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的我和民国的她》 第一章 无法触摸的倩影 北京的八月,总是会不经意地迎来一场短时暴雨。清晨,整个燕京大学校园笼罩在一片水雾和雨声里。 雨落在校内的湖,碧绿的水面泛起朵朵水花。水面上宽宽的荷叶与美丽的荷花,随着湖水的涟漪有力地晃动。 一个穿白色上衣的清秀男生,正对着画架上未完成的作品修改得入神,忽略了打湿衣裳的雨滴。 他细长的手指握住一只素描笔,补充了重要的几笔,完成了一副简洁有力的风雨荷花图。 他不是艺术系的男生,却画得一手好画。 明天就是毕业典礼了,他想把这最迷人的雨中风荷叶画好,作为给母校的纪念。 张小法,草龄二十二,燕京大学历史系当之无愧的校草。 高颜值,高智商,成绩中上,自黑“学渣”。优势集中在绘画、钢琴和厨艺,跆拳道黑带三段,以此可以碾压一大片科班出身的男同胞。 他的性格最大特点---萌。 女生们称他“萌犬校草”,如果非要再加点什么,就姑且叫他“单身萌犬”好了。 也许你要问,燕京大学不是男少女多么?他怎么还单着?没天理! 每一个单身的人怕被看透,他单的原因么,主要在自己;用女生们的话来说:校草,你到底在想什么! 这位校草同学,大学四年,萌萌的宅宅的,还羞羞的忙忙的。 一切都还要从高考的后遗症说起。 给应试教育压抑过了头,到了大学,被扼杀的恋爱情商一片荒芜。 女生的信如雪花般飞来,他除了呆还是萌。 气得追过他的系花想把他推进未名湖:看他在湖边一个人与画板为伴,和他聊了大半天,话题还是画画! 大学四年就这样到头了。 他一没有解决单身,二没有解决offer。 看到其他系的同学签约都是神速,他们系的,除了出国的就是国内考研保研保博的。 本可以将就一些不喜欢的单位,可傲娇的内心想着去干自己喜欢的,比如当个绘画或音乐老师。 今年又赶上史上最难就业年,人才济济,非艺术系科班出身,怎么好与中戏、美院的高材生去竞争呢? 简历是投出了不少,再找不到工作,就得乖乖地去父亲的律所干活。 离校只有三天了。他想把母校的回忆都带走。 在百年名校的每个角落,都藏着一些不为人知的秘密。 其中最神秘的就是校史馆,陈列着不少文物。可以媲美一家小型博物馆了。 前一晚,他在校史馆拍了很多照片。 管理人员过来提醒:“同学,要关门了。” “啊,是吗?我马上离开。” 匆匆地往门口走,他的脚步如风,不小心带倒了一面宣传海报--- “啪!” 他赶紧转身回头,来扶起倒在地上的架子。 一个悠远神秘的画面映入眼帘。 “燕大风采---民国校园珍贵记忆。” 海报上印的是有年代感的老照片,保存的好。 一个女生纤细的背影,衬着月下的白塔和未名湖,别有韵味。 他向来对女生没什么兴趣,这一刻却有了好奇。 在飘飞的长发后,那张面孔是什么模样? 他细长的手指轻轻地碰了碰画面中的倩影,想起了周杰伦的一首歌。 “上海的春天1943”,但历史系积累的常识让他判断,照片中的女孩子应该出现在更早一点的年代。 该不会和现在……隔了一百年了? 他仔细地观察,发现她细长的双腿上穿了双带珍珠扣的高跟鞋,优雅美丽,像极了电影中奥黛丽赫本的那双着名的玛丽珍。 她的裙子更是令他惊艳:黑色无袖的收腰连衣裙,迎着风舞动,她如一只优雅的黑天鹅,落在水边。 原来,真实的民国女学生,不止是电视电影里那样千篇一律的黑布鞋和蓝衣黑裙。 她也可以时髦,与世界上最潮流的风尚一起奔涌…… 张小法看得几近痴迷。他想拍下来,摆弄了几下相机都没反应:没电了。 也怪,明明充了不少的电,居然不经用。 回到宿舍,大灯不亮。室友们白天从图书馆领了学校提供给毕业生的纸箱,一样一样地往里头放行李。 “小法,回来啦?” “你还有雅兴到处拍照?快清东西。” “签约了没?后天我们吃散伙饭。” 三个室友都凑上来看他脖子上挂的单反相机,而他似乎是没听到,站在门边发呆。 “完了,他中邪了。” “不像,脸红红的,是不是恋爱了?” “喂,说句话,证明你还活着!” 张小法晃动了一下身子,缓过神:“我是在想……” “哈哈,想女人!!!” 全宿舍沸腾,一片掌声。 他不好意思地摆手:“不是的,我就是在怀念一张照片而已……” 无眠夜过去。白昼来临。 那个画面上的倩影,又模糊起来,好像是一个不真实的梦境。 随着就业压力的加码,他很快淡忘了这事。 上午的暴雨过后,他又提着一叠求职简历去市体育馆参加本月最后一场人才招聘会。 雨后的街头,空气清新,凉风中有树叶和青草的味道。 马路上来来往往的人群里,有不少是夹着简历四处奔波的年轻毕业生。 当初考上燕京大学历史系,就是命运和他开的一个巨大玩笑。 他的性格活泼,富有想象力,常常在课堂上听着听着教授讲课思想就开始穿越了。 那时候还有心情和高中的死党们扯淡,说学历史可以去任何年代神游,可以想象自己是各种历史人物…… 现在看来,还不如死党们学计算机学金融学法律学西医,个个都顺利跻身买房主力军! 他望见了一个明眸皓齿的女孩,顶多十八九岁。 她凑过来,递上一张带香水味的小卡片:“帅哥,你对古书、民国时代的旧报纸杂志感兴趣吗?有兴趣请扫我名片上的二维码。” 他看看手表,招聘会要开始了;他也没有乱加微信好友的习惯。 但是,她眼里的渴望让人不忍心拒绝。 他掏出手机,滴的一声扫上,“我要去参加招聘会,再见!” 第二章 入坑 “等等,”她声音里透出执着,细长白皙的手臂高高扬起,拦住了他的去路。 他出于礼貌,不得不回过头来:“你还有事?” 一双细长的眼睛正注视着他,飘逸的亚麻色长发在风里轻舞,薄纱裙开叉处可以看到修长的腿,胸前有挂着一款镶嵌了金珠和紫玉的项链。 她的浑身散发出一种若有若无的诱惑香气。 “准备去体育馆的招聘会?” 她不经意地猜中了他的心思。 “是啊,你也要去那里么?” 张小法友好地笑笑,“就在前面500米处,下午三点入场。” “我可以看看这个吗?” 她对他手里的简历来了兴致。 “可以。看完请还我。” 他把简历递给她,有些不好意思地解释。 “今天走得急,忘记多打几份了,待会可能全部投了都不够。” “你是燕京大学历史系毕业的高材生,好棒啊。我爸是历史考古专家,留美博士,他在六环外的书店兼研究所,现在正好缺个管理员,请问你感兴趣吗?” 电商都要把实体书店给打垮了,学校里有着多年怀旧情结的好书店都相继关门。 难得还有人愿意在这方面砸钱维护一份文化情怀。 这位博士如果招助理,而不是简单的图书分类打包,或许还可以考虑。 他思考了五分钟,打算问问细节。 “你爸他设置的岗位具体要做什么工作呢?一般的管理员,高中学历够了。” 他的语气里有清高的成分:堂堂燕京大学毕业生,找工作还是有选择的余地。 她又一次精准猜中他的内心。 “这份工作是纯脑力,书籍分类打包这种店里有机器人来做,管理员主要是整理重要典籍资料、辅助研究。至少得名校本科学历以上。年薪30万,带薪休假20天。” 张小法心里开始做一个选择。 这年头跨专业找个好工作挺难,这个专业对口,薪酬和福利听着和高校师资博士后差不多,要不去试试。 他点了点头:“现在就去书店么?请问怎么称呼你?” 她指了指路边的梧桐树下的一辆车:“同我上车,就在那。你叫我阿楠就是了。” 他一听这么远,有些疑虑。 不过,她说话干净利落,气质脱俗,看起来不像个托,倒像是来自异域的人。 车一路向北,三个多小时后,停在了郊区一处复古风格的别墅前。 阿楠指着车窗外:“就是这里,下车。” 四周是一片月季花海:红,粉,黄,白,绿,一枝枝争奇斗艳,在风里轻轻地摇曳。 空气中全是香甜的花香和青草味,在常年雾霾笼罩的城市显得弥足珍贵。 “我们的书店,共三层,一共六百八十平米。” 她自豪地指着别墅门口的一个不起眼的牌子,“这个牌子有一百多年啦。我家在民国时代就已经开店了。” 他在历史系待过四年,对文物的嗅觉比常人灵敏。 走近牌子,拂去表面厚厚沙土,字迹模糊难辨。 “上面写了什么?” 她狡黠一笑:“高材生,这个该你告诉我才对呀。” “东隅书店,壬子年仲春。” 他觉得不够严谨,补充一句:“还有些字,好像是店主人写的对联。” 她暗自佩服:“我之前试过一些人,都没有认出这么多内容。你果然比一般人功底深厚,待会吃饭时可以和我的爸爸,陈博士,切磋切磋。” 大厅中央能一眼望见整个三层楼的藏书。 墙壁上挂着明清古画;地面上却有着十分先进的数字设备。 轻轻抬脚一踏,紫檀木做的环状书架立即旋转,书籍在不同的书架之间通过磁力作用自动交换,透过水晶天花板可以看到屋顶碧绿的藤萝。 她取下一枚戒指,略略调了调,“为了安全,系统需要人脸识别认证。” 他看到眼前一闪,人像精准定位,摄入戒指正面小巧水晶镜头。 大厅中央,一个机器人专注地整理一座资料小山。 见他过来,友好挥手。 另一个机器人从厨房出来,端上两杯咖啡。 “谢谢,”他接过她递来的杯子。 一股温暖的奇香扑鼻,杯子通体透明,清凉不烫手。 一切有种大隐隐于山的神秘。 除了叹为观止的海量古旧书籍,还有很多脑洞大开的高科技发明。 他小时候看过《阿拉蕾》动漫,企鹅村的怪博士整天蹲家里搞发明,造出了机器人女儿…… “上楼,最近减肥,不然直接从一楼智能地板升上去。” 她掏出一面镜子,看着上面即时显示的体重和运动量叹气。 “手腕都细得像蛇,有必要减吗?” 他萌萌地来了句。 “白娘子?还是小青?” 这语气好像恨不得变条蛇将他五花大绑。 她的手腕白而细,紧实而光滑,像极了九十年代香港电影《青蛇》里蛇妖特有的妖气。 二楼中央的圆桌边坐着位瘦削冷峻的中年男人,戴着一副风格诡异的黑框眼镜,正在一台电脑前飞快地输入信息。 穿得和民国时期的绅士一个调调:神似图书馆看过的某本历史类读物里介绍的一个考古学家…… 是他穿越了? 还是怪博士的另类复古穿衣风格造成的错觉? “爸!我今天招到个学术小咖,能把那块被化学药品腐蚀过的牌子上主要信息都认出来。” 怪博士从她手里拿过简历扫了一眼。 “燕京大学毕业,不合格我也随时会开掉你。” 她凑过来细声细语地咬耳朵。 “我爸知识渊博。人心不坏,脾气古怪。若刁难你,有我在。” 他瞧不上怪博士的嘚瑟,与对方礼貌地握了一下手,就坐下用餐。 餐毕,阿楠提议请去花园转转。 博士厉声喝住:“先交代他签合约的事。店里的事情多得机器人都忙不完,上周烧坏的那个机器人还没修好。” 比起他认识的历史系教授,这人完全没有人文素养,哪里有拿大活人和机器人比工作效率的。 接着,父女之间有了一场争吵。 “爸爸,他才用过餐,休息会再说。” “你去一边休息,合约让机器人跟他签。时间如金钱!” “我招的人!” “再跟我怼,休想得到任何你妈的消息!” 陈博士随手砸了一只茶杯,碎裂声清脆。 阿楠纤瘦的身子一抖,抓起纸巾抽泣。 张小法不爱当律师,却嫉恶如仇。 “什么样的合约?我看看。” 一个机器人出现,抽出一张打印好的纸和一支笔递给他。 他接过合约读道: “本合约要求受雇的一方必须遵守以下规则: 第一,保守工作秘密,不得私自记录客户信息; 第二,爱护书籍物品,不得刻意毁坏或复制; 第三,全心整理资料,不得与外界保持任何联系; 第四,无条件满足老板和客户的一切要求。” 他没有犹豫,潇洒地署上大名,合约在掌中飞起。 “博士,我签好了。别为难您女儿,我下午就可以做事。” “我要进城去办事,她心一软就没原则,你可要守规则。” “我非圣贤,孰能无过。” 他的声音不卑不亢。 怪博士还打算说几句,阿楠连忙推推父亲,“时间快来不及了,您别迟到。” 机器人娴熟地操作墙上的一块液晶触屏。 阳台展开一扇可伸缩平面,直接延伸到楼下,博士匆匆忙忙离开了。 第三章 午后 午后,阳光照亮了大厅四面的落地窗。 花园里清新的青草味和暖暖的花香,夹着书籍散发出墨香,调出一种另类的香味。 张小法选好了角度,从包里掏出手机,把午后美景拍了几张。 他打算稍后和阿楠请假回学校。 明天就是一生中重要的日子:大学毕业典礼。 “小法哥,饭前给你的咖啡还没喝,我刚重新热了一遍。” 不知何时,她已经走到了他的身后。 两人之间只隔着一只小小咖啡杯,在他看来已经超过了陌生人之间的“安全距离”。 他听到这句带着抱怨的关心。 知道她在责怪他对自己热情待客表示的不信任。 只好委婉地说:“阿楠,谢谢你的心意。我不爱喝咖啡,喝了会失眠。” 她似乎生气了,不再搭理他。 转身进了一间工作室,“呯”地一声把门关上,留他一人在窗边看风景。 他看了腕表一眼。 时间不早了,晚上系里还有一场毕业晚会,他要给压轴的大合唱负责钢琴伴奏。 他走到工作室门口,轻轻敲门,诚恳地道歉。 “阿楠,对不起,我待会得回趟学校,明天开完毕业典礼,我再回来。请把具体地址告诉我,不用麻烦你来接。” 门开了。她刚刚换了身半透明的裙子,重新化了淡妆,依然戴着原来的项链。 她纤长的手指转着透明的咖啡杯,低头不语。 她看来伤心了,不愿意原谅他。 “对不起,如果我喝了,你会原谅我吗?” 他试探地问,心里有些自责。 唉,老爸老妈天天在电话里提醒他:陌生人递来的饮料都喝不得…… 仅仅是一杯咖啡,为什么要让女孩子伤心。 杯子重新回到掌心,稳稳地,奇香如故。 他端起杯子一饮而尽,她的双瞳掠过一丝不易觉察的光。 咖啡的香味萦绕在唇齿间。 好像也没有什么不良的反应…… 等等,眼中一切怎么有些飘飘忽忽的…… “不要走!” 他感觉到她又一次靠近了自己,急忙后退。 阿楠忽然伸出手,对准他脸颊就是一下,“啪!” 迷迷糊糊中,他给抽得莫名其妙,头脑暂时恢复了思考能力。 “你干嘛扇我?” “怕你胡思乱想。先冷静冷静,我有很重要的事情交代。千万别疏忽大意,听错了会出大事的。” 她双手抱住胸前,一脸肃穆,好像是要传圣旨的样子。 “什么事?”他脑子里开始短路,反应比平时慢了三拍。 “现在你试试微信,断网了?在这里任何手机信号都会被屏蔽的。” “为什么要断网?” 他发了几条信息,都显示发送失败,这才意识到她不是在开玩笑。 “为了书店的保密安全。你想打电话,玩微信,玩电脑,都不行。出了这别墅大概五公里以后才有正常信号。” 断了网还做个鬼生意,这个博士老板的脑子是在抽什么风! “你帮个忙。明天我妈生日,我挺想和她通话。你让我出去一会好不好?” 他有些想跑,于是试探地问问,看她松不松口。 她脸色一变,连连摆手。 “这个忙帮不了,我爸随时会回来。万一他发现你溜出去打电话,恐怕肺都要气炸。他一发火就会惩罚我,我就再也没法知道我妈的消息了。” “她没和你们一起生活么?” 他随口问了问。 “很早前就离开家了。我一直不知道她在哪。只有我生日的时候,我爸才会给一段她的录音。” 她嘟嘟嘴。 博士老板一家人听起来都不对劲。 一念之差,求职入坑,现在进退两难。 刚签了约就毁约,难度不小…… 那就先干着,争取试用期被开了,可以名正言顺地走人。 “书店有什么不能触犯的硬性规定,说来听听。” 他把手机的录音功能开了,以便记录下来提醒自己哪些规容易犯,早点犯规早点跑。 “一楼和二楼还好,只要不打烂东西,不毁坏书就没事。三楼有一个嵌入式的书架,千万不要试着取上面没有编号的书……” 她一本正经,把古怪的规定不厌其烦地细说了一遍。 “为什么不能取?难道那上面的书翻了会中毒?” 他半信半疑,仰起头往三楼看了一眼,那些书看起来与普通的旧书没有什么区别。 “没干过,从来也不敢。我爸说,谁碰了就会从世界上消失。” 这话听起来怎么这么邪乎? “这些话最好当耳边风,听多了容易心里有阴影。” 他好心地提醒,“会导致三观不正。” “三观不正……” 她一脸困惑,“你好像很不喜欢我爸。” 他翻着桌上的一本杂志,如实答道:“谁都喜欢心里有阳光的人。你不要像他,搞出一堆高科技,却没有人情味。” “我希望你永远没人喜欢,找不到女朋友!” 听到他这么点评父亲,她心里有些不爽,一只手伸过来夺下他的杂志。 “你凭什么诅咒我找不到女朋友?” 这话正打到他痛处,把骄傲的单身萌犬给惹毛了。 他不过是实事求是地提点建议,就遭到这么腹黑的诅咒,那傲娇的小心脏快受不了! “你这么帅,肯定是样样都要人伺候,当你女朋友肯定是个苦差。” 这是挑衅还是污蔑? “我可是专一、听话的好男生,只要心里住进来一个女生,以后再好的也不许进来。天天给她做一日三餐,陪她一起上下班,不烦也不躁,天天说不完的话。” 他一时给惹急了,把心底压了很多年的话咕咚咚地全部倒了出来。 男生还爱下厨?她感到很新鲜。 “你会做什么样的饭呢?二楼厨房里有不少食材,平时是机器人做,我和爸爸都不会厨房里的活。你敢做一个水果拼盘试试吗?” “没问题!” 他想,下个厨有什么难的,难的是一辈子下厨! 他厨艺确实不错,从小他就很享受那种泡在厨房打造美食的感觉。 小学的时候就偷偷在家里烤箱里做过黄油饼干和巧克力小蛋糕,带到学校分给同学们大饱口福。 高考那天清晨还在厨房里从容不迫地烤着披萨饼,非要吃完才心满意足地去考场。 他走进厨房,从冰箱里取了十来种水果,灵活地在上面刻刻画画。 不一会就出了一盘俏皮的水果画。 橙子做的小狐狸,紫色葡萄和白色山竹做的小熊,红提和青提做的小马…… 栩栩如生,看得阿楠喜欢极了,一块也舍不得吃,非要收藏起来。 两人之间气氛缓和了。 第四章 黄昏 张小法不想在这里长干。 外面的天地里,连空气都比这自由得多。 他心中有了一个初步逃跑计划。 但不知为什么,眼前全是阿楠的身影。 难道那杯咖啡给下了迷魂药,一喝喝出了牵挂? 他迷迷糊糊中开始重新打量她。 她气质脱俗,声音甜软,唯一的明显缺点,就是给变态的父亲搞得有些忧郁和敏感。 他想,走之前,给她画张相,做个纪念。 他从包里拿出纸和素描笔,挑了一张之前画好的女生速写,递给她。 “喜欢画画吗?” 阿楠从未见过如此原生态的手绘的作品,她好奇地凑过来,双眼放出光彩。 “真好看。你画的么?” “我随手乱涂的。” 他拿笔轻点了一下画纸,勾出个轮廓。 “给你画像,站好了。” “可是,我都不知道怎么摆好看,你教教我嘛。” 她边撒娇,边害羞。 他给她设计了好几种。 有坐着看书的,有站着看窗外风景的,有参考平面模特的各种造型的。 换来换去,总觉得差点什么。 最后,阿楠累了,问他可不可以歇歇。 他看着这个小姑娘一副慵懒的表情,挥挥手默许了她去休息。 她很放松地走到窗边,整个身子如一只轻灵的小蛇,转眼就上了窗台。 柔软的长发给阳光染上一层淡淡的金色,白色的真丝纱裙如蝴蝶的翅膀,给风儿吹得来回飘。 她靠着窗棂,微微闭上眼睛,长长的睫毛衬托得脸的轮廓愈发精致。 她为了舒适,索性踢掉了束缚自由的高跟鞋,粉白色的双足直接踏在玻璃上。 小法产生了一种奇妙的错觉。 他修过西方美术史,对文艺复兴时期的女性画像念念不忘。 那些过去的光与影,在阿楠身上独特地汇合在一起,她一下子有一种《花神》的安谧,一下子又上升到《蒙娜丽莎》的神秘。 他的笔无声息地在纸上来回移动,悄悄捕捉她的每一丝美好,最后,完成了一张堪称这些年最佳的作品。 “休息好了么?来看看我画得如何?” 他朝着她招手。 她几乎是风一样地跑来,兴奋地欣赏着画中的自己。 “像,太像了,比我所有的照片都好看!” 他在作画时,倾注了与以往不一样的情感。 她是那么柔弱而娇嫩,像花儿一样,天真烂漫,带着一丝与年龄不符的忧郁。 “留在这里,好不好?” 她放下画像,看着他,泪光点点,眼里全是诚挚的挽留,逼得他无法再坚持说“离开”二字。 他忽然有种莫名的念头,想带着她,一起去一个遥远的地方流浪…… 具体原因,他也不知道,接下来的事情,越来越出乎意料。 她拉他进了工作室,指着墙上一排排人像和地图,告诉他这是博士多年研究成果的一部分。 他大致清楚了博士的工作:科技考古,侧重于清朝和民国史的研究。 工作室的窗户是密封的,据说是为了保密,里面大白天也得靠人工照明。 阿楠拉他坐下,在一台电脑前专注地忙起来,给他讲解了室内系统的注意事项和日常工作流程。 最后,她累了,把头靠在他的肩上小憩。 她的呼吸匀称,像一股拂面而来的微风。 他对她的感情有些微妙,像朋友,像情侣,更像兄妹。 “等她醒来,就离开,没有具体路线,导航图在周围找不到信号,一个人是走不出去的……” 她的睡姿也耐人寻味。 一开始只靠在他肩头,转眼就直接仰面换到了他怀里,让他措手不及。 只好轻轻抽身站起来走开。 无意中手指触到她光滑的肌肤,脸上顿时烫得厉害。 他怕她着凉,从沙发上取下一块小毯子给她盖上,静静倚着窗,数着流逝的时间。 黄昏来临,天色渐渐暗淡,太阳光逃离。 别墅外的花与树,换成了一种诡异的黑色风格。 他刚有些犯困,忽然听见她睡眼朦胧地问:“有没有客人来买书?” 看来不是不食人间烟火,对自家的生意时时刻刻都上心。 他如实回答:“半个人影都没来。” 她叹口气:“看来这个月又完不成任务了。我还想完成任务后,爸爸能让我回学校读书。” “卖书这种事,不就是挣钱而已,还把女儿前途搭进去,这和旧社会卖儿女的父亲有什么区别!” 她捂住他的嘴,“别让机器人听到,它们会录音传给我爸。我还想出去上学,明年要考戏剧学院。” 他在纸上写下:“到底要卖多少书,你爸才能满意?” 她伸过来三根纤长的手指。 “一个月卖三本?太容易了。你宣传书店时承诺买一本书送一个手机或是笔记本电脑,一天就能完成任务。” “这个买卖不寻常。客户仅限于从民国时代起就有来往的人,交易信息都是机密,不可泄露。” 他平时有看灵异小说的爱好,听了难免浮想联翩。 他的声音有些发颤:“那些客户,都是活人吗?怎么找得到书店?” 她感到这个问题问得好笑,头也不抬地玩着胸前的项链。 “有特殊的门道上门看货取货,书店不支持快递配送。” 听起来像有潜在危险的“活死人墓”,说不定下一步就会有性命之忧。 前阵子,他睡前刷手机的新闻,看到误入传销,被人身控制的大学生,各种惨状。 他们没完全脱离社会,总会等来警察解救,与家人团聚的一天。 这个荒野别墅,伪装得太好,又采用了各种非人类的高科技…… 他仔细地研究起阿楠的身形,连她的发丝也不敢放过,生怕她是怪博士造出来的仿真机器人。 这年夏天他还特地去科技馆看了最新的机器人表演。 有一类仿真机器人造的十分完美,动作灵活,表情生动,声音悦耳,容貌和妙龄少女看起来并无二致。 他看了半天也看不出破绽。 毕竟不是机械工程专业毕业,不像有高超鉴别力的行家,一眼便知真假。 他想,本月最后一天,今晚就看运气了。 没准重口味客户就喜欢天黑了来鸟不拉屎的地方寻宝。 入夜,等来了一场蓄势已久的暴雨。 第五章 雨夜 黑漆漆的窗外,雷电交织。 阿楠实在是困极了。 “今晚怕是又没人来了。我先上二楼睡去。” 她给他倒了一杯茶,郑重地叮嘱。 “如果客人来了,问清楚要什么书,你就核对是哪几本,把书卷好从门上的方形小洞里递出去。切记,只限于在门口交易,不得进屋。” “这点事不难办,放心。” 夜深了,偌大的别墅里越发清冷。 他站在门口,从方形的小洞里看着远方。 他边喝茶边想象来人的样子,想着想着就忍不住脊背发凉。 深夜来荒郊野岭买特殊商品,还不能放进门的,肯定不是正常人。 没准是《暮光之城》里的吸血鬼,专门住在人烟罕至的地方。 或者是民国时期的孤魂野鬼,以买旧物为乐。 草地上出现两个黑影。 门口一盏蓝色的灯自动亮了,照清楚了来人的样子。 小法隔着门看到了一对穿着灰色雨衣的男女。 雨衣帽子严严实实遮住了大半个脸,面貌不甚清楚。 一人幽幽地说,“陈博士,您好,上门取书。” 似乎是熟客。 “今晚博士不在。我是书店管理员,请问要哪些书?” 门外的声音阴气逼人,他不由得后退了几步。 对方语气有了一丝微妙的变化。 “先生,我们要买民国初年的报纸合订本,全要。” 听起来似乎还能接受。他略略放了点心。 “好,稍等。” 他在查询器上搜书,报纸合订本一共三本,全部在三楼。 他正要上楼,对方要求亲自进来查书,以防买到假货。 他想起阿楠的嘱咐,意识到放他们进屋可能存在危险。 放?还是不放? 他犹豫起来,把按在开门的启动装置上的手指移开。 要不再等等? “小兄弟,想好了没有?你再磨叽,我们就走了。” 男客的语气里带着几分挑衅,“一个大男人办事要爽快点!” “帅哥,我们进来只是看货,外面雨好大,远道而来,浑身都湿透了。让我们进来歇歇嘛……” 女客软磨硬泡,似乎要没完没了地说下去。 哪有让客人淋雨不进屋的。 一念之间,他放松了戒备心,轻轻按下去,启动开门装置。 灰衣来客浑身滴水地走了进来。 他看着雨衣上的水成股地流在大厅地板上,就拿过门边一个收纳桶。 “请二位把雨衣脱下放进桶里,地板上有触控装置,沾水不好。” “帅哥,”女客伸出手来,把雨衣的帽沿理了一下,双眼直直地看着他。 “我们来这里不是第一次了,那时你还没--” 她的手指甲涂成黑珊瑚一样的颜色,手指皮肤是白色的,闪着水珠。 话还没说完,一张金属卡片从她手指间弹出,像刀一样垂直落在地板上。 一簇火花闪过,他听到了类似屏幕碎裂的声音。 “没什么大惊小怪的!” 男客从地板上捡起那张金属卡片。 小法看清了他双手戴着超薄的金属手套,有一只手腕上套着一个手环,手环上有一个三角形的眼镜蛇头标志。 来客不善,尽早打发他们走! 他表现出顺从的样子,心里十分紧张。 从二人的打扮和身手来看,他们不是正常的现代人。 他们此行,难道仅仅只是为了几本旧报纸? 这点小破报纸在国家图书馆没准就可以找到影像资料,还犯得着冒着大雨带着装备来这荒郊野地的书店? 一定是另有所图…… 上了三楼,他请客人坐下,再沿着书架上的编号找书。 那三本报纸合订本所处的位置太高,一次性取下来很困难。 这些合订本下面,正好放着一排没有编号的书,那是阿楠要他特别留意的“禁书”。 情急之中他看到书架旁边有一支银白色金属夹子,上面写着“取书专用”。 他拿来夹子去取下合订本,却发现两人正贪婪地抢那些未编号的书。 “你们要的是这三本,不要动无关的书!” 他手持金属夹打过来,划出一道白光弧线。 灰衣来客看出金属夹其实是一件武器,立刻闪开。 机器人们不知何时也上了三楼,看上去像是给破坏了系统。 女客得意地走过去,掏出一枚钥匙状的缩微相机,拍了一张照片。 “刚才我只不过是轻轻一弹指,凑巧命中了机器人调度系统,这书店的系统居然还没升级!” 阿楠从梦中惊醒,听到动静,匆匆上楼。 男客扑过来抓住她,发出恐怖的笑声。 女客挑衅地看着小法笑。 “帅哥,我们与你无冤无仇,你只要让我们把合订报纸和这些无号的书都带走,我可以不伤害你。” “书可以给你们,放了她!” 他把金属夹在手里转着,呼呼带风:“我不会临阵脱逃。” 男客看了一眼阿楠,“我们找了她很久,还以为是书店里值班的。今晚赚大了!” 金属夹重重地打在男客头上。 他飞腿过去连踢数下,对方惨叫着松开了手。 阿楠退到书架边取下另一支金属书夹。 “只要有我在,我就不会让你们带走我爸爸保存多年的资料。你们冲我来!” 男客不声不响地取下黑色蛇形手环,直接对准了她。 “不好!” 小法看到黑色手环的蛇头上瞬间出现一个发亮的白点,担心是爆炸物。 他以冲刺速度跑过去,劈中对方的手,一把夺下抛向窗户外。 手环击碎双层落地窗玻璃,一道蛇形白光沿着他的手盘旋而上。 他感觉身子变轻,头晕目眩,直接倒在了地板上。 阿楠哭着跑过来,抱着他边流泪边道歉。 “对不起,我不该带你来这么危险的地方……” “你说过后天就是妈妈的生日,我带你出去给她打电话……” “还有闲心去琢磨打电话,都快死了。” 男客看不惯,说起了风凉话。 “年纪轻轻功夫不错。有胆量敢抢这种危险品。活不过今晚了!” 女客已经将机器人系统中的重要数据资料全部取出。 闲来无事,插嘴评论。 “多亏你慷慨开门,我们才轻松地拿到了想要的东西。我本来舍不得杀你,是你自找的,可惜了。” 第六章 秘密 阿楠抓住他的肩膀用力地晃,如雨的泪水把额前的刘海打湿了一片。 “求求你不要睡过去,等着爸爸回来救我们……” 他摸索到她细滑的手指,感觉像隔着一层易碎的薄冰,似梦非梦。 她的啜泣声与沉寂的夜色融为一体,真实而又虚幻,使他辨不清是睡还是醒。 张小法听到阿楠的呼吸声越来越急促。 她身上的魅惑气息渐渐散去,最后缭绕在鼻尖的是淡淡的清香。 “阿楠,你赶紧……跑……” 他费劲地说出了一句完整的话,希望她能听见自己最后的心声。 阿楠冰凉的手臂却将他环抱得更紧。 他感到她的发丝垂落到了脸颊上。 “你快跑……我是真的跑不出去了……” 他见她无动于衷,只能在心里着急。 整个身体越来越冷,已经开始陷入冰冻状态。 手指丧失了最后的一丝知觉,任由阿楠握着,却无法回应。 唯有意识还清晰,可是对他基本无用,除了数着分分秒秒的生命在流失。 阿楠依然在陪着他。 周围危险依然存在,而她却没有一丝畏惧。 他默默地想:难道这就是相依为命的感觉么? 她的脸轻轻地贴过来。 然而他失去了触觉,无从知晓,所以分辨不出她在做什么。 他只听到她轻轻的一声叹息。 “你后悔认识我吗?” 他嘴角微微地一扬,给了她一个安慰的笑。 张小法也说不清到底后不后悔。 青春很短暂,与她的邂逅,或许就是宿命。 今夜似乎在劫难逃。 他来人世间转了二十二年,这是要回去的节奏了么? “我们有救了!” 阿楠的话音刚落,整个别墅开始剧烈晃动,大地震到来前也不过如此。 数十盏灯突然开启,黑暗被突如其来的光明替代。 灰衣来客被强光照得睁不开眼睛,以手捂面,连连后退。 “很多年没有用武器了,不知我的枪法,还准不准。” 陈博士的身影出现在三楼大厅的中央。 接到了机器人发送的报警信号就匆匆赶路。 在归来的途中遇到大雨,耽误不少时间。 他看到大厅内发生的一切,回想起多年前书店遭遇破坏的情景。 愤怒使他攥紧了拳头。 “这么多年,为何还要紧咬不放?” 二人深知不是他的对手,跑到窗前用力地拍打窗户上的启动装置。 巨大的落地窗徐徐开启。 他淡定地掏出一支枪,扣动了扳机。 枪口同时射出两道蓝色强光,无声息地射杀了他们。 两人化成灰色的人形烟雾。 空气中充斥着一股难闻的化学药品味道。 陈博士嫌枪口滚烫,将它随手掷地。 “阿楠,他们的目标是不是我的那些没编号的书?还是另有所图?” 回头望书架,发现空了一大截。 他急忙收拾地上散落着的书,焦虑地一本本翻阅。 “最重要的那本,有地图的那本,不见了……” 阿楠拉着他的手,声泪俱下:“请您救救他!” 陈博士不理会女儿的央求。 他冷冷地训斥地上的男孩。 “小子,这就是言而无信,不守合约的代价。过了午夜十二点,你的生命就不存在了。” 阿楠从地上捡起蓝光手枪,朝着父亲走过来。 映着夜色,胸前的项链发出层层柔和的光华,照亮了她决绝的脸。 她毫不犹豫地举起了枪…… “先冷静冷静。” “请明确地回答我,救他,还是不救?” “能力有限,救不了。被时光夺命手环击中后,现世生命就会吸进一个遥远时空。他得做一个选择。” “什么选择?” “穿越,或者等死。” 张小法没完全听明白这句话的含义。 出于求生本能,他咬牙说:“我选前者。” “小子,我必须坦诚地告诉你,穿越有风险,不知何时才回。可能永远困在某个具体时空,无法寻找到来时的路。” “哪个时代我都不怕。” 没想到平日里和死党们扯淡的穿越话题,马上就要在身上应验了。 “阿楠的妈妈曾经和我们生活在一起。有一天,她留下一封信不辞而别。信里让我们不要找她。只有在女儿生日的时候,我才能通过仪器接收到她的录音。我一直没有放弃寻找她的希望。这个书店是阿楠的外祖父家传的。我一直妥善保存里面的每一件物品,那些旧时的老客户们会偶尔来取书,我也借此获得关于她的一些消息。如果你穿越后,在某年某月刚好能遇到一个和阿楠长得很相似的女人,或许她能帮到你。” “我记住了。” “好!”陈博士取下了眼镜,交给阿楠。 “给他戴上。这是我大学暑假从打工的古董店淘的。据说从考古学家的后人手里进的文物市场。” “爸爸,您是说,这眼镜有穿越功能?” 她惊讶地睁大眼睛:就是一副旧的黑框眼镜而已。 “它只对生命快要流逝的人才有这种功能。民国初年的某一天,我买了眼镜没出店门多远就给一辆超速行驶的德国汽车撞倒在地上。满大街的人过来围观,却没有一个人来帮助我。当我进入濒死状态,模糊中看到有人跑了过来,把我脸上的血擦干净,给我戴上这副眼镜。我是从民国穿越来的人。这个秘密只有阿楠的妈妈知道。多年来我一直在研究民国史料,今晚丢失的那本,是我收藏多年的重要研究成果。” 阿楠含泪整理好他的衣服,依依不舍地给他戴上眼镜。 她又取下自己的项链,轻柔地塞进他胸前牛仔服的口袋。 她摸了摸他的脸,把他的头贴近心口,喃喃地说:“小法哥,你到那边要好好的,我在原地等你……” 张小法隔着镜片,安静地听从未知的命运安排。 他再没有力气与父女二人道别。 仿佛进入了一个密闭的无边的空间,天地开始以一种神秘的力量旋转起来…… 晚上的毕业晚会,明天的毕业典礼,老妈的生日,还有这辈子憧憬了无数次初恋和爱情,都来不及了…… 第七章 转折 “喂,起来!起来!起来!” 胖子巡捕的一记棍子,打得路边一个破帽少年一震。 他睁开眼睛,头脑还处在完全短路状态。 “小鬼,”巡捕威胁道,“你是聋子还是哑巴,我喊了你不止五百遍,你竟敢还躺着一动不动!” 少年摇摇头,“我不聋,这儿是哪里?” “哪里?老子的地盘!少啰嗦,跟我走一趟!” 又是一棍子打在头上。 “啪”的一声总算把他打清醒了。 张小法的穿越,确实实现了。 只是新的身份成了个迷。 民国初年的北平街头,他还没琢磨清楚自己是谁,就被一个粗鲁的胖子巡捕抓着往警察局方向去。 “放开!为什么要抓我?我什么也没干!” 他使劲挣扎,疯狂踢打,却怎么也拧不过这个五大三粗的胖子。 他这才意识到身体起了变化:自己现在的声音,手脚都这么稚嫩,分明是个十来岁的小孩子! 之前穿的一身整洁有型的衣服,变成了了一堆破烂不堪、脏兮兮的粗布。 限量版休闲鞋也不见了,换成两只张口的补丁布鞋。 天!哥的穿越真是亏大了! 张小法看着自己这副衰样,简直要气哭,哪个现代人的穿越有他这么亏! 人家女的回大清大明当格格、做郡主,人家男的也是变将军、太子、驸马爷…… 谁的重生不是风光无限,咸鱼翻身,他这个穿越算什么鬼! 他在心里把陈博士骂了一百遍。 “变成小孩人人欺负也就罢了,还成了乞丐,现在还要马上投入班房了,该死的狗博士,你哄我穿越,原来是为了变相地报复我。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待我回去,找你这奸人算账!” 不知不觉就已经给拖到一个菜市场门口,张小法瞥见地上有一堆早市上菜贩子们丢弃的烂叶子和臭鸡蛋,计上心头。他往胖巡捕的手上猛地咬了一大口,又双手抓起地上的垃圾往对方脸上抹去。 “臭小子,你疯了!” 胖子巡捕顾不上手痛,狼狈地擦着满脸的烂菜和臭蛋。 张小法头也不回,拿出全部力气往市场里跑,好像是末日大逃亡。 巡捕紧跟在后面追,场面好不热闹。 张小法肚子饿得慌,越跑越没力气,速度也不给力了。 眼看就要给抓到,最近的时候,巡捕的手都快碰到他的背。 抓到就死定了! 他像无头苍蝇一样瞎跑了几圈,把巡捕暂时甩到后面,又开始寻找新路线。 一咬牙,往市场尽头的一处的民宅跑去。 天无绝人之路! 那天恰逢这户人家主人买了新马匹,马贩子刚刚送到门口等待车夫来牵。 张小法之前去坝上草原度假时骑过两三回,这会又有马骑了! 他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冲过去,一把抢过缰绳,冒着被马踢飞的生命危险跳上去,钩住马脖子,整个身子半挂在马身上,使劲给了马肚子一下。 这马好像懂得他心思,默契地迈开蹄子跑了起来。 身后尘土飞扬,马贩子大喊大叫,胖巡捕在后面气急败坏地骂道:“臭小子,下回让我抓住你,一定弄死你不可!” 他像只小猴子一样灵活地在马背上坐稳了。 少年没开心多久,心里却开始翻腾:抢人家财物,是违法行为,可现在确实是走投无路了啊!待日后发达了,必重谢。 他一路打马前行,出了城门。 进了树林,跑到太阳落山,马儿跑不动了,悬着的心才踏实了一点。 他从马背上下来,把缰绳系着在一颗大的松树上,这下终于有时间来想想怎么改善穿越的生活了。 他想起昨夜与阿楠的告别,似乎不太完美。 陈博士的警告虽然难听,句句是实话。 穿越一样要吃饭才能活着,人不是神仙;穿越一样要有个屋住,人不是鸟兽。 他很好奇现在的脸是什么样子。 遗憾的是手里没有镜子。 多想能把模样照一照,也好判断这个身子是自己的,还是借别人的。 他看到不远处有一条溪水,高兴地跑过去,迫不及待看水中的自己。 溪水映照出一个少年的脸,白净的皮肤,清秀的面容,完全是自己曾经的样子。 只是这身破衣服实在碍眼,他索性把它脱了。 脱的时候特地细细地捏了几遍,看看里面有没有阿楠放进来的项链。 遗憾的是一无所获。 要么是连同牛仔服一起没了,要么就是在逃命的途中丢失了。 他叹了叹气,俯下身,口渴难耐,一连喝了好几口溪水,也顾不上干不干净。 没想到,这水味道还不赖,比家里纯水机里出来的味道自然多了。 他嫌弃地把破衣服丢得远远的,扯了几把叶子和草围住身子。 “万一林子里有人来,撞见得多羞。” 为了填肚子,他又摘了几串野葡萄吃,酸甜酸甜的,有点像蓝莓。 黑夜来临,繁星满天。 他躺在草地上,听蛐蛐们唱歌。 “都好多年没听到蛐蛐叫了,亲近大自然真好,可也不能在野地当一辈子的野人,明天换个方向回城。” 他看着星空,翻个身,带着疲劳入梦了。 树林里窸窸窣窣地响起来。 随即,数十个人影越来越近,一条长长的队伍过来了。 几只狗跑到张小法身边,汪汪叫,把他给惊醒。 他想跑,却饿得迈不开步子,只好听天由命。 领头的一个男青年发现了张小法,兴奋地大喊一声:“找到了,找到了!” 他脱下自己的衣服给小法披上,好言好语地和他说话。 “小弟,总算是把你找到了!离家出走了一年,父亲都叫人把整个城里城外搜遍了。要不是今天白天有人恰好看到你骑马跑到郊外来,我们都不敢相信你还活着!” 张小法觉得命运的转折真够快。 自己从来没有过离家出走的前科,这家少爷居然还敢在乱世说走就走了一年,真不像他的性格。 八成是和那少爷长得太像,给这哥们误看成家人了。 认错就认错了,总强过一个随时有性命之忧、饥寒交迫的流浪儿。 他怕自己说多了会穿帮,就只一个劲喊饿。 那位哥们背着他,后面的随从们也护着他一路向前。 出了林子,他们上了停在路边的马车,欢欢喜喜地回城了。 第八章 回家 小法随着一行人进了城,又不亦乐乎地坐着几辆四轮马车往府上赶去。 车夫技术高超,马儿是相当纯正的蒙古血统,拉车也给力,二十一世穿越而来的人还是嫌它们太慢了。 “龟一样的速度,”这点小距离连公交车都用不上十站,却耗去了整个上午。 他的肚子空空的,身上套着件不合体的丝绸衫,晃晃荡荡。 “啥时候能吃上饭啊?” 男青年听到他嘀咕,忍不住一笑。 “小弟,你不早提醒我,我在车里备了两盒糕点,只是出来两天,没新做的那么甜软,怕你吃不惯。” 说罢,翻出车内的一个箱子,取出一盒给饥肠辘辘的小法。 小法穿越前是非常不爱吃甜点的,一来怕长胖,而来怕牙疼。 如今穿越而来,手边连把牙刷都没有,更别提口香糖了。 他本不想伸手接,怕饿得撑不住,硬着头皮撕开包装抓起一块就咬。 金黄的饼透着黄油香,馅料是玫瑰花瓣和桂花蕊,满嘴都是好闻的清香。 “哥,这饼是在哪来的?” 男青年皱皱眉,“小弟,你怕是外头流浪久了,连家里厨师的拿手点心都忘记啥味了。” 他看着小法,“快了,快了,别吃太多,回家吃大餐去。” 小法听说有大餐在等着,也就控制着自己的馋虫,只吃了一块就放了手。 正午的时候太阳照得人睁不开眼。 经过夜晚加一个上午的奔波,马车队终于进了市内。 小法出于好奇,把帘子卷起一点,探头看看外头的样子。 北平闹市街景,就这样浮现在眼前。 数不尽的小巷子,看不到头的胡同。 街边人们来去匆匆,既有少数追求新风尚的淑女绅士,也有少数抱着大清王朝的残余气息死不撒手的遗老遗少。 人头攒动,有崭新的西式分头,也有老实的长辫子。 有打着洋伞穿高跟鞋的摩登女郎,也有迈着小脚、提着长裙梳着大发髻的老气女人。 商铺的样子也千奇百怪,有的挂着前朝的老牌子,有的则与时俱进地换了新招牌。 更多的人,穿得是保守的长袍马褂,行色匆匆,一副迷茫、得过且过的样子。 人群里冲出来几名穿学生装的男青年。 他们一路散发小册子,边跑边发。 由此,他判断自己大致在1913。 而且是自己学得不那么烂熟那一段。 眼前是鲜活的历史,恨不得跳下车加入这热血沸腾的一幕。 可是,眼下他的身份是个谜。 为了给下一步创造条件,还要扮演好一个离家出走、刚被家人找到的少爷。 在乱世里生存,很考验一个现代人的智慧和能力。 他面对了太多未知的东西,时时刻刻都需要小心谨慎,才能保证人身安全。 正沉浸在历史的回忆中,车停了。 男青年拍拍他的肩膀,“下车。” 他下车小心翼翼地站好。 一座气势恢宏的大宅院,红墙黑瓦,威武的两只黄铜狮子在门口蹲着,朱红的大门,高高挂起的一块门匾上书着三个大字:顾公馆。 它比小法穿越前在京郊的看到过的那些独栋别墅大了有数十倍。 民国时期,北平没有那么密集的人口,人均居住面积也相对现代而言要宽敞得多。 小法开始好奇宅子主人的身份,猜想是新晋的贵族,又看不出个所以然来。 他学历史的时候不求甚解。 没有很深钻研,更莫提逐个人物去细细了解家底了。 知识捉襟见肘,搞不清给带到了哪号人物的家。 几个随从先去报信,门里的人一一出来。 小法开始想象着会有一个盛大的迎接场面,既期待,又紧张。 男青年给他整理了一番,教他站好,轻轻提醒注意事项。 “父亲大人去南方办事已经半月有余,家里现在都是三妈妈一人做主。待会见了面,你切不可说得罪她的话。” 他想,这家关系真够复杂的,老爷看来至少有三房妻室,日后有的头痛。 来接他的一共二十来个人。 领头的是个相貌中上、面色刻薄的年轻女人,旁边跟着五名丫环都低声下气地称她“三太太”。 她穿着一身上好的云锦制作的旗袍,发髻上插满了镶嵌翡翠和红玉的簪子。 她那凌厉的眼光向着张小法扫过来,停留在他的脸上反复地扫。 他想起过上飞机安检查违禁物品的那一幕。 她伸出涂着红指甲、带着两个金镯子的手,像老鹰一样抓住他的脖子,强令他弯腰。 他腰上有一颗痣,这个女人连这颗痣也不放过,狠狠地掐了一把,疼得他龇牙。 他又烦又气,但为了性命,只好顺从。 凶女人把他像一件货物一样的验了一遍,恨恨地说:“小死鬼,还能活着回来。下次再跑,就横死在外头。” 男青年赶紧说好话。 “三妈妈,您大人不计小人过,小弟已经认错了,他这个月才满十三,还不懂事,我待会再好生教育他。” 小法与三太太第一面就结了深深的仇。 这位少爷八成没有母亲,或者母亲失宠无地位,才会让一个得势的三姨太逼得离家。 他想问兄长详情,又怕言多必有失,招来杀身之祸。 他低眉顺眼地闭紧嘴巴,像失忆一样给众人领进门。 宅子内部的装修和布置值得吐槽一番。 先从客厅吐起:清新风格的明代青花瓷大花瓶,上面给插满俗气的玫瑰花。 好端端的紫檀木桌椅,不伦不类地搭配着路易十六时期流行的茶具。 客厅墙上,保守的中国山水画与奔放的西洋女人写意画齐飞。 主人砸了重金,但是,用现代人包容的眼光看,这也是难以接受的混搭。 他看热闹一样穿过大大小小的房间和五光十色的走廊。 几个十五六岁的丫环要拖他去洗澡。 她们说,三太太嫌弃他身上有股味道,吃不下饭,非得洗干净,喷上香水才准用餐。 丫环们虽不是美丽动人,却也打扮得整洁精致。 他一听说洗澡也是她们全程伺候,立即红了脸。 第九章 折腾 “不用伺候,”他大声抗议道,“我一个人洗就够了!” 丫环们看他一脸正经,七嘴八舌打趣道: “小少爷,您忘记了以前都是我们陪伴洗的么?” “您可喜欢我们揉泡泡,按摩啦,哈哈。” “一年没回家,我们的小少爷高了不少啦。” “等您长大了,娶亲了,我们才不伺候您。” “……” 小法只有一张嘴,怎么也说不服热情的丫环们。 只好磨磨蹭蹭、极不情愿给她们“抓”进到了后院的一间宽敞的大屋里。 时值八月,院子里飘着桂花的香味,故而屋内弥漫着一圈夹着花香的温热水雾。 “小少爷,您可得快点洗。三太太交代过,下午有重要的客人要来。” 身上甚痒,就不再拒绝。 他有些洁癖,看着屋内新式的白瓷浴盆,传统的镶银红木浴桶,纠结着自己该选哪一样,才能避免染病。 他忍不住问:“别人用过吗?” “别人?” 一个丫环好奇地问。 “这里从来就只有您和大少爷用,他喜欢用瓷的,您喜欢木的。”他这才放了点心,依旧让丫环把浴桶多洗了几遍,才放水。 放好水后,他请她们站得远远的,三下五除二脱去衣服,“扑通”跳进去。 “小少爷,忘记拿香皂啦!” 他怕她们会随时过来帮忙,急急忙忙地站起来,跑到那个白瓷盆边。 拿起一块纯白的香皂,又跳进红木浴桶,溅起一大滩水花。 丫环们都笑得前俯后仰。他给浑身上下打了丰富的泡泡,想遮住身体。 没想到泡泡越来越多,盖了头顶,他这才意识到,足足把一整块香皂给擦没了! 手里没毛巾,只能喊丫环们过来帮忙。 她们一看他满身白白的泡沫,笑得更欢,七手八脚地把他从桶里“捞”出来。 “拿浴巾给我!” 他从丫环端来的一叠浴巾里顺手夺过一块厚实的,严严实实地裹了起来。 “您今天不按按背和腿么?” 他一边草草地擦着,一边喊:“擦干净泡泡就行了,洗完了!” 另一个丫环送来浴袍和拖鞋,总算是把艰难的洗澡完成了。 还没来得及松口气,丫环们又催促他去换衣服。 在这个家里,小少爷倒更像是服从命令的小仆人。 什么都做不了主,给人牵着不走也得走。 跟着丫环又去了另一间屋子。 屋内显然许久没住人,也没人打扫,桌椅、床、柜子、窗帘都蒙了一层灰。 一进屋就鼻子呛得慌。 两个丫环打开柜子翻找衣服,其余的转身去忙别的了。 他想,少爷再衰也是少爷,应该有几套像样的夏天衣服穿? 丫环双手呈递过来的东西让他傻了眼。 一件粉白的绸子长袍、一条黑长裤、一双中式青缎布鞋,看着都汗流浃背。 大哥穿的衣服,分明是西式的衬衣和裤子。 虽然也热,起码款式好看! 他看着那复杂的盘扣,长长的腰带,开始心疼之前在电视上看到的那些常年拍年代剧的明星。 衣服看起来就不容易穿,何况还要穿得有型,尤其是在大热天! 他老老实实让丫环们一左一右地帮忙穿上。 “如果这不是穿越,是在拍民国剧就好了,咔擦一下就能休息,还有茶水和盒饭。受此折腾还不如领盒饭得了。” “我要吃饭,要喝水!” “这就去,这就去,小少爷别急。” 众丫环送他到餐厅。 一张硕大的乌金木桌,放眼望去有大大小小数十个碗碟,不少都是只在书上见过的名贵菜肴。 终于盼来了一桌丰盛的饭菜,几乎热泪盈眶。 环桌的八座位还有三个空着,他找了个最近的座位坐下。 三姨太坐上席,挨着一对大眼睛的双胞胎小女孩,然后是年长的一位太太和大哥。 众人对小法视而不见。 他没法开吃,一时也无事可干,不由得好奇来赴宴的人是什么身份。 终于来了人报信:“三太太,客人到!” 三姨太立刻挂起热情的笑脸,亲自去迎接。 大哥和大太太也紧随她向门口走去。 他不想去逢迎,也不想去讨好,坐着一动不动。 双胞胎小姐妹主动开口找他聊天。 “三哥,你走了好久呀。我和妹妹可想念你了。” “三哥,是姐姐她想你,她天天念你快回来呢。” 看着这对可爱的孩子,他想起了和阿楠相处的那个午后。 不过是前天的事情,穿越后却整整隔着一个世纪。 她在他心里,更像亲人。 现在有了新的家,要面对现实了。 他打算和这对小姐妹聊几句,又想不出合适的话题。 一个女孩胆子大,伸手来握他的手。 “三哥,你瘦了,你肯定吃了好多苦……” 他摸摸她乌黑的小辫子,“好妹妹,我回家了,我没吃苦呢。” 另一个女孩子打趣他。 “三哥,走了就什么都不管。高小毕业证都是我替你拿回家的。” “高小毕业证?!” 他浑身的血都往脑门涌。 人是穿越了,身外之物却留在了昨天。 大学毕业证没了,过去的书都白念了。 摆在他面前的是要不要上学的难题。 不读书,小学毕业证混社会太丢人。 要读书,意味着从初一到高三到大学的漫漫长路重走一遍。 教育环境和教育质量都不那么优越的年代,他连毛笔都拿不稳,连算盘都没摸过。 不拼爹,恐怕是没得好的升学就业机会。 爹?爹在哪里?他是谁? 这个问题更可怕。 大哥说,父亲在南方, 所谓的“父亲”,顾先生,还没露面;动乱的年代,荣华富贵还能维持多久,是未知数。 第十章 贵客 他的衣服又长又热,她们穿的是同款粉色优质的丝缎礼服裙和白色小羊皮鞋。姐姐佩戴着一条碧绿的翡翠珠链,妹妹挂着一片双面镶玉的金锁,小小手腕上都套了一对雕花的金镯子。 小孩子们心思单纯,他从双胞胎妹妹的聊天里收集了一些线索,大致摸清了关系链:顾先生共娶三位太太。大太太有一对双胞胎儿子:在树林里找到他的,是大哥;春天去了日本上学的,是二哥。妹妹们是三太太生的。他是二太太唯一的孩子,但她们说不清楚她的下落。他们和她们,都有母亲爱着,他没有母爱,最多能分到五分之一父爱。这样的处境很寄人篱下。没妈的孩子就要会讨人喜欢,不然就有的挨欺负。他心里涌动着对二太太的好奇:究竟是怎样一个女子,是什么促使她能抛下未成年的骨肉消失呢? “客人来了,三哥,可以吃饭了!” 他抬头看到大太太和三太太挽着一位贵妇人的手,一步步走过来。还有一位穿着西式连衣裙的小姐和大哥并肩走在后面。两位女士的衣着打扮都体现上流社会时尚,一看就知道是母女。 这桌菜终于在孩子们的期盼中开吃了。 小法与那位小姐正好对面。为了不惹长辈生气,他连面前最近的菜都不敢夹上一筷子。她看了他一眼,友好地一笑,又问坐她旁边的大哥:“启泯,这就是你离家出走的小弟?看起来真是乖。”大哥一面给她夹菜,一面漫不经心地答道:“启澜啊,在生人面前都装害羞。”小法心想,大哥这人也不厚道,在女生面前故意贬他。他埋头吃碗里的饭,几口就把一碗白米饭吃光了。 “启泯,你给弟弟多夹点菜,他都没怎么吃菜,尽吃米饭。”那位小姐看着小法长长的头发和瘦瘦的胳膊,又看看其他孩子身上光鲜的打扮和他身上那套半新不旧、不合季节的长衣长裤,似乎明白了什么。她同情他,催大哥给他夹菜。大哥夹了个海虾,不耐烦地丢进他碗里,又应付地补了半只螃蟹。 “大哥,不要夹了,三哥对海鲜过敏!”“三哥一吃螃蟹就起疹子!”双胞胎姐妹不约而同地喊了起来,气氛尴尬。海鲜占据了九成,除了桌子中央被分割好的一只烤鸭,余下的无非是些中看不中吃的开胃小碟、小糕点和果盘。烤鸭最好的部分,已经切下放到客人盘子里了。除了小法面前的盘子是空的,每一个人都分到几块。双胞胎还是小孩子,没有意识到公平的重要性,但这位小姐看不惯家庭内部赤裸裸的不公平。她站起身,把盘子端起来双手递给他:“小澜,你别吃海鲜,吃烤鸭。”大哥也赶紧把吃剩的烤鸭端过去:“朱小姐,您是贵客,您这样会让我们觉得招待不周,启澜肚子小,吃我这几块就行了。”说罢,伸手要去拿回朱小姐给小法的那只盘。 小法算是把大哥的伪善看了个清楚。大哥给他披衣服,拿隔夜的黄油玫瑰花饼吃,他还感动于手足情;现在连几筷子菜都不肯好好地夹。相比三太太明处的恶,大哥的恶是深藏的,这种人更可怕。他不想扫兴,就婉拒了她的好意:“朱小姐,谢谢您。回家路上吃了很多,现在都还饱着呢。”朱太太也来解围:“涓涓,这小少爷害羞,就别勉强他吃了。”她只好坐下继续吃饭。心里替小法难过,胃口已经提不起来了。她吃了几只草莓,就不再动任何东西。启泯殷勤夹来的菜堆满了两大盘子,她视而不见。 小法放下碗筷,拿了一块西瓜小口地吃。他已经很注意吃相了,三太太却皱起眉头:“连起码的餐桌规矩都忘了?西瓜水把桌布弄脏了!”小法心里一阵烦躁。他吃西瓜一直都是怎么痛快怎么吃。明明不发出一丁点声音,仅仅滴了两滴小小的汁水,她就看不顺眼开骂。三太太投胎到现代社会,肯定就是不折不扣的骂街专业户。 大太太和朱太太把她的注意力转移到一个有含金量的话题上: “朱太太,您看我家启泯做您女婿如何?”大太太直奔主题。 “启泯公子一表人才,前程无量。”朱太太没有答到重点。 “大少爷和朱小姐可以一起多走走玩玩,增进感情。”三太太试探性地说,用余光瞟了瞟朱小姐。 朱小姐没有接话。小法看着这位善良和气的朱小姐,又看了看顾启泯,感觉二人根本就不是一路人:朱小姐端庄大气,顾家大公子笑里藏刀。朱家到底什么背景?顾家为什么急着与朱家结亲?这些都是待解的谜。 第十一章 才女 小法低头思考。 穿越那晚在书架上取民国葵丑年的报纸合订本时,他无意间扫了一眼报纸的封面头条:《留美女杰学成归国》,文章特地介绍了一位才貌双全的小姐,并附上照片。细想起来,与朱小姐极为相似。究竟是不是一个人?他想找机会单独问她。 下午,大太太和三太太热情地拉着朱太太在另一间大屋打牌,双胞胎姐妹跟着新请的东洋教师学钢琴。大哥提议出去看戏,朱小姐说待会就得随母亲回家,礼貌地推辞了。小法说,找个凉快的地方坐坐。她觉得主意不错,就去了大花园。 花园是八月的午后的一个好去处。不仅有亭子、秋千、假山和泉水,还有一大池荷花。三人在池边驻足,朱小姐看着满池的荷叶底下游着好几种颜色的金鱼,心情大好。她忍不住地赞叹:“启泯,你家的花园设计得真不错,古典风格里透着一股清新,丝毫不累赘。”大哥一脸得意:“出自清华园请来的一位着名建筑师之手,据说是参考了清代一处王爷的宅邸。我敢说,整个京城的权贵,他上门亲自设计的,不超过二十户。”朱小姐说:“我家的花园是父亲让德国人设计的,整体耐看,总觉得少了些中国古建筑的内涵。”大哥讨好地说:“涓涓,你到底是留洋回来的新派淑女,眼界和文化素养比起我认识的其他名媛强了不知多少倍。”张小法趁机轻声问:“您是从哪一个国家留学回来的?”朱涓涓不曾想过一个十二岁的孩子会问起这个话题。这个少年虽说是顾启泯同父异母的小弟,也不太爱说话,眉眼间却有一股掩饰不住的灵气。她看着小法的眼睛,友善地说:“我去了美国三年,今年七月刚回来。” 大概是上天眷顾,小法穿越过来,缩水的是身材和年岁,智商和见识还保持着原来的水准。听了她的回答,心里就多了几分把握,报纸封面宣传的就是朱涓涓。 他独自来到这陌生的家,才一天时间就见证了世态炎凉和人心险恶,不得不谨言慎行。他本打算在花园里秋千上打个盹,好让大哥接着和朱小姐联络感情,免去不必要的麻烦。这身与时令不相符的长衣长裤却开始作祟,大片的汗水透了出来,贴在身上。 朱小姐看他热得这么难受,扭头问:“启泯,他怎么穿这么厚的衣服?没有衣服了么?”大哥尴尬地笑笑:“他怕冷,穿厚的不感冒。”“我看启澜都要中暑了!”她亲自解开小法领口的扣子,把两只长袖都高高地卷了起来,“启澜,别穿着这身了,我们上街去,姐姐给你买身新的。”他不再拒绝她的好意,一起往大门走去。大哥心里不满,也不好制止他们,只得准备出行工具。 居然搬出了司机和汽车,还是100多年前的很少见的一辆原装的德国奔驰汽车。车上两排座,没有车窗,像极了在现代社会里的那种四轮电动。当年,这种车都只是少数人的出行福利,哪里像现在大城市里到处都是汽车,处处堵得水泄不通。小法跟他们入座。奔驰开动,一路轻轻松松地甩掉了数不清的马车、黄包车,好不神气。朱小姐和他们说,她在美国的时候,有幸去过福特汽车公司,那里的汽车采用了流水线生产,可以节约很多成本,这样普通老百姓也能买得起。张小法想,这位朱小姐可真不一般,还能关注到二十世纪的工业革命。人家女生去美国,可能更多关心的是电影、服装、化妆品和首饰。 汽车开到一处西式风格的百货大楼前停下了。进了大厅,满眼都是琳琅满目的商品和打扮得体的服务员。大哥提议朱小姐先去买些香水和首饰,说衣服走的时候再买也不迟。“大夏天的,你我都穿着凉爽的衬衣和连衣裙,怎么能对小弟浑身的汗水熟视无睹呢?顾局长的小儿子连件像样的夏装都没有,说出去,整个北平的人该怎么说你家?”她拉着小法去了一楼左边的服装专柜。不一会儿,她就看中了一套西式的背带短裤和一件短袖小衬衫。 小法看到这身帅气的衣服,有些高兴,又有些难为情。这是第一次除了家人外,有女性给他买衣服。他对朱小姐的仗义和善良充满了感激,朝她说了声“谢谢,”深深地鞠了一躬。 “你先去更衣室把衣服试穿一下,我去挑双鞋。”他配合地去了旁边的试衣间,把被汗水浸得湿漉漉的一团衣服都扯了下来。换上了新的天蓝色短袖衬衣和黑色的背带短裤,顿觉凉爽许多。她把一双透气的小牛皮鞋递给他换上,居然十分合脚。大哥见状,赶紧说:“涓涓,这些归我付款。”朱小姐轻轻一笑:“我已经付过了。谢谢你们盛情款待,就算是给小弟的礼物了。” 小法看着焕然一新的自己,十分感动:如果他穿越去的朱家,有这么一位有才、心善的好姐姐,该是多么的幸福。 第十二章 打架 朱小姐见他穿上新衣服后更显清秀,又顺手买了两套。大哥眼里露出嫉妒的火焰,又不好发作,于是掏出一包烟,百无聊赖地抽。三人一起在百货楼里别扭地逛着。 大哥提出去茶楼坐坐,朱小姐说:“我想去西街口的那家新开的书店去看看。”小法一听“书店”二字,忍不住想起了别墅门口那块沧桑的老招牌。他清晰地辨认过“东隅书店”四个字,难道是同一个书店?他一心只想早点能找到阿楠的妈妈,好帮助他回归现代。或许书店就是个不错的线索。他赶紧举双手赞成:“我也想去书店。” 少数服从多数,大哥也同意了。他们让司机一路送到西街口,下车后由朱小姐带路。小法在书店门口看到那块似曾相识的招牌,激动得双腿发抖,失去平衡,在门口摔了大一跤。果然是民国版的“东隅书店”,连牌子上的字体都是一样的。书店的老板是不是阿楠外祖父家的人呢? 店里出来两个小伙计扶起他。朱小姐关切地问:“穿了新皮鞋不习惯么?慢走点,看你摔得这么重,伤了可怎么办呢。”他的心思全在书店上,顾不得膝盖火辣辣地钻心疼,赶忙问:“老板呢?老板在吗?”小伙计们大约十五六岁,穿着得体整洁的棉布衬衣。他们以为客人急着买书,就如实答道:“抱歉,老板去上海了,只留我们守店。公子要什么书,尽管告我们,如果暂时缺货,可以先登记。” 他有些茫然,不知道里面卖什么类型的书,也不能随便乱编书名,万一身份露陷就麻烦了。 想了几秒,他淡定地说:“《西游记》。” “公子,您要的书太一般,我们店不卖。”伙计们骄傲地回答。 “那你们卖些什么书?”他诧异地问。 “我们店,主打西洋书籍,日本书籍,还有明清的古籍,”伙计们流利地答道,“老板有个规矩,进店买书的人,中学文化以上的打七折,大学文化的打五折,留洋回来的有真才华的,书白送。” 好奇怪的规矩。乱世的北平,能在黄金地段开一家规模可观的小众书店,就已经非常考验经济实力了。当年连高小毕业都算知识分子,按照这规矩,书店一个月都卖不出几本。老板似乎在走不寻常的路。 “贵店生意如何?”朱小姐问。 “小姐,多亏您这样的爱书人士,我们每天都卖出不下三十本。” “今天九点开门到现在,已经来了好几拨客人了。” 朱小姐进店挑书,小法也进去了。大哥觉得书店太小众,不合乎他看书的口味,就点了根烟在门口继续抽。屋内宽敞干净,摆着不少百合花,清淡的香味很好闻。小法和朱小姐在一排排书架间挑选。他看她挑了两本外文小说,还有一册老旧的线装书,他也随手拿了本小说。付款的时候,伙计们很守信,问过朱小姐的学历,得知她是美国名校毕业,就免去了她全部的书费。小法也把书送上,问价。伙计看了一眼书,说:“小公子,您是中学生?七折,七块银元。” 问价纯属好奇,他赶紧说:“我只有一张高小文凭。这书恐怕不能打折了。” “是的,全价,您给十块银元。” 朱小姐从包里掏出一个白色的皮夹打开,取了几张钞票给收银的伙计,说不用找钱了。小法捧着这本连书名都没仔细看的外文小说,像个认真学习的好孩子,高高兴兴地随着她走出了书店。 “你高小毕业了?”她亲切地问,“快开学了,家里送你去哪个中学?” “谢谢您关心。我家没有人和我说升学的事。离家出走后,高小毕业证还是妹妹去领的。”他边说边觉得大人们可恶。对他生活上苛刻,不给新衣服穿,不让吃好吃的;现在开学在即,家里没有一个人和他提起上中学的事,真够狠! 他在现代社会从小学一路读完义务教育,又顺顺当当地读到大学毕业,知识水平在民国属于高级知识分子。重新从小学毕业读起最初他还接受不了。经朱小姐提醒,他要争取受教育的权利。顾家有的是钱:长辈们生活奢侈,亲骨肉们送出国,请洋教师都理直气壮,偏偏连他读中学的事都装聋作哑。若不替顾启澜少爷争取一番,斗争一番,就对不起这个身份。如果只靠一张小学文凭,一旦给扫地出门,就只能去给各种店铺当小学徒,挨打挨罚是家常便饭。 朱小姐的同情之情自然地流露,还没等他想清楚该怎么和大哥摊牌,她已经走到了启泯跟前。大哥讨好地伸手:“涓涓,我来替你拿着,这些书好多灰,当心脏了手。” 她抱着书,厉声说:“启泯,你家为什么不让小弟上中学?”大哥心虚,“这个嘛,得问三太太,我和大太太不知道。”说完,大哥愤怒地拧住小法的一只耳朵,骂道:“你就知道造谣,瞎说,是你自己不想上,别诬赖我们!” 小法用力挣脱他的手,拿着那本书狠狠地拍到他的大腿上,大声回应道:“我几时说过不想上学?大哥说谎,还配当兄长么?” “启泯,你身为兄长,怎么可以欺负一个比你小这么多的弟弟呢?”朱小姐把小法拉到自己身边,顾启泯的巴掌差点飞到小法脸上。小法瞪了他一眼,心里骂道:“老子是为了潜伏在这里寻找回去的办法,不得不暂时低低头。等有机会了,我非三拳两脚打得你这二货满地滚。”眼下他得忍辱负重,不敢随心所欲地施展跆拳道功夫,只能像个小孩一样放声哇哇大哭,让朱小姐帮他争取上学的权利。 第十三章 逃跑 这一哭真解气。朱小姐把顾启泯彻头彻尾地训了一顿,看得张小法心里痛快,边吸鼻涕边用手捂住嘴偷笑。他本想继续看大哥挨训,一想到现在最大的敌人是三姨太,单靠自己两只瘦猴子拳头哪里是对手。得罪大哥没好果子吃,不如和好来得实在。小法装出一副好孩子样子,双手握起替大哥求情:“涓涓小姐,请您别怪大哥。是大哥在树林里找到我,不然就给野狗吃了。我错怪大哥了,大哥是愿意我接着上学的!”顾启泯见他来说情,趁机替自己开脱:“涓涓,我弟都说了,我和我妈可没拦着他上学,只是我们一直很忙,没顾得上这事,您训得好,也给我个提醒。”两人达成了面子上的和解。朱小姐将信将疑地看着他俩,不再做声,三人一起上车回顾公馆。 太太们坐在客厅里懒洋洋地吃茶点,三太太一见走在前面的朱涓涓就问:“朱小姐去了哪儿,今下午的点心不错,新采的花蕊香甜,来几块试试?”大哥见朱小姐不作声,就抢先答道:“我们就去了趟百货楼和书店!”“百货楼?买了什么……”她敏锐地向大哥身后的张小法看过来,“启澜!我问你,你出门穿的那套衣服去哪里了?这一身洋装可不便宜。启泯,你怎么擅自花钱给他买这么贵的东西?”说罢,三太太“嗖”地跳起来,红色的指甲上海沾着没来得及擦去的糖粉。她揪住小法的衬衣,使劲扯扣子,恨不得撕烂它。小法对准她的胳膊,用力挠了一爪,疼得她“哎呦”一声松开手。“贱人生的烂种!”三太太大怒,脏话又升级了,“你娘欠教养,你也是!”张小法没见过二太太,但听不得如此侮辱一个孩子的母亲,他弯下腰,捏紧拳头,不顾一切地对准她的肚子撞了过去,撞得她惨叫一声跌倒在地上。三太太一边乱滚,一边哇哇大喊:“启泯,叫人把他绑起来,不许吃饭喝水,关到院子里跪上十天!”小法并不怕死,他甚至想着死了就是解脱了,没准就能再穿越回现代,不受窝囊气。大哥冲上前那把椅子转眼就拍过来,他闭了眼睛准备受罚,等了一分钟,开眼却发现椅子没有砸到自己身上,给朱小姐的两只手牢牢地抓住,悬在他的头顶。 “涓涓,我……” “顾启泯,他是个孩子,你怎么下得了手!” “你们都别吵了……”大太太看到这一幕,怕这门亲泡汤,又没法替儿子解释,又急又气,加上她有陈年的高血压,整个身子像一样瘫软下去。 大哥把椅子丢到一边,心急如焚地去扶大太太。朱涓涓一边扶起张小法,一边喊道:“启泯,你先去喊人送她去医院,耽误不得!”屋里闻声赶来的仆人七手八脚地把大太太抬起来,大太太的呻吟加上三太太的哭骂,场面乱成一锅粥。好在家里有两辆汽车,一辆专门给病人用,另一辆则由朱小姐开着,两位公子和朱太太坐后面。两车一前一后出门开往医院。朱小姐的开车技术比起前面的专职司机好了不知多少倍,把德系车驾驭得服服帖帖。车一路上开得十分平稳,速度也很合适。张小法心里不由得赞叹:“这位姐姐不仅有才,还镇定果敢,如果穿越到了现代社会,肯定也是女中豪杰。” 车到了医院,大太太给直接推进值班室,接待他们的是一位洋人医生。洋大夫和中国的助手给病人做了详细的检查,然后安排住院。朱家母女亲自去付了医药费,搞得出门没带钱包的顾家大公子十分不好意思。张小法坐在医院走廊上,开始担心自己今后的生活。这样的一个“家”,处处没有温暖,处处是算计,不如早离开了好。他看着自己身上给三太太扯掉几颗扣子的新衣服,坚定了离开的决心。 他趁着朱家母女和顾启泯在病房内陪伴大太太,悄悄地溜到隔壁的护士值班室。他遇到一位可爱的护士小姐在里面,就问她要了纸和笔。他提起笔刚写了几个字,猛地意识到自己写的是简体字,一惊,顺手就把那些字给涂了。他在上大学的时候,都是电脑上写作业交作业。虽说历史系的四年里学习了不少繁体字,让他经历了这么多波折后凭记忆短时间写出一封全是繁体字的信,还真不容易。他写了涂,涂了又写,看得护士小姐都好奇起来。“小弟弟,要是不会写字,你就念,我来帮你写。”说罢,她又拿了一张崭新的纸给他。 张小法怕这样会泄露隐私,导致自己走不掉,礼貌地谢绝了她的好意。他看到桌子上有一本字典,想到个好办法。他请她借来字典,飞快地查了起来。大学里学会的繁体字果然有用,一个个的字找到了。他查得满头大汗,一笔一划写得十分用力:总共写了不到二百个字,但每个字都写出了他的心声: “尊敬的朱涓涓女士: 您好!我感谢您对我的关心和帮助。我不属于顾家,这个家庭里的大人都对我不友好。我也不属于这个社会和年代。我来自100多年后的现代社会,迫于无奈穿越到了1913年。请您多保重,我要离开这里,寻找回去的路。如有机会,或许我们还能在未来重逢。您是我来这的几天里遇到的最好的人。祝好姐姐一生幸福平安。” 他没有勇气写上自己的真名,怕给朱小姐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他把信轻轻地折叠好,请求护士小姐再给一个信封。护士小姐热心地取出抽屉里的信封,好奇地问:“小弟弟,你这是要干什么呀?”他对她笑笑,“写给一位姐姐的信。请您帮我转交好么?”护士答应了他的请求,他把病房号和朱小姐的姓名写在了信封上,郑重地双手递给护士。 她还来不及再问他一句,这个瘦弱的少年就消失在门口了。他身上无半文钱,为了尊严和自由,甘愿放弃一个权贵家少爷的身份。他两手空空地走向街头,无所畏惧地去迎接自己未知的命运。 第十四章 好运 这天下午张小法逃离了以前的生活,重新变成了街头的流浪少年。顾家小少爷的身份原来像个铁链一样捆着自己,现在又重新获得自由,心情欢快,去了精神负担,整个人轻松不少,恨不得随着马路边梧桐树上的鸟叫一起飞了。他在路边看到一家当铺,便脱下自己的新皮鞋走了进去。他把鞋子放在高高的当铺柜台上,里面立刻冒出个伙计,双手接过鞋子:“哟,这鞋你要当了啊?给你两块银元,行不行?”小法记得朱小姐在百货楼买的时候,是付了八块银元的。他伸手接过伙计丢进手心的银元,大步光着脚走出去。“真对不起朱涓涓姐的一片心,以后有钱了再赎回来。” 两块银元在他手心里一闪一闪,像两枚小小的太阳。穿着洋装光着脚走路不像话,看到路上有人好奇地盯着自己,他走得越发快了。在胡同口,他瞥见一家布鞋店,赶紧拐进去。他在书上看到过,一块银元的作用可不能小看,能买不少东西。鞋店的老板是个老爷爷,十分和气,拿出好几双结实的布鞋任他试穿。他随手拿来一双套脚上,还真合脚!付钱的时候,老板见他是个孩子,还给他打了折,只要了一角。张小法心里暖暖的,谢谢了老板,又跑到了马路上。 这时候路口出来一辆黄包车,穿短褂的车夫载着一位穿长衫戴眼镜的老先生。小法避让不及,让车夫吃了一惊,不觉松了车把:车头扬起,车上的先生身子一歪,几乎要摔到地上,好在小法反应快,双手扶住了老先生。老先生无恙,只是手里的一个黑色公文包“咚”地掉到地上。 老先生轻轻地下车,自己捡起了公文包。小法担心老先生会“碰瓷”,正愁没办法应对,没想到对方不但不责怪半句,还关心地问他受伤没有。小法告诉他自己没事,就膝盖碰破点皮。老先生打开公文包,从里面取出钱夹,拿了一块银元给他:“孩子,收下,你若信任我,就在原地等着,等我开完会就来,带你回去包扎。”小法见他言辞恳切,就接了银元,心想,自己就在原地等,反正又不损失什么。 老先生和车夫继续上路了。张小法在路边的小摊上要了两碗馄饨和一碟子香油豆腐干,慢慢地吃起来。这是真正的市井平民生活的味道。比起吃得无比憋屈的午餐,这回他吃得十分痛快。他打算下一步就去找份工作干着。他想着去给理发店老板打下手,学学手艺,还能有地方理发;或者去裁缝铺学着做衣服,顺便也能解决自己的穿衣问题;或者……他面前的馄饨和豆腐干刚吃完,天就黑了。摆摊的小贩收起摊子离开后,路口开始吹起一股潮湿的风,树叶哗哗作响,看样子又要下大雨了。历史上的北平,八月常常有暴雨光临。他盼着老先生早点来,不然自己就要找地方避雨去啦。这时候,一道闪电划破长空,雷声响起,漫天的大雨倾盆而下,打得他一身透湿。他正犹豫着要不要走掉,前面来了一辆马车,上面下来打着伞的一个人。其中一人正是下午遇到的老先生,另一个是位年轻的男士。他的双眼给雨水浇得几乎睁不开,顾不上看那位青年的样子,只听见老先生说:“孩子,上车!”他没有犹豫,跳上了马车。 马车载着他们跑了好几条街,最后停在一个僻静的胡同门口。张小法随他们进了胡同,他看到一处房屋的门开着,里面透出淡黄色的灯光。“到了,孩子,我们进去。”屋里出来一位穿棉布旗袍的太太,看到小法一身透湿,赶紧倒了杯热水让他喝。小法边喝热水,边看着屋里的一切:家具是造型简洁的榆木家具,茶几上的白瓷茶具一看就是上好的汝窑制品。墙上挂着几幅水墨画,窗帘也是传统的竹帘,客厅里有一只大的铜锁木柜,整个摆设透着一种雅致和古朴。两位先生则交代了太太一番,一起进了里屋换衣。太太看他喝完,关心地问:“孩子,你这么湿,要不要去洗个澡,换身衣服?”他连连点头,谢谢她的善心。太太让他去屋后的浴室。他把门关上,在一只盛满热水的木盆里拿勺子打水缓缓地往身上浇,美美地洗了一个热水澡。太太拿来一套干净的衣服给他穿。他穿上后发现十分合适,好像量身订做的一样。太太不好意思地解释道:“孩子,这是我侄子小时候穿过的,别嫌弃,先穿着应应急。”小法说衣服挺好,自己喜欢。这时那位男青年出来了。小法看到他的手里多了一个医药箱。他让小法把裤腿卷起来,打开药箱拿出棉球和酒精给伤口消毒,又细心地拿块纱布包裹好。 耳边响起老先生的声音:“大家都饿了,快来吃饭。”小法一看,桌子上已经摆好了香气扑鼻的家常菜:有切成片的五香牛肉、酥软的松树鳜鱼、碧绿的小白菜和金黄的油豆腐,还有一盘葱花煎鸡蛋和一碗海带汤。他坐下,拿了筷子,谢过老先生家三位,放心地吃起来。老先生在吃饭时候,问他晚上要不要住一晚,明早再回家。小法说自己没有妈,在家遭虐待,刚逃出来,再也不愿意回去。他不敢说是从顾公馆跑的,怕老先生一家给吓到。好在老先生不再细问他的情况,只是说,如果他愿意,可以在这里一直住下去。 饭后大家坐一起喝茶聊天。男青年告诉小法,自己是一名医生,在一家德国人开的医院里工作。小法如果愿意学医,可以慢慢培养他。小法说,他没有学医的天赋,只会英文、历史、绘画和音乐。老先生和太太听了好不惊讶,这个少年看来受过很好的教育。张小法过于低估自己的才华了。在一百多年前,这点知识可是可以帮他谋生的技能。这不,老先生问他,有位朋友的学校要招一名懂英文的艺术课助教,待遇是每月五块银元,还可在学校与学生一起跟班学习。小法除了年纪小了些,这些条件听起来都满足。张小法说愿意试试,心里有了久违的快乐:他有机会上学了,还能挣钱养活自己,真是不敢相信的好运气! 第十五章 面试 夜晚,张小法在床上躺到天亮都没有一丝睡意。虽然未来一直就像雾里看花一样,误打误撞的可能居多,但并不影响他对新生活的热情。 第二天,他早早地起床,在院子里水龙头边洗漱好,轻轻地跑了一小圈,使自己更精神些。早晨的阳光照着昨夜暴雨留下的一滩滩积水,闪闪发光,院子里像有了好多小镜子。树枝上的喜鹊也开始梳理羽毛,树枝搭成的巢还在滴着亮晶晶的水。蝉也开始活跃地唱歌,原本宁静的院子热闹起来。不一会儿,老先生一家都起床了。吃过太太买来的豆浆油条和包子,各自忙各自的去:侄子骑上自行车去医院上班,太太提着篮子去逛菜场,老先生带着小法坐上马车,一路奔着学校去。 马车悠悠地前行,沿街的风景尽收眼底。老先生交代他一些礼貌规矩,又鼓励他不要腼腆,不过度谦虚,尽可能地展示才华。小法问老先生,自己看上去有没有当助教的潜能,老先生拍拍他的肩膀:当个小老师不成问题。 一会功夫,马车就停在城东一座美丽的学校前。他扶着老先生下了车,忍不住仰头去看学校的校牌:燕京女子大学附属中学。学校含蓄低调,小巧的一扇雕花铁门,绿色的藤萝爬满了浅蓝色的墙。老先生笑着按了一下门铃,就出来一位中年女士把他俩接进了校园。 “章先生,请问他是来面试助教的么?” 老先生点点头:“李老师,这位小先生就是我今天推荐来面试的,待会麻烦您领他去见校长,我上午有课,得走了。” 老先生在城里一所大学教书,离开前还不忘给小法打打气:“别怯场,校长问啥问题就老老实实回答,不吹牛。” 他跟着李老师穿过曲曲折折的林荫道,来到了一处荷塘边的两层中式办公楼,径直走上厚实的木质楼梯,进了校长办公室。在他的想象中,能把整个校园布置出一种特有的文化韵味,校长应该是教学经验丰富、有着开阔的教育视野的人。至于是先生还是女士,并不重要。即使与校长面对面地坐下谈话,他也不会怯场。 校长是位四十岁上下的太太:穿着一件整洁的旗袍,配着中跟皮鞋,发髻上插着一枚玉簪子。一见到他们,她就放下手中的报纸,很和气地请小法坐在她对面,还亲自倒了茶。对经历过求职的他而言,遇到这么和善的面试官很幸运;不过,第一个问题,就让他差点把手里的杯子给抖到地板上。 “请问你的尊姓大名?”她笑着问道。 “我的名字叫……”开口说到一半,来了激烈的思想斗争。老先生交代过要说实话。他现在困惑了,到底哪个名字算“实话”?他在1913年多了个新名字:顾启澜。顾公馆三少爷的身份,没准就会给自己和好心帮助他的老先生带来大麻烦。权衡利弊后决定用原名。他清清嗓子:“我叫张小法,张三的‘张’,小孩的‘小’,法律的‘法’。” “请问你芳华几何?”校长顺手记录下他的名字,微笑着继续问道。 这下又差点难住他。说二十二岁,谁会相信呢?按照顾少爷的年岁,校长会把他看成小孩子,不会放心地把这份责任交给他。眼看到手的宝贵机会就要泡汤了,他大胆地说了一个无伤大雅的谎话:“我十五岁。”说完,心里开始“砰砰”乱跳。 校长看了他一眼,似乎是相信了。 “请问你的学历是?英文水平好不好?” 他本想自豪地告诉她,自己是着名大学毕业,无奈拿不出证明,只好说:“我一直在家自学,看懂英文报纸、杂志和小说没问题。”校长一听他没有正规教育经历,不禁皱起眉头。她从办公桌旁边的书报架上取下一份中文报纸,又从抽屉里拿了一本英文小说,准备亲自考查文化水平。 “请大声朗读这篇文章。”她特地挑了段很长的文言文:有两千多字,用的成语居多,识字多还是少,古文功底如何,一试便知。他接过报纸一看,不就是着名老学究讨论教育问题的那篇文章吗,在大一就读过,不过是换成了繁体字版本。他手捧报纸一路畅通无阻地快速朗读,声情并茂,把校长和李老师给惊呆了!她们感到这位少年至少是高中毕业的水平。他的口才实际上得益于一档叫《朗读者》的电视节目。 校长礼貌地让他停住朗读,随后又打开小说,翻到第一页,递给他。这是英文版《木偶奇遇记》,上幼儿园就知道的故事。他用英文大致说了一遍。讲到了匹诺曹骗爸爸的情节,忽然想起了远在二十一世纪的爸妈,他们可能已经去公安局报案,满世界疯狂地寻找儿子。泪珠顺着他的脸颊落下。 校长递来手绢,随后又让参照报纸上的人物画一张人像素描。张小法拿着铅笔,娴熟地画着,很快就把这个任务完成。同时,他告诉校长,自己懂得西方美术史,不仅会画素描,还会水彩画和油画。这下校长更满意了。 “张小法先生,我决定录用你为我校低年级艺术课助教。实际上你的才华,已经能够胜任高年级的教师职位,遗憾的是暂时没有空缺。”校长说完,亲自过来和他握手。这次面试,圆满地结束。他在心里给自己来了好几遍掌声。 他赢来了第一份工作。校长告诉他每月的基本工资是五块银元,可以住校,包吃住,每月有两块钱的奖金。这样可以有七块银元的收入,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只要不乱花,还能存下钱来。他考虑到住校的方便,也不好意思住在老先生家白吃白喝,就一口答应了。李老师带他去办理了简单的入职手续,学校后勤处发了他一套全新的日用品,给了一把宿舍钥匙,还有这个月饭票,足足有100张。工资到月底再付。 第十六章 缘分 他背了一大袋日用品,找到教师宿舍:一个两层楼的小院子。院子里种着漂亮的向日葵和蔷薇花,还有碧绿的竹子。他按照钥匙上的号码开了一个向南的房间的门。正是午后,阳光从窗棂穿进来,照亮了四面墙壁。屋里有一套桌椅、一个书柜和一张床,浅浅的颜色,散发着松木清香。他把新领的脸盆、毛巾、牙刷、杯子一一摆好,又拿出新被子铺到床上。屋里顿时又活泼起来。他打算先去食堂吃饭,然后再去买点书和花草,把房里好好的布置一番。 他走在一条雨花石铺的弯弯曲曲的小路上,一面寻找食堂,一面留意起校园里来来往往的人来。八月底正好逢开学,校园里好热闹。新生们由家长陪着,拎着大大小小的行李;老生们则三个一群,两个一伙地相互追逐嬉闹,或者找一处树荫下坐着翻书,聊天。小法发现,这里的学生大约是十二岁到十六岁年纪,校服的款式也不像自己在电视上、书上看到的那般单调,既有粉蓝的连衣裙,也有白色或粉色的短袖旗袍,做工精致,十分合身。她们有的扎着可爱的辫子,有的留着时尚的短发,还有的是过肩长发,点缀着各色的缎带或发卡,简直美极了。他深深地被校园的青春氛围给吸引住,好像这里就是自己曾经的校园一样。 他忽然听到一个极其熟悉的声音:隔着一百多年的时光,就这么清晰地钻进了他的耳朵。 “阿楠!”心里涌起难以遏制的惊喜。他循着声音的方向一路狂奔,任凭如何用力,也没有赶在声音消失前,在一群群的女孩里找到念了很久的背影。 他深深地吸了口气:“如果这是她的声音,那么她是跟着我一起穿越的,还是瞒着她爸爸穿越来找我的?” 那个声音就如一缕清风,来得快,去得让他措手不及。他喘着气站在林荫道边,心里的最后一丝希望,如一线火花,久久舍不得让它熄灭。既然在这里能听到她的声音,那就一直在这里待下去,一天天地找下去,总有一天能找到她的线索。 他一刻也不愿意耽搁,再无心吃午饭,直接跑到校门口,正要出去,不料给门卫拦住了。他连忙和门卫解释带求情,说是新入职的助教,明天才正式上班,下午有急事需要出去。门卫让他登记了出去的时间,摆摆手放行。 出了校门,他看着校门口两边的道路,不知道该选哪一条,心急如焚。他取出一块银元高高地抛起来,让银元的正反面来决定选择的左右方向。银元投了三次都奇迹般地是正面。这就意味着他要选择左边那条看起来比较复杂的、通往城内的那条。他并不擅长认路和找路,在迷宫一般的城里,只能一路抓瞎,看到哪条街顺眼就走哪条。他边走边大声喊叫着她的名字,无视路边行人对他的好奇和嘲笑。 就这样一路寻找,走到天快黑了,还是没有寻到任何线索。昨日被车撞伤的腿疼得钻心,他终于走不动了,瘫坐在十字路口,任晚风带着马路上的热浪和尘土一阵阵地来虐。 若不是一只流浪的小狗偶尔出现在这里,他或许就会坐一晚上。小狗来得很巧。它好像认识他似的,一个劲地蹭他的裤腿,连连挥手它也不愿意走,还摇着尾巴越来越起劲。他给它扰得坐不住,只好站起来,这一站不要紧,他一眼看到了马路对面的一处路牌,心里又燃起了希望。这里是西街口!这里是昨天和朱小姐一起找到过那家神秘书店的西街口!既然东隅书店就在西街口,那今晚就找到它! 他看了看脚下的小狗,担心它会给路口的车撞到,就把小狗抱着,顾不上腿疼,一口气冲到马路对面。走了大约十五分钟,他终于找到了那家书店,小狗也忽然像有了什么新发现,汪汪地叫起来。他把小狗放下,让它跟着一起进去。 上次来得太匆忙,他都没来得及好好地看看书店。这次是夜里来的,店里居然空无一人,电灯不够亮,昏黄光的照着一排排的书架,伴随着一股夹着书香的檀香味。他心里不免有些紧张。小狗显得十分淡定,好像是常客,居然在脚下起劲地刨了起来。原本松松的木板,被它直接翻起。它更来劲了,更加用力,他见它破坏地板,赶紧制止。小狗嘴里叼起一个红色的小锦袋子,得意洋洋地摇着脑袋。这小家伙,竟然能找到老板私藏的东西,叫人发现就会给人赃俱获地送警察局,然后,他就会和穿越第一天拿着大木棍打自己头的胖子巡警再次相见……画面太可怕,他不敢脑补,把小狗抱起来,趁它不备,夺下那个小袋子。 袋子很精致,也有些旧了,重要的是掂起来有分量。他出于好奇,忍不住解开了袋口的结,把里面的东西倒进手心。 一条熟悉的项链,实实在在地出现在眼前。这一次,不是幻觉:它和阿楠戴的那一条,质地、款式和做工都一模一样。他记得那夜阿楠取下项链,放进他胸前衣服口袋;可是,穿越来的那天,醒来却发现连人带衣服都变了样,项链也消失了。 它被小狗从书店地板里找出来,既让他有一种失而复得的欢乐,又有一丝与阿楠无法相见的忧伤。既然是她的,那就可以带走。他把项链塞进裤兜,把地上的木板复原,抱着小狗匆匆离开。 他叫了一辆黄包车,让车夫送到了校门口。他担心有人会跟踪自己,警惕地看了看路口,没人盯着,才喊门卫开门。 等他进了屋,确认项链还在,才舒了一口气。小狗立了功,他想着明天要犒劳它一顿肉食。 阴差阳错地找到了丢失的项链,或许是某种注定的缘分…… 小法沉沉地睡去。他终于有了梦境,似真而幻,在梦里,他见到了她戴着项链,看着他,微笑着像一只安静的小猫。 第十七章 初见 他忽然感到了一丝从未有过的羞涩,是少年对初恋特有的一种感觉。 “阿楠,你也穿越了?我真的……好想念你。” 可怜的张小法,上中学的时候,完全没去想过有什么爱情,最大的原因是怕老爸的巴掌。他的成绩总是在中游徘徊,考个顶尖大学看起来总那么不靠谱。 老爸说,你考上大学,才可以有资格谈恋爱,不然就不给你买房的钱。这话真有分量。小法的家境,离官二代和富二代有些远,但父亲是当地着名的律师,母亲是一家银行的中层管理,给他首付或是全款,其实都没啥问题。大的问题是,父亲巨抠门。有多抠?当年大学的好室友们,都亲眼看过他和老爸打电话求增加生活费被拒的惨状。他只好靠着自己的艺术天赋拼命发展副业,给杂志社做业余插画师,或者去培训机构兼职钢琴教师,每月也能有一笔收入。 他在穿越前其实也半开玩笑地和室友聊过重生的话题,想给自己没有初恋的中学生活来一次弥补。大学里,他永远都是个被动者,对他示好的女孩很多,他也憧憬有个人能陪伴自己在校园里度过春夏秋冬。他并不花心,只是没有遇到过真正的爱情罢了。他的心,像没有目的的叶子,给风吹落到哪,都是暂时的停靠。他不停地追逐一种叫爱情的东西,却求而不得,成为内心深处难掩的忧伤。 这次穿越,让他看到了世态炎凉,却也给予他新的生活。他甚至有了一种岁月静好的向往,只想有一个恋人,好好地爱她、保护她。他和阿楠相识相处的时间短暂,却让他体会到了从未有过的珍惜和美好。穿越后的这些天,没有一天不想念她,即使在好不容易迎来的一个安谧的梦境里,他也看到了她的存在。 她看着如此地美好灵动,像晨光里的花儿,又像月下的小溪。小法终于鼓足勇气去牵她纤细的手时,她却调皮地躲开,眨眨眼睛,往远方跑去……张小法急了,拔腿就追,却怎么也追不上,他一面跑一面喊,她却仿佛进了一个隐形的世界,怎么也找不到了。 “阿楠,等等我……”他从梦里惊醒,发现窗外倾泻进屋的一片银白的月光。枕头上湿了一片,脸颊也湿漉漉的。小狗忠诚地蹲在床头,地上还留着他睡前分给它的一块点心。小法见它不爱吃甜点,担心它饿着,就爬起床准备带小伙伴去吃个像样的夜宵,顺便看看有没有地方可以买身新衣服。天亮后他就要去跟班上课,会和女学生们见面,从此就要为人师表了。他带着小狗走到校门口,发现门卫一个人躺在长椅上熟睡。他轻轻地抱着小狗打开了门上的锁,成功地出来了。 深夜的街道十分的安静。1913年的北平,没有现代都市丰富多彩的夜生活。大部分人早早地吃了饭,纳凉,聊天,猜拳,各自回去睡觉。那时候没有不夜城的概念,而习惯了晚睡的小法,头脑里还是穿越前的生物钟模式。他和小狗上街走了一段,发现除了几家做着夜里买卖的地方还是灯火通明,没有几个铺子还在营业。 他走着走着,一不留心走到了一处点着花灯的洋楼前。门口站着迎宾的服务员,门内传来阵阵笑声,夹杂着女人的撒娇声和演奏乐曲的声音。小法读过一些北平风土人情的书,也看过几幅老城的地图。没几分钟,他就猜到知道自己来了什么地方:这里是一个着名的歌舞厅,北平当年最繁华的娱乐交际场所之一,出入其中的人群鱼龙混杂。他抱起小狗扭头就走,因为比起现代北京工体那边的三里屯酒的夜生活,这个歌舞厅恐怕更加神秘,更加诱惑,也更加危险。他虽然年轻,爱热闹,却在骨子里保持着精神世界的纯洁。君子慎独,更要洁身自好。 他没走几步,就遇到一辆汽车迎面开过来,逼得他停住脚步,紧紧地把小狗抱在胸前。汽车在他面前停住,车门开了,里面出来一位年轻的女士。她身姿曼妙,穿着一件点缀着水晶的礼服,独自向着舞厅门口走去。虽然脸被面纱朦胧地遮住,却成就了她的优雅与独特。 他看她一个人独自走进舞厅,无人陪伴,不由得担心起她的安全。他目前虽说是一个十来岁的少年,心里却充满着社会责任感。如果危险来临,他会想办法救她,尽管素昧平生。他抱着小狗想跟着进去,服务员不许。他只好掏出一块银元递上,说是有事找刚进去的那位小姐。对方接了钱,犹豫了片刻,委婉地说:“小公子,你年纪太小,上头有规定,学生类的不准进。刚才进去的那位小姐,我替你传话,让她出来与你把事情讲清不就行了?”小法想,这样也不错,就同意了。 服务员进去托人传话,不久,这位小姐果然就出现在门口。她隔着一层珍珠色的面纱,凑近他:“是你找我?有事?” 他点点头:“我看你一个人进去,怕里面有坏人。”她忍不住笑出声来,“我看你才是坏人,扮成纯情少年的坏人,专门去搭讪单身女生。” 他认真地劝她,这儿不适合她这种单身的美丽人儿来。她毫不客气地挽起他的一只胳膊,不顾他手里的小狗,踩着高跟鞋就跑了起来! 跑到三百米开外,她取下了面纱:“坏人,你别装啦!”他见到了一张仙气十足的面孔,有着精致的五官。她狠狠地在他胸前来了一拳:“找得我好苦!”他侧过脸去,慌张地说:“小姐,你认错人了。” 她直接扑进怀里,差点把他撞倒:“我相信一见钟情。” 他赶紧逃跑:“你这么美,追求者排长队。求放过!” 两人在深夜的街头上演了女追男的搞笑一幕:他有腿伤,不耐跑,用力跑了一大圈,竟然还是被小美人抓住了…… 第十八章 师生 “你……快放开我!你到底要干啥……”小法扑在地上,小美人双手按着他的肩膀,月朗星稀,四目对视。 “这话该我问你才对。我好端端地在舞厅里玩,谁让你喊我出来?”她一脸无辜,按得更加用力。 “你别往下用劲了,我都……”小法看她按得用力,好好的礼服领口已经下滑了不少,白若雪的肌肤在月光下十分显眼,他脸上不由得发烫,又不敢直接告诉她。 “回答我的问题,不然不放你起来。”她看他这副呆萌样,笑得脸上梨涡也绽开了。 “领子……滑了!”他冒着生命危险提醒。 “啊!” 小美人低头一看,大叫一声松开了手,连忙低头整理下滑的礼服,他终于有了机会爬起来。抬头一看,不远处的路灯下,小狗正快步赶过来。他想赶紧跑,但她怎么办呢?让她一个人落在这午夜的街,无论如何也不放心。虽说她今晚把自己折腾得够呛,但她人不坏。 “我明天一早要上班,先送你回家。” “你不是学生么?”她惊讶地睁大眼睛。 “我是谁,不重要,”他潇洒地双手插兜,“告诉我你家在哪,时间不早了。” “我明天要上课,你送我回学校,”她认真地说,“燕京女大附中,前边那条街左拐。” “你是学生么?”他不敢相信。 小美人整理好礼服,像受了很大委屈:“人家好不容易今晚溜出来玩,都怪你浪费了我时间,开学了难出来了!” 小法开始凌乱。听她说出校名,已经吃了一惊;现在她说是溜出来的,这也太默契了? 他看着她,轻轻地劝道:“有机会让你打个够。时间不早了,我们走。” 她看着他清澈的眼神,点点头。他们一起沿着街道走,晚风里有淡淡的桂花香味。小法忍不住仰头望了望天空的月亮。中秋临近,想家了,不免有些伤感。 他正往回忆里陷进去,小美人看着这双好看的眼睛,越发对他有好感,“你的名字可以告诉我吗?我想知道。” 他被她从回忆里拉回现实,也被她的天真直率打动,“张小法。” 她不等他问自己名字,就大大方方地说:“我叫林觅,英文名是lda,还可以叫我issl。” 小法听她的发音十分标准,原来她受过良好的西方教育,难怪不受当年“男女授受不亲观念”的束缚。一路上他安静地听她哼唱一些经典的钢琴曲,有时会赞她几句。学校没多久就走到了。 他好奇她怎么进门。她不慌不忙从帽子里面取出一片钥匙,往里看了看,门卫还在长椅上睡着,于是她轻轻开门溜进去,小小的身子转眼就不见了。 他今晚收获不小,涨了“姿势”。小狗也灵活地从铁门之间的宽缝里钻进去。余下小法孤独一人,只能从校门口的墙上翻过去。双脚落地时腿伤又发作,疼得他滚到旁边草地上趟了好一会。他想到林觅应该是回宿舍了,不顾形象地爬起来,带着小狗一瘸一拐地回到住处。猛然想起衣服还没买,再出去买也来不及。当务之急是洗澡,洗衣,不然明天怎么见人! 他拿起东西走进公共浴室。墙上没有贴明显的男女浴室标志,大半夜的空无一人,于是放心地把衣服脱下,开始洗澡。香皂是进口的,天然的柠檬清香,挺好用的。他顺手把衣服洗了,拧干,挂在浴室里自带的晾衣绳上。 天渐渐亮了。夏天的风大,等校园晨起的钟声悠扬地响起,衣服终于晾干了。他换上干净的衣服,洗漱完毕,镜子里出现一个清秀整洁的少年形象。 他在房里清理东西时,宿舍管理阿姨送来一个大包裹,说上午老师们集体和新生见面,教师的制服会后要他去后勤处量身定做几套,平时有重要活动时穿,包里有新发的教学用品,需要什么都可以问她要。他想起昨晚林觅把自己当成学生,大概是看着太嫩的缘故,就问阿姨借一副眼镜。阿姨从包裹找出给他。他取出眼镜试戴,还挺合适。 他谢过阿姨,带上教学包,往礼堂处走去。匆忙中忽略了早餐。礼堂里的音乐响了,成群的老师学生排队入场,他很快被人群遮挡住了视线。 他听到台上有人拿着话筒说话,台下开始鼓掌,心里一急就加快了往礼堂赶的速度,不想和迎面而来的一个女生直直地撞在了一起!对方身子一倾斜,眼看就要倒地,他隔着镜片看不太清对方的长相,只好双手环抱地扶住了她。 对方怯怯地说了声:“老师,对不起,我撞到您了,”像只老实可爱的小绵羊。脱去超高跟鞋的她,比昨晚矮了好多。 这声音听起来有些熟悉,一时想不起。小法不好意思地道歉:“是我不小心先撞的……”最后一个“你”字还没出口,眼镜却快掉了,没想到这个女生反应敏捷,抢先接住眼镜,她抬头凑近他的脸看了几秒,突然激动得双手一抖,“……张老师……您好!”顿时满脸的红晕。 昨晚她看到一个清秀少年,以为也是溜去歌舞厅的中学生,兴奋不已。沿路追他、扯住他衣服、按他在地,就差让他穿高跟鞋走路了……没想到他真的不是学生,是学校的老师!林觅恨不得钻到座位底下去。 小法的困倦给她震掉了一大半,看清了她的脸,同时也意识到手还在她腰上,赶紧放开:“你是林觅!”“是的,张老师,请原谅昨晚我……”林觅想说的“冒犯”还停留在舌尖,小法细长的手指轻轻按住了她的嘴唇,随即又飞快移开。 “先走了,”小法捡起地上的包,头也不回地跑到礼堂前排教师的座位处,林觅在原处默默地笑了:她昨晚一宿也没睡,在宿舍浴室卸妆洗澡换衣,后来的那点睡眠时间和早餐时间,全部在回味自己和他的初见。 第十九章 有范 开学第一天上午,学校照例在礼堂举行师生见面会。林觅本来是与班上同学一块的,没想到半路上撞到小法,给耽搁了好几分钟。等目送他入座,她才发现自己掉队,好不容易看到礼堂靠窗户那排座位边竖着一块写着“二年级一班”的牌子。她踮着脚尖轻轻溜过去,同学们早就坐好了。 礼堂里开始播放校歌,歌词与旋律都十分清新优美。曲毕,全体师生起立鼓掌,校长微笑着走上台致辞,欢迎新同学与新老师。 十二岁的林觅,是新生中的一员。她貌似认真地坐在那里,心里却静不下来。 转学前,她在城北美国人办的学校,男女学生一起读书玩耍,氛围不错。若不是母亲发现书包里有男生的信,家人就不会强制她转学。她不喜欢女中的寄宿制管理。除了节假日,每月只许出去四天。昨天给家里强行送进学校,心里却惦记与朋友约好的party。本来是打算晚上和门卫求情的,碰巧看见门卫睡着,钥匙随意丢在长椅上,就“借”走了。她先是回家,谎称学校里有舞会,特地请假回来打扮。出来时化了妆,换了礼服和高跟鞋,珍珠色的面纱遮住了大半个脸。她让司机送到离学校不远处就下了车。她去得有些晚,朋友们都在舞池里与舞伴一起,灯光照得人头晕,搭讪的男人越来越多,正害怕,恰好服务员过来说:“小姐,门口有位公子找您。”她赶紧趁机跑了……想到这里,她忍不住往前看,只见他低头翻看一本《教师手册》。 校长致辞足足一个钟头。小法看完了一本厚厚的《教师手册》,把师生关系的那章一字不漏地记下来,以减少不必要的麻烦与误解。见面会结束后,他得知自己分到了一年级教学组。按照组长的安排,课前考勤、课后批改作业、监考、辅导自习都属于他的工作范围。小法正准备随任课老师去上课,教务处又来人给他一个紧急通知:二年级的英文课没人上。原来的老师昨晚不慎摔伤住院,别的老师都忙不过来,校长认为他是合适人选,过会就得上讲台!他推了几番推不掉,只好重回办公室领了英文课本。 再过十五分钟,上课的钟声一敲响,他就要开始人生第一次讲台经历了。凭直觉和上学记忆,他把课程分成课前活动、师生互动和小组活动三个环节,很快写出一份不错的教案。接下来,就看课堂掌控能力了。 二年级有三个班,一共有六十名学生。教务处领导赶来,宣布新老师马上到。她们好奇地望向门口,一位白衣少年潇洒地走上讲台。 原来的英语课,老师总是先密密麻麻地把单词抄满一黑板,然后就领着学生一遍遍地读,再让她们自个反复练习,这种教学气氛堪比催眠曲。 今天这堂课带给她们一个接一个的惊喜。他把课本和教案放好,从盒子里拿起一支粉笔,流畅地在黑板上写下自己的名字,坦诚地微笑着用英文问好。她们不仅眼前一亮,更是耳目一新。这一课的内容是用英文表达个人爱好。只见他从课本中取出几张画,递给前排的同学,让她们传看。随后他大方地介绍自己喜欢绘画,请台下喜欢画的同学举手,大家都举起手来。于是他在黑板上写下英文例句: “ilikedrag,youlikedragandweallenjoyit” 她们看着他漂亮的圆体英文字,个个学习热情高涨。他在黑板上写了一些中英文对照的关键词,以帮助学生组织语言。他让她们五人一组自由聊天,选出一名groupleader来记录小组成员的爱好,中英文皆可。一些胆大的学生想表现表现,他就请她们上台分享自己的爱好。他自信而亲和,真诚耐心地回答了她们提出的一大堆问题。课堂氛围前所未有的活泼。一堂课上完,她们都很开心,门口视察的教务处领导也大开眼界。 林觅个子高挑,坐在后排。他全神贯注讲课,她一心一意听讲。她的英文水平很扎实,却谦虚地和四个同学一起有模有样地讨论,还把组长的位置让给别人。她怕他看到自己会分心,所以老师过来观察小组活动的时候,特地把课本举得高一点遮住脸,他戴着眼镜看得不太清楚,果然没发现。 小法很惊讶自己的教学效果,从没想过自己有这方面天赋,只不过喜欢原版歌曲、电影,有空就追美剧。下课铃声响起时,他正好把课文要点总结好。教务处领导走过来与他握手,同时告诉他保护好嗓子,以后二年级的英文课就归他,原来的老师调去做行政工作。他问,助教的工作怎么办?领导说,也给你,每月发双薪加奖金! “好……”他勉为其难地接受了领导的“厚爱”。一上完英文课,马不停蹄回办公室换了课本和教案,又赶往一年级的艺术课…… 他去食堂,去图书馆,去教学楼,去办公室,回宿舍,后面都有好多学生跟着,有的是他教过的,有的是慕名来看的,大家都知道二年级新来的英文老师是个年轻的高颜值男生,上课有范儿,人还特好。 林觅没办法去听一年级的艺术课,恨不得留一级。这样会牺牲掉二年级的英文课,后者可是他亲自授课,更有含金量。女校的学习氛围比她原来的学校浓厚,奖学金也很高,大家都你追我赶,多才多艺的女生比比皆是。她没在这读过一年级,今天发下来的一大堆课本,看得头都大了。她功课很忙,却一心想考第一。在原来的学校,她是全年级第一,来了更不甘心落后,何况,他也在这里…… 林觅现在也不想去找原来那帮朋友玩了,有张老师在,她想把功课早点得心应手,这样好找机会周末拉他一起上街。不过,要避开别人的眼睛才好。她知道“人怕出名”的道理。 第二十章 中秋 三天了,一点消息也没有。 朱涓涓把护士转交的信看了好几遍。她当然不相信小法在信里说“穿越”是真的,以为是他想象力丰富,随口说的。但他是真的不见了!那天下午还没读完信,心里就开始不安。 最初,她请顾启泯一起寻找,对方说大太太还住院,等好了再说。她问他要启澜的照片去登报,也被拒绝了。他坚持不肯登报,理由有三:登报以后公馆门口会天天蹲一堆记者,影响正常生活;父亲年后要升职,此事传开影响不好;启澜之前出走一年,不也毫发无损回来了么。见识了顾家的态度,她决定靠自己。 她把启澜的样子凭记忆大致画了出来,在画像底下的空白处写了他的年龄、性别和身高,描述了他出走那天穿的衣服。她拿着画像坐车去了警察局。接待她的是一位瘦子警长和几位警员。那位追得小法满街跑的胖子巡捕恰好不在。她的绘画水平不亚于小法,虽然只有一面之缘,寥寥几笔就把少年画得传神逼真。警长让人备了案,同时承诺保密。天色已晚,警长派人亲自送她回家。从那天起,她就每天打电话过去问寻人进展,早晚各一次。 中秋临近,她从报上看到顾先生回来的消息,心里又有了希望。算着大太太也出院了,她想借着上门拜访的机会,与启澜的父亲谈谈此事。 朱太太见女儿提前备好了一堆礼品,以为她看上了启泯,就让司机专门送过她们过去。朱涓涓请母亲帮忙引开两位太太,以方便自己聊天,她同意了。 中秋那天,顾公馆上下装饰一新。三太太一早接了电话,全家出动在门口迎接。朱涓涓让司机把礼品转交给公馆的佣人,向顾家大小一一问好。启泯早已精心修饰一番,邀请她去花园。她微微一笑,让他先去花园,自己稍后就来。朱太太说上回没玩尽兴,想接着玩牌,成功地拉走了大太太和三太太。她礼貌地走到顾先生面前,说有事情需要单独请教。对方以为是谈及儿女婚事,欣然答应。 朱涓涓与顾先生一起进了西侧的小厅。小厅接待贵客。顾先生与她父亲原是同僚,后来两人均得势,在各自的部门做得风生水起。目前的局势对朱先生更有利,所以他很想结成这门亲。 “涓涓,你父亲最近忙吗?” “顾先生,谢谢您关心,他还是同原来一样早出晚归。今天我来,想与您谈谈启澜的事。” “启澜?他找到了?” “他回来了一天,当天又失踪了。” “我回来两天了,家里怎么没人提这事?” “您知道他为什么会出走?” “大概是想念他母亲……” 朱涓涓还想继续,顾先生已经不再开口。关于二太太的情况,她听过圈里一些零星的传闻,无法确认真假。据说顾先生的二太太早年是位格格,因家族变故流落民间,给戏院收留,十五岁时被戏院老板高价卖到顾公馆当小妾,生下儿子没几年就离奇失踪。顾先生当年费了很大气力找她的下落,后来随着三太太的花轿进门,这事在他心里就渐渐地淡了。三太太自恃出身好,处处欺负小少爷,常与顾先生为此争吵,家里常年不得安宁。 她从包里掏出那张画像,把启澜回家又被逼走的事告诉他。 “我已经去过警察局了。警长说有了线索打电话。” “谢谢关心。你该去花园了,别让启泯一个人苦等。” 顾先生打发走她,一个人进了书房。书房里一处机关打开,露出墙体深处的保险柜。他把朱小姐画的画像,连同一些机要资料一起锁了进去。他若无其事地踱进太太们的屋子,一齐玩牌…… 与顾公馆一街之隔的市井小区,也是一片过节的喜庆。 相比它在现代社会渐渐简化的仪式,中秋节在民国时期可是家家户户隆重的节日。老字号店铺前水泄不通,排起长队:买月饼,买桂花酒,买酸梅汤,买烤鸭;很多人走亲访友,还有很多人期待着晚上赏月、看灯和猜谜。 学校里也宣布了中秋放假的好消息。一早就有不少女生给家人接回去过中秋了。校园里变得空旷和安静。林觅家里的人已经来过一趟,她非要下午再走,独自在宿舍里写日记。 老师们也各自过节去了。小法最后一个离开办公室。刚领到了学校发的中秋节福利:整整三盒月饼和一只装了五块大洋的信封。他很喜欢这份工作,对介绍他来的章先生充满了感恩。他打算先上街买过节的礼物,去看望小别的恩人,再在回校的路上顺便把秋天的衣服买了。如果能挤出点时间,还想去那家神秘书店转转。自从那晚从书店的地板下无意发现项链,他就确信离揭开谜底进了一步。穿越了近一周,爸妈一定急坏了,自己也茶饭不思。 他把月饼留了一盒,拿着两盒放进包里,带着小狗出了门。林觅远远地看到他走出教师宿舍,赶紧对着镜子照了照,背了小皮包一溜烟地跑到校门口等着。他戴着眼镜,直到林觅跑到跟前,才认出了她:淡黄色的西式连衣裙,精致的项链,乌黑的长发自然地落在肩上。 “家里的人还没来接你么?” “来了,我不想走。” “在等同学?” “不是等同学,”她害羞片刻,“是等老师。” “哦,”他一时没反应过来,“我先走啦,祝你中秋愉快!” “张老师,我等的是……” 她抬头看他。 心似乎给一只无形的手轻轻捏疼了。他深深地吸了几口气,往后退了几步,以留出一段合适的距离,不让旁人看了起疑心。 “我有很多事要办,恐怕没有时间。” “可以等您回来。” “今天是中秋,你回家陪父母才对。” “您为什么不回家?” 这个问题一下子进了心底,差点把他问哭,既难堪又感动。他不想让她看到自己的眼泪,抱着小狗夺路而逃…… 第二十一章 温暖 那句“不回家”戳中了他的泪点。张小法咬牙往前跑,翻墙后加重的腿伤,每一步都钻心疼,为了不毁形象,还不能一瘸一拐。 他怕她像那晚又来追,一秒也不敢停。 她安静地站在校门口,像一株植物。脚上是平底的小皮鞋,如果迈开步子去追,用不了五分钟就能将他牢牢抓住。她看着他裤腿上渗出的点点血迹,不忍心去追,怕他用力扯到伤口会更难受。眼泪悄悄落下,就从小皮包里掏出手绢擦去。 他是不是没有家?他肯定有故事。她多么希望自己是走进他心底的那个人。 张小法找了好几条街,也买了很多水果,最后靠着记忆的印象,终于到了章先生家门口。他边敲门边喊:“章先生,太太,我回来了!” 章先生和太太正打算去学校看看他。听到声音,惊喜地开了门。他们见他拎了这么多东西,怪他乱花钱;看他腿伤又加重,又十分心疼。 太太要他在家吃晚饭,说晚上医生侄子也会来,再处理下伤口。他还有一堆事要办,再三谢谢了他们的好意,把礼物放下,喝了杯茶就告辞了。 他带着小狗进了路边一家不错的裁缝店。老板娘和徒弟们正忙着给一堆女士量身做旗袍,忽然看见一位清秀少年,顿时来了兴致:“小公子,您是要做衣服么?” “我想买马上就能穿的,您这有合适的吗?” 老板娘信心满满地说:“我这刚做了一批本季最流行的衣服,是拿来给店里做广告的,您要不试试?”她热心地取来西服、衬衣和长衫,一件件地让他试穿。 他的身材不错,每件衣服上身效果都让店里的女顾客们羡慕不已。她们围上来问他一日三餐吃什么,有没有健身习惯,搞得他挺不好意思。他买了三样:衬衣、裤子加棉布长衫,正好把中秋的五块银元花完,总算有衣服换了。更有趣的是,女顾客们见他穿什么都好看,也纷纷给情人、老公或儿子买了同款,不一会儿,这批男装便一抢而光。老板娘见广告效应这么厉害,喜上眉梢,又加送他两双鞋和三身西服作为“广告费”。他拎了两大包走不动,她还专门让徒弟一路送到校门口。 门卫看他拎了这么多,也很热心地帮他送到宿舍。作为感谢,张小法把唯一的一盒月饼送给了他。他看到裤腿上的血迹在扩大,有些担心。洗了澡在床上躺了一会,实在疼得无法忍受,就起来换了身衣服准备去医院看看。 林觅已经回家吃了晚饭。要是以往,她明天早晨才返校。她今晚却表现得特别爱学习,说有大堆作业没做完,硬要回学校,连全家说好的赏月看灯也不肯去了。走的时候,她把家里上好的点心和月饼装了一书包,换了身新做的无袖小旗袍,照了好久的镜子。 这一切自然逃不过林太太的眼睛。女儿既然转学到女中,也不会接触到男同学,可能就是想和同学比比美。她从梳妆台上取过来一对耳环,走到女儿身后给她戴上。母女俩轻轻拥抱,林太太送女儿到门口坐车。 林觅一路催着司机快开,心里盼着能见到他。她到学校的时候,天刚黑不久,正好看到教师宿舍唯一一处亮灯的窗户,里面的电灯瞬间关掉。她猜到八成是他,就到宿舍门口等。 他果然出来了,给一身天蓝色长衫衬托得更加挺拔俊朗。她高高兴兴地跑过去,吓了他一大跳。 “张老师,我回来了,给您带了些点心和月饼。”她递过来一个鼓鼓的书包。 他感受到一阵暖流,“林觅,谢谢你。这些你收好,心意领了,我现在要出门看医生。” “我陪您去,”她把书包丢到草地上,双手扶住他,不愿松开。 刚才若不是她眼疾手快,他就要摔倒了。这丫头,从第一次见面起,就这么有灵气。 他对她微微一笑,点点头默许了。一轮圆月渐渐升起,他们一起出了校门。 这是两人第二次一起月下走。上次是他送她回校,这次是她送他就医。她把他带到学校附近的一家医院,直接去了急诊外科。值班大夫说伤口深处感染,需要切开创面,冲洗、上药,再缝合。他有些怕疼,就问有没有麻药。大夫摇摇头,说医院的麻药少,优先给重伤的病人。 他恍然大悟,在那个药品紧缺的年代,哪里像现代社会有这么多麻药可用?只好忍受皮肉之苦了。 他按照大夫的要求半躺在床上,绑得紧紧的,以防乱滚,咬着一块竹板,心里紧张至极。以前小时候连拔牙都是打麻药,现在是无麻药直接上刀。 大夫扬起手术刀,夸张地切了下去: 一刀!两刀!三刀…… 有完没完! 浑身的冷汗,大口喘气,竹板几乎要被咬断,林觅在一边心疼地捂住了他的眼睛。每一分钟都熬得像一年那么漫长,几乎要疼晕过去的时候,大夫终于喊了声:“大功告成!” 连日来缺乏休息,加上饮食也不规律,他的身体状态大不如前。晚上大夫把伤口切深了,流了不少血,使他开始虚脱,意识渐渐模糊,进入了昏睡状态。 等他睁开眼睛,发现她趴在床边睡去,崭新的小旗袍上有不少血迹,立刻给吓清醒了。确认血是自己身上的,才舒了一口气。 大夫指了指睡着的林觅:“好好珍惜,少年。她不但人美,还对你特好。你昏睡的时候,把伤口流的血全部给擦得干干净净,还给你喂了药和水。其实,她晕血,好几次都吐了,又继续擦,我拦都拦不住。要是也有人这么爱我就好了!” 大夫过来检查了遍伤口,发现比之前消肿了不少,就问他还疼不疼。他试着动了动腿,不知是否是心理作用,居然不那么疼了。 他轻轻地唤着:“林觅,醒醒,我们回去。” 她揉揉眼睛:“张老师,您醒了,好些了没?” 窗外月光如水,他感受到了温暖和明亮。 第二十二章 靠近 林觅扶着他走出医院,来到街上。路过后海,正赶上一群人欢笑着逛花灯会,她也忍不住踮起脚尖望:各种造型的花卉、动物和人物灯,有她最喜欢的玉兔灯,一只只十分可爱。 “我们也去看看。”小法本想晚上去书店,看到她对花灯看得入迷,就改了主意。 “张老师,我们就看一小会,校门关得早。”她上回“借”了门卫的钥匙,早还了。回去晚了他们都没法进校。 他们一起走进成排的花灯里,感受到了浓浓的中秋氛围。张小法关注猜灯谜,林觅则看到每只兔灯都要伸手摸摸它的耳朵和尾巴。两人一路看花灯,到了后海边,湖中很多年轻人一起划船,水声清脆,把湖面上的月影打成一片碎银的光辉。 “张老师,我想划船……”林觅到底还是个孩子,她的玩心又起来了。 “会不会回去太晚了?”这次小法不打算随她,如果校门关了,他是真没法翻墙了。 林觅亮晶晶的双眸直直地看着他,一副受了委屈的模样。 小法最怕她这一招,初见那晚不就是这种眼神,让他不忍心丢下她一个人在午夜的街头嘛! “被你打败了,说好了,只玩一小会!”他只好让步。 “yes,sir!”她一面欢快地跳上一条小船,一面招手,看样子还要拉他一起下水! 他在岸上,心早已给她搅得比湖面月光还碎:不上船,万一她落水了怎么办?上了船,身不由己,时间耽误了怎么办?……想来想去,腿已经不听使唤地跨进了船。 他来北京上大学的四年,去过昆明湖划船,当时是班级活动。 今儿是第一次和一个女孩子一起在后海划船,她的小手还特爱捣乱,一下子去摇船头,一下子又拿桨去逗水里的红鱼,水花溅得两人一头一脸。 她忽然又站起来,伸手去摘一支带露的荷花。 “林觅,小心!” 他已经无法再假装平静!顾不上“保持师生距离”了,直接把她连人带花一起拉到面前,好好盯着,这样才安心…… 没想到接下来是更大的不省心。他隔着薄薄的衣服,感受到了她身上温润的香味。她小旗袍上的扣子,不知何时松开了一个,光滑细嫩的脖子上,一条精致的小珠链凉丝丝的。晚风送来荷叶清香,相邻小船上的年轻情侣也在吹口哨叫好。林觅把脸贴近他的胸膛,听到他的心脏正在噗噗乱跳— “张老师,您用的是柠檬味的香皂。” “学校发的……” “那晚您说有喜欢的人,是真的吗?” “……” “她在哪里?是不是不要您了?” “……” 他给一串问题炸得外焦里嫩:怎么什么都敢问……学校里的矜持原来是做做样子! 她对他的反应也不满意:有就有,没有就没有,有什么说不出口的,故作高深,讨厌! 林觅虽有少女爱玩的天性,却有很强的时间观念,只是不爱表现出来罢了。她与他面对面地坐了一会,见他脸颊上不知何时红了一片,心想他是惦记着回去,太紧张的缘故。 她善解人意地莞尔一笑:“张老师,我们回去,以后还陪我来划船好不好?” “好,等有空的时候。”他只想早回校,赶紧同意。 他们停船靠岸,一起往回走,正好赶在关门前赶到,但也碰上了师生返校的高峰时段,一眼望去好多都是彼此熟识的面孔。为了避嫌,林觅主动走前面,先回宿舍。 舍友于芬一见面就问她有没有写完明天的作业,她拍拍脑袋,这才想起来:书包还丢在教师宿舍楼下的草丛里呢!可不是么?她傍晚去宿舍楼下等他,扶他去医院,那会就顺手把满满一书包点心放草丛了,出了趟校,居然忘记这个事了! 于芬看了看她的旗袍,又是一阵惊讶:“林觅,身上怎么搞了这么多血?”她低头看看自己的小旗袍,哎呀,好多血,赶紧要换。 她打开衣箱,看见了上次追他穿的那件缀着水晶珠子的白纱小礼服,还是很漂亮,只是领口和裙边在马路上你追我赶时给扯松了。她叹了叹气:“不知道下次见他又会搞坏哪一套了,以后要罚他买一柜子。” “见‘他’?你偷偷溜去约会啦?如实招来!”于芬的耳朵灵敏地提取了关键词,像发现了新大陆一样来了兴趣,准备好好来一场“盘问”。 “你听错啦!”林觅飞快脱下旗袍锁进箱子,从柜子里拿了件校服裙匆匆套上,耳环和项链也取了下来放进口袋,变回乖学生的模样。她一溜烟地跑下楼,往教师宿舍这边赶。 她远远地看到草坪上那个熟悉的身影,手里拎着一个书包。 “张老师,谢谢您找到我书包。” “我看了看,上次课布置的两篇英文作文一个字也没写。” “今晚做。” “明天要交数学作业还差六十道题。” “通宵赶。” “语文课规定的三篇文言文,背了么?” “明早背。” 林觅就是林觅,敢作敢当。哪怕马上要赶作业赶得够呛,嘴上可不能认输。她从他手里接过书包,有些小不开心:“张老师,您不要随便翻我书包好不好?我有隐私观念的!”小法本来是想提醒她好好学习,结果自己被训了一顿,于是愣在原地,看她跑远了才走。 这一晚,林觅疼并快乐着,疯狂赶作业。 女大附中走的是精英教育路线,作业量远远超过她之前读的西式贵族学校。除了英文课还得心应手,其余的科目全部要从头补起。可是,比起和他在一起的中秋夜晚,赶赶作业算得了什么! 她一面写作业,一面做分析:他应该没有女朋友,要不然怎么中秋节会一个人呢?百分百没有:初见那晚和今晚上,他在她面前脸红得也太明显了!可是,他确实也没有明确地回答“有没有喜欢的人”这个问题呀!万一有呢?这些都不好说…… 第二十三 毒药 女生宿舍二楼一间房内,半夜出了事。 于芬在十点半点的时候就已经写完全部作业,当时她换了睡衣洗漱回来,看到林觅拿着本书,似看非看,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以为她是赶作业赶累了的缘故。 她上床躺了一会,还等没睡着,就听到“啪”的一声,像是什么东西掉在地上。她爬起来一看,林觅手里的笔在地板上摔断了,整个人像睡着了一样面朝下对着那本书,趴在桌子上一动不动。她感觉情况有异常,好奇地走到旁边轻轻一推,只见一抹红色的血正顺着那本书的封面晕开……吓得她后退几步,拼命地跑出房间大声哭喊:“救命啊!林觅要死了!”一时间,整个女生楼哭声尖叫声一片…… 那抹鲜血是从林觅的嘴角渗出来的。校长闻讯带着校医匆匆赶来,一起把她送进了附近的医院—这正是之前他们今晚刚去过的那家。 值班大夫还没换人,所以,他一眼认出了担架上躺着的那位少女。他跑过来看了看她的瞳孔,又查了脉搏和心跳,第一反应是她中了毒。检查了一番,除了手上有一处小小的划伤,她并没有其它明显的体外伤口。大夫想起她帮同来的那位少年擦腿上的血,擦了几次来回呕吐的那一幕,心里有了些眉目。 为了证实这种猜测,他拿起一块纱布轻轻擦去她嘴角的血,又从废物桶里把处理伤口的几团带血纱布选了一块翻出来做对比,血的颜色都有些发暗。他拿起剪刀分别在纱布上各剪下一小片,取出药柜里的一瓶试剂,小心翼翼地滴在两小片样本纱布上,发现它们相继变了色:旧的那片颜色暗紫,新的那片深紫。两个人的血里都有毒。大夫判断不出毒药的种类,只能实验性地取了一剂不常用的药,让护士试着给林觅注射:“一针下去,可能她就醒不来了……” 校长她们见状,连忙阻拦:“没有把握千万不要打针!万一有事,这个责任我们谁也背负不了!” 大夫叹叹气,只好把晚上看见林觅带少年治腿伤的事情详细说了。校长听了这番描述,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小法:面试的那天,他站久了表情就有些痛苦。她感到唯一的办法是喊他来,或许能救林觅。 午夜,小法正在灯下专心备课的时候,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惊得他手里的笔“啪”的摔到地上—笔尖直接摔废! 一开门,李老师就急匆匆地拉着他往外跑:“小张老师,今晚出大事了,校长她们在医院等你!”他心头闪过一丝不好的预感:“是不是林觅她……”他跳进校门口的一辆汽车,匆匆赶往医院。 林觅像睡着了一样,安静地躺着,除了微微起伏的胸口和细若游丝的呼吸,这个爱笑爱折腾他的小美人身上已经看不出生命的迹象。 他直接从床上把她抱了起来,转身向校长恳求道:“请您赶紧打电话告诉章老先生,他的侄子能处理这种毒!” 心里的疼早已盖过了腿伤,但头脑是清醒的:那晚在章老先生家,他的伤口渗出一种黑色的血,那位留学回来的医生给他用的是一种进口药。当时医生说还需要继续回去吃药,只是他怕麻烦人家,一直没有去…… 兜了一圈,把对他最好的人给毒害了…… 校长打完电话后,大家一起坐车朝着章老先生侄子工作的那家德国人开的医院赶去,那边的医生们已经在做准备…… 小法在急救室外一直等到天亮,期间校长也一直都在,问了他好些问题:什么时候中了毒?为什么自己不知道?为什么让林觅陪着去医院?为什么她一回来就中了毒,等等,一连串问题问得他头大。 “我真心地向您道歉,但我确实不知道,”他诚恳地说,“我们等大夫们化验的结果!” 急救室终于出来一位医生,示意小法与他进去谈话,然后把门关上。 医生戴着手套,把一个盛满黑色液体的烧杯在他面前晃了晃:“少年,幸好那天你在街上遇到我叔叔,我给你处理了大部分的毒,否则你就活不到现在了,”他补充道,“这种毒是从几种罕见的印度毒蛇身上提取的,可以制成无色无味的毒药,毒性发作慢,潜伏期长。北平只有这里还有一点解药,别处都没有。” “具体是怎么个投毒法?”小法浑身发凉,脑海里闪过阿楠反复催他喝下的那杯咖啡…… “这种毒药是印度邪教发明的,投放在液体里,人喝了会产生强烈的幻觉,会被诱惑着去做一些清醒状态下抵触的事。如果事情办成,可以有解药,也可以不给解药,让中毒者慢慢去死。” “会不会喝了以后,对某个人产生很强烈的感情,念念不忘的那种……”他想起了阿楠魅惑的笑容,双手开始颤抖。 “可以有。难道你是被女人下了毒么?”医生一脸惊愕。 他没有回答,好像没有听见一样。 医生把他的肩膀狠狠拍了一下:“她大概是给你擦洗时,毒血顺着手上的一个小伤口进的体内。你体内的毒血在切伤口时大部分放掉了,她有事了!幸好你头脑反应快,”接着从口袋里掏出一瓶药给他,“记住,你得接着服用十天,每天两粒。少吃一粒都不行!” 他把药瓶拿在手里:“她脱离危险了么?我能去看她么?” “最好不要,等她恢复身体之前,你有多远滚多远,”医生半开玩笑地说,“有时间记得请我喝顿酒,谢谢我的救命之恩。我和叔叔婶婶还期待着喝你的喜酒。” “我想在她没醒来前看一会,再走。”他语气很坚定。 医生扯过一件门后的白大褂,“穿上,院长不许闲人入内,她家人稍后会赶到。” 他换好医生工作服,戴上口罩,走到了里面,看到了林觅。旁边有几位护士在继续配药。 她的呼吸平稳了些,双唇有了浅浅的粉色,比刚才好多了。他默默地离开,把白大褂脱下还给医生:“替我保密。” 两人为此默契地握了握手…… 第二十四章 接受 林觅父母赶到的时候,校长陪着一起进了急救室。他早早地避开了,已经走在回校的路上。这条晚上和她一起走过两遍的路,每一步都让他的心如针扎。 这种疼,一部分是出于后悔和自责,一部分是出于纠结和困惑。 眼前交替出现阿楠和林觅的身影,尽管她们生活在隔着一百多年的两个平行时空,却因为他的穿越,有了交集。 始终难以接受的一个现实是:他喝的那杯咖啡有毒,他是带毒穿越的,他体内的毒害了无辜的她…… 之前的那个梦境,随着对阿楠那种说不清的感情,在初秋的凉风里一丝丝地抽走了,好像是从他体内排走到毒药一样。 他现在需要面对的第一个问题是:自己对阿楠的情愫,到底是不是下了药导致的?她为什么第一次见面就要把毒咖啡再三端给他喝?这么干有什么意义? 他边走边思考,额头上渗出冷汗,又开始纠结第二个问题:对林觅的感情,算不算游走在爱情与友情边缘?她对他的好感,是不是中了毒导致的?如果是,她清醒后岂不是要恨死他? 不知不觉已经回到住处。小狗从床底钻出来,冲他咬着尾巴,爪子里玩着那条项链。 这是他一度珍视的、失而复得的项链。可现在,他一眼都不想看。 他怕它有毒,会把小狗也毒死,赶紧取下,打算往窗外抛掉。一想到会有人捡去,接着害人,只好把它丢进屋里的一个空花瓶,准备有时间带到郊外挖坑埋掉。 他用香皂反复洗了好几遍手,才坐下来,继续他未完成的教案。不得不说他是一位负责的好老师。哪怕经历了无麻药切开、缝针的皮肉之苦又再遭如此大的精神创伤,也丝毫动摇不了他对待工作一丝不苟的态度。尽管熬过了一个不眠夜,他按时出现在教室,阳光开朗地走上讲台,开始了新的一天的工作。 他把课像往常一样顺利上完,在学生们的掌声中,他忍不住看了教室后排,那个空着的座位刺痛了他的眼睛。 他把最后一堂课上完,已经是黄昏时分。无心吃饭,他带着疑问去了那家书店。书店里有人在说话。他抬脚进去,看到了一张熟悉的脸— 顾启泯!他心头一阵反感,连忙转身闪到门外。即使这一世他是顾启澜,也无法接受那位不拿他当兄弟的大哥。他并不急着要走,他想等店里的客人散了再进去。 不过,他忽略了一条重要信息:大太太生的是一对双胞胎,除了大哥启泯,还有二哥启江。他今晚也是给毒药这事搞昏了头,否则只要脑筋稍微转下弯,就会看出差别来:启泯上回就压根没进来,说不爱看小众书。这位拿着一本古旧线装书看得津津有味的,正是从日本回来的启江。他天资聪颖,待人真诚善良,接到母亲入院的电报后急忙回国,因船票耽搁,等今天他到家时,大太太已经出院,一家人除了三弟都团圆了。 启江在埋头看书,没有注意到三弟的在书店短暂的现身。他看了好一会,买了几本包好,在店门口又碰上了前来查书的朱涓涓。 她一开始也将他误看作启泯,打了个招呼,对方斯文地笑笑:“我是顾家老二,启江,刚从日本回来。你说的那位是我的双胞胎哥哥。” 她见他手中捧着的一堆书:果然和他大哥不同,是位学识渊博的人。她想起启澜失踪的事,就试探地问:“启江,我是你父亲老朋友的女儿,中秋那天去过公馆,当时你不在。你家三弟据说都失踪一年多了?” 启江叹了一口气,“启澜是去年夏天不见的,当时我在家复习功课,还没出国。三太太带他去了城北山上给二太太烧香,半路上人就不见了。” 她看到他的眼睛里闪出一层泪光,声音也低沉了不少,知道他心里难受。凭着这一句话就可以判断他的人品比他哥强。她心里燃起了一丝希望,冥冥之中有一个声音在说:“你可以信赖他。”她好奇地问:“给二太太烧香?此话怎讲?” 启江的声音更加低了:“二太太失踪了十年了,父亲也认为不在人世了,就给她在那边皇族陵园里立了块碑。她的父亲是位亲王。其余的坊间传的也比较多,不多说了。” “启澜其实回来过,只在家里待了半天,又走了。”她有些伤感。 “你亲眼见他回来过?家里没人说这事……”他陷入了沉思。 “他回来受了委屈,和三太太闹了一场。大太太突然发病,我们送她去医院,启澜留了封信就走了。”她从包里取出那封信,递给启江,“我当天就去了警察局,警长说有了线索会打电话给我的。” “什么?你报警了?”启江一惊,手里的书全掉到了地上,“三太太在警察局有眼线,你这样可能、可能会害了三弟……” 他展开信,飞快地扫过一遍,眼里有了些许惊喜,“三弟能写出这封信,说明他出走这一年多受了磨炼,心智成熟了不少。我这次回国,请了长假,明年二月再回校。你有问题,随时可以约我出来,我们就在这书店碰头。我们一起来找他,争取赶在三太太前面找到启澜。” 小法在门外清晰地听到了他们的对话。他这次穿越,并不仅仅是找到回去的路这么简单。短短一周,离奇的事件接连发生,每一件都难以轻易地理清头绪。 眼下,林觅在医院,他却没有办法去陪伴她,照顾她。这边,朱小姐和二哥在想办法找他,他或许需要站出来,接受顾启澜的这个身份,扛起属于他的全部责任,包括寻找顾公子生母的下落,挫败三太太的阴谋……把这些完成,即使回不去现代,也对得住良心。关于林觅,他不敢想太多。 他果断地走进书店,站到二人面前,大声说:“朱小姐,二哥,我是启澜!” 第二十五章 线索 无须多言,经过简短问候,他伸出手来,与启江的手紧紧握在一起。 启江不敢相信,记忆里羸弱多病的三弟,就这样出现在眼前:眼前的少年不仅个头比之前高了许多,浑身上下流露出一种脱俗气质,身姿挺拔,眉眼间已有与二太太一致的俊秀与大气。 仅仅隔了一小段时间,就连朱涓涓也没认出他来。戴着眼镜的他,斯文冷静,自带学者气场,与懵懂的三少爷判若两人。 