不得伤悲:“脑袋都带来了么?” 此时此刻这番情形之下,把兄弟们的尸体带回去是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大家能够做到的就是带着他们的脑袋一起回家。 “都带着呢。” “好,全都装在车上的箱子里,要是咱们还能活着回到扬州,再给兄弟们好生祭奠一番。” 李乙丑跳上一辆马车,打开一个箱子,把箱子里的银锭、银饼一股脑的撒出,再把兄弟们的人头用绸缎包了装进去。 朝着装了人头的箱子躬身一拜,喃喃的念叨着:“兄弟们杀敌而亡,死的壮烈,必然英灵不灭,保佑我们杀回家去……” “乙丑兄弟,快走吧,莫等鞑子回过神来。” 回头看了看,鞑子营中的大火烧的正旺,映亮了半边夜空,蒸天一般红艳。 四周满是黑压压的人群,后面还有些刚刚被解救出来的同胞正急急忙忙的朝着这边奔跑。 根本就来不及清点人数,只是举着强光电击器高呼:“还能跑能走的,全都跟着这道光柱走,不能走的全都上车,快!” 来自二十一世纪的强光照亮了大明朝的夜空,仿佛深夜中的太阳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是夜,四十多辆骡马大车,百十匹战马,还有近千人,组成了一支浩浩荡荡的队伍,不顾一切的朝着东南方向狂奔。 唯恐被鞑子的追兵赶上,顾不得坡陡涧深,深一脚浅一脚的疾行八十多里,到了破晓之时,也不曾见到鞑子的追兵。 博洛虽然身份高贵,却没有多少嫡系军队,在经过第二次分兵之后,早已经成为偏师中的偏师。事实上只是一个保管财物和奴隶的驻屯点,本身没有多少战斗力可言,又和野战军队相距甚远,就算是骑乘快马打个来回,至少也需要差不多一个昼夜的时间才能把其他地方的鞑子战兵调集过来。而且博洛和他手下的佐领几乎被李乙丑等人给一锅端了,指挥系统荡然无存,现在最要紧的是找个替罪羊为此事背黑锅,至于那些逃走的奴隶……奴隶跑了还可以再抓,阿巴泰贝勒的儿子死了却再也活不过来,首先得有人为此事负责才行。 奈何李乙丑等人只是***的想要逃离,若是换个有经验的战将来指挥此次行动,必然会有更大的收获。 盐贩子们逃命都唯恐不及,根本就想不到其中种种关节,在水米未进的情况下带着这么多人颠颠簸簸的一直跑到第二日中午,直到远远的看到邹县的城墙之时,才有机会停下来喘口粗气。 就在进城之前,路躬行凑到李乙丑身边,小声问道:“李兄弟是白身的吧?” “是。” “此次脱险,仰赖李兄弟之处甚多,”路躬行笑嘻嘻的说道:“方才还听到我家王爷亲口盛赞李兄弟之忠勇,若是里兄弟想到郡王府谋个差遣,我可以代李兄弟向王爷说道说道,想来也不是甚的难事。” 正文 正文_第十五章 结识郡王 以李乙丑为首的盐贩子们敢于拼死闯进鞑子营中,当然不是因为他们忠勇仁义血气无双,完全就是因为他们深信李乙丑就是那个被神仙眷顾的幸运儿,跟着他做事情肯定不会有错。 至于把东昌郡王从鞑子的屠刀之下救出之事,纯粹就是个不在计划之内的意外。 虽然如此,成为东昌郡王的救命恩人却是事实。 作为大明宗室,贵为郡王,正经的皇亲国戚,碍于身份也不可能亲口道谢。借路躬行之口帮李乙丑在郡王府中某个差遣,其实就是酬功谢恩之意。 按照大明祖制,郡王府中大大小小的官职于地方官是两套系统,本身并无真正意义上的实权,却胜在油水丰厚。比如路躬行的詹事之职,虽然只是个区区的从八品,收入却远胜一般的地方官吏,而且方便结交达官显贵,无论是人脉还是实惠,都让很多地方官吏羡慕不已。 路躬行说“在郡王府中谋个差遣也不甚难”,必然是东昌郡王本人的授意,只要李乙丑点头答应,马上就可以混个一官半职的出身。 虽说家中的老爹不大赞同李乙丑入公门为官,但作为贫苦惯了的市井小民,对于“官职”二字还是有种天然的期待。 看着李乙丑脸上的热切表情,路躬行本以为他会满口答应,想不到在犹豫了片刻之后,李乙丑反而拒绝了:“多承王爷青眼有加,蒙路詹事瞧得起,奈何我李乙丑本无才学本事,难承王爷和詹事大人的美意,只能心领了。” 李乙丑居然拒绝了去郡王府做官的邀请,让路躬行吃惊不小。 所谓的“才疏学浅”不过是个好听点的推托之词罢了,本意还是不想去郡王府当差。 “这……李兄弟你……难得王爷看得起你,这可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万万要想清楚了。” 出仕为官是无数人的梦想,以李乙丑的本事和出身,想要通过科举正途步入官场根本就是痴人说梦。难得有东昌郡王这位贵人的提点,想要拉他一把,这个盐贩子居然拒绝了。 哪个不想去郡王府中过那种吃油穿绸的好日子?之所以拒绝并非是李乙丑不想当官,实在是有不得已的苦衷。 鞑子只是入关大掠,抢了银粮财物之后就会退回到关外去,而东昌郡王必然也会回到封地。据苏子朋所说,那个抽屉是万万不能移动的,若是去到郡王府中,自然就不能再和他联络,这是李乙丑万万不能接受的事情。 苏子朋曾经说过,只要李乙丑和他合作,用不了三五年的时光,混个功成名就封妻荫子也不过是寻常之事。东昌郡王的身份虽然尊崇无比,但是和那个来自三百多年以后的苏子朋比起来,似乎还是差了些。 不论路躬行如何苦口婆心的劝说,李乙丑只是反反复复的说着“才疏学浅难当大任”之类的客套话…… 因为带着那一千余从鞑子营中解救出来的百姓,浩浩荡荡的队伍在入城之时很是费了些周章,好在有东昌郡王在场,言明状况之后很快就顺利入城了。 这么多的百姓需要暂时安置,还有九死余生的东昌郡王府诸人也得好生伺候着,让邹县官吏好一通忙碌,根本就没有注意到李乙丑等一众盐贩子。 在邹县休整一日,第二日起了个绝早,残存的盐贩子和挑夫们赶着骡马大车,再次踏上南归的路程。 刚出了邹县的城门,身后就传来急促的马蹄之声,还伴随着一声声呼喊:“李壮士留步……” 回头一看,却是东昌郡王。 东昌郡王只带了五七个随从,骑乘快马赶了上来。 “壮士南归,本王特来践行……” “小民何德何能,劳动郡王大驾。” 一番应有的客套之后,东昌郡王很快就切入了正题:“李壮士即诸位义士皆为当世俊杰,本王实心结交诸位。前番许是路詹事没有说清楚,故赶来一晤。若李壮士有所需,可随时来找我……” 昨天入城之前,路躬行就已经把招揽之意说的很明白了。现在东昌郡王又一次亲自赶来劝说,虽不能和三顾茅庐的刘皇叔相提并论,也把礼贤下士的姿态摆了个十足。 若李乙丑有心当郡王府去谋个一官半职,就应该赶紧做出感激涕零状说出“甘效犬马之劳”的话语。 可惜的是,李乙丑实在不想离开扬州,只要还是不想离开那个抽屉,所以又一次婉拒了:“郡王垂爱,小民万般感激,实是有不得已的苦衷。” 既然李乙丑已经很明白的表示不想去郡王府,东昌郡王也就不再坚持,笑呵呵的说道:“此次力战建奴必然天下震动,用不了多少时日,李壮士的威名就会轰传南北。到时候朝廷少不得要有恩旨褒奖。本王虽然爱才,奈何人各有志也勉强不得。你既不愿离开扬州,那便回去扬州吧。临别之际,本王尚有一事不明……” 不用东昌郡王开口,李乙丑就已经知道他想要问什么了。 “郡王可是要问起那道直冲天际的光柱?” “那道光柱光华夺目,以本王之见识尚且不知为何物……” 在逃离鞑子大营之时,李乙丑曾用强光给众人指路。那道强光到底是什么东西,谁也说不清楚。东昌郡王也曾派人在私下里问过几个盐贩子,盐贩子们也是众说纷纭,比较一致的意见就是李乙丑曾经得到过仙人的指点,那道光柱就是仙家的法宝放出的光辉。 终究是大明朝的郡王,见识和阅历比寻常的市井小民要广博很多,所以东昌郡王并不怎么相信虚无缥缈的鬼神之说。奈何那道光柱实在是太神奇也太古怪了,超出了正常的认知范畴,所以才专门问起。 李乙丑当然不会说那是灶君大神给的“宝贝”,却又想不出其他的说辞,马上就支支吾吾起来:“这个……” 东昌郡王是何等精明之人,一看李乙丑的神色就知道此事不方便在众目睽睽之下提起。 随着一声轻咳,那几个随从马上退到十几步之外,东昌郡王这才笑呵呵的说道:”左右已无乱耳之人,可以说说是怎么回事了吧?” 和家里的那个抽屉以及和苏子朋有关的一切,都是李乙丑最大的秘密,是万万不敢对人提起的,奈何东昌郡王揪住此事不放,又不能不说,也只好再次搬出夜梦仙人的那一套陈词滥调来敷衍塞责一番:“在扬州之时,偶作一梦,梦中有位白袍白须的仙人,说是于我有缘……” 夜梦仙人这种说法,糊弄一下寻常的市井小民还可以,却未必能让东昌郡王全然相信。奈何那道光柱实在太过于匪夷所思,而且远远超越了大明朝的科技水准,便是见多识广的东昌郡王也完全不能理解。虽然未必全信,却也只能朝着鬼神玄说那个层面去想了。 神佛仙人终究太过于虚无缥缈,谁也没有亲眼见过,奈何类似的说法已经传承了千年,在不能证实的情况也无法证伪。对于这种“怪力乱神”的说法,就算是圣人也只能采用“子不语”的态度来尽量少数。 贯穿整个大明朝,尤其是在皇室当中,崇佛信道崇尚炼丹已经成为风潮,虽然大多是些蒙骗世人的神棍,也曾经出现过很多匪夷所思的事情。在亲眼目睹了那道强光之后,连素来不怎么信奉鬼神的东昌郡王也开始动摇了。 难道说世间真有鬼神? 本着不可全信也不能不信的想法,暂时取信了李乙丑的说法,虽然百般不解,还是做出一副豁达的态度:“如李壮士这般忠勇仁义之世,便是有些奇遇也不算甚么,你那个能发出强光的物件能不能取出给本王看看?” 把强光电击器从贴身处取出来给东昌郡王观看,奇怪的是反复按下那个按钮却再也发不出强烈的光芒。 这当然是因为电击器电量不足的缘故,但是根本就不知道什么叫做“电量”的李乙丑却恰到好处的给出了一个让东昌郡王非常满意的解释:“想来是王爷洪福齐天,本不该有此劫难,所以仙人才会假借小民只名出手相助。既然王爷已经脱困,法宝也就失去了效力。仔细想来,冥冥之中早有天意。” 没有了电量储存的电击器,还不如烧火棍更加管用,而这个说法却让东昌郡王非常得意。 无论李乙丑如何忠义无双,终究只是个市井小民,不值得仙人垂青。也只有皇家宗室太祖子孙是有如此的福缘,才能享受被仙人暗中保护的“待遇”。想来天上的仙人早就窥破了天机,知道自己要有一劫,所以才专门假借李乙丑之手来拯救。自己脱险之后,法宝也就失去效力,分明就是天意。 这是唯一能够说的通的解释了。 既然一切都是天意,也就无需再深究下去,东昌郡王笑问道:”李壮士此去,有何打算?” “此次经历实是惊险万分,仰赖郡王洪福,从鞑子处抢了些银钱回来,回去之后准备买个店面,过安安稳稳的日子也就是了。” 利用从鞑子处抢来的银钱过安安稳稳的日子,果然是一般市井小民的想法。 东昌郡王微微一笑,从贴身的内兜中取出一方黑色的物件,塞到李乙丑手中:“此物乃是宪宗纯皇帝御赐之物,今日便赏于你了。” 这是一块燕回头的玉佩,只是色泽黝黑,看起来好似是用朽木雕琢而成,捏在手里分量却十分沉重,分明就是上等的墨玉。 “这……宪宗纯皇帝御用之物,小民怎敢……” 听着李乙丑的推脱之词,东昌郡王哈哈一笑:“难得你也知道这是皇家御用之物,足见忠诚之心。本王赏赐于你的就好好拿着吧,有此物在手,当知道皇家威严,有些当说或者不当说的,也就不要四处宣扬了。” 东昌郡王毕竟是皇亲国戚,在鞑子营中所受的那些屈辱若是被别人知道了,实在有损皇家颜面。之所以把这块墨色的玉佩送给李乙丑,其实就是在提醒他不要乱说话,尤其是那些对东昌郡王不利的话语更是不能提起。 李乙丑马上就领会了这一层意思,赶紧把玉佩贴身收藏起来,面色郑重的说道:“小民知道轻重,王爷且放宽心。” 正文 正文_第十六章 民练之事 每到春季,北京城就会刮起大风,早已经成为惯例,只不过今年的大风来的特别早。 惊蛰刚过,就来一场倒春寒,紧接着就开始刮起狂风。 大风嘶吼着,席卷起漫天沙尘疯狂肆虐,已经整整刮了两天,还没有半点要止歇的架势,依旧摧林拔树般的肆虐着。 已是辰时光景,漫天的风沙却把日头遮住了,仿佛傍晚一般昏暗,不得不燃起了几十株粗如儿臂的大蜡。 狂风呼啸,烛光摇曳,太极殿内死一般沉寂。 “奴兵入关,诸军束手,”崇祯皇帝气的通身颤抖,劈手就把手中的奏折摔在书案之下,用尖利的嗓音大叫着:“无能,无用,无耻!” 任凭崇祯皇帝好像疯了一样大喊大叫,阙下二十几个大大小小的臣子谁也不敢说话,全都低着头。 建奴入关大掠已不是一次两次了,这一次却分完严重。 从去年入冬开始,一直到开春,建州奴兵在大明境内纵横几个月,如入无人之境。攻克大的府城三处,连下六七十个县城,屠戮无数市镇村庄,抢走金银、粮秣无数,俘获几十万人口。最要命的是,连皇家宗室都深受其害。 鲁王自尽,滋阳郡王、安丘郡王、东原郡王、阳信郡王等大堆宗室子弟都被鞑子给一锅端了,光是有名有姓的皇家后裔就被砍了一千多人,自大明立国以来,还从来没有发生过这么大的灾祸。 鞑子这次入关,大明朝廷方面其实早有准备。 早在去年秋季,就已经得到了鞑子要入关大掠的情报,并且做出了相应的布置:调集宁远、昌平、保定、顺天等六处大军,动用六个巡抚八个总兵,调动的战兵数量达到四十万之巨。 鞑子兵号称十万,其中还包含着蒙古旗还汉军旗的一些杂牌队伍,打个对折已经算是很不错了,能有五万战兵已经算是高估了他们。而且满洲兵将骄狂自大,很不就没有大明军伍放在眼中,一再分兵的情况之下,本没有多少战斗力。原以为会打个漂亮仗,将气焰日渐嚣张的鞑子迎头痛击,想不到诸军出工不出力,纷纷坐视鞑子肆虐却按兵不动,还纷纷编造出一个又一个“捷报”送给朝廷。 一直等到鞑子抢够了要回到关外之时,白广恩等人才在沧州打了一仗,结果却被鞑子杀的尸横遍野,几乎全军覆没。自此以后,再也没有那个武将敢于说出一个“战”字,眼睁睁的看着建州兵带着无可计数的牲畜、人口从容出关。 任凭满洲鞑子在大明境内抢掠屠杀,大明却束手无策,实在让崇祯皇帝难堪,所以亲自布置战局,准备卡住长城隘口,要和敌人大战一场。 大战的圣旨已经颁布,奈何下边的兵将根本就不想打,眼睁睁的“目送”满洲人从容不迫的离去,却没有出动一兵一卒。 抗旨不遵,畏战至此,按说就应该把当事的主官抓起来大问其罪,要不然大明的律法和朝廷的脸面还往哪里放? 奇怪的那些,那些畏敌如虎的官员不仅没有半点悔过之意,反而比崇祯皇帝还要理直气壮,居然振振有词的索要拖欠的军饷。 前年的军饷都还拖欠着呢,让士卒怎么打仗。要想让当兵的卖命也行,朝廷先把以前拖欠的军饷结算了吧。 大明朝廷出现如此匪夷所思的局面,居然还有不少朝臣为那些畏战的官员说情开脱,认为正值国家用人之计,应该先想办法把军饷凑齐,才能让将士们无后顾之忧的去和鞑子打仗。若是一味的责罚,恐会寒了将士们的拳拳报国之心…… 现如今大明朝的府库都已经可以饿死老鼠了,今年的两千多万缗辽饷还没有着落,哪里还有钱补发前年拖欠的军饷? 没有钱士兵就不打仗,不打仗就的话局面就会更加糜烂,这是一个无解的死循环。 一时间君王黯然诸臣束手,一个个全都装聋作哑沉默不语。 副都御史施邦昭偷偷抬眼看了看诸位同僚,心中暗自得意,故意发出一声响亮的清咳,引得众人纷纷侧目。 不紧不慢的从袖子里取出早就准备的奏章,迈着轻快的步伐出班奏报:“陛下万福,臣奏大捷!” 又来一个报捷的! 自从前几次接连弄出了假的捷报之后,崇祯皇帝已经对这种所谓的“大捷”产生了心理阴影。现如今鞑子兵饱掠一番已经退回到了关外,还有什么捷报可奏的? 虽说恨不得一脚把这个副都御史踹个半死,还得中规中矩的板起面孔问道:“又有什么大捷了?” 前番已经弄出了好几个假的捷报让朝廷颜面扫地,皇帝陛下正在气头上,还敢用假的捷报邀功?你的胆子也太大了吧? 退一万步讲,就算是真的打了胜仗,那也是兵部衙门的事情,或者是由地方将领通过司务司把捷报传过来,你说你一个御史言官报的哪门子大捷啊?这也太假了点吧? 能够成为朝堂上文武诸臣瞩目的焦点,让施御史小小的得意了一下,继续用更加洪亮的声音说道:“东平一战,歼敌万余,解救百姓四万四千六百余,格毙敌酋爱新觉罗博洛,鲁南一带局面为之一清……” 东平?听到这两个字,崇祯皇帝的脸色顿时一喜,腾的站起身来。 副都御史施邦昭赶紧把报捷的手本递了上去。 看了这份报捷的手本之后,崇祯皇帝的脸色终于好看了很多,用一种异常轻松的语气说道:“朕一直都在等东平的战报,果然不复朕望,朝廷的体面终于算是挣回来一些。” 在这几个月的时间里,崇祯皇帝接到的全都是战败的消息,纵然有几份捷报也是在弄虚作假。只有关于东平一战的消息还略微有些指望。因为早在副都御史施邦昭的这份报捷手本之前,崇祯皇帝就已经接到了两份类似的捷报,只是一直担心再弄出假捷报的闹剧,并不怎么敢相信。 头一份捷报来自东昌郡王朱宏治,据他所说,东昌郡王府上上下下团结一心与鞑子死战到底,虽屡屡出现千钧一发的危机情形,却终于打退了鞑子的进攻。不仅毙敌三千,还当场格杀了老奴酋的嫡孙爱新觉罗博洛,战果甚是辉煌。 对于东昌郡王朱宏治奏报的大捷,崇祯皇帝压根就没有信过一个字。 直隶、山东一代的诸王几乎被鞑子一扫而空,连鲁王都自杀了,一个小小的东昌郡王还能真的和鞑子大军打个你死我活?按照大明祖制,诸王是不能有私兵的,他哪里来的军马?凭什么和鞑子硬碰硬的打一个多月?就算东昌郡王号召当地百姓拼死抵抗,也不可能打得过穷凶极恶的满洲战兵。 和东昌郡王的捷报相比,第二份捷报就更加的离奇了,居然是来自南直隶(南京)。 按照南直隶那边的说法,他们听说鞑子破关的消息之后,马上就组织了淮扬一带的忠勇民练北上迎敌。经过几次血战之后,不仅击退了凶焰正盛的满洲大军,还干掉了包括博洛在内的一众敌军高级首脑,让敌军陷入群贼无首的境地。 崇祯皇帝非常清楚南直隶那边的官场是什么样子,那群官员见到好处就会争先恐后,恨不得刮地三尺。明明是山东一带的战乱,关淮扬什么事?他们为什么会组织民练去到山东助战?大明朝的官员好像还没有公忠勤勉到这个份儿上吧? 短短数日之内,就有两份关于东平一战的捷报,按照崇祯皇帝的设想,那边就算是没有真正的大捷,至少也像模像样的打过一场,不像别的地方那样畏敌如虎不敢出战。 副都御史施邦昭的这份报捷的手本说的很清楚,是一个叫文秀之的低级御史在去往南直隶上任的路上与鞑子兵遭遇,因为事起仓促,为了自保只能和路经此地的扬州旅商一起深入虎穴,仰赖皇帝陛下的洪福,又有低级御史文秀之临危不乱镇定从容的指挥,激发了那些旅商的忠勇之心,一番血拼之后终于取得辉煌大胜。 和前两份语焉不详的捷报相比,这个手本就要详细很多,不仅有那一战的详细经过,还有具体的战果和参战人员的名单,甚至连战死的旅商姓名和籍贯都写的很清楚,可信度极高。而且方方面面只要和这场战斗稍微扯上点关系的人员都在争功,愈发证明了此事不虚。 做了十几年的大明皇帝,崇祯对官员们弄虚作假的那一套早已心中有数。虽然东平一战好像真是打了场胜仗,却绝无可能真的“歼敌万余”。 鞑子入关大掠之时,总共才多少人马?怎么可能被一个御史带领下的旅商歼灭一万多? 明明知道官员们把战报上的数字夸大了很多倍,崇祯皇帝也不准备深究了。因为如果没有这场胜利,没有格毙那个叫做博洛的鞑子首领,大明朝的脸面就彻底丢光了。 “民心可用,有功人等厚加封赏。” 只说这一句话之后,崇祯皇帝就不再多言,而是开始认真的琢磨起“民练”二字。 官军有百万之众,不仅要剿灭闯贼和西贼等暴民,还要和鞑子作战,素来败多胜少。大明朝早已伏莽处处遍地烽烟,因为国库空虚就算是拆了东墙补西墙都已经补不过来了。 既然民心可用,何不多起民练? 既能省下一大笔军饷开支,还能抵御贼兵和辽鞑,或许值得一试。 “诸卿,民练之事虽早有谋划,却未为要,以眹观之,不妨兴之盛之。” 崇祯初年,以魏忠贤为首的阉党倒台,以清流自居的东林官员大行其道,无论是在舆论还是声势上都达到了一个巅峰。奈何既无财权又无兵权,始终受制于勋臣,尤其是军事方面,除了喊几句一文不值的口号之外,几乎没有什么发言权。 好不容易有了这么一个机会,自然要趁机抓一抓兵权。 当天夜晚,都御史李邦华和副都御史施邦昭密议一番,给南直隶(南京)那边的同僚修书一封:朝廷将大起民练,当务之要是要抓权在手…… 正文 正文_第十七章 财富分享 顺利返回扬州之后,第一件要做的事情就是先给苏子朋报平安。 把此次贩运私盐过程中所经历的一切全都详详细细的写在纸上放进抽屉里。 在李乙丑离开扬州去贩盐的这些日子里,三百多年以后的苏子朋非常担心,唯恐几百年前的李乙丑在贩运私盐的过程中发生意外。 就好像是在牵挂远方的朋友一般,整天失魂落魄的,每天都把手伸到抽屉里去好几次,希望可以摸到字条什么的,但每一次都让他很失望。 随着时间的流逝,这种失望的感觉愈发强烈,苏子朋开始后悔了,后悔让李乙丑去贩盐。 贩运私盐是危机四伏的勾当,难道说李乙丑在贩盐的过程中出什么意外?若是如此的话,可就糟了。 李乙丑是苏子朋在大明朝的代言人,甚至可以说成是他在另外一个世界的延伸,若是李乙丑发生了意外,苏子朋将会失去整整一个世界。 这些日子以来,每天都要守在电脑桌前,每隔片刻就下意识的把手伸到抽屉里去摸一摸…… 掰着手指头计算时间,按说李乙丑早就应该回来了,为何迟迟没有音讯? 李乙丑的迟迟不归,让苏子朋变得无比焦躁,又因为刚刚和女朋友分手,心情愈发的烦躁起来。 这天傍晚,当苏子朋再次把手伸进抽屉的时候,摸到了几张纸,情知是李乙丑回来了,心中顿时一喜,刚刚和女朋友分手的郁闷心情随即大好。 “这次去往山东贩盐,途中遭遇满洲鞑子兵……” 当初坚决反对李乙丑把私盐贩到河南,就是因为苏子朋曾经仔细的查阅过当时河南的史料,知道李闯会把河南闹个天翻地覆。为了避免和李闯的农民军遭遇,才让他的山东。 作为一个对历史一知半解的普通工科生,苏子朋一直都以为满清是在甲申年之后才进入关内,所以并没有仔细“百度”当时和山东有关的史料。他万万没有想到满清早在和吴三桂联手击败***之前就已经在关内肆虐了。 这一点小小的疏忽看似无关紧要,却差一点要了李乙丑的小命! 看着纸条上密密麻麻的字迹,想象着李乙丑所经历的种种凶险,很是有种身临其境的压迫感。 被鞑子兵追杀,深入虎穴解救同胞,按照二十一世纪的说法,李乙丑应该可以算是兰博类型的孤胆英雄了。 虽说山东之行确实九死一生,终究是顺顺当当的回来了。有了这一次教训,苏子朋暗暗下定决心:以后和李乙丑有关的事情,一定要考虑周全,千万别再弄出这么低级的错误了。 “这次贩盐虽没有赚到,却从鞑子手中抢了不少金银珠宝,算来你还是赚了不少,也算是不虚此行了。你到底抢了多少?” 当李乙丑看到“灶君大神”的这张字条之时,稍微愣了一下,赶紧把这次的“收获”清清楚楚的写在字条上:“我与兄弟们共夺回七箱金珠,我分到了两箱。” “两箱子金银珠宝?着实不少了。有没有想过如何使用这些财物?” 突然之间就有了两箱子金银珠宝,让李乙丑很是有种无所适从的感觉,还没有来得及仔细想想应该怎么使用这么多的金银财物:“此次能够逢凶化吉,自然是灶君大神于冥冥之中护佑我等的结果,我准备多买写大神喜好的精致瓷器名人字画作为供奉……” 说来还真是奇怪的很,这位灶君大神不喜烟火香油,反而喜欢精美的瓷器和名人的字画,着实让李乙丑难以理解。想来神仙的喜好不是凡夫俗子可以明白的,李乙丑也就不去想那么多了。 “既然你已经有了许多钱财,就不用再买字画了。便把所得金银珠宝分润一些给我也就是了,不怕乙丑老弟你笑话,我最近手头比较紧……因为缺钱的缘故,女朋友都和别人好上了?” “何为女朋友。” “就是……按照你们那个时代的说法,就是未过门的媳妇儿。” “未娶之妻与他人私奔,此等奸夫**当捉回来浸猪笼。” 把我的女朋友抓过来浸猪笼?你以为是在大明朝吗?我这边讲究自由恋爱的啊! “大丈夫何患无妻?苏兄不必为一妇人伤神。我这一遭着实发了笔横财,分润一些与苏兄,娶个贤良淑德的大家闺秀,再讨几房美妾估计也够了……”从床底下搬出一个箱子,取出金灿灿的元宝和各式各样的珠玉、翡翠等物,把小小的抽屉塞的满满当当…… 苏子朋一辈子都没有见过这么多的贵重金属,看着眼前这些闪耀着诱人光泽的元宝、金锭,竟然生出一种身在梦中的虚幻感受。 前些日子,因为没钱买金项链,被女朋友狠狠的奚落了一番,大吵一架之后就分手了,搞的苏子朋很没有面子。突然有了这么多金银,苏子朋心底的第一个念头就是拿这些金子铸造几块金砖,给那个瞧不起他的女朋友去看看。 一直以来,苏子朋都是个郁郁不得志的小人物,突然之间就有了这么多的金银,心中自然会生出很多乱七八糟的想法:“老子有钱了,要买一套大大的别墅,再弄辆豪车开一开,虽然不能象李乙丑说的那样讨几房美妾,却可以包养几个漂亮的小妞,风风光光的体验一把有钱人的生活……” 在经历了最初的狂喜和浮躁之后,苏子朋渐渐冷静下来,不住的暗暗叮嘱自己:“镇定,一定要镇定,千万不能因为这么点金银就乱了方寸。” 和抽屉另一头的那个世界比起来,就算是再多十倍的金银财宝,也不足以让苏子朋动心了。 赶紧打开电脑,点开“F”盘中那个名为“大明朝遥控计划”的文件夹,选中其中一份叫做“神助方案第一阶段”的文件,仔仔细细的看了三遍之后,才写下一张字条放进抽屉里…… “李乙丑,你现在已经有钱了,有没有想过要做点什么?” 有钱之后的李乙丑想法非常单纯:“我准备把临街的院墙和破门楼拆掉,再起五间临街的瓦房,然后再在院子里盖一幢两层的小楼。” “然后呢?” “然后再置些天地,招些佃户来耕种,我和老爹就可以舒舒服服的指望吃租过日子了。” 有钱之后就想着置办田产翻盖新房,李乙丑的思维终究还是停留在最原始的层面上啊。 “除了这些就没有别的了?” “我……不怕灶君大神笑话,俺还想买两个粗使的丫头。一来可以让她们给我洗衣做饭,二来么……还可以暖床。” 象李乙丑这种久贫乍富之人,有钱之后没有去狂嫖烂赌已经算是非常靠谱了,买两个丫头来暖脚在当时实在是个非常质朴的想法。 其实苏子朋也很想要两个暖床的软妹子,哪怕是一个也好哇。奈何社会现状完全不同,这种在二十一世纪的人看起来完全是胡闹的行为,在大明朝却是最理所当然的事情。 苏子朋从来也不大关心这些琐碎的生活细节,他只想引导李乙丑走上自己帮他设定好的人生轨迹。 “除了置办田产翻盖新房购买仆役之外,就没有别的想法了?” “没有了。” 在大明朝这个风起云涌的舞台上,你都还没有正式登场们,怎能产生这种小富即安的想法?既然命运把咱们两个交织在一起,我就能让你唱出一台满堂喝彩的大戏。 苏子朋已经帮李乙丑写好他的“人生剧本”,并且准备以“导演”的身份把李乙丑这个男一号推上历史的大舞台。哪怕是李乙丑不想演,也有许多办法让他按照早已经设计好的剧情去做:诱之以利就是最好的方式! “乙丑兄弟,别看你现在赚了几个小钱,其实还差的太远。只要你按照我说的去做,谋取更大的富贵也不过是件轻而易举的事情。” 当初用苏子朋给的“五行玲珑玉”换来了几百两银子,本以为就是大发横财了。后来又在苏子朋的指点下把私盐贩运到了山东,虽然历经艰险还是弄回来两箱子金珠宝贝,看似已经一夜暴富,足够后半辈子过上衣食无忧的富足日子,以李乙丑的见识,这已经算是走了鸿运天照应了。 想不到是,苏子朋居然说自己还能谋取更大的富贵,顿时就来了精神。赶紧写下一张字条丢进抽屉里:“我也不敢奢求太多,只要如扬州的大盐商一般豪富,便是心满意足了。苏兄所言的大富贵如何才能谋取?还往指条明路!到时候必然不会忘记苏兄的好处。” 身为扬州土著,李乙丑也算是见过市面的了,知道真正的有钱人是什么样子:扬州的盐商富甲天下,使唤的银子如同大河流水一般,哪一个不是豪宅连栋良田千顷??哪一个不是娇妻美妾锦衣玉食?哪一个不是前呼后拥仆役成群?李乙丑知道的一个大盐商家中,光是做饭的厨子就有二十多个,还专门养了四个戏班子。 和扬州的大盐商比起来,李乙丑的这点小钱连九牛一毛都算不上。 苏子朋说的更大富贵到底能大到什么地步?难道说我李乙丑也有那些大盐商的财运? 满怀热切之心,守在抽屉前等待着,等待着苏子朋的指点,好让自己成为富甲一方的豪富之人。 很快,一张小小的字条就出现在抽屉里边。 急不可耐的抓起字条,看到上面的内容之后,却有些迷糊了:“招揽匠人?打造铁器?这些东西真的能赚钱么?” “联络你的兄弟,招揽足够多的工匠,打造各色铁器,假以时日,必然胜过盐商十倍百倍。” 在李乙丑的认知当中,那些行盐走盐的大盐商才是最有钱的,其次就是垄断漕运,油水也相当丰厚。却从来没有听说过打造铁器也能发财的。 不过这终究是苏子朋的指点,是来自三百多年以后的信息,想来苏子朋已经有了计较,肯定会发大财赚大钱的。就好像这一次贩运私盐一样,虽然贩盐的本钱都被自己一把火烧了个精光,终究是从鞑子处抢来了更多的银钱。世事难料,峰回路转柳暗花明之事谁又能看得清楚? “我已为你准备了一份详细的计划,你只需按照这个计划去做就可以了。” 正文 正文_第十八章 兴办铁厂 扬州,太白楼。 周六斤穿了一件子簇新的缎子长袍,帽子上的绿玉帽正闪闪发光,举手投足之间俨然就是一副有钱人的做派。 眼看着已经过了正午时分,酒楼的掌柜提着袍子角小跑着过来,微微躬了躬身子,小声问道:“周老爷,后厨都已经把酒席准备妥当,是不是可以开席了?” 和以前那个寒酸的扬州小瘪三相比,现在的周六斤早已今非昔比。因为穷困潦倒,以前都不敢踏过太白楼的门槛,现如今也发达了,直接就把整个太白楼包了下来,不管是跑堂的小厮还是做饭的掌勺大厨,甚至连酒楼的掌柜都得小心翼翼的伺候着。 一声“周老爷”喊的周六斤心花怒放,脸上取故意做出一副很不高兴的样子呵斥道:“我包下你的太白楼一整天,现在才刚过午时,你急甚么?大老爷我的贵客还没有到呢,开的哪门子宴席?都给大老爷我好好的等着,若是伺候舒坦了少不了你的赏钱。” “周老爷教训的是,小人这便去吩咐后厨,先等一等……” 还不等酒楼的掌柜把话说完,李乙丑的身影就出现在了街角。 周六斤赶紧大踏步迎上前去,隔着老远就开始打招呼了:“乙丑兄弟,你可算是来了,大伙儿都在等你呢。” “人都到齐了?” “听说乙丑兄弟有好买卖,大伙的心都如火炭一般滚烫,早就在这里候着了。” 迈步走进太白楼之时,周六斤大声的朝着酒楼掌柜吆喝着:“开席,别象树桩一样傻戳着了,赶紧开席。” 准备贩运私盐之前,李乙丑曾和相熟的兄弟们在太白楼聚过,总共才十三个人,这一次却来了三十多个。 虽然人多,却全都是相熟的。 在和鞑子大战的过程中,最初和李乙丑一起走上贩盐道路那十二个兄弟折损了一半,只剩下六个。贩运私盐本是犯禁的勾当,丢了小命也没有什么好稀奇的,这种事情扬州人早已经习惯了。 这一次贩盐虽然凶险,却从鞑子处抢夺回来许多金银珠玉之物,大家都发了横财。李乙丑最是宅心仁厚,那些战死在山东的兄弟们的身后之事全都大包大揽,不仅风光大葬,还取出一大笔金银厚待其家属。 大家都晓得李乙丑是受到神仙眷顾的幸运儿,跟着他做事情肯定有赚无亏。那六位兄弟虽已战死在山东,但他们的子弟还在,听说李乙丑又找到了一条发财的路子,就毫不犹豫的凑了过来。 回到扬州之后,那些跟着李乙丑一起出生入死的挑夫也得到了丰厚的回报,最少也得到了两个大元宝。听说李乙丑又要召集人手,也想过来参一股。 因为人太多,只能把屏风统统撤掉,挤挤挨挨的摆了四大桌。但众人却无心吃喝,只是想知道李乙丑把大伙召集起来的目的:怎么发财! “上一次贩盐到山东,虽收获了些银钱,却折损了几个兄弟……” 还不等李乙丑把话说完,庒有财就已经打断了他的话头:“乙丑兄弟啊,此间无有外人,都是咱们自家兄弟。现如今这世道,咱们这样的穷光蛋若不冒些风险,哪来的富贵日子?贩盐本就刀头舔血的勾当,生死各安天命,谁也说不得什么。既然大伙都来了,就是想跟着你再博一搏,有什么发财的路子就说出来,大伙一条心的跟着你干也就是了。” 赵满仓已经战死在山东,但他的弟弟赵满屯却依旧热切:“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的道理大家都明白的很,乙丑兄弟就莫说客套话了。若是还去山东贩盐,也算我一份。” “算我一份。” 大家都是穷拍的穷鬼,看了李乙丑周六斤等人一夜暴富的经历之后,早就羡慕的眼珠子都要红了。反正这世道人命也不值钱,还不如拼着冒些风险去博个富贵。 鞑子的军营中都能杀个通透的逃离出来,顺便还大大的发了一把利市,看来李乙丑果然是有神仙眷顾的,跟着他干铁定没错。 “既然兄弟们信得过我,那我也不客气了,”李乙丑站起身来,刚要开口之际,他的铁杆兄弟周六斤已经快步走到门口,对着那个端茶倒水的酒楼小厮说道:“这里不用你伺候了,下去吧。没有我们的召唤,谁也不许上来。” 说话之间,从袖子里摸出一小角银粒子塞到小厮手中,那小厮欢天喜地的下去了。 “好了,好了,再也没有外人,乙丑兄弟可以放心大胆的说了。” “把脑袋系在裤腰带上去贩盐的勾当再也做不得了,这次咱们做点稳稳当当的事情。” 稳稳当当还能赚大钱的营生,自然比刀头舔血的勾当要好的多。众人全都瞪大了眼睛屏住了呼吸,等着李乙丑说出那个发财的路子。 一时之间,酒楼上鸦雀无声落针可闻。 “打造铁器。” 当李乙丑说出最终的结果之时,众人全都是一副茫然的神色,还以为是自己听错了呢。 “乙丑兄弟,你说要做什么?” “打造铁器。” 打铁?这就是李乙丑发大财的门路?众人顿时大失所望。 扬州城内外大大小小的铁匠铺子,就算没有一千家,五六百家总是有的。“穷的叮当烂响”这句话就是专门用来形容铁匠的,可想而知打铁是件多么没有前途的营生。 要是打铁也能赚大钱发大财的话,铁匠们何至于穷的连饱饭都吃不上呢? “那个……乙丑叔啊,你是不是搞错了?”水生大哥的儿子叫孙立柱,是个十六岁的小伙子,因为家里的光景恓惶,长的分外瘦小,一双眼睛却是大的出奇。按说李乙丑也比他大不了几岁,但是还得按照辈分乖乖的喊一声叔:“乙丑叔,我大舅就是个铁匠,打了半辈子的铁,我舅母害了喘病都没有钱医治,实在穷的过不下去了,只好把我的表妹卖了……” 铁匠们穷的都要卖儿卖女了,李乙丑却对这个行业情有独钟,实在让人想不通。 打造铁器本就是苏子朋的安排,直到现在李乙丑都弄不明白他为什么一定要自己去打造铁器。 不过苏子朋终究是三百年后的人,目光肯定深远,,就算是想不明白也得按照他给的那份计划书去执行,说不准哪天就会发大财呢。 “我说的打铁不是开办一般的铁匠铺子,而是要召集许多匠人,弄一个大大的铁厂,专门出产各色铁器。” 说了半天还是打铁呀,只不过规模大了些而已,这真的能赚钱么? “赚钱不赚钱的,现在还看不清楚,不过我估摸着肯定是能赚钱的,而且是赚大钱。” 作为李乙丑的死党,周六斤已经从他模棱两可的话语中听出了一丝弦外之音。 李乙丑为人素来稳重,不可能在看不到赚钱前景的情况下就冒冒失失的弄一个很大的场面出来。莫非…… 拽了拽李乙丑的袖子,周六斤说话之时的语气已经变得异常压抑,用很沙哑的声音小心翼翼的问道:“乙丑兄弟,打造铁器的事情怕不是你的本意吧?” 李乙丑什么话都没有说,只是微微的点了点头。 看到这个动作,周六斤顿时心中雪亮,狠狠的一拍大腿,满脸都是充满期待的兴奋之态:“说了这么多都是废话,你直接说是神仙的意思不就全齐了?” 自从众人见到那个可以发出强光的“法宝”之后,就坚定不疑的相信李乙丑是得到了神仙的眷顾,他所做的事情必然得到了神仙的指点。 通过抽屉和三百年后的苏子朋交流,这是李乙丑最大的秘密,当然不会说给众人知道。其实就算是说了,众人也理解不了,还不如将错就错的说成是神仙的眷顾呢。其实在李乙丑的心目当中,苏子朋这个来自后世的朋友,光凭他那洞察未来的眼光和各种各样无比神器的小物件儿,就算不是神仙也和神仙相差无几了。 说话之间,周六斤赶紧拱手为礼,朝着天空遥遥一拜:“既然是上界神仙的意思,那还有什么可说的?莫说是打铁了,就算是挑粪,我也得抢着干。这是天意啊,还有什么比天意更大的?算我一股,我跟着你打铁去。” 直到此时,众人方才如梦初醒。 怪不得李乙丑要坚持开办没有前途的铁器工房,原来是得到了神仙的指点。 上一次去山东,原本是去贩运私盐的,结果遭遇了鞑子兵,本以为已是必死的结局,却又挣了条命回来,还顺手大鞑子大抢了一把,捞回来不少金银财宝。由此可见,天意难测,神仙在想些什么根本就不是这些凡夫俗子可以理解的 打造铁器其实不赚钱,但这是神仙的意思,天知道什么时候会出现峰回路转柳暗花明的情形,估计还是象上次去山东一样,从根本就想不到的角度赚来大笔的银钱。 左一个神仙右一个天意,让众人顿时就变得无比热切,纷纷叫嚷着要入股,哪怕是亏本的买卖也死心塌地的要和李乙丑做下去。 “开办铁器厂子,肯定需要铁匠。我有个亲戚就在匠户营。只要管稍微给几个铜钱,或者是管几顿饱饭,随随便便就能拉几十上百个铁匠过来。” “匠户营的匠户们穷的连裤子都穿不起了,找几百个匠人也不是什么难事。关键是得有个场地……” 素来少言寡语的张三哥很少开口说话,但每次开腔都言之有物:“说起开办铁器厂子的场地,通泗门那边就有块空地。本是属于河道衙门的清埠所,已几十年没有用过,只要想法子给衙门里的头头脑脑塞点银子过去,我估计也不难办。” 通泗门乃是扬州的西门,属于比较偏僻的所在,清埠所的那块空地李乙丑也是知道的,早就荒了这么多年。若是作为铁器厂的选址,也是个不错的场地。 “好,此事就委托张三哥了。”回过头来,李乙丑笑道:“诸位兄弟,铁器厂子若是办成了,就算是咱们大家的,接下来是不是应该好好的商议商议入股事宜了?” 正文 正文_第十九章 花开两朵 大明朝的李乙丑可以用金银去买任何他想买的东西,二十一世纪的苏子朋却不能那么干,只能想办法把这些贵重金属先换成红彤彤的领袖像。 虽说银行就有此类的兑换业务,苏子朋却不敢去,因为这些金元宝和银锭的来路根本就说不清楚,若是拿到正规渠道去兑换,很有可能会引来不必要的麻烦。 想了好半天之后,才来到街口的一个银匠摊位,掏出一根“黄鹤楼”和这个老银匠套起了近乎:“师傅,忙着呐?” 正在低头打造银饰的老银匠接过那根“黄鹤楼”别在耳朵上,继续忙着手中的活计,随口答道:“不怎么忙,现在的生意不是很好,小伙子你是不是有什么活要让我做?” “没有,没有,”苏子朋又看了看老银匠身边那面写着“回收二手金银”的小牌子,自己也点上了一根黄鹤楼,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问道:“我就是想问问你们收购金银是什么价。” “哦没原来是这样啊,黄金两百八,白银三块六。”或许是因为职业的缘故,老银匠抬头看了苏子朋一眼,感觉这个年轻人有些眼熟,想来应该也是附近的住户,虽然叫不出名字,肯定经常在附近出没,应该不是来销售贼赃的犯罪分子,所以又专门补了一句:“这是足色的价码。要是成色不好还得另讲价。” 在来到这里之前,苏子朋早已经在网上查阅过金银等贵重金属的回收价格,这个老银匠的报价低了一成还要多。看来这种收购二手货的小摊子果然很黑。 “师傅,你帮我看看这些货色能不能收?”苏子朋取出玉米粒大小的一块金子和花生米大小的一块白银。 老银匠戴上眼睛,眯缝起眼睛把那两小块金银看了又看,又测了一下成色,下意识的把苏子朋拉到身边,小声说道:“成色还行,银子就是这个价了,金子我可以再多你给两块钱,小兄弟要出货?” 老银匠的眼光非常毒辣,一眼就看出手中的这两小块金银的断口都是新的,分明就是从大块金银上面裁剪下来的边角货,知道苏子朋是一个不小的客户,必然有很多货要卖出。 苏子朋不动声色的点了点头:“嗯。” “有多少?” “金银元宝各一个。” “大的还是小的?” “银元宝是大的,金元宝是小的。” 一个大元宝是五十两,普通的也有二十五两,最小的那种是十二两,这是一笔很大的生意。 老银匠马上说道:“来路不会有什么问题吧?” “都是祖上传下来的东西,最近手头紧,急等钱用……” “那好,我给你留下个联系方式,”按照行业内部不成文的规矩,老银匠没有问苏子朋的姓名和手机号码,而是把自己的手机号码给了他:“小兄弟的货不少,我没有那么多现金,得回去准备一下。下午两点你打这个电话,咱们一手钱一手货,交易地点你定。” “OK。” 短短几分钟时间,就敲定了这笔生意。 下午两点,交易就在市中心附近的一家快捷酒店当中进行。 苏子朋把一个金元宝和一个银元宝拿出来:“这就是我要卖的东西,钱带来了没有?” “不忙,我再瞅瞅。” 老银匠取出随身携带的各色器具,把两个元宝测了又测看了又看,折腾了足足有五分钟才略带歉意的说道:“这么大的量,我不得不慎重一些,小伙子你别着急。” “没事,你随便测随便看。” “已经看好了,东西没错,开始交易吧。” 两个元宝一共卖了二十万挂零,苏子朋把成捆的钞票装进随身携带的背包里,正要转身离去之时,就听那老银匠说道:“小兄弟,和你合作挺愉快的,下次有生意了记得照顾我。” 在这个行当淫浸了几十年,老银匠早已成了人精,估计眼前的这个年轻人可能还有存货,所以才专门说了这么一句看似是“客套话”的话语。 苏子朋终究年轻,在阅历上和老银匠相去甚远,马上就随后说道:“好,下次有机会我还找你。” 金银是硬通货,老银匠给苏子朋的收购价本就不高,哪怕不经过加工直接卖给同行,倒倒手就能赚三万多,自然愿意多吃进一些。听了这句话之后,马上就确定苏子朋手中的“祖传之物”绝对不只是眼前这两个元宝。 老银匠笑呵呵的说道:“不论小兄弟什么时候才出货了,只要到摊子上找我就行,随时恭候。” “好的。” 二人相视一笑,分头离开了快捷酒店。 回到住所之后,苏子朋把背包里的钞票全都取了出来,在床头摆的整整齐齐,数了一遍又一遍还是感觉不过瘾,一直数到手指发麻才不得不暂时停下来看着床上的钞票呵呵傻笑。 对于很多人而言,二十万只是一笔小钱,别说买房子了,连买个厕所都很困难。但是对于苏子朋这个穷鬼而言,二十万现金绝对是一笔很大的数目,是他这辈子拿到数额最多的一笔钱。 以前李乙丑也曾经给过几个明朝的物件,但并不是所有古代的瓷器、字画都算是古董,所以那些鸡零狗碎的盘子、碟子之类的东西也不值多少钱,最多只能帮苏子朋解决一下房租问题而已。 以前没有钱的时候,总是感觉有很多需要花钱的地方。现如今突然有了二十多万,却不知道应该怎么花了。 二十一世界和大明朝隔着好几百年,科学技术更的天差地远,但人的本性却没有多大的差别,此时此刻的苏子朋和刚刚变卖了“玲珑玉”拥有几百缗钱的李乙丑是一样的心境。唯一的区别在在于:身在大明朝的李乙丑只是***的想要赚取更多钱财,而二十一世界的工科宅男苏子朋非常清楚这几百年的历史走向,也很清楚的知道自己应该去做点什么。 把“久贫乍富”的兴奋心情按捺下去,打开电脑的“F”盘,点开那个名为“大明朝遥控计划”的文件夹,找到那个叫做“神助方案第一阶段”的文档,鼠标双击…… 一定要一步一步按照设定好的方案来执行每一个细节,让抽屉那头的大明朝按照自己的预想走上另外一条道路。 为了方便交流,苏子朋专门买了一台二手的打印机,只需要在键盘上敲出想说的话,把字体调整为“繁体”,很快就可以打印出来,比手写要快捷的多。 抬头看了看桌子上的那两个小座钟,一个是下午四点钟,一个是傍晚七点钟。 下午四点钟表示的是苏子朋这边的时间,至于另外一个……表示的是李乙丑那边大明朝的时间。 这些时日以来,每天晚上都要利用“笔谈”的方式和李乙丑交流,在抽屉里频繁传递小纸条了解另外一个时空的状况。 每天晚上的这个时间,苏子朋都会紧闭门窗,埋首在电脑桌前和李乙丑“交谈”。 象以往那样写好了一张字条放进抽屉里,轻轻的拍了拍抽屉的挡板。 在另外一个时空的李乙丑马上就察觉到了抽屉的轻微震动,赶紧打开抽屉,果然发现了“灶君大神”的字条:“铁器工厂之事进展的怎么样了?” “场地已经买了,工房和院墙还没有建好。拢共招揽工匠二百四十一人,学徒四百余。” 在这么短的时间之内就聚拢起了六百多人,虽然生产效率无法和现代化的企业相提并论,单纯从规模上来看,已经算是个不小的工厂了。 “其实工匠很好找。扬州本就有数个匠户营,营中匠户早已经穷困不堪,我允诺每天管两顿饱饭,技艺纯熟的匠人每月有九百文工钱,学徒减半,自然会有无数人争抢着过来干活。” 匠户营?那是什么东西?苏子朋赶紧“百度”了一下。 所谓的匠户营,其实就是大明朝军户制度下的产物。 按照大明朝的制度,军户世袭,一旦成了军户子子孙孙都是军户,不允许经商不允许从事其他劳作,只能老老实实的做军户。随着大明朝官场腐败成为社会常态,残酷压榨军户成为地方军官生财的不二法门。绝大多数军户的生活状况都十分凄惨,沦为军官的私奴。 匠户是所有军户中最惨的,尤其是自万历年后,连最基本的饱暖都成了问题,很多匠户甚至冒着杀头的风险逃籍,可想而知匠户的生活有多么悲惨。 “你使用匠户为工,不怕卫所的军官找你麻烦?” “卫所的军官也是人,也为了钱财奔波,只要隔三差五的请他们吃喝一次,再塞点银钱过去,他们乐得让匠户们到我的铁器厂来做工。” ”既然如此,不妨多招揽些人手。“ “如今出产的铁器并不赚钱,养着这些匠户其实是蚀本的买卖,若再招揽,只怕会亏的更多。” “钱财之事你不必考虑,我会想办法替你解决。” 有了苏子朋的允诺,李乙丑当然不怕亏本,马上就答应招揽更多的工人。 询问完了铁器工厂的种种细节之后,苏子朋把一张早就准备好的A4纸放进抽屉。 “苏兄,这是何物?” “这是我给匠户们设计的工作服……服饰。” “用匠户做工,我已经付过工钱,还管他们两顿饱饭,没有必要再给他们分发衣物吧?” “有必要,很有必要。” “小人对那些匠户已经非常好了,再给他们做衣裳,又是一笔开销……” “必须保证每一个人,不论是技艺纯熟的匠人还是学徒,每个人都要穿上这样的衣裳。说了你也不明白,就不必细问了,按照图纸上的样式给匠户们制作衣物吧。记住,穿上这身衣裳就是你的人了,需善待之。” 正文 正文_第二十章 饥寒交迫 还带着一抹嫩黄的桑叶下,野蚕已经结出了枣核状的茧子,旁边的野榴树上刚刚冒出一点火红的花骨朵,麻蝉儿就已经在高声唱和了。 太阳才刚刚升起竹竿子高低,热气就已经开始蒸腾,白花花的阳光虽然不怎么毒辣,天气却异常闷热,一丝风都没有。 因为已经饿了整整两天,肚子里一点食都没有,好不容易才随着牙行的牙纪走到这里,李初九已经累的不行,摇摇晃晃的几乎要倒下去,却咬着牙硬撑着。 “哥,这儿的东家要咱们不?” 天气本就闷热,腹中饥火难耐,虚汗出了一身又一身,早把那破烂的衣衫湿透了,紧紧的贴在身上好似糊了一层烂泥,难受的紧。听到妹妹的询问,李初九还是努力挤出一丝笑容,做出一副很有信心的样子:“要,指定要咱。我听牙行的牙纪说这个铁厂的东家需要很多人手。咱们有手有脚啥活都能干,有的是力气,怎能不要咱们哩?” 这话也只能用来给自己增添一点点虚无缥缈的信心罢了,其实李初九的内心中也没有多少把握。 李初九才刚刚十五岁,身材本就瘦小,长的又矮又弱。因为常年营养不良的缘故,纤细的四肢好似芦柴棒,却挺着个水肿的大肚皮,连走路都打晃了,哪里来的一把子力气? 李初九的老家在河南归德府,家中本就贫寒,前年刚刚遭了水灾,紧接着李闯就杀了过来,不仅强抢走了仅有的一点口粮,还把父亲拉起做了民夫。后来左良玉左大帅率领大明官军前来,原以为有些指望。想不到左大帅的官军比闯贼还要狠辣,一帮兵痞把家里的茅草屋付之一炬,还动刀子屠村,据说是要砍了那些可怜的村民的脑袋去冒充军功。李初九的母亲和两个哥哥全部葬身于大明官军的屠刀之下,幸亏他和妹妹躲藏在枯井中才逃过一劫。 天灾人祸交加,官军比闯贼还要狠毒,老百姓已经没了活路,只能带着妹妹逃难。 辗转流离吃尽了苦头,好不容易才来到淮扬。原以为只要来到富庶的淮扬就算是讨饭也饿不死,做了几个月的乞丐之后才明白,讨饭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不是说喊几句“好心的老爷给口饭吃”就真的可以讨到一顿饱饭,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只会面临无情的棍棒,还要时时提防恶人把妹妹给拐了去卖掉。 今晨正在沿街乞讨之时,忽然听到牙行的牙纪说这边正在招揽人手,只要肯用心干活,一天能吃到两顿饱饭,还有工钱可拿,李初九什么都没有想,拉着妹妹就过来了。 工钱不工钱的就不想了,只能要吃上一口饱饭挣个活命就已经万分知足。 来到这里之后,李初九才发现情况远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乐观:因为来这里找活干的人实在是太多了。 如今这世道,天下大乱民不聊生,最不缺的就是人手,满世界都找饭吃的流民,以李初九的身体状况,东家恐怕很难看得上他。 几百号流民排气了一字长蛇阵,等着东家验看,过关了就可以领导一个竹牌子,拿到竹牌子的人无不欢天喜地。 一手拉着妹妹,在长长的队伍中一步一步往前挨,眼看着已经过了正午,天气愈发的闷热起来。 因为太久没有吃过饭的缘故,李初九的脑袋嗡嗡直响,眼前飞舞着无数个金色的小星星…… “开饭喽。” 随着一声呼喊,十几个粗壮的妇人抬来几个硕大的木桶和竹匾。木桶里装的是杂合面的汤面,竹匾里满满都是高粱面和黄黍面掺和在一起的窝窝头。 干活的工匠们纷纷抄起碗筷围拢上去,几百号人一起吃饭的场面蔚为壮观。呼噜呼噜喝汤的声音好似狂风吹过河面,空气中飘荡着饭菜的香气,让李初九的饥火更甚,喉头上下移动,拼命的吞咽着口水。 “哥,我饿……” “蛾子,你放心,马上就轮到咱了。只要东家用了我,咱们也去吃两碗汤面。” “我至少能吃三碗。”十三岁的妹妹竖起三根手指,一双大大的眼睛直勾勾的盯着前面的木桶和竹匾:“还能再吃俩窝窝头。” 妹妹也饿了好几天,因为长时间吃树皮草叶,手脚早就浮肿的不成个样子。 在这个世界上,妹妹是李初九唯一的亲人,为了能让她活下去,李初九可以去做任何事情。 随着队伍的缓慢前移,李初九终于来到那张桌子面前。 桌后的周六斤摇着蒲扇,只看了这个河南少年一眼,就把手一挥:“下一个。” “老爷,俺能干,俺有的是力气。” 周六斤的鼻子里发出“哼”的一声,很不耐烦的说道:“一阵风都能把你吹趴下,有个屁的力气,下一个。” “老爷,老爷,”好不容易等到这个机会,却连试都没有试过就比眼前这位穿着缎子长袍的老爷给刷下去了,李初九的眼珠子都要红了。 “噗通”一声跪在桌前,大声的叫嚷着:“老爷,老爷,俺看着瘦小,真的很有力气,啥活俺都能干。您就赏口饭吃用了我吧,我妹妹都快……快饿死了。” “满世界都是快饿死的人,我们这铁厂也是掏银子办起来的,不是施粥放赈的地方,养不起闲人,你还是去别的地方看看吧。” “俺不是闲人,俺真的很有力气。”李初九是真的急了,猛然跳将起来,跑向左前方一把就将那块娄子大小的青石抱在怀中。 眼前金星乱冒,耳朵里好像钻进了一百只苍蝇,嗡嗡响个不停。也不知哪里来的力气,咬着牙硬是把这块一百多斤的石头举过了头顶:“老爷,您看看,我有力气,俺不要工钱,给口吃的行……” 以李初九的身体条件,这般强行举起巨石早已经超过了他的承受能力。胸中气血翻腾,脸色煞白如纸,一股热流顺着喉咙涌到了口中,又硬生生的咽了回去。 当他开口表明自己有力气的时候,唇齿之间早已经一片殷红。 只要是有眼睛的人都可以看得出来,这个瘦弱的少年已经到了强弩之末,就算他现在能举起石头,以后肯定也要在床上躺个十天半月的才能恢复过来,或者说这个人干脆已经废掉了。 “放下吧,给他个牌子。” 负责面试的周六斤刚刚发现李乙丑就站在身后,赶紧起身说道:“乙丑兄弟,这个人……怕是要废了,以后指定不能干活。我知道你宅心仁厚,可咱们这是打开门做生意啊。天底下到处都是这样的灾民,咱们可怜不过来。” 李乙丑当然知道“可怜不过来”是什么意思,只是苦笑着摇了摇头:“好歹也是条命啊,给他碗饭吃吧。” 说着就从桌子上拿起一块竹牌子丢给李初九。 虽已经感觉天旋地转,却连嘴角流淌下来的鲜血都顾不得擦一把,赶紧再次跪倒朝着李乙丑不住磕头:“大老爷万福金安,俺一定好好干活。” “好了,好了,去那边取一副碗筷先吃点东西吧。” “多谢大老爷,”话语声中,李初九早已飞跑过去,拿起一个木碗恶狠狠的在木桶里一舀,顺手抄起四个窝窝头,又回过头来用满是畏惧的眼神看了看周六斤,赶紧又放下两个。 一手端着热气腾腾的汤面,一手拿着窝窝头飞跑回来,半跪在妹妹面前,用激动的不成强调的声音说道:“吃,蛾子你块吃吧,这是能活人的饭食,赶紧多吃一些。” 李初九的妹妹蛾子如同几辈子没有吃过的饿死鬼一般,丝毫也不顾忌那骇人的温度,接过木碗一口气就把面汤喝下去大半。也不用筷子,直接把脏兮兮的手指伸到碗中,勾起一根面条送到李初九的嘴巴:“哥哥你也吃……” 用手指挑着这根面条,就好像是举起了整个世界一般,虽然已经饥饿难耐,却舍不得一口吞下去。而是把面条举的高高,迎着白花花的太阳仔细观看,仿佛这根面条就是世界上最金贵的宝贝,错过了这一次就再也见不到了。 仔细的嗅着面条的香气,仿佛是在品尝天地之间最美味的珍馐佳肴,一点一点的凑到唇边,轻轻的咬下去一小段,细细的品尝着…… 只吃了一根面条之后,李初九就再也舍不得吃了:“我吃饱了,妹子你吃吧。” “哥,你才吃了一根哩。碗里的都吃了,我还有窝头呢。” “我是真的吃饱了……” 兄妹二人的推让让李乙丑鼻子一酸,又拿起一块竹牌子丢在李初九的脚下:“以后就让这丫头到厨房帮灶,顺便做做洗洗涮涮的杂活,不许偷懒。” 李初九兄妹先是愣了一下,马上就反应过来,赶紧按着妹妹的脑袋大叫:“蛾子,大老爷赏你饭吃了,快给大老爷磕头。” 兄妹二人以头抢地,磕的邦邦有声,脑门上一片乌青。 等到李初九兄妹二人抬起头之时,李乙丑早已经走开了。 这一顿饭,比李初九的身材更加瘦小的蛾子消灭了三个窝窝头,要不是担心东家嫌弃他们吃的太多,肯定还能再吃下同等的份量。 虽然还远远没有达到吃饱的程度,但是李初九兄妹已经非常满足了。 肚子里有了食物的那种感觉,比在天堂还要美好。李初九用梦呓一般的声音对妹妹说道:“这位大老爷真是善人,怕是活菩萨转世来救咱们的吧?” 妹妹蛾子舔着手掌上的窝头渣滓,很满足的说道:“有饭吃就有活路,哥,咱俩可得好好的给这个大老爷干活,万万不能偷懒哩。” 和扬州人比起来,李初九兄妹更加明白外边的世界是什么样子:天灾人祸,兵刀血火,哪里还有百姓的活路。若是好好干活就能挣个活命,这里已经可以算是天堂了。 正文 正文_第二十一章 集体归属 \t\t到了芒种前后,李乙丑的铁器厂已经显现出雏形。 两大溜青砖瓦房就是最主要的“锻造车间”,炉火彻夜不熄,几百个匠人和学徒在里边生产各色农具、器具。东边是库房,各色铁器的粗坯和成品堆砌其中,光是门钉和船钉就已经占满了两间库房。 为匠人们做饭的厨房在西边,伙夫与厨娘进进出出。工具间刚刚上梁,估计要到小暑前后才能彻底完工。 整个铁器厂的外墙已经基本完工了,还没有来得及粉刷。一丈四尺高的大墙显得分外高大,比内城的城墙也低不了多少了。 只是工匠们住的工棚还没有开始建设,只能先在临时搭建的芦棚子里居住。按照李乙丑的计划,工棚要建工房也要修,还要平整地面,还要修出一条直通埠头的道路,里里外外都要使用人工。到了最后,全都折算成白花花的银子。 完全可以想象得到,这个铁器厂彻底建成之时,肯定要花费无数银钱。指望打造镰刀、车轴、门钉、船钉等等这些鸡零狗碎的铁器,猴年马月才能收回成本? 让所有人都无法想象的是,李乙丑和他的兄弟们,似乎完全没有考虑成本和盈利的问题,只是***的要把铁器厂建成。 在周六斤、庄有财、张三哥等人的心目当中,未尝不知道铁器厂是亏本的买卖,就算是干的好也赚不了多少钱。却没有谁去计较这些,因为大家的心里都有一个有些飘渺的希望:李乙丑是被神仙眷顾的幸运儿,既然开办铁器厂是神仙的意思,那就铁定没有亏本的道理,必然大赚特赚。虽然谁也看不到赚钱的希望,却从来都没有怀疑过这一点。 事实证明,大家对李乙丑的信赖是绝对正确的。因为在五月节钱的第一次结算当中,所有的股东都惊讶的发现:作为周转资金的银子不仅没有减少分毫,反而凭空多出来几百两。 铁器厂的基础建设还没有完工,一直都在大笔大笔的花钱,光凭卖点镰刀、钉子什么的赚来的那点小钱,根本就不够解决将人们的伙食,怎么可能会赚钱呢? 对于这个问题,只有李乙丑心知肚明。 铁器厂肯定是亏钱的,而且亏了不少。之所以出现这种匪夷所思的状况,完全是因为苏子朋的帮助:每隔几天,他就会给他几块样式稀奇流光溢彩的精美“玉石”,有一次甚至给了他一柄通体透明的“玉如意”。 把这些来自三百多年以后的精美物品拿出去偷偷卖掉,换回银钱补贴到铁器厂的账目之上。 这么低级拙劣的手法,哪怕是目不识丁的周六斤等人也可以轻易察觉,更别提瞒过精明的张三哥了。虽然铁厂的股东多达三十几个,每一个人都察觉到账目上的异常变动,却没有一个人说出来,更没有谁去过问这件事情。 在所有人的心目当中,之所以出现如此诡异的现象,合理的解释只能有一个:必定是那个保佑着李乙丑的神仙在暗中帮忙,使用了“五鬼搬运”之类的法术,把白花花的银子弄到了铁厂里边。 连神仙都帮着搬银子,这么美的事情,大家都唯恐神仙的力气不够搬的太少,谁要是敢去追查这些银子的来源,必然会成为众矢之的,被大家群起而攻之。 所以,每一个股东都对这件事情保持了沉默,从来也不过问铁厂的账目细节,李乙丑说账上有多少银子那就是有多少了。 端午这天早晨上工的时候,后厨那边传来凄厉的猪叫声,每一个匠人和杂役都满怀期待的盼望着今天的午饭:因为他们早已经听到某个伙夫传来的消息,东家今天放翻了一口大肥猪,要让大家都吃到点荤腥。 在这些干活的人当中,绝大多数一年到头都吃不到两口肉,尤其是那些逃难过来的流民,已经很久没有见过荤腥了。 听说今天能吃到肉了,每一个人都暗暗心喜,不时扭头朝后厨那边观望。 “要说咱们这位东家,着实是个善人。” “别地的东家,就算给咱们吃米糠,也得想方设法的从工钱里扣出伙食的钱来。咱这个东家可是管饱的,而且是一天两顿饭。啧啧,两顿饭呀。” “上个月的工钱都给支了,你们谁见过不到年底就支工钱的?善人?这都可以算是活菩萨了。” “我小舅子听说咱们这边好,哭着喊着要来干活。可惜他没有这个福分,咱们东家这边的人手已经招满了,幸亏我来的早……” “今天过端午,我估摸着又可以支工钱了吧?” 浓郁的肉香从后厨方向飘荡过来,嗅到这股味道的人们心痒难耐,连干活的心思都淡了几分,不住的抬头看看天上的日头,默默的计算着还有多少时辰才能开饭。 已经很久没有吃过几口肉的人们,闻着飘荡过来的肉香,简直就是一种煎熬。 好不容易熬到了未时初刻,随着一声锣响——这是开饭的信号,早已经按捺不住的众人纷纷跑到外边的空地上。 十几个装满了肥肉炖菜的大木桶一字排开,散发出诱人的香气,和往常一样,木桶旁边是大竹匾里放着窝头。 虽然早已经食指大动,恨不得扑到木桶那边先挑几块最肥的刀口肉尝尝,但众人还是拿捏着排好队伍,等待着大快朵颐的时刻。 东家李乙丑站在一张桌子上,扯开了嗓门大喊着:“给大伙添点荤腥,每人一大勺子肉菜,窝窝头管够。今天是端午,还给大家准备了点米粽,每人一个。” “嘿嘿,多谢东家了。” “东家多福多寿。” 在一片乱糟糟的称颂声中,李乙丑摆了摆手,顿时就安静下来:“吃了这顿饭以后,后半晌就不用干活了。可以到张管事那边先去支点工钱,每个匠人一百个钱,其他人七十个,有家的可以带回去,没有家的随便去外边买点东西,反正钱给了你们我就不管了。不过咱们有言在先,明日辰时一定要回来干活,若是错过了时辰,就自己卷铺盖走人吧。” 这个东家哪里都好,就是太严厉了些。他定下的规矩,是万万不可违抗的,若是哪个犯了规矩,立刻就得走人。 铁器厂里边上上下下好几百号人,没有点规矩终究不成,所以大家对此都表示理解。既然东家给了半晌的假,有家的自然可以回去看看,顺便和家里的婆姨睡一觉,明日准时来上工也就可以了。没有家的只管去棚子里睡大觉,或者拿着新支的工钱去外边买壶酒什么的享受享受。 这年月,有酒有肉,简直就是神仙一般的日子啊。 “我话讲完,开饭吧。” 虽然每人只有一大勺子肉菜,却是难得一见的奢侈美食,绝大多数人狼吞虎咽的饭碗中的肉块一口吃下,吧咂着嘴唇品味油腻的享受。只有少数人一点一点的细嚼慢咽,仔仔细细的品尝着肥肉的香味。甚至有些心眼儿多的人会把碗里的肉块挑出来,趁着别人没有注意的机会偷偷拢到袖子里,准备带回家去给老人孩子也开开荤…… 每到傍晚之时就准时回家,端坐在桌前和三百多年以后的苏子朋苏兄弟以“笔谈”的方式聊天,已经成了李乙丑每日必做的事情。若不是如此,就好像缺少了点什么似的,浑身上下都不自在。 “苏兄,你那边是什么世道?” “什么世道?这话是什么意思?” “你那边是哪位皇帝陛下临朝?用的是什么年号?” “我这边没有皇帝。” 没有皇帝?怎么可能没有皇帝呢?天下不可一日无君,这是连三岁的娃娃都明白的道理,怎么会没有皇帝呢?若是没有皇帝,这九州四海之地岂不是没了主人?全天下的老百姓都听谁的命令呢? 横亘在李乙丑和苏子朋面前的,是三百多年的漫长历史,虽谈不上沧海桑田的巨变,也有很多东西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关系的改变,政治体制的变革,等等这些,都不是三两句话能说明白的,所以苏子朋很明智的选择回避这个话题: “从你的那个时代开始,历史发生了一连串巨大的变化,很难对你说清楚。你只需要知道我这边没有皇帝就好了。” 虽然苏子朋不想在这个问题上继续下去,但李乙丑却始终弄不明白一个问题:“几千年来,虽说王朝更替江山易主的事情发生过很多,皇帝却从来没有缺少过。要是没有皇帝的话,老百姓还怎么过日子呢?” “该怎么过还怎么过,而且比有皇帝的时候过的更好。这个问题很深奥,一时三刻我也说不明白,就算说明白了你也不会懂,还是说点别的吧。对了,前几天我要你给工匠们做制服的事情怎么样了?” “苏兄,工匠们在铁厂干活,我不仅管吃管住,还给他们开工钱,整个扬州城怕是也找不出我这么好的东家了。要不是苏兄暗中相助,铁厂早已经把老本的亏光了,没有必要再贴钱给工匠们做衣裳了吧?” ”很有必要,非常有必要,统一的服饰是建立团体的第一步,可以让工匠们产生集体归属感。” “什么叫做集体归属感?” \t 正文 正文_第二十二章 百炼精钢 \t\t“东家,这钱俺不能要。”李初九低着头,根本就不敢看坐在椅子上的李乙丑,小声说道:“东家能给俺和蛾子一口饱饭,俺们就已经很知足了,当初说好只管饭不要工钱的哩。” 当初决定给李初九兄妹一口饭吃的时候,确实说过不要工钱的话语,只不过李乙丑却没有把此事当真,而且他也不缺那点小钱。 想不到李初九却做了真,居然把张三哥支给他们兄妹的铜钱又送了过来。 这般作为让李乙丑开始第一次认真的大量起眼前的这个河南少年。 李初九还是那个李初九,因为吃了一阵子饱饭的缘故,显得壮实了一些。他的妹妹蛾子还是那么矮小瘦弱,只是脸蛋白皙了一些,眼神也变得清凉了许多。 “既然给了你工钱,且拿着吧。” “俺不拿,”和哥哥相比,蛾子的胆量显得稍微有些大,至少她敢于抬起头看着东家李乙丑:“俺们在东家这有吃有喝的,啥也不曾缺了,要钱也没有用。” “你们兄妹二人在这里,总会缺少点什么,手里一文钱也没有终究不便,”现在的天气已经很热了,这对兄妹还穿着破烂溜丢的衣裳,显得有些不伦不类,李乙丑笑道:“看你们这身打扮,我还真想起一件事情来。” 打开身后的箱子,从箱子里取出两套皂色的衣裤,分别丢给他们兄妹:“这是给你们准备的衣裳,穿上给我看看是什么样子。” “俺们的衣裳缝补缝补还能穿,不敢要东家的衣裳。” “这不是专门给你们准备的,好好干活的人都有。穿上给我看看!” 既然如此,李初九兄妹二人也就不再推辞,把黑色的衣裤套在身上。 这身衣裤是用轻薄的绫料子裁剪而成,或许是因为染料不太好的缘故,黑色显得有些过于的浅了些。对襟的大褂上,镶着一条从左肩一直绵延到右腰的红色丝线,穿在李初九兄妹那瘦弱的身体上,松松垮垮非常肥大。 “嗯,还行,要是再在腰里束一条带子就更精神了。”李乙丑对新做出的“制服”非常满意:“先这么穿着吧,等鞋子和小衣赶制出来以后再给你们。” 原来这套衣裳不仅仅只是衣裤,还有鞋子和小衣,东家想的可真够周到的。 “初九,你现在在做什么活?” “挑土搬石,和泥劈柴,有啥活我干啥活。” 李初九并没有一技之长,只能做些杂活,好在他为人勤快从不偷懒,深得诸位股东的认可,这些李乙丑其实是知道的。 “蛾子,你呢?” “俺就是个烧火的。” 蛾子这丫头和她哥哥一样,也没有什么技艺,而且年纪小也干不了太重的活,整日里都在后厨烧火,纯粹就是个烧火的丫头。 “嗯,很好。”还不等他们兄妹明白东家说的“很好”二字是什么意思,就听李乙丑说道:“初九啊,杂活你先别干了,我给交代个别的事情。” 东家亲自给自己安排活干,让李初九感觉到了某种荣耀,马上就把瘦弱的胸脯子挺的半天高:“东家尽管吩咐,啥活俺都能干。” 李乙丑笑了笑,从身后的箱子里取出一个黑布口袋放在桌子上。 那个黑布口袋里装的东西似乎十分沉重,发出“当”的脆响。 李乙丑把系在口袋上的绳子解开,露出装在里边的东西:那是几大捆铁片子,长约九寸阔有三指,两端各有孔窍,看起来很古怪。却不似寻常生铁那般黝黑,反而闪耀着如同白银一般的光泽。 “东家,这些铁片好生奇怪,怎如此亮眼?一丁点的锈迹都没有,是刚刚打造出来的么?” 打造?大明朝可打造不出这样的“铁片子”,这是来自三百多年以后的宝贝。这种东西叫做不锈钢,而且是特种不锈钢,不仅韧性极佳,而且万古不锈。据苏子朋的说法,后世很多犀利无比的神兵利器都是用这种东西打造出来的。 李初九当然不认得如此神奇之物,既然他说是铁片子,那就让他继续这么认为吧。 李乙丑指着窗外刚刚完工的那个小工房说道:“从明日开始,我会找些工匠加工这些东西。你的任务就是看管好这些不锈……铁片子。每一个工匠都要从你这里领取,加工完成之后也要交给你计数,就算是废品也得给我收回来,绝对不可流失,更不能让任何人带出铁器厂。此事事关重大,万万小心。” 李初九虽已看出这些“铁片子”不同寻常,却不知这是何物,更不晓得有什么作用。既然东家说很重要,那自然是万般紧要的物件儿。难得东家如此信赖,李初九赶紧信誓旦旦的保证道:“东家你放心,我定然会好好的保管这些东西,就是睡着了,也睁开一只眼睛替东家盯着那些匠人,免得他们把东家的铁片子偷出去。若是少了一个铁片,不消东家说,我就把脑袋割下来赔给东家。” “这东西若真是丢了,就算你有十个脑袋都陪不起,不过你有这份决心也是好的。”说道这里,李乙丑看了看他的妹妹,笑呵呵的说道:“我这边还缺个洒扫之人,就让蛾子过来帮我收拾收拾屋子,顺便做些端茶倒水的清闲活吧。” 这样的季节里,整日在后厨烧火,看似轻松却很煎熬,每时每刻都热的大汗淋漓,衣裳上满满都是白色的盐花子。 虽然蛾子从未叫过苦,也没有想过要换个轻松点的活儿,但是东家都发话了,自然欣喜万分。 帮着东家收拾收拾屋子,细细涮涮端茶倒水,比在后厨烧火要惬意了一百倍。 小丫头还不大懂得掩饰自己的感情,马上就趴在地上“咚咚”的磕头,不住口的称颂着:“东家慈悲,俺一定好好干活,把东家的屋子扫的干干净净,把东家的衣裳也洗的干干净净……” 李初九取感觉到了点什么,东家这么主动的帮自己妹妹调换轻松的工作,似乎是黑布口袋里的铁片子有关联,这好像是东家对自己的一种信任和奖励。 只要按照东家说的把这些“铁片子”保管好,兄妹二人就可以过上更好的日子。李初九已经暗暗的下定了决心,一定要象保护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这些古怪的“铁片子”。 第二日,李乙丑果然挑选出三十名匠人,给每个匠人发了一套黑底带红线的衣裤,并且当众表示:“凡是穿上这身衣裳的匠人,都是整个铁器厂技艺最好的,也是最得东家信赖的。穿上这身衣裳之后,工钱加三成,若有急用钱之处,还可以预支三个月的工钱。 如此的待遇顿时就让穿上新“制服”的那三十个匠人趾高气昂起来,不仅实打实的涨了工钱,还得了东家的夸赞,成为众多匠人中的翘楚。更加难得的是,可以单独到小工房里去做工,专门打造可以给整个铁器厂带来巨大收益的神秘铁器,这份荣耀可不是一般的匠人能够拥有的。 匠户营里的匠户社会地位极低,和卖身为奴也差不多了。忽然之间就受到东家如此之器重,自然生出一种“东家以国士之礼带我,我当以国士报之”的热切心思。 “以后每月选拔一批皂衣匠人,大家要是想多赚钱的话,此次没有选上的以后还有机会。” 这等于是给了其他工匠一个希望,一个上进的机会。 都是凭手艺吃饭的人,那些个穿上皂衣的匠人凭什么就要比自己赚的多?凭什么就能得到东家的器重?好在这也不是板上钉钉的事情,每个月都有一次选拔的机会,只要自家努力,下个月就能选上了,也弄一身皂衣穿上好好的显摆显摆。 进到小工房之后,李初九万般谨慎的从黑布口袋里掏出那些“铁片子”,严格按照匠人的人数分发下去。 这些个匠人锻打锤炼了一辈子,大多都是识货的行家,微微一捏就晓得这些铁片都是百炼精钢,随便锻下一片来镶嵌在刃口上,便是一柄切金断玉的宝刀。最难得的是,这种精钢本身却极具韧性,浑不见百炼钢的僵硬。 怪不得东家根本就不在意外边大工房里打造的那些农具和钉子,原来是指望这东西赚钱的。 这么好的精钢,随随便便就能打造出吹毛利刃的宝刀宝剑,自然可以卖出价钱。 “诸位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的上等铁器师傅,今次专门请诸位到这小工房来,便是为了加工此物。”说着,李乙丑举起一个长约两尺的铁条和一张早已绘制好的图纸:“诸位只需按照图纸所绘的那样,把铁片镶到这根铁条上即可。” 这么好的“百炼精钢”不去打造宝刀宝剑,实在是有些可惜了。又要镶嵌在这根弯弯曲曲的铁条之上,根本就是糟践好东西嘛! 奈何这是东家的安排,诸工匠虽感可惜,也只能老老实实的按照东家的意思去办。 铁条上的孔洞和不锈钢片上的孔洞根本就不对称,要想镶嵌到一起,还得保证没有硬折死扣,需要极其精湛的技艺,就算是这些熟练的匠人,也不是那么容易就可以做到的。 李乙丑摸出一个二十五两的银锭放在桌子上:“无论哪位师傅,第一个镶嵌完成,这个元宝就是他的了。” 匠人们这辈子都没有见过这么大的元宝,眼珠子早就直了! \t 正文 正文_第二十三章 清流之邀 \t\t时已值酉时初刻,正是倦鸟归巢的傍晚时分。日头虽然已经隐没在地平线之下,却留下大片大片的火烧云,把西方的天空染的一片通红。 自从发财之后,李乙丑的家中一直都在扩建,正在干活的泥瓦匠们还没有收工,见到东家回来纷纷行礼问吉。 因为季节的缘故,更是因为生活条件的改善,老爹的病痛已经消减大半,见到儿子归来,立刻就拄着拐杖过来,小声说道:“刚有三个穿官衣的来找你,我只说你不在,想尽快打法他走掉,想不到你却回来了,你还是赶紧出去避一避……” 今日有三个穿官衣的来到家里找李乙丑,据说是要请他出仕为官的。老爹原本也是大明朝的官吏,准确的说曾经也是众多贪官污吏当中的一员。早已经看透了官场上的种种蝇营狗苟,最恶官场中人。所以就扯了个瞎话,说儿子要很晚才回来。 只是没有想到李乙丑今天回来的早,所以赶紧迎出来,避免李乙丑被那三个穿官衣的看到。 就在此时,堂屋里传来一声爽朗的大笑:“李壮士,别来无恙乎?” 抬眼一看,站在堂屋门口的那人正是以前的旧识——文秀之。 文秀之曾被鞑子俘虏,幸亏李乙丑等盐贩子们出手才把他救回来,自山东一别之后就再也没有见过面,想不到今天竟然在家中重逢。 现在的文秀之早已经不复当初朝不保夕的惶恐模样,身形挺拔满脸带笑,举手投足之间满是从容镇定的上位者姿态,一副意气风发的模样。 看到文秀之身上的官服,李乙丑赶紧行礼:“原来是文大人到了,小民李乙丑给大人见礼。” “罢了,罢了,”文秀之很随和的摆了摆手,没有半点官架子的自己动手拉过来一张板凳径直坐定,打了个手势示意李乙丑不必拘泥礼数,笑呵呵的对身边那两个同样穿官衣的人说道:“这位就是我常常提起的忠勇义士李乙丑了。” 两个官人也没有拿大,反而很有礼貌的微微拱手为礼:“李壮士的忠勇之名早已哄传天下,今日一见果然不虚,正是身形如彪的好汉子真英雄。” “大人谬赞,小民实不敢当,不知道大人高姓?” “我来给李壮士引荐,”文秀之将手虚虚一引,分别介绍这两个人给李乙丑认识:“这位是都察院的孙都事,这位是吴御史,都是都察院的同僚。” 原来都是南京留守***的清流言官。 分别见过礼之后,李乙丑就和这三位来自都察院的大明朝低级官员客套起来。 毕竟在东平一战中曾和文秀之“并肩作战”过,也算是有点情谊,而且这三位御史也没有摆大老爷的官架子,都挺随和,很快就熟络起来。 看着文秀之身上浅天青的袍服,李乙丑笑问道:“文御史升官了吧?” 按照大明朝的官制,文秀之的服色属于六品,在东平之战的时候,他还只是个即将上任的七品清流言官,这才几个月的工夫,就已经升了一品两级。 文秀之微一拱手,朝着北京的方向遥遥一礼,微笑道:“蒙朝廷器重,月前刚刚委以都察院经历司经历之职。” 经历一职,是正六品。南京留守***这边的言官多若牛毛,不管是七品还是六品,其实都没有多大的实权,升一品的意义不大。但这个经历的职务却比单纯的御史要强很多,因为经历只能有一个,而御史却是没有定员的。 不管怎么说,就算依旧没有什么实权,升的这一品两级对于文秀之而言还是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恭贺文御史……经历高升之喜。” 从南京到扬州,大老远的跑过来,又是坐车又是乘船的,必然不是来叙旧的,肯定有什么事情。李乙丑早就想到了,只是不想点破,只是一味的陪着他们东拉西扯,没完没了的客套。 虽说李乙丑和这三位言官相谈甚欢,旁边的李老爹连沏一壶茶的热情都懒得奉上,只是冷冷的看着,分明就是不怎么欢迎的意思。 眼瞅着夜幕渐渐落下,客套话已经说的足够多了,文秀之终于切入正题:“实不相瞒李壮士,吾等此次登门,实是有要事相商。” 早就知道你们是有事情的,却白白浪费了这么许多的口水。 “文经历做的都是朝廷的事情,能有甚的要事与小民相商?未免也太瞧得起小人了吧?” “此时定要李壮士才能办成,”说起这话的时候,从容不迫侃侃而谈的文秀之就显得有些操切了,往前挪了挪板凳,凑到李乙丑面前,肃然说道:“朝廷有旨,要大兴民练……” 大明朝雄兵百万战将千员,看起来鼎盛雄厚,其实早已经处处漏风破败不堪了。 所谓的数百万大军,仅仅只是停留在纸面上的数字而已,各地各军都在吃空饷喝兵血,所谓的百万虎贲其实就是一群叫花子兵。各地的卫所早已形同虚设,要不是朝廷想方设法的维持,早就一哄而散了。 上次满洲奴兵入关大掠,北方的官军眼睁睁的看着敌人抢走了几十万百姓,却“未发一矢”,而且理直气壮的弄出了索饷的闹剧,让崇祯皇帝彻底看清楚了官军的嘴脸。再加上东平之战是唯一的亮点,一帮盐贩子带领着一群百姓烧了满洲兵的大营,干掉了阿巴泰的儿子,好歹算是给大明朝廷挣回了一点点脸面,让朝廷产生了一种“民心可用”的幻觉,所以才有了后来“大兴民练”的旨意。 官军不行就办民军,官兵不能打就换民兵上,这种思路本身就是没有办法的办法,看起来似乎不错,真到了实施的时候才发现不过是**水月空中楼阁。 早在崇祯九年的时候,朝廷就有过类似的旨意,北方也陆陆续续的办了些民练,招募了一些民勇。到了崇祯十一年的时候,各地的民兵总数超过十万之多,至少从报给朝廷的奏章上来看,确实有不少的民兵。 但这些民兵根本就不是朝廷养的,完全就是地方豪强的私兵,朝廷也指挥不动。最要命的是,当张献忠、***这些造反的家伙们率领大军打过来的时候,率领着民兵的地方豪强根本就懒得为朝廷效忠,摇身一变就换上了闯军的旗号。等闯军走后,又换回大明民练的身份。 官军来了,这些民练民勇就是官军,闯军来了,他们就打起闯军的旗号,典型的墙头草两边倒,根本就指望不上。 所以,这一次朝廷改变了策略,采用了“掺沙子”的办法。沿用治理边军的那一套做法,给民练里边增设“监军”一职,希望可以把这些随风倒的民练变成大明朝的助力,而不是地方豪强的私兵。 希望当然是好的,但却难以施行得开。 国库早就空的可以饿死老鼠了,若是崇祯皇帝有足够的财力物力,以大明朝剩下的这点本钱,足以把各股扯旗造反的农民军碾为齑粉,顺手还能把两辽那边的满清给灭掉七八回。 但是朝廷没钱啊! 连官军都养不起了,哪里还有财力物力来兴建民军民练? 所以兴办民练这种事情,只能自己掏钱。 虽说江南富庶,但那些富户们却一个个滑如泥鳅,让他们掏钱兴办民练为朝廷出力,根本就是与虎谋皮。 崇祯皇帝做事操切的脾气早就为南京留守司索熟知,所以根本就没有拿他的旨意当一回事。反正造反最多的也是在北方,和江南没有半点关系。就算北方打烂了,江南照样歌舞升平。 留守司的大小官员只把这道旨意当作耳旁风,只有都察院那十几个年轻血热的清流言官认真起来。 四下联络各地的富户,希望他们出钱招募民勇组建民练。 江南的富户根本就没有拿这些言官们当回事,结果也就可想而知了。 跑细了腿,磨破了嘴,最终却一无所获。 当初的热血渐渐冷却下来,很多人都打了退堂鼓,只有文秀之不肯半途而废。左思右想之下,忽然想到了忠勇无双的李乙丑。 李乙丑的忠勇之名在外,手下又有一帮子颇具血气胆色的盐贩子,更重要的是他刚刚从鞑子那里缴获了许多银钱,正是兴办民练的最佳人选。只要晓以大义,再委以官职,李乙丑肯定会大生报效之心,三两年之内就可以为朝廷组织起一支军队。 说了这么半天,原来你们是来做这个的呀。 李乙丑从来就不认为自己是大明朝的铮铮忠臣,要他自己出钱给朝廷养活军队,根本就是想也不要想的事情。 老子穷了这么多年,好不容易才在苏子朋苏兄弟的帮助之下拼着性命弄回来点钱,你们就要我撒出去弄民练,简直就是在开玩笑。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却去弄什么劳什子的民练民勇,你们是不是以为我的脑壳有毛病啊? “李壮士,你可不能只看眼前的蝇头小利,为朝廷兴办民练平定贼寇,乃是大义之举。弄好了是要青史留名的呀。我辈世受皇恩,正是鼎立报效之时,万不能落在人后……” “报效朝廷”“青史留名”之类的大义微言,只有文秀之这样的书呆子才会当真。老子没有吃过一粒俸米,没有拿过一文钱的俸禄,尽受当官的窝囊气了,大明朝廷和我有什么关系? 任凭文秀之三人说的天花乱坠口吐白沫,李乙丑只是客客气气的说着“小民虽有心报效却无力承担”的客套话。 不得不说以文秀之为首的这三位清流言官极有耐心,明明李乙丑已经婉拒了民练的事情,他们还在满是蚊蝇的院子里念叨了一个多时辰,直到戌时末刻才不得不带着失望的表情讪讪离去…… \t 正文 正文_第二十四章 为国分忧 \t\t星河灿烂,朗月高悬。 子时已经过了,偌大的扬州城一片沉寂,远处不时传来更夫有气无力的吆喝声:“天干物燥,小心火烛——” 提着个白纸灯笼只能照出很小的一块亮光,走在宁静的街上,除了遇到两个倒卧在路边的醉汉之外,连鬼影子都看不到一只。 直到现在,李乙丑还是难以明白:为什么苏子朋对民练的事情如此在意? 送走了文秀之等人之后,象往常一样打开抽屉,向苏子破汇报今日的事情。当苏子朋知道了李乙丑拒绝了民练之事以后,马上就让他去找文秀之,要他无论如何也得把兴办民练的事情鼓捣起来。 分明就是自己出钱给朝廷做事,看不到一丁点的好处,李乙丑实在想不出他为什么会对民练之事如此上心,所以就忍不住的多问了几句。 苏子朋写好的字条上说的很郑重,字里行间都在表明这是一件非常要紧的事情,一定要拿下来。而且苏子朋一再叮嘱:这是上天送上门来的绝好机会,一辈子能遇到一回已经是很奢侈的了,万万不可错过。 既然苏子朋说的这么郑重,李乙丑也就不再多问,毕竟他是三百多年以后的人物,拥有洞察历史的目光,想来这样的安排也是有原因的吧! 原本是想明天再去找文秀之详细商议此事,奈何苏子朋对此事非常看重,一定要他马上去办,片刻也耽搁不得。 虽然还是不明所以,但李乙丑深信苏子朋的指点是绝对不会有错的,所以才提了灯笼连夜出门。 虽已是午夜,寄居于驿馆当中的文秀之却还没有安睡,正在和两位同僚攀谈。 “文兄,来的时候你说把这李乙丑说的忠义无双,说他一旦闻得朝廷需要,必然挺身而出。今日观之,也不会是个贪财怕事的市井之徒罢了。” “孙学弟言之有理,想那李乙丑不过是个盐贩子,或许有些好勇斗狠的痞气,哪里会晓得什么千秋忠义?看来这一遭是枉费唇舌了。” 来扬州之前,文秀之确实对李乙丑寄予厚望,本指望只要自己把朝廷大义搬出来,李乙丑就会毫不犹豫的拿出金银钱财把民练给办起来,想不到却碰了一鼻子灰,连口茶水都没有喝到。 两位同僚都和自己一样,是满腔热忱满心报效的年轻官吏,满脑子都想赶紧做点实实在在的事情,一来可以为朝廷出力,二来自己也能功成名就。万万没有想到接连跑了两个多月,却是这么个结局。 “两位年兄也不必苛责那李乙丑,”事到如今,连对李乙丑抱有莫大希望的文秀之也不得不承认:“那李乙丑不过是个盐贩子罢了,虽有忠义之心,却还在想着自己的一己私利,想要他散尽家财为朝廷出力,恐怕确实有些难办……” “如今这世道……”姓孙的都事微微摇头,长叹一声道:“说句诛心之语,眼下处处烽火遍地狼烟,我看这大明朝已是摇摇欲坠,只怕已不长久了……” 姓吴的御史也无奈的叹息一声:“西北闯贼纵横数省,官军屡屡剿杀,竟然越剿越盛,西南的张献忠也闹的天翻地覆。辽事日渐糜烂,蒙古也离心力德,江南诸公依旧歌舞升平不思报效,仅凭我们几个人微言轻的清流,能做个甚么?” ***、张献忠还有无数扯旗造反的家伙们,早已经羽翼丰满,朝廷虽不止一次的说要剿灭,但有眼睛的人都能看出来:恐怕不那么好剿了。 还有满洲人在关外虎视眈眈,隔三差五破关肆虐,这大明朝已到了处处冒烟四下漏风的地步,实在不那么好收拾了。 文秀之不是不知道眼下的情形,但他心中还是有一份忠诚报效的心思,眼看着连和自己最亲近的两位好友都如此悲观,也只能把心底的那声叹息硬生生的咽了回去,做出一副很慷慨的样子大声说道:“自太祖洪武皇帝起兵算起,已垂三百年,当初的蒙元幅员万里灭国百余,还不是被我大明打的龟缩漠北?眼下朝廷虽有种种难处,也不过是一时之难。眼下圣天子在位,只要朝中诸公齐心协力,亿兆百姓俯首农桑,李、张之流不过是疥癣之疾。只要朝廷稍微喘过这口气,反手之间就可以把那些逆贼全部剿灭。至于满洲兵事,也不过是小小边患而已。我大明朝还惧了建奴不成?二位年兄不必沮丧,此国家用人之际,正是我等报效之时……” “你我等人虽人微言轻,又无实权在手,只要存了一颗忠诚的心思,说不准哪天也要效一效那班定远的故事,封妻荫子留名千古岂不快哉!” 这几句话慷慨豪迈的话语,不仅把两位同僚说的重拾信心,连文秀之自己都有了热血沸腾的感觉。 也只有文秀之这样刚刚上任的年轻清流,才会说出这样的话语并且信以为真,若是被那些位高权重的勋贵阁臣听到了,肯定会暗骂他们是不明事理的书呆子。 大明朝糜烂到了今天这个地步,若只是凭几个血热的言官就能挽回的话,那才真是活见鬼了呢。 就在此事,外面出来了轻微的人声: “文经历住哪间?” “哪个文经历?” “文秀之文大人,从南京来的,还有两位御史大人……” 听到这个声音,正要躺下休息的文秀之腾的一下就从床上蹦了起来。 是李乙丑,这个声音分明就是李乙丑。 午夜前来,必有要事。 文秀之已经清清楚楚的感觉到事情出现在转机,连鞋子都顾不得穿,三步并做两部跑到门口,一把拉开房门,用异常兴奋的嗓音大喊着:“李壮士,这里,这里……” 进门之后,连灯笼都顾不得熄,赶紧躬身为礼,用满是歉意的口吻对文秀之说道:“文大人,今日在家之时,实在多有不便,所以才拒了大人的提议。小民连夜赶来,便是想告诉文大人一句话,朝廷但有所需,莫说些许的银钱,便是要小人上刀山下油锅,也万不敢辞。” 短短几句话,说的文秀之胸中热血为之一沸,语无伦次的大叫着:“李壮士忠诚为国,真乃无双国士也。” “国士一词,小民愧不敢当。只要三位大人没有说我是贪残吝啬的市侩之人,小民就已万分知足了。” 三位清流言官刚刚还把李乙丑说的万分不堪,几乎要骂他的祖宗了。眨眼之间,这个不懂事理不明大义的李乙丑就说出“朝廷之事万不敢辞”的话来,这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来的也太快了些吧? “既然李壮士早就有报效朝廷之心,为何在你的时候却是那般言语?” 李乙丑故意做出一个苦笑的表情,搬出了苏子朋指点给他的那一套说辞:“三位大人有所不知,家父出身不怎么好,对朝廷颇有微词,对三位大人……” 说到这里,李乙丑故意停顿了一下,用眼神扫了扫三人,一副欲言又止的神态。 只要李乙丑肯答应出钱出力为朝廷兴办民练,其他的一切都好说。李乙丑的老爹根本就是第一次和三人相见,往日无冤近日无仇还能有什么成见么? 姓吴的御史哈哈一笑,拉着李乙丑的手坐到床头:“令尊对我三人有什么说法?李壮士但讲无妨。” “实不相瞒三位大人,家父曾是扬州盐大使,十几年前被罢了官……” 十几年前?十几年前这三位清流言官还是个孩子呢,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家父当年曾是魏阉**,所以才……” 此语一出,文秀之等人顿时恍然大悟。 以东林党为首的官员自命清流,以魏忠贤为核心的阉党视同水火,互相倾轧互相暗算的事情都不知道有多少了。当年魏忠贤得势的时候,差一点把东林的清流官员们赶尽杀绝,后来崇祯皇帝登基,干掉了如日中天的魏忠贤,东林党人才渐渐得势…… 三位御史清流虽然不是正经的东林党人,却也和东林党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作为当年的阉党,**老爹不愿意儿子和他们在一起,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原来是这么回子事情啊。 文秀之哈哈大笑:“吾等虽也能勉强算是清流,却于令尊无有关系,都已经过去十几年的陈谷子烂芝麻了,还惦记着做甚?令尊敌视我等,李壮士不会也……” “当然不会,当年阉党确实做了很多不堪提起的事情,就算说他们是祸国殃民也不算为过。”牢牢记着苏子朋的指点,使劲说阉党的坏话,很快就把小小的误会给消弭掉了。 灶君大神确实说过阉党祸国殃民的话语,同时也给了东林党人一个评语:误国误民。 其实在苏子朋的眼中,阉党和东林党,都不是什么好货色。 李乙丑当然不会提起苏子朋对东林党人的评语,只是大讲特讲自己对朝廷的一片赤城之心。 “李壮士,既然你已应允了兴办民练之事,文某必须得问问清楚,你能拿出多少钱财?能招募多少民勇?” “小人在鞑子处抢回来多少钱财,想来文经历也是心中有数的,我就不多说了。既然是为朝廷分忧,自然不敢半点保留,哪怕是倾尽家财也绝不会皱一下眉头!” “好!”重重的拍在桌子上,拍的手掌都疼了,却浑然不觉,文秀之兴奋的大叫着:“李壮士只管放手去做,剩下的繁文缛节……文某人虽是一介书生,此等为国分忧之事也不敢落在李壮士后头。兵部、吏部各司的行文尽管交给我去办理即可……” \t 正文 正文_第二十五章 民练头目 \t\t刚刚过了大暑,正是一年中最热的时节,太阳刚一出来,腾腾的热浪就铺面而来。一丝风都没有,连知了都懒得叫唤几声。 从今日开始,李乙丑就告别了白身,成为大明朝官吏当中的一员了:领卫指挥使司同指挥佥事之衔,实授五品千户之职。 按照大明朝的官制,李乙丑绝对可以算是一步登天了。 指挥佥事是正经的四品武官,按照二十一世纪的观点来看,基本上就相当于旅团长那个级别了,虽然仅仅只是挂了个衔儿,也高到了天上去。(挂衔和职务是两码事,就好像享受团级待遇的人员不可能真正指挥一个团的军队是同样的道理。)只不过指挥佥事这个衔儿前面的那个“同”字实在有点不伦不类。 在大明朝的官吏制度当中,“同”就是“副”的意思,真正的指挥佥事是四品官,按说李乙丑这个副的就应该是从四品或者是五品才对。但是在大明朝的历史上,指挥佥事这个职务从来就没有副职的说法。也就是说,李乙丑的这个官衔完全就是一种临时的安排。 招募义勇组建民练这种事情,朝廷不给一文钱,更不会调拨甲胄、粮饷等军用物资,完全就是掏李乙丑个人的腰包,所以只能给个高的不像话的虚衔稍做弥补。 反正这样的虚衔也不能当饭吃,所以李乙丑毫不在意。 和高到不像话的虚衔相比,实授的千户之职才是比较要紧的,因为这决定了他能拥有多少兵力。 所谓的千户,从字面上理解就是管理一千个军户,事实上很难达到。一般意义上而言,能抽出五百个可以上阵的战兵就已经算是不错了,除了极少数高等千户所拥有七百个战兵之外,绝大多数千户仅仅只是掌管三百到五百名战兵。(明朝末年曾经出现过一个千户所凑不齐一百个士兵的笑话,当然那只是比较极端的个例,不具备普遍性。) 从一介白身一跃而成为千户大人,自然要大大的庆贺一番,李乙丑专门包下一座酒楼,准备大摆宴席。除了表示庆贺之意以外,更主要是为了结交扬州官吏。 想不到的是,请柬、拜帖送出去一大堆,前来应邀赴宴的却一个都没有。 南京兵部、吏部的堂官就不必说了,李乙丑根本就请不动他们。就连本地的布政、提刑、府院三大衙门都懒得派人前来。至于没有多大关系的转运、盐课等衙门的主官更是不屑于和李乙丑这样的“民练”为伍。 只有河道衙门那边来了几个不大不小的官员,笑呵呵的道着“恭喜”之词,然后就端坐在桌旁等着大吃大喝了。 这些人多是张三哥请来的,李乙丑的铁器厂又租用了他们的场地,而且未来的兵营还准备继续租用,算是有“密切的业务往来”,所以比较亲密一些,来了几个人给李乙丑捧场。 在所有受邀的宾客当中,最具分量而且官职最高的就要属漕运衙门了。 漕运衙门虽然只来了一个主事,却带着漕运总督的亲笔信,总算给了李乙丑一点面子。 漕运总督在书信中称赞了李乙丑为国分忧的举动,并且温言勉励,虽然没有说什么太热情的话语,也算是很不错了。 虽是土生土长的扬州人,李乙丑却从来没有见过这位漕运总督,只是隐隐约约的听说过几次他的名字而已:史可法。 后来经文秀之说起,李乙丑才明白过来,漕运总督以前曾做过都御史,算是清流领袖之一。文秀之同为清流,好不容易才鼓捣起一支民练队伍,史可法这是在替年轻的文秀之撑腰站台呢。 广发拜帖,除了一些阿猫阿狗的微末小吏之外,几乎没有什么重量级的官员来捧场,这让满心热诚的文秀之感觉十分难堪。李乙丑却半点都不在乎这些,笑呵呵的说道:“不来就不来吧,反正咱们和人家也尿不到一个壶里边,他们不来咱们就吃咱们的。” 尿不到一个壶里,这话虽然粗鄙,道理却一点没有错了。 虽然朝廷已经委任了官职,但李乙丑和他那还没有组织起来的民兵队伍,却是一个怪胎般的存在。 名义上受都指挥使司的辖制,实际上所有的军饷、粮秣、器械、兵源等等问题都需要李乙丑自己解决,和名义上的顶头上司没有半点关系,也就无所谓什么辖制不辖制了。 地方衙门、州府官吏,更和这样的民团民练扯不上关系,根本就不会供给他一文钱一粒米,也不指望调动使用所谓的民练,所以也懒得来给他捧场。 李乙丑虽然是个千户,却和各地的卫所不是一个系统,休想调动地方上的一兵一卒。你说一个民练的千户,凭什么指挥调动官军的士卒? 既没有真正的上司,也没有可供使用的下属,连地方后勤都没有,纯粹就是一个没有人搭理的“野孩子”。 好在李乙丑还有两个“同事”,分别是文秀之和孙启功这两个老熟人。二人已经有了新的官职:领五品镇抚衔,实授扬州民练指挥佥事,属于从五品,只比李乙丑低半级。 朝廷给了李乙丑那么高的官职,最担心的就是他把组建起来的民练变成自己的私兵,所以专门给他派了两个“监督者”,也就是人们俗称的“监军”。其中文秀之负责佥书,孙启功负责管军。在重大问题上,必须得到二人的一致同意,李乙丑这个指挥使的命令才会生效。这是大明朝廷防止地方势力坐大的手段之一,属于一种牵制、平衡的老套路。 没有位高权重的大员前来,反而让宴会变得热闹起来。毕竟都是些人微言轻的微末小吏,少了官场上的繁文缛节,谁也不必摆什么官架子,只管放开肚皮吃喝就是了。 席间,众人不住口的说着“升官发财”的吉利话儿,恭贺李乙丑成为正式的“朝廷栋梁”。 组建民练是掏自己的腰包给朝廷办事,发财是不可能的,唯一的指望就是“升官”二字了。 哪怕是以清流自居的文秀之,也毫不掩饰这一点,非常清楚的告诉李乙丑:“如今这个五品的千户之职只是个开始,若是招募了足够多的民勇,把民练之事风风火火的办起来,再往上升一升也是指日可待的事情。” 反正也不需要朝廷掏钱,若是李乙丑真的招募了更多的民兵,南京方面不介意给他一顶更大的官帽。毕竟组织民练这种事情是文秀之牵头办起来的,若是办好了就是清流言官们的政治资本。 大明朝的规矩素来是以文驭武。武将不过是办事的鹰犬走狗而已,做主的绝对是文官。虽说这支民练的指挥使是李乙丑,其实谁也没有太拿他当一回事,潜意识李还是把文秀之和孙启功看做是真正的民练首官。 这么多年以来,清流言官给人的印象一直都是“夸夸其谈”“清谈务虚”,这一回是真做了一桩实实在在的事情,也算是给南方的清流挣了不少脸面。连以前的都御史史可法史大人都写信祝贺了,南方的清流官员虽然不能在事实上帮什么忙,摇旗呐喊鼓噪宣扬却是他们的拿手好戏。 就是因为顺利的组织起了淮扬的第一支民练队伍,文秀之和孙启功这两个言官早已经声名鹊起,隐然就是年轻一辈清流官员中的佼佼者。 众人虽然看好文秀之和孙启功,却一点都不羡慕他们。因为所有人都知道这里边没有什么油水,毕竟所有的钱财都是从李乙丑手中流出,不可能弄出吃空饷喝兵血的事情,最多能捞到个不错的官声而已。 在酒席之间,围坐在文秀之和孙启功身边的都是崭新出炉的民练首脑,张三哥、庄有财、周六斤等私盐贩子们摇身一变,全都成了民练的“军官”,最低也是从七品的职衔。 “诸君,”文秀之端着一杯酒站起身来,面色肃然的说道:“自今日始,我等俱为朝廷命官,当时时以大局为重,事事为朝廷着想。只盼着能为国分忧为朝廷出力,但凡朝廷有所需,纵是粉身碎骨也万死不辞。” 文秀之这个人挺不错,从来不摆官架子,为人也挺随和。唯一不好的地方就是读书读的太多了,完全就是一副书呆子的做派。整天把“朝廷大义”“上报皇恩”“青史留名”之类的大话挂在嘴边,却不知这些盐贩子出身的家伙们并不怎么关心他口口声声提起的“朝廷”二字。 若不是李乙丑一再坚持,并且暗示这是“天意”,几乎所有的盐贩子都对民练之事没有半点兴趣,更懒得和文秀之这种书呆子搅和在一起。 “虽说民练还没有建立起来,但是,作为民练主官,文某需先把丑话说在前头。”文秀之满脸都是肃穆的神色,指着自己的心窝说道:“朝廷委以民练重任,文某不才,也不知招募兵勇训练士卒的章程,唯一能够保证的就是绝对不会吃一文钱的空饷,更不敢喝一滴兵血。无论何时何地,诸君若是发现文某有贪墨之举,任何人都可以用军法把文某给办了。哪怕是被诸君一刀捅进心窝,也是文某自作自受,诛杀文某之人有功无过!” 要是有人发现我贪墨兴办民练的银子,直接就用刀子捅我,这话说的斩钉截铁掷地有声。足见文秀之一片血诚之心。 紧接着,孙启功也表示了类似的态度,两个年轻的清流言官自己都被这番话感动的热血沸腾,那些刚刚成为军官的盐贩子却没有当真:千里当官为求财,天底下哪有不贪钱的官老爷?不过话又说回来,所有的钱都是李乙丑出的,你们就是想贪怕也不那么容易,所以才顺水推舟说了些没有油盐的废话。 不管怎么说,兴办民练的事情算是基本定下来了,剩下的就是招募民勇训练士卒的具体事宜。 至于民练究竟会办成什么样子,却没有几个人真正看好…… \t 正文 正文_第二十六章 后房丫鬟 \t\t临街起了五间二层的高楼,练院墙都重新翻盖过,李乙丑的家虽然还是无法和那些豪富之门的深宅大院相提并论,在附近这几条街也算鹤立鸡群了。 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后院。 时至今日,**后院依然保持着原本的模样。老爹曾无数次念叨着要把破旧的老屋拆除重建,但李乙丑却一再反对。甚至还专门找到在街口摆摊算命的程半仙,给他塞了一把铜钱,让这个老神棍想办法打消老爹拆除老屋的念头。 程半仙拿了李乙丑的钱,自然肯卖力气,云山雾罩的好一通忽悠,把那几间破败不堪的老屋说成是“引风聚水”的招福纳财之地,要是动了就会破坏风水,甚至还会招致血光之灾。 虽说老爹并不怎么相信满口胡诌的程半仙,但是近半年多以来**崛起是实在太快,不得不半信半疑的默认了程半仙的说法。 年前,家里还穷的揭不开锅,忽然之间就发达了,儿子李乙丑赚了大笔的银钱,还领了官职。如此翻天覆地的变化简直超乎想象,家里的风水好也就成了唯一合理的解释。 为了不破坏上好的风水,老爹完全采纳了李乙丑的意见。在宽敞的院子中间砌了一道矮墙,中间留了个月亮门可以直通后院。 老爹住在前面宽敞的新房当中,李乙丑则执意要住在后面的老屋,按照李乙丑自己的说法,就是老屋已经住习惯了,搬到前面的新屋会睡不着觉! 所有的这些言辞不过是借口罢了,其实还是为了不离开那个抽屉,方便和苏子朋交流沟通。 今日和文秀之等人商量了招募民勇的事情,回来的有些晚。刚一进门就听到一声脆生生的呼唤:“老爷归家了,张嫂开饭吧。” “你是……金雀还是银雀?” “回老爷的话,婢子是银雀。” **以前也是官宦之门,虽然很是过了十几年的苦日子,不过眼下已经发达了,老爹就又开始怀念起从前的生活。专门到人市上买了两个使唤丫头,还雇了个帮佣的婆子,以老太爷的身份开始重温当年的富贵生活。 按照老爹的思维方式,只有呼奴喝婢的生活,才是有钱人家应该过的日子,要不然就算再有钱也没有任何意义。 反正家里也不缺这点小钱,而且李乙丑也希望家里有人来照顾老爹的饮食起居,所以对此事持赞同的态度。 稍微有些不习惯的是,买来的这俩丫头是一卵双生的孪生姊妹,无论脸蛋还是身材都如同一个模子里出来的。而且这俩使唤丫头刚买来没有几天,李乙丑实在分不出哪个是姐姐金雀哪个是妹妹银雀。 热气腾腾的饭菜已经摆在桌上,老爹坐在桌前还在等着和儿子一起吃饭,两个使唤丫头低眉顺目的站在一旁,俨然就是一副大户人家的气派。 “我儿今日归家的有些晚了。” “和文大人商议事情……” 说起那文秀之,老爹就十分的瞧不起,毫不掩饰对他的鄙视之心的哼了一声:“那帮子自命清流的家伙,除了夸夸其谈之外,什么事情都做不了,你可千万不能和他们那帮子人走的太近了。” 老爹本就是以前的阉党,对清流官员有种天然的敌视,虽然事情已经过去这么多年了,态度却一点都没有改变:“鼓捣民练分明就是想从咱家的钱袋子里往外掏银子,我儿实在年轻被他们几句大话就给激的头脑发热……算了,既然你已做了民练的指挥使,再说这些已是无用。只需记得少撒些银钱出去,糊弄糊弄也就是了。民练民练,连官军都不济事,就算弄出一帮子民练能有什么大用?” “既然到了家里,官面上的事情也就别说了,爹爹快些吃饭吧。” 话虽如此,却阻不住老爹的喋喋不休,一边吃饭一边大骂文秀之等人。在老爹的心目当中,兴办民练就是骗钱的代名词罢了,骂着骂着就扩大了“打击范围”,不仅骂清流官员,连千里之外的朝中大员都挨个骂了一遍。 老爹对朝廷不满,这种态度已不是一年两年了,在李乙丑的记忆中,老爹从来都没有对大明朝满意过。既然他喜欢骂,就随便骂吧。 用过晚饭之后,任凭老爹把朝中勋贵阁臣挨个骂的狗血淋头,自顾自的来到后院,把今日之事仔仔细细的写在纸上,小心翼翼的放到抽屉当中。 和往日一样,一只手凭空出现在抽屉里,取走了那张字条,并且很快就送来了“回信”。 “连史公都给你写了褒奖的书信?真是难能可贵。” 史公?李乙丑愣了好半天才明白过来:所谓的史公,指的是漕运总督史可法史大人。 若是旁人称史可法为史公,那自然是件非常稀松平常的事情,毕竟是身居高位者嘛,尊敬一下也在情理之中。但抽屉另一头的是普通人吗? 那可是三百多年以后的人物啊。 就算是说起当场的皇帝,苏子朋也懒得用一下尊称,最多是用“崇祯”这个年号来代称而已。在三百多年以后那个没有皇帝的时代,苏子朋严重缺乏对天子应有的尊敬。 无论官职的高低,在他的眼中都不过是早已经成为云烟的历史人物,别说是尊敬了,就算是多留意一下已经算是非常难得了。 难得的是,苏子朋居然对史可法用上了尊称,让李乙丑非常吃惊。难道说这位漕运总督比崇祯皇帝还要尊贵?这绝对是不可能的。还是说史可法有莫大的本事? 要不然苏子朋为何如此敬重他呢? “史公自然比不得崇祯尊贵,也说不上有什么本事,不过满腔浩然之气一颗忠烈之心,纵是千秋百代之后也应享受后人的敬重。” 浩然之气、忠烈之心,这个评语把李乙丑给吓住了。 这可是三百年以后的后人做出的评价啊,这八个字已经高到了天上去,怎能不让李乙丑目瞪口呆? “那史总督……史公,我看也不过是寻常官吏,有什么样的际遇敢当这八字之评?” “以后你会明白的,现在还是不要知道的好。” 和苏子朋“认识”了半年多,李乙丑已经习惯了他说话的方式,所有难以解释的问题,都没有必要弄的太明白,只要暂时放下,以后慢慢就会懂。 “给你的不锈钢片,做的如何了?” “已做好十四个。” 把那些亮晶晶的钢片镶嵌到打造好的铁条之上,看似轻描淡写却实在是件耗费人工的活。 就算是已经使用了技艺最纯属的工匠,进度也非常缓慢。仅仅只是镶嵌那么一下,也需要最好的匠人耗费半月的工时才能够做成。 “很好,比我预计的还要快一些,看来应该进行下一步了。再给你些材料,按照图纸继续制作。” 很快,苏子朋就又给了一张图纸。 这张图纸简单之极,就是把一条丝线铆在那些不锈钢片的孔洞之中,这是很简单的工作。 “图纸上的丝线非比寻常,那边是没有的,我早就为你备好了。” 很快,抽屉就出现了一小捆细细的“丝线”。 这些丝线通体闪亮,乍一看好似是用纯度很高的白银拉出来的银丝,拿到手中之后才发现这些丝线的韧度极高,而且明显比银丝要坚硬的多。 “这不是银丝吧?” “这是特种合金弦。” 什么叫做特种合金?李乙丑一点概念都没有,却看懂了那个“弦”字。 一直以来,李乙丑都不知道苏子朋要自己打造的到底是什么东西,那些稀奇古怪的零件和亮闪闪的不锈钢片,就算已经打造出来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更不晓得是做什么用的。 直到看见这些特种合金弦,脑子里才对要打造的东西有了个大致的印象:两个镶嵌了不锈钢片的铁条组在一起,后面加一个托,再挂上这样的特种合金弦,分明就是…… 弩! 大明朝并不禁刀剑,寻常的江湖豪客就可以佩戴刀剑,就算捧着一柄大刀在街上行走,也没有人会在意,因为在大明朝的律法当中,刀剑并不算严格意义上的武器,所以也不犯禁。 只有弓弩之类的远程杀伤武器才的真正犯禁的,若是被抓到了,少不得要安上一个图谋不轨的罪名。 “你要我打造的东西,是不是弩啊?” 当然是弩了,而且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强弩,而是军用制式弩。 苏子朋要李乙丑打造的这种弩,是二战以后苏联的军用武器。苏联解体之后,很多这样的军用弩外流到了民间,国内某些军事论坛上就有卖的,虽然三万人民币的高价确实经过很多军事发烧友的爆炒,却也足见这种东西的价值。 后来国内严格限制此物,就再也没有人明目张胆的在网上出售了。 好在网友的智慧是无穷的,虽然国家严禁贩卖这种危险的武器,却不能禁止某些人采用“化整为零”的方式继续兜售:把军用弩拆散了卖零件,买家收到之后再想办法按照图纸组装起来。 苏子朋无法买到枪炮之类的现代化武器,所以退而求其次,打起了苏联军用驽的主意。只可惜这种军用弩的体型庞大,无法通过那个小小的抽屉,才不得不先给李乙丑一部分零件,让他想办法组装成部件…… “老爷,婢子……” 一句清脆的呼喊猛然响起,听在李乙丑的耳中,恰如晴天霹雳旱地惊雷一般。完全是条件反射的结果,猛然“砰”的把抽屉关上,腾的跳将起来。 回头一看,新买来的使唤丫头银雀儿正端着铜盆走过来…… \t 正文 正文_第二十七章 恶从心生 ?这个抽屉就是李乙丑最大的秘密,苏子朋曾经无数次叮嘱:一定要严格保守秘密,哪怕是亲如父子,近如夫妻,也不能泄露出去。 一直以来,李乙丑都小心翼翼的保守着这个天大的秘密,却没有想到今天被新买的使唤丫头给撞破了。 完全是最本能的反应,“砰”的一声把抽屉关闭,把身体死死挡在抽屉前面,一只手已经抄起了凳子,朝着银雀儿大吼道:“你要做甚?” 这几天来,李乙丑李大老爷给这个使唤丫头的印象都比较随和,突然之间就变了脸色,小丫头登时就慌了。 虽不是什么翩翩佳公子,李乙丑长的也不算丑,只是东平之战时在脸颊上留下一道狭长的刀疤,显得有些凶戾而已。突然之间就是一副剑拔弩张的紧张气氛,愈发显得形容丑陋样貌凶顽,如同一头随时都会扑上来拼命撕咬的洪荒野兽,立刻就把银雀儿给吓傻了。 “当”的脆响声中,铜盆掉落在地上,盆中的清水四下飞溅,银雀儿颤声说道:“老爷……老爷,婢子只是来服侍老爷洗漱……” “我早就对你们说过,没有我的允许,不许到这房间里来。” “是老太爷吩咐婢子前来……” “谁的吩咐也不行。”李乙丑已经跳将过来,一把揪住银雀儿的衣裳,用一种让人感觉窒息的声音厉声喝问:“刚才你看到了甚么?” 如果银雀儿说看到了抽屉的那只手,李乙丑就会毫不犹豫的把手中的凳子砸在她脑袋上。抽屉里的秘密事关重大,拼着闹出人命也顾不得了。 银雀儿早被李乙丑的凶恶神态吓的魂飞魄散,身体抖的如同风中黄叶,断断续续的说道:“奴婢看到少爷……少爷在抽屉里边翻东西……” “还看到了什么?” “别就的没有看到了。”银雀儿以前也曾在大户人家做过丫鬟,一看李乙丑的这副神态就知道自己看了不该看的东西,不过她确实没有看到什么,赶紧跪倒在李乙丑的脚下,哭泣着低声哀求:“奴婢没有看到别的东西,真的不曾看到,老爷莫要责打……” 李乙丑抬头朝着银雀儿过来的门口方向看了看,从那个角度很难到看抽屉里边的情形,或许她真的没有看到什么吧。 “真的没有看到什么?” “奴婢发誓,真的什么都不曾看过。” “哦,”慢慢的放下手中的凳子,松开她的衣裳,从夹袋里摸出一块银饼子塞到银雀儿的手中,用很和蔼的声音说道:“这块银子给你……” “这……奴婢不敢要。” “老爷我赏你的,你就得拿着。”李乙丑早已换上一副笑眯眯的表情,说出的话语却隐含肃杀之意:“我不管你有没有看到什么,刚才的事情都要当作没有发生过,若是敢到外边乱嚼舌头根子,我可饶你不得。” “是……是……” 战战兢兢的小丫鬟拿着银子一溜烟的跑开了。 当银雀儿走后,李乙丑反而后悔了。 仔细想来,自己用银子封住银雀的嘴巴实在做的太过唐突,欲盖弥彰的更加明显,分明就是在告诉银雀儿自己的房间里藏着天大的秘密。不论她有没有看到苏子朋的手,都是一个很大的隐患。 不过现在后悔已经太迟,毕竟银雀儿已经跑去了前院,那边不仅住着她的姐姐金雀儿,还有自己的老爹,实在不好最追赶过去。 怀着万分忐忑的心情重新把门窗锁死,才再次坐回到抽屉之前,把刚刚发生的事情详详细细的写在纸上,报告给苏子朋知道:“苏兄,,刚才竟然险些泄了天机。只是不知那银雀儿到底有没有看到你的手,实在不该放她离去。我已经想好了,这几天就寻个机会将那丫头杀掉,以保咱们两个的秘密无泄露之虞。” 抽屉那头的苏子朋看到这张字条也吓的不轻,却不是在因为抽屉的秘密有泄露的风险,而是被李乙丑的杀气给震撼到了。 不论银雀儿有没有看到抽屉的秘密,都是无辜之人,而且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小女生,李乙丑竟然起了杀意,要把那个小女生干掉,这可不是一般的杀伐果断呀。 虽然仅仅只是一个抽屉的阻隔,却是几百年的漫长时光,大明朝的李乙丑和二十一世纪的工科宅男苏子朋有着巨大的差异。尤其是道德观念和为人处事的手法上,两个人有着天壤之别。 假如苏子朋有个巨大的秘密被一个小女生给瞧见了,他绝对不会生出要把对方杀掉的心思。但是社会环境的不同,和道德观念的变化,却让李乙丑起了杀心。 在李乙丑看来,只要能保住抽屉的秘密,干掉一个小小的丫鬟根本就是一件虽不能说是微不足道却是完全值得的事情,而且非常有必要。哪怕银雀儿真的没有看到什么,为了消除隐患,也完全有必要干掉她。在这件事情上,李乙丑绝对没有半点怜香惜玉之心,至于杀了人以后该如何处理,那已经是另外一码事了。 几百年前一个小丫鬟的生死全在自己的一念之间,苏子朋第一次深切的感受到自己已经和几百年的那个世界密不可分了。 几乎没有过多的犹豫,就急匆匆的写好一张字条放进抽屉里:不可伤及无辜,切切! 看到苏子朋的这句话,李乙丑顿时就收起了杀人的念头。 既然苏子朋要放过银雀儿,那就放过她好了,估计苏兄早已经有了万全的应对之策,看来自己真的是太紧张了。 李乙丑绝对没有想到,抽屉另外一头的苏子朋之所以要他放过银雀儿,并不是因为知道她没有看到抽屉里的秘密,而是完全出于现代人类道德观念的影响。或者说,二十一世纪的苏子朋虽然拥有现代化的科技和熟知历史的绝对优势,但是在果断决绝和心狠手辣这个层面上,还远远比不上大明朝的李乙丑。 因为只能通过抽屉来进行交流,苏子朋完全看不到李乙丑这边的情形,如果哪一天有别人无意间打开了抽屉看到了他的手,所有的秘密就会全部戳破。经过慎重的考虑之后,苏子朋和李乙丑约定了一个暗号:每次交流之前,都会用三长三短的节奏轻轻拍打抽屉,直到对方以同样的节奏做出回应之后,才开始正式交流。 这个只有两人知道的暗号,让神经绷紧的李乙丑终于放心了许多。 因为昨夜和灶君大神笔聊到后半夜,所以第二日起的很晚。 太阳已经有房檐高低了,匆匆的洗了把脸,也没有用早饭就再次出门。 走过前后两院中间的照壁墙之时,看到新买来不久的两个使唤丫头正在和帮佣的张嫂闲聊。 两个小丫鬟和张嫂聊的蛮开心,一便嗑着南瓜子一边兴高采烈的说着什么。当李乙丑走过之事,张嫂和金雀儿赶紧起身打招呼。 那银雀儿见到李乙丑,慌的把装南瓜子的木盘都撞撒了,畏畏缩缩的躲藏在张嫂身后,用蚊子叫唤一般的细微声音怯怯的问了个安。 李乙丑故意看了看银雀儿,这丫头赶紧把头垂的更低,根本就不敢看李乙丑一眼。 朝着三个女人微微点了点头,什么都没有说就径直出门而去。 昨天晚上,银雀儿确实被李乙丑李大老爷给吓到了,直到现在,一想起老爷那副要吃人一般的狰狞表情,还是心有余悸后怕的很。直到李乙丑的身影走出门口,面色才稍稍恢复了一些…… 来到铁器厂之后,把苏子朋给的特种合金弦取出一些来,交代给匠人按照图纸继续组装。 直到现在,李乙丑才稍稍窥到了一点点苏子朋的安排:当初他要自己办个这个铁器厂,其实只不过是一个幌子,生产那些赚不了几个小钱的农具、铁钉只不过是为了掩人耳目罢了。真正的用意还是生产军用强弩。 虽说这种东西犯禁,可是大明朝犯禁的事情多如牛毛,而且自己已经是民练的指挥使,堂堂的五品命官,自组民练自产军械岂不是很正常么? 现在看来,兴建铁器厂和兴办民练,完全就是相关联的。只有成为民练的官员,才能结交大明官军的将领,才能把生产出来的军用弩卖出一个很高的价钱。 苏子朋的安排果然天衣无缝无懈可击,真是精妙到了极点! 时至今日,李乙丑的心思还在赚钱上面,还想着以铁器厂做幌子生产军用弩,好大赚一笔。浑不知苏子朋根本就不在乎钱,也从来没有想过利用军用弩去赚钱,他的心思是李乙丑完全想象不到的。 联通了明末的扬州,奈何却因为抽屉的限制无法亲自出现在这个风云激荡多灾多难的年代,只能假借李乙丑这个扬州土著之手一步一步开展下去。先是赚钱,再是生产军用器械,然后又有了民练指挥使的头衔,紧接着就要招募兵勇训练士卒了…… 在任何一个二十一世纪之人的眼中,所有这一切都具有非常明显的特征,苏子朋的意图已经呼之欲出了! 奈何李乙丑只是大明朝的一个普通人,是一个因为偶然的原因才和苏子朋牵扯到一起的古人,他没有超越历史的洞察力,也看不到即将到来的狂风骤雨,在茫然不觉中浑浑噩噩的跟着苏子朋的指挥棒行走在这个风暴将临的时代! 正文 正文_第二十八章 小小风波 \t\t天气日渐炎热,所有人都在忍受着酷热的煎熬,但是和大明朝的煎熬相比,这点酷热就真的不算什么了。 太子少保、平贼大将军,左良玉左大帅被李闯的贼兵给打败了。 当这个消息传到扬州的时候,已经是一个多月以后了。 连能征善战拥兵百万的左帅都被闯贼打的丢盔弃甲大败而逃,身在淮扬之地的人们第一次用担忧的目光重新审视那个叫***的逆贼,也开始重新估量大明朝的局面了。 在几乎所有人的心目中,左良玉左大帅虽然骄横跋扈,甚至经常做出杀良冒功的事情来,但他依旧是剿灭天下贼寇的第一人选。 和其他一触即溃的官军将官相比,左良玉至少还能和各路贼军战几个回合,甚至还有几次不错的胜迹。有着和贼寇打交道的丰富经验,俨然已是大明朝第一战将。 虽然有人说左大帅打的那些胜仗值得推敲,甚至怀疑他用假的捷报糊弄朝廷,却没有人否认左大帅的生存本领。 闯贼已经闹腾了这么多年,与之交战的大明官军将领要么被闯贼给干掉了,要么就是被崇祯皇帝给干掉了,换了一茬又一茬都没有什么好下场,只有这个左良玉始终屹立不倒。 他最大的本钱就是手中始终掌握着一支数量庞大的军队,就算是当今朝廷也不敢轻易动他。哪怕左良玉左大帅把闯贼从陕西“剿”到了河南,朝廷也只能捏着鼻子温言勉励,不敢下太重的责罚。 李闯最擅长就的是携裹流民,动辄就是百万之众。左良玉的套路和***完全一样,好似是一个师傅教出来的徒弟,他喜欢做的也是携裹百姓。 每到一处就强行征伐丁壮抢掠民财,动辄就屠灭村落,所以他的队伍规模极其庞大。虽然没有多少战斗力,至少还能弄出百万的规模。反正他也不会祸害到淮扬的地面上来,为了大明朝就牺牲一下其他地方的百姓吧。所以扬州的人们普遍还是认为左良玉是抵挡李闯的不二人选。 谁也不清楚左良玉到底是怎么败下阵来的,连朝廷都弄不大明白,反正已经败了,这是铁一般的事实。好在李闯兵没有直接挥师北上去威胁京师,反而调头转向湖广。大明朝的中枢虽然暂时没有什么危险,但战争的影响已经开始显露出来。 战火波及数省,战线绵延千里,双方交战的兵力以百万计,无数百姓流离失所。 素来以繁华富庶著称的淮扬一代本就距离战场不远,马上就有成千上万的流民蜂拥而来。 如何处置流民,那是官府的事情,也用不着老百姓操心,但每一市井小民都感受到战争带来的巨大影响。 物价飞涨,尤其是米粮的价格,简直是一日三涨,已经到了让升斗小民难以为继的地步。与之相对应的则是人口的进一步贬值:人市上到处都是卖儿卖女的逃难者,满眼都是插着草标的老百姓。 这些百姓连遭天灾人祸,被李闯的贼兵和左帅的官军轮番折腾,早已经穷困之极。半大的孩子,只要给口饭吃就可以直接领走。十几岁的黄花大闺女,能卖十几缗钱已经算是很不错了,还不如一头毛驴的价钱更高。 文秀之等人虽不住的发出“民不聊生”的叹息,却始终认为这是“时局艰难”必须要付出的代价,甚至认为这是大兴民练的绝好机会。 现在的流民这么多,正好方面招募兵勇,甚至自作主张的从人市领回来一百多号流民。 看到这些衣衫褴褛饿的头昏眼花的流民,李乙丑坚决反对把这样的乌合之众编组成军。和文秀之反复商议之后,采用了一个折中的方略:先让这些流民在铁器厂干活,给这些流民一口饭,等他们的体力稍微恢复之后再从中甄选健者组建民练民团。 每一个流民都饿疯了,饭量大的吓人,尤其是铁器厂开了这个口子之后,每天都有无数灾民蜂拥而至,吵着嚷着要给李乙丑干活,只要给口吃的就行,工钱什么的根本就不必去讲…… 就在这个时候,李乙丑的铁器厂发生了一件大事。 如同绝大多数的大事件一样,这件大事的起因也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一个匠人外出购买生活必备之物,遇到了市舶提举司的衙役,被几个衙役给打了。 那个提举司的班头虽然谈不上是什么豪强恶霸,却也是个欺压良善的青皮,颇有几个骄横的手下,在市井之间也是横行惯了的。就算是一般的大户也得给他们几分面子,更加的不用提起一个小小的匠人了。 因言语不和,提举司的班头带着几个衙役当街殴打铁器厂的匠人。那可怜的匠人本就是外地的流民,怎敢于跋扈的地头蛇对敌,所以被打的很惨却不敢还手。旁边虽有许多围观的百姓,却也慑于班头的淫威敢怒不敢言。 正在跋扈的班头大逞凶顽之时,刚巧有一大群铁器厂的匠人路过。 这些过路的匠人本不认识挨打的那个家伙,却看到他身上的皂色衣裳:因为在整个扬州城中,只有铁器厂的匠人才穿这样的服色。 看到一起干活的伙计挨打,几十个穿着同样服色的匠人发一声喊一拥而上,把作威作福的提举司衙役打的抱头鼠窜,然后带着挨了打的那个家伙回到铁器厂。 当街殴斗这种事情本来微不足道,甚至不算是什么事情,但那几个衙役却气不过:好歹也是穿着官衣的,在地方上也威福了这么多年,却被一群外地来的匠人给打了,实在咽不下这口气。 于是乎,纠集了几十个人,带着锁链、铁尺等物到铁器厂来拿人。 铁器厂的几个主事都是经历过东平之战的盐贩子出身,见识过和鞑子厮杀的大场面,当然不会把这几十个衙役放在眼中。尤其是成为民练头目之后,自认也是有职权的“朝廷命官”,怎能容得小小的衙役到门口来撒野? 周六斤等人毫不示弱,一声呐喊便唤出几百个工匠,将铁器厂的大门一关就下了黑手。 当时殴斗的场面极其“惨烈”,几百个穿着统一服色的皂衣匠人一拥而上,把那几十个衙役打的哭爹喊娘惨叫不止! 周六斤等人本就有几分光棍气概,痛打了衙役之后,还把他们的衣裳剥的干干净净,扔到街上…… 提举司丢了这么大的脸面,自然不肯善罢甘休,却又拿不出更多的人手来报复回来。于是乎,提举司的主官提举大人一纸诉状告到了臬台衙门。 本来不过是一场小小的殴斗,却越弄越大,连三司衙门之一的臬台都惊动了。 衙役们欺凌百姓的事情做过很多,这般和他们针锋相对的却很少见,作为受害者之一的本地百姓抱着看热闹不怕事情大的心思,把这件事当作了茶余饭后的谈资,津津有味的关注着…… 作为铁器厂的东家,李乙丑当然不怕提举司的那些家伙,也想着趁这个机会打出自己的名声。而且他还接到了苏子朋的明确指示,一定要把这件事情闹大,所以直接就拒绝了臬台提出的“赔偿银钱息事宁人”的“好意”,大叫大嚷着要和提举司“斗争到底”。 双方殴斗,虽然没有闹出人命,但是影响却很大。事态发展到现在这种地步,当初谁对谁错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谁都不肯服软,完全就是一副针尖对麦芒的架势。 在这个事情上,文秀之、孙启功二人充分发挥清流言官的优势,表现的比李乙丑更加强硬。不仅严词拒绝任何调停,更是直接越过了扬州本地府衙,把整个提举司大大小小几十个吏员告到了南京留守司。 就是这么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情,竟然把整个江南士林搅动起来,尤其是那些东林党人,本着“帮亲不帮理”的传统,纷纷大骂提举司。甚至连“欺行霸市”“克扣税负”等等这些大帽子都丢了出来,完全就是一副要把提举司“赶尽杀绝”的架势。 东林党人本就善于扯皮,何况这件事情还占了理,一时间舆情滔滔,吐沫星子能淹死人,大有一副要到北京城去告御状的架势。 眼看着局面就要失控,扬州三司衙门也唯恐闹出不可收拾的大风浪,赶紧强压住了提举司,让提举大人和班头、衙役等人来给李乙丑登门道歉,还象征性的赔偿了一些银钱,总算是风平浪静息事宁人了。 这种乌烟瘴气的事情大明朝从来就不曾缺少过,过去也就过去了,用不了多久就不会再有人记得。 但是对于铁器厂和李乙丑本人而言,此事具有深远的影响。 在事态完全平息之后,铁器厂的匠人们依旧对此事津津乐道,并且当作是某种荣耀大肆宣讲: “咱们东家是正经的五品,提举司最高的才是个从五品,当然不惧他们。” “咱们铁器厂上上下下几百口子,揍几十个衙役还不是如同打孩子一般轻而易举?” “那是当然了,现如今我穿着这身皂衣走在街上,便觉得腰杆硬了许多。” “对极,对极。这些日子以来,街上的青皮混混见到咱们这些穿皂衣的,都远远躲开。咱们手艺人何曾这般风光过?” 经过和提举司的“战斗”之后,穿在匠人们身上的皂衣已经成为某种符号,而穿着皂衣的人们也在不知不觉之间形成一个团体。 相互之间,大家或许并不熟悉,甚至还有可能在干活的时候产生过隔阂,但是面对外人的时候,同样的装束让他们产生了一种天然的归属感。 只要是见到穿这种衣裳的,就会很自然的当成是自己人。大家共属于一个相同的组织,有着共同的利害关系,再也不是任人欺凌的弱小个体了,因为他们的身后站着几百个穿同样衣裳的伙伴,还有一个指挥使东家…… 李乙丑已经隐隐约约的明白了:或许这就是苏子朋说的集体归属感吧! \t 正文 正文_第二十九章 共同建设 ?从委任李乙丑为淮扬民练指挥使至今,已经过去两个多月了,却只组建起了一百多人的小小民团。就目前招募民勇的进度而言,文秀之并不怎么满意,却也说不出什么来,因为李乙丑一再坚持“精兵”战略,对于民勇的选拔非常严格。 必修先在铁器厂做工,只有那些勤劳、服从的人才有资格穿上李乙丑分发给他们的皂衣,然后再从这些皂衣人群中选拔健者,组建民团。 这样做的效率非常低下,以至于选了两个多月才有一百多个合格的民勇,却深谙“精兵”之道。按照李乙丑的说法,既然要组建民团,就一定要精挑细选,哪怕是慢一点也要选出最好的士兵,免得弄出一群象大明朝官军那样的乌合之众。 这种做法看起来确实有些吹毛求疵,却也不是全无道理,所以文秀之和孙启功虽有些抱怨之词,却也只能听之任之了。 如果说李乙丑是出工不出力,以挑选精兵为借口行拖延之实,还真是冤枉了,因为在甄选民团士兵这件事情上,李乙丑确实花了不少的银钱和精力。 派出很多人手,拎着桐油和染料,在扬州城的大街小巷四处粉刷,但凡是热闹一点的地方,都可以见到扬州民练的标记:用桐油刷出一块四四方方的黑色背景,中间有一两道通红的斜线对角贯穿。 这是灶君大神为淮扬民练设计的标记,同时也是淮扬民练制式军装的颜色。 开始的时候,百姓还不明白这个随处可见的图案是什么含义,当李乙丑率领着他那一百多个穿着统一服色的民兵迈着整齐的步伐走过扬州城的大街小巷之时,也就全都明白了。 这个图案代表的是扬州民练。 这几天来,李乙丑把所有的琐事抛在一旁,每天都带着一百多个民兵出门,排着整齐的队伍迈着一致的步伐,好像是在阅兵一般在人群中招摇而过。 招募民兵,只要大巴的银子撒出去,有的是人前来应征,似乎完全没有必要做这些无用功,至少李乙丑是这么认为的。 但苏子朋却坚持要李乙丑这么干,并且为他设计了种种细节,还说这是最有效的传播学原理。 李乙丑这辈子都没有听说过“传播学”这三个字,暂时也不明白这三个字的含义,却真真切切的体会到“传播学”的威力。 这段时间以来,整个扬州城都知道了扬州民练在募兵的消息,并且亲眼看到了民练的雄壮。 和叫花子一般的大明士卒相比,李乙丑手下的淮扬民兵都是精挑细选的健者,每一个都是五大三粗的壮汉,而且拥有严整的队型和整齐划一的步调。 一百多个穿着同样服侍的民兵在眼前走过,带给人一种肃然的视觉震撼。虽然扬州民练的战斗力还没有经过检验,但是人们已经在潜意识里认为这是一支可以百战百胜的雄兵。 过分严苛的甄选流程,让那些想成为扬州民兵的人感觉到了不小的困难,但是成为铁器厂的工人就显得容易了很多。 去到规模日渐庞大的铁器厂做工,只要勤勉能干肯吃苦,就可以穿上那身皂色的制服,成为受到铁器厂这个大集体的一员。 穿上皂色制服的好处显而易见,不仅有不错的收入,还能不受人欺凌,就算是在外边惹了祸事,也有李乙丑李大指挥使和庞大的铁器厂撑腰,这是一种背后有靠山的踏实感受。 时至今日,穿上皂色的制服俨然已经成为身份的象征,同时也明确的表示出了自己的阵营——李指挥的手下。 其实这也是苏子朋极力要做到的事情:让人们看到集体主义的好处,给众人树立最原始的集体主义思想,让更多的百姓认同“城西铁器厂”这个集体,并且以此为骄傲。 进入铁器厂的工匠确实从这个大集体中受益匪浅,但也在不知不觉之间失去了很多东西:所有人必须无条件服从李乙丑的命令,严格按照他制定的规矩做事。小到每天起床、吃饭的时间,以及月银的多寡;大到对当下时局和朝廷政令的理解,全部都出自李乙丑的命令。 在这个大集体中,任何一个个体都得无条件服从集体,李乙丑对事务的理解和看法,就代表了集体的一致观点。 大明朝的人们从不强调“个性”和“自我”,甚至根本就没有这方面的概念,所有以这一百多个民兵为核心的铁器厂大集体当中,只有李乙丑的思想和他的声音…… 兵为将用,这也是历朝历代的军事规则,而且这本就是李乙丑出钱出力组建起来的民练团体,他这么做也无可厚非,所以作为“监军”的文秀之和孙启功并不在意这些琐碎的细节问题。 只要李乙丑能练出一支具有一定战斗力的民练,为朝廷分忧为大明出力,这就足够了。至于其他,根本就没有必要去深究。 而且这两个清流文官也实在没有过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干涉李乙丑,因为他们都忙的焦头烂额了。 既然民练已经开始正式招募了,兵营、较场、库房等等这些都需要建设,需要重新划出一片更加宽敞的场地。为了取得紧邻铁器厂那块地皮的使用权,孙启功每天都往河道衙门跑好几趟,不厌其烦的和扬州河道官员扯皮…… 虽说民练是李乙丑出钱,但毕竟也是为朝廷出力的,所以李乙丑一再催促文秀之,要他想方设法弄点武器装备之类的军资回来。铠甲、战马之类金贵的军资就不要想了,连正规的大明官军都凑不齐呢,不可能分润给小小的扬州民练。但至少也得弄些生锈的武器吧?而且民练的规模很快要膨胀,怎么也得再弄几十个告身出来吧? 身为佥书,和上级沟通本就是文秀之的分内之事。所以这些天来,文秀之马不停蹄的奔走在都指挥司和南京之间…… 买地皮建军营,李乙丑并不在乎多出点钱,因为在苏子朋的帮助下,他有很多捞钱的办法。现在却为了千把两银子的问题让孙启功跑了一趟又一趟,没完没了的和河道衙门扯皮。 南京留守司那边抠门的要死,怎么可能把军械军资分给扬州民练?而且铁器厂的产能早已经上来了,完全可以打造兵器,其质量肯定比留守司军械库里那些生锈的弓箭刀枪要好的多,为何还要文秀之不停的为此事奔忙? 连李乙丑都看出了一些端倪,忍不住的问道:“苏兄,非是我怀疑你的用心,实在是因为文、孙二人一直都在白忙。” “你说的对,我就是要他们白忙一场。” “这是为何?” “扬州民练是你的,不是大明朝廷的,我不希望大明朝的官员在建军伊始就碍手碍脚,所以才让你想办法把他们给支开了。” 李乙丑的判断是正确的,买地皮、索要军械,果然是为了支开文、孙二人。 长久以来,李乙丑已经形成了一个习惯:对于苏子朋交代的事情,他一定回竭尽所能的去办好,而且从不多问。 苏子朋拥有洞察历史的目光,和知晓过去未来的神仙也差不多了。他安排的事情,只要用心实力的去做就可以了,问那么多有什么用? “眼下你招募了多少民兵?” “一百四十六人,预计本月底能达到三百人。” “年底之前一定要招募一千五百人。” 淮扬民练的兵力配额只有七百人,苏子朋却要他招募一千五百,虽然于朝廷的体制不合,却不是太大的难题。我自己出钱出力为朝廷练兵,难道还有人嫌多吗?就算是到时候有些人乱嚼舌头,李乙丑也有很多办法让那些多嘴多舌的家伙乖乖闭嘴。 “一切遵从苏兄的安排。” “钢弩打造的如何了?” “挂上弦的已有了三十一张,没有挂弦的半成品有两百多。” “好很,是时候打造弩箭了。”紧接着,一支小小的箭镞和一枚铁质的箭尾就出现在抽屉里。 和大明朝的箭镞完全不同,灶君大神的箭镞既不是鱼尾箭,也不是宽阔的燕尾箭,而是一支四棱的铁锥。那个黝黑的箭尾也不是寻常的翎羽,而是完全的铁制品,更加古怪的是,这个小小的箭尾上还带着三个尾翼。 “这是与那钢弩配套的箭矢,你可让工匠想办法把箭镞和尾翼连接起来,最好使用镔铁做箭杆。总长度不可超过一尺七寸。” 这个尺寸比一般的箭矢短了一半有余,实在是太小了。不过这是未来的神箭,当然不能用世俗的眼光去看待。既然苏子朋已经规定好了尺寸,那就按规矩去做就好了。 “还有,你必须让穿上皂衣的匠人和民兵开始认字。” 匠人就是专事生产,民兵是为了打仗,又不是选秀才,认字有什么用?有这个必要吗? 象往常一样,李乙丑没有任何意见,准备尽快去找些教书先生,来教授匠人和民兵读书写字。 “匠人和民兵认什么字,必须严格按照我的意思来做,绝不可以让那些穷酸来主导。从明天开始,你先让手下认识这两个字好了。” 很快,一张A4纸就出现在抽屉里。 纸上用粗黑的笔迹写着两个字:中华! 下面还有密密麻麻的小字,详细解释这两个字的含义:夫中华者,天地八荒之中心,众族之首万邦之长,实为天地间至高至美之族,余者诸夷皆为下等…… 正文 正文_第三十章 圣人有云 ?墨子归,字远山,自号寒文斋主。自幼熟读经史遍阅子集,十几岁就博得神童的名号。年轻之时的墨子归也曾满腔抱负,也想着金榜题名高中魁首,奈何时运不济,考了几十年却始终名落孙山,到了四十多岁还是个老童生。 几十年的寒窗苦读让墨子归的成了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废物,除了满口之乎者也子曰诗云之外什么都做不了,日子也愈发的艰难。 现如今这世道,五大三粗的壮汉都很难吃到一口饱饭,何况墨子归这种落魄的文人? 满腹经论却一文不值,换不回一粒米一滴油,整日里给家中的黄脸婆骂做是“穷酸”“腐儒”却也不敢还口。 这么多年以来,早已经看透了朝廷的腐朽,再也没有当初了踌躇满志,也不再幻想着科举为官之事,只是守着贫寒的家境苦苦度日。 冬闲的时候还可以办个私塾,教授娃娃们读书认字,也能换回几捆干菜或者是三两升的黄米,勉强饿不死罢了。现如今这样的季节,只能在街边摆摊,帮人写些书信,三天也赚不回二斤醋钱。 城西铁器厂那边正在招募读书人,好像是要办什么识字班,不仅管饭每个月还给两斗糙米四十个大钱。墨子归昨天就听到了这个消息,也确确实实被那两斗凑米和四十个大钱的待遇给诱惑住了,却始终没有动身去铁器厂报名。 墨子归虽然穷困潦倒,却依旧抱着读书人的清高不肯放下身段。平日里办私塾,街坊邻居们都会客客气气的来请,并且尊称一句“墨夫子”。教授铁器厂的工匠们读书识字,也是传道授业之举,怎么能巴巴的自己跑上去门去,读书人的脸面还要不要了? “屁,”家中那个黄脸婆的口水直接就喷到了墨子归的脸上,象往常一样把他骂了个狗血淋头:“读书人?读书人都是喝风的么?没有钱哪来的脸面?放着两斗糙米的营生不去做,赖在家里等着老娘养你不成? “圣人云,君子不言利……” “狗屁的圣人,你整天把圣人念叨来念叨去,也没有念叨出一文钱来。家里的米缸已经见底了,欠着的油盐钱也催了好几次了。你要是再不出去赚点钱回来,老娘就回娘家去,留着你这个老穷酸抱着空米缸念叨圣人吧。” 墨子归很清楚家中的窘迫境地,又给黄脸婆劈头盖脸的骂了小半个时辰之后,想着铁器厂开出的那两斗糙米和四十个大钱的待遇,犹豫了好半天。 读书人的脸面和圣人的教诲虽然重要,终究没有自家的日子更重要,不得不收起读书人那套“不为五斗米折腰”的清高,灰溜溜的来到城西铁器厂。 来到铁器厂之后,墨子归就又有些后悔了。 铁器厂这边的饭食确实不错,那些个匠人们对他还算尊敬,一口一个“夫子”的叫着,着实让墨子归找到了一些读书人应有的尊严。只是那个东家李乙丑实在太跋扈了。 铁器厂拢共有三十多个墨子归这样的夫子,都是些穷困潦倒的读书人,李乙丑对他们还算比较客气,但是这位东家却一直都在干涉“识字班”的教学内容,这让墨子归很是不忿。 教授什么样的内容,用什么样的书籍,都有传承了千百年的惯例,无非就是《千字文》《百家姓》《三字经》之类的经典书本,也是这些夫子门用惯了的。 李乙丑却彻底摒弃了那些常见的课本,拿出另外一套《认字读本》,要所有的夫子严格按照他的《认字读本》教学。 吃的是东家的饭拿的是东家的钱,就应该按照东家的要求去教书,这本是最天经地义的事情。但东家的这套《认字读本》实在是太……太不像话了。 虽说只是最简单的读本,只要让匠人学生们认字就可以了,但这个读本当中根本就看不到圣贤教导了几千年的“仁”“义”“节”“礼”,更没有“君”“臣”“尊”“卑”这些最基本的内容。通篇都是“中华”“民族”之类的言语。 虽说不指望这些将人们做出花团锦簇的文章,只要能读书认字就可以了,但墨子归墨老夫子还是认为这样的读本不合适。 作为一个夫子,自然要把圣贤的微言大义传授给学生,但这样的读本连至圣贤师孔圣人的名号和格言都没有提过,书中的内容更是和儒家经典格格不入,这样的课程怎么教? 为了这个时候,墨子归数次和东家李乙丑交涉: “东家,现如今匠人们已经识得百十个字了,有些本就能认识一些字,有些心眼灵活根基好的匠人的甚至可以看得懂书信,对于这些人,或许应该用些《诗经》或者是《国风》中的句子作为教学内容……” “墨夫子,你教授的学生不过是些靠手艺吃饭的匠人,又不是要去考秀才,学习那些做什么?” “就算匠人们不做治国平天下的大事,修身齐家总是要的,子曰……” 一听到墨老夫子又是子曰又是诗云的拽文,李乙丑的脑袋就犯懵,奈何根本说不过饱读诗书的墨子归墨夫子,只能用略带粗暴的语气说道:“我的这个《认字读本》也颇有奥义,只需照本宣科的教书就是了。” 这样的读本分明就是某些不学无术之人临时编撰出来的,怎能和圣人的教诲相提并论?虽然墨夫子很不以为然,却又不敢和这个跋扈的东家继续理论,唯恐惹恼了他连那两斗糙米和四十个大钱都拿不到,所以只能“忍气吞声”的按照李乙丑的安排去教书。 公允的说,现在使用的这个《认字读本》也并非全无是处,至少其中的一部分内容暗暗契合儒家思想。比如说华夷之辩,这个读本就已经隐隐的提到了…… 这些日子以来,随着匠人们的摸索,逐渐形成一套比较熟练的制作技巧,钢弩的制作速度大为提升,到月底的时候已经产出了一百多张正品。 可惜的是,弓弩之类的武器和刀枪不同,不是说制造出来就可以用的,还得仔细校对慢慢调制,这也是一项非常吃工夫的工作。 这种强弩是城西铁器厂最大的秘密,自然不能为外人所知晓,所以一直都是有些用弓经验的张三哥在从事校弩的事情。 反复试射,在一次次的击发中调整弩上的竖直标尺,有时候摆弄一天也不见得能校好一张钢弩。好在这是一个熟能生巧的工作,并不需要太多的技术含量,只要摸索的多了,总会找到一些实用的小窍门。 “乙丑兄弟,”张三哥把第一张校对准确的钢弩递给李乙丑:“你来试试手。” 折叠式钢弩的体积看起来很小,左右的弩臂完全张开之后却有三尺六寸,拉出后面的弩托之后,长度达到三尺二寸,拎在手中沉甸甸的。 和沉重硕大的弩机相比,采用的弩箭就显得“袖珍”了很多,只有尺半的长度实在是有些太短了。 端着钢弩瞄了瞄远处的木板标靶,轻轻一扣机括,控制弩弦的两个钢片猛的一收,轻微的“嗡”声顿时响起…… 快速转动引弦转轮,随着弩弦的再次张开,弩匣中的“箭矢”被推到了槽中。 这种精巧的钢弩射程并不算远,比常见的小梢张弓要强一些,却不如大角弓。却胜在操作便捷射速极快。 一口气射光槽中的五支“箭矢”,赶紧兴冲冲的跑到标靶面前查看效果。 蒙着芦席的木质标靶直接被洞穿出五个透明的窟窿,射出去的“弩箭”击穿标靶之后,余势还没有散尽,又把后面的砖墙击出几个小坑。 虽说早就知道这种钢弩的力量惊人,却没有想到居然大到这种程度,忍不住的惊呼道:“好大的力道。” 早已经对钢弩十分熟悉的张三哥故意压低了嗓音,小声对李乙丑说道:“在我调制校对钢弩之时,也被这强弩的力量给吓到了。为了测试这玩意的穿透力,一再增加标靶的厚度。若是把弩弦完全张开,这么厚的木板可以射穿三层。后来我在木板前蒙上了一曾铁皮,依旧可以轻易洞穿。咱们要发财了呀……” 张三哥虽然没有明说,但李乙丑却明白了他的意思。 钢弩的威力如此强大,大明朝最精良的铁甲在钢弩面前和纸糊的差不多。钢弩使用的“箭矢”应该算是透甲锥,拥有可怕的穿透力。因为这种透甲锥的钢性非常好,可以在不需要打磨的情况反复使用多次,无形中就把成本降下来了。 钢弩的射程虽然不值得称道,但是射速却极其恐怖,同样的时间之内,普通的长弓最多能射出两箭,钢弩却可以击发五次。要是拿出去卖的话,必然可以卖出一个高到天上去价格。 除了强大的威力之外,这种钢弩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总体价格便宜。 弓弩类的武器虽然价格高昂,但真正花钱的从来就不是武器本身,而是使用武器的士卒。 普通的弓箭手,至少也需要三两年的训练,才能达到在屈十个手指的时间内射出三箭的及格水准。因为长期用力的缘故,绝大多数优秀的弓箭手的身体都会出现不同程度的身体变形。至于那些被弓弦切下手指的新兵,那就更多了。 这种钢弩最大的好处就是方便,对操控着几乎没有任何要求。只要能把钢弩端起来,根本无需大力拉弦。只要稍加训练,哪怕是手无缚鸡之力的老幼妇孺,只要轻轻扣下手指就会成为追魂夺命的可怕射手。 “嗯,有了此种钢弩,就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组织起一支可堪一战的强兵,”军队的战斗力并非全部取决于武器的优劣,但是钢弩确实可以极大缩短弓箭手的训练时间,所以肯定可以卖出一个非常好的价格。 “乙丑兄弟,你来给钢弩命名吧。一定要取个威风霸气的名字。” 在李乙丑原本的设想当中,这种钢弩就应该叫做“苏氏弩”。无论的设计图纸还是最关键的零部件,都是苏子朋给的,用他的姓氏来命名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就叫苏……”话已经说出了一半,忽然想起灶君大神“不要张扬”的嘱咐,赶紧改口说道:“此弩力量浑厚世势若雷霆,还是叫雷神弩吧。” 如此犀利的武器,李乙丑本人是不可能制作出来的,作为城西铁器厂最原始的创办人之一,张三哥早就想到这种神乎其神的武器和那个传授给李乙丑法宝的神仙有关。李乙丑刚才那句没有说完的话语更加印证了这一点。 “那就叫雷神弩。”张三哥掂量着沉甸甸的火神弩,满是向往的说道:“眼下乙丑兄弟你也是个五品的武官了,应该找个门路把雷神弩卖出去,必然能卖出天价来,咱们又要发财了……” 张三哥的想法和李乙丑不谋而合:费了这么大的力气才弄出了火神弩,当然要趁机大赚一笔。铁器厂偷偷摸摸的生产这种东西,不就是为了赚钱么? 正文 正文_第三十一章 职业军队 ?拿雷神弩拿去卖钱? 当苏子朋知道了李乙丑的这个想法之后,忍不住的再一次感叹现代人和古人之间巨大的思维差异。 任何一个现代人,若是有机会穿越回到明末那个遍地血火处处烽烟的时代,绝对会毫不犹豫的按照赚钱——练兵——称霸的这条道路走下去。李乙丑现在已经有些小小的根基了,还制作出了雷神弩这种强大的武器,想的居然不是打造一支无敌的军队来力挽狂澜,反而想着要把雷神弩卖给别人来赚钱。 不得不说李乙丑的格局太小目光也太短浅了。 仔细的想过之后,苏子朋并没有对“胸无大志”的李乙丑太过于苛责:毕竟李乙丑是几百年的古人,不可能象二十一世纪的苏子朋那样熟知历史的发展,虽然身处明末那个风云激荡的年代,却无法知道历史的走势,更不知道有一场巨大的灾难正在悄悄靠近,完全是一副小民思想也就很自然的事情。 每当遇到这种问题的时候,苏子朋就会做出一副苦口婆心的样子:“雷神弩万万不能卖,只能给民练使用。” “不能卖?苏兄啊,非是我贪财,实在是因为铁器厂花销甚巨,新招募的四百多个民勇也是填不满的大窟窿。铁器厂的账目上已经没有多少钱了,兄弟们都眼巴巴的盼着卖掉雷神弩大赚一笔……” 在东平一战当中,李乙丑等盐贩子们确确实实的发了一笔横财,但那些钱终究是有限的,兴建城西铁器厂、招募民练等等一连串的事情做下来,早已经花销下去一大半。虽然后来苏子朋又拿出了几块有机玻璃工艺制品,让李乙丑当作是“玲珑宝玉”卖掉换回来不少银钱,那终究只是一时的权宜之计。面对铁器厂和民团这两个吞金的大窟窿,必须找到一条生财之路。 经济是决定一切的基础,崇祯皇帝执掌的大明朝之所以打不过各类农民军和满清战兵,虽然有各方面的原因,但是究其根本就是两个字:没钱。 若是有足够的物力财力支持,崇祯皇帝早把以***和张献忠为代表的农民军打爆过无数次了,顺手还能把满清再碾压十几个来回。 现如今李乙丑遇到的状况,其实和崇祯皇帝完全一样:不是不想做事情,而是没有钱就什么事情都做不了。 就好像大明朝廷为了解决财政问题而一再加税就会让更多人造反一样,要是让李乙丑继续拿着二十一世纪的有机玻璃去冒充价值不菲的宝石翡翠,迟早也会被人察觉的。 翻来覆去总是用二十一世纪的工艺品去骗钱,大明朝的古人虽然没有什么科学技术,但见识和心机还是有的,时间一长,总会发现其中的破绽。 所以,这一次,经过深思熟虑之后的“灶君大神”苏子朋没有象往常那样再次拿出标有“”的有机玻璃,而是很正式的很李乙丑探讨起银钱的问题。 没有钱就得去赚,却又不能卖掉火神弩,这本身就是一个悖论,所以商议了好半天,也没有什么结果。 “你能不能先想法子周转一下?” 周转?怎么周转?除了借钱之外,实在没有别的法子了。 维持铁器厂和民练的正常运转,要是借钱的话,需要借贷很大的一笔。朝廷方面一文钱都不会给李乙丑,寻常的百姓之家哪有那么多银子? “也不是不能借,扬州的钱庄有点的是钱,只是利息太高了。” 明末之时,钱庄已经非常普遍,尤其是富庶的淮扬一代,可以说遍地都是钱庄银号。绝大多数典行当铺也在做着放贷的勾当。 从银号或者是钱庄中借钱,也不是不行,只是利息高的吓死人。三分利已经算是非常厚道的行情了,再加上利滚利的算法,两年以后差不多就翻倍了。 李乙丑曾经估算过,铁器厂那边再加上民练的开销,没有三四万两银子是万万支撑不到年底的。 三四万两啊,三年之后连本带息堪勘就要十万两了,这是一让李乙丑想也不敢想的恐怖数字。 赖了账不还?那是三岁的娃娃才会产生的幼稚念头。哪个钱庄的背后没有深厚的背景?既然人家敢把白花花的银子放贷出来,就不怕你借钱之后赖账不还。 扬州城中最大的钱庄“隆丰号”,明面上是当地几个大盐商的产业,背地里却有曹公公的股份。现如今的阉党虽然不似以前的魏忠贤那般气焰滔天,也不是吃素的。就算是抚台大人,若是借了秉笔大太监曹公公的银子不还,估计也不会有什么好下场,何况小小的李乙丑? “扬州最大的钱庄是京城曹公公的?”知道了这个消息之后,一筹莫展的苏子朋如获至宝,赶紧给李乙丑下达了“最新指示”:“就去借贷隆丰号的银子。” “隆丰号的利息高的吓人,至少也要三分利……” “就算是八分利都不怕,你去借贷吧,能贷多少就贷多少。” 苏兄你是不是不知道“高利贷”这三个字怎么写啊?居然敢借隆丰号的银子,那么高的利息,什么时候才能还得完? “一两年就可以还完了。” 既然苏子朋都这么说了,想来早已有了妥当安排,李乙丑也就没有了任何顾虑,准备去往隆丰号去借钱。 苏子朋想的只是先把银钱弄出来,至于说还钱嘛……根本就没有考虑过要还。 一两年之后连崇祯皇帝都没有了,谁还在乎什么秉笔大太监?现如今的隆丰号钱庄,在苏子朋这个二十一世纪的人看来,完全就是一只肥的流油的大肥猪,先占点便宜再说。到时候说不准还要一刀把这头肥猪给宰了连皮带骨的吞下去呢。 明末的风起云涌势必要颠覆很多旧有势力,怎样趁着这个机会让李乙丑发展壮大才是苏子朋最关心的问题。无意中发现了“隆丰”号这头肥猪之后,苏子朋马上就敏锐的意识到这是一个很不错的赚钱渠道。 既然能从“隆丰”号这头肥猪的身上刮下油水来,想来淮扬一带的肥猪应该还有不少吧。 在未来的几天时间里,在苏子朋的授意之下,李乙丑把扬州附近的大钱庄、大银号和几个规模不小的当铺全部写在纸上,连他们背后的势力都写的清清楚楚。 苏子朋从中挑选出好几家来,列出名单让李乙丑去借钱。 在“隆丰”“聚德”等大钱庄大银号的眼中,李乙丑这样的绝对是优质“客户”。 本人就是城西铁器厂的拥有者,手下也纠集了一批颇有些实力的盐贩子,拥有偿还欠银的能力。而且李乙丑本人和他手下的盐贩子们早已经洗白,摇身一变成为朝廷任命的民练头领。现如今这世道,只要披上一身官皮就可以肆无忌惮的捞钱,就可以拥有无数赚钱的门道。虽说李乙丑只是个民练的指挥使,不可以刮地皮吃空饷,但却可以贩卖军中职位。随随便便卖一些八品九品的官身告书出去,就有无数白花花的银子进账。 曹公公的钱庄,还从来没有发生过借钱不还的事情,谅那个五品的民练头子李乙丑也不敢动这样的心思。 在以城西铁器厂为质押的前提之下,并没有费太大的力气,李乙丑就分别从七家银号钱庄中借贷来了五万多两银子。其中隆丰号是大头,总共出了一万五千两。 手里有了钱,事情就好办了。 经过层层选拔,过了立秋之后,淮扬民练已经扩充到七百的规模,并且拥有两百多匹骡马,一百四十多辆车具。 按照“灶君大神”的指示,本是应该建立一支骑兵队伍的,奈何这年头的战马实在金贵,而且价格高的吓死人,拼凑了好几个月,才有了二十多匹战马。至于说骑兵……勉强有几十个能够骑在马上不掉下来的民勇,凑合着也可以算做是“骑兵”了。 一匹战马的价格可以买三四匹挽马,而且饲养战马的成本非常高,就算是找到更多的战马,李乙丑也根本养不起骑兵,所以只能在步卒身上打主意。 尽可能的武装那七百多个步卒,除了那十几个盐贩子出身的“百户”大人拥有一件半身甲之外,其他的步兵只能穿布甲。 就算是非常简陋的步甲,目前也只有两百多件。按照苏子朋的看法,这样的一群人根本就不能算是军队,最多只能勉强称之为:武装平民。 这段时间以来,这些被二十一世纪的苏子朋称为“武装平民”的大明民练一直都没有开始正式的实械战斗操训,而是坚持在做体能训练和队型演练,还有每天一次的格斗训练。 跑步、负重跑步、长途奔跑,结队奔跑,仿佛跑步就是最基本的训练方式。除此之外就是以每十人为一小组,手持削尖的木棍互相捅刺。 即便是这么简陋原始的训练,也让文秀之和孙启功这两位“监军”大人目瞪口呆,不住的大呼“强兵”。 按照大明朝的练兵制度,只要达到三操两会就算是合格的战兵了。 每个月结阵三次,训练两次拼杀,一个月的时间当中只有五天是在练兵。但大明朝绝大多数军队都不可能达到这样的“强度”,当兵好几年没有训练过已经成为常态,甚至有很多士卒很不就不知道自己的长官是谁。出现这种匪夷所思的局面主要还是因为没钱,而且军官也懒得去那么做。 士卒训练是要加饷的,油盐钱、武练银,兵刃器械要修理,战马挽具要更换,要是出动的话还有开拔银子,吃空饷喝兵血都不够呢,谁拿出那么多钱来训练士卒。 在文秀之和孙启功这两个文官看来,象李乙丑这样每天坚持训练至少三个时辰的军队,简直就可以算是天兵天将了。尤其是士卒的伙食,每天都有两顿干饭,夜间训练还有加餐,一个个吃的身强体壮,光从卖相说来看,这支粗具规模的民练就比大明各处卫所的镇兵还强很多倍。 李乙丑并不知兵,更不懂得练兵之法,但是他手中掌握着苏子朋亲自编撰的《练兵纪要》,什么都不必想,只要严格按照《练兵纪要》上说的去做就可以了。 这样的做法能不能练出一支可堪一战的军队,李乙丑心里也没底。但是他很清楚这支民练和大明官军的区别。 苏子朋早就说过了,这支民练要成为职业军队。 什么叫职业军队?或许就是专门打仗的意思吧! 正文 正文_第三十二章 出征在即 ?苏子朋亲自编撰的《练兵纪要》被李乙丑奉为金科玉律,练兵之时严格按照纪要书中所写的那样,一板一眼不敢有丝毫的马虎。 按照纪要书中所载,要想练出一支强兵,除了士卒勇武敢战之外,最要紧的是要做好是思想工作。在目前这个阶段,最基本的就是给士卒建立起集体精神。至于国家、民族之类的观点,因为识字率刚刚开始普及,还需一点一点的慢慢来。 使用统一的服饰,只是建立集体精神的一部分,还有无数细节需要注意:比如说善待士卒,官兵一体就是很重要的。 因为淮扬民练的头目们多是穷苦出身,所以也没有什么官架子。这支民练本就是李乙丑养的私兵,更不会出现吃空饷喝兵血之类的事情,上上下下很容易打成一片。 在李乙丑的刻意营造之下,官兵之间几乎是完全平等的(当然不是绝对)。哪怕是最低等的辅兵,见到李乙丑这个指挥使,也无须叩头或者是作揖,只是简简单单的一个平胸礼。当然,李乙丑必须回礼,以表示出官兵之间的平等。 这个平胸礼也是出自苏子朋的手笔,行礼之时左手平举横肘胸前即可。 开始的时候,流民出身的民勇小兵们还不习惯这个简单的军礼,见到上官往往会忍不住的做出趴在地上磕头的举动。后多加训练,见官不拜只行军礼已渐渐成为习惯。 霜降前后,气温陡降,眼瞅着凛冬将至,李乙丑开始为手下的民兵们采办棉衣、鞋帽、被服等物。 刚刚过了立冬,就落下来一场雪。 这个时节的雪不会下的很大,一边下着一边开始融化,在练兵场上训练的士卒把薄薄的积雪踩的稀烂,裤脚上满是黑乎乎的雪水烂泥。 鞋子早已经湿透了,仗着训练之时散发出来的那点热力暂时还感觉不到寒冷,不过等到训练完毕之后,每个人都急匆匆的冲进营房,准备在湿乎乎滑腻腻的鞋子里垫点破布头或者是短绒棉之类的东西,免得双脚冻伤。 回到营房之后,才发现大通铺上早已经摆放好了新做的高桩棉靴和刚刚送过来的崭新被服。 高桩棉靴还散发着新皮革刚刚鞣制完成之后那种特有的硝味,用油润过的皮面子上散发着悠悠的光泽。 “我的天爷,是皮靴啊。” “我家隔壁的老皮匠说过,这么绵软的皮子都是上等的好牛皮,全都是从口外来的好货。” “这么好的靴子,我见都没有见过几次,做梦都想不到有朝一日也能穿上。” “这样的一双靴子,能换普通人家一个月的口粮,我可舍不得把一个月的嚼裹穿在脚丫子上。等到探家的时候再传回去给街坊邻居们看看,不知道要羡慕死多数人呢。” “几百双皮靴啊,怕是要花费不少银钱吧?咱们指挥使大人好大的手面。” “平日里啥活也不干,尽是好吃好喝的养着,还给咱们置办棉衣皮靴,当兵能当到这个份上,就算明天就上战场,也不算亏了!” 双脚早已经冰凉,但绝大多数士卒却舍不得穿上崭新的皮靴,因为大家都是穷苦出身,能有双棉鞋穿就已经很不错了。象这样的皮靴只能当作奢侈品,若没有什么重大的场合,谁又舍得穿着让这么金贵的靴子沾上泥水呢? 辛辛苦苦的训练,花费无数银钱养着这几百个民兵,终于到了派上用场的时候。 贼军破六安、进庐州的消息早在月前李乙丑就已经知道了,却一直没有把这个消息公布出来,主要是他还没有做好出兵的准备。 直到数日之前,才传来大明官军再一次被击败的消息:贼军已经出了庐州,一路席卷而来。顿时“江南震动”,朝廷也连下数道旨意,要各地驻军截击贼兵。 和各地农民军交战这么多年,大明官军败多胜少,老百姓们早就习惯了,想来大明朝廷也已经习惯了吧。 只是这一次影响甚大,因为贼军正在朝着凤阳方向行进。 凤阳乃是太祖洪武皇帝朱元璋的老家,是大明朝的龙兴之地,岂能让贼军踏足? 其实早在数年前,张献忠第一次出川的时候,就已经把凤阳洗劫过一次了。当年的张大贼还没有现在这般雄厚的实力,却在一个上午的时间内全歼了守卫凤阳的两万官军,阵斩守将俘虏凤阳知府,顺便还把朱家的祖坟给扒了。当时的崇祯皇帝知道消息之后,穿着一身丧服跑到太庙大哭一场。 皇帝家的祖坟被刨开,这种震动天下的事情不是哭一场就可以解决的。盛怒之下的崇祯皇帝当即就打掉了兵部尚书的乌纱帽,连砍了两个巡抚和一个巡按的脑袋,甚至连五省督师的脑袋也砍了下来,其他大大小小一百多个官员,要么撤职要么流放,把当地的官场几乎彻底扫光。 若是贼军再到凤阳去洗劫一番,附近几个州府的官员肯定会吃不了兜着走。所以这一次附近各个州府的官员都不敢怠慢,纷纷调集大军,扬言要把贼军拦阻在凤阳之外。 中都留守司,南直隶军马司,淮扬都指挥司等等各地的军马全都调集起来,纷纷朝着凤阳方向运动,大有把贼军一网打尽的雄壮势头。 这么多军队协同作战,居然又一次被杀的大败而逃。最要命的是,直到现在,官军自己都不直到是被谁给打败的。 传回来的情报极其混乱,有人说是张献忠张大贼的队伍在和官军激战,也有人说是闯贼***要带兵过江,甚至还有人说是西北的老回回部杀了过来…… 各种乱七八糟的传言让局面显得更加混乱,随着局势的进一步糜烂,南京这边传给淮扬的命令也含糊不清。 知己知彼在作战最基本的前提条件,连敌人是谁都还弄不明白呢,这个仗还怎么打? 虽然很多有带兵经验的将官都认识到了这一点,奈何上官催的很急,也只能带着军队去“西征”,为混乱的凤阳之战出一把力气。 好在李乙丑只是民练指挥使,不用象官军那样着急,可以继续拖一段时间,等局面进一步明朗之后再做决定。 这些天来,局面不仅没有进一步的明晰,反而更加的模糊了。一时间谣言四起。有人说贼兵已经退了,也有人说官军被击败,正在撤退回来的路上,甚至还有人说朝廷已经招安了这股贼兵…… 各种谣言看起来都不可信,却都言之凿凿,说的有鼻子有眼儿,好像是真的一样。 若是能够在混乱的时局中保住凤阳,必然名动天下,以朝廷栋梁自居的文秀之和孙启功不住的规劝李乙丑尽快出兵。开始的时候李乙丑还能用“敌情不明”“尚未成军”来拖延着。后来南京那边已经给淮扬下了死命令,一定要李乙丑发兵凤阳,否则就会“严惩不贷”。 