看到他俩惊讶得半天说不出话,他无奈地想起了两部片:《名侦探柯南》和《来自星星的你》。工藤新一是推理天才,偶尔可以从小学生变回原来的样子;都敏俊有超能力,可以任意时空游走,随时出来救千颂伊。这两人的本领,他都没有。 “二哥,朱小姐,抓紧办正事,先找书店老板。”话音刚落,他先走到一个伙计旁边:“我找你们老板,请帮我叫他一下。” 这个伙计不是上回接待他与朱涓涓的那位,另一个坐着在登记簿上写写划划,也是个生面孔。 “公子,老板现在不见任何客人,”伙计面露难色,似乎想隐藏什么,抓过一杯茶喝了起来,不再做声。 “你们店里出了事,对不对?”那晚与小狗来书店,店里空无一人,后来小狗从地上一块松动木板下面翻出那个小红锈袋,袋子里装的,与阿楠穿越前塞他口袋里那条一模一样的项链…… 他看到面前书报架上,有一份被撕成两半又拼好的报纸,就顺手拿在手里,目光迅速扫过一行标题:“西街口东隅书店夜间遭抢,店员失踪成迷。” “公子,我们店原来的伙计都不见了,报纸上说得明明白白,”伙计声音低了下去,“有几本重要的藏书,连同一件老板朋友寄放的贵重物品,一起失踪了。” 那条项链,莫非就是伙计所说的贵重物品?但那几本藏书,又是怎么回事?他想起穿越那晚灰衣来客抢书的一幕,看来离线索越来越近了。 “你方不方便让老板和我们见个面?”启江拉着朱涓涓也凑过来,“我们也许可以帮忙。” 伙计摇摇头,“老板不想再见到记者和警察之类的人,这些天他不堪其扰。” 朱涓涓好奇地问:“为何不把店关上一阵子,或者换个地方再开业,把店名改改?” “老板的好朋友去年就把一件贵重物品请他保存,说好等局势稳定些再来取。店里那些只供翻阅的书籍就是那位故人赠送的,不少还是清朝大臣家的藏书。今年五月以后那位故人可能遭遇不测,与老板失去了联系。老板就盼着哪天有后人会来取走那物品,一直不改书店名不换地点,不然人家找不到。”伙计见他们是真心想帮忙,就透了些信息。 “这么说,抢书店的人也是冲着那件物品来的?”启江环视了一下周围,发现了地上那块松动的木板。他弯下腰,轻轻掀开,木板下有一个新刨出的小坑,不深,显然有人在那里临时放过东西。 小法怕自己言多有失,扶了扶眼镜,默默地在旁边听着。那天他开始是产生了幻觉,听到了一个和阿楠一模一样的声音,才一路追出学校来。各种迷路乱转,最后遇到一只流浪小狗,看到了书店,意外地发现项链…… 很可能抢劫发生时,有人为了保护项链,临时放进去…… 他想起那晚书店空无一人,也没有明显的打斗痕迹,莫非伙计们也是被下了药,然后带走灭口了……?要是这里的电话能穿越就好了,给律师老爸打一个。行家的建议往往能直指要害,他、二哥和朱小姐加起来也未必抵得上经验丰富的老律师。 “谢谢你们这么热心,”伙计递来一本书,“这书的中心是挖空的一个洞,那件丢失的物品送来时就放在里面。” 启江抓起柜台上一只放大镜,把书的正反两面仔细翻了翻,凑近小法的耳朵轻轻地说:“三弟,这书和你房里垫桌子的那本盖的藏书章好像!” 他身子一颤,浑身如三伏天泼了一盆冰水:天天盼着线索,现在这条线索意味着他再次卷入了顾公馆…… “二哥,你是想让我回去么?”他轻轻笑了笑,“上次撞得三太太满地滚,我怕她会剁了我。” “你在外头难道就安全了?”启江严肃地抓着他的手,“三太太要置你于死地,太容易了!她娘家人在官场和黑社会都有势力,父亲当时就是被胁迫才娶了她。” 他用另一只手拍拍启江的肩:“二哥,我在外头很好,至少现在是安全的。过得不错。” 启江不信:“三弟,你住哪儿?是给好心人收留了么?” 他语气里透着自豪地宣布:“二哥,我早已自食其力了。”他不打算把在学校工作、居住的事情说出来,必须保护好心中的一方净土。 他从二哥手里拿过那本书,“先借我看看,改日联系。后会有期。”启江还想去挽留,却被朱涓涓轻轻地扯住了衣袖,“由启澜自己决定,他有判断力和分析力。” 他把书卷起来揣进口袋,先抄了条远路,以防有人盯梢。路过那家德国人办的医院,他忍不住抬头去看门诊二楼最靠里的那间急救室— 昨晚,他一路送她过来,她的头紧紧靠着自己的胸口,像只睡了的小猫一样乖……这会她苏醒了么? 为什么从初见那一晚,她的一颦一笑就霸道地入了他的心,这是不是陷入一场爱情的节奏…… 他不知道答案,穿越前,他连女生的手都没牵过,那时的他坚持着宁缺毋滥的原则,再美的女生也婉拒过;现在,自己的婚恋观怎么就动摇了?林觅才十二岁,她不但是个孩子,还是自己的学生,怎么可以有这种念头呢? 他看到医院旁边的花店,门口的一大排花儿在金色的晚霞里显得特别美丽。他忍不住走过去,买了一大束八月里少见的栀子花。 他抱着花儿进了医院…… 第二十六章 喜欢 晚霞在墙上画了一片红色的云,林觅睁开了眼睛:床头坐着妈妈,身上盖着白色床单,空气中的消毒水味…… “我这是在……医院?”她捏了一下脸,疼! 糟了!太阳都要落了,居然睡了一天……今天的英语课泡汤了…… 想到误了很重要的事情,她一下就坐起来,给了守了女儿一天的林太太一个大惊喜。 “觅觅,你终于醒了,妈都要急死了!”林太太拿起第三块手帕,继续擦着,这次是喜悦的眼泪了。她已经整整哭了一天,废了两块上好的丝绸帕子。这一块是佣人中午送来的。 “妈妈,我怎么会在医院呢?我昨晚不是在宿舍写作业么?”林觅拢了拢蓬松的长头发,身上穿的还是昨天换的校服。 一阵熟悉的清新柠檬味飘进鼻子,她努力地回忆昨晚的细节:不对啊,换了衣服是见过他,只是在草地上接了个书包而已,怎么会蹭到他身上的味道呢?难道……难道后来他又来了…… 细心的林觅在衣服上有香味的地方重点翻看,果然衣领开口处发现了一根漆黑的短发!没错,是一根质地很好的男生的短发。 除了他,还有谁?收获不小,铁证如山。她把头发放在掌心,眼睛不眨地看得出神。 “觅觅,想吃什么东西,快告诉妈妈------”林太太指了指床头柜,上面有点心、一大盘水果和热了几次又凉了的汤。 “我想吃——”林觅想说的“樱桃”二字还没出口,就看到了一个抱着栀子花的少年影子在窗户上一晃,她顾不上吃了,放声喊:“张老师!” 小法起初只是想在窗户上偷偷看她一会,把花放下就走的—— 无奈这只萌犬的恋爱经验为零,他看她不小心看痴了:尽管只是小小地痴了五分钟,就给她敏锐的眼神抓了个现行!他准备跑,双腿怎么也不肯配合,只好举起花来投降:“是我……” “张老师,您怎么不进来?”林太太友好地笑着和他打招呼,他脸一红,低着头径直走到床前,把花捧给林觅,不留心说了句:“醒来多久了?” 这话一出口他就后悔得要命,直直地把自己出卖了:傻子都快猜到他送她去医院的事了……看来马上瞒不住了。 林觅抓过栀子花轻轻地嗅了一下,对他调皮地眨眨眼睛:“好香的花,您真好。”她回头对母亲使了个眼色,林太太马上心领神会地站起来,假装有事地离开了。母女还真是心有灵犀。 他心跳加速,手心开始发潮:现在装高冷,还来得及吗? 由不得他自己做主。她放下栀子花,光脚下床,紧紧地抱住了他。 “林觅……”他深深地吸了口气,看着柔弱的她,自己却挣脱不了她的臂弯,有种想哭的冲动。明明是自己不想…… 她听到他的心脏跳得快,快得一塌糊涂,怕他承受不住,体贴地松开了他,接着轻轻拂了一下他好看的刘海。 “我知道昨晚您来过这里,”她从枕巾上取过那根头发,“在我领口发现的,我猜是您的。” 他点点头,算是默认。 林觅的小手已经轻轻地放在他脸颊上:“您又瘦了,要是有babyfat多好……” 他感到小手有点凉,心疼地握住掌心里,拉她一起坐在床沿上,只是,只是自己的心跳更快了。 再近点……可能……要控制不住自己了! “林觅,我明天的课还没备,你保重,先告辞了!” 他呼吸急促地站起来,不敢回头,夺路而逃…… 她怕他急了会摔,没有追…… 病房里全是栀子花的香味。林太太笑着捧着一盒点心进来,看到女儿一个人在闻着花儿笑。 “觅觅,他呢?” “张老师回学校去了。”她望着母亲,有些小遗憾,看到那盒点心,又兴奋起来:“妈妈,我今晚出院,把这个送给他。” “他多大?这么年轻就可以在你们学校当老师?” “我也不知道他多大,”林觅轻轻地捏着那根头发,“我第一次见他的时候,也以为他是个和我一样大的中学生。” “什么时候的事情?你转学以后?”林太太来了兴趣。 “开学的前一天晚上。具体在哪就不说了!”林觅抓过床头柜上的那盘水果,拿起一个樱桃丢进嘴里,鲜红的汁水把指甲染了色,她从窗口看到他走出医院大门,心里美美的,“反正他不在,不用担心吃相,哈哈。” 张小法回到住处,第一件事就是去浴室照镜子:脸颊红红的,伸手一碰,还微微发烫。心里深处还在纠结自己在病房门口偷看被她抓住的糗事。 从小到大,他从没在女生面前出过洋相,维持着潇洒的形象和傲娇的自尊心。这下好了,穿越了变回少年,情商智商在林觅面前双双下降。 初次见面,就给她追得满街跑,然后按在地上虐了个够;昨晚一时糊涂,让她陪着来处理伤口,哪知连累人家中了毒,自己也身心折磨了一番;现在刚从她那回来,又开始各种怀念,唉,早知道就多待一会儿,该说的话不说,要憋死了…… 他冲到龙头下,拧开自来水,好好地淋了下脸,再照镜子时终于没那么红了。他渐渐地恢复了平静,才想起口袋里从书店带来的那本书。 他走进屋里,把书打开,发现书中间的三百页中心挖空了小首饰盒那么大的一块。他又找出屋角的那只旧花瓶,把里面的项链倒出来,顺手开了灯,拿到灯下仔细看。那块小空心挖得巧妙,切口整齐,像是用雕刻刀所为。大小也合适,刚好可以把装项链的绣袋完美地放进去,这样书合起来也是平平整整的,看不出里面装了东西。他把项链捏在手心里检查了一遍,发现项链的坠子和环扣处有一种图案精致的花纹,纯手工雕制而成,可以推断当时工匠在上面花费了不少的工夫和精力。 正研究得痴迷,小狗突然催起晚饭:“汪!汪!汪!”他觉得自己有重色轻友的嫌疑,赶紧把项链和书都收进柜子,抱着小狗,好好地哄着出了门。 第二十七章 功夫 午夜十二点,顾公馆西侧院子,有一扇窗悄悄地撬开了。白天的时候,二少爷顾启江在书店遇到失踪多时的弟弟,又认识了朱涓涓小姐,心里自然有些小激动。他对书店遭遇的抢劫事件与顾家二太太失踪可能存在的联系越来越有兴趣,趁着回国的这几个月,想好好地研究一番。他上午回家后,刻意去三少爷住过的房门口转过,发现门是锁了的。那柄铜锁十分结实,锁孔尤其细小,这就意味着从正门进入有很大困难。他悄悄试探过之前伺候过弟弟的丫环们,其中一名丫环不小心说漏了嘴,无意中透露了房间上锁居然是父亲的意思。原来顾先生从南方回来,见到启澜的房间久了没人住,就干脆让人配了锁,任何人都不许进了。 顾启江素来有打破砂锅问到底的精神,他对好奇的事情,不亲自给破解是决不罢休的。这与大哥完全相反。顾启泯凡事只求差不多就好,做事一向马马虎虎;而顾启江,用现代的话来说,有比较厉害的强迫症。 为了弄明白书店伙计给弟弟的书是不是和启澜房间垫桌角的书是一样的藏书章,顾家二少爷今晚可是要准备颠覆形象了。启江先是早早地熄了灯,做出一副早睡的假象。他从窗帘后面拨开一点点缝隙,全神贯注地观察院内其他房间的灯光和院里来往的人影。 好不容易等大大小小的房间灭了灯,院子里做事的佣人也各自回屋歇了,启江也准备行动了。 他去日本最初是打算学文,后来觉得学文无用,就瞒着家人转入了陆军学校习武。外表看起来是温文尔雅的白面书生,实际上他的功夫远超常人,飞檐走壁不在话下。 他选择启澜的屋作为突破口,是有原因的。 二太太是前清一位王爷的小女儿,清朝末年流落民间给戏院收留,后来又卖给了顾先生做小妾。她带着很多不为人知的秘密消失后,余下东西都给移到这间“冷宫”里。启澜就是在这个压抑又伤感的房间懵懵懂懂长到十一岁,然后莫名地在去皇族陵园给二太太烧香的路上失踪。好好地全屋子搜上一遍,很可能会有重大发现。 启江换了一身夜行的打扮;手套、匕首、绳索等物品塞进一个黑色的贴身小袋子。他直接上了屋顶,从屋顶轻巧翻身,倒挂在对着窗户的彩柱上,侧着身子,把匕首插进窗框。月光照着刀刃,发出一片清冷的白光。刀刃灵活地上下移动一番,窗户就无声地松了一道小口…… 还没等院子里树上的喜鹊看清楚这一切,他已经顺利地进了屋。他掏出一支美国造的军用手电筒,把屋里四个方向的物品轮着照了一遍。他低头看到垫桌角的那本书还在,直接取了拿在手里。衣柜旁边有只带锁的大箱子,他摸出一个开锁刀片,轻易地打开。他伸手进去翻了翻,里面除了二太太的衣物和首饰,还有几本布面的书,他心里一阵惊喜,全部都装了袋子。他又摸到五张照片,也一起取了。合上箱子,他把现场大致恢复成原样,蹑手蹑脚沿着窗户那条路线溜回自己屋。 他没开灯,就着手电筒的光,随手翻了一本书:居然一个字也不认识!他又查了余下的几本,全是这种陌生的字。那几张照片也似乎看不出什么,都是字画建筑物的照片,里面没有二太太。他把这堆战利品藏到床底,躺回被窝,盼望着天快亮,好去书店与启澜碰面。 第二天是周末,学校不上课。小法连夜把学生的作业改好,又一大早起来写教案。等工作上的事情都忙完,太阳也出来了,他洗漱好就匆匆上街。 他记得和启江约好的事,看看时间还来得及,先在路边买了油条和豆浆。他不敢完全把实话都告诉二哥,万一被老大启泯给拉拢,他的行踪就暴露无疑。他装着一副慵懒的样子,左转右转,慢悠悠地进了书店,故意迟到半个钟头,一进门就看到启江坐着边嗑瓜子边等。 “二哥,我来了,你好早啊!”他一面啃着油条,一面和启江打招呼。 “三弟,这油条好香,分我半根!”启江还不需要他同意,直接伸手来扯。 他拿了另一根递过去:“给你一整根,吃完得擦手再看书。” 启江双手撕了油条往嘴里送,完全不在意吃相,边吃边赞:“太香了……我在日本的时候想吃油条想疯了,刚回来还没来得及买。”过足了油条瘾,取出手帕擦了手,才打开装书的袋子,开始聊正事:“三弟,我昨晚去你住过的那屋找了好几本书,上面的字不认识,你也来看看,确认是不是满文。” 小法取了最上面的一本翻开,眼前一亮:“是满文,我也只认识少数字。” 二哥高兴地拍了他一掌:“你还认得几个,我是一个也不识,”接着把整个袋子拎过来:“三弟,都交给你了,这满文不是一时半会就学得会,你来负责读这些书,有线索再告诉我,最好和我一起回家,这样好交流。” “回家以后,我们两个都给管得死死的,”他不禁笑出声,“办事都没效率了,不如里应外合。”小法忽然想到个问题:“二哥,你是怎么拿到这些布面书的?我上次回去在房里没看到。”启江嘿嘿地笑了:“我可以告诉你,你可千万要保密,不能告诉朱小姐,”他看了看门外,没看到朱涓涓的影子,才放心地说:“我靠功夫进的你屋,撬锁搞定的。” “你会功夫?”他看着一身斯文书生样的二哥,半信半疑,“不像。” 启江于是把他带到书店门口,顺手拾起地上半块砖头,伸出手来,“唰”一下,砖头立刻在眼前一分为二。 小法愣愣地看着,心里那个怕呀:以后更要小心,启江是真人不露相,拳脚好厉害。 第二十八章 隐藏 启江还打算跟弟弟炫功夫,忽然看到朱涓涓出现在书店门口不远处,赶紧丢掉砖头,拿手帕翻来覆去地擦手。 张小法感到袖子被用力地扯了扯,只听见二哥低声催道:“三弟,快看看我的发型乱了没有。” 他忍住笑:“我敢打赌,整条街,你最帅。”朱涓涓走到他们面前,抑制不住内心的欣喜,“我发现了些满文写的清末皇族传记,”她晃了晃手里的袋子,“全在这里。” 启江伸手去接:“这么重,辛苦你一路提着来。快休息会,给我。”他接过书袋,掏出几本看了看:“清朝皇族传记?满文的,还盖的是官方印章,你在哪找到的?” 朱涓涓把他们拉到一边,“轻点声,这是我从博物馆借来的,”她有些遗憾地说:“可惜,我看不懂,你们二位谁懂满文?” 启江指着小法,自豪地说:“我三弟看得懂,都给他。” 小法看着一袋子沉甸甸的书,顿感压力无穷。强烈的责任感使他果断地拍拍胸脯:“我包了!” 朱小姐把找资料的过程大致说了一遍。昨晚她特地去书房找父亲,聊起顾家二太太的旧事。 朱先生正在气定神闲地练书法,一听女儿开了个敏感话题,误以为她看上了顾家某位公子,一股怒气从心底腾起。 他一心要给她泼凉水,取了钥匙打开平日紧缩的一个抽屉,翻出一包材料摔在桌子上:“涓涓,他们家都是些什么人,你看仔细了!” 朱涓涓捧起那沓材料,一行行文字触目惊心,终于她无力再读下去,“啪”的一声,双手发抖,材料散了一地。 “爸爸,都是真的么?勾结军阀盗墓,掠夺稀世文物卖到海外……”她眼前闪过启澜和启江善良温和的脸,不敢相信顾先生是这种人。 她听到父亲发出了一声叹息,接着他又从书柜里取出一个小木盒,打开递给女儿。 她看到盒子里的两样东西:一枚华丽的翡翠镶金戒指,精美绝伦;另一样看得她心惊:那是一段葱根一样美丽的女人指甲。 “别怕,这都是二太太留下的东西。”朱先生平静地取出戒指,在手心里细细地端详,仿佛是在与看不见的故人对话。 “她当年一定很美……您怎么会存着她的东西?”她觉察到父亲对二太太有着不一样的感情,鼓起勇气问。 朱先生坦诚地看着女儿,“我听过她唱戏,是她的戏迷兼朋友。我有一回上公馆,她悄悄托我保管这盒子,说作个纪念。后来我就不去了。”关于更多细节,他不打算透露。 她懂得父亲的意思,就知趣地不再追问。她暗自思索,顾先生所干的一切是违法的,二太太的失踪很可能与此有关。那么,如果能从二太太的家族背景一路查找下去,是不是就可以发现蛛丝马迹…… 她一早就去了皇家博物馆,一口气找到几本清末皇族传记,与馆长说是需要作清史研究,恳求他看在父亲的面子上特批借出,随后马不停蹄地赶来与他们会合。 出于保密需要,她没有把涉及顾先生的那段事情当着启江的面说出来,想有机会单独找启澜细聊。 凭着女性的直觉,她觉察到了启江看自己那痴迷的眼神,意识到得赶紧想个合情合理的理由带三少爷走。她昨晚看了那沓资料,想起二太太的遭遇,本能地想和追求自己顾家大少爷和二少爷都划清界限。 她友好地对启江笑笑:“我上回看你买了些书,其中有一本线装的,可以借我读读吗?”启江听了,求之不得,当然爽快:“好的,今天就要看么?” “是的,最近家里都没新书了。我和启澜在这等你,麻烦你回家拿一下好么?多谢。” “没问题,我马上回去,请在原地等我。”启江满心欢喜,转身就跑,好像是捡到了路边的金元宝。 朱涓涓看他一腔真情,自己却是借此“欺骗”他,心里有些过意不去。但想到二太太的事情更要紧,她也顾不上在这小事上纠结了。看到启江跑远,她走进小法,“启澜,我昨晚和父亲聊了很久,有些秘密,只打算告诉你,我们选个地方细说。” 张小法跟着她进了书店附近一家茶楼,为了确保谈话不被偷听,她特地让服务员找了独立的雅间。她把门关紧,敲了几下,认为隔音效果还行,这才叫他到离门较远的一个座位坐下,把和父亲谈话的内容,包括材料和盒子的细节都告诉了他。 她开始还顾虑,启澜会接受不了,没想到他的承受能力很强大。他一面镇静地听她诉说,一面就一些可能存疑的地方与她讨论,思维反应相当灵敏,言辞不多却每个问题都命中要点。他忽然礼貌地打断她,“朱小姐,我们快回书店,二哥如果是乘车,这会已经要赶到了。” 他们一起离开茶楼,还没走到约定的地点,就看到了启江在那里等着。小法心里一惊:“他果然有一副好体魄,跑着回去,坐车赶来,只花了一盏茶的时间。”朱涓涓看到二少爷来回跑,脸上一滴汗也有没,也看出他不是一般读书人的体能:站姿笔挺,眉宇之间有一种英武之气。难道……难道他在日本是习武的…… 启江不怪他俩不守约等他。他其实早看到了二人从茶楼里出来。他的性格里最好的一点,是对心爱的人无比信任,什么都先往好处想。他还为自己让他们久等了自责:害得朱小姐破费请三弟喝茶,这茶本来该他来请才对。他从随身携带的牛皮书包里取出她说的那本线装书,双手捧着递给她,同时还多了一样礼物:一只很好看的小风铃,是他从日本带来的。朱小姐接过他的东西,心里更加觉得对不住他:下次,不骗他了…… 正如张爱玲的那句话:喜欢一个人,会卑微到尘埃里,然后开出花来。 第二十九章 埋伏 “启江,启澜,我还有事,先回了。”朱涓涓想起上午还约了朋友,就与他俩告别。 “朱小姐,”启江走到她面前,双眼充满温情:“我有车,想送你。” 小法看到二哥对朱小姐有意,决心成全他,潇洒地挥挥衣袖:“二哥,朱小姐,我有一大堆书要啃,再会。”说完,拎起沉甸甸的一大包书就走。 朱涓涓看着他的背影好一会,才跟着启江上车。她想:刚才对不住二少爷,坐他的车回家应该会让他好过一些。 小法沿着来时的那条街一路向北,往章老先生家方向走去。他知道现在靠一己之力,短期内读完这些满文大部头是不可能的。眼下唯一能想得到的帮手,就是章老先生:他在城内一所大学当老师,大学里有历史系,总能找得到一些辅助资料;周末,老先生应该在家。 他拐进那条熟悉的胡同时,听到身后传来几声狗叫,不经意地转身看了一眼,所见的情景让他心里一紧:几个戴着帽子的蒙面人,正在不远处窃窃私语,似乎在盯着什么--- 难道,他们的目标是自己?! 早就该警惕了!顾启澜是谁?这个身份不是说不要就可以不要的!三太太、顾启泯会轻易放过他么? 他现在腿伤未愈,还拎着一袋书,想迅速甩掉这些坏人,困难不小。他捡起胡同里地上的一块青砖,虽然派不上大用,总好过手无寸铁。 一个念头在脑中闪过:不能连累老先生!他转身朝着相反的方向大步走了过去,耳后清晰地响起一阵急雨般的脚步:那帮人跟踪他!如果他有启江那身好功夫,打倒几个不成问题,现在他是否能脱险还是未知数。 他的额头开始冒汗,既然是堂堂大丈夫,岂可束手就擒?他一路不回头,加快了速度,身后的那帮人也加快了速度。他知道他们在等待什么:目前还是在闹市区,人流密集,如果有打斗,会招来巡捕;等他过了这段热闹的地带,转入相对冷清的街道,那帮人就可以趁机下手…… 他一路步步惊心地走:以往在影视剧里看过的街头血案一幕幕出现在眼前,穿越来过了没两天平静日子,命运也许又要上演一出大戏了。 前面的一片碧水进入他的视野:熟悉的后海!前一天中秋晚上,林觅和他还在这湖里划了片刻小船。他的水性一般,提着书,又有腿伤,湖水的深度他不是不知道。如果,现在跳进这湖里,书会沉入水底,他也许能坚持游到远处的岸边,也许就在湖底水草里与世界告别了。 他回头看了一眼,那帮人已经离他不到十米远,领头的两人手里还拿着黑漆漆的手枪。他几步跑到后海边,把书袋打了个死结,眼睛一闭,往深深的湖水里扑了进去。 岸上的人见状,乱了阵脚: “跳湖了!” “会水的都下去,要活的!” …… 他在水里奋力前游,书袋吸了水,越来越沉,像一只沙包牵制了他的速度,腿上的缝针处给湖水一浸泡,疼痛钻心。 如果他要一心逃命,把这袋书丢掉,速度会快不少;但他想到自己对朋友的承诺和肩上的责任,咬咬牙,继续往前艰难地游着。 游出了好长一段距离,他在湖面上露出头换了口气,回头看看岸边,似乎没有人追过来。他心里稍微放松了些,就在水面上继续往前游,再坚持半个小时,就能到最近的岸边,到时候再想办法…… 正当他在水里消耗了大部分体力,眼看离岸不远的时候,迎面突然来了一条船,还没来得及躲开,头上就挨了重重的一桨!这突来的变数让他不知所措,手一松,袋子就自然地往下沉。 这些书,一部分来自二太太,一部分来自博物馆,二哥和朱小姐为了拿到它们,付出了很多。他们对他的信任和关心,变成了他心底最后的力量,他再一次地憋气,潜入水底,使出全身力气向书袋游过去,一把将它抓在手里。 他牢牢地抓着书再次浮出水面,欣喜地看到离岸又近了一些。一高兴就忘记了刚才过来的船,脑袋又挨了一桨! 视野里晕出一片红色,水与天之间的界限越来越看不清楚,耳边除了水声,还有难以分辨的嘈杂声…… 他的头渗出血来,意识开始模糊。下意识地抓紧了书袋:要沉就一起沉…… 湖水一阵阵呛进鼻子,有水草的味道,更多的是血腥的味道…… 后海几条街之隔的一条巷子里,章老先生正在家中院子里散步。他不知道一位少年在找他的路上遭遇了一场蓄谋已久的埋伏。 在车水马龙的街口,启江开车,朱涓涓的心,忽然猛烈地抽动了一下。她一手抓住方向盘,一面喊道:“二少爷,刚才我大意了,启澜提着这么多书回去,万一遇到坏人怎么办?快调头!” 启江觉得开了好一段了再倒回去有些折腾,但事关三弟的性命,也就同意了。他卯足力气,掉了个头,沿着原路飞快地倒回去。 路过后海的时候,朱涓涓看到岸边一大堆带枪的人和一大圈围观的人,一种不祥之感袭来,她忍不住哭起来:“二少爷,快停下,我们去湖边看看……” 启江刹住车,与她拉开车门,匆匆忙忙赶到岸边。还未走近,朱涓涓在那群人里认出一个熟悉的影子:刘警长!上次她拿着启澜的画像去警察局,正是他接待的。 她提着裙摆跑过去,听到人群里一些谈论: “刚才有个少年给一伙人追到这,跳湖了……” “穿着白色衣服,挺俊秀的一个男孩……” “逃命时手里还拎着一个袋子……” “……” 眼泪顺着脸颊流下来,无声低落在沙地上。她抬头望着茫茫的湖面,一步步往湖里走去,自言自语:“启澜,对不起……” “朱小姐,不要!”她失去意识前听到的最后一点声音,来自启江。 第三十章 后海 初秋清晨,阳光灿烂。 后海在一片碧蓝天空的映衬下,宁静而不失活泼。 清风微微掠过,带露的荷花与荷叶伴着水波摇动。 一阵水花漾起,水面骤然分开,一艘船如流线般地划破湖面。 船头站着一位身材挺拔、器宇不凡的男人,举手投足之间流露出大气的绅士风度。 他刚从部队回来不久,正陪家人出游。 清新的湖景触动了他在战火中压抑已久的诗兴: “叶上初阳干宿雨,” 他吟出一句周邦彦的《苏幕遮》,把温情的目光投向船舱里坐着的女儿: “下一句,你来接!” “水面清圆,一一风荷举!” 林觅笑着从船舱里探出头来。 看着湖面上的美景,拍手乐道: “爸爸,您要是经常能陪伴我划船就好了!” “觅儿,小心!”林先生忽然看到靠近船的水面上浮出一个人的头来,不由得提高了警惕。 那人的面孔很年轻。 黑如墨的头发贴在额头,戴着一副眼镜,正大口喘着气。 少年费力地划开水往船身靠拢…… 林先生的剑眉一蹙。 他担心来人是盯上了自己的美丽女儿,一路尾随下水的不轨之徒。 下意识地伸手去拿腰间的手枪,他暗自责怪自己的大意。 这次本来是照例要带警卫上船的,无奈他经不住女儿的抗议,只好把警卫留在了岸上。 女儿心思单纯,只想享受和父亲一起划船的快乐,也许她有些秘密要与他分享。 可是,这年头,确实不太平…… 林先生正要拔枪,看到女儿惊恐的眼神,把手又缩了回来。 女儿年方十二,亭亭玉立,正值花样年华,一直是他的掌上明珠。 怎么忍心让她在这么美好的清晨,听到慈爱的父亲手中的枪响,目睹残忍的血腥场面呢? 犹豫中看到那男生直直地往林觅的方向游过来。 护女心切的他卷起衣袖,以闪电速度操起脚下的船桨,对准少年的头就是一下! 一旁的林觅吓得赶忙捂住了眼睛,蹲在父亲的脚边瑟瑟发抖。 “觅儿,别怕,爸爸已经教训他了,让他以后再也不敢随便跟踪漂亮女孩子。” 林先生放下船桨,慈爱地拍着女儿的头,轻轻安慰道。 他看着那少年挨了一桨,身子一震,开始往水下潜去,心想:这下该长记性了。 “爸爸,那个人真的是坏人么?万一误伤了怎么办?” 林觅抱紧父亲,喃喃地说,惊魂未定。 “这个,靠直觉…… ”林先生话音未落,发现被自己一桨拍下去的少年,又一次出乎意料地浮出水面。 他以更加顽强的毅力,向着船身靠拢! 清晨的湖水很凉。 少年似乎手里提着什么,加上消耗了体力,又挨了一桨,精神已经大不如前。 他清秀的额头上有一处明显的伤口,正在渗血。 使林先生吃惊的是,他的一对星眸坚定不移地望着前方,闪烁着火苗般的光华。 这少年,看来是不抢到女儿不罢休…… “有我在,你休想!” 林先生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重新抡起湿漉漉的船桨,用了最大力气对准水中的少年打了下去! 少年这次终于不再顽强挣扎。 他仰起头来,薄薄的嘴唇轻轻地露出一丝笑容,慢慢地闭上眼睛往水底沉下去。 在这短短的一瞬间,船上的林觅,看清了他的面孔,花容失色地大喊: “爸爸,他是我老师,快救救他!” “什么!”林先生看到心痛欲绝的女儿,一脸困惑: 这少年,怎么会是女儿的老师?难道自己误会了好人?! 救人要紧! 尽管一时摸不清情况,他飞快地取下手枪,潜入水底…… 林先生在海军部队服役多年,有着极好的潜水体能和高超的技术。 也多亏了这身好本领,他才不会愧对心爱的女儿一辈子。 他以箭一样的速度潜到少年身边,稳稳地扶住了下沉的少年,迅速浮出水面。 只是,他感到纳闷:这小家伙手里怎么紧紧地攥着一个袋子,还这么沉甸甸的,死都不舍得松开,难道里面是稀世珍宝? 他好奇不已:究竟是什么样的宝贝,能比他船上的女儿珍贵? 林觅焦急地看着湖面,眼泪簌簌地掉。 看到父亲扶着他游了过来,赶紧一把擦掉眼泪去帮忙。 “张老师!” 她看到少年一动不动地闭着眼睛,忍不住心里一阵绝望,抱紧他的头重新哭了起来。 “觅儿,先别顾着哭,把他放平,头侧到一边,照我说的做……” 林先生一面冷静地指挥着女儿,一面机警地观察湖面上的动静。 水声变大,有三个男人的黑魆魆的身影越来越近--- 这些人水性好,身手敏捷,身子在水里潜游,眼神却露出凶光与杀气。看样子,是冲着那少年来的…… 他默默地举起手枪,毫不犹豫地对准了水面上来势汹汹的这帮人。 枪里的子弹,刚好三颗,一向弹无虚发的他对干掉这帮人很有信心。 正要扣动扳机,出于军人特有的习惯,他用如猎鹰般敏锐的眼神扫了一眼远处岸边的情况,发现岸上已经聚集了一大堆带枪的警察…… 事情的复杂程度远远超出了他的想象。 为了不使局面失控,已经不适合放枪,只能下水搏斗! 林先生再次看了一眼女儿,脸上露出欣慰的笑容。他把手枪留在船上,一跃而起,再次扎进了碧蓝的湖水。 “觅儿,勇敢点,不管发生什么事,你都不要哭!” 林觅的耳畔,清晰地听到父亲的声音。 她从中获得了勇气和力量,一丝不苟地按照父亲的吩咐去做。 少年终于有了好转的迹象。 他剧烈地咳了几下,嘴角慢慢流出一些水,手指尖轻轻地有了反应。 她看到他的长睫毛略微动了动,那双好看的眼睛用力地睁开了一条线。 他看了看天空,重新把眼睛闭上,似乎是有点怕正午的阳光。 “张老师,总算是醒过来了!” 她伸出双臂紧紧拥抱他,好像怕他被抓进另一个世界。 第三十一章 做客 太阳照得他有些发晕,智商情商都开始陷入白痴模式。他只记得在下沉前,眼中隐隐约约地掠过林觅的影子— 他不敢相信是真实的:死到临头还敢做梦,下一秒钟就要喂鱼。 眼角轻轻飞过几滴泪水,故作潇洒地笑了笑:没有那副眼镜神器在身边,这次恐怕是真回不去了…… 朦胧中听到有两人在说话,似乎是父女俩,话题好像与他有关。张小法感觉有个女孩子在晃着他,抱着他,喊着他,以为是又穿越回来了,还没来得及睁大眼睛看清楚,就来了一句:“阿楠,我回来了……” 林觅听到这个陌生的名字,猜到是女生,不禁心里一颤,随后又满满的充满了失落。她白嫩的小手松开了他的衣服,拉着他的耳朵大声喊:“是我!” 这一次,把他彻底地喊醒了。他摸着后脑勺坐起来,看到她半蹲在旁边,裙子湿湿的,有淡淡的香水味和湖水的味道。 “谢谢你……救了我。”他感激地看着她,忽然又想起了那袋子书,“我的那些书呢?” “在里面,”她指了指船舱,视线移到湖面,语气里带着几分担忧:“我爸爸救了你,他还在水下收拾坏人呢……” “水下有坏人?!”他思考片刻,把她推进船舱,叮嘱道:“林觅,你在里面不要出来,我下水去帮你爸爸!” “我不怕,爸爸留了枪,我可以……保护您。”她柔软娇嫩的小手,紧张、不自然地攥着一把小巧的手枪。 他心头有些怜爱,更多的是敬佩:一个可爱的女学生,手本来是拿笔拿书采花的,眼下为了救他,居然有了拿枪的勇气。他怕她拿不稳会出意外,赶紧劝道:“把枪放下,万一,子弹伤了你就不好了。”她听了这话,乖乖把枪放到一边,大概是看到父亲下水半天了还没动静,忍不住低头哭了起来。 “别哭,在这等我和你爸爸回来!” 他把衣服脱掉,取出兜里的钢笔,一把拔去笔帽,露出尖锐的笔头。他把笔握在手里当武器,深深吸了口气,毫不犹豫地跳进湖水。 张小法在水底潜游,四周寻找,在离船约十五米处看到了惊险的一幕:林先生正在水下艰难地抵抗着,脖子被身后的一个魁梧的杀手死死地卡住。虽然身手很好,一连干掉了两个,但他没有任何武器,在水底的打斗中被对方的锋利的匕首刺了好几刀,精力体力已经耗掉了大部分。此时的林先生,个人生死早已置之度外,心里最放不下的是女儿:离岸尚远,如果有杀手上船,后果不堪设想。 他镇定地找了个有利的进攻方向,借着湖底水流的转动的速度,对准那个一心要置林先生于死地的人用力地撞了过去,对方还没来得及看清他的样子,太阳穴已经被金属笔尖深深地刺下去,于是惨叫一声松了手。他对准那人的头,狠狠地打了几拳,迅速抽出对方腰里的刀,抛给林先生。林先生接过刀利落地解决了最后的一个威胁,伸出手来拍了拍他的肩膀,两人一起浮出水面。 林觅听到渐渐清晰的水响,心中忐忑地跑到船头。她看到他俩一前一后地游了过来,高兴地挥了挥手。 “爸爸,您受伤了!”她发现父亲身上有好几处伤口,心疼地大哭。 “乖,不哭,”林先生微笑着跳上船:“比起打战时的子弹,好多了。” 他看了看女儿,指着一边忙着拧裤子的小法,幽默地说:“你的这位小老师,机智勇敢,参军是块好材料。” 林觅掏出手绢,一面给父亲擦伤口,一面抗议道:“爸爸,张老师天生是教书的,打仗太危险了!” 张小法拧完裤子,看到林先生和女儿谈得高兴,就转身去拿桨,安安静静地划起了船。刚才父女的话全部进了他的心底。眼下在燕大女附中当老师挺开心,但需要投笔从戎的时候,他也愿意穿上军装去前线。不过,上岸后先把最急的一批事情解决。 船平安地靠岸。林先生的贴身警卫过来接他们,“将军,”警卫看了眼林觅身边的陌生少年,“这位是……” 林先生淡然地解释道:“我们在船上,巧遇到林觅的朋友,一齐下水玩给划伤了。”他拉住准备告辞的张小法,指着岸边的车说:“现在请你去我家坐坐。” 这个幸福太突然,也好尴尬:他长这么大,第一次有机会光明正大地去自己喜欢的女孩子家玩,内心别提多激动!遗憾的是,他落水挣扎,弄得衣冠不整,来不及好好收拾出平日里整洁帅气的模样;两手空空,连一份像样的礼物都不曾准备,就要厚着脸皮去她家做客。上回去医院看望她,他可是干净帅气,拿了一大束栀子花,给林太太留下的印象也不错。这回去她家,这身反差会不会吓到她妈妈呢? 汽车穿过几条热闹的街,停在一处有哨兵站岗的花园式别墅前。他们刚从车上下来,林太太就热情地迎了过来:“小张老师,欢迎!”她一面给林觅整理弄乱的辫子,一面打趣丈夫和女儿:“我说父女俩在后海玩船怎么玩了这么久,原来是有好事情。” 林先生诙谐地答道:“今天上午,趣事多多,这个度假真刺激。”说罢,他领着他们一起进了屋。 林先生的家客厅宽敞明亮却布置简洁,除了几样大件的黄花梨木家具,仅点缀了不多的字画和瓷器。张小法看到茶几上有一只花瓶和他在书上见过的文物似曾相识,忍不住凑了过去。 他细细地看着瓶身图案,似乎与故宫收藏的明代青花瓷器花纹一致。站在身后的林觅见他看得如此入神,就大大方方拿起瓶子让他欣赏个够。 林太太端了茶过来,看到女儿拿着花瓶在随手把玩,急忙喊道:“林觅,千万小心不要打烂,这是你爸爸花了很大代价才弄到的。” 林觅好奇地转着瓶子,“这个小花瓷器,难道是稀世珍宝不成?” 第三十二章 真假 她灵巧的手指一会把瓶身翻了过来,一会又弹出清脆的声响,看得林太太心里急躁。林觅对稀罕的事物素来就喜欢弄个明白,既然母亲说它是高价所得,她就一心要弄明白它是不是物有所值。 林太太见女儿不听话,越玩越来劲,忍不住又开口:“快放下,放下,你这么拿着我实在是不放心!” 林觅正处在青春叛逆期,她嘟着嘴,把花瓶“哐当”一声摆回原处。不料没有放稳当,这件精致的东西像个调皮的精灵,先是左右晃动一番,然后在地球引力的作用下,以垂直方向下坠,眼看就要落到大理石地板上。 他灵活地跨出长腿,在瓶子离地板不到五毫米的瞬间惊险抓到瓶底,以一种看似潇洒的姿态,把瓶子稳稳地放好。 他的额头渗出一层冷汗,好险!旁边的林觅鼓起掌来。 “哟,我才进去换了身衣服,一会功夫客厅里就这么热闹,”林先生饶有兴趣地走了过来,“有什么乐事,我也想听听。” “爸爸,张老师居然能把我没放稳的花瓶接住了。”林觅羡慕地说。 “你是说这只青花瓷器么?怎么可以乱动呢!”林先生走到花瓶前亲自检验是否有伤痕。 “它是花了多少大洋买来的?”林觅忍不住好奇它的价格。 “大洋?你爸爸花了五十根金条,差点还买不到。”林太太见女儿不识货,忍不住说了交易价格。 “五十根金条!”她觉得重金买个瓶子的行为很荒唐,不由得叹息:“太黑了,这么多钱都能花一辈子了。” “觅觅,你不懂,这个是从紫禁城里出来的文物,属于雍正皇帝生前收藏的一个青花系列瓷器。”林先生看到女儿怪自己砸重金买古玩,就耐心解释给她听。 张小法在一边默默地听着,他推理出的青花瓷器年代和所属信息与林先生方才说的是一致的。 按照他所知道的故宫文物知识,雍正皇帝确实是喜欢小清新风格的瓷器,不过到了乾隆皇帝这一代,宫廷的瓷器品位急转直下,堕落成一种俗气华丽的画风。所以,这种宫廷青花瓷器的存在是名副其实的昙花一现。 他很困惑,雍正皇帝的珍稀青花瓷怎么能轻易地流入民间古玩圈,以五十根金条成交。 他忽然想起上学期间有一回跟着导师去了趟国家博物馆看故宫珍宝展出的专场,其中雍正皇帝的这套小清新风格的瓷器,馆长特地介绍过,说展出的是仿品,真品已被闯入紫禁城的八国联军掠夺走了。 既然如此,林先生是从何种渠道购得这个花瓶?他所得的是不是赝品?其次,林先生的经济实力也存在疑问。民国时期,一块银元就能支持一户普通人家五口人一个月的开支,金条对上层社会也是极其珍贵的东西。他从读过民国期间的一些官员奉禄资料判断,林先生的正常收入再高,也不会阔绰到以五十根金条去换一只花瓶。 虽然林先生救了他的命,也有个这么可爱善良、天使般的女儿,但是在张小法心里,已经默默地把自己和她父亲划清了界限。 林觅若有所思地站了一会,再次拿起那只她认为十分荒唐的花瓶,愈发看它不顺眼。她虽然还没有意识到官场复杂的权钱交易,相对先进的女校教育理念已经在她心里滋养出正确的三观。她想是该让父亲悬崖勒马了,否则,父亲还会一味沉迷在重金买古玩的所谓风雅里。 林先生看到女儿手中的花瓶有意无意地一滑,再次要落地,这一次,张小法淡定地看着,没有出手相助,瓶子落在地上发出一声清脆的响声,却奇迹般地安然无恙。由此,他有信心判断,林先生买的瓶子,八成是仿造的,因为真正的青花,十分脆弱,磕在硬硬的大理石地板上早跌成一堆碎片了。 林太太见女儿表现反常,正欲开口责备,却被林先生劝住:“花瓶没摔烂,说明有蹊跷。我以前买的宋代小瓷碗,只是不留神稍微碰了一下桌角,就碎了小块。我待会打个电话给朋友问问。”说完,又转身进了书房。 他要打电话的这位朋友是谁呢?小法想起朱涓涓向自己透露的顾家做非法盗墓和文物交易一事,脑中的疑问又增加了:该不会是……打给顾先生?这一世,他们是父子,尽管他从心底抵触这位品行不端的父亲,却难以抹去想与其见面的念头。 此时的顾先生,正心急火燎地在催促司机赶路。一个难得的大好秋日上午,他一个人在房里品茶,读报,优哉游哉,自得其乐。 突然,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响起。他起初并不在意,拖了十几分钟,直到让那铃声吵得心烦,才极不情愿地提起了话筒。 “喂---” 他听着电话那边的人急急忙忙的汇报,脸色开始慢慢变化,握着听筒的手也剧烈颤抖起来。这个打破他周末好心情的电话,居然是警察局秦局长亲自打来的! 电话里称,上午刘警长率人在后海边抓到一名嫌犯,此人涉嫌开车绑架朱厅长家千金,现场多名围观者作证,朱小姐从其车里哭着出来后试图跳湖逃跑,目前在医院,尚未脱离危险;此人态度恶劣,死不认罪,暴力拒捕,当众抗法,该车经查为顾公馆所有,特打电话来与顾先生核实,以查明其是否有盗车的罪名。另外,此事引来大群记者,相关新闻明天即将见报…… “呯!”顾先生把手里的茶碗狠狠地一摔,叫上司机,想搞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除了马车,家里一共有两台车。一辆是他的公务用车,一辆是家眷日常用车。 一大早,三太太就带着双胞胎女儿去郊外秋游,启泯和大太太也去了,都是乘坐的马车。只有启江一大早出门,中途回来取了东西,还开走了车,说是借给朋友玩。启江是父亲从小最给予厚望的一个,以二少爷的人品,父亲是无论如何也不会相信儿子会做出这等无知之事来。 第三十三章 黑白 这个阳光明媚的秋天上午,对一向遵纪守法、低调做人的好青年顾启江来说,堪比一场从天堂到地狱的噩梦。与三弟在书店会面,吃到了他慷慨分享的油条,又见到了暗恋的朱涓涓,大家交流了一些事情,好好的各自回去,却遭遇了一系列始料不及的变故。 先是他开车送她去见朋友,行车到一半的路程,朱小姐忽然双眼噙着泪花请求他调头,说心里疼得厉害,有不祥预感,恐怕启澜提着书回去会有危险。他从小到大不信鬼神,故对心灵感应这种说不准的东西也没太在意。何况周末出来游玩的人多,路上马车、汽车、人流堵得慌,倒车回去实在太折腾。可是,她的请求那么恳切,声声入耳,何况是为了自己的三弟安危,他于是同意了,在尘土飞扬的路面上与好几辆车抢道,被开车的那些人骂了好几句,又险些撞到大道两边的墙和树,最后总算是调头成功,本以为可以缓缓气,哪知朱小姐看到后海边围了一堆人,还有带枪的警察,又急着催他换路,向湖边径直开过去。 她不等他先下车来扶她,就自己提着裙子一路飞跑。他只好跟在后面追。结果她越哭越狠,往湖水里木然地跑,最后竟然扎进齐腰深的湖水里不见了!启江的脑袋嗡的一响,犹豫了片刻,扯掉上衣直接往她消失的方向游。 湖水漫过他的眼睛和鼻子,他在水里,伴随着带腥味的水草和湖底的淤泥,又嗅到了记忆深处的灰暗角落,浑身开始像千万只蚂蚁在啃噬。 他从小就会游泳,没错,但他实际上极其恐水。他之前溺水两次,几乎要了他的命。一次是小时候和顾启泯瞒着父亲偷偷溜到昆明湖看荷花,大哥看到了水中有条金色的肥胖的锦鲤,就撺掇他捡了岸边的一段树枝去逗鱼。他有些怕,大哥说,没关系,没关系,我给你在后头扶着哪,不怕不怕。他伸长手臂,用力过猛,身子一倾,失去了平衡,像个小皮球一样“咚”地落了水。他往岸边扑腾,大喊:“大哥你快拉我上来!”岸上的大哥也急得直跳,却迟迟不敢伸手来拉他。最后他游不动了,眼看没命,多亏湖边赏花的一位好心的叔叔把他救上来。最近的一次溺水事故发生在日本。陆军学校的游泳训练是选在了海边。全班学员被教官命令脱去上衣,在烈日炎炎的海上来回游一千米。他是班上最后一个下水的。看着同学们一个个跳进海里竞相逐浪,他迟迟不敢迈开步子。耳边传来一阵阵嘲笑,他的血性被激发,在水的畏惧感与祖国的荣誉感面前,果断是选择了后者。他用了最大力气扎进海里,克服着海水呛进鼻子的恐惧和身体上的不适,总算是完成了任务,但他没有力气上岸,陷入休克,最后被教官狂扇了一顿巴掌才恢复知觉…… 他在水下,咬了牙向朱小姐游去,好不容易抓住她的裙摆,却是那么丝滑,如水草一般从他指间溜了……最后他终于抓住了她的一只手,牢牢地把她拉了过来,托着她往岸边游。他一上岸就急急忙忙地背着她往车里跑,刘警长冲到他面前拦住去路,举起枪,开始问话。 “你是谁?敢和朱厅长家千金在一起?!”警长厉声喝道。 “我是她朋友。”启江如实答道。 “朋友?她怎么会跳湖?!”警长一脸怀疑地盯着启江,“你小子待会跟我回局里解释清楚,不然休想走!” “没时间答你的问题!不要挡道!”启江觉得继续和警长耗下去会浪费他送朱小姐去医院的宝贵时间,情急之下吼出一句,拔腿就往前冲。他踏着湖边的沙地,像一匹猎豹飞快地奔到车前,拉开门跃了上去,迅速发动了车。这速度把刘警长给惊呆了,只得拔出枪对着天空放了一弹,听到枪响,分散在四面的警察纷纷围拢过来。“给我追!” 启江几乎是把车踩得要散架了:一路上超速行驶,多次与其它车辆发生剐蹭,幸好这辆德系车十分皮实,任凭他怎么折腾,一直坚持开到市里最好的医院门口才熄火。 他脑子一片混乱,只催着医生护士快救朱小姐,直到刘警长出现在他面前,掏出一副亮闪闪的手铐向他眼前晃了晃,启江才意识到事情已经十分严重了。 “再问你一遍,你是谁?!”刘警长入行二十多年,从没见过这么大胆的小年轻敢不配合问话。 启江想起父亲常常教育自己的一句话:“做人要低调。”于是他决定保持沉默,不给父亲丢脸。 刘警长见他不做声,就强行按住了他的胳膊,狠狠地命令道:“伸出手来,铐上!” “你敢!”启江哪肯束手就擒,飞起一拳对着刘警长的下巴用力挥过去。刘警长给这拳打得眼前一阵眩晕,松开了他,启江趁机抢过手铐当武器,一口气冲到医院门诊楼外,傻眼了:该死,这医院都给警察包围了!几十支黑得发亮的枪口,如一只只不友好的眼睛,正带着威胁的神气盯着他。 他身上没枪。即使有,寡不敌众,子弹并不长眼睛。想着尚未脱离危险的朱小姐和生死未卜的三弟,他得活着,才有希望多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他将手铐掷在脚边,看了一眼头顶的蓝天,深深吸口气,举起了手。 忍让并没有改善他的处境。几个警察从他身后偷袭,启江感到后脑勺上狠狠地挨了一下,一股带着腥味的热血顺着他的脖子喷在洁白的衬衣领子上。他眼前一黑,倒在地上,被经验丰富的刘警长拷上手铐,塞进一个黑色的大布袋里拖走了。刘警长顺便叫人拖走了那辆熄火的车。 他头上的血糊住了头发和大半边脸,扯破的衣服处露出道道伤痕,鞋子给人趴掉了,看起来和抓进警察局的其他犯人没有多大区别。所以一向善于观察人的刘警长这回大意了,无知地把顾家二少爷当成普通小青年随意地残忍对待。他抬起脚来踢了几下启江的肚子,下了一道命令:“给我关起来!醒了再继续打,一直打到他招供为止!” 启江还没醒过来,就给两名狱警投入了一间阴森森的监狱。漆黑的牢房里,传来老鼠的吱吱声…… 第三十四章 袭击 顾先生的公务车,素来是他引以为豪的身份、地位和权力象征。他对它爱惜有加,只在重大场合,才会公车私用。 这次,为了去警察局查明事实真相,他破天荒地让司机放开手脚开,只求速度一快再快:轮胎与粗糙的地面摩擦得几乎要起火。 尽管做了最坏的心理准备,在他的潜意识里,还尚存着侥幸:被抓的年轻人有很大可能不是自己的儿子。毕竟,顾启江从小都没见过朱涓涓,一直都是两耳不闻窗外事,回国还没几天;就算是启江与她有什么误解,给警察抓了,顾公子开口把家庭背景亮出来,那边就算怕朱厅长怪罪,暂时不放人,也决对不会把儿子怎么样…… 他在头脑里斟酌着各种办法,唯独漏了观察周围的情况。 车出去不到十五分钟,离本区警察局有几公里远的时候,闭目养神的他被司机的一声惊叫给吓到了:“顾局长,有人跟踪我们的车!” “跟踪?”顾先生听了这个词,回头一看,只见车后果然跟着两辆汽车,像猎狗一样追着自己的车跑! 他感到一阵心慌,连忙向司机喊道:“别管他们,先不去警察局,哪条路能甩掉他们,你就往哪条路开!” 司机接到指示,赶紧执行。早就习惯了开车在北平城各区宽敞的大路上不紧不慢地跑,刚才局长要他加速赶路已经是尽了大力,现在又要他就近抄小路避开跟踪的汽车,弄得他十分力不从心。那些迷宫一样的小胡同,让司机眼花缭乱,他就随便选了一条看着人多的,像无头苍蝇一样钻了进去。 汽车这次进了个死胡同。司机发现前无去路时,调头已晚。 顾先生正气急败坏地训斥司机,忽然从车前不远处的矮墙上跳下来几个蒙面人,个个手里握枪,吓得他双腿一软,立即抱着头蹲下:难道是来刺杀自己的么?! 年后政府要洗牌,他升职的把握很大,估计已经给政敌暗中算计好久了……他在车里忐忑不安地等了很久,枪声却迟迟没有响起。 蒙面人似乎并不打算取他性命,甚至连一颗子弹也舍不得放,只是对准汽车轮胎,投下几枚锋利的飞刀! 噗嗤---------汽车的轮胎相继被放了气。那伙人一句话也不说,溜之大吉。 司机扶着惊魂未定的顾先生下了车,两人顶着午后的太阳在胡同里边走边问路。他决定先回家,把“遇刺”的事情给报给秦局长。 顾先生万万想不到,刚才这一切都是秦局长安排的见面礼。 事实上,秦局长与顾先生的三太太,有着非同一般的交情。她是他的远房表妹。三太太为了不让顾先生起疑心,方便日后的来往,她有意向丈夫隐瞒了这层亲戚关系。 黑白通吃的秦局长不仅一直在帮她搜寻失踪二太太的下落,还肩负了追杀顾启澜的新任务。若不是一天夜里三太太从顾公馆花园后面的小门悄悄放了个报信的人进来,正好被无意路过的启江听到她们一些谈话,这些秘密依然不为人知。 之前,由于顾启澜没有留下照片和画像,在偌大的北平找一个身高体重变化快的青春期男孩,无疑大海捞针。 但最近有了一个转机。朱厅长家的小姐忽然来警察局报案,留下一副少年的画像,并附上详细的体貌特征和年龄信息。他从负责案件的刘警长手里接到画像的那一刻,肥胖的脸上立即容光焕发,笑得每块肉都颤动。更让他激动的是,一早根据眼线的密报,有人看到与那画像十分相似的一名少年在西街口出现过,他于是出动了最精良的队伍,设下周密埋伏:要将那少年活捉,交给三太太处置。 这天中午,刘警长回来报告说,出师不利,少年跳湖,却没找到尸体;下水追的三人被杀,尸体停放在地下室,待法医来验。不过,意外在现场抓住一名男青年,不仅有对朱小姐心怀不轨的嫌疑,还可能是逃跑少年的同伙,正好可以抓来审问,以便顺藤摸瓜。 之前并未有机会登过顾公馆的门,他对顾家其他孩子的长相一无所知,故没有及时发现启江的身份,直接让狱警用了刑罚,打入牢房。他本来想借着打电话请顾先生来局里认车的时机,暗中派人去和三太太报告战果的。不料三太太游玩回家发现顾先生不在,问了佣人得知上警察局去了,就急急忙忙出门,在一个大酒店里打了电话过来。她一听他的描述,很快猜到了启江被误抓、启澜可能漏网的结果。为了把这事平下来,二人默契地商定:里应外合,用欺瞒、暗示、威吓的手段逼迫顾先生放弃深究…… 与顾先生的心情不同,这一天在林先生看来依然是个眼光灿烂的日子。尽管与女儿荡舟后海受了突发事件的影响,他很快就找到了新的度假乐趣。他拉上张小法一起去屋后露天的大池子,打算泡温泉时与他聊聊天,增进了解。 他观察着少年的外形、气质和谈吐,猜测他的出身和教养应该还不错。然而,当他问起诸如家庭地址在哪里、家里有哪些人、父亲从事什么职业这类话题,张小法就开始以沉默来逃避答问。这使得见过世面的林先生暗自纳闷:难道这小家伙来历不明?女儿对他这么有好感,万一陷进去了怎么办? 张小法看出了林觅父亲的心思,也不想让他过度发挥想象力,就很直白地说:“林先生,我与家里已经没有联系了,生母不知下落,后妈不喜欢我,父亲很忙也顾不上我。请您能理解我的苦衷,不要多问我的痛处。” 林先生听后深感同情,便不再问他。林觅在屋内沐浴完毕,换好新裙子,对着镜子精心梳理了一番,就与林太太在饭厅等他俩。佣人已经布置好餐桌,厅内弥漫着点心和饭菜的香味。 第三十五章 陪伴 张小法在水雾缭绕的池里安静地坐着。水的热气使得在湖水里泡久后的寒气渐渐排出身体,黑色飘逸的头发变得润滑、潮湿,像缎子一样发亮,白皙的皮肤泛出一层健康的红色。 林先生从池里站起来,取过浴巾擦过一遍,随手系上宽松的亚麻浴袍。看到少年若有所思,颇有感触地叹道:“你现在还年轻,不大能明白已婚男人的牵挂。等你到了我这个年纪,就会懂得有个完整的家是多么重要。”他看着四周一圈圈暖暖的白色水雾,眼角悄悄滑下一滴眼泪。此次回来,一共才三天假,已经用去了两天半。今天还是女儿的生日,过完生日她就十三了,离出嫁的日子又近了一年。 张小法听完后从温泉池里一跃而起,裹了块大浴巾跑到一边,垂下头去,默默地用手背擦着眼睛:原来他也哭了。 方才林先生问他的那些话,每一个字都在心里扎得疼。他何尝不想家,不想父母,穿越后的每一天都过得无比牵挂。现在,他成了顾启澜,顾公馆就是名义上的家。但是,家庭成员里,除了二哥启江,他一个都不想见。 林先生走过去拍拍他的尚显稚嫩的肩膀,把另一件浴袍展开,帮他穿好,像父亲一样拉着他进了屋。 在内心深处,与其招他当女婿,林先生更愿意认他作儿子。晚上,林家的花园别墅里将举办一场舞会,未来的女婿会来与林觅见见面…… 饭厅里,林先生请张小法入座,林觅乐滋滋地凑过来,紧挨着他坐下。她双手端过一只小巧的白瓷盖碗,粉嫩的手指轻轻地捏住盖子提了起来,“张老师,尝尝这个。”洁白的盖子下,露出一只肥肥的海参来。 “这是直隶海参,特地让厨师做给你们补补身子。”林太太拿起另一只盖碗,温柔地递给丈夫,张小法看到林先生的嘴角露出幸福的微笑。 他对林先生一家的好客精神,感动得想哭。他刚举起筷子,准备试试这道传说中的名菜,就想起上回在顾公馆吃饭,顾启澜家里人都说他对海鲜过敏的事。 虽然他穿越前没有这种忌口,不敢保证现在能吃。不久前,他还麻烦过章老先生家那位忙碌的医生侄子,最好不要又生出点事给人家添乱。想到这里,他把筷子放下,把海参摆在林觅面前,“我对海鲜过敏,谢谢林先生一家的热情款待。” 他的一番真心话,让林觅和林太太倍感遗憾。她们望了望洁白桌布上大盘装着的海鱼,心想:他吃不了海鲜,只能问问能不能吃……林先生爱好的特色“臭菜”了! 这些菜依然是由林觅亲自推荐。她取了手绢掩住了小巧的鼻子,然后从海鲜盘子后面端起一只盛满黑色糊状物的小碟。 张小法一闻到那股熏人的味道,立即想起了城市水道—没错,大夏天的,有些人撬开井盖,晒上一会,井下发出的不就是这种臭味么? 她看到他皱起眉头,感到特别可爱,于是强忍住笑说:“这个,是我爸爸最爱吃的,闻着是有点恶心,但据说味道还可以,特别下饭。”什么“据说味道还可以”,明明她自己也没有食欲和勇气去分享父亲的爱好嘛! 林先生看张小法不为所动,决定示范一下。他取过另一只碟子,拿筷子把里面的黑乎乎全部扫到碗里的白米饭上,然后用一根筷子很珍惜地蘸取了点放进嘴里,做出一副十分惬意舒坦的表情,享受极了。 张小法终于鼓起勇气,学着林先生的样子,沾了一点拌饭。触到味蕾,他觉得仅仅是尚能忍受的水平。为了不让林先生尴尬,他赞了句:“好吃……” 林先生和林太太听了很高兴,轮流把一碟碟特色菜都取过来让他挨个夹着尝。他于是硬着头皮尝试了虾酱、臭豆腐、熏鱼干等气味一向敬而远之的东西…… 林觅见他消受不了海鲜和“臭菜”,决定拿一盘红通通的大螃蟹来试试。她想,蟹黄好吃美味又营养,也不算是肉肉,这个他总能吃? 她白皙的手指抓起毛茸茸的蟹腿,大胆地揭开了螃蟹壳,露出金黄的诱人的蟹籽。她闻了闻香味,把一只揭开壳子的大螃蟹高高夹起来:“这个,蟹黄非常鲜美。快趁热吃!” 他不敢吃海鲜,便用筷子轻轻地去挡,她则一个劲地要放进碗里去,你推我推,一不留神用力过猛,红得可爱的螃蟹从两双互不相让的檀木筷子之间突然愉快地跳起来,毛茸茸的蟹腿伴着金色的蟹黄稳稳当当地落在林觅的胸前,顿时砸出了一朵灿烂的花,汁水顺着她裙子上的花边流动,充满了喜感。 “哎呀,今天图省事,没有系餐巾!”她嘴一噘,心疼起新裙子来:“又毁了一条……” 林太太赶忙拿了餐巾给她擦了几下,她连忙摇头:“妈妈,越擦越渗得厉害,这些油渍肯定洗不掉了。” 她伸出手,在张小法的胳膊上捏了一下:“张老师,这是搞坏的第几件了?”他不好意思地答道:“第四条。”她满意地回应道:“你连裙子的条数都准确记得啊,我还怕你忘记了呢。”说罢,又埋头继续吃这只闯祸的大螃蟹。林太太与林先生见女儿这么逗乐,也跟着笑了。 餐后,林太太指着一大盘新切好的木瓜和凤梨,非要他尝尝。他不爱吃这两类水果,盛情难却地用叉子取了几片。林觅很喜欢木瓜,不一会就吃掉了半盘,他之前在网上看过木瓜的种种功能,心想:她还小呢,吃这个不怕早熟么? 他忍不住偷偷地看了看她的胸前领口处,那里已经隐约有一些青春期发育的影子…… 他见她拿手帕擦擦嘴上的汁水,又继续战斗,连忙用叉子柄按住她的手背,好心提醒道:“木瓜吃多了不好,林觅你快停手。”她对着他的提醒报之以感激的微笑:“好,不吃了,下次再吃。” 她完全没有往那方面想,倒是他莫名其妙地脸上发烫。 第三十六章 平安 顾先生与司机汗流浃背地出了胡同。他喊了辆黄包车,与司机一起去了车行。与车行老板说好,让工人去换轮胎,同时借了一辆车开回家。 在这段充裕的时间里,三太太已经想好了对策。她让秦局长又打进来一个电话,故意让顾启泯去接,自己装作什么也不知道的样子,与大太太在客厅里聊天、打牌。 顾启泯听完电话,焦躁不安。电话里说抓到个男青年与朱小姐一起,还在沙地上发现了一本线装书和一串写着日文的小风铃。这两样东西,他亲眼在二弟房里见过。难道……启江和自己一样,喜欢上同一个女孩子…… “这个书呆子,在日本花花世界里都能忍住不找女朋友,一回来就坑自己的亲哥!”他忍不住埋怨起各个方面都比自己开挂的弟弟来。 从小到大,这对双胞胎兄弟的性格和习惯是如此的不同。一个善于伪装,不爱学习,胸无大志;一个诚实善良,勤奋好学,志向远大。因此,顾先生给他俩的待遇也是不一样的。他对启江的重视间接地冷落了启泯,使得这位做大哥的心生不满,总巴望启江出点小状况,底线是二弟可以无限倒霉,但绝对不能残废,更不能死掉。 顾先生进门就召开了个家庭短会,把大致情况说了一遍。大太太哭着说,请老爷一定要救启江;顾启泯心中有数,三太太心里有鬼,二位均表示听从一家之主的安排。 吃过一顿气氛压抑的午饭后,顾先生单独去警察局。这次,他打电话从局里调了两名保镖。 汽车刚停稳在警察局门口,秦局长就走过来与他握手,请他在会客室小坐。听到儿子居然进了牢房,顾先生如同被打了脸一样羞愤。他嗅到了秦局长笑容里阴险的气息。 黑暗、冰冷的牢房里弥漫着发霉的气息,顾启江安静地躺在一摊脏兮兮的稻草上。 他梦见自己掉进了又黑又臭的沼泽地,大声呼救,却没有任何人听到。突然间,感觉胸口给什么东西重重地压住了,憋得喘不过气来;一大桶凉水从上而下,“哗啦啦”地淋遍他全身。他浑身一个激灵,醒过来。 一个狱警提着灯站在他面前,另一个手里还提着只血迹斑斑的空木桶。没等顾启江反应过来身处何处,他就被狱警一左一右地像提线木偶一样从地上拖起来,二话不说往门外走。 借着油灯昏暗的光,他往疼痛难忍的后脑勺伸手探去,五指上沾满半凝固的血。他发现头被打破了一道口子,胸前一道道血和污泥把白色丝绸衬衣染得惨不忍睹。“我在……监狱!”他看清了监狱过道两边大大小小的牢房,还有那一只只从牢房里伸出来的各种形状的黑手。 “混蛋,快放开我!”启江愤怒地挣扎,踢掉狱警手里的木桶,与两名狱警扭打在一起。刘警长带着一队人从外面冲过来,用枪抵住了他的头:“本来老子打算让你家交笔保释金就不追究你,你竟敢不识抬举!再乱来,通知你家人来领尸!” “我家?!哼,你知道我家在哪儿么?”启江冷笑一声,仰起头大声喊道:“老子家在哪里,你不配知道!” 一名警察迅速跑来,递给刘警长一张条子,条子上写着:“误抓顾局长二公子,其父已到,速放人!” 刘警长瞪着眼睛把条子扫了几遍,不由得暗自慌了神。不过,老谋深算的他眼珠一转,飞快地想好了应对办法:既然上级下令来提人,再大的事,有秦局长和三太太顶着呢…… 刘警长放下了抵住启江额头的枪,拍拍他的肩膀,笑道:“刚才是故意试探的,公子勇气可嘉,文武双全。现在查明了,都是误会。您马上就可以回家。顾局长在会客厅等候。” 他让狱警取来一条热毛巾给启江擦脸,启江抓过毛巾,团成一团,狠狠地抛到墙上,朝着这帮人啐了一口。他大步走进局长办公室旁边的会客厅,看到了坐在沙发上一脸阴云密布的父亲。 “启江,你今天确实是带朱小姐坐车了,去了湖边,还打了警长?!”顾先生佯装淡定地问了问。启江擦着脸上的血,拉过一条椅子坐下,“爸爸,我今天给您丢脸了。但我确实是清白的。这边说查清楚了。” 顾先生看到儿子伤了头,忍不住怒骂道:“谁打的?!谁有胆敢打我儿子!” 秦局长不慌不忙躬下身子,装模作样地演戏:“顾局长,都说您是菩萨心肠,大人不计小人过,请恕手下人有眼无珠,误伤了顾公子。”紧接着,他又察言观色地补充道:“他们见朱厅长千金出事,都格外重视。顾公子一直不肯说明身份,不然,我等纵然有成千上万个胆,也不敢动他……朱厅长目前在外地视察,后天才回来。这事我已经托人和主要报社的领导通过气,不得报道,您放心……” 启江隐忍地听着每一个字,希望从中获得有关弟弟的信息。 然而,狡猾的秦局长故意把话题聚焦在朱厅长身上,频频地暗示顾先生为了大局利益,不要再追究这起事件…… 顾先生恨得咬牙切齿,想却奈何不得:官场升职比儿子受辱,前者更重要些。 “顾局长,先开车送公子去医院包扎,您家的这辆熄火的车,我负责送车行修理,再送到府上……”秦局长厚着脸皮讨好道。 父子二人驱车赶往医院。做完检查、伤口处理、包扎上药,启江沿着长长的走廊找朱涓涓的病房,迎面走来的护士小姐微笑着递给他一个大信封和一张信纸。 见字如面。她感谢启江救命之恩,现已好转,由家人接回家,留下了电话号码。他垫付的医药费,她全部放入了信封。最后一句话让他热泪盈眶:“顾公子,愿平安”。 他决定下午就买礼物,上门探望她。 第三十七章 心意 午餐后,林先生宣布,晚上别墅举办舞会,请帖已经提前一天发出:一方面是为了自己的社交应酬,一方面也是为了女儿生日开心。 林觅低头看了一眼搞脏的裙子,急急忙忙进了卧室。她一把拉开衣柜门:最心爱的裙子,都被她穿坏了;她自从转学到女校,功课超级忙,好久没逛街了。 “张老师,您陪我上街买新的!”她满怀希望地说。 尴尬的是,他的衣服给佣人拿去洗了,钱包在湖里丢失了。 林先生慷慨地拿出一套新衣服令他穿上。 “这是给我侄子订做的。这颜色你穿比他好看。” 他们一起坐车来到百货楼。林觅拉着他去了女装区。店员小姐立即迎过来,热情推荐店里的热销款。 林觅抱着选好的裙子羞答答地进了试衣间,打算一一穿给他看。 他透过草帽边缘的空隙,看到旁边也站着一个埋头挑裙子的男生:好熟悉,这是……二哥! 启江在医院与父亲商定好,先探望了朱涓涓再回去。父亲把整个钱包都给了他:这是除交日本求学的学费外的一笔“巨款”。他先买了身干净整洁的衣服换上才过来,没有有给女孩买礼物的经验,就一个人乱逛。 他走过去轻轻拍了一下启江的肩膀,轻声说:“二哥,是我,你的头是给坏人打伤了么?” 启江一听,转过身紧紧地抱紧他,激动得语无伦次:“启澜,我和朱小姐后来调头去找你,结果在湖边,听人说你被追得跳了下去……后来她也下去了,我也被打晕抓走了……” 启江忽然言归正传:“你是怎么脱险的?你也是来买东西的么?” 二哥的一连串问题弄得他一时语塞,他只好轻描淡写地说了情况。 启江从随身的包里取出一个大钱包:“收下这个。” 他把手放进裤兜:“我工资还可以,只是今天没带钱,想找你借点,买小礼物。” 林觅换好裙子出来,看到两个男生推来推去,觉得十分滑稽。她走过来大大方方地向启江打招呼:“你好,你是我老师的朋友吗?” “什么?老师?!”启江一怔,心想:小美人看起来也该上中学了,他怎么能当她老师呢? 他忽然有了个主意:“我也是来给朱小姐挑礼物,没经验,选得眼花缭乱。不如请她来帮忙。” 他来到林觅身边,像对公主一样行了个恭恭敬敬的礼:“请问姑娘是否可以帮忙挑个送女孩子的礼物?”她忍俊不禁:“先生,挑个礼物还行礼,吓到我了!” 林觅看着启江,指了指附近的首饰区:“本人没来,最好不要买裙子。可以考虑项链、耳环、手镯、胸针这些。” 启江竖起大拇指赞道:“有见地!” 她让店员取来一盘精巧的胸针,一一掂在手心里细细地观察和比较它们的做工和微小的瑕疵。 她把选好的胸针递给他:“这款最适合年轻的女孩子,有灵气又高雅。” 启江忍不住赞叹:这小姑娘人美心善眼光好! 他结合她的衣着,气质和谈吐猜测,她家的条件可能与自己家不相上下。莫非启澜当家庭教师去了? 他让店员把胸针包好,谢谢了她,接着说:“还得麻烦你再选几样。”林觅点点头,继续去看耳环和项链。 他悄悄地用胳膊肘戳了一下弟弟,提醒道:“她刚才试戴胸针的时候,我看出她也很喜欢,你赶紧让店员拿一个,回去送给她。以后你俩逛街,她挑东西的时候,你都悄悄记着,买下来。” 林觅的目光在琳琅满目的首饰上流动。她其实也很想买一件。刚才挑的胸针,就是她一见倾心的。 陪母亲来过好几次了:做工和质地一流,价格偏贵。她不敢当着他的面买,怕他觉得她奢侈。 她默默地选了一条做工精美的小金项链和一对小巧的珍珠耳环。 启江对大太太和三太太戴的那些贵重珠宝都有很深刻的印象,他发现林觅选的都是时尚而不奢华的,即使把弟弟送她的那份算上,也是他可以轻松承受的范围。 启江付款时,张小法看了看价签:以他的薪水,足足得不吃不喝攒半年,才能买一个胸针。老老实实挣钱去,下回靠自己! 启江凑到他的耳边低语:“三弟,我现在带你去买衣服,再买个包给你,把这钱和首饰装好。以后遇到的强悍情敌绝对不少,任何时候都不可大意。”二哥果然是顾家最聪明的人,颇有远见。 他脸一红,轻轻解释道:“二哥,谢谢你慷慨相助。不过,我们目前真的只是师生,连手都没牵过。今天她生日,我陪她出来逛逛而已。” 林觅看他俩一起在说悄悄话,就说:“二位,我还有裙子没试完,先去忙。” 她刚离开,启江拉过他就调侃:“我不信你对她没有感觉,更不信你没碰过她的手。还不好意思承认,我又不会说出去。” 在男装区,他看着那一堆堆的绅士装,想起上回与朱涓涓来这里的情景:那时比现在矮一些,穿上背带裤也不违和。现在已是翩翩少年,又为人师表,不能再买可爱风格了。 启江请店员取来一大堆,一一在他身上比划,当时还没有中山装,所以最后选定的衣服,还是以传统的长衫为主,衬衣和裤子也买了一些。 他换上一套青色的长衫,把校服脱下,叠得平平整整地装入袋子,拎在手里。启江又买了一个黑色的背包,把首饰盒和钱放了进去。 他换好衣服出来,启江就把背包递过去。他觉得包很沉…… 这时林觅购物归来,在楼梯处碰上他俩。 启江忙晕了头,半晌才想起正事来。他怕朱小姐晚些时候不在家,匆匆忙忙地告辞:“三弟,背包里除了给小姑娘的礼物,还有我的一点心意。交女朋友是要有硬实力的,千万不能大意让情敌挖了你墙角。哥得赶路去了,保重!” 第三十八章 舞会 他看到林觅提着袋子,怕她累着,就主动地帮他拎了。她顺势去挽他的胳膊,却被他一眼识破小心思,粉嫩的小手指只来得及触到光滑的袖子,他的手就狡猾地避开了。他身子一闪,两人之间出现了一米左右的距离。 看到他这副态度,林觅尴尬得红了脸,慢慢收回了手。她黑亮的眸子透出无奈与迷茫:明知道自我对他有意,还故意躲着我,难道他还爱着那个叫“阿楠”的女孩子不成…… 她叹了叹气,低下头默默地走在他旁边。他看出她心里的失落,碍于师生的身份,不好靠的太近,怕自己会失去控制。两个人一路纠结地坐车回去了。车上,林觅似乎在生他的气,特地把头偏向一边不看他,还把衣服袋子当做“沙包”,在座位中间堆出一道“分界线”。 开车的警卫见他俩出来时有说有笑,现在忽然互不搭理,猜到中间出了小问题。出于好心,他想帮这对小年轻打破沉默,于是边开车边笑着说道:“林小姐,今晚的舞会上,你和这位小公子一起跳舞给我看看,如何?” 林觅刚想说“好”,偷偷瞄了瞄,他那双好看的眼睛微微闭着,神情严肃,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令她有些小沮丧。 他沉浸在专注的思考中:从启江头上厚厚的绷带和脸上的伤痕,足以推测追捕者的决心之坚,下手之狠,绝不仅仅是误抓这么简单;那帮人真正的目标是顾启澜,只要他没被抓到,幕后的人就不会善罢甘休。 他想起了那支被他当武器插入敌人太阳穴的钢笔,额头上渗出一层细密的汗珠:怪自己一时大意,笔帽丢在船上,没有收拾就上岸了。只要对方把尸体打捞上来,看到钢笔,找到笔帽,一路地毯式搜索,很可能会殃及学校…… 他猛然间想起林觅那块带血的手绢,回去后就没见她拿出来! 他一手拨开挡住视线的衣袋,用力推推昏昏欲睡的她:“林觅,给我擦伤口的那块手绢,你有没有带回家?!” 她杏眼微睁,慵懒地答道:“脏了,丢船上了。” 天色渐晚,抬头看看渐渐变暗沉的天,他嗅到了暴雨前的气息。 回去后,他无心久留,把首饰盒取出放在兜里,低头清理东西准备回校。 林觅见他要走,双手抓着他衣摆,恳切地挽留道:“张老师,我好想有您参加,请您不要走……舞会结束后我们一起回学校,好不好?” 他如果要走,只须抓住她的手腕,稍稍用力一甩,头也不回,就可以达到目的。这样走掉,心不会痛么?! 他弯下腰,温和地打开盒子,送到她眼前:“林觅,生日快乐。晚上我们一起走。”她看到一枚闪闪发光的胸针躺在丝滑的盒子里,与她买来的新裙子,真是绝配。她在帮启江选胸针的时候,对它是多么的心动。没想到,他会悄悄地把它送给自己。林觅伸手取下胸针,用一种期待的眼神看着他:“张老师,今晚我想让您亲自帮我戴。”他望着她,微微一笑,点头答应。 林太太带着管家突然跑过来,催促女儿赶紧做好准备,大厅里的客人已经到齐了一大半了。 林觅转身进了卧室。片刻后,待她出来时,他几乎没认出她来。这是他第二次见她化妆后的样子。香水,眉笔,胭脂和水粉,把略带青涩和稚气的麻花辫女学生又变成了初见那晚让他过目难忘的穿着高跟鞋、裹着薄纱露肩晚礼服、曲线玲珑、黑发如瀑的林小姐。 她递给他胸针,他发现自己的手指在轻轻发颤:真的……要亲自给她戴上么……手指碰到了她那里,万一流鼻血了怎么办? 他拼命抑制住鼻子里的一股暖流,总算是有惊无险地把胸针戴好了,指间萦绕着她身上的香水和胭脂的味道。 她大大方方地挽起他的胳膊,领着他一起下楼,去了花园里最大的厅。 大厅里灯火通明。四面的落地窗开着,晚风把淡紫色的丝绸窗帘吹起,像一只只飞舞的大蝴蝶。地板由洁白如玉的大理石砌成,天花板点缀着四只璀璨的水晶吊灯,墙壁上挂着一幅幅西洋画。 林先生和林太太忙着与来宾喝酒,交谈,见女儿挽着他,只好双双放下应酬,一齐过来对她“不得体”的举止进行干涉。 “觅觅,放开手,他是你老师,这样做不好。”林太太皱着眉头,开门见山地说。 “林觅,十三岁了,不能像小孩子一样任性。”林先生的提醒听起来稍微含蓄些。 她看了看父母,不愿意放手,但张小法已经把她的手轻轻拿开,转身去了大厅外的花园。 “觅觅,今晚来了一位很重要的客人,他等你好久了。”林太太见状,赶紧引入新焦点。 “林一堂来了,分别三年,你不想见见他么?”林先生说完,牵起女儿的一只手,准备带她过去。 林一堂是她的亲戚,家族的骄傲,文武双全,典型的高帅富。更重要的,还是林先生心仪的女婿人选。林一堂从小就对她有意,但她对此十分抵触。 她扭过头,望着那个远去的背影,挣脱了父亲的手,踩着高跟鞋一步一摇地追了出去:“张老师,不要走,等等我!” 月儿藏了,星光暗淡,花园内一眼看去都是树木的影子,林觅挽起长长的裙角,伸长白皙的脖子四下张望,好不焦急。 她看到大厅对面池塘边的亭子里,有一个熟悉的人影,心中一喜,加快了步子,全然忘记了脚下的安全。 在离亭子不远的水边,她的鼻子忽然闻到阵阵冷香,一袭缀着华丽珍珠边的小黑裙带着强大的气场从她眼前扫过。林觅还来不及看清其长相,就被对方高高抬起的白皙长腿分毫不差地绊倒。 她惊恐至极,叫不住声音,头往后一仰,身子倾斜着往池塘里倒去…… 第三十九章 阻力 故意绊倒林觅的这位年轻女孩,叫何诗安,是参加舞会的名媛之一。她与林觅并不熟识,只是因为其父在林先生交际圈内的重要影响力,应邀而来,意在结交心仪的世家公子。 何诗安与林觅年纪相仿,身心却远远比她要成熟。她面容娇媚,有城府,颇会讨人欢心。她来的路上遇到傍晚时的交通大拥堵,在车里耽误了不少时间。等她和父亲赶到,舞会已经开始,在大厅门口便听到里面传出的一阵阵笑声、舞曲声和碰杯声。 她望厅内扫了一眼,没发现让她眼前一亮的目标。她丢下忙着与同僚觥筹交错的父亲,高傲地来到花园里散心,月光下,一个身材修长的美少年引起了她的注意。 她放下矜持,一步步靠近他,少年的侧颜,俊逸出尘,令她回忆起曾经的一位同窗…… 顾启澜与何诗安在城西一所优质小学读书六年。在她与他同窗的日子里,他不曾与她说过半句话。他也不搭理任何女生,除了学校里的女老师,独来独往,但成绩一直在年级出类拔萃。后来据说是遇到了意外,失踪了,全城大搜索,也没有结果…… 当消失许久的那个人突然出现在林家的别墅花园,让何诗安的心里,泛起阵阵涟漪。她迈着优雅的步子走过来,红唇微启,用甜美的声音问候他:“顾启澜,好久不见。原来你也在这里,还记得我么?” 张小法穿越而来,他的记忆里完整地抹去了这一段。即使他拥有顾启澜的完整记忆,心有所属的他也不会有兴趣去搭理一位陌生的女子。 他对这份突如其来的热情报以冷淡的沉默,对她视而不见。他从原来站的位置离开,独自踱进池塘里的亭子,同时用平淡的语气对她说:“认错人了,我不姓顾。勿扰,谢谢。” 素来高傲的何诗安平生第一次尝到了被男生拒绝的滋味。看着他对自己如此不屑,内心深处的丝丝柔情顿时给他冰冷的态度砸得乱七八糟。虽然接了他泼来的一盆冷水,她又难以舍下他,就在他身后不远处躲了起来。 无辜的林觅就是这时候出现的,她天真无邪地向前一摇一晃地跑,只看见了亭子里的张小法,却没看到亭子旁边的榕树下的心情郁闷的何诗安。 何诗安并不忌惮这位突然出现的少女的身份如何,她只把林觅看作一个搅局者,一个对自己有潜在威胁的情敌。凡是与她争抢心爱之物的人,就是与她为敌。于是,在林觅接近的一瞬间,她毫不犹豫地抬起腿来,准备给点颜色看看…… 林觅没有父亲强大的潜水本领。她在无助中的害怕得几乎要窒息:池塘的水虽然没有后海的水深,淹死她这只小旱鸭子绰绰有余。 然而水声并没有响起来,不知过了多久,耳边朦朦胧胧地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在唤她:“林觅,是我……” 她迷迷糊糊地动了动身子,周围很舒服,并没有感到池水的湿气与凉气,睁开眼睛一看,发现自己躺在他温暖的臂弯里。他用手轻轻拍着她的脸颊,见她醒来,如释重负地笑了,下意识松开了搂住她的手,扶她慢慢地站了起来。 林觅把自己遭遇的怪事说与他听,张小法认真地听着,轻声安慰她:“别怕,我刚才也看到了那个古怪的女生。只要有我在,我就会全力以赴的保护你。” 他和她一样,刚刚经历了惊险的一幕,依然心有余悸:他在林觅离亭子约四米的时候正好转身,吃惊地看到她整个人往池塘倒下去,冲过去稳稳地接住了她,而刚才强行搭讪他的那位穿黑裙的小姐,沿着一条小径跑了。 他抬起头往了大厅一眼:“林觅,我送你回去,出来久了,父母会担心你。” “张老师,我不想进去,”她仰起脸望着他清澈的星眸,抓紧他的手不肯放:“我的表哥林一堂在里面,我不想见到他。” 他听到这个名字,想起林先生与林太太在大厅与女儿的对话,发出轻轻的一声叹息。 他知道,在盛行父母包办婚姻的年代,自由恋爱会遇到无法想象的阻力。二哥启江临走前叮嘱的话,再一次提醒了他:如果想与林觅在一起,最好的办法就是回到顾公馆,凭借有竞争力的家世背景,才有可能从众多追求者中脱颖而出,获得她父母的认可,毕竟婚姻讲究门当户对。否则,林先生与林太太怎么会放心把心肝宝贝交给一个来历不明的少年?可是,如果踏进顾公馆,他还能活着出来吗?即使能苟且,对得住良心吗? 他对她有再深的感情,在现实面前也是无能为力。放弃这份感情,或许是一个没有办法的办法…… 他轻轻地拿开了她柔软的小手,劝道:“林觅,赶紧回去,你要听老师的话,乖。” 她还想与他在花园多待一会,但张小法已经主动地往后退了几步,两人之间再次出现了一道距离。她看了看他的脸,似乎悟出了什么。他眼中流露出纠结与无奈,更多的是隐忍。 她依依不舍地点头。两人一前一后地在通往大厅的那条小径上走,风吹过花园里的蔷薇丛,发出窸窸窣窣的声音。 他走在前面,林觅看着他的背影,感到心底有一种绝望的凄凉。快到大厅时,她突然停住脚步,把身子倚靠在旁边的一株樱桃树下,轻轻地哭了起来。他听到她的哭声,心头一震,转过身来走到她身后,却迟迟没有开口安慰她。 虽然与林觅相识的时间不长,她的性情,她对他的真情,他一直都了然于心,只是不敢面对和接受罢了。 他默默地守着她,内心却在剧烈地挣扎:如果与林觅不是穿越后相遇,如果顾启澜的身份没有牵扯这么多复杂的谜团,如果他不是林觅的老师,如果自由恋爱在这个世道行得通…… 第四十章 匆匆 暗香浮动的花园里,忽然有好听的男低音从身后传来:“觅觅,原来你在这里!叔叔说你在花园里和你老师谈论功课上的事,我等了很久也不见你回来,就主动过来找你了。” 张小法循声望去,看到了迎面走来一位气质清冷高贵的年轻公子。他的发型很符合时下的审美,精心地打理过,一丝不乱;身上穿的是黑色西式礼服,系着深蓝色领结,这种中西结合的装扮衬托出他与众不同的俊美。 这大概就是她不愿意见的林一堂,在这个场合,要不要礼节性地打个招呼? 不等他想出合适的问候方式,林一堂就主动站到了面前,手中的一柄镂雕象牙折扇,如风一般疾速扫到他的下巴处,同时,面无表情地丢出一句警告: “小色狼,你离她的距离,最好远点!” 张小法淡定地捏住扇柄,用力一甩,扇子从他手中飞出,在头顶打了几个旋儿,坠入身后的池塘,发出清脆的水声。 “你敢丢我扇子,若不想死,下水给我捞起来!” 林一堂见他如此不将自己放在眼里,一把揪住他的领子,举起拳头正要动手,脸颊却挨了响亮的一记耳光-- 张小法和林一堂不约而同地被这一巴掌惊呆:它来自平日里温文尔雅的林觅;她美丽的眼睛还有未干的泪水。 林一堂的第一反应是震惊,第二反应却自欺欺人:他宁可认为是表妹想帮忙自己,只不过,情急之下,她的手不小心扇错了地方。 “觅觅,你到一边去,我要好好教训这小子!”他一副胜券在握的表情。 然而,林公子那颗高贵的自尊心,接下来会面临更大的挑战。 “林一堂,我警告你,不得侮辱他!你若敢动他一根头发,我再就给你几下。”她生气地瞪了表哥一眼,脸涨得通红。 自信的林一堂怎么都不肯相信,表妹竟然会为一个男生掌掴自己:多年不见,特来叙旧,见面礼竟然是她的愤怒的一巴掌。 “我是你表哥,你唯一的表哥,他呢,算你的什么?!”林一堂一手死死地揪着张小法的衣领,一手揉着脸颊:火辣辣的疼弥漫开来,半边脸无比酸爽…… 张小法在心里默数道:一、二、三、四……,准备数到十,就让林一堂尝尝跆拳道的滋味。 “他是我的老……师,你不要乱来!”林觅犹豫着喊完,轻轻地活动了下手背:刚才可是用了最大的劲打下去的,现在手都扇肿了。 林一堂睁圆了眼睛,两道剑眉挑了挑,将信将疑地松开了手:“原来你就是我表妹的老师,这么年轻!方才我误会了,失敬。” 张小法也松开了紧紧攥着的拳头,轻轻地点了点头,算是默认。 林一堂一把牵过她的手,“觅觅,今晚,我只想与你跳舞。叔叔叔母都在等我们回去。” “听你表哥的话,快回去。”张小法不冷不热地说,目光却投向在别处,像一个陌生人,仿佛与她之间什么也没有发生过。林觅诧异地望着他:什么时候起,他开始变得这么冷酷,这么话少,和他在学校的样子完全是两个人…… 她算是比较善解人意,但他突然性情大变,让她难以招架。 林一堂看出林觅对他有特殊的好感,而他似乎对她比较冷淡,就放了心:不妨拉她老师一起去大厅喝几杯,这样可以知此知彼…… “小老师,我也想邀请你去喝酒,希望不要拒绝。”他一手牵着林觅,一手拉住了张小法的胳膊,只听对方利落地回答道:“可以。” 三人一起来到大厅里。林一堂取过桌上的一瓶红酒,亲自开了盖,倒满两杯:一杯端在手里,另一杯递给张小法。“我替林觅敬你一杯。”他举起酒杯一饮而尽,而张小法却没有碰一滴酒。 林一堂见状,不解地问他:“这是纯正的法国酿造,口感极佳,你为何不喝?” 他想起那杯毒咖啡的事,摇了摇头:“谢谢你的好意,我从不沾酒。” 林先生在一旁听了,端过酒杯,握住他的手,诙谐地劝道:“小张老师,再不喝,就是不给我面子啦。”他感受到那只手的温暖和力度,想起林先生在后海不顾安危救他的恩情,顺从地灌下了这杯酒,心中一阵苦涩。 林先生正要与林一堂接着喝,蓦然发现侄子脸颊上有一道鲜红的五指印,再看到女儿的脸上带着泪痕,两手不自然地轻轻搓着:显然她已经为了什么事伤心哭过,还动手打了表哥。 林先生眉头蹙紧,沉默了片刻,拉过女儿,决定问个清楚。 “觅觅,你出去了那么久,一堂都在等你,你为什么事打了人家,还下手这么重?” 林觅听出父亲的语气带着愠怒,一时想不出该怎么回答,看到邻近的桌子上还有几杯酒,她鼓起勇气地走过去,仰起脖子大口地喝起酒来。几杯喝完,她眉头微蹙,嘴角露出一丝令人怜惜的笑容,小小的身子,愈发摇晃得厉害。 两个男生从不同的方向冲到她面前,试图去夺下她的酒杯,她却闭上眼睛,昏昏沉沉地倒了下去。酒杯从她的指间滑落到地上,碎了。 张小法手快,扶住了她,目光在她脸上停留片刻,匆匆地下了决心,把她交给林一堂,,轻声叮嘱道:“大概是喝醉了,你好好照顾她。我明天有课,就此告辞。” 林先生在一旁看见,心中暗自佩服他的理性和克制:在后海的时候,就早已觉察到女儿对他的一片深情,也看出了他对女儿的关切。原来还十分担心,直接干涉这对小年轻会遇到不小阻力,没想到这位为人师表的少年,如此爽快地放手,以成全远道而来的林一堂。 张小法走到林先生身边,弯腰行了一个礼:“谢谢您今天上午的救命之恩。我得马上走,若如果时间太晚了校门会关,就没法进去了。” 林先生令两名警卫去取东西,然后拍拍他的肩膀,温和地说:“小张老师,我有一件礼物给你,希望不要推辞。” “林先生,您与我之间不需这么客气,我都还没来得及报答您,怎好意思收您的礼物。”张小法诚恳地拒了。 如果林觅的父亲是想给他一笔所谓的“精神损失费”?他必然不接受! 警卫把不仅取来了他的东西,还带来了一只精致的木盒。林先生把木盒打开,递到他的手中:里面是一把锋利的匕首。 “小张老师,务必记住:在学校以外的任何地方,都随身带上它。” 他再次感谢,把匕首放进包里,头也不回地转身离开。 大厅门口的宽宽的石柱后面,侧耳倾听的何诗安,把方才所发生的一切看得明明白白。 第四十一章 失落 张小法走出林家别墅不久,耳畔听到一阵沉闷的雷声。他抬头看到夜空里划过几道闪电,疾风吹得马路两边的树叶哗哗作响。空气里有了越来越明显的潮湿感,一群黑鸟低低地略过一排排屋顶:一场大暴雨在即。 他想起上回在倾盆大雨中独自在街边等到章老先生的马车。眼下,手里提着那袋差点搭上性命的书,更加迫切地需要得到老先生的帮助,才能在最短时间内读完,尽快找到破解谜团的线索。 更重要的是,心情低落的他,盼望有一个心灵的避风港,在乱世中寻求真情和温暖。 林觅家离章老先生住的地方,隔了三条街的距离,不算很远。他背着包,提着书和衣服,以冲刺的速度往老先生家赶去。越来越大的雨点无情地砸在尘土弥漫的地上。 他在巷子尽头,借着昏黄的路灯,又看到了那个熟悉的院子。这是他原来打算上午就去,却因遭遇变故不得不晚上才到的地方。 几下响亮的敲门声过后,章老先生的医生侄子过来开了门,见他手里拎着沉沉的一只湿漉漉的袋子,就好奇地问道:“兄弟,这是从水里捞出来的么?”张小法叹道:“今天落了水,差点没命。”医生听完,赶紧把门关上,帮他提着袋子进了屋。 两位老人关切地拉他坐下,送来热茶和点心。他喝过茶,吃完点心,把书袋解开,掏出一本书翻开,准备请教。 章老先生看到书的内容全是满文,颇感吃惊:“小法,书上的字,你能看得懂多少?” 他费劲地看了几页,合上书答道:“每页大概能认出三分之一,余下的内容大部分靠猜。” “你已经很不错了,我班上的大学生,都没有人能认识这么多。”老先生点点头,目光饱含鼓励与赞许。 张小法不好意思地笑笑,“先生,我会记录下每本书的重点难点,请您有空时通读这些书,帮我答疑解惑。”老先生欣然同意。 他从包里取出一大把银元放到桌上,感激地看着老先生的侄子:“医生大哥,谢谢你救了我和林觅,否则我们都不在这个世上了。这是我应该付的医药费。请一定要收下。” 医生笑着摆摆手:“我章文轩给你出诊,不收分文。但大哥盼着能喝上你的喜酒。” 他摇摇头,发出轻轻的一声叹息:“文轩哥,我改天请你喝酒,喜酒这事,太不靠谱。” 章文轩听出他这话的一点意思,猜到他遇到了感情方面的烦恼。章医生正好与女生在谈恋爱,稍有些经验。 “是你们俩之间出了问题,还是她家里的大人不同意?” 张小法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我和她之间,特别不现实。不如早解脱,彼此伤害最小化。”他的表情看似无所谓,心却在滴血。 窗外雷声轰响,暴雨打在窗棂上,水沿着墙流下来,打湿了地面。章文轩见他有些身心疲惫,就嘱咐他尽早休息。 章太太告诉他,屋里有一间是专门给他收拾好的,与章文轩的那间房子是隔壁。自从他去学校工作后,每到周末都盼望他回来住。 他感动地谢过她:在这里享受的是家的待遇;在别处,都是客。学校的宿舍,那不叫家。 他一进房间就无力地倒到了床上。眼前浮现出匆匆离开大厅时的情景:不胜酒力的她昏昏沉沉地倚靠着另一个人,她的礼服领口已经滑落,那枚闪闪发光的胸针,映衬着她酒后微红的美丽面颊,宛若春天里盛开的桃花…… 张小法终于尝到了失恋的滋味。穿越前,大学寝室里有个兄弟为失恋的事情还伤心得差点跳楼,当时他还觉得是多么夸张和好笑的事情,分个手至于要死要活嘛! 现在,他还没有正经地谈一场恋爱,就忍痛斩断了这段真挚的初恋,这种感觉简直是痛不欲生。 他头脑里重温着《大话西游》的经典台词,伤心地想:自尊宝失去了紫霞,好歹还轰轰烈烈爱过一场,他和林觅这个算什么…… 蓦然,他又模糊地想起,在林家花园里,受他冷眼相待的那位自称是顾启澜同窗的女孩。或许,他也无意中深深伤害了人家。 这场暴雨中难以入眠的,不止他一个。 林觅躺在床上,拿被子蒙住头,伴着窗外的雷电,放声痛哭。她醉酒后被送回了卧室,昏睡了好几个钟头。林先生请来医生和护士,给她服用了醒酒的药。她渐渐恢复意识的时候,听到房里有父母和表哥的说话声,就闭着眼睛继续躺着。直到夜深了,林太太叫走守在床边的林一堂,把门关上,她才获得了发泄的自由。她从裙子上取下胸针,紧紧地握在手里,度过了从小到大唯一一次流泪的生日。“希望他,好好的……”她哭累了,喃喃地念着,又昏昏睡去。梦里,她看到他在校园里等她,手里捧着一束洁白的栀子花。 在城市的另一处大宅里,朱涓涓紧张地盯着一支体温计:第六次测量时,数字终于有了一点下降。她跑到床前,伸手试了试他额头上的温度,发现没有白天那么烫了。傍晚的时候,启江来了家里,头上缠着厚厚的绷带,脸上也有明显的伤。他把礼物轻轻地放在桌子上,告诉她后来发生的一系列事情。她正为启澜的化险为夷感到欣慰,却发现启江已经靠着椅子睡了,怎么也喊不醒,伸手一摸,浑身滚烫。父亲还在外考察未归,她大胆地决定留他在家里养病,得到了母亲的支持。虽然请来大夫看过,确诊为在水中受凉引起的感冒发烧,大夫开完药走后,她还是认认真真地忙碌了一晚上:给他用了冷敷、喂药等办法,比他的亲妈还要照顾得用心。 顾先生晚上接到了朱涓涓打来的电话,知道了启江留宿的事。他只悄悄地告诉了大太太,至于启泯的感受如何,不管了…… 第四十二章 回校 暴雨持续了一夜。凌晨五点的时候,雨势终于减弱,大街小巷里开始有了稀稀拉拉的人影。张小法一夜未眠。他在床上久久难以入睡,就干脆坐起来看书,做笔记。不知不觉到了天亮,袋子里的书已经浏览了好几本,笔记也写下厚厚一叠。他在最后一页纸上忍不住地涂了几笔,勾勒出一个女孩的轮廓。他看着纸上的画像,无奈地摇头:自己难以做到不想她。 他望着四面的墙壁,多么希望是在大学的四人寝室,起码有三个好兄弟一起开个卧谈会,给这段迷茫的感情支支招。 眼下,热恋中的章文轩与陷入单恋的顾启江都提供不了可行的解决办法,把零经验的张小法给愁坏了。 他想来想去,只能化情感的痛为奋斗动力,貌似当年高中的某位老师就是这么走出失恋阴影的…… 他收拾完毕,轻轻地离开,在客厅茶几上留下的一张字条:谢谢大家的关心,周末再聚。 他一溜小跑到校门口,连续的拍门声把正在酣睡的门卫喊醒了。 “小张老师,你昨晚回家去了?有个家真好。”门卫是位单身的退伍老兵,看他提着大包小包,以为他刚从家里回校。 “谢谢您关心,”他同命相怜地看了对方一眼,苦笑道:“我也是没有家的人。” 他先去食堂买了一大袋热乎乎的鲜肉小笼包,然后才步履沉重地回了宿舍。一开门,小狗无精打采地从床下钻出来,闻到包子的香气,立即兴奋地叫了几声。他自己吃一份,另一份放在地上的小盘子里。它摇着尾巴,蹭蹭他的裤腿,狼吞虎咽地一口一个,吃得很欢乐。 昨天他出门的时候,以为上午就可以回来,就没有给小狗准备食物。结果这位小兄弟饿了一天一夜,瘦了不少,毛色也不那么光亮了,看得他心里充满愧疚。 他把沉甸甸的背包打开,提着它往桌子上一倒,里面的大银元与小金条纷纷蹦了出来,耳边全是清脆的贵重金属碰撞声。他取了一些放回包里,余下的全部锁进柜子。 他望了一眼林先生送的匕首,把它放进背包。经过了这次埋伏,他预感到类似的危险还会发生,必须提前做好应对措施。 他找门卫借了斗笠,沿着学校门口的马路一直走到附近着名的商业街。雨后的街道两旁店铺,人气很旺。一个男青年骑车带着女朋友在一处面包房前停下,那辆闪闪发光的自行车引起了他的注意。他礼貌地与男青年问了车的相关信息,心里有了底。 民国初年,自行车在北平是件奢侈品,其吸睛度丝毫不逊于现代的豪车。在云淡风轻的日子,那些踩着西洋自行车出来玩耍的年轻人,大都是家境殷实的留学党。 张小法这次决定买车,不是为了拉风扮酷泡妹子,而是为了关键时刻能应急。 他问到了价格和买车地点后,很快就找到了一家德国人开的车行。选车对从小学起就加入骑车一族的他来说,不是难事,半个钟头就敲定了。 他看到车行里还兼售墨镜、手套、雨衣、手电等配套产品,也一并买了下来,塞进背包。他踩着自行车沿着来时的路一路前进,把马车和行人都远远地甩在后面。他望着远处教堂顶上飞过的一群白色鸽子,心想:秋高气爽的,可以去颐和园和圆明园转转。可是,一个人去有意思么?他一低头又想起了她,只好一口气骑到学校,把车推进了宿舍。 午后,他在桌前备课,门口响起敲门声。 “请问您找谁?”他头也不抬地问道。 “我找张老师。”门外传来一个年轻女孩的声音,清脆悦耳。他不由得愣住:看来不是宿管阿姨。但这位姑娘来找他有什么事呢? 他把门开了。门外站着一个清秀的女孩子。她穿着整洁得体的教员制服,头发梳成好看的一条长辫子,手里拎着一只驼色的皮包。她笑眯眯地看了看他,大大方方地伸出手来:“张老师,你好,我是新来的二年级国文教师,程倩倩。” 出于礼貌,他与她轻轻握了一下手:“你找我有事么?” 程倩倩指了指门外的两只柳条箱子,有些不好意思地说:“我今天搬来的时候不小心把钥匙落家里了,我家离学校比较远,回去一趟得晚上才能来。请张老师帮忙存一下东西,谢了!” 他的房间从来没有让女生进来过。但程倩倩是同事,人家也是有急事才开口求助,就答应了:“好,就放这里。” 程倩倩看着他把箱子拎进来放好,忍不住把房间里仔细打量了一遍,没有发现女孩子的物品,心里有了惊喜:他不仅人帅还心好,看起来还是一个人住…… 回到桌子前专心看书的张小法没有发现。他翻着书,简短地说了句:“再见。” 他在桌前工作到天黑,直到吃完肉包子后一觉醒来的小狗不停地叫着要吃晚饭,他才站起身,带着它出了门。 在楼梯间,他碰见了从家里返回的程倩倩。 “张老师,你吃过晚餐了么?”她看着他和小狗,关心地问。 “正准备去。” “这时候食堂已经关门了。”她好心地提醒道。 “我知道,所以才出去吃。” “我也没吃,请你带我一起去外面找地方吃,我刚来,还不熟悉周围的环境。”她见他继续下楼,就跟在后面,她的语气里带着期待,希望他能带上她。 张小法停住脚步,回头看了程倩倩一眼,答应了。 为了避免旁人把两人误会成男女朋友,他走前面,她走后面,中间走着小狗。程倩倩望着他颀长的背影,她的脸悄悄地红了。 最近的饭馆在学校的西门。他来过几次,对它提供的水饺和特色菜十分满意。他曾经还想过找个合适的周末带林觅一起来,现在却阴差阳错地和别的女孩子来吃饭。他心中忍不住慨叹造化弄人。 第四十三章 抵触 张小法望着一脸期待的程倩倩,不忍心对老板说“三鲜饺子,牛肉饺子各一份,淋上香油,打包带走”这句话。 他知道,来到民国,男女之间尤其要注意避嫌,不是情侣尽量不要让人心生误会。他本想一起结完账后,留下她独自吃饭,自己打包离开的—饭馆离校门只有十米的距离,她吃完回去是安全的。但这样做,有可能会伤害人家。他思考了片刻,从柜台上取过一份菜单递给她,礼貌地说:“你先看看有什么爱吃的,我去找座。” 他环顾店内,发现除了双人小桌子,还有四人大桌子,于是就请她去了四人座,正好与另外的一对年轻人拼桌。他的心里,与异性坐双人座只限于与林觅一起的时候。 程倩倩一声不响地翻着菜单,选了几样粥和凉菜。他叫来店小二,加了不少特色菜和水饺。 等上菜的时间里,她开始与他聊起学校里的一些情况。他告诉她,自己也是刚入职的新人,对学校规章制度和福利待遇都是从发的手册里了解的。她向他叹道:“学校领导给教师和学生的压力太大了,各科每隔半个月就要小考一次,每次小考都要进行排名,还要登到榜上。我才来没几天,年级组长听了我讲课就老警告我,一会说我上课讲的重点难点不够多,一会说我课前准备不充分,一会又说我的课堂气氛太活跃……” 张小法边听边反思自己的教学细节,好像也不是一点问题也没有。十几年的学生生活让他见识了老师的辛苦,但真正轮到自己上讲台了,反而很多事情没有当学生时候看得明白。 他下午批改学生的作业时,发现了一个普遍的问题:大家对英文造句完成得比较吃力,翻开练习本,满目都是拼写错误和病句。 他怪自己忽略了大多数同学的需求,只问了问林觅合不合适,并没有广泛征求意见:这周居然布置了两篇英语小作文!尽管作业还没收上来,他已经在想象她们是如何地与这份高难度作业苦苦斗争…… 林觅读了七年教会学校,英文基础好,不存在太多上述问题,但她一个人代表不了整个年级。他决定明天课后的作业少留些,给学生们减负。 过了一会,店小二把菜和水饺都上齐,他就把账结了。 “这顿饭该我请的,你这样做,我都不好意思啦。”程倩倩举着筷子,有些害羞。 “别客气。”张小法友好地一笑,夹起水饺,蘸了醋,他贴心地把一碟牛肉饺子分给了桌下的小狗。 吃完晚餐,他俩一起走到校门口,与一群返校的女学生碰上。她们蹦蹦跳跳,走着,笑着,提着从家里带来的各种好东西。 她们见到两位新来的老师,又开心又好奇,一个劲地朝他俩看,叽叽喳喳地像一堆小云雀。 他望着她们飞扬的辫子和飘飘的裙角,仿佛又看到了林觅的身影。他对她的惦记,不是挥挥衣袖告别就放下了:不知道她有没有醒来。一个滴酒不沾的女孩子,赌气一连灌下去好几杯,对身体是多大的伤害……或许,她只想用醉酒来缓解情感上的痛苦…… 他和程倩倩回到宿舍,帮她把箱子送到房间门口。他这才发现,她与他的房间只隔着一条走廊。她请他进屋坐坐,他摇摇头,说还有事,转身去了自己的房间。程倩倩想,这么近,以后就可以多了解他的生活了。 张小法继续在灯下忙工作。他不仅修改了教案,还把授课的知识点适当地减了一些,以便学生们能有时间缓缓头脑。只有在专心工作的时候,他才能暂时忘记她。 黄昏降临的时候,沉睡了一天的林觅才慢慢地醒来:浑身酸痛,头疼欲裂。 “觅觅,你好些了吗?”守在床边的林一堂关心地问。 她微微睁开眼睛,低头发现昨晚穿的礼服已经换成了清凉的绸缎睡裙,顿时感到一阵羞愤。她拿丝被护住身子,抓起枕头用力往他头上丢了过去:“林一堂,你趁人之危,不要脸!” 林一堂伸手接住迎面飞来的枕头,猜到她误会了自己,连忙澄清:“觅觅,我没有冒犯你,早晨叔母过来看到你的衣服湿透了,怕你感冒,就给你换了,我当时在门外守着,没进来……” “你不要骗我!”她依然不肯相信。 “待会你问问叔母,我不想再解释了。”他感到了不被信任的尴尬,又想起昨晚的一耳光,心像掉进了冰窖。 她下意识地在床上寻找胸针,却看不到它的影子,急得哭了:昨晚一直握在手心里的,是谁趁她睡了后拿了呢? 他看她那副失魂落魄的样子,忍不住心疼:“觅觅,你在找什么?我帮你找。” 她转过身看着他,脸上泪光点点:“我戴过的胸针,到底去哪儿了呢?” 他无奈地闭上眼:“可能是叔母顺手替你收起来了。” 林觅忽略了身体上的不适,急着要起床,林一堂见状赶紧去扶她。她果然地拒绝:“表哥,你先回避一下,我换好衣服再出来。” 虽然他对她的态度有些不满,依然顺从地出了房间,把门带上。 她从衣柜里翻出一套校服穿上,整理了书包,开门走了出来。 “觅觅,你在家休养几天再去。”林太太正在客厅里与林一堂喝茶,见女儿这副打扮,看出她急于返校。 “妈妈,您看到我床上的胸针了吗?”她开门见山地问道。 林太太一脸认真地回应女儿:“我收着呢。实话实说,是你偷拿了家里钱买的,还是你的追求者送的?如果是男生送的,立刻给我还回去。” “是张老师送的……昨天我帮他哥哥给女孩子挑首饰,他也给我买了一个。”林觅害羞地答道。 林一堂听完气得跺脚:“我也可以给你买,不需要他献殷勤!” 林太太怔住了:这款镶嵌水晶的纯金胸针属于高档珠宝,买得起的人非富即贵…… 第四十四章 试探 林觅气咻咻地闯进了父母的卧室。 她在梳妆台上细细找了一遍,拉开了抽屉,仍旧一无所获。 她只好再次求道: “妈妈,请您把胸针还给我,它对我很重要。” 林太太无奈道出实情: “给你爸爸拿去了,他还想等你好了后问你话。明天他就要回部队了。” 四周的房间,都没有父亲的影子。 她好奇地问:“爸爸是不是不在家?” “他说上次买的花瓶有问题,去古玩街找买家理论。” 林太太剥开蜜桔,递给一脸冰霜的侄子: “一堂,尝尝,很甜。她还不懂事,以后会明白什么是靠得住的爱情……” 林觅听了浑身不舒坦:“难道张老师就靠不住?” 林一堂冷笑: “一个长得好看、家境尚可的小书生,给不了你精彩的人生。” 林觅没等他把话说完,就背着书包跑下楼。 待他追到门口,车已经开走好远…… 林觅到了学校,没有吃上晚饭。 她回到宿舍,看到在灯下用功的于芬。 看来人家是一心爱学习的好学生。 她有些不好意思地问: “芬芬,附近有没有地方可以买到好吃的?” 于芬乐呵呵地答道: “学校西门好像有一个饭馆,至于好不好吃,你可以去问问张老师,我和几个同学今晚看到他和一个漂亮的姐姐去那里了。” 林觅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漂亮的姐姐?!你有没有看错?!” 于芬于是接着讲述女生们今晚津津乐道的小八卦: “当然是张老师,还带了条可爱的小狗,我们哪里会看错。他们没准是男女朋友关系。下次再遇上,一定要他发几把糖吃!” 林觅抓起床上的枕头捂住耳朵: “我都要饿晕了,不想出去吃,只想蒙着被子睡觉,好芬芬,别说话啦。” 这时,宿管阿姨进来,通知林觅去校门口领东西。 “是我妈妈吗?”林觅躺在床上,美滋滋地问。 “不是,是位俊秀高大的年轻先生。” 糟糕,肯定是表哥来了!林觅赶紧爬起来。 “芬芬,”她请求道,“我有些不舒服,你代我去取好不好?谢谢啦。” 于芬站起来拍拍胸脯:“没问题,我这就去。” 林觅等室友离开,就换了身衣服,戴上帽子溜了出去。 她边走边望教师宿舍那边,看到那个熟悉的窗口,有一盏灯亮着。 “看来今晚他在!” 她默默地想,“不知道屋里有没有别人。” 她不知不觉来到楼下,望着那个窗户的灯光出神。 她在窗户下,想喊他,可看着周围来来往往的人,不好意思开口。 她发现脚边有一些小石头:有了! 小石头打不坏窗棂,但能够把玻璃打破,惊到屋里的人。 这样,那个人就会开窗户…… 她捡起一把抓在手里,对着窗户一个一个地掷了过去。 然而,她没吃饭,肚子饿,力气不够。 好几次石头都是差一点就够到目标了,却后劲不足地落到草地上。 她看到窗户上隐隐约约地映着一个人影,又来了干劲。 她取下两只分量十足的耳环,用了最大的力气抛了过去。 这次可是下了血本了! 她的一对耳环果然给力,双双命中目标,破窗而入。 张小法正在备课,听到窗户玻璃“呯呯”两声,还以为是遇袭了,急忙站起来看。 待他认出地板上那熟悉的耳环,立即明白了是谁在捣乱。 他把窗户轻轻打开一条线,从窗缝里往外瞅。 窗外的树影黑漆漆的一片。 他继续让灯亮着,不动声色地下了楼。 林觅眼见耳环飞进了窗户,心里忍不住高兴。 可屋里似乎没有任何反应,窗户也没有开,又有些失望。 “林觅,你有事找我?” 他的突然出现让她猝不及防。 见她愣愣地站在草坪上,他关心地问: “你昨晚喝醉了,现在好些了么?” 她委屈地看着他:“我饿了。” 他暖暖地回答道: “你没吃晚饭么?我带你去。” 她故作不高兴: “你今晚不是已经同别人出去吃过了么?” 没想到小丫头们这么厉害,这么快就传到她耳朵里了! “那是你们新来的国文老师。我同事。” 他很小心地解释,很怕她会生气。 好在林觅不是很“酸”。 他见她有些累了,就主动背她去学校西门。 她虽然心里还在纠结于芬告诉她的新闻,但此刻感到舒服多了:毕竟他还是在乎她。 她悄悄地去揪那乌黑稠密的头发。 就当是对他的一点惩罚,谁叫他背地里和别人吃饭~! 他只是一脸傻笑,并不怕疼。 她忽而想起父亲鬓角出现的几根白发,赶紧松了手。 男人的青春很美好,但也是很短暂的,希望自己能陪着他一起变老…… 饭馆的老板一眼认出他来,打趣道: “怎么,一顿没吃尽兴,又来一顿?要是店里每个人像你,我就发大财啦。” 他红着脸解释道:“我是陪她来的。” 老板看了看他背上的林觅,说: “哟,这小姑娘都睡着了。” 果然她闭着眼睛在做梦了,嘴角还有得意的微笑。 他请店小二帮忙点好菜,让她枕着胳膊睡,直到饭菜都上齐了,才把她轻轻喊醒。 她闻着饭菜的香味,食欲大好。 不一会儿,一小碗米饭吃完。 他出神地看着她,递来另一碗,又给她夹了好几种菜,还贴心地盛好了汤。 “我,可不可以叫您的名字?” 她一面喝汤,一面认真地问。 “还是叫张老师比较好。” 他恢复成严肃的样子。 “可是,我爸妈说,不可以和老师在一起,我把您当成我们初次见面的那个男生,不就不用讲究那么多规矩了么?” 她执着地望着他。 “等你顺利地毕业,考上高中,我再与你细说。这两年,我是老师,你是学生,这种关系不会变。” 他耐心地劝道。 “张老师,您会不会找女朋友?那个叫阿楠的女孩子她会不会来找您?” 她大着胆子问道。 “我不会主动找女朋友。请以后不要与我提这个名字。” 他很认真地回答。 她若有所思地停下了筷子。 “怎么不吃东西了?” “饱了,我们早回。” 回校路上,她说今晚的糯米鲜藕和肉沫老豆腐好吃。 他想,若能为她下厨做一桌丰盛可口的饭菜,是多么温馨的小幸福。 第四十五章 血案 张小法还没把林觅送到楼下,就看到了宿舍旁边站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林一堂拎着东西飞快地迎面走来:“小张老师,我需要你的解释。” “表哥,是我先去找的他。”她主动站了出来。 “我们去吃了饭,仅此而已。”他淡定地回应。 林一堂步步逼近:“我敬你是她老师。望你自爱自重,不要越轨。” 张小法甩袖转身走远:“师生就是师生。你爱信不信。” 林觅拉住正要去追的林一堂,柔声劝道:“谢谢表哥来看我,我要赶作业,你早点回去休息。” 林一堂把手中的盒子递给她:“趁新鲜吃了,晚上在点心店守着现做的。” “嗯,表哥放心。”她看到他眼里的关心,语气缓和了很多。道别后,她上楼,他则回到校门口,叫了一辆车回去。 林一堂回来后,发现气氛有些不对。他看到林太太独自一人在客厅里来回地走,手中的丝帕给揉成一团。频繁的高跟鞋声让他难以淡定,心里闪过一丝不安:叔叔呢?叔叔下午去了古玩市场,现在怎么都该回来了……莫非,叔叔出事了?! 他从房间里取来一只装有防身用具的包,坚定地对她说:“叔母,我去找叔叔去。您知道具体的古玩店地址么?” 林太太转身去书房取来一张名片:“潘家园,黄记古董行。” 林一堂跳进汽车,匆匆赶往这处城东最大的古玩市场。他下意识地看了一眼胸前的包,里面装着一把小型手枪和一把军刀…… 林先生有逛古玩街的爱好,从来都习惯一个人去。多年来他从那里淘到不少珍品。这次他是专程为那只花瓶而来。 上回咬牙收它,是卖了一处宅院才换的五十根金条。落地却没碎,说明它是件鱼目混珠的赝品。让人情何以堪! 他满腔怒火地走进黄记古董行,把装有花瓶的盒子重重地拍到柜台上:“黄老板,多年交情,这次为何要卖假文物来骗我!” 正在抽烟的黄老板见他动怒,脸色煞白,连忙跪地求道:“林少将,上回您选中的花瓶确系本店仅有一件正品。不巧您回去取金条的时候,有人进店也相中了,拿枪逼得小的没办法,才临时调包。金条存在别处,原封未动,我一直在等待有机会与您说清,会悉数奉还。” 林先生感到好奇:“给我说清楚,是什么人,敢在光天化日之下用武力逼迫你卖这件文物?” 黄老板浑身颤抖:“是……黑道上的人。” “那些人属于什么帮派?”林先生敲着桌子催促:“你务必告诉我实情,我只想拿回原本属于我的东西。” 黄老板看了一眼墙上的八音钟,神色愈发紧张,手里攥着一只檀木盒子,低声央求:“少将大人,今晚这帮人又要来取货了,为了安全,您快离开!” 林先生摇摇头:“我从军二十多年,还不知道‘逃’字怎么写。”他从衣袋里拿出手枪,跑到店铺对面一块废弃的大理石屏风背后藏起来。 一段漫长的时间过后,钟敲响起来了,石板路上由远及近地传来一阵整齐的、令人毛骨悚然的靴子声…… 至少是一支十来人的队伍! 深知寡不敌众的他放弃了与对方交火的念头,在屏风后屏住呼吸,关注店内动静。 依稀听到几句争执,接着是急雨般的枪响,伴随着沉闷的物体倒地的声音…… 他估计那帮人已经离开,才出来查看店内情况:黄老板蹲在屋角,七窍流血,早已死去。店内余下的一名伙计,也身中数弹身亡。 他去查看柜台,并无交易的痕迹:难道是谋杀?抢劫? 尤其令他恼火的是,黄老板被杀,那五十根金条恐怕是要不回来了…… 不甘心的林先生拿着手枪一路追了出来,终于在路口看见一帮黑衣人上了两辆捂得严严实实的汽车…… 他一路上远远地跟着汽车跑。穿过一堆乱七八糟的胡同,几条昏暗的街道后,他的体力逐渐消耗,开始喘气。这时他看到街边有一辆过路的马车,连忙招手拦住,跳上车,请车夫用最大力气追赶。 漫长的跟踪十分辛苦,林先生一点也不敢懈怠。那帮人的汽车居然跑出了主城区,七拐八拐地到了一处偏远的陵园,才突然停住。黑衣人纷纷下车,像乌鸦一样钻了进去。他环顾四周,记住了这个地点的大致特征,才让车夫往回走。 正当林先生坐在回家的马车上,林一堂已经开车到达潘家园古玩街。 他看到名片上所写的黄记古董行门口围拢了一片人,又听到人群里有惊叫声和女人孩子的哭声,料到出了大事。 走近一问才知,经营历史最悠久的古董行刚刚发生了一起血案,店主与伙计全被不明身份者枪杀。 他站在店门口往里看,奇怪的是柜台上和货架上的文玩物件都完好无损,并未有洗劫财物的痕迹:说明作案者不仅有明确的作案目标,而且有着严密的作案时间规划。为了在很短时间内撤离,甚至都没有抢走店内大把值钱的物品。 他走进店里,在屋角地板上发现了一处清晰的带血鞋印。他取出一块白手绢,把鞋印用力地印了下来,小心地放回包里。 林一堂重新启动了车,沿路在人群里寻找叔叔的身影,一无所获。等他垂头丧气地回到客厅里,却惊喜地发现叔叔已经在沙发上坐着看报。他把今晚在古玩街所见所闻讲给叔叔听,同时拿出那块有脚印的手帕。 叔侄二人在书房里进行了一段秘密谈话,一直谈到深夜才散。 林一堂听到叔叔孤身一人跟踪了这帮神秘劫匪,担心此举有不妥之处。 他想,叔叔常年在海上服役,对岸上的复杂情况了解太少,万一对方有所察觉,恐怕会引火烧身。 林先生三天探亲假已满,明天一早就要返程。他与侄子交代了近期的安排…… 第四十六章 转学 舞会那晚回家后,何诗安陷入了难言的暗恋状态。 她一想起那个与顾启澜一模一样的俊美男生,心中就涌起强烈的好奇与好感,而他看另一个女孩时眼中流露出的深情,如玫瑰花叶子下隐藏的刺,把她扎得体无完肤。 金枝玉叶的她,自认为出身、美貌与气质均在林觅之上,但他却连半句话都不愿与她多说,这是何等的屈辱和郁闷! 何诗安是典型的表里不一,大家闺秀的外表下隐藏着霸道与偏执:从小到大,凡是她看上的各种东西,都会千方百计地去争取;如果自己得不到,宁可毁了也不会让别人得到…… 她记得那晚林先生称呼他为“小张老师”,这么说,他应该在林觅就读的学校教书。她美艳的嘴角绽放出一抹意味深长的笑容:“你在哪,我就去哪。” 不管那人是顾公子还是张老师,他都是她看中的猎物。 次日一早,何诗安在一家人吃早餐的时候,用漫不经心的口吻,向父亲提出了酝酿一夜的想法:“爸爸,我想换个学校。” 何先生见女儿好读得好端端的忽然要求转学,感到莫名其妙:“颐和园中学难道不好?政要和大富豪的子弟首选!” 她捏着叉子狠狠地扎在培根上:“不喜欢这种高调浮华的地方,没学习气氛。” 何先生见她是下了决心要离开原来的学校,就问:“你看上哪个学校了?” 她一面啜饮咖啡,一面果断地答道:“我只去林少将的女儿读书的学校,我想和她比比谁更招人喜欢。” 何先生以为,女儿是舞会上见林小姐后激起了女孩子之间常见的攀比好胜之心,做父亲的没有理由不成全:以他的权力,给女儿换个学校简直易如反掌。 他没有觉察出女儿的小心思,只想快点办成转学,于是他放下进行中的早餐,去客厅给秘书打电话。她边小口嚼着面包,边等待父亲的回复。 等她刚把早餐吃完,父亲就笑眯眯地过来告诉她:“诗安,那孩子读的是燕京女大的附中,秘书说,明天校长会安排好一切,你直接去上学就行。” 尽管早已预料到转学会很顺利,吃了定心丸的何诗安脸上依然掩盖不住内心的激动。她把自己放服饰、首饰的一排房间都转了个遍,找出了最能体现自己优点的搭配。 她忍不住笑起来:转个学搞得像是去相亲似的隆重! 入夜,她还是辗转反侧睡不着,天亮后照着镜子细细看过,确定没有讨厌的黑眼圈才放了心。 她乘车来到新的学校,与来迎接的学校领导见面。当被问及有没有明确想去的年级和班级时,她干脆地说:“小张老师教的年级,我只去他的班。” 校领导们尴尬地告诉她,他不是班主任,不负责具体班级。她的回答更直白:“就与那个叫林觅的人同班。” 这天早晨,云淡风轻,张小法已经走进教室,开始了新的一课。 “我真心地与大家说声抱歉,上周的作业留得有些偏难,偏多。这次我会减半。”他望着她们,诚恳地说。 讲台立刻下响起一阵清脆的掌声,一张张稚气的脸上流动着快乐:从来没有老师会这么体贴大家,小张老师真好…… “今天起,我会把握好知识讲解时间,给大家更多的自由安排,比如小戏剧表演、游戏……”他昨晚回去后调整了知识点难度,增加了学生们表现的环节。 热烈的掌声再次响起,伴随着惊喜的欢呼声。林觅和于芬也在为减负叫好。 这时候,何诗安高调地走了进来,一举夺得全班的关注。女生们忍不住悄悄议论开了: “这位大美人是谁呀?” “她的衣服好漂亮!” “啧啧,这发型真好看。” “她是不是别处转来的同学?” “她一直在看我们老师!” “会不会是他的仰慕者哇?” “……” 张小法认出她是前晚在花园与自己说话的那位小姐,吃了一惊:好厉害,这么短的时间就找来了…… 林觅那晚在花园没看清她的面容,后来回了大厅一下子又醉了酒,更加不会留意躲在大厅柱子后面的人长什么样。她好奇地扫了一眼:这女生似乎也在看我。 不一会儿,年级组长与教务领导同时出现:“今天大家迎来一位新同学,原先就读于颐和园中学的何诗安小姐,掌声欢迎!” 何诗安大大方方地对着全班同学行了个礼,径直走到教室后排,选了林觅旁边的空座位坐下。 不知真相的林觅还拉着于芬一起天真无邪地鼓掌,看得讲台上的张小法一头冷汗:他想起何诗安抬腿故意绊倒她的那一幕。 何同学的到来,对他的教学工作和个人生活,貌似是很不小的挑战。 他尽量镇定地端起书本,接着讲课,把被扰乱的课堂秩序慢慢地调回来。等知识点顺利讲完,进入自由提问环节,学生们纷纷举手。 他看到认真听讲的何同学,高高地举起一只白皙的胳膊,双眼显出强烈的探索和求知欲望。 他对她点点头,示意她站起来。 “ydearteacher,uldyoupleasetellyourtruena?” 他淡定地笑笑,转身在黑板上写下自己的名字,算是回答。 他担心:万一她提出些涉及隐私的奇葩问题,课堂秩序会乱成一锅粥。 然而,何同学并没有让他为难。尽管她心里积攒了很多困惑:他为何要故意隐姓埋名,怎么会来这里教书,他与林觅是什么关系…… 她只是针对课文内容提出了几个很有见地的问题,让人确信她刚才一直在全神贯注地听讲。 下课的钟声敲响,张小法终于把这堂课顺利地撑了过去。他得出了一个值得欣慰的结论:至少,何同学来这里第一要务是学习,毕竟人家上课没有捣乱。 他心里叹道:希望以后上课也顺利! 课间休息时,女生们如小雀儿一样从教室飞出,大家在走廊上叽叽喳喳地聊这位高颜值高智商的神秘新同学…… 第四十七章 挑战 张小法夹着书回到办公室。还没落座,程倩倩就递给他一杯刚泡好的茶。 “程老师,别这么客气。”他把杯子放在桌边,谢过了她。 “小张,我们刚听到件喜事,是关于你的!”正在备课的几个老师也过来凑热闹:“这么好的事,难道你不知道么?” 在程倩倩没入职前,张小法算是办公室里资历最浅的一个,每天到得最早。除了教学,还负责取报纸、打开水和搞卫生。 他真心喜欢这份工作,一点也不计较大材小用,从不埋怨琐事多,活儿杂。 同事们都笑着围上来,他感到十分困惑:“难道是上了月度红榜了……” 只见大家齐声鼓掌:“祝贺小张老师当选二年级一班班主任!” 原来,年级组长在他讲课的时候,已经安排了个好差事给他。 当班主任?啊,不要,不要…… 又是一只看不见的巨型鸭梨,从头顶落了下来。 教个书无妨,刚入职就当个班主任,勉强也能承受,但何诗安转学来了,这项殊荣实在担当不起了。 抗压能力要不断升级、升级、再升级,以应对某些鸡飞狗跳的日子…… 他取了张白纸,拿起笔在上面宣泄心中的压力。旁边坐着的程倩倩伸长脖子一看,忍不住笑出声来:“张老师,你画得真传神!” 张小法无奈地搁笔,拿本书盖住手中的画:一只小狐狸与一只小兔子,正在拔河中,看不出胜负。画面貌似简单搞笑,却恰如其分地表达了他面对何诗安的复杂心情…… 钟声响起,学生们跑回教室,他来到窗外,第一次听课。 一节听完,还有下一节…… 等上午所有的课都上完,站累了的张小法回想起了自己的中学岁月。 那时候,班主任为了让大家上课不开小差,不讲小话,不也常在教室门口蹲守么,而他们年少轻狂,还悄悄地怨过骂过,取各种外号…… 看来,只有亲自当了班主任,才体会到老师的辛苦。 下午三点,全班有节体育课。因为手头有一份课程计划要写,他没有按时去看。 他坐在办公室里,老是忍不住惦记窗外,每次听到体育老师的哨子响就紧张。 何诗安在教室里倒是规规矩矩地,参加户外活动会不会有问题呢?作为菜鸟班主任的他心里真是没底。 好不容易等最后一个字写完,他赶紧丢下笔往外跑。 循着体育老师的哨子声一路找过去,张小法看到班上女生都在跳绳,顿时放了心:这类简单运动不会有什么危险? 有几个眼尖的发现了他,兴奋地喊:“张老师来啦!” 他微笑着鼓掌,姑娘们越跳越起劲。 林觅已经跳了小半个钟头的绳。前晚醉酒的后遗症,让她体力有些吃不消。本来想快点跳完去一边坐着休息,这会又来了干劲。 何诗安早在上午就发现张小法在窗外站着听课,猜想下午的体育课他十有八九也会来。 当体育老师宣布进入自由跳绳练习后,她一边慢慢地整理衣服和头发,一边望着办公室的门口。看到张小法果然来了,她才不慌不忙地捡起地上的绳。 她特地选了个离他较近的地方,自信地把绳高高地扬了起来,在蓝天下划出一道美丽的弧线。 有着良好舞蹈功底的她,优雅地、有节奏地跳着:随着绳儿的上下晃动,白皙的长腿不时从裙子的开叉处露出来,脸颊微红,散发出蓬勃的青春活力。 旁边的同学们纷纷向何诗安投来羡慕的眼光。 “新来的美女同学跳得太棒了!” “这腿也太美了!” “她的身子好灵活!” “跳了快三百下了,她都没有喘气,厉害!” 张小法出于安全考虑,好心地提醒:“何同学,停下休息会,跳累了容易摔。” 林觅见他来了好一会了都没和自己说话,倒是主动关心新来的美女同学,不免感到失落。 为了转移张小法的视线,她拎着绳子走到他面前:“张老师,请您跳个绳好不好?” 女生们觉得这个提议超级赞,欢呼起来:“张老师,您个高腿长,能一下跳几百个?好期待!” 张小法的腿还没完全好,伤口在湖水里浸过,愈合得慢。看到她们期待的目光,他温和地笑笑,果断地接过绳跳了起来。 林觅后悔不已:没想到他为了学生再疼也会跳……还皱着眉忍住不吱声…… 她心里难过,顾不上讲究什么师生距离,用力抓住他的手:“张老师,您腿疼,求求您别跳了!” 女生们见状都目瞪口呆:授受不亲,《学生手册》里讲得明明白白! 何诗安更是看不下去,立刻收住腿下的绳,过来推了林觅一把。 “快放开他!” “我是为了张老师好才这么做的,他腿伤还没恢复呢。” 女生们听后很感动,异口同声地说:“张老师辛苦了,请好好休养。等您的腿伤好了,再给我们跳绳。” 他会心一笑:学生们真挚的关怀让心里好温暖。 何诗安感到自己融不进这个班级,赌气拿着绳跑到一边,发泄心中的不满。她用力蹦得更高,一次又一次刷新记录,看得大家替她捏一把汗。 俗话说,物至极必反。她身上的旗袍是高开叉款式,当初为了凸显身材,又特地让裁缝做得比正常的紧身不少,极其贴身,这样剧烈地折腾,难免会…… 晴空下的运动场,风儿轻轻吹过。 突然,伴随悠长、低低的丝绸撕裂声,华丽的旗袍自下而上一分为二! 虽说“走光”这个词是后世的发明,一百多年前,女生们更是如临大敌。一片惊叫躲闪的混乱中,连教学经验丰富的体育老师也慌忙伸手捂住了眼睛。 何诗安尴尬地抱紧了露出白皙皮肉的身子,哭得惊天动地:遭遇这等奇耻大辱,她恨不得去死。 一件带着体温的衣服轻轻地盖在她哭得微颤的肩头,带来雪中送炭的温暖。 “何同学,别哭。” 一脸梨花带雨的何诗安回过头:那个让她做出转学决定的人,与记忆中一样:话不多,帅到没朋友,却外冷内热,纯洁善良。 第四十八章 矛盾 秋天的运动场,凉风习习。张小法对着在一旁回避的体育老师喊:“没事了,您转过身来! 体育老师转身看到何诗安抱着衣服去了运动场边的银杏树丛,如释重负地笑了笑:“小张你真行!” 不过,他很快就凑近提醒:“没穿上衣在校园里行走,女生们看了会红脸,校领导们会说你有伤风化,这可是违反校规的。” 不由分说地拖着一脸尴尬的张小法往教师更衣室跑。 待他俩回来,女生们在三个一群、两个一伙地跳绳,好像什么也没发生过。 何诗安红着脸从树影里出来,又一次吸引了大家的注意。 她伸出纤纤玉手抚平衣角,拿衣服在身上巧妙地裹了一圈。简简单单的款式,被她创造性地穿成了一件超短版连衣裙,别有一番韵味。 令人很自然想起一句话:论身材的重要性。 林觅最初是和同学们一起惊讶地捂住嘴巴,深表同情。 后来看到张小法毫不犹豫地脱下衣服救急,何诗安穿了又特别好看,心里就有些不满了。 恋爱中的女孩子,对某类事情的直觉可以变得特别敏感。 眼看何诗安步步走近,林觅不由得心里“咯噔”一下,赶紧拦住她。 “何同学,我寝室有好多好看的衣服,和我一起去挑件合适的换了。” 何诗安生涩地对她笑了笑:“不用了,张老师的衣服,我穿就很好。” 林觅一脸无语:对方并不领情。 明明是除了衣服,还想要更多…… 不远处,体育老师拉着张小法滔滔不绝聊教学问题。 班主任不是个官,但比当官累多了,各科的老师都要熟悉熟悉,以便每周教学周会上交流。 作为新人,他谦虚地听着前辈的意见,没有留意周围的情况。 “张老师,我想请假回家换衣服,明天回来上课。” 何诗安已经来到了他身后,秋水般迷人的眼眸似乎在期待着什么。 学生时代,谁没有开口和老师请假的时候?他爽快地同意了:“好,你跟我去办公室写好请假条,按时回校就行。” 张小法的想法很简单:她今天才来,估计住宿的行李都没准备好。 于是两人一前一后地往办公室那边走。 没走几步,她忽然往他身上倒:“张老师,我没力气了……” 他只好伸手把她扶住,急中生智喊:“体育老师,您快过来,我一个人搞不定!” 喊声引来了体育老师和全班同学。 林觅一眼就判断,何诗安是装晕:大概是算准了他善良好欺,小伎俩眼看就要得逞。 体育老师看了看,提议先送校医那里。考虑到严格的校规,避免惹麻烦,他和张小法商量:是扶着还是背着去合适。 看热闹的学生们听了纷纷表态: “我们就可以送她去,不麻烦二位老师啦!” “张老师辛苦了,快回去休息!” “我们去找个东西来抬她!” “去哪儿找东西啊?” “教室后面空地上不是还堆着一些待换的新门吗?我们快去弄!” 何诗安内心叫苦不迭:这些人也太积极了……自己选的戏,躺着也要演完…… 林觅和于芬以极快的速度抬了一扇门回来:油漆尚未干透! 她俩把门往地上一放,同学们就心领神会地动手了。 两位老师见大家这么团结友爱,就成全了她们的助人为乐。 何诗安感到自己被放到一块散发着怪味的平板上,感到事情不妙。 为了不露陷,她硬着头皮装下去,暗暗叫苦:怎么会被人将计就计,偷鸡不成蚀把米…… 林觅在前,于芬在后,左右各有三名同学,给何诗安来了一次堪比八人抬轿的豪华待遇。大家的热情高涨,连走带跑,好不快活。 门板上下起伏,颠来颠去,加上油漆一熏,差点把她给恶心得吐了。 她愤愤地想:肯定是丑八怪们看不惯自己绝世美貌,蓄意整她。 她不能确定张小法是否有跟着来,不敢随意动,只好憋着一肚子火,一路忍下来。 也真凑巧,大家风风火火赶到校医办公室门口,却发现上面贴了停诊通知。 女生们见白忙活了一场,忍不住泄气。有几个当场喊着手酸,腿疼,要歇歇。 于芬提议:“把门抬回宿舍,让宿管阿姨拿万金油给她弄弄。”这个主意得到大家的一致赞同。 何诗安这回是怕了:又给折腾一遍,到时候撑不住,吐得一身脏兮兮,形象全无…… 权衡利弊,她赶紧睁开眼睛一骨碌地爬起来。 看着浑身都是油漆斑驳,她崩溃地喊:“啊!你们竟敢把我放在没干透的门板上!” 大家见她醒来就怨气冲天,纷纷吐槽: “我们手上衣服上都有油漆啊。” “衣服都汗湿了这么多,你连谢谢都不说。” “我们也是尽了力送你来,谁知道校医请假了。” “你今天明明是麻烦了一大堆人,还没半句好话。” “真是好人没好报……” “你们合伙算计我欺负我,我要去校长那告状!”何诗安一语惊人。 区区小事就要去惊动校长大人,同学们这回可算是开了眼界。 她们讨厌她的这一套,却又害怕她真会搬来校长:校规校纪巨严,罚起来够受的。 静默中,林觅站了出来:“我们出了力,你不谢也就罢了,还想抢先告状。” 何诗安冷笑,白亮的牙齿闪着光:“今天这事,是你见不得我好,勾结她们一起使坏!” 林觅忍住笑:“你有不满可以单独找我谈,不要污蔑其他同学。” 何诗安攥紧掌心,咬牙,懊悔那晚没让这小妖精妥妥地掉到水里去变个落汤鸡。 她也不好直接上手去教训林觅:有这么多同学在,如果都与自己为敌…… 环顾四周,她的目光落在了墙边一个崭新的竹扫帚上。虽然玉手嫌它粗糙,打人比不上鞭子给力,拿来壮壮胆,绰绰有余了。 何诗安趁大家不备,一把抓起了扫帚,直指林觅的脸:“信不信我会打你?” 第四十九章 胜负 林觅嗅到迎面飞来的大片灰尘,忍不住呛得咳了几声。何诗安转着扫帚,像持了一件了不得的武器在她眼前耀武扬威。 她低头看了一眼身上的校服,如果被尖尖的竹枝扫帚给戳烂,就没法穿出去见人了…… 好女不吃眼前亏! 她捂住鼻子,侧身躲开,没想到讨厌的竹扫帚死皮赖脸地追了过来,摆出一副要咬人的姿势。 为了甩掉这该死的扫帚,不让竹枝挂坏裙子,林觅左右躲闪,最后给何诗安堵在了走廊尽头脏兮兮的角落里。她抬头望见数张蜘蛛网,还有好多小黑虫子恶心地吊着丝在头顶晃动…… 素来有洁癖的林觅惊得头皮发麻,恶心得分分钟想吐。她感到胸闷,小脸憋得通红,背靠着墙,闭上眼睛开始喘气。 “林觅,你若趴下学狗叫三声,我就算你道歉,放过你。” 何诗安傲气地丢出个停战条件:又苛刻又无礼。 林觅捂着胸口坐在地上,吁吁地喘气:灰尘过敏了。 旁观的同学们看不下去,纷纷帮忙。 于芬上前一把扯住何诗安的胳膊:“你太过分了!” 何诗安还没来得及挣脱,手中的扫帚已经被另外的同学给牢牢拉住。 她冷冷地告诫:“我不想与你们为敌,识相的给我闪开!” 于芬一心想制止她:“你有什么不能好好地讲道理,扫帚是用来扫地的……” 何诗安自小给娇宠坏了,对家里的佣人们看不顺眼就挥鞭子。要同正在气头上的她讲道理,简直是痴心妄想。 于芬只看到她的手掌迎面打了过来:躲避不及,“哎哟”一声捂住了脸。 何诗安得意地笑:“算不算是打了人?” 参加过开学典礼的人都知道,打架是违反校规的。最轻的处罚是打扫卫生;最重的处罚是开除滚蛋。 原本打算帮林觅的同学们,见何诗安真的动了手,感到爱莫能助了。 林觅陷入孤立无援的境地,背靠墙角,无路可逃。 从敌我双方力量对比来看,她穿着平底小皮鞋,个头上输了何诗安一截,也没有留那么长的指甲,更无可用的抵抗工具:对方显然占了上风。 “林觅,你如果不想划破脸,就老老实实趴下学狗叫,给我赔礼。” 林觅挺直腰站起来:“士可杀不可辱。” 这是她从小到大常听父亲说起的一句话。面对咄咄逼人的何诗安,再贴切不过了。 这天下午已经没有别的课,所以何诗安有了大把的时间来与林觅算账。 首先要做的就是清走那些无关的人。 “识时务者为俊杰。诸位同学请回,我今天不怪你们。” 女生们见挺身而出的于芬挂了彩,怕脸上给划伤留疤,不敢久留。 大家临走时不放心地望了一眼墙角:林觅如何应付得了随时会劈头盖脸打下来的扫帚啊…… 见同学们都远去,何诗安的扫帚有意地挑了挑林觅的裙子。 受辱的林觅涨红了脸,一脚踢开扫帚:“我从未得罪过你,竟然用这等下作手段欺负人?” 何诗安丢下扫帚,双手抱在胸前:“你是真的记性不好,还是故意装失忆?今天若不是你,我怎么会当众撕破衣服!” 林觅天真地认为,刚才她是为了这事才记恨,虽然弄坏旗袍的是她本人,若是能主动赔偿对方一件新裙子,这事或许就可以平息了。 “我可以赔你一件新的。” 对方听完大吼:“你把我当乞丐了么?我堂堂何大小姐,会眼红一个小贱人赔的裙子! “小贱人?” “对,你就是!” 林觅读过王实甫的《西厢记》,对这个词的印象深刻,立刻懂了对方话里的意思。 她清清嗓子:“莫非你对我有什么误会?” 对方拿手指着她鼻子:“你还好意思说是误会,大白天一副狐媚样子勾引人!” 林觅哭笑不得:“我们这是女校,半个男同学影子都看不到,再说我对小男生也没兴趣。” 何诗安不依不饶:“小男生是入不了你的眼,你早就看中了某个人!” 她没有简单明了地说出具体是谁,是因为自己也没有十拿九稳的把握,确认张老师和顾公子是同一人。 她很期待林觅的答案。 “你是指张老师么?我们开学前就认识彼此了。” 林觅没有隐瞒:不是见不得人的事。 这句实话却如一把干柴,使何诗安眼中的嫉妒火苗燃烧得更旺,恨不得手撕了她。 “你分明就是处心积虑,想方设法要魅惑他,还看我不顺眼!” 何诗安气急败坏,撕下了大家闺秀的最后一层面具。 林觅嗅到浓浓的火药气息。 她觉得有必要解释清楚:她和他之间一直都是清清白白,顶多就是互有好感了,哪里有何诗安说得那么不堪入耳呢…… “我和他初次相遇的时候,并不知道他是学校的老师。是他自己先来找的我。” 林觅加了句话,但没把在歌舞厅门口见到张小法的事情说出来。为了不引起麻烦,她有所保留。 然而,寥寥几句就足以让妒火中烧的何诗安失去理智。她赶上了平生最倒霉的一天:当众撕破衣服出丑,想趁机接近心仪的男生却遇到了女生们的集体抵抗。 更可气的是,他对同窗多年的她爱理不理,却对认识没多久的小妖精动了真情。 跳了那么久的绳,双腿酸疼无比,心里却憋屈得要炸裂开来。 她伸手擦了一把不知何时涌出来的泪水,双腿发软,破天荒地往冰凉的地板上一坐。 林觅想不出合适的话来安慰,退到走廊尽头。 何诗安凝视了片刻长指甲,伸出白皙光洁的手腕。指甲利如刀,深深的伤口里绽放出一团杜鹃花般醒目的血。 血珠一颗颗落地上开花,钻心的疼痛让她忍不住发出呻吟。 林觅闻声跑过来:“你的手怎么啦?!” 何诗安扭过脸去,心里默默地想:就这么输了么?即使是输了一局,还来日方长呢…… 楼梯间响起急促的脚步声:有人上楼了。 第五十章 专一 眼前的情景让张小法感到惊讶和困惑。 一堆学生只余下她俩,一个发愣一个大哭,究竟发生了什么? 他眼睛的余光注意到了地上的竹扫帚。这扫帚上的细细竹枝扎得很密,尖尖的颇为锋利,是有划伤可能的。 他下意识地拽头发:莫非是这个不起眼的扫帚惹的祸……然而扫帚干干净净的,没有血迹。 男生纵有再高的智商,遇到与女孩子有关的问题,也会一筹莫展。 张小法仿佛置身于漆黑一片的迷宫:女孩的喜怒哀乐,如六月多变的天,实在是难猜的…… 那一抹鲜血丝毫没有止住的意思,看得林觅慌了神:“张老师,血越来越多了!” 他意识到眼下不是琢磨细枝末节的时候,既然校医停诊,就得去校外看大夫了 好在大学时参加过学校的登山队,熟悉基本的外伤处理常识。 “别怕疼,把手腕抬高,先给你按压止血。” 她顺从地把手伸到他面前,心想:这点苦肉计值了。 他小心地用手指压住伤口:“再坚持坚持,待会就去医院。” 何诗安叹了口气:“谢谢您关心,可我现在走不动了。” 她或许在暗示:可以背她,或者抱着她去。 他一时猜不着她的小心思,也就信了:“不用你自己走,我带你去。” 林觅听完秒懂,内心纠结挣扎后,慷慨地伸出援手:“张老师,我们扶她走到校门口就喊辆车,怎么样?” 他的回答出人意料:“我去就够了。周末就是本学期第一次各科小考,你若有空多温习功课。” 可惜了林觅的一番诚意:就跟倒在地上的牛奶一样白瞎了。 张小法低头专注地按着她的手腕,血渐渐少了才松开,同时借来林觅的丝绸手绢充当临时的包扎材料。 林觅表面上装出不在乎,感情上却很诚实:受不了他对何诗安这么好,何况对方还拿扫帚欺负了她。 她气得转身要走,却被他喊住:“你先在这等着,我回宿舍一趟。” 她无奈地望着他下楼:只是去医院包扎上药而已,又不是住院,这还需要去取东西?! 何诗安得了安慰,心情好了不少。 林觅闷闷不乐,守在楼梯口胡思乱想:两人算不算是日益疏远了?难道他这么快就靠不住了么?!表哥和妈妈的那番劝告真是良药苦口啊…… 一阵清脆的铃声响起,他推着一辆超酷的德国自行车上了楼。 张小法的本意是好的:用车推着何诗安去医院,这样就不用贴身接触,免去不必要的麻烦。他其实真的动了脑筋,也考虑了林觅的感受。 遗憾的是,由于缺乏恋爱经验,一些细节问题也没有处理好,让林觅再度误解了他。 这辆突然出现的自行车是何时买的?买来做何用?他居然都没告诉她…… 事实上,她从遇到他的那天起,就存下每笔零花钱,本想攒够了买一辆送给他。 然而,她都没机会碰过的新车,今天居然要给别的女生先坐了,而且是以送伤员的名义。 林觅当然不开心。她赌气地从他手里把车把抢了过来,敏捷地一跃而上:“张老师,我先来试试这车稳不稳!” “回来给你玩个够,另一片车钥匙也给你,下来好不好?” “不好,我今天特想过过新车的瘾,干脆我一路推她去得了。” 他看出了林觅是在发泄不满,忍住笑,像拎小猫一样把她放下来:“我猜你是大大地误解我了。” 何诗安等得不耐烦了:“张老师,我们快走。” 林觅过来帮忙:“我来扶你上车。” 何诗安撇撇嘴:“不用了,我只是走不了路,上车没问题。” 张小法从后面小心地扶着车下楼梯,再一路推车往前走。他一再不许林觅跟着去,她于是回宿舍找于芬她们聊天去了。 民国初年,自行车是正儿八经的豪车。年轻姑娘与小伙子骑车遛马路本来是很浪漫、时尚的事。 外形出众的张小法和何诗安一出现在街头,引得路人纷纷侧目。然而,他隔着一米的距离推车,她光腿穿着男上衣,这种组合又太别扭了。 人们好奇地观察他们:这姑娘屡次想往小伙子身上靠,他都灵活地闪开,像是在刻意回避什么…… 既然不像恋人,那么他俩究竟是什么关系呢?围观的人对此十分好奇,议论纷纷。有人甚至脑洞大开地打赌:“这姑娘八成是从烟花巷里跑出来的,给好心小绅士送去教堂改造赎罪…… 张小法专心看脚下的路,对这些一笑了之:“他们只是看看热闹,不必往心里去。” 何诗安听到一堆七嘴八舌的议论,脸上窘得白一块,红一块。她愤怒地啐了一口:“这些人尽瞎说,真该抓起来割舌头断手脚筋!” 她的表情和语气都很自然,好像给人用酷刑就像拿砧板切菜一样简单。 他听了觉得刺耳,停住了车:“一个大家闺秀,要注意言语文明,与人为善。《学生手册》有空常翻翻。” “我从不在意这些。原来的学校也不发这种无聊的东西。” “不管你过去的学校怎样,来了这里就要遵守校规。” 他的语气严肃冷静,让她不敢继续往下说。两人沉默了一路,终于到了离学校最近的医院。张小法把车一直推到急诊室门口,然后喊里面的护士过来帮忙。 除了短短地按压止血的时间,他与她无任何身体接触。护士给她消毒上药的时候,他就望着窗外出神。 何诗安总算是看明白了:他对林觅一心一意,对自己只尽师生之谊。 她意识到需要改变策略:从正面找林觅的麻烦,只会让他反感。那么,就采用迂回战术。 她相信,从来就没有固若金汤的城池,方法对了,坚持不懈,铜墙铁壁也有穿透的时候,何况还是柔软的人心。 矛盾往往是从内部爆发的。在林家别墅参加舞会的那一晚,她从大人们的闲谈中收获了不少信息。 第五十一章 坚持 医院的过道上,弥漫着一阵略微刺鼻的消毒水味。临近黄昏,四周的光线变暗,一群群回巢的鸟儿在屋顶上飞过,不时传来乌鸦的叫声。 张小法仰头看了一眼天空,感觉时间已经过去了好久。 何诗安坐在诊室不愿意走。她的伤口处理不算麻烦,护士利索地拿镊子夹起一团酒精棉花消完毒,抹上常见的外伤膏药,取来细细的纱布打了个结,整个过程只花了不到五分钟。 她心里反复琢磨,要不要把那天晚上听到的告诉他。 权衡一番,她站起来,不急不慢地向他走过去。 “亲爱的,既然出了学校,我就以旧日同窗的身份与你说话。” 她直直地看着他,似乎是揣着什么重要消息要宣布。 张小法不喜欢这个称呼。 “何同学,我说过,你认错人了。只要你在我班上一天,我就是你老师。师生之间,言行都须注意分寸。” 她嘴角挂着一丝颇有把握的微笑:“顾启澜,你也太逗了,我对你的过去了如指掌,就不要在我面前隐瞒身份了。” 她伸出手,趁他不备,直接撩起了上衣,对着他的腰就是一下。 张小法恼羞成怒地推开她的手。 “何诗安,你知道什么是羞耻么!” “你的腰上有一颗朱砂痣,很好看的痣。小学时候我见过,在体育课上你脱了上衣,我恰好也看到了。现在当面验证完毕,服不服?” “只服你的脸皮厚。” 她眨了眨眼睛,柳叶眉往上挑了挑:“我也服你能吃苦。早就听说你与三太太水火不容,难怪会隐姓埋名地在学校教书,宁可和父亲玩失踪,在外头苦哈哈,也不愿意回去受气。” 张小法摇摇头,纳闷地问:“你掌握这么多消息,还能淡定地转学来找我,到底是图什么?” 何诗安把刚才掠过他肌肤的手指高高地扬了扬,“图什么?当然是你!” 他感到一阵尴尬,她也过于直白了。 “建议你换个更高大上的目标,不然会让你失望透顶。” 她风情万种地一笑:“你放心,我喜欢你不是两三天,算算时间,已经快八年了。念了这么久的人,哪能说放就放。” 他听到最后一句话的时候,有种恍然大悟的感觉:哪能说放就放…… 虽然他反感何诗安的举止轻佻和不知羞耻,但是他确实佩服她对感情的态度:能坚持八年,受了打击还不肯放弃,遇到冷眼也无所畏惧。 他对林觅的感情,受到一些挫折,就不敢表现出来了。压抑在心底,故意疏远,然后再忍受这种不真实的行为带来的身心折磨。 何诗安人品不论,起码在坚守初恋这点上是值得肯定的。 尽管她的百折不挠确实也给他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了苦恼,他也得感谢她的这句话,让他有了勇气去继续与林觅的这段感情。 哪怕最终两人无法相守一生,在彼此都喜欢对方的时候,不要回避水到渠成的感情,不要压抑和委屈一颗有爱的心。这样的人生才不会有遗憾。 “我们做个约定。”何诗安冷不丁地冒出一句。 “你说。” “在学校里,我叫你老师没问题,但出了学校,我习惯喊你原来的名字。” “好。” 她妩媚地笑了,抛出一个重磅消息:“启澜,你对林觅的感情,我在舞会那晚就已经看出来了。不过,遗憾得很,她早已与林一堂有了婚约。” 张小法虽然没有听到舞会上的任何消息,但他是了解民国时期社会风俗的,从林先生与林太太对侄子的态度,就大致猜到了林家未来女婿的情况。 然而亲耳所听与自己揣测,给心灵造成的冲击真的很不一样。 他觉得“婚约”二字犹如一支利箭,直接扎在了心头。 “那又怎样?” 他忽然佩服自己的勇气,明明受了伤,还不愿意认输。 何诗安没想到他会如此淡定,略有些失望:看来他是刀枪不入了。 不过,他再坚持,还不是会在林觅出嫁那天,与一切失去爱人的男人一样,在某个角落里喝得一塌糊涂…… 她看着他沉默的背影笑了,她等得起。何况那一天,已经不远了。 张小法不想再听到她提这方面的消息,摆摆手告辞:“何诗安,我先回了,你去大夫办公室给家里打个电话,让家人来接你。明天按时回校,不要迟到。” 何诗安哪里肯答应,正要去拦住他,却听到一阵笑声。 “哟,小弟,你也在这里!” 一身干练白大褂的章文轩大步而来,旁边跟着两名医生助手。 “文轩兄,你怎么来这家医院了?” 张小法记得他是在本市综合实力最强的外资医院上班。 “今天这边请我们团队来做一台高难度手术。忙碌了五个小时,刚从手术室出来。” 章文轩看到了何诗安光腿穿着他的衣服,条件反射地把他拉到旁边教训了一顿。 章医生误以为他带她来做手术,大骂他不专一不负责。 张小法听完脸都绿了:冤枉了一个好人。 “老兄,急诊室的护士作证,我真的只带她来这上药包扎了。” 他笨拙地解释完,发现章文轩眼睛里的疑惑还没消解。 “她和你是什么关系?为什么穿你的衣服?林小姐呢?” 果然一连串的问题要问。 “她和林小姐都是我学生,今天下午体育课跳绳撕破了裙子,后来又伤了手,我一路推自行车来的。” 他无奈地指了指医院过道里的自行车,希望它能帮忙证明自己的清白。 章文轩总算是弄清楚了:原来叔叔收留的这位小兄弟品行是可靠的,没有看错人。 基于多年的临床经验,他觉得很有必要给小少年补上性教育安全课。 “刚才是我误会你了。不过青春年少,难免会一时冲动做出糊涂事来。万一以后你有了那种情况,直接找我,技术一流,安全可靠……” 章医生滔滔不绝,张小法一声不吭,脸窘得像只熟透的红苹果。 第五十二章 痛快 章文轩坐诊时天天需要喊患者名字,练出了大嗓门。 故而他和张小法的一番苦口婆心的话,一字不漏给何诗安听见了。 她倒还真希望与眼前的这个男生发生点什么。 至于林觅那边,她一时半会是不担心了,因为林先生给女儿订婚的喜帖,都差不多在筹备了。 她沉得住气,期待那天的好戏,去赴宴时看看他如何借酒消愁,如何醉得人事不省…… 张小法见天色将晚,想早回校去和林觅解释。 章文轩却是不愿意放他走,一把扯住他的袖子。 “小弟,你我难得在工作日巧遇,一起吃晚饭。” 张小法正想找个机会脱身,于是答应了。 走之前,他很负责地叮嘱:“何同学,你现在去给家里打电话,不要乱走动,等着家里来接。” 何诗安噘得老高的嘴可以挂一只金华火腿。 她想着好戏还在后头呢,暂且给他留个好印象。 “亲爱的,你放心去吃饭。” 她回眸一笑,径直往过道尽头的办公室去了。 这一笑看得章文轩心惊胆战。 他拍拍张小法的肩膀:“小心!她的眼神是要吃了你啊!” “我刀枪不入,不怕!” 两人出了医院,聊起正经事。 “今晚上我约了唐小姐,你去把林小姐带来,我们一起去西餐厅吃饭。” “文轩兄,好意心领了,林觅她快考试了,还是不要影响她学习。改天我请你们。” 章文轩遗憾地叹道:“其实我们都很忙,好不容易碰上,下回再有空聚餐都不知道是啥时候了。” 他请张小法无论如何也要陪着他一起,因为与唐小姐单独吃饭有些怯场。 “唐小姐是你的女朋友吗?” “目前还不好说,本来是可以确定关系的,她家里人反对。” 张小法恍然大悟:原来章医生与他同命相怜,恋爱受阻了。 难兄难弟,凑一块了。 他俩坐车一路向东,去了家赫赫有名的高级餐厅。 餐厅极尽奢华,餐具皆为进口,服务员清一色的欧洲姑娘小伙。 绝对是约会时向姑娘展示经济实力的好去处,价格也是令人咂舌。 章文轩是西医才俊,收入不菲,所以才选了这里请唐小姐吃饭。 张小法好奇唐小姐家为何会看不上章医生。 他俩入座,点菜,上酒,开聊。 “文轩兄,她家的人为何不同意呢?” “唉,她和我说,三岁就被父亲的朋友选中当儿媳了。现在她和男方各自自由恋爱,以为当年的约定不算了,没想到双方父母逼迫他俩成婚。” 张小法的问题更加复杂,林觅与林一堂是表兄妹,阻力是来自整个家族。 “文轩兄,如果唐小姐家寸步不让,你打算怎么办?” “我对待感情如同对待工作,不坚持到最后是不会放弃的。” 他默默地听着章文轩的倾诉,愈发有了坚持下去的勇气。 章文轩与他一起喝完了三瓶红酒,佳人终于赴约来了。 张小法听到银铃般的笑声,抬眼一看,一位妙龄女子已经入座。 她化了淡妆,戴着一副精致的圆框眼睛,留着齐肩长发。 虽比不上林觅的清新脱俗,唐小姐一颦一笑也是迷人的。 章文轩见了她,激动得连眼睛都直了。 唐小姐专心翻精美的菜单。 “我想吃牛排,奶油蘑菇汤,还要焦糖布丁和姜饼。” 她笑盈盈地凑到章文轩耳边:“真的好贵。” 一位金发美女服务员款款而来,把菜名和点心名记下。 等盘子一一上齐,张小法看到唐小姐首先取了一块姜饼轻轻咬了一口。 她皱起眉头:“文轩,味道不怎么样。” 章文轩抓起一块放进嘴里嚼,吐出来:“欺负中国人,和我在国外吃过的完全不一样。” 张小法是从小就喜欢在厨房玩烘焙的。面包、蛋糕、布丁、饼干都做得得心应手。 他无师自通地钻研过一套完整的西点教程,有心情的时候都会做着好玩。 虽然比不上米其林大厨,品鉴一盘姜饼的优劣已经绰绰有余了。 他随手掰下一点,尝了尝。 一股浓浓的怪味…… “肉桂粉与姜粉放多了,苏打粉偏少。” 章文轩和唐小姐的眼睛里写满了崇拜。 “小兄弟,你对西点好专业啊!” “是不是以前和大厨学过?” 张小法给他们赞得很不好意思。他简要地分享了自己的烘焙心得。 唐小姐热情地掏出一张名片:“北平擅长西点的中国师傅屈指可数。我家饭店最近高薪招聘糕点师。可不可以请你过来帮帮忙?” 穿越到民国初年,西点屋没有像二十一世纪那样遍地开花。 张小发的业余烘焙小爱好,居然成了一个令人仰视的本领。 唐小姐见他不作声,赶紧开价:“每月五十块银元,还有奖金。工作日晚上和周末,时间灵活。” 章文轩也开始“拉拢”:“唐家的饭店在本市餐饮行业相当有名。你看在我面子上,周末有空就去试试。” 在象牙塔里待久了,过去一直不接地气。 清高的他曾经觉得做糕点师是不那么体面的事情。 穿越过来的这段日子,他接触了实实在在的社会,没那么浮躁了。 劳动是光荣的,职业无贵贱。大千世界,芸芸众生,皆为生活而劳。 办公室里除了他和程倩倩这两个没结婚的小年轻,谁不是上有老下有小,拖家带口的。 老师们常常在工作之余去找五花八门的兼职,因为有一大家子要养。 眼下,他确实也需要另辟蹊径地增加收入,让钱包实实在在地鼓起来。 这样可以送好多礼物给林觅,甚至还可以拥有自己的房子。 任何年代,安居乐业,住有所居才有尊严。 他从历史资料上读过,也与同事们打听过,买套过得去的小宅,即使位置偏僻,至少要八百大洋。 各种补贴都算上,月薪才二十块钱出头:买房遥不可及。 唐小姐与章文轩正好给了他一个发挥特长挣钱的机会。 他爽快地答应了。 一起举杯,喝了个痛快。 第五十三章 打扰 林觅回到宿舍,发现屋里亮着灯,桌子上摆着果脯、进口牛奶糖、巧克力等零食,于芬和对面屋的几个同学都聚在一起兴致勃勃地边聊边吃。 见了她,大家都热情高涨:“林觅,你先坐下,我们有个很重要的事要问你哦!” 林觅天真地只想到转学来的第一轮考试。 她赶紧分享从张小法那里听到的消息:“我们后天就要考试!” 女生们望着她,笑而不语。她们已经在这里读完了一年级,对小考大考的日子记得特别清楚,想问她的事肯定不是与考试有关。 殊不知,宿舍里的小伙伴们下午有了重大发现。她们刚回来没多久,就看到宿管阿姨在楼下和一位外形出众的青年为什么事情吵了起来。大家赶紧趴到阳台上竖着耳朵听。 “阿姨,请您快放我上去找人!” “不行,学校规定,有出示证明的家长或监护人才允许进入宿舍。” “我真是家人。上回门卫还放行了。” “拿个证明出来瞧瞧。” “好阿姨,我下次来补上,这次就让我上楼。” “要是每个男生都像你这样,劝了半天还硬要往楼上跑,我这可怜的嗓子怕是要喊坏哟……” 林一堂和宿管阿姨你一言我一语互不相让。不管他说得多感人,阿姨都不放行。最后他执意要过去,却给阿姨胖胖的身子堵在了楼梯口。他只好尴尬地退到一边,却又不死心,站着干等。 场面好不滑稽!大家笑得前俯后仰。 林一堂听到笑声,从看热闹的女生里一眼认出了上次说过话的于芬。 “这位同学,请你下来。” 于芬仔细一看,认出他就是昨晚来给林觅送点心的。 当时林觅让她下楼去代接东西,风度翩翩的林一堂给她留下了极深的印象。他居然不怕把笔挺的衣服搞皱,将一盒散发着浓郁香味的糕点贴身抱着。 问过才知,他怕点心凉了影响口感,还一再拜托她多照顾林觅的学习和生活。 她说可以帮忙把点心带上楼,他不肯,非要亲眼见着人才放心。待她回宿舍却发现屋里空无一人…… 于芬怀着很忐忑的心情把林觅放鸽子的事如实相告,没想到他不气不恼:“没关系,我会一直等的。” 原来想着他等不到人,就托宿管阿姨转交点心。没想到这人够执着,在楼下从黄昏站到天黑,直到遇到张老师和林觅一起回来…… 于芬知道了林觅有一个出色的追求者,帅气有修养而且还超宠她。 也多亏了林一堂的存在感太强,使她没往深处想张老师和林觅的关系,以为林觅饿得受不了,最后还是去找老师问吃饭的地方去了。 才隔了短短一天,他又来了,热心的于芬赶紧下了楼。 “先生,有什么事我可以帮忙?” “林觅在寝室吗?” “有事去了……她还没回来呢。” “是么……” 于芬见他低头叹气,就说可以喊其他同学一起去找她。 林一堂宽容地笑了笑:“不用麻烦大家了。” 他请她在原地稍微等一会,人就跑了。不久他拎着两大袋东西原路返回。 “这是我的一点心意,谢谢你。” 于芬回宿舍,大家把袋里的可口零食掏出来,边吃边羡慕:有这么体贴细致的男生关心,太幸福了…… 林觅回来的时候,他已经离开。于芬就把事情经过略带煽情地描述给她听。听得同学们感动,听得林觅心慌。 依着林一堂的性格,不亲眼见到她绝不会放弃。眼下表哥可能有事走了,今晚肯定又要来找她的。 可她已经与自己喜欢的人约好了晚上见,他还要送片车钥匙给她呢…… 林觅看了看墙上滴滴答答走着的钟,心情愈发烦乱。 张小法推着何诗安去医院了,不知道要多久才能回校。经过一下午的几次交锋,林觅见识了何同学的厉害:不但敢随心所欲地骂人,还敢一言不合就打人;甚至还有苦肉计的勇气。 她回忆起了那晚在花园里被人绊倒的那一刻,闻到的冷香,和何诗安身上的味道十分相似,或者就是同一种香水…… 如果何同学真的来自己家参加过舞会,她俩的父亲应该都是同一个圈子的。 对方的转学,一定是临时起意,因为学校有在开学以后不得再接新同学的规定。 既然知道了她父亲是谁,还敢拿竹扫帚挑她的裙子,刺她的小腿,骂她小贱人,那么其父职位必然在少将之上。 还特地问起她与张老师的关系,可见转学就是冲着他来的。 由此,林觅肯定那一晚在花园遇到的就是何诗安,而且从那时起她就被对方视作情敌了。 她忽然感到害怕:得罪了这么强势的人,今后恐怕会麻烦不断…… 感情上的烦恼和对父亲的担心,让十三岁的林觅尝到了前所未有的愁滋味。她长长的睫毛上出现了一层晶莹的泪水,下意识地在口袋里寻找手绢,摸了个空:这才想起手绢已经拿去给何诗安包扎手腕了。 她深深地叹了口气,忽而感到自己是个可怜的人。 父母给她优渥的生活,却不给予她选择幸福的权利。 小时候听父亲讲各种故事,说女孩子长大了会遇到一个喜欢的人,然后出嫁,过上快乐的生活。她常常会在睡前读读各种外国的童话,想象王子和公主的生活,羡慕他们的幸福。 她一直觉得自己是幸运的,在情窦初开的时候,就恰好遇见了那个人,而且也感到了他对自己的用心。 但现实远远比童话故事残酷,她没等到表白,变数就接二连三地来了。 她看到父母给表哥准备好卧室和书房,里面的家具摆设都是新的,一应俱全,不像是只待短短几天的打算。 她原本是不介意表哥来家里长住的。但父母的安排似乎是有意地增加他俩独处的机会。 林一堂住在家里,意味着她失去了自由和私人空间。 随着他频繁地来看她,原先平静的学习生活,也明显受到了干扰…… 第五十四章 女儿愁 林觅心头缭绕着淡淡的愁绪。 任凭小伙伴们逗她开口,也不作声。 于芬凑近她轻轻问:“林觅,你表哥是不是与你有婚约的?” 婚约?!林觅的耳边仿佛听到了一声惊雷。 虽然,她从记事起就生活在南方一个美丽的海滨城市,在那儿与表哥一起度过了快乐的童年时光,几年前才随父亲北上定居,但她对林一堂从没有过亲情之外的任何想法。 林一堂年长她五岁。中学毕业后去了部队锻炼,今年又顺利考取了本省的政府公派留学生名额,整个家族都为之骄傲。 今年夏天她听到父亲说起这桩喜事,也小小地兴奋了一晚上:她多么渴望也有机会出国,看看外面的精彩世界啊! 林一堂这次北上,看来是先在家里住一住,再乘船去海外求学的。这一去,少则年,多则十年。 如果那晚在花园里表哥没和张小法起冲突,她还打算给他准备份礼物,亲自给他送行。 现在,她忽而明白:如果父母瞒着自己与表哥家订下婚约,按照南方家乡的风俗习惯,岂不是会在出发前给安排个盛大仪式…… 她柔软的肩膀开始轻轻颤抖:过去的那些日子里,她每次随父母参加婚宴,都会特地留心新娘子。 大部分是中式婚礼,整个庭院都装饰得红红火火,鞭炮声里夹着锣鼓声,喝彩声,然后会看到新娘子顶着红盖头从华丽的大花轿上下来,去与早已等候多时的新郎完成一生中最重要的仪式…… 近年来,在上层社会较为开明的圈子里,也流行起了西洋式婚礼。虽然父母觉得小众,林觅却对洁白如雪的婚纱很有好感。她之前读的是美国人办的学校,听过洋先生给讲的各种有趣故事,也略微了解些西方的习俗。她希望等自己出嫁,也要一身白纱,在教堂里接受神父和小天使们的祝福。 当一度憧憬过很多次的婚礼,在这个秋天离她越来越近的时候,她却强烈地感到了一种身不由己的凄凉。 不论是家世还是才华,林一堂都在同龄人中出类拔萃,也是她父亲眼中的理想女婿。虽然在遇到张小法之前,她也并未爱上表哥,但也不排斥日久生情的俗套婚姻,毕竟很多人都是这么左手牵右手、心如止水地过的一生。 可是,自从那一夜她拿了门卫的钥匙,溜到最繁华的歌舞厅,命运就悄然发生了转折。 她原来只是想借着出来见个人的机会逃跑,摆脱舞池里一堆油腻男人的纠缠,没想到看到这位少年的瞬间,就被他磁石一样的深邃眼睛给牢牢地吸引了。 他的身上有特别的气质,头发在有风的时候会调皮地吹起来,眼神清澈,薄薄的嘴唇喜欢轻抿,在微笑的时候,可以看到洁白整齐的牙齿。 好像来自某个遥远的时空,与她认识的男生都不一样。 他对她一直是保持了师生距离,但他内心深藏的情感却在一些细节中被她发现了。 他每次在办公室备课或改作业,她就会悄悄地在窗外,捧着本书假装在读,避开旁人的眼睛。 他上课的时候,她也没有举手答过问题,专心地看他在黑板上写字,点名,组织同学活动,也算是一种安静的满足。 舞会的那一晚,他不曾有机会与她共舞一曲,她为了躲开表哥,灌醉了自己,错过了与他道别的机会…… 她与他认识的时间不长,虽然是喜欢上了他,对他的了解却是少得可怜。 原来她以为,他是没有家,在世界上一个人孤单地行走,心里除了爱情又多了同情。 如果他真的是孤身一人,倒也就罢了,她不嫌贫爱富。 直到那回在百货楼遇到他的哥哥,从衣着到言谈举止,再到重金买单的爽快,她看出他们绝非平常人家的子弟。 她与父亲请他去家里做客,但他的家在哪里,她一点也不知道。 他也许有婚约,只是在婚前想赶赶时髦享受所谓的“自由恋爱”。 他的哥哥既然已经开始领着礼物上门,那么他迟早也是要听家里安排去相亲的。 她怕他会突然从她的生活里抽身离开,也怕自己的抵抗终究逃不过成人世界的算计与命运的无常。 于芬见林觅低头不语,一脸惆怅,察觉到自己说了不当的话。其他的人也发现了她的异样,只是猜不到她心里在想啥。 “大家先把糖果分了,各自回去看。林觅和我也要复习功课啦。” 女生们各拿了一份糖果,道了谢开门出去了。屋里只余下她俩。 “觅,别哭了,有啥不高兴的先别往心里去,我们今晚一起学习。” 于芬从墙上取来毛巾让她擦眼泪,把整理好的几门课笔记摆在她的桌子上。 “芬芬,谢谢你。” “谢啥,我们是一个屋的,你对我也挺好的。” 于芬忽然想起了什么,声音也变低了:“觅,你会一直在这里读到高中毕业么?” 林觅捧着毛巾擦眼泪:“这个得看家里的打算了。” 她以前是想着读完高中再考大学的。眼下林一堂出国在即,如果有婚约,很可能父母会择个吉日给她强行订婚,接着就是办婚礼仪式,她结婚以后就得随着他去国外陪读…… 她一想到表哥今晚还会来,静不下心复习功课。拿了本书,翻开笔记,脑中却在思考别的问题。 “觅,你今天怎么啦?看看你手上的书!” 听到室友提醒,她才发觉课本是反拿的,难怪人家看出她心不在焉了。 于芬手中的笔在本子上唰唰作响,转眼间,已经写了满满一页笔记。林觅羡慕地看着室友在灯下发奋,还是心无旁骛的时候好。 窗外的太阳渐渐落下去,她又一次抬头看墙上的钟:六点半。 于芬来问她要不要一起去食堂吃饭。 其实她早就饿了。心情低落时,肚子反而空得比平时快些。 表哥来学校“献殷勤”,气得她没了食欲。 第五十五章 躲藏 于芬见她不肯动,连忙劝道:“人是铁饭是钢,不吃饭哪来力气搞学习?” 林觅看着成堆的复习资料,决定还是以学习为重,感情的事先放一边。 她从抽屉里拿出一套餐具,选了个双耳的带盖小瓷花碗,连同餐票一起递给于芬。 “芬芬,请你帮我从食堂带点面食,谢谢啦。” 于芬翻出一个厚实的蓝花布包,也找了只盖碗放进去。 “我去买些花卷,豆腐皮包子,麻酱包子回来,我们在寝室吃。” “要是有驴打滚,记得给我带一个。” 于芬背着两只碗,在布袋里哐当作响。 等她下了楼,发现林一堂又来了。这回他的装束与白天来的时候不一样。 他换掉了飘逸的长衫,一身简约干练的军服,更显英挺。 她想,林觅大概是不想见这个人,于是装作没认出他的样子低着头继续走。 没走出几步就听到他在身后急切地喊:“同学,请问林觅在不在?” 于芬不搭理他,只埋头赶路。 林一堂立在原地纳闷:难道今晚我看起来像个? 他把军官证递给宿管阿姨,二话没说,顺利上楼了。 林一堂的腰间,插着一把乌黑的英式左轮手枪,把她吓得够呛。胖胖的阿姨想起下午与他的争执,无比后怕,再也不敢阻挡他。 他上楼后,发现女生的房间一共也有二十多个,走廊上的墙面贴着宿舍成员的名字和照片。 他一丝不苟转了一圈,没看到林觅的名字。 宿舍门依次打开,女生们见了他,爆发出声声惊叫。 “好帅的军官!” “太迷人了。” “他是来找谁的呢?” 大家兴致勃勃地讨论开了。 林一堂目不斜视地走过去:“请问林觅住哪间房?” 几个女生给他指了路:“门口摆着栀子花的那间。” 他谢过她们,发现门是虚掩的,一推就开了。 屋里亮着灯。桌子上杂乱地堆着书和笔记,稿纸有几张掉在地上,带有未干的墨水。 他看到那团慵懒、绵软的小被子,忍不住笑了:“在学校也不好好叠被子。” 林一堂只花了十几秒钟就把它变成了标准的豆腐块。 他顺便把那张凌乱的书桌也收拾得整洁,在屋里站着等她回来。 门后悄悄地探出了林觅的半个头,她屏住气,趁他还没转身,踮起脚尖溜了出去。 方才她听到了屋外的声音,知道表哥已经找到门口了。 情急之下,她躲进门后,贴墙而立,大气不敢出。 林一堂只顾着帮她整理房间和床铺,没有留意门后的情况。 林觅一出门就被围观的同学们看到了。 她赶紧拿手指在唇边“嘘”了一下,示意大家不要做声,拔腿就跑。 林一堂专注地检查她写的数学作业,找了好几个运算失误的地方。 他一时忘了看屋外的有没有人。林觅惊险逃脱。 她想来想去,也不敢去别处,只好往张小法住的教师宿舍那边跑。 她在宿舍大院的门口徘徊,进进出出的老师和家属们太多了。 一个女学生进去,如果让人拦住问起找谁,她该如何回答才避免尴尬? 林觅正在门口张望,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 程倩倩手里抱着刚收上来的学生作业,优雅地过来。 她穿着淡紫色的上衣,配黑色长裙,素净的打扮不失知性美。 林觅有些紧张和局促。 只好弯腰给她行了个礼,怯怯地说:“程老师……您好。” 程倩倩和气地笑笑,打量了她一番:“你是二年级哪个班的?” 林觅怯怯地说:“我在一班。” 虽然她俩只差五岁,师生的身份已经让两人之间有了一道分界线了。 林觅忽然想到个办法:不如请她带自己进去,这样光明正大,也不怕旁人的闲言碎语。 “程老师,我上次的课文有很多没弄明白,请您抽空帮我讲解好吗?” 程倩倩上课的速度快,课堂把控能力不强,学生们常常是下了课还要自己琢磨几个小时才能把课后作业完成。 林觅的请求说到她心里去了。 “你跟我去趟宿舍。办公室的门已经关了。” 林觅像只给人认领的小流浪猫,随着程倩倩进了宿舍的大门。 这是一个美丽的院子。平时她只能看到它最外层的风貌,对于它神秘的内部情况,一无所知。 她发现院子里种植着许多花草,还有在架子上蔓延的葡萄藤。 院子里有女人在树荫下坐着逗孩子,有男人在下棋,还有的在家里准备晚餐,空气中有股饭菜香味。 这儿让她看到了严肃的老师们生活的中不一样的一面。 程倩倩领她一路上了楼。 她感到很新鲜,四下里望着。 程倩倩打开门,让她找个椅子坐下。 林觅认真地坐在她对面,翻开桌上的课本找问题。 屋内的灯光明晃晃,窗外起了风,吹得窗户晃动不止。 程倩倩忽然起身。 “我先去收衣服,稍等就回。” “程老师,您先去忙。” 过了一会林觅听到下雨的声音,淅淅沥沥的秋雨来了。 程倩倩抱着几件衣服进了屋,把衣服放在床上开始叠。 林觅无意间闻到一股熟悉的淡淡清香味。 她抬头,认出了衣服是张小法的。 窗外的雨越下越大,隐隐约约的雷声变得清晰。 入秋了快两个月了,还有雷声,真是少见。 程倩倩叠好衣服,重新坐回椅子。 “可以给你讲解了吗?” 林觅含泪摇摇头:“程老师,辛苦您的一片心,我太笨,明天我再请教您。我得回去了。” 程倩倩看了一眼窗外。雨过会大了就真没法走了。 “要不要拿把伞?” “谢谢您的好意,不用麻烦了。” 熟悉的自行车铃声由远而近。 程倩倩起身从床上捧了叠好的衣服追了出去。 “张老师,我把你下午放在水房的衣服洗了,这会干了。” 屋里的林觅听得真真切切,忍不住委屈。 程倩倩随便找个理由就把他的衣服给洗了叠了。 因为是师生,每次遇到他都得装得乖巧听话,她可不想一直都这样。 第五十六章 雨花 林觅坐着不动,捧着书,静静地听着窗外的雨声。 一层秋雨一层凉。北平的秋天,夜里来了雨,平添了她的惆怅与无奈。 她等程倩倩回屋了,才站起身告辞。 空空的走廊上,她的小皮鞋踩得木板吱吱地响,走廊上的房间有的亮着灯,有的漆黑一片。 她不由自主地寻找那个亲切的窗口。 似乎并没有亮灯。 难道他还没进屋么?他又去了哪里? 她看到雨点越来越大,打得院子里的芭蕉叶啪啪地响,在树下睡觉的几只鸭子也给雨声惊醒,在深深浅浅的水洼里互相追逐嬉闹。 她在楼下呆呆地望着雨幕,地上的水已经涨到了三寸来深。她不敢往前迈步。 一个黑色的影子出现在光线暗淡的墙面上,她还没回过神,就被捂住了眼睛。 林觅心里恐慌,正要开口喊叫,那人忽然把蒙住她眼睛的手松开。 她回头看到了一个穿黑色雨衣的人。旁边是一辆熟悉的自行车。 他的雨衣从头盖到脚面,戴着口罩,只能看到那双灵动的眼睛。 她长长地舒了口气。 “张老师,您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张小法取下口罩,微抿着嘴唇。 他并没有说话,只是轻轻笑了。 他取出一块新手绢,揽过她的肩,主动给她擦拭头发上的雨珠。 林觅被他突如其来的动作吓得一怔。 她在他怀里用力地挣扎起来。 “别动。乖。” 他的声音十分温和,却又与往日的语气不同。 他细长的手指,已经在轻抚她乌黑的头发。 张小法晚上喝了酒,他却并没有醉。 酒后的他想起白天何诗安告诉他林觅与表哥有婚约的事,反而变得比以往要豁达,不再刻意压抑自己对她的好感。 他的手触摸到她的发带,轻轻一松,解开了结。 林觅的一头秀发,如丝滑的黑绸缎,从他的指间轻轻落下。 她贴着他的雨衣,听到了他的心跳,似乎不若之前那般慌乱。 他望着她,眼里终于袒露出隐藏已久的爱怜。 她的眸子里却有一丝明显的忧伤。 张小法看出林觅神色有些异常。 他轻轻握住她的手,竟然是冰凉的。 她手心里一暖,缓缓地流下两行眼泪。 “乖,不哭。有什么烦恼尽可以告诉我。” 他松开她的手,重新换了块手绢给她擦眼泪。 “张老师,您怎么有这么多手绢?” “上回在后海弄脏了你的手绢,我就存了一打,只是没有机会给你。” 林觅嘴角轻轻地勾出一个浅笑。 原来他是这么不愿情感外露的人。 他是喜欢自己的,不然不会如此清晰地记得与她一起的细节。 那么,在这个繁杂的大千世界,她究竟是不是他生命中的唯一? 张小法犹豫了片刻,搂住了她。 林觅任由他抱紧,心里有了惊喜与纠结。 她想环住他的腰,却没有勇气把手抬起来。 心里有千言万语要和他说,话到嘴边却又像受惊的小鱼儿一样逃了回去。 张小法在忐忑中等待她的回应。 这晚他是生平第一次去近距离感受爱情的样子。 他从前一直不敢承认自己对林觅是一见钟情。 事实上,对她的牵挂,从第一眼看到她的那夜就悄然落地了。 他没想到她会是自己的学生,有了师生的这层关系,加上苛严的学校规定,他很多时候连多看她片刻的勇气都没有。 民国初年,男女同校都是难以让社会接受的事情,更何况是在女校的男老师与女学生之间。稍微近一点的接触都有可能成为报纸上铺天盖地的新闻。 他早已看到了她脸颊上的红晕,也看到了她微微张开的嘴唇。 林觅五官中最美的就是她线条柔和的粉唇。 对异性有着难以抵御的诱惑力。 她闭着眼睛依偎着他,浓密的长睫毛在精致的脸上随着呼吸的节奏轻轻地动。 如果是一百年后的社会,他可以牵着她,在美丽的校园里和其他年轻的恋人一样,自由自在地散步、奔跑。 累了可以一块躺在晴空下的草坪里,随手翻翻书,听听音乐,享受恋爱中每一天的美好。 他安静地欣赏怀中的人儿,她忽然睁开了眼睛, “张老师,我今晚不回去了。” 林觅说话的时候,眼中充满了期待。 他也想留她,可是在学校里做不到。 何况她要考试了,更不能乱了她的心,影响学业。 他把她的长发重新编好辫子,拿发带扎出一个漂亮的蝴蝶结。 他把她抱到自行车上,解开雨衣,严严实实地裹住了她,只露出精致的小脸。 “觅儿,好好回去看书,考完哪天天气好,我带你去郊外散散心。” 她听到他主动改了称呼,开始像家人一样叫她的昵称。 “我好想在只有我们两个的时候,不当你的学生,不叫你老师。” “你爱叫什么就叫什么,取外号也行。只给你一个人这个权利。” 他说完这话,理解了什么是言不由衷。 原来爱上一个人,他的各种细节都会有她的烙印。 林觅听出他的好意,终于有了勇气开了口。 “林一堂傍晚来了,强行上了楼,在我宿舍待着,我是好不容易逃了,跟着程老师进来找你的。” 张小法搂着她很开心,但听到林一堂闯进女生宿舍,不免心里添堵。 同为男人,他能理解林一堂对林觅的感情,但对方只顾自己,为了达到目的不在乎他人感受的做法,他无法认同。 林一堂就不考虑考虑其他女生的感受么?他无视校规校纪,如果一晚都不离开,于芬就没法回宿舍睡觉,其他的同学复习功课也会收到影响。 这件事情他不能坐视不管。 因为他是老师,必须维护大家的利益。 “觅儿,我们这就去找你表哥。他不见到你是不会走的,这样于芬和其他同学都会被影响。” 她靠着他点点头。 他载着她飞快钻进了雨里,与夜景融为一体。 隔着雨衣,她感受到头顶的水滴嗒嗒,车轮下的水声清脆。 她与他在雨中一路骑车前行,雨水在车轮下开出一朵朵水花。 第五十七章 挂念 雨势未曾减弱,屋檐上的雨汇合成一股股水流。 水珠子哗哗地打在女生宿舍门口铺着的青石板上。 考试临近,两层楼的学生都在挑灯夜战。 一扇扇窗户里清晰地映着灯下的人影。 张小法把自行车停在过道,先下来脱掉雨衣。 他选了处干净的地方:“下来!” 林觅一溜地跳到台阶上,“这雨天挺好的!” 她的头发、裙子和鞋袜都没湿。 多亏这雨衣宽大,为她遮住了乱溅的雨水。 林觅有些担忧地抬头望了一眼自己宿舍。 宿舍门紧闭,屋内灯光明亮。 林一堂走了没有呢?于芬在不在里面? 张小法径直走到宿管阿姨的值班室,轻轻敲门。 胖阿姨从窗口探出头,像见了救兵一样激动。 “小张老师,您可来了!我给一个拿枪硬闯女生宿舍的男人吓得半死,现在他还在楼上没下来呢。” 拿枪? 张小法深感不解: 林一堂来学校看表妹,至于携带手枪么? 他转身拉过林觅轻声问: “阿姨说的这个带枪的可能会是你表哥吗?” 她垂下眼帘,双手弄着辫梢儿,沉默半晌才回答。 “表哥中学毕业后进了我爸爸的部队,他一直都有枪的。” 儒雅高冷的林一堂居然是军人。 言行举止和外表看根本不像。 乱世的子弹不长眼睛,他在后海跳湖逃命的时候就见证过。 短短接触过几次,林一堂对他的态度都谈不上友好。 他们不是同一时代的年轻人,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也差异很大。 但有一共同点是铁板钉钉的: 两个人都一心一意地爱上了同一个女孩。 任何一方都想赢。 争输赢的地方就有决斗。 男人为了爱情,拔刀拔枪的事情,古今中外的例子还少么? 与情敌决斗的俄国诗人普希金,正是给对方的子弹穿透了,然后命没了。 张小法有了片刻的犹豫:今晚林一堂会像上次一样找麻烦吗? 惹不起此人啊! 不过他转念一想: 应该是对方有错才对! 硬闯女生宿舍是违反校规的,何况还带了枪。 万一校方报了警,事情就越闹越大了。 他不再迟疑,这是学校呢! “阿姨,拜托您照顾她,我上楼去了。” 林觅抓着他的手不肯松: “我也要与你一起。” “好好待里面啊,回头见。” 他一个转身就把她推进阿姨屋里。 林觅眼睁睁看他关上了门。 顺着班级寝室编号,他很快就找到了那个房间。 用力叩了两下,门就开了。 于芬站在门口,见了他来,有些意外。 “张老师,您是来检查我们功课的么?” 他摇摇头头。 屋内没有林一堂的身影。 然而有迹象表明,对方确实来过了。 靠窗的那张床上,被子叠得十分方正。 林觅那张桌子上的书本和稿纸整理得非常赏心悦目。 他决定先委婉地问问情况。 “屋里有没有校外的人来过?” “下午就只有我们隔壁几个屋的同学来玩了会儿。” 张小法不会轻易怀疑自己的学生。 但宿管阿姨没有看到林一堂下楼,就说明人没有离开。 他只好把话说明: “听说下午有男生带枪上了楼。我是为这事才来。” 于芬见状不敢替室友保密了。 “您是说林觅的表哥吗?我真的只在外面碰到过他。” 张小法在屋里仔细检查起来,柜子里和床底都没放过。 于芬好奇地站着: 她从食堂买了晚餐吃的小面食回来,屋里明明没有人。 他的目光落在窗台下。 一只装着水竹的小陶罐倾倒在地,水洒出不少。 他望着她,指着小陶罐问: “这小竹子是你挪动了吗?” “哎呀,下雨关窗户的时候还没发现它的位置变化了呢。” 他把窗户微微打开一点,往楼下看。 近窗的地方是棵大榆树,动作敏捷的人一下子就能跳过去抓住树枝顺着树干下滑到草坪。 张小法瞬间大悟:林一堂可能跳窗走了。 他把窗户关严实,叮嘱于芬: “注意安全,有坏人就赶紧找我!” 阿姨在摇椅上睡得很香。 林觅攥着窗棂,焦急地向外张望。 见他一个人下楼,她急忙问: “我表哥去哪儿了?” 她主要是为了确认表哥还在不在楼上,怕影响于室友学习。 但恋爱中的男生,有时候也会莫名地变得敏感,何况在女方与他人有婚约的非常时期。 张小法望着她,嘴角勉强地露出一丝笑容: “放心,他已经回去了。” 心里不免伤感: 她嘴上说不喜欢,其实挺牵挂林一堂的。 眼下好想找个地方冷静冷静。 哪里都不能让他冷静。 怕是在这场秋雨里一夜无眠到天亮。 当着她的面不能表露出内心的失落,他于是故作轻松挥挥手: “觅儿,我先回去了,以后那个人还来,就直接去办公室或宿舍找我。” 他骑上自行车,把雨衣穿好,只留一双眼睛看着前方。 “早点休息,不要熬夜。” 一个孤独的背影。。。 她目送他远去,直到连人带车消失在远处,才依依不舍上了楼。 于芬见她推门进来,把刚才的事情都与她说了。 林觅看到自己的被子和书桌都给表哥细心整理过。 她随手翻开最上面的一本书,里面居然落出来一封叠得很平整的信。 “觅觅,原谅我不顾学校纪律擅自入宿舍寻你。 我下午接到故乡发来的加急电报,告知奶奶突然病倒。 我斟酌很久,决定把这个消息告诉你。 下午来了一共两次。宿管阿姨一开始怎么也不肯放我上楼。 无奈只好回去换了军装,出示了证件,才得以进来。 我等了你三个钟头,直到雨变大了才走。明日下午再来。 我暂时买下两张后天一早去天津的车票。 你若愿意与我一道回家乡探望,记得清理好东西与我回家。” 没想到离开故乡短短几年,一向身体硬朗的祖母也老去了。 小时候她最亲近的就是奶奶。 奶奶讲民间老鼠嫁女的故事,讲铁扇公主的故事,还有蒲松龄笔下那些狐狸的故事。 随父亲北上,她到了新的环境,认识了新的朋友。 这些年知道了很多故乡没有的新鲜事儿,竟然与亲密的奶奶疏远了。 林觅握着信,手指不停地颤抖。 一口气读完已经是泪流满面。 泪珠连绵不断,噗噗地打湿了信纸。 第五十八章 信笺 林觅擦干眼泪,收好信,内心充满了矛盾。 她需要做一个两难的决定,来面对后天发生的事情。 一方面,她转学来的第一场各科小考即将开始。 入学以后她每天忙于功课,学得有好有坏,也不知道学习方法对不对,所以很盼望能参加考试以便查漏补缺。 另一方面,漫长的南下返乡旅途也将启动。 表哥已经买好后天一早从北平去发去天津的车票,到达天津后,再进入一系列的换乘。她也想早点去看望生病的奶奶。 她不想让张小法为难,也不想让林一堂失望,一晚上都在分身乏术的痛苦中纠结。 于芬半夜醒来听到她蒙着被子哭,披了衣服下床来看。 “觅,你怎么啦?还是为表哥的事不开心么?” 林觅从被子里钻出来,头发凌乱,两眼红肿。 “芬芬,我得回老家看奶奶,后天的考试去不成了。” 于芬拍拍她的肩,安慰道:“当然是奶奶为重了。你可以明天和张老师说明情况,让他去帮你争取缓考。” 林觅听完,连忙下床到书桌上取了纸笔。 她咬着指甲,在淡粉色的纸上边写边斟酌字句。 尽可能使得请假的理由让张小法看了以后不至于产生误解。 她在纸上写了几遍都不满意,索性揉成团投到墙脚的垃圾篓。不一会儿就丢了好几团纸。 于芬见她忙于写信,轻手轻脚地重新爬进被窝,很快入睡。 林觅连滚带爬地拟出一份缓考申请书,吹干了墨水才放心地动手折信。 她折叠的水平比不上林一堂,所以怎么顺手怎么做。 她稀里糊涂地把它折成了一个心形。 次日一大早,很多学生还没起床的时候,林觅就提前赶到教室,把信夹在书里带到办公室门口。 她发现里面有个人来得居然来比自己还要早。 张小法已经习惯了每日五点起床。沿着校园跑几圈,再来办公室。他刚刚扫完地,在窗前浇花。 深秋临近,窗框上的牵牛花映着晨光精神饱满地开了,像想倾诉的小嘴,撅的老高。 林觅出神地望着他的背影,等他转身回到桌前备课,才悄悄迈进门。 “张老师,昨晚我回屋在桌子上看到了表哥的信……” 一开口她就发现自己变得笨嘴拙舌,明明不想说的话率先倒了出来。 张小法听了第一句,脸色就有了变化。 林觅只好抿紧了唇,怕说了不该说的话。 “请您有空的时候读读……” 他看到她小心翼翼地从书里抽出一封叠成心形的信,以为是林一堂昨晚留下的情书,尴尬地笑笑,接过来放在备课本边上。 “我会看的……晨读快开始了,早点去。” 她紧抱着书包在他眼皮底下离开,头脑里乱糟糟的。 整整一上午过去了。 张小法备完课,继续忙别的事情。 那封信安静地躺在抽屉里,原封未动。 这一天他的课相对排得少,所以下午有了点时间在办公室里看书。 之前朱涓涓从博物馆借出的书,他在碎片时间里陆陆续续略读完了。遗憾的是翻过了没有深刻印象,只能静下心来细读。 他没有留下地址给二哥,也不愿再回顾公馆去。 自从那晚与启江在百货楼分别,两人就失联了。 那边有没有发现新线索,他也一无所知。 想来想去,只能去找一个他最不愿意麻烦的人了。 张小法站在教室门外待到最后一节课结束。 何诗安收拾好书本不紧不慢走了出来。 她一眼就看到他了,心里顿时纳闷。 林觅下午都没来教室,他为何还在这里淡定地站着? 难不成他俩这么快就闹别扭了? 她试探地朝他站的位置多迈了几步。 他正好转身过来,看到她离得这么近,不由自主地往后挪了挪。 “何同学,”他有些腼腆,顿了顿,继续说下去:“请你帮我做件事好么?” 她简直受宠若惊:“哟,今天太阳从西边出来了。” 虽然他过去总是拒她于千里之外,但她心甘情愿包容他。 别说一件,就是一万件,她也乐意帮忙的。 “你我之间,不须讲客气。就算我能力有限,也会有多少力出多少力。” 他望了望过道里来来往往的学生,低声说:“我们找个没人的地方细聊。” 她紧随他一起去了教室后面的空地。 张小法开门见山地说:“我想请你帮忙约我二哥出来……” 何诗安一听就明白了:原来他有事需要找顾启江,但不方便亲自出面。 她爽快地答应了:“我刚好有你家的电话,马上回家打一个。” 他吃了一惊:够仔细,连电话都能记得。 不过他还是得提醒她。 “你可要说清楚,是找我二哥,如果那边接电话的人比较难缠,就挂掉电话。” 如果误把启泯喊出来,就要有大麻烦了。 她狡黠地笑了:“你是担心我的人身安全呢,还是操心我的智商情商?” 他坦诚地答道:“两样都担心,安全第一。事情做不成不要紧。” 何诗安伸出手来:“握握手鼓励人家嘛。我也是第一次打电话约会男生,还是约你哥,多不容易!” 他轻轻在她指尖握了一下:“辛苦你帮忙,必重谢。” 她扯住他的袖子笑:“到时候我会让你谢的,一言为定,不得反悔。” 他送她到校门口。何家派来的警卫每天准点来接她回去。 她抬腿上车,不忘叮嘱:“我会约你哥在顾公馆不远处见面。你可以在那里先躲着,暗中看看是不是他。如果是,你就等我沿路来找你,如果不是,你就赶紧跑。车上的警卫会一直跟着我们,不用担心。” 何诗安的策略,令他听了不得不服。 他因此而亏欠她一个人情。 何诗安刚走,他又遇到了开车来校的林一堂。 昨晚的事还没完呢,正好问问。 “身为军人,你可知道持枪进校园是违法的?” “我上楼找林觅首先出示了证件,合情合法。我今天要接她回家。” “明天她要考试,你这样会影响她学习。” 张小法见他不听劝,只好伸手拦车。 林一堂被迫减速,很是恼火。 “她已经和学校说好不考了!你不要和我装不知道!” 张小法内心无比凌乱,给车让了条道。 林一堂吹起口哨,摁响喇叭扬长而去。 第五十九章 待发 一阵西风吹过,校园里的银杏树叶子纷纷飘落。 落叶的沙沙声让张小法回归了理性。 他想起了那封未读的信,转身往回跑。 他打算先回办公室把信好好读读,弄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他打开抽屉,拆开了信,仔细读了一遍。 字面上是写着探望生病的奶奶,没提其他的事。 人之常情,孝道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他找不出理由不批准。 他有义务帮助她办理缓考的事。 他一丝不苟地提笔写了一份情况说明书,把它摆到年级组长的桌子上。 他注意到了一个关键词:“天津”。 民国初年的交通十分落后,铁路不多,而且相互不通,所以才导致了南下的人不能直接从北平乘车,需要先坐火车到天津,再从天津沿路去浦口,搭乘渡轮。 他依稀记得在书上读过,这条津浦铁路1911年才开通。 记忆中的1913年是多事之秋。 他隐约有种不详的预感,拼命地翻找大脑中的知识碎片。 在没有确切的把握前,他只能多做一些准备。 他把信放入贴身的口袋,去宿舍取了自行车,扣上一顶帽子,飞速地往顾公馆方向赶去。 何诗安的家离学校比较远,她一路上催警卫加速,比平时提前半个钟头到家。 她一进屋就把卧室门反锁,然后熟练地拨打电话。 “嘟----” 电话通了。 那头传来一位年轻男士的声音。 “喂,您好。请问找哪位?” 她也算是见过大场面的,不慌不忙地应道:“先生,我找顾启江。” 说完这句话,她下意识地用掌心捂住胸口,心跳得不是一般的快! 真没出息,不就是约个人出来吗! 何诗安边给自己打气,边等待那人的回答。 那个人似乎比她还要紧张,居然还结巴起来。 “啊……是我……请问您是……我的哪位女同学?抱歉……我真的记性不好……” 她被对方的那股傻劲给逗得笑出声来,顺便好奇他长什么样。 “先不告诉你啦,我待会坐车来顾公馆门口,你可以先出来等我。拜拜。” 直觉告诉她,对方应该是顾家的书呆子老二。 她对顾启澜的家庭成员情况,早就收集了一大堆情报。 顾家老大经常会去歌舞厅跳个通宵,不至于接个女生的电话都紧张成个傻样儿。 老二一心只读书,不闻窗外事不近女色,太少人生乐趣了。 比来比去,她眼中最好的还是老三。 她想,见顾启江也不能马虎啊,以后没准就是他弟妹了呢。 于是何诗安挑了件显身材的衣服,仔细描眉,动用了香粉和口红。 她把辫子拆散,拿发带稍微束了一下,换了高跟鞋出门。 顾启江下午在父亲的书房里查资料,正好就接到了她的电话。 他也很好奇会有女生特地打电话约自己。 他从来就没给女生留过电话。 这个神秘的电话是谁打的呢? 回国后除了朱小姐,他只见过三弟身边的那个女学生。 没准是她?可这声音不像啊…… 他猜不出个头绪,只得对着镜子把发型整了整,换了身西服衬衫。 张小法把帽檐压得很低,眯起眼睛往顾公馆门口望去。 先是看到何诗安的车来了。随后她优雅地下车,轻轻按门铃。 门开了,顾启江被她狠狠地惊艳到了。 还没说几句,木讷的他就被何诗安领到了车上。 张小法捂住嘴偷笑:二哥也太放不开了…… 他踩着车在汽车前方一晃而过,回头对着他俩招手。 他俩也认出了他。 她让警卫开车跟着,一直走出去很远,拐了几个弯,才随着他停在了一处茶楼前。 启江下了车。何诗安没有动。 她知道自己的任务完成,该离开了。 她在夕阳里粲然一笑:“启澜,我要回去复习功课,你和哥哥好好聊天。” 张小法看出了她的好意,微笑着送出祝福:“愿你明日考好。” 兄弟俩进了茶楼,坐下讨论正事。 启江一脸困惑地问:“三弟,你该不会这么快就换了女朋友?桃花运简直好得不像话。” 他无奈地苦笑:“我现在连失恋的资格都没有,倒是羡慕二哥和涓涓姐,不用担心什么家里的阻力。” 启江握着杯子喝了一大口茶。 张小法没有看明白他的举止,以为他默认了,不由得替他高兴。 “二哥,上回你去她家,还顺利吗?” 启江把杯子往桌子上一顿,开始回味记忆里的美好。 “我上回去她家的时候,发了高烧。她人特别好,还留我住了一晚养病。” “二哥,你这么快就追女生成功了,我只能羡慕加嫉妒了。” 启江无奈地摊手:“她说就拿我当个好朋友。明摆着就是还没有喜欢上我嘛。第二天她送我回家,给我一大包点心,给她的首饰原封不动地在里面。” 张小法听完,拍拍他的肩膀:“看来咱们同命相连。爱而不得。” 启江摇摇头:“我看你比我的情况好得多,只是你自己没有勇气罢了。” 他低下头去,落寞地叹道:“我刚知道林觅和她表哥有婚约。总不能毁一门亲。” 他的退让惹怒了启江。 “三弟,你在恋爱这事上太没魄力!我上回就看出林丫头对你有意。朱小姐对我没感觉,我都敢争取,你倒好,还要将这么好的姑娘拱手让人!” 他望着启江,说出了心中最担忧的事。 “明天一早,她就要跟着表哥坐车去天津,再一路南下回老家,看望生病的奶奶。” 启江拍案而起。 “三弟,你傻啊?和我一起出去留学的好几个,都是给家里的信骗回去强行成亲的。最常见的借口就是说至亲得了病。” “万一人家的奶奶是真的病倒了呢?” 启江觉得三弟已经蠢到不可救药的地步。 “我可以和你打个赌,林小姐这一回去,保证一进门就给抓去换嫁衣,然后给摁在地上和她表哥成亲。” 张小法愣愣地听着。 当年鲁迅先生也是被一封类似的信给催回了家。信中说鲁太太病重,而他风尘仆仆赶到家乡才发现,花轿什么都准备好了:只差一个新郎。 第六十章 闯租界 启江的一番话把他浇醒了。 “二哥,我明天想去和她道别,但不知道她的具体出发时间。” 启江自告奋勇:“没关系,我们可以连夜赶到天津去,在车站给林小姐一个惊喜!” 做完这个疯狂的决定,张小法与启江各自回去准备。 他火速回校请假,年级组长起初不肯。 好在程倩倩和其他的几位老师愿意帮忙轮流替他监考,他平日工作也很卖力,请假的事情才获批了。 他从宿舍里取了林先生送的匕首,匆匆赶到约定的地点。 启江一路跑回家,把从日本带来的那些好用的小工具全部带上,还把钱包装得满满的。 他还编了个理由,说是去天津淘古董,成功地骗到了父亲的车钥匙。 启江给车加了不少油,又检查了车轮和零件,确认万无一失才把车开了出来。 张小法很佩服启江的深谋远虑。 车站已经过了售票的时间,要赶在林一堂前面,必须得动用家里的车了。 兄弟俩一路披星戴月,晚风吹得路边的落叶漫天飞舞。 张小法白天累了,很快就靠着座位睡着了。 轻微的鼾声传入了启江的耳朵。 不用回头就猜到他进入了梦乡。 启江边开车边感慨:“真是皇帝不急太监急……这个没心没肺的家伙,心上人都要给抢走了,还能在车上睡得这么香!” 他其实也很困,可是手握方向盘,哪怕眼皮在打架,也不敢有丝毫马虎。 谁让他是哥哥呢? 当哥哥的理应就是要帮助自己的弟弟。有钱出钱,有力出力。 何况现在弟弟是要和别人抢女朋友。 虽然没有得到朱小姐的爱情,但她暂时还名花无主,朱家也没有与人订下所谓的婚约。 可以慢慢地和她多接触,以实际行动感动她。 相比之下,弟弟和林小姐这一对才真是可怜。 林小姐家的大人不作美,豆蔻年华就要被迫与表哥成亲,好好的青春少女眼看就要嫁为人妇,早早地落入婚后的俗套生活。 启江这几年见过类似的悲剧在同学朋友圈里上演,常常为那些被毁灭的好姻缘感到痛惜。 如今,弟弟遇到这等事情,他做不到袖手旁观。 北平到天津的距离,不算特别远。 在当时交通条件十分落后的情况下,坐火车都得花六个多小时。 启江过去只在北平城里短途开过车,缺乏长途车的经验。 由于出发时太匆忙,水和食物他一样都没准备。 漫漫长路,从黄昏开到夜半时分,他的肚子饿了,手开始酸痛,腿也有些麻木。 然而汽车才走了不到一半的距离。 到了后半夜,他终于耐不住长途驾驶的疲劳,瞌睡连连。 强打着精神四处寻找,把车停在一处有人烟的村庄旁,才趴在方向盘上倒头睡去。 二哥熟睡之际,张小法迷迷糊糊睁开眼。 路上传来一阵阵闷雷般的鞭炮响,接着听到了密集的锣鼓唢喇声。 他给这么一闹腾,瞬间瞌睡虫全没了。 天未亮,树梢上露出一勾冷月。 山野里传来猫头鹰的笑声。 他口渴难耐,本来还想下车去村里找水井弄点水喝。 看到迎面走来的一支诡异的队伍,忍不住浑身一激灵。 他读过很多灵异小说,夜半孤寂无人的地方常常会遇到可怕的东西。 他赶紧捏启江的鼻子:“二哥,快醒醒!” 启江还没来得及做梦,就感到憋气得慌,稀里糊涂给弄醒了。 “三弟,怎么啦?” 他把声音压到最低:“再不跑,小命都没了!” 启江望望那队伍,给了他一个白眼。 “咳,大惊小怪。农村地区都有天不亮就接亲的习惯,不信你自个儿瞧去,新娘子的花轿都过来了!” 张小法确实不知道民国时期北方农村的婚俗。半夜三更黑漆漆看不清楚,差点给吓哭。 他双眼望着月亮发呆:“觅儿,你千万不要就这样嫁了啊……” 启江看他一副魂不守舍的模样,无比同情。 “三弟,我看你是害了相思。我们快点赶路。” 汽车如一匹矫健的狮子,在沙地上喷出股股黑烟,载着兄弟俩继续前进。 在离天津城不远处,迎面吹来一股夹杂着沙土的大风,车里灌进去层层厚厚的黄土。 这黄土夹杂着路边的牲口粪便味,十分腥臭。 两个素来整洁惯了男生给吓得哇哇大叫。 “小心!沙尘迷住眼睛了!” “别张嘴,免得吃到土!” 他俩趴到座位底下,直到这阵沙尘暴过去,才揉着眼睛、小心翼翼地爬出来。 二人从头到脚落满了土。 张小法与启江对望,不约而同地嘲笑对方脏兮兮。 “哇,头上有乌鸦毛!” “你脸上不也没一块干净的!” 张小法拿袖子擦脸,“二哥,你知道天津火车站在哪儿吗?” 启江呸呸地吐掉嘴里的沙子,“先别找什么火车站,我们进城后赶紧找地方洗澡吃饭。” 汽车终于开进了城。 启江不认识路,只好一路凭着感觉找方向。 鸡未叫,天未亮,一条条街十分冷清。 路边的店铺门紧闭,寥寥可数的寒碜小客栈,他又不敢随意入住。 找了一大圈,启江不知不觉把车开进了天津的日本租界。 他看到前方的一条街灯火如昼。 马车、汽车川流不息,好不热闹。 街边的楼上不时飘出异域曲子的旋律,他辨认出这是东洋音乐,通常在艺伎表演时演奏。 启江在留学时看过几场艺伎演出,纯粹的舞蹈和乐器,并无其他成分。 “三弟,我们进去,待到天亮再走。” 张小法看着满街飘飘的日文招牌和东洋女郎白脸红唇的诱惑画面,怀疑这里有色情服务。 他抱紧车门不肯动,被启江强行拖了下来。 “放心,我看过艺伎表演,没你想的那么不堪。” 他指着一副大尺度的画像:“二哥,这个也太那个了……” 在日本待了半年多的启江对此见怪不怪。 “一身泥土加汗臭去见林小姐,你不怕她反悔?” 想到林觅纤尘不染的模样,他陡然间让了步:“行了,行了,听你的。” 第六十一章 艺伎 灯红酒绿的日租界。 启江淡定地拖着满心抵触的张小法往前走。 身正不怕影子斜,何况那种服务可以拒绝,只要给足钱就可以走。 终于看到一处看起来相对低调的小楼。 门口的灯笼十分小巧精致,迎客的两位日本女郎穿戴整齐,妆容也不算浓烈。 启江用日语与她们聊了几句,给了不赖的小费,他俩就被热情地领进了一间大房 屋内有淡淡的清香,闲适的榻榻米,紫砂茶具,墙上挂着山水画。 除了粉色的绸缎帐幔释放这一种若有若无的暧昧气息,这里总体看着还好。 启江拉着他先去洗澡。 沐浴处与房间是相连的,仅仅隔着一道竹帘。 启江拍拍他的肩:“三弟,放心地洗。我已经和她们说过,不需要陪。” 水温合适,水面上浮着几圈细嫩的花瓣。 启江利索地脱掉衣服跳进水里,闭目眼神地享受起来。 张小法总觉得这屋里有什么地方不对劲。 他拿着水瓢站着洗,视线没有离开那一挂竹帘,生怕有人躲在后面偷窥。 他很快地洗完,换上了屋里备好的日式浴衣 启江则不想这么快就起来。 开了一路长途车,浑身筋骨酸痛。 还想多泡一会,顺便思考下一步怎么办。 他抬头对着竹帘那边用日语叨了一句,屋外就传来了日本女生甜甜的应答。 张小法看到窗外有面春风的年轻日本女孩踏着木屐翩翩而来,第一反应是要流鼻血。 愤怒的他忍不住打了瓢水对着启江的头淋下去。 “二哥,亏我这么信任你,你居然……” 启江委屈地说:“我刚才是要她们给我送酒和吃的来。别把你哥想得那么猥琐好不好?” 她们进屋后只在茶几上放了酒和几碟点心水果,又毕恭毕敬退了出去。 看来真的冤枉了二哥。 启江给大瓢凉水一浇,泡澡的兴致没了。 他从桶里跳出来,取了浴巾擦干浑身的水,换好浴衣招呼弟弟赶紧吃喝。 张小法不肯喝酒,点心咬了一小块觉得太甜,吐掉了。 看着二哥倒酒喝,不由得担心起来。 他还没来得及劝二哥放下杯子,启江就忽然睡了过去。 他隐约听到屋外有人在用日语轻声嘀嘀咕咕。 酒和食物看来都给下了药。 眼下二哥已经中招,他也只好顺势倒地。 清脆的木屐声裹着甜腻的香粉味充斥了屋子。 说好的只有歌舞表演呢? 日本女人温柔友好的外表骗了他们。 她们一进屋,就顺势把灯给灭了。 屋里只残留着窗外的一点月光,顿时昏暗起来。 耳边响起笑声,接着是衣服落地的声音。 张小法甚至听清了“咻咻”的低喘。 他咬牙往前一滚,躲开那女人的手,顺势贴到墙壁。 只听到“啪”的一声巨响,所有的动作都停了下来。 伴随着惊叫,她俩抱头落荒而逃。 张小法一跃而起,把衣带重新扎紧。 启江站起身,脚边有一只砸碎的酒瓶。 “我不对女生动手,只好吓吓她们。” 他的双手抱在胸前,衣服给扯到了腰上。 “二哥,你不是给酒的药迷晕了么?怎么这么反应快?” 启江吐掉嘴里的酒,整了整领口。 “我在日本常喝清酒,正常的和不正常的味道,一尝就能分辨。这些女人真贪心,下多了药,口感很怪。我压根就咽不下去。” 张小法赶紧催他:“二哥,别回味酒了,她们喊人来了,快跑!” 两人抓起各自的包,把门拉开,夺路而逃。 裤子都没顾得上穿,套了鞋子踉踉跄跄地奔跑。 一堆男人操着木棒在后面追赶,用粗鲁的日语叽里呱啦地骂着。 眼看就要撵上了,张小法急中生智从包里掏出一把钱,哗啦啦地洒了出去。 启江见状,也拿出钱包边跑边丢银元。 果然是见钱眼开,那帮人停止了追逐,蹲下来捡钱,甚至还你争我抢相互动起了手。 一片混乱中,兄弟二人趁机跳上汽车。 启江火力全开,一气冲出了乌烟瘴气的红灯区。 两个懵懂的少年误入了烟花巷,幸好没有失身。 这次经历差点毁了两人守身如玉的清白,也给他俩上了一课。 兄弟俩在车上还不忘相互约定:不得告诉朱小姐,也不得告诉林小姐。 天已经开始亮了。街上热闹起来。 张小法望见有很多人背着行李往一个方向赶路,就让启江开车跟在后面。 接下来一切顺利,他俩如愿抵达人声鼎沸的天津车站。 车站门紧闭,背着麻袋的搬运工和远行的乘客都席地而坐,等待到点开门。 启江看时间离车站开门还早,就调转车头开到旁边的一条商业街。 街上的店铺已经开了大半。买卖声,吆喝声此起彼伏。 空气里有各种小吃的香味。 兄弟俩使劲吸吸鼻子,肚子叫得不行了。 尽管都嫌没穿裤子丢脸,他们最终鼓起勇气下了车。 偌大一条街,居然没有开门的裁缝铺。 人气旺盛的都是卖菜卖早点的地方。 两人兴奋地在各类早点摊前晃荡,看到一堆好吃的,犯了选择困难症。 人群里不少是早起买菜的女人。 挎着菜篮子的姑娘大嫂阿婆见了他俩浴衣下露出的光腿,吓得尖叫,捂住眼睛纷纷躲避。 路边一处茶馆,门口迎客的小伙计却机灵地发现了商机。 “公子,请问您要不要换衣服?” 他俩面红耳赤,异口同声地喊:“当然要!” 小伙计嘿嘿一笑,招呼他们进了店。 不一会儿,小伙计找出两套新的短褂长裤。 待他俩穿好衣服,他便笑眯眯地开口要钱:“公子,给五块银元。” 启江逃跑时抛钱如撒花,钱包差不多空了,只好用尴尬的眼神望着弟弟。 张小法是掐着数字丢,比较理性,所以还余下大半。 虽然不懂柴米油盐,但知道对方是漫天要价。 两身粗布衣裳,加起来都花不了一块银元。 他不动声色地取出一把匕首。 小伙计脸色突变,双腿开始打颤。 他丢下银元,拉起二哥大步走出去。 第六十二章 糖葫芦 早餐吃什么?兄弟俩有了小分歧。 环顾四周,品种挺丰富:狗不理、煎饼果子、馒头、花卷、发糕、茶叶 蛋和麻花都有。 启江要吃煎饼果子和狗不理,他来天津除了帮弟弟,还要尝美食。 张小法想着待会要见林觅,吃得一嘴油太毁形象,决定还是馒头和发糕。 启江哪里肯依:“好不容易来一次天津,煎饼果子和狗不理肯定要买,大不了回去的路上吃。” 他知道二哥对美食的怨念,把包里余下的钱全掏出来:“二哥,待会爱买什么就买什么。” 他买了碗豆浆,就着馒头吃下去。 启江拿着一块银元去买狗不理,卖包子的小贩乐得合不拢嘴,把蒸笼里包子全部腾空,装了好几个纸袋,省去找钱的麻烦。 启江关心地看着一边吃素的弟弟,举着肉包子在他眼前来回晃:“好香啊!三弟,你真的不馋吗?” 张小法咽着口水,故作不屑:“我要保持身材,不吃肉。” 惊得启江差点给肉包子噎哭。 自从回国后,天天好吃好喝,他已经胖了五斤。 再这么放纵地馋下去,一身紧实的肌肉就要变肥肉了。 启江恋恋不舍地放下了嘴边的包子。 他转身去了煎饼果子摊,这回只拎来三个。 人群骚动,几名巡捕从不同方向握着棍子冲来。 他俩这身衣服太接地气,以至于被误认为是偷车贼。 启江无奈地掏出车主证件,巡捕看完顿生敬畏,摆手放行。 他拿着证件在张小法面前一晃:“正好提醒了我。待会就靠它了!” 兄弟俩凭着证件,畅通无阻地进了站。 离发车时间尚早,他俩下车后就在广场南侧等待。 张小法盯着来来往往的人群,盼望着林觅快点来。 然而盯到眼睛发酸,最早的一趟车都要开了,她却没有出现。 启江站久了觉得无聊,从车上拿了些吃的去广场中心转悠。 张小法在看一张贴在站门口的发车时刻表:天津至南京浦口。 上午一共有三趟车。 两个钟头以后,第二趟火车即将发动。 如果有时间观念,这时候也该到了。 他推测,林一堂很可能会选择正午的那趟车。 启江打开纸袋,摸出煎饼果子。 然而接下来爆发的骚动影响了他的食欲。 二十名警卫持枪开道,驱赶着坐在地上等车的人。 “快让开!快让开!” “再不闪开就不客气了!” 警卫队由远及近。让道慢了的,头上身上都挨了打。 启江把早餐袋收好,观察这边的情况。 一名玉树临风的青年军官提着两只箱子走在队伍中间。 旁边是一位穿旗袍的清秀少女,眉眼看着熟悉! 那位军官几次弯下腰与她说话,她却有些躲闪。 看来二人的关系很微妙。 启江有七成把握认为她就是林小姐,但觉察到情况复杂,没有凑过去细看。 警卫队护送二人进了车站的贵宾候车室,整齐地站在门口。 启江沿路往回跑,在密集的人群里寻找弟弟…… 张小法猜得没错,林一堂确实选了正午的那趟车。 林太太在他买票前就叮嘱过,不要买出发太早的,得有时间整理东西。 她将家中的金条装了两匣子,连同林先生珍藏的一副贵重古画交与侄子。 她又取出新做好的一个红木镶金首饰盒,把各类首饰都往里放。 这些都是预备给女儿订婚用的,可见用心良苦。 林一堂不敢有丝毫懈怠,亲自拎着箱子,还动用了叔叔的大部分警卫,家中只留了几个人。 林觅回家后在房里写日记,把心中的迷茫和苦闷记录在纸上。 她只取了几件换洗的衣服,化妆品、玩具一概都不带。 她是天真的,又是善良的。 对于亲人,从来都是无条件信任。 看到母亲和表哥关门谈话,也没有过去偷听。 如果她稍微有一点怀疑之心,就可以发觉这次回老家看奶奶不过是骗她订婚的幌子。 林一堂的安排很周密。 凌晨四点就上了北平开往天津的火车,一路戒备森严。 六个多小时后顺利到达天津车站,从而避免了走夜路的危险。 林觅回想起警卫队赶人的一幕,于心不忍。 “表哥,他们很多人买的无座票,在广场上坐着休息都是迫于无奈,也并不妨碍我们走路。你为何要为难人家!” “觅觅,你不了解车站的复杂情况。若是不清道,万一有人趁机袭击我们,掏枪都看不清!” 林觅听他讲得有理,也不好再说他。 她看到林一堂的那两只皮箱,好奇地问:“表哥,我看你一路小心翼翼,里面到底装的什么?” 他神秘地笑笑,伸手轻轻捋了一下帽檐,“到了老家再给你看。” 一个三岁左右的小男孩牵着母亲蹦蹦跳跳地进来了。 那妇人手中拿着扫帚,是车站的清洁工人。 小孩跟随母亲扫地,跑着笑着。 他手里舞动一串鲜艳欲滴的冰糖葫芦。 林觅一路上滴水未进,被红红的山楂果子给吸引住。 林一堂见她望着糖葫芦出神,站起身走到小孩母亲面前。 他掏出一块银元:“喂,我想拿它换你儿子的糖葫芦。” 孩子的母亲抬头看了他一眼,并不理睬。 林一堂把孩子拎了起来,吓得妇人颤抖着跪地求饶。 本来只是想问问冰糖葫芦多少钱才肯卖,没有坏心。 然而一路上精神高度紧张,难免会有过激行为。 “表哥!放开孩子!” 他手一松,小孩就掉下来摔个四脚朝天,哇哇大哭。 林觅过来与妇人一同扶起孩子,帮他揉着摔疼的地方,安慰道:“不哭,不哭。” 林一堂有些不忍,又多加了几块银元递过去:“抱歉,我没抓稳。钱你收着。” 妇人叹道:“军爷,何苦为我儿子的糖葫芦在这费劲,广场上有的是卖这玩意的。一块银元都能买上百根了!” 林一堂犹豫了:他也想去买两串,但得守着箱子,不方便。 林觅站起身来:“表哥,我去买。坐了一早上的车,趁火车没开想散散步。” 他于是喊了警卫陪她去买糖葫芦。 第六十三章 不舍 张小法看完发车时刻表原路折回,碰到了前来寻他的启江。 “三弟,我刚看到个女孩特别像林小姐,还有个穿军装的男生……” “肯定是她来了!那男的是她表哥。” “他有二十个警卫,都拿了枪,还挺凶的。” 既然有警卫队在,直接去找林觅就没那么容易了。 张小法望望四周热情兜售食品的小贩,来了灵感。 “二哥,我们装成广场上卖东西的。越像越好,这样才不容易被发现。” 启江拍手赞同:“好主意!什么好吃,我们就卖什么。卖不完还可以带回去呢。” 车站里做生意的很多。小贩的吆喝声此起彼伏,还有叮叮当当的找零钱声音。 他们看到位守着冰糖葫芦把子的老爷爷,给同行们挤到角落,故而生意也一般。 老人年纪很大了,入了秋还穿着草鞋,给几十根沉沉的糖葫芦给累得喘气, “这些糖葫芦,我们全要了。” “您好好收着钱,莫给坏人偷去了。” 张小法把一叠银元放到老人枯瘦的手中,启江把糖葫芦接过来扛在肩头。 待老人回过神来,兄弟俩已经大步走远。 在另一处摊点前,启江发现了有人在卖红彤彤的磨盘柿子。 “三弟,这个也买些?我只在书上看到过,还没吃过呢。” 在家里宅久了,一出来难免样样都感到新鲜。 不一会儿,张小法抱着一篮子柿子回来,还拿了小贩送的一杆秤。 这下道具都齐全了。他俩把头发弄乱,又捡起磨盘柿子上残留的草木灰把白净的脸涂黑。嫌脚上的皮鞋太显眼,把裤腿扯得长长的,遮住鞋面。 启江扛着糖葫芦开路,张小法提着柿子跟在后面。 启江在前方不远处看到了警卫队,心中一喜。 为了更加逼真,他模仿小贩的样子吆喝起来:“卖糖葫芦了喂,酸甜好吃的糖葫芦……” 这一吆喝不要紧,陪着林觅出来的警卫队发现了距离最近的目标,立即追了过来。 离发车时间不过一个多钟头,最明智的选择就是就近买糖葫芦。 张小法看到持枪兵呼啦啦过来,连忙拉着二哥往后跑。 启江淡定地笑:“三弟,这就是林姑娘家的警卫队。我都看到她了。” 张小法仔细看去,林觅果然在队伍后面。 老爷爷做糖葫芦的手艺太好了,这些玲珑剔透的红果子一下子就吸引了他们的眼球。 队伍最前方的一个警卫对着启江招手。 “卖糖葫芦的,你给我过来!” 其他的警卫也盯上了糖葫芦,甚至在夸张地吞咽口水。 万一给抢光了怎么办?怎么都得留些给自己和弟弟吃! 启江站在原地不肯挪步子,“我不想卖给带枪的人。” 一个卖糖葫芦的敢这般狂妄,气得警卫队炸开了锅。 那帮人纷纷上前,围成厚厚的一圈。 “卖糖葫芦的,别敬酒不吃吃罚酒!” “我看你是吃了豹子胆!” “不想死的话,交出所有的糖葫芦,滚!” “……” 启江往地上一蹲,抱紧糖葫芦把子不撒手。 警卫们眼看就要动手打人。 善良的林觅冲到他跟前:“大家不要怪罪,人家做点小生意,不能强买强卖。” 启江趁机拿了一把糖葫芦对着她招手:“小姐,这些全给你,不要钱!” 昔日的斯文少爷脸上抹得脏兮兮,头发乱如鸟窝,只有一面之缘的林觅没有认出他。 “我只要两串,钱你收着。” 她掏出了一块钱,等待找零。 气氛变尴尬了。 兜里全是银元,哪来铜板找给她呀…… 张小法只得开门见山。 他拎着篮子走到她对面,抓起一个柿子:“这位小姐,要不要试试小张家的磨盘柿子,北平特产,连夜走远路来天津……” 林觅起初看这人有些眼熟,现在听到了再熟悉不过的声音,立刻悟到了话里的意思。 她心里明白是谁来了,泪水簌簌而下。 他终究是惦记着她,披星戴月地赶了过来,不枉自己对他的一番牵挂。 昨日一整天,她都在等他的回应。 直到黄昏时坐上火车缓缓开出站,她还在幻想他会不会突然的出现。 然而,此刻的火车站却不是适合两人说话的地方。 警卫队与林一堂的行事方式,她刚才已经见过。 她扭过脸去,掏出手绢擦眼泪,半晌说不出话,唯恐给他招来麻烦。 队伍中年纪最小的警卫叫李炎,只比林觅大四岁。 他跟随着林先生走南闯北,看着她从孩童长成少女,对她的喜怒哀乐都很上心。 李炎见她只顾着哭,以为是伤心母亲不能同行的缘故,好心劝道:“小姐,太太暂时走不开。明天就会出发,来庆祝你和少爷的好日子。” 林觅听完,心口传来丝丝绞痛。 好日子?信上不是说奶奶病重了么? 难道是要用订婚来冲喜的? 她不敢怀疑表哥和母亲用奶奶生病的事骗她:如果连家人都不相信,这样的人生和家庭还有何意义? 但她有权利找林一堂好好问清楚:家里到底有没有订婚的安排?! 李炎看时间不早,提醒她:“车快开了,我们回去。” 林觅擦干泪水,整了整衣裳,走到张小法面前,双手接过他的柿子。 绵软的柿子在他手心里握得暖暖的,让她深深感动。 她把声音压得很低,“谢谢你一路辛苦来送行,我坐正午那趟车回老家……保重!” 他怕说了不当的话勾起离愁,故作轻松地笑道:“我哥也来了,你不拿糖葫芦他还伤心呢。” 林觅惊讶地望着差点失去存在感的启江,赶紧走去接他的一把糖葫芦:“好哥哥,谢谢,辛苦你了!” 启江对她笑笑:“太客气啦。回头见!” 兄弟俩目送她跟着队伍远去。 秋风卷着落叶在地上打旋儿。 站台上离别的,相送的,各家有各家的故事。 张小法抬头望着天空,心底涌起强烈的不舍之情。 早早动身的候鸟已经启程。 燕子去了南方,还有再来的时候。 她这一走,再次相见又待何时? 第六十四章 狼犬 如果不辞劳苦地长途跋涉,只是为了给她送个普通的回乡行,那也值了。 张小法不会因此而落下遗憾,启江也会问心无愧。 然而她这一走,是要嫁作他人妇了。 未来的种种不可预知…… 他俩不甘心就这么回去。 启江用胳膊肘顶了他一下:“你愿意眼睁睁地看她走?” 张小法把拳头攥得紧紧的,果断地应了句:“不愿意!” 兄弟俩临时决定:索性拼一把,让林一堂此行走不成! 最经济的办法,就是让对方误了火车,再伺机拆穿骗婚的伎俩。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 二十人的警卫队,意味着二十把枪,上百发子弹。 万一惹急了他们,给乱枪打成马蜂窝就惨了。 火车开车只有一个多钟头了,张小法望着火车站台,大脑高速运转…… 林觅一手拿柿子,一手握糖葫芦,生怕落地上摔坏了,走得很慢。 在候车室独自等候的林一堂,数着分秒在煎熬。 心急如焚的他最后站起身,提着箱子走了出去。 他并不熟悉这边的情况。 进站全靠警卫队领路。 没走多远,就在人山人海的广场迷了路。 只能仰头望天空,想借助太阳投射在建筑物上的影子判断东南西北。 然而,这一天的天气算不上很好。 临近正午,太阳还躲在厚厚的云层里不肯露脸。 灰蒙蒙的天空,夹杂着附近工厂和小煤矿大烟囱冒出的烟味,呛得刺鼻。 林一堂在南方海滨城市长大,清新好空气闻惯了,哪里受得住混着硫磺味的烟煤气。 没过几分钟就喉咙就感到一阵刺激,肺里像是给灌了沙子,憋闷起来。 他忍了一会,嗓子实在难受,只好将箱子放在脚边,掏出手帕咳嗽。 随身携带的箱子里有一副重金收购的明代古画,系大画家唐寅的真迹。 上回林先生在潘家园古玩街目睹了古董行黄老板被杀,不禁对自家的压轴宝贝深感担忧,特地委托侄子专程带到老家保存。 虽然出行前,叔叔在电话里一再叮嘱过要注意安全,到了天津车站,他多少放松了警惕。 林一堂不知道,从北平乘坐火车的那一刻起,他就已经被一路跟踪。 目前对方看着警卫队人数不算少,暂时没有下手,在暗中等待时机…… 张小法和启江往站台方向走去。 林觅和警卫队急匆匆地迎面跑来。 她焦虑地问:“你俩有没有看到我表哥?我刚才去了候车室,他不见了!” 兄弟俩见她这么惦记林一堂,不免难过。 “林丫头,你放一百个心,他一个大男人,又有枪,能有什么问题?” “觅儿,你表哥可能是出去转一会,开车前会回来的。还是去候车室等着。” 林觅见他俩不甚热心,赌气地离开:“好了,我们自己找去!” 张小法没法再劝,由她去了。 “二哥,我们回去,辛苦你一路陪我来。别打扰他们的好事了。” 启江听他这般言不由衷,知道是受了打击的缘故。 “哎,我们只能撤了。女孩子的心思,太难猜。我看她是夹在你和表哥之间左右为难。” 兄弟俩无精打采地来到汽车前。 车轮底下一滩臭水,腥臊味浓烈。 启江判断是随地小便。 他忍不住捂着鼻子骂道:“谁这么不文明!给我站出来!” 旁边一个卖茶叶蛋的小男孩开口了:“公子,我若告诉你,买我五个蛋好不好?” 张小法给他一块银元,拉着他轻声说:“孩子,不能靠小聪明谋生。这回你遇到我们也就罢了。如果遇到恶人,会惹来大祸。” 小男孩张开缺了门牙的小嘴,低声说:“是一伙拿枪的人,带着两条狼狗。那泡尿就是狼狗过路时撒的。” 张小法心头有种不祥的预感。 大学期间虽没有深入研读民国初期的交通史,对那些零散记载的灾难事件倒还留意。那个年代的铁路常常遭遇人为破坏,还发生过国内外不同势力之间的武装冲突。 很多乘客是劳苦百姓,为了买一张最便宜的无座票,需要省吃俭用很久。 那些出行的以中青年劳动力居多,大都是家中的顶梁柱。还有少数妇女儿童,提着包袱等车。 此次天津行虽然初衷是为了与心爱的女孩见面,但在这个时刻它的意义开始变得不同。 他不能置身事外,哪怕一己之力扭转不了结局。 “二哥,我们先别走。看看这帮带狼狗的到底要做什么。” 启江把肩上扛的糖葫芦取了两串打发小孩走:“拿着吃。不要去围观看热闹。” 他也在担心:今天车站可能要出事。 启江想起警卫开道时林一堂神色紧张,寸步不离箱子,连林觅的手都顾不上牵。 他心中有些疑惑要告诉弟弟。 “我猜林丫头表哥手里的两只箱子肯定是装了贵重物品。否则他犯不着这么累,完全可以交给警卫代劳。” 启江的分析有道理。若不是怕遭抢劫,用不着二十个警卫专程护送。 “我们去找林觅,问问箱子里到底是什么。” “我敢打赌,里面恐怕有比钱还要重要的稀罕物件。” 广场中心,一群全副武装的人引起了他们的注意。 两条凶猛的狼犬在附近游荡。 三角形的长耳朵竖得老高,红红的舌头和尖锐的牙齿让人见了就感到害怕。 忽然狼犬们似乎是发现了目标,朝着站台西侧飞奔而去。 那帮人迅速分成五队,其中一支队伍紧随狼犬追了过去。 启江望着狼犬,额头上渗出汗来。 扭头看,张小法也在原地怔住。 毕竟两人是生平第一次见到这种场面。 兄弟俩把柿子和糖葫芦放好。 启江掏出工具,卸掉车牌,徐徐发动了车。 正午临近,站台上人头攒动。 太阳终于在灰色的云层里露出半个脸,照出地上一片杂乱的影子。 林一堂茫然地提着箱子找表妹。 他被煤烟气呛得边走边咳,一脸疲惫。 却对未来怀有憧憬:回到故乡时,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第六十五章 枪战 林觅和警卫队一路找到站台。 她踮起脚尖望着人群,希望能找到表哥的身影。 随着之前进站的人乘车离去,她终于看见了百米外的林一堂。 “表哥,原来你在这边!我们都在找你呢。” 他侧过脸来,看到她很惊喜。 “我也在找你,待会就能坐车回家了。” 他笑着往这边跑来,脸上尽是期待。 突然跃过来两只狼犬,一左一右摆出攻击的架势。 站台上的工作人员见状,吓得四面八方逃跑。 尽管意识到危险临近,林一堂暂时不打算拔枪。 他敏捷地提着箱子躲闪,避开狼犬的爪子。 林觅浑身发抖,哭道:“表哥!小心……” 李炎拿枪挡在她面前,“小姐,别怕,我来保护你。” 队长一声令下:“大家快去救少爷!” 警卫队赶来了,却迟迟不开枪。 两条狼犬围着少爷上蹿下跳。 没有谁敢保证百发百中,万一误伤了呢…… 李炎带林觅躲到站台尽头的大柱子后面,用手捂住她的眼睛。 尽管林一堂的动作够快,拎箱子的手还是挨了几下爪子。 他只好拼命往前跑:惹不起,躲得起! 鲜红的血滴落在地上。 狼犬的野性被血腥味激发,变本加厉地攻击起来。 一只胆大的狼犬吐着舌头,后退几步,再借助冲力直接扑上了他的后背。 军装瞬间被犬牙划破,剧烈的疼痛袭来。 再不开枪恐怕是要给撕成碎片了! 他不得不快速甩掉箱子,掏出手枪往身后发了一弹。 “砰”的一响,那只被爆头的狼犬坠地,抽搐几下就死了。 狗血伴着脑浆喷了一地,腥臭浑浊的热气,整个站台都能闻到。 另一只狼犬低吠着夹起尾巴后退。 他叹了口气,弯腰去捡地上的箱子。 佯装逃跑的狼犬趁机再次反扑。 他本能地护住脸。 连抓带咬,又添了几道伤。 他对准它的肚子打了几拳,再用力将它踹开。 “该死的畜生!” 接着又给地上挣扎的狼犬补了一枪。 好好的帽子落到地上。手上、背上和脸上,都在出血。 看着警卫队站着不动,他忍不住骂道:“二十个人连两只狗都搞不定,还不快过来帮忙啊!” 出乎意料,这次无人回应。 他们像中了邪,齐刷刷丢下了手中的枪,纷纷举起了手。 这是要向谁缴械投降么? 李炎吃惊地看到一群持枪的劫匪涌入站台,目测不少于五十人。 他把手从林觅眼睛上移开,拿枪准备战斗,却发现她早已咬紧嘴唇在默默流泪。 大难临头了…… 张小法和启江听到两次枪响,赶紧朝这个方向赶来。 汽车在进站口紧急刹车。 兄弟俩拦住往站台去的人,劝阻大家不要进站。 一些挤在前面的乘客远远地望见了不少拿枪的人,吓得赶紧撤离。 等他俩把进站的人都疏散完,才注意到里面情况不妙。 两只狼犬倒地身亡。 林一堂坐在地上喘气,身上血迹斑斑。 看来这帮人就是冲着他手里的箱子来的。 更大的危险还在后头。 “二哥,要不要去帮他?” “我们没有枪,硬拼不行。” 兄弟俩接下来发现:在场的警卫全体投降,却没有看到林觅的身影…… 启江沮丧地一拳敲在车门上:“林小姐给人弄到哪里去了呢?” 张小法拼命压着内心的焦虑,仔细点数。 “警卫队现在是十九个人,可能有个人提前带她跑了。” 情况危急,整个站台上都有劫匪在盯着。 拼了! 汽车卯足了劲,英勇无畏地奔了过来。 突然出现的汽车让所有人都吃了一惊。 张小法急中生智,对着警卫队喊:“大家不要放弃,林少将的后援马上就到!” 警卫队信以为真,重振旗鼓:“不反抗当了逃兵也是一死,干脆拼了! 敌方一时判断不出信息的真假,暂时没有放枪,双方开始对峙。 林一堂认出了车上是自己的情敌,顿时一头雾水。 这小子到得比他早还晚?是不是来捣乱的?有没有看到他给狗追得到处跑的惨状…… 启江飞速把车开到他面前:“别犹豫了,快点!” 张小法打开车门,用了最大的力气把他强行拖到车上。 林一堂愣了好几分钟才反应过来:“箱子……我的箱子还没来得及拿呢!” 启江忍不住吐槽:“箱子还在,人没了,有意义吗?” 话音刚落,车后就响起密集的枪声。 警卫队和劫匪们交火了! 还有人在追着汽车放枪。 张小法情急之下投出一个个柿子,有的砸中了敌人的头,有的则让敌人踩了滑倒。 林一堂抽出腰上的英式左轮手枪,瞄准目标连放了三颗子弹。 刚好射中了三个追过来的人,都是要害部位。 他的枪法真是准,耍枪的动作也非常帅。 张小法和启江不得不佩服。 “好厉害!” “看样子消灭一打没问题!” 林一堂无奈地道出真相。 “我总共才五颗子弹,打狼狗去了两颗,刚刚全部都用完了……” 兄弟俩顿时一头黑线:咋不多带点子弹呢? 启江友好地递来一个狗不理:“来个包子压压惊。” 尽管没吃早餐,林一堂看都不看那包子。 “请把车倒回去,我要下车!” 这语气斩钉截铁。 张小法劝道:“太危险了。” “丢了箱子,觅觅也失踪了。我宁可战死,不然没脸见叔叔。” 启江见他如此坚决,只得调头。 他没等车停就跳下去了。 林少将选的兵,本领确实过硬。 然而,随着数名警卫陆续中弹,队伍的信心开始瓦解,眼看要一盘散沙。 他捡起地上的枪,边跑边开火。 “大家挺住,我回来了!” 养尊处优的少爷关键时刻爆发出的战斗力,起了很大的示范作用。 警卫队再次士气大振:“逃跑可耻,战死光荣!” 启江把车停到一边,撸起袖子准备战斗。 “三弟,我下去帮他。你好好蹲在车里别动。” 他从后方潜入站台,抓住机会撂倒一个在隐蔽处的狙击手。 接着拿军刀利落地干掉敌人夺了枪。 启江匍匐前进,端起枪灵活地扫射,很快就消灭了好几个。 第六十六章 流弹 在敌强我弱的地方,不可预知的危险随时都在发生。 站台尽头的柱子上新添了很多弹痕。 李炎打完了最后一发子弹,拉着瑟瑟发抖的林觅退到墙脚。 两个劫匪狞笑着地逼近。 李炎冲上去扭住一个,咬牙将枪打落在地。 熟料对方凶悍,他被死死掐住了脖子。 林觅双腿发软,本能地抱紧了柱子大哭。 绝望中,匕首精准地飞来,劫匪应声倒下。 她熟悉的那个身影低调地出现了。 在启江走后,张小法沿着站台周围的小路一路寻找。 听到这边有女孩的哭声,赶紧跑过来。 她不敢相信他真的来了,以为是极度恐惧下产生的幻觉。 而拔出匕首时飞溅到柱子上的血,却是实实在在的。 他没有受过军事训练,也不会开枪。 跆拳道黑带三段,派上了用场。 他三拳两脚将余下的劫匪打得眼冒金星。 见对方爬起来想跑,一刀将其除掉。 李炎摸着被掐肿的脖子,好一会才缓过气来。 林觅整了整披散的长发,站起来目不转睛地看着张小法。 没想到平日里他都深藏不露,不但会功夫,还会玩飞刀。 “觅儿,我来了。别怕。” 她扑进他怀里,破涕为笑。 张小法发现远处有十来个劫匪在逃跑。 林一堂领着几个警卫穷追不舍。 这简直就是要作死的节奏啊…… “快让你表哥停住,不能再追了,万一中了全套就完蛋了!” 这个时候,他知道,除了林觅,这个一心要追回箱子的人谁也劝不住。 林觅掏出手绢,边挥动边喊: “表哥,快停下,小心前面有埋伏啊!” 林一堂听到表妹的声音,顿时放了心。 他转身朝她挥手:“觅觅,你没事,太好了!” 稍微分神,耳边就听到了“呯”的一声。 身子一颤,鲜血喷了出来。 这一枪,比经历过的各种军事演习都来得猛烈。 他感到前所未有的剧痛,半跪到地上。 后面的警卫见状都乱了手脚。 “少爷中枪了……” “箱子被抢了……” “将军那边怎么交代啊……” 李炎领着林觅飞奔过去…… 张小法担心二哥的安全,冒着危险去找他。 启江一路上已经换了好几把打完子弹的枪。 他边开枪边数着还剩下多少劫匪,没有注意到身边的情况。 忽然有人用力把他扑倒。 狠狠地擂了几下,对方就是不撒手,也不吭声。 头顶上,嗖嗖的流弹飞过…… 好险! 两人在地上翻滚了好几圈才停住。 张小法喘着气,推推继续抡拳的启江。 “二哥…是我…再打就要吐血了……” 他睁大眼睛,赶忙松开了拳头。 “三弟!你怎么不听话偷偷下车了?子弹可不是花生!” “我要是现在还蹲在车上,你恐怕就不能开口说话了。” 他揉着被打疼的背,“改天和你切磋下功夫……” 启江扶他站起来,指着前边,“我们干脆上车追,能杀多少算多少。” 张小法点点头:“行,我开车,你开枪。” 兄弟俩猫着腰跑到汽车前,开始新一轮追击。 虽然民国时期的汽车和现代的车有很大的不同,张小法早就在朱小姐开车的时候就把启动流程默默记住。 后来他每次坐车都会细心观察司机的动作,每个步骤都有把握。 启江开始还担心他开不好,没想到车跑得很平稳,速度也非常给力。 一路上小心翼翼地避开飞向汽车的子弹。 他精神高度紧张,手心全是冷汗。 启江则把陆军学校习得的知识和技能现场发挥。 他越打越来劲,又消灭了一撮劫匪。 “那儿有人拎着只箱子逃跑,开过去!” 汽车重重地把敌人撞倒, 启江趁机将其击毙,夺回箱子。 但另一只箱子,却不见踪影了。 “二哥,我们快撤,站台那边来了警察,给发现了就不好了!” 原来有人报了警。 这会儿敌人给消灭得差不多了,警察就陆续进来了。 他俩做了好事不留名,第一时间跑了。 汽车沿路开回,途中遇到了无精打采的警卫队。 林一堂扶着警卫踉跄前行。 整个上衣都给血染红了。 看他一副痛苦的表情,兄弟俩不忍心袖手旁观。 张小法刹车。 启江走来帮忙。 手还没碰到他的衣服,林一堂就惊慌地躲开了。 这表情和回避包子的时候一模一样:嫌弃。 “男子汉大丈夫,又不是姑娘家,看看伤口还怕羞?” 林一堂无奈地苦笑,目光落在那双脏兮兮的手上。 当着众人脱衣服虽然也挺难为情,但主要原因是手不干净,怕感染。 除了肉包子的油光,还有灰土和干了的血迹。 启江猜到了他的心思,不再勉强。 张小法把箱子摆到他面前:“我们已经抢回了一只,你不要太自责。身体要紧。” 他的双眸忽而亮了。 颤抖的手从贴身口袋里摸出钥匙。 随着清脆的开锁声,一只完整的盒子出现在眼前。 盒子的封条未动,意味着叔叔所托的画安然无恙。 虽然面对张小法有种难言的酸涩,林一堂最终放下面子对战斗中帮了大忙的顾启江说了声“谢谢”。 对方良好的军事素养和冷静机智,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车是非常皮实的德国汽车,速度也给力,在子弹夹击中仅仅受了“皮外伤”。 若是孤军奋战,估计整个警卫队都没了…… 警卫队经过激烈枪战,只剩下不到一半的人。 由于发生了大规模交火,车站给警察临时关闭。 根据新贴出的通知,三天后才能视情况恢复。 尽管伤得不轻,林一堂片刻都不敢在天津停留。 他命令李炎去弄辆车,打算带着表妹先走。 余下的人等恢复运营后乘火车回北平。 林觅对他的伤势表示担忧:“表哥,我们要不在天津待一晚,先送你去医院!” 他不想让她难过。 “这点小伤算什么。我们平安回家才是大事。” 回家订婚,原本是人生喜事。 熟料遭遇袭击,叔母给的金条和首饰盒都落入了劫匪手中。 装画的箱子分量偏轻,劫匪可能误判了它的价值,才有了后来的亡羊补牢。 眼下那帮劫匪随时都可能杀回来…… 第六十七章 乡间 这次难忘的天津之行,终于接近尾声了。 闯租界,尝美食,也在战斗中小试牛刀。 看到林觅陪着表哥在说话,兄弟俩默默地发动了车。 汽车有好几处弹孔,油也快耗完了。 他们在城内几经辗转,找到了一处车行。 不但加满了油,还把被枪打坏的地方简单修了修。 趁修车的工夫,启江拉着弟弟去了家特色饭馆。 他俩把手洗得干干净净,各吃了碗美味的牛肉面。 在午后的阳光里,汽车再次有力地跑起来,踏上了回家的路。 启江在战斗中端枪太久,胳膊酸疼肿胀。 张小法主动把方向盘接了过来,让他在旁边指路。 启江觉得让弟弟开车问题不大。 兄弟俩在路上聊着那场战斗的惨烈,不免后怕。 两个少年开始向着男人过渡,离成熟又近了一步。 时间在滚动的车轮下流逝。 太阳渐渐下山,消失在地平线。 在乏味单调的跋涉中,借着清秋的月光,车总算跑到了北平郊区。 张小法一路上都在担心林觅的安全。 他沿途不停地盯着碰到的每一辆汽车,眼睛都望穿了,也没有看到他们的踪迹。 虽然心里很焦虑,眼下却爱莫能助,一切只能等回去了再说。 启江在战斗中耗了很多体力,加上昨天开了夜车,强打着精神撑到这时候也犯困了。 一不留神,他看错了路线,让弟弟把车开上了偏僻难走的远路。 启江在汽车的颠簸中沉沉地睡去。 匆匆赶路的张小法,终于体会到彻夜不眠地开车是多么辛苦。 于是他决定,就算路况不熟,也尽量不要叫醒疲劳至极的二哥。 他凭着感觉在乡间小道上乱转,迷了路就倒回来。 折腾来折腾去,转得头晕眼花。 最后不得不刹车,一头倒在方向盘上睡着了。 天蒙蒙亮,梦中的启江被公鸡打鸣的声音叫醒。 他惊讶地发现车停在了高低不平的田埂上。 看着弟弟在睡觉,不忍心喊醒。 启江抬起酸痛的手发动了车。 他从来没来过农村,望着陌生的路况犯了难。 田里来了个农人赶牛。 看到汽车以为是怪物,吓得丢了鞭子逃命。 善良的启江急忙掉头。 车轮在湿滑的泥路上乱滚,刹车似乎也不灵了。 汽车像喝醉了酒,任性地乱跑,最后溜进鸭子们玩耍的池塘。 “车进水啦!快起来!” 张小法被急急地喊醒。 一片高高溅起的水花把两人打了个透湿:启江拖着他跳了车! 汽车淹没在水里,惊得鸭子扑棱棱地乱飞。 启江从凉凉的水里冒出了头,抓着弟弟往岸上游。 没几分钟右手突然抽筋,吓得他大喊:“完了,要沉了!” 张小法眼明手快地抓住他的胳膊,连滚带爬上了岸。 车沉了,兄弟俩只得在路边尝试搭顺风车。 骡子,马,牛,毛驴,各种牲口拉着车从眼前跑过。 然而车主都说不进城,启江愁坏了。 前天下午骗父亲去天津淘文物,说好最迟昨天回家。 现在两手空空,赔了车,还在乡间耗着…… 日头渐渐高了。 一个小伙子赶着结实的牛车,装着好几筐马牙枣。 见他俩满头大汗地在路上招手,就问是不是想捎着进城。 这回终于上车了。 漫长的土路上,聊天成了唯一的消遣。 刚开始都漫无边际地瞎聊。 聊着聊着,话题就转到了女人身上。 小伙子一脸幸福地告诉他们,这次进城卖枣,得了钱给媳妇扯几尺花布做新衣。 张小法和启江都羡慕他,生活虽贫穷,爱情却实在。 他俩开始从新的角度思考自己的爱情和人生。 试着把复杂的事情简单化,会不会更好? 不知不觉到了晌午。 虽然一路上和牛虻做斗争,屁股给木板磕得很疼,兄弟俩总算是回了城。 为了感谢车主的帮助,硬要他收下两个银元。 经过各种折腾,两人已经饿得快走不动了,头等大事就是沿着街找吃的。 启江指着一家酒楼,“我们节约点,只要四菜一汤。” 张小法遗憾地亮出扁扁的钱包:“下馆子做不到了。去路边摊!” 前面有家糕饼铺锣鼓欢腾。 走近一看原来是店庆搞活动,挂出了“连吃五十块绿豆糕免单”的条幅。 启江想起朱小姐送他的绿豆糕。 触景生情,不顾弟弟的反对,非要过去凑热闹。 他拿起一块就啃。 饿了吃什么都香,两三口就下肚了。 “二哥,快停下,朱小姐来了!” 启江一惊,手里的糕掉到地上。 这个样子让她看见,估计会再也不想见了…… “在哪?快躲起来!” 张小法拿手捂住头:“我怕你吃撑了,临时骗你的。千万别打我!” 启江白了他一眼,埋头吃糕。 其实肚子也没那么饿了,就是想宣泄心里的压力。 想到晚上得回家和父亲交代,他就吃得停不下来。 吃到第二十块的时候,听到弟弟又喊了起来:“别吃了,我真的看到朱小姐了!” 启江一心一意地嚼着饼:“读过《狼来了》的故事没有?当你哥还会信啊!” 张小法不吱声了,也来不及逃跑。 久别重逢的朱涓涓跑过来,把他紧紧地抱在怀里。 “启澜弟弟,你受苦了……” 她下午出门买点心,路过这里的时候,碰巧进来看看。 启江正准备喊弟弟来吃,突然看到朱小姐,羞得想钻到桌子底下去。 “上次的绿豆糕,味道还喜欢吗?” “谢谢你,很好吃!” 她是那么善解人意。 虽然没有给他梦寐以求的拥抱,这次又给了他一大盒绿豆糕。 朱小姐真好,一点也不嫌他头发蓬乱,笑眯眯地替他拍掉了衣服上的泥土和糕饼屑。 他不能确定朱涓涓是不是爱上了自己,但这次天津行让他把感情渐渐看得通透。 弟弟与林觅之间的爱情依然面临很多挑战。 而他与朱小姐的感情发展,相比之下却格外受到丘比特的眷顾。 在回日本上学前,启江只想把握住与她相处的每一次机会,把平淡日子里的美好都收藏进记忆。 第六十八章 心软 相比起兄弟俩乌龙不断的归途,林觅乘的车原本跑得还算顺溜。 路途遥远,待天黑的时候,离北平还有不短的距离。 车上的三个人,都感到了困乏劳顿。 李炎专心开着车。 每次看到路边有客栈都会转过头来问需不需要停下来歇歇。 她和表哥并排坐着,时不时地望着他,几次欲言又止。 其实很想下车找地方喝水,早就渴了。 为了少添麻烦,只能等表哥要喝水的时候,再陪他下去。 但林一堂却总是摇头。 他不是不渴,而是怕一张口就喊疼。 额上全是冷汗,咬牙挺着,不做声。 那颗子弹深深地打进了锁骨,伤势不轻。 他在刹那间听到了骨头的碎裂声,简直要崩溃。 实实在在地挨了一枪,远比教科书和军事演习来得残忍,来得生动。 面对一心想娶的女人,不能表现出脆弱,哪怕枪伤令他痛不欲生。 内心深处,他很羡慕启江和张小法。 枪林弹雨里横冲直撞,居然能毫发无损地回去。 自己却把各种霉运撞了个遍。 先是给狼犬追咬。 再让看不起的小书生拖上车。 追击的时候又当众中枪…… 更头疼的是,回去后该如何向叔叔交代? 那幅画还在,却是情敌帮忙抢回来的。 让他脸往哪儿放? 金条没了,还能让父母补上; 陪嫁首饰被抢,却不是个好兆头。 林觅见他低头看着手里的枪发呆,就找个话题分散注意力。 “表哥,我们这次遇袭折回北平,什么时候能去老家看奶奶呀?” 他依旧摇头,只字不提。 她想起李炎告知的内情,顿时来了气。 “是不是奶奶没病,你伙同大人骗我回去的?!” 林一堂咬咬牙,终于开口了。 “从哪里听到的?” 他的表情有些慌乱,脸色也不大好看。 她一时语塞,目光下意识地移到前座。 没想到这么细小的动作,也没有逃过他的眼睛。 “谁敢在乱说?枪毙……怕不怕?” 林觅见驾驶员握着方向盘的手在发抖,只得把嘴边的话咽下去。 李炎正处于疲劳驾驶中。 听了又气又怕,猛地来了个急转弯。 车眼看就要撞向路边的大树! 吓得他紧急刹车。 车轮在沙地上“嗤嗤”地摩擦,一股胶皮的糊味传进鼻子。 车给强制停住了,可怕的惯性还在。 林觅还没来得及惊叫就给按到座位底下。 “嘭”的一声巨响,后座上的人重重地磕到了车门。 她睁眼看见一片鲜红,吓懵了:“完了,出了多血啊……” “老天保佑!小姐没受伤。血都是少爷的……” “表哥!” 林一堂斜躺在座位上。 不久前还能训人,这时说话都费力了。 她心疼无比。 这么多年来,她自认为两人之间只有亲情。 可真的到了这般境地,看到他舍身付出,她就觉得再坚持过去的看法就太幼稚自私了。 李炎抓紧时间发动了车,扭头安慰道:“您要挺住!” 素来要强的林少爷,此刻自叹无能。 林觅哪见过这般场面,手足无措。 多亏李炎及时提醒: “小姐,别用这么大的劲,少爷都快没气了。” 她慌忙松开手,掏出手帕给他擦拭脸上的血迹。 他边咳边想:血没有白流,付出真心总算是有回报。 有生以来第一次享受这等好待遇,只是身体吃不消了…… 这趟出行真是悲喜交加。 好在经历难熬的黑夜后迎来了曙光。 黎明时分,李炎在公路上发现了熟悉的车。 他连忙脱掉帽子大喊: “快过来!我们都在这里!” 原来,留在天津的警卫们率先和林先生报告了情况,北平这边的人接到命令出来接应了。 这天午后,张小法与朱涓涓短短聊了几句,就不得不告辞。 他匆匆地赶回学校,直奔领导办公室。 前日下午出发前,低估了天津行的难度。 没有料到会在车站来一场战斗,更没有想到会困在乡间。 请假的期限截止在昨天,年级组长那边需要一个解释了。 他怀着忐忑的心情敲门进去。 “组长,我回来销假,很抱歉超出了时间。” 组长严厉地瞪着他,手里拿着支蘸了红颜料的毛笔在请假申请书上重重一划。 “小张,你到底忙什么去了?你知不知道阅卷的老师人手严重短缺,连我都亲自上阵了!” “家人遇到些难事,一时走不开。回来的路上车出了状况。请您谅解……” “得了,甭解释了。” 组长拍拍他的肩膀,指了指走廊上的教师集体活动室, “不会因此要你写检讨,但必须给我马上去阅卷!” 张小法推开门,发现整个屋里试卷堆积如山。 程倩倩在伏案与卷子奋战呢,苦着脸叹气。 一见他,如同盼到救兵。 “张老师,快来救命啊!组长说,如果你还不来,这些卷子就都归我,不吃不睡也弄不完……” 他听完她的吐槽,感到要哭了。 心里还想着销假完就去林觅家问问他们回来了没有。 眼下给抓住改卷子,恐怕得干到通宵。 好几个女老师都休产假了,程倩倩和他同为新人,理所当然要多锻炼。 不仅得改自己教的科目,还得把别的老师的科目也接过来。 他只得在她旁边坐下,拿着笔一道道题细细批改。 她贴心地沏了杯茶送过来。 “走了那么久才回来,快喝点水。” 他谢过她,接过茶一口气喝完。 她望着他严肃的样子,就想逗逗他。 “可算是回来了。丢下小狗就不管了……” “难道它出事啦?” 程倩倩故意卖关子:“猜猜呗。” 一提到小狗,他紧张起来。 出门的时候把它关在屋里,食物和水都忘了准备。 一天半的工夫,小伙伴会不会出状况…… 他站起来就要往屋外跑,却被她笑着拉了回来。 “我前晚就请宿管帮忙,开门带到屋里好好养着呢。每天五个小包子和一个蛋。吃得很好。” 张小法不好意思地回到座位。 出于感激,把她桌上的试卷又抱走两叠。 第六十九章 棘手 傍晚时分,城里最大的医院送走了白天大量的门诊病人,逐渐从喧闹中恢复了安静。 除了少数上夜班的继续在岗,其余的都是到了点就下班走人。 值班医生和护士还没来得及吃晚饭,就听到院子里急促的汽车喇叭声和物体碰撞的嘈杂声。 一队拿枪的士兵出现在过道里。 为首的一个急急地催道:“动作快点!马上安排好手术室!” 看样子是有重要病人要来,医务人员不得不投入工作。 四个警卫抬着担架飞奔进来。 值班的医生让他们先把伤员平放在病床上。 伤员是位年轻军人。 呼吸不均,失血过多休克了。 面容清朗,脸上有不少伤痕。 上衣全是血,锁骨处有处醒目的开放性伤口。 他小心翼翼地检查了一遍,发现是很棘手的枪伤。 贸然手术的话,极可能因操作不当引起大出血。 “这个手术风险大,我的技术能力实在拿不下来,得请本院的专家……” 话没说完,他就给揪住了衣领。 “还磨蹭什么!赶紧去把能做手术的喊来!” 医生和护士只能跑去打电话。 房里灯光暗淡,警卫们站在门口张望。 过道里传来高跟鞋的响声。 闻讯赶来的林太太刚进门就哭倒在侄子床前。 林觅抱着家里取来的衣服跟在母亲后面。 “表哥,我给你带了身干净的……” 他似乎在沉睡,什么也没听到。 唤了几遍,又轻轻推了推,依然没有醒过来。 她心头掠过丝丝担忧。 不久前还能说话, 再来看望时就这般凄然了。 出去的医护人员都回来了。 “很抱歉……有个专家下班后联系不上,其余的被紧急调去外地出诊了。” 医生两手都在颤抖。 今晚的手术,不论他会做还是不会做,脑袋都给冰凉的枪口抵着。 等到明天专家来再手术,人也差不多快没了。 望着哭得稀里哗啦的母亲,林觅头脑清醒。 眼前闪过一个男医生的脸。 那天出院前,他还特地来看过她,把回家后的注意事项都说得特别详尽。 当时她很纳闷:为何人家这么上心。 问了配药的护士,才知是他救了自己。 她把屋内的大夫都仔细看了看,没发现他的身影。 越是难的时候,她就越要尝试各种可能的办法。 急诊室有个护士很面熟。 上次来这里住院是她给打的针。 林觅站起身走到她面前。 “护士小姐,您还记得上次给我治疗过的那位大夫是谁么?” 护士对那件事还有些印象。 “是留过洋的章大夫。今晚本来是要请他来做手术的,可惜没有找到电话和地址。得等明天他来了才行。” “肯定等不起了。他在城里有没有朋友或亲戚?” 护士想了想,理出了头绪。 “那晚送你来的男孩子和章医生单独谈了话。没准他们就认识。” 林觅听完,径直走到医生面前。 “请您先不要做手术。或许今晚我就能把大夫请来。” 林太太见女儿的语气里有把握,就没有阻拦。 “李炎,快开车送我去学校!” 小警卫顺从地把车开到校门外。 林觅让他在原地等着,急匆匆地进去了。 他望着黑漆漆的校园,自然放心不下,悄悄跟在后面。 林觅只顾着往教师宿舍的院子赶,没有觉察到身后有人。 到了大门口一看,愣住了。 张小法的窗里没有灯光。 难道还没回来么? 更让她吃惊的是,程倩倩的窗口也没亮。 几乎所有的房间都明亮了,两个并不相连的窗户却如此默契,真蹊跷。 她只能压制住奔放的想象力,少往不好的方面想。 偌大的校园,在冷冷的月光下显得很寂静。 她深深地叹气:这回连去哪儿找他都不知道了。 如果只是他不在屋里,还能安慰自己说人还没回来。 然而两位单身老师的窗户都漆黑一片,她连个勉强骗自己的理由都编不出来。 昨天她忙着和表哥说话,无意间看到他和启江落寞地开车而去,心里很难过。 怪自己太疏忽,此举肯定是伤害了他的感情。 虽然张小法过去对她一往情深,但他现在是不是还这么想呢? 就算此刻见到他,他会真心愿意帮忙吗? 她在二层小楼前愣愣地站着,越想越伤心,索性靠在宿舍的墙上大哭起来。 哭声惊动了宿管阿姨,急急忙忙提着灯出来查看。 “孩子,受啥委屈了呀?这么晚还不回寝室啊?” 她拿手帕擦着眼泪,沉默片刻,鼓起勇气说:“阿姨,我想去找二年级的张老师。” “你是说那位个头很高的俊秀小先生么?他自从前晚上走,还没见上楼呢。你们的程老师还特地说了,今儿得忙到后半夜才能回来,要我不要锁院子的门。” 林觅隐约看到了希望:没准他已经回来,这会忙着在加班呢。 只要他在校园,她就有办法找得到。 林觅急急忙忙地跑到教师办公的地方,不想迎面撞见了李炎。 “不是让你在校门口等我的么?” “小姐,我担心你的安全,所以只好暗中保护你。” 她顾不上多说一句话,继续往前跑,任由他在后面跟着。 在半夜,寂静的楼里,只有一间屋子是亮的。 程倩倩在椅子上小憩。 张小法继续在灯下忙。 突然过道里的木地板给踩得咚咚响。 该不会是组长来检查? 他放下手中的笔,清理好试卷转过身。 林觅眼角带泪,喘着气,倚靠在门边。走廊上还有那个贴身的小警卫。 他牵挂了她一整天,明明有很多话想说。 到了嘴边却浓缩成一句:“回来了,真好。” 她望着他,用力地摇头。 “我是为表哥来的。情况很不好……刚送医院就休克了。” 他听完低头轻叹。 原来不是为了报平安。 尽管批了上百份试卷,大脑疲乏至极,他还是立刻懂了她的意思。 “是想找章大夫今晚做手术么?” 他沉默了不过两分钟。 林觅却以为他不乐意。 她轻轻地松开手,带着李炎往楼梯处去了。 他回到桌前,把未阅的试卷都清理好。 他一路奔跑,去追那月下远去的背影…… 第七十章 尽力 章文轩的住处,一般人确实没法知道。 在没有确定好结婚对象前,他没有买房置业的打算,一直住在章老先生家。 回国半年多,他凭着医术救治了很多人,城里慕名求他看病的人络绎不绝。 为了不给叔叔添麻烦,从不留电话和地址。 除了医院的日常工作,还会去其他诊所兼职,行踪素来神秘。 被心上人误解,张小法心里十分难过。 他也没把握能找得到这位名医,并非不肯帮忙。 张小法气喘吁吁地拦住即将启动的汽车,看到了林觅哭红的眼睛。 隔着冰凉的一道车门,他恳切地说:“我会尽全力,请你先回医院。” 她微微点头,算是道别。 汽车穿过夜色走远。 他回宿舍换了身干净衣服,踏着自行车径直赶到章老先生的家。 夜里的风比较凉,夹着片片黄叶拂面而过。 她忽而清冷的表情让他有些伤感。 他敲开了院子的门。 前来接他的是章家的佣人。 “小张回来啦,快进来。” “请问文轩兄在家吗?” “在,只是大家现在都睡下了。” 张小法听后很为难。 想起林一堂对他的各种不友好,又想起林觅眼中的期待。 “今晚有人病危,在等着他做手术,请帮我转告……” 佣人马上进了里屋,等了一会就看到章文轩背着医药箱跑了出来。 “小弟,抱歉让你久等了。” 两人各自骑着自行车直奔医院。 章文轩一路问他病人的情况,也顺便说了自己今晚的事。 这一天,他因为约了唐小姐一起去看戏,刚到下班时间就早早地走了。 没想到她只穿了件薄衫,给夜风一吹就受了寒,戏没看完就肚子疼。 他心疼地送她回去,刚到门口,就给她父母骂了一顿。 受了打击,心情低落地进了屋,蒙着被子折腾半天都睡不着。 为了对抗失眠,他只好在灯下看书。 听到佣人说小兄弟有急事求助,就毫不犹豫出来了。 章文轩一到医院就直奔手术室。 刚一出现,就听到同事们的欢呼:“谢天谢地,有救了!” 他将双手反复在龙头下拿药水冲洗干净,取出了自带的手术工具一一消毒。 术前准备就绪,他让护士去通知家属。 张小法在过道里遇到林觅的小警卫。 “请你家小姐放心,手术可以做了。” 李炎指着一间亮灯的病房:“她在里面陪少爷。过去看看。” 他没有心情走进去。默默地在过道的长椅上坐下。 急促的脚步声响起。 他看见医生们抬着林一堂过来。 林觅跟在旁边,握着他的手,眼里全是关心和担忧。 手术室的门瞬间关闭。 她在门口坐了了很久,也没见里面出来人…… 张小法听到哭声,走来安慰她。 “觅儿,不哭。你表哥会好起来的。” “刚才章大夫说,尽人事,听天命。我知道您已经尽力了……” 这时林太太从值班室给丈夫打完电话出来。 撞见他俩坐在一起说话。 想起侄子生死未卜,愤怒不堪。 林觅还没来得及解释,就看到母亲的手用力扫了过来。 她闭上眼睛,准备迎接这一记耳光。 然而“啪”的声音响起,脸上却毫无感觉。 “请您不要责怪女儿。要打就打我。” 林觅一脸愕然:素来温柔的母亲突然性情大变。 林太太更没想到他会挺身挡这巴掌。 作为长辈,既尴尬,又愧疚。 今天听说了他在天津帮忙和今晚请章医生的事。林先生还在电话里特地叮嘱过要重谢。现在却失手打了他。 她犹豫一番,低头道歉:“小张老师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他选择了原谅:“我能理解您的心情。没事。” 林觅低头发呆,心乱如麻。 她怀着复杂的心情,独自到手术室对面等待。 这时候有两名护士打开了门。 情绪激动的林太太一改平日的优雅大方,变成了她们眼中难缠的家属。 “请问护士,手术做完了吗?” “现在他有没有好一点?” “章医生有多大的把握能救我侄子?” “要不要再去别的医院找大夫帮忙……” “我要看看他现在的情况!” 一名护士赶紧劝阻,“请保持安静,大夫这个时候不能被打扰。” 另一名护士走到张小法面前:“章大夫让我叫你进去。” 他果断地跟护士进去,重新关上了门。 一进去就看到了表情凝重的章文轩,手套上有不少血迹。 “我有很重要的事和你说。” 他听了这话,额头上渗出冷汗。 是不是手术结果不好? 如何向林觅一家交代?! 想着大好年华的林一堂,心里涌起无尽的遗憾和惋惜。 这人对他从来就不友好。但张小法依然盼望他能挺过这个坎,好好地活下去。 “请如实告诉我……” “弹头非常深,差点就进入心脏。一看就知道是老练的狙击手所为。” 他递来一个纱布小包:“我费了很大劲,总算是完整地取到了这个东西。” 张小法接过来放进口袋,紧接着问:“她表哥脱险了吗?” 章文轩凑近他耳边低声说:“伤口缝合顺利,血止住了。已无大碍,只需住院调养。听说这是林少将家的女婿,年纪轻轻,军衔不低。林小姐这么快就要嫁人了吗?” 他只能尴尬地点头。 “嗯,是的……” 两人陷入了片刻的尴尬。 之前章文轩多次说过,等着他娶林觅的那天要喝喜酒的。 那个时候把爱情看得太简单,以为有缘分就坚持,没缘分就离开。 没想到这东西拿起来和放得下都是异常难做到的。 章文轩猜到他在难过,就安慰道:“别太往心里去。上回我见过的那个女孩,美貌和气场不输林小姐。我看出她也很喜欢你,要不给人家给个机会。” 这语气明显就是要撮合他和何诗安…… “感情上,我认准了就不会将就,我和其他女孩之间是不可能有爱情的……” 张小法说完,眼前一黑差点摔倒。 吓得章文轩和护士赶紧来扶他。 第七十一章 小谎 从天津回来后,启江在糕饼铺巧遇了朱涓涓。 真恨不得和她待到天黑。 然而想起父亲动怒的可怕画面 算了。。。 他不敢在外面逗留太久。 朱涓涓见他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样,就问: “你在琢磨什么呢?” 他把天津的冒险告诉了她。 重点说车站的英勇杀敌,略掉了在乡里把车开进水塘的这段。 她听完很吃惊。 顾启澜还是个少年,处于懵懵懂懂的年纪。 怎么能不声不响地卷入一场乱七八糟的争斗呢? 对战斗的精彩描述,在她看来是冲动、莽撞和不计后果。 她觉得启江有“教唆”的嫌疑,拿哥俩的性命当儿戏。 “既然那女孩有婚约,做哥哥的理应劝弟弟放手,不要去搅和人家的好事。” “我有考虑欠妥之处,但我们在天津车站也确实也救了不少人。结果还是好的。” 启江挨了她的奚落,颇为尴尬。 他看看天色已近黄昏。该与她道别了。 “朱小姐,先送你回去好么?” 她见他额头上不停冒汗,猜他肯定担忧着什么。 “二少爷,你是不是惹了祸?” 启江红着脸说了苦恼。 “我说好去天津淘文物,才拿到父亲的车。时间仓促,来不及找宝贝,回来路上把车给掉到塘里了。” 朱涓涓见他说得这般“凄惨”,好心地打算帮忙。 八月的一天,启江还没回国,她正好在顾公馆开过那辆车。 凑巧的是,与她家的车具有相同的品牌和型号。 “我能借个一模一样的车给你。还记得车牌吗?可以去车行做个相同安装好。” “可我一个数字也记不住啊……” 朱涓涓恨铁不成钢, “你怎么这般糊涂!” 转身叫了路边一辆马车,独自走了。 启江拼命追赶,像极了一只笨笨的鸭子。 他差一点要赶上,在某个路口却被迎面而来的汽车给堵住。 车上的人瞬间有了新发现: “老二!还不过来!” 这声音又熟悉又可怕…… 老爸在此! 老老实实上车。 顾先生牢牢地扯住他的耳朵,开始盘问。 “给我交代清楚,回来多久了?” “中午哦,是下午,才回来的。” “你的车呢?” “说好的古玩呢?” “路上碰到打劫的,别说车子和钱,连衣服都给抢了。好不容易坐上牛车才回来……” 顾先生见他衣衫脏乱,狼狈不堪,也就信了。 他望着寄予厚望的儿子,边打他的背边骂: “读了一屋子的书,社会经验如此不足,都快娶亲了还这般幼稚……” 暮色中的顾公馆,点亮了数十个房间的灯。 在这个偌大的宅子里,今晚大太太的房里却没动静。 由于启江去天津两天了都还没消息,亲妈去了庙里求签,现在还没回来。 他从父亲那里听说此事,既感动又愧疚。 大厅里,启泯和三太太坐在沙发上聊天。 “大哥,三妈妈,我回来了。” 启泯看到他和出门时反差甚大,忍不住嘲笑。 “二弟怎么扮起叫花子来了?要是有打狗棍和缺了口的碗,更像!” 三太太的眼睛斜扫过来。 “包里有什么宝贝,过来给我们瞧瞧。” 启江听完紧张万分。 包里不仅有军刀,还有从战场上夺到的两把手枪。 下午还没来得及交给弟弟保管,他就匆匆走了。 他情急之下,双手捂住包,脸颊涨红了。 “我这次去天津,误入了日本租界。遇到了个艺伎。里头是她送我的。。。信物。” 三太太的脸上十分尴尬。 她原来想着老大追不到朱涓涓,老二能追得到就行。 老二在日本见了“世面”,传出去和朱家联姻的事绝对要黄。 碍着顾先生和大太太的面子,有些话难以出口。 她满肚子火气无处发泄,只能恨恨地瞪了启江一眼。 启泯乐开了花。 老二去天津恐怕淘文玩是假,去租界寻欢是真。 顾先生听完,气得浑身发抖。 “老二,你让我太失望了!” 为了保护来之不易的枪,启江这次豁了出去,好形象瞬间崩塌…… “爸爸,我和那日本姑娘真的没有什么。。。仅仅是点灯说了会话……” “把板子拿来,打死你!” 他怕包会给人拿走,赶忙往自己屋里跑。 “爸爸,我现在有急事,待会就来受罚,稍等稍等!” 他关紧门,把枪用纸包严实藏到衣柜中间的夹层。 他回到大厅,下跪。 家法伺候。 板子伴随父亲的训斥,一下一下地落在身上。 启泯看了会热闹,有点腻了。 “三妈妈,听说您昨天刚从外头买了个美女丫环,性情如何啊?” 三太太趁机逗他: “想试试吗?待会她就来接我回屋……” 二人的谈话越来越低俗。。。 启江盼着父亲快点打完板子。 免得身上疼,耳朵还要遭污染。 一个窈窕的身影出现在大厅里。 启泯跳起来拍手: “美人,真是大美人!” 三太太笑着拍他好几下: “瞧你那个样。” 启江胃里翻腾,直接吐了。 顾先生赶紧停了板子。 对那丫环说:“你送老二回屋休息。” “不必了。。。我还能走。。。” 启江踉踉跄跄地离开了大厅。 刚进自己房间就摔倒在地。 “二少爷!” 身后传来一个温柔和气的声音。 那个小丫环追了过来。 一双迷人的眼睛,正好与窗户中进来的月光交相辉映。 少女穿着水蓝色旗袍,十分柔美。 一双白嫩纤细的手也伸过来。 “我扶您起来。” 身心俱疲的启江无心欣赏她的容貌。 倒是她一直看他。 启江委婉地拒了她的好意: “我身上很多泥,怕脏了你手。” 他扶着门站起来。 墙上映着一个灵动的倩影。 他的困惑是,这姑娘哪里像个丫环? 丫环的手怎么可以这么好看? 家里的丫环像流水一样来了又去,去了又来。 在这百来个丫环里,谁能有她的美貌和气质? 刚到家的大太太带着包东西兴冲冲地过来。 “江儿,妈找人算了一天的卦,都说你要犯桃花,化了一百八十八道符,贴了好镇邪。” 他接过一大包沉甸甸的符纸,心想得贴到何时才能睡觉…… 第七十二章 答谢 这天凌晨,通宵守候在门口的林觅百感交集。 随着手术顺利完成,紧闭的门终于打开。 走在前面的章文轩来到她面前,摘下口罩。 她看到大夫脸上的汗水,急切地盼望着他说出结果。 因为她不敢开口问,怕情绪失控,也怕承受不起。 章文轩看着她微笑。 “林小姐,请放心,人救过来了。” “谢谢您!” 刹那间,她觉得原本昏暗的过道一下子变得明亮。 表哥总算是挺过这一道生死关了。 林太太之前哭累了,也给女儿气够了,听到这个好消息,喜极而泣。 林觅跑到母亲面前,拉着她的手,激动地说:“妈妈,手术做得很好,您放心……” 由于术后的护理和调养很关键,章文轩递给林觅一张写好的医嘱。 “现在就可以出来了,进病房后尽量减少探望,切记要保持安静,也不能随意移动,以免伤口出血。我接着会安排护士给你们讲用药的详情。” 他让同事和助手去送伤员,转身回了手术室。 林觅拉着母亲高兴地进了病房。 转危为安的林一堂安静地躺在床上。 麻醉药的效果很强大,他还没醒,但脸上的表情看着似乎轻松了些。 林觅靠着床头坐下,认真地看他睡着的模样。 她一直握着他的手,慢慢想起了很多快乐的回忆。 或许是拥有的时候不懂得珍惜。 那些年,江南的烟雨,再到海边的日出日落,他带着她上了舰船,去追海鸥,看海浪。 隔了三年没有见面,她总能收到来信,还有礼物。 要是一直不长大,多好。 这样就不会有所谓的婚约,他们还能和过去一样,不会伤害彼此。 张小法轻轻地走到病房门口。 他看到林觅守在床头,林太太在椅子上打盹,觉得还是不要进去打扰她们为好。 等章文轩洗完手术用具,换掉手术服出来,发现他独自站在过道里。 “过会天就亮了,你赶紧回去休息,这里有我。” “文轩兄,今晚很感激你的帮助,我又欠了你一份情。” “趁着还有点时间,抓紧休息。昨晚唐小姐还说,周末若是有空,特别想请你去她家的酒店看看。如果可以,请答应她。” 张小法这次是毫不犹豫地点头:“好的,我后天上午八点就到。” 他本来还想着等林觅回来后给她补补课。 现在看来,她并不需要他,更紧要的事情是陪林一堂。 既然如此,周末就去找唐小姐,以谢谢章文轩的妙手回春。 黎明前的秋露,在路边的草叶上滚动。 他感到了深秋的凉意,呵出的气也成了白白的水雾。 自行车轮子碾过的地方,留下深深浅浅的印记。 当他气喘吁吁地推着车上了楼,看到改卷的那间屋里灯还亮着。 听到车铃声响,程倩倩连忙探出头来看。 “张老师,你来得正好,我们一块回去。” 他看到她有了两个明显的黑眼圈,呵欠连连,也是困乏到了顶点。 “我还有好多试卷没改完,先送你回去休息。” 她指了指桌子上整理分类好的试卷,笑着说:“你去了这么久,我哪里敢偷懒,把你剩下的都弄好了。