往日里,文秀之和孙启功这两位“监军大人”总是会极力回护还没有真正训练完成的淮扬民练,并且总是想方设法的为李乙丑着想,这一次不仅真的帮不了他,反而把“保卫凤阳”的口号喊的震天响。 无论这两位监军大人的口号喊的多么响亮,李乙丑要是不想出兵的话,终究会找到借口继续拖延,但是今日却给了文秀之一个非常明确的答复:十日之内出兵凤阳! 这个答复让文秀之和孙启功这两个监军喜出望外,大赞李乙丑为朝廷分忧的忠诚之心,并且因为以前怀疑李乙丑是”消极避战“而深深自责。 做出出兵的决定,当然不是因为李乙丑对朝廷的满腔血诚之心,也不是象他说的那样要拼死保卫大明朝的龙兴之地,而是因为他已经得到了苏子朋的明确指示:出兵凤阳。 作为二十一世纪的工科宅男,苏子朋早研究过详细的史料,知道这次凤阳大战只不过是一场闹剧,根本就没有什么惨烈的战斗,最多只是一些流窜过来的散兵游勇罢了。 有那么多的大明官军,足以保证安全,趁着这个机会让李乙丑和他的民兵们上一下战场,就算没有厮杀也能体会一下实战的气氛。 真正的强兵,从来就不是练出来的,而是打出来的。 借着凤阳一带出现零散贼兵的机会,让李乙丑的民兵们经历一次实战的检验,权且当作是练手吧。 说干就干,很快就开始进入到紧锣密鼓的准备阶段。 作为淮扬都指挥司派出的军队,破天荒的得到了一次支援:作为顶头上级的指挥司给了四十辆骡车和一百张小梢张弓。扬州府衙门也给了一千二百缗钱作为开拔银子,另有刚刚征发的两百民夫和营帐若干。 这么点微不足道的支援,连塞牙缝都不够,不过李乙丑李大指挥使还是做出一番“尽忠国事”“无怨无悔”的架势,毫不计较这些,自己掏腰包购置粮秣雇佣丁壮,很快就准时出发了。 正文 正文_第三十三章 后路被抄 \t\t出扬州过高邮,很快就进入凤阳府地界,一路往西,朝着预定的地点行进。 因为带着数量庞大的民夫队伍,李乙丑不可能走的太快,同时也不想过早的和贼兵相遇,所以在进入凤阳府之后一直保持着日行三十里的正常速度。忧心国事的监军大人文秀之虽然很想催促李乙丑走的太快一点,却也不好再催了。 日行三十里,按照大明官军的惯例,这已经算是急行军了。被天下人视为皇帝亲军的京营官军甚至创造过十天走九十里的“急行军”速度,和他们相比,李乙丑走的已经算是很快了。 随着队伍渐渐深入凤阳府腹地,再也看不到淮扬的繁华鼎盛,到处都是逃难的流民和溃败下来的散兵游勇,在这种情况之下,确实不能走的太快,以免犯下“孤军深入”的兵家大忌。 连年的灾荒和战乱,让很多市镇都成为一片废墟。几座小城被官军和贼兵轮番占领之后,城墙被扒了一遍又一遍,早已失去了最基本的防御功能,居住在里边的百姓死了一部分,又逃了一部分,几乎成为无人之地。 和这里比起来,扬州简直可以算是天堂了。 都指挥司的命令是让李乙丑带队前往寿县,支援那边的官军——作为民练,不大可能被派往正面战场,做的也就是支援策应这种不太重要的事情。 就在李乙丑带着队伍朝寿县进发之事,突然出现了敌情。 敌情不是出现在前边的寿县,而是出现在身后的定远县。 据身后那支刚刚从定远县逃过来的官军所言,定远县已经被贼军占领,李乙丑最好尽快回头,免得落入前后夹击的危险境地。 贼人占领了定远县?这好像不大可能吧! 几天之前,淮扬民练就是在定远县城过的夜,一切都风平浪静,怎么就被贼军给占领了呢?贼人又没有长出翅膀,他们是怎么过去的? 敌情不明本就是一大忌讳,现如今又在敌情不明的情况下陷入进退不能的尴尬境地,一时间竟然不知道应该怎么做了。 虽说支援前边的寿县是正经的任务,但若是被人兜了后路可就危险了。 平时总是把“朝廷忠义”“慷慨赴死”之类言辞挂在嘴边的监军大人文秀之也傻了眼,什么主意都拿不出来,只是一个劲的问李乙丑怎么办。 第一次带兵出征的李乙丑终究欠缺经验,竟然做出了一个看似精明其实非常愚蠢的决定:停止前进,原地驻守,派出小股骑兵前去侦查,等到有了详细的情报之后再决定进退事宜。 在敌情不明的情况下派遣小股机动力量去侦查,这本身是没有错的,错就错在不该让主力原地驻守。这个时候就应该果断做出决定,无论是前进还是后退都要尽快定夺,然后马上付诸行动,象他这样停留在原地根本就是在浪费时间,而且非常危险。 从来都没有带过兵的文秀之居然认为这是一个非常稳妥的办法。 于是乎,第一次带兵的指挥使李乙丑和从来没有上过战场的监军大人文秀之就在原地驻足了。 战场上瞬息万变,机会稍纵即逝。若是遇到经验丰富的敌人,仅仅是耽误的这点时间,就足以把这支小小的民兵队伍给剿杀干净了。奇怪的是,四周并没有什么风吹草动。 虽然不时有小股的流民和败兵经过,却没有见到任何强敌的影子。 时间就在这种诡异和不耐中给耽搁了,却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 直到侦查的骑兵带回来准确的情报,证明定远县已确实被贼兵占领之后,李乙丑才终于果断了一回:不去寿县了,立刻回头。 既然后路都已经被截断了,寿县那边的情形肯定万分危急,就凭这点微不足道的民兵去了也是送死。还不如折回头去,能直接回老家最好,若是遇到贼兵堵截实在回不去,还可以和敌人纠缠一下,免得被前后夹击。 这个时候的文秀之是真的慌了,早已经六神无主,只能象个应声虫一样听从李乙丑的安排。 前进的队伍急急忙忙的走上了回头路,原本想是绕路行走,和定远县南边的英武卫去和大明官军回合,结果却和贼军遭遇了。 贼军距此仅有不到二十里的路程,接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文秀之几乎要崩溃了。 在混乱的战场上,二十里的距离已经相当于脸对脸了,彼此之间已经完全进入了对方的视野范围之内,不存在隐藏或者是避开的可能。 尤其当文秀之听说“贼兵势大”这句话之后,吓的脸色煞白,哆哆嗦嗦的喊了几句“这可怎么办?”之后,就真的不知道应该怎么办了。 民练的下层军官大多曾经参与过惨烈凶险的东平大战,虽然同样感觉到了莫大的压力,终究还保持着最起码的镇定,马上就和李乙丑聚在一起商议对策。 “乙丑兄弟,刚才的斥候说贼人约有万余,我估摸着应该没有这么多。” “就算没有一万,七八千总是应该有的。七八千呐……” 所谓的斥候,不过是民练当中那些会骑马的步兵而已,他们侦测回来的情报未必准确,但是在这么近的距离上,就算是不准确的情报也不会偏差太多。 万余贼兵突然出现在身后,这事怎么想都觉得有些诡异。若是贼兵有一万的话,加上挑夫、丁壮和辅兵等,最起码也有两万五千的规模。 两万五千贼兵,居然无声无息的在身后冒出来了,他们是怎么做到的?难道说贼兵全都长了翅膀? 现如今再去想这些细节问题已经来不及了,最要紧的赶紧做出迎战的准备。 随着李乙丑一声令下,淮扬民练急急忙忙的摆开队型。 毕竟是第一次实战,民兵们的战斗准备进行的有些乱。而且军官们又没有战斗经验,往往会发出一些前后矛盾的命令,所以效率很低。 贼兵已经很近了,近的可以听到对面传来的锣鼓声。 毕竟是第一次作战,李乙丑还是有些紧张,嘴巴里干的总是想喝水,下意识的看看四周,发现那些盐贩子兄弟们也是一副同样的表情。 当贼军出现在视野中以后,这种战前的紧迫气氛反而有所缓解。 侦查斥候说的没有错,贼兵确实“势大”,铺天盖地黑压压的一片,没有一万也差不多有七八千了。只是这些贼兵的军容很不整齐,乱糟糟的根本就谈不上队型。手里的武器也五花八门,除了数量稀少的刀枪之外,更多的则是铁叉、扁担、木棒之类的农具,其中还有很多老幼妇孺的身影…… 所谓的贼兵不过是一伙流民罢了。 李闯和张献忠把大明朝折腾的天翻地覆,并不是因为他们拥有卓然的战斗力,之所以能够发展到如今的规模,最主要的原因只有一个:携裹流民。 当几万甚至几十万流民汇集到一起的时候,一旦形成统一的指挥,其本身就是一股毁灭性的力量。还会形成扩散效应,很快就可以携裹更多的流民进来。如同滚雪球一般,规模会越来越大…… “对面只是流民,一击即可破之。”李乙丑大喊着给手下的民兵鼓劲儿,并且很快就点明了战斗的要点:“只需击败夹杂其中的少量贼兵,流民定会一哄而散……” 对面的敌人虽然在数量上占据了压倒性的优势,但是李乙丑说的很对:这不过是一群乌合之众罢了,也许只要一次凶猛的冲锋,就可以击败他们。 若是能够击败这伙流民,也是一桩不小的军功,从来都没有打过仗的民兵们对于军功有着近乎于迷信般的渴望。尤其是在发现对面的敌人就是一群没有战斗力可言的流民之后,战斗意志顿时爆棚。 对面的贼兵也发现了李乙丑的民兵,一边乱糟糟的调整队型,一边敲锣打鼓的鼓噪着…… 到了这个时候,监军大人文秀之也察觉到敌人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可怕,顿时就变得兴奋起来,扯着喉咙高声叫喊:“诸军用命,必可斩将夺旗建不世奇功。此战之后,本官必上报朝廷,为我淮扬民练诸健儿请功。人人皆有封赏,个个都有功勋……” 淮扬民练的士卒大多来自底层,前不久还是颠沛流离衣食无着的流民,突然就有了建立功勋接受封赏的机会,顿时高声呐喊起来。大家想的是尽可能多的砍翻几个贼兵立功受赏就可以了,至于监军大人说的“斩将夺旗”建立不世战功,却只能当作耳旁风。因为对面这一大群贼兵根本就没有真正意义上旗号,更不知道他们的主将在哪儿! 对面的流民队伍人数众多,后面还不断有人陆陆续续的到达,扬州民练这边的兵力明显要单薄很多。还在对方只是人多而已,完全看不到盔甲、盾牌和制式武器。 “弩手准备。”李乙丑用力一挥手,身边的传令兵急急忙忙的发出旗令。 大部分民勇都能准确的理解这个简单到了极致的命令,并且能够迅速的张开弩臂,把钢弩后面的铁托拽出来抵在肩膀上…… 以寡击众,利在速战,这是非常浅显的道理。 “上前二十步!” \t 正文 正文_第三十四章 轻取 ?经过这几个月的训练,扬州民勇能够迈着整齐的步伐踩着鼓点前进,后面手持木盾和铁矛的步卒可以理解并且完全服从李乙丑的命令,保持着基本完整的队型,这已经算是相当不错的了。 对面的流民号根本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旗号,连指挥用的金鼓都没有,只是乱糟糟的叫喊着,如同见到苍鹰的鸡群一般。可以看到几个头目模样的人在竭力鼓噪,似乎是在催促着数量众多的流民前进,但这些手持扁担、木棒之类简陋武器的百姓却畏缩着往后挪动着脚步,让本就没有队型可言的队伍变得更加混乱。 虽然仅仅只是几十步的距离,却可以看出两军的巨大差异。 还没有正式开战,文秀之却已经嗅到了胜利的气息,这个书呆子气十足的监军大人不住的扯着嗓子大喊大叫:“贼兵纷乱,可一鼓而击,诸儿郎奋勇,为国杀贼……” “砰”“砰”的声响当中,流民队伍中腾起几股白色的烟雾,那是鸟嘴火铳的声音。 沉闷的火铳声响把文秀之吓的一缩脖子,刚才表现出来的那点慷慨激昂顿时被吓的烟消云散,正要调头跑回去的时候,才惊讶的发现敌人的鸟嘴火铳射程太短,根本就打不到近前。 这个发现犹如一剂强心针,让文秀之变得更加勇武,居然提着袍子跑到了队伍的最前面,不顾一切的高声叫喊起来:“封狼居胥,大丈夫功业尔,杀贼……” 任凭这位满脑子热血思想的监军大人如何叫喊,李乙丑还是按部就班的指挥着。 流民的火铳本就射程极短,又缺乏统一的指挥,几十杆鸟嘴铳中还夹杂着些三眼铳,乱糟糟的放了一通之后,就又没有声息了,没有造成任何杀伤。 如果李乙丑是个经验丰富的指挥官,只需要一声令下,让弓弩手齐射两轮,然后全军出击冲上去,就能轻而易举的把对面的流民冲散。 因为从来就没有过实战的经验,而且这是扬州民练的首战,李乙丑表现的太过于谨慎,所有的命令都显得太保守了。 调集三十多个刀盾兵补上去,然后让数量众多的枪兵往前挤,看起来是小心谨慎,其实是在浪费时间。 敌人似乎没有统一的指挥,所以队型分外混乱。已经做好了迎敌准备的扬州民练也没有在一开始就掩杀过去,而是一直都在慢慢腾腾的调整队型,以更加缓慢的动作往前移动。 这种现象,让剑拔弩张的战场出现了一个非常诡异的局面:双方都在极力调动兵力,却没有速战速决的意思。 与其说这是在打仗,还不如说一场棋盘上的博弈,怎么看都有点象是练兵的意思。 近万流民和千余扬州民练,相互之间保持着一个相对安全的距离,在谁也摸不到谁的情况下对持了居然有半支香的时间,都是不停的大吼着,似乎想用震天的吼叫声把对方吓跑。 “前进二十步。” 在李乙丑的命令声中,以弓弩手为前置的扬州民练再次进逼。 直到这个时候,良好而又持续的训练优势才开始渐渐展现出来。 弓弩手也是第一次面临实战,心中未免有些忐忑,却也只能端着钢弩硬着头皮迈步向前。好在身旁的刀盾手和长枪兵可以及时的跟上,死死的垫在队伍的后腰上,给前排的民兵增添了不少安全感。 弓弩手前进,后排的枪兵紧紧跟随,紧密而又厚实。如同工匠般谨慎、小心,却又严丝合缝一丝不苟。如果两翼再有足够的骑兵,已经可以堪称为战阵的经典之作了。 随着队伍的整体前移,数量众多的流民愈发感受到了巨大的压力,刚刚装填好的鸟嘴火铳又开始零零散散的响起。虽然沉闷的声音已经变得清脆起来,还能腾起巨大的烟雾,打在盾牌上传来阵阵沙沙的声响,却暴露了他们虚弱的本质,连吓唬人的作用都起不到了。 对面的流民显然也意识到他们的对手是一支从未见过的“强兵”,居然可以在面对十倍对手的情况下持续前进。一些流民正在从后面拖出门板、车辆等物,试图构建起一条“防御工事”。 “射。” 李乙丑的手臂用力往下一挥,“嗡”的弦振声中,两百多张钢弩开始第一轮齐射。 钢弩的射程并不比同时代的强弓更远,却胜在力量凌厉,便于操作,无需专业的弓箭手也可以击发。 “咄”“咄”的声响当中,看似厚实坚固可以给人安全感的门板直接被洞穿,长长的透甲锥穿胸而过,一下子就倒下上百个流民。 惨叫声、尖叫声响成一片,战斗的序幕终于拉开。 强劲的钢弩似乎完全不可防御,这种犀利而又便于操作的武器带给人一种巨大的心理威慑。仅仅只是一轮齐射,挡在前面的流民就已经乱了。 胡乱的奔跑着,尖声的嘶喊着,完全不顾防线前面出现的那个巨大豁口。虽有几个头目模样的人还在大声叫喊着试图阻止四散而逃的人群,奈何这些握了一辈子老锄把子的农人早已心惊胆寒,根本不理会任何命令,只是无头苍蝇一般的往后跑。 李乙丑也没有料到眼前这一大群看似强大的敌人居然如此的不堪一击,只齐射了一轮伤亡了百十个人,还没有短兵相接呢就出现了崩溃的迹象。 战事进行到这种程度,完全可以全军压上,以雷霆万钧之势彻底冲垮对方。但李乙丑还是保持着小心翼翼的架势,再次命令队伍保持着紧密的队型前进,以缓慢的速度一点点压迫过去。又齐射了两轮之后,对面的流民队伍已经毫无队型可言,完全了满山遍野放鸭子的节奏。 看着溃不成军的敌人,不论李乙丑如何谨慎,也知道应该怎么做了。 “杀贼!” 怒吼声中,抽出腰刀遥指不远处纷乱的敌人,少量的刀盾兵和几百个长枪兵一拥而上…… 这场根本就不能算是战斗的战斗进行的毫无悬念,同时也毫无亮点可言。唯一值得称道之处就在于最后的清场阶段。 当敌人崩溃散乱的时候,无论数量上有多少,其实都已经不重要了。最惨烈的短兵厮杀变成了彻头彻尾的屠杀。 长枪兵和刀盾兵还能记得保持队型、互相配合,已经算是相对不错了。 这些民兵在砍瓜切菜一般砍杀流民的时候,依旧保持着工匠的本色,按部就班、中规中矩,仿佛一架精密的杀戮机器…… 踢踏起的沙尘当中,惨叫声此起彼伏,一直到了傍晚时分,战事才算结束。 满眼都是肆意流淌的鲜血和横七竖八的尸体,鲜血浸润到战场周围的每一寸土地之中,好似铺上了一方硕大的暗红色毡毯。血色向远处延伸,变得分散破碎,星星点点。残缺不全的尸体和破烂的脑袋仿佛的地面的点缀物,让人不由自主的想起江南姑娘们刺绣在绸布上的的红色图案…… 夕阳西坠,锋锐如刃般的寒风在耳边呼啸,满是金属与鲜血的腥臭气息铺面而来,让李乙丑几欲作呕。 和指挥使大人比起来,他手下的民兵们却没有表现出任何不适应的情绪。 民兵们正在打扫战场,看到那些还在惨叫扭动着的未死之人,就笑嘻嘻的一刀砍死,然后把脑袋割下来,小心翼翼的堆放在一起。 这些脑袋都是实打实的军功啊,每多凑出一枚首级,就会得到更多的赏赐,说不准还能升官呢。 做了半辈子的穷苦百姓,突然就有了因军功晋升的机会,哪个还肯放过? 乱世之中,人命如芥,在逃难的过程中,人吃人的事情都已经经历过了,砍几个人头又算得了什么? 此役,扬州民练伤亡甚微,甚至可以忽略不计,但是取得的战果却堪称辉煌。 以不足一千的兵力大败万余流民,一鼓而破干净利索,放在哪个朝代也是赫赫的战功了。当然,文秀之绝对不会承认扬州民练的敌人是一伙流民,而是在给朝廷的奏章中把他们说成是穷凶极恶战力卓绝的贼兵。若不如此,不足以显示出扬州民练的不世战功。 “斩将夺旗,以堂堂之师催迫贼兵煌煌之阵,血战自辰时始至酉时终,阵斩贼兵贼将一千五百余,俘两千二百余,溃其主力,职与千户李,亲率部曲追贼百里……” 在文秀之书写的捷报当中,这就是一场血腥无比也惨烈无比的旷世血战,从日出一直打到日落,不仅斩杀无数贼人,还和李乙丑一起亲自率领队伍追击百余里…… 这样的捷报当然有太多夸张的成分,根本就经不起推敲,但文秀之最擅长的舞文弄墨,笔杆子一动就把这场毫无亮点可言的战斗描述成为惨烈到无以伦比的大战,顺便把自己也写成班定远霍去病一般的千古名将,至于李乙丑……也顺带提到了他的名字。 虚报战功已经成为“约定俗成”的规则,象文秀之这样,只是把战果扩大了一倍,已经是非常“谦虚”的了。当年在陕西剿灭李闯的战斗中,官军只是斩了几百个老百姓的脑袋,就敢上报“歼敌万余”,朝廷不也捏着鼻子认了么? 和那些动辄就把战功夸大十倍甚至几十倍的官军比起来,文秀之已经算是非常非常厚道的了。 何况斩首一千五百多,也不全是虚报,至少他现在确实能拿出这么多的人头来,虽然其中有一多半是就地把俘虏砍死弄出来的,至少也比那些杀良民冒充军功的家伙要强几百倍了。 “李指挥,”把墨迹未干的捷报送到李乙丑面前,刚刚立下不世战功的文秀之满脸都是兴奋的神色:“你看看这份捷报如何?” “全凭文大人做主。” “那就这样送给朝廷了。” 正文 正文_第三十五章 官逼民反 ?在李乙丑的面前,跪着二十来个五花大绑的贼首。 经过初步的审问之后才知道,这二十多个头目并非是饿极了要造反的流民,恰恰相反,却全都是定远城中的富户乡绅。 现如今这世道,吃不上饭的流民斩木为兵揭竿而起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了,但是富户造反……还真是头一回听说。 这些富户多是定远城有头有脸有产业的人物,族中子弟大多能读书认字,甚至还有几个是有功名在身的。这些人聚众造反,好像找不到理由吧? 看似匪夷所思,其实也很简单,说穿了只有四个字:官逼民反! 前不久,闯贼一部曾到过定远城下,贼军的前锋刚一出现,县大老爷并诸官吏立刻闻风而逃。老百姓们既担心贼军洗劫,又无力与贼军交战,只能在关闭城门的同时,派人出去和闯贼交涉。 一番交涉之后,城中的富户乡绅捐献了牛羊粮酒之类的物资,送给城外的贼军,希望可以换来平安。 贼军收到粮秣牛羊之后,很守信用的没有攻打定远县城,甚至还出榜安民,许诺下“禁掠、禁杀、敢违者斩”的法令。 贼军在定远城外逗留了约莫两个多月,却是秋毫无犯,甚至还一度和城中的百姓做起了生意。当贼军离去之时,城中的富户又筹集了些钱粮相送。总而言之,虽然贼军曾经到过定远城,却没有做过什么破坏,和当地的百姓还算是相安无事。 没过多久,贼并退去,朝廷的大军杀至。 官军一到,马上就把定远城闹了个鸡犬不宁,征钱、征粮、拉壮丁等等这些最常见的路数全都没有落下。尤其是城中的富户,简直就成了官军眼中的肥肉,大肆强索钱财粮秣之余,连家中的女眷也不放过。 尤其是听说百姓们曾经送给贼军钱粮之后,官军就愈发的变本加厉起来,一个个如同红了眼珠子的恶狼一般,直接打上门去一绳子把人绑走,打了个“私通贼寇”的罪名,砍的人头滚滚,借机侵占民财无数。 替朝廷保住了一座城池,让百姓免遭刀兵之灾,原以为是大功一件,想不到却成了罪名,许多人家因此弄的家破人亡凄惨无比。 剩下的事情已很简单了,无非就是官逼民反的老套路。定远城中的富户乡绅联合起来,把官军赶了出去。 驱赶官军,甚至一度与大明官军展开“恶战”,这已经算是正式的扯旗造反了。 赶走官军之后,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几十个富户并族中子弟以及名下的佃户,还纠集起了一大帮本地的穷苦百姓,浩浩荡荡去西边的寿县投靠贼兵。 官军肆虐地方,百姓水深火热,这早已是司空见惯的事情。朝廷养的野战军居然被老百姓打的抱头鼠窜狼狈逃走,不得不说是一个莫大的讽刺。 但李乙丑总是感觉这件事情不会这么简单:不论官军的战斗力如何低下,终究是是一支正式的军队。军队和百姓最大的区别从来就不是甲胄、武器这些外在的东西,而是组织度。 能在短短几日之内就把定远城中的百姓组织起来,让他们走上杀官军投贼寇的造反之路,就算是李乙丑的扬州民练,也没有这么高的执行能力,他们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仔细的审问过之后才知道,这么多的乡绅富户能够铁了心的扯旗造反,完全就是因为另外一个的人的煽动,而这个人才是定远民变的灵魂人物。 在李乙丑的心目当中,能够煽动定远百姓和官军对抗的人物,要么就是大奸大恶之徒,要么就是大智大勇之辈,就算没有长出三头六臂也肯定与常人不同。一见之下,却大失所望。 这个叫做沈培伦的人,约莫四十来岁,因为被俘之时被扬州民练的士卒狠狠揍过,脸上满是淤青,身上的青布长袍也扯的七零八落好像披风一样松松垮垮的挂在身上。 “你就是沈培伦?” “是。” 要不是他亲口承认,李乙丑都不敢相信这个身材瘦小其貌不扬的家伙就是此次民变的罪魁祸首。 “为何要煽动百姓造反?” 沈培伦微微昂起头,看了李乙丑一眼,原本就略显耷拉的眉毛更加下垂的厉害,好似在苦笑一般:“是不是那些富户乡绅都这么说?” “众口一词,都说是你妖言惑众,他们受了你的蒙蔽……” “他们以前可不是这么说的。”沈培伦的表情中带着一丝很明显的嘲弄:“贼军来犯之时,全城百姓惶惶不可终日,正是因为我冒险出城与贼军交涉,才保全了满城数万百姓。当时,他们赞我是定远之福,转眼间就又成了煽动百姓的罪魁祸首,真是有意思的很。” 沈培伦,原本是县衙的一个小小书办,虽然算不上吏员,也能混个衣食丰足。当李闯的贼军到来之际,县令、主簿、县丞等等大大小小的官员闻风而逃,就连三班衙役都跑了个干干净净。整个县城里边,就剩下沈培伦这么一个根本就算不上是官员的官面人物。 李闯的大军就外面围着,已经摆出攻城的架势,城中百姓早已吓破了胆,唯恐贼军破城之后大肆洗劫,于是推举沈培伦为话事之人,出城和贼军谈判。 贼军素来残忍,连老福王那样的皇亲宗室都能扔进大锅里煮做肉羹,又怎么会在乎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小书办? 担着巨大的风险,肩负全程百姓的重托,沈培伦终于不负众望,和贼军商谈出一个双方都可以接受的结果:百姓主动交出部分钱粮牛酒之物,贼军放弃动武的打算。 按照约定交了钱粮之后,贼军果然依照前约形事,只是屯兵左近而没有攻打定远城,甚至一度和城中的百姓相处的“非常愉快”。 一时间,沈培伦成了定远的大救星,声名和威望如日中天。 两个多月以后,贼军退去官兵到来。 原以为战战兢兢的日子终于过去,却万万没有想到官军比贼军更加狠恶,强征钱粮敲诈勒索无所不用其极。后来听说定远百姓曾和贼寇“暗通款曲”,马上就给他们安上“资敌”“谋逆”的罪名,愈发变本加厉起来。 接连几个富户被官军折腾的家破人亡之后,乡绅们又一次找到沈培伦,希望他能想想办法。 连贼军都能对付得了,面对穷凶极恶的官军,想来沈培伦也是有办法的吧。 沈培伦给出的答案简单而又直接:造反! 就这样,定远百姓就反了。 “官逼民反”这四个字说来简单,其中却有很多曲折之处,李乙丑很有兴趣的问道:“当初贼军兵临城下之时,明明可以攻破城池,为什么会接受你的条件?” 闯军已经兵临城下了,完全有能力一举把定远县城攻破,然后杀进城去洗劫一空,放着这么大的好处不拿,反而接受了一些钱粮之后就放弃攻打,这不符合逻辑。而且沈培伦只是个小小的书办,他有什么能力让闯军放掉已经到了嘴边的肥肉呢? “此事说来简单,我只是让贼军相信城中百姓已经打定了玉石俱焚的主意,一旦他们敲响攻城的战鼓,城中的百姓就会举火焚城,把定远城化为一片火海。到时候鸡犬不留片瓦无存,他们就算攻破了城池,也拿不到一粒粮食一枚铜板!” 闯军纵横数省,从来就没有经营一方的打算,大多都是为了钱粮从未想过要建立稳固的地盘。沈培伦非常清楚闯军需要的是什么,所以才用这种“玉石俱焚”的说法来吓唬闯军。 强行攻城,就算胜利了也只能得到一片掩盖在灰烬之下的废墟,完全是白费力气。权衡之下,贼军才接受了他的建议:接受部分钱粮放弃攻城的打算。 能让贼军相信自己真的有同归于尽玉石俱焚的决心,说明这个沈培伦非常擅长心理战。 能够说的贼军的放弃使用武力,确实是沈培伦的能力之所在,但是和煽动百姓攻打官军比起来,那又算不了什么了。 不管怎么说,定远城都是大明朝的治下,就算是官军肆虐酷掠百姓,能够煽动城中的富户一起造反,这份蛊惑人心的能力和组织能力,也算是难得一见的本事了。 “官军狂走如枭汹汹而不可遏,城中富户多遭其迫害,屡屡弄出家破人亡的惨剧。我又被官军说成是勾结反贼的元凶,迟早也难逃一死。还不如奋起一搏。我只需伪造几封书信,让城中的富户们相信我和贼军早暗中勾结在一起,只要先在城中发难,贼军的数万大军马上就会前来支援,里应外合之下轻而易举就可以把官军击破。到时候扫荡地方自成一股势力,若是贼人势大就投靠贼人,若是官军来剿就转身反正,也能混个一官半职,岂不比做个小小的书办要强的多?我已经四十二岁了,若不行险,这辈子还能有什么指望?奈何技不如人,被你击败也无话可说……” 沈培伦的做法和当下一些地方豪强的生存之道不谋而合。 地方上的豪强势力,总是随时准备好了贼军和官军两面旗帜,贼来投贼官来投官,完全就是两边倒的墙头草作风。却往往混的风生水起一再壮大,比如洗劫过定远城的这支官军,以前也是贼军的一部分,被朝廷收编之后摇身一变就成了官军,可以理直气壮的继续肆虐地方。 现如今这世道,官兵和贼军又哪能分的那么清楚? 唯一的不同之处就在于,沈培伦只是个小小的书办,手中没有足够的实力。仅仅凭着大的吓人的胆量和两片极具煽动力的嘴唇,就能搅动起风云,只不知道是英雄造时势还是时势出英雄了。 “带下去,看管起来,等回到扬州之后押解有司衙门,是杀是剐就看你的造化了!” 正文 正文_第三十六章 善后之事 \t\t李乙丑率领扬州民练进入定远城,驻守、安民等事刚刚开始着手,飞熊卫、英武卫等附近的军队马上就气势汹汹的扑了过来。 以千余兵力击溃万余流民,迅速平定定远之乱,解前方战场后顾之忧,放到哪里都是一份天大的功劳。如此赫赫战功,怎能让一支民练独吞?所以还不等李乙丑的屁股坐热乎呢,就来了好几波抢功的。甚至连远在南京的清流元老,听闻这次大捷之后也马不停蹄的赶了过来。 兴办扬州民练,本就是文秀之的首尾,所以扬州民练应该算是清流官员的军队,至少名义上有这么一层从属关系。 一直以来,包括东林党人、复社党人在内的清流都给人留下一个白口空谈的印象,好像这些读书人只会夸夸其谈的谈论国事却不能做点实实在在的事情。虽然在兴办扬州民练的时候绝大多数清**士都不看好,突然之间打了这么大的一个胜仗,马上就意识到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 世人都说清流只会空口说白话,现在我们清流党人就打了一个真真正正的大胜仗,自然会竭力保护“来之不易”的胜利果实。 这次大捷虽然是李乙丑打出来的,却被南方的清**物视为是自己的胜利,甚至连李乙丑本人,也被清流党人视为非常得力的马前卒。 在驻守定远城的这一个多月当中,文秀之和十几个从江南各地赶来的清流领袖轮番上阵,与地方卫所、各地军头展开“混战”,唇枪舌剑你来我往,吐沫星子都能翻起滔天巨浪了,无非就是争抢军功和保护胜利果实的那点破事,其实就是没完没了的扯皮。 在这一个多月的时间里,李乙丑也没有闲着,而是专心致志的办理一个事情:抄家。 既然定远城中的富户乡绅都造反了,那就没有什么好说的,人员全部抓起来,财产全部抄没。李乙丑现在所做的事情,和那些穷凶极恶的官军其实也没有多大的分别。如果强要说有点不同的话,就是以前的那些官军以抄家的方式逼反了当地的百姓,李乙丑则在百姓造反之后才来抄家。 抄富户乡绅的家从来就是一个肥的流油的勾当,自然会引得别人眼红。为了争夺抄家的权利,李乙丑还带领着手下的民兵和那些想着分一杯羹的官军干了一架,甚至还伤了几个人。 在所有民兵的心目当中,大家把脑袋系在裤腰带上才打了这个大胜仗,抄家就是对自己的一种奖赏,定远城中的银钱粮秣和所有财富,都应该属于扬州民练这个团体。任何想要染指的人,都是大家是死敌。 所以,在保护胜利果实的时候,李乙丑手下的民兵们表现的非常强硬,展现出来的战斗力比在战场上厮杀之时还要勇武几分。 官员和军头还在扯皮争论,李乙丑已经把定远城的财富搜刮一空,经过无数次扯皮之后,文秀之等人终于和各支队伍商议出一个章程: 大家默认了李乙丑刮地三尺的抄家行为,就当这一切都没有发生过,而且承认他是平定定远之乱的首功。条件是李乙丑必须让出定远城,同时分润给大家一些人头和俘虏,然后在捷报上再添一连串人名…… 就这样,李乙丑率领着扬州民练踏上了启程返回扬州的道路,高喊着“为国出力”“为君分忧”的文秀之,面对已残破不堪的定远城,只留下一句“生民不易”的感慨,然后就在十几个大大小小官员的簇拥之下,去到南京请功了。 贼军来时,定远还是完整的,但是各路官军齐聚此地的时候,这座小城就遭受了灭顶之灾。 尤其是在李乙丑走后,官军的眼珠子都是红的,不顾一切的疯狂抓捕本地百姓,随随便便按上一个“谋反”的罪名就砍了脑袋。 原本繁华兴盛的定远已不复存在,只剩下一片狼藉…… 时局纷乱,民不聊生,以至于斯! “苏兄,此番凤阳一行,收获不少。”分别两个多月之后,回到扬州的第一件事就是把这次出征的经历详详细细的报告给苏子朋。 苏子朋从来就没有想过在短短的半年时间内就练出一支天下无敌的强兵来,扬州民练第一次出战,没有出现逃兵和指挥失灵的状况,已经算是及格了。 李乙丑这样的指挥官,不可能象传说中的军神那样展现出超越一般水准的战争天赋,更加的不可能在第一次实战当中就表现出非常高的战斗素养,能够中规中矩的指挥战斗,基本上已经达到了苏子朋的预期。 击溃了流民之后,马上就进城抄家,这种与土匪无异的行为让苏子朋这个现代人很难接受。奈何在大明朝这种事情完全就是理所当然的。退一万步讲,就算李乙丑不抓人不抄家,也会有别人去做。乱世当中,人命如芥,根本就不能用后世的道德标准去评判。 “你手中还有多数俘虏?” “还剩下七百多。” “你准备怎么处置?” “用到铁器厂去做苦工。” 李乙丑带回来的这几百个俘虏,应该算在战利品的一部分,早已经分润到各个军官的功劳簿子上,那些抢功抢的眼珠子都红了的地方官军肯定会从别的地方抓来更多的百姓填补数字上的空白。从纸面上来看,这些人早已经从人间蒸发掉了。 “尽量善待他们,给他们一条活路吧。” 按照惯例,除重要的罪魁祸首之外,数量众多的乱民绝大多数都要面临为奴或者是流放的结局。但李乙丑刚刚立下很大的军功,在此事上有些发言权,若是争取把战俘留在手中当作苦工来用的话,有非常大的可能会得到朝廷方面的默许。因为这本身,也可以看做是一种酬功的奖赏。当然,这些都是私下里做的,不能拿到明面上去大肆宣扬。 “那个沈培伦,若是能够留下的话,尽量留他一条性命。” “虽说此人为定远民变的罪魁祸首,但我若想留他的性命也不是甚的难事,只要随便报个暴卒身死,谁也不会为这种人来查的。只是不知道苏兄为何要留他的性命。” “这个沈培伦具有很不错的组织能力和煽动力,此时又没了活路,若是能为你所用,不失为一个人才。好好观察些日子,若是能用就用,不能用就……” “我明白了。” 沈培伦能够煽动起定远民变,肯定是有本事的,关于这一点李乙丑早就觉察到了,若是真能留做己用的话,不妨给他一个机会。若是不能用,自然会让他真的暴卒身死。 刚刚取得一场辉煌大胜,沈培伦只不过是随口提起的一个小人物罢了,马上就开始谈论起真正的大事: “眼下要的当务之急有两个,一个是敛财,一个是练兵。” “在定远抄没了很多钱财珠玉,粮秣布帛也不在少数,扣除奖赏给士卒的那部分以后,我粗略的估算过,刚是银钱就还有十一万两上下,算上其他的资材,总数不会少于二十万。” “不够,远远不够,”苏子朋非常清楚自己还给李乙丑安排好的人生路线是什么样子,这可是崇祯末年的扬州啊,天翻地覆的灾难即将降临,区区二十万两银子,还不如一个富裕的大盐商呢,当然是远远不够的。 “你继续去那几个银号钱庄去借钱。” “还借?” 刚刚在定远大发了一笔横财,手中根本就不缺钱,似乎已经没有再借高利贷的必要了吧?何况上次已经从各银号钱庄借贷了数万两之多,再借的话,光利息就是一笔很大的开销。 “你只管去借钱好了,至于利息么……莫说是三分利,就算是五分利又算得了什么?只需用刚刚借来的钱去偿还以前的利息就可以了。只要你付得出利息,自然会有人愿意把银子借给你。” 用借来的本钱偿还以前的利息,为的是借来更多的银钱,这完全就是拆了东墙补西墙的做法,迟早会被越来越多的利息压垮,用不了多久就还不起了。 在苏子朋的那个时代,这种操作手法就叫做旁氏骗局,坑了很多人的钱,最终的始作俑者也因为无法偿还巨额债务而锒铛入狱,实在算不上是高明的手法。 但是苏子朋完全不担心李乙丑会重蹈旁氏的覆辙:现在只需要借出尽可能多的银子,支付利益也是为了这个目标服务的。至于偿还……从来都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约莫已是二更初刻的时辰,三百多年以后的苏子朋却一点睡意都没有,开始象往常一样给李乙丑灌输最基本的现代科学理念。 树立现代化的思想观念,必须从正确的世界观开始着手,经过慎重的考虑之后,苏子朋把一张地球的卫星图片放到抽屉里。 就算是幼儿园的小朋友,也知道图片上的那个东西叫做地球,但李乙丑是三百多年以前的古人啊。 看着那个圆溜溜的球体,琢磨了好半天,也没有弄明白这是什么东西。 “那是你所在世界的全貌,叫做地球。” 地球?李乙丑已经懵了。 按照苏子朋的说法,九州万国、山川河流、陆地海洋等等所有的一切都在这个圆球之上,大地本就是一个浑圆的球体。 自古以来,就有天圆地方的说法,大地是圆的?这怎么可能? 若大地真是一个浑圆的球体,那居住在地球另一端的万物生灵岂不是会掉落下去? “不会掉下去,因为有地心引力。” 地心引力的什么东西? “地心引力不是一两句话就能说清楚的,咱们还是先太阳说起吧,地球围绕地球运转,才有了一年四季……” 太阳每日东升西落,这是万古不亘的真理,大地围着太阳转圈儿?苏兄你是不是说反了呀? 这一夜,李乙丑的思想经历了天翻地覆的变化,虽然很多问题还是不大明白,却终于知道了世界的真实模样…… \t 正文 正文_第三十七章 重获新生 ?作为定远民变的“罪魁祸首”,沈培伦早就知道自己不会有什么好下场,被痛痛快快的砍下脑袋是非常奢侈的想法,估计更大的可能是被“凌迟”处死。 勾结逆贼、抗拒官军,煽动百姓造反,无论哪一条,都足够他享受“凌迟”的特殊待遇了。 在万众瞩目的法场上受尽千刀万剐之刑而死,这是完全可以想象得到的结局。镣铐已经深深的吃进双腿的皮肉当中,肌肤早已经溃烂化脓,尤其是左腿的踝关节,更是又麻又痒,几乎没有知觉。相对于肉体上的痛苦,精神上的折磨更让人难以忍受。这些天来,沈培伦每日都在恐惧和煎熬中度过,无数次在梦中见到到那血腥惨烈的情形。 蜷缩在阴冷的囚牢当中,如同落入陷阱中的猎物,战战兢兢的等待着最后时刻的到来。 若是痛痛快快的死去,反而是好的,象现在这样等死,沈培伦觉得自己已经快要疯了。 好不容易静下心来,又忍不住的思念起以前的时光…… 少年时代的沈培伦,和绝大多数同龄的读书人一样,怀揣着对未来的美好憧憬,一心希望可以通过科举出人头地,也曾有过学成文武艺货卖帝王家的想法。十几年寒窗苦读之后,屡次科考却每次都名落孙山,那些个声色犬马纵情享乐的纨绔子弟却纷纷高中。 看破了科场的黑暗之后,沈培伦渐渐的明白过来,象自己这样无权无势有没有银子开路的读书人,想要靠中功名无异于痴人说梦。 彻底放弃了功名的念想之后,娶妻生子过去了普通人的生活。 日子虽然贫寒,终究还算安稳。尤其是后来在衙门里做了书办之后,虽赚不了多少,却胜在平稳,每个月都能拿到些钱粮,养家户口也算是够了。 在衙门里当差,见多了官员的丑恶嘴脸,也看惯了老百姓的凄惨。奈何人微言轻根本就改变不了什么,只是尽可能的给百姓提供些方便。 久而久之,当地的百姓遇到难事之时,更愿意找这个好说话的沈书办,沈培伦也渐渐积攒了不错的名声,在当地颇有些人望。 贼军兵临城下之际,衙门里大大小小的老爷们早已记不起守土安民的责任,一个个望风而逃,就连平日里狐假虎威的衙役都散了个干干净净。 无可奈何之下,当地的百姓找到沈培伦,央他代表官府去城外和贼军交涉,只要贼军不进城,便是送他们一些钱粮也是可以的。 老实本分的沈培伦本不敢去到贼军的大营当中,奈何无数百姓苦苦哀求,更有本地的富户乡绅许诺下种种好处,沈培伦才硬着头皮去和贼军交涉。 好在沈培伦办事干练,居然真的说动了贼军,保住了定远城的平安。 当时的沈培伦马上就成为定远的大救星,被万千百姓敬仰,那些富户乡绅更是千恩万谢,沈培伦的人生一下子就变得风光起来。 奈何好景不错,贼军刚刚退去官军就来了。 官军的狠恶毒辣更胜贼兵,敲诈勒索无所不用其极,连沈培伦这个当初的“定远救星”也变成了“资敌”的叛逆。 在这个兵贼难辨的时代,沈培伦终于狠下心来,煽动那些走投无路的百姓和他一起造反,然后又以“早已与贼军暗中勾结”为借口,引诱定远百姓和他一起去投靠贼军。 可惜的是,他遇到了李乙丑,终究还是落得个身陷囹圄朝不保夕的下场。 安安稳稳了半辈子之后,却在短短的一段时间内接连遭遇莫大变故,起起落落终究难逃一死。 “就算我死了,也不后悔,”已走到穷途末路的沈培伦暗暗的诅咒着这个该死的世道:“兵不如贼,天下纷乱,分明就是亡国之兆。这大明朝也长久不了,用不了多少时日便会轰然倒下,到时候肯定有很多人比我更惨,我只是先死罢了。” 不住的用这种想法安慰着自己,终究却落下泪来:“只可惜了家中的娇妻幼子,没有享过几天福,却要受我的连累……” “罢了,想那么多又有合用?我这样的反贼,恐怕妻儿早已经身死多日了吧。” “家破人亡,又能怪得了谁?只恨这天杀的贼世道……” 就在沈培伦满脑子乱七八糟的想法之事,随着“吱”的一声轻响,房门被从外面打开了。 冷冽的寒风呼的一下子吹进来,涤荡着牢房中的恶臭味道。 骤然呼吸到新鲜空气,反而让他不适应了。佝偻着腰身不住的呕吐了好久,才慢慢的直起身子,用手掌遮挡住久违的眼光,眯缝着眼睛看了好半天,才看清楚站在眼前的那两个人。 两个黑衣人,胸前的两条红线如血一般殷红。, 这是扬州民练的制式军服,自己就是被他们击败的 在忐忑和惊惧之中这么久,突然来了两个扬州民勇,马上就意识到死期将近,脑海中一声嗡鸣,仿佛痴呆一般喃喃的念叨着:“这就要死了么?不会真的是凌迟吧?” 原本以为自己已经看破了生死,情知是要拉出去行刑之时,突然之间又没有了那种视死如归的气魄,身子软的好似一滩烂泥。想要说点什么,喉咙里却象是塞进了一团猪毛,一句话也讲不出来,只能发出几声“呼呼”的无意义音节。 手指抠着墙缝,努力支持着不让自己瘫软倒下,在哗啦啦的镣铐碰撞声中,艰难的往前挪动了两步,费了好大的力气,才终于讲出一句话来:“我听说临死之时可以吃到一顿断头饭,有酒有肉的断头饭……” 在沈培伦看来,自己这个的重罪之人,肯定难逃一死。眼前的这幅情形,分明就是行刑的日子已到,自己的生命已经到了最后关头。 人之将死,反而看开了,什么抱负什么雄心,一切恩恩怨怨都成为微不足道的过眼云烟。 长时间的囚禁和心理折磨,已经让沈培伦形骸大变,整个人都瘦了两圈,两颊的肌肤深深陷了下去,须发虬结仿佛一块脏兮兮的毛毡,只有那双充满了绝望之色的眼睛还在闪动。 极度的虚弱和伤痛,已经让沈培伦连保持站立的姿势都很困难 三分象人七分象鬼! 两个扬州民兵一句话却都没有说,默默的打开镣铐,把已经虚弱的站不起来的沈培伦架起,拖着他就往外走。 看这幅情形,不象是要公开凌迟的样子,很可能是要被秘密处决了。 若是真被无声无息的秘密处死,沈培伦反而是暗暗高兴的。至少不必再受那千刀万剐的酷刑,引颈一刀倒也痛快。 “若真有来世,宁可托生为太平盛世的牛马,也不愿再做这乱世之人了。” 就在沈培伦满脑子乱七八糟的想法之时,两个扬州民勇已经把他拖进一间屋子里。 因为是南房的缘故,屋子的光线有些昏暗,不过沈培伦还是一眼就看到了站立在桌前的那个魁梧身影。 那是李乙丑,扬州民练的头子。 就是他击败了自己!这就是那个要把自己送进地狱的人! 时至今日,面对李乙丑之时,沈培伦的心中竟然没有丝毫恨意:如此兵荒马乱的岁月,弱肉强食本就是天地间唯一的公理。李乙丑的扬州民练兵强马壮,战胜了自己并却取走了自己的性命,也没有什么好说的。 沈培伦已经任命了。 “定远民变逆首沈培伦,勾结叛逆抗拒官军,罪在不赦。与押解途中心生歹意,竟妄图遁逃,已被当场格杀。”说到这里,李乙丑看了他一眼,沉声说道:“世间再也没有沈培伦这个人了,以后你就叫李福。” ”从今以后,没有我的命令不许踏出铁厂半步,否则我不介意再让你死一次,你要记清楚了。”李乙丑似乎已经懒得再多说什么,直接就扬长而去了,连房门都没有关。 我已经死了?沈培伦已经呆了! 虽然不明白李乙丑为什么要放自己一条生路,却知道已经一只脚踏进鬼门关的自己又被这李乙丑给拉回来了。 生的希望和欣喜,让以前的沈培伦现在的李福有种如在梦中的虚幻感,甚至连腿上的剧痛都感觉不到了。拖着化脓的左腿来到窗前,贪婪的吸了一口冷冽的新鲜空气,望着东方渐渐升起的朝阳,心中百感交集,不知不觉间已是泪流满面…… 在这间小屋前方不远之处,就是新近才开辟出来的练兵场。一队队穿着黑色军服的扬州民兵正排着整齐的队型练习阵型变换,朝阳的映照之下,黑色军服上那两条红线是那么的鲜艳,如血一般艳红,如火一般炙烈。 窗台下的条案上,放着一套同样颜色同样款式的皂色衣物,连中衣、小衣、腰带、皮靴都一应俱全。 不用看也可以知道,这套衣物就是扬州民兵的制式军装。 沈培伦已经明白了李乙丑的心意,心中突然升腾起一股更加澎湃的浪潮,用颤抖的双手把这套衣服穿在还在剧烈抖动的身上。 从这一刻开始,煽动定远民变的罪魁祸首沈培伦已经不存在了,只有一个崭新的李福,一个扬州民练小兵…… 正文 正文_第三十八章 加官进爵 ?“奉天承运,大明皇帝诏:切朕闻两淮之事,朝夕是心。扬州千户李者,兴民练解君忧,朕甚慰,为彰赏罚之明求才之心,特旨加三等义勇伯,领淮扬民练指挥,委以淮扬民练事,以堪大用。另,文秀之、孙启功监军有方克敌有功,加翰林学士衔,领淮扬督军职……钦此,大明崇祯十五年乙亥月丁卯日。” 用舒缓却有不带感情色彩的语气宣罢了圣旨,随旨前来的史可法脸上终于有了一丝喜悦之色,语气也略略的平和了一些:“谢恩领旨吧。” 扬州民练大大小小几十个军官趴在地上领旨谢恩。 史可法把圣旨交给文秀之,用很欣赏的目光看着文秀之,黝黑消瘦的脸上满满都是笑意:“你是崇祯十一年的进士吧?我是崇祯元年的……” 按照官场上不成文的规矩,谈论起这个就表明双方的关系比较亲近,尤其史可法还是东林领袖之一,能和文秀之这样的后起之秀攀交情,实在是给足了他的面子。 文秀之当然不敢和史可法平辈论交,而是恭恭敬敬行礼:“学生师从怀德顾学,仰史督风仪久亦,今日得见尊颜,足慰平生……” 史可法师从左光斗,乃是东林巨擎,隐然已是领袖群论的士林泰斗,按照清流内部的辈分,文秀之勉强可以算做是他的师侄。 二人不以官场上的职位相称,而是按照士林的辈分而论,基本上就算是“家礼”了,所以显得格外亲近。 定远一战,以不足千数的民勇击败近万流民,那份捷报经过层层价码之后,再已经夸张的看不出原本的模样。到了崇祯皇帝手中的时候,已经变成了“血战旬日”“破贼五万”“杀敌万余”“收复三城”的天大功劳。 夸大战功本就是官场上的惯例,尤其难得的是,这次的胜利还是出自扬州民练。而扬州民练又是文秀之等年轻一辈清流官员鼓捣起来的,虽然一开始的不被人看好,却打了这么大的一场胜仗,自然会被东林、复社等清流当作是“做实事”的样板,反复宣扬一再夸大。 当然,在所有的捷报当中,这次大捷的首功之人是文秀之,次功是孙启功,然后才抡得上李乙丑。 当除兴办民练的旨意,其实也不过是崇祯皇帝一时的心血来潮,并没有太过重视。想不到却有如此的收获,崇祯皇帝的面子上也多了几分光彩,愈发显得“圣明”起来,马上就动了要把民练进一步扩大的想法。 民练不用花费朝廷的银子,还能平定地方,有这么大的好处自然是要大办特办了,所以才特旨升了李乙丑的官职,让他把淮扬民练的事情办起来。 给文秀之加的这个翰林学士衔,其实只是一个正五品,并不算很高,却意义深远。 按照大明朝约定俗成的惯例,翰林学士这个衔是进入中枢的捷径。对于文秀之而言,这是一个前途无量的好兆头。 至于说淮扬督军这个实实在在的职务,反而没有那么重要了。因为他原本就是扬州民练的监军,现在的扬州民练要升格成为淮扬民练,他的身份自然而然的也会水涨船高,其实还是个监军的身份。 史可法本是漕运总督,这次却被委以南京兵部尚书的职务,其实也是沾了李乙丑的光。身为清流领袖之一,年轻一辈的清流能做出这么大的事情,着实让整个士林增光不少,一改清**士“务虚不务实”“好空谈不做实事”的看法。正是因为清流“主导”下的扬州民练打了大胜仗,他才成为南京***的兵部尚书,其实这本身就带着非常明显的要大起民练的意思了。 让史可法本人宣旨,更加强调了这一点。 “长江后浪推前浪,你们年轻一辈当用心做事,不可辜负朝廷洪恩。” 温言勉励了几句之后,史可法终于转过脸来,朝着李乙丑说道:“起于市井勤于王事,民心可用,民心可用啊,李指挥当为天下人表率,需时时存临渊履薄之心……” 在史可法的心目当中,李乙丑这种不是科举出身的武官,终究不如文秀之来的亲近。虽然他的功劳不小,终究是盐贩子出身,就算是有些报效之心,最多也只能算是义勇而已,所以专门嘱咐了几句。 虽然史可法的言语中有些疏远的味道,但李乙丑却毫不在意。 民练本就是一个单独的组织,连系统都谈不上,和方方面面的官员也没有什么关系,随便他们怎么说好了。在扬州民练刚刚成立的时候,史可法曾经有过一封书信,这是唯一的“关系”。 只不过因为三百多年以后的苏子朋苏兄弟对史可法相当的敬重,并且有过“浩然之气”“忠烈之心”的超高评语,纯粹是因为爱屋及乌的缘故,才对他多了几分恭敬之意。 史可法微一摆手,身后的长随马上就捧出了一些银钱布帛等物:“李指挥,现如今你也是开府建衙的方面大员了,整个淮扬的民练之事,都要操持起来。圣上怜你满腔忠义之心,特从内库调拨银四百两,钱四百缗,助你做招募民勇之资。后宫亦出绢十二匹,绫四匹,上等的精米二十石,我已一并于你带来了。” 扬州民练本就是李乙丑掏自己腰包鼓捣起来的,现如今朝廷又要他担负起淮扬地区民练的担子,就算李乙丑真的有家财万贯也负担不起,所以当今圣上也“破费”了一下,拿出了几百两银子和几百缗钱,算是资助李乙丑了。 以九五至尊的身份,才拿出区区几百两银钱,实在有些抠门的不像话了。奈何崇祯皇帝是真的很穷,就这点钱还是从牙缝里抠出来的。至于那些丝绢布匹,更是周皇后代表整个后宫给李乙丑的奖赏。 花自己的银子给朝廷办事,在当今的社会风气之下,李乙丑已经算是“满腔血诚”之心了。天家表示一下,也是情理之中。 虽然皇帝和皇后他们两口子资助的这点钱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意义却极其重大。 象民练这样的事情,地方上肯定一个铜板都不会出,朝廷又不会开赋税来养这支队伍,以前李乙丑还可以掏自己的腰包。现如今已经成了淮扬民练指挥使,说的勉强一点,也是算开府建衙的方面大员了,没有钱是万万不行的。所以崇祯皇帝才以私人的名义“赞助”一下,其实就是在树立一个标杆儿。 连皇帝和皇后都出钱了,地方官吏当然得“意思意思”。 史可法笑道:“圣上出些钱财,一来是表彰你为国效力的血诚之心,再者……你去地方衙门化缘的时候,各司各衙总会出些钱的。” 淮扬一带的地方官员可以不给李乙丑的面子,却不能不给当今圣上的面子,连皇帝两口子都出钱了,别人还能不出点么? “圣上怜我,纵是粉身碎骨,亦难报皇恩之万一!” 听了李乙丑信誓旦旦的慷慨陈词,史可法只是微微一笑,勉励了几句之后,连安排好的宴席都没有参加,就直接去了临江门,坐船去往南京上任了。 刚刚被朝廷嘉奖,又以火箭的速度升官之后,文秀之和孙启功二人满是报效之心,拍着胸脯子对李乙丑保证,一定要弄几十万两银子过来。 一直以来,文秀之和孙启功二人都只是负责书面往来,练兵、筹钱等等这些最根本的要紧事务都插不上手,以至于这两位监军大人的存在感非常低,在李乙丑面前也有些抬不起头来的感觉。 若说行文书写,文、孙二人胜过李乙丑百倍都不止,随随便便就可以写出花团锦簇的文章。奈何写文章和管军根本就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码事。在行伍当中,没有真正的功劳或者是硬邦邦的贡献,便是那些小兵也仅仅只是对两位大人保持着面子上的尊重,其实并不太在意他们的命令。 文秀之已经不止一次的对孙启功提起过,所谓的监军根本就发挥不出应有的作用,他们的命令也轻飘飘的没有什么份量,已经渐渐成为可有可无的摆设了,究其根本还没有真正融入到民练这个集体当中。 堂堂的监军大人,什么忙都帮不上,还屡屡加官进爵,完完全全就沾了李乙丑的光,甚至很多人都在暗地里说他俩是打秋风的,就是想硬气也硬气不起来。 这一次有了当今圣上的那几百两银子,就算是拿到“尚方宝剑”了,大可以理直气壮的到各司各衙去化缘。 只要能拿回足够多的银子,也算是对民练之事有了实实在在的帮助,以后就可以在李乙丑面前挺直腰杆了,在军务上也就有了更多的发言权…… “扬州富庶甲天下,厘金、盐务、漕运、税负这些衙门富的流油,银子如同大河淌水一般,如今咱们民练为国效力护一方平安,各司各衙都得出点银子。” “盐商、漕运码头也是富可敌国,你我二人舍了读书人的脸面求到这些富户的门上,怎么也得弄几十万两银子出来吧?” “能弄三几十万两那自然是最好,哪怕是只有十万两,也可以凑合了。到时候你我二人也算是对民练有了实打实的贡献,再不会有人说你我是聋子的耳朵了!” 正文 正文_第三十九章 旁氏骗局 ?“恭贺义勇伯高升之喜,”隆丰号的掌柜姓吕,大名府人氏,或许是因为在京城待过十几年的缘故,满口都是地地道道的京腔:“淮扬民练指挥司衙门马上就要立起来,李指挥也算是开府建衙的方面大员了,随随便便卖几十个官身文书,便是使不完的金银,借贷鄙号的那些银钱想来也该偿还了吧?” 近几十年以来,大明朝府库空虚,朝廷也拿不出像样的赏赐,所以只能用一大堆虚衔爵号作为赏赐,早就不值钱了。所谓的义勇伯,不过是一个虚的不能再虚的爵位,而且还是个三等的,对于见多了高官显爵的吕掌柜而言,实在不值一提。 唯一值得称道之处,就是李乙丑这个淮扬民练指挥使的官职,还算有点含金量。扶着淮扬一带的民练招募、训练诸般事宜,算是单独开了一个系统。只要把大把的空白官身文书卖出去,肯定能赚到不少金银。 现如今这世道,**鬻爵已是司空见惯,要不是为了这个,李乙丑干嘛要掏自己的腰包帮朝廷练兵? 隆冬已至,年关将近,按说李乙丑从隆丰号借贷出去的那些银子也该连本带利的偿还干净了。 “吕掌柜,我这次过来可不是为了还钱,我是来借钱的。” “借钱?”吕掌柜脸上的表情稍微一冷,旋即就哈哈大笑起来:“前番李指挥从小号借贷银钱之时,说好了年底偿还的,如今眼看着已经到了还钱的期限,怎又说要借钱?” “我可以先把这几个月的利息还给你们,至于本钱么……”李乙丑故作沉吟状顿了一顿,才笑呵呵的说道:“恐怕要等到明年的这个时候才能偿还了。” 明年偿还? 其实那也是无所谓的事情。 现在的李乙丑负责淮扬一带的民练事务,根本就不怕他赖账。一个区区从四品,芝麻绿豆一般的地方小官,便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也不敢赖隆丰号的银子。 隆丰号钱庄,背地里最大的东家就是京城的曹公公,这是世人皆知的秘密。莫说是一个微不足道淮扬民练指挥使了,就是扬州抚台大人,也不敢赖曹公公的银子。 “李指挥连上次的欠银都没有偿还,按说是不能再借给你银子的,不过谁让咱们是低头不见抬头见的乡梓呢,便是再借给你一些也无妨。”因为一点都不担心李乙丑的偿还能力,所以吕掌柜的脸上依旧挂着生意人特有的那种微笑:“你还想借多少?” “十万两!” 十万两,对于一般的人家而言,已经是不可想象的天文数字了。但是在扬州,十万八万的,还不如大盐商们卖一次空白盐引赚的更多呢。 全国联号的隆丰钱庄也能拿得出来,但绝对不会白白的借贷给李乙丑。 “十万两……十万两……”吕掌柜用指关节慢慢的敲打着桌面,发出有节奏的“笃笃”声,稍一思索就马上说道:“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啊,就算李指挥你是官面上的人物,也不能空口白话的把银子拿走,要不然我无法对京城交代。” 又一次暗示了隆丰号背后的大东家之后,吕掌柜笑嘻嘻的说道:“需有抵押之物,我这边才能出票给银子。” “我把城西铁厂抵押给你。” “不,不……”吕掌柜的眼睛已经成了一条缝,笑的如同一只成了精的老狐狸:“城西铁厂已经抵押过一次了,欠银至今未曾偿还,怎能又做抵押?我看不如这样,李指挥不是刚刚升任淮扬民练指挥了么?给我二十个从七品以上的官身文书,我便把银子给你。” 二十个七品的告身文书? 那是李乙丑绝对无法接受的,别说二十个,就是半个都不行。 因为李乙丑马上就要筹建淮扬民练指挥司了,自然会任命很多低级军官,若是把官身文书给了他,任凭他在自己的军队中安插人手,就等于是把一手建立起来的军队拱手送人了。 苏子朋曾经无数次叮嘱,民兵队伍中必须清一色都是自己的亲信嫡系,绝对不容外人染指。就算没有苏子朋的嘱咐,李乙丑也绝对不会这么干的。 在吕掌柜的原本的盘算当中,李乙丑自掏腰包组织民练,也不过是一桩生意罢了,为的就是升官发财。 现如今这大明朝的官场,哪个不是为了白花花的银子?李乙丑不过是一个私盐贩子出身的市井之徒罢了,还真有什么为朝廷效力的心思不成? 朝中大员,地方实力派,都是变着法儿的捞银子,难不成这个私盐贩子比朝中的勋贵阁臣皇亲国戚还要公忠提国不成? 天大的笑话! 用十万两白银在淮扬民练中买二十个军官的身份,倒手出去就赚一大笔,李乙丑也可以净赚十万。 如此两全其美的事情,这个私盐贩子居然拒绝了,登时就让吕掌柜有种端茶送客的冲动,心中不住的暗骂:真是个不识抬举的东西,难道你还真把自己当成了精忠报国的岳武穆? 虽然心底早已把李乙丑的祖宗十八代都骂翻了天,脸上却依旧挂着得体的微笑,说话的语气也愈发的客套起来:“李指挥舍不得那些职位,那……小号实在爱莫能助了。想必李指挥也知道鄙号的大股东的谁,小人不过是个小小的掌柜,这么大的事情若是无有抵押之物,实在不敢贷出银子……” 似乎早就料到隆丰号不会痛痛快快的把银子借贷给自己,李乙丑也不恼,而是弯下腰去,从脚下的黑色布囊中取出一物。 这个东西约莫两尺多长,阔约尺余,看起来沉甸甸的,也不知道是什么物件儿。 把折叠的钢臂张开,将中心主轴中的铁托往后一抽,轻轻转动轮轴,两翼的钢片前凸,微微的颤动声中,中间的那条钢弦已经绷紧,隐藏在下面的锥匣显露出来,一条色泽黝黑的透甲锥自动滑进槽中…… “钢弩!” 直到这个时候,吕掌柜才明白过来,李乙丑端在手中就是传说中的雷神弩。 当李乙丑把钢弩对准他的时候,吕掌柜的脸色立刻变得苍白如纸,不由自主的后退了两步,却强作镇定,用明显颤抖的声音尖叫着起来:“姓李的,你要做甚?我……我可是曹公公的人,你若敢动我一根寒毛,你……你……你会后悔的……” 微微一笑,稍稍调转角度,轻轻扣动机括。 “咄”的轻响声中,身旁的梨木长桌已被击穿,透甲锥的余势不消,砖屑四下飞溅而起,直接穿进桌子后面的墙壁当中,仅露出三寸多长的尾翼。 迅速转动轮轴,再次上弦击发,片刻光景就已连射五次。 坚硬的梨木长桌上留下了五个梅花形的大洞,洞口边缘光滑整齐,斜下方的墙壁上已经出现了五个同样形状排列的黑色尾翼。 “我用这个东西做抵押,应该可以了吧?”说完这句话以后,李乙丑的脸上挂着得意的笑容,看了看面无人色的吕掌柜,用了很大的力气才把射进墙壁中的透甲锥拔了一枚出来,笑着递到他的手中:“想来吕先生也是识货的行家,应该知道这东西的价码。” 原来李乙丑并非是要用钢弩威胁自己,只是想单纯的展示一下威力罢了,虽然还是心有余悸,脸色却也缓和了许多。 在定远一战当中,雷神弩大展神威,经过无数人的口口相传之后,简直已经成为无可阻挡的绝代神兵。 吕掌柜原本不信那些市井传言:甚么神兵强弩,不过是常见的劲弩罢了,用来对付没有见过世面的流民,自然无往不利。至于“穿透铁甲”“洞穿战马”之类的传言,分明就是不懂行的门外汉胡乱杜撰出来的,又怎么能够当真? 吕掌柜当然识货,如此这般犀利的武器,已非简单的强弓硬弩可以相提并论。且不说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连射五次的速射功能,光是可以洞穿墙壁而且锋锐无损,就已经说明这种弩箭的材质非同一般,定然是上好的百炼精钢! “怨不得李指挥能在定远以寡敌众还能大获全胜,原来是如此的神兵利器。”吕掌柜接过笑呵呵的抚摸着略显沉重的透甲锥,让李乙丑帮他绞开弓弦,又试射了两次,愈发认定这钢弩的威力非同一般了:“有此物为抵押,自然是可以借贷些银钱的。同样的钢弩,我要一千架……” “呵呵,吕掌柜的胃口未免太大了些,此物费工又费料制作起来着实不易,就是我那民练的手中,也不过三两百张罢了。你开口就要一千架,不会也想着组建民练为国杀贼吧?” 一个开钱庄的生意人,要一千架这样的钢弩,当然不会是去打仗,用来做什么其实已经不必细说了。 传说闯贼的大军中屡屡出现大明工部铸造的火炮,而且都是完全没有用过的新货,连上面的铭文都懒得抹去。同样的武器也曾经出现在满洲人的八旗军手中,其实一点都不奇怪。 大量的马匹、粮食、甚至火炮之类大型武器,通过某些神秘的渠道“外流”到闯军和八旗兵的手中,一部分出自边军的手笔,还有一部分就是通过民间的渠道了。 吕掌柜当然听懂了李乙丑话中的弦外之音,却一点都不在意:隆丰号钱庄的生意很大,不仅和李闯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甚至一度把“生意”做到了关外…… 生意人嘛,只要有白花花的银子赚,就已经足够了,哪里还会理会其他? “我用钢弩做什么你就不要问了,只要你给我一千架,十万两银子很快就会送到府上。” “一千张?最多五百。” 做生意最讲究的就是漫天要价落地还钱,一千张被李乙丑砍掉一半,吕掌柜却一点都不恼,反而把李乙丑当成了和他一样的“生意人”:“五百张肯定不行,八百……” “最多六百。” “好,那就六百,何时交易?” “吕掌柜,你也是个聪明人,如果我手中真有那么多现货,早就卖给聚德钱号了,又何必来找你?”不等吕掌柜开口,李乙丑就继续说道:“有千八百架这样的强弩,不消半年就能拉出一支可战之兵,我的扬州民练就是最好的证明。这东西若是卖给某些人,能赚多少白花花的银子,想来吕掌柜定然心中有数。若你给我十万两银子,我可以允你一个条件,快则半年,慢则一年,最迟到明年的这个时候,你就能拿到六百架钢弩的现货。” 掏出现银却拿不到现货,这让吕掌柜有些犹豫。奈何这钢弩确实是个好东西,左右权衡片刻,终于下定决心:“好,吕某这便去准备借银契书,三日之内既可兑成现银。还望李指挥准时交付钢弩,免得到时候你我都不好做。” “吕掌柜多率了,若是到时候交不出钢弩,要得罪了曹公公,岂不是断了升官发财的门路?” 就算是地方上的三品大员,也不敢轻易开罪曹公公,谅他一个小小的五品民练指挥使,就算是有天大的胆子也不敢赖了隆丰号的银子。 正文 正文_第四十章 兄弟相见 ?前几天房东来过一次,说要涨房租,如果苏子朋不接受,就得卷铺盖滚蛋。 对于苏子朋而言,这间地下室的意义无论怎么强调都不算过分,所以毫不犹豫的开出了一个让房东都无法拒绝的高价,马上就把这间地下室和楼上的那套房子卖给他了。 今天刚刚办完交易手续,已经成为真正的主人,那种拥有整整一个世界的感觉让苏子朋无比畅快心情绝好。 给自己弄了一杯咖啡,端坐在抽屉之前,象往常那样和三百多年以前的李乙丑“笔谈”起来: “你手头上现在有多少银子?” “按照苏兄指点,以来年产出的钢弩为质押,总共从隆丰、聚德等七家钱庄借贷出四十一万白银,又从宝丰、瑞祥粮号赊了七千余担米粮……” “很好,现在的你已经有了充足的钱粮,应该大肆招兵买马了。” “有了这些钱粮,足够武装起四五千士卒。” “四五千远远不够,到明年的这个时候,起码也要有一万战兵才勉强够用?” 一万战兵?这个规模显然把三百多年以前的李乙丑给吓住了。大明朝虽然兵多将广,随随便便一支队伍就敢号称数万,但是“号称”这个词实在值得商榷。比如说号称雄兵五万的信阳府,和李闯交战之时,把全部家底都拉出来连赶车的马夫都算上也拼凑不出一万人马,其中到底有多说能打的战兵就只有天知道了。 在大明朝,手中掌握着五千战兵,就可以算是实打实的地方实力派了。至于李闯、左良玉那种动辄就号称百万规模的军队,不用想也知道肯定是一群乌合之众。 一万战兵,算上辅兵和民夫、丁壮、以及后勤等非战斗人员,就算再怎么精简,也会达到三万以上的规模。要是在外线作战的话,将出现一个恐怖的数字。 现如今天灾频仍兵连祸结,到处都是吃不上饭的流民,招募士卒不是什么问题,问题是钱粮! 维持一支战兵上万的军队,和喂饱一万张嘴是两个概念。武装他们、训练他们,这些都需要钱。李乙丑刚刚弄到的那几十万两银子和大几千担粮食,根本就不足以支撑。 “钱粮不够就再去借,再去贷。” “苏兄,虽然我现在借贷了些银钱粮米,可这些东西都是要还的,三分利啊,怎么还得起?” “你完全不必担心偿还的问题,到时候我自有办法。现在你的当务之急就是招兵买马,钱粮不够了就想办法去弄。扬州盐商富家天下,你可以想办法从他们身上刮点油水下来。” “扬州盐商确实豪富,但苏兄只知其一,不知其二。那些盐商多于地方官员勾结,又使银子把京中的权臣勋贵喂的饱饱的,没有人敢动他们。” 扬州盐商于地方官员和京中勋贵相互勾结早已天下皆知,要不然也不会聚敛起天文数字的财富。以李乙丑现在的实力,想要从盐商身上刮油水,无异于与虎谋皮。 苏子朋最大的优势绝不仅仅只是超越了时代的科学技术,而是对于历史的熟知和大势的把握。在明末这个风起云涌的大时代,***、崇祯皇帝、张献忠、以及皇太极、顺治等等,哪一个不是名动天下对后世产生巨大影响的人物?和他们比起来,扬州盐商这个群体简直就是微不足道。 为了尽快帮助李乙丑打造出一支可战之军,为了撕破笼罩在扬州城头的层层血雾,完全可以不择手段不计代价。 借贷也好、诈骗也罢,甚至干脆去偷去抢,统统没有问题。 大明朝的丧钟已经隐约可闻,连皇帝都保不住了,那些有背景的扬州盐商又算得了什么? “你尽快摸清淮扬一带大盐商和富户的底细,然后列个名单出来交给我,我帮你想想办法。” “对了,明天我要动身去往北京,要过几天才能回来,这几天就不要和我联络了。” “苏兄要去京城做甚?” “上个月的初九,你不是给过我几幅字画么?其中有一副是名家的真迹,北京……京城那边有人出了高价,我要带着那副字画去京城交易。” “名家的字画?我怎不记得有什么名家之作?” “那位画师在你的那个时代还算不上名家,他死了之后才出名的。” “原来如此,苏兄这一去,怕是要一两个月才能回来吧?” “用不了那么久,要是顺利的话,快则三日,慢则五天,我就能回来的。” 从扬州而至京城,山水相隔路途何止千里?三五日的时光,便是骑乘快马,也打不了来回。 “我坐飞机过去,机票都已经订好了。” “飞机?何为飞机?比快马如何?” 马匹怎么能和飞机相提并论?看到这个问题,苏子朋不禁哑然失笑,知道这个问题不是三两句话就能解释清楚的。为了让李乙丑对“飞机”有更加直观的印象,拿起一张自己在机场上的照片放进抽屉里。 “此物出自苏兄的手笔?” “是我自己照的。” “苏兄真乃天下第一等的画师,方寸之间竟能把人物、风景画的如此栩栩如生,此画虽小,却纤毫毕现。小弟虽不懂丹青之术,也能看出苏兄在工笔上的功夫已登峰造极了。” 李乙丑无法理解照片二字的含义,而是很直接的把照片当成了绘画。能在方寸之间描绘出如此精致的画作,早已经对苏子朋的绘画技巧崇拜的五体投地了。 “这叫照片,不是画出来的。” “照片是何物?” “先不解释这个问题,你看到照片上那个很大的东西了没有?” “看到了。” “那就是飞机。” 李乙丑根本没有“飞机”这个概念,但是通过站立在“飞机”旁的那个人物,也能大致的估算出“飞机”的尺寸:“此物高若楼阁,约有十几丈长短,看似颇为沉重。如此庞然大物,怎能高翔于九天之上?” 在李乙丑的理解当中,只有那些轻如柳絮飘若羽毛的东西才能飞起来,这样大的一个物件,看起来很是有些份量,怎么可能飞到天上去呢? “当飞机具有了很高的速度以后,利用空气浮力就能冲上天空了。” “何为空气浮力?” “空气浮力就是……”连苏子朋自己都不是很清楚航空学的原理,更不可能让明朝的古人在很短的时间内搞明白飞机是怎么飞的。当他发现解释这个问题会引出更多的问题之后,马上就很明智的结束了这个话题:“关于飞机的问题很难用三两句话说清楚,以后慢慢再给你解释吧。” “飞机之侧,有一白衫男子,若小弟所料不错,这白衫男子便是苏兄了吧?” “对,那就是我。” 虽然已经和苏子朋很熟悉了,几乎每天都要通过传递小纸条的方式聊天,苏子朋也传授给他很多东西,奈何这个小小的抽屉就是一个不可逾越的鸿沟,三百多年漫长的时光让他们永远都无法见面。直到现在,李乙丑都不知道苏子朋是什么模样。 第一次见到苏子朋的真容,李乙丑颇为激动,捧着那照片看了半天,才写好一张字条放进抽屉里:“苏兄身形挺拔气宇轩昂,必是人中龙凤,小弟能一睹苏兄风仪,真乃三生有幸。” 当苏子朋看到纸条之上李乙丑对自己的恭维之辞以后,顿时哈哈大笑起来。那张照片只不过是拍了个远景,要是不仔细看的话,根本就不会注意到大飞机旁边的那个小人物。也不知道李乙丑是怎么看出来的,居然说自己身形挺拔气宇轩昂。 “这辈子还是头一次有人夸我呢,也不白白让你夸一回,我再给你张清楚点的照片,让你好好的看看我的这幅尊容。”把自己最近拍的一张照片放进了抽屉里。 这张照片比刚才那张清晰的多,连苏子朋的眉毛都能数得出来,仔仔细细的端详着照片上的那个人,将他的样貌铭记于心: “苏兄天庭饱满地格方圆,必是大富大贵之人,只是这头发太短,活似刚刚还俗的和尚。” “哈哈,我这边不讲究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损毁不孝那一套,所以不象你们那个时代的人那样束发,基本都是短头发。乙丑兄弟,我还不知道你长的什么样子呢。你也拍张照片给我看看吧。” “我没有苏兄的神技,如何能有照片?” 在李乙丑的心目当中,照片应该和绘画一样,他却画不出那么栩栩如生的照片来。 “照片不是画出来的,你教你拍照吧。”把自己的手机调为拍照状态之后放进抽屉里:“以此物对着你的脸,按下那个按钮即可。” 从来没有见过手机的李乙丑举着手机,按照苏子朋传授的方法对准自己的面孔,然后按下那个按钮。 随着一道耀眼的白光闪过,李乙丑的形象定格在手机屏幕之上。 虽然早就用过苏子朋的强光电击器,还是被闪光灯发出的光芒吓了一下,稍稍收摄了心神,才把手机重新放回到抽屉。 因为是第一次拍照,选择的角度偏了很多,却也能看得清楚。 李乙丑的形象已出现在苏子朋的面前:国字脸,嘴唇有些厚,面色黝黑,脸上还有一道明显的疤痕! “乙丑兄弟的面相……真是少年老成啊,很难相信你是一个还不满二十岁的少年郎。” 正文 正文_第四十一章 婚姻之事 \t\t在苏子朋的这个时代,二十来岁实在是一个非常年轻的岁数,这个年龄段的人大多还是学校读书,并没有开始真正进入社会。但是在大明朝,到了李乙丑的这个年纪,大多数人早已娶妻成家,连孩子都满大街的跑了。 因为家境贫寒,还有个病恹恹的老爹,根本就拿不出像样的彩礼聘礼,穿红鞋的媒婆子也就懒得登门了。 “乙丑兄弟,现如今你已是有爵位有官职的人了,给你说媒的人应该早就踏破你家的门槛了吧?” “诚如苏兄所言,从今年正月开始,隔三差五就有媒婆登门提亲。” “有没有你中意的姑娘?” “我只中意二道胡同的荣家女儿。” “你说的荣家女儿和你是青梅竹马的关系?” “也谈不上是青梅竹马,只是自幼在一起玩耍。荣家女儿样貌水灵,屁股也大,那身段肯定是多子多孙的。” 李乙丑喜欢一个女孩,竟然是因为对方的屁股大好生养,如此匪夷所思的婚姻观念看起来有些匪夷所思,在李乙丑的这个时代却是最通行的。至于感情基础、共同语言什么的,那是属于苏子朋那个时代的。 “既然你喜欢,便托了媒婆子去提亲好了。” “我喜欢没有用,老爹不许。” “为什么不许?” “说是门不当户不对,荣家是在衙门里当差的站班儿,连个品级都没有。我现在好歹也是开府建衙的五品官了,老爹已看不上荣家,死活就是不同意。” “想要老爹同意也不难,只要你买通一个神汉,说荣家女儿的命相最是旺夫,只要娶了她,你就能升官发财多子多孙,估计你老爹也就不会那么反对了。” “苏兄所言大赞,我怎么就没有想到呢?” 已是午夜时分,小丫鬟银雀儿一手拎着炭炉子,一手拿着铜壶,金雀儿抱着被褥和衣物,踩着小碎步来到门前。 自从上次被李乙丑吓到之后,银雀儿实实的长了记性,每次来到后院,总会先敲门喊人,待到里边的李乙丑应了声之后才敢进来。 “老爷,老太爷吩咐了,怕老爷受冻着凉,让婢子送炭火和棉衣过来。” 在门外稍稍候了片刻,传来李乙丑的声音:“进来吧。” 小心翼翼的推开房门,进到里头,将炭炉子置在李乙丑的脚下,用火钩儿弄的旺了,这才沏了一盏茶,怯怯的把茶水送到李乙丑的手中:“老太爷吩咐了,要老爷不要熬夜伤神。” 相隔了三百多年的两个人谈兴正浓,又怎么睡得着?端着盖盅茶碗,略略的“嗯”了一声,就不再言语。 见到李乙丑眉眼甚冷,银雀儿也不敢再说什么,只是把一条黑羊皮的披风搭在李乙丑的肩膀头子上,又将唾筒子在他身边挪了挪,低眉顺目的说道:“灶间还煨着油锭糕饼,老爷若是饿了,婢子便取了过来。” 和苏子朋笔谈了半夜,也不觉得饥饿,银雀儿这么一说,反而感觉到了一点,随口说道:“刚好腹中饥饿,你去取些吃食过来,顺便再温一壶酒,若有卤肉,也切一盘过来。” “是。”银雀儿低低的应了一声,便到西厢的厨下去取酒肉了。 以前家境贫寒的时候,老爹住在里屋的炕上。如今前院已经起了高屋瓦房,后院的旧屋就成了李乙丑的寝室。大丫鬟金雀儿正在里间收拾,将窗下的那条大炕整理的干干净净,把翠缎子的锦被铺的平平整整。为了防止李乙丑李大老爷被凉到,还专门用一条半翻身的小褥子将炕沿儿遮住了。 时间不大,银雀儿捧着一个朱红的茶盘子进来,茶盘上有几块糕饼和一碟子切好的卤肉,还有一壶酒。 把茶盘放在矮几之上,将锡壶放进水壶中温酒,把酒插子、酒盅摆放的整整齐齐…… 就着卤肉吃了两块糕饼,李乙丑抬头看了看两个垂手而立的丫鬟:“没什么事了,你们下去吧。” “老太爷说……要婢子伺候老爷就寝……” 正和苏子朋聊的热火朝天,有两个丫鬟在侧太不方便,早就想赶她们俩走了:“我睡觉还早呢,不用你们伺候。” 银雀儿对李乙丑李大老爷甚是畏惧,根本就不敢迎着他的目光,把脑袋垂的很低,怯怯的说道:“可是……可是老太爷吩咐了……” “下去。” 李乙丑的嗓门一高,两个小丫鬟马上就惧了,再也不敢说甚么,低着头退到门外,顺手把房门关上了。 两个丫鬟一走,立马就来了精神儿,嘴里叼着半块糕饼飞快的写一下张字条:“刚有两个丫鬟在旁聒噪碍眼,已被我赶走,让苏兄久候了。” “能有两个貌美如花的小丫鬟伺候着,你的生活还真是惬意呢。”现在的李乙丑早已不是当初那个连饭都吃不饱的穷小子,堂堂的五品官员手中还有大笔的资材,别说两个小丫鬟了,就是三妻四妾不过是平常之事,引得苏子朋羡慕不已。身边有两个百依百顺的小丫鬟,想想就美的冒泡啊。 “苏兄身边没有几个服侍之人?” “没有。” “身边若没有有几个撒扫的使唤仆役,终究不太便利。苏兄为何不买几个伶俐的丫鬟伺候着?可是银钱不够?我给你些银两,苏兄去人市上买几个暖脚的大丫头吧。” 拿着钱到市场上去买丫鬟,这种事情在苏子朋的时代根本就是一个笑话。 “不是钱不钱的事。” “想来苏兄的眼光极高,一般的大丫头也看不上眼,定要买那才比文君貌若西子的女子……” 在大明朝,有钱人家买几个铺床叠被伺候起居的大丫头实在是件最普通不过的事情,晚上还可以用来侍寝,也没有什么好奇怪。但是在苏子朋的那个时代,这根本就是想也不要想的事儿。 “不说丫鬟的事了,还是接着说你的婚事吧。” “如今我升了官,老爹定要为我找个门当户对的大家闺秀。最中意做京官的门户,正准备托人到高邮的周家去提亲……” “什么高邮周家?” “是周延儒周相的一个远枝旁亲侄女,老爹说若是这门亲事成了,有了周家做为靠山,对于我的仕途有很大帮助。” 周延儒?谁是周延儒?赶紧百度了一下,才知道了李乙丑所说的周延儒周相是什么人。 这个周延儒乃是当时的内阁首辅大臣,少年时颇有文名,做的一手好文章,状元及第出身,按照当时的情形来看,能够攀上周家的高指,哪怕只是远亲,也算是相当有面子的事情了。 但苏子朋却很清楚这个周延儒是怎么回事:半年之后就会被崇祯皇帝拿下,进而抄家灭族。李乙丑要是和周家扯上关系,等于是自找麻烦。 “千万不要和周家结亲。” “那周家趾高气扬,我也不喜。还有陈家也是做京官的,若是周家不允这门亲事,阿爹就准备到陈家去提亲……” 李乙丑的老爹曾是大明朝官场中人,深谙朋党之道。李乙丑这样突然窜起之人根基太过于浅薄,稍有风吹草动就会受到波及,所以才***的想给他找个有深厚背景的老婆。因为李乙丑的淮扬民练自成体系,和当地官府很难扯上关系,所以才想帮他物色一个在京为官的岳丈。 这当然是一个老成持重的打算,但是在明末的大时代背景之下,这显然是一个很大的错误。 “到时候连京城都没有了,京中官员要么自身难保,要么投敌叛国,只会连累了你,千万不要和京官扯上关系。” 因为今天晚上聊的很尽兴,所以苏子朋并没有想太多,把这张字条放进抽屉之后,突然惊醒起来,意识到给李乙丑透露了不该透露的消息,马上就把手伸进了抽屉里边,想要把这张字条收回来,奈何他的动作终究慢了一步,抓了个空。 李乙丑看到这张字条之后,已惊的目瞪口呆。 京城没有了?投敌叛国? 字条上的寥寥数语,却透露出很多信息,每一句都让李乙丑悚然而惊。 “京城没有了是何意?是不是说我大明朝已经灭亡?投敌叛国是甚的意思?难道说我大明朝已经不在了?” 这个满是问题的字条放进抽屉之后,却迟迟没有见到苏子朋的回复,如坐针毡的李乙丑等候的愈发不耐,不断的写下一张又一张字条: “苏兄知过去未来之事,请教我。” “国朝行将灭亡么?天下将要大乱了么?” 抽屉另一头的苏子朋正在懊恼:因为自己一时疏忽,把明朝即将灭亡的消息透露给了李乙丑,实在是太不应该了。 按照苏子朋早就制定好的计划,会一步一步引导着李乙丑走上自己给他安排好的人生道路。等到必要的时候才会这么重大的消息告诉他,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奈何说出去的话就是泼出去的水,已不可能再收的回来。 考虑了好半晌子,终于决定提前告知李乙丑一些历史真相了: “大明朝内忧外患早已积重难返,已到了风雨飘摇的最后关头,这个王朝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t 正文 正文_第四十二章 天下将亡 \t\t***、张献忠之流纵横数省,朝廷屡屡剿之却如燎原之火一般越剿越盛;辽地的八旗铁骑三番五次的破关大掠,如入无人之境;内阁朝臣走马灯一般的更换,确实有些风雨飘摇的破败之象,连曾经做过贪官的老爹都看出大明朝已经不能长久了。 尽管内忧外患交加,但大明朝终究占了一个“大”字:幅员万里生民亿兆,虽说官军的战斗力实在不值一提,好歹也有百万之数,无论李闯、张献忠等贼再怎么闹腾,最多也只是流窜山陕、湖广、河南、四川五省而已,江南之地依旧繁华鼎盛。关外的八旗铁骑虽强,终究只是一伙盗贼,至多是抢掠一些钱粮人口而已,还能真的把大明朝怎么样了不成? 这种想法在当时很有代表性,当时绝大部分民众虽然看出了大明朝的衰败,却依旧保持着比较乐观的想法:大明朝这么大,就算是有点忧患也不算了。圣天子在位,只要刷新吏治就能喘过这口气,到时候厉兵秣马重整山河,翻手之间就能把众反贼给剿灭了,中兴大明指日可待。 就算是一些目光敏锐之辈,看出大明朝的衰败已无可挽回,也总是习惯性的认为这个王朝会慢慢的一点一点腐烂下去。百足之虫尚且死而不僵,这么大的明朝就算是再怎么衰败,没有百十年的漫长时光,是断断不会轰然倒下的。 “大明朝已时日无多”这句话,若是换做旁人说出来,肯定会被当作是疯话一笑置之,但这是苏子朋说的,意义已完全不同。 苏子朋看大明朝,就如李乙丑看隋、唐、宋等等过往的朝代,那是斑斑如铁的历史,绝对不会出错。 因为父亲是犯官的关于,李乙丑跟着吃了不少苦,对大明朝并没有多少殷殷的忠诚之心,但终究是生活在这个时代,对于朱明王朝有种天然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乍一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颇有种天崩地裂的震撼:“苏兄,国朝还有多少时间?” “一年,准确的说,还有一年多一点!” 一年?只有一年的时光?李乙丑再次惊的目瞪口呆。 想那强秦盛汉,无不是经历了多年的征战之后,才耗尽国力灭亡的。便是赵宋王朝,虽然被金人占了国都俘虏了两个皇帝,还能衣冠南渡维持一百多年。偌大的大明朝,却只能支撑一年,这也未免太耸人听闻了吧? 仔细想想,当年的太祖洪武皇帝朱元璋,从定鼎南京建立大明朝开始算起,也只是用了一年的时光就是把占国无数天下无敌的蒙古人打回了漠北,大明朝以同样的方式结束也不是没有可能的。 虽然深感震惊,但自古以来就没有不变的王朝不倒的帝国,王朝更替江山易主才是常态,仅仅只对大明朝怀着一点有限的归属感的李乙丑很快就接受了这个事实。 “国朝亡于谁人之手?” “明朝灭亡的原因很多,很难用一两句话说的清楚,但最直接的原因就是***攻破京城,逼死了崇祯皇帝。” 大明朝居然亡于流寇之手?连崇祯皇帝都被***给逼死了? 闯贼虽然号称百万之众,却没有稳固的地盘,甚至连真正意义上的建置都没有,充其量也就是一股规模很大的流寇罢了,注定成不什么大事。虽然把大明朝折腾的焦头烂额,终究只是不是心腹大患,这也是当时主流的观点。 以李乙丑的见识,实在无法想象,那个流窜的反贼***居然可以攻破京城逼死皇帝。联想到这一年多来自己所做的一切,不论是开办铁厂生产钢弩还是兴办民练训练士卒,绝非的升官发财那么简单,每一件事的背后都蕴含着深刻的含义:“我明白了,终于明白了,苏兄要我所做的这一切,都是为了积蓄实力。为的就是让我与闯贼决战,扶保大明江山!” 苏子朋指导和帮助李乙丑所做的每一件事,确确实实都有深刻的军事和政治目的,但绝对不是为了让他扶保大明王朝。 “几千年来,无论秦汉隋唐,从来就没有不倒的帝国,也没有不灭的王朝,明朝也不例外。亡也就亡了,其实也不算什么,最要紧的是天下要亡了。” “亡大明与亡天下,有甚的区别?” “区别太大了,***灭亡了大明朝之后,八旗兵趁势破关建立清朝,旋即席卷天下,于当年蒙元灭宋有过之而无不及。” 满清?虽说清兵屡次进关大掠,终究是个小族,如何能够席卷天下? 对于李乙丑而言,今天晚上感受到的震撼已经太多了,但满清入主中原这个消息比其他所有的震撼加在一起都更加的震撼! 朱元璋建立大明朝,最正统的法理地位就在于驱逐了蒙古人,所以一直以来,都对蒙元灭宋和强分天下四等的政策大力宣传,让治下百姓有了很朴素的民族观念,所以李乙丑很轻易的就明白了“亡天下”的含义。 当年蒙元灭宋入主中原,就是一场天大的灾难,虽然苏子朋没有详细说明满清到底是怎么有过之而不及的,苏子朋却已经隐隐约约的感受到了。 历史的真相竟然是如此的诡异,让李乙丑始料未及。 “大明亡,”“李闯破京”“逼死崇祯”“满清席卷天下”“天下亡”等等这些念头在脑海中翻腾汹涌,如晴天霹雳一般阵阵轰鸣,终于让浑浑噩噩的李乙丑第一次真正的意识到所处的这个时代是什么样子。 这是一个波谲云诡风起云涌的大时代,是一个充满了变革和颠覆的时代,是一个兵荒马乱血火交替的时代! “国朝若没有灭亡,满清就不会入关,究其根本,还是***这个反贼作乱,给了满清趁虚而入的机会……” 历史的局限性啊,身在大明朝的李乙丑就算知道了历史的走向,也很难跳出自身所处的时代从历史的角度看到这个问题:***是明朝灭亡的直接原因,却不是根本原因。自明朝中后期开始,各种问题渐渐积累,年深日久之后才来了个总爆发。就算没有***,也会出现王自成、刘自成之类的人物。 从历史的角度来看,把***说成是“贼”,究其根本是因为闯军极度削弱了明朝的国力并且打进京城逼死了崇祯皇帝,从这一点上来看,把闯军说成是反贼实在不算冤枉了他们。但是在满清入关以后尤其是在明朝存亡断续的最后关头,保卫南明***抗击清军几十年的中坚力量恰恰的***的闯军余部和张献忠的西军残部。至于大明朝的文臣武将,则大多转身去伺候清朝的主子去了。 至少在苏子朋的认知当中,不能简单的把那个时代的农民起义军看做的单纯的破坏者,因为在最后关头,正是那些残余的农民军在守卫着这个民族最后的希望。 “苏兄让我聚敛钱粮整训士卒,是为了击败满清?” “击败满清这个目标对现在的你来说,实在太大也太不切实际了,短时间内基本没有可能做到。我要你做的事情很简单,你只要保住扬州就可以了,其他的事情还需从长计议。” “国朝倾覆亡天下,守住一个小小的扬州有何意义?” “扬州意义极其重大,只要你守住了扬州,就保住了抵抗的希望,就保住了民族的脊梁。” “苏兄之言颇为深奥,小弟不懂。” 苏子朋也没有做过多的解释,只是在网路上找出一段关于“扬州十日”的名词解释,转换成李乙丑最熟悉的繁体字样,然后打印出来,将这张满是字迹的A4纸放到抽屉里。 “公元1645年(明弘光元年,清顺治二年),清军攻克扬州,对城中民众展开惨绝人寰的***……” 纸上的字迹仅仅只是一个很笼统的名词解释,简单的叙述了扬州十日的起因、过程和结果,以及深远的历史影响。 字里行间的血腥味道让李乙丑毛骨悚然,轻飘飘的一页纸仿佛有千钧之重。 脑袋里好像塞进了一万只苍蝇,嗡嗡的响个不停,“尸积如山”“血可泊舟”之类的枯燥乏味的字眼变得无比鲜活无比生动,对于这个时代生活在扬州城中的李乙丑而言,就算是只有出现在噩梦中的地狱,也没有这张纸上的内容更加恐怖。 读完纸上的内容之时,虽早已经汗流浃背,胸中却有一团火焰在烈烈燃烧,通身的血都已经沸了,脑袋里有千万到炸雷在反复轰鸣…… 今天晚上的震撼已经足够多了,但是这张小小的纸片子带给他的震撼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可惜的是,李乙丑不知道公元纪念的算法,更不清楚明弘光元年清顺治二年究竟是哪一年,所以也就无从得知扬州十日发生的确切时间。 “苏兄,这幕惨剧何时发生?若要挽救还来得及么?” “扬州十日离你已经很近了,若是想挽救的话,必须抓紧时间,一刻也不能再耽搁,而且还要冒很大的风险。” “若能挽此灾祸,乙丑纵粉身碎骨亦无怨无悔,些许的风险又算得了甚么?” “好,很好,咱们哥儿俩就好好的博一把,只要能过了扬州的这一关,我保证给你一个你做梦到想不到的前程。” 做梦都想不到的前程是什么?李乙丑不知道。 但是他已经隐隐约约的感觉到这个时代的幕布已经拉来,他已经急不可待的想要登场唱一出满堂喝彩的大戏了! \t 正文 正文_第四十三章 调虎离山 \t\t“李指挥,文某办事不利,实在无有颜面见你了。”身为监军,文秀之就是淮扬民练这个团体当中朝廷的代表,甚至可以理解成是一把手,至少从名义上来说,他的地位比李乙丑这个实际控制者还要高那么一点点,但是在筹措军饷这个事情上,连文秀之自己都觉得万分羞愧。 当初史可法史大人带着朝廷的旨意下来之时,文秀之和孙启功二人的心气很高,满是报效之心,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把这支“能征善战”的队伍打造成为牢牢掌握在东林人手中的军队。练兵、作战不是他们的强项,所以把主要的心思放在筹措军饷的方向上。 银钱、粮秣是任何一支军队生存的基础,只要能够筹措来足够多的军饷,就算不能实际控制淮扬民练,至少也可以和李乙丑分庭抗礼。原以为有了皇帝陛下的资助之后,就可以轻而易举的把军饷粮秣筹措上来,和孙启功二人跑了两个多月之后,才知道事情远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简单。 这两个多月,文秀之和孙启功跑遍了淮、扬、江南,却只筹措到三千七百多两白银和两千多缗钱。淮扬民练纸面上的兵力已经超过了三千,实际训练的人数也达到了两千四百余。这么点钱都不够塞牙缝的啊,别说是兴建淮扬民练指挥衙门,给军队添置铠甲、战马、火炮等物资了,就是连过节的油菜钱都不够。 两个人带着淮扬民练监军的大帽子,跑了两个月多,却只筹措到这么一点点微不足道的军饷,并非是文、孙二人不卖力量,实在是筹不到钱。 江南富庶,扬州本地得大运河之便利,为天下盐运的集散中心,银子有的是,就是拿不到手。 毕竟淮扬民练自称体系,和地方官场没有任何关系,现如今和淮扬都指挥司那层名义上的从属关系都没有了,成了一个没家没底的“野孩子”。每当文、孙二人去各衙门“化缘”的时候,那些地方官吏只用一句“没有钱”就把他们打发了。如盐务、漕运、厘金等肥得流油的衙门,则更加干脆:“有钱,就是不给你们。” 你们淮扬民练不受地方辖制,和我们没有半点关系,凭什么把白花花的银子交给你们? 就算是扬州本地的大盐商,虽然没有直接开口拒绝,多少给了文秀之一点“军费”,但最大的一笔却只有九十九两白银,根本就不够他们吃一顿饭的,完全就是把文秀之文大人当叫花子给打发了,而且一个个理直气壮的很: “万岁爷才给了四百两银子四百缗钱,我们小小的商贾之家,怎么敢和陛下看齐?出个百八十两银子已经战战兢兢的唯恐有逾制的嫌疑了……” “什么?文大人你要我们出一千两白银?开玩笑,皇帝陛下才出了多少钱?难道我们还敢超过当今万岁和皇后娘娘不成?” 面对辛辛苦苦跑了两个多月却白忙一场的文秀之和孙启功,李乙丑终于明白了什么叫做”阶级的局限性“。 当苏子朋知道文、孙二人帮着淮扬民练筹措军费的消息之时,就层断言他们是白费劲,根本就指望不上。当时的苏子朋说的非常清楚:大明朝的官僚阶层,根本就没有意识到国家所面临的灾难,更没有经历过血火兵灾的乱世,以为可以象从前一样长久的统治下去。依靠剥削底层富裕起来的商人和乡绅阶层,根本就不在乎大明朝的兴亡。就算大明朝真的亡了,也不过是一次例行的改朝换代而已,皇帝可以和轮流做,大地主大士绅才是天下的根本,不管这三万里河山姓朱还是姓李,都需要和士大夫阶层共治天下。为了一点眼前的利益,他们根本就不在乎江山易主王朝更替之类的事情。 苏子朋把这种现象称为“阶级局限性”,当时的李乙丑并不怎么明白,现在却深刻理解了。 “文兄孙兄本就是满身正气是清流言官,不擅长和那些钻进钱眼满身铜臭之人打交道,”很罕见的没有以官职相称,而是以称兄道弟的方式拉近彼此的距离:“二位兄台都是文人出身,最擅舞文弄墨鼓张声势,筹措军费训练士卒的事情交给乙丑即可,二位只需施展所长,为咱们淮扬民练摇旗呐喊,帮乙丑挡住官场上的冷枪暗箭就是最大的助力了。” 文孙二人最大的优势就是熟悉官场规则,他们的身后还有一大批东林复社人物,而淮扬民练正是东林党人“务实”的具体体现,也是唯一一支可以直接抓在手里的军队——至少从表明上看,李乙丑和东林人士走的很近,愿意接受文孙二人的辖制,这就足够了。 文秀之和孙启功深知训练士卒整军备武不是他们的所长,很难在具体的事务上掺和进来,唯一的办法就是走“高层路线”了。 孙启功马上抱拳说道:“李指挥所言极是,筹措军费训练士卒孙某或许力有不逮,若是说起鼓噪声势摇旗呐喊,孙某万万不敢落在人后。” “孙兄,眼下便有一事,还需你帮忙。” “有需孙某出力之处,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我听说工部那边调拨了一披军械,原是准备给建阳卫和浙西四卫的,江南素无战事,那些军械交到地方军手中,也发挥不出多大的作用……” 地方卫所已经糜烂成什么样子,大家早已心中有数,许多崭新的军资军械根本就到不了士卒的手中,在账本上转一圈儿之后就私自变卖掉了。有些崭新的铠甲甚至卖给了反贼了,甚至连火炮这种重型武器,上面的大明工部铭文都没有抹去,就直接出现在反贼的手中,轰的大明官军鬼哭狼嚎,到底是怎么回事大家都心知肚明,朝廷查下来却一点证据都没有,最后也只能不了了之。 与其让地方官员把这些急需的军用物资变卖掉,还不如想办法截留下来交给李乙丑。 “孙某明白李指挥的意思了,这便动身去往南京,哪怕是撒泼打滚儿耍无赖,也要尽可能截留更多的军资。” “每多一套铠甲,每多一门火炮,我淮扬健儿便多了一分实力,有劳孙兄了。” “为朝廷计,孙某不敢惜身。” 能不能从南京那边截留一部分军资军械,李乙丑并不抱多大的希望,只要能给孙启功找点事情做,把他远远的调开,就可以了。 “还有一事,需劳烦文兄帮个小忙。”说到这里,连李乙丑自己都有些不好意思起来:“想来文兄也听说了,家父给小弟提了一门亲事,是周家的远枝旁亲……” 作为监军,更是东林党人驻淮扬民练的代表,文秀之一直都对李乙丑的私事很上心,尤其是他的婚事,更是重中之重。 李老爹托人给李乙丑说了一门亲事,女方就是周延儒周相的远房侄女,这事他早就知道了,并且为此深感担忧。 那周延儒乃是当朝首辅,若是李乙丑和周家结亲,就算仅仅只是一门远亲,也算是形成了某种程度的政治联姻。这对于一直想要实际掌控淮扬民练的江南东林人士十分不利。 奈何这是李乙丑的私事,就算文秀之有些想法,也不好当面说出来,更不好对这门亲事说三道四。 “文兄不是外人,乙丑也就不怕丢人现眼了。家父虽很在意和周家结亲,我本人却不怎么愿意。” “为何?” “我……我已有意中人了。” 文秀之终究太年轻,养气的功夫还没有修炼到家,听了这句话之后,立刻面露喜色:“李指挥乃是豪气干云的大英雄,看中的女子必然也是温婉贤淑的大家闺秀……” “不是什么大家闺秀,实不相瞒文兄,我看中了和我家一街之隔的荣家女儿,乳名唤作翠儿,她家是开着卖香油的铺子。小时候时常到她家里偷吃香油饼渣,经常在一起玩耍。嬉戏之时,曾戏言要娶翠儿过门,至今还有这番念想……所以想……想要文兄做个保媒之人,撮合小弟与荣翠儿的亲事……” 为了便于控制李乙丑和淮扬民练,文秀之等人极不赞成他和朝中勋贵阁臣联姻,甚至不希望他和地方官吏有太多的联系。层几何时,文秀之甚至希望李乙丑能和东林人士联姻,不过很快就自我否定了这个根本就不靠谱的想法:李乙丑虽已是五品官员,终究没有深厚的根基。在大明朝重文轻武的大环境中,象李乙丑这样的武官最多被当作是鹰犬而已,用的着的时候可以稍微拉拢一下,用不着了就会一脚踢开,实在没有哪个东林人士愿意把自家的女儿嫁给这种“野路子”的武弁,因为那完全就是自贬身价。 在这种情况之下,李乙丑若是娶一个没有根基的小户人家女儿为妻,显然对东林人士有百利而无一害。 虽然清**士非常看重“礼法”二字,但是在这件事情上,文秀之和孙启功的态度出奇的一致:“李指挥已经是朝廷五品命官,虽富贵却不忘儿时之诺,实在是谆谆君子。青梅竹马之交,若是能为眷属,必然是一段佳话。文某不才,定然做这个月下老人,为李指挥牵一回红线……” 想那荣家不过是个榨香油的小门小户,堂堂的文大人亲自去给李乙丑李指挥去提亲,岂又不允的道理?只要把这门亲事撮合成了,李乙丑和他那未来的夫人必然心存感激,以后办事也就方便了许多,如此惠而不费的好事当然要用心去办。 看着文秀之和孙启功喜滋滋的离去,李乙丑忍不住的暗暗赞叹:苏兄说的果然没有错,只要我提起荣家的亲事,文秀之必然会大力赞同。其实我也不是非荣家女儿不娶,若是这门亲能说成了,那自然是最好,就算是说不成,也无所谓。只要能把文秀之和孙启功远远的支开就行,免得他们总是在军务上指手画脚…… \t 正文 正文_第四十四章 上门提亲 \t\t崇祯十六年,丁丑。 刚刚过完新年,城中大户出钱扎起来的纸牌楼还没有撤去,还能听到零星的爆竹声,娃娃们穿着过年的衣裳不肯脱下来,正在街上疯跑,空气中弥漫着炸年糕的香甜味道。 二道胡同第二家的门口树着一面荣记香油的布幌子,因为时辰还早,香油铺的挡板刚刚卸下来,门口靠后位置上的大缸里飘散出小磨香油的味道。 香油的季节性太强,寻常的小户人家估二两香油就够吃两三年的了,不得不做些油盐生意,顺便经营八角、花椒等调味品。这样的店铺年前或许会火爆几天,过了年之后就变得冷清起来。 荣翠儿刚刚十六岁,正守着铺子绣鞋花儿,听到门帘响动,才发现一个穿着官衣的男子进了铺子。 和绝大多数淳朴的百姓一样,见到穿官衣的大人,翠儿也没来由的紧张了一下,赶紧起身相迎:“这位大人是估香油还是打精盐?若是买的多了,小店可以送到府上,不劳大人亲自……” “你就是翠儿姑娘?” “大人知道我的乳名?” 文秀之微微一笑。 在文秀之的心目当中,眼前的这个少女实在算不上标致,最多只有五六分的颜色,身段儿也很一般,完全就是一副没有见过世面的样子,真不知李乙丑怎么会看上这种粗俗的女子。 男女婚事,最讲究的就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反而和翠儿这个当事人没有多大的关系,所以文秀之也不准备和她多说什么,开门见山的问道:“令尊可在?” “令尊?”翠儿稍微愣了一下,才想起这文绉绉的两个字的含义,赶紧说道:“我爹在后堂大人稍等片刻,我这便去喊爹爹出来。” 翠儿的父亲唤作荣海山,很大气的名字。作为一个卖香油的小贩,除了他本人之外,已经没有谁记得这个名字,街坊们更习惯叫他的诨名:荣六指。 因为左手生有六根手指,故而得名,简单好记,慢慢的也就成了正式的名字。 香油铺子的生意不怎么好,过了年之后还要冷清很长一段时间,有翠丫头一个人守着也就够了,作为一家之主的荣六指必须得找点别的赚钱门道,要不然一家人的日子就过不下去了。 过了之后天气会渐渐转暖,漕运也会变得繁忙起来,荣六指约了几个老兄弟和族中子侄,准备到大运河上混点饭吃。 守着大运河的天然便利条件,作为扬州土著,只要肯卖力气很轻易就能找到活干。操舟弄船、拉纤清仓都是最常见的力气活…… 正在商议之时,翠儿挑了帘子进来,面色之中带着些紧张的神态:“爹爹,外边有个穿官衣的老爷,指名点姓的要找你哩。” 大凡是荣六指这样的小民百姓,最怕和官府中人打交道,听了这话之后,屋子里所有的人都莫名的紧张起来:“那官老爷有没有说找我什么事情?” “没说,爹爹去前边的铺子看看吧,他还在等着哩。” 揣着忐忑难安的心情来到前边的香油铺子,一眼就看到了端坐在矮凳上的文秀之,赶紧作揖问吉,客气而又谨慎的说道:“小民荣六指,这位老爷……” “不敢当,不敢当,”文秀之已经起身站起,微微还了个半礼:“荣掌柜勿须多礼。” “大人贵姓?怎么称呼?” 通了姓名之后,香油铺的老板荣六指暗暗心惊:对于他这样的小民百姓而言,有官衔的都是大老爷,象文秀之这种挂着翰林学士衔的官员更是天大的老爷,绝对不可能是来买香油的。 虽不知道文秀之的来意,不过看到他言语之间还算客气,估计也不是来查税或者是找麻烦,所以略略的心安了一些。 “翰林老爷唤小人出来,不知所谓何事?” 刚才通报姓名的时候,像往常一样,文秀之只报了翰林学士的衔,却没有报淮扬民练监军的本职。按照官场上的惯例,翰林学士的空衔比那个监军的本职要清贵很多,也体面很多,所做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文秀之都只报自己的空衔儿。 面对这个卖香油的小贩,文翰林极力摆出一副上位者平易近人的姿态,笑呵呵的说道:“荣掌柜,大喜了。” 大喜?什么大喜? 当文秀之说明来意之后,荣六指整个人都呆住了。 这位翰林大人居然是来给翠儿提亲的,而且男方就是前街的李乙丑……现在已经不好再直呼其名,而是应该叫做李大老爷了。 李乙丑虽然只是五品的武官,毕竟已经是开府建衙的人物,就算是面对紫衣勋贵,也不再是那种芝麻绿豆般的微末小吏。对于卖油盐的荣家而言,绝对是高不可攀的大人物了。 前些年**的光景确实不怎么样,这两年来却闪电般崛起,官职一升再升,据说是因为李乙丑的造化好,得了神仙的眷顾,所以才在短短的两年之内成为朝廷命官。 虽然官场上很少有人把淮扬民练当成是真正的军队,但是对于不明底细的小民百姓而言,李乙丑这种掌兵的武官已经可以笼统的称呼为“将军”了。 李乙丑李大将军居然看上了自家那个其貌不扬的翠儿?荣六指已经懵了,有种如在梦中的虚幻感受。过了好半天才喃喃的说道:“李乙……李大老爷怎会看上我家翠儿哩?” 荣家人的反应早在文秀之的预料当中,脸上挂着文人特有的那种微笑:“据我所知,令千金与李指挥自幼熟识,如今俱已到了婚嫁年岁,所以文某才主动请缨做一回牵红线的月下老人。不知荣掌柜意下如何?” “这……我家小门小户,只怕高攀不起……” 所谓的高攀不起,乍一听好像是拒绝了,不过看荣掌柜的脸色,肯定早已允的不能再允了。 对于卖香油的荣六指而言,能把女儿嫁给李乙丑这种当官的,也算是一步登天了,怎能不允? “说甚么高攀不高攀?令千金与李指挥青梅竹马,若是结为佳偶,也是一段佳话。”熟读经史遍阅子集的文秀之笑呵呵的讲了几段历史上有名的青梅竹马的故事,再次催问道:“事情我已经说的很明白了,荣掌柜是怎么个意思?允是不允只需一句话,我也好给李指挥回话。” “我……”容六指刚要说出那个“允”字,忽然想到什么似的,很小心的问道:“翰林老爷,李乙……李将军看上了我家翠儿,不会是要娶过门去做小的吧?” 很多大户在人家,在娶妻之前会先纳妾,虽然法理上有些说不通,但社会风气如此。尤其是那些富贵人家的老爷少爷们,若是看上了哪个贫寒之家的闺女,就会先娶过去做小妾,这也是很常见的事情。 荣家和李乙丑的地位相差太过于悬殊,所以荣六指才会有此一问。 好似受到了莫大的侮辱一般,文秀之的脸色顿时就变得很难看,让荣六指愈发的忐忑起来,不过这位文翰林说出来的话却让他欣喜万分:“纳妾?若是纳妾的话,随随便便喊一个穿红鞋的媒婆子过来即可,又何需文某亲自登门提亲?平白污了文某的名声!文某所提的亲事,乃是明媒正娶的正室夫人,荣掌柜切莫会错了意思。” 文秀之乃是堂堂的翰林学士,至少从名义上来看,比李乙丑本人要清贵的多。翰林学士保媒,自然是正室夫人,万万没有纳妾做小的道理。 知道了不是做小,而是要成为堂堂正正的李夫人之后,荣六指愈发的高兴起来,连告罪的时候脸上都带着笑呢:“小民愚笨不明事理,翰林老爷莫怪。难得李将军垂青小女,又有翰林老爷保媒,小人自然是一千个愿意一万个愿意。只是尚需征求一下小女的心意……” 古代的男女婚事,最重的父母之名媒妁之言,作为婚姻当事人的年轻男女反而没有什么发言权。既然荣六指本人已经同意了这门亲事,基本上就算是成了。至于他说的“征求一**儿的意思”,不过是一句遮脸的客套话而已。 连当爹的都同意了,荣翠儿本人同意还是不同意其实已经不怎么重要了。 事情说到这种地步,这本亲事已经成了八成,和文秀之想象当中的一样顺利。 摸出一柄燕回头的嵌玉金钗,还有一串珍珠链子放在桌上,笑呵呵的说道:“初次相见,本该备些厚礼,奈何来时仓促,只略略备了两样薄礼……” 这两样东西当然是给荣翠儿的,所谓的见面礼其实就是定礼,表示已经定下了这门亲事。 荣六指当然明白这一层意思,略略客套了几句就把礼物收了。 “荣掌柜可否把令爱的生辰八字交给我了?” “要的,要的,”赶紧把女儿的生辰八字告诉给了文秀之。 看着荣翠儿的生辰八字,文秀之不住的微笑:“令爱真是好命格,这八字端得是好的不成再好了,正好于李指挥的八字相匹配,若说不是天作之合,文某是万万不信的。” 作为读书人,文秀之本人并不怎么相信命格这种虚无缥缈的说法。既然李乙丑和荣家这种小门小户结亲非常符合他的利益,就算荣翠儿的八字不好,他也能买通几个神棍,将这门亲事说成是八字匹配珠联璧合的上好亲事。 完全可以想象得到,下一步就要请吉、纳礼,然后就可以正式的定亲下婚书了。 又是一番客套之后,文秀之带着荣翠儿的生辰八字离开了香油铺子。 文秀之前脚刚走,在前厅后面偷听了许久的那些叔伯兄弟子侄晚辈齐齐涌了进来。乱糟糟的向荣六指道贺恭喜: “叔儿,您老真是好造化。” “我早就看咱家翠儿是个命好造化大的丫头,原以为寻个吃饱穿暖的好人家就已经算是不错了。想不到居然能嫁给李大将军做官太太……” “难得是那李大将军主动上门提亲,还是堂堂的翰林学士保媒。咱们荣家也要风光一回了。” “快把翠丫头唤过来,让她也高兴高兴。” \t 正文 正文_第四十五章 小家碧玉 \t\t当荣翠儿知道了这门亲事的时候,第一反应就是:发呆。 李乙丑家和这里只会有一街之隔,自幼就认识的,只不过没有太深的印象。在荣翠儿的心目当中,李乙丑就是一个很普通的儿时玩伴,随着年龄的增长渐渐也就疏远了。后来李乙丑发迹,升官发财一路扶摇直上,更成了两个世界的人,几乎没有任何接触。 突然之间李乙丑就派人上门提亲了,确实让荣翠儿始料未及。 “乖女,人家李大将军连定礼都放了,你到底是怎么个意思?” 古代的少女不讲究感情基础、共同语言那一套,只是已经发迹的李乙丑居然主动上门提亲,让荣翠儿有种受宠若惊的惶恐。 人家李乙丑都已经是朝廷命官了,还能看上一个卖香油的丫头,荣翠儿当然欢喜万分,却还拿捏着女儿家固有的矜持,万分羞涩的嘟囔了一句“全凭爹爹做主”,就已经羞的抬不起头来。 看这个样子,女儿对这门亲事非常满意。 一家都很满意,更难得是翠儿本人也满意的不能再满意了,当然是一门上好的亲事,这事基本上就算是定下来了,只等走完那一套传统上的流程,就可以和李乙丑李大将军结亲了。 “这固然是一门上好的亲事,”满堂欢喜气氛当中,荣六指的一个堂兄有些忧虑的说道:“既然左右都是自家人,我也就不必客套。这门亲事是咱们高攀**,那李乙丑……李将军是淮扬民练指挥使,年纪轻轻就做到了五品,说不得以后还得升一升。咱们小门小户的人家,就算是因为青梅竹马的关系,成了这门亲事,只怕翠儿也作做不好将军夫人……” 象荣翠儿这种小户人家的闺女,随便嫁给普通的小门百姓,自然是足够了。若是做堂堂的官太太,以她的那点素质肯定是不够的。 “咱就不说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了,至少也得能读书识字吧?六指兄弟啊,你先别忙着高兴,当务之急是请个女先生,先教咱家翠儿认字,《孝经》《女儿经》之类的,不能说倒背如流吧,起码也得读一读,顺便学一学琴棋书画诗词歌赋之类的东西……” 这话说的太有道理了。 荣翠儿虽然会计算一些简单的账目,却大字不识一个,连自己的名字都不认得,怎么能做好一个合格的将军夫人? 请先生教孩子认字读书,是要花钱的,尤其是女先生,更是难得。甚而至于还要学习琴棋书画之类有钱人才有资格学习的东西,更要花费甚巨。 明明知道学习这些东西要花费很多银钱,荣六指还是咬着牙应承下来:“好,为了咱家翠儿,便是多花点银子,也得先请个好的女先生教她认字读书。只是……家里实在有些短住了,手头上有些紧……” “咱们荣家做了几辈子的泥腿子,好不容易有这么个机会,便是砸锅卖铁也在所不惜。翠丫头的事情就是族中的大事,咱们各家各户都出点钱,凑一凑,说甚么也要把咱们家翠儿打造成为合格的将军夫人。” 没过几天,荣家就托人找到了文秀之,正式答应了这门亲事。 既然荣家已经应了,就已经变得非常简单,请吉纳礼等等按照通俗的做法走完这些程序就可以了,至少文秀之是这么认为。 请吉之前肯定要征求李乙丑的老爹李老太爷的意思,当文秀之说起这事的时候,却碰了一鼻子的灰,几乎是被李老太爷给骂出来的。 儿子李乙丑的仕途刚刚走的顺畅了一些,老太爷已经托人象高邮的周家提亲了,结果文秀之却弄了一个荣家的女儿出来。 那个卖香油的丫头怎么能配得上李乙丑? 因为以前曾是阉党中人,李老太爷早就看这些自命清流的东林文人不顺眼了,如今又掺和自己的家事,立刻就变得不客气起来,一通臭骂将文秀之赶出了家门。 “李指挥,令尊好像不怎么满意这门亲事啊,当时你怎么没有对我提起?我还以为令尊和你一样,都对荣家女儿很满意呢。” “老爹要是满意的话,我自己随随便便找个媒婆上门提亲就可以了,何需劳动文兄出马?” “林尊不允,这门亲事……难啊。” “老爹不同意,确实有些不好办。文兄能不能想想办法?帮我做做老爹的工作?若是和荣家的亲事成了,乙丑感激不尽。” 父母之命大于天,尤其是在婚事这个问题上,老爹的意见至关重要,过不了老太爷的这一关,一切都是空谈。文秀之琢磨了老半天,才留下一句“从长计议”的话语。 从此以后,文秀之几乎是一天三趟的往李乙丑家里跑,喋喋不休的和李老太爷说起这门亲事的好处,几乎每一次都被李老太爷举着扫帚赶到大街上。 当李乙丑对苏子朋说起此事的时候,抽屉那头的苏子朋一边想到一个东林文人和一个阉党老头讲道理的情形,就会忍不住的哈哈大笑: “我估计这门亲事短时间是没有什么结果的,文秀之有的忙了。” “文秀之若是能把此事办妥,自然是最好,就算是搞砸了,也没有什么打紧的,反正是已经打定了主意,绝对不会同意周家这门亲事。就让文秀之和老爹慢慢的扯皮好了。” “乙丑兄弟,我发觉你自己对这门亲事也不怎么上心啊。” “一想到扬州十日,我的脑袋都要炸开了,***的只想着练兵练兵再练兵,哪还有心思去想什么亲事?” “你的民兵练的怎么样了?” “按照苏兄给的《练兵纪要》,新兵已经可以结阵了。年前张三哥和周六斤带着一千二百兄弟去山东平乱,据说打的不错,不过具体的情况要等张三哥回来之后才能知道。” 真正的强兵从来就不是练出来的,必须在血和火的实战中反复锻炼,才能形成真正的战斗力。过年之前,山东地面上忽然冒出好几股“闯贼”,声势一度壮大。李乙丑主动请缨,派出一部分民兵去剿匪,最主要的目的还是为了在实战中锻炼军队。 这个做法还是苏子朋最先提出来,因为他很清楚现在的闯军主力是在湖广一带,千里之外的鲁南地区虽然冒出好几拨打着闯军旗号的反贼,却没有一个的真的,全都是趁着局势纷乱想要浑水摸鱼的土匪。 从张三哥送回来的战报来看,鲁南一带的反贼确实不是正牌子的闯军,而是趁势而起的匪徒,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赤脚大仙”“无生**”等神仙的忠实信徒,战斗力可想而知。 那些吞了符水之后就敢大喊着“刀枪不入”往前冲的乱贼,根本就不是淮扬民兵的对手,往往只需要一两次冲锋就能把他们打的满山遍野四下逃窜。 “你的火炮铸造的怎么样了?” “按照苏兄给的设计图纸,已经铸出了四门铜胎炮,却只有一门勉强能用。” 按照大明朝的律法,地方军队不能私自铸造火炮这种重型武器,必须取得朝廷许可。苏子朋根本就不理会那一套,直接拿出了图纸,让李乙丑组织工匠秘密铸造。 苏子朋帮李乙丑设计的这种火炮其实非常原始,基本是仿制了西班牙人的佛朗机。从技术含量上来说,远远不如当时最流行的红衣大炮,射程和威力更不能相提并论。但是苏子朋设计的这种火炮有一个技术难点:小型化。 这种火炮的总体重量只会四百来斤,和动辄数千斤的佛朗机比起来完全就是袖珍型的。却采用了母炮和子炮分离的装填方式,而且是铜铁分铸:熟铜为胎生铁为身,子炮预先装填。 因为这种火炮根本就是为了野战而设计的,所以才极力的小型化以最大限度的便于移动。母炮子炮分离,可以省去装填的麻烦,极大的提高射击速度和频率。这种武器的缺陷和优点一样明显,因为已经小型化了,所以装药量很有限,射程和威力也相应的降低了很多。 李乙丑手下的工匠和学徒已所数千,打造铜胎铸造铁炮身都不成问题,问题是很难制造铜胎和铁身之间那些精密的小零件。比如说风口的那个销子,若是铸的太紧,放炮之后因为热胀冷缩的缘故就会卡在那里,不能通风散热。若是铸的太松,就降低了气密性,射程就会大打折扣,甚至还有可能喷出火来伤到放炮的士兵。 大明朝的技术可以铸造佛朗机甚至完全可以仿制红衣大炮,但是在火炮小型化的问题上,还需要更多的技术积累。毕竟这种小型的火炮在当时已经可以算是非常精密的东西了,某几个甚至某一个零件的缺陷,就会成为无法突破的技术难关。 “你只管铸你的炮身和炮胎,这些小问题我帮你解决。” 苏子朋的那个时代,已经可以让硕大无朋的飞机飞上天空,制造几个火炮的小零件完全没有问题,李乙丑非常放心。 “苏兄,昨天晚上你说到了一种叫汽车的东西,我想了整整一天,也没有明白。”李乙丑对苏子朋那个时代的东西非常有兴趣,尤其是对后世的科学技术,更是百般好奇:“你再给详细的说道说道,明明没有牛马在前边拉着,为什么车子会自己跑呢?” “说起汽车,必须先说一下内燃机……算了,对你来说,内燃机实在是太深奥了,我可以先给你讲一点入门的知识,还是先从蒸汽机说起吧。” \t 正文 正文_第四十六章 小小客户 ?聚丰金属构件厂是一家以生产锅炉配件为主的小企业,包括罗信中罗老板本人在内,满打满算只有二十一个人,其中绝大部分职工都是罗老板的亲戚。两台数控机床、还有六台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期的各式车床,基本就是厂子里的全部家当了。 前些年,民用锅炉市场十分火爆,罗信中罗老板的小厂子还能维持的下去。最近这几年,因为大的经济环境不好,厂子里又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核心技术,生意早已一落千丈,要不是前些年多少也赚到了点钱,早就关门倒闭了。 现如今的聚丰构件厂,开工严重不足,基本处于半停产的状态。只是偶尔从附近的大工厂接几个二手的外贸订单,勉强维持着而已。 就在罗信中罗厂长为生意发愁之际,一个年轻的客户主动找上门来。 这个自称姓苏的客户,要老罗制造的一种外开内嵌的金属销子,胀缩系数尺寸精度之类的具体要求都非常粗糙,老罗怀疑是某种新型民用锅炉上面的配件,但这个客户需要的数量太少了:仅仅只要三百个。 “苏先生,我老罗是个实在人,就给你说实话吧,这种销子我们可以生产,只是……你要的数量太少,根本就不够模具的费用,各种成本分摊下来,就这么一个小小的销子,价钱也会高的离谱……” 工业化生产,最要紧的就是成本问题。只有数量上去了,成本才会降下来。 “价钱不是问题。” 现在的民用锅炉市场竞争十分激烈,价格已经非常透明,各个厂家都在想方设法的压低成本,这个叫苏子朋的客户却说价钱不问题,这让老罗感觉很奇怪。 “你按照三百的数量给我计算一下,这样的销子需要多少钱?” “连同销框和铆材,一个成品的价格至少也得一百七……一百六。”唯恐价格太高把这个客户给吓跑了,所以老罗主动又把价钱降低了十块。 “我给你两百块。” 这个叫苏子朋的客户实在是太爽快了,给出的价码让老罗目瞪口呆,正准备说点什么的时候,苏子朋就故作神秘的说道:“不过有一个前提条件……” 一百六的报价本身就还价的余地,就算是一百五,老罗也会接下这个小小的业务。苏子朋开口就给两百,每隔销子多出来五十块钱,这五十块钱是实实在在的纯利润,三百个的话,就等于是白白的多赚了一万五千块。 老罗做了大半辈子的金属构件,还是第一次见到如此大方的客户,马上追问道:“苏先生有什么条件?” “保密!”苏子朋的脸上全都神神秘秘的表情,用一种让老罗感觉压抑的口气说道:“这种销子是一款新产品的配件,我不希望任何人知道这款新产品……” 新产品的配件?还要保密? 这种销子真没有什么技术含量,只要模具弄好了,在数控机床上输入数据,连一个上午都用不了,就能批量的生产出来,真看不出有什么值得保密之处。 胀缩系数,千分之二的误差值,等等这些技术数据也就是一般民用压力容器的水准,就算是最普通的压力罐、锅炉都可以轻易达到。哪怕是对于老罗这个技术已经严重落后的厂子来说,都没有丝毫技术含量可谈,这种东西还敢自称是新技术?有保密的必要吗? 本着客户就是上帝的原则,既然苏子朋要求保密,那就保密好了,反正也没有什么秘密可言。 这种家庭作坊式的小厂子,根本就没有正式的合同文本,当苏子朋拿出一沓红彤彤的钞票放在桌子上作为定金的时候,这笔业务就算是谈成了。 这笔业务虽然小的出奇,利润却无比丰厚,辛辛苦苦做好几天的二手外贸订单都赚不了这么多。 给钱痛快,要求简单的苏子朋马上就成为老罗心目当中最优质的客户了。 就在老罗准备和这个叫苏子朋的客户吃顿饭的时候,这个客户却拒绝了吃饭的邀请,反而从黑色的皮包里取出一份图片,指着图片上那个威风凛凛的古代武士说道:“你们厂子能生产这样的锁子甲吗?” 图片上还带着“百度专用”的字样,明显是刚刚从网上截的图然后打印出来的。 所谓的锁子甲,其实就是大大小小的金属圆环串在一起的甲胄,就算没有车床和数控机床等现代化的攻击,单纯的只用手工也能做出来,只是耗费时间太多而且非常麻烦而已。 如果说那个小小的金属销子还稍微有一点点技术含量的话,这种东西根本只需要按照要求批量制作就可以了。 “苏先生,没问题……” “我想尽可能降低锁子甲的重量,应该用什么样的材料比较好?” “这还用说吗?肯定是钛钢啊!钛钢的钢丝最轻,只是用钛钢丝的话,成本会高很好。苏先生可以考虑使用轻钢,轻钢的钢丝也可以,价钱会低一大截。” 老罗说的和苏子朋在百度上搜索的资料基本一致,马上就同意了他的建议:“好,那就用轻钢吧!制造一件这样的连环锁子甲,需要多少钱?” “苏先生,这样的锁子甲不过是一些轻钢钢环拼接起来的,本身不值钱。只要是手工费……专门给你弄,你也知道现在的人工挺贵的……” “同样的连环锁子甲,我要一千……两千套……” 两千套?这个数字,直接就让老罗还没有说出口的那后半句话噎在喉咙里,咳嗽了好几声才缓过这口气来。 “两千套?” “对,就是两千套,罗厂长做不出来?” 虽然罗老板的数控机床并不怎么先进,其他的机床也是几十年前的老古董,但做这种没有半点技术含量的钢环依旧是大材小用了,让老罗感觉吃惊的是数量。 仿造古代的铠甲,是一些年轻的军史发烧友最趋之若鹜的事情,就连苏子朋给的那些图纸都明显是从网上截下来的,确实没有什么好奇怪的。可是谁见过一下子做两千套连环锁子甲的军史发烧友? 要是为了闹着玩或者是拿出来炫耀,一套就已经够了,可苏子朋要的是两千套啊。 若是大明朝,有人私自制造这么多的铠甲,不用问也知道是要造反了。可这是二十一世纪啊,弄那么多古代的锁甲做什么?不可能是真的闹着玩儿吧? “其实吧……是这么回事,”苏子朋马上就搬出了早就准备的那套措辞:“我有个朋友,正在拍摄一部古代的大电影,做这些东西是拿去当道具使用的。” 就算真的是用来做电影道具,给那些装扮成古代士兵的群众演员使用,随随便便做几十套在镜头前晃一下子也就可以了,似乎也用不了两千套这么多吧? “那是一部史诗级的大电影,大投入大制作,为了更好的还原历史,不在乎多花钱。” 虽然苏子朋极力解释,老罗还是不怎么相信:光是穿锁子甲的群众演员就有两千,这个电影的规模得多大呀! “真要两千套?” “反正投资人有的是钱,拍电影不是就烧钱吗?” 好在老罗是个典型的生意人,只要有钱赚,根本就不在乎电影的事儿,很快就把注意力转移到锁子甲本身上来了:“我从没有做过这种东西,不知道报价多少,要不然这样吧,苏先生稍微给我放一点定金,钱不必太多,有那么个意思就行。我先找人做一套出来,看一下成本,然后再商量价格,您看……” “好,就这么办。” 给老罗放了点定金,让他先做个样品出来,事情就这么定下来了。 “苏先生给我个联系方式,手机号码什么的都可以,等我把样品做好了,给您送过去……” “不必留联系方式了吧。”苏子朋似乎不大愿意让老罗知道自己的手机号码、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半月之后,我亲自过来拿样品,要是样品的质量还行,就可以预付一部分款子先做着了。” 直到现在,除了知道这个年轻的客户姓苏之外,对他的身份信息完全一无所知。不过这个客户掏钱很痛快,连定金都给的足足的,不可能是诈骗什么的。 老罗根本就没有想太多,满口答应了。 半个月之后,苏子朋如约前来,检验过样品之后,对于老罗的报价全盘接受,当场就还给了二十万的定金,搞的老罗都有点不好意思了。 作为一个精明的生意人,老罗马上就给苏子朋塞了一个红包:“苏先生,我知道你是帮剧组做事情,这么大的一笔生意,不能让你白忙一场。这是我们厂子一点小小的心意……” “老罗,都是痛快人,红包什么的就免了吧。”苏子朋哈哈大笑着,很痛快的说道:“你把发票给我开是稍微高一点,我回去能报销就行了。反正剧组有的是钱,就不剥削你们这些辛辛苦苦做实业的了。” 原来这个姓苏的客户和剧组的财务人员有关系,看这个样子关系还挺硬。深谙经营之道的老罗马上虚开了发票,让苏子朋也能从剧组“捞”到一点好处。 有钱不能一个人都赚了,得给对方一点实惠,这才是长久的经营之道。 老罗摆了一场酒,把这位姓苏的大客户好好的招待了一番…… 当苏子朋离开聚丰金属构件厂的时候,马上就把那张自称可以报销的发票撕的粉粉碎碎,顺手丢进了垃圾桶…… 正文 正文_第四十七章 奇特的钱币 \t\t方值四月初仲,正是桃红柳绿好时节,昏沉的夜色当中,弥漫着槐花的香甜味道,促织虫儿的鸣叫声一阵接着一阵,让这个温暖的夜晚显得分外宁静。 已经是三更初刻,在老屋里忙活了好半天之后,李乙丑走出房间,来到拿到小小的月亮门前,轻轻的掩上这道中门,又很小心的上了闩,整个后院已经成为一个封闭而又独立的空间。 蹑手蹑脚的来到后边的墙根处,轻轻的拍了两下巴掌。 很快,墙外就响起了两声猫叫。 暗号对上之后,李乙丑小心翼翼的把后门打开,一个瘦小的身影非常敏捷的闪身而入。 “安排好了?” 李初九把嗓音压的极低:“巷口和巷尾都已安排了信得过的兄弟,东家只管放心。” “你办事我放心,随我进屋。” 跟在李乙丑的身后来到这间不大的屋子,屋子里点着两根蜡烛,所有的陈设和前几天并没有什么不同,只是桌前又堆了一大堆一尺见方厚有六寸的纸盒子。 从七天前的那个深夜开始,每到夜深人静的时候,李初九就带着几个绝对信得过的兄弟守候在**老宅的后门之外,只要李乙丑发出信号就会进来搬东西。 前几次也是搬这种样式的纸盒子,盒子的分量颇为沉重,从李乙丑的屋子里搬出去之后直接进到城西铁器厂的仓库里边,由李初九本人负责看管,任何人不得靠近。 因为一个偶然的原因,盒子出现了破损,李初九终于见到了装在盒子里边的东西:亮光闪闪的锁子甲。 大明朝不禁刀剑,只有制式弓弩、火炮、铠甲等物才是真正严格禁止的物品,寻常人等不得私自制造更不得拥有。现如今的李乙丑已是淮扬民练指挥使了,制造些铠甲也不算什么,但如此精良的锁子甲,就算是官军也装备的很少。 为了让淮扬民练的士卒拥有更加强悍的战斗力,李乙丑想方设法的购置一些甲胄也在情理之中,但这么多的铠甲实在有些悖于常理。 更让李初九百思不得其解的是:这些锁子甲是从哪里来的? 若是李乙丑花费巨资私下购买,完全可以直接放进铁器厂的仓库,根本就用不着先放在他的屋子里再偷偷摸摸的搬到仓库里边。 据一些工匠们私下里议论,说东家李乙丑得到了神仙的眷顾,对于这些虚无缥缈的鬼神之说,李初九始终持半信半疑的态度,接连从李乙丑的房中搬出那么多是锁子甲之后,才渐渐相信了。 不信也没有办法,因为所有这些精良的锁子甲,就好像是凭空变出来的一样,刚刚运走几车,只要过一个夜晚,东家李乙丑的屋子里就又会出现一大堆…… 或许,东家李乙丑真的是神仙中人,至少也和神仙有缘,要不然根本就无法解释这些凭空出现的精良铠甲到底是怎么回事。 “别愣着了,赶紧搬。” “是。” 李初九再不迟疑,和李乙丑一起,把一个个略显沉重的纸盒子从房间里搬出来,放到后巷的架子车上…… 时辰不大,终于把屋子里装着锁子甲的纸盒子搬空了。 “按照以前的章程,送进库房,你负责看管。没有我本人的当面命令,谁也不许碰这些东西,明白了吗?” “东家,俺明白。” 取出早就准备的几小角银子,交到李初九的手中:“把这些银子分给外面的那几个兄弟,让他们的嘴巴严实一点。” “兄弟们都知道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东家放心吧。” 片刻之后,后巷中就传来隐隐的车轮之声…… 把后门再次闩死,放下了中门的门闩,一切如常,好似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抹了抹额头的细汗,再次端坐在桌前,拿起毛笔,在纸上写下“终于搬完”四个小字,将纸条放进抽屉里。 很快,苏子朋就回过来一张字条:“两千套锁甲,给你的弓箭手和辅兵使用,未来的炮兵也可以穿锁甲。我又预定了五千套鳞甲,过几天再给你。” 大明朝的弓箭手大多是穿布甲,着纸甲的也不在少数。至于辅兵……那是当炮灰使用的苦力,他们的生命远远没有一套最基本的铠甲更值钱,所以根本就不装备甲胄。 在大明官军当中,只有中高级的军官才有资格有实力装备铠甲,普通的低级军官能配备皮甲已经算是非常不错的了,普通的小兵能有一件护住胸腹部位的棉甲,就算是精兵了。 象苏子朋这样,给淮扬民练的辅兵配备锁子甲,这已经不是豪华不豪华的问题,完全就是无法想象的奢侈,甚而至于可以直接理解成“败家行为”。 “我又预定了五千套鳞甲,专门给你的战兵准备的,过几天造好了再给你。” 鳞甲和锁子甲,都是非常昂贵的军资,而且是那种有钱也买不到的东西。 铠甲的制作过程最是繁杂,需要耗费无数人工。打磨、穿孔、拼接、穿连、内衬,一直到最后成为可以穿戴的铠甲,无一不是细致的水磨功夫,一个技艺娴熟的工匠,在材料齐备的情况下,要想打造一套鳞甲出来,至少需要一年的时光。 整个扬州城,能找到的全套鳞甲,绝对不会超过二十副。苏子朋张口就说五千套,这已经完全超出了李乙丑的想象。 “工业流水线的生产方式,不是你能想象的。” 哪怕是老罗那种比较落后的数控机床,也是一托六千的批量生产,一个数据输入进去,六千个同样尺寸同样分毫不差的成品就哗哗的出来了,最多只需要一两个工人在旁边上原料而已。 “锁子甲体积比较小,勉强可以塞进抽屉整套的给你,鳞甲就不行了。”因为抽屉太过于狭小,根本就装不下鳞甲,所以只能退而求其次:“我只是成产了各式规格的钢片儿,到时候把这些已经打过孔的钢片儿给你,你再让工匠穿连成甲胄吧。” 只要有了半成品的钢片儿,再行组装已经不是什么问题了,最多是耗费一点人工而已。而李乙丑最不缺的就是人工了,这也正是他的优势。 两千套整齐的锁甲,还有五千套鳞甲的半成品,这些东西,就算是大明朝廷也不可能一下子就能拿得出来,李乙丑有些担忧的问道:“苏兄,我知甲胄最是昂贵,明日我再拿些元宝给你……” “不用,上一次你给的那八个大金宝还没有花完呢。” “这么多昂贵的甲胄,足以武装一支旷世强军,怎能只花那么点钱?” 八个大金宝,就能凑出这么多甲胄,武装一支军队的成本也太低了吧? “甲胄的价值,在你那个时代当然很高,在我这个时代……大工业化生产的情况下,真的不算什么。唯一麻烦的是,一下子拿出那么多黄金,怕引起别人的注意,所以只能通过零敲碎打的方式把金元宝弄碎了,一点一点的变卖出去,换成钱之后再去购买东西。” 看着纸条上的这几句话,李乙丑又犯了迷糊:为什么还要把金子变卖掉换成钱?金子不就是钱么?怎么不拿着金子去直接买东西呢? “金银是贵重金属,和钱是两码事,金子不能花销,更不能直接用来购买货物。” 几千年来,金银都是最值钱的钱,无论王朝更替还是江山易主,这都是永恒不变的铁律.若是连金子都不能买东西了,那什么东西才能用来买东西呢? “我这边使用的是人民币,不管买什么,只有人民币才行。” “什么叫做人民币?是官府铸的铜钱么?” 苏子朋直接就把一张百元大钞放进了抽屉里边:“这就是人民币。” 这不就是一张红彤彤的纸片子么?拿着纸片子去买东西,苏子朋那边是什么世道哇? 若是这样的纸片子可以购买东西的话,只要随随便便画几张出来就可以了,全天下的人谁还肯辛苦劳作? “人民币画不出来,就算是画出来了也马上就能看出真伪,自己画假的人民币是犯法的。” 历朝历代私铸钱币都是大罪,这一点李乙丑完全可以理解,但苏子朋说的钱币完完全全就是一张纸啊,怎能能当钱使呢? “这是以国家信用为基础的钱币,由央行发行,和金银无关。” 国家信用、央行等等这些词汇都不是李乙丑可以理解的,又追问了几句,不仅没有弄明白这个问题,反而愈发的迷糊了。 “对于货币发行和金融问题,我自己都不是很明白,很难对你讲清楚。你知道需要我的这个时代就是用你说的纸片子买东西就可以了,就算是金子银子也得先换成这样的纸片子才行。” 连苏子朋都不大明白的问题,李乙丑就更加的难以理解了,反正那也是三百多年以后的事情,知其然也就够了,没有必要知其所以然。 捏着这张被苏子朋称为人民币的纸片子看了又看,很好奇的问道:“这纸片子上有个胖乎乎的老头子,老头儿的唇下还有一颗痣,能把肖像印到钱币之上,要么是至伟圣贤,要么就是开国太祖,这人是谁呀?” “人民币上的那个老头儿……就是本朝的开国太祖。” “苏兄前番还说你那边没有皇帝,怎么又说是开国太祖?” “开国之人和皇帝不是一回事。” “愿闻其详!” \t 正文 正文_第四十八章 早有准备 \t\t崇祯十六年,出现了很多反常的天象,正月里彗星袭月,二月初京北地震,倒塌民房数千间,死伤数万百姓。好不容易到了四月初,突然下了一场大雪。 春夏交替之时,京城突降鹅毛,把刚刚萌芽的秧苗冻死大半,方始在枝头绽放的桃花杏花纷纷凋零。种种异常现象充满了躁动和不祥的气息。 持续数年的干旱依旧蹂躏着这片多灾多难的土地,晋、陕、鲁、豫、湖广等七省的旱情尤其严重,池塘干涸河水断流,已经可以用赤地千里来形容了。持续的旱灾终于催生出了蝗灾,遮天蔽日的蝗群所过之处,不管是树叶还是秸秆,所有能吃的东西全都被蝗虫啃的干干净净。 天灾往往会催生出更大的人祸,***在已在湖广西北一带纵横奔突,称顺王。张献忠攻克武昌,建立大西政权…… 大明朝已经被各路造反的农民军折腾的焦头烂额有气无力,如同嗅到腐尸味道的野狗一般,东北方向上的满清再次集结人马,摆出一副虎视眈眈随时可能破关而入的姿态。 虽然满清的八旗铁骑屡屡破关大掠,但这一次却和以往有了很大的不同。 往常的年份,八旗兵总是会在马肥弓劲的秋季入关,源源不断的把抢掠来的大量财富和人口运回辽东,以“打草谷”的形式为满洲八旗和蒙古各部储备好过冬的物资。这一次却是在春夏交替之时,就已经开始集结军队了。 以往的时候,八旗兵入关总是会习惯性的选择大东口和喜峰口等地作为突破口,过了长城拗口之后在京师附近重新分兵,席卷京南、山东等地,甚至达到过江淮一带。今年的八旗兵似乎看出了大明朝的外强中干,已经懒得再采用那种重点突破的谨慎战术,而是联合了蒙古各部直接沿着长城一线摆开阵势,大有横扫平推之势。 同时面对满清和反贼的大明朝已到了风雨飘摇的境地,为了维持两线作战的能力,不得不一再增加辽饷和剿饷。天灾加上人祸,活不下去的人们纷纷揭竿而起,把本就混乱的局面搅和成了一锅粥。 饥民造反外患频仍,不过是历朝历代都经历过的事情。大明朝幅员万里国祚绵长,又有圣天子在位,只要刷新鼎革,用不了多久就会剿灭反贼平定外患,这种盲目的乐观依旧是绝大多数老百姓的真实想法。 李乙丑已经知道了大明朝的时日无多,时至今日,更是清清楚楚的感觉到了大明根基动摇之时那种让人毛骨悚然的震颤…… “苏兄,看样子八旗兵将要再次南下,你有什么看法?以后的局势会如何发展?” “八旗兵南下,必然会再次削弱朝廷的实力,大明朝必将亡于流寇之手的结局是注定的,眼下的当务之急就是着力打造你的军队……” “淮扬民练已有战兵四千六百,辅兵四千余。” 以李乙丑的官职和地位,拥有这么多的兵力已经可以算是实力雄厚了,毕竟他只是一个五品的民练头子而已。 虽说人数已经达到一定规模,但苏子朋严重怀疑这些民兵的战斗力。 在苏子朋的心目当中,没有经历过实战检验,没有在血和火的残酷战斗淬炼出来的军队,根本就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军队。 强兵是打出来的,总是窝在军营中训练,锻造不出天下无敌的队伍。 “此次八旗兵会拿下到黄淮一代,甚至一度靠近淮扬,我建议你拉出队伍去和八旗兵碰一碰,借这个机会用实战锻炼军队。” 虽说淮扬民练已经有过一次定远之战的战斗经历,但那只是和一群乌合之众交手而已,甚至没有爆发激烈的冲突,虽然打了胜仗也起不到练兵的目的。 “在你的那个时代,满洲八旗基本上可以算是战斗力最强悍的队伍了,而且终究会成为你的生死大敌,早一点熟悉你的对手没有坏处。” 虽说满洲铁骑强悍无敌的名声早已经哄传天下,甚至已经到了无人敢于面对的程度,但是李乙丑坚信拥有华丽装备的淮扬民练是一支比满洲铁骑更加强悍的队伍。 “苏兄早就说过,淮扬民练存在的意义就是为了日后和八旗兵争个高下,我也早就和真正的八旗兵较量一下了。不过……我没钱了。” 虽然从扬州的钱庄、商号等处借贷了四十余万银钱,看似是一个很大的数目,在李乙丑原本的估算当中,这些钱足够支撑到明年开春。但是开支太多了! 军队本身就是一个吞金的怪兽,尤其是淮扬民练这种自筹自建的军队,每一眉铜板都要从李乙丑的腰包里出,引起如同大河流水一般淌出去,那点钱根本就不够用。 仅仅是维持目前的训练强度,能够支撑到十月份就已经算是非常乐观的估计了。若是出征的话,所有的费用肯定会飙升,恐怕到不了八月份,淮扬民练就得断炊! “没钱了?没钱那就更应该打仗了。现在的你需要一场真正意义上的胜利!” “苏兄的意思是要我去缴获满洲人的银钱粮秣?” “缴获一切能缴获的东西,不仅仅只是满洲人。” “苏兄此言似乎别有深意啊。” “各地有的是富户官绅,他们盘剥来的钱粮放在仓库里,迟早会便宜了满洲八旗,还不如收为己用……” “苏兄的意思我已经明白了。” 兵荒马乱的年代,“军队与民秋毫无犯”只不过是一个美好的传说,那么多的钱粮,谁抢了就是谁的。左良玉、贺人龙等等大明将帅一直都在这么干,“官盗甚至于流寇”的说法绝不是空穴来风。 “大明朝的丧钟已经隐约可闻,天下就的亡了,乱世当中,为了壮大自己一切手段都是合理的。” “我懂了。” “那我们就分头准备吧。” 完全是受到了苏子朋的影响,有时候李乙丑也会站在历史的角度去看待大明朝的灭亡,甚至已经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接受这一点:从来就没有不灭的帝国,从来就没有不倒的王朝。江山易主王朝更替不过是最寻常不过的事情,就算是大明朝真的没有了,也无需太过惊奇。 一想到苏子朋说的“亡天下”“扬州十日”这些毛骨悚然的字眼儿,李乙丑就有种迫在眉睫的压迫感,仿佛一只蚂蚁看到了冲向蚁穴的滚滚洪流。连三百多年以后的苏子朋都对“扬州十日”念念不忘,作为扬州土著居民,李乙丑绝对无法接受“扬州十日”这个血海末日一般的景象。 练兵、疯狂的练兵,尽一切可能为即将到来的泼天大祸做更多的准备。 自从苏子朋给了那些关键的部件之后,铜胎炮的铸造极其顺利,已铸成四十多门。连环锁子甲早已装备完毕,除了军官之外,弩兵、炮手甚至一部分辅兵都穿上了亮闪闪的锁子甲。 连辅兵都能装备铠甲,在当时绝对是一件轰动天下的大事,为了避免过于耸人听闻,同时也是为了低调一点,李乙丑坚持要士卒把锁子甲穿在淮扬民练制式布衣的里边。 十几天以后,苏子朋又给了一部分鳞甲的半成品,其实就是一包包打磨穿孔之后的钢片儿。象以前那样,让心腹李初九偷偷摸摸的把这些钢片儿转运到城西铁器厂。 锁甲的制作非常简单,只需要工匠连接一下即可。相对而言,鳞甲的制作过程就显得繁琐了很多。 首先要把所有的这些钢片儿穿连起来,还要嵌挂在熟牛皮的内甲之上,虽然只是半身甲,也颇费工夫。 前期刻意囤积的皮革、桐油、生漆已经消耗一空,正在不顾一起的大肆收购…… 因为主要的零部件都已经由苏子朋利用后世的工业化生产搞定,只需要组装一下就可以使用,所以生产速度很快。五月上旬,淮扬战兵备甲超过五百具。按照当时的情形,这已经算是一支装备相当豪华的军队了,但李乙丑和苏子朋都对这样的生产速度非常的不满。 苏子朋准备好的关键零件足够制造五千具鳞甲,时至今日,真正装备军队的才区区的十分之一,手工生产的速度慢的令人发指。 为了尽快武装军队,李乙丑不惜血本,给工匠们悬出花红赏格:每生产一具甲,额外多给一缗的赏钱,生产量最高的工匠再赏十二两的小元宝十个,次之赏九个,以此类推…… 如果没有婚丧嫁娶的大事,五缗铜钱就足够一个四口的小康之家整年的日常开支。如此的花红赏格简直就是天价,足以让任何一个工匠为之疯狂。 不分昼夜拼命工作的工匠们已经把生产能力提升到了极限,依旧没有达到让苏子朋满意的地步。 五月中旬,八旗兵分两个方向再次破关,等李乙丑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满清八旗铁骑进展速度最快的东路军已经兵临蓟州城下。完全可以想象得到,八旗铁骑的东路军还会沿着前几次的路线在通州稍做休整、补充,在京城附近大肆抢掠之后,留下一部分人马作为牵制,继续朝南席卷。 早在八旗兵破关之前,苏子朋就已经把这一次满清入关的详细情报给了李乙丑:在何处集结,在哪里分兵,每一股八旗兵的行军路线是什么样子,具体的兵力部署甚至带兵将领的名单都已经准备的细致周详,全都交给了李乙丑。 很快,崇祯皇帝的勤王大诏就传到了扬州,李乙丑马上响应,在第一时间喊出了带兵勤王的高调。 监军文秀之治军的本事虽然差劲的很,一腔热血却绝对不必怀疑,很快就写出了一份勤王的上疏…… \t 正文 正文_第四十九章 北上勤王 \t\t监军文秀之文翰林的文采绝对一流,把这份上疏写的慷慨激昂让人热血沸腾。 这份上疏传到南京之后,那些素来喜欢夸夸其谈的清流官员们顿时炸开了锅,仿佛要带兵出征的不是李乙丑,而是他们自己一样。纷纷大赞文秀之和淮扬民练的忠君爱国之心,翰林学士文秀之隐然已是清流当中的中流砥柱。一时间群情汹涌舆论滔滔,好像只要文秀之带着兵北上之后,就可以在谈笑间把八旗兵打的流花流水,就可以再造大明朝的太平盛世。 舆论的声势搅动起来之后,谁要是敢在这个事情上说三道四,马上就会被扣上一顶“居心叵测”的大帽子,成为众矢之的。 尽管南京方面已经在极力的促成此事,等到各方面都协调好正式的命令下来之后,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月。 清流当中,能够出现文秀之这样的“国家栋梁”“青年俊彦”,让身为南京兵部尚书的史可法史大人万分欣慰,除了征召一千六百名随军民夫之外,还给了四十匹战马和一百匹挽马,另有铁甲六十具,箭矢、营帐、被服若干,算作是对淮扬民练的支持,同时又给了文秀之一个很大的头衔:江南勤王兵马总督官。 这当然是一个临时的头衔,所以也就无所谓品级了。只要勤王的战事结束,这个头衔也会收回。 之所以给这么大的一个头衔,完全就是南京***方面在打自己的小算盘。 历年来,江南都很少遭受兵灾和贼乱,所以对于北方的战事并不怎么上心。以前清兵几次入关大掠,江南仅仅只是象征性的表示一下,并没有出太大的力气。这个头衔一安上,淮扬民练就成了江南勤王的代表,也算是给了天下人一个交代,足以堵住悠悠众口。 一时间,文秀之成为江南士林瞩目的焦点,仿佛他就是那羽扇纶巾的周公瑾,只要文翰林带着兵马出征,马上就可以在谈笑间让八旗铁骑灰飞烟灭。 至于李乙丑……虽然他也捞了个江南勤王兵马指挥使的头衔,其实根本就在沾文秀之的光。 因为监军的文秀之成为“总督官”,他自然而然也就成了总指挥。 文秀之是这支队伍的一把手,李乙丑只不过是负责具体事务的军事长官而已,至少名义上是这样的。 六月二十二,深夜。 “苏兄,明日,我将率队出征,你还有什么要嘱咐的没有?” 虽然早已经把满清入侵的详细情报给李乙丑看过,苏子还是有些不放心,又专门把这些资料整理一遍,打印出来交给李乙丑贴身收藏。 因为是后世之人,苏子朋完全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就搞到这些宝贵的情报:按照记载,这支以八旗兵为主要战斗部分,混合了大量蒙八旗和汉军旗的队伍会在京城附近稍微逗留,然后分成大小不等的八股力量,呈一个巨大的扇面铺开,一路往南席卷。东路军的主力最远可以打到兖州,作为策应的偏远师甚至直接绕过胶东半岛的突出部,一直打到海滨地区。 满清数次入关大掠,这一次的规模最大,历时也最短,从入关大掠到最后带着几十万人口从容不迫的撤离,只经历了四个月左右的时光。到八月底九月初的时候,就开始陆陆续续的撤军了。 “满清八旗兵之所以采用速战速决的方式,我估计是因为这次出动的兵力太多,清兵担心后方空虚,所以不敢停留太久。还有一个可能是因为满清内讧,因为皇太极之死,八旗主力急着赶回去争夺权位。” “皇太极死了?什么时候死的?” “**月份吧,和八旗兵撤退的时间吻合。” “他是怎么死的?” “这个我也说不清楚,据说是病死的。不过这方面的传闻很多,有人说是多尔衮和孝庄……就是庄妃私通被皇太极捉奸在床,情急之下多尔衮杀了皇太极。这只是野史传闻,不足信。至于皇太极到底是怎么死的,至今也没有定论!” 六月二十三,淮扬民练誓师北上。 这是一年中最热的季节,太阳刚刚升起竹竿子高低,白闪闪的阳光就泼洒下来,热浪顿时蒸腾而起。 东昌府的官道上,成群结队的百姓正在烈日的炙烤下仓皇南退,趟起的沙尘和浮土在悬在低空,如同一道黄龙。 八旗兵刚刚攻克了德州,将附近的州县、村庄劫掠一空。鞑子的凶悍让百姓成了惊弓之鸟,为了躲避战乱,夏津、高唐一带的百姓纷纷弃了家园,正不顾一切的朝着南边撤退。 一年多以前,八旗兵肆虐山东,一路席卷,不仅劫掠了大量钱粮牲畜,更俘获千万人口,甚至连皇室宗亲都给一锅端了。 鲁王自尽,安丘郡王、乐陵郡王全部被杀,若不是因为李乙丑等盐贩子们阴差阳错的混进鞑子军营当中,现在的东昌郡王也早就成了荒野枯骨。 正是因为有了切肤之痛,听闻八旗兵再次入关的消息之后,东昌郡王毫不犹豫的做出了战斗准备。 作为清兵曾经的俘虏,东昌郡王非常清楚八旗兵的强悍战力,马上和地方官府联络,把平山、堂邑两个卫所的士兵抽调一空,沿土浑河布置防线,准备抵御从德州方向南下的八旗辫子兵。 在东昌外围的险要之地构筑防御体系,与济南府的几个防御节点遥相呼应互为犄角,形成一道东起清平西至禹城的坚固防线。 东昌郡王不惜血本,不仅把府中的家丁、仆役全部驱赶到了防线之上,还招募了上千丁壮民夫,尽可能的挖深壕树硬寨。 养尊处优的东昌郡王非常清楚八旗兵的凶悍,为了避免再一次遭受兵祸,一个多月以来,每日都和防线上的士兵、民夫同吃同住,保养的非常好的白皙肌肤晒的黝黑,发福的身子也消瘦下去,却显得精壮了很多。若是不认识的人看到他,绝不敢相信这个穿着短衫满身沙土的中年人就是皇亲国戚的东昌郡王。 好在这一个多月的辛苦终于有了成效,看着壕深栅高壁垒森严的防线,东昌郡王终于略略的放心了一些。 接过长随递过来的绿豆汤,一口气喝了个底朝天,登时就觉得舒爽了很多。 “得儿”“得儿”的声响当中,马蹄剧烈拍打着地面,一乘快马飞奔而至。 马身上的**早已经打的精湿,马上的骑士同样满头大汗,湿透的青色绸子衫紧紧贴在身上,可以清楚的看到衣衫之下肌肉隆起的轮廓。 跳下马紧跑几步,路躬行凑到东昌郡王耳边小声的说了句什么,郡王顿时脸色大变。 “什么?鞑子攻克了馆陶?这……”东昌郡王的话语声中已经带出了非常明显的颤音:“消息确切么?” “千真万确。”路躬行小声的说道:“永年总兵不战而逃,成安、广平的官军已经撤退到了大名府,说是要凭城死守。” 成安、广平一线此次拦截鞑子兵的重要防线,直隶、山东、河南三省拼凑出了六七万人马猬集与此,准备和八旗兵决一死战。 清兵前锋刚刚抵达,永年总兵畏敌如虎,带着手下数千士卒闻风而逃,作为桥头堡的永年就这样兵不血刃的落入清兵手中,成安、广平防线顿时门户洞开。 三省数万人马毫不犹豫的朝着大名府方向撤退,准备凭借坚固的城墙凭城死守。 如此一来,鲁西各地就失去了遮蔽,完全暴露在清兵的马足之下。 清兵长于野战而短于攻坚,当然不会去攻打城高池深的大名府,而是一路东来,进入到山东境内。 东昌郡王万万没有想到西边的数万大明官军居然不发一矢就放弃了整条防线,因为清兵是从西边过来的,在东昌北方修建一个多月的防御体系顿时就成了聋子的耳朵——摆设! 天气依旧炎热,东昌郡王却入坠冰窖,冷汗顺着脸颊滴滴答答的落下…… “王爷,还是撤吧,趁着八旗兵还没有杀过来,撤到济南或者东平,先避一避,免得……” “免得再被鞑子给捉住了,是吧?”东昌郡王苦笑了一下,深深的吸了口气,很快就下定决心:“马上向济南府求援,向东平府求援。” “王爷要和清兵一战?” “一年多之前,东昌城就丢过一次,鞑子俘了王府上上下下几百口子,幸亏天照应,突然窜出了扬州的盐贩子,我才能逃出生天。若是这一次再丢了东昌城,我还有什么脸面做这个郡王?”几句话之后,东昌郡王已心坚如铁,言语之中已经带上了金戈的肃杀之气:“快则两日,慢则三日,鞑子兵就会到来。这一次,我再也不跑了。你马上安排人手去各地求援,我会堵死城门坚守待援,誓于城池共存亡!” “王爷,还是南撤吧……”面对凶悍的八旗兵,成安广平一线的数万官军都退避三舍,东昌只有些战斗力更加低下的卫所兵,困守孤城实在是下下之策。 “吾意已绝,尔不必多言。” \t 正文 正文_第五十章 血战到底 \t\t已是申时末刻戌时初的光景,火辣辣的太阳终于隐到了群山之后,在西边的天际留下一大片彤云,炙烈如焰殷红似血。 随着傍晚的降临,燥热的天气渐渐消褪,终于有了一丝微风。细细的微风在地空中打着旋儿,掠过城头,发出类似于松涛呜咽般的声响,平添出几分肃杀之气。 东昌城比不得登、莱、济南等雄城,城墙的高度和坚固程度都很一般,甚至和德州相比都有所不如,上一次被清兵攻克之后又被扒过一回,虽然已经经过修缮,也比不得以前了。 面对堵死城门固守待援的东昌城,清兵可以肆无忌惮的使用火炮,把这种重型攻城利器的威力发挥的淋漓尽致。清兵仿造的火炮比不上红衣大炮,准头也有所欠缺,但还是把东昌城墙打的砖石飞溅。持续的炮击已经在城门附近“掏”出了一个大窟窿,露出了城砖下面的夯土层。有几炮打偏了,直接就把城头上的望楼打成是碎砖头烂瓦片,好几个士兵甚至没有来得及发出一声惨叫,就被活活的闷死在废墟之下了。 眼看着天色将黑,清兵的攻势愈发猛烈起来。四下里全都是震天动地的呐喊,千万个身影晃动着,形成一道呼啸的海潮,猛烈拍打着如同孤岛一般的东昌城。 刚刚打退了一次进攻,眼看着铺天盖地的清兵如同潮水一般滚滚而退,刚刚血战一场的守城士兵甚至有些后怕了:连他们自己都不知道敌人到底有多少,更不知道刚才是怎么把这些凶残的清兵打退的。 血战间隙当中,伤者的惨叫和呻吟此起彼伏,到处都是断枪残箭,满眼都是片片触目惊心的殷红。 去年修缮城墙的时候,专门采用条石和大型青砖,又以糯米汁灌缝,所以极是坚固。飞溅在城墙上的鲜血根本就无法渗入,而是缓缓的流淌着,形成一个又一个浓稠的暗红色“小水洼”,踩在上面,黏黏糊糊的,仿佛行走于地狱血河。 东昌之战打的相当惨烈,双方折损甚重。 两个卫所的数千士兵已经被东昌郡王全部调集到城中,还召集各衙门的捕快、站班等衙役上城墙助战,几乎调集了所有能够调集的力量,摆出了一副死守待援的架势。 东昌城的攻守大战已经打了三天半,城墙都打烂了,足见战斗的激烈程度。清兵曾一度攻上城头,甚至连子墙都接连攻破了两道。万分危急时刻,城中的丁壮不要命的填了上来,东昌郡王又不顾一切的放了把大火,以这种不分敌我的方式用烈焰把清兵隔开,终于算是保住了城墙。 当清兵刚刚兵临城下的时候,大家的心意其实是往南边撤退,奈何东昌郡王一意死守,众人也只能硬着头皮和清兵开战。经过这三天的战斗,所有人都看出来了,这座城池根本就守不住,一味死战的结果必然是全部战死。 现如今清兵已经把东昌团团围住,就算是想退也没有机会了,只能拿命去拼! 不分昼夜的持续强攻,早已经让士卒疲惫不堪。现在还站在城墙的这些人,哪个没有挂花带彩?不是兄弟们不卖力气,实在是清兵太多也太强悍了。顶着清兵的火炮和遮天蔽日的箭矢苦战三日,就算是朝廷的主力官军,也没有这么强悍的意志吧?一群卫所士兵和临时阻止起来的丁壮民夫,能把仗打到这种程度,已经足以对得起朝廷更对得起东昌郡王给的那点赏钱了。 昏沉的天色当中,城下的清兵再一次集结起来,规模比刚才更大更盛,虽然还没有正式攻打,仅仅是这股铺天盖地的气势就已经让人不寒而栗了。 和上一次狂风暴雨般的攻打完全不同,这一次清兵并没有如燎原的野火一般快速靠近,而是在静寂而又整齐的调整当中,摆出一样个楔形。 为首的那支清兵数量并不算多,约莫有三四百人的样子,却搅动起漫天的杀气,身上的甲胄反射着暗哑的光泽,打出了一杆丈二的明黄大旗。 大旗迎风招展,四四方方的旗面上描绘着流云纹路,正中是一条张牙舞爪的五爪水龙。 大明朝的龙旗用的是火纹,同样的五爪是头左尾右,后爪前蹬呈龙跃于渊的姿态。这条龙的头部尾部一律朝左,四个龙爪的分布也很均匀对称,和大明朝的飞龙旗有很大的区别,一眼就能区分开来。 “是正黄旗的披甲战兵!” 看到这面旗帜之后,东昌府台张大人抖的好像筛糠一样,脸皮都是青的,嘴唇哆哆嗦嗦,说话的声音已经不成腔调了,显然已经恐惧到了极点:“王爷,这是八旗精锐亲卫的旗号,又是正黄旗,肯定是皇太极的亲兵啊。咱们打不过的……” 围绕着东昌城的争夺,已经激战了三日有余,清兵的主力大多是汉军旗和蒙八旗的士兵,在清兵中属于二流的队伍。 即便是这些二流的清军,已经让东昌城摇摇欲坠了好几次。传说中的真鞑子战兵都是生裂狮虎的野人,最的凶顽悍勇,尤其是正黄旗的皇家亲卫部队,更是清兵精锐中的精锐,在战场上完全就是所向无敌。 见到早已经被妖魔化的真鞑子战兵,城头上的守军士卒顿时气势一窒,有些人已经在小声的窃窃私语了。 府台张大人又靠前一步,小声的对东昌郡王说道:“我等力战至今,早已甲破刀残。下边的兄弟们也不想打了,王爷仔细斟酌……” “斟酌什么?”东昌郡王的脸色铁青,手已经按到了佩刀的刀柄上。 “若我王爷有意,下官可以遣人到清兵营中商谈,只要他们允诺不伤害城中百姓,打开城门也不是不能考虑的……” 一道寒光闪过,锋锐的佩刀就从这位张大人的前心刺入从后背穿透出来。一刀把心志动摇的张大人捅了个透心凉,东昌郡王依旧不肯罢手,顶着张大人的身体前进了数步,猛然发力,直接把这个张大人钉在身后的寮架上。 喷涌而出的鲜血当中,张大人就好像是被小孩子们用草棍串透了身子的蚱蜢,在凄厉的惨叫声中不住挣扎,奈何却被佩刀钉的死死。 “不管是谁,若是有了开城投降的心思,这就是他的下场。” 东昌郡王的青色袍子上已满是鲜血,如同被水泼过,扭曲着脸孔疯狂大叫:“本王誓于此城共存亡,心志不坚者,斩!” “御敌不力者,斩!” “左右观望者,斩!” “临阵脱逃者,斩!” 一口气说了好几个斩字,终于用残酷无情的战场纪律威慑住了众人。 苍凉而又沉闷的牛角大号终于吹响,正黄旗的满洲披甲战兵以缓慢而又沉稳的姿态开始靠近,身后是铺天盖地的清军。 “擂鼓。” 震耳欲聋的鼓点声中,东昌郡王扬起还在滴答着鲜血的长刀高声呐喊:“济南府的五万精兵已在来援的路上,旦夕之间即可到达。众儿郎力战御敌,只要保住了城池,本王不吝封赏。上花红……” 王府的家丁抬上来一个沉重的箱子,东昌郡王接过一把腰刀奋力劈开铜锁,飞起一脚把箱子踹翻。 箱子里边的金珠、宝玉、珠链、翡翠等物如同碎砖烂瓦一般倾覆在满是血污的地面上,闪耀着动人心魄的光泽。 “这是本王最后的家底,现在全都是你们的了。” 被钉在寮架上的张大人还在惨叫,因为被捅穿了胸膛,血液倒灌进心肺之中,尖锐而又凄惨的叫声已经变得低沉,好像在脖子上砍了一刀却没有死透的鸭子那样,发出含含糊糊的“呼噜”声。或许他已经没有意识了,整个身体都在剧烈的痉挛着…… 按照大明的体制,郡王绝对无权节制地方官员,更不可能当场斩杀朝廷命官。可这是在战场上,“两军对垒,无论对错,后退者斩”,这是铁一般的战场纪律。 看着前边疯狂咆哮如同厉鬼一般的东昌郡王,再看看后面督战队的长刀,低头瞅瞅地上的金银财宝,众人只能硬着头皮继续打下去。 要是城墙守不住的话,就算是搬一座金山,也没有命去花了,这是大家都知道的道理。奈何东昌郡王执行了残酷的战场纪律,以督战队相威慑。连袍服惶惶的张大人二话不说就砍了,若有人再三心二意的话,就得先思量一下自己的脑袋是不是能硬过督战队的刀子了。 “五万精兵飞速来援,旦夕之间即可到来。”挥舞着腰刀,一遍又一遍的念叨着凭空编造出来的谎言,东昌郡王已经站在城头的垛口之上,朝着蜂拥而来的清军疯狂大叫:“城在人在,城毁人亡,拼了,拼了!” 这一战,空前惨烈。 因为过度的频繁使用,仅有的几门火炮已经全部爆裂损毁,寮架、城车,床弩等守城器械已不堪再用。本地的守军和卫所兵几乎个个带伤,王府的家丁和仆役死伤过半。助战的丁壮和民夫上来了一茬又一茬,几乎就没有能够全身而退的。 东昌城已经拼了,奈何实力不行,鏖战一夜之后,再也无力把攻上城头的敌人赶下去,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清兵顺着突破口蜂拥而上。 城头上的混战已经到了最后关头,仅有的部分守军已经退到了第三道子墙之前,再往后就进了东昌城了。 “佐领大人允诺,进城之后,随意掠取。” “金银、女奴,尽在城中,杀呀!” 怪叫着、呐喊着的清兵如一道洪流,汹涌不可阻挡,转眼就已经杀至到了东昌郡王的面前。 力战至此,东昌郡王已不准备再退了,挥舞着腰刀厉声叫喊:“砸毁匝道,全都死在这里吧。” 十几匹挽马猛然发力,“轰隆隆”的巨响声中,城墙后面的匝道已经被拖拽倒塌。没有了匝道,上面的守军根本就退不下去,下面的人也上不来了。 城头上的所有人,只能力战至死。 东昌郡王倒转刀柄,准备在自己的颈上轻轻一划。 上一次被清军俘虏,虽然后来被遮掩过去,依旧被东昌郡王视为奇耻大辱。这一次,他已经不想太逃了,当然也无路可逃了。身为洪武太祖皇帝的子孙,就应该有天家的魄力和勇气,既然东昌城已经破了,他这个东昌郡王也就没有活下去的必要了。 就在这个时候,已经攻上来的清兵忽然后退。 一直退过了两道子墙,沿着进攻的路线急速撤退。 \t 正文 正文_第五十一章 乙丑来援 \t\t清军都已经攻上来了,东昌城的陷落已不可避免,突然就莫名其妙了的退了下去,必然事出有因。 可惜的是,守军已经折损太重,士气已经开始崩溃。不论是东昌郡王本人还是那些残存的军官,都没有足够好的军事素养和实战经验,没有能够抓住这个绝好的反击机会,反而眼睁睁的看着清军很有秩序的快速撤离下去。 等到清军撤的差不多的时候,郡王才反应过来,仿佛疯了一样的大喊着:“鞑子退了,咱们的援军到了,反击,反击,全军压上……” 刚刚跳出去的东昌郡王马上就被几个贴身的家丁给拽了回来:“清兵诡诈,王爷小心。” 