走喽!” 她真是个热心的姑娘,懂得替他着想。 “我可不可以坐坐你的自行车?” 张小法爽快地说:“没问题,我推你!” 虽然心里有点小失望,程倩倩还是挺高兴。 要是以后,他能载着她在校园里在马路上跑,多好…… 张小法刚到楼梯口,就听到一声声熟悉的狗叫。 小伙伴能分辨得出他的脚步声了,越来越灵性。 他从程倩倩房里把小狗接了回来,道谢。 进屋就累得躺地板上睡着了,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天已经大亮。 他记得这天还有上课的事,收拾好赶紧骑了车往教室赶。 终于在上课的钟声敲响前到了。 年级组长那双眼睛在教室里扫来扫去。 “我说小张,你班上那个请假的学生具体什么时候能来上课?缓考的期限只有半个月。要注意无故缺课缺考的现象,免得影响整体教学。” “组长,我会注意的,请放心。” 等领导走了,他把书放到讲台上,开始上课。 离开了两天,学生们都挺不习惯,看到他进来,给了热烈的掌声。 在那么多女生中,他注意到了何诗安。 她笑着朝他挥了挥手。 这堂课照样上得很顺。离下课还有点时间,他顺便问了问大家考试的感受。 女生们觉得他有亲和力,就叽叽喳喳地说开了。 “不算难,都答完了。” “基本上都是老师们上课讲过的。” “数学和国文课尤其简单。” “英文的也都复习到啦。” …… 张小法见她们都说很容易,自己阅卷的时候也看到平均成绩都达到良好,就放了心。 他牵挂着林觅的缓考,了解考试难度后就心里有底了。 等林一堂好些了,她应该会来学校,到时候再让她参加考试。 这段时间她要陪伴表哥,估计是不会有心情和时间来看书。 这难度她自己都能轻轻松松搞定,就不要去添乱了。 下课后张小法拿起书往办公室走。 “等等我!” 他的耳朵不用分辨,头脑中就自动生成那个“坏”女孩的形象。 “何同学,这里人多,不要靠的这么近好么?” 何诗安抬腿把地板踩得噔噔响。 “我和你离了整整有二尺呢!哪里算近?” 她飞快地跑到前面,把他上上下下仔细看了看。 “才两天不见,你就瘦了这么多。晚上去我家吃饭好不好?我让厨师熬补汤给你喝。” 她为了照顾他的感受,特地压低了声音,还拿了本书摊开,假装是在请教问题。 他见她又想出办法来“套近乎”,赶紧夺路而逃。 她在后面追,边追边喊:“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你答应过我的事要做到!” 只见那个跑了十米远的人愣了愣,红着脸原地返回。 两天前请她帮忙约启江,确实是承诺了要谢谢人家的。 眼前浮现出前天下午何诗安在夕阳下的笑容。 她安静地坐在车里,挥手向他告别,目光里全是对他的关心。 第七十三章 探望 隔着两米远的距离,张小法和何诗安开始“谈判”。 “我是答应了要谢你的,这个主要是指会帮忙,可不包括上你家吃饭。” 她双手叉腰,偏着头看他:“为什么不算?是我要拉你走,你只要同意就行。” 他见那双大眼睛一眨不眨地望着自己,脸更红了。 “我今晚哪儿都不想去,赶了远路,很累。” 她盯着他疲惫的眼睛看了看,忽然变了语气。 “是不是给思念折磨成这样的?你心里的纠结和痛苦,都流露出来了。” 他的心思被她猜准,还直白地说破了。 面对明察秋毫的何诗安,他心底的喜怒哀乐都很难藏得住。 不说破还好,还能装装坚强。 这下他感到一阵不能自已的痛苦爬遍了全身,中午的太阳又特别刺眼。 索性闭上眼睛,躺倒在脚下的草地上。 像中了弹的人,半点反应也没有,连指尖也不想动。 她见他这副颓废样,自然是心疼得不行。 她在他身边轻轻坐下,陪他吹着掠过来的阵阵秋风。 何诗安之所以能猜得这么准,不是巧合,而是她很留意这方面的事。 林觅他们回去订婚的日子,她早就从父亲接到的喜帖上瞧见了。 上面告知了赴宴和仪式的流程,林家是准备先顺着南方的习俗办一场传统的,然后在北平再来一场西式的。 她见林觅缺考,又看到张小法请假不见了,就在想他是不是喊了哥哥追去天津了。 昨天下午考完回家的时候,她和往常一样,让佣人端来了点心和茶,习惯性地读读报纸。 在报纸头版右下角有一条粗体字的新闻,报道了天津火车站有不明身份的劫匪袭击了乘客,对方还击,导致车站临时关闭三天。 虽然这条信息经过了严密加工,省略了很多暗含交战双方的内容,她还是能推测出一点蛛丝马迹的。 等全家吃晚餐的时候,她装着漫不经心的口吻,问起父亲最近有没有林少将家的消息。 父亲意外地停住了手里的汤勺,然后换了个话题,问起她的学习情况来。 “你转了学,又每天读书到半夜,累不累啊?” 她打了个呵欠,“不累,每天都开心。我喜欢这学校。老师人特别好。” 何先生见女儿如此用功,心想她要是个男孩就好了,就能子承父业,在政坛大干一场。 何诗安是最小的,前面有四个哥哥,都已成家立业,搬出去了。 他们才华和胆略有限,但靠着他这棵大树混官场或经商赚钱,过得都顺风顺水。 他现在也开始物色女婿了,想着最好在十五岁前把她许了人。 “安安,女孩子再多读书也没什么用,早日把婚姻大事定了才是正经。” 她见父亲明显是在催嫁,怒了。 “爸爸,您不能看到林家嫁女,就急急忙忙地想把我也扫地出门?” 何太太见她不乐意,就劝丈夫:“老爷,别这么逼她,多上点学,有好处的。” “就怕上学了以后思想乱了管不住啊!” 何诗安听完,“呯”地摔了筷子。 “我可以上学嫁人两不误,但这个人必须是我选的!” 既然家里人都在为她的出嫁做准备,何诗安就想着找个机会把喜欢了八年的顾家老三喊到家里来见见父母。 原以为林觅离开后,他的感情多少会淡化点。 没想到他还是这么执着,傻到让她心疼。 “你满脸的委屈,是不是给林一堂欺负了?” 他翻了个身,背对着她,不作声,只是深深地吸气。 “哪天让他给枪打伤,疼得满地打滚,好替你出出气。” 她说这话是出于好心,却把张小法吓了一大跳。 “你呀,不要这么诅咒人家。刚做完手术,差点就醒不来。” 她很惊讶地想:果然猜得还算准。肯定是在天津给敌方打伤,现在又回来治疗了。 于是她提议:“我们要不要去医院探望啊?林觅应该在陪床?” 他摇摇头,“今天凌晨我才从医院回校。医生建议静养。尽量别去打扰。” 她想,明明还挺想去的,不就是碍着面子不好意思吗? “你要是不去,没准林觅还以为你吃醋了呢。或者干脆觉得你心胸狭窄。再怎么样,我们都去过林家做客,礼节性地探望是有必要的。” 经她提醒,张小法意识到林先生对他有救命之恩,去探望林家少爷是人之常情。正好何诗安也一起去,这样不尴尬。 于是他一骨碌从草地上站起来:“好的,要不你定个时间?” 她望了眼天空,“今天下午放了学去。趁着雨季还没来。” 等到一天的课都结束,她进办公室喊了他出来。 他打算骑车,她要拉他坐车,差点争执起来。 最后她做了妥协:坐车先走,到医院门口碰头。 他想来想去,不知道该带些什么。 最后在街角的花店买了一大捧月季花。 当何诗安看到他拿着花走来,害羞地低下头,双颊绯红。 “送我的吗?好漂亮!” 她不由分说地抢过花抱得紧紧的,笑得一脸幸福。 他见她望着花儿的满足模样,不忍心要回来。 “我在路上已经买了探望的两盒点心,代表我们两个人送的。” “这个……不太好?” 她知道他在担心什么,“你放心,林觅一心都在照顾伤员,没工夫琢磨你我现在是什么关系。再说你现在去买也来不及了。” 两人到了医院,上了楼,然而他到了病房门口一米外就不肯往前了。 “何同学,你进去看看就行了,万一问起来,就说我先走了。” 何诗安哪里肯依,直接对着门喊:“林觅,我们来看你俩啦……” 正在给表哥喂水的林觅听到了,放了手里的杯子就出来看。 “张老师,何诗安,你们是一起来的?” 她的眼睛里透着惊诧,甚至是明显的不满。 张小法不知道怎么开口,在原地尴尬地笑。 何诗安把点心递给她,“这是我俩的心意,拿着,祝你的那位早日生龙活虎。” 第七十四章 出气 林觅听何诗安的语气,俨然是把张小法据为己有了。 她看到了那一大捧月季花,红的粉的黄的,朵朵精神饱满。 但美丽的花儿伤了她的心。 她告诉过他,只喜欢素雅的兰花、栀子花、水仙花。 这鲜艳的花,明明不是她的风格。显然这花是送给何诗安的。 天津车站依依不舍的送别,分明还是前天的事。 掌心的余温还在,现在他这么快就想忘记她了么? 她努力地露出笑容:“谢谢你们关心。我先进去了。” 何诗安很好奇,想看看林一堂的伤情。 她跟着林觅进去,张小法都来不及拉住她。 林太太认出她,赶紧倒茶递过来:“诗安,谢谢你来探望,快坐下休息。” 她大大方方地往沙发上一坐,目光落在林一堂身上。 他靠着枕头闭目眼神,半躺半坐。上衣解开,露出一大片厚纱布。身材颀长有型,但白白的脸上,几道红红的印子有些煞风景。 她于是打趣道:“你这脸给野猫挠了么?” 林一堂给问得好不尴尬,想开口解释却又咳了起来。 林觅赶紧轻轻地给他拍背:“表哥,你才做完手术,别急着说话,缓缓气……” 何诗安看她这般细心体贴,就忍不住说:“既然你对表哥的感情这样深,那么就好好地收了心,不要脚踩两只船。对大家都好。” 林觅忍着泪水,尽量平静地说:“如果没事,请回。他刚醒没多久,需要安静。” 林一堂听明白何诗安的意思,也看清楚了林觅眼中的失落。 虽然章医生叮嘱过他,三日内都要少说话,以免引起伤口裂开。 但看到心爱的女孩受委屈,他顾不上那么多了。 “你为何……说话带刺?” 林太太见侄子不遵医嘱,赶紧过来阻止他继续说话。 “听话,躺下养伤,别做声……” 她一面又笑着对何诗安说:“请别见怪,我侄子来北平没多久,还没拜见过你父亲……” 林一堂见叔母对她的态度恭敬,猜到她确实是有恃无恐。也罢,不与她理论了。 然而这时何诗安站了起来走到林觅面前:“我告辞了。缺考的事可要早点去学校说清楚,别让人家替你挨领导骂。他这几天都瘦了不少,你难道没看出来么?” 她的字字句句都维护着他的利益,听得林太太和林一堂都傻了眼。 前世到底积了多少德,修了多少年,才会有如此强大的异性缘?被林觅喜欢上,还得了大官僚家千金的青睐? 林一堂终究是没能忍住,憋着话太难受了。 他低头问叔母:“她为何要护着……小书生?” 虽然他的声音很低,还是给转身欲走的何诗安听到了。 她也管不了林一堂是病人,有些话不吐不快。 “小书生?你敢鄙视他?信不信我把你从床上推下来……” 门外的张小法听到她在大声训斥林一堂,飞跑进来。 在何诗安快要说出关键信息前,从身后及时捂住了她的嘴。 “再见,我们走了。” 他拉着她往门外走,看得林觅心酸无比。 林太太扶着侄子躺下:“一堂,看来小张老师也有个好归宿了。这是好事呀。” 随着他俩离开,病房里又恢复了宁静。 林觅掖好被子,把母亲请到门外谈话。 “妈妈,请假回老家的时候缺考了。过几天我想回学校上课,问问补考的事。” 林太太看了看女儿经过这几天不眠不休的折腾,面容也没有了之前的红润。 想起何诗安珠圆玉润,精心打扮过后把自家的宝贝比下去了。 作为母亲,谁不希望自己的孩子胜过别人家的? 她摸了摸女儿的头发,“等一堂再好些,妈就带你上街买新衣服,把头发也给弄弄,精精神神的去学校。” 不过她忽然想起个问题。 “觅觅,何诗安什么时候和你是同学了?她和我们不住一个城区,来你们学校不方便,得绕远。” 林觅心里猜到了答案。她终于知道,何同学的到来不是巧合,而是人为的遇见。 “她是这学期转学来的,比我晚一个多月。专门为了张老师来这读书。” 林太太陷入了沉思。 侄子看不起的小书生,绝对大有来头。 而且他很可能在和女儿好上之前,就认识何家的千金。 何诗安对他看得像珍宝,处处护着他,还为了他和侄子针锋相对。 这种感情,不是一朝一夕能养成的,他们没准都是青梅竹马。 张小法来家里做客的那一晚,她听丈夫说,这个小少年不肯透露家里的任何信息。 当时她想,大概是家里条件不怎么样,说了不好意思。 由此可以判断,他的父亲应该是政府的实权派…… 她想起侄子对张小法的态度,还有自己失手打下去的一巴掌,不免后怕。 虽然他人很好,也不计前嫌请大夫来帮忙,然而人心难测。 他会不会利用父亲的人脉和权力,来插手甚至破坏女儿的婚姻…… 躺在床上的林一堂则看得简单得多。 他理所当然地认为,何诗安对张小法不过是学生对老师的好感而已。 情窦初开的少女,见到英俊有才的老师,谁不心动? 没准林觅就是上课的时候迷上他的。 他觉得自己也有魅力让她日久生情。 于是他难得地在晚霞照进窗户的时候睡着了。 医院门口,张小法第一次与何诗安双目对视。 这次他眼里居然没有责怪,让她很开心。 他心里莫名地少了几分偏见。 她对他,真的挺好的。 不仅帮他解开了心结,还要给他找场子。 正想着和她说句话,车里的警卫探出头来。 “小姐,快上车。今天比平时晚了很多。” 何诗安仰头望他:“去不去我家吃饭?我家厨子做菜很好吃,保证你吃了放不下碗。” 他跨上自行车,挥手道别:“要吃饭,也是我请你在外面吃。走了,保重!” 然而她眼疾手快,把他连人带车给拦住了。 “这是你自己说的啊,一言为定。我的警卫作证,月季花也作证,你不可以反悔,也不可以忘记。” 张小法见她这么认真,很诚恳地说:“我说话算话。哪天你觉得想去,就来找我。除非是很忙,不然我肯定带你出来。” 何诗安高高兴兴地钻进车里,抱着花儿闻了又闻,舍不得放下。 开车的警卫想问又怕挨骂:小姐今天是怎么了,得一束月季花都这般激动…… 第七十五章 仗义 启江挨了父亲的板子,又得贴母亲的道符,心头别提有多苦了。 这时候启泯过来喊他去吃晚饭。 “二弟,父亲让我们等你回来才能用餐。别看板子打得重,他还是挺在意你的。” 启江停下手里的活儿,“大哥,我还有很多没贴完。你信不信犯桃花这种事?我总觉得是骗人的。” 启泯见他质疑,就卷起左手的袖子,露出一个黑曜石手串。 “我就信。有些神秘的东西还真没准。我有段时间老在外面跳舞,诡异的事儿特别多,身体也越来越糟糕。去庙里请高僧给化解,求了这个宝贝戴上。后来就好多了。” “这个你戴着就行了。我不需要。” 启江对夜生活没有兴趣,也不喜欢和各种交际花来往。 他的生活很简单,在没遇见朱小姐之前,能在书屋里待上一整天。 下午他也不知道是那些话让她生了气,连解释的机会都不给就离开了。 启江头脑里反复在想,有没有补救的机会。 晚餐照样是二十多道菜。 家里的厨子有六个,几大菜系都能驾驭,还能做些中式点心。 启江离家两天,在外面吃的又没那么规律,加上长途劳顿,自然是瘦了不少。 他坐在大太太和启泯中间,看到满桌的菜,顿时饿了。 三太太带着两个女儿在桌子另一边吃。 一家之主顾先生自然在上座。 启江夹着烤鸭片,细细地裹着荷叶饼,蘸酱吃了起来。 香脆的皮,伴随着晶莹的油,安慰着他受了委屈的心。 不一会儿,他干掉了半盘烤鸭,惊得大太太赶紧拿筷子顶住他的手。 “江儿,别再吃了,吃多了会不舒服的。” 启江此时已经有些失控,迫切需要吃东西减压。 他见母亲不让他夹烤鸭,就拿了碗酱肘子到面前。 他一边拿餐巾擦嘴角的油,一边把大块切好的带皮肘子肉往口里送。 他在家素来吃相斯文,从小就有人专门教了餐桌规矩。 可今晚他就是控制不住自己,心想:“人活着不就是要有真性情么?条条框框都给我滚蛋!” 顾先生也察觉到儿子的反常,猜到他受了不小的刺激。 这是启江人生里的第一顿板子,又成年了,肯定伤了自尊。 然而,为了公平,凭什么打过老大就不能打老二? 他想起自己年轻时可比家里的少爷们努力向上多了。 虽然出生的家庭也很好,他一直有着明确的目标和高远的志向。 清朝后期,一些有远见的大臣和亲王办了新学堂为洋务运动服务,他审时度势,争取了学习外国知识的机会。 学成之后投靠了张之洞,这位大恩人给他安了个有前途的官职,从此稳步升迁。 待辛亥革命起来,他和所有手握实权的旧官僚一样,剪去辫子换下清朝的官服,安稳过度到民国,职位和待遇还更好了。 然而这些年他越来越有遗憾。 三个儿子,都没有活成他期待的样子。 老大爱沾花惹草,老二只读圣贤书,老三音信全无。 想起多年前与同僚朱先生爆发的一场争吵,他心里更是不好受。 从那以后,朱先生主动申请调离,在各省辗转多年后,再次风光无限地回来了。 现在朱先生是他的上级,朱涓涓的三位哥哥都在重要部门任职,朱家的后人明显比他的儿子们争气。 唯一的希望,就寄托在启江身上,把朱涓涓娶进门,实现两家的强强联合…… 启江嚼着肘子,见到桌上有两瓶花雕酒,想借酒消愁。 他抓过一瓶,拔去盖子,直接往嘴里倒。 忽然有佣人进来报告说电话铃一直在响个不停。 顾先生放下碗筷,径直往书房去了。按照往常惯例,这个时候的电话通常是有急事,他不敢掉以轻心。 启泯也倒了酒,几杯下去,见父亲不在场,趁机向三太太提出请求。 “三妈妈,那个新来的丫环叫什么名字?现在能喊过来让我再瞧瞧吗?” 三太太知道他话里的意思,就爽快差了佣人去喊人。 不一会儿,那个漂亮的丫环就给领到桌边了。 启泯见她清丽可人,又加上酒精作用,身上感到越来越热。 他不顾母亲和二弟在场,简单粗暴地抓住她的手,用力摸那纤细柔软的腰,吓得她惊叫起来,却又不敢躲…… 启江此时已经微醉。状态也不那么好。 看到她眼中的泪花,他于心不忍。 丫环也是人,好好的纯洁少女,难道就要给大哥这样糟蹋么? 启泯扳过她的身子正要亲,冷不防一双筷子戳到脑门上。 接着背后给泼了半瓶清凉的酒。 “大哥,不好意思,我喝醉了,心情不好,见不得你这样。” 启泯红着眼睛,抓着二弟的肩膀猛晃。 “你还心情不好?在朱小姐家住了两天,别和我比谁更难过……” 启江听完,气得手发抖,索性也揪着大哥的胳膊。 “你天天在外面玩,朱小姐要是看得上你,太阳就从西边出来了!” 三太太想帮启泯,但看着大太太在场,只好悻悻地带着两个女儿回了房。 大太太眼见两个亲骨肉要打起来,赶紧把他俩拉开。 “上回启澜和三太太在大厅里闹,我都给气得住院了,你俩如果想着妈不容易,就不要吵了。” 两人看在母亲的面子上不得不停手。启泯回房换衣服,启江继续吃饭。 顾先生接完电话回到餐厅,看到杯盘狼藉,老大和三太太她们都不在,丫环又在一边抹眼泪,猜到是闹了矛盾。 他问了问大太太,知道了情况,由于老大有错在先,也就没有责难老二。 “老二,别再吃了,朱涓涓说晚上来看你。快去洗澡换衣。” 启江下意识地放下筷子,摸了摸肚子:不小心给吃撑了,洗澡的时候要受罪了。 他回房收拾了衣服,往院子里的浴室走去。 朱小姐不是生气不理他了么?怎么又想着来看他? 他的头脑开始混乱…… 此时,朱涓涓已经开车在路上。 话说她赌气丢下启江,独自乘了马车回家,心里却还在同情他。 他对她的好,她心里清楚,所以不能让他挨罚。 她想着自己房里有好几件古瓷,就忍痛割爱,打算选个价值最高的送给他,再教他好好地在父亲面前把谎圆了。 挑中了一只彩釉的南宋瓷枕,抱着沉沉的,有分量,也拿得出手。其实很舍不得送掉,酷暑天枕着特别舒服。 第七十六章 孩儿枕 朱涓涓匆匆吃完饭,把瓷枕放进盒子,就向着顾公馆赶来。她期盼着启江能默契地站在门口迎接,这样可以避开旁人多说会话。 不巧的是,启江因为挨了板子,喝了酒,动作变得迟钝,洗澡的时间花得比平时要长很多。 而启泯从父亲那里知道她今晚要来,把外头的应酬都推了,打扮得干净清爽,早早地在客厅里备下鲜花、茶水和点心。 朱涓涓进门就看到了他一改往日的纨绔形象,坐在沙发上专心致志地读《孙子兵法》。 “涓涓,好久不见。上回来我家都隔了快两个月了。” “我现在白天要工作,确实没那么多时间出来逛了。” 她不甘心在家里闲着,说服了父母,在离家比较远的一所学校教书。 启泯接着把话题转移:“你今晚来我家是为了二弟?” 她有些尴尬,“我……是来还东西。启江在哪儿?” 他指着启江的房间:“在里面躲着你呢。在天津鬼混,给父亲打了,一时想不开就喝多了。” 朱涓涓抱着盒子,手在轻轻颤抖。 启江诚实善良,学识渊博,难道是表面现象么? 她感到很纳闷:为什么启泯都浪子回头了,启江反而变得堕落起来? 她想起了父亲的告诫:顾家的少爷们,除了还没成年的老三,都不是好东西。 为了维护朋友的尊严,她开口辩解:“这里头肯定有误解。他不是这样的人。” 然而这话说出来,连她自己都觉得没底气。 本来想先见着启江,好统一说这个瓷枕是从天津淘来的,她临时借走欣赏,晚上来归还。这样,至少可以在父亲那里保住面子,减去责罚。 没想到他竟然给出了如此不堪的理由,让她有心无力了。 步履沉重地往启江的房间走去,发现门居然是掩着的:轻轻一推,就开了。 里面空无一人,灯也没开,只有暗淡的月光不不均匀地涂抹在墙上和地上。 诡异的黄色道符,贴在门上,墙上,床上,窗上,像恶心的爬虫在风里蠕动。 朱涓涓愣在了原地,手里的盒子丢到脚边,失望的感觉在心里弥漫开来。 这些符纸上写的,都是诛杀狐狸精和女鬼的内容,看得她十分无语。 留过学的文化人,不做亏心事的老实人,谁会这么惧怕鬼神和因果报应? 启江洗完慢慢地往回走,头发还不停地滴水。顺手拿的这件衬衣的扣子很小,系上去特别费劲,他索性就不扣了,想着进屋了再换身扣子方便的衣服。 快到门口的时候,他眼睛一下子瞪大:她居然早就来了! “对不起,我这时才来。进屋坐坐,喝杯茶。” 她望了望那些代表封建迷信的东西。“这些都是怎么来的?” 启江给问清醒了,怪自己考虑不周全,不该让她来房里的。一开始贴的时候,他就很抗拒,这会给她鄙视了更是难为情。 “是我妈今天从庙里求的。去了天津两天都没回来,她怕我出事,就去找人算卦……” 她听到“天津”二字,想起艺伎的事,决定问清楚。 “你和启澜是不是去了天津那边的某个地方,才会逗留这么久?” 她的某个哥哥就曾经给同僚骗去那里潇洒过几次,被父亲发现了差点给逐出家门。 只说了在车站的战斗,对逛那个地方只字不提,这不就是良心不安的表现吗? 她盯着他的眼睛,想看看他是否诚实。 没法隐瞒了,他决定坦白。 “不小心开进去的。我和三弟都只在里面洗了澡……裤子都没穿就跑了……” 朱涓涓听完沉默了。 第一次在书店见到他的时候,她特别高兴,以为找到了志同道合的朋友。两人确实有不少爱好一致,都喜欢读古籍和外国小说,还有留学经历。 然而表象总是有欺骗性。有些外表光鲜的人,内里是见不得人的。 她的那位兄长道貌岸然,坐车到处发表演讲,文章也时常见报。圈子里不知多少年轻淑女仰慕他,以嫁给他为目标孜孜不倦地努力。 除了特别亲近的人,谁会相信她哥哥是个资历不浅的人呢…… 她只想赶紧回家,赶紧把地上的盒子捡起来,同时教他圆谎。 “今晚给你送来个瓷枕头,你拿它向父亲解释,就说是买好了被我借走观赏的。我已经告诉你哥了。这样总能让父亲少责怪几分。” 启江木然地接瓷枕,没抓稳,盒子就掉到地上。 她连忙弯腰去捡。夜风吹过来,她看到他那没扣好的衣衫…… 酒的后劲慢慢地浮现,他有些犯迷糊,竟然忘记了回避,就这么大胆地对着她站着。 她的脸上红了一大片,连自己也分辨不出是为他生气还是替他害臊。 更让她难堪的是,他的裤子穿得皱巴巴。鞋子都左右不分。 邋遢,撒谎,可耻! 他斯文儒雅的一面没了,留下的是前所未有的坏印象。 羞愤的朱涓涓扔下瓷枕转身就走,他意识到了原因,难堪地回房换衣。 他见她走远,深感失落,贴着墙坐在地上看那窗口流泻进来的月光发呆。 这时门口进来个黑影,笑嘻嘻地步步逼近。“老二,我来找你谈话。黑灯瞎火,也不怕鬼来找你?” 启泯开了灯,强行把他从地上拖起来,面对面地打算盘问。 他背过身去,“大哥,有什么就说。” “你明明也学会了暗地里干坏事,有种不要在人前装正人君子。朱小姐今晚都给气哭了,她是对你有多失望!趁早放弃,让给我,我可以给你一大笔钱……” 启江听完气得推了他一掌:“你休想!” 启泯不客气地还手,直接对着他胸口就是几拳,他踉跄地后退,直接倒下了。 若是以往,老大根本就不是他的对手。 今晚他挨了四十八次板子,还给伤了心,浑身都不舒服,里里外外都在痛。 在意那层兄弟骨肉情,他只是推了大哥,谁想到对方是真的集结了全身的力气捶过来的。 “老二,你这么不经打?作为补偿,要不要我屋里的那些丫环帮忙来啊?” 他费力地扶着墙站起来,摇摇摆摆地抓过桌上的一方砚台:“再不滚,我就要还手了!” 待不讲道理的大哥离开,启江才渐渐感到头疼欲裂,身上受伤的地方一块块地红肿着,火辣辣的像撒了辣椒粉。 他看到地上的盒子,爱惜地抱起来打开,里面是一只憨态可掬的彩釉孩儿瓷枕。他拿袖子将枕头擦得光光溜溜的,放到床上,枕着作伴。 唯一的可以信赖与倾诉的母亲,身体不好,不能受气。再狼狈,再痛苦,看来也得孤独地熬过去。 第七十七章 红线 儿女之间的千丝万缕,总是有无尽的话题。林觅和母亲在病房外谈到黄昏才回。 林太太见侄子好了些,难以抑制内心的激动,又高高兴兴地去打电话,催促丈夫想方设法请假回来。 林一堂安静地睡了三个钟头,自然地醒来了。双手不由自主地抓住床沿想坐起来,这次是需要上厕所。 虽然枪没打到腿,但是胸膛上伤口还没愈合,缠着绷带不能用劲。更重要的是,他这三天都不能吃饭,只许喝点汤水,浑身无力,下地行走得有人帮忙。 他有很强的自尊心,看着过道里心不在焉的警卫们,怎么也开不了口。 平日里他威风凛凛,发现队伍散漫就会训斥,得罪了不少老油条,现在他受了重伤得长期地住院,一天的活动仅限于床,那些人估计在偷着乐。 他望了望四周,发现叔母走了,只余下林觅在边上守着。 他犹豫了片刻,终于开口了:“觅觅,很抱歉,我现在站不稳,想请你扶着去厕所……” 她听完羞红了脸,毕竟已经不是小孩了,知道男女有别。 何况,她心里还惦记着张小法,近距离地看另一个男人的身体,于情于理都不合适。 林一堂见她迟迟不动,猜到她不好意思,就没有勉强。 “好了,我说着玩的,别往心里去。” 林觅过意不去,试探着问:“我去叫护士来帮你好不好?” 他看了看她的脸,笑道:“不必辛苦你去喊了,待会等叔母回来再说。” 林太太正好回来,听说了这事,心里很是难过。 林觅不情愿就说明她还没走心。 做母亲的有必要教育教育她这种身在曹营心在汉的作风。 “觅觅,一堂是你这辈子的倚靠,除了父母,他就是你最亲的人,怎么连这点小事都不肯为他做呢?” 林觅给母亲训斥得无言以对,也不好开口辩解,只能低头玩辫梢。 果然家里是给她安排了结婚的,意味着表哥今后铁定要做她丈夫了。 陪还是不陪,其实是个严肃的问题,直接体现着她对这桩婚姻的态度。 她想来想去,最后跑到值班室问护士怎么解决体力不好的病人站立行走问题。 护士给了她一个专门的拐杖,虽然是全新的,她接过来还是很难为情。 她把拐杖拿到病房给表哥和母亲看:“这个是护士给的,说很好用。” 林一堂白色的脸有了点微红,不是害羞,而是尴尬。 “辛苦你了。我先用着,好点了就丢掉。” 林太太见状也不好再责备女儿,多少还是用了心。 “好了好了,你先出去歇歇,这里我来帮一堂……” 除了这件事,其余的方面林觅确实照顾得还算尽力。 在他做手术前,她红着脸把擦身和换衣的事情接了过来。 那一晚,病房里其他的人都出去了。他闭着眼睛躺着,她戴着手套,小心翼翼地脱去所有的衣服。当颤抖的手指触碰到光滑紧致的肌肤时,心跳难免加速,脸上也如发烧一样热得难熬。 她不知道,在某一小段时间里,他曾经短暂地醒来过。所以,那一瞬间他知道她在做什么,随后很快又丧失了意识。 他很感激她为自己付出的一切,哪怕她心里还有另外一个人。 现在他只想着早点养好伤,尽可能快地把订婚仪式办了,以免夜长梦多。 林觅关上门,独自走到外面透透气。 病房里消毒水的味道过于浓烈,她在这样的环境里闷闷地待久了,仿佛与外面世界隔绝,都忘记了自己曾经的快乐生活。她忙得像个陀螺,整日围着表哥的床转,端水喂药擦脸一样也不落下。什么琐碎活儿都是从最初的生硬被耐心磨成了熟练。 章文轩在下班前来查房。看到她望着天空,若有所思,就喊她出来谈谈话。 “林小姐,你这几天都很辛苦,注意休息。” 她谢过他的关心,接着说:“章大夫,我身体吃得消,照顾病人没问题的。” 他看着她脸色苍白,美丽的眼睛也略显浮肿,知道她说的不是真话。 于是压低了声音:“你是不是心里有难处,或许可以告诉我?” 她看着他的眼睛,“我自己的事,不能麻烦他人。” 他只好把话挑明:“林小姐,能不能告诉我,你心里的红线究竟捆住了谁?如果继续摇摆不定,两边的人都伤害着,这才是最大的不幸。” 林觅清亮的双眸忽而黯淡。他所说的,恰恰是她所想的。 让她从此放下张小法,她做不到。 若是林一堂抽身离开,她也难以释怀。 世间难以有周全的办法,来成全左右为难的姻缘。 月老偏偏是只管随心所欲地给坠入情网的人之间缠绕红线,却在乱七八糟的时候袖手旁观。 月老不尽责,总是只管系,不管解,才会导致古往今来一茬茬的爱情悲剧。 她实在不知如何回答章他的问题,只能低着头回了病房。 尽管她很想开口问问张小法过得好不好,后来发现似乎没有这个必要。谁让他竟然会带了她的对头来探望呢…… 月老的姻缘红线惹下的怨念,远远不止这些呢。 何诗安就常常望着星空,托腮倚着窗台牵挂着顾家老三。 她自从认识顾启澜以后,每年的七夕都要学着大姑娘的样子认认真真地“乞巧”。她还专门请了人苦练刺绣,绣了好些手绢和香袋,一年比一年做得进步。 爱而不得的感觉,最是难受。她盼星星盼月亮,总算是让他的态度有了个大转弯。 她恨不得月老把林觅和林一堂捆了又捆,最好还加上几道锁,这样更保险。 然后拿起剪刀,“咔擦咔擦”,把原来缠住他的那些红线给除个一干二净。 女孩儿的心思,在感情困扰中尤其显得细腻和敏感。 朱涓涓自从看到顾启江敞开上衣的那一幕,很长时间都没法平静下来。 虽然她只肯承认他是自己的好朋友,但他却让她失眠了一晚。 她多少还是在意这个人,虽然嘴上拒绝承认,却还一再地想帮他。 启江那晚在她面前表现了最糟糕的一面,气得她扭头走人。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以后还要不要继续做朋友? 大家都在忙着各自的生活,而月老手中的红线,总是在意想不到的时候任性。 只见他如孩童般地顽皮一笑,将手中某些人原本简单的姻缘线又多加了几道,变得错综复杂。而某些被看好的人,却不知不觉开始断线。 对于尘世间的芸芸众生而言,下一段红线将会如何走,依然是个未知数。 第七十八章 需要 又是一个宁静的周末,城市在晨曦中慢慢醒来。劳累了数日的人们大多数还在睡梦中。 这天清晨,太阳还没出来,迎着习习凉风,勤奋的张小法骑着车轻快地上了路。 自行车离开稍微安静的民宅区,直接钻进了闹市。 按照唐小姐给的名片上写的地址,拐了好几条街巷,总算是按时到了酒店门口。这家酒店开在了东边最繁华的地段,外观设计融合了中西方建筑的优点。既有传统风格的花廊,柱子,也有借鉴西方文明的灯饰和门厅。外形整洁的服务员们穿着得体的服装在里面忙来忙去。 张小法问了问酒店门童,得知自行车不得带入,需要停放到大厅左边,不得与汽车混着。 他把车推到指定处,发现还有专门的人看管,于是放了心。 话说这家酒店规模不小,服务注重细节,主人在经营方面确实是下了一番苦心的。 他来到酒店大厅,在偌大的地方转了几圈,都没有找到西点制作区。 服务员们速度快得惊人,都是连走带跑,看着大家忙得热火朝天,他也不好意思喊人问路。 只好走到迎宾处,请教一位正在埋头翻阅登记簿的男士。 “先生,请问您知道西点制作区在哪儿吗?” 对方把他足足盯了半个钟头,才慢慢地搭话:“你来这里找人还是订餐?” 他见这人态度不好,就把名片递过去:“唐小姐让我来的。她说店里的糕点师不够,让我来兼职试试。” 听说是老板千金安排来的,对方的态度来了一百八十度大转弯。 不但好言好语地指了路,还要亲自送他过去。 他看不惯那人势利的嘴脸,拒绝了这过分的热情。 原来西点制作区和中餐制作区都设在与酒店二层,各自从东西两侧与大厅相通。他找到西点区,把衣服整理好就轻轻推门进去了。 里面的环境很干净,四面雪白的墙壁上都装了擦拭得一尘不染的铁架,架子上那些手工铸造的烘焙器具,闪闪发光。 一个瘦长的师傅在指点两名学徒在筛糖粉,另一位胖子师傅则是忙着给烘焙的烤盘上刷油。橡木制成的桌面上已经摆了一盘烤好的饼干,工作台上有很多大大小小原料,五颜六色的瓶瓶罐罐,还有待搅拌的奶油和未打开的黄油。 看到他进来,两位师傅都停下手里的活儿,热情地打招呼。 问过他的个人情况和基本的糕点常识,瘦长的师傅决定当场试试他的手艺。 张小法自认为烤饼干,做蛋糕是业余爱好,想有专家看看也可以学到东西,就爽快地答应了。 他换上洁白的工作服,戴上帽子和口罩,一边回忆从书上学来的制作流程,一边就地取材,准备做黄油饼干和杏仁蛋糕。 师傅和徒弟们都来围观。他选的这两样点心,用的材料简单,但要做得口感和外形都出色,还是非常不容易的。 他其实也有些紧张,毕竟有四双眼睛盯着每一个步骤。为了放松心情,他就想,干脆就把这些当成是做给林觅吃的点心,这样就更加投入,不会分神了。 他熟练地用勺子取了黄油、面粉、酵母放进调料盆,将鸡蛋细心地分离出蛋黄蛋清,用搅拌棒逆时针调成均匀透亮的液体,耐心地调节着砂糖和原料的配比…… 待饼干在模子里成形,送入了火候控制合适的烤炉,他才着手准备蛋糕。 在完成杏仁粉和糖浆的配比时,专心工作的张小法并不知道,唐小姐领着章文轩也悄悄进来了。他们看着他轻松地玩转着这些常人都看得眼花的工具,暗自惊叹。 当两样点心都呈现在橡木桌子上,他俩一左一右地拥抱他。 “小弟,你太棒了!” “饼干和蛋糕居然做得这么精致,一定很好吃!” 大家兴高采烈地分享了他的两件作品,没几分钟饼干就一扫而光。 蛋糕也被他们喜滋滋地切成数块。他切下一块蛋糕边尝了尝,顿时给这清新可口的味道惊到了。 从没想到自己有这等潜力。看来用了心的东西就是不一样啊,说是点铁成金也不过分…… 唐小姐当场就拉着他,“小张,你有空的时候一定要常来,我这里很需要你!” 看看时间还早,她又请他做一份草莓饼干,说是她的妹妹爱吃。尽管这个季节已经没有新鲜草莓可以用,他凭着丰富想象力把草莓酱和面粉黄油调成一种生动可爱的颜色。 等草莓饼干在烤炉里烘焙,她就让人去喊妹妹来,让张小法先别离开,认识认识,多交个朋友。 章文轩看到唐小姐很开心,也跟着乐。他隐约看出了她喊妹妹来见面的用意。既然林小姐那边已经不靠谱了,唐家的小女儿也不错。这没准也是件好事。 这次的草莓饼做得相当成功。色泽十分明亮,金黄里带着红艳,满屋子都是诱人的甜美香气。 唐家二小姐悦姗就是在这种欢快的氛围中推门进来的。 她比大姐悦娴小了好几岁,却也和姐姐一样戴着眼镜。因身体原因,没有出去上学,都是父亲聘请家教上门授课。章文轩是给她治病期间,与她姐姐互相有了好感。 悦姗的脸和奶油一般白,但看到草莓饼干,双眼放出光彩来。 她欣喜地抓了一块送进嘴里,松脆、甜而不腻,满口余香。 “姐姐,太好吃了,我想每天都吃呢!” 悦娴见她这般高兴,心里十分感动,她于是拉过在一边洗手的张小法,笑着介绍:“饼干是这位小哥哥做的,他可不是全职糕点师,只能周末来。” 悦姗忽闪忽闪的大眼睛好奇地看着他,“小哥哥,你能不能取下口罩和帽子?” 他还没伸手,章文轩已经替他摘了。 她看到他,忽而低头,莫名地感到羞怯起来。 张小法看大家都开心,感到一种被需要的快乐。 他的目光停留在悦姗乌黑长发间插着的一枚发夹上。 纯银的质地,做出少女们喜欢的月牙儿形状,镶嵌着细细的珍珠。 他想起雨夜在宿舍楼下与林觅相遇的那晚,指间掠过她的湿润头发时心动的感觉。 去医院探望的时候,他见她头发随意地扎着,稍微有些乱,也没有佩戴任何饰品。 素面朝天地忙来忙去,在药品、水盆、茶杯、毛巾之间转着,坐下休息的时间都很少。 原来爱美的她仿佛一夜间换了个人,表情有些伤感,少了往日的活泼和调皮。 她的生活应该是多姿多彩的,不能因为一时的忙碌和压力影响了美丽。 第七十九章 改期 酒店里送往迎来,好不热闹。 虽然还不到正午十二点,二层楼的大部分座位都预定完毕。 张小法和西点师傅们讨教了经验,弄明白了店里的规矩,觉得都还能接受,就爽快地签了合同。 等一切都忙完,他礼貌地谢过大家,准备去楼下取车走。 唐悦娴舍不得放他,非要留他在酒店吃午饭。 章文轩也帮着劝他,说是席间有些话可以聊聊,平时太忙难得相聚。 张小法见他们盛情难却,也不好意思跑,就同意了。 四个人于是有说有笑地一起往大厅西侧走去,那边有环境优雅的小间,适合聚餐。 刚入座,倒了茶水,就有个服务员急急忙忙地进来:“小姐,一楼有位客人在等着呢。听说是本月订好的一百桌宴席因故推迟。老爷有事出门,交代让您去办。” 唐悦娴听完不禁犯了难。这单酒席规模很大,差不多都把整个酒店的就餐空间占满了。通常这种大单都要以牺牲很多中小单子为代价。 现在,离月底也没多久了,相关的食材采购都提前准备好了。临时改动,对店里的人力物力和正常经营收入都会带来不好的影响,所以按照酒店规定是要多交三成定金的。 她是个心善的人,考虑到客人那边也许有难处,就想先问问清楚再决定,看能不能减少些客人的损失。 她抱歉地笑笑:“我得下去一会,待会上菜了,你们先动筷子,别等我了。” 章文轩站起来,牵住她的手,“我陪你下去,让他俩好好地交流交流。” 瘦弱的悦姗拿着桌上的瓜子、花生和点心一个劲地劝他尝尝。 “小哥哥,你忙了一上午,饿了?” 张小法望着她,想起了自己在顾公馆的两个妹妹。自从那个下午短暂地见过一面,他再也没有机会去看望她俩,那天真无邪的笑容已经恍如隔世。 菜一道道上齐了,他和悦姗安静地喝着茶,耐心等待他俩回来。 过了许久,才看到雅间的门开了。 唐悦姗进门就叹气,“当初店里就不该接这订单。本月中旬的宴席非要改到下月底,差一天都不行。那可是办酒宴的黄金季节啊,每天的座位都排满了。我好好地讲了大把的道理,客人一句也听不进去。他执意到等爸爸回来再商量。真是烦心。” 章文轩的表情有些凝重,拉着他往外走:“我听着像是林觅她家订的,你去看看有没有认识的人。” 他俩并着肩下楼,隔着十来米远的距离,张小法就认出了坐在会客区的李炎。 “文轩兄,是不是这个?他是林家的小警卫,只不过是没穿制服,套了长衫。” “小弟的眼神真好。我也想起来了,手术那晚他还抬过担架。” 原来林太太想着女儿回老家订婚顺利,所以选了这家口碑很好的酒店,待回北平后在此设宴款待宾客。 熟料人算不如天算,周密的安排给突如其来的变动弄得一团糟。林太太六神无主地过了两天,直到侄子恢复些了,才记起要改期的事,于是就派了口才不错的李炎过来。 悦娴素来不善于与人争辩,哪里是李炎的对手。 他滔滔不绝地摆了一大堆理由,说得她节节败退。 最后她只得放弃与他再耗下去,把这烫山芋留给见多识广的父亲。 张小法想起在车站从劫匪手中救下小警卫的一幕。 如果对方还记得他,或许可以问问情况,但万一翻脸不认人呢? 他让章文轩在一旁等着,径直走到李炎的对面的沙发上坐下。 “兄弟,还认得出我吗?” 李炎对他的印象之深刻,远远超过了预期。 “原来是小姐的老师,感谢救命之恩。今天上这里来有应酬?” 他不是不谙世事的人,甚至还比较圆滑。张小法还没问到关键问题,他就已经想好了怎么应付,还打算套点信息出来。 “待会去楼上吃饭。” 李炎机警地往二楼看去,“巧了,我待会也要上去转转。要不一起?” “不用了,你先忙。” 李炎对这个回答显然不满意,目不转睛地盯着他,想看看到底有什么事情。 在这种严密的注视下,一举一动都变得不自由,他只能顺手拿了张茶几上的报纸作掩护,减少与对方的目光接触。 相比拐弯抹角的小警卫,把喜怒哀乐写在脸上的林一堂少爷是多么的简单明了。 张小法在大厅里和李炎在沉默中对峙,各自盼望对方先沉不住气。看着他们一分一秒地耗下去,章文轩觉得对不住等候着的唐家姐妹。无奈之下只能独自上楼陪她们吃饭去了。 张小法忽然意识到自己没有太多时间和狡猾小警卫周旋,尽快脱身才是上策。 “失陪了,后会有期。” 他站起来,双手抱拳与李炎客气地告辞,迈着悠闲的步子走出酒店大厅。 到了门口,他以飞快的速度回头看了看,趁着对方没有留意,赶紧从酒店后面送食材的小通道直接上到二层,贴着墙弯腰进入西点制作区。 这时候里面正好没人。师傅和徒弟们都吃饭去了。他穿戴好工作服和帽子,拿口罩把半个脸遮住,小心翼翼地回到雅间。 李炎锐利的目光在大厅里扫了几遍,都没看到张小法,断定人已经离开了。眼下他在琢磨要不要把来酒店遇到张小法的蹊跷事告诉林太太。 从内心深处来说,他是不希望林觅这么早就出嫁的。嫁了人以后,他就可能再也没机会日夜守护她了。那天在天津看到他们兄弟俩和她依依不舍地告别,他猜到是有故事在里头,后来却半个字也没有报告给林一堂。斟酌了一番,他再次选择了隐瞒,巴不得再来一场袭击…… 悦娴见张小法穿着工作服进来,还以为他又去帮忙了,十分过意不去。 悦姗把夹满菜的盘子和碗摆到他面前,请他尝尝味道好不好。 唐家姐妹都只想着让他们吃好喝好,热情地让服务员不断地添加菜肴和点心。 章文轩和他心照不宣地把饭快速吃完,谢谢了她俩的盛情款待。为了不让李炎发现后起疑心,他俩一起从小通道出了酒店。 第八十章 心结 阳光灿烂的午后,两人各自取了自行车,骑着在热闹的大街上边晒太阳边聊天。 章文轩想找个轻松的话题,就问他对悦娴和悦姗的印象如何。 看似很容易的问题,居然把张小法难住了。他压根想不起她们的具体模样,在记忆里找了好一会,才依稀拼凑出姐妹俩的大致特征。 “姐姐人和气,爱笑,热情。妹妹安静,有些腼腆。” 章文轩觉得他还算描述得比较准确,于是笑着试探:“小弟,你愿意和悦姗进一步了解吗?或者先做普通的朋友?” 他完全没往那方面想,给这么一问,自然是表情变得不自然。 “文轩兄,我现在只想一个人过自由快乐的生活。悦姗她让我想起了妹妹。” 章文轩好奇地问:“你还有妹妹?那你肯定有家,为何不愿意回去呢?” 他只好委婉地说:“父亲另娶了,母亲失踪了,新的女主人看不惯我。回去除了碍眼,没别的。” 过去,林先生问的时候,他就是这么回答。现在,这个答案却让章文轩感到诧异。 “你不能这样孤独地在外漂着,得找个真心关爱你的女孩子,心里难过时也有个倾诉对象。” 张小法知道他是出于好心,可感情的事要你情我愿,不是将就得了的。 心里积累了不少疑问,都是关于她的。它们错综复杂,拧成的一个个结很难解开。 他想起天津车站的那些疑点。其中最让他费解的就是,林家的别墅戒备森严,林先生收藏的珍贵古画,林一堂出发的时间和地点,都是外人难以知晓的秘密,这些情报如何能够精准地传入劫匪耳中?很可能是林家出现了内奸,也许根本就是敌人有目的地布置下的眼线。 张小法的心底有了强烈的隐忧。虽然目前分辨不清这次袭击背后的操纵者,他那晚在手术室和章文轩查看从林一堂身上取出的子弹头,就猜测到敌方是奔着抢夺珍稀文物来的,甚至还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这些躲在黑暗中的邪恶势力,会不会伪装成道貌岸然的人,若无其事地生活在周围日常的圈子里?如果真的如他所想,接下来林家还会面临更大的危险。 林一堂受的伤不轻,即使是到下月底办酒,身体都还处在需要静养的恢复期。林先生远在千里之外的海军部队服役,为了酒宴下个月也要匆匆忙忙赶来。 他有些后悔自己多管闲事帮倒忙:要是当时没有帮忙把那个箱子抢回来,让劫匪得到价值连城的古画,是不是就可以平息风波了? 在旁人眼里,林家的事情现在应该都与他无关了。 他已经在车站和医院尽了全力帮助他们,早已报答了林先生的救命之恩。而且林太太的那一耳光,不仅仅是给女儿的警告,也是给他的提醒。 有空了多读读书,找出线索再约启江和朱涓涓去东隅书店碰面。 章文轩见他心不在焉地骑着车,就想喊他逛逛街来减压。 “我们去前门转转?那边的开了好几家姑娘们喜欢的店,据说很适合去买礼物送人。” 他想起悦姗头上的那枚发夹,这种发饰应该在店里有卖。 不如跟着文轩去看看,没准能买到林觅需要的东西呢。 两个人想到给喜欢的女孩子挑东西,都不约而同地来了干劲,把车踩得飞快。车铃铛清脆地响个不停,七拐八拐地骑了一路,来到人声鼎沸的前门。 张小法停下车,望着满街的五花八门的店铺,不知从哪开始。 “老兄,现在的男生流行给女朋友送什么礼物?” 章文轩想了想,“每个女孩子的兴趣、爱好和气质不同,这个要看个人的具体情况,不然礼物就没有新意,也不一定适合。” 看到一家很大的店铺,里面的东西都还齐全,生意红火,他们就兴致勃勃地走了进去。 哪怕是同一家店铺,推出的商品也是要迎合不同的人群需求。 他们心中的女神都属于不同的类型。张小法被挂满一面墙的发夹吸引住,章文轩则在香水柜台迈不开脚步了。 琳琅满目的发夹,比香水难挑选多了。后者用鼻子闻闻就能确定下来,前者却是需要仔细鉴别做工和搭配效果的。 上回送胸针的时候,因为是启江看到林觅喜欢后提醒他,所以没费脑子。 这次她不在场,他只能在脑海里把全部的漂亮发夹都过一遍,将想象力发挥到极致,创造出她佩戴后的模拟效果。 很多时候人都愿意相信第一眼的感觉。当挑得眼花缭乱的时候,他发现了一枚和悦姗戴着的发夹一模一样,于是果断地决定:“就要它!” 老板仔细地从柜台里取出另一枚发夹,指着墙上的发夹说:“您看中的这款不单卖。是姊妹发夹,得买一双的。” 章文轩也凑过来瞧:“这个确实是姊妹款,悦娴和悦姗各戴了一只。” “一个人能不能戴两只?” 老板的眼泪都快笑出来:“这个是单边夹,戴一只刚刚好,两只就多余了。” 他恍然大悟:“女孩子的发夹都有这么多讲究,又长见识了。”见那对发夹实在好看,果断地到柜台付款,让店员装进盒子包好。 老板打趣道:“您是不是要送给两个女孩子呀?一个人戴姊妹夹有些浪费。” “一个人可以换着戴,挺好的。” 他的潜台词就是,这礼物是为特定的人而买,不能拆分。 章文轩也来了兴致,“能不能告诉我是给哪位姑娘准备的?不会还是林小姐?” 他笑着伸手求饶:“老兄,这点小秘密就不说了,放过我。” 章文轩已经买了两瓶香水,握着欣赏。 “是不是打算给姐妹俩各一瓶?” “不,我只送悦娴。白天和晚上,不同的香调。感觉一定会特别好。等你再成熟点,你就会知道一个女人为什么需要两种香。” 张小法记起林觅身上的淡淡清香,那种清幽的味道太棒了。以后能早晚欣赏这种香味的人真是幸福…… 第八十一章 秀发 周末的医院远远没有工作日期间喧闹。过道里匆匆来去的人少了很多,令人烦躁的脚步声和哭闹喊叫声也减弱许多。 对于住院静养的林一堂来说,能拥有安静的时光和坐在床前陪伴他的林觅,简直幸福得不敢相信。 她纤长的手指轻捏报纸,用柔和的语调,把他关心的时局新闻一字不漏地念出来。有时为了让他能放松心情,她就仔细地在上面找出些连载的小说或者笑话,绘声绘色地讲情节和亮点。 他看她的眼睛始终充满温情,从一个成年男人观察未婚妻的角度来欣赏她的一颦一笑。 住院第三天,随着麻醉药的效力渐渐消失,他白天昏睡的时间缩短,思维能力开始恢复到受伤前的水平,而胸前的伤口也在每次换药时剧烈的疼痛中慢慢地好转。 林觅自从主动担任起陪床的责任,就懒得像过去那样花大把时间在梳妆打扮上了。她乌黑柔亮的长发简单地绑着根浅蓝的缎带,耳环和项链都没有,只露出光滑的白皙脖子和可爱的耳垂。身上的旗袍还是他入院那晚换的,在病房里忙得脚不沾地。 林一堂在同龄的男生里算是十分懂得审美品位的。他从小就有机会去过很多地方,见过不少世面,对东西方的服饰和搭配都能说出一二来。 当他留意到林觅开始不修边幅,不仅心疼,更多的是自责。如果不是因为自己重伤连累,她哪里会在短短的时间里默默地受了许多打击和压力。 他想找个理由把她打发到街上去逛逛,买些喜欢的东西,这样开心会多一点,不用整日围着他忙得团团转。 “觅觅,今天天气很好,你去找我挂在衣帽架上的背包,里面有钱包。出去转转,喜欢什么就买什么。” 她其实也挺想出去的,不过是放心不下他一个人待着。林太太每日都要回去安排佣人们准备三餐,大部分的时间都是她在守着他。 “表哥,我要是出去了,你怎么办?” 他装出严肃的样子来:“男人不像你们女人,需要操心的事情多着呢。我的大脑都停工很久了,再不独自思考问题,就要退化了。我正想趁你不在的时候把手头的事情整理整理。” 她听完觉得有道理,也应该给他一些独立的空间了。 “表哥,我不会出去很久,两个钟头后就回来。” “你最好叫个人陪着去,注意安全,不要急。钱包里的银元如果不够花,就把没买的记下来,回头我会亲自去给你买的。” 林觅好不容易可以自由活动,格外珍惜这机会。她没叫警卫,打算自己独自去。腿还没有迈出病房的门,林太太就捧着一只装满汤的盖碗进来了。 见她拿着侄子的钱包,猜到是想自个儿上街逛,做母亲的顿时沉下脸来。“觅觅,这是要去哪里?你走了一堂谁照看?” 她知道母亲不信任自己,无奈地解释道:“是表哥要我去逛街的,他想一个人好好地思考问题。” 林太太这才消除了疑虑,但不放心女儿,怕她会借此机会偷偷去找张小法,决定亲自陪她去。 “你先等等,让一堂把参汤喝完再走。这次你来喂。” 林觅把汤匙送到他嘴边,心想:这么一大碗,用小勺得喂到什么时候?好在他也很争气,为了让她早点能上街,弃了勺子,直接把苦味的汤加速喝完了,让林太太很是惊喜。“不错,看样子是越来越恢复得好了。” 林太太兴冲冲地带着女儿一路开车往商业街跑。她对每家热门的店铺的好东西都如数家珍。她可以逛到半夜都不累。当务之急是要让女儿从头到脚焕然一新,好让侄子见了高兴高兴。 汽车开到女人们喜欢购物的胡同门口。她迫不及待地把女儿拖下来,仰头观望满街的花花绿绿广告牌。 林觅给街角那些花店门口摆着的花花草草吸引住,没有关注服饰、珠宝和化妆品。 富有打扮经验的林太太敏锐地找到了一家装潢讲究的美发店,心血来潮地想进去把头发弄弄。母亲也不顾女儿愿不愿意,强行把她拉进去陪着。 林觅对美发店里的一切很好奇。这家店和她过去剪发的地方很不一样。不仅有传统的修剪,还有紧随着西洋时尚的烫发和卷发服务。社会上好些爱好时髦的小姐和太太们已经尝试了,比起中规中矩的盘发和辫子,确实洋气,还更加有女人味。 为了给女儿办订婚宴,林先生下个月就会回来。林太太专心致志地欣赏着镜子里风韵犹存的自己,既有欣慰又有失落。 当年她嫁给林先生的时候,才十三岁,水嫩得像根青葱。没想到婚后第二年生孩子难产,保住了大人,舍弃了孩子。从那以后她很多年都不孕,只能四处求医。 好不容易,才生下个女儿,产后大出血差点没命。丈夫虽然想要个儿子,但她的身体情况已无法再怀孕。为了弥补遗憾,夫妻俩决定让侄子当女婿,和众多抱着老观念的父母亲一样,中了近亲结婚的俗套。 她端详着站在身后清新可人的女儿,暗自感慨:她还算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比自己当年还要美,只是依然未褪去青涩,举止打扮还像个孩子。 林太太忽而想到个妙主意。她站起来和店里负责烫发的师傅聊了几句,让他先给女儿做头发。然而她也知道女儿的脾气,得哄骗一番,否则根本就不会听。 “觅觅,乖,过来坐好,让师傅把头发修一修。” 林觅没有意识到母亲给她下了个小圈套,加上一直在想着别的事,就顺从地让人解开了发带。等学徒拉她去洗头,她还天真地想,这里的服务真周全…… 等她擦上洗发膏,满头都是五颜六色的泡沫,洗头的小学徒边帮她揉搓边弯腰问:“小姐,你是喜欢小卷还是大卷?” “什么是小卷大卷呀?”她一脸迷茫,难道这不是剪,是要烫么? 如果是烫发,那她肯定不答应。 林觅等到头发冲洗干净,包裹上毛巾,就直接来和母亲讲道理。 “《学生手册》上写得明明白白,校长每次开会也反复说教,做学生要有学生的样子。除了转学来的何诗安烫过头,全校找不出第二个来。” 林太太才不管女儿乐意不乐意,反正她快要嫁人了,结婚后就不上学了。 “好宝贝,怎么这么死脑筋。何诗安不也是卷发吗?再多你一个也没什么。” 第八十二章 惊艳 何诗安的卷发是那种微微烫了发梢的,远看看不出,近看会发现她的头发层次比一般女孩子的丰富。 林觅想想觉得母亲的话未必就不对。何诗安的发型确实挺好看的,编上辫子后,也不那么明显地卷。要不,也来做个同款试试? 她和师傅商量说:“我可以烫一点,不要那种特别大的卷。” 林太太却不这么认为,烫得少看不出效果,还不如不烫头呢。“你不烫大一点的卷,待会回家洗几次头就没有原来的样子了。” 林觅不知道母亲是在连哄带吓,信以为真,就不再反对。 师傅把她头上的毛巾打开,让学徒给她环着脖子系上一块软软的棉布,就取了梳子剪刀来。先剪个初步的样子,等学徒把热度刚刚好的烫发用的火钳递上来,“噗嗤”一声,一缕青丝就在林觅充满惊慌的注视下变成了弯曲的形状。 她哪里会想得到烫发会用得上火钳,更没法忍受那令人浑身起鸡皮疙瘩的声音。想起好好的头发在高温下无辜地扭曲了形状,她害怕极了,也后悔听了母亲的话。 “快停手!头发不烫了!” 林太太还在意犹未尽地欣赏她那束颇为洋气的小卷发,见她急着要半途而废,就忍不住火冒三丈。 “你很快就要订婚了,还不肯长大么?做个新发型,更成熟漂亮些,难道不好吗?” “不喜欢!我觉得卷发不好看,也不好梳!” 林太太见她拔腿想跑,一把将她的肩膀按在椅子上。 “你今天必须听妈妈的话,不然不许你下周到学校去!” 见母亲语气这么不容商量,她只好让了步,老老实实地坐好。 师傅又熟练地拿梳子挑起一缕长发,火钳沉沉地咬下去,又见那股青烟。 这回她没有躲闪,反正拗不过母亲,还不如省点力气算了。 冤家路窄,这话其实是有些道理的。 等林觅的头发烫了刚过小半,何诗安也跟着母亲走进同一家店来弄头发了。 她是店里的常客,上次的发型是三个月前做的。 由于只稍微烫卷了发尾,现在有一些走型。爱美的她岂能容忍这点瑕疵? 然而她此行的目的不是要加强原来的卷发,而是要回归最初的顺长直发。 何诗安发现,她喜欢的顾家老三是清新简单的类型,这种男生对烫了发的女孩子似乎不来感觉。原来做头发是为了随父亲参加大大小小的宴会,让自己看起来成熟迷人。 谁想到生活中期待不到的事情太多,当喜欢的那个人一出现,她为了投其所好,这么快就要忍痛割爱,摈弃卷发了。 何诗安找到上次来帮她做头发的师傅,选了个正对着大镜子的椅子坐下,亲自散开了头发。 “小姐,今天要不要尝试烫成大波浪的形状?您的脸型很好看,配那种特别出彩。” 她摸了摸发梢,坚决地摇头:“不用不用,我这次要把卷曲的地方都修干净,恢复成直发的样子。” 剪发的速度总是比烫发要快的。何诗安只需要剪去发尾,把层次弄得再明显一点,没多久就完成了。 她趁着何太太做卷发的时间,偷得片刻空闲,在店里到处转转。 林觅因为照顾了几天病人,这会儿难得放松,低着头在打盹,根本没留意店里的客人。 而何诗安却在一排边弄头发边聊天的女顾客中首先就认出了林太太。 她的眼睛开始在四周寻找林觅。既然母亲在这里,女儿十有八九也跑不了。再说,上回来探望时林觅那个不修边幅的样子,看起来实在和平时的精心修饰差出了好几条街啊。林太太素来就是因为有个美丽聪明女儿才在圈子里广泛地拉仇恨的。这种母亲好面子,容不得自家宝贝落在他人后面。等侄子好转了,她就肯定会借着周末出来让女儿换个新形象,不然对不起观众的期待。 何诗安在满是香波味和水雾弥漫的店里转了好久,看得眼花,总算是在靠窗户的那一排坐着烫发的女客里发现个和林觅侧颜很像的人。 然而她也不敢确定:这个女孩子难道就是烫发后的林觅吗? 如果真的是她,这个效果可是太惊艳了,风度丝毫不逊于上流社会的头牌交际花啊…… 她怀着强烈的好奇心,蹑手蹑脚溜到那睡觉的女孩身后,打算仔细瞅瞅。 这下她服了:真的是小妖精,这个新发型简直锦上添花,风情万种,男人见了没有谁不心动。也难怪顾启澜和林一堂都被她迷得神魂颠倒。 她心里好生羡慕,下意识地摸着自己新剪的头发,一不留心碰翻了地上的水盆,“哗啦!” 林觅听到响声惊醒。看到旁边的她,吃了一惊。 “何同学,好巧,你也在这里。是在看我做头发么?” 何诗安有些尴尬,毕竟偷看人家这事不光彩。 “我……是来剪头发的。不烫了。” “你不喜欢卷发啦?” “我不是不喜欢卷发,而是我喜欢的人偏爱直发。” “你是说张老师么?你怎么知道他喜欢,难道是他告诉你了?” 林觅还想刨根问底,她的小对头却被何太太喊走了。 她走到镜子前,看到变得陌生成熟的自己,想起刚才的那些话,懊悔极了。 何诗安走出老远还来望她,弄得她气恼不已,决定找母亲算账。 林太太早就烫好头了,在悠悠然地坐着,等人过会来给她美甲。 看到焕然一新的女儿迎面走来,她觉得这个发型棒极了,忍不住夸赞:“哟,挺好看的呀,一堂肯定会给惊艳得立刻就从床上起来。” 林觅走到母亲面前,咬着嘴唇,把修指甲的工具给丢了一地。她鼓起勇气顶撞道:“头发是属于我自己的,您骗我烫发,我真是后悔死了!” 林太太见她动了怒,赶紧好言相劝:“好了好了,就当换个口味嘛。以后不烫就行,至于发火么?再说了,女人的发型好不好看,男人更有发言权呢。” 她哭着应道:“可是,不是每个男人都喜欢这么成熟的发型呀……我还只是个中学生。” 林太太看了看店里的钟,觉得出来花的时间够长了,急忙催女儿快回去。 “哎呀,没工夫在这里和你说道理了,一堂这回都该吃药了,也不知道护士照顾得好不好……” 林觅想起表哥对自己的好,过意不去,只好暂且放下心头的纠结,与母亲坐车回了医院。 她一进病房就看到了在床上看报纸的林一堂。 “表哥,我回来了。妈妈骗我做了个好丑的头发……” 他放下手中的报纸,明亮的眼睛调皮地看过来,“好惊艳,比以前还要美呢。我喜欢!” 第八十三章 悦己 对于不常逛街的男生而言,一旦投入,也会迅速忘掉时间,在店老板的鼓动下买了还想买。 等张小法和章文轩提着着买好的几大包礼物从店里出来,看看城墙上夕阳的余晖,发现没有时间再逛下去了。 章文轩想喊他一块上叔叔家吃饭,但他说晚上没空,还有很多积累下来的工作要忙,两人只好道别,各自回去。 张小法小心地骑着车,尽量减少车身的摇晃。他这次不仅是买了发夹,还在章文轩的影响下买了两瓶香水。香调是他精心试过的,虽然不知道林觅喜不喜欢,买了至少可以摆在房里,早晚想她的时候看一会,心里好有个安慰。 这天晚上,他坐在灯下整理完试卷,认真地登记学生们的分数。翻到何诗安的那些试卷,看看分数,他惊诧地停下手里的笔。 批阅试卷的时候,没有细看学生的姓名,仅仅对高分低分平均分有了个粗略的印象。待到登记成绩的时候,把姓名和分数一一对应填进表格,才会记住具体的人得了多少分。 因为何诗安转学来才没多久,加上他觉得官宦家的小姐们应该不会特别发奋学习,所以想着她能每门及格就够了。 然而她心底那股子不服输的劲,让他望着成绩单不得不服。何诗安的国文和数学都拿到了满分,英文得了九十,德育、历史和常识也得了九十多分,总分第二,仅次于年级老师们公认的小学霸于芬。 于芬的努力是出了名的,有天赋还特勤奋,这个事林觅和他说过多次了。 何诗安不住学校,每天坐车上学放学,老师们反映她课堂上还挺认真的,作业也没漏过一回。但她怎么这么厉害,转学晚来一个月,还能考到第二? 张小法想了很久,本着公正公平的心态,排除了巧合和泄题的可能。 因为这些试题都是年级组长秘密地安排命题,他和程倩倩这种菜鸟都没有资格参与,考前半个钟头才拿到试题包。 监考的时候更是全体老师都出动,年级组长每个考点都走到,只差没有挨个地盯到交卷了。在那么多双眼睛的注视下,学生们连借支笔都会被制止,更别提旁若无人地打商量了。 他与何诗安认识有一段时间了,发现她的人品还挺靠得住,不会做那种携带纸条暗中抄袭的事。 所以,这令人刮目相看的成绩确实是通过课后努力得来的,他过去小看了人家。事实上,林觅在学习上小猫钓鱼,他就顺理成章地以为,何同学也半斤八两,甚至还不如她。这些观念需要改改,当老师的人最重要的是相信学生并帮助开发她们的潜能。 他想起林觅已经好几天没来学校了。如果明天来上学,就得赶紧让她补考,不然落下的功课太多,成绩在竞争激烈的班级百分百会垫底。 这一夜,他睡前有了片刻空闲,于是在灯下欣赏桌上的香水,剔透的瓶子传出的香味甚是诱人。 而这一夜,林一堂的精神似乎好了很多,他请求叔母让林觅回家休息,养好精神明天上课,晚上有事可以喊护士和警卫来做。 在医院熬了几天,疲惫不堪的她难得有了机会回家。时间却很仓促,一大堆事应接不暇。待她忙完后洗澡换衣,又到了深夜,来不及温习功课就倒在床上睡着了。 第二天一早,她洗漱完毕,带了家里的一盒饼干当早餐,整理好书包就坐车到了学校。她知道每天张小法都来得很早,想趁着晨读没开始去办公室找他。 她远远地看到办公室开着门,猜到他已经在里面工作,就欣喜地跑进去。 她摸了摸满头的小卷,心想这个发型应该还凑合,毕竟见多识广的表哥都说好看。 然而张小法只是无意中看了站在门口的她一眼,继续淡定备课。 站了一会,他见她既不进来,也不离开,就好奇地问:“太太,请问您要找学生还是老师?” 林觅的脸顿时涨得通红,攥着小拳头想打人了! “请您老人家擦亮眼睛,再仔细看看我是谁!” 张小法听完,吓得不敢直视,她的烫发造型确实把他给震到了,不亚于十级的闪电加冰雹。 “请原谅,是我看错了,这几天忙得晕头转向,眼睛也没那么好使了。” 她急切地想知道他的真实想法,于是走到他面前问:“我昨天被妈妈骗了去烫头发,请要和我说实话,您到底喜不喜欢我这个新样子……” 他的嘴角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但不想透露真实的想法。 “你觉得好看就是好看。我不擅长判断女生的衣着打扮。” 她见他说话居然闪烁其词,不肯表态,心里顿时烦到不行。 “好了好了,就当我没换发型。不要像看怪物一样看我。” 她随手甩了甩遮住侧脸的卷发,这个动作在张小法看来其实挺迷人的,但现在她的身份是学生,按照校规是不得烫发的。 想到年级组长会照例来各个班检查,他只好掏出藏在口袋里的发夹。 本来是想着等林觅补考完再送她的,免得影响她的学习。现在看她一头飘逸的小卷,太抢眼了,给校领导们发现,挨训是免不了的。 他把发夹递给她:“这个是一对,我昨天和章医生去前门逛街时看到的。买来送给你。” 她惊喜地接过来放在手心里,“好漂亮的夹子。可惜,直发戴起来更好看。我收好等头发修直了再用。” “先在就戴,不要等以后了。” 张小法见她弄了好久都戴不好,干脆亲自拿起来给她一左一右都夹上,顺便把她的卷发编成一根单辫,盘起来用发带紧紧地一扎,总算是没那么招摇,看起来有几分雅致。 待她背着书包往教室那边走去,他还特地在后面叮嘱:“没事不要抓头发,万一松了,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我可不敢给你重新扎。以后如果还来上学,再也不要烫发了。当学生要有学生的样子,不守规矩会带来麻烦。” 林觅珍惜地摸了摸两只发夹,遗憾的是没有镜子,只能等放学回去再欣赏镜中的自己。被他扎好头发后会不会比昨天更美? 这一天,她在学校过得还算顺利。由于一头小卷给扎得不错,年级组长没有发现她烫了头。补考也申请下来了,放在周末两天。很多同学也羡慕地看着她,也打算买两只发夹戴戴,问在哪里买的,她只好说是别人送的…… 张小法依然是忙,放了学就不见了人影。他不善于言辞,对她的关怀都藏在心底。上次送了胸针,这次就送发卡:她需要什么,他就送什么。 独自走到校门口,等到了前来接她的车。她望着飞过头顶的一群群鸽子,心情大好。 第八十四章 反常 自从天津回来,启江连续几天闭门不出,连饭菜都是大太太亲自送进房里去。顾先生认为是挨了板子和与朱涓涓闹了别扭的打击,怕他憋出病来,终于在周末晚上找个空闲时间去看看儿子。 他慢慢地踱到院子里,拍着启江的房门催道:“老二,身上的伤好了些没有?为父的很担心你。出来散散步,谈谈话,难得我现在不忙。” 启江正埋头练习拆装手枪,听见父亲的声音,赶紧把大大小小的零件包裹好,塞到床底。他虽然在军校学了半年,但从未有机会拥有自己的手枪。虽然去天津很折腾,但夺到了梦寐以求的武器。他爱不释手,连睡前都要研究枪的构造。经过足不出户的苦练,他差不多已经把这两把枪都琢磨明白了,只差去弄子弹。 他也猜到最近的反常行为会引起家里人的怀疑,就连最忙碌的父亲也注意到了。现在最要紧的就是要让大家打消疑虑。 他从书柜里搬出些艰涩的大部头,放桌子上摊开一些,叠起来一些,装出苦读经史书的样子。然后拿湿布擦擦手,把紧闭的门打开了。 “爸爸,我已经好了。只是有些书没读明白,趁着这几个月的假期,好好地看看。” 顾先生并不因为儿子爽快地开了门就不进来检查。他见到满屋子的道符,脸色变得阴沉,亲自动手“唰唰”撕下来一大堆。 “老二,你是留过洋的,不要和你妈一般见识粗浅。尤其是信鬼神,求消灾这种骗人的把戏,她强行要你贴,你可以告诉我,保证让她再也不敢……” 大太太因为是奉父母之命娶来的妻子,他看她处处都觉得有毛病。虽然是正室,在家里却没有任何发言权。大事小事过去由丈夫说了算,现在变成由他和三太太一块商量决定。本来启江丢了车不算很大的问题,但三太太在他面前天天叨叨,使他心神不宁。于是就把火气都往大太太头上发泄。 启江见父亲在不留情面地批评母亲,心里很难过,忍不住要帮她说几句公道话。 “爸爸,我不许您这样诋毁妈妈!这么多年来,她每天都在操心家里的各种事情,日常的饮食和佣人们的开支明细,哪样不是她在用心打理。她的病多半就是积年累月的辛劳所致……” 顾先生见素来顺从的老二出现了不服管的苗头,恨不得再来一顿板子。出于对启江的期望,他忍住了怒火,沉思良久,缓缓开了口:“现在你已经成年了,要是觉得我做得不公道,可以坦坦荡荡地指出来。今晚月光还可以,去花园走走。闭门造车也做不出什么好学问。” 启江当着父亲的面不方便锁门,只能借口回房换衣服,让父亲先走几步。随后他把门锁好追上了顾先生。 父子俩来到花园,沿着弯弯曲曲的石径在假山和树丛里散步。顾先生问了他和朱涓涓最近的情况,知道启泯作梗让两人之间产生了疏远。启江没有把她送孩儿枕的事情说出来。这种珍贵的好东西,他要留着自己用,而且不能让家里人发现。 心事重重的顾先生皱起眉头独自往假山和池塘那边去了。启江难得有了点自由,一时也不好不等父亲擅自回房,就在有限的范围内活动。 他听到不远处的亭子里传来三太太刻薄的训斥声,正要转身回避,却被眼尖的她发现了。 “老二最近是怎么了?整天关在屋子里学母鸡生蛋?” 启江不想接她的话,礼节性地问了好就走开了。 然而身后的情况越来越戏剧化。三太太似乎是铁了心要在这宁静的园子造出一场暴风骤雨。 他听见“啪啪”的几个耳光,紧接着就听到了断断续续的哭声。打骂正是拉开了序幕。出于同情与好奇,他转身往回看了一眼。 只见三太太骂骂咧咧地抓着根长棍,轮流往两个上了年纪的女佣人头上打。 “三妈妈,快停手,她们是吃不消这棍子的!” 她见启江过来,停下棍子,双手叉腰,摆出长辈教育晚辈的姿态。 “你有空多出去和朱小姐走动走动。我打下人的事就当没看见。” 他看不惯她恃强凌弱,“三妈妈,她们在公馆都做了十多年了,有错也不要这般责罚。” 她指着跪在地上的佣人们,大声说:“我知道你和你妈都心肠软,但她俩仗着老资格不服新丫环管教,暗地里使坏,难道我还要纵容着?” 启江听完很是不解:居然让家里的老佣人去听一个小姑娘的使唤,不从命还要给重罚。这个新来的丫环看来很不简单。 由于这几日事情多,他已经记不清那女孩子的具体样貌。只模糊地想起她被大哥欺负时,他还帮忙解围,差点在餐桌上打了起来。 或许世间有些人本身就是不值得同情的。这小丫环很可能是三太太的亲信,他必然要与她划清界限。 三太太打累了,坐在亭子里歇气。她让那两个佣人快滚,自己对着花园入口喊:“小金,快给我送两壶好茶来!” 他听到这个名字颇感意外。丫环们的名字通常取得比较俗气,什么花,叶,宝,珠……简直不胜枚举。而“小金”听起来清爽干脆,分不出是男是女。 为了不让别人察觉他的用意,启江就在近处气定神闲地散步,走了一圈又一圈,等着那丫环送茶来看清楚对方到底是什么样的人。 月光下的花园比白天要多出些神秘感。远处的石阶上有了轻轻的脚步声,接着,近处的花丛里也听到了动静。 启江猜到她来了,就装着望月的机会转过身,看到一个身材高挑的美丽女孩子端着两只紫砂壶从小路上直接进了亭子。 “三太太,您要的茶来了。” 那丫环的背影很窈窕,让人联想起花园池塘中亭亭玉立的荷叶。她正处在最好年华。 他有些惋惜地叹了口气。再好再纯洁的丫环,到了顾公馆这口大染缸里,变黑是迟早的事情。好好的一个妙龄女孩子,若是生来是大家闺秀或小家碧玉,能读书认字,不参与复杂的算计,该多好。 等了好一会,父亲还没来找他。启江望了望云中的月亮,担心起床下临时藏的枪来。万一有人从窗户里翻进去,找到了会出大乱子…… 他匆匆忙忙往回跑,不管三太太怎么喊,都没有停下脚步。气喘吁吁地打开房门,检查了一番,枪还在原处,这才稍微松了口气。 然而回顾起今晚的种种,启江有了隐隐约约的不安:房里可能越来越难以藏得住秘密了,最好能找个机会把东西交给弟弟保管。 第八十五章 粘豆包 启江忐忑地站在屋里,没有开灯。他望着黑黑的窗外,风呼呼地刮着院子里落下的树叶,拖来拖去,诡异地响着,好像是许多看不见的脚贴着地在走。 心里越发紧张,害怕随时有人会进屋来乱翻东西,于是飞快地把枪装完塞进包里,又将包贴身背着,钻进被窝里不动,精神却是高度集中,无半点睡意。 他有一种强烈的预感,晚上会发生意想不到的事,得时刻准备着。 还没过半个钟头,门口就有了细碎的步子声响,他的心顿时提到了嗓子眼:果然来了! 然而响起的却是母亲的声音:“江儿,我刚在书房里替你爸清理桌子上的毛笔,不知是谁打来了电话。只说是找你的,别的都不肯透露。现在还没挂断,快去接听,别让人家久等。” 他赶紧从床上起来开门,扶着她进屋坐下,利索地倒了杯茶。 “妈妈,您确定电话是找我的吗?是不是个女孩子打的?” 启江在想,上回弟弟让何诗安帮忙约过他。如果这回也是,那就叫心有灵犀:兄弟俩几天不见,又积攒了好多话,晚上可以找个安静的地方聊聊。 出乎意料,大太太边喝茶边摇头:“是个男的打来的。我还好奇他是不是你的同学或朋友呢。” 他想:难道是弟弟打的?太冒失了,万一给三太太和大哥逮住怎么办?该不会因为失恋的事给冲昏了头,变得这么冲动…… 启江取过件外套披上,把随身的包给遮住。他边走边警惕地看着附近有没有躲藏的人。夜里风大,佣人们都进了各自的屋,偌大的院子里只有他在走动。 到了父亲的书房门口,他往里望了望,看到里面并没有人。电话的听筒放在书桌上,拿起来还能听到那头细微的呼吸声,看来对方还没挂断。 “喂,我是顾启江,请问您是哪位先生?” 电话那头却传来似曾相识的女孩子声音:“还记得我吗?我待会来你家门口。” 虚惊一场,这个神秘的来电者原来是何诗安。只不过她为了谨慎,拨通了号以后让警卫开口找接电话的人。 为了不让旁人偷听,他匆匆地说了个“好”,就把电话挂了。等把母亲送回房里休息,启江就趁着夜色一路走到大门口。 不久,他听到了由远及近的汽车喇叭声,那辆熟悉的车来了,停在公馆门口的石狮子旁边。 何诗安从车里下来,笑着向他招手:“快上车,我有事和你路上聊。” 启江走到她面前,没有急着上车,而是试探地问:“何小姐,是三弟让你来的么?” 她白了他一眼,“都什么时候了,还要拘泥这些细枝末节。是我自己要来找你的。你不知道启澜从天津回来后瘦了多少。再这样下去他恐怕是要大病一场了!” 她把去医院探望林一堂的事情说了给他听,同时也发发感慨:“我很羡慕林觅,两个出色的男生都如此爱她,宠她。现在马上都要嫁人了,还能无时不刻占据着启澜的心。” 启江听她的语气透着无奈和失落,加上自己也刚刚领教过被朱涓涓误解后的痛苦,就想宽慰几句。 “你也别羡慕林小姐,她内心深处未必就觉得自己幸福。两个男人再爱她,她对他们各自的好再留恋,最后也只能选一个当伴侣。” 何诗安不这么看。她低头想了片刻,把最担心的的事情说了出来。“我怕她不肯撒手,一直拖着你弟弟不放,而林一堂可不是好惹的。你别看他现在卧床养伤,心里不知在下什么棋。” 启江认为她分析得有理,必须尽快给弟弟讲明白纠缠不清的危害,免得出现无法挽回的后果。 “你快告诉我启澜在哪儿教书,我还需要知道他的住处。现在就要去。” “我们坐车走。我也想晚上找他,白天学校里说话不方便。” 启江却在原地不动,“我想让何小姐亲自带着走过去,不然记不住路线,下回又得麻烦你。” 何诗安犯了难。她还带了大包点心在车上呢:走路的话,谁替她拎? “我不方便带着这么多东西走路啊。我可不可以喊警卫一起?” 他坚定地摇头:“不可以带外人,我来拿东西,还负责送你回家。弟弟的行踪可是个机密。万一给泄露出去,他又要有性命之忧了。” 她听完愣住了,脸上浮现出困惑和不解:“这个也太夸张了?” 为了让她理解并支持自己的决定,启江紧接着把弟弟跳湖逃命的惊险往事描述了一遍,吓得她瞪大眼睛,捂住嘴好久都说不出话。 在何诗安的心里,顾启澜的安全始终是第一位的。所以她乖乖地做了妥协,咬牙把车上沉沉的点心拎下来交给启江,打发警卫开车回去,跟着他一路步行。 启江起初是没有注意到手里的东西的。他边走边留意路线,记住街道两旁有特征的店面和树木。 点心的甜香味顺着晚风钻进了他的鼻子。阵阵暖暖的香气不停地撩拨他,激发出他味蕾深处的馋,让他的内心大呼:受不了! 启江在女孩子面前,是不会轻易表露资深吃货一面的。哪怕馋虫在暗暗地催个不停,也不好意思弯腰对她说:“今晚带的是什么点心?太香了,我可以尝尝吗?” 何诗安却是善解人意的。她看到他把装点心的纸包不停地在两只手上换来换去,偶尔还会忍不住闻闻手上的余香,就猜到是给这神奇的点心勾了魂。 这可不是普通的东西,是她在家里厨子指导下亲手做成功的粘豆包。听奶奶说,打动心爱的男生最好的办法,就是做一份代表心意的美食送给他。她想来想去,记得上学的时候在顾启澜的书包里看到过一次粘豆包,于是就拜了师傅认认真真地练习。 前期的失败次数都多得记不清了。对于娇生惯养的大小姐而言,做粘豆包是相当磨炼身心的。不仅每个步骤都得上手试试,而且每个失败的豆包都得耐着性子尝尝。 她练习了一个多月,总算是把做粘豆包的门道摸索清楚了。今晚的粘豆包得到了师傅的肯定,她特别高兴。趁着新鲜,想赶紧送给他尝尝。如果他喜欢,她愿意每天都做一盘。 “哥哥,我的点心挺沉,你拎着手累不累?” 他觉得还好,就干脆地说:“不累。学校快到了?” 她伸长脖子往路口看看,“嗯,就在前面左拐十米处。把点心给我。” 启江有些舍不得,也不好开口问她要,就把纸包给了她。 看到启江这么想吃,她顿时矛盾起来:只给弟弟,不给哥哥,确实说不过去。 她想了想,决定拿一只给哥哥尝尝:亲友团的力量不可低估,不如先做个人情。 第八十六章 翻墙 何诗安接过纸包就动手拆了上面捆好的小绳。随着纸包打开了一角,她白嫩的双手轻轻地捧起一个光滑圆润的粘豆包,像一只美丽的元宝。 他看着着可爱的美食,不敢相信地问:“这是……给我的吗?” 她点点头,认真地说:“当然是给你吃的。我做了十个。你可以吃五个,余下的都给启澜。” 启江听完忍住笑说:“看来你是真的很喜欢我弟弟,点点滴滴都放在心上。他就吃过两三次粘豆包,你都记得这么清楚!” 她有些纳闷:“他不爱吃么?可我亲眼见他带到学校来过啊!” 他接过粘豆包咬了一口,“那回是他起晚了又不肯迟到,空着肚子就要去上学,我临时塞给他的。我很爱吃,他好像不是那么吃得惯。” 她正准备问启澜爱吃什么,却听到启江的赞美声:“天哪,这粘豆包简直好吃得不像话,比起你的这个,我家厨师做的太一般了,难怪弟弟不爱吃。” 她会心地笑了,有人肯定就说明自己的努力没白费。 两人一路说笑,不知不觉已经到了校门口。然而门卫不知去哪儿了,无法进去。启江望了望校园的围墙,并不算很高,他轻易就能翻过去。天黑也没人在外面,这个时机正好。 何诗安听同学说过,为了方便夜间出行的老师,学校后门关得比较晚。她看着他,轻声说:“哥哥,我们往后门去,现在那边应该还开着。” 启江却不接她的话,飞身一跃就上了墙,转眼间就跳了下去,看得她目瞪口呆。不一会儿,学校的门就开了,他一把将她拉了进去,动作神速。 她一面带着他往教师宿舍赶,一面好奇地问:“哥哥,你的身手好厉害,是不是学了功夫?” 他只想快点找到弟弟,不想多说,就简要地答道:“没有,就是一点三脚猫的本事。” 到了教师宿舍院子门口,照例是大门紧闭。启江无奈,看样子只得又翻墙。而且这门远远比刚才那个门复杂,就算进去了没钥匙也没法打开。更难的是,他即使翻进去了,却不知道去哪儿找人,里面太大了。 “要不你也和我翻墙进去?” 何诗安望着高高的墙头有些害怕,不敢答应。 启江只得把翻墙的原因细说了。权衡一番,她决定豁出去了。 他想了个办法,为了保证她的安全,先把她送上墙头,然后他再翻过去,从墙那边接她。 办法总是容易想,实施起来却颇为费力。 启江对着墙蹲下,“何小姐,请你克服害怕,先站到我的肩膀上来。”他没想那么多,所以很淡定。 何诗安低头看着旗袍,很难为情:天哪,双腿太容易碰到他的头了…… 她好不容易才在他肩膀上站稳,只听到他低声问:“可以了吗?” 还没等她说话,启江就唰地站直了,把她整个人举到与墙面差不多平行的高度。他命令道:“别乱动,先抓紧墙,慢慢地坐上去,我这里看着,不要担心。”出于求生的本能,她吓得死死地抓住墙头,也顾不上矜持了…… 启江看着她雪白的长腿,顿时红了脸,担心天这么凉,她露腿久了会感冒发烧。他赶紧翻墙下去,比刚才还快了不少。 “闭着眼睛往下跳,我来接着你,相信我可以保护你的安全……” 启江说这话的时候,不知不觉有了一种错觉,好像面对的那个人是朱涓涓。他开始担心何诗安不敢往下跳,所以才这般安慰鼓励她。 然而她早已吓得待不住,还没等他把话说完,整个人就像屋檐上中弹的麻雀一样滚落下来。原以为会摔得动弹不得,不过迎接她的是温暖有力的手臂。 启江的身手果然好,稳稳当当地接住了做自由落体运动的何诗安,只是他手指贴着她光滑的腿,两人都好尴尬,一时僵在原地。 他们在沉默里不知所措,冷不防传来张小法的惊叫:“何同学,二哥,深更半夜你俩在做什么?!” 原来这晚张小法趁着院子里人少,在楼下练习跆拳道。起初他没有注意到墙边的动静,然而启江心急往下跳的时候发出了比较明显的声响,他以为是院子里进了小偷,就操了根地上的木棍过来查看,正好遇上这精彩的一幕,把他吓得愣住不敢向前。 何诗安看到他站在面前,赶紧挣脱启江的手,慌忙解释道:“启澜,我和你哥今晚来找你,没办法才翻墙,刚才我从上面掉下来了……” 启江见她的腿还露着,顺手把外套脱了给她披上:“别着凉了。谢谢你给我俩做的粘豆包。不过翻墙时没带进来。” 张小法缓过神,严肃地拉过二哥讲道理:“其实关门了可以敲门喊宿管阿姨帮忙,翻墙太危险了,尤其是让女孩子坐墙头,想想都后怕。” 启江红着脸,意识到自己错了。他转身向她道歉:“对不起,请原谅我的莽撞。” 不料她很干脆地说:“不怪哥哥,是我自己愿意的。” 何诗安走到门后,仔细看了看,说:“哎呀,我们也真是太傻了,这门原来没有锁。” 他俩跑过去一看:可不是么,宿管阿姨难得糊涂,只是把门合上了,并没有落锁。 三人一起打开门出去。她把草丛里的纸包捡起来:“启澜,你可以尝尝我做的点心。刚才来的路上哥哥吃了一个,说挺好的。” 张小法说不清是感动还是歉疚,伸手接了点心,“谢谢你的心意,辛苦你帮二哥来找我。下次再也不要冒险了。” 他看看漆黑的校园,走近她问:“你这么晚了怎么回去呢?我们送你?” 她低下头轻声哭了起来。把兄弟俩吓了一跳。 “我其实一点也不想回去,今晚是不愿意在家里待着才出来的。家里来了好些客人,打麻将的,喝酒碰杯的,给我说媒的……什么样的人都有,别提多烦了。” 张小法试探着问:“要不你也住校?校园里清净,环境也好。” 她高兴地点头:“好的,好的,你去帮忙申请个单间,我想一个人住。” 他耐心解释道:“单间可能性很小,大家都是两人一间房,除了个别的没住满,才只有一个人住。” 她颇有把握地说:“林觅下个月底就订婚,到时候她晚上会在家里睡。可以让宿管阿姨把于芬换到别处和其他同学凑一屋,那间房就空出来了。” 何诗安的心里话听得张小法无比伤感。然而林觅要嫁人确实也是事实,与其难过,不如成全。 他看着她,轻声劝道:“我和二哥先送你回家。这么晚不回去,父母都要着急了。” 第八十七章 亲情 张小法把自行车取出来,让启江先骑着送何诗安回家,悄悄约好在那家医院门口见。 他送他俩从校园的后门出去,回房里取了背包小心地在空旷的大街上走。 已经到了深秋,这曾经带给他和林觅许多回忆的路已经堆满了落叶。 他清晰记得初见的那一晚。 他亲自送她回校,她调皮地顺了门卫的钥匙,不费力地开门进去。 而他狼狈地爬墙,还把腿伤给弄得严重了。 她为此还常常笑他笨得可爱。 从那以后两人之间发生了很多事情。 她陪他去治伤,带他划船看灯。 甚至意想不到地在后海落水的那天给了他第二次生命…… 感情是愈来愈深,而她的离开似乎越来越近。 他不知道以后还有没有机会与她一起重温过去的点滴美好。 只能抓紧每一个日子默默地为她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他走得很快,喘着气赶到医院门口。 独自站了好一会,才看到启江踩着车来。 不过二哥停好车后,马上凑近他耳边,压低声音宣布了重磅消息: “我的包里有夺来的两把枪,这几天拆装都练熟了,只是还没有子弹。 现在放家里也不安全,你先保管。 等我想办法弄到子弹,有时间想喊你来学学。 上回太匆忙,忘记和你说了。” 一听到学枪,张小法十分抵触。 “二哥,你拿着枪就够了,我使用匕首都是迫不得已,尽量少玩兵器。” 启江冷静地把枪递给他: “三弟,你经历了两次危险,知道被敌人逼得走投无路的绝望。 你若不学会开枪,不好好掌握技术,我明年三月回日本上学了。 万一有人再找你的麻烦,你怎么办? 或者更直接一点,如果林小姐家再遇到袭击,你袖手旁观? 手无寸铁就是去送死!” 二哥的话句句入心。 他把残留着火药味的手枪装进了背包。 为了保护自己和心爱的人,真没有理由推辞。 启江望着医院的病房区,里面的房间只有几间还亮着灯。 他好奇地问:“我听何小姐说了你们来探望的事,林少爷住哪间病房?” 他指着楼上一处亮灯的大房间,轻轻地说: “一周前才做过手术。她在照顾,忙得很辛苦。” 启江顺着那方向看去,发现窗户上隐隐约约地有人影。 “要不我们上去看看?” 他叹息了片刻,终于开口: “我们远远地看一眼,不要发出声音,夜深了会影响人家休息的。” 他俩沿着一条条黑黑的楼梯,借着月光,蹑手蹑脚穿过狭长的过道。 每一步都走得很轻,生怕给人听到。 夜半的医院,总伴有灵异事件的传说。 虽然兄弟俩都不信鬼神,可是走过太平间的那一带时都很害怕。 阵阵阴风袭来,两人都屏住气,手脚微微地颤抖。 好不容易摸到离病房十米开外的楼梯口了。 他们还在犹豫要不要更进一步,那门却毫无声息地开了…… 一个熟悉的身影来到门边。 两人定睛一看,是林觅双手端着盆水走了出来。 此时她已经把一头柔和的卷发全部放到腰间。 长长的粉缎睡衣衬托着她玲珑的身材。 脚上是白色的平底绣花拖鞋。 看这慵懒的样子是准备要休息了。 此刻,连日来缺觉的疲劳早已令她招架不住。 她已经有了很浓的睡意。只想着早点回房,没有留意到屋外的情况。 她一步一摇地把水倒进门口不远的卫生桶。 张小法看到她那副模样,自然是心疼不已。 若不是启江把他整个人给牢牢地按着动不了,早就奔过去了。 他见她倒完水后在门口站了几分钟,正想挣脱二哥的手。 没想到房间里忽然传来林一堂那标志性的低音: “觅觅,赶紧进来,外头风大,别着凉。” 她整了整被风吹乱的秀发,慵懒地往房间里走去: “好了,好了,我来了。” 白色的门在她身后重重地关上。 原来刚才出来时是虚掩的,现在到了休息的时间,是真的关了。 短短的几个字,却让人听了浮想联翩。 启江拉起发呆的张小法,指着窗户让他看。 只见身影轻轻一晃,厚重的棉布窗帘就放了下来。 整个窗户被遮得严严实实,连只小蚊子钻进去都挺费劲,更别说去窥视了。 很快,病房的灯熄灭了。 里面似乎有些轻微的响动。 兄弟俩带着复杂的心情,脑补帘子后的画面…… 张小法清醒过来的时候,已经坐了医院的大门口。 启江甩着酸痛的胳膊,关心地望着他。 他实在记不起中间发生了什么事情。 “二哥,我刚才是怎么了?” “别提了,刚才都快把我给吓趴了。 你忽然就流下很多眼泪,又不作声。 然后你就挣脱了我的手,像个傻子一样要去砸门…… 我都是费了浑身的力气,才把你给拖下来。 一路上你都在发疯,后来只好给了两拳重的。 打得你找不着北,总算是安静了。” 他摸了摸脸颊,果然是湿漉漉的。 还似乎肿了呢。。。 后脑勺还有些轻微的疼痛。 “二哥,对不起,我失态了,还连累了你。” 启江听完鼻子一酸,紧紧地抱着他宽慰道: “启澜,谁让我们是亲兄弟呢! 你的难处就是我的难处,你的疼也是我的疼。 亲骨肉之间是不需要这般客气的。 我会帮你找到二太太的下落,让你早日与妈妈团聚……” 他抓着启江的肩,感动得泣不成声。 在这个世界上,很多时候亲情远比爱情要坚固。 爱人或许会有离开的时候,而至亲却不会,始终给人关怀与温暖…… 兄弟俩相互扶着离开了医院。 启江把朱涓涓产生误会的事情也坦诚地告诉了弟弟,诉说完心里变得轻松了很多。 他默默地听完,安慰二哥: “没事,我们找个机会和涓涓姐说清楚就好。我可以作证的。” 这一晚,林太太打算让林觅试着独自留在医院。 她怕女儿不愿意,郑重其事地叮嘱道: “我从今天起必须每晚都在家,你留下照看一堂。 你爸爸下个月底才能回来,家里的贵重东西不能长时间都没人看着。” 林觅艰难地答应了母亲的要求,也猜到了她的用意。 这间病房的条件虽然不错,但除了沙发和椅子,只有一张床。 在林太太傍晚离开后,她也悄悄问过管床的护士可不可以加一张小床。然而护士为难地告诉她,加不了。 她和护士说了好话,终于借来一床小被子。 林一堂心疼她躺沙发。还想和她讲讲话。。 她却装作睡着了,把小被子铺一半,盖住头。 勉勉强强地凑合着,居然也入了梦…… 第八十八章 烤肉 兄弟俩到离医院附近不远的胡同,忽然闻到一股烤肉的香味,从对面热闹的美食街悠悠然地飘过来。启江往前走了几步,望见了个饭店门口正支着一排油光闪闪的架子在烤着乳猪、羊腿、肉串……甚至还有全羊。十来张桌子拼在一起,很多人在边吃烤肉边喝酒划拳。 他回头对弟弟喊:“启澜,我们俩今晚不要急着回去。出来一趟不容易,在外面好好地坐下来喝过酒吃吃烧烤,不去想那些烦心的事情。” 张小法跟着二哥找了张桌子坐下,懒懒地倒在椅子上,浑身像散了架。启江叫店小二上了酒和茶水,然后拿着菜单问弟弟想吃什么。 他疲劳极了,费劲地抬起头,匆匆扫了眼菜单,“我随便吃点就行。别要太多,免得浪费。” 启江望着弟弟,悄悄问店小二:“你看我弟弟吃什么肉合适?” 对方笑道:“要不要来一盘烤鹿肉?现在正适合贴秋膘,我看他很适合进补。” 于是做哥哥的慷慨地点了两份烤鹿肉,再加一只肥嫩的羊腿。 当张小法迷迷糊糊地在浓郁的香味中睁开眼睛,启江正拿了一串吱吱作响的烤鹿肉往他鼻子上不停地晃。 “三弟,饿醒了?这鹿肉可好吃了。羊腿我老早就切了几片放你面前盘子里,现在都快凉了呢。要不要再叉到架子上热热再吃?” 他望着沉浸在美食快乐中的哥哥,也使劲地吸了吸鼻子,接过肉串轻轻一咬:酱油、香料、葱丝和蒜泥味道,和散发着天然香气的鹿肉一起,立刻打动了他的胃。 启江把两只酒碗拿开水涮了涮,开始提着一只陶罐酒壶往里快速地倒着青梅酒。清香味笼罩了小小的一方木桌,他俩抓着古铜色的陶碗,放下平日里书生的拘谨,学着《水浒传》里的英雄好汉,响亮地相互碰了碰,痛快地喝了起来。 启江吸取了上次喝醉后放浪形骸的惨痛教训,表现得很节制,只点了小罐度数很低的青梅酒。所以,当相邻的桌子上不断地传来醉汉们的吵闹声时,他俩还保持着清醒。 张小法干完一碗酒,转而端起茶慢慢地喝。他的目光在酒肉席间不经意地扫过去,忽然间定格在三桌之外低头喝酒的五个人身上。 如果不是他对天津车站的战斗记忆犹新,他不会留意到五人中间坐着的那个剃着光头的黑瘦青年人,有只耳朵缠着厚厚的纱布。 那不堪回首的场景再次在眼前还原,伴随着沉闷的枪响,林一堂胸前溅起来的那片耀眼的血光给他心灵造成强悍的冲击。目睹这一幕的张小法不顾一切地越过流弹去找启江,及时将他扑倒在地,躲过了致命的一弹。而启江倒地前发出去的一枪打偏了,削掉一个蒙面人的半边耳朵,逼得那人捂着耳朵带着残余的手下逃窜。 现在,在秋风里的深夜烤串摊,在酒肉香味和食客喧闹此起彼伏之间,难得有这样的清醒,能让他恰好注意到这个细节。 同时,他感受到了压力,这些凶残的劫匪原来真的是在城里藏匿着,夜间出来像常人一样喝酒吃肉划拳,想想令人毛骨悚然。 启江正准备把第二碗酒往嘴边送,看到他聚精会神地思考问题,额头上闪动着一层细密的汗珠,意识到发生了什么要紧事情。 “三弟,你是怎么了?不舒服了?” 他压低声音,悄悄拿手指着那桌放肆饮酒的人:“二哥,你记不记得耳朵上有枪伤的那个人?” 启江放下酒碗,仔细瞅了瞅,表情也紧张起来:“不好,冤家路窄,看来今晚不能好好地吃喝了。趁着没被发现,赶紧打包走人,万一给包围了,没有枪会死得很难看。” 张小法也不敢在此久留。于是就喊过店小二把钱付了,拉起哥哥就走。 他忽然有了个主意:“我们现在有了枪,没有子弹,等于是假的。要不要远远地跟着他们,看看大本营究竟在何处,再想办法弄点弹药。” 启江却是再也不想拿性命冒险了,连连摆手:“我知道你是担心这些人会继续来找林小姐家的麻烦。今晚你在医院也亲眼所见,她是林少爷的女人了,所有的一切,你能做的都已经做到,不要再给自己找麻烦了好不好?” 他拉着哥哥,恳求道:“我们帮人帮到底,好不好?君子当有成人之美的觉悟,我想让自己所爱的人过得平安,有什么错!” 启江坚决地摇头:“你不能这么无私,这是对所有爱你的亲人和朋友极度的不负责。朱小姐听说了天津的枪战差点没把我训哭,当时接受不了,现在想起来,除了真正关心我们的人,谁还会忠言逆耳?你有没有想过,如果我们俩后来给劫匪的子弹打死了,在场的除了林小姐会哭一哭,谁还会说句感谢的话?而且我敢打赌,她过了今晚,就再也不是你原来认识的小姑娘了。趁早忘了她,忘了那些傻话,好好地过自己的生活。” 张小法低头听着哥哥的劝导,竟然找不出理由来反驳。启江说的每个字都是事实,每句话都包含了真情,都是替他着想。 他把胳膊架在启江身上,“哥,我们到别处走走。顺便告诉我涓涓姐的电话和地址。万一我要找你,可以先联系她。不用每次都麻烦何诗安同学。” 启江听完忽然发出一声惊叹:“你不说,我还差点给忘了!我的外套还在她身上呢。我把她送到什刹海那边的某条巷子,她就要我回去,说余下的路走一小会就到,不必送了。还怕我知道家里住哪,搞得神神秘秘。” 张小法焦虑地抓住他的手:“这么晚了很危险,她一个人走,万一遇到流氓怎么办?她是我的学生啊,我得对得起老师这个身份!” 启江见弟弟急得差点气都喘不过来,扶他在路边的树下休息:“我的话还没说完呢。你哥我是那种不负责的男人么?我一直悄悄跟在何小姐后面,看到她家的车停在一个路口等着。我亲眼见警卫下车接她走了才放心回来的,所以才比你晚到医院。”他听完哭笑不得。 兄弟俩又到了分别的时候。启江喝了酒,有些困倦了。他把二哥送到顾公馆门口,才骑车回到学校。宿舍门外的草丛里,寂寞的粘豆包在蛐蛐的歌唱中散发着清香。他想得出何诗安做点心的不易,把纸包捡了起来。 回到屋里又是后半夜,洗漱完毕就趴到了床上,再也不想动弹。可爱的粘豆包被小狗从椅子上拖到地上,再拿爪子一个个从纸包里趴了出来,滚到墙边排列得整整齐齐,像一排光滑的小皮球。 第八十九章 着凉 凌晨两点,距离睡前关灯不过短短的一个多小时,病房里响起了轻微的咳嗽。林一堂原本就醒着,听到沙发上的响动更是睁大了眼睛。他第一反应是林觅夜里受了凉:白天还好好的,睡前吹了风,或者是被子掉了。他的伤虽然好了些,但要像过去那样身手敏捷实在难以做到。加上窗帘放下来了,挡住了月光,房里没有什么光线,全靠他凭着感觉摸索坐起来,像盲人一样伸手去寻找身后墙上的灯。 他的手指在冰冷的墙壁上来回探了好几次,总算是确定了开关拉绳的位置。随着开关清脆地发出一声响,屋内又恢复了之前的明亮。 在这片温暖的灯光里,他清晰地看到她躺在沙发上,而身上盖着的被子早就落到地上。他心疼不已,怪自己粗心:不盖被子太冷了,她仅仅穿了件初秋的睡衣,怎么会不着凉…… 为了过去看她,他忍着伤口的疼痛,第一次在没人帮忙的情况下咬紧牙关从床上下来了。为了保持身体平衡,他拿过了放在床头柜上的拐杖,费力地向沙发走去。 尽管距离不过四米,对于受了重伤的人而言却异常艰难。汗水顺着脸颊流下来,他忍不住微微地喘气。他就这样挪到她的身边,把被子捡起来,拿了没有接触地板的那一面轻轻地盖在她身上。 然而她的睡姿却是让他备受折磨。被子在她光滑的睡衣上停留了几秒,随着一个自然的翻身,又飞到了地板上。他一面欣赏她入睡的样子,一面弯腰拾起来再盖上……反复了好几次,她忽然又咳了起来,这一次,呼吸变得急促,脸上浮现一片潮红。 他俩的角色在这一晚来了个互换,照顾的变成了被照顾的。 林一堂见她有发热的迹象,自己又不方便大声说话,只好赶紧轻轻地摇她,情急之下手放错了地方也浑然不觉。 林觅正在梦中,忽然给人弄醒,身心都难以适应。朦胧中她感到胸口覆着什么东西,似乎还有些温暖,睁眼看到他的手放在那里,慌乱中失去平衡从沙发上滚了下来,摔得腰酸腿疼。 “觅觅,对不起,我刚才吓到你了……” 她尴尬地爬起来,把散开的睡衣重新裹好,扶住他说:“没关系的,表哥,我知道你是来盖被子的,踢被子的习惯这么多年都没改掉。” 她双手扶着他回到床上,见他嘴唇挺干,就说:“表哥,你先坐着,我去倒水给你喝。南方人来北平,在秋燥的时候会不舒服。需要多喝水,对身体好。” 她把一杯温水递到他的唇边,扶着他的肩膀轻轻地喂水,细心周到。 他没想到她会这么懂事体贴,感动得差点掉泪。等她放好茶杯,准备回沙发睡的时候,他鼓起勇气提了个请求。 “你别睡沙发了,我听到你咳了两次,已经受凉了。这床是加宽的,足够容得下两个人。” 他的本意是好的,只是想让她别感冒,伤了身体。 而她想起母亲临走时意味深长的一笑,心里隐隐约约地害怕,担心会出事。两个年轻人,深夜躺在一起,谁也无法保证不发生什么…… 林觅不敢直视他的眼睛,低头委婉地拒绝:“不用不用,我喜欢一个人睡。” 依照她的想法,表哥从来都听她的话,这次也应该如此。 然而这回情况反转,林一堂在她准备站起身的瞬间揽住了她的腰,将她整个人搂到了胸前。 “请原谅。我不忍心看你着凉发烧,但我也没有那么好的体力整晚给你捡被子、盖被子。” 她的身子瞬间像触了电,缓过神后却不敢用力挣扎,怕把他的伤口弄出血。 他为了打消她的顾虑,当面把被子掀起来,抓起身后垫着的两只枕头一前一后地填在床中间,“你看,以此为界限,我不会越雷池的,放心睡。” 她还是不太放心,毕竟两只枕头不如铜墙铁壁那么令人感到踏实。 林一堂苦劝了半天,见她一副伤心害怕的模样,只好发誓。 他从被单下掏出一支左轮手枪,递到她手里。 “这枪我白天的时候装了子弹,有五颗。本来是想着今晚叔母把警卫都带回去,我用来保护你的。现在你这般不放心,可以拿着它。我拿人格和性命发誓,不会强迫你做不愿意的事情。我若冒犯了你,你随时可以开枪……” 她回想起他中弹后的种种画面,轻声安慰道:“表哥,我相信你的。这枪你收好,我们休息…” 她紧靠着床边躺着,和他之间的距离还能容得下另一个人。 他见她不睡沙发了,紧绷的弦终于松懈下来,躺下来就困得睁不开眼了。 由于刚才消耗了不少精力,尚未康复的林一堂很快就睡着了,林觅悄悄爬起来替他把被子掖好,因为手术后更加不能着凉…… 天亮时,她轻手轻脚地起床换衣,洗漱,梳头,把他需要用的药都留在床头柜上,就背着书包出了门。 待林太太七点不到赶来送早餐来时,发现女儿已经去了学校,侄子还在睡着。她望着蓬松的被子,忍不住想笑:他俩睡觉难道不用枕头么?接着她看到沙发上那床小被子,瞬间又纳闷了:女儿到底是在哪儿睡了一晚? 林觅一大早赶到教室里参加晨读。路过的张小法见里面没几个学生,感到很欣慰:她又回归校园,勤奋学习了。 然而到了他上课的时间,他一进教室就看到她低头拿手绢擦鼻子。课还没上完一半,她就打了好几个喷嚏,咳嗽的声音也听得真真切切,把他的心给震疼了。 等上完课,他在检查作业的工夫里,把一张纸条夹在她练笔本里还了回去。林觅打开一看,上面写着:“中午来办公室一趟。” 她顺从了。一进办公室就看到他在倒热水,里面正好没别的老师。 他头也不抬地说:“在我旁边的椅子上坐下。有事和你说。” 他把水杯加一包药放到她面前。“这是治伤风的药,早晚各一次。现在先吃两粒。天冷了,夜里睡觉小心着凉。” 他说完这话又想起昨夜在医院见她关门拉窗帘的情景。而她则红了脸,忐忑地想着熄灯后难熬的一夜。 第九十章 传染 林觅拆开纸包,把小药丸就着温水服下,他装着在看书,有意回避她温柔的注视。然而关怀是难以隐藏的,总会在细节里流露。她知道他忙里偷闲去买药,肯定是费了心的。 她在椅子上坐着,想多待一会,默默地陪伴他。他见她又咳了几声,正想问问她需不需要请假回去休息,门外传来轻轻的脚步声。 他俩同时抬起头往门口看过去,程倩倩提着包进来了。 “你还不去食堂吃饭么?早知道我就顺路给你带吃的来。” 她看了看坐着的林觅,认出是不久前来她宿舍请教问题的那个学生,顺口问了句:“同学,我这次出的国文试卷难度还行?那五篇默写文都是学过的。” 林觅听完紧张得不敢做声。她都多久没翻动课本了,短小的古诗还好,那些长篇的文言文,尤其是汉赋,明清散文,她压根就记不住作者的姓名、字,号,生卒年,更别提全文背诵了。 张小法放下手里的书,站起来替她解围:“倩倩,她没有参加考试,家里有事申请了缓考。” 程倩倩笑着走到林觅面前,轻轻拍拍她的肩:“哦,原来是你缺了考。我就说班上的试卷数来数去都少一份。记得好好复习,缓考的内容会出得难一点的。” 她不敢抬头,把药包紧紧攥手里,低声说了句“谢谢您”就离开了办公室。 张小法望着她离开,心里充满怜惜。他抓过她喝过水的杯子,把余下的水一饮而尽。 程倩倩在他耳边讲了一大堆要按时吃饭,注意休息之类的话,他头脑里晕晕沉沉的,一个字也没记住。 下午他要去给一年级上艺术课,整整四节,没有时间去看她是不是服药后有了缓解,只能在心里牵挂。 好不容易熬到放学,他抱着一大叠学生的作业回到办公室,忽而感到身上有些酸痛。窗户未关,一阵凉风吹过来,嗓子莫名地发痒,胸口也越来越憋闷,他倒了杯水喝下去,丝毫没有好转的迹象,更可怕的是,咳嗽和喷嚏全部找上门了,和林觅表现的症状一模一样。 他这才发觉自己也得了伤风,是不是传染了她的不好确定:昨夜和启江在外面也吹了很久的冷风,而他的身体远远没有哥哥的结实。 这个时候校医都要下班了,再去取药是不可能的了。想着明天还有课,不能请假,他怕传染学生和同事,赶紧收拾了东西,独自骑车往医院赶。 他本来想就近买药,但始终放心不下她,不知不觉又把车踩到了那家医院门口。他在门诊楼排队挂号,待看完病,买了药和口罩,天已经黑了。 他来到医院后边的院子里,在靠近住院区的大树下抬头望着那间熟悉的病房。里面的灯光很明亮,窗帘还没拉上,门却关着。他打算等一会,等林觅出来的时候,问问她好些没有。 然而他的眼前出现了一个诡异的人影,从楼梯口像幽灵一样钻了出来,贴墙游走,迅速地掠过一间间病房。他起初以为是小偷,借着夜色来盗窃病人的财物。不料那影子到了林一堂的病房门口,突然就立在那里不动了。 张小法见那人整个身体恨不得像壁虎一样贴在门上,似乎在竭力偷听里面的人说话。看来这个窃听者对林一堂住院的情况比较熟悉,之前没准就来过好几回了,只是那几天病人要么在昏睡,要么就卧床静养,收集不到有价值的东西。 这种情况下,不适合打草惊蛇,但有必要做些应对的措施。 他转身望了望医生值班处,里面的几间房都有人,打算去碰碰章文轩。 不巧的是,护士说章大夫在手术室,一时来不了,他就找她借了纸和笔,写了两张纸条。 第一张纸条上写着“隔墙有耳”,他请护士帮忙送给林觅,但不要说是他写的。 第二张纸条是给章文轩的,告诉他有人在病房门口窃听的事,让他在医院时注意安全,做好防身措施,查房前要在远处先仔细观察,确定没危险再过去。如果方便,请帮忙换房。这一张纸条他亲自带到手术室门口,等到手术间隙护士出来和家属交待情况的时候,委托她转交。 等他把这两样都忙完,才放心地骑车回了学校。冷风迎面吹来,他下意识地伸手去兜里掏药,却发现兜里除了钱包什么都没有。 原来是在护士值班室写纸条的时候,把买好的药和口罩都落在那里了。他叹了口气:最近怎么开始丢三落四了?感冒来了,记忆力也在退化,可能是太缺觉了…… 这一晚宿舍楼道的灯居然坏了。他听到屋里小狗叫个不停,怕出了什么事,摇摇晃晃地赶来,看到门口的人,手里的钥匙却拿不稳,掉到地上。 林觅靠着门坐着,已经睡着了。她放在膝上的那个袋子里装的正是他落在医院的药和口罩。原来护士来送纸条的时候,顺便把他落下的东西给了她。虽然没有明说是谁的,她立刻猜到是他来过。当然也为自己把伤风传给他深感不安。 她把纸条交给表哥,同时和他说晚上要回学校一趟,找于芬借笔记来复习,以便应对缓考。林一堂爽快地同意了,让李炎开车去送她。所以她才能借机送药,还赶在他前面到了宿舍。这次她不准李炎跟着,打发去离学校比较远的地方去买点心。 张小法捡起钥匙,看看她,又看看药,以为是自己累迷糊了产生的幻觉。他小心地触摸着她微红的脸颊,闻到熟悉的清香,相信不是在做梦。 记起上回她来宿舍等他,是个雨夜。两人在楼下相遇后安静地待了片刻。现在,隔了不过短短的十来天,她再次来的时候,整个人却瘦了不少,眼角还有泪痕。 过道里光线很暗,走廊上的风又很冷,他一边扶着她,一边开了门。她依然睡着,靠在他的手上,柔软的秀发轻轻地随着风动。 他不忍心叫醒,本能地扶着腰把她抱了起来,一步步往屋里走。 他将她轻轻地放到床上,随即开了灯,顺手把窗帘放下了。 一阵疾风吹过,门关上了,把他俩与外面世界隔开。 第九十一章 独处 自从认识以来,他从来没有与她单独在私密的空间里待过。事实上,现在他很害怕和她靠的太近,在这样的环境里,太考验他的自控力了。 窗外的天已经漆黑一片,西风在肆意地乱跑,他安静地看了她一会,走到桌前,拿起地上的暖水瓶倒水喝。 倒水的声音很轻微,他把药溶解在杯子里,看那包粉末化开,变成浅浅的棕色液体,像一杯清苦的咖啡。 他穿越前很排斥咖啡,喝了会失眠。何况,正是阿楠再三劝他喝下的咖啡里,有让他无法相信的幻药。 恍然间,他的眼前出现了阿楠的身影,耳边回荡着最后听到的那句让他潸然泪下的话:“你到那边要好好的,我在原地等你……” 原以为再也不会想起她了,难道潜意识里,还有她模糊的存在? 如果陈博士的话是真的,阿楠的妈妈也穿越来了民国,那么他不仅要抓紧时间把书店的事情弄明白,还要大海捞针地寻找到一个和阿楠长得相似的女人,才有可能重新找到回去的办法。 而眼下,他深深爱上了林觅,把她家的事当成了自己的事,显然和初心是相背离的。他忽然想到个严肃的问题:愿不愿意为了她放弃回去的机会,在一百多年前的世界默默守护她,帮助她去面对那未知的人生和无常的世事? 这个答案,他需要时间去斟酌,因为这两个相隔一个多世纪的平行世界对他都有重大意义:一个有他的父母,一个有他的挚爱。这两个世界都有他的难以割舍的亲情、爱情和友情…… 他端着杯子,等水温没那么烫了才喝药。这药的味道却不是很苦,涩中带着微甜,有股蒲公英的香气。 淡淡的清香伴随着暖水瓶里的热气缭绕在屋里,弥漫到了枕边。他忽然听到床上的人轻轻地动了动,转过身去看她。 她睡着的样子十分动人,浑身上下都流淌着一种宁静自然的美丽。衣领处的扣子不知何时都开了,胸前原来盖好的被子都滑落了大半。 他把被子重新盖好,见几缕卷发遮住了眼睛,轻轻地替她掠到耳后。 屋内远远地比外面暖和,他握着她的手,发现手心温暖了许多,不再像开始那么凉,略略放了心。 看到桌上一堆书和作业本,走过去继续忙。闲不下来,就不用老想着她了,多少可以分散注意力。 他埋头备完课,胸口又开始闷,忍不住想咳嗽。他很担心她会惊醒,蹑手蹑脚走到屋外,在走廊尽头扶着栏杆咳了起来。 待他捂着胸口回屋,惊讶地发现,她醒过来了,正坐在床上关心地望着他。 “张老师,您吃过药了吗?脸怎么这么红?” 他装着很轻松的样子,“别担心,男生得个伤风都不算生病。吃了药明天就没事了……” 话音未落,又是一阵剧烈咳嗽。他的症状比她还要严重。 林觅赶紧下了床,扶着他到椅子上坐好。 “对不起,我把伤风传染给了您。纸条收到了,谢谢您一直关心我。” 他为了少咳嗽,这回就没有说话。两人对望了几分钟,他忽然拉过她的一只手,紧紧握着。 她的眼泪悄然滴落:他对待感情总是这么含蓄内敛,难得有主动的时候。当初若不是她紧追不放,他就算是很喜欢她,也不会和她走近…… 她的另一只手,轻轻地触摸他的额头,掌心里滚烫而湿润:他不仅是在发烧,而且还在出汗。 “我扶您去床上躺着好吗?生病了就不要逞强,让我来照顾您。” 他喘了会气,望着她的眼睛,“我能照顾好自己,倒是你……总是让我担心。” 林觅抱着他,轻轻地在他背上捶了几下:“这些日子我每天都想和您在一起……” 她期待他的回答,然而等来的却是沉默。她感到肩上的分量突然增加了很多,他整个人失去了平衡,昏昏沉沉地在她怀里睡了过去。那些话,他显然都没有听见。 她用力把他扶到床上,盖好被子,掏出手绢,拿盆子去屋外的水房里打了凉水过来。她的脑子里有些凌乱,不久前还这样照顾过林一堂,当时笨手笨脚,不是把水洒在床上就是滴在表哥身上。现在她熟练多了,把湿手绢在他额头上轻轻覆着,过一会又摘下来重新冷敷。 他在床上睡了快两个钟头才醒来,摸到湿手绢,睁开眼睛,看到她靠着枕头就在自己旁边。他下意识地把身子往墙边挪了挪,以便留出些距离,让她不那么尴尬。 林觅本来是站在床头,见他睡得很沉,就索性躺到他边上,这样可以更清楚地查看情况。见他醒来,羞怯地抓过被子来遮住红透的脸。 “被子好蓬松,有太阳的味道。” “我周末才洗好晒过,当然蓬松啦。” 她紧紧地靠着他,看看屋里的布置,全部是自己喜欢的风格。 她忍不住赞道:“您的小天地挺干净整洁的,有书,有花,还全部是我喜欢的水仙花呢。可以给我一片房门钥匙吗?” 张小法犹豫起来:到底该不该把钥匙给她? 如果是他个人的房子,当然可以给。但这里是学校的教师宿舍,还是不给的好。毕竟房门钥匙可不比自行车钥匙。 “现在没法给,等我有了房子再给你,好不好?” 她把脸贴在他的胸口,调皮地说:“我就喜欢现在的这个地方。我挺想有这里的钥匙,人多的时候我保证不来,行不行?” 张小法只好同意了,指了指桌上的钥匙:“正好两片,你取一片。” 林觅站起来拿了钥匙,把头发和裙子整理了一番。 她在屋里走来走去,鞋跟在地板上踏出欢快的节奏。 床下的小狗睡醒,像个小雪球钻了出来,让她感到很意外。 “你一直和它作伴?改天送个铃铛给它。咦,它有没有名字?” “我一直没给它取名。要不你来取?” “那我今晚回去好好地想想。” 他打开衣柜取出件外套给她披上。 “今晚是回学校住么?我送你去宿舍,这时候可能都快关门熄灯了。” 她偎依在他的胸前:“我是来给您送药的,还得回医院。要好好地保重身体,这样子我好心疼。” 他听完后又沉默了,想起了昨夜看到的那些画面。 她从他的表情上猜到了一些,心里一惊:很可能他昨晚也去过医院…… 她赶紧抓着他的手澄清误会:“我在医院除了尽亲人的责任照顾林一堂,其余的事情真的都没有发生,请相信我好不好?” 他尽量保持平静的语气,“天冷了,保重。” 两人一起出门,走在夜晚静谧的校园里,彼此都希望能留在对方身边,却无法实现这样一个简单的小愿望。 他送她到校门口,轻声道别:“我就不远送了。” 张小法在清冷的秋夜目送她坐车远去,直到汽车消失在视野里,才往回走。 林觅坐在车上才意识他的外套还在自己身上。她丝毫不在意别人的目光,只担心他会不会吹了夜风加重病情。 第九十二章 护短 李炎早就在林觅上车时看到了她身上的男生外套,由于风大,他就让她一直披着,没有开口。待车开到医院的楼下,他见她还舍不得脱下来,担心她会被母亲责骂,就过身来轻声劝道:“小姐,现在请把外套脱了收起来再下车,你穿着它让太太和少爷见了不好。” 林觅自小就与他相熟,把他当朋友,想想这话有道理,就把衣服脱了叠好,交给他保管:“李炎,我的书包小,装进去会揉成一团,你替我先收着,别让他们发现。” 他望着另一个男生的衣服穿在她身上,已经不好受,现在还要代为保存,心里更不是滋味。 他对她的感情,早已不再是从前那般简单的主仆关系。他爱她,为了她可以付出生命。 尽管身份地位远远不及林一堂,他也不会因此停止对她日夜的爱慕。眼下,他也觉察到了,小姐心里那个小书生才是第一位。可是又有什么用? 虽然李炎看不起教书匠,但不得不佩服张小法的心胸,不仅能无私地在战斗中挺身而出帮助林少爷,还尽了全力请来名医挽救他的生命。世道艰涩,人心不古,这种傻子太难找了。 小警卫护送林觅上楼,还没到病房门口,就看到林一堂拄着拐杖在过道里站着。她忽然反应过来,自己出去一趟时间花得挺久的,他应该是着急了,在床上坐不住,来这里边等边望。 林觅心里有些不忍,赶紧跑过去:“表哥,怎么出来了?你千万不能受凉啊!” 他见到她回来,很是高兴,若不是伤口疼得厉害,限制了自由行动,恨不得冲过来把她抱起来转三圈。 她扶着他进了病房,看了看墙上的钟,不禁叹道:“时间过得好快啊,我走的时候才六点,现在居然都快十点了!” 林太太在沙发上等她等得不耐烦了。今天送晚餐来,看到病房里只有侄子一个人在对着窗口发呆,那背影别提有多伤感。她是看着林一堂长大的,对他的性情再熟悉不过了。他素来自尊心强,忍耐力强,自律性也强,偏偏在感情上面脆弱。小书生的出现,对他是多么大的打击啊,只是他碍于面子,再多的委屈也深藏在心底罢了。 俗话说,母女连心。林太太没等女儿开口就猜到了她心里在想什么。看到林觅的眼神有些躲闪,就猜到藏了秘密。 只见母亲的脸色一沉,拉过女儿就开始“审问”。 她厉声说道:“你看着妈妈的眼睛,如实回答问题。” 林觅屏住气,默默地想:自从表哥受伤后,母亲的脾气越来越大了。幸好今晚李炎提醒,不然衣服肯定会被剪成两半…… 林太太端起桌上的咖啡喝了一口,盯着她问:“你今天脸怎么这么红?是不是做了些不想让我知道的事?” 她伸手摸了脸颊,滚烫的,肯定是红透了。心里有点虚,嘴上却不愿妥协:“我就回了趟学校的寝室而已。要缓考了,请于芬帮忙划重点呢。” 林太太轻笑一声,把书包打开就翻,不一会儿,沙发上就摆满了大大小小的课本。林觅见母亲是不找到蛛丝马迹不罢休,想起了张小法送她的发夹还藏在书包的内袋,很快就会被发现了。 她不得不央求母亲手下留情:“妈妈,求您别翻了!我书包里就这些东西,您都看见了!” 林太太并没有停手,她不相信包里没有藏秘密,非要把它每个角落都捏一边。 果然,她的手触到了硬硬的东西,掏出来一看是两只漂亮的发夹。她的记性是相当的好,女儿梳妆台上的各种饰品都了如指掌,所以她立刻分辨出不是从家里带的,而是从外面来的。 她想起不久前没收的胸针,就是张小法送给女儿的。这对发夹八九不离十也是他送的,因为女儿不会轻易接受男生的礼物。 “这发夹是什么时候有的?你都多久没上街了?前天出门烫头发,我也没见你去买东西啊。” 林觅没想到母亲会这么刨根问底,一时变得支支吾吾:“我……借的。学校不准披头散发……” “和谁借的?”林太太穷追不舍。 “于芬。”她无奈地撒谎,拿室友来挡。 林太太依然是不信,但总不能这么晚了还去学校找她同学来对质。 这时,在旁边“观战”的林一堂终于擦着脸上的冷汗盼来了曙光:叔母总算是不找女儿的麻烦了? 哪知林太太把发夹在手里细细地观察片刻,又推翻了林觅的答案。 “你说谎。这种款式结合了珐琅工艺,设计也是一流。报纸上介绍过,就前门一家店有,第一批货都是本月中旬才开售。价格又偏高,对大多数女孩子都是奢侈的。你说谁会买了自己不戴,全部借给你?” 林一堂听明白了,但决定装糊涂,一心要护着她。 “叔母,学校的女孩子们都爱美,看到流行的好东西肯定会买。我见过觅觅的那位室友,她俩关系特别好,借来戴戴也是人之常情。不用担心。等我好了,我陪她去买。” 林太太见侄子亲自来辩护,想想也是增进感情的好时机,就不为难女儿了。她忽然想起个很重要的问题,“昨夜你们睡得可好?” 林觅从书包的侧袋里倒出张小法从校医那买的药,“我着凉了,患了伤风。今晚不能和表哥太近,会传染的。” 林一堂听完伸手试试她额头的温度,果然是烫手的。 “叔母,今晚叫警卫们去搬张床来,加厚被子。觅觅真的病了,请不要再怪她了。” 他拉她坐到床前,伸手给她整理好领子。虽然是在住院,他在军队里养成的爱整洁习惯丝毫未变。 两人并肩而坐。林觅在看天花板,他在看她。他从枕头下拿出那张林觅出门时给的纸条,趁叔母出去洗杯子的时候,才轻声问: “纸条是谁写的?” 林觅想:说谎不好,但总不能说是张小法?于是只好抹掉关键信息:“护士给我的。” 天真少女的这点小心思,怎么瞒得过在部队大熔炉历练数年的林一堂?他看穿但不说穿,甚至还挺护着她,没有当着林太太的面提这敏感事儿。 这些天来,他在病房里渐渐地想明白了:爱一个人,除了付出,还要懂得包容。比起过去的林觅,现在的她要更懂事,至少说的话都斟酌过,会为他的感受着想。有了这些就很满足了。 第九十三章 暗门 夜间,手术室终于完成了今天最后一台手术。医生护士们送走患者,交代好家属,准备下班。 章文轩刚在龙头下洗完手,看到护士转交的纸条,担心病房的安全,连口罩都来不及摘就赶紧来了。 林觅正在给表哥读报纸,看到门被轻轻推开。 章文轩急急忙忙地跑进来:“我有重要的事情和病人商量,请家属先回避。” 林太太听了不免胡思乱想:难道是伤情控制不住了?明明侄子是越来越恢复得好了。 她赶紧凑过去拉着章文轩的白大褂:“章大夫,是要宣布什么消息啊?一定要告诉我。” 林觅倒是不吃惊,猜到张小法肯定也通知了他的朋友,要一起应对病房被监视的事。 她赶紧上前挽着母亲的手往门外走,轻声劝道:“妈妈,您要相信大夫的医术和表哥的身体啊,他们是要说别的呢。病人和大夫谈话,我们做家属的就应该好好地配合。” 章文轩见母女俩走了,把门窗关紧,径直走到床前。 林一堂见状很是纳闷:医患谈话还整得这么神秘,仿佛是有机密要说。 “大夫,你是来和我说伤情变化还是说服药禁忌?我感觉身体比刚做完手术时好些了。” “林少爷,我听说有人在病房外监视,不免担心你和家属的安全。我建议换个病房,以防坏人算计。” 林一堂已经听叔母说过章文轩和张小法是好朋友,也知道小书生请他帮忙做手术的事。他判断,病房被监视的事情也是小书生先发现,再分别告诉林觅和章大夫的。考虑到小书生对未婚妻的感情,这种提醒应该是善意的,但也不排除捣乱的嫌疑。 他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搬来搬去太麻烦,还不如不搬的好。再说了,如果有人布置了耳目在医院监视,就算是换到地下室也没用。 于是果断拒绝了:“大夫,谢谢你关心。但我认为搬了也无济于事,还不如多喊些警卫来,把这一层的过道都站满,这样就安全了。” 章文轩一听立刻摇头:“林少爷,这样做不好。你是安全了,医院正常的就诊急诊都会被影响。病人看到这么多拿枪的人,都会小病吓成大病。过道本来就窄,人一多,手术担架都过不去了。你得为要做手术的病人和要分娩的孕产妇想想……” 他给大夫说了一顿,但也想不出更好的办法来。 “要不我就明天出院,高薪请你每天上门复查?” 章文轩见他误会了自己的好意,严肃地告诫道:“我是本着救死扶伤的信念行医,不是为了钱和名。看看我的右手无名指,你再和我说话。” 林一堂看到大夫的手指上有一道尚未痊愈的伤口。 “这伤是怎么来的?难道是手术中划破的么?” 章文轩隔着镜片,望着眼前固执的病人无奈地叹道:“你是不知那晚情况有多凶险。子弹游走到离心脏很近的地方,我边往前探刀边冒冷汗。取子弹的时候眼看就要划到血管,我用手指挡住了……林少爷,你也是上过战场的人,你能活过来真的很不容易,请不要把我的话当耳旁风。” 林一堂听完训斥,默默地低下了头。心里除了感激,还有后怕:如果真的就这么走了,就再也没机会与她相守。只能祈祷每年清明节的时候,心爱的女人能记得给他带束花,从此以后她的一切,他都再也无法看见。 他拄着拐杖站起来,紧紧握住大夫的手,“对不起,章大夫,我错了。谢谢你为我和家人做的一切。上回送去的礼物为什么不收?” 章文轩没想到他的态度会突然间缓和,扶他坐下,和气地说:“我行医只凭着良心。除了医药费,不会要病人一分一毫。你送给我的金条,更是不可能收。我只想劝你珍惜生命,不要因一时疏忽而再遭遇危险。人的命只有一次。” 他点点头:“我听你的安排,你说搬到哪里就去哪里。就算是去太平间我也不怕的。” 章文轩忍不住笑出声来:“你想歪了。我是让你足不出户,搬得很巧妙。” 他指了指房里贴墙的一个四门柜子:“是住这里头?” “不是。柜子里有一扇板子,其实是通往隔壁那间房的暗门。你的这病房前不久给某位遇刺的政要养过伤的。出院后,这柜子留了下来,以备不时之需。不过不准我们传到外面去。你们白天在这里,晚上为了安全,可以到那边去。天亮后没有危险再换回来。” 林一堂感激地向他鞠了一躬,“大夫,你对我这么好,我出院后再好好谢你。” 章文轩拍拍他的肩:“保重身体,好好待林小姐。我不需要额外的谢谢。告辞。” 送走了大夫,他站在窗前专注思考,连母女俩回来都没有察觉。 林觅走过来拉着他的手,“表哥,站久了会累,我扶你回床上。” 他凑近她的耳边:“等叔母回去了,我们今晚睡另一间房,从柜子里的暗门穿过去。听起来很奇妙是不是?想不想试试?” 她听完高兴地笑了,有些不敢相信:多年前那个调皮的林一堂又回来了么? “你确定不是在逗我?这些年都没见你这么可爱过。我其实真的很喜欢没去军队前的你……” 他的心里涌起很多关于过去的生活片段。那些日子确实是很单纯,无忧无虑。或许,林觅爱上小书生,也是由于对方和曾经的他有些相似…… 虽然去军队不过三年,这个地方却实实在在地重新塑造了他的性格和脾气:好的坏的,都有。他失去了稚气和青涩,在铁血与枪弹中变得强硬和冷酷。唯一的欣慰是,他面对无数的诱惑,还能出淤泥不染,对毒品、军妓这些都敬而远之。 这天晚上,他带着她钻进了柜子,从那扇暗门里去了另一个房间。他把背包和手枪都拿着,把窗帘放好。 那边是没有两张床的。他让她先睡,她不肯,于是两人都坐着,也没点灯。女孩子到底是女孩子,她最后撑不住,靠在他肩上睡了过去。他不敢弄醒她,就轻轻揽着她的腰,在漆黑一片的屋里闻着她头发上的淡淡香气。 他白天睡够了,晚上搂着心爱的人,更加不愿意合眼。手枪就在身边,随时可以保护她…… 第九十四章 星夜 送走林觅,张小法舍不下心里的牵挂,独自沿着校园小道低头往回走。学校的教室里灯光一点点熄灭,鸦雀无声的过道里开始热闹:学生们下晚自习了。 他望了望那些三三两两背着书包往宿舍走去的女学生,又想起了她。曾经,她也是每晚要上自习,和于芬开开心心地一路作伴,聊书本,聊生活。那才是属于她的青春世界。但现在她已经在逐渐远离校园了生活了,由一个青涩女学生向着魅力人妻的方向走,林一堂迟早会把她从女孩变成女人,在某天就完成这场林觅人生中的蜕变。 夜风从四面八方强劲吹来,他出来时也没有想过北平的深秋会有这么大的昼夜温差。凭直觉,这温度都到十度以下了,要是在现代社会,都该启动市政供暖了。 他加快了脚步,干脆踉踉跄跄地跑了起来,想早点回宿舍睡觉。 在大风里跑步,对于一个正在患伤风的人而言,身上不但不热,反而开始发冷。他的头越来越晕,眼前的景物也和黑夜混合成一团,乱七八糟的堆放在视野中。 月光是清冷的,星星在空中忽明忽暗,整个天幕似乎在旋转,让他想起了梵高的《星夜》。 他渐渐感到跑错了方向,左转右转都找不到昔日熟悉的路,像失明的动物给困在了黑夜里。意象中的starrynight,内心想呐喊却无法发声。 内心和头脑都混乱了,在幻觉和眩晕中,他陷入痛苦的挣扎,只好继续跑,哪怕辨不清方向,也比站着不动要好…… 模糊中听见到有个女孩子在喊他,然而耳边除了风声还是风声,他继续跑,笑自己眼花耳鸣,在校园里也能整出了幻觉。 他跑着跑着,步子越来越沉重,大脑也越来越不听使唤,最后倒在操场旁边的草坪里,和满地的落叶一起安静地睡了过去。 刚才他耳边响起的声音,不是幻觉,而是真的有个女孩子发现了他,出于不放心,背着书包拼命地追来。 然而,女孩子再怎么快,也难以跑得过个高腿长的男生,哪怕他目前的身心状况都不好。何诗安一路气喘吁吁地跟着他,因为夜黑看不清路,穿了高跟鞋,还被路边的藤蔓绊倒,狠狠地摔了几跤,直到他倒在地上,她才有机会追了过来。 她顾不上膝盖疼,手腕酸,一把将张小法扶起来,轻轻对着他的脸颊喊: “顾启澜,求你醒过来,不要吓我啊……” 然而他什么也听不见,脸色在月光下也白得让她心疼。 何诗安想起白天他上课的时候还好好的,下午的时候才开始有些伤风的症状,但都远远没有现在这么严重,起码那时他意识还是清醒的。 她本来今天下午照例是要坐车回家的,想到明后天学校放假,准备和他提前约好上街逛逛。她其实去过他宿舍门口两次,每次敲门里面都没人应答。为了等他回来,她才决定在晚饭后再来学校上自习。当张小法从下了晚自习的一群女学生中跑过,她一眼就认出了他,顾不得去和在校门口等着的警卫说一声,就迈开腿去追赶。 没想到他跑得太快,她压根就追不上。好不容易等他减速,却发生了她更不愿意看到的事情:他晕倒了。 她的个头在女生中出类拔萃,但离他的脖子还差了几公分。她费了很大的劲,才把他的胳膊抬起来放在自己肩膀上,扶着他的腰一步步往前走。 这条路离校门口不算很远,因为张小法找不到出口,跑了一大圈又兜了回来。 几百米的距离,让何诗安百感交集。他的脸颊红红的,旁边是她的耳根,呼吸声听得清清楚楚。她边走边观察他的情况,很担心他会加重病情。 她就这么扶着他艰难地走到离传达室还有五米远处,被巡夜的门卫发现,赶紧过来帮忙。 “这不是小张老师吗?他怎么病成这样?” “可能是累了,又吹了风。我马上送他去看病。” 警卫在车里听到他们的谈话声,也从车上下来帮助她把张小法扶到后座。 “小姐,你要送他去哪家医院?” 何诗安听到“医院”,想起不久前才去探望过林一堂,心里憋着一股气。要不是林觅每天都来,他至于会病成这样么?脚踩两只船还不算,还要把伤风传染给他,这小妖精简直太讨厌了。 她一边伸手试着他额头的温度,一边果断地答道:“就去上次的那家,速度要快!” 夜间道路空旷,车没多久就开到了医院。 “小姐,我来背他,你休息休息。” 她依然是不松手:“不用,你去急诊室喊人抬担架来。” 这一晚,章文轩需要值夜班。当何家的警卫来敲门,他还在指导助手们练习写病历。一看到又是拿枪的军人进来,忍不住紧张:该不会又要喊他做手术了?今天连续做了5台,实在太累了。 “大夫,请帮忙叫人去抬病人进来,就在院子里的车上。” “是受了伤要做手术吗?” “不是,具体情况我也说不清,是昏迷了。” 他听完喊了助手一起去,一到车前,何诗安就站起来焦急地喊:“大夫,您总算来了,我真的好担心!” 他听她声音耳熟,想起了两个月前有过一面之缘。 “小姐,我们是在西边分院区见过?” “是的,我今晚是送您朋友来的,求您快救救他。” 章文轩听完,心里比喊他去手术还紧张。他和助手们把病人抬下来,一言不发地冲进了急诊室。 他拿起听诊器,测了心跳,比常速偏快;量了体温,高得惊人。旁边的一位护士认出了病人,凑过来说:“章大夫,他七点多的时候还在医院看过病,取了药忘拿了,我连同纸条一起都直接交给了林小姐。” 何诗安守在床前,听到护士的话,越发感到不舒服:她上课时候听见林觅咳嗽,怕传染,还特地把课桌挪远了点,放学回去还取了几片阿司匹林吃了。没想到他这么快就被传染了,按理说从讲台到教室后排隔得也挺远的,只有非常近的距离才可能啊…… 她忽然想起了一个可怕的英文单词:kiss!难道他和她之间发展到那种关系了么?! 她忍不住望向烧得一脸通红的张小法,虽然病得人事不省,他还真是好看…… 第九十五章 照顾 章文轩听完护士的汇报,掏出笔来坐下写病历。何诗安不放心,凑近看,只见本子上写着:结合病人的症状,诊断为重度伤风,主要采用内服药治疗…… 她连忙问:“大夫,是不是吃了阿司匹林就可以好了?我家有很多,我可不可以带他回去?” 章文轩看出她很关心,更准确地说,是很爱他的这位好朋友。 但是张小法起病急,需要留院观察,不能随意带走,何况伤风还具有很强的传染性。 “小姐,”他望着她的充满担心和关怀的眼睛,平和地说:“你不能带走他,目前最适合的地方是医院。我会让护士去配药,等他醒来了你再帮忙服下去。” 她感激地谢过,在脑子里一个劲地想照顾病人的办法。 “大夫,可不可以给他做冷敷?我带了手绢的。” “可以,我建议拿医用酒精给他能擦的地方都擦上,物理降温。这样比冷敷效果好。” 章文轩说完,亲自去药剂房里拿了几大瓶酒精,塞在白大褂两边的兜里送过来。他把酒精的盖子一一打开,又让护士送来一大盘纱布和棉花球。 准备就绪,他对何诗安说:“小姐,请你出门回避一下,我要给他全身涂酒精。” 她握着张小法的手,依然坐着不动:“不就是涂个酒精么,又不是别的,我也会的。” 她的回答让大夫和护士都吃惊不小:看来她思想开放,一点都不在乎这些。说明她确实很在意他,那就成全人家。 “好,我们出去了,这个任务交给你。给他擦酒精时要注意,擦完后要拿被子盖好,别受凉加重病情。十五分钟后来值班室找我。” 他们走后,她把门窗关好,防止风吹进来,然后洗了手,小心地解开他的上衣,认真地拿着镊子夹了棉花一点点地涂抹。 屋内灯光柔和,把四周的墙壁涂上一层淡淡的暖色。这种安静的氛围里,带有暧昧,也带有爱而不得的无奈和心伤。 何诗安低头给他的胸口涂酒精。涂着涂着,不仅脸红了,眼圈也红了:一半是害羞,一半是心疼。 八年来,她第一次离顾家老三这么近,然而他却浑然不知,像进入了冬眠的小熊,拿小刀扎屁股也不会醒来。 她从来就没有做过照顾病人的事,没多久就感到腰酸背痛。但为了他能好起来,她完全忘记了在学校追赶他时摔伤的膝盖还在流血,蹭破的手心接触到酒精更是像在火上烤一般钻心地疼。 当上身涂好的酒精全部挥发完,她拿被子把他严严实实地盖好,又轻轻地把裤子挽起来,继续擦。门口的卫生桶里丢了好些废弃的棉花球。 她好不容易把这琐碎的工作完成,累得浑身是汗。再次拿手心试他的体温,没那么烫了,脸色比刚送来时也有所好转。 她准备去找大夫,就在转身离开的瞬间,张小法恢复了意识。他和所有发烧的病人一样,睁开了眼睛后,对周围的事物还是迷迷糊糊。 潜意识里感到有个女孩子在照顾自己,现在她似乎是要走了。为了挽留,他本能地动了动嘴唇,轻声说出一句:“别走。” 何诗安听到身后传来的声音,双眼涌出一层滚烫的泪珠。他是在叫她,还是误把她当成了别人? 她没有勇气去面对可能的失望,所以咬住手指不让自己哭出声音来,带上门大步走出去。 章文轩在值班室里不时地察看手表,显然已经超过了十五分钟,那个女孩子还没出现。正担心着,她眼泪汪汪地进来,拿手绢不停地擦着脸颊。 他紧张地问:“是不是出现了其他症状?” 她有些哽咽地答道:“没有,他没那么烫了……好像是醒来了。” 他领着她往外走,宽慰道:“醒来是好事啊,能物理降温就不用打针了。” 他俩进门的时候,张小法听到响声,转过头看到章文轩,头脑里犯起了困惑。他隐约记得,今晚来过医院看病,明明一拿了药就回学校去了……难道晚上和林觅在宿舍独处的事情只是梦境,事实上自己仍然在这里待着? “文轩兄,谢谢你,我是不是一直在医院里没有走?” 章文轩见他双眼里全是迷茫,只好把情况如实相告:“小弟,你来过医院,还写了纸条托人转交给我。等我忙完手术值夜班的时候,这位小姐又把你带到这儿来了,当时你处于昏睡状态,再烧下去就要脱水休克了。多亏她把你及时送来。” 他想:‘这位小姐’是指的哪位?好奇怪的称呼。看来不是林觅,因为大夫认识她。会不会是程倩倩? 何诗安默不作声地站在大夫身后,可怜巴巴地望着他,希望他不要说一些让她伤心的话。实际上,她不用这么担心。他对她的态度早已比过去好了不少了。 “诗安,辛苦你送我来医院。” 她听到称呼有了细微的变化,这是叫她的名字,而不是男女不分地叫“何同学”。小小的一处变化,让她拿起手绢捂着鼻子哭了起来。 “顾启澜,你八年来第一次这么叫我,以后还这么叫,好不好?” 章文轩听到她管张小法叫另一个名字,不禁好奇地问:“小姐,他不是姓张么?怎么有两个名字?” 她把大夫拉到门外,轻声叹道:“他原来的名字是我刚才叫的这个,代表着他真正的身份。但在大家的眼里,他用现在的名字,想和过去告别。” 章文轩恍然大悟,同时也为她的细心和体贴感动。“我看得出来,你和他认识很久了,是不是青梅竹马?” “一起上过学。现在他当我的老师。” “你好好陪陪他,他特别需要陪伴,心里的病比伤风还要重呢。” 他俩在门外轻声谈话,这时护士端着药和温水来了:“小姐,该给病人服药了,每隔三小时一次。多喝水。” 何诗安谢过他们,拿着药盘走进去:“渴不渴?吃药前先喝点水?” 张小法从床上用力坐起来,闻到全身的酒精味,猜到刚才是在物理退烧,“诗安,你过来。请帮忙把水递给我。” 她把杯子端给他,看着他把水一口气全部喝完,又拿桌上的暖水瓶倒了一满杯。药剂是一瓶液体,闻了闻味道有点苦。瓶子上写着一次服用5毫升,还配了量勺。 她知道,以他的性格,是肯定不会让她来喂药的,死活都要自己喝。不过,如果把她换成是林觅,他肯定愿意享受被照顾的幸福。 第九十六章 夜半 张小法自从欠了她人情后,决心不再麻烦她。然而事与愿违,不仅麻烦人家送医院,还得让她亲自照顾了。 起初是打算自己搞定吃药的事。他仔细地看那棕色的瓶子,怎么也看不清刻度,拿勺子的手也在轻轻地抖动,稍不留神,瓶子从手里滑落。 幸好何诗安动作快,一把接住,不然满瓶的药水全部倒在床上,把白被子染黑一大片。 “病成这样还逞强,我来喂你。” 她抓稳瓶子,夺过他手里的勺子,一滴不漏地倒出药量,拿手绢在底下垫着,慢慢送到他唇边。 “可能会很苦,闭上眼睛咽下去,我再给你把水拿来。” 这一次,他没有拒绝,默默地抬头看了看她,把药全部喝了进去。 她见他喝得这么快,关心地问:“启澜,苦吗?我去跟护士要杯糖水给你喝好不好?” “这药不苦,”他望着她,“只是辛苦你了。” 这药闻起来苦,味道却是苦中带点甜,有甘草和川贝的配方。看着她把杯子整理好,收拾好药瓶,站起身去龙头下洗杯子,他坐在床上安静地注视着她的背影,不知道怎样描述今晚的心情。 墙上的钟指向夜里十一点。何诗安把杯子和量勺洗干净,轻轻放在床头柜上。她转身甩了甩手上的水珠,忽而又掏出手绢来到床前。 “刚才喝完药,还没给你擦嘴呢。” “我自己能擦,你坐下休息。” 她把手绢温柔地在他唇边一抹,将药渍揩干净,又重新倒了水,让他喝下去。 他忽然发现,她现在和刚转学来的样子有了很大的变化。头发已经不再卷,而是长直的。脸上不知什么时候起,已经不化妆了,素颜的她其实更好看。刚才喂药的时候没有留意到她的指甲,也不再涂红色指甲油,露出干净自然的浅粉色。就连身上的裙子也换成了淡黄色。 两个多月前的中秋夜,林觅主动陪他去学校附近的医院看腿伤,在他昏睡的时候默默地照顾。他对她的感情很深,初见时过目难忘,接下来更是在日常点滴中得到强化…… 今晚陪在他身边的,是另一个女孩子。他感激她的帮助,也触景生情地想起了心上人。 若不是烧退下去,眩晕感减弱了,他差点产生幻觉把眼前人当成林觅,很可能会情不自禁地去拉她的手,难保不会发生些无法预料的事…… 何诗安见他坐着发呆,又看看钟,想让他早点休息。 “启澜,该睡觉了,病了要多休息,才能恢复得快。” 张小法没有听她的话,摇摇晃晃地下了床。半夜里她回去不安全,在椅子上坐到天亮会很累。 “你睡床上,我坐椅子就行。男生比女生要体力好。” 她走过来从背后抱住了他,“不,你快上床休息,你早点好我才安心。” “诗安,别这样……太近了我怕会传染你。” “我不怕。被你传染求之不得呢,可惜我吃了该死的阿司匹林。想传染都没门。” 这时,门外站了一晚上的警卫焦急地跑进来。 “小姐,这么晚了,我们赶紧回去,明天一早再来也行。” 他见她有警卫陪着,于是就放了心。 何诗安想想父亲的脾气,如果在外过夜肯定会挨骂,挨骂倒是其次,怕的是她会被剥夺行动自由,得不偿失。 回去有回去的好处,明天可以带好些东西过来看他。不过,走之前有件要紧的事情得办了。 她扶他回到床上,“我出去有点事,做完就回家,你别担心了。” 值班室还开着门。她走进去和章文轩目光相遇。 “大夫,我想借电话一用。” “可以,别太客气了。” 何诗安直接把电话打进了顾公馆。这次是半夜,电话铃响了六次,才有个男声传来:“喂------” 她压低了声音对章文轩说:“请您帮忙先和那边讲,找顾启江先生。但不要说是医院里。” 在等待的短短几分钟里,她的心情起伏不定。瞒着他去把启江喊来,也是为了让他晚上在医院有个人照顾。 上天似乎懂得她的心,这一次的电话是启江本人接听的。 他在父亲的书房里看书到半夜,准备回房休息,刚出门就听到铃声响。于是折回来。他想当然的以为是父亲的电话,提起听筒却发现又是个陌生的男生来找自己。 上次也是这样,何诗安让警卫来打电话。这回难道又是她?这么晚了出去不好?天怪冷的。 几句简短的寒暄过后,电话那头的人果然又换成了他熟悉的那个女孩。 只听见她急急地说:“哥哥,不好了,启澜他生病住院了,我现在得回家,请你一定要来替我照顾他。明天清早我才能到。” “好,我就来。等我到了再送你回去。” 启江刚说完这句,电话就挂断了。他回房换了衣服,带了包,匆匆地往花园里跑去。这么晚了,公馆正门早已关闭,开门的声响必然会惊醒佣人,引起不必要的麻烦。他知道花园里有个地方,是三太太预留下来的一个藏在假山和紫藤后面的不起眼小门。曾经有一晚,他睡不着来花园散心,在暗淡的月光下亲眼看到她从门里放进来个人,耳语一番后,那人又从那里出去。虽然动用三太太的小门会有被发现的风险,但为了弟弟,他不管那么多了。 启江在花园里回头机警地望了望,确定没人跟踪才摸到那片太湖石假山后。深秋的紫藤花已尽,片片卷曲的枯叶,沿着墙在颤抖。 他找到那门,发现门上的锁里插着钥匙。也就是说,可能还有人会来……他心一横,把那钥匙拔出,带上门走了出去。 顾公馆距离那家医院不算近,由于没有车,他只能靠长跑来解决。体能不错的启江一口气跑到医院,连汗都没出一滴。 他到了急诊室,把启澜和诗安的相貌大致与值班护士描述了一遍,问她有没有看到他们。护士把他领到了病房里。 他看到弟弟躺在床上已经睡着,脸色比平时白,难掩疲惫和憔悴。身为兄长,他感到难过,更觉得不值。 此前多次劝过老三忍辱负重,先回家,总强过在外一个人漂着。直到他见了林小姐,想弟弟有喜欢的人,有她陪着,不回来也有个依靠。谁想到她是许了人的,林少爷才是她的男人。 启江轻轻走到床前,怕惊醒他,默不作声地把被子整了整。 第九十七章 欠情 何诗安从护士值班处拿了两个杯子,洗干净放到桌子上。她给启江倒了杯水,把暖壶放好,轻轻走到床前。她对启江微微一笑,伸手贴在张小法的额头试了试温,又摸了摸自己的脸颊。温度比起服药前又降了些,看着他有好转,她觉得今晚的辛苦都值得。 眼下得回去了,她拉着启江到门外,把照顾病人的细节轻声说与他听。 “哥哥,启澜他如果醒来,记得要喂水。桌上那个棕色瓶子里的药,醒来再吃一次,每次取5毫升。这是我的手绢,可以帮他擦脸。我明天清早会来看你们,早餐我从家里带,不要去外面买。” 启江听完替弟弟高兴,也感动得不行。他想起在朱涓涓家养病的那两晚,她也是很细心地一晚上给他量6次体温,冷敷和酒精棉花全部用上。男生再坚强,也有脆弱生病的时候,孤身一人是多么难,有个女孩子贴心照顾是多么好。 “谢谢你,等启澜醒了我会好好地开导他,我知道他这病多半是内伤。不把心里的结给解了,病了一次,还有下一次,无休无止。” 他把她送到医院门口,汽车开动后才回来。夜半的病房静悄悄,他望着熟睡的弟弟,忍不住看对面楼上的那间病房,在这如水的月色中,窗帘像只巨大的手,把房间里的秘密捂得严严实实。 他站起来将门轻轻关严,轻声感慨:“林小姐,请你放过我弟弟。他的身体不那么好,经不起这般折磨的……” 后半夜的医院,冷风在窗外嗖嗖作响,除了偶尔路过的夜班护士和急诊送来的病人,大部分时间都显得空寂阴森。 启江在床前守到天亮,期间拿何诗安留下的手绢替弟弟擦过一回眼泪。他想,可怜的启澜大概是梦见了林小姐,而且梦里肯定也是真情流露,偶尔嘴角会轻轻地露出一丝笑容。 病中的张小法的确是做梦了,不过梦见的不是林觅,而是他穿越前最后一次过年回家的场景。 他的家在南方一个以美食和美女闻名全国的城市,生存压力远比北京小。他梦见进了厨房,帮妈妈炒菜,边炒菜边和她聊开心的事。家里养的两只胖胖小猫咪就在地板上打滚,他夹了红烧鱼块喂它们。整个屋子都是香味,还有阳台上满满的花卉和盆栽。 然而在梦的结尾处,他踏上了返程,在人山人海的春运里,挥手与父母告别,眼泪就飞了出来…… 黎明时分,启江看到他微微睁开了眼睛,想起何诗安走前的叮嘱,倒了杯水送过来:“三弟,你好些了吗?何小姐她很快就会来了,多亏了她,不然你一个人病了没人管怎么办呢……” 张小法喝了口水,头脑比睡前清醒了许多,猜到是她不放心,打了电话叫来了启江。看着哥哥眼睛熬夜后变得像熊猫,他心里十分过意不去。 “二哥,辛苦你来照看我,现在差不多好了,等护士来测了体温我们就走。” 启江拿起桌上的体温计,“慢着,我先给你测测,哪里有这么快的?我发烧都躺了一天半。你的情况比我那时严重多了,老老实实治好再走。省得病倒又麻烦人家送你进来,好意思吗?” 他听完这话,脸悄悄红了,解开衣服让哥哥量体温。 头没有昨天那么沉了,眩晕感也少了,应该是正常范围了? 启江拿着体温计甩了甩,望着那数字惊叫:“39度!你还是好好住院,若不是何小姐发现得早,你现在恐怕都凉了……” 张小法擦擦眼睛,不想让哥哥发现眼角的泪。他又欠了她的人情,再这样下去怕是还不起了。除了爱情,他都可以给,而她唯独缺这一样。 启江想试探他对感情的态度,针对性地丢了个问题出来:“你打算怎么谢她?要不以身相许?” 他的心在乱跳,呼吸也坏了节奏,头脑还算清醒:“净胡说八道……” 启江见他反应这样强烈,怕他一时气急又出状况,赶紧换了话题:“三弟,我逗你的,快躺好。” 他把床腾出来一边:“二哥,你也上来睡会,有事了我再叫你。” 启江真困了,和衣躺下。兄弟俩不久都睡着了,屋里只有轻微的呼吸声和滴滴答答的钟声。 凌晨五点。住院的病人和陪床的家属大部分还睡着,但过道里也有了稀稀拉拉的人影在走动。 在这些不多的人里,高挑貌美的何诗安是最引人注目的一个。她穿着和张小法身上衣服颜色相同的天蓝色旗袍,披了件纯白的小外套。头发半扎半束,戴着小巧的水晶耳环和翡翠小珠链。与这身完美打扮稍有违和的是,她提着一只篮子,里面装了蛋糕、面包、培根、牛奶、黄油和果酱,是来医院送早餐的,而不是约会的。 她刚走到过道里,就看见了对面楼的那间病房开了门。 林觅抱着白床单神色紧张地钻出来。她刚睡醒不久,没有发现有人在注视自己,只想着把手里这尴尬的床单处理掉。由于共用的洗衣房在这边楼,她穿过公共的过道来了。 何诗安本能地躲到护士值班室,避开了匆匆路过的林觅。然而对方手里的白床单团得紧紧的,让她心里好奇。 她跟在后面,记住床单投放的洗衣篮,又悄悄地离开了。林觅并没察觉,低头走着,心在砰砰乱跳。 何诗安轻轻推开病房门,见兄弟俩睡着的样子,忍不住拿手绢掩着嘴笑起来:两个斯文英俊的大男生,怎么还像小孩似的,睡相是那么可爱,相互揪着被子,长长的腿却露在外面吹风。 她看到枕边的体温计,赶紧走到床前去试试张小法的温度,还把露出被子的腿盖好。然而启江这会醒了,闻到满屋子的食物香气,还以为是做梦,看到她站在面前,确定是真的,感慨道:“何小姐,好早啊。启澜他还没醒,我给他量过,39度。” “昨天送来时是41度。一晚上才降了2度。” 她心疼地把他的头摸了摸,又将自己的脸颊贴上去,果然体温还是算高的,真恨不得给他分担几度。 启江低声说:“我知道你喜欢启澜,但他不肯听劝,不肯放手,可能得亲眼见林小姐不要他了才会死心。” “哥哥,他不喜欢我没关系,我心里一直都会有他。” 深秋清晨的第一缕阳光,在床头落下来。她靠在床前,握着他的手,等待他睁开眼。 第九十八章 误伤 林觅心神不宁地走到值班室门外,轻轻叩门。护士听到响声,习惯性地问:“有事?需要帮忙吗?” 她涨红了脸,十指攥紧手绢,低声请求道:“我是21号房间的病人家属。请给我一条新床单好吗?谢谢您……” 护士纳闷地问:“21号房间?不是每天下午都给换吗?今儿怎么一大早就要换呢?” 她支吾着应道:“弄脏了……不换看不下去。请您帮帮我。” 护士摊手无奈地说:“好,就破例一回,新床单本来就少,送洗的那批还没干呢,以后尽量不要提前换。” 说罢,转身掏出钥匙走到隔壁的房里,打开柜门,取了件新的。她双手捧着新床单,千恩万谢地走了。 昨晚她睡得很沉,梦里见到了张小法骑车载着她在田野里看秋景。她搂着他的腰,紧贴着他的背,呼吸着清新的空气,望着那碧蓝的天空。后来他们来到一片宽阔的麦田边,金黄的麦穗在风里轻轻摇曳,阵阵麦香伴随着窸窸窣窣的声音,让她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感觉。 “我们到麦田里去玩,好不好?”她拉着他的手,羞涩地提议。 “让我想一会儿。”他还是这样,不喊就不走。 她等了好久,见他迟迟没有行动,急了,给了他一脚…… 这一踢不要紧,待她睁眼醒来时,吓得整个人都僵住了。 这是怎么啦? 他也恰好醒来,心跳加速,浑身都不安。他素来自律性不错,平日里见她在眼前晃着,都是极力压抑内心的情感,这时候却感到一种大坝决堤前的胆战。因为离他的眼睛不远的地方,恰恰是她的脸,而她闭着眼睛,身子在轻轻发抖,没有察觉。 昨晚她先睡着,他本来是打算让她靠着肩一直坐到天亮。随着梦境的深入,他渐渐觉察到她的变化:在梦里的她仿佛是换了个人,完全没了白天的拘谨,上扬的嘴角在微微地笑,脸上的梨涡也愈发显得迷人。 林一堂被她当成了梦里的那个人,时而被宠,时而被虐,时而被痒痒到笑。他吃惊地发现:她内心的斗争,居然也这么强烈。接下来的事情,他也不太清楚了,因为有伤在身,他也很累,沾着床没几分钟就睡着了。 两人在混乱的思绪里停留了一会,彼此都从床上爬了起来。她下意识地摸摸扣子,都还扣得严实;裙子也还好,除了一些揉皱的痕迹;腿上的长筒袜也好好地未动。然而她不敢确定是不是真的没有发生最担心的事情,也不好开口将他逼供。 他见她面红耳赤,像做错了事一样不声不响,怕她想多了。 “觅觅,你和我从小一起玩,多年以前在奶奶家守岁,不也合盖过被子么?紧张什么。” 她低头不敢看他的眼睛,声音细得像蚊子:“那时我们都还很小很小……都十年了,你我都大了,这样不合适。” 林一堂听这语气,明白她心里对自己还设着防,同时也意识到,昨晚她之所以能这么做,肯定是梦见了小书生,把多日来的思念和牵挂全部在梦里释放出来……他不知道是自己的幸运,还是不幸,把她积蓄给另一个人的情思和温存照单全收了。 她手忙脚乱地穿好鞋子,避开与他的目光交汇。他忽而觉得头晕,独自坐在床上休息。忽然鼻子里有一股难以阻挡的热流喷了出来,在雪白的床单上画出醒目的一团火球。 流鼻血!他在记忆里搜索着:都多少年没有过的糗事了!好好的清晨,大煞风景。 林觅看到他的鼻血不停地往外涌,吓得花容失色。她拿手绢试着给他堵着,却发现毫无用处。 “别弄脏了你的衣服,离我远点。这不是枪伤,自己流一会就没事了。” 她知道他很难受,很担心他的身体。再让他就这么流下去,补血的药都白吃了。 她想安慰他,就没有走,拿了床头柜里的棉花,轻柔给他擦着。 这一次林一堂是给伤到了心。比起差点要了命的枪伤,看不见的情伤要严重得多。前者可以手术可以上药,后者却是毫无办法,药引子有且只有一个。 他终于把憋了很久的话,当着她的面说了。 “在你没有爱上我之前,请不要对我这么好。给我希望,又亲手将希望毁灭,这多么残忍啊。如果我死了能让你记一辈子,我宁可不要醒来。” 林觅听完他说的每一个字,心里充满歉疚。可是她也弄不明白,自己的情感到底是进了个什么样的状态。她对他的确也是有感情的,否则不会这般上心。这段日子里,她对他的点滴照顾,让来打针送药的护士见了都佩服她的细心体贴。她的内心世界需要赶紧在两人之间做个选择,但在客观世界里,父母已经替她选好了。 等他鼻血止住,她才扶他去了外面房间的那张床。带血的床单看着太扎心,她迫不及待地要换掉它,以减轻心中的愧疚感。 林一堂目送她抱着床单出了门,没有追出去。鼻子里的棉花团吸了血很沉,搞得他头晕目眩,一时有些辨不清方向。 待林觅抱着新床单回来,他已经靠着床头又睡着了。她看到他的脸色不太好,急忙过来看。摸到他的手,温度偏凉。她慌乱地扶他躺下,盖好被,跑出去找大夫。 章文轩结束了一夜的工作,准备换衣回去休息。她突然出现在门口,让他的第一反应就是:不好,可能又有事了。 “林少爷他还好吗?” “一大早流鼻血,现在睡了,手很凉。我很怕。” “流鼻血?”章文轩简直不敢相信,“是不是受了什么刺激?照顾他要特别小心,他才度过危险期,不能胡来。” 她一面哭着,一面把发生的情况告诉了他。 第九十九章 上火 一夜之间,意外不断。章文轩作为两个男生的主治医生,百感交集。他眼前一下是何诗安和张小法,一下又切换到林觅和林一堂,画面的转换之快让他措手不及。他担心的不仅有他们的病情,而且还有两个女生在医院会不会吵起来,把事情搞得乱糟糟。 他重新把白大褂穿上,决定加班一天,万一有了什么事,可以随时帮忙。 女生就是女生,她们想问题就感性多了。林觅此刻只想着表哥快点好,她的眼泪比自来水还猛烈,跟在大夫后面进了病房。 林一堂还在睡,章文轩上前检查了他的情况,转身和她轻声说道:“林小姐,你随我出来谈话。” 林觅紧张地揉着手,忽闪忽闪的眼睛流露出焦虑和不安。“大夫,他的情况要紧吗?” “术前术中都失血很多,现在估计都还在贫血。” 她拉着大夫的衣袖,疑惑地问:“我妈妈每天让他喝三大碗参汤,都十来天了,应该多少补回来一些了?” “啊?!你们给林少爷天天都灌这个?我大概知道问题所在了。” 她懵懵懂懂地听着,“那给他喝那种汤合适呢?” 天真的她以为,是参汤还不够滋补的缘故。 “把参汤当饭吃,补得太过了,”章文轩拿手帕擦了擦头上的冷汗,委婉地往下说:“秋燥时节,白天黑夜都面对着你,对一个需要静养的年轻男人而言,参汤比砒霜还杀伤力大。” 她隐约猜到了真相,不禁捂住了滚烫的脸。 昨晚的梦,现在还能完整地回忆起来,令她羞愧不已:梦里的各种场景都很洒脱,莫不是刺激到了他? 章文轩见她表情既羞涩又纠结,以为他俩已经在一起了,于是从医生角度给了个建议:“你可以劝林少爷别性急,养好身体第一。不然气血损耗过大,极可能会落下久治不愈的后遗症。” 她听懂了话的意思,果断地纠正道:“大夫,我想您是误会我了,我心里只有您的朋友。” “原谅我说话直,”章文轩叹气,“我朋友现在的身体状况是承受不起你的厚爱了。” 林觅想起昨晚和张小法在宿舍的情景,当时他确实昏睡过,吃了药似乎好点了。难道他后来独自回去的时候病情加重了?! 她急急地问:“大夫,请您告诉我,他是不是来医院看病了?” 作为大夫和朋友,章文轩决定把他住院的消息给瞒住,怕她知道后闹出事情来。 “现在你赶紧回去看看,免得林太太来了又给病人喝参汤。和她好好说说,正常的营养补充就够了。” 大夫的语气分明就是在回避问题,她由此猜测:张小法肯定是病得不轻,甚至有可能……也在这里住院。 既然章文轩不愿意透露信息,她就打算找机会把住院区一间间的病房里看过去。当务之急是要确定母亲来了没有,免得待会又责备她照顾不周。 “大夫,谢谢您告诉我这些,再见。”她转身往回走。 章文轩与她道了别,赶紧朝着楼对面赶去。 林觅在门口不远处就闻到了母亲常用的香水味,猜到她已经到了。在门边往里一望,她果然又捧着汤,林一堂也醒来了,正准备喝下去。 “妈妈,不要给表哥喝了!大夫刚叮嘱过,这种汤他的身体受不了。” 林太太皱着眉,疑惑地望着她:“你爸爸每次受了伤都喝这个,十几年了不也好好的么?大惊小怪。西医除了开刀,别的还不如中医呢。亏你把大夫的话当圣旨。” 她夺过他嘴边的汤碗,拿手绢帮他擦了擦脸,轻轻地问:“表哥,你诚实地告诉我,喝了参汤以后,晚上难不难受?” 他那明亮的眼睛里有种东西在闪烁,好像要滴出水来,气氛陷入尴尬的沉默。 “一堂,你怎么出血啦?不舒服么?”林太太见侄子不作声,慌忙看他的手,发现指间有血迹。 原来他听到叔母进屋的声响,第一时间拔去了鼻子里塞的棉花,还是没来得及洗手。他当着母女的面,在犹豫要不要说实话。 难道就单刀直入地说,这两夜他都感到浑身有火在烧?林一堂觉得是难以启齿的事情,所以很含蓄地说:“我大概是水土不服,到了干燥的北方,上火了。” 林觅见他的嘴唇干干的,走到桌边拿暖壶倒水。 林太太拍了拍他的脸颊,意味深长地笑。“喝了汤,晚上睡得可好?” 他感到鼻子又开始有暖流往外涌,慌乱地侧过身,殷红的血把枕巾也画出几处花来。 “叔母,辜负您的苦心……我不想喝,也不能再喝了。” 林太太吓得惊叫起来,急急忙忙跑出去喊护士。林觅捧着水杯在床边坐下,见枕巾上也有了血,慌了。 “表哥,是我不好,没有考虑你的感受……” 他靠着枕头摇头,接过水安静地喝,一杯水见了底,燥热丝毫未减。 “觅觅,我连累你十天了,害得你生活全乱套。请原谅。” 她愧疚地把枕巾和枕套一齐取下来,拿着往洗衣房那边走去…… 章文轩赶到病房的时候,看见房里多了一位男青年:斯文和气,穿着留学党们钟爱的休闲外套加西裤。 何诗安在床前坐着,一心一意地看着尚未醒来的张小法,启江主动与章文轩打起了招呼。 “大夫,你好。多谢你救治我弟弟。” 章文轩听完,激动地握住他的手,“先生,你是我朋友的家人?太好了。” 启江见大夫的眼镜片上出现一片潮湿,知道他是流泪了,害怕起来:“大夫,启澜的病是不是很严重?” 当孤独已久的好朋友,某一天有了家人,善良的章文轩自然是喜极而泣。 他取下眼镜,一面拿手帕擦,一面叹道:“他是受寒,加心里的内伤,起病急,病程不短,得有人好好照顾才能恢复得快。” 启江一听就懂。“他从小到大从不缺女孩子喜欢。只是他爱上的人已经名花有主,才折腾成这个样子。我对此也很犯愁。” 章文轩到床前细细地看了一番,“到了早晨服药的时间了,把他轻轻叫醒。” 何诗安知道大夫是在给她创造机会,感激地回了个微笑。她温柔地把他的头靠在怀里,拿指尖在他唇间轻轻擦。顺长的头发有意无意地散落下来,空气中弥漫着她的发香。 第一百章 撩人 启江和章文轩在床前边看边叹:何小姐的这一招够撩人,能不能把他弄醒? 张小法大概是到了该醒的时间,睫毛动了动,微微地睁开眼睛,完全没有感觉到被撩的异样。 他起初以为是林觅,那一头青丝从颈间缓缓落下的感觉,太熟悉。由于重感冒,他的嗅觉受了影响,不甚灵敏,故而没有能闻到头发上的香气。林觅的味道是淡淡的,若有若无,像初秋时节从荷塘上飘来的清香。而她的却是一股冷香,让人想起雪地里绽开的腊梅来。 等他缓过神,察觉到是她在床边守着自己,渐渐回归了现实。他望着她,轻声说:“谢谢你。……我睡了很久?” 她点点头,“难得有清净的时候,你多休息,养养身体。” 考虑周到的何诗安转身站起来,把装早餐的篮子端到启江和章文轩面前。“我今天带了很多好吃的,够我们一起的。趁着新鲜,赶紧吃。” 他俩确实是饿了。章文轩有些不好意思,而启江已经吃过她做的粘豆包,不太拘谨,就拿了一块黄油面包吃。 “哥哥,还吃得惯吗?我今天特地加了苏格兰的黄油。” “很好吃,谢谢啦。”启江觉得这黄油比家里的还要香浓。 她亲自取了一份蓬松的面包递给章文轩,“大夫,您也很辛苦,尝尝。篮子里还有鱼子酱和麦片。” 她确实是在早餐上花了很大的工夫,基本上把家里能带的好吃的都拿来了,包括别人送给父亲的鱼子酱。虽然她也知道他们未必会吃得惯,但听说这食物有营养,就带来了。 章文轩接过面包,“何小姐,谢谢你。我吃这个就够了。鱼子酱留着你们吃就好。” 启江说:“我弟弟他对一切海鲜都过敏,估计是无福消受了。” 她拿出柄银勺子,打开装满鱼子酱的玻璃瓶,挖了一勺,“启澜,鱼子酱和鱼肉不一样,或许你吃了没事呢。我只希望你早点好起来。” 张小法摇头,“诗安,我真的对海鲜过敏,心意领了。” 她抓着他的肩膀,笑着把勺子递上来:“你就尝尝呗,不好吃就吐掉,有什么怕的。这鱼子酱我六十多岁的奶奶都能吃呢。” 他赶紧挣脱她的手,从床上直接跳了下来。他一边往门外跑,一边回头说:“我先去外面洗脸,待会回来。大家先吃。” 章文轩望着他的背影,叹道:“这动作快得都不像是病人啊。看来他好多了。” 启江低声说:“我弟弟是见了何小姐太热情,给吓得逃命去了。” 两人忍不住笑出声,继续吃面包。何诗安在家已吃过,并不饿。她把床单扯平,把被子叠好,又抱起枕头拍了拍。 她整理好床铺,见屋里的暖水瓶快空了,提着出门打水。 打开水的地方离病房不远,和公共洗漱区也比较近。她把暖水瓶放在铸铁龙头下,看着瓶口上冒出来的缕缕白气,听着水哗哗的声音,一心想着他。 水瓶里的水很快满了,溢出来,溅到地上,直接透过丝袜烫到她的腿。这一烫不要紧,袜子直接贴住了她娇嫩的皮肤,吓得她不敢乱动,扶着墙站着。 虽然对烫伤这事完全没有预料到,但她知道有可能留疤,急了,赶紧往屋里这边喊,“大夫,我给开水烫到了腿,请您救救我!” 然而屋里的两人正在忙着吃早餐,聊天,她的声音在医院住院区的喧哗里实在太小,似乎都没听见。 一墙之隔的水槽边,低头洗脸的张小法忽然又听到了和昨夜校园里类似的声音。由于水声的干扰,加上感冒后反应没那么灵敏,他过了好几分钟才确定是有人在附近呼救。 他匆匆赶过来的时候,脸上还在滴水。一眼看到地上积水已经到了一寸深,而何诗安的身边围着一圈厚厚的水汽,双眼红红的,见到他来仿佛盼到救星一样哭了起来。 “启澜,我烫到腿了,喊了好一会都不见大夫来……” 他直接淌水过去,看到她从小腿往上到膝盖处的丝袜都湿了,皮肤也红肿了一大块,想想都觉得疼。 “别怕,我来帮你。” 他为了不碰到她的腿,想了个笨办法,先得征得她的同意。 “诗安,我待会把你……举起来,这样不会弄破皮肤,好么?” 她想,被他这么一举,裙子岂不是要走光?但现在确实抱着和背着都不合适。对他来说,这么做可见是下了很大的决心。 “你尽管做,我相信你的。” 她把裙子夹紧,红着脸对他笑笑:“我准备……好了。” 他果然把她举了起来,不过真的是拼尽了全力,而且举到与他胸口平行的地方,臂力就明显不够了。好在她的舞蹈功底不错,姿态还挺美,只是眼中的泪水不停地滴落。 “启澜,我们是要去哪里?” 他望着她,顾不上回答,直接去了冷水龙头边。 张小法半蹲下,让她整个人都紧靠着他的肩膀,把龙头拧开,冷水哗哗地放了出来。 何诗安感到冷水流过腿的时候,局部的皮肤触痛有了好转,不过水帮她缓解伤痛的同时,也肆虐地漫过她的膝盖,直接湿到胸前,原本就紧身的旗袍更加服帖。 她忽而不安起来:内衣裤全湿了,这么近距离贴着自己心仪的男生,任何少女谁不害羞? 他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在水龙头处,心中默数着时间,数满了五分钟,把龙头关上。 “好了,紧急处理完,我带你去找大夫上药。” 说完,他才把目光从龙头上移开,但眼前所见使得他像触电一样僵在原地。 她的身材很好,浑身上下都散发出魅力。现在她衣裳给温热的水雾浸透,原本的冷香也给焐热了,顺着缭绕的水汽在整个空间里弥漫。 何诗安看着他的脸瞬间由白转红,怕他又晕过去,赶紧伸手拍拍他的头: “启澜,你别紧张,先扭过脸去。” 他觉得是个好办法,把头转到一边,继续把她托在手里,站了起来。 在这个时刻,张小法一心只想赶快回到病房。作为一个正常的青春期男生,面对美丽异性温热湿润的身体,他已经是相当有自我克制力了。 在他的努力下,理性几番回合,终于压倒了感性,“诗安是我的朋友和学生,我和她之间不能有瓜田李下的事情……” 第一百零一章 丝袜 张小法低头托着她一路往病房去。三百多米的距离,要在五分钟内走完,对他这尚未康复的身体来说,已经是体力的极限。 何诗安轻轻地抓着他的衣襟,受伤后的她十分安静,尽管腿疼牵动神经,也不叫喊。她知道他在这个时候能尽力帮助自己,需要多大的毅力。他是个值得托付一生的好男生,说话守信用,做事有分寸。可是,她究竟能实现心愿,和他……能走得更近点么? 何诗安从小在一个复杂的大家庭中长大,耳濡目染地学会了琢磨人心。比同龄的女孩子懂得人情世故。她不敢奢望从他那里得到和林觅一样多的爱和关怀,但看着他对自己的态度越来越好,内心是难掩欣喜的。 “启澜,我不急,你慢点走,别摔着……” 他没有回答,双眼望着前方按照常速走,心里在想:“我已经走得够慢了,再慢下去,万一给林觅瞧见了,就百口莫辩了……” 临近病房时,终于看到了在门口聊天的启江和章文轩。这两位见他们一前一后地出去,又这般“亲密”地回来,想着怕是有点什么故事在里头,就配合地留在原地不去打扰。 张小法见到他俩,赶紧求助:“文轩,二哥,过来帮我一把!诗安给开水烫伤了腿,我刚拿冷水处理了,她现在浑身湿了,挺难受的。” 两位兄长听完立刻一惊:看来不是发生了故事,是事故啊! 原本是想来打趣他俩的,这下都手忙脚乱了。 启江把手伸过来:“何小姐,启澜他病还没好,你看他一头的汗。我力气大,换过来。” 何诗安看着启江,想了想,乖巧地说:“好。” 张小法把她稳稳地交给哥哥,叮嘱道:“平托,不要碰她膝盖以下的部分,都伤了皮,很疼。” 启江朝着弟弟丢了个白眼:“这个是常识,我在学校学专门培训过,连炸伤的都敢碰,何况是开水烫这点小case。” 小事?她的眉头不禁微微皱起,自言自语地低声念:“哥哥,我被烫伤不是小事呀,好好的腿都要留疤,让我怎么见人啊?” 章文轩知道启江出言不慎,怕她难过,急忙解释道:“何小姐,别怕。他的意思是说,有把握把你保护好,而不是觉得你烫伤的事不重要。马上进屋躺好,我来给你治疗,不会影响腿的美观。放心!” 张小法无奈地望着启江,“二哥,你是好心,可就是不好好说话。待会给诗安陪个不是。” 她忍着疼,替他化解尴尬:“启澜,不怪哥哥的。他是为我好,我知道他就是不善于表达。” 启江察觉到自己说话有不当之处,也急了。他把她的腰牢牢地托在手里,一个箭步冲进房里。 速度够快,何诗安只觉得眨眼功夫自己都给放到了床上,好不惊讶。 启江望着章文轩:“大夫,请你一定要尽力,有空我请你喝酒。” “放心,我认识何小姐,就算是不认识,我也会尽心尽力的。” 他低头检查了她修长的腿,发现烫伤的皮肤由于用冷水处理及时,没有与丝袜粘连,比较方便地可以上药。 “小弟,你反应很快,冷水对紧急处理烫伤特别管用。” 张小法在旁边看了看,“文轩兄,她是需要把丝袜直接脱下来,还是拿剪刀剪开再上药?” “最好用剪刀。脱丝袜的时候容易扯到红肿的地方,会疼。我去办公室取。”他说完就跑出去了。 何诗安听说要剪丝袜,慌了神。她的丝袜是美式的,直接套到大腿。如果要上剪刀,就意味着要把旗袍给掀开……如果只有顾启澜在,那还是值得期待。这可是当着三个大男生的面啊! “能不能和大夫说,不剪开我的丝袜?我自己脱。” 启江哪里知道女孩子的心思,木木地问:“不剪的话,怎么上药呢?不涂药就真的会有疤痕,这么好的腿就白瞎了。” 张小法是猜得到的。她上回在学校跳绳不慎把旗袍撕裂,走光,他就见过这种超长的丝袜了。要剪开袜子,先得把旗袍给脱了……她穿什么衣服呢? 没想到章文轩回来时,不仅带了剪刀,还拿着一件护士服。他到底是有经验的大夫,对每一步安排,心里都做到了有数。 他把护士服拿到床前:“待会我们出去,会有护士来帮你换上,这衣服是敞口的,不用担心剪丝袜的问题。她会帮你弄。” 何诗安听完,总算是放了心,不过她还挺期待这些都由顾家老三来做,旁人都躲开。眼下,她不能开这个口,得照顾他的面子,保持自己的矜持。 她顺从地点点头:“大夫,谢谢您。我放心的。” 于是章文轩带着兄弟俩走出去,同时值班室的护士进来了。 她配合地把旗袍脱下来,不过护士见她内衣裤也是湿漉漉的,就问她要不要也脱了,免得伤风。 她想了想,关键时刻不能生病啊,所以乖乖地裹着护士服,悄悄地脱了,收在枕头底下藏着。 护士娴熟地帮她把丝袜剪开了,又把剪坏的丝袜取走,丢在门边的卫生桶里。 待一切准备工作完成,三个男生才进来。她不好意思地低头看着双腿,很忐忑自己现在的样子会不会不好看。 脱下丝袜后的腿看得更加真切。除了烫伤的部分,其余的依然光洁嫩滑如初。 章文轩发现皮肤损伤程度属于上药可以恢复的范围,心里轻松了不少。他想起医院前不久引进了一种专门用来治疗烫伤的药膏,据说不会留疤,恢复得极快,决定去药房看看。 启江生平第一次见到女孩子的腿给烫伤,心里感觉就好像是嫩嫩的白豆腐给煎得焦糊了一般可惜。女孩子到底是女孩子,爱美也需要人疼。确实比不得军校里那些皮糙肉厚的汉子。 不过,他那打破砂锅问到底的毛病又来了。他想,女生穿的丝袜到底有多长,还需要拿剪刀,关起门来剪?如果直接套到腰部,那还叫袜子么?还不如算作裤子来得省事呢。 张小法来自现代社会,对女孩子的各类丝袜,都多少有点常识,所以没有好奇。 而启江对女生的丝袜印象,却还是近期的事。当年丝袜传入国内还没多久,上海陆续有了名媛和交际花试穿。北平相对上海保守很多,他又不去歌舞厅这类地方,加上朱涓涓和他见面时都穿着长及脚踝的裙子,他哪里有机会见过这种新鲜事物呢?何诗安算是让他长了见识。 于是,他问她:“何小姐,你的丝袜到底有多长?和裤子一样齐腰么?” 何诗安红着脸指着门口卫生桶:“哥哥,丢在里面了。没你说的那么长,以后我带双新的给你,你可以送女孩子的。这个是我爸爸从美国考察回来特地买的。有一百多双。” 启江尴尬地搓手:“我还没女朋友呢。有个喜欢的女孩,她从美国留学回来不久,估计她有。我是纯属好奇。没别的想法。” 第一百零二章 鱼子酱 何诗安靠着床坐着,又低头不语了。 张小法见她腿伤了,怕她心里太难过,就想办法逗她转移注意力。 “诗安,你不是想让我吃鱼子酱么?我吃给你看,好不好?” 她听完果然表情轻松了些,“好的。在桌子上呢,你把原来那勺倒掉,重新取一勺。新鲜的好吃。” 启江听完,想起他过敏的往事,拉着他不让去碰桌子上的那柄勺子。 “何小姐,我三弟吃了海鲜会过敏,轻则脸上起湿疹,重则上吐下泻,卧床不起,还是免了。” 张小法这次决定以身试毒。启江说的那些过敏症状,比起他欠何诗安的情来说,不值得一提。 “二哥,松手,我已经不是小孩子。你相信我这么做,有自己的理由。” 启江的手劲大,拧住了他的胳膊,一时如同给铁链捆住,动弹不得。 “三弟,你如果不想再躺到病床上去,就不要碰那东西。哄何小姐开心的办法有千万种,不必和一勺鱼子酱死磕。比如,你可以抱抱她,甚至……亲亲她。” 张小法听到启江说到最后一句,浑身都不自在。他的底线和原则,哪里能这么轻易地更改呢?爱情和友情是永远都不能仓促划等号的! “二哥,你不了解我的心,东西不能乱吃,话更不能乱讲!” 启江原以为弟弟是手无缚鸡之力的,没想到他突然来了个灵活的反转,还没看清他的动作,这小子就稳稳地把勺子端在了手里。 “三弟,你哪来这么大的腕力……是不是练过?” 他似乎不想回答,把何诗安之前打开过的那瓶鱼子酱拿来就舀。 一颗颗鱼子,如饱满的黑色小珠子,散发着诱人的香气和光泽,配上精致的银勺子,变成了一件艺术品。 “诗安,”他走到床前,“看,我要开吃了。” 身后的启江,紧张得恨不得冲过去替他吃,只是当着女孩子的面这样做太损害形象了,只得用词委婉地提醒:“你先吃一点点,十五分钟后没有反应再吃完。” 这令张小法想起了打针前先做皮试,待观察无反应后再放心注射。 然而有必要这般谨慎么?不就是一勺鱼子酱吗?吃一瓶才可能有反应。 何诗安侧过头来对他笑,洁白如玉的牙齿微露,衬托得嘴唇更红。 “启澜,我想亲自喂你吃。” 启江见她眼中有期待,也就不再做声。 张小法可不想让她喂食,“你好好休息,我自己来就好。” 一勺下去,口感还真是好!即使他吃得很匆忙,没有心思细细品尝,那种细腻、爽滑、弹性十足、鲜美的滋味瞬间征服了他的味蕾。 她心里是有数的。原料来自上等鲟鱼,家里的大厨告诉过她,整个北平城里,很难有这种珍贵的美味,难怪有人会专程用它来讨好父亲。 启江看着手表计时,不停地观察弟弟的反应。想起小时候启澜误喝海鱼汤卧床半月的教训,越发紧张不安。 十五分钟过去,张小法不但没有表现出任何不适,而且还精神好了许多。 “我没有过敏。” 何诗安笑着说:“你啊,不要听别人说你会怎样,就认为自己会怎样。人要有自己的判断,不能被牵着鼻子走。” 张小法没想到,她能从一件很小的事情说出这种道理来。他想起过去,很多时候自己确实缺乏主见,父母替自己做的决定不在少数,尽管那些决定他并不很喜欢。 她见他握着勺子发呆,伸手轻轻拉了他一下:“启澜,我也想吃。把勺子给我。” 他看看勺子:“我先出去把它洗干净,稍等。” 她紧紧地揪着他的衣襟,“我就是想要你用过的勺子。洗了就没有你的味道了。” 他的脸忽地红了,“我用过的不干净,为了健康着想,不要拿它吃。” 在一旁当电灯泡的启江,实在看不下去了。 “何小姐,你想让他亲你就直说。不用去舔勺子,嗯?” 张小法听完哥哥的话,悟出了意思:明明就是在煽动她尽快逼他就范啊! “你俩先聊天,我出去透透气!” 他一溜烟地冲出房门,跑到离病房较远的洗衣房边上才停下来。偌大的地方,在洗衣工还没来哗哗刷洗之前,比较安静。一只只的洗衣篮顺着墙根摆放着,每只篮子里都堆了床单和枕套。 他无意间扫了眼离身边最近的那只篮子。露出的一角床单上,正好印着房间号。那个号码,再熟悉不过了。这时候他的嗅觉开始变得灵敏,闻到丝丝血腥味。 仔细低头一看,床单上果然有块未干的血迹,殷红的颜色格外显眼。 头脑开始空白:该发生的,终于发生,还这么凑巧地给发现了。 眼前有些眩晕,也不想在这久留,转身沿着过道漫无目的地乱走。 他确实没有更好的地方可去。病房里,何诗安和启江都在期待他尽快回来,但他偏偏是想一个人安静地待着,想想接下来的日子怎么过。 过道上的另一头,林觅拎着脏了枕套和枕巾低头朝洗衣房过来。她一直都想出来走走,然而表哥的鼻血不请自来,接二连三,使得她没法离开。若不是护士来帮忙,她连送洗的时间都没有呢…… 林太太这会还在医生办公室等待章文轩回来,也没法照顾侄子。有个埋头练习写病历的助手说,大夫去药房了。她只好取了桌上的报纸读读,以打发无聊的时间。 启江见弟弟出去了好一会了,不免着急。何诗安想起暖水瓶还留在水房里,担心水龙头没关,瓶身受热过度会爆炸。 “哥哥,可不可以麻烦你去水房看看?我把暖水瓶忘记在那里了。启澜带我回来的时候,我也不记得他有没有关上开水龙头。” “哎呀,我得赶紧去,万一烫伤别人就不好了。” 启江把门带上,直奔水房去了。何诗安见他俩都出去了,才放心地把枕头下藏着的内衣裤都拿到床边摊平晾着。她只想早点晾干了好穿上,光着身子套件护士服总觉得怪怪的。 没想到门很快又开了,启江拎着暖水瓶得意地跑进来,高高兴兴地喊: “何小姐,我搞定了!速度够厉害?” 一心只想晾东西的她,本来是盼望他在外面多待会儿的。启江的突然归来吓得她的手一抖,把内衣裤都掉到了地上。她觉得脸上烧得慌,尽管腿疼,还是扶着床沿,弯下腰去捡,怕他凑过来不小心看见。 好在启江放好暖水瓶后,继续吃面包,没有留意她手里拿的是什么。对于日常的小事情,他的神经总是大条。 第一百零三章 胆小 林觅低头往前走,沉浸在内心的世界里,完全没有留意到脚下的路。她走到楼梯边的时候,由于想着心事,压根就不看那台阶,直接就按照常速踏了过去。 随着身子悬空,她猛然意识到危险,潜意识地伸手乱抓,而楼梯却偏偏没扶手,她直接就顺着台阶一级级地滚,好在中途给台阶边放着的扫帚挡了挡,她翻了个身找回平衡,狼狈地爬起来歇气。 弄脏的枕套和枕巾不知落在哪里了。她反而轻松了点,有种暂时的解脱感。如果妈妈问起来,就说摔倒后弄丢了。 她的膝盖青紫了好几处,头发也乱乱的。这个样子她自己也嫌弃,可又有什么办法呢?最近总是莫名其妙地感到不顺心,做梦能让表哥流鼻血,走路能让自己滚楼梯。 张小法走到这边楼梯,忽而把脚步停住。他看见了地上散落的枕巾和枕套,上面不仅有血,还有他熟悉的房间号。 难道是白日做起噩梦来了?光那块床单就已经够让他心情烦乱。这下好了,整个床上用品齐刷刷地让他见了个遍,要多堵心就有多堵心。 不过他马上觉察到了台阶下有轻微的响动,于是轻轻走到楼梯口往下望。林觅的背影顿时一览无余。 他有些吃惊:就连这样难堪的氛围里,也能遇到她……那么,要不要主动去说说话? 虽然林觅大清早地滚楼梯,吃了些小苦,但医院里再也没有任何其他的地方更适合他俩避开旁人的眼睛了。这个地方,除了清洁工会偶尔来打扫卫生,护士和医生夜班抄近路,病人和家属几乎都不会注意到。 她背对着他站在那里,吹着阵阵冷风,索性把辫子解开,让卷发自然地飘。 自从在医院陪床以来,她时常慵懒地披着头发,无意间也会扭动腰肢走路,惹来不少人的回头。 在别人的眼里,早已不把她当个孩子,而是视作发育成熟的大姑娘了。 张小法的心里,她一直是个美丽幸福可爱的女孩子,如同需要保护和珍惜的娇嫩花朵,容不得她受到任何形式的伤害。哪怕她会嫁人,会做母亲,他也不会因此忘记她最好的年华里烙下的印象。 她弯腰轻轻揉着膝盖,发出微微的呻吟,明显是感觉到了疼。这一刻的她,孤独而又柔弱,激起了他的怜爱之情。 理性败给了感性,他快步下楼朝她跑去。 她听到身后的脚步声传来,还以为是过路的陌生人,头也不抬。 直到有一双手从身后扶住她,伴随着熟悉的清新柠檬味,林觅才觉察到他的存在。 他怎么会来这里?难道仅仅是凑巧? 林觅此刻不打算往深处想。既然日夜惦记的人来了,就珍惜这个难得的机会。 她没有向过去那样转身,而是站着不动。她期待他能给予一个久违的拥抱,来安抚心中无尽的思念和纠结。 然而,等了好一会,张小法的动作依然停留在“扶”的阶段,没有更进一步的意思。 她终于忍不住了,尽量含蓄地给他提示:‘“张老师,您可不可以离我再稍微近一点呢?” 他低头看了看,淡定地答道:“我们已经很近了呀,距离都不到十公分了。” 林觅听完哭笑不得:他到底是真不懂还是故意装不懂呢?如果换了林一堂,恐怕这时候都已经实现零距离了……真是应了她在某本小说上看到的一句话:和不开窍的人恋爱真累! 张小法确实是没有反应过来。他满脑子跑的都是两个字:分寸。他和她之间现在最该维护的关系就是师生关系,必须要讲究分寸的。在没有林一堂出现的那些日子,他们过得很轻松,课上有课上的开心,课后有课后的浪漫。或者说,他俩只是普通的表兄妹该多好…… 当然,男生的心必须要足够宽,不能被恋爱中鸡毛蒜皮的小事所困,否则事业心必然大减,甚至会倒退。 林觅却只想简单直接地和张小法谈谈心,把这层窗户纸给捅破。她摔了一跤后,反而不再为细枝末节所束缚,重新变回敢想敢做的自己了。 “张老师,”她抬头与他大胆地对视,“您可不可以像过去那样抱抱我?” 他明澈的眼神忽而转移到旁边一处屋檐上的瓦片,去看那些吱吱叫着的小麻雀。 避而不答的态度让她感到采取主动势在必行。 她仿佛又回到了初次见面的那个晚上,在空旷的午夜大街追着他跑,暖风夹着栀子花柔和地拂过身旁,裙摆在风里轻扬,满满的小巷子里都是初恋的美好味道。 她一面回忆,一面轻声说道:“低下头来,看着我……” 张小法嘴上不作声,身体却很诚实,顺从地弯下腰,这样她就与他在一个水平线上对视了。 林觅忽而伸手环住了他的脖子,柔顺的卷发直接贴着他的脸颊滑下来,她轻轻的呼吸声在耳畔清晰地放大,令他措手不及。 “别动,”她长长的睫毛低垂,曲线柔和的五官显得更加美丽。 他的注意力停留在她的唇上:像清晨带露的蔷薇花瓣,娇嫩而带着芬芳的诱惑。 她放下了往日的娇羞,此刻只想把初吻送给他。虽然她也不知道接吻具体要怎么来,但看过些西方的故事书,那些精美的插图里,总免不了接吻的画面。西方人热烈,东方人含蓄,她的思想在那个年代已算是相当超前的,从小都在教会学校与洋人一起,觉得外国人能做的,中国人也能做。 “再过来一点点,远了我够不着。” 张小法在欣赏她的美,却万万没想到她这一刻是要送出初吻的。他本能地往后躲,两人的距离顿时隔开一尺,她的吻偏了,遗憾地献给了冰凉的空气。 “好讨厌……”林觅见他如此不领情,气得不知说什么才好。 “这里是医院,不好拉拉扯扯的。而且,你快结婚了,我们之间……从此以礼相待。”他违心地说出这番话来,下了莫大的决心。 “胆小鬼!”她双眼含泪,用力推了他一把,“以礼相待,还不如再也不见。” 她从头上取下他送的发夹,塞到他手里,“保重,我走了。” 张小法留在原地,恍然大悟:原来这才是她的真性情,敢爱敢恨,敢作敢为。 他不是真的胆小,而是得考虑到社会的各种礼教制约。男人总比女人要理性,爱得深了反而会愈发小心谨慎。 第一百零四章 寻找 当心爱的女孩子被他的一番违心话给气走,张小法的心里反而平静了些。两人之间目前已经不适合做恋人,但做朋友的话显得怪怪的,无非就是换了种方式继续暧昧着。过去他觉得师生的身份是个影响恋爱的障碍物,现在反而成了个好的挡箭牌,使得他有理由继续关心爱护她,又可以拒绝她靠的太近。他对感情的态度悄然发生着变化,不再停留在幼稚的表层,而是渐渐由表及里,开始明白相爱不一定要相守的道理。 林觅从楼梯上摔跤时把膝盖碰伤,刚刚在他面前是装着没事,忍住不喊不叫。待她觉得自己差不多离开张小法的视线了,到了离林一堂病房很近的地方,才把在心里憋了很久的难受喊出了口:“好疼啊!” 喊完后,她意识到不妥,“万一表哥听到怎么办?”,赶忙捂住了嘴。她想着林一堂这会还在休息,不好打扰到他。 她在门外站了几分钟,病房里好像挺安静的,除了清晨的风带动窗帘的沙沙声,都听不到其它的响动。 于是林觅抱着侥幸:“他还在睡觉呢,应该没听到的。” 她把长筒袜往膝盖上部扯了扯,遮盖住青紫的部分,又临时把松散的辫子拆了,拿发带扎出个蝴蝶结,让它披着。 待她自认为收拾得还行,准备迈进门的时候,看到床上的被子铺得很平整,房里没有林一堂的身影。 林觅怔住:一大早的,他会去哪里呢?话说他住院十来天了,都没有离开过病房,最多就在门口扶着栏杆站站。 心里涌起恐慌和歉疚,她不得不忘记膝盖上的疼痛,赶紧想应对的办法。 表哥今天醒来就状态不佳,要是妈妈发现他离开病房,问起来又答不出,肯定少不了一顿疼骂。 她准备在偌大的医院里寻找。眼下特别需要个帮手。第一个想起的就是李炎。从小就信任他,关键时刻应该靠谱? 然而李炎和其他的警卫昨晚都给林一堂打发回去了,这会还没来。林觅思量一番,决定靠自己。 她沿着过道一直往前走,边走边望楼下。医院的住院区很大,早晨活动的病人和家属都比较多,所以她看了又看,也没发现表哥的身影。 他身体还没恢复,怎么会突然离开病房呢? 光在楼上看是不够的,她打算下楼去找找,再问问别人,或许能得到有用的信息呢。 林觅匆匆地往楼下赶,准确地说是一瘸一拐,像只跛脚小鹿。眼下找人要紧,她也顾不得形象了。 她真正到了楼下,才发现这里找人难度更大。各种声音,各种气味,一堆堆的人都挤来挤去。 她想表哥是有洁癖的,肯定不会在这种环境下待得住。人群里有好些病人身上的味道很大,似乎没有洗过澡,体味和药味混合成难闻的气体,差点没把她熏晕。她只好捏着鼻子,屏住气,一气钻出了人群,又回到楼上。 她倚靠着栏杆东张西望,又看到了张小法。不过他是在对面的楼上,低着头走到一间病房前,推开门进去了。 原来他也在医院里!林觅觉得再也没比这更巧的事了。要不去他那边瞧瞧?没准表哥也在里面呢?虽然这种可能性很低,总算是给她一个理由再去看看张小法。 她加快脚步走到两栋楼相连的公共走廊里,径直奔着那房间去了。 张小法回到病房,看到启江在坐着吃面包,何诗安抱着被子想心事,发现这一幕还蛮温馨的。 她见他进来,侧过头问:“启澜,你出去了好久,饿了?快吃点东西。我带了椰丝面包,味道清新,猜你会喜欢的。” 启江边嚼面包,边调侃她:“何小姐的心思还真细,连三弟的饮食偏好都掌握得这般全面。” 她的脸颊微微一红:“我就是随便猜的,哥哥你莫想多了。赶紧帮忙消灭那些鱼子酱。” 启江是个直爽的人,不拘泥于细枝末节。见她主动招呼,就不见外地新开了一瓶鱼子酱,取了些直接涂抹到面包上。 一口下去,他也被这珍馐美味给征服:“天哪,太好吃了!” 何诗安忍不住笑起来:“你吃完这瓶,余下的两瓶都带回家。下回见面我再拿些过来。” 启江摇摇头:“尝尝就行了,我可不能白吃这么好的东西。会拿礼物和你换。” 她听完挺不好意思:“哥哥不要和我讲客气。这东西我家常常有人送,吃不完的都过期了呢。你喜欢吃就多吃,吃了比坏了强。” 张小法凑近启江,轻声提醒道:“二哥,我已经欠她好多情了,要不你待会去帮忙给她买束花?今天来不及给她送什么像样的礼物了。” 启江抬起头来,“好,吃了这块面包我就走。” 何诗安忽然笑得扶着床架说不出话来。她细长的眉毛衬托着亮闪闪的眼睛,直直地盯着启江的脸。 张小法望了望他,立刻也笑趴了:启江的脸上沾了好些鱼子酱,像涂了墨水和蜂蜜的混合物,又黑又亮,还黏糊糊的。 “二哥……你先别吃了,擦擦脸。” 启江掏出手帕,在脸上用力抹了几把,“你俩有啥大惊小怪的。吃东西沾到脸很正常。我又不是上台唱戏,没事。” 张小法故意逗他:“要不要我把这个事告诉涓涓姐?” 启江马上脸色大变:“千万别,我上回不小心把她气走了,还没来得及去看望她呢。打她电话都没接,估计是真的讨厌我了。你再给她说这些,还嫌我给抹黑得不够么?” 他好奇地问:“我们天津回来的那天下午在糕饼铺遇见,她对你挺关心的。你和她之间怕是有误会?” 启江想了想,拉住他的衣袖:“三弟,我有事相求。你今天如果能抽空,陪我去她家好么?我需要你作证,我在租界是清白的。趁着她父亲去了南京开会,好不容易有个时机能上门找她的。” 张小法肯定地回答:“你的事就是我的事,下午或晚上都行。等诗安回家我们就出发。” 何诗安见状也安慰启江:“哥哥别难过,我和你们一起去,或许还能帮忙呢。我比你们都懂得女生的心思。” 正说笑着,原本关好的门“吱呀”一声推开了。他们不约而同地望过去,看见了林觅站在门口,气氛顿时变得紧张起来。 启江认出了林觅,主动和她打招呼:“林小姐,好久不见,你还是这么美。近来还好么?” 第一百零五章 难堪 她没有回答,看到了床上的何诗安穿了身护士服,抱着被子脸颊泛红,觉得很蹊跷,心里就有种莫名的火气升起来。 启江觉察到林觅神情有些异样,怕她进来闹事,就伸手拦住门,“何小姐她腿给开水烫到了,需要休息,你如果没有别的事,先回去,别让林少爷久等了。” 她没有看启江,冷冷地应了句:“我是来找表哥的。他一早就不见了。本来我以为他可能来了这里,没想到走错了地方。” 何诗安听她话里有话,想起她一早进洗衣房放血床单的事,心里自然不悦。 “你名堂真多。找你表哥,还能找到这里来,我看你是故意的。” 林觅本来心情就不好,又意外撞见何诗安在这里,于是她要把该说的不该说的都要发泄出来。 “我故意?到底是谁故意在破坏我们的感情?别以为我顾忌着父母面子就不敢开口骂你。” 何诗安气得咬牙,“你太不要脸了!都要嫁人了,还不好好守着林一堂,跑来骚扰他。你知不知道昨晚他发高烧晕倒在学校啊?要是晚点送医院都没命了!现在他都还没退烧呢,你能不能放过他,别这么自私!你对他真正关心过多少,根本不配称‘我们’!” 林觅给她的一番训斥弄得哑口无言,浑身都气得不自在。她心里也委屈着,昨晚明明两人还在校园里走过,怎么转身回去就病得这么厉害了?难道是何诗安送他来的医院,后来帮忙打开水又烫伤了么? “你的腿伤可不可以让我看看?”林觅看着她,并不想立刻就走。 “大夫看过了,不需要你来。赶紧走,我不想见到你。”她的话里全部都是反感。 林觅看着张小法,“她是真的烫到了么?” 他点点头,再无多话。启江怕他们三个面对面太尴尬,只得插进来劝解。 “林小姐,她是真的受伤了,大夫去取药,估计该回来了。你早点回去陪陪林少爷。” 林觅感到一种不被信任的伤害,明明她早已说过来意,可这两个大男生没有一个是相信她的,都站在了何诗安那边,认为她不安守本分。 “我表哥真的不见了,所以我才会来这里找他……”她一面说,一面抬手捂着脸,把顺着双颊落下的眼泪擦去。 这些日子以来,她三天两头就会掉眼泪,体内的水分都不够了,泪水是苦咸味,好像比海水的盐分还多。 然而何诗安在这个时候有意无意地戳了她的痛处:“你找人就自个儿去找,我们一没权利二没义务陪你。你下个月月底就要订婚,现在怎么还想不明白。我要是他早就给你气死了,也多亏林一堂的心够大。” 林觅的头脑开始混乱,又想起了两个月前在花园里被她有意绊倒,险些落水的那个夜晚,还有被她拿竹扫帚给堵在墙角的那个下午,等等。过去她处处忍让,是因为怕,现在既然被逼得处境艰难,就干脆痛快地回击! 张小法在原地愣着,启江把他强行拉到一旁,“女孩子之间的争吵,男生不要去搅和。她们自己争一会就平息了。” 林觅这回是铁了心要给对方一个教训。 她两步并作三步走到床前,迅速地抓起被角,用力一扯,把整个被子全部夺了过来。 这一举动惊得何诗安说不出话,启江和张小法也目瞪口呆。 “你别乱来,把被子还给人家。”启江说完,伸手来扯她抢来的被子。 林觅没有用很大的力气,被子一下子就给他扯走了。 随着被子被扯,原来藏在被子下面的内衣内裤全部给带了出来,无声息地落在地板上。 何诗安的内衣裤一下子就成了整个屋里的焦点。柔滑的真丝质地,粉蓝色的一套,纯手工缝制,还有精致的刺绣,非常美,俏皮中带着性感。 张小法情急之下扭过头不看,启江红着脸,本着“一人做事一人当”的精神,把内衣裤捡起来,与被子一块送到床前道歉:“何小姐,对不起,我给你赔套新的……” 何诗安紧紧地抓着被子,摇着头大哭:“不要你赔……我今天没法下床了!” 启江只得把弟弟拉到床前,“等你腿好些了,让启澜去百货楼给你买,好不好?求求你别哭了,哭得我头都大了……” “哥哥,你说话可要算话啊。”她听了立刻破涕为笑。 只是张小法的脸一阵红一阵白,夹在两边都不好做人。 林觅站了好一会,也没听到他说话,觉得再待下去也没必要,就打算走了。 这时候门又给推开,进来的是章文轩。他手里捧着一支好不容易从药房取到的药膏,丝毫没有觉察到房里气氛不对,高兴地大声说:“何小姐,药到了,待会让他帮你擦。” 林觅正好与章文轩迎面撞上,她眼里的怒火让他在原地停住,匆匆把话转移了。 “林小姐,你……怎么来的这里啊?” 她扬起脸,淡淡地应道:“我找表哥找到这里来了。他不见了。” 章文轩听完,安慰她说:“林少爷也许是在床上待久了,想到外面活动活动,会自己回去的。没事,你别着急。” 林觅没有感到任何喜悦,反而心里的压力更大了。表哥这一任性,给她招来了多大的麻烦啊……还不能回去找他理论,毕竟他还没恢复,气不得。这股火气只能自己来化解。 就在她准备往门口走的时候,又来了个人,更崩溃的是,是她的母亲。 林太太开始在办公室等章文轩,后来等得不耐烦,就在过道里张望。过了好一会,看到大夫出现了,却并不往这边楼走,而是沿着楼梯去了那边的一处病房。于是她跟着一路找来了。她也很意外,居然在这里遇到了女儿,还有他们。 林太太看到何诗安半躺在床上,套着护士服,甚是不解:“诗安,你怎么住院了啊?是不舒服么?怎么穿这种衣服?” “我在医院陪他,不小心烫到了,就在他床上躺着,待会就涂药了。” “小张老师,这位是?”,她看到启江,发现衣着打扮都是标准的少爷风格,猜想他的家境必然很殷实。 “我哥哥。”张小法礼貌地答道,“您来有什么事么?” 她望着章文轩:“大夫,请快随我走!我侄子的鼻血一早到现在都还没止住,有没有好的药啊,光拿棉花堵着太难受了。” 第一百零六章 上药 尽管林太太一脸焦急地催个不停,章文轩决定先给何诗安把药涂了再走。在他看来,林一堂流鼻血甚至都不需要服药,只须静心调养,把参汤停了就可以。而她腿上烫伤的皮肤面积不算小,及时上药才能见效快,恢复好。 “请您和林小姐先回去,我给何小姐上药后就来。” 他的语气十分平和,任何通情达理的人听了都不会抗议,但此刻林太太显然已经偏离了理性。她从没等人这么久,还要听对方说拒绝的话。她双手抱在胸前,一股无名火开始在心里燃烧。 作为一个长辈,她说了不该说的话,存心要让屋里的几个年轻人都难堪。 “小张老师,能和我说实话么?你现在还惦记着我家觅觅吗?” 张小法侧过头来看了她一眼,尽量保持镇静,“太太,我不想回答这个问题。” 见他这个态度,林太太感觉他故意不配合,决定抓女儿来问话,旁敲侧击看看他的反应。 她一把拖过林觅的手,严厉地盯着女儿的眼睛,“妈妈需要和你了解一些很重要的事情。不许撒谎。” 林觅见母亲有失态的倾向,只想赶紧走人,不想继续丢人。 “您有话我们回去说不行吗?这儿是别人的病房。” 林太太用力拧了拧她的手腕,“回去问?当着一堂的面我没脸问!你当妈妈是傻子吗,那点小心思还想骗我!” “我骗您什么了,别瞎猜好不好?” 林觅红着脸为自己争辩,可是她的秘密似乎都被母亲给窥破了,感觉再怎么解释也是徒劳。 林太太不慌不忙地双手抓着女儿肩膀,仿佛一个冷静的旁观者。“昨晚床单你一早就换过了是么?上面的血是你的还是一堂的?” 她的声音就像一把坚硬的钢锤,一下接一下地砸在两个年轻人的心上。林觅的脸由红转白,下意识地反感起母亲的挑衅,而张小法心中林太太那和蔼可亲的形象瞬间碎裂,他甚至想对她敬而远之。 作为局外人的章文轩听了也掏出手帕来擦冷汗,因为林太太发起飙来真的很可怕,能活活地把女儿逼成这副模样,更别说其他人了。 启江过去见到林觅的时候,还想着她的母亲必然是温柔大方的有修养的,结果今天一见面大失所望。林太太要是当了启澜的岳母还得了?没准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就能上纲上线,弟弟可不能给她天天训斥。看来还要多谢林小姐的不嫁之恩,让弟弟少在感情里栽几个跟头。 何诗安虽然坐着床上,也清晰地听到了这个诛心的问题。清早林觅抱着床单送洗衣房的事,她本在纠结要不要告诉他,现在林太太替她说了这难堪的话,或许是天意。她倒是想看看林觅怎么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来解释。 除了张小法,屋里的每个人都期待林觅说话。章文轩是出于对好友的关心,启江是护弟心切,何诗安是希望他能醒悟。 然而林觅这次决定不说,因为说什么都可能有误会,完全取决于听话的人心里怎么想。 “您不要问我,回去问表哥。他的回答您总会信。” 林太太没料到女儿会踢皮球,一时语塞。 她当然不会就这么走,打算离开病房前再给年轻人来点压力。于是径直来到张小法面前,似笑非笑地轻拍他的肩:“我们走了。你好好保重。早点解决婚姻大事。” 张小法一言不发,仿佛没听见。待她俩出了门,才走到桌前拿杯子打水。 启江指了指地上的暖水瓶,“三弟,这水烫,慢点喝。” 他把水杯捧在手里轻轻吹气,“没事,待会就可以喝了。现在忽然感觉好渴。” 启江无奈地笑笑,“怕是给林小姐的妈妈那些话给气着了?幸好她不是你岳母。不然够你受的。说话简直就像是拿刀子给水果削皮,听着都感觉脊背上嗖嗖的响。” 章文轩想来缓解缓解气氛,就说:“我早晨去了趟林少爷的病房。问他为何流鼻血,原来是叔母天天给他做三大碗参汤。估计他也对这位准岳母很头疼,只是不敢言。” 启江听完来了兴趣:“三大碗?参汤味道又不甜,哪能当饭吃?我妈妈每天都只喝一小碗,还是为了治病才喝。林少爷这么年轻,体格又好,喝这么多干啥?” 章文轩一不留神说漏了嘴:“为了早点能好呗,只是过犹不及。他喝下去的东西变成能量没处发泄,憋出内伤了。” 何诗安听得似懂非懂,惊呼:“啊,原来是这样啊。启澜,你想喝吗?我每天给你带……” 张小法摇摇头,木然地抿了口开水,顿时舌头给刺激得卷了起来,赶忙吐掉大喊:“哇,好烫!” 看他那副搞笑的模样,大家都哭笑不得。 “三弟,你怎么今天晕晕乎乎的?开水非等放凉了才能喝。”启江一面笑,一面给他拍背。 “启澜,我听说鱼子酱对烫了舌头很有用,快去吃。”何诗安想起之前听说过的偏方,赶紧告诉他。 “好啦,大家安静,我准备上药了。你扶好何小姐,这药接触皮肤的瞬间是很疼的,我怕她忍不住疼会挣扎,摔倒床下来。”章文轩把药膏的盖子拧开,让他们都准备好。他很讲究效率,上完药还得去林一堂的病房,所以必须抓紧时间办正经事。 张小法双手抓着她的肩头,轻声问:“文轩兄,这样行吗?” 他看了一眼,摇头:“你都没扶稳,我说的扶,是要你扶着腰,或者从身后抱紧,免得她受不住这疼掉下床来。” 张小法觉得不好意思,于是转过头喊启江:“二哥,你也来。我们两个人一起按着她的手和肩膀。” 章文轩听出他心里还是不愿意这么亲密接触她的身体,不由得佩服他的克制力。何诗安的美貌很少有男人不心动的。而他可好,白给的机会都能推就推,能躲就躲。看来还是惦记着林小姐:正因为心里被人占据,何小姐再美再好也不被接纳。 启江从正面握着她的手,“大夫,你赶紧上药。我们都会抓稳的。” 何诗安感觉自己像只小动物,给抓了爪子和肩膀,无比的委屈。她抬头望着他,低声求道:“启澜,我这样不习惯,能不能就你一个人来帮忙?你可不可以抱抱我,就一小会,好么?” 张小法的心忽而明白了:他刚才让哥哥来帮忙,是伤到了她。明明一个人可以做好,非要拉个人来,就是一种敷衍。 “诗安,对不起,我考虑欠妥。我来。二哥,你松手。” 启江把手缩回去。何诗安把被他握热的双手紧紧地贴在张小法胸口,将头也靠了过去。 “大夫,您开始。” 一段白色的药膏落在她的腿上,迅速抹匀,如同是洒了一层雪白的盐粉,剧烈的痛感如针尖扎遍整条腿。 第一百零七章 解忧 虽然章文轩在上药前提示过,药膏接触皮肤会很疼,她没想到会疼得超出自己的承受极限。何诗安算是能忍的,但咬牙熬了一会就整个身子都开始冒汗。 “启澜,我疼……”她恍恍惚惚地喊了一声,汗水顺着细长的脖子流下,把乌黑的头发浸湿,贴在一起。 张小法见她的衣服渗出汗水来,知道是疼得厉害,刚想安慰几句,却发现她脸色煞白,说不出话,手指紧紧地拧着床单,几乎要把它撕破。 章文轩见状,意识到出了问题,有些担心。“难道何小姐对药膏的某种成分过敏?我来看看。” 他上前检查了她的瞳孔,没有放大的症状,又观察了一会,等她的呼吸和心跳也趋于稳定,才放了心。“她可能是对疼很敏感的体质,能坚持到上完药挺不错了。你好好地照顾她,待会我就回来。” 张小法点点头,扶她躺好,轻声说道:“诗安,先睡一会,醒来就不那么疼了。” 她看着他,伸手拉着他的衣角不愿松开。 他隐约能明白她的心思,“放心,我不走。好好休息。” 她努力地笑笑,眼睛忽而闭上,手却依然抓着他。虽然她睡过去了,潜意识里,还是怕他会离开。 启江站在床前,轻轻把她的手从弟弟的身上移开。碰到这冰凉小手的时候,他怜惜地将它放进被子里暖着,“启澜,何小姐她人挺好的,你不要辜负了她。” 张小法听着哥哥的话,没有答应,也没有反对。风把窗框吹得拍拍响,他就站起来把窗户关了。 章文轩低头看了看表,交代了些护理的细节,急急忙忙地穿过过道往对面楼上赶。 林觅和林太太并没有走出多远。章文轩大步追赶,不一会就赶到她们的前面。母女俩见到他,很惊喜。 林太太笑了笑,“大夫,你这么快就来了,好负责啊,不愧是名医。” 他双手插着白大褂上的兜,谦虚地应道:“这是我的本职工作。您不必表扬。” 林觅低声问:“大夫,何诗安的药涂好了?她的腿要不要紧?会留疤吗?” 章文轩肯定地回答:“不会,我给她用的是进口的外伤药,治疗各种伤都有很好的效果。” “哦,”她眼里闪着期待,“您可以给我表哥也开一支吗?他的身上现在都还有些伤呢,脸上的也还没全好。” 他有些为难:这药膏今天去药房的时候,仅仅余下一支了。给了何诗安,没想到现在林觅会开口要。 “林小姐,我们医院总共才有五支,今天我拿的是最后一支。如果你要用,可以去找何小姐,一管药膏,她和林少爷分着用,也够的。” 她没听完就急着摆手:“算了,我表哥肯定不愿意和她共用,她也不会乐意和我们分享。” 转眼就到了病房门口,林觅先进去,却发现林一堂依然没有回来。 “不好,”她焦急地想,“这下是瞒不住妈妈了。等着挨骂。” 林太太察觉到女儿表情异样,在门边往里一瞧,脸色转阴。 “觅觅,我今天去找大夫前是怎么叮嘱你的?一堂去哪儿了?你总是对他心不在焉,非要他出事才想起要关怀?” 章文轩连忙劝住准备拿女儿兴师问罪的林太太:“别激动,现在我们好好找。林少爷身体还没恢复,不会走得很远的。” “我得马上去找。”林太太心急如焚,直奔护士值班室。她准备打电话回家,把警卫队喊来,一起出动去找侄子。 章文轩因为还有别的事要忙,不能久留。临走前,他对林觅说:“等你们找到他了,再来办公室找我。林小姐,你不要再提人家不想听的任何事情,免得影响他的情绪和身体康复。我朋友那边,尽量不要再来了,好吗?” 原以为她会情绪失控地大哭,他说话的时候还忐忑着。 林觅远比他想的要坚韧。她不但不哭,还抿嘴微笑。 “大夫,您的话,我都记住了。我今天清早和张老师说了心意,但他看上去并不想和我继续下去。他恐怕是不会再喜欢我了。我哪好意思去缠着他。” 她说话的时候,眼睛始终是望着天空,那一抹湛蓝色在灰色的建筑物间显得难能可贵,如同一块没有边际的自由疆土,没有束缚和压抑。那是她心中憧憬的未来和爱情,远离一切有形无形的铁镣和枷锁。 章文轩礼貌地告辞,独留她一人守在空空的病房门口。林觅感觉现在自己如同走失的孩童,在迷茫地寻找回去的路。那些快乐的日子,一去不返了么?她意识到,订婚意味着与过去告别,包括对张小法的牵挂和爱,都得一并放下。她的心,在此刻确实是陷入了彷徨。眼下她哪儿都没法去:张小法和启江陪着何诗安,而林一堂的病房需要人看着。她慢慢地走进房里,看到他的包还挂在衣帽架上,每天服用的药都还在,唯一的异常是,他的床上没有像过去那样整洁,枕头和被子显得有点乱。伸手去摸床单,早已被风吹冷,没有他的体温。出于愧疚,这个从不叠被子的女生破天荒地整理起床铺来。她有意放慢了速度,想借此消磨时间:等待的分秒实在难熬。 就在林觅走后不久,何诗安从短暂的小睡中醒来了。她睁开眼睛看到兄弟俩都在床边,感动得忘记了疼痛。 “启澜,哥哥,辛苦你们了。” 张小法把桌上一杯凉好的温开水端给她,启江则扶她坐起来。两个大男生在医院待着,看到病人家属们忙来忙去,也学会了体贴周到。尽管动作都有些笨拙,却都出自真心。她知道照顾卧床的人对养尊处优的少爷们来说,挺难得。 病房里有阳光照着,很暖和。她忽然记起早上还在篮子里放了四包巧克力,听说吃了会舒缓情绪和压力,正好大家吃了开心开心。 “我今天还带了巧克力,”她望着启江,“哥哥,麻烦你去拿来。” 启江感到她的篮子简直就是美食百宝箱,吃完可口的早餐后,还藏着惊喜的巧克力在后头呢。 四包锡纸包裹的巧克力,散发着诱人的香气。 她拿来一包撕开,拿出两小块放到启江的手心里。然后又招呼顾家老三:“启澜,尝尝好不好吃。” 张小法来自现代社会,觉得巧克力简直是各大超市里再常见不过的经典糖果,故没有那么多新鲜感。但是在当时,这个糖果可是只有上流社会的人才能吃得到,普通人家没机会看见,更莫提品尝了。 启江在学校里常吃巧克力补充体能,但这次的口感比他吃过的强百倍。看看那锡纸包装上的外国文字,他辨认出是美国进口的榛仁坚果巧克力,难怪比普通的好吃。他边吃边感慨:何小姐果然是为了弟弟,把能带的所有好东西都带来了。 三人分了两大包巧克力,留了两包作为礼物送给章文轩。或许是巧克力太美味,或者是它真的有解忧作用,房里有了说笑声,打闹声:这才是青春年少的人该有样子。 第一百零八章 拨号 这天早晨,林觅离开病房后,门没有关。林一堂在床上睡了不到半小时就给冷风吹醒了。他打开被子下床,茫然四顾,听着风刮过窗外干枯的藤蔓,感到一种深秋的孤独在逼近。在旁人眼里,他是个幸运儿,衔着金勺子出生,家境和前途都让同辈望尘莫及,年纪轻轻就可以迎娶自己的心上人,花前月下享受人生。然而他到了北平后,发现命运也有残酷的一面,只不过之前装得友好罢了。除了受伤差点丢了性命,还有他难以面对,但不得不认输的事实:林觅不爱他,顶多就是亲情加喜欢,她的心全部在小书生那里。 他忽而想起,自从住院以来,都没有亲自给家里打过电话。林太太不许他把受伤的事情告诉父母,说是怕担心。林先生大部分时间都在海上,叔侄俩之间的沟通都是她代劳。然而她常常会漏掉些侄子关心的工作上的信息。想想也可以理解,毕竟女人不懂军事。林一堂产生了盲人摸象的错觉,怎么都辨不清形势。 他有好几次和林太太说,请扶他去值班室打电话,她都不愿意。那时候他能忍,但现在却迫切想去。难不成有事瞒着么? 林一堂对叔母的脾气是了解的,她做主的事情,别人都只有听从的份,不得反对。林先生说白了是个十足的妻管严。他完全没有私人空间,除了去各处有名的古玩街淘淘宝物,再不敢有其他的消遣。各个场合必然带上太太,还不准去看其他的女人,否则回家必然上演河东狮吼。 启江猜得没错,林一堂的潜意识里,对这位准岳母也是怕三分敬五分。所以他只能等着母女都不在身边才敢自由活动。 他拄着拐杖来到过道里,选了离病房较远的一处值班室,尽量地走得快几步,为打电话争取更多时间。 值班室里空无一人,他总算是没那么紧张了,抓起听筒,拨号的时候手居然有些抖,甚至连家里的电话号码都有点不确定了。他试了三次,才拨对了,听到电话那边“嘟嘟”响,心情像投了石子的湖面,难以平静。 接电话的是他再熟悉不过的父亲,“喂—请问是?” 他把听筒贴近耳朵,“爸爸,是我,很抱歉现在才给您打电话……” 林一堂小心翼翼地说着话,没敢把受伤的事说出来。而林太太早已和他父母说过,因为还有些重要的事情没办完,所以推迟了回来的日子。所以他父亲并没有问起这事。 不过,他听出父亲的语气有些伤感和惋惜。 “爸爸,您是不是有事想说?千万不要瞒着我。” 父亲叹了叹气,终于告诉了他一个不好的消息:“一堂,我的好儿子,我知道你为了考取本省公费留学第一名付出了很多努力,但是,你逾期不归,名额给了别人。我劝你继续待在军队里,以你的才华和勤奋,早晚会当上将军,不要再想着出国深造,国内也可以学到知识……” 林一堂听到这里悄然落泪。中学毕业本来可以考大学,父亲和叔叔连哄带骗把他拉到部队。为了林觅,他忍下了军队里种种看不惯的事情,从天真无邪的学生,到冷血强硬的军官,只花了三年,却让他当初的理想差点毁灭。 甲午海战是中国海军无法忘怀的过去,是值得铭记和警醒的历史教训,但他真正穿上军装,融入部队的时候,才发现救国的理想在黑暗和腐败面前是多么苍白无力。国外的很多先进武器和理论知识,都没有人真正地想去了解和运用。绝大多数的将领,还是按照前清的那一套管理部队,包括他敬爱的叔叔也是如此。他这三年把所有的空闲时光都给了书本,常常读书到深夜,所以才能在政府举行的留学生选拔考试中一鸣惊人。人们都赞他天资过人,没有谁看到他默默的努力,除了一位异性朋友,她帮他找书,记笔记,费了很多心血。现在,留学的事不靠谱了,他觉得挺对不起她的帮忙。 他木然地拿着听筒,父亲下面的话一个字也听不进去,只能装着听懂的样子说:“好……” 最后,父亲叮嘱了句:“家里的弟弟妹妹都拿你做榜样,身为长孙,你可要争气啊。下回再聊,保重。” 林一堂挂了电话,毫不犹豫地继续拨号。此刻心里特别委屈和孤独,又远离故乡,无人能知晓他的难过。和所有被压力逼得几乎要崩溃的人一样,他也迫切需要找地方倾诉。在同性朋友面前,吐苦水有些拉不下面子,所以他只能选择找她。 电话起初占线,他舍不得简单粗暴地挂断,而是耐心地等着。在短暂的等待里,眼前清晰地出现了离家北上的那天,她来车站送行的情景。 她其实前一晚就来家里看望过他,问过他几时回。他当时也没想到会在北平待久,就随口和她说:“十天半月。” 现在都从九月到了十一月底,足足两个多月,她会不会觉得自己在撒谎? 林一堂虽然不近女色,但他对异性的吸引力不亚于一个硕大的电磁场。如果不是去了军队,而是读大学,估计每天都会有女孩子来找他。 在茫茫人海中,他奉行“弱水三千,只取一瓢”的爱情观。他的世界里容得下的,除了林觅,只有一位知己。 原本,他和她是没有交集的。少不更事的时候,他家举行的一次宴会上,来了位身份特殊的客人。随着他到来的,还有个聪慧可爱的小女儿。当时他拉着林觅在花园里玩秋千,那个女孩儿见他俩玩得开心,就来凑热闹。 “小哥哥,我也想打秋千,你扶我轻轻摇。”她伸出白嫩的小手去摸秋千的绳子。 “好的,等会。”他把林觅从秋千上抱下来,“乖,觅觅,给小客人玩玩。” 哪知道林觅人小鬼大,还没玩尽兴呢,见表哥扶着陌生的小姐姐上了秋千,肚子里装了好多闷气。 待那位小姐姐上了秋千,林一堂还没去摇,她就抢先把绳子用了最大力气一扯…… 接下来的事情,看得林一堂傻了眼:秋千上的小姑娘像个皮球一样飞了出去,落到地上,摔得很响亮。可是,她表现的很勇敢,一对膝盖出血了,居然没有哭出声,眼泪无声地滴落。 他把她从地上抱起来,“对不起,是我不好,没有扶好你。”出于愧疚,林一堂在花园里随手摘了一束带露的玫瑰花,当时他只是觉得花好看,也香,并没向深处想。 第一百零九章 旧时友 林一堂事后并不记得她,而她却执着地喜欢上了他,默默地关注着他的生活。男孩子似乎比女孩子要粗心得多,尤其是年少无知的时候,更不会懂得她内心的想法。 他当时摘花只是为了哄她别哭。然而这随意摘下的玫瑰花,悄然闯入少女的心扉,让她永远记住了这位小哥哥。 后来他上了中学,有一回去同学家踢球,发现庭院里有个女孩儿深情地盯着自己看,隐约觉得她面熟。 “小姐,我们见过面么?” “一堂哥哥,我两年前在你家玩过秋千,你还给过我一束花。” 他抱着足球看着她,不好意思地笑笑:“哦,好久以前的事了,我都忘了呢……” 那个下午,他很惊诧,那点小事早已在记忆里褪色,她却准确无误地说出了他的名字,还大方地介绍自己:“我叫黎采薇,是黎建华的妹妹。哥哥总是夸你。所以我让他喊你来家里。” 林一堂读过《诗经》,喜欢里面的《小雅?采薇》这篇。难得听到这般诗意的名字,他破例同意了和她做朋友,唯一的异性朋友。 当异地的秋思迎面扑来,心中的愁绪无法排遣,他拨打了黎建华家的电话。他不能确定她在不在家,万一是同学接的,也不至于难为情。 然而让他纳闷的是,电话一直占线,等待得心烦至极。好比是内急了去厕所,却发现无一处位置是可用的。究竟有什么事情,需要煲电话粥? 黎采薇这一天身子有些不舒服,没有起床。黎建华在客厅沙发上坐着读报。黎先生打算把手头的一批金条存银行,一大早就给业内的老朋友打电话,想挑选个最合适的…… 林一堂原本以为溜出来打个电话顶多十分钟搞定,没想到都半个多小时了,电话还打不进去。 “就打这最后一次,如果还占线,就不打了!”他不想放弃,找了个理由,又一次拨号。 这次总算是通了,那边的人却丝毫不急,铃声响了整整三轮,才有人来接。 黎先生结束电话煲,径直回房查看财物,让儿子去接来电。 黎建华看报纸正在兴头上,哪里愿意被打断这种快感,任凭电话催了半晌,才慵懒地拎起听筒:“喂,请问找谁?” 林一堂听出是老同学的声音,大喜:“建华,是我啊,总算是打进来了。” 黎建华激动起来:“一堂,你这一走都快三个月了,真是铁石心肠,半点信也没有,害得我妹妹惦记你都得病了。” 他听完自然很过意不去,因为他临走前没有告诉黎采薇去北平的真实目的。她对他的感情,他十分清楚,但也明白自己爱的人是表妹,与她就是纯粹的友情。 他复习考试的那段漫长的日子里,黎采薇帮他买书,做笔记,有时还会和他一起讨论考试的内容。由于今年政府派给女留学生的名额有限,而且全部是去日本,她打算明年再参加留学考试,想和他去同一个国家…… “建华,采薇她……现在在家吗?”林一堂犹豫了片刻,没有直接流露对她的关心,装着不经意的语气问。 “在床上休息,女孩子么,每个月都有几天,肚子比较难受,嗯,你懂的?” “可以让她和我说两句话么?我只说很短的时间,好吗?” “你爱说多久说多久,从现在谈到天黑我也管不着,哈哈。我什么时候可以喊你‘妹夫’?” 黎建华以为他是牵挂妹妹,调侃起他俩来,弄得他面红耳赤,好在对方看不到这副窘态。 “建华,我找采薇真的有重要的事情。麻烦你去请她出来。我待会就没空了。” “好啦,我直接把她从卧室请出来,你耐心等等。” 黎建华奔着楼梯噔噔地跑,来到楼上妹妹的卧室门口,欣喜地拍门:“采薇,你猜猜是谁打电话来了?方便下床吗?” 黎采薇因为痛经的折磨,捂着肚子蜷缩在被窝里,床头摆放着一盒乌鸡白凤丸和水杯。听到哥哥的喊声,猜到是林一堂的电话,忍着疼弯腰下了床。她连外套都没想起要披,仅仅穿着件缎面睡裙,光脚套了拖鞋就来开门。 “哥哥,一堂他在等我接电话?” “是的,亲爱的小傻瓜。下楼。” 黎建华是心疼妹妹的,他见她精神状态不佳,就把她抱了起来,脱下外套给她盖在肚子上。 她早已忘记了小腹的疼痛,一看到茶几上的电话就挣扎着下到地板上,扑过去把听筒紧紧抓在手里。 “一堂哥哥,你还好么?” 林一堂听到她的声音,点头应道:“采薇,你多注意身体才是,我在北平好着呢……” 两人隔了这么久没见面,一时都不知道说什么合适。她不由自主地沉默了,期待对方多说几句。 林一堂溜出来的时间已经够长,足足过了五十分钟。他因电话占线在值班室停留,完全忘记了叔母和林觅返回病房见不到他会四处寻找。 林太太打完电话,李炎就开车带着一队警卫火速赶到医院。由于原来的警卫队长在天津车站殉职,林先生出于对他的信任和起重,破格提拔他为新队长。从此他不再是队伍里任人欺负的小警卫,而是手里管着几十号人的长官了。那些早些时候捉弄过他的队友,个个都对他毕恭毕敬。而李炎并不会因此满足,他的目标是要逆袭,女人和权力都不能少。 当他轻推开病房的门,看到林觅站在窗前吹风,心疼地提醒道:“小姐,深秋了,你今天怎么只穿了一件这么薄的衣裳?” 林太太听了,才发觉女儿穿的确实单薄,旗袍上连披肩都没围上。 母亲把自己的披肩取下来,正要给她披上,却看到李炎还拿着件衣服。他昨夜离开,一路开车回去,感到风冷得像冰块一样直钻脖子。林觅把张小法的外套托他保存,他惦记着她的冷暖,去了她卧室取了件罩衣,和旗袍的颜色很搭。林太太暗自佩服他的心细,也庆幸丈夫挑人的眼光不错,这小子既聪明又忠心,从南方到北平,一直都令人省心。 “小姐,我拿了件你的衣服来,先穿好了,我们再一起去找少爷。” 林觅回头接过他手里的衣服,飞快地穿上,“谢谢你。气温下降得还挺快。表哥他到底会去哪儿呢?都半天了还没见影子,真急人。赶紧走。” 林太太见他俩出门,也不想独自在房里耗。毕竟才尝了苦等章文轩的滋味,她是无论如何也不想再独自等待了。于是母女俩都跟着李炎去找林一堂。余下的警卫分头行动。 第一百一十章 撞见 张小法和启江吃完巧克力,准备讨论些要紧事情,不想一阵风把掩着的门给吹开了。这次大概是心情好的缘故,风里一股淡淡的花香居然被他们闻到了。一点点花香在消毒水弥漫的地方是多么珍贵呵,有久旱逢甘霖的爽快。在医院里耗着倍感无聊,难得有这等新鲜事物来丰富他俩的世界。 过道里传来清脆的鞋跟摩擦木地板的响声。兄弟俩不约而同地望过去,只见漂亮的护士长抱着一大束鲜花从门口走过,脸上洋溢着幸福的表情。她手里的花儿正好提醒了他们:原来女孩子都是喜欢有人送花的。1 启江想起,送过朱涓涓的首饰,可能还不及一束鲜花让她欣喜?他怨自己笨,怎么就没想到呢?相识这么久,居然没想过要挑鲜花给她。如果她来送孩儿枕的那晚,他房里没贴那堆乱七八糟的道符,而是恰到好处地布置了一束鲜花,结果肯定大不一样。 看来追女孩子,光舍得金钱还不够。她们更看重你的用心:哪怕是并不贵重的礼物,心意到了就好。 启江大彻大悟,转过头来对弟弟说:“启澜,你说,朱小姐生了气,我带花给她,她会不会原谅我呢?我和她之间,还有没有补救的余地?” 张小法过去见过大学室友们给女朋友送花:生日,圣诞节、元旦节、情人节和七夕都送,效果都还挺不错呢。 他上回去探望林一堂,随便瞎买的月季花,何诗安误以为是送自己,还乐得不行。 想到这里,他肯定地拍拍哥哥的肩:“送花!女孩子都喜欢男生的这招。何况涓涓姐也不讨厌你,我看得出她是典型的刀子嘴豆腐心。虽说训起来有点受不了,她的出发点还不是为你好。” 启江给他这么一鼓励,甭提多开心,立刻要付诸实践。他站起来往门外走,对弟弟挥手告别:“三弟,一会见。我去买花了。下午你陪我去她家。我看报纸说她父亲明天就要回来了,到时候就不方便找她了。” 张小法笑笑,从口袋里取出钱包递给他:“哥哥,请顺路帮忙买束月季花。送给诗安,辛苦她照顾了我。” 启江从书上看过,送女生最好是玫瑰花,百合花和郁金香这类,哪有挑月季花的?他想着弟弟也是没经验,乱买。到时候就整两束玫瑰花,给何小姐一大大的惊喜。 张小法目送哥哥走出医院大门,回到病房,看到何诗安不知什么时候又睡着了。她好像在做快乐的梦,脸上尽是笑容。他没法一眼看到她梦的内容,也没有工夫去琢磨。启江离开后,病房里一下子寂寞了。他想找点事情打发时间,看到她换下的裙子还是湿的,就顺手拿到医院的洗衣房里,找根晾衣绳挂上去。 在他往回走的时候,出于本能望了望对面的楼,一眼看到李炎走在前面,林太太和女儿走在后面,三个人边走边看,似乎在寻找什么。 林一堂还没找到么?会不会出事了呢?! 张小法的正义感又上来了,趁着启江不在,他决定再管一回“闲事”。他不声不响地远远跟着他们,加入了寻找林一堂的队伍。 李炎的机敏是一般人不及的,他只花了不到十分钟,就率先找到了护士值班室门口。林一堂的声音并不大,他却能清晰地分辨出来。 屋里那个专心打电话的人,如果稍多个心眼,回头看看,就不会给自己带来场麻烦。然而林一堂没有想到会有人偷听。因为电话那头的女孩子忍不住哭了,她也需要宣泄。 他依然握着听筒,轻轻地安慰电话那头哭泣的朋友:“采薇,不哭,我回来会来看你的。” 李炎一听就猜到这个女孩是林少爷心里有分量的人。他转过身,没说话,而是打了个手势,示意林觅快来。林太太也到了。 偏偏这时候,黎采薇在电话里放声喊了句:“一堂哥哥,我真舍不得你走!” 声音之大,连一米外的林太太都听到了。她立刻变了脸色:没想到看起来对女儿一往情深的侄子,在住院的非常时期都能溜出来给别的女生打电话……知人知面不知心! 林一堂听到她喊得那般撕心裂肺,愈发觉得对不住人家。黎建华在妹妹旁边也喊:“一堂,你是要误了我妹妹一辈子么?她只愿意和你好,别人都看不上!多少人排队想当我妹夫,你好好想明白,不然我不会和你见面!” “建华,你别激动,我回来会和采薇好好说。采薇,你别哭,再哭我就要崩溃了……” 林一堂握着听筒,不知所措,头脑里很乱。本来是想和黎采薇说说伤心事,哪里知道她会这般反应强烈……他更不敢把订婚的事说给她听,怕她想不开会出事。 林太太已经按耐不住,径直走到侄子面前,把他给吓得一个激灵丢掉了听筒。 “叔母……我出来太久了,马上跟您回去。” 她并不给他解释的机会,“啪”的一声把电话强行挂断,只差给他当场来一耳光。 “一堂,我听到了你刚才说的什么‘采薇’,觅觅她也听到了。我们一上午找你找得好辛苦,就只差报警了!你却在这里和佳人有约,对得起我们吗?” 他愣住了,随即转身看到了林觅,还有她身后的李炎。虽然他没有二心,也极力在电话里和黎采薇挑明关系,但在不懂得内情的人看来,他和那个女孩就是有故事。 “觅觅,”他几乎要失控地哭出来,“我刚才是和一个普通朋友在打电话,她是我同学的妹妹。我跟她没什么的。” 林觅倒是没有感到吃醋。何诗安那边够她酸楚了,压根就没心情去再开一坛子醋来喝。她只是隐约对爱情有些怀疑:原来男生也会有秘密啊……表哥对她看来也不是一心一意,每天看她都还不够,溜出来给别人打电话,亏自己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人家还怪你扫兴呢。 父母也真是,偏偏要拆散她和张小法,却能容忍表哥和别人暗地里来往着:成人的世界是多么复杂和不公平啊…… 她忽而哭了:“表哥,你要不就回去和这个姑娘结婚,我们各自安好,让大人们安排的婚约见鬼去!” 她的泪水如泉水般喷涌,也懒得伸手去擦:这是她这么多天来哭得最痛快的一次,为自己得不到的恋人,为青春的迷茫,为失落的爱情…… 林太太盯着侄子,“你已经是个大男人了,男女关系难道心里没有分寸?” 他万般无奈,把求助的目光投向李炎,盼望伶牙俐齿的警卫帮忙说说好话。 第一百一十一章 检讨 林先生回部队后,警卫队都得听林一堂的指挥,哪怕众人心里不服他管,也要装装样子,让他面子上过得去。这堆老油条很难搞,常常让他感到无形的压力。 过去的队长还算听话,虽然偶尔会与他对着干,大多数情况下,或者关键时刻还是愿意听命于他的。 然而新上任的队长李炎,却有自己的打算。原则上不会与他明面上作对,但内心世界波涛汹涌,随时都可以掀起风浪来。 当着林太太和林觅的面,林一堂放下了架子,寄希望于她们信任的小警卫能站出来缓解气氛。 不过对方似乎没看懂他眼里的意思,反而提高了声线:“少爷,您要不就给小姐作个检讨。平日里您不是常让我们做错了事就马上检讨么?” 好家伙,不说则已,一出口就没好话。明明林一堂没干什么大逆不道的事情,也谈不上偷偷摸摸,却被李炎直接领着往检讨的路上走! 林一堂感到头晕,为了不摔倒,先在值班室找了把椅子坐下休息。 只过了几分钟,他的思维就清晰多了,开始思考该怎么化解风波。 一个声音在心里呐喊:千万不能检讨,检讨你就输了! 检讨?没门! 在部队里,只有犯了错才要做检讨呢!他入伍三年,各种规矩都好好地遵守着,是同批青年军官里唯一一个没被处罚过的。 他潜意识里视做检讨为人生的奇耻大辱,只有被抓奸的人才检讨呢!他若是检讨,不等于不打自招,心里有鬼了? 他终于开口:“我只是打了个电话,清清白白的,不是偷鸡摸狗,没什么好检讨的。” 林太太懊悔过早地挂断了侄子的这通电话,如果再多听会儿,没准就曝出更多有价值的信息了。但他的态度在她这个准岳母看来太辣眼睛,相比起对老婆俯首帖耳的林先生,林一堂还需要好好地接受一番“婚前培训”加“考察”,纠正各种不良苗头,和各种有潜在风险的交往一刀两断,才能成为一个合格女婿。 她咳了几下,清清嗓子,郑重其事地发表意见了:“一堂,本来是打算让你们下月订婚,现在半路上突然冒出了这档子事,实在让我们失望。我就这么一个宝贝女儿,希望她能嫁个好男人。你既然不肯检讨,说明你的心里不安分,还不全属于她。这样,订婚的日子再让李炎去酒店改改,至于是哪天,得看你表现了。从今起,你进入了考察期,先看看你是三个月的表现如何。反正叔叔说你这次不出国了,下回出国还没影子,不急着马上结婚。” 林一堂听着,郁闷地想:“原来叔叔早知道他出国被人顶了,大概是怕他问,才不直接通话的。既然如此,先把部队里的事理顺,学不上了,活不能不干……” 张小法隔着十五米外的距离,看他们三人的反应,大致弄明白了是怎么回事。他甚至同情林一堂,毕竟就是和别的女孩子打个电话,总共也没说几句,而且连半点肉麻的信息都没有,却被林太太当成了有脚踩两只船的嫌疑。 都说相爱容易,相处难。当看到林太太对未来女婿的各种挑毛病,张小法也怕了。他觉得她简直代表了天下男生最怕的岳母类型,如果有缘分娶了林觅,每天面对这样的岳母也是很头痛的事情…… 张小法正愣站着,却被眼尖的李炎看到,先发制人地喊:“小张老师,好巧。你怎么会在这里呢?是不是在看热闹啊?” 这一喊是何等尴尬。他的口才不给力,匆匆回应道:“我刚从病房出来走走,偶尔路过碰到的。我现在马上要回,哪来兴致去管别的事呢?” 林觅望了他一眼,不急不慢地说:“小张老师,我们的家务事,没什么好看的。您快回去陪何诗安。” 林太太见女儿对小书生的态度变得冷淡了,本来应该高兴才是,这会却颇为失落。她想,要是他一直给女儿做托底的人该多好,万一侄子靠不住,林觅还有个退路。若是何诗安把他给牢牢管住了,以后女儿就少了个备用的男人。 她又想起上回在手术室门口扇女儿的巴掌,被他挡住,脸给留了五指印,却也没抱怨一声,依然保留着对她的尊敬和宽容。而侄子就连个小小的检讨都不肯做,说一句反驳好几句……明摆着张小法比林一堂更好管。可惜女儿早早地有了婚约,不然还有换人的余地呢。 她破天荒地走到张小法面前,笑道:“小张老师,谢谢你关照觅觅。她回头还要补考呢,希望你一如既往地帮她。我看得出,你对诗安也就是个普通的感情,心思还在我女儿这里,对不对?你的大眼睛会说话,它们最诚实了。” 张小法只得把眼睛闭起来,“林太太,请您别打趣我了。我会公事公办,她若要考过,现在就要捧起书本好好复习,而不是纠结这些家里长短。告辞了,各位保重。” 林觅心里豁然开朗:她是个学生,青葱年纪,最应该多学习知识,而不是整天和家里琐事困在一起,过得不像个少女,倒像个已婚少妇。 虽然林一堂没有做检讨,但林觅为自己默默地检讨了一回。大好的年华,要给自己啊,家人永远都不会真正明白你需要什么,以为他们猜得到你的心思,实际上连边边都摸不到。 张小法这次离开,走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轻松。他从林觅的表情里看到一股力量,虽然是短促的一次目光相遇,却让他明白了她内心的渴求:求知和热爱生活,做一名有学识有思想的新女性,而不是做一个追求虚荣和享乐的花瓶。 他打心底为她高兴,先回去等启江,待一起去看望了朱涓涓后,就回校帮她整理备考资料:希望她能顺利考好,增加信心。作为她的老师,他更愿意看着她每天欢笑着在校园里和同龄人一起学习和玩耍。虽然他知道自己爱她,但在她没长大前,宁可维持着柏拉图式的精神恋爱,也不愿有任何越轨的行为。 等到他的身影消失在视野里,林觅才对母亲说了自己的决定:“妈,我下午想回学校去。表哥现在不流鼻血了,也可以自由走动了,这里没什么事特别需要我做了。下周就是我补考的日子。我想好好复习。” 林一堂想:让她考好比什么都重要,都连续让她忙了快二十天,功课都不知落下多少了。 于是他也配合地支持道:“叔母,让觅觅回校。我已经好了很多,喝水吃药都可以自己来了。晚上她可以住校。” 至于订婚的事延后,他虽然不乐意,但没办法和叔母争辩,那就这么办…… 林太太挥手,默许了林觅的请求:她终于可以回归校园了。 第一百一十二章 花语 张小法站在病房外等着哥哥回来。他看了看医院所在的位置,离顾公馆不算远,粗略估计,跑个来回大概两个小时多点。启江这一走不知不觉就过了三个小时,直到正午的太阳照得院子里走动的人都睁不大眼睛,医院食堂的大烟囱按时吐着烟圈,他的眼睛都望酸了,才看到一辆熟悉的汽车开进大门。 启江在院子里来回转着,找到一处树荫,才把车停稳。由于他手里拿着花,还提着个包,张小法决定下楼去接哥哥。 启江看到弟弟迎面冲过来,赶紧喝道:“启澜,你的病还没全好,跑出一身汗,万一又不舒服了怎么办?这点东西很轻的,我拿着都感觉不出分量呢。” “总算等来了,”张小法不管他这么想,“二哥,我来拿花。” 启江笑着塞给他一把花:“这个是替你买来送何小姐的。今天天气好,大概是办喜事的人家多,好花都给买光了。我跑了好几条街,才买到的。” 张小法接过花儿一看,“不对呀,二哥,我是要买月季花,你给我的是玫瑰花。这个不能送人的。” 启江见他不愿意送人家玫瑰花,觉得有种被辜负了美意的感觉。本来他是打算把花店里余下的玫瑰花分成两束的,一束给何小姐,一束给朱小姐,让她们都捧上这象征青春和爱情的花儿。然而玫瑰花的数量很尴尬,一共才十一朵,分开了让人感觉有所欠缺。索性就大方地把预备给朱涓涓的玫瑰花让了出来,所以何诗安将会有十一朵。 张小法当然知道十一朵玫瑰花代表一心一意。这花的本性和数量,都在告诉他:除了林觅之外,送谁都不合适的。 启江见他没有表现出欣喜,就指了指车前座上的另一束花:“三弟,你看,我都把玫瑰花全部让给你,给朱小姐买的红色菊花。天冷的时候,它还开得这么好,一下子都打动了我。” 张小法顿时要笑岔气,“二哥,哪有送女生菊花的?赶紧换了。我马上出去重新选。” 他说完就赶紧往街上走,留下启江捧着玫瑰花在原地站着。 稍微有脑子的男生都不会在追女孩子的时候买菊花,哪怕是红的喜庆色也不行。启江没有追女生的经验,对花儿的意义也是一知半解。想着菊花是百花中的君子,淡雅高洁,也符合朱涓涓的形象气质,就爽快地买了。 其实也怪不得启江。店里确实没有更多的选择,红色的玫瑰花只有一点点存货,勉强送人。除了菊花,其余的花儿也比较俗气,还不如不送呢。 他从医院离开后就直接回了家,带了包,还打算向父亲借车用用:朱小姐家在城东,走路去太远了。他跑着去还行,弟弟的身体吃不消。 自从启江在乡间不小心把车开进了水塘,顾先生就决定半年内不添新车,以限制儿子再开车惹事。公馆目前仅余下一辆顾先生的公务车。日常出门只好乘坐马车。 他权衡了一番,觉得马车去朱涓涓家太麻烦,不仅得找个地方拴马,而且得注意让马不随地大小便,干脆还是汽车出行。 正逢休息日,顾先生没有出门的计划,而三太太带着女儿们又去外头品茶看戏了,启泯昨夜在歌舞厅玩到凌晨七点才回家,这会儿还在床上补觉呢。 难得有机会避开了三太太和大哥,启江进了书房,同父亲说要去看朱涓涓,顺利拿到了车钥匙。 张小法在附近的花店看了看,凑巧中午老板补货,来了新鲜的月季花。于是他买了一大把,提着往回走。 到了医院院子里,他让启江别上楼,免得让何诗安看到玫瑰花产生误解和失落。 他拿着月季花进了病房,看到她坐在床上扎头发,就把花儿抱到她面前:“诗安,这个送你,我和哥哥需要出门办点事,等我们回来,有事叫护士帮忙。” 她看到月季花,欣喜得忘了腿疼,凑近鼻子深深地闻了闻:“启澜,谢谢你。我刚问过护士,她说晚上我就能回家啦。我家会来人接的。你俩好好把事忙完,不用考虑我的。” 张小法在离开前认真做了两件事。他先去洗衣房,把她的衣服取来,晾到中午正好干了,待她回家就能换上。他怕她没开水喝,又去水房打满了一暖壶的水,摆在床头柜旁边。 这时候,门外有些护士拿着饭盒走过,他想起她还没吃午饭。 “诗安,需要我去食堂买饭菜么?” 她见他这般考虑周全,感动得不知说什么好。 “不用麻烦你了,食堂的东西我吃不惯,篮子里还有好多食物呢。你帮我拿个面包和小罐牛奶过来。” 他把面包和牛奶递到她手里,才放心地出了门。 不过在他赶到哥哥那里之前,短短的十五分钟已经足够让启江这边发生点故事了。 话说林一堂和母女俩回房后,气氛就与往日大不相同。林觅不再守着他端茶递水,林太太也不再用爱怜的目光看着他喝汤。今天由于找他花了很多时间,林太太都没有空想起中饭的事来。到了正午,大家都饿了。林太太想着女儿今晚起住校,怕她吃不好,决定带着李炎回去让佣人和厨师准备午饭,叮嘱他俩在房里待着不要乱走动。 林觅抱着国文课本正看得头晕脑胀,随口回了句:“妈,您就放心地回去,我又不是三岁小孩,不会溜出去玩的。” 林一堂听了心里更压抑了:想来叔母话里强调的“不要乱走动”就是针对他的。他默不作声地拿起报纸翻起来。 林太太看到侄子表情有些不对劲,决定回来再好好训训他:还没结婚呢,耳朵就只听得好的,听不得坏的,日后还得了。 待叔母离开,他就赌气地独自下楼散步。拐杖依然拿着,还穿了件外套挡风。林觅没有跟着出来,继续背书。 林一堂在院子的大树旁边看到了启江。他并没有认出对方。上回在车站,启江穿得太简陋,为了扮做卖糖葫芦的小贩,还特地把头发弄乱。这次启江却是穿戴整齐,西装领带都用上了。虽然不算时尚,但也中规中矩。 他倒是对那辆汽车的车牌感了兴趣:明显就是公务车嘛,怎么随意停在医院,旁边还有个男生拿着玫瑰花。难道是来医院向女朋友求婚的官二代?咦,车前座上还有一大把菊花,简直要亮瞎他的眼睛…… 林一堂撇撇嘴,好奇地想:这个怪人到底是来求爱还是来探病啊? 第一百一十三章 不服 正午的院子里,太阳光颇为刺眼。树上的鸟巢有好几个,既有喜鹊,又有乌鸦。这两类代表着极端意义的鸟儿素来就不容易和平相处。天冷的时候还好,各自缩在窝里不出来走动。暖暖的阳光照着,鸟儿们不安分了,竟然在弹丸之地争起了地盘,扑棱着翅膀,尖声尖气地斗了起来,不互相让。启江在树下站着,开始还能勉强忍受,后来看到鸟粪与羽毛乱飞,赶紧上了车,把车往远点的地方开,以免弄脏了父亲的车回家又挨板子。 汽车缓缓地开出十米远,启江握着方向盘,四下寻找停车的地方,没想到忽然有了新发现。 他一眼就认出了前方台阶边站着的那个身材颀长的英俊青年是林一堂。 尽管他穿着病号服,披着件外套,拿着拐杖,却保持着良好的形象:背挺得很直,头发比在天津那会稍微长了些,依然没有一丝凌乱。唯一的不足是脸上的气色,让别人看得出他身体尚未复原。 然而林一堂直到启江与他对视的时候,还是没有想起对方是谁。匆匆一面之缘,加上后期手术给了全麻,对他的大脑多少有影响。 他见启江开车过来,以为是要找自己问路,就没有回避。 启江见他在注视自己,心想:既然迎面遇到了,还是打个招呼。话说他住院也够久的,都二十来天了。 出于礼貌,启江先开了口:“林少爷,自从天津回来后,好些日子没看见你了。身体好些了?” 他先是一愣,在记忆里搜索了片刻,总算是对上了号:“哦。原来是你。谢谢上次帮忙。回来后我一直住院,留个联系方式,有空请你吃饭。” 启江摇头:“不必和我客气。我纯粹是和弟弟一块去天津,顺便在车站玩了玩枪。” 他听了有些诧异:“你俩真是亲兄弟么?长得不太像。” 启江点了点头,一时无语。总不能和他这种外人说:“我们是不同的妈妈生的”,太隐私了。 林一堂的目光落在他车里的玫瑰花上。现在知道了他俩是兄弟,那么这束美丽的玫瑰花,必然是买来想暗地里送林觅的。难不成他俩都看上了她?想起启江上次在天津的表现,似乎也有不小的嫌疑。 “借你十分钟,我想和你谈谈。” 启江不解:有啥好谈的呢?等三弟回来找他,他俩就要赶紧坐车去朱涓涓家了。 “说。可能只有五分钟的时间。” 林一堂盯着他的眼睛,严肃认真地问:“你是不是也喜欢我的未婚妻?” 启江感到被严重误解了,必须当场澄清事实,也不管对方怎么想了。 “林少爷,你应该听过“萝卜白菜各有所爱”。你喜欢的女孩子类型并不符合我的标准。实话告诉你,我的心上人可不是懵懂的让人费心的小姑娘。她是留美回来的大学老师。” 那个年代,大家闺秀们就算是留洋回国,大多数都是在家里待着,嫁人后一心相夫教子。听到启江说的这位小姐居然抛头露面地出来工作,还在大学任教,林一堂觉得可信度很低,认准了他说的不是实话。 他见启江一本正经地“扯淡”,忍不住笑了起来。 “好啦好啦,我不是要找你抬杠,只是想知道你对觅觅有没有那个意思。不用费这么大的力来吹牛。” 启江觉得误解不可怕,可怕的是还给乱扣上一顶“满嘴跑火车”的帽子。 “林少爷,你读过今年八月份的《北平日报》么?第36期,头版,介绍的就是她的留学归国事迹。我没有必要去说谎给自己脸上贴金。她对我挺好的,这玫瑰花是我买了待会要去送的,不是给你家林觅,不要乱猜好不好?” 林一堂八月还没来北平,当然没看过那期报纸。不过经过启江言之凿凿的解释,他也打消了疑虑,而且还破天荒地想给启江一些建议。 但是,他的出发点是给对方的热情泼泼冷水,不要在一厢情愿的道路上越陷越深。 “虽然我不知道你说的那位小姐是谁,但忠言逆耳利于行,我看你还是别做白日梦,趁早清醒的好。这种女生对男朋友要求很高的。学历,家世,相貌,能力都会有严格的标准,我不认为你能驾驭她……” 他的建议激起了启江的愤怒。恋爱中的男生,最讨厌的就是给人没头没脑地浇冷水。何况他觉得朱小姐对自己也有点意思,哪里像林一堂说得这般凄惨。 启江握紧了拳头,瞪着他,气呼呼地说:“你是小瞧我怎的?我也是货真价实的留学生。家世么,和她算门当户对。林少爷不懂内情就不要胡乱猜测。” 林一堂听到“留学”二字给击中了痛点:他要不是受伤,这会儿早就带着林觅出国读书了。现实总是在人满腔热情的时候,给你个下马威:不仅留学名额给人顶了,还进入了叔母定下的女婿考察期,白白的多耗三个月。他待在北平,还得牵挂着家里和军队的事,别提多心烦。 他和启江较上了劲,“我问你,她对你主动吗?不主动,劝你早点回头。耽搁不起的。” 启江也不让步:“好笑了,还劝我回头。林小姐明明喜欢我弟弟在先,对你不主动,你为啥不回头?” 林一堂见他越说越不高兴,决定就此打住。他内心深处还是希望启江能少受点挫折,在爱情的诱惑面前擦亮眼睛。 “我不是成心要气你,不要往心里去。我还不知道你名字呢,告诉我。” “没什么好相告的。名字对于陌生人而言就是空气。” 启江执意不肯透露姓名。林一堂的话把他气得不轻,没了深入交往的欲望。 “我还想出院后找你吃饭的,顺便和你讨教实战技能。” 林一堂觉得上次启江有几个招式特别利落,和国内的操练技法完全不同,刚才又得知他是留学的,心里就猜到这可能是国外军校教授的新式动作。 启江淡淡地看了他一眼,“再说。我现在很忙,没空的。明年春天我又要走了。” “明年二月,我订婚,乐意的话,到时候来喝酒。我在北平没有朋友,你可以单独来,我知道你弟弟是不会来的。” 启江不再回答,他看到弟弟下了楼,伸手招呼道:“启澜,你快点,不然赶到她家太晚了。” 林一堂回头也看到了张小法,不想与他遇上,就走到一边上楼去了。不过他走之前又把启江的车牌号码过了一遍,牢牢记在心里。 第一百一十四章 变化 张小法知道让哥哥久等,连走带跑地朝着启江这边来,边挥手边喊:“二哥,抱歉让你久等了!” 启江满不在乎地笑笑,“三弟,别跑,伤风后大汗淋漓对身体不利,你站着别动,我把车开来就是了。” 不一会儿汽车就停在了张小法的面前,他拉开车门就急急忙忙入座,没看到车椅上放了一大束玫瑰花,这下不仅把花瓣掉得满车都是,花茎上的刺还把裤子给划破了,扎到了肉,他忍不住喊:“好疼!” 启江听到他的叫声,回头看了一眼,无奈地举手遮住眼睛,“启澜,得了,我们先去把你的新裤子解决,换好裤子就赶紧去。” 张小法一脸歉意地望着哥哥,小声说:“玫瑰花待会买上,我可以不下车,到了涓涓姐那里,你领她到车前,我坐着和她说话就行了。把天津那事说清了我们就走。” 启江很懂得为弟弟考虑,“裤子破了是大事,花儿可以下次再补。就算朱小姐没发现,你总要回学校,给师生撞见了影响多不好,何况那边是清一色的女学生。你现在是老师,尤其得注意形象,必须要为人师表啊。” 张小法不好意思地低下头,关键时刻还给哥哥添乱,实在过意不去。他一路上琢磨着有没有两全其美的好办法:毕竟不能让启江空手去看望她,即使是普通的朋友也得表示点心意。 启江把车开到了离医院最近的一条商业街。张小法看到路边有家眼熟的裁缝铺,高兴地喊:“二哥,我就去那家店随便买条裤子穿。” 启江于是把车停了。他还得看着车,就让弟弟独自进去:“你别心急,认真选选,若是没有合适的,我们再去别的店。” 张小法在店里第一眼就看到了成排挂着的衣裤。裁缝店老板娘认出了他,满面春风地拉着他去试衣服。 “小公子,你还记得我的店?中秋那会你来过,后来那批你试穿过的衣服卖得特别好,顾客订得特别多,连夜赶工都忙不过来呢。现在正好是冬装上新,你可以赏光再来几件么?” 他想起来了:难怪眼熟,他确实是在两个多月前来过的。 “老板娘,谢谢您的好意。今天我没空,随便给我拿条裤子就行。” “你的衣服尺寸我都记得呢,不过又长高了好些,得重新量了。” 老板娘娴熟地拿卷尺把他量了一遍,取了条裤子,笑着递给他:“穿上准好看。” 他拿裤子去试衣间换上,没顾得上照镜子,掏出钱包按照标价付了款。老板娘很高兴,又按照他的尺寸送了一条,再三叮嘱他要多穿穿。 他再付钱的时候,她坚决不收:“上回你帮了我个大忙。我的店开业五年了,从没有像今年这样红火过。有空请常来啊。” 等他提着赠送的裤子出来,老板娘和学徒又开始忙碌了。天冷了,店门外还有个扎羊角辫的小女孩在生炉子,旁边的一口铁锅里还有几只切开的馒头,地上放着罐香油和几串鱼干。几只流浪的野猫在旁边虎视眈眈。他把钱递给她:“把它交给你家大人。我还会来的。” 在市井生活中,普通的老百姓的日常就是这样琐碎的点滴,平淡而真实。每一点收获都会让人知足,生活虽苦尤乐。 启江见弟弟换好裤子出来,顿觉眼前一亮:“启澜,这裤子太棒了,比妈妈给我买的西裤好看,没那么松垮。” 他把新裤子给启江:“二哥,我有两条,这条给你。” 启江接过裤子在手里比划了几下,“我恐怕得减重十斤,才穿得进去。好好收着,鞭策自己不贪吃。” 兄弟俩笑成一团,汽车又满怀激情地跑了起来,晴空下,心情好的时候,就连车轮下扬起的灰尘都让人觉得有趣。 前方路口有一圈孩子围着个拿勺子做糖画的老人,叽叽喳喳地好不热闹。孩子们你推我挤,争着去看那些“浇”出来的花鸟鱼虫和人物,浑然没觉察到身后的危险。他们对汽车这类新事物见得极少,都不知道是什么东西,所以听到启江连连按喇叭,也不躲避。 启江赶紧刹车,不过他也被老人手里正在制作的那只小宝塔给吸引住了。 张小法看哥哥又走不动,连忙提醒他:“我们到城东得一个多小时,早点到可以多和涓涓姐说会话。” 他看到那只小宝塔,足足有五层,挺不错的,在阳光照耀下,亮闪闪的,简直是件艺术品。 启江决定买下来,作为礼物给朱小姐。他递给老人两块银元:“老人家,不用找钱,余下的您给孩子们做些糖玩意吃。” 在启江等待宝塔的时候,张小法也下了车。他看到了一家卖花的店,兴奋不已,没打扰哥哥就进去选花了。 那年月,玫瑰花是紧缺物,经常供不应求。至于别的花,在秋冬季节实在太少,他找遍货架也没看到更合适的,只好买了盆君子兰。 启江见他捧着花盆出来,猜到弟弟一路上惦记着坐坏玫瑰的事,已经想了办法弥补。那盆君子兰的格调,确实比菊花和玫瑰花高得多。在秋风呼啸的时节,难得买到这等赏心悦目又高雅的花卉。 这时候宝塔终于完工,启江小心地捧着回到车上。他怕这糖玩意不结实,不敢随便放到车里。于是这次换了张小法开车,依旧是他负责指路。 大白天,又是在城里,这次路线没有搞错。张小法信心满满地一气开到了朱涓涓的家门不远的地方。启江刚夸了他几句,却听到弟弟在喊:“哎呀,我们停哪儿合适?” 他抬头往车外看:只见朱家大院门外十米远的地方竖着块牌子:此处不得停车。接着又发现大门口站着两名扛枪的士兵。 到底朱家发生了什么事?上回他来的时候,是走路来的,当时并没有这块牌子,门口也没人站岗。才短短两个月,变化就这么大。 第一百一十五章 闯关 看到朱涓涓家既有哨兵把门,又竖着偌大的一块提示牌,兄弟俩都认为硬闯是行不通的。然而他们高高兴兴地开车来看望她,是不怕这点小挫折的。启江站起来观望了片刻,指着院门西侧的一条巷子对张小法说:“三弟,你就把车停那边,这样不会挡道,我们走路也比较方便。” 不过,正当汽车调头往巷子开去,车后就响起了急促的喊声:“这一带都不许停车,如果坚决不听劝,后果自负!” 握着方向盘的张小法吃了一惊:原来牌子上写的“此处不得停车”,包括了这么广的范围,连三百米之外的地盘也算进去了。 启江回头对那端枪的哨兵望了一眼,大声回答:“我们原路返回,不停这边!” 另一个哨兵严肃地指挥他们后退:“先调头,再后退。听我喊口令,不喊的时候才能停。开始了:一,二,三,四……” 张小法竖着耳朵,不敢漏掉任何一个数字。车轮子不耐烦地在路面摩擦,一直退到再也望不见她家大门了,那边的哨兵才不继续喊了。 车一停稳,他俩就带着东西下来了。启江抱着小宝塔走在前面,张小法捧着花盆走后面。这一路走过去又白白多花了二十多分钟。他俩感到无奈又好气:早知道就不开车,也少费些折腾。眼看都快下午三点了,即使能见上她一面,也谈不了多久就得告别。 到了离大门一百米的地方,哨兵们见到他俩,又开口问话了。 “你们不是刚走,怎么又来了?到底是想干什么?” “如果是想来找麻烦的,就把你们给抓起来。” 本来,启江还想低调行事,怕给旁人知道后七嘴八舌,以至于传到她父亲的耳朵里去。他在家的时候,大太太曾经暗地里说过,朱先生已经整整十年没来顾公馆了,并叮嘱儿子别对这桩婚事抱有希望,除非朱先生能再次登门和顾家冰释前嫌。 母亲的话让启江一度陷入了迷茫。父辈之间的事,他无从知晓得很清楚,也无力去扭转既成的局面。只是,他成年后喜欢上的第一个女孩子,偏偏是朱先生的掌上明珠,做父亲的谁会把女儿嫁到讨厌的人家里去呢? 每当黑夜来临的时候,他就抱着朱涓涓送来的孩儿枕作伴,看着那可爱的娃娃,如同见着她本人一样亲切。 直觉告诉他,她对他是真的很好,不然犯不着把这么好的东西都送了过来,只为帮他少挨点罚。 何况,她上回虽然没有接受他送的首饰,却在临走前赠了几盒糕点…… 要是真的能和她谈一场朋友,该多好:哪怕最后无法在一起,起码人生不会留遗憾。 有了底线,就没那么多畏惧了。启江理直气壮地应道:“我是朱小姐的朋友,两个月前才来过,今天来看她,请放我们进去。” 哨兵看他们手里的东西,示意让兄弟俩过来:“进门之前,需要进行全身检查,不得携带凶器。” 启江很庆幸没带军刀。张小法平时是习惯把林觅父亲送的匕首装口袋的,那晚从宿舍送林觅出来走得急,加上是在校园里,就没有拿。 最大的不爽之处就是这种变态的检查方式:翻过口袋后还要把浑身上下摸一轮,男生还好,要是女生来怎么办?难不成还要借机占便宜? 两名哨兵各自将他俩一丝不苟地查完,没有发现异常,于是他们都顺利地通过。 然而这仅仅是个序曲,更难的还在后头。 一名哨兵开门先进去,留下张小法和启江在原地等着,另一名哨兵就目不转睛地盯着他们看,仿佛还想挖出点什么信息。 这一等好比度日如年,启江端着小宝塔的手都开始发抖了,门的那一侧才响起了脚步声。 他心里有了期待:今天她会感到惊喜吗?会不会害羞? 不过来人令他大失所望:哨兵后面走着的不仅不是朱小姐,而且是个看上去比他大几岁的先生。那双鹰一般敏锐的眼睛,不偏不倚地望了过来,将他的一举一动尽收眼底。 启江不想与对方有目光接触,就低头看自己的脚尖。 这个陌生人凑过来,忽而抓住他的胳膊。 “抬起头来。让我看看你的脸。” 张小法一怔:难道他认识哥哥么?或者是有别的缘故? 那人将启江上下打量了好久,眼神在不断地变,却不说话。 他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在哥哥身上,把弟弟暂时丢到一边。 气氛不仅冷,而且尬。启江终于忍不住了:“看够了没有?我脸上有金子吗?” 这一问,那人总算是出了声:“你到底有没有见过我呢?” “没有。今天头一次。”启江拨开他的放在肩上的手,“不要这么近地贴着我,受不了。” 张小法注意到那人嘴角浮现出微妙的笑容,转瞬即逝,颇为神秘。 只见对方潇洒地一挥手,哨兵就把门打开了。 “进去。” 启江仰着头问:“是我们两个都去么?” “不,你可以,他不许进。” 张小法把花盆高高举起来,“我不去没事,这个麻烦你送给涓涓姐。” “我妹妹才回国三个月,什么时候瞒着家里在外面认了个弟弟?可别在我面前撒谎。” 启江恍然大悟:原来是朱小姐的哥哥。但很快他又疑惑起来:她有三位哥哥呢,这个不知道排行第几…… 他只能飞快地搜索记忆中太太们的那些围绕朱家展开的零碎八卦,好不容易地拼凑出了点有参考价值的信息。 虽然朱先生比顾先生还小两岁,由于十三岁就奉父母之命成亲,很早就有了孩子,因此朱家最小的儿子比他年纪还大。 眼前的这位目测年龄为二十五左右,启江带着几分把握地猜:“大概是朱小姐的二哥?” 还没等他把话说出口,耳边就来了一个令他不安的问话:“你是顾局长的次子,对不对?” 启江额头冒出不少冷汗:她的这位哥哥够深藏不露,对顾家的情况很熟悉,却还故意绕弯子。 第一百一十六章 斗智 一心不可二用。启江忙着琢磨如何与朱涓涓澄清误会,注意力和反应力大不如前,难免脑筋转不过弯来,给这位有些城府的兄长占了上风。张小法想帮忙,但考虑到自己的身份,还是不贸然插话的好,以免让对方又看出什么端倪。一个是脑袋空白,一个是开不了口,兄弟俩的话语主动权就这么丧失了。 显然朱涓涓的哥哥想从启江这里套话,见他一言不发,再次打破沉默。 “你特地选了父亲不在的时候上门,够聪明的。九月那回算你运气好,家里就只有我母亲和妹妹。今天你肯定做梦都没料到是我来迎客。” 启江为了试试他的深浅,故意装出很敬仰的语气,用崇拜的眼光看着他:“百闻不如一见,你是不是经常有一大帮记者追着采访的那位兄长?我父亲常常夸奖你前途无量呢。” 谁都爱听赞美之词。即使是资深老客有时也难抵挡得住糖衣炮弹,更莫说初涉政坛的小年轻了。 对方的表情瞬间有了几分得意之色,却在嘴上轻描淡写地谦虚着:“过奖了,我的资历远远比不上两位哥哥,他们才是同辈中的佼佼者。” 启江结合前面所得的信息颇有把握地判断:眼前的就是她的三哥。 他不由得在心里叹道:即使是朱家的老三,也比自己大了近五岁,只能说朱先生确实成家过早了。 事实上,朱涓涓的大哥已近而立之年,早就成为公认的政坛新星,而她的二哥也在政府部门干出了一定名堂。三哥是最晚出道的,今年是工作的第三年,刚刚担任个小领导职务,风头不及前两位,却也渴望得到认可。启江的话无疑给他一种虚荣心得到满足的快感。 对方总算放下了架子,简单地介绍自己:“我是朱行远,排行第三。” 他友好地伸出手来:“我是顾启江,请兄长多多指教。” 朱行远与他握完手,饶有兴趣地看旁边的张小法,“这个小弟弟眉眼很清秀,莫不是传说中的顾启澜?” 张小法连忙否认:“不,我是陪他来的……司机。” 朱行远感到不可思议:形象和气质都与司机相差太远,他肯定是在隐瞒什么。 张小法看出他的怀疑,就大大方方地走到哨兵面前:“请二位帮我作证:刚才是不是我开车送启江少爷来,还一路倒车?” 哨兵们异口同声地答:“三少爷,这小子确实是个开车的。我们都亲眼见他开来开去,技术还挺不错。” 朱行远看他俩的穿着不在一个档次,有明显的贵族和平民之分,于是就不再问了。 启江暗自佩服弟弟的机智,随机应变的本领超强。既然弟弟的身份没被识破,算是又过了一关,眼下最要紧的就是要见到朱涓涓,好早点回去,别的都不重要了。 很多时候,我们面对不知底细,看起来很强大的陌生人,都会被对方的表面气场或多或少地吓住。实际上,这些人也会害怕被人窥破内心的秘密,尤其是某些极力想掩盖的事情…… 朱行远初见启江的时候,在淡定的外表下,藏着一颗忐忑不安的心。 除了长期训练把皮肤晒成小麦色,启江和哥哥长得几乎一模一样,让朱行远乍看去误认为是顾启泯,以为是来算账加敲诈的,随着问话的深入,渐渐让他打消了疑虑。 他记忆里的伤疤却被揭开了,不久前差点被民国版狗仔队给抓住,声名扫地。 他在压抑的工作环境下待久了,加上父亲管得很严,日久就养成了逆反心理。 最近两个月,他的生活悄然有了变化。每到下班时间,他往往给家里打电话,说是要加班,不回来吃饭睡觉。这个借口找的很巧妙,因为他会让人看到放在办公室里的床,以及装着夜宵的纸袋,留下彻夜工作的好印象。 事实上他会在夜里八点到十点去歌舞厅,那儿有个叫克丽丝的舞女专门等着。 克丽丝是中英混血儿,灰蓝的眼睛和飘逸的金发让她备受追捧。要想和她跳舞,必须提前预约,还得给舞厅老板好处。 金钱,他有;地位,他也有。但是前者可以光明正大地带到舞厅去,后者却需要极力掩藏。这样一来,搞得他每次去舞厅都紧张得像去打仗:不仅需要乔装一番,还得留心有没有人盯梢。然而为了和她一起的快乐时光,他可以三番五次冒这个险。 在他眼里,克丽丝就像东交民巷大教堂壁画里的天使,让人有想亲近的欲望。他是真心喜欢这个会说流利汉语的女孩子。她告诉过他,父亲是传教士,母亲是教民,都不在人世了。为了生存,她刚十三岁就被人介绍到了北平最大的舞厅,和复杂的成人世界开始了接触。 朱行远同情她,每次都给她很多钱,但给不了她一个未来的承诺。他知道父亲死都不会同意将她娶进门,他未来的妻子,注定了要和两位兄长家的女人一样,打上政治联姻的烙印。 半月前,正逢克丽丝十四岁生日,他特地带了礼物去找她。两人都很高兴,跳舞的时间远远超过了平时,惹恼了一些等候的客人,其中就有顾启泯。 他为了不让人认出自己,每次都会戴墨镜,贴上两撇假胡子。即使有熟人也难以辨认。 启泯不知他的身份,冲过来与他动手,克里斯惊叫着跑开,留下他俩扭打成一团。 打斗中,启泯掏出藏在西服中的铁棍,令他难以招架。 墨镜掉了,胡子也掉了,更糟糕的是,围观的人群里有人开始窃窃私语。 “好眼熟,可能在哪儿见过?” “回头翻翻旧报纸就知道了。” “真是个好线索,我们报社都很久没登这类轰动性的花边新闻了。” “机不可失!” 朱行远的头“嗡”地一响,脱下外套盖住头拼命地往门外跑,而那些难缠的狗仔队一窝蜂地在后面追,害得他几次路过办公处都不敢进去,忍辱负重地带着他们绕圈子…… 若不是前方马路上发生了一起诡异的连环车祸,把这些记者吸引过去,他还不知道要跑到什么时候呢。 后来他问了舞厅老板,知道了启泯是谁;也放弃了克丽丝,因为她并不是真心爱他。 那些花出去的钱算是交了学费。只是那口气一直憋着,今天他打算从启江身上发泄。 第一百一十七章 整人 张小法看到太阳都快落山了,想着何诗安一个人在医院久待着会难过。在家人来接她之前,他是有责任去陪伴的,毕竟人家不辞辛苦地照顾过他。 眼下朱小姐的三哥既然同意让启江进屋,后面的事情应该就问题不大了。他放下花盆,正要告辞,却被朱行远拦住。 “小司机,我打算请你进门,和顾启江一起见见我妹妹。她能认你作弟弟,说明你肯定有不寻常之处,这也恰恰是我感兴趣的地方。” 张小法连忙摆手:“我就不打扰少爷和小姐的好事了,还有好多活儿要干。” 启江却想留着他作证,“既然朱公子挽留,你就不要先走,再说了,待会要靠你开车的。” 张小法还打算找个理由,只见朱行远对着哨兵们使了个眼色,他俩就从两边把他牢牢地抓住,不顾他挣扎,直接拖过高高的门槛,进了院子。 “行远兄,这是要把我的小司机给抓起来么?” “启江小弟,你多心了。我只想请他进来玩玩而已。你家找司机的眼光好有趣,放着一大把老师傅不要,聘了这么个小孩子来开车,估计是太太小姐们看上的。你的妹妹们多大年纪了?” 启江见他在污蔑自己的家人,心里像装了把开水壶在火上烧。肚子里的气越来越多,实在是忍耐不住了。 “我妹妹都是小学生,你能不能说话不这么露骨?我家司机好几个,找个小师傅有什么稀奇?” 启江是个心直口快的性子,为了维护家人的利益,毫不畏惧地和朱行远怼上了。 “我们是来看你妹妹的,不是来被你审问的。你没有权利来深挖我家的隐私。你我都是受过良好教育的人,说话做事都要光明磊落。” 光明磊落?是针对他暗地里去舞厅的事么?难保顾启泯不会把这件事拿出来在启江面前显摆:真是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朱行远把这话解读出了讽刺的意味。 怒火压过了理智,迫不及待地要教训他俩,不过得先找个体面的理由。 他望见张小方法留在地上的那盆君子兰,想出了个整人的妙计。 “我们先在庭院里逛逛,再去见她。” 启江没有反对。他跟在朱行远的身后,在院子里四处看,“我的小司机呢?怎么不见了人影?” “进屋喝茶去了呢,我们单独散步聊天,不需要他在场。” 启江忽而意识到,朱行远是在有意地算计他们。于是他多留了个心眼。 朱行远带着他穿过长长的走廊,径直到了院子中央。她家的面积比较大,院子各处都种植了不少从郊外移过来的老榆树,树龄最大的需要五个人合抱,上面有不少喜鹊巢。 “我有个好机会给你,”他看着启江的眼睛,故弄玄虚地笑,“想不想要?” “说。” “我妹妹有一条从小特别珍惜的项链,不小心给喜鹊看见,前几天她开窗的时候,就给这眼红的鸟儿给偷走了。我拿望远镜看过这棵树,最高的那个枝丫上的巢里,太阳一照就闪耀得厉害,肯定是放在那里了。你若是有胆量爬上去,把那巢给掏了,把项链取了归还,她必然大受感动,很可能会以身相许呢。” 启江看着那树,足足有好几层楼高,那个枝丫上鸟巢更是遥不可及。别说人了,就连身体不够灵敏的猫都爬不上去。万一失足掉下来,不死也是残废。 他却没有退缩,点点头,“可以,我来试试。给个梯子。” 朱行远见他上了当,顿时心花怒放。 “我去找花匠拿梯子来,你不要走开。难得有机会表现,我妹妹就喜欢勇敢的男生,最看不起没骨气的胆小鬼。” 这种激将法老套了点,却让启江心有所动。他想,当一回英雄,她就会刮目相看了。这比上战场还是容易太多了。 不一会儿,朱行远果然扛了个梯子过来,“请放心地爬。我给你扶着。” 启江见他双手扶着的梯子很长,整体上还算结实,放松了警惕:有梯子了就好多了,上树后抓牢就行。 危险往往就发生在最松懈的时刻。启江自下而上地顺着梯子往鸟巢那爬,不过在离目标还差一米五的时候,他已经踩到了梯子顶端,往树下望去,看着白森森的地面还怪可怕的。 “啪!” 他刚握住一处碗口粗的树枝,就听到一声响动:朱行远迅速撤走了他脚下的梯子。 “你卑鄙!” 骂声还没出口,对方就进屋去了,留他独自在树上煎熬。 启江挂在树枝上,双手给粗糙的树皮磨得剧痛,一边骂他,一边寻找自救的办法。天无绝人之路,这句古话是有道理的。 他在绝境中忽然想到个可行的点子,虽然有伤大雅,却抵不过求生的本能。 之前他来过这里,对院子里的大致布局是清楚的。这棵老榆树最里头的那一簇树枝,正对着院子西侧的屋顶。假如能借助树枝的弹力,他可以试着往屋顶方向赌一把运气。 启江小心翼翼地沿着一处处的树枝挪动,在离鸟巢比较近的位置,他没忘记伸手去够它,却给自己带来了更大的危险:原先的树枝哪里经得起这般折腾,发出沉闷的断裂声…… 启江在危急关头一跃而起,抱住了那堆救命的树枝,凭借过硬的功夫,如愿以偿地靠着外在弹力和自身的毅力,有惊无险地跳到了屋顶上。 也多亏朱涓涓家的屋顶结实,承受这般冲力,屋檐上的瓦片只是轻轻抖了抖,一块块完好无损。 这下他安全了,在屋檐上看院子里的动静,各个角度都很清晰。只是,弟弟给弄到屋里去了,不知是什么情况。 张小法给哨兵们带到客厅,以为哥哥稍后就到。结果等来了朱行远,却不见启江。他也从对方的表情里觉察出了异样,担心起来。 “我家少爷他去了哪儿?” “这个你过会就知道了。我忽然想起来,你和我妹妹房里的一张画像特别相似,老实交代你们怎么认识的。不要和我撒谎,不然把你关到马厩里去。” 第一百一十八章 装傻 虽然有些坏人善于伪装,脸上也不会刻上“坏”字让你第一眼就能鉴别,但只要保持清醒就可能在细节之处发现对方的意图。张小法从朱行远深不可测的眼神里解读出了敌意,也猜到哥哥已经被控制住了。门口有哨兵把守,他硬闯是出不去的,必须要智斗。 于是他在座位上端端正正地坐好,低眉顺眼地说:“朱小姐八月份来的顾公馆做客,吃饭后我送她去书店,一起看了书,还买了几本。她随口喊我弟弟,我当然就喊她姐姐。我确实也挺希望有个姐姐……” 朱行远感觉事情绝不会这般简单,忍不住在一边插话:“我觉得你不诚实。你肯定不是一般的司机,而是顾家趁着我妹妹上门时特地安排的,装扮成司机去献殷勤,目标就是为了以后能从她那里打听我父亲的各种消息。” 张小法没想到会被当成可恶的骗子,更没想到对方已经凭借丰富的经验和想象力给他编织了一套故事。 他懒得解释,与一个故意找茬的人去费时间争辩简直是徒劳。没有证据就信口雌黄,不是君子所为。再说了,他对朱先生的情况一无所知,也没有任何利益驱动他这么做。 朱行远以为是理屈词穷,再施加点压力就可以一步步逼他招供了。 “不用恐慌,我暂时不会出狠招。这里有纸笔,给我老老实实把顾家那些人的动向写清楚,不得少于五千字。写得让我满意了,自然让你平安地走。不然今晚上就和我家的十六匹马一起过夜。我特地让马夫中午和晚上都不喂草,到时候你进去安抚它们。” 张小法打算赌赌运气。他双手一摊:“朱少爷,你的想法很好,可是我不识字,更不会写字。” 朱行远狡猾地在他面前转了一圈,指着沙发边上一张被风吹落到地上的报纸:“嗯,不识字不要紧。现在请帮忙把报纸捡起来。事情还有商量的余地,你待会口述,我来记录也行。” 张小法弯下腰,伸手去捡报纸,心里忽然闪过一丝提醒:对方会不会是在试探自己呢?认得字的人会本能地从正面捡报纸? 就在指尖快要触到的报纸的时候,朱行远的眼睛死死地盯着他的双手:这个小细节,足够透露很多的信息。 张小法很随意地把报纸拿反了,双手抓着交给他:“给。” 他不露声色,忽然将报纸一撕两半,丢到脚下:“你来找找第四版,社会新闻。上面有顾先生最新的报道。” 这张报纸是今天一早从《北平日报》里抽出来的,属于奇数版部分,根本就没有第四版,上面也没有刊登任何与顾先生有关的消息。朱行远之所以要在话里备下这些假信息,就是要再试探他的反应。 张小法漫不经心地捡起报纸,懒懒地翻了翻,看到有漫画专栏,饶有兴趣地看那画上的人物和动物。他的心里很明白:处处有坑,不能被牵着鼻子走。 朱行远看不下去了,不耐烦地挥挥手:“来人,带到马厩里去!” 张小法抓过茶几上的纸笔,装进兜里,笑着说:“关就关。我要去那里画马。” 朱行远气得七窍生烟:见多识广的他,居然和一个傻子耗了这么长时间。妹妹素来就有同情弱小的心,难怪会认这个小文盲当弟弟。 哨兵拖着他一直往后院角落的马厩去。朱行远隔着段距离,跟在后面。快到的时候,迎面吹来的风中夹着一些马粪的味道,十分浓烈。除了马儿的嘶鸣,还有“啪啪”的马蹄蹬在围栏上的闷响。 张小法顿时呆住了:要真的和马儿作伴还挺需要勇气,不是嘴上逞能。虽然不如林一堂那般有洁癖,他也是很爱干净的人。现在还没到那马厩门口,就已经被这股臭味熏得要吐了,待会门一开,十六匹马,脾气估计都不好,再来轮流踢上一遍,岂不是要完蛋? 他急忙大喊:“等等,我想起了个重要的事。朱少爷,你说过可以边听边记下来的。我可以全部都讲出来,但得先放我到大门口。” 朱行远干笑几声:姜还是老的辣。这小子果然是吓怕了,自己主动要求招供,真是求之不得。 他本来也没打算扣留张小法和顾启江,避免两家起大冲突,再引来洪水般凶猛的舆论风波。朱先生近期活动频繁,处处都有记者盼着挖掘出新闻。出门前,特地交代过三个儿子:年后会有大选,关键时刻,再多的矛盾也不能爆发,否则苦心经营的局面就会大乱…… 他于是借机让张小法当面讲清顾先生的活动,试图收集有用信息。 张小法近期都很忙,根本没有时间看报纸,想了半天,就把从启江那里听到的一些家里长短说了。 朱行远听到的尽是些琐碎的日常生活,开始想骂娘,后来听着听着,觉得也挺有意思:顾家的生活比他们家丰富多了,常常坐马车出去游玩,看戏;美食也挺多,每日都有好几样新出炉的糕饼。 相比之下,朱先生和儿女们大部分时间都在书房里过,大半年都不会有一次全家出游,家里也没有特地请那种会做点心的厨师,糕饼都是朱涓涓亲自去外面的铺子里买的。因此,他想不明白:按理说,父亲的职位比顾局长高,薪水也要多,为何别人家的日子比自己家要富足呢? 其实,关键之处在于,顾家的收入,远远不止是顾先生的薪水这一项。 顾启泯虽然读书不上进,却有奸商的天赋。他和几个官宦子弟在城中心垄断了一条很大的商业街,有数十个店铺,各种洋货都有,什么紧缺就卖什么,与衣食住行有关的几乎都包含了。他们凭借父辈的权力,每个月都有不少钱进账。 此外,三太太让人在潘家园经营了几家古董行,专门卖一些稀罕的文物给有钱的玩家,生意还做到了国外,银元和金条都不在话下。 张小法虽然是装傻,多少也说了点实情,让朱行远心里不平衡起来。 第一百一十九章 瘫了 世界上总有些人,要么在闷声发大财,要么在耀武扬威,旁人看不惯,却干不掉他们。 朱行远眼中的顾家少爷们就是这样的人,恨他们,却没法像打蟑螂一样将其任意打扁在地。 听完张小法的描述,牙齿也和心里一样酸起来:他讨厌他们过得比自家阔绰,一心认定是顾局长贪污受贿积累了钱财。 在不知不觉的攀比中,他的自尊心也渐渐给刺痛:在舞厅被暗藏铁棍的顾启泯打了,受伤受辱还不得声张,怕给捕风捉影的狗仔队捅出来。 他更不愿意看到朱涓涓和顾启江继续接触:挨了打的仇还没报,难道紧接着就要眼睁睁地看着妹妹给骗走么? 精明的朱行远想到个主意。 虽然是菜鸟级别的政客,他也具备不低的算计能力,打算借机和启江谈谈条件,既要捞到有价值的信息,又要捞到真金白银。 他对哨兵说:“继续看好了,别让这小子逃跑,我去院子西边转转。” 张小法气得把兜里的纸和笔用力摔到地上:“你不是说,只要好好地交代了就可以放我走么?” 朱行远面不改色心不跳,因为撒谎对他而言,好比职业病。 他已经记不得给下级和上级许下了多少根本就不会兑现的承诺,而这些都不会影响到他的前途。 见朱家三少爷出尔反尔,言而无信,张小法感到震惊,愤怒。 他给对方刷新了三观:这人和朱小姐的道德观完全是天上地下的差别,哪里像同一个屋檐下长大的兄妹? 当哨兵们拿来绳子,做出要上前捆绑的架势。他站在原地,没有逃跑。他们就得寸进尺地将他摁倒在地,拿绳子左右缠绕。 直到给捆得像只粽子,他才意识到对方所说的一句“看好了”,实际上应该要理解成“捆得无法动弹”:这个腹黑的朱行远,要害人都先包装包装。 张小法不惧那绳索,他此刻特别担心启江的安全:好久都没看到哥哥了,该不会也给捆起来关到某处小黑屋了? 朱行远轻轻拂了拂衣袖,朝着有大榆树的那个方向走,目不斜视。 张小法见状在他身后大喊:“朱少爷,你这样做太过分了,连小人都不如!有本事不要玩暗的,面对面地好好说话不行吗?!” 大概是心底还存着读书人应有的一点面子和清高,他很反感被一个傻子骂作“连小人都不如”。 骨子里虽然不认为自己达到了圣人的境界,但是潜意识里就是有这么一股优越感,时刻都认为自己是个君子。 朱行远没有回头,却停住了脚步,将声音提到八度:“你不是想找顾启江么?我这就让人把你挂到树上去,他一个人在那里掏鸟窝太寂寞了,正好做个伴。” 张小法得知启江在树上,猜到是他的诡计,不过这下反而踏实了些:以二哥的身手和智慧,可能都已经想到对策了呢。 他给捆住了上身,手动不了。看着胸前的一圈圈粗粗的绳子,感觉像只毛毛虫,只有脚能走动。 哨兵拖着他继续走,他开始留意那些院子里的大树。几分钟后来到了启江曾经被骗上去的那棵大槐树附近。 看着地上凌乱的树叶子和掉落的细小树枝,他想:应该就是这里了。 张小法抬头去望这棵高大繁茂的老榆树。一团团的叶子在微微抖动,加上不少鸟儿集中在下午归巢,看得他眼花缭乱。 脖子也酸痛起来,他不得不低头歇歇,再继续在树上寻找哥哥的影子。 还没来得及换个角度,就听到走在前面的朱行远爆发出一声骇人的惊叫:“见鬼了,一个大活人不见了!难道是上天入地了么?!” 张小法悄悄在心里笑了:哥哥果然智勇双全,凭借一己之力就逃脱了朱少爷的圈套。到底是学到了过硬功夫的人。 不过,高兴没几分钟,他就给拉回了现实。 身上粗粗的绳子在胳膊上勒得很疼,似乎在提醒他:启江靠自己能跑,你能不能做到? 他身上没带那把锋利的匕首,现在想起来后悔不迭:林先生送他这礼物的那一晚,郑重叮嘱过须随身携带。有它的时候,常常不觉得很重要。除了在天津车站拿它手刃了两个劫匪,它都一直闲置着。如果他手里有匕首,就能利索地将这绳子割断。 张小法看到树皮很粗糙,决定试试现场磨绳索的可能:也许能有点帮助呢? 他快步冲到老榆树跟前,转身背对着它,紧紧地贴在树皮上。 朱行远马上反应过来,一把按住他的肩膀:“你是不是想弄断绳子?” 张小法实在给逼急了,再也无心去想那些礼节,只一心要逃生。他的手给捆紧了,肩头也给按住了,唯一能动的就是头和腿。 也多亏了他坚持有空就练习跆拳道,所以关键时刻又有了转机。 他深吸了一口气,把力道都集中在小腿上,冷不防使出一招前踢,把毫无准备的朱行远揣出去近两米的距离。 “少爷!” “您没事?” 哨兵们赶紧跑过去搀扶,朱行远咬牙切齿,不让哨兵扶他,却喊不出来。双手捂着做左膝盖,疼得直哼哼。这儿前不久给启泯的铁棍子敲了,贴了不知多少狗皮膏药活血化瘀,现在还青紫着呢。 张小法刚才有意揣到了他的膝盖,心想:再疼也不至于特别尴尬。已经远远好过攻击他的要害部位了。 这一踢,让朱行远顿时站不起来了。 他只觉得膝盖处无力,迅速地血肿,隔着裤子都能摸到鼓出来的包。 更可怕的是,摔倒的时候,他的脊椎尾段不偏不倚地磕到了硬邦邦的花坛一角,剧烈的疼痛过后,感到腰部以下也没了知觉。 张小法见他就这么半坐半躺着,腿和腰都不动,意识到出事了:莫非是伤到了腰椎和半月板? “朱少爷,你的膝盖那里还能活动么?” 朱行远双手握拳,用力捶着地上的沙土,一脸悲愤地呐喊:“我站不起来了……肯定是瘫了。今天不杀了你我就不是人!” 第一百二十章 悲喜 张小法奋力的一踢,让朱行远感到余生难熬的绝望:他还没有找女朋友,这下瘫了恐怕是没有好女人愿意嫁了…… 他瞪着通红的眼睛,琢磨着各种各样的刑罚:这小子毁了他的人生,一枪送上西天太便宜了,试试古书里谈过的那些手法如何? 马匹,家里有;刀子,也有;还有一大堆造假山余下的石头……整个院子里到处都可以找到工具来设置私刑。 不过,在自家院子里做这事毕竟不好,晦气。明年开年父亲就要参加大选,家里自然是不能沾上任何不吉利的东西。 思来想去,朱行远心生一计:就让人把他装进布袋,丢到远郊的河流里沉了算了。等到半夜再行动,没有人会察觉。 既然已经敲定了这个计划,朱行远决定给点慈悲,让张小法上西天前吃饱喝足。 “你不用怕,怕也没用。我会让人带你去该去的地方。走之前,想吃什么,想喝什么,尽管说。因为你今夜就下地狱了。” 张小法闷闷地往地上一坐,心里默数着:这是第三次有死亡临近的威胁了。除了穿越那一晚和后海里要沉的那一刻,这次死得真不值。 他也没想到看起来很结实的朱家三少爷会这么不经踢,才一脚就瘫了。他很讨厌这人的城府和算计,但对方毕竟是朱涓涓的亲哥,得顾及到她的感受。 眼下,他忽而想到:死亡是一种极端方式的解脱。 现实的日子越来越让他感到尴尬和迷茫,心里充满了失落和伤感。 林觅嫁人后,为了她小家庭的安宁,也为了社会道德,他不会再和她接触,会从她的生活中逐渐消失,但精神上的挣扎和煎熬,其实比死亡还要让人恐惧。 张小法抬眼看了看朱行远冷汗纵横的脸,不再感到害怕。 他坦然地笑笑:“朱少爷,我会对自己的冲动和莽撞负责,不过送我上路之前,你尽快抓紧时间去找个中医高手来正骨。晚了可能就没效果了。” 朱行远给他的淡定惊诧不已,以为他是给吓麻木了。 “你真的这么不怕死么?换了别人早就跪地磕头求饶了。不过我的主意一旦定了就很难改变。” “我不会求饶的。给个痛快的结果就行。” “你毁了我的人生,我绝不给你痛快。明显是我亏大了,你的小命不值钱,充其量就是凑个零头……” 他一句句地数落,仿佛是在开一场批斗大会。 张小法表现出了视死如归的淡然,数起了脚边的蚂蚁。 大晴天的,蚂蚁忙着搬家,看来今天晚些时候会有雨。 不远处的屋檐上,瓦片窸窸窣窣地响。启江在一排排高低有致的房屋上踩着瓦片前进,凭着上次来的印象,准确无误地找到了这边。正好看到朱行远让人押着弟弟来,就在屋檐上一面观察情况,一面想对策。 张小法的那一踢,连同他们之间的这些对话,都被启江听到了。 三弟亮出来的功夫让他刮目相看,造成的严重后果却令他猝不及防。 启江在屋檐上低头看着身边低低飞过的小麻雀,无奈地挠头想办法。 要是他和弟弟能和鸟儿借双翅膀就好了:遇到危险振翅一飞,别人也伤不到他俩。 他望院子西边看过去,发现了个眼熟的窗户:那里不就是朱小姐的房间么? 上回他来过,只是没有机会被带进她的闺房,老老实实地在客房里住了一晚。 但聪明的启江记住了她房间的大致外观:窗户上贴着一对小天使的画,蓝眼睛,金色小卷发,雪白的小翅膀,手里还拿着鲜花呢。 窗户并没有关上,象牙色的薄纱窗帘被风撩起来,偶尔能看到窗帘后面有一盏黄铜灯座的台灯。 启江忽而冒出个疯狂的想法:要不就踩着瓦片,顺着屋檐溜进去? 若是她在屋里,就再好不过了:可以帮忙救弟弟。 不过这样做也有很大的风险:容易被她当成小偷,甚至是……登徒子这种色鬼。 启江是天底下难得的好哥哥,为了弟弟,可以甘心情愿拿自己的爱情去做赌注。 他屏住气往前走,脚步特地放轻了,以免被地上的人听到响动。 多亏他沉住了气,在光滑的屋檐上走得平平稳稳,转了个“z”形的路线,到达了朱涓涓房间的顶上。 或许是有点激动,或许是过于紧张,关键时刻脚底一滑,他摔倒在瓦片上。 启江只好狼狈地爬起来,不小心弄松了两片瓦,连续落到地面,摔出很大的声响。 他吓得赶紧趴下来,以防更多的瓦片落地。 那声响虽然很短暂,却清晰地传进屋里了。 他先是在高度紧张的气氛下,趴着听了一会儿呼啸的西风,随后听到房里发出一声惊叫:“什么声音?!” 心里不免惊喜:果然是她,她在家! 敢问今天还有比这更美好的事吗?女神在家,不虚此行! 朱涓涓确实在家的,只不过朱行远不想领他去见面罢了。 她这天都在房里休息。昨天熬夜编写了教材,凌晨五点才停笔。 于是直接放弃了早饭和午饭,一直睡到下午还没起床。 启江弄掉的瓦片,恰恰成了喊她起床的“闹钟”,把她从梦里惊醒了。 朱涓涓伸手揉着眼睛,不情愿地从床上爬起来。她还没完全睡醒呢,迷糊中连拖鞋都没穿,光脚走到窗前,探出头去找这声音的来源。 她随意地看了看,没有发现什么异样,又放下窗帘回到床上继续睡。 他顺着屋檐下的柱子下滑,再次使出了倒挂的本领,轻快地一个翻身,攀住了窗台,直接抓到窗户往里挪动。 朱涓涓再次听到异样的声响,本能地睁开眼睛,看到窗帘后面有个人影在动,吓得顿时清醒了。 她临时看到床边墙上挂着把洋伞,就取过来抓手里当防身武器。 光天化日之下,谁这么大胆,能这么闯进她房里来? 前阵子家里来了贼,父亲把安保措施都升级了。现在天还没黑呢,三哥和母亲都在家,坏人就迫不及待地来了,还进了她的卧室…… 第一百二十一章 赔偿 启江透过薄纱窗帘,看到朱涓涓穿着睡裙往窗边一步步地走来,本能地红了脸。 她隔着窗帘看不清他是谁,紧张中夹杂着害怕,手心冒出的汗把伞柄弄得湿滑。当他轻轻把头上的窗帘撩开,猛然间看到一把伞对着脸直戳过来,赶紧把脖子往后一仰,惊险地躲开。 他虽然躲过了伞,却没有在桌子上踩稳,半边身子一下子倒向桌子边缘,像铅球似的掉下去,震得她脚下的木板重重地抖了抖。 启江来了个非常没面子的扑地摔,刚鼓足勇气抬头,还没爬起来,就看她拿伞劈头打过来! 这架势,是对待小偷或者色狼,绝不会是对待朋友。 他双手护住头和脸,委屈地喊:“朱小姐,是我!” 朱涓涓用力打了好几下,忽而听到这熟悉的声音,吓得赶紧把伞丢到一边。 她好奇地看着他,声音在微微地颤抖:“启江,你……” 他骨碌一下从地上爬起来,拉住她睡裙的袖子道歉:“对不起,我们今下午来看你,谁知特别不顺利。先是在门口给拦住,后来你三哥骗我上树,撤了梯子,我只好跳到屋檐上。启澜给绑了,反抗时不小心踢伤了他。后果很严重。” 朱涓涓一时愣在原地,任凭他怎么拉扯,都不作声。 她知道出事了,也看到了启江的双手伤痕累累,全部是给粗糙的树皮和瓦片磨出来的。 他焦急地望着她的眼睛,盼望她能表态:哪怕是发大脾气,怒骂他也可以。 尽管心里充满了对朱行远伤情的担忧,她努力地克制着,没有释放出任何负面情绪。 “朱小姐,请你打我,骂我!都是我非要拉着启澜来,又没有注意到他们的冲突,才会酿成大祸。” 她忍着泪水,大度地把他从地上扶了起来。 “我们先不要浪费时间,快去看看我三哥和启澜现在到底怎样了。” 启江点点头,看她拿起床头柜上的一件大衣就往睡裙上披。 “外面挺凉的,你多穿点衣服。我可以面壁,不会偷看的。” 她急着去找他们,摆摆手,谢绝了他的好意:“不用了,我们赶紧去。” 启江跟在她身后走,只见她利索地开了门,往院子中间冲了出去。 朱行远这时已经让哨兵去准备送他上医院的车。 由于汽车座位之间的距离相对狭窄,他不肯坐家里的汽车,而是倾向于马车:里面的空间要大得多,能坐也能躺,放下帘子,外面的人看不到里面的人,还具备保护隐私的功能呢。 张小法给五花大绑地捆着,对周围的事物表现出少见的漠然。 他知道这一脚下去有些用力过猛。伤了朱小姐的三哥实在是不应该。 对方却自带一副死犟的脾气:明明站不起来了还非要和他继续在这里死磕,也不愿第一时间去看大夫。 朱涓涓匆匆忙忙地踩着拖鞋跑,终于在院子一角看到了他们。 朱行远花了近半个小时在骂他,直到口干舌燥,嗓子也疼了,才闭上眼睛养养精神。睡意袭来,他差点就要做白日梦。 她看到张小法无精打采地耸拉着头,从腰部到脖子处都缠绕着麻绳,忍不住喊道:“天哪!我来给你解开绳子!” 张小法循声望去,看到了朱小姐和启江就站在离自己不到三米的地方。 他吃了一惊,猛然反应过来:哥哥消失了这么久,原来是去找她帮忙的呀。 “涓涓姐,对不起,我弄伤了你三哥。现在需要尽快带他去医院,别在这里浪费宝贵时间。” “我心里有数。” 话音刚落,她快步向前,在他身上辨认出了绳头的结,下就解开了。 朱行远听到动静,睁开眼睛,看到她给张小法松了绑,气得鼻子都要歪了。 “妹妹,我都给他弄成这个样子了,你也不先来看看你哥!” 她转身向着他,轻声说道:“三哥,请你先不要抱怨。我们马上去东直门,那边有位中医擅长各种跌打损伤。前阵子我有个学生打球时候骨折都给接好了。” 启江也主动过来扶他:“我背你。” 朱行远觉得让人背着挺丢脸,一再拒绝。 他的腰部以下都没有力气,自己努力了好几回都起不来,既可笑又可怜。 最后是哨兵们来了,加上朱涓涓,一齐把他抬到马车上的。 这辆马车够大,里面可以坐下十来个人。 大家都上了车,一齐向着东直门放向赶去。 因为之前朱行远叮嘱过,不许喂中午的草料,所以空着肚子的马儿们跑得十分不给力。 正常情况下不到一小时的路程,给拖到了两个半小时。 他在车里痛哭流涕,不停地骂张小法,朱涓涓见他这副痛苦的模样,也不忍心去说哥哥,就由着他去了。 “臭小子,等我回去,第一件事就是要把你给弄成这样!” 他恨恨地说。 启江听不下去了,“你这伤还有治疗的希望,不要这么残忍。我会替他赔偿你的,放心。” “你能赔多少?说给我听听。” “全部医药费,护理费和营养费,五百大洋。可以加。” 朱行远冷笑道:“区区五百?我告诉你,顾启江,我的医药费和护理费先另算。光是我上不了班,你就要赔我的误工费和双倍薪水。我没法出去玩,还要赔偿我的精神损失费。这些,至少是五千大洋。” 还没去找大夫就诊呢,小政客就忙着和启江谈起了赔偿。 明明是狮子大开口啊。启江想了想,“行,说好五千大洋。你就别找他麻烦了,成不成?” 他还要附加个重要条件:“要是我好不了,耽误了找另一半,你得赔我个老婆,必须是绝色佳人。” 启江看到朱涓涓的脸上出现尴尬的一片红色:她显然是给哥哥的话雷到了。 只有张小法,估计是累坏了,靠着朱涓涓的肩膀在打盹。 朱行远忽然目光落在启江的手表上。 这是一块很好的瑞士手表,价格不菲,关键是市面上还拿钱买不到。 “你这表,也赔给我。” 启江想都没想,将手表摘下来丢到他手里:“朱少爷,你这下安心了?” 第一百二十二章 大鱼 东直门的中医正骨门诊都有百年历史了,素来就有良好的口碑。朱涓涓上回带着学生来看过,对老中医的正骨手法印象十分深刻。 这次她送哥哥来,心里有些把握:虽说他现在动不了,应该还有救的希望。 时间临近黄昏,这条路上依然拥堵得厉害,不少人都是慕名来问诊的。 老大夫在坐诊,前面排了好些病人,店堂里飘着各种药材味道。 徒弟们有的在捣药,有的在抓药,有的在替师傅开方子。 病人实在太多了,粗粗一看,都有三十来个。 朱涓涓先从马车上下来,独自进去。启江他们都在车上待着。 她本来是打算排队的,没想到老大夫检查得极为细致,给一个出疹子的小孩看了二十分钟,还没开始写方子,继续问那孩子的母亲一些情况。 这样下去,轮到朱行远的时候,至少都得晚上八点多了? 她只好恳求前面的人:“各位先生,女士,请允许我插个队好么?我哥哥受了伤,下半身动不了,挺着急的。” 前面的那些人纷纷转过头来看,发现她一身上流社会的淑女装束,态度分成了两派。 一派愿意让她插队,毕竟听着很紧急,不能耽搁。 一派却坚决反对,认为大夫面前应该所有人一律平等:大家都是按顺序候诊,凭什么给你方便? 朱涓涓心地善良,不到万不得已,不会说自家的身份。 她试着像普通老百姓一样去求人,几次想挤进去和大夫说明情况,都给人推了回来。 启江在车上看到这种情况,赶紧跳下车过来。 他径直走到一个抓药的徒弟面前,掏出五枚银元:“麻烦你和师傅说说,我们送来个受了重伤的病人,请帮忙,诊费好说。” 徒弟不动声色地接受了钱,往诊室里跑去。不一会儿又回来了,笑嘻嘻地说:“可以了,请先到里面那屋里等着。师傅很快就到。” 启江回到马车上,“可以看了,我们抬你下去,涓涓她在那边等着。” 朱行远对驾车的两个哨兵说:“抬着进去太不像样子了,你俩架着我进去。” 朱涓涓还在苦等,一个徒弟过来,和她说了情况,终于放心了,只是不知是启江帮的忙。 他们一到就给热情地接到了里屋,老大夫把门关了,让大家在外等着。 启江喊醒在打盹的张小法,拉着他一起下车,顺便把赔偿的事情说了一遍。 他听完惊呆了,叹道:“二哥,我们到哪儿凑五千大洋来?我到现在为止,存款还不到一百块大洋呢。” 启江无奈地笑笑:“他能接受赔偿就不错了,不然他一心要你的命,难道你的命只值这点钱?你是我和父亲的无价宝。” 他听完有些惊愕:“父亲不是有三个儿子么?难道还在乎我?” 启江看到他有些不相信,轻声在他耳边说道:“三弟,出走一年多来,父亲很想念你。你还是跟我回去,重新做回顾家三少爷,不会受人欺负。大哥虽然也有可恶的一面,但毕竟我们都是亲兄弟,再怎么样也不会伤害你。” 他摇摇头,“我不是怕父亲和大哥。三太太是一心要害我。后海那次追我的人很可能就是她派来的。” 启江肯定地说:“不会的。你在外面躲来躲去,更方便她下手呢。你若是在家里,有父亲在,她才会收敛点。你表面上听她的就行,去给她赔不是。” 张小法实在是不想和顾公馆有任何联系。他任凭启江如何劝说,都没有表态。 在外头漂着,是很辛苦:每分钱要自己挣,每件事要自己做……但他有宝贵的自由,这就是巨大的精神财富。 在官僚家少爷的身份和教书匠身份之间,他毫不犹豫地坚持后者:没有社会地位,没有钱财又如何?每天踏踏实实地劳动,心里快乐。 兄弟俩在朱家折腾了一下午,早就累了。 他们没有去凑热闹,守着马车。见马儿表现出烦躁情绪,就去路边扯了几把草,摘了些新鲜的树叶子给它们充饥。 朱行远在忐忑不安中等待大夫的答案。 先是将左膝盖的关节复位,接着就检查腰部的伤。 这一瞧,又是半个多小时。 他此刻已经不抱什么希望,在想着以后如何熬过漫长的卧床岁月。 不过等来的却是个好消息。 “你的腰椎没有断。不需要正骨。但有些地方受损了,需要针灸治疗。” 老大夫拿了十几根银针,分别在他的腰部、腿部不同的穴位扎下去。 长长的针刺入皮肉,就像是扎在西瓜上一样,不流血,也没有疼。 渐渐地,他感觉到大腿上有了些酸麻,腰部也有了些许知觉。 “你试试脚趾能动了吗?” “能!” 朱行远激动得哭了:原来自己没有瘫,太好了! 他抱拳道谢:“华佗扁鹊在世,永远不忘您的妙手回春!” 老大夫笑着摆手:“我只取医药费,膝盖复位加针灸,还有待会开的膏方和药,总共不会超过十块银元的。这些药我给你先开两个月,卧床休息,调养。应该就好了。” 老大夫把门打开,让几个徒弟帮忙抬他出来,回到外面的桌子前开方子。 等方子写完,又让徒弟领着朱涓涓去拿药。 朱涓涓结账时发现一共才八块银元,开心地笑出了声。 哥哥果然给治好了,启江也不用承担那巨额赔偿:一个风波总算过去了。 朱行远想起自己刚才和启江说了要赔五千大洋。 既然没有瘫,就得打折,不然传出去还有敲诈的嫌疑。 他半躺半坐在担架上,又琢磨起另一件事情来。 刚才是满脑子都在担心腰和腿,现在他的注意力集中在了小司机的身份上。 顾启江肯这般爽快地答应赔这笔巨款,一路上丝毫没有责骂这小子,甚至还将名贵的手表也赔了出去,也无半点怨言。 朱行远十拿九稳地确定:他就是顾启澜,失踪一年多又回来了。 他打算把这个消息报告给父亲。自从去年夏天听到圈子里有关顾家小儿子失踪的传闻,朱先生也一直在暗中寻找其下落。 朱行远不太了解父亲的意图。在他看来,肯定是这小子有价值,说不定是条大鱼呢。 第一百二十三章 振作 启江在忙着喂马,看到他们抬着朱行远回来,心想:这么快就看完了?要么就治好了,要么就没治了。 看到朱涓涓脸上的笑容,他的心里顿时有了希望:肯定是好了,朱少爷没有瘫。 朱行远喊住启江:“我有些话和你单独说。” 朱涓涓和哨兵们自觉地退到一边。 他放下手里的草和树叶,顺从地走过去,半蹲在担架边。 “今天摊上你们,算我倒了八辈子的霉,不过还算有些运气,养好伤就能站起来。” 启江和气地赔礼:“行远少爷,今天是我们不对。愿你早日好起来。五千大洋我一时凑不 出,我今晚先送一千来,余下的分半年付完。” “钱,固然是要赔的。看在我父亲的面子上,砍去大部分,就要你一千块。” 启江顿时觉得轻松了很多,有种被大赦的快乐。 “谢谢你能体谅我的难处。我代小司机向你赔不是。” 朱行远一把抓过他的衣领,“顾启江,外面的人都说你很聪明,十岁就能背下《唐诗三百首》。聪明人不要在我面前装糊涂。明明就是你弟弟揣了我,还要隐瞒什么!” 启江的声音压得很低:“你看穿,不要说穿。养好身体,我们先回了。预祝令尊年后高升。” 朱行远隐约听懂了他的意思。是不是意味着顾局长会支持父亲呢?虽然大选定在年后,部分重要职位的人选已经出了内部名单。顾局长确实是可以利用职务之便提前看到点信息。 “好,我不会与外人说的。你不用急着给我送钱来。什么时候有空了,随时来就行。家里设了哨兵是为了防坏人。你们不必紧张。” 启江淡然地答道:“我是为了看看朱小姐。上回有了点小误会。结果闹了一个下午,都没时间去和她解释。” 朱行远笑了:“我妹妹有很多追求者,你要想排得靠前,先得过我这关。虽然父亲不想让她和你交往,我可以帮忙。” “不用兄长操心,我顺其自然,不强求。” 启江明明心里在意万分,表面上还是要表现出云淡风轻来:岂能在他面前低声下气的? 张小法见他俩在说话,就抓紧时间和朱涓涓解释天津租界的事情。 “涓涓姐,哥哥陪我去天津车站和一个女孩告别。我们路上遇到了沙尘,进城后只想寻个地方洗澡吃饭,不小心开车进了日租界,差点还给算计到了。幸好没碰下了药的酒水和食物。费了一番力气才跑出来的。” 她听完后似乎有点不高兴,一本正经地盯着他的眼睛,“那个女孩子是谁?我想去见见。看看是什么类型的人儿能把你变成这样。” “我变化很大么?” 朱涓涓叹气,伸手整理他凌乱的头发,“变了。原来的你,无忧无虑,乐观向上,眼睛里有智慧的光彩。现在,我眼中看到的,是一个在感情里彷徨的颓废男孩子,没有一丝灵气了。” 他给她说得无言以对。有个姐姐的感觉是多么好:能给予他特别的关怀和帮助。 已经好久没看书了,除了工作,全部心思都在感情上纠结,搞得自己痛苦不堪。 这不是他的初心,更不是他要追求的生活。 启江结束了和朱行远的谈话,径直走过来。 “朱小姐,上次是我没说清楚……” 她莞尔一笑,“刚才已经聊过了。我素来相信你的人品。” 原来弟弟已经替他澄清了。他忽而觉得生活简直太美好了。 “我们以后有时间再碰面,”她从大衣的口袋里掏出一张卡片,“这是我教书的大学地址,万一来我家不方便,可以在工作日去那儿找我的。” 张小法接过名片的瞬间,看清了上面的字:北平女子高等师范学校。 他忽而有些失落:自己穿越前好歹也是全国顶级名校毕业,现在却是个高小毕业生的学历。更糟糕的是,就连这一纸小小文凭,还在顾公馆里的妹妹手里放着。 他在认识的这些人里默默数了一遍:不要说章文轩的医学博士学位,启江和朱涓涓都是正经的留学生,林一堂虽说出国留学落空,起码人家是完整读了中学。就连林觅也是初二文化水平…… 时代永远在前进,哪怕阻力再大,社会中的进步力量永远会不屈不挠地与落后势力斗争。 没几年就要来一场史无前例的思想文化解放运动了。 到那时,“德先生”和“赛先生”会深入人心,林觅和于芬她们也会考入大学深造,如果那时的他还是和现在一样,就太惨不忍睹了。 他听到内心深处发出的呐喊:“我要振作起来,考大学,做有用之材!” 虽然还没想好报考什么样的学校,但是他已经在仔细考虑如何在工作中挤出时间看书了。 兄弟俩再次分别。启江原路沿着原路去取车,他喊了辆马车去医院看何诗安。 到了病房门口,他很担心她会不会难过,没想到迎面出来个护士。 “何小姐出院了,家人接的。她让我转告你。” 他继而在过道碰到章文轩,白大褂已经换成了西装,看来是下班了。 “今晚我们去叔叔家吃饭。有从老家寄来的香肠、笋片和鱼干,在北平吃不到的。” 他俩一进门,章老先生就高兴地从椅子上站起来,“赶紧过来,有个好消息要宣布。” 张小法留意到桌上有一张纸,上面赫然印着“国立燕京大学秋季招生报名表”。 他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一座灯塔,驱散了迷茫和惆怅。 “您是要告诉我考大学的事情?我正想着上学呢。” “对。今年秋季的招生在九月结束,但学校和政府协商,增设了几个院系,需要再补招学生,明年三月入学。我建议你去报名试试。考试的时间大概是元旦左右。” 他的心情很激动,但还是比较理智地问:“除了填表,还需要学历证明之类的吗?” 章老先生点点头:“需要提交学历证明,至少需要高小毕业。” 第一百二十四章 改名 对他而言,穿越后的身份和学历问题一直很头疼。 一纸高小毕业证,触动了他心底的某个角落。 时间又倒回三个月前。在顾公馆的那个下午,趁着大人们出去迎接客人,两个妹妹和他悄悄地聊天。 当时的具体谈话内容早已忘记了大半,他只想起五妹嗔怪过一句:“三哥,走了就什么都不管。高小毕业证都是我替你拿回家的。” 离家出走时,他并没有想过带毕业证有什么用处,是做了流浪的准备的。 若不是有幸遇到章老先生,找到份薪水不多,但还体面的工作,他可能穿着褴褛的衣衫,在某个裁缝铺当学徒,在茶馆里当杂工,在街头巷尾卖报纸…… 如果是那种境遇,他就肯定和林觅没有交集了。 人生有起有伏,命运往往是一瞬间就会改变的。 正当他在琐碎平淡的教书匠日常里消磨时光,在一段无望的爱情里挣扎和沦陷的时候,生活忽而又有了转机。 虽然经历过高中三年的苦读,尝过高考的滋味,但眼下,他听到报考大学的消息,依然为之一振。 心头有了强烈的愿望:为了大学生活和美好明天,努力拼一把! 眼下报名在即,他需要在最短的时间内把材料凑齐,为自己争取这个机会。 复习的难度且不提,他首先得面对一个现实的问题:如果要保证填表的信息和毕业证一致,那就得改名。 张小法?顾启澜?这两个名字,对他来说,各自有着不同的意义。 但此刻没有什么比上学更能让他动心。他深深吸口气:改就改! 他提起笔来,在表格的姓名一栏,工工整整地填上:顾启澜。 “高小毕业证我明天会拿到,谢谢您给我带来好消息。” 章老先生接过表格,看得一脸诧异。 “孩子,你不姓张,姓顾?过去没有用真名?” 他红着脸,把缘由简要地解释了一遍。 章老先生笑着拍拍他的肩:“顾启澜这个名字也不错,就是笔画多了点。考试的时候尽量写对,写清楚,免得阅卷的老师看错了。” 章文轩见他有上进心也很高兴,热情地说:“小澜,我房里还保存有整套的中学和大学课本,你可以拿去复习,有问题可以每天晚上来和我一起讨论。” 他点点头,谢过了热心的叔侄俩,心里充满了感动。 章太太刚好在厨房里烧完最后一道菜。她和佣人各自端着盘子进来,招呼他们赶紧吃饭。 章文轩拉他到餐桌前,章老先生特地从柜子里拿出了上好的桂花米酒。大家围着桌子高高兴兴地吃起来。 他拿着筷子夹了几片香肠,拌在米饭里,又喝了一小碗梨汤。 米酒散发着清香,悠悠的桂花味道,使他想起那个醉人的九月。 酒杯发出清脆的碰撞声,他边喝酒边同过去告别。 心底默默地想:张小法这个名字,留给未来。从今以后,他就是顾启澜了。迎接命运所给的一切,该争取的争取,该抗争的抗争。 饭后来到章文轩的房里,从床底下的几只大木箱里找到了复习要用的课本。 他望着那些厚厚的书,翻看一本本写得十分工整的笔记,不得不佩服它们主人的学习毅力。所有的书摞起来可以充当屋子四个角的柱子。 章大夫果然是货真价实的学霸。难怪会戴上一副深度近视镜:早年太勤奋了。 这一夜,他没有回校,而是在房里看了个通宵的书。元旦就要开考了,复习的时间也就一个多月。 算术和英语难不倒他,毕竟他在现代社会也凭本事考上过燕京大学。 但国文和综合知识,难度还真不小。他没有多少古文底蕴,而那个时候的考试还不兴用白话文。 最好的办法,也是最笨的办法,就是边背边抄。 为了节约纸张,他把章太太给的旧报纸拿来写字,密密麻麻地写了十来张。 挑灯夜读的感觉,让他想起大学时期整个寝室熬夜备考的情景,倍感亲切。只不过寝室的三个兄弟和他之间,隔着一百多年。 他望着黑漆漆的窗外,听着呼啸而过的北风,心想:没有电脑和手机的年代,也有它的好处。可以一口气抄完两本课本,心灵在孤独中能安静下来。 或许是心有灵犀。在离章老先生家不远的林家别墅里,有一盏灯也彻夜亮着。 林觅在刻苦地学习。程倩倩和她说过,补考的难度会比正常的考试难。 她转学来才两个多月,过去在美国人办的学校读书,那里从来就不开国文课。 虽说林一堂在读书方面天分很高,记诵能力超强,但他是不能替她去考的。 她今晚没有在医院陪着,他也没有强求,只希望她能顺利通过考试。 在医院独自过夜,是有生以来头一回。 比起家的温馨,冷冰冰的病房让人有种难言的伤感。 他在床上坐着看了看报纸,觉得无趣,一抬手就丢到了地板上,任由门缝里进来的风吹得它满地滚。 既然睡不着,总得找点事情来排遣寂寞。 他想起了白天被叔母强行挂断的电话:建华和采薇会不会怪他无礼? 深秋的夜,空寂的过道,他望了眼窗外的护士值班室,门还开着。 “我不妨现在打回去。” 和妻管严的林先生不同,林一堂不仅拒绝写检讨,而且还敢自己做主。 夜晚的好处是,林太太和林觅都不在场。 他把外套一裹,顺手把门带上,头也不回地进了值班室。 黎家的人都睡下了。夜半听到电话铃响,采薇是第一个爬起来接听的。 电话通了。果然是喜欢的那个人打来的。 她双手抓着听筒,带着几分期待和惊喜:“一堂哥哥,还没休息么?” 他在电话这头,轻声道歉:“对不起,电话是给我叔母挂断了。采薇,我过年前会回来,到时候一起聚聚。” “告诉你个好消息,”她笑着说,“我们快要来北平了。报纸上登了好几所大学补招的消息,哥哥想来试试,我也来长长见识。我们不久就会见面的。” 第一百二十五章 前兆 采薇的声音里满满的都是欣喜,还分享了下午在家和哥哥读报的重大发现。 由于当时还没有实行男女同校,他打算报考国立燕京大学,她决定陪哥哥来北平,顺便也试着考考北平女子高等师范学校。 采薇知道林一堂留学的事泡汤了,所以她选择留在国内陪他。 林一堂听到黎家兄妹要来,很是兴奋,以后就不那么寂寞了。 他不仅把联系地址和电话都详细说了,还主动提出去车站接他们。 秋季补招的消息,在他的心里掀起了不小的波澜。 他读报素来只看时政类的新闻,从不看其他的版块,差点就漏掉了。 待她挂掉电话,他赶紧回房,把丢地上的报纸捡起来。 当他从第三版的教育时讯里读到补招的详细内容,更加难以抑制内心的激动。 然而考大学和服兵役是相冲突的。 他毕竟是军队的人,即使考上了,部队会允许他上学么? 他想到了申请复员,可以找叔叔通融一下,毕竟已经服役满了三年了。 天明时分,林一堂拿着报纸入睡。 他梦见自己脱掉了军装,和建华一起在校园的草地上踢球…… 漫长的夜晚终于过去。未睡的人和初醒的人,又迎来了新的一天。 清晨的白露还透着寒凉,林觅一改往日赖床的习惯,早早地抱着书包站在楼下等车,心里只想着快点出发。 过去,李炎就是林家的专门负责开车的小警卫。现在,他已经升为队长,没有开车的义务,原则上司机的活儿要另外派人。 然而,当林觅的身影一出现,他依然甘心情愿地把汽车又快又稳地开到了她的面前。 “小姐,”他一手握着方向盘,一手为她开了车门,“上来。我送你去学校。” 林觅倚靠在座位上,不声不响地掏出了课本来看。 李炎看到这一幕,轻轻地笑了。 从小到大,他还没见她认真地学习过呢,怎么突然就如此用功了? 他尽量把车速控制得适中,这样她看书的时候会舒服点。 林觅看了一会儿书,忽然想起前晚上把外套交给他保存的事来。 “衣服你带了么?我得还给老师。” 他开车的兴致顿时减去大半:原来看书是假,心里想着小书生是真。 李炎做事一向缜密,他出发前把那件衣服也带上了车。 “就在后排座位上。” 林觅回头看到衣服叠得整整齐齐放在座位上,嘴角绽放出笑意。 她心情不错,顺便学着父亲的口吻夸了他一句:“小小年纪如此细致,将来必成大器。” 李炎正拿着水壶喝水,听到她的表扬差点没把嘴里的水全部喷出来。 “小姐,你还能说得更逗一点么?这般赞赏,我承受不起啊。” 她望着他,惋惜地叹气,坦诚地说:“我知道你当了队长很忙,以后没空送我上学了。要是能一直给我开车就好了。” 他把水壶的盖子拧紧,继续开车,心里却有了失落:人生不就是有得有失么? 不升职的时候,他即使再能干,也是队里的小毛头,还兼着二十四小时的司机,随叫随到。 当他受到命运垂青,忽然间当了队长,待遇和地位有了改善,只是没法随时给她开车了。 那个年代参军的很多人要么是文盲,要么识字不多,但李炎是个例外。 不到十二岁就参了军,没有受过什么正规的学校教育,但他机敏好学,抓住一切机会来积累知识,提高能力。 林先生素来有爱才之心,也被他求知的渴望打动,把家中各类好书都给他借阅,使得他日积月累地练出了口才和文采,也赢得了林太太的喜欢和信任。 李炎很清楚自己的未来发展,平平稳稳地做下去,不断地升职是没问题的。 他想永远都能陪伴林觅,这才是最大的问题。 当太阳的光芒把天边的白云染成金色,汽车停到了校园门口。 他轻轻打开车门,伸手摘去了一片悄然落在她头上的红叶。 “小姐,到了。晚上我会来接你。” “谢谢你,如果没空,就别来了。” 她拿着衣服渐渐走远,他站在车边,专注地欣赏她在晨光里的背影,直到再也看不见,才上车离开。 碧蓝的天空下,整个校园满眼都是红的黄的落叶,这可是深秋里难得的晴好天气。 林觅提着书包走进教室,赶上了早自习。全班除了何诗安,都到齐了。 于芬看到她进来,双眼露出喜色,“天天早上都盼你来,总算是来参加晨读了。我们一起加油背课文!” 教室里书声琅琅,林觅感受到了久违的学习气氛,翻开国文课本读了起来。 当晨读接近尾声时,秦校长和教务主任出现在门口。 他们的表情有些严肃,似乎有重要事情要宣布。 首先开口的是秦校长。她走到讲台上,“同学们,从今天起,你们的英文老师是顾先生,不要喊成张先生了。” 女生们一时都反应不过来,她们以为是换了老师,情绪上受了很大的影响。 有的满脸疑惑地愣住了,有的丢下书本轻轻地哭,有的低声地相互议论。 教务主任接着解释道:“大家不要误会,你们的老师还是原来的那个人,只是改了名字。张小法先生变成了顾启澜先生……” 昨天晚饭后,章老先生给昔日的学生秦校长打了电话,把改名的情况说了。顾启澜也诚恳地一大早来办公室道了歉,得到了她的谅解。 这一来,他入职的材料需要重写,教师工牌上的名字也要换掉。不过比起他的教学能力和学生对他的认可度,这点小麻烦在领导眼里都算不了什么。 除了林觅,大家听完都放了心:只要不换人就好,新名字更好听呢。 她表面上很淡然,头脑里却早已是一片凌乱。 认识三个多月了,彼此之间的关系虽然没有明说,心照不宣地把对方当恋人。 然而他换名字这等大事都没和她说,这恐怕是不好的前兆。 何诗安刚好在这个时候进的教室。同学们之间的议论,她一笑了之。 她放下书包感慨:“启澜少爷总算是把名字换回来了。” 两人的座位只隔了不到三尺远。林觅果断地认为,何诗安是有意说给自己听的。 第一百二十六章 云朵 距离上课还有二十来分钟。早自习散了,林觅没有与同学们一起去食堂吃早餐,而是独自去了教师宿舍的院子里。 天边的云,在蓝天下白得耀眼,然而它们却瞬息万变,让人猜不到下一秒的样子。 顾启澜推着自行车从楼上下来,踩着车一心赶路:忽略了她的存在。 书包里还装着前晚上从他房里出来穿的外套呢。本来是想上完自习就高高兴兴地喊他出来的。 林觅看着他骑车匆匆而过,心里的气就上来了:这么急,怕去找何诗安的? 她感到腿上全是劲,不跑上去追他的车简直对不住自己。 她一改往日的温柔,边追边喊:“姓顾的!你给我停下!” 顾启澜听到身后的一声吼,还以为是遇到了某位女汉子。 难道是新来的宿舍管理阿姨? 他好奇地回头,看到林觅气喘吁吁地在车后追赶,立刻把车刹住。 “慢点,别摔了。” 她用力过猛,到了车跟前还停不住。 眼看就要撞到车座,他赶紧揽住她,“小心!” 他生怕她会磕伤,而她这回是真生气了,丝毫不领情。 她涨红了脸,推开他的手,把衣服从书包里扯出来丢到他头上:“还给你!别碰我!” 他被她的反应给弄得一头雾水:女孩子的态度在短时间内怎么可以变得这么快呢? 如果是在校外,还能好好地拉着她说话,但是在校园里,他是必须要避嫌的。 他这会还得去和年级组长及同事解释改名的事情,也没工夫和她扯了。 “林小姐,”他把揉成一团的衣服扯平,放进背包里,“我有事先走了,你不要迟到。” 看着他和自行车飞快地消失在视野里,林觅抬手擦了擦脸颊上的冷汗,沿着小路往回慢慢走。 半路上,她忍不住仰望天空,那些云朵,又变换了形状和位置,都认不出来了。 物犹如此,人何以堪? 父亲说过人心难测,她一直还不肯信,而最近身边两个男生的变化让她始料不及。 林一堂会瞒着她打电话,而顾启澜一开始就没告诉她真名:这两个人都喜欢她,却把更多的秘密告诉了别的女孩…… 一串串的眼泪把脚下的青石板打湿,在太阳底下,悄悄地蒸发了。 她忽而感到了内心的疲惫,加快了脚步往教室里跑,只想趴到桌子上休息休息。 于芬见她脸色苍白地回到座位,赶紧从书包里拿出饭盒递过去。 “觅,你是不是没吃东西?刚才程老师特地来过,让我转告你下午放学后留下补考。赶紧把体力养好。” 林觅情绪低落,从饭盒里拿过两块发糕就啃,好像是很久没吃过东西的苦孩子,见到食物就紧抓不放。 咽下发糕,还不忘往旁边座位瞟了一眼,纳闷地想:何诗安去哪儿了?她不大可能去食堂,因为她平时都是在家吃过丰盛的早餐才会来学校。 顾启澜在办公室里,面对着领导和同事,尴尬地解释了改名的原因。由于他一向在办公室吃苦耐劳,什么杂活累活都干,大家都没有怪他。 程倩倩甚至还开玩笑帮他解围,说有的人取两个名字是为了消灾避祸。 不久就快上课了,老师们说笑着各自散去。 现在唯一和他的名字过不去的,就只有林觅了。 看到顾启澜出现在走廊里,然后旁边紧接着出现了何诗安,林觅就特烦他的过去。 周围很安静,所以两人的谈话,她断断续续地听到了些。 “腿好点了么?昨晚我去医院的时候,护士说你回家了。” “好多了,章大夫的药膏果然很神奇,你瞧。” 何诗安说完,把长及脚踝的裙子提了起来,露出光洁的腿:烫伤的部分都不大看得出来了。 他见她的腿伤愈合很快,放了心。 接着,他向她靠近了一步,低声说:“今晚又得麻烦你去找我哥。我的毕业证在妹妹那里放着,现在需要拿出来。” 她点点头,“没问题,我可以早点回去打电话的。下午的体育课,请假。” 林觅觉得耳边的声音忽而变小,他俩的距离又变近,感到前所未有的委屈。 改个名字就变心了么?男人翻脸怎么比翻书还快呢? 上课的钟声敲响,把她的思绪打断。 他夹着书走上讲台,对着全班的女生抱歉地笑笑,“从今以后,请叫我顾老师。之前怪我考虑不周,没告诉大家真名,对不起。” 台下响起一阵欢呼:“老师,我们都很喜欢你,管你叫什么名呢。” 他往林觅的座位那边看过去,她明显是在赌气,举着国文课本遮住脸。有些同学好奇地看着,不知道她心里在想什么。 作为老师,不管发生了什么,都要把课堂纪律摆在第一。 顾启澜不打算讲情面,径直走到她面前,按住高举着的书,轻轻提醒道:“上课的时候,要专心听讲。把英文课本打开。” 她似乎没有听见,依然看那些古文。一方面是看不惯他和诗安一起说话,为了发泄心中的不满,另一方面是临时抱佛脚,为了应付下午的补考。 何诗安不动声色地坐着,猜到他俩之间已经出了不小的问题,多半是林觅在纠结他的过去。 他见林觅依然我行我素,转身回了讲台,不再理她。 这堂课内容讲得比平时还要好,她虽然在硬着头皮看古文,还是忍不住中途听了一段。 转眼间就到了下午:她最忐忑的补考来了。 顾启澜去给一年级上艺术课,何诗安请假回家,余下的同学在上体育课。 林觅被年级组长领到一个单独的小教室,只许拿笔墨,连稿纸都不允许,说是为了防止夹带纸条抄袭。 年级组长亲自把一个试卷袋摆到她面前,交代了考试规则,临走前说,待会老师就来监考。 她在座位上茫然四顾,看到程倩倩手里拿着书走进来,心里咚咚乱跳。 “准备好了吗?先考国文。然后是别的科目。现在是下午一点,全部考完大概得晚上八点半。” 林觅把笔提起来,淡淡地说:“请您快点发卷。” 国文试卷如一只淡黄色的蝴蝶,诡异地落在她面前。 第一百二十七章 白卷 为了帮助林觅应对补考,于芬把国文试卷中可能会涉及的内容在课本里全部圈出来,在极短的时间里划了重点:唐代名家名作的绝对会考。 有这样的好室友是很幸运的,只是她对这门课不感兴趣,心不在焉,复习效果平平。 林觅翻了翻发下来的试卷:好厚,有足足九页! 之前她问过于芬,考的文章都是学过的:李白的《将进酒》、白居易的《琵琶行》和《卖炭翁》、刘禹锡的《陋室铭》和柳宗元的《小石潭记》共五篇,满分一百分。 林觅原来想着:补考的内容顶多就比正常的考试难一点?她就接着复习了杜甫的《登高》、《茅屋为秋风所破歌》,还有柳宗元的《捕蛇者说》。 她扫了一遍试卷内容:是两篇从未学过的长文,需要全部默写。 表面上是减负,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为难。 它们分别是韩愈的《祭十二郎文》和白居易的《长恨歌》,字数超出前面的五篇总和…… 林觅清楚地记得,请假去天津前,学的都是短篇。 自己压根就没见过这两篇课文:大概是表哥住院做手术,忙得脚不沾地的那段时间学的? 她脑子里一点印象都没有,只能捏着笔头在座位上发呆。 放着那么多短篇不考,偏偏让她全文默写没学过的长篇。 林觅看着前方悠然读小说的程倩倩,心里的不平越来越多:老师怎么如此不为学生考虑呢? 她素来就有宁缺毋滥的习惯:既然一个字也写不出,就让试卷空白好了,省得胡编乱造白忙活。 教室里沉闷得让人犯困。忽然窗边响起清晰的雨声。 老远就听到宿管阿姨扯着大嗓门在喊:“下雨啦!下雨啦!快去收衣服、棉被!” 林觅听到椅子挪动,侧过头去看,程倩倩已经跑到门外。 深秋的晴天是晾晒的好时机,只是雨水不请自来。 在操场上玩的女生们顶着豆大的雨点往教室或宿舍跑,老师们也纷纷回院子里抢收衣物。 顾启澜还在给一年级上美术课,拿着支素描笔教学生静物写生。他不久前晒过被子,加上没工夫洗衣,所以没把雨放在心上,继续画画。 程倩倩则给雨水弄得手忙脚乱。 她一早起来看天气不错,把全部的床上用品都搬到院子里来晾晒。她在雨里急急忙忙地奔跑,还是晚了一步:被褥都吸饱了水,沉甸甸的。 林觅彻底放弃了国文考试。她从开了封的试卷袋里抽出其他科目的试卷,淡定地答题。 英文是她的强项:凭着在美国教会学校养成的扎实功底,不到半个小时就完成了整张试卷。 数学能力虽说不算很突出,但也做得很顺手。教数学的王老师特别好,没有出偏题和怪题。 综合知识大部分都学过,不难。 由于抛弃了难缠的国文试卷,原定在晚上八点半才能完成的补考,林觅在六点就搞定了。 她把各科试卷依次放回试卷袋,如释重负地松了口气。 正好年级组长路过,见她在收拾文具,就进来了把试卷袋拿走。 不明真相的他还表扬她做题有效率呢。 林觅步履轻快地走出这个光线昏暗的小教室,抬头感激地看着天空。 多亏这场雨把程倩倩给支走了,不然还真的得熬到天黑。 她沿着长长的走廊向前迈步,心情越来越好,情不自禁地哼着钢琴曲《胡桃夹子》。 返回教室拿书包的于芬,这会正在屋檐下避雨,看到她很是惊喜。 “觅,这么快就出来啦?还顺利么?” “除了变态的国文,其余的还凑合。” 于芬一听,疑惑地问:“考的啥?让你怨气这么大?” 她把考的课文说了,又引来一声惊叹。 “天哪,那两篇居然会出全文默写?程老师在课上和我们说,只要了解就好,不会出默写题。我到现在都还背不全!” 于芬接着赞道:“你那时候都在医院陪护,没学过的都能写出来,太棒了。” 林觅无奈地摇头,犹豫了一会,没有把交白卷的事告诉她。 正巧雨停了,她想出去透透气,就拉着于芬的手,悄悄地怂恿:“我们溜出去玩,考了一下午脑子都要坏了。” 于芬本来是不想违反校规的,但她能体会林觅的心情,就干脆地同意了。 “我们得赶在关校门前回来。” “没问题,不会走得很远的。就去熟悉的地方转转。” 两个女孩子迅速地跑回宿舍,拿了钱包和手袋。 于芬很单纯地以为,无非就是出去吃吃逛逛,简单地换了旗袍,罩了夹衣。 林觅从衣柜取出件新裙子和披肩,三两下穿上,还戴了帽子。 这时候,宿舍楼里的女生们大部分去了食堂吃饭,或是去教室准备晚自习,没人注意她们。 宿管阿姨专心地在房里给猫咪洗毛,也没留意。 林觅拉着于芬就往学校后门走。她俩很顺利地来到了校外大街上。 顾启澜上完美术课,把画笔收好,洗去手上的颜料,才发现外面已经下过了一场秋雨。 他转身往教室赶去,到门口一看,里面并没有林觅,也不见于芬。 她们大概是回宿舍了?天冷在寝室自习也挺好的。 他没多想,径直骑着自行车回了宿舍。 下午何诗安请假回去打电话给启江,如果顺利的话,晚上应该能把毕业证送过来。 他打算和哥哥一起吃饭,所以没有去食堂解决晚餐。 上到楼梯口的时候,他被眼前一幕惊呆了:程倩倩把所有打湿的被褥枕头都摊在过道里,自行车完全过不去。 她一边摆弄枕头,一边泪光点点地望着他:“小顾老师,我的东西全部湿透了,今晚都只能睡床板了,你有没有多余的被子可以借我?” “我就只有学校发的那一套……” 顾启澜握着车把站着不动:她借别的东西,甚至是借钱,都好说。 贴身作伴的被子,岂能随便就借给异性呢? 何况这床被子,只给林觅盖过:上回她来的时候,还赞过被子很干净,有太阳的味道呢。 第一百二十八章 见外 前一天晚上,启江风风火火地开车到家,头等大事就是找钱。一千块大洋,并不是个小数目,只是当着朱涓涓的面,不好意思和狮子大开口的朱行远讨价还价罢了。 他上中学后平均每月有十来块零花钱,过年也会有上百元压岁钱,出国前除了买书,并无其他的大开销。出国后的半年,几乎分文未动。 虽说去天津的那回费了不少,但那些是父亲额外给的,不算。他的钱大部分都存在银行,只留了一点在家。 启江信心满满地从床底下摸出一只存钱的匣子,在凌乱的钱币底下翻出久未碰过的存单。 不看还好,看了差点要怀疑人生:凭证上的日期更改成了一个月前,而且存款的数额严重缩水。 出国前最后一次去银行存款,明明是填了二千五百元整,这笔反复确认过的钱,在眼皮底下居然变成了二百五十块,抹去了一个零。 启江觉得好蹊跷:肯定不是小偷,哪有这么蠢的小偷,取了钱还会来还单子? 难道是家里有人在他回国前动了这笔钱?会是谁呢? 他纳闷地把单子塞进口袋,直接去了父亲的书房。 顾先生在灯下阅一份机密文件,听到响动,把文件快速锁进抽屉,取了张报纸摊在桌上。 看到儿子满脸不乐,他边喝茶边问:“老二,出什么事了么?” 启江把存单递到父亲手里,将心里的疑惑说了。 顾先生皱眉想了想,拍拍他的肩膀安慰道:“我一忙起来,就忘记和你说了。八月份的时候你大哥要和朋友合伙买商铺,家里也没那么多现钱可以周转,所以你妈就动了你的存款帮他应急。” 启江惊叹道:“爸爸,我回来都三个多月了,大哥可从没提过这事啊!” “大哥赚的钱也是都流进了家里。你大呼小叫至于么?” 他见父亲没当回事,只好把话挑明:“何时能还呢?我今晚就等着急用!” 顾先生觉察到儿子的反常,心里隐约有了不安。 “老二,你怎么今年回国以后每个月都出状况!先是和警察互打进了牢房,害得我亲自去捞,后来又废了一辆汽车,现在忽然要拿这么多钱,是惹出大麻烦了么?” 启江不知如何开口,低头委屈地想:也不是我要惹事,都是为了三弟…… 他最后在父亲面前跪下,又一次扛了锅:“爸爸,我今天下午去看朱小姐,哪知朱行远三番五次刁难我,哄得我上树,又撤梯子,我一气之下动了手,他没有大碍,但要我赔一千块钱。” 顾先生听到儿子被朱家老三欺负,怒火中烧。 不过他更关心启江和朱小姐的关系发展到哪一步,喝了口茶,不紧不慢地问:“涓涓怪了你没有?” “她很好,没有说我什么。只是我觉得很惭愧。” 顾先生放下茶碗,取了桌上的一个大信封,顺便把他从地上扶起来。 “你先不用去和老大要钱,我这里有些钞票,比银元用起来轻便多了。时间紧,赶紧走。” 启江谢过父亲,带着装钞票的信封直接上了车。 待车停好,他快步走到朱家大门口,哨兵们这回直接放他进去了。 朱涓涓知道启江晚上要来送钱,早早地在院子里等,手里提着个袋子。 她为人正直善良,不会让他平白无故地受损失。 下午从东直门回来后就没闲着:悄悄地把自己的全部工资拿出来,还去银行取了多年来的存款,一共是八百多块钱。 还有一百出头的差额,原打算去找朋友借,从银行回来天就黑了,只能编了个理由,向母亲要了钱,总算凑齐了。 启江从门外进来,一眼就看到了她,好不兴奋。 “朱小姐,我把赔款送来了,行远好点了?” 他把信封递过来。她摇着头不肯接。 一只沉甸甸的袋子塞到他手里。 “你就拿这个进去给我哥。刚好是一千,反正都是家里的钱。” 启江木然地拎着袋子,跟在她身后进了客厅。 她本来是想陪他一起坐坐,但给朱太太临时叫走了。 他独自站着,没有感到丝毫的快乐:朱涓涓是把自己当外人了。 朱行远在沙发上躺着看书。见他送钱来,客气地招呼入座。 他把钱袋放在茶几上,寒暄几句就告辞。 他心不在焉地开车回家,路上好几次差点撞上电线杆…… 第二天睡到下午才醒,看着那瓷枕不想起床。 摸着瓷娃娃的头,轻声叹息:“你要是能开口说话多好。告诉我,你主人喜欢什么样的男生?在梦里提示我也好啊!” 何诗安已经从学校回到家,第一件事就是给启江打电话。 她听到那边传来中年男人的声音,心里自然紧张:“该不会是启澜他爹?” 这次有些不巧,顾先生下班比平时早,听到铃响以为是有公事,抓起听筒就接。 不过那边的人不吱声,弄得他以为是匿名电话,“啪”地挂断。 她纠结了一会,再次拨号,大着胆子说:“您好,我找顾启江先生。” 顾先生只听出是女声,加上和朱涓涓仅仅说过一次话,以为是她打来找儿子的。 “是涓涓?稍等,我去喊老二。” 何诗安知道对方是误会了,将错就错,也不解释。 启江在床上和瓷娃娃说话,猛然听到父亲在拍门:“老二,还不起来!朱涓涓的电话来了!” 他赶紧一溜地爬起来,一分钟内穿戴整齐,拉开门就跑。 顾先生打算给儿子创造个良好的打电话环境,自觉地去了花园散步。 他凑近听筒,喊了好几声“朱小姐”,对方却在那头笑个不停。 “哥哥,我是诗安。启澜需要毕业证急用,说是五妹给收着,请你赶紧取了送到学校去。” 启江放下电话直接往妹妹们的住处跑。 顾筱筱和顾依依刚放学回家,在房门口的树下玩秋千。 筱筱望着天空飞过的大雁,自言自语道:“五妹,你说三哥他会不会回来过年啊?” 依依抱着秋千架,“姐,你天天念叨三哥,回不回来得看他自己。不是我们想他就能把人给盼回来。” 第一百二十九章 留心 筱筱和依依是三太太所生的一对孪生姐妹。菩萨心肠的大太太疼爱她们,启江和启泯处处呵护她们,顾先生也喜欢这两个可爱的女儿。 她俩从小就有好的物质条件,享受着各种宠爱,但也养成了迥然不同的性格。 筱筱很感性,凡事把感情排在第一,依依则十分理性,凡事都很现实。 自从八月下午与三哥一别,筱筱每天都在数日子,中秋节还偷偷留了月饼藏在衣柜里,想等着他回来吃。 直到月饼长了毛,也没把启澜给盼回来,倒是把一柜子的好衣服沾了霉味。 依依因此笑话姐姐:月饼不就是块糕点么?随时可以买。一件衣服的钱可以买好多盒月饼呢。 这一天,两姐妹又聊起了三哥的话题,虽然她们都想着他能回来,思考问题的角度却差异很大。 启江急匆匆赶来,看到她俩在秋千边玩耍,就坦诚地说:“三弟的高小毕业证,是五妹收着?我想拿来看看。” 筱筱望着妹妹:“二哥找你有事,快别玩了。” 依依从秋千慢慢滑下来,“在房里好好地收着呢,我们一起去取。” 启江和妹妹们进了屋。 依依从抽屉里翻出那一纸毕业证,放到他手里。 不过,她多了个心眼:二哥来要这个东西有什么用呢?莫不是暗地里见过三哥? 筱筱怕毕业证给揉坏,取来块手绢给启江:“二哥,把它好好地包起来。” 启江急着去找弟弟,交代妹妹们别和大人提,就匆匆地出门了。 如果他能稍微谨慎点,就会发现这么做是欠妥的:谁能保证两个小女孩都能守口如瓶呢? 善良的启江从来不会对亲人有怀疑之心,何况妹妹们都还不到十岁,正是天真无邪的年纪,相信她们不会向三太太说这事。 依依打算观察一段时间,有了新发现就报告母亲。筱筱则打定主意和谁也不说,免得给三哥带来麻烦。 刚下过雨,路面有积水。启江开车一路蹚水赶到学校。 顾启澜在过道里和程倩倩尴尬地面对面。 她想借他的被子,他一来没多余的,二来由于林觅盖过,他也不乐意拿出来。 最后只能跑到宿管阿姨那里借了一床干净的。 阿姨上了岁数,有人生阅历,从平日里程倩倩对他的各种小关心就很能看明白:其实就是个暗示,借机把两人之间的关系拉近些。 他抱着被子走的时候,听到了阿姨的一声提醒:“孩子,程姑娘是看上你了,下面的事情看着办就好,不要勉强自己,也不要伤人家的心。” 启澜把被子交给程倩倩,然后帮她把打湿的被褥枕头都晾到洗衣房里的绳子上。 原本乱糟糟的一摊子,经过他利索的整理,又好了。 她虽然心里有些失落,但更多的是感激。 这至少也是雪中送炭了。他不仅是好同事,还是好邻居。 程倩倩独自回房,把门关上,心里暗自想着:将来世间肯定会有某个幸福女子,拥有这样的好男友、好丈夫。 她忽然对他的情感世界有了强烈的好奇心:像这样的男生怎么会没有其他的女孩子喜欢?有了喜欢自然就有互动,他八成是心里有人了,才会对自己一直以来以礼相待的。 只是这个女孩子,她有没有可能认识呢? 程倩倩决定以后多注意他的情况,以便摸清楚顾启澜到底是不是单身。 启江携带挎包从校园后门进入,凭着记忆里的印象找到教师宿舍的院子,却不知该往哪儿走了。 上回是半夜里与何诗安一起来的,他们并没有上楼。 现在他抬头望着这座两层的四方形小楼,仔细观察那些紧闭的房门:如果能寻出线索,就可以缩小寻找的范围。 不算很宽大的院子里住了有近百人,密密麻麻地堆放在楼道里的杂物,一排排拥挤的晾衣绳和顺着墙根摆着的煤炉子令他颇为吃惊。 弟弟应该不会烧煤做饭,不会扯绳子晾衣服,更不会有成了家的老师们那么多的东西要摆在门口。 启江在楼下转了一圈,顺着楼梯到了二层,找到了位于西侧的单身教师宿舍区。 这里比起拥挤不堪的家属区,果然干净整洁多了。他走了几分钟,在一间房的门口看到了熟悉的自行车,就放心地敲门。 门开了,启澜探出头来,见到他很是欣喜。 “二哥快来屋里坐坐,正好学校又发了点心。” 屋里的空间很小,启江进屋拉了把椅子坐下,离他的腿很近的地方就摆着桌子、柜子和床。 他不由得对弟弟的蜗居状况充满同情。 “三弟,现在住的地方只有你原来卧室的五分之一面积,在外头受苦了……” 启澜倒是很乐观:“这里已经很好了,起码也有九平米呢。东西也齐全,还有开水和点心供应。” 启江把毕业证放在桌上,顺手从饼干盒子里拿了块苏打饼干尝了尝,心里更难过了。 他见不得弟弟过得如此艰苦,把那只装钱的大信封从包里摸出来。 “这里是父亲今晚给我的一千块钞票。” 他拉过弟弟的手,不由分说地把信封塞过来。 启澜抽回双手,一个劲摇头,“不是要去赔朱行远的药费么?我不收!” “朱小姐她太和我见外,自己垫钱充了我的赔款。还给父亲怕他多心,我拿着也没处花,给你改善居住条件!” 启江的意思很直接:钱是资助弟弟买房的。就算不愿意回家,也不能一直蜗居在学校的宿舍呀。 曾经那个遥不可及的买房梦,忽而就近在眼前了。 本来他不想要父亲的钱,但眼下的情况变化太快:如果考上大学,明年三月就要辞职,单身宿舍就没了,租房也不是长久之计。 从现实的角度来看,他确实很需要这笔钱。 一千块大洋,加上他存下的六十来块,给了他实现安居的希望,也有了找房子的底气。 他想:先把住处解决,再慢慢地攒钱还款。 “二哥,谢谢你关心我。这笔钱我记下了,最迟五年内还清。” 启江见他执意要记账,心里又开始嘀咕:弟弟和朱小姐怎么都拿我当外人呢?一个非要垫钱,一个非要还钱,唉…… 第一百三十章 坏女孩 雨后的路面上处处有小水洼。林觅没走几步就看到脚下溅起来的泥水。爱美的她怕弄脏了袜子,赶紧拦住一辆过路的黄包车,招呼于芬一起上车。 她俩并排在车上坐好,对着车夫说:“师傅,请送我们去泉眼胡同!” 泉眼胡同离学校有五条街的距离。正好位于各色旗帜飘扬的使馆区。 过去那里没什么人气,后来有外国商人看中了这个地方的潜力,把它变成了一个西方美食的交汇点:有俄式的红肠,格瓦斯,有英式的培根,黄油面包,还有美式的炸鸡和甜圈圈,日式的寿司和乌冬面…… 对于城内的老百姓来说,这里的一切都和日常生活差得太远。 林觅对其他的美食不感兴趣,唯独喜欢黄油面包,好不容易溜出学校,就要借机吃个够。 车轮刚停稳,她就迫不及待地下来,付过车费就拉着于芬往胡同深处的面包店赶去。 于芬好奇地问:“觅,都六点多了,面包都快卖光了?” 她一边奔跑,一边信心满满地说:“不会的啦,这个店里的黄油面包贵,买的人应该不多!” 亮闪闪的玻璃门开着,屋里是一排高大的面包架子。 柔和的灯光和温暖的面包香气,让两个还没吃晚饭的女孩子难抵诱惑。 她俩进来才发现,架子上只有法棍面包和蒜香面包,挂着“breadandbutter”牌子的那一层,早就没了黄油面包的踪影。 尽管如此,林觅依然没有失去希望。 她嗅到了店内有一股浓浓的黄油香气,猜想着可能还有存货之类的。 这个时候,英国人店主已经回家。店里除了她俩,只有一名负责收钱的印度人。 她走到结账的柜台前问:“是不是还有黄油面包没摆出来?” 印度店员用很蹩脚的英文告诉她:是有五只面包,但都已给一位客人提前预订了,很快就要来取。 林觅心底的小怨念,这时候忽然变得特别强烈:五只面包一个人吃,也太奢侈了? 她决定在店里等那个订了面包的人来,到时候想办法看能不能请对方卖一只。 于芬看到架子上好多英文食物牌,兴致勃勃地边看边记单词。 没多久,门外来了一辆装饰考究的小马车。 车上下来个金发少女,一手拿着把洋伞,一手拎着精致的小皮包。她似乎和店员十分熟识,一进门就热情地打招呼,随后店员从里屋拿出一个大盘子,上面正好码了五只面包,轻轻地装进提前准备好的一只食品袋。 林觅看到这外国女孩子的身材十分苗条,猜想她吃不了这么多,就大胆地向前用英文说起了买面包的事。 于芬在旁边听着,暗自佩服林觅的英文说得流利,没想到金发少女没听几句就笑了起来。 “不必说英语,我懂中国话。面包可以送你们两个,不过要先回答我的问题。” 她一开口,惊呆了林觅和于芬:多么标准的发音啊,完全没有丝毫生硬的腔调。 答问题就送面包,真新鲜。 两个中国女孩子都很好奇:“什么问题呀?” 金发少女神秘地笑笑,抱着面包,请她俩一块坐车:“我们找个好聊天的地方再说。” 林觅想起父母和表哥反复叮嘱过的话:不要坐陌生人的车,不要信陌生人的话,可是眼前这个姑娘怎么看也不像个坏人呀。 于是她紧紧抓着于芬的手,跟着陌生的金发女孩上了马车。 这个女孩子正是在城里最有名的歌舞厅工作的混血儿克丽丝。 她白天得睡觉和排练,晚上七点开始化妆,八点正式陪客人跳舞,一直到凌晨五点才下班,出来买面包也是忙里偷闲。 克丽丝在舞厅里也经历着激烈的竞争和明里暗里的算计,常常慨叹人心的险恶。 看到年纪相仿,打扮清纯整洁的女孩子,从她俩不谙世事的面孔里,仿佛看到了另一种生活:内心很是向往纯真快乐、衣食无忧的日子。 马车悠悠地驶过大街小巷,停在了歌舞厅对面的一处小洋楼前,那儿是克丽丝租住的公寓。 她请她俩进屋坐坐,林觅和于芬很是犹豫,最后克丽丝只好请她俩在街角的茶馆喝茶。 一落座,她就提了个让她俩面红心跳的问题:“你们有没有谈过恋爱呢?” 于芬紧张地握着茶碗,眼前莫名其妙地出现了林一堂月下的侧影。 手心里全是汗珠:总共也就见过两次,怎么会在这个时候清晰地想起他来呢? 情窦初开的岁月,好感往往就是来得很突然的。 林觅看着茶碗里升起的白色水雾,朦胧间想起了九月某天,顾启澜在水里润湿的头发。 面对陌生人,她反而没了拘束感,大方地承认:“我谈过,如果牵手和拥抱都算的话。” 克丽丝的蓝眼睛顿时有了惊喜,“不错。你和他接过吻没有呢?” 于芬屏住呼吸看着林觅,在保守的她看来,这个问题太……可怕了! 沉默了足足五分钟后,林觅红着脸,缓缓地说:“亲过脸颊算不算?” 克丽丝兴奋地拍手,甩着飘逸的金发,凑近她的耳朵说:“宝贝,我说的接吻,不是亲脸颊,是……” 她伸出白嫩的手指在林觅粉嫩的唇上轻轻地按了一下,笑道:“liptolip,这样才算。要他主动更好呢。你也可以试试去亲他。” 接下来,她坦诚地和她们谈起了自己的第一次接吻经历…… 据她的描述,对方是个对她很好,有求必应的年轻男人,为了强调这点,克丽丝特地用了“an”这个词来代替“boy”。 林觅觉得很有意思,听得津津有味,盼望她多讲些细节,还提了好些小问题。 “你说的那位先生是中国人么?” 克丽丝点点头,“当然是中国人。” “他有多爱你呢?” 对方爽朗地笑笑,“他一有空就会来看我,还说过想和我结婚呢!” 林觅喜欢听,因为恋爱和结婚都是她目前面对的现实问题。 而于芬还从没花时间想过这两个问题,所以听到克丽丝的故事后,心里顿时不平静,越发 局促不安。 她轻轻在桌下踢了踢林觅的鞋跟,低声叹道:“这坏女孩都要把我们教坏了!” 第一百三十一章 麻辣 傍晚的茶馆里,人头攒动。在二楼靠雕花木栏杆的地方,三个少女围坐一桌,袅袅的茶水香气和她们美好的身姿引得客人们频频侧目。 克丽丝望着林觅微微泛红的脸颊,乌黑如墨的长发,忍不住赞叹:“长得真好看,男朋友肯定很爱你?” 林觅抿了口茶水,忽闪着的双眸里透出淡淡的伤感。 她该怎么回答这个问题呢? 张小法忽而改名顾启澜,似乎连对她的感情也随着名字的变化瞬间就没了。 虽然有着师生身份的障碍,两人并没有确定男女朋友关系,过去的那些日子里,他对她的用心,实实在在地体会得到。 眼下,就凭他今天忽然转冷的态度,林觅不敢相信自己还是他的唯一,担心他会与何诗安走得太近。 她把略烫的茶水咽下去,停了好一会,才小心地答道:“我现在没有男朋友了。” 于芬听了感到不可思议:林一堂难道和她说分就分了? 她压根就没想到林觅早在开学前就和新来的老师认识了,傻傻地以为她和表哥在谈恋爱呢。 克丽丝脸上浮现出惋惜神色,握住林觅的手关心地问:“为什么不在一起了呢?是有别的女人搞破坏?快告诉我,我来帮你想办法!” 林觅的眼眶渐渐地有了泪水,但她并没有回答,一碗茶喝完,又倒了一碗继续喝。 如果这里只有她和陌生豪爽的外国少女,肯定要一五一十地把心里的烦恼都倾诉出来。 然而好室友于芬在此,她哪能当着同学的面说这般隐私的事情呢? 克丽丝望着她,又看看于芬的表情,猜到了一些原因:或许是不方便透露? 她没有继续问,而是豪爽地把五只蓬松温暖的黄油面包全部摆在她俩面前。 “来,我们一起吃面包。” “谢谢你,我叫林觅,你叫什么名字?” “克丽丝。” “我叫于芬,克丽丝你好。” 三个女孩子用手撕着黄油面包,一条条地往嘴里送。 虽然没有香浓的牛奶,只有木桌上一壶很普通的绿茶,她们都吃得特别香,五只面包很快就吃完了。 克丽丝从提包里取出手帕擦了擦水润的嘴唇,轻轻地抹上口红。 她接着又掏出一只纯银的怀表看了眼,有些不舍地向两位女学生告别。 “很高兴能碰到你们。我得赶紧去上班,不然就迟到了。以后可以常来玩,我就在这条街的歌舞厅做事,租的房子也在这里。” “好的,我家在城西文墨路,林宅。欢迎来做客。” “我家在和平门那边的井盖儿胡同,2号院。” 尽管她的职业是舞女,克丽丝的开朗和坦诚让林觅和于芬都愿意和她交朋友。 她俩决定送送她,然后再回学校,于是三人并排而行。 夜色中的歌舞厅,如一位初醒的美丽女人,梳妆完毕,缓缓开门准备迎客了。 林觅看着那两扇精致的铁艺门,在阵阵魅惑的音乐声里,仿佛又回到了八月底的那个晚上。 就是在门口,她遇见了一脸呆萌的帅哥顾启澜,淡定的外表下,心在呯呯乱跳,毫无道理地缠着他不准走…… 克丽丝见林觅似乎是有所感触,就打算在门口多陪她一会。 于芬没有心思想别的,满心紧张地望着舞厅门口的大街:家长和校长都反复强调过,不许进歌舞厅,万一在这里撞见熟人就完蛋了。 正当她们在舞厅门口驻足,远处来了一辆黑色的德国汽车。 由于歌舞厅离学校不远,附近很热闹,顾启澜打算请哥哥去街边一处远近闻名的川菜馆吃晚饭。 顾公馆请的厨子,只擅长鲁菜,别的菜系勉强做得出,但非常不地道。启江一听晚上可以尝到川菜,自然高兴,就让弟弟开车沿路找店。 汽车在越来越近,快到路口的时候,拐了弯,朝着歌舞厅方向来了。 借着舞厅门口灿烂的灯光,于芬一眼就看到了前方路上专心开车的顾启澜。 雨后的秋风把他的头发吹了起来,俊朗的五官一览无余,辨识度特别高。 于芬这位乖学生担心给他抓个正着,紧张地转过身去低声喊:“不好了,觅,我好像看到了顾老师,快躲起来!” 林觅还陷在回忆里呢,她怎么也不信有这么巧的事,懒懒地答道: “芬,天黑你看花眼了?” 离歌舞厅大约还有二百米,启江从车后座站起来,望了望那块华丽的招牌,忍不住对埋头开车的弟弟感慨:“没想到大哥常说的夜生活天堂就在眼前!乖乖,居然和北平城里着名的女子中学这么近!” 启澜的心里忽而有了一丝悸动。 他想起了与林觅初遇的那一晚,也是在这里。 不过男生和女生的想法不一样,在他看来,三个月前的事,都恍如隔世了。 当汽车从歌舞厅门口路过时,林觅在那一瞬间认出了他,连忙拉低了帽檐,旁边的于芬也伸手捂住了脸。 克丽丝看出了林觅的异样,仗义地撑开手里的洋伞,把她俩的上半身遮挡住了。 启澜抬头匆匆扫了一眼,目光没有在那群骚动的人群里停留,叹口气继续开车。 兄弟俩对歌舞厅不感兴趣,他们更关心晚上该点什么菜。 汽车停在川菜馆门口,启澜拉着哥哥下车进去,找座,向店小二要了菜单准备点菜。 阵阵诱人的菜肴香气铺面而来,启江翻着菜单,迟迟做不了决定。 这些菜都突显了鲜明的地域特色:青色的鲜花椒,红色的辣椒就有好多个品种,与他熟悉的北方菜外观和色泽都不一样。 他爱好美食,上回去天津就给狗不理,麻花和煎饼果子疯狂拔草。但他确实也没见识过火辣辣的川菜,所以选择困难症来了。 启澜是能吃辣的,他贴心地问启江:“二哥,你吃得惯麻辣口味么?” “没问题!我倒是想试试。” 一大盘酸汤肥牛和钵钵鸡来了。 启江吃得满脸流汗,更有趣的是,还辣出了眼泪,却紧紧攥着筷子不肯停。 启澜见哥哥吃得欢乐,一面吃着菜,又让店小二加了水煮鱼和盐水毛豆。 麻麻辣辣的味道,多么像一场未知的恋爱:让你虐了爽了还欲罢不能。 第一百三十二章 识男人 歌舞厅门口的客人越来越多了,喧嚣与骚动的夜生活即将拉开帷幕。 克丽丝好奇地望着那汽车远去,直到它消失在视野里,才把遮挡在林觅和于芬身上的洋伞移开。 已经是深秋季节,她想起了不在人世的父母,心里泛起阵阵孤独。 然而生活要继续,她必须每晚都笑着迎接那些排队等候的男客,装出与年龄不符合的成熟和风韵,在灯光的暗影中,在真真假假的笑语中,与不同的人周旋。 歌舞厅给了她生活的阅历,她养成了一定的鉴别男人本领。 她在汽车开过的时候,仔细看了看开车的顾启澜。 那是一张真正的青春少年面孔,除了俊美,更可贵的是专注与纯洁。 克丽丝觉得他与林觅在外形和气质上都是绝配,发自内心感到高兴,但也猜出他们之间目前正在闹矛盾。 人生的萍水相逢,或者就是冥冥之中的缘分。 林觅和克丽丝的友谊,从分享黄油面包,过渡到了分享彼此的情感故事。 克丽丝从衣着打扮,举止谈吐,看出林觅的家境和教养都很好。 难得的是,这位大家闺秀始终与她平等地交流,丝毫不嫌弃她卑微的出身和被上流社会小姐太太们唾弃的舞女职业。 人生在世,得一知己足矣。 当克丽丝不再为吃饱饭发愁,她内心深处有了对友情的渴望。 她喜欢这位新结识的朋友,一心一意地要帮林觅和顾启澜消除隔阂、重修旧好。 她在工作中积累了好些识别男人的经验,总算有用武之地了。 这些经验都来之不易,是多少个夜晚的辛苦和眼泪换来的,但她乐意传授。 出乎意料地在歌舞厅门口看到顾启澜,林觅的心事如同一罐打翻的糖果,滚得满地都是,注意力有些涣散。 过了好一会儿,才慢慢地回过神来。 她望着克丽丝手中的那柄洋伞,轻轻地问:“汽车走了吗?” 对方没有直接回答,而是礼貌地转过身和于芬说:“请先等一下,我有些话和她进去单独说。” 于芬叮嘱道,“我在原地等着呢,不过不能太久呀,学校校门八点半就会关的。” 林觅跟着克丽丝一前一后地走进了舞厅。这是她第二次来这种灯红酒绿的地方。 忽明忽暗的灯光和浮动的香水脂粉味,营造出暧昧与骚动的气氛。 美酒,果汁,苏打水的味道也相继飘了过来。 乐队开始调试乐器,鼓手,提琴手都就绪了。 上次来的时候是晚上十点,她看到一群群油腻的男人来搭讪,吓得发抖,连五分钟都没待够久被门口等着的顾启澜叫了出来。 这回还不到七点半,人相对少些,没看到来找麻烦的,所以也没那么紧张不安了。 克丽丝拉着她的手说:“林,我们去化妆间说说话。” 她欣然同意了,顺从地跟着小伙伴一起穿过大厅,从侧门进了化妆间。 一踏进这个奇妙的空间,林觅就惊呆了。 它的面积很小,是狭长的形状,墙上镶嵌着一排漂亮的镜子,一共有六个座位,大堆的胭脂水粉盒子摆得密密麻麻,香水和口红就像积木一样摆成各种造型。 “今天晚上我最后进来,我的那些同伴都早出去啦。” 克丽丝在自己座位上娴熟地补妆,顺手揭开了镜子旁边的一幅油画。 “林,你搬个椅子站上去瞧瞧,这里有个我挖的小暗孔,和眼珠子一样大呢。可以看到舞厅里面的人。” 这个暗孔很巧妙,它不是一开始就有,而是克丽丝用小工具悄悄挖出来的。由于它的正前方是好几盏硕大的吊灯,平日里又有油画挡着,一般人都注意不到。 林觅踩着椅子,透过小暗孔往外看,果然能把舞厅中央的各种景色一览无余。 若非亲眼所见,林觅是怎么也想不到聪明的克丽丝会利用这个孔来观察形形色色的客人。 “你是想从这里发现坏人和小偷?” 克丽丝被她的纯真逗得笑弯了腰,手里的眉笔也掉到梳妆台上。 “这个是专门来识别男人的。你过会就会知道什么是流氓,什么是色狼,什么是恶棍啦。” 这时候,舞厅里的一些衣冠楚楚的男人开始对舞伴动手动脚,有的甚至为了争风吃醋恶语相向。 林觅见状脸色都变了,吓得赶紧从椅子上下来。 她双手握成小拳头,激动地说:“不要看这些坏男人,我不想脏了眼睛!” 克丽丝站起来,轻轻地抱住她,安抚她的情绪。 “林,今晚上开车过去的那位小绅士是你的男朋友?我想告诉你,并不是所有男人都像他那么干净可爱的。在生活中,万一你遇到了坏人,要懂得保护自己。” 她简短地说了自己在舞厅工作的第一天,给不怀好意的两个中年男人在酒杯里下了药,差点失身的教训。 林觅伸手紧紧抱住了她,无声的泪水滴落在克丽丝柔软的金发上。 她不忍心问后来发生了什么,只听到克丽丝动容地说:“幸好那回来个年轻的好男人,他帮我脱了险。只是他有半个月没来了。我很想他。” 林觅安慰了她一番,随着舞厅里的音乐曲目转换,克丽丝知道自己该上场了。 她把林觅从化妆间的后门送出去,一直送到离于芬不到五十米的地方。 “林,保重。我告诉你一句话:男人越是得不到的,越珍惜。他们在感情上永远没有我们女人陷得深。你可以试探他,牢牢抓紧他,但是要巧妙,要懂得撒娇,不要让他轻易得手。” 林觅取出两块银元,用手绢包着给克丽丝:“谢谢你今天招待我,给我讲这么多。请收下我的心意。” 她接过银元,拿出自己包里的一只新发夹相赠:“这个很适合你,我正好买了两只,另一只你戴着好看。” 林觅和克丽丝依依不舍地握手,道别。 相仿的年纪,不同的命运。一个回到舞厅上班,一个回学校上学。 林觅和于芬沿着原路走,夜里的风渐渐加强,吹得她俩连着打了好几个喷嚏。 第一百三十三章 失态 川菜里的朝天椒和麻花椒,强调的是一种不急不慢的酣畅淋漓。顾启江第一次吃到如此棒的口味,辣出了眼泪,心里却还想来壶烈酒,把秋夜的寒冷都驱散。 他也不管嗓子给辣的疼不疼,对着忙得团团转的伙计用力地喊:“店里的好酒,选最浓烈的端上来!” 一直低头吃饭的顾启澜听到哥哥要喝酒,停下了筷子。 桌子上除了丰盛的菜和汤,只有茶水。 刚才是他有意不点酒的,启江待会还要开车回家,喝醉了容易出事。 那伙计手脚麻利地把酒壶送了过来,笑着说:“公子,这可是我们的招牌酒,后劲十足,喝过包你满意。” 启江抓过酒壶,嫌饭馆的杯子不够大,拿过桌上的一只空着的碗,给自己倒了满满的一碗。 在他准备豪饮的瞬间,启澜飞快地夺过酒碗,大声制止道:“哥哥,今晚你不能沾酒,一滴也不行!” 启江心情低落,眼里此刻只有酒,见弟弟夺了碗,直接就提了那只沉甸甸的壶,一屁股坐在桌子上,对着壶嘴就喝。 这种豪放的饮酒模样,与启江斯文的打扮和气质格格不入,引来店里不少客人来围观。 启澜想起了《西游记》里孙悟空围着桌子醉饮,还有猪八戒端起坛子“哗哗”灌酒的丑态,一时坐着茫然不知所措。 等到他从混乱中回过神,用力再将整个酒壶从哥哥手里抓过来的时候,启江早已用极快的速度喝掉了一大半。 这半壶酒,少说也有五两? 启江似乎还不尽兴,愣了片刻,伸手来夺余下的酒,惊得启澜左右躲闪,最后揭开壶盖,将壶中的酒都倒到桌上的一晚汤里,才算把抢酒的事给平了。 看弟弟把没喝完的酒都倒了,陷入醉态的启江,情绪开始失控。 他一面拿筷子用力敲着桌子,一面扯着嗓子放声喊:“再来一壶!” 启澜望着哥哥,脑补着过去看到的各种醉酒闹事的画面,很怕酒劲发作后会出乱子。 他丢下没动几口的饭菜,赶在第二壶酒送到前,赶紧跑到柜台掏钱结账。 正如店小二所言,这酒初入口并不厉害,后劲是要随着时间渐渐地显现的。 启江喝下半壶后,脸色慢慢地浮现出一层微红,呼吸也开始变得急促了。 “三弟,我们……这么快……就吃完了么?” “时间不早,我们回家,早点休息……” 见哥哥说话都有些力不从心了,启澜只好扶着他,小心翼翼地走出了饭馆的门。 启江踉踉跄跄地上了车,在后座上忽而低声地哭了起来,把正准备发动汽车的弟弟吓了一跳。 “二哥,你哪里不舒服么?” 他流着眼泪望着没有星星的夜空,胸口在急剧地起伏,像是有压抑了很久的情绪要开闸泄洪。 “三弟,”启江的声音忽然变得深沉,“你能告诉我怎么追女孩么?” 启澜原本就在努力地忘记林觅,听了这话,勾起了大把的回忆,无法假装心如止水。 “二哥,我也不懂追女孩的艺术,”他望着眼泪汪汪的启江,尽量平和地答道,“我在感情方面一直都是被动的那个人。” 启江不听还好,听了以后所有的失落和委屈都爆发了。 他咚咚地敲着车门,边哭边叹:“林小姐和别人订婚了都这么惦记你,诗安知道你心里没她也这么喜欢你,我从开始到现在一心一意地爱着朱涓涓,可她还把我当外人……” 启澜不忍心地松开方向盘,过来轻轻拍着启江的背,好言劝道:“二哥,涓涓姐或许是不好意思表现出来呢,我看她对你挺关心的。” 启江虽然喝醉了,对感情话题还能强打精神讨论。 “她对我,和小姑娘们对你,完全是两回事。友情和爱情有本质区别……” 他沉默了好一会,启澜以为他平静了,准备回到座位上去开车。 哪知启江擦了把眼泪鼻涕,又开始了新一轮的倾诉。 “你和林小姐牵过手吗?” “牵过。” “抱过吗?” “有。” “亲过吗?” “没有。” 凑巧的是,顾启澜和林觅都在同一天被提了类似的问。 其他的答案都对得上号,除了“有没有亲过”这一个核心问题。 在后海那天,他被林先生救上船,头上的伤口在流血,脸色苍白,嘴唇也有些发紫,那个样子真是要多惨有多惨。 林觅抱紧他哭,在他醒来前情不自禁地亲了他的脸颊,不过他不知道。 他曾经在好几个独处的场合,有过想要亲吻这位小天使的冲动,都是由于各种突发状况没有实现。 启江接下来的话,句句发自内心,可惜朱涓涓不在场,那个年代也没有录音设备,启澜只好眼睁睁地看着哥哥对她的一番深情告白被秋风卷走。 “我和她唯一的一次近距离接触,就是在后海的那天。她心急去湖边找你,不小心落水,沉入水底了。我把她救起来的时候,情况已经很危急。虽然我后来被警察抓了,打了,还坐了半天牢,但我并不后悔……此后她和我一直保持着距离,友情常在,爱情没有……” 启江喃喃地说了一通,在延续不断的酒力作用下,意识终于模糊了。 他的脸颊和耳朵都红红的,闭着眼睛趴在车门上睡了。 启澜把他扶到座位上,慢慢地开车朝着顾公馆的方向驶去。 他看到了陌生又熟悉的大门,以及门口两尊威武的石狮子。 这儿是家,也是他一直逃避又无法忘怀的地方。 他把启江背到大门口,按响了门铃,然后飞快地跑到路边的梧桐树后躲起来。 大门开了,里面出来几个佣人和丫环,看到启江醉得人事不省,赶紧把他扶进去。 顾公馆的大门关闭,把兄弟俩分隔在两个不同的世界。 启澜的眼泪忽而落到衣领上。 “哥哥,你要好起来。感情从来都勉强不得,或许涓涓姐会爱上别的男生。不管是谁,你一定要想得开。” 心里不断地想起林觅的身影,他转身就往学校的方向跑。 第一百三十四章 赌气 风声在耳边呼啸,他的腿长,速度也快,明明比较远的距离,心里怀着希望格外有劲,居然不到一个小时居然跑完了。 顾启澜回到了学校,刚好听到第二节晚自习的钟声响起。 他在中午的时候骑车去了一趟女生宿舍,问过宿管阿姨,得知林觅已经重新登记入住了。 听到这个好消息当然很高兴,毕竟她的生活又开始回归正常,之前落下的功课也会慢慢地补上。 顾启澜深深地吸了吸雨后校园的清新空气,想直接去教室门口转转,借着机会悄悄地看她几眼。 不过,他低头发现了衣服上有一处处醒目的污渍。 启江的眼泪和鼻涕,还有一路飞跑溅起来的泥点,伴随着不小心沾上的酒味和饭馆里飘着的牛油火锅味,让他改变了主意。 先赶回宿舍洗澡换衣,顺便刷牙洗脸。 顾启澜收拾得干干净净,临走前还特地照了照镜子,确保自己在林觅眼里形象气质不打折。 由于赶时间,没等头发自然晾干就匆匆忙忙骑车出门了。 他在校园里骑了一圈,感到雨夜的林间小道很有一番情致,只是不能和她约会,挺遗憾的。 顾启澜天真地想:林觅回到久违的晚自习会倍加努力?那就不去打扰,在门外等下自习的时候找个理由和她说几句话。 轻轻地推着车往办公室走,路过教室的时候无意中听到后排的女生们在小声说话。 他对学生们是很宽容的,毕竟自己也经历过上学的各种不自由。何况女孩子们上自习疲劳了,说说有趣的事情还能促进学习呢。 只是今晚的话题,让顾启澜听了颇感意外。 “怪了,今天于芬怎么没来上自习?大概是在寝室里看。” “可是我六点多的时候去敲过门,想借她的笔记抄抄,里面没人。” “我看到她和林觅换了衣服下楼。没准出去约会了呢。” “林觅的那位表哥上个月不是来过几次吗?穿军装和长衫都好帅。” “我听说她年后就要订婚,怪不得没心思看书。” 他在门外站了大约十分钟,直到有眼尖的学生发现,暗示那些八卦的同学闭嘴,教室里才恢复了晚自习应有的清静。 顾启澜是怎么都做不到充耳不闻了。 宁愿说服自己相信:林觅带着于芬出去,八成是玩耍,不是去见林一堂。 他决定去找她,踩着自行车又出发了。 这时学校正门已关,他从最近的小路绕到后门,沿着大街寻找。 借着昏暗的路灯光亮,意外地在马路对面看到了连走带跑的于芬,旁边还有一个戴帽子的女孩子,身材和走路的姿势极为熟悉:是林觅! 两个女孩子还在想着要不要回教室把后半节晚自习上完呢,完全没有注意到他骑车过来。 一阵车铃响起,顾启澜从车上跳下来,冲到前面,把她俩吓了一大跳。 他双手抱在胸前,盯着两位女学生,故作严厉地问:“你们不上晚自习,溜出学校去干什么了?” 给班主任抓了个正着,于芬作为班长和好学生代表感到无地自容。 根据她背得滚瓜烂熟的《学生手册》和《校规校纪》,无故逃掉晚自习算是旷课,未经许可溜出学校的处罚是写检讨贴在校门口宣传栏一个月。 她怕顾启澜会报告给年级组长,顿时惊慌得如同被猫逮住的耗子,双膝跪地求饶:“老师,您行行好,不要告诉其他的人,帮帮我们好不好?” 他赶紧把于芬一把扶起来,“有话我们好好地说,封建社会的那一套师生跪拜不要拿出来,怪吓人的。” 尽管于芬吓得不轻,林觅却淡定得很,半张脸都故意拿帽子遮住,这样他看不到她的眼睛。 顾启澜见她没半点认错的诚意,直接伸手拿掉了林觅头顶的帽子,露出了稍微弄乱的卷发。 “林小姐,戴着帽子和老师说话,是很不礼貌的行为。意识到了吗?” 这顶帽子是林先生托朋友从法国给女儿买的生日礼物,挺别致的,她挺珍惜的,今天是第一次戴呢。 没想到他一点都不欣赏她心爱的帽子,还嫌帽子碍事。 林觅看他漫不经心地把帽子在手里转着,担心会掉到地上的水洼里弄脏,急忙踮起脚尖来抢。 “顾启澜,你把帽子还给我!” 于芬一听大惊:林觅今天是给洋妞洗脑了么?一向温顺懂礼的她,居然敢直呼老师的姓名,还大胆地顶撞! 虽然隔了三个多月,他已经比在舞厅门口初次遇到她时又高了不少,林觅穿着高跟鞋,努力地挺直身子,离他的下巴还差了两公分。 挺萌的身高差,闹别扭的恋人却没有心情利用它来做亲密动作。 顾启澜没想到林觅会当着于芬的面这么随意,决定把老师的角色一演到底。 他灵活地躲开林觅的手,严肃地训道:“你今晚去哪里了?不好好认错,帽子就别想要回去了!” 她也气得满脸通红,想起克丽丝的话,不打算服软。 “我们就出去买了面包吃,才回来!” 他摇着头,表示很怀疑:她从小家境优渥,还会稀罕面包?自己逃学也就罢了,还要喊上于芬。 “你觉得我会信吗?你逃学本身就不对!” “你把名字改了就对了?讨厌!” 林觅发完心里的怒气,抬头看到他的眼睛里似乎有火在燃烧。 她用力推了他一下,转身拔腿就跑,他紧紧地跟在后面追…… 这一幕和他们初见的那晚,正好倒了过来:当时是他在逃跑,她笑着追赶,不小心扯松了裙子领口,还在他面前走了光…… 这是他生平第一次追着女孩子跑:舍不得跑快了,一下子追上她就没意思了。 看他俩在马路上一个跑一个追,于芬在原地愣着:林觅和老师怎么没几句话就杠上了? 林觅踩着高跟鞋跑得并不快,顾启澜为了不让她慌张摔倒,有意跑得很慢。 她跑了两百多米后发现他并没有跟上来,好奇地回头望,却不想前面的路口突然出现了一辆赶路的马车。 第一百三十五章 烈马 临近初冬,为了取暖,不少人会从远郊农民手里买木炭。下午的大雨使得这辆马车无法出行,待到黄昏雨停,马车才急急忙忙地拖着木炭进城。 满载木炭的马车渐渐近了,车夫眼神不好,加上困倦,边赶车边开小差,竟然没有看到前方有个女孩子正站在路中央。 林觅听到越来越近的马蹄声,意识到危险临近,赶紧往路边躲。 拉车的马看到路中间的人突然动起来,也受了惊,不仅不停下,还高高蹦了起来。 马车往路边一倾斜,发生了侧翻! 车夫忙着捡满地的木炭,那匹脾气暴躁的马却扯着空车,在路上随心所欲地乱跑。 主人见状拿起鞭子企图使它听话,没想到它嘶鸣一声,朝着林觅的方向奔了过来。 她看到马蹄把路上的小石子一个个地踢飞了,吓得直发抖。 情急之下不小心崴到了脚,只好抱紧路边的树躲避乱飞的石子。 林觅在害怕中忘记了呼叫,却看到之前跑得比蜗牛还慢的顾启澜一言不发地冲过来。 他直接跳上了马车,没几分钟就牢牢地抓住了马脖子上垂下来的缰绳,用力地扯。 马儿在奋力抵抗,鼻孔喷出阵阵白气,蹄子在泥地上咚咚地乱踢,把车子再次掀翻了。 这时候,它与马车间连接的绳子断裂,这匹烈马甩掉了马车的束缚,只差再甩掉背上的少年,就可以逃跑了。 好在有过与胖巡捕周旋时骑马逃命的经历,所以他镇定地抱着马脖子,任凭它怎么闹腾,也没法把他摔下来。 林觅藏不住对他的关心,从树后面站出来大声喊:“好危险,你要小心啊!” 顾启澜似乎没听见,看都没看她一眼,往马肚子上用力踢了几脚,让它更用力地闹腾…… 马儿总算是累了,车夫赶紧趁机和少年一道把这顽劣的牲口控制住。 顾启澜走到林觅面前,高高伸出手给她。 “该回去了。我扶你走。” 林觅揉着脚,抓着他的手站起来,有些不满地说:“好狠心。我脚都肿了还不帮忙。” “怎么个帮法?” “可以……抱着我回去,或者背着。” “想得美,我还要推车,今晚你还没和我认错呢。” 顾启澜不是不想抱着她,而是他在嫌自己身上脏,靠得近了怕被吐槽。 本来他特地回宿舍洗澡换衣,就是为了给她个清洁的形象。 刚才和马扭成一团,不光沾了不少马毛和木炭粉,还染上了马儿特有的味道。 这股味道,比他被朱行远拖到马厩边闻到的,还要糟糕得多。 朱家的马是出行的,也是面子工程,有专人给它们洗澡梳毛,气味多少能忍忍。 这匹农家马估计从生下来就没有机会洗澡,主人也没心情打扮收拾它,自暴自弃的别提有多臭了。 他一面扶着林觅走,一面单手推着自行车,尽量离她的鼻子远点。 林觅起初没有留意这气味,专注地看他潮湿的头发。 她忍不住伸手去撩撩他,“哎呀,你的头发还滴水呢。” “我晚上洗了澡。没时间擦干就出门了。” 林觅想着他和启江不久前还开车路过舞厅,所以也好奇他去了哪里。 “你不是也出去了吗?一回来就要洗澡?难道在外面把身体弄脏了?” 他望着她气得想扭头就走。 什么时候学会了怼人,还专挑敏感话题。 “我就和哥哥出去吃了个饭。洗澡是我的自由,不要多管闲事。” 他身上的味道,终于被她察觉到了。 林觅忽而掩住鼻子,夸张地推开他:“洗了澡还这么臭!” 他咬紧雪白的牙齿,不想和她争执了。如果不是为了救她,至于把自己搞得这么脏么! 正好也到了学校后门,他看到于芬还在那里等着,就招呼道:“你和林觅一起回去,我不会罚你,但会罚她。” 林觅差点气得头发都竖起来:真够小心眼,不过就是开句玩笑,这个洁癖狂就受不了了。 其实心里也清楚,一切都是为了她,偏偏不想在嘴上认输。 “罚就罚,我不怕你。” 她边说边一瘸一拐地走,于芬赶快扶着她,两人一起往宿舍那边去了。 顾启澜远远地地骑车跟着她们,一直看到她俩上了楼才离开。 他回到宿舍,拿着洗浴用品再次进了水房。 这次英雄救美和以往不同:佳人不领情,还生了气。 今晚的澡,算是白洗了。唯一的收获是多了一套要洗的脏衣服。 待他回到房里,又到了半夜。 小狗从床下跳出来,扑到他怀里不停地摇尾巴。 见他没有表现出惊喜,又打个滚钻回了床底,怎么哄也不肯出来。 这小家伙啥时候学会撒娇和生气并用了? 他恍然想起一整天都还没喂它,带着愧疚出了门…… 灯下,顾启澜在桌前翻着本厚厚的书,小狗在吃他气喘吁吁买回来的小包子。 心情低落的时候,他会和小狗说说话,即使它听不懂,也不会像林觅那样怼他。 程倩倩夜里睡不着,听到水房里的响动时就猜到是他回来了。 她披着衣服来到过道里,看到房里亮着灯,似乎还有轻轻的说话声,就好奇地过来听。 “林觅能不能不这么和我作对?” “我承认我现在还没有忘记她,哪怕她会讨厌我。” “糟了,帽子都没有还给她!” 林觅给那匹烈马一吓,只想着他不要受伤。顾启澜一心要制住马儿,也完全忘记帽子了。 那顶美丽的帽子,孤零零地落在路边的草地上。 不过它很幸运,没被野狗叼走,也没被风刮到泥水里。 在车夫收拾好木炭,带着马儿离开后,一位路过的年轻人看到了它。 他穿着黑色的风衣,戴了副很酷的墨镜。 起初,他以为是一只藏在草丛里的小猫,定睛一看却发现它纹丝不动。 他走过去,轻轻将帽子捡起来。 它是那么的精致,帽边还有几根柔顺的黑色长发。 帽子上有林觅常用的牡丹头油散发出的清香,在寒冷的风里不经意拨动了他的心弦。 他把帽子捧在手上,开始想象它主人的模样。 是位什么样的姑娘呢?一定很美很可爱? 去报社刊登一份失物招领启事,以寻找帽子的主人? 或许还有更简单明了的办法…… 第一百三十六章 侦探 深夜的警察局门口,比白天更显得阴森。秋后处决了一批所谓的囚犯,最近又以各种名义抓人,老百姓们都尽量绕着走。 几棵槐树的叶子已经落尽,栖在树枝上的乌鸦黑压压的一片,不时发出碜人的叫声。偶尔有路过的流浪狗闻着地上干涸的血发出的腥味,会在此停留片刻。 随着年后大选的临近,最近辖区内又发生了数起政客袭事件。 虽然那些政客都没受致命伤,却把破案的压力都丢到了警察局。 负责治安的秦局长为此焦头烂额,接到紧急命令后已经连续三天在办公室里过夜了。 一辆黑色的汽车从远处驶来,停在警察局大门口。 车上下来一名男青年,刚到门口,值班的警员就恭敬地把他接了进去。 刘警长亲自给他倒茶,“公子,您这么晚了还不休息?局长大人估计是会一直住在这里,直到安保工作都完成。” 男青年接过茶端在手里,径直朝着局长办公室走去。 此人是秦局长的独子秦锋,本月刚从美国回来。 他与朱涓涓是大学校友,攻读法律。 且不说是否学有所成,他是个典型的福尔摩斯迷,兴趣是做业余侦探。 秦锋白天在法庭实习,晚上有夜出的习惯,企图在这座他出生成长的大城市,发现许多白天深藏的秘密。 这天夜里他在街边看到了几名疑似小偷的人,心里大喜:可以学着神探破破案了。 纸上谈兵始终是荒唐的。如果看看小说就能破案,那满街都是大侦探了。 他开车一路跟踪,自以为要找到那些人的“据点”的时候,却发现他们不过是无家可归的外乡人,白天在火车站做搬运工,晚上天冷了就在街角跑步取暖。 秦锋学着福尔摩斯把风衣领子立起来,昂着头迎风大步走。不知不觉走到了林觅的学校附近。 他在草丛里拾到帽子,心里久久难以平静:这是上天给予的恩赐:晚上总没白白地出来一趟。 这确实是他模仿神探以来最大的收获,务必要顺藤摸瓜找下去。 北平城里人口不算少,要想在最短时间里查到帽子主人,并非易事。 秦锋打算借给父亲送夜宵的机会,亲自到警察局查查人口资料。 秦局长在灯下红着眼睛读文件,听到门口有人走动,还以为是刘警长来了。 “有新进展了?” “爸爸,我来给您送夜宵。” 秦锋解开了风衣领子,进门把从家里带来的凉拌酱牛肉和蛋糕放到桌子上。 秦局长离家三天,十分想念家里的食物,虽说已经吃过丰盛的晚饭,见了夜宵忍不住从桌上拿起筷子就夹。 他往嘴里塞了几大口牛肉,嚼了嚼,觉得蒜汁和醋有些放多了,还加了许多麻油,掩盖了食物本身的香气。 更重要的是缺了与牛肉作伴的酒,吃着太扫兴。 他皱着眉头把筷子放下,“怎么没有酒?” “妈妈不让带。” 秦局长把余下的牛肉都扫到桌子边上,从壶里倒了杯茶漱口。 秦锋看得很清楚:表面上是对夜宵不满,实际上父亲是厌倦了母亲。 秦太太出于好意,多加了些调料,也没让儿子准备酒。 她的行为在一个对妻子失去兴趣的丈夫眼里不是体贴关怀,而是不解人意。 趁着父亲休息的片刻时间,秦锋与他谈起了捡到帽子的事情。 “爸爸,我发现自己对帽子的主人特别有好感,一心只想找到她。” 秦局长觉得荒唐可笑:这小子看外国侦探小说走火入魔了。 凭着权势、地位和金钱,不愁找不到才貌双全、门当户对的女人结婚。何必为了一个在马路边捡到的帽子胡思乱想呢? “如果这帽子的主人红颜薄命,已经入了土,还要真挖棺材出来看个究竟不成?” 秦锋听到父亲的嘲讽,气得反驳道:“不要平白无故地诅咒人家!我自己找,非要找出来给您看!” 见儿子整张脸都涨红了,秦局长颇感意外。 “既然你有时间也有决心,就干脆帮你爹多做点事。正好试试书上学到的东西灵不灵。” 秦锋看到父亲打开抽屉,取出一块淡紫色的手绢。 这块手绢很美,绣着几枝兰花:不完美之处是中间有一团干了的褐色血迹。 秦锋困惑地看那手绢,低声问:“爸爸,这是哪儿来的?” “两个多月前,刘警长从案发现场捡来的。这个蠢货到现在都没有和我汇报过案情的进展,总是拿各种理由说调查不下去。” 他的嗅觉比常人灵敏很多,翻看手绢的时候,鼻尖闻到了一股淡淡的香气。 这香气,似曾相识…… 秦锋把目光重新聚焦在帽子上:是同一种香水么? 九月的那个中午,在匆匆解决掉水里的坏人后,林先生带着女儿和顾启澜紧急划船上岸。林觅看到手绢上沾了血,顺手把它丢在了船上。 刘警长能力有限,虽然捡到了手绢,并没有很大把握把它和案件联系在一起。 世间有诸多事情会出现巧合。 原本秦局长几乎要放弃的线索,由于林觅的这只帽子被以神探自诩的秦锋捡到,使得今后的危险和变数陡然增多。 秦锋翻开帽子的每一条花边,细细地拿着放大镜观察,发现在夹层处有一个很小的绣上去的字:林。 这个字是林太太刻意绣上去的。她习惯在女儿贴身的东西上做记号,以免宿舍其他的女孩子拿错。 秦锋无声地笑了起来:大约就是名字了?还是有特殊意义? 他走到父亲跟前,低声说道:“爸爸,我会让您见识儿子的侦探天赋。首先需要借资料室的钥匙一用。” 秦局长一手拉开抽屉,一手在他肩上轻拍。 “锋儿,钥匙在这,拿去。” 秦锋握着钥匙往资料室那边去了。幽暗的走廊尽头,那间房看上去颇为不起眼,却是实实在在地存了整个北平城有效登记的户籍资料。 他打算地毯式找城里姓林的人家,把有女儿的都算上。把辖区内所有名字带林的妙龄女子都找来。 第一百三十七章 为了她 女生宿舍快要到熄灯的点了。夜归的林觅和于芬猫着腰从宿管阿姨的窗口溜过去,手拉着手轻轻地上楼梯。 一进宿舍,林觅就迫不及待地开了灯,兴奋地讲起了顾启澜勇敢制服烈马的故事。 于芬给惊心动魄的描述唬得一愣一愣的,“我们的老师这么牛,看不出来啊!” 林觅得意地讲完故事,习惯性地将手往头上一放,却意外地摸了个空。 她顿时紧张起来:“不好了,我的帽子肯定是落在路上了!” 说完就拉开门往外走,于芬连忙拖住她劝道:“觅,这么晚了就不要出去了,宿舍关门啦。明天我们早起去看看。” 林觅趴在阳台上看了看楼下,发现铁门确实锁上了。她踟蹰了一会,困了,伸伸懒腰钻进了被窝。 捡了她帽子的秦锋却彻夜不眠。他在资料室里一口气翻找到天亮,连水都没有时间去喝。 从登记的资料来看,一共有八十来户有未嫁女儿的林姓人家。其中条件较好的,不到三十户。 这个初步的查询结果让他倍感振奋:即使挨家挨户去找,顶多两三天就可以搞定了。 秦锋信心十足地将这些待查的人家资料抄出一份名单,锁好门从资料室出来。 天已大亮,监狱里临时关着的犯人被赶到院子里放风。 他扫了一眼犯人队伍,个个都穿着血迹斑斑的囚衣,耸拉着脑袋无精打采。 秦锋暗自琢磨:找到帽子主人后就赶紧抓几个犯人,好让父亲认可自己的能力。 他走到办公室门口,却没看到秦局长的人影。 桌子上留了张字条:锋儿,今日一早去开会,勿等。 秦锋把钥匙放回抽屉,拿起听筒,翻开电话簿直接拨号。 先给法庭的那边打电话,请假三天。 紧接着,五十里之外的一栋楼里,《北平日报》的编辑们刚刚进入工作状态,就有急促的电话铃在总编室响起。 “喂,这里是警察局,需要刊登一份失物招领启事,务必下午见报。” 对方接着把启事内容完整口述,一再要求尽快完成。 总编蔡先生接到电话很是为难:今天的报纸都排好版,已经送印刷厂了…… 两个多月前,也是警察局来了电话,阻止他们发布后海抓人的消息。 他不敢怠慢,急忙吩咐下属们去改版。 仅仅是为了一顶帽子这么简单吗?看似平常的事情背后往往有惊天秘密。 凭着多年工作经验,蔡先生预感到:多事之秋,可能有大新闻要发生了。 由于紧急改版,之前印好的报纸被迫作废,新报纸直到下午才全部打包出厂。 这是深秋里常见的阴天。 林一堂在病房里独自待着:林觅回校了,他还得住院。 夜晚还好,总能睡过去六个多小时。白天孤零零地吃饭喝水服药散步,很是寂寞。 为了让醒着的时间过得不那么难熬,他订了读书计划。除了让林太太从家里带了十几本藏书,还借了章文轩放在值班室的小说刊物。 他并不知道报纸上会刊登和林觅有关的信息,甚至连翻第二版的耐心也没有。 收到警卫送来的报纸,只照例浏览了头版的时政新闻,随手放进了门口的垃圾箱。 顾启澜不到六点就起床了。上午没有他的课,所以不必赶早去办公室打扫卫生。 他领着小狗从学校后门出去寻找林觅的帽子。 天亮得晚,光线昏暗。 泥水未干的路面上只有凌乱的脚印和车辙痕迹,以及昨夜马车上落下的小块零碎木炭。 那顶美丽的帽子已经没了踪影,看来是夜里有路过的人或动物带走了它。 如果不是他一时冲动把帽子从林觅头上取下来,它还会继续陪伴亲爱的主人一起度过秋冬。 怀着自责与愧疚,顾启澜决定马上去百货楼。 他回到学校吃完早餐,拿了包子给小狗,骑上自行车往校门口赶去。 不料路过教学楼的时候,被眼尖的年级组长发现,当场被拦下了。 “小顾,正要去找你呢,快进办公室和倩倩解决问题!” 他把车停到门外,进去一看:程倩倩在里面趴着桌子哭,见到他进来反而哭得更凶了。 她边擦眼泪边指着桌上的一份试卷哭诉:“林觅可不得了。平时不认真学习,请了快一个月假,国文考试还交白卷!” 什么?白卷?! 顾启澜拿过试卷一翻到底:除了姓名和班级,居然连一个字也没写。 到底是怎么了?他清楚记得林觅是用功复习备考的。 他小心翼翼地问:“其他的科目呢?” 年级组长阴沉着脸,“其余的都还凑合,偏偏就和倩倩的科目过不去。” 按照校规,如果故意交白卷,可视为对老师的不满和违反教学秩序。 轻则向老师赔礼道歉,打扫卫生半个月;重则写检讨公示全年级,留校察看一年,甚至开除。 “你打算怎么处理?” 年级组长的话令顾启澜捉摸不透:似乎要试探他和林觅之间的关系。 昨晚林觅的情绪和举止有些反常:肯定和考试刺激有关。 从天津回来的那晚,他给年级组长喊去阅卷,见识过国文试题。 他凭着记忆,仔细地比较了两种试卷的内容和题型,很快就发现林觅的试卷与于芬她们考过的完全不是一个难度水平。 看到办公室书架上有本《国文教学与出题原则》,顿时有了主意。 他把书飞快地拿过来,翻到出题部分内容,双手递给年级组长。 “您看,长篇幅的古文默写本身就难度不小。这是缓考,加上学生缺课太久,最好不选太难的材料。我会让她意识到错误,和老师道歉,打扫卫生。保证不会再犯。” 程倩倩昨晚听到他和小狗谈林觅,不免有些醋意。一大早来到办公室,正看到年级组长板着脸,还有那份一字不写的试卷。 接着组长找来了顾启澜,她很担心他会执意偏袒。 当他镇定地拿起书来说事,更怕借题发挥找麻烦:他喜欢林觅不假,可自己出题不公也是真。 他未说半句令她尴尬的话:不愧是君子。 程倩倩只想赶紧把这事给完结,“组长,他说得对,这次就算了。” 白卷风波平了。只是林觅对此一无所知。 第一百三十八章 行动 秦锋与报社总编打完电话,又将抄好的那份名单反复琢磨。 取名真是个高深的活儿。那些林姓姑娘的名字,有的取得很动听,有的则取得很潦草;有的很独特,有的却烂大街。 看了半天看得眼花缭乱,他不由得慨叹:林小姐的名字到底是哪一个呢? 心动不如行动。秦锋从父亲办公室出来,正好迎面碰到刘警长。 他让刘警长喊来了专门负责登记户籍的警员,简要地将找人的打算说了。 警员埋头翻找所有材料,最后整理出一份更加详实的地址资料:每家每户精确到了门牌号。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秦锋拿到资料后兴奋不已,开始付诸行动。 他先开车回家,从书房里取走一幅最新的北平城地图,多拿了把手枪防身。 由于时间紧迫,他打算尽快完成排查,所以来不及去买礼物了。 发现客厅桌子上的古瓷瓶里大朵的梅花冷香袭人,就连瓶带花一起拿上了车。 对他而言,好的坏的都要考虑周全。 帽子的主人有很高的概率是美女,但也不排除有想不到的情况…… 如果遇到麻烦,两把手枪都可以派上用场。 如果一切顺利,就送她梅花做见面礼。 他按照由近及远的顺序,制定出了大致的行车寻人路线。 实际情况远比纸上画的圈圈点点和直线曲线要复杂。 秦锋在第一户林姓人家那里就遇到了挫折。 汽车还没开进巷子就听到敲锣打鼓声,还夹杂着惊天动地的恸哭。 秦锋的脸一沉,赶紧调转车头,心里直叫“晦气”,匆匆赶往第二家。 这处宅子坐落在城中心,规模很大,从建筑的面积和气势一看就知道主人家财力雄厚。 他立刻来了兴趣,精神倍增,刚才的晦气一扫而光。 秦锋把车停在路边,抱着花瓶径直走到大门口,挺直腰杆,整理好衣服和发型后利索地按下门铃。 门很快就开了,出来一位管家,看到陌生的年轻人很是奇怪。 “请问先生要找谁?”对方的语气多少还算友善。 “我怀着仰慕的心情,专程来见林小姐。望府上允许。” “哦,”管家脸上露出笑容,“好的,请随我进来。” 他颇为激动地跟着管家进了宅子。他被告知需要在客厅等候,小姐准备好后自然回来见面。 虽然室内陈设都很考究,秦锋并没有心思好好地欣赏。 他总觉得事情进度过于快了,肯定有什么地方不正常。 正低头思考,只听到管家来到客厅大喊一声:“老爷和小姐到!” 一位白发老者领着女儿缓缓前来。 秦锋抬头望过去,差点没惊得摔倒在地:那位姑娘的打扮让他明白了什么是土豪。 小时候出过天花,脸上还有不少斑痕。她为了增加自信,除了涂上特别厚的粉和胭脂,还把各种饰品都往身上套。 头上插着九枚玉簪,双手戴了八只大金镯子,五颜六色的宝石戒指也不下十个。 她好不矜持地上前来拉他入座,还亲自端茶递过来。 秦锋先是发了怔,随即大悟:此小姐估计是嫁不出去,久久无人问津,所以看到他格外受宠若惊。 他宁可相信是进错了门,不顾老者的热情挽留,扭头就跑…… 接连受了两次打击后,秦锋决定放弃这种需要抛头露面的方案。 他很快赶回警察局,把上门调查的事情交给了善于此道的刘警长。 “只要记下长得好看的,让画匠给她们绘出肖像画,弄完了尽早交给我。” 想起刚才一幕心有余悸,所以他不得不反复强调了颜值的重要性。 秦锋再次把帽子捧在手里观察:它非常新,没有丝毫褶皱,顶多就戴过一次。 要不就上百货楼问问店员? 他又带着帽子来到百货楼,直接奔着女士衣帽柜台去了。 店员们凑过来看了看,告诉他:这儿没有卖,是别处买的或是订制的。 他依然不放弃,在女装区见人就问,最后终于有位前来买东西的年轻小姐给了个答案。 “这帽子是法国今年秋季最流行的款式。先生您好眼光。” 虽然对于查找没有直接的帮助,却让他坚定了寻找的信念。 帽子的主人不仅好好地活着,还有出众的品位。 他仿佛看到了云中有个若隐若现的倩影在向自己招手。 这等佳人岂能轻易错过?秦锋把帽子收好,抑制着内心的激动,沿昨晚原路继续查找下去。 车不知不觉开到了学校附近的马路上。 由于路旁的店铺都有早早打烊的习惯,这条路在白天和黑夜看起来有很大的不同。 捡帽子的草丛正对着一家饭馆。这儿没有路灯,昨夜光线不明,他并没有留意到店里是否还有人。 现在看到店门大开,抱着希望过去打听。 他问了掌柜和好几个伙计,对方都摇头。调查走到这里似乎要僵住了。 秦锋终于承认:小说里的破案再精彩也是假的,想象成分太多,现实成分不足。 他垂头丧气地坐到车上,正准备发车回家休息,忽而有一个念头冒了出来。 不如在此蹲守,来来往往的人群里肯定会有那位神秘的帽子姑娘。 这天清晨,林觅和于芬冒着早自习迟到的危险,悄悄地来这里寻找过帽子。 不过她们一无所获,还不小心踩进了水洼,白白弄脏了鞋袜和衣衫。 秦锋在饭馆里买了简单的食物和水,坐在车里随意地应付了一顿。 天色渐晚,他坐累了,就下车在附近转悠,阴差阳错地来到了学校正门口。 看到那块校牌他忍不住笑出声:原来姑姑当校长的学校就是这里! 三年前他出国读书的时候,秦校长还没调过来,所以他也没有关注这所女子中学。 既然学校离马路如此地近,是不是就要把女学生也要放入考虑的范围? 校园里面平静如常。 临近黄昏的时候,顾启澜忙完了办公室里的活,按照习惯,临走前会浏览报纸。 遗憾的是,这天的日报有几页被程倩倩拿去包了书,他也漏掉了那则与林觅相关的启事。 第一百三十九章 应对 又是一个夜晚来临。女生宿舍楼下,宿管阿姨拿着迟来的几卷报纸大声喊:“订报的同学们,快来领!” 开学之初,秦校长鼓励大家多读报刊,做有思想和主见的新女性。 林觅订的是晚报,于芬订的日报,她俩一起走下楼梯把报纸取走。 晚报读起来轻松,林觅只对上面的连载小说和化妆品广告感兴趣。于芬喜欢以新闻和评论为主的日报,可以学到好些写作文的知识。 两个女孩在灯下读报,忽然听见于芬高兴地喊起来:“觅,你的帽子有下落了,快来瞧瞧!” 她快速地扯出第二版的报纸,放到林觅的手里:“就是这个失物招领,细节就不用提了。看地址明明就是我们学校附近的马路,昨晚我们也是经过那里。” 林觅仔细读了几遍,确定对方拾到的是自己的帽子。 同时,报纸上还有其它的启事,她稍作对比就发现了其中的问题。 正常情况下,人们在报纸上刊登寻人寻物或失物招领,都会写具体的联系地址,甚至电话。 这个捡了她帽子的人却显得十分怪异,似乎在刻意回避着什么。 明明是个人名义发的,却写了报社的联系电话和地址,个人信息完全没有透露。 她低下头想了一会,小声地和室友商量:“芬,你说我到底要不要写封信投给报社?对方是男是女都不知道呢。” 于芬对此持谨慎态度,摇着头说:“先不要急着写,万一是坏人利用帽子来引你上钩呢?帽子是身外之物,不值得拿自己的安全冒险。” 林觅走到柜子前打开门,翻出去年买的帽子,越看越失落,觉得款式和做工都不如丢失的那顶好。 想起生日那天,父亲把帽子从礼盒里取出,亲自在镜子前给她戴上,那一瞬间觉得自己成了个公主。 没有帽子怎么行?何况还是有特殊意义的礼物呢? 她心里又有了点侥幸:要不就赌一把对方的人品。 既然捡了帽子还能花钱登报找主人,说明人家也没那么坏。如果那人贪心爱财,绝不会这么自找麻烦。别说把它放到女士精品店挂着出售,就是随便拿到当铺里都能换钱用呢。 她从桌上取了笔,摊开信纸望着室友说:“还是写信。如果那边有回应,你替我去领好不好?” 于芬听了连连摆手:“我可不敢去,最好也不要叫其他同学,太危险了。” 女生不适合去,那么男生呢? 林一堂肯定百分百愿意去,可他现在还住院,身体需要静养,她于情于理都开不了这个口。 顾启澜虽说也可以去,但他实在太忙了,每天都早出晚归,还要熬夜读书,她怎么也不忍心添麻烦。 林觅花了很长时间和室友分析讨论,结论是喊谁去和陌生人见面都不合适。 无奈之下,她决定去请教聪明的克丽丝。 于芬听了她的想法,表示很赞同:舞女到底比学生要有经验得多,她什么样的男人没见过呢。 两人抓紧时间写完作业,梳好头,换掉学生装,再次溜出了宿舍。 一路上没看到有人跟着,就放心地从学校后门出去了。 秦锋依然没有离开。他在冷静地安排下一步的计划。 天黑了,姑姑也下班回家了,这时候贸然进校不仅会扰乱教学秩序,还有失身份。 秦校长素来治学严谨,绝不会在这事上给他特殊帮助,强行寻人必然会挨骂。 那就等明天一早,编个合适的理由来姑姑办公室摸摸情况。 不知是不是天意,秦锋在准备发动汽车的瞬间,看到了林觅的背影在校门口一闪而过,后面还跟着于芬。 “这少女真窈窕,只是不知道正面长相如何。要不要追上去问问她的名字?” 秦锋心里开始了纠结和期待。 一夜未睡,还在马路边吹了一个下午加黄昏的冷风,身心都累了。 上午他被天花小姐吓得不轻,已经没有勇气承受任何惊悚的后果。 恰好有一辆马车路过,她俩立刻拦住上了车。 待秦锋回过神,马车已经在视线里消失,往哪个方向去了都不知道。 车上的少女不管是美是丑还是一般般,都没机会去搭讪了。 他只好打道回府,“赶紧去睡个整觉,明天再来找找。” 马车在舞厅门口不远处停了,她俩手拉手一齐下车。 林觅付过车钱,淡定地带着满脸好奇的于芬从正门进去。 上回跟着克丽丝来的时候,表演刚刚开始,灯光半明半昧,这次却赶上了高潮部分。 她俩眼前呈现了一个金碧辉煌的大厅,分为上下两层,十分宽敞,装饰风格介于巴洛克和洛可可艺术之间。 认识或不认识的男男女女,或是在大厅的各个方向相拥着起舞,或是在座位上饮酒调情,尽情地享受着纸醉金迷的生活。 一支支好听的、带着挑逗意味的舞曲在空气中飘,伴随着舞池里传来的阵阵喧哗和掌声。 “克丽丝在哪里呢?”于芬在舞厅里望了一圈,疑惑地问。 “你看,那位金头发的美女,真像她!”林觅指着舞池中央说。 她俩又围着舞池看了好久,确定没有看错人。 林觅不愿打断她的工作,找了个空座位,边等边休息。 于芬想尽早回校,趁着两支舞曲之间交替的那么点小时间,赶紧跑过去加大音量喊:“克丽丝!” 听到喊声后,她并没有立刻过来,而是继续娴熟地跳了一段,最后找了个得体的理由从舞伴这里脱身。 尽管小别三天,克丽丝十分热情地拥抱了林觅和于芬,请她们去二层包厢里坐坐。 等门关好,林觅就把遇到的问题说了出来,请她帮忙想个好办法。 “这种情况,我该打电话还是写信给捡帽子的怪人呢?” 克丽丝不假思索地答道:“不要打电话,以免对方听到你的声音,还是写信!” “唉,只有先去见面了才能领回帽子。可我真的害怕呀!” “别怕,”她紧握着林觅的手,“你只管把信写了寄出去,余下的事我来弄!” 第一百四十章 约见(答谢加更) 克丽丝让她俩在包厢里待着,独自下楼来到结账的柜台,借来了纸和笔。 她把门关严实,将手里的纸笔递给林觅:“可惜我识字不多,不然就代你写了。” 林觅指着纸上印着的舞厅名称,忐忑地问:“这儿还有字呢,泄露了地址怎么办?” 克丽丝笑着说:“要的就是这效果。如果对方不怀好意,把他引到舞厅来,免得他去学校或家里骚扰你。” 林觅和于芬商量:措辞要小心,不得有任何引起误解的话。 她伏在桌子上写了回信,短得可以算作是字条: “谢谢您拾到帽子,请尽快归还,有重谢。见面时间为明晚七点,地址见信头。祝好。” 林觅把信念了一遍,克丽丝觉得还行,就把信叠成小方块。 “你俩先回学校,我下班后会把信投到报社邮箱。” 林觅点点头,“谢谢克丽丝。估计那个人明天就会来见面。放学后我就赶过来。” 于芬看着她,担心地问:“你是打算去见捡帽子的怪人?万一他把你抓走怎么办?” 克丽丝胸有成竹地说:“放心,在舞厅这里他不敢乱来的。我最近收了个徒弟,让她代替林去领帽子,我们不亏待人家就行。” 这个办法听起来确实不错。克丽丝考虑问题比较细,想到了帽子上可能会留着林觅的青丝。所以没打算自己去见面,而是让徒弟帮忙。 下楼的时候,林觅望了眼舞池,轻声问:“不知道那个女孩子长得如何,她在这大厅里吗?” 克丽丝指着一个倚靠在沙发上陪客人喝酒的舞女说:“那就是我的徒弟,她叫菲菲。” 菲菲化着浓妆,看不清真实的五官长啥样,但也还算漂亮,黑发垂肩,身材也挺好。 之前还担心克丽丝收的徒弟会不会也是混血姑娘,一看到本人,悬着的心放下了。 “就依照克丽丝的办法。” 临近午夜,歌舞厅门口的马车多了起来,等着一些离场的客人。林觅和于芬挑了一辆干净的,与小伙伴道别。 克丽丝继续工作到凌晨三点。趁着天还没亮,她搭车赶到报社,把信投了出去。临走前,她无意间回头望了望报社的楼,发现一个窗户里居然亮着灯。 难道是有人通宵值班么? 带着疑惑,克丽丝回到自己租的公寓。一进门就看到菲菲在镜子前卸妆。 “姐,你去哪里了?我找了好久呢。” “我出去转了转,散心。” 菲菲是最近搬来的。她入行时间短,资历浅,挣得少,租不起像样的房。克丽丝慷慨地收拾出一间卧室给了她。 由于歌舞厅歌舞厅老板想试试她的潜质,就让作为头牌的克丽丝手把手的教。 她俩之间渐渐地有了些姐妹和师徒情分,所以克丽丝最终决定把见面的事托给菲菲。 临睡前,她从梳妆台上取了一只首饰盒,放到菲菲面前。 “姐,这是……” “请明天帮我个忙。我有个朋友丢了帽子,不方便亲自出面。麻烦你替她去领。可以吗?” “好说,姐也太客气了。” 菲菲嘴上说着,双手果断地接过盒子,迫不及待要看看里面的东西。 克丽丝见她爽快地答应了,也就放心地拉过被子睡了。 菲菲把一枚精美的戒指戴在手上,为她的大方惊喜不已。照够了镜子才回房休息。 林觅和于芬回得太晚,宿舍大门已关。 凌晨的寒风吹得窗户哗哗响,两个女孩找了个角落蹲了下来。 她俩谁都没有勇气去喊醒宿管阿姨,只好相互抱紧取暖。 然而气温实在太低了,没多久于芬就打喷嚏,林觅也连续咳嗽。 饥饿和寒冷都来了,还有潜伏的伤风感冒。再这样下去,怎么能熬得到天亮? 林觅摸出了兜里的钥匙串,握住其中一片铜钥匙。 于芬好奇地说:“进不去大门,这个房间钥匙也没什么用呢。” 她神秘地笑笑,“随我来。去教师宿舍。” 她俩来到教师宿舍院子门口,那位粗心的阿姨又一次忘记上锁。 这片钥匙是她从顾启澜那里要来的,关键时刻去找他,总不会被赶出来。 于芬以为是去找程倩倩借住一宿,哪知刚到门口,里面就传来小狗的叫声。 “这个……难道是顾老师的房间?” “对,里面可舒服了。” 没等林觅把钥匙放进锁孔,门就突然开了。 顾启澜一直通宵看书,听到小狗叫,还纳闷谁会凌晨来找他。 看到两个冻成狗的学生,他第一反应就是去拿杯子倒热水。 “都进来,外面都滴水成冰了。吃的,喝的请随意。” 于芬不好意思地进了屋,她惊讶地发现,林觅对这里好像很熟,一进来直接就往床上坐。 等她趴在桌子上睡着了,林觅才从床上下来。 “这么用功啊。