东昌城之所以能够坚守数日,完全是依靠守御的天然优势和郡王本人坚持死守的强硬作风。其实守军的战斗力和清军相去甚远,若是贸然冲出去,只要清军一个倒卷,就全完蛋了。 虽然看不到城下的情形,东昌郡王却早已经明白了形势的转变,一脚就把家丁给踹翻了:“都到了这个时候,还能使什么诡诈?这是咱们的援兵到了,赶紧杀出去,里应外合击败清兵,快……” 事情是明摆着的,就算清军的指挥官根本不懂战事,也不可能在这么关键的放弃攻城,难道他们还想再打一次不成?鞑子这么着急的往下退,必然是后方有了变故。 攻城战都已经打了好几天,后面能有什么变故已经不用说了,必然是援兵到来打了清军一个措手不及。 虽然大家都已经明白过来了,奈何匝道已经被毁,就算是想冲下去,短时间内也下不去了。 众人快步冲到前方,只来得及和零星的断后清军象征性的打了几下。 因为太阳还没有升起,天地间一片青蒙蒙的颜色,城下的清军正飞速后退。 遥望远处,低空中弥漫着一大片灰色的雾气。 那就是俗称的战云,是两军交战之时腾起的沙尘。 站立在城墙之上极目远眺,把这一切都看的清清楚楚。 到了这个时候,已经不必再怀疑,必然是大明的官军来支援东昌了。 城头上已是一片欢腾,无论是守城的士卒还是助战的百姓,无不眼含热泪,如获新生一般的大喊着:“鞑子退了,真的退了!” “东昌还在咱们脚下。” “菩萨保佑,东昌还是咱们的。” 一个穿着青色官袍的地方官已经凑上前来,满是敬仰的说道:“王爷力战至此,终于候来了援兵。东昌无缺,王爷居功甚伟。此一战,王爷的威名必然名动天下……” 虽然明明知道这是地方官员的阿谀之辞,东昌郡王已经十分受用:上一次清军入关大掠,山东四王无一幸免,连鲁王都自杀了,太祖洪武皇帝的颜面荡然无存。这一次,曾经被俘虏过的东昌郡王力战数日,终于保住了东昌城,也算是给皇家挣回了一点面子。 大明三十四系藩王,除了被李闯、张贼杀掉的那些之外,大大小小的王爷还有一百多个,能够在激战中击退清军辫子兵的,东昌郡王绝对是第一个! 虽然很想说点什么,奈何全身酥软,好像虚脱了一般。要不是双手死死的扒住了城头,整个身体几乎要瘫软下去了。 嘴皮动了好几下,才终于说出话来,声音却是异常的沙哑:“援兵已至,东昌平安了,速去准备诸般事宜……” 到了现在,东昌郡王都不知道这支救命的援兵是从哪里来的。 济南、东平要是发援兵过来的话,自己不会不知道。难道是广安一线的数万明军杀过来了?可是战斗的方向也不对呀! 一直过了卯时,太阳已经出现在地平线上,才看到十几匹快马从东南方向上飞奔而至。 为首之人正是派出去求援的王府詹事路躬行。 “淮扬民练来援,淮扬民练来援!” 淮扬民练?是那支队伍? 稍微愣了一下,东昌郡王才反应过来:是李乙丑的队伍。 朝廷虽然早就下了兴办民练的诏书,却只有淮扬的李乙丑把民练办的有声有色,并且取得过定远大捷,也算是有些名头了。 因为以前曾经有过交集,所以对淮扬民练比较关注,却怎么也没有想到东昌危急之际,来给自己解围的那个人,居然还是李乙丑。 “准备!” 在不久之前的外围接触战当中,张三哥已经积累了些经验,熟悉了这种铜胎小炮的用法,所以一直都是密切关注着对面的清军骑兵,心中暗暗计算着…… 对面的清军并不算多,约莫有三百多骑的样子,有四百人就已经顶天了。过于快速的奔驰速度让他们和后面的清军步兵主力之间出现了一个巨大的间隙。 张三哥那双眯成一条缝的小眼睛猛然睁开,瞪的溜圆,手中的红色三角小旗猛然一落: “开炮!” 司炮手奋力一拉炮绳。 扬州出现的这种铜胎炮非常小,不算炮架的话,总体重量才四百来斤,威力也很一般,射程更近,远远无法和清军的大型火炮相提并论。 唯一的好处就是便于移动,不象那些大型火炮那样只能安放在坚固的城墙上,或者是只能用固定的角度用来攻坚。铜胎炮本身就是专门为野战设计的,机动灵活是第一要务。 没有把铜胎炮按照时下的方式分散到各处,而是摆成四层的矩阵形状,每一次都是火力全开不留余地。 “轰”! 炮口喷出一蓬蓬白色的烟雾,好似带着悠长的回音一般,耳朵里“嗡”的一声,旋即就什么都听不到了。 红衣大炮的声势固然惊人,但五十多门铜胎小炮齐射一次的,依然可以用“山崩地裂”“地动山摇”来形容。 只感觉到脚下的地面微微一动,马上就是一声震耳欲聋的巨响,如同暴雨季节从远处传来的雷声。因为齐射的声音太大,炮阵附近的淮扬民兵已经暂时性的失去了听觉。 在扬州试炮到时候,李乙丑早就熟悉了铜胎小炮的声势,但那个时候的动静绝对没有这么大。 几十门火炮齐射,在这个时代绝对是最集中的火力了,绝对可以算得上是雷霆一击。 在不久之前的外围接触战中,炮营指挥使张三哥和他收下的炮兵们已经展示过一次炮阵齐射的威力,虽然已经有了些心理准备,淮扬民练的民兵们还是再一次被着天雷陡落一般的声势给震撼到了。 三四百蒙八旗的精锐骑兵,好像被密集的冰雹蹂躏过的稻田,每一个落点附近都有一个腾空而起的烟柱,每一个落点附近的骑兵都齐刷刷的栽倒。栽倒的骑兵成为最大的障碍,阻挡了后面骑兵的道路,相互踩踏互相撞击,已乱做一团。 带到腾起的沙尘和烟雾渐渐消散之时,冲出来的清军骑兵只有区区五六十乘! 这支骑兵来自蒙古颜扎部,建置上隶属于蒙八旗中的镶黄旗,因为政治地位的低下而且部族本身的实力比较弱小,一直都充当杂兵的角色。眼看着其他的部族在历次的大掠中满载而归,早就心痒难耐,好不容易有了一次充当主力战兵的机会,自然加倍卖力。 奔跑起来的战马已经把速度展开到了极限,呼呼的风声在耳边响起,两旁的景物在飞速后退。 骑射是每一个蒙古人自幼学习的技能,也是每一个蒙古人的骄傲。当战马的速度展开之后,每一个蒙古骑兵都是最强悍最无敌的战士。 经验丰富的颜扎骑兵已经摘下了身后的骑弓,甚至已经把伏在马头后面的身体微微挺直了许多,摆出了驰射的标准姿势。 只要一轮驰射,最多两轮,就能对面的明军压制的龟缩起来。在这么短的距离上,步兵根本就没有机会摆出厚实密集的拒马阵型,也根本不可能挡得住迅捷如风的骑兵。 最多再有十个呼吸的时间,就可以冲入敌阵肆意砍杀了。 精确的计算着彼此之间的距离,把握着驰射的最好时机。 扬州铜胎炮的射程很近,根本无法和红衣大炮相提并论,甚至连工部的神威同袍都远远比不上,却绝对比蒙古人的骑弓要远的多! 就在颜扎的骑兵还在等待对方进入自己的驰射射程的时候,他们已经首先进入了铜胎炮的射程。 淮扬炮兵的操炮能力还算不上多么纯熟,更谈不上精准,但是火炮的数量弥补了这个缺陷。 当初训练的时候,苏子朋就一再强调:这种小炮不要求打的多远多准,只需要快速击发密集攒射,把火炮当作弓箭使用,这就叫做火力压制。 就算是执掌炮营的张三哥,也不大明白“火力压制”这个名词的具体含义,但是“把火炮当弓箭使唤”这句话却弄懂了。 在外围的接触战中,密集排列构成火炮矩阵,然后极可能的齐射,在给敌人造成巨大杀伤的同时,也极大的提升了淮扬民兵的士气。 还没有开始接战,敌人就的前锋就已经折损甚重,连最基本的队形都无法保持,差不多已经等于看到了胜利的曙光。哪怕是面对传说中悍勇凶残的八旗兵,淮扬民兵的士气依旧高昂。 蒙八旗的清兵正在不顾一切飞奔狂飙,根本就没有想到对方会在这样的距离上使用火炮,而且射速极快。甚至没有来得及看到火力是从哪儿来,突然看到前面的火光一闪,轰鸣声中坚实的地面好像在一瞬间变成了海面上的浮冰,正在随着海浪轻轻的上下起伏…… 风驰电掣的骑兵好像撞上了一面根本就看不到的隐形墙壁,就已经连人带马翻滚在地。 密集的骑兵冲锋过程中,前边的战马忽然成片成片的倒下,根本就是一场灾难。 \t 正文 正文_第五十二章 新的力量 \t\t狂风席卷一般的冲击速度之下,不管有多么精湛的骑术都来不及做出闪避的动作,只能眼睁睁的撞向前面已经栽倒的战友,在把自己的撞的人仰马翻的同时,又被身后的自己人猛然踩踏下去…… 蒙古骑兵不是没有见过火炮的菜鸟,但是这个时代的火炮大多出现在争夺城市的攻坚战当中。火炮的摆放、装填都很繁琐,需要很长时间,而且密集有限,对于高速移动的骑兵威胁很小。 谁也没有想到淮扬民练的火炮如此密集,而且毫不显眼,在战斗之前根本就看不到。 在骑兵高速冲锋的时候,哪怕是遭受了敌人的打击,也没有机会减速或者是回头,那将造成更大的混乱和灾难,所以只能硬着头皮继续往前冲。 只盼着能够冲到敌人的步兵面前,依靠战马的速度形成的惯性把敌人的防御队型撞开。 可惜的是,三百多个蒙古精锐骑兵已经折损过半,能够穿过密集的炮火继续高速奔驰的只有一百多骑。而且他们已毫无队型可言了。 他们已经看到了明军前端突出部那三排弓箭手,全都端着硕大的机弩瞄准了这边。 “咄”“咄”的声响当中,一蓬又一蓬箭矢飞上高空,刚开始的时候还是黑乎乎的一片,如同夏日傍晚密集的蚊虫,转眼之间就变成白茫茫的一片,如同密密麻麻的雨点子瞬间覆盖。 强劲的透甲锥直接把蒙古精锐骑兵身上那层薄薄的披甲穿透,带着巨大的惯性,连人带马射成了刺猬。 “骑”“射”二字是蒙古人安身立命的根本,也是他们的骄傲,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依旧准确的射出箭矢。 这些箭矢准确无误的钉在明军弓箭手的身上,却没有造成真正意义上的杀伤。那些中了箭的弓兵好似浑然不觉,依旧端着钢弩扣动机括,直到把弩匣中的透甲锥射光。 早在给弓兵和辅兵装备锁子甲之前,李乙丑等人就已经仔细的试验过很多次:密实的锁子甲最善于防御弓箭之类的远程穿刺伤害,只要不是大型的硬弓近距离设计,就算是射中了,也会卡在锁子甲上,虽然依旧很疼,却不会出现严重的伤亡。 三百多精锐的蒙古骑兵,根本就没有冲到淮扬民兵的面前,就被猛烈的炮火和密集连射的钢弩消灭得七七八八了。 这支明军装备了几十门火炮,还有更多的强弩,甚至还有很多披甲弓兵,如此豪华的配备绝对是明军当中的精锐。 海拉图是个牌子头,算是最基层的骑兵军官,他很清楚眼前的局势:明军的炮火虽然猛烈,但火炮装填过程繁琐,而且动转不灵,再次发射需要相对长的准备时间。无论他们的强弩何等犀利,只要尽可能的靠上去,就可以把骑兵的优势发挥出来。 还没有正式接战就已经损失惨重,海拉图并没有太过于畏惧,反而象被逼到了墙角的野兽一般,抽出马刀奋力挥舞。 残余的蒙古精骑早已经心领神会,自发的朝着海拉图靠拢过来,准备在明军的远程攻势时间间隙中掩杀过去,最起码也要在他们的防线上撕开一道口子。 机会稍纵即逝,蒙古精骑兵表现出了非常高的战斗素养,虽然只剩下几十骑,依旧风驰电掣。 就算是遭受了重大打击,也不可能回头了。就算没有海拉图的命令,参与的这些骑兵也会自发的朝着中间部位靠拢,尽可能的汇集起来把冲击的力量最大化。 骑兵最大的作用就在于快速接近,以强大的冲击力迅速撕开防线,然后以最快的速度贯穿,无论实际的战果是大还是小,至少可以冲散敌人的队型,瓦解对方的战斗意志。 只要冲过去,就可以发挥出居高临下的优势,虽然前面的明军已经排出了拒马长枪阵,但这个阵型太单薄了,只有区区三层,海拉图有很大的把握冲破它、摧毁它! 急促的马蹄声中,距离飞速拉近,已经近的可以看到对面那个小兵脸上的表情。 海拉图把手中的马刀微微后摆,刀身在前刀尖上扬,这是一个非常标准的马上劈砍起手式。 “砰”“砰”的持续闷响声中,穿着披甲的蒙古精骑猛烈撞上了淮扬明军的长枪拒马阵,在被一丈六尺长的拒马大枪刺的千疮百孔的同时,终于把这个单薄的阵型撞开了一道口子。 海拉图带着身后的几十个骑兵顺着这个豁口冲了进去。 战马的速度带着巨大的冲击力和惯性,让马刀上的力量大的超出想象。眼前的那个明军步兵明显是个新手,脸上带着紧张的表情,死死的攥着尝尝的铁枪,枪尖斜斜前指。 因为海拉图冲的太快,这个小兵甚至不需要做任何动作,只要保持着这个姿势,海拉图自己就会撞在枪尖上。海拉图根本就不准备躲避,他也没有机会躲避了,只要能和对方同归于尽,就可以为后面的骑兵兄弟打开通道。 作为腾格里保佑的勇士,海拉图不怕死,死亡仅仅只是回到长生天的怀抱而已。 在长长的铁枪穿透了胸膛的同时,海拉图奋力挥出马刀。 马刀重重的砍在那个明军小兵的前胸,在被他砍刀的同时,海拉图的前胸已经洞穿。 “砰”的闷响声中,毫无悬念的跌落尘埃,紧接着就有好几柄同样的大枪从不同的方向伸出,又在他的身上戳出了几个血窟窿。 海拉图的眼神已经开始涣散了,正在他准备投入到长生天的怀抱之时,却惊讶的发现那个被他砍过的小兵正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 这个小兵显然已经被这一记重劈给砍的不轻,半趴半坐在地上,哇的吐出一大口鲜血…… “这个小兵居然没有砍成两断?除非他穿着双层重甲,否则不可能在骑兵的大力劈砍之下生还。但他只是一个很普通的明军小兵,怎么可能会装备重甲呢?” 还不等海拉图弄明白这个问题,一刀凌厉而下,已把他的首级斩了下来。 早在这几十个骑兵冲到近前之时,后面大堆的清军步卒已经呐喊着冲了上来。 骑兵为先导,步兵为主力,这是最常见也最经典的战法。 “轰”“轰”,火炮的嘶吼声再一次响彻了整个战场。 依旧是齐射。 火炮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再次击发,唯一的可能就是对方拥有几百门火炮,刚才轰击骑兵的时候仅仅只是动用了一部分而已。 李乙丑的火炮当然没有几百门之多,刚才的齐射就已经全部动用了。 因为铜胎炮使用的母子跑分离的技术,根本就不必再次装填,只需要打开炮身取出滚烫的铜胎,把事先装填好的新铜胎放进去,就可以再次发射了。 牺牲了射程和威力,换来的不仅仅只是机动灵活,还有更高的射速。持续不断的射出四炮之前,根本就无需冷却。所以淮扬民兵的炮兵,都是在四次齐射之后才会出现一个明显的炮击间隙。 几十道烟柱扶摇而起,每一个落点周围都是血肉模糊的一大片。 “擂鼓!” 淮扬民练的战鼓很小,单兵即可携带,每个步兵营配备一名鼓手和一名后备鼓手。 鼓声既没有惊天动地的气势,也没有声传数里的声响,却极是清脆,有条不紊的在耳边响起。 民兵们也没有象对面的清军发起冲锋之时那样的汹涌,而是挺着长枪,排着密集的方形阵势,踩着鼓点的节奏,以一种比较缓慢的速度集体前进。 没有凌厉快速的冲杀,没有惊天动地的呐喊,只有有条不紊的鼓声和按照鼓点前进的节奏。 或许是因为淮扬民练脱胎于城西铁器厂的缘故,很多士卒在参军之前都是工匠或者学徒的身份,所以这支队伍带着很浓厚的工匠特征。 严谨、一致、按部就班,等等这些工匠的特征全都体现在淮扬民兵的身上。 李乙丑也不象是指挥着数千士兵,反而更象是操控着一架巨大而又精密的机器。 这就是苏子朋的《练兵纪要》所极力要达到的效果:不强调每一个士兵个体的勇武和悍勇,而是用纪律和节奏来实现胜利这个终极目标。 如果一对一的单挑,过分强调纪律和配合的淮扬民兵很可能不是清兵的对手,但是在集体作战的情况下,依靠重赏重罚和持之以恒的训练塑造出来的集体意识,绝非那些热血冲动的虎狼之兵可以匹敌。 整齐的步兵方阵已经越过了炮兵矩阵,依旧保持着不紧不慢的速度,踩着鼓点和蜂拥而上的清兵渐渐靠近。 在两军交汇的一瞬间,呐喊声和惨叫声猛然爆发。 这支清军大部分是汉军旗的老兵,其中还夹杂着少数蒙古兵,虽说不上是百战精兵,也参加过数次大战,临阵经验极其丰富。 和战斗经验丰富的清兵比起来,淮扬民兵就显得稚嫩了很多。 前排那个挺着长枪踩着鼓点前进的民兵非常年轻,嘴巴上刚刚冒出一抹柔软的绒毛,最多只有十七八岁,或许更年轻也说不定。 站在队伍的最前排,可以清清楚楚的看到冲过来的辫子兵那狰狞的表情和扭曲的面孔。 第一次经历厮杀,第一次面对传说中勇不可当的敌人,第一次面对生死,这个年轻的淮扬民兵很害怕。怕受伤,更怕死。 他甚至不知道应该怎么打,只是紧紧的抿着嘴唇,更紧紧的握住手中铁枪。象平时训练那样机械的突刺。 两军交战不是江湖殴斗,更不是擂台上比武,几乎没有任何花俏的招式,完全就是最直接最致命的搏杀。 一个突刺,直接洞穿了敌人的胸腹。 敌人的长刀砍在他的肩上,年轻的小兵只是身子一矮,旋即又站的笔直。 来自二十一世纪的鳞甲救了他一命,虽然真个肩膀好像被大锤砸过一样疼的钻心,却无大碍! 直到敌人的鲜血喷溅在小兵的脸上,那种温温热热黏黏糊糊的感觉让他清醒过来:原来敌人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可怕,原来杀敌立功是这么的轻而易举! 稚嫩的嗓音终于发出了一声响亮的呐喊:“杀!” 突刺、再突刺、周而复始的重复着这个简单而又致命的动作! \t 正文 正文_第五十三章 小兵小兵 \t\t空气中弥漫着血腥的味道,那些从人体中流淌出来的红色液体很快就渗进干涸的大地,留下一片又一片暗红色,仿佛大地的天然点缀。受伤的战马悲鸣着,几次想要站立起来,却又重新栽倒在血泊之中。 战斗基本已经结束,损失惨重的清兵正满山遍野的逃散,零星的厮杀过后,因为还要等待后面的辎重队伍,不敢拉开太长的距离,所以李乙丑没有对溃败的清兵穷追不舍,有些保守的及时结束战斗。 战兵就地休整,辅兵正在做一些战后的事宜。 在这个时代,无论是杀人还是被杀,都是最司空见惯的事情。在死尸相叠的战场上割下一个又一个脑袋装进大筐当中,对于大多数辅兵而言就好像是在收获田地里成熟的庄稼一样自然,不仅没有产生丝毫的心理障碍,反而充满了收获之后的欣喜。若是能够在扭曲的尸体当中找到一两个还在呻吟的敌人,马上就会爆发出阵阵欢呼,然后掏出小刀子笑嘻嘻的把还没有死透的敌人的脑袋斩下来,就好像是在收割成熟的麦稻,对于喷溅到脸上身上的鲜血毫不在意。 最初的战损数字已经统计上来,此战当中,淮扬民练战死六十一人,伤两百二十余,其中大部分是轻伤,稍做休整即可重新投入战斗。 在很多士兵的心目当中,清军几乎就是无敌的存在。历次入关大掠,都打的各地官军闻风丧胆退避三舍,很多人都把清军当成是青面獠牙凶顽残忍的恶魔,今日一战,对于清军的畏惧心理顿时颠倒过来: “以前没有打过的时候,还以为辫子兵个顶个都是刀枪不入三头六臂的凶神恶煞呢。原来也不过如此……” “刀枪不入?吹的没边儿了。以前一听到辫子兵,我也挺害怕的。今天实实在在的打过之后才知道,还不如咱们呢。” “狗屁的刀枪不入,就算是真的刀枪不入了,还能抗得住咱们的火炮?” “都是娘生爹养的血肉之躯,辫子兵又不比咱们多两条胳膊,哪有那么*乎?” “说来还真是奇怪呢,既然辫子兵也不是如何的厉害,为什么总是能把朝廷的官军打的溃不成军呢?” “官军上面有多少吃空饷喝兵血的老爷?连饭都吃不饱了,哪还有力气打仗?官军能有件用了多年的布甲,就已经算是很不错的了。咱家穿的是啥?辅兵都是锁子甲呢,和咱家一比,官军简直就是叫花子!” “别的我不知道,反正我就知道整个仪征军只会六门炮,还有两门早就裂了。咱家有多少?咱们的火炮一字排开,吓也能把敌人吓个半死了。” “老哥说的是,官军用的是小捎弓,有些弓梁都已经僵了,连烧火棍都不如。怎能和咱家的钢弩相比?一个齐装满员的中等县才有五十张弓,还有大半是不能用的,咱家的钢弩上千,一轮箭雨泼出去,啧啧……万箭齐发呀!” 击退了辫子兵,让所有的战兵都显得异常兴奋,正在兴致勃勃的谈论着刚才的战斗之时,才发现李乙丑正站在后面笑眯眯的听着。 民兵士卒赶紧起身,行了一个整齐的平胸军礼。 还礼之后,李乙丑示意众人坐下休息,笑呵呵的说道:“此次出征,首战告捷,实在是个不错的彩头,诸位多立战功,功劳簿子上道道儿多了,赏赐才会更多。” 和传统计算军功的方式一样,淮扬民练也是按照斩首数量来进行计算。名下的首级越多,军功越高。唯一的不同之处就在于,李乙丑把计算方式简化了,斩首三级为最基本的档次,普通的战兵就可以获得一次晋升的机会。 看到面前这个小兵看起来很青年,约莫十六七岁的样子,嘴巴上刚刚冒出一抹柔软的容貌,神态之间颇为青涩。只是左脸上有了一道不小的伤口,皮肉外翻着,显得有些狰狞丑陋。 李乙丑笑道:“咱俩脸上都带伤,都是和鞑子作战之时留下的纪念,也算是有缘了。你叫什么名字?” 能够被李乙丑问起名字,仿佛是某种荣耀一般,小兵登时就把胸脯子挺的半天高,用非常响亮的声音回答道:“报指挥使大人,三营丁字队丑字旗战兵杨晋祝。” 扬州民练的最高建制是营级,营下为队队下为旗。每个队都按照天干命名,下面的小旗以地支命名。每营的标准人数是千二,现在才组建了五个营。不过都没有满员,人数比较多的营才**百人而已,所以只能算是搭起一个架子。这一次勤王作战,虽倾巢而出,号称八千控弦,其实真正的战兵只有四千不到。其中还包括七百弩兵和四百司炮兵。扣除少量的斥候和近卫之后,传统意义上的近战士卒只有两千多。 “此战可有军功?” “报指挥使大人,斩首三级。” “好,好兵!”如此年轻的小兵,就能斩敌三名,着实让李乙丑感觉到了一点吃惊,大声的夸赞着:“回去之后,你的队官会做出安排,升个小旗长什么的不在话下。” “谢指挥使大人栽培。” 小兵行礼之际,动作有些生涩僵硬,一看就知道身上有伤:“伤到了?重不重?” “报指挥使大人,被鞑子的刀咬了肩膀头子,一点都不重。” “卸甲,我看看你伤成了什么样子。” 小兵依言解下纽襻,有些费力的卸下肩胛:右肩早已肿胀起来,胀起的中间部位有一条紫黑色的淤痕,就算没有伤筋动骨,也够他受的了。 鳞甲的防御力很高,但绝对不是刀枪不入。最大的作用就是分散劈砍类伤害的面积,把线型的伤害转化为面状伤害,降低伤害程度。幸亏穿了鳞甲,要不然的话,如此凌厉的大力劈砍之下,这个小兵的胳膊早就没了。在战场上被砍下一条胳膊,就算侥幸没有当场丧命,也几乎不存在生还的可能,有极大的可能死于失血过多或者是后期的发炎化脓。 相对而言,大半个肩膀都已经肿胀瘀黑,几乎已经算不了什么了。 “尽快医治,修养些日子,依旧是条生龙活虎的好汉子。” 虽然首战告捷,但这只是一个开始,大量的清兵还在东昌周围,更大的战斗还没有开始。 小兵咬着牙,活动了一下手臂,虽然疼的钻心,还是做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毫不在意的大声喊道:“一丁点小小的皮外伤,根本就算不了什么,最多只当是被蚊子咬了一口,我还能打,还能再斩几个鞑子兵!” “好兵,真是好兵……” 就在此时,传令兵来报:东昌城的百姓来劳军了! 血战数日城破在即,若是鞑子攻进来,必然是一番血洗,城中百姓将遭灭顶之灾。在四周的官军畏敌如虎之际,淮扬民练能够赶过来解围,自然会被东昌百姓视为活命的菩萨。牵着猪羊担着酒食前来劳军也是题中应有之义。 “东昌百姓能免血火刀兵之灾,全赖军爷厮杀得力,小小仪程,略表寸心……”一个须发皓白的老者把刚刚从泥土中挖掘出来的陶罐子高举过顶。 “军爷辛苦了,俺家也没啥像样的东西,只能出几升白米。” 一个拄着拐杖的老妇人把半篮子热气腾腾的鸡蛋交给淮扬民练的小旗长,颤颤巍巍的念叨着:“都说鞑子兵凶残,是吃人的祖宗,官军见了都怕的要死要活,只能丢下百姓逃命。今日才知道了,不是鞑子兵厉害,是官军软蛋。乌泱乌泱的辫子兵不也被打退了么?要说能打,你们淮阳兵才是最能打的,这三十个鸡蛋送给你们吃……” 百姓自发的劳军,送过来的那点礼物根本就不够淮扬民练这几千人塞牙缝,却是一番心意。 尤其是百姓看待淮扬民兵的那种眼神和没完没了的夸赞之语,让每一个淮扬民兵都深感骄傲,仿佛这支根本就不满员的队伍就是天下第一强兵。 劳军对于物资的补充作用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真正的意义在于提高士卒的荣誉感,进一步增强他们的自信心。 虽然仅仅只是首战,但每一个淮扬民兵都无比坚定的相信:只要再打几场,就可以轻轻松松的把鞑子赶走,就可以立功受赏…… 和百姓自发的劳军行为相比,东昌官面上的助饷实际作用更大,闹出的动静也更大。 以东昌郡王为首,带领着几十个大大小小的本地官员,还有些有头有脸的乡绅富户,敲锣打鼓鞭炮齐名,好像过年的社火一般热闹。 淮扬民练是客军,前来给东昌解围,不论仗打的怎么样,地方上绝对得表示一下,这也是当时不成文的惯例。尤其是李乙丑一来就首战告捷解了东昌的围城之困,让清军后退三十多里,不仅解了城中二十余万百姓的燃眉之急,更为调集更多援兵争取到了宝贵的时间。 一番半真半假的客套之后,李乙丑收下了东昌郡王的礼单。 “自东平一战之后,本王每曾思及李指挥的无双血勇,今日一见更胜往昔呀。” 当年东平大战之时,李乙丑还是个贩运私盐的小商贩,被逼的没了活路才冒险深入清军营中,其中包含着很多阴差阳错的缘故。当初的东昌郡王也不过是清军的俘虏而已。被他这么一说,好像当年的东平大战真的十分惨烈,就好像东昌郡王曾经和李乙丑并肩作战最终取得辉煌大胜一般。 李乙丑非常明白花花轿子人抬人的道理,马上就笑呵呵的与东昌郡王一起,共同缅怀了当年“共同击败”清军的历史。 在一片“李指挥勇猛无双”“王爷料敌入神”的称颂声中,没完没了的客套终于结束,开始说起正经的事情。 “李指挥与本王也算故交了,我也不怕在你面前落了面子。实不相瞒,东昌守军已无再战之力,至多能提供一些辅兵。” 东昌被围数日,要不是东昌郡王下了血本一意孤行的要困守孤城,早就一哄而散了。一番惨烈的攻守大战之后,能够等到李乙丑的援兵到来,本身就已经是一个奇迹,再想协助李乙丑作战,已没有这个可能。 \t 正文 正文_第五十四章 倾巢之战(上) \t\t甲破刀残被鞑子的凶悍战斗力吓破胆的守军,实在不敢出城和清军野战。 仪仗城池死守,都打成了那个样子,一度沦落到崩溃的边缘。要是出城野战的话,不等正式接战,守军自己就先崩溃了 虽然众人都知道淮扬民练的兵力有限,但还是比较乐观,就连王府詹事路躬行都很轻松的说道:“虽说鞑子兵势大,终究是孤军远征,必然不能持久。我估摸着,只要李指挥能挡住敌军,争取些时日,朝廷的援兵必然到达。到时候咱们里应外合,外有官军团团围住,内有你淮扬军一力死战,八旗兵必然尽数命丧东昌城下。” 对此,东昌郡王也保持了非常乐观的态度:“给各地的求援信使早就派出去了,我估摸着济南府、东平府、和广安一带的朝廷军马已经有所动作,快则三日,慢则五日,数万援兵即可到来。到时候尽歼八旗兽兵,户得东昌平安,李指挥居功甚伟!” 就连李乙丑本人,也认为东昌之战的意义在于争取时间。虽然大明官军的战斗力实在不值一提,但却胜在人数众多,又是内线作战。只要把清军拖在这里,只要争取足够的时间,附近的援兵必然纷纷而至。到那个时候,局面就非常乐观了。 所以,李乙丑关心粮饷的问题,更甚于关心战事本身。 故意做出一副不大好意思的扭捏神态,稍一犹豫,还是主动提出了这个问题:“想必王爷也是知道的,我淮扬军实是民练,每一个士卒的口粮,每一匹战马的草料,都是掏我一个人的腰包。按说为国分忧本不该说起这些,王爷您也知道我的那点家底是怎么来的,奈何为了兴办民练我早已散尽家财,还弄了几十万两的亏空,也是实在坚持不下去了。此一战过后,兄弟们的赏钱要出,重整队伍的银子要拿……” 客军作战,开拔之前就得先有银子垫底,这是几百年的老规矩了。淮扬民练能够这么及时的赶来解围,血战一场已经对的起朝廷对的起东昌百姓了,再要他们为东昌而战,光凭礼单上襄助的那点军饷是万万不够的。 别说是东昌了,就是在历次的京城保卫战当中,各地的客军疯狂抢掠地方也是司空见惯的事情。要不是有这么点油水,兄弟们会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千里迢迢的赶过来卖命?大明朝的军队好像还没有这么高的觉悟吧? 淮扬民练要粮要饷,并没有出乎东昌郡王的意料,因为这根本就是当时的常态,所以早有准备:“本王明白李指挥的难处,正在和城中富户商议,马上就会拿出一个酬军的章程来,万不会让兄弟们白白的把热血泼洒在我东昌城下。明日早些时候,还会有一批粮饷送过来,李指挥只需率军安心等候即可。” 这句话里明面上意思是东昌的乡绅富户和郡王府还要“意思”一下,明日还会送过来一批粮饷。真正的弦外之音是不让李乙丑进城,免得生出不必要的事端。 历朝历代,只有当年岳爷爷的岳家军能够做到“冻死不拆屋饿死不掳掠”。除此之外,“于民秋毫无犯”纯粹就是一句漫无边际的空话。 反正是客军,又刚刚打了一场胜仗,就算是军纪再怎么严格,进城之后也会去骚扰抢掠。普通的贫寒百姓或许会好一点,那些有钱的士绅大户可就遭殃了。偏偏还要指望他们退敌,不好把事情弄的太大,所以就只能哑巴吃黄连自认倒霉了。 所以东昌郡王才会“有意无意”的要求李乙丑驻兵城下,绝对不希望他带兵进城休整。至于明日才会送过来的那批银钱粮秣,与其说是助饷,还不如说是为了买个平安掏出来的“保护费”。 李乙丑很清楚的知道东昌众人的这点小心思,笑呵呵的说道:“王爷所言正盒我意,乙丑从未想过率军进城。驻军于城外,刚好与王爷的守军的势成犄角,相互策应互相支援。若是全都进了城,岂不又成了困守孤城的被动局面?” “李指挥深谙兵家之理,此战必胜。”要是李乙丑坚持要进城的话,随随便便拿出些“荒野驻扎多有不便”“伤兵甚多,急需医治”的理由,东昌郡王还真的不好阻止他。好在李乙丑并没有坚持要进城,顿时就让东昌郡王放心了很多。 “此战虽打退了八旗兵,终究为伤其根本,敌军必然会卷土重来。我希望王爷能尽可能多的调集民夫丁壮……” “此事已在着手准备了。” 傍晚之时,太阳虽已落下,余威却丝毫不减,反而热的更加难耐。好不容易煎熬到了夜色降临,终于起了一丝风。高空中细如羊毛一般的云彩渐渐的从东北方向上聚集起来。 “让孩子们准备雨具吧,一两日之内,必然有一场豪雨。”在大草原上生活了大半辈子,苏而剌大贝勒早已经把看云识天气的本事练就的炉火纯青:“热了这么久,都快要把我这一身肥肉都煎熬尽了,下场大雨才会凉快一些。” 苏而剌大贝勒完全受不了关内炎热的天气,站立在营帐口处,敞开袍子的前襟,任凭晚风吹打着胸口的狼头刺青,惬意的享受着一天当中难得的片刻清凉。 “要变天了,老人家的身体怕是受不了骤冷骤热的天气。”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从营帐中走出来,关切的替苏而剌大贝勒把衣襟拉上了。 看着身边年轻的外孙,苏而剌大贝勒的眼神中满满盈盈的全都是慈爱之色:“咱们颜扎部的小狼们已经长大,也该经受一下风吹雨打了。” “此次入关,全凭外祖父运筹帷幄,才能势如破竹,外祖父居功至伟。”少年的脸上满是谦恭神态。 苏而剌大贝勒哈哈大笑着,身上的肥肉如同微风拂过湖面,起了一阵阵的涟漪:“我都已是入土大半截的老头子,说不准哪天就会蒙腾格里长生天的召唤离开人世,还在乎什么功劳不功劳的?若不是为了咱家的小叶布舒,我都不想进关受这份罪呢,还是有些热啊。” 大贝勒再一次敞开衣襟。 “外祖父为我吃苦,孩儿心中有数。这一次定要俘获更多的人口牲畜,让咱们大清国看看我的本事。”说到这里,叶布舒脸上那点谦恭的神色早已经荡然无存,取而代之是一种兴奋和期待,还有一丝非常明显的志得意满。 “我的孩子,大清国知道不知道你的本事,其实一点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一定要你那个皇阿玛知道你很有本事。”苏而剌大贝勒遥望东北方向的天空,似乎是在看着高空中的积雨云,又好像是在千里之外的盛京:“此次破关入明,无论是对你,还是对颜扎部,都至关重要。” 早在两年之前,皇太极就曾经做出过暗示:要给建国不久的大清立一个太子! 储君只位,就好像是悬在狼群头顶的一坨肥肉,让皇太极的每一个子女都眼红心切,同时也深知这个太子的位置不是那么好得到的。 争夺最高统治权从来就是惨烈无比,为了坐上那把龙椅,父子可以反目兄弟可以相残,不管争斗的多么激烈都在情理之中。最终的胜利者全盘通吃,失败者肯定会下场凄惨,皇太极本人就已经证明过一次了。 此时的皇太极,子女不在少数,但真正具有争夺皇储地位的却少之有少。 实力最雄厚也最有资格成为太子的首要人选,当然是皇太极的长子豪格。但是豪格本人性情乖张暴戾,人缘很差,他那个肃亲王的身份反复了好几次,看起来很不稳定。尤其是两白旗和豪格的关系简直势同水火。为了统合八旗内部,精明的皇太极不大可能把豪格推到储君的位置上。 皇太极本人不看好豪格,其实已经表现的非常明显了,为了防止豪格尾大不掉,还一度在明里暗里削减他的实力。 至于次子和三子,幼年之时就已经夭折了,所以身为四子的叶布舒实际上就是皇太极的次子。 虽然皇太极子嗣众多,但明眼人都能看得出来,他最中意的就是九子福临和十字博穆搏果尔。 福临的生母是来自科尔沁的庄妃,可以进一步巩固和强大的科尔沁蒙古的关系。搏穆博果尔的母亲是皇太极最宠爱的妃子,虽然早丧,处于爱屋及乌的缘故,博果尔也有机会。 从各种情形来看,次子叶布舒远远比不上福临和搏穆博果尔的机会更大,但是叶布舒有一个天然的优势,那就是年龄! 从今年开春开始,皇太极的身体一日不如一日,启耕大典甚至因病没有参加,而是让多尔衮代行。从种种迹象上来看,这位皇阿玛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皇太极一旦归天,七岁的福临和四岁的搏穆博果尔实在太幼小,就算是成了太子继承了皇位,也很有可能出现君弱臣强的局面,到时候的大清国很有可能陷入内乱。 精明的皇太极不会预料不到这一点。 虽然叶布舒没有强大的母族,自身没有多少值得称道的功绩,但他的年龄最合适,足以抵消 福临和搏穆博果尔的优势。 皇阿玛对自己的关照,连叶布舒自己都清清楚楚的感觉到了。 \t 正文 正文_第五十五章 倾巢之战(下) \t\t这一次入关,正是皇太极力排众议,让他担纲当面指挥的角色,负责东路的主力军。皇太极的心意已经表现的非常直白了:给他一个建立功勋和威望的机会,为将来做好铺垫。 上一次入关,是豪格为总指挥,阿巴泰为方面指挥,抢掠了大量的财物和人口。叶布舒只要按照豪格的路数再来大明朝抢掠一遍,就可以极大的提升威望,积累起争夺储君之位的资本。 可惜的是,叶布舒没有经历过战阵,更没有直属的旗兵,甚至没有真正愿意上的嫡系。 但是皇太极给了他极大的支持:两个牛录的白甲战兵和一套仪仗。 白甲战兵是皇太极的亲兵卫队,战斗力卓然。当然这六七百个白甲战兵再怎么悍勇,也不可能真正决定战局,这只是一个象征意义,代表着皇太极对他的支持和鼓励。 至于那套仪仗,意义就更加重大了。有了这个东西,叶布舒虽然只是个方面指挥,实际上却是这次入关大掠的主力。 因为手中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嫡系,叶布舒只能回姥姥家借兵。 蒙古各部常备兵力差不多有两万的样子,其中的三分之一已经并入八旗,蒙古旗的兵力在一万五上下,分散到各部之后,可以调用的兵力其实很少。 作为叶布舒的外祖父,颜扎部的苏而剌大贝勒非常清楚这一战的意义,为了支持外孙,已经拼出了血本,凑出了四千战兵。 四千战兵,对于规模并不算太大的颜扎部而言,已经算是举族为兵了,几乎把十四岁以上的男丁抽调一空。 只要外孙叶布舒能够打胜这一战,就有很大的可能成为清国太子,到时候颜扎部就可以一举压制强大的科尔沁部,为来实现这个目标,付出再大的代价也完全值得。 倾巢而出的颜扎部,加上汉军旗和一些新近依附的汉军,叶布舒的直属军队达到了九千。过了京南之后,八股分兵中的两股又靠拢过来,死死的压在广安一线之东。从目前的局势来看,叶布舒能够调动的军队达到了三万之巨。 三万雄兵,是这次入关大掠总兵力的四成,当之无愧的绝对主力了! 虽然从破关到现在都进展的非常顺利,但对于老谋深算的苏而剌大贝勒和心思热切的叶布舒而言,这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取得更大的胜利。 “鳌拜打到哪里了?” “上一次传回来的军情说,鳌拜已经过了白水,从时间上推算,他现在应该已经到了猪龙河一带。鳌拜此人素来勇猛,或许能到滹沱河也说不定。” 这个消息让叶布舒分外高兴,整个人都变得浮躁起来:“皇阿玛一直夸赞鳌拜是军中猛虎,原来也不过如此,还没有咱们进展的更快。” “打仗不是比*谁跑的更远更快,鳌拜这个人打仗还是很有一手的,而且咱们这一次突进的太快了,未必全都是好事。孤军深入敌境纵深,宜速战。”用比较委婉的方式指点了一下叶布舒,苏而剌大贝勒继续说道:“大名府一带的明军必须尽快击破,或者逼迫他们再往南退,否则咱们这边还不能说是有效突破。” 从入关以来,虽然叶布舒是名义上的方面军指挥,其实真正的部署、指挥、甚至是连营寨地址的选择等等,事无巨细,全都是苏而剌大贝勒亲力亲为。年轻的叶布舒只需要领取军功收获声望而已。 对于外祖父的建议,叶布舒象以前那样毫无保留的全盘接受:“这一仗应该怎么打?” 回到营帐之内,苏而剌大贝勒用胖乎乎的手指在行军地图上划出一个弧形,然后在大名府位置上重重一点:“这一块是明军的主力所在,又有坚固城池,攻坚必然折损甚多。由我带领少量人马做出攻击姿态,若能吓住明军最好,就算是吓不住,也能让他们不敢出城野战。你只需带着主力取道东南,以阳谷一带为突破口,尽可能的骚扰弄出更大的声势。同时德州方向的疑兵虚张声势,摆出一副夹击济南府的架势,山东各地明军必然朝着济南方向靠拢,到时候你就杀向青州……” 这个作战方案非常老练,而且异常凶狠,叶布舒虽然不怎么懂得兵家战事,也能看出其中的狠辣之处。最关键之处就在于缠住广安一带明军主力,苏而剌大贝勒去做这个最棘手的事情,把立功的机会全都给了叶布舒。 “外祖父用心良苦……” 苏而剌大贝勒正要开口说点什么,传令兵已经飞跑到了门口,大声的吆喝着:“紧急军情。” 这个时候的满清还没有那么多繁琐的尊卑礼节,又是身在军中,叶布舒喊了一声,那个传令兵就跑进来递上一份刚刚送过来的军报。 看罢了这份军报,叶布舒脸色大变,一脚就把传令兵踹翻在地,气急败坏的大吼着:“乎图拉尔这个酒囊饭袋,坏我的大事。传我的命令,斩乎图拉尔!” 苏而剌大贝勒伸手扶起那个传令兵,示意他先下去,然后才面带微笑的对叶布舒说道:“为将帅者,要有大胸襟大气魄,就算是乾坤倒转江河逆流,也要做到喜怒不形于色,你刚才表现太急切了。” “乎图拉尔这个蠢货,居然打了败仗,死伤惨重。”劈手就把军报拍在桌子上。 苏而剌大贝勒拿起军报仔仔细细的看了看,也忍不住的皱起眉头:“东昌?连乎图拉尔这个的猛将都没有攻下来?还被打败了?” 东昌的战斗虽然激烈,但是对于这次明清之间的战争而言,根本就算不上是主战场,也不在清军的主攻路线上。要不是为了给主力的大迂回战略扫清四周的障碍,清军甚至不会攻打东昌。 但就是在这个并不算重要的战场上,清军被击败了,而且损失惨重。 清军长于野战而短于攻坚,在攻城的时候有所伤亡,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是在野战中被击败,这就是有点不能接受了。 自从入关以来,经历过的战斗,大大小小几十次之多,还从来没有在野战中失利过。遭受如此重大的损失,就好像一记响亮的耳光抽在叶布舒的脸上。 战无不胜的金身在东昌一战中被击破了,这是叶布舒绝对无法接受的。 经历了短暂的恼怒之后,叶布舒已经渐渐冷静下来,深深的呼吸了几下,再一次恢复到”气定神闲“的正常状态:“我再调集人马去支援乎图拉尔……” “不,那是在浪费时间,”老练的苏而剌大贝勒一针见血的指出了问题的关键:“从军报上看,乎图拉尔本来能够攻破东昌,却被明军的援兵给击败了。就算乎图拉尔在攻城中损耗了实力,能够一举将他击败的,必然是明军当中的精锐。反复增兵只会打成添油战,损耗会很大时间也会浪费不少。眼下的当务之急就是修改咱们的总体作战方案……” 用戴着好几个宝石戒指的肥胖手掌指着行军地图,把刚才划出的那个代表了迂回方向的弧线划的稍微小了一些:“我继续带兵去广安一带缠住明军主力,你带着咱们的主力去东昌,以东昌为突破口直接威胁济南府。此战最要紧的就是攻势猛烈,一定在最短的时间内攻克东昌,击溃东昌方向上的明国援兵,切不可拖延时间,更不能打成持久战。” 在作战的细节上,叶布舒从来就对外祖父言听计从:“好,我这便去安排。只是……带多少人马合适?” “此战务求至刚至烈,务求一战而胜,你能带多少人马就带多少吧。对了,清水河沿岸还有九百骑兵,都是颜扎部最精锐的勇士,你也一并带上吧。” “何时出发?” “现在。” 当天夜晚,清军营中号角连连,一拨又一拨人马连夜拔营,朝着正东方向出发了。 临行之际,苏而剌大贝勒忍不住的又一次叮嘱自己的外孙:“打东昌一定要快,尽可能的……” “集中兵力,一击而竞全功。”叶布舒笑嘻嘻的说道:“外祖父不必说了,我早就记下。” “我确实是这么想的。若是一击能胜,则快速展开,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火速向东,才能收到震慑明军的奇效。若是一击不胜,则宜速退,马上退回到这里,于我合兵一处。到时候咱们就……” 身穿全套甲胄端坐在马上的叶布舒忍不住的哈哈大笑:“此战我有万余精兵,便是攻打济南府也足够了。小小的东昌能挡住我的马足?就算一击不胜,五七日之内即可调集三万人马。到时候就算是用人去填,也能把东昌城给拆了,用不着这么小心谨慎的吧?” 叶布舒带领的人马多是百战精兵,还有数量不少的骑兵,数日的路程之内,还有两股人马,怎么想都可以轻而易举的把东昌城拿下了,似乎真的不必太过担心。 苏而剌大贝勒似乎还想嘱咐点什么,叶布舒已经抽出了战刀高声大叫起来:“传我的令,全军突进,直取东昌!” 是夜,清军东路方面军倾巢而动,浩浩荡荡杀奔东昌城! \t 正文 正文_第五十六章 大敌当前 \t\t攻打东昌的清军已经退到了几十里之外,不过并没有离去,依旧在一个很近的距离上威胁着。 清军在全盛之时都没有攻克东昌,眼下只剩下一些残兵败将,那就更加的不足虑了。听说王爷已经派人四下求援,济南府和东平府那边的援兵正在赶过来的路上,所以众人对于眼前的局势越来越乐观,对于淮扬民练的补给也不怎么上心了。 淮扬民练刚刚来救援的时候,东昌的富户乡绅就已经表示过一次了,又是银钱又是粮秣的送过去不少。淮扬的民兵们也依照约定没有进城,让百姓们更加放心。 只不过那位李乙丑李大人实在不怎么好伺候,似乎一直在埋怨东昌给的补给太少,居然郑重其事的开出一个物品清单,桐油、皮革、布帛等物,甚至包括被服、帐篷甚至是菜油、肉干,反正只要是能想起来的东西,就没有李指挥使不要的。 因为清兵已经退了下去,短时间内似乎已经没有再次强攻东昌的能力,于是城中的富户乡绅越来越觉得这位李指挥使是个贪得无厌之徒,所以一直都极力的敷衍着。 很多东西都说要给,只是暂时还没有凑齐,过一阵子等凑齐了再给李指挥送过去。至于这“一阵子”到底是多久,那就只有天知道了。 反正就是拖着不给,准备一直拖到各地的援兵到来,到时候再说呗。 清军只用了一个多时辰就占领了冠县县城,当这个消息传过来之后,众人才的陡然明白过来:清军大举增兵了,正以雷霆万钧之势朝着东昌掩杀过来。 到了这个时候,那些富户们才想起李乙丑李指挥的好处。 和凶残的清兵比起来,贪得无厌的李大人一下子就变得亲切起来。 大军压境的压力,让物资的筹集也变得异常顺利,只用了一个晚上的时间,那个清单上的物品就筹集的妥帖齐备,装满了一辆又一辆大车,在清晨送到了淮扬民练的军营当中。 运送物资的车队来到军营,才发现淮扬民练的营中调动频繁,传令兵往来飞奔,一派大战降至的紧张气氛。 原来李乙丑李指挥也不光是白拿大家的钱粮,一直都在备战。 “李指挥,所需军资已……”早就答应的物资现在才送过来,而且是在大军压境的情况之下,让东昌郡王感觉自己就是个斤斤计较的市侩之徒,所以说话的时候也不那么硬气了。 “先不说什么军资了,赶紧征调丁壮民夫……” 前几天已经争派了七百多民夫,大战在即,肯定是不够的。 东昌郡王知道眼下的当务之急是什么:“还需要多少民夫?” “越多越好。”李乙丑在低头计算着什么,头也不抬的说道:“我还需要大量的木材、火油……还有你们库存的火药,全都拿出来吧。” “我听说……听冠县那边过来的人说,清军大举来犯,到底有多少……” “很难说具体的数字,初步的估算应该不少于两万人马!” 两万?两万! 这个数字让东昌郡王的手脚冰凉。 虽说冠县的守备力量不怎么样,但是清军可以在只用一个多时辰就攻克城池,足以说明兵力雄厚。但他怎么也没有想到会是两万人马。 就算其中一部分是辅兵和随军的夫子,至少也有一万战兵吧! 一万战兵啊,崇祯九年惊天动地的通州大战,明军集结了七万官军,依旧被两万多的辫子兵打的哭爹喊娘溃不成军。 小小的东昌城,能挡住一万清军战兵吗? 一想到数以万计的辫子兵正朝着这边掩杀,东昌郡王身边的每一个官员、乡绅就有种毛骨悚然的惊惧。 “李指挥,能……能打得过么?” 带到东昌的淮扬军只有四个营,而且全都不满员,战兵只有三千多。算上辅兵,充其量也就是五千来人。如果算上随军民夫的话,数量当然很大。但是民夫不具备战斗能力,就算是强行送上战场也就是送死,所以完全不在考虑的范围之内。 淮扬民练再怎么悍勇,终究不是三头六臂的天兵天将,李乙丑很清楚自己的军事素养,不敢和古往今来那么多以少胜多的绝世名将相提并论,所以也不敢打以五千胜两万的主意。所以他没有直接回答这个问题,而是反问道:“王爷一直都说援兵即将到达,都已经过了好几天,怎么还看不到援兵的影子?” “援兵真的快到了,昨天晚上的消息,济南府的援兵已经过了荏平,再有两天,最多三天就可以到来。兖州府那边的援兵要稍微慢一点,估计现在已经到了东阿……” 援兵指日可待,终于让李乙丑放心不少。 稍一思量就打定了主意:“清军势大,怕是很难一战而胜,只有尽可能的拖延时机等待后援。我可以先替王爷顶几天……” 清军虽然已经破了冠县,从距离上看已经可以算是和淮扬民练脸对脸了。但他们的规模太大,不可能走的太快,明天晚些时候能够到达这里已经算是很不错了。而且清兵一样需要休整、集结,真正开战恐怕要等到两天之后了。 淮扬民练的人数虽然不占优,装备却相当不错,且又携新胜之威,就算不能击败清军,若是充分的准备一下,抵挡三五日应该还是可以的。 到时候各路援兵齐至,不难打个漂亮的防守反击。 “能不能退敌制胜,关键就看我淮扬健儿能守多长时间了。” “我理会得。” “我需要更多的民夫,需要更多的木、铁资材。” 到了这种地步,已不再吝惜钱财。已有过两次经验的东昌郡王深知清军的可怕,毫不犹豫的答应了李乙丑的全部要求,不管他索要什么,都尽其所能的尽量筹集。 数万清军大举来犯的消息早已哄传东昌,城中百姓无不惊惧,唯恐城破之后遭受兵灾,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纷纷出城听候差遣。 几千民夫在城西各险要处挖掘拒兵壕,竖起一排又一排的木栅。 火药早已搬运过来,民夫们正卖力的拉动着风箱,把各色铁器融化,铸成火炮用的弹丸。 火炮用弹丸的铸造非常简单,只需要在平整的地面上铺开几十块瓦片,瓦片的阳面朝上,浇上冷水,然后把融化的铁水倾倒在潮湿的瓦片上,铁水就会顺着瓦片的弧度自然滚落,迅速凝结成大大小小的弹丸。 当天夜晚,双方的斥候就开始相互截杀,这说明敌军已经非常近了。 因为首战告捷的缘故,监军大人文秀之信心爆棚,极力主张野战,务求将八旗兵尽数歼灭于东昌城下,成就他那个“封狼居胥”的英雄梦想。 以文人的身份,率领士卒击败来犯之强敌,就算比不上当年的卫青霍去病,也是当代首屈一指的风云人物了。 一想到要和清军主力正面对决,文秀之就热血沸腾,把“决战”“全歼”等等这些口号喊的震天响,完全就是一副“为国杀敌九死不悔”的决绝作风。至于敌我之间的兵力相差有多么悬殊,应该采用什么样的战术等等这些最直接的问题,他甚至都没有认真的想过。 在文秀之那个装满了圣贤文章的脑袋里,这一战就是圣人所说的“以有道伐无道”,军民齐心将士用命,击败强敌完全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连夜翻看兵书典籍,整理出了好几套作战方案,无非就是那些早已老掉牙的条路:声东击西、调虎离山、暗度陈仓等等,文秀之甚至很严肃的向李乙丑建议,可以模仿汉丞相诸葛孔明的故智,把主力绕到东昌侧翼,唱一出满堂喝彩的空城计,好好的戏耍一下清军。 和这个满腔热血满脑子都是圣人教诲的监军大人比起来,李乙丑则要务实的多。敌我之间已经完全进入了对方的视野。在这种情况之下,什么样的阴谋诡计都是小孩子过家家般的异想天开,就算是兵圣再世卧龙重生也很难耍出什么奇谋妙计。至于文秀之说的那些乱七八糟的计策,根本就是不懂兵事的书生之言,要是听了他的建议,就等于是在拿淮扬民练的数千士卒在开玩笑,所以根本就没拿文秀之搜肠刮肚琢磨出的这些所谓“计策”当一回事。 第二日辰时前后,敌军的前锋就抵达在东昌正西一个叫做贾家集的村庄。未时过后,清军主力集结完毕,正一路向东朝着东昌掩杀过来。 清军的速度比想象当中更快,至少比李乙丑的预期提前了至少半天的时间。 因为双方相距只有三十多里,清军的斥候侦骑频繁出现,彼此之间都已经把对方的底细摸的很清楚了。 清军拥有不少于一万战兵,骑兵为先导步军为主力,而且排列的非常紧凑,虽然李乙丑派出好几股人马去骚扰,却没有什么效果。 在绝对的实力面前,引诱、骚扰之类的小动作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清军主帅的意图十分明显:以最快的速度直扑东昌,以雷霆万钧之势把东昌城击破。 明晰的作战意图,简单到了极限的战术安排,让淮扬民练根本就找不到占便宜的机会。 好在李乙丑没有文秀之那么多乱七八糟的想法,只是***的布置阵地,反而显得沉稳老练有条不紊。 淮扬民练高昂的士气和李乙丑本人从容镇定的气势,总算让东昌残余守军多少有了一丝底气。 \t 正文 正文_第五十七章 有进无退 \t\t次日拂晓。 启明星高悬,天光还没有大亮,天地之间一片青蒙蒙的颜色。 丝丝缕缕的雾气缠绕在树梢之间,草尖的嫩芽刚刚凝结出晶莹的露珠儿。虽然是一年当中最热的时节,这个时候却分外清凉,甚至还带着一点点冷冽之意。 因为早就预料到今日,所以早早就准备好了战饭,辰时初刻,夫子门就担着担子把干粮、汤水送了过来。 就在士兵们刚刚开始吃饭的时候,前边的望哨处突然响起凄厉的铜笛警报声。 几乎所有的士兵都站立起来,在朦朦胧胧的天光中极目远眺。 身后的东方已经现出了一抹淡淡的亮色,前边依旧影影绰绰看不清楚。只是朦朦胧胧的看到一大片黑乎乎的暗影在慢慢涌动,仿佛站立在城头观看远方涨起的海潮。 随着“潮水”的缓慢涌动,连脚下的大地走是微微震颤。虽然东昌守军已经有过和清军交战的经历。但是居高临下的守城和面对面的野战根本就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亲眼见到清军的前锋部队就已经有了如此的威势,脸色都已经变了。能够在数量占据绝对优势的敌军面前保持最基本的队型,没有未战先逃,已经算是很不错的军纪和士气了。若不是有淮扬民练在侧后方向上押阵,恐怕早就是调头逃回城中。 两个卫所的士兵和东昌残存的守军勉强摆出一个迎敌的姿态,不约而同的派传令兵过来报讯:“敌军势大,宜凭城坚守,望李指挥仔细斟酌。” 若是依托坚固的城池和高耸的城墙,在悬出花红赏钱的情况下,守军或许还有一战之力。象现在这样和清兵正面对敌,他们实在没有这份胆量。 虽说淮扬民练的战斗力比东昌守军要高出大截,终究算是客军,所以只是安排在右翼上。眼看着中军位置上的守军已经出现了收缩的迹象,李乙丑赶紧打出旗号。 一丈四尺高的认旗高高竖起,黑色为底的旗面上描绘着一个对角交叉的血红色十字,这是淮扬民练的军旗。 随着军旗摇动,整个右翼快速移动,前进了三百多步以后,才以非常紧凑密实的队型再次稳稳的停住。 如此一来,右翼方向的淮扬民练已经摆出了一个牙突的队型,这是一个非常明显的进攻姿态。 对面的清军也在横向分散,左翼和淮扬民练遥遥相对,这是个颠倒过来的雁行阵形状,看样子是要全面出击。 清军骄横,根本就没有把眼前的这点明军放在眼中,所以一开始就把架势拉的很大,准备将明军一举歼灭。 趁敌立足未稳,速速发起攻击,免得清军越聚越多,这是李乙丑的主场优势。 李乙丑抽出佩刀,遥指正前方,高声大叫:“全军——出击。” 前些日子刚刚在野战当中击败过清军,发现传说中悍勇无敌的八旗兵也不过尔尔,所以民兵们的士气很高。随着李乙丑的一声令下,清脆的鼓点声中,整个队伍的前进速度陡然提升,小跑着冲向敌军。 因为奔跑的速度并不很快,所以队型保持的很好,城头上观战的东昌民众忍不住的发出一声喝彩。 一直以来,八旗兵已经习惯了抢先发动攻势,眼看着对面的明军已经冲上来,仿佛受到了莫大的侮辱一般,牛皮打鼓猛然响的惊天动地。震耳欲聋的呐喊声中,清军也冲杀上来,开始和明军抢攻。 几乎与此同时,斜对面一个低矮的山丘之上出现了清军的大量骑兵。 这些骑兵并没有和步兵一起前冲,反而朝着山丘的顶部不住后退。 骑兵冲杀,最重要的是速度。清军的骑兵显然拥有丰富的战斗经验,所以在极力的占据最高处。十几个呼吸之后,随着一声尖锐的呼哨,骑兵陡然冲出,顺着山丘的坡度居高临下冲杀下来。 因为通讯方式的落后,兵种混合作战的方式很难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协同和完美的配合。所以在更多的时候,一个经验丰富的指挥官会尽可能的步兵和骑兵分开,在不同的攻击方向上各自突破。 清军的战术很简单也很直接:步兵迎上淮扬民兵,用高速机动的骑兵冲击侧后方向上的东昌守军,左右两翼同时进攻。无论哪个方向上最先突破,都可以在第一时间扩大战果进而奠定胜局。 大战当前,李乙丑已无暇理会和淮扬民练“擦肩而过”的清军骑兵,而是专心致志的盯死了当面的敌人。 两军对冲,相互接近的速度快了整整一倍。对面的清军呐喊着狂奔突进,跑过的距离远远多余淮扬民兵。虽然这会极大的损耗体力,却能在士气上压过对方。 双方的距离只有一百多步了,甚至可以把双方的士兵和军官服饰上的区别看的清清楚楚,但没有急于放箭,依旧在快速前冲飞速接近。 “强兵!” 虽然还没有开打,就已经看出了双方的实力:战斗意志同样顽强。 若是普通得大明官军,早就在这个距离上停住脚步开始放箭了。 一百多步的距离,确实在军用弓弩的有效射程之内,但有效射程和杀伤半径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在这样的距离上,虽然双方的弓箭都可以“摸”到对方,却已没有了多少力量,最主要的作用还是为了迟滞对方的速度。 不管是淮扬民兵还是清兵,好像很有默契一般,都没有放箭,因为他们都在想着再靠近一些,让弓箭的杀伤能力完全体现出来。哪怕是敌人先射一轮,也能硬扛下来。 又前进了三十多步,相向突进的交战双方不约而同的出现了一个非常明显的减速动作,给人的感觉就好像是数千士卒完全就是一个整体,突然很有节奏的顿了那么一下。 旋即就是“嗡”的一声。 千百弓弦同时颤动,汇集成一个整齐的嗡鸣,遮天蔽日的箭矢冲天而起。 清军的强弓和淮扬民兵的钢弩射程相差无几,但弓箭的仰射角度非常大,所以射程更远一些,覆盖范围也更大。淮扬民练的钢弩只有一个很小的仰射角度,几乎和平射差不多了,所以覆盖面也很小,但是密集程度却更大。 两军的弓箭分成上下两层,带着惊心动魄的尖啸声在半空中交错而过。 极力强调进攻的淮扬民练刀盾兵数量不大,虽然已经斜斜的举起盾牌,还是不能做到完全遮蔽。好在他们装备了精良的铠甲,这种距离上射来的箭矢伤害不大,只射倒了二十几个人。虽然很多士卒的身上已经插上了好几支箭,绝大多数只不过是卡在甲叶子的缝隙之间,看起来好像很严重,却没有形成有效的伤害,最多只是疼一下而已。 清军的刀盾兵数量庞大,纷纷把宽大的木盾抵在地上,微微俯下身体死死的顶住盾牌。后面的战友则撑起稍微轻巧一点的皮盾,遮挡住他们的斜上方。 “咄”“咄”的密集声响,如同骤然落下的密集雨点砸在瓦片上。钢弩射出的透甲锥轻而易举就穿破了清军的木盾。 清军的箭矢比较长,拥有很好的平衡性,所以才可以射的更远。城西铁器厂生产的透甲锥尺寸相对较小,虽然平衡性不行,却胜在初速高穿透力强,马上就表现出了可怕的杀伤力。 凄厉的惨叫声此起彼伏,因为刀盾兵出现了不小的伤亡,严整的盾牌序列马上出现了十几个“缺口。” 后面的清兵试图补上这些缺口,就在他们准备捡起盾牌替换下受伤的战友之时,又是一阵让人心惊胆寒的嗡鸣声响起。 钢弩利在速射。 这一次是箭雨虽密,却意在突破,所以只射倒了缺口处的几十个,其中直接被射死的并不多,多是身被数创的伤者。有几个悍勇的牌子头身上还插着箭,竟然面无惧色,依旧挥舞着长刀,大声的呵斥着在慌乱中往后面退却的士兵。 三十步。 二十步。 双方的距离越来越近,已经可以看到对方脸上的表情。 淮扬民练的小火炮确实犀利,而且非常适合野战,但是操炮的士卒缺少经验,完全把火炮当作是弓箭类的前置攻势。如果这时候延伸射击,哪怕只是一轮,也能把清军最坚固的前锋部分轰的七零八落。 因为战斗思维的僵化和战术的呆板,让他们在不知不觉当中失去了这次宝贵的机会,只能短兵相接了。 “鞑子脑袋换军功,上吧。” 也不知道哪个喊了一声,所有人都下意识的应着,根本就来不及多想什么,两队人马的前锋突出部已经重重的撞在一起,如同两股对冲的激流,在一蓬又一蓬飞溅而起的血色花朵中相互渗透相互交融。 战场本身就是一个大染缸,飞溅的鲜血和死亡的威胁,让来自淮扬的年轻生命迸发出猛兽般的狂野。在这支以工匠、学徒、流民为主体的队伍当中,没有久经沙场的名将老兵,也没有视死如归的英雄,他们只是想在这个越来越混乱的世道里活下去,象个真正的人那样活下去,而不是象一只随时都可能饿死在路旁的野狗。 开战之前,或许还有些人心怀忐忑瞻前顾后,一旦战斗打响,就什么都顾不得了。 战! 哪怕的面对传说中百战不败的清兵,哪怕以前曾经对清军心存畏惧,也只能以命相拼。 为了让自己可以活到战斗结束的那一刻,为了让家里嗷嗷待哺的孩子和等着丈夫归家的婆娘,只能死拼。每一个人都清楚的知道,自己的命运、家人的命运,全都维系在那个小小的枪尖之上。 既然已经上了战场,那就没得退了! \t 正文 正文_第五十八章 凶猛突击 \t\t杨晋祝紧紧抿着嘴唇,仿佛看不到对面的辫子兵已经挥舞起来的狼牙棒,只是奋力挺起手中的大铁枪,仿佛要把所有的力量全部倾泻出来,不顾一切的突刺、突刺、再突刺…… 这个简单到了极致的突刺动作,杨晋祝早已经做过千万次。指挥使李大人给他衣裳给他吃食,每个月还有可以养家的军饷,就是为了让他掌握这个看起来非常简单的动作——这是一个致命的动作。 半年多夜以继日的训练,良好的伙食和长官的皮鞭,让杨晋祝早已把突刺练的纯熟,便是睡梦当中也可以毫不走样的做出来。 “噗” 沉闷的声响好像是刺破了一个装满了米袋子,铁枪带着巨大的力量以非常致命的角度刺进一个清军刀牌手的腰里。保持着前进姿态的杨晋祝猛然垫步,借着前冲的惯性把敌人挑离了地面,狠狠的一甩。 杨晋祝后面的刀兵抓住机会跳了上去,一刀砍下敌人的脑袋。 首级就是军功,敌人的脑袋是很金贵的物品。 刀兵战友扭头朝着杨晋祝笑了一下,两个清兵猛然从队列中蹿出,两把长刀从截然相反的两个方向片劈头盖脸的劈砍下来。 又是突刺。 杨晋祝和他身旁的几个枪兵希望可以借助凶猛的突刺逼退敌人,掩护战友退回到队伍当中。 “当” 脆响当中,长刀重重的砍在枪套以下的枪颈部位,杨晋祝的双手已经被震的发麻了,枪杆居然被直接斩断,枪头掉落在地,手中只剩下一截光秃秃的枪杆儿! 清兵的长刀毫无悬念的砍在战友身上,在把他的脑袋砍的凌空飞起的同时,半个肩膀也被劈了下来。 无头的颈部露出如同瓷釉一般洁白的脊柱骨碴,瞬间就被鲜血染的通红,在心脏的强大搏动当中,鲜血迸射起一人多高,纷纷落下的血珠子溅了杨晋祝满脸,好像下了一场血雨。 亲眼看着战友丧命,杨晋祝居然没有半点悲伤、愤怒之类的情感,唯一的感觉就是:原来的人血可以喷那么高! 这个时代,这个世道,人命不值钱,也没有那么多的悲悯。在随着乡亲们逃难的路途中,杨晋祝早已亲眼目睹过很多次死亡,可以说是习惯了,也可以说是麻木了。 尤其是在战场之上,不是生就是死,没有什么好说的。 脸上糊着战友的鲜血,听着光秃秃的枪杆,好像没有喜怒的行尸走肉,象平时训练那样突刺、再突刺…… 陷入敌阵当中,如同跌进浓稠的泥浆,除了不要命的突刺之外,杨晋祝根本就不知道自己能做些什么。 一个又一个清兵倒下,更多的敌人在赶过来,战斗力似乎也更加的强悍,杨晋祝明显感觉到前进的阻力在飞速增加。 队中的鼓手身上带着四支羽箭,要不是锁甲的保护他早就死透了,却依旧按照固定的节奏敲打着小鼓,鼓点不紧不慢,正是杨晋祝和他的战友们最熟悉的节奏。 枪兵存在的意义就是攻击,永无休止的攻击,前进,只要鼓点不停,哪怕前面是刀山火海也得迈步向前。 血肉横飞的战场上,一次又一次凌厉的突刺,一回又一回把眼前晃动的身影捅的凄厉惨叫,温温热热的鲜血飞溅到身上,脸上,却没有任何感觉,甚至连一点情感的起伏都没有。只是机械的突刺,然后踏过血泊和地上还在痉挛的敌人继续前进,他们没有时间考虑任何问题,也不需要去考虑。 时间的概念早已经模糊,根本就不知道过了多久,前面的压力突然一松,那种感觉就好像一拳打在棉花上。直到这个时候,杨晋祝才惊讶的发现已经把敌人的队形给打穿了。 手中那截光秃秃的枪杆已经被鲜血染红,杨晋祝自己都记不起捅死捅伤了几个敌人。眼前的敌人突然消失,让他有些茫然。 身边的士兵和杨晋祝一样,脑袋上蒸腾着热气,浑身上下溅满了星星点点的殷红,仿佛刚刚从血池里冒出来的凶神恶煞。 用呆滞的目光看了看四周,才惊讶的发现身边的战友已经换了一茬,那些熟悉的面孔全都没有了。 这一战,三营丁字队丑字旗作为突击先锋的一部分,旗下十二名战兵,包括旗长和小旗长,全部战死疆场,只剩下小兵杨晋祝一人。 更加匪夷所思的是,虽然杨晋祝浑身是血,却没有受到半点伤害,连皮都擦破一块,不得不说是一个奇迹。 直到这个时候,杨晋祝才想起那个对他很不错的小旗长,那个如同父兄一般的汉子。还有脾气暴躁经常用鞭子抽打他的旗长,还有其他睡一个通铺在一个锅里用同一个马勺的兄弟们,竟然全部都战死了,他们全都把鲜血抛洒在这片陌生的土地上…… 鼻子一酸,悲从心生,眼睛里已经有了一层水光。 就在这个时候,凄厉的铜哨声响起,每个民兵都能听懂一长一短哨声的含义:朝着中心的认字旗方向靠拢。 虽然已经打穿了敌阵,但是战斗还远远没有结束,甚至只能算是一个开始。虽然每一个民兵的体力都损害很大,甚至已经有人不管不顾的跌坐在地上,想要趁机喘息,但敌人没有给他们这个机会。 打穿了敌人的队型之后,就应该展开一个相对宽大的正面,一来是为了扩大战果杀伤更多的清兵,再者也是为了护住两翼防止溃败的敌人再次组织起来趁势倒卷,这本就是原定的作战计划。 现在却要猬集收缩,最根本的原因就是淮扬民练的队友已经溃败了。 东昌守军根本就没有抵挡住敌人骑兵的高速冲锋,早在淮扬民兵打穿清兵的侧翼之时,他们就首先被打穿了。 队型被击穿撕裂,问题虽然非常严重,却远远没有到不可收拾的地步。只要尽可能的收拢人马,完全有机会倒卷一下。就算不能取胜,最起码也可以拖住敌人。可惜的是,东昌残兵远没有淮扬民兵的士气,被打穿之后直接就崩溃了。 东昌郡王已经命督战队砍杀了十几个后退的守军,已经无法阻止溃败的洪流。这些已经被吓破了胆的守军不顾一切的朝着后方奔逃! 在毫无遮掩的情况下把后背露给敌人,基本等于是在找死,不管他们跑的多快都快不过对方的战马。 清军的骑兵正在肆无忌惮的砍杀溃逃的守军,凄厉的惨叫和带血的马刀让局面变得的更加混乱。 兵败如山倒,溃败下来的士兵已经收拢不住了。 守军不顾一切的溃逃,等于是把李乙丑彻底“卖”给了敌人。如果不能及时的撤退,淮扬民练必将淹没在清军的洪流当中。 局部的胜利,并不能改变整个战场局面,面对这种情况,李乙丑根本就不敢再次突进,只能无奈的把民兵们收拢起来,一边后退一边朝着溃兵靠拢,免得他们被清军杀光。 整体后退就是前队变后队,只有茶馆里的说书先生才会这么想,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战略转身。 “二营垫在队腰。” “一营原地不动。” “三营在队颈部。” “直属队殿后,” “弩兵排开,驱散敌人。” “转身。” 一连串的技术动作完成之后,才排着非常密集的队型以不紧不慢的速度朝着侧后方退却。 淮扬民练有条不紊的整体转向,本身就是一种威慑,让清军不敢过分靠近的同时,也给溃败的东昌守军提供了必要的牵扯和掩护。 溃败的东昌守军接连越过两道拒兵壕,才终于缓过一口气来,纷纷停住脚步,遥遥望着正在缓慢靠拢过来的淮扬民练。 对面的清军似乎已经察觉到淮扬民练和守军的差异,并没有贸然穷追猛打,而是很谨慎的保持一个不远不近的距离,始终保持着威胁的姿态。 两军汇合之后,这种差异就越发的直观了。 虽然都很累,但是每一个来自淮扬的民兵都紧紧握着手中的武器,时时刻刻保持着高度戒备的状态,只要鼓声一响马上就可以再次投入战斗。反观东昌守军,一个个在亡命奔逃中消耗了仅剩下的那点体力,一个个摇摇晃晃早已脱了形骸,别说队型了,恐怕连长官都找不到了。 同在一个战场,面对同一个敌人,淮扬民练可以打的清兵节节败退,东昌守军却连守都守不住,只一个照面就死伤惨重溃不成军。如此强烈的反差固然是有装备的因素,但更多还是因为东昌守军已经被敌人吓破了胆。 如此巨大的反差,让东昌郡王羞愧万分,却又无可奈何:“李指挥,鞑子兵实在是太厉害了,根本就顶不住。” “两军对垒,无论对错,违令者斩!” 交战对垒之际,军法从来就是最重要的,若是淮扬民练出现这种状况,不用说督战队就已经上去了。奈何李乙丑终究是客军,东昌守军败都已经败了,现在说这些已经太迟。而且东昌郡王也没有要行军法的念头:弟兄们敢于跟着他出城野战,胆量已经算是很大的了,没有直接缴械投降已经算是对的起王爷了,要是再行军法砍一大堆脑袋下来,恐怕已成惊弓之鸟的守军马上就要一哄而散了。 “王爷,你这边还有多少人马?” “五六百……四五百吧。”经过清军的反复砍杀,溃逃下来的士卒还剩下多少,谁也没有一个准确的数字,只能大致的估算一下。 虽然淮扬民兵的战斗力和战斗意志相当顽强,也不可能以硬碰硬的方式击败数倍于己的清兵,撤退也就成了不是办法的办法。 “王爷带着你的人先撤,尽快安排守城事宜。我给你们断后,尽量争取一些时间。” 按照不成文的规则,客军是可以先行撤退的,东昌本地的人马有责任为他们断后,但是现在…… 也只能这样了吧。 \t 正文 正文_第五十九章 壕沟之内 \t\t“在你的那个时代,阵地战对于防守方有着天然的优势。” 这苏子朋的原话。 从字面上,所谓的阵地战就是依托有利地形结阵而战的意思,并且曾经和三百多年以后的苏子朋很认真的讨论过阵地战的种种细节。 说面上的文字,终究比不上活生生的现实,直到现在李乙丑才开始真正领会到了“阵地战”的精髓。 所谓的阵地,不过是四道拒兵壕,每道壕沟附近都布置了拒马、鹿角桠杈之类的阻碍物。因为时间仓促的缘故,虽然动用了大量的民夫,但是拒兵壕挖的非常简陋,根本就是错落分布的四道弧形深沟而已。 在原定的计划当中,淮扬民练的任务就是掩护东昌守军撤退,然后利用拒兵壕阻拦清军,给东昌郡王争取一些守城的准备时间。 几条沟壑,当然比不上坚固的城墙,这是非常浅显的道理,就连李乙丑自己也是这么想的。直到他亲眼目睹了这个简陋阵地的威力之后,才放弃了凭城死守的念头,也正是这四道看似平平无奇的深沟,让李乙丑看到了胜利的希望。 清军已经发动了两次攻击,每一次都是留下几百具尸体之后无功而返。 过了未时,清军发起第三次进攻。和前两次相比,这一次进攻的人数更多也更加凶猛。 就算清军的指挥官是一头猪,接连吃了两次亏之后也早就学乖了。彻底放弃了前两次的那种添油战术,如怒海狂潮一般疯狂席卷。 那几道拒兵壕确实是个**烦,但只要集中起绝对优势的兵力,哪怕是用人命去填,也能把淮扬民练给填死了。 汹涌如潮的清兵快速接近,如同涨潮时的海水,到达第一道拒兵壕之时猛然一矮。打头的汉军旗已经在这里吃过两次大亏了,知道速度才是突破的关键,所以不顾一切的跳下深沟,希望以最快的速度通过这一片死亡地带。 最先跳下的清军已经爬了上来,后面的弓箭手已经就位,在壕沟边缘排成密集的两列横队,纷纷拽开弓弦,将密密麻麻的羽箭射上天空。 “嗖”“嗖”的破空声中,密集如雨的箭矢带着吓人的尖啸声纷纷落下,看起来声势惊人,效果却微乎其微,因为距离太远了。 淮扬民练的前置部分确实在清军的弓箭射程之内,但最远射程和有效射程根本就是两回事。绝大多数箭矢落在民兵们的阵地之前,密密麻麻的插在地上让人想起收获之后的庄稼地,只有少量及远的羽箭落进阵中,已没有什么杀伤力了。 有了前两次的经验,民兵们早已习惯了这种毫无效果的箭雨,好整以暇的等待着李乙丑的命令。 李乙丑和直属卫队站立在靠后的一个小土丘上,遥遥的望着如潮水一般疯狂冲击过来的敌军。 清军前进的速度确实很快,已经顺利的越过了第一道拒兵壕,正喘着粗气在两道深壕之间的空地上亡命狂奔。 李乙丑的右手高高举起,却一时没有落下,他还在等待最佳的猎杀机会。 眼睁睁的看着清军的先导部分跳进第二道拒兵壕,片刻之后就又爬了上来,已经有少数清军越过了第二道深沟,呐喊着又前进了二三十步。 高举的右手猛然一落,憋在胸中的呐喊顷刻间爆发出来:“开炮!” 尖锐的铜哨声顿时响起,呈棱形排列的火炮阵地上,张三哥手里的小红旗顿时落下:“开炮”! 司炮手猛的拽东炮绳,炮口喷出一蓬烟雾,地面似乎剧烈的震颤了一下,几十门火炮的轰鸣响彻整个战场。 淮扬民练的小火炮射程非常一般,但这终究是火炮,比弓箭要远的多。 第一道拒兵壕外侧瞬间腾起几十道烟柱,每一个落点周围的泥土都被炸的飞溅起来。这种小火炮几乎完全抄袭相对落后的佛朗机,自然无法和红衣大炮的威力相提并论,但是对于密集冲锋的步兵而言,依旧具有恐怖的杀伤力。 在大炮面前,披甲还是不披甲已变得毫无意义。 一轮齐射之后,就是散乱的自由射击了。因为目标早已经标注好了,只要反复装填不断开炮就可以了。 能够轰杀多少敌人并不怎么重要,能多轰死几个当然最好,一个都打不中也无所谓,重要的是打断敌人的前后连接。 利用密集的炮击切断敌前后两部,就算清军越过了拒兵壕,也只是少量兵力。 清军显然也很清楚的知道这一点,已经把督战队摆到了前沿,一旦发现调头后撤的士兵,督战队手里的黑刀马上就会让他们知道什么叫做“两军对垒有进无退”。 喝骂声中,接连砍翻了十几个后退的士兵,真鞑子督战队的威逼之下,汉军不得不再次调头,硬着头皮穿过被火炮轰的坑坑洼洼的死亡地带,跳进深深的绝兵壕当中…… “嗡嗡”的弦动声让人魂飞魄散,接连越过两道拒兵壕之后,汉军旗已经跑的气喘吁吁,正在前后不接之时,迎面就撞上了淮扬民兵的钢弩。 清军的弓箭手还是两道拒兵壕之后,失去了密集的箭雨压制,又没有成队的刀牌手掩护,简直就是一场灾难。 “嗖”“嗖”声中,透甲锥轻易射穿躯体,惨叫声此起彼伏。硬生生挺过钢弩的五次攒射,完全就是不可想象的,好不容易等到挨到一个间隙,如同负伤的野兽一般冲了上来。 清军和淮扬民练之间只隔着一道拒兵壕,已经可以清楚的看到对方指挥旗上字迹了。 这是交战以来双方最接近的一次,也是清军冲的最远的一次。只要冲不过去,无论有了斩下敌人的首级,就可以冲散淮扬民练的弓弩队。然后结阵自保,拼命周旋,等待后面步兵主力的到来,只要能活到那个时候,每人赏银两锭,破城之后所得之金银钱帛和貌美的女奴,都可以优先占有。 巨大的赏格和破城之后大肆抢掠的诱惑,让这些已经残破的清兵怪叫着跳下了第三道拒兵壕。 孙立柱是水生大哥的儿子,十几岁的年纪,听到头顶上纷乱的脚步声,紧张的瞪大了眼睛,捏紧了手中的铁枪。 自从水声大哥死在东平之后,大家对年轻的孙立柱颇多照拂,在周六斤的二营里做了一名旗长,管着十来个战兵,算是个正九品,好歹也是个官,也算对得起英勇战死的水生大哥了。 当第一拨清兵猛然跃下拒兵壕之时,孙立柱的铁枪猛然刺出。 作为先锋的汉军旗都是重金悬赏的敢死之士,全都披了双层的重铠,普通的劈砍伤害几乎完全无效。就算是铁枪攒刺这样的点性伤害的效果也降低了很多,虽然同样会受伤,却不足以之名,依旧保持着大部分的战斗力。 因为双层铠甲的防御力,铁枪的突刺变成了斜挑,好像是撑起敌人的身体,虽然把清兵重重的摔在坑壁上,却没有见血。 那个清兵怪叫着翻身而起,拎着刀子朝着孙立柱胡乱劈砍。 站在密集的枪阵中反复突刺是孙立柱的强项,在狭小的拒兵壕当中和清兵肉搏绝非他所长,铁枪的长度根本不适合在狭小之地施展,眨眼之间就已险象环生。 旁边的周六斤好像一头凶猛的野山猪,咆哮着猛然挥出手里的佩刀。 佩刀本就没有多少分量,砍在清兵的铠甲之上,如同击中了坚韧的生牛皮,除了把千兵撞的往前栽了一下之外,很难说有什么效果。 清兵临阵经验非常丰富,虽被孙立柱和周六斤前后夹击,依旧死战不退,还能顺手反击。 孙立柱疯狂的大叫着,把大铁枪当作烧火棍使唤,斜封横推都不顺手。眼看着周六斤周叔已经被清兵砍的见了血,马上就急的眼珠子通红,怒吼一声丢掉铁枪,猛然扑了上去,从侧后保住了对方的腰身,死命的往前一推。 混战当中,周临近砍了两刀,却只有一刀看中了敌人的腰跨,飞起一脚猛踹! 地上的孙立柱终究年少力弱,既然被受伤的敌人压在身下。手撕牙咬的过程当中,一把扯住对方皮盔的束带子死命的拉扯,竟然硬生生的把皮带子给扯断了,露出乌青的脑袋和拖在脑后的金钱鼠尾小辫儿…… “嗷”的怪叫声中,佩刀凌厉而下,恶狠狠的斩在乌青的头皮上。 鲜血和脑浆倾泻而出,血红雪白的染了孙立柱满脸,那个清兵已经彻底的软了下去…… 激烈的战斗还在进行,和周六斤、孙立柱这边的情形几乎完全相同,都是好几个围殴一人的状况。只不过别人的战斗远远比这边顺利,也没有那么凶险,完全就一边倒的屠杀。 因为已经隔断了清军的后续力量,又有钢弩前期杀伤,能够冲到这里来的终究只是少数。在局部形成兵力上的优势,以众击寡会显得非常轻松。尤其敌人的体力早已极大损耗,以逸待劳的情况下,最多只用了一盏热茶的功夫战斗就已经结束了。 拒兵壕当中横七竖八的躺着一百多具尸体,鲜血浸润在松软的泥土当中,散发出令人作呕的味道。 周六斤趴到拒兵壕边缘,探出头去看了看,远处的那些清兵正调转过头,不顾一切的朝后面跑去…… \t 正文 正文_第六十章 期待援兵 \t\t八旗兵也算是身经百战的精锐了,已经习惯了在宽广的战场把敌人杀的溃不成军,或者以围点打援的方式消耗明军的有生力量,却从未经历过眼前这样的战斗。 明军的战斗力其实很一般,至多和八旗兵在伯仲之间而已,说不上谁更强大一些。明军的战斗力更多是依靠严整的队型和精良的装备,却缺少机动灵活的骑兵,若是正面对战的话,只要有足够的时间,清军有很大的把握将其击败。但眼前的战争既不是他们习惯了的旷野厮杀,也不是凭借坚固城池拼命死守,而是蜷缩在一个相对狭小的地带,挖掘出一条又一条壕沟,利用弓弩、火炮的前期打击力量打断清军的进攻节奏,然后有惊无险的剿杀冲过去的步兵,在清军看来,这完全就是一种胆小鬼式的无赖打法。 也野战的方式来进行一场阵地战,早已注定了清军的悲惨。 在第一次进攻失利之后,清军马上就又主动发起了两次进攻。除了规模更大一点之外,和第一次没有实质意义上的区别。 尤其是最后一次,清军明显是想用数量的优势直接平推过来,损失却更大了。两道拒兵壕和之间的缓坡上,留下了四百多具尸体,还有一百多没有来得及撤回的清军直接变成了俘虏。 三次算不上太激烈的战斗,直接就干掉了一千多清兵,这已经可以算是辉煌大胜了,无疑对民兵的士气起到非常大的鼓舞作用。尤其是这种以逸待劳的战斗方式,等敌人穿过火炮和强弩的死亡地带冲到面前的时候,早已经气喘吁吁没有丝毫队型可言,轻而易举就可以将其消灭,等于送上门的军功。 从开战至今,差不多已经过去了多半天,士兵们虽然水米未进饥肠辘辘,战斗意志却非常高昂,都是期待着清军再一次冒冒失失的冲上来,好在功劳簿子上再添几个道道儿。 李乙丑虽然有阵地战的概念,却没有太直观的认识。当初在开掘拒兵壕布置种种阻拦鹿角的时候,也仅仅只是希望借助这些东西迟滞对方的追击速度,是一种在战况不利的情况下才会使用的后备手段。直到现在,李乙丑和淮扬民练的官兵们才真正看领会到阵地战的精髓。 利用人工制造出来的有利地形,打断敌人的进攻节奏,在局部形成兵力上的绝对优势,迫使敌人在自己指定的战场上进行战斗,让敌人的进攻成为不可持续的无源之水,这才是野战和阵地战的最大区别。 只要清军继续象发狂的山猪那样猛冲猛打,就可以一次次利用阵地战的优势给他们放血。可惜的是,清军的战斗经验非常丰富,很快就意识到了这一点,没有做任何犹豫就很果断的把队伍收拢起来,保持着非常紧凑的队型缓缓后退。 今天接连吃了几个不大不小的亏之后,清军已经收起了对淮扬民练的轻视态度,后退的非常谨慎,唯恐对面的民兵趁机掩杀。 清军只是战术性质的暂时后退,绝非战败,所以退的很有秩序而且非常克制,并没有退出去太远,而是在一个不远不近的距离上保持着威胁的姿态。既可以监视淮扬民练,又可以保存随时卷土重来的机会。 天上的日头已渐渐歪到了西边,斜斜的照耀着东昌城。交战区域之内,断刀残枪随意散落,地面上满是斑驳的深褐色,那是鲜血渗入到泥土之后留下的印记。 民兵们已经把拒兵壕里的尸体抛了出来,仔细的清点过后全都堆在两道拒兵壕之间的空地上,架起柴堆泼上生油,点起熊熊大火。 滚滚浓烟冲天而起,烈焰中的尸体受热膨胀发出阵阵让人毛骨悚然的爆裂声,空气中弥漫着焚烧蛋白质的恶臭。对于这幅情形,包括李乙丑在内的所有人都没有感觉到任何不适,反而个个笑逐颜开,就好像那些正在燃烧的东西根本就是一堆碍事的荒草。 战争中,人命如芥,死了便死了,没有那么多的多愁善感。将敌人好生安葬根本就是不切实际的空想,并没有用侮辱敌人尸体的方式羞辱对方,而是点起大火付之一炬,已经算是非常仁慈的举动。 此一战当中,东昌守军根本就不是清军的对手,连一个回合都支撑不住就被杀的大败,若不是淮扬民练及时策应,几乎要全军覆没在东昌城下。 面对同样的敌人,淮扬民兵可以打的有板有眼,并且能够利用阵地反复折杀对方,让气势汹汹的清军屡屡受创。所有的这一切都被城头上的东昌百姓看的清清楚楚,早已经将远道而来的淮扬民练当成了天兵天将。 “要照这么打下去,鞑子兵再多也是不怕的,只要他们敢来,咱们就敢杀。” “能把清军杀的畏不敢前,淮扬民练真算得上是精锐虎贲。” “鞑子每冲过来一回,就死伤一些。我算是看出来了,只要鞑子兵不走,迟早全数折损在咱们东昌城下。” “李乙丑李指挥指挥若定沉稳如山,也能算是当世名将了吧?” “可不是名将么,眼下咱们大明朝敢和清军对阵的有几个?能战而胜之的又有几个?汉有卫青班定远,宋有武穆岳爷爷。自太祖洪武皇帝起兵算起,国朝已垂三百年,也该出一两个力挽狂澜的名将了呢。” 有了淮扬民兵们挡在前面,百姓们终于不再那么惶恐,而是一种看戏的心态欣赏着发生在眼前的厮杀,不知不觉当中,已把李乙丑当成了逆转乾坤的绝代名将。 李乙丑非常清楚不是什么名将,也无法和历史上那些赫赫有名的将帅相提并论,这场战斗也没有太多的亮点可言,虽然确实占了点便宜,却远远没有达到决定胜负的时候。 “鞑子兵素来凶残,破关之后如入无人之境,诸军皆不敢战。汹汹数万之众在我东昌城下屡屡败退,李指挥真乃当世军神……” 刚刚打退了清兵的进攻而已,根本就谈不上什么胜利,东昌郡王却是一通猛夸,甚至连“军神”这种漫无边际的溢美之词都用上了,这当然不是因为东昌郡王真把李乙丑当成了军神。尽力夸大清军的数量和战斗力,不仅可以抬高李乙丑,最主要的是给东昌守军遮羞。 鞑子的凶残全天下都知道,官军主力连广平防线都放弃了,全部缩在坚城之中不敢出来。小小的东昌城在鞑子的一再猛攻之下,小小的东昌城虽谈不上“固若金汤”,至少还掌握在自己手中,这已经够郡王好好的骄傲一把了。现在淮扬民练真的打胜了,成堆成堆的首级就摆在那里,这可是实打实的战功。、虽然在野战中“稍微失利”,也可以说成是为了给淮扬民练创造更大的机会做出的牺牲。这样看起来,东昌守军还真有那么点“虽败犹荣”的架势。 李乙丑很清楚东昌郡王的那点小算盘,不过现在不是计较这些的时候:“眼下虽小有斩获,终究不是大胜,鞑子只是暂退一时,随时会再来攻打。奉承话不妨留到以后再讲,还是先琢磨琢磨怎么扛住鞑子的下一次进攻吧。” 清军的营盘并不远,站立在城墙的寮台上就可以看的清清楚楚,挖掘深壕竖起坚堡,分明就是一副不把东昌攻下来绝不撤兵的架势。 以少兵临敌境,速战速决是根本原则,清军不可能在这里拖延太久。 东昌郡王所能够做到的极限就是凭城死守,那根本就是万般无奈的下下之策,至于如何击退清军,连一个最基本的概念都没有,只能把这个难题再次交给李乙丑。 李乙丑终究不是什么绝世名将,不可能脑海中“灵光一闪”就想出克敌制胜的妙计,只能中规中矩的挑选最稳妥的老办法:“眼下虽有小胜,终究没有伤到鞑子兵的根本。只能尽可能的拖着打下去,只要能拖到援兵到来……” 眼下确实有两路援兵正在朝着这边汇集,路程也不算远,根据东昌郡王掌握的情报,东平、济南两个方向的明军正在到来的路上,只要淮扬民练能坚持四五天的时间,应该足以等到援兵了。 “我马上安排快马,把李指挥新胜的消息送过去……”按说东昌这边已经打了好几天,各路援兵早就应该到了。之所以迟迟不至,根本就原因就是各路官军畏敌如虎,不敢和清军交战。只要把李乙丑获胜的消息送出去,再把胜利夸大几倍,各路援兵肯定会火急火燎的赶过来。 明军的战斗力和战斗意志虽然值得怀疑,但他们抢攻的能耐已经发展成为一种本能了。听说这边打了胜仗,肯定来的飞快。 “三天,只要李指挥能坚持三天,东平那边怎么样我不敢说,济南府的援兵就算是爬也能爬过来了。” 在清兵的猛攻之下坚持三日,至少三日,也不是那么容易做到的,毕竟对方的兵力数倍于己。 “王爷尽快召集援兵,同时安排丁壮扩大阵地,万一援兵来的迟了,也好有更多的回旋余地!” 凭借城防死守待援是最后的办法,要不是李乙丑来的及时,东昌城就被鞑子攻破了。有了上一次的教训之后,城中百姓再也不敢轻易尝试这种危险的战术,稍一动员马上就招募了两千多丁壮民夫。 老百姓们打仗不行,干活却个顶个的都是好手。 白日里的战斗大家都看的清清楚楚,淮扬民练之所以能占尽便宜,只要还是依靠阵地的优势,所以在挖掘拒兵壕和竖起阻兵障碍的时候分外卖力。 几百个淮扬民兵在前沿警戒,两千多民夫在后面,担土挑石挖掘沟壑,在把那四道拒兵壕开拓的更加宽阔的同时,又在后面增挖出两道。为了阻拦清军的规模冲锋,府衙已经安排了人手拆毁城中的民房,将粗大的梁檩树立起来,挡在拒兵壕之前…… 城中富户纷纷拿出粮米银钱劳军,甚至老幼妇孺也纷纷上阵,将热气腾腾的饭食送到前沿阵地。 东昌城能不能守住,就看淮扬军能不能打了。万一淮扬民练顶不住了,他们是客军可以一走了之,老百姓们能跑到哪里去?还不是都得成了鞑子的奴隶么?这笔账早就算的清清楚楚了。 仿佛一夜之间,作为阵地主体的四道拒兵壕就变成了六道,新增的两条拒兵壕呈弧形相互交错,中间有一个非常狭窄的通道。每一道拒兵壕前面都钉上了粗大的“防御工事”。相比昨日,阵地更加宽阔也更加坚固。 \t 正文 正文_第六十一章 临阵斩将 \t\t夜风吹拂,驱散了白日里燥热的气息,月朗星稀的苍穹之下,营帐连绵十余里,巡夜小队往来穿梭,传令兵大声吆喝着来回奔驰。白色的毛毡大帐之前,云纹水龙旗在夜风中猎猎作响。 大帐之内,七八个佐领跪在地上,承受着叶布舒的怒火。 “蠢货,无能,”叶布舒大骂着,点着那几个跪倒之人的脑袋厉声叫喊:“小小的东昌城都拿不下来,大军在此顿足五日之久,我大清的军威都被你们这帮蠢货丢尽了。” 前番没有能够顺利的攻克东昌,还能勉强的说成是清军不擅攻坚,如今明军的一支民练队伍背城结阵,与清军死磕,竟然打了整整五天,让叶布舒的速战计划彻底破产。 “于明军野战,耗时五日,损兵四千余,”历次破关,清军都可以如入无人之境的随意纵横,这一次自己作为指挥,正需要打几场漂漂亮亮的大仗还给皇阿玛看看,却在东昌城下损兵折将,以至于无法按期和德州——平原一线的策应部汇合,整个东路的作战计划已经被推迟了。 最让叶布舒恼火的是,西路的鳌拜一改前期迟缓的态势,打的顺风顺水,五日之内连克洪泉石岭,固城三座城池,已经整体向东移动,这表明他已经完成了前期的作战任何,开始收拢力量准备回去了。 西路军的鳌拜势如破竹,彻底把叶布舒反衬成为一个不知兵不懂战是窝囊废。作为主子,居然还没有奴才打的好,让叶布舒很有种无地自容的羞愧。 若是能够顺利的攻克东昌,将明军拦截的主力甩在身后,然后往东南去和策应部汇合,面前能够形成一个和西路的鳌拜不相上下的局面。想不到的是,毫不起眼的东昌城成了拦路的顽石,交战数日都没有攻下来。 虽然叶布舒已经把自己的亲卫派了上去,当作督战队使用,但效果并不明显,今日的伤亡反而比昨日更大了些。 越想越恼,猛然抽出佩刀,“呼”的一下子就把矮桌劈为两半。桌上的战报、地图、茶水和笔墨稀里哗啦的落了满地。 旁边伺候着的女奴赶紧跪下,唯恐盛怒之下的叶布舒会把佩刀砍向自己的脑袋。 “不因怒而战,不因怒而战,”叶布舒的心里反反复复的念叨着外祖父苏而剌大贝勒的话语,心中的怒火终于稍稍消褪了一些,一脚踹开那个平日里很喜欢的女奴,拄着佩刀对那个几个跪倒在地的手下说道:“都站起来吧。” 众手下慢慢腾腾的站立起来,一个个屏气凝神的垂手而立。 “仗打成这个样子,实在是落了我的脸面,”强压着心头的怒火,尽量让自己显得沉稳一些,叶布舒的目光冷冷的扫过众人:“札鲁贺,东昌一战是你指挥的,前线的情况你最清楚,接下来应该怎么打?” 札鲁贺是一个四十来岁的正黄旗人,面庞黝黑,身材健硕,曾是皇太极的近身侍卫,参加过早年间的萨尔浒大战,作战最是勇猛。 因为曾经伺候过两代主子,到了叶布舒这一代,已经可以算是“三朝元老”了。如果不看官爵仅以资历来看,比鳌拜等大将也低不了多少。和那些奴颜媚骨的汉军旗佐领相比,札鲁贺显得随意了很多,用瓮声瓮气的声音说道:“回小主子的话,前线那边刚刚已经说过了,汉人的军队并不能打,只要他们从深沟里出来,奴才保证可以在一个时辰内打的他们落花流水……” 只要能把敌人从深沟里赶出来,就可以将其消灭,虽然淮扬民练的战斗力比大明官军强悍很多,但这不是什么问题。至少在叶布舒看来,这不应该成为一个问题。问题是,怎么样才能把他们从深沟里赶出来。 札鲁贺只是在描述前线的情形,却没有丝毫建设性的东西,这让叶布舒有些不满,若是汉军旗的军官这么说话,叶布舒早就一脚踹过去了。毕竟札鲁是的旗人,又是皇阿玛的近卫,是使惯了的奴才,所以叶布舒表现的非常克制:“眼下的问题是明军龟缩不出,你有什么好办法?” “填,用人填!”札鲁贺毫不犹豫的说道:“把汉军旗布置在前,死命往里填,满洲的勇士在后面跟着,找机会掩杀上去……” 还不等札鲁贺把话说完,他侧后的那个汉军旗佐领就耐不住了,用很大的声音表示了反对:“不行,肯定不行,这几日来,折损的都是汉军旗,士气已堕,很难再填的上去。即便是填上去了,后面的也很难保持连贯……” 李乙丑的阵地战,真正的精髓当然不是那几道壕沟,而是利用火炮、强弩等远程杀伤力量强行打断敌人进攻的节奏,让清军的战斗力无法持续。那几道看起来很明显的壕沟只是起到一个隔断的作用而已。 “厉天成,那你说应该怎么打?” “先按兵不动,等到后面的火炮调集过来之后,在前沿布置大量弓箭手,压制明军的弓弩。满洲旗为先导,先杀过去,把俘获的人口全部用上,一道沟一道沟的填平,然后汉军旗趁势冲击……” “胡说!”札鲁贺回过头去,气势汹汹的大吼着:“满洲勇士岂能给你们打前站?你这分明是想保存实力……” “我这是最稳妥的办法。” “胡说八道,分明就是你们贪生怕死,不敢上前厮杀。你们汉儿总是这幅孬种的样子……” 厉天成的想法代表了绝大多数汉军将领的意思,几个汉军佐领纷纷表示支持他的战术。而札鲁贺则代表了满洲真八旗的观点,其余三个佐领全都坚定的站在他的一边。 厉天成自认这是稳妥老成的战术,但清军当中素来都是满洲人说了算,所以双方很快就从战术讨论变成了满汉之间的较量,毫无悬念的争吵起来。 叶布舒虽然年轻,眼光却还是有的,心底未尝不知道厉天成的战术最牢靠。但是让满洲精锐勇士给汉军充当炮灰,这种事情万万行不得。若是叶布舒同意了这个战术,就算取得了东昌之战的胜利,也会在满洲勇士们的心目中留下“讨好汉人”的口实。更何况东昌利于速战,不可能慢慢腾腾的等着后面的队伍把仅有的几门火炮送过来,要是那样的话,十天半月都不一定够用。 鳌拜再怎么能打,终究是爱新觉罗家的奴才,踌躇满志的叶布舒要是连一个奴才都不如,还怎么让满洲勋贵高看一眼?还怎么能讨得皇阿玛的欢心? 必须让汉军旗充当炮灰,哪怕是折损再大,也不能改变这个原则。在清军阵营当中,只有出自八旗的满洲勇士才是真正的精锐,若是死伤太重,很难交代的过去。 短暂的犹豫其实仅仅只是做给那几个汉军旗佐领看的,其实叶布舒已经坚定了一个信念:这场仗必须按照札鲁贺的想法去打,因为这代表了满洲勇士的利益。 内心中赞同厉天成的战术,却又不能公开的表示出来,这是一个难题。 “明日辰时开战……” 听到这句话,所有的汉军旗将领都暗暗叫苦,因为这么短的时间内根本就来不及调集后面的民夫上来,那将意味着汉军旗必须付出非常大的牺牲。 “贝勒三思。” “我意已决,不用再说什么了。” “壕沟填平之前,后续部根本不可能冲的过去,就算汉军旗的弟兄再怎么卖命,冲过去也是送死。望贝勒如同珍视满洲勇士的生命一般珍惜汉军兄弟的生命。” 这已经不是单纯战术上的争执,而是涉及到满汉之争了。 叶布舒心中极是不悦,还得强压着怒火,脸色阴沉的说道:“自开战以来,我心中从没有什么满汉之分的想法,你这么说分明就是在质疑我的用心,难道我会让汉军旗去送死吗?你到底是何居心?” “军议之时,不论对错尽可以直言,这是皇帝陛下亲口之宣……” 说起皇太极,确实远胜叶布舒。尤其在拉拢人心方面,就算是努尔哈赤也多有不如。为了取得战争的胜利,皇太极可以听从汉军旗的意见,至少表面上还能做出一个很高的姿态来。 叶布舒终究没有皇太极的心机和城府,当厉天成搬出皇太极早年的命令之时,他立刻就恼了脸面。 连小小的汉军旗佐领都压制不住,还怎么统领全军?还谈什么威望?若是被以厉天成为代表的汉军“压过一头”,军中的满洲子弟会怎么看? “苦战数日,损兵折将堕我军威,都是你等妖言蛊惑军心所至。”抽出佩刀在厉天成眼前晃了晃,森森的冷笑着:“别以为你跟着父皇打过几场仗就可以目中无人,今日我便用父皇钦赐的佩刀斩了你,也是依足了军法。念你稍有些微末功劳,今日就饶了你的狗命。来人,把厉天成拖出去,重打四十军棍!” 四十军棍,只是一个不轻不重的责罚,对于厉天成这样的老兵油子而言根本就不算什么。其实大家心中都很清楚,打仗还是离不开汉军旗,只要众人求情,所谓的四十军棍完全可以免去。 那四个进来的侍卫虽然已经按住了厉天成,却没有把他拖下去,而是等待着后续的发展,几个汉军佐领纷纷求情…… 厉天成当然知道叶布舒的触发纯粹就是象征性质,所以并不怎么害怕,反而叫喊的更加大声:“军议之时,可以畅所欲言,便是皇帝陛下亲临,也不能因此罚我……” 在叶布舒原本的计划当中,只要其他几个汉军佐领求一下情,也就可以算了,那四十军棍也就免了。正准备这么做的时候,忽然看到札鲁贺等满洲军官的眼神中流露出一丝轻忽的表情,再看看那四个只是按着厉天成却没有把他拖下去的侍卫,顿时就明白了。 原来自己在满洲子弟的心目中竟然是如此的微不足道,再不立威的话,就算是打了胜仗也无力问鼎太子之位了。 “将厉天成拖下去,”叶布舒的面孔已经扭曲,高高举起手中佩刀声嘶力竭的大叫着:“以此刀斩其首级,传首各营,再有不遵号令者,这就是下场!” \t 正文 正文_第六十二章 甲破刀残 \t\t残阳如血,斜斜的照耀着这片被战火蹂躏的土地。 丢弃的断刀残枪随处散落,伤兵的惨叫声此起彼伏,拒兵壕中到处都是成片成片的血迹,今天的战斗实在太激烈了,作为乙字营的营官,周六斤三度上阵,头盔都被打掉了,鱼鳞甲的纽襻已经脱落,好像披风一样松松垮垮的挂在身上,露出里浅褐色的牛皮甲趁。根本就顾不得清理甲叶子上插满的箭矢,就气喘吁吁的跑来找李乙丑。 “乙丑兄弟,援兵究竟什么时候才能到?” 提起援兵,大帐中的李乙丑和几个营官全都面色古怪,周六斤已经隐隐约约的意识到了点什么,只是还不敢确定:“援兵到哪里了?今天傍晚之前要是再不来的话,兄弟们可就真的顶不住了。” 按照原本的预期,援兵很快就会到来,快则三日,慢则四天,济南府那边的援兵就会赶来助战。东昌城下的战斗已经打到了第八天,济南的援兵就算是爬也应该爬到了。 可惜的是,直到目前为止,依旧没有看到援兵的影子。 “没有援兵了,不会再有援兵了。”李乙丑慢慢的站起身来,面色无比沉重的说道:“济南府确实派出了援兵,不过现在……援兵已经回去了!” 要是济南府见死不救,还真的是冤枉了他们,因为济南那边确实派出了一支援兵,其前锋在前天晚上已经到了土河边上,距离这里不到百里之遥。东昌郡王派出去接应的人马甚至已经看到了他们的旗号,就在路躬行路詹事欢喜之时,这支援兵却突然调头顺着原路返回了。只留下几个小卒送来了一个口信:德州方向的清军在一个昼夜之间突破了禹城济阳一线,兵锋直指大清水。 大清水那边就是济南城了,接到紧急返回的命令之后,这支援兵又折返了回去。 这个消息让周六斤彻底傻眼了,过了好半天才缓过神儿来:“济南府的援兵又回去了?那东平那边呢?东平的援兵到哪儿了?” “东平的援兵去往清平方向增援济南了。” 最后一支援兵居然走上了完全相反的路线,全都奔着济南那边去了。那东昌怎么办? 从战略意义上而言,济南显然比东昌要重要的多,各路官军往济南方向汇集也无可厚非,却没有谁记起东昌这边还有一支正在拼死作战的孤军。 “我把他个老娘的,既然全都不管东昌了,咱还在这儿拼命,岂不是成了傻子?”周六斤毫不掩饰的大骂着:“撤,咱们撤吧,乙丑兄弟,咱们撤回去。” 周六斤的想法,代表了绝大多数淮扬民练的观点。 淮扬民练是大家一手一脚踢打出来的,大家的身家性命和大好前程全都压在这支队伍上了。各路援兵走的走散的走,明摆着打不赢的仗,还有什么意思? “撤?往哪儿撤?” 虽说李乙丑是最高指挥,但这些营官全都是他昔日的兄弟,所以大家也没有真的把他当作是一言九鼎的上位者,还是把他当作昔日的兄弟,说话也毫不顾忌:“当然是往南撤了,只要咱们撤时候严密一些,鞑子不会追的。” 淮扬民练只是撤退,不是溃败,只要撤退的时候做好断后工作,只要鞑子的脑袋不是榆木做的,就绝对不会追赶。因为有一个不设防的城池摆他们面前,不去抢掠反而追上来和李乙丑拼命,那不符合他们的利益。 在这个时候撤退,等于是把东昌城拱手送给清军了。 反正东昌城和大家没有什么关系,淮扬民练本就是客军,打了这么久已经对得起朝廷了。实在打不过也没有办法,只能撤退。 把东昌城“卖”给鞑子,换一个全身而退,这种话也只有周六斤这种粗鄙之人才会公然宣之于口,旁边一直都沉默不语的监军大人文秀之是万万不会讲出来的。 虽然文秀之从来没有说过任何和撤退有关的字眼儿,其实内心中还是非常赞成撤退的。不管怎么说,淮扬民练都是清**士的队伍,为了一个毫不相干的东昌城,就把唯一一支掌握在手中的能战之军断送掉,不符合清流官员的利益。 “大局如此,暂时避敌锋芒也是明智之举……” 当文秀之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东昌郡王的心一下子就沉到底了。 各地是援军可以不来,连苦战多日的淮扬民练也可以抽身而走,唯一不能走的就只有东昌郡王了。 “李指……乙丑兄弟,”这个时候,也顾不得什么天家的威严了,东昌郡王的声音在微微发抖:“反正我也是死过几次的人了,身为洪武太祖皇帝的子孙,以身殉城也没有什么好说的。只是苦了这合城的百姓,二十多万人呐……我都不敢想城破之时的情形……” 东昌城曾在去年被鞑子洗劫过一次,不过上一次鞑子来的没有这么快,老百姓们还有机会逃亡。这一回却因为淮扬民练的到来,让老百姓们看到了守住城池的希望,所以没有进行大规模的撤退,现在清军已经和淮扬民练鼻子对着鼻子脸对着脸打了好几天,只要李乙丑一撤,东昌的二十多万百姓连逃跑的机会都没有。 李乙丑是唯一一个知道“扬州十日”惨状的,一想到东昌要提前面临扬州的境地,就觉得头皮发麻,根本就不敢往这方面想。 下意识的摸了摸腰刀,既没有说出“于东昌共存亡”的豪言壮语,也没有下达撤退的命令,而是用非常平静的语气问道:“乙字营还有多少能战之兵?” 虽说乱世之中人命如芥,可那些都是朝夕相处的生死袍泽,短短几日就生死两隔了,怎能不让人唏嘘?想起那些战死的弟兄,周六斤的心里就好像堵了一方巨石,小声说道:“五百多一点,其中还有一百六十多是挂了花的,实在找不到顶替的人手,才支撑到了现在。” 前几日的阵地战还算打的有板有眼,虽然谈不上什么亮点,却也中规中矩,始终占尽了便宜,就算是有些伤亡,也是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从昨天开始,鞑子的进攻就异常猛烈,如同潮水一般疯狂汹涌,毫不吝惜士兵的死活不顾一切的用人命来填,一日之内就攻破了三道拒兵壕,逼着淮扬民兵不得不往后退。 在淮扬民练的五个营都不满员,其中的甲乙二营人数最多,李乙丑直属的甲字营有九百人,周六斤的乙字营虽然不到九百也差不多了。奈何这两天的战斗实在太惨太烈,周六斤的乙字营顶上去替换了丁字营,原以为可以迅速稳住阵脚,想不到今天的鞑子更加疯狂,玩儿了命的往前冲,要不是李乙丑及时把直属的甲字营填上去,周六斤的阵地肯定完蛋,他本人能不能活着回来都还说不准呢。 人数最多的甲乙二营伤亡接近四成,其他三个营就算稍好一点也好不到哪里去,这是非常惨重的损失。 “流尽最后一滴血”“战至最后一兵一卒”这种话只能作为夸张的言辞说说而已,真到了战场上,基本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形。 冷兵器时代的战争,数量虽然不是决定胜负的优势,却是非常重要的因素。三成的伤亡数字是一个分水流,当一支军队的伤亡达到或者接近这个数字以后,只要还没有崩溃,就已经可以算是当之无愧的“铁军”了。 崇祯十三年的通州大战中,各路明军号称十二万,实则五万多,和清兵刚一接战,仅仅只是伤亡百余就彻底崩溃四散而逃了。 和大明官军比起来,淮扬民练能够坚持到现在,能够承受这么大的伤亡比例,居然还没有崩溃,只能用“奇迹”来形容了。 总兵力不到四千,却在数日的战斗中斩杀六千首级,虽是依仗了阵地的优势和装备的精良,也足有笑傲整个大明朝了,就算是说成当世第一虎贲铁军,也没有丝毫夸张的成分。 能把仗打成这个样子,还能带着残部撤走,此战之后,当世第一名将的名头是肯定跑不掉的。 “把外围的斥候撤回来吧,全都撤回来。” 此语一出,几个营官全都放心了,文秀之也暗暗的松了一口气。 只有东昌郡王面色死灰。 撤回外围的斥候,这根本就是撤退的前奏。 “三哥,你的炮营……”说的这里的时候,李乙丑很明显的犹豫了一下,过了好半天在终于下了命令:“所有铜胎炮的轮子和挡板全部砸掉,将炮身搬上城头,俯射阵地!” 众人全都愣住。 东昌郡王最先明白过来,神色激动万分,嘴皮动了几动,却不知道应该说点什么,最后只是深深一礼:“此一战,不论胜负,本王先谢谢乙丑兄弟了。” “王爷不可,”李乙丑赶紧闪过身子。 东昌郡王却伸手将他按在椅子上,面色肃穆神态凝重的说道:“非是本王拜你,实是本王代东昌二十余万百姓拜你。不论是玉碎还是瓦全,李指挥肝胆血诚之心可昭日月……” “先别说这些客套话了,希望王爷尽可能动员更多人手,生死存在再此一战了。我们淮扬儿郎于东昌百姓的荣辱也在此一战了。” 都已经到了这步田地,还能有什么好说的? 东昌郡王什么都没有说,霍然起身离开大帐去安排助战事宜。 东昌郡王前脚刚走,大帐里后脚就乱成了一锅粥。 “乙丑兄弟,咱们不能再打了。” “再打下去,淮扬民练就完了。” “兄弟们已经苦战数日,对得起东昌的老百姓了。” 李乙丑根本就没有理会兄弟们的反对意见,而是遥望远方,仿佛可以直接看到对面清军的营盘,用一种可以令人窒息的口吻说道:“兄弟们,你们好好想想,哪一次到了危机关头我让你们失望过?眼下有一个机会,只要成了,咱们淮扬民练就可以一飞冲天,我保大家一个封妻荫子功名富贵。我等这个机会已经很久了。” 机会?什么机会? 素来沉稳的张三哥最先反应过来,却不敢明说,只是拱手向天行了一个礼:“乙丑兄弟的意思是不是说……” 李乙丑重重点头。 众人的神色顿时就变得古怪起来,一个个张口结舌,似有千言万语,偏偏却都保持着很默契的样子,谁都没有说出哪怕一个字。 \t 正文 正文_第六十三章 胜利在望 \t\t毕竟都是相知相熟多年的老兄弟,大家都非常清楚李乙丑的底细。 几年之前,李乙丑是个一文不值的穷光蛋,却以非常神秘的方式瞬间崛起,先是贩运私盐发了大财。又鼓捣出了城西铁器厂,转瞬之间就做了大官,顺带着也让大家都沾了光。仔细回想起来,一切的一切都好像是做梦一样。 李乙丑本人也曾有意无意的做出过暗示:所有的这一切都是因为有一位神仙在暗地里帮忙,要不然怎么会如此的顺利?一群连饭都吃不饱的穷光蛋又怎么可能成为今日的朝廷命官? 既然李乙丑说此战已经得到了那位神仙的指点,必然会象前几次那样,出现一个让大家做梦都想不到的奇迹。 李乙丑是被神仙眷顾的幸运儿,这个虚无缥缈的传说在军中流传甚广,从昨天晚上开始,各个和李指挥私交甚密的营官都有意无意的透露出一个消息:此战之前,李指挥已经得到了神仙的指点,只等一个合适的机会就可以一举扭转越来越不利的战局。 自古以来,越是神秘的传说就越有市场,经过口口相传的发酵之后,“神佛眷顾”的传闻越传越广,而且说的有鼻子有眼,尤其是那些曾经跟随参与过东平大战的基层军官,更是对此深信不疑,并且列举出铁一般的事实来佐证此事: “当时东平一战,李指挥于我等深入鞑子营中,只见一道金光冲天而起……” “那道光柱耀眼夺目,鞑子见到之后立刻不能视物,全都成了睁眼瞎,我们自然可以如入无人之境……” 电击器上的手电筒发出的强光成了最好的证明,一再提起一再渲染之后,早已经改的面目全非。到了拂晓十分,很多民兵甚至相信李乙丑有撒都成本的神仙手段,可以轻而易举的击败对面的敌军。 当年在东平之时,几十个盐贩子就可以在清军营中杀个通透,现如今几千全副武装的弟兄,击败十倍之敌也就显得不那么夸张了。 作为一个饱读圣贤书的清流,文秀之从不相信这些怪力乱神的传说,更不相信李乙丑有什么通天彻地的神仙法宝,只是单纯的把这种传说当中是李乙丑激励士气的手段。 眼下士兵伤亡甚重,士气已大不如前,只要能激起士兵们的杀敌之心,就算是用一些上不了台面的手段也是完全可以接受的。 日头已经升起房檐高低,对面的清军又一次摆开阵势。从队型上来看,今天的进攻和前几日没有什么分别,只是规模更大…… “李指挥……”在战斗打响的前一刻,监军大人文秀之慌慌张张的跑过来:“你……你怎么把俘虏全都给杀了?” 杀俘的事情是在昨天晚上进行的,由营官庄有财亲自带队,将俘获的清兵斩杀的干干净净,一个都没有留下。直到现在,身为监军的文秀之才知道这个事情。 “今日一战需倾尽全力,不能再留下太多的士卒看管俘虏,只能全部格杀。” 俘获大多都带着伤,这个时代从来就没有“优待俘虏”的概念,也不可能给俘虏进行医治,反而象通常那样死命的压榨他们,稍不顺从就会当场格杀。对于俘虏而言,不管是因为伤重不治还是被当场砍死,都可以算作是“正常死亡”。 按照文秀之原本的安排,肯定是要把这些俘虏带回去当做军功的,万万没有想到李乙丑会不声不响的把俘虏杀了个精光。 虽说杀俘不祥,但李乙丑的解释却合情合理,时下战局危急,留下俘虏的性命反而是一种隐患,反而不如杀个干净来的放心一些。 正要再说点什么,战鼓声已经响起,清军开始进攻了! 一直以来,文秀之都认为自己适合运筹帷幄,阵前真刀真枪的厮杀实在不是他的强项,听到战鼓声,马上就很明智的退回到大帐之中去了。 杀掉厉天成,确实让汉军们不敢再发出任何“不和谐”的声音,在厚赏和黑甲督战队的长刀面前,数量庞大的汉军确确实实更加卖力气了,但是伤亡也大的吓人。 两日强攻,就折损了三千多人,其中还有四百多个满洲勇士,接近前五天的伤亡数字。 这么大的伤亡,逐渐让叶布舒认识到,当初厉天成的战术其实是正确的,但他一点都不后悔杀了厉天成。 汉军就是炮灰,就是用来消耗的,随时都可以补充。只要满洲勇士的伤亡数字在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只要可以快速攻克东昌,只要可以尽快和东南方向的策应部汇合,那点伤亡数字根本就微不足道。 就连一直对汉人表现的非常礼遇的皇阿玛,也在私下里说过很多次了:“汉军要酌情使用。” 叶布舒非常清楚“酌情使用”的意思,如果说满洲八旗是爱新觉罗家的奴才,汉军连奴才都算不上,只能算作是消耗品。 无谓的消耗当然不值得提倡,但是到了必须使用消耗品的时候,就算是皇太极本人也绝不吝惜。 虽然汉军在这两天的战斗中损耗极大,却也不是没有效果。 以汉军为先导,不顾一切的猛冲猛打,在消耗自身的同时,也把对面的明军消耗的筋疲力尽。昨天一日,就连续填平了四道拒兵壕,逼的当面之敌一退再退。虽然这些只会挖沟的家伙又连夜挖出了两道深壕,却已经把他们压到了城墙附近。 身后不远处就是护城河,他们已经不可能再挖出更多的拒兵壕了,他们回旋的余地已经所剩无几,只要再象这样打一天,最多两日,就能将之歼灭,或者把他们逼到已经残破不堪的东昌城中龟缩起来。 通过这两天的战斗,叶布舒已经适应了淮扬民练的阵地战,并且很敏锐的察觉到对方渐渐开始显露出来的疲态。 敌军已疲,正是决战的最好时机,是时候全军压上了。 “把厉天成的脑袋挑起来给那些汉军看到,免得他们忘记了什么叫做军法。”叶布舒很有信心的说道:“竖起我的仪仗和认旗,要他们知道我就在身后督战,畏缩不前者、左右观望者,斩!” 云纹水龙旗高高飘扬,战斗非常顺利。 “报主子知道,我军连破两道深壕,已将敌逼入绝境。” 才刚刚开战一个时辰都不到,就取得了不错的进展,让叶布舒的心情大好,登上高高耸立的寮车遥望远处。 果不其然,在清军凶猛的攻势之下,对面的敌军已经龟缩在一个狭小的区域之内。心中虽然大喜过望,还是没有忘记适当的表现一下上位者应有的气度,仿佛早就料到会是这种局面似的,故意做出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云淡风清的说道:“明军疲惫,怎能挡我雷霆一击?” 前天杀掉厉天成的时候,就连札鲁贺都认为叶布舒做的有些过火。不管怎么说,厉天成都是带兵的佐领,阵前斩将是兵家大忌,就算是皇太极也不会那么草率。可是事实证明,这不是草率而是果断。 跟在叶布舒鞍前马后伺候了这么些时日,札鲁贺早已经把这个小主子的心思给吃透了,赶紧打个了个千儿,用很明显的阿谀语气说道:“还在小主子英明,斩了那畏敌不前的厉天成,我军果然士气大振。说句该掌嘴的话,便是大汗当年也没有小主子这般的凌厉和果断。” 札鲁贺说的大汗,当然是特指皇太极。满清立国之后,大汗的称号再已改为皇帝陛下,若是汉军用错了称呼,就要狠狠的责罚,但札鲁贺的八旗子弟,又跟随爱新觉罗家这么多年,是个忠心耿耿的好奴才,故意以大汗相称,反而显得更加亲切。 “怎敢和皇阿玛相提并论?只是带兵久了,略略有些心得而已。汉人终究不可靠……” “小主子英明,要不用鞭子抽他们,这些汉军就不肯真的卖力气。” 一直以来,叶布舒都把札鲁贺当作是战功赫赫的猛将,今日却觉得他有点阿谀的过分了,马屁也拍的太明显。仔细想想,札鲁贺其实已经很多年没有真正的打过仗了。 札鲁贺就和那些满洲的勋贵们一样,已经老了,大清国还是应该交给锐意进取得年轻人比较好,这是叶布舒心底最真实的想法。 虽然有些反感札鲁贺的奉承,可这两记马屁拍的实在是太舒服了,让他感觉十分受用。 “攻破东昌之后,钱粮布帛牲畜奴隶,所有收获我丝毫不取,全部留给勇士们,当然也少不了你的那一份。” 整个城市的所有财富,钱粮牲畜和丁壮,尤其是那些貌美恭顺的女奴,早已让满洲的勇士们垂涎已久。叶布舒又表现的非常慷慨,立刻就让札鲁贺心中大喜,阿谀之态表现的更加明显,连那个“小”字都直接省略了:“主子慷慨,谢主子厚赏。” 尽可能的拉拢八旗子弟,用明人的财富来收买人心,这对于叶布舒有莫大的好处,也是他的外祖父苏而剌大贝勒一直在叮嘱的事情 只要能打胜仗,只要有足够的威望和足够多的八旗兵丁支持,福临和博果尔那两个小娃娃根本就不是叶布舒的对手。 和大清国的储君之位比起来,些许的钱粮奴隶有算得了什么? \t 正文 正文_第六十四章 接连犯错 \t\t站立在高高的寮车之上,遥望着清军把明军打的节节败退,听着札鲁贺这个老奴如同潮涌一般的赞美之辞,憧憬着自己美好的未来,此时此刻的叶布舒,可谓志得意满。 “咦?”叶布舒发出诧异的微声,遥指远处的战场:“那边是怎么了?明军要杀出来了么?” 顺着叶布舒手指的方向仔细看了看,札鲁贺说道:“敌军覆没在即主子无须多虑,他们要败退了,怕我们的勇士趁势掩杀进到城中,所以才做最后的困兽之斗。” 多年的安逸和奢靡让札鲁贺虽然早已经丧失了当年的锐气和勇猛,不过眼光还是有的,对于战场的变化也了然于胸。 那边的战场上,明军确实在激烈抵抗,甚至把攻进去的汉军又打了出来。但这根本就不必担心,那只是一种防御性质的进攻罢了,更加说明明军已经抵挡不住,甚至已经失去了固守城前阵地的信心,这是他们准备放弃阵地的前兆。 在撤退之前,为了防止敌军趁势掩杀进程,必须不惜一切的纠集起最后的力量将敌人击退一段距离,然后才有机会退回城中,这是很常见的反应。就算是把札鲁贺唤作是明军的将领,也肯定会这么做的。 “主子您看,那一带的明军必然拼死力战,以掩护他们的主力进城。其实残破的东昌城根本就守不住,进城之后就完全失去了回旋的余地,只能凭城死守做困守之斗。” 札鲁贺说的好像很对,因为那一带的炮火非常猛烈。 明军已经把他们犀利的野战用火炮搬到了城头,虽然可以覆盖城下很大一片区域,却是一副困守危城的架势。 没有用多少时辰,那支攻势猛烈的明军就把清兵打的后退了很远,甚至直接贯穿了清军的阵型。但是他们的身后并没有大量的后续部队跟着冲出来,这愈发验证了札鲁贺的观点:这是一个以攻代守的战术。 明军的阵地大部已经被攻陷,尤其是右翼已经逼近了城墙,这显然是他们集中全部力量在左翼的结果。杀出来的这部分明军很快就会倒卷回去,然后退回到城中。 这支明军的战斗力卓然,与数倍的清军交战近十日,依旧没有崩溃,还能打的像模像样,比一般的大明朝官军要强悍的多,也坚韧的多。虽然叶布舒也很想真心的夸赞几句,话到了嘴边却只是化作一阵阵冷笑:“螳臂当车不自量力!札鲁贺,带上你的本部人马,截断他们的退路,免得退到城中又要费一番手脚。” “是。” 虽说已疏于战阵,札鲁贺终究是八旗中的老兵,根本就没有把明军放在眼中。尤其是在今日这种即将大获全胜之时,率领本部人马出战基本等于是白捡军功。 札鲁贺明白的很,这是叶布舒拉拢自己的手段。 下了高耸的寮车之后,马上树起本部的认旗召集人马,带着两个牛录的满洲披甲战兵以一个很大的角度从侧翼冲了上去。 寮车上的叶布舒还在观战,不过很快他就察觉到不对头了。 冲出来的那股明军根本就没有往回倒卷,甚至毫不理会出现在侧翼的札鲁贺,而是冒着被截断退路的巨大风险径直前冲! 到了这个时候,只算叶布舒是一头蠢猪,也应该明白过来了。这支明军根本就准备倒卷回去,更不是突围,而是奔着自己来的。 斩首掏心,直取对方的指挥中枢,非常冒险的战术,同时也是一记充满凌厉杀机的招数。 “招呼札鲁贺回来,快……” 苍凉的牛角大号声响起,刚刚摆开架势准备拦截的八旗兵听到这个信号,马上就愣住了,连札鲁贺也是一头雾水,不过他很快就反应过来,马上改变了原定的作战计划,急急忙忙的命令士兵转向,不顾一切的转向。 和绝大多数八旗战兵的配置一样,札鲁贺虽然只率领着两个牛录六七百人的披甲战兵,他们的身后却跟着一千多辅兵和奴兵,还有很多八旗兵家养的包衣奴。如此庞大的规模不可能实现灵活的转向,在一声紧似一声的牛角大号中,札鲁贺已经急红了眼珠子,抽刀砍翻一个挡路的奴兵,厉声大吼:“急速回援,挡路者斩!” 拦截和回援,根本就是两道完全的命令。虽然札鲁贺当机立断,还是耽误了不少时间。当他们甩掉了数量庞大的辅兵终于从乱糟糟的队型中冲出来的时候,淮扬民练已经完全甩开了他们。 调集刚刚冲出去札鲁贺回援,这绝对是一个非常愚蠢而且无效的命令,除了让札鲁贺的那部分人马陷入混乱之外,没有任何实质效果。 紧接着,叶布舒就下达了一个更加愚蠢的命令:中军指挥部紧急后撤。 很明显,气势汹汹的敌人是冲着自己过来的,中军指挥部后退也是完全合情合理的步骤。但这是在两军鏖战的战场,不是小股势力的颤抖,既然来了我就退是一个非常不切实际的念头。 经验丰富的札鲁贺做一个转向的动作都那么艰难,而且还做的拖泥带水混乱不堪,庞大的中军指挥部怎么可能在一瞬间撤的下去呢? 遇到这种情况,哪怕只是一个战斗经验丰富的老兵,也知道应该怎么做:必然是收缩两翼顶上去,掩护中军指挥部徐徐后退,一直退到坚固的营盘当中基本就算是安全了。贸然撤退中军指挥部,只会引起更大的混乱。 当叶布舒慌慌张张的从寮车上下来,在十几个侍从的护卫下仓皇后撤的时候,已经有连续有两个满洲佐领跑了出来。 八旗佐领的临阵经验远远胜过生长深宫之中的叶布舒,只看了一眼就明白了眼前的局势已经紧迫到了何种程度。毫不犹豫的发出号令,调集各自的旗丁和奴兵,准备顶上去。 这无疑是最正确也最实用的举动,当他们大喊大叫着列开阵势的时候,才惊讶的发现叶布舒的认旗正在后退。 这个发现让所有的八旗战兵目瞪口呆:叶布舒竟然先于他的部队后退了,换句话说,这就叫做不战而逃。 谁也没有想到平日里威风凛凛的叶布舒竟然是一个怯弱的胆小鬼,看到明军不顾一切的朝着中军指挥部逼近,竟然甩下他身边的军队自己跑路。 中军认旗的急速后退马上就动摇了清军的意志,两翼的军队甚至根本就不知道他们应该怎么做:既然中军指挥部都退了,又护卫之责的两翼肯定也应该跟着退下去。但眼下这种情况,仓皇撤退绝对会让前方激战的士卒陷入混乱当中,这是一个让人无法理解的举动。要是跟着叶布舒的认旗一起退下去,前方必然混乱,甚至会出现功亏一篑的局面,这么大的责任谁也承担不起。要是不撤退的话,万一那股明军杀上来,叶布舒能保护他自己吗? 继续支撑前面作战的近万士卒,还是保护叶布舒一个人,这是一个艰难的选择。或许是真的无法做出决定,更或者是为了逃避责任,两翼的人马做出一个看似匪夷所思,却四平八稳的举动:按兵不动!在一个不远不近的距离上保持着夹击的姿势,既可以给叶布舒提供掩护,也能避免因为撤退给前方将士产生的巨大混乱。然后才派出传令兵,追着步步后退的叶布舒去请示他的命令,没有书面上的命令,两翼的汉军一步都不会动。 要是随随便便的动了,怎么做都是错,天大的黑锅谁也扛不起来。满洲八旗不仅不会帮他们说话,肯定还会落井下石,把所有的罪责都推给他们。 两翼没有过来支援,叶布舒已经先退了,仅仅凭借不到两个牛录的护卫,不可能挡得住如怒潮一般席卷过来的明军。他们只能保持战备的姿态,尽可能把队型压的更紧,跟着叶布舒的脚步徐徐后退,给他提供一点有限的遮蔽并且尽可能起到断后的作用。 清军的主力虽然已经压在上去,正在东昌城前激战。中军可以调遣的兵力虽然已经不多,却还有四五千之数,扣除一部分战斗力值得怀疑的辅兵和奴兵,战兵的数量兵不算少,挡住李乙丑的概率非常之大。却因为叶布舒骨子里的畏惧和惊慌,大多数陷入空转当中,根本就没有真正的派上用场。 双方还没有正式接站,局面却变得无比混乱,简直就是一锅粥,而且是熬的稀烂的那种。 清军的中军指挥部在后退,两翼却没有太明显的动作。突然杀出来的李乙丑率领淮扬民练的精锐战兵猛冲着靠近,在他们的身后,札鲁贺的八旗战兵已经甩下了自己的辅兵,不顾一切的往回赶。 局面的混乱程度让站立在城头远眺的东昌郡王目瞪口呆,连他也迷糊了:战场上出现了一个互相衔接互相追赶的局面,根本就不看不出是李乙丑在追着清兵打,还是被清兵追着屁股打。 在血色十字战旗的指引之下,如同激昂澎湃的洪流,两股人马猛烈撞击在一起。淮扬民练的前锋追上了清军中军指挥部的尾巴,如同交汇的河水,迅速渗透彼此穿插,最后的战斗就以这种混乱的形式拉开了序幕…… \t 正文 正文_第六十五章 倾尽全力 \t\t刀枪碰撞的尖锐声响、武器划破肌肤砍在骨头上的钝响交织在一起,呐喊声和惨叫声此起彼伏,惨烈的战斗中一蓬又一蓬殷红色的血雾喷出,瞬间就已白热化。 民兵们从来就不是视死如归的大英雄,更没有野心勃勃的“乱世枭雄”。但是每一个人都知道,要是不能击败眼前的敌人,要是不能砍下不远处高高飘扬的认军旗,他们就回不了家。 经过数日鏖战,扬州民练早已甲破刀残疲惫不堪,却也在频繁的战斗中得到了锻炼。 以少量兵力冲击敌人的主阵,胜负难料,谁的心里也没有底。 但是李乙丑已经对大家说的很清楚了,东昌城不能破,至少在淮扬健儿流尽最后一滴血之前,不能让鞑子的臭脚踏进东昌一步。 唯有死战。 至多是战死而已。 要想或者回到扬州,或者见到家里嗷嗷待哺的娃娃和虽然粗手大脚却相依为命的婆娘,就只能拼命。 鞑子的兵力占据绝对优势,只有采用这种冒险的掏心斩首战术,在能争取一个死中求活的机会。 要想有活下去的机会,必须要有战死的决心,因为身后就是东昌的城墙,大家已经被鞑子逼的无路可退了。 拼死一战的血勇中,还有那么一丝虚无飘渺的希望,因为在昨天晚上,每一个营官每一个队官,甚至是每一个小旗长,都给大家传达了一个非常明显的暗示:此战必胜,因为李乙丑李指挥已经得到了神仙的指点,只要大家能砍下鞑子的认军旗,李指挥就可以借助神力扭转乾坤。 天上的神佛必然保佑每一个战士。 形势的逼迫和对李乙丑李指挥狂热的迷信,让每一个民兵都爆发出从未有过的勇气,纷纷挺起手中的长枪,用从来没有过的大力突刺、突刺、再突刺。 任何挡在眼前的敌人,必须被刺穿,然后继续前进。 突刺,这个看似简单到了极点的动作,却是无数次艰苦训练的结果,已经完全融入到了民兵的意识当中,甚至根本不用去想什么,只要刺出手中的长枪。 狭路相逢,勇者胜! “砰” 杨晋祝并不是突击的主力,他和他的袍泽位于队伍的左肩位置上,随着一声闷响,凝聚着全部力量的长枪带着巨大的惯性刺进一个披甲战兵的腹部。没有任何思考,只是象平时训练那样顺势前冲,将垂死的敌人顶的仰面朝天的栽倒…… “促那!”嚎叫声中,八旗辫子兵抡圆了砍刀,劈头盖脸的砍下来。 “咄”“咄”,连续声响当中,两枚锋锐的透甲锥将跳起来的辫子兵洞穿出两个血窟窿。 杨晋祝和他的队友的任务的掩护身旁的弩兵,因为战斗太过于激烈,反而需要弩兵掩护他们。 左右合计的辫子兵猛然上前,一刀下去,那个刚刚帮助杨晋祝击退敌人的弩兵的人头就已经飞起,殷红的鲜血在心脏的强力泵射之下冲天而起,溅到杨晋祝的身上、脸上…… 身后的两个弩兵已经射光了弩匣中的透甲锥,再也无暇重新装填,猛然抡起钢弩扑了上来。 腰里好像被什么东西重重的撞了一下,杨晋祝打了个踉跄,根本就顾不得查看,依旧仅仅抿着嘴唇,拼命刺出手中的长枪…… 这些冲过来的民兵是从甲、乙、丁三营中临时抽调出来的精锐,经历数日苦战之后,已经可以算是经验丰富的老兵了。每一个枪兵都穿着双甲,只要不是以钝击的方式猛攻要害部位,精良的铠甲基本可以让他们不会受到致命的伤害。就算是承受了大力的劈砍,也会保持绝大部分的战斗力。 “进攻,不顾一切的进攻。”这是李乙丑李大人传授他们战斗技巧之时一直在重复的话语。 现在的李乙丑已经亲自披挂上阵,率领着直属的甲字营死死的垫在队腰处。 当他察觉到队伍前进的速度稍微减慢之时,毫不犹豫的把作为预备队使用的直属营调了上去:“甲字营上前迎敌,只许进攻,不许防守,前进!” 面对面的贴身**,最能考验战士们的士气和承受能力。 身边的战友随时都会倒下,满眼都是横飞的断肢和飞溅的鲜血,狂日之久的频繁厮杀,已经上他们逐步适应并且渐渐的麻木了。 这支杀红了眼的队伍其实已经不再需要李乙丑的指挥,完全是凭借最原始的本能,踏着敌人和自己人的鲜血,挺着长枪大步向前,,目标就是那面高高飘扬的清军主认旗。 混战当中,双方已经彻底纠缠在一起,指挥官的英明和睿智基本失去了作用,胜负和生死的关键完全变成了双方意志的比拼。 因为前进的速度太快,淮扬民练已经深深的陷入清军的队型当中。孤军深入从来就是兵家大忌,现在却没有人在乎这些,甚至根本就没有想过。就连身为监军的文秀之都被这种狂热血勇的战斗气氛所感染,穿着一身文官的袍服在队伍中举着样式华丽的佩剑高声叫喊:“胜负在此一战,为国捐躯马革裹尸,吾之愿也。就算是战死沙场,也能名留青史……” 没有人听他的喊叫,也没有人在乎是不是可以名垂青史,大家只有一个念头:砍下清军的主认旗,一举击溃他们的士气。要是做不到这一点,谁也别想回到家乡,谁也别想再看见那些至亲至爱之人。 李乙丑和他的直属营已经从后面增援上来,他的披风纽襻已经散开了一个,劈手了扯下来丢在地上,高举着战刀声嘶力竭的叫喊着:“神佛保佑,天下无敌,杀!” 神佛有没有真的在保佑这支队伍谁也说不准,但这句话却起到了强心针的作用。指挥大人亲自上阵杀敌的事实,还有那虚无破灭的神佑,仿佛浇在火焰上的烈酒,轰的一下就爆发了。 拼死冲杀的民兵们顿时士气爆棚,仿佛陷如天罗地网的垂死野兽,不顾一切的扑向敌人…… 激烈的战斗中,手臂被辫子兵的重刀斩断,喷涌着鲜血,受伤的民兵好像一点都不在乎,依旧狂吼着扑了上去,用自己的身体和敌人纠缠在一起,为身后的对手创造格杀的机会。 冒着腾腾热气呈现出粉红颜色的肠子已经流出体外,被地面上的血污和泥土沾染的如同最肮脏的垃圾,却仍然死命向前,紧紧的抱住敌人,用手撕用牙咬,直到死亡降临依旧保持着战斗的姿势…… 虽然有这个时代最精良的装备,淮扬民练的伤亡依旧以不可阻挡的驱使飞速飙升。 前面的乙字营已经彻底打残了,包括重伤者在内,还活着的已不足四百人,伤亡已经过半。若不是直属营及时的增援,已经可以直接取消这个建置了。如果算上前几日的伤亡和重伤者,已三去其二。 在冷兵器时代,这是一个完全不可想象的伤亡比例。直到现在还没有崩溃,这已经不是奇迹不奇迹的问题,而是有没有人会相信的问题了。 顶着巨大的压力,承受着惨烈的伤亡数字,不顾一切的拼死猛攻。 满洲辫子兵素来有敢战的威名,在淮扬民练不要命的狂攻之下,曾经让他们骄傲的悍勇似乎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虽然已大量杀伤明军,却没有瓦解他们,反而激发出了他们更加坚韧的战斗意志。 辫子兵的战法其实很简单,就是以勇猛的攻击和惨烈的杀伤震撼敌人,瓦解敌人的战斗意志。在经过第一轮战斗之后,就可以轻而易举的象赶羊一样追着敌人随意砍杀。 但是今天的局面完全不同。 八旗披甲战兵的数量本就不多,在激烈的对战中同样伤亡惨重。战至最后一兵不卒从来就不是他们的宗旨,因为他们是来抢掠是来发财的,不是来拼命的。 在完全看不到胜利的情况下,他们也在期待叶布舒撤退的命令。 可惜的是,叶布舒似乎要把这些跟随他的八旗子弟全部损耗在这里,直到现在都没有派兵过来增援,更没有发出撤退的命令。 开始消沉下去的战斗意志,往往是整体崩溃的征兆,李乙丑马上就很敏锐的察觉到了。 “鞑子已经不行了,冲过去,冲散他们。” 当淮扬民练再一次提高前进的速度之时,精锐的八旗披甲战兵虽然没有马上崩溃,却也再无恋战之意,毫无悬念的调头就跑。 在血肉横飞的战场上,在生死交错的肉搏战当中,时时刻刻都在经历着生和死的考验,时时刻刻都有鲜血在飞溅碎肉在洒落。刚才并肩作战的战友随时都会倒下,死亡也随时会降临在自己的身上。活下去是每一个生命最基本的本能,而这种本能积蓄到一个阀值的时候,最终就会突破纪律的约束,崩溃也就会自然而然的产生了。 只要战斗一直进行下去,伤亡数字必然会逐渐激烈,不管多么强悍的军队,都有崩溃的时候。衡量强军的标准,从来就不是流尽最后一滴血战至最后一兵一卒,因为在冷兵器时代那种极端的情况基本不可能发生。 衡量虎贲强兵的唯一标准就是:不管用什么样的办法,只要能够事先让敌人先于自身崩溃就可以了。至于装备的精良程度和战斗素养等等这些,只不过是保证这个基础的条件而已。 当作为主要战斗力的八旗披甲战兵调头后退的时候,清兵就已经算是失去了战斗意志,他们已经崩溃了。 \t 正文 正文_第六十六章 不管是谁 \t\t当叶布舒知道满洲披甲战兵已经崩溃的消息之时,脸色顿时变得煞白如纸,到了这步田地,胜负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生死。 直到现在叶布舒都不明白骁勇善战为什么会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崩溃,因为他已经顾不得了这么多了。 火烧眉毛,只能顾眼下了。 什么东昌战局,什么储君之位,都没有自己的小命更加重要。 现在的叶布舒,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逃! “白甲兵,白甲兵在哪里?” “殿下,精锐的白甲战兵就在帐外候命……” 叶布舒甚至没有经过仔细的考虑,慌慌张张的跑到帐外,再也没有了爱新觉罗皇族应有的气度和沉稳,大喊大叫着把两个满洲佐领喊了过来:“战马,快去找战马……” “殿下,战马已经准备妥当……” “掩护我,掩护我往西撤……” 连中军指挥部都顾不上了,这已经不是什么撤退,而是亡命奔逃。 白甲战兵,是整个清国当中最精锐的战斗力,完全由勋贵的八旗子弟组成,是满清皇室的贴身近卫。早年间的白甲战兵一直都被当作是最精锐的突击力量使用,近年来随着汉军的增多,已不怎么上战场了。 虽然年轻一辈的白甲战兵基本没有经历过真正意义上战阵厮杀,却一直都维持着高强度的训练和最高质量的培养,承担着宫中宿卫的责任。白甲战兵本身就是一种身份,一种荣耀,皇太极极为重视,一直把他们当作预备的军官来培养,其中也不乏佼佼者。现在的鳌拜和后来的索额图,都有过白甲战兵的经历。 因为不属于军队,所以不必承受任何责任,他们的任务只有一个:护卫重要皇室成员的安全。 这次出征,皇太极对叶布舒寄予厚望,所以专门调了三个满额牛录的白甲战兵给他使用。其实每一个人都很清楚白甲战兵的意义:谁也也不可能把这些勋贵子弟真的派到战斗第一线,只不过是表示对叶布舒的支持之意罢了。还有更深的一层含义,那就是皇太极希望叶布舒能够积累一些战功,并且和这些勋贵子弟建立很好的私人关系,这对他以后的上位有着莫大的好处。 作为皇室的代表和叶布舒本人的亲卫,一个牛录的白甲战兵早已经安排到前线上作为督战队使用了,现在还剩下两个牛录六百人。 作为受过良好军事训练的白甲战兵,很清楚现在的局势到底有多么危急。 远处已经起了好几处大火,说明敌人已经冲到了中军的指挥部当中。这本身就会造成巨大的恐慌和混乱,尤其是后军当中,肯定已经乱做一团,那些负责辎重、粮秣的汉军和辅兵完全不能指望,他们能不成为障碍就已经很不错了。 在这个时候仓皇后退,就算可以顺利的穿过混乱的后军,就算可以借助骑兵的速度优势快速脱离战斗,那么一丁点的人马在失去后勤补给的情况下,在大明朝的腹心地带,生存下去的机会几乎为零。 一个年轻的佐领马上就纠正了叶布舒的错误:“不能西撤,我们往北,和右翼的汉军汇合!” 带着叶布舒去和侧翼的汉军汇合,能不能稳住局面先不去考虑,只要还有大量汉军的掩护,还有机会稳住阵脚徐徐后退。 叶布舒已经慌乱的手足无措了,一个劲儿的点着头。当白甲战兵集结起来的时候,毫不犹豫的上了战马。 “全队往北,途中所遇,不论敌我,一律砍杀,护卫殿下去和侧翼汉军汇合,冲!” 年轻的满洲佐领一马当先,冲了出去。 汹涌如同洪流的六百白甲战兵毫不犹豫的朝着北方运动,很快就遇到一波乱糟糟的溃兵,毫不留情的拔刀乱砍,掩护着叶布舒亡命狂奔。 就在这个时候,寮台之上那杆一丈六尺高的认军旗已经落下,明军已经攻进来了。 主认军旗的掉落,意味着主帅和指挥核心的消失,意味着这支军队已经没有了有效的指挥系统。就算是人数再多也成了一盘散沙,再也收拾不起来了。 或许还有少量的精兵可以结阵自保,但那终究只是各自为战的局面,没有了协调和指挥之后,一点意义都没有了。 混乱的溃败当中,已经聚集成一定规模的精锐白甲战兵具有天然的凝聚力,四周的溃兵纷纷朝着这边靠拢,让这支队伍变得越来越庞大的同时,也暴露了叶布舒的行踪。 就算没有任何认旗或者是其他标志性的东西,李乙丑也完全可以确定那一大片清军当中必然存在一个非常重要的大人物。 “鞑子要逃,截住他们,杀光他们。” 冲过来的淮扬民兵在溃败的清军当中如入无人之境,完全可以用所向披靡来形容。见敌就砍逢物就烧,一片又一片熊熊烈火映红了半边天色,仿佛蒸天一般。 溃兵虽多,但淮扬民练已经形成了局部上的兵力优势,战斗已不艰苦,反而异乎寻常是轻松。 民兵本以为会轻而易举的拦截这股溃兵,所以跑的飞快,一上来就吃了大亏。 最先扑上去甲字营直接被对方的骑兵给贯穿了,瞬间就倒下几十个人。 白甲战兵强悍的战斗力在一瞬间爆发,轻易穿透了甲字营的拦截,如同狂风一般穿插了过去。 已经被打残了的乙字营奋起余勇,虽然增援的不是很及时,终究垫了上去。 溃败当中,亡命奔逃是最正常的现象。奇怪的是,刚刚“逃”出去的那一部分披甲骑兵并没有继续前冲,反而纷纷调转马头,重新又折了回来。 “好!”李乙丑大叫着:“鞑子的主帅还没有跑掉,拦住他们!” 叶布舒太怯弱了,虽然他经常为了一些小事就随意砍死身边的奴隶,但是到了真正的战场上,却远远没有平时表现出来的那么残酷那么冷血。他根本就不敢冲在队伍的前端,而是在白甲战兵的掩护下落在中后部的位置上。 这个看似的位置确实可以得到前后左右全方位的掩护,但是却失去了一个非常宝贵的机会。 如果刚才他在队伍的前端,完全可以趁着甲字营立足未稳的机会和白甲战兵一起冲过去。现在……已经没有这个机会了。 白甲战兵势如闪电的冲杀贯穿了甲字营,其实也可以看做是被甲字营给隔开了。 战败已是不可避免的定局,他只想着千万不要战死在这里,只想着快速离开,离开那些可怕的明军越远越好。 身边的白甲战兵只有一小半儿,这个发现让叶布舒悚然而惊,甚至慌乱的不知道应该怎么办才好。 “冲!” 精锐的白甲战兵当机立断,根本就没有等待叶布舒的命令,就裹着他朝着前方冲了过去。 在中军大帐中运筹帷幄,在那些手下面前表现的果断决绝,这当然是叶布舒的特长。虽然他也精于骑射,但却从来没有和敌人距离这么近过。 此起彼伏的呐喊声和惨叫声让叶布舒浑身发抖,仿佛面对狼群的野兔一样无助,要不是身边那些白甲战兵的带动,他甚至不敢冲上去。 步兵面对骑兵的快速冲击,从来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克制手段,尤其是这种遭遇性质的战斗,唯一的办法就竖起手中的长枪,组成步兵拒马阵,被动的等着敌人撞上来。 作为给主力提供掩护的侧翼,杨晋祝最主要的任务是驱赶试图靠近的敌人,眼看着清军的骑兵已经开始加速,他和身边的战友们一样,握紧了手中的长枪,枪纂死死的抵住地面,把整个身体的重心都压了上去,枪尖斜斜的上挑,等着敌人撞上来。 马蹄剧烈的拍打着地面,仿佛只是一眨眼的功夫,“砰”“砰”的声响当中,快如狂风的骑兵已经撞了上来。长枪的枪尖刺穿了马铠的同时,也被巨大的惯性和撞击力冲的倒飞出去。 跟随着白甲战兵一起冲上来的叶布舒已经看到了那斜斜挑起的枪尖,他怕了,真的怕了。 作为皇族,甚至很有可能成为大清国储君的叶布舒,做梦都没有想到过自己会经历这样的局面。他没有勇气让自己和那些白甲战兵一样撞向敌人的长枪,他不想死。 所以,当战马已经冲到了杨晋祝面前十几步的距离之时,叶布舒自作聪明的调转了一下马头,希望可以避过那寒光闪闪的枪尖,顺着刚刚撞出来的缺口冲过去。 “笨蛋!” 这是杨晋祝对叶布舒的评价。 这个满身披挂的清军肯定不是小兵,应该是一个大人物,但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笨蛋。 若是骑兵的数量足够的多,或者他们已经列出冲阵的纵队,从前面队友撞开的缺口中冲过去当然是不错的选择。 但是他身边没有足够数量的骑兵作为掩护,更没有可以策应的步兵跟着冲上来,自以为是的调转马头本身就是一个减速的动作,这也是一个非常致命的错误,几乎把整个战马的身子横在杨晋祝的面前,成为一个面积巨大的靶子。 这根本就送上门的军功啊,杨晋祝怎么会放弃?猛然端起长枪,朝着横在眼前的战马刺了过去。与此同时,又有两柄长枪突刺而出。 战马悲鸣着朝外倒下,胡乱踢蹬着四个蹄子。 叶布舒的一条腿已经被战马压住了,再也动弹不得。 杨晋祝拔出长枪,踏前几步,端着血淋淋的长枪朝着叶布舒奔了过来。 “不要杀我,我是大清国的皇……” 杨晋祝根本就不想知道他是谁,只想尽快的杀死眼前这个敌人。 长枪倏然刺出,贯胸而入,把叶布舒死死的钉在地上。 叶布舒还没有死透,但他已经受到了致命的伤害,胸口那个巨大的创口把他的肺部刺穿了,鲜血倒灌进肺里,已经让他很难再发出有意义的声音。 “别杀我,我是……” 拔出长枪,恶狠狠的反复捅刺。 几次剧烈的抽搐之后,叶布舒的身体已经软了下来,嘴巴张的很大,似乎还想说点什么…… \t 正文 正文_第六十七章 贪天之功 \t\t“阵斩敌酋皇太极?”当文秀之听到这句话的时候,稍微一愣,旋即面带微笑的对李乙丑说道:“此番血战,我军已获全胜,我虽是文官,也曾亲临军中摧敌破阵,淮扬健儿之血勇,至今思之,依旧胸中血沸。必然竭力为弟兄们争取封赏,李指挥大可放心。至于阵斩皇太极这样的……这样的……” 一连说了好几个“这样的”,才勉强没有把“冒领军功”这四个字说出来,而的继续笑呵呵的把写好的捷报递给李乙丑看:“东昌血战,历时二十余日,虏兵百余次攻打,终未踏足东昌一步。摧敌八万,斩首两万级……” 东昌一战从最开始算起,至今也不过十余日,说成二十多天,其实也是正常的写法。虽然清军的主力已经崩溃四散而逃,但战斗还在继续,只不过已经变成了追击战,零零散散的打下来,就算用不二十天,起码也能凑半个月出来,所以这不算夸张。 摧敌八万是典型的春秋写法。清军这次入关大掠,总兵力有没有八万都说不好呢,东路军方面不可能有这么多,就算是把辅兵奴兵都算上,甚至把被俘的百姓包括在内,都到不了这个数字。 至于说斩首两万,纯粹就是睁着眼睛说瞎话了。 打了这么多天,把后期追赶溃兵的数字也包含在内,都很难凑出一万颗人头,这明摆着就是谎报军功。 在崇祯朝,谎报军功已经成了通行的官场规则,广平一线的数万明军主力,只是和清军的斥候相互劫杀了那么几下,就敢报“破敌三千”的弥天大谎。明明已经被清军吓的放弃了防线退了上百里,居然还大言不惭的说是“伺机而战”,朝廷不也没有说什么吗? 象淮扬民练这样,真刀真枪的血战数日,打的甲破刀残拼到了最后,确确实实击溃了清军的主力,绝对是本朝从未有过的辉煌大胜。只把战功夸大了一倍多不到两倍,已经算是相当忠厚老实相当对得起朝廷了。 这样的军功已经足有笑傲天下,虽说文秀之这个监军大人代表着朝廷的利益和立场,终究是淮扬民练的一份子,必然会竭力为这个团体争取更大的利益。兄弟们都已经打成那样了,多报点军功多争取点封赏也是完全合情合理的。 至于说阵斩皇太极这样事情,太过于耸人听闻,别说朝廷会不会相信,首先文秀之自己就不相信。不管大明朝承认还是不承认,皇太极终究是大清国的皇帝,怎么可能跨越千里御驾亲征一个小小的东昌?这明显不合逻辑! 李乙丑分明就是想给兄弟们多争取一点封赏,所以才说出“阵斩皇太极”这么不着边际的大话。这句话实在是太不靠谱了,这样的谎言随时随地都会被戳破,那岂不成了笑话? “要我说呀,这份捷报还是写的太……”东昌郡王笑了笑,故意扭过头去不看文秀之,低声说道:“就算是在捷报上写斩杀四万首级,本王也是绝对不会怀疑的。” 淮扬民练终究只是客军,东昌郡王才是“地主”。反正两万个首级的军功已经有非常大的水分了,索性报的更大一些。 把军功报的大一些,对于东昌郡王也是有好处的。 本地守军已经彻底打残了,正好可以说明敌军势大,等于是间接的给本地守军增光添彩了。至于朝廷信不信,那已经是两外一码事情了。 身为皇亲国戚,东昌郡王居然怂恿文秀之继续谎报军功,这已经是明目张胆的支持了。 这当然是出于对淮扬民练投桃报李的心思,同时也是为了给自身争取好处,所以郡王才会这么干。 有了东昌郡王的“支持”,自然可以肆无忌惮把军功夸张到一个匪夷所思的程度。 就在文秀之摇动生花妙笔准备再写一份更加夸大的捷报之时,李乙丑反而出言阻止了:“不,完全不必夸大,有多少就报多少吧,我不贪朝廷的这份军功。但阵斩皇太极一定要清清楚楚的写上,那是兄弟们拼死血战得来的功劳,不能就这么稀里糊涂的漂没了。” “这……这……不好吧?” 阵斩满清皇帝皇太极,这分明就是天方夜谭,怎么报得上去?回头皇太极一露面,岂不是立刻就会戳穿? 文秀之做琢磨一下,当然不是在想李乙丑有没有真的斩杀了皇太极,因为那根本就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他琢磨的是李乙丑为什么会如此执着的要声称斩杀了皇太极! 稍一思量,文秀之就笑了:“如是李指挥执意认为捷报上一定要有某个大人物才能显得更风光体面一些的话,也不是甚的难事。我会写上斩杀了一个衣甲鲜明的清军大将,至于这个大将到底是谁,因为战局混乱已不可分辨……” 这也是当时谎报军功一种经常用到的手法:我干掉了敌军中的一个大人物,至于这个大人物到底是谁,因为当时的情形纷乱已经说不清楚了,但是我绝对可以确定那是个大人物,是个很有价值的目标。反正也是无名无姓无从查起,万一敌军阵营中某个大人物因为这样那样的缘故挂掉的话,刚好坐实了这份功劳。 “不,不是无名无姓的大人物,也不是无从查起,那就是皇太极!” 李乙丑的固执让文秀之根本无法理解。 皇太极怎么可能会率军来到这里?就算他真的来了,又怎么可能会被你干掉呢? “这……李指挥,莫说是皇太极了,就算是亲王贝勒,也是需要佐证的。你可有凭证。” “当然有,”李乙丑说的理直气壮:“当时皇太极率兵窜逃之时,护卫他的分明就是清军中至精至锐的白甲战兵。事后缴获伪皇仪仗和佩刀一把,经辨认,正是皇太极本人所用之物。后又详细审问过生俘的八旗辫子兵,众口一词都说是皇太极御驾亲征……” 缴获了情人的皇家仪仗?还有皇太极专用的佩刀?虽然李乙丑可以拿出这些证据,但文秀之和东昌郡王还是不敢相信。反而更加倾向于认为率军的是某个满洲勋贵,毕竟皇太极御驾亲征这种事情实在太过于耸人听闻。 至于李乙丑说的那些俘虏的证词,那就更不足信了。严刑拷打之下,什么样的证词拿不到?哪怕李乙丑说格杀了西天如来佛祖,都能让那些俘虏乖乖的承认。 不管是文秀之还是东昌郡王,都不在乎夸大军功这种“小事”,他们在意的是李乙丑把牛皮吹的太不靠谱了。 阵斩皇太极这种事情,根本就是一个神话,估计也三岁的娃娃都哄不过。 想不到的是,李乙丑却对此事非常执着,在他的一再坚持之下,文秀之也只能用一个模棱两可的春秋笔法,在捷报上有添了几句: “淮扬指挥李,言及阵斩奴酋皇太极事,并伪仪仗并生俘口证为凭……” 这句话的意思就是:有没有真的干掉皇太极其实我也不清楚,这些都是李乙丑的说法,至于真相如何还需进一步确认。就算是弄错了,也不是我文秀之的责任。 本以为这只是李乙丑的贪功之举,想不到的是,捷报送上去之后,李乙丑居然认认真真的调查起来:到底是哪位血勇过人的勇士手刃了皇太极。 这么大的功劳,总是需要弄个清楚的,要是找不到干掉皇太极的那个勇士,总是有些不圆满。 可惜的是,经过好几天的调查,也没有任何准确的结论,此事也就不了了之了。 “杨晋祝,我记得你曾在血战当中捅死了一个批锦袍的鞑子,据说那个鞑子被很多白甲战兵护卫着,想必是一个了不得的大人物,该不会是你干掉了皇太极吧?” 所说有双层甲胄的保护,但杨晋祝还是受了些伤,只要是淤伤。如今大战已经结束,只剩下一些追击、扫尾之类的事情,血战数日的士卒已经开始休整了。 早已经脱下甲胄的杨晋祝身上满是又青紫色的淤痕,把手里的干粮粘了点盐沫子,很用卖力的啃着——这个小兵的饭量和他的英勇一样值得称道。 因为嘴巴里塞满了干粮,以至于让杨晋祝的声音有些含糊不清:“皇太极?我可不晓得啥皇太极不皇太极的,我捅死的只是个脑袋里装满了屎的笨蛋而已。” 在杨晋祝的心目当中,死在自己长枪之下的叶布舒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笨蛋,和阵斩皇太极的事情扯不上半点关系,所以也不贪这份天功。 皇太极必然已经死了,而且是在八日之前死的,这是三百年后的好兄弟苏子朋亲口说过的事情,万万不会有错。 皇太极是不是被淮扬民练斩杀于东昌城下其实一点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要人全天下都相信这一点。 云纹水龙旗确实是满清的皇室标识,从看到那片旗帜的那一刻开始,李乙丑的心里就有这个贪天之功的想法,这也是他力排众议冒险出击的根本原因之一。 不管有多少怀疑,都要把阵斩皇太极的功劳座到实处,只有如此,才能如苏子朋说的那样搅动风云…… \t 正文 正文_第六十八章 大殿之上 \t\t天还没有完全放亮,丝丝缕缕的白色雾气把偌大的京城罩的严严实实,有种让人喘不过气的压抑和沉闷。 这几年的气候十分反常,似乎比往年更冷了些。因为闰月的缘故,九月已经相当于往年的十月了。 刚刚降过一场霜冻,老杨树的树尖尖上仅剩的那几片叶子也在无奈和眷恋中有些不舍的掉落尘埃。 寒霜、落叶、满是肃杀之气。 因为时辰太早,偌大的京城似乎还没有完全从沉睡中醒来,街上冷冷清清,除了几个游逛的泼皮之外,几乎看不到什么行人。卖豆汁儿的贩儿刚刚支架起蓝布围子,正把板凳摆放开来。如今世道艰难生民不易,若不是有很多老主顾,豆汁儿摊子已经经营不下去了。 俄顷,天色渐渐放亮,传来阵阵开门、泼水的声音渐次传来。 “豆汁儿”“老陈家的豆汁儿”豆汁贩儿的吆喝声也变得响亮起来。 从老义和门过来的桶车拉着西山上的清水,碾过斑驳的石板路,穿过大街小巷,穿过皇城,从宫城后面的“宰儿门”进去。 京城的一天正式开始了。 作为大明朝的中枢神经,太极殿内早已聚了几十位紫绶金章的国之重臣,一个个袍服煌煌,却全都噤若寒蝉,偌大的太极殿内鸦雀无声,气氛沉闷而又压抑。 崇祯皇帝才三十多岁,正当盛年,却早已没有了登基之初的蓬勃,一副暮气沉沉的老迈之态。 和往常一样,崇祯皇帝穿着最常见的龙澜服,袍子上还有些不起眼的褶皱,只是脸色苍白的有些让人揪心。 这是一个勤勉政事之君,三更不眠五更即起的操劳,偏偏在位的这些年又多灾祸边患。在经历了登基初年铲除魏阉的惊艳一幕之后,已经显露出明显的疲态,让人怀疑他那瘦弱的身体还能不能支撑起国朝的三万里河山。 “西事糜烂!”看似虚弱的崇祯皇帝猛然大吼一声,劈手就把刚刚送来的紧急军报丢在了玉陛之下。 没有人说话,甚至没有哪个臣子愿意解释点什么。 “李闯奔突数省,几不能制,何人之罪?” 除了崇祯皇帝越来越大声的嘶喊之外,什么声音都没有,重臣、阁臣们全都低着头看着自己的脚尖。 每次崇祯皇帝大发雷霆之际,他们都会有这样的表现,似乎在默认,又好像是在以沉默的形式抗拒着什么。 西边的战事大家都看在眼里,孙传庭也是个老成干练的将才,一度把李闯打的疲于应付,前几个月甚至将闯贼死死的堵住了,形式似乎一片大好。 奈何崇祯皇帝是个急性子,很不赞赏孙帅这种慢慢腾腾的打法,一再严令他主动出击和闯贼决战,务求“一击而竞全攻”,将李闯“就地歼灭”,以免死灰复燃。 保守和激进两种战略一度让孙帅和崇祯皇帝产生了巨大的分歧,万般无奈之下,只能依从上命去和李闯决战。结果……结果就是被李闯牵着鼻子弄了个筋疲力竭,漫长的战线处处都是漏洞,被李闯抓住机会截断了粮道。 和前几次的战争没有多大的区别,还不等决战开始,失去后勤补给的官军自己就乱了起来,然后又一次毫无悬念的败在李闯的手下。 此一败,西北再无可用只兵。 局势糜烂至此,究竟是谁的责任? 作为国朝天子,崇祯有无法推卸的责任,插手前敌事务干涉孙帅的作战计划,才招致这次大败,这是几乎所有臣子的共识。 其实崇祯何尝不知道这一点?但他也是实在没有办法。 国库已经空的可以饿死老鼠了,孙传庭在西北的消耗极大,不管军事上能不能支撑得下去,财政早就无法支撑已经彻底破产了,不求速战还能怎样? 诸臣子的沉默,就是准备让崇祯皇帝担负着这次战败的责任。 崇祯皇帝心中有委屈也说不出来,只是一个劲的大发雷霆之怒:“十数年来,朕勤勉克己用心国事。却总有些不晓理的臣子不明白朕的心思,以至于时局糜烂于斯……” 就好像诸臣想把责任推给崇祯皇帝一样,崇祯皇帝认为大明朝走到今日这种伏莽处处烽火遍地的地步,根本就是没有一两个用心做事的臣子所导致的直接结果。 如果天下的臣子都象他那样勤勉用心,便是再有几个李闯再有多少伪清,也早就一鼓荡平了。当年蒙元占地万里破国百余,还不是被太祖洪武皇帝驱逐出了中原的么? 崇祯虽不敢自比太祖皇帝,却也有心效一效祖先的英明神武,奈何手下没有一个可堪一用的臣子,实在让他有种独木难支的无力感。 当年的杨鹤、袁崇焕、杨嗣昌、洪承畴……都是准备重用的,却多是些夸夸其谈之辈,哗众取宠一时,终究难成大事…… 这些名字曾经让他充满希望,却又一次次失望,除了把局面弄的更糟之外,还让崇祯皇帝担上了识人不明的嫌疑。 比如说八旗兵再次入关大掠这种事情,十数万官兵束手,纷纷闻风而逃,各地的将官和朝中诸臣不住的扯皮推诿,他也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清军肆虐然后从容离去,这种感觉已经让崇祯皇帝变得麻木了。 唯一值得一提也就只有那个李乙丑了。 李乙丑竟然率领民练北上迎敌,并且在东昌取得辉煌大胜,实实在在的给国朝挣回了一些最基本的体面,也让崇祯皇帝感觉自己有了些光彩。至少,识人不明的嫌疑可以洗脱一些了。 不管怎么说,兴办民练都是崇祯皇帝的钦旨,别地的民练虽然依旧一塌糊涂,但是在淮扬出了这么一个李乙丑,先是在定远破贼,现如今又在东昌败虏,都是实打实的军功。虽然对大局依旧没有根本的改变,却让崇祯皇帝觉得自己走对了一步。 以后谁要敢再提起袁崇焕、洪承畴等人的故事,就可以把李乙丑搬出来堵住天下人悠悠众口:谁说朕无有用人之明了?这不是还有个李乙丑的么? 以民练击破八旗精锐的一路人马,响当当的虎贲之军了。崇祯皇帝本是想把李乙丑树立成为一个标杆,以收到号召天下义民尽忠报国的效果,奈何这个李乙丑实在有些太不像话了。 东昌那边肯定打出了一场胜仗,就算是多报一些首级上来,就算是把军功夸大一些,崇祯皇帝也不会太计较,封赏也是不会吝惜的。奈何这个李乙丑居然在捷报中说出了“阵斩皇太极”这种大话,马上就成为别人攻击的口实了。 阵斩皇太极这种事情,永远都不可能是真的,别说是崇祯皇帝本人,就算是三岁的娃娃都哄不过去。 弄出这么大的笑话,贪天之功的嘴脸已昭然若揭,若是不看他还有几分微末的功劳,若不是看他还有几分报效的心思,崇祯皇帝也不会把那些雪片一般的弹劾疏书留中不发了。 按照崇祯皇帝的安排,下旨申斥几句是免不了的,还要有些象征性的处罚,至于赏赐……还是以后看他的表现再说吧。 “上奏,”当值的宫人一溜小跑着送来了从兵部司务司传过来的紧急军旗奏折。 这么多年以来,每当有紧急军情,崇祯皇帝就有种脑袋发懵的感觉,因为那绝不是什么好事。 虽然明明知道是祸事,还是不得不看。 打开上疏书只看了一眼,崇祯皇帝的身体就开始微微发抖了。 苍白的脸色透着一抹病态的潮红,双手已经抖的不成样子,猛的站立起来,又拿捏着天子的气度和涵养缓缓的坐了下去。 因为心情太过于激动的缘故,连说话的声音都变得异常亢奋:“奴酋洪太(皇太极的官方名字)暴卒?死的好!” 皇太极死了?怎么死的? 不光崇祯皇帝想不明白,连司务司的情报也说的模棱两可,只有两个字作为解释:暴卒! 皇太极的年纪并不算大,也没有听说过有什么疾病,好端端的怎么会突然丧命呢? 紧接着,本应该在第一时间察觉此事的敌情司也送来了迟来的消息,他们的情报明显比司务司要准确了很多:皇太极确实是死了,至于死因很模糊。满洲八旗内部都有不同的说法,有人说是夜间不起清晨暴卒,也有人说是皇太极早已死了数日,八旗勋贵秘不发丧早已把他的死讯隐瞒了很久。甚至有小道消息流传说在皇太极的尸体上看到了血迹…… 这些消息未必是真,也未必可靠,众说纷纭已难辨真伪,唯一可以确定的就是皇太极真的死了。 皇太极一死,满洲八旗内部那些桀骜不驯的旗主和勋贵还有谁能压服的住?必然陷入惨烈的内斗当中。来自两辽的压力可以减轻大半,终于可以把用在东北方向上的人力物力腾挪出一部分来,用在西北方向上了。 大明朝两线作战的格局似乎也可以缓解一下了。 突然之间,崇祯皇帝想到了李乙丑的捷报。 做事操切的皇帝马上命令阁臣范景(崇祯朝的阁臣本身就带着浓厚的秘书色彩)把那份捷报找了出来,看了又看,顿时“龙颜大悦”。 皇太极死的时间和李乙丑捷报上说的时间基本吻合,又有仪仗、佩刀等物作为佐证,更有很多生俘的八旗俘虏的证词,这事已经水落石出了: 皇太极既不是襁褓中的婴孩,又没有长期卧床,好端端突然就死了。什么暴卒,分明就是死于我大明健儿之手。伪清之所以抬出一个闪烁其词的“暴卒”说法,根本就是在遮羞。 李乙丑又不是能掐会算的神仙,要不是他真的击杀了皇太极,时间上怎么会如此的吻合?想那李乙丑只是一介草民,就算是有天大的胆子也不敢贪这么大的功劳吧。 到了现在,那些曾经弹劾过李乙丑的官员也开始相信了“阵斩皇太极”的说法,至于崇祯皇帝本人,则是死心塌地的深信不疑了。 因为他更愿意相信那是一个事实。 钦旨兴办的民练竟然手刃了皇太极,顿时就让崇祯皇帝变得兴奋起来,心情瞬间大好。 不管怎么说,民练都是出自自己的手笔,李乙丑也可以算做的另外一种形式的“天子门生”了,自然应该百般回护。崇祯皇帝甚至为以前怀疑李乙丑的血诚之心产生了愧疚的心理:幸亏没有发出那道申斥的旨意,要不然岂不是寒了忠臣猛士的报效之心?岂不成了天下最大的笑话? 好在一切都还来得及。 “诸位爱卿,淮扬民练指挥李者,功勋卓著深慰朕心,应仔细议一议封赏之事。以朕看来,此等实心做事的臣子应当厚赏……罢了,朕要晤一晤这个李乙丑。宣他进京吧!” \t 正文 正文_第六十九章 进京之前 \t\t阵斩皇太极之事,虽然李乙丑弄的大张旗鼓,却一直都没有找到决定性的证据,所以即便是在淮扬民练内部,也把此事看做是李乙丑夸大军功的行为。 虽说大明朝从来都不承认皇太极的身份,可人家终究是一国之君呐,怎么可能随随便便就给杀掉了呢?时至今日,连杀掉皇太极的那个勇士都没有找到,实在难以取信于人,。 对此,李乙丑不做任何解释。 直到皇太极身死的消息传来,众人才反应过来。 作为李乙丑的铁杆兄弟,周六斤表现的最为激动,兴奋的一跳三尺高,语无伦次的大叫着:“真的,铁定是真的。我把他个老娘的,乙丑兄弟是什么人?他是神仙佛爷保佑的人呐,按照你们读书人的说法,叫做……” “百灵护体?”文秀之小声的提醒了一句。 “反正就是那个意思吧。”周六斤根本就不晓得应该怎样表达自己激动的心绪,只是一个劲儿的大叫着:“我居然连乙丑兄弟的话都信不过,实在是混到家了。娘的,我信了,真的信了。” 虽然直到现在都不清楚到底是怎么杀掉的皇太极,众人的态度却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逆转,全都无条件的相信皇太极是死在李乙丑的手中……准确一点说,是死在淮扬民练兄弟们的手中。 干掉敌国皇帝,这份功劳到底有多大,谁也说不清楚了。 连文秀之都开始重新审视自己的态度:难道传说中的神仙眷顾是真的?要不然怎么会如此的凑巧呢? 前番李乙丑刚刚说干掉了皇太极,后面皇太极就真的死了。根据支离破碎的情报来看,这位大清国的皇帝之死确实有些不明不白,连伪清自己的说法都充满了矛盾。 皇帝之死是天大的事情,哪怕是按照伪清廷自己公布的消息,明显就是一笔糊涂账,很难让人相信皇太极是“暴卒”。 如此的巧合,似乎冥冥之中真有一种叫做“天意”的东西。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皇太极真的死于淮扬民练之手,死于东昌大战之中。伪清为了遮羞,才搬弄出很多自相矛盾的说辞。如此欲盖弥彰的做法,反而更加印证了李乙丑的说法。 此次清军入关大掠,总共分出东西两个方向八路人马。淮扬民练的当面之敌仅仅只是东路的一部分,虽然已将其破之,却还有广平、德州两个方向的清军。更有鳌拜的西路军,根本就没有到一败涂地的程度。奇怪的是,在东昌之战以后,所有各个方向上的清军全都莫名其妙的撤退了,而且撤退的非常匆忙。如果说皇太极不是死与淮扬民练之手,实在无法解释这种诡异的现象。 皇太极为什么会出现在东昌小城,为什么会御驾亲征,等等这些细节问题已经没有人关心了。大家只知道一件事情:淮扬民练干掉了皇太极。 如此天大的功劳上甲破刀残的淮扬民练陡然士气爆棚,哪怕是没有亲临战阵的辅兵,也把身上的皂色军装穿的整整齐齐,走路的时候下巴都能昂到天上去,张口闭口就是“我淮扬民练”。唯恐别人把他和普通的官军混为一谈。 集体荣誉感甚至让民兵们产生了“淮扬民练为天下至强之军”的骄傲,一个个全都目空一切,仿佛只要把这支军队搬出去,就可以横扫天下一般。 战前,人们对于八旗辫子兵的恐惧已经演变成极端的自傲,根本就不把清军放在眼里。 什么满万不可敌?纯粹是胡扯,十倍的兵力都被我们把皇帝给干掉了,还有啥可说的? 太过于盲目的骄傲当然不是一件好事,但李乙丑却在有意无意之间助长这种情绪的蔓延和发酵…… 东路清军已经退了,淮扬民练却没有要搬师返回的迹象:如此天功,怎能没有封赏?大家之所以不着急回去,就是等着朝廷的赏赐呢。 果然。 没有过多久,宣旨的天使就到了东昌。 所谓的天使,其实就是一个内宫太监: “奉天承运,大明天子诏:自民练诏始,淮扬之军,尽心国事,堪为表率,朕心甚慰。为彰赏罚之明……” 圣旨洋洋洒洒,其实多是官样文章,真正具有实质意义的话也就那么几句:着有功人等进京陛见,其中还专门点出了十来个人的名字。 按照国朝体制,监军大人文秀之是淮扬民练名义上的“一把手”,从某种程度上代表着朝廷,所以他的名字排在第一位。指挥使李乙丑虽然是事实上的一把手,也只能排在第二位,其他还有几个营官和有功人员的名字。 除了这道明旨之外,还有一道口谕,是专门给东昌郡王的。和发给淮扬民练的圣旨相比,这道口谕的“档次”显得低了很多,语气非常随和。 毕竟是皇家宗室,作为太祖洪武皇帝的子孙,东昌郡王完全就是崇祯皇帝的“家里人”。所以这道口谕并没有说起任何和战事有关的字眼儿,完全就是拉家常的口吻,让他负责陛见的诸般事宜,以陪同的身份和李乙丑文秀之等人一起进京。 以堂堂郡王之尊,不可能给李乙丑等人鞍前马后的操劳,所谓的“陪同”只不过是个临时的说辞而已,真正的用意还是陛见。 宗室子弟非奉正式的宣调不得擅离封地,这是历朝历代的规矩。大明朝三十四系藩王,大大小小的王爷有一百多个。一个二字的郡王单独进京陛见,让比他地位更加尊崇的新任鲁王如何自处?所以崇祯皇帝专门兜了个圈子,临时给他委任了一个不是差事的差事:陪同。 本意还是为了褒奖,让天下的宗室子弟全当都好好的看看,主要是为了树立起一个榜样:东昌大战也有朱氏子孙的功劳,皇帝陛下同样不会亏待了“自家人”。 客客气气的奉上些东昌“土产”,其实就是金银珠宝之类的物品,算是给宣旨天使的“鞋钱”,打发天使先住下来,马上就开始安排进京事宜。 “李指挥,不瞒你说,”进京陛见,对于宗室的意义尤其重大,东昌郡王显得非常兴奋:“我袭这郡王之位也快二十年了,总共就进过两次京城,第一次还没有见到陛下的龙颜。这回真是沾了你的光……” 崇祯初年的时候,东昌郡王曾经进京过一次,不过这一回的意义已完全不同。 作为天下宗室的代表陛见皇上,可比奉旨进京要风光的多,好处也大的多。一字王的位置他不敢想,封赏什么的他也不是很在乎,要是能够自主的提名一个世子的名额,趁着大获全胜的机会,想来皇帝应该不会反对。如此一来,他这一支的荣华富贵可以绵延好几代人了! “王爷客套了,东昌一战,王爷亲临敌阵,随身披数创,依旧死守不退大呼酣战,我等无比佩服啊。” 花花轿子人抬人是官场上通行不变的规则,既然东昌郡王很捧李乙丑,李乙丑也得投桃报李。何况在东昌血战当中,东昌郡王也颇有些可取之处,就算是分润功劳给他也是题中应有之义。 东昌郡王要的就是这个。 从东平到东昌,这已经是和李乙丑的第二次“合作”了,尤其是经历生死大战之后,自觉已有了些交情,很多不方便说的话已经可以直接开门见山了:“本王从未将李指挥当外人,有些事情也就可以直说了。摧敌破阵和斩获的首级,是兄弟们用命换来的,就算李指挥舍得,本王也不好意思抢走。只是这守城之功和助战之力……还需商议出个章程来。” 我不贪你们淮扬民练的军功,但我的功劳你也得帮帮忙,前期的守城和后期的助战也是功劳的一部分,咱们两家得制定出一个统一的说法,免得在皇帝陛下面前说起之时前后矛盾丁不对卯。 “好说,好说,”李乙丑很大方的笑了笑:“此事全凭王爷做主。” 很快,东昌郡王就制定出一份东昌血战的详细奏报上疏,其中种种细节理所当然的会夸大很多,以彰显军功和让他本人的能力。对此,李乙丑毫不在意。 有阵斩皇太极的功劳在那儿摆着,其他的细枝末节李乙丑已经不是很在乎了。 陛见之事,早已在军中炸开了锅,尤其是那些上了陛见名单的人员,都有种如在梦中的虚幻感受。 一年之前,大家还是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浪荡汉,转眼之间,就成了可以阙见天颜的大功臣,这绝对是以前做梦都不敢想的事情。 “光宗耀祖啊,我们老庄家,祖宗十八代都不曾有过这般的荣耀。我得先给祖宗上几柱高香,让九泉之下的列祖列宗也知道知道后辈子孙的光耀门庭之举。” “我把他娘的,我们周氏一族当中,顶了不起就是出了个器管大使,连个品级都没有的微末小吏,都在族谱上大书特书。现如今老子都能见到皇上了,族谱上应该怎么写?以后进祠堂祭祀的时候,老子这一支怎么也得跪在第一排了吧?” “陛见万岁爷,谁能想到老子会有这么大的出息?人活一辈子不就是为了这个么?打这一仗生生是值得了。就算八十年后老子的骨头都烂了,也能安安稳稳的在九泉之下享受后辈子孙的猪头大供了,哈哈……” \t 正文 正文_第七十章 阙下陛见(上) \t\t见皇上不是走亲戚串门子,就算是依旧奉了宣调,也不是说马上就可以见到的。 等一两个月才有机会进宫见皇帝一面,这已经算是非常快的了。在大明朝的历史上,猫在京城等半年以上连皇帝的影子都看不到的例子不胜枚举。 李乙丑等人却之等了两日。 进京之后,仅仅隔了一天,就得到了陛见的机会。 在东昌郡王的带领下,众人先在内都知礼司沐浴更衣,报备之后又等了小半个下午,就在小太监的引领下来到了懿安宫。 懿安宫原本是前朝张皇后的居所,因为崇祯皇帝素来敬重这位皇嫂,所以懿安宫的规模很大,下属的宫人也非常之多。后来因为财政紧张,就把偌大的懿安宫分割成好几个小的部分,其中一部分就成了当年皇后周娘娘寝宫,也是崇祯皇帝最主要的居所。 接连绕过两个不知名的院落,顺着抄手游廊一路走过去,来到一个并不算大的“院落”。 和想象中的气势恢宏金碧辉煌完全不同,这座宫殿显得很狭小,游廊柱子上的漆皮都依旧剥落了不少,看起来好像有些陈旧。好在皇家的威仪犹存,让第一次进攻的扬州盐贩子们有种沉重的心理压迫感。 这个时节的京城依旧很冷了,万木萧条寒气嗖嗖,正厅前的荷塘中早已是一片枯黄,几棵依旧枯萎的莲蓬孤零零的树立在一大片萧瑟的荷叶中,显得有些突兀。 正厅前老槐树下的石桌旁坐着一男一女,男子约莫三十多岁,身材消瘦面色苍白,仿佛大病初愈。和他对座的女子却显得健朗了许多,一张很常见的圆脸,眉宇之间略略有些笑意。 这一对男女的衣着并非何等的华丽,但每一个人都知道这一定就是大明朝的九五之尊崇祯皇帝和以勤俭克己出名的周后了。 就算没有见过皇帝本人的样子,就算这两人穿着常服,难道还看不到他们双肩处的龙凤金绣么?在皇宫之中,若不是当今天子和皇后,谁的衣服上能使用这样图案? 旁边的小太监已经示意过了,东昌郡王又偷偷的打了个手势,众人立刻心领神会,远远的跪拜下去。 早在进京之前,就已经认认真真的学习过陛见的礼仪,该怎么做该怎么说早已背的滚瓜烂熟。陛见之前又有专门的官员传授了好几遍,按理说应该可以做到从容应对。 奈何这些家伙实在太激动,平时演练的时候都中规中矩,一旦到了真正见到皇帝的时候,反而手忙脚乱起来。 “起来,都起来吧。”座上的崇祯皇帝远比想象中的要随和很多,也没有象戏文里演的那样很威严的说一声“爱卿平身”。 就在崇祯皇帝打量众人之时,旁边的周后微笑着打出一个手势,早有伺候着的宫人搬来了座器。 这应该就是传说中的赐座了吧?好像极受朝廷器重的阁臣勋贵才有这样的荣耀。 就算再怎么慌乱,再怎么不知礼数,扬州盐贩子的心中也清楚的很:赐座只是皇帝两口子表现出态度,绝对不能大大咧咧的真坐过去。 众人垂手肃立一旁。 刚刚见完了君臣之礼的东昌郡王站起身来,又往后微微退了一小步,重新开始见礼。 他是宗室,刚才行的是正礼,现在这是家礼。 东昌郡王行家礼之时,崇祯两口子也微微欠身,表示还礼。 简单的礼节过后,最先开口的不是崇祯皇帝,反而是周皇后。 朝着李乙丑摆了摆手,示意他近前说话:“近日来,李指挥的大名依旧灌了我满满盈盈的一耳朵,宫人们都说李指挥是身长九尺的雄壮大汉,是能上山伏虎下海擒蛟的英雄。我早就想一睹我大明健儿的风采了,过来给我好好的瞅瞅……” 大明朝和“我大清”是两码事,没有“主子”“奴才”的说法,也没有那么多令人发指的规矩。哪怕是帝后之间,也平常的很,和普通的夫妇也太大的分别。尤其周后还是崇祯做信王之时的结发之妻,自然而然也就随便了很多。象今天这样的场面依旧算是比较正式的了,平日里接见阁臣什么的,基本上连跪拜之礼都可以免去。 李乙丑依言上前。 周后仔细的看了看,呵呵一笑:“李指挥也不是如传说中那么雄壮的嘛,怎就能在万马军中格杀了奴酋洪太(皇太极)?” “仰赖圣上洪福齐天,朝中诸公指点机宜,将士用命搏杀,这才侥幸……” 不等李乙丑把话说完,周后就已经笑了:“这些话都是别人教你的吧?” 这些不着边际的话当然是别人教的,那个别人就是文秀之。 这么说最是四平八稳,圆滑无比谁也不得罪,奈何同样的话语早已有人说过无数遍,早就听的腻了。 崇祯皇帝首次开口:“打胜了便是打胜了,和朝中诸臣有什么干系?朕希望你做个纯臣,别学他们那些乱七八糟的坏毛病。” 面对这种情况,李乙丑根本就不知如何应对,只能老老实实的应了一声:“是。” 看到诸人拘谨的神态,崇祯皇帝也觉得自己说的有些重了,旋即笑着换了一个轻松的话题:“李乙丑,这个名字很有意思啊,是不是有什么典故?” “回万岁,没有什么典故。臣的生辰八字当中全都是乙和丑,就取了这么个名字。” 以生辰八字命名,本是当时的传统,大明太祖洪武皇帝的本名就叫做重八,也是这一层意思。 “可有表字?” “回万岁,臣没有表字。” “你也算是朕一手提拔起来的,少不得要多做些为国效力为君分忧之事,没有个像样的表字终归不便。朕便替你取个表字。” 亲自给李乙丑取字,自然是有恩宠之意。 稍一沉吟,崇祯皇帝就说出两个字来:“时纯,李时纯,这个表字如何?” “万岁取的字,自然是最好的。” “哈哈,”崇祯皇帝大笑着站起来,看着诚惶诚恐的李乙丑:“那你倒是说说,这两个字好在哪里?” “这……回万岁,臣不知道。” 对于李乙丑的老实态度,崇祯皇帝似乎很满意,脸上始终挂着很自得的微笑:“时纯二字,乃是取自诗经,时纯熙矣你懂不懂?” “回万岁,臣只是粗通文墨,没有读过诗经,也不知是啥意思,还望万岁指点。” “指点嘛就不必了,以后你会明白的。” 时纯二字的含义,李乙丑可以不懂,文秀之却懂的很。 一来是希望李乙丑做个纯臣,再者包含着一个非常美好的祝愿,寓意好的开始。 给李乙丑取了个“时纯”的表字之后,气氛也就不那么拘谨了。周好把陛见的众人一一唤上前来,很和蔼的问了些很常见的问题…… “俺落地的时候,俺爹高兴的满街筒子的大喊,‘生了个儿子,足足六斤的儿子’。后来俺娘也就懒得给俺取大号了,所以俺就叫周六斤……” 如此充满了市井味道的言语和典故,再加上周六斤连说带比划的神态,登时就把帝后二人逗的哈哈大笑起来。 李乙丑和他的手下,都是普普通通的市井中人,却能够在不花费朝廷钱粮的情况下打造出一支强军并且立下赫赫战功,实在让崇祯皇帝觉得纳闷儿。 掌握着大明朝的三万里河山,都处处捉襟见肘,这些市井中人到底是怎么锻炼出一支强兵的呢? “这个……臣等……以前是贩私盐的……” 贩运私盐是犯禁的事情,不过现在说来已经是微不足道的小事情了,崇祯帝后反而觉得李乙丑等人很老实,连这种事情都如此直白的说出来。 “我等贩运私盐赚了点钱财,刚好朝廷颁布兴办民练的大诏,于是就……” “素闻贩运私盐获利颇丰,但也不大可能支撑得起淮扬民练吧?” 军队根本就是一个用金银钱粮堆砌起来的吞金怪兽,要是随随便便几个盐贩子就能打造出一支强兵,大明朝又何至于走到今天的这步田地? “民练确实花费弥多,士卒吃喝要粮,开饷要钱,置办军械要银子,开始的时候我们也没有想到这么多。以后只要把人拉来了就可以,后来才知道我们贩盐赚的那点银子根本就不够塞牙缝儿。可民兵依旧募集了过来,总不能半途而废,手里有没有钱粮,就只能借贷了……” “借贷?”崇祯皇帝一愣。 “扬州多富户盐商,臣等就满世界的借钱筹银子,哪怕是利钱高一些,也得先把队伍弄起来……” “你们总共借贷了多少银钱?” “前前后后已有几十万两之多,臣等已经压上了全部身家和产业,最多……最多也就够还利钱的……” 崇祯皇帝比任何一个人都清楚的知道财政的重要性,所以对钱的问题非常关心:“那你们准备如何应对?”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过了年之后,李乙丑连利钱都还不上了,淮扬民练还怎么维持? “臣等也想不出什么好的法子,只能在打仗的时候拼出死命,只要打了胜仗,总会有些缴获。东昌一战,从鞑子处缴获了一些钱粮。选了些……选了些能拿出手的,带了过来以彰臣等报效之心……” \t 正文 正文_第七十一章 阙下陛见(下) \t\t当崇祯皇帝问起这个问题的时候,众人心中全都不约而同的一喜:淮扬民练早已是一屁股债了,光是利息就是一大笔银钱。虽说民练是自筹自建,终究是给万岁爷打仗用的。如今好不容易打出了一场实实在在的大胜仗,万岁爷应该替大家把这笔银子掏出来吧? 在所有人当中,只有李乙丑有非常清醒的认识,知道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 苏子朋苏兄弟早就说过,崇祯朝的财政已经破产,崇祯皇帝是个真正意义上的穷光蛋,他不打可能拿不出那么多的银子替淮扬民练堵财务上的大窟窿。 崇祯皇帝确实拿不出这么多钱来,所以也不可能收下李乙丑等人缴获的金银珠宝。 破家舍财的为朝廷练出一支强兵,已经可以算是满腔血诚的纯臣了,崇祯皇帝还怎么好意思要他们吐血反哺? “国事艰难,朝廷操心的也是钱粮二字,”很无奈的以比较委婉的方式表示出无法在财政上支持李乙丑之后,紧接着就又说道:“东昌血战,格毙敌酋,实实提振了民心士气,该赏还是要赏的。朕思之再三,允你一个二等诚武侯的高爵。” 二等的侯爵,还是以诚字打头的,绝对算是很高的爵位了。若是放在大明朝初年,这个仅仅只比刘基刘伯温低一级的爵位就已经可以算是非常丰厚的赏赐了。 奈何这是崇祯年间,这个时代的爵位虽然还远远没有到烂大街的地步,却已经没有多少含金量了。因为财政早就破产,朝廷只能拿爵位作为封赏的主要手段。从四品的官员顶着与其本职根本就不相称的爵位高帽子一点都不稀奇,这种虚高的爵位本身并没有实权,甚至还不如虚衔更管用,就算是封的再高也只是荣誉称号没有什么实际意义。 所以,这是一个很寒酸的赏赐。 依照阁臣们的意思,李乙丑这样的大功就算是赐个更高的爵位也不算过分。但是崇祯皇帝坚定的认为李乙丑太年轻,若是赏赐的太高,不利益他以后的发展。 硬生生的把赏赐压下来一大截,而且这种赏赐还是惠而不费的空爵,当然不是因为崇祯皇帝刻薄寡恩的缘故,而是出于爱护。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这表明了李乙丑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以后肯定是要受到重用的。而且崇祯皇帝也很清楚的说明了这一点:“朕知卿是个尽心做事之人,希望你能做个纯臣。朝中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你不要掺和,只管尽心尽力的灭虏剿贼,朕还想着与卿全始全终……” 崇祯皇帝素来就是个操切的脾气,信赖一个人的时候总是恨不得掏心窝子,昔日的袁崇焕、杨嗣昌就是典型的例子。 眼前的这个李乙丑和袁崇焕、杨嗣昌之流有个最大的区别:他没有任何根基,和朝中的党争也扯不上关系。纯粹就是因为一纸民练诏书才崛起的,从某种意义上而言,根本就不算是朝廷的军队,而是崇祯皇帝的私军。如果他能够拿出足够的钱粮把淮扬民练养起来,基本就相当于禁军的性质了。 所以,李乙丑才算是另外一种形式的“天子门生”,这也是不在太极殿当着群臣的面召见李乙丑的根本原因。 皇帝把话说的这么重,文秀之和李乙丑马上就跪下了,其他几个人虽然还不大明白是什么意思,也纷纷跪下。 “臣惶恐,纵粉身碎骨难报陛下知遇之恩,唯有死战杀敌为君分忧。” “好,好的很呐。”文秀之和李乙丑齐齐的跪下,就说明他们俩已经听出了隐含在刚才那几句话中重如泰山的份量。 “谨身殿大学士和荡虏将军的职衔已经草拟出来了,日内将明发。你们二人要能领会朕之良苦吧?” “臣惶恐!” 荡虏将军的衔虽然依旧作用不大,但是和空虚的爵位相比,至少品阶是上去了。按照当时的传统,已经算是将军那个级别的待遇(和实权是两码事),只要再升一级,李乙丑就可以使用李大帅这个称呼了。 与之相比,文秀之那个谨身殿大学士的头衔却是货真价实含金量非常之高。虽然这依旧只是一个“衔”,依旧要外放为官,却拥有了不经过任何周转直接上奏的机会。他的本职是御史,有了这个头衔之后就可以不再受都察院的掣肘。有朝一日不再担任淮扬民练监军一职以后,就是皇帝的顾问团成员之一,可以真正参与到国家大事的制定和决策当中。以文秀之的年龄,熬个十年二十年的,入阁已是一件概率非常大的事情了。 对于这样的封赏,文秀之已经心满意足,因为一个美好的前程已经给他准备好了。 但是李乙丑却并不是很满意。 高的吓人的爵位和头衔,根本就是空头支票,对他这个指挥使而言意义不大 叩头谢恩之后,文秀之已经起身,才猛然发现旁边的李乙丑依旧长跪不起。 “臣还有一事相求,万望陛下允之……” 封赏封赏,既有封就应该有赏,看李乙丑的这个架势,明显是嫌弃那两个空荡荡的头衔太薄了,这是想着讨要重赏呢。 淮扬民练倾注了李乙丑全部的心血和身家,如今好不容易立下天大的功劳,也确实应该有些像样的赏赐。 自古赏赐出于上,哪有象李乙丑这样明目张胆索要的? 倚仗功高嫌弃赏薄,这是最大的忌讳,李乙丑怎么连这点都不明白? 崇祯皇帝当然知道自己给出的赏赐太薄,却怎么都没有想到李乙丑居然敢于当面争取赏赐,脸色顿时一僵,说话之时的语气已经阴冷如冰:“你还有什么事情?” “蒙陛下器重,许以开府建衙之权,奈何淮扬民练终究只是天不收地不管的野孩子,既无上官亦无下属。兵部不管,户部不予,便是连个正经的名号都没有。陛下既已赐了臣的表字,还请陛下再赐淮扬民练一个名号,以便正式成军。” 淮扬民练是自筹自建的组织,没有上级衙门没有下属的建置,完全游离于大明朝军事体制之外,从严格的意义上来看,甚至不能算做是真正的军队,直到现在还顶着民练的招牌。 既然崇祯皇帝已经把淮扬民练看做是私军,就应该给个正式的名号,以后也好改组成为正式的军队。 听了李乙丑之言,心怀忐忑的文秀之神态一松,悬在心中的那方巨石才终于落到了实处:原来李乙丑不是嫌弃赏赐太薄,仅仅只是想给民练讨要一个名号而已。 崇祯皇帝的神态也顿时变得轻松起来:“起来说话吧。” “是。”李乙丑爬起来站立一旁。 “兵部随管不到你,这不是还有朕呢么?若逢大事,自有文学士上奏于朕,怎能说是天不收地不管?” 监军文秀之本就代表着朝廷,现如今又有了谨身殿学士的头衔,已经有了单独上疏的权利,可以直接对皇帝本人负责了。 按照通俗的说法,淮扬民练虽远在江北,也已经可以算是皇家的禁军了。对于这支不需要花费国库银钱的军队,崇祯皇帝当然不会将之交给兵部的堂官们,一定会紧紧的捏在自己的手中。一来是为了彰显自身的能力,二来也是出于制衡地方的目的。 既不要钱也不要权,仅仅只是讨要一个名号,如此惠而不费又能收获忠诚、士气的好事自然不妨做一做。 “笔墨伺候!” 早有宫人准备就了笔墨纸砚,崇祯皇帝当即挥毫,书就两个大字:荡虏! “朕既已封你为荡虏将军,淮扬民练亦可以为荡虏军。” 正要将御笔亲书的名号交给赐予李乙丑,旁边的周中宫却笑着接了过去:“且再候几日,容我后宫诸人绣制一面军旗赐予我荡虏将军,以全内外同心之美!” “臣李时纯叩谢天恩!” 四日之后,两个宫人捧着赶至完成的军旗给李乙丑等人送了过来。 这面军旗一改老式的黑底颜色,而是用了红艳如火的双纬缎子,外衬金色流苏。旗面上有一个对角交叉的十字,日月图案分列左右,荡虏二字排于上下。 国朝尚火德,故而采用火焰一般鲜红的颜色为底,日月高悬,隐喻一个“明”字,可见是用了不少的心思。 这面旗帜未必真的出于周中宫之手,却代表着一份心意:淮扬民练正式改为荡虏军之后,就是皇家的私军了。 此事看起来微不足道,却隐含深意。 苏子朋早就说过,大明朝的丧钟已经隐约可闻,再有几个月的时光,崇祯皇帝和周中宫必将身死于京城之内。为了不让费尽千辛万苦组建起来的淮扬民练受到南京***的掣肘,必须要有一个归属。 所以李乙丑才千方百计的把军队往崇祯皇帝身上靠拢。 一旦剧变发生,没有了崇祯皇帝之后,这支力量就不需要对任何人负责,谁也不能染指,成为一股真正独立的力量。 这条道路注定艰难,却是唯一的选择。 \t 正文 正文_第七十二章 军法治家 \t\t东昌血战格毙伪皇,这是何等的伟烈壮举! 加官进爵进京陛见,这是何等的荣耀之事! 早在李乙丑返回之际,扬州城已犹若油锅之沸。 簇新的花坊,纸扎的牌楼直接绵延到了通泗门之外,各衙门组织起有钱的富户人家,摆上干鲜果品酒浆美食,以最热烈的态度欢迎凯旋归来的淮扬民练。 不管战功几何,也不分将校士卒,全都把甲胄、武器擦的雪亮,皮束带子把腰身杀的细细,故意用很大的力气踩着脚下的牛皮军械,弄出整齐的声响。 一个个下巴高高昂起,胸脯子挺的半天高,眼珠子都看着天呢,昂首阔步招摇而过。 东昌一战,不仅打出了民兵的士气,还打出了淮扬民练的集体荣誉感。天大的功劳,格毙皇太极的荣耀,都是武人毕生追求的终极梦想。如是不能在家乡好好的炫耀一番,岂不成了锦衣夜行? 每一个士卒都坚信自己是以一当十的精锐勇士,每一个民兵都坚定的相信所在的这支军队是天下第一虎贲强兵。尤其是铠甲上的刀剑痕迹,分明就是勇士的象征。 在人们的欢呼声中,从西边的通泗门进程,一路走过大街小巷,着实的赚足了眼球。在说不尽的百般夸耀千般赞美声中,淮扬民练的名头算是正式打出去了。 血热的少年郎为这股气势和荣耀所鼓舞,也动了加入这股集体的念头。便是那些书寓、绣房(明代淮扬和江南的所谓的书寓和绣房,大多都是烟火**场所。)的姑娘们,也纷纷朝着这些精锐勇士抛下鲜花、手帕…… 监军大人文秀之表现的虽然比较含蓄,其实内心早已充满了骄傲和自豪。 以文士之身投身军伍,接连大胜未逢一败,如今又有天大的功劳,更为天子器重。以前那个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淮扬民练隐然已是皇家禁军,虽不敢自比卫、霍、班定远,却也觉得自己和斑斑史书上的英雄们相差无几了。 国朝立国垂三百载,包括太祖、成祖时期那些开国元勋在内,以纯粹的文人身份领兵取得如此辉煌大胜,并且一举格毙敌酋,如此煌煌军功之人一个巴掌都能数的出来。 满是锦绣的前程已经在文秀之文大学士的面前铺展开来。 以前的文秀之毕生的中级梦想就是入阁为臣,辅佐天子治理国家。当这个梦想已经距离他越来越近的时候,反而不算是什么宏伟的志向了:国朝有名的阁臣虽不能说多如过江之鲫,却也实在不算少了。就算是顺利的入了阁,也不过是其中的一员而已。哪有实实在在的军功来的更加硬挣? 自从经历了东昌血战之后,文秀之自认已是文武双全,若是能够领兵率军荡平贼虏,还大明朝一个清平世界朗朗乾坤。凌烟阁上必然少不了他的名字,便是那斑斑青史之上也会有浓墨重彩的一笔,岂不比做一个阁臣要风光的多? 如今贼兵势大,建虏虎视眈眈,但在自信心极度膨胀的文秀之心中,这已不是什么问题了。 ***、张献忠之流,之所以能成燎原之势,把大明朝打的处处烽火疲于应付,并不是因为他们有多强,而是他们的对手太弱。只要继续招兵买马把淮扬民练发展壮大,以淮扬兵的血勇和他文秀之胸中的韬略,定然可以一鼓破之。至于说满洲的伪清……不过是疥癣之疾,本不足虑的! 志得意满的文秀之端坐在高头大马之上,极力让自己的笑容显得更加谦和一些,频频朝着欢呼的人群拱手为礼…… 以闪电般的速度崛起,又有如此惊天地的功劳,还有当今天子的器重和恩宠,更是手握虎贲强兵,就算是政治嗅觉再怎么迟钝之人,也已经可以清清楚楚的看到淮扬民练的前途了。 往日里对淮扬民练冷眼旁观的人们,仿佛嗜血之蝇嗅到了腥气,一上来就把文秀之文大人给围住了…… 李乙丑本不擅于和这些杂七杂八的家伙们打交道,直接就把那些乱七八糟的破事儿们甩给了文秀之让他去应酬,自己则以最快的速度回到老宅当中…… 这间破旧的老屋才的李乙丑最大的根本,也是他能够飞速崛起的秘密。 一直以来,李乙丑都严格禁止任何人靠近这座建筑,在走的时候又专门加了两把大锁。 经历了几个月的远征之后,终于归家,只是略略的和李老太爷寒暄了几句,就再也坐不住了。 儿子立下如此天功,老太爷自然是高兴的。作为曾经的官场中人,他很清楚儿子现在的处境:“今儿个早些时候,盐道衙门那边来了一个管事,说是要邀请我儿赴宴,帖子我已经代你收下了,还有个礼单……” “不去。”现如今的淮扬民练如日方中,围着文秀之打转转儿的官员根本就不晓得有多少,都是想借着这个机会沾点光的,李乙丑根本就懒得搭理他们,天知道是哪个犄角旮旯的小官在前边排不上名次,居然钻营到家里来了,哪有那个时间和精力去理会这些乌七八糟的破事情! “不去也好。”作为以前的阉党中人,老爹很清楚自己家的儿子现在的什么样的地位,也知道他应该把注意力放在什么地方,以最精明的方式表达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做官就是做人,虽说这种乱七八糟的小事情大可不必理会,话却要说的圆滑一些。回头我把他们的礼退回去,就说你军务繁忙,稍微一些时日再去拜会同城诸僚。如此一来,不仅显得你会做事会做官,还不会因为这个得罪了某些小人,身在官场,处处都要小心啊……” 老爹虽没有做过太大的官职,却早把当官的那一套吃透了,所以安排的妥妥帖帖,处处圆滑。 “说起做官,儿自然是比不过阿爹,以后再有这样的事情,阿爹看着办理就行了,不必让我知道。” “还有一事,”老爹的脸色舒展了许多,笑眯眯的看着李乙丑:“如今你的官大了,咱的家业也大了,不能没有个像样的府第。前些日子我和隔壁的老四商议过了,买下了他家的宅子。定钱都已交付,只等他们家搬走,就把院墙打通……” 隔壁的人家也姓李,是李乙丑的一个远支族亲。如今李乙丑家里发达了,又出了大价钱,理所当然的把宅子卖给他家。 “哦,家里的事情阿爹看着办吧。” “听说你在北边打了胜仗,还去京城陛见圣上……”说到这里,老爹微微欠了欠身子,朝着北方遥遥拱手为礼:“我寻思着圣上肯定要给你加官进爵的,身边不能没有几个服侍之人。所以又在人市上买了几个仆役,其中还有三两个样貌标致的,唤出来给你看看……” 以李乙丑现在的地位,没有几十个丫鬟仆从实在是太寒酸。更让老太爷在意的是荣家的亲事。 那荣六指不过是个卖香油的贩儿,他家的丫头翠儿更是很常见的丫头,远远谈不上什么花容月貌的姿色。若是在**贫寒之时,这确实不失为一门好亲事。奈何现在的李乙丑贵为荡虏将军,万岁爷钦点的诚武候,身份何等尊贵?自然要寻个门当户对的亲事,也好让根基浅薄的儿子有借力之处。 到了李乙丑现在的地位,婚姻早已不是单纯的男女之事,而是带着利益交换性质的政治联姻。作为老阉党的阿爹比任何一个人都清楚的知道这一点。 荣家身份低微,和现在李乙丑相比,简直就是云泥之别,相差着十万八千里呢,他们家能给儿子的仕途提供什么帮助? 偏偏那个文秀之对此事十分的伤心,他的用意阿爹也清楚的很:无非就是为了更加便于控制住李乙丑而已。 儿子对荣家的丫头似乎有些好感,在阿爹看来,不过是儿子年轻不懂事而已。仔细想想,乙丑的年纪已经老大不小,若是生在家境好一点的人家,早已经婚配,说不得连孙子都抱上了呢。 正因为儿子还是个懵懂的小子,对男女之事浑然不知,所以才对那其貌不扬的荣家丫头有些心思。阿爹专门花了大价钱,在人市上买了几个样貌标致身材窈窕的丫头回来,就是准备用来给李乙丑暖床的,让儿子知道知道男女之事,断了对荣家女儿的那点念想,免得再被那个心怀叵测的文秀之加以利用。 “后面的老屋破败寒冷,不能没有人伺候着,春花、秋月,”阿爹唤出那两个样貌妩媚身材妖娆的丫鬟:“你们俩到后面去伺候少爷的起居……” “别,”李乙丑根本就没有正眼看那两个丫鬟一下,站起身来说道:“阿爹,儿还有些军情细务要斟酌一番,需静心静气,不能为人打搅。我有手有脚的,也不需要什么人伺候。先回后院筹备军中要务了。” 在老爹满是愕然的目光当中,李乙丑拔腿就走,走到了门口却又折身返回,肃然对家中新来的仆役说道:“我这个人和军中士卒相处的习惯了,也习惯了军法。自今日始,也要以军法治家。军法最讲究一个严字,谁要是违背了,处罚起来也是相当的严苛。现在我就当着你们的面儿讲一讲第一条家规。” “后院是我静心筹划军务之地,相当于军帐禁地。”说到这里,李乙丑解下腰刀,重重的往桌子上一拍,语气愈发森严:“没有我的命令,任何人靠近我的居所,当以军**处。” 李乙丑的凛然之色和在战阵中磨砺出来的杀伐之气,登时就把诸仆役唬的一缩脖子…… \t 正文 正文_第七十三章 久别重逢 \t\t“苏兄,我回来了。” 进屋之后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给三百多年以后的兄弟苏子朋报个平安。 很快,苏子朋的字条就穿过了时间的阻隔出现在李乙丑面前:“平安回来就好,我一直挺担心你的。” 几个月的分别,让抽屉两头的李乙丑和苏子朋都有了恍若隔世的感觉,虽只有寥寥数字,却满是关切之情。 只有坐在抽屉旁边,只有和苏子朋进行交流的时候,李乙丑才能真正体会到那种踏踏实实的感觉,这种感觉是其他任何东西都无法取代的。 关于东昌血战,所有的细节,早就详详细细的写在纸上装订成册,放进抽屉里给苏子朋看过。 到底有没有阵斩皇太极,一直都是李乙丑最大的秘密,就算是烂在肚子里也万万不会对任何人提起,只有苏子朋例外。 在苏子朋面前,李乙丑没有秘密,不会有任何隐瞒。 李乙丑居然“阵斩”了皇太极?这当然是不可能的。 皇太极之死一直都是历史悬案,野史当中也有很多不同的说法,甚至是正史的记载也是语焉不详漏洞百出。不管皇太极到底是怎么死的,苏子朋都可以确定绝对不可能死在李乙丑的手中,更不可能存在“阵斩”的说法。 一直以来,苏子朋都牢牢的掌控着李乙丑,通过这个大明朝的土著来实现自己改造历史的计划。而李乙丑也完全按照苏子朋制定的“路线图”一步一个脚印的走了下去,这让苏子朋有种穿越回到大明朝的切身感受,唯一和穿越不同的地方就在于借用了李乙丑这个代理人。 只有这一次,超出了他的预想。 苏子朋确实曾经对李乙丑透露过皇太极的死期,原本只是随口之言,并没有太在意。想不到的是,李乙丑却把这个看似无用的信息利用到了极限,发挥的淋漓尽致,居然唱出了一场“阵斩伪皇”的精彩大戏,而且唱的满堂喝彩。 对于时机的把握,对于历史大势的运用,甚至是临场发挥的程度,都远远超出了苏子朋的预期设想。 “阵斩皇太极之事,你做的很好,比我想象中还要好。”在第一时间表示了对李乙丑的肯定之后,苏子朋马上就说道:“尤其是你恳请崇祯皇帝给淮扬民练命名的事情上,做的恰到好处。” 让淮扬民练彻底游离在大明朝体制之外,这本就是早就研究过的事情,为的就是尽可能少的受到历史的局限和现实当中的掣肘。按照苏子朋原本的安排,这是一个比较棘手而且非常麻烦的事情,就算做的比较顺利也要等到崇祯朝灭亡南明***之后才有可能实现,想不到的是,李乙丑居然在短短的几个月时间之内就实现了这个战略级别的目标。 东昌一战,给李乙丑带来了巨大的声望和雄厚的政治资本,同时为淮扬民练的独立属性奠定了基础,确实可以算是辉煌大胜,但这场胜利的代价太大了。 在频繁的高密度作战当中,民兵们的伤亡非常之大,虽然一直都在用辅兵来进行补充,总的伤亡数字依旧近半。如果单纯从战兵的总数来看的话,这个数字已经大到了不可接受的程度。 总而言之就是一句话:被称为天下第一虎贲强兵的淮扬民练已经打残了,短时间内不具备再进行一场大战的能力。 对于抽屉另一头的苏子朋而言,这不是很大的问题。 毕竟淮扬民练的架子早就搭建起来,还有相当数量在战火中淬炼出来的老兵。把这些老兵作为骨干抽调出来,填新兵进去,经过五到七个月的训练之后,就可以恢复元气了。甚至可以以此胜利为契机,大肆整军备武扩充实力。 没有经历过战争的血火考验,不管装备有多强,也不管训练的多么好,都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军队。 对于抽屉这头的李乙丑而言,则完全是另外一种感受: 人不是地里的野草,死了就是死了,永远都不可能再活过来。战死沙场的兄弟们全都是有血有肉的大活人,每一个士卒都是别人的父兄子弟,每一个战死者的背后都有一个破碎的家庭。此一战虽辉煌,却是用无数孤儿寡妇的眼泪堆砌起来的。 拥有切身感受的李乙丑绝对不会如苏子朋那样,把这些战死的弟兄看做是一堆枯燥的伤亡数字。虽然可以再次招募新兵,虽然淮扬民练的实力可以再次恢复,但那些曾经鲜活的生命,那一连串曾经熟悉的名字却再也回不来了。 “当此民族危亡之际,当抱定牺牲一切之决心。” 苏子朋当然不会说出“一将功成万骨枯”之类的话语,只是反复的强调民族和牺牲之间的关系。对于苏子朋而言,这两个紧密相连的字眼儿更多是一个激荡人心的口号。 但是对于李乙丑来说,就是最切身的体会了。 民族观念,苏子朋是李乙丑的启蒙者,在反复强调之下,李乙丑已经有了非常朴素的民族观念,总是不自觉的把民族利益置于家、国利益之上,这也完全符合苏子朋的期许。 “在民族利益面前,没有什么是不可以牺牲的。放下纠结在你心中的那些妇人之仁,做好足够的心理准备。在民族利益面前,你所在的大明朝只不过是一个微不足道的东西,至于个人的牺牲,更是完全必要的,所有的这些,都是为了应对将来的灾难,都是为了民族的利益一定要付出的代价……” “我懂了,只是心里有些不忍而已。” “想想扬州十日,你还会不忍吗?” 那泼天一般的血光,仿佛兜头浇下的冰水,立刻就让李乙丑明白了自己所处的是一个什么样的时代。 这个时代不需要仁者。 “多谢苏兄当头棒喝,乙丑明白了,再不会有此妇人之仁。” 10 并没有花费太多的力气,就顺利的把李乙丑内心深处那一丝不应有的软弱给抹去了。 和往日的“笔谈”没有什么分别,二人之间的交流很快就转到了当前做需要解决的那些问题:“苏兄,此一战损耗太大……” 除了高的吓死人的伤亡数字之外,物资的损耗也高的惊人。 损坏的器械和甲胄需要修理,消耗的被服、军资也需要补充,战后的抚恤也要下发,各种善后事宜都亟待解决。等等等等这些归根结底就只剩下最后一个东西:钱粮! 打仗打的就是钱和粮,这是万古不亘的道理,即便是在三百多年以后苏子朋所处的那个时代,后勤依旧是决定战争胜负的重要条件。 虽然在东昌血战中有所缴获,而且缴获的数字非常之大,勉勉强强够应付这一战的损耗,却完全不足以支撑淮扬民练进一步扩充。 哪怕是按照既有的规模和开支程度,能不能支撑到过年都很难说。 以前缺钱少粮的时候,还可以找当地的钱号借贷,现如今连利息都没有还上,已不可能再借的出来。 对此,苏子朋早有准备。 他的办法非常简单,只有一个字:骗! “如今你是朝廷钦命的荡虏将军,军中细务有便宜行事的权利,如果你把军中的职位卖给淮扬、江南的富户盐商,应该可以筹到不少银子吧?” **鬻爵,自古就是官场上筹集钱财的重要手段,历朝历代的朝廷都有捐班的先例。有钱人拿出点钱财,买一个官职,和取所需而已。 **职当然不失为解决财务危机的办法,但是卖军职的话…… 把有钱人家的子弟塞进军营为官,直接导致淮扬民练的战斗力下降是个必然的问题,还会引起组织度的糜烂,这个先例可不能开呀。 前番在钱号借贷之时,隆丰号的吕掌柜就透露这个意思,理所当然的被李乙丑严词拒绝。想不到的是,苏子朋居然又提起此事。 “此一时彼一时嘛,现在和以前不一样了。我希望你尽快做这件事情,尽快把银钱筹集上来……” 现在的淮扬民练声望正隆,要是卖出军中职位,肯定会有很多富户趋之若鹜,自然会顺顺当当的筹集到一大笔银钱。问题是这么做的副作用太大了,真要这么干的话,淮扬民练基本上也就等于是废掉了。 中低层军官是基础,要是充斥着那些脑满肠肥的商贾,还有什么前途可言? “放心吧,我不会让这种事情发生。你只管去**,能卖多少卖多少,等你把银子拿到手之后,用绳子也好,用刀子也罢,将那些人赶出去,或者直接杀掉也可以……” 啊! 李乙丑惊的目瞪口呆。 扬州盐商和地方大员甚至和朝廷勋贵之间的关系最是复杂,盘根错节根本就理不清楚,真真的是牵一发而动全身,要是盐商的银子那么好拿的话,朝廷早就动手宰肥猪了,焉能等到今日? “哼,连朝廷都要没有了,还在乎几个盐商?他们有门路有后台又能怎么样?只要北方剧变一起,你随随便便给他们安上几个罪名就行。我还就不信了,你堂堂的荡虏将军连几个盐商都吃不下?” “我当然不怕那些盐商,只是担心他们背后的势力。盐商和南京之间的关系非常复杂……” “管他和南京有什么关系,到了那个时候,你就是手握重兵的一方势力,隔江相对,不是诸侯也就是诸侯了。江南那边拉拢你都唯恐不及,会为了几个盐商和你翻脸吗?” 苏子朋非常清楚将来的局势会混乱到什么程度,所以一点都不在乎南京那边的反应。 为了打造淮扬民练,或者说是为了民族的利益,没有什么不能做! \t 正文 正文_第七十四章 盐贩子查私盐 \t\t新江口位于扬州城南,出了通江们顺水而下,不消多少时辰即可到达,无论才泛海而来的南货还是顺水而下的江货,全都要经过这里。 新江口原本没有村镇,也没有码头,至少在两百多年以前,这里还是一片荒芜的烂泥滩,运河和长江的接处是在更南边的旧江口。因为江水泛滥的缘故,长江的江面一度北移,江面变的非常宽阔,旧江口逐渐北淤塞住了,后虽屡次清理淤,却总是用不了几年就又重新淤积,以至于吃水深的料船根本无法靠近。 从成祖文皇帝开始,一直到武宗毅皇帝,曾经六次清理运河,并且在将近百年之前,在现在新江口的位置上开辟了新的码头。 有了码头,自然也就会有货栈、仓房,没有用多久就又有了船帮、伙家,人口越聚越多,规模越来越大,到了万历年间,已经形成依托水运的市镇。朝廷也就是这里设了厘金局子,巡河营也设了卡子。 作为昔日巡河营的一员,张三哥对新江口的一草一木都非常熟悉。经常到这里扛活做力工的周六斤闭着眼睛也不会走错路。 清晨的新江口已是一派忙碌的景象,来来往往的民夫把货物装卸整齐,在纤伙悠扬的号子声中,一艘又一艘平底大沙船纷纷驶离,又小又翘的“尖底儿快”灵活的穿梭其中。 河面上漂浮着一曾灰白色泛着油花的脏沫子,站立在埠头的通船石上,周六斤指着那搜正要驶离的大料船说道:“三哥,我敢拿眼珠子和你打赌,那船上装的是绝非是江货,一定是私盐。” 张三哥大声笑骂着:“咱都是盐贩子出身,我又是在巡河营当差七八年的老行家,焉能看不出那是私盐?老子吃饱了撑的和你打这个烂赌?” 天下盐运的一多半都是出自扬州,其中又有一大半是出自这个码头。就在一年多之前,张三哥和周六斤还跟着李乙丑一起贩运私盐呢,可以算是根正苗红的盐贩子。 就算是普通的扬州百姓,也早就熟悉了贩运私盐的那些门道,尤其是张三哥这种巡河营的老行家,对于贩运私盐之事早已经摸的清清楚楚。 所谓的巡河营,早就和盐商们勾结在一起了,在和李乙丑走在一起之前,张三哥和其他所有的巡河营士卒意义,都指望着盐商们“孝敬”过活。光凭那点微薄的饷钱,早就饿死不知道多少回了呢。 和李乙丑第一次贩运私盐完全不同,扬州的大盐商们根本就不屑于用肩挑手抬的方式偷偷摸摸的贩运一点私盐,他们也懒得赚那点辛苦钱。真正的大盐商,从来都是和官府勾结,一边贩卖着朝廷配额的盐引,一边整船整船的往外边贩运自己的私盐。 这么大的动静,就算是官府是聋子是瞎子也早就知道了,却毫不理会,甚至还会给那些富可敌国的大盐商提供种种便利,个中原因已不用多说:典型的***而已。 盐道、水管、巡河等等各衙门上上下下大大小小的官员都被盐商们喂饱了,依旧从朝廷的衙门沦落成为大盐商的走狗和帮手。 这本就是半公开的秘密,连扬州本地的贩夫走卒市井小民都心知肚明,只不过这么多年来意义都是如此,反而司空见惯了。 “兄弟们,抄家伙,上船查验私盐喽!” 随着周六斤的一声呼哨,整整一队民兵蜂拥而上,瞬间就控制了那艘大船。 报的是南货,船只却吃水那么深,查一查也是理所应当的事情。这种事情实在是太容易了,因为那些大盐商贩运私盐的时候完全就是肆无忌惮,甚至懒得做太多的遮掩工作,仅仅之是用芦席苫住一跺又一垛精盐,就敢于在各衙门的“监管”之下明目张胆的贩运私盐。 作为昔日的盐贩子之一,查禁私盐自然是轻车熟路一查一个准儿。 贩运私盐是大罪名,按说那船东应该惧怕才是。奇怪的是船东没有半点畏惧的神态,反而斜着眼睛看了看这些手持刀枪冲上来的民兵,用一种非常无所谓的态度问道:“你们是哪个衙门的?你们的官长是谁?眼睛瞎了还是怎的?也不看看船头的标记,袁老爷的船你们也敢查?” “老子管你什么圆老爷方老爷,”一脚就把那船东踹了个仰面朝天,用刀背排着他的脸,嘿嘿的冷笑着:“老子是淮扬民练的周六斤,专门来查你们这些私盐贩子的。” 周六斤是东昌血战的大英雄,曾经陛见过天颜的大人物,船东虽然不认得他,却早对这个名号有了如雷贯耳的感受。 可是…… 就算是贩运私盐违反了国家法度,那也是盐道衙门的事情,应该由巡河营来查。你们淮扬民练就算是有天大的功劳又能怎样?这根本就不是你们应该管的事情。 本地的驻军都不管这个,你们淮扬民练却跑来查私盐,实实在在的就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了。 因为吃准了这不是淮扬民练的职责之内,所以那船东也不惧怕,反而象是受了天大的委屈似的,一个劲的大声叫喊:“来人啊,快去请盐道衙门的张大人,请他来给妩媚主持公道……” 那个张大人肯定早已经吃了大盐商们很多好处,他来了之后必然会名正言顺的以冠冕堂皇的理由接管此事,回头就会放行。 查禁私盐是李乙丑早就安排的事情,所以周六斤等人根本就不理会船东的这一套,直接就把整艘船给扣了下来。 吵吵闹闹的叫嚷声中,巡河营的人们终于赶了过来。 早就有所准备的张三哥马上就迎了上去,满脸都是笑容的对那个为首之人说道:“原来是郑知事当值啊!” 以前在巡河营混饭吃的时候,这位郑知事还是张三哥的顶头上司,虽然只是个八品的小官儿,却也能搜刮到一些好处,总是吃的满嘴流油。 现在的张三哥早已不是当日的吴下阿蒙,正经的五品官,还是进京陛见过的功臣,比昔日的顶头上司高了好几个品级,今日相见实在有些尴尬。 这位郑知事正要行个见上官的礼节,却被张三哥给阻住了,依旧是笑面佛的模样,拉着这位郑知事说道:“什么礼不礼的,咱们兄弟之间就别弄这个生分了。当年我在郑知事手下当差的时候,受惠之处不少。我张三混的稍微有了点样子,总不会忘记了老弟兄们的情意。若不是有军务在身,少不得要请大家喝一壶好的。” 郑知事刚刚才听说淮扬民练查扣了袁老爷家一整船的盐,所以急急吼吼的赶过来,原本以为日渐跋扈的民兵们不大好讲话,说不得还要打一场扯皮的官司,想不却遇到了以前的老熟人。 张三哥和蔼的态度让郑知事放心了不少,手下那几个巡河营当差的士卒也纷纷给飞黄腾达的老同事问吉打招呼,一派和睦的气氛。 “张大人……” “就叫我张三,听着顺耳。”张三哥豪爽的大笑着。 既然是打了就几年叫道的老熟人了,态度又这么好,郑知事也就不再讲究官场上的那一套上下尊卑了:“张大……三哥,这河面上的事情你也知道,历年来都是他们走盐吃利,咱们巡河营的弟兄们多少也能捞点过日子的银钱。今日你们这是……” 张三哥原本就是他的手下,也曾经分润过盐商们贿赂的好处,自然明白这其中的种种关系,所以也就无需隐瞒,直接就把话说的很明白了:“三哥啊,这事本不该你们民练伸手来管,不过今天既然犯在你们手里了,我便做个合事佬,让那船东那些酒钱出来,不让你的弟兄们白忙一场,也算是给我姓郑的一个面子,你看如何?” 扬州各衙门都和“盐”这个字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和盘根错节的关系,连民兵都跳上船来查禁私盐了,分明就是想分润一点好处。 这事是不是应该他们来管已经没有必要再纠缠了,反正袁大老爷有的是银子,随随便便拿点出来给这些民兵去吃花酒,打发他们走也就是了,免得伤了彼此的和气。 “姓袁的盐商和我没有半点交情,我才懒得理会,”刚刚说了一句重话之后,张三哥的态度马上就有变得和刚才一样和蔼,笑呵呵的说道:“谁叫我曾在郑知事的手下讨过生活呢?姓袁的面子我可以不给,你的面子是万万不能不给的。” 这句话把郑知事说的心花怒放,本以为这事就已经算是圆满解决了,想不到的是,张三哥的话锋一转,紧接着说道:“就冲郑知事的面子,等这件事情了了,我请巡河营的老弟兄们吃酒,醉凤楼不见不散。不过今天姓袁的这一船盐么……兄弟我是真的做不了主。” “张大……三哥你已是堂堂的朝廷命官,千军万马都指挥过,这么点小事情怎就做不了主了呢?” “不瞒郑兄,这事是我家将军的军令,军令如山呐,就算我是想放行也不能放了。” 荡虏将军李乙丑下了军令来查禁私盐?这个事情怎么听着都觉得古怪。 张三哥是军官,领了军令来查禁私盐,那就真的放行不得了。 万般无奈之下,郑知事只能派人悄悄的去通知大盐商袁老爷,具体应该怎么办理,还是让势大财雄的袁老爷本人去找荡虏将军李乙丑去讨说法吧,。 这种事情,一个小小的从八品知事是万万解决不下来的。 就在同一天之内,淮扬民练以同样的方式查扣了六艘盐船,分属四个不同的大盐商。 \t 正文 正文_第七十五章 扬州竹杠(上) \t\t扬州的大盐商都是银海漂金的超级富豪,损失一两船盐对他们而言根本就是九牛一毛,查扣就查扣了吧,只当是出了差错把船翻覆在波涛之中了。但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却让他们有种如坐针毡的感觉:淮扬民练把新江口给锁了。 新江口是运河南北沟通的咽喉,李乙丑当然不可能使出铁锁连舟的强硬手段锁死水面,仅仅只是遣了一百民兵在码头附近巡查。 那一百个民兵分明就是专门针对盐商布置的,南来北往的货物都不管,哪怕是从福建浙东过来的私船都懒得理会,只是专门和行盐的船只过不去。短短数日光景,就查扣了二十多条盐船,搞的风声鹤唳船主们都不敢放缆了。 荡虏将军李乙丑确实是个举国瞩目的大英雄,但再大的英雄也管不到私盐这一块吧?那么多的盐都被查扣下来,大家也就认倒霉了,只当是孝敬了将军大人。可你干嘛还要封锁水面呀? 秋季收盐的季节刚过,正是行盐的大好时节,往上走到江西、湖广、巴蜀,往下到江南、两浙,还有出海到福建、两广,都需要在这里装船启航。仅仅只是运河口处的新江口派遣了一百个查盐的民兵,就让船东们不敢动弹,等于耽误了好大的生意。 私盐的暴利天下皆知,又是销盐旺季,每耽误一天都会损失无数白花花的银子,早把盐商们急成了热锅上的蚂蚁。 盐商们之所以能够做大,最主要就是因为***。盐商们象往常一样,找到了漕运、盐道等衙门,希望可以利用官面的关系让李乙丑把道路让开。 虽说李乙丑根本就管不到这一块儿,奈何私盐确实犯禁,查都已经查了,扣都已经扣了。现如今的荡虏将军李乙丑声望正隆,又深得圣眷,犯不着为了几船盐和他生鼻子生眼的过不去。 现在这种局面,和李乙丑撕破脸皮实为不智,盐道和漕运衙门的老爷们和盐商根本就是一丘之貉,经过一番协商之后,终于拿出一个比较现实的方案: 李乙丑的淮扬民练和私盐没有半点关系,他这么做分明就是眼红。反正盐商们有的是钱,大不了分一杯羹给荡虏将军也就是了,最多把盐价稍微提一提,很快就又能赚回来。总是象现在这个“陈兵”新江口,搞的盐商都不能安安稳稳的做生意,搞的各衙门也不能顺顺当当的吃到“孝敬银子”,对谁都没有好处。 这种事情,自然不会拿到台面上去办。在各个衙门的默许和鼓励之下,几家大的盐商正准备备上点礼呈去拜望一下荡虏将军,李乙丑的请柬反而提前一步送到了盐商们的手中。 果然是想从扬州盐务中分润银子的想法啊,只可惜李乙丑太年轻,太沉不住气,做的太露骨了。 不过嘛,露骨一点也好,能用银子解决的问题,基本不算是什么问题。盐商们也不怕李乙丑狮子大开口,因为给各衙门的孝敬,都有虽不成文却通行的规则,河道上该给多少,盐道上应该送多少,都是多年来形成的规矩都是有定数和份额的。要是李乙丑的胃口太大,到时候就不光是和盐商们过不去,而是和整个扬州官场过不去了。 好处被你李乙丑吃下去大半,其他人的利益必然受损,到时候方方面面联合起来,他李乙丑就算是有天大的军功也得被排挤出去。 盐商们早已和各个衙门商议好了具体的条款,该给李乙丑多少银子也计算好了。接到了荡虏将军的请柬之后,如约前往。 和盐商们见面的地方不是在军营,也不是在城西铁器厂,更不是在私宅当中,而是在城北的“兔儿洼”。 “兔儿洼”在城北偏东,原本不叫做这个名字,也没有现如今这么荒凉,曾经是肥沃的良田。在成化年间,朝廷花费巨大了人力物力清理运河,让大运河的航运能力大大提高,却也产生了一定的副作用:“兔儿洼”的形成和清理运河有直接的关系。 一百多年前朝廷清理运河之后,清理出来的淤泥和各种土石堆积如山,根本就无人管理。久而久之,随着雨水的冲刷和湖水的浸泡,竟然慢慢坍塌,将高邮湖的一条小支流给堵死了。那条小河的水量并不大,所以没有泛滥成灾,却在这里形成一片地势低洼的滩涂。因为没有了源头,只能依靠雨水补充,长年累月的蒸发之后,水已经没有了,只剩下大片大片的盐碱荒滩。 满是白花花的盐碱地根本就无法耕种,只有裸露的地面和生命力顽强的红柳和野草,成为獐狐出没狡兔竞走的山野之地,故而得了个“兔儿洼”的名字。 现如今,“兔儿洼”已经成为李乙丑实兵演练的“战场”。 按照苏子朋的《练兵纪要》,让士卒进行实兵演练,可以极大提高训练效果,这里就是最好的演兵之地。 当盐商们带着长随手持李乙丑的请柬到来之时,荡虏将军好像正在操演军马,暂时无暇相见,所以派遣了个小兵过来:“荡虏将军正忙于军务,稍后片刻即可于诸位相会,请随我到安歇处等候。” 所谓的安歇处,其实就是一片空地,可以清清楚楚的看到不远处的军旗号旗以及堆积起来的军械刀枪。 虽然小兵的话语当中带着一个“请”字,却一点客客气气的意思都没有,仿佛这完全就是一个生硬死板而又不容违抗的命令。 荒僻的郊野当中,听着四周阵阵的喊杀之声,让这些养尊处优锦衣玉食惯了的大盐商们很不自在…… 好在李乙丑并没有让他们久等,约莫过了半柱香的工夫就过来了。 作为扬州的新贵,李乙丑的大名早已如雷贯耳,众人纷纷起身见礼。 李乙丑的脸上挂着从容不迫的微笑,如同所有热情好客的主人那样,客客气气的和盐商们打着招呼:“什么将军不将军的,都是官面上的称呼。诸位都是扬州本地的大户,我也是土生土长的扬州人,今日咱们不说什么尊卑,只论乡情?咦?” 发出一个表示诧异的音节之后,李乙丑头也不回的说道:“李福,我不是说过要你好好招待诸位的么?怎还不排开宴席?” 李福从来就不属于淮扬民练,而是李乙丑的私奴,经常为他打理一些细碎的事务。 穿着一身黑色长衫带着八瓣小帽的李福应了一声,马上命人准备宴席。 十几个穿着皂色常衫的随从纷纷而动,片刻之间就摆出几张八仙桌,却没有座椅,仅有几条做工粗糙的板凳。 每张桌子上都摆放着一个茶壶和几个黑瓷茶碗,另有几碟很常见的点心果子,无非就是些枣糕、豆黄、核桃、红枣之类的粗鄙之物。 如此寒酸到了极点的宴席,并没有让食不厌精侩不厌细的大盐商们感觉到意外:大家凑到一起,来到这个兔子不拉屎的鬼地方,当然不是为了吃李乙丑的宴席。他们对于桌子上的茶水点心根本就没有半点兴趣。 反而是李乙丑的那几个皂衣随从引起了他们的注意:这十几个人,行动之时的动作刚健有力整齐划一,目不斜视神色漠然,眉宇之中透露一股森然肃穆,绝非一般的仆役,很有可能是李乙丑本人的亲卫。 天下第一的虎贲强兵,果然名不虚传,就算是不佩甲不持戈,也自有一股凌厉的杀伐之气。 既然场面都已经摆开了,那就没有必要再兜兜转转的绕圈子。早在来到这里之前,几个盐商就已经商议了,谁先说谁后说,该说什么不该说什么,早已有了腹稿。 一个五短身材的盐商最先起身,给李乙丑见了个浅礼:“将军虎威,一举格毙奴酋,我等虽是追利逐铜的商贾,也对李将军万分钦佩。若是有什么碍了将军为国杀敌的地方,李将军只管名言就是,又何必查扣我们的盐船?” 这几句话早已细细的斟酌过无数便了,端得算的上是绵里藏针滴水不漏。 我们知道你李乙丑的威名,也晓得淮扬民练的厉害。但是我们行盐赚钱的商人和你们这些为国杀敌的军人根本就是两码事,平时也是井水不犯河水,你要在丰厚的盐务中分一杯羹,明说就好了,何必弄出那么大的动静,扣了盐船锁了江面,搞的大家都有损失。 ***早已经成为盐务的根本,你想从盐商的口袋里往外掏银子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谁让你李乙丑现在的威望正隆的荡虏将军呢。只要你的手不要伸太长,胃口也不要太大,万事好商量嘛! 盐商再怎么有钱有势,终究只是“民”,李乙丑是堂堂的淮扬民练指挥使,当今万岁敕封的荡虏将军,扬州是他的基本盘,就算管不到盐务上,也完全具有让盐商们无法安安稳稳做生意的能力,所以他们只能老老实实的分润出一点好处给李乙丑。 李乙丑依旧是一副笑面佛的嘴脸:“看你们这个意思,还真把我当成是披着官衣的去强盗了。” \t 正文 正文_第七十六章 扬州竹杠(下) \t\t“不敢,不敢。” “哈哈,你们也只是不敢当着我的面这么说而已,”李乙丑哈哈大笑着:“想必各位也知道我的出身,不久之前,我就是个盐贩子。和各位不一样的是,我只是领着几个兄弟挑上很少的一点盐去外地贩卖,赚不了几个辛苦钱,比不得诸位行盐天下的气魄,也比不了诸位银海漂金的手面儿。” 李乙丑本就是盐贩子出身,对于贩运私盐的门道清清楚楚:“诸位都是贩盐起家,少不得要用白花花的银子送给各个衙门的老爷们,你们的心里肯定也早就骂过他们无数次了。可你们想过没有,要不是那些官老爷的照拂,你们也赚不了那么多的银子……” “兄弟(只是当时很流行的一种称呼,没有称兄道弟的意思,仅仅只是一种比较随意的非正式的自称,官场中也经常使用这个字眼,和江湖气以及称兄道弟没有关系)我的兵都是自己掏腰包练起来的,其中的艰难只有我自家知道。为君分忧为国效力之类的话语我就说了,想必诸位也不会相信。反正就是一句话,淮扬民练的场面铺开的有点大了,兄弟我手头实在太紧。不得不打打诸位的秋风,这也是没有法子的事情,谁让你们都是咱们扬州的大富商呢。” 虽然早就知道李乙丑是为了银子,却没有想到他会如此直白如此爽快的说出来,半点遮遮掩掩的意思都没有,似乎这根本就是一件正大光明的事情。 虽然李乙丑的爽快让盐商们有些不适应,但是他的态度反而让事情变得更加明朗了。 不就是要银子嘛,好说! 盐商和盐商之间,盐商和各衙门之间,再就替李乙丑拟了一个数额,只要大家按照规矩办事,也不是不能接受。 问题的关键就是:不知道李乙丑想要多少钱,不知道他的胃口有多大。 “李将军为国杀敌,我等逐利之辈也有拳拳之心,便是报效一些也是应当应份的,只是不知这个报效的数额……” “痛快,我就喜欢和你们这些痛快人打交道,”李乙丑大笑着伸出拇指和食指,比划着一个“八”的手势:“八千两,你们每家八千两,不算多吧?” 八千两,那确实不算多。 按照原本的预计,一万两都不算多,要是李乙丑坚持的话,每家拿出一万五千两来都可以接受,只要不超过两万两白银,就完全可以商量。 原来李乙丑只想要八千两,实在算是很便宜的了。 “我等行盐之商虽有豪富之名,其实也是做的微利生意,就算能赚一些,还要养活漕运、船工、盐丁等众人,还要上下打典,落在自己夹袋当中的实在不剩下多少。若是凑一凑,八千两这个数额……或许可以勉力奉上。” “好,难得几位这么痛快,回头我就让人放行你们的船只。只要以后你们每个月都把拿出八千两来作为军资,我可以保证诸位……” 每个月?那八千两只是每个月的定数? 盐商们立刻就急了。 盐商确实豪富,但绝对不是冤大头,每个月八千两的定数,再算上年节之时的“孝敬”,一年下来十万两都不一定够。 十万两,这还仅仅只是一家的定数,李乙丑的胃口实在是太大了。 就算是盐商们拿出这十万两来也不会伤筋动骨,足以证明其豪富的程度。能够拿得出来和愿意拿出这么多钱来根本就是两码事,盐商虽然有钱,终究不是任人宰割的肥猪。 “李将军,您的胃口未免也太大了些吧?” “你们认为八千两的定数银子太多了?不,不……”李乙丑一点都不恼,反而象个热心推销的商人一样很有耐心的解释着:“这八千两银子,我可不是白白拿你们的。我又不是强人,怎么会从你们的夹袋中抢钱呢?这是生意,很公道的生意,只要你们每个月都按照定数资助我淮扬民练,就算是自己人了。我还可以给你们安排个官职,比如说同百户,知镇抚之类的军职,要是你们愿意资助更多的银钱,弄个同千户也不是不行,品级已不算低了……” 原来李乙丑真的不是白白拿了那八千两,而是会奉送一个淮扬民练的军官职位。 虽说现在的军职并不怎么值钱,终究也算是有品有级的官员了,而且是淮扬民练的军职,显然拥有更高的含金量。但是同百户、知镇抚是怎么回事? 按照国朝体制,百户、镇抚都是正式的官职,在前面加一个同字,就成了副职。国朝从来就没有这样的职位,百户和镇抚之类的军职本来就不算高,李乙丑再自己炮制出一个副职出来,和大头兵还有什么分别? 这摆明了就是蒙人骗钱的玩意儿! “这些军中副职虽然没有实权,却也不是一无是处。差不多……差不多就算做是一种身份的象征吧。只要诸位买了这些职位,就是我们淮扬民练的伙伴,就可以享受到我们的保护,还具有免查的特权……” 现如今的世道确实有些乱,但是淮扬、江南依旧稳固,不管是八旗兵还是闯贼,都杀不到这里来,所以也不需要淮扬民练的保护。至于说那个免查的特权么……其实就相当于交纳给李乙丑的保护费。 至少,盐商们是这么理解的。 绕来绕去,一切又回到了原点。 盐商们可以接受每年两万两的定数银子,这是他们的底线。每个月就要八千两,实在是太高了,看来李乙丑李大将军真把盐商当成了可以任意宰割的肥猪。 按照原本的计划,这个数字是绝对不能接受的,根本就没有商量的余地。 但盐商却必须考虑现实的状况:按照国朝的盐务体制,配给给他们的盐引到了明年正月就会过期作废,然后需要重新配给。眼下正是行盐的旺季,大部分的利润都来自于这几个月之内,若是荒废了,损失实在太大。 但是李乙丑开出的价码又实在太高,就算是讨价还价也不可能杀太多。 思前想后,精明的盐商们很快就想到一个绝妙的办法:分期付款。 按照盐商们的说法,每个月八千两的定数银子实在太多,他们无法在短时间内凑出一整年的银钱,所以只能按月给钱。 每个月给八千两,和一年给十万两,看似没有什么分别,其实意义完全不同。 现如今是行盐的旺季,盐商们不想荒废掉赚钱的机会不想浪费马上就要到期的盐引,所以才咬着牙掏钱给李乙丑。一旦他们缓过这口气,一旦旺季过去了,自然就不会再讨这笔冤枉钱。只要有足够的时间,他们就有把握和各个衙门联合起来,大家相互配合,把李乙丑从盐务中排挤出去。 盐务、漕运联合起来闹事,整个江南都要振动,崇祯皇帝再怎么器重李乙丑,也必然会严厉申斥,到时候李乙丑还敢把手伸这么长吗? 不就是每个月八千两么,先给他一两个月的“保护费”,毕竟生意不能耽搁,这只是缓兵之计罢了。 “按照月份交钱?好哇。”李乙丑似乎没有意识到盐商们在打什么样的算盘,依旧笑容可掬满面春风:“那我也按照月份办事,这才算是公道!” 因为急于行盐,八千两又不是什么太大的数目,很快就以协军助饷的名义把银钱送了过来。 李乙丑也是个痛快人,说到做到,马上命人放行。 其他的盐商亲眼见到了如此立竿见影的效果之后,纷纷有样学样,按照船只的大小行盐的多少,也弄出了一定数目的定银,和那几个大盐商一样,按照月份缴纳了“保护费”。 李乙丑硬生生的从中抠出这笔钱来,让所有的盐商都很恼火,虽然暂时低头,心中终究不服。 在淮扬的地面上,没有谁敢得罪盐商群体。至少,没有人敢把全部盐商都得罪了。 以非常不体面的方式从他们的手中“硬抢”,一下子就把所有的盐商都得罪了个精光,自然招人忌恨。 围绕在盐商这个群体周围的势力非常庞杂,已经有些人在盐商的授意之下,开始搜集李乙丑“贪赃枉法”“为获地方”的证据了。只等到行盐的旺季结束,就把这些搜罗来的证据捅到京城,就算不能让李乙丑栽个大跟头,起码也要让他弄个灰头土脸,让他知道知道盐商这个马蜂窝是碰不得的。 “老爷,那些盐商在背地里偷偷摸摸做些小动作,似要对老爷不利。”李福好像一个永远都藏在阴暗处的影子,脸上几乎看不到什么表情:“要不要给他们些教训,免得这些不知天高地厚的盐商横生枝节,给老爷弄出不必要的麻烦。” 所谓的教训,当然是血的教训,扬州就在李乙丑的马足之下,随随便便弄出点“意外”就能干掉一两个盐商。就算有人是李乙丑干的,到时候一推三六九,完全可以装出一副什么都不知道的无辜嘴脸,还能起到杀鸡骇猴的作用。 “给我添麻烦?他们没有这个机会了。”李乙丑冷冷的笑着:“盐商再怎么豪富,也不配做我的对手,用不了多久,我就会让他们看清楚眼前的局势……” \t 正文 正文_第七十七章 欠债还钱 \t\t转眼已是岁尾,富商大户们依旧开始为即将到来的新年提前做好了庆贺的准备,花街、牌楼已经扎制起来。升斗小民也一改往日锱铢必较的模样,就算是日子过的再怎么艰难,也会咬着牙拼凑出一点继续,给家里的婆娘扯上几尺花布,给娃娃们买两捧糖糕团子。 辛苦了一年,也改轻松轻松了。 在这些日子里,一场“金融风暴”席卷淮扬、江南,引起了不小得风波:户部新发行的纸钞开始流通,让贫苦的百姓人家更加贫苦,无异于雪上加霜。 根据新的钞法,新发行的纸钞实际购买力为铜钱的十分之一,因为大明朝本就铜贵银贱,和铜钱的“汇率”挂钩之后,纸钞飞速贬值,短短两个月的时间,就贬了九倍之多,几乎等同于废纸。为了平易飞涨的物价,南京监局不得不铸造无铜的鉄钱。因为几乎不需要什么成本,大面值的鉄钱再一次贬值,官宦、富商趁机洗劫小民…… 衣食艰难的扬州百姓的日子虽然越来越不好过,和其他饱受战火蹂躏的地方相比,还算勉强还能活得下去:月初之时,李闯读过黄河,瞬间席卷晋中、晋北各地,斩杀宗室子弟三百余人,各州各县闻风而降,秦、晋之地已被李闯牢牢掌控。 已成燎原之势的***第一次开宗明义的公布了自己的主张,传檄各处:提兵百万行帝王兴废之事,各地绅民若能献城纳印必不吝爵禄,若是妄图抵抗,则是玉石不分悔之奈何? 闯军主力刚刚度过黄河,直隶、河南、湖北等地蛰伏已久的乱民闻风而起纷纷响应…… 到了这步田地,依旧有很多人坚定的相信大明朝“气数未尽”,只要圣天子刷新吏治,官民一心,仍然可以荡平贼寇,还大明朝一个清平世界朗朗乾坤。 李闯成势已不是一回两回了,哪一次不是被打的缩回去呢?这一回虽然闹出的动静很大,大明朝毕竟国祚绵长,只要缓过这口气,反手之间就能将之剿灭。 局势的进一步恶化,让李乙丑有种如坐针毡的紧迫感,他很清楚的知道立国垂三百载的大明朝已经到了弥留之际的最后关头,很清楚的知道乱世已经到来。 不顾一切的整军备武,城西铁器厂的规模再次扩大,各种作坊通宵达旦的进行生产。 甲胄、武器、淮扬民练特有的铜胎小炮、被服、营帐等等物资堆积如山。 如此高强度的生产榨干了铁器厂的潜力,进一步加剧了大大恶化的财政。库房里的原材料已经所剩无几,账面上的银钱储备抽调一空…… 好在年节银子已经发了下去,勉强还能支撑到正月,若是到时再没有大笔的钱粮,根本不用打仗,淮扬民练就会自行崩溃。 和已经陷入破产边缘的财务相比,军事上的扩充完全可以用“疯狂”二字来形容。 席卷大半个国家的战乱和贫穷,造就了庞大的流民数量,再加上东昌血战之威和荡虏将军的赫赫威名,让淮扬民练轻而易举就可以募集到数量庞大的新兵。 到了腊月中旬之时,淮扬民练兵册上的人数已经突破了一万六千,都是实打实的名额,这支民兵队伍的规模已经空前庞大,但是包括李乙丑在内的中高级军官都很清楚的看到了急速扩充带来的严重后果:后勤的难以为继当然很致命,哪怕是单纯的从军事角度来看,淮扬民练的总体实力不仅没有上升,反而在飞速下降。 时至今日,新兵的整编还没有彻底完成,相当大的一部分新兵纯粹就是混进来吃闲饭的。因为没有足够的时间进行训练,新兵的战斗力和协同能力还是一个未知数,根本就无法与东昌血战之时那个精悍的队伍相提并论。 就连”好大喜功“的文秀之也认为盲目的扩充规模有些不妥:因为根本就养不起嘛! 李乙丑做出一副”悉心受教“的神态,很客气的表示出一定会认真考虑“监军大人”的意见,转过脸来马上就把刚刚说过的话语忘的一干二净,继续毫无节制的扩军。 剧变即将发生,苏子朋已经给出了准确的日期,趁着这个机会疯狂扩充规模,表面上看来是李乙丑的意思,其实完全是苏子朋意志的体现形式。 因为事情太过于繁杂,方方面面都要应付,一天下来,早已筋疲力竭。 习惯性的端起桌上的茶盏一饮而尽,才发觉今日的茶水与以往大有不同,带着淡淡的腥苦味道。盏子里飘着几颗灰白色的东西,似乎是某种果实。眉头一皱正要发问之时,在旁边伺候着的蛾子已经主动说了出来:“老爷,那是白果。味道虽苦,却最能安眠,我看老爷这些日子总是精神头不济,想来是夜间没有好好睡过的缘故。就在煮茶的时候放了几枚……” “以后用浓茶,不要再放这种东西了。” 现在的李乙丑早已不是当初那个铁器厂的作坊主,堂堂的荡虏将军,自然有一种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的威势。贴身伺候着的蛾子感觉的最为明显。 虽然李乙丑从来不这个小丫头面前摆出大将军的气魄,依旧让蛾子感觉到日渐沉重的压迫感。对于自作主张烹煮安神助眠茶水的行为也有些不知所措了。 看着她慌手慌脚的局促之态,李乙丑呵呵一笑:“时局艰难事务繁杂,我可没有太多的时间呼呼大睡。你跟在我身边也快两年了,做事用心谨小慎微,我都看得出来,不用这么诚惶诚恐。” “是。” “对了,初九呢?” “他在库房那边监管着工匠……” “你喊他过来。” 就在蛾子放下茶盘准备去喊胞兄过来之时,已经走到门口了,又突然听李乙丑说道:“算了,不用专门去喊了,一会儿等他回来之后,你告诉他一句话,就说晚上我那边有点事情,要他过去一下。” “是。” 吩咐完这句话之后,李乙丑象往常那样披着漫天星月踏上了回家的路程。 时辰不大,蛾子就见到了自己的嫡亲兄长,把李乙丑的吩咐一字不差的转告而李初九。 “哦,我晓得了。” “哥,你总是深更半夜的去给老爷做事,到底是在做些什么事情哩?” “莫多问。” “有啥不能问的?连我都不能知道么?” “此事绝密,谁也不能知道,我对老爷发过毒誓。” 到底是什么事情啊?弄的真神秘?虽然蛾子很想知道胞兄和李乙丑老爷深更半夜去做了些什么,但看初九哥的这个样子,是绝对不会说的,所以也就不再细问。 其实连李乙丑自己都不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老爷每次吩咐之后,李初九就会带着几个信得过的人手去到他的家里,接到暗号之后就会从后门进入,然后从李乙丑的起居室中搬出很多东西来。 一直以来,李初九都很奇怪:那么多的东西到底是从哪里来的?难道说真的是神仙佛爷凭空变化出来的? 此事终究太过于玄奥,又曾立下毒誓,这个秘密一定会烂在肚子李,就算是到死绝对不会对任何人讲起。 听了胞妹的转述之后,李初九就已经知道要做什么,并且很清楚的知道应该怎么做,马上开始着手准备起来…… 星河影动玉宇无尘,冰盘高悬天际,将李乙丑的身影拉的老长,几只寒鸦在光秃秃的树枝上发出难听的夜啼之声。 夜幕已笼罩了扬州城,两旁如鳞般的店铺中挤满了辛劳一日的苦力们,这些升斗小民正把白日里赚到的银钱化作杯中酒浆,三三五五的凑在一起说着没有边际的闲话…… 回到宅邸之后,刚一进门,小丫鬟金雀儿就凑了上来,用她那尖尖细细的声音说道:“老爷,老爷,有个姓吕的人自称是隆丰号的掌柜,已候了老爷个把时辰,正在前厅和老太爷叙话。” “好的,我知道了。” 李乙丑大不向前,小丫鬟金雀儿踩着碎步在身后紧紧跟随:“天都已经这般晚了,那姓吕的客人还不走,是不是应该安排宴饮?” “不必,”头也不回的说道:“你去前厅告诉那个姓吕的客人,就说我已经回来,要他到东厢见我。” “是!” 本着东为尊长的传统,东厢本是准备给阿爹居住的。不过李老太爷嫌弃这里的采光不好,所以一直住在前面,这里也就是成了李乙丑从来没有住过的卧房。 将军回府,好一通忙乱。 新买的丫鬟秋月和两个婆子赶紧拎着炭炉、唾筒子等物跑过来,张罗着给李乙丑更衣…… 张开双臂,任凭婆子伺候着换上了居家的便服,廊下已响起一声咳嗽。 “吕掌柜吧?我正在更衣,不便相迎。金雀儿,吕掌柜非是外人,带他进来吧。” 在小丫鬟金雀儿的引领之下,满面笑容的吕掌柜进了东厢,在杨木八扇屏风前面坐定。 系上了纽襻,一边紧着束腰带子一边往外走,笑呵呵的和他打着招呼:“军务繁忙啊,抽不出身子,让吕掌柜久候了。上茶……” 茶水点心摆布开来,李乙丑在主位上坐了,脸上挂着最得体的笑容,看了看这位访客:“吕掌柜也是大忙人,今日踏月而临,想必不是邀我吃茶赏月,若我所料不错,你是来讨债的吧?” \t 正文 正文_第七十八章 缓兵之计 \t\t吕掌柜当然是要讨债的。 只不过不会那么直眉白眼的说出来,言辞之间极是委婉,先是给李乙丑见了个躬身礼,才不疾不徐的说道:“李将军好说笑,淮扬强兵虎踞扬州,哪个吞了熊心吃了豹子胆敢找李将军讨债?只是年关将近,小号要盘点账目,需得给总号一个交代……” 当初从隆丰号的柜上借贷了十万银钱,眼看着已经到偿还的期限,自然是来讨要这笔账目。只不过言辞之间说的比较好听而已:我们不过是个小小的钱号,不敢向你李大将军讨债。那和总号那边的账目需要抹平,还需要给隆丰号背后的大股东们一个交代,所以你李大将军也应该给我们一个交代了。 “年关年关,过年如过关啊,”李乙丑哈哈大笑着站起身来,亲自给斟了盏茶水,吕掌柜赶紧起身虚迎,以示恭敬之意。 “吕大掌柜还真是来着了,你若是不来,我还想着去找你念叨念叨那笔银子的事情呢。”李乙丑摆了摆手,示意他不必拘礼,继续笑呵呵的说道:“想必吕掌柜也看到了,我淮扬民练正行扩军之事,资材方面实在有点短住了……” 李乙丑并没有让他在客厅叙话,而是让到了居室之中,吕掌柜是何等精明的人物?早就想到了这一点。 “还本付息本是常事,就算李将军坐拥巨富也有一时不便的时候,小人自然能体谅将军的难处。只是这隆丰号终究是那些大股东的产业,小人只不过是个搭理钱财的小角色而已,不得不对上头有个交代。” 口口声声暗示着隆丰号背后那些有权有势的大股东们,李乙丑当然明白他是什么意思。 “贵号的大股东……多是京中勋贵,我也能理解你的苦衷。只是……只是我实在是紧住了,手头上没有那么多的银钱……” 象隆丰号这种和朝廷大员甚至是宫廷内宦官勾结的超大型钱庄,背景极其复杂,当初既然敢把白花花的银子借贷出去,就不怕李乙丑不还钱。 你不是说没有钱么?不要紧,因为当初根本就没有指望他用银钱偿还这笔账务。 “李将军家大业大,手下养活的兄弟数以万计,就算是一时拿不出许多银钱,也不是多么了不得的事情。当初小人曾于将军有约在先……“ 说到这里,精明的吕掌柜故意拉长了尾音,笑眯眯的看着眼前的荡虏将军。他当然不会直接拿出白纸黑字的借据,因为那样太过于生硬。做生意讲究的就是点到为止! 李乙丑马上做出一副心领神会的样子,大笑道:“我知道,我知道,忘不了,不就是那六百张钢弩么,哈哈……” 既然李乙丑还记得当初的约定,已足以说明他没有赖账的意思,赶紧再次躬身为礼:“将军位高权重军务繁忙,如此小事还能记在心上,实在不值,不值啊,哈哈哈……” “自东昌一战,我淮扬民练折损甚重,亟待补充修整。原本已是为贵号准备好的钢弩,不得不临时挪用,不过你放心……”李乙丑笑道:“我已命工匠昼夜不歇的进行生产,眼下已有了三五百架,只是因为时日仓促的关系,还不曾组装完成。若是吕掌柜能宽限一两个月的工夫,定然会将约好之物送过去……” 借贷银钱,最讲究就的是好借好还,眼看着已经到了归还的期限,李乙丑却还要拖延,吕掌柜马上就犹豫了:“将军严重了,我等不过是开门经商的生意人,怎敢说什么宽限不宽限的话语?只是将军借贷的银钱太多,小人实在做不得主……” 若是能被李乙丑几句话就打发掉,吕掌柜也就不是吕掌柜了。 他要的实实在在的东西,要么就归还白花花的银子,要么就带走约定好的质押之物,岂能因为李乙丑的三言两语就拍拍屁股走人? 宽限他一两个月确实不是很严重的问题,因为吕掌柜一点都不担心李乙丑会赖账。 他应该知道隆丰号的后台有多硬,不仅有勋贵大员,还有秉笔司礼的大太监曹公公,李乙丑会为了区区十万两银子就把得罪那么多位高权重之人?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 最大的问题是怕李乙丑反复拖延,那就没有办法对上面交代了。 “小人有个两全其美的法子,不知将军愿一听否?” “你说。” “李将军坐拥雄兵上万,自然不是那赖账的小人,就算是延后旬日再还欠银,亦无不可。只是鄙号必须对上头的大股东有个交代,小人也不想将军为难,所以想了个折中的办法。将军刚才不是说还有三五百架钢弩么?虽不足数,也可以解了小人的燃眉之急……” 按照吕掌柜的想法,也不需要李乙丑一下子就拿出全部的六百架钢弩,有多少就给多少好了,剩下的数目可以满满再补上。如此一来,隆丰号的欠银就可以顺理成章的拖延些时日,吕掌柜也能给那些位高权重的股东们一个交代。 看起来,这绝对是一个很好的办法。 “不错,确实是个好法子,”李乙丑似乎认可了这个方案,马上就表示了肯定。不过,很快他就又皱起眉头,有些无奈的说道:“三几百架钢弩,不是小数目啊。你也知道,我军中有个监军的文学士,那文学士是个认死理的读书人,此等作为只怕他会从中搅局。需从长计议慢慢来,只要给我些时日,我才能做的滴水不漏神鬼不知!” 虽说淮扬民练是李乙丑的首位,但是朝廷终究派了一个监军压在他头上,那个叫做文秀之的学士大人才是淮扬民练的一把手,至少从名义上看确实是这个样子。 近千架钢弩,突然从军备武库中消失,这么大的事情根本就不可能瞒得过监军大人。 私卖军械,尤其还是严格官职的弓弩类武器,不管怎么说都是大罪。那个监军大人文秀之又是出了名的书呆子,最爱认死理。若是把这个事情捅给朝廷,不光李乙丑不好自处,隆丰号也会惹上不小的麻烦,这是双方都不愿意看到的事情。 所以李乙丑才不得不要求拖延一下交付钢弩的日期,只要有足够多的时候,他就可以采用蚂蚁搬家的方式,隔三差五的鼓捣一些钢弩出来,慢慢的凑足约定好的数量。 大明朝的军队普遍存在吃空饷卖军资的事情,尤其是卫所里的军官,私自变卖军资军械已经成了主要的收入来源。他们大多采用这样的方式,也没有什么好稀奇的。 这个方法对于双方都有莫大好处,马上就得到了吕掌柜的认可。 精明果然的吕掌柜马上追问道:“若是李将军能不显山露水的将此事弄的圆满,对你我两家都是善举,也方便以后再合作。只是……李将军刚才所说的实在有些模糊,不知将军需要多少时日才能凑齐钢弩?再有一月时日应该可以了吧?” “一个月?”李乙丑做出一副仔细斟酌的模样,想了好半晌子,微微的摇着头:“一个月只怕不够吧?那文监军整日里滞留在军中,且正月里又是军务汇总的关键时刻,真的不好下手。两个月吧,至吃不超过两个月,必然理清此事。” 延期两个月再用钢弩偿还那笔欠银,也不是不能接受的条件。 “小人只李将军是一诺千钧之人,便再等两个月。只要到时将军按照事先约定将此事办的妥妥帖帖,以后若是有用到银钱之处,小人也好说服鄙好的股东,为将军大开方便之门。” “好说,好说,以后少不得要和你们隆丰号打交代。” 诸般事宜都已经谈妥,当李乙丑又亲自给他斟茶之时,吕掌柜就知道自己应该走了。 起身告辞,李乙丑热情的相送,一切都显得那么自然而又和睦。 送走了吕掌柜之后,小丫鬟银雀儿畏畏缩缩的站立在李乙丑身后,怯怯的说道:“老爷,厨里还热着饭食,老爷要不要先用些饭食?” “不吃了,心里头有火,吃不下去。”今日已经耽误了太多的时间,尤其是刚才和吕掌柜的周旋,在李乙丑看来绝对就是在浪费时间浪费口水,若不是时机不到,真懒得理他。若是在以前的这个时候,早已坐下和抽屉另一头的苏子朋苏兄弟开始交流了呢。 正要回到后院,忽然又想起什么似的:“银雀儿?” “婢子听候老爷吩咐。” “弄两碗冰糖梨羹,送到后院给我。恩,再弄些点心,多弄一些。” “是。” 冰糖梨羹爽口清火,最适合李乙丑的口味,这几个晚上都是要吃的,而且每次都要两碗,想来是吃顺了嘴儿。 一直以来,银雀儿都对李乙丑畏惧的很,平日里见到他都不敢抬头,唯恐行差踏错又惹了李大将军的雷霆之怒。上一次没有打招呼进入后院的老屋当中,差一点就被李乙丑当场打杀了。当时李乙丑那狰狞的面孔和骇人的杀气,至今仍频频在梦中出现,让胆小娇弱的银雀儿冷汗连连。 好在李乙丑李大老爷并没有再和她过不去,平日里只要不惹他,就可以相安无事。 前几日银雀儿熬煮的冰糖梨羹得到了李乙丑的喜欢,每天夜晚在后面的老屋”筹划军务“之时都要吃两碗。在银雀儿看来,这就是讨老爷欢心的好机会。 \t 正文 正文_第七十九章 小小丫鬟 \t\t虽然已经有了李乙丑的许可,走到前后院相隔的那道月亮门之时,银雀儿还是有些怯。 若说李乙丑李大老爷这个人,脾气确实大了些,不过终究算是很不错的老爷,从不吹毛求疵的和下人们计较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甚至基本不大理会家里的事情。平日里只要不走进后院,家里就好像没有他这个人似的,更不会整天色迷迷的围着家里的丫鬟打转转儿。 府里的下人们都是说,说李乙丑李大老爷是堂堂的大将军了,每日里都在为军国大事操劳,是要受到朝廷重用的。现如今老爷成了名动天下的大英雄,自然也就更忙了,谁要是得到老爷的宠爱,说不得还能更进一步。 年轻的丫鬟给老爷暖床之后,很有可能摆脱下人的身份,正室夫人是万万不敢想的,做个偏室的小妾却也不是没有可能。新来的春花秋月自持有几分姿色,整日里打扮的花枝招展,为的就是引起将军老爷的注意,打的是什么心思银雀儿可清楚的很呢。 作为一个使唤丫头,若是能够成为将军的偏房,也算是一步登天了。尤其是嫁给天下闻名的荡虏将军,绝对可以算是飞上枝头变凤凰,一辈子也就有了着落。可银雀儿却知道春花、秋月根本就是痴心妄想,因为将军老爷只有在晚上才回家,除了吃饭之外几乎从不会走出后院,看都不看那俩丫鬟一眼,自然是没有机会的。 银雀儿最知将军老爷李乙丑的脾气,女儿家终究胆小,刚刚走过月亮门一步,就由下意识的退了回去,捧着朱油茶盘子站在原地高声叫喊:“老爷,婢子做了甜汤和点心……” 很快,李乙丑的声音就从那破败的老屋中传来:“送过来吧。” “是。” 端着托盘上了台阶,挑开厚厚的毡帘子,进到老屋当中。 这老屋也忒破败了些,低矮阴冷根本就不能和前院的大屋相提并论,便是物资里的陈设也很老旧,一桌一椅,旁边的条案上放着些笔墨纸砚之类常用的物品,可以看到里屋大炕的一角。旁人肯定想不到声明显赫的荡虏大将军会住在这么寒酸的地方,便是银雀儿也不理解:将军老爷为什么不到前院的华堂大屋中去享福,为什么一定要孤苦伶仃的这破败寒冷的小屋中活受罪。 把托盘放在桌上,将将军老爷点名要的两盅冰糖梨羹轻轻取出,小心翼翼的摆好,又把四色点心放下,怯怯的说道:“老爷,冰糖梨羹和点心还是热的,先用了吧,若是放的冷需是不好吃了。” “嗯,”李乙丑始终端坐在桌前,有意无意的用身体遮挡着了抽屉,头都没有回过来。 “老爷还有什么吩咐?” “没有了,下去吧,记得关上房门。” “是。” 拎着托盘已经走到了门口,李乙丑忽然想起什么似的,又把她喊了回来:“等等,” “老爷……” 李乙丑依旧保持着那个原有的坐姿,只是转过了半个身子,看着眼前这个略显局促的小丫鬟,用一种很轻松的语气问道:“你的月钱是多少?” 银雀儿和姐姐金雀儿都是买来的仆役,卖身文书和契凭都有,只要管吃管住就可以了,本没有月钱的说法,平日里老太爷也会给一点领用的银钱,当然绝对不会太多,勉强够用也就是了。 李乙丑从不关心家里的事情,如此细碎的小事也从不在意,不知为何今天会关心起这个。 银雀儿小心的斟酌着措辞:“回老爷,初六的时候,老太爷赏过一缗钱,和府中的下人们分了,我分到了一百二十……一百二十五个钱。” 老太爷以前也是大户人家,知道应该怎么对待下人,时不时的也会拿出一点钱,赏给用心做事的下人。这些钱都被银雀儿藏在自己床下的黑陶瓦罐里,从不敢乱花,一点一点的积攒起来,准备当作体己钱来用。 “哦,你过来。” 李乙丑依旧坐在桌前,下意识的用身体挡住那个抽屉,朝着银雀儿摆了摆手,示意她走过来。 银雀儿很小心的走过来,在两步之外站定。 李乙丑从夹袋中摸出一小角银子放在桌上,笑呵呵的说道:“这几日来你伺候的不错,我很满意,这点银子是赏你的……不,这是你以后的月份钱,拿去吧。” 小小丫鬟,能分百十个铜钱已经认为是笔不小的财富了,并且暗暗为此高兴了好几天。将军老爷忽然赏了银子下来,可把银雀儿唬的不轻,楞楞的站在那里,不知道自己应不应该拿拿块闪耀着诱人光泽的东西。 李乙丑似乎看出了她的惶恐,起身站立起来,把银子塞到她的手中,继续笑呵呵的说道:“这几天以来,你的谨小慎微让我很满意。老爷我以军法治家,最讲究赏罚分明,只要用心伺候着,以后的月钱直接到我这里来领。若是我忘记了,你便提醒一下。” 军法?什么是军法银雀儿并不是很明白,只是有一个非常笼统的概念:老爷说什么就是什么,不用去细想,只管照着老爷的吩咐去做,或许这就是军法吧。 “拿着吧,”李乙丑用意味深长的目光看了她一眼,或许是因为积威的缘故,银雀儿根本就不敢和李乙丑的目光相遇,再次低下头去,只听李乙丑继续说道:“以后后院这边需要什么东西,我会喊你送过来。其他人么……就不要再来后院这边了。你帮我照看着一点,不管是谁,只要走过了那道月亮门,就算是违了军令,老爷我必然会用军法重重的治他。我知道你是个聪明的丫头,最是知道深浅轻重,明白了没有?” 李乙丑说的每一个字,银雀儿都很小心的记在心上,只是这些话到底是什么意思,她就不是很明白了。 “是,婢子记下了。” “好,我这边已经没有什么事情了,你下去歇着吧。” “是,老爷。” 走出新宅老屋之间的那道月亮门之后,一手拎着茶盘子的银雀儿忍不住的捏了捏那一小角银子。就算没有一两八几钱总是有的,换做铜钱的话,差不多也有一缗之多了呢。 对于小小的丫鬟而言,这绝对是一笔很大的财富,攒一年都未必能有这么许多呢。 身为荡虏将军的李乙丑突然赏下来这么许多银钱,让银雀儿很是有种受宠若惊的惶恐感受,自然也知道这一小角银子的含义。 老爷似乎不大愿意让人靠近他的那间老屋,却又少不得要人伺候,这几天来银雀儿一直都很小心,更重要的是很守规矩。每次送来饮食之时都会在月亮门前大喊两声,进到屋子里边之后也从不多看多问,或许这就是老爷喜欢她的原因吧。 所以将军老爷的专门点了她的名字,让她一个人伺候着。 话说老爷还真的是很神秘呢,也不知道那间寒酸的老屋里边到底有什么东西。难道说真如市井传闻的那样,老爷是受到神仙佛爷点化的幸运儿?难道说老爷一个人住在后院就是为了时时刻刻聆听神仙的教诲?还是说真的有一个老神仙会在夜里传授给老爷一些凡人根本就想不到的仙家法术? 手里的银子终究胜过强烈的好奇心,李乙丑的“赏识”让她很清楚的知道有些东西不能多问,更不能多说。为了一点点根本就很无聊的好奇心惹的老爷不痛快,说不准哪天老爷就会用“军法”“重重的办她”。 李乙丑刚才的态度,还有刚刚赏下俩的这点银钱,让银雀儿觉得自己和老爷之间的距离似乎明显的缩短了。尤其是只有她一个人能够进入后院伺候的待遇,明显就是一个机会。 若是伺候的好了,老爷会不会让自己进到屋子里去呢?要是有机会的话,说不得还能成为入室的姬妾呢,那可就真的一步登天了…… 别人无法进到后院里边来,任凭那春花、秋月颇有几分姿色,也接触不到老爷,她们再怎么搔首弄姿也是没有用的。 隐然之间,银雀儿依旧开始觉得自己的地位得到了非常明显的提升:这不仅体现在可以进入后院的特殊待遇,更体现在可以直接从将军大人手里支取比别人多几倍的月份银子,这可是别人没有的待遇呐! 忍不住的回首看了看那间破败的老屋,老爷已经把窗户上厚厚的毡帘子放了下来,遮挡的严严实实,连一丝灯光都看不到,沉寂、安宁的彻底隐藏在寒冷的冬夜当中了。 银雀儿把那一小角银子贴身藏好了,这才揣着暗暗窃喜的心思回到自己的小屋当中。钻到床底下取出那个视如珍宝的黑陶瓦罐,又细细的数了数积攒下来的铜钱,很小心的把那角银子也放了进去,这才熄了灯爬上床去睡觉。 **大宅当中已是一片宁静,象往常一样,李乙丑又查看了一个月亮门和后门,确认已完全锁死之后,才放心的回到屋子里,写下一张字条放进抽屉里边: “左右再无杂乱之人,让苏兄久候了!” \t 正文 正文_第八十章 苏兄构想 \t\t水皮红豆糕,乌梅糯团子,蜜糖桂花切饼,白象板糕,四色点心每样取了一半放进抽屉当中,自然也少不了苏子朋最喜欢的那盅冰糖梨羹。 “乙丑兄弟,不得不说你那个时代的饮食,绝对值得称道。这个味儿真是绝了,正宗而又地道,最关键是绝对没有防腐剂和添加剂,你真的好口福啊。” 这些糕点都是普通的富裕人家经常见到的吃食,李乙丑一直都没有感觉到这些点心有多正宗多地道,甚至不大喜欢吃甜食。完全是因为苏子朋爱吃这些玩意儿,所以才专门让银雀儿弄了两份。 三百多年的漫长岁月,在李乙丑看来也不过是隔着一个小小的抽屉而已。能够和未来的好兄弟敞开心扉的“笔谈”,能够和苏子朋分而食之同样的点心,总是让他产生一种和至交好友生死兄弟对面而坐的亲切感。 也只有在这个时候,横亘在两人之间的悠长岁月才会变得模糊,两个人都会产生一种虽远在天涯却近于咫尺的恍惚感受。 一直以来,李乙丑都无比坚定的相信,三百多年以后的那个世界,肯定比大明朝要好多,比如过苏子朋苏兄弟可以乘坐一种叫做“飞机”的东西象神仙一样“朝游北海暮苍梧”,就是最好的说明。这是第一次听苏子朋称赞三百多年以前的“古代”。这让作为“待人“的李乙丑很难理解,忍不住写下字条询问:“明明不过是很常见的四色点心,便是那冰糖梨羹也没有什么稀奇之处。据苏兄所言,你那边的世界衣食丰足,怎一再夸赞?把这些寻常的物件儿说成是难得一见的美味,这是为何?” “我这边的食物确实很多,大多是防腐剂和香精堆砌出来的,绝对没有你家丫鬟做出来的正宗,更没有这么地道。” 防腐剂?苏子朋已经接连两次提到这个名词了。 “何谓防腐剂?何谓添加剂?” “防腐剂就是……这个很难用三言两语和你解释的清楚,反正就是化工产品罢了。” “何谓化工产品?” 今天晚上的“笔谈”和以前没有任何分别,每当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无法解释清楚的时候,总是会延伸出更多也更复杂的问题。对三百多年以后的世界充满了好奇心的李乙丑总是让苏子朋难以招架。 要想解释清楚“化工产品”的概念,必须先说明白庞大而又复杂的化学工业,要想弄明白什么是化学工业,又首先得弄清楚化学的起源和发展,这本身就是一个十分庞大复杂的工程,别说三言两语了,就是弄几本枕头那么厚的书籍都不见得能完全概括。 还是和以前一样,面对无法解释清楚的难题,苏子朋使用了以前经常使用的手段:“这个问题非常复杂,三天三夜也说不完,以后慢慢再对你讲吧。回头我找点和化学有关的入门级科普材料给你读一读,慢慢你就懂了。” “你家丫鬟做的点心真好吃,冰糖梨羹也地道,吃饱喝足我居然犯了瞌睡。哈哈,我先去弄一杯咖啡提提神儿……” “何谓咖啡?” 这一次,苏子朋没有做任何解释,而是冲了一杯在淘宝上买来的咖啡粉,直接放到了抽屉里边。 李乙丑第一次见到这种物件儿,在强烈的好奇心驱使之下,端起杯子和了一大口。 咖啡真不如冰糖梨羹好喝,味道苦涩如同草药汤子,实在是难喝到了极点。 “苏兄,你的咖啡真心很难喝。” “那是你喝不惯而已,这东西很有提神的功效,多喝几次,慢慢就会习惯了。我送你一罐!” 眨眼之间,抽屉里就出现了一个玻璃瓶子,瓶中全都是深褐色的粉末,想必就是苏子朋说的咖啡了吧。 “真不明白苏兄为何会喜欢这种苦涩之物,若是为了提神,沏杯浓茶即可……” “我是喝习惯了。” “这咖啡是以何物制造而成?” “咖啡豆。” “何谓咖啡豆?” “那是一种原产自非洲的作物……” 对于非洲这个名词,李乙丑并不陌生,因为在以前的交流中他已经有了“地球”的概念,知道了天地之间的陆地和海洋的大致轮廓。 马上取出苏子朋给的世界地图,仔仔细细的找到了那片标记有“非洲”字样的陆地。从地图上看,非洲和扬州只不过是两个巴掌的距离,但李乙丑却清楚的知道这两个巴掌的距离到底有多远:相隔千山万水,横亘陆地海洋,比人们常说的天涯海角还要远很多倍! “乙丑兄弟,告诉你一个好消息,前些日子我对你说起过的贸易公司已经开始营业了。” 现在的苏子朋早已不是当初那个和李乙丑一样贫穷的小人物,他手里已经有了些钱,就和几个同学合伙弄了个贸易公司。李乙丑并不是很清楚贸易公司是什么东西,所以只是粗略的理解为买货卖货的商号,至于同学们,那就是同窗了呗! 按照李乙丑的理解,苏子朋现在已经成了一家商号的东家,这样的理解方式当然可以算是比较准确的,唯一的区别就是:苏子朋的贸易公司远比大明朝的商号走的更远,因为他做的是外贸行业! 苏兄成了商号的东家,这让李乙丑非常高兴:“恭贺苏兄开业之喜,只是不知苏兄贩卖的是是货物?” 把外贸说成是贩卖,虽然大有不同,意思却已经说的很明白了。 “小电子产品和配件。” “何谓电子产品?” 连化工产品都解释不清楚呢,电子产品就更别想弄懂了。对一个大明朝的古人解释清楚电子的概念和电子产业的概况,实在有点超出了苏子朋的表达能力。 所以,和上一个问题一样,干脆就放弃了解释,直接进入下一个话题。 通过这两年的交流,苏子朋渐渐发现,三百多年以后的李乙丑兄弟对未来世界的科学技术拥有非常浓厚的兴趣,比如说机械、化工、电子、电力等等和这些概念有关的问题,他都反复询问试图弄懂。 但是苏子朋却坚持认为李乙丑有没有懂这些根本就是一件毫无意义的事情:每一个现代科学技术的背后,都有庞大到让人头皮发麻的基础学科作为支撑,是无数人耗费了无数心血才建立起来的,就算李乙丑明白了一些现代科技的皮毛,对于苏子朋遥控大明朝改变历史的宏伟计划也没有太大的帮助。 苏子朋非常希望李乙丑可以把注意力和兴趣集中到社会科学方面,比如说社会结构和阶级的概念,比如说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相互作用,以及社会的发展趋势等等。 “乙丑兄弟,时间已经不早了,你我不必再闲聊了吧?还是接着昨天没有讲完的话题吧,我再给你讲讲大明朝的形势。昨天咱们讲到哪里了?” “昨夜,苏兄说起煌煌大明为何无力应付李闯和满洲八旗的内忧外患,为何屡屡吃了败仗。” “你有什么想法?” “朝廷没钱,士兵无饷,军队无装备,当然打不了胜仗。” “你说的很对,大明朝的败亡,军事上的失败仅仅只是表面现象,根本还是财政的破产。但是你想过没有?天下的钱粮到底是哪里呢?” 大明朝三万里河山,亿兆勤劳的百姓,每一天每一刻都在俯首农桑从事生产,每一年都会产出海量的物质财富。就算是天灾频发,终究只是部分地区。创造出来的海量社会财富完全可以让所有的百姓都丰衣足食。 有了钱粮老百姓们就能吃饱春暖,就能安居乐业,谁会吃饱了没事干冒着掉脑袋的风险扯旗造反呢?若是天下间无人造反,凭着无可计数的财力物力和广袤的疆土,就算是有十个努尔哈赤再加上十个皇太极,也早就在反掌之间就剿灭过无数次了。 但问题也就出在这里:天下百姓那么辛劳那么隐忍,只要给他们一点勉强可以活下去的机会就可以了,为什么朝廷却没有钱呢?财富到哪里去了呢? “这就涉及到一个财富分配的问题了,”创造出来的财富,无论是粮食布帛,还是丝麻铁器,都不可能无缘无故的消失,这是一个基本常识:“老百姓已经到了要饿死的底部,朝廷也到了要穷死的程度,钱粮到哪里去了?自然是在官僚和士绅的手中!” 关于社会财富的创造和分配,关于阶级的划分和天然属性,伴随着苏子朋填鸭式的灌输手法,李乙丑终于第一次看清楚了隐藏在大明朝华丽外表之下的真实面目。 “士绅阶层的力量远比朝廷的力量更加强大,官僚阶层只不过是士绅的代言人,无论怎么样的改朝换代,他们都始终的社会的主宰力量……” “苏兄的意思是不是说要从士绅阶层手中把财力物力弄出来?” “不,没有人敢那么多,历朝历代,不管朝廷的力量多么强大,都不敢那么做,因为士绅是封建社会的基石。动他们就等于是动自己,所以朝代更替治乱兴衰就成了常态,大明朝也不外如是……” “那……我应该怎么做?”今天晚上接受了太多抽象的概念,以至于李乙丑的脑子已经完全不够用了:“看苏兄的意思,分明就是不铲除士绅天下就难以太平的架势啊。” “铲除士绅阶层,谈何容易!若你真对了这个念头,就算是再有十个淮扬民练也招架不住他们的反扑。你先不要有这个想法,先慢慢的积累人望,一点一点的积蓄实力。至于社会架构的改变,我还在想。至少目前来看,还没有什么好办法,这个问题先放下吧……” \t 正文 正文_第八十一章 痴心一片(上) \t\t夜色昏沉,已近丑时。 挂于苍穹之上的下弦月已渐渐斜了过去,漫长的冬夜在李乙丑的感觉当中似乎变得无比短暂。 “时辰不早了,今天就谈到这里吧。你那边的人手都安排好了?” “苏兄放心,乙丑已安排的妥妥当当。” “好,那就收货吧。” 紧接着,一个沉甸甸的粗纸盒子就出现在抽屉当中。 这些时日以来,每到结束“笔谈”之时,苏子朋都会把早就准备的东西给李乙丑送过来。 只拎了拎份量,李乙丑就知道这个粗纸盒子当中装的什么物件儿:既然是铜胎小炮最关键的部件。这些细小精密之物看起来虽不显眼,却是铜胎小炮的技术核心,大明朝根本就造不出来。 通过那个小小的抽屉,先把铜胎炮的关键部件给了李乙丑,紧接着就是弩弦、钢片等零件了…… 连通两个时空的抽屉成了货物输出的通道,一包又一包甲片、钢环等等细致精巧的原料,出现在本不该出现的大明朝。 因为抽屉太小,一次只能送过来一包,等到苏子朋把全部物品都给李乙丑送过来之后,已是丑时末刻的光景了。 “好了,先给你这么些吧。过几天我再给你剩余的部分,你需要什么东西,就象以前那样给我留下纸条即可。” “谢苏兄。” “我先去休息了,你忙你的吧。” “好。” 整理了一下和苏子朋“笔谈”的那些纸条子,随手丢近炉火当中,眼看着这些可以证明苏子朋存在的东西在火焰中化为灰白色的细碎余烬。 做完了这一切之后,李乙丑才放下老屋的门闩,挑开厚厚的毡帘子来到院中,舒展一下僵直的筋骨呼吸了几口冷冽的空气,很是警惕的看了看四周,确信左右无人之后才来到墙角。 “啪”“啪”“啪”的击掌几下,发出暗号之后,早已在高墙之外等候良久的李初九马上做出了回应。 象以前那样打开小小的后门,一个略显矮小的身影在黑夜的掩护下一闪而入。 “如何?” “回将军,都已经准备妥当。外面那几个兄弟,都是以前的老手,绝对忠诚可靠。” “好,开始吧。” 好一通忙碌之后,和李初九一起,终于把那些东西全部搬了出去。 “放入仓库,好生看管,若有泄露,唯你是问。” “初九明白。” 李初九躬身退下,隐隐的车轮声过后,再一次陷入冬夜的沉寂当中,仿佛这一切根本就不曾发生过…… 崇祯***,甲申,注定是一个让后世史学家用浓墨重彩来记录的年份。 ***开国的消息刚刚传来,虽然让人震惊,却也没有什么好奇怪的。这位反贼头子把大明朝折腾的焦头烂额,几度起落几番胜负之后,现如今已经在事实上把朝廷的势力从西北抹的干干净净,就算不是土皇帝也是事实上的西北王了,开国还是不开国只不过是走走形势而已。 刚刚开国的***似乎很着急,在击败了孙帅之后,马上兵分两路呈席卷之势汹汹东进。 不得不说,***摆开了一副大的吓人的进攻姿态,而且毫不掩饰自己的意图:绝对是朝着京城扑过去的。 闯军号称百外雄兵,又有那么吓人的架势,就算是踩也能把京城给踩平了。奇怪的是,各地百姓甚至是京城中的百姓都不怎么看重这个事情,甚至没有意识到刀兵血火的时代已经拉开了厚厚的帷幕…… 究其根本,还是因为***的本质:流寇。 ***扯旗造反也不是一年两年了,当初大闹河南席卷湖广,闹出的声势未必就比这一次小了,可他哪一次站稳过脚跟?还不是来如火去如风的席卷过后留下满地浪迹就肆虐其他地方了么? 流寇就是流寇,流窜数省的瞎折腾是他们的本性,他要是真有和大明朝争天下的雄心壮志,就应该安安稳稳的留在西北,好生经营几十年,效当年李唐代隋的故智慢慢积攒实力,趁着朝廷被内忧外患折腾的有气无力之后再出兵。 当年的太祖洪武皇帝就是秉承着“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的策略,才在众多的义军中脱颖而出,打造出大明朝的三万里河山。这个李闯连缓称王广积粮的战略都不懂,这么急吼吼的出兵,分明就是个难成大事的流寇,最多抢掠一番也就走了。 就算他能打到京城,又能如何?当年的八旗兵也曾数次打到天子脚下,大明朝不也平安度过了么? 至于那百万雄兵,不过是一群吃不上饭的叫花子罢了,乌合之众能成得了什么气候? 几乎在所有人的思想当中,并不认为***的举动会造成多大的影响,人们甚至已经习惯了。就连大明朝廷都已经有些麻木了,面对来势汹汹的闯军,根本就没有当作是生死攸关的大战,只是进行了一些常规意义上的部署和调动…… 对于扬州本地的百姓而言,这一年的新年和往年并没有太大的分别,只是街面上的流民更多了些,物价更昂了些,生计似乎也更加艰难了一些…… 好在扬州得到了大运河的天然便利,越是兵荒马乱的岁月,漕运就越发重要,自然也就是需要更多的人力。只要不是懒汉,随便去埠头上做力夫或者是当船工,总能找到一口饭吃。 新年是最重大的节日,不管平时的日子过有多恓惶,过年做要买几斤肉,要是光景稍微好一点还得沽点酒,就算人不吃还得供奉神仙和祖宗不是么? 所以,荣家的香油铺子着实做了一阵的好生意,随着新年的过去,生意瞬间一落千丈。过年之前都把油盐佐料买齐了,谁还会在正月里来买? 小户人家没有那么多讲究,过了初五就算是把年过完了,就要琢磨以后的生计。往年的这个时候,荣六指早就开始召集族中兄弟,准备去码头上当力工,好歹也能赚点辛苦钱补贴家用。 今年却一反常态,已经过了元宵节,正月都已经过半了,荣六指还是没有出去卖力气赚钱的打算。 因为非常简单:女儿的婚事。 当时的保媒之人文秀之文大人已经升为学士老爷了,荣家未来的女婿更是成为堂堂的侯爷,名动天下的荡虏将军,东昌一战天下瞩目。尤其是阵斩奴酋皇太极之举,更是哄传宇内尽人皆知。 东昌大捷的消息传到扬州之后,荣家激动的不知所措,荣六指更是觉得无比荣光。逢人就大肆宣讲荡虏将军的荣耀,见人夸赞李爵爷的功劳,仿佛李乙丑的东昌大捷和他这个卖香油的贩儿有很大关系似的。 细细的说起来,还真和他有些关联:文学士代李乙丑提亲的事情已渐渐传来,要是这桩亲事成了,荣家就成了荡虏将军的妻族,顶近顶近的亲缘,怎能说没有关系呢? 这个事情传开之后,不光是荣六指一家人,就是荣氏宗族中的叔伯子弟也觉得面子上十分光彩,连平时讲话的声音都高亢了几分,走在路上都会很多相熟不相熟的人请吃酒呢! 不过好景不长,没有过多少时间,又有传言散布开来:据说**的老太爷极力反对,这桩婚事注定是成不了的。荣家妄图攀附高枝,纯粹就是白日做梦痴心妄想。 如今的李乙丑李大将军战功赫赫名动天下,又曾进京陛见过当今万岁,肯定是要重用的国家栋梁朝廷柱石,多少名门望族的千金大小姐盼着嫁给这样的大英雄呢,怎么会轮得到一个卖香油的贩儿之女? 那荣翠儿很多人都见过的,既没有西子那般倾国倾城的容貌,也没有文君那般的敏捷才思,纯粹就是个其貌不扬声明不显的普通丫头,竟然妄想嫁入将门,想想也是没可能的。 种种这般传言并非空穴来风,因为两家住的很近,荣六指也听说了**老太爷对于此事的反对态度。那个保媒之人文秀之文大学士也再也没有出现过…… 种种迹象表明,这桩婚事真的只是**水月,小小的市井人家想要匹配国之英雄,终归只是痴心妄想罢了。 荣六指也曾暗暗的劝过女儿,希望她不要再抱着不切实际的幻想,不要再做嫁入将门的美梦,随随便便找个门当户对的安稳人家嫁了出去也不失为一个好的办法。想不到的是,平日里恭顺懂事的翠儿竟然表现出了十分决绝的态度,言成“将军并未言及悔婚之事”,保媒之人文学士也没有“索要以前的订礼”,这桩婚事还是大有希望的,她一定会等下去。 在荣六指看来,这根本就是女儿一厢情愿的美好幻想:当时的文大学士只是上门提亲,根本就没有正式的定过亲事,所以也就谈不上什么悔婚不悔婚的说法。至于文大学士留下的那枚法钗和那串珠链,虽然翠儿整天抱着这两样东西视如性命一般宝贵,荡虏将军是何等的英雄任务,估计早就把这点东西给忘记了吧…… 想不到的是,平时素来听话懂事的翠儿却在这件事情表现出了惊人的固执,不管怎么劝说,都坚持要等下去,等着她心目中的大英雄用八抬大轿把她迎娶过门…… “哎!”荣六指长叹一声,一边守着冷冷清清的香油铺子,一边暗暗为女儿发愁:现在看来,当时文大人来提亲,并非就是好事啊,若是这桩亲事不成,翠儿又不肯嫁给别家,岂不是害了女儿么? 就在这个时候,门帘子挑起,荣六指抬眼一看,顿时惊的目瞪口呆,赶紧起身站立慌慌张张的迎了上去。 因为过于慌乱的缘故,把板凳都绊倒了,却不觉得疼:“小人见过……见过……李……爵爷……” \t 正文 正文_第八十二章 定情信物 \t\t李乙丑和卖香油家的荣翠儿,确实自幼相熟,也曾经是小时候的玩伴儿,若要是说成是青梅竹马,那就真的过了。至少在李乙丑的心目当中,从来就没有青梅竹马的那种感觉,亦或者,连他本人都不晓得青梅竹马的一种怎么样美好的情感。 当时只是随口对苏子朋提起过荣翠儿,提起过少年时对她的一些幻想,但苏子朋却把李乙丑的这种情感直接理解成为传说中的青梅竹马,并且坚持要他向荣家提亲。 对于苏子朋的意见和观点,李乙丑从来就不做任何怀疑,从来就是全盘接受。至于能不能理解蕴含其中的深意,那就是另外一码子事情了。 和小门小户的荣家结亲,这恰恰正是文秀之和孙启功这两位监军大人最乐于看到的事情,所以文秀之才亲自登门向荣家提亲。 文监军如此卖力的为李乙丑的婚事奔走,自然是有原因的:主要是为了避免李乙丑和朝中的勋贵结亲,他的背景越单纯就越容易被清流派控制。还有一点私心,那就是如果他促成了李乙丑的婚事,在李乙丑心目中的地位也会更加稳固,在淮扬民练的事务上也就有了更厚实一点的基础了! 文秀之的那点小心思李乙丑早就已经看的很通透了,他甚至不在乎文秀之在自己的婚事上是一种什么样的态度。 李乙丑可以不在乎文秀之的态度,却绝对不会不在乎苏子朋的态度。 一直以来,他都不是很理解苏兄的想法,不理解苏兄为什么极力赞同这桩婚事。不过李乙丑无比坚定的相信,苏子朋苏兄的安排万万不会有错,只是自己目光短浅,还看不到这桩婚事的好处而已。 在这种情况之下,与其说文秀之是保媒之人,还不如说是永远都无法露面的苏子朋在极力促成此事。 苏子朋安排的事情,李乙丑绝对会不折不扣的去执行,哪怕是自己的婚事,也是如此。 可惜的是,这桩婚事远没有想象中那么顺利,反而遇到了极大的阻力:李乙丑的老爹,**的老太爷,极力反对此事。 李老爹并不在乎荣家女儿样貌的美丑,他关心那些更加实际的问题:门不当户不对可不行,这种小门小户的人家根本就无法为已经成为荡虏将军的儿子提供助力,根本就没有实力帮助他在官场上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当一个人的地位和实力达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个人的婚姻更多是一种资源的交换,是两个政治家族以婚姻的形式缔结的某种同盟关系。曾经是阉党中人的老爹深谙此道,也深深的明白荣家根本就无法给李乙丑提供他最需要的资源和人脉,这就是反对的根本原因。 李乙丑完全可以理解老爹的心思,但他始终坚定不移的相信:抽屉那头的苏子朋,胜过一切官场上的人脉和资源。有了苏子朋苏兄的帮助,老爹心目中的那种政治联姻根本就不值一提。 苏子朋非常关心李乙丑和容翠儿的亲事,总是隔三差五的问起。当他知道这桩亲事因为老爹的反对而没有任何进展之后,马上就给出了非常明确的指示:让李乙丑亲自登门,去把这个事情定下来。 在二十一世纪的苏子朋眼中,婚姻和爱情的挂钩的,既然李乙丑和荣翠儿是青梅竹马的关系,缔结婚姻完全就是最顺理成章的事情。至于父母之命么……虽说大明朝确实非常讲究这个,但是苏子朋始终还是愿意把自己对婚姻的理解和做事的手法传导到李乙丑的身上,希望他可以尝试着冲破封建世俗的束缚! 苏子朋试图以这桩婚事为突破口,让李乙丑接受更加新颖的观念,让李乙丑的思维方式和他更加接近。 李乙丑根本就没有想过那么多,只是简单的听从苏子朋的意见:不就是亲自上门对让荣家说明此事么,虽然有些违背传统,但既然苏兄这么说了他就一定会去做。 别说是去荣家,就算苏子朋让他提着刀子把扬州抚台大人的脑袋砍下来,李乙丑都绝对不会有任何犹豫。 乍一看到李乙丑,荣六指荣掌柜已经慌的不知道手脚如何安防了,连说话都变得结巴起来:“……爵爷……小人……” 李乙丑是穿着便服过来的,只是带四个贴身的亲卫,同样穿着便服。若不是他的腰间挂着佩刀,真的很难看出他就是堂堂的荡虏将军。 伸手阻住了要行重礼的荣六指,尽量以最平和最沉稳的语气说道:“都是多少年的老街坊了,前街后街的住着,按照街面上的辈分,我还得喊你一声荣叔呢。” “不敢,不敢,小人不敢当。” “好了,好了,也没有什么敢当不敢当的,我还有些事情要忙,就长话短说吧。”李乙丑给自己拉过来一条板凳,却没有坐下,而是放到了荣六指的身旁,示意他不必站立。 连将军大人都站立着讲话呢,荣六指焉能如此拿大?所以他也没有坐,只是略略的矮小身子站在李乙丑的面前。 “我今天过来,为的就是和你家翠儿的亲事。也是因为我军务繁忙,耽误了不少时辰,这事不能总这么拖延下去,终究要有个说法……” 说法,什么样的说法?如果是文秀之文大学士登门,荣六指还会抱有一丝希望。今日李乙丑亲自登门,还带着武弁长随,应该是来告知一声“这桩亲事不算数”的吧。 虽说荣六指早就想到了会是这样的结果,心中也颇有些失落。但要是细细的想起来,这未免也是一桩好事,至少可以绝了翠儿那丫头不切实际的幻想,免得耽误她的青春年华。 “小人晓得我家微寒,配不得将军……” “荣叔,你在说些什么?”李乙丑稍微愣了一下,很快就明白了荣六指的心意,笑着说道:“我此次前来,就是为了告诉荣叔一声,前番文大人提亲之举是我安排的,乙丑实心实意的结下这门亲事。只是最近听说了一些谣传,恐荣叔为谣言所累,所以专门过来说一声以**迹。若是荣叔和翠儿不反对,我便让文大人安排接下来的纳礼之事了。” 李乙丑还是赞同这门婚事?并且亲自上门来说个明白? 荣六指有种恍惚的梦幻感受,甚至分不清楚自己是不是在做梦了。 过了好半晌子才反应过来,早已喜的不可自制:“这……小人当然是赞成的,当日便于文老爷定好了的……纳礼么……小人这边准备……只是不知何时纳礼!” 纳礼是正式定亲的一个重要环节,须得看好了黄道吉日,隆重风光的办一办。 “纳礼的日期么……”说到这里,李乙丑的语气顿了一顿:“近日来,军务实在繁忙,的的确确的抽不开身子,我估计还需要延后一些时日,所以还没有定下确切的日期。” 没有日期?若是连个准确的日子都没有定下来,纳礼一说又从何谈起呢? “荣叔,想必你也听说了,家父对你我两件的亲事稍微有些不同的看法,我得先说服家父,才能定下纳礼的日子。” **老太爷对这桩婚事的态度十分明确,根本就是极力反对,而不是如李乙丑说的那么轻描淡写仅仅只是“稍微有些不同的看法”那么简单。 **老太爷的态度是这桩亲事决定性的因素,如此说来,事情还是如以前那样,完全就是悬在半空之中,很难落在实处。 虽然荣氏家族都期盼着翠儿和李乙丑的婚事能够顺风顺水,但是现在看来,似乎没有那么简单,**老太爷始终是一个无法绕过的门槛儿。 李乙丑贵为爵爷,堂堂的荡虏将军,身边的女人还能少了?估计暖脚的丫鬟都有一大堆了吧?他晚几年成亲还可以美其名曰“匈奴未灭何以家为”,自家的女儿年纪已经不小了,若是一直这么耽误下去,到时候人老珠黄李乙丑又反悔的时候,岂不是把翠儿给坑死了? 所以,卖香油的荣六指必须做好两手准备:“爵爷,翠儿的年岁……爵爷也是知道的,我们小户人家可耽搁不起……前些年也有些人家上门提过亲,自从文老爷登门提亲之后,就再也没有人来了。若是爵爷空口许诺……赎小人斗胆,爵爷只是这般说辞,实在不足为凭……” 既然暂时不能定亲,就得拿出个凭证来,要不然人家姑娘怎么能一直等下去?万一到时候你李乙丑后悔了,岂不是坑了人家翠儿一辈子么? 在这种大是大非的问题上,小小的香油铺子掌柜拿出了从未有过的胆量和魄力。 没有任何犹豫,就结下了腰间的佩刀,“啪”的一声放在香油铺子的柜台上,掷地有声的说道:“这刀乃是奴酋皇太极的随身之物,代表着我李乙丑和淮扬健儿的荣耀,天地间只此一柄。今日便当作是与令爱的定情之物,如此荣叔应该可以放心了吧?” 皇太极随身的御用佩刀,天上地下只有这一把,乃是李乙丑和淮扬民兵们血战得来的战利品,代表着极大的荣耀和军功,用来作为表**迹的信物,重若泰山的份量绝对是足够了。 “好,小人便替翠儿应了爵爷,候着爵爷的纳礼之期。” 再也没有过多的客套,李乙丑马上起身告辞而去。 李乙丑前脚刚走,后脚就有一个穿着浅绿色衣裙的少女从屏风之后冲了出来,一把抓起那柄佩刀,如同抱着整个世界一般紧紧抱在怀里,从窗子里遥遥望着那个远去的身影,早已经激动的通身颤抖满脸热泪…… \t 正文 正文_第八十三章 债主上门 \t\t或许是因为小冰河时期的缘故,一直到了二月仲,春分已过的时节,阴冷的天气还是没有缓和起来。 虽已不是三九寒冬那种冻死狗的酷寒,却也没有半点仲春的暖意,一早一晚还是又潮又冷,臃肿厚实的棉衣根本就脱不下来。 这几年的气温回升的都很慢,以至于农时也不得不跟着往后拖延。按说这个时节正是春耕的好时候,奈何倒春寒一场接着一场,谁也不敢轻易下了种籽。 因为气温的缘故,时至今日,报春的柳树上还看不到那沁人心脾的绿意,桑榆杨槐依旧是一副光秃秃的样子,看着就让人气闷的紧。 有人说城北的李树根本就不惧阴寒的天气,竟然在这样的季节里很反常的开了花,并且结出累累硕果。 如此料峭的春寒,李树怎会开花?又怎会结果?这么荒谬的谣言本应该不攻自破,却在一些“有心之人”的推波助澜之下渐渐传播开来。 说不得大明朝的春寒当中真的要结出“李子的果实”了么? 北方的闯军自起兵之日起,连克汾州、阳城、怀庆等地,势如破竹大有席卷之势,有些人便以为传说中的李树开花结果分明就是上天降下的征兆,分明是预示着什么。 也有些人根本就不信这种虚无缥缈的说法,认为李闯的军队只是一群乌合之众,只要朝廷的精兵一到,俄顷之间就能将之剿灭干净。 这种说法很快得到了印证,所向披靡的闯军主力在代州遭遇到了强劲的敌手,连连攻打十数日,损兵折将,似乎已现颓势…… 时局纷乱,谁也说不清楚到底会演变成什么样子。 只有远在千里之外的李乙丑非常清楚接下来的时局会朝着怎样的方向发展,因为苏子朋已经把近期时局变换的时间表给了李乙丑。 按照苏子朋给的准确情报,闯军应该是在昨天攻克了代州,只要再破了宁武关口,就再也没有什么可以挡住那汹汹而来号称百万的农民军了。 等代州失守的消息传过来的时候,已经是二月下旬了。 局势的变化出乎了很多人的预料,恶化的速度之快让人瞠目结舌。 这段时间以来,一直都在满负荷运转的城西铁器厂反而松弛了下来,生产进度大幅放缓。 原因非常简单:原料不足导致了开工不足。 不管李乙丑拼凑出多么庞大的生产规模,原材料的库村存始终都是一个制约生产的最大因素。、 扬州依托大运河和长江航运的天然便利,乃是南北货物交汇的枢纽,采买原料非常便捷,但是李乙丑已经没有钱了。 准确的说,淮扬民练的财务状况已经在事实上破产了。 财政的破产必然导致军心士气的崩溃,加训的银子发不出来,连饷都成了问题,淮扬民练似乎走上了一条和大明官军完全相同的道路。 如此紧迫的状况,李乙丑似乎已经完全无计可施,一天之内就催了文秀之三次:你是监军之人呐,淮扬民练铺开这么大的场面,需要的银钱粮米不在少数,反正我们已经破家为国实在是拿不出一文钱。你这个监军大人得赶紧想想办法,要不然就净等着一万多士卒卷堂大散各回各家吧,到时候淮扬民练名存实亡,你还监什么军? 财政的破产早已让文秀之焦头烂额,除了一再抱怨李乙丑过分的盲目扩张规模之外,唯一的办法就是赶紧筹钱。不筹钱是真的坚持不下去了,前期李乙丑在各大钱号银庄借贷的那些银钱款项已经到期,现如今那几个钱号的人轮番上门讨债,偏偏这些钱号都有非常深厚的背景,无论哪个都得罪不起…… 普天之下的人都知道,淮扬民练是自筹自建的队伍,不需要对哪个衙门负责,当然也就无法取得上级的支持,根本就不存在户部调拨银钱军饷的说法。 这可是大明朝数一数二的虎贲强兵啊,好不容易才建立起来,好不容易才踢打出今天的这幅局面,若是真的因为没有银钱就一哄而上的话,以前的心血和很多人的前程就全都毁于一旦了。 文秀之文大人,平日里喊一喊“为国分忧”的慷慨口号,写几份热血沸腾的锦绣文章自然是行家里手,说到练兵筹钱,真不是他的专长。 奈何这个团体的真的已经破产了,要是不再想办法筹钱的话,集体崩溃完全就是一件顺理成章的事情。 腆着脸皮向朝廷要钱?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京城那边已经被李闯的大军折腾的有气无力了,哪里还有心思顾得上淮扬? 唯一的办法就是去南京那边要钱。 这也是最后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 以前的淮扬民练终究还归属南京节制,至少有一个名义上的从属关系,自从皇上允了李乙丑建立荡虏军之后,淮扬民练已经成了皇帝本人的私军,和南京方面的那一层从属关系都没有了,再去要钱要粮的话,估计会碰一鼻子灰。 明明知道南京方面不会出钱,奈何实在没了别的法子,只能抱着死马当作活马医的心思去试一试:不管怎么说,史可法史大人都是南京的兵部尚书,又同是清流中人,至少还有点香火情,想来他也不愿意看到这支虎贲强兵因为没钱而轰然散掉吧! 负责和南京方面的上下通达交流沟通本是另一个监军大人孙启功的份内之事,更加准确一点的说法,孙启功其实就是淮扬民练驻南京的代表,这事当然是他的首尾。 奈何如今情势紧迫,文秀之早就成了热锅上的蚂蚁,孙启功孙大人那边又一直没有进展,文秀之文大学士不得不接受李乙丑的建议:亲自去往南京。 在起身去往南京之前,文秀之也是下定了决心:不管使用什么手段,哪怕是撒泼打滚,哪怕是求爷爷告奶奶,也得弄点钱回来,先把这支强兵维持住。 要是淮扬民练真的散了,清流一派就完全失去了在军事方面的发言权,文秀之不得不卖出死命的去筹集银钱。 文监军已经渡江南下有些日子了,一直都没有好消息传过来,看样子他的筹银之事似乎很不顺利。 对于这种状况,李乙丑等高层军官都有十分清醒的认识:淮扬民练又不属于南京方面统辖,怎么可能会调拨银钱来供养一支和自己没有关系的军队呢? 包括两位监军大人在内的清流官员,基本秉承了东林、复社的传统作风:红口白牙的说大话喊口号,绝对个个都是高手,夸夸其谈的空言无物也是他们最擅长的,就是不会办实事! 象孙启功、文秀之两位,在清流一脉当中已经算是比较能干比较务实的了。 可想而知,文秀之和孙启功在南京的筹钱之举,根本就不会起到什么作用。 6 家中无钱,借贷无门,朝廷方面又指望不上,遇到这种状况,按说军官们应该万分焦急才对。奇怪的是,军中骨干却看不到半点着急的样子。 至少在营官这个级别当中,全都是李乙丑的心腹,基本都是当初一起贩运过私盐的老兄弟。以去南京筹款为借口,把监军大人文秀之支开之后,李乙丑曾经不止一次的对这帮老兄弟们暗示过:银钱粮饷根本就不是问题,他早就有了应对的法子,大家只需要各安其位各司其职 即可,继续准备将淮扬民练改组成为荡虏军的诸般事宜。 在淮扬民练内部,也有各种军规条文和规章制度,但是对于上万的官兵而言,这些规章制度远远没有荡虏将军李乙丑本人的威望更有凝聚力,尤其是在中下级的骨干群体当中,已经形成了一种对李乙丑盲目迷信的思想,这种思想甚至正在渐渐转变成对李乙丑本人的崇拜。 自淮扬民练组建以来,沟沟坎坎经历过无数次,哪一次不是化险为夷?哪一次不是从一个胜利走向另外一个胜利? 名动天下的荡虏将军连皇太极都能干掉,眼前这点小小的困难自然也算不了什么。 在高层的营官群体当中,这种崇拜更多体现为一种盲目的信赖:虽然大家都不知道李乙丑如何解决眼前的危机,但每一个人都坚定不移的相信,荡虏将军稍微用些手段,就能顺顺当当的度过难关。 当初在东平一战中,几十个挑着担子贩运私盐的盐贩子,再加上几十个挑夫,就能在鞑子营中杀个通透,有惊无险的建立不世奇功,自然少不了李乙丑的功劳,更主要还是因为他受到了神仙的眷顾。 有神仙在冥冥之中庇护,自然是百无禁忌无需担心的。 看李乙丑从容镇定的样子,周六斤、庄有财、张三哥等一干老兄弟,心中已经有了底气:李乙丑李兄弟必然已经得到了神仙的指点,早已经胸有成竹了。 “隆丰号那个姓吕的又来了!” 事先曾经约好在本月归还那十万借贷的银钱,若是没有银钱就用钢弩来抵,如今已经到了月底,吕掌柜已经来催过好几回了。 当初借贷给李乙丑的那四十余万银钱,分属于“隆丰”“聚德”“汇丰”等六七家钱号银庄,已经陆续到了归还的期限。现如今时局似乎有些不妙,这些银庄钱号背后的大股东们急于收回欠款,纷纷上门讨债。 “债多了不愁,虱子多了不咬,”李乙丑笑道:“看来这几家债主已在暗地里商议好了,居然全都赶在今日上门讨债,且让他们等着,等我处理完了正事自会去见他们。” \t 正文 正文_第八十四章 清明事变(1) \t\t如今时局纷乱如同雾里看花,谁也说不清楚以后的局面会是什么样子。作为市井小民,大多只的存了看热闹的心态把眼前的局势当作茶余饭后的谈资,谁也没有心思要力挽狂澜拯救大明朝,更不会象那些乱贼一般真的扯旗造反。家中的女人娃娃衣食用度、米缸里的存粮等等这些最现实的问题都关心不过来呢,哪有那么多的心思去理会国家大事? 老百姓们心中清楚的很,不论唐宋,底层小民都是一样的过日子,一样的纳税纳捐,最多只是金銮殿的龙椅换个人坐坐罢了。所以大多只是闲谈一番国家、朝廷而已。 只有那些身在高位之人,才会密切的关注着局势的发展,从种种蛛丝马迹当中仕途窥探到将来的局势。这些人的消息总是比一般的老百姓更加灵敏、快捷,闯军激战宁武关,虽说现在还没有要破关而入的迹象,但总是给人一种不大安稳的感觉,所以必须提前做好准备。 作为京城勋贵的产业,各大钱号银庄早已经接到了那些隐在背后的大股东的命令:尽力把以前放出的银钱收回来,做好完全的准备,免得时局有变之时弄个措手不及。 所以,借贷给李乙丑的那些银钱一定要催的更紧,定然要连本带利的尽快收回。 二月里的最后一天,几大钱号的债主们“不约而同”的来到了城西铁器厂,自然是讨债来了。 这些朝中高官的代理人们早已经打定了主意:不论如何,哪怕是李乙丑说的天花乱坠,也得把那笔欠银收回。若是李乙丑实在没钱,就按照事先约定好的条款,要他用淮扬民练最犀利的钢弩来支付那一笔笔欠银。 兵荒马乱的年代,对于一些有门路有野心的人来说,犀利的武器同样具备非常高的价值,从某种程度上来看,甚至胜过金银本身。 六七加钱号的掌柜都已经到了,巴巴的等了一个上午,也没有看到李乙丑露面。 欠债之人不冒头,那就继续等下去好了。堂堂的荡虏将军还怕他跑了不成?反正李乙丑的产业也小,他若是真的赖账,刚好可以利用上层关系收了他的产业。 很明显,李乙丑没有抵赖的意思,已经派一个小兵提前给他们知会了一声:“军务繁忙,要再候片刻。” 这个“片刻”可真够“片刻”的,又足足等了两个多时辰,寡淡的茶水喝了一壶又一壶,眼看着天上的日头老爷都已经斜了下去,荡虏将军李乙丑才姗姗来迟。 “让诸位久等了,李某先告个罪,告个罪啊,哈哈!” 和以前一样,荡虏将军还是那副笑呵呵的嘴脸,让这些高官的代理人们紧张的心情稍有缓解。 “言重,言重了啊。将军军务繁杂,小人便是多等一时三刻也是应当的。”众人纷纷起身客套着、 隆丰号的吕掌柜隐然是这一群人当中的首脑,略略的寒暄了几句之后,很快就开门见山的切入正题:“李将军是朝廷重臣,当日曾有诺在先,言及在本月偿清欠银。小人原本不愿多扰将军的贵耳,只是此等大事实在做不了主,上面的股东又屡屡催促,少不得只有前来拜会,望将军体谅我等的难处……” 其余几个商号的掌柜也纷纷附和,虽然言辞略有不同,话里话外的意思却表达的非常清楚:你李乙丑欠下的银子一定要还,再也不能拖延了。 看了看这些人,李乙丑脸上的笑容更加灿烂,微微摆了摆手,示意众人稍安勿躁:“诸位都是替京城中位高权重勋贵打理钱财的,如今时局纷乱,急于收回银钱,我也可以理解。其实你们完全不必催的这么急嘛。难道说我李乙丑还敢赖了你们的银子不成?便说你吕掌柜吧,谁不知道你们隆丰号是曹公公的产业?若是曹公公在万岁身边替我美言几句,便是多少银钱也换不来的好处。还有这位聚德号的魏掌柜,身后的东家应该是周大人吧?以周大人的影响力,就算是朝中的堂官亦是不敢轻易开罪的,我李乙丑就算是有天大的胆子,也不敢赖了周大人的银钱不还呐,哈哈……” 哼,算你李乙丑有些眼光,没有被荡虏将军的头衔冲昏了头脑,还知道我们的身后都站着一个个的大人物。 虽说李乙丑的态度很不错,关于具体的偿还日期却只字未提,总是让人有点不放心。 “爵爷,”聚德号的魏掌柜实在没有心思再听李乙丑打哈哈儿了,站立起来拱了拱手,终于说出大家共同关心的那个话题:“年前爵爷曾诺于小人,说本月一定偿清全部欠银,今日已是月底,小人恐爵爷贵人事繁忘了时期,所以转成给爵爷提个醒儿……” “没忘,没忘,这么重大的事情我怎么会忘记?”李乙丑依旧哈哈大笑着:“借你们的那点银子,真让寝食难安,偏偏你们又全都是背景深厚,哪个我都得罪不起,只要用尽闪转腾挪的心思,尽量想办法还钱,欠着你们那么多钱,我睡觉都不得安稳呐。好在眼下终于有了些眉目……” “有了些眉目”其实就是说要还你们的钱了,这个说法让所有人都是一喜,悬在心中的那块巨石终于落在实处。 在这之前,还有些人担心李乙丑会继续拖延,现在看来完全就是杞人忧天,他李乙丑再怎么有英雄之名,也是为了升官发财的,谅他也没有胆量得罪朝中的大员。 很快,就说道了偿还欠银的具体细节问题:按照李乙丑的说法,他手上的银钱实在不够,所以只能偿还一部分借银,剩余的部分就按照当初的约定,用淮扬民练的甲胄和钢弩来补齐。 只要能顺顺当当的把欠银连本带利的收回来就行,至于他采用什么样的方式偿还根本就不重要。 “既然爵爷已经有了成算,小人这便回去招呼伙计……” 我这就回去喊人搬银子搬东西,尽快把事情撕扯清楚,免得夜长梦多。 不等这位聚德号的魏掌柜把话说完,李乙丑就已经哈哈大笑起来:“魏掌柜真是好说笑,我虽然已借故支开了文监军,你也总不能让我在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打开仓库把东西给你们吧?你们几位要的东西全都朝廷命令禁止之物啊。晚上吧,今夜我会派人把东西给诸位送过去,各位最好多准备些人手,尽快交接妥当,免得被人看到,名声上也不好听……” 私自贩卖军资军械,本就是很多军官生财的主要手段之一,早已经司空见惯了。李乙丑也不过是自建队伍的民练头子,升官发财的心思必然会更加热切,要不然为何还要破家舍财的兴办民练?难道说他李乙丑对大明朝的忠诚之心真有那么高?分明就没有这种可能。 打着民练的幌子,喊着为国效力为君分忧的旗号,还不是为了自己的荣华富贵么?谁要是真的把李乙丑当做是大明朝的铮铮重臣,那才是愚不可及的笨蛋呢。 李乙丑虽是堂堂的荡虏将军,私卖军械军资这种事情也得瞒着文秀之那个书呆子,免得被监军大人知道了又要横生枝节。趁着把他支到南京的机会,赶紧把欠银还了,对于双方彼此都有好处。 既然李乙丑已经答应今天晚上交接,这事就算是定下来了,终于可以给背后的大股东们一个圆满的交代。 “偿了你们的欠银之后,我已的两手空空,淮扬民练的这个家不好当啊。” 在李乙丑发出以上感慨之时,吕掌柜很“懂事”的笑着回应道:“如荡虏将军这般有借有还的信人,自然是鄙号最珍视的大主顾。以后还怕筹借不到银钱么?将军实实的是多虑了啊。” 有借有还,再借不难。只要李乙丑还了这笔欠银,就树立起了非常良好的信用,以后借贷银钱之时也会更加顺利。 李乙丑哈哈大笑着:“所言极是,极是啊,等我实在周转不灵的时候,少不得还要麻烦诸位。少了诸位的资助,我淮扬健儿就真的连饭都吃不上连饷都开不出来了。” “好说,好说……” 众人脸上都挂着心领神会的笑容,又是好一通寒暄客套…… “将军军务繁忙,我等不便叨扰,这就告辞。” “哈哈,诸位是急着回去安排交接事宜吧?没有什么不好说的,办的干净利索正是我的心意。只是诸位需得谨记一点,不论如何这都算是私售军资的勾当,终究上不了台面,还望各位给我留一点脸面,切莫张扬开来。” “将军言重了,实实的是言重了,我等又不是不晓事例的小儿,怎会不知深浅轻重?” “爵爷放心吧,鄙号与官军也是相熟的,自然晓得应该怎么做。” “那就好,”李乙丑笑道:“那我就放心了。” 荡虏将军和热情的送这些出来,遥望着众人离去的身影,脸上的笑容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渐渐变得阴冷起来,仿佛年节之前的屠夫看着圈中的肥猪,言语之中已满是森然杀伐之气:“召集营官队官,军议!” \t 正文 正文_第八十五章 清明事变(2) \t\t淮扬民练还没有正式组建成为荡虏军,前期的准备工作已经做的差不多了。尤其是在建制方面,大的框架已经完成,淮扬民练这个称谓很快将取消不用,而是以荡虏军取而代之。 营级以天干序列为名号,十个营虽然都不满员,基本的构架却已经完成。只是下属的队级建制还在建设当中,以地支序列排名。除少量因为积功而晋升的新面孔之外,大多都是以前的老底子,甚至有很多队官实际上都统领着三个队以上的士兵。 除了天干十营之外,另有张三哥统领的炮营作为一个单独的序列,弓(弩)营暂时由李乙丑本人兼率。另有后勤、辎重及侦测骑兵也属于营级建制。这十几个营级军官共同构成了淮扬民练的高层指挥系统。 次一级的队官们则是中坚部分,因为人事安排还没有完全到位,所以人数不齐,拢共只有七十余人。 近百人都是这个团体的骨干,在偌大的军议厅中挤挤挨挨。 高级的营官多是李乙丑当年一起贩过私盐的老兄弟,所以显得随意了很多,坐在前边的排凳子上有说有笑。低整整一个级别的队官们则显得严整肃穆了很多,全都抿着嘴唇老老实实的站在后排。 随着李乙丑的到来,大大小小的军官全都起身,“啪”的打了一个军礼。 回礼之后,李乙丑并没有直接说明此次军议的主题,而是对自己亲卫队长小声说了句什么,亲卫队长领命而出。 紧接着,军议大厅之外就响起亲卫队长洪亮的声音:“按荡虏将军令,当值卫士后退二十步,军议期间,任何人不得靠进,有违令者,军法处置!” 纷乱的脚步声中,执勤的卫兵纷纷后退到二十步开外。 只有在战时,才会召开这么大规模的军议会议,今日却一反常态几乎把淮扬民练的中高层全部聚集起来,又让卫兵封锁军议大厅,摆明就是有大事发生。 难道说是贼兵南下了?还是说鞑子又打了进来要大家再次征讨?没有听到这方面的消息啊。 所有人都屏气凝神,等着荡虏将军李乙丑宣布点什么。 “今日军议,盖因接到确切的密报消息,已有贼兵潜入城中,妄图行乱事。因事发突然,来不急做详细布置。我军身在扬州,自有镇守平乱之责任……” 有闯贼潜入到了扬州城中?形势已经十分危急了?怎么感觉不到呢? 李乙丑根本就没有做任何解释说明,而是径直来到悬挂在正中的扬州城防图之前,大声喊出一个人的名字:“庄有财。” “在。” “自今晚戌起,由你带本营人马接管镇淮门防务。除非是有我的亲面之命,否则一定要堵死北门,任何人不得进出。” “是。” “张三。” “在。” “你率我的直属甲字营,从戌时起接管通泗门防务,无有我的亲面之命,绝无进出之事,有强闯者以通敌论处。” “是!” “……” 接连几道命令下来,那些个营官们纷纷领命,下面的队官早已经目瞪口呆。 扬州老城东南西北四座城门的防务全都要被淮扬民练接管,而且李乙丑下的是死命令,除非他本人亲自出面,否则绝对不允许进出,要是强行闯关,就要当作敌人。 这分明就是要隔绝扬州的内外交通,就算是真的有闯贼潜了进来,人数也定然不会很多,似乎用不着如临大敌一般的做这样的布置吧? 在队官们惊诧的目光当中,李乙丑又点出一个人的名字:“孙立柱。” “在。”一个年轻的有些过分过分的队官挺身而出,面无表情的等候着荡虏将军的命令。 “率领你的三个队人马巡视老北门街到南边水门一线,呈**状态,将新旧两城隔离开来,若有人胡乱走动穿越,格杀勿论。” 孙立拄很年轻,因为父辈的关系,也算是李乙丑的嫡系心腹,所以根本就没有问什么,大声领命。 “杨晋祝。” 随着李乙丑洪亮的点名声,刚刚晋升为队官的小兵杨晋祝马上挺胸出列。 李乙丑明显犹豫了一下,语气也没有干脆那么果断决绝,用略显轻微的声音说道:“带着你的队伍,我再从我的甲字营中调拨一个小队给你,你能接管小东门的防务么?” 淮扬民练只是民兵,城防之事自然有扬州指挥使的官军来做,所谓的接管其实就是抢占,在没有上级书文的情况下,少不得要爆发冲突,这是大家都心知肚明的事情。 杨晋祝很清楚守城门的那些扬州兵是怎么样的一副德行,不过是区区二十四个混吃等死的兵痞而已,两个不满员的民兵队,已经近二百人了,就算是爆发冲突也有必胜的把握。 “报将军,我有信心。” “好,你把小东门给我堵死,没有我的面命,就算是有人手持圣旨叫你开门也不要理会,明白没有?” “杨晋祝明白。” 连小东门和水门那边的防务都要“接管”,如此一来,整个扬州已经成为一个巨大的铁桶,外边人进不来,里边的人也出不去。这么大的调动,又没有明显的敌情,李乙丑这是要做什么? 李乙丑当然看出了队官们的疑虑,依旧没有做出任何既有说服力的解释,只是用冷冷的目光扫了一下眼前这群年轻的面孔:“事起仓促,大变在即,无需赘言了。你们只需要想一想,我什么时候做错过?因重大变故,我淮扬民军不得不行便宜之事,我知道你们心中有顾虑,也知道你们不明白。但你们是军人,是国朝第一能战的虎贲强兵。从这一刻开始,扬州城已进入战时紧急状态,作为军人,你们只需要服从命令,服从我的命令,无论对错不问缘由,执行命令即可,明白没有?” 荡虏将军往往能料敌先机,这一点在东昌血战之时斩杀皇太极的那一刻就已经淋漓尽致的体现过一次了。身为军人的天职和集体归属感,让他们在根本就不明白的状态下再不迟疑,接受了李乙丑的命令。 到了申时末刻光景,各营各队已经完全调动起来,按照预先部署纷纷出动…… 孙立拄的年纪并不比李乙丑小太多,因为他的父亲一直都和李乙丑张三哥等人兄弟相称,所以他只能算作是子侄一辈。和他的父亲水生大哥不一样,孙立拄和李乙丑的私人关系并不是特别近,反而和不苟言笑的周六斤走的非常熟络,从定远到东昌,基本上可以算是周六斤一手带出来的,所以对周六斤极是尊重。 “周叔,今天这事儿……” “有话就说,有屁就放,别吞吞吐吐象个娘儿们似的。” “今天的事情我怎觉得有些玄乎啊?是不是真有闯贼潜到城里来了?” 周六斤踹了他一脚,笑骂道:“军令就是军令,你管那么多做甚?让你隔离新旧两城,你只管去做好了,哪有那么多的问题?若是被你乙丑叔知道了,少不得要打你的军棍。” “我只是有些担心……” “担心个屁,天塌下来有我顶着,我顶不住了不还有咱们荡虏将军的么?轮得到你磨磨叽叽的瞎猜疑?” 孙立拄笑嘻嘻的凑了上来,小声问道:“看周叔这个样子,似乎是知道一些内情的。平日李就周叔你和乙丑叔走的最近,能不能透露一点给我?” “透露个屁,老子什么都不知道,只晓得执行军令。”作势又要抬脚,却被孙立拄笑着躲开了:“赶紧去做你的事情,老子还有点忙呢。” “周叔你又诓我,刚才乙丑叔明明没有给你军令,你有甚好忙的?” “老子要做什么用得着你管?滚蛋,赶紧滚蛋!” 周六斤不是个擅于撒谎的人,他的言行举止已经透露出一些信息:今天晚上的行动,他肯定知情,至少知道一部分内情。 如此一来,孙立拄也就放心了。 其实知道内情的绝非周六斤一人,至少在两个多时辰以前,李乙丑就已经定下了这次行动的种种细节,并且在军议之前给营级的老兄弟们透露过一些口风: 如今的淮扬民练财务已在事实上破产了,还欠下了一屁股的债务。眼瞅着债务到期,还是还不上的,那就只剩下最后一个办法:干掉所有的债主,所谓的债务也就不存在了。 周六斤、张三哥、庄有财等老弟兄们,都很清楚那几个债主的状况,看起来只是普普通通的钱号银庄,其实都是坐拥巨富的大商号。要是能把他们全都干掉,不仅可以赖掉那四十多万两的巨额债务,还能让这个团队的财务状况得到极大改善。 因为李乙丑给周六斤的命令不仅是杀人,还有抄家。 要是能把那几家钱号给抄了,必然会有一笔很大的银钱入账,这才是李乙丑动了杀机的根本原因。 这当然是一个非常具有诱惑力的美好前景,但周六斤也颇为担心:毕竟那几家钱号银庄不是普通的买卖人家,每一家的背后都有非常强大的后台,无一不是和朝中重臣勾结,要不然怎么会把生意做的那么大呢? 对此,李乙丑没有做任何表示,只是让周六斤放手去做,剩下的事情他早已有了万全的安排。 周六斤根本就想不出李乙丑会有什么样的安排,在他的估计当中,乙丑兄弟一定又得到了神仙的点化,已经窥到了天机,所以才敢于这么干。 反正那些钱号也不是什么良善之辈,都是历年来搜刮的不义之财,夺过来也没有半点心理负担。 天予不取反受其疚。 \t 正文 正文_第八十六章 清明事变(3) \t\t扬州,古称广陵,自隋时开凿运河始,日渐繁华兴盛。宋时曾扩建过,后在战火当中损毁严重。到了元末又开始重新规划、建造,一直沿袭至今。 现在的扬州城依旧保持着元末时的大致风貌,也就是老扬州说的旧城。所谓的新城始建于国朝嘉靖年间,几乎完全依托大运河的便利。 新城的修筑还不足百年时光,虽然占地极广,人口却不密集,多是有钱的豪富盐商置办的宅院楼宇,虽然看起来繁华鼎盛,其实多是和盐商有关的享乐之所。普通的百姓和传统的商铺依旧在旧城当中。 隆丰钱号的位置在旧城正中偏东北方向,作为当地数一数二的“金融机构”,隆丰号看起来有些其貌不扬,但知道内情的人都清楚的很:隆丰号远比人们想象当中更加势大财雄,背后更有好几个位高权重的大股东,秉笔执礼大太监,掌管京营卫戍的曹公公就是其中之一。 隆丰号不仅仅只是做钱生钱利滚利的买卖,许多想要跑官或者是升官的人,也会找上门来,只要他们出的银子足够多,隆丰号甚至可以帮他们奔走替他们打通种种关节,最终达到仕途通畅的目的。 吕掌柜已经执掌隆丰扬州分号有些年头了,一直都干的很错,也在淮扬一带结交了不少有头有脸的大人物。多年经营之下,再加上吕掌柜本身的活动能力,总号那边已经传来了消息,等他把扬州分号这边的事务处理妥当,就可以当京城总号那边去担任要职。 这是吕掌柜多年的夙愿,虽然过去之后不过是个跑腿的管事,也比在扬州分号做掌管要实惠的多。就算不要总号给的那点工钱也无所谓,因为在京城整天和达官贵人打交道,总是会有些虽然不方便说出来其实大家都心知肚明的收入,而且会结交很多位高权重的高官显贵。若是做的稳妥,稍稍走点人情关系,再打典一番,混个一官半职也不是多么困难的事情。 夜已经很深了,吕掌柜还没有睡,他还在等。 白日里和李乙丑约好了,要趁着夜色的掩护把那笔欠银的事情了结了,他还在等着李乙丑的到来。 为了及时的查验银钱的数量和成色,为了尽快交接那些钢弩,吕掌柜专门调了十几个精明干练的伙计和他一起等候。 戌时初刻刚过,荡虏将军李乙丑就到了。 “将这里团团围住,不可逃了一个,若有胡乱奔走者,就地格杀。” 整齐的号令声中,一队手持刀枪的民兵已将不算很大的隆丰号团团围住。 民兵们全副武装,一副如临大敌的样子。 不是说来偿还欠银的么?这是怎么个意思? 不管隆丰号的背景有多么深厚,终究是个商人,见到这幅剑拔弩张的架势,吕掌柜心中颇为不安,还是强作镇定从容之态,脸上堆着僵硬的笑容主动上前打起了哈哈儿:“李将军,你这是……” 李乙丑按着佩刀的刀柄,早已没有了往日笑容可掬的和蔼神态,在火把的映衬之下,脸色坚毅如铁,仿佛一尊雕塑,连说出的话都带着隐隐的森然杀伐之气:“经查,隆丰号勾结逆贼欲行不轨之事,我军奉命搜捕擒拿。有违抗者,以逆党论处,就地格杀。” 奉命在隆丰号搜捕逆贼?逆贼在哪里?又是奉了谁的命?虽然吕掌柜从没有见过这种阵势,到了现在也该明白了:李乙丑根本就没有打算还钱,这分明就是打着搜捕逆贼的幌子,要把债主干掉。 没有了债主,自然就用不着偿还债务了。 “好你个李乙丑,好大的狗胆,曹公公若是知道了今日之事,你的官也就做到头了。我看哪个敢动我一根寒毛……” 隆丰号背后的大东主乃是宫里的曹公公,圣上面前的红人,便是位高权重的阁臣也忌惮三分。关键时刻把这尊大菩萨搬出来,本是为了震住李乙丑。 想不到的是,李乙丑根本就不在乎什么曹公公不曹公公,甚至懒得知道这些,猛然一脚踹了吕掌柜个趔趄,趁着他蹬蹬后退的机会,抽出佩刀一刀捅进他的心窝,将这位曹公公的代理人钉在门板上。 吕掌柜已经看明白了李乙丑的意图,只是做梦都没有想到他居然连一个像样的罪名都懒得安在自己头上,而是直接动手杀人了。 “你……李乙丑……你,曹公公饶不了你……” 李乙丑奋力拔出佩刀,又恶狠狠的捅了几刀,直到吕掌柜的身子在一阵阵剧烈的抽搐中渐渐瘫软下去,才猛然拔出带血的刀子厉声高喊:“隆丰号勾结逆贼,意欲赚我扬州城,冲进去剿灭逆贼。” 随着李乙丑一声令下,另外那一队民兵蜂拥而入。 隆丰号那略显陈旧的朱漆大门旋即紧紧关闭,李乙丑的四个亲卫昂首挺胸的把守在门口,一旦有听到动静的百姓跑过来观看,立刻大喊着“奉命剿贼,无关人等退离”,将看热闹的老百姓驱散到远处。 扬州旧城本就人口众多,隆丰号又在十字街口的冲要位置,虽然时日已晚,还是有很多看热闹的人群。 剿灭逆贼?逆贼是谁?逆贼已经进了扬州城么?为何之前一点风吹草动都没有察觉? 片刻之间,被淮扬民练团团围住的隆丰号院墙之内就响起阵阵惨叫之声。 濒死之时的惨叫此起彼伏,缩在街角或者趴在墙头上看热闹的老百姓听到这种声音,无不头皮发麻通身颤抖:里边是在杀人呢,而且杀了很多人。 看来隆丰号果然是和逆贼勾结的,要不然淮扬民练怎会下如此的狠手?只是不知隆丰号和哪路逆贼勾结,是李闯的么? 正才胡乱猜疑之时,隆丰号的侧墙上猛然冒出一个人的脑袋,这人满脸是血,正声嘶力竭的朝着外面胡乱喊叫:“杀人啦,救命啊救……” 这人分明就是隆丰号的一个伙计,平日里少不得进进出出,附近的街坊们虽然不晓得这个伙计的名字,却也能认得出来。 突然之间,那个在墙头上高呼救命的伙计猛然坠落下去,好像是被什么人用很大的力气从墙上拽下去了,紧接着就响起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啊——” 这一声惨叫是如此的凄厉,惊的巢中夜鸟纷纷飞起,夜空中响起一阵阵振翅之声。 紧接着,一个穿着淮扬民练制式军装的小兵跳上墙头,手中的枪头还在滴答着淋漓的鲜血。冷冷的扫了一眼隔着一条街道看热闹的人群,目光锋锐如刃,旋即就又跳了下去。 喊杀声、惨叫声依旧响的连绵不绝,让这些看热闹的老百姓寒毛倒竖,再也不敢看下去,纷纷各自归家,将里里外外的大门小门都上了双闩,把灯火吹熄了,战战兢兢的缩在屋子里瑟瑟发抖:淮扬民练剿杀隆丰号,天知道是怎么回事。神仙打架千万不要殃及普通的百姓啊,这世道可真乱! 约莫过了一柱香的工夫,隆丰号内部此起彼伏的惨叫声渐渐止歇下来,夜晚再次陷入宁静当中。紧紧关闭的大门从里边打开了,一个淮扬民练队官走到李乙丑面前,大声的报告着什么。 李乙丑什么都没有说,只是重重的点了点头。 片刻之后,就有十几辆骡马大车鱼贯而来,停靠在隆丰号的门口。 很快,这些民兵就从隆丰号里边搬出了很多大大小小的箱子,这些箱子无一例外的全都十分沉重,不用想也可以知道,箱子里边装的必然是金银铜钱。 民兵们不仅搬空了隆丰号钱庄库存的金银,连其他的细软都不肯放过,布帛、绸缎、书画甚至是一些不知名的货物,也全都搬了出来装到车上。 每装满一车,就迅速拉走,然后再装下一车。 滚滚的轮声当中,谁也不知道荡虏将军的民兵从隆丰号“起获”了多少“贼赃”。 如狂风席卷一般,迅速把隆丰号涤荡一空,只留下满地的鲜血和七十多具尸体。 因为还没有来得及仔细清点战利品的数额,但也有了一个大致的数字,从隆丰号抄出来的现银就有二十余万之巨,再算上数目不是很大的金锭和铜钱,折算之后绝对不会少于三十万。至于古玩字画翡翠珠玉之类的东西,暂时还无法估计。 干掉了这个债主之后,所欠下的那十万债务已无需偿还,而且还获利丰厚。 “隆丰号的钱可真多!”仿佛一只尝到了鲜肉的野兽,李乙丑冷笑着舔了舔嘴唇,大声命令道:“封!” 早就准备好的民兵这才取出封条,贴在早已空无一物的隆丰号大门上。 “你们几个驻守在此,其他人等随我来。” 留下了驻守的人员之后,李乙丑翻身上马,带着满身是血的民兵们急匆匆的朝着西北方向而去。 穿过三条正街,走过一座石桥,在临水街前首,在一处三层的临街楼面之前,队伍止住脚步。 这处店铺的门面比隆丰号还要大,门前挑着四盏白纸灯笼,门楣正中悬着一方金字匾额,上书两个大字:聚德! 这一次,李乙丑已经懒得再说那些连他自己都不相信的废话了,而是采用了最简单也最粗暴的方式:“聚德钱号私通叛逆,辰队将这里围死,卯队冲进去剿灭逆贼……” \t 正文 正文_第八十七章 清明事变(4) \t\t扬州旧城兴建于元末,和宜居的新城相比,依旧保留着浓重的军事色彩。 大元朝末年,群雄并起烽烟遍地,那个时代修建的扬州城(就是旧城)并不怎么考虑居住的便利,而是为了力求最大限度发挥出军事作用。时至今日,这种风格依旧十分明显,尤其是旧城四门(老扬州城其实有五座城门,小东门没有计算在内),体现的尤其突出。 坚固厚实的城墙外挖掘出宽阔的护城河,引水灌满,护卫着整个扬州城的北面。城墙上分列着两座塔楼和一处寮塔,下面还有藏兵洞和隔门等附属设施,相当的坚固。 这样的城楼和城墙,很难从外部攻破,其中也有一个非常大的弊端:若是从城内动手的话,轻而易举就可以隔断、封锁,很容易就可以让外面的人进不来里边的人出不去。 自太祖洪武皇帝开国以来,扬州承平日久,所谓的军事作用也就成了摆设。虽说城外就是扬州军的驻地,但平日里这边只有二十四个守门的兵丁,其中还有一半是负责收取厘金的税丁。 庄有财带着本部人马赶过来之后,那守城门的从九品小官根本就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只是叫嚷着要庄有财出示换防的书文。 哪里有什么书文? 庄有财非常清楚所谓的“换防”是怎么回事:分明就是封锁全城,隔绝扬州的内外交通。所以也懒得和那个小吏纠缠,狠狠的抽了他几枪杆子,将守门的士兵和留守的税丁一股脑的赶近城门洞旁边的耳房当中,用大铁链子一锁,顺顺当当的完成了“换防”的“流程”,率领民兵接管了扬州北门。 因为城门上的守军全部给庄有财给锁在小屋子里,甚至根本就没有人知道荡虏将军已经派人接管了扬州北大门。 没有上级的书文就接管如此重要的咽喉之地,甚至连个像样的理由都拿不出,按照庄有财的估计,肯定会爆发激烈的冲突,甚至还有可能会见一点血,并且为此做好了准备。 奇怪的是,一切都是那么的顺利,除了用枪杆子抽打那个抽城门的小军官几下之外,什么都没有发生,就真顺风顺水的把扬州指挥使司的人马给隔在了城外。 若是敌军真的潜入到了城中,如此轻易就可以拿下一座城门,绝对是一件不敢想象的灾难。由此可见,大明朝的官军连最起码的战备思想都没有,只是浑浑噩噩的醉生梦死。 冬夜漫长,寒风刺骨,守在北门一直过了卯时仲刻,才有另一拨看守城门的官军前来正式换防。 和前半夜一样,庄有财没有做任何解释,就把那一小群扬州指挥使司的守门官兵赶进了另外一座耳房当中,大铁链子一落,用同样的手法把他们锁在里边。要是有人大喊大叫,就隔着窗户用枪杆子朝里边乱捅一气,很快他们就乖乖的闭嘴了。 接连两拨守城门的士兵被庄有财“囚禁”起来,就算指挥使司的老爷们是一头蠢猪,也应该知道这边出事了,也应该赶过来看看情形了吧。 庄有财还是过高的估计了指挥使司那一群高官们的警惕性和职业操守:居然还是没有人来,连一个鬼影子都没有过来。 也许,指挥使司衙门里大大小小的军官们还在睡大觉,根本就没有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卯时已过,整整一夜就这么平平安安的过去了。 今天是清明节气,一年当中很重要的节日。 随着天光渐渐方亮,老百姓们提着装有纸钱、香烛、供品的篮子纷纷上街,准备去城外的墓地去祭扫一番,却惊讶的发现城门依旧紧闭未开。平时里看城门的那些兵丁已经换了人。 现在守城门的这些人,全都是一水儿的皂色军衣,一个手持刀枪挺胸昂首。 这分明就是淮扬民练的制式军装啊。 淮扬民练的民兵们怎么来守城门了呢?真是好生奇怪! 老百姓们不会想太多,他们只想尽快出城给九泉之下的亲人去祭祀洒扫,好尽快回来做原本安排的事情。 出城?城门已经锁死,谁也出不去了。 当然,庄有财是不会这么说的,他给了这些急于出城的老百姓一个非常合情合理的解释,至少听起来比较合乎情理:吊桥的转闸换掉了,城门外的吊桥根本放不下去,所以谁也别想出去。 至于说那个生铁铸造而成的转闸什么时候能够修好,那就是只有天知道的事情了。 城门旁边耳房之后的转闸有磨盘大小,完全由生铁铸造而成,应该很结实才对。这个东西每天都要操作使用,好端端的怎能会突然坏掉呢? 转闸是一种傻大笨粗的生铁疙瘩,看起来虽然蠢笨,却最是坚固耐用,之所以在这么“恰到好处”的时间里坏掉,原因只有一个:人为破坏。 转闸根本就是在庄有财的授意之下,被淮扬民练的民兵给弄坏的。 转闸坏了,吊桥放不下去,这是谁也没有办法的时候。只能绕远路去西边的通泗门出城…… 想从北门出城的百姓们正准备去西门绕路之时,就撞见了西门那边过来的百姓。 这些从通泗门绕路过来的老百姓准备从镇淮门出去,因为扬州西门的转闸也坏掉了! 城门的转闸坏掉,本就是一件百年难遇的巧合之事,两座城门全都在一夜之间出现了相同的状况,全都打不开了,天底下哪有这么“巧”的事情? 事出反常即为妖! 两座城门都打不来了,必然是出事儿了,而且肯定是大事!因为鸡毛蒜皮的小事根本就用不着如此大张旗鼓的封锁城门,更不用不着素来有天下第一虎贲强兵之称的淮扬民练接管城门防务。 就在这个时候,扬州将军(不是他的本职官名,和清朝的某地将军不一样,明朝的将军之名大多是衔儿而不是职,甚至可以算是一个和通俗的称呼——作者按)终于赶到了。 不管扬州驻军的反应速度有多慢,也不管扬州指挥使司的官员们有多么糟糕,至少他们很清楚这件事的严重程度。 作为本地官军,有镇守之责任,城门却被别人接管了,无论在何时何地,都是一件了不得的大事。既无换防的文书,又没有兵部的批文,你们淮扬民练就封城锁门,这是要造反么? 最要命的是,淮扬民练已经在昨夜控制了扬州的内外交通,而扬州将军本人刚刚才知道这个消息。 当镇守扬州的段将军听说这个消息之后,立刻就傻眼了,毫不犹豫的带着人马冲了过来。 因为昨夜吃了太多的酒,扬州将军的脸上还带着宿醉的模样,俩眼珠子通红,喷着浓重的酒气。下马的时候险些被栽跤,闪了一个趔趄却也顾不得了,隔着老远就开始摆镇守将军的官架子:“谁让你们这么干的?你们有南京的书文没有?有兵部承转司的批文没有?” 庄有财根本就懒得搭理这位镇守的段将军,在冷冷的看着这位脑满肠肥的将军之际,脑海中突然冒出一个念头:“昨天晚上我就控制了城门,你现在才知道,比老百姓们知道的还要晚一些,朝廷让你这种人镇守扬州四门,真是瞎了眼珠子。若昨夜控制城门的不是我而是闯贼的话,你段将军早不知道死过多少次,你的脑袋早被割下来挂在旗杆子上了!” “谁让你们这些民练接管城门的?有谁的手令?” 庄有财大步上前,迎着大声叫嚷的段镇守,不紧不慢的说道:“奉荡虏将军令,接管扬州诸门防务。” “放屁,”段将军一跳三尺高的大叫着:“本地防务是我的职责,什么时候轮到你们淮扬民练插手了?叫李乙丑来见本将军。” 段镇守的本地驻军的首脑,和很多地方驻军一样,扬州军也存在衙门小帽子大的问题。 扬州指挥使司的很普通的三等军司,就算淮扬民练已经升格,也只是平级而已。但这位段镇守却是实打实的从三品武官。从官职的高低上来看,比李乙丑高一截(官职和爵位是两码事,读者不要混淆。),让李乙丑来见他也符合官场上的规矩。 可惜的是,淮扬民练和扬州指挥使司之间互不统属,谁也管不着谁。因为根本就不在一个体系之内,所以根本就谈不上谁是上官谁是下属。 庄有财当然不在乎这位职衔很高的镇守将军,只是冷冷的说道:“我家荡虏将军忙于军务,怕是没有时间见你。” 城门俄顷之间就被夺走了,本已让这位镇守将军相当的难堪,又被李乙丑的下属当面顶撞,更是恼羞成怒,劈手就拔出了佩刀,呼呼的虚劈了几下,气急败坏的大吼着:“反了,真是反了。来人,将这些作乱的反贼拿下……” 镇守将军身后的那几百士兵大多是他私人的家丁,虽然隶属于扬州指挥使司衙门,其实相当于他的私人武装,所以装备也比一般的官军要好很多,忠诚度也更高。 随着段将军一声令下,三百余家丁纷纷抽出刀剑一拥而上。 庄有财猛然一扬手,城头上忽然现出两列弩手。 这些弩手全都披着淮扬民练特有的连环锁甲,在初升朝阳的映照之下熠熠生辉。名动天下的淮扬钢弩全都斜斜的指着下边。 下面的民兵也纷纷前涌,挺着长枪摆开阵势。 一时间剑拔弩张,气氛万分紧张,大有马上就要火并一场的架势! \t 正文 正文_第八十八章 清明事变(5) \t\t淮扬民练自成体系,除了当今皇上和荡虏将军李乙丑本人之外,没有任何直属的上级,也不需要对任何负责,所以他们只需要按照李乙丑的命令去执行就可以了。 庄有财接到的是李乙丑的死命令,不管用什么样的手段也要堵死城门,隔绝内外交通。如果镇守将军府的人真敢硬闯,他也不介意见一点血死一点人。 淮扬民练的名头如日中天,在东昌的战场上杀了个通透,连皇太极都给斩了。那种经历过血与火的考验在生死之间磨砺出来的杀气顿时蒸腾而起,镇守将军手下那些养尊处优惯了的士兵大多是家丁性质,虽然装备和忠诚度还算不错,但却没有这般蓬勃而出的凌厉杀气。 