还看的高中课本。” 顾启澜觉察到她站在身后,连忙红着脸捂住封面,“快去休息,过三个小时还要上早自习呢。” 她想起放学后要去舞厅,不免担心:如果那个人很精明,识破了她们的计划怎么办? 林觅很期待他会主动和她说帽子的事情,最好还能陪她同去。 然而他却在灯下专注地看书:前程才是最需要去争取的…… 报社的夜班编辑在凌晨查看信箱时,发现了那封信,赶紧打电话给警察局。 秦局长接听后不由得佩服儿子的决心,于是一通紧急来电把他从睡梦中叫醒。 秦锋天不亮就到了报社取信。虽然信头印着市里歌舞厅的名称,不过纸上的笔迹却十分清秀工整,措辞得体,写信人引起了他强烈的兴趣。 白天的时间过得飞快,转眼间校园里就响起了放学的钟声。 最近年级组织唱歌比赛,于芬是班长,也懂得乐理,放学后就忙着和大家一起排练。 林觅独自回宿舍,从衣柜里找了件冷落多时的黑裙子,随手拿起克丽丝送的那只红珊瑚发夹别在头发上。顾启澜送的那一对发夹舍不得戴去那种场合。 赶到舞厅门口,刚好六点半。克丽丝把她领到二楼,留下菲菲在大厅里等那个人来还帽子。 第一百四十一章 遇险 离约定的时间还差半个小时。尽管安排好了菲菲去见面,在楼上等着的林觅却总是心慌。克丽丝看出了她的紧张不安,就请她一起玩牌。 她望着一桌子牌,小声说:“亲爱的,我没学过玩牌呢。” “我教你。白天学累了就是要放松嘛。” 克丽丝收起牌,均匀地分成两半,自己先放一张,再让林觅放一张。如此循环,很快两人手里的牌都发完了。 林觅显然心不在焉,克丽丝接着教她换一种玩法,她还是按照原来的方式继续出牌。 克丽丝又提出教跳舞,她也摇头不肯,“有些累,没力气。” 这位热心的小伙伴马上请服务员送来了果汁和巧克力蛋糕。 “林,吃点东西。” 林觅是真的累了,不仅是身体,还有心灵。 在于芬趴着桌子酣然入梦的时候,她主动陪了挑灯夜读的顾启澜一宿。白天又上了七节课,困倦至极,现在全靠精神力量在强撑着。 昨夜,是相识以来和他第一次待到天亮。她看到了一个专注学习的男生在为理想冲刺,桌边堆着三尺多高的书本。 尽管她平时不太爱学习,脑子里也没有考大学的梦想,却敏感地猜到顾启澜是在不眠不休地准备考试。 林觅回想着两人在灯下的情景,忍不住难过和迷茫。 他是要考大学么? 考上了大学,他就要离开这里了? 他还会记得她吗?还会喜欢她吗? 原来天真地以为他什么事情都会告诉自己,现在看来是多么一厢情愿。 顾启澜改名字的事还没和她解释呢,又不吭声地考大学。 该不会哪天就和别的女生暗地里拜天地喝交杯酒了? 太多的未知摆在面前,让她感到一筹莫展。 克丽丝用叉子取了蛋糕,劝说她吃下补充体力。 绵软的蛋糕特别香甜可口,加上有小伙伴陪着说话,林觅感到心里的愁云消散了许多。 友情和甜品简直就是女孩子最好的伴侣:比男朋友可靠多了。 待她拿手绢把嘴角擦干净,涂上随身带的唇膏,听到楼下大厅的八音钟准点响起。七点到了。 这次不用克丽丝提醒,林觅自动站起来跑到包厢外面。 她双手靠在雕花的大理石栏杆上,望着楼下的人群。 菲菲早已不在原来的位置站着傻等,而是去了茶点区与几位男人说说笑笑。 林觅认为她不守信用,有些生气了:“没想到是这样的人。” 克丽丝却挺宽容地叹道:“也不怪她,毕竟我们这一行都得罪不起客人的。多陪几个,可以多得些小费,也能受到老板夸奖。” “她这样擅自离开门口,那个怪人来了还是没来,我们都没办法判断。” “别急,我们快下去看看情况。” 林觅一路走在克丽丝的前头,她有种强烈的愿望要见这个捡帽子的人——哪怕对方是个丑八怪,只要能把帽子完璧归赵就好。 迈过几十级台阶,穿过那些陌生男女之间的拥挤地带,她的鞋子踩在了舞厅门口华丽的中东地毯上。 前来寻欢的年轻男人接二连三地进来,他们都注意到了林觅,热情地上前邀请她跳舞,没多久面前就出现了一堵人墙。 虽然克丽丝见过不少场面,也被林觅的异性吸引指数惊呆了。 她正要去拉开那些包围小伙伴的男人,忽然一只手熟练地搭上了她的腰。 女人的直觉让她不用转身也猜到:不是思念已久,却一直不肯以真名相告的年轻绅士,而是讨厌的顾启泯来了! “陪我,”他用力地抓住她的手,眼睛里燃烧着无尽的欲望。 她深知得罪不起这位难缠的金主,只好暂时随着他离开,想等待时机再来帮忙。 喧闹声引来了舞厅老板,他伸长脖子挤过来,对着那密不透气的人墙喊:“新来的都有个适应过程,好好服务客人!” 吓成一团的林觅尴尬地退到墙边,为一时的冲动懊悔不已。 真不该独自来取帽子的,竟然给当成舞女了!若是有好事者认出她,将此事传出去,父亲的脸面往哪里放呀…… 上次独自来舞厅,遇到顾启澜来解围; 这次克丽丝帮不了她,难道还能指望其他人么? 林觅一边费力地躲避着一只只伸过来的手,一边扯下墙上挂着的一幅带框油画,“啪”的一声砸碎在地。 见此情景,那些男人都惊得后退好几米,而老板却气呼呼地冲过来拖住她骂道:“怎么这么不懂规矩?要不是看你这副好皮相,怕打坏了换不来钱,真要扇个鼻青眼肿!” 林觅想挣扎喊叫,却被另一位年长的舞女给卡住了脖子。 “怎么没化妆?还穿得这么严实?从没见过这么不敬业的!” “不好好教训教训,要无法无天了!” 克丽丝在远处看着,忍不住喊:“老板,请您饶了我朋友,林不是舞女,是对面学校的学生!” “什么?还擅自带学生来这里捣乱!克丽丝你怎么也糊涂起来了……” 老板还在训斥,林觅感到不怀好意的手越发用劲,她很快就尝到了李炎在火车站被匪徒掐得万念俱灰的滋味。 意识越来越凌乱,整个舞厅像个破碎的世界,乱七八糟。 这时候,有两个诡异的影子突然出现在她眼前,只是模糊得厉害,分不清是人是鬼。 肯定是黑白无常来了…… 林觅判断自己的灵魂已经升到了头顶那只吊灯上,只是这具给她带来众多烦恼的身子还在留恋人间。 她费力地想出句告别词:顾启澜,表哥,你俩从此好好地活着…… 事实上,她还活着,而且还让没见过面就被她丑化得一塌糊涂的那个捡帽子的及时救下了。 秦锋不知从什么地方冲过来,一脚踹开了把她掐晕的那个人。 刘警长带着一队警察跟在后面,边跑边喊:“公子,这里交给我们,您休息休息办正事去!” 秦锋小心地把她从地上抱起来,伸手试了试,确认还有呼吸,擦了把头上的冷汗。 其实他早就到了,至于为什么这时才出现,就说来话长了…… 第一百四十二章 有主 警察的到来极大地影响了舞厅的经营。形形色色的客人们纷纷作出反应:有的没跳完舞就离场,有的聚到服务台要求退票,有的趁乱顺走点心和别人的财物…… 克丽丝好不容易把顾启泯灌醉,借着拿醒酒茶的时间跑到舞厅门口。 见这位陌生男人要带林觅走,她勇敢地拦在了他面前。 “先生,你把林放下来,我会照顾她。” 秦锋看了眼舞厅的环境,果断地拒绝了。 “大厅里的空气太闷,人也太复杂,我不会留她在这。” 说完就抱着林觅直接出去上了车。 克丽丝看到汽车在启动,抓着车门大声喊:“先生,你要把我朋友带到哪里去?她明天还要上学,她还得回家!” 秦锋见她如此担心自己的人品,又好气又好笑:“我得赶紧送她去医院,别浪费时间了。真把她当朋友,就不要让女学生来这种危险地方!” 克丽丝不由得松了手,还想问他几句,汽车却飞快地开走了。 在不到十分钟的接触中,她看出了秦锋和那些轻浮的男人不一样。 他来舞厅穿着黑色风衣,领口的扣子很严实,完全没有被周围的纸醉金迷所吸引,从出场到离开,眼睛只看着一个人。 虽然猜不出他具体身份,但克丽丝明白他和警察有关,而且是个挺正经的人。 她双手放在胸前默默祈祷:希望林能平安无事…… 菲菲不知何时也跟了过来,浓郁的香水味打断了她的祷告。 “姐,放心,那位年轻的先生可不是一般人,有人认出他是警察局长的儿子。这小姑娘命真好,看来我们这里是块宝地呀。” 克丽丝诧异地望着菲菲,只听她继续说道:“其实你俩刚上楼没多久,秦公子就来了。一开口就逼得我露陷。” “他说什么了?” “直接就让念信。我不认得字,还不给问傻了……” 菲菲的语气里带着羡慕和嫉妒。 起初也以为,她们是嫌那个要见面的人丑陋不堪,才故意请自己出面。 当一个身材高大的帅气青年手里拿着帽子进入大厅,她直接就愣住了。 本不想带人来,出于谨慎,才让刘警长他们到门外等着。 他对舞厅的一切都提不起兴趣。 各种搭讪技术都失效了:他只问帽子的真正主人在哪里,其余的都不关心。 她支支吾吾地说,是个女学生写的,自己也是受了姐妹所托,别的不知道。 从秦锋的角度来看,这种一眼就识别的小手段实在太幼稚了。 他没有为难菲菲,到舞厅的角落里独自坐着,观察着人群的情况。 她那时正好有了应酬,也就陪人喝酒去了。 待林觅遇到危险,他听到了克丽丝的喊叫,顿时明白了是怎么回事,直接跑去帮忙。 在保持平稳的同时,他尽量把车速提快,半个小时后到了医院门口。 先是进了急诊室,检查完又转入了一间病房。 秦锋在床前守了没多久,刘警长他们就找来了。 “公子,局长让您回家。这小姑娘没事了,帽子放这里。” 他看着林觅,不放心把她一个人留在医院。 “等她好了我再走。待会给父亲打电话解释。你们先回局里。” 警察们离开了病房。 直到她的脸色开始好转了,他才轻轻带上门去值班室打电话。 不过,这晚电话很忙,他在室外就听到里面有人在拨号。 他决定等等,心想顶多五分钟就轮到了。 没想到里面的人聊了二十几分钟还不愿意挂断。 秦锋无奈地看看表,在窗外盯着打电话的那个人:再瞎聊一晚上就过去了。 “先生,我有急事,请长话短说。” 林一堂正谈到要紧处,回头对他摆摆手,又继续拨打下一个电话。 “你就耐心等着,只怨医院值班室没有多装台电话,我的事很重要呢!” 虽然林一堂的做法不对,但这些电话在他看来是非打不可。 之前和黎家兄妹说过,等他俩来北平考学,他会去车站接。 但采薇和建华怕给他添麻烦,故意把出门的日子说晚了几天。 兄妹二人是想安顿好了后再去找他的。他们从林家的佣人那里打听到他受伤住院,才不能回来,心里别提多难过。 他打电话到黎家,想确定具体的见面地点,得知他俩早已出发,明天上午就到站了。 为了兑现承诺,林一堂接着又给李炎打电话,让他明天清早把车开到医院。 李炎在电话里说,最近很忙,如果没有特别要紧的事,他没法赶来。 林一堂是给他气着了,打电话给林先生,说警卫队长不服从命令,还不如换了…… 如此折腾,别说他本人,连旁观的秦锋都给连续不断的电话搞糊涂了。 等那人打完走了,他拿起发烫的听筒,拨号几次都没反应。 外面看着好好的,线也没断,可能是里头出了故障。 电话打不成了。秦锋低着头往回走,顺路喊了护士一起进病房。 屋内只有月光,林觅渐渐地睁开了眼睛,看到床前一黑一白两个影子。 黑的离她很近,白的在旁边站了会,离开了。 《宋定伯捉鬼》里说,见到鬼必先唾其面。 可是嗓子里太干了,也很疼,没法做到。 秦锋把桌子上的暖壶打开,倒了杯水拿过来。 灯亮了,她看清了是在病房,不是什么阴曹地府。 床头有思念了好几天的帽子。 可这个男人是怎么回事呢?颜值远远高于预期:不仅不丑,还称得上帅气。 难道是他捡了帽子还救了她么? 她假装在看帽子,其实是在悄悄地观察他。 “林小姐。渴了么?” 他把水递过来,她伸手接了。 “谢谢你。” “小心烫。” 虽然两人没有说太多的话,但房里的气氛却很融洽。 他对她有种一见如故的感觉。而她捧着杯子,轻轻地吹气,脸颊却悄悄红了。 待温度合适,她喝完了水,又请他去倒了一杯。 秦锋从出生到现在,第一次伺候人。 他看着林觅安静地喝水,内心感到快乐和满足。 只是,她有主了吗? 第一百四十三章 找她回来 在初冬的萧杀气氛里,秋季最好的景色已看不到踪影。好在如水的月光流过一排排屋顶和落光了叶子的银杏树,使得西北风刮过的地方不至于显得荒凉。 操场西侧的一排大平房,星星点点的灯亮着,传出女学生们的笑声和歌声。 顾启澜破例带着小狗出来散步。在学校工作快四个月了,很少有时间能安安静静地吃完晚饭到处走走。 听到悦耳的歌声和欢笑,他想起了过去曾经拥有过的校园时光。不知不觉地走到平房前面的草地上。 林觅是喜欢唱歌的。他猜想她会参加排练,特地没进去打扰。 等到月儿爬得很高了,唱歌的女孩子们也累了。 待她们陆陆续续出来,看了半天也没发现林觅的影子,他不禁有些担心。 她是身体不舒服没来,还是和上次一样擅自溜出学校了? 于芬是最后一个出来的。 她看到顾启澜在草地上站着,小狗在旁边打滚卖萌也引不起他的关注。 该不会是来找林觅的?难道还没回校么? 她怕被他喊过去问话。从书包里摸出本书遮住脸,假装在读,然后背对着他换了个方向走。 顾启澜刚好也看到了这个想从他眼皮底下逃跑的乖学生。 由于她和林觅在校园里形影不离,当她孤零零地出现,就说明情况异常。 他飞快地追上去,“于芬别走,你知道林觅今晚去哪儿了吗?” 回应他的首先是一阵哭声。 于芬知道瞒不过去,也因为担心室友的安全哭了起来。 “老师,”她擦着眼泪,“她今晚一个人去学校附近的歌舞厅了。约了个人见面。想把丢了的帽子拿回来……” 虽然是初冬,室外气温在零度徘徊,顾启澜听完于芬断断续续的叙述,出了一身冷汗。 “你别和其他人说,我去找她回来。” 他抱起小狗跑回宿舍,骑车就往校外去了。 平日里这个时间点,歌舞厅已经进入了下半场的狂欢。由于晚上出了点小风波,人气稍微低了点。 克丽丝站在舞台中央唱歌,闪亮的五彩灯光在她头顶不停地绽放出魅惑的颜色。 菲菲在台下第一排坐着,旁边是顾启泯。 他晚上匆匆地看过秦锋怀里的林觅一眼,忽然觉得还是中国女人漂亮。 于是他的口味变了,对新人菲菲表现出更大的热情。 克丽丝并不意外,更不吃醋。 她眼里只有朱行远,看到顾启泯转移了目标,忍不住在心里一遍遍感谢上帝。 顾启澜赶到了。丢出个银元从服务员手里拿了门票,闯进了这个花花世界。 他在舞厅里转了一圈没看到林觅,倒是被克丽丝看到了。 她不确定林觅的这位男朋友是不是认识自己,于是想了个办法。 只见她对着台上的乐队打了个响指,舞曲立即变换。 顾启澜终于注意到了克丽丝。于芬和他大致说过林觅交的外国朋友。 从她的眼神里觉察到对方是有事要找他,所以穿过那些座位来到舞台前。 顾启泯看到有人挡住视线,火冒三丈。 “前面的转过来,退到一边去!” 顾启澜听到大哥的声音,想起了启江说过他爱来这里玩。 既然隔得这么近,转身必被抓! 他只好顺势蹲下,低头系鞋带。 克丽丝把一切都看明白了。 她取下头上的表演用的帽子在手里转着,然后有意地往舞厅中央抛去。 “先生们,女士们,谁帮忙把帽子送回来,我有好礼相送!” 一时间气氛火热,很多人争着去捡那帽子,连顾启泯也拖着菲菲去凑热闹。 克丽丝趁机走近顾启澜,低声说:“你是林的男朋友?” “是不是不重要。请你快告诉我她在哪里。” “有人送她去医院了。赶紧走!” 克丽丝没提秦锋和警察。不是不愿意说出详情,而是时间太宝贵了。 他道了声谢,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出了舞厅,一路把自行车踩得像风火轮。 病房里,林觅喝完第二杯水,又躺下睡了。秦锋拜托了两名护士照顾她,抽空回家去见父亲。他估计开车来回的时间不会超过一个半小时,这点时间她醒不了,所以还比较放心。 顾启澜对这家医院已经很熟了。先去急诊室问到林觅的病房,随后推门进去。 实际上,林觅根本就没有睡着,只不过是为了回避秦锋装睡罢了。 在她喝水的时候,对方忽然问:“你有男朋友吗?” 她点点头,看了他一眼,却发现他的眼睛里有很深的期待。 “林小姐,我喜欢你,把名字告诉我好吗?” 她很坦诚地看着他,“我已经订婚了。名字就不说了。” “没关系。” 秦锋的回答很简短,却让她感到害怕。 虽然林一堂的病房就在楼上,她没法当着他的面跑。 她不反感他,但谁说被救了就要以身相许呢? 唯一可行的就是装睡,让他没法再问那些无聊的问题。 医院里相对舞厅还是安全很多。护士就在隔壁值班。料他也不会乱来。 林觅果然等到了秦锋回家。还意外地盼到了顾启澜。 他来到床边时,她恰好坐了起来。 “是章大夫告诉你来看我的吗?” 她凭着直觉猜了猜,心想可能是护士告诉了章文轩,然后就传到他那里去了。 “不,是克丽丝告诉我你在这里。好些了吗?” “头有些晕,身上软软的没力气。” “我今晚在这陪你,有什么需要尽管说。” 林觅起初担心克丽丝会把秦锋和她之间发生的事告诉顾启澜。 听到他这么说,她才恍然大悟:原来克丽丝比她想得还够朋友,敏感的话一点都没告诉他啊。 墙上的时钟发出的滴答声,提示她已经到了晚上十点。 林觅赶紧拉住他的手,急急地催:“你快带我离开医院,快啊!” 顾启澜把她扶到床边,又听到她说:“稍等,还要拿上我的帽子!” 他把帽子稳稳地戴到她头上,抱着她往外走。 护士们听到脚步声从值班室探出头来,“病人还没好,不能擅自出院!” “我们是去楼下院子里……看星星。” 顾启澜情急之下编出个理由,虽然自己都觉得好笑。 今晚哪里有星星呀?就只有一个光秃秃的月亮! 第一百四十四章 三个愿望 顾启澜把林觅扶上自行车,往学校的方向赶。 两人上次在夜里骑车谈心,都是去天津前的事情了。 那时候不冷,风儿吹过耳垂,扬起衣角,还挺浪漫的。 冬天却是对体力和耐力的考验。 路过一片树影的时候,她的手忽然不老实,轻轻地拉开他的外套,后来就大胆地钻进了贴身的衬衣。 林觅的手心很柔软,甚至有些湿润,顺着他后背光洁的肌肤温柔地游走。 他的身体一颤,理性的围墙又开始被感性动摇了。 “禁欲系”三个字听起来很酷,在她面前却时刻都有沦陷的可能。 尤其是她主动想亲近的时候,顾启澜感到自己的一半身体都浸入了水汽缭绕的温泉池,怎么都逃不出来。 他深深地吸了口寒夜的空气,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请不要碰我。不然车会翻在路上。” “手冷,没戴手套呢。” “我包里有,要不要?” “才不要,我怕脏。” “全新的,还洗过,挺干净的……” 顾启澜并不懂得女孩子的心思:再好的手套,林觅也不在乎,她只想靠近他,感受他的温暖。 “啊!”弯弯曲曲的巷子里见证了顾启澜痛并快乐着的一声喊叫。 他这样不解风情,惹得她生气了,用力地拧了他一把。 背上火辣辣地疼,没法淡定地骑车了。 趁着还没到学校,周围也没有熟人,不妨找个地方把那些在心底藏了很久的话和她说了。 前面就是什刹海。尽管荷花已经凋零很久,水面上浮动着一层薄薄的碎冰,映着月光,还是挺美的。 他把车停在岸边的树丛,把她抱了下来,抓起地上一根很细的小树枝对着那只淘气的小手轻轻地拍了一下。 “男女授受不亲。以后再这样,我就不理你了。” 林觅感到小树枝在挠痒痒,笑了起来,一对好看的梨涡在月光下特别好看。 “你真的会不理我吗?” 这恰恰是他做不到,也不想去做到的。 如果爱一个人能说放就放,那就不是真的爱情。 他在她的注视下低下头,转过身去,不想被她看穿内心的秘密。 林觅对着他的背影看了一会。 前方的水面上漂着一只孤独的游船,令她想起了在后海和父亲荡舟的那个上午。 林先生这一走都快三个月了。她思念父亲的情感变得愈发强烈。 不过林太太郑重地告诉过她,父亲来的时候,也就是要给她准备订婚的仪式了。 一面盼着父亲速归,一面渴望与心爱的男生多些能相处的日子,林觅心里别提有多矛盾。 一颗流星从夜空中出现,划过天际,落在了远处的水面上。 林觅想起了奶奶说过的故事。如果看到星星掉下来,就把心里想的事赶快说给它听,或许能帮忙实现。 她下意识地跑到水边,追着尚未消失的那道光亮,许下三个愿望。 顾启澜听到身后有细碎的声响,转身看到她已经站在水边,仰望着天空似乎在说着什么。 轻轻地走到离林觅不到一米的地方,停了下来。 他全部的精力都在集中在她脚下松动的沙土,她的许愿,他一句都没听到。 她许愿完毕,回头看见了顾启澜,脸颊上泛出少女特有的羞涩,不好意思地问:“刚才我说的,是不是你也听到了?” 他没有回答,而是使出很大的力气把她整个人扛起来就跑。 跑了三十来米,他才把她放下,指着水边说:“你看!” 她原来站的那块沙土位置很低,也很松,这时候已经全部无声息地被漫上来的水吞没…… 林觅扑进他的怀里,伸手把他抱得紧紧的。 他没有躲闪,更没有拒绝,安静地感受着流淌在青春里的每一寸温柔的时光。 她忽而小声地说:“认识你一百一十八天了,我想知道你的家在哪里。” 在过去的很长时间里,她都以为他是个无依无靠的孤儿。 只不过他和那些可怜的小孩子不同,能够辛苦工作养活自己。 她喜欢他,同情他,还悄悄存了零用钱,想着哪天他缺钱了就可以帮上忙。 启江的出现使她意识到他还有家人。何诗安在他改名后表现出来的淡然让她猜到了他们之间老早就认识。 种种迹象表明,他有家,并且家境很不错,只是由于某种原因不愿回去。 她猜过一些可能的理由,比如逃婚、夺家产和私生子…… 林家每次来了女客人,林太太最喜欢打听和讨论的就是这类狗血故事。 当时的社会圈子很小,一点点的八卦都能循环讲上几个季节。 林觅在客厅和餐桌上都听过,听多了就有深刻印象了。 这些猜测都加深了她心里的好奇和同情。 难得有机会在深夜再次与他独处,四下里都没有人来打扰。 她鼓起勇气说出了这个困扰她和父亲很久的问题。 顾启澜觉得没有继续隐瞒的必要了:再好的相遇,总有结束的时候。 三个月后,他和林觅都会开始新生活。 她会订婚,有很大的可能会跟随林一堂南下。 他会辞职,或许跟随她去南方,另找一份工作,或许拿到了燕京大学的录取通知书,留在北平上学。 他握住她的肩,注视着这双清澈美丽的眼睛,低声问:“听说过顾公馆吗?” 林觅摇摇头。她平日里大都是坐车出行,也不爱读地图,对城里的住宅分布完全不清楚。 事实上,她家所在的文墨路,和顾公馆所在的紫禁街,直线距离不过五公里。 都属于中心位置,算得上是全城最繁华的地方。 由于军队和政府官员都喜欢在这一带盖房买房,东西南北都划出了大大小小的地盘范围。 那些高高的围墙把原本整齐的路都破坏了,也使得绕远路成了常态。 她很体贴地倚靠在他身上,悄悄地说:“我知道你不喜欢那里。刚才在水边许了三个愿望,你想不想听?” 流星划过的时候,他只许了一个最迫切的愿意:考上大学。 他吃惊地点点头,没想到她会一口气许三个呢。 “我希望爸爸以后能不打仗,每天下班都能回家陪我和妈妈。” “愿表哥早日找到属于他的幸福。” “第三个嘛,以后再说,今天先保密。” 第一百四十五章 心声 尽管林觅暂时不肯告诉他许下的第三个愿望是什么,顾启澜已经从两人默契的牵手中感到了欣慰。 他听着西北风摇撼白杨树叶子的声响,意识到不能在室外停留太久。 他把林觅重新抱上车,脱下外套裹住她,“我们快回去。” 很快他俩就回到了学校后门。不巧的是里面上了锁,进不去了。 顾启澜决定冒着被处罚的风险去传达室找门卫。他让林觅靠墙角站着躲风。 中秋节的时候,他把学校发的月饼送了一盒给门卫。两个单身的男人,一个中年一个少年,在特殊的日子里结下了交情。 然而门卫是个退伍的老兵,除了喝醉酒时会说点胡话,平日还挺讲究纪律。 看到他在深夜带着个女生回学校,会不会报告校领导? 为了林觅不伤风感冒,怎么做都是值得的。 他用力拍着铁门,大声喊:“先生,请您帮忙开门!” 门卫从梦里被喊醒,懒洋洋地点了灯,从窗户里看到是他,抓紧时间把门开了。 “快进来,”门卫嘶哑着嗓子说,“别冻坏了小姑娘。多好的一对,我会替你俩保密。” 顾启澜谢过他,载着林觅在五分钟内赶到了宿舍院子。 这回不用喊醒宿管阿姨。她见他有时回来晚,特地送了片多余的钥匙。 不过走廊上还有一个窗户里开着灯:那是程倩倩的屋。 林觅想起了赌气交白卷的事,挺怕程倩倩会突然开门把他俩抓个现行。 顾启澜并不怕这些。钥匙一转就打开自己的宿舍门,把林觅连人带车都送了进去。 林觅像只猫一样从自行车上溜下来。她把带着体温的外套挂在墙上,懂事地去拿暖壶倒水。 顾启澜怕她不小心烫到手,“去休息,我来。” 他把水倒好,把茶杯端给她。 林觅玩着杯子,“好漂亮,水仙花图案这么清新。我喜欢。” 她不知道,这是特地为她买的新茶具。原来一套白瓷的他收起来,启江来再用。 “凉一会再喝,这水是我晚上六点去打的,很烫。” 喝完水,她一边伸懒腰一边陪他在灯下看书。 渐渐地她被书上的内容吸引住了,安静地一言不发。 顾启澜很长时间都没注意到她站在身后。 直到手里的那本书翻完,他站起来倒水喝才看到了她。 “明天还有课呢,快睡。” 林觅调皮地对他笑笑,“今晚就我们两个,可屋里只有一张床呢。挤一挤怎么样?” 他扶住了墙,差点站不稳:被她的大胆给震得无语了。 按理说,她一个民国初年的小姑娘,怎么能如此自然地讲出现代社会的大学女生都羞于开口的话呢? 他走到床前,默默地把被子和枕头整理好,又回到桌前拿了本书。 这是他默许了么? 林觅把头发轻轻地散了下来。 当她脱去裙子和鞋袜,穿着贴身衣物钻进舒适的被窝,他还没有要关灯睡觉的迹象。 她开始感到迷惑不解了:都是喜欢她的男孩子,为什么林一堂盼望的春宵一刻,在顾启澜眼里就和白开水一样平平淡淡呢? 林觅的眼前忽然闪过在医院遇到何诗安的情景。 那天诗安烫伤了腿卧床休息,屋里除了顾启江还有顾启澜。 她当时因为要照顾表哥,没工夫琢磨。现在夜深人静,那些原本没发生的事情,像一只只不安分的蚂蚁,把她的心咬得又痒又疼。 要不要问问他心里到底怎么想? 她望着他的侧影,眼皮渐渐发沉,在纠结中睡了过去。 顾启澜在她睡着后总算是熄了灯。 只见他从柜子里拿出块床单往地上一铺,抱着床底的小狗取暖。 虽然躺在地板上,他感到很幸福,也很知足:漆黑的房间里弥漫着她的气息。 天亮前他收好地上的床单,轻轻把她唤醒。 “过十分钟女生宿舍开门。和宿管阿姨说说好话,请她放你上楼。换了衣服,把头发梳好再去教室。” 林觅睁眼看到自己把整洁的被子弄得像块变形的面团。枕头也被她踢到了床下。 她摸了摸头发,也是乱糟糟的,唯一整齐的是她身上的衣服。 他的衣服还是昨天晚上穿的那身,连衬衣上的扣子都没开呢。 林觅不用费脑筋就猜到他昨晚是怎么凑合过来的。 只是早晨时间太紧,她决定下回有机会再好好地给他做思想工作。 临走前,她忽然握住他的手,不想放开。 “顾启澜,我昨晚的最后一个愿望,是关于你我的。” 这是她的心声,可他听了似乎没有表现出惊喜。 “懂了,去。待会院子里有人起来锻炼,看见了就不好了。” 她离开后,他远远地跟着,确保她的安全…… 林觅回到了宿舍。于芬还没起床,她索性爬进了被窝,一起睡到晨起的钟声敲响。 顾启澜骑车往燕京大学方向去了。 今天是报名的最后期限,错过就得等明年秋天了。 一百年前的国立燕京大学,和他上过的燕京大学还是有较大差别的。 校舍的规模要小得多,院系也远远不如现代社会齐全,师资力量和硬件设施更是没法相提并论。 最重要的是学校的位置没那么容易找到,他拐来拐去居然迷了路。 街上行人很少,除了偶尔有赶早市的和去工厂上班的路过。 无奈之下,顾启澜只好厚着脸皮沿路返回,拐进那条熟悉的胡同来到章老先生家门口。 他怕打扰人家休息,就冒着寒风在外头等着。 七点的时候,章太太打开了院门出来买早餐,看到他在门外,赶紧喊进屋。 章老先生和章文轩都起床了。得知顾启澜这么积极地去赶早报名,他俩都很高兴。 “踏实用功,肯定没问题!” “考上了就可以有新生活了!” 顾启澜谢过叔侄俩,问清了地址,一口气踩过了十来条街,直接到了燕京大学的正门。 门口的石狮子和朱红的柱子,让他把过去和现在对接在了一起。 那两扇大门上的铜钉,透着一股历史的苍凉和浑厚。 两行滚烫的泪水落在地上:他的灵魂终于找到了来时的路。 第一百四十六章 猎物 西北风呼啸的下半夜,对失眠的人来说格外难熬。 林一堂打完最后一个电话,落寞地回到病房,内心再也平静不下来了。 很久没和叔叔通话,他格外珍惜这个机会,言简意赅地说了当前认为最重要的两件事。 给警卫队换队长,因为李炎不听话。 申请退役回家,要准备考大学。 林先生冰冷的回答却让满腔热血的侄子听完想撞墙。 “不许换李炎,警卫队里没有谁比他更忠诚,更能干。我知道你看他不顺眼的症结在觅觅身上,要大度!” “不要一时头脑发昏想离开军队。按你现在的军衔至少得再服役十五年。铁下心踏实干,都够当将军了!” 如果叔叔仅仅拒绝第一个要求,他不至于如此伤心难过。 李炎不换也就罢了。除了和林觅走得近了点,平日里做事认真,小错误都难找得出。 退役不批,还要加长服役年限,林一堂觉得青春岁月就要在漫长的十五年里耗尽了。 他望着漆黑的窗外,听着寒夜的风声,思绪回到了南方的家乡。 虽然家乡的冬天也谈不上温暖如春,但入冬的时间比北方晚了一个多月。 九月初离家的时候,他只带了一箱夏秋的衣服和随身的重要物品。 原计划是十月中旬就回去的。哪知道会到了冬天还在这里呢? 受伤住院后,家里寄来的秋冬衣物都嫌薄了,只适合在室内穿穿。 上周气温大跳水后,林太太给他送来了新买的一堆大衣和围巾,确实够厚,但不是他喜欢的风格。 她给侄子选东西都直接参考丈夫的衣柜,也不征求他的意见。 事实上,林太太也从来没有给准女婿选择的机会,都是她说了算。 林一堂选了半天,最后决定凑合着穿那件相对合身的浅咖色大衣。 明天这副打扮去接建华和采薇,该不会被他俩笑? 他又搭了条米色的围巾,这样看着就舒服多了。 离天亮还早,他穿过衣柜里的暗门,回到床上休息。 楼下,护士值班室的门突然被大风强行刮开了。 两名护士在灯下边聊天边配药,见此情景不由得紧张起来。 “半夜三更的,这风大得吓人呀。” “不会有鬼?我听说上月就有人在院子里瞧见了。还是从太平间里爬出来的僵尸……” 她俩胆子比一般女性略大,即使这么令人起鸡皮疙瘩的话题,也谈了好几分钟。 配完药,她们照例带上门去给病人打针。 这一夜,与以往相比显得很不寻常。 阴森森的走廊里,还没走出几步,身后就响起了急促的脚步声。 一个愤怒的男人在大吼:“站住!我有话问你们!” 昏暗的灯光下,秦锋如幽灵般地出现了。 由于暴怒的缘故,头发都竖了起来,像只准备进攻的霸王龙。 双手都握着枪,眼睛红得可怕。 一个多小时前,他回到家和父亲谈了晚上在舞厅的事。 “帽子的主人找到了,我第一眼就爱上了她。” 秦局长听完低头进了书房,将晚上刘警长送到的那叠调查结果的材料拿了出来。 “我把里面所有女孩的画像和家庭背景都翻遍了。没有一个能配得上你。别瞎折腾了,快去找之前的女朋友和好!” 秦锋不服气地反驳道:“不可能,我见过的林小姐美若天仙,要么是别人画得不好看,要么是您老的审美有问题!” 秦局长见他这么有底气,干脆把那些林姓姑娘的画像哗啦啦地扯了出来,摊满了整个大客厅。 “好不好看,你自己判断!” 秦锋睁大眼睛把全部画像都看了十来遍,没有发现任何人与林觅有丝毫相似的特征。 “刘警长确认完成任务了吗?有没有漏掉的?” “完全是按照你给的那张单子和局里的名册挨家挨户去找的。可以负责地告诉你,整个城都寻过了,有未嫁女儿的林姓人家,条件稍微过得去的,一户也没落下。” 秦锋知道父亲是认真的。刘警长也尽了力。可这位神秘的林小姐到底是哪儿来的呢? 他对父亲明确地表态:“再给我一些时间把这事弄明白。不要和我提什么前女友。我和她顶多算普通朋友,现在已经没有可能了!” 秦局长外表淡定,内心早就烦乱了:儿子出国三年,回国没多久。感情生活从来不和家里人提。 一直以为儿子不近女色,后来忽然听圈子里传说,秦锋在美国读书期间谈过朋友,后来闹别扭分了。女方也是留学生,只是八卦的人不敢公开指出姓名。 当父亲的自然高兴,问过儿子,死活也不肯说是谁家的女儿。 原来想着,年轻人谈恋爱,闹过别扭总会和好。 做梦都想不到秦锋和一顶帽子较上了劲,还为不知底细的女生这般固执。 “限你三天,如果找不到,老老实实地把你的前女友带到家里来。” 秦锋当着父亲的面,信心十足地说:“我只需要一天。今晚不回来睡。” 他从卧室拿了些物品塞进箱子,关门走了。 秦局长考虑再三,拨打了刘警长的电话…… 林觅的不辞而别,无疑给秦锋的热情浇了桶冰水。 推开病房门,看到床空了,占有欲如野火一样在全身蔓延。 越得不到就越想征服,他潜意识里把她当成了猎物。 如果她真是女中的学生,天亮后去姑姑的那所学校找就行了。 她很明确地说过,有未婚夫。 会不会是那个男人带走了她? 这是至关重要的问题,他首先要找的就是临走前嘱咐过的两名值班护士。 在秦锋看来,这件事不仅关系到他的尊严,还关系到他的幸福。 他转着手枪厉声说:“林小姐去哪儿了?” 面对枪口,护士们吓得发抖,药盘打翻了。过道里洒着冰凉的医用酒精和药剂。 其中有名护士经常看到林觅在住院区出现,对她印象很好。 然而性命受到威胁,被迫泄露了她的隐私。 “那位小姐家有个年轻男人住院。她可能去楼上的病房陪夜了。以前也这样。” 夜里看得不太清楚,加上给手枪吓到,难免拣最有把握的说。 秦锋把牙齿咬紧,“病人的房间号给我,还有他住院的全部资料!” 第一百四十七章 跟踪 知情的护士从口袋里掏出笔和一个记录本,翻了几页找到相应的入院信息,递给等得不耐烦的秦锋。 “先生,是楼上21号房间。” 他拿过记录本,那页写着:十月十二日晚接诊重伤者一名,术后转入21号房间住院治疗。每日按情况调整剂量,定期打针换药。 短短两行字包含了很多信息,激起了秦锋想深挖下去的兴趣。 “怎么连病人的名字、年龄和性别也不写?” 另一名护士低声应道:“医院的病人多。我们配药打针从来都只记病人的房间号。具体的情况得问主治大夫。” “住院资料也去主治大夫那里看?” “对,我们护士看不到。医院严格规定,住院期间的病人资料在大夫手上,出院后就送进病案室存档。” 秦锋把写有住院信息的那一页撕下放进风衣口袋,将记录本丢到护士脚边。 “如实告诉我主治大夫的名字和办公室。快点!” 护士们迟疑起来:泄露病人隐私纯属无奈,现在对方还要继续问大夫的信息,如何是好呢? 章文轩平日里待人相当友好真诚。他在医院口碑和人缘都很棒。她俩来医院实习和工作都得到过他的帮助。 在嗅到潜在危险的时刻,她们不约而同地选择了保护章医生。 “我是新来的,刚接手,不知道是谁负责21号房间。” “我主要在内科做事,不清楚那些手术病人的情况。” 秦锋弯腰一一捡起地上摔碎的几只药剂瓶。 他仔细看了每只瓶子上贴的药品说明,发现全部是治疗咳嗽和退烧的药才信了她们的话。 既然护士们不熟悉,那就去找正经的医生问。 住院区出来左拐就是医生的值班室。 秦锋踏着台阶,穿过一段灰暗的走廊,来到了外科办公室门外。 虽然到了后半夜,窗户里居然有灯亮着。 章文轩已经回家休息。只有他指导的助手还在值班。 这位实习医生刻苦地读医书,直到一把手枪“啪”地落在桌子上才意识到来了不速之客。 秦锋拉过椅子坐下:“不许喊叫,我待会问你话。” 小助手吓得一屁股跌到地上,浑身发抖。 “我才来实习不到两个月,除了吃饭和零用,都存不下什么钱啊……” 边说边毕恭毕敬地把裤兜里的钱包、手帕和笔都掏了出来。 怕对方嫌少,连脖子上的听诊器也取了下来,“这个当铺也收!” 衣冠楚楚的秦锋被当成抢劫犯,气得想打人:“这些破东西你收好,告诉我是谁给21号病房的做了手术!” 小助手下意识地摸了白大褂的口袋,里面是章文轩临走前交给他的查房登记表。 登记表上有近期做过手术的所有病人姓名和房间号。 其实,不需要秦锋的提醒,他也能清晰地想起那台手术。 那晚他在旁边递手术工具,亲眼目睹了开刀、取子弹、紧急止血和缝针的整个过程。 手术完成后,章文轩几乎累瘫,在手术室地板上躺了十五分钟才由护士扶起来。 想到师傅的医德和技术好,对自己也很关照,小助手打算先瞒过去,再找时机逃跑报警。 “我们医院做手术的大夫有六七个。我还没资格进手术室,得等通过考试取得了资格才能告诉您。” “滚!” 小助手被他推了个趔趄,使出全身力气夺门而逃。 那本登记表掉到地上。秦锋捡起来飞快地翻。 翻到其中一页,他看到了那个神秘的21号,病人的姓名却是个红色的三角形。 当时的入院手续,是林觅委托李炎办的。 他做事素来稳妥细心,尤其是经历了枪战后更加谨慎。 所有需要填姓名的地方,一律画三角形保护隐私。 秦锋琢磨不出那符号的意义,拿着查房本上了楼,找到那间病房。 月光洒在窗台上,没拉窗帘。他注意到屋里没人,床是空的。 他不禁困惑起来:林小姐去哪里了呢?她和这个住院的人到底什么关系? 回到林觅待过的病房,脱掉外套就躺到床上。 黎明时分,院子里有汽车的喇叭声。 秦锋起床打开门,看到一位穿军服的年轻人从车上下来,直接上了楼。 昨晚林先生特地打电话回家找了李炎。 谈到林一堂让他开车去接同学的事,林先生劝他挤时间。 “大老远来求学不容易。接站是应该的。” 李炎碍于情面同意了,起了个大早来医院。 秦锋穿好衣服来到院子里查看那辆车,记下了车牌号。 它是典型的英式车,制造工艺考究,外形大气简洁。 在车后座,他闻到了熟悉的香味,还发现了座位底下有一只小巧的梳妆盒。 打开一看,里面装了瓶木兰香水,玳瑁梳子和牡丹头油。 这是林觅放在车上随时拿来应急的。却成了他心中最有力的证据。 林一堂用在洗漱和收拾上的时间稍长了点。 等他和李炎一起下楼,秦锋早就带着盒子回到了车里,还认出了他。 “居然就是昨晚害得我打不成电话只好回家和父亲解释的那个混蛋。他和林小姐之间的关系要尽快查清楚……” 秦锋等前面的汽车开出去十来米,立刻追了上去,紧紧跟着。 在很多女孩子看来,林一堂长得无可挑剔。放在哪个朝代都是美男。 林觅听到同学们赞表哥英俊帅气,也会暗自得意。 就连顾启江也感慨:若不是碰上弟弟先入为主来搅局,林少爷是不会三番五次被打击的。 情敌眼里,却是各种不顺眼了:腿太长了。脸太白了。五官太俊。 总体上不阳刚,偏阴柔。 秦锋觉得自己内外兼修,把他打个落花流水易如反掌。 清晨的火车站,带着上次去天津的不愉快记忆,再次出现在林一堂眼前。 难言的眩晕感袭来,他不得不和李炎说:“把车停到出站口。不进去了。” 这趟火车刚到站不久。李炎请他在车里待着,主动提出去找人。 “少爷,把你同学的大致样子说说,我进去找他出来。” “不必了。就在这等他们。” “昨晚好像是说好只接一个同学?” 林一堂笑了:“还有他妹妹。” 他话里的期待和李炎脸上的纳闷,让旁边站着的秦锋表情亮了。 “这下有好戏看了!” 第一百四十八章 爱与伤 北方的初冬季节,持续低温已经足以滴水成冰。尖锐的汽笛声和轰隆隆的摩擦声急促响起,昨夜从天津发出的火车进站了。 车门打开,旅客们大包小包地扛着往外挤。车站门口,林一堂盯着进进出出的人群专注地寻找,想尽快能接到黎家兄妹。 看了半天也没发现他俩,刚回到车里准备休息五分钟再接着找,忽然听到耳边有个熟悉的声音在喊他名字。 他以为是自己昨夜失眠导致幻听,直到黎建华提着只箱子来到汽车跟前,热情地拍了他的肩膀,才兴奋地握住老同学的手。 握完手,他总觉得还缺了什么,赶紧问:“采薇她没来?” 黎建华指着候车室说:“在那儿呢。她先认出了你,非要进去找个地方换了装才肯来。” 林一堂摸着晕晕的头,费力地回想。 好奇怪,他站了大半天,确实没看到有任何年轻姑娘出站。 “建华,今天她穿了什么?” “穿了我的衣服。为了安全起见,一路上扮的男孩子。” 记忆里的采薇可是一年四季都穿裙子的。颜色和款式随着四季而变。 他有些诧异:“路上没人送你们么?” “管家送我们上船,到了南京站就回去了。” 林一堂看到建华只拿了一只箱子,忍不住问:“大冬天的,这里比家乡冷多了。就带这么点东西啊?” “箱子里是些贵重物品。我们提前把几袋子书和衣服都寄了。” 一路跟踪到此,秦锋觉得不虚此行。 他一边听建华和林一堂在叙旧,一边好奇地等着看采薇换回女装的样子。 最初看到建华拉着个戴帽子的“男孩”从人堆里挤出来,还以为这两人不正常。 看到采薇抱着小包匆匆往候车室跑去的背影,他不屑地想:是得有多丑,才把好好的大衣穿得松松垮垮。 当采薇再次出现,她那张洋溢着青春和憧憬的脸,温婉可人的笑容,让秦锋想起了前女友。 尽管林一堂认为自己过得不幸福,与女朋友分手半年的秦锋却十分羡慕。 他不知不觉地流出了眼泪,也没心情再看下去,调转车头奔着学校去了。 在短短的十来分钟,采薇照着镜子,把藏在帽子里的秀发一缕缕地梳好。 她在候车室的水龙头下洗了脸,轻轻地补上唇膏,换了裙子和高跟鞋。 香水在箱底,来不及喷了。她在裙子上罩了件小绒外套,拎着包轻巧地朝车站大门走来。 “一堂哥哥,好久不见!” 李炎低头拉开车门,对兄妹俩说:“二位快上车。” 他也不忘提醒正要入座的采薇:“少爷旁边的座位是我家小姐的,请坐后面的那排。” 她红着脸小声说:“好的。” 林一堂看到她和建华都有些难堪,觉得挺对不住他们。 要是依他以往的脾气,李炎是逃不掉一顿训斥的。 然而上次的电话事件提醒了他:必须好好地待人家,免得今天的事传到林太太耳朵里去。 于是他和气地说:“先去江南酒店。正好四个人一桌,吃完再各自忙。” 李炎面无表情地答道,“各位坐好抓稳,我得快开点,太太还要我去办别的事。” 他果真把车开得飞快。 寒风吹得采薇抱紧了身子,她靠着建华,缩得像个小刺猬。 “哥哥,我冷,风好大!” 林一堂回头看她穿得单薄,取下围巾递过来:“先拿它挡挡风。” 酒店到了,李炎目送三人进入大厅,叹了口气把车往回开。 他一路上观察,觉得林一堂对黎采薇多少有好感,发自内心替林觅感到惋惜。 “小姐,你得早点看清楚……” 到了林家别墅,他刚停好车,林太太早已在门口等候多时。 “你今早去哪里了啊?天不亮就开车走的,九点才回来,上午我还约了好姐妹逛街呢。” 李炎起初想说实话。然而林太太若是发火,首当其冲的当然是林先生:昨晚特地打的电话,让他清早出车。 要怪就怪林少爷,明明还有个女孩子跟着来,却只和叔叔提到接一个男同学。 林太太不等他拉开车门就急急忙忙地要入座。 “我约的十点,再不走就要迟到了!” 他忽然想起,还没来得及检查车里有没有黎采薇落下的东西。 不管是头发,发夹,手绢还是小首饰,给发现了就大祸临头了。 李炎小心翼翼地往后排座位看了一眼,发现那里干干净净的,连跟发丝都没有。 他如释重负地发动了车,盼着下午快点到来。 今天学校只有半天课,可以去接林觅回家:都有四天没看到她了。 对秦锋而言,上午的时间才是最需要抓紧的。 他在秦校长的办公室门外礼貌地敲门,得到允许才进去。 “姑姑,我来看您了。” 秦校长在埋头工作,见到侄子来了很是惊喜,停下了手里的笔。 “快坐下喝茶。我上周就知道你回国了。听说在法庭实习忙,才没喊你来家里吃饭。” 她倒了水给侄子,而他的注意力却跑到了桌上堆着的一叠厚厚的学生花名册。 “姑姑,我有个事情想问您。” “什么事呢?” 秦锋一边翻花名册,一边问:“学校里有没有个姓林的女孩子,长得特别漂亮……” 秦校长脸上的笑容凝住了。一心治学的她听完侄子的描述,陷入长久的沉默。 她夺过他手里的花名册,二话不说塞进抽屉,重重地上了锁。 “我是你长辈,更是这所全城最好的女子中学第一任女校长。不管是真心喜欢还是一时冲动,我都希望你不要来校园里捣乱。我学校没有你说的这个人,让孩子们安心地学习!” 秦锋吃了个闭门羹。他给姑姑道了歉,落寞地在校园里走。 操场上,一群活泼可爱的女学生正在上体育课,一群地围着跳绳。 林觅就这样再次进入了他的视线。 秦锋不由自主地走近,而她却和于芬玩得不亦乐乎。 在一边独自跳绳的何诗安,无意间看到一个高大的年轻男人站在离林觅不到五米的地方,心里顿时紧张起来。 第一百四十九章 查无此人 何诗安望着秦锋的侧脸,觉得眼前的男人不是等闲之辈。 且不说风衣和靴子很酷,风吹过来的时候,他的衣角正好飞起,露出了腰间的两把手枪。 光天化日之下,带着两把手枪进校园,胆子得有多大。 她暗自观察了一会儿,发现那个人看林觅的眼神居然很温柔很专注。 以她的经验判断,如果异性以这种眼光看女生,百分百是有好感。 诗安努力地想:难道二人之间有故事? 自从顾启澜改名后,林觅在学校里就没给过他好脸色。 起初是上课不听讲。接着又闹出个白卷事件,逃了好几次晚自习,听说还有两次夜不归宿的记录…… 林觅的脑子肯定是坏掉了,敢大白天拉着新男朋友来学校。 让顾启澜吃醋不算啥,给林一堂和父母发现就完蛋了。 她忽然好奇他长什么样。瞅见地上有学校修花坛留下的半块废砖头,不嫌脏地抓在手里。 何诗安抛出砖头前还是斟酌了片刻的。 不能直接对着下身丢,更不能打他的脑袋……只要他能转身露个正脸就行。 秦锋饶有兴趣地看林觅和于芬玩绳,并没有想到会有人偷袭。 忽然间半块砖头飞过来,以不小的力度直接击中了他的胳膊。 他总算是把脸转过来了,龇牙咧嘴的样子让何诗安感到开心。 就当是替启澜出了气。 她还想佯装淡定地继续跳绳,没想到挨了砖头的那个人来算账了。 “你为什么要害我?” “冤枉啊,人家一直在跳绳。” 见她不承认,秦锋气得头发又竖了起来。 他捡起砖头,振振有词: “休想抵赖!它击中我的角度,和你站的位置,正好在同一条直线上……” 他几次有骂娘的冲动,然而在姑姑负责的校园里,就算是再大的愤怒首先也得讲讲理。 何诗安拒不认错,争吵声越来越大。 女生们纷纷望这边看过来。 林觅认出了秦锋。惊愕地中止了和于芬玩的游戏。 这人居然到学校来找她了…… 看到他捂住胳膊与何诗安在争吵,一时懵在原地。 吵着吵着,他忽然不吱声了,一下子坐到地上,大滴大滴的汗水顺着脸颊流下。 持续剧痛如刀砍一样难受,那只手抬不起来了。 秦锋小时候摔断过一次手臂,印象深刻。 噩梦般的感觉提醒他:这回八成又是骨折。 林觅见秦锋痛苦不堪,于心不忍,掏出了兜里的手绢走过去。 昨晚是他救了她。不管他怎么找到学校来的,现在受了伤,她不能不管。 秦锋看到林觅来了,忍着疼问了声好。 “林小姐……” “先凑合着包一下。” 她把手绢扯得平平的,在他的胳膊上打了个结。 秦锋看着手绢,颜色和父亲交给他破案的那一块相同。香味也类似。只是没有绣花。 他宁愿相信这是巧合,不想让她与警察局有任何交集。 “请你帮忙喊我姑姑来,得赶紧去医院。” “去哪儿找她?” “校长办公室。” “秦校长是你姑姑?” “我是她唯一的侄子,秦锋。你再不说名字,我就要去翻花名册了。” “林觅。你今天是特地来找我的吗?” 他点了点头,握住了她的手不放。 “昨晚不辞而别,现在请你不要抛下我。” 林觅看到何诗安和其他的同学都在围观,低声地警告他,“放开,再这样我就真的要跑了!” 秦锋不舍地松开了她的手。她慌乱地站起来往秦校长的办公楼跑去。 秦校长看到林觅大冬天的红着脸,额头上尽是汗,想起侄子刚才进来说起找林姓女生的事,顿时明白了她是为何而来。 “校长,秦锋他让我来找您。” “有什么急事么?” “给飞来的砖头打伤了胳膊。” “林觅,难道是你打的?!” 林觅本来不想说实情,见自己被误解只好赶紧撇清:“我和于芬在玩绳,他在旁边看,后来听到他和何诗安吵,才知道受伤了。” 秦校长没工夫听她解释,匆匆地喊了校医一起去找侄子。 林觅小心翼翼地跟在后面。 秦锋见她果然守承诺,心里高兴,疼痛减半。 他让她们搀扶着到校门口去坐车。 “车我来开,一只手够用。” 林觅正犹豫着要不要去,被于芬拖住了。 “又不是你丢的砖,不要去。校长的脸色可难看了……” 秦校长上车时忽然看到了座位上有个小巧精致的梳妆盒。 “锋儿,这是谁的?” 他真后悔没把它藏起来,只好用乞求的语气对姑姑说:“我一个朋友落下的。请您不要打开。” 秦校长严厉地注视他的眼睛,“你今天挨的砖头,不管是谁拍的,都是个提醒。色字头上一把刀,懂不懂?” 他无言以对,低头开车到了医院。 给大夫细细检查后,居然没骨折,是血肿。 令他气恼的是,秦校长执意要拿走那个盒子。 秦锋无奈,当着医生护士的面给她下跪了。 “姑姑,求求您不要拿走,那是我原来的女朋友留给我做纪念的……” 秦校长被他打动了,交代了些话,带着校医离开。 保住了盒子,还得到林觅的手绢,本该好好地庆贺一番。 秦锋清醒地意识到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办。 等包扎好胳膊上完药,他单手开车去了警察局。 林觅告诉了他名字,可他完全没有印象。 秦局长见儿子夜里出去,这会带伤而归,急忙问原因。 秦锋不肯说,再次钻进存放户籍资料的那间房。 他又从头到尾地仔细查找,资深的工作人员也来帮忙,翻遍所有在库的材料,结论是查无此人。 要么就是外来暂住的,要么就是登记的时候给漏掉了。 秦锋决定从今早见过的那辆汽车上找线索。 他提笔写了车牌号,递给刘警长。 “车辆的具体信息可以查到吗?我看到开车的是个警卫,车主很年轻,大概就二十岁左右。” 刘警长转身去办公室找负责登记车辆信息的警员,把查车牌的事说了。 由于当时城里拥有汽车的家庭极少,公务车占了多数,查找起来不算费劲。 在沙发上等待消息的秦锋看到刘警长笑呵呵地递过来一张表。 林少将的户籍资料,住址和车辆信息一同曝光。 第一百五十章 不请自来 送走了秦锋和校长她们,林觅心神不宁地从校门口往回走。 她轻轻地揉着那只被他握过的手,似乎有些疼呢。 心跳加速,呼吸也不那么自然了。 他的伤到底要不要紧啊? 校长回来后会不会处罚她? 顾启澜若是误会了怎么办? 一大堆问题让她应接不暇,走进寝室就扑到床上叹气。 于芬一路陪着她回来,以为是给突发事件吓到了,连忙找有趣的话题说。 “觅,过会去吃午饭。一点的时候有刺绣课,都盼望好久了。听说教我们的那个老师可有本事了,会苏绣,蜀绣,湘绣……” 经过室友的提醒,林觅忽然想起,今天的课程很轻松,体育课上完就是下午的刺绣课,然后就放学了。 李炎手里有她的课表,所以他肯定要来接她的。 林觅打算回家拿些东西,顺便去医院看看表哥。 这周气温大跳水。怕冷的女生们都早早地做好了过冬的准备。 大家纷纷从家里抱来厚实的衣物和被褥,还存了可口的小零食。 于芬的床上铺了双层的被子,衣柜里也挂了一排镶毛边的厚衣裙,看着就让林觅羡慕。 相比之下,她的衣服不够御寒,被子也不够厚,要不是在顾启澜的宿舍过了夜,估计又给冻感冒了。 林先生常年在南方的部队待着,林太太的大多数时间花在打扮和玩乐上。 加上林一堂住院带来的影响,安逸惯了的她连连喊累,更没精力管女儿的生活学习了。 林觅怀念起顾启澜的宿舍。 被子不仅温暖,还干净整洁,弄得她还想去蹭住。 可是看到他睡地板,又于心不忍。 到了午饭时间,她和于芬去食堂吃饭,凑巧赶上了就餐高峰,平日里常坐的地方都满了。 唯一还有空座位的,就是食堂南边的教师就餐区。 临近周末,有家室的老师们看到下午没什么课,都回家了。 余下的单身小年轻,大部分也吃完离开了。 长长的桌子旁边,只有顾启澜一个人坐着,还没去取饭。 眼尖的于芬发现了他,高兴地提议:“我们去顾老师边上坐,他那里好多座位呢。” 林觅自从与他独处过一晚,胆子也大了,不客气地说:“正好没别人,让他请我们吃饭。” 于芬怯怯地问:“让单身的男老师请吃饭?还是在学校里,有好多眼睛盯着哪……” 林觅拍了她一下,“瞧你想的。吃食堂还不如不请。学校后门边上不是有个特色家常菜饭馆吗?” 于芬以为听错了,又问了一遍确认信息无误。 前天林觅十分淡定地带她去顾启澜宿舍躲风,她是非常诧异的。 顾老师虽然平易近人,对学生也很爱护,可学校明文规定过师生有别。 如果没有很深的交情,老师的宿舍哪里能想进就进呢,何况还是这么年轻的男老师…… 现在看到林觅提出让他请客,她越发困惑了。 是开玩笑?还是来真的? 只见林觅挺起胸来快步走到他面前,轻轻地伸手拍了下桌子。 “中午我想到上次的那个地方吃饭。还有于芬一起。你请我们好不好?” 顾启澜干脆地答道:“好!” 林觅乐得拉住于芬,和他一起出了食堂的门。 不巧这时候半路杀出了何诗安。 她看不上食堂的饭菜,每天都让家里的警卫送吃的。 这天的午餐是她爱吃的脆皮小乳鸽和芦笋墨鱼丸子-汤,一开碗盖,香气四溢。 她美滋滋地让警卫捧着篮子,正要去食堂里享用。 然而看到了他们三个开开心心地出来往学校后门走,心里顿时不淡定了。 顾启澜是要带她们去开小灶,这等好事岂能错过啊! 她拔腿就去追赶他们,身后的警卫在大声喊:“小姐这是要去哪儿,还没吃呢!” 何诗安边跑边应:“我去外面吃,饭菜你留着在车上消灭!” 中午时分,饭馆的生意好极了,挤满了客人。 老板认出了顾启澜,见他和两个小姑娘来,特地让伙计领他们去了一处靠窗的地方。 那儿摆着个圆桌,透过竹帘可以看到窗外的风景,算是很好的位置了。 林觅上回来过,一入座就拉着于芬翻开了菜单。 “想吃什么就说,不要客气哦。” “这些菜看着都很好吃。” 他看她俩捧着菜单选得费劲,于是就和伙计说: “时令的特色菜都上了。要一壶梨汤,加一罐桂花酸梅汤。” 林觅听了赶紧说:“还要三份老酸奶,带奶皮的那种。” 话音刚落,就听见有个熟悉的声音插进来:“四份,还有我呢!” 何诗安大步走到桌边,紧挨着顾启澜坐下。 “我刚好看到你,就跟来了。欢不欢迎?” 他看到她有些意外,不过确实麻烦过人家不少,请饭是应该的。 “欢迎,喜欢吃的随便点。” 而林觅倍感扫兴。看到顾启澜没有表示异议,姑且就忍忍。 一大桌菜上齐了,伙计把梨汤和酸奶都端上来了。 诗安先拿过壶,给他倒了一杯,给自己倒了一杯。 林觅对此很是气恼:“今天我没打算请你,拿了酸奶赶紧走。” 何诗安也怒了:“你摸摸良心,和别人都好上了,还心安理得让他掏钱。” 顾启澜和林觅短暂地对视了数十秒,凭直觉选择了相信她。 他把林觅的杯子倒满,给于芬也倒了梨汤,和气地说:“姑娘们先吃饭。我有事先回学校了。” 他离开的初衷,是不想让她们吵起来。 而两个女生已经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 “恶人先告状。丢砖头打了人,还要扯上我!” “你现在有了新男朋友就不要来缠我的启澜了!” 无辜的于芬给惊得目瞪口呆,头昏脑涨地喊:“求求你俩不要吵了!” 两位大小姐的脾气上来,是什么也阻挡不住的。 于芬只好埋头吃饭,撕下两片馒头皮塞住耳朵。 最后林觅和诗安争吵累了,各自夹菜吃饭。 站在窗外观战的顾启澜,饿着肚子,如释重负地往回走。 下午他去教美术,而林觅在隔壁的教室学刺绣,很快又会见面了。 第一百五十一章 林家有女 薄薄的一张信息汇总表,秦锋握在手里看了好久才放下。 表中填写的住宅地址,之前确实在户籍材料里见过。 户主是林先生不假,然而他未填任何配偶和子女信息。 乍看去还以为是个年过四十的黄金单身汉。 他让擅长整理档案的人员坐车跑了趟专门管理土地买卖和房产登记的部门,在短时间内取来了第一手的资料。 这些资料都年代久远了,脆黄的纸张沾满了灰尘,用力一碰就碎。 秦锋戴上白手套。他拿镊子把粘在一起的纸张慢慢地分开。 临近下午时总算读完最后一页,对林家有了些大致的了解。 文墨路的林宅,虽然外表看起来是崭新的别墅花园,其实已经见证过不少历史变迁了。 最初它是清朝某一品文官的宅邸,风光无限。 然而八国联军打进城的那年,宅子原来的主人仓皇出逃,入侵京城的外国士兵放肆在这片富人区烧杀抢掠,不少豪宅都毁于烈火,唯有它靠着过硬的质量得以幸存。 几场大运动过去后,林先生随军北上,首先要解决住的问题。 当时的军衔不够高,也没有过多的精力去琢磨买地盖房,只好选现成的。 在兄长的资助下,他如愿买下宅子,经过翻修,变成了一座漂亮精致的别墅。 此后许多年,林先生给派到沿海,家眷也在南方,在北方停留的时间极短。 直到近几年随着林觅长大到了上学的年纪,当地没有良好的女子教育资源,他才把太太和女儿接过来。 关于子女和配偶的信息,他买房时没成家,所以空着。后来也觉得没必要去补。 秦锋拿铅笔在地图上标出了文墨路,兴奋地开车去了学校。 他打算等林觅放学了送她回家。 不过在进学校前,要好好地准备礼物。 之前没有机会了解她的生活,现在拿到了林觅的梳妆盒,里面放着的每件物品都能透露出她的喜好。 除了那把镶珍珠的玳瑁梳子,林觅的木兰香水和牡丹头油,他在百货楼找到了同款,买了一大包拎在手里。 除了这些日用,他还想送她更好的。 林觅飘逸的长长卷发,玲珑有致的身材,绛红色的唇膏以及烈焰般明艳的珊瑚发夹,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要成熟。 在他眼里,她已经是个略带稚气的美丽女人。 秦锋在一家城内有名的珠宝店门前停下车,带着希望走了进去。 他上午握她手的时候,看到手指纤长光洁,没有任何饰物,心里还挺高兴。 等他出来时,梳妆盒里已经放入了买好的戒指。 他在学校正门停了车,盼望她快放学。他不知道她只有半天课,还以为得等到五点以后。 校园里的两间艺术课教室里,此时热闹得很。 二年级在上刺绣课,一年级在上美术课。女生们难得摆脱书本,乐得叽叽喳喳。 教刺绣的老师拿出来几件绣好的作品给大家观摩,花卉,猫咪,蝴蝶和鹦鹉都栩栩如生。 大家发出了膜拜的赞叹声,纷纷拿起针线和手帕试了起来。 初学刺绣的林觅和于芬都在摸索着穿针,而何诗安早就会了,飞针走线非常熟练。 在隔壁教室,顾启澜教水粉画,画了一个女学生在校园里行走的背影,映着蓝天白云。 他的作品也赢得了阵阵掌声。 等女生们练笔的时候,他悄悄过去看了眼,发现林觅拿着针在一块洁白的丝巾上笨拙地扎来扎去。 那姿态哪里像绣花,倒像是夏天的时候往切好的水果上插牙签。 他忍不住想,她今天会绣个什么样的图案来呢? 林觅确实已经很努力地在学刺绣了。 别的女生都在手绢上练手,而她原来的淡紫色手绢给秦锋包扎了胳膊,只好忍痛摘下了心爱的丝巾。 何诗安娴熟地在手绢上绣出一个很漂亮的“澜”字。 于芬也绣出了个弯弯的月牙。 她才勉强绣出个过得去的小圆圈:丢人呀! 老师看她折腾得很辛苦,在旁边善意地指导: “同学,这丝巾太薄太滑,不适合新手练习,换成手绢试试。” 她也觉得老师的话有理,可同学们人手一块手绢,谁也没有多余的。 仿佛是心有灵犀,林觅无意间看到了窗外站着的顾启澜,双眸一亮。 他有随身带手绢的习惯,而且都是给她备用的。 于是悄悄地走到门外,大大方方地伸手:“借你的手绢绣个花。” 他顺从地把叠得很平整的手绢递给她。 “绣好了给我看看。” 说完就返回教室继续指导学生绘画。 林觅拿着手绢信心满满地弄了半天,总算是绣出了最简单的几根青草。 青草就青草,再添些花就好看了。 何诗安把绣好的手绢往她桌上一摊,“看看我的,再看看你的。这样的手艺也敢绣。” 旁边的同学听到,纷纷笑出声来。 林觅给羞得满脸通红,不小心扎到手,殷红的血滴落在手绢上。 她慌乱地放下针线,下意识地摸到了剪刀。 何诗安还不肯饶她,“你该不会小心眼,东施效颦剪香袋?” 林觅想起了《红楼梦》。 林黛玉双眼含泪剪香袋的情节让她连连摇头。 “可不能学,再丑也不剪。” “真不怕丑死你的男朋友。” “他长得帅,丑不死。别把你气死了。” 两人又接着相互斗了斗嘴,直到老师来劝才不吵了。 下课了。顾启澜给一年级上完美术课,在走廊上与林觅相遇。 她抬头望着他,“我想和你说会话再回家。” “去后门那边说。” 两人默契地避开人群的视线,来到了学校后门。 顾启澜他微微一笑,“可以给我看看绣好的手绢吗?” 她怕他会嫌丑,藏到书包里不肯给他。 正好她看到他手里那副画,画面上那个美丽女学生的背影太传神了。 “你画得真逼真。这是谁呀?” 他笑着逗她,“你把手绢给我,我把画给你,怎么样?” 他把画给她,她纠结了许久,把手绢和丝巾都递给他。 “我绣得不好,你别笑。” 这是他收到过的最珍贵的东西,因为有她而不同。 第一百五十二章 梳妆盒 下午学校后门没什么人,难得安静。林觅和顾启澜在阳光下暖暖地拥抱了一会儿,想起该告别了。 她温柔地伸手替他整理了衣领,轻轻地说:“我得去校门口看看,李炎可能要来了。” 他很舍不得她走,想有时间带她去看看燕京大学。 “周末时间可以匀出来一点给我吗?” 她想了想,“妈妈可能会有安排,我尽早回来陪你。” 他轻轻地点头,“我想送你去校门口。” 两人在校园里没法牵手。 林觅每走一步都会回头看看他,而顾启澜走在她身后,默默欣赏她的背影。 不算长的一段路,他们走得很慢。 林觅抱着启澜送的画依依不舍地走向校门。 忽然她停住了脚步,秦锋正在离她不到三十米的车里坐着,低头翻着一本书。 女孩子的直觉告诉她,万万不能让这两个男生碰面。 秦锋那边待会再说,现在得赶紧找个理由把顾启澜“骗”走。 林觅转过身,脸上露出她招牌式的娇羞,瞬间把身后的少年给“电”在了原地。 “我喜欢看你跑步的样子,现在就跑着回去好不好?” “好。” 她的眼神太诱惑,他整个人都给牢牢地吸住了。 跑步可以缓解缓解。他顺从地沿着原路一直跑回去。 林觅忐忑地向前走了几步,还没想好待会怎么办,就看到李炎在铁门外对她招手。 她本能地把手指凑到唇边,对他做了个“嘘”的姿势。 李炎给她的表情弄糊涂了。 这是要他别出声?小姐的命令,无条件地服从。 秦锋铁门所在的位置相隔十五米左右。他聚精会神地读着福尔摩斯系列的长篇小说《巴斯克维尔的猎犬》。 林觅观察了片刻,确认他看得十分入迷,没有精力关注周围的情况。 于是她轻巧地迈过门,跟着李炎上车了。 秦锋很喜欢这部长篇,情节特别曲折紧凑,捧起来就放不下。 他不知道她今天是半天课,打算等到五点再进校园。 汽车启动了。 林觅忍不住从后座上探出头,回望他的背影。 要是李炎稍微来晚一点,或许还可以与他说几句话呢。 要是当时她能主动去和他打个招呼,接下来家里就不会发生一系列的事了。 秦锋本来是打算归还梳妆盒,再送礼物,然后送她回家。 林觅一念之差,不仅乱了安排,还生出了不小的麻烦。 李炎接完林觅还得抓时间去林一堂那边,不得不抄近路。 他从平日宽敞的大马路直接切换到了一条狭窄的泥路。 这条路上密密麻麻地长了一片野生柿子树,很多小孩子挎着竹篮,用力地拿杆子打上面挂着的果实吃。 汽车跑过的时候,正好几个柿子砸了下来,汁水溅了一车。 “快停车,我要擦脸!” 他把车停稳,从储物箱里取出一块干净的毛巾,“小姐,给。要不要教训他们?” 林觅看看那群孩子的背影,宽容地摇头。 “算了。这柿子闻着就很涩,如果不是肚子饿,没东西吃,谁会去打来吃。” 待她把头上和脸上的柿子水都擦干净,那股浓浓的涩味还挥之不去。 她实在受不了,习惯性地去摸平日放在座位底下的梳妆盒,想拿香水出来,不料摸了个空。 林觅睁大眼睛在车里找了个遍,一无所获。 她忍不住惊叫道:“哎呀,我的梳妆盒呢?!” 准备开车的李炎也吃了一惊。 上午的时候,他亲眼看到黎采薇是想坐林觅的专座的,经过提醒才尴尬地去了后排。 难道是下车的时候顺手牵羊了? 他看出她是富家小姐,不会真的缺个梳妆盒。 然而这个女孩子很喜欢林一堂,本来是要坐他旁边,被提醒后抹了面子,没准心里不舒服,要弄出事来。 很可能是为了报复,挑拨离间故意所为。 林觅靠着座位,伤心地哭了。 “香水和头油也就罢了,可以买得到。盒子和玳瑁梳子可是奶奶传给我的宝贝呀……” 她一哭,让李炎看着很难过,下了决心:坚决不为少爷保密。 出于对林觅的爱护和对林先生的忠心,他考虑再三把上午接人的事情完整地汇报了。 林觅听完感到震惊。 李炎见她脸色忽然变得很差,慌忙问:“小姐,你怎么了?” “我真受不了明里一套,暗里又一套。辛辛苦苦照顾他一个多月,居然让别的女孩子随便就坐了我家的车,还拿了我的东西不还……” 带着失望和难过,她回了家,把顾启澜送的画抱得紧紧的。 林觅生怕给人弄坏或夺走,一进自己的房间就把它藏到了衣柜里,还上了锁。 李炎心情低落地开车到了江南酒店门口。 时间已经快到黄昏,要接的人还在里面,没出来呢。 无奈之下,他走进去找人,找完楼下找楼上,不偏不倚地撞见了林一堂和黎采薇在包厢里说话。 黎建华吃完饭赶着去学校报名,现在还没回来。 临走前怕妹妹一个人待着难受,就让老同学陪她聊聊天。 林少爷不好色,更不花心,但给林觅和顾启澜的事反复地折磨,难免会对异性的关心有期待。 见到采薇,他整个人都是愉悦的。 她带了久违的温暖,很体贴地准备了他喜欢的故乡点心。 他九月离家北上的时候,就想告诉采薇自己和表妹要订婚的事。 可她那么善良痴情,他开不了口。 现在她来了,考试也快了,他更不能在关键时刻说出来,影响人家求学。 他没有恋爱经验,不知道瞒着意味着更大的伤害。 采薇望着他,心疼地说:“一堂哥哥,你气色没以前好,是不是太累了?” 他摇头,都住院一个多月了,比在部队闲多了。心累了倒是真的。 短暂的沉默过后,李炎轻轻地叩响了门边摆着的一只大花瓶,“少爷,我来接你了。” 林一堂还想等建华,“等等,我的同学快回来了。道完别再走。” “出来一整天了,针也不打,药也不吃,医院那边找不到人会急。” 采薇听见了这些话,赶紧劝他:“身体要紧,我和哥哥就住酒店对面的客栈,以后有的是机会见面。” 李炎翻了个白眼,郁闷地想:长期战略都来了!梳妆盒的事还没完呢…… 第一百五十三章 他不靠谱 黎采薇垂下眼帘,把脖子上的围巾取下来,双手细细地叠好,交还给他。 “一堂哥哥,今天多亏了你温暖的围巾,不然我早就感冒了。” 短短的相聚时光,她还有好多话没来得及和他说,十分舍不得他走。 虽然李炎来催少爷走,但是决定权在林一堂手上。 采薇明白,如果她要他别去,他多半会继续待着。 然而听到他需要回医院,她不忍心再留。 林一堂接过围巾,脸上露出平日里少见的微笑。 “这条围巾是我叔叔的,质量还行,就是太丑了。下次我带你和建华去逛街买条好的。” 李炎愣愣地站着,想起了林先生多年来的恩情。 他没有父母和家,只知道自己是在大冬天给人从营房附近捡来的,从小就干苦活脏活。 如果没有林先生特批,让不到十二岁的他破格入伍,他也许还在伙房里烧水炒菜。 他忍耐着怒火,平和地催道:“少爷,我们快走。再晚些护士就要换班了,到时不知道找谁给你打针。” 林一堂望了望楼下的大厅,依然没有建华的身影。只好遗憾地说:“采薇,代我转告你哥,有时间一定要再聚。” 她很自然地伸手挽住了他的胳膊,“我送你到门外。”他默许了。 两人这样靠近地走在一块,李炎终于忍不住了,加快脚步赶到前面,拦住了采薇。 “黎小姐,我能欣赏下你的手提包吗?” 她略略一怔,把包给了他。 “这个包是夏天的时候买的,现在没那么新了。” 李炎不在乎它的新旧,接过包掂了掂。 由于顾及女生的面子,他没有打开它,只是轻轻地在手里转着。 旁边的林一堂看出了他在找东西,脸顿时阴了。 他气冲冲地把采薇的包从李炎手里夺过来,“放肆!” “少爷,今下午我接小姐回家,她发现车上少了梳妆盒!” 采薇无端地被怀疑,眼泪唰地落下。 路上晕船的折磨,长途车的难熬,都比不上被冤枉偷盗的打击大。 她望着林一堂,深深地吸了吸气,尽量使自己平静下来。 “把包给我,我来给你们看。” 手提包翻开了。 里面除了皮夹、唇膏和小镜子,别无他物。 李炎困惑了:“黎小姐,你从家里来是不是没有带梳妆盒?” “在我哥哥的箱子里。我没有钥匙。现在看不了。” 善良的采薇表现出了极好的脾气和忍耐力。 林一堂坚信她绝不会拿走林觅的梳妆盒,一路上她和建华坐后排,冷得缩成一团,模样让人怜惜。 在他看来,不就是丢了一个盒子么?现买或订制都可以,何必要小题大做。 他主动拿围巾帮她擦眼泪,轻声安慰道:“没人能伤害你,有我在呢。” 李炎看不下去了。 “少爷,小姐不在场的时候,说话做事也要注意分寸。” 林一堂从衣袋里掏出了英式左轮手枪,厉声喝道:“多管闲事,我看不惯你很久了!” 采薇从没见过他这么凶过,怕出人命,急忙求情:“别这样,我不怪他!” 建华兴冲冲地上楼,见此情景,惊得说不出话来。 林一堂意识到,他俩从来都没见过杀人武器,难免害怕。 他收好了枪,与兄妹俩道别,闷闷不乐地坐车离去。 下午的刺绣课上,何诗安对自己的作品特别满意。 她把手绢放在随身带的小皮包里,放学了就喜滋滋地在顾启澜的办公室门口等他。 然而林觅和他直接去了学校后门,她等了半天都没见到人影。 于是改变了路线,去了他宿舍前那片竹林候着。 果然功夫不负有心人,启澜带着一脸幸福的笑容,在夕阳下跑着步过来了。 他看到了她,很惊讶,“放学这么久了,还没回家?” 她笑着把手绢递到他手里,“为了给你送礼物,等了一个下午啦!” 启澜懂了她的意思,尴尬地摆手,“我平时用不上,谢谢你费了心。” 诗安一声不响地拉住了他的衣服,从口袋里轻而易举地把林觅送的手绢和丝巾扯出来。 “启澜,你看,她压根就没走心,这么简单图案都绣得乱七八糟,还好意思拿来哄你。” “求你别操心了。东西快还我。” 她不屑地把手绢和丝巾丢给他,“你拿着又怎样?今天上午我们全班同学都看到她的新欢了。听体育老师说,是秦校长的侄子。她平日带的那块淡紫色手绢,也给了他,不信你问去!” 她气呼呼地说完,甩着头发扭头就走。 让他一个人好好地待着,想清楚了再说。 没走出十米远,忽然听到身后的喊声:“诗安,你给我回来!” 她不敢相信是真的,顾家老三难道是想通了? 不过她这次没有转身,径直朝着校门口去了:他如果肯追来,再好不过。 启澜并没有追。在他心里,爱情和友情界限分明,不划等号。 诗安走着好远才觉察到他没有跟来,不由得失望。 在校门口等林觅放学的秦锋,正好看到了她,立刻从车上跳下来。 “站住!先道歉,再解释你的故意伤害行为,不说清楚不许走!” “我真的不是有意的……你的胳膊不也还没断嘛。” 秦锋在法庭上见识过形形色色的被告。伤了人还振振有词,面不改色地狡辩的,确实不多。 他拿起手里的小说拍了下她的头,“道个歉有这么难吗?” 诗安挨了拍,想起他风衣底下还藏着枪,终于害怕了。 “我错了,我是怕你会冒犯林觅才打的,再也不敢了。” 秦锋继续问道:“你和林觅很熟?” 诗安点点头,“是的,我们两家的大人都认识,我父亲是林少将的上级。” “她的未婚夫是什么情况?” “她表哥,林一堂,是海军部队的现役军官。订婚宴的喜帖十月就已经发出去了,后来有事延期了,具体时间不清楚。” 秦锋到底是有恋爱经验的,为了保险得多问一点。 “还有没有关系特别近的男生?” 问题的焦点就在这里,诗安为了保护启澜,果断地摇头。 正好接她的车来了,车刚停稳就拉开门钻进去。 秦锋在医院听林一堂和采薇打电话,又见他去接人,觉得林觅要嫁的男人很不靠谱。 第一百五十四章 枪响 秦锋坐在车里,望了一眼远处的西山。 太阳已经完成了一天的使命,心安理得地沉下去。 请的三天假刚好用完了。他不仅找到了帽子的主人,还意外地有了一次英雄救美。 他的小愿望是实现了,大愿望依旧是长路漫漫。 喜欢一个人需要刚刚好的时间,地点和心境。这是他从上一段恋情里领悟到的。 原来和前女友有个约定,分手后除非有极其特殊原因,否则不要互相打扰。 她比他先回国,算算时间,都超过三个月了。 他有意地延长论文答辩时间,利用多出的两个多月,独自在异国把初恋时去的地方转了一圈。 回家的第一天起,说媒的、联姻的几乎每日来报到。 他坚持不懈地抵触,常常惹得父亲不高兴。 对接受了完整西方高等教育的人而言,自由恋爱才是婚姻的正确打开方式。 现在,正好有时间、精力和心情去追求自己喜欢的女孩子。 既然林觅要嫁的人靠不住,他要不惜代价地争取她。 他按照地图,把车稳稳地开到了林宅所在的文墨路。 虽然一路上都在脑海中想象它的样子,清新独特的建筑风格依然让他由衷地赞叹。 没有老套的狮子和麒麟,也没有红漆和大铜环。 它的外墙呈淡灰色,透过雕花的铁门可以看到里面有一幢两层的西式小白楼,紧挨着楼下的是连着假山和池塘的花园。 深蓝的夜空下,它仿佛在安睡。除了站在门口的两名警卫偶尔会低声聊天。 他点了支烟,在路灯下安静地看它燃烧。 淡淡的烟草味起来了。眼前像浮动着一圈雾。 这盒香烟是父亲留在车上的。秦锋平时从来不碰。 然而这一道门对他有特别的意义。是进去,还是不进去? 一支烟燃尽了。 路面上扫过来两道强光,林家的汽车在外头跑了一天,终于又回来了。 李炎看到有陌生车辆挡路,急忙按响喇叭。 秦锋听到喇叭声,转过头来。 他觉得并不妨碍他们通行,就没有挪动。 “少爷,这儿有辆车,不肯让路。” 林一堂站起来朝他的车喊,“这里是我们的地盘,还不让开!” “这路口可以同时走两辆大马车。再来一辆小汽车,都可以过。” 见前面的人不愿把车开走,他加大了音量威胁道:“再不滚,后果自负!” 好汉不吃眼前亏。 秦锋记事起就听父亲时常挂在嘴上。 走可以,但要给他留个深刻印象才行。 “我来,是为了见喜欢的女人。” “谁?!” “林家不就一个女儿吗,还能有谁。你配不上她。” 这是林一堂万万没想到的回答。 文弱的小书生就已经让他头疼得厉害,现在又来了一个和他抢的,简直是两面受敌。 李炎在旁边看着,并不做声。 林一堂感到面子挂不住,拉开车门朝秦锋的车走来。 虽然隔得远,他的淡定让林一堂吃惊。 大致轮廓,似乎有些印象。 前面的车灯亮起来。 借着光,他总算看清了:是昨晚在医院等着打电话的那个人。 秦锋洒脱地笑笑,把拳头握紧,“我准备好了,你想怎样?” 虽然是大冷天,林一堂的前额和手心都渗出了汗。 对方的身高与他相当,体格非常好。 如果没经过手术和住院,他有信心来打一局。 现在的体力,真要动手,胜算不大。 一个多小时前在医院,换班的护士打针用力猛了,疼得他差点哭出来。 要挨上货真价实的几拳,还不疼死。 他把枪拿出来,擦了擦枪口。 “给你看看我的枪法。” “呯”的一声,子弹把路灯的罩子穿了个孔,灯却安然无恙。 秦锋把两把手枪从风衣底下亮出来,调侃道:“我也会玩,而且不毁坏公物。” 只见他后退几步,找准角度,对着林宅的围墙上方射了两发。 子弹像长了眼睛,沿着小白楼的窗户划出两道平行线,消失在夜空。 窗边的花盆里,一片叶子也没落。 林觅此刻刚好在窗边写日记,看到两枚发亮的子弹如流星般飞过,惊讶地捂住了嘴。 她转身往客厅里跑,“妈妈,有人对着我们家开枪了!” 林一堂愕然地站着:传说中的百步穿杨? 这招让他见识了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林太太听到女儿惊叫,急忙喊人出去察看情况。 林宅的铁门开了,涌出来十来个背着枪的警卫。 林一堂立刻朝着门口下令,“把这个私闯我们地盘的人抓起来!” 警卫队来势汹汹,秦锋给逼急了。 “我没犯法,倒是你破坏了路灯!” “这里我最大,可以决定你是死还是活,是站着还是趴下。” 林一堂说完就后悔不迭。 这人眨眼间闪到身后,还没来得及看清对方的动作,后背就感到了两把手枪的存在。 “你在威胁我?!” “是你有错在先。” 他咬牙转过身,将小左轮对准了秦锋的胸口。 警卫队到了却爱莫能助,因为他俩靠的太近,彼此的枪都可能走火。 在楼上看不大清楚路边的情况,于是林觅瞒着母亲悄悄地溜出来。 李炎看到林觅出了铁门,第一时间跑到她身边拦着。 “小姐,太危险了,我送你回去!” 她不听劝告,“我必须要看看发生了什么。” 李炎三番五次都拦不住,只好小心地护着她往前走。 凭女孩子直觉,她预感到发生的事很可能和自己有关。 走近了,她和其他人一样,被两个互不相让的男生给震惊到了。 秦锋和林一堂拿枪面对面地对峙着,不吭声。 彼此的眼神却在说:子弹随时可以飞出来灭了你! 她纠结起来:究竟该帮谁? 李炎在旁边悄然拿出了枪,冷静地寻找到一个合适的位置。 在他看来,无论如何,这一枪绝不会浪费。 林觅望着前方,亮晶晶的眼睛里盈满了泪水。 忽然看到李炎在瞄准,她猛然反应过来,本能地喊:“不要开枪啊!” 在她用尽全部力气去推他的瞬间,枪还是响了。 第一百五十五章 优先 最初几声枪响并未引起林太太的重视。她总觉得是远处传来的,与自家无关。 跟随林先生多年,这些都司空见惯。 待警卫队出去,外面似乎又恢复了正常,于是她继续在客厅喝茶看报。 没想到一口热茶还没品出味来,就听到窗外传来林觅的惊叫。 “别开枪!” 这次她吓得手抖,把茶杯险些打碎。 女儿的喊声,真真切切地来自对着窗户的那条路。 外面的世界,到底发生了什么? 林觅回过神的时候,李炎已经把她从地上扶了起来。 她浑身颤抖着,想哭却哭不出声。 “小姐,没摔疼你?” 她抬起头,用力往他身上捶,“你为何要开枪?!伤了他们任何一个我都没法接受……” 李炎挨着她连续的捶打,并不生气。 等她捶累了停下喘气,才指着那边轻声说:“小姐自己去看,他俩都没事。” 林觅以为听错了,怯怯地回头望。 两个人都倒在地上不动。 秦锋背对着她,看起来十分安静,无法判断是否还活着。 林一堂面对着她,似乎失去了意识,但胸口有起伏。 “这叫没事?!” 气得她狠狠地扇了李炎一耳光。 手心很疼,她摇摇晃晃地往前走,迷茫地想:先去看谁呢? 犹豫片刻,她无法抑制住内心的想法,边跑边喊:“秦先生!我来晚了!” 众人听了惊讶无比,一些胆大的警卫甚至当场开始八卦。 “小姐和这男人认识?” “居然没有先管少爷,哈哈。” “小姐原来不是喜欢个嫩嫩的小书生么,这么快就换品味了?” “我怎么觉得小姐和这个反而更配呢?有没有看法相同的?” “嘘!别这么大声,当心少爷听到爬起来毙了你。” 倒在地上的两个男生,一个是真昏迷了,一个在闭目养神。 躺了不到十分钟,秦锋已经觉得歇够了。 枪响的瞬间,他凭直觉往左倾斜超过120度,侧身倒在地上。 除了受伤的那只胳膊,他一切都好。 睁开眼睛还发现,这个角度能看到林宅屋顶的星空。 听到她的声音,翻身从地上坐起来。 “林小姐,我还活着呢。终于等到了你。” 她又惊又喜,凑到他面前仔细检查。 “你真没受伤么?会不会子弹钻进去了?” 秦锋见心上人纯真可爱,想逗逗她。 “我反正是没感到疼。中弹了也说不定。” 她不放心,“我扶你起来,让李炎送去医院检查。” “现在我们就走,不要送。我能开车。” 善良的林觅答应了。 她贴心地扶着他慢慢地走向汽车,众人看得目瞪口呆。 在新的一轮八卦声里,林一堂总算是恢复了意识。 听到周围的人在七嘴八舌地议论,他隐约觉得发生了不妙的事。 恍恍惚惚地望过去,气得差点吐血。 林觅居然优先关心一个陌生男人!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打死也不信…… 就算爬不起来,也不能输掉这口气。 他咬牙坐了起来,朝着他俩的背影大声喊:“给我停下!” 林觅回头看到表哥醒来了,也不像受了伤,就打定主意不管他了。 谁让他瞒着她和父母偷会别人家的姑娘,害得她丢了梳妆盒呢。 然而有一个人却不能忽略,那就是被她误解,挨了打的李炎。 她打算和他道完歉再跟着秦锋走,没想到他猜到了她的心思,主动过来了。 林觅看到他的半边脸颊红肿着,眼泪汪汪地说:“对不起,我错怪你了。” “小姐,”他低声说道,“你永远不需要和我道歉。” 她疑惑地问:“为什么?” “因为我……我心中你永远都是对的。” “哪有,是我不好,回家给你涂药。” 秦锋表情复杂地看着+李炎:原来刚才那惊险的一枪是他放的。 劝阻的方法有很多种,究竟为何要选择朝他俩开枪? 明明是枪响了,为何二人最后都没中弹? 大多数人看不懂,以为是打偏了。 实际上,子弹射出之前,他斟酌了利弊:要么打秦锋领口挂着的一个饰物,要么打林一堂脖子上的围巾。 本来打中后者的概率更高,林觅突然来帮倒忙推他的手,险些出大事。 幸亏他反应快,使得子弹从枪膛里射出来后发生的偏移不算大,有惊无险地击中了前者。 秦锋开始也被这突如起来的一枪给惊到了。 定睛一看,并没有见血,很快意识到子弹打穿的不是肉体。 而林一堂听到金属碰撞声,想起了车站中弹…… 这种刺激引起了强烈的不适,昏过去大概十来分钟。 客观地说,不论是比枪法还是比胆量,秦锋都赢了。 他之所以也陪着林一堂躺着不动,主要想试试林觅的反应。 如果她对他有好感,必然会先跑过来。反之,不闻不问。 他看到她丢下表哥来到自己身边,感到一种说不出的快乐。 这颗子弹击中目标几乎达到了完美程度,使得秦锋对李炎刮目相看。 这小子的射击功底完全与其年龄不符合。 甚至连他本人,在受到林觅干扰的情况下也做不到如此精准。 林一堂喊完,重新坐到地上,头靠着两条长腿发呆:像冬天河里结冰后冻僵的水鸟。 他继续坐了片刻,才隐约判断是腰受伤了。 倒地的时候不小心摔了腰,为了男人的尊严不能轻易喊疼。 沮丧加委屈,林一堂终于放下了自尊,带着哭腔喊起来:“混蛋们,还不快来背我,腰疼得起不来了!” 李炎看在林觅的面子上,把他背了起来。 “少爷,这儿是人来人往的马路。忍忍,回去了怎么嚎都行。” 林觅看到表哥哭的稀里哗啦,于心不忍。 她望着秦锋的眼睛,恳切地说:“秦先生,很抱歉,我不能不管他。请你等等,我喊人开车送你去。” “没事,我要回家了。车上有重要的东西给你。” 林觅看到他像魔术师一样,把失踪的梳妆盒“变”了出来。 “我找了好久,难道这也是你从路边捡到的么?” 秦锋只好红着脸点头,轻声叮嘱她,“等睡前没人的时候,打开盒子看看。” 接着送上香水和头油。 林觅愣住了,“你怎么知道我用这些?” 秦锋神秘地笑笑,开车走了。 第一百五十六章 窥见 林觅抱紧了失而复得的梳妆盒,情不自禁地亲了一下。 她在盒子上轻柔地摸着,好像是在安抚一只回家的宠物。 夜色渐浓, 李炎把林一堂背到车上,又来沿路回来找她。 “小姐,该回家了。” 她站在刚才发生对峙的那块地上,若有所思地望着天空。 秦先生他为什么要来这里找她呢? 他是真的要追着自己不放了? 如果真是如此,那顾启澜是会遇到危险的。 她爱他,越是爱一个人就越小心翼翼。 上回秦锋问她,她就只说了未婚夫,对男朋友只字不提。 虽然林觅是个涉世未深的女孩子,她已经能朦朦胧胧地察觉到秦锋对她的执着:能不惧枪口地找上门来,说明他是不会轻易放弃的。 尽管只有三面之缘,她对他并不是那么排斥。 其实,被她称为“秦先生”的神秘男人,看起来比表哥还要强大呢。 而从举止细节,也可以看到他有不低的修养,还算得上体贴。 想到这些,林觅的心就忍不住“砰砰”乱跳。 也许秦先生真的千好万好,在表哥和他之间,她愿意多给他投一票。 做个好朋友是挺不错的,可他肯定不会答应。 林觅静心地想了很久,觉得拥有顾启澜就是上天对她最好的眷顾了,再来一个男人,无论多么优秀,她也不想改变主意。 李炎在旁边陪着她一起静默,又惹得被冷落的林一堂不高兴。 “你还不带小姐回来么?晚饭还没吃呢,再晚回去就直接要休息了。” 李炎见状只好把她脚边放着的那袋子东西提起来,轻声劝道:“小姐,少爷在催了,你也早回去吃饭,饿了不好。” 林觅“嗯”了声,正要走,却看见了不远处的草丛里有一个金色的小东西在发亮。 “我待会走,稍等。” 她走到那边,弯下腰去看,发现是一条项链。 秦先生落下的? 她一手抱着梳妆盒,一手将项链捡起来。 它很精致,却残缺了。 子弹穿过的时候,链子断成了两截,长方形的挂坠差点也遭了秧。 不过,林觅被挂坠上刻的字吸引了。 居然是英文:“julietisthesun” 林觅忍不住在心里赞叹:“好有趣的一句话!秦先生看来是懂英文的,而且还懂浪漫。” 她读过罗密欧和朱丽叶的故事,但不能确定这句话里的“juliet”到底指的是不是故事里为情自杀的朱丽叶。 这条项链,该不该还给他呢? 如果要还他,又得和他见面…… 林觅想了半天也没个答案,最后肚子饿极了,于是就收好项链,跟着李炎往家门口走。 看到美好的东西被无端地毁坏,心里难免感到可惜。 她想找时间送到首饰店去修修,把完好的项链还给秦锋,也算是对他救命之恩的答谢。 当所有人都回去了,先前的路上又来了一群警察。 刘警长带人在街上寻找秦锋,特地来了林宅所在的文墨路。 虽然错过了前面的开枪比赛,他们听到了最后一声枪响。 不久,他们赶到了,发现了地上有车辙印和弹壳,还有路灯罩上的弹孔。 刘警长皱起了眉头:难道是局长家的公子和这边动了手? 他走到大门口,遇到两名站岗的警卫在起劲地八卦。 “你听小姐喊那个男人‘秦先生’,声音多甜美哪。” “可不是,他送的东西,小姐都收了。” “哎,太太不是说明年二月给少爷和小姐办事么,看样子要黄。” “你不怕死呀。没见少爷的脸色难看?他可是正经地杀人如割草,别看年纪不大,处死过的下属都能编出三个小分队……” “天哪,以后要是少将把我们都交给他管理,还有活路吗?” “有小姐在,遇到难事就去请她求情呗。” “也是,我们的小姐最好了。要是能一辈子都能看到她该多好。” 刘警长饶有兴趣地听着,对林家小姐的长相也好奇起来。 他挨家挨户地查林姓人家的未嫁女儿,鞋底都踏破了,却唯独漏了这一家。 不过,精于世故的他很快就笑了。 以他对秦局长的了解,这个事情不会就此打住…… 他带着警察们很快地撤离,没有引起警卫的注意。 林家没有一个人察觉到临近的危险,依然和往日一样,开饭。 饭桌上,林太太看着女儿和侄子吃饭的神态都异样。 林觅没有像过去那样给他夹菜,也没有帮他倒茶,系餐巾,甚至连多看他一眼都不愿意。 她只吃饭,不吃菜,对自己也应付了事。 林一堂似乎有些魂不守舍,盛汤的勺子都拿反了还不觉得。他几次都把筷子掉地上,每次都要换一双,害得旁边伺候的佣人来回跑。 两人都不说话,尴尬的沉默弄得林太太很难堪。 好不容易把饭吃完,林一堂感到腰好了些,想起在地上滚过,就回房收拾衣服准备去洗澡。 待他离开,林觅总算是有了些胃口,把母亲精心准备的几个菜都尝了一遍。 林太太疑惑地问:“你俩今天是怎么了?都像仇人了。不理睬不说话,到底是谁不对呢?” 林觅指了指表哥丢在沙发上的围巾。 “妈,我说什么,都不如您亲眼所见有说服力。” 林太太抓过围巾:上面居然有女生的头发,还有唇膏印。 她气得把围巾丢到地上,“哪里来的狐狸精,来破坏你俩的关系?我若是抓到,非把她挂块牌子游街不可!” 林觅和母亲说自己累了,想回房休息,林太太也就没有勉强女儿。 回到房里,她把梳妆盒放到镜子前,倒到床上就睡。 躺下没多久就听到客厅里有声响:表哥和妈妈在谈话呢。谈的无非就是准备订婚的那些事。 她不禁包裹住头:一大堆烦心的围绕着,岂能睡得踏实? 泡个热水澡会缓和情绪,宣泄压力,有助于睡眠。 林觅随意地拿了浴衣和睡裙,披散着头发去浴室了。 林一堂正和叔母讨论,看见她出来,知趣地回了房间。 客厅里只余下百无聊赖的林太太。 她见女儿的门掩着,好奇地推开走进去。 林觅的梳妆盒在灯下显得十分好看。 她忍不住要打开看看。 秦锋挑选的那枚戒指,出乎意料地落到了林太太的手里。 第一百五十七章 风波初现 何诗安临走前的忠告,像从天而降的一阵冰雹,把沉浸在简单小幸福中的顾启澜给砸得找不到北。 秦校长待他不错,他一直很感恩,还想着通过考试后好好地谢谢她一番再离开这里。 公事和私事果然是不同的:从来没想到,她还有个侄子…… 顾启澜觉得有必要换种思维来接纳突如其来的变化。 林觅的订婚大事一波三折。 先是天津之行遭遇劫匪,财力人力都损失不小,被迫延期。 接着林一堂犯错,被林太太再次有意延后三个月。 头两次订好的酒宴和发出的喜帖都作废了。 第三次会怎么样还真不好说。 正当顾启澜每天翻着墙上的日历,对越来越近的订婚感到无奈和伤感,世间忽而又冒出个神秘的男生。 他倒是信得过林觅。 如果她不是真心的,怎么会从一开始就看得上没钱没房没权势的小小教书匠呢? 他担心的是南方的局势和林家的未来。 辛亥革命以后,南方一直处于分裂状态。 大小军阀之间为了争夺地盘,不时地发动战争。 陆地上打仗连绵不断,就连海军势力也斗来斗去。 林先生因此常年回不了家,还不惜把侄子强行拉去服役。 顾启澜和林先生仅仅有过一天的交流。 他发现,林觅的父亲年纪不过四十出头,双鬓却如霜染,除了陪妻女和客人,大部分时间都在书房里。 尽管关了门,他几次路过的时候依然听得到林少将的叹息。 那种叹气是一个男人对妻女表示的无奈和不舍,也是一名军人在黑暗势力争斗中坚持立场的痛苦和纠结。 北方虽然也不那么理想,相对比南方要稳定得多,所以林先生宁可忍受长期与家人的分离之苦,也要把妻女都安置在这边。 顾启澜伤感地回到宿舍,带小狗去吃了晚饭,又和往常一样在房间里复习。 一个人心中有了牵挂,就无法静下来在灯下读书。 每当风吹动墙上的日历,他就会抬头凝视片刻。 看着逐渐黑下来的天,他愈发放心不下林觅,于是骑车往她家的方向去了。 夜间的风大,气温更低了。 他戴着手套,一路上呵出来的白气清晰可见,双眼注意观察车轮下的路面。 始终是小心地踩着车,躲开了不知多少个结冰的水洼和不友好的铁钉子、玻璃渣、碎瓷片。 文墨路终于到了。 记忆中的小白楼和淡灰色围墙,雾蒙蒙的,像结了一层冰霜,已不是初秋时满园花香的模样。 虽然林宅离章老先生家并不算远,他却很自觉,打从九月那晚离开后再也没有去过。 即使林太太在医院时诚意相邀,他也没有登过门。 林家的难题已经不少了,善良的顾启澜不想再添乱。 这次,他是专程为了林觅而来,想问清她和秦校长的侄子之间发生了什么事情。 他倒不是吃醋,而是担心林一堂发现后会闹事。 无论是有没有误会,以林少爷的冷血强硬作风,那个男孩子肯定会有大麻烦。 所以,顾启澜打算趁着这些隐患还在萌芽状态,赶紧一个个地消灭掉。 不论林觅跟谁走,他都不希望她受到一丁点刺激和伤害。 他刚骑到离林宅不到十米远的地方,准备找个方便的位置停车,就听到了一阵杂乱的脚步。 还有一个中年男人在喊话:“把枪端好,没有命令不许乱放!” 顾启澜的身子顿时颤抖了一下。 这声音太熟悉了,也太不想再遇到—— 刘警长他们居然出现在林宅附近,令他猝不及防。 难道是在后海那天不小心落下了线索,给警察顺藤摸瓜地找到这里来了? 他想起林觅说过,丢了条手绢在船上。 水下有个被他和林先生干掉的坏人,身上除了匕首痕还会有他的钢笔插在太阳穴。 他没有逃跑,在路边的树后面藏起来,观察警察的动静。 而刘警长也表现得让人费解:孤身上前,在对着门口的路灯下站着听站岗的警卫说话,让其余的人远远地躲开。 以当年的破案水准,也没有dna鉴定技术,顾启澜觉得不大可能在短时间做得到。 等那群警察撤退,他远远地骑车跟着,想弄清楚这帮人到底要干什么。 为了心上人的安全,曾经死里逃生的少年不知不觉将性命安危都抛到了脑后。 这一次跟踪有了不小的收获。 顾启澜亲眼看到在闹市区的很多电线杆上都贴了警察局盖章的寻人启事。 其中有几张启事上的画像引起了他的注意。 无论从何种角度去看,都极其感到熟悉。 趁着没人注意,赶紧伸手扯掉一张拿来看。 看完后紧张得心跳声都能听得到:画的不是别人,正是他本尊两个多月前的样子。 朱涓涓那时看到他从家里逃跑,心急就画了像拿去警察局报了案。 原本秦局长接受了三太太的请求一直在暗中找人,正苦于手头没有老三的相貌资料。 刘警长把朱涓涓留下的画像当作是最新的可靠资料,令人临摹了很多张,制成寻人启事到处张贴。 在线人的活动下,很快就捕捉到了顾启澜的行踪,在他常去的书店附近布下了一张大网,若不是遇到林觅和父亲在后海荡舟,就已经被抓了。 望着差点给自己带来灭顶之灾的画像,他百感交集。 现在和那时候相比,长高了近十公分。 脸颊因为长期的辛苦工作和熬夜学习,瘦了很多。 发型也变了。没有时间去找理发店,就自己对着镜子凑合着剪短了。 最大的改变是自内向外的气质:孩子气彻底褪去了,取而代之的是坚韧和隐忍。 他掏出匕首,把附近所有的画像都划烂,消失在夜色里。 林觅沐浴完回到房里,第一件事就去检查抽屉里藏着的那条项链。 她只想着秦锋的东西不要给家里人发现,却没有留意到镜子前的梳妆盒给母亲悄悄地动过了。 一墙之隔的卧室里,林太太在灯下拿着放大镜欣赏着戒指。 小巧的戒圈中间雕刻着牡丹花,花心部分是一枚剔透的宝石。 “这质地和做工,绝了。” 她试着把戒指往手指上套,怎么都戴不进去:戒圈是秦锋凭着握林觅的手指时牢固的记忆,特地请首饰匠调好的。 第一百五十八章 字据 林觅坐在梳妆台前,熟练地对着镜子把乌黑的长发分成一缕缕的小卷,抹上护发油。 她按捺不住好奇心,纤长的手指轻轻地往梳妆盒上一拨,发出清脆的声响。 盒子开了。 她把它里面的小格子和夹层都找遍,并没有新的发现。 她忍不住自言自语道:“怪了,不是说临睡前让我打开吗?没有看到别的啊。” 拉开抽屉,把秦锋的项链取了出来,在灯下看。 “难道是他粗心,没放进去?” 她欣赏了一会,想到项链随意地放着有找不到的风险,顺手拿了一只空首饰盒,把它安了个窝。 林太太握着戒指盒,突然间推开了女儿的卧室门。 “妈妈,您来找我有事?” 林觅飞速地把抽屉关严实,拧开一瓶香水作掩护。 “哟,今晚沐浴了还擦香水,是不是想……” “您想歪了,我是怕它放过期,丢了怪可惜的。学校里不许喷,只能回家用点。” 林太太把戒指盒打开,端端正正地放在女儿面前。 “表哥买的?”林觅诧异地望着母亲,“我不要他送的任何东西。” “我还想问你呢!刚才从你梳妆盒里发现了这么个贵重东西。” 林觅想起了秦锋道别时的交待,恍然大悟。 林太太重新将戒指盒拿走,“又是你老师给的?上回送的胸针我没收了,这回的戒指也要一视同仁!” 见母亲态度坚决,她急了:“妈妈,我求您,戒指不是我老师给的,是一个朋友存放在这里的,不要没收啊!” 林太太根本就不相信女儿的解释。 “你就和那位朋友说,戒指丢了,问问多少钱,原价赔。” 这枚戒指实在好看,是她的一堆珠宝首饰里都没有的款式。 她想拿到首饰店把戒圈改大,戴出去倍有面子。 林觅望着母亲转身离开,心里很不是滋味。 她把屋里的灯关了,早早地躺到床上,想着该如何与秦锋说戒指的事情。 顾启澜的胸针被拿走后,她每次都怕他问“为什么不戴”、“是不是不喜欢”之类的问题。 好在他从来不提,时间久了她就安心了。 然而秦先生可不是小少年,他是个有主见有思想的大男人。 万一哪天来学校看她,问起来多难堪啊。 这一夜,客厅里十分寂静,让失眠的林觅感到心惊。 她从被窝里爬出来,望望墙上的钟,发现才刚刚到了九点。 “奇怪,妈妈和表哥怎么不发出声音呢?” 她裹上一条温暖的羊毛披巾,轻手轻脚地走到客厅。 空无一人。 林一堂的房间锁门了,他洗完澡又回了医院。 林太太的卧室开着门,里面没人。 林觅走近发现母亲的帽子和披巾都不在衣帽架上,心想:应该又去找姐妹们听戏或玩牌去了? 也好,一个人在家自由得多。 冷风从阳台上吹进来。 父亲临走前换下的衣服还挂在墙上,在风里发出沙沙的声响。 “爸爸,您快回来……” 她把衣服抱在怀里,眼泪也流了出来,好像看到了父亲慈爱的微笑。 忽然,她的手指触到了一张硬硬的纸片。 轻轻地拿起衣服一抖,不想却从兜里抖出一张文物交易字据。 这是出事那晚古董行的黄老板给开的。 正面写着具体的交易金额,而背面似乎很诡异,有些浅浅的痕迹,看不出是什么符号。 她斟酌了许久,把纸片小心地收好,准备拿到学校去找顾启澜。 林觅穿好外套,戴上帽子准备去喊李炎开车,却发现他不在。 问过其他警卫才知,八点多的时候,李炎送太太出去了,还没回来。 她只能自己走路或坐别的车去学校了。 这么晚了,一个女孩子在路上独自走,遇到坏人是很危险的。 她鉴于上次遇险的教训,临走前进了父亲的书房,拿走了一把小刀防身。 林觅叫了一辆黄包车,顶着风往学校赶。 到了校园,她大胆地往教师宿舍跑,也不怕旁人见了说闲话。 如果再晚来一刻钟,就可以避免尴尬,然而偏偏赶上了何诗安下了晚自习的点。 顾启澜去林宅的路上发现了警察和画像,调头回来了。 他刚到宿舍楼梯口,就被等候多时的诗安喊住。 “启澜,你记不得答应过我的话了吗?明天陪我上街。” 她帮他找过好几次启江了,说过的话是要兑现的,拖下去有些对不住人家。 “好的。晚上再麻烦你找我哥哥出来,有很急的事情。” 这回诗安略不高兴。 “我上次打电话,是你爸爸接的。好害怕……” 说完就扑进他怀里,缠着不放了。 林觅兴冲冲地跑过小竹林,却在宿舍楼下傻了眼。 看到这一幕,心里除了意外,更是难过。 “诗安,”他一面用力挣脱她的手,一面恳求她,“别这样,我们是朋友,就认认真真地做朋友。” “我马上就回去给启江哥哥打电话,走之前,你要送送我。明天八点我会来学校等你。” 林觅看到他俩下了楼,慌忙躲到小竹林里。 他和诗安一前一后,隔着有快两米的距离了,并没有牵手,更没有其他的动作。 她顿时感到心里轻松了不少。 林觅等了一会,就被回来的顾启澜给发现了。 他心疼地摸着她的头,“这么冷的天……快上楼去喝杯热水。” 她把纸片递给他,“我得回家了,这是今晚从爸爸的口袋里抖出来的。背面的字迹都没有,心里有预感,里头可能藏着秘密。” 问了她,才得知是独自来的,晚上回女生寝室睡。 他看到她回校,很高兴地把她送到楼下才走。 于芬回家了。林觅晚上一个人睡,怪不习惯。 寝室里很冷,她在床上把自己包得像只蛋卷。 何诗安回了家,看到父亲在客厅里,只得蹑手蹑脚溜到书房去打电话。 然而一阵铃声响过后,接电话的人却换成了颇有心机的顾家三太太。 几天前,启江喝醉酒给佣人们从门外扶着回来,无意间念了弟弟的名字。 当时双胞胎妹妹们都在场。筱筱没做声,依依见到母亲脸上的疑惑,在临睡前悄悄地把启江找筱筱拿三哥毕业证的事如实相告…… 第一百五十九章 赏金诱惑 电话嘟嘟响了几下,顺利接通。 何诗安略为紧张地握着听筒,等了十几秒。 见那头的人不说话,试探性地轻轻“喂”了一声。 三太太听出是年轻女人,顿时生疑:难不成是老爷在外头养的金丝雀? 她急急地质问:“哪个小贱人,快报上名来!” 诗安立刻辨认出是与启澜为敌的后妈,恨得咬牙:他受的罪吃的苦,都是这个恶女人作的。 依她的性子,早就想破口大骂,然而今晚还得约启江出来呢。 只好把心头的怒火压下去,假装温柔地说:“太太好,我是启江的朋友呀。今晚可想念他了。请您帮忙转告好不好?我送您今冬最流行的白狐皮手套。” 白狐皮手套? 紧俏的奢侈品啊! 一双至少都上百大洋了! 三太太吃惊地想,这女孩子出手可真阔绰。 这么轻松就能得到礼物,何乐而不为呢。 她暗自叹道:老二和朱涓涓闹别扭才一个多月,就神速地找到了新欢,听起来还挺有钱。 自从朱涓涓从顾公馆被气走以后,三太太早就不在启江身上下政治联姻的赌注了。 她倒是有兴趣看看,留过洋的二少爷在和什么样的女人谈朋友。 于是爽快地说:“好,好,马上喊他来。” 顾启江在房中给朱涓涓写信,提笔半天,也写不出满意的几句话,只好重复地撕了写,写了撕。 忽而听到一个女人尖着嗓子在窗外叫唤:“老二,女朋友打电话给你了!” 女朋友?! 启江惊得跳起来,“三妈妈,您可别误会,我啥时候说过有朋友了?” “还害羞呀,女孩子都大方承认了呢。你先去接电话,明儿吃饭时和我们细细说。赶在老大前面娶亲也是好的。” 他听完愈发纳闷,但不再和三太太辩解,打开门就去书房了。 令他受不了的是,接到电话,刚确认是诗安,三太太就进来监视了。 无奈之下,启江觉得考验演技的时候到了。 上次在天津火车站演过卖糖葫芦的,成功骗过了林觅。 这次,他惴惴不安地和诗安装情侣。 酝酿了三个月,好不容易琢磨出的表白,本来是要献给朱涓涓的。 为了弟弟,启江眼睛一闭,忍痛献出去了。 “何小姐,我思念你好几天,人都瘦了一大圈,今晚当着三妈妈,我向你表达心中积蓄已久的仰慕之情……” 诗安拼命地捂住嘴不让自己惊叫:肉麻死了…… 从启江的话间,她听出三太太在场,匆匆结束通话。 “哥哥,我马上找你,你要在门口接我。” 两人尽管心里都觉得“别扭”,想到启澜的安全,这点事就不算啥了。 启江换上大衣,把包带上,在门口等到了诗安的汽车。 三太太披着皮外套从门里出来,诗安见状,亲自下车递上白狐皮手套。 她假意客气推让一番,把手套拿走了。 不过,狡猾的三太太还有别的安排。 她对门后的人轻轻叮嘱道:“跟上他们。不要被发现。” 小金女扮男装,骑着一匹黑色骏马,不远不近地跟在汽车后面。 一个多月前,她是以丫环的名义来的顾公馆。 实际上,这个女孩是秦局长借给三太太的“工具”。 极美的容颜,高超的武艺,谜一般的身世。 连名字都取得随性。 幼童时期就被城内闻名的武术家金老爷子收养,在武馆内习得一身好功夫。 然而八年前金老爷子病逝的那天,小金被前来踢馆的神秘人士抓走,几经辗转被训练成专业的杀手。 一个偶然机会,她得到了上级的赏识,在警察局下属的秘密机构有了份工作。 年仅十六岁,已经漂亮地完成过数次任务,手指可以娴熟地操作各式暗器。 当大选临近,三太太一方面担心顾先生的人身安全,另一方面害怕顾启澜报复,想到了找个靠谱的保镖。 秦局长出于周全的考虑,把小金派到顾公馆。 除了三太太,其余的人都不知情。 她被反复叮嘱的一句话就是:“任何对顾家不利的、三太太看不惯的人都得杀。” 汽车平稳地行驶出了紫禁街。 何诗安回头望了好几次,看不出有人跟着,就放心地对启江说:“哥哥,我今晚打电话被三太太抓住了。我看她眼里有种可怕的光在闪动,你和启澜都要特别小心。” 启江点点头,“谢谢你关心我们。早点回去,我就在此下车。再会!” 他从车里出来,目送诗安远去,然后背着挎包往学校放向跑。 小金顺势跟在他身后。 她和启江之前已有过一面之缘了。 餐桌上,启泯摸了她,羞愤掉泪之际,是他帮的忙。 他喝醉被佣人扶进门的那晚,她恰好在三太太身边,看到他酒后的狼狈和平日的斯文完全两样。 听到过一点佣人们传的八卦,说二少爷是失恋了放浪形骸。 小金的嘴角露出轻蔑的冷笑:富家的太太和少爷真是闲,不知穷人日子多难,为区区小事都能花大把精力闹腾。 她的目标很明确:尽快抓到顾启澜,好领赏。因为三太太放出话来,赏金不会少于五 千块。 对于做梦都在数钱的小金而言,这可是巨款。 启江跑了一阵,觉得风刮得耳朵疼,不由得放慢脚步。 他看到路边有家小店在卖夜宵,走进去要了卤牛肉和炸酱面,坐下吃起来。 小金见他进了店不走,坐在马背上吹风又太冷,只得下来找地方避寒。 出门前穿的是一套男式衣裤,头发盘起来藏在帽子里,看起来像个俊秀的少年。 当她踏进小店,在启江旁边的小桌子入座,引来了不少客人的注意。 看到店里的人都吃得热火朝天,小金忍不住捂住了胃:好饿。 为了保持身材,她只敢点了一份清汤挂面和一壶茶。 启江没有注意到一双迷人的猫眼正盯着自己。他把东西吃完,掏出手帕擦了脸,付过钱就离开了。 小金的挂面还没上。她想到赏金,仿佛看到一大堆高高垒起来的银元在滚动,索性饿着肚子跑了出来。 第一百六十章 绳索 冬夜的大街,行人稀少。暗淡的几盏路灯,稀稀拉拉的立着,把偶尔路过的人影照亮。 一身黑衣的少女牵着黑骏马走来,双眼凝视着前方的目标。 缰绳冰冷,骏马喷出的白气让她有了紧迫感:早完成任务早回去。 启江出门前没戴帽子围巾,跑了一阵也感到了北风的厉害。耳朵给冻得失去了知觉,头发也一根根地挺直着,像结了霜。 为了避风,他选择走小巷子。窄窄的一条弯曲道,夹在密密麻麻的民房和杂物之间,多少会让迎面吹来的风势减弱。 人和牲口终究不同。逼仄的空间,仅容得下一个不胖的人通过,给肥壮高大的马带来不小的挑战。 小金轻轻地抚摩着它的辔头,又好好地梳理了马鬃,不管怎么软硬兼施,马儿就是不肯往前头迈步。 眼看启江就要跑得没影了,她只好把马拴在巷子口的树上,徒步去追赶。 深深的巷子里,夜晚并没有什么人。 松散的青砖路面,脚踩上去,只要有一丁点稍大的响声都听得很清晰。 小金的脚步十分轻,普通的人很难发现。 然而受过专门训练的启江,此刻隐约察觉到身后有人。 难道给打劫的盯上了? 他从包里抽出军刀,飞快地转过身准备应战,却诧异地看到眼前空无一人。 见鬼了。 失恋也不至于就搞得神经过敏呀。启江自嘲地笑笑,继续埋头赶路。 在他刚刚站立的地方,垂直向上,就是躲在屋檐边的小金。 她捂住剧烈跳动的小心脏,好几分钟才缓过来。 刚才差点就要被抓了,幸好轻功不错。 接下来,她改变了策略,直接从屋檐上跟踪他:既不容易被发现,又能看得更清楚。 小巷子终于到了尽头。 启江从巷尾出来,重新融入了大街。这一片地方繁华,入夜还热闹着。 他忽然望见了街对面的一块眼熟的招牌:东隅书店。 在这凄清的冬夜,书店居然开着门,橘色的灯光看了很暖心。 这儿是他回国后喜欢的消遣之处,也是和朱涓涓相遇的地方,一转眼都两个多月没来了。 启江说服自己进去看看:反正是顺路,不如进去待一会再走。 他跑过马路,来到书店门口,意外看到路边停着一辆汽车,牌号是能倒背如流的。 “她的车!她在!” 启江欣喜地走进去,果然看到了在柜台边正在低头结账的朱涓涓。 他抑制住内心的激动,走到她面前,微笑着伸出手: “朱小姐,原来你也在这里。一大袋书很重,让我来替你拿到车上去。” “启江!好巧,居然在这遇到。” 朱涓涓没有拒绝他的好意。启江高高兴兴地把十来本书都拎起来。 “都很久没来了。今晚也是偶然路过,发现书店就进来看一眼。”他一面说着,一面尽量地走慢些,想多和她待几分钟。 “一路上又是跑来的?” “是。” 两人走到车前。朱涓涓微抿着嘴唇,掏出手绢,擦拭他额上的汗珠。 她是出于对朋友的关心,而他却误解成了某方面的暗示,顿时脸红,呼吸和心跳加速,浑身像注入了兴奋剂。 他忽而来了胆量,把书都丢进汽车后座,迅速握住她拿手绢的手。 “朱小姐,”他的声音里透着幸福,“我暗恋你很久了。答应做我的女朋友好吗?” 朱涓涓被突如起来的表白惊吓到了,本能地用力把手往外抽,而启江越握越紧,生怕放了手就再也摸不到了。 “启江,请不要这样!我们真的只是朋友……” 他听完忍住眼泪,落寞地松开了她的手。 之前在心里猜过无数次,如今听到她亲口验证,打击真是不小。 朱涓涓见他站着不动,于心不忍,轻推了下他的胳膊,“早点回去休息。明天喊上启澜,一起到我家吃饭。” 启江木然地点点头。她和往常一样对他微笑,开车走了。 不远处,小金把一切都看在眼里。 “好矫情的女人。” 她见启江向着右边的胡同去了,紧跟着。 前面就是女子中学。他见校门已关,也懒得敲门卫的门,翻墙入了校园。 小金认得校门上提的字,对此次任务很是无语。 三太太让她跟踪启江,是想试试能不能找到启澜。 没想到会碰上他喜欢的那个女人,还额外地看到他表白被拒。 少爷受了打击,自然要另寻出路。只是她辛苦费了半天劲,白跟了。 她想起朱涓涓的模样,越来越感到讨厌,索性爬上路边的一棵笔直的白桦树,发现了汽车的行踪。 朱涓涓晚上出来,除了买书,还有买糕点的事,所以没有马上回家。 附近一家大的点心店还未曾打烊。她随意地停了车,带着包进去了。 小金敏捷地下树,想到了对付朱涓涓的办法。 她先是从衣袋里掏出一根结实的细绳,打好了活结。 不需要浪费子弹,更不需要弄脏了刀,绳索就足矣。 随后四只车轮胎给巧妙地划了口子,看起来和正常的一样,不出多远,必然漏完气。 朱涓涓抱着六盒香气四溢的点心回到车上。 她丝毫没觉察到车轮有不对劲,一心只想着早点赶回去,把车速加快。 汽车开动后不到五分钟,她渐渐感觉到不妙。 “嗤——”,这种诡异声响一直都没停过。 行至一个相对偏僻的街区,全部的车轮相继瘪了。 完了,遇到了坏人!握着方向盘的双手顿时变得冰凉。 她在美国曾经有过一次类似的经历,但救过她的那个人,这会再出现的概率,比四月天下大雪还低。 “别动,不许喊叫。” 坏人发声了。听起来是个年轻女孩子,语气却冷冷的。 朱涓涓扭头看见了一个戴着帽子的黑衣少年,脸给围巾遮住大半,只留着一双眼睛。 “你是要钱么?我有。” 她从包里拿出皮夹,摘下项链和耳环,一并掷到地上。 对方看都不看这堆东西,一声不响地朝着汽车逼近。 朱涓涓看到那人手中有一个打了结的细绳索,联想到绞架,吓得脸色大变。 求生的强烈欲望给予她前所未有的勇气。 她从工具箱里翻出一只扳手自卫,推开车门拼命地往前跑。 第一百六十一章 逃命 正值芳华的女孩子们,谁不爱美? 朱涓涓八月从美国回来时的发型,还是留学女生常见的蛋卷头,现在已经换成了优雅迷人的波浪式。 今冬流行白狐皮系列,她也入手了一件大衣。 晚上穿着一套洋装,佩戴好首饰出门,把皮衣套在外面,很暖和,也很漂亮。 然而千金小姐又如何? 一旦遇到危险需要逃命,身上所有名贵的好东西反而成了累赘。 跑出去不到百米,这件皮衣就变得碍手碍脚,严重影响她的速度。 天气异常寒冷,滴水成冰:脱掉它十分需要勇气。 可是一想到令人毛骨悚然的绳索,她最终把狐皮衣整个地解开,咬牙丢到了路边,抓着扳手继续跑。 小金有意放慢了脚步,保持着十来米短距离。 不仅有枪,有刀,还有用五步蛇毒液浸泡过的飞镖。 如果按照正常的节奏出招,眨眼功夫就能干掉逃跑的人。 只是她不想这么快就结束游戏,甚至连丢一枚飞镖去吓人的动力都没有。 毒飞镖价格贵,丢出去基本不回收,用一个少一个:犯不着给她讨厌的女人这种待遇。 最好的办法就是折腾对方:跑不动了再上绳索。 正如所有淘气的小猫,抓了老鼠并不急着要一下子弄死它们,而是喜欢抓了放,放了抓,玩上一会再吃。 小金看着朱涓涓踩着高跟鞋踉踉跄跄地跑,反而觉得很新奇有趣。 她好奇地想:“首饰不要了,大衣也不要了,接下来是不是就要脱鞋子啦?” 朱涓涓身上的洋装裙摆在风里呼呼作响,她不得不丢掉了扳手,把左右的裙摆都高高地提在手中,这样可以跑得快一点。 前面是一个岔路口。 她曾经多次路过,熟悉周边的地点:往左通往城里最大的医院,往右直接连着……妓院。 医院?妓院? 对于急着脱险的人来说,少跑一步都好的。 正常的思维应该是:哪个近就选哪个!毕竟当务之急是要找个安全的地方躲过此劫。 习惯了清高的朱涓涓果断地往左。 选择去医院自有妙处:如果不幸受了伤,还有得救的可能。 缺点可以概括成一个字:远! 路面并不平,她连着跌倒好几回光膝盖就给磕到了数次。 气喘吁吁地冲进医院大门,看到急诊室里有灯光,如同漂在海上的人见了船,一头钻进去。 这一晚,值班室的工作人员比平时要多。 章文轩在加班做一晚上的手术,没有时间指导助手写病历,让他们和急诊大夫一起交流。 由于他平日要求严格,常常能从写完的病历里发现不足,弄得助手们很紧张。 好不容易今晚他没空,他们也不想错过偷懒的好机会,就买来夜宵,和护士边吃边聊八卦。 哪个大夫怕老婆,哪个护士新交了男朋友,哪个房间的病人性子不好…… 五花八门的消息,就像一锅东北乱炖,各种味道都有,还不重样,让听的人和说的人都觉得带劲。 正说到兴头上,突然间听到一个女人在哭喊:“救命!” 朱涓涓进门时没看清脚底,一个趔趄差点摔倒,多亏及时扶住了门框。 眼泪早就把脸上的妆弄花了,裙角也在逃跑中撕裂了,这副样子让在场的人见了都很诧异。 “小姐,请问哪里不舒服?” 靠门较近的助手先开口。他以为她是来看病的。 “我不看病。有人要杀我,我只好跑到这里来避避……” 另一位助手听不出她到底说什么,想起过去出诊时的一些怪事,大胆地作了判断。 “莫非你是看上了我们的老师?今天恰好他在,就编了个这么荒唐的借口来找?” “不,要杀我的人就在外面!” 朱涓涓说完,猛地把门一关,使出最大的力气搬来椅子抵住门。 “快把桌子也抬过来堵住门!” 大家都傻了眼:把门关上,堵上,急诊病人来了不就只能等死了吗? 看到她这么认真,他们也屏气凝神,静听门外动静。 屋里的钟滴滴答答,门外似乎除了风声,啥都没有。 趴到窗户上往外看,院子里除了白月光,只有几棵大树。 哪里有什么人影…… 他们觉得她要么为了追章大夫,不惜说谎;要么受了刺激,神经失常。 两位助手把桌子、椅子搬走,客气地把门打开。 “小姐,别和我们开玩笑。救死扶伤,耽误不起。章大夫已经有了女朋友,不过还没结婚,你好好争取,或许还有希望。”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她也无脸再影响人家工作了。 朱涓涓低着头走出半步,望了望院子里的动静。 确实没看到那个方才要拿绳索勒她的黑衣少年。 她略微松了口气, 沿着墙壁慢慢地走,准备去过道旁边的护士值班室打电话回家,让父亲派人来接。 迈了几步都没事。她加快步子往前走,不料一个绳索从身后飞来。 朱涓涓看到那个黑衣少年再次出现。 但这一次,她的脖子被冰凉的绳索勒住,而且对方在耳边轻声警告:“再喊,我真的会杀了你。” 她心里咯噔一下:总不能闭上眼睛等死呀。 这人是要她的命? 要绑了她要挟扶父亲和哥哥? 还只是单纯地想弄笔钱花? …… 小金杀过人,确实是生活所迫。 但始终记得金老爷子临终前留下的话:除非被逼上绝路,不得滥杀无辜。 可是启江少爷这么真诚,她不忍心看他继续为一个不爱自己的女人伤心堕落了。 她想了片刻,撤下了绳索,警告道:“你以后离顾启江远点。越远越好。不然……” 朱涓涓确认绳索不在脖子上,喘了口气辩解道:“我对启江没有感觉。他离我欣赏的男人还差得远。” 小金生气地不再作声。绳索丢到地上。 朱涓涓见她在原地站着,抓紧机会逃命。 黑衣少年再次追上来。 前方是过道的尽头,只有一个楼梯口,通往未知的楼上。 借着昏暗的灯光,朱涓涓胆战心惊地看到:绳索上的结比之前更紧。 第一百六十二章 断刀 短短的数秒钟,绳套从她脖子上来了又去,眼下,对方步步逼近,似乎随时准备要冲过来索命。 那种被逼得无路可逃的窘迫和痛苦,越发让她感受到对生的眷恋,活下去的欲望比任何时候都更来得猛烈。 “呯!” “呯!” 朱涓涓伸手脱掉高跟鞋,朝着黑衣少年的头用力地扔。 她明明是对准了目标的,然而对方只是轻灵地将身子左右移动两下,躲过了。 楼梯口摆着盆硕大的仙人掌,尖尖刺一根根的,平时过路的人都不敢碰。 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她,此种境况下也不忌讳扎手,咬紧牙端起来砸过去。 “咚!” 仙人掌摔烂在小金的脚边,绿色的果肉伴着汁水溅了一地。 朱涓涓顾不得手疼,拼命扶着楼梯往上跑。 “站住!” 小金低头看了眼被弄脏的裤子,气得一脚跨过碎了的花盆,正要去追,忽然听见身后的院子里传来婴儿哇哇的哭声。 她忍不住回了头,看到不远处一群人用担架抬着产妇急急忙忙地朝急诊室赶过来。小宝宝由心急如焚的家属抱着。 “是产后出血,快喊大夫!” “孩子的情况也不大好,一起收治了!” 小金心里一颤,下意识地蹲下收拾地上散落的花盆碎片和混合着仙人掌肉的泥土。 给大人孩子做点力所能及的事…… 她想起自己从小无父母,不忍心让孩子失去母亲。 朱涓涓一气爬到最上面的那层楼,正愁没处躲藏。 忽然瞧见一间病房的门没关,赶紧冲进去:比落水的人看到水面漂来了竹筏还珍惜。 她把门关上,靠着墙大口地喘气。 门外很安静。悬着的心渐渐放下。 风把窗帘吹起一角,皎洁的月光把原来黑暗的房间照亮了许多。 朱涓涓看清了房间里的床和沙发,桌子上的杯子、药瓶和书,以及衣帽架上的大衣、围巾、背包和皮带,才意识到自己是闯入了别人的私密空间。 它们的主人,是不是有事出去了,嫌带钥匙麻烦,故意没关门? 出于好奇,她把手伸进了大衣口袋,掏出来一张照片。 照片上是两个男孩的合影,穿着早年的中学生校服,站在学校的操场上。 其中一个高个子男生吸引了她的注意。他相貌十分出众,抱着足球,笑得天真无邪。 朱涓涓摸了摸挂着的大衣,看着长度估计出了那男生的身高:很可能就是他的。 她抚摩着照片,望着男孩纠结万分。 陷入了一个两难的境地。 不逃进来,自己就得送命。现在进来了,她等于是连带了他:若是黑衣少年找来了,两人都得死。 她只好先躲在窗户后,从窗帘缝里观察外面的动静。 朱涓涓已经想好:她不能死,这个男孩子也不能死,一旦他回来,她就飞快地拉开门…… 她焦急地等待着,也幻想着顾启江能突然出现,义无反顾地冲过来帮忙。 潜意识的东西,往往特别真实,能反映一个人心灵深处的情感。 如果启江此刻听到她的心声,不知是感到荣幸还是悲哀。 小金守在楼下,等那群人把孕妇平安地送进病房才往上跑。 她的目光在所到之处略微停留,从最后一层楼过道上一根黑亮的波浪卷发,锁定了朱涓涓就在附近。 这层楼一共只有三间病房。她一间间地走过,从门前和窗台的积灰程度判断,有两间是闲置的,只有中间的住了人。 “这个女人不可能跳楼逃跑,肯定是躲进房里了。” 她看了看门锁的尺寸,从衣袋里摸出专门的开锁工具——一把铜制的万能钥匙。 刚把钥匙插进去,楼梯口就有人了。 朱涓涓听到钥匙在锁孔里转,正要开门,却听到一个男生在大喊:“大胆小偷,你要干什么!” 她慌忙把碰到门锁的手缩了回去。 林一堂拿着装了洗护用品的盆,满脸惊讶地望着正在开门的黑衣少年:他一直习惯在睡前洗漱,每次都把门虚掩着,从没遇到过这等事情。 小金从严实的围巾里露出明亮的猫眼,瞪着他。 他也把她当成了男孩,在心底无奈地苦笑:今天的麻烦还不够多么?晚饭前刚送走一个,睡前又来一个。 “只要我在,你休想进去,接招!” 三个小时前,他还为腰疼当场哭过。 现在被激发出了应战的状态,摆出了标准的搏击架势。 小金躲过一踢,迎面又飞来拳头。 他的攻势有增无减,她左右躲避的速度几乎都跟不上他出拳的速度。 眼前这个男人不仅很中看,武术功底也还可以。 要打败他不是一时半会做得到的。 现在两人之间的距离太近,不适合丢飞镖。 她的功夫没有硬伤,但作为杀手,最大的弱点就是存有善念。 这里是医院,还有产妇和孩子,她的底线是不能使枪。 林一堂从口袋里迅速掏出瑞士军刀。 手枪在屋里,他只好依靠这把刚刚修过指甲的刀。 小金尚在琢磨用什么武器,冷不防看到一红色柄的小刀迎面刺了过来。 她一时躲避不及,伸手去挡。 对方的刀够快够锋利,直接把手套划破,刀尖染上一抹血红。 小金见他如此快准狠,被迫回归了杀手的路线。 刀被她双手从两边抄过来紧紧握住,用力地往下一甩,“啪”地落地。 他伸手欲将刀夺回,不料胸口靠心脏的地方却挨了重重的几脚。 一个多月前这里做过大手术,章文轩反复交代过不得用力。 他一直很小心,包括和秦锋对峙,也轻易不出拳,没想到躲过了初一,躲不过十五。 这速度和力道简直逆了天,他感到呼吸都无比困难,整个人背靠着墙,晕了过去。 小金无意杀人,停了手。 发现他的腕上有块表,就取下来看时间。 十点。不早了。 她临时决定:这回放过朱涓涓,留个警告。 必须要赶在启江前面回去,不能再耽误了。 小金单脚把刀从地上勾起,迅速抓住往墙上戳字。 砖石与金属擦出来闪闪的火花,伴随着刀头的断裂声。 她潇洒地转身离去。 墙上工整地刻下:贱人,好自为之。 第一百六十三章 期待 夜间,顾启澜在宿舍里倒好两杯茶,顺手拿了书在看,等待哥哥来敲门。 书翻完一章的时候,敲门声刚好响起。 “三弟,是我!” 启江一进屋就把路上遇到朱涓涓的事说了。 “那家书店,都好久没去了。这两个月发生了好多事,哪里有心情去逛。她比之前更漂亮了,可惜人家不喜欢我。” 他的语调看似平和,却难以遮住失落。 启澜拉他到桌边,把热茶端过来。 他看到茶水的颜色和气味很奇怪,就问:“新茶?” “是蒲公英泡的水。清热解毒,防伤风。” 启江是真渴了,不嫌烫,瞬间就喝完。 嗓子里有股甘甜,还真是舒服。 他打量了一番房间,说:“我们约个时间去外面好好找处靠谱的房子。这样见面要容易的多。以后不要麻烦诗安了,今晚给三太太撞上,还费了人家一副好手套。” 启澜原来想着一月份考完再上街找房,晚上遇到了刘警长,又听到三太太也搅和进来,决定近期就行动。 “我们天亮就去找。哥哥要不要在此过夜?你睡床,我打地铺。” 启江连忙摆手:“这么冷,屋里又没有炉子取暖,你受凉病了怎么办?才从医院出来没多久呢。” 他把椅子往哥哥旁边挪近,凑到耳边低声说:“那就明天上午九点左右,我们书店门口见。注意坏人盯梢。我晚上出去,居然在路边电线杆上看到了自己的画像,还碰到了刘警长。看来今后长期都没太平日子过了。” 提到刘警长,启江就气不打一处来:“就是这个混蛋让人抓的我。简直是畜生都不如!一路追到医院,都举手投降了,还从背后把头打出血。如果不是看着父亲的面子给放出牢房,我早就给他们折磨死了。” “多行不义必自毙。我们小心些,不让坏人发现。惹不起,躲得起。” 兄弟俩是善良的,即使差点遭遇不测,也没有立誓报仇。 启江和启澜在静默中握手。 未来的路还很长,旧世界里,一场巨大的社会变革,已经在悄然酝酿。 启澜知道那段历史的模样,他安然地等待暴风雨来临。 而启江身上,既有旧式官僚家少爷的一些特点,又有留洋归国新青年的觉悟。他更多地憧憬新的生活。 他俩谈到了爱情和前程。 启江打算学完陆军学校的两年课程后去部队工作,就怕父亲不愿意。 启澜觉得去军队危险,变数也多,就问:“哥,你原来学的什么?” “当初去的是东京大学的经济系,职业规划是先入银行再从政。” 即使是到了现代社会,东京大学也十分难考。 启澜想,哥哥难怪对感情一窍不通,精力都给了学业。 他在旁边打趣:“那不就是想要你当银行家再冲刺财政部长?父亲的抱负全部寄托在你身上了。” 启江嘿嘿地笑了,带着自嘲说:“是呀,这样家里有用不完的真金白银。我也不用为了两千五百块钱被大哥偷拿了难过得失眠。上次开到郊区水塘里的汽车算是废了,三太太不肯给钱,到现在还没买呢。” 启澜笑得趴在桌子上,“还是我好,自在穷书生一个,以后兼职做西点师赚钱。” 他拍了拍弟弟的肩,接着说:“我要是银行家,就投钱开个店,请伙计,你当老板。还有,你娶亲的全部费用,我都包了。诗安对你这么好,抓紧娶了。” “不!” 启澜认真地望着哥哥,举手发誓:“今生只爱林觅一人,只盼她幸福平安过完此生。如果无缘,我就独身。” 启江被弟弟的话感动,抱紧他的胳膊安慰道:“天涯何处无芳草!” 启澜点点头,觉得哥哥比自己要看得通透。 不过,等启江和弟弟告别,独自走到大街上,望着深沉的夜空,悄然落泪。 失恋是道难过的坎。男人只是不愿意像女人那样直接地宣泄心中的情感罢了。 途中路过医院,他不经意地看了看林一堂的病房,里面的灯还亮着。 “林小姐啥时候能让启澜死心呢?长期拉扯的结果不好啊。” 他有点小冲动,想去找林觅和林一堂把弟弟的事好好地说清楚。 然而看着月色,他放弃了:再晚回去,大门关了,又得走后面的花园小门,给三太太抓住就惨了。 多亏启江在一念之间改了主意,不然他会撞见认识朱涓涓以来最尴尬的事情。 病房里,章文轩领着护士刚刚离开。 朱涓涓听到远去的脚步声,才蹑手蹑脚地从衣柜里钻出来。 她看到林一堂在床上睡着,心急地跑到床边,握住了他的手。 在小金离开后,她就开了门。 眼前的情景让她吓得后退几步。 他靠着墙,脸色比月光还白,嘴角流下的血把上衣都染红了。 他微弱的呼吸使她感到揪心,而地上的断刀和墙上的字更令她害怕。 “他不能死!” 朱涓涓满脑子想的都是这句话,不再考虑那个黑衣少年会不会再折回来杀自己。 她光脚跑下楼,拼命地喊:“快来帮忙啊,楼上21号病房出事了!” 章文轩刚做完手术,还没来得及换衣服,听到喊叫,心里一惊。 他赶紧喊了助手和护士一齐往楼上跑,把病人给抬进了急救室。 朱涓涓不敢跟着,悄悄一个人回到了房里。 今晚的事,责任在她。 她担心他会熬不过,却没有勇气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进去。 尽管她十分想了解他的一切,却连人家的名字都不知道。 章文轩把所有能想到的办法都用上,再次累瘫在地。 林一堂再次与死神擦肩而过。 小金在打斗时看出他身体状况欠佳,揣踢时只用了不到一半的力气。不然,他就真的完了。 等他脱离了危险,章文轩也慢慢地从地上爬起来,带上护士一起送他回病房。 朱涓涓听到人来,赶紧躲进衣柜,她也发现,衣柜中有个暗门通往另一个房间。 那边的床上放了他更多的物品。 出于好奇,她凑过去看:丝质衬衣,银色的剃须刀,帅气的英式手枪,南方的特色点心盒子,还有一袋香气四溢的牛奶糖…… 这个男孩子好神秘啊…… 第一百六十四章 情愫 由于机缘的巧合,原本像平行线一样不相交的几个年轻人,遇在了一起。很多的后续故事,也是这样开始的。 