眼看着两家人马箭上弦刀出鞘的摆开火并的阵仗,周围的老百姓无不目瞪口呆。直到现在,这些百姓才明白过来:淮扬民练接管城防根本就是突发的事情,连镇守本地的将军都不知道。 这可是天大的变故,也不知道这里边有什么样的故事! 两家若是真的打起来,绝对比戏台上的《白帝城》要好看一百倍都不止。为了防止被“战火”波及到自身,看热闹的老百姓们纷纷后退,一直退到了安全距离之外,才一边注视着城门质变的事态发展,一边窃窃私语…… 事到如今,段镇守反而不知道应该怎么办了。 真要是打的话,铁定是打不过的。淮扬民练素有天下第一虎贲强兵的威名,装备精良士气高涨。城下的士兵就算没有六百也差不多了,城上的弩手至少也有三百,自己这边只有三百多刚刚喊过来的士兵,而且多是家丁性质,平时狐假虎威一番绝对是足够了。要是真打的话,在这么近的距离上,不等城上的淮扬民兵射光弩匣里的箭矢,这边就差不多应该死光了。 可要是不打的话,镇守将军的脸面往哪里放?扬州指挥使司衙门的脸面还要不要了? 举着腰刀四下环视,发觉这些家丁也在把目光投向自己,这些亲卫显然没有做好和淮扬民练厮杀一场的准备。 当兵是为了吃粮拿饷,哪个吃饱了撑的愿意去打仗了?若是两军对垒为国厮杀还能说得过去,现在却是扬州城内和淮扬民练打,淮扬民练是敌人吗? 当然不是。 那还打个屁呀! 既然吓唬不住的这些民兵,趁早还是赶紧收了吧,免得把脸面全都丢在这里。 手下当兵的不愿意打,段镇守自己更不想打,原本只是摆摆官威把淮扬民练喝退,至于事情的来龙去脉和善后事宜,自然会大大的扯皮一番,这正是镇守将军段大人最擅长的事情。 哪怕是说下个大天来,你淮扬民练擅自夺取城门守卫事宜,都是了不起的罪名,我姓段的管不了你李乙丑。难道南京兵部衙门管不了你?难道京城的堂官也管不了你?就算皇上再怎么器重你李乙丑,弄出了这么大的事情,也该好好整治你一番了吧? 想不到的是,淮扬民练既然一点都在乎镇守将军大人的官威,居然刀对刀枪对枪的顶上了。 若是就这么服软的话,镇抚将军的脸面就真的成了擦脚布,大家都会说是怕了李乙丑。官职高的怕了官职低的,传扬出去岂不成了天大的笑话么? 要是不服这个软,却又不能真的火并一场,现在的镇抚将军已经是骑虎难下了。 进又不进,退又不退,只能这么僵持着。 两支扬州本地的人马就在扬州城内顶牛一般的顶上了,气氛虽然空前紧张,却看不出马上就要动手的样子,偏偏谁也没有后退低头的意思,局面显得非常古怪。 就在双方僵持难下之际,扬州府诸员已急匆匆的赶了过来。 和他们一起来的还有臬司衙门的地方官员。 扬州知府任民育,字厚生,天启年间的举人。前年庄有财、李乙丑等盐贩子们贩运私盐去山东,途中遭遇清兵。当时的任民育就在山东,因为助军力战立下大功,曾在山东本地出任要职。去年秋,因为史可法史大人的举荐,出任了扬州知府,到任才几个月,就遇到了淮扬民练堵死城门的变故。 知府大人的到来,让僵持不下的局面出现了一丝缓解的迹象,至少对于段镇守而言,这是个就坡下驴的机会。 赶紧跑过来,大作义愤填膺状,历数淮扬民练嚣张跋扈私自夺取城防的罪状。 任知府显然不段镇守知道的更加详细,淮扬民练“接管”的城防绝不仅仅只是旧城五门,还有新城那边的七门他们都“接管”了,顺便把大运河都封死了。 现在的扬州城,已经被彻底隔绝,只要是没有翅膀的鸟雀,谁也进不来出不去。 什么?扬州十二门全都封死了?顺便把运河都锁了?这得需要多少兵力?淮扬民练差不多应该倾巢而出了吧? 这么大的动静,他们不会是真的要造反吧? 李乙丑是不是真的要造反,其实很难说清楚,至少从他隔绝内外交通的情形来看,就算不是造反,至少也是欲图不轨。但要是说李乙丑率领淮扬民练造反的话,还真的拿不出进一步的证据。 若是李乙丑真心想要造反,隔绝内外交通之后,第一件事就是先灭了指挥使司,让扬州成为的近万人马失去指挥系统。第二步就是干掉知府衙门和臬司衙门等等要害部门,只有这样他李乙丑才能压制得住整个扬州城。 但现在的情况是:段镇守还活蹦乱跳的在这里和淮扬民练的民兵们顶牛,任民育任知府和臬司衙门的人也可以随意乱跑,虽然出不了城,却也没有受到太大的限制。 任知府和史可法的私交甚密,严格的说起来,也算是清流**中人。文秀之、孙启功这些年轻的清流能够拉起淮扬民练这样的强兵队伍,也是任知府非常乐于看到的事情,内心当中同样把淮扬民练看做是掌握在清流一脉手中的武力。 甚至是任知府原本的安排当中,过些日子还要和李乙丑见见面,就算没有什么实际的交往,彼此之间拉拉关系联络联络感情也是应该的。 想不到的是,李乙丑居然弄出了这么大的动静。 相对于一无所知的段镇守,至少堂堂的知府大人还知道一点,知道李乙丑做了些什么。 一夜之间,李乙丑就抄了扬州城中最大的七家钱号,杀了好几百口子。 隆丰、聚德、汇丰等等大钱号大银庄已经荡然无存,这个消息把段镇守惊的目瞪口呆,一时之间竟然语结了:“这……这……李乙丑胆子太大了,他这是在自寻死路!” 那些钱号银庄无一例外的都有深厚的官方背景,每一家背后的大股东都是京中的大人物,就算是历任的扬州知府,也不敢招惹他们,免得惊动了他们背后的大人物。 李乙丑一上来就杀人抄家,他这么做分明就是不要命了。不管他李乙丑有多么大的名声,和京城里边那些勋贵实权的大人物比起来,他终究是个小角色。人家只要随随便便用点小手段,就能让李乙丑吃不了兜着走。 “据臬司衙门刚刚传来的消息,李乙丑抄了那几家钱号之后,又抄了杨家庄子,杨阁老的两个儿子已经死在淮扬民练的刀下。李乙丑已率众围住了周家的庄子……” 和上一次让人目瞪口呆的消息相比,查抄杨家,简直就是晴天霹雳旱地惊雷。 杨阁老现在就是任上,乃是内阁成员之一,便是万岁爷也对杨阁老客客气气恩宠有加。杨阁老的门生故吏遍布天下,已经形成官场上的一股势力。杨阁老的老家就在扬州,他家的庄子已经营了几十年,自然是豪富无比。扬州地方官员到任之后,总是会到庄子上去拜望,杨阁老的两个儿子也总是会对来访的地方官吏比较客气,从来也不得罪任何一方势力,做人最是圆滑。 想不到的是,李乙丑不仅抄了杨家的庄子,连杨阁老的两个儿子都杀了,其他人估计也很难活下来吧? 杀人抄家的事情都做到杨阁老的头上去了,周家估计也是在劫难逃了。 就算是李乙丑再怎么贪婪,也应该考虑一下这么做的后果吧?他招惹了那么多的京中大员和实权任务,莫不是得了失心疯? 也只能这么解释了。 从眼下的状况来看,李乙丑是真的疯了! 一想到李乙丑杀人抄家的疯狂,段镇守的脖子就忍不住的缩了一下,心有余悸的看了看城头上那一张张引弦而待的钢弩,下意识的后退了几步:天知道这些民兵会不会和李乙丑一样发了疯病,幸亏刚才没有和他们火并啊,要不然自己早被射成筛子了! 任知府隐然已是扬州文武官员的主心骨,大家都把目光投向这位刚刚上任没有多久的知府大人。 按照国朝体制,文武是两条线两个系统,本是互不统属,但是眼下这种情况,谁也想不出应对的法子,只能把皮球难题抛给知府大人。 你看着办吧。 这事要是办好了,就是你的功劳,要是办砸了,黑锅也是由你来背。不过呢……眼下这种情况似乎已经很难把事情给办好了! 任知府虽然办事干练,也颇有些处理地方事务的经验,却从来没有遇到这么重大的变故,根本就不知道应该怎么办才好。 “本府暂无完全之策,只能走一步看一步。我最担心的就是段镇守于淮扬民练火并,好在来的还算及时……” 说到这里,段镇守马上做出一副怒气冲冲的样子,好像任知府再晚来一会的话,他就真的上前和庄有财大火并了。 “唯今之计,只有先找到李乙丑,问清楚缘由再论其他。至少也得让淮扬民练先把城门放开……” 话未说完,一大队穿着皂色军服的民兵从南往北冲了过来,带队之人正是营官周六斤…… \t 正文 正文_第八十九章 清明事变(6) \t\t“让开,让开,别挡路,都让开。” 已经是淮扬民练高级军官的周六斤似乎永远都摆脱不了他身上的市井之气,咋咋呼呼的好像赶鸭子一样把看热闹的百姓往两边驱赶开来,指挥着士兵把铜胎小炮推上城墙后面的匝道。 “使劲,给我使劲往上推……” 铜胎炮只有四百来斤,很轻易就运上了城头。 周六斤也是陛见过当今万岁的名人了,任知府自然认得,赶紧上前阻拦。 “周营官,周营官,你这是要做什么?” “嘿嘿,甲胄在身,就不给知府大人问安好了,我这是奉命增援。” 增援?你们这边千把号人马顶着段镇守的三百来人,似乎没有增援的必要吧? “指挥使司的人马上来了,不得不防啊。” 随着周六斤登上城头,果然看到远处的扬州军正在朝着徐徐往南运动,一时间任知府的冷汗都下来了。 扬州守军在城北,指挥使司在城内,城门始终关的严严实实,连守城的士兵都换成了淮扬民练的人马。如此明显的迹象,外边的扬州军肯定已经猜到:城内出事了。 没有镇守大人的命令,也不知道里边发生了什么,所以才纠集人马朝着这边靠拢过来。 扬州守军有一万多人,负责江北一带的防务,虽然现在吃空饷已经是一种常态,扬州守军未必真有那么多,但七八千应该还是有的。 七八千的扬州守军和淮扬民练要是火并的话……后果不堪设想。 镇守扬州的守军和城内的民练打起来,而且战场就在扬州,这岂不成了天下最大的笑话么?只是这个笑话一点都不好笑。 一旦开打,且不说最终的胜负如何,和此事有关联的大小官员肯定会被锁拿问罪,到时候也不知道要有多少人头落地! 李乙丑可以发疯,大家不能跟着他一起疯。他不要乌纱帽,别人不能不要。 段镇守再也顾不得了,赶紧跑上了匝道来到城头,不住的朝着远处的扬州军大喊:“本镇在此……” 知府任大人和段镇抚出面,终于把渐渐逼近的扬州军给安抚住了,却没有退下去,只是在一个不远不近的距离上保持着威胁的进攻姿态。 段镇守和任知府虽然都露了面说没事,却不足为信,若是真的平安无事,淮扬民练为何要夺取城防?城门为什么不打开?知府和镇守两位大人为什么不能出城? 虽然极度怀疑是淮扬民练挟持了城中官员,却也不敢贸然攻打,而是摆开阵势对持着,一边等待局势进一步明朗,一边派人给南京方面报信,请示如何面对扬州的局面…… 从昨夜到今日后半晌,李乙丑率领人马接连查抄了七家钱号和三家大户的庄子,收获十分丰厚,早已经让李乙丑乐的合不拢嘴儿了。 查抄的名单上还有一大串名字,所有上了这个名单的,无不是巨富豪门,却拥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都和京城中某个位高权重的高官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早在向隆丰号借贷之前,苏子朋就让李乙丑起草过一个名单,把扬州城内有价值的豪门富户全部列于其上,查清楚他们的背景。然后由苏子朋圈定最后的人选,最后把这份名单交给李乙丑,让他按照名单去抄家。 苏子朋已经详细的看过史料,专门选那些在京城被攻破前后投向了李闯的高官,只要他们在扬州有产业,就会毫不犹豫的查抄,以残酷的手段掠夺过来,转换为支撑淮扬民练发展壮大的军费。 还有十几天的时间,李闯就要攻破京城了,到时候会有一大批官员投到***的闯字旗下。对于这批官员,身在扬州的李乙丑鞭长莫及,不能把他们本人怎么样,但他们留在扬州的产业却绝对不能放过。 老子查抄的叛国之臣的家产,最是天经地义,自然也做的理直气壮。只不过这些人的叛国之举需要再等十几天后才能显现出来,李乙丑只不过是抢先下手,免得便宜了别人。 苏子朋早就说过,大明朝的官僚非常有钱,甚至不朝廷更富裕。一直以来,李乙丑都认为这话说的有些夸张:当官的再怎么有钱,还能比国家比朝廷更有钱么? 直到现在,他才明白苏子朋的这句话是何等的精准。 光是从杨家查抄出来的银钱粮米、细软珠玉等物,就胜过扬州府一年的税赋总额!若不是亲自从杨家查抄出来那么多的财务,李乙丑都不敢相信这种事情。 虽然只抄了十来家,但是根据最初统计出来的数字,这笔财富已经相当于朝廷在两辽地区一年的军费了。 用在辽事上的军费是朝廷的一大笔开支,随着朝廷财政日渐窘迫,两辽军费也有所减少,但依然有四百万两之巨。 只不过查抄了几个钱号和几户豪门,就凑出了两辽地区一年的军费,李乙丑除了感觉到无比的震惊之外,又一次想起苏子朋的那句话来:崇祯年间的官僚和朝廷是两码事,他们已经搜刮了足够多的社会财富,宁可改朝换代也绝对不肯出钱。 到了现在,估计外边已经听到了一点风声,时间紧迫,必须尽快把名单上的那些富户全部清洗一遍! 把名单分成几份,交给手下人分头去查去抄。 因为有了前几家的应验,对于抄家一事,这些民兵头子们已经熟门熟路了,效率也出奇的高。 破门、杀人、查抄、搬运财务、贴封条等等这些流程早已纯熟无比。 一辆辆大车川流不息,将数不清的财务装载运送…… 一队队民兵举着带血的刀枪,攻进朱门豪宅…… 到了现在,人们已经明白过来,所谓的搜捕逆贼只不过是一个可有可无的借口,荡虏将军李乙丑要的是钱! 和谋财害命的强盗不同,荡虏将军的手段更加极端也更加残酷:因为他是先杀人后抄家。 那些个有着深厚背景和强硬后台的大户人家都被李乙丑给杀了给抄了,普通的富户自然更加不在话下。 很多有钱人家已经被吓破了胆,却又无处躲藏,只能闩紧了房门缩在屋子里,守着一家老小战战兢兢的等候着命运的降临。唯恐那致命的砸门声在自家院落里响起…… 富裕人家没有后台没有背景,又无处躲藏,只能尽可能飞藏匿起家中值钱的物件儿,把家里的女人和娃娃藏在柴垛中、坑洞里…… 在惶惶不可终日当中度过了这个可怕的清明节,到第二日傍晚时候,才渐渐发现让人心惊胆战的民兵已经离开了! 有些胆子大一点的人家小心翼翼的把家门打开一道小小的缝隙朝外观望:街上确实已经安静了下来,再也听不到那杂乱的军靴踏在地面上的声响,再也看不到民兵们的身影。 极度的惊恐过后,虚脱无力的感觉顿时袭上心头。这些有钱人家的老爷太太们仿佛在鬼门关前走了一遭,心有余悸的退回到家里,给菩萨上一柱高香,以感谢神佛的保佑,感谢神佛没有让可怕的淮扬民兵进到自己家中,没有让他们夺走辛苦积攒下的家财…… 当夜幕降临之后,这些担惊受怕的富裕人家才敢于走上街头,一边打探消息,一边问候亲朋好友,看看大家还平安否。 随着***,消息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准确:民兵们早在未时前后就已经离开了旧城,朝着新城那么去了。 扬州的大盐商有八成以上住在繁华的新城,荡虏将军肯定是朝着他们去的。 反正那些盐商有的是钱,只要可怕的民兵们离开,大家已经顾不上再去可怜那些盐商了。 经过事后的盘点,大家才惊讶的发现,在这被恐怖笼罩的两天时间里,旧城这边被查抄的只有三十来户。 这些惨遭荡虏将军血洗的人家,无一例外都是有背景有后台的豪富之门,全都和京城中的高官大臣有着非常亲近的关系。 至于普通的财主和富户,或者是根本入不了荡虏将军的法眼,或者是没有引起淮扬民练的注意,大家都平平安安的,只不过是受到了不小的惊吓而已。 照这样看起来,荡虏将军也不是象传言中说的那样发了失心疯,根本就不是见人就杀见钱就抢的魔王。至少,他对这些小门小户的人家还可以做到秋毫无犯。 那些被抄家的门户必然是惹恼了荡虏将军,要不然不会下这种黑手。小东门街上的王家,也是世代为官家底丰厚,王家家主现在就是南京的户部郎中,也是不小的官职了。荡虏将军带着抄家大队在他们家门口经过了好几个来回,也没有和他家为难。估计是因为王老爷没有犯到荡虏将军的手上吧。 如此算来,搜捕逆贼一说也不全都是借口,或许……大概……可能,那些被查抄的人家真的和逆贼有所牵连吧! 若是如此,那实在没有什么好同情的:吃着大明朝的俸禄当着大明朝的官,却和逆贼勾三搭四,被杀被抄也就成了顺理成章的事情! 至于真相到底如何,用不了多久就会***了。荡虏将军弄出了这么大的动静,必然会有一个说法! 扬州百姓都在等着这个说法呢! \t 正文 正文_第九十章 清明事变(7) \t\t淮扬民练强行夺取城防、封堵城门,并且于当地官军对峙,这个消息传到南京,顿时一片哗然。 淮扬民练这是要做什么? 仅凭夺取城防这一点,就可以给李乙丑定个意图不轨的罪名。 身为淮扬民练的监军,听到这个消息之后,脑袋里“嗡”的一声,整个人都傻了。 夺取城防,无论何时何地都是戳破天的大事,要是别人这么干,清流一脉的官员肯定会第一个跳出来,大喊对方有“谋反”的嫌疑。 奈何淮扬民练和清流一脉有着非常深厚的关系,面对这种突然出现的状况,却众口一词的表示绝无可能发生这样的事情。 李乙丑又不是傻子,怎能不知这么干的恶劣影响? 开始的时候,文秀之等人还极力为李乙丑辩白,声称绝对不可能发生这种事情,必然是有小人诬告。随着时间的推移,各方面的消息越来越多,无不证明以上的消息都是千真万确。 文秀之等人绝不相信李乙丑会有谋反之心:前不久才陛见过当今万岁,忠诚之心可昭日月,天下人都反了,荡虏将军也不会反。必然事出有因,这绝对是个误会。 南京方面已一片大乱,怎么说的都有,甚至有人很明确的提出“锁死江防,以防不测”的观点。 为了防止扬州事态波及到江南,居然要封锁江口!若是这么干的话,必然天下震动,弄的不可收拾。 到了这步田地,文秀之只能和孙启功分工,让孙启功留在南京,尽可能的维持住局面,免得事态进一步恶化。文秀之文大人,则撇下舆情鼎沸的南京,不顾一切的返回扬州。 时至今日,文秀之还是弄不明白,以前在扬州的时候,淮扬民练一直都是好好的,监军大人前脚刚走,后脚就发生了这么惊天动地的变故,这到底是为了什么! 情况紧急,已经顾不得其他,急急忙忙的过江,带着几个贴身之人风风火火的连夜来到扬州城下。 当文秀之文监军来到安江门的时候,已是深夜丑时。 天气阴冷潮湿,低空中的水汽笼罩在扬州城头,如同起了大雾,几十步之外就已看不清楚。 名人扯开喉咙朝着城上高喊“文秀之到了,速速开门”,一直喊了小半个时辰,却始终没有得到回应。 望着大雾中的安江门,文秀之早已气极不耐,朝着上面高声叫喊:“我是文秀之,守城门的是哪个营?让你们的营官出来答话!” 一直喊的喉咙都哑了,上面还是没有一丁点的反应。 偌大的城门,上面必然有很多兵丁把守,却故意装聋作哑的不出声不现身,文秀之愈发的坚信:淮扬民练确实夺取了城防,现在守在城上就的那些民兵。 因为不知道应该怎样回应文秀之这个“一把手”,所以才装聋作哑不出声。 “我乃监军文秀之,速速开门,若是再有迟延,军**处!” 虽然文秀之已经把军法搬了出来,奈何上面的人就是不出声,搞的他也没有办法,更不知道扬州城内发生了什么。唯一可以知道的是:扬州是真的出事了,而且是天大的事情。 不管淮扬民练在扬州做了什么,身为监军和名义上的一把手,文秀之都负有直接的责任。但是现在的局面是:连这位“一把手”都进不了城,就算是有通天的手段也用不上。 越是这样,文秀之就越担心越着急,察觉到已不可能从南门进城之后,马上率领随从展缓来到水门。 来到这边之后,文秀之才发现,事情远比想象当中更加严重,淮扬民练不仅封死了城门,,连运河漕运都给掐了。 连接水面和水下的巨大铁栅已经放了下来,彻底隔断了水路交通。 “守水门的是哪个?出来答话!”文秀之和随从们一起高声大喊着。 这边的情形比安江门那边稍好一点,至少还有人现身答话。 小水门后面挑出一盏灯笼,在影影绰绰的雾气中隔着水门铁栅做出了回应:“奉命封了水栅,你们还是等几天再来……” “都别出声,听安江门那边的兄弟说,有可能是文大人来了,都别说话……” 因为距离比较近,文秀之隐隐约约的听到了这个耳熟的嗓音,马上就高喊起来:“孙立拄,我知道是你,别躲躲藏藏的了,既然知道是我来了,就快快开门,我要见李指挥!” 把守北门街到水门一线的正是孙立拄,他也没有想到文秀之会听出自己的声音。 既然文秀之已经点名了,当然不好再装聋作哑,孙立拄只好现身,隔着水门铁栅和文秀之遥遥相对,象没事人一样笑嘻嘻的打着招呼:“咦?真的是文大人呢!不是过江去了么?怎又连夜回来?孙立拄给文大人见礼了……” 文秀之也只好回了一个军礼,万分焦急的高声喝问:“你们这是做什么?谁让你们这么干的?” “文大人有所不知,一股乱贼潜入到了城中,欲图不轨之事。我等奉命封城,正在合城搜捕乱贼。” 奉命封城?奉谁的命?必然是李乙丑的命令。 但是监军大人文秀之就在这里呢,总不能把监军大人也封在外边吧? 再者说了,扬州不是秦、晋之地,就算真有个把贼军的细作潜了进去,也不值得把全城都给封锁了吧?现在已经是封城的第四天了,再过两个时辰你们就把扬州城封了整整五天,有这四五天的时间,就算是有几千反贼也早已剿灭,为何还是不解除封锁? 孙立拄的话,文秀之一个字都不相信。 “不管发生了什么,我都要进城,你快把水门打开,放出梭舟……” “真是很不凑巧啊,文大人,”孙立拄做出一副比他文秀之还要着急的样子,两手一摊摆出一副无可奈何的样子:“这水栅的绞盘已经坏掉了,怎么鼓捣都提不起来。不过文大人你放心,咱们铁器厂的工匠手艺还是很不错的,正在加紧抢修,我估计明天……后天,最多再有三两天就能修好了。” 胡扯,纯粹是胡扯! 绞盘早不坏掉晚不坏掉,偏偏在文秀之要进城的时候坏掉?你们当下水栅的时候没有坏掉,提起水栅的时候就坏掉了?天底下哪有这种事情! 本想当面呵斥孙立拄几句,可是一想又无奈的放弃了。 孙立拄只是个不大不小的队官,之所以搬弄出这么多是借口不放自己进城,必然是得到了李乙丑的死命令,就算是把嘴皮子磨破了说的口吐莲花他也不会开门的。 “我是淮扬民练的监军,我不管你们在城中做了些什么,也不管此事因何而起,就算是有天大的事情,我也是淮扬民练的一员,必然会和李指挥和诸兄弟协力同心……” “那是,那是自然的,文大人是咱们淮扬民练的首脑,自然和兄弟们一条心了!” “想来我再怎么让你开门,你也不会开的,是吧?” “这个……文大人,不是我不给你开门,真的是绞盘坏掉水栅提不起来,我想开也开不了哇!” 说了这么多废话,根本就不想开门而已。 “不开就不开吧,你遣人去喊李指挥过来,我有要紧的事情要和他讲。这个你应该可以办到的吧?” “要紧的事情?好,我马上就派人去找将军,您稍安勿躁,我马上就去。” 扬州新城,仁丰外街。 成群结队的民兵正从一处豪华的盐商府第中搬运箱笼,将沉甸甸是箱子装上骡马大车。 看着一辆辆满载的大车鱼贯而行,李乙丑早已笑的合不拢嘴了…… “什么?文秀之回来了?” 这个消息让李乙丑眉头一皱,小声的嘟囔着:“他回来的太快了,咱们这边的事情还没有做好呢。继续拖着他,先让人在成为喝半宿的风,我什么时候过去了再说吧。至于借口么……你们随便编造一个借口给他好可以了。” “是!” 新城多是盐商的居住区,这几十年来,围绕盐商和盐务,已经形成了一个娱乐和商业并重的区域。新城的人口虽远不如旧城繁多,但繁盛程度却超过了旧城很多。到处都是亭台楼阁的园林式庄园,如鳞一般的青楼妓馆酒楼商铺星罗棋布,自有一番纸醉金迷的气息。 这几天来,李乙丑按照苏子朋列好的名单抄了一个又一个大盐商,抄出来的金银财物粮秣布匹等不计其数,实打实的发了一笔横财。 外人都以为李乙丑害了失心疯,成了见人就杀见钱就抢的疯子,其实这根本就是无稽之谈。 他选择下手的目标都有一定的规律,都是和京城中那些实权高官有联系的,而且这些高官必然会在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里投向李闯,现在的抄家行动只不过提前争抢这些人的产业而已。 扬州大大小小的盐商那么多,已经接连抄了好几天,才不过抄了区区“十九”户。没有在名单上的,哪怕再怎么有钱也绝对没有染指的意思。 眼看着黑漆漆的天色已经转为青蒙蒙的一片,用不了多久就要天亮了。 估算了一下时间,李乙丑对身边的那个队官说道:“手脚都麻利着点儿,尽快把这两家搬空,我去看看咱们的监军大人!他在城外喝了半宿的冷风,差不多也该喝饱了!” \t 正文 正文_第九十一章 清明事变(8) \t\t东方的天际已经亮了起来,小半个日头刚刚露出,青白色的天光就在瞬间变成苍白。如火一般的朝霞渐渐扩散,这番情形和落日竟是如此的相似。 金色的光华泼洒在文秀之的身上,足足等了小半个夜晚,阴冷潮湿的水汽把身上的袍服打的精湿。 水门迟迟不开,不仅李乙丑没有过来,连去喊李乙丑的孙立拄也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 他们在躲着我,扬州城中必然发生了大事。 从他们不肯开门就可以知道,这个事情还在进行当中,不希望我插手。 到底发生什么事情了呢? 强行夺取城防,隔绝内外交通,不管怎么看这都是意图不轨的迹象,就算是说成谋逆造反,也不算是太夸张了。 但文秀之绝不相信李乙丑会造反:自从东昌血战之后,一个无比美好的前途已在李乙丑面前铺展开来,只要他老老实实按部就班的练兵打仗,少不得要成为一代名将,放着大好前途不要而是去造反,李乙丑有那么傻吗? 扬州不是京城,不是说锁死城门就可以成事的。背靠长江天险,连接淮扬各处,本就是四战之地,谁会选择在这种地方造反? 就在文秀之百思不得其解之时,水门后面传来了李乙丑的大骂声:“真是个不走心的夯货,我是下过锁死各门严禁进出的命令,可也得分什么人呐!你们可倒好,连文大人都给锁在外边了,文大人是外人么?” “将军,我们原本也是想给文大人开门,可是绞盘坏掉了……” “这种小把戏还是去对付外人吧,”李乙丑举着佩刀,用刀鞘狠狠的抽打了孙立拄两下:“赶紧给我开栅,放梭舟下去接文大人过来。” “是。” 在“嘎”“嘎”的金属摩擦声中,据说已经坏掉的水栅一点点的提升起来…… “文大人,刚才真的是水栅不好用了……” 刚刚跳上栈埠的文秀之已经没有闲心和孙立拄计较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紧走三五步,拽住了李乙丑的胳膊:“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赶紧和我讲讲清楚,也好对南京那边对朝廷那边有个交代。南京早已舆情滔滔……” “真没有什么大事!”好像真的没有发生过什么似的,李乙丑云淡风清的说道:“只不过是抓了几个通贼的乱党而已。” 抓几个乱党还需要出动淮扬民练?臬司衙门是干什么吃的?真如你说的这么轻松,又何必夺取城防封锁全城呢? 根本就不相信事态真如李乙丑说的这么轻描淡写,文秀之小声的问道:“扬州府衙那边没事吧?” “扬州府能有什么事?”当李乙丑看到文秀之的目光之时,突然就跳了起来:“文大人,你这话是什么意思?莫不是你怀疑我带兵围了府台衙门?天地良心啊!” 李乙丑的神情虽然夸张,却不似做伪,这让文秀之放心了不少。 只要李乙丑没有疯狂到把扬州府衙门给一起“剿”了,事情就还有回旋的余地。那任知府也算是和清流一脉有些渊源,带上他一起为李乙丑为淮扬民练辨白几句,意图不轨的嫌疑也就可以洗脱大半了。 话又说回来,如果李乙丑真的有了不轨的想法,第一个倒霉的必然是文秀之这个监军。 古往今来,每逢时局动荡之际,那些手握重兵的一方诸侯便会生出勃勃野心。起兵反叛之时,第一个要杀的就是朝廷委派的监军。地方叛军有监军大人的脑袋祭旗,早就成了惯例,斑斑史书之上这样的例子可不在少数啊。 “李指挥,若仅仅只是捉拿几个潜入的贼寇,完全不必如此大动干戈,”文秀之的脸色很严肃,也很真诚:“自咱们还淮扬民练组建之日开始,文某时时处处为这个团体奔走,自认从未做过有损民练之事。你这般说辞连我都不信,又怎么能取信于南京取信于朝廷?不论发生过什么,我希望你不要隐瞒,说出来咱们一起面对……” 文秀之这个人,热血是有的,心思也非常热切,虽然总是会犯些书生意气,总是会喊出一些不切实际的口号,终究还算是淮扬民练体系之内的自己人,总是尽可能的维护这个团体的利益。这也是他和李乙丑相处比较融洽的重要原因。 “文大人……文兄,搜捕逆贼一说,仅仅只是对外人说说而已,我也没有指望你真的相信。此间确实有些隐情……” 回到驻地之后,文秀之马上屏退随从:“李指挥,左右再无闲杂乱耳之人,到底是怎么回事,你现在可以讲出来了吧?” 李乙丑笑了笑,并没有着急开口,而是把一份早就准备好的名单递给他:“文兄请看,这是乱贼的名单……” 排在名单最前的那几个名字,包括“隆丰”“聚德”“汇丰”等等,都是李乙丑的债主。淮扬民练之所以能够发展到现在的规模,就是因为从这些债主处借贷了不少银钱。 一看到这些名字,文秀之就全明白了。 所谓的搜捕逆贼,完全就是李乙丑反咬一口的举动。 淮扬民练窘迫的财务其实早已经破产了,这也是文秀之去往南京的根本原因。他前脚刚走,李乙丑吼叫就给这些债主安上了谋逆作乱的罪名,摆明是不想偿还那笔庞大的债务。 这么做当然是为了集体利益,但……这些钱号可不是普通的字号,每一个背后都有势力强大的后台作为靠山,若是赖了这笔账,会得罪很多位高权重的京中大员和关键人物…… “这……李指挥你这么做的初衷我可以理解,但……但那些大人物咱们得罪不起呀,当务之急是赶紧想想办法弥补……” “弥补?”李乙丑当即就笑了,手指在名单上轻轻划过,然后横掌为刀,在自己的脖子里虚虚一划,走出一个砍头的手势:“人已经杀了,家已经抄了,还怎么弥补?” “啊!你……”文秀之已经从椅子上跳了起来,抓住李乙丑的肩膀尖叫着:“你……你把这些人都杀了?” “都杀了。” “家也抄了?” “抄了!” “完了,完了!”颓然跌回到座椅之上,片刻之间就已大汗淋漓,用空洞的目光直勾勾的看着李乙丑,仿佛今天才刚刚认识眼前的这个人,似乎想要高喊几句,奈何全身都软绵绵的,一点力气都没有,甚至已经忘了要说点什么,只是喃喃的反复念叨着:“完了,完了,你……你的胆子也太大了,胆大包天呀!” “不光是这些人,还有其他几十户……”当李乙丑又拿出一份名单的时候,文秀之已经彻底的傻眼了。 这份长长的名单之上,无一不是扬州有名的富户豪门,无一不是和京中实权大臣有着密切关系。人家还在京城身居要职,李乙丑就在扬州把他们的家给抄了把人给杀了,天下震动啊。 文秀之完全可以想象得到李乙丑到底杀了多少人,甚至可以用血洗来形容了。 这么大的动静,手段又是如此的极端如此的激烈,李乙丑完了,他文秀之也跟着完了,淮扬民练也完了。 用不了几天,京中的锦衣卫就会带着圣旨赶来,把相关人等全部缉拿进京,用不着等到秋后,直接就可以上菜市口了。 文秀之原本还希望李乙丑没有做太出格的事情,还想着联合清流一脉竭力为他分辨帮他开脱,想不到他竟然胆大包天到这种地步,已经没有开脱的必要了。 杀了那么多人,而且全都有背景有后台的豪门,这么大的罪行,是要株连九族的呀! “文兄,你多虑了,实实的是多虑了呀!”李乙丑似乎根本就没有太当一回事,依旧笑的云淡风清:“这些被我抄了家的豪门,确实有很深厚的背景,有很强硬的后台,但我也不怕他们。我有证据……” “什么证据?” “暗中于逆贼勾结,意图反叛的证据啊。” “证据在哪?” 李乙丑顺手就取出一大沓子早就准备好的书信递给文监军:“文兄请看,这些书信都是他们私通反贼的铁证,这些吃着国家俸禄的家伙竟然妄图谋反,实实的该杀,咱们为国锄奸,有功无过……” 文秀之连苦笑都笑不出来了:“只有这些证据?” “还有供词,我拿给文兄看……” 当李乙丑拿出早就准备好的供词之时,文秀之已经懒得去看这些重要的“证据”了。 人你都已经杀干净了,这些供词是哪来的还用问吗?就算是三岁的娃娃也知道是你李乙丑自己鼓捣出来的伪证。至于说那些私通反贼的信件,确实可以作为作证,但这种事情还需要认证啊。 一个证人都没有,就一个人捏着大把的证据自说自话,别说是给朝廷一个交代了,就连文秀之这边也交代不过去呀。 天知道这些私通反贼的书信是不是也是你李乙丑弄出来栽赃陷害的。 退一万步来讲,就算所有的这些证据都是真的,也没有一点作用,因为根本就没有人会相信。 秉笔司礼大太监曹公公掌握着京营卫戍,怎么可能私通反贼?还有杨阁老,还有周堂部,这些大明重臣全都和反贼私通了? 放着大明朝的高官不做,冒着掉脑袋的风险去私通反贼,岂不是滑天下之大稽! 你若说这些国之重臣徇私舞弊,说他们贪墨克扣,或许还能撕扯几个回合,现在你说那么多的朝廷大员私通反贼,分明就是欲盖弥彰,谁也救不了你了! “完了,完了!”仿佛大病初愈,文秀之面如死灰,挣扎着站立起来,摇摇晃晃的走了出去,一边走一边失魂落魄的念叨着:“完了,全都完了!” \t 正文 正文_第九十二章 清明事变(9) \t\t隔了一日之后,“守护”各处城门隘口的民兵们终于撤了回去,曾经在街面上汹汹数日的淮扬民练悉数回营,扬州城又恢复了往日的繁华鼎盛。 当然这仅仅只是表面现象,背地里暗流汹涌群情滔滔,早已沸翻盈天。 短短时日光景,扬州的数家钱号银庄就被荡虏将军抄了个底朝天,更有几十个豪门大户被淮扬民练连杀带抄,弄了个家破人亡。往日里这些大户的门前总是车水马龙访客如潮,现如今却凄凄惨惨贴上了封条,人们路过的时候也会下意识的远远绕开,免得沾染了晦气惹上不必要的麻烦。 就连昔日里高调张扬的盐商们也全都关门闭户,小心翼翼的守在家里,唯恐招来灭顶之灾。 市井繁华的表象之下,人们全都被荡虏将军的雷霆血洗之势给吓到了,谁也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在正式的说法出来之前,大家都是谨慎的保持着沉默。 这种气氛显得诡异而又恐怖,谁也不敢多说一句话,唯恐行差说错就会招致不白之冤。 又隔了一日,淮扬民练终于给了扬州府衙和臬司衙门一个很正式的说法:剿灭逆贼。并且附上了一大堆书面凭证。 和反贼私通的信件以及相关人员的证词,看起来冠冕堂皇言之凿凿,却又漏洞百出。 那么多的豪门大户全都和反贼私通?证据仅仅只是出自荡虏将军之手的这些书面凭证,实在难以让人相信。 人已经被你们淮扬民练给杀了,天知道这些所谓的证据是真还是假。就算私通反贼完全属实,何时轮到你们淮扬民练惩办了?置臬司衙门和扬州官场于何地? 如此满是漏洞的一面之词,府衙当然不会明发,而是直接转呈给了南京留守司。 地方衙门和军队本就是两个体系,谁也管不着谁,也就说不上谁对谁负责了。更何况淮扬民练本就自成体系,以前还有都指挥司那点名义上的统属关系,自从年前开始,连这一层可有可无的统属关系都没有了。、 荡虏将军李乙丑在扬州的所作所为,是对还是错,是功还是过,应该接受什么样的处罚,地方衙门没有发言权,只能呈交给南京留守司,再由他们上报朝廷,交给当今万岁定夺吧。 扬州于南京仅仅只是一江之隔,重大消息旦夕可至。淮扬民练在扬州弄出这么大的动静,南京那边很快就给出了回应,为此事定性了:大错特错。 李乙丑通过扬州府衙转交上去的说法和证据,估计连他自己都不会相信,又怎么能取信于南京? 按照留守司的处理意见,扬州指挥使司把守各个隘口,从城外调集重兵进城,就驻扎在淮扬民练的军营之外,隐隐呈包围之势。 同时还有一道命令是由南京兵部尚书史可法史大人亲自带过来的:史大人暂时接管扬州军内外事宜。 虽然所有的命令都没有明发,却早已经通过各种私下的渠道透露出来,经过口口相传一再发酵,已成为街头巷尾的重要谈资。 作为扬州的百年老字号,联升茶馆早已不是单纯意义上的茶馆了。除了经营着传统的茶水之外,更有点心、汤水等果腹之物。吃饱喝足之后到后面的汤池中洗一洗泡一泡,揉揉背修修脚。真正舒坦透了再回到前边用点点心,顺便花几个小钱儿点一出评弹,除了可以润润耳朵之外,还能让腰里不揣几个铜板的穷人们也跟着白听几段儿,不知不觉一天的工夫就这么打发过去了。 已经过了辰时末刻,在码头上讨生活的力巴儿们还赖在茶馆里不愿意走,不要钱的白水已经续了好几回,泡的茶叶都没有味儿了,还是三三五五的聚在一起高谈阔论。 也不是他们懒,都是卖力气吃饭的汉子,不干活就没有钱赚,谁又舍得把大把大把的时光耗在这里呢?实在是因为运河被封了几天,如今刚刚开了埠,老船已经走了新船还没有到。本来就没有多少能拉到手上的活,也不知臬司衙门发的哪门子疯,居然严格的盘查起来,过来的货船全都挤在运河上,没有三五天的工夫根本就通不开。 “哎,都怪那荡虏将军,好端端的练兵打仗去多好,还能搏个名将的美誉。在扬州城里搞风搞雨,杀了那么多的大户豪门,害得怎么也没有活干。” 一个三十多岁的力巴儿用牙签剔这满嘴的大板儿牙,斜着眼睛瞥了瞥说话之人,很不满意的说道:“你是从乡下来的吧?不知真相不怪你,明明啥都不知道却满口胡言乱语,那就是你的不对了。” “这位大哥,我可不是从乡下来的,俺是高邮……” “高邮也是乡下。”大板儿牙端起茶碗,灌下去一大口,用看乡巴佬的目光看着这位从高邮过来的同行:“你们刚来,知道个甚?就敢满嘴胡说?” 高邮的苦力很不忿的站立起来:“我怎就胡说了?谁不知道荡虏将军李乙丑抄了很多城中的大户,连盐商都吃了挂落,吓的如同小鸡一般,根本就不敢往外发船,所以咱们才没有活干……” “屁话,”大板儿牙很不客气的回了一句:“这些谁不知道?用得着你来卖弄?这世道还真是奇了怪了,象我这种知道内情的还没有说呢,两眼一抹黑的乌青眼二愣子们反而满世界的瞎嚷嚷了!” 完全是为了证明自己真的知道内情,高邮来的苦力已经站立起来,大声说道:“说我不知内情?我现在就可以告诉你。淮扬民练早就没钱了,打着缉拿逆贼的幌子,把他们的债主抄了个干净,顺便还大发横财。那李乙丑自以为位高权重手握重兵,其实在真正的大人物眼里根本就是个微不足道的小人物。这一次他惹了京城的大员,人家随随便便动动小手指,就能捏死他。” 高邮来的苦力似乎真的知道一些内情,故意压低了嗓音做出一副“我就是知情人士”的模样:“虽说南京那边管不着淮扬民练的事,可他们做的太过火,这一关是过不了了。现如今扬州指挥使司的人马已经围了淮扬民练的兵营,是怕那李乙丑狗急跳墙弄出事端来。只等朝廷一声令下,就缴了那些民兵的械,缉拿李乙丑进京问罪。你道史大人堂堂是兵部尚书来扬州是为了什么?分明就是为了震住嚣张跋扈的李乙丑。万岁爷再怎么器重,这一回也保不住他李乙丑了……” 仔细想想,这位高邮来的苦力说的似乎也蛮有道理,现在的局面确实很微妙:南京那边已经表态了,扬州守军又摆出一副钉死了淮扬民练的架势,戒备之态展露无余。只等朝廷一纸文书,就将血洗豪门的李乙丑拿下问罪。 别看李乙丑手握重兵,终究只不过是个小小的民练头子,只要朝廷想治他的罪,只需要一个太监带着一道旨意过来就可以了,难道他还敢真的率兵反抗不成?虽说眼下时局纷乱,可扬州还是朝廷的扬州,谁敢造次? 大板儿牙苦力的眼珠子往上瞥着,嘴巴里发出“嗤”的轻蔑之声:“说你是乡下花子你还不服气,街头巷尾的听了几句传言还真的当成是至理了,真是好笑的紧。” “这位老哥,我说的话句句在理,你要有不好笑的说法,也给大伙念叨念叨。” “我又不是说书的先生,干嘛和你费这个吐沫星子?”扬州本地的大板儿牙力巴儿盯着眼前空空荡荡的桌子:“除非你愿意和我打个赌。” “怎么个赌法儿?” “若是我说的准了,还是在这里,还是咱们这些人,就弄个八道八的点心,上好的茶水管够,会钞的钱你全掏。” “若是你说的不准呢?” “自然是我掏钱请大家吃点心喝茶,顺便我再请兄弟们听一出整的《闹江州》,免得到时候你说我欺负外乡人。” 二人打赌,受惠的众人,自然引得人们轰然叫好。 那高邮的苦力本赚不了多少钱,若是真的赌输了,光是请这么多人吃点心喝茶,就需要他好几天的工钱。 看着高邮苦力犹犹豫豫的样子,大板儿牙有激了他一句:“不敢了吧?” “有甚不敢的?我赌了,说出你的章程吧。” “好,诸位都别走,有一个算一个,到时候都来吃这位兄弟的请。”大板儿牙猛的一拍桌子,神色之间已极是飞扬,朝着四下里招了招手:“哥儿几个都过来,听我给你们说说真正的内情。” 待到众人都凑了过来,大板儿牙力巴儿才压低了嗓音,用很神秘的语气说道:“咱们都不是替荡虏将军管账的先生,淮扬民练缺钱还是不缺钱的,按说咱们这样的小民根本就不会知道。但我可以告诉诸位,李乙丑是绝对不会缺钱的……” “他不缺钱为何专门捡着有钱的豪门富户抄家?” “你们听我说,我有个侄子就在淮扬民练里边当兵听差,还是个小旗官呢。今儿个早起来我才听他说的消息,荡虏将军从那些盐商富户家里抄出来的钱财,刚刚整理完毕,已经上报给了南京留守司,账本子都交上去了。现在正在装车,光是五十两的大锭子就有好几十车之多,准备全部运往京城充实国库!” 啊! 既然这是从淮扬民练内部流传出来的消息,想来应该是比较靠谱的了。但却更加的让人难以理解了。 若是说李乙丑缺钱,所以才干掉了他的债主,顺便抄别人的家发他自己的横财,就算手段激烈了一些也不是不能理解。可是他却把抄出来的银钱白白的送给朝廷,那就实在无法理解了。 冒着天大的风险,宁可把京城的高官都得罪光了,也要抄家杀人,偏偏却把那些金山银海一般的钱财全部送给朝廷,大明朝有这么精忠的官儿吗? 如果说李乙丑真是个一心为国的忠臣,那他未免也太忠诚的没边儿了吧? “我听我那位在淮扬民练中当小旗官的侄子说了,荡虏将军手里有比铁还硬的证据,足以证明那些被抄家的豪门富户都是私通反贼意图不轨的叛逆,因为事态紧急才行了雷霆手段……” 这话听起来好像真的很象一回事,可要是仔细一想的话,却有漏洞百出,让人不敢相信。 “你们信也好,不信也罢,总之,我那个侄子已经对我说的很明白了,十日之内必有分晓。到时候,大家就等着看好了!” \t 正文 正文_第九十三章 清明事变(10) \t\t史可法史大人来到扬州已经第五天了。 和市井传闻所说的万千一致,史大人来到扬州的目的,确实是为了协调各方避免事态扩大,同时也是为了震住李乙丑。 没有朝廷的命令就敢于夺取城防,他的胆子未免也太大了些,不管是出于什么样的考虑,意图不轨这条罪名都是跑不了的。 历朝历代,最忌的就是私自调动军马。若是类似的情况发生在官军当中,史可法史大人完全可以不论对错不问缘由直接就把李乙丑推出去斩了。 若不能以雷霆手段震慑之,天下岂不成了纠纠武夫的天下,大明朝岂不成了唐末藩镇割据的局面?国朝历来就秉承着以文驭武的规则,李乙丑这样的先例可开不得! 为了防止李乙丑真的率兵反抗,史大人来到扬州之后经过一番仔细的布置,确认已经掌控了局面之后,经过一番斟酌,首先和监军文秀之接触过。 文秀之好歹也是清流一脉,最是知道深浅轻重,他非常清楚李乙丑的过错到底有多严重,所以只是一个劲儿的恳请,希望史大人能保住李乙丑的性命,保住淮扬民练这个体系。 李乙丑能不能保住需得看朝廷的意思,但淮扬民练一定要保住。 不管怎么说,这都是清流一脉的队伍,绝对不能因为李乙丑一个人的过错而分崩离析。 史可法史大人已经为此事和文秀之议过了:现在的局面就是李乙丑犯下的错误实在太大,也太骇人听闻,要想平安过关显然已是不可能的。只是希望他能担起全部责任,首先得把淮扬民练摘个清楚。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史大人才和文秀之一起来见李乙丑。 扬州军已经隐隐的包围了淮扬民练的军营,敌意已经十分明显,本以为李乙丑会勃然大怒,想不到的是,这位荡虏将军表现的十分平静,甚至可以用彬彬有礼来形容了: “史大人,末将……” 史可法摆了摆手,示意李乙丑不必多礼:“将军不是我的下属,不必自谦了。眼下的局面想必将军心中有数,我也就不必再废唇舌。只希望将军能够克制,切莫再弄的无法收拾。” 今天也就是因为史可法史大人到了,若是别人,李乙丑才懒得搭理,更不会象现在这样坐在对面说起此事。 苏子朋曾经清楚的告诉过李乙丑,所以他很清楚眼前这个身材瘦小面色黝黑的史大人曾经在最关键的时刻做过些什么。 苏子朋苏兄弟乃是三百多年以后的后人,当世的豪杰在他的眼中也不过是故纸堆中的一个名字而已,却独独对这位史大人用上了那至高的八字评语,可见对史大人的尊崇程度。 所以,李乙丑对史可法史大人也是礼数周全。 “我知道,我知道史大人是怕我率兵反抗。”说到这里,李乙丑无奈的苦笑了一下,似乎想要站立起来,身子动了一动却又坐下了:“乙丑虽不才,也断断不会做那有损国家有损朝廷之事,史大人可以放心。” 虽然早就见过李乙丑,可那个时候的李乙丑并没有给史可法留下多么深刻的印象。 自从东昌血战之后,李乙丑才开始真正的进入到史可法的视线当中。史大人原本以为这个李乙丑会是国朝名将,本以为他会有大好的前途,想不到的是却弄出这么大的事端,就算是有保住他的心思恐怕也已经很难了。 “时纯啊,”特意的以表字相称,自然是用心良苦,史可法史大人颇为不解的说道:“你查抄那些富户豪门之时,知道不知道会有多么严重的后果?” “时纯当然知道。” “那你为何还要……” “史大人,乙丑是不得不为啊。” “此话何解?” “我查抄的那些人家,全都和反贼私通,证据我已经送到南京那边了,想比史大人也已经看过……” 说到这里,史可法史大人不禁微微摇头。 那些所谓的证据,他确确实实的看到了,但那些一面之词根本就不足以当作铁证。偏偏李乙丑又在亟不可待的情况之下把人杀了个干净,把家也抄了个干净。 看到史可法史大人摇头,李乙丑又是一声长叹:“连史大人都不信我,我也没有什么好说的了。百年之后,斑斑青史自然会知道我的苦衷,知道时局的艰险。” 李乙丑把自己说的好像多么含冤负屈似的,难道他真是冤枉的? 文秀之坐在李乙丑的侧对面,虽然这个时节还比较冷,却已是出了一身的冷汗。 自从那天之后,文秀之就大病了一场,整个人都瘦下去一圈,袍服明显宽松了松松垮垮的挂在身上,非常憔悴。 文秀之和淮扬民练的感情很深厚,和李乙丑的私交也算不错。当初组建这支队伍的时候,他就是很重要的一分子,现如今却面对这样的局面,在深感无力回天之际早已心力交瘁。 “我……我绝不信时纯是出于私心,市井传言说时纯是趁着抄家的机会聚敛钱财,根本就是无稽之谈……” 文秀之的话还没有说完,史可法史大人就接了过去:“我也不信那些市井传言,关于私心一说,确实是谣传。若是只因为这些,我可以替时纯分辨,就算把官司打到万岁的面前,我也可以这么说。” 开始的时候,包括史可法在内的很多人,都认为李乙丑干掉自己的债主并且抄了大户豪门的家,完全是为了钱财。但是现在,这种谣言已不攻自破了。 在抄家的过程中,李乙丑确实聚敛了非常多的银钱,那个巨大的是数字让人触目惊心不敢想象。但李乙丑已经名人把通过抄家得来的银钱编造成册,将账本弄了好几份,不仅给留守司那边送过了一份,就是史可法史大人的手上,也有一份。 到底抄了多少银钱,完全可以依照账本一点点核对。这些钱李乙丑一个字儿都没有动,而是全部封存起来,准备解往京城充实国库! “当时陛见之事,万岁曾对我说过,国事坎坷最难的就是府库空虚,时纯虽不才,也知道为君分忧的道理。查抄这些逆贼的家产之时,从未想过从中渔利。只待朝廷的天使带来,便将这些银钱解往京城。至于朝廷如何处置于我……时纯愚钝,便是朝廷罪责下来,也只能效一效精忠武穆岳爷爷了。千秋百代之后,自然会有后人替时纯分辨个忠奸清白!” 也不知道是脸皮厚,还是真的对皇上忠诚无限,李乙丑居然自比精忠武穆了。 这样的比喻虽然夸张,却不是全无缘由。 至少,从目前的形势来看,李乙丑和当年的岳武穆有很多相似之处:同样手握精兵,同样在抗击外敌的过程中战功赫赫,同样甘于接受朝廷的处罚,哪怕是有了冤屈也不会动用武力…… 如今国事艰难,大明朝真能出一个精忠的李武穆么? 奈何李乙丑做的事情……只能交给皇上裁决了。 在圣旨下来之前,史可法史大人的职责就是稳住扬州的局面,稳住李乙丑,稳住淮扬民练。至于其他,已经超出了他的职责范畴。 “我等兄弟破家舍财,终于筹建起淮扬民练,为朝廷锻炼出一支能战之军。只不过诛杀了勾结逆贼的叛党,竟然无法分辨也无人相信,实在是让时纯心寒呐。若不是思及万岁的简拔知遇之恩,时纯真的想……” “既然你还念着万岁的知遇简拔之恩,就不要有别的想法。一切都听我的,你就在这里不要动,淮扬民练也不能动,咱们大家一起老老实实的等着皇上的圣意天裁就是了。” “我听说闯贼已经攻克了宁武关,正于官军在宣府激战。只可惜时纯身陷于此,不能带兵北上于贼决一死战……” 自己在扬州做的事情还说不清楚呢,心里还想着北方的战事,确实忠心可嘉让人情动。 “贼兵势甚汹,官军屡败。不过也无需太过担心……” 京城不是没有经历过战火,当年八旗兵入关,曾经数次打到了通州,崇祯朝已经经历过好几次京城保卫战了。当年的八旗精兵都没有把京城怎么样,李闯的乌合之众最多也就是京郊肆虐一番,等到勤王兵马一到,自然而然也就退了。 说起北方的战局,李乙丑愈发的忧虑起来,一个劲的摇着头:“李闯虽号称百万,终究是乌合之众不足为惧。最可虑者乃是京城中的通贼之徒,这些人无不身居高位,若是于贼兵里应外合,只怕京城难保了……” 直到现在,李乙丑都口口声声说京城中有很多人以闯贼私通,也不知他是真的有过硬的证据,还是想借此为自己减轻罪责。 真相到底如何,只能等着朝廷的旨意了。 “时纯无需多虑,只需再等些时日,朝廷的旨意就会下来。若时纯真是清白之人,自然也不怕流言飞语中伤。到时候带着淮扬的虎贲强兵北上勤王,又是英雄壮举。” “哎,史大人无需用言语稳住我,也不必担心我会做出什么不轨的举动,时纯只是担心京城中的叛逆和贼寇勾结罢了。现在说这些左右也是无人相信,哎……”又是一声长叹:“时纯想要回去安排一下家务,不知史大人允否?” 若是李乙丑能够回家老老实实的呆着,那自然是最好的,他这样的人留在军营当中终究让人难以放心。 “在朝廷的旨意下来之前,将军自然是自由之身,若是想回家便回去吧,我派人护送。” 所谓的护送,当然是监视之意,这一点彼此心知肚明。 “文兄,我离开之后,希望你多照顾着兄弟们一点。” “我……” “你是监军,我离开之后,若是换了别人,只怕压服不住这帮兄弟,”交出指挥使的印信,然后把自己的佩刀接下来交到文秀之的手中:“我就回家等着万岁的旨意了!” \t 正文 正文_第九十四章 甲申之覆 \t\t“银雀儿,把点心和梨羹送到我房里来,多弄一点。” “是,老爷。”应了一声之后,银雀儿并没有如往日那般退下去准备,而是有些担心的看了看四周。 “还有什么事儿?” “老爷,”完全就是一副欲言又止的神态,银雀儿犹豫了一下,才轻声说道:“老爷,外边来了很多当兵的,是不是……” 最近发生的这些事情,总是让银雀儿心惊胆战。李乙丑杀了那么多的人,抄了那么多大户豪门的家,据说是得罪了很多京城中的大员重臣,据说还要把老爷锁拿到京城去问罪,还据说是株连九族的大罪。 银雀儿只是个小小的丫鬟,并不是很清楚外边发生的那些事情。只是最近的这些日子确确实实让她感觉到害怕,总是有种大难临头的惶恐和无助。 今天老爷回来的时候,马上就有很多手持刀枪的士兵把“将军府”给围了,愈发的让家里这些当下人的畏惧起来。 “哦,我知道,不必惧怕,他们是来监视我的,和你们无关。”李乙丑笑了笑:“你们要是怕的话,这几天就不要出门了。其实也没有什么大事,过几天就会好起来的。” 李乙丑的从容和镇定,让银雀儿的心里有了些底气:“老爷是战功赫赫的大英雄,只要老爷还在,我们这些做下人的也就不怕了。” 很快,小丫鬟就把茶水和冰糖梨羹送了过来。 如往日一样,李乙丑和苏子朋共享着同样的食物,又开始“笔谈”起来: “什么?你居然把自己比作精忠报国的岳武穆了?真是好笑,你怎么能和武穆相提并论?” “我也仅仅只是表明态度而已。” “抄家行动,你做的不错。” “哪里,哪里,是苏兄教导的好,这一切还不全都是出自苏兄的手笔么?” “哈哈,你我二人就别互相吹捧了。经过这一次之后,你手头上的钱应该足够用了吧?” “嗯,够用了,那些豪门大户和盐商的钱真多。” “把银钱装上车,说是要送到京城充实国库,做做样子也就可以了。反正不等你把银钱送过去,大明朝就会没有了。你也就可以理直气壮的把这些银钱截留下来。以后你行事之事,时时刻刻都要竖起崇祯皇帝这面大旗,和南明区分开来。” 在苏子朋的口中,大明朝已经提前变成了南明,这是一个非常明显的变化。 根据苏子朋给出的时间表,从今天拂晓时分开始,闯军已经围住了京城,大明朝的存亡断续已经开始了最后的倒计时。 经过苏子朋两年多的影响和熏陶,李乙丑早已大明朝没有太多的忠诚之心,但是作为这个时代的土著,难免还有是些受到历史局限的思想产生: “苏兄,若是我提前率兵北上勤王,能不能挽救得了大明朝的覆灭?” “你怎么又说这个事情?大明朝走到今天的这个局面,其实是一个必然的结果。就算没有***,还会有张自成王自成什么的。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大明朝早就没有机会了,注定要被历史淘汰。任何修补或者改良都改变不了这个根本。只有经历狂暴暴雨般的彻底变革才能挽救民族气运,民族和王朝的区别,你早就应该明白了。” “是的,我早已经弄懂了苏兄所言的民族和王朝的区别,只是觉得万岁也算是个勤勉的皇帝,就这么死了,总是有些可惜。” “对于崇祯皇帝而言,确实有些可惜。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崇祯皇帝必须死,这也是他应该付出的代价。你要做的就是挽救民族气运,在这个前提之下,一切的一切都可以牺牲。收起你心中擎天保驾的心思吧,因为你根本就做不到那一点。” 曾几何时,李乙丑确实有带着淮扬民练北上勤王的念头,若是能够把崇祯皇帝救出来,荣华富贵什么的就不必说了,说不准还能挽救大明朝呢。 不过苏子朋一直都极力反对他这么做。 “你的前途绝对不仅仅只是一个擎天保驾的大忠臣,而是引领局面延续民族气运的鼎革者,还怕没有留名青史的机会?” “嘿嘿,苏兄连我的这点私心都看出来了。” “人都有私心,这不算什么,只要没有和民族利益相冲突,就可以结合。好了,关于局势已经说的足够多,说说你那边的情况吧。” “我已经被史可法史大人**了……虽然还说不上是**,不过和**也差不多了。” 对于李乙丑现在的处境,苏子朋并不怎么在意,这一点从字里行间就可以清清楚楚的看出来:“前期我们所做的铺垫很充分,用不了几天,全天下都会知道你是大忠臣。到时候自然会有人把军权还给你,这一点无需担心。你等一下,我去泡杯咖啡……” “给我也来一杯。” 开始的时候,大明朝的土著李乙丑确实喝不惯苦涩的咖啡,喝的多了慢慢也就习惯了。 三百多年的阻隔,只是一个小小抽屉之间的距离,现在的李乙丑在思想上已经有了太多的改变,虽然依旧无法打到苏子朋的那种程度,却已经不能再算是地地道道的古人了。 至少,他可以一边喝着咖啡一边和苏子朋“谈论”着国朝的兴衰存亡。 按照苏子朋给出的时间表,崇祯皇帝会在十几个时辰之内以身殉国,然后***入主京城。从此以后大明朝就变成了南明,反贼***也就成了大顺新朝的皇帝。 改朝换代江山易主,这么大的事情,李乙丑既没有痛哭流涕也没有顿足捶胸。竟然可以坦然面对,从某种程度上而言,他已经站在了历史的角度看待这一切了。 苏子朋早就解释的很清楚了:所谓的皇帝,只不过是一个王朝的代言人,兵强马壮者得之,没有丝毫神圣可言。连天下著名的大反贼***都能当皇帝,已经足以说明这一点了。 这一夜,李乙丑和苏子朋聊到很晚,聊了很多…… 在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里,李乙丑几乎足不出户,每天都把自己反锁在老屋当中,和苏子朋讨论淮扬民练的发展,讨论未来的局势。偶尔也从中知道一点以前做梦都想不到的科技概念…… 同样是在这几天的时间里,李乙丑所处的大明朝正在经历翻天覆地的变化! 让人目瞪口呆的消息一个接着一个的从北方传来,让人目不暇接瞠目结舌 恍惚之间,已经到了第六日。 因为昨夜和苏子朋“笔谈”到拂晓时分,所以一直到了辰时,李乙丑还卧床未起。 “老爷,老爷!” 小丫鬟银雀儿那清清脆脆的嗓音从前边传过来,透着明显的焦急和不安。 李乙丑赶紧披着衫子起来,打开房门,远远的看到银雀儿正站立在那道月亮门前高声的叫喊着:“老爷,外面来了很多人,叫嚷着要见老爷……” 终于来了! 等了这么些时日,终于来了。 “不必惊慌,我出去看看。” 荡虏将军“府”门前已聚集起了上百人,全都是淮扬民练的军官。 为首之人正是监军大人文秀之。 文秀之的脸色苍白如纸,双眼通红,和其他一样,脑袋上系着一条白布。 手捧着淮扬民练指挥使的印信和佩刀,哆哆嗦嗦的走上前来,似乎想要说点什么,嘴皮子动了几动,却一个字没有吐出,只是不住的颤抖着…… “文大人,这……你这是怎了?”李乙丑早已知道发生了什么,却故意装出狐疑之态看着文秀之等人系在额头上白色布条:“这是……怎么回事儿?” “万岁……万岁……闯贼破京,万岁于周中宫已……已以身殉国了!” 啊! “怎么会这样?闯贼这么快就打进京城了?” 文秀之猛然大哭起来:“闯贼刚一开始围城,京中叛贼乱党献了城门,纷纷附逆投降……“ 李乙丑猛的一跺脚,一把揪住文秀之的衣领,几乎将这位瘦弱的监军大人提的双脚离地,目光之中几乎要喷出火来:“我早就说过京城有很多人和反贼勾结,我早就说过京城不怕反贼攻打,只是要留神内部的叛逆,你们为何不听?我连叛贼的名单都已经给了你们,为何不把这个消息送到京城?” 崇祯皇帝以身殉国的消息传出来之后,天下震动。 紧接着,更加确切的消息如雪片一般纷纷而至:正是京城的曹公公打开了城门,引领闯贼破了京城,这才直接导致崇祯皇帝殉国。李闯进京之后,无数身居高位的大臣纷纷附逆投降,包括周堂部、杨阁老都位高权重的国之重臣…… 被李乙丑抄过家的那些豪门和靠山,全都叛了大明朝,纷纷转投李闯。 直到这个时候,众人才反应过来:荡虏将军李乙丑查抄这些人家的举动是多么的英明,此等勾结反贼谋害国君的叛逆,只是抄家杀头未免也太轻忽了,株连九族都算是轻的! 虽然李乙丑事先已经察觉到了这些叛逆的不轨之举,并且以雷霆手段将之当场诛杀,可惜的是世人愚昧,根本就看不出荡虏将军此举的用心,反而认为他才是那意图不轨之人。竟然调遣重兵围了淮扬民练的军营,竟然将荡虏将军**起来,甚至还准备送往京师问罪。 此时此刻,天下已经倾覆,皇帝已经殉国,这个责任由谁来承担? 嚎啕大哭的文秀之早已泣不成声:“李指挥早已察觉逆贼不轨之举,奈何我……秀之误国至此,无颜再见李指挥和诸将士……” 说话之间,猛然拔出佩刀,将刀子往自己的颈项当中一横…… \t 正文 正文_第九十五章 军名荡虏 \t\t虽然抢夺及时,锋锐的刀刃还是在文秀之的脖子上划出一道血痕。 “现在才想起这些,未免已经太迟,文监军且不忙追随万岁而去,我等需留得有用之躯,以图将来。” 掷地有声的言语终于让文秀之放弃了冲动的自裁之举,把印信和佩刀高举过头顶:“淮扬民练万千将士翘首期盼李将军统领全军,为万岁……为先皇复仇,为我大明朝洗雪奇耻大辱!” 李乙丑看了看文秀之手中的印信和佩刀,并没有急于接过来,而是往前迈出一步,环视着淮扬民练的这些军官们。 “将军回营,统领兄弟们北上击贼。” “为先皇复仇。” 群情激奋,犹如油锅鼎沸。 “此天下纷乱之际,正是我辈奋起之时。”接过了印信,高举起佩刀,李乙丑大吼着:“时纯受先皇遗命,领先中宫亲绣之战旗,便是全天下都亡了,时纯也将于众忠诚于我大明的勇士们奋战到底。我命令……” “承先皇遗诏,奉中宫所托,改淮扬民练为荡虏军。” “我等兄弟誓死效忠先皇,若上天护佑有先皇子嗣逃离京城,即为我荡虏军之主,我等奉其为大明正朔!” “回营,整军!” “是。” 一声整齐的称是声中,李乙丑率领众人风风火火的回到军营。 原本驻扎在军营附近的扬州守军早已经悄无声息的散了个干净。 铁一般的事实证明,当初李乙丑抄家杀人的举动分明就是为国锄奸,偏偏这些人还怀疑他的用心,终究弄出一个国破君亡的破败局面,哪里还有脸围着淮扬民练的军营? 改组淮扬民练为荡虏军,终究不是一句话的事情,还有很多繁琐细碎的事务需要处理需要协调,能在月内完成已经可以算是神速了。 那些被李乙丑抄家的大户豪门,现在看来,他们一点都不冤枉。比如说替大奸宦曹公公卖命的吕掌柜,仅仅只是砍了他的脑袋实在是太轻了。 如此奸佞之辈,定然要株连九族,就算是早已经下葬了,也得把尸首刨出来挫骨扬灰。 宣布这些人的罪状,追究更大的罪责,大肆株连,等等这些事情自有激奋无比的任知府去做。 李乙丑也绝对没有闲下来,在筹备改组成军的同时,给南京发了一连串的“上疏”。 上疏仅仅只是一个比较客气的说法,其实根本就是在破口大骂了。 老子早就找到了那些身居高位的逆贼和反贼相互勾结的证据,不仅抄了他们的家,还把他们在扬州的党羽杀了个干干净净。我连逆贼的名单都给了你们,你们这些误国之辈却怀疑老子的忠心,不仅没有及时的把名单送到京城,反而摆开架势要对付我李乙丑。 你们到底是什么居心?你们这些人当中是不是也有谁和反贼暗中勾结,国破君丧的责任由谁来承担?你们谁承担的起? 当初李乙丑在扬州抄家抄的不亦乐乎之时,不仅是南京,甚至包括整个江南的官场和民间,都认为李乙丑是个嚣张跋扈的民练头子,倚仗着有些军功依仗着万岁的恩宠就胡作非为,杀人命夺人产也了罢了,居然做出封锁扬州隔绝交通的事情来,分明就是有了不轨之心,应该重重治他的罪。 当时确实有很多人等着看李乙丑的笑话,等着看他最后会落一个什么样的凄惨下场。 突然之间剧变就发生了,闯贼破京,崇祯殉国,王朝更替等等一连串的变故让人瞠目结舌。 知道这个时候,江南的官场和市井之间才明白过来:怪不得荡虏将军当时会采取那么激烈的手段,原来是因为他觉察到了反贼和逆贼的在暗中勾结,充分意识到了事态的严重,所以才以雷霆万钧之势行非常之手段。 也幸亏荡虏将军李乙丑反应神速,在诛杀了那些逆贼。要不然的话,说不准也扬州都会落入逆贼的手中呢。扬州若是失陷于贼手,江南可就危险了。 闯贼会攻取扬州,这个问题看起来有些荒谬,但是连京城都被闯贼和逆贼“里应外合”的攻破了,连皇帝和中宫都以身殉国了,再怎么荒谬的事情也就显得不那么荒谬了! 于是乎,江南百姓的口风马上就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向,纷纷大骂南京留守司这边的官吏。说他们的误国丧君的罪魁祸首,是一群酒囊饭袋。 和江南百姓的大骂相比,包括东林党人在内的清流一脉更是无比激动。当初他们曾把李乙丑视为自己人,把淮扬民练视为自己的队伍,所以百般回护。万万没有想到李乙丑在扬州捅出了天大的娄子,以至于连他们都不敢再大声说话了。没有过多少时间,局面突然逆转过来。顿时就让这些人们找到了机会。清流一脉本就擅长文墨言语之事,这一番又占了天大的道理,更是变本加厉的痛骂起来。 官场的东林、复社人物们众口一词,口诛笔伐的挞伐这些误国误君之辈,士林当中的热血学子们也纷纷上疏,要求彻查此事,追究相干人等的责任。 君主新丧,国已无主,再加上清流官员和学子们的滔滔舆情,江南已经乱成了一锅粥! 三月大,三十,丁酉日。 清晨。 当第一缕阳光照射在扬州的城墙之上,淮扬民练的演兵场上,已是旌旗蔽日,一派肃杀。 淮扬民练的士卒全体列阵,将偌大的演兵场排的整整齐齐,刀枪齐列如林,寒光耀眼。 以营为单位,前后左右排列成十三个方阵,每个方阵内部有分为七到十二个队级单位,队一下是最基本的旗级。 大大小小的阵型上百,甲胄鲜明豪气冲天,严整肃杀之气升腾而起。 每一个士兵都穿上了最整齐的制式军装,皮靴锃亮束腰皮带将腰身杀的细细。两道交叉而过的红线如同鲜血艳似烈火。 正前方的一百六十门铜胎炮排成矩阵,炮口斜指苍穹。两翼分列的骑兵虽然只有四百余,却也是士马雄壮,自有一番腾腾的煞气。 今日,是淮扬民练改组为荡虏军的大日子。 虎贲雄兵组建为军,乃是世间第一阳刚雄烈之事,就算是受邀观礼的嘉宾也只能站着。 七尺高的木台正中,供奉着天地二字以及大明先皇的灵位,荡虏将军李乙丑侧立一旁。 吉时已到,随着一声号炮,全身披挂的李乙丑大步上前。 祭拜天地,然后朝着先皇灵位行君臣大礼。 礼毕,由监军文秀之代表大明朝廷当众宣读成军书文。再由孙启功宣布荡虏军的人事、建制等等细节…… 营、队军官齐齐登上高台,朝着先皇灵位行君臣之礼,礼毕之后,集体转向,面朝北方行军礼,以示遥尊崇祯皇帝之意。 身为朝廷的代表,荡虏军的监军,文秀之和孙启功二人行的是跪拜大礼,伏地不起三拜九叩,表示对九泉之下的大行崇祯皇帝继续行臣节。 孙、文二人,都是年轻血热的书生,都是饱肚诗书深受圣人教诲的读书种子。满腔满脑都是报效朝廷的热切心思。如今崇祯皇帝大行殉国,壮烈千秋,眼前就是一手组建起来的虎贲强兵雄兵健卒一万六千余,应该怎么做,胸中的热血心中的抱负应该如何施展,已经不必多言了。 当此时局动荡国朝存亡断续之时,什么样的精忠,什么样的慷慨都比不上眼前之军。 这是一支誓死效忠大行皇帝的虎贲。 文秀之依旧伏地保持跪姿,取出早就准备好的诵文,开始当众宣读: “甲申国变,江山倾覆,先大行皇帝以身殉国,天下汹汹万民惶惶,神器竟沦贼手……”用几句简单的话语讲明白了当前的形式,马上就切入正题:“自太祖洪武皇帝驱逐腥膻开国以来,天下莫不奉我大明正统……” 只诵了几句,文秀之已泪流满面泣不成声:“今有淮扬孤军,奉大行皇帝遗命,正式成军,军名荡虏。军旗乃先中宫亲绣,殷殷之意附于其中……” “我荡虏军上下,终不负先皇所托,谨奉先皇名号,遥尊为主。不论何时不论何境,若有先皇遗脉,即为荡虏军之主。” 这份诵文是经过李乙丑反复修改,始终紧紧扣住崇祯皇帝,并且说的非常清楚,虽然崇祯皇帝已经大行殉国,若有先皇子嗣出现,立刻无条件的自动成为荡虏军的新主,荡虏军永远接受先皇正统的辖制。 崇祯殉国之后,他的子嗣自然是要登基称帝的,至于崇祯皇帝遗留下的来皇子现在在哪里,那就是另外一码事了,反正荡虏军已经把自己摆在君臣大义的道德制高点之上了。 因为心绪太过于激动,文秀之那近乎虚脱的身子不住颤抖,脸上满是病态的潮红,将周中宫亲手绣制的军旗高高捧过头顶…… 李乙丑接过军旗,豁然展开,鲜艳如血通红似火的旗帜上有“荡虏”二字。此二字出自先皇手笔,乃是周后亲制,本身就是一种象征。 李乙丑高举着军旗,厉声大吼:“奉皇命,即刻起,荡虏军——成——军!” 文秀之和孙启功早已经激动的不能自制,身负上下通达之责任的文秀之站起身来,摇摇晃晃的往前走了几步,来到高举着军旗的李乙丑面前,发出声嘶力竭的尖叫声:“臣文秀之,代先皇,拜——军——了!” 自古军成,需皇帝或者代表皇帝的重要成员登坛拜旗拜帅,此时崇祯皇帝已不在人世,由文秀之代替崇祯皇帝拜军。 这是一个非常重大的礼节,代表着荡虏军的身份和正统地位。 当文秀之礼拜之时,擎着军旗的李乙丑和台下的万千将士齐齐行军礼! 在旁观礼的扬州官员纷纷跪拜,以表君臣之义。 从这一刻开始,淮扬民练就有了一个非常正式的身份:荡虏军。 作为荡虏军的最高统帅,荡虏将军李乙丑必须对崇祯皇帝负责。 可惜的是,崇祯皇帝已大行殉国了…… \t 正文 正文_第九十六章 市井风波 \t\t李闯已经折腾了这么多年,起起落落间纵横数省,把大明朝弄的烽火处处,老百姓们早已经习惯了。反正他也只能在北边闹腾,且由着他去吧,只要被朝廷逮住机会,迟早是要把***给剿灭的。 朝廷和李闯你来我往打了这么久,颇有几次将其歼灭的机会。最近的这一次就是在车厢峡,把***围的半死不活,不得不使用了诈降的手段才带着几个贴身的随从逃进了深山老林。只要朝廷再启用几个名将,再不犯车厢峡式的错误,李闯终究蹦跶不起来。 这是绝大多数人的真实想法。 哪怕是李闯率领“百万”大军横扫秦、晋之地,一路势如破竹的扑向京城之际,老百姓们还是抱一种比较乐观的态度。 奇袭京城这一套战术早被八旗兵玩儿烂了,还不照样乖乖的退回去,最多是抢掠一些钱财人口罢了,难道还真把煌煌大明怎么样了不成? 让人做梦都没有想到的是,***只用了一天的时间,就攻破了京城。 虽也有些忠孝节义的臣子宁死不降,终究只是少数,大多数重臣勋贵,甚至是皇亲国戚都抹着脸皮改换门庭投了李闯。只有崇祯皇帝以身殉国,落了个凄惨的下场。 消息刚刚传来的那几天,人们的第一反应就是:这是谣传。 越来越多的消息渐次传来,南方的百姓们才知道这是真的。 立国垂三百年的大明朝没有了,统领九州万方的皇帝死了。 震惊,无比的震惊。 嚎啕大哭者有之,高声骂贼者有之,但更多的人还是选择以谨慎的态度密切关注着局势的发展:虽说时局纷乱天下板荡,乱世的征兆已经显露无遗,对于某些野心勃勃的人来说,恰恰是最好的机会。 比如说淮扬、江南等地的官员士绅,都在眼巴巴的等着,猜测着未来的局面会是什么样子。 国不可一日无君,崇祯皇帝已经死了,总是要立新君的。李闯虽然横扫北方占据了京城,这不是还有淮扬还有江南各地的么?这边总要有个当家作主的皇帝吧?现在要是瞅准了,捞个从龙拥戴之功,几辈子的荣华富贵就不用发愁了。 各方势力都在暗中涌动,各种难辨真伪的消息纷纷扰扰,虽然都喊着为君复仇的口号,而且调门一个比一个高,其实谁都没有想过真的要去和李闯拼命,都在眼巴巴的想着拥立新君弄个从龙的功勋呢。 纷乱之中,刚刚把扬州搅了个天翻地覆的淮扬民练猛然又弄出了大动静:改组成为荡虏军。 该淮扬民练为荡虏军本就是当初陛见之时定下的章程,完全就是一件最顺理成章的事情。 改淮扬民练为荡虏军,只不过是换了名号而已,依旧是没有人支援,依旧是没有人管束,李乙丑和他的荡虏军依旧是个真正意义上的孤家寡人。除了名号更响亮一点之外,和以前没有任何分别。 但是现在看来,荡虏将军李乙丑这么做显然是错了。至少,荡虏军的成立非常的不合时宜。 手握天下强兵,又有莫大的名头和赫赫战功,无论何时何地,都是一方豪强,至不济也是一股不小的势力。当此国家动荡天下倾颓之际,就算荡虏将军李乙丑没有想过要做割据一方的诸侯,起码也应该再观望一下。 如此雄厚的本钱,不管未来的新君是谁,都会极力拉拢,稍微配合一下,甚至只需要象征性的喊几句口号,还怕捞不到从龙拥戴之功? 可惜的是,李乙丑和他的荡虏军居然看不透这么明显的时局,竟然以无比鲜明的态度宣誓对崇祯皇帝效忠。 李乙丑的脑袋是不是不毛病啊,你说你效忠谁不好,偏偏要效忠一个死人。死人能给你荣华富贵?死人能给你美好的前程? 虽说荡虏军的成立确实是崇祯皇帝的意思,连军旗都在周中宫亲手绣制,但是皇帝两口子已经死了,死人是什么都做不了的呀! 哪怕你李乙丑什么都不做,什么都不说,只是按兵不动保持沉默,各方势力也必然会极力拉拢。现在可好,效忠崇祯大行皇帝的口号一喊出来,就真的成了孤家寡人,愈发的孤立无援了。忠心报效只不过是一句动听的话语,随便说说也就是了,想不到的是荡虏将军居然当真了! 按说荡虏将军不应该这么没脑子啊,为什么还要这么做呢? 唯一的解释就是:李乙丑对大行皇帝的忠诚之心太重,宁可不要荣华富贵,也熬对九泉之下的崇祯皇帝誓死效忠。 据说京城被攻破之时,那么多的自称忠诚的重臣勋贵都闭门不纳走投无路的崇祯皇帝,只有一个老太监陪着大明天子吊死在煤山之上,凄凄惨惨让人动容。若是大行皇帝泉下有知,知道扬州还有李乙丑这么一个忠臣孤子,还有这么一支愿意尊他为主的虎贲强兵,想必多少也能得到一丝安慰的吧! 联升茶馆之内,大板儿牙正笑呵呵的招呼着众人:“兄弟们,今儿个算我的东,想吃什么就点什么,茶水捡着最好最贵的只管给我上,自有咱们这位……这位高邮来的小老弟会钞,哈哈……” 那位从高邮来到扬州府城讨生活的苦力虽然极是肉痛,却也不得不做出一副“愿赌服输”的架势,拼着把这些天赚来的血汗钱花个山枯海净,也得践行前些天的诺言。 前几日,这位高邮苦力和大板儿牙争的不可开交,为李乙丑是忠臣还是奸臣而打了一个赌,赌注就是今天的吃喝。铁一般的事实面前,他不得不承认自己输了。 输了就是输了,大家都是在一起讨生活的昂昂男儿,自然是不会赖账的。 吃着平时舍不得吃的花样点心,美滋滋的喝了一口上好的浓茶,大板儿牙哈哈大笑着拍着打赌打输了的高邮苦力的肩膀:“老弟,你输这几个小钱儿,一点都不冤。现在你服气了没有?” “小弟服气了。” “那你正经的给我说一句,荡虏将军是忠臣还是奸佞?” “自然是忠臣,大大的忠臣。”崇祯皇帝已经殉国了,荡虏将军李乙丑都要拼着不要大好的前程,也要宣誓效忠,这要还不算是血诚忠心,天底下就真的一个忠臣都没有了。 虽然已是愿赌服输,心悦诚服的承认李乙丑的大明朝的天字一号大忠臣,还是有些难以理解:“这位老哥,我输了就是输了,只是还有些不明白。你我这种人都是吃了上顿没下顿的苦力,和荡虏将军没有半点交情,我甚至都没有见过他长做什么模样。你怎么就晓得他是咱们大明朝的血诚忠臣呢?” 是啊,你一个小小的苦力,怎么就能够看出李乙丑的大忠臣呢? “是忠臣还是奸佞,又怎是你我这样的小人物能看出来的?当初我之所以敢断言荡虏将军就是大忠臣,其实也是猜的。” 猜的?这种事也能靠猜的吗? “咱别的不知道,还没有听过说书的吗?赵宋养士三百年,才终于养出了一个文天祥。咱们大明朝也垂三百年了,怎么着也应该出一个忠烈节义的臣子了吧?” 大明朝有没有给百姓带来很多好处,自然是各说各理,值不值得老百姓拥戴也是另外一回事。既然能立国三百年之久,必然是有些可取之处的。当年的太祖洪武皇帝驱逐鞑虏恢复中华,得国之正为历朝历代之首。虽说后来也确实出了些不屑的子孙,把大明朝耽误的不轻,但是太祖洪武皇帝的余荫犹存,终于又出了一个崇祯皇帝。 崇祯皇帝年纪轻轻,登基之处就拿下了阉宦魏忠贤,天下为之一振,吏治刷新鼎革确实有了几分圣天子的迹象。上面有圣天子在位,按理说下边也应该出一两个忠孝节烈的臣子了。 李乙丑有多少忠心老百姓当然看不出来,但圣天子是何等的眼光,想必早就看出李乙丑的忠诚了吧!要不然为何要赐他“时纯”的表字? 时至今日,李乙丑已经用他的行动和铁一般的事实,证明自己就是大明朝的忠臣、纯臣,证明大行崇祯皇帝当初的目光没有错。 “只可惜呀。”滋儿滋儿的喝着不要钱的茶水,大板儿牙做出一副怀古感伤的神态:“只可惜咱们大明朝的奸臣太多,如荡虏将军这般的忠臣、纯臣实在太少,才弄出今日这般的局面。” 这话真的太有道理了,马上得到了众人的纷纷附和。 大明朝的奸臣实在太多,不要脸的家伙也太多了。吃着大明朝的俸禄当着大明朝的高官,贼军攻城之时,不仅没有力战死守,反而献出城门,这些人就该杀!闯贼破了京城之后,那么多高官大臣排着队去投降,争先恐后的为闯贼牵马坠蹬,一点节烈之气都没有,堂堂的国之柱石竟然没有一个陪着大行皇帝殉国,反而纷纷向反贼献上谀态,真是连脸都不要呀! “该杀,该杀!”人们咬牙切齿的大叫着:“当初荡虏将军杀的那些逆贼还是太少了,只可惜当时没有人识得荡虏将军的忠诚之心,不晓得荡虏将军的用心良苦,反而诬他有了不轨之心。若是换做老子我,当即就率兵反了……” “嘘!反字可说不得,若是别官家听到了,说不准会真的把咱们当作反贼一绳捆进衙门里去,又怎能分辨的清楚?” “要我说呀,荡虏将军是不会反的,就算是首了天大的委屈,还不是乖乖的把军权交了出来?上个月我听说书先生说过一回《精忠武穆大传》,荡虏将军和宋时的武穆爷爷也差不了许多了。” “想想还真有些相似之处,幸亏局面反转的快,要不然咱们的李武穆必然也会被送上风波亭,若是那样的话,实实的是可惜了呀!” “只希望,咱们的荡虏将军,咱们的李武穆,能率领荡虏军直捣黄龙,还咱们大明朝一个清平世界朗朗乾坤。世道若是乱了,最遭罪的还是咱们这些穷苦之人呐!” \t 正文 正文_第九十七章 征收保护费(上) \t\t封锁城池隔绝交通,抄家杀人等等所有这些动作,都具有非常强烈的针对性,除了以雷霆之势扫荡几个背景深厚有强硬后台的钱号银庄之外,“顺便”把几十个大盐商连根拔起。 扬州大大小小的盐商数目众多,在战战兢兢之余,全都等着看李乙丑的笑话:以为有些军功和皇上的恩宠就可以肆无忌惮,真是小人得志,盐商也不是那好惹的。众多盐商在暗地里纷纷活动,各自寻找背后的靠山,准备动用政治力量将李乙丑“拿下”问罪。 俄顷之间,局面逆转,被他抄家斩杀的富户全都扣上了“私通反贼”的大帽子,荡虏将军李乙丑则成了人们口口传颂的“李武穆”。如今北边的那个朝廷已经不复存在,南京这边又被李乙丑一连串的上疏弄的焦头烂额疲于应付,谁还敢在这个敏感的时刻去碰李乙丑这个烫手的山芋? 盐商们虽然玩儿了命的往南京送银子,却再也没有人敢收了,也没有谁再敢给李乙丑降罪。 在这个局势万分微妙的时刻,南京这边忙于拥立新君,早已吵成了一锅粥,谁还有心思理会淮扬的盐商?盐商的银子也是那么好收的么? 收了盐商的银子之后做出任何对李乙丑不利的举措,马上就会被热血沸腾的士林学子和底层百姓指着鼻子痛骂成是“当代秦桧”,为了钱财葬送自己的名声和大好的政治前途,实在太不划算了。 很快,淮扬的盐商们就惊愕的发现:那些曾经如同附血的苍蝇一般围绕着盐商打转转儿的官老爷们在一夜之间就变得“清廉”起来,送上去的银子一分一毫都不敢收,甚至没有哪个衙门哪个官员愿意站出来为他们说一句话。 扬州的盐商已经成了江南官场避之唯恐不及的臭狗屎,谁也不愿意和他们沾边儿。 如果没有了官吏的支持,盐商的势力再怎么庞大也终究只是生意人,扬州已在荡虏将军的马足之下,只要李乙丑愿意,随时都可以再次清洗一次。 官盐私盐一起贩,私下交易盐引,打着朝廷的幌子做自己的生意,这本就是盐商的“常规业务”。为了赚钱,更少不得和官府勾结,乱七八糟的事情多了,没有哪一个盐商的屁股是干净的。 现在的李乙丑已经占在君臣大义的道德至高点上,要是想清洗盐商的话,象上次那样抄家杀人,简直比吃白菜还要简单。 盐商们都怕了。 再也不敢象以往那样高调,更不敢堂而皇之的招摇过市,只是每天都把府门紧紧关闭,严令仆役下人尽可能的低调,唯恐说错做错了什么引起荡虏将军的注意招惹来灭顶之灾。 战战兢兢的过好几天,也没有发现什么动静,看来荡虏将军已经在上一次的抄家大戏中捞足了油水,准备放他们一马了,却突然接到了李乙丑的请柬: “时纯世居扬州,思贤久矣。余念君之心固已经如此,君之念余,谅必无殊。时下庭前春花绽放,万花竞秀百卉争妍。一人独酌,甚感寂寥,故略备薄酒,敢请屈尊同席一晤,共赏春值之事,不知可否?时纯与君同在一城,早存睹面之心,满是握手谈心之意,君万勿退却,期踏月而临,以解翘首之思……” 李乙丑派人送上来的请柬写的相当客气,意思也表达的非常明确:我在扬州这么多年了,早就听说各位盐商的名头。我早就想和你们见面了,想来你们也一定很想念我的吧。我家院子里的花开了,我一个人喝酒赏花实在太寂寞,所以准备了酒宴请各位盐商来我家赏花。我希望你们准时赴我的家宴,你们要是不来,我会非常非常想念你们…… 看到这份言辞客套的请柬,盐商的冷汗都下来了:荡虏将军李乙丑终究还是要对我们下手了啊! 在月色之下赏花喝酒,听起来好像是一件非常文雅的事情。但是眼前的时局之下,就算盐商全都是蠢猪,也知道李乙丑邀请他们不是为了赏花喝酒交流感情。 宴无好宴,说不准还是一场鸿门宴,没有谁愿意去,也没有谁愿意和荡虏将军李乙丑见面。 可是不去行吗? 要是真不去的话,那铁定是就“敬酒不吃吃罚酒了”,到时候邀请他们的肯定不会再是这种言辞客套的请柬,百分之百的会是一大群荡虏军的雄壮士兵破门而入,用绳子用刀子逼着他们去“赏花赴宴”。 请柬都已经送过来了,而且不仅仅只是送给了扬州城中知名的大盐商,还有漕运头子和把持各个码头的帮会头目。 捏着荡虏将军的请柬,这些有头有脸的富户豪强哪个敢不去?别说是不去了,就算是去的稍晚了一些都是万万不行的。哪怕是库房失了火,都不敢耽误了荡虏将军家宴的时辰! 赶紧找出压箱底的金珠宝贝,找出价值不菲的古玩字画,准备作为见面礼送给荡虏将军。 便是市井小民,首次拜访亲朋之时,也会带上点小小的礼物。这是到荡虏将军家里去喝酒啊,没有见面礼怎么行?若是见面礼实在太薄,引得荡虏将军不快,那就真的糟糕了! 怀着忐忑之心,来到李乙丑的“府第”门前,看到门口那两个手持铁枪的荡虏军士兵,腿肚子都在转筋儿,却不得不老老实实的奉上请柬报门求见。 门口的士兵收了请柬,放开门户冷眉冷眼的说了“请”字,却没有半点迎接宾客的意思,反而更象是提审犯人的狱卒! 以往的年月里,有钱有势的盐商甚至可以直接进到扬州的各个衙门里边,穿堂过户都没有这么老实过,现在却全都是一副战战兢兢的神态,提着袍子角低着头,唯恐踩死了地上的蚂蚁。 李乙丑家的前厅里已经聚了些人,都是扬州城内声明显赫的头面人物。这些人大多早已相识,却不敢象往常那样高声喧哗,更不敢随意走动寒暄客套着攀交情,全都如同刚刚步入学堂的蒙童一般老老实实的站在角落里…… 打着“赏花”的幌子邀请众人前来,其实**的院子里连一棵草都看不到,所谓的赏花也就成了一句空谈。其实所有人都清楚的很:荡虏将军是看上了大家腰包里的银子。 现如今这个局面,掏出点银子破点财也不算什么大事了,只希望千万别弄一出鸿门宴的大戏出来。 众人都低着头,偶尔用眼角的余光扫过厅堂,非常小心的观察着:也不知道荡虏将军有没有在隐蔽处安排下刀斧手什么的。到时候李乙丑把杯子一摔,如狼似虎的荡虏兵冲进来把大家砍个稀里哗啦,那可就真是大大的不妙了。 厅堂和廊下已经摆好了十来张八仙桌,椅子还算配的整齐,每个桌子上都摆着一把酒壶和几个酒杯,其余再无一物! 桌子和酒都已经摆好了,却没有一个人敢于坐过去。 身为主人家的荡虏将军还没有出场呢,谁有那么大的胆子敢大马金刀的先坐下了?若是失了礼数惹恼了荡虏将军,“私通反贼”的大帽子扣上来,那就真的万劫不复了。 六七十号扬州城中的头面人物,一个敢于坐下的都没有,全都无比拘束的站在哪里,等候着荡虏将军出场。 一直到了酉时末刻戌时将近,站的两条腿都麻了,荡虏将军李乙丑还是没有出现。 又过了一会儿,从后面走出来一个穿着浅青色衣裙的小丫鬟,踩着小碎布走过来用请脆脆的声音说道:“荡虏将军大人正在后面筹划军务,可能还要等一会子才能过来。我家将军大人说了,诸位都是扬州的头面人物,不好让大家久候,所以先让婢子过来替他告个罪……” 荡虏将军还在为军务操劳,让所有人都等着,谁也不敢说半个“不”字,因为李乙丑有这样的实力,而且眼下的局势也绝对允许他这么做。谁还敢提慢待之罪? “荡虏将军为国操劳,忧心国事,自然是日理万机,我等知道将军大人的辛苦。再多候些时辰也无妨,不碍事的。” “荡虏将军军务繁忙,都是顶重要的军国大事,我等闲杂之人,不敢让将军大人分心。” 别说只是让他们稍候片刻,就算是等到天亮也不算什么! 这些头面人物虽多是脑满肠肥之辈,却个顶个的精明过人:这个小丫鬟能通传荡虏将军的命令,想来一定是李乙丑的贴身侍姬。 一个个赶紧施礼,客套的都没边儿了,一个劲儿的喊着“小大姐”,纷纷把早就准备好的见面礼奉上: “小大姐辛苦了,我等初次登门,略略备了些表礼,些许仪程,难表敬意,还望小大姐代收!” 荡虏将军请客吃酒赏花,要是空着手来,那也太不像话了! 大大小小的盐商豪富争相现上礼物,金珠翡翠玉如意,古玩字画纯金佛等等不一而足,甚至还有一株两尺多高的血珊瑚!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穿着青布夹袍的年轻人从后院走了过来。 厅堂四角和廊下的荡虏军健卒猛然把手中的铁枪一顿,“啪”的打了一个平胸军礼。 这个年轻人以同样的动作回礼。 很显然,这个脸上带着微微笑意的布袍年轻人,就是有“李武穆”之称的荡虏将军李乙丑了! \t 正文 正文_第九十八章 征收保护费(中) \t\t李乙丑刚一出现,厅堂之中顿时一肃,仿佛鸡群中突然出现了一个只老鹰,顿时鸦雀无声,连呼吸都屏住了。 死一般的沉寂只是一瞬间,旋即就变得热闹起来。 众人纷纷上前,纷纷作揖为礼,仿佛多年未曾谋面的至交好友一般,热情的和李乙丑打着招呼: “素闻荡虏将军威名,只是无缘得见,今日受邀前来,受宠若惊的紧了。” “一睹荡虏将军虎驾,小人足慰生平。” “荡虏将军诛奴酋斩逆贼,我等仰慕已久,日夜思念愿求一晤。今日能得见荡虏将军芝颜,心中感慨岂是言语可以表达?” 在此起彼伏的客套寒暄当中,李乙丑很随意的摆了摆手,笑呵呵的说道:“我原本还以为请柬送的太唐突了,以为诸位不愿意前来。想不到大家如此热情,真让时纯心如沉醉。今日是在我的私宅当中,不必论那么多的礼节。大家随意安坐就是……银雀儿,安排宴席吧。” 小丫鬟银雀儿和两个厨娘端上了几色菜肴,都是时下最常见的货色。 “诸位等候良久,想必早已经站的累了,坐下,都坐下吧。酒菜已备妥,请诸位入席……好像还缺少几个座位,李福,取几条板凳过来。” 黑衫长随李福躬身应了一声,很快就搬来了五七条板凳。 好像所有好客的主人那样,李乙丑热情的招呼众人入席。 所谓的宴席,不过是几色很寻常的点心和一壶最普通的双茉莉黄酒。 对于食不厌精侩不厌细的中豪富而言,这样的宴席实在寒酸到家了,他们家里下人的伙食都比眼前的“宴席”要精致好几倍。 其实每一个都心中有数,知道今天绝对不是来赏花的,更不是来吃荡虏将军李乙丑的宴席,所以对于寒酸的酒菜一点都不在意。 一番客套之后,在一此起彼伏的“谢座”声中,扬州城内这些有钱的大老爷才终于落落座。 虽然已经坐下了,却更加的惶恐,根本就不敢座实,屁股仅仅只是沾了座位的一个小角,却要拿捏出端坐的姿态,比刚才站立着还要难受。 自己给自己斟了一杯,满面春风的端起酒杯:“我知道诸位都是本地的豪富之人,很多人都说你们富可敌国,这话虽然有些夸张,却也不是全无道理……” 被李乙丑称赞是“富可敌国”的大户,让这些有钱人愈发的惶恐起来,想要装穷取又不敢,若是承认了自己非常富有的话,又担心一会儿李乙丑伸手要银子的时候要的太狠,一个个面色古怪神情尴尬,谁也没有接这个话茬儿。 李乙丑一点都不意众人的态度,依旧自顾自的说着:要钱说嘛,确实是好东西……我也有一些银钱,只是比不得诸位啊。荡虏军已经正式组建起来,却需要掏我自己的腰包。养着一万多弟兄和几千工匠,里里外外都钱,早已让我焦头烂额了。不怕诸位笑话,刚才我还准备办一场像模像样的宴席与诸位一醉方休,奈何账房告诉我已经没钱了,只好用素菜浊酒待客。诸位若是知我爱我,切勿嫌弃这粗茶浊酒,咱们同饮此杯!” 一仰脖就把喝了个底朝天,众人也不敢怠慢,纷纷有样学样一饮而尽。 “荡虏将军这酒实在是醇厚绵软,小人也是算酒中的行家了,却从未饮过如此这般的纯酿。” “荡虏将军的酒确实是好,甘甜爽冽,回味悠长。一直以来,小人都以为家中酒窖的珍藏才是玉液琼浆,饮过了荡虏将军的这杯酒之后,小人才知道自己是何等的浅薄。好酒哇!” 众人不住的夸赞着好酒,仿佛那真的就是难得一见的玉液琼浆,心中却在不住的暗暗叫苦:李乙丑请大家喝酒之前先哭穷,摆明就是惦记上了众人荷包里的银子。众人的产业全都是荡虏军的马足之下,也只能任凭李乙丑宰割。虽然早就做好了破财的准备,却还是暗暗的祈祷着,希望荡虏将军不要盘剥的太狠! 就好像没有看到众人古怪而又勉强的笑容,李乙丑依旧春风满面:“说好了私下的宴请,诸位还是带了这么多厚礼,好像我贪大伙的钱财似的。原本不想收诸位的仪程,有怕驳了诸位的一片忱心,却之不恭受之有愧。不如这样吧,诸位的礼物去权且收下,回头给各位出具收条,就只当是各位给我荡虏军将军的军资,本人代军中全体将士先谢过诸位了。” “荡虏军乃国之虎贲,我等早有资助之心,哈哈……” 说着言不由衷的话语,众人纷纷表示愿意资助荡虏军。 又给自己斟了一杯酒,却没有象刚才那样一口气喝干,而是象品茶一样滋儿滋儿的慢饮着,脸上的笑容更加灿烂:“荡虏军虽是大行皇帝钦命组建,却是要掏我一个人的腰包,诸般军资军费甚多,我早就招架不住了。难得诸位有此热忱之心,我也就不拿诸位当外人了……” 来了,来了,终于要说道掏钱这个主题了。 难怕不看这些人尴尬而又古怪的表情,李乙丑也知道他们在想些什么,忽然“扑哧”一笑:“善财难舍的道理时纯不是不明白,奈何时局艰难,今日邀请诸位前来,也是为了共商此事。我知道,大家都怕我狮子大开口管你们要钱,我没有说错吧?” “这个……那个……其实吧……” 众人支支吾吾,就是不愿意痛痛快快的把银子掏出来,一个个面面相觑,等着李乙丑开出一个价码,然后再讨价还价一番,只要李乙丑的价码不是高的离谱,大家也就认了。 李乙丑并没有直接开口要钱,而是喊出几个人的名字:“孟中泽孟老爷,甘雨生甘老爷,还有白斯文白老爷……” 听到李乙丑点名,这几个大盐商全都忍不住的一抖,却又不得不硬着头皮站出来,一个个礼数万分周全,客套都没边儿了:“荡虏将军真是折煞小人了,在将军面前,我等生意人怎敢拿大?老爷一说将军切莫再提,生生是要折寿的呐。” 李乙丑浅浅一笑,一口气把杯中残酒饮了个干净,虽然是在对这个盐商讲话,眼光却看着众人,不紧不慢的说道:“既然是私下宴请,也就不必再说那些官样文章了。你们几位平日里走盐之时,三成官盐七成私盐,赚了多少你们自己心中有数,私卖盐引也是犯禁的勾当……” 扬州盐商之所以富甲天下,最主要就是贩运私盐倒卖盐引,李乙丑本就是盐贩子出身,对于这些门道早已门清。 听到荡虏将军礼数自己的罪状,被点了名的这个盐商愈发惶恐,冷汗出了一层又一层,把贴身的衣物都湿透了,却不知如何分辨。 李乙丑似乎对盐商犯禁的这些勾当并不怎么在意,依旧端着空酒杯笑盈盈的看着众人:“你们做的这些事情,赚下了金山银海,按说也是犯禁的。不过我知道扬州行盐自古如此,不光是你们,大家都在这么干,我不想深究此事,更不想断了诸位的财路……” 原来荡虏将军不准备利用此事大作文章,立刻就让这几个被点了名的盐商有种如蒙大赦的轻松,言辞之间也自然了很多:“荡虏将军宽宏,体谅我等小生意人的艰难……” 李乙丑摆了摆手,示意这几个盐商不要打断自己的话语,继续笑呵呵的说道:“贩盐的事情我也做过,不方便说你们什么。只是你们和京城中的部堂阁官勾结之事……如今那些堂官已经叛国投贼,大行皇帝殉国,这等大事虽不是你们做的,若是牵扯下来,你们哪个敢说自己清清白白?我要是治你们一个通贼的罪名,也不为过吧?” 这话一说出来,那几个被点了名的盐商已不再是汗流浃背那么简单,再也把持不住了,双腿一软“噗通”跪倒在地。一个个脸色苍白如纸汗如雨出,嘴皮子不住的哆嗦着:“将军饶命,饶命……” 盐商之所以能做这么大,哪个不是和京中大臣勾结?哪个不是有深厚的背景强硬的后台?反贼攻占京城之时,他们的那些后台和李闯里应外合,以至于国朝倾覆皇帝殉国,这么大的罪名,稍微沾上一点边儿,就得粉身碎骨万劫不复。 李乙丑缉拿叛贼的手段大家都已经领教过了,动辄就是抄家杀人,江南***还得为此事背书,就连扬州府衙都施加了很多后续手段。那些豪富、盐商被抄家斩杀之后,又被从坟墓里刨出来挫骨扬灰株连九族,想一想就让人头皮发麻,想不到李乙丑举人又一次提起。 看着那几个叩头如捣蒜的盐商,又看了看身后那些局促的扭动着身子的大豪大富,李乙丑动都没有动一下,只是微微示意,让身边的李福服起这几个人,继续笑呵呵的说道: “几位不必如此恐慌,若时纯真想治你们的罪,当初就一并把你们拿下了,焉能等到今日?怎会还让几位活到今日?” “以你们的罪名,就是真的抄家灭族也是理所应当之事。时纯我之所以没有痛下杀手斩尽杀绝,便是还念着咱们之间的一丝香火情。当时诸位捐纳了些银钱,也算是我荡虏军的自己人了。时纯再也怎么心狠手黑,也不会对自己人下手,你们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t 正文 正文_第九十九章 征收保护费(下) \t\t直到李乙丑说起“香火情”,众人才恍然大悟:怪不得荡虏将军会手下留情,原来是真的没有拿他们当外人啊。 当初这几个大盐商确实出了几千两银子,买了一个狗屁不是的军职。当时连他们自己都没有当真。只不过是想先稳住李乙丑,让他别再找自己的麻烦,好顺顺利利的走盐行盐。当时还以为是做了冤大头,现在回想起来,实在是捡了天大的便宜。 要不是当初花钱买了军职,变相的交了“保护费”,早已经和那些死鬼一样被抄家灭族了。 每个月缴纳八千两银子,一年下来差不多也有十万两了,这当然不是一笔小钱。但要是仔细计算一下的话,就会发现,这笔钱花的绝对物超所值。 只要缴了这笔银子,就成了荡虏军的副职军官,虽然谁也不指望真的利用这个职务插手荡虏军的军务(当然那也是不可能的),却可以成为荡虏军的“内部人员”,被荡虏将军李乙丑看做是自己人。不仅可以安安稳稳的做生意继续赚钱,就算是有了罪行还能够网开一面手下留情,体面和实惠都有了。 “我这个人最讲究信誉,收了谁的银子就给谁办事,绝对不会做出拿了你们的银子就翻脸不认的事情。不过话又说回来,诸位仅仅只是缴了头两个月的银子,现在还欠着我一个月的呢。尤其是你孟老爷,仅仅只缴了一个月的银子,现在还欠着我两个月的呢,到了月底就欠三个月的了。我虽五次三番的派人去催,孟老爷你也反复推脱,现如今是不是应该把欠我的银子补上呢?” 姓孟的盐商马上做出一副“全然不知”的神态,指天划地的诅咒发誓:“天地良心啊,小人敢拿身家性命做保,确确实实曾经吩咐账房把银子给将军送过来……我明白了,定是我家的账房办事不利,以至于拖延到了现在。如不是将军提醒,小人至今都要被那可恶的账房先生给蒙骗了。将军放心,小人回去之后就重重的治那个账房,免得让那误事的账房先生耽误了大事……” “原来是账房先生误事,”李乙丑呵呵一笑:“好说,好说,只要孟老爷能及时把银子送上来,一切都好说,咱们的交情一点都不耽误。” 话都已经说到了这个份儿上,其他要是还没有明白过来,就真的不如一头猪了。 一时间,众人纷纷凑上前来,争抢着要买一个荡虏军中狗屁不是的副职,官职大小无所谓,没有实权也不要紧。关键是可以成为荡虏军的“内部人员”,关键是可以被荡虏将军当做自己人看待,有了这一点,八千两银子绝对物超所值。 作为李乙丑的贴身长随,李福早已经备好了笔墨,将人名一个录了下来。回头就可以派人送给他们一份完全由李乙丑亲笔书写的“告身”,任何就可以按照月份名正言顺的收取“保护费”了。 “好,很好,诸位如此热忱,时纯倍感欣慰。有了诸位鼎立襄助,何愁反贼不灭?”说了几句场面话之后,李乙丑终于拿出了几句具有实质意义的话语:“诸位破财助军,乃是大大的义举。便是以前有些谣言也不攻自破了。谁要是再说诸位和反贼勾结,时纯第一个不信。而且诸位也不必担心我再惦记你们的银钱产业,今天我就可以做出一个保证,以后再不会想方设法的掏你们的银子。大家尽可以安安稳稳的做生意,踏踏实实的过日子,你要诸位不做有悖忠义之事,时纯绝不会于诸位为难。” 既然你们掏了银子交纳了保护费,又是荡虏军的“内部人士”,以前的种种桩桩全部一笔勾销,我不会再给你们扣私通反贼的大帽子,你们尽管象以前那样做生意。只有你们这些有钱有势的家伙不做的太过分,我就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以李乙丑的地位,又是当众许诺,自然不会食言自肥,这个保证立刻就让扬州的大户们放心了。 既然已经缴纳了保护费,又得到了荡虏将军的亲口承诺,吃了这么大的一粒定心丸之后,惶恐、紧张的气氛顿时一扫而空,每个人的脸上都挂着笑,各种各样的好话纷纷而来: “将军做的是为国为君的大事,小人虽是食利的商贾,却也晓得位卑不敢忘忧国的道理。若是荡虏军有需用小人之处,将军大人只管开口,只要数目不是很大……我等便是拼着破家舍财砸锅卖铁,也要鼎立相助……” “漕运、码头口子上的诸位老大,”老大这个称呼是一个市井俚语,本身并不尊卑的分别,所以李乙丑说的很随意,那几位老大也听的很自然:“军中所需粮、米、革、漆、金铁等物甚多,还需烦劳诸位帮我存留一些,价格么……自然是随行就市,钱货两清,不会让诸位为难……” 这次受到李乙丑邀请的名单当中,除了一部分盐商之外,还有漕运、码头上大头目。 自古以来扬州便因运河而兴因水运而盛,自然也就诞生了很多依靠运河生存的人群。这些人群按照职业分工,渐渐形成各种各样的组织,也就是后世人们常常说起的“漕帮”“埠帮”。 在很多人的心目当中,这些人都是卖苦力的穷苦人,甚至可以直接理解为普通意义上的底层,其实这是一个误区。 从宋时开始,这群人就已经摆脱了“帮会”性质的组织形式,不仅仅只是撑船运货出卖苦力的底层。他们大多都有自己的人手和仓房,依靠地头蛇的天然便利,以代销代购的形式吃下南北往来的货物,然后自己运输自己贩卖。 江南的粮米、江西的生铁、北方的皮革、漆器等物都会被他们转一道手,从中渔利甚多。 其实仔细想想也可以知道,仅仅依靠卖苦力,根本就支撑不起庞大的规模,也不可能做到勾结官府私通盗匪黑白两道畅通无阻的地步。 作为扬州土著,李乙丑很清楚这一点。 要想囤积粮米和原材料,绝对绕不过这些人。 这些规模庞大的民间组织,无论是效率还是动员能力,和官府相比都没有丝毫逊色。既然荡虏将军说要平价购买,那自然是最好的,只要有利润,卖给谁不是卖呢?还不如答应了荡虏将军的要求,供应荡虏军的军需,不仅可以卖李乙丑一个人情,若是和荡虏军处理好这一层关系,对他们有百利而无一害。 漕帮的单大当家是一个五十来岁的小老头,身材矮小样貌清瘦,看起来好像是一个教授蒙童的私塾先生,言谈举止之间却多了几分江湖气。 单大当家拱手道:“将军但有所需只管遣人开个单子,小人自然会让弟兄们留意,南来北往的货船多经我等之手,截留一些下来于将军存留也就是了。” 诸般事宜多已经有了眉目,宾主之间相处的甚是融洽,当小丫鬟银雀儿奉上茶水之时,众人就知道应该告辞了。 荡虏将军李乙丑亲自送众人出门,在门外一一话别,目送众人离去之后,又做了些安排,这才急急匆匆的回到后院的老宅当中。 象往常那样取过纸笔端坐桌前,写好字条轻轻放进抽屉当中,象苏子朋汇报今日之事: “苏兄,我已按照你的安排办妥了。总共三十三人,都答应按月上交银钱,换取他们的平安。” “三十三人?一个月就有进三十万两的收入,真不少啊,一年下来就有三百多万两,抵得上辽东半年军费了。” 崇祯末年用在辽东的军费才六百多万两,有时候甚至只有五百多万两。扬州的部分豪富大户却能每年交给李乙丑三百万的“保护费”,看起来有些匪夷所思,其实也很正常。 大明朝的底层民众已经穷到了要造反的地步,朝廷的财政也早就破产,所以才会被李闯攻破京城。海量的社会财富不会平白消失,而是集中到士绅官僚手中,这些人宁可坐视大明朝的灭亡也不肯出钱。李闯后来在京城大肆拷掠了一个月,就搜刮了几千万两之巨,已经足以说明问题了。 “这些人都非常有钱,而且多是不义之财,如果我象李闯那样拷掠,肯定会收获更多钱财……” “现在的你还没有强大到那种地步,若是一味使用暴力手段,必然会激起他们的反扑。李闯之所以会在未来被吴三桂和满清击败,当然有军事上的误判和军队的迅速腐化,但总的来看,闯军是败在地主士绅阶层的反扑之下。所以我才要你打一批拉一批,免得陷入李闯那种处处是敌的境地。” “我明白苏兄的良苦用心了。” “既然这些人已经缴了保护费,以后不妨稍稍给他们一点甜头,将更多的人尤其是更多本地人拉到你的阵营当中。” “苏兄,据你所说,占据了京城的***很快就会因为吴三桂和满清的联手进攻而覆灭,那么……以后的局势究竟是什么样子?大明朝还有半壁河山,总应该有个皇帝吧?以后大明朝的皇帝是谁?” “***虽然很快就会退出京城,但距离真正的覆灭还有些时间。至于以后的局势……前几天我已经告诉你了,满清会打着替明皇复仇的幌子入主京城,李闯则会一败再败。江南会推福藩为帝,其实这对你没有什么影响。你只需要死死扣住崇祯皇帝这个主题,坚持对已经死掉的崇祯皇帝效忠,就站上了君臣大义的道德至高点,继续独立于南明***之外,可以不受掣肘的把荡虏军发展壮大。” “好的,乙丑牢记苏兄的教诲,不论谁做了皇帝我都不加理会。” “乙丑兄弟,真正的乱世已经降临,你的生死大敌就要登场了。我希望你能够控制淮扬,至少也要守住扬州,如果你做不到这一点,一切的一切都毫无意义。你明白我在说什么吗?” “乙丑明白的很,死守扬州是我的底线。” “对,这是我对你最基本的要求,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我会尽可能的帮你。为了守住扬州,你可以不择手段可以不计代价,无论付出多大的牺牲都完全值得!” \t 正文 正文_第一百章 火炮专家 \t\t方值四月初,正是桃红杏白柳绿桑黄的大好时节,飞燕衔泥稻花纷落,农人劳碌于田间,小民游走于市井,各自奔忙。 城西铁器厂的规模已经从老庙街到扩展到了通泗内门附近,各式各样的作坊罗列其中,数不清的匠人和小工如同勤劳的工蜂一般忙忙碌碌。 新建造的营盘已经初具规模,每室两条通铺可以居住二十四人的联排营房刚刚用白灰水刷洗过,力工们喊着整齐的号子,把石夯举的高高又猛力砸下,用三合土将地面平整夯实。外围一丈二尺高的围墙已经砌起来五分之四的样子,码放整齐的青砖如长城一般延伸到远处…… 除了营房、围墙和地面这些最基本的建筑主体之外,靠内的很多地方已经用细细的灰粉撒出了一道道白线,扛着标尺和木矩的老师傅们正在指挥力工开挖地基,铁器厂的工匠则在一道道白线之内丈量土地,确定炉灶、机械和工具的位置。赣地的铜铁、江南的布帛、湖光的竹、漆,从海路运过来的皮革、毛、毡等物,堆砌在更远的仓库门前…… 淮扬民练正式改组成为荡虏军之后,规模急剧膨胀,人数飙升,各种建设也随之如火如荼的展开了。 哪怕是三岁的娃娃,也知道荡虏将军抄了很多私通逆贼的大户,仓库里着金山银海花不完的钱,所以纷纷托人情走关系的来到这里,就是为了赚一份安稳钱。 荡虏将军查抄了许多豪门富户之后,天知道他到底捞了多少银子,更有许多盐商按月把“保护费”送上门来,现在的荡虏将军绝对是扬州最有钱的那个人了。 荡虏将军李乙丑有了钱,自然不会亏待本地的父老,来这里干活的人们全都给高薪,还格外管两顿饭,自然引得很多人趋之若鹜。 虽说绝大部分人都没有什么手艺,只能做最费力的小工,却也实实在在的能赚不少。要是家里有辆架子车,就可以到城西的二十里铺,把那边的青砖拉过来,一车砖的运费就是五十个钱。这活确实叫劲儿,稍微孬一点的汉子都干不了,需要的都是膀阔腰圆的彪形大汉。要是好好干的话,一天两趟绝对没有问题,起早贪黑的干下来,一天能拉三车青砖。 只要把三车砖头拉过来,就是一百五十个钱呐。虽说现如今物价飞涨米价腾贵,也可以买**斤糙米或者是十二斤杂和面,省着点用的话,够家里的女人和娃娃吃好几天的了。 若是家里有驴骡牛马之类的大牲口,必然赚的更多:可以专一的在安江们的码头上将荡虏军需要的粮米、木料、各色货物拉过来,扣除牲口的草料之外,一天差不多能赚两百来个钱,还不用自己带盘缠。 虽说给荡虏军干活确实辛苦,也确实累的够呛,油水却足的很,赶着骡车好好干个六七天,就能净赚一两银子。 一两银子啊,对于普通的人家而言,是笔不大不小的财富了,怎能不让人眼热? 铁器厂旧址的炉火昼夜不熄,匠人们部分白天黑夜的干,参与建设的小工和力夫则是起早贪黑的干。随着一声铜哨声响起,身材健壮的厨娘和帮灶把几十个大木桶一字排开,每个木桶旁边都有个大大的深竹匾。 干活的人们纷纷涌上前来,排成一列列纵队,从木桶中盛了满满的一碗热汤面,顺手从竹匾中抄起几张黄面饼。三五成群和相熟的伙伴们聚在一起,狼吞虎咽的大吃起来。 热汤面中有熬煮的稀烂的老肥肉,这绝对是干活的人最爱的食物,轻轻松松就能灌下去两大碗,还能顺便消灭三四张黄面饼。 “干活的时候没见你小子这么卖力气,吃饭的时候却却显了能耐。”老工匠斜着眼睛看了看旁边新来的力夫,大声的提醒着:“别吃的那么快了,当心噎死你,吃了还有,给荡虏军干活,是管饱的。饭是李大将军的,可肚皮是你自己的,要是吃撑死了可怪不得别人。” 因为力夫大多是流民出身,已经有些日子没有吃过饱饭了,来到这里干活之后,见到油腥全都不管不顾,玩儿了命的傻吃,甚至还发生过很多次胀坏肚皮的事情。干过几天之后才知道,这边的一日两餐可以随便吃,根本就不必担心食物不够。 正在众人捧着饭碗风卷残云之时,一个穿着皂色衣裤的学徒走过来大喊:“需要十个砂工打夜作,连干一个月,每晚一百五十个钱,晚上加一顿饭,有肉,每晚赏三两关东烧酒,报名的到我这里来领牌子!” 一个晚上就能赚一百五十个钱?要是连干一个月的话,就有将近四两的纯收入了,省着点花足够一个四口之家大半年的开销,一个月就能赚出来。赶着大青骡子拉砖,连人带牲口才能赚一百多一钱。这么高额的收入,还有酒有肉,傻儿才不干呢。 正在闷头扒饭的工人们一拥而上,把穿着皂色衣裤的学徒儿团团围住,争先恐后的报名参加。 可惜的是,名额只有十个,围上来抢这个肥美差事的却有上百之多。 为了多赚几个钱,人们故意甩掉满是碱花子的汗衫,故意露出健壮的身体,希望可以被选中。 奇快的是,那个穿着皂色衣裤的学徒却不选二十啷当岁的血气汉子,专门挑了十个三四十岁老成一点的,每人发了一面竹牌子,领着这十个人来到临时搭建起来的工棚。 工棚里边炉火熊熊,稍一走进就能感觉到那灼热的温度。李乙丑穿着一身荡虏军的制式军装,正在和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攀谈。 站在李乙丑对面之人约莫四十多岁,身材矮胖面色黝黑,一身短打扮,土黄色的衣裤之上满是被铁水烧灼出的细小孔洞,讲话之时带着浓重的北方口音:“上一次铸造失败,乃是翻砂之时颗粒不均,出了气泡,李荡虏再给我十日光景,必能铸出神威将军炮。” “铸炮之事本就繁杂,哪有一做就成的道理?陈师傅只管放手去做,时纯绝不在乎成本,无论是缺钱还是缺人,知会一声,时纯必竭力供应。” 这位姓陈的师傅,从打扮上来看仿佛是一乡农,却是大大的有名。 此人姓陈名子阶字年德,松江人氏,久居天津,崇祯七年迁居山东,后回到松江老家务农。师从徐光启,不仅精通铸炮技术,更通晓西文,曾任协理詹事协助徐光启督练新军,此人虽实业实干却不擅长做官,老师徐光启过世之后很快就受到排挤,干脆回老家耕田种地去了。 李乙丑并不知道陈子阶其人,苏子朋却很清楚他的能力:明清交替之际,此人在铸造火炮方面的专业程度,不敢说天下第一,起码也在前三位之内。所以专门点了他的名,要李乙丑尽可能的挖过来。 连三百年后的苏子朋都知道这个人,必然是在历史上大大有名的人物,所以李乙丑转门派人到松江府去邀请。 陈子阶曾经是大明朝的官员,深知官场弊病,所以提出了一大串的条件:“携带家属”“不受干扰”等等这些根本就不是问题,李乙丑甚至可以答应他“无限量”供应人力物力的前提条件,才终于说服这位火炮专家来给荡虏军效力。 荡虏军的铜胎炮数量极多,但是在大型火炮方面存在很大的短板,陈子阶的专长刚好可以弥补这一点——他最擅长的就是铸造本土版的红衣(夷,下同)重炮。 城西铁器厂当然不仅仅只是生产铁器,已经成为门类齐全规模庞大的后勤供应总基地,各色原料和人员都非常齐备,所以一上手就可以直接开工。 可惜的是,因为技术细节问题,第一批铸造的四门重炮全部成了废品。 按照当时的技术标准,陈子阶主持铸造的四门重炮,无论是射程和还是火力,都远远超过大明朝最常见的神威将军炮。但是在试炮之后,陈子阶却坚持认为炮身的胀缩悉数存在缺陷,是典型的废品,需要进一步改良。 四门新式的神威将军炮(俗称金炮,***首次攻打开封之时曾大展威风)造价高昂,要是就这么回炉重造的话,就等于是把上万两银子打了水漂。 李乙丑却还吝惜,没有表现出半点心疼,反而极力支持,非常大度的表示出“成本不是问题”的态度:“区区万把银子就能知道问题出在哪里,实在是太便宜了,时纯已专门给陈师傅调拨了十二万缗钱,专做试炮之用,但有所需,陈师傅直接去李福处知会一声即可,不必让我知道。” “制炮所用之铜,需黄四红六,须用精色才成,以前朝廷用铜,总是舍不得。洗炮的獾油所需甚多,价值不菲……” 李乙丑哈哈一笑,很随意的摆着手:“陈先生不必替我省钱,火炮乃是军中利器,只求精湛不问成本。” “有李荡虏这句话,我就放心了。”陈子阶很有信心的说道:“有了李荡虏的支持和供应,陈某保证月内即可出炮,上一次没有铸成,是因为火砂粗细不匀,翻的不够细致,所以才专门要了几个老成稳重的砂工。这番铸造出来的火炮,胀缩才够均匀,必能连射五次,用上等的獾油拭过之后即可再射……” 说起自己专业内的事情,少言寡语的陈子阶就变得滔滔不绝不起,李乙丑很有耐心的等他说完,才面带微笑的说道:“陈师傅乃世间罕见的才子,却不为朝廷所重,避居乡野这么多年,实在是可惜了……” 陈子阶哈哈大笑道:“我本乡农,粗通些铸炮的技艺,最多算是个手艺人,算得甚么才子?李荡虏谬赞了。” “要我说,陈师傅乃国之瑰宝,说大才子都是屈才了呢。您若不是才子,我国朝谁还敢当才子二字?那些个做出一手锦绣文章的书生么?嗤!”发出不屑的声音,李乙丑轻蔑的说道:“那些个自命文采风流的书生,能做的了什么实事?如今时局动荡天下纷扰,一百个举人都比不得陈师傅一人。时纯已为陈师傅准备了一个六品的告身,陈师傅若是不嫌弃……” 陈子阶年轻之时,也曾踌躇满志,跟随师傅徐光启多年,却因为官场倾轧而避居民间,本以为一身本事再无用武之地,想不到却被名动天下的荡虏将军李乙丑如此看重,顿生“士为知己者死”的心思。 对于真正有大本事大能耐的大才而言,金银官职远远不如认同感更加有用。 “我来此间铸炮,可不是为了官职钱财,只求胸中所学能得施展,便已心满意足。” “陈师傅高洁,时纯钦佩!” \t 正文 正文_第一百零一章 严守中立 \t\t刚刚平整出来的操场上,新兵们正在操练,七个方阵交互穿插,行动迅速快捷整齐,已经有些军人的样子了。 众所周知,铁器厂实行半军事化的管理方式,荡虏军选拔士卒之时,在铁器厂干过一段时间之后就会优先考虑。 因为很多新兵曾经在铁器厂做过学徒,早已经熟悉了军事化的管理方式,所以可以在最快的时间内成军。最重要的是,这样非常适应荡虏军的氛围,有着分工合作的精神。更难得之处还在于,这些新兵已经在识字班里学习过大半年,虽然谈不上是什么文化人,按照当时的标准也可以算是“粗通文墨”了,对于命令的理解和执行能力远远超过大明朝的卫所士兵。 时至今日,大明朝的卫所制度早已名存实亡。按照朝廷的正式规定,卫所兵执行的是三操两会的训练强度,每个月只有三次训练机会。即便是如此轻松的训练,早已经成为一纸空文。 军官喝兵血吃空饷早已成为公开的秘密,为了生发赚钱什么样的破事都做得出来。除了边军还保留着一点战斗力之外,其他的官军和卫所士兵大多已忘记了什么叫做训练。 训练是要花钱的,军械的保养、训做的银子、油菜的银钱都是一笔额外的开销,很多卫所的军户穷的连裤子都穿上了,还有什么好训练的? 和绝大多数大明官军相比,荡虏军才是真正意义上的职业化军队。 士兵不是军官的私奴,军费的开支走另外一套系统,谁要是敢动士兵的训做银子,立马就得行军法。在荡虏军中,这种情况永远不可能发生,因为荡虏军本就是私军,谁见过贪墨自己银钱的傻瓜? 荡虏军存在的意义就是为了打仗,至于银钱粮秣永远都不是军官和士兵应该考虑的问题,所以训练强度极大。 什么都不必去想,什么都不必去做,只是没完没了的训练,自然可以迅速打造出一支强兵。如此简单到了极致的道理,在当时很多人的目光当中,根本就是一件完全不能理解的事情。 天底下没有什么比养一直军队更花钱的事情了,如此的训练强度,让这支军队变成了一个吞噬金银的无底洞,白花花的银子如大河淌水一般花销出去,就算是有一座金山都不够。 也只有掌握着海量钱财的荡虏将军才有这么做的底气,而荡虏军中的每一个士卒都非常“喜爱”这种高强度的训练方式。 荡虏军虽是私军,其实也在执行大明朝传统的军事制度,军饷什么的和一般的官军没有太大分别,单纯的依靠那点少的可怜的军饷,别说养家糊口了,连养活自己都很困难。所以,训做银就成了士兵最重要的收入来源。 每天都进行训练,就意味着每天都有额外的收入,还有油菜银的补贴,零零总总的加起来,比开双饷还要实惠的多。哪怕是最普通是战兵,杂七杂八的收入算在一起,每个月的进项差不多有四缗钱之多。 虽说物价飞涨米价腾贵,但一人当兵每年就有差不多五十缗钱的收入,比一个县太爷的俸禄还要高出好几倍(当然县太爷的收入绝对不仅仅只是那点少的可怜的俸禄),足以保证一个普通的家庭过上非常体面的生活。除了正常的饮食和补给之外,每年供应士兵两套单衣一套棉衣,衣、帽、鞋、袜、被、服,甚至连绑腿的布条和束腰的皮带都免费供应,让士兵的军饷和训做银成为了实打实的纯收入。 这些收入,让本地的军属过上了体面的生活,让外地来的流民可以有能力安一个家。因为荡虏士卒大多是穷苦出身,始终保持着勤俭的传统,穿旧的军服鞋袜总是舍不得丢弃,就拿回家去修修改改给家人穿上。时至今日,扬州城乡各处,到处都可以看到穿着皂角色衣裤的半大孩子,甚至有些婆姨也穿上了厚实的黑色衣裙…… 世事艰难,和外面血火刀兵的乱世比起来,能有口饭吃能有安安稳稳的日子就已经是天堂了,大家都倍加珍惜荡虏军给的这些好处。 好铁不打钉好汉不当兵的传统在大明朝体现的淋漓尽致,军户低下的社会地位和悲惨的生活境地早已让军人成为一种低贱的职业。只有扬州荡虏军是一个绝对的例外。 身为荡虏军的士兵,除了这些看得见摸得到的好处之外,更有其他好处:谁不知道荡虏军是天底下一等一的虎贲强兵?阵斩伪清奴酋皇太极的壮烈之事早已名动天下,穿着皂色衣裤在外面走一圈儿,就会收获无数羡慕敬佩的目光,愈发让每一个士兵都深感骄傲。 给荡虏军当兵,也不全都是好处,因为荡虏军奉行重奖重罚的原则,一旦犯错,惩罚起来也绝对不会手软:操场西北角上那十二个精赤着上身正在挨鞭子的士兵就是最好的说明。 把打军棍改为抽鞭子,完全是出自荡虏将军本人的手笔:真要是毫不手软的执行军法,军棍很容易造成严重的内伤,用鞭子抽打虽然依旧会弄出皮开肉绽鲜血淋漓的场面,却多是皮外伤,将养些时日自然就没事了,最多只是留下些疤痕而已。看起来血里呼啦好像挺严重,其实也就是皮肉之苦而已。 说起这十二个挨鞭子的士兵,还确实有点屈,因为犯错的是一个人,其他十一个都是因为“连坐”的缘故陪着挨鞭子。 荡虏将军亲自设计了一种叫做火雷包的武器,就是把火药密密匝匝的包扎起来,将铁珠、弹丸、碎铁片等物混杂其中。在“轰”的爆炸声过后,铁珠、弹丸四下飞溅,在爆炸中心九尺之外的木板都被会打成筛子,若是投掷到密集敌群当中,必然血肉横飞死伤惨重。 这让是克敌制胜的利器,却也不那么容易掌握。比如说这一次,因为导火索留的太长,点燃投掷之后,超出了屈三个手指的爆炸预计时间,这就叫做训做不力。 “火雷包落地,屈三根手指的时间已是极限,若是被敌人捡起丢回来,会死伤多少弟兄?投手留的导火索太长,你们都没有发现么?旗长是干什么吃的?小旗长是眼珠子也瞎了吗?幸亏这不是在战场上,你们应该张点记性,”荡虏将军李乙丑黑着个脸:“打,每人二十鞭子。” “啪”“啪”的鞭响声中,每一个士卒的后背上都出现了条条血瘀,几鞭过后就已皮开肉绽,鲜血淋漓触目惊心。 李乙丑却丝毫不为所动,静静的看着行刑完毕,才闷声说道:“回到营房之后自己摸点药,明日照常训练。” “是!” 十二个刚刚挨完鞭子的士兵低着头回到营房里去了,其实李乙丑心中清楚的很:这事根本就不算完,他们回到营房之后,那个计算导火索长度的家伙肯定还会被暴打一顿。 因为计算出错,导致整个小组的人全都挨了鞭子,连旗长和小旗长都跟着受罪,虽然当着李乙丑这个长官的面儿大家都没有说什么,但回到营房之后肯定会把怒火发泄到那个计算出错的倒霉鬼身上。 虽然早就想到了这一点,李乙丑却不准备干涉。 当兵吃粮,挨长官的打实在是见稀松平常的事情,因为自己计算出错被战友打也是理所当然的。当兵的哪个没有挨过打? 至少在大明朝的军队当中,挨打是件正常的不能再正常的事情。 苏子朋曾不止一次的说过:要重视士兵的思想工作,尽可能的少用皮肉刑法。但李乙丑始终认为这是军队中的正常现象,没有什么好说的。 哪怕是那十二个挨了鞭子的士兵,也不认为挨打有什么不合情理之处。这种事情每天都在发生,早已司空见惯了。 虽说荡虏军拥有精良的准备和高强度的训练,军容士气和战斗力远远超过同时代的大明朝官军,但是从本质上来看,其思想和作风依旧是旧时代的风格,最多是多一点关于民族和国家的朦胧概念而已。 甚至连监军文秀之文大人,都不认为这样的处罚有任何不妥之处,反而一直在惊叹火雷包的强大威力:“一旦引爆,方圆丈余之内必受伤害,此物真乃杀敌利器,我荡虏军有此神兵利器,必然能所向披靡。” “文兄过奖了。”李乙丑嘿嘿的笑着。 火雷包,其实就是炸药包比较原始的版本而已,这当然是出自苏子朋的手笔,甚至连火药的改良配方都是他给的。苏子朋甚至给过李乙丑一个威力更加强大的配方:只要按照那个配方去做,就可以制造出真正意义上的炸药。 可惜的是,大明朝在这方面的技术积累有些薄弱,就算是已经拿到了配方,暂时还不能把真正的炸药制造出来。 “史大人又来信了,希望咱们荡虏军能够旗帜鲜明的支持贤明,为国朝再立新君。” 说起这个问题,李乙丑的神态马上就变得古怪起来:“这个……文兄……文大人呐,咱们荡虏军秉承大行皇帝遗命,我们荡虏军上下只效忠大行皇帝子嗣,你我二人都宣誓过,怎么好改换门庭?” “这个……李将军的血诚之心可昭日月,咱们荡虏军效忠大行皇帝也是没有错的,只是……只是皇帝早已大行而去一个多月了,国不可一日无君,终究要行拥立之事。按照史堂部的意思,当然也是我清流一脉的共识,浙东潞王素有贤明,辈分也是极高的……” “当时荡虏军成军之时,你我二人早已立下血誓,若是有大行皇帝子嗣出来,我们自然是无条件效忠。若是没有找到大行皇帝的血脉子嗣……我们还是严守中立吧。” \t 正文 正文_第一百零二章 能够依靠的只有自己 \t\t自古以来,皇位的争夺便是无比的血腥惨烈,为了一个九五之尊的皇位,兄弟可以反目父子可以相残。为了争夺皇位,可以不择手段可以不计代价,历朝历代莫不如此。 崇祯皇帝殉国之后,大明朝群龙无首早已乱做一团,各地实力派和各藩王都满怀心思,谁也没有做出任何实质意义上的军事行动,反而***的琢磨着立一个什么样的新皇帝出来。 时局纷乱,崇祯皇帝立的太子和永王、定王下落不明存亡难料,惠王、桂王等远在千里之外,最具竞争力的分别是福王和潞王。 福王乃大明神宗的嫡孙,大行崇祯皇帝的堂兄,算是大明朝的嫡亲。但这位福王的名声不怎么好,各种乱七八糟的破事太多,所以大多数人都比较看到潞王。潞王的名声不错,辈分也很高,包括钱谦益、吕大器名流在内的很多人,都比较拥戴潞王,这就是崇祯皇帝殉国之后江南***的“立嫡”“立贤”之争。 史可法是“立贤”派的重要人物,作为清流中人的文秀之和孙启功自然为史可法马首是瞻。 作为荡虏军的监军,文秀之和孙启功希望李乙丑能够站出来,旗帜鲜明的支持潞王。 有了荡虏军的支持,“立贤”派的资本就会变得更加雄厚,若是能真的把潞王推上大明皇位,这份拥立之功是绝对跑不掉的。 可惜的是,李乙丑依旧死死抱着崇祯皇帝这面金字招牌,始终表示荡虏军仅仅只效忠于大行崇祯皇帝。这份血诚之心当然值得称道,可崇祯皇帝终究已经死了,对一个死人效忠,是不是太迂了些? “李将军的血诚之心秀之佩服的很,只是大行皇帝殉国,国朝不能无君,终究要有人登基坐殿。哪怕是为我荡虏军的将来考虑,也应该有所表示……” 崇祯皇帝一死,连个效忠的对象都没有了,荡虏军已经彻底成了李乙丑的私人武装。但终究还是文秀之和孙启功在,至少从名义来看,李乙丑和江南清流走的很近,而东林党人也把荡虏军看做是自己的军队。在这个关键的时刻,李乙丑就应该振臂一呼,率领完全荡虏健卒表示出对“立贤”派的支持。 现在要是不支持的话,岂不是少了一份拥立之功? “文兄,我知道你也是为了咱们荡虏考虑,是我给兄弟们争一份天大的好处。”李乙丑的面色之间颇为沉重,犹豫了好半天才有些无奈的说道:“可是你仔细想过没有?不管是福王还是潞王,就算真的当了皇帝又能怎样?他们本身就不是正统,又没有与之相匹配的实力作为后盾,就算是顺利登基了,还能真的重振朝纲?左右也不过是被权臣摆弄的傀儡而已,这份拥立之功,咱们不要也罢。” 文秀之面色一呆,良久不语。 崇祯皇帝大行殉国之后,若是当朝太子能够来到江南,哪怕不是太子而是永王或者定王也可以,都是崇祯皇帝的骨肉,拥有天然的法理和正统,至少还从名义上把破碎的河山整合起来。但是福王和潞王,他们有这样的基础吗? 没有了正统地位和天然的法理支持,就失去了道义上的制高点。更重要的是福王和潞王这样的人选都是被别人捧上去的,他们本身并没有什么实力,就算真的当了皇帝,也不过是汉献、后主之流的傀儡罢了。 这样的皇帝,能给荡虏军带来什么好处? “立贤也好,立嫡也罢,不过是那些人争权夺势的把戏。文兄最好劝一劝史大人,不要掺和到此事当中,免得徒增烦恼。”李乙丑目光坚定,看着操场上那一个个整齐的方阵,看着万千荡虏雄兵健卒,深有感触的说道:“乱世将至,握在手中的实力才是根本。我荡虏军一路走来,能有今日的局面全都是凭着一手一脚打拼出来,从未依靠外人,以后也不会。江南那边,就让他们争去吧,我才懒得掺和那些乌七八糟的事情。” “让江南的那些家伙去争吧,你只要心无旁骛的积蓄实力就行。”同样的话题已经谈论过不止一次,苏子朋的意见非常明确:任凭江南各派如何争权夺势,都不加理会,只要死死守住淮扬的基本盘,一心一意发展壮大,把淮扬基本盘经营起来,不受掣肘的自成一股势力。 “我早就对你说过,崇祯一死,大明朝虽还有半壁江山,却会陷入内斗当中,你千万不要牵扯进去。” “我已按照苏兄所说的那样,拒绝了立贤派的拉拢。” “你做的很好,我们再来分析一下未来的局势。眼下你的实力已经远远超过了扬州军,扬州总兵李栖凤终究成不了气候,只要他不给你添乱,就暂且不要理会。你的基本盘在扬州,但扬州背靠大江,没有丝毫退路,一旦大局有变,就是个死战之地,这是一个非常不利的局面。如果有机会,应该尽可能的控制淮扬一带甚至更北的区域。” 扬州乃是背水之城,从战略意义上来看,完全就是长江防线的所要之地,历来为北兵南下的必争之地。若是基本盘在江南的话,扬州本身就是一个重要的战略支撑点,最合适也最现实的做法就是把扬州当作一个进可攻退可守的桥头堡。 可惜的是,李乙丑没有退路,只能死守扬州。一旦扬州失守,基本盘就会瞬间瓦解。更重要地方是,李乙丑和苏子朋二人联络的唯一渠道——就是这个小小的抽屉是无法移动的。 虽然李乙丑至今都不明白什么叫做“时空裂缝”,但苏子朋早已说的非常清楚了:这个抽屉千万不能移动,否则这个时空裂缝就有可能消失,相隔了三百多年的两个人将再也无法建立联系。 哪怕是单纯为了保持和苏子朋联络的畅通,也绝对不能后撤,唯一的办法就是死守扬州。 没有后路,不能退却,完全没有战略迂回的余地,只能困守孤城,这是一个虽然万分凶险却也绝对无解的局面。 失去和苏子朋的联系,这是李乙丑绝对无法接受的重大损失,所以他从来就没有想过给自己留下什么退路:“苏兄所言乙丑早已想过,宁可把全部家当葬送在这里,也万万不会后退半步。” “咱们的时间已经不多了,你现在有多少人马?” “战兵一万六千余,其中有半数还没有完成训练。铜胎炮一百六十门,钢弩两千二百张,战马四百余匹……” 手握一万多精锐战兵,装备精良补给充足,放在当时的环境当中,虽然总兵力上还多有不如,但是荡虏军的战斗力,已经可以算是实打实的地方实力派,甚至说成是一方诸侯也不算是夸张了。但是苏子朋却对这个数字表现出了很大程度的担忧: “这点实力……怕是不够哇。如果守不住扬州,一切都将毫无意义。唯一的办法就是扩军,继续扩军,不择手段的扩军。” “乙丑明白苏兄的意思,正在不顾一切的招募新兵训练士卒。” “如果荡虏军能够有三万战兵,应该能够守住扬州这个基本盘,要是能够发展到五万,以荡虏军的战斗力,足够横扫天下了。可惜呀可惜……” 李乙丑很清楚苏子朋说的可惜是什么意思。 在大明朝官军和李闯争锋之时,双方动辄就会发动超大规模的战役,战线绵延千里,号称雄兵百万。尤其是在近年来的河南、湖广,双方交战的总兵力超过百万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 和那种动员百万之众的战争比起来,把荡虏军扩充到三五万这个级别,看起来好像有些微不足道,其实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 挟裹流民一路席卷,李闯虽然可以轻而易举的动员起百万“雄兵”,其实绝大多数都是乌合之众,真正直属的核心战斗部从来就没有超过四万,所以经常出现在一次小小的战斗中失利就全线崩溃的局面 一直以来,荡虏军都秉承着精兵战略,力求每一个士卒都是能上阵砍杀的雄兵健卒。 亘古以来,战争的基础无非就是钱粮二字,真正的精兵无不需要海量的人力物力作为支撑。 荡虏军的战斗基础是典型的“一兵双工”式,每一个前线战兵得背后,都需要至少两个非战斗人员的支持。如果出动一万战兵进行真正意义上的野战,算上辅兵、随军夫子和提供后勤给养的工匠以及其他各色人员等等,至少需要两万名非战斗人员才可以保证战斗的顺利进行。如果荡虏军发展到三万战兵的规模,背后必须有六万左右的庞大支撑队伍。包括战兵和非战斗人员在内,李乙丑必须掌控将近十万数量的丁壮人口才行。 虽然李乙丑在查抄富豪盐商的清洗行动中发了大财,却也不可能养得起这庞大的数量。 扬州的总人口有八十二万余,丁壮数量将近三十万,抽调四分之一甚至三分之一的丁数,这显然是不可能完成的人物。就算是可以从各地流民当中征募,他也养活不起。 要么就是追求数量降低质量,要么就得严格限制荡虏军的规模和人数,质量和数量是一个无法共存的难题。 “苏兄,我仔细的计算过,以一年为期,我勉强可以维持两万战兵及其相关后勤,超过这个数字的话,就真的支撑不下去了。” “那就先把战兵数量扩充到两万吧,我再慢慢的帮你想想办法……” “老爷,老爷,有客来访。” 遥遥的听到小丫鬟银雀儿的呼喊之声,李乙丑飞快的写下一张字条放进抽屉里:“苏兄,有客深夜造访,我先去看看,稍后便回。” 将桌子上的纸条全都丢进炉火当中,眼看着这些和苏子朋交流的证据在焰火中化为灰烬,才关上抽屉挑帘子出来。 “晚上我不见外客,你是知道的……” 小丫鬟银雀儿很守规矩的站在那道月亮门之外,怯怯的小声说道:“婢子对那人说老爷已经安歇了,那人却执意要亲晤老爷,说是有要紧的事情。“ ”来的是什么人?“ “那人自称姓路,是打山东过来的远客,说是老爷的旧友……” “哦,我知道是了,你去准备茶水点心吧。” “是,老爷。” \t 正文 正文_第一百零三章 有朋自远方来 \t\t从山东一路直奔扬州,舟车鞍马早已困顿不堪,路躬行却顾不上休息,连夜赶到李乙丑的私宅当中,磨破了嘴皮子,才终于说动那个小丫鬟去通报。 好在李乙丑并没有让他等多久,很快就从后堂出来,隔着远远就笑哈哈的打起了招呼:“是哪阵风把路詹事吹到了扬州?看茶……” 小丫鬟银雀儿捧着茶盘子奉上茶水和四色点心,李乙丑很随意的摆了摆手,就很恭顺的退了下去。 “见过李荡虏……” 路躬行刚一躬身,李乙丑就托住了他的肩膀:“路詹事深夜造反,必然是有要紧的事情,寒暄客套什么的还是免了吧。东昌那边又出事了?” 路躬行是东昌郡王府的詹事,在很大程度上代表着东昌郡王本人,连夜求见必有要事。 路躬行也算是熟人了,既然李乙丑开门见山,也就不再客套,撕开青色布袍的下摆,从衬布当中取出一封书信,恭恭敬敬的递交到李乙丑手中:“这是郡王的亲笔信,李荡虏一阅便知……” “自东昌一别,久未晤面,遂无再见之欢,心中怅怅,漫思荡虏虎威,心中如醉……” 东昌郡王的书信开篇就是一大串客套话,诉说了好大一同思念之情和联手击败八旗兵的友谊之后,才终于转入正题:“神州倾覆,社稷蒙尘,神器竟沦入贼手……” 东昌郡王的书信虽然洋洋洒洒近千言,主要的内容却非常简单:出兵,要李乙丑出兵北上,给他撑腰壮胆。 自从李闯攻占了京城之后,山东各地很快就陷入到纷乱的境地。 其实闯军在山东的存在感并不强,即便是在攻占在京城之后,闯军对于山东各地的影响也不是很大,但是随着京城的陷落和崇祯皇帝殉国,局面就变得微妙起来。 自古天下未乱山东先反,这个有着造反传统的地方在李闯的势力到来之前,内部就已经乱了起来。数不清的宗、社、会、党揭竿而起,顿时伏莽处处烽火遍地。那些个烧高香的会门宗社,那些个供奉无声**、赤脚大仙的大师兄们纷纷跳了出来,乱糟糟的攻占了很多市镇县城,把局面搅成了一锅粥。 没过多久,闯军就派出一支人马,几乎不费吹灰之力,就轻而易举的占领了山东的门户——德州。如此一来,济南府更是乱上加乱(当时德州属于济南的治下——作者按),那些个本是乌合之众的乱党纷纷挑起闯字旗。一时间,山东各地到处都是“闯军”人马,真真假假谁也分不清楚了。 明末的山东本身就是一个乱局,不管是李闯还是后来的满清,都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全盘掌控,哪怕是到了多铎率兵攻占江南之后,山东还是变地烽烟。既有挑着为大明皇帝复仇的地方派系和闯军厮杀,也有打着闯军旗号和清军纠缠的宗族势力。满清真正平定山东,反而是在占领了江南之后。山东各地的烽烟,一直到了康熙年间,才真正的扑灭下去。 作为大明宗室,东昌郡王和闯贼不共戴天难同日月,眼看着闯军已经进了济南府的地界儿,第一个竖起“大明中兴”的旗号,准备和闯军决一死战。 因为新任的鲁王早已遁逃,山东出于一种群龙无首的混乱局面,几个两字郡王谁也指挥不动谁,基本是各自为战。能够勉强保住一次而大的城市已经算非常勉强,根本就没有实力肃清各地的“闯军”势力。 为此,东昌郡王拟定了一个还算周详的作战计划,准备扑灭东昌府附近的反贼。这个作战方案看起来有板有眼很象那么回事,却有一个致命的缺陷:兵力不足。 在前番的东昌血战当中,东昌府虽然顶着“格毙奴酋皇太极”的光环,其实本地守军早已经被打烂了,连镇守东昌府城都非常困难,更无力剿灭各地蜂拥而起的“闯军”,“中兴大明”的说法更加的无从谈起。 关键时刻,东昌郡王第一个想到了昔日共御强敌的李乙丑。 荡虏军素有能战之名,要是能把荡虏军调过来,必然可以横扫平推,轻而易举剿灭乱贼。 “当日东昌血战,李荡虏并麾下健卒立克八旗甲兵,早已名动天下。些许跳梁反贼,定然可以一鼓而下。” 连八旗兵都能打退,连皇太极都斩了,还在乎那些乱七八糟不知真假的反贼吗? “我荡虏军确实不惧反贼,便是出兵助剿也不是什么难事,只是……”说到这里,李乙丑略略的沉吟了一下,面带难色的说道:“路詹事不是外人,我也不瞒你。东昌一战虽然辉煌,我军折损极重,至今尚未恢复元气,若是大举出兵实在多有不便……” 东昌血战实在拼的太狠了,当时的淮扬民练折损近半,伤亡惨重,这些是事实,东昌郡王和路躬行都非常清楚。 精锐战兵必须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补充和训练,抽调大批精锐北上山东的话,实在不利于荡虏军恢复元气。 “这个……我家郡王也曾经考虑过李荡虏的难处,不求荡虏军倾巢而出,只需四千……三千精锐,应该足以肃清东昌各地的反贼了。” “三千?怕是不行,我抽调不出那么多人马。”李乙丑很明确的拒绝了这个建议:“就算是能够抽调的出来,恐怕也不大方便。从扬州而至东昌,路途遥远,千里行军恐怕有人会乱嚼舌头根子。” 按照大明体制,藩王结交地方官员本就是大忌,尤其涉及到军马调动,更是犯了极大的忌讳。上一次去东昌,是奉了崇祯皇帝的勤王大诏,这一次……宗室藩王和地方实力派明目张胆的联合在一起,不经奉调就出动人马,是何居心? 崇祯皇帝早已经大行殉国,眼下大明朝群龙无首,江南还在为谁当皇帝的事情撕扯不清,贸然提兵北上,若是有人以此为由大做文章,还真的不大好分辨。 连天不收地不管的李乙丑都深为顾忌,作为宗室藩王的东昌郡王就更加的无能为力了。 “这……如今时局纷乱,江南也拿不出一个准确的章程,怎能坐视反贼肆虐?天下人哪个不知李荡虏的血诚之心?此时更应拿出大气魄大担当,岂能如那空口大言的腐儒那般拘泥小节?” 山东已经烽烟四起乱的不可开交,江南这边还在为皇位扯皮,怎能一直等下去?再者说了,你们荡虏军一直都高喊着效忠大行崇祯皇帝的高调,应该不在意最终执掌江南半壁江山的究竟是谁才对。现在说起这些,难道是不想出兵的借口? “路詹事误会我的意思了,”李乙丑哈哈一笑:“时纯与路詹事相熟已久,又是共历生死的旧友,自然没得说。东昌郡王也曾于我荡虏军并肩作战,今日有事相求,时纯万万不会袖手坐视。” “反贼作乱,荡虏军责无旁贷,只是不能这么贸贸然然的提兵北上。”李乙丑笑道:“三千人马,我确实抽调不出来,不过一千……至多不超过一千二百,应该还能凑的出,我这里有个腹稿,先于路詹事商议妥当才行……” 李乙丑的做法很简单:荡虏军可以出两千上下的人马协助东昌郡王剿灭反贼,却不能打荡虏军的旗号,而是打着东昌守军的幌子协助作战。 东昌郡王要的是荡虏军出兵,至于打什么样的旗号他一点都不在乎。 一千二百兵力,刚好的荡虏军一个营的建置(营是荡虏军目前最大的军事单位,和近代意义上的营是两个概念)。这点兵力确实不算多,但要是用来镇守咽喉要地的话,却已经足够了,至少可以让东昌守军腾出手来专心致志的对付反贼。 “甚善,有了李荡虏的虎贲强兵,必然可以一鼓荡平东昌各地的反贼,只是不知何时才能发兵?” “快则旬日,慢则半月。” “然,路某代王爷谢过李荡虏的相助之情。” 李乙丑笑着摆了摆手:“路詹事就不要和我弄这个客套了,此次出兵仅是助战,关键还是要依靠东昌守军。” “还有一事,王爷未曾在书信中言明。” “何事?” “荡虏军甲胄整齐器械精良,王爷欲求几幅甲胄,钢弩和火炮……” 东昌守军也算是见过大阵仗的明军了,但是和荡虏军比起来,依旧差了至少两个档次。尤其是在装备上,和荡虏军比起来,就算说成是叫花子也不算很夸张。 荡虏军的战斗力,来自整齐的甲胄和器械,尤其是独有的钢弩和小型野战火炮,更是荡虏军独有之物。乱世当中的东昌郡王不可能总是依靠荡虏军,也想打造属于自己的强兵。 “这个……”李乙丑犹豫了一下:“甲胄么……赠出几幅不算甚么,只是钢弩和火炮……实不相瞒,我荡虏军还没有装备齐全……” “我家王爷知晓李荡虏的难处,愿用粮米来换。只是东昌历经战乱,府库早已空虚,需等到秋后……” 要是东昌郡王用粮米交换的话,李乙丑不介意给他一些装备,但眼下的东昌府在一年之内遭遇了两次战火,早已经没了雄厚的本钱,所以只能赊欠,等到秋赋收上来之后才能支付。 李乙丑本是婉拒,话已经到了嘴边反而改了主意,十分豪爽百分慷慨的说道:“既然是郡王开口了,乙丑自然不会让路詹事空着手回去。甲胄钢弩我可以凑一凑,至于火炮么……需候些时日。” \t 正文 正文_第一百零四章 小兵小兵(上) \t\t对于协助东昌郡王剿灭乱党一事,苏子朋大加赞赏:不论如何,能在淮扬之外保持荡虏军的存在,都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苏子朋甚至连夜给李乙丑拟定了详细的章程:协助东昌郡王剿灭乱党的队伍,其主要任务绝对不是作战,而是在保持军事存在的基础上尽可能扩大荡虏军的影响。将荡虏军的作战方式和理念传授给山东守军,提高他们的作战能力。 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准备派往山东的这个营,应该是“教导营”的性质,这是一种典型的“输出革命”方式。凭借精良的装备和比较先进的作战思想,利用东昌郡王的人力和地盘,将东昌守军演变成为荡虏军的影子。 这当然需要物力财力的支持,所以李乙丑很痛快的准备了三百副铠甲和五百张钢弩,以半卖半送的优惠价格送过去,至于东昌郡王最在意的小型野战铜胎炮,也会以最快的速度准备妥当。 经过一番抽调之后,将新兵和老兵混合,组建起一个混编营,由稳重可靠的张三哥带队,于四月十六开拔去往东昌。 成文华并不知道东昌在哪里,也不晓得还要走多久才能够到达,只是如同所有的同伴一样,跟着队伍晓行夜宿一路北上。 刚刚过了十七岁生日的成文华显得有些瘦弱,虽然他一直都梦想着成为一名真正的荡虏军战兵,这个梦想却距离他很远。 这里是一个低矮的荒山,一面临水,视野开阔,是非常好的宿营地。 作为辅兵,成文华总是比荡虏军的披甲战兵更劳累一些,不仅要帮助战兵背负甲胄,还要做些提水、安营之类的事情。 重重的把木楔砸进松软的土壤当中,支架起宿营的帐篷,又给随军的骡马填了点精料,才终于有时间坐下来休息。 月光如水如银,温柔的洒在他的身上。成文华倚着一具马鞍坐在篝火旁边,看着夜空的那轮明月,慢慢的闭上眼睛休息。 来到扬州已经超过一年,加入荡虏军成为一名辅兵已经有三个多月了,但只要闭上眼睛,就会想起远在绥德的老家,黄糜子饭的香气就会在鼻子里复苏,尤其是秦地高原上那带着黄土沫子的大风,总是让他不由自主的想家。 如同所有父母对儿女的殷殷期盼一样,每一个名字都蕴含着最美好的祝福。穷人家的孩子大多会取一个“富贵”“有财”之类的名字,成文华的名字也有这样的含义。 早在成文华来到这个世界开始,父母就希望他能够成为一个读书认字的斯文人,要是能够考取功名那就更好了。所以在他幼年时期,家里虽然穷苦潦倒,父母还是咬着牙将他送进学堂。 成文华自幼懂事,知道父母的艰辛,所以发奋读书,虽然没有子建之才,十来岁的年纪就能够出口成章,很快就成为十里八乡有名的“神童”。如果不出什么意外的话,成文华肯定会参加一连串的考试,将寒窗苦读之功化作锦绣前程。 可惜的是,时局动荡民不聊生,秦地早已烽烟处处,各路揭竿而起的队伍轮番上阵,战火频仍兵荒马乱,很快就活不下去了。 年纪幼小的成文华不得不随着家人四处逃难躲避灾荒和战火,这些年来,连他自己都不记得曾经走过多少地方,唯一让人刻骨铭心的记忆就是饥饿和困苦。 好在天照应,去年和家人一起来到扬州,父亲凭借一手纯属的手艺顺利成为为荡虏将军效力的铁匠。给荡虏军干活,只要踏踏实实勤勤恳恳,自然可以做到养家糊口。尤其是成文华也做了铁匠学徒之后,一家人的日子渐渐好转起来,年前终于在扬州安了个家,总算是结束了颠沛流离的日子,重新安定下来。 母亲的身子骨柔弱,又在逃难的几年中被风寒侵了骨缝,已做不了什么活计,还有年纪幼小的弟弟也需要养活,所以成文华主动报名,成为荡虏军中一名普普通通的辅兵。 做辅兵非常劳累,成文华却从无怨言,这些年来是所见所闻,已经让他非常明白眼下是什么样的世道:能够有一口饱饭吃,能够维持家人安稳的日子,已是天堂一般的享受了,纵然是辛苦一些,也算不了什么。 成文华曾经梦想成为一名荡虏军士卒,成为披甲战兵,但父亲却不大支持。战兵的收入高待遇好,终究是行军打仗的。虽说荡虏军素有强兵之名,可刀枪无眼,一旦上了战场,谁也不敢保证一定能够活着见到明天的太阳。 不求什么赫赫战功,只要一家人团团圆圆有衣有食,就已经足够了,所以父亲竭力反对他的战兵梦想。甚至连这一次出征北上,都是成文华磨破了嘴皮子才终于让父亲同意了的。 临行之时,体弱多病的母亲给成文华求了个保佑平安的灵符,素来沉默寡言的父亲则连夜为他打造了一把刀。 声声敲打中,父亲手中的小铁锤点到哪里,成文华就把轮圆了的大锤砸向哪里。每一次震动敲打,每一次淬火浸水,一把短刀渐渐在无言的父子手中成形。 当父亲把这把短刀交给成文华的时候,他感受到了父亲的心意和殷殷期盼,所有的祝福都已经伴随着铿锵有力的敲打声融入到了这把短刀当中。 在成文华的所有经历当中,无论是躲避战乱还是沿街乞讨,从来都没有和父母家人分开过,这一次随军北上到东昌协助官军平定乱党,是他第一次离开家人的照拂,也是他第一次独立面对这个充满了刀兵血火和种种磨难的世界。 虽然才刚刚出来几天,成文华就已经有些想家了,不知道母亲有没有又咳嗽,不知道弟弟有没有又跑出去闯祸…… 所有的这些思念,让成文华紧紧的抱着那柄短刀,手指在锋锐的刃口间划过,屈指一弹,发出“铮”的一声嗡名,仿佛临别之时父亲的那一声叹息。 “真是一把好刀。”沙哑的声音如同砺石摩过粗粗的沙粒,坐在成文华旁边的一个老兵赞了一声:“小兄弟,给我看看你的这把刀。” 这个老兵好像是姓丁,叫什么名字成文华已记不大清楚了,只知道他是一名真正的披甲战兵,而且资格很老,曾经参加过定远之战,更曾在东昌血战中斩获过一个真鞑子的首级。 姓丁的老兵左半边脸几乎全都毁了,一道巨大的伤疤从眉中穿过颧骨,一直延伸到嘴角。紫红色的皮肉外翻着,因为嘴角受到牵扯的缘故,牙齿露出来一大半,显得分为狰狞可怖。 这是被利刃划破脸颊造成的伤害,虽然伤口已经愈合,却把容貌给毁了。要是伤口再深一些的话,老兵的半个脑袋就要飞掉。 好在这个老兵的年纪已经不小,根本就不在乎容貌的美丑。而且在荡虏军整个体系内部,这样的伤疤更是一种荣耀的象征,那是经历过血战在死人堆里翻滚过的印记。 身为辅兵的成文华朝着这个脸上带着巨大疤痕的老兵报以谦卑而又友善的微笑,恭恭敬敬的把父亲打造的短刀递给他。 荡虏军的辅兵不披甲也不配长柄武器,每人仅有一把尺八的匕首。和辅兵的军用制式武器比起来,成文华的这把短刀显得寒酸而又粗糙:约莫二尺四寸长短,比军用匕首长了一些,却比正式的军刀短小了很多。刀尖位置上有一个略大的弧度,以至于这把刀的重心非常靠前。看起来好像是八旗兵的重头砍刀,却又比重头砍刀的尺寸小了很多。这把刀连个最起码的护手都没有,仅仅只是在刀柄位置上为粗麻反复缠绕以方便掌握。 这种样式的武器,一看就知道是专门为成文华这种身材矮小力量不足的少年量身打造。 “你自己打的刀?” “阿爹帮我的打的。” 脸上带着刀疤的丁老兵举着短刀呼呼虚劈了几下,意味深长的说道:“你阿爹是个用刀的高手啊。” 成文华笑了:“我阿爹是个铁匠,是打刀的高手,却从来不是用刀的高手。” “不是用刀的高手?”丁姓老兵也笑了:“我敢拿眼珠子和你打赌,你家阿爹一定杀过人,以前是做什么的?” 成文华的面色一黯,小声说道:“流民,陕西过来的流民。” “哦。” 仅仅只是发出一个看似毫无意义的音节,丁姓老兵就不再言语。 眼下这见鬼的世道,流民二字被赋予了太多的含义:从陕西而至扬州,颠沛流离,流民和盗贼之间,流民和流民之间,总的少不了流血冲突。甚至很多流民本身就有加入反贼的经历,为了争抢食物,为了自保,杀人见血实在是最寻常不过的事情。 流民会和各处的盗贼厮杀,在很多时候,流民本身就是盗匪,这是全天下都知道的事情。 阿爹确实杀过人,不仅杀过盗匪,还杀过其他流民,要不然成文华一家又怎能在辗转千里的过程中依旧完好? 为了求存,流民的迁徙绝非背井离乡的辗转那么简单,其中种种艰辛和凶险,只有流民自己最清楚。 兵荒马乱的年月,无论是杀人还是被人,都是寻常之事、。 和家人一起颠沛流离的日子让成文华毕生难忘,却又不愿意提起,连年纪幼小的他就曾经做过拦路抢劫的山贼,也曾经砍杀过其他流民,辗转来到扬州之后在渐渐安稳下来,以前的种种经历早已成为不堪回首的记忆。 “丁老哥,你以前是做什么的?” 老兵脸上的伤疤抖了一下,发出一阵阵难听的笑声:“以前么……我是水鬼。” \t 正文 正文_第一百零五章 小兵小兵(中) \t\t水鬼是湖广一带的俗称,江南则称为**,山东一带叫做水串子。 流民大多是因为活不下去才偶尔做一些杀人见血的勾当,水鬼无疑要恶劣的多。同样是刀头舔血的营生,山贼土匪这种为人所憎的职业好歹还能自称是“绿林好汉”,水鬼却是最为人所不耻的“行业”连江湖同道都瞧不起他们。主要是因为水鬼们做事狠辣从不留余地,往往在抢掠之后还要凿沉船只湮灭证据,那些个遭遇水鬼的船东船伙就算是死了,也要沉尸水底永不见天日,这是最损阴德的事情。 若是往日里,没有人愿意和水鬼坐在一起,免得招惹晦气。不过这个昔日的水鬼已经成了荡虏军的战兵,成文华也就不那么忌讳了,反而饶有兴致的问道:“丁老哥啥时候加入的荡虏军?” “水鬼也不好做,官府缉拿的紧,兄弟们死的死散的散,我侥幸逃了条性命,隐姓埋名辗转来到扬州,恰逢淮扬民练刚刚组建,我就加入了。”丁姓老兵若无其事的说道:“其实做水鬼和当兵都是一样,都是刀头舔血的营生。只不过当兵是为国杀敌,要光鲜体面的多。在定远一战当中,我也曾斩了几个流民……哦,就是你这样的流民,有了些微末的功劳,举人受到称颂赞扬,实在是惬意的很,索性就老老实实当个战兵吧。” 冲锋陷阵斩杀流民,如此沉重的话题,在成文华这个流民出身的小兵看来,实在是件最正常不过的事情。眼下这世道,就是这个样子,不是杀人就是被人杀,本就没有什么分别。 “老哥你连定远一战都参加过,是老前辈了哦,能不能和我说说东昌血战的情形?”成文华的脸上满是崇拜和敬仰。 东昌血战,乃是荡虏军的前身淮扬民练的成名之战,和天下无敌的八旗战兵硬碰硬的打了近半个月,阵斩奴酋皇太极,早已轰穿天下,成为一种资本。每一个曾经参与过那次血战的士兵,哪一个不是如赵子龙般神勇的杀了个几进几出?每一个在东昌血战中存活下来的士兵,都成为荡虏军最宝贵的财富。 但这个姓丁的老兵却不怎么在意,至少脸上没有那种得意洋洋的表情,淡然中带着一种冷漠,毫不在意的说道:“打仗就是打仗,没有什么好说的。我脸上这道疤就是在东昌留下的,估计一辈子都忘不了了。” 老兵的淡然让心思热切的成文华无法理解。 “其实……当兵和当水鬼还是有区别的,以前我做水鬼的时候,若是打不过还可以跑,当了并之后,明明知道打不过也得打也得拼。只要军官的命令一下,说什么都不管用了,只能硬着头皮往前冲。” 荡虏军军纪森然,命令一旦下达,必须无条件的坚决服从,哪怕前面就是刀山火海,也得冲过去填平。要是敢后退半步,督战队的刀子也不是吃素的。 “两军交战,不论对错不问缘由,后退者斩”,这条军纪绝非随口说说那么简单,而是用钢刀和鲜血作为保证的战场纪律! “阵前杀敌何等的英雄壮烈,不知我什么时候才能成为丁老哥这样的精锐战兵……” 老兵的目光中露出一丝茫然,歪着脑袋看了看年轻的成文华,脸上露出一种别人很难理解的复杂表情,喃喃的说道:“战场上的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根本就是拿命去拼……” “丁老哥,你多有军功,应该积攒下不少家底了吧?” 荡虏军奉行重奖重罚的治军方略,成文华父子做工匠都已经在扬州安了家,象丁老兵这种早就参与到荡虏军的披甲战兵,军饷更高一个等级,还有军功受赏的银钱,想来已经薄有积蓄,再当几年兵,也就可以安安稳稳的退役下去做个过富足的日子了。 退役是荡虏军独有的制度,普通战兵入伍五年之后,即可申请退役,如有伤残或者的卓然的战功,服役的年限还可以提前。到时候就可以拿到一笔虽然不多却可以安身立命的银钱…… “我没有家底,也没有想过退役……”老兵笑哈哈的一摊手:“我这个人从来就不会攒钱,也没有想过要攒,军饷和赏银一到手,就全都花销出去,至今依然两手空空,全部家底加在一起,都不会超过一缗钱,哈哈……” 荡虏军战兵多在军营之中,衣食用度全部由荡虏将军供给,每个月之后三日的假期,就算是想花钱也没有机会,怎么会攒不下家底呢? “哈哈,你还年轻,不懂的。在外边养女人,花销可不少。” 原来,这位丁姓老兵在外边认识了一个烟花女子,早已把全部的卖命钱花在那青楼女子身上。 “这……丁老哥,不是我说你,你赚的都是血汗钱,怎能花销在那种烂女人的身上?凭你荡虏军战兵的身份,什么样的女人找不到?只要好好的当几年兵,到时候娶个十几岁的黄花大姑娘,成家立业才是正经的道理……” “我这一辈子做过的亏心事太多,两手血腥背着好几条人命官司,肯定不会有什么好下场,也就不想成家立业的事情了。快活一天算一天,就算是哪天战死沙场落个为国捐躯的名头就已经很知足了。”老兵的目光中满是无所谓的神态,把生死之事说的如此轻松:“我独自一人,上无父母中无兄弟,活着是单身死了就是绝户,虽然有些凄凉却也逍遥快活。若是真如你所言娶个黄花大姑娘回家,一旦战死岂不是害了人家?哈哈,不想那个,不想那个哦。” 历朝历代的军队当中,地皮恶棍和背着人命官司的贼寇,都不在少数,荡虏军也不例外。一旦加入这个集体穿上皂色的衣袍,以前的种种就一笔勾销,他们只剩下最后一个身份:荡虏军士卒。 成文华还要说点什么,身后已传来哗啦哗啦的甲叶子碰撞之声,不必回头也可以知道是队官杨晋祝到了。 杨晋祝是荡虏军中最年轻的队官之一,即便是在非战之时,也总是披着全套的甲胄,仿佛那一套细甲已经长在他的身上一般。 “怎还不睡觉?絮絮叨叨的说些什么?”队官杨晋祝内穿甲胄,外罩荡虏军的制式皂色袍服,束腰皮带把腰身杀的细细,左臂上的那块红色布块表明了他的身份——荡虏军最中坚的队级军官。 杨晋祝似乎永远都是一副公事公办的表情,神态之间有些沉闷,看起来好像是不知变通的迂腐之人,却是荡虏军中最有前途的年轻人之一。 “报杨队官,我正在和兄弟们闲谈。”丁老兵挺身而起,“啪”的打了个军礼。 杨晋祝回了个军礼,看了看这个丁姓老兵,又看了看辅兵成文华,神态略略的随和了一些:“早些歇息,明日还要赶路呢。” “是。” 对于杨晋祝,成文华颇有几分敬畏,据说这位年轻的队官曾在东昌血战中接连砍了几个真鞑子的脑袋,战功赫赫,深受荡虏将军器重,这一次是作为营官张三的副手出来的,只要能把协助东昌剿灭乱党的任务做的四平八稳,说不得还得升一升。若是成了营官,就是实打实的高层,可以真正参与到决策核心了。 丁姓老兵返身钻进帐篷去休息,成文华看着杨晋祝渐渐远去的背影开始发呆…… 把宿营地巡视一遍,又查看了岗哨之后,已是亥时初刻。回到营帐之后,才发现这支队伍的主官张三哥正在自己的帐篷里坐着…… “张队官……”杨晋祝抬手就是一个军礼。 “别总是给我打军礼,”张三哥和随意的回了个平胸礼:“我就是不喜欢你这个公事公办的性格,原本我的是点了孙立拄的名,可乙丑兄弟说你办事干练,是个可造之材,才专门让你做我的副手。” 在队官这个级别当中,杨晋祝和孙立拄都是最年轻也最有前途的,但两个人却有很大的分别。 杨晋祝这个人,完全是依靠自己在战场上的抢眼表现,一步步积功成为了队官,所以为人处事都依足了荡虏军的规矩,从来都是兢兢业业一丝不苟。那个孙立拄的功劳远远比不上他,却胜在出身好。 孙立拄的父亲水生大哥曾经是最好和李乙丑一起北上贩运私盐的生死伙伴之一,只是运气不怎么好死在了东平。荡虏军的高层多把孙立拄当作是子侄一辈,尤其是周六斤和张三哥二人,平时对孙立拄多有照顾,哪怕是在孙立拄晋升成为队官的事情上,也有很明显的裙带关系。 孙立拄虽然年轻,为人处事却比杨晋祝圆滑的多,嘴巴也甜,虽然年纪和李乙丑差不多,私下里总是喊荡虏军为“乙丑叔”。 在选择副手的时候,张三哥当然会喜欢关系更加亲密的孙立拄,奈何这一次是荡虏将军李乙丑点了杨晋祝的名,他才有机会以队官的身份作为荡虏军创始人之一的张三哥的副手。 虽然杨晋祝也听说过一些传闻,却没有想到张三哥张队官这么直白的当着自己的面儿说出来,一时间竟然呆住了,不知道如何作答。若是说感谢荡虏将军的栽培,岂不是在当面职责自己的顶头上司是“任人唯亲”“徇私舞弊”之人? \t 正文 正文_第一百零六章 小兵小兵(下) \t\t“哈哈,哈哈,”张三哥哈哈大笑起来:“我就晓得你会是这幅表情,要说办事圆滑你还真的不如孙立拄那小子。不过呢,你却胜在兢兢业业勤勤恳恳,有了你这个副手,我都不用操心什么了,乙丑兄弟没有看错你,哈哈……” “不敢,不敢,职下不敢当。” “没什么不敢当的,这几日来,行军安营,派遣哨探整顿军务,基本都是你在做,不敢说功劳吧,苦劳还是有的。”张三哥笑道:“临来的时候,乙丑兄弟和我们几个老家伙商议过了,只要东昌的事情安安稳稳的办下来,一个营官是跑不了的。到时候你我平级,应该不会再这么拘谨了吧。” 所谓的平级,仅仅只是职务上的说法而已,就算有朝一日杨晋祝真的做了营官,也不可能和张三哥平级。作为荡虏军的创始人之一,张三哥又是最早跟随李乙丑的生死兄弟,就算没有队官这个职务,也算是老前辈,资历上比杨晋祝要高一大截。 关于人事任命,尤其是高级营官的任命,就算是李乙丑已经有了腹稿,也不好提前公布出来。虽说现在提起这些有些不合适,可张三哥是荡虏将军的老兄弟了,随便说说也不大要紧……或者说,这本身就是荡虏将军的意思,只不过是通过张三哥之口说出来而已。 直接提拔一个队官,远远不如由他的顶头上司提拔起来更加有助于团队的凝聚力,关于这些用人之道还是苏子朋传授给李乙丑的呢。 “我……多谢张营官的栽培。” “哈哈,这句话可就言不由衷了,我可没有栽培过你什么。”张三哥笑呵呵的从贴身处摸出一张纸条:“荡虏将军令……” 杨晋祝马上挺身,“啪”的又是一个平胸军礼。 “别打礼,就你我二人,行什么礼?”张三哥很随意的摆了摆手,把纸条交给他:“这本是乙丑兄弟给我的命令,既然你是我的副手,给你看看也无妨,方便以后做事,免得到时候出了纰漏……” 作为李乙丑的老兄弟,张三哥可以对荡虏将军的手令不怎么在意,杨晋祝却不能不在意。 恭恭敬敬的接过纸条,看了之后满脸都是疑惑的表情:“这……这是何意?” 荡虏将军的手令之上只有一个非常简单非常直白的命令:贼不犯我我不犯贼。 荡虏军受邀提兵北上,本就是为了扫荡反贼乱党,此次随行的人马当中,有一半多是曾经参加过东昌血战的骨干老兵,可以算得上熟门熟路。昔日曾把正面对阵精锐的八旗披甲战兵,甚至阵斩了皇太极,这次出兵对付分散在各地不知真假的反贼,自然可以横扫平推一鼓而下,绝对不会出现大的伤亡。 哪怕是杨晋祝本人,也把这次到东昌助战理解成为一次借助实战练兵的机会,甚至早早就拟定好了预案,何地当守何地当供,派遣哪些队伍出击,都已经安排的周密翔实。想不到的是,荡虏将军本人的命令竟然是“贼不犯我我不犯贼”! “张营官,将军有没有细说?” 杨晋祝实在无法理解这道命令的真实含义,只能求助张三哥。 张三哥收回这道手令,凑到烛火之上点燃了,亲眼看着这张小小的字条慢慢的化为灰烬,用一种毫不在意的口气说道:“我也不知道乙丑兄弟的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 杨晋祝马上就迷糊了。 提兵北上千里援鲁,战略部署却是如此的模糊不清,身为主官都不理解李乙丑的命令,还怎么执行? “什么怎么执行?自然是按照乙丑兄弟的命令来执行。等后续的兄弟们上来之后,自然会有更加明确的命令。” 不是说只有这一千二百人的队伍么?怎么还有后续的队伍上来? 张队官明显知道更多的详情,只是没有对杨晋祝提起而已。 杨晋祝本想再问,嘴皮动了几下,却终于没有开口。 看这个样子,北上援鲁并不是一场简简单单的军事行动,这件事已经涉及到更高层面的东西,以他的身份和级别,似乎没有必要知道。 作为一个典型的中层军官,只要张三哥这个主官知道怎么做就好,杨晋祝只需要执行即可。 “好了,你就先按照咱们荡虏将军的这道命令执行吧。”很随意的打了个呵欠,拍了拍手很随意的站起来:“我估计明日晚些时候就能够到达荷水河了,你先带着五个队前行,给我打打前站。” “这是……” “这是我的命令。” “是。”杨晋祝再次行军礼,有些不放心的问道:“从荷水河到东昌还有些路程,若是沿途遇到反贼,打还是不打?” 过了荷水河,就正式进入兖州中北部了,很多州县已经在乱党的控制之下,虽然仅仅只有五个小队六百人,杨晋祝也有绝对的把握将那些手持锄头木棒的乌合之众打的稀里哗啦。问题的关键不在战斗本身,而在于荡虏将军那道含糊不清的命令:若是沿途遇到了反贼,到底是应该开打还是应该闪避? “该打就打,不该打就不打呗。只要你能在我到达东昌之前安排好一切,打还是不打你自己斟酌吧。” “职下明白了。” 口里说着明白,其实心里还是有些迷糊。这个年轻的队官打仗非常勇猛,却习惯于执行明确的命令,第一次单独率队出发,相当于是独当一面了,实在有些吃不准应该怎么做。 反正是作为先行队伍去往东昌的,只要附近的乱党不碍他的事,也就当作没有看到吧。 张三哥从杨晋祝的营帐中出来,哼着小曲儿回到自己的营帐当中,连脸都没有洗倒头就睡,脑海中无数个念头纷纷涌现,怎么都谁不安稳。 作为这次行动的主官,张三哥当然接到了非常明确的命令,他很清楚应该怎么做:协助剿灭乱贼,只是一个幌子,此次出兵最根本的目的是增加荡虏在山东中南部的存在,为荡虏军开辟出战略缓冲地带。初次之外,还有一个非常明确却不大方便说出口的原因,那就是尽可能的找机会把东昌、东平拉到荡虏军的阵营当中,让鲁中南成为淮扬的一部分,就算不能实际控制,也要形成深刻的影响力。 以荡虏军的战斗力,哪怕只有一千人,也可以轻而易举的扫到州县,不费什么力气就能把那些乌合之众打的四散而逃。但这不符合荡虏军的利益,也不符合东昌郡王本人的利益。 邀请荡虏军北上当然不仅仅只的是军事行动,也没有表面上说的那么冠冕堂皇。东昌郡王也有自己的打算,几乎完全是因为利益的驱使,才促成了这次援鲁行动。 新任的鲁王是个怯弱之辈,早早就逃离了到了江南,整个山东只有几个两字的宗室藩王在支撑着局面,可以算是群龙无首。在山东诸王当中,东昌郡王的实力虽然不是最雄厚,名声却是最响亮。 以宗室的身份,和八旗战兵血战数十日,虽然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却终于保住了东昌的完好,虽然最主要的战果是李乙丑打出来的,也让东昌郡王声名大噪,隐然已是山东诸王之首。虽然地位没有鲁王尊崇,却得了个铁血敢战的名声,若是能够扫到乱党平定地方,完全有可能凌驾于那个未战先逃的鲁王之上。 大行崇祯皇帝殉国,趁着新皇未立之时再打出一些实实在在的战功,将来不管是哪个江南藩王做了皇帝执掌了大明朝的半壁江山,都要倚重在山东有巨大影响力的东昌郡王。东昌郡王本人只要随随便便喊出几句“支持”“拥戴”的口号,自然而然就可以和新皇打好关系。到时候就算没有鲁王名号,也有了鲁王的影响了前两年才刚刚死了一个鲁王,现在这个鲁王不仅怯弱而且毫无根基,若是时局变动,取而代之都不是没有可能。 乱世当中,宗室王爷的身份并不值钱,尤其是东昌郡王这样的二字小王,实在有些微不足道,有过一次被俘经历和一次血战经历之后,让东昌郡王深刻认识到实力的重要性,所以在邀请荡虏军北上协助平定乱党的书信中,也曾隐隐的提到另外一曾意思:希望李乙丑可以支援他一部分军资军械,最好再能派遣荡虏军骨干协助他练兵,练出一支能打硬仗而且完全掌握在自己手中的私兵。 所以,李乙丑才能和东昌郡王一拍即合,在短短十几天的时间内就抽调出一千多人马北上。 杨晋祝是在为张三哥打前站,张三哥又何尝不是在为李乙丑打前站? 和东昌郡王联手,让荡虏军有机会有借口在齐鲁大地上保持相当数量的存在,等于是间接的影响了整个淮扬和小半个山东,这分明就是一方诸侯的架势。 有荡虏军这样的强兵在手,又有逐渐扩大的地盘,隐然已有王霸之资了…… 张三哥翻身坐起,遥望着南方,仿佛可以穿透山水的阻隔看到扬州,看到李乙丑。 “我的乙丑兄弟啊,还真是看不透你了呢。按说咱们认识也不是一年两年了,以前怎就没有看出你有这么深得城府?难道说真的有神仙指点?” “若是真有神仙眷顾的话,我估摸着乙丑兄弟的局面绝非眼前这么一点儿,从你布局山东来看,乙丑兄弟所图者大呀。该不会是……算了,算了,你要是真有雄心壮志,说不得我们这些老兄弟们也要跟着你拼一拼了。咱们做了几辈子的小人物,正是因为沾了乙丑兄弟的光才有今日的前程。若是再进一步,说不得也能混个公侯万代封妻荫子呢,这样的机会八辈子能遇到一回已是做梦都不敢想的奢侈,想不到却被咱们几个苦哈哈的穷兄弟给遇上了,水里火里也得闯一闯了……” \t 正文 正文_第一百零七章 江北防线(上) \t\t荡虏军北上援鲁,很快就收到了奇效。 “博平、清平、冠县诸贼纷纷而逃,党邑归顺。”短短数日之内,连下四县,可谓战果辉煌。 这当然只是纸面上的战报,其实根本就没有爆发什么惨烈的战斗,甚至连真正意义上的大战都没有发生过。 荡虏强兵名动天下,那些个打着闯军旗号的乱党本就是乌合之众,见到荡虏军的旗帜就一哄而散,东昌郡王非常顺利的接连“收复”四个县城。趁此新胜之威,纠集人马扫荡乡野,只发了几道取出贼寇的檄文,早已经看清楚了风向的地方士绅纷纷响应,眨眼之间,大半个东昌府就又重新挂起了大明的旗号。 如此顺利的进展让整个山东目瞪口呆,马上就起了连锁反应。 东平郡王也有样学样,以公开的形式邀请荡虏军协助剿贼,李乙丑马上做出积极回应,准备在月内再次派遣军马,荡平东平一带的乱贼。 这等于是彻底打开了淮扬和山东之间的通道,鲁西、鲁南将成为荡虏军实际影响的区域。 如此一片大好的形势,却遭到了江南的激烈反对。 不管使用多么冠冕堂皇的借口,荡虏军提兵北上,都是没有上命的“妄行”,本就犯了国朝的大忌,尤其还和藩王勾结,更是大忌中的大忌。 江南士林对此口诛笔伐,很多读书种子甚至点名道谢的大骂李乙丑是当代的活曹操,要趁着时局动荡的机会行割据之事。 对于铺天盖地的职责李乙丑根本就懒得理会,依旧故我,紧锣密鼓的安排着北上东平的诸般事宜。短短几日之后,所有职责的声音全部偃旗息鼓,那些大骂李乙丑要行“割据藩镇”之举的读书人全都闭嘴了。 原因非常简单:凤阳总督马士英联合四镇官军,提淮右之兵对江南形成威胁之势,护送福王到了南京。用武力胁迫诸臣,把福王送上了“监国”的位置上。据一些消息灵通人士的传闻,马士英等人正在筹划拥立福王为大明之主,连登基之事都已经开始着手准备了。 要说和藩王勾结,江南可比李乙丑要严重的多。李乙丑提兵援鲁,好歹还是做着剿贼的事情,马士英却行的是私自“拥立”之举,准备凭借武力给大明朝弄一个新皇帝出来。 没过几天,种种传闻竟然成真,刚刚戴上“监国”大帽子的福王竟然真的在南京称帝,连年后都拟好了:弘光。 “立贤”“立嫡”的争论由来已久,福王上位并不算多么意外的事情,真正让那些读书种子愤愤难平的是马士英的反复无常。 马士英原本确实是准备拥立福王的,后被史可法说服,愿意和清流一派的读书人一起拥立更加贤明的潞王。有了凤督的支持,立贤派曾经一度占据上风,甚至天真的以为“素有贤名”的潞王就是中兴大明的真龙天子。想不到的是,马士英玩儿的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做法,转过脸去就把“立贤”派给卖了个干干净净,提重兵护送福王到了南京,强行拥立之事,把福王扶上了九五之尊的宝座。 拥立首功的马士英顺利入阁,成为新朝最重要的阁臣,大肆培植私党,拼命排挤清流诸臣,很多以前自认为“大有前途”的官员干脆直接就被扫地出门了。连史可法本人都被排挤出了核心中枢,挂着东阁大学士和兵部尚书的衔,督师江北。 其实这个时候李闯战败的消息早已传来,吴三桂和八旗辫子兵勾结,在一片石大败闯军,战败之后的李闯匆匆忙忙的在京城举行了一个登基称帝的仪式之后,就在吴三桂和八旗兵的追赶下撤出了京城。 对于这个局势,江南新朝不仅没有足够的警惕,反而欢欣鼓舞,“联虏灭寇”的呼声日渐高涨。不过多尔衮却不给江南一点面子,一面派阿济格、鳌拜等八旗勋贵继续追击李闯,一面安排多铎率军侵入到大明故地,“为大明皇帝复仇”的口号彻底成了臭不可闻的擦脚步。 局面如此繁杂动荡,江南新朝依旧醉生梦死内斗不止,不幸中的大幸是刚刚上任的江北督师史可法似乎已经看到了眼前局势的凶险,开始着手布置江北防务。 在淮右、长江以西成为四镇的上疏已经奏报给了新朝,纸面上的工作已基本完成,剩下就看具体的执行能力了。 五月十六,史可法于孙启功一起来到扬州,隔了一日之后,便于扬州知府任民育一起面晤了荡虏将军李乙丑。 “时纯见过史公。”李乙丑恭恭敬敬的行了个深礼。 史可法的兵部尚书仅仅只剩下一个空衔,早被马士英给架空了,东阁大学士的地位虽然清贵尊崇,却是某种荣誉性质,真正能派上用场的就只有江北督师的官职而已。 但荡虏军却是自成体系,属于大行崇祯皇帝的私军,不受江南辖制,只要不是崇祯皇帝死而复生,只要不是崇祯皇帝的嫡血骨肉,和任何人都没有任何实质意义上的统属关系。荡虏将军李乙丑又素有嚣张跋扈之名,原以为他不会对自己这个除了官架子之外已没有多少实权的阁部太过于在意,想不到却是如此的恭敬。 之所以带着孙启功一起过来,又刻意安排文秀之在场,就是为了方便说话,李乙丑的恭敬态度让他有点意外。 连三百多年以后的苏子朋都使用了“浩然之气”“忠烈之心”这样极高的评语,李乙丑对史可法更是尊崇有加。只是这种态度仅仅停留在对他个人的敬重之上,所以称之为“史公”,而不是“史阁部”这种更加正式的称呼。 “李荡虏,史阁部此次前来……”作为和李乙丑相处的还算不错地方官,扬州知府任民育首先开腔。 “还是我来说吧。”眼前的史可法比上一次见到之时更加清瘦,宽大的袍服松松垮垮的挂在身上,似难当风霜之重:“领朝廷旨意,可法督江北之师,扬州自古便上长江锁钥,为重中之重。扬州李总兵于高副使那边已经晤过了,此次前来于李荡虏一会,便是为了江北……” 很有耐心的听史可法把话说完,李乙丑沉吟半晌,好半天才开口说道:“史公所言极是,守江必先守淮,扬州为淮扬核心,乃江防之锁……” 说到这里,李乙丑站起身来,朝着北方遥遥一拜:“我荡虏军之名乃是先皇钦赐,军旗乃是先皇后亲绣,荡虏二字乃我军中万千健儿之天然使命。外虏入寇,时纯食不知味夜不安席,唯有抱着这份愚忠之心,以报先皇知遇简拔之恩。” 一番话说的慷慨激昂掷地有声,却对江南新朝提也不提,到底是什么样的心思已经不必说了。 以李乙丑现在的实力,虽然还不算是一方诸侯,却也是整个江北实力最为雄厚的一股力量。偏偏却死抱着效忠崇祯皇帝的宗旨,任凭南京城头王旗变换,都不加理会。前番福王登基称帝,荡虏军连个最起码的表示都没有,已经足以说明问题了。 在李乙丑和荡虏军的心目中,江南新朝根本就不算是大明朝的正统,休想得到荡虏军上下的承认。 说起国祚绵延正统存续的问题,史可法也很无奈。 因为马士英倒戈,以武力护送福王来到南京,强行拥立之事,史可法本人已经被排挤出了核心决策层,新朝的朝政完全为马、阮、吕等人把持。连史可法都对新朝颇有微词,又怎么能说得动李乙丑效忠新朝呢? “吴三桂献出山海关,伪清打着为大明君王复仇的旗号进到京城之后,公然侵略我大明疆土,私自任命官吏,行的便是覆灭国朝之勾当。”史可法已经看清楚了满清的野心和欲望,早已经放弃了原本联虏剿贼的幻想,成为坚定的抵抗派领袖之一。可惜的是,象他这种有清醒认识的实在太少。 史可法是空着手来到江北的,除了几个没有多少实际作用的虚职之外,拿不出钱粮或者其他可以打动地方实力派的条件。为了联合江北的实力派,史可法帮他们奏请了总兵官的职位和爵位,但这种空洞的封号显然对李乙丑没有半点作用。 李乙丑是先皇钦封的荡虏将军,比什么总兵官只高不低。江北四镇之一的刘良佐封为广昌伯,刘泽请为东平伯,难道再封李乙丑一个伯级的爵位?那分明就是在胡闹! 大行崇祯皇帝早已加封李乙丑为诚武侯,比伯爵高出整整一个档次,谁还会在乎什么狗屁的爵位? 江北督师的任命本就是为了把史可法排挤出去,他前脚刚走,江南新朝后脚就开始“广征秀女”,不管怎么看都不象是励精图治的样子。如此乱世,保存实力才是根本,只要手中有钱麾下有兵,任凭时局如何变换也足以保住富贵荣华。谁会傻乎乎的拿自己掏钱养起来的强兵去为这样的一个朝廷拼命? 李乙丑死抱着效忠先皇的宗旨,虽然显得非常迂腐,却也是满腔忠义之心,早已站在了道德制高点上,任谁也说不出什么来。偏偏史可法又拿不出足以打动他的条件…… “时纯敬重史公个人品行,不代表我认可江南新朝,要我效忠新朝之言,还是不要说了吧。这样的朝廷……嘿嘿,”冷笑一声过后,李乙丑毫不掩饰自己对江南朝廷的不满:“便是时纯愿意对新朝称臣,恐怕我荡虏军上下万千健儿也不愿意吧?” \t 正文 正文_第一百零八章 江北防线(下) \t\t这话绝对可以算是大逆不道的忤悖之言,在场的众人却没有人出言呵斥,反而集体沉默了。 新朝是什么样子,每一个有眼睛的人都能看到。昔日的福王现在的大明天子,连史可法都认为“不类贤君”,“不孝”、“虐下”、“干涉有司”“不知书不知礼”、“贪婪”“淫”“酗酒”七大罪状也是史可法亲口说过的,一直都坚决反对拥立此人为帝。至于新朝衮衮诸公,那就更加的不用提起。因为拥立有功,心怀鬼胎的文臣贪婪虐民明目张胆的敛财,新朝刚刚建立就弄出了上百种名目繁多花样翻新的税赋,广征秀女之事更把繁华鼎盛的江南弄的乌烟瘴气。武将则拥兵自重飞扬跋扈,虽名为官军实则胜于盗贼,没有半点收复北地之心,满脑子都是趁机吞并称雄割据的念头。 “新朝如何,实在不是我等臣下应该妄议的。”虽然对新朝同样心怀不满,史可法还是放不下君臣纲常的思想,不想职责新朝的是非,至少不想当着李乙丑的面公开指责:“可法自请督师江北,便只专注于江北兵事。只要行实战之功,御敌于门庭之外,护佑江南之安,则中兴我大明的基业可期。就算朝中有些须的跳梁幸进之辈,迟早……迟早……” 一连说了两个迟早,连史可法自己都说不下去了,只能转过话题:“朝事如何,已非可法所能左右,只希望李荡虏以大局为重。当此社稷蒙尘外虏入寇之际,将军当奋起而战,也不枉先帝简拔之恩,以彰大行皇帝识人之名。” 江南朝廷那边是什么样子,你我都管不了,我们只需要用心作战抵御外辱,首先保住大明朝的这半壁江山,这才是你李乙丑报效先帝的实举。 作为荡虏军的监军,又是史可法的师侄一辈,文秀之站立起来朝着史可法躬身为礼:“阁部勿虚忧虑我荡虏军御敌之心,也不必怀疑李荡虏中兴我大明之诚。多日之前,学生……李荡虏已于我商议过此事。那八旗战兵早已存了侵我国土之心,如今已分兵南下,狼子野心已展露无余。我荡虏上下两万执戈勇士愿于伪清死拼到底,纵是战至最后一兵一卒,也不会后退半步。只是……只是……” 文秀之身为监军,说话自然是有份量的,这个时候表明抵抗的决心,说明他早已和李乙丑就此事沟通过。只要李乙丑没有避战保存实力的想法,无疑会给整个江北防务体系增加最具份量的一块砝码。 看到文秀之吞吞吐吐,史可法赶紧开口相询:“只是什么?若是荡虏军有什么难处,不妨当面宣之,只要是在我力范围之内,能就你们必然是要就一就的。” “实不相瞒,我于李荡虏仿佛商议过多次,一致认为江北不可守。至少,扬州是守不住的。除非……除非阁部允我荡虏军经理鲁南四府及大名府招抚事宜。” 如今江北四镇暂时还停留在纸面上,其实早已经划分好了地盘,要是没有这点好处,谁会心甘情愿的听从史可法的命令?文秀之开口就要鲁南四府,看起来好像是狮子大开口,其实只不过是需要史可法和江南新朝沟通一个,给个名正言顺的理由而已。 东昌、东平两府早就已驻扎了荡虏军,兖州的鲁王本就逃到了江南,下面的州县早已乱成了一锅粥。济南府……现在还真的说不好是属于大明朝还是属于李闯的地盘呢。至于大名府么……那是闯军的地盘,就算是划给李乙丑也是件惠而不费的事情,总比掌握在李闯的手中要好很多。 “这个,我可以奏请朝廷,至于朝廷准还是不准,那就不好说了。” “朝廷准不准,我并不是很在意,只要有个名义就好。”李乙丑笑道:“鲁南已有两个郡王承认了新朝,我荡虏军援鲁想来朝廷也不会反对。当然,他们反对也没有用,我只是希望史公不反对就好。” 李乙丑的这些话,已经露出了一些割据的苗头,奈何朝廷对那些地区的控制能力已经非常薄弱,也就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难道朝廷反对荡虏军就会挺进鲁南了么? “我们还要泗州。” “泗州?那……那是凤督马士英的地盘,他肯定不会……” 泗州是中都凤阳东北方向上的门户,连接中都和淮扬,历来为兵家必争之地。荡虏军要把自己的地盘拓展到泗州,当然是出于战略缓冲的需要。但……这个要求已经严重侵害了马士英的利益,他肯定不会同意的。 “马士英同意还是不同意不重要,只要史公认可就行。” “泗州不在我的职权之内,我根本无权同意或者不同意。”史可法说的非常明白:“虽然马督于我多有相争,我却不愿在这个时候看到李荡虏于马督争执……” “时纯虽愚钝,却也不会做那亲者痛仇者快的内讧之事,既然史公有难处,那此事可从长计议。” “好,我这就上疏朝廷,为李荡虏请一个山东招抚的名头下来。” 是不是有这个名头,连文秀之都不怎么在意了,反正荡虏军一直都往鲁南方向增加存在感,有没有那个名头早已不重要了。只要史可法和他的江北防务体系认可这一点,不会从中阻挠就已经足够。 虽然李乙丑不认可新朝,但他终究是先帝简拔之人,心中还装着大明朝的江山社稷,愿意加入江北防务体系,对于史可法而言,这是一个非常满意的结果。 “李荡虏公忠之心,令人敬佩,先帝识人之明以至于斯,我大明朝中兴有望。” “史公谬赞,时纯愧不敢当。时局纷乱,唯有报效之心未减分毫,愿追随史公同为我大明效力。” 随着荡虏将军李乙丑的加入,整个江北防务显得异常庞大。从淮安绵延到了庐州,纵横千里。内层包含扬州、六合、滁州、无为;外层北面从海州一直到沛县,西面从亳州到六安,将江南层层包裹起来。不仅可以遮蔽江南和两浙,还能随时支援鲁西南、豫南、豫西,可谓进可攻退可守。 在江北防务体系当中,有两个至关重要的战略支撑点:首推当然是徐州,四战之地兵家必争,是整个江北防线的门户,其次就是扬州。 若是守住了扬州,就等于是锁住了长江,一旦扬州失守,马上就会成为敌人进攻江南的跳板和后勤总基地。 “不要对江北防线抱有任何幻想,”当天晚上再次“笔谈”的时候,苏子朋毫不客气的对史可法寄予厚望的江北防线猛烈抨击:“江北四镇同床异梦各怀鬼胎,不需要八旗兵攻打,他们自己就能打起来,任何对江北四镇存有希望的想法都是可怕的,潜心壮大荡虏军,不顾一切的积蓄实力才是唯一的出路。” 就算没有看过苏子朋提供的资料,李乙丑也对看起来庞大坚固的江北防御系统心存疑虑:四镇首脑基本全都是桀骜不驯之辈,又多是马士英的人,除了家国大义之外,史可法什么都拿不出来,怎能指挥的动那些骄兵悍将?四镇军马还没有就位,就已经争吵不休甚至爆发了好几次小规模的冲突,让这些人同心协力并肩作战,难度实在太大了。 不理会外部的风云变换,只是一心积蓄实力潜心发展是既定的方略,已经不需多言,稍微“谈论”了几句之后,很快就说起张三哥率领的“远征军”: “苏兄,东昌府的乱党大半已剿灭,张三哥正在协助东昌郡王编练新军,我已支援了东昌几百套铠甲于钢弩,铜胎炮也有几门。东平那边已经派遣周六斤率队过去了,同样是一个混编营……” “很好,继续扩大荡虏军在山东的存在,继续编练更多山东新军。一旦清军南下,不要做任何犹豫,尽可能让山东新军撤退到你的势力范围之内,增强荡虏军的实力。” “粮食、生铁、皮革、生漆、布帛等物资你也要加紧储备。” “我已派遣李福到去了江南,尽可能收取粮米。江西的生漆、桐油等物刚刚运到两船,还有几批已下了定钱,再有旬日光景也该运到了。” 最近这一段时间以来,李乙丑疯狂囤积物资,从生铁到丝绢布帛,包括粮食、干草在内,几乎没有他不需要的。 依托长江航运和大运河的交通便利,荡虏军的库房里堆满了从山东、河南、两浙、江西、湖广等各处运送来的物资。无数舟船往来穿梭,千百船工、漕工正如辛勤的蚂蚁一般忙忙碌碌…… “大型火炮怎么样了?” “陈子阶刚刚铸出了两门神威大炮,还在调试当中,近几日就可以试炮了。” “你要尽可能多的增加火药库存,火铳的制做也要跟上。” 在李乙丑的这个时代,火铳已不是什么稀罕物了,早已广泛的使用到战场上。只不过这个时代的火铳威力很一般,冷兵器依旧占据着绝对的主导地位。 “火器的威力终究会展现出来,我再想办法帮你设计出一种更实用的火铳。” 这个时代的火铳威力或许很一般,而且成本比较高,却有一个显而易见的好处:相对而言,火铳对于使用者的要求比较低,经过三两个月的训练之后,一般的辅兵就可以成为火器兵上阵杀敌了,利于快速成军。 “对了,乙丑兄弟,前些日子我给你的那包白色药粉怎么样?” 不久之前,苏子朋曾经给过李乙丑一包药粉,对红创硬伤最有奇效,不仅可以快速消肿,还能防止腐肉滋生伤口化脓,简直可以媲美传说中的仙丹灵药了。 “这是什么东西?为何对红伤有如此奇效?” “那叫……算了,那种药粉叫什么名字一点都不重要,只要效果好就可以了,我想办法给你多准备一些。” 战争中,药品是非常重要的物资。 \t 正文 正文_第一百零九章 神奇药粉 \t\t受到经济危机的大环境影响,如同绝大多数同类型的公司一样,“启明”贸易公司的经营状况只能用一般来形容。 将国内的小商品、小电子产品输送到东南亚、中东、非洲等地,每个月的流水都很大,其实都是微利经营,赚一点蝇头小利而已。扣除正常经营成本之后,利润就不剩下多少了。 作为公司的老板,苏子朋几乎不大理会启明贸易公司的具体经营状况,有时候甚至一连几天都不来上班。 “苏总,这三份文件需要您签一下。” 这女秘书其实是苏子朋的老同学,因为以前的老板总是对她动手动脚,所以果断辞职跳槽到了苏子朋这边。这个女秘书在很大程度上扮演着总裁助理的角色,苏子朋不在的时候,公司里边的细碎事务基本都可以做主。 粗粗的看了几眼,就在文件上签字生效了。 奇怪的是,女秘书却没有象以前那样离开总裁办公室。 “刘菲,还有什么事吗?” “苏总……” “别叫我苏总,听着别扭,你还是叫子朋吧。” “好吧,子朋,既然你没有拿我当外人,我也就直说了。上个月有一批货物,是你签字从库房提走的,但我却没有见到相关的流程文件,直接就有一笔钱入账了,这是怎么回事?” 那批货物早已经通过抽屉分批送到了大明朝,自然看不到相关的流程反馈,至于资金入账,完全是苏子朋自导自演掏自己的腰包做的假帐。 “货已经提走,当然会有资金入账,这有什么问题吗?” “子朋,我的苏总,从账面上看当然没有什么问题,但……我怀疑……咱们公司的经营状况虽然不是很好,却还可以支撑的下去,你可不能做违法的事情啊……” “什么违法的事情?” “苏总……你是不是没有报关就把那批货物卖出去了?” “你怀疑我走私?”苏子朋哈哈大笑:“不可能的事儿,象我这种奉公守法的良好市民,怎么可能会走私呢?你多心了,真的是多心了。那批货物确实没有走外贸,而是内销了。” 内销?内销怎么看不到相关的销售凭证?销售给谁了? “开公司做生意,固然需要你这种商业精英,但人脉还是很重要的嘛,”一边哈哈大笑,一边搜肠刮肚的编造着听起来象那么回事的谎言:“我有个朋友刚刚开了家皮包公司,我临时把货物转给他了。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用的是现金结算……” “那也应该有收货凭据和纳税证明才对呀。” 一批货物被苏子朋提走,平白无故的就换成现金入账了,看起来虽然是钱货两清交易完成,但苏菲苏秘书总感觉这事有些玄乎。 “皮包公司是什么样子你应该知道吧,我那个朋友就是临时做一做而已,能压缩一下成本也就压缩了,税务什么的……我估计他都没有想过要纳税吧。” “苏总以后还是少和这样的皮包公司打交道比较好,”虽说现在很多小公司都是依靠人脉做生意,偷逃税款的事情屡见不鲜,但苏菲还是希望公司可以正规化经营,免得以后惹出这样那样的麻烦。 “好的,好的,我知道了,以后会注意。” “还有一件事,康泰医药公司的罗主任已经来过两次电话了,好像是说什么药品的事情。” “好的,我知道了,我这就给老罗联系一下。” “苏总,咱们公司资质不够,医药产品不能做。” “我知道,知道,不用你操心,老罗那边有一批挤压的药品,托我找找关系销售出去而已,我只是负责牵线搭桥,不做这笔生意的。” 华成酒店富丽堂皇的包间之内,一个约莫五十来岁的中年男人已经喝的半醉,笑呵呵的看着苏子朋:“苏老板年轻有为,关系硬手面广,我们公司那批磺胺粉……希望苏总帮我们想想门路,只要能销售的出去,价格方面好商量。“ 消炎抗菌类的磺胺晶体粉末,虽然对于外伤有非常明显的效果,却因为存在一定的副作用而被迫下架。两年前就有相关的文件出台,除了一些偏远地区的小诊所之外,已经很少有人使用这种直接作用于伤口的药物了。 这种结晶粉末的作用和普通的抗生素几乎完全相同,好处是便于保存有效期非常长,缺陷是不长久使用会对身体造成一些副作用。随着国家相关法令的出台,直接面对大众的销售方式已经被取消了,只有具有处方权的医生才会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使用这种药物。 于是乎,此类药物的销量锐减直接就造成了产品挤压。某次在酒桌上,苏子朋偶尔透露出对此类药物感兴趣的话语,马上就引起了医药公司罗主任的注意,所以当读约他出来,希望可以解决那批药物的销售问题。 ”罗主任,当着真人不说假话,就凭咱们的交情我也不瞒你……“所谓的交情,仅仅只是喝过两次酒而已,酒桌上的客套话谁也不会当真,利益才是双方唯一共同关系的问题:“你说的那批药物,我还真的有点小小门路,只是价格么……” “价格好说,挤压了那么多,国家的法规一出来,估计到失效期都卖不出去了。我可以做主,一定给苏老板一个非常满意的价格。一块二,怎么样?够便宜了吧?” 那种药粉是二战时期的成果,曾在国内大行其道,制作工艺和技术早已成熟无比,可以完全使用化学合成的方式批量生产,价格当然不会高到哪里去。 每包五克,一块二毛钱,确实不算贵。 “一块二?一块吧,我们多少也得赚一点是不是?” 做生意,最讲究的就是漫天要价落地还钱,罗主任故意做出一副犹豫的样子,过了好半天才终于狠狠的一拍大腿:“一块二我都得亏掉裤子,谁让苏老板这么爽快呢?一块就一块,只当是交朋友了。” “罗主任那边有多少存货?” “苏老板想要多少?” “罗主任你有多少?” “还有一百四十多箱……” “我全都要了。” 医药公司罗主任的嘴巴立刻变得象拳头那么大,被这个数字惊的目瞪口呆。 “全要……一百多箱全都要?我是不是听错了?” “罗主任没有听错。” “这……你要那么多消炎药做什么?该不会是第三次世界大战已经爆发了吧?” 所谓的第三次世界大战,当然只是一句玩笑话。但如此大批量的消炎药品,而且是同一种药物,确实很少有人一下子吃进这么多。 “我有一个非洲的客户,是某个部落的酋长。非洲那边的情况想必罗主任也听说过,整天扛着AK47打仗……” “我说你怎么要那么多的消炎药,原来真是用在战场上。”说起远在万里之外的战争,就好像说起今天的天气,罗主任笑道:“打仗好哇,打的越热闹越好,要是不打仗的话,苏老板怎么能发大财呢?” “对了,罗主任,那个非洲小国一直受到经济制裁,贸易禁运弄的很厉害,现在的风声有点紧。所以我希望你能把那批药品的包装换一下……” 被战火蹂躏的非洲小国,贸易禁运、经济制裁什么的,早在新闻里听腻了。包装上的生产日期和厂家当然得抹掉,要不然查到苏子朋头上来,对谁都没有好处,这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事情。 苏子朋苏老板是做“正经”外贸生意的,当然不想顶雷,至于他怎么把这批药品卖给非洲的酋长,那就不是罗主任关心的问题了。 “苏老板想用什么样的包装?” “还是按照原来的规格,每五克一小包,就用你们医药行业最常见的那种蜡纸包一下就行,上面不要有任何字迹。” “那这笔改换包装的费用……” 苏子朋哈哈一笑:“所有的费用当然由我们的非洲客户来买单喽!” 既然改换包装的费用可以计算在成本之内,罗主任也就懒得理会什么了。 因为这批药品本身就有问题,药品的使用者和销售商也不是很清白,自然用不着转账汇款,完全是现金交易,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彼此心中有数大家闷声发大财好了。 在金钱的驱使之下,这批有点不明不白的消炎药的交易很快就顺利完成,当天夜晚,苏子朋就将其中一部分药品送到了三百多年以前的大明朝。 “按照我教给你的用量和使用方式外敷即可。” “多谢苏兄。” “你我之间,就别提这个谢字了吧?” “那乙丑就不客气了。” “对了,我已经帮你定制了一批望远镜?” “何谓望远镜?” “就是你们大明朝说的千里镜。” 望远镜,在大明朝并不是多么神奇的物件,通过西洋红夷早已经流传开来。这个时代的望远镜大多是四十倍镜,有少量八十倍的,基本都是单筒,俗称千里镜。 扬州乃是沟通南北的重镇,很多海船逆江而上,尤其是福建和两广的海商,曾经把千里镜带了过来,李乙丑也曾见过。只是那玩意儿价值不菲,磨制起来也比较麻烦,若是没有专业的人才,确实有些棘手。 所谓的技术难度,对于二十一世纪的苏子朋而言根本就是一个笑话。望远镜本身就是很普通的物品,只要他愿意,完全可以直接购买大量的光学望远镜,甚至带上夜视仪都没有太大的问题,淘宝上大把各式望远镜等着卖掉呢。 “我定制的望远镜……千里镜,按照你那个时代的款式来做,质量更好一些……” “这是自然,苏兄的千里镜必定胜过红毛鬼良多。苏兄如此处心积虑支持乙丑,乙丑感佩莫名。” “都是为了这个民族,只要你能守住扬州,就算是你要天上的星星,我也想法子帮你弄到手。” “有了苏兄的支持,乙丑已是呼天天应叫地地灵的境界,若是再守不住扬州,还有什么颜面再要苏兄的支持?” “你的颜面是小事,扬州城中八十万生灵是大,民族气运是大。你要是真的丢了扬州……那就什么都不必再说了。” \t 正文 正文_第一百一十章 绝不议和(上) \t\t因为荡虏军的赫赫威名、东昌、东平两府的乱党已经平定,东昌郡王和东平郡王组成联军,一鼓作气扫荡鲁西,顿时捷报频传。 到六月仲夏之时,鲁西,鲁南各地都在驱逐闯军,刚上任没有几天的大顺朝官员也狼狈逃窜,二十多个州县的城头重新挂起了大明旗号。 这对于江南新朝是一个绝好的消息,弘光(这个年号已经公布,只是还没有正式使用)***更加有恃无恐,以为“民心在我”“军心正雄”,在一片“中兴大明”的高调声中,弘光皇帝真把自己当成了圣天子,居然在刚刚登基一个多月的时间之内下了第二道“广征秀女”的旨意。 一时间,江南、两浙、淮扬各地,都处都是江南***派出的“征花天使”。这些个狐假虎威的太监们毫不理会汹汹民意,踹开房门拉起良家女子一绳子绑了就往南京送,闹的乌烟瘴气,无数百姓妻离子散苦不堪言。 “百姓嫁娶如狂,昼夜不绝。”足以说明当时的状况了。 为了不让自家的女儿被拉走,只能仓促成亲,免得一朝分离再难相见。 福王登基为弘光帝,本就不符合清流官员和读书人的愿景,贪酒好色的本性更是展露无余,自然被士林学子骂了个狗血淋头。 群情汹涌舆论滔滔,大多是在骂弘光皇帝鱼肉百姓,虽不耻他的品行,却对另外一个更加重大的举措视而不见:议和! 联虏剿贼在当时确实很有市场,八旗兵刚入关之时,多尔衮打出的旗号是“为大明天子复仇”,所以有些人一直把满清当作是“友军”,尤其是面对李闯的问题之时,这种态度就更加的明显了。 但是随着李闯的败退和清军的深入,八旗兵侵占了很多大明故土并且任命官员征收赋税,分明就是不想走的样子,“为大明天子复仇”的谎言也就不攻自破了。 如史可法等目光深远之人已经看出了满清的野心,所以早就把联虏灭贼的思想转变成为灭贼抗虏,并且开始积极的整军备武,将满清真正当作敌人来对待。江南***未必没有看到多尔衮的勃勃野心,之所以还想议和,完全是出于偏安的想法。 李闯也好,八旗也罢,就由着他们闹腾去吧,只要八旗兵留在北方,只要战火没有烧到江南,就可以高枕无忧,就可以享乐无穷。至于收复河山中兴大明等等高调,作为口号喊一下也就是了,谁会当真? 弘光帝虽然贪杯好色,却也不是完全没有自知之明,晓得自己不是汉光武,也没有唐玄宗的本事,只想安安稳稳的做个江南皇帝,纵情享乐这一辈子也就是了。大明朝的三万里河山,足够李闯和八旗兵折腾的了,在我驾崩之前,他们也打不到江南来。至于以后……我死之后,哪管他洪水滔天? 江南群臣好不容易才拥立了一个“昏庸可图”的皇帝,又刚刚把史、姜等人排挤出去,正是坐享荣华富贵之时,当然也不愿意打仗。 就算是八旗辫子兵真的打过来又能如何?打不来换个皇帝。改朝换代江山易主的事情还少了么?到时候只要把城门一开,把弘光这头肥猪献出去,又是一场泼天的富贵。 这样的思想虽然不大好说出口,却是很多人内心深处最真实的想法。 所以,正式的议和条款很快就拟好了。 “天下汹汹数岁,图为贼起,为使民康物阜,为天下太平计,两国当万世修好……” 大明皇帝致北国大清可汗书就这样炮制出笼了。 按照这份议和文件,八旗兵入寇被说成是“借兵破贼”,为了报答大清可汗“为先帝发丧成服”之“义举”,特制御书相谢。为了表达议和的诚意,江南筹集银二十万两,前六十万缗,金锭四百,绸缎万匹,布帛三十二船。 初次之外,为了表彰吴三桂“借兵破贼”的“果断行为”,抓们加封吴三桂为“蓟国公”,制丹书铁券,还非常有诚意的送上精米二十万石。 这个消息一出,整个江北顿时哗然。 这边的江北防御体系正在筹建,为了一点点物资和地盘江北各镇都要打破头了,江南***却给多尔衮送大礼,连有拥戴之功的江北各军镇都觉得不可思议。 文秀之捏着这份刚刚抄录下来的“大明皇帝致北国大清可汗书”,脸色一片青白,发了好一阵子呆才通身颤抖的站立起来,用带着哭腔的声音喃喃念叨着:“大行皇帝尸骨未寒,万千将士枕戈待旦,江南竟要议和,难道朝中衮衮诸公竟无一人看破清人的狼子野心?” “他们是蠢猪,但绝不是瞎子,多尔衮的意图早已经昭然若揭,八旗兵都已经到了德州,就算是瞎子也能看出来了。江南诸臣,不过是想尽快议和以继续他们纸醉金迷的好日子,反正大明朝还有半壁江山,足够他们折腾些年月了。” “这……”虽然文秀之不大相信满朝文武一个忠臣都没有,但局势的发展和手中的这份议和文书分明早已说明了这一点:不是没有人看到局势的凶险,而是不想耽误了自身的富贵荣华而已。 “我大明太祖洪武皇帝,以布衣之身龙兴凤阳,击败残暴蒙元,复我汉人河山,是何等的英雄伟烈,想不到江南君臣竟如此的糟践祖宗基业,实在让人痛心疾首。” “哈哈,”看着这位眼含热泪的监军大人,李乙丑反而哈哈大笑:“文兄,我一直都说你是读书读的迂了,你还不服气。江南朝廷早就靠不住,也只有你这样的义气书生才会相信那个朝廷。当初我没有投靠江南,看来这步棋是走对了呢。” “秀之惭愧,”文秀之低下头去,偷偷的抹了抹眼角的泪水:“非是我有什么不轨之心,只是这个朝廷……只是这个朝廷……” “这个朝廷已不值得效忠了,这句话很难说出口吗?” 文秀之这人确实有些书生意气,君君臣臣的思想也很严重,但终究是荡虏军的监军,和一般夸夸其谈空言误国的清流官员还是有些区别的。 至少,在潜移默化的熏陶当中,文秀之已经把自己当成了荡虏军中的一份子,对于荡虏军一直都在反复强调的“国家”“民族”概念也有了一定程度的接受,只是君臣思想早已经根深蒂固,一时之间还真不能象李乙丑那样说出“大逆不道”的话语。 “哎!” 到最后,只是化作一声长叹。 “孙立拄。” “在。” “江南那边大批的议和输银和输粮都绕不过扬州,你把大运河给我盯死了,一旦发现朝廷送往满清的物资,不论是漕米还是银钱,也不管是其他什么东西,全都给我扣下来。” “是……”作为水声大哥的儿子,孙立拄和李乙丑的关系非常亲近,所以也表现的比较随便,小声问道:“将军……乙丑叔,好歹那也朝廷的船,我用什么样的理由扣留?” 一脚踹在孙立拄的腰上,李乙丑高声喝骂:“送给多尔衮的东西全都是敌资,你是去缴获,还需要理由吗?吴三桂那个***也想吃江南的米,除非我荡虏军都死绝了,否则想也不要想。” “是!” “文兄,江南是真的指望不上了,复兴大明的重担还得落在我辈的肩上。” “哎。” “我已拟了一份荡虏军告天下的文书,你的文笔功夫最是上乘,再帮我润一润。” “鸿蒙始判,天地初开,立华于中,九州四方,拱夏为央。华夏一族,植谷粟创文字,始有伦理纲常。伺候茹毛饮血之邦习我风俗,学我风化,方于兽相别。” “然,蛮夷者,畏威而不怀德,侵略吾土,杀戮吾族,远有五胡乱华之祸,近有蒙元灭宋之灾。我大明太祖洪武皇帝龙兴凤阳,驱逐鞑虏,澄清宇内,终成汉家三万里河山。” “彼建州女直者,本吾疆族,昔曾俯首帖耳做恭顺状,国朝恩德并举,以全其族。奈何狼子野心不足,竟屡屡纵兵南下,攻两辽、占宁锦,伪号为清。更七破我疆,三入山东,四犯晋绥。掠我子民夺我物产,以至尸积如山血可泊舟……” “虏我兄弟为奴,迫我姊妹为婢,万千同胞旦夕哭号翘首南盼,所求者唯王师扫荡解民倒悬尔!” “伪清所图者,非一城一地,乃九州赤县。所戮者,非一家一姓,乃天下黎民。” “扬州李者,本为布衣,蒙先皇简拔,成军荡虏,不期竟闻噩耗。故总兵吴者三桂,勾结外虏覆我社稷,此诚违忠悖义之贼,古往今来未闻如此之奸佞。” “扬州荡虏李,誓于此贼不共戴天难同日月,必诛此獠。今奉先皇遗诏,举师护国,誓斩尽天下奸佞,复国朝故都。时纯知一人力单难挽天倾,若九州赤县有一志者,皆为荡虏李之兄弟,愿共赴国难。” “……此书成日,即为荡虏一军于伪清并吴等佞辈宣战之时,如有悖此约者,人神共戮……” \t 正文 正文_第一百一十一章 绝不议和(下) \t\t《荡虏军告天下书》一出,举世哗然。 这份半文半白的东西,檄文不象是檄文,告书也不象是告书,谈不上什么文字功夫,就算是一般的秀才也能写出比这更加工整的文章。 举世皆知荡虏将军李乙丑是盐贩子出身,又是武人的身份,所以也不苛求他能写出花团锦簇对仗工整的文字,只要能言辞达意也就可以了。 《告天下书》的文字虽然差强人意,文中含义却表达的非常清楚:宣战。 文中直指伪清欲侵略天下的狼子野心,历数八旗欠下的斑斑血债,更指名道姓的大骂吴三桂是天字第一号的大汉奸。 《告天下》书虽然慷慨激昂,但现在这个节骨眼儿上弄了这么一篇文字出来,实在有些耐人寻味。江南新朝刚刚决定和满清议和,?《大明皇帝致北国大清可汗书》才炮制出炉不久,仅仅一江之隔的李乙丑就弄出了这么一份《荡虏军告天下书》,两份文书的内容截然相反,怎么看都有点唱对台戏的意思。 《大明皇帝致北国大清可汗书》的主题就是议和,把清军入关说成是借兵破贼,加封吴三桂为蓟国公,另送钱财粮秣金银布帛若干,足以表明江南新朝的诚意。李乙丑的《荡虏军告天下书》却完全是另外一种情形:宣战,不仅历数满清的罪状和野心,还指着吴三桂的鼻子破口大骂,称之为“旷古未闻之大汉奸”,和吴三桂比起来,哪怕是赵宋之时的秦桧都要逊色很多了。 江南要议和,江北已宣战,这个局面好像有点微妙啊! 李乙丑公然和朝廷唱反调,这到底是他本人的意思,还是受了史可法的指使代表着江北各军阵的态度? 这份《荡虏军告天下书》完全出自李乙丑的手笔,还真的和史可法史阁部没有什么关系。 江北各镇大多已开始就位,正如苏子朋友所说的那样:敌人还没有过来,他们自己就打起来了。 福王就是在这些军镇的支持下拥立起来,自然谁也不服谁,一个个拥兵自重嚣张跋扈,平日里就少不了有些摩擦。偏偏江南朝廷给的粮饷连四成都不到,所以江北各镇就只能自己想办法解决粮饷问题了。 肆虐地方压榨百姓,敲诈勒索巧取豪夺无所不用其极,把地方上闹的鸡飞狗跳乌烟瘴气。相互之间还爆发了几次规模不小的流血冲突,为了协调各方,为了把江北捏合成一个整体,史可法只能奔走于各军镇之间,尽可能的调解说合,几乎把所有的精力都用在这上头了。 李乙丑的《荡虏军告天下书》一出,史可法的书信随之到来。 在史阁部的书信当中,虽然没有明明白白的说李乙丑这么干是错误的,却也在用比较委婉的语气职责他“不顾大局”,不该弄出这篇檄文激化江南江北的关系。 在给史可法的回信当中,李乙丑郑重写道:“史公心思时纯焉能不知?所谓大局,无非是指江南的钱财粮秣而已。史公既为江北督师,自然知晓江南供给军资之数……” 你指望江南的那点物力财力?江南新朝连一半军饷都凑不出来,还能指望得上?还不如旗帜鲜明的亮出自己的观点,让天下有志一同之士协力同心,让各镇军兵不再三心二意专心致志的备战才是硬道理。 总是迁就江南,他们也会照样克扣将军的军饷粮秣。公开表示出与北虏一战的决心,江南也不敢因此绝了江北各镇的供给。既然如此,也就不必太顾忌所谓的大局了。 虽说李乙丑敢于公然和江南新朝唱对台戏,史可法却不能如此,在竭力协调江北各军镇的同时,依旧给江南***上了一份奏章,表示一定会尽力说服扬州的荡虏军,至少保证在是战是和的大方向和江南保持一致,要他以大局为重…… 仔细想想,史可法也挺难的,一面需要他顾全“朝廷大局”不要破坏议和大事,一面却要整军备武为开战做好准备,尤其是江北各镇的骄兵悍将已是事实上的割据势力,个顶个的心怀鬼胎,要想凭借个人威望强行捏合成为一个整体,本身就是一个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在给史可法的书信当中,李乙丑着重提出两个重要的战略方向:伪清亲王多铎的大军已经到了直隶之南,虎视鲁豫各地,若要南下,只有两条路线,其一是破河南过徐州,直插江南;其二就是掠山东过淮安威胁淮扬。 历朝历代,北军南下无非都是走的这两条路线,最重要的战略支撑点当然是徐州,扬州是江北最后的据点,也是江防的桥头堡,反而次之。 李乙丑已经给史可法打了保票,若是清军走淮扬路线,必以当头痛击。 扬州的荡虏军素有天下第一虎贲强兵之称,这支军队本就是属于李乙丑的私军,不存在吃空饷的说法,纸面上的人马都是实实在在的。荡虏军的监军也是清流一脉中的年轻翘楚,和史可法颇有些渊源,虽然没有直接指挥调度的名义,事实上却可以让史可法比较放心。 真正让史可法忧虑的还是徐州方向。 “刘良佐、刘泽请之兵多为虚浮之夸,实不济数……” 徐州方向上的两个军阵虽然夸口有七万战兵,史可法却不大敢相信这个数字。 大明朝的官军吃空饷的传统由来已久,要是有七万战兵的话,算上辅兵至少也得有十五万之众。这么庞大的数字当然不可能是真的,史可法只能希望二刘吃空饷的时候别吃的太狠,二人若是能够拼凑出四万可战之兵已经算是很不错了。 因为担忧徐州之兵太虚,史可法根本就不敢把全部的希望都寄托于徐州这个万分紧要的四战之地,所以做出一个在当时看来非常正确的决定:主动拓展防线,建立起更加宽广的缓冲区域。 和疲于奔走协调各方的史可法相比,李乙丑就显得专注了很多。 练兵、练兵、疯狂的练兵。 囤积粮秣、物资等等一应军需,已经到了不择手段的地步。 至八月底,荡虏军实额战兵总数已经达到两万,其中一万六千余人已完成基本训练,可以算是大明朝唯一一支实兵军队了。 江南新朝派出的议和使团早已经发出,议和条款也早就泄露出来:除抽调打量银钱粮秣酬谢“为大明天子复仇”的清军之外,还加封吴三桂。作为交换,江南新朝希望可以在名义上占到一点便宜。 按照议和条款,在付出了很多实惠之后,江南新朝希望可以效仿宋辽故事,希望两国可以和平相处,以叔侄相称。 “彼可汗尚且年幼,可尊吾皇为叔,永世修好。” 江南新朝希望刚刚登基几个月的弘光皇帝为“叔”,北京那边的顺治小皇帝为“侄”。 对此,李乙丑甚至懒得做出任何评论。 江南群臣多是蝇营狗苟之辈,都在打着自己的小算盘,虽然早就知道这些人指望不上,却没有想到江南君臣居然愚蠢到这种地步。 主动输款议和,对方能接受就已经很不错了,就应该在议和期间紧锣密鼓的做出战争准备。江南君臣却还想着狗屁的“叔侄皇帝”的名份。 或许,在江南新朝眼中,满洲八旗已经占了北京,并且事实上占领了晋地,就应该满足了。退一万步讲,以黄河为界重新划分疆土,也是可以接受的。 这完全就是对于形式的错误估算,把自身的安慰寄托于对方的“满足”之上,这根本就不是幼稚不幼稚的问题,而是愚蠢到了不可救药的问题了。 九月初,北上的议和使团进入到清军的控制范围,虽然带着非常优厚的条件,还是被清军赶了回来。 清廷根本就不想和谈,而是厉兵秣马调集大军,紧锣密鼓的做着南下的准备。 没过多久,清廷突然又宣布可以议和。 清廷的态度突然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根本原因在于铺开的摊子太大,已无力支撑了。 阿济格和吴三桂西征,赶着闯军的屁股一路穷追猛打,同时多铎和孔有德等故明降将准备南征,刚刚启程之时,闯军突然东渡黄河,杀了个回马枪。大顺军马在晋东南转战纵横,一度进入河南,似有死灰复燃之势。闯军军事上的反攻让骄狂自大的清廷意识到自身的实力远远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强大,所以紧急中止了两线作战的方案。准备先稳住江南***,集中力量击败李闯。收拾了闯军之后,再图江南。 如此简单的局势早已看的清清脆脆,江南***却依旧醉生梦死,听到清廷同意议和的消息之后,无不“欣喜如醉”,马上命令刚刚回来的议和使团再次北上,重新议和。 此时的局势非常微妙,闯军、清军和南明***鼎足而三,其实就应该联合李闯共同抵御清廷,看到这个形势的人并不在少数,至少荡虏军的监军文秀之就已经看的清清楚楚了。 “联合李闯”这种事情也只能作为一个不错的想法,谁也不敢宣之于口的讲出来。 大行皇帝殉国就是因为李闯破京,如果有人说出联合闯军的构想,马上就会成为众矢之的,会被天下人的吐沫星子活活淹死。所以,绝大多数人,都是抱着坐山观虎斗的想法,希望清廷可以和李闯拼个你死我活,然后江南***才有机会坐收渔翁之利。 李乙丑却绝对不会坐视局势的发展而不加理会,马上就给驻在山东的荡虏军远征部发出了明确的命令:摆开求战的架势,尽可能的牵制清军,如有必要,可以主动出击。 \t 正文 正文_第一百一十二章 苦难之火(上) \t\t这几年来,冬天来的愈发早了,这才刚刚进入十月,就已经冷的伸不出手去,漫山遍野都是白闪闪的霜花。树上的叶子差不多也落尽了,只剩下最后的几片孤零零的挂在枝头。 清丰县的城头上已经挂上了荡虏军的军旗,战斗已经基本结束,身为辅兵的成文华却不能休息,正在几十个同伴结为一个小队,大声吆喝着清剿残敌。 清丰之战已历时九日,双方都打的疲了,完全是倚仗人数众多、火炮精良才终于攻打下来。 清丰是三等小县,早先为闯军占据,后又被明军光复,短短两年多的时间之间被双方反复占领了三次之多,终于是落在清军的手中。 自从李闯撤出北京之后,清军趁新胜之威攻占了很多地方,并没有费多大的力气就把清丰的闯军赶的西逃,这个三等小县的城头之上王旗变换之快让人目不暇接。 自从荡虏军派遣部曲听见山东之后,鲁西各地大受鼓舞,纷纷发起驱逐闯军的行动,并且进展顺利。将鲁西、鲁西南的闯军打跑之后,东昌郡王、东平郡王以及兖州的曹水卫,三家联手,开始谋划起了冀南的清军。 冀南的清军数量虽然不多,却是个近在咫尺的威胁,不将其扫荡干净,连睡觉都难得安稳。 鲁西联军经过将近两个月的准备之后,拼凑出战兵四千,随军夫子和各色杂役近七千人,浩浩荡荡的扑向清丰小城。 虽说杨晋祝也派遣出六百荡虏健卒助战,但这次作战的主力依旧是山东各部人马。 四千战兵,万余人马,攻打一个三等小县,竟然耗时近十日,而且伤亡不小,实在很难说这是一场辉煌大胜。 要不是荡虏军的铜胎炮反复轰击才终于压制住了守城清军,要不是杨晋祝终于下令让荡虏军健卒参战,这一仗要打到什么时候就真的只有天知道了。 总的来看,山东各部人马结寨自保的能力还算不错,要是让他们攻坚,就真的有些勉为其难了。也幸亏清廷把派往这个方向的主力军马西调,要不然的话,拖延这么久之后,清军的援兵早就赶过来扭转占战局了。 虽说耗时良久且有些伤亡,终究算是打胜了。 作为大明王朝首次从清军手中收复县城,清丰一战具有重要意义,参战各方必然声名大噪,深受鼓舞的东昌郡王、东平郡王亟不可待的率部主力追击溃逃的残敌,只留下少量人马协助荡虏军善后。 清军大多已经溃逃,只有少数来不及逃跑的残兵被困在城中,龟缩于隐蔽处。 几次零星的战斗过后,城中残敌大多已清剿干净,只有文庙这边的战斗还在进行当中。 藏身于文庙之内的敌人约莫有百十人,至多不超过一百二三十,外边却围了两百多山东军和荡虏军的一个小队,再加上象成文华这样的辅兵,差不多有五六百人。 文庙已被围的铁桶一般,困在里边的清兵已插翅难飞了。 当成文华等人赶过来的时候,众人正在合力攻打文庙的正门。 人数虽然众多,奈何敌人隐在高高的院墙之后,清军躲在正门两旁的门垛子后面放箭,很是伤了几个人。 清丰县城都已经攻打下来了,只有这么点残敌困守于文庙之内,早已是釜底游鱼笼中困兽,成不了什么大气候,所以根本不必着急,尽可以好整以暇的慢慢攻打。 为了避免弄出更大的伤亡数字,领头的队官让众人后退到安全距离之外,命令辅兵门去寻找挡箭之物。 没过多久,成文华等人就寻来了几块门板,用铁钩和大绳固定将梁木固定起来,斜上方用门板遮挡,做成了一架微缩版的建议攻城车。 “把他娘的,给老子撞门,”队官骂骂咧咧的大叫着:“两旁的兄弟们都机灵着点儿,看到清军冒头就给我玩了命的射箭,张开门就冲进去,都听明白了没有?” 百十个清军困在里边出不来,外面围了几百号兄弟,敌人肯定是跑不掉的,这分明就是来捡军功的好事,所以一众的士卒兴致都很高,笑呵呵的应了一声,纷纷摆开架势,或是端着钢弩或是拽开弓弦,瞄准了正门两旁的门垛子,掩护自己的辅兵撞门。 成文华和十几个辅兵一起,将简易攻城车推到了门前,使出吃奶的力量将悬在攻城车上的巨木荡了起来。 “当”! 闷响当中,文庙的大门微微晃动了一下。 “咄”“咄”几声轻响,那是箭矢落在头顶遮板上的声音,清军放箭了。 几乎与此同时,后面的荡虏军和山东兵也纷纷放箭,随着两声惨叫,似乎有中箭的敌人掉落下来。 身为辅兵的成文华根本就无暇去看,只是奋力荡起巨木,一下接一下的猛烈撞击…… 双方的士兵大声叫骂着,隔着一段距离互相对射。 “轰” 巨响声中,文庙的正门被撞开了,别在正门后面的门闩断裂,其中一扇大门猛然拍向里边。 还不等成文华退下来,后面的战兵就已经呐喊着蜂拥而入了。 围墙和正门附近的清军正在胡乱的奔跑着,没跑多远就被追上…… 成文华已经经历过好几次战斗了,对于流血和死亡早已经习惯,眼前的这点小场面已经算不了什么,估计很快就会结束吧。 和成文华所预想完全一样,战斗并没有持续多久,甚至还不成真正开始就已经结束。 约莫有一小半清军逃进了文庙后面的供园当中,丝毫也不理会同伴的生死,马上把院门紧闭。 来不及逃走的几十个清军被拦截,成群的战兵冲上来,端着长枪一阵乱捅,此起彼伏的惨叫声中,纷纷倒在血泊之中。 剩余的那些清军再也无心抵抗,纷纷抛弃了刀枪跪地投降。 作为辅兵的成文华早已经熟悉了这一套流程,很清楚应该怎么做:大声吆喝着,把这些丢下武器跪地投降的敌人驱赶到一起,一绳子绑起来,看哪个不顺眼就踹两脚。 几十个敌人已经逃进狭小的供园,早已成了瓮中之鳖,反而不着急攻打了。 按部就班的在文庙中搜索,找到有可能藏匿起来的敌人,以免有漏网之鱼。 当成文华和同伴们小心翼翼的在文庙中搜索之时,猛然嗅到浓重的血腥味道。 在绝大多数文庙的偏殿正中,都会有两眼水井,预示着“文思泉涌”的意思,所以文庙中的水井还有一个非常雅致的称呼:叫做文眼。 每次考试之前,读书种子们都会到文眼附近来祈祷,希望能考出好的成绩。 现在的两眼双井,已经被尸体填满! 混合着鲜血的净水外溢出来,在地面上肆意流淌,到处都是无头的尸体和面目狰狞的人头。 从服色上来看,这些死者应该都是清丰城中的百姓,很多人都穿着时下最流行的文士袍,应该是读书人。却不知何故被清军驱赶到了这里,当清军察觉到大势已去又不能逃脱之后,就将这些手无寸铁的人们给集体屠杀了。 在两军阵前见惯了厮杀,生生死死早已经麻木,但是看着堆到井台之外的尸体,还是忍不住的干呕起来。 两军交战,斗的是智谋和血勇,死的是精锐猛士,各位其主死了也就死了。可眼前这些人全多是普通的百姓和手无寸铁的读书人,却被清军集体屠戮…… 呆呆的看着那些尸体和在脚下肆意流淌的血污,成文华头皮发麻,只觉得头发都要根根竖起…… 就在这个时候,供园中有传来几声凄厉的惨叫。 再也顾不得搜索残敌,成文华等人急急慌慌的跑回来,将这边的情况报告给了队官。 领头的队官看到那两眼“尸井”之后,呆了一呆,旋即咆哮起来:“将那十几个畜生带过来。” 很快,十几个已经投降的清兵就被带到了文眼之旁。 “这是怎么回事?”队官咬牙切齿的喝问。 “这……是主子们……是建奴杀的,和小人不相干。” “供园中是不是还有百姓?” “没……只有几十个姿色不错的女娘,平日里是给主子们……建奴消遣用的……” 众人都已经明白了。 八旗兵知道清丰县城已守不住之后,将附近的百姓驱赶过来集体屠杀。听着那一声声的惨叫,就知道这些***的畜生正在疯狂屠杀供园中的女奴了。 队官双眼圆睁,似乎要喷出火来,全身剧烈颤抖猛然抽出腰刀,一刀就将这个俘虏的大半个脑袋砍了下来,厉声喝道:“一个不留,把这些鞑子全都砍了!” 这些俘虏知道情形不妙,奈何被绳子捆住了双手,除了拼命的磕头求饶之外,什么都做不了。 一个个磕头如同鸡啄碎米,在坚硬的地面上撞的“咚”“咚”有声,眨眼之间就已经磕出血来,脑门上鲜血淋漓:“老爷,小人不是鞑子,小人也是汉民,是被鞑子胁迫,实在没了法子……” “为虎作伥,欺凌同胞,虐杀百姓,辱我姊妹,更该杀。” “小人不是鞑子……” 后面的话还没有说出,就已经戛然而止了。 虽说做了几个月的辅兵,也干过几次收割人头的工作,可那是割下战死敌人的首级,就好像是割麦子一样自然,这还是成文华第一次杀人。 没有丝毫的不适,没有半点心理阴影,心中反而感觉无比畅快,就好像是做了一件早就想做却一直拖延到现在才有机会做的事情。 那柄说短不短说长不长的短刀上,正有殷红的血珠子滴滴答答的落下。 队官早已带着战兵去攻打供园,成文华和伙伴们一起,如砍瓜切菜一般,片刻之间就把十几个俘虏杀了个干净。 \t 正文 正文_第一百一十三章 苦难之火(下) \t\t被围困在供园之内的八旗辫子兵情知没了活路,用梁木、檩木等物把园门堵死,犹做困兽之斗。 众人早被清兵的屠杀惹恼了,和成文华等辅兵一起,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把那架临时制作的“攻城车”推过来,一边有弓箭压制引在高墙之后的敌人,一边奋力撞门。 “闪开,都闪开。” 乱糟糟的喊叫声中,也不知从哪里拖来了一门铜胎炮,在二十几步的距离之外将炮口对准了园门。 这是要用火炮轰门了,众人纷纷闪避到安全距离之外。 “**养的,吃爷爷一炮!”司炮手猛然拽动炮绳,随着一声轰鸣,一团火光激射而出。 铜胎炮是野战炮,不仅射程近而且威力小,用来轰击城墙很难有什么效果,但眼前只是两扇厚重的包铁木门而已,自然无往不利。 炮声过后,小小的园门已经被轰烂了,连带堵在门口的杂物也冲的七零八落。 呐喊声中,众人蜂拥上前,奋力推开拦路的杂物,挺着刀枪冲到园中。 园中还有三五十个真鞑子,全都是清一色的大砍刀,虽然势寡却毫无惧色,不仅不退反而哇哇怪叫着猛冲上来。 真鞑子的八旗战兵显然比外面那些归附不久的汉军更有战斗力,在情知必死的形势之下,凶猛如虎愈发的疯狂起来,接连砍翻了好几个山东军和三个荡虏军战兵。 以几百之众对付几十个,别说的八旗辫子兵,就算是天兵天将也没有半点胜算。 战斗进行的毫无悬念,只一盏茶的工夫,众人就将这些辫子兵杀了个精光。 供园的正殿当中,圣人的塑像之下,横七竖八散落着二十几个年轻女子的尸体,有些尚存余温,却早已经气绝多时了。 这些尸体大多衣衫不整,显然曾遭凌辱,一个个面孔扭曲神态恐惧,完全可以想象得到在临时之前遭受了什么样的屈辱。 “**养的。” “畜生,都是畜生啊。” 这幅情形让在场的每一个人都义愤填膺,有些人干脆直接跑出去,发疯一般高叫着在辫子兵的尸体猛砍猛刺,以泄心头之恨。 领头的队官沉默了好半天,才终于低声说道:“将众姊妹的尸体收敛起来,好生安葬了吧……再请几个和尚,做一场法会超度亡灵,要不然我怕她们的怨念太重不得超生啊。” “是。” 就在众人收拾满地尸体之时,忽然发现高台上供桌下的帷幔在轻轻抖动。 “还有鞑子。” “有鞑子躲在里边。” 这个发现让心中无比愤懑的人们找到了宣泄之机,纷纷围拢上来。几个战兵挺枪要刺,却被队官给拦住了:“抓活的,超度之时给亡灵做供品,老子要亲手把鞑子的心肝掏出来,看看究竟是人心还是兽心!” 杀了那么多的无辜百姓,凌辱妇女,做下如此耸人听闻的恶行,零割活剐都是轻的,哪能乱枪捅死?那岂不是便宜了鞑子? 要是能抓个活的辫子兵,肯定是要剖开胸腹取出心肝,血祭亡灵之后点天灯用的。 众人把供桌团团围住,一脚踹开桌子,正要下手捉拿,赫然发现躲藏在帷幔之下的并非是穷凶极恶的辫子兵,而是一个年轻女子。 这名女子赤身**,浑身上下不着寸缕,披头散发瑟瑟发抖…… 也不知是这女子机警,还是鞑子来不及杀她,居然有机会躲藏起来得以苟活性命。 “这……”挺着刀枪的战士们根本就没有料到会出现这样的情形,谁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办,全都傻呆呆的看着。 “格老子的,看什么看?都转身,转身,你家姐妹能给人这样看的么?” 队官气急败坏的大吼声终于让人们清醒过来,纷纷转过身去。 成文华却想起什么似的,一把扯下供桌之下的帷幔,将那块满是血迹的幔布裹在女子身上。 “留下一旗辅兵收敛尸体,其他人再四下看看,莫走脱了一个鞑子。” “是。” 众战兵纷纷迈步出来,只留下一个小旗的十来个辅兵清理现场。 搬动那些尚且柔软却再也没有了气息的尸体之时,成文华的心里好像堵了一团猪毛,吐不出也咽不下,憋闷在胸中仿佛要炸裂开来,偏偏却又炸不响,那种感觉真是愤懑到了极点。 忍不住的看了那个女子一眼,发现那个女子也在看他。准确的说,那个女子的目光虽然投在成文华的身上,却不是为了看到什么,只是那么大大的睁着,目光空洞双眼无神,如同一尊没有生命的雕塑。 想来是被鞑子的屠杀给吓傻了吧?这女子被清兵所辱,容貌又毁了,此生必定凄凉。也不知道她的家人还在不在,若是连家人也没有的话…… 正在成文华满是悲悯的心绪之时,那女子猛然跳将起来,紧跑几步,低下头去朝着殿中的石桌猛然一撞。 “咚!” 沉闷的撞击声仿佛直接在成文华的脑海中响起,心中猛然一颤。 被敌凌辱之后,名节已荡然无存,这名女子已了无生趣,情愿一死。以头撞柱的力量虽然很大,却不足以致命,仅仅只是把额头撞的乌青。 女子求死之心极是坚决,一撞不死又要再撞。 成文华赶紧奔了过去,将她死死拉住。 拉扯之间,包裹在女子身上的帷幔已掉落在地,她却再也无心捡起。连死都不怕了,还怕裸露肌肤么? 成文华虽是辅兵,终究也算是军人,已经习惯了雷厉风行的左派,抡起巴掌抽在女子的脸上,发出清清脆脆的“啪”声。 这一下的力道确实够足,登时就把这个女子的脸颊打的通红。 成文华厉声喝道:“这么多人都死了,就活了你一个,怎么还要寻思?” 女子看都没有看成文华一眼,用异常平淡的语气说道:“我这身子已不干净了,名节也没有了,活着还不如死了的好。” “屁话,死了你就什么都做不了,只要还有一口气在,总有机会报仇。” 报仇? 这两个字如同洒落在火药堆中的一点火星,登时就让女子的神情变得无比热烈,满是鲜血的脸上全都是决绝之色:“报仇?对,我一定要报仇?我连死都不怕了,还怕甚么?” 一个弱女子,肩不能担手不能提,如何才能向那如狼似虎的清兵寻仇? “你是军卒,教我行军打仗,我去和鞑子死拼……” 这话也就是随口说说而已,别说这样的弱女子了,连成文华本身都是个辅兵呢,早已习惯了听从上司的命令,早已经习惯了服从军令,基本没有参加过真正意义上的战斗,怎么教别人作战? “姑娘……你放心,我们荡虏军会为你和妄死的无辜百姓讨回这笔血债……” “不,我要上阵杀敌,我要象你一样成为厮杀的军兵……” 行军打仗,从来就是天底下至阳至刚之事,最忌讳有女子出现,自然也不可能有什么女兵。所以,上阵杀敌对于这个女子而言,根本就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 “你还是回家去吧……” “我早已无家可归了。” “那……那我可以帮你找找官府,地方官总不会让你饿死的。” “饿死?”女字神色凄苦的一笑:“象我这样被污了身子的女人,或者还不如饿死更好。” 这话当真有道理。 在当时的社会大环境之下,这样的女子确实已经没了活路。名节和身子都被污了,比身死还要严重。 若是把这个女子交给地方官,就算一时安稳下来,肯定也难以长久,必定饱受凄苦生不如死。 “这个……我可以给你指一条路,或许有得活。”成文华遥指南方:“扬州,你去扬州,到城西铁器厂,那边本就有很多健妇在做工,只要勤勤恳恳终究饿不死。而且那边也没有人认识你,更不晓得你的谁,或许还有机会嫁个老实本分的夫家……” 扬州?扬州在哪里? 对于从来就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女子而言,扬州根本就是一个和天涯海角一样遥远的地方。 成文华只是一个小小的辅兵,从来就不是救人危难的大英雄,他所能做到的并不多。 脱下那件罩在皮甲外面的皂色军服,包裹在女子身上,又将贴身珍藏的六两碎银塞到她手中。那是成文华这几个月来积攒下的训做银和补军钱,是他所有的积蓄了。 “想办法去扬州吧。” “可……我在扬州举目无亲……” “只要你能到了扬州,光凭这件衣服就不会有人于你为难。穿上我的皂色血十字军装,铁器厂那边必然会收留于你。我只能帮你到这儿了。” 盯着成文华的脸庞看了好久,似乎要将他铭记于心。过了好半晌子,那女子才终于迈步出门,连个谢字都没有说起过。 女子赤着双足走出正殿,附近搜索残敌的战兵们看到她身上的皂色衣袍,稍微愣了一下,似乎已经明白了什么,就各自去忙自己的事情了。 荡虏军的制式军装本就肥大,穿在女子身上愈发松松垮垮,只能紧紧的裹着。因为她的身材过于纤细,以至于原本应该在胸前交叉的两条红线直接绕到了女子的腰部。 两条殷红如血的红线已将这个铺头散发满脸是血的无名女子完全包裹了…… \t 正文 正文_第一百一十四章 拦河抢劫(1) \t\t已是十月中旬,天气阴冷异常,大运河上的船只明显稀少了很多。 这个季节是一年一度的航运淡季,很多船只都落了帆收于港内,等待天气转暖再行通航运送之事。没有活干的苦力和船工们只能在新江口附近游荡,试图找到一点活干,哪怕东家把工钱开的低一点无所谓,总比这样整天整天的闲着要好很多。 现如今这世道,物价腾贵米价飞涨,人人都有一大家子要养活,每一个苦力的背后都要好几张要吃饭的嘴巴,是闲不起的。 一直过了午后,江面上还是看不到几艘船,游荡了大半天的苦力和船工大多已经绝望。出来一天,连一枚铜板都没有赚到,回去之后还要面对婆娘没完没了的唠叨,想想就让人气闷心烦。 不愿意回家的苦力们聚在最廉价的大车店里,守着炭火炉子唉声叹气,感叹世道艰难生存不易。 车店其实就是最廉价的酒馆,不仅卖酒卖饭,还有两大溜通铺,专门做苦力船工的生意。奈何这几天没有活干赚不到钱,连最便宜的糠酒都不敢要,只是要了两大壶热水,把自带的雨前茶冲泡下去。 所谓的雨前茶,当然不是价格高昂的好茶,而是在春季采摘下榆树的叶子阴干之后带在身上,权且当作是茶叶来用,船工们习惯于用自我解嘲的口吻把这种不是茶叶的茶叶称为“榆钱茶”,传的多就变成了“雨前茶”。 廉价的雨前茶虽然味道不怎么样,却也有好处:榆叶有一种天然的粘性,冲泡之后会让茶叶变得稍微浓稠一些,喝的多了也能扛饿,要是再有一两个杂合面的窝窝头,就算一天不吃饭也感觉不到饿。 船工和苦力们喝着不要钱的雨前茶,或躺或坐横七竖八的散落在宽敞的大通铺上,七嘴八舌的咒骂着这该死的世道: “老五,你今天也没有找到活干?” “把他个祖奶奶的,逛游了一天,才找到一宗装船的买卖,货主只给十个钱,船东还不管饭,老子才不做呢。” “对极,对极,这样的活做不得。十个钱……我去他姥姥的,都不够卖几个烧饼呢!辛辛苦苦干一天,到了晚上还得饿肚子,自己贴盘缠睡通铺,咱们兄弟的力气虽然不值钱,也不做亏本的买卖。” 要是不干活的话,喝点雨前茶,吃俩自带的窝窝头,这一天就支撑下来了。要是做装船的力气活,一顿饭不吃五六个饼根本就扛不下来。累死累活当一天苦力,赚的钱不够吃两顿饭,自然没有人愿意去做。 “船东要是管饭,老子就忍一忍去干这个活了,可那船东比铁公鸡都铁,比瓷耗子都瓷,老子不稀罕伺候他。” “赵瘸子,前半年我见你还组织了几个弟兄,当起工头,以为你发了大财,怎么又回来和我们一样做苦力了?” 那个赵瘸子并不瘸,只是略略的有些点脚而已,是个约莫四十来岁的壮汉。 “前半年是什么光景?现如今又是什么光景?哪儿还有活干?自己都要饿死了,还做个屁的工头!”擤了一把清鼻涕甩在火炉子的铁盖上,“滋儿”“滋儿”的声响当中腾起阵阵白色的雾气:“幸亏前半年老子多少积了一点,要不然就真的挺尸了。” 说起前半年的光景,所有的苦力和船工都忍不住的嘴角带笑。 前半年的时候,荡虏军将扬州附近的大富豪大盐商差不多清洗了一遍,发了大财之后的荡虏将军手面也很大,各种各样叫得出名字叫不出名字的建设一股脑的劈开,舍得出钱雇佣人手。就算是没有手艺,只要有把子力气就能找到活干。 有车有牲口的苦力,只要能吃苦肯受累,连人带牲口一天能赚一百多个钱。最关键之处还在于,荡虏军雇佣人管饭的,所有赚到的铜钱都是纯收入。 在运河码头和长江面上混了几十年的苦力们无比欢欣鼓舞,这年头,能赚到钱就很不容易了,谁还见过一天管三顿饭的东家? 可惜的是,好景不长,随着各种建设的陆续完工,荡虏军那边已不再需要那么多的苦力。要是有手艺的匠人还好一点,总是能在荡虏将军的城西铁器厂那边谋个长久的饭碗子,可象大家这样没有手艺的苦力就不好说了。 “娘的,要是饿的狠了,老子就去投军,有军饷拿不说,至少还能吃饱饭,总比窝在这里死不死活不活的要强吧。” 所谓的投军,当然是去到荡虏军中,至于各地的卫所,那还叫军队吗?说成是叫花子都有人信,还不如干苦力呢。在很多淮扬下层百姓的心目当中,只有荡虏军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军队。投军和当兵是两个概念,大家这种没有经过操练不懂军事的粗汉,只能做随军夫子,要是混的好说不定能当个辅兵什么的就顶天了,至于做战兵,那根本就是一件想也不敢想的事情。 天底下的人谁不知道荡虏军是乃是国朝第一虎贲强兵?每一个荡虏军战兵多是控弦持戈的百战精锐,全都是披甲战兵,全都是以一当十的英雄好汉。虽不敢说每个战兵都是能擒蛟龙降猛虎的高手,也绝对是让普通人仰视的昂昂男儿。 所以,成为荡虏军的战兵,在很多时候只是一个美好的梦想而已。 投军确实是个不错的选择,可眼巴前儿的局势似乎有点混乱,大明朝的疆域之内出了四个皇帝,怎么看都不象是安宁的日子,兵荒马乱的岁月似乎已经很近了,现在去投军会不会遇到战事?若是死在战场上家里的女人和娃娃怎么办? 虽说日子不好过,可要这些人去投军,还是要犹豫犹豫的。 江南的弘光皇帝就不说了,满世界的征秀女,后宫之内的美貌女子已经破万了,虽然只有半壁江山,却比大行崇祯皇帝还要风光体面。北边的顺治皇帝据说是个小娃娃,伪清的朝政全都把持在摄政王多尔衮手中。西北的李闯也是大顺皇帝,虽然已经退了回去,也没有露出败亡的迹象。反正李闯已经起起落落的折腾过无数次了,当年在车厢峡被官军打的更惨,仅仅只剩下十几骑,好不照样东山再起席卷天下?西南的西贼张献忠也做了皇帝,还收取了赋税任命了官员…… 这世道,乱啊,。 也不知道哪一个才是最后一统天下的真命天子,也不知道大明朝的这半壁江山还能不能维持?看起来好像有点玄啊! 要是议和能成功的话,或许还能效仿宋金故事,两国对峙些年头,不过江南新朝那边缺少一个岳武穆岳爷爷那样的英雄擎天保驾,却满是结党营私的家伙,真的能长久么? 扬州的荡虏将军李乙丑,确实曾被人成为李武穆,说成是国朝的岳爷爷虽然有点夸张,却也多少能沾那么一丁点儿的边儿,至少荡虏军很能打,多多少少有点传说中岳家军的影子。可这位荡虏将军终究不是精忠报国的岳爷爷。 当年的岳武穆岳爷爷满腔忠诚,宁可废了十年北伐之功,也能被十二道金牌招回临安。可这位“李武穆”和江南朝廷的关系有些不睦,是天下人都知道的事情。 朝廷要议和,他“李武穆”马上就宣战,分明就是在唱对台戏,分明就是在落朝廷的面子。 “落江南的面子算个屁?”那个叫老五的汉子装作一副“知情人士”的样子,故作神秘的说道:“谁不知道荡虏将军只效忠大行皇帝?根本就不认江南新朝,要不是因为大行皇帝的仇还没有报,要不是因为外敌环伺,估计都能提兵南下正一正大明朝的江山了呢……” “荡虏军确实不鸟江南,这些协防江北也不过是给史可法史大人的面子而已,换个别人肯定不行……” 说起这些捕风捉影的“国家大事”,这些个连吃饭都成问题的苦力们顿时滔滔不绝口若悬河,仿佛朝中重臣一般,兴致勃勃的谈论着难辨真伪的传闻,用有限的眼界分析着天下大势,活似一大群诸葛亮正在隆中准备经纬天下…… 就在这个时候,房门一下子被从外面推开了,冷风呼的刮了进来,正云山雾罩夸夸其谈的苦力们顿时打了个寒战:“哪个不晓事的进来了?关上门还能夹住你的尾巴不成?关门,赶紧关门,要是害老子伤了风寒到你家去吃饭……” 粗鄙的谩骂声戛然而止,热热闹闹的大车店内顿时鸦雀无声,每一个人目瞪口呆的看着进来的那个人。 进屋之人腰挎长岛,一身整齐的皂色军服,高庄皮靴锃明瓦亮。在那里一站,仿佛岳峙渊耸,自有一份肃杀之气蓬勃而出,仿佛一柄锋锐的利刃刚刚出鞘,带着让人心悸的寒光…… 是荡虏军的战兵。 从他胳膊上的红色补块来看,至少也是个小旗长,。 大家正在屋子里胡侃荡虏军的事情,就有个荡虏军的小军官推门而入了,顿时就让胡乱说话的人们张口结舌,一个字也说不出来了。 这是在新江口啊,荡虏军的马足之下,就算是盐商大户都不敢对荡虏军说半个“不”字,刚才大家说了那么多胡言乱语,其中很多还是捕风捉影的胡话,是不是被这个荡虏军小军官给听到了?会不会被捉拿过去拷打一番? 一想起荡虏军的厉害,众苦力全都腿肚子转筋,唯恐这个荡虏军的小军官大喝一声“你可知罪”的话语然后把大家赶到军营中去治罪…… 这个荡虏军的小旗长冷冷的扫了众人一眼,没有一个人敢和他的目光相对,全都下意识的低下头去。 “荡虏军需要力夫装卸运送货物,每日工钱五十个,管饭管饱。有想赚钱的,到地字号埠头集合领牌子。” \t 正文 正文_第一百一十五章 拦河抢劫(2) \t\t老五出去转悠了大半天,才找到一份十个钱的工,和那吝啬的货主比起来,荡虏军五十个钱的工酬简直可以算做是“乐善好施”的活菩萨了。 荡虏军给的工薪素来不低,以至于早就成为淮扬劳动力市场的标杆。荡虏军的活不仅工钱高,而且给钱痛快,拿着干活的竹筹直接就可以领钱,一日一结绝不拖欠,更不会象那些抠门的船东货主那样扣三扣五。而且荡虏军管饭,伙食水平还不低,虽不敢说顿顿饭都有肉,却绝对可以吃饱。 这么美意的差事,谁要去不去那就真成傻儿了。 懒洋洋躺在大通铺上的人们顿时就来了精神儿,纷纷拿起墙角的扁担、绳索朝着地字号码头蜂拥而来。 地字号码头上已经聚了不少人,乌泱乌泱的差不多有两百来人,都是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同行,全都是卖力气的苦工。 和老五、赵瘸子他们这拨人一样,所有的苦力船工脸上都挂着庆幸的笑容:幸亏今天没有回家呀,要不然就捞不到荡虏军的肥活了,失去一笔不菲的收入会让人心痛好几天的! 往日里给荡虏军干活,到来之时总是会看到堆积如山的货物和材料,只管上来装卸搬运就好了。今日的情况却有些不同,因为埠头上空空荡荡,根本就看不到任何货物。 好在荡虏军的士兵很快就把竹筹分发到每一个的手中,顿时就让这些苦力船工放心了。 按照力气行的规矩,只要拿到竹筹就可以计算工时了,一般情况下,干满五个时辰就算是一整天。只要捏着竹筹,哪怕在原地站着不动,东家也是要付钱的。 “排队站好,都站好了。”两个荡虏军的小兵大声吆喝着:“往前站,往前站,把搭板抬过来,船已经到了……” 河面上确实驶来了十几条大船,不过那不是常见的平底货船,更不是拖拽大宗货物的排子船,而是挂着三角旗的官船。 官船的吃水很深,看样子确实装载着沉重的物品,可谁会用官船运货呢?官船越来越近,也看的愈发清楚,那分明就是户部的漕船。 确实是户部的漕船,押船的就是户部堂官唐起龙。 唐起龙唐大人,原本是史可法标下的参将,却又在三个月之前刷新了履历,摇身一变成了文官。这次江南派人北上议和,为了表示出诚意,专门调了不少的银钱布帛等物,准备赠送给 “替大明天子复仇”的清廷,而唐起龙唐大人就是运送这些钱粮的负责人。 唐大人还有个身份——北上议和使团的“团长”陈洪范的女婿。 从四品参将成为从四品文官,看似是平调,其实等于跃升了好几级。 在以文驭武的传统之下,文官的品级含金量更高,一个七品御史都敢指着四品参将的鼻子破口大骂,而且四品武将还得陪笑脸,已经足以说明文武之间品级的区别了。 无形之中连升数级,让唐起龙唐大人志得意满,尤其难得之处还在于,刚刚刷新履历就得到了一个肥差:押送议和款项北上。 钱财过手就要刮下一层皮是大明朝官场的传统,几十万两白银,加上金铜和各种布帛粮米,长途运送,必然会有损耗。至于损耗的多少,还不是唐大人说了算吗?这里头的油水可不小哇。 唐大人原本是军汉,虽说不上风刀霜剑的打熬,也不是弱不禁风不能吃苦受罪的文人,现在的天气虽然有点冷了,却也不会冷到哪里去。奈何现如今的唐大人已是户部的堂官,自然不能再有往日里的做派,就算是装也得装出一副清雅斯文的样子来,免得被同僚耻笑。 就算是不冷,也在内舱中置了四个红铜的暖手炉子,还专门挂起了竹帘,穿上了一身耦白滚了蓝边的文士长衫,在几个美貌女娇娘的服侍下听琴赏曲儿。 要不怎么说还是文官好呢,做文官实在是太惬意了。 油水足地位高是全天下都知道的事情,最要紧的是不必吃苦受累。整天和那些臭烘烘的军汉裹在一起,哪有这软玉温香素手挑弄的好处? 只可惜唐大人没有琴棋书画的底子,勉强装出来的风雅实在支撑不起场面,所以专门带了几个不错的女娇娘,一来是为了享乐,二来也是为了学习一点东西。 一曲既毕,那抚琴的女娇娘双手按住琴弦,笑盈盈的问道:“唐大人,可听出这是什么曲子?” “没有听出来。” “大人昨天曾听过的,奴也曾对大人说起过这首曲目……” 什么琴呀曲呀的,实在不是唐起龙的所长,奈何文官就好这个调调儿,他也只能学一学,免得被同僚瞧不起。琴艺难学,唐起龙也不指望学,只要能听出是什么曲目就可以了,也好在人前充充场面。 想了好半天,才想起一个曲名来,故意做出风雅状,摇头晃脑的说道::“本官醉心聆听,这应该是《临江仙》吧?” “不对,不对,”抚琴的女娇娘娇笑着:“大人再想想。” “《鹧鸪天》?一定是《鹧鸪天》了,昨天我听过的……” “老爷又错了,这不是《鹧鸪天》,乃是《半万兵》。”抚琴女娇娘笑的如同春花绽放,目光如波,早已让唐起龙唐大人心猿意马起来,若不是碍于身份,早就抢上前去将这女娇娘的衣衫扒个干净好好的快活一番了。 那抚琴的娇娘也是风月场中的老手了,只消看一眼唐大人的眼神儿就晓得他动了什么念头,款款起身,媚视言行,如同风摆杨柳,来到唐大人座前娇声道:“大人对音律尚知之不深,还需奴奴多弹奏些时日……” 梅语娇声挨挨达达的磨蹭着,唐大人早已经心痒难耐,顺势将那娇娘扯到怀里,一双大手上下摸索,引得那娇娘浪笑不止。 正要一泄心中*火之时,座下大船猛然一顿,在女娇娘的尖叫声中,唐大人也跟着失去了重心猛然栽倒,书案上的茶水倾覆,泼洒的唐起龙唐大人满头满脸好不狼狈。 “他娘的,这帮操舟的船工是要寻死么?”脾气暴躁的唐起龙唐大人勃然大怒,爬起来之后的第一件事情就是下意识的摸到腰间。 直到摸了个空之后,才想起自己已经成了“清贵”的文官,而不是总是挎着腰刀的武将了。 在一个娇滴滴的小美人儿面前弄的如此狼狈,实在让唐大人大掉面子,已顾不得什么斯文体面,大声叫骂着:“来人,来人……” “老爷,老爷……”贴身的长随慌慌张张的跑进来大呼小叫:“大事不好,大事不好,咱们的船给截住了……” 这还没有出大明朝的地盘呢,谁敢截朝廷的官船?扬州的巡河营是做什么吃的?怎让**在扬州的眼皮子底下拦截官船? “慌什么?本官在此坐镇,那个贼人吃了熊心豹子胆敢来劫船?” “不是贼人,是……是官军!” 官军?那就更加的不怕了。 官军不会劫官家的船,肯定是有了什么误会。 现在已经是文官了,正可以在官军面前抖一抖威风。成为文官之后不在武人面前耍威风,岂不成了锦衣夜行? 出了船舱来到船头一看,这艘座船确实已经被“劫持”了。 拦截大型船只,最传统的做法是铁索横江,但这种做法并不常用,真正行之有效的拦截方法是“下强锚”。 利用两条尖细的特制竹排,一左一右从斜前方冲出来,在冲到近前之时突然把保持平衡和水深的“坠尾石”丢进水中,让这种细长的竹排失去平衡,借着惯性冲到大型船只的前梆处。 因为竹排的前端经过了特殊处理,会保持一个切面。大船自身的重量和速度,会压住这个切面,然后…… 因为大船还在行驶,所以就会自然而然的“滑”上竹排,以至于竹排的前端会快速下沉,等于是用两个“筷子”一般的竹排把大船给夹住了。大船自身的重量会让竹排的前端深深的戳进河底,等于是强行下了锚,既不能前进也无法转向,想动都动不了了。 这种强行停船的手法是湖广一带**的拿手好戏,尤其是对付吃水深的货船,可以说是百试百灵。运河和长江的水面更浅,自然效果也更好,眨眼之间就把官船给“劫持”了。 “哪个不长眼的?没有看到船头上的官旗么?回头我就砍了……上疏弹劾……” 不等唐起龙唐大人把话说完,两旁猛然冲出几条“尖底快”。 这种小船虽然不便于载货,却最利于快速冲锋,是水面之上速度最快的船只。 眨眼之间,“尖底快”就冲了过来,船穿皂色军装的健卒高声叫喊:“奉荡虏将军令,严查过往船只。如有违抗者,以通敌罪论处。” 荡虏军? 荡虏军要查朝廷的官船?他们有这个资格吗? 唐大人自持有朝廷撑腰,站在船头高声叫骂不休,早有荡虏军的士卒搭上了挠钩,攀着绳索爬上了官船,跳过船帮控制了主舵。 回头看了看还在高声叫骂的唐起龙,一个小军官模样的家伙快步过来,一枪杆子横扫,直接就把唐大人打翻了。 “好狗胆,敢打堂堂的户部……” 话未说完,又是一枪杆子狠抽。 ”我乃堂堂四品朝廷命官……“ 回答他的还是一枪杆子。 早就听说荡虏军骄横跋扈,却没有想到会跋扈到这种程度,殴打朝廷命官如同打野狗一般。 虽说唐起龙唐大人心中不服,却也知道光棍不吃眼前亏的道理,赶紧乖乖闭嘴。 ”我最后再说一遍,奉荡虏将军令严密盘查过往船只,有违抗者以通敌罪论处。“ \t 正文 正文_第一百一十六章 拦河抢劫(3) \t\t船上还有二十几个亲兵和长随,看到越来越多的荡虏军士卒跳上船来,一个个全都是杀气腾腾的模样,再也不敢胡乱走动,只能接受荡虏军的盘查。 控制了唐大人的坐船之后,那个小军官打了个呼哨,已经切入船底的两个竹排慢慢往船头的方向移动,当竹排和大船呈一跳直线的时候,顺着船头的自然角度“滑”了出来,座船重新恢复自由,在荡虏军士卒的控制下缓缓停靠。 既然唐起龙唐大人的座船都靠了岸,后面那十几艘大船也无话可说,在一艘小引舟的带领下,陆陆续续停靠过来。 唐大人踱着方步下了船,故意摆出一副眼皮看天的高傲之态,甚至不曾用眼皮看一下这些身穿皂色军服的士兵,大喇喇的说道:“本官奉钦命押送资财北上,让李乙丑速来见我,若是耽误了朝廷的大事,你们哪个能担待的起……” 还不等唐起龙唐大人把话说完,那个荡虏军的队官已经下了命令,早有人搭上跳板蜂拥上船。 很快,唐大人就觉察到事情不对头了。 这些早就等候在埠头上的荡虏军士卒既不看他的通行书文,也不进仓检查,而是直接指挥着力夫们卸下货物…… “咄,”唐大人发出一个自认为充满威严的声音:“好大的狗胆,连朝廷的资财也敢染指,真真的是活腻了……” 以检查为借口,从船上卸下一些货物来中饱私囊,本就是巡河官兵生敛钱财的重要手法之一。在唐大人的理解当中,这些荡虏军士兵也是想卸下一点货物作为“通行费”。 若是普通的商家,遇到如狼似虎的官兵,除了眼睁睁的吃个哑巴亏之外,最多只能暗暗的腹诽几句而已。但唐起龙唐大人是谁?堂堂的朝廷命官,就算不是议和钦差,也和钦察有莫大关联,自然无法容忍这种“公然抢劫”的行为。 就是唐大人试图阻止明目张胆“拦河抢劫”的荡虏军之时,马上就有几十个荡虏军战士冲了过来,抡起枪杆子一通抽打,将唐起龙的随从打的哭爹喊娘,甚至还有几个家丁被直接扔进了烂泥当中。 现如今这个时节,本就阴冷,掉进烂泥中虽然不至于淹死,却也冷的难受。好不容易才从烂泥中挣扎着爬上河岸,却再也不敢胡言乱语免得再吃眼前亏。 随同船队出来的还有几百个士兵,却早被荡虏军战士挺着刀枪迫到了河边。任凭唐大人指手画脚的大声叫喊,也没有人愿意和荡虏军真的火并一场。 谁不知道荡虏军的嚣张跋扈?在扬州地面上和荡虏军大打出手,还能讨了什么便宜不成?反正穿上的银钱粮米都是朝廷的东西,就算是荡虏军想要从中沾点便宜卸一部分下来,那也是官面上的事情,自有唐大人和李乙丑打官司扯皮,最好把官司打到朝堂之上。若是和荡虏军起了冲突,被扔进烂泥都算是好的,万一伤了胳膊腿儿,受罪的可是自己。 这笔账,每一个随行的官兵都算的清清楚楚,自然没有人理会大呼小叫的唐起龙。 苦力和船工们往来穿梭,卸下的货物越来越多,到了申时光景,埠头上堆积的麻袋和竹笼已经排满了。 荡虏军正安排车马人手将这些从官船上卸下来的货物装上车子…… 直到这个时候,唐起龙唐大人才终于明白过来:荡虏军不是要从这十几船货物中抽一点好处,而是准备全部卸下来吞掉。 他的职责本就是押送这些东西,若是少了一点还可以说成的途中损耗,还能糊弄的过去。若是全都被荡虏军“抢劫”了,那就不再是损耗多少的问题,而是严重失职。 这十几船资财是江南朝廷给清廷的议和“诚意”,怎能被荡虏军拿走? 唐起龙已经急了,奋力推开两个荡虏军的士兵,声嘶力竭的大叫着:“好一个荡虏军,好一个李乙丑,连朝廷的资财都敢劫下,反了,反了,我看你们这是要造反呐……” 气急败坏的大叫声中,马上就有几杆寒光闪闪的长枪抵在唐起龙的胸口。 唐起龙终究是见过些大场面的武将出身,虽然被长枪抵住了胸口,却知道荡虏军不敢真的把他怎么样。 要是荡虏军连堂堂的朝廷命官都敢杀的话,那就真的是要反了! “好反贼,连本官也要杀么?我倒要看看你们有没有这个胆量!”用自己的胸口顶着长枪迈步前行,还真有几分光棍的气概:“老子什么场面没有见过?几杆破铜烂铁就想吓唬住老子?今日你们要是真有胆量把老子捅死,老子反而要敬佩你们几分,若是不敢下手,就把李乙丑给老子喊过来,老子要问问他是不是真要造反……” 荡虏军战兵接到的命令是拦截船只卸下所有货物,还真不敢伤了唐起龙这位朝廷命官。 唐起龙用前胸顶着长枪,每前进一步,那些持枪的士兵就后退一步…… 看到这幅情形,一个荡虏军的队官大步手枪,猛然抢过一杆长枪,抡圆了拦腰横扫。 把长枪当作棍棒使用,拦腰横扫虽然不致命,却也有些威力,至少也能打的唐起龙在床上趴好几天。 毕竟是武人出身,听到呼啸而来的破空生,唐起龙本能的垫步拧腰准备躲闪。想不到的是,已经横扫过来的长枪猛然下压,“砰”的一声砸在他的腿上。 “哎呀”一声叫喊,唐起龙顿时扑倒在地。 “绑了!” 军官的命令一下,早有几个战兵冲过来,一脚踏住唐起龙的脊背,捉手按脚捆了个结结实实。 “反了,真的是反了,老子要上疏弹劾你们荡虏军,李乙丑你等着瞧……” “堵上他的臭嘴。” 被堵住嘴巴的唐起龙极力挣扎,却也只能发出“呜呜”的无意义音节。 那个军官走上前来,笑嘻嘻的说道:“凭你这般阿猫阿狗的狗屁官员,也想见我们荡虏将军?做你的白日梦去吧。你不是要弹劾我们荡虏军么?俺等着你的弹劾,爷爷行不更名坐不改姓,你给我记住了,我叫孙立拄,不要弄错了哦。” 这边的荡虏军和随船官军闹的厉害,负责卸货装货的力夫们却毫不在意。 干活赚钱凭力气吃饭,才懒得理会究竟是谁抢了谁的东西,更不需要知道荡虏军为什么要拦江劫下朝廷的官船,只需要好好干活就是了。 十几艘满载的大船,装载的各色货物不在少数,需要先用肩挑手抬的方式把货物卸下船来,堆放到埠头,然后装车运送到荡虏军的仓房当中。 到了傍晚之时,老五和赵瘸子等力夫匆匆忙忙的吃了点热气腾腾的酸汤和干饼,稍事休息之后又开始劳作。 夜色渐深,埠头上已经满是灯笼火把,几百个力夫往来穿梭,忙个不停。到了丑时前后,终于把所有的货物全都卸了下来,因为运送的速度比较慢,所有还有很大一部分在埠头附近露天堆放。 孙立拄写了个两指宽的纸条子,塞到唐起龙唐大人的衣缝里,笑嘻嘻的说道:“我荡虏军不是拦路抢劫的歹人,给你出具一张收条,你拿回去给朝廷做个交代。对了,这些船只我也暂扣下来,会给你们每三十文做盘缠,足够你们这些人雇船过江了。” “来人,给他们分发三十文钱,放他们走人。” 所有的银钱粮米都已经卸下来了,连船只都被扣住,现在说什么也没有用了。 唐起龙当然不可能会收荡虏军给的这三十文“盘缠”,气愤的将铜钱丢在地上厉声叫喊:“朝廷议和大事,都毁在你们荡虏军手中,本官这就上奏天听,让李乙丑等着我弹劾他的奏章吧。” “议和?议个屁的和,”孙立拄甚至懒得理会唐起龙的“弹劾”威胁,直接命令道:“赶他们走,再有人发出对我荡虏军不敬之言语,就丢到水里去让他们清醒清醒……” 绑都已经绑过了,就算是再丢进水里也绝非虚言恫吓,众人慑于荡虏军的跋扈,再也不敢纠缠,小声咒骂着结队南行…… “天亮之前,将所有货物入库,诸位再辛苦一些,等入完了库,即可结算工钱……” 到拂晓时分,新江口埠头上的货物已悉数如了荡虏军的库房,每一个苦工力夫都如愿以偿的拿到了工钱。 荡虏军做事真讲究,不仅痛痛快快的给了工钱,还赏了一顿饭。 萝卜条子炖白肉每人一大勺,插筷子不倒的糙米干饭管饱。 力夫们蹲在墙根儿里,抱着大碗吃的不亦乐乎。这岁月,能吃顿饱饭实在不容易,居然还能动荤腥,那就更加难得了。 虽然那一大勺子菜汤中萝卜条子居多,也有三片两片的烂肥肉,实在是顿相当不错的饭食。 赵瘸子用筷子夹住最后一片烂肥肉,凑到鼻端仔仔细细的嗅了嗅,满足了嗅觉之后,才有有些“依依不舍”的放进嘴巴里:“乖乖,可真是香啊,也就是荡虏军这样的,其余别的东家谁会管咱们肉菜吃?” 老五早就把有油水的萝卜炖肉菜汤吃的精光,只剩下最后半碗糙米干饭,却没有象往日那样风卷残云,而是眯缝起了那双本就不大的小眼睛,有些出神的看着荡虏军联排的大库房,似乎是在对身边的赵瘸子倾诉,又好像是在自言自语,喃喃的念叨着:“咱们也老大不小的了,家里的老人娃娃都要养活,总是这么做苦力也不是个法子。若是能投军的话,不说做战兵吧,要是能混个辅兵当当,也就有了长久的饭碗。嗯,我决定了,想法子找个熟人,托托人情走走关系也得投到荡虏军中当兵,要是能够立功受赏的话,好日子也就来了。” 赵瘸子看了看这个同伴,继续闷头扒饭,含含糊糊的说道:“当兵也不是什么好营生,这世道眼瞅着就要乱起来,一旦开战,天知道是生是死。投军的事情我是不想了,你愿意试试那就试试吧,或许也是一条路子……” \t 正文 正文_第一百一十七章 拦河抢劫(4) \t\t李乙丑命部曲“抢劫”了朝廷的资财,连运送的船只都扣住了,甚至殴打朝廷命官,简直是***到了极致。 这事本身就好像是一个荒诞的笑话,开始的时候还有些人认为是谣传,或者是误会,可唐起龙唐大人言之凿凿,很多人可以作证,而且还出具了荡虏军的“收条”,人证物证俱全,根本就不容抵赖。 朝廷震怒啊! 拥兵自重的实力派抢掠粮饷从来就不是什么稀罕事,刘良佐刘泽清都“拥戴”功臣一直都在这么干。但他们抢的是地方,夺的是百姓,朝廷拿他们没有办法,也就只能装聋作哑了。 李乙丑却直接抢了朝廷的东西,满满十几条船的资财啊,就这么落进了李乙丑的腰包,究竟有多大的损失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议和大事受阻,重要的是朝廷的体面荡然无存。 一个扬州军镇性质的私军都敢打朝廷的主意了,君臣之道还有没有?朝廷还怎么威伏天下? 出了如此轰动天下的奇闻,按理说就应该一纸诏书把李乙丑及相干人等全都调进南都,然后交有司衙门审理定罪。 可天下人都知道,荡虏军和江南朝廷的关系非常微妙,甚至从来就没有正式承认过这个朝廷,所谓的一纸宣调纯粹就是自说自话而已。 大明朝出了如此嚣张跋扈***的臣子,若是在国朝初年,早就调兵去攻打了。可新朝哪还有可战之兵? 河南、安徽的兵就不必说了,不是已经投降了清军就是正在准备投降清军,两浙虽然奉朝廷的号令,那边却是潞王的势力范围,荡虏军的监军是清流一脉,和潞王有说不清道不明的渊源,天知道这事是不是有潞王在作祟。至于福建和两广……能不能调得动那边的兵将还说不准呢,就算是真的调动了,江南朝廷的脸面落的更加干净。 紧紧只是一江之隔,却要调动千里之外的军马来制衡,已经足以证明江南新朝的无力和空虚,肯定会出现更多“李乙丑”这样跋扈的军镇头子、 鲁南、鲁西倒是有几个郡王正式承认了弘光朝,可天下人都知道山东诸王和李乙丑是穿一条裤子的同伙。 拥戴弘光皇帝登基的军镇也有几个,可大多是在江北,要他们为了朝廷十几船的资财就和荡虏军死拼火并,那完全是不可能的事情。 直到这个时候,江南才赫然发现,竟然对近在咫尺的李乙丑毫无办法,甚至还要提防着他一点:毕竟荡虏军只效忠于大行皇帝,可大行皇帝早就死了,无论是看法理还是看事实,荡虏将军李乙丑已经成了彻头彻尾的割据势力。一支不受朝廷辖制的强兵就在卧榻之侧,怎么看都不象是好事啊。 江南新朝已经开始暗暗提防李乙丑了,为了避免事态进一步激化,同时也是为了稳住李乙丑,免得他做出更加***的事情,南都这边对此事只能采取大事化小小十化了的做法。 但朝廷毕竟是朝廷,李乙丑做的这么过份,绝对不能就这么算了。 马、阮等阁臣马上就起草了一份旨意,以弘光朝廷的口吻申斥李乙丑,其中还有一句非常非常严重的话语:“居心为何?” 你到底是什么居心?相当于是在问:你是不是要造反了! 若是在朝廷威权之时,仅凭这四个字,就足以让臣子诚惶诚恐的到皇帝面前去伏辨了。一个弄不好,就是身死族灭的凄惨下场。 可是现在…… 江南新朝除了在言语上申斥之外,没有任何具有实质意义的举措。 李乙丑甚至懒得理会。 马上就要进入十一月份了,清军即将大举南下,哪有那份闲心和江南***掰扯不清的弄那些狗屁倒灶的事情?不就是十几船资财么?我劫了也就劫了,总比你们送给清廷要好的多吧? 相对于李乙丑的不屑一顾,监军文秀之显然更加照顾江南***的观感,认认真真的写了一份自辨书,遣人送到南都,交给荡虏军的另外一位监军:孙启功。 上通下达联络沟通,本就是孙启功份内之事,这份自辨书由他呈给江南***也是理所应当的事情。 完全出自文秀之手笔的自辨书本就言辞客套,经过孙启功的“润色”之后,愈发的谦卑起来。按照这份自辨书的说法,劫扣之事确有不妥,却是无奈之举。 清廷绝无议和之诚意,荡虏将军李乙丑完全是忧心国事,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才扣留在那十几条船,免得那些钱粮成为清军南下的助力。 扬州的荡虏军本就是江北防御体系中重要的一环,是坚定的“主战派”,怀疑清廷根本就没有议和的诚心也是可以理解的 自辨书中的内容虽然不被江南***接受,但李乙丑的态度却出现了明显的软化,从他主动上自辨书就可以得出一个这样的结论:他还是承认了新朝,君臣之礼还是有的。 能让荡虏虎贲承认新朝,对于江南而言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政治胜利,也是意外的收获,自然千万宣扬。 殊不知,自辨书根本就和李乙丑无关,完全是出自两位监军大人之手。 自辨书刚刚呈上没有几天,第二次北上的议和使团就传来了消息:议和失败。 清廷不仅拒绝议和,还扣留了使团中的百十名大小官员,只把随行的一百多下人和官兵“驱逐”了回来。 多尔衮不仅拒绝议和,而且给江南新朝拟定了三大罪状: 贼困京师不救先帝是其一,妄行擅立新君是其二,各镇拥兵自重虐待万民是其三。 这三大罪状还真不全都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说法,也谈不上什么莫须有,因为江南新朝确实如多尔衮所言的那样,君主为擅立,各镇拥兵虐民也是实情。 言下之意,就是清廷根本就不承认江南***是大明朝的继承者,甚至没有把江南当作一个王朝来看待。 自崇祯皇帝以前,大明朝历代先皇,都拒绝承认后金是一个王朝,更不承认他们是一个国家,一直都将其视为叛乱的武装集团。现在的局面已经颠倒过来,清廷居然拒绝承认江南的大明朝廷了,实在让人难以接受。 除了历数江南***的罪状之外,多尔衮还很清楚的指明了一点:旦夕发兵讨罪! 我要派兵去征讨名不正言不顺的江南了。 言语出自清廷摄政王多尔衮之口,就等于是正式宣战了。 直到现在,议和之事才正式宣告失败,不管江南***议和的诚意有多充足,清廷已经不准备再玩弄议和的把戏了,因为他们已经攻下了潼关。 潼关为秦地门户,潼关一破,李闯的败局已定,清廷已不再需要顾忌什么,正式发出征讨江南的号令。 到了这步田地,就算江南***的君君臣臣全都蠢猪,也应该明白过来了:战争,已不可避免。 对于清廷公然宣之的战争威胁,江南君臣和民众依旧抱着盲目的乐观态度:国朝虽只有半壁江南,然江南甚大,民富财丰,兵马尚多,足以抵御清兵。就算暂不能收复故地,保江南之万全还是绰绰有余的。 现在回想起来,当初荡虏将军李乙丑劫扣资财的举动就成了真正“为国为民”的义举。幸亏他把那些钱粮给劫下来了,要是输到北地,就真的成了清廷征伐江南的助力。 人家都要打过来了,还送钱送粮过去,岂不成了天大的笑话? 李乙丑劫扣朝廷资财成了好事,那十几船钱粮布帛据说是”暂扣“,用自辨书上的说法,是“代朝廷暂为保管”。至于李乙丑想把那些钱粮保管到什么时候,那就只有他自己才知道了。会不会再次还给朝廷,也是件说不准的事情。就算李乙丑想还,估计朝廷也没脸要了,何况他根本就没有想过归还? 被劫扣就被劫扣了吧,虽然朝廷损失了一点,终究没有落到清廷手中,这也算是不幸中的大幸了吧! 李乙丑用果断决绝的行动,证明了他的预见性和前瞻性,似乎早就料到议和会失败一样,洞若观火明察秋毫等等词汇,似乎就是专门用来形容李乙丑这种人的。 不愧是堂堂的荡虏将军,为了大局敢于背负种种猜忌和骂名,关键时刻敢出手,眼下的大明朝实在太缺少这样的人物了。 当初不过是一个微不足道的盐贩子,却被先帝简拔,一路跃起,现在隐隐已成了江北最具实力的镇守之将。先帝慧眼,虽已大行殉国,识人之名依旧让人钦佩。 仔细想起来,大行崇祯皇帝也是个操切的性情,特情简拔过很多文臣武将,比如说当年的袁崇焕、杨嗣昌……比如说后来的洪承畴等,只不过这些人大多没有让崇祯皇帝如愿,只有这个李乙丑是先帝留给大明朝的一个人才。 先帝虽然在用人方面有些不足,好歹还在身后留下了一个做事果断敢于承担的李乙丑,给大明朝留下了一支虎贲强兵。 反观江南新朝,可曾有过什么让人眼前一亮的表现吗? 怪不得李乙丑始终抱着崇祯皇帝这面招牌,不愿意效忠新朝,原来新朝真的比不上大行崇祯皇帝啊…… \t 正文 正文_第一百一十八章 决死锄奸(1) \t\t腊月初一,辛卯日,小寒之后第六天,今年的第一场雪终于落下。 嗖嗖冷气阵阵寒威席卷淮扬,有钱人家打起了暖围子,自命风流的读书种子们则雇了一个叶小船,泛舟江上,三五成群吟诗赏雪,好不惬意。 四十二个穿着皂色军服的汉子垂手肃立,聆听荡虏将军的训诫之言: “诸位都是千挑万选的国之勇士,乃我荡虏军中至精至锐的菁英,乃我民族之利刃,能行一切不可能之事,每一个任务都关系到国祚存续气运消长。” “诸位的名字注定不能为人所知,没有人知道你们是谁,就算是死了,也不过是一具无名尸体。”李乙丑凝视着着四十二个年轻的面孔,语气森然:“你们四十二个人,都是千中挑万中选的佼佼者,若是放在军中,全都披坚执锐的精兵,今日将诸位召集起来,便是要成立锄奸营。“ “斩锄奸恶,为国锄奸,为锄奸营第一首要任务。”李乙丑的面色愈发凝重起来:“只有真正胸怀国家民族的最精锐,才有资格被我选中,才有资格肩负起这个责任。锄奸一事,需身在敌境,最是九死一生,你们如是心存顾虑,我也能够理解。若是你们谁想退出的话,现在还有最后一次机会。就算你们退出了,同样是我荡虏军中的战兵,绝对不会因为此事影响到你们的前程,我依然把你们当作是荡虏菁英。我的话,你们都听明白了没有?” “明白。” “明白就好,想推出的后退一步。” 四十二个汉子依旧昂首挺胸肃然而立,没有一个人动过哪怕一下。 “好,好兄弟,果然不愧是我荡虏军中的猛士。”大赞声中,李乙丑大声说道:“自这一刻开始,锄奸营成立。共有四十二人,分两个队,正副队官各两名,由我直辖。” 锄奸营的筹备已经有三个多月了,这四十二个勇士全都是千挑万选出来的精锐,由李乙丑亲自训练,训练教程完全出自苏子朋之手,包括潜伏、追踪、格斗、暗杀、破袭、爆破等等诸多科目。 对于身经百战的荡虏军战兵而言,这些和日常的训练并没有太大的区别,但意义却绝不相同。 因为性质的不同,和堂堂正正的战阵厮杀相比,锄奸营各侧重于隐藏、潜伏等目标明确的小单位作战,属于绝对的特种作战方式,所以训练更加艰苦,需要掌握的技能也更多。 经过层层选拔和甄别之后,只剩下这四十二人坚持到了最后。 此时此刻,锄奸营正式成立。 锄奸营,成为荡虏军中建制最高人数最少的一个单位,因为性质的特殊,有荡虏将军李乙丑直接统领,除此之外,不需要对任何人负责。 紧接着,李乙丑转过身去,和四十二个锄奸勇士一起,面对荡虏军军旗宣誓: “誓死效忠大行皇帝,效忠荡虏军,虽九死而不悔。” “总粉身碎骨,绝不泄露任务秘密,可死而不可降。” “一入锄奸营,生是荡虏军之人,死是荡虏军之鬼,永无退出之日。” “若有违背誓言者,则为锄奸营第一行动目标,甘心情愿接受齐斩全家的惩罚。” “……” 锄奸营七条军官,每一个人都万分郑重的背诵了一遍,每一个人都是以身家性命作保。 “锄奸营已成立,誓为国锄奸,今面对军旗宣誓,为国家民族愿承受一切后果。” 充满了凌厉之气的宣誓完毕之后,李乙丑转过身来,面对这四十二个勇士,神态之间已多有缓和,语重心长道:“锄奸营的行动和人员都是秘密,没有人知道你们的存在,但是我知道。若是你们在锄奸任务当中有不忍言之状况发生,我保证,视你们的父母为我的父母,视你们的家人为我的家人。衣食供奉,绝不会少……” “我保证,你们身后的一切都无需担忧。” “我保证,你们死后,会有人为你们树碑立传。” “我保证,你们纵是做了雄鬼,也能四时香火不断,永享血食供奉。千秋万代之后,你们的名字会于日月同辉永世不朽。我保证,你们会留名于斑斑青史,为后世子孙所供奉。” “始荡虏军有一兵一卒,始大明宗庙尚存,纵黄河如带泰山如粟,今日之誓,永为见证。” 抽出佩刀划破手指,将殷殷鲜血滴落酒中。 众人以整齐划一的动作取出锄奸营特别装备的匕首,以同样的动作歃血为誓。 “我命令,”扬起带着鲜血的佩刀,李乙丑发布了锄奸营成立以来的第一道命令:“勾结外虏即为**,自绝于国家民族,自绝于天地,当诛。” “李初九。” “在。” 一个身材略显矮小的少年挺身而出。 李乙丑交给他一个用黄蜡封好的蜡丸交给他:“此次行动为锄奸营首次亮相,定要做的漂漂亮亮,不要让我失望。行动目标在此丸当中,以你这一对为主,另外一队兄弟给你配合,拟定一个周详的刺杀计划交给我过目。” “是。” “好了,去吧。” “是”。 按照锄奸营的规矩,行动目标之后李乙丑挑选的队官知道,在展开行动之前,绝不会有第三人知晓。 李初九跟随李乙丑做过很多事情,尤其是那些不方便为人所知的秘事,大多是经过这个少年之手,可以算是荡虏将军的心腹了。 之所以选李初九为锄奸营的第一队队官,就是因为此人忠诚可靠,而不是他的战斗力有多么强悍。 锄奸营为李乙丑直属,又是第一次出任务,李初九异常激动。 回房之后,关闭门窗,捏碎了那枚小小的蜡丸,从中取出一张小小的纸条。 展开纸条,看到上面那个名字:许定国! 人名下面还有一行小字:祖籍太康,故大明山西总兵官,河南援剿总兵,驻军睢州。罪状:勾结外虏背弃国家民族,诛。 说起这个许定国,李初九还是有些印象的。 为了巩固江北防御体系,改变被动防守的局面,史可法坚定的执行扩充缓冲区域的计划,而豫西的睢州就成了首要之地。将豫西纳入江北防御体系,无疑会有许多好处,可以在战略上建立起更大的缓冲地带。奈何这个许定国早已和清廷暗中勾结,诱杀了江北四镇之一的高杰。以至于引起一场内战,前去增援睢州的高部人马奋力攻打睢州,虽终于占领了睢州,损失却非常惨重,不仅让扩充缓冲区域的计划彻底破产,还在自相残杀中消耗了大量兵力。 城破之前,许定国逃出城去,渡过黄河公然降了清军。 锄奸营成立的第一天,就将许定国列为决死锄奸的第一个目标,也不是没有原因的。 如何诛杀**许定国?就在李初九冥思苦想之时,外面突然出来一阵熟悉的脚步声,敲门声旋即响起:“哥,你的衣裳我已经洗好了……咦,你关门干啥?开门,快给我开门……” 是蛾子。 李初九的嫡亲妹妹。 按照锄奸营的规矩,所有和行动有关的细节都是绝密,哪怕是亲如兄弟近若夫妻,也是绝对不能外泄的。 将这张小小的字条凑到烛火上烧了,眼看着这道绝密的命令在火焰中化为灰烬,才起身去给蛾子开门。 抱着几件刚刚洗好的衣物进来,抄起一根竹竿架在桌子和木床之间,将刚刚洗好的衣裳搭在上面:“真冷啊,水也冰的厉害,为了给你洗棉裤,可把我冻了个半死,手都麻了呢……” 看到妹妹,李初九忍不住的想起那些不堪回首的记忆:因为天灾人祸,父母尽亡,自己带着妹妹辗转千里来到扬州,究竟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罪,早已经记不清楚了。好在上天开眼,遇到了李乙丑,先在铁器厂做小工,终于可以安定下来,可以让自己和妹妹免于饿死路旁…… 昔日那个瘦小干枯的黄毛丫头似乎也长大了不少,脸蛋红扑扑的,身材也长开了,整日笑嘻嘻的不知愁为何物。 只要妹妹过的好,只要妹妹活的开心,不管让李初九做什么都心甘情愿。 正在走神之时,妹妹猛然将冰冷的双手伸进李初九的脖子里,哈哈的笑着:“给我暖暖吧,哈哈,我的手冰不冰?” “这么大丫头了,转眼就能嫁入的年纪,还和我开这样的玩笑。”李初九缩了缩脖子,感受着那双小手的冰凉,将妹妹的手从衣领中拽出来:“天气越来越冷了,自己去烤烤炉子,别生了冻疮。对了,一会你把我的那条夹被拿回去,再添一条被子,不要着了风寒……” “找什么风寒?刚才将军老爷又让我去领了一床被子,厚厚实实又棉又软,可比你的夹被要好的多呢……” “咦?哥,你是不是有什么心事啊?” 诛杀许定国,能不能顺利的完成任务,能不能顺利的回来,李初九心里一点底都没有,万一行动失败有**九的可能会死在异想,从此和妹妹人鬼殊途再难相见。原本还想对蛾子念叨点什么,可是又觉得没有那个必要。 锄奸营的每一个成员,都会在行动之前写好遗书,把未了的心愿封存在书信当中交给荡虏将军保管。若是在行动出牺牲了,荡虏将军会按照遗书内容安排好一切。 有了荡虏将军的安排,早已没有任何后顾之忧自然是千万放心,想来也就不必担心什么事情了。 “没事,只是我需要外出几天。” 嫡亲兄妹血脉相连心意相通,虽然李初九没有明说,蛾子却已经意识到了一点什么,抬起头来看着相依为命的哥,过了好半天才幽幽的说道:“我估计是将军老爷给了你任务。我知道那不是我应该知道的事情,也就不问了。你……哥,我就剩下你这么一个亲人了,千万小心,千万要记得回来……” 李初九什么都没有说,只是重重的“嗯”了一声…… \t 正文 正文_第一百一十九章 决死锄奸(2) \t\t狂风起于青萍之末,观一叶落而知天下秋,拥有这种眼光的人,从来就不会平凡,若是生在太平盛世,自然是造福天下的能臣干吏;若是身在兵荒马乱的年月,也注定是乱世之枭雄。 许定国从来就不认为自己是什么忠臣良将,而是世之枭雄。 忠良有什么好了?自古以来的忠臣良将能有几个落得好下场?抱着“忠良”这两个虚幻的字眼儿,远没有做个趁势而起的枭雄更加实惠。汉末的曹孟德就是许定国的偶像。 许定国本是军中小尉,积功而至游击之职,天启年间平定白莲教之乱立下战功,成为副将。崇祯年间,在和流寇反贼的反复拉锯中渐渐升迁为总兵。李闯第二次兵围开封的时候,许定国率部驰援,却被闯军打的大败。 “一触即溃”“竞相溃逃”“畏敌如虎”说的就是当年的许定国。 说许定国害怕闯军,看起来好像真有那么回事,一触即溃和竞相溃逃也不算是冤枉了他,但只有许定国自己最清楚,当年的开封大战中,之所以败给李闯,完全就是因为他主动“溃败”。 以许定国的眼光,就算看不出大明王朝已经到了摇摇欲坠的地步,也能看出开封是肯定保不住了。 各地赶来驰援开封的军队很多,不仅和闯军作战,各支官军之间相互攻打的事情也屡见不鲜。地方上结寨自保,闯军来就挂起闯字旗号,官军来了,就举着大明的旗帜,早已乱成了一锅粥。 在乱世当中,军队是安身立命的根本,是荣华富贵的保证,用自己的嫡系人马去和闯军硬碰硬,许定国还没有傻到这种程度呢。 当闯军一到,马上主动放弃防线,主动避开战场,做出一副“被击败”的样子退下去,虽然落下了战败的名声,却保存了实力。那些带着队伍冲上去的傻儿们,则被李闯打的丢盔弃甲,将大好的本钱和前途葬送掉了。 “战败”之后的许定国,一面洗劫村寨强抢银钱人口,一面招兵买马壮大自身,很快就成为豫西一带少有的雄壮力量。 甲申年间,李闯气势汹汹杀奔京城,许定国高喊着“进京勤王”的口号,实际上却是按兵不动。结果就是帝京陷落崇祯殉国,大明官军和闯军的力量对比出现了颠覆性的改变。 就算没有洞若观火的眼光,也能看出乱世的到来,许定国坐镇睢州,毫不吝惜的散尽家财,继续招兵买马,隐隐已是豫西实力最强的一方诸侯。 ***的屁股还没有坐热,就被吴三桂带领清军打的落花流水,不得不在清军的穷追猛打之下一路西退。 其实在这个时候,许定国兵没有坚定降清的念头,反而是江南***让他有了这样的心思。 福王是个什么德性,许定国非常清楚。尤其是弘光新朝成立之后的所作所为,不仅没有半点中兴的样子,反而愈发堕落——江南***必然无法持久。 象许定国这种人,忠诚就是最廉价的擦脚布,不论是以前的大明朝,还是现在的江南新朝,他从来就没有想过要效忠,甚至也没有认真的想过要投降清朝,但这一点都不妨碍他在私里派遣试着和清廷接触。 扛着大明朝的名义,暗地里和清廷接触,看起来好像是首鼠两端,其实在当时的大环境之下,这么干的绝非只有许定国一人。 大明中兴也好,大清崛起也罢,无论是清还是明,他都不会死心塌地的效忠,更不会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任何一方。之所以和清廷暗中接触,只不过是为了给自己安排好两条后路,以后不论局势如何发展,都可以保证自己屹立不倒。 清军击破潼关的速速远远超出了许定国的预想,曾经强大的闯军连潼关都丢了,注定了李闯的败局。尤其是清军击破潼关之后马上分兵东南,摆出了一副随时都会拿下攻打江南新朝的架势,到这个时候,许定国已经看的很清楚了。 大清取大明而代之的可能已经非常大了,至少,清军有能力在黄河流域保持巨大的影响力。 许定国从来就不在意国家和民族,或者他根本就没有民族和国家的概念,他只想保住自己的实力和富贵。 如果这个时候史可法没有扩充缓冲地带的举动,许定国或许还会再观望一阵子,至少不会在局势没有完全明朗之前完全投靠清廷。但局势的发展实在太复杂了…… 仔细权衡之后,许定国终于做出了“清军”更强的判断,以诱杀江北最强大的高杰作为投名状,正式倒戈投清。 几十年来,许定国从来都没有误判过,这一次也没有,唯一美中不足之处就在于:他低估了高杰的实力。 虽说诱杀了高杰本人,但高杰的部曲战斗力很不错,组织度也非常高,并没有因为高杰之死而分崩离析,反而出现了一种“哀兵必胜”的状态,把许定国的军队打的损失惨重,并且占领了他的老巢睢州。 许定国不得不抛下绝大部分家底,仓皇渡过黄河寻求清军的庇护。 忠诚、气节、民族、国家等等这些虚之又虚的大小根本就一钱不值,所以许定国降清也降的毫无心理障碍。 昔日的大明总兵,摇身一变成了清军佐领,而且还抬了旗,成为汉军镶白旗,虽然需要对满洲八旗点头哈腰的伺候着,对于一般的汉臣和老百姓而言,也算是高高在上的半个主子了。 可惜的是,清廷给他的只有这些和忠心、气节一样虚幻的东西,并没有给他最急切需要的地盘和军队。 已经把很大一部分的家底都丢在了睢州,许定国的实力已经所剩无几,清军当然不需要这种没有了爪牙的哈巴狗,自然也就把他当狗一样打发了。 背着骂名主动投降了清军,而且还折损了大部分家当,却换来这么一个结果,自然让许定国无比气闷。 现在看来,投降清军未必就是对的,如果有机会的话,他不介意再反叛一次。 已经反过一次大明朝了,再叛一次大清朝,也没有什么好稀奇的。 可惜的是,许定国已经没有了再次反叛的实力,只能硬着头皮在汉奸的道路上一条道儿走到黑。 清军将主力布置在黄河北岸的黄陵坡一带,却让许定国率领残兵败将驻扎在黄河南岸的皮家庄,充分说明清军已把他当作可有可无的炮灰来处理了。 “沿河十八庄”指的是黄河南岸的十八个村庄,皮家庄就是“沿河十八庄”当中比较靠东的一个村镇。 河南历经多年天灾,早已地瘠民贫困苦不堪,闯军和大名官军又在河南反复交战多年,兵过如洗匪过如梳,河南早已赤地千里,“白骨露於野,千里无鸡鸣”正是最好的写照,尤其是在开封以南、以东各处,上百里见不到人烟已是常态。 没有人口就没有产出,不管是征赋税还是拉壮丁,都无从谈起,在这连土匪歹人都能饿死的赤贫地带,只有沿黄河分布的一些村镇还有些生气。 让许定国驻扎在人口相对密集的村镇,看似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其实是在把他放在炉火上烤。 因为尚存一些人口,沿河十八庄必然会成为南下北上的跳板,有因为沿河呈线状分布,根本就毫无纵深可言,一旦有敌情出现,会被敌人轻而易举的阶段左右两翼,除了冒着巨大的风险遁逃到黄河北岸和清军主子汇合之外,实在没有别的办法。 “狗日的鞑子,”虽然已经投降了清军剃发束辫,许定国依旧用最恶毒的语言咒骂着自己的主子:“分明就是把老子当作鱼饵了,到时候不管是史可法还是高部人马打过来,首当其冲的就是我。不论最后谁胜谁负,我肯定是要被牺牲掉的,狗日的……” 许妇人虽是女流之辈,也能看出许定国目前的窘迫境地,无奈的说道:“这也是没法子的事情,当初老爷诱杀高杰之事,就做的莽撞了,以助于断了自己的退路,只能事清之外,再也无有旁的选择……” “现在说这些还有什么用?”还一阵长吁短叹,许定国有些懊悔的说道:“大者王,小者侯,我看那么多人都投了清军,日子也过的蛮好,本以为是条不错的出路。没奈何家底已丢了大半,这年月没有了实力真是活的不如一条狗。就算是养条狗还要丢几根肉骨头呢,鞑子却这样对我,老子连狗都不如啊。” “老爷素来壮志雄心,怎能如此萎靡不振?” 不是许定国不想“振”,而是根本没有“振”的机会,一声长叹之后,看着追随多年的夫人,万般无奈的说道:“今日不比以往,想要东山再起,又谈何容易。哎,我一这辈子,走的顺风顺水,只是这一次……怕是已行差踏错了。哎……” “勾践能卧薪尝胆忍辱负重,才能以越吞吴;韩信能忍胯下之辱,才有后来的十面埋伏败西楚,老爷隐忍一时,说不准什么时候就有机会大富大贵也说不定呢。” “哎……你个妇道人家,哪里知道这其中的艰难。” “明日,篓神庙会,我听人说,这里的篓神非常灵验,从来就是有求必应。老爷不如去求求篓神老爷,或许会有转机也说不定呢。” \t 正文 正文_第一百二十章 决死锄奸(3) \t\t黄河南岸的沿河十八庄,大多是宗族聚居之地,按照姓氏形成村落,比如说上游的**庄,村民多姓李,赵家庄则多数姓赵,以此类推…… 只有皮家庄是个例外。 皮家庄两千多人口,也算是非常大的市镇了,却一户姓皮的都没有。 皮家庄之所有得名,是因为这里的人们大多从事与皮革相关的产业。收皮、浸泡、鞣制、剪裁等等,乃是黄河中游最重要的皮革加工、集散地。故老相传,隋朝初年,皮家庄所在的位置完全就是黄河岸边的一片荒滩,一个做皮篓子的匠人带着家眷来到这里,依靠精湛的手艺渐渐打出了名气,他所在的皮娄子行销黄河两岸。此匠人后来广收门徒,生意做的越来越大,聚集起来的人口也越来越多,渐渐形成了现在的皮家庄。 这个故事本身的真实性早已无从考证,传说中最早来到这里的那位皮娄匠人是不是真实存在过都值得怀疑,但这一点都不妨碍皮家庄的百姓将那位皮娄子匠人当作皮革业的祖师爷来供奉。年深日久,祖师爷渐渐被神话了,成为皮革制作行业的保护神,每一个皮匠都是他的忠实信徒,并且建立了庙宇,供奉皮娄“老仙”。 按说这种特定行业的“神仙”应该只有那些本行业的匠人才会真心供奉,但年深日久之后,这位“行业神仙”的职能也渐渐扩大了:既能保佑风调雨顺国泰民安,还能保佑病人康泰,保佑儿孙满堂。 当年那位只管理皮革行业内部事务的神仙,也开始身兼数职,成为一个土地神和城隍神的混合体,什么事情的管得到,俨然就是一方“正神”了。甚至每当天气干旱之时,人们也会来烧几柱高香,希望皮娄大神可以普降甘霖救民疾苦。 久而久之,正式的庙会逐渐形成。 对于当地人而言,皮篓庙会早已不是单纯的神仙供奉之事,已经渐渐演变成为一个特定的节日。 每到这一天,人们就请来戏班子大唱连台好戏,日子并不怎么宽裕的百姓也会做点上好的吃喝,招待亲朋好友,简直就好像是过年一样。 对于皮篓老仙的传闻,不管当地人怎样信以为真,许定国却从来都是不信的。 大丈夫立于世间,博取功名富贵,靠的是心机手腕和狠辣做派,哪里需要什么子虚乌有的鬼神相助?虽然很多人言之凿凿,许定国却坚定的相信所谓的鬼神根本就是一些无聊之人凭空杜撰出来的妄言,是万万不能信的。 奈何最近这些日子的变化实在太过于剧烈,仿佛冥冥之中真的有一只看不到的大手在操控着事世变幻,也许这就是传说中的“天意”了吧。 一路走来顺风顺水,总是会把些当做是自己实力足够手腕超群,若是走的磕磕绊绊,才会开始疑神疑鬼,世人总是如此。所以,许定国从不相信鬼神的态度也渐渐转变为“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不就是去拜一拜神烧几柱高香吗,自己又不损失什么,何乐而不为? 许定国这一辈子,素来谨小慎微,把自己的人身安全看的重于一切,所以即便是和家人一起去篓神庙烧香,也会带着二十几个贴身的亲卫士兵。 在这个兵荒马乱的世道里,天灾人祸随时都会降临,人命已如草芥一般廉价,不管是寻常百姓还是外地流民,谁也不敢保证能够天长日久,求神拜佛也就成了重要的心理寄托和自我安慰的方式。 所以,越是时局动荡,供奉鬼神之心也就是越发的前程,各种庙宇寺观的香火也就愈发兴旺起来。 作为本地最著名的神仙,篓神庙早已经人山人海,数不清的男男女女把四周堵的如墙似壁:体弱多病者虔诚供奉神佛,求的是就一个身体康泰;子嗣不旺者烧香叩拜,自然是为了子孙满堂。更多的人把荷包里本就不多的几枚铜板毫不吝啬的丢进功德箱,则是为了求一个平安温饱…… 看着熙熙攘攘的拜神之人,看着袅袅的香烟火烛,做过太多亏心事的许定国也多了几分虔诚之心。见惯林厮杀,经历了太多的生死擦肩之事,尤其是他这种时常在两军阵前到头舔血的赳赳武夫,心中自然不是那么踏实,就算平时对鬼神之说嗤之以鼻,现在也多多少少的信了一大半。 令贴身亲卫士兵买来大量香烛,然后又捐纳了不少香火钱,和夫人一起跪拜在篓神的金身塑像之下,小声的喃喃祷告起来:“信善之男许定国,多造杀虐,恳请上神垂怜,佑我阖家平安,保我前途无量……” 烧香、拜神之时,贴身的亲兵早已把其他的民众驱赶到了远处,等到许定国夫妇做完了礼神之事,才匆匆的招来软轿牵来战马,准备尽快返回。 亲兵们大声吆喝着,将附近的百姓往两侧驱赶,清出一条还算宽敞的道路。 许定国端坐马上,妇人和幼子共乘同一顶青顶小轿,在贴身亲兵的护卫之下缓缓离开篓神庙…… 看着四周挤挤挨挨的百姓,许定国忽然就又后悔了:我这是怎么了?怎么会象妇人一般来烧香拜神?难道我真的老了?大丈夫立世,自当果断狠辣,只要掌兵在手,只要瞅准了机会,自然会做出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业,自然会有功名富贵,怎能去信什么神佛? 眼前的这些百姓,恐怕都是神佛的虔诚信徒,却是乱世当中如草芥一般微不足道的存在,人数虽然众多,却也仅仅只是一群任人宰割的乌合之众罢了。 百姓们被亲兵用刀鞘大力拍打着,乱哄哄的往两旁退让,一个身材略显矮瘦的小叫花子却如油里的泥鳅一般灵活,三挤两挤就从亲兵的罅隙间钻了过来。 这个小叫花子约莫十六七岁的年纪,脸上满了厚厚的泥垢,臂弯里提着一个黑荆小篮,完全就是一副外地流民模样。只是他身上那件皂色的衣裤不是很破旧,胸前还打着一块很显眼的红色补丁。 天灾频仍,人祸繁多,这样的小叫花子也不知道有多少,自然没有人会注意到这样一个脏兮兮的花子。 “这个花子好像有哪里不对……” 一般的叫花子哪敢靠的这么近?连饭都不饱始终挣扎在生死边缘的乞丐,又怎么可能在呼吸之间就接连绕过四个亲兵的阻拦?尤其是他胸前那块殷红如血的布块,怎么看都不象是补丁,反而更象是某种身份识别的标志…… 这个小叫花子衣衫虽然破旧,却没有一般要饭花子的那种虚弱和迟钝,反而灵活万分机巧有力,尤其是那双亮闪闪的眼睛,竟然发出犀利的光彩。 那是对于战斗的渴望! 只有两军阵前真正的勇士,只有真正视死如归的猛士,才会有这样的目光。 自古以来,大奸大恶之徒,必大智大勇之辈,许定国历经变故,早已成为比狐狸还要狡诈三分的人物,只看了这个小叫花子两眼,猛然就警惕起来:“拦住那个花子……” 身边的二十几个亲卫,都是跟随许定国过年的心腹,或许他们还没有看出这个小叫花子的反常之处,但这一点都不阻碍他们忠实的执行续订过的命令。 亲卫是任何一个将领最贴身的部曲,拥有最好的装备和最好的待遇,也最具战斗力。听到许定国的命令,几乎不做任何思考,完全是条件翻身一般的本能,马上转身去拽那个小叫花子…… 小叫花子垫步拧腰,三钻两闪,不仅没有被抓住,反而再次向前突进了五七步。 猛然把黑色的荆条篮子往前一扔,顺势扑倒在地。 篮子落地,一个四四方方的物件儿掉落出来,在这个东西的尾端,一截导火索正烧的“滋”“滋”有声…… “轰”的一声巨响,仿佛炸雷从九天陡然落在身边,地面微微颤抖了一下,一阵红白色的火光闪过,黑乎乎的烟柱陡然腾空而起。 火雷包的威力,犹若电闪雷轰,附近几个亲卫士兵被气浪推的倒飞出去,如同在狂风中翻滚的纸片子。 火雷包在咫尺之间爆裂开来,因为距离实在太近,方圆数步之内的人们,不论是拥挤的人群还是前来拦截的亲卫,全部被炸飞。 稍远处的那几个亲卫根本就不明白发生了什么,只是目瞪口呆的看着那一团升腾而起的黑色烟雾。因为火雷包的轰鸣,他们大多已经暂时失去听觉,对于许定国的命令充耳不闻,只是傻子一样呆呆的站立着。 片刻之后,听觉恢复,惨叫声、哀号声猛然响起,发赫然发现,黑色烟雾附近的人们已经倒下,正在自己的血泊当中翻滚着、尖叫着…… 那个刚刚卧倒的小叫花子已经摇摇晃晃的站立起来,因为同样受到爆炸冲击波的殃及,他的口鼻之中满是鲜血,连耳朵处都有一条细细的红线,正在滴滴答答的淌血…… 小叫花子踉踉跄跄的前进了两步,猛然从衣底掏出一把匕首,万分狠辣的戳进一个亲卫士兵的心窝窝! 周围的人们已经被这一声巨响和惨烈的爆炸场面惊的目瞪口呆,稍微愣了一下,马上意识到这是一场非人为的灾难,爆发出更大规模的惨叫,相互推挤着、踩踏着,乱哄哄的朝着四周退却! ”刺客,抓住这个刺客!“ 许定国那慌乱的声音终于响起…… \t 正文 正文_第一百二十一章 决死锄奸(4) \t\t一声轰响过后,四周的人们被炸的血肉横飞。即便站在稍远处,也受到波及,被到处飞溅的细小弹丸、铁片所伤,身上满是密密麻麻的血窟窿,一时半会儿却死不透,只是发出让人头皮发麻的惨叫声满地打滚儿的哀嚎着。 如此血腥场面,再也顾不得烧香拜神,纷纷四下逃散,恍若汤浇蚁穴火燎蜂房。 尖叫和哀嚎声中,人们互相推搡着、拥挤着,反而变得更加拥堵。相互谩骂、踩踏、撕扯着,其实谁也跑不出去,只一瞬间,就有好几个人被踩踏的非死即伤。 哭喊的人群仿佛汹涌的海潮,正中心位置上的空白地带却好像狂风暴雨中的暴风眼。 随着许定国一声令下,残存的亲兵纷纷抽出刀子,不顾一切的跳上前去…… 身穿皂色衣裤的小叫花子虽然灵活,终究敌不过十来个精锐的亲卫士兵,只两三个呼吸的时间,就被一刀砍在腰上,鲜血顿时淋漓而下。 就在小叫花子因伤而矮下身子的时候,又是一把长刀从后面砍落,直接将小叫花子的右肩斩下。 小叫花子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面对数名拔刀相向的亲兵,左手奋力扯开那件皂色的棉袄,露出略显消瘦的胸膛。 在小叫花的胸口位置上,帮着一个方方正正的东西,赫然就是刚刚爆裂开来的那个物件儿。 小叫花子的脸上浮现出一抹残忍的微笑,猛然大叫一声“决死锄奸”往后一仰身子。 “嘣”的轻响声中,似乎有一条细细的丝线被大力扯断了,旋即迸出一蓬火花。 “轰” 又是一声惊天动地的巨响,腾空而起的火光当中,小叫花子的身体已经成为碎片,破碎的骨骼、肌肉伴随着漫天血雨纷纷落下,落在众人的脸上,温温热热滑滑腻腻。 火雷包中有大量的细碎弹丸和铁片,爆裂之后四下飞溅,早已将那几个冲过来的亲兵伤的遍体鳞伤。身上十几个甚至几十个大大小小的血窟窿正在涔涔的渗出鲜血,头上、脸上等裸露在外的部位则直接被打成了筛子,满身满脸都是血污,仿佛从地狱血河中钻出来的厉鬼。 受到如此伤害,就算是暂时不死,肯定也活不久了。 哀嚎惨叫声顿时响起…… 面对如此惨烈的攻击,面对如此大范围的杀伤,见过很多大场面的许定国早已吓的面无人色,若不是刚才见机的早,不顾一切的从马上跌落下来躲藏在战马之侧,现在满身都是细小血洞的绝不是他那匹视若珍宝的战马,而将是他本人。 在大庭广众之下出手行刺,不在乎杀死多少人,也不在乎自身的安危,说明这个伪装成为小叫花子的刺客根本就没有打算活着离开。 许定国的心目中闪过一个可怕的字眼儿:死士! 以己命换敌之性命,这已不是刺客,而是传说中的决死之士。 被不怕死的人盯上,绝对是比面对千军万马更加可怕,尤其是小叫花子最后那舍身一爆,早已让许定国心寒胆裂魂飞魄散。 好这样的死士只有一个,虽然自己的亲卫士兵死伤殆尽,却也终于保住了自己的性命,没有让那个小叫花子得手…… 就在这个时候,许定国突然惊骇的发现,人群中突然又冒出七八个同样装束之人。 和刚才那个小叫花子一样,穿着完全一直的皂色衣裤,胸前还有一块同样殷红如血的“补丁”,臂弯里挎着同样的黑荆条篮子,已经把自己给包围了。 这个发现把以“乱世枭雄”自居的许定国吓的瘫倒在地,如同被一群猛虎包围的羊羔,早已屎尿齐出,连呼喊之声都已不成腔调:“刺客……还有刺客,来人,来人呐,救我……” 还不等许定国把话说完,其中一个身材雄健的汉子猛然从篮子里掏出一个火雷包,作势要丢。 仅剩下的几个亲兵早已经被那声若雷鸣的火雷包吓成了惊弓之鸟,虽是许定国的心腹,终究还是自家的性命更加宝贵一些。闻得许定国的呼救之声,不仅没有赶过来相助,反而如同见到一群老猫的幼鼠一般转身就逃。 当其中一个穿着皂色衣裤的汉子掏出短小的匕首之时,虽在千百人中却孤立无援的许定国猛然拔出腰刀,如同笼中困兽一般大吼着,猛然跳起。 虽然皂衣死士的火雷包威力惊人,许定国却不准备引颈待戮,而是准备做殊死一搏。 当人刚刚迈出第一步的时候,背心猛然一痛,一截刀尖已从后背穿透到了前胸。 惊愕的回过头去,只见一个做小贩打扮的汉子正扯下身上的土黄色夹袄,露出里面的皂衣! 还不等许定国明白过来,皂衣汉子猛然抬脚将他踹翻,举着了略显短小却锋锐异常的匕首接连猛刺。 一口气在许定国的胸腹部位捅刺了十几下,也不管他是不是已经死透,就将其首级割下来系在腰间。 在众目睽睽之下斩杀了许定国之后,这些皂衣死士却不急着离开。 那个汉子的腰里挂着许定国的脑袋,每走一步都有赤艳的鲜血洒落,径直来到那顶青轿之前,挑开轿帘,看到了轿中人。 许定国之妻早已吓的面无人色,死死抱着年幼的孩子,似乎想要大声哭泣,巨大的恐惧已让她根本哭不出来,只是哆哆嗦嗦的哀求着:“孩儿还小,无有冤仇……” 那汉子杀气腾腾,带着鲜血的刀子已经伸到了许夫人的颈项处,却终于有些心软。 这个锄奸勇士本是荡虏军中的精锐战兵,若是两军对垒的厮杀战阵,自然不会有任何心慈面软的犹豫。奈何这终究不是真正的战场,面对的又是手无寸铁的妇人和幼儿,实在有些下不去手。 尤其是那个幼儿的哭泣声,触动了这个锄奸勇士心底最柔软的部分,似乎想起了自己的孩子,带血的刀子慢慢的垂了下去…… 就在这个时候,身后一个响亮的声音传来: “勾结外虏投敌叛国者,斩其身灭其家,夷其族。决死锄奸,为国为民,若有临阵退缩者,即为叛逆……” 还不等这个声音把话说完,刚刚斩杀了许定国的锄奸勇士猛然扬起匕首,一刀刺向轿中妇人。 孩子的哭喊声也随之戛然而止…… 就好像是终于做完了一件麻烦事,李初九走过来,有些不满意的一拳捶在这个锄奸勇士的胸口:“临阵手软,我们锄奸营的规矩你忘记了么?回去之后,抽四十鞭子好好的给你长长记性!按照安排各自散开,到第二集合点汇合,那边有兄弟接应我们,快……” 几个穿着皂衣的汉子趁着混乱钻进人群,李初九猛然把手中的黑色荆篮抛上半空,千百张字条纷纷洒洒飘飘荡荡,如同雪片般落进人群当中! 这些皂衣人来的快去的更快,以轰动手段斩杀了许定国,把篓神庙会搅的天翻地覆,眨眼之间就又消失的无影无踪,只留下一片狼藉。 被殃及到的人们正在惨叫着爬起来,有些已经再也不可能爬得起来了。刚刚激斗过的位置上,鲜血流淌尸体遍地,恍若人间地狱。许定国的已经死了,只留下一具无头尸体,那顶青轿中正有鲜血缓缓流淌而出…… 这么多穿着一致服装的死士伏击了许定国,斩杀了他的妻儿和亲卫,这应该是仇杀吧? 好在那一群堪比索命厉鬼的皂衣人已经离去,终于让人们稍微放心了一些,小心翼翼的捡起掉落在地面上那些沾着鲜血的字条: “许定国投靠外虏为虎作伥,是为**,奉荡虏将军锄奸令,斩**许定国于此以儆效尤。再有此辈奸佞之徒,当有此下场……” 四日之后,许定国的人头高悬于扬州通泗门外。 在许定国的人头之下,张贴着一份出自荡虏将军李乙丑之手的告示:李乙丑承认斩杀许定国之举为荡虏军所为,并且对这次血腥惨烈的刺杀行动担负全部责任。除此之外,更在告示当中宣称:时局动荡之际,如许定国者甚多,背弃国家民族者,即为**,为荡虏军的生死大敌,必除之而后快。不论**的身份是尊是卑,不论**藏匿何处,也不管**托庇于何等强大的实力,荡虏军锄奸营必然会不惜一切代价,斩杀其身,屠灭其家,夷平其族,此为荡虏军锄奸营之天然使命,永不更改…… 同时,李乙丑以荡虏军的名义征兆天下有志一同之士,公布了荡虏军的宗旨:秉先帝之命,军名荡虏,自当涤荡外虏铲除**。天下间有此心意者,即为荡虏之军。有志锄奸者,即为锄奸之士。不论有志一同者身在何处,不论过往如何,皆为荡虏军之兄弟,皆受荡虏军无条件之支持和保护,可来淮扬共襄壮举,可联络荡虏军寻求帮助。若有义士因抗清因锄奸而遭不忍言之祸,替义士复仇为锄奸营责无旁贷之使命。若义士遗下家小亲属,即为荡虏军之家眷,即为李乙丑本人之至亲,若有人胆敢伤害,即为荡虏军之死敌,不死不休…… \t 正文 正文_第一百二十二章 决死锄奸(5) \t\t对于许定国的千里追杀,顿时让名不见经传的皮家庄成为轰动之地,锄奸营的首次亮相,也成为世人瞩目的焦点。 在接下来短短数日之内,锄奸营又分别在仪封和考城弄出两起让人毛骨悚然的刺杀事件。 这两次接踵而来的刺杀行动,目标全都是投靠清廷的大明朝故吏。刺杀过程和在皮家庄几乎完全相同,不论是在仪封还是在考城,都把动手的地点选择在人烟稠密之处,在众目睽睽之下,以残酷血腥的手段将目标人物本人和家属当场杀死,然后将人头带走。 战斗之惨烈,过程之血腥,足以让那些投靠清廷者噩梦不绝。 自古以来,两国交战,最正统的手法就是以堂堂之师击煌煌之阵,纠集死士暗中格杀根本就上不了台面。尤其是锄奸营下手狠辣无所不用其极的格杀手段,往往会伤及无辜,所以很多人对决死锄奸的行为颇多指摘之词。李乙丑却一点都不在乎别人的说法,反而在每次刺杀行动过后都会高调宣布。虽说锄奸营做事的手法过于血腥惨烈,违背了圣人之“仁”的教诲,但这却是实实在在的为国锄奸之举,荡虏军已完全站到了道德制高点上,所以谁也无法否定李乙丑的初衷和宗旨,最多只是纠结一些微不足道的细枝末节而已。 对于还没有真正经历战火的淮扬和江南,决死锄奸之举虽然不被部分人接受,但是在北方却引起了极大的轰动。 自吴三桂勾结多尔衮率清军入关开始,改换门庭投靠清廷的官员不知凡几,做了亏心事的人,就算没有鬼敲门,心中也踏实不下来。 尤其是锄奸营横空出世之后,一想到锄奸勇士的悍不畏死的舍命格杀,无不胆战心惊惶恐难挨。 那些个身穿皂衣的锄奸勇士,不仅下手狠辣从不手软,而且每个人都携带着至刚至猛的爆裂之物。“轰”的一声巨响过后,就会死伤成片。一旦行动不利,就会毫不犹豫的引爆自己,来个同归于尽玉石俱焚,实在让人不寒而栗。 最让人感觉恐怖之处,还在于锄奸营的无孔不入。 在仪封,锄奸勇士化作路旁行人,格杀了头敌叛国的奸贼。在考城,李乙丑派出的刺客居然扮作送粮米的商贩,深入到叛贼家中,将投靠清廷的汉奸在酒宴之上当场格杀。 连自己的家里都能渗透进来,还有哪里是安全的? 因为锄奸营刻意选择在人多的场合动手,每一次行动都有很多亲眼目的整个刺杀过程的见证者,经过口口相传之后,决死锄奸勇士已成了一击必杀的代名词。 荡虏将军李乙丑用淋漓的鲜血和挂在扬州城头的三颗人头,证明“斩杀其身,屠灭其家,夷平其族”的锄奸原则绝对不是空口白话随便说说那么简单。 本已经投靠清廷的汉奸们虽然依旧前呼后拥锦衣玉食,却早已没有那么风光了,一个个万分谨慎。如果没有绝对的必要,几乎再不公开露面。平时做事也不敢再如以前那样高调张扬,愈发的谨小慎微。尤其是在河南、安徽等地那些三心二意的家伙们,对于未来的选择也更加谨慎。就算是因为利益的缘故已经决定了要投靠清廷,也必须首先考虑一下自己会不会上了锄奸营的“黑名单”,能不能逃脱锄奸勇士的舍命追杀。如果贸然投靠清廷,若是还来不及享受到清廷许诺的种种好处就被锄奸营干掉,那就实在太不划算了。 三次在清军控制区域之内的刺杀行动,不仅给各地的汉奸和准备做汉奸的人们心头蒙上了一层血色的阴影,更诞生了很多和锄奸营有关的传说。 据传,每一个锄奸勇士,都有飞檐走壁高来高去的本事,全都是悍不畏死的亡命之徒。每个人都在行动之前接受了荡虏将军李乙丑无数金银珠宝,只要做一次锄奸任务,就可以逍遥一辈子。 这些人大多是牢狱之中的死囚,因为早已没有了生机,所以才会接受决死锄奸的任务,一旦任务完成,就可以重获新生,带着李乙丑给的金银远走他乡,隐姓埋名的过一辈子。 经过口口相传,经过一再夸大之后,关于锄奸勇士的传说已经被夸大的不成样子。在市井小民的心目当中,锄奸营的勇士根本就是无孔不入无所不能地方地狱幽魂,只要上了荡虏将军李乙丑的“汉奸黑名单”,就算是逃到老鼠洞中,也肯定会被揪出来干掉。 对于这些时刻准备和敌人同归于尽的神秘勇士,外界或是视为忠义无双的死士,或是当作恐怖可怕的索命恶鬼,但是没有过多久,李乙丑就给出了官方的称谓: “烈士!” 在三次刺杀行动中,共折损两名锄奸勇士,李乙丑亲笔书写悼文,将这二人追封为烈士,并且将二人的名字和遗书公之于众: “章公来男,耿公力田,本布衣小民,逢国朝动荡外虏入寇之际,舍命锄奸曰烈,奋起为国曰士……章、耿二公,此生为国,光耀千秋,英灵不散聚于荡虏军旗之上,来日复兴大明之时,当树碑立传,以告后人……” 同时公布的还有两位烈士的遗书:章公来男上有高堂**,下有嗷嗷幼子,秉承烈士遗愿,章家高堂已接至扬州,由荡虏军供养天年,衣食用度按五品赤衣诰命标准制定。幼子年不及周岁,同至扬州,已遣专人育养…… 耿公力田,上无父母,下无子女,仅有年方十五的小妹一人,按烈士遗愿,已将耿家小妹许配于荡虏军队官孙立拄,择日完婚。他日若诞下子嗣,改姓为耿,以延续烈士血脉…… 外人可以把锄奸勇士当作鬼怪妖魔,李乙丑却给出了高到了天上的待遇。烈日家属享受官员待遇,并且考虑到了子嗣传承,哪怕荡虏勇士已身死命陨,李乙丑也会不折不扣的完成他们的遗愿。 无论是“烈”还是“士”,这两个字本身就代表着非常高的荣誉,遍阅史书,能有如此称号者,也屈指可数,而且绝大多数都是名垂青史的英雄豪杰。 李乙丑不仅给死去的锄奸勇士冠以极高的荣誉,而且许诺会给每一个牺牲者树碑立传,分明就是要传承后世配享后人香火的架势了。 当年燕国太子丹招募天下第一刺客荆轲之时,也不过是许以金银,也不过是荆轲要什么就给什么。但是和李乙丑的手面比起来,千年之前的燕丹也显得小气了。 依照烈士遗愿完成身后之事,照顾家属,配享后世香火,这样的待遇,除了神佛圣贤之外,还真没有听说过。 同时,李乙丑再次扩大了锄奸营的规模,扩大的烈士的范畴,并且以正式书文的形式公之于众: “不论出身,不论遥近,若引为国锄奸而牺牲者,即为烈士,即可享受荡虏军锄奸烈士所有待遇。时纯兵万千荡虏雄兵共誓……烈士之父母为荡虏军父母,烈士之妻儿为荡虏军之妻儿,烈士之姊妹兄弟为荡虏军之姊妹兄弟……烈士化身为神,生人长存,时纯并荡虏军万千健儿将使用一切手段保证烈士家属之安全。烈士亲眷若有长短不忍言之事,荡虏军将不计代价不择手段,百倍千倍讨还血债……” 这份书文说的非常明白:只要是因为为国锄奸而牺牲的人,自动成为荡虏军承认的烈士,享受一切烈士待遇。荡虏军会用尽手段保护烈士的家属,如果有人敢对烈士的亲人家属下手,必然会面对锄奸营的决死追杀,不论付出多大的代价,都要代替烈士讨还血债。 表明上看,李乙丑祭出的“烈士”二字和种种待遇仅仅是在唱高调,最多只是为了招募更多的“亡命之徒”加入锄奸营的行列。若是细细去想的话,就会发现,这份文书分明就是在鼓励敌占区的百姓,让他们在别无选择的情况下效仿锄奸勇士的行为。 李乙丑这是在输出恐怖思想,以血腥手段警告和威慑那些汉奸和准备成为汉奸的败类,并且成为天下人抵抗的后勤总基地和精神图腾。 这么做的意义当然是为了坚定同胞们的抵抗之心,到底能招募到多少愿意和汉奸、清廷拼命的勇士,实在不抱多大希望。但效果却是出奇的好,很短一段时间之内,许许多多的“亡命之徒”蜂拥而至,纷纷表示愿意加入锄奸营,成为为国锄奸的勇士。 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形,主要是因为清廷对于百姓的压榨太狠,掠良民为奴,跑马圈地夺人财产,无所不用其极。手无寸铁的百姓怎能抵抗凶神恶煞一般的八旗兵?在家破人亡之后,锄奸营已成为复仇的唯一希望。 反正家已破人已亡,已没了牵挂,除了胸中这一腔热血和这条命之外,早已不剩什么了。一时间,为父兄报仇,为妻儿雪恨的思想成为这些人加入锄奸营的最大动力。 “我要加入荡虏军,我要上阵杀敌,为家人复仇,为我自己复仇。” 一个披头散发浑身泥垢的女子站在李乙丑面前,这个女子显得十分虚弱,身上却裹着一件荡虏军的制式军装…… \t 正文 正文_第一百二十三章 决死锄奸(6) \t\t炉子里烧的是上好的无烟白炭,铁皮烟筒通到屋外,用铁筷儿将炉灰拨到簸箕里,又很小心的将白瓷浪纹暖瓶塞进被筒子当中,银雀儿小声问道:“天冷夜长,老太爷吩咐,又给老爷加了个暖被的瓷瓶,老爷还需要甚么?” “不需要什么了,你去休息吧。” “是。” 象往常一样,银雀儿默默的退了出去,顺手将门掩好。 这是一年当年最冷的时节,檐下已挂上了长长的冰溜子,晶莹剔透在黑夜中亮闪闪的。呼吸之间,口鼻中喷出大团的白气。 前院的大屋宽敞明亮,还烧着地龙,暖和的都已经穿不住棉袄了。李乙丑李老爷却始终睡在后院的老屋当中,每次回来之后,都会匆匆的扒几口饭,有时候甚至连饭都顾不上吃,和老太爷也说不了几句话,就会急急慌慌的一头扎进老屋当中,几乎不怎么出来。 银雀儿实在看不出这两间老屋有什么值得留恋之处,却可以肯定老屋中必然藏着一个很大的秘密。 虽然很好奇,银雀儿却不从会问起。作为一个丫鬟,她很清楚自己应该知道什么不应该知道什么。老爷已是堂堂的大将军了,名动天下威风凛凛,手下两万战兵,早已是名动天下的大人物,威严日甚一日。银雀儿唯恐惹了将军老爷的不高兴,所以一直都在小心翼翼的伺候着。 好在平日里的李乙丑比较随和,只要不违家规,罕有吹胡子瞪眼睛的时候,偶尔还会随手赏下一点碎银,让家里的丫鬟婆子欢喜好几天。 老屋里边到底有什么秘密呢?莫不是真的有位白须白袍的神仙会在深夜降临到老屋当中,给李乙丑传授兵法要诀吧? 从昔日一文不名的小人物,短短数年就飞速崛起,很快就成为统领数万雄兵的荡虏将军,李乙丑一路走来,实在走的太顺,崛起的速度之快让人有些难以接受。 市井传言,说李乙丑是得到了神仙的眷顾,也有人说李乙丑在无意之中得到了天庭的兵书,所以才能够一次次战胜敌人。 更有些穷极无聊的家伙,言之凿凿的说李乙丑是天上的神仙转世投胎做了凡人…… 在李乙丑的私宅当中,除了李老太爷之外,能和李乙丑说上几句话的人很少,只有银雀儿可以算是贴身服侍之人,至于那十几个带刀的近身护卫,虽然威武雄壮,却整天整天也不见他们说几句话,和庙里的泥菩萨也差不多了。 哪怕是贴身的小丫鬟银雀儿,也不清楚李乙丑是不是真的受到了神仙的眷顾,对于外面流传的种种说法,也只能是半信半疑的态度…… “苏兄,近日有一女子,姓苏,名宛如,十七岁,清丰县人氏。因战乱家破人亡,于清军有血海深仇……” 和苏子朋的“笔谈”于以往没有任何不同,先是交换了对于局势的看法,然后说起荡虏军内部的种种细节,所有日常的交流都交代清楚并且得到了苏子朋的指点之后,才说起一些细碎的琐事。 这个叫做苏宛如的女子,从清丰而至扬州,历经数月辗转千里,路途之中肯定吃了很多苦,受了很多罪,才终于在铁器厂的作坊里安顿下来。 兵荒马乱的岁月,象苏宛如这种颠沛流离的女子也不知道有多少,不过是众多在苦难中挣扎的人群中毫不起眼的一员而已。一个家破人亡的弱女子,能够在扬州安身已是不错的结局,但苏宛如却执意要加入荡虏军,意志极其坚定,誓要为自己和家人复仇,无论付出什么样的代价都在所不惜。 荡虏军的军装绝非仅仅只是一件皂衣那么简单,领口和衬里都有编号,只要稍加核对,就可以知道这件军装最原本的主人是一个叫做成文华的辅兵。据苏宛如自己交代,确实是一个辅兵给了她军装和盘缠,要她来扬州的。 以李乙丑现在的威望和地位,已不大关心那个叫成文华的辅兵和苏宛如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仅仅只是将此事当作闲谈随口提起而已。 但苏子朋不这么认为,很显然,他对苏宛如有非常浓厚的兴趣: “乙丑兄弟,这个苏宛如的出身如何?” “苏宛如出身书香门第,其父本是学官,其母为当地望族,父亲家人为清军所屠,本人亦受辱……” “这个女子心志坚定,又和清军有血海深仇,你为何不让她加入锄奸营?” “苏兄,当初组建锄奸营本就是你的意思,按照你的要求,每一个锄奸勇士都经过精挑细选,无一例外全都是心狠手辣的敢死之士,每一个都精通潜伏、格杀、爆破等技能。苏宛如一届女流,虽精通琴棋书画女红针线,却不过是个落难的富家千金,就算复仇之心无比坚定,又能起到什么作用?” “乙丑兄弟,你错了,实在错的太厉害。锄奸营最恐怖之处不在于敢于同归于尽玉石俱焚的勇气,而在于无孔不入的渗透能力。现在你的那些锄奸勇士,最多只能算是敢死队的性质,和真正的特种作战还有很大区别。” “一个精通琴棋书画的女子,只要稍加训练,所发挥出来的威力绝不逊于你的敢死队。” 作为一个二十一世纪的现代人,苏子朋很清楚间谍和敢死队的区别,也知道一个忠诚的间谍到底有多大的作用。 “马上招揽苏宛如加入锄奸营,我会尽快给你准备好适合女子的训练项目和训练方式。乱世之中,如苏宛如这样受屈受辱却又无力复仇之人以后肯定会更多……” “苏兄的意思是……” “你的锄奸营现在是什么样的建制?” “锄奸营建制很大,人数很少,目前只有两个队……” “在锄奸营的下面再添一个队的建制,就叫……就叫坤字队吧。” 苏宛如来到扬州已经有些日子了,以她娇弱的体质本不适合从事重体力劳动,好在成文华给的那件军装起到了很大作用,让她轻而易举的铁器厂的蒸革作坊里安顿下来。 每日里起早贪黑,和那些健妇一起调制药剂蒸煮皮革,实是辛苦。但苏宛如从无怨言,每天都站在一人多高的蒸台上,用大木杠入笼、启锅,将半熟的皮革搬到阴凉处,如此周而复始,似永无停歇之时…… 相对于那些指望辛勤劳作换取银钱粮米的健妇而言,苏宛如一点都不在乎工钱的多寡,甚至不在乎恶劣的工作环境,只是在苦苦等待一个机会。 每当她闭上眼睛,就会想起家破人亡的惨剧,即便是在睡梦当中,也会被那些侮辱过她的八旗兵那狰狞的面容惊醒。手上的血跑和全身的酸痛根本就不算什么,只要能为自己为家人复仇,她什么都不在乎。 曾几何时,苏宛如都梦想自己可以手刃仇敌,哪怕是粉身碎骨也在所不惜。虽是女流之辈,可也不是没有上阵杀敌的机会,古时的花木兰不也是以女身从军十年之久么? 可惜的是,荡虏军中无女兵,虽然她已经好几次表达过要手持刀枪接受训练的想法,却一直没有得到回应…… 那血海的深仇大恨,那滔天的血债,要何日才能讨回?难道说要一直辛苦劳作直到终老?如果来到扬州仅仅只是得到了一个安身立命的机会,苏宛如宁愿不要这个机会。 怀揣一把利刃,北上去往京城,若是更够当街格杀一个八旗兵,就算是当即身死,也能洗刷耻辱含笑九泉了…… 就在苏宛如躺在木板大通铺上胡思乱想之时,一个清清脆脆的声音传来:“哪个是苏宛如?” “我是。” 挺身从通铺上站立起来,看到了一个比自己还要娇小还要年轻的小姑娘:是李小姑。 在城西铁器厂当中,几乎所有人都知道蛾子是李乙丑的贴身之人,很多命令都是通过蛾子传达下来。按照当时的传统习俗,各作坊里的工匠总是称她为“李小姑”,虽然这个称呼本身蕴含着“小丫头”“小姑娘”的意思,其实也有很大的尊敬之意。 蛾子看了看苏宛如,并没有从这个年纪比自己略长的女子身上看到什么与众不同之处:“你随我来吧。” 去到哪里?要去做什么?蛾子没有多说,苏宛如也没有多问,只是紧紧的跟随在她身后,在昏沉而又冷冽的夜风中不紧不慢的走着…… “将军,苏宛如带到。” “辛苦蛾子了,你下去吧,我有几句话要和苏姑娘单独谈谈,把门关好。”李乙丑的神态之间看不到丝毫的雄霸之态,仿佛最随和的邻居那样笑呵呵的叮嘱着。 蛾子很懂事的退了下去,顺手把房门关闭。 苏宛如也是个心思玲珑的人儿,荡虏将军深更半夜把自己喊过来,必然是有要紧的事情。难道说李荡虏已经同意了自己的请求?难道自己真的有了加入荡虏军的机会?一想到这些,苏宛如就激动的通身颤抖起来…… “苏姑娘,你的来历和出身我已经仔细查过了……” 苏宛如没有说话,或者连她自己都不知道应该如何应对这句话。 “我知道你和鞑子有血海深仇,也知道你复仇之心极切,更知道你有志加入我荡虏军。但你终究是一届女流,不能行军打仗,但我可以给你一个更好的机会……” 更好的机会?那意味着什么?苏宛如不知道。但只要能复仇,她可以什么都不在乎。 复仇的机会,仿佛一团烈火在胸中熊熊而起,苏宛如的脸上透着一抹病态的潮红,噗通跪倒在李乙丑的面前,口鼻中喷着呼呼的热气,竟然有些语无伦次了:“多谢将军垂怜,只要能复仇,便是做牛做马也是心甘情愿……” “你起身,我不需要你做牛做马。”讲话的语气倏然一肃,目光如刃一般锋利,死死的盯着眼前的这个弱女子:“我只问你一句话,若是能够格杀更多清军兽兵,你能付出多少?” “一切,一切……”苏宛如的声音不大,却透着一种让人窒息的决绝:“我愿意付出一切代价,我所有的一切……” “好,很好,你愿意加入锄奸营么?” 锄奸营的大名早已哄传天下,那一生生轰然爆裂的巨响,早已成为投敌奸贼的噩梦。舍命格杀,悍不畏死,是何等的壮烈! 我也有机会成为锄奸勇士中的一员? 呆了一下,旋即用尖叫一般的声音大喊着:“我愿意!” \t 正文 正文_第一百二十四章 吹鼓手 (1) \t\t大江如龙盘钟山似虎踞,自古以来南京就是兴盛繁华之地。 自太祖洪武皇帝立国以来,金陵曾经经历了长达二十多年的建设,作为洪武年间的国之都城,南京的繁华渐渐打到鼎盛。 因为城市建设的需要,和城墙的扩建,风景秀美的玄武湖被隔绝,洪武皇帝又在湖中的梁洲岛上建立黄册库,储存全国土地、户籍、人口档案,成为朝廷禁地,闲杂人等不得进入。 恍惚之间,百年岁月已经幽幽而过,现如今已是弘光新朝。虽说朝廷的禁令还在,却已成了摆设,每到春暖花开的季节,便有士子王孙泛舟湖上饱览秀美的湖光山色。 时下正是一年当作最冷的时节,便是那些附庸风雅之辈也懒得泛舟赏景,玄武湖上只闻水声阵阵,再难见到生人。 在梁洲岛正南不远处的水面上,一条高蓬画舫正静静停泊。 操船的舟子早已住了橹,却不下锚也不靠岸,只是任凭画舫缓缓的顺水漂泊——现如今的玄武湖水面缩小,又是风平浪静,就算漂到天黑也漂不出多远的距离。 船舱之内,四名高矮不一胖瘦有别的文人正围坐于矮几之前,面对着几上的黄米饼和蒸羊羹,却无一人下箸。 已是腊月中旬,吃黄饼蒸羊羹是流传已久的习俗,约上三五好友共聚一堂,诗词唱和一番正是文人雅诗最喜好的事情。 奈何今日,谁也没有吃吃喝喝的心思,全都相对无语的枯坐良久,仿佛老僧入定一般。 “复颜兄,”下手那个戴着文士方巾的年轻人最先坐不住了,挺直了身子有些不耐的说道:“我四兄弟当中,你年纪最长,见识最博,你拿个注意,到底怎么做,交代个章程下来,我们兄弟也好有志一同……” 坐在上首的那个文士身形略胖面色黝黑,约莫三十几岁年纪,穿一袭黑色棉袍。或许是因为年岁已长的缘故,举手投足之间自有一份沉稳。 此人姓胡,明耀祖,字复颜,在黄册库中任书办之职,虽然只是不入流的微末小吏,好歹也是吃朝廷俸禄的,勉勉强强算是半个场面上的人物。 和他那根本就不值一提的官职相比,“南湖诗社”宗首的名声明显要响亮的多,在座的四人也全都是“南湖诗社”中人。 所谓的诗社,发展到如今,早已脱离了单纯“以文会友”的性质。那些喜好空口大言夸夸其谈的不得志文人,总是喜欢讽刺时弊褒贬朝政,而且以此为荣,南湖诗社就是其中之一。 江南诗词鼎盛,文人骚客奇多。和那些喜欢拉帮结派的江湖中人一样,舞文弄墨之人也有各自的小圈子。在南京多如牛毛的“诗社”当中,南湖诗社本是一个人数很少几乎谈不上什么影响力的松散小团体,既没有出过声名显赫的大人物,也没有当世大才子加入其中,实在有些上不了台面。 象胡耀祖这种能拿到朝廷俸禄的不入流小吏,在“南湖诗社”为数不多的几十个文人当中,已算是非常高的身份了,所以才做了诗社的宗首。 所谓的宗首,并没有什么实际权利,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宗首最主要的任务就是在文人聚会的时候垫付茶酒钱而已——南湖诗社当中大多是被百姓称为穷酸的读书人,虽然一个个自命风流,虽然时常指点江山粪土万户侯,其实腰里根本就不揣几个铜板,只能由胡耀祖这位宗首会钞掏钱,要不然真的连一场像样的茶围子都打不起了。 “南湖诗社”大多是一些不得志的下层年轻文人,多是热血的读书种子,经常写一些针对时弊的文章,不仅大肆褒贬时政,而且纵谈国家大事,把“驱逐鞑虏”“光复大明”的口号喊的震天动地,也可以算是众多文人当中比较典型的“主站派”了。尤其是在“决死锄奸”这个问题上,“南湖诗社”极力赞扬,将锄奸勇士称为“国之干城”…… 年轻文人的视野有限,他们的观点未必就全都是正确的,而且这些人的影响力仅仅局限在一个非常狭小的圈子内部,对于大局产生不了多大的影响,所以一直不被人注意。 前日,忽有一名叫做李福的富商主动邀请南湖诗社的几名骨干,大赞“南湖诗社”为勇士摇旗呐喊的“满腔热忱”,称“南湖诗社”才是真正为国的忠义才子,比那些只会做一些锦绣文章的书呆子要强的多,还当场拿出二百两银子作为“润笔的茶钱”。并且愿意拿出更多银钱来资助“南湖诗社”这个“忧心国事”的小团体,希望他们写出更多类似的文章,为锄奸勇士们彰目,为天下忠义之士呐喊…… 虽然这个李福自称只是普通的商人,但胡耀祖等人终究不是三岁的娃娃,早已看出一些端倪,觉得此人肯定和淮扬的荡虏军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一个普通的商人怎么会想起资助南湖诗社这样的文人小团体?又怎么会出钱为锄奸营鼓吹呐喊?天下人都知道锄奸营是荡虏军的一部分,要说这个李福和荡虏军没有关联,那才真的是活见鬼了呢! 犹豫了好半天,胡耀祖才慢慢的站起身子,看了看几位同伴:“那李福资助我南湖诗社,分明就是要替荡虏军鼓吹的意思,几位盟弟应该很清楚吧?” “嗯,我也这么看的。” “那李福必和荡虏军有牵连,或者他根本就是荡虏将军李乙丑的人。” 刚刚说话的那个年轻文人似乎有些不耐烦,很直接的说道:“管他是不是荡虏军的人,左右我们南湖诗社也是惯做这种文章的,既然有人愿意出银钱资助,何乐而不为?” 南湖诗社本来就以大胆敢言文辞犀利著称,又是热血激昂的主站派观点,那个李福的要求和南湖诗社本身的属性并无冲突之处,又愿意拿出大笔的银钱,自然可以接受。 “我所忧虑者,只是那荡虏将军李乙丑。那李荡虏素有跋扈之名,武人最看重的就是手握重兵割据一方,哪里知道什么春秋大义?咱们为他鼓吹不要紧,若是那李荡虏成了气候,效唐末的藩镇故事,你我兄弟可就成了***……” 大一统的思想早已根深蒂固,虽然眼下的大明朝只剩下半壁江山,而且弘光新朝确实不怎么样,终究要比李闯和满清更具正统性。李乙丑和江南朝廷不睦是世人皆知的实情,万一以后的李乙丑要和江南分庭抗礼,为他鼓吹的人岂不成了千古罪人? 为人最重名声,虽然非常看不上江南的弘光新朝,也不希望出现一个割据一方的藩镇势力,所以在为荡虏军摇旗呐喊的事情上,胡耀祖其实是有很多顾虑的。 “复颜兄,这新朝是什么样子,你肯定比我们更清楚,哪里还有咱们寒门学子的活路?” 说起未来的前途,在座的众人立刻发挥出热血文人的本性,纷纷大骂朝廷。 弘光新朝已经被太多的人骂过,才建立半年多,新增的赋税就有一百多种,又几次散发的广征秀女,如狼似虎的“征花使”将各地弄的乌烟瘴气,怎么看都不象是中兴的架势。最让人难以忍受的是,新朝把江南的读书人给得罪惨了,尤其是南湖诗社这样的下层文人小团体,等于是彻底堵死了底层读书人上进的门路。 醉生梦死的弘光皇帝渔猎幼女声色犬马也就罢了,朝中衮衮诸公争权夺势相互倾轧也可以当作看不到,马、阮等人鼓捣出是“科举新策”则是彻头彻尾的不要脸了。 新朝权势最盛的阁臣马士英**鬻爵是出了名的,这一次终于把黑手伸向了读书人。 按照新的科举原则,考试是要交钱的,若是没有银子,哪怕你才如子建文比李杜也是枉然。 从童子试开始,缴纳一笔数目不菲的银钱就可以免试,府试、院士还要缴纳更多银钱。中举之后,更是变本加厉,所以的官职都要以银钱的多寡来衡量。 自古以来,开科取士都是国家选拔人才最重要的手段,也是底层往上流动避免阶级固化的最重要渠道。结果马士英却把国家的科举大事当成了菜市场,明码标价童叟无欺的贩卖起功名来了。 如此一来,有钱人自然是欢欣鼓舞,没钱的穷苦文人除了骂几句之外,一点办法都没有。 短短月余光景,很多有钱人出钱买了功名,一个个人五人六的张扬炫耀,江南凭空多出很多目不识丁的秀才,甚至有些举人根本连自己的名字都认不出。更有甚者,连“文华殿学士”“武英殿中书”等等这些荣耀的官职也直接当作大白菜来卖了。 殿阁学士,曾经是何等尊贵的职位,竟然沦落至此。多少读书人白首穷经顿时就成了笑话! 现如今的金陵古城,满大街都是“举人”“学士”,甚至连内阁中书都不知道有多少了。 “都督满街走,学士多如狗”的局面天下读书人瞠目结舌。 “十年寒窗苦读,何等不意?我辈读书人的前途已尽丧新朝之手,甚么功名富贵,我也是不想了,反正我拿不出那么多的银钱。即便拿得出来,也不会去买功名,免得沦为天下人的肖兵。这样的朝廷,还能指望?” \t 正文 正文_第一百二十五章 吹鼓手(2) \t\t“确实是指望不得了,”另外两个同伴也表示出了类似的观点:“新朝实在不堪,这大明朝恐怕已不能长久,或许……改朝换代的时刻已经降临……” 作为遍阅史书的文人,自然知道无数的前朝故事:灾祸频发,民不聊生,赋税沉重,兵荒马乱等等这些或许还可以挽救,一旦朝廷自身开始肆无忌惮的**鬻爵堵死读书人上进的门路,往往就会成为改朝换代的导火索。 现如今这个天下,势力最雄的共有三股力量,分明是李闯、满清和江南。 李闯席卷五省攻破京城,看似奔突如燎原之火,却露出了很明显的颓态,自从被吴三桂和八旗辫子兵赶到**之后,一天不如一天,似乎已经支撑不了多久。 至于江南……江南新朝是什么样子已不必多言,大家都看在眼里,要是连这样的朝廷都能一统天下,那才真的是活见鬼了呢。 眼下风头正锐的恰恰的北边的伪清。 不论江南是不是承认,满清已逐渐巩固了北地的统治,在各地任命官吏征收赋税,俨然已是一个渐渐成型的王朝。前不久,清国摄政王多尔衮正式下达了南征的命令,由新晋的豫王多铎率领二十万大军南下,其前锋分为两路,分别从河南和山东南下,一路势如破竹,主力已经渡过黄河…… 自古以来,依托长江天险固守江南从来都是南方政权最大的心理安慰,其实遍阅史书就会发现,所谓的长江天险从来就没有能够挡住北方的铁骑。南朝、后唐这样的例子实在太多…… 虽说清朝的八旗兵甚是能战,但终究是外族,让以正统自居的江南文人难以接受。尤其是剃发令的施行,更是让人***。 剃发易服,脑袋后面拖着一条猪尾巴,绝对是最大的耻辱,宁可真的掉了脑袋也不能接受。若是真的为了苟全一时而剃发的话,百年之后肯定进不了祖坟。 列祖列宗都是正经的汉人,儿孙辈却顶着胡人的服侍装备,连“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损毁不孝”的祖训都顾不得了,还有什么脸面去见九泉之下的列祖列宗? 天下三大势力,全都不符合南湖诗社这些底层文人的感官,颇让人有种无处容身不得施展的困顿与迷茫,仿佛是在一个见不到光的黑屋子里,看不到光明也看不到方向。 淮扬的荡虏军,名头很大战功卓然,曾经有过阵斩皇太极的辉煌,已经隐隐现出雄霸一方的架势。但李乙丑终究只是个私军头目而已,而且和江南新朝的关系似乎不怎么融洽,显得格局太小。 “复颜兄,那李乙丑的格局仅限淮扬,场面确实是小了。可那荡虏军效忠的是大行烈皇啊……” 大行烈皇帝的金字招牌无疑是绝对的正统,比江南的弘光朝更有号召力。崇祯皇帝的是非功过虽然众所纷纭,却绝对比弘光帝好一百倍。从某种程度上来看,一直抱着效忠先皇这个宗旨的荡虏军反而站在了道德和道义的制高点上,就算是那个跋扈的李乙丑,也可以看做是孤臣,是大行烈皇帝留给江南半壁的宝贵遗产。 若是投靠了李乙丑,不论最终的局面是什么样子,一个“孤忠”的名声肯定是跑不掉的。 明末之际,尤其是在清军没有过江之前,江南最大的困扰绝非来自财政、军事这些个方面,而是来自新朝内部。 福王登基称帝,成为现在的弘光帝,无论是从正统性还是合法性上来看,他的皇位都不怎么名正言顺。登基之后的表现也实在让人失望,更别提朝臣纷争、藩王不服等等这些乱七八糟的局面了。 从大的局面来看,荡虏军并不是最好的选择,却是唯一的选择。 “好吧,我等可以和李福李先生再商议商议……” 把一个满身铜臭的商人称为“先生”,足以表明胡耀祖的心理变化。 不知不觉之间,已是崇祯***的年底,无论朝野,都在为新年的到来做着准备。 街道上弥漫着炸年糕的香气,四周已经响起零星的爆竹声,不知愁的娃娃们提前穿上了过年的新衣,在大街小巷中疯跑一气。有钱的大户人家已经将宅院重新装裱过,门口扎起了彩纸牌楼,大红灯笼已经挂了出来…… 按照惯例,腊月二十五,朝廷封玺,除非紧要军情,否则一切军、政、民务都要等到来年才做办理 在同一日,声明不显的“南湖诗社”突然包下了宁城最大的“醉风楼”,大设宴席,三百多文人济济一堂,打着“诗词会友”的招牌,大肆抨击时政,大骂江南新朝君臣的种种误国之举。 有明一朝,文人的社会地位都很高,尤其是从中后期开始,已没有了“因言获罪”的说法,很多人为了出名,指着皇帝的鼻子破口大骂,若是能够把皇帝骂恼了当庭暴打一顿,反而正中这些人的下怀,马上就可以收获“铁骨铮臣”的名声,这就是人们常说的“骗廷杖”。其实在很多情况下,那些文人都是没事找事的想出名而已,也渐渐养成明朝中后期的文人夸夸其谈务虚不务实的作风。 但这也从侧面说明,大明朝的言论是非常自由的,已经自由到了毫无约束的地步。 即便是南京城内,南湖诗社及一众的读书种子,也敢跳着脚的大骂朝廷。骂弘光帝昏庸,骂朝臣贪婪,反正不管有的没的,只管破口大骂就是了。至于有没有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针对性的方案,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大多数文人只管开骂,只管把调门儿定的非常高,张口闭口就是“光复故都”“荡虏灭贼”等等这些大的吓死人的口号。至于如何光复故都,荡虏灭贼的军队从哪里抽调,战略部署是什么样子,他们才不管呢。 只要一力主战,就是为国为民的忠诚之士,就是政治正确,就能收获好名声。 平日里的南湖诗社**,场面都非常小,能打几桌茶围子已经算是很不错了,就算仅仅只是支撑这一点小小的局面,南湖诗社的宗首胡耀祖都得偷偷摸摸的变卖家当。突然之间,就摆开了这么大的排场,广邀志同道合之辈,包下了整个醉凤楼大摆宴席,一折腾就是三天,他们的钱是总哪儿来的? 对于这个疑问,胡耀祖等人说的比较含糊:北地一心怀故国之士乃是胡耀祖胡宗首的至交好友,此人本是豪富,又喜好文墨,所以出钱资助了南湖诗社。 文人团体有了财力支持之后,摇动笔墨卖弄唇舌的功夫实在厉害,短短几日之内,宁城百万父老就全都知道了江北是怎么样的一个局面:清军已由**之地入了河南,多铎率二十万兽兵,横扫大半个河南,如入无人之境。官军闻风而降,摇身一变就成了清军的前锋,转过头就开始屠杀同胞。而江南朝廷已经醉生梦死,浑不知大敌当前大难将至。 一时间,南京城中舆情滔滔。 发生在自己眼皮子底下的事情,马士英怎么可能不知道? 虽然已经被骂的比臭狗屎还要臭,但马士英却一点都不在乎:不过是不得志的穷酸腐儒而已,能起什么风浪?且由着他们骂去,又不会骂掉自己一根寒毛,也不能阻止自己少收一个铜板…… 新朝到底是什么样子,没有人比马士英更清楚了。 要不是看福王昏庸容易控制,马士英又怎么会临阵倒戈立福王为帝?若不是为了一己之私利,又怎么会处心积虑的把史、姜等政治对手排挤出中枢?至于说已经发兵南下的清军,马士英的态度很明确:有江北各镇在,不足为虑。 史可法虽然是马士英的政治对手,但马士英从不否认史可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变相发配的方式把他排挤到了江北,督江北各镇之师,史可法必尽职尽责的抵挡清军。就算是马士英自己去江北,都未见的会比史可法做的更好。 至于那些书生说的“大敌当前”“大难将至”,根本就是哗众取宠耸人听闻之言。那些个穷酸就会卖弄唇舌,就话夸夸大言,马士英才不会当真呢。 清军的动作虽快势头虽猛,其实并没有让江南君臣太过于担心,很多将领虽然看清楚了眼前的局面,却抱着和马士英一样的想法:就算江北的史可法不能战胜清军,抵挡一阵还是完全可以做到的。 事实上,大明朝虽然仅仅只剩下半壁江山,而且君臣昏庸离心离德,各军镇拥兵自重,但总体实力已经远远胜过清廷。 北方早在多年的战乱中被打的稀烂,人口锐减百业凋零,无论是财力还是物力都无法和富庶繁华的江南相提并论。至于军事方面的对比……清军的数量至今还是一个谜,清廷方面号称大军二十万,不过大家都明白“号称”这个词到底有多大的水份。挤掉水份之后,还能剩下一般就以后很不错了。清军分兵两路,战线绵长,注定成了不什么气候。 且不说江南能够调动多少人马,光是史可法布置在江北防线的军马就有十几万之多。史可法虽不是什么绝代名将,却胜在准备充分布置严禁,已经调兵支援徐州的高部人马,死死扼住这块死战之地,好在淮扬一带进行更加周密的调动和准备。再加上庐、泗等地支援策应的军队,已是固若金汤。 退一万讲,就算清军破了徐州,肯定也会损失惨重,哪里还有力量攻打淮扬?在最悲观的估计当中,清军能到泗州已经是极限了,要是他们侥幸能到扬州,肯定会被有天下第一清兵之称的扬州荡虏军打的铩羽而回。 别说是过江了,清军连打到长江边上的机会都没有,自然用不着担心。反正江北各镇全都跋扈嚣张不服调动的军头,就算不是割据一方的诸侯也相差无几了,且让他们去和清军拼个你死我活,要是能打个两败俱伤那才是真的好呢! \t 正文 正文_第一百二十六章 将军的亲事(上) \t\t李老太爷年事已高,身子骨反而愈发的硬朗了,虽然没到开春、秋末季节变换之时,还是会咳嗽连连,却已无有大碍。 腊月二十八这天,一大清早,李老太爷就披上那件挂着黑缎子面儿的灰鼠皮袄,拎着两封表礼,悠哉悠哉的转悠到了后街。 远远的看到荣家香油铺子的那几件临街老屋,微微一笑,迈着轻快的步伐走了过去。 往年的这个时节,正是香油铺子生意最红火的时候。离年傍节之际,谁家还不做的点好吃的?总是少不了油盐酱醋,所以荣六指家的生意格外的好。 今年却于往年不同。 只因荡虏将军亲口允了荣家小女翠儿的婚事,若是再开香油铺子,平白坠了荡虏将军的威名,所以荣家的香油铺子早已关门歇业了。 推开虚掩的房门,早已经闲置多时的柜台上落了一曾灰尘,空气中弥漫着残留的香油味道,角落里还堆放着一大堆香油渣饼和几口装陈醋的大缸。 “老荣,老荣,不在家还是怎的?” 唤了几声,听到动静的荣六指终于从后宅过来,看到**老太爷的瞬间,神情马上就是一呆,旋即就变得热情起来:“李……太爷,太爷安好,小人荣六指给太爷问吉……” “吉个屁的吉,你老荣啥时候变得这么知礼了?”李老太爷笑骂着把那两封表礼放在桌上:“你我两家是多年的老街坊了,要不是隔着一条街,差不多也可以算是近邻。当年我可没有少赊欠你家的油盐钱……” 眼看着李老太爷要坐下,荣六指赶紧用袖子把椅子上的浮沉擦了又擦,还不住的朝着里屋高声大喊:“小翠儿她娘,别总是死在屋里,老太爷来了,快沏茶……” “哪个老太爷?年糕还在灶上,我可没有闲工夫……”香油铺的老板娘从里屋走出来,两只手上还沾着黄糜子粉,一眼看到座上的李老太爷,也是一呆,过了好半天才缓过神儿来,慌慌忙忙的过来请安问吉:“我……实是没有想到李大叔……太爷会登我家的门,失了礼数,让太爷见笑了,我这便去沏茶……” 按照街坊上的辈分,荣家夫妇其实是矮了一辈的,自然应该称李乙丑的老爹为大叔,只不过那已是往年的老皇历,再也翻不得了。现如今谁还不知道扬州的荡虏将军?便是朝中重臣都要礼让三分,李乙丑父亲的身份也自然而然的水涨船高,尊一声太爷也是应当的。 李乙丑和翠儿,也可以算是两情相悦,又有文秀之文大人做媒,按说这本是一桩非常好的亲事。奈何荣家的身份地位实在太低,**老太爷始终不同意。所以这门婚事一直都没有实质的进展,以至于拖延到了今日都没有下文。 今日**老太爷亲自登门,自然不是穷极无聊来串门儿的,肯定是为了儿女亲事。 虽然李乙丑的老爹没有摆老太爷的威风,反而象往年间一样随和,但荣家夫妇反而更加的忐忑,唯恐这个可以决定亲事成败之人亲口说出拒绝的话语。 李老太爷也曾经是官场上的老油条,历经起伏,察言观色的本事早已修炼的炉火纯青,一早就看出荣六指他们两口子的那过分热情的表现之下所隐藏的忐忑和不安。 “老荣啊,别张罗了……” “太爷难得登门,是贵的不能再贵的贵客,不能慢待了……”荣六指还在没完没了的客气。 “哪有那么多太爷不太爷的?我家的底细你又不是不知道,以前我就做过个小小的仓大使,因为魏千岁的事情吃了官司,差一点就死在监牢当中。如今我那个不成器的儿子总算有了点出息,我也是沾了儿子的光,不是自己的本事。老荣啊……” “不敢在太爷面前当一个老字,太爷还是象以往那样唤我六指就行了。若是太爷瞧得起,叫一声贤侄已是俺托大了。” “贤侄?”李老太爷的身份虽然尊崇,却绝不会在荣六指这样的老街坊面前摆什么体面排场,而是上以前穷苦之时那样哈哈大笑着:“按照咱们街坊上的辈分,你确确实实比我家矮了一辈,便是叫一声贤侄也是理所应当。只是以后可不能这么叫了,你我二人还是平辈论交吧,免得乱了辈份,让街坊们笑话……” 平辈论交? 荣六指虽然没有见过什么大场面,也是一把年纪,人情世故早已练达,马上就听出了这句话的弦外之音,却是不敢相信,似乎是在随口敷衍,其实就是想确定**老太爷的真实用意:“李……太爷的意思是……” “你平时也是个挺聪明的人呐,怎连我是什么意思都看不出来?”李老太爷站起身来,拉着荣六指的手将他按在座椅之上,笑呵呵的说道:“我那个儿子虽不大争气,好歹也算是有了一点小小的场面……” 在整个扬州,能说李乙丑不大争气的人,只有李老太爷一人。如果手握天下第一虎贲强兵还算是小场面的话,那天底下敢自称大场面的也就不剩下几个了。 这当然是客套话。 “你家小翠儿呢……也我是打小看着长大的丫头,你我两家的儿女亲事,已耽搁了不少时日。如今孩子们的年岁也到了山梁上,早就应该定下来了。眼瞅着又要过年,你我又老了一岁,离棺材也更近了一步,我琢磨着还是尽快把孩子的亲事定了的好……” 李老太爷居然同意了这门亲事? 虽然已经完全确定了这一点,但荣六指还是有种如在梦中的虚幻感,这一切来的太突然,哪怕是已经被李老太爷亲口证实,还是不大敢相信。 直到荣夫人把热茶送上来,荣六指才终于反映过来,脸上挂着古怪而又热情的表情,连说话都显得有些语无伦次了:“李老太爷……李叔……那个什么……我是说……实在是应该把亲事定下来了,早就该定了呢……” 关键时刻,还是荣夫人拿捏得住,总算是说出了几句场面话:“我家小翠儿能匹配李荡虏,实实在在的是高攀了,承蒙老太爷瞧得起,只需太爷请个吉期,就可以定下孩子们的亲事,我家是无有阻碍之理的……” 李老太爷一直都极力反对这桩门不当户不对的亲事,李乙丑和翠儿的婚事一直拖延到了现在还没有准确的结果,完全是因为老太爷的阻挠。突然之间,他的态度就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惊天逆转,举人主动上门要求定亲了。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虽然还是不明白,但荣家两口也绝对不会问起,只是没口子的说着客套话,表示随时可以定亲。 李乙丑的身份比卖香油的荣翠儿高出太多,所以荣家在亲事的问题基本没有什么发言权,当时的风俗就是如此,和平等不平等的是两码事。在那个等级森严的时代,人人平等的概念根本就是天方夜谭。 “既然你们两口子不反对,那这门亲事基本就算定下了吧?” “好的,定下来了,定下来了,全凭太爷一句话……” “以后咱们就是儿女亲家了,还叫得哪门子太爷?我年纪比你们两口子长的太多,已经咱们兄弟相称就好。”李老太爷最擅长待人接物,又久在市井生活,很熟悉和底层小人物打交道的方式方法。把那两封表礼往前一推,笑呵呵的说道:“小小的一点意思,只当是年节的情谊了,荣老弟荣弟妹莫嫌浅薄……” 所谓的表礼,当然不是什么贵重物品,只是市面上最常见的点心而已,不值几个小钱。 即便是再怎么廉价的礼物,在这个时候送上来,也足以表**迹了。 荣家两口子当然明白这一层意思,略略的客套了两句,就收下了礼物。 李老太爷继续笑着,从怀里摸出一块巴掌大小的物件儿,小心翼翼的放在桌上。那东西沉甸甸金灿灿,叮当作响,赫然一方额贴。 额贴是当时富贵之家的女子出现重大场合之时才使用得到的饰品,挂在发髻之上,悬于额前。普通的百姓之家,哪儿有什么重大场合需要出席?所以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这种饰品只有在女孩子出嫁之时才有机会使用。 这一方额贴,只比巴掌略略小了一丁点儿,分明就是纯金打造,中央镶着一颗人眼大小的珠子,四周镶嵌珠玉,十分豪华百分富贵。 “我在市面上寻了好几天,好不容易才找到这么一件能拿得出的物件儿,权且算做给小翠儿的见面礼。” 把荣家这几间临街的铺面盘卖出去,都不值这方额贴的钱,自然是非常贵重的礼物了。 **已经是富贵无边,拿出这样的东西也不足为奇。虽说只是见面礼,其实已经可以算做是定亲之礼了。 按照习俗,既然是送给小翠儿的礼物,就应该把翠儿唤出来郑重其事的谢一下礼。 荣夫人赶紧说道:“翠儿正在里屋学琴,我这便唤她出来……” “学琴?”李老太爷愣了一愣,有些不解的问道:“小翠儿在学甚么琴?” “瑶琴,素卫筝都有学,专门请了女夫子传授琴棋书画……” 荣家地位卑微,为了匹配荡虏将军,专门花费巨资,请来好几个女夫子,给翠儿传授琴棋书画仪态礼仪等等诸般本事。 荡虏将军的夫人,当然得是大家闺秀,为了把翠儿打造成为合格的将军夫人,荣家花费不少,翠儿也下了苦功夫,已略有小成。 “我明白了,明白了,是不是那个文秀之要翠儿学这些东西的?” “正是文大人的指点……” “屁的文大人,他懂个甚?”作为昔日的老阉党残余,李老太爷和文秀之的关系从来就非常紧张,一直都看文秀之不顺眼。 “翠儿是我打小看着长起来的,她是什么样子我还能不清楚?强要学甚什么无用的琴棋书画,简直就是为难人嘛!咱们两家也是多年的老街坊了,彼此之间都知道对方的底细,我家也不会强充什么高门大户,你也也不必附庸风雅,老老实实把孩子们的亲事办了才是正经,弄那些没用的东西做甚?” “是,是,老太……亲家教训的是。” \t 正文 正文_第一百二十七章 将军的亲事(下) \t\t荣翠儿从来就不是什么大家闺秀,甚至连小家碧玉都算不上,仅仅只是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寻常少女。若不是因为文秀之主动上门提亲,她这一辈子肯定会如绝大多数的同龄人那样,寻一个老实本分门当户对的人嫁出去,然后生儿育女相夫教子,经历每一个人都要经历的人生过程。 连她自己都不说不清楚,为什么会被荡虏将军看上。在荣翠儿的记忆当中,李乙丑只是一个渐渐模糊的身影。幼年时期确实经常和前街那个叫李乙丑的淘气包在一起玩耍,他甚至还偷吃过家里的香油渣饼,既看不出什么雄杰的潜质,也想不到他会有多大的前途,荣翠儿甚至从来都没有想过这些。 忽然之间,李乙丑就成了权倾一方的大人物,同样是在忽然之间,文秀之文大人那么高不可攀的官员就上门替李乙丑提亲了。所有的这一切,就好像是在做梦一样。 这是一个美梦。 嫁给荡虏将军,成为将军夫人,自然是无数少女的美梦。 虽然历经波折,但终于算了有了确定的消息,连李老爹都亲自登门送上了订礼。虽然至今还不清楚一直都极力反对这门亲事的李老爹为何为何突然转变了态度,但这门亲事基本就算是定下来了。 毕竟门不当户不对,为了提高自身,荣家花费大笔钱财,请来女夫子。教授荣翠儿读书认字,传授她琴棋书画仪态仪表等等大家闺秀应该熟练掌握的节能。 若是能够顺利匹配荡虏将军,不仅可以给家族带来荣耀,还能搏一个美好的将来,所以荣翠儿下了苦功夫,拼了命的学习。 可惜的是,不论的读书认字还是琴棋书画,都是长年累月积攒下来的水磨功夫。不管荣翠儿如何卖力的学习,终究缺少耳濡目染的熏陶,虽然略略的学到了一些皮毛,反而更加的不伦不类。 时至今日,荣翠儿已能粗通文墨。可以看懂一些简单的语句,可以书写几百个常见字,但也就仅限于此罢了。若是出现一些深奥的词汇或者是不太常见的成语,她就彻底抓瞎了。 学琴已经有些日子,也能像模像样的拨弄几下,至于曲调……刚刚以填鸭的方式学了几个月的琴,还是别提什么曲调了吧。棋倒是还算可以,至少知道了路数,可以陪着女夫子走几手,当作排遣解闷儿的玩意儿应该算是够了。 至于书、画嘛……让一个一年前还目不识丁的少女精通书法绘画,完全就是痴人说梦。荣翠儿在书画方面最大的成就就是画过一副自称是白鹤看起来比鸭子还丑的画卷…… 家里花了那么多钱,请了好几个女夫子,可见对她寄予了多么深厚的希望。奈何翠儿从来就没有接触过那些东西,临时抱佛脚的情况下,不管多么用心,始终也学不到什么。 为此,翠儿经常偷偷的抹眼泪,甚至总是认为自己是一个什么都学不会的笨蛋。 好在李老太爷态度的转变及时的挽救了翠儿,让她从懊恼和无奈中解脱出来。 李老太爷说的很清楚:**不是什么书香门第,荣家也不是高门大户,就不要为难翠儿让她去学习那些附庸风雅的东西了。 这是天意,一定是天意。 老天爷可怜翠儿,所以才让李老太爷改变了态度,同意了这门亲事。 如今父母之名媒妁之言都已经齐全,连订礼都给过了,这门亲事已是板上钉钉,再无更改的可能。 幸福来的太突然,以至于翠儿总是怀疑自己是在做梦,做一个很美很美的梦。 如果这真是一个美梦的话,那就永远都不要醒来好了。 枯坐在窗前,抱着那柄华贵的长刀,翠儿又开始做白日梦了。 这把刀是李乙丑送的定情之物,据说是清国皇帝皇太极的佩刀,普天之下只有这一把。因为阵斩皇太极,李乙丑才受到大行烈皇帝的陛见,成为名动天下的大英雄。 在翠儿的心目当中,崇祯、皇太极这些名字就好像天上的日月一般遥远,和她没有任何关系。哪怕是未婚夫李乙丑,也是个极其遥远的存在。 现在的李乙丑手握强兵,按照戏文里的说法,应该差不多就是薛仁贵那个级别了吧? 时至今日,荡虏将军到底有多大的权利,能对时局产生多大的影响,翠儿都没有准确的概念。她只知道那个很快就要和自己成亲的男人是一个盖世的英雄,这就足够了。 也不晓得自己修了几辈子的功德,才换来这么一桩美好姻缘,这一定是天意。 至于爱情……自从年岁渐长,懂得了男女之别以后,荣翠儿和李乙丑见面的机会屈指可数,所以根本谈不上什么青梅竹马的说法。更何况,爱情对于一个大明朝的女子而言,实在是件非常奢侈的东西。 翠儿之所以愿意嫁给李乙丑,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因为李乙丑是个英雄,仅此而已,。 李乙丑之所以愿意和荣翠儿成亲,完完全全是受到苏子朋的影响,同样也是仅此而已。 至少在李乙丑的心目当中,婚姻就是娶媳妇生孩子,仅此而已。 在当时的大环境之下,婚姻和感情基础没有必要的联系,那么多依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夫妻不照样过一辈子的么? 对于荣翠儿而言,亲事的最终确定是一个美好的结局。或者,这也是另外一个开始…… **老太爷的态度之所以会突然逆转,绝对不是因为什么天意,而是局势的改变。 作为一个当年的“阉党余孽”,才不会相信什么天意,他要的是能够看得到摸的着的实惠,实打实的好处。 现如今的荡虏军,无论是规模还是实力,早已经远远超越了扬州守军,是淮扬一带的定海神针。 手里掌握着一支完全独属于自己的强兵,还有大量的银钱粮秣作为支撑,更有数万工匠、苦力为这支军队服务。李老太爷非常清楚这意味着什么。 什么狗屁的江南新朝,哪怕用小脚趾想一想,也能得出那样的***根本不能持久的铁论。荡虏军虽然一直都在宣称效忠大行崇祯皇帝,可崇祯皇帝早已经大行殉国而去了,荡虏军早已成为彻头彻尾的私军。 一旦天下有变,局势会发展成什么样子,还很难说呢。 若是荡虏军打不过八旗辫子兵,自然是万事皆休,连个退路都没有。要是荡虏军顶住了清兵,也不需要取得多么辉煌的大胜,只要能够守住扬州,局面就完全翻转过来了。 扬州为江北最后一个支撑点,又是长江之锁钥。到时候不管李乙丑要什么样的条件,江南都不敢不给。虽然李老太爷知道儿子绝对不会投降清廷,却一点都不介意李乙丑以此为要挟,从江南***那边活得更大的好处。 只要能守住扬州城,李乙丑就完全有机会成为一方藩镇。要是有机会的话,更进一步都不是没有可能。 大明朝的江山虽然还有半壁,却已经被糟蹋的不成样子,洪武皇帝的子孙你算计我我算计你,谁也不服谁,摆明了就是要改朝换代的征兆。真到了那个时候,谁家的兵强马壮,这个天下就跟着谁姓。 什么受命于天,根本就是糊弄老百姓的鬼话,李老太爷从来就没有相信过。天子者,士马雄壮者得之。谁的实力强谁就可以做皇帝,就这么简单。 李老太爷从来就不是混吃等死的昏庸之人,已渐渐看出李乙丑死抱着崇祯皇帝的金字招牌的真实用心:是为了独立于各方势力之外,是为了不受掣肘的自行其是。 如此一来,就得重新考虑儿子的将来了。 以前的时候,为了李乙丑的仕途走的更加顺畅,老太爷总是处心积虑的替他物色一门拥有深厚背景的亲事,希望可以作为借力。自从明白了儿子的真实用心之后,马上就改变了主意。 荡虏军虽然仅限淮扬,却已有了雄霸的资本,只待天下有变之时,要么就此泯灭,要么一飞冲天。只要能守住扬州,一切皆有可能。 既然自身的实力已经足够,就没有必要再通过联姻的方式借助外力。而且现在的大明朝官员要么早已投降了清廷,要么就在江南蝇营狗苟,不管是哪一种,都不适合和李乙丑扯上关系。 老太爷非常清楚扬州必然会成为牵动天下局势的决战之地,也是儿子李乙丑必定要过的一个门槛。外力指望不上,就只能尽可能的增强内部凝聚力。 于扬州本地的良家女子结亲,这本身就是一种态度。真到了生死相搏之际,就可以振臂一呼,号召更多象荣家那样的市井小民出力。 刚刚接到的消息,清军的前锋已经到了徐州附近。 史可法在徐州堆积了大量精锐人马,摆出一副严防死守的架势,其实根本就是记烂招:徐州的主力是高杰残部,虽然人数众多而且战斗力不俗,终究群龙无首,外人怎么指挥得动? 最要紧之处还在于,辛辛苦苦经营起江北防线的史可法被调走了。 江北放心本就是一盘散沙,各军镇之间相互算计相互攻打的事情屡见不鲜,完全是由史可法强力捏合在一起。现在史可法一走,还能指望各军镇通力合作吗? 徐州肯定是守不住的,江北的主战场绝对会是在扬州! \t 正文 正文_第一百二十八章 急转直下 \t\t站在后世的角度来看,在满清大举南下之际把江北防御系统的总指挥史可法调回江南,实在是一件愚不可及的战略错误,就算江南***的君君臣臣全都是蠢猪,也不应该做出这种自毁长城的举动。但从当时当世的情形来看,这是一个必然。 史可法辛辛苦苦才把江北防御体系建立起来,虽然屡经波折,总算是有这么一个系统化的东西存在。守江必收淮,这是连三岁孩子都知道的道理,江南***就算再怎么不成器,也不应该愚蠢到这种程度。 其实这是没法子的事情。 之所以急急忙忙的把史可法调回江南,就是因为出现了内乱:左良玉反了。 左良玉此人,乃是大行崇祯皇帝御封的平贼大将军,当年在河南在湖广,和各路农民军打的天翻地覆,虽然败多胜少,始终手握重兵,是抗击反贼的重要力量。左大将军的人品怎么样先不去说,绝对是实打实的国之重臣。 自从崇祯皇帝殉国之后,左良玉做的事情和走的路线和扬州的李乙丑差不多,基本上就是自行其是,俨然已是割据一方的诸侯。按说左大将军就应该象扬州的李乙丑那样静待时机,而不是风风火火的扯旗造反,但他终究是反了。 作为大明朝的臣子,左良玉当然不会打出造反的旗号,若是那样的话,和一众反贼无异。 如历史上绝大多数造反的地方实力派一样,左大将军打起的旗号是:清君侧!皇帝身边出了奸佞小人,朝廷已无力清除,我左大忠臣宁可冒着被人说成是反贼的风险,也要清除朝中奸佞,还大明朝一个清平世界朗朗乾坤。 这当然是冠冕堂皇的理由,左良玉率军造反的真正目的,归根到底只有一句话:分赃不均! 甲申国变之后,左良玉及手下的大小军头并不看好当初的福王,也***的弘光皇帝,自然也就没有“拥立之功”。新朝建立之后,少不得要论功行赏,他也没有捞到什么好处。 新朝分封的四镇在实力方面还不如左良玉,怎能让拥兵自重的左大将军心服口服?左良玉造反的祸根早已经种下! 马、阮等人早就和左良玉不睦,偏偏弘光皇帝登基以来又没有做出什么重大的举措,没有争取到民心,新朝的统治并没有表面上那么稳固,所以,左大将军一直在寻找机会。 恰逢清军南下,作为马士英集团武力保障的四镇已无暇西顾,左良玉抓住机会打出清君侧的旗号挥师东进。左部号称大军百万,水陆并举,沿长江一路席卷而来。 作为新朝皇帝,弘光本人对左良玉的造反并不是特别在意。事情是明摆着的,左良玉的旗号是清君侧,目标是马士英等人,就算左良玉打进了南京城,最多也只的是换个辅臣而已,他照样可以做在龙椅之上。 但把持朝政的马士英等人却急眼了,不顾一起的调集人马准备迎击“反贼”左良玉。距离南京最近的江北各镇就成了最适合的保卫力量。 虽然史可法始终坚定的认为清军是新朝的生死大敌,应该把所有的军事力量都布置在江北,左良玉之事完全可以用政治手段来解决,但马、阮集团却不这么认为。就在史可法还在为此事辩解之时,马士英已经强行抽调江北四镇中的两阵回师江南。 就在满清大举南下威胁徐州这个万分紧要的战略支撑点的时候,江南***突然来了一招“釜底抽薪”,把整个江北防御体系一半的军事力量抽走了。 事已至此,史可法万般无奈,只能回到江南,试图说服朝廷把防御的重点放在江北。 最终,史可法不敌马士英集团,不得不做出优先击败左良玉的决定。 如果左部造反之事无法用政治谈判的手段解决,江南新朝将不得不面对两面作战的窘迫境地。好在新朝“福泽深厚”,关键时刻,左良玉病死在清君侧的半途当中。 左良玉一死,打着清君侧旗号的百万大军群龙无首,驻足于长江中游,看样子是在决定是不是继续东进。 事情发展到这步田地,本是政治解决的最佳契机,但史可法已经无暇再理会此事,火急火燎的返回江北,来来回回这么一折腾,时局早已糜烂不堪,在外围抗击清军的计划彻底破产。 江南新朝在关键时刻出现了叛乱,让清军不费吹灰之力就横扫了河南、苏北等地,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因为弘光新朝的正统性值得怀疑。 在甲申国变之际,若是崇祯皇帝没有殉国,自然可以协调各方,把散落在各地的军事力量拧成一股绳。哪怕是崇祯朝的太子能够在百万闯军中逃出,依旧具有据对的正统地位,站在君臣大义的制高点上统领各地诸侯,虽不敢说一定能够收复北都,至少可以让诸如左良玉、李乙丑这样的地方实力派俯首称臣,将清军限制在黄河以北并不是很难实现的战略目标。 因为弘光皇帝不具备道义上正统性,所以才在关键时刻掉链子。江南新朝虽然没有和左部人马爆发惊天动地的大战,却失去在最佳的战略机遇。 当史可法刚刚渡过长江的时候,泗州总兵官李遇春投敌,除史可法副将史德威率寥寥数骑逃到了扬州之外,泗州守军全军覆没。 清军的前锋已经顶在扬州的脑门儿上了。 史可法还没有到扬州,就接连下了六道命令,传檄各镇来援扬州,结果各镇皆“观望不赴”。 此时此刻的史可法其实已经指挥不动江北的军头了,他非常清楚眼下的形式已经糜坏到了什么地步:扬州是守不住了。 在史可法的战略构想当中,扬州已是死地,就算是拼了老命也守不住。唯一的希望就是在扬州进行一场大战,给清军造成重大伤亡。如此一来,其他各镇就还有挡住清兵的机会。 当史可法率本部人马风风火火的赶到扬州之时,荡虏将军李乙丑给了他一个巨大的惊喜: 扬州正西、正北和西北三个方向上已经构建了纵深超过三十里的防御阵地。 深沟、木桩错落布置密如蛛网,石堡砖垒星罗棋布,各种大大小小的炮台已基本构建完成。在第一道防线的正面位置上,荡虏军布置的铜胎小炮多达一百六十余门。 李乙丑是真的下了血本儿,拼出了全部家当,在扬州城左近布下天罗地网,准备和清军决一死战。 见到这番情形,史可法大喜过望,心中终于升腾起一丝希望,竟然朝着李乙丑躬身为礼:“李荡虏受可法一礼……” 李乙丑下意识的闪过身子,避开他的这一礼:“时纯不敢当此礼数。” “此一礼非是拜你李荡虏,实是拜我大行皇帝。大行皇帝识人之明,以至于斯,当受可法之礼。” 天下汹汹时局纷乱,城头王旗变换,只要手握雄兵,就是荣华富贵的保证,谁又肯拼出自己的家底为朝廷死战?何况李乙丑本就不在江南新朝的体系之内,让他为新朝拼命确实非常困难。在史可法的心目当中,只要李乙丑不投降清军,就已经算是对得起朝廷对得起“忠义”二字了。 见到李乙丑摆开的场面之后才知道,李荡虏是真心实意的准备把清军血拼到底了。 怪不得大行崇祯皇帝能特例简拔此人于市井之间,怪不得先皇隆宠,原来这李乙丑真是满腔血诚之心。若是大行皇帝在天有灵,见到李乙丑这番作为,想必也可以稍慰一些了吧! 大战在即,已顾不得诸多繁文缛节,急忙加紧布置防御事宜。 史可法的本部人马近两万,算上高岐凤高总兵的扬州守军,纸面上的兵力有三万六七,至于真正能派上用场的战兵,这个数字得打一个对折。 为了守住扬州,荡虏军倾巢而出,除在通江门大运河一线布置两个营之外,其余所有的兵力全都砸在西、北两个方向上。 单纯从兵力数量上来看,荡虏军占据扬州防御总兵力的一半多。且荡虏军的装备精良,素有天下第一虎贲强兵的威名,是守护扬州的绝对主力,自然而然的摆在正面主攻方向。 扬州为长江之锁,江北的最后一个战略支撑点,史可法深知扬州的重要性,也很清楚自己的本部人马远远不如荡虏军能打,所以主动承担起了配合、策应的任务,布置在西南外围。 其实这也是出于政治影响的考虑。 虽说荡虏军是守护扬州的绝对主力,但这一战终究是伪清和大明朝之间的战争,史可法有责任也有义务占据“首战”的道德高度,用来维护江南***那点早已荡然无存的体面。 清军一路势如破竹,摧枯拉朽般前进,如入无人之境,四日之后,清军主力已在西北方向的斑竹园一带开始集结,双方的斥候探马已在相互截杀,各种小规模试探性的进攻频繁不断。 大战一触即发。 \t 正文 正文_第一百二十九章 劝降(1) \t\t入夜。 丝丝缕缕的白色雾气在树梢间缠绕着,仿佛女人轻柔的抚摸。 一弯残月高挂夜空,如水如银的月光泼洒下来,照耀着连绵数十里的清军大营。 多铎还不到三十五岁,就已是亲王之尊,受封定国大将军,领礼部尚书衔。当年松锦大战之时生擒洪承畴让年轻的多铎一举扬名天下,被皇太极称为建州之虎。 多铎和多尔衮不一样,从吴三桂献山海关开始,多铎就没有享受过一天安稳的日子,连北京城都没有进,就率部对闯军一路穷追猛打。击破闯军主力之后,又挥师东向,横扫河南威逼山东、淮扬各地。 在豫西分兵两路,采用了比较保守的战术,准备在徐州和明军大战一场。结果徐州的总兵官李成栋的胆子比兔子还要小,还没有见到清军的影子就闻风丧胆不战而逃,素有四战之地的战略枢纽徐州轻而易举的落入多铎手中,史可法辛辛苦苦才勉强经营起来的江北防线顿时门户洞口。 多铎也是经验丰富的老将了,轻易占领徐州之后,并不敢太过于大意,依旧小心谨慎,先扫清了徐州到淮扬一带,稳固了后方之后,才敢于继续南下。 下一个战略要冲就是依运河枕长江的扬州了,清军完全可以长驱直入的来一场“闪击战”,但此时的多铎还是采纳了佟图赖的建议,以稳妥为第一要务,极力避免把战线拉的太长,免得被明军精锐各个击破,所以一直都在扬州外围转悠。 扬州是江北最后一个战略要地,明军必然死守。所以多铎采用了“剪除羽翼”的蚕食战术,按照多铎的安排,派遣一支偏师佯攻作为牵制,尽可能的调动江北的明军。主力用来歼灭来援的明军。 围点打援,这是清军在关外早就用老了的战术,每每收到不错的效果,当年的宁远大战就是用的这一招。 当清军前锋刚刚抵达之时,连佯攻的架势都没有摆开,城头就已挂起了白旗,守将出城归顺。 南征如此顺利,以至于连多铎都不敢相信了,甚至怀疑这是明军的阴谋,所以继续按部就班的扫清扬州外围。 泗州曾是史可法的驻军之地,是整个江北防御体系的指挥中枢,必然会有一场空前惨烈的大战在这里爆发。所以多铎极力收缩兵力,等了好几天,一直等到后续的汉军旗上来,准备积蓄了足够雄厚的本钱之后,才开赴泗州一举拿下。 当时的左良玉已经身死,江南***已经有机会增援泗州,史可法又甚至泗州的重要,所以采取了和多铎一样的战术:增兵支援,准备将泗州作为决战之地。 最让人瞠目结舌的事情发生了:在明军、清军的主力都没有增援到位的时候,在大战还没有开打的时候,泗州内部自己打起来了。 出战的守将侯方岩正在布置迎敌事宜,身后的总兵官李遇春忽然率部袭击了自己的长官,然后举城而降。 开始的时候,多铎都不敢相信战场上会有这么离奇的事情发生,根本就不敢让清军进程,免得中了埋伏。要不是看到上百个大大小小的明军将领跪倒在自己的马足之下,肯定会怀疑这是诈降。 不费一兵一卒唾手而得泗州,让清军上下欣喜若狂。一路席卷, 泗州本是史可法的指挥驻地,占领此地的影响极大,对于明军的士气是个不小的打击。更重要的是建立起了徐州——淮安一线的跳板,进可攻退可守,在把扬州变成孤岛之的同时相当于给了清军了一个桥头堡。 最关键之处还在于,泗州曾经作为徐州的后勤总基地,囤积了大量的粮草、被服。数以万计的军资军械完好无缺的落入清军手中,其中包括大明工部仿造的十几门红衣大炮、四十多们神威将军炮和上万斤火药。 仅仅凭借这些数量众多的火炮,就足以让多铎不敢轻易攻城,多铎甚至很不解的问过刚刚投降过来的李遇春: 泗州的城防很坚固,器械也不错,火炮这么多,为什么会不战而降呢? 无耻投降的李遇春居然说出冠冕堂皇理直气壮的话语:“知天命,顺民心,敢不识时务?” 我们早就觉得大明朝要完蛋了,这三万里河山肯定是大清的,我们投降也是上应天意下顺民心的事情。 多铎已经看清楚了残明军队的怯弱和畏惧,看清了自己的对手究竟是什么样的德性,为自己以前的谨慎和保守大为懊恼,再不做丝毫犹豫,大军席卷,轻取盱贻,天长,准备一举拿下已成江北孤岛的扬州。 清军的动作很快,摆开的阵势也着实不小,其实心底根本就没有大战一场的打算,还是做着兵不血刃占领扬州的美梦。 以军事压力为辅,以招降纳叛为主,这是清军一以贯之的战术。 明军畏惧清军已成了传统,在辽东之时著名的宁远铁骑就一直缩在城中不敢野战。入关之后,清军纵横席卷,转战山西、山西各地,除了闯军曾经打出过两次很不错的反击之外,大明朝的官军几乎全都是望风而降。 击破潼关隘口之后,多铎奉命南征,掌握在手中的只有五个旗的战兵,总兵力三万八千。其中有两个蒙古旗和一个气装满员的汉军旗,真正的八旗战兵只有一万六千。 短短四个月的光景,清军就如狂风暴雨般席卷大半个河南,兵力暴增到十一万,其中绝大部分都是新近归附过来的大明朝官军。 此时此刻,清军的规模进一步扩大到十四万,号称三十万。(攻徐州之前还号称二十万呢) 出潼关至淮扬,清军基本没有打过任何一场真正意义上的硬仗,一路走来简直如同游山玩水,除了接收各地投降过来的大明朝官军之外,几乎没有怎么流过血。 清军上上下下,也包括豫亲王多铎在内,对于此次征伐江南全都抱着一种非常乐观的态度。每一个八旗兵都认为只要走到扬州城下举着刀枪吆喝几嗓子,就能吓的明军屁滚尿流,然后就可以在无数跪下的明军面前耀武扬威的接收扬州城了。 直到前几日,清军的心态才开始稍稍的改变了一点。 明军已在扬州城下摆开阵势,布下一个纵深达三十多里的防线。据前边的斥候说言,明军防线上男女老幼齐上阵,担土挑石挖沟立桩,无数民夫密密麻麻,甚至可以看到人们正把火炮运送到阵地上。 这分明就是打算死守扬州啊。 虽然打了太多的顺风仗,而且清军也大生骄横之心,但多铎终究是百战老将,马上就得出扬州不大好打的结论。 清军人数确实占据了压倒性的优势,几十万大军中的八旗辫子兵也着实的能砍能杀,就算是对上倍数的大明精锐官军,也有七成胜算。但野战是一回事,强行攻打准备充分的阵地又是一回事。 擅于野战却短于攻坚,是清军的弱点。 八旗辫子兵也好,蒙古铁骑也罢,面对李乙丑构建起来的坚固阵地,确实无可奈何,如同野狗啃刺猬,扑上去肯定弄个满脸花。 好在扬州四周已经清扫干净,只剩下一座孤城,只要有足够的时间和耐心,困也能把扬州困死。 围困,是多铎选择的战术。 素有“建州猛虎”之称的多铎格外谨慎,小心翼翼的把兵力布置的更加分散,专注于隔绝扬州于外界的交通,尽可能的掐断一切内外联系。同时准备把新附军往前再提一提,用数量上的优势先敲打一下扬州守军。 能不能土坡李乙丑的阵地不是主要目的,只要让扬州人看到清军的强大,就足够了。 八旗战兵是大清国的根基,是万万舍不得损耗的。满蒙一体,蒙古精兵也很宝贵,当然不能消耗在这样的攻坚阵地战当中。 所以,只能把刚刚投靠过来的明军当做一次性的消耗品——炮灰! 从扬州方面摆开的阵势来看,就算真的填几万炮灰进去,也未必能够取胜,所以这还是攻心战。 虽说几个月之前,就已经给史可法写过好几份言辞客套的招降文书,每一次都被史可法严词拒绝。但多铎还是没有死心,依旧不厌其烦的写了一遍又一遍。 大马金刀的端坐在熊皮椅上,身后站着四名精悍的巴图鲁勇士,面前跪着五六个新近投降过来的大明官员。 满口忠义的前任大明官吏如同乞食的野狗一般跪伏在地,每人一管笔一张纸! “本王早就知道你们这些人都是熟读经史遍阅子集的高才饱学之士,每一个都能做出花团锦簇的锦绣文章。你们这些汉人比我更知道汉人的想法!用心写,谁的文书能把史可法给我招过来,必有厚赏!那个谁,你写好了没有?给本王读来听听……” 一个刚刚穿上青色官袍带着顶戴的官员赶紧趴起来,似乎想要起身站立,却又不敢,只能半跪半趴着,捧着刚刚写好的招降文书,摇头晃脑的唱颂起来:“天开四光,地蕴五德,自开天辟地以来……” “是,是……臣……奴才在书文当中历数伪明之恶,大彰我大清之顺天应人,言辞恳切有理有据,那史可法但凡尚存半丝良知,看了奴才的书文之后,必然幡然醒悟即即刻来降……” \t 正文 正文_第一百三十章 劝降(2) \t\t“滚,”一脚就把这个吟哦了半天“之乎者也”的家伙踹了个仰面朝天:“你写的这些屁话,连本王都不信,那史可法怎么会信你的?若是三言两语就能让他献出扬州投我大清,还要本王率军南征做什么?下一个。” 又一个青年“俊彦”争抢着爬过来,捧着墨迹淋漓的执掌开始诵念,说了好半天,无非都是一些“我大清军威正隆,区区扬州弹丸之地以何当之?”“战端一开,扬州鸡犬不留片瓦无存”的恫吓之词。 “滚蛋,史可法和你们这些胆小鬼是一样的么?他要是怕打仗的话,还会摆开军马与本王对阵?下一个!” “扬州史者当识时务,速速来降,必不吝高官显爵……” 还不等这位“斑斑大才”念完,多铎已是一脚踹出,正踹在这位“青年俊彦”的脸上,伸手摘下腰刀,带着刀鞘死命的在他脑袋上砸了五六下,气呼呼的说道:“刚才那个奴才写的犹如狗屁,你这个真是连狗屁都不如了。你也不用你那猪脑子想想,史可法已是一品学士兵部尚书,统领江北,实打实的国之重臣。我大清还能给他什么高官显爵?还能高的过他现在的官职吗?难不成要封他为王?我若是史可法,看了你写的招降文书,也铁定是不会投降的。重新写来,若是再写不好,抽你三十鞭子!” “是,是,奴才愚钝,这边重新写过。” 若是一般的武官,多铎或许还会假惺惺的拉拢一下,对于这些“妙笔生花”的读书人,多铎是真心的瞧不起,平时一个个满口阿谀之词,仿佛摇尾乞怜的走狗,真要他们做点事情,却一个比一个的不堪用。 多铎站起身来,抚着颌下的短髯:“都是一群酒囊饭袋,什么用都济不上。你们也别搜肠刮肚的胡乱写了。本王说一句,你们就录一句,听明白没有?” “豫王大才,我等洗耳恭听。” “你们就这样写吧……” “大清定国将军,豫勤王启大明国兵部尚书史:天下汹汹数岁,生灵涂炭,实不忍睹……” “为苍生计,为万民计,望史者知本王之心明本王之意。扬州自古繁盛,实不忍兵血相加。若扬州献城,本王愿于天下同誓,必视淮扬为吾土,待万民为吾民。扬州依旧为史者所镇所守之地,本王无意染指扬州,仅为借道通行耳。大清军马所过之处,将秋毫无犯。若有奸、淫、掳、掠作奸犯科之事,史者可代本王行军法事。史者不必疑虑。就说这么多吧!” 扬州兴盛之地,我多铎不忍心让这块富得流油的宝地毁于战火,也不想在扬州打仗。之所以兵临城下其实就是为南下江南打开一条通道而是占领。只要你愿意投降,就算是清军借道通过,扬州城还可以交给你史可法镇守。我多铎保证不会让扬州和扬州百姓受到伤害,就算是真的有骄横跋扈的士兵烧杀抢掠,我也可以把那些士兵交给你,让你替我行军法。 高官厚禄打动不了史可法这种人,以兵马相威胁也会适得其反,多铎很清楚史可法担心的是什么。 “豫王慈悲,扬州百姓知道了豫王的仁心,必然感激涕零,那史可法焉能不星夜来投?” 无量无耻的文人走狗纷纷晃动笔杆子,一字不落把多铎的话语记录于笔墨之间,甚至还引经据典的多加润色。片刻之间,就弄出好几份言辞真诚殷殷切切的招降文书。 “滚,都滚,”好像赶走一群让人厌烦的绿头苍蝇,多铎大笑着把这些无良文人赶走:“命人把这份招降的文书抄录千遍用强弓射给明军,日夜不停的送给他们看。” 站立在多铎身后的佟图赖靠了上来,笑呵呵的说道:“十五贝勒还真看得起这个史可法,不过以我来看,他不大可能投我大清。” 现如今的多铎已是堂堂的定国将军,世袭罔替的铁帽子王,若是换个别人,敢当着他的面使用“十五贝勒”这种早就过时的称呼,就算是真正的八旗勇士,也少不得要吃一顿鞭子。 在整个南征大军当中,也只有佟图赖敢这么称呼多铎,而且多铎还毫不在意。 早在天聪年间,佟图赖就已崭露头角,更在皇太极时代就和多铎共进退多年,私交甚厚,相互知之极深,经常开一些无伤大雅的小玩笑,平时讲话也少用尊称。 “去年秋冬之时,摄政王亲笔题写劝降书文,言辞何等恳切,当年太宗文皇帝劝降洪承畴也不过如此了,那史可法尚且不降,又怎么可能会降我。今日我故作耐心劝降之态,不过是为了麻痹扬州军民而已。” 史可法收到的劝降书绝不仅仅只是多铎的这一份。 去年大清国的摄政王多尔衮曾经致书给史可法,摆出一副求贤若渴三顾茅庐的架势,大有把史可法当作第二个洪承畴的意思。结果史可法写出了流传后世的《致多尔衮书》,让多尔衮弄了个灰头土脸里外不是人。 连多尔衮都劝不动他,多铎就更别想了。 只是因为扬州集中了江北最精锐的明军,而且扬州城下的阵地明显经过刻意经营,就算多铎手中掌握着大量的炮灰,轻易之间也难以攻克。比较切实可行的办法就拖延时间,等待各种大型器械打造完备,尤其是要把在泗州缴获的大量火器使用上,才能占据更多优势。 虽说泗州有很多现成的军械,尤其是火炮数量和火药储备都非常惊人,但要是形成战斗力,还得做诸多准备,需要花费不少时间。哪怕是最乐观的估计,也得等十天半月以后,才能真正派上用场。 多铎冷笑道:“厚达三十里的防线,能经得住我多少时日的炮轰?” “十五贝勒,据我所知,扬州的荡虏军才是我们的主要对手。” “荡虏军?”多铎眯缝起了眼睛。 荡虏军阵斩皇太极,这当然是谣传,可是当年四皇子却是死在荡虏军手中,这是不争的事实。放眼天下,能和精锐的八旗披甲战兵在野战中争锋的军队屈指可数,绝对可以算是一个强劲的对手。 “是那个李乙丑?” “是他。” “我也听过此人的名头,据说是明国第一强兵虎贲。”多铎素有勇猛之名,其实他的狡诈更胜一筹。 和强劲的对手硬碰硬,肯定会有折损,多铎才不会那么愚蠢:“看这个架势,李乙丑是要和咱们大干一场了。哼哼,越是如此,我越要拖住他了。先和他耗几日,等拜音图的两个蒙古旗上来之后,就简单了……” 蒙古旗的拜音图正从山东南下,到时候蒙八旗中的精锐战兵从扬州侧翼进攻,完全可以绕过李乙丑的纵身防御,直接攻打扬州城。 “拜音图那边还需要些时日,”佟图赖笑道:“以我来看,十五贝勒劝降史可法是徒劳,若是把劝降的心思用在李乙丑身上,或许会有效果。” “此话怎讲?” “那李乙丑于江南素来不睦,我看他对明国已无多少忠诚之心。虽说此人打着明国故君的旗号,终究是存着割据一方的心思。若是十五贝勒能效吴三桂的故智,此人未必不能为我大清所用……” 李乙丑和江南***的关系不怎么和睦,这是全天下人都知道事实。打着崇祯皇帝的旗号自行其是,说的好听一点是一片血诚之心,但是在多铎佟图赖这些人的眼中,分明就是存了割据之心。 李乙丑口口声声说要效忠于崇祯皇帝,刚好清军也是打着为大明天子复仇的幌子入关的,至少从表面上的道义上来看,李乙丑和清军并无深仇大恨,反而存在某种可以作为切入点的利益共同点。 大家都是统领一方的人物,所谓的忠诚不过是随口说说而已,谁要是当真那才真的是脑袋进水了呢。山海关的吴三桂不是世受皇恩?还不照样剃发易服改换门庭了么? 只要保证李乙丑的利益,效忠谁不是效忠呢?若真的能把李乙丑招揽过来,旦夕之间就可占领扬州,平白得到一支战斗力卓然的军队。和这么巨大的收益比起来,就算真的按照多尔衮所说的那样“大者王,小者侯”,封李乙丑一个王号,也不是不能考虑的 仔细想来,这个李乙丑和当初的吴三桂还真有些共同之处。都和八旗兵屡次交锋,都是明国的虎贲强兵。吴三桂把守着山海关门户,李乙丑掌控者江南门户,若是用心招揽,或许真的可以让他成为第二个吴三桂呢。 至少,这种可能值得一试。 “这个李乙丑是个要紧的人物,须得派个有些份量的人去劝降。泗州的李遇春怎么样?” “李遇春太过于明显,用来劝降史可法这种不可能投我的明国官员最合适不过,建议十五贝勒从心腹中挑选一二可靠的奴才,探探李乙丑的底。若是他真有投我之意,即便是下些本钱,也是值得!。” \t 正文 正文_第一百三十一章 劝降(3) \t\t上古之时,大禹制九鼎,分天下为九州,扬州就位列其中。后来到了秦汉时候,社稷江山划分为十三州,扬州依旧算是其中之一。 承接江淮,注定了扬州的南北交通枢纽地位。 扬州真正的兴盛开始于隋唐。 历史上那位名声不怎么好的隋炀帝据说做过很多荒唐事,为了去往扬州观赏奇花,不惜耗空国力,牺牲无数百姓终于开通了大运河。以至于民怨沸腾烽烟处处,终于弄的天下大乱,一个又一个留名青史的英雄人物纷纷粉墨登场,一番混战之后,开启了盛世大唐。 仔细想起来,隋炀帝也不是如戏文所说的那样是个彻头彻尾的昏君,当年开凿大运河的初衷也不大可能是为了游玩。历史的真相早已淹没在故纸堆中,随着时光的变迁,城头王旗变换,江山易主改朝换代已历千年时光。 蒙元灭宋之后,大运河的作用日渐凸显,扬州的繁华也日甚一日。 后来太祖洪武皇帝龙兴凤阳,开国大明,大明王朝传承至今,已历十六帝两百多年。虽说江南***的红光帝实在不值一提,就算不是真正意义上是九五之尊,也应该算是偏安一的皇帝了,这不是还占据着半壁江山的么?和当年的衣冠南渡宋室偏安应该是一样的意思。 王朝变换也好,江山易主也罢,扬州城却越来越繁华,如鲜花着锦似烈火烹油一般。外面的世道越乱,扬州的兴盛就越明显,仿佛置身于战乱之外的世外桃源。 每逢战事,必定需要调运大量的米粮漕银,大运河上总是海海满满的船只,养活了千万市井小民的同时,也让擅于雁过拔毛的官吏捞的山满海满。尤其是近一百多年以来,随着盐引制度的兴起和南方盐场新技术的采用,除了漕运之外,一个“盐”字也成为扬州的代名词之一。 外边闹腾的再怎么厉害,是个人就得吃粮吃盐,只要沾了粮食和盐巴这两种东西,扬州人就有赚钱的机会。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外界的兵荒马乱并不会直接波及到扬州,所以一直以来,扬州人对战乱并不是特别的敏感。 前些朝廷在辽东用兵,需要调集钱粮。近些年李闯闹腾的厉害,甚至连崇祯皇帝都逼死了,也没有把扬州怎么样。多年以来,扬州人始终没有真切感受到战争的威胁。 虽然早就听说了清军南下的消息,可前几个月还有史可法史大人在用尽心思的经营着江北防线,鞑子虽然凶残,也不是那么容易就能打过来的。 直到清军以野火燎原之势迅速席卷大半个河南,闪电一般攻克徐州、泗州之后,马上兵临扬州城下,老百姓们才真真切切感受到了战争的紧迫。 眼看着辫子兵都已经打过来了,南边的***却依旧在和左部纠缠不休,实在让人揪心。左良玉都已经死了,正是政治解决的最好时机,偏偏要把庐、凤一带的黄德功调过去,摆明了就是要和左部打个你死我活的架势。 如此一来,长江防线顿时就出现了一个巨大的缺口,史可法辛苦经营的江北防御体系就因为一纸凋零而分崩离析。 看样子,江南***似乎不怎么在意江北的得失,这完全就是任凭长江已被自生自灭,准备全力防守江南的策略。 自古以来,淮扬便是江南的屏障,守江必守淮是基本常识,连市井小民都能看明白的道理,为何朝廷衮衮诸公就楞是不懂呢? 就其根本,还是因为利益使然。 马、阮等人把持朝政,为了自己的荣华富贵视国事如儿戏,如此昏庸的朝廷分明就是在自掘坟墓。 最可悲的当然不是朝堂之上的君君臣臣,而是即将被战火卷入的扬州百姓。 朝廷指望不上,费劲力气打造的江北防御体系在清军面前简直如同土鸡瓦狗,一个又一个威风八面的指挥使、大将军争先恐后的投靠了满清,把脸一抹就当了汉奸,调过头来就为清军充当马前卒急先锋,一个凶狠如狼威猛如虎,活阎王一般。 市井小民素来目光短浅,却也能隐隐约约的感觉到世道不对头了。 煌煌大明立国垂三百载,又有太祖洪武皇帝驱逐鞑虏的功绩荫着,不应该是这般情形。先帝崇祯虽有很多值得指摘之处,终究算不得是昏庸的君主,这大明朝的江山不应该是这个样子吧! 可眼下君暗臣奸,台面上全都是一些争权夺利的白脸小丑儿在上蹿下跳,实在让人绝望。 当此国祚存亡断续之际,若这大明朝的气数未尽,就应该有个象模象样的英雄横空出世,挽此灭顶之狂澜,支撑住大明朝这摇摇欲坠的半壁江山。 举目四望,却找不到一个逆转乾坤的人物。 好在扬州还有个荡虏军,已经旗帜鲜明的高喊出“与扬州共存亡”的口号,那个荡虏将军李乙丑也曾公开表示过“可死可灭不可退”的决心。 荡虏军和李乙丑坚定的战斗意志总算是让人看到了一点点希望,好像有了那么一点点底气,仿佛四面黑暗的黑屋子里终于透露出来的一丝亮光。 “辫子兵可凶可残的紧哩,大军一到全都是杀的鸡犬不留。”张申贵满是忧虑的说道:“我听旁人说,徐州、归德那边都让八旗兵给屠干净了,甭管是女人还是娃娃,全都得过刀,连个喘气儿的都没有留下,想想就肝儿颤呐。” “归德?这里是扬州!城外的场面你还没有见过吧?方圆几十里都是荡虏军的军阵之地,那深壕挖的比蜘蛛网都密,甭说是打仗,就算是把人全都撤走了,让鞑子走进来都的转晕在里头。再者说了,就算咱们的荡虏将军真的打不过多铎,咱不是还可以跑的么?到时候姐夫你架着船顺水过江,任凭八旗铁骑再怎么厉害,还能追过长江去?我就不信了!” 张申贵也可以算是官差了,前几年还穿着号褂子在运河上收厘金。后来拼凑出了全部家底买了个微不足道的从八品的出身。 大运河上,收钱设卡的衙门多如牛毛,乱七八糟的官老爷也说不清有多少,象张申贵这样的小人物,根本就不算什么,只是混一个衣食丰足。 **的本钱都还没有收回呢,这世道就已经不稳了。若是辫子兵真的攻破了扬州,说不得也只好认倒霉:“话虽是这么说,可你又不是不知道,为了买这个官职,我早已压上了全部家当,连你姐姐陪嫁的首饰都典当了。现如今连本钱都来不及收回,若是辫子兵真的攻破了扬州,我也只能逃到江南躲避兵灾,只是再也过不上好日子,一家人都要吃苦受罪了。” 时局的崩坏之快,超出所有人的想象,清兵就在城外虎视眈眈,战争已不可避免。扬州城到底能不能守住,谁也说不准。如张申贵这样的小民也惶恐无依:“内弟呀,咱们扬州还有没有希望?还能不能过去这个槛儿?前几天我听说史大人檄调各镇军马齐援扬州。要是其他几镇的官军能赶过来,凑出二三十万人马,或许,或许……” 坐在张申贵对面的是一个身材肥硕的大胖子,名叫沈展。因此人是个杀猪宰羊的屠户,所以被街坊们称为沈屠子。 宰杀猪羊也是个辛苦活,一年到头也赚不了几个,偏偏这个沈屠子又有寻花问柳的臭毛病,所以穷困潦倒经常到姐夫张申贵家里来蹭吃蹭喝。去年荡虏军疯狂扩充,张屠子抓住机会放弃了宰杀猪羊的本职工作,大肆收购各种猪骨羊骨,熬制成胶卖给荡虏军,总算是赚了点钱儿,日子也好过了很多。 不说江北各镇的那几十万人马还说,说起这个,沈屠子立刻就破口大骂起来,吐沫星子直接飞溅到姐夫张申贵的脸上:“去他姥姥的几十万人马,连鬼都糊弄不了。现如今江北哪里还有镇守的官军?姑且算是有吧,能有多少兵力谁还能不清楚了?黄德功算是能打的,已经调到了江南。刘良佐口口声声说有八万大军,他要是能列出四万兵单子,老子就把眼珠子抠出来输给你……”沈屠子越说越大声,把桌子拍的山响,将杯中残酒都震洒了:“这些个龟儿子***,要是有金子有银子,哪怕是有一坨臭狗屎,这***也肯定会玩了命的来争抢。听说辫子兵来了,立刻就吓的尿在裤子里,要是扬州守住了,肯定来争功,若是局面不好,肯定把脸一抹第一个投降多铎,到时候攻破扬州的或许就是这帮不要脸的东西……” 江北四镇各怀心思,确实不怎么稳妥。 听说那如狼似虎的辫子兵有二十万之众,横扫陕山河南,从未遭逢敌手,这一次铺天盖地的杀到了扬州,只是指望史督师手下那点兵马和荡虏军,真能守得住吗? 好像有点悬! “哎,要是辫子兵攻进来,扬州就要遭难了呀。”张申贵抬起头来,揪心的看着黑漆漆的夜空:“我听隔壁的六叔说,多铎似乎不准备真的要打扬州,这几天一直在大撒劝降文书。死守这么一座孤城,怎么看都不象是好事。要是史大人心思活络一点儿,能允了多铎的条件,咱们还能免遭兵灾战火……” 底层的百姓整日为衣食奔波,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人的。也不讲究什么微言大义,更不关心什么长江防线,也不在意扬州的战略地位,只要给他们安安稳稳的日子,这三万里河山到底是大明家的还是大清家的,似乎也就没有那重要了。 “今儿我去送胶的路上,看到了有些打着清军旗号的人进了城,看那个架势应该是多铎派遣过来的使者。肯定是要和史大人谈一谈战和之事。只是……只是我估计史大人不大可能昧着脸皮投降了鞑子,他不是那种人……” “史大人……还有咱们……算了,算了,喝酒吧,喝酒吧,能多活一天算一天,咱们这些小人物哪里还能理会那么多?这些都是史大人和荡虏将军应该操心的……” \t 正文 正文_第一百三十二章 劝降(4) \t\t就在不久之前,李遇春还曾是史可法的下属,如今却作为清军的使者来到扬州,来劝说史可法投降。 “献扬州而降多铎?”面对着李遇春,史可法的脸色青白不定,似乎想要痛斥他几句,最终却又重归平静:“九州万方,俱为王土。可法奉天子命守御淮扬,焉能背弃忠义二字?” 这也就是史可法的气度和胸襟,才会和汉奸李遇春说这些忠义的道理。若是换了李乙丑,根本就懒得和他废话,直接就一刀子捅过去了、 如吴三桂、李遇春这种汉奸,脸皮比扬州的城墙都要厚实几分,不仅没有感觉到丝毫愧疚,反而恬不知耻的卖弄起来:“豫王素知督师忠义之名,所以一定要我对督师分辨清楚。豫王并无染指扬州之意,只是想借道而行。扬州还是督师的扬州,我大军所过之处,定然秋毫无犯。豫王有言在先,只要督师允了借道之事,依旧可以世镇扬州。若是督师不允……恐怕……恐有不忍言之痛。若督师真心为了扬州合城百万父老着想,当仔细斟酌。” 李遇春的威胁绝非虚言恫吓,昨日交战当中,史可法部伤亡已达两千余众,丢失紫茶园、切庄等四处阵地。当昨日清晨史可法调集刘泽请部增援之时,刘泽清竟然打着“上命入卫”的幌子,直接就临阵脱逃了。 “入卫”的命令很可能真实存在,因为江南那边的黄德功正在和左良玉的二字左梦庚大战,确实需要人马增援。但抽调江北兵力居然直接就绕过了史可法这个江北总督师,那就实在说不过去了。 更让人瞠目结舌的是,刘泽清居然毫不理会正在进行当中的激烈大战,径直放弃防区说走就走,造成史可法部侧翼空虚,直接酿成一场大败。 按照规矩,史可法完全可以追上去直接把刘泽清就地执行了军法,但江南***和刘泽清本人吃准了史可法不会内讧,所以才如此的明目张胆。 “大明的半壁河山已遍染腥膻,从秦地而至淮扬,鲜有奋战致死者。各州县城邑沦陷着何止千百?闻风而逃者何止千百?然可法深受圣人教诲,万不敢亏了忠义二字。贵军图逞一时豪强,便是有些贪生怕死之辈也不足为奇。可法今日若是因一时苟且献出扬州,斑斑汗青史书如铁呀,岂不是落下千古骂名?此事再也休提。” “说什么千古骂名?当年的**不是也转投刘氏才有了汉家四百年?当年的魏征不也是改换门庭才有了唐宗之治?良禽择木而栖的道理督师应当知晓。以督师之斑斑大才,若是一味愚忠,怕是会落个身死族灭的凄惨下场,岂不令人扼腕?” “生死族灭?不过一死罢了。”史可法瘦小的身躯站的笔直:“朝廷如何,自有公论。成仁取义乃圣人教诲,为国而死,正当是我辈之壮举,可法所愿也。若能侥幸守得住这江北之地,终究留住了收复故土的希望。若是城破身死,至多也不过是项上人头落地而已,撒却胸中热血,也让清人看看我汉家儿郎的豪迈。只希望天下万千英雄明了可法之心,纷纷奋起,可法一死又何足道哉?” “督师当然不怕死,但别人却未必有督师这般的气魄和忠义,扬州终究是守不住的。” 这句话还真的说到了史可法的痛处。 大战首开,便遭逢败绩,军心早已不稳,他最怕的就是“内生乱端”,再有几个刘泽清式的人物,这仗也就没法进行下去了。 这些日子以来,扬州附近人心惶惶,连老百姓都能看出蕴含其中的凶险,那些当兵的还能看不出来?他史可法可以有抛头颅洒热血为国牺牲的精神,但却不是人人都是史可法。何况江南朝廷早已丧尽人心,便是有些忠义英雄,怕也早就寒心了吧? 切不说旁的,就是史可法身边的嫡系部曲,也曾或明或暗的说起过这场战争:胜负如何且先不做考虑,但南边的那个***怎么看都一个彻头彻尾的亡国之象,就算大家抱定了决死一战之心,江南可会发来一兵一卒的支援?若不是敬仰史可法本人的操守品行,说不准连扬州附近的守军都已经一哄而散了。 内无决死之士,外无可援之兵,扬州一战犯了兵家大忌:困守孤城终究是一个死字。 史可法很清楚李遇春说的也不是全无道理,但要他献出扬州,根本就是白日做梦。 虽然很看不起李遇春的为人,还是将他按照“两军交战不斩来使”的传统,客客气气的送他走了。 劝降史可法,本身就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多铎也从来都没有指望史可法会真的投降。这次劝降的重点根本就不是他,而是扬州防御战中另外一位重要人物:李乙丑。 李乙丑执掌荡虏军,是扬州的擎天支柱,只要能说动这位荡虏将军,史可法的态度将变得毫无意义。 来劝降李乙丑的使者明显比李遇春这个降将要高了好几个档次。 此人姓王名宾,字甘霖,祖上曾是辽东边民,伯父曾在宁远出任千户之职,崇祯初年投靠皇太极之后,王宾弃武从文,于顺治元年高中一甲第三名,是大清国第一次科举中的探花。 为了彰显新朝恩德,收到千金买马骨的效果,多尔衮亲自给他挂了个礼部郎中的衔(清朝开国之初,官场体制承袭了明制),名义上算是多铎的下属文官。在东路南征军行进到河南之后,特命跟随多铎“参赞军务”,其实就是混个资历也好日后启用的意思。 从某种程度上而言,这个王宾可以算是顺治新朝第一批“土生土长”的汉官,而且年岁尚青,应该算是前途无量的那种了。 王宾带来了多铎的诚意:只要李乙丑愿意效吴三桂故事,多铎可以代表清廷允诺吴三桂的待遇。 官封镇淮王,荡虏军可以不改编依旧掌握在李乙丑手中,条件是献出扬州,同时带兵跟随多铎一起南征。平定江南之后,淮左、扬、泗各地全都受李乙丑的节制,可以自行开税征赋。除了对荡虏军的数量有限制和不能任免地方官员之外,已可以算是割据一方的诸侯了。 “哎呀,多铎给的条件当真很不错呀。”连李乙丑自己都觉得奇怪,面对这个来劝降的家伙,自己居然还能有说有笑,而不是直接拔刀砍下他的脑袋:“我就纳闷儿了,这么好的条件,凭一个小小的多铎,怎么会给的出来?” 虽然你多铎是爱新觉罗氏,虽然你是世袭罔替的铁帽子王,也没有权限代表多尔衮封王吧?要是你没有这个权限,所说的这一切都是凭空画饼的屁话而已。 “大者王,小者侯乃是我大清的故制。只要将军献了扬州,摄政王必不吝封赏,月内当有明旨昭告天下,将军不必心存疑虑。” “封王不封王的现在还言之过早,其实我对你说的这些完全没有兴趣。你们这次过来的好像是二十二个人吧?除你之外,还有十五个护卫和六个满洲官弁,是不是这样?” “将军精细,诚如所言。” 李乙丑看了看窗外的夜色,依旧面带笑容:“时候也不早了,我还有军务要忙着搭理,就不和你浪费吐沫星子了。李福,事情办的怎么样了?” 一身黑色便装的李福如同一个幽灵,从廊下闪出,朝着李乙丑躬身行礼:“老爷,总共二十一个脑袋全都砍了。” “好,装在木笼里,挂在城墙寮楼顶上,让扬州百姓全都看到……” 所有的随从和满洲官弁都已经砍了?王宾马上就意识到自身已非常的不妙,大大的不妙了。这个王宾还算是个人才,至少没有因为李乙丑的一句话就吓的尿裤子:“两国交兵不斩来使,李将军此番作为……” “斩不斩来使我说了算,要不是怕脏了手,我早一刀捅过去了。带下去,砍了!” 按照传统,就算是拒绝投降,就算是砍了使者,也会派一个人把脑袋带回去对多铎表明死战之心。王宾怎么也没有想到李乙丑会如此的狠辣,不仅杀了二十几个随从,还要把这个招降的使者一并砍了。 “吾既然敢入扬州,就不怕身死。只是李将军你要考虑清楚了。大军就在城外,若我没有按时回去复命,豫王震怒之下,俄顷之间,扬州即刻化为齑粉……” “老子连皇太极都砍过,还怕个鸟的多铎!拖下去,砍了!”如同赶走一只让人心烦的苍蝇,很随意的挥了挥手。 片刻之后,李福拎着一颗血淋淋的人头回来复命。 李乙丑不是史可法,从不在意“不斩来使”的传统。史可法可以放李遇春回去,李乙丑可没有那么仁慈。莫说是二十几个人,就算是有二百个,也绝对会一并干掉。 看了看还在滴血的人头,推开窗户遥望苍茫夜色,喃喃的自言自语:“算着日子已经到了,按说初九那边的事情应该办的差不多了才对,怎还没有消息?” \t 正文 正文_第一百三十三章 釜底抽薪(1) \t\t端午,三大节庆之一。 虽说没有过年那么隆重,也是挺要紧的日子,就算是穷的裤子都穿不上,也的折几株艾草挂在耳边,驱一驱*气。光景稍微过得去一点的人家,总会想方设法的弄几个黄米团子用苇叶子一包,煮熟了哄哄家里的娃娃们。 如今这兵荒马乱的年月,耍社火*龙舟是不要想了,弄点雄黄酒吃几个粽子就已算是不错。可这俩月的饷至今还没有着落,兄弟们连开伙的银子都填不上,要不是偷偷摸摸的卖了点军资,恐怕真的要饿肚皮了。 以前的方二爷也阔绰过,手面大的很,是个吃过见过使过大钱的人物。可那毕竟已是陈年的老皇历,再也翻不得了。 方二爷曾经是侯方岩侯总官的妻舅,仗着这层关系,混了个不大不小的军职,管着三十几号兄弟。虽然没有什么实权,甚至算不上是真正的军官,可采办确实是一个肥差,就算不用刻意的贪墨,光是下边的孝敬和沾在手上的银毫子,就是一笔不小的进项。 在军中混了十几年,虽然从来没有真的打过仗见过血,也算是老行伍了。就算没有什么大好前程,也能混个衣食丰足。奈何好景不长,方二爷跟着侯总官来到泗州之后不久,就遭逢变故。 李遇春暗中投靠了清军,把侯总官给坑死了,也幸亏方二爷是打理后勤采办的微末小吏,才没有受到清洗,只是跟着泗州残部一起投了鞑子,再不复往日的好光景。 在鞑子手底下当差,真不是人能干的事情,好处丁点没有就不必说了,每日里都如被呼来喝去的不当人看。漫说那些真的八旗辫子兵,就是那些投靠稍早一点的假鞑子,也人五人六摆威风,若不是因为家小跟着来到了泗州心中还有所顾忌,早就卷铺盖做了逃兵。 鞑子不好伺候,还担着汉奸的名头,泗州的老百姓都拿白眼看他,走到哪里都被人戳脊梁骨,这滋味儿可不好受。 这个月又没有开饷,看守库房的清兵不通融,鼓捣不出值钱的玩意儿。可兄弟们总要吃饭不是嘛?于是乎,方二爷掏了自己的腰包,买了两袋子杂和面,五斤刀口肉,还有二十斤老烧酒。 要过节了,虽说那些一起当兵讨生活的老弟兄们都和自己一样改换门庭当了清兵,可终究是要吃饭的。 在泗州残军当中,方二爷虽然从没有掌过实权,却深受兄弟们敬重,主要还是因为方二爷做事周全为人仗义。以前不管哪个营的兄弟犯了军法,只要能把关系托到方二爷这里来,他就一定会想方设法的打通关系说说好话,着实落下不少人情。 前些日子,有个老兄弟不想给清廷卖命了,偷了匹马跑的无影无踪,当官的鞑子要怪罪,还是方二爷使的银子给大家脱罪,免得一干人等又要受那皮肉之苦。 如此仗义疏菜,不敢说是当代的军中孟尝吧,起码也有不错的名声了。 虽说现在的方二爷早已没有了侯总官这个大靠山,可以前的人情还在,尤其是在刚刚投靠清廷的这些泗州残军当中,面子还是有的。以前的老弟兄们见面之时,哪个不客客气气的喊一声“二爷”? 刚一回营,几个相熟的老兄弟就颠儿颠儿的迎了上来,瞅着那肥腻腻的刀口肉,回头朝着营房中大喊:“都他娘别窝在里头逮虱子了,二爷回来了。” 呼喊之声方歇,营中顿时蹿出二十几号士兵。 这些个士兵虽然穿着清军的号褂子,却和二爷一样,都不是能砍能杀的战兵,现如今投靠了清军也就更加的恓惶,每日里做着劳累的力气活,和苦力也差不多了。 见到二爷买回来的酒肉,顿时传来一声整齐的欢呼,没口子的客套起来:“已经有日子没打牙祭了,这一回真真的是沾了二爷的光……” “咱们鼓捣出去那两捆烂毡片子也不值几个铜板,二爷又掏自己的腰包了。” “又让二爷破费了,兄弟们有点不落忍呐。” 方二爷把带回来的东西交给众人,豪气的大笑着:“都他娘别说这些没有油盐的淡话了,支个锅灶寻两把劈柴过来,那个谁……你不是在伙房干活的么?去弄点佐料来,把肉炖了,把酒热上,咱们兄弟好好的乐一乐。” 进到营房当中,在满是散乱铺盖的大通铺上一坐,将腿一盘便和这些老兄弟们扯开了话头: “什么?老四你把小七儿的钱全都赢光了?不地道哇。那可是小七攒了几年的卖命钱,全指望这点钱讨个婆娘呢。老四你不要和我扯这些有用没用的淡话,把钱拿出来还给小七……” “小七啊,不是我说你,你这烂赌的毛病也该改一改了。要不然的呀,别说讨老婆,迟早把你自己都输进去……” “狗娃又被辫子兵欺负了?你小子还有没有一点爷们的样子?打回去呀?辫子兵也是两个肩膀担一个脑袋,你要是怕打不过多喊几个弟兄,堵他在黑胡同里边,**袋一套打他个半死就跑,当官的还能查出来不成?就算真查出来,就往我身上退……” 在这二十几个人当中,方二爷是绝对的老大,并非权势官职,纯粹是因为他最讲道义,大家都对他心服口服。 说话之时,喷香的刀口肉已经装在大黑瓷盆里端了上来,还洒了几刀萝卜块子,要不然不够这么多人吃的。 “咱们给鞑子卖命,鞑子不能咱们当人看,咱们自己不能真的把自己当狗。鞑子不发饷咱们兄弟也不能饿肚皮,吃,敞开了吃,酒呢?温好了没有?” 泛着白沫子的刀口肉就是时间最好的美味,老烧酒*过琼浆玉液,有酒有肉能吃饱,也就不算是白活了。 几碗酒下肚,众人已有了些醺醺的醉意,方二爷忽然问起:“老黑呢,平日里他最馋荤腥了,今日这么肥的刀口肉,怎不见的影子?” “二爷不知道么?老黑被调去武库当值了。” “看老黑一个人当值?” “还有六个汉军,一个真鞑子,都是守外门的。” “原来是这样……”方二爷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 “二爷怎么关心起这个了?” “哈哈,我才懒得关心什么武库不武库的,还以为老黑改了性要吃素呢。”方二爷大笑着干了一碗酒,示意旁边的人给他满上之后,又笑呵呵的说道:“按说过节应该给兄弟们吃的像样的酒肉,只是那瑞丰楼的厨子实在可恶,一只烤羊弄了半天也是夹生的,只能等到晚上了。咱们说好了,等天黑以后,还是咱们这些人,还是在这里,到时候我带整只的烤羊过来……” 顿时欢声雷动,只是老四和小七黑着个脸小声的抱怨着:“二爷,等吃完了这顿,我俩就要去武库内门换值了,能不能等到明日再吃那烤羊?” “明日又不过节,最多我给你们留条羊腿,等你们下了值回来再啃。” “还是二爷体谅兄弟们。” “体谅个屁,那烤羊的钞我还没有会呢?反正我的口袋已经空了,不鼓捣点东西出去,谁也别指望吃上好的喝上好的,一会甭管是谁,再给我顺出几件号褂子来,我好拿了号褂子去瑞丰楼换羊。” 这些兵油子本就是库房的值兵,平日里没有少做顺手牵羊的勾当,偷点东西出去换酒食早已干的熟门熟路。反正库房里的军资军械堆积如山,莫名其妙丢一点半点的也不会有人在意。漫说是几件可有可无的号褂子,就是成捆成捆的皮革和簇新的鞍鞯都能夹带出去。要是没有这么点便利之处,早就饿的半死了。 吵吵闹闹声中,一直到了未时末刻,方二爷才拎着一个黑包袱走出营房。 在大街小巷中穿行,三拐两绕来到城隍庙前,把包袱交给一个在庙门口卖馄饨的小贩:“已打探清楚,武库外门的头道锁有八人当值,内门二道锁只有六人。” “好,辛苦你了,”卖馄饨的小贩眼睛亮闪闪的,嘴角刚刚冒出一抹软软的容貌,年轻的有点过份:“你回去准备准备,到城外的鬼柳坡,有人接应。” “兄弟,我……今晚之事,我想于诸位一起。” “你不行,行动计划早已拟定,不能平白多出一个人来。不是我们信不过你,只是因为你疏于练习,到时候反而会成为累赘。” “今晚当值的守门兵,有好几个是我的兄弟,我不想他们……” “不想他们死在我们的手上?” “是,都是多年的老兄弟了,虽然投了鞑子,也是迫不得已。要是我也过去的话,肯定能说动他们,会是一大助力。” “这……我无权答应你什么,需要请示一下。” “好的,好的。”或许因为紧张,或许是因为兴奋,方二爷的语气竟然在发抖:“过了今天晚上,我这种人也就不算汉奸了吧?” “为国效力英雄壮举,以前的一切都一笔勾销。虽然还没有宣誓过,但李营官已经允你加入锄奸营,以后便是生死兄弟。” “我……我若是死了,能不能也落个烈士之名?能不能让后世子孙知道我的事情?” “每一个烈士都著书立传,这是锄奸营的规矩。” “那我就放心了。” \t 正文 正文_第一百三十四章 釜底抽薪(2) \t\t本是月大云稀的好天气,忽然就起了风,不知从哪里吹来些云朵,不大的时辰就遮蔽了星月,潮热的夜晚变得冷嗖嗖,也不晓得会不会落下雨来。 老黑这一值需得等到明日午时才能轮换,受在武库头道门早就厌烦的不行了。奈何刚刚转投了清军,不敢太过于放纵,要不然的话早就找机会寻快活去了,谁愿意在这乌漆麻黑的夜晚当值看门了? 几个汉军和满洲牌子头正在门口的耳子房里吃酒耍钱,为了防止当官的查岗,专门有帘子把窗户遮了,只留下老黑和几个刚刚投靠的新兵守在门口。 昏沉沉的夜色当中,一队士兵从南边过来,立刻引起了老黑的警觉。 这个时辰不应该有人出现在武库附近,若是来领取甲胄器械,上官应该早有命令,而且这一队士兵出现的方向也不对头。 多年的行伍生涯让老黑变得异常机警,暗暗捏紧了手中的大扎枪,扯开嗓子吼了一句:“口令!” “你娘的口令,是我。” 若是对方喊不出口令,老黑肯定会大声呼喊,远远的听到这个声音,顿时放下戒备之心,把扎枪靠在墙边,笑呵呵的喊道:“二爷?你怎的来到这边了?” 旁边当值的几个士兵也大声吆喝起来:“是谁?离开这里,不再过来了,当心满洲老爷抽你们。” 老黑笑道:“都别瞎咋呼,是熟人,找我的,找我的。” 黑暗当中,一个身影晃晃悠悠的走过来,一边走一边念叨:“今儿个弄了只烤羊,给老四和小七送羊腿来了。” “烤羊,啥时候弄的?我怎么不知道?” “你不知道的事情多了,今儿晌午我们还吃酒了呢。” “把他娘,好吃好喝的怎就落下俺了?老四和小七儿怎不曾提起过?” 方二爷已经走了过来,从怀里掏出一个油纸包:“瑞丰楼的烤羊,地道的很,还热乎着呢,匀你一条,剩下的我给老四和小七送过去……” “还是二爷敞亮,有好处总不忘了我老黑。只是老四和小七儿在二道锁那边,谁也过不去。” “我也不行?” “二爷也知道咱们的新主子是什么脾气,屁大点的事情也通融不得,串岗是要吃鞭子的。” “那好吧,我就不过去了,东西留给你……那边的几位兄弟,别傻站着喝风了?没有喝够还是怎的?过来一起开开荤吧。” 几个当值的士兵笑嘻嘻的靠过来,刚刚撕开纸包之时,二爷身后的那一小群人猛然扑上来,三下五去二,干净利索的将当值士兵放翻在地。 当带着鲜血的刀子抵住了老黑的咽喉之时,老黑立刻就傻眼了:“二爷,二爷……这……兄弟没得罪过你……” “别说话,要不是还念着咱们兄弟的情分,你早和他们一样死透了。我给你透个实底儿,二爷我已是荡虏军锄奸营的人了……” 荡虏军?扬州的荡虏军? 锄奸营?那让人闻风丧胆的索命阎罗?整天笑哈哈的二爷怎么会是锄奸营的人? 老黑的脑袋已经不够用了。 “老黑兄弟,大道理我也不说了,为了保你这条命,哥哥我很是费了一把子力气。你要是愿意反正,咱们还是好兄弟,你若还是想跟着鞑子当汉奸,那也由你,来年的这个时候,哥哥定然会念着往日的情分给你烧点纸钱。做人还是当狗你自己看着办吧!” 老黑做梦都没有想到人缘极好的二爷会用如此杀气腾腾的语气和自己说话,马上就明白了眼前的形势,顶在咽喉处带着的匕首让他别无选择:“好,好,二爷要俺干啥俺就干啥……” 片刻之后,老黑来到耳子房的门前,身后跟着十几个已经抽刀在手的矫健身影。 方二爷用匕首抵着老黑的背心:“兄弟,喊话吧,你要是捣鬼,须怪不得哥哥心狠手黑。” 老黑苦笑着:“二爷,都已经到了这步田地,我还能捣什么鬼?既然二爷已经这么干了,兄弟说不得也的陪你到底……” “索爷,索爷,你出来一下。”老黑压低了嗓音朝着耳子房里边低喊。 “啥事?老子今天手气背,别他娘嚎丧了……” “索爷,上峰有令,派人下来取军械,索爷您给开个门儿……” “大半夜的,取鸟毛的军械?是阿尔喇的人么?”不耐烦的叫骂声中,耳子房门打开,一个脑门乌青拖着细细发辫的汉军旗士兵走出来,敞着褂子搓着胸口:“军据呢?给我瞅瞅……” 随着一声低低的闷响,这位索爷已软软的躺倒在地。 下手狠辣一击致命。 “再喊人出来……” 在老黑这个内鬼的配合之下,不大的功夫就将头道门耳子房里当值的守军解决的干干净净。 距离武库两射之外,就有一个兵营,兵营的外面有站岗的卫兵,巡逻的小队来来往往,站在这里都能看得到。所以下手之时一定要神不知鬼不觉,千万不能弄出太大的动静,免得惊扰了不远处的清兵。 从尸体上取出钥匙,走到武库门前。 武库的门共有四扇,沉重而又厚实,若是使用强力手段,除非是火炮或者是锤车硬攻,否则很难突破,而且一定会惊动不远处的清军。武库为军事重地,即便是在白天也会守卫森严锁钥重重,除非是持有相关文书才能进到头道门里头。 坚固的堡垒最容易从内部攻破。 来到二道锁之前,如刚才那般,让老黑高喊着老四和小七儿的名字,骗开了大门。 和刚才一样,老四和小七儿被刀子顶着脖子,在方二爷的人情和死亡的双重威胁之下,临阵倒戈了。 晚上取军械本就有过先例,通常都不会取太多,所以也没有人在意,在小七儿和老四的带领下,守夜的士兵带着他们进到里边,正要验看文书,就被人从后面抹了脖子。 剩下的事情已经非常简单,将几个缩在毡垛子上打瞌睡的受库士兵干掉,做的干净利索毫不拖泥带水。 方二爷带来的这些人显然已经做惯了杀人的勾当,一个个手法熟练协同配合,一点时辰都没有耽搁。从尸体上取出房库各个隔间的钥匙。 库房的门一个接着一个的打开,见到堆积如山的物资,众人忍不住的发出惊叹之声:“这么多的东西,万万不能留在鞑子手中……” 成捆成捆的刀枪堆放的已经顶住了驼顶,燕尾、鱼尾、阔口等各种箭矢用毛毡盖着,旁边还有数以万计的透甲锥。各色皮甲、布甲、营帐、被服、马围子堆放在最外层的几个隔间了。里边是数不清的布帛、皮棉和皮革。 远处的几个隔间还堆放着一些已经上了铆钉的大型四方木材,显然是用来打造大型器械的半成品,生漆、桐油的储备也不在少数。 这全都用来做江北防御的物资,如今却落入了鞑子手中。要是全部都用到战场上,也不知要造成多大的伤亡。 过了一会儿,终于找到了最有价值的目标:大炮。 十几门大炮刚刚刷过,夯药的木锤和装药的木铲子已经分列好了,看样子马上就要运走。 “炮已经找到了,药应该在相反的方向。” 按照军中惯例,火炮和火药从来都是分开存放,以免出现意外。找到火炮之后,火药的位置其实已经算是很明确了。 很快,就找到火药库房,这些都是史可法准备用来防御江北的重要物资,还有数量更多的硝石、硫磺、火硫油、水硝油等原料。 “好了,准备动手吧,去一桶桐油过来。” 方二爷搬来了一桶五十斤的桐油,李初九撬开之后,取了一小团毛毡,蘸饱了油,凑在火上点燃了,然后将燃烧起来的毛毡塞进炮口。 其他几位锄奸营的勇士也有样学样,纷纷把着火的毛毡塞进大炮里边。 小小的一团毛毡起不了多大的火,只看到一股股黑烟从炮口冒出,散发出呛人的味道。众人不住的往里边添着油,让炮身越来越热,片刻之间就已经不住手了。 从后面打开火炮的药室,解开裤子朝里边撒尿。 滋儿滋儿的水汽腾起之时,隐隐听到一阵阵密集而又轻微的爆裂声从炮身内部传来:这个时代的火炮内胆大多用铜,最容易受热。在烧红的铜胆上撒尿,会让火炮的内部结构因为热胀冷缩的作用下产生无数细小的裂纹。从外表看来,似乎是一门新炮,但早已没有了密闭功能,成了漏气的蜂窝状,若是使用的话,火焰肯定会从后面炸出…… 利用冷热原理毁坏火炮的内胆,是最便捷省力的方式。 “好了,拖点毡子过来,准备动手。” 众人纷纷拖动毅然的布匹、毛毡等物,散落的到处都是,然后将桐油、火硫油泼洒在棉花、被服之上…… 李初九拎起一袋子火药,在袋子底部撕开一个小口,一边走一边将火药洒在沿途,形成一条黑色的“线”,一直延伸到了外面。 众人似乎早就事先演练过,纷纷用油、火药等物布置起来…… 因为担心火势不够均匀,方二爷和老黑等人一起,把棉包扛过来堆砌在武器、铠甲的垛子旁边,还是有些不放心,就有洒了几桶桐油,泼上很多生漆,将棉花成成黑乎乎油腻腻的一堆…… “好了,撤。” 一声令下,众人急急的出了武库,就在李初九准备点火之时,却被方二爷给阻住了:“李营官,你看那边?” \t 正文 正文_第一百三十五章 釜底抽薪(3) \t\t在武库的院墙之下,排列着一大溜水缸,水缸的旁边有四架高大的水龙车。 武库最怕烟火,为了防备万一,总是有事先准备灭火之物。水龙车是用中心掏空的榆木以竹子编箍成,后面有个大大的推杆,其实就是一个特大号的注射器,可以把水射的很远。 那些个水缸也半埋在地下,底部有个小小的木塞,拔掉木塞之后从井中汲出的水会顺着铺设在地下的暗渠直接流进缸中,免去往来挑水的繁琐,这是一个非常机巧的设计。 李初九灵机一动,想到一个绝妙的主意,拔掉木塞把水放回到暗渠之中,然后抱来一桶水硝油到进缸中…… 二十多人往来奔走,很快就把缸中水换成了水硝油,又将水硝油灌进水龙车…… 锁死武库的门窗,点燃了铺洒在地上的火焰线,眼看着地面上的小小火蛇雀跃欢腾,片刻之间就已顺着门缝烧到里边。 因为门窗已经封闭,只看到武库当中渐渐光亮起来。 估算了一下时间,又在原地停留了片刻,当武库里边的红光越来越盛之时,知道是烧着了堆积的棉花和被服:“差不多了,撤……” 撤到哪里,走什么路线,所有的这一切方二爷都不知道,也没有问,只是跟在众人身后出了武库的两道门,顺手锁死,然后大摇大摆的沿着大街一路往西而去…… 走到大街西口之时,和一队清兵擦肩而过。 清兵挑着白纸灯笼,为首的那人正是泗州守将额勒真,富查氏。 额勒真出身镶白旗,祖上曾经做过努尔哈赤老汗的侍卫,并且搏了个巴图鲁的封号。那个时候的巴图鲁含金量非常高,比现在的巴图鲁金贵多了。额勒真虽然是典型的八旗子弟,却属于大器晚成的那种。 在皇太极时代,额勒真几乎没有接触过军务兵事,一直都是个不大不小的文官。从来就没有显赫的功绩。入关之后,清廷在用人方面显得非常急切,很多八旗子弟都得到大用。这个额勒真因为平时谨小慎微精细盘算,临时加了个佐领的衔到军前效力。 额勒真的佐领可比一般的佐领要高贵的多,不仅仅只是因为他的旗人出身,更主要是因为他本人的资历。官职虽然不大,权限却是不小。 多铎率军南下,把泗州留给了额勒真,主要负责大军的补给之事。 前些日子,多铎一直都才催促火炮的事情,额勒真拖延了好几天,火炮至今都没有起运。 运送火炮,不是说把大炮弄到多铎那边就算完事了。火药要不要分包?弹丸要不要铸造?那么沉重的火炮总不能推到扬州去吧?车马需要准备,护送的队伍也要调集,乱七八糟的事情多了。 好不容易准备的差不多了,军中又来了催促的书文,额勒真虽是文官,却最明**情如火的道理,也没有寻常八旗子弟的骄横跋扈之气,接到命令马上准备,并且亲自督促一应事宜,准备连夜启运! 当额勒真发现武库门前并无当值的士兵之时,顿时眉头紧皱,隐隐的嗅到了一丝不祥气息:“人呢?唤人来?” 很快,耳子房里的尸体就被发现,额勒真当机立断马上命令手下士兵撞门。 武库大门坚固厚实,很是费了一番力气才撞开。 额勒真匆匆忙忙的闯了进去,隔着二道门就看到里边的红光,知道出了要紧的事情,顿时大急,大声呼喊着命人继续撞门…… 库房的门窗早已经关闭锁死,因为缺少空气流通的缘故,火势并不凶猛,如同憋在炉子里的火焰一般形成闷烧的局面。 就在外面的清兵正在撞击第二道库门之时,仓库里的火势终于烧穿了门窗,发出一声沉闷的爆响,大火顿时冲天而起。 闻警而来的清军正匆匆忙忙的赶过来,好不容易砸开了二道门,立刻被眼前的火势吓的目瞪口呆。 火光熊熊,蒸天煮海一般,联排的库房已彻底淹没在火焰当中,隔着老远都被那吓人的热度迫的不能前进。 库房中多是易燃之物,一旦火起很难收拾得住,热浪蒸腾不能近前。许多士兵不仅没有救火,反而纷纷后退。 额勒真果断抽出腰刀,一刀砍翻了一个后退的士兵,举着血淋淋的刀子声嘶力竭的高喊:“救火,救火,后退者以军**处!” 库中还有数万斤火药和十几门重炮,若是不能及时止住火势,后果不堪设想。额勒真是真的急眼了,从未上过战场的他居然能够瞬间抽刀砍人,足见一般。 不远处兵营中的清军正快速赶来,在额勒真血腥纪律的震慑之下,士兵们顶着滚滚热浪,拎着水桶,把水龙车推了过来…… 那水硝油本比清水粘稠很多,而且还有不小的异常味道,若是在白天很快就会察觉到异常。奈何这是午夜刚过,又的乱作一团,士兵们只是习惯性的取水灭火,根本就来不及细查。 火上浇油是什么样的情形也就可想而知了。 提着装满油的水桶去灭火,又怎能灭的了? 在士兵们合力推动之下,木杆前送,将水龙车中的水硝油射上天空。那股百闪闪的“水龙”还没有落下去,就在半空中化为一条让人毛骨悚然的火线,顺着油路划过的轨迹倒卷回来,登时就把水龙车和推送水龙车的清兵淹没在一团烈焰当中。 凄厉的惨叫声顿时响起,几十个清兵顿时化身称为“人型火炬”,不顾一切的奔跑着。翻滚着…… 库房的廊柱已经被点燃了,半空中落下的灰白色余焰仿佛漫天火雨,空气中弥漫着硫磺的味道和肉类焚烧过后的恶臭…… “主子,主子,快走吧,快走,救不起来了……” 虽然额勒真还在极力试图救火,但火势实在凶猛,又在上面淋了一遍油之后,再也救不的了。 在几个家生奴才的大声哭喊声中,额勒真还在挥舞着腰刀指挥众人救火。 “主子,火药要燃起来,就没得救了……”这几个奴才还真的忠心耿耿,发现额勒真已经红了眼珠子听不进劝告之后,连拖带拽将他从火场强行带走…… 此时此刻的额勒真,眉毛、胡子都在热浪的炙烤之下卷曲起来,肌肤仿佛干裂一般剧痛,绝望的看着越来越猛的火势,终于确认已经没有了任何挽救的可能,赶紧命人撤出火场:“去粮库,严防死守粮库,若粮库有失,一应人等全都砍头……” 武库已经救不得了,粮库距此之有几条街的距离,如此大火随时都有可能蔓延,若是波及到粮库,那就不是谁的责任这么简单的问题了。 若是没了粮食,前方准备攻打扬州的几十万大军支撑不了几天,到那个时候,额勒真就算是有一百个脑袋,都不够砍的。 这不仅仅是在救火,额勒真也是在救他自己,当然不遗余力。 “把营中士兵全都调出,推平沿途所有民房,死守粮库……” 就在这个时候,仿佛一声炸雷在耳边响起,众人只感觉到脚下的地面好像突然软了下去…… “轰”! 随着一阵耀眼的白光闪过,仿佛在黑暗的屋子里待的太久陡然见到耀眼的阳光一般,又好像漆黑的夜空中猛然划过一道百闪闪的电光,隐在黑夜中的城池在一瞬间照亮,全都蒙上了一层银色的白光。树木、房屋、远处的山峦、近处的兵营,全都在闪光中化为虚幻的剪影,虽然光亮耀眼,却只能看到一个璀璨的轮廓 一阵山崩地裂的轰鸣声中,好似地动山摇,气浪汹涌,直接把额勒真和他身前的几个包衣奴才推翻在地,要不是后面还有人当着,额勒真肯定会当场摔死。 巨大的爆炸声让额勒真瞬间失去了听觉,失聪的他已经被这场超乎想象力的爆炸给惊呆了,傻傻的抬起头来,看着这个无声的世界。 重达几百斤的武库驼梁已经飞到了空中,屋顶已消失不见,整个武库在一团巨大的火光中化为碎砖烂瓦,整个夜空蒸天一般红艳。无数个细小的人影在半空中飞舞,如同狂风暴雨中的碎纸片子。 身旁的几个奴才还趴在地上,早被剧烈的冲击波震的双耳冒血,以非常诡异的姿势趴伏在那里,也不知道是死是活。 近处的清兵根本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是单纯的看到一道照亮天地的强光,眼前的一切都可以看的清清楚楚,仿佛大白天一样。紧接着就就突然毫无征兆的飞上了天空,如同腾云驾雾一般,视线中的一切都扭曲了。仿佛把脸色贴在炉子上的那种感觉,却觉察不到疼痛…… 远处的清军东倒西歪,显然已经被惊天动地的爆炸给吓傻了,直到额勒真的听觉恢复之后,才猛然爆发出一声恐惧的惨叫,调头就往相反的地方跑去…… 额勒真已经被爆炸余波震的口鼻流血,嗓子眼儿处好像塞进了一团又硬又刺的猪毛,卡在喉咙里既吐不出也咽不下去,弯着腰用力的咳嗽着,好不容易吐出一口血痰,才终于能够发出沙哑的连他自己都听不出来的声音:“撤,快去守住粮库,快去……” 最大的爆炸已经过去,此起彼伏的小爆炸还是接连不断,侥幸未死的士兵摇摇晃晃的站立起来,早已满脸是血,只是还没有缓过神来,好像庙宇里的泥胎一样傻傻的看着同样满脸是血的额勒真正在挥舞着胳膊,用很好笑的姿势举着刀子:“粮库,粮库哇……” \t 正文 正文_第一百三十六章 釜底抽薪(4) \t\t刚刚站立起来的清兵一个一个就好像是喝醉了,迷迷糊糊的辨不清南北东西,勉勉强强站立起来之后,也的腿脚软如棉花。近处的清兵干脆就躺在地上翻滚,试图熄灭沾染在身上的火苗子。撤离不够迅速不够果断的,则直接被震死了,全都是耳鼻出血面目扭曲。 被爆炸余波伤害到清兵好像傻子一样看着奋力呼喊的额勒真,居然毫无动作。这当然不是因为全都被剧烈的爆炸吓傻的缘故,主要还是因为这些满脸是血甚至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还活着的士兵根本就没有恢复听觉。 剧烈的爆炸造成了暂时的听力障碍,也有不少人直接被震聋了。在他们的印象中,别人都在张大了嘴巴却不发出声音。因为他们脑海中的轰鸣还在回想,还没有意识到听觉的丧失,甚至完全不能理解爆炸的力量为什么会这么大。 火药终究不是后世的炸药,要真是同等数量的炸药,半个城池都得飞上天。火药颗粒的均匀程度和化学属性都不对,更主要还是堆放的不够迷实,空间也不是足够的狭窄,要不是因为闷烧,不会发生如此剧烈的爆炸。 爆炸的冲击波远远没有达到“毁灭”的程度,第一波爆炸过后打开了能量释放的空间,残余的火药顿时就放了“烟花”。 这场烟花盛宴可比过年热闹多了。 天空中一簇又一簇灿烂的闪光划过,虽然还有接连不断的爆炸声响起,威力却大不如前了。很多火药袋子虽然被气浪送上了高空,却没有爆炸,而是“滋滋”的燃烧着,彻底沦为助燃物品。 爆炸造成巨大破坏的同时,也把集中的火势分散开来。大火依旧熊熊烈烈,却不象刚才那么威猛绝伦,反而四散开来。沾染了火药、油料的棉花、本就易燃的皮革、毛毡等物在空中飞舞,好似过年之时孩子们点燃的孔明灯,有些甚至越过了城墙,直接落到城外去了。 飘飞的毛窄、布匹,没有燃烧干净的火药袋子,腾到半空之后,火势稍微一窒,旋即如火雨流星办噼里啪啦的降落下来。武库附近的区域之内,仿佛落了一场天火,到处都是劈啪作响的燃烧物,千千万万火炭一般的红色碎片落在清兵身上,将他们烧的玩儿了命的四下躲藏。 硫磺的味道、火药燃烧的味道、焚烧皮革之后的臭味夹杂在一起,在灼热的空气中飘洒。 武库已成一座正在喷发的火山,在造成巨大破坏的同时,将无数或明或暗的燃烧物和灰烬送上天空,又落了下来。 速速落下的火炭粒子沾在脸上,瞬间就烫出几个亮晶晶的大水泡,额勒真却感觉不到疼,连精神都有些恍惚了,仿佛回到了儿时的辽东,在社火庙会上兴致勃勃的观看江湖杂耍艺人的“蹈火术”。 眼前的情形和“蹈火术”当真雷同,只是规模和宏大程度要强悍了千万倍。天空中到处都是慧**暗的火星,地面上也闪烁着密密麻麻的火点子,远处的房顶上同样铺满了从武库中喷发出来的火星子。这些贫苦百姓的房顶多已年久失修,本就长满了杂草,或者干脆就是用苇席和木板支撑起来的茅草屋。沾染了密集的火星之后,正慢慢的升腾起黑色的烟雾,焦糊的味道也越来越浓,不消夜风吹拂,片刻之间就腾起火苗子…… 火势已经蔓延开来,武库的大火反而温柔了很多,不过已经没有再救的必要了。现在最要紧的保住几条街之外的粮库。 额勒真准备带着人去粮库那边,刚一转身,立刻双腿一软再次跌倒在地,一阵强烈的眩晕感袭来,伴随着强烈的咳嗽,鼻子里顿时喷出一股血雾,喉咙里好像刚刚被铁刷子刷过,疼的钻心。 呼吸道灼伤的正常反应。 几个包衣奴赶紧搀扶,却被额勒真狠狠的推开,伸手扶住墙壁,慢慢的站立起来,张嘴之时,唇齿之间已满是鲜血:“去粮库,快去……” “奴才这就去唤人……” 闹出了这么大的动静,就算是玉皇大帝肯定也再被惊动了,就算不用去唤人,清军也肯定会倾巢而出赶过来救火。 武库已经彻底的毁了,再救火的意义已经不大,最多只是本着能抢出多少东西算多少的精神救一救,至于那些正在燃烧起来的民宅和惊慌失措的民众……如果在正常状态下,额勒真肯定会派人疏散百姓帮着他们灭火。不过现在么…… 要是粮库也过了火的话,额勒真自身难保,哪里还有心思理会泗州百姓?在他的潜意识里,甚至期望着烧向老百姓的火势更加凶猛一些,唯有如此,才能说明火势猛烈,自己才有一丝推脱辩解的可能。 漫天红光,遍地大火,火势蔓延极快,已顾不得再去查找纵火的真凶,现如今抱住粮库比什么都要紧。 额勒真带着一大群面目焦黑的清兵急急忙忙的往粮库方向赶,路途当中碰到一小队提着水桶举着叉子的汉军士兵,赶紧唤了他们过来:“粮库那边如何了?” “粮库?不知道啊。”为首那个老成一点的士兵好像还不大明白是怎么回事,茫然的摇着头:“那边的几条街都着了,我们正在救火,又担心武库这边,刚刚赶到……” “不要理会武库了,先随我去粮库。” 为首的老兵稍微停顿了一下,马上加入到这支救火大军当中。 沿途赶过来救火的清兵越来越多,很多人连号褂子都没有穿整齐,光着脚就跑过来了,好几百人汇集成一处,浩浩荡荡赶往粮库。 泗州的清军都在疯狂的朝着这边汇集,沿途中又汇合了几波人马,刚刚拐过一个路口,就看到了粮库那边的火光。 粮库真的已经烧起来了。 这一点都不意外。 本就是有敌人的奸细刻意纵火,粮库的意义和武库一样重要,没有理由只烧了武库而放过粮库。就算没有人放火,粮库也很难幸免。 所谓的粮库,只是临时搭建起来的屯粮点,为了防止粮食霉变受潮,用秸秆和苇苫子遮蔽着。其中还有一堆堆的干草作为马料储备着,火山爆发一般的火星子落上去,肯定要烧起来。 不过粮库的占地范围很广,粮草的摆放也相对分散,就算是真的烧起来,一时半会儿也烧不完,终究还有希望从大火中抢些粮草出来。 “快救火——” 火势太大,轻易难近,必须先把水泼洒上去,窒一窒之后才有机会靠近。 清兵乱糟糟的寻找水具准备灭火,这一次却学了乖,会先检查一下敌军的奸细有没有事先用水硝油替换,免得再弄出火上浇油的“惨剧”。 若是在往日里,小七儿就是一百个胆子,也不敢跑回来救火。奈何今日上了方二爷的“贼船”,要是不跟着他一起投了荡虏军,早在武库的时候就被砍死然后一把大火烧个精光,连个骨头渣子都落不下。现如今虽然胆战心惊,终究还活蹦乱跳的保全了性命,算起来也不算太亏。 小七儿终究年轻,沉不住气,捏着扫帚的手不住发抖,唯恐别人认出他来。 “抖什么抖?别怕,这么多人,谁认识谁呀?”方二爷的胆气似乎要豪迈很多,一边装模作样的扑打火焰,一边给身边的小兄弟鼓劲壮胆儿:“咱爷们儿几个脸上都蒙着灰呢,就算是亲爹见了也不一定能认出来,怕个毛。” 火场嘈杂,人流纷乱,早已成了一锅粥,小七本就是清军,短时间内应该没有人查出这场大火和他有关。 话虽是这么说,其实方二爷心里也在打鼓:荡虏军锄奸营素有天下第一决死之士的威名,以前还以为是那些胆怯之辈的夸大之词,今日才真正领教了锄奸勇士的厉害。 早在两月之前,李初九等人就混入了泗州,一直在暗中隐忍不发等待时机。后来终于搭上了方二爷这条线,才有机会火烧武库焰焚粮仓,把泗州搅的天翻地覆。能把细作干到如此境地,按说已经算是圆满完成了任务,早就应该趁乱混出城去远远遁逃。想不到的是,以李初九为首的锄奸勇士们不仅没有走,反而主动回到了火场,混在杂乱的清军当中,旁若无人的扮演起了救火的角色。 若是光凭不怕死的亡命之徒作风,锄奸营的名头绝对没有这么大,仅这份胆气和魄力,就让自认是英雄的方二爷心服口服了。 至于李初九登入接下来要做什么,方二爷的心里一点谱都没有。但他绝对可以确定,还有一出精彩的好戏在后头呢。 要不然李初九回来干嘛? 方二爷等人对李初九等锄奸勇士佩服的五体投地,却远远不及这些锄奸勇士对李乙丑的敬佩之情。 两月之前的泗州,还在大明的掌控之下,李初九就接到了荡虏将军李乙丑的绝密命令:潜入泗州,待命而动。 李初九当时并不理解这道命令的用意,因为当时的泗州并非敌境,也不存在需要格杀的高价值目标,但荡虏将军却把锄奸营两个队的所有精干力量全部砸在泗州,摆明了是有大动作的。 按照锄奸营的规矩,两个锄奸队分开行动,彼此之间都不知道对方的目的和战术,除非有绝对的必要,否则不会彼此联络。 后来没过多久,泗州沦陷,直到这个时候,李初九等人才看懂了荡虏将军的部署。 早在多铎大军南下之初,李乙丑就料定泗州必然失陷,而且料定李遇春必然会投递,所以才提前部署安排。 深谋远虑料事如神等等这些词汇都不足以形容李乙丑的大智如妖了。 早在数月之前就看到了今日的局面,并且提前做出应对,这已经不是目光多少深远的问题,而是李乙丑还是不是人的问题了。 任何一个正常人,都不可能如此准确的预见到两个多月以后的事情。如果说荡虏将军李乙丑在泗州的提前布局仅仅是瞎猫撞上了死耗子,是凑巧蒙对了,李初九第一个就不相信。 锄奸营是荡虏军的匕首,一定会用在最要紧的关口。李荡虏把锄奸营的两个精干小队全都砸在泗州,分明是早有筹谋,绝对不是因为无聊而布的闲子。 \t 正文 正文_第一百三十七章 釜底抽薪(5) \t\t荡虏将军为什么会看的这么准?难道真如时间传言的那样,是有神仙在暗中相助?还是说荡虏将军真是仙佛转世拥有未卜先知之能? 这两个多月以来,李初九一直潜伏,一直接受另外一个小队的命令。 根据种种迹象显示,另外一个锄奸小队已经混进了清军当中:这是个非常简单的事情,泗州本就一直在招募人马,只要做出投军报国的样子就可以当兵,然后跟着李遇春一起投降,摇身一变就成了清军。 联络方二爷和火烧武库也是另外一个小队给的命令,李初九等人只是奉命行事而已。现如今武库也烧了,粮草的大火也起来了,李初九却依旧没有接到撤退的命令,立刻就断定另外一个小队还有安排,所以才去而复返,带着方二爷等人又混进了救火的队伍当中。 今夜的泗州城,已经乱成一团,另外那个小队必然会在今夜下手。 就在这个时候,不远处的兵营当中突然起了几点火光。 开始的时候,还是星星点点不怎么显眼的火头,和粮仓这边的大火比起来,实在有些微不足道。没过多少时辰,火头越来越密也越来越大,中间还夹杂着呐喊厮杀之声。 就在额勒真准备派人去探个究竟的时候,已经有一小队辫子兵骑乘快马赶到。 每一个辫子兵的身上的沾染着星星点点的血迹,显然刚刚经历过一场惨烈的厮杀:“报,汉军造反,举火焚烧大营,现八旗兵正于之激战……” 刚刚投降过来没有多久的汉军又反了? 清军当中,真正的满洲战兵数量并不多,大部分的战斗力来自于投靠过来的各路汉军。尤其是在泗州这样的大后方,满洲真鞑子的数量不过十之一二,汉军的人数几乎占据了压倒性的优势。 若是在往日里,额勒真听到这个消息之后肯定会毫不犹豫的带兵回去眼压,但眼前的大火让他犹豫了。 汉军造反?没有理由哇! 那些汉军的数量虽然不少,却多是辅兵和杂役,而且本不统属不一,他们是怎么联合起来的?事先怎么半点风声都没有察觉到呢?且不去考虑汉军底下的战斗力,就算他们依靠数量优势真的打败了八旗战兵,又有什么意义呢? 这不是两军交战的前线,不是说造反就有出路的。泗州已经可以算是大后方了,汉军造反成功之后也五路可走,前边的清军主力调过头就能把他们给灭了。 先是火烧了武库,紧接着又焰焚了粮仓,大火还没有扑灭呢,那边的汉军又反了,要说这些事情没有关联,那才真是活见鬼了呢。 要不是汉军造反的消息传来,额勒真还不明白这两场大火是怎么起来的,听到这个消息之后,顿时看清楚了敌人的安排部署。 潜入清军后方,注定明军的奸细不会很多,能混进泗州举火焚烧库房,这份胆气说明对方必然是敌军中的精锐,而且绝对是好不畏死的死士,估计他们根本就没有打算活着回去。 能用少量精锐的生命,换取清军后勤的丧失,对于明军而言绝对是一笔很划算的生意。 武库已经完蛋了,粮库已经大半历了火,能抢多少粮草出来谁也说不准。额勒真已降相干人等的脑袋肯定会被多铎砍下来以正军法。现在要是能把作乱的奸细捉住,或许还有保全性命的机会…… 此时此刻的额勒真已经冷静下来,在自己的生命安危面前,烈焰中劈啪作响的大军粮草也就显得不那么重要了。 “留汉军在此救火,八旗兵丁随我回营弹压捉拿奸细。” 一声令下,两百多个八旗兵丁纷纷而动,追随者额勒真的脚步火速回营,只留下那些汉军大眼瞪小眼的看着。 营中的汉军已经反了,这里的汉军会不会吃挂落?若是额勒真能弹压的住军营中造反的汉军还好,万一弹压不住,汉军反杀了把八旗兵和额勒真,自己在这边帮着鞑子救火,到时候肯定会有一顶汉奸的大帽子砸在脑袋上。泗州的汉军若是举义反正,救火的这些就是祭旗的不二人选。 这火到底是救还是不救呢? 且看看再说吧! 反正额勒真在的时候大火就已经烧起来,反正烧的有不是自家的粮食,且先作壁上观,等局势明朗之后再决定救火还是添柴比较稳妥。 李初九稍一思量,马上就领会到了队友的意图,朝着方二爷等人打了个眼色,在混乱当中悄无声息的退出火场,一路穿过大街小巷,带着众人来到南门。 当初说好的集结地就在南门之外的鬼柳坡,另外一个锄奸小队肯定会从这里出城。 城中纷乱,四门紧闭最基本的常识,所以李初九等人只能隐在暗处,等候队友的到来。 果然如李初九所料,时辰不大,就有二十几匹快马奔腾呼啸而来。 “开门,快开门,” “深夜之时,无额勒真大人的手令,谁也不能出城。”守城的士兵还算是尽忠职守,坚持要看手令。 “营中汉军反叛,额勒真大人正在救火,哪儿来的什么狗屁手令?职等依紧急军情奉命出城调兵,若是耽搁了时辰,额勒真大人会亲手砍了你们的脑袋瓜子。” 听到这个熟悉的声音,李初九灰心一笑,召集众人过来略略的嘱咐了几句,继续等待时机。 城中火起已经闹腾了大半夜,额勒真去救火,军营又逢叛乱,这些都是事实。虽说没有手令,可事态实在紧急,若真耽搁了,失火和叛乱或者是贻误军机,随便哪个罪名砸下来,都得吃不了兜着走? 守门的清兵赶紧打开城门,那二十多骑打马绝尘而出。 与此同时,李初九等人故意做出追赶的样子,气喘嘘嘘的跑过来,朝着城门大喊大叫:“城上的兄弟,今晚城中乱起,上峰有令,紧闭四门,任何人不得进出。” 任何人不得进出?那刚刚逃走的二十多个是做什么去了? 听了这句,李初九勃然大怒,一巴掌将那守门的小兵打翻在地,气急败坏的大叫起来:”混蛋,刚才你放走的就是作乱的奸细!快开门我追。要是侥幸追上了算你们命大,要是追不上……嘿嘿,有一个算一个,自己把脖子洗干净了等着砍脑袋吧!” 刚才那拨人说是出城调兵,现在又来了一拨说是要紧闭四门,到底哪个命令才是真的?到底谁才是奸细? “老子方二,你们有认识的没有?” 方二爷虽不是什么大人物,在底层军官中也颇有些名声,就算是没有见过的也听说过。城门口的几个清军提着灯笼照了照,果然发现了几张熟悉的面孔,顿时就明白了。 刚才放走的确实是奸细,方二爷等这一拨人马才是自己人。 奸细把偌大的泗州闹腾的天翻地覆,到了最后却在这里放出去了,这个罪名已经担待不起,若是连追赶奸细的自己都拦住了,有多少脑袋都不够砍的。 再也不提什么手令不手令的,直接开门放行,甚至还祈祷着方二爷等人能捉住刚刚逃走的奸细,以减轻守门士兵的罪行。 这边厢刚刚防走李初九方二爷一干人等,才不过一盏热茶的功夫,又有一拨人马风风火火的赶了过来,隔着老远就开始高喊:“城中敌谍作乱,四门严防,无手令而欲出城者,一律拿下。” 今天晚上这怎么了?前边刚刚放走了一波,紧接着又是一波,屁股还没有做热乎呢,第三波就到了,而且全都没有出示手令,偏偏每一个都有出城的理由。 守门的清兵已经万分不耐:“没有手令不能开门……” “额勒真大人在此,要什么手令?” 守门的清兵凑近一看,果然是额勒真。 额勒真大人的脸上青一道红一道,还有半边焦黑,要不是看的仔细,还真的很难认出他来。 众守门兵赶紧请安行礼。 刚刚才弄清楚了大营中的所谓叛乱,完全就是误会一场,因为有人纵火挑拨散布谣言,让满汉两军产生误会。额勒真到场之后,马上就压住了场面,顺着蛛丝马迹追赶过来。 “可有人靠近城门?” “刚有一拨人出城去了。” 额勒真马上追问:“无有我的手令不能出城,这是军令……” “大人,刚才那些人说是出去追赶逃走的奸细,卑职不敢拦阻……” “追赶奸细?此前还有人出城?” “是……是还有一拨人出去了,他们说的是营中叛乱,军情紧急,是要出去调兵的……” 额勒真勃然大怒,一脚将守门的小官踹了个仰面朝天,气急败坏的大叫着:“都是奸细,他们都是奸细,追……” 两波人马都是奸细?守门的清军似乎明白了什么,赶紧追着额勒真的马屁股大喊大叫起来:“卑职晓得那奸细是谁,是汉军中的方二等人……” “什么方二?” “此人小人认得,他跑了和尚跑不了庙,卑职愿戴罪立功,前去锁拿方二的亲眷党羽……” 这些琐碎事宜额勒真已经顾不上,随意点了一部将的名字,让守门清兵带他去锁拿方二的党羽,自己则带着马队出城而去。 一直到了拂晓十分,额勒真才垂头丧气的回到泗州:夜色苍茫,那些个奸细早已经跑的无影无踪,哪里还追得上? 更让他绝望的是,方二的亲眷党羽早了昨日午时之前就已经出城而走,至于去了哪里就只有天知道了! \t 正文 正文_第一百三十八章 血肉磨房(1) \t\t今天早晨,又有二十多个新鲜的人头挂上了城墙,招来一大群嗡嗡乱叫的绿头苍蝇。 这些脑袋,既不属于清军奸细,也不是投敌叛国的汉奸,而是扬州城中的百姓。 战端一开,必然生灵涂炭,对于绝大多数而言,战争就是绝对的灾难,但对少数人来说,战争就是发财的绝好机会。 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大发战争财,这种人从来就不曾缺少过。 对付这种人,不必同情也不需要手软,非常时期当行非常手段,一绳子捆了游街示众都是轻的,闹腾的太不像话,就直接砍头了。 看这些奸商的脑袋,还真的和荡虏军无关,和李乙丑也没有半点关系,这是扬州府的战时律法。 知府任民育任大人从来就是个安民如子的好官,在扬州任上着实积攒了很不错的官声,哪怕当初的荡虏将军李乙丑大肆敲诈盐商富豪,任大人都出面说和过。 只不过这一回,真的是让任知府动了肝火,居然说砍就砍,走什么样的人情卖什么样的关系都不管用,一口气砍了二十多个奸商的脑袋。 直到这个时候,人们才知道那个整天如同笑面佛一般的知府大人,比“凶名在外”的荡虏将军一点都不逊色,该杀人的时候也绝对不会手软。 如此雷霆做派,除了震慑不法奸商之外,更大的作用是让百姓们真切的感受到今时今日已不同于以往,一切的一切都需要为战争让路。 除了震慑大发战争财的不法奸商之外,任知府还把快捕、站班、巡街三班衙役全都派上街头,严防有人趁机作乱。 当火烧武库、焰焚粮仓的消息传来之后,任知府高兴的大叫起来,顿时对守住扬州多了几分信心和底气。 自古以来,打仗最讲究的就是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城外的清军有几十万之众,刚开始打就断了粮草供应,多铎肯定坚持不了多久,这显然是一个天大的好消息。 和任知府的盲目乐观相比,史可法和李乙丑等人却知道真正的大战即将开始了。 泗州的粮草和军备物资本就是明军留下的,就算是丢了也没有伤害到清军的根本,多铎的实力还在,而且始终掌握着战争的主动权,局面远远没有看起来那么乐观。 完全可以想象得到,多铎必然会发动一场大规模的攻势,抵消物资损失方面的影响。 事实果然如李乙丑所预想的那样,仅隔了两日之后,清军南下以来最大规模的攻势迅速展开。 战斗从拂晓时分开始,一直打到未时末刻结束,多半天的工夫,外围的两道防线被突破,中央地带的守军接连后退了七八里。 这种系统化的作战方式,战线蜿蜒纵横,绵延百里,主战场的战斗虽然结束,边角地带还在战斗当中,具体的伤亡数字还没有统计上来,但是根据史可法的粗略估算,应该不会少于四千。 布置在外围的明军总共只有三万多,一日之内就承受了四千甚至有可能更大的伤亡,居然还没有崩溃,还能进行有组织的撤退,至少在当时看来,已经算是相当能打的了,绝对对得起南边的***,也对得起史可法史大人了。 部将史德威满脸焦黑的炭烟,头盔的束带子已经断了,皮甲的纽襻也开了一个,松松垮垮的挂在身上如同披风:“督师,兄弟们是真的卖了力气,玩儿了命的拼杀。咱们的损失虽重,鞑子也没有好到哪里去。不报个破敌万余,实在对不住兄弟们。” 明军占据了绝对的地形优势,又是典型的以逸待劳,在自身承受巨大伤亡的同时,也给进攻的清军造成很大杀伤。初步估计,敌人的伤亡数字不会少于六千。 在整个崇祯朝的对清战争中,双方的伤亡比例能够达到一比一,绝对可以算是当之无愧的铁军。在扬州城下能够实现二比三的战损,可谓战果辉煌。别说报个破敌万余的军功,哪怕是报歼敌三万,都算是相当厚道的了。 只是眼下还远远不到论功行赏的地步,要是守不住扬州,说什么都是虚的。 遥望南方,史可法低声说道:“撤吧,让兄弟们全都撤下来,后面有人接应。” 撤? 虽说明军伤亡甚重,却没有到需要全线撤退的程度,打的这么惨,忽然要放弃为止浴血的防线,让史德威着实想不通:“为何要撤?” 为什么要撤退?史德威不明白,史可法却明白的很。 外围战场上,史可法的本部人马算是打的相当不错了,但右翼的扬州守军已经不行了。 扬州总兵官李栖凤,监军高岐凤一直都在叫苦,要求撤退的报告已经打了两次,看样子实在是坚持不住了。 就算史可法的本部人马还能坚持,若是侧翼坚持不住的话,很快就会发展成为全线崩溃的局面。到那个时候,就真的无法收拾了。 更加重要的是,作为扬州之战主力的荡虏将军李乙丑极度怀疑“二凤”的战斗意志,象防贼一样防着他们,甚至专门在“二凤”的身后垫了荡虏军的两个营,一来是为了支援,更主要还是防止他们崩溃。 “我部人马全部撤出,垫在李总兵身后,轮换下李荡虏的部曲,后面的正面防御就交给他们了。”还有些真心话,却不方便在这个忠诚的部将面前提起,那也是李乙丑对史可法明明白白表示过的: “扬州一战,必然血腥惨烈而且旷日持久。多铎的主力还没有压上来,就已经打成了这个样子,扬州守军和史部人马不足以承受高烈度的战斗和更加惨重的伤亡,为了避免军心士气受到打击,荡虏军有必要对敌人和友军展示一下自己的战斗力,以提振民心士气。” 历朝历代,如李乙丑这样的地方实力派总是会想方设法的避开惨烈的战斗,总是会尽可能的保存实力,象李乙丑这样主动求战主动替友军挡箭的行为还真的不多见。 史德威也隐隐约约感觉到了李乙丑对明军战斗力的怀疑态度,但荡虏军亲自出马迎战的决心让他无话可说,只能乖乖的接受这个安排。 当日晚些时候,外围明军大踏步的后撤,一直撤退到四五里之外的内层防线边缘,和扬州本地的人马汇合于一处。如此一来,负责内层防线的荡虏军就成了突出部,汇合之后的官军虽然数量很多,却成了侧翼的偏师。 清军衔尾而进,很对就又形成攻守对峙的局面,双方的军队相互顶着对方的咽喉,好像很有默契一般没有都没有发动大规模的攻势。 一直到了入夜之后,清军才发起了两次规模很小的进攻,稍微受挫之后就主动退了回去。 试探,这是在试探。 试探过后,就要进行雷霆电闪般的攻击了。 当天深夜,荡虏将军李乙丑亲临战斗第一线,召集所有队级以上的军官进行战场军议。 李乙丑的意思表达的十分清楚:“荡虏军存在的意义,荡虏军最天然的使命就在这里,就在扬州城下的这片战场之上。可以不在乎任何一条防线,但绝对要对清军的有生力量进行最大程度的杀伤。” 战争有很多种解释,归根到底只有两个字:杀人。 战线交错纵横,防线凹凸,李乙丑的目的就是杀人,给敌人造成尽可能多的伤亡,要将扬州城下的这片战场变成血肉磨房。荡虏军不是不能后退,但每一次后退都要有价值,后退的意义在于让敌人付出惨重的代价。 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可以不择手段,可以不计代价! 后半夜,刚刚从城西铁器厂生产出来的十七门铜胎小炮送到了前线,一起送达的还有八千多支羽箭和荡虏军早已用习惯了三千多枚弩用透甲锥。 作为荡虏将军的直属部曲,甲乙二营列在最前,由李乙丑亲自坐镇指挥。 相对于战斗第一线的紧张气氛,作为荡虏军后勤总基地的城西铁器厂已经呈现出一种近乎于疯狂的状态。 熊熊炉火彻夜不熄,通红的铁水在模具中成型! 无数工匠将布帛、皮革、金属等原料加工称为甲胄、刀枪…… 哪怕是最年轻的童工,也用一双双稚嫩的小手,把羽箭、枪尖打磨的光亮锋锐。 城西铁器厂培养出来的熟练匠人,正瞪着通红的眼珠子给铜胎小炮的子炮计量、装药,旁边的学徒们正用粗布把这些杀人利器包裹起来,每五个用麻绳捆绑在一起,然后装进用锯末木屑作为填充物的木箱当中…… 在荡虏将军府中,年事已高的李老太爷一夜未眠,如同拉磨的驴子一般在院子里都转着圈子。 临到天亮之前,素不信奉鬼神的李老太爷不知想起了什么,突然找来一尊佛像,急急忙忙的供上香烟火烛等物,仿佛最虔诚的善信之人,跪倒在香烟缭绕的佛像之下,口中念念有词: “佛爷在上,我李存忠这辈子都没有怎么真心的信奉过神佛,这一回临时抱佛脚,不为长命百岁,不为儿孙满堂。我这种平生没有行过什么善事的老家伙,能活到这般岁数已是心满意足,只求佛爷显灵,佑一佑我那乙丑孩儿,保佑他旗开得胜平安无事。” “我那乙丑孩儿想的是什么,做的是什么,想必佛爷早已知晓。旁的我也不敢许,只要能保佑我儿守住这扬州一城,我李存忠可许佛爷,以后必在这三万里河山之内广修庙宇大兴佛堂,我还许下佛爷三百座金身和三百年的供奉……” “若是佛爷你不佑我儿……”李老太爷从来就不是什么善男信女,平素也未积德行善,佛爷是不是会保佑李乙丑连他自己都没有信心,脸上的虔诚表情顿时消失不见,面目扭曲的瞪着眼前的慈悲佛像:“旁的大话我也不敢说,我儿败亡之时,老子一定会放一把大火,将扬州所有的庙宇和佛像统统烧光,便是下到地狱里头,老子也和你撕扯个没完……” 这一刻,老阉党的阴狠和毒辣在李老太爷的脸上展露无余,仿佛凶神仿佛恶煞…… \t 正文 正文_第一百三十八章 血肉磨房(1) \t\t今天早晨,又有二十多个新鲜的人头挂上了城墙,招来一大群嗡嗡乱叫的绿头苍蝇。 这些脑袋,既不属于清军奸细,也不是投敌叛国的汉奸,而是扬州城中的百姓。 战端一开,必然生灵涂炭,对于绝大多数而言,战争就是绝对的灾难,但对少数人来说,战争就是发财的绝好机会。 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大发战争财,这种人从来就不曾缺少过。 对付这种人,不必同情也不需要手软,非常时期当行非常手段,一绳子捆了游街示众都是轻的,闹腾的太不像话,就直接砍头了。 看这些奸商的脑袋,还真的和荡虏军无关,和李乙丑也没有半点关系,这是扬州府的战时律法。 知府任民育任大人从来就是个安民如子的好官,在扬州任上着实积攒了很不错的官声,哪怕当初的荡虏将军李乙丑大肆敲诈盐商富豪,任大人都出面说和过。 只不过这一回,真的是让任知府动了肝火,居然说砍就砍,走什么样的人情卖什么样的关系都不管用,一口气砍了二十多个奸商的脑袋。 直到这个时候,人们才知道那个整天如同笑面佛一般的知府大人,比“凶名在外”的荡虏将军一点都不逊色,该杀人的时候也绝对不会手软。 如此雷霆做派,除了震慑不法奸商之外,更大的作用是让百姓们真切的感受到今时今日已不同于以往,一切的一切都需要为战争让路。 除了震慑大发战争财的不法奸商之外,任知府还把快捕、站班、巡街三班衙役全都派上街头,严防有人趁机作乱。 当火烧武库、焰焚粮仓的消息传来之后,任知府高兴的大叫起来,顿时对守住扬州多了几分信心和底气。 自古以来,打仗最讲究的就是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城外的清军有几十万之众,刚开始打就断了粮草供应,多铎肯定坚持不了多久,这显然是一个天大的好消息。 和任知府的盲目乐观相比,史可法和李乙丑等人却知道真正的大战即将开始了。 泗州的粮草和军备物资本就是明军留下的,就算是丢了也没有伤害到清军的根本,多铎的实力还在,而且始终掌握着战争的主动权,局面远远没有看起来那么乐观。 完全可以想象得到,多铎必然会发动一场大规模的攻势,抵消物资损失方面的影响。 事实果然如李乙丑所预想的那样,仅隔了两日之后,清军南下以来最大规模的攻势迅速展开。 战斗从拂晓时分开始,一直打到未时末刻结束,多半天的工夫,外围的两道防线被突破,中央地带的守军接连后退了七八里。 这种系统化的作战方式,战线蜿蜒纵横,绵延百里,主战场的战斗虽然结束,边角地带还在战斗当中,具体的伤亡数字还没有统计上来,但是根据史可法的粗略估算,应该不会少于四千。 布置在外围的明军总共只有三万多,一日之内就承受了四千甚至有可能更大的伤亡,居然还没有崩溃,还能进行有组织的撤退,至少在当时看来,已经算是相当能打的了,绝对对得起南边的***,也对得起史可法史大人了。 部将史德威满脸焦黑的炭烟,头盔的束带子已经断了,皮甲的纽襻也开了一个,松松垮垮的挂在身上如同披风:“督师,兄弟们是真的卖了力气,玩儿了命的拼杀。咱们的损失虽重,鞑子也没有好到哪里去。不报个破敌万余,实在对不住兄弟们。” 明军占据了绝对的地形优势,又是典型的以逸待劳,在自身承受巨大伤亡的同时,也给进攻的清军造成很大杀伤。初步估计,敌人的伤亡数字不会少于六千。 在整个崇祯朝的对清战争中,双方的伤亡比例能够达到一比一,绝对可以算是当之无愧的铁军。在扬州城下能够实现二比三的战损,可谓战果辉煌。别说报个破敌万余的军功,哪怕是报歼敌三万,都算是相当厚道的了。 只是眼下还远远不到论功行赏的地步,要是守不住扬州,说什么都是虚的。 遥望南方,史可法低声说道:“撤吧,让兄弟们全都撤下来,后面有人接应。” 撤? 虽说明军伤亡甚重,却没有到需要全线撤退的程度,打的这么惨,忽然要放弃为止浴血的防线,让史德威着实想不通:“为何要撤?” 为什么要撤退?史德威不明白,史可法却明白的很。 外围战场上,史可法的本部人马算是打的相当不错了,但右翼的扬州守军已经不行了。 扬州总兵官李栖凤,监军高岐凤一直都在叫苦,要求撤退的报告已经打了两次,看样子实在是坚持不住了。 就算史可法的本部人马还能坚持,若是侧翼坚持不住的话,很快就会发展成为全线崩溃的局面。到那个时候,就真的无法收拾了。 更加重要的是,作为扬州之战主力的荡虏将军李乙丑极度怀疑“二凤”的战斗意志,象防贼一样防着他们,甚至专门在“二凤”的身后垫了荡虏军的两个营,一来是为了支援,更主要还是防止他们崩溃。 “我部人马全部撤出,垫在李总兵身后,轮换下李荡虏的部曲,后面的正面防御就交给他们了。”还有些真心话,却不方便在这个忠诚的部将面前提起,那也是李乙丑对史可法明明白白表示过的: “扬州一战,必然血腥惨烈而且旷日持久。多铎的主力还没有压上来,就已经打成了这个样子,扬州守军和史部人马不足以承受高烈度的战斗和更加惨重的伤亡,为了避免军心士气受到打击,荡虏军有必要对敌人和友军展示一下自己的战斗力,以提振民心士气。” 历朝历代,如李乙丑这样的地方实力派总是会想方设法的避开惨烈的战斗,总是会尽可能的保存实力,象李乙丑这样主动求战主动替友军挡箭的行为还真的不多见。 史德威也隐隐约约感觉到了李乙丑对明军战斗力的怀疑态度,但荡虏军亲自出马迎战的决心让他无话可说,只能乖乖的接受这个安排。 当日晚些时候,外围明军大踏步的后撤,一直撤退到四五里之外的内层防线边缘,和扬州本地的人马汇合于一处。如此一来,负责内层防线的荡虏军就成了突出部,汇合之后的官军虽然数量很多,却成了侧翼的偏师。 清军衔尾而进,很对就又形成攻守对峙的局面,双方的军队相互顶着对方的咽喉,好像很有默契一般没有都没有发动大规模的攻势。 一直到了入夜之后,清军才发起了两次规模很小的进攻,稍微受挫之后就主动退了回去。 试探,这是在试探。 试探过后,就要进行雷霆电闪般的攻击了。 当天深夜,荡虏将军李乙丑亲临战斗第一线,召集所有队级以上的军官进行战场军议。 李乙丑的意思表达的十分清楚:“荡虏军存在的意义,荡虏军最天然的使命就在这里,就在扬州城下的这片战场之上。可以不在乎任何一条防线,但绝对要对清军的有生力量进行最大程度的杀伤。” 战争有很多种解释,归根到底只有两个字:杀人。 战线交错纵横,防线凹凸,李乙丑的目的就是杀人,给敌人造成尽可能多的伤亡,要将扬州城下的这片战场变成血肉磨房。荡虏军不是不能后退,但每一次后退都要有价值,后退的意义在于让敌人付出惨重的代价。 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可以不择手段,可以不计代价! 后半夜,刚刚从城西铁器厂生产出来的十七门铜胎小炮送到了前线,一起送达的还有八千多支羽箭和荡虏军早已用习惯了三千多枚弩用透甲锥。 作为荡虏将军的直属部曲,甲乙二营列在最前,由李乙丑亲自坐镇指挥。 相对于战斗第一线的紧张气氛,作为荡虏军后勤总基地的城西铁器厂已经呈现出一种近乎于疯狂的状态。 熊熊炉火彻夜不熄,通红的铁水在模具中成型! 无数工匠将布帛、皮革、金属等原料加工称为甲胄、刀枪…… 哪怕是最年轻的童工,也用一双双稚嫩的小手,把羽箭、枪尖打磨的光亮锋锐。 城西铁器厂培养出来的熟练匠人,正瞪着通红的眼珠子给铜胎小炮的子炮计量、装药,旁边的学徒们正用粗布把这些杀人利器包裹起来,每五个用麻绳捆绑在一起,然后装进用锯末木屑作为填充物的木箱当中…… 在荡虏将军府中,年事已高的李老太爷一夜未眠,如同拉磨的驴子一般在院子里都转着圈子。 临到天亮之前,素不信奉鬼神的李老太爷不知想起了什么,突然找来一尊佛像,急急忙忙的供上香烟火烛等物,仿佛最虔诚的善信之人,跪倒在香烟缭绕的佛像之下,口中念念有词: “佛爷在上,我李存忠这辈子都没有怎么真心的信奉过神佛,这一回临时抱佛脚,不为长命百岁,不为儿孙满堂。我这种平生没有行过什么善事的老家伙,能活到这般岁数已是心满意足,只求佛爷显灵,佑一佑我那乙丑孩儿,保佑他旗开得胜平安无事。” “我那乙丑孩儿想的是什么,做的是什么,想必佛爷早已知晓。旁的我也不敢许,只要能保佑我儿守住这扬州一城,我李存忠可许佛爷,以后必在这三万里河山之内广修庙宇大兴佛堂,我还许下佛爷三百座金身和三百年的供奉……” “若是佛爷你不佑我儿……”李老太爷从来就不是什么善男信女,平素也未积德行善,佛爷是不是会保佑李乙丑连他自己都没有信心,脸上的虔诚表情顿时消失不见,面目扭曲的瞪着眼前的慈悲佛像:“旁的大话我也不敢说,我儿败亡之时,老子一定会放一把大火,将扬州所有的庙宇和佛像统统烧光,便是下到地狱里头,老子也和你撕扯个没完……” 这一刻,老阉党的阴狠和毒辣在李老太爷的脸上展露无余,仿佛凶神仿佛恶煞…… \t 正文 正文_第一百三十九章 血肉磨房(2) \t\t拂晓时分。 昨夜的雾气如同美丽女子的呵气一样轻柔,低低的缠绕在树梢之间,眷恋着舍不得退去。 东方的朝阳刚刚露出半张脸,朝霞已布满天空。片刻之后,太阳跃出地平线,给漫天朝霞染上了一道金边儿。又大又红的太阳是那么的明亮,仿佛擦的耀眼的红铜。 今天是个好天气,适合厮杀的好天气。 早在太阳升起来之前,扬州城下的战斗就已经开始了。 刚刚打退一次敌人的进攻,李乙丑站在一道夯土胸墙之后,目光如铁,遥望着远方的清军旗帜。 从昨晚到现在,他几乎没有合过眼,不是不想睡而是睡不着。每当他闭上双眼想要休息一下的时候,脑海中就会浮现出苏子朋描述的可怕情形:扬州十日! 那扯地连天的血光让人不寒而栗,老幼妇孺,百十万具尸体在眼前反复呈现。耳边仿佛回响着无数嘈杂的哀嚎和惨叫,这个事实上并不存在的幻觉,仿佛一把烈火,时时刻刻都在李乙丑胸中燃烧,让他很难平静下来。 因为面朝西方,身后的朝阳洒下的红光让李乙丑的身影仿佛一个虚幻的剪影,远处巍峨耸立的扬州城和近处的沟垒交相辉映,看起来有些不真实。 但是战争绝对是真实而又迫切的。 不远处还燃烧着几处火堆,那是铜胎小炮的落点附近引起的大火,升腾而起的巨大眼珠直冲天际,是微微的晨风中不断扭曲变形,扩撒的越来越广! 地面上惨烈着无数断刀残枪,还没有死透的敌人在血泊中挣扎。 这些脑袋后面拖着一条发辫的清军,是这个时代的灾难。以最野蛮的姿态取代了辉煌的文明,趁着中华民族最虚弱的时候长驱直入,在杀戮和破坏中给这片大地带来了从未有过的灾祸。让煌煌中华沉浸在步步是血处处危机的绝境当中。 “呜”“呜”的牛角大号声在轻柔的晨光中响起,随着苍凉悠远的号声,一条黑线出现在视野当中。阳光下闪耀起杂乱而又短暂的闪光,那是敌人的兵器折射了太阳的光辉。 弥漫在空气中的血腥味道似乎一下子就浓厚如同有形,带着让人窒息的压迫感扑面而来。 李乙丑没有动。 负责瞭望的士兵大声呼喊着:“敌军已动,准备战斗!” 一声接着一声的呼喊越传越远,刚刚经历过一场厮杀的汉子们纷纷起身,紧紧握着手中的刀枪,远远望着徐徐靠近的清军。 在李乙丑后面的那道壕沟之后,还有身穿大明官服的扬州知府任民育,和他带来的一百多个扬州父老。 这些人代表扬州百姓送来了一些羊肉和槽糕,以表军民协力共御敌军的心意。 皮天盖的的清兵和凝重杀伐的战场气氛,让这些自认为胆气豪壮的百姓忍不住的打起了哆嗦,脸色变得青白不定。 清军的凶残他们仅仅只是听说过,只有亲眼目睹了一片狼藉的战场,看着洒落在地的那一片片殷红,嗅着空气中已浓的化不开的血腥味道,才能切身感受到厮杀的惨烈。 代表民众劳军的激情和血勇和眼前满山遍野一眼看不到尽头的清军相比,是那么的苍白那么的无力,虽然没有说什么,却全都在往后挪动着脚步。 李乙丑根本就没有回头,却好像是感受到了身后那一百多个扬州父老的怯意,猛然一拍胸墙,大声喊道:“放炮示威!” “轰” 随着炮口喷出的一团白色烟雾,远处的火炮落点附近沙土飞溅,烟柱顿时冲天而起。 两军对垒,如虎豹相对,气势最雄,这一炮仿佛野兽的吼叫,虽然没有任何杀伤力,却带着某种难以言表的气势和威风。 “树旗”。 黑底红十字的认字旗高达一丈六尺,树立在高高的瞭台之上,更加的显眼。 这是荡虏将军本人的认军旗,代表着李乙丑的身份。 “杀敌“的呐喊声齐齐而响,万千虎贲强兵从胸中喷薄而出的怒吼,仿佛惊涛骇浪,在半空中滚滚而过,如夏日的闷雷一般反复激荡回响。 雄壮的军威和天下第一强兵的气势,让那一百多个扬州百姓仿佛感觉到泰山之靠,顿时安定下来。 “任知府,带着你的人先下去吧。”李乙丑目视前方,依旧没有回头。 身后的扬州知府微一拱手,故意用很大的声音说道:“任某一介书生,从未见过如此雄壮之军。代大明天子牧狩扬州,无尺寸战功,唯有在此摇旗呐喊以壮声势,为我扬州健儿留守一阵,也好将我荡虏雄姿宣于扬州父老。” 连李乙丑都不想退下去,说明他根本就不怕清军会冲过来,任民育任知府虽是未曾经历过厮杀战阵的文官,见识却还是有的。只要在这里观战一阵,回去之后才好安定民心稳住扬州内部。万一若是荡虏军抵挡不住,顷刻之间扬州城就会毁于战火,身为一任知府肯定是跑不掉的,而且任民育也不想跑,所以,在前线还是在后方,并没有太大区别。 并没有看到李乙丑继续传令,就看到两杆杏黄的三角旗打了出来,任知府不知那是什么含义,但每一个荡虏勇士却心中有数,十几个传令兵往来穿梭,大声报告着: “里(左)角炮已就绪,” “外(右)炮角已就绪。” “近炮已就绪。” “步炮全部就绪。” 李乙丑一摆手,又是一杆红色的三角串旗升起。 最先的开炮的是清军。 随着一连串沉闷的炮声,前面的土地上又多了几处烟柱,沙尘飞腾而起,徐徐靠近的清军好像是突然接到了冲杀的命令,前进的速度陡然加快。 急速的奔跑中,清军的队型已不复刚才这么整齐,从远处看起来,好像一群疯狂奔突过来的野兽。 呐喊声已经隐约可闻了。 就在那百十名扬州父老揪心的看着正在快速接近的清军之时,那杆红色的三角串子旗猛然倒伏下去,旋即有马上升起。 “轰” 随着一声天崩地裂的轰鸣,前方的炮阵中陡然腾起一片火光,浓烟推送着看不分明的火球,砸落在敌阵当中。 落点附近,人影纷乱,如同大海中起了一个微不足道的小小漩涡,瞬间就又被后面汹涌而至的人潮淹没的干干净净。 经过昨晚的试探和今晨的第一次拼杀,敌我双方都已经大致了解了对方的战斗力和战斗方式,尤其是火炮的射程和威力,更是有了充分的了解。 清军其实也很重视火炮的配置和使用,只是铺开的战线太过于漫长,少量的火炮更加分散。尤其是在泗州的火炮被毁之后,在广阔的战场上严重缺乏远程压制火力,所以更加重视步兵的冲杀节奏和速度。 在已经知道了对方火炮的射程之后,以自身少量的火炮作为掩护,徐徐靠近然后迅速掩杀,力求以最快的速度穿过荡虏军火炮的覆盖范围,这是一个笨法子,却也是非常使用的法子。 荡虏军的远程火炮同样稀少,那种笨重的东西虽然威力强大,但射速一直成问题,用在野战当中的效果并不理想。 “敌近前六百步,”司炮兵遥望着远处的标识地形,估算出一个大致的距离。 “正炮第一组,六炮齐放。” 清军已经靠的很近了,其前锋已经越过了火炮的覆盖范围,直到这个时候,荡虏军的火炮才姗姗来迟。 随着火炮的轰鸣,呛人的硫磺味道弥漫过来,青白色的烟雾笼罩中,隐隐约约看到前方的地面上出现了一排大小相差无几的眼色略深的土坑,那是炮火落点处被翻出的新土。 落点附近,几片破碎的布甲零星散落,还有些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正在燃烧。 对于观战的扬州父老而言,他们很难估算出这一炮击杀了几个清兵,只是单纯觉得清军有炮我军也有炮,似乎用不着怕他们。 “正炮第二组,六炮齐射。” “正炮第三组……” “角炮齐射。” “步炮……” 荡虏军的火炮太小,虽机动灵活射速很快,却牺牲了威力和射程,在很多时候,其实是当做“近战武器”来用的。好在火炮的数量足够的多,可以排开层次布出好几个炮阵,最容易形成连绵不绝的持续轰击。 红旗摇动,一声声命令当中,炮火一波接着一波,仿佛可以无限激发。 因为站立的位置非常靠后,可以清楚的看到炮手熟练的退出冒着白眼儿的子炮,然后重新装填,一手拽着炮声目视前方,等待着再一次发炮的命令…… 双方还没有正式接战,就已经用炮火“淹没”了前方的阵地,想来那一片死亡地带已经血流成河了吧? 荡虏军的炮阵让观战的百姓们发出兴奋而又压抑的叫喊声,临战的恐惧感顿时荡然无存,仿佛是在看戏一般指指点点,估算着刚才死了多少清兵。 “轰死这帮狗日的。” “鞑子威风了这么久,占在咱们那么多地,杀的人千千万,这回也该让他们吃点苦头了,兄弟们,卖力的轰啊!” “直娘贼,这是扬州,这是扬州,哈哈……” “那边的鞑子好像聚起来了,快开炮啊,别让他们跑了。” 乱七八糟的叫喊声中,清军已经冲过了火炮的覆盖区域,血腥惨烈的短兵相接马上就要开始了。 关键时刻,炮声反而在不应该停止的时候停止了。 自从上次的东昌之战以后,荡虏军总结出一套非常实用的火炮战术:打断。 在整个冷兵器时代,战斗的胜负永远都取决于白刃战。尤其是在大规模的集群作战当中,火炮、弓弩类型的远程武器所取得的杀伤并不是很大,通常情况下,远程武器的作用不是杀伤,而是压制、迟滞之类的其他用途。 象现在这样,利用持续的炮火打断敌人的进攻节奏,打断他们的前后衔接,就是一个很不错的方法。 只要敌人的衔接被打断,前后就不能相顾,就无法形成浪潮一般的汹涌攻击,不论清兵的数量有多少,荡虏军士兵所面对的永远都是前期的那一部分“先锋”。 刻意压制开炮时间,就是为了放少量的敌军过来,然后打断后续的接应,在局部形成兵力优势。 \t 正文 正文_第一百三十九章 血肉磨房(2) \t\t拂晓时分。 昨夜的雾气如同美丽女子的呵气一样轻柔,低低的缠绕在树梢之间,眷恋着舍不得退去。 东方的朝阳刚刚露出半张脸,朝霞已布满天空。片刻之后,太阳跃出地平线,给漫天朝霞染上了一道金边儿。又大又红的太阳是那么的明亮,仿佛擦的耀眼的红铜。 今天是个好天气,适合厮杀的好天气。 早在太阳升起来之前,扬州城下的战斗就已经开始了。 刚刚打退一次敌人的进攻,李乙丑站在一道夯土胸墙之后,目光如铁,遥望着远方的清军旗帜。 从昨晚到现在,他几乎没有合过眼,不是不想睡而是睡不着。每当他闭上双眼想要休息一下的时候,脑海中就会浮现出苏子朋描述的可怕情形:扬州十日! 那扯地连天的血光让人不寒而栗,老幼妇孺,百十万具尸体在眼前反复呈现。耳边仿佛回响着无数嘈杂的哀嚎和惨叫,这个事实上并不存在的幻觉,仿佛一把烈火,时时刻刻都在李乙丑胸中燃烧,让他很难平静下来。 因为面朝西方,身后的朝阳洒下的红光让李乙丑的身影仿佛一个虚幻的剪影,远处巍峨耸立的扬州城和近处的沟垒交相辉映,看起来有些不真实。 但是战争绝对是真实而又迫切的。 不远处还燃烧着几处火堆,那是铜胎小炮的落点附近引起的大火,升腾而起的巨大眼珠直冲天际,是微微的晨风中不断扭曲变形,扩撒的越来越广! 地面上惨烈着无数断刀残枪,还没有死透的敌人在血泊中挣扎。 这些脑袋后面拖着一条发辫的清军,是这个时代的灾难。以最野蛮的姿态取代了辉煌的文明,趁着中华民族最虚弱的时候长驱直入,在杀戮和破坏中给这片大地带来了从未有过的灾祸。让煌煌中华沉浸在步步是血处处危机的绝境当中。 “呜”“呜”的牛角大号声在轻柔的晨光中响起,随着苍凉悠远的号声,一条黑线出现在视野当中。阳光下闪耀起杂乱而又短暂的闪光,那是敌人的兵器折射了太阳的光辉。 弥漫在空气中的血腥味道似乎一下子就浓厚如同有形,带着让人窒息的压迫感扑面而来。 李乙丑没有动。 负责瞭望的士兵大声呼喊着:“敌军已动,准备战斗!” 一声接着一声的呼喊越传越远,刚刚经历过一场厮杀的汉子们纷纷起身,紧紧握着手中的刀枪,远远望着徐徐靠近的清军。 在李乙丑后面的那道壕沟之后,还有身穿大明官服的扬州知府任民育,和他带来的一百多个扬州父老。 这些人代表扬州百姓送来了一些羊肉和槽糕,以表军民协力共御敌军的心意。 皮天盖的的清兵和凝重杀伐的战场气氛,让这些自认为胆气豪壮的百姓忍不住的打起了哆嗦,脸色变得青白不定。 清军的凶残他们仅仅只是听说过,只有亲眼目睹了一片狼藉的战场,看着洒落在地的那一片片殷红,嗅着空气中已浓的化不开的血腥味道,才能切身感受到厮杀的惨烈。 代表民众劳军的激情和血勇和眼前满山遍野一眼看不到尽头的清军相比,是那么的苍白那么的无力,虽然没有说什么,却全都在往后挪动着脚步。 李乙丑根本就没有回头,却好像是感受到了身后那一百多个扬州父老的怯意,猛然一拍胸墙,大声喊道:“放炮示威!” “轰” 随着炮口喷出的一团白色烟雾,远处的火炮落点附近沙土飞溅,烟柱顿时冲天而起。 两军对垒,如虎豹相对,气势最雄,这一炮仿佛野兽的吼叫,虽然没有任何杀伤力,却带着某种难以言表的气势和威风。 “树旗”。 黑底红十字的认字旗高达一丈六尺,树立在高高的瞭台之上,更加的显眼。 这是荡虏将军本人的认军旗,代表着李乙丑的身份。 “杀敌“的呐喊声齐齐而响,万千虎贲强兵从胸中喷薄而出的怒吼,仿佛惊涛骇浪,在半空中滚滚而过,如夏日的闷雷一般反复激荡回响。 雄壮的军威和天下第一强兵的气势,让那一百多个扬州百姓仿佛感觉到泰山之靠,顿时安定下来。 “任知府,带着你的人先下去吧。”李乙丑目视前方,依旧没有回头。 身后的扬州知府微一拱手,故意用很大的声音说道:“任某一介书生,从未见过如此雄壮之军。代大明天子牧狩扬州,无尺寸战功,唯有在此摇旗呐喊以壮声势,为我扬州健儿留守一阵,也好将我荡虏雄姿宣于扬州父老。” 连李乙丑都不想退下去,说明他根本就不怕清军会冲过来,任民育任知府虽是未曾经历过厮杀战阵的文官,见识却还是有的。只要在这里观战一阵,回去之后才好安定民心稳住扬州内部。万一若是荡虏军抵挡不住,顷刻之间扬州城就会毁于战火,身为一任知府肯定是跑不掉的,而且任民育也不想跑,所以,在前线还是在后方,并没有太大区别。 并没有看到李乙丑继续传令,就看到两杆杏黄的三角旗打了出来,任知府不知那是什么含义,但每一个荡虏勇士却心中有数,十几个传令兵往来穿梭,大声报告着: “里(左)角炮已就绪,” “外(右)炮角已就绪。” “近炮已就绪。” “步炮全部就绪。” 李乙丑一摆手,又是一杆红色的三角串旗升起。 最先的开炮的是清军。 随着一连串沉闷的炮声,前面的土地上又多了几处烟柱,沙尘飞腾而起,徐徐靠近的清军好像是突然接到了冲杀的命令,前进的速度陡然加快。 急速的奔跑中,清军的队型已不复刚才这么整齐,从远处看起来,好像一群疯狂奔突过来的野兽。 呐喊声已经隐约可闻了。 就在那百十名扬州父老揪心的看着正在快速接近的清军之时,那杆红色的三角串子旗猛然倒伏下去,旋即有马上升起。 “轰” 随着一声天崩地裂的轰鸣,前方的炮阵中陡然腾起一片火光,浓烟推送着看不分明的火球,砸落在敌阵当中。 落点附近,人影纷乱,如同大海中起了一个微不足道的小小漩涡,瞬间就又被后面汹涌而至的人潮淹没的干干净净。 经过昨晚的试探和今晨的第一次拼杀,敌我双方都已经大致了解了对方的战斗力和战斗方式,尤其是火炮的射程和威力,更是有了充分的了解。 清军其实也很重视火炮的配置和使用,只是铺开的战线太过于漫长,少量的火炮更加分散。尤其是在泗州的火炮被毁之后,在广阔的战场上严重缺乏远程压制火力,所以更加重视步兵的冲杀节奏和速度。 在已经知道了对方火炮的射程之后,以自身少量的火炮作为掩护,徐徐靠近然后迅速掩杀,力求以最快的速度穿过荡虏军火炮的覆盖范围,这是一个笨法子,却也是非常使用的法子。 荡虏军的远程火炮同样稀少,那种笨重的东西虽然威力强大,但射速一直成问题,用在野战当中的效果并不理想。 “敌近前六百步,”司炮兵遥望着远处的标识地形,估算出一个大致的距离。 “正炮第一组,六炮齐放。” 清军已经靠的很近了,其前锋已经越过了火炮的覆盖范围,直到这个时候,荡虏军的火炮才姗姗来迟。 随着火炮的轰鸣,呛人的硫磺味道弥漫过来,青白色的烟雾笼罩中,隐隐约约看到前方的地面上出现了一排大小相差无几的眼色略深的土坑,那是炮火落点处被翻出的新土。 落点附近,几片破碎的布甲零星散落,还有些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正在燃烧。 对于观战的扬州父老而言,他们很难估算出这一炮击杀了几个清兵,只是单纯觉得清军有炮我军也有炮,似乎用不着怕他们。 “正炮第二组,六炮齐射。” “正炮第三组……” “角炮齐射。” “步炮……” 荡虏军的火炮太小,虽机动灵活射速很快,却牺牲了威力和射程,在很多时候,其实是当做“近战武器”来用的。好在火炮的数量足够的多,可以排开层次布出好几个炮阵,最容易形成连绵不绝的持续轰击。 红旗摇动,一声声命令当中,炮火一波接着一波,仿佛可以无限激发。 因为站立的位置非常靠后,可以清楚的看到炮手熟练的退出冒着白眼儿的子炮,然后重新装填,一手拽着炮声目视前方,等待着再一次发炮的命令…… 双方还没有正式接战,就已经用炮火“淹没”了前方的阵地,想来那一片死亡地带已经血流成河了吧? 荡虏军的炮阵让观战的百姓们发出兴奋而又压抑的叫喊声,临战的恐惧感顿时荡然无存,仿佛是在看戏一般指指点点,估算着刚才死了多少清兵。 “轰死这帮狗日的。” “鞑子威风了这么久,占在咱们那么多地,杀的人千千万,这回也该让他们吃点苦头了,兄弟们,卖力的轰啊!” “直娘贼,这是扬州,这是扬州,哈哈……” “那边的鞑子好像聚起来了,快开炮啊,别让他们跑了。” 乱七八糟的叫喊声中,清军已经冲过了火炮的覆盖区域,血腥惨烈的短兵相接马上就要开始了。 关键时刻,炮声反而在不应该停止的时候停止了。 自从上次的东昌之战以后,荡虏军总结出一套非常实用的火炮战术:打断。 在整个冷兵器时代,战斗的胜负永远都取决于白刃战。尤其是在大规模的集群作战当中,火炮、弓弩类型的远程武器所取得的杀伤并不是很大,通常情况下,远程武器的作用不是杀伤,而是压制、迟滞之类的其他用途。 象现在这样,利用持续的炮火打断敌人的进攻节奏,打断他们的前后衔接,就是一个很不错的方法。 只要敌人的衔接被打断,前后就不能相顾,就无法形成浪潮一般的汹涌攻击,不论清兵的数量有多少,荡虏军士兵所面对的永远都是前期的那一部分“先锋”。 刻意压制开炮时间,就是为了放少量的敌军过来,然后打断后续的接应,在局部形成兵力优势。 \t 正文 正文_第一百四十章 血肉磨房(3) \t\t前边的厮杀刚刚开始,后面的清军又在战鼓的催促下一窝蜂的冲上来,试图填补炮火制造出的缺口,让整个队伍重新衔接起来。 又是一轮密集而又持续的火炮连击,阻止住了蜂拥上前的清兵。 突然之间,密集的鼓点中再次出现“呜——”的号角声。 号角声浑厚悠远连绵不绝,激起阵阵回音,防御高崖之上的野狼在对月长啸,苍凉中透着兽群一般的狂野。 铁骑如风般席卷。 这还是清军第一次在战斗中使用他们的骑兵。 这些骑兵的装束和前面的清军明显不同,披着厚实的皮袍,带着平顶毡帽,毡帽的流苏下面露出皮盔的边缘,猛然从分开的步兵队伍中冲出,如狂风似闪电般急冲而出。 这个蒙古人的骑兵。 当年的蒙古轻骑,横扫天下叱咤风云,将阿尔泰语系的骑射之功发挥到了极限,让蒙古二字称为全世界的噩梦。 昔日占国百余屠杀过亿的蒙古帝国早已分崩离析,现在的蒙古部落已大多沦落为清廷的附庸,美其名曰满蒙一体,称为清廷的马前卒子。 在这样的战场上,当然不可能出现整旗整旗的蒙古骑兵,就算是有也不会全都用上。但眼前的这股蒙古骑兵明显早有准备,虽只有四五百骑,却硬生生搅动出万马奔腾的气势。 知道这个时候,李乙丑才明白过来,刚刚的那波清军步兵,只不过是吸引注意力的炮灰,做因就是为了垫在蒙古骑兵之前充当挡箭牌,利用火炮激发的短暂间隙,准备用高速奔驰的蒙古骑兵强行冲阵。 这是一个很大胆也很凶狠的战术安排,杀机四伏凌厉无匹。 牺牲一部分兵力换取绝好的机会,这种事情李乙丑未必能做得出来,但多铎绝对做的毫无顾忌,因为他的兵力很多,炮灰更多。 一直都凝立不动的李乙丑猛然抽出佩刀高高举起:“近炮速射。” “步炮速射。” “弓箭手准备!” “擂鼓!” 接连下了几道命令,让附近的气氛顿时变得紧张起来。 “轰”“轰”“轰” 近炮和步炮的体型更小,射程也更近,当然射速也更快,短时间内连发六炮才是极限。 因为炮身短初速低,可以清楚的看到一条条常常的白色烟尾砸在前面的阵地上,将骑兵和战马轰的飞起。尤其是在落点处,鲜血和碎肉四下飞溅,马上就又被后面高速奔驰的战马踩踏而过。 几百名骑兵连看都不看,把大个身子紧紧的贴在马脖子之后,完全凭借双腿的力量从马鞍上崛起了屁股,还在用短工死命的敲打战马。 蒙古轻骑出战的机会把握的恰到好处,这段距离足够加速用了,刚好进入驰射的射程之内。 战马的速度已经完全展开,马蹄剧烈敲打着地面,在一声声的轰鸣中,毫不在意在身前身后炸裂的巨响,不顾一切的向前再向前。 荡虏军的阵地上的战鼓随即擂响,鼓声如雷,其中还夹杂着几声清脆的铜哨。 双方的鼓声好像是在比*,在一阵阵火炮的轰鸣声中响起,将惨叫和哀嚎声彻底压制了下去。 对付这种快速接近的骑兵,荡虏军的司炮手们也没有什么好的办法,只能尽可能的缩小间距,将火力集中起来使用,到底能造成多少杀伤,那就完全凭借运气了。 转瞬之间,骑兵就已经冲过了火炮的覆盖区域,冲到了三百步的距离之内,这几乎是火炮的射击死角,如果再近,炮击就只能停止准备后撤了。 本来还可以采用垫高炮尾,用几乎是平射的方式,但荡虏军的火炮就布置的太过于靠后,除非是拥有非常熟练的经验,否则有可能直接打在自己的阵地上。 只有两旁的角炮还在喷吐着致命的火焰,火力的密集程度和覆盖范围已经大打折扣了。 虽然不时有人被炮火轰的尸骨无存,蒙古轻骑却依旧不顾一切的冲了过来。 随着一声急促的铜哨声响起,端着钢弩的荡虏士兵齐齐上前…… “砰”的一声之后,紧接着就是一声嗡鸣,两排弩兵齐射。 “二射” 又是嗡的一声。 “三射” “……” 一直到射光了弩匣中的透甲铁锥,这一波弩兵才伏下身子重新装填,后面的弩兵早已经补了上来,将持续不断的箭雨泼洒而出。 荡虏军的钢弩名动天下,其实和小型火炮一样,都不是以射程和威力著称,而是射速。 哪怕是最普通的弓箭手,也需要至少十八个月的训练才能上阵,稍微像样一点就得需要花费几年的时光了。有了荡虏军的钢弩,就不必再要求臂力、技巧等等这些最吃功力的东西。只要稍加训练,哪怕是老幼妇孺也能端着钢弩上阵杀敌,其杀伤力丝毫也不比强壮的军汉逊色。 搅动弩弦虽然同样需要时间,却很省力,而且还省去了搭箭扣弦的时间,等于是间接的提高了射速。 当年的民兵已经成了训练有素经验丰富的虎贲强兵,配合默契也深谙用弩之道, 千军万马当中,准头就是一件很无所谓的事情,只要密集到了一定程度,没有准头也就有了准头。 虽说钢弩的射程和一般的步弓差不多,终究要比骑弓要射的远。 随着一阵尖锐的破空声,射角非常小的透甲锥如一片黑云猛然“飘”至 奔在最前的骑兵好像一头撞在城墙之上,猛然就连人带马栽倒下去。 高速奔驰的骑兵,一旦落马,瞬间就会被自己的队友踩踏称为肉泥,生还的机会无限接近于零。 蒙古骑兵已经习惯了这样的战斗方式,眼看着前面的战友中箭落马,却连闪避的念头都没有,直接就踩踏过去…… 战马似乎在减速,马上的骑兵微微挺起了身子,张开了略显短小的骑弓。 “嘶嘶”的声响当中,箭矢射上高空。 瞬间之后,升到最高点的箭矢如同密密麻麻的雨点子,闪耀着白茫茫的寒光降落下来。 骑射的射角很大,稍微弥补了射程上的缺陷,同时也牺牲了精准度。 好在这是战场厮杀,不是比*打靶,准不准的已经不重要了。 虽然已经事先做好了准备,蹲下身子伏在胸墙之后,还是接连有人中箭。 一直以来,荡虏军对甲胄的依赖程度都很高,所以盾牌的配备数量不高,只有少量轻巧的皮盾也是给刀牌手使用的,并没有专门的盾牌兵。 从天而降的羽箭打在皮盾上,发出“砰”“砰”的声响,但少量的皮盾遮蔽的范围实在太小。 “我**先人。”中箭的士兵高声叫骂着,有人甚至身披十余箭,或象个刺猬。 虽说荡虏军甲胄精良,价值高昂的连环锁子甲可以抵御绝大部分的远程伤害,但中箭的滋味儿也不好受。 因为天气炎热的缘故,很多人都是去掉了里层的趁褂子,直接光膀子打赤膊的披甲上阵,所以中箭之后立刻流血。 鲜血染红了锁甲,看起来触目惊心至极,但这些中箭的士兵却兵不怎么在意,悍勇一点的,直接一咬牙回到斩断箭杆,身上带着入了肉的箭镞继续战斗,仿佛浴血战神一般,顿时收获了上百道敬仰的目光。 精细一点的士兵中箭之后,则会矮下身子,坚硬如砖的夯土墙上仿佛磨蹭几下,将卡在环甲中的羽箭磨偏,不碍事就行了,等战斗过后再慢慢取下来。 在普通的官军当中,只有军官才会披上昂贵的连环甲,荡虏军却把这东西装备给了每一个人。主要是因为李乙丑的甲胄成本极低——半成品来自苏子朋,只要找工匠趁上皮革再串联一下即可。 射中胸腹等要害部位不要紧,因为那是防护的重点,远处的箭矢最多在肌肤上留下几处带血的伤口,却不会造成致命伤害。真正麻烦的是腿部中箭! 半身甲是标配,除了仪仗队之外,很少见到披着全甲上阵打仗的。 腰部以上有甲胄的防护,中箭不中箭其实很无所谓,若是腿部中箭,就真的惨了。 所以荡虏军素有“宁可心口吃三刀,不能腿脚中一箭”的说法 两轮齐射之后,蒙古轻骑的速度变得更慢,在阵前兜出一个非常大的弧度,滑出半个圆圈,调头就跑。 蒙古轻骑的作用和荡虏军的火炮完全一样,都是为了打断对方的战斗节奏。轻骑的驰射之术天下无双,却不是用来硬冲层层戒备的阵地,主要还是为了给后面的清军主力步兵创造出冲阵的机会。 若是兜着蒙古骑兵的马屁股狂射一阵,应该会有不错的收获,但谁也不会把时间和精力耗费在那几百个骑兵身上。 因为清军已经冲了过来,在这个时间间隙里,越过了火炮覆盖的死亡地带,快速靠近了。 双方几乎同时进入了对方的弓箭射程之内,各式各样的箭矢在空中来来往往,松软的地面上落满了箭矢,仿佛刚刚收割过的高粱地。 清军的甲胄不行,尤其是冲在前面的新附军,大多只是穿着一件单薄的纸甲,有些人甚至连一顶皮盔都没有,新剃过的脑壳上露出乌青的头皮,脑后拖着一条细细小小的发辫,就被后面的八旗兵驱赶着冲了过来。 前面的炮灰根本就不算是披甲兵,但他们的盾牌大阵相当不错。 以前没有投降清军的时候,这些明军就比较擅长防御,盾牌装备的数量很高。 清军举着盾往前冲,两列双层的盾牌后面跟着密密麻麻的长枪兵。虽然还是偶尔会有弩箭射穿盾牌将盾牌后面的士兵射死射伤,但这种状况并不多。 \t 正文 正文_第一百四十章 血肉磨房(3) \t\t前边的厮杀刚刚开始,后面的清军又在战鼓的催促下一窝蜂的冲上来,试图填补炮火制造出的缺口,让整个队伍重新衔接起来。 又是一轮密集而又持续的火炮连击,阻止住了蜂拥上前的清兵。 突然之间,密集的鼓点中再次出现“呜——”的号角声。 号角声浑厚悠远连绵不绝,激起阵阵回音,防御高崖之上的野狼在对月长啸,苍凉中透着兽群一般的狂野。 铁骑如风般席卷。 这还是清军第一次在战斗中使用他们的骑兵。 这些骑兵的装束和前面的清军明显不同,披着厚实的皮袍,带着平顶毡帽,毡帽的流苏下面露出皮盔的边缘,猛然从分开的步兵队伍中冲出,如狂风似闪电般急冲而出。 这个蒙古人的骑兵。 当年的蒙古轻骑,横扫天下叱咤风云,将阿尔泰语系的骑射之功发挥到了极限,让蒙古二字称为全世界的噩梦。 昔日占国百余屠杀过亿的蒙古帝国早已分崩离析,现在的蒙古部落已大多沦落为清廷的附庸,美其名曰满蒙一体,称为清廷的马前卒子。 在这样的战场上,当然不可能出现整旗整旗的蒙古骑兵,就算是有也不会全都用上。但眼前的这股蒙古骑兵明显早有准备,虽只有四五百骑,却硬生生搅动出万马奔腾的气势。 知道这个时候,李乙丑才明白过来,刚刚的那波清军步兵,只不过是吸引注意力的炮灰,做因就是为了垫在蒙古骑兵之前充当挡箭牌,利用火炮激发的短暂间隙,准备用高速奔驰的蒙古骑兵强行冲阵。 这是一个很大胆也很凶狠的战术安排,杀机四伏凌厉无匹。 牺牲一部分兵力换取绝好的机会,这种事情李乙丑未必能做得出来,但多铎绝对做的毫无顾忌,因为他的兵力很多,炮灰更多。 一直都凝立不动的李乙丑猛然抽出佩刀高高举起:“近炮速射。” “步炮速射。” “弓箭手准备!” “擂鼓!” 接连下了几道命令,让附近的气氛顿时变得紧张起来。 “轰”“轰”“轰” 近炮和步炮的体型更小,射程也更近,当然射速也更快,短时间内连发六炮才是极限。 因为炮身短初速低,可以清楚的看到一条条常常的白色烟尾砸在前面的阵地上,将骑兵和战马轰的飞起。尤其是在落点处,鲜血和碎肉四下飞溅,马上就又被后面高速奔驰的战马踩踏而过。 几百名骑兵连看都不看,把大个身子紧紧的贴在马脖子之后,完全凭借双腿的力量从马鞍上崛起了屁股,还在用短工死命的敲打战马。 蒙古轻骑出战的机会把握的恰到好处,这段距离足够加速用了,刚好进入驰射的射程之内。 战马的速度已经完全展开,马蹄剧烈敲打着地面,在一声声的轰鸣中,毫不在意在身前身后炸裂的巨响,不顾一切的向前再向前。 荡虏军的阵地上的战鼓随即擂响,鼓声如雷,其中还夹杂着几声清脆的铜哨。 双方的鼓声好像是在比*,在一阵阵火炮的轰鸣声中响起,将惨叫和哀嚎声彻底压制了下去。 对付这种快速接近的骑兵,荡虏军的司炮手们也没有什么好的办法,只能尽可能的缩小间距,将火力集中起来使用,到底能造成多少杀伤,那就完全凭借运气了。 转瞬之间,骑兵就已经冲过了火炮的覆盖区域,冲到了三百步的距离之内,这几乎是火炮的射击死角,如果再近,炮击就只能停止准备后撤了。 本来还可以采用垫高炮尾,用几乎是平射的方式,但荡虏军的火炮就布置的太过于靠后,除非是拥有非常熟练的经验,否则有可能直接打在自己的阵地上。 只有两旁的角炮还在喷吐着致命的火焰,火力的密集程度和覆盖范围已经大打折扣了。 虽然不时有人被炮火轰的尸骨无存,蒙古轻骑却依旧不顾一切的冲了过来。 随着一声急促的铜哨声响起,端着钢弩的荡虏士兵齐齐上前…… “砰”的一声之后,紧接着就是一声嗡鸣,两排弩兵齐射。 “二射” 又是嗡的一声。 “三射” “……” 一直到射光了弩匣中的透甲铁锥,这一波弩兵才伏下身子重新装填,后面的弩兵早已经补了上来,将持续不断的箭雨泼洒而出。 荡虏军的钢弩名动天下,其实和小型火炮一样,都不是以射程和威力著称,而是射速。 哪怕是最普通的弓箭手,也需要至少十八个月的训练才能上阵,稍微像样一点就得需要花费几年的时光了。有了荡虏军的钢弩,就不必再要求臂力、技巧等等这些最吃功力的东西。只要稍加训练,哪怕是老幼妇孺也能端着钢弩上阵杀敌,其杀伤力丝毫也不比强壮的军汉逊色。 搅动弩弦虽然同样需要时间,却很省力,而且还省去了搭箭扣弦的时间,等于是间接的提高了射速。 当年的民兵已经成了训练有素经验丰富的虎贲强兵,配合默契也深谙用弩之道, 千军万马当中,准头就是一件很无所谓的事情,只要密集到了一定程度,没有准头也就有了准头。 虽说钢弩的射程和一般的步弓差不多,终究要比骑弓要射的远。 随着一阵尖锐的破空声,射角非常小的透甲锥如一片黑云猛然“飘”至 奔在最前的骑兵好像一头撞在城墙之上,猛然就连人带马栽倒下去。 高速奔驰的骑兵,一旦落马,瞬间就会被自己的队友踩踏称为肉泥,生还的机会无限接近于零。 蒙古骑兵已经习惯了这样的战斗方式,眼看着前面的战友中箭落马,却连闪避的念头都没有,直接就踩踏过去…… 战马似乎在减速,马上的骑兵微微挺起了身子,张开了略显短小的骑弓。 “嘶嘶”的声响当中,箭矢射上高空。 瞬间之后,升到最高点的箭矢如同密密麻麻的雨点子,闪耀着白茫茫的寒光降落下来。 骑射的射角很大,稍微弥补了射程上的缺陷,同时也牺牲了精准度。 好在这是战场厮杀,不是比*打靶,准不准的已经不重要了。 虽然已经事先做好了准备,蹲下身子伏在胸墙之后,还是接连有人中箭。 一直以来,荡虏军对甲胄的依赖程度都很高,所以盾牌的配备数量不高,只有少量轻巧的皮盾也是给刀牌手使用的,并没有专门的盾牌兵。 从天而降的羽箭打在皮盾上,发出“砰”“砰”的声响,但少量的皮盾遮蔽的范围实在太小。 “我**先人。”中箭的士兵高声叫骂着,有人甚至身披十余箭,或象个刺猬。 虽说荡虏军甲胄精良,价值高昂的连环锁子甲可以抵御绝大部分的远程伤害,但中箭的滋味儿也不好受。 因为天气炎热的缘故,很多人都是去掉了里层的趁褂子,直接光膀子打赤膊的披甲上阵,所以中箭之后立刻流血。 鲜血染红了锁甲,看起来触目惊心至极,但这些中箭的士兵却兵不怎么在意,悍勇一点的,直接一咬牙回到斩断箭杆,身上带着入了肉的箭镞继续战斗,仿佛浴血战神一般,顿时收获了上百道敬仰的目光。 精细一点的士兵中箭之后,则会矮下身子,坚硬如砖的夯土墙上仿佛磨蹭几下,将卡在环甲中的羽箭磨偏,不碍事就行了,等战斗过后再慢慢取下来。 在普通的官军当中,只有军官才会披上昂贵的连环甲,荡虏军却把这东西装备给了每一个人。主要是因为李乙丑的甲胄成本极低——半成品来自苏子朋,只要找工匠趁上皮革再串联一下即可。 射中胸腹等要害部位不要紧,因为那是防护的重点,远处的箭矢最多在肌肤上留下几处带血的伤口,却不会造成致命伤害。真正麻烦的是腿部中箭! 半身甲是标配,除了仪仗队之外,很少见到披着全甲上阵打仗的。 腰部以上有甲胄的防护,中箭不中箭其实很无所谓,若是腿部中箭,就真的惨了。 所以荡虏军素有“宁可心口吃三刀,不能腿脚中一箭”的说法 两轮齐射之后,蒙古轻骑的速度变得更慢,在阵前兜出一个非常大的弧度,滑出半个圆圈,调头就跑。 蒙古轻骑的作用和荡虏军的火炮完全一样,都是为了打断对方的战斗节奏。轻骑的驰射之术天下无双,却不是用来硬冲层层戒备的阵地,主要还是为了给后面的清军主力步兵创造出冲阵的机会。 若是兜着蒙古骑兵的马屁股狂射一阵,应该会有不错的收获,但谁也不会把时间和精力耗费在那几百个骑兵身上。 因为清军已经冲了过来,在这个时间间隙里,越过了火炮覆盖的死亡地带,快速靠近了。 双方几乎同时进入了对方的弓箭射程之内,各式各样的箭矢在空中来来往往,松软的地面上落满了箭矢,仿佛刚刚收割过的高粱地。 清军的甲胄不行,尤其是冲在前面的新附军,大多只是穿着一件单薄的纸甲,有些人甚至连一顶皮盔都没有,新剃过的脑壳上露出乌青的头皮,脑后拖着一条细细小小的发辫,就被后面的八旗兵驱赶着冲了过来。 前面的炮灰根本就不算是披甲兵,但他们的盾牌大阵相当不错。 以前没有投降清军的时候,这些明军就比较擅长防御,盾牌装备的数量很高。 清军举着盾往前冲,两列双层的盾牌后面跟着密密麻麻的长枪兵。虽然还是偶尔会有弩箭射穿盾牌将盾牌后面的士兵射死射伤,但这种状况并不多。 \t 正文 正文_第一百四十一章 血肉磨房(4) \t\t王老实一点都不老实。 在加入荡虏军之前,他是个正经的流民。为了在乱世中存活下来,坑蒙拐骗的事情没有少做。还曾经加入过大明朝的官军,打过一阵子的反贼。在河南兵败之后,毫无心理障碍顺便就投降了闯军。干了两个多月的反贼之后,又在战斗中开了小差做了逃兵,辗转几个月以后来到淮安,原本是想混日子的,后来听说扬州荡虏军的待遇不错,不仅能吃饱还可以赚钱,毫不犹豫的加入了荡虏军。 如王老实这样的油滑之人,虽然有些当兵的底子,却不想冒着战死沙场的危险混饭吃,所以当了一名辅兵。 辅兵虽然劳累一些,终究不直接对敌的战兵要安全很多,所以他的日子一直都过的还算不错。 因为懂规矩知道一些军事基本常识,很快就升为头目,管着十一个在他看来傻乎乎的真正老实人。 他的任务就是把各种物资搬运到前线上,为杀敌的战兵打下手。 和两个手下把木质的小型投石机支架起来,将荡虏军独有的火雷包送上去,然后就可以躲在旁边看着战兵将这玩意儿的导火索点燃了抛出去。 在以往的训练当中,王老实曾无数次亲眼目睹过这玩意儿的威力:只要把受力绷紧的皮带一斩,那嘶嘶冒着青烟的火雷包就会被抛射到远处,落地之时如雷轰一般,方圆几丈之内的木板全都被四下飞溅的弹丸打成筛子。 啧啧,这要是打在人身上,披双甲都不够看的,肯定小命玩儿完死的不能再死了。 火雷包已经已经放入了小型投射架的兜盘当中,导火索已经着了,就在战兵准备斩断皮带投射之时,也不晓得从哪里飞来一支冷箭,正正的钉在战兵的脑门上。 那可怜的战兵甚至没有来得及发出一声惨叫,就扑倒下去。 好死不死的正好栽在兜盘上,将已经点燃了的火雷包碰了下来。 火雷包还冒着青烟,嘶嘶的响着,仿佛毒蛇的信子。旁边的几个辅兵全都吓的傻眼了,一个个发出惊悚的叫声抱着脑袋蹲下去。 王老实很清楚这玩意的威力,要是在这儿炸响的话,这一圈人谁也别想落下囫囵尸首,有一个算一个,全都得他娘的被打成血肉模糊的一团烂肉。 这个时候再想躲避纯粹就是等死,也不知哪儿来的勇气,王老实猛然蹿上前去,一手拎起二十多斤的火雷包放进兜盘,右脚一勾扯开了皮带的束环。 ”砰“的轻响当中,兜盘猛然高高弹起,将火雷包发射出去。 火雷包按照早已计算好的轨迹落入侧前方的敌阵当中,立刻发出轰的一声巨响。 王老实却被弹起的皮带绊住了脚,身子一歪重重的栽倒下去,正好迎上反弹上来的兜盘,登时就弄了个满脸花,门牙都被强劲的反弹力量打掉了两颗。 一直都从不涉险小心翼翼保存性命的王老实就这么立功了。 危机当中,奋不顾身抢上前去,把火雷包射出,有没有伤到敌人并不重要,重要的拯救了周围的战友,这是一份不小的军功。 王老实从来都没有想过自己还有这么英勇的时候,所谓的奋不顾身也是为了自保迫不得已的举动,但立功却是铁一般的事实。 直到现在,他还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有了一份沉甸甸的军功!直到周围的战友涌上来将他扶起,在一片盛赞声中纷纷表示感谢之时,满脸是血的王老实才缓过神儿来,回想起刚才生死一瞬和死亡擦肩而过的经历,顿时后怕的双腿发软…… 清兵的盾牌大阵再怎么坚固密实,也架不住从天而降的火雷包。 十几个火雷包落在身前身后,此起彼伏的爆炸声顿时响起,四下飞射的弹丸在一片片腾起的烟雾中仿佛死神的镰刀…… 因为火药质量的缘故,这种火雷包为了追求杀伤力总是会弄的很大,虽然如此,爆炸的威力依旧不是那么乐观,其声势远远胜过真正的杀伤力。很多在落点附近的清兵虽然被炸懵了,却不会被直接炸死,有些敌人甚至只是被爆炸的冲击**倒而已。 真正可怖的是那四下飞溅的弹丸。 那些细小的铁片锋锐如刃,小小的弹丸轻而易举就可以穿透单薄如纸的布甲,在身上打出密密麻麻的血窟窿。 在一片哀嚎惨叫当中,清兵纷纷倒地,痛苦的翻滚着。 因为技术的原因,火雷包的威力很难直接取得致命效果,除极少数倒霉的家伙之外,大部分清兵只是受伤,一时三刻也死不了。 明清两军交战这么多年,类似的武器不是没有见过。但那多是装在陶罐中的药包,多用与要塞的攻防战,实战效果非常低下。如此这般轰的一声就倒下一片的玩意儿,简直就是一个噩梦。 在两军对垒的战场上,无论因为什么原因倒下都是非常致命的,就算没有对手直接砍死,也会被自己人踩成肉酱。已经被打的千疮百孔的清兵挣扎着还想站起来,却赫然发现前面的荡虏军已经挺着长枪冲杀过来。 白刃战当中,人数固然是一个决定胜负的重要原因,但前排是士兵在无法保持队型的情况下,反而会阻碍后面的自己人。 战斗虽然激烈,却远远没有达到惨烈的程度。 荡虏枪兵并没有费太大的力气,连捅带踹直接就越过了这些受伤到底的倒霉鬼。 在很多情况下,后面的清兵根本就看不到前面发生了什么,只要前方失利,就会在人潮的推动下本能的后退。 火雷包造成的杀伤远远不足以决定这次战斗的胜负,却带来了灾难性的影响,清兵的队型已经出现了很多缺口,荡虏军往前一冲,就算没有死多少人,整体队伍也被突破了,失败已不可避免。 这一波进攻筹划良久,除了宝贵的八旗战兵之外,动用了不少资源,付出的代价也不算小,虽然多是些当作炮灰使用的新附汉军,依旧有些舍不得。 好在这样的代价完全可以承受,看样子也很有效果,终于顺利的突破了荡虏军的远程火力封锁,冲到了敌人面前。 近身肉搏,最考验军队的意志和战斗力,同时也是八旗战兵最擅长的战法。 在这么多年的戎马生涯当中,八旗战兵就是清军的定海神针,决定胜负的关键,同时也是最宝贵的筹码。 只要八旗战兵能冲过去,疯狂的嗜血精神和顽强的意志,总是可以冲垮敌人的阵线击溃对方的抵抗意志,一阵砍瓜切菜般的白刃大战之后,轻而易举就可以让对手崩溃。剩下的事情就会变得非常简单,只要趁势掩杀一阵然后就可以坐等敌人来降了。 八旗战兵已经列队,正准备扑上前去厮杀之时,前面的炮灰忽然倒卷着退了回来,着实让佟图赖疑惑不解。 一个汉军牌子头浑身是血的趴伏在地上:“佟帅,敌军火雷甚猛,兄弟们冲不上去,吃了大亏,不能这么往前冲了……” 佟图赖目光如刃,只看了牌子头一眼:“蛊惑军心,砍了!” “佟帅,兄弟们……” 早有四个亲兵冲上前去,抽刀在手,手起刀落,拎着牌子头的脑袋,展示给众人观看。 “两军对垒,闻令而前,所有后退者,斩!” 一声令下,披黑甲持砍刀的督战队蜂拥上前,迎着溃败下来的士兵一通乱砍。 凄厉的惨叫声顿时响起,片刻之间,就砍了几十个脑袋下来。 “所有被砍死的这些,”佟图赖面无表情的指着眼前那些堆砌起来的人头,高声叫喊:“全部以军前阵亡计,本帅会亲自为他们讨赏。” 先以雷霆手段执行血腥的战场纪律提振士气,再有已死之人的厚赏收拢人心,这一手佟图赖早已经非常熟练。 “豫王有令,此战有进无退,第一个冲破敌阵者,赏百金,抬旗籍。” “后退者,这就是下场。” 恩威并用,残酷的战场纪律和丰厚的赏赐顿时发挥出巨大的作用。 悬红挂赏是提振士气的法宝,尤其是抬旗籍的赏赐,简直就是挂在将要饿死之人眼前的一块肥肉,充满了让人无法拒绝的诱惑。 只要抬了旗籍,就算是旗人了,以后生生世世子子孙孙都可以不用再辛苦劳作,可以永远享受汉人的供奉,金帛女子可以尽情享用,已经摆脱了奴才的身份晋为主子的行列。 “有进无退。”佟图赖挥舞着佩刀遥指前方。 “有进无退。”上万人齐齐发出呐喊之声,和佟图赖的命令相和着,如同风暴一般席卷而过。 在血腥的战场纪律和丰厚诱人的赏赐面前,群情激动个个疯狂,这种情绪在一瞬间感染了每一个个体,刚刚退下来的士兵纷纷举起刀枪,高喊着“有进无退”的口号再次掩杀上前。 抬旗二字如同洒落在狼群中的血滴,让每一个士兵的眼神都透出了疯狂的目光。杀戮、凶残就能换来永世的富贵荣华,完全值得拿命去拼了。 “放炮”。 清军的大炮再次轰鸣起来,升腾而起的烟雾当中,洪水一般的清军高喊着疯狂的口号,踩着越来越急促的鼓点蜂拥而上。 如上次一样,在穿过荡虏军的覆盖区域之时,又遭受了不小的损失。 死的已经死了,活着的还要为了富贵荣华去拼命。 踩着同伴的尸体,不顾一切的披上去,顶着在身前身后嗖嗖而至的箭雨,比上一次更加疯狂的冲了过去。 当荡虏军的主认旗开始摆动的时候,对面的呐喊声也响彻天地,最惨烈的白刃战开始了。 声声爆炸中夹杂着此起彼伏的碰撞声、惨叫声,越来越清晰也越来越响亮。落在后面的清军甚至根本就看不到前面的情形,只知道每时每刻都在生命在走向死亡,每一个瞬间都有人发出绝望而又凄厉的喊叫。 \t 正文 正文_第一百四十一章 血肉磨房(4) \t\t王老实一点都不老实。 在加入荡虏军之前,他是个正经的流民。为了在乱世中存活下来,坑蒙拐骗的事情没有少做。还曾经加入过大明朝的官军,打过一阵子的反贼。在河南兵败之后,毫无心理障碍顺便就投降了闯军。干了两个多月的反贼之后,又在战斗中开了小差做了逃兵,辗转几个月以后来到淮安,原本是想混日子的,后来听说扬州荡虏军的待遇不错,不仅能吃饱还可以赚钱,毫不犹豫的加入了荡虏军。 如王老实这样的油滑之人,虽然有些当兵的底子,却不想冒着战死沙场的危险混饭吃,所以当了一名辅兵。 辅兵虽然劳累一些,终究不直接对敌的战兵要安全很多,所以他的日子一直都过的还算不错。 因为懂规矩知道一些军事基本常识,很快就升为头目,管着十一个在他看来傻乎乎的真正老实人。 他的任务就是把各种物资搬运到前线上,为杀敌的战兵打下手。 和两个手下把木质的小型投石机支架起来,将荡虏军独有的火雷包送上去,然后就可以躲在旁边看着战兵将这玩意儿的导火索点燃了抛出去。 在以往的训练当中,王老实曾无数次亲眼目睹过这玩意儿的威力:只要把受力绷紧的皮带一斩,那嘶嘶冒着青烟的火雷包就会被抛射到远处,落地之时如雷轰一般,方圆几丈之内的木板全都被四下飞溅的弹丸打成筛子。 啧啧,这要是打在人身上,披双甲都不够看的,肯定小命玩儿完死的不能再死了。 火雷包已经已经放入了小型投射架的兜盘当中,导火索已经着了,就在战兵准备斩断皮带投射之时,也不晓得从哪里飞来一支冷箭,正正的钉在战兵的脑门上。 那可怜的战兵甚至没有来得及发出一声惨叫,就扑倒下去。 好死不死的正好栽在兜盘上,将已经点燃了的火雷包碰了下来。 火雷包还冒着青烟,嘶嘶的响着,仿佛毒蛇的信子。旁边的几个辅兵全都吓的傻眼了,一个个发出惊悚的叫声抱着脑袋蹲下去。 王老实很清楚这玩意的威力,要是在这儿炸响的话,这一圈人谁也别想落下囫囵尸首,有一个算一个,全都得他娘的被打成血肉模糊的一团烂肉。 这个时候再想躲避纯粹就是等死,也不知哪儿来的勇气,王老实猛然蹿上前去,一手拎起二十多斤的火雷包放进兜盘,右脚一勾扯开了皮带的束环。 ”砰“的轻响当中,兜盘猛然高高弹起,将火雷包发射出去。 火雷包按照早已计算好的轨迹落入侧前方的敌阵当中,立刻发出轰的一声巨响。 王老实却被弹起的皮带绊住了脚,身子一歪重重的栽倒下去,正好迎上反弹上来的兜盘,登时就弄了个满脸花,门牙都被强劲的反弹力量打掉了两颗。 一直都从不涉险小心翼翼保存性命的王老实就这么立功了。 危机当中,奋不顾身抢上前去,把火雷包射出,有没有伤到敌人并不重要,重要的拯救了周围的战友,这是一份不小的军功。 王老实从来都没有想过自己还有这么英勇的时候,所谓的奋不顾身也是为了自保迫不得已的举动,但立功却是铁一般的事实。 直到现在,他还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有了一份沉甸甸的军功!直到周围的战友涌上来将他扶起,在一片盛赞声中纷纷表示感谢之时,满脸是血的王老实才缓过神儿来,回想起刚才生死一瞬和死亡擦肩而过的经历,顿时后怕的双腿发软…… 清兵的盾牌大阵再怎么坚固密实,也架不住从天而降的火雷包。 十几个火雷包落在身前身后,此起彼伏的爆炸声顿时响起,四下飞射的弹丸在一片片腾起的烟雾中仿佛死神的镰刀…… 因为火药质量的缘故,这种火雷包为了追求杀伤力总是会弄的很大,虽然如此,爆炸的威力依旧不是那么乐观,其声势远远胜过真正的杀伤力。很多在落点附近的清兵虽然被炸懵了,却不会被直接炸死,有些敌人甚至只是被爆炸的冲击**倒而已。 真正可怖的是那四下飞溅的弹丸。 那些细小的铁片锋锐如刃,小小的弹丸轻而易举就可以穿透单薄如纸的布甲,在身上打出密密麻麻的血窟窿。 在一片哀嚎惨叫当中,清兵纷纷倒地,痛苦的翻滚着。 因为技术的原因,火雷包的威力很难直接取得致命效果,除极少数倒霉的家伙之外,大部分清兵只是受伤,一时三刻也死不了。 明清两军交战这么多年,类似的武器不是没有见过。但那多是装在陶罐中的药包,多用与要塞的攻防战,实战效果非常低下。如此这般轰的一声就倒下一片的玩意儿,简直就是一个噩梦。 在两军对垒的战场上,无论因为什么原因倒下都是非常致命的,就算没有对手直接砍死,也会被自己人踩成肉酱。已经被打的千疮百孔的清兵挣扎着还想站起来,却赫然发现前面的荡虏军已经挺着长枪冲杀过来。 白刃战当中,人数固然是一个决定胜负的重要原因,但前排是士兵在无法保持队型的情况下,反而会阻碍后面的自己人。 战斗虽然激烈,却远远没有达到惨烈的程度。 荡虏枪兵并没有费太大的力气,连捅带踹直接就越过了这些受伤到底的倒霉鬼。 在很多情况下,后面的清兵根本就看不到前面发生了什么,只要前方失利,就会在人潮的推动下本能的后退。 火雷包造成的杀伤远远不足以决定这次战斗的胜负,却带来了灾难性的影响,清兵的队型已经出现了很多缺口,荡虏军往前一冲,就算没有死多少人,整体队伍也被突破了,失败已不可避免。 这一波进攻筹划良久,除了宝贵的八旗战兵之外,动用了不少资源,付出的代价也不算小,虽然多是些当作炮灰使用的新附汉军,依旧有些舍不得。 好在这样的代价完全可以承受,看样子也很有效果,终于顺利的突破了荡虏军的远程火力封锁,冲到了敌人面前。 近身肉搏,最考验军队的意志和战斗力,同时也是八旗战兵最擅长的战法。 在这么多年的戎马生涯当中,八旗战兵就是清军的定海神针,决定胜负的关键,同时也是最宝贵的筹码。 只要八旗战兵能冲过去,疯狂的嗜血精神和顽强的意志,总是可以冲垮敌人的阵线击溃对方的抵抗意志,一阵砍瓜切菜般的白刃大战之后,轻而易举就可以让对手崩溃。剩下的事情就会变得非常简单,只要趁势掩杀一阵然后就可以坐等敌人来降了。 八旗战兵已经列队,正准备扑上前去厮杀之时,前面的炮灰忽然倒卷着退了回来,着实让佟图赖疑惑不解。 一个汉军牌子头浑身是血的趴伏在地上:“佟帅,敌军火雷甚猛,兄弟们冲不上去,吃了大亏,不能这么往前冲了……” 佟图赖目光如刃,只看了牌子头一眼:“蛊惑军心,砍了!” “佟帅,兄弟们……” 早有四个亲兵冲上前去,抽刀在手,手起刀落,拎着牌子头的脑袋,展示给众人观看。 “两军对垒,闻令而前,所有后退者,斩!” 一声令下,披黑甲持砍刀的督战队蜂拥上前,迎着溃败下来的士兵一通乱砍。 凄厉的惨叫声顿时响起,片刻之间,就砍了几十个脑袋下来。 “所有被砍死的这些,”佟图赖面无表情的指着眼前那些堆砌起来的人头,高声叫喊:“全部以军前阵亡计,本帅会亲自为他们讨赏。” 先以雷霆手段执行血腥的战场纪律提振士气,再有已死之人的厚赏收拢人心,这一手佟图赖早已经非常熟练。 “豫王有令,此战有进无退,第一个冲破敌阵者,赏百金,抬旗籍。” “后退者,这就是下场。” 恩威并用,残酷的战场纪律和丰厚的赏赐顿时发挥出巨大的作用。 悬红挂赏是提振士气的法宝,尤其是抬旗籍的赏赐,简直就是挂在将要饿死之人眼前的一块肥肉,充满了让人无法拒绝的诱惑。 只要抬了旗籍,就算是旗人了,以后生生世世子子孙孙都可以不用再辛苦劳作,可以永远享受汉人的供奉,金帛女子可以尽情享用,已经摆脱了奴才的身份晋为主子的行列。 “有进无退。”佟图赖挥舞着佩刀遥指前方。 “有进无退。”上万人齐齐发出呐喊之声,和佟图赖的命令相和着,如同风暴一般席卷而过。 在血腥的战场纪律和丰厚诱人的赏赐面前,群情激动个个疯狂,这种情绪在一瞬间感染了每一个个体,刚刚退下来的士兵纷纷举起刀枪,高喊着“有进无退”的口号再次掩杀上前。 抬旗二字如同洒落在狼群中的血滴,让每一个士兵的眼神都透出了疯狂的目光。杀戮、凶残就能换来永世的富贵荣华,完全值得拿命去拼了。 “放炮”。 清军的大炮再次轰鸣起来,升腾而起的烟雾当中,洪水一般的清军高喊着疯狂的口号,踩着越来越急促的鼓点蜂拥而上。 如上次一样,在穿过荡虏军的覆盖区域之时,又遭受了不小的损失。 死的已经死了,活着的还要为了富贵荣华去拼命。 踩着同伴的尸体,不顾一切的披上去,顶着在身前身后嗖嗖而至的箭雨,比上一次更加疯狂的冲了过去。 当荡虏军的主认旗开始摆动的时候,对面的呐喊声也响彻天地,最惨烈的白刃战开始了。 声声爆炸中夹杂着此起彼伏的碰撞声、惨叫声,越来越清晰也越来越响亮。落在后面的清军甚至根本就看不到前面的情形,只知道每时每刻都在生命在走向死亡,每一个瞬间都有人发出绝望而又凄厉的喊叫。 \t 正文 正文_第一百四十二章 血肉磨房(5) \t\t在赏赐的激起的血勇过后,有些人已经冷静下来,开始认真的考虑自己还有没有机会得到那虚无缥缈的赏赐。若是战死在这里,不过是一堆没有人认识更没有人怜惜的臭肉。 和生命比起来,荣华富贵似乎也就没有那么大的诱惑了。 尤其是刚刚投降过来的新兵,早被前方那惊天动地的呐喊所震慑,听着刀剑砍在人体上的钝响,听着骨头这段的声音,还有人类在最绝望的濒死之时发出的惨叫,早已心惊胆寒。 现在才知道害怕,已经晚了。 虽然还看不到前面的荡虏军,但汹涌的人流本身就具有强大的惯性,每一个个体都成了漂浮在洪流中的树叶,早已身不由己,想挺住脚步都变得异常困难,而且身后还有虎视眈眈的督战队…… 哪怕明明知道前面是惨烈凶险的屠场,只能硬着头皮往前冲了。只有冲过去,才有一点立功受赏活下来的机会,若是止步不前,马上就会领教到督战队的残酷无情。 看到军队如潮水一般席卷过去,佟图赖终于放心了。 只要在开始激荡起军心士气,无论什么样的勇士都得陷在这滚滚洪流当中,主动也好被动也罢,除了死命拼杀之外别无选择。 至于这些蝼蚁一般的炮灰最后是什么下场,是死还是活,没有谁会在意。 豫王要的是突破,只有突破了前面的防线,凶悍勇猛的八旗勇士才有机会冲上去砍翻那些守军,彻底奠定最终的胜局。 佟图赖这一生,经历过的战斗已有四十余次,早已深谙驾驭之道。 白闪闪的阳光照耀之下,一阵若有若无的微风徐徐吹拂,将浓浓的硝烟和漫天沙尘吹沙了很多,也将硝烟的味道和血腥的气息吹了过来。让后面的人终于有机会在一个个晃动的身影缝隙当中看到前面的情形。 荡虏军的长枪兵早已列队结阵,菱形的枪阵仿佛一个巨大的怪物,那些闪耀着寒光的枪尖就是这个怪物身上的尖刺。那一排排长枪轻而易举刺穿了清兵身上单薄如纸的布甲,将一个个血肉之躯串在长长的枪尖之上,又以非常快的速度甩出,在明媚的阳光下留下一道血红色的轨迹。 于清兵相比,荡虏军的甲胄简直可以用奢华来形容:一水的亮铠鱼鳞甲,内衬皮甲,虽是最普通的战兵,却如同列队检阅的仪仗兵,把全身都包裹在金属甲胄当中。 这当然不是重甲,但在清兵的理解当中,这已经是当之无愧的重甲了。尤其当荡虏战兵把头盔上的面罩放下来之后,连脸都看不见,只看见一双双充满凌厉杀气的眼睛。 两相对比,清军简直就是叫花子。 大规模的白刃战之初,不管有高的武艺都是白搭,因为人流的汹涌和高速奔跑的惯性会形成巨大的冲击力,最直接的表现形式就是相互冲撞。 清军如同决堤的洪流般冲了上来,前排的士兵根本就收不住脚步,如怒海狂涛般重重的“砸”在对方的前端。 算上枪套子,枪尖的长度达到二尺八寸,连战马都能捅个对穿。 巨大的冲击力作用之下,根本就无需任何捅刺动作,清军自己的送上门来,如同铁钎子上的羊肉串挂在枪尖之上,却一时死不透,只是拼命的惨叫、挣扎…… 即便明明知道冲上去肯定是送死,却早已经收不住了,更多的人“无所畏惧”的冲了上来,继续用血肉之躯猛烈撞击着密密麻麻的长枪大阵,有人试图回头,马上就被身后的同伴推倒、踩踏而过,再也不可能站立起来。 这种自杀性的冲击绝非白费,而且很有必要,因为这股冲击力才是真正可怕的力量。 在把无数生命葬送在枪尖上之后,终于用人命把荡虏军的长枪大阵冲的压缩内陷其起来,后面的清军才有了出手的机会,真正意义上的白刃战才刚刚开始。 “砰” 在枪尖刺在盾牌上的瞬间,清军士兵完全凭借最原始的战斗本能,撒送抛弃了盾牌,接着前冲的惯性高高跃起,长刀在半空中划过一个弧度,顺着枪杆斩落下来。 惊艳的空中斩杀直接将荡虏军战兵的双手砍断,又是一回手,刀刃带着凌厉致命的力量砍在对方的面罩上。 奈何荡虏军的盔甲实在坚固,虽已经大力打出了火星,却没有能够顺利的砍下对方的半个脑壳儿。清军士兵刚一落地,马上又挥刀,将两杆疾刺而来的长枪荡开出去。侧身、垫步、拧腰,正准备前扑之时,猛然又有两杆长枪斜剌剌的捅刺过来。 “啊——” 凄厉而又悠长的惨叫声中,既勇且猛的清军士兵被长枪洞穿了胸腹,两杆长枪直接将他支架起来,往回一抽顺势斜甩,半空中洒落一大蓬血雨,象丢出一个装满了水的口袋一样将他甩了出去。 激烈的厮杀当中,突然响起几声尖锐的铜哨。 随着哨声的响起,整体向前移动的长枪大阵顿时止步,前来的枪兵在微微后退,后面的保持着牙突的姿势慢慢垫上前来,菱形的队列变换成一个不太规则的内弯月牙形态。 对方变换队型之时,正是可乘之机,当清军的头目们呐喊着指挥士兵试图趁机冲上来之时,无数透甲锥从后面激射而出,直接就将刚刚冲上来的清兵射成了此为。 瞬间的交错,有人在恍惚之间看到厮杀地带后面的情形:荡虏军最著名的野战小炮正对着这里。 又要耍用炮火打断前后衔接的把戏了。 前进的路子被枪兵给挡住了,最合适的做法绝对是推下去,因为后续的步兵被火炮一哄,就又无以为继,刚刚冲过来的这点步兵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或许还能支撑一会砍杀一会,但最终的解决却已经注定:必然会被消耗掉。 但催促前进的战鼓声依旧响的惊天动地,后面的满洲主子要他们前进。 后退半步,督战队的刀子也不是吃素的。 前进是死,后退也是死。 伸头一刀缩头也是一刀。 前面的清军已经被逼上了绝境,只能拼死一战了。 往前冲,或许还有一丝胜利的可能,若是后退的话,连一点点机会都没有。前后左右都是个死,还不如舍命一搏! “散开,火炮要来啦,散开,前冲。” 军官们挥舞着腰刀疯狂大叫着。 前冲之时必然需要密集的队型,但官长的命令却是散开,看似相悖的命令完全是出于无奈。 聚集在一起肯定会首先招来火炮的轰击,还不如散开一点。反正也是用性命豪赌,队型不队型已经不重要了,只期盼后面的兄弟能够象自己一样不怕死,只要他们能顶着荡虏军的火炮冲击过来,把前队后队衔接起来,就还有活命的机会。 火炮的轰鸣已经让人麻木了,那腾起的烟柱和四射的沙尘,一个个冒着白色烟雾的弹坑和支离破碎的尸体,已经很难再让人生出任何激动的情感,仿佛这一切本就是战场的一部分,已根本不值得去注意。 清兵卡在这里,进退无路,简直就是炮兵最好的靶子。 一轮密集的炮击之后,弥漫的硝烟和激荡而起的沙尘渐渐散去,战场之上的情形已如修罗地狱。 数不清的刀枪杂乱的散落着,上千个清军已道在自己的血泊当中。很多人的尸体已经支离破碎,连个囫囵尸首都落不下,就算是战后有人收尸只能用布袋来装了。更多的则是被直接打成了筛子,或者死透活着还没有完全死透,全身上下布满大大小小的孔洞,每一个孔洞都在流淌着鲜红、暗红的血迹,如同堤坝上无数的蚁穴。最让人毛骨悚然的是后面的士兵,他们被炮火直接集中,大半个身体已不知飞到了哪里,残余的小半个身体早已焦黑如炭,还在冒着丝丝缕缕的青烟,如同烤架子上快要烤熟的肉块儿…… 后面督战的旗人主子可不管这些人的死活,依旧用狼嚎一般的声音大吼着:“冲,往前冲,后退者斩,快冲!” 多铎已经下了死命令,一定要冲上去,一定要为最精锐最核心的八旗披甲战兵扫清前进的道路,无论付出多大的代价都在所不惜。如果新近归附的炮灰不肯去送死,那就直接让他们去死。 旗人主子那带着鲜血的长刀,还有和鲜血一样通红的眼珠子,逼迫着清兵发出了绝望的呐喊,再次不顾一切的席卷而来。 这一次,清军的支援力量比上一次更加凶猛。 数不清的箭矢划破天空,投射下一团阴影,在头上“漂”过。 对面的荡虏军也在房间,细小的弓弦嗡鸣之声仿佛厉鬼的哀嚎。 “啊!”短促的惨叫声中,一个清兵军官中箭,正要倒下之时,身边的兵弁赶紧将他扶住,不顾一切的拖着他的身体往后退,要不然就算不被射死也早被踩死了。 “千户大人,这仗没法打了。” 这个亲信还在使用着以前的称呼。 这仗确实打不得了,前进的话,不是被捅死就是被射死,反正都是死。若是后退,又会被满洲主子一刀砍死,也没有活路。 若是旁人说出这么泄气的话,军官肯定大喝一声“蛊惑军心者斩”然后拔刀砍死这个小兵,但他却没有那么做,因为这几个把他拖下来的士兵都是他的亲信。 战场之上,生死一瞬,若不是心腹亲信,谁也不会冒着生命危险去帮扶别人。 “不打还能怎么样?” 那几个亲信相互对视一眼,似乎已经取得一致意见,用带着硝烟味道的语气说道:“千户大人,咱们降了吧,或许能挣一条活路出来!” 降? \t 正文 正文_第一百四十二章 血肉磨房(5) \t\t在赏赐的激起的血勇过后,有些人已经冷静下来,开始认真的考虑自己还有没有机会得到那虚无缥缈的赏赐。若是战死在这里,不过是一堆没有人认识更没有人怜惜的臭肉。 和生命比起来,荣华富贵似乎也就没有那么大的诱惑了。 尤其是刚刚投降过来的新兵,早被前方那惊天动地的呐喊所震慑,听着刀剑砍在人体上的钝响,听着骨头这段的声音,还有人类在最绝望的濒死之时发出的惨叫,早已心惊胆寒。 现在才知道害怕,已经晚了。 虽然还看不到前面的荡虏军,但汹涌的人流本身就具有强大的惯性,每一个个体都成了漂浮在洪流中的树叶,早已身不由己,想挺住脚步都变得异常困难,而且身后还有虎视眈眈的督战队…… 哪怕明明知道前面是惨烈凶险的屠场,只能硬着头皮往前冲了。只有冲过去,才有一点立功受赏活下来的机会,若是止步不前,马上就会领教到督战队的残酷无情。 看到军队如潮水一般席卷过去,佟图赖终于放心了。 只要在开始激荡起军心士气,无论什么样的勇士都得陷在这滚滚洪流当中,主动也好被动也罢,除了死命拼杀之外别无选择。 至于这些蝼蚁一般的炮灰最后是什么下场,是死还是活,没有谁会在意。 豫王要的是突破,只有突破了前面的防线,凶悍勇猛的八旗勇士才有机会冲上去砍翻那些守军,彻底奠定最终的胜局。 佟图赖这一生,经历过的战斗已有四十余次,早已深谙驾驭之道。 白闪闪的阳光照耀之下,一阵若有若无的微风徐徐吹拂,将浓浓的硝烟和漫天沙尘吹沙了很多,也将硝烟的味道和血腥的气息吹了过来。让后面的人终于有机会在一个个晃动的身影缝隙当中看到前面的情形。 荡虏军的长枪兵早已列队结阵,菱形的枪阵仿佛一个巨大的怪物,那些闪耀着寒光的枪尖就是这个怪物身上的尖刺。那一排排长枪轻而易举刺穿了清兵身上单薄如纸的布甲,将一个个血肉之躯串在长长的枪尖之上,又以非常快的速度甩出,在明媚的阳光下留下一道血红色的轨迹。 于清兵相比,荡虏军的甲胄简直可以用奢华来形容:一水的亮铠鱼鳞甲,内衬皮甲,虽是最普通的战兵,却如同列队检阅的仪仗兵,把全身都包裹在金属甲胄当中。 这当然不是重甲,但在清兵的理解当中,这已经是当之无愧的重甲了。尤其当荡虏战兵把头盔上的面罩放下来之后,连脸都看不见,只看见一双双充满凌厉杀气的眼睛。 两相对比,清军简直就是叫花子。 大规模的白刃战之初,不管有高的武艺都是白搭,因为人流的汹涌和高速奔跑的惯性会形成巨大的冲击力,最直接的表现形式就是相互冲撞。 清军如同决堤的洪流般冲了上来,前排的士兵根本就收不住脚步,如怒海狂涛般重重的“砸”在对方的前端。 算上枪套子,枪尖的长度达到二尺八寸,连战马都能捅个对穿。 巨大的冲击力作用之下,根本就无需任何捅刺动作,清军自己的送上门来,如同铁钎子上的羊肉串挂在枪尖之上,却一时死不透,只是拼命的惨叫、挣扎…… 即便明明知道冲上去肯定是送死,却早已经收不住了,更多的人“无所畏惧”的冲了上来,继续用血肉之躯猛烈撞击着密密麻麻的长枪大阵,有人试图回头,马上就被身后的同伴推倒、踩踏而过,再也不可能站立起来。 这种自杀性的冲击绝非白费,而且很有必要,因为这股冲击力才是真正可怕的力量。 在把无数生命葬送在枪尖上之后,终于用人命把荡虏军的长枪大阵冲的压缩内陷其起来,后面的清军才有了出手的机会,真正意义上的白刃战才刚刚开始。 “砰” 在枪尖刺在盾牌上的瞬间,清军士兵完全凭借最原始的战斗本能,撒送抛弃了盾牌,接着前冲的惯性高高跃起,长刀在半空中划过一个弧度,顺着枪杆斩落下来。 惊艳的空中斩杀直接将荡虏军战兵的双手砍断,又是一回手,刀刃带着凌厉致命的力量砍在对方的面罩上。 奈何荡虏军的盔甲实在坚固,虽已经大力打出了火星,却没有能够顺利的砍下对方的半个脑壳儿。清军士兵刚一落地,马上又挥刀,将两杆疾刺而来的长枪荡开出去。侧身、垫步、拧腰,正准备前扑之时,猛然又有两杆长枪斜剌剌的捅刺过来。 “啊——” 凄厉而又悠长的惨叫声中,既勇且猛的清军士兵被长枪洞穿了胸腹,两杆长枪直接将他支架起来,往回一抽顺势斜甩,半空中洒落一大蓬血雨,象丢出一个装满了水的口袋一样将他甩了出去。 激烈的厮杀当中,突然响起几声尖锐的铜哨。 随着哨声的响起,整体向前移动的长枪大阵顿时止步,前来的枪兵在微微后退,后面的保持着牙突的姿势慢慢垫上前来,菱形的队列变换成一个不太规则的内弯月牙形态。 对方变换队型之时,正是可乘之机,当清军的头目们呐喊着指挥士兵试图趁机冲上来之时,无数透甲锥从后面激射而出,直接就将刚刚冲上来的清兵射成了此为。 瞬间的交错,有人在恍惚之间看到厮杀地带后面的情形:荡虏军最著名的野战小炮正对着这里。 又要耍用炮火打断前后衔接的把戏了。 前进的路子被枪兵给挡住了,最合适的做法绝对是推下去,因为后续的步兵被火炮一哄,就又无以为继,刚刚冲过来的这点步兵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或许还能支撑一会砍杀一会,但最终的解决却已经注定:必然会被消耗掉。 但催促前进的战鼓声依旧响的惊天动地,后面的满洲主子要他们前进。 后退半步,督战队的刀子也不是吃素的。 前进是死,后退也是死。 伸头一刀缩头也是一刀。 前面的清军已经被逼上了绝境,只能拼死一战了。 往前冲,或许还有一丝胜利的可能,若是后退的话,连一点点机会都没有。前后左右都是个死,还不如舍命一搏! “散开,火炮要来啦,散开,前冲。” 军官们挥舞着腰刀疯狂大叫着。 前冲之时必然需要密集的队型,但官长的命令却是散开,看似相悖的命令完全是出于无奈。 聚集在一起肯定会首先招来火炮的轰击,还不如散开一点。反正也是用性命豪赌,队型不队型已经不重要了,只期盼后面的兄弟能够象自己一样不怕死,只要他们能顶着荡虏军的火炮冲击过来,把前队后队衔接起来,就还有活命的机会。 火炮的轰鸣已经让人麻木了,那腾起的烟柱和四射的沙尘,一个个冒着白色烟雾的弹坑和支离破碎的尸体,已经很难再让人生出任何激动的情感,仿佛这一切本就是战场的一部分,已根本不值得去注意。 清兵卡在这里,进退无路,简直就是炮兵最好的靶子。 一轮密集的炮击之后,弥漫的硝烟和激荡而起的沙尘渐渐散去,战场之上的情形已如修罗地狱。 数不清的刀枪杂乱的散落着,上千个清军已道在自己的血泊当中。很多人的尸体已经支离破碎,连个囫囵尸首都落不下,就算是战后有人收尸只能用布袋来装了。更多的则是被直接打成了筛子,或者死透活着还没有完全死透,全身上下布满大大小小的孔洞,每一个孔洞都在流淌着鲜红、暗红的血迹,如同堤坝上无数的蚁穴。最让人毛骨悚然的是后面的士兵,他们被炮火直接集中,大半个身体已不知飞到了哪里,残余的小半个身体早已焦黑如炭,还在冒着丝丝缕缕的青烟,如同烤架子上快要烤熟的肉块儿…… 后面督战的旗人主子可不管这些人的死活,依旧用狼嚎一般的声音大吼着:“冲,往前冲,后退者斩,快冲!” 多铎已经下了死命令,一定要冲上去,一定要为最精锐最核心的八旗披甲战兵扫清前进的道路,无论付出多大的代价都在所不惜。如果新近归附的炮灰不肯去送死,那就直接让他们去死。 旗人主子那带着鲜血的长刀,还有和鲜血一样通红的眼珠子,逼迫着清兵发出了绝望的呐喊,再次不顾一切的席卷而来。 这一次,清军的支援力量比上一次更加凶猛。 数不清的箭矢划破天空,投射下一团阴影,在头上“漂”过。 对面的荡虏军也在房间,细小的弓弦嗡鸣之声仿佛厉鬼的哀嚎。 “啊!”短促的惨叫声中,一个清兵军官中箭,正要倒下之时,身边的兵弁赶紧将他扶住,不顾一切的拖着他的身体往后退,要不然就算不被射死也早被踩死了。 “千户大人,这仗没法打了。” 这个亲信还在使用着以前的称呼。 这仗确实打不得了,前进的话,不是被捅死就是被射死,反正都是死。若是后退,又会被满洲主子一刀砍死,也没有活路。 若是旁人说出这么泄气的话,军官肯定大喝一声“蛊惑军心者斩”然后拔刀砍死这个小兵,但他却没有那么做,因为这几个把他拖下来的士兵都是他的亲信。 战场之上,生死一瞬,若不是心腹亲信,谁也不会冒着生命危险去帮扶别人。 “不打还能怎么样?” 那几个亲信相互对视一眼,似乎已经取得一致意见,用带着硝烟味道的语气说道:“千户大人,咱们降了吧,或许能挣一条活路出来!” 降? \t 正文 正文_第一百四十三章 血肉磨房(6) \t\t本是大明官军,于带兵的长官一起投降,改头换面把脸一抹成了清军,调过头来就打明军,谁的手上没有沾染鲜血? 若是反贼,投靠了明军或许还好说一点,可现在是清军的身份,投过去能有好下场么? 现如今这般境地,什么下场不下场的已不重要,只要能挣一条命回来就已经算是烧了高香,可荡虏军能给一条活路么? 那几个心腹亲信看出了头目的犹豫和动摇,猛然将他架起来,簇拥成一个小小的人潮,带着他冲到阵前,按下手中的刀枪伏拜在地,高喊起来“降了,降了,我们降了……” 正在激战之时,突然投降,荡虏军似乎没有做好这方面的准备,已经挺起的长枪顿时止住。 这一刻,战场上出现非常诡异的一幕。 正在激烈厮杀的双方好像很有默契一般,几乎同时停手,谁也没有任何动作,全都楞楞的看着,似乎是在期待什么。 最奇怪的是,这种僵持不战的局面维持了很久。 荡虏军也不知道是应该把这些阵前投降的敌人当场格杀,还是应该接受他们的投诚。 自开战以来,双方都是极力试图打断对方的进攻节奏,并且为此付出了无数条生命,结果都没有实现这个目标。 让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几十个投降的清兵反而让已达白热化的战斗出现了一个短暂的间歇。 过了一会儿之后,后面的清军似乎刚刚缓过神来,督战队哇哇大叫着冲上来…… 手持长枪的荡虏军战兵还是没有接到任何命令,依旧不晓得应该怎么做。 “滴——滴——滴”“滴”“滴” 随着三长两短的铜哨声,荡虏军的钢弩射出一个非常大的仰角,白茫茫的箭雨划破天际,越过众人的头顶…… 身后的炮火似乎也接到了同样的命令,在一瞬间齐鸣,在轰隆隆的巨响当中截断了后续清军的前进道路。 前面的荡虏战兵这才明白过来,趁势前冲,仿佛遇到礁石的激烈一般,绕过跪地投降的这一小部分清兵之后,重新合拢在一起,将他们包围在正中偏后的位置上。 跪在地上的清兵这才松了一口气,悬在心中的那方巨石终于落在实处。 亲眼看到荡虏军“招降纳叛”之后的清兵,心理上已经起了某种微妙的变化…… 突然之间,军阵之后传出一声整齐的呐喊:“降者免死!” “降着免死!” 这句话好似具有某种难以言表的魔力,等到荡虏军的枪兵趁势前冲之时,跪地投降的清兵顿时出现了一大片…… 荡虏战兵已不再理会这些阵前投诚的清兵,一越而过,直接就对上了从后面冲上来的督战队。 督战队确实凶狠,却也只是对那些炮灰而言。 大规模的集群作战,督战队对上战兵,毫无悬念可言。 凶残的督战队很快落败,丢下二十来具尸体急急忙忙的退了回去。 请脆脆的锣声响起,清军终于开始整体后退了。 战斗已经打成了这个样子,若是再不顾一切的催着那些投降不久的士兵去送死,无疑会引起更大规模的阵前倒戈,佟图赖没有那么傻,刚一听说有人投降的消息,马上就果断的下达了撤退的命令! 阵地上充斥着浓烈的血腥味道,横七竖八的尸体散落在断刀残枪之间,破败的旗帜随处可见,到处都是还在燃烧的火焰。流淌的鲜血已失去了触目惊心的殷红眼色,正在凝固成黑乎乎的半流体状态,周遭沙土的眼色也变深了许多,仿佛吃饱了雨水的肥沃土地。 看着退下去的清兵,扬州知府任民育第一个喊出赞叹之声:“真不亏是天下第一强兵,扬州无忧了,哈哈哈……” 爽朗的笑声好像会传染,其他观战的扬州父老也纷纷发出同样的赞叹: “虎贲健卒,进退有据,勇猛刚烈,此不为强兵乎?” “真是惊心动魄啊,别说让我提刀上阵了,光是这么远远的看着,就已经唬的两腿酥软了。” “传说中,那清兵凶狠*过虎狼,我扬州荡虏雄卒乃是铁军,今日亲眼目的此旷古未闻之激烈大战,方知何为天下第一。” “那八旗兽兵纵横大半个天下,以无敌自居,今日也要他们见识见识什么才是真正的无敌雄兵。” “针锋相对,狭路相逢,血勇之心尽在这扬州城下,有万千敢战之兵护卫我扬州,百万父老可以安心了!” 交口称赞声中,知府任民育已经笑得合不拢嘴儿:“说什么针锋相对?列为父老恐怕还不知道吧?此一战,李荡虏只出动了两个营,便打的清兵狼奔豕突跪地请降……” 两个营? 荡虏军的建置之下,有十几个营之多,算上抽调为山东的那部分,差不多应该有二十个营了吧?只用了一成兵力就打的清兵丢盔弃甲,扬州一战的胜负之数已经可以估计得出来了。 更何况还有扬州本地的守军和史督师的本部人马,有了这些武力保证,所谓的清军不过是一场笑话。 “好了,好了,大战方歇,尚有许多繁琐军务需要处理,列位父老且先回到城中,把我军大捷的好消息宣之于众,也好让满城百姓睡个安稳觉。” 观战的百姓纷纷退去,知府任民育笑呵呵的目送众人远离之后,马上急急忙忙的找到了李乙丑,无比关切的问道:“李荡虏,此战如何?我军折损多少?” 所谓的大捷,所谓的辉煌大胜云云,只不过是说给那些老百姓的安心话语,事实如何,任民育并不是很清楚。 虽是文官,但最基本的道理却也明白的很:胜负之数,不能全看一时的进退。清军虽然暂时退下去了,根本不代表战斗的结束,这仅仅只是战斗间歇而已。清军势大,虽然未必有传言中的三十万之众,十几二十万应该还是有的。虽遭小挫,却没有伤筋动骨,而且今天的战斗当中,全都是新近投靠过去的汉军在打,清军主力的八旗战兵至今没有出场,很难说今日的小胜到底有多大的意义。 就算荡虏军真的是天兵天将,终究数量有限。荡虏军的总兵力摆在这里,只有一万大几不到两万的样子。李乙丑可以自由调动的野战力量应该不会超过一万二千,就算是可以再抽调一些过来,应该也不会有太大的浮动。 一万二对二十万,就算是一头猪,也能估计出哪边的胜算更大了。 所谓的只出动了两个营,完全就是蒙人。 挡在最前面的战兵确实是两个营,但弩兵和炮兵就不算了么?前后左右支援策应的就不算了么? 根据任民育的估计,在这一战当中,李乙丑至少也动用了他一半的价低,直接用在这片战场上的兵力绝对不会少于五个营。 李乙丑的回答证实了任知府的预想:“具体数字还无从得知,但战损肯定不小。如果可能的话,烦劳任大人想方设法的抽调些精干人手出来,我也好再抽调些兵力填补战损。” 才打了一天,李乙丑就要抽调兵力,足以说明战斗的艰难。 任民育的心往下一沉,旋即问道:“可还有什么需求?本府定然竭力相助。” “组织民夫吧,能组织多少算多少,从今日的战斗来看,城外的阵地恐怕守不了很久,退入城中凭城死守是迟早的事情。” 纵深达三十里的城外防线,虽说在开战之初就丢了三分之一,可这不是还有荡虏强兵的么?不是还有李乙丑守住了内层么?现在就动员民众为守城做准备,是不是太着急了些?会不会引起民心浮动? 李乙丑笑了笑:“任大人多虑了,城外阵地的意义在于消耗,我会尽可能的给多铎放血。但迟早会退入城中。一来是因为扬州城防坚固,二来是因为……任大人也知道我荡虏军的兵力不多,不宜散布在广大区域之内。说实话,我对史大人的侧翼很不放心。如果前几**们打的好……其实也不需要多大的胜利,只要能拖住清军就足够了。但他们败退下来的太早,我才不得不以主力迎敌,为的就是提振军心民心。眼下这种局面若是他们支撑不住引起溃败,还不如主动收缩,把有限的兵力集中起来。” “我说的入城只是一个打算,眼下还没有这方面的动作,但任知府一定要心中有数早做准备。决战之地就在扬州城下!” “本官已然明白,只是……李荡虏你给我透个实底,这扬州城到底……到底……” “任大人是想问这扬州到底能不能守住是吧?” “这个……”任民育似乎不愿意承认自己心底的悲观,和李乙丑对视一眼,四目相对之时,轻轻的点了点头:“正是此意。” 李乙丑笑着伸出一个巴掌,屈起大拇指亮出其余四指,在任民育的面前反复两下:“八成,我有八成的把握守住扬州。” 自古兵凶战危,若有六成胜算已是不错,李乙丑张口就说了个八成,如此乐观的估计让任民育都有点怀疑了。 眼下打的这么惨,清军的主力还没有上阵,李乙丑哪来这么高的把握? “李荡虏,任某非是那听风就是雨的市井小民,你也不必刻意瞒我。我之所以问起,并非是因个人的荣辱得失。实不相瞒李荡虏,本官早已做好于扬州共存亡的准备,连遗书都写好了。若是你真的守不住扬州,本府最多也就是效一效大行皇帝之烈,以身殉了扬州也就是了。只是这合城八十万百姓,需早做准备。若你无有多少把握,就需考虑一下疏散民众去往江南事宜了。” \t 正文 正文_第一百四十三章 血肉磨房(6) \t\t本是大明官军,于带兵的长官一起投降,改头换面把脸一抹成了清军,调过头来就打明军,谁的手上没有沾染鲜血? 若是反贼,投靠了明军或许还好说一点,可现在是清军的身份,投过去能有好下场么? 现如今这般境地,什么下场不下场的已不重要,只要能挣一条命回来就已经算是烧了高香,可荡虏军能给一条活路么? 那几个心腹亲信看出了头目的犹豫和动摇,猛然将他架起来,簇拥成一个小小的人潮,带着他冲到阵前,按下手中的刀枪伏拜在地,高喊起来“降了,降了,我们降了……” 正在激战之时,突然投降,荡虏军似乎没有做好这方面的准备,已经挺起的长枪顿时止住。 这一刻,战场上出现非常诡异的一幕。 正在激烈厮杀的双方好像很有默契一般,几乎同时停手,谁也没有任何动作,全都楞楞的看着,似乎是在期待什么。 最奇怪的是,这种僵持不战的局面维持了很久。 荡虏军也不知道是应该把这些阵前投降的敌人当场格杀,还是应该接受他们的投诚。 自开战以来,双方都是极力试图打断对方的进攻节奏,并且为此付出了无数条生命,结果都没有实现这个目标。 让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几十个投降的清兵反而让已达白热化的战斗出现了一个短暂的间歇。 过了一会儿之后,后面的清军似乎刚刚缓过神来,督战队哇哇大叫着冲上来…… 手持长枪的荡虏军战兵还是没有接到任何命令,依旧不晓得应该怎么做。 “滴——滴——滴”“滴”“滴” 随着三长两短的铜哨声,荡虏军的钢弩射出一个非常大的仰角,白茫茫的箭雨划破天际,越过众人的头顶…… 身后的炮火似乎也接到了同样的命令,在一瞬间齐鸣,在轰隆隆的巨响当中截断了后续清军的前进道路。 前面的荡虏战兵这才明白过来,趁势前冲,仿佛遇到礁石的激烈一般,绕过跪地投降的这一小部分清兵之后,重新合拢在一起,将他们包围在正中偏后的位置上。 跪在地上的清兵这才松了一口气,悬在心中的那方巨石终于落在实处。 亲眼看到荡虏军“招降纳叛”之后的清兵,心理上已经起了某种微妙的变化…… 突然之间,军阵之后传出一声整齐的呐喊:“降者免死!” “降着免死!” 这句话好似具有某种难以言表的魔力,等到荡虏军的枪兵趁势前冲之时,跪地投降的清兵顿时出现了一大片…… 荡虏战兵已不再理会这些阵前投诚的清兵,一越而过,直接就对上了从后面冲上来的督战队。 督战队确实凶狠,却也只是对那些炮灰而言。 大规模的集群作战,督战队对上战兵,毫无悬念可言。 凶残的督战队很快落败,丢下二十来具尸体急急忙忙的退了回去。 请脆脆的锣声响起,清军终于开始整体后退了。 战斗已经打成了这个样子,若是再不顾一切的催着那些投降不久的士兵去送死,无疑会引起更大规模的阵前倒戈,佟图赖没有那么傻,刚一听说有人投降的消息,马上就果断的下达了撤退的命令! 阵地上充斥着浓烈的血腥味道,横七竖八的尸体散落在断刀残枪之间,破败的旗帜随处可见,到处都是还在燃烧的火焰。流淌的鲜血已失去了触目惊心的殷红眼色,正在凝固成黑乎乎的半流体状态,周遭沙土的眼色也变深了许多,仿佛吃饱了雨水的肥沃土地。 看着退下去的清兵,扬州知府任民育第一个喊出赞叹之声:“真不亏是天下第一强兵,扬州无忧了,哈哈哈……” 爽朗的笑声好像会传染,其他观战的扬州父老也纷纷发出同样的赞叹: “虎贲健卒,进退有据,勇猛刚烈,此不为强兵乎?” “真是惊心动魄啊,别说让我提刀上阵了,光是这么远远的看着,就已经唬的两腿酥软了。” “传说中,那清兵凶狠*过虎狼,我扬州荡虏雄卒乃是铁军,今日亲眼目的此旷古未闻之激烈大战,方知何为天下第一。” “那八旗兽兵纵横大半个天下,以无敌自居,今日也要他们见识见识什么才是真正的无敌雄兵。” “针锋相对,狭路相逢,血勇之心尽在这扬州城下,有万千敢战之兵护卫我扬州,百万父老可以安心了!” 交口称赞声中,知府任民育已经笑得合不拢嘴儿:“说什么针锋相对?列为父老恐怕还不知道吧?此一战,李荡虏只出动了两个营,便打的清兵狼奔豕突跪地请降……” 两个营? 荡虏军的建置之下,有十几个营之多,算上抽调为山东的那部分,差不多应该有二十个营了吧?只用了一成兵力就打的清兵丢盔弃甲,扬州一战的胜负之数已经可以估计得出来了。 更何况还有扬州本地的守军和史督师的本部人马,有了这些武力保证,所谓的清军不过是一场笑话。 “好了,好了,大战方歇,尚有许多繁琐军务需要处理,列位父老且先回到城中,把我军大捷的好消息宣之于众,也好让满城百姓睡个安稳觉。” 观战的百姓纷纷退去,知府任民育笑呵呵的目送众人远离之后,马上急急忙忙的找到了李乙丑,无比关切的问道:“李荡虏,此战如何?我军折损多少?” 所谓的大捷,所谓的辉煌大胜云云,只不过是说给那些老百姓的安心话语,事实如何,任民育并不是很清楚。 虽是文官,但最基本的道理却也明白的很:胜负之数,不能全看一时的进退。清军虽然暂时退下去了,根本不代表战斗的结束,这仅仅只是战斗间歇而已。清军势大,虽然未必有传言中的三十万之众,十几二十万应该还是有的。虽遭小挫,却没有伤筋动骨,而且今天的战斗当中,全都是新近投靠过去的汉军在打,清军主力的八旗战兵至今没有出场,很难说今日的小胜到底有多大的意义。 就算荡虏军真的是天兵天将,终究数量有限。荡虏军的总兵力摆在这里,只有一万大几不到两万的样子。李乙丑可以自由调动的野战力量应该不会超过一万二千,就算是可以再抽调一些过来,应该也不会有太大的浮动。 一万二对二十万,就算是一头猪,也能估计出哪边的胜算更大了。 所谓的只出动了两个营,完全就是蒙人。 挡在最前面的战兵确实是两个营,但弩兵和炮兵就不算了么?前后左右支援策应的就不算了么? 根据任民育的估计,在这一战当中,李乙丑至少也动用了他一半的价低,直接用在这片战场上的兵力绝对不会少于五个营。 李乙丑的回答证实了任知府的预想:“具体数字还无从得知,但战损肯定不小。如果可能的话,烦劳任大人想方设法的抽调些精干人手出来,我也好再抽调些兵力填补战损。” 才打了一天,李乙丑就要抽调兵力,足以说明战斗的艰难。 任民育的心往下一沉,旋即问道:“可还有什么需求?本府定然竭力相助。” “组织民夫吧,能组织多少算多少,从今日的战斗来看,城外的阵地恐怕守不了很久,退入城中凭城死守是迟早的事情。” 纵深达三十里的城外防线,虽说在开战之初就丢了三分之一,可这不是还有荡虏强兵的么?不是还有李乙丑守住了内层么?现在就动员民众为守城做准备,是不是太着急了些?会不会引起民心浮动? 李乙丑笑了笑:“任大人多虑了,城外阵地的意义在于消耗,我会尽可能的给多铎放血。但迟早会退入城中。一来是因为扬州城防坚固,二来是因为……任大人也知道我荡虏军的兵力不多,不宜散布在广大区域之内。说实话,我对史大人的侧翼很不放心。如果前几**们打的好……其实也不需要多大的胜利,只要能拖住清军就足够了。但他们败退下来的太早,我才不得不以主力迎敌,为的就是提振军心民心。眼下这种局面若是他们支撑不住引起溃败,还不如主动收缩,把有限的兵力集中起来。” “我说的入城只是一个打算,眼下还没有这方面的动作,但任知府一定要心中有数早做准备。决战之地就在扬州城下!” “本官已然明白,只是……李荡虏你给我透个实底,这扬州城到底……到底……” “任大人是想问这扬州到底能不能守住是吧?” “这个……”任民育似乎不愿意承认自己心底的悲观,和李乙丑对视一眼,四目相对之时,轻轻的点了点头:“正是此意。” 李乙丑笑着伸出一个巴掌,屈起大拇指亮出其余四指,在任民育的面前反复两下:“八成,我有八成的把握守住扬州。” 自古兵凶战危,若有六成胜算已是不错,李乙丑张口就说了个八成,如此乐观的估计让任民育都有点怀疑了。 眼下打的这么惨,清军的主力还没有上阵,李乙丑哪来这么高的把握? “李荡虏,任某非是那听风就是雨的市井小民,你也不必刻意瞒我。我之所以问起,并非是因个人的荣辱得失。实不相瞒李荡虏,本官早已做好于扬州共存亡的准备,连遗书都写好了。若是你真的守不住扬州,本府最多也就是效一效大行皇帝之烈,以身殉了扬州也就是了。只是这合城八十万百姓,需早做准备。若你无有多少把握,就需考虑一下疏散民众去往江南事宜了。” \t 正文 正文_第一百四十四章 血肉磨房(7) \t\t“哈哈,任大人为国尽忠,我真不好说你什么。我李乙丑可不在意江南的朝廷,也不想拿自己的全部身家和荡虏军万千将士的性命给那个朝廷尽忠。我若真无八成以上的胜算,早就过江去了,哪里还会在此苦战?” 这话说的真有点诛心,尤其是当着扬州知府的面前说起,简直就是大逆不道了。 若是换做别人说起同样的话语,任民育早已勃然大怒,将之当做反贼给拿下了。听了李乙丑这番大逆不道的话语之后,神态反而轻松了很多。 荡虏军的李乙丑和江南朝廷那边不怎么和气,早已不是什么秘密,全天下人都知道。好在这位跋扈张狂的荡虏将军还抱着对大行烈皇帝的效忠之心,虽不怎么认江南的朝廷,却认大明的正统,始终算是大明朝的武力,也算是大行烈皇帝留给江南的宝贵“遗产”。 只要他还愿意为大明的江山社稷效忠,只要他还愿意为扬州八十万百姓去和清军拼命,哪怕是他当着任民育的面指名道姓的大骂江南君臣,也就可以当作没有看到了。 更何况江南朝廷实在不堪说起,骂他们的人肯定不在少数,也不差李乙丑这一个了。 话虽难听,理却不错。 对南边的那个朝廷,李乙丑从来就欠奉忠诚之心,他从来就不是愚忠之臣。一直都倚仗荡虏强兵嚣张跋扈,若是真的没有几分胜算,又怎么会替朝廷死守扬州? “任大人不必担心,那多铎还没有使出全力,难道我就用出全力了么?现如今大家是半斤对八两,谁也没有占到多大的便宜。我还有后手,到时候使唤出来也够他好看的了。” “李荡虏有此一言,民育放心不少,这便去安排民夫之事,扬州一战就多多拜托了!” 八成胜算,这话也就是哄哄任民育这样的书生罢了,是为了安他的心。只有这位知府大人真正的相信扬州一定能够守住,才能让扬州的士绅百姓跟着相信,避免出现民心恐慌的局面。在李乙丑真实的内心当中,扬州之战能有四成胜算就已经是很乐观的估计了。 今日一战,也算是检验出了清军的成色和火候,都说多铎勇猛如无凶残似狼,其实也就那么回事。只知道以强力手段驱赶汉军送死,平时看起来威风八面战无不胜,真正遇到强劲的对手,炮灰终究是炮灰,起不是决定作用。 虽说多铎的主力八旗兵还没有上阵,但荡虏军又不是没有和满洲精锐交过手。当年在东昌血战当中,也曾领教过八旗披甲的战斗力,最多也就是和荡虏军不相上下而已。 多铎号称大军三十万,其实撑死了也就十七八万,真正可以如臂使指灵活调动的野战兵力能有十二三万就已经算是高估他了。其中的主力分别是两个满洲旗,一水的八旗披甲战兵,还有两个蒙古旗,战斗力也相当不俗,再就是佟图赖的老汉军旗了。 五个旗的主力战兵,大约四万左右,虽然依旧比荡虏军高出一倍有余,但兵力对比已不那么悬殊了。凭城死守的话,李乙丑还真的有七八分的把握。 真正让李乙丑揪心的,不在扬州,而在山东。 此次清廷已经摆开争夺天下的架势,在战略上是兵分两路。西路军继续追杀李闯残部,由英亲王阿济格率领,已经如了湖广。东路军由豫亲王多铎统帅,***李乙丑的当面之敌。如果仅仅只的现在这种局面,确实不需要有太多忧虑,就算打不胜至少也能守得住。但多铎还有一支偏师在山东。 从皇太极的长子豪格处抽调出一个满洲旗的兵力,两外还有一个蒙古旗和佟图赖的另外一个老汉军旗,总共三个旗的兵力两万左右的战兵,由正北往正南平推。数日之内,连下七城,兵锋正锐,大有势不可挡的架势。 山东三个宗室藩王刚刚打开了一点局面,转瞬之间就被清军抹的干干净净,根本就抵挡不住,正在以溃败是姿态一路狂退。东昌、济南、青州三府的中北部已经丢了,按照这个趋势,就算是推到兖州中部,都很难建立起有效的防御。 山东的那三个藩王都和李乙丑走的很近,尤其是东昌郡王,几乎是在比猫画虎的复制另外一个山东版本的荡虏军。但他终究没有那么雄厚的财力作为支撑,山东又屡屡遭逢战火,很难在短时间内发展的起来。 荡虏军的北上远征部战兵只有三千多一点,还是分散在各处,基本是在帮助山东三王训练新兵,很少参与实战。就那么一点可怜的兵力,象撒胡椒粉一样弄的到处都是,就算是参战也不过是象征意义罢了,关键还得指望山东本地的武装。 在荡虏军“教导营”的协助下,还有李乙丑半公开的支援了一部分物资,山东三王都建立起来自己的队伍。 比猫画虎终究不是真的老虎,就算是虎也还没有断奶呢。山东三王的新军打一打半真半假的反贼自然是无往不利摧枯拉朽。一旦遇到真正的强敌,马上就现了原形。 在给张三哥的书信当中,李乙丑非常明确的表示过了,山东已经守不住了,必须撤回来。必须说服山东各股抵抗力量,放弃一城一地的争夺,马上组织大规模的撤退,就算不能撤到扬州,至少也得和荡虏军的本部主力呼应起来,才有存活下去的可能。 如果山东各王拒绝撤退,张三哥和周六斤可以自行其是单独撤离,免得全军覆没。 根据张三哥送过来的紧急军情来看,山东的大撤退已经开始了,地方武装和那三千荡虏军一起,正掩护着几十万百姓浩浩荡荡的一路南下。好在清军追赶的很快,主力没有跟上,虽然已经打了几场恶战,而且折损不小,却远远没有达到伤筋动骨的地步。 根据估算,山东那边撤退的队伍应该已经到了郓城——微山湖一线,也就是当初李乙丑贩运私盐之时的那片区域。 如果快的话,再有三四十天,应该就可以东进转弯顺着淮安的边路进入淮扬范围了。 李乙丑最担心的山东方面因为携带了大量的百姓,撤退的速度太过于迟缓,一旦被清军追上,很难抵挡的住。若是清军从正北方向毫无阻碍的杀过来,荡虏军将不得不面对两线作战的窘迫境地,到那个时候,就真的很危险了。 “报,战报已出。” 李乙丑一直都在等待,赶紧接过各部汇总出来的战报。 各种武器的损耗、弹药的存余等等这些物资方面的数字直接就略过去了,他关心的不是这些。 直接翻看到最后的人员伤亡部分,这才是最让李乙丑牵挂的。 “战兵阵亡数二百四十五人,伤一千一百九十六人,其中重伤八十四,残一百二十三……” 荡虏军的甲胄为天下之冠,寻常的箭矢和普通的刀剑很难造成即死效果。除非的大力钝击或者是超近距离的贯穿伤,否则基本不会出现致命伤害。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阵亡的数字偏低,伤和亡的比例严重畸形。 李乙丑还是觉得无比心痛。 此一战,仅历一日,就直接阵亡了两百多,还有近百重伤者,估计也很难活得过今夜。至于伤残的那一百多个,肯定也要永久的退出战斗序列了。 因为甲胄的仿佛和苏子朋的“外伤圣药”效果奇佳,估计伤者中的绝大部分还能重返战场,但四五百的致死、致残依旧让他无比心疼。 那些都是荡虏军最精锐的勇士,每一个都万分珍贵,只打了一日,就永久的损失了四五百…… 若是史可法看到这份战报,肯定会激动的一跳三尺高。 今日多半天的战斗中,共斩首两千余级,俘获两千余下敌。 荡虏军的军功衡量标准非常原始也非常直接,只看人头。有一个脑袋算一个,看不到敌人脑袋的不记录在册。 光是割下来的脑袋就有两千多了,造成的伤亡至少也有五千,相对于史可法部上一次激战的效果,却只付出了十分之一的损耗,当然战果辉煌。 打出和清军四比一甚至五比一的交换比,别人想都不敢想。这当然是因为荡虏军的火炮犀利甲胄精良,又占据了地形的优势在做以逸待劳的战斗,这也是在所有正面攻防战当中防守一方的天然优势。 但清军的总数量也是荡虏军的十倍,这是一个非常庞大的数字。 当清军渐渐摸清了荡虏的战斗路数之后,高的吓人的交换比肯定会飞速降低。 战场之上的拼杀,绝不是纸面上的数字游戏。就算是士气高昂如荡虏军,也全都是血肉之躯,每一个个体都是活生生的人,而不是没有情感永不畏惧的机器。 “流尽最后一滴血”“战至最后一兵一卒”这种话也就只能最后激动人心的口号喊一喊而已,却是永远都不可能实现的,至少在冷兵器时代,很难实现。 当伤亡数字达到一定的比例之后,必然会引起军心的动摇和士气的崩溃,那个时候就是分出胜负的时候。 普通的军队,能够承受三成的伤亡数字还继续保持着组织度,还能维持的几率没有崩溃,就已经可以算是铁军了。荡虏军的士气或许更好一点,或许可以承受更高的伤亡比例,但这种承受能力绝非无限。 清军的基数庞大,随着战斗的持续,伤亡比例肯定会发生变化,到时候就会出现非常悬殊的兵力对比,那对荡虏军显然非常不妙…… 这也是李乙丑准备收缩兵力的根本原因之一。 \t 正文 正文_第一百四十四章 血肉磨房(7) \t\t“哈哈,任大人为国尽忠,我真不好说你什么。我李乙丑可不在意江南的朝廷,也不想拿自己的全部身家和荡虏军万千将士的性命给那个朝廷尽忠。我若真无八成以上的胜算,早就过江去了,哪里还会在此苦战?” 这话说的真有点诛心,尤其是当着扬州知府的面前说起,简直就是大逆不道了。 若是换做别人说起同样的话语,任民育早已勃然大怒,将之当做反贼给拿下了。听了李乙丑这番大逆不道的话语之后,神态反而轻松了很多。 荡虏军的李乙丑和江南朝廷那边不怎么和气,早已不是什么秘密,全天下人都知道。好在这位跋扈张狂的荡虏将军还抱着对大行烈皇帝的效忠之心,虽不怎么认江南的朝廷,却认大明的正统,始终算是大明朝的武力,也算是大行烈皇帝留给江南的宝贵“遗产”。 只要他还愿意为大明的江山社稷效忠,只要他还愿意为扬州八十万百姓去和清军拼命,哪怕是他当着任民育的面指名道姓的大骂江南君臣,也就可以当作没有看到了。 更何况江南朝廷实在不堪说起,骂他们的人肯定不在少数,也不差李乙丑这一个了。 话虽难听,理却不错。 对南边的那个朝廷,李乙丑从来就欠奉忠诚之心,他从来就不是愚忠之臣。一直都倚仗荡虏强兵嚣张跋扈,若是真的没有几分胜算,又怎么会替朝廷死守扬州? “任大人不必担心,那多铎还没有使出全力,难道我就用出全力了么?现如今大家是半斤对八两,谁也没有占到多大的便宜。我还有后手,到时候使唤出来也够他好看的了。” “李荡虏有此一言,民育放心不少,这便去安排民夫之事,扬州一战就多多拜托了!” 八成胜算,这话也就是哄哄任民育这样的书生罢了,是为了安他的心。只有这位知府大人真正的相信扬州一定能够守住,才能让扬州的士绅百姓跟着相信,避免出现民心恐慌的局面。在李乙丑真实的内心当中,扬州之战能有四成胜算就已经是很乐观的估计了。 今日一战,也算是检验出了清军的成色和火候,都说多铎勇猛如无凶残似狼,其实也就那么回事。只知道以强力手段驱赶汉军送死,平时看起来威风八面战无不胜,真正遇到强劲的对手,炮灰终究是炮灰,起不是决定作用。 虽说多铎的主力八旗兵还没有上阵,但荡虏军又不是没有和满洲精锐交过手。当年在东昌血战当中,也曾领教过八旗披甲的战斗力,最多也就是和荡虏军不相上下而已。 多铎号称大军三十万,其实撑死了也就十七八万,真正可以如臂使指灵活调动的野战兵力能有十二三万就已经算是高估他了。其中的主力分别是两个满洲旗,一水的八旗披甲战兵,还有两个蒙古旗,战斗力也相当不俗,再就是佟图赖的老汉军旗了。 五个旗的主力战兵,大约四万左右,虽然依旧比荡虏军高出一倍有余,但兵力对比已不那么悬殊了。凭城死守的话,李乙丑还真的有七八分的把握。 真正让李乙丑揪心的,不在扬州,而在山东。 此次清廷已经摆开争夺天下的架势,在战略上是兵分两路。西路军继续追杀李闯残部,由英亲王阿济格率领,已经如了湖广。东路军由豫亲王多铎统帅,***李乙丑的当面之敌。如果仅仅只的现在这种局面,确实不需要有太多忧虑,就算打不胜至少也能守得住。但多铎还有一支偏师在山东。 从皇太极的长子豪格处抽调出一个满洲旗的兵力,两外还有一个蒙古旗和佟图赖的另外一个老汉军旗,总共三个旗的兵力两万左右的战兵,由正北往正南平推。数日之内,连下七城,兵锋正锐,大有势不可挡的架势。 山东三个宗室藩王刚刚打开了一点局面,转瞬之间就被清军抹的干干净净,根本就抵挡不住,正在以溃败是姿态一路狂退。东昌、济南、青州三府的中北部已经丢了,按照这个趋势,就算是推到兖州中部,都很难建立起有效的防御。 山东的那三个藩王都和李乙丑走的很近,尤其是东昌郡王,几乎是在比猫画虎的复制另外一个山东版本的荡虏军。但他终究没有那么雄厚的财力作为支撑,山东又屡屡遭逢战火,很难在短时间内发展的起来。 荡虏军的北上远征部战兵只有三千多一点,还是分散在各处,基本是在帮助山东三王训练新兵,很少参与实战。就那么一点可怜的兵力,象撒胡椒粉一样弄的到处都是,就算是参战也不过是象征意义罢了,关键还得指望山东本地的武装。 在荡虏军“教导营”的协助下,还有李乙丑半公开的支援了一部分物资,山东三王都建立起来自己的队伍。 比猫画虎终究不是真的老虎,就算是虎也还没有断奶呢。山东三王的新军打一打半真半假的反贼自然是无往不利摧枯拉朽。一旦遇到真正的强敌,马上就现了原形。 在给张三哥的书信当中,李乙丑非常明确的表示过了,山东已经守不住了,必须撤回来。必须说服山东各股抵抗力量,放弃一城一地的争夺,马上组织大规模的撤退,就算不能撤到扬州,至少也得和荡虏军的本部主力呼应起来,才有存活下去的可能。 如果山东各王拒绝撤退,张三哥和周六斤可以自行其是单独撤离,免得全军覆没。 根据张三哥送过来的紧急军情来看,山东的大撤退已经开始了,地方武装和那三千荡虏军一起,正掩护着几十万百姓浩浩荡荡的一路南下。好在清军追赶的很快,主力没有跟上,虽然已经打了几场恶战,而且折损不小,却远远没有达到伤筋动骨的地步。 根据估算,山东那边撤退的队伍应该已经到了郓城——微山湖一线,也就是当初李乙丑贩运私盐之时的那片区域。 如果快的话,再有三四十天,应该就可以东进转弯顺着淮安的边路进入淮扬范围了。 李乙丑最担心的山东方面因为携带了大量的百姓,撤退的速度太过于迟缓,一旦被清军追上,很难抵挡的住。若是清军从正北方向毫无阻碍的杀过来,荡虏军将不得不面对两线作战的窘迫境地,到那个时候,就真的很危险了。 “报,战报已出。” 李乙丑一直都在等待,赶紧接过各部汇总出来的战报。 各种武器的损耗、弹药的存余等等这些物资方面的数字直接就略过去了,他关心的不是这些。 直接翻看到最后的人员伤亡部分,这才是最让李乙丑牵挂的。 “战兵阵亡数二百四十五人,伤一千一百九十六人,其中重伤八十四,残一百二十三……” 荡虏军的甲胄为天下之冠,寻常的箭矢和普通的刀剑很难造成即死效果。除非的大力钝击或者是超近距离的贯穿伤,否则基本不会出现致命伤害。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阵亡的数字偏低,伤和亡的比例严重畸形。 李乙丑还是觉得无比心痛。 此一战,仅历一日,就直接阵亡了两百多,还有近百重伤者,估计也很难活得过今夜。至于伤残的那一百多个,肯定也要永久的退出战斗序列了。 因为甲胄的仿佛和苏子朋的“外伤圣药”效果奇佳,估计伤者中的绝大部分还能重返战场,但四五百的致死、致残依旧让他无比心疼。 那些都是荡虏军最精锐的勇士,每一个都万分珍贵,只打了一日,就永久的损失了四五百…… 若是史可法看到这份战报,肯定会激动的一跳三尺高。 今日多半天的战斗中,共斩首两千余级,俘获两千余下敌。 荡虏军的军功衡量标准非常原始也非常直接,只看人头。有一个脑袋算一个,看不到敌人脑袋的不记录在册。 光是割下来的脑袋就有两千多了,造成的伤亡至少也有五千,相对于史可法部上一次激战的效果,却只付出了十分之一的损耗,当然战果辉煌。 打出和清军四比一甚至五比一的交换比,别人想都不敢想。这当然是因为荡虏军的火炮犀利甲胄精良,又占据了地形的优势在做以逸待劳的战斗,这也是在所有正面攻防战当中防守一方的天然优势。 但清军的总数量也是荡虏军的十倍,这是一个非常庞大的数字。 当清军渐渐摸清了荡虏的战斗路数之后,高的吓人的交换比肯定会飞速降低。 战场之上的拼杀,绝不是纸面上的数字游戏。就算是士气高昂如荡虏军,也全都是血肉之躯,每一个个体都是活生生的人,而不是没有情感永不畏惧的机器。 “流尽最后一滴血”“战至最后一兵一卒”这种话也就只能最后激动人心的口号喊一喊而已,却是永远都不可能实现的,至少在冷兵器时代,很难实现。 当伤亡数字达到一定的比例之后,必然会引起军心的动摇和士气的崩溃,那个时候就是分出胜负的时候。 普通的军队,能够承受三成的伤亡数字还继续保持着组织度,还能维持的几率没有崩溃,就已经可以算是铁军了。荡虏军的士气或许更好一点,或许可以承受更高的伤亡比例,但这种承受能力绝非无限。 清军的基数庞大,随着战斗的持续,伤亡比例肯定会发生变化,到时候就会出现非常悬殊的兵力对比,那对荡虏军显然非常不妙…… 这也是李乙丑准备收缩兵力的根本原因之一。 \t 正文 正文_第一百四十五章 血肉磨房(8) \t\t西边的日头已经渐渐没了下去,战场后方的一大片空地上,堆满了清军的号衣。 刚刚阵前投降的清兵在做了俘虏之后遇到一见让人啼笑皆非的事情:被扒光了全部衣服,不着寸缕赤条条的围了起来。 两千多俘虏被分成大小不等的十个部分,每部分由一个小旗儿的战兵看守。 对于为什么会被扒光,这些俘虏们并不是很清楚,估计是为了防止暴动或者逃跑之类的事情发生。毕竟俘虏有两千多,实在是个不小的数目,万一闹起事来还真是不小的麻烦。 如今已经赤条条的如同新生的婴儿,就算是想跑又能跑到哪里去呢。 好在看守者和被看守者都是粗鄙的军汉,大家都是老爷们儿,没有什么可遮掩的,也不需要遮掩,也就不那么难为情了。 因为还没有开始审问,吕千户和他那几个亲信还在一起。毕竟算是不大不小的军官,被扒光了衣服在这么多人面前出丑实在有些难堪。不过想想自己俘虏的身份,也就不计较那么多了。 投降过来,避免了直接死在战场之上,好歹也算是不亏。至于以后怎么样,真的很难说。 “大人,荡虏军会不会为难咱们爷们儿?” 赤身**的吕千户很难再拿出“大人”的威严,好在身边都是追随多年的亲信心腹,也不至于太过于尴尬:“以我的经验来看,咱爷们投过来算是对了,应该能保住这条老命。” “怎么说?” “荡虏军要是为难咱们,比如说杀俘什么的……”吕千户横掌为刀,在自己的脖子里虚虚一划,比划出一个砍头的姿势:“要是荡虏军想杀咱们,肯定不是在这种地方。我估计是要审问一下,然后去做苦力……” 抓来的俘虏,要么直接杀掉,要么驱赶去做苦力当作奴隶使用,这是最常见的手段。还有一种就是打散了混编起来,继续作为炮灰使用。 不过荡虏军素来强调精兵战略,应该不会盲目的把很多俘虏混编进自己的队伍当中,就算是有这种想法,最多也是选一些身强力壮的作为随军夫子来使用,本质上和苦力还是一样的。 “千户大人,那咱爷们儿应该怎么做?” “尽量做随军夫子,这样咱爷们儿还有重新聚在一起的机会,要是做了真的苦力,每天当牛做马,,连个出头的机会都没有,迟早也是个累死的命。” “是。” 王老实立功了,临时委任了一个辅兵队长的职衔,其实手下还是那十一个人。 作为崭新出炉的辅兵小队长,王老实志得意满,一步三摇的来到这里,斜着眼珠子瞅着这些俘虏,活像是在挑选牲口的老农。说出的话却好像是一个职位多高的官老爷: “你们这些人呐,跟着清兵为非作歹,枉顾忠义二字。按说就应该一绳子捆了全沉都河里去,给你们落个囫囵尸首已经算是烧高香了。不过呢,我家荡虏将军仁慈,可以再给你们一个戴罪立功洗心革面的机会。都站好了,每十个人一列,排好队,排好队……” 事实果然如吕千户所料想的那样,甄别审问开始了。 几个人分开,互相指认,相互之间的说法对上了,身份、职位之类的基本信息就算是搞清楚了。 其实这也没有什么好隐瞒的。 被当作是炮灰使用的汉军,肯定不会有什么重要人物,降都已经降了,还有什么好隐瞒的? 这年头,兵荒马乱的,谁的手上也不是那么干净。 在这些俘虏里头,有不少人既当作反贼也做过官军,前不久才投靠了清廷摇身一变成了清军,这次又成了荡虏军的俘虏。 大家的经历基本都差不多,只有吕千户这种算是身份比较高而且比较单纯的那种了。 等到审讯的差不多之时,天色已经全黑了。 虽说不是寒冷的季节,可浑身上下连个遮羞的布片都没有,夜风一起,这些站在荒郊野地里的俘虏也经受不住,一个个全都哆嗦起来。 “能不能先穿上衣裳?” 王老实远远的看了吕千户一眼,气呼呼的跑过头抬脚就踹:“不扒你的皮就算是好的了,还想穿衣裳?美的你?且冻着吧!俘虏就是俘虏,你想什么呢?” 毕竟是当官的,挨了一脚之后,吕千户也不怎么畏惧,依旧大喊:“我等阵前首义,不应该算是俘虏。” “不是俘虏你是什么?” “我等应该算是阵前举义。” 王老实费了好大的力气才弄懂俘虏和举义的区别,顿时气不大一处来:“你还有功了是吧?老子是不是还准备宴席给你接风洗尘啊?等会我让战兵兄弟们好好的审一审你这个不老实的家伙……” “我要见你们的官长。” “老子就是官长,才升的官儿……” 正在这个时候,一个年轻的战兵走了过来,刚刚升官的王老实马上站直了身子,啪的行了个军力:“孙营官。” 孙立柱点了点头:“甄别的如何了?” “差不多了。” “荡虏将军有令,甄别过的俘虏,可以给点吃的,先看管起来,明日再做安排。” “是!” 时辰不大,在辅并的帮助下,抬来了十个大木桶,木桶中飘荡出黄米的香味。 已经把经历、身份交代清楚的俘虏已经领到了一套没有浸染过的白色衣裤,穿戴起来之后又领到了碗筷。 每人只有一碗稀的能照见人影子的稀粥。 俘虏就是俘虏,能有一碗稀粥已经算是不错,干粮什么的就不要想了。 王老实分明就是在刁难,故意把吕千户安排到了最后,让他在冷风中冻了好大一会子,才开始审问。 等到吕千户如竹筒倒豆子一般把自己的身份和经历说清楚之后,已戌时中刻,早已经冻的脸色青白哆嗦成一团。穿上那套如同孝衣的白色粗布衣裤之后,急急忙忙去到大木桶处,才发现木桶早已见底,稀粥都被喝光了。 两千多俘虏,只有十桶稀粥,当然是手快有手慢无,吕千户只能饿肚皮了…… 今天晚上的天气有点阴,一层雾气一般的云彩遮蔽了天空,漫天星月都消失不见,也不晓得明日会不会落下雨来。 多铎的脸色比这天气还要阴沉的厉害 “无能,” “酒囊饭袋!” “一群废物!” 多铎好像是一头咆哮的豹子,抬脚就踢翻了行军书案,似乎还不解气,抽出刀子在书案上一通乱砍,“咄”“咄”的声音好像是在剁肉馅儿。 下面跪着一大群汉军军官,旁边的满洲佐领、统领们全都用幸灾乐祸的眼神看着这群打了败仗的家伙。如果暴怒的多铎直接把刀子砍在这些汉军窝囊废的脑袋上,估计没有一个满洲军官会为他们求情说好话。 下面的汉军军官全都诚惶诚恐的跪着,一个个大汗,大气都不敢出一口,唯恐多铎的手中刀真的落在自己的头上。 豫亲王多铎脾气爆裂如火,又正在气头上,谁要是敢多说一句话,铁定马上会倒血霉! “自本王率军入关以来,战无不胜攻无不克,摧枯拉朽势如破竹。我战旗所指之处,从来所向披靡。那李闯被我杀的溃败千里一路不敢回头。本王挥师东向,更是望风披靡,谁敢当我军雷霆一击?今日一战,顿足弹丸之地,我军锐气尽失,更有不利者,竟公然投敌,真真的是气死我了……” “你们这些狗奴才,我让你们督战,让你们率军,结果却打成了这个样子,居然还有脸回来见我。来人,将这些狗奴才全都拖出去,拴在马尾上绕营三周……” 方圆百里的营盘,把人拖在马尾巴上跑三圈,就算是金身罗汉也拖的骨断筋折了。 多铎如此大发雷霆的情形,确实不多见。 近年来,无论是对阵大明官军,还是***的闯部人马,多铎几乎可以算是未逢一败。几乎每一次都是以碾压的姿态击败数倍于己的敌军,所以才得了个满洲之虎的美誉。尤其是从率军东向以来,从潼关开始算起,经河南历淮右,一直都这扬州城下,每一次都是辉煌大胜,手中的人马越来越多已经号称三十万之巨了。 无论从那个角度来看,多铎已经是事实上的方面军总指挥,位高权重,更屡屡得到多尔衮的嘉奖,清军的士气也随之高涨,更加的骄横凶残。按照多铎的预想,有这点兵力,足以在三个月之内横扫江南平定天下了。 来到淮扬之后,开始之时确实打的顺风顺水,越发的野心勃**来:只要扫荡完了江北,就可以一鼓作气横渡长江,将江南的***力彻底歼灭。 这可不是一场战斗或者是战役的胜利,而是灭亡敌国的绝世功勋,到时候这三万里河山就全都大清的。那广袤到无边无际的土地山川,数也数不清的金帛珠宝,还有娇柔美丽的江南女奴,全都得在多铎献给大清国的礼物,多铎的这个名字也必将流传千古…… 如此宏伟的梦想本已触手可及了,却在扬州城下遭逢强劲对手,打破了豫亲王百战百胜的金身神话,也让清军遭受了入关以来的第一次大败! \t 正文 正文_第一百四十五章 血肉磨房(8) \t\t西边的日头已经渐渐没了下去,战场后方的一大片空地上,堆满了清军的号衣。 刚刚阵前投降的清兵在做了俘虏之后遇到一见让人啼笑皆非的事情:被扒光了全部衣服,不着寸缕赤条条的围了起来。 两千多俘虏被分成大小不等的十个部分,每部分由一个小旗儿的战兵看守。 对于为什么会被扒光,这些俘虏们并不是很清楚,估计是为了防止暴动或者逃跑之类的事情发生。毕竟俘虏有两千多,实在是个不小的数目,万一闹起事来还真是不小的麻烦。 如今已经赤条条的如同新生的婴儿,就算是想跑又能跑到哪里去呢。 好在看守者和被看守者都是粗鄙的军汉,大家都是老爷们儿,没有什么可遮掩的,也不需要遮掩,也就不那么难为情了。 因为还没有开始审问,吕千户和他那几个亲信还在一起。毕竟算是不大不小的军官,被扒光了衣服在这么多人面前出丑实在有些难堪。不过想想自己俘虏的身份,也就不计较那么多了。 投降过来,避免了直接死在战场之上,好歹也算是不亏。至于以后怎么样,真的很难说。 “大人,荡虏军会不会为难咱们爷们儿?” 赤身**的吕千户很难再拿出“大人”的威严,好在身边都是追随多年的亲信心腹,也不至于太过于尴尬:“以我的经验来看,咱爷们投过来算是对了,应该能保住这条老命。” “怎么说?” “荡虏军要是为难咱们,比如说杀俘什么的……”吕千户横掌为刀,在自己的脖子里虚虚一划,比划出一个砍头的姿势:“要是荡虏军想杀咱们,肯定不是在这种地方。我估计是要审问一下,然后去做苦力……” 抓来的俘虏,要么直接杀掉,要么驱赶去做苦力当作奴隶使用,这是最常见的手段。还有一种就是打散了混编起来,继续作为炮灰使用。 不过荡虏军素来强调精兵战略,应该不会盲目的把很多俘虏混编进自己的队伍当中,就算是有这种想法,最多也是选一些身强力壮的作为随军夫子来使用,本质上和苦力还是一样的。 “千户大人,那咱爷们儿应该怎么做?” “尽量做随军夫子,这样咱爷们儿还有重新聚在一起的机会,要是做了真的苦力,每天当牛做马,,连个出头的机会都没有,迟早也是个累死的命。” “是。” 王老实立功了,临时委任了一个辅兵队长的职衔,其实手下还是那十一个人。 作为崭新出炉的辅兵小队长,王老实志得意满,一步三摇的来到这里,斜着眼珠子瞅着这些俘虏,活像是在挑选牲口的老农。说出的话却好像是一个职位多高的官老爷: “你们这些人呐,跟着清兵为非作歹,枉顾忠义二字。按说就应该一绳子捆了全沉都河里去,给你们落个囫囵尸首已经算是烧高香了。不过呢,我家荡虏将军仁慈,可以再给你们一个戴罪立功洗心革面的机会。都站好了,每十个人一列,排好队,排好队……” 事实果然如吕千户所料想的那样,甄别审问开始了。 几个人分开,互相指认,相互之间的说法对上了,身份、职位之类的基本信息就算是搞清楚了。 其实这也没有什么好隐瞒的。 被当作是炮灰使用的汉军,肯定不会有什么重要人物,降都已经降了,还有什么好隐瞒的? 这年头,兵荒马乱的,谁的手上也不是那么干净。 在这些俘虏里头,有不少人既当作反贼也做过官军,前不久才投靠了清廷摇身一变成了清军,这次又成了荡虏军的俘虏。 大家的经历基本都差不多,只有吕千户这种算是身份比较高而且比较单纯的那种了。 等到审讯的差不多之时,天色已经全黑了。 虽说不是寒冷的季节,可浑身上下连个遮羞的布片都没有,夜风一起,这些站在荒郊野地里的俘虏也经受不住,一个个全都哆嗦起来。 “能不能先穿上衣裳?” 王老实远远的看了吕千户一眼,气呼呼的跑过头抬脚就踹:“不扒你的皮就算是好的了,还想穿衣裳?美的你?且冻着吧!俘虏就是俘虏,你想什么呢?” 毕竟是当官的,挨了一脚之后,吕千户也不怎么畏惧,依旧大喊:“我等阵前首义,不应该算是俘虏。” “不是俘虏你是什么?” “我等应该算是阵前举义。” 王老实费了好大的力气才弄懂俘虏和举义的区别,顿时气不大一处来:“你还有功了是吧?老子是不是还准备宴席给你接风洗尘啊?等会我让战兵兄弟们好好的审一审你这个不老实的家伙……” “我要见你们的官长。” “老子就是官长,才升的官儿……” 正在这个时候,一个年轻的战兵走了过来,刚刚升官的王老实马上站直了身子,啪的行了个军力:“孙营官。” 孙立柱点了点头:“甄别的如何了?” “差不多了。” “荡虏将军有令,甄别过的俘虏,可以给点吃的,先看管起来,明日再做安排。” “是!” 时辰不大,在辅并的帮助下,抬来了十个大木桶,木桶中飘荡出黄米的香味。 已经把经历、身份交代清楚的俘虏已经领到了一套没有浸染过的白色衣裤,穿戴起来之后又领到了碗筷。 每人只有一碗稀的能照见人影子的稀粥。 俘虏就是俘虏,能有一碗稀粥已经算是不错,干粮什么的就不要想了。 王老实分明就是在刁难,故意把吕千户安排到了最后,让他在冷风中冻了好大一会子,才开始审问。 等到吕千户如竹筒倒豆子一般把自己的身份和经历说清楚之后,已戌时中刻,早已经冻的脸色青白哆嗦成一团。穿上那套如同孝衣的白色粗布衣裤之后,急急忙忙去到大木桶处,才发现木桶早已见底,稀粥都被喝光了。 两千多俘虏,只有十桶稀粥,当然是手快有手慢无,吕千户只能饿肚皮了…… 今天晚上的天气有点阴,一层雾气一般的云彩遮蔽了天空,漫天星月都消失不见,也不晓得明日会不会落下雨来。 多铎的脸色比这天气还要阴沉的厉害 “无能,” “酒囊饭袋!” “一群废物!” 多铎好像是一头咆哮的豹子,抬脚就踢翻了行军书案,似乎还不解气,抽出刀子在书案上一通乱砍,“咄”“咄”的声音好像是在剁肉馅儿。 下面跪着一大群汉军军官,旁边的满洲佐领、统领们全都用幸灾乐祸的眼神看着这群打了败仗的家伙。如果暴怒的多铎直接把刀子砍在这些汉军窝囊废的脑袋上,估计没有一个满洲军官会为他们求情说好话。 下面的汉军军官全都诚惶诚恐的跪着,一个个大汗,大气都不敢出一口,唯恐多铎的手中刀真的落在自己的头上。 豫亲王多铎脾气爆裂如火,又正在气头上,谁要是敢多说一句话,铁定马上会倒血霉! “自本王率军入关以来,战无不胜攻无不克,摧枯拉朽势如破竹。我战旗所指之处,从来所向披靡。那李闯被我杀的溃败千里一路不敢回头。本王挥师东向,更是望风披靡,谁敢当我军雷霆一击?今日一战,顿足弹丸之地,我军锐气尽失,更有不利者,竟公然投敌,真真的是气死我了……” “你们这些狗奴才,我让你们督战,让你们率军,结果却打成了这个样子,居然还有脸回来见我。来人,将这些狗奴才全都拖出去,拴在马尾上绕营三周……” 方圆百里的营盘,把人拖在马尾巴上跑三圈,就算是金身罗汉也拖的骨断筋折了。 多铎如此大发雷霆的情形,确实不多见。 近年来,无论是对阵大明官军,还是***的闯部人马,多铎几乎可以算是未逢一败。几乎每一次都是以碾压的姿态击败数倍于己的敌军,所以才得了个满洲之虎的美誉。尤其是从率军东向以来,从潼关开始算起,经河南历淮右,一直都这扬州城下,每一次都是辉煌大胜,手中的人马越来越多已经号称三十万之巨了。 无论从那个角度来看,多铎已经是事实上的方面军总指挥,位高权重,更屡屡得到多尔衮的嘉奖,清军的士气也随之高涨,更加的骄横凶残。按照多铎的预想,有这点兵力,足以在三个月之内横扫江南平定天下了。 来到淮扬之后,开始之时确实打的顺风顺水,越发的野心勃**来:只要扫荡完了江北,就可以一鼓作气横渡长江,将江南的***力彻底歼灭。 这可不是一场战斗或者是战役的胜利,而是灭亡敌国的绝世功勋,到时候这三万里河山就全都大清的。那广袤到无边无际的土地山川,数也数不清的金帛珠宝,还有娇柔美丽的江南女奴,全都得在多铎献给大清国的礼物,多铎的这个名字也必将流传千古…… 如此宏伟的梦想本已触手可及了,却在扬州城下遭逢强劲对手,打破了豫亲王百战百胜的金身神话,也让清军遭受了入关以来的第一次大败! \t 正文 正文_第一百四十六章 血肉磨房(9) \t\t今日一战,所说死伤甚重,却没有真正损害到清军的实力,更主要是体现在对于士气的打击层面上。 南征大军号称三十万,其实也不算很夸张,要是算上河南、淮上等地的留守部队,还真能达到这个数字。但纸面上的总兵力数字和可以随时调动的机动野战力量根本就是两码事。 多铎可以实际用在扬州方向上的兵力大概有十三万左右,其中的主力是两个满洲旗和两个蒙古旗,还有就是佟图赖的一个老汉军旗了,将将不到四万人马才是真正的战斗主力。 前翻和史可法部激战,今日又和荡虏军对阵,虽然损失了一万左右,却多是可有可无的炮灰部队。 但是今日大战中两千多新近归附的汉军突然集体投降了荡虏军,不仅击破了多铎百战百胜的金身,对于军心士气也是个不小的打击。 若是不以雷霆手段震慑之,恐怕难以收到杀鸡骇猴的效果,恐怕还会有人效仿。 就在多铎准备处罚那些汉军头目之时,佟图赖“恰到好处”站立出来,并且主动把责任“揽”了下来: “十五贝勒,今日之事,责任在我。也是因为我太急于求成,太急于催破敌阵,导致出现如此不堪之局面。若要处罚,还请十五贝勒降罪于我,于众将官无干。” 佟图赖和多铎私交甚漫,又是多年的老战友,有他出面讲情,顿时就博得一众的汉军军官的极大好感。 “不行,都是这些不堪用的奴才畏敌惧战,若不处罚,何以存军法!” “军法讲究赏罚分明,当时是我督战……” 两个人好像是在唱双簧一样。 说了好半天,多铎终于同意暂不处罚,同意看在佟图赖的面子上再给这些汉军一个戴罪立功的机会。 如此一来,众汉军头目纷纷对佟图赖表示感谢,并且一个个把胸脯子拍的山响,纷纷表示再战之时一定奋勇向前,定要将荡虏军击破歼灭。 待众人退下去之后,多都和佟图赖对视一眼,忍不住的哈哈大笑起来。 “十五贝勒,今日之战足以说明问题。我军不能一味指望这些酒囊饭袋。” “我也是这么想的,明日再战之时,调你的老汉军旗上来,我亲自给你压阵。” “十五贝勒亲自压阵,士气必然高涨。只是那荡虏军火炮犀利,一味猛攻也不是个办法。” “哦?”多铎语气一顿:“说的再明白些。” “十五贝勒还记得当年的松山大战么?当时咱们的兵力并不占优,明军亦是固守险要之地,我军反复不断的冲击,却始终限制住了规模,终于耗的明军士气崩溃……” “波浪战法?”多铎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确实不错,只是需要的时间太久……” “我军的重炮和工程器械多数已毁在泗州,就算是在急切之间以巨大代价攻破了荡虏军的阵地,彼必退守扬州城。到时候我军依旧缺乏工程之具,仍然是个顿足城下的局面。还不如借此机会打造重型器械,一来为攻破扬州城做必要的准备,二来也可以用在当下……” “这恐怕需要不少时日,我十数万大军顿足在此,每日消耗甚剧,时日一久,只怕粮草接济不上啊。” “我军何时我粮草发愁过?”佟图赖面带笑容的看着多铎,小声提醒着:“我率本部人马反复攻打,做出势在必得的姿态,十五贝勒可安排人手扫荡地方……” 淮扬之地,少历战火,民间相对富庶,只要派兵去地方上抢掠,粮草的问题就不是问题了。 那么多的汉军打不过荡虏军,难道还打不过各地的老百姓?让他们去各地抢粮,实在是轻车熟路做习惯了的。 “善。” 主意已定,多铎朝着帐外大喊:“喊姜广源速来见我。” 时辰不大,一个约莫四五十岁的男子踩着小碎步进到营帐当中,“啪”的一甩马蹄袖,躬身打了个千儿,非常标准的满洲礼节。 “奴才姜广源请主子安,请佟帅安。” “你这奴才,学的还真快。” 姜广源故意把脑后那细细的发辫甩了一甩,满脸谀笑的凑了上来:“剃发易服之后,奴才每日练习满洲礼,得主子金口一赞,愈发觉得自己个儿象个真正的旗人了。” “难道你这奴才能顺我的心意,便给你个要紧的差遣。” “奴才愿为主子肝脑涂地,效犬马之劳。” “我命你率部督造攻城器具,以半月为限,不得延误。” 所谓的攻城器具,其实就是指攻城锤、寮楼、冲车,梯车、床子弩等等大型的器械。 这些大型的制作工艺最是繁杂琐碎,需要无数工匠的通力合作反复打磨试验,才能制造的出来。 原本清军也有些大型的器械和火炮,却被泗州的一把大火烧了个干干净净,不得不临时打造为攻打扬州做必要的准备。 这些器械需要多种原料,普通的榆木、杨木肯定是永不得,需要寻找更加坚固的松柏木、硬沉木,还得事先打造出专用的零部件,比如说攀钩,巨大的铁定等等,至于皮革、鱼胶等等那就更加的不用说了。 就算是在人烟稠密的城市,准备这些东西都需要漫长的时间,再加上工匠打造所需的必要时间,没有三两个月想也不要想。 现如今一无原料二没工匠,多铎却要姜广源在半月之内准备好许许多多的大型器械,这根本就是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就算是一切的一切都准备好了,有着千万个数量的工匠和无限的原料,半个月也不可能完成。 大型军用器械,不是一般的桌椅板凳,不是说打造出来就可以拿到战场上使用的。 所有的这些东西都要在战场上使用,尤其是大型工程器械,必定会成为敌人优先“照顾”的目标。 敌人的火炮、投石机等重型武器往往会优先“照顾”这些大型器械,在反复的炮火轰击和冲撞中保持坚固,还要不被强大的力量破坏,最重要还得发挥出应有的作用,等等等等这一切都需要反复试验。花费那么多人人力物力建造起来的东西,拿到战场上之后一炮就被轰散了架,死伤多少士卒还是小事,若是贻误了战机,到时候是要掉脑袋的! 半个月的时间哪儿够啊! “这个……半月……恐怕时间太过于仓促,”姜广源小心翼翼的抬起头来看了多铎一眼,马上就有恭顺的低下头去,用浓重的山西口音说道:“非是奴才不肯尽力,只是半月……若是一个月的话……” 多铎面色一寒:“你是说要我几十万大军等你一个月么?” 几十万大军啊,别说打仗的损失,就算是什么都不干,每天人吃马嚼各种维护各种保养都是一笔大的吓死人的开支,多铎当然不会等。 明明知道半月的时间不够,可多铎刚刚发了一通脾气,差点把那些军官全都处死,作为在山西就投靠了多铎的老牌汉奸,姜广源深知现在的多铎正在气头上,万万不敢违背他的意思,以免触了更大的霉头,只好硬着头皮应了:“奴才定然竭力办好主子交代的差事。” “好,好的很,若是你把这个差事办好了,少不了你的赏赐。” “奴才为主子做事,不求赏赐亦心思如醉,只要主子高兴,奴才就心满意足了。” “好奴才,真是难得的好奴才,下去吧。” 姜广源又打了个千儿,倒退着退了出去。 一直推到营帐之外,姜广源才用袖子抹了抹额头上的冷汗:“半个月?半个月可怎么造的好?先硬着头皮上吧。” “哎,这个主子可真不好伺候,当初说好了大者王小者侯的,当初我在山西的时候,也算是个不大不小的镇守了。投靠过来就算不能封王,至少也应该是个侯爵吧。想不到却要入戏伏低做小的当牛做马,连大气都不敢出一口,还得做出一副连我自己的恶心的奴才像。早知如此,当初就不投降了……” 虽说心底已经后悔了当初因为怕死而投降清廷的草率举动,但世间无后悔药,既然已经投降了多铎,那就再无选择,只能硬着头皮在汉奸的道路上继续走下去。只盼着清军可以尽快的扫平天下,到时候所有人都成了满洲人的奴才,也就不怕人笑话了。 当清军扫荡天下之后,姜广源这样投降比较早的,必然会称为人上人。准确的说,是奴才当中的上层奴才。到时候再找个外放为官的机会,照样可以作威作福,看谁还敢看不起我这样的奴才! 正在胡思乱想之时,忽然脸上一凉。 下雨了。 阴沉沉的夜色当中,纤细的雨丝正从无边无际的黑暗中漏下。时辰不大,雨水渐渐变得密集起来,砸落在身旁的营帐上,发出啪啪的清脆声响。 到了亥时前后,雨水越下越大,已连绵成片。 天地之间一片苍茫,水声越来越响也越来越密,很多清军正从营帐里跑出来,手忙脚乱的挖出排水的沟渠,以免地上的积水倒灌进去。 “要是这雨水多下几天就好了,还可以拖延攻城的时日,我也好多几天时间。”姜广源这样想着…… \t 正文 正文_第一百四十六章 血肉磨房(9) \t\t今日一战,所说死伤甚重,却没有真正损害到清军的实力,更主要是体现在对于士气的打击层面上。 南征大军号称三十万,其实也不算很夸张,要是算上河南、淮上等地的留守部队,还真能达到这个数字。但纸面上的总兵力数字和可以随时调动的机动野战力量根本就是两码事。 多铎可以实际用在扬州方向上的兵力大概有十三万左右,其中的主力是两个满洲旗和两个蒙古旗,还有就是佟图赖的一个老汉军旗了,将将不到四万人马才是真正的战斗主力。 前翻和史可法部激战,今日又和荡虏军对阵,虽然损失了一万左右,却多是可有可无的炮灰部队。 但是今日大战中两千多新近归附的汉军突然集体投降了荡虏军,不仅击破了多铎百战百胜的金身,对于军心士气也是个不小的打击。 若是不以雷霆手段震慑之,恐怕难以收到杀鸡骇猴的效果,恐怕还会有人效仿。 就在多铎准备处罚那些汉军头目之时,佟图赖“恰到好处”站立出来,并且主动把责任“揽”了下来: “十五贝勒,今日之事,责任在我。也是因为我太急于求成,太急于催破敌阵,导致出现如此不堪之局面。若要处罚,还请十五贝勒降罪于我,于众将官无干。” 佟图赖和多铎私交甚漫,又是多年的老战友,有他出面讲情,顿时就博得一众的汉军军官的极大好感。 “不行,都是这些不堪用的奴才畏敌惧战,若不处罚,何以存军法!” “军法讲究赏罚分明,当时是我督战……” 两个人好像是在唱双簧一样。 说了好半天,多铎终于同意暂不处罚,同意看在佟图赖的面子上再给这些汉军一个戴罪立功的机会。 如此一来,众汉军头目纷纷对佟图赖表示感谢,并且一个个把胸脯子拍的山响,纷纷表示再战之时一定奋勇向前,定要将荡虏军击破歼灭。 待众人退下去之后,多都和佟图赖对视一眼,忍不住的哈哈大笑起来。 “十五贝勒,今日之战足以说明问题。我军不能一味指望这些酒囊饭袋。” “我也是这么想的,明日再战之时,调你的老汉军旗上来,我亲自给你压阵。” “十五贝勒亲自压阵,士气必然高涨。只是那荡虏军火炮犀利,一味猛攻也不是个办法。” “哦?”多铎语气一顿:“说的再明白些。” “十五贝勒还记得当年的松山大战么?当时咱们的兵力并不占优,明军亦是固守险要之地,我军反复不断的冲击,却始终限制住了规模,终于耗的明军士气崩溃……” “波浪战法?”多铎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确实不错,只是需要的时间太久……” “我军的重炮和工程器械多数已毁在泗州,就算是在急切之间以巨大代价攻破了荡虏军的阵地,彼必退守扬州城。到时候我军依旧缺乏工程之具,仍然是个顿足城下的局面。还不如借此机会打造重型器械,一来为攻破扬州城做必要的准备,二来也可以用在当下……” “这恐怕需要不少时日,我十数万大军顿足在此,每日消耗甚剧,时日一久,只怕粮草接济不上啊。” “我军何时我粮草发愁过?”佟图赖面带笑容的看着多铎,小声提醒着:“我率本部人马反复攻打,做出势在必得的姿态,十五贝勒可安排人手扫荡地方……” 淮扬之地,少历战火,民间相对富庶,只要派兵去地方上抢掠,粮草的问题就不是问题了。 那么多的汉军打不过荡虏军,难道还打不过各地的老百姓?让他们去各地抢粮,实在是轻车熟路做习惯了的。 “善。” 主意已定,多铎朝着帐外大喊:“喊姜广源速来见我。” 时辰不大,一个约莫四五十岁的男子踩着小碎步进到营帐当中,“啪”的一甩马蹄袖,躬身打了个千儿,非常标准的满洲礼节。 “奴才姜广源请主子安,请佟帅安。” “你这奴才,学的还真快。” 姜广源故意把脑后那细细的发辫甩了一甩,满脸谀笑的凑了上来:“剃发易服之后,奴才每日练习满洲礼,得主子金口一赞,愈发觉得自己个儿象个真正的旗人了。” “难道你这奴才能顺我的心意,便给你个要紧的差遣。” “奴才愿为主子肝脑涂地,效犬马之劳。” “我命你率部督造攻城器具,以半月为限,不得延误。” 所谓的攻城器具,其实就是指攻城锤、寮楼、冲车,梯车、床子弩等等大型的器械。 这些大型的制作工艺最是繁杂琐碎,需要无数工匠的通力合作反复打磨试验,才能制造的出来。 原本清军也有些大型的器械和火炮,却被泗州的一把大火烧了个干干净净,不得不临时打造为攻打扬州做必要的准备。 这些器械需要多种原料,普通的榆木、杨木肯定是永不得,需要寻找更加坚固的松柏木、硬沉木,还得事先打造出专用的零部件,比如说攀钩,巨大的铁定等等,至于皮革、鱼胶等等那就更加的不用说了。 就算是在人烟稠密的城市,准备这些东西都需要漫长的时间,再加上工匠打造所需的必要时间,没有三两个月想也不要想。 现如今一无原料二没工匠,多铎却要姜广源在半月之内准备好许许多多的大型器械,这根本就是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就算是一切的一切都准备好了,有着千万个数量的工匠和无限的原料,半个月也不可能完成。 大型军用器械,不是一般的桌椅板凳,不是说打造出来就可以拿到战场上使用的。 所有的这些东西都要在战场上使用,尤其是大型工程器械,必定会成为敌人优先“照顾”的目标。 敌人的火炮、投石机等重型武器往往会优先“照顾”这些大型器械,在反复的炮火轰击和冲撞中保持坚固,还要不被强大的力量破坏,最重要还得发挥出应有的作用,等等等等这一切都需要反复试验。花费那么多人人力物力建造起来的东西,拿到战场上之后一炮就被轰散了架,死伤多少士卒还是小事,若是贻误了战机,到时候是要掉脑袋的! 半个月的时间哪儿够啊! “这个……半月……恐怕时间太过于仓促,”姜广源小心翼翼的抬起头来看了多铎一眼,马上就有恭顺的低下头去,用浓重的山西口音说道:“非是奴才不肯尽力,只是半月……若是一个月的话……” 多铎面色一寒:“你是说要我几十万大军等你一个月么?” 几十万大军啊,别说打仗的损失,就算是什么都不干,每天人吃马嚼各种维护各种保养都是一笔大的吓死人的开支,多铎当然不会等。 明明知道半月的时间不够,可多铎刚刚发了一通脾气,差点把那些军官全都处死,作为在山西就投靠了多铎的老牌汉奸,姜广源深知现在的多铎正在气头上,万万不敢违背他的意思,以免触了更大的霉头,只好硬着头皮应了:“奴才定然竭力办好主子交代的差事。” “好,好的很,若是你把这个差事办好了,少不了你的赏赐。” “奴才为主子做事,不求赏赐亦心思如醉,只要主子高兴,奴才就心满意足了。” “好奴才,真是难得的好奴才,下去吧。” 姜广源又打了个千儿,倒退着退了出去。 一直推到营帐之外,姜广源才用袖子抹了抹额头上的冷汗:“半个月?半个月可怎么造的好?先硬着头皮上吧。” “哎,这个主子可真不好伺候,当初说好了大者王小者侯的,当初我在山西的时候,也算是个不大不小的镇守了。投靠过来就算不能封王,至少也应该是个侯爵吧。想不到却要入戏伏低做小的当牛做马,连大气都不敢出一口,还得做出一副连我自己的恶心的奴才像。早知如此,当初就不投降了……” 虽说心底已经后悔了当初因为怕死而投降清廷的草率举动,但世间无后悔药,既然已经投降了多铎,那就再无选择,只能硬着头皮在汉奸的道路上继续走下去。只盼着清军可以尽快的扫平天下,到时候所有人都成了满洲人的奴才,也就不怕人笑话了。 当清军扫荡天下之后,姜广源这样投降比较早的,必然会称为人上人。准确的说,是奴才当中的上层奴才。到时候再找个外放为官的机会,照样可以作威作福,看谁还敢看不起我这样的奴才! 正在胡思乱想之时,忽然脸上一凉。 下雨了。 阴沉沉的夜色当中,纤细的雨丝正从无边无际的黑暗中漏下。时辰不大,雨水渐渐变得密集起来,砸落在身旁的营帐上,发出啪啪的清脆声响。 到了亥时前后,雨水越下越大,已连绵成片。 天地之间一片苍茫,水声越来越响也越来越密,很多清军正从营帐里跑出来,手忙脚乱的挖出排水的沟渠,以免地上的积水倒灌进去。 “要是这雨水多下几天就好了,还可以拖延攻城的时日,我也好多几天时间。”姜广源这样想着…… \t 正文 正文_第一百四十七章 血肉磨房(10) \t\t连绵的雨水已经下了四天四夜,除了偶尔三两个时辰的间歇之外,几乎从未停过。 这四天来,扬州城下的激战空前惨烈,已经到了白热化的地步。 清军改变了战术,每次作战的主力都是一个旗的精兵,佐以大量的汉军,夹杂在一起发动了如同海潮一般的冲锋。 为了应对,李乙丑已把作为预备力量的另外几个营调集上来,轮换早已经疲惫不堪的甲字营和乙字营。因为战斗太过于激烈,伤亡数字直线飙升,作为支援,史可法部也调过来两个镇的人马。 雨水造成了极大的不便。 虽说荡虏军的招牌武器——铜胎小炮依旧可以使用,却再也没有以前那样的射速了。 磅礴的大雨不时灌进药室,在打湿了火药的同时,因为骤然受冷,往往会造成内胆破裂,这几天里,已经有七十多门铜胎小炮因为同样的缘故报废掉了,还出现了十几起非常严重的炸膛事件。 “鞑子兵冲上来了,快开炮。” 声嘶力竭的叫喊声中,司炮手的眼珠子瞪的溜圆,死死攥着炮绳。 就在不久的刚才,旁比一本小炮就因为漏气而炸开了,周遭的几个炮兵无比幸免,全部当场葬身。 在这样的天气里,操作高频率使用的火炮,完全就是在拿性命进行的一场豪赌。 若是运气好,一炮出去就能炸翻好几个敌人,要是运气不好,炮手就会随着炮身后面喷出的烈焰倒下。 咬牙切齿的表情如同刚刚从地狱里钻出来的厉鬼,司炮手扭过头去,猛然死命的一拉炮声。 “轰!” 随着炮口喷出的一团浓烟,顺利激发出去。 如此豪赌,已经让司炮手变得疯狂了,不顾一切的打开药室,正准备再次装填之时,忽然从炮身的后部冒出一团白色的水汽,紧接着就听到啪啪的爆裂声从火炮内部传来。 “我把他个老娘的,有废了一门!” 暴怒的炮兵大骂着把报废的火炮推下深沟,在泥水中挣扎着,奋力把旁边的小炮拖拽过来。 就在这个时候,传令兵的呼喊之声又一次响起:“将军有令,炮营全体回城,能够带走的火炮全部带走,不能带走的就地毁坏。” 在这样的天气里,火炮实在发挥不出应有的威力,给了清军巨大的可乘之机,让前面的近战步兵承受了前所未有的压力。 这贼老天,偏偏就是不肯停了这该死的大雨,连火雷包都不大好使唤了。 很多人早就料到了会有这样的命令,只是没有想到荡虏将军李乙丑会下达直接回城的命令。 这就要回去凭城死守了么?不应该这么快吧? 在原本的预计当中,城外的阵地应该可以坚守至少半月,乐观一点的估计是一个月。 从开战至今,才十来天的功夫,就要全盘放弃外面的阵地了? “撤离,炮兵撤离。” 传令兵的声音越来越远。 凭城死守,已是最后的手段,看来已经到了紧要关头,不得不撤退了。 远处。 清军正如潮水一般疯狂汹涌,呐喊声惊天动地。 雨水削弱了荡虏军的火力,给防守造成了很大的麻烦。 这几天来,最主要的战斗方式就是近身肉搏,最惨烈的白刃战。 “腾格里长生天保佑,呜……” 磅礴而下的大雨当中,轮换进攻的蒙古旗发出苍狼一般深邃凄凉的呐喊。 “长生天永远保佑蒙古人。” 来自大草原的士兵们和他们的主将一起发出喊叫之声。 按照蒙古军中的规矩,主将上前,所有人都不能后退。若有人迟疑不前或者观望,不仅当场要行军法,就连家中的老老小小全部都要受到株连称为悲惨的奴隶。 荣耀是比生命更重要。 当蒙古旗的主将冲上去的时候,作为此次冲杀前锋部队的七千余人顿时疯狂,不留半点余力的冲进了大雨之中的厮杀地狱。 “不错,非常不错。”后面的佟图赖很满意的点了点头,继续调兵遣将:“彭岚祖,左图远,你们兵分两路,一左一右掩杀过去,冲他们的两翼。” “弟兄们,立功的时候到了,杀一个荡虏军赏黄鱼一条,冲啊。” 两个汉军将领带着自己的亲兵卫队一马当先冲了冲去。 这几天的战斗,清军的损失已不那么大的吓人了,功劳和赏赐似乎就在眼前。 大战当中,其他人的血勇总是可以激发出更大的勇气,汉军们也一改首战之日的惶恐和畏惧,大声呼号着,冲向了荡虏军的两翼。 正前方宽大的正面上,在付出了七八百条蒙古战兵的生命之后,蒙古主将在荡虏军的防线上撕开了一道阔及百十步的巨大缺口,带着队伍蜂拥而上。 贵为部族之王的蒙古主将的皮盔早已不知丢在了什么地方,袍子也下来了,干脆打着赤脖,任凭雨水浇淋,披头散发提着长长的弯刀,好像疯了一样在人群中左右冲杀。 荡虏军明显是在试图堵住这个巨大的缺口,在一声声弓弦响动当中,利用强弩的掩护,迅速结成一个又一个或大或小的方阵,以局部人数上的优势,死死缠住已经突破进来的蒙古兵。 战斗开始的那一刻,就主动了火雷包、钢弩等等这些武器已不能派上用场,双方的短兵相接,随时随地都有士兵在倒毙在泥泞当中。 这是在用性命交换性命。 对于兵力占据绝对劣势的荡虏军显然是非常不利的。 雨水的冲刷之下,在反复的争夺当中,身后的深沟几乎被天平了,只剩下一条积满了水的低洼地带,还不时有双方的士兵在厮打中滚落下来。 吃饱了雨水的泥土早已被踩踏的稀烂,仿佛一锅熬煮的过了火的米粥,其中还混着着刚刚低落的鲜血,马上就又被踏进烂泥当中,和大地融为一体。 “促那!” 也野兽嚎叫一般的怒吼声中,蒙古主将的大刀横扫,将一名来不及收回长枪的荡虏军士卒砍的矮了下去。毫不犹豫的垫步上前,刀尖下沉,顺着枪杆猛剁。 战斗经验丰富的荡虏军士兵只能撒送丢掉武器,正要后退之时,蒙古主将已飞身跟上,将沉重的大刀当中细剑之类的轻巧武器使用,当胸一刺。 锁子甲和刀尖的碰撞声音尖锐而又刺耳,枪兵的胸口剧痛,肋骨似乎已经断了一两根。 因为枪兵的后退,这个小小的战阵已经出现了缺口,马上就要崩溃。 丢掉长枪胸口受创的小兵突然跳起,一拳砸在蒙古主将的脸上。 “嘿”。 大吼声中,蒙古主将似乎没有想到这个小兵的甲胄竟然如此精良,居然可以抵挡得住大力的猛刺,抽刀已经来不及了,奋力抬脚猛踹。 小兵的身子顿时被踹的飞了起来,蒙古主将的身子也随之一歪,旋即栽倒下去。小兵已经抱住了他一条腿! 一兵一将几乎同时栽倒,却还纠缠在一起,在烂泥中翻滚撕扯,拳头、牙齿所有能用得上的攻击手段已全部派上用场。 手撕牙咬,如同最原始的野人。 小兵的眼珠子已经被蒙古主将抠了出来,凄厉的惨叫声中,猛然抬头,用自己的额头重重撞击在对方的鼻梁上。 鲜血淋漓,互相喷溅在对方的脸上,旋即又一次相互按住,完全不顾自己的死活,只是疯狂的把对方往烂泥你按…… 两杆长枪斜着刺出,将高大魁梧的蒙古主将捅穿、挑起、甩出,这是一连串非常经典的动作。 蒙古主将重重的砸落在烂泥当中,那满脸是血和污泥的小兵一跃而起,随手摸过一柄断刀,一刀斩下蒙古主将的脑袋,疯狂大笑着举了起来,好像是在炫耀一般。 又是一道刀光闪过,小兵的半个脑袋也飞了起来,脖子的断口处猛然迸射出一抹鲜红的液体,无头的尸体砰然倒下。那股鲜红的液体融入到烂泥当中,马上又被无数双大脚踩踏的稀烂。 至死。他的手中都紧紧抓住蒙古主将的脑袋。 牛角大号苍凉悠远,始终没有停止过,那是催人向前的声音。 主将的身死让一波又一波蒙古士兵进入到了疯狂状态,不顾一切的往前冲。 除非取得最后的胜利,否则主将之死会引起非常严重的后果,旗主大人不会饶了他们。 “擂鼓。” 大雨中的李乙丑面色如铁。 战鼓如雷,穿破重重雨幕。 “把我认旗前移五十步,要让将士们知道我就在他们的身后。” 高达一丈六尺的主帅认旗往前移动。 李乙丑本人的认旗靠的更近,激战中的将士们仿佛打了强心针,踏着烂泥中早已分不清敌我的尸体,听着长枪搏命厮杀。 “孙立柱。”李乙丑的嗓音异常沙哑。 “乙丑叔……” “你上。” “是。” 孙立柱的声音极是洪亮。 每有一个荡虏军士卒倒在泥水当中,立刻就有更多穿着皂色军服的士兵涌上前去,捅死敌人活着被敌人砍死。 在下一个时刻,在任何一个地点,同样的场景在不断循环不断重复。 此时此刻的战场上,双方的阵型都已经变得散乱,互相交错互相融合,是撕开对方的同时,也在被对方撕开。 没有谁会想到后退的念头,双方都在激烈的白刃战当中拼命。 这是对双方战斗意志的最大考验,任何一方的畏惧,都会导致全线崩溃,将直接改变整个战局。 \t 正文 正文_第一百四十七章 血肉磨房(10) \t\t连绵的雨水已经下了四天四夜,除了偶尔三两个时辰的间歇之外,几乎从未停过。 这四天来,扬州城下的激战空前惨烈,已经到了白热化的地步。 清军改变了战术,每次作战的主力都是一个旗的精兵,佐以大量的汉军,夹杂在一起发动了如同海潮一般的冲锋。 为了应对,李乙丑已把作为预备力量的另外几个营调集上来,轮换早已经疲惫不堪的甲字营和乙字营。因为战斗太过于激烈,伤亡数字直线飙升,作为支援,史可法部也调过来两个镇的人马。 雨水造成了极大的不便。 虽说荡虏军的招牌武器——铜胎小炮依旧可以使用,却再也没有以前那样的射速了。 磅礴的大雨不时灌进药室,在打湿了火药的同时,因为骤然受冷,往往会造成内胆破裂,这几天里,已经有七十多门铜胎小炮因为同样的缘故报废掉了,还出现了十几起非常严重的炸膛事件。 “鞑子兵冲上来了,快开炮。” 声嘶力竭的叫喊声中,司炮手的眼珠子瞪的溜圆,死死攥着炮绳。 就在不久的刚才,旁比一本小炮就因为漏气而炸开了,周遭的几个炮兵无比幸免,全部当场葬身。 在这样的天气里,操作高频率使用的火炮,完全就是在拿性命进行的一场豪赌。 若是运气好,一炮出去就能炸翻好几个敌人,要是运气不好,炮手就会随着炮身后面喷出的烈焰倒下。 咬牙切齿的表情如同刚刚从地狱里钻出来的厉鬼,司炮手扭过头去,猛然死命的一拉炮声。 “轰!” 随着炮口喷出的一团浓烟,顺利激发出去。 如此豪赌,已经让司炮手变得疯狂了,不顾一切的打开药室,正准备再次装填之时,忽然从炮身的后部冒出一团白色的水汽,紧接着就听到啪啪的爆裂声从火炮内部传来。 “我把他个老娘的,有废了一门!” 暴怒的炮兵大骂着把报废的火炮推下深沟,在泥水中挣扎着,奋力把旁边的小炮拖拽过来。 就在这个时候,传令兵的呼喊之声又一次响起:“将军有令,炮营全体回城,能够带走的火炮全部带走,不能带走的就地毁坏。” 在这样的天气里,火炮实在发挥不出应有的威力,给了清军巨大的可乘之机,让前面的近战步兵承受了前所未有的压力。 这贼老天,偏偏就是不肯停了这该死的大雨,连火雷包都不大好使唤了。 很多人早就料到了会有这样的命令,只是没有想到荡虏将军李乙丑会下达直接回城的命令。 这就要回去凭城死守了么?不应该这么快吧? 在原本的预计当中,城外的阵地应该可以坚守至少半月,乐观一点的估计是一个月。 从开战至今,才十来天的功夫,就要全盘放弃外面的阵地了? “撤离,炮兵撤离。” 传令兵的声音越来越远。 凭城死守,已是最后的手段,看来已经到了紧要关头,不得不撤退了。 远处。 清军正如潮水一般疯狂汹涌,呐喊声惊天动地。 雨水削弱了荡虏军的火力,给防守造成了很大的麻烦。 这几天来,最主要的战斗方式就是近身肉搏,最惨烈的白刃战。 “腾格里长生天保佑,呜……” 磅礴而下的大雨当中,轮换进攻的蒙古旗发出苍狼一般深邃凄凉的呐喊。 “长生天永远保佑蒙古人。” 来自大草原的士兵们和他们的主将一起发出喊叫之声。 按照蒙古军中的规矩,主将上前,所有人都不能后退。若有人迟疑不前或者观望,不仅当场要行军法,就连家中的老老小小全部都要受到株连称为悲惨的奴隶。 荣耀是比生命更重要。 当蒙古旗的主将冲上去的时候,作为此次冲杀前锋部队的七千余人顿时疯狂,不留半点余力的冲进了大雨之中的厮杀地狱。 “不错,非常不错。”后面的佟图赖很满意的点了点头,继续调兵遣将:“彭岚祖,左图远,你们兵分两路,一左一右掩杀过去,冲他们的两翼。” “弟兄们,立功的时候到了,杀一个荡虏军赏黄鱼一条,冲啊。” 两个汉军将领带着自己的亲兵卫队一马当先冲了冲去。 这几天的战斗,清军的损失已不那么大的吓人了,功劳和赏赐似乎就在眼前。 大战当中,其他人的血勇总是可以激发出更大的勇气,汉军们也一改首战之日的惶恐和畏惧,大声呼号着,冲向了荡虏军的两翼。 正前方宽大的正面上,在付出了七八百条蒙古战兵的生命之后,蒙古主将在荡虏军的防线上撕开了一道阔及百十步的巨大缺口,带着队伍蜂拥而上。 贵为部族之王的蒙古主将的皮盔早已不知丢在了什么地方,袍子也下来了,干脆打着赤脖,任凭雨水浇淋,披头散发提着长长的弯刀,好像疯了一样在人群中左右冲杀。 荡虏军明显是在试图堵住这个巨大的缺口,在一声声弓弦响动当中,利用强弩的掩护,迅速结成一个又一个或大或小的方阵,以局部人数上的优势,死死缠住已经突破进来的蒙古兵。 战斗开始的那一刻,就主动了火雷包、钢弩等等这些武器已不能派上用场,双方的短兵相接,随时随地都有士兵在倒毙在泥泞当中。 这是在用性命交换性命。 对于兵力占据绝对劣势的荡虏军显然是非常不利的。 雨水的冲刷之下,在反复的争夺当中,身后的深沟几乎被天平了,只剩下一条积满了水的低洼地带,还不时有双方的士兵在厮打中滚落下来。 吃饱了雨水的泥土早已被踩踏的稀烂,仿佛一锅熬煮的过了火的米粥,其中还混着着刚刚低落的鲜血,马上就又被踏进烂泥当中,和大地融为一体。 “促那!” 也野兽嚎叫一般的怒吼声中,蒙古主将的大刀横扫,将一名来不及收回长枪的荡虏军士卒砍的矮了下去。毫不犹豫的垫步上前,刀尖下沉,顺着枪杆猛剁。 战斗经验丰富的荡虏军士兵只能撒送丢掉武器,正要后退之时,蒙古主将已飞身跟上,将沉重的大刀当中细剑之类的轻巧武器使用,当胸一刺。 锁子甲和刀尖的碰撞声音尖锐而又刺耳,枪兵的胸口剧痛,肋骨似乎已经断了一两根。 因为枪兵的后退,这个小小的战阵已经出现了缺口,马上就要崩溃。 丢掉长枪胸口受创的小兵突然跳起,一拳砸在蒙古主将的脸上。 “嘿”。 大吼声中,蒙古主将似乎没有想到这个小兵的甲胄竟然如此精良,居然可以抵挡得住大力的猛刺,抽刀已经来不及了,奋力抬脚猛踹。 小兵的身子顿时被踹的飞了起来,蒙古主将的身子也随之一歪,旋即栽倒下去。小兵已经抱住了他一条腿! 一兵一将几乎同时栽倒,却还纠缠在一起,在烂泥中翻滚撕扯,拳头、牙齿所有能用得上的攻击手段已全部派上用场。 手撕牙咬,如同最原始的野人。 小兵的眼珠子已经被蒙古主将抠了出来,凄厉的惨叫声中,猛然抬头,用自己的额头重重撞击在对方的鼻梁上。 鲜血淋漓,互相喷溅在对方的脸上,旋即又一次相互按住,完全不顾自己的死活,只是疯狂的把对方往烂泥你按…… 两杆长枪斜着刺出,将高大魁梧的蒙古主将捅穿、挑起、甩出,这是一连串非常经典的动作。 蒙古主将重重的砸落在烂泥当中,那满脸是血和污泥的小兵一跃而起,随手摸过一柄断刀,一刀斩下蒙古主将的脑袋,疯狂大笑着举了起来,好像是在炫耀一般。 又是一道刀光闪过,小兵的半个脑袋也飞了起来,脖子的断口处猛然迸射出一抹鲜红的液体,无头的尸体砰然倒下。那股鲜红的液体融入到烂泥当中,马上又被无数双大脚踩踏的稀烂。 至死。他的手中都紧紧抓住蒙古主将的脑袋。 牛角大号苍凉悠远,始终没有停止过,那是催人向前的声音。 主将的身死让一波又一波蒙古士兵进入到了疯狂状态,不顾一切的往前冲。 除非取得最后的胜利,否则主将之死会引起非常严重的后果,旗主大人不会饶了他们。 “擂鼓。” 大雨中的李乙丑面色如铁。 战鼓如雷,穿破重重雨幕。 “把我认旗前移五十步,要让将士们知道我就在他们的身后。” 高达一丈六尺的主帅认旗往前移动。 李乙丑本人的认旗靠的更近,激战中的将士们仿佛打了强心针,踏着烂泥中早已分不清敌我的尸体,听着长枪搏命厮杀。 “孙立柱。”李乙丑的嗓音异常沙哑。 “乙丑叔……” “你上。” “是。” 孙立柱的声音极是洪亮。 每有一个荡虏军士卒倒在泥水当中,立刻就有更多穿着皂色军服的士兵涌上前去,捅死敌人活着被敌人砍死。 在下一个时刻,在任何一个地点,同样的场景在不断循环不断重复。 此时此刻的战场上,双方的阵型都已经变得散乱,互相交错互相融合,是撕开对方的同时,也在被对方撕开。 没有谁会想到后退的念头,双方都在激烈的白刃战当中拼命。 这是对双方战斗意志的最大考验,任何一方的畏惧,都会导致全线崩溃,将直接改变整个战局。 \t 正文 正文_第一百四十八章 血肉磨房(11) \t\t孙立柱上去了。 佟图赖的老汉军旗也随着参战。 局面变得更加混乱,也更加宏大。 佟图赖的老汉军旗成军已久身经百战,其战斗力并不比真正的八旗辫子兵逊色,在大雨中混战,依旧保持了很不错的序列和队型。象以前那样,分成连续不断的波此,一波接着一波反复循环,仿佛永无止境永不停歇的怒海狂涛,不断冲击着荡虏军的防线。 每一次攻击,每一次冲撞,都好像是滔天巨浪猛烈拍打。 荡虏军的阵线如同岸边的礁石,沉稳、坚硬。 巨浪的每一次进攻都会渐渐消退,同时也是下一波浪潮席卷的开始。前浪后浪持续连绵,一步步考验着荡虏军的极限。 荡虏军防线的正面和左翼,已经被撕开了十几个或大或小的缺口,双方在这些缺口附近反复争夺反复拼杀。都在用生命和鲜血做着努力。或者是为了填补,或者是为了撕开的更大。 殷红的鲜血落入泥水,黑色的烂泥竟然闪现着隐隐的血色…… 荡虏军的火炮已经彻底哑巴了,清兵马上就察觉到了这一点。 “长生天保佑,汉儿的炮用不得了,杀!” “荡虏军的炮完蛋了,冲啊。” 呐喊声中,清兵更加癫狂。 “弩兵列队。” “预备队上前。” 接连发出两道命令之后,李乙丑一伸手,结果一个亲兵的长枪:“你,打我的旗,跟着我冲,就算是你死了,这面旗也不能倒,明白没有?” 亲兵的脸上全都是淋漓的水迹,用很大的力气擎着那面旗帜,用尽全身力气高喊:“明白。” “荡虏军不败,大明万岁。” 雄壮的呐喊声中,李乙丑第一个跳过胸墙,挺着长枪冲了上去。 身后的亲兵卫队马上前涌,不顾一切的冲到他的前面,拔出腰刀呐喊着: “荡虏军不败。” “大明万岁。” 雄壮的吼声如同狂风席卷,激荡起漫天杀气。 连荡虏将军都冲上去,打到这个份儿上,已不再区分战兵辅兵,几乎所有人都拿起武器,朝着正前方冲杀而上。 当李乙丑的认旗在交战地带高高飘扬之时,佟图赖忍不住的站立起来,想都没有想,直接悬出花红赏格:“豫王令,砍到敌主旗者,赏千金,赐美貌女奴十名,允跑马圈地。” “豫王令,格杀敌帅李乙丑者,入旗籍,允为扬州之主。” “呜——喝——” “杀——啊——” 清军的疯狂叫喊如同狂野狼群最嗜血的嚎叫。 大到值得用性命去博的泼天富贵,直接就将清军化身称为最凶残的野兽。 李乙丑亲临作战,顿时让每一个荡虏军士卒热血沸腾。 荡虏军精良的铠甲可以防御大部分伤害,就算是受伤,也要将手中的长枪刺出,任何一个人倒下,就再也没有可能站立起来,瞬间就会被砍成肉泥,陷如稀烂如粥的泥水当中。 李乙丑直接参战,顿时就称为整个战场上的焦点,称为所有清军竞相追逐的目标。 一瞬间,汹涌的潮水就改变了方向,不管那面高大显眼的认旗移动到哪里,浪潮就会朝着那个方向汹涌澎湃猛烈拍打。 “咚咚”的战鼓对着凄厉苍凉的号声,恢宏而激昂。 只有亲身经历过这种舍命搏杀之后,才会真正理解什么叫做战场,才会真正明白什么叫做战争。 战争,从来就不是文人笔下“马革裹尸”的慷慨,也不是“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的豪迈。 战争,就是最血腥的搏杀。 战争,就是最原始的碰撞。 没有任何诗情画意,只有最狂野的撕咬,和野兽一样的撕咬。 风云色变不足以描述其烈。 在佟图赖的记忆当中,眼前的荡虏军就是生平所仅见的强悍对手,在持续而又频繁的高强度高烈度战斗中,始终保持着高昂的斗志。直到现在,他都无法判断荡虏军是不是已经到了强弩之末,所以不敢贸然把当作主力的预备队完全压上去。 连李乙丑都拿着武器上去了,看样子荡虏军已经到了最后关头。 但是经过一番精密的计算之后,佟图赖断定荡虏军还有余力,李乙丑还有后手。贸然把最宝贵的筹码压上去很可能会中计,以助于让后面的攻坚大战变得力不从心。 佟图赖和李乙丑的心思完全一样。 现在的-攻防战根本就不是决战,决战只应该发生在扬州本身的争夺当中。现在的战斗只不过是为了消耗对方削弱对方而已。 大约过了两顿饭的功夫,前方回报:李乙丑已经从正面顶住了清军,荡虏军一部正在往后方移动。 李乙丑要撤了,他要凭城死守了。 现在的李乙丑冲到最前,其实是为撤退打掩护。 依旧能够交替撤退,依旧可以组织起次序,看来荡虏军还真的留了一手,幸亏刚才没有贸然冲上去。 要不要趁着这机会掩杀一阵?那两个旗的主力军还有这份能力吗?佟图赖无法确定。 稍一犹豫,旋即当机立断:“速速去报豫王,要他调集满洲战兵上来,战机已经出现。” “是。” 传令兵纵马而去。 当多铎率领八旗披甲战兵赶过来的时候,已是两个多时辰以后了。 在如此宽大的战场上交战,不是象苏子朋在电脑上玩儿即时战略游戏那么简单,不是随便点点鼠标就可以做到的。 能在两个多时辰的时间之内,把两个旗一万六千余战兵和两万多辅兵从驻守状态调整为临战状态,并且赶到这里,已经是非常之神速了。 敌军撤退,趁势掩杀,这正是满洲战兵最擅长的事情。 看到战场上出现的良机,多铎已经显得有些兴奋了:“上前,分列,杀敌,列云垂队型。” 这是一个非常便于追击的队型。 大雨磅礴,满洲的披甲战兵迅速成列,在整齐的声响当中抽出长刀。 雨越下越大,已满是孔洞的各色战旗呼啦啦席卷,远方的厮杀还在继续。 天昏地暗。 从这个方向上望去,可以看到荡虏军的队首部分已经开始入城了,李乙丑的认旗依旧在城外高高飘扬。荡虏军在护城河前方摆开一个相对紧凑的防御阵型。 衔尾而至的蒙古旗和老汉军旗死死咬住了荡虏军的尾巴。 “冲。” 多铎一声令下,作为核心战斗力的八旗披甲战兵猛然泼出。 夹杂在枪兵之后的弓箭手毫不吝惜的一口气射光弩匣中的所有箭支,逼迫的清军不能靠近。 羽箭穿透重重雨幕,钉是人体之上,还不时响起刀剑之类的锐器砍在甲胄上的声音。 当八旗披甲战兵越来越近的时候,护城河前方不远处的荡虏军依旧摆出严防死守的架势。 他们为什么不继续分兵陆续进城呢? 佟图赖已经感觉到了有些古怪。 事出反常即为妖。 是炮! 一定是炮! 而且是射程非常远的重炮。 在宁远大战的时候,佟图赖就吃过类似的大亏。 “快去追赶豫王,要他提防城头的重炮强弩……” “轰,” “轰”“轰” 地面似乎在微微颤抖,远处的扬州城头猛然闪过几团红光。 真的是重炮。 旋即,好似刚刚开头一般,轰隆隆的声音接连响起。 至少三十门重炮隐藏在城墙后面的阁楼当中,这些重炮虽然动转不灵不适合野战,安防在城头居高临下,等着成群成群的清兵靠上去,绝对不时为规模杀伤的有效手段。 按说老汉军旗和蒙古旗早已进入的重炮的射程,荡虏军却一直隐忍不发,直到作为核心主力的两个八旗上前之后,才突然开火。 城头上的重炮有专门的阁楼,雨水毫无影响。 “轰”“轰”的声音还在响着,本以为荡虏军已再无火炮的八旗披甲战兵立刻就吃了大亏。为了巩固扬州城防,李乙丑很是下了一番功夫,也下了大本钱。 陈子阶铸造的三十多门重型火炮全都安放在城头,并且建立了相应的机巧设施。此外,还有专门的大型床子弩和投射类器械。 城头之上,扬州知府任民育身穿大明官服,高举着一杆小小的红色三角旗昂然而立:“东厢炮位,射。” “中央六炮,射。” 大型重炮装填缓慢,轰击的时间间隙很大,但更多数量的床子弩和投射来武器弥补了这个缺陷。 “呼” 巨大的床子弩由四匹骡子转动绞盘,早已蓄满了力量,随着一声令下,旁边的士兵猛然挥舞大锤砸开铁销。 完全用梁木拼接而成的巨型箭矢前端包裹着生铁打造的箭头激射而出,在猝不及防的清军队伍中打出一条血胡同。 在密集的人群当中,一“箭”杀伤十几人甚至几十人,完全是件轻而易举的事情。 “轰”。 巨大的声响当中,几百斤的巨石被抛石机射上高空,仿佛飞来之峰重重砸落,但凡沾上半点也会被砸的血肉模糊。 ”砰”“砰”的声响当中,几十块巨石接连而落,在把清兵砸称为肉馅儿的同时,入地数尺,可见力道之大。 在没有防护和准备的情况下,顷刻之间就死伤数百。 李乙丑故意停留在那里,分明就是把自己当成了诱饵。要是多铎真的追过去,短时间内根本就无法彻底解决战斗,反而会在毫无遮蔽的情况下承受猛烈的攻击。 “撤,撤回去!” \t 正文 正文_第一百四十八章 血肉磨房(11) \t\t孙立柱上去了。 佟图赖的老汉军旗也随着参战。 局面变得更加混乱,也更加宏大。 佟图赖的老汉军旗成军已久身经百战,其战斗力并不比真正的八旗辫子兵逊色,在大雨中混战,依旧保持了很不错的序列和队型。象以前那样,分成连续不断的波此,一波接着一波反复循环,仿佛永无止境永不停歇的怒海狂涛,不断冲击着荡虏军的防线。 每一次攻击,每一次冲撞,都好像是滔天巨浪猛烈拍打。 荡虏军的阵线如同岸边的礁石,沉稳、坚硬。 巨浪的每一次进攻都会渐渐消退,同时也是下一波浪潮席卷的开始。前浪后浪持续连绵,一步步考验着荡虏军的极限。 荡虏军防线的正面和左翼,已经被撕开了十几个或大或小的缺口,双方在这些缺口附近反复争夺反复拼杀。都在用生命和鲜血做着努力。或者是为了填补,或者是为了撕开的更大。 殷红的鲜血落入泥水,黑色的烂泥竟然闪现着隐隐的血色…… 荡虏军的火炮已经彻底哑巴了,清兵马上就察觉到了这一点。 “长生天保佑,汉儿的炮用不得了,杀!” “荡虏军的炮完蛋了,冲啊。” 呐喊声中,清兵更加癫狂。 “弩兵列队。” “预备队上前。” 接连发出两道命令之后,李乙丑一伸手,结果一个亲兵的长枪:“你,打我的旗,跟着我冲,就算是你死了,这面旗也不能倒,明白没有?” 亲兵的脸上全都是淋漓的水迹,用很大的力气擎着那面旗帜,用尽全身力气高喊:“明白。” “荡虏军不败,大明万岁。” 雄壮的呐喊声中,李乙丑第一个跳过胸墙,挺着长枪冲了上去。 身后的亲兵卫队马上前涌,不顾一切的冲到他的前面,拔出腰刀呐喊着: “荡虏军不败。” “大明万岁。” 雄壮的吼声如同狂风席卷,激荡起漫天杀气。 连荡虏将军都冲上去,打到这个份儿上,已不再区分战兵辅兵,几乎所有人都拿起武器,朝着正前方冲杀而上。 当李乙丑的认旗在交战地带高高飘扬之时,佟图赖忍不住的站立起来,想都没有想,直接悬出花红赏格:“豫王令,砍到敌主旗者,赏千金,赐美貌女奴十名,允跑马圈地。” “豫王令,格杀敌帅李乙丑者,入旗籍,允为扬州之主。” “呜——喝——” “杀——啊——” 清军的疯狂叫喊如同狂野狼群最嗜血的嚎叫。 大到值得用性命去博的泼天富贵,直接就将清军化身称为最凶残的野兽。 李乙丑亲临作战,顿时让每一个荡虏军士卒热血沸腾。 荡虏军精良的铠甲可以防御大部分伤害,就算是受伤,也要将手中的长枪刺出,任何一个人倒下,就再也没有可能站立起来,瞬间就会被砍成肉泥,陷如稀烂如粥的泥水当中。 李乙丑直接参战,顿时就称为整个战场上的焦点,称为所有清军竞相追逐的目标。 一瞬间,汹涌的潮水就改变了方向,不管那面高大显眼的认旗移动到哪里,浪潮就会朝着那个方向汹涌澎湃猛烈拍打。 “咚咚”的战鼓对着凄厉苍凉的号声,恢宏而激昂。 只有亲身经历过这种舍命搏杀之后,才会真正理解什么叫做战场,才会真正明白什么叫做战争。 战争,从来就不是文人笔下“马革裹尸”的慷慨,也不是“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的豪迈。 战争,就是最血腥的搏杀。 战争,就是最原始的碰撞。 没有任何诗情画意,只有最狂野的撕咬,和野兽一样的撕咬。 风云色变不足以描述其烈。 在佟图赖的记忆当中,眼前的荡虏军就是生平所仅见的强悍对手,在持续而又频繁的高强度高烈度战斗中,始终保持着高昂的斗志。直到现在,他都无法判断荡虏军是不是已经到了强弩之末,所以不敢贸然把当作主力的预备队完全压上去。 连李乙丑都拿着武器上去了,看样子荡虏军已经到了最后关头。 但是经过一番精密的计算之后,佟图赖断定荡虏军还有余力,李乙丑还有后手。贸然把最宝贵的筹码压上去很可能会中计,以助于让后面的攻坚大战变得力不从心。 佟图赖和李乙丑的心思完全一样。 现在的-攻防战根本就不是决战,决战只应该发生在扬州本身的争夺当中。现在的战斗只不过是为了消耗对方削弱对方而已。 大约过了两顿饭的功夫,前方回报:李乙丑已经从正面顶住了清军,荡虏军一部正在往后方移动。 李乙丑要撤了,他要凭城死守了。 现在的李乙丑冲到最前,其实是为撤退打掩护。 依旧能够交替撤退,依旧可以组织起次序,看来荡虏军还真的留了一手,幸亏刚才没有贸然冲上去。 要不要趁着这机会掩杀一阵?那两个旗的主力军还有这份能力吗?佟图赖无法确定。 稍一犹豫,旋即当机立断:“速速去报豫王,要他调集满洲战兵上来,战机已经出现。” “是。” 传令兵纵马而去。 当多铎率领八旗披甲战兵赶过来的时候,已是两个多时辰以后了。 在如此宽大的战场上交战,不是象苏子朋在电脑上玩儿即时战略游戏那么简单,不是随便点点鼠标就可以做到的。 能在两个多时辰的时间之内,把两个旗一万六千余战兵和两万多辅兵从驻守状态调整为临战状态,并且赶到这里,已经是非常之神速了。 敌军撤退,趁势掩杀,这正是满洲战兵最擅长的事情。 看到战场上出现的良机,多铎已经显得有些兴奋了:“上前,分列,杀敌,列云垂队型。” 这是一个非常便于追击的队型。 大雨磅礴,满洲的披甲战兵迅速成列,在整齐的声响当中抽出长刀。 雨越下越大,已满是孔洞的各色战旗呼啦啦席卷,远方的厮杀还在继续。 天昏地暗。 从这个方向上望去,可以看到荡虏军的队首部分已经开始入城了,李乙丑的认旗依旧在城外高高飘扬。荡虏军在护城河前方摆开一个相对紧凑的防御阵型。 衔尾而至的蒙古旗和老汉军旗死死咬住了荡虏军的尾巴。 “冲。” 多铎一声令下,作为核心战斗力的八旗披甲战兵猛然泼出。 夹杂在枪兵之后的弓箭手毫不吝惜的一口气射光弩匣中的所有箭支,逼迫的清军不能靠近。 羽箭穿透重重雨幕,钉是人体之上,还不时响起刀剑之类的锐器砍在甲胄上的声音。 当八旗披甲战兵越来越近的时候,护城河前方不远处的荡虏军依旧摆出严防死守的架势。 他们为什么不继续分兵陆续进城呢? 佟图赖已经感觉到了有些古怪。 事出反常即为妖。 是炮! 一定是炮! 而且是射程非常远的重炮。 在宁远大战的时候,佟图赖就吃过类似的大亏。 “快去追赶豫王,要他提防城头的重炮强弩……” “轰,” “轰”“轰” 地面似乎在微微颤抖,远处的扬州城头猛然闪过几团红光。 真的是重炮。 旋即,好似刚刚开头一般,轰隆隆的声音接连响起。 至少三十门重炮隐藏在城墙后面的阁楼当中,这些重炮虽然动转不灵不适合野战,安防在城头居高临下,等着成群成群的清兵靠上去,绝对不时为规模杀伤的有效手段。 按说老汉军旗和蒙古旗早已进入的重炮的射程,荡虏军却一直隐忍不发,直到作为核心主力的两个八旗上前之后,才突然开火。 城头上的重炮有专门的阁楼,雨水毫无影响。 “轰”“轰”的声音还在响着,本以为荡虏军已再无火炮的八旗披甲战兵立刻就吃了大亏。为了巩固扬州城防,李乙丑很是下了一番功夫,也下了大本钱。 陈子阶铸造的三十多门重型火炮全都安放在城头,并且建立了相应的机巧设施。此外,还有专门的大型床子弩和投射类器械。 城头之上,扬州知府任民育身穿大明官服,高举着一杆小小的红色三角旗昂然而立:“东厢炮位,射。” “中央六炮,射。” 大型重炮装填缓慢,轰击的时间间隙很大,但更多数量的床子弩和投射来武器弥补了这个缺陷。 “呼” 巨大的床子弩由四匹骡子转动绞盘,早已蓄满了力量,随着一声令下,旁边的士兵猛然挥舞大锤砸开铁销。 完全用梁木拼接而成的巨型箭矢前端包裹着生铁打造的箭头激射而出,在猝不及防的清军队伍中打出一条血胡同。 在密集的人群当中,一“箭”杀伤十几人甚至几十人,完全是件轻而易举的事情。 “轰”。 巨大的声响当中,几百斤的巨石被抛石机射上高空,仿佛飞来之峰重重砸落,但凡沾上半点也会被砸的血肉模糊。 ”砰”“砰”的声响当中,几十块巨石接连而落,在把清兵砸称为肉馅儿的同时,入地数尺,可见力道之大。 在没有防护和准备的情况下,顷刻之间就死伤数百。 李乙丑故意停留在那里,分明就是把自己当成了诱饵。要是多铎真的追过去,短时间内根本就无法彻底解决战斗,反而会在毫无遮蔽的情况下承受猛烈的攻击。 “撤,撤回去!” \t 正文 正文_第一百四十九章 血火扬州(1) \t\t扬州主城在是宋时旧城的基础上扩建出来的,在通泗门和临江门的拐弯处有所延伸,有一部分城墙突了出去。新城部分始建于本朝嘉靖年间,开始的时候还仅仅在沿运河区域有所扩展,后来渐渐往东发展起来。和旧城的主要部分在同一个水平线上两个相反的方向各自延伸。 自从荡虏军撤退入城之后,外面再也没有了大明的武装,完全凭借城池死守的局面已经形成。 既然局势已经发展至此,城中军民反而定下了心思:反正都已经这样了,再没有了别的希望,只能沉下心来一心一意的打一场扬州保卫战了。 扬州于南京,只有一江之隔。从清军迫近到荡虏军最后入城,已经历许多时日。作为江北防御体系的最后一个支撑点,江南朝廷竟然对扬州大战熟视无睹不闻不问,这种装聋作哑的态度让扬州军民彻底寒心。就算是满腔忠诚之心的史可法也不再对江南的支援做任何幻想了,而是***准备死守。 或许,江南***的君君臣臣正在醉生梦死,或许他们还想着和清廷划江而治,所以准备把扬州牺牲掉了。估计,现在的朝廷君臣当中,也就只剩下史可法这么一个还想着为大明尽忠报效的人了吧? 史可法是孤忠之臣,扬州的江北的孤城,只能孤军作战了。 总动员的命令是以任知府的名义发出来的,封死四门,建立更加严格的巡逻制度,全城施行宵禁等等这些都是题中应有之义。清点府库,招募民夫,将三班衙役并城驿的驿兵等“***”组织起来,和府兵一起作为强化后的治安力量维持秩序…… 具体的守城事宜和防区的划分,则有江北督师史可法来主导进行。 如任民育和史可法这样的官员,确实满腔忠义,也有于扬州共存亡的决心和心理准备。但要是说起如何守住扬州,就真的不是他们的特长了。 二人分别代表朝廷和地方,所做出的安排只能说是中规中矩,看不出什么出奇之处。 因为清兵围城,设在运河上的卡子就再也用上不上了,作为收取厘金的“***”,张申贵责无旁贷的被“动员”起来,到西便的通泗门上协助守城,每日至少三个时辰。 所谓的协助守城,其实就缩在城垛子下面观察外面的清兵,若是发现异动,白天就敲响大钟晚上就点起早就准备好的红色灯笼,提醒众人。 其实这种安排完全多余,因为城头上本就有荡虏军的专业瞭望哨,有没有这些助战的老百姓其实都是一样的。 所以,张申贵在城头上的那三个时辰里,除了打瞌睡就是找人闲聊。 刚开始的那几天里,张申贵确实停紧张的,每隔一段时间就仔仔细细的看看外面,唯恐清军发动突袭。因为担心被清军的冷箭给暗算了,所以从来不敢探出身子,只是躲在城垛子后面偷偷摸摸的看,好像是在做贼一样。 转眼之间,已经过去了十二天,外面的清军好像已经忘记了攻打,一点动静都没有。张申贵已经习惯了,也不再害怕不再紧张。有事没事就站立在高高的垛子上朝着西方观望。 清军的营帐密密匝匝,连绵到了目力的尽头,旗号密布如同丛林,甚至还没有看到骑着高头大马的传令兵穿梭一样来回飞奔。成群结队的清兵在大营附近来来往往…… “哎,”刚刚打了一会儿瞌睡的张申贵神完气足精神饱满,斜着眼睛看了一眼外面密密麻麻的清军营帐,用胳膊肘捅了捅身边的那个荡虏军辅兵:“当兵的,你眼光好,有经验,你给我说说,外边的清军到底有多少。我听人说,光是围在外边的清兵就有三五十万。三五十万呐,真有这么多吗?” “屁,真要有三五十万大军,把多铎卖了,都养不起那么多人。” “那你说有多少?” “十三万,现在还有十万左右,就算是多也多不了多少了。” “十万?”在张申贵的心目当中,十万似乎是一个很小的数字:“怎么可能只有十万?我看至少有五十万……” 面对这个毫无军事常识的“志愿者”,那个辅兵已经懒得再理会他,笼着袖子底下头去,埋起了脑袋继续打瞌睡。 张申贵这个人,其实也没有多少忠君爱国之心,要是清军真的打进来,剃发投降的概率非常之大。就算是“协助守城”这种分外轻松的事情,要不是任知府的强行摊派,他才不会上来呢。奈何他本人是个吃俸禄的“***”,而且还是个小头头,要是不上来敷衍一下也行,就得捐出两升精米来行。 主要是心疼那两升米,他才勉为其难的上到城头来做一做协助守城的事情。 可都已经协助了十几天了,也没有见到什么动静。 “喂,”有用胳膊肘使劲的捅了捅身边的那个辅兵:“当兵的兄弟,你贵姓啊?” “吕,双口吕。”那个辅兵似乎对张申贵反复打搅他的瞌睡赶到很不耐烦。 奈何张申贵却精神的很,而且谈性正浓:“吕家兄弟,刚才你说清军才有十万人,真是真的么?” “真的。”辅兵的眼皮又耷拉下来了。 “满山遍野的营盘,怎么可能只有十万,我看呀……至少也有三四十万,或者五十万也说不定呢。吕家兄弟,你别睡啊……” “昨天晚上被顶头上司罚了一个晚上,早就瞌睡的不行了。你要是想找人聊天就去找别人,别打搅我睡觉。” “清军真的只有十万吗?你看着不象啊,你不会是自己不知道随口瞎说的吧?” 絮絮叨叨搅人清梦的张申贵终于把这个辅兵给惹恼了,猛然睁开双眼,气急败坏的大叫着:“老子说十万就是十万。” “你怎么知道清军就一定是十万呢。” “你他娘真是烦死人了,半个多月之前老子就是跟着多铎干的,会不知道他有多大的家底?” “你……你说你跟着多铎干?干什么?”张申贵没有明白辅兵的话中之意。 辅兵一把抹下自己的帽子,露出刚刚长处一点点头发的头发,还故意把脑袋后面的残留的发辫痕迹给张申贵看了看:“老子以前是清军,老子已经剃过头留过辫子了,老子是清军,明白了没有?干什么干什么,你怎么这么多问题?;老子跟着清军能干什么?当然是烧杀抢掠无恶不作了,还能干什么?” 这个时候,张申贵才真正明白过来,眼前的这个辅兵确实曾经给清军干过,要不然没有人会留这样的发饰,看样子他的辫子剪下来还没有多久。 “吕家兄弟,既然你是清军,怎么又干了荡虏军?” “老子打不过荡虏军,不投降就得死,要是换做你,你投降不投降?”姓吕的辅兵已经被张申贵的好奇心弄的火冒三丈了:“老子是为了保命才投降的,你要是再敢打搅我睡觉,老子就给你两拳。” “那为什么你又……”当姓吕的辅兵握紧了拳头的时候,张申贵很知趣的赶紧闭上了嘴巴,免得真的挨揍。 虽然已经闭口不问,心理还是非常纳闷儿,更多的问题在心头闪过:“这人是个俘虏,现在却穿上了辅兵的衣服,会不会是清军派遣过来的细作? 应该不是吧,他已经承认曾经为清军效力的黑历史了。 不再问任何问题的张申贵终于闭嘴了,那个辅兵也终于有机会安安稳稳的补一个回笼觉了。 威风轻轻吹过,吕性辅兵微微抽动着鼻子,突然长身而起,一下子跳将起来,双手扒着垛口朝西方观看。 “狗日的,清军要攻城了。” “真的要攻城了吗?”张申贵顿时就紧张起来,紧跟着跳起来,朝外边看了看,发现清军还保持着原来的状态,不象是有任何异动的样子:“你是怎么看出来的?我怎么看不出?” “你不懂清军的旗号,” 姓吕的辅兵刚要开口大喊,瞭望哨位上的哨兵也察觉到了清军旗帜上的变化,马上抄起铁锤,重重的砸在高悬的大铁钟上。 “当”“当当”“当当当” 观察哨以一定的节奏敲响了大钟,清脆悦耳余韵悠长的钟声在扬州上空回响着,迅速传播到更远处…… “呜――呜――呜”的号角在暖洋洋的阳光中响了起来,随着悠长的号角声,极远处的清军大营中开始出现了非常显著的变化,一队队的士兵鱼贯而出,大群大群的骑兵分列两翼。 清军显然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准备,没有用多少时间就已经列队完毕。 远处的地平线上,清军的灰色衣袍黑色战甲,还有云纹水龙的战旗,都蒙上了一层淡淡的光晕。 只是简单的列队,就已经激荡起漫天的腾腾肃杀之气,张申贵的脸色已经开始变白,双腿在发软,下意识的往后挪动着脚步…… “呜——呜” 号角声又一次响起之时,即便在站立在遥远的城头,也可以感受到大地的震动。 只见一大团黑色的影子正在快速移动,那是清军的骑兵,正如狂风一般卷过空旷的地带! 张申贵的心脏砰砰跳的厉害,素来以胆大包天著称的张申贵,第一次感觉到自己竟然是如此的胆小如鼠,清军还那么远呢,还隔着高高的城墙,自己竟然怕成这个样子。也不晓得那荡虏军的士卒是何等的英雄好汉,竟然可以于凶残狠恶的清兵激战这么多时日…… \t 正文 正文_第一百四十九章 血火扬州(1) \t\t扬州主城在是宋时旧城的基础上扩建出来的,在通泗门和临江门的拐弯处有所延伸,有一部分城墙突了出去。新城部分始建于本朝嘉靖年间,开始的时候还仅仅在沿运河区域有所扩展,后来渐渐往东发展起来。和旧城的主要部分在同一个水平线上两个相反的方向各自延伸。 自从荡虏军撤退入城之后,外面再也没有了大明的武装,完全凭借城池死守的局面已经形成。 既然局势已经发展至此,城中军民反而定下了心思:反正都已经这样了,再没有了别的希望,只能沉下心来一心一意的打一场扬州保卫战了。 扬州于南京,只有一江之隔。从清军迫近到荡虏军最后入城,已经历许多时日。作为江北防御体系的最后一个支撑点,江南朝廷竟然对扬州大战熟视无睹不闻不问,这种装聋作哑的态度让扬州军民彻底寒心。就算是满腔忠诚之心的史可法也不再对江南的支援做任何幻想了,而是***准备死守。 或许,江南***的君君臣臣正在醉生梦死,或许他们还想着和清廷划江而治,所以准备把扬州牺牲掉了。估计,现在的朝廷君臣当中,也就只剩下史可法这么一个还想着为大明尽忠报效的人了吧? 史可法是孤忠之臣,扬州的江北的孤城,只能孤军作战了。 总动员的命令是以任知府的名义发出来的,封死四门,建立更加严格的巡逻制度,全城施行宵禁等等这些都是题中应有之义。清点府库,招募民夫,将三班衙役并城驿的驿兵等“***”组织起来,和府兵一起作为强化后的治安力量维持秩序…… 具体的守城事宜和防区的划分,则有江北督师史可法来主导进行。 如任民育和史可法这样的官员,确实满腔忠义,也有于扬州共存亡的决心和心理准备。但要是说起如何守住扬州,就真的不是他们的特长了。 二人分别代表朝廷和地方,所做出的安排只能说是中规中矩,看不出什么出奇之处。 因为清兵围城,设在运河上的卡子就再也用上不上了,作为收取厘金的“***”,张申贵责无旁贷的被“动员”起来,到西便的通泗门上协助守城,每日至少三个时辰。 所谓的协助守城,其实就缩在城垛子下面观察外面的清兵,若是发现异动,白天就敲响大钟晚上就点起早就准备好的红色灯笼,提醒众人。 其实这种安排完全多余,因为城头上本就有荡虏军的专业瞭望哨,有没有这些助战的老百姓其实都是一样的。 所以,张申贵在城头上的那三个时辰里,除了打瞌睡就是找人闲聊。 刚开始的那几天里,张申贵确实停紧张的,每隔一段时间就仔仔细细的看看外面,唯恐清军发动突袭。因为担心被清军的冷箭给暗算了,所以从来不敢探出身子,只是躲在城垛子后面偷偷摸摸的看,好像是在做贼一样。 转眼之间,已经过去了十二天,外面的清军好像已经忘记了攻打,一点动静都没有。张申贵已经习惯了,也不再害怕不再紧张。有事没事就站立在高高的垛子上朝着西方观望。 清军的营帐密密匝匝,连绵到了目力的尽头,旗号密布如同丛林,甚至还没有看到骑着高头大马的传令兵穿梭一样来回飞奔。成群结队的清兵在大营附近来来往往…… “哎,”刚刚打了一会儿瞌睡的张申贵神完气足精神饱满,斜着眼睛看了一眼外面密密麻麻的清军营帐,用胳膊肘捅了捅身边的那个荡虏军辅兵:“当兵的,你眼光好,有经验,你给我说说,外边的清军到底有多少。我听人说,光是围在外边的清兵就有三五十万。三五十万呐,真有这么多吗?” “屁,真要有三五十万大军,把多铎卖了,都养不起那么多人。” “那你说有多少?” “十三万,现在还有十万左右,就算是多也多不了多少了。” “十万?”在张申贵的心目当中,十万似乎是一个很小的数字:“怎么可能只有十万?我看至少有五十万……” 面对这个毫无军事常识的“志愿者”,那个辅兵已经懒得再理会他,笼着袖子底下头去,埋起了脑袋继续打瞌睡。 张申贵这个人,其实也没有多少忠君爱国之心,要是清军真的打进来,剃发投降的概率非常之大。就算是“协助守城”这种分外轻松的事情,要不是任知府的强行摊派,他才不会上来呢。奈何他本人是个吃俸禄的“***”,而且还是个小头头,要是不上来敷衍一下也行,就得捐出两升精米来行。 主要是心疼那两升米,他才勉为其难的上到城头来做一做协助守城的事情。 可都已经协助了十几天了,也没有见到什么动静。 “喂,”有用胳膊肘使劲的捅了捅身边的那个辅兵:“当兵的兄弟,你贵姓啊?” “吕,双口吕。”那个辅兵似乎对张申贵反复打搅他的瞌睡赶到很不耐烦。 奈何张申贵却精神的很,而且谈性正浓:“吕家兄弟,刚才你说清军才有十万人,真是真的么?” “真的。”辅兵的眼皮又耷拉下来了。 “满山遍野的营盘,怎么可能只有十万,我看呀……至少也有三四十万,或者五十万也说不定呢。吕家兄弟,你别睡啊……” “昨天晚上被顶头上司罚了一个晚上,早就瞌睡的不行了。你要是想找人聊天就去找别人,别打搅我睡觉。” “清军真的只有十万吗?你看着不象啊,你不会是自己不知道随口瞎说的吧?” 絮絮叨叨搅人清梦的张申贵终于把这个辅兵给惹恼了,猛然睁开双眼,气急败坏的大叫着:“老子说十万就是十万。” “你怎么知道清军就一定是十万呢。” “你他娘真是烦死人了,半个多月之前老子就是跟着多铎干的,会不知道他有多大的家底?” “你……你说你跟着多铎干?干什么?”张申贵没有明白辅兵的话中之意。 辅兵一把抹下自己的帽子,露出刚刚长处一点点头发的头发,还故意把脑袋后面的残留的发辫痕迹给张申贵看了看:“老子以前是清军,老子已经剃过头留过辫子了,老子是清军,明白了没有?干什么干什么,你怎么这么多问题?;老子跟着清军能干什么?当然是烧杀抢掠无恶不作了,还能干什么?” 这个时候,张申贵才真正明白过来,眼前的这个辅兵确实曾经给清军干过,要不然没有人会留这样的发饰,看样子他的辫子剪下来还没有多久。 “吕家兄弟,既然你是清军,怎么又干了荡虏军?” “老子打不过荡虏军,不投降就得死,要是换做你,你投降不投降?”姓吕的辅兵已经被张申贵的好奇心弄的火冒三丈了:“老子是为了保命才投降的,你要是再敢打搅我睡觉,老子就给你两拳。” “那为什么你又……”当姓吕的辅兵握紧了拳头的时候,张申贵很知趣的赶紧闭上了嘴巴,免得真的挨揍。 虽然已经闭口不问,心理还是非常纳闷儿,更多的问题在心头闪过:“这人是个俘虏,现在却穿上了辅兵的衣服,会不会是清军派遣过来的细作? 应该不是吧,他已经承认曾经为清军效力的黑历史了。 不再问任何问题的张申贵终于闭嘴了,那个辅兵也终于有机会安安稳稳的补一个回笼觉了。 威风轻轻吹过,吕性辅兵微微抽动着鼻子,突然长身而起,一下子跳将起来,双手扒着垛口朝西方观看。 “狗日的,清军要攻城了。” “真的要攻城了吗?”张申贵顿时就紧张起来,紧跟着跳起来,朝外边看了看,发现清军还保持着原来的状态,不象是有任何异动的样子:“你是怎么看出来的?我怎么看不出?” “你不懂清军的旗号,” 姓吕的辅兵刚要开口大喊,瞭望哨位上的哨兵也察觉到了清军旗帜上的变化,马上抄起铁锤,重重的砸在高悬的大铁钟上。 “当”“当当”“当当当” 观察哨以一定的节奏敲响了大钟,清脆悦耳余韵悠长的钟声在扬州上空回响着,迅速传播到更远处…… “呜――呜――呜”的号角在暖洋洋的阳光中响了起来,随着悠长的号角声,极远处的清军大营中开始出现了非常显著的变化,一队队的士兵鱼贯而出,大群大群的骑兵分列两翼。 清军显然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准备,没有用多少时间就已经列队完毕。 远处的地平线上,清军的灰色衣袍黑色战甲,还有云纹水龙的战旗,都蒙上了一层淡淡的光晕。 只是简单的列队,就已经激荡起漫天的腾腾肃杀之气,张申贵的脸色已经开始变白,双腿在发软,下意识的往后挪动着脚步…… “呜——呜” 号角声又一次响起之时,即便在站立在遥远的城头,也可以感受到大地的震动。 只见一大团黑色的影子正在快速移动,那是清军的骑兵,正如狂风一般卷过空旷的地带! 张申贵的心脏砰砰跳的厉害,素来以胆大包天著称的张申贵,第一次感觉到自己竟然是如此的胆小如鼠,清军还那么远呢,还隔着高高的城墙,自己竟然怕成这个样子。也不晓得那荡虏军的士卒是何等的英雄好汉,竟然可以于凶残狠恶的清兵激战这么多时日…… \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