这一夜看似平常,却悄然影响了她们和他们的当前和未来。 对于从小都受到保护的朱涓涓来说,接二连三的惊吓几乎要把她逼到崩溃。 犹如养在温室的花卉,突然间给丢到了闹霜冻的室外,有了性命之忧。 在逃命的路上,她满脑子都想着如何快回家。 然而在她瑟瑟发抖地躲在陌生人的病房,忐忑地焦虑自己活不活得到天明,一个英俊男生出来改变了局面。 尽管她对他的情况一无所知,却隐约地产生了好感。 他的伤情和安危,让她潸然泪下,自责不已。 朱涓涓本来应该赶紧回家,因为再也没有别处比家里更能提供安全感。 只需出门下楼,径直去护士值班室打个电话,三哥朱行远就会带人一起接她回家。 她望着窗外的夜空,听着风吹动窗帘的声音,叹道:“走还是不走呢?” 如果回去了,床上的男生没人守着,万一出了事,就追悔莫及。 毕竟,偌大的病房里,只留一个昏迷中的病人,她放不下心。 林一堂闭着眼睛,呼吸的声音很轻,节奏也很慢。 一个多月来,没有理发,所以他的头发稍微长了些,遮住了部分额头。 她轻轻地将头发拨开,看清了他的脸庞。 拿着从大衣口袋里找出的照片,细细地对比,确认是那个抱着足球穿中学校服的男孩是他本人无疑。 只是照相的时间和现在至少隔了五年了。 眉形没有改变,俊秀的五官甚至比年少时更加清晰。 唯一的遗憾,是他此刻闭着的眼睛。 照片里笑得那么纯真,眼神也很清澈,让她迫切地想看到他睁开眼睛的那个瞬间。 朱涓涓欣赏了一会,意识到自己的脸上和身上都在发热。 这种感觉,在她情窦初开的那年,来过。 此时以更强烈的方式重来。 她的心呯呯地乱跳,准备要逃离,却迈不开步子。 最后,她找到个自欺欺人的理由。 “等到天亮,就走。然后就……忘了今晚的一切。” 后半夜,朱涓涓没有感到丝毫困意,反而感到前所未有的充实和快乐。 主动地陪在床边,轻轻地握着他露在被子外面的手,借着想象力去寻找他的故事。 他是谁?是干什么的? 为什么会独自一人在医院,住着这么大的病房,还有暗门? …… 冬天的黑夜时间偏长,等窗帘后面透出一点模糊的亮光来,都快七点了。 朱涓涓在林一堂的床前守到天明。 听到楼下有人走动,说话,还有移动床位的声响,她猜到是护士和大夫准备要来查房。 她把他的手放进被子底下,将床单皱了的地方抚平,准备告别了。 即使带着许多的问号和遗憾,也不得不走。 九点的时候,学校里有招生报名工作。校长规定,她必须要到场。 她不舍地关门,沿着楼梯往下走。 “他受了重伤,得躺上好几天。我还是……有机会再来看望的。” 护士值班室正好没人,她赶紧抓起话筒。 电话打通,是三哥接的。 面对朱行远的询问,她只说是到了朋友家,玩得太晚就住下了。 他似乎信了,没继续深挖细节,“涓涓,你总算是没事。昨晚我和父亲见你没回来,都差点去报警了。” 一提到报警,朱涓涓紧张得要命。 “不,不,不要去警察局。这是很小的事情,以后不在外面玩这么久了。快去西街口接我,车在路上给钉子不小心弄得漏气了。” 挂掉电话,她整了整衣衫和头发,又从楼梯上把丢掉的鞋子找来穿好。 起码不能让哥哥发现破绽。 从医院到西街口不算近,她尽量用力跑得快些,多争取点时间。 这一路去,运气不错。她不仅找回了昨晚丢掉的白狐皮大衣,还把地上的首饰悉数寻回。 夜里太冷,行人极少,这些宝贝才幸免于难。 她重新穿戴好,静坐在车里等着。 不久,朱行远果然坐着一辆汽车匆匆忙忙地来了。 他见到一夜未归的妹妹憔悴了许多,裙角也撕裂了,很怀疑她说了谎。 “你是不是昨晚和顾启江过了夜?” “没有!”她否认,伸手去遮裙子,却不小心让他看到了袖子上的血迹。 “涓涓,有血!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快告诉我,我不会和父亲说……“ 她见他追问得这般厉害,急得哭了起来。 “我得马上回去,上午学校还有事,耽误不得……” 朱行远不作声了,默默地把妹妹抱紧。 他留下两个佣人来处理被弄瘪的车轮,带着她先回家。 这天早晨,顾启澜起得很早,他路过女生宿舍的时候,正好碰到班里的几个学生。 要是过去,他除了正常的问候,顶多就谈谈学习。 这回却开门见山:“你们谁上楼帮我看看林觅醒了没有?” 有个学生自告奋勇,不一会儿又独自下来,弄得他很诧异。 “她寝室没人,听隔壁的同学说,天没亮就给家里的人接走了,说是有事。” 接走了?有事? 他心里又开始担忧了。 本想去林宅看看,但上午约了启江九点在书店碰面,说好一起去找房子,不能扫了哥哥的兴。 既然她一直是心底最牵挂的人,那就选离她家近的地方看房子。 哪怕负担不起,也要租着:唯有近距离地保护她,他才能安心。 汽车离医院越来越近,林觅坐在车里不安地问正在开车的李炎:“表哥他怎么突然间又不好了?” 他转过头来宽慰她,“我也只是接到医院的电话,通知尽快过去。具体情况也不清楚。到了医院听大夫怎么说。小姐,你有时间多为自己考虑,冬天的裙子和厚被子还没带到学校去?” 经他提醒,林觅想起,自己回了趟家,都忘了这么重要的事,宿舍里冷得睡不着,还借了于芬的棉被。 “我先去看表哥,他要是好些了,我们就上午回去清好东西,午饭后你要送我回校。” 李炎点头答应了。待车停稳在医院门口,他就扶着她去了住院区。 第一百六十五章 夜半花园 半夜的气温降到了冰点以下。 小金沿路往回匆匆地赶,找到拴在树上的黑骏马时,发现马儿趴在地上,头也歪了,完全没了生命的迹象,像一堆黑亮的石头。 出门时还好好的,怎么突然会这样?! 这匹马的名字叫轮子。 是她的好伙伴,身体棒棒的,奔跑速度在同类中属于上乘。 轮子陪伴她两年了,是一位不会说话,但通人性的朋友。 替她挡过刀枪,也帮她突出包围。 难道是遭遇了不测? 轮子的嘴边有一圈结了冰的血沫,脖子上好几处弹孔,皮肉翻着,蒙上了一层透明的冰。看样子死去有好一段时间了。? 马蹄上沾了很多的泥沙,地面上甚至可以看到很深的踢痕。 可以想象,这可怜的小伙伴死前经历了多么痛苦的挣扎。 它半睁着的眼睛依然明亮,朝着她当初追赶启江的方向,似乎是等待小主回来。 她心疼地抚摩着马头,把那双眼睛合上,轻声哭了起来:“好轮子,我会替你报仇的。” “报仇?哈哈哈!” 一阵狂笑突然从黑洞洞的巷子里传来,令人毛骨悚然。 “找了你很久,没想到今晚冤家路窄!” 她的眼前出现了十来个蒙面持枪的壮汉,各个都不怀好意。 小金怒视着他们,“为何要杀我的马?直接找我算账不就得了!” 话音刚落,就有几个性急的围了上来,看架势是想活捉。 她现在失去了小伙伴轮子,要想像过去那样翻身上马打斗已经不可能。 虽然她的身材算得上高挑,毕竟只是个十六岁的姑娘,比起那堆黑魆魆的彪形大汉,没有优势。 小金掏出从林一堂那里拿到的手表,看了眼时间:十点半。 不能与这群无赖耗久了,否则启江可能会在她前面回去。 她背靠着拴马的树,冷笑道:“上回没有把你们全部杀了,今晚是自找的,怨不得我。” 数枚小巧的飞镖,从她指间弹了出来。 “嗖!”,“嗖!”,“嗖!” 一大半人都应声倒地。 “开枪!” “呯!”,“呯!”,“呯!”,“呯!” 余下的人后退十来米,陆续放了枪。 她灵活地闪避,躲开了好几发阴险的子弹,拔枪还击。 巷子里的枪声,在深夜显得很突兀。 启江刚好走到附近。为了赶时间回去,选择了小路。 听到不远处有枪响,他吃了一惊,急忙加快速度往家的方向奔跑。 枪声不再响起。 空气中弥漫着血腥味。横陈的死尸面目狰狞。 小金抱着轮子,喃喃地说:“暂且把你独自留在这里。爷爷的墓地那边或许还有空的,明儿我想办法带你走。” 她干掉了全部的坏人,自己也身心俱损。 虽然没有中弹,但是她受到轮子之死的刺激,忽视了一个致命的细节。 在医院与林一堂互打的时候,右手心挨了他极快的一刀。 本来不算什么大事,回去包扎下就行。 不料遇上一群寻仇的人,逼得她出了毒飞镖。 用惯了右手出镖,她忘记了手心还有伤。 飞镖上的蛇毒,一点点地靠近她的伤口。 更可怕的是,小金最初并没有感到不适,也是奔跑着到了顾公馆的后门。 启江比她先到。在后门边寻找到之前进出的秘密小门,却发现早就给人拿砖头封死了。 情急之下,他只能尝试翻墙,无奈父亲最近出于安全的考虑,把自家的围墙给加高了一米,还安上了铁刺。 上次在朱涓涓家,他从树上跳到屋檐上。今晚启江决定也这么干。 他爬上紧挨着围墙的一棵大榆树,抓紧一抱粗树枝,借助弹力,冒险往墙内一跳。 “扑通!” 他半蹲半摔,有惊无险地着地。 “这么高,我居然能跳得过来!” 他回看那高高的墙,一脸惊喜。 就在这时,小金也赶到了。 她看到一地的叶子,猜到启江是先爬树后翻墙。 高墙难不住会轻功的人。 她跃到了墙边的一处凉亭顶上,往下跳的时候,忽然一阵眩晕…… 启江在原地感叹一番,心情舒畅地往这边走来。 没想到,一个黑影突然降落,重重地压在他身上。 “啊呀!” 他趴在草地里,感到背上倒着一个人,惊讶万分地喊起来。 启江翻身坐起来,看到那人躺在地上,似乎受了伤。 身材像是个少年,一身黑衣,还戴着帽子和围巾,更加诧异了。 “你是谁?为什么会在我家花园里?” 蛇毒开始发作了。 小金从亭子顶上跌下来,如果不是刚好砸在他身上,这会已经没命了。 她感到身子已不听使唤,连抬头都费劲。 “宿命到了。也好,过一会就能见到爷爷……” 听到声音,认出是启江,她睁开了眼睛。 家里的佣人都说,大太太和二少爷人好,那就请他帮忙将自己和爷爷合葬了。 “启……江……少爷……” 这声音他在家听过两三次,以前都很好听,这回却充满了绝望的气息。 “别说话,我在!” 顾启江紧张地把她扶起来,摘去了围巾。 看到她脸色发青,昔日桃花瓣一样明丽的美颜笼罩上了濒死的阴森和恐怖。 她的手上全是黑血,他更惊讶了。 “这伤……” 她用尽力气,抬起那只受伤的手,摆了摆。 “别碰……有……蛇毒……” 隆冬季节,蛇都冬眠了,这蛇毒恐怕是兵器上的。 他无视她的提醒,扯下手套,看到她白皙的手掌上一处不大却很深的伤口,周围都发黑了。 在学校参加过野外求生训练,他知道怎么处理蛇咬伤。 启江取出口袋里的军刀,对准伤口做了一个开放性的十字切。 更多的血被放了出来。 花园里有很好的泉水,冬季也不结冰,帮上了大忙。 污血在活水的冲洗下渐渐流尽。 启江不敢大意,一把将她抱紧,直接奔着停车的地方去。 虽然他听说过不少丫环靠着少爷上位的故事,但此刻依然打定了主意要帮忙。 她就像个谜,白天在顾公馆是个柔弱的女子,夜里却女扮男装,还受了重伤。 帽子不知何时掉了,长发垂落下来。 虽然都只剩下半条命,她还是很美。 他无心看这些,只想着快去医院。 第一百六十六章 屋檐下 后半夜,顾公馆院子里,只有大太太的房间亮着灯。 她跪在观音像前,祈祷着小儿子能平安回来。 晚饭时间到了,不见启江来吃,她就开始着急了。 听三太太说,是晚饭前给一个电话约出去的。 那个女孩子一看就知道出身富贵。 大太太不想听这些。启泯夜不归宿,是平常事。而启江从出生到现在,除了去天津的几天,都老老实实在家睡的。 她双膝跪在垫子上,焦急而虔诚地请求道:“请保佑江儿平安回来!” 可怜天下父母心。 她不知道,此刻启江抱着小金在寒夜里奔跑。 本来是打算开车,然而他到了车库才懊恼地发现,汽车又给大哥开走了。 自从那辆家里用的车在水塘里报废,三太太就迟迟不愿意批钱买新的,大家都指望着顾先生的公务车出行。 夜,冷得让人寒心。 启江抱着她走到大门口,掏出钥匙,开了锁。 心里全是责任感,还伴随着担忧。 他两个多月前,送过朱涓涓去医院,但这一次的情况,更加危急。 中毒比溺水难处理,尤其是蛇毒。 小金半闭着眼睛,靠在他胸前,一路晃晃荡荡的。 她头晕,伴随着恶心,昏昏沉沉,全靠毅力在撑着。 路灯照亮了不远处的建筑:墙面上,一块带红十字架的牌子格外显眼。 又是这家医院?! 她吸了口气,艰难地摇头,说道:“我……不……去……” 尽管声音很小,还是传进了他的耳朵。 “钱我有,不用还。放心! 他以为小金是怕负担不起,却不知不肯去的真实理由。 一是怕撞见被追到这里避难的朱涓涓。 二是怕西医解不了蛇毒。 她咬紧牙,继续说:“西边、白塔寺……解药……” 为了把这话和启江交代清楚,她用了几乎全部的力气。 “白塔寺?在哪?” 启江对这个地方没印象,还想问点具体信息,却见她双眼闭上,头往后一仰,彻底失去了意识。 他看到有点灯的店铺就跑去问,看到有亮光的民宅,也厚着脸皮敲门打听。 他不敢看怀里的女孩子是什么情况,怕自己控制不住情绪会放声大哭。 有一户热心的田姓人家,是开杂货店的。女主人听说了情况,把门开了。 “公子,那里还挺远的。我家有马车,送你们去。姑娘的情况耽误不起。” 田老板赶着马车,一路安慰他不要难过。 “白塔寺边的大和堂,老板的祖上做过御医,先睡会,到了我喊你。” 启江除了一个劲地谢谢,别的都不知道该如何说。 马车一停,田老板就跳下来先帮忙去拍门喊大夫。 伙计把门开了。 满头白发的老中医带着几个徒弟出来。 “把病人放床上。” 启江把她放平,“我已经切开排毒了,请您看看接着还需要什么治疗。” 老中医仔细看了一会,表情变得很严肃。 “是五步蛇。看样子不算太晚,或许还有救。” “或许?!” 启江自责地低下了头,“都怪我路上浪费了很多时间。” 同来的田老板拍拍他的肩:“你这么诚心,阎王不会收她的。你俩有孩子了么?” 启江木然地坐到地上,流着眼泪叹道:“我们不是夫妻,也不是恋人。同一个屋檐下,有难就帮。” 大家被他所言感动,格外努力,转眼间银针、药丸、药膏都备齐了。 忙到凌晨四点,她终于转危为安,不过人还没醒。 启江再三道谢,把钱包里所有的钱都拿了出来。 老中医收了不到三分之一,作诊费和药费。 伙计配好了十来包中药,叮嘱道:“回去就煎服。每次一包。早晚都要喝。过会最好能喝一碗。” 田老板帮忙把药拿到马车上,诚恳地说:“到我家住几天,等她好了再一块走。” 启江觉得已经麻烦了人家太多,“谢谢您,我得回家。” 在顾公馆门口不远处,他与田老板道别,把余下的钱都悄悄地留在车里。 待他再次回到自家的院子,心头像卸下了一块巨大的石头。 看到母亲的窗前有暖暖的灯光,他本能地走了过去。 “妈妈,是我,请您开门。” 大太太一夜未眠,听到儿子的声音,激动地迎了出来。 背着一袋子中药,还抱着个女孩,启江一出现就让母亲惊呆。 “江儿……你这是……” 由于小金穿了男装,脸色和唇色都没了往日的红润,大太太完全不认得了。 “妈妈,我待会解释。先进您房里把她安顿好,马上就要去煎药,不然来不及了。” 大太太要去喊人,却被启江轻轻捂住了嘴。 “我们不要让爸爸、大哥和三太太知道。” 他走到院子角落佣人们住的地方,叫出了负责给大太太煎药的王妈。 启江在炉火边盯着药罐上冒着的白气,不知不觉间,眼睛都给熏得生疼。 最后他如愿捧着一碗药回到母亲房里,却看到小金已经醒了,比先前好了些。 她坐在床上,靠着枕头和大太太说话。 “喝,药好了。” 她的右手有伤,没法端碗,启江只好拿了勺子准备喂药。 不料他笨手笨脚,把药洒到手上,烫得忍不住皱眉。 大太太见状,抢过勺子,“江儿,你休息去。我来。” 小金无声地哭了。 她从小压根就不知道什么是母爱。 难咽的药喝完了。启江给她倒了水。 “二少爷,我会还钱的。谢谢你。” 他生气了:“谁要你还!把身体养好了,我才没白忙活。” 她泪汪汪地看着他,“可是,我会觉得难为情。” “我家的猫,狗,兔子,都有人照料,何况你是个人。我和妈妈这里的佣人看病,都不需要自己掏钱的。” “可我是三太太的人。” 启江觉得刚才的话她完全没听懂。但再争执下去就更说不清了。 他的身份是少爷,还是未婚,得注意分寸。 “好了好了,不说这些。以后我有事或许会让你帮忙呢。同一个屋檐下住着,偶尔帮你一回算什么。” 小金忽然想起了轮子,拼命从床上爬起来。 大太太拦住她,“不能乱动。孩子,你身体还很虚呢。” 她着急地说:“我的马给坏人杀了,还在针眼儿胡同那边,天亮再去可能就给人拖走吃肉了!” 小金推开大太太的手,摇摇晃晃地下床,还没走到门边,身子一软,又晕倒了。 启江把她送到床上,对手忙脚乱的母亲说: “妈妈。我出门了。她的事都麻烦您。帮人帮到底,救了人,索性也帮马儿收个尸。” 第一百六十七章 闺房 难得的冬季暖阳天。离约定见面的九点钟还早。 顾启澜七点多骑车出了学校,到了十字路口,车轮就不由自主地扭向文墨路的方向。 “书店就待会去。先在林觅家附近转转,看看有没有靠谱的房子。” 阳光在自行车上镀了一层温暖绚丽的光芒。 启澜抬头看着一望无际的蓝天,微笑着悠悠地骑车。 憧憬着有机会能牵她的手,在太阳下的胡同小巷子里一起看房子。 或许是心有灵犀,他刚穿过两条小街,就在路口迎面遇到了她的汽车。 她刚从医院探望回来,看到顾启澜,拍着车门兴奋地喊:“李炎,快停车呀!” 汽车顺从地停了。 他对她挥挥手:“早!” 当着外人的面,所有的问候精简成一个字。 但她从他的眼神里读出了温情与关心,并不见怪。 林觅见启澜打完招呼还不离自行车,赶紧拉开车门跑来。 “我很想念你,见到你真开心!” 顾启澜被她的主动和热情感动,伸出手来。 她不怕被李炎看见,直接将他抱紧。 “你上次来我家还是九月,这次说什么也不放你走了。” “我过会要去见哥哥。就在附近走走好吗?” 林觅仰起头,真诚地说:“不好,我只想和你在房里待着,有好多话要说呢。我妈妈她出去买东西了,就我们两个。太难得了。” 他想了想,答应了。 林觅拉着他,一进大门就急着往二楼跑。 启澜已经两个多月没来,都不记得她房间在哪了。 转了一圈,还没看清楚,就被她拖进了卧室。 “快进来!” 门关上了,不久里面传来的响动声…… 动作之迅速,行为之大胆,把门外追来的李炎也看呆了:小姐难道是在…… 实际情况是,顾启澜还没站稳,就给她推到床上。 “林觅,别闹!” 他爬起来,看到她丢来个枕头,然后是床小毯子,接着又是几个洋娃娃。 “帮我一起整理东西。下午要带要学校去呢。” 他红着脸忍住笑:她毕竟是个十三岁的孩子,自己想多了。 然而他的猜想,马上就证明是对的。 林觅清完东西,整个人也扑到软绵绵的被子里,两人之间一下子就靠的很近。 “现在就只有你和我。一起躺着说话怎么样?” 他看到她脱掉了外面的裙子,只留下贴身的衣物。 顾启澜浑身一激灵,像落进了温泉。 更可怕的是,他发现自己的手不听使唤,轻轻地颤抖过后,揽住了她的腰。 林觅握紧了他的手,按在自己的胸前,双颊泛起了杏花粉,房间犹如一下子进入了春天。 两人深情地看着对方,呼吸紧促。 虽然都没有开口说话,心里却很幸福。 一阵风晃动了窗帘,床边的水仙花掉落一地清香。 顾启澜不再犹豫,双手拥抱住了她。 彼此的心贴得很近,而整个房间里,特别安静。 林觅闭上双眼,感到他的脸在一点点地靠近。 期待的一吻,眼看就要成真。 不料墙上的钟响起了一串清脆的音符。 一只可爱的小鸟跳着从小孔里钻出来报时:cuckoo! 他猛然想起九点和启江约好了书店见,翻身坐了起来。 “我得走了,下午回校后再见面。” “讨厌!” 她气得举起枕头,把他打了好几下才停手。 生气归生气,她依然藏不住小开心。 显然,他这次比起上回不肯同睡一床,已经进步了很多了。 李炎正在门外郁闷地听着动静,没想到他突然从里面冲了出来。 尴尬得无处可逃。 看到顾启澜的衣裤都穿得好好的,他又疑惑起来:难道真的没有做什么吗? 林觅来不及穿衣服,披了睡袍来到门口,撞见了李炎在往里看。 “你!” 她涨红了脸,继续追赶,身后传来辩解声:“小姐,我什么都没看见呢!” “随便你看不看了,我就是他的人了!” 正在下楼的顾启澜怔住,回头望。 “乖,回去穿衣服,天冷了会伤风。” 他实在不知道怎么回答,但愿她听得懂他的想法。 林觅丢下来一块丝巾,正好落在他头上。 丝巾上是一对小鸭子。绣得很丑,但看得出费了心。 “好可爱的鸭子!” “是鸳鸯!” 他收好丝巾,忐忑地离开了林宅。 赶到书店的时候,看到店里的钟,居然快十点了。 在店里店外找了一圈,都没见到启江的影子。 他只好边描述边问店员:“有没有看到一个二十左右的男孩子来?他皮肤有点黑,大概是这么高……” “没有,你是今天开门的第一个呢!” 顾启澜站在门外,继续伸长脖子望。 等到太阳很高了,启江才急急忙忙地跑过来。 “三弟,不好意思,让你久等,都快中午了。我们先去朱小姐家。她昨儿说要我们去吃饭的。这个约可不能迟到了。” “二哥,今天是不是家里有事?” 他知道启江一向守时,迟到肯定是有原因的。 没想到这次哥哥的回答却颇为反常。 “昨晚……没睡好。今天睡过了。” 他把车推出来,“我载你,出发!” 启江说:“算了,这小自行车,坐个姑娘还行,我们两个挤着很别扭。” 他拦住了一辆马车,对着弟弟招手:“就坐它去,把车也扛进来。” 车内空间不算大,加上自行车,显得很挤。 兄弟俩紧挨着坐,聊着天。 启江吸吸鼻子,好奇地问:“三弟,你身上好香啊,老实交代去哪儿了?” “我来得早,遇到林觅,就去她家坐了坐。” “咦,胸口有她的胭脂印!嘿嘿,肯定还有别的。如果给朱小姐看见,准要问你的。” 启澜给哥哥说得羞红了脸,不过挨得近,他也同样闻到了启江身上的香味。 虽然不是林觅常用的木兰香,却也很淡雅。 “我也觉得你有秘密。当心我弄明白了告诉涓涓姐。” 启江像只给揪住了尾巴的松鼠,瞪着眼睛不作声了。 他一夜都没有睡。天明时分找到了小金的骏马,但没法带回顾公馆来,最后请附近一家卖河间驴肉火烧的店把马儿暂时收容了。 第一百六十八章 咖啡厅 顾启澜离开后,林觅在楼梯上慵懒地趴了好一会儿才回到卧室。 一进门她就瞥见那只讨厌的杜鹃报时钟。 “都怪你!” 她望着空了的床,失落地扯下身上的睡袍,坐到梳妆台前。 一看镜中的自己,她就恨不得拿起香水瓶把镜子砸了。 天还没亮就赶往医院,匆忙得连最基本的打扮都省略了。 头发没梳,发夹没戴,胭脂还是前一天的。 林觅回想起顾启澜在卧室的细节,总觉得有些不对劲。 “他会不会觉得我没有平时漂亮,所以才找个理由跑了呢?” 下午回校后会见面,她赶紧抓时间好好地修饰自己。 脸洗净,擦上淡淡的唇膏,在白嫩的颈上轻轻地抹上润肤霜,再把头发都挽起,夹上,滴点发油,瞬间就惊艳了。 她换了条点缀着花边的冬裙,外罩加厚羊绒大衣,戴上父亲送的帽子,虽然它不久前还丢过。 林觅穿戴完毕,对着门外喊:“李炎,快来帮我收拾东西!” 他怕她为刚才的事情生气,一直在外头守着不敢进来。 听到她的命令,就像得到了大赦一样开心。 不到五分钟,床上凌乱的衣物和被子全部叠得整整齐齐,分类打包。 他挺高兴,因为这是第一次得到允许进她的卧室。 原来这些事都是林太太让女佣做。 林觅觉得李炎更令她放心:不多嘴,手脚快,还听话。 她已经把他当成了值得信赖的朋友:有些无法和顾启澜说的话,可以找他倾诉,免得在心里憋出病来。 话说清晨赶到病房,表哥的情况真是让她头疼不已。 林一堂在朱涓涓走后不久就醒来了。 他头部和胸口都很钝疼,记不起昨晚睡前发生了什么。 习惯性地抬手看表,却发现它不翼而飞。 想了半天,他认为可能是来了会功夫的小偷,打晕了他,然后抢走了手表。 至于墙上刺下的字,让清早来查房的护士见了,早就贴上一张山水画。 林觅和李炎都坐在床前,他昏昏沉沉,一开口就让他俩觉得很欠揍。 “梳妆盒的事不要去问采薇了,我给你买新的。” 她尴尬地摇头,“不用,找回来了。好好躺着,我打电话让妈妈来照顾你。” 林一堂意识到说话不妥,然而眼下到了覆水难收的境地,不如沉默的好。 章文轩过来查完房,把林觅喊到门外谈话。 他从白大褂口袋里掏出一纸协议和笔,递到她手里。 “林少爷受了伤,目前状况基本稳定。但是我听说最近有人夜里拿枪来打听过他的情况,可能还会有危险。我建议他秘密转到我们的另一个院区……你若没有意见,就和我签个转院协议。” 她毫不犹豫地拿笔签字:现在父亲不在,母亲也没来,干脆自己做主得了。 签完字,章文轩帮忙去联系车,留下她和林一堂在病房。 “表哥,为了你的安全,我同意了章大夫转院的建议,你有意见吗?” 他从床头坐起来,对她笑笑:“听你的。让李炎把这儿收拾收拾。” 两个院区隔得不算远,分别位于东城和西城。 他的东西也不多:除了背包,常穿的衣物,日用和一些书,就是采薇昨天临走前非要他带上的几盒点心。 转院过程顺利。 章文轩担心他的身体,主动要求转到这边院区,方便随时照看。 难得遇到如此有医德的好大夫,林觅顿时放心不少。 她让李炎把表哥的病房布置好,打了电话请母亲过来,就回家了。 虽然林觅因为他在门外听房内的动静感到不满,毕竟功大于过。 这些日子,真的麻烦了人家好多,每次他都任劳任怨,哪怕是受了委屈。 现在,她收拾好了自己的东西,也需要他帮忙送到学校去。 正好母亲不在家,她决定好好地犒劳他。 “我让厨师做一大桌好吃的,一起吃了再走。” 她把所有好吃的都夹了一大盘,让他全部吃完,不许浪费。还拿出了牛奶,给他倒了一大杯。 虽然在林觅看来只是一顿饭而已,却让李炎倍感温馨。 即使后来发生了很多变故,时过境迁,他也将和小姐同一桌吃饭的记忆珍藏在心…… 午饭后,他提着大包小包先上车,开了车门扶她坐好。 这时负责收发信件的警卫急急忙忙地跑过来,把一封信递给林觅。 “小姐,刚接到的。” 看信封上写着“林觅小姐亲启”,她忍不住笑出了声。 “谁写的?还一本正经地称呼我?字倒是写得不错。” 顾启澜常常在她的作业本上写评语,她当然认得笔迹,所以判断写信的另有其人。 该不会是……他? 她让李炎开车,好奇地拆开,果然一眼就看到落款处写着:秦锋! 信的内容干脆利落:“请三点到学校门口等我。如不能来,请电话告知,号码见信封背面。” 林觅本来不想赴约,但已经快到学校,折回去太麻烦了。 何况,她还要和他解释戒指的事情,还没来得及修好他的项链:做人得真诚。 林觅到了学校,让李炎把东西都送进了寝室。 他走后,她在房里来回走动,每隔一会就抬头去看墙上的钟。 快三点了! 她掏出镜子看了看,硬着头皮去校门口。 秦锋坐在车里,看到她,高兴地跳下来一把拉住。 “这回没看福尔摩斯小说,不会错过啦。” 林觅用力地挣扎,“放手呀!” “看你紧张的,好像遇到了人贩子!” “你要带我去哪里?” 他笑着把她放到后座,“一个好玩的地方。我会按时把你送回来。” 汽车开得很快很稳,一路向东,停在西什库大教堂附近的一处咖啡厅门口。 门是玻璃做的,透明如水晶,可以看到厅内的环境很雅致,颇有情调。 “到了。跟我进去。” 秦锋拉着她下车,门童马上过来开门。 林觅没来过咖啡厅,对周围的一切都感到新鲜。 一个女招待穿着西式连衣裙跟着他们来到桌前,礼貌地问:“二位想来点什么?” “拿铁,松饼。林小姐,你呢?” “随意。” 秦锋选了奶酪蛋糕。 女招待推荐的咖啡利口酒,他也要了。 他想,冬天女孩子怕冷,喝点含酒精的饮料会暖和。 第一百六十九章 舍得 柔和的灯光洒在桌面象牙色的台布上,衬托得花瓶中的一束梅花格外好看。 几名服务员在角落里磨制咖啡。一会儿整罐子的咖啡豆“叮叮咚咚”倒进去,一会儿“滴滴答答”的香浓液体就流进壶里,伴随着“呼呼”的煮沸声。 林觅完全被这新鲜玩意给吸引住,眼睛一眨不眨地望着,手痒痒的也想试试。 秦锋发现她对咖啡机着迷,就说:“要不要我托朋友从美国买一台送给你?” “不用,我没喝过,听妈妈说味道很苦。” 虽然心里是很想拥有这样一个“玩具”,她也要让父亲去买,不会再让他破费了。 他的目光移到她的手上,不禁皱眉:“怎么没戴戒指呢?不喜欢样式我可以晚上带你亲自挑。” 林觅心里打起了小鼓:他是把她当成女朋友了,还是情人了呢?这种特殊意义的东西就不能随便送。 她连忙站起来,掏出小皮夹递到他面前。 “林小姐,你这是……” “秦先生,没想到你会送我戒指。我不能接受,抱歉。昨晚被妈妈看到没收了。我打算买了它。请告诉我价格。” 他对林太太的行为感到很无语:翻女儿的梳妆盒是侵犯隐私的,据为已有更是“罪加一等”。 林觅见他不说话,以为是嫌钱少了,赶紧补充道:“请先收了这些钱,少了我明天再回家拿……” 秦锋终于忍不住了,伸手“啪”地拍了一下桌子,惊得附近的客人都侧目。 “戒指就算丢了也没事,还要和我谈钱……不要把大丈夫当成小气鬼好不好?” 她见他生气了,连忙咬紧了唇,不好意思地把皮夹拿了回来。 他在嘴上抗议了几句,并没往心里去。 不久周围留声机传出的西洋音乐,在桌边轻轻地拿手指叩着节拍。 这个下午客人特别多,供不应求,点完单就得长时间地等待。 林觅觉得和他面对面地互看这么久太难为情了。 沉默一会儿,她找到个新话题。 “你昨晚丢了东西没?” 项链?! 秦锋下意识地把手往脖子上放,抓了个空。 昨晚他回家就睡了,为了补觉,直到中午才醒。 由于上次没等到她,他提前了三个小时出发去学校,连午餐都不要了,哪里有闲心关心别的。 听她提醒,他想起项链的事情,颇感欣慰。 “是你捡到了?谢谢!” 林觅“噗嗤”地笑了,“千万别谢,给我家警卫的子弹打断了,等修好给你。” “不用管它,断了就断了。” 她不解地问:“多好的一条项链,还刻着英文呢,断了你舍得?” 他的手落在她的头上,轻轻地按了按,“现在我舍得了。” 林觅还只是个孩子,没能听出弦外之音。 她拿掉秦锋的手,用力晃动着脑袋,“别碰我的头发,好不容易才夹好的呢。” 这一晃,还真添了麻烦:红珊瑚发夹掉落在地上,她只好弯腰去捡。 偏偏发夹比她的手还光滑,捏上去又屡屡掉落。 最后五指在光洁的地板上费劲地捡了足足十五分钟才搞定。 她的脸也添了些红红的颜色,不知是羞到了还是累到了。 林觅舒了口气,坐回椅子上。 立马察觉到有了新情况:秦锋不在座位上了! 她有些急,离开桌子围着大厅走,想把他找到。 过了一会儿,她终于从人堆里把他“挖”了出来。 秦锋站在靠里的一间包厢外,旁边是一个女人。 林觅以为自己花了眼,擦擦眼睛,顿时看得更清晰。 咦?他碰到熟人了呀? 一半是好奇,一半是淘气,她蹑手蹑脚走到离他们很近的一个桌子边蹲下,悄悄观看。 其实在林觅捡发夹的过程中,秦锋的内心再次掀起波澜。 他本是去找服务员问问能否快一点,无意间在门口望见了一个熟悉的背影。 俗话说,人要不顺,喝口水都塞牙。 为啥他和喜欢的女孩子来咖啡厅约会,都能碰到久违的前女友呢? 既然分手,就各自安好了。 他转身就要往回走,却被牢牢地拉住了胳膊,还是受伤的那一只! “别来无恙?” 对方紧紧扯着不放,他咬着牙低声说:“很疼,请松手。” 前女友换了个方向,拉着他另一只手往前走到包厢门口。 四目相对。彼此都不作声,在柔情的音乐声中别扭地站着。 林觅忽然看到那个女人转过身子来,得以一窥真容。 大冷的天,居然敞着大衣,是典型的要美丽不要温度。 女人在大衣里面穿了身白如雪的厚缎旗袍,搭配着银色的高跟鞋。 恰到好处的淡妆让她的五官更显妩媚,头发是流行的波浪。 最吸引人注意力的是她的胸脯:丰满,高高地挺着,与细小的腰肢形成鲜明的对比。 林觅意识到自己在盯着人家的隐秘地方看,脸上顿时发热。 “秦先生居然认识这么漂亮的大姐姐……等会问问她头发是哪里做的,比我的好看多了。” 接下来,她被这位大姐姐给惊到了。 先是伏在秦锋的肩膀上,抽抽搭搭地哭着不肯动。 她想起自己带了手绢,准备去帮忙安抚人家。 哪知大姐姐忽然开口说话了。 “我好后悔离开你,重新开始。” 偷听的小姑娘耳朵一震:原来两人好过…… 惊得她不敢冒冒失失去打扰。 秦锋的眼睛蒙上了一层不易察觉的水雾,给拖入了回忆。 然而,他望着她无名指上一枚亮闪闪的钻戒,回到了现实。 既然结婚了,为何要说“重新开始”这种话? 从忠诚度的角度而言,她这么干不地道。 当初不顾一切地追求他,追到手了还一直瞒着已经订婚的事实。 直到毕业晚会,最后一次跳舞,才不得不坦白。 秦锋爱她,希望她过得好。 分手时表现的很痛快。只是暗地里煎熬了许多日子。 那条项链,是他俩表演戏剧的时候,特地订做的道具。 分手后,他每天都戴着,成了一种习惯,直到被李炎的子弹打断。 秦锋礼貌地推开她,“结婚了就好好地过日子。” 她冷笑着摇头,“你信吗?我没结婚。他九月就病死了。现在朱涓涓的大哥在追我,我犹豫着要不要答应。” 秦锋再次沉默。 朱涓涓和她之间或许真有友谊存在,但朱博远和她又相互了解多少…… 第一百七十章 泼酒 下午的咖啡厅是调情和约会的好地方。 老板是个法国人,挺懂得打造浪漫。 灯光故意调暗,复古的烛台上星光点点。 萨克斯,钢琴和小提琴都来了,浪漫得让人吸口空气都会沉醉。 如果是在西方,看到一对对拥吻的情侣,简直是再正常不过。 中国人在大庭广众之下敢于示爱的,很少。大部分都是隔着桌子说情话。 很快,林觅看到了异样的风景。 秦锋被那女人拉扯了几次。 他决然迈开步子往回走,却被她手中的一瓶类似香水的东西给制住。 仅仅对着脸部喷了几下,整个人就开始摇晃,似乎是醉了。 毒药?迷药? 正在猜想着,他转眼就给那女人按到了地上。 “不许你欺负秦先生!” 林觅从桌底站起来,边喊边拿起桌上的小碟子丢过去。 哐当哐当的声响惊到了客人们,大家都围上来。 有几个绅士去劝解,那女人还是揪着他的上半身不放。 林觅急了,看到邻近的桌上的情侣点了两大杯啤酒,一并拿到手上。 “借用!待会双倍还!” “一、二、三,泼!” 一杯浇了那女人,一杯让他从幻觉中清醒,完全没浪费。 前女友惨叫一声扭头就跑,转眼就消失在门口。 围观的客人鼓掌。 秦锋晕头转向地从地上爬起来。 看到林觅手里的空杯子,困惑地擦了把脸。 “林小姐刚才倒的是啤酒?我记得没有点这个呀?” 大家忍不住笑:“是小姑娘帮了你呢!啤酒归你付钱!” 他激动地握着她的手:“谢谢你!” 林觅不好意思地把手给抽回来:“别嫌我捣乱就行。” 众人又是一阵哄笑。 服务员端着满盘的东西却看到座位没人,连忙喊:“18号桌,上齐了!” 秦锋顾不得头晕,赶紧把酒钱付了,再拉着她往回走。 “安心吃点心,咖啡真香。” 他取了松饼,再往咖啡里放了块方糖。 “尝尝,加了糖,不苦的。” 林觅觉得那只装着咖啡利口酒的瓶子很有诱惑力。 她打开瓶塞,把香浓的液体倒进杯子,喝了一小口。 秦锋提醒道:“好喝也不要多喝,只准喝20毫升。” 她的舌尖到胃里都被这一热烈的饮料给征服,趁着他低头帮她切奶酪蛋糕,又悄悄喝了一大口。 越到后来越控制不住,居然把一小瓶都喝光了! 秦锋看到空瓶子,脑子“嗡”地一响:虽说酒精含量不高,她是个女孩子呀…… 他赶紧喊来服务员:“有没有醒酒的?” 服务员耐心地对他说:“这位小姐并没有醉,先生不要太紧张。开业到现在,还没见过谁喝咖啡醉了的。” 秦锋忐忑地喝着拿铁,怎么都尝不出味。 突然间,玻璃门又开了。 林觅有些微醉了,完全没注意到。 “谁泼的酒?!” 随着一声怒吼,满脸阴沉的朱博远出现在门口。 他的身后,站着那个被林觅倒了啤酒的女人。 秦锋认出了他俩。 刚才前女友狼狈逃跑,心有不甘,所以才搬出了这位靠山找场子。 朱涓涓人好,不等于她的哥哥好。 秦锋从报上读过很多关于她大哥的评论,最夸张的报道称他为“狼”。 狼出现了就不会有好事。 他看了看伏在桌上小憩的林觅,把风衣脱下盖住她。 随后大步走过去,对朱博远和那女人说:“我做的!” “不,不是他!是个扎着红发夹的女的,比我矮一些,胸不大……” 秦锋怒点其名:“丁浣,你说话不要太过分!” 朱博远从来就相信权力万能。根本就不把秦锋放眼里。 “警察马上就到。跪下喊爷爷,给我舔干净皮鞋,可以少关你几天。那个欺负浣儿的丫头片子,找到了也关起来。” 秦锋坦然地拉过一把椅子在门口坐下,拿了张报纸慢慢地看。 “抓。” 他没和任何人说过自己的家境。 每次被问及父亲的职业,就说:“商人!” 若有人追问卖什么,他就答:“书和瓷器。” 朱涓涓和闺蜜丁浣,也就是前任,都以为他的父亲真是做生意的。 商人嘛,有钱归有钱,地位可远不如政府官员。 如果她俩知道他是秦局长的儿子,可能故事会有改变。 九月初朱涓涓就不会亲自去警局委托刘警长找人,不会弄得启澜跳湖,启江坐牢。 也许丁浣就心甘情愿地毁了原来的婚约:因为她订婚对象的父亲,和秦局长的地位半斤八两。 一阵哨子声过后,刘警长带着十来个警察涌进来:出警速度够惊人。 秦锋心里一阵不舒服。 他不关心政治,也无心当官,不太清楚朱家大哥现在的职务。 但能让父亲办事神速的,肯定比较厉害了。 丁浣见警察手里都拿了枪,紧张起来:万一真出人命,她还舍不得。 “博远,吓吓他就行。不要来真的。” 刘警长一眼就认出了在看报的秦锋,毕恭毕敬地打招呼:“公子好!” 朱博远催道:“废话什么,抓人!” 刘警长对着他鞠个躬,低声说:“尊敬的秘书长大人,这位是秦局长的公子。我无权逮捕。” 政客的脸立刻挂出娴熟的笑容:“误会了。谢谢局长关心。秦公子真是一表人才!” 丁浣咬紧红唇,捏紧了拳头,后悔不已:和秦锋在美国从认识到分手也有近三年时间,怎么就没察觉他的身份呢? 现在闹到这般难堪地步,他也铁了心不吃回头草,自己赶紧找个归宿。 于是她挽住博远的手,装出很幸福的样子说:“我嫁定你了,挑个好日子办事。” 秦锋原来还担心,她选择朱博远未必明智,甚至还想着给她介绍更靠谱的。 现在,见识了她过去隐藏在美好外表下的阴险与自私,他重新认识了丁浣。 “恭喜二位。” 当他说出这话的时候,想起了世界上还有一种境界叫“过眼云烟”。 秦锋与刘警长让警察站好,礼貌地目送他俩离开:过去的,彻底过去了。 他独自留下来,陪着在桌上睡觉的林觅,把余下的咖啡喝完。 第一百七十一章 小醉 一小瓶咖啡利口酒,色泽诱人,口感极佳,对女孩子的杀伤力可不能小看。 林觅有过一次醉酒的前科。 在生日那天,只喝了两杯红酒就倒地不醒,足见她属于易醉的体质。 秦锋并不知道她尝过一点就着魔般地上了瘾,更没预料到喝光一瓶会醉成这样。 他还打算在咖啡厅里陪她,等醒来后送她回学校。 为了打发时间,他决定一杯接一杯地喝。 单子在手里转了一圈,点了卡布奇诺、摩卡咖啡、爱尔兰咖啡,最后连黑咖啡也点了。 女招待脸上笑开颜,把他要的咖啡都赞了一遍,顺带着推荐新品。 “先生,您真有眼光,除了这些经典的,还可以尝尝马来西亚的白咖啡。” 他看着林觅双颊泛红地睡着不动,点点头默认。 桌子上陆续上了五杯不同的咖啡。 加上之前的拿铁,秦锋一共独自喝下了六杯。 他感到自己变成了一只咖啡壶,里面是各种液体在激荡。 “林小姐,你快醒来,我再也喝不下了。” 或许是林觅睡够了,或许是上天觉得秦锋舍命陪美人不容易,总之,在他轻声唤过后,她晃晃脑袋,睁开了眼。 “我……” 他扶她坐稳,“你好些了吗?” “一阵一阵的头晕。” 见她还能说清楚话,他悬着的心放下一大半。 “找个地方吃饭,再送你回学校?现在快六点了。” 如果是彻底地不清醒,他肯定不用开口问,直接带回家就好。 偏偏她这时候半醉半醒,大脑越来越亢奋。 “我不吃饭。我现在就要回家!” “这样子不能回家,除非……” 林觅眯着眼睛,笑呵呵地伸手拍他的脸颊,“除非什么?” 秦锋忍住内心的激动,大声说:“去我家!” 他为自己的勇气感到很诧异,也怕被拒绝。 林觅当然是不肯:“不去,我回学校赶明天作业!” 送她回校不难,万一给同学发现告诉了老师,老师再报告给姑姑,该不会被重罚? “稍等。我去打个电话。” 一阵铃声响过,秦校长接听了电话。 听到是侄子,特别高兴。 “晚上来姑姑家吃饭吗?” “谢谢姑姑。我想问您,在校学生如果喝了酒,要不要处罚?” 秦校长很肯定地说:“我在女中的规定是,禁止喝酒。轻的罚扫厕所三个月,重的罚打扫厕所加扫落叶,铲雪……” 她如数家珍地谈着这些规定,电话这头的秦锋惊出了一头冷汗。 “锋儿,你怎么会问这个问题?” “我……朋友的表妹想来女中上学,让我帮着问问。” “哦,那就告诉女孩子,千万要守规矩,我们这的校规在全城排第一。” 他继续应付着姑姑,总算把电话打完。 林觅不知何时又睡了,喊了好几次都不醒。 嘴角边有一抹可爱的笑意,怕是做梦了。 他把带她回家,准备先醒酒,再送学校。 下午的时候,秦太太的丈夫和儿子都不在家,身边连个说话人都没有。 如果是平时,她约人出门打牌或逛街。 但这天例外。 中午儿子没吃午饭就匆匆走了,她寻思着等他回来让厨师重新做点好吃的。 百无聊赖的秦太太,在等待儿子的寂寞时光里,让佣人从房里取来一大箱子过去存下来的毛线团。 她已经整整三年没织毛衣,缠毛线都有些生疏了,费了很大劲才上手。 正在琢磨着织围巾、手套还是毛背心,就有佣人急急忙忙地进来。 “太太,公子带着个姑娘进房了!” 姑娘?! 手里握着的几团毛线滚落。 秦太太愣了一会,跨过地上的毛线团直接奔着儿子的房间去了。 由于家里的住处比较宽敞,秦锋没有选择和父母住得很近。 他的小天地朝南,开窗就能看到花园,和客厅隔了大半个院子。 一间书房,一间卧室,还有一间存放着从小到大的各种物品。 他想来想去,打开了卧室的门…… 秦太太知道偷看孩子的隐私不好。 秦锋年纪不算小了,还没和她提过结婚的事。 突然带个女孩子进屋,弄得她心里七上八下的,只好亲自跑来瞧。 好不容易跑到儿子的卧室前,刚想蹲到窗下听听里面的动静,秦锋就出来了。 一见母亲在窗边蹲着,他闭上眼睛都猜到她心里想啥。 “妈妈,您这是……?” “锋儿……我……听说你回来了,想喊你去吃饭。” 他背靠着门,一个劲地摇着头,“我在外面吃得很饱,都撑了。” 秦太太看到儿子换了睡衣裤,迫切想进去,连忙把他扯开。 “你房里有个女孩子对不对?给我瞧瞧。” 他趴在门上阻止母亲进房,“不行,她还没醒。” “好哇,你胆子太大了!大白天,在这么短的工夫,就……” “嘘!” 秦锋捂住了母亲的嘴,一面抱歉地笑着,示意她不要出声。 秦太太无奈,又不甘心回去,于是也在门外候着。 屋内,林觅翻了个身,迷迷糊糊地睁开了眼睛。 虽然醉意还未完全褪去,她已经意识到躺在一张陌生的床上。 这床比她的小床要长得多,也宽出不少,被子和床单是银灰色。 床前的衣帽架上,有他的衣服,还挂着她的外套。 齿间有薄荷的清香,双唇也很水润,并没有醉酒后的干渴。 她心里一惊,伸出双手抱紧了自己。 “衣冠禽兽……” 这是她唯一能想得到的贴切词语,来形容此刻的震惊和愤怒。 秦锋换衣服的时候顺手把枪也取下来放在卧室的桌上。 林觅边擦眼泪边拿起手枪。 秦太太听到“呯”的枪响,窗户被打穿个洞。 接着又是一阵乱响。 她吓得发抖,捂着眼睛不敢看,好一会才转过身去喊儿子。 秦锋拉开门冲进去,看到林觅醒来第一件事就是开枪,也给惊到了。 “林小姐,玩枪很危险!快放下!” 她站在一堆乱七八糟的物品之间,继续在房间里泄愤。 看到他,双眼似乎要喷火。 “亏我信任你,没想到你比流氓痞子还过分。杀了你,再自杀!” 第一百七十二章 误会 林觅紧握着枪,窗外的光亮渐渐地少了。 她一面喘气,一面愧疚。 顾启澜和自己约好了下午回校见面。 天色已近黄昏,启澜若是久等不见她,肯定要着急了。 她的外套给秦锋脱下来了,裙子还在,只是胸口处有团水渍。 薄荷的冰凉味道,一点点吸入鼻子。 秦锋抱着胳膊靠门站着,目光很淡定,一副问心无愧的模样。 刚进房的时候,他不免感到纳闷:薄荷糖泡水解酒效果应该是不错的,她为何发这么大的火呢? 后来发现林觅愤怒的症结,在于他身上的睡衣裤。 她的眼神里燃烧着愤怒的火焰,似乎要把他烧成灰烬才能解恨。 他从未想过这个小姑娘会开枪,尽管握枪的姿势一看就是新手。 他数过,她一共开了八枪。 一支枪的子弹已经没有了,另一支枪里可能还有子弹。 “林小姐,”他试探性地侧着身子往前走,“我知道你很生气,请允许我解释几句。” 再不澄清,她的下一颗子弹很快就要飞出。 “你说。” 他顿时看到了希望:她虽然打坏了不少东西,但是没对着人放枪。好好地说清楚,或许还能感动她呢。 “是这样,”他的嘴角露出微笑,“我泡了薄荷糖水。喂你喝的时候,杯子翻了,裤子也湿了……” 他怕她不信,指着床前衣帽架上那条无辜的裤子,“就是它!” 林觅回头看,果然裤子湿漉漉的。 她眼中的怒火少了些,可疑惑还在。 秦锋趁机跳过去,抓住她的手腕把枪夺了过来,“啪”地丢出了窗外。 “这下随你怎么发火,都不会出人命了。” 林觅眼看他夺了枪,又惊又怕,只好用力地对他揣了一脚。 “啊!” 秦锋疼得眼泪都流了出来。 “踢别的地方不好吗?我宁可挨一枪,也不想让你……” “你还敢对我非礼吗?” 她操起桌上的台灯,质问道。 “非礼?我就喂了你半杯薄荷水,里面没放药!” 秦锋差点要给她的话噎死,捂着被踢疼的地方一步步走到床头柜边,拿起杯子晃了晃。 “我把余下的喝了,谁放药谁是孙子。” 他喝完了薄荷水,胃里的咖啡味道又浮了上来。 “林小姐,麻烦你转过身去,我想吐…… 话还没说完,他已经蹲在地上吐了起来,吐着吐着还像个小孩一样哭了。 林觅见他确实很难受,丢了台灯,取出手绢帮他擦了擦嘴角。 秦锋一把抓住她的手,万分委屈地说:“我真的没对你做那种事情。只不过帮你脱了件外套,里面的裙子连颗扣子都没动呢。待会就送你回学校。我姑姑说醉酒会重罚,我才带你回来解酒。” 她的脸上一阵红,一阵白:原来误会了好人。 “秦先生,你这么爱喝咖啡?今天喝了多少?” “六杯,坐下都不敢用力,怕胃给撑破。” 林觅意识到错怪了他,也看到屋内一片狼藉。 她赶紧想办法补救,主动蹲下来清理东西。 不过她最不擅长的就是整理房间。 学校的寝室,被子常年不叠。 家里的卧室,是母亲收拾,后来林一堂来了,就由他收拾。 林觅倒是不觉得这是个问题,毕竟她喜欢的启澜很爱整洁,床上的被子不仅勤洗,还勤晒,铺得平平整整。 秦锋的房间,还来不及看清楚,就给她打得一片凌乱。 他一言不发地看她在房里忙乎。 实际上是帮倒忙,只是他愿意看她为自己出出力。 林觅捡起了一大叠散落在地的衣服,踮起脚尖正要往柜子里放,不小心踩到地上的一个小东西,滑了一跤。 人倒是没摔,衣服全部又掉得乱七八糟。 她踩到的是一瓶墨水。 盖子开了,黑乎乎的墨汁在地上肆意地流,正好把衣服都染色。 她捡起来一件,发现搞得很脏,穿了没法见人。 “秦先生,对不起……我拿走洗干净了再送回来。” “我家佣人洗就好。穿好大衣,我们去客厅找妈妈吃饭,然后送你回校。” 林觅的脸红到了耳根。 搞坏了这么多东西,还没赔呢,肯定不能吃饭。 “我在学校约了同学一起吃晚饭,得走啦。” 秦锋不大乐意,最终答应了。 林觅想起有必要和秦太太道个歉再走,于是两人一起来到客厅。 秦太太给刚才的响动吓得不轻。 在客厅里心不在焉地弄毛线,盼着秦局长快回来。 看到林觅出现,她的焦虑更深了。 眼前的这位小姑娘,生得十分标致,她活了大半辈子都没见过这么脱俗灵秀的女孩子。 然而这孩子刚才“呯呯呯”地拿起枪就放,太可怕了! 天下的母亲谁都想让儿子找个靠谱旺夫的媳妇。 在秦太太看来,林觅绝不能娶进屋:一言不合就开枪,家里还有安宁日子吗? 小姑娘对着她鞠了一躬,赔礼道歉。 “很抱歉,我在外面喝醉了,又误会了秦先生……弄坏的东西请您记好账,我下次来赔。” 林觅不擅长言辞,如果换成何诗安,或许就会说得圆滑一些。 回答她的是一片沉默。 秦太太想发火,看到秦锋那个护花使者的架势又不好发作。 于是瞪着儿子,仿佛在警告他:“不要被外表所迷惑,早点和她了断……” 他没有太在意母亲的眼神,跟着林觅一起道了歉,拉着她出去了。 在车上,林觅不好意思地低声说:“辛苦你了。改天记得找我,弄坏的一定要赔给你。” 秦锋边开车边宽慰她,“这屋里的东西还是我出国前的样子。现在很多地方想重新布置呢。” “你是在国外读的大学?” “对,三年前中学毕业就考到美国去了。” “啊,你大我好多呀。” 她的一声惊叹,让他很尴尬。 “我二十三,你有十六了?“ “我九月刚满的十三岁。” 秦锋惊讶地看着她。 原以为她至少有十六,没想到比自己足足小了十岁…… 他把她送到校门口,目送她蹦蹦跳跳地进去。 “还好我不是很老。让她安心读,十三岁还是个孩子呢。女孩子最好也能有机会读大学。” 第一百七十三章 等的人 随三哥朱行远回家后,朱涓涓趁着他在房里读报的工夫,悄悄地拿出母亲给自己留的补药,溜进厨房,洗净双手,认真地熬一锅汤。 她出生官宦家庭,在留学前,连喝茶都是佣人给泡好再端上来。 去美国后,父亲除了钱什么也不准她带,大事小事都得自己操劳。 三年时光使她变得独立、能干,不但学业优秀,还练出了下厨的本领。 真正担当得起“上得厅堂,下得厨房”这句话的新女性,在旧时代,多么难得。 朱涓涓请厨师从水池里捞起一尾活蹦乱跳的鱼,亲自看着他收拾干净。 这鱼很肥美,是家里存了过冬的,一共也就十来条。 今儿顾启澜要来,她想让这位小弟弟尝尝鲜,特地选了条最大的。 厨师望望砂锅里翻腾的药材,又切着鱼,猜到家里要来客人了。 不过只猜对了一小半。 按照之前和启江约的时间,中午他会喊启澜一起来家里吃饭。 朱涓涓请客,原来是心甘情愿,现在却基本上是为了守信。 其实,她更愿意启澜一个人来,吃了再打包带回去给哥哥都行。 昨夜遇到顾启江,开始以为是叙旧,挺高兴。 哪知道他一上来就表白,还握紧了她的手,令她倍感尴尬。 顾启江和她认识有两个多月了。 每次看她的眼神都十分诚恳、炙热,好几次都差点把她打动。 如果不是为了帮弟弟去了趟天津,回来后麻烦不断,误会连连,也许这会儿他俩都在一起了。 朱涓涓没有正式谈过恋爱,不代表她没有喜欢的男生。 只是这场暗恋,始终没有转机。 三年前的夏末,她和丁浣作为屈指可数的几个中国女学生,以一纸通知书叩开了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的门。 新生活开始了。两人嫌校内宿舍不方便,就在学校附近租房住,日久培养出了坚固友谊。 故事就是那时开始的。 有天半夜,白天看起来好端端的丁浣突然就病了。 她捂着肚子喊疼,朱涓涓只好鼓起勇气出门找医院。 身上除了钱包,还藏了菜刀。 她鼓起勇气走夜路,却不知有几个住在附近的流氓早已盯上了猎物。 这次单独出门,恰好给躲在黑暗处的流氓提供了下手的机会。 他们从半路上将她堵住,她拿出菜刀准备拼命。 附近传来响亮的枪声。 流氓吓得四处逃散。 一个五官棱角分明的高大男生骑着自行车过来,友好地笑笑,用中文问她: “小姐,看你很着急,有什么事要帮忙吗?” “我是加州大学新到的留学生,我的朋友她病了……” 她起初以为是亚裔警察,没想到也是从北平赴美求学的新生。 凑巧他们还是校友。 他是个适应力极强的人,虽然只比她早来半个月,对学校周围环境都很熟悉。 他俩一起送丁浣去了医院。 坦诚地说,两个女生都喜欢他。秦锋让她们在异国感到心安,隐约地心动。 她俩的相貌才华,各有千秋。 但丁浣更会打扮,也懂得怎么抓住男人的软肋。 而朱涓涓更爱学习,也羞于做女追男的事,于是就落了下风。 女人的友谊,很神奇。 她俩在美国继续做着朋友,尽管不再像过去那样亲密。 待丁浣和秦锋分手后,朱涓涓尝试过将照片夹在信中寄给他,含蓄表明心迹,却了无回音。 她默认他拒绝了,事实上他根本就没拆开。 这封命运坎坷的信,寄到的时候正赶上他在外面实习,被粗心的室友随意塞进了一堆来不及看的资料中。 结果是,秦锋把它和其他书籍打包带回了国,随意丢在角落里:回家一个多月都没动过。 迟迟等不到回音的朱涓涓,在九月份目睹了两件奇事。 一是丁浣正值盛年的未婚夫突然暴毙,二是大哥朱博远不忌讳“克夫”,执意求婚。 消息传出来,满城哗然。 与此同时,她被顾家三太太刻意安排的“相亲式”做客弄得很尴尬。 另一方面,对启澜的怜爱和关心又迫使她无法忽略顾公馆的人,包括后来在书店认识的顾启江。 她对启江,没有爱情,只有感动和友情。 一见钟情不止是个传说,当它真的发生时,人们才会感叹缘分的奇妙。 启江不惧危险地救过她,第一次来家里看她就送了珍贵的珠宝首饰作礼物。 可她能做的就是把美丽的首饰和好吃的点心打包让他带走。 她对爱情的原则是宁缺毋滥。 是等着秦锋,是将就启江,还是从零开始? 如果不是阴差阳错地给小金追到医院,她或许还要继续纠结感情的归属。 误闯陌生男孩的病房,让她有了一种久违的心动:是福是祸,不在乎。 眼下她只想安静地做一碗汤,给住院的他送去,虽然连对方身份和姓名都不知。 汤终于好了。 朱涓涓提着篮子开车去了医院。 她沿着楼梯往上走到病房门口,在窗前望了望。 他的一切物品都不见了,房里只余下空床、沙发和柜子。 就连门口地上的血迹,也被清洁工冲洗掉了,仿佛昨晚她看到的,只是一个虚幻的世界。 她擦了擦眼眶中的泪水,双手从包里取出一张照片。 林一堂上到中学的第三年,就告别了校园。 那个午后,建华喊他踢了球,照了相。 昨天重逢,老同学把洗好的两张照片送了张给他。 林一堂从江南酒店回来忙着打针,后来又碰到来林宅的秦锋,比完枪法后心情低落得一塌糊涂。 直到睡前他都没有闲心把照片从大衣口袋里拿出来看。 朱涓涓无意识地拿了它,回家后为自己的行为羞红了脸。 她握着照片,失落地回到车上。 叹息过后,她努力地微笑,调头赶往学校。 爱情受了挫,可工作还在,需要认真对待。 学校上午的招生报名早就开始了。 全国各地赶来的女学生把教员们的办公楼围得水泄不通。 当年的女子中学都非常难进,更何况这是新成立的女子大学。 朱涓涓从办公室抱着叠厚厚的材料出来,单独在走廊的尽头摆了个桌子。 她望着那一张张稚气未脱的少女面庞,想起中学毕业后的自己。 当时没有女子大学,她还想深造,只能选择出国。 时光过得飞快,转眼间她就站到了讲台上。 她很满足,很自豪:学到的知识都能分享,没白学。 丁浣归国时,也收到来此任教的邀请函,直接就丢进了垃圾筒。 一个月挣到几十块,买瓶进口香水都得自掏腰包,还要讲课、改作业、编教材,兼课后辅导。就连交际花也比教书强百倍。 第一百七十四章 印象 与办学成熟的燕京大学进行秋季补招不同,刚成立的北平女子高等师范学校是本年度首次招生。 虽然是本着培养新女性的宗旨开办,在社会上引起的关注度也高,却难以忽略它规模小、师资力量薄弱的事实。 但它成了全国各地追求理想和知识的女学生心中的希望。 在男权社会,她们多么盼望上大学的机会,师范学校收费不高,比起令人望而却步的留学成本,是最经济的选择。 朱涓涓刚坐到椅子上,就来了好几个学生交材料,围着她问东问西。 “老师,这次真的只招四十个吗?” “文件上规定了不得多于四十个,具体情况要根据考的成绩来决定。” “有没有复习的范围?” 她摇摇头,“就是中学六年的基础知识,不难的。” “我们从外地赶来的,没带那么多书,好着急呀。” 朱涓涓心软,见考生说得可怜兮兮,给了她们一点提示。 “关键是最后两年的课本。” 作为老师,她只能帮她们到这儿了,再说下去就恐怕要泄题。 周围的考生们见她这么好说话,纷纷如潮水一样涌过来。 朱涓涓来得最晚,她的人气却最旺。 眼下,报名的队伍一眼望不到头,蜿蜿蜒蜒,都直接排到楼下的草坪了。 看着这些热情高涨的女学生,又惊喜又着急。 中午还要招待启江和启澜,她多么盼望能早点回去看看菜准备得够不够。 她为了尽快忙完,同时收两个学生的材料,左右手都不闲着,同样的时间可以多一个人报名。 正当她低头审核材料,一个男生的声音在楼道里响起。 “老师们,请问今天上午报名就截止了吗?” 所有在场的老师和考生都惊呆了:女子大学招生,怎么有男的?! 负责招生安排的教务长一脸严肃地站起来,把急急忙忙上楼的男生劈头一顿训斥。 “看你文质彬彬,应该识字,校门口那么大的牌子和条幅都看见么?我们招女生,别来瞎搅合!你要报名得去燕京大学,那边只收男生!” 无辜的黎建华,刚刚踏进校园,就挨了奚落。 他不是要来闹事,而是要来替妹妹求情。 黎采薇夜里不大舒服,去诊所打了针,现在还没起床。 由于报名时间只有上午半天,把建华给急坏了,只好厚着脸皮勇闯女校。 他的脸涨得通红,低头搓着手,像是给当场抓住的小偷一样难为情。 耐着性子把批评听完,才怯怯地说:“老师,对不起,怪我没说明白……我想替妹妹请求宽限点时间,她病了在休息,上午可能来不了。” 教务长一听,脸色更难看:“报个名还挑三拣四?你看看周围的考生,谁不是一早就排队。回去和你妹妹说,要想来报名,上午就要到,下午谁都要回家,没空!” 建华无奈地退到楼下,心有遗憾地往楼上望了望。 朱涓涓听到了他和教务长之间的对话,很是同情。 她走到过道里,朝楼下看,正好和建华的目光相对。 这张脸好眼熟……她猛然想起了包里的那张照片。 时隔三年,黎建华的长相和初中那会变化不算很大,给看过合影的朱涓涓一眼认出。 “他的朋友,我肯定要帮。” 她朝着建华大方地挥挥手:“请稍等,我有话和你说!” 黎建华看到一个温文尔雅的女孩子朝自己跑来,心跳“咚咚”地乱了节奏。 朱涓涓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要小一些,穿了和采薇同款的洋装,使得他误以为她也是来报名的。 “同学,你好。有事?” “我不是学生,是老师。我们学校的报名时间只有半天,过期不候。” 他急了,“我妹妹她最快也得中午才能来。中午可以吗?” 朱涓涓叹了口气,“中午是我们的下班时间。” 建华求她帮忙说说好话,宽限到中午或下午。 她想了想,让他先回去,中午再来。 建华感激地谢了她,高高兴兴地回去了。 朱涓涓拖着沉重的步子去找教务长,把心里的话都说了。 “涓涓,你为何要为这个陌生人求情?坏了规矩怎么办?校长责怪起来怎么办?” 她接着恳求,直到领导让步了为止。 “你一个人留下等,过了中午,还不来报名,就回去。没必要收个娇小姐。” 她继续忙着,所有的同事都比她早下班。 最后一个学生报完名离开后,她累得眼花脖子酸,肚子也饿了。 可楼梯口还是没有人影。 再等,启江和启澜估计都吃完回家了。 朱涓涓走到水龙头边,拧开水洗手,准备拿办公室的饼干吃上几块。 刚打开饼干盒,就听到楼梯里有人急急地跑,她随意把盒子盖一搭,又出来了。 黎建华背着采薇在十一点赶到了。 采薇让哥哥放下来,拎包扶着墙走了一段,来到她的面前。 “老师,您好。抱歉,我迟到了。” “同学,你叫什么?” “和诗经里的《采薇》相同。” 采薇交完材料,又从包里拿出来一盒点心。 “辛苦您等我,请收下。” 朱涓涓看到这盒子,和她昨晚在病房里看到的一模一样,都是南方一家有名的糕点老字号所制。 “心意领了,我不收,自己吃就好。” 朱涓涓说完,把桌椅摆好,提了包准备走。 建华过意不去,拦住她说:“好老师,今天多亏了您帮忙,我们昨天才从南方赶来,一共就带了三盒点心,送了两盒,只有一盒了。望您不要嫌弃。” 她心里有了底,猜到了那个神秘男孩子是江南来的。 只是,这个女学生让她颇感意外。 既然是他朋友的妹妹,肯定认识彼此。 还送了他点心,关系肯定不错。 会不会是……那种关系? 正想着,黎采薇也和之前那些灵活的考生一样,问起了她的考试范围。 “老师,您一看就特别让我感到亲切,请问这次需要买哪些参考书呀?元旦考试,还来得及复习完吗?” 朱涓涓不是心胸狭隘的人,见她带病来报名,觉得精神可嘉。 她掏出笔,在本子上唰唰地写,破例地列了个书单递给采薇。 “上面的书,画了红线的都精读,其余的有空就大致看看。” 建华很是感激她的乐于助人。 趁着他还没走,朱涓涓忍不住问:“你和妹妹有固定的住处吗?” “我们的舅舅住在城北有宅院,只是不习惯去,就住在客栈复习。” “哦,”她悄悄地看了看采薇,压低声音问,“有熟人朋友吗?” 建华很坦率地答道:“有。我初中同学在这边暂时待一段日子。” 朱涓涓差点就忘了旁边还有人在听。 “暂时?你的意思是他会离开北平?” 黎采薇朝她瞟了一眼,眼神里有些诧异。 朱涓涓赶紧补充道:“你们需要帮助可以来找我。” 建华受宠若惊地说:“哪里敢麻烦您,我如果能考上燕京大学,就能管妹妹,您有什么事可以找我谈。” 采薇拉起哥哥的手:“我们得赶紧买书去了,老师,您保重!” 朱涓涓对她从此印象深刻。 第一百七十五章 熊掌和鱼 冬日暖阳,令人很惬意。 顾家兄弟俩坐在马车上。启江睡着,启澜醒着。 路过热闹的集市,启澜让车夫停住,跳下车买了一大篮子水果。 启江一夜未合眼,躺在一篮子苹果、金桔和白梨散发出来的甜味里都没醒来。 快到朱家大院的时候,启澜拿了片干叶子直接痒痒他的鼻尖,几个喷嚏连环过后,总算是把瞌睡虫赶走了。 “三弟,你居然想得这么周到!” “上门吃饭,空手哪行呀。何况涓涓姐对我们一直很好。” 启澜很纯粹地开心着:待会有能见到可爱的姐姐。 启江想起被她拒绝,担心见面了会不好意思。 朱家大院门口站岗的认出了他俩,把门开了,“请进!” 朱涓涓没有出现,偌大的院子里空空的没几个人影。 启澜提着篮子走在后面,启江在前面找路。 他隐约觉得有些不对劲,走了百来步才看到了在水池边逗乌龟的朱行远。 “行远兄,我们来了!涓涓说今天请饭。” 朱家三公子上次被启澜揣倒撞了腰,休养中还拄着拐棍,弯腰站着像个小老头,他最忌讳外人看到。 听到启江一喊,连忙将拐棍丢得远远的,忍着腰疼站直。 “顾启江,我可没听她说要请你们来家里做客。我还有话要问你呢!” 启江心里顿时紧张起来:难道是涓涓告诉了她三哥? 启澜见行远的脸色不对,把篮子放在地上,礼貌地说:“我哥哥是诚心的,请不要为难他!” 行远抓过水池边捞乌龟的网兜,对着启江就打:“你还是个人吗?昨晚我妹妹和你一宿在外,今早我接到电话带她回来,袖子上还有血,你到底做什么了!” 一语既出,启澜愣住,启江惊呆。 “行远兄,我和她只在书店门口说了一小会话,难道她后来没回家?!” “你有证据吗?” 启江急了,“当然有!药铺的大夫和学徒都可以给我作证,我妈妈也可以!” 行远见他的脾气上来,怕他再来一脚,只得暂时信了。 “怪了,既然不是你,那她和谁待了一夜?这个事你也要帮忙查清楚,关系到你我两家的利益呀。” 启江不再做声,猜到了一点答案:她肯定是有了喜欢的男生,只是瞒着大家而已。 行远为了缓和气氛,提出一起去厨房转转。 厨房比较大,大大小小的盆和钵摆满了架子。 厨师在大铁锅前拿了双巨大的铁筷子在炸肉丸。 朱涓涓一早让厨师炖的鱼已经好了,浓郁的香味飘来,三人都情不自禁地捂住了胃。 行远揭开砂锅看了看鱼汤,忽然想起个事来。 “我大哥前日送了个好东西,父亲去外地考察,我担心放坏,不如今日一起吃了。我妹妹她上午在学校,我来陪你俩。” “有鱼就够了,不用浪费了。涓涓她中午能到吗?” 启江没有心思问吃的。他只想她早点回来。 这时,行远对厨师打了个响指:“先别炸丸子了,赶紧收拾熊掌,炖着吃或红烧都行!” 熊掌?! 启澜以为听错了:在现代社会,吃这个是犯法的。剁了熊的爪子太残忍了。 启江也不信:行远不至于得了他一只瑞士表就拿出这等珍馐待客。 行远走到他跟前,把声音压低,“你和我去外面,弟弟留下监督厨师做菜。” 启澜无奈,只得盯着厨师收拾一只肥硕的黑毛熊掌,启江随着他出去谈话。 门外,行远拉他进了亭子,遣散了周围干活的几个佣人,才把真正目的说了。 “我大哥说,顾局长和机要处的头关系不错,这次大选前的一份机密文件,对我们的仕途很重要……” 启江愕然: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更没有白送的熊掌。果然美食背后绑定了苛刻条件。 行远怂恿着他,“也不是多难的事,你只要肯抄份文件给我,涓涓绝对是你的,今中午的熊掌放心吃!” 启江感到浑身像掉入了油锅,一双铁筷子夹着他往热油里扎下去。 煎熬的滋味,太难受了。 他知道父亲会带些文件回家,一般放在抽屉里,上个锁。 虽然行远只是轻描淡写,他总觉得朱家是在给父亲下套。 今天中午,朱涓涓是打算拿上好的肥鱼作为压轴菜来招待他们。 朱行远却笑里藏刀地再加上一道熊掌。 一边是爱情,一边是亲情,难以取舍。 他对她的感情很深。 可父亲的文件真的拿得到么?万一是个假的,他就弄得两边不讨好了。 孟夫子不是说:舍鱼而取熊掌吗? 启江忽而迷糊了:哪个是鱼哪个是熊掌? 都怪这个思想家想出个鱼和熊掌的典故,害得他吃个饭都这么为难。 他低头不说话,让行远感到困惑。 “你还没想好吗?再加十分钟。” “十天。我得好好地想想。” 行远觉得十天有点久,皱起了眉。 转而又想:现在是十一月底,年后才大选,只要文件是真的,晚一点也没关系。 “行。千万不要失信。” “我尽力。” “不要说什么空话,为我妹妹,你应该拼命做到才对。” 启江感到悲凉:“爱情怎么能掺杂质。贴了政治交易,分明是在玷污我的感情。” 朱行远不悦,半威胁地说:“你不愿意去抄份文件,那就等着收她结婚的喜帖。实话告诉你,她最迟明年夏天就要嫁人,我父亲说不能再拖了,很快就要安排相亲。” 启江叹息一声:“我做。” 中午的时候,朱涓涓开车回来了。 她没有留意到院子角落的兴远和启江,车一停就去了厨房。 看到启澜坐在小板凳上,守着灶上的一个大铁锅发呆,不由得问:“启澜弟弟,你来多久了?饿了吗?鱼应该炖好了呀?丸子也该炸好了。还有什么在煮呢?” “涓涓姐,我们来做客,随便吃点就好。行远兄让我看着这只熊掌。厨师说少了料,到街上买去了。” “哟?三哥这么好客?熊掌有点腻,我去里拿几罐酸梅酒。” 启澜站起来,“涓涓姐,你昨晚去了哪里?刚才行远兄气得打了我哥……” 第一百七十六章 姐姐的心事 在顾启澜的心里,“姐姐”是一个温暖的名词,唯独属于朱涓涓。 她有学识,有思想,有主见,见过世面,姣好的外表下有一颗善良而勇敢的心。 他回家那天中午遇到她前来顾公馆做客,起初以为是难伺候的官宦小姐,不太想打交道。 后来她在餐桌上护着他,带他去书店买书,还给他买衣服,热心地帮他寻找二太太的下落,让他感到亲人般的关怀。 他多么盼望启江和涓涓能顺利地走到一起,这样她就能做他嫂子啦。 做梦都没想到,她对二哥没有爱情,只有友情。 启澜知道唐突地问她昨晚在哪里过夜很不礼貌,可他十分想知道,姐姐是否已经心有所属,二哥还有没有机会。 她听完他的问题,双颊有了些不易察觉的红色。 “启澜弟弟,我待会就和三哥说清楚,不让他误会了启江。” 他觉得她有意地回避了一个重要信息点,接着问:“姐姐是不是有喜欢的人了?” 朱涓涓惊诧地望着面前的少年。 这个问题,启江都不敢开口,而启澜却说得那么自然。 八月份的时候,他还是她眼中的小孩,受了挫折会哇哇哭,转眼间就长大了。 她沉默了片刻,决定和启澜谈谈。 “你随我来。” 厨房里的小门是通着院子的。她拉开了它,示意启澜一起走。 两人避开了正门外站着的启江和行远,径直去了朱涓涓的房间。 启澜见她把身后的房门关严,好像生怕外人会突然闯进来。 “姐姐,你是有秘密和我倾诉吗?” “算是。我现在除了你,也没别处可以说,憋在心里很苦。” 朱涓涓倒了茶递给启澜,自己也挨着他的椅子坐下。 “昨晚我和你哥分开没多久,就遇到了个奇怪的人。年纪不大,穿黑衣,面貌不大看得清楚,大部分给帽子围巾遮住了。而且还要杀我,警告我离启江远点。” 他觉得难以置信:“我二哥哪里会认识杀手啊?你确定不是有人在恶作剧?” 她果断地摇着头说:“那人一路追我到医院,差点就给抓住勒死了。那绳索的结都连续套过我脖子,吓得差点都跑不动了。幸好我藏进了一个病房关了门,那人走了才敢出去。” 很多时候,人们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不得不在答问时有所保留。 朱涓涓没撒谎,但也没有将真实的经过全部都说出来。 她的这段叙述挖去了最核心的信息,使启澜产生了误判。 “以后出去,我们送你回家,不给坏人可乘之机。” 不过暗恋中的女人,智商会急剧下降。 很快地,藏着的心事就从别的方面流露出来。 一杯茶喝完,她的眼前出现了黎采薇的身影。 一向很有自信的朱涓涓隐隐约约地尝到了不安的滋味。 这个江南来的少女穿了件和她同款的洋装,准确地说,是撞衫。 都是明亮的黄色,却穿出了两种味道。 采薇十七岁,在细长的颈上挂了一条雨滴形状的白玉项链,双手涂着淡粉色指甲油,眉眼之间藏不住青春的活力。 而她已经二十一岁,在学校也不那么讲究打扮,只在腕上随意地戴了一只银链手表。加上一晚没睡,都有了淡淡的黑眼圈。 她觉得自己有装嫩的嫌疑,叹了口气,把衣柜打开了。 “启澜弟弟,我的这些裙子和衣服,好看吗?” 他不懂她的心,傻傻地笑着说:“好看啊。二哥说你穿什么都美。” “傻孩子,”她扯过一条围巾在手里拧了个结,对着他的头轻轻地敲了两下,“你说,我和十来岁的女孩子比,是不是……显得……” 朱涓涓碍于面子,在美少年面前,怎么也不忍心承认自己“老”。 “姐姐怎么突然问这个问题?”启澜一脸不解。 她觉察到他的表情变化,决定把话说明。 “我今天遇到有个小姑娘和我穿了件样式一样的裙子,我回来后看这些衣服都好别扭。” 启澜恍然大悟:“哦,原来姐姐是不喜欢和别人穿一样的啊。” 她伸手进衣柜一顿翻找,迷茫了:“我到底该怎么穿合适呀?头疼!好想知道他喜欢什么样的……” 启澜听到“他”字,耳朵像天线般地抖了抖:原来姐姐是要女为悦己者容了。不过听起来好像那个人不是启江,很可能他们都不认识…… 正琢磨着,敲门声响起。 行远的嗓门够大,喊得启澜的耳朵疼。 “你们两位还不出来吃饭吗?再等黄花菜都凉了!” 启江却一言不发。 他在为如何进父亲书房偷文件犯愁。 朱涓涓一面应付地说“就来,你俩先去吃”,一面拉着启澜轻声说道:“下午陪我去买百货楼好吗?我想买新的。除了新买的狐皮衣,旧衣服都不要了。” 启澜只想着快吃完饭回学校见林觅,顿时很为难。 “我哥哥留过洋,他眼光比我好。我在学校里,天天看的都是穿同样校服的女学生,也不清楚流行的衣服什么样。” 朱涓涓决定拆穿他:“我听启江说,你上次就是为了追个女孩子去的天津,还不在意人家订婚了。你就按照她穿的样式选,我参考参考。” “她好像是旗袍和连衣裙交替着换。我也说不出是什么款式。我哥哥眼光好,上次送她的胸针也是他的主意。” 启澜打算把美差让给启江。 她总算是觉得启江又有用了。 “好,那下午我们三个一起去。” 启澜想着能帮哥哥拉近和她的感情,又开心了:“嗯,我和哥哥都会好好地选,还负责拿包。” 这顿午饭吃得有点滑稽。 朱涓涓给启澜夹了满满的一碗菜,启澜见启江闷头吃白饭,就把菜递到他面前:“是涓涓姐给你的,她只是害羞,不好意思。” 启江道了谢,装着不知道真相,胡乱吃了几口就停了筷子。这是他出生以来吃过的最难以下咽的一顿。 行远见大家都不碰那只油光闪闪的熊掌,怕浪费了可惜,只好一个人承包了。 没想到太补,和他正在服用的中药相克,没几分钟就开始肚疼,扎进厕所半天都回不来。 启澜想劝哥哥几句,刚张嘴,就给朱涓涓夹过来的一只丸子堵得严严实实。 “好吃吗?好吃就多吃点!” 看到启江那失落的模样,她马上给补了一大盘菜,外加一大碗鱼汤。 “特地给你俩做的,不要嫌弃我的手艺。” 启江觉得好过多了,端起鱼汤就喝,不料给鱼刺卡了,吓得启澜和涓涓一左一右扶着他不停地拍背,还灌下去半杯醋,总算是有惊无险地过了一关。 第一百七十七章 坏消息 灰色的天空,夕阳如血。 启澜坐在车后座,看着一群群乌鸦在头顶飞过,隐约觉得有事要发生。 他努力地回忆前世学过的历史知识,想把这种不安的源头找出来。 南方的兵变,就是在这个月开始达到高峰的。 多事之冬藏了多少险恶,普通的大众都无从知晓…… 政局的动荡,军队的混乱,他作为个人力量单薄,改变不了,但对未来变故的预知,或许能帮助身边的人逃脱命运的捉弄。 他不担心顾家,更不担心朱家,全部的忧虑落在了林家。 如果只是要保护林觅一个人,他做得到。 可她是属于林家的,有父母,有亲友,令他感到力不从心。 启江开车,朱涓涓坐他后面,靠着车门休息。 她很累,不知不觉睡了过去,在梦里又见到了林一堂。正要与他说话,忽而一个急刹车,惊醒了。 启江为了躲开路中央的一个报童,把车在离小孩不到三米的地方刹住。 他们三个都注意到了他:衣衫破旧但干净,戴着顶线帽,手里抱着好多报纸。 “启江,我们凑些零钱把报纸都买了,让他早回去。” 朱涓涓看到寒风把孩子的脸蛋吹得通红掉皮,心疼不已。 她的钱包里没多少零钱,给孩子钞票又怕他找不开,所以才动员启江行善。 启江为难地说:“朱小姐,我的钱昨晚都用完了,只有几张从妈妈那里拿的大钞。” 车到了百货楼门口的马路上。启江扶着朱涓涓先下来,拎着她的包。 启澜跳下车,拍着口袋说:“你俩别管啦,我正好领了工资,这堆报纸最多两块钱就可以买下来。” 他摸出两个银元给报童:“小兄弟,报纸我全要了。” 小孩摇着头说:“不用同情我,我只卖你一份。我有名字,叫齐齐。不要喊小兄弟。” 启澜觉得他要强中带着可爱,接了一份报纸,执意不要他找钱。 “小哥哥,你再这样我就生气了!” 那个孩子抬手把线帽拉高,露出了被遮住的眼睛。 他吃惊发现,孩子长相居然还挺清秀的,小巧的五官长在一张瓜子脸上。 根据他对美术构图中“三庭五眼”的了解,这个比例应该是个女孩子。 “齐齐,你是小丫头?为何要扮男孩?” 报童愣住了,抱紧了胸口的报纸,仿佛怕他抢走。 朱涓涓见状下了车,拉住齐齐柔声说:“别怕。我们就是关心你,没有坏心。” 孩子取了线帽,一对扎紧的小辫子落了下来。 “我爸爸两个多月前给坏人杀死了。现在妈妈有病,家里能卖的都卖光了,弟弟还小,只有我能出来挣点小钱,可流氓和痞子太多。只好装男的。” 启澜静静地听着,一些疑惑都明晰起来。 这小女孩是初当报童,难怪连马路规则都不懂,敢在路中央卖报。 启江想起了小金孤苦无依的模样,很伤感。 “你妈妈的病要紧吗?需要多少药费?我们送她去医院看看?” 小报童不肯说,只往启澜和朱涓涓手里各放了张报纸。她正要找钱,却沮丧地发现,贴身放的小零钱包不见了! 齐齐终于忍不住大哭:“我的钱给人偷走了……” 这个孩子不过七八岁,和顾家的一对姐妹花年纪相仿。若不是家里遭遇了变故,也不用这般辛苦讨生活。 朱涓涓拿了张钞票递到她手里,“拿着,就当是借你的。等你长大了,慢慢地还。” 齐齐从兜里摸出一支铅笔和小纸片,“姐姐,请你写下名字和地址,我有钱了就还你。我会一直在这条街卖报。离家不远可以照顾妈妈和弟弟。” 朱涓涓犯了难:写假的,是欺骗孩子,不道德。写真的,孩子哪来钱还?不能小小年纪就背上了还债的负担。 思量再三,她在纸片上写了学校的地址和“朱老师”三个字。 没想到这孩子识字,还念了一遍。 “谢谢朱老师!我会来找你的。” 启澜为了帮她,也留了学校地址,并和她约好,每天上午会到校门口取报。 他们三个和齐齐告别,看着她瘦小的身影消失在闹市里,抱着一堆报纸。 汽车还未开动,启澜的心已经乱了。 下午的这份报纸,或许是有天意,就这样到了他手里。 头版,红色的粗体大字刺痛了他的眼睛。 “海军兵变之调查追责。” 坏消息,真的浮出了水面。 报上未说的详尽,只提到涉事的八名军官为江浙和福建籍。 朱涓涓和启江共享一份报纸。 他们只大略地看了看文艺副刊,讨论着外国小说和诗歌。 “涓姐,二哥,”启澜攥紧了报纸,从座位上站起来,“我有急事要回校,祝你们购物愉快!” 他从车上跳下来就头也不回地跑,令他俩无比惊讶。 “可能是约了女朋友?”朱涓涓帮他找了个理由。 “女朋友?三弟是给别人的未婚妻弄得魂不守舍了,好好的女孩子追他还看不上。”启江无奈地说。 朱涓涓脸红了:这话怎么听起来像是针对她啊……自己不就是这种状态么? 两人进了百货楼。 她挑了几件。问启江意见,他每次都说“好”。 “你能换个词吗?”涓涓觉得他在应付。 “很好。”启江心不在焉,确实说不出更美丽的言辞。 启澜没命地往学校跑,大冷天的硬是把浑身衣服弄得透湿。 当他气喘吁吁地赶到学校,已经天黑了。 冬天的白昼很短,校园里的人影也少,只有教室和宿舍的窗户里透着些灯光。 他一口气冲到女生宿舍楼下,抬头望她的寝室,窗口是漆黑一片。 林觅的爸爸现在怎样了?她知不知这个消息…… 他迫切想见到她,可她并不在。 守在寒风里,眼角忽然很疼。 他不知何时流了泪,泪花遇冷结了冰。 启澜怪自己浪费了很多时间,没有把事情提前安排好,变故就来了。 “我来自未来,却不能为她做有意义的事……她对我,比我对她,要细心周全。我不配做她的男朋友。” 自责的滋味很难受,不过身后传来的脚步声却那么熟悉。 “顾启澜,我来了!“ 林觅出现在宿舍门口的小石头路上,他二话不说把报纸叠好塞进口袋,冲上去抱紧了她。 她刚从秦锋的车上下来,怕约会迟到,也跑得急。 她想起咖啡厅的事,觉得挺不好意思。 很快就释然了:“反正没人认识我。秦先生也知道我是帮忙,不是认真的。我的心,只属于启澜一个人。” 第一百七十八章 问问他敢不敢 顾启澜的双手轻轻地托住她的头,按在自己的下巴处,一滴带着体温的泪水,刚好顺着她的头顶滑落。 林觅和他拥抱过好几次,然而这一回却和以往的感觉完全不同。 过去,他总是比较被动,回回都是她抢先。 就像有些人不太在意形象,裤带松得要掉了才会伸手提一提,启澜不到万不得已绝对不会流露深藏心底的感情,虽然他爱她胜过爱自己。 她贴着他的心口,没有留意到他哭了,依然如上午那样小霸道地准备逼他就范。 “顾启澜,你为何一直不肯亲我?” 他的身体一颤,鼻尖处泛起汩汩热流。 殷红的鼻血眼看就要出来,他只好仰起头,强迫它倒回去。 流血不要紧,把她的秀发弄脏就糟了。 顾启澜拼命克制着自己的感情,也努力地把鼻血给控制住。 等到那股热流渐渐平息下去,他才低声应了她。 “我不敢。” 林觅感到好笑,没心没肺地拍着他的后背说:“你怕什么?我都敢呢。” 她稍微停了停,“实话实说,我在后海的时候,亲过你。” 顾启澜的心,忍不住“呯呯”乱跳。 他是真的没有一点印象,那天一睁眼看到正午太阳,差点给闪瞎。 迷迷糊糊的是听到她在喊,但很遗憾的是他以为是另一个女孩,脱口而出的“阿楠”令守候了一上午的林觅有多伤心…… 他对她最初就是好感,天天惦记着找到回现代的办法。 一次次与她的接触,让他不得不面对沦陷在爱情里的事实。 她现在大方承认了,他内心的最后一道围墙轰然坍塌。 “我们一起出去走走。” 林觅颇感失望:他明显又在回避问题。 不过他愿意带她出去,她也高兴。 “坐自行车,这样快。” “你去校门口门卫室等着,我先去取车。” 他加快速度往宿舍楼跑,不但取了车,还取了包。 包很沉,除了林先生送的匕首,还有启江上回给的一千钞票和开学到现在攒下的工资。 林觅在门卫室躲着风,她无意间看到桌上有一叠报纸,就伸手拿来翻翻。 顾启澜进来时刚好看到这一幕,生怕她知道海军兵变的新闻,冲进门就把报纸夺下。 “走,走,晚上时间短。” 她的眼睛里满是困惑:平日里他可不是这个样子,今天是怎么了? 他载着她沿着校门口的马路一直向前,车速时而快,时而慢。 “他肯定有事瞒着我。” 林觅想离他更近一点,可惜他背上的包似乎装了很多东西,鼓鼓的,硬是把她和他隔开。 “你要带我去哪里呀?” 他转过头,语调平和地答道:“好几个地方。一个一个地逛。” 她抬头看看蓝黑色的天空和稀疏的星星,“要是逛得太晚,校门又关了怎么办?” 他不知肯不肯让她再到宿舍过夜呢,毕竟已经被拒绝过一次了。 出乎意料,他面不改色地说:“那就一直逛到天亮。” “你肯定是在骗我的,”林觅握着小拳头抗议,“你不愿意亲我,也不愿意我到你屋里去,你变心了!” 正在迷茫着的顾启澜给她一训,头脑反而清晰了。 同时他的脾气也给激发出来,尽管他的前世和今生都很少发火。 只见他一个紧急刹车,把后座上的林觅给震得差点摔下来。 这还不够,他双手抓着她的肩膀,一下子把她整个人给拎到跟前,急急地问: “你怎么会觉得我有这种想法?!” 林觅从没见过他这般反常,刚要安慰他几句,他的嘴唇就抿紧了,视线移向别处。 看样子是强行把内心的冲动给平下去。 顾启澜把自行车推着走,也不搭理她,任她一个人在后面跟着。 他的心情不好,她小心翼翼,不想再刺激他。 其实,他的内心一直在挣扎,只是好多话不能和她明说。 爱她越深,反而越沉默,不像刚认识的那段日子,想赶她走,夺路而逃就行。 此刻,他是下了决心:不管林家遭遇何等变故,他都会尽最大努力守着她,哪怕她最终不属于自己,哪怕付出生命,也毫无怨言。 前世为了救阿楠,他算是死掉了,虽然用陈博士的话来说,那叫“穿越”,比死掉听起来舒服一点。 道别时,阿楠问他后不后悔认识她,他怎么挣扎都没法说出答案。 现在他经历了些事,想明白了:他对阿楠是一种责任和道义,对林觅才称得上是爱情。 如果现在还问他,答案就是:“不后悔。因为穿越让我找到了真正喜欢的人。” 虽然这样回答,可能会惹得阿楠不高兴,一怒之下让他回不去现代也是有可能的。 但他真的一点也不在乎了:没有什么比好好守护心爱的人更重要。 原来他是想着去林觅家所在的文墨路找房子的:离她近。 得知了兵变的消息,他寻思着要找个安全的地方,就选择了自己相对了解的街区。 顾启澜带林觅去的第一个地方,是章老先生家相邻的胡同。 它位置比较清幽,房子质量也比较好,采光和朝向都不错。 就这样沉默地走了一段路,他转过身对着惴惴不安的林觅,说了声:“到了。你看看,喜欢这里的环境吗?” 她听到他的语气又和往日一样温和,猜到他早已不生气,心里舒服了不少。 林觅环顾周围,看到的是一条干净平整的小街,房屋布局得比较合理,不相互遮挡,和谐地排列着。 最好的是它种植了很多的桂花树,到了金秋整条巷子都是香气扑鼻。 即使是冬天,它们也给寒冷中的人们带来美好的期待。 因此,人们又亲切地唤它“桂花巷”。 “喜欢。”她仰起头,给他一个真心的微笑。 他牵起她的手,“我们往里边走。你要是要看到心动的房子,就告诉我。” 林觅感到手心一热,脸上就忽然红了。 不久前她向他索要宿舍钥匙,他就说过等有房子了给她一片真正的钥匙。 她那时候还以为他是哄她的呢,毕竟买房不等于买玩具和首饰。 他居然要买房子了,而且还把她的喜好作为选房子的标准,足见他心里是有她的。 顾启澜匆匆忙忙地取来钱,不是为了带她私奔,而是要挑起一个男朋友的责任。 给一个女孩子最切实的承诺,就是让她有个可以遮风挡雨的地方。 第一百七十九章 给她一个家 他选择这里不是一时冲动,而是默默关注很久了,只是由于它离她家远了些,才一直没有机会入选。 章文轩曾经和他说过有在此买房的打算。理由有三:居住氛围好,房价合理,离叔叔家近。 甚至连房子都看好了,只差付定金。 遗憾的是唐小姐家的父母看不上这边,怕委屈了女儿,非要买带花园的大宅子。逼得章大夫只好拼命工作攒钱,到现在都还遥不可及。 启澜知道,一千块买章大夫之前看上的小房子,不成问题。 十月的时候,房主挂牌出售,报价才八百多。 隔了不到两个月,变化幅度不会很大。 或许是心有灵犀,林觅跟着他转了一排房子,看上的就是他想买的那套。 他起初还担心房子已经被卖了,没想到它还在等待主人,只是身价涨了。 房门口贴着的售房通知上,赫然写着一千块整。 启江送来的钱,太及时了。他打算余下的花销都不再要哥哥资助,自己全部扛住。 而善良懂事的林觅,在旁边安静地看着。 “启澜,”她的声音忽而变得很兴奋,“我喜欢这个。我从小存的压岁钱和零花钱,有足足四百六十块呢,我们一起买好不好?” 他望着她亮如星辰的双眼,微笑地摇头:“我有,放心。” 按照通知上提供的地址,房主家就在对面。 第一次买房,顾启澜心情却很平静。倒是林觅一路上捂着“咚咚”直跳的小心脏。 他拉着她的手,敲响了那两扇光滑的红漆门。 门“吱呀”地开了。 一对老夫妻相互扶着出现。 “您好。我想问问房子卖不卖?” 老头儿带着顶绒帽子,满脸都是皱纹,耳朵却很灵敏。 “卖!你俩是真心要买?” “对!您报价!” 老太太打量着林觅和顾启澜,觉得他俩很年轻,可能是来买了做婚房的。 “孩子,你俩是打算成亲的?” “……”启澜话到嘴边,居然忘了。 “还不好意思说哪。”老太太笑了。 “这房子原来是给我儿子预备娶媳妇的。后来他另外看上一处大房,缺了些钱,就想着把它卖了帮他凑凑。” 接着,老头儿主动把房价减下去,“就给九百块,你俩成亲还得找木匠打家具、请酒,需要不少花销呢。” 启澜道了谢,把钱交了,老人笑呵呵地给了他一串钥匙。 “觅儿,我们现在就开门去看看。” 章大夫的眼光果然不错。 外面看起来朴实低调的小房子,院门一开,才发现别有情致。 一共是四间房:厨房,客厅,卧室,书房。 房前有一口水缸,里面养着十来条红红的鱼儿。由于老人的悉心照料,鱼儿们过得很好。 墙边支着一溜葡萄架,还种着梨树、苹果树和杏树,夏天的时候可以有一片美好的小果园。 林觅激动地热泪盈眶。她家的别墅,比这套小房子大很多,但她此刻见证了他买房,对这里有了深深的感情。 “屋里的家具我们有时间一起决定,寻个靠谱的木匠铺订做。” 林觅感到很幸福:这话多像是要结婚的人说的啊。 可她明年二月就要和林一堂订婚了。 为什么不争取一把呢?既然表哥和黎采薇关系不错,她觉得可以让他们……在一起的。 她鼓起勇气,大声说:“启澜,听好了。如果我和表哥把婚约给废了,你愿意娶我吗?” 启澜的浑身在发烫:一次次的表白,她都抢先。他除了行动,语言上还是滞后。 多想搂着她,高兴地说“我愿意娶你”。 但这位克制的好少年最后说的是:“我愿意一直守护你。” 他不敢承诺得太直白,怕人抗不过命运。 林觅转过身,单薄的小肩膀轻轻地颤抖了几下。 他的话让她的心安定了,即使没有明说。 她深深地吸了口气,“好。我懂了。” 启澜牵着她往外走,“待会就去看看我准备考的大学。” 林觅一听,顿时感到新鲜。 “你从没说那个大学的名字呢。它一定很好。” “国立燕京大学。” “它招女生吗?”她迫切想知道。 “现在还不收女生,等你高中毕业,就收了。” 启澜不假思索地答。 林觅好奇地问:“你怎么能预知以后的事情呀?” 她够仔细的,差点就揭穿了他的秘密。 不知不觉,燕京大学就到了。 林觅望着校门,叹道:“好棒的学校啊!难怪你拼命学习!” “很难考的。我报名的时候,听说是千里挑一。” 启澜不敢说“我前世撞了大运考进去,读的历史系”。 她睁圆了眼睛:“千里挑一?天哪!” 接着她有些不自信:“我成绩没于芬的好,这次国文考试还交了白卷……你是不是已经听说了?” 岂止是听说,白卷风波还是顾启澜亲自平的。 他连忙换了个话题:“我还会带你去看看涓涓姐教书的学校。她那里是专门的女子大学。你肯定能考上。” “涓涓姐?她是谁?” 听他说起个陌生的女人,还一脸幸福的笑,小姑娘有些醋意了。 “哦,她是启江哥哥喜欢的女孩子,只是她不乐意。” 林觅这才放了心。 “我们马上去她的学校看看!” 虽然报名已在上午结束了,北平女子高等师范学校门口还没有撤掉招生的宣传条幅。 林觅认认真真地看了半天,嫌弃地撇撇嘴:“这里可没有燕京大学好。学校小。” “别小看它。我保证等你要考大学时,这儿已经换了新面貌。” “我会陪着你读书,不会的都可以教你。” 她柔软的身体轻轻地地倚靠着他的背,“好的,说话要算数呢!” 回校的路上,启澜和林觅感到从未有过的一种默契。 “等我元旦考完,就把房子重新装修布置好。我们一起庆祝新年。” “好期待呀,快点放寒假,快点过年!” 岁月易逝,真心却难以磨灭。 他许了她的未来,让她心安。 在乱世,启澜唯一能做的,就是尽全力守在她身旁,替她挡住命运的苦。 虽然这个时节无法送她玫瑰花,他倾尽所有给了她一个家。 第一百八十章 铃铛记 顾启澜一手牵着林觅,一手推着车,仿佛又回到了和她初识的那个夜晚。 他清晰地记得,那一晚带着小狗出来,不知怎么的就逛到了歌舞厅附近。 然后,她就带着女学生的叛逆和青涩,独自进去与以前学校的“狐朋狗友”在舞池会合。 林觅的模样,清纯的时候是学生,淡妆打扮后会很女人,尤其是换了高跟鞋后,亭亭玉立,令人过目难忘。 她的美貌别说是未经世事的少年顾启澜,就连见过西方花花世界、交过名媛女朋友的秦锋也惊为天人。 启澜边走边偷偷地瞟她几眼,觉得怎么都看不够。 “那条巷子在初秋的时候最美,有一大片金黄色的桂花。我们第一次回校的路上也闻见了桂花香,你还记得么?” 出乎意料,林觅没有做声,双眸中有淡淡的伤感。 启澜的心蓦地一紧。 难道是她没听见?还是已经忘记了? 他有了几分失落,好心情就像道路边堆着的沙子,给风刮得没了形。 林觅感到手心被他握得更用力,接着听到他关心地问: “觅儿,你是有心事?” 爱的越深越小心,这话一点也不假。 看到他买了房,说了未来的打算,她起初是很幸福,可转眼间烦恼都爬上了心头。 林觅委屈地扑到他怀里,喃喃地说:“启澜,我忽而就想到些不开心的事情。” “告诉我,别藏着。我知道从九月那晚起,你就没有以前那么开心了,因为我的缘故……” 她双手环住了他的腰,仰头轻轻地抽泣起来。 “我有两件事特别难过。” “哪两件?” 她的眼中落下一串泪珠,又深深地吸了气,才缓缓地说:“启江哥哥对我的印象肯定坏了。第一次我们在百货楼见面,他对我的态度,和现在完全不一样。” 顾启澜听到她把这个事情说破,脸顿时因愧疚变红。 启江对她怎么看,他已经察觉,但这种态度伤了她的心,他难过。 “天津的时候,哥哥还装卖糖葫芦的,选了最好的给我,可这次你住院,我好心去看你,却发现他对我有些冷漠,对何诗安挺和气……” 林觅诉说的每个字都像冰雹,打得他的心在颤动。 顾启澜忍不住开口安慰她。 “别哭,好吗?哥哥是哥哥,我是我。没有谁能改变你在我心里的位置。” 原以为她能止住哭声,哪知伴随着下一个问题哭得更猛烈了。 “启澜,诗安比我更早认识你,对不对?她总是缠着你,我早就受不了了。她的爸爸比我爸爸职务高很多,我不敢惹,只能在心里憋着……” 刚才的顶多算毛毛雨,这才是真正的雨夹雪。 顾启澜看到她泪如泉涌,比刀子砍在身上还疼。 只能抱紧她,尽量做到语言简单明了,逻辑清楚。 “那晚你和林一堂在舞厅,我不好打扰你们和客人,就独自在花园亭子里待着。她忽然走过来喊我名字,可我真的没有什么印象。听她说是我小学的同学,但我记忆里没有这一段。” “你……难道失忆过?”林觅看着他的眼睛里全是坦然,选择了相信,但还是有些好奇。 他低头叹息了一声,“应该是失忆了。我在外流浪了一年多,八月才被大哥从树林里找到。原来的事都没印象了。” 听到“流浪”,林觅的眼眶顿时出来更多的泪水。 “都是我不好,不该戳你的伤心事……” 他掏出手绢把她脸颊上的泪水轻轻地拭去,接着往下澄清。 “我找过她几次,因为不方便直接打电话回去找二哥。一次是你去了天津,我想请他帮忙想办法。一次是让他帮我拿毕业证,需要报名。还有一次是启江上门去找的她。我住院的那晚,是她打电话喊我哥来医院……我从没私下约过她。我会找时间和她说明白,我只喜欢你一个,请她理解。” 林觅总算是脸上由愁转喜。 “好的,不难过了,希望以后没人来给我们添乱。” 眼看她心情好转,偏偏启澜看到她黑亮的卷发,眉心突然一拧。 她戴的怎么不是我送给她的那对蝴蝶发夹? 此时,林觅头发上别着一枚和她的卷发更配的装饰品:克丽丝送的红珊瑚。 红如火,唤醒了人的视觉和热情,与她的头发一起营造出清新的小性感。 这让顾启澜情何以堪。 他第一感觉就认定:是别的男生给的。很可能……是何诗安提醒过的那个人—秦校长的侄子最近不是常来学校找她么? 他的心里酸极了,牙齿也跟着酸:像是啃了酸柠檬、吃了酸李子又咽了醋的滋味。 “我送你的发夹,若是不好看,今晚我就带你去挑合心意的。只是求你别戴这个了……” 林觅会意了:他好像吃醋了呀。 不过她不急着澄清,想试探试探他。 然而他的忍耐力是惊人的,明明心里疼得半死,语气上还那么平和。 她不禁暗自叹道:启澜的脾气真好。若是换了表哥,肯定气得又要跺脚了。 上回接了启澜送的胸针,林一堂当场就发飙。 林觅感到他的手有些抖,温度降下去许多,不由得担心起来。 “你给我的发夹,我一直舍不得戴,怕弄丢。这个是克丽丝送我的,你可以问于芬……” 顾启澜那晚还去舞厅找过她,当然记得克丽丝。 “你呀,以后不要去舞厅了,那里不适合漂亮纯洁的少女,全是不怀好意的男人……” “哦。好的。” 她的天真和善良总是让他欢喜让他忧。 林觅见他把诗安的事情解释清了,几次想把秦锋的事和他说。 纠结了好久,依然怕他误解后生气,索性就不提了。 正好路过一家老字号银匠铺。 临近年底,又有不少人要办喜事,店里夜间也热火朝天地赶工。 虽然天冷,店里的客人络绎不绝。 林觅走到店门口望了一会儿,忽然松开他的手,独自往里走去。 顾启澜急忙把车停到外头,紧随着她进店了。 “你看上什么尽管说。我送给你。” 她没有说话,伸手从架子上拿了两样银光闪闪的东西。 他定睛一看,不是首饰,是两只雕刻精美的银铃铛。 第一百八十一章 初雪 林觅纤细的手指捏着银铃,双目含情地看了很久。 顾启澜打量着她,弄不明白为何要选铃铛。 明明在她身后就是首饰柜台,银梳子、手镯、项链等等,琳琅满目。 而且他发现,这铃铛好像是……给小宠物戴的。 “觅儿,这把梳子好看,雪花银雕的,你来试试好不好?” 他把梳子递给她,希望转移她的注意力。 “好美的梳子呀。” 这一招真灵。 林觅的目光给吸引了过来,只是她的手指还捏着系铃铛的红绳子不放。 “启澜,你的小伙伴还好吗?” 小伙伴? 他一时没反应过来,“我哪来的小伙伴?除了两个哥哥,还有两个妹妹。” 她忍俊不禁:“我是说你常常抱着的小白狗。” 铃铛在她手里轻轻一碰撞,声音柔和悦耳,宛如天籁。 “它戴上一定好看。” 她轻声地念着,握住他的手,把铃铛放在他的手心。 “原来是要给小狗买礼物。” 顾启澜望着她笑了。 “你一只,它一只,今天起就戴上。” “啊……我戴这个不好意思出门。” 林觅认真地说,“你就放在衣服里面,外面盖上围巾,没人看得见。除了我。我希望只要铃铛响,你就会出现在我身边。” 他想,戴上就戴上,只要她开心。 于是他拿了铃铛和银梳子,一起去付了款。 “我们回去,看天色怕是要起大风了。” “我今晚要去你屋里睡。” 林觅的声音有些大,店铺里的客人和银匠们听到都哈哈大笑起来。 “小伙子,你的福气真好。” “多美的小仙女!你前世肯定积了无数德。” “小姑娘,你的这位夫君好像挺害羞,脸比我们店里烧红的炭还红呢。” 后来又有人说了些令两个小年轻面红耳赤的话,都是他们没听过的。 顾启澜的脸不仅红,还很烫。 林觅挽着他往外走,心里也是噗噗地乱跳。 她很想今晚就买几支红蜡烛,拿红纸剪个囍,和他简简单单地把终身大事办了。 哪怕没有父母见证,只有小白狗出席他俩的婚礼,又有什么关系。 他把她抱上车,轻声叮嘱道:“不早啦,我们赶快回校,好好休息。” 林觅偎依在他的背上,望着夜空中的星辰。 自行车载着他俩一路回校。 在校门口的路灯下,启澜跳下车,把她扶下来。 “我送你回寝室。乖。” “我不!” 她钻进了门,往小床一坐,要撒娇了: “我要你陪我,我喜欢你的房间。” 她其实想说,“我喜欢你”,可怎么也开不了口。 “我没打扫房间,小狗昨天忘记洗澡了……” 这是些什么理由?启澜说完,自己也被雷到了。 他不是不想带她回去,而是怕被发现了以后造成不良影响。 违反校规,秦校长又那么严,林觅的名声必须要保护好。 “不去也行,我今晚很忙呢” 顾启澜开始感到空气的燥热了。 好不容易让路上的西北风把银匠铺里被众人煽起的火焰冷却,现在她一句话又燃了起来。 更要命的是,他感到身体不听使唤,随时都可能失控。 想来想去,只能搬出《喜剧之王》里的周星驰来救急。 反正她没看过这部几十年后的电影,也不知道里面的桥段。 “我的嘴唇有些干,改天。” “没事,我带了唇膏。” 林觅取出那只随身携带的宝贝,拧开小盖就往双唇上涂。 借着灯光,他看到她的唇更加好看。 那娇艳的颜色充满了他的整个世界。 眼前开始眩晕,仿佛进入了花海,尽是绵绵不断的花香。 一个声音在内心响起。 “你不爱她么?装了这么多天,不累么?” 完了,要投降了! 他听到自己在微微地喘。 闭上了眼睛,靠近她的双肩。 把头轻轻地低下去。 林觅看到他从来没表现得这么乖。 心里又是紧张又是期待。 他的唇角太迷人了。 少女羞红了脸。 那回在船上,他也是这样。 真令她芳心大乱。 风起。 就在他的手碰到她的时候, 先前系着的银铃随着风晃动起来。 “叮当—叮当--” 顾启澜听到铃声,条件反射地睁开了眼睛。 “改天……。” 他悄悄地后退了一步,不免显得胆怯。 林觅眼睁睁地看着他的脸移开。 只能再次安慰自己。 没成功不要紧,他以后会越来越好的…… 天空中飘起了一些白白的小精灵。 “哇!下雪啦!” “今年的雪来得好早!” “明天还可以堆雪人!” 他俩身后的校园里,传来一阵阵女生们惊喜的感叹。 一朵美丽轻灵的雪花,恰好落在林觅的睫毛上。 她眨眨眼,它瞬间就化了。 顾启澜爱怜地替她把衣领整好,领着她往宿舍走去。 今晚的宿舍居然这么晚了还没熄灯。 宿管阿姨在灯下打瞌睡,楼上却是女孩子们的歌声和笑声。 谁遇到这般可爱的白雪不喜欢不兴奋? 林觅上了楼,打开房门,看到了于芬。 她接着往小床上一瞧,“哟,都替我收拾好啦?谢谢芬!” “觅,你终于回来了,你家的那个警卫来找了你好多次呢。你的床是他弄好的。” 林觅猜都不用猜就确定是李炎。 他的确来过。 不仅独自打扫了卫生,还帮她把来不及整理的一堆从家里带来的东西弄好了。 可是他为什么要来学校呢?不是送到校门口就回去了么? 肯定是家里又有急事…… 下午的时候,李炎送完她返回林宅,接到一个紧急电话。 他接完电话,换了便衣,戴了一顶防风帽,独自出去了。 在通往电报局的那条路上,他紧张出了一身汗。 其实李炎每天都读报,对南方的时局一直关注着。 林先生最近半个月很反常,林太太联系不上他,电话打过去不是占线就是没人接。 下午的紧急电话,不是林先生的,而是那边的战友打来的。 电话里说,让他赶紧去接电报。 通话时间异常短,不到一分钟就挂断了。 李炎预感到,有事发生了,却又拿不准具体是什么情况。 电报只有两个字:速归。 看了半天都不清楚是什么意思。 只好先去学校找林觅。 第一百八十二章 归途中的父亲 夜渐渐深了。 于芬写完最后一份作业,把书桌收拾好,抱着本书就溜上了床。 林觅无心做作业。为了不影响室友休息,单独在过道里点了盏蜡烛。 就着不算明亮的光,她一手托腮,一手拿着笔给父亲写信。 今年的局势格外紧张,盼得母女俩眼睛都酸了,也难得见他一次。 掐指一数,从过完年到冬天来临,她就和父亲待了三天。 唯一的那次度假划船,还因为启澜的出现让她分了心,没来得及和父亲多说几句话。 她的信,写了一页又一页。 不仅要倾诉思念,还要请求父亲大人改变主意,重新考虑和表哥的订婚。 林觅知道这么做希望渺茫,但争取了也就不再有遗憾了。 甚至她都想好,有机会去找林一堂谈谈,看能不能各自说服长辈,把这桩强扭的婚姻给取消掉。 李炎从电报局回来,在文墨路的入口,看到了一列陌生的车队迎面而来。 车队不仅长,还霸气,像一匹匹夜出狩猎的狼,井然有序。 他急忙闪开,躲到一棵大树后面,机警地观察。 最后的一辆车驶过。 这车不是敞篷的,有完整的车窗。 虽然只是一闪而过,他的眼睛捕捉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那个靠窗坐着的女人,身子微微地倾着,脸上戴了面纱。 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女人旁边的一个黑影刺痛了他的眼睛。 那个男人戴着军帽,但遮挡住了大部分脸,车内光线不明,看不清模样。 李炎的脑袋“嗡”地一响,像挨了一道雷电,在原地僵住了。 他的心开始乱,伴随着阵痛。 记不清是怎么回到林宅的。 他沿着楼梯往上走,身后不停的有人在喊。 “队长,你怎么这时才回来?” “太太让我转告你,今晚有事出去了。” “林少爷他那边要不要去看看?” 众人围上来七嘴八舌,弄得他头晕脑胀。 楼上灯亮着,卧室门没关。 李炎站在门外往里看。 梳妆台上,化妆品摆放的很凌乱。 衣柜敞着,一件件衣裙给窗户进来的风吹得乱摆。 看得出来,林太太走前是多么地心慌和匆忙。 这一晚,李炎舍不得白白地浪费掉。 当前最重要的是寻到林少将的下落。 虽然有句话叫树倒猢狲散,他不认同。 他愿意做一只忠犬,不论林家怎么样,都要守护小姐。 夜半,林太太依然未归。 李炎站在林先生的书房里,细心地查找一些和兵变事件相关的文件。 他所做的其实是林一堂的分内之事。 如果不是住院中,遇到这种情况大半夜也会把少爷喊过来商量对策。 一叠叠文件迅速浏览完。 电话铃声骤然响起。 他的手指坚定地握住听筒,里面传来的声音令他激动不已。 久违的林先生来电了。 “李炎,她们都睡了?轻点声。” “少将大人,您还好吗?报纸上的新闻我都看到了……” 一阵沉默。 林先生深深地吸了口气,用一种不悲不喜的语调缓缓地答道:“我没事。所以才打电话报个平安。” “电报的意思是?” “我打算提前到十二月一号回。八号把孩子们的大事敲定。怕等到年后变数太多……” 李炎安静地听着,直到那头的电话挂断。 订婚的日子又改动了。不必延后到明年二月。 他心里涌上来一层失落:今天是月底,到订婚日竟然不到十天了。 离着林宅十来条街的何家大院,里面的人也辗转难眠。 何诗安和何太太分别在床上躺到后半夜,也没有盼到何先生回来。 诗安越等越心焦,又不好发泄,只能对着身上盖的真丝被子出气。 “嘶--” “嘶--” “嘶--” 飞快几下,她就把被面剪开,撕成一条条的。 下午她在客厅里读报,看到消息心里大吃一惊。 她认真地看了好几遍,还读出了声:“江浙和福建籍……” 这句话好像是一个赦免符。因为何家十八代都是正宗的北方人。 诗安眨巴着大眼睛,转着脑子想:“我家倒是不怕,林觅家就不好说了。” 可是,父亲晚饭后接到了个电话,就出门去了,不论母女俩如何问,他都说是公事。 细心的诗安看到,他出门前,并未带公文包走,却反常地照了很长时间的镜子。 种种不好的猜想,令她心神不宁。 她把被子撕烂,又从衣柜里拿出一条羊毛围巾来剪。 天亮了,她简单地洗漱后,让警卫送到学校,直接去找顾启澜。 虽然她知道他不喜欢自己,但也不至于拒人于千里之外:友情是百分百的。 当诗安赶到办公室门口,却看到林觅正坐在里面,而顾启澜把一杯热水体贴地递到她手中。 这种场合,还是回避了为好。 她躲到了窗户底下,想听听两人会聊什么。 偏偏老天爷今天就是和她过不去。 刚蹲下,程倩倩就抱着一大堆书走来了。 “诗安,这么早呀!” 这一喊不得了,羞得她头也不回地往教室跑,生怕给顾启澜瞧见。 好在林觅和顾启澜一心一意地说补课的事,把这杂音过滤掉了。 转眼间第二次统考要来。 林觅打心眼里抗拒。上次的白卷阴影还在。 因为交白卷影响了心情,出去散心又遇到了克丽丝,后来掉了帽子又认识了秦锋,一连串的事情让她应接不暇。 她给父亲的信足足写了十页,用掉了一晚上的休息时间。 大概是缺觉的缘故,她在教室门外等着开门的间隙里就睡着了,多亏他发现给喊醒,不然又得伤风。 顾启澜昨晚也没睡好。除了紧锣密鼓地复习,还要操心让林觅国文考试顺利过关。 让国文小白在短期内进步快,绝非易事。 他拿了书琢磨着,还借来程倩倩的教案细细地读了几遍。 就这样对难度大致有了个估计,厚厚的国文课本在他眼前变薄了:一份“攻略”出炉。 当林觅看到他递来的“攻略”,忍不住拍手赞道:“哇!好清晰。原来你这么细心……” 她凑近他轻声说,“你要是早点给我这个好东西,我也不至于交白卷了。有个懂我的人疼着真好。” 他边拿笔备课,边装着很严肃的样子:“这次只要考及格,我就有奖。再交白卷,我就生气啦。” 她捂住嘴笑:他顶多就是说说罢了。 不过林觅下了决心要努力:就冲着上次何诗安考全班第二,她怎么也要赶上来。 第一百八十三章 腊梅花 整个上午的课堂,林觅与何诗安都有不同程度的分神。 诗安想着父亲一夜未归,琢磨着请个假中午回家。 林觅打算利用午饭的时间去邮局给父亲寄信。 她俩如坐针毡地熬完了半天课,拎了书包就往校门口跑。 警卫像往日那样,给诗安送了午饭来,但她看都不看就急着往车上钻。 “我要回家!快开车!” 林觅一听到“家”,竟然也心动了:不如回家吃饭,再让李炎送她返校的路上把信投了。 但她现在没有人来接,只好在路边东张西望,想拦辆人力车或者马车。 “叮当”一声响,顾启澜连人带车停在她面前。 “我在窗户外看你一直心不在焉,现在是要回家么?” “嗯。” 她不好意思再多说话,脸又红了。 他载着她一路走,给她一种心安。 诗安从车后座转过头望了他俩一眼,无奈又无助,特别想哭。 顾启澜把林觅送到家门口,并没有马上回去。 他先是骑车离开,等她进门后从原路返回,在正对着门的路上观察情况。 李炎在楼下洗车,看到林觅突然进来,惊讶不已。 “小姐,今天不是要上全天课么?你饿了吗?” “饿了呀,吃了还要去学校的。你记得送我。” 她看到他拿着抹布和水冲洗车身,觉得很好玩。 “哟,今天这么有空,给它擦澡啦?” “哦,”他顿了顿,“告诉你个好消息,少将大人明天就回来了。我想把车洗干净去接他。” “太好了,我好想爸爸!” 林觅顿时乐得原地蹦了起来,拍着手欢呼。 她看到花园里的腊梅开得很好,顺手采了一枝,高高兴兴地上了楼。 “妈妈,我回来吃饭啦!爸爸明天回来呢!” 回应她的是一片寂静。 客厅里空无一人,只有阳台上照过来的太阳。 “小姐,太太昨晚出门了,还没回家。” 一个佣人过来接了她的书包,另一个佣人端来一盘蛋糕和牛奶。 “小姐凑合着吃。家里现在只有点心。太太不在,我们不知道买什么菜。” 林觅饿了,也不挑剔,洗了手就拿蛋糕吃。 一口下去,堵在嗓子眼很难受,连忙喝下半杯牛奶。 刚才的喜悦渐渐被心底的忧虑所替代。 母亲从来不会在外过夜,更不会在午饭时间不在家。 她低下头悄悄地擦眼泪,鼻尖忽然闻到一股清冽的香气。 腊梅花开了。 它们的花朵不大,淡淡的黄色,像一只只小星星,点缀在枝头。 衬着白雪,花儿们更加精神了。 这是多么坚强的一种花,所有其他的花朵都掉落很久了,它们却傲然挺立着,迎来了一场初雪。 林觅决定等母亲,下午的课可以不上。 再大的事也不怕,毕竟爸爸就要回家了。 李炎洗完汽车,正倚靠在墙边歇气,看到门口出现了林太太。 他怔怔地看着她,好像不认识了一样。 发型纹丝不乱,身上的旗袍和大衣也很平整。 脸上的妆容也没改变。 “您可回来了!小姐还没吃上饭。” 其实他有很多话憋在心里,但现在不能说。 “中午我们去外面吃。这个点了没必要买菜。” 林太太的高跟鞋声越来越远。 李炎总觉得她在刻意瞒着什么:淡定是装出来的。 林觅看到母亲,兴奋不已。 要不是满手都是蛋糕奶油,她会跑上去拥抱她。 “妈妈,来,吃个蛋糕,您可回来了!” 林太太看了看女儿面前的盘子,一股莫名的火就来了。 “林觅,你怎么比猪还能吃?胖了以后怎么办?” “我只吃了四块。” “顶多吃一块半。行了行了,中饭不要你吃了。晚上只准喝粥,吃水果。” 林太太一面训着女儿,一面独自进了卧室,“呯”地关上门。 她背靠着门,压抑了很久的情绪终于释放了出来。 她拿起一块手绢咬住,不让自己哭出声,泪水不断地落在地板上。 昨夜是她有生以来遇到的最难熬的一晚。 对于千里之外的林先生,更是难忘。 十天前,他就被软禁了。 林先生始终都坚持自己清白,不管遇到怎样的审讯都不改口。 事实上,他从头到尾都没有参与兵变,所以他并没有外逃,而是等待上级的调查结果。 然而总有些昔日的敌人要落井下石。 他们知道没有直接的证据表明林少将有罪,但带头闹起来的两名将军和他是同乡,在牢中频频翻供,最后咬定他也是同谋。 林太太出生在书香门第,她骨子里很清高。 昨晚接到一个陌生的电话,她明知人心险恶,却不得不去赴约。 如果她不出面,丈夫的仕途就完了,性命也难保。 女儿还小,侄子还年轻,他们不能沦为权力游戏的牺牲品。 何诗安的父亲也是被一个电话喊走的。 离家前,他照了很久的镜子,努力让自己的状态看起来好一些。 原本他可以置身事外,但最后关头有人举报,被抓的将领中有他昔日的部下,还有他的老同学。 这些理由足够将他卷进兵变事件,各种节外生枝、空穴来风的说辞使他觉得跳进黄河洗不清。 他胆战心惊地跪着听完事情处理的最终结果,冷汗出了一层又一层…… 诗安回到家,看到父亲在饭厅喝汤,双眼红红的,像是哭过。 “安安,爸爸降级成中将了。家里以后不会像现在这般好了。” 何先生边说,边愧疚地看着女儿,“你的嫁妆要打点折扣了。” 她转转脑筋,问道:“林少将的情况呢?” 出乎意料,父亲有些困惑地答道:“怪了,明明他的嫌疑很大,居然没降级,调查结果宣布无罪。也不追责。级别保持不变。我也想过,难道是他哥花了重金把事摆平了,还是……” 诗安听完没有做声。默默地坐下夹菜吃饭。 尽管现在父亲降级了,依然是林少将的上级。 但林家肯定有了个靠山,才会在关键时刻保住即将崩盘的局面。 顾启澜在路边站了有很久,也没见林觅出来。 或许是有天意,他刚好看到了林太太回家的那一幕。 她是乘着一辆轿车来的,车门打开,却只下来她一个,明明车上还坐着人,却把车窗遮得很严实。 他和林觅一样,都没往复杂处想,以为林太太不过是出门会友。 当铁门再次打开,林觅和母亲坐车出来,似乎在争执什么。 她们的车走远,他也闻到了一股腊梅的香气:林觅把采来的花放到了车上,留下了余香。 第一百八十四章 情深缘浅 在百货楼的大厅里,朱涓涓和顾启江对视了片刻,发现他的眼神和以往不一样。 开始在车里,有顾启澜在,她并没有留意启江的表情。 现在看清楚了,他的眼中除了关切,还有一层忧虑,藏了些她猜不透的东西。 九月初和他第一次在书店偶遇,那时的启江双眼清澈,嘴角有明朗的笑容。 现在的他,大概是内心受着煎熬的缘故,眼睛没了昔日的光彩,加上一夜未眠,血丝一道道的。 她轻轻地喊他,“启江,我们上楼去看看。” 他似乎没听见,她只好抬脚先走。 等到她上到二层,他才猛然清醒,拔腿追上楼梯,步子太急,还摔了一跤。 “你……没事?” 她迟疑着要不要伸手去扶他,没想到他往后缩了缩,自己站了起来。 “我还是昨天穿的一身,没时间没换。你别弄脏了手,待会要试穿衣服的。” 他越是这样小心,她就越不自在。 昨晚她被追得四处逃命,那个黑衣少年丢下的一句话,冷冰冰的。 “你以后离顾启江远点。越远越好。不然……” 朱涓涓想不明白,为什么有人为了启江会要她的命。 她和他认识还不到三个月,并且也没有谈恋爱。 既然有这句警告,她就不得不小心了。 所以,启江站起来后,她忍着不去看他,装成没事的样子去女装区逛。 没走几步,她看着那一排排色彩亮丽的裙子,刚要伸手去碰,又想起了黎采薇。 “这些可能都不适合我了,她穿着比我显年轻。” 没有比较,就没有伤害。 朱涓涓无意中,竟然念出了声。 启江没听得很清楚,他满脑子都是朱行远交代的任务:偷文件、抄一份、要真的…… 他见她反复地从裙子堆里走过去,又折回来,脸上有明显的迷茫和失落。 他想帮她选,可他自己也不擅长打扮,衣服都是大太太随意买的,给什么穿什么。 忽然他的目光移到了一条今冬流行的长裙。 这裙子做工和款式都很好,他想她穿了会好看。 “朱小姐,”启江走过去把裙子取下,双手递到她面前,“你试试它。” 她对那裙子看了一眼,心有些动了,确实好看。 “谢谢,你比我会选。” 她随口的一句赞,令他有些小激动。 “我也不会选。是三太太她昨天刚好穿了一条,家里人都觉得好……” 启江说的很实在。他只是想给她挑件合适的。 三太太十六岁当了妈,现在才刚刚二十五,所以她当然可以穿这款裙子。 然而这话扎得朱涓涓的心很疼。 她一来想着采薇比自己小,二来也不知道三太太实际年龄,只记得顾家的两个女儿都有九岁了。 潜意识里,她果断地决定:怎么也不能和孩子妈穿一样的,哪怕被人笑话装嫩。 启江给她拿的裙子,就这样被她面无表情地放了回去。 “我再试试其他的。” 她重新走到那排亮丽的裙子前,像赌气似的,一下子拿了八条抱在手里。 启江愣愣地看着她的背影,直到她进了试衣间才回过神来。 除了裙子,她还需要些什么? 他去看不远处的珠宝首饰柜台。 店员反应很快,猜到他是愿意为这个女人掏钱的,连忙凑过来。 碰巧这人是九月接待过他的,所以一见面就认出来。 那天他买了项链和胸针,既有给朱涓涓的,也有给林觅的。 现在,启江只看戒指,而且是结婚的戒指。 要不要买一只,等她出来时求婚? 他被自己突如其来的想法吓到了,自嘲地拍了拍脑袋。 朱涓涓把试衣间的门关严实了,才仔细地看了看抱进来的裙子。 无论她怎么挑,它们都不如身上穿的这套顺眼。 然而正和启江赌气,她硬着头皮拿了条粉色的穿上。 等她出来照镜子的时候,身后有两个女孩子在聊天。 她们也是在买裙子,并不在意谈话被旁人听到。 “我们住院楼最近好多怪事呀。” “可不,一大早的就死了好几个,太平间都满了。” “你说那个21号房的,到底惹谁了,怎么总有人来找麻烦?” “快别提了,有一晚我和阿真值班,一个穿黑衣的男人双手举枪闯进来翻他的资料。” “我巴不得他快出院,章大夫不是说至少要住三个月吗?” “不用担心了,我听说21号病房的人没了。感谢老天爷,不然我都不敢值夜班了。” 原来她们是医院的护士,其中一个在晚上被秦锋拿枪威胁过,还有一个曾经给林一堂配过药。 章文轩通知他转院,是迫不得已。他走后,整个病房全面消毒,床单和住院资料销毁。 为了保证病人的安全,转院的过程,外人并不清楚。 来查房的护士还以为病人已经去世了,当同事问起,就这么说。 朱涓涓不需要任何解释就听懂了她们的话。 她知道他的房间号,上午也到过病房,闻过满屋子的消毒水。 “他……居然没了……” 镜中的自己还穿了身粉色,良心谴责越来越厉害。 要不是她躲进人家的病房,怎么会有这种不好的结果? 好好的一个男孩子,她连他睁开眼睛的样子都没见过呢,这么快就走了…… 她的心充满了自责和痛苦,要是今天一直不走,好歹也可以多陪他几个小时…… 旁边说话的两个护士挑完裙子,试穿好,付款走了,她还没回过神来。 眼泪越来越凶猛,她终于忍不住回到试衣间,关了门放声大哭。 女装区的店员听到了哭声,连忙去珠宝柜台把启江喊来。 “先生,您陪着来的这位小姐她在里面哭哪……” 他顺着店员指着的方向,看到试衣间的门也随着哭声轻轻地颤抖。 启江的脑子里很凌乱,家里还有很多事,需要他去做。 母亲在等着他回去,小金也不知醒了没有。 他心里积累了不少疑惑,要亲自问个明白。 眼下,朱涓涓在里面哭,他能做的就是不去打扰她。 “刚才她拿进去的裙子,你快点算好价,我都付了。” 启江从钱包里把钞票全部放到柜台上。 刚才他看上了一枚戒指,也买了,但今天这个场合,不适合送。 待到朱涓涓哭累了,再也流不出眼泪的时候,店员才把她从试衣间里扶出来。 “谢谢。” “不客气,是下午陪您来的那位先生叮嘱我这么做的。他把您选好的全部都买了。我马上给您打包……” 朱涓涓看着手里的一堆裙子,望着楼下的大厅,里面已经没有启江的身影。 她叹着气,把那堆裙子都带到车上,开了回去。 第一百八十五章 冤家 回家的路上,朱涓涓的心情并没有好起来,反而更凌乱。 她虽然接受了西方的高等教育,却也无意识地受着男权社会的影响。 大哥和二哥已经开始给她物色相亲对象,而父亲也旁敲侧击地劝说她尽快解决单身问题。 二十一岁的她,不过是为了理想多读了几年书,不过是为了爱情不愿意将就,结果变成了家人眼中的“大龄青年”。 好不容易遇到个心动的男生,连话都没说得上一句,他就像天边的云一样飘得无踪影了。 平心而论,顾启江对她的好,连她自己都会感动。 可朱先生一棍子打翻一船人,狠狠地告诉女儿:“顾家的男人,除了没成年的老三,没一个好东西!” 启澜是例外,他还小。何况父亲是护着二太太的。 两家之间多少有些陈年的怨恨,即使精明的三太太请她和母亲上门做客,启泯对她也表现的很绅士,朱涓涓心中已默默地给这一家人打了低分。 不知不觉,车开到了家门口。 正当她停下车,靠着座位喘气的时候,眼角的余光看到了一辆白色的轿车。 大哥来了。 朱博远有自己的宅院,偶尔会在休息日回来看看家人。 由于公务和应酬很多,朱涓涓回国三个多月都只见过他一次。 她擦干眼泪,站起来准备打招呼,接着又看到了博远旁边坐着的女人。 丁浣也看到了她。 “涓涓,好久不见!” 她望着昔日的闺蜜,又望着坐拥美人腰的大哥,一时竟不知如何开口。 “四妹,浣浣以后是你的大嫂。” 短短的几个字,勾起了她的回忆。 在美国读书的日子,陪着丁浣的是秦锋。 如果早知道闺蜜会成为大嫂,她当初就该为自己的幸福争一争。 然而她没有。 哪怕是提前发现了丁浣已经订婚的秘密,善良的朱涓涓也没有告诉秦锋。 甚至,丁浣当时急着回国嫁人,无心写论文,拜托她代劳,她也没有说“不”字。 朱涓涓过去不清楚,自己究竟是为了友谊还是爱情在一再忍让。 只有这个下午,在试衣间里哭泣的时候,她才渐渐地想明白了一点。 感情的事,如果不勇敢不主动,很可能就错过了。 最好的青春也就那么几年,她耽误不起了。 “浣,我还想着学校放假了约你出来的。” “放假?等不及了。我们十二月就结婚。你要陪我去挑婚纱,还要选旗袍料子……” 丁浣越说得起劲,朱涓涓就越听得窝火。 “知道了,知道了,我陪。” 她感到有些头晕,跟着大哥和丁浣木然地进了门。 朱行远看到他们回来,苍白的脸上有了点生气。 中午的那顿给熊掌搅和得跑了不下五次厕所,他腰伤未愈,疼得龇牙咧嘴。 妹妹和顾家兄弟走后,他继续在院子的水池边玩乌龟,打发无聊的时光。 丁浣挽着博远从他眼前走过,他的心跳顿时加速。 这个女人大冬天的,都穿丝袜,旗袍开叉也很高,胸也很挺。 高跟鞋很漂亮,白净的双腿一直能看到及腰的地方。 待到他们走远,他才悄悄地问妹妹,“她是谁?” “我大学同学。丁小姐。” “是那个传说中‘克夫’的丁小姐?” “不能这么说人家。” 行远低下头,不屑地哼了一声。 朱涓涓扶着三哥在院子里慢慢地转了一圈又一圈,就是不想去客厅陪大哥和闺蜜。 行远不傻。他的眼里有了些担忧。 “涓涓,”他抓紧了拐杖,停了下来,“我觉得她不是真的喜欢大哥。这身打扮比舞女还过三分。就算是你同学,我也不想认这个大嫂。” “三哥,”她的声音很低,几乎听不见,“丁浣好不好,由不得我们决定。” “我敢堵上脑袋,父亲肯定不会同意。” 行远的内心很不平。他想起了克丽丝。 同样是娶妻,博远敢娶这种人,他却没法把出淤泥不染的混血小姑娘带进家门。 自从受了伤,变成这副颓废模样,他已经很久没去歌舞厅看她了。 虽然挨了顾启泯的打,也险些被小报记者发现身份,他也一度为她丢下自己不管感到气愤,但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那些都不算什么了。 朱太太陪着博远和丁浣在客厅里聊天。 她开始没在意行远和涓涓,以为会很快进来。 然而老半天了,他们依然顶着大风在院子里转,母亲不由得担心孩子们受凉得病,赶紧差了佣人去喊。 朱涓涓和行远进来的时候,正赶上吃晚饭。 朱先生不在,二哥定远在岳父家吃饭,不来。 一只大红木圆桌,坐了才五个人,大半都空着。 行远紧挨母亲坐,朱涓涓本想靠着三哥,没想到博远伸手拍了拍丁浣边上的椅子,示意她坐近些。 她硬着头皮坐过去,闻到了一股淡淡的啤酒味。 原来,丁浣被林觅泼了杯酒,没有时间去洗澡。只顾得上换了旗袍,头发匆匆地在美发店洗了洗,弄干。 身上的啤酒味并没有完全去掉。 朱涓涓的鼻子对任何酒味都敏感,加上在院子里吹了风,她忍不住打了一串喷嚏。 她悄悄地瞟了丁浣一眼,对方的脸色变得很难看。 “涓涓,你想知道我为什么会有酒味吗?都是那个冤家带的小妖精害的。” 冤家? 朱涓涓想起了以前丁浣和秦锋演戏剧的时候的那句台词。 朱丽叶端起罗密欧留下的酒杯哀怨地叹道:“冤家,你何苦全喝了,不留一滴给我。” 当时她在台下看得泪水涟涟:那杯酒有毒,而他为了随假死的恋人而去,喝得一滴不剩。 其实,这个角色本来是定了她,后来不知何故,换了丁浣。 这次演出后,秦锋成了丁浣的男朋友,她看到舞台的灯光忽明忽暗,手里捧着的鲜花却早已被泪水弄湿,亮晶晶的。 丁浣把秦锋下午在咖啡厅护着林觅的事,凑着她耳朵轻声说了。 同时抱怨道:“还特别不诚实。骗我们说家里做生意,其实是警察局局长的儿子……” 丝毫不考虑朱涓涓的感受,还戳她的痛处:“他这么快就找了新的,够绝情。你现在还没男朋友吗?” 好个丁浣,一席话把自己和前男友撇得干干净净,还特意让人误解朱涓涓是被人甩了。 第一百八十六章 挡箭牌 对方的意思是,她有没有男生追。 话题很吸引人,刹那间,餐桌上所有眼睛都看向了朱涓涓。 她刚夹了一块鱼肉,给这话一惊,从筷子间滑到地上。 “你说话呀,还不好意思呢?我像你这么大都生了两个儿子啦。” 朱太太边吃边聊起了自己年轻时的事,提醒女儿赶紧找个人嫁了。 博远一手拥着丁浣,一手盛了汤到碗里。 “尝尝我家厨子的手艺。这是专门为你做的。” 行远停住了手里的汤勺。 “难怪汤喝起来怪怪的。我还以为是做菜的人犯了糊涂……” “呯!” 博远毫不客气地拿筷子敲了三弟的碗,警告道:“老三,你快一个月没上班,位置还留着,俸禄还不扣,知道是看谁的面子吗?” “当然是爸爸的面子。” 行远故意装着不懂行情,把大哥气得脸色发青。 接着,他端起茶壶倒了杯滚烫的乌龙茶,走到丁浣面前。 “大嫂,我以茶代酒,敬你!” 说完,手忽然一抖,身子一歪,茶水全部泼到她的面前。 “啊!” 溅起来的水正好烫到了她的手背。 丁浣顿时疼得跳了起来。 “啪!” 行远挨了一耳光。 “老大,住手啊,你三弟的腰不好,刚才没站稳!” 朱太太慌忙来劝架。 “腰不好?肾虚!” 博远一面数落弟弟,一面让佣人去取药。 一家人尴尬地坐着,气氛紧张。 朱涓涓不忍心看两位哥哥吵架,只好站起来回答那个问题,以转移他们的注意力。 “我……有喜欢的人,他对我很好。请不要担心。” 丁浣是第一次上门,即使在心底恨不得拿刀杀了行远,脸上还要装得大度。 “我看三少爷不是有意的。别怪他了。我们都关心涓涓的婚姻大事。不知可不可以把他请到家里来坐坐?难得我们都在场,给你出谋划策。” 朱涓涓顿时给难住了。 两位哥哥在期待,母亲也在盼着。 “他……今天没空。” “不要骗我们呀。” 朱太太开了口,她的眼里有很多怀疑的成分。 朱涓涓无奈地离开餐桌,不声不响地跨出了门。 一会儿,她就抱着大堆的裙子包装盒进来,齐刷刷地摆在众人面前。 “他下午在百货楼送我的。” “是顾启江吗?”行远来了兴趣。 “嗯。” “我就说嘛,你们两个总是暗地里背着爸爸来往。”博远皱着眉头,他前不久听父亲提过。 丁浣更不高兴了。 八个盒子代表八条裙子,这男人舍得花钱,还花得起钱。 她内心深处并不希望朱涓涓能得到幸福。 饭吃到一半,有佣人进来说:“大少爷,老爷打电话来有事找您。” 博远起身去了书房。 丁浣趁机开了个新话题,继续往闺蜜身上扎刀子。 “涓涓,时间如流水呀。你我都该嫁人了。比不得水灵的小丫头。下午我看到秦锋身边有了个小丫头,嫩得很呢。” 一个“嫩”,扎得她浑身都疼。 “浣,别说了。” 她听到秦锋的近况,想起自己在回国前给他写的信,心里很失落。 行远挨了一巴掌,半边脸肿了。 他见丁浣继续挖苦妹妹,忍不下去了。 “大嫂,我和你说实话,追我妹妹的男人都能排一火车了。就拿顾公馆来说,大少爷二少爷小少爷都争着要和她见面,她哪里愁嫁。面相善良,性格又好,还旺夫,不克夫。” “克夫”两个字,他有意加大了音量,要气气丁浣。 果然把她给呛得无话可说。 行远接着伸出手来,露出启江的那块瑞士精工手表。 “这是我未来的妹夫送的。” 虽然表是从启江那里讹来的,他依然大言不惭地把顾家二少爷从学历、出身到人品,全面夸了一遍。 听得丁浣牙齿发酸。 末了,他像平时开会做总结发言,“我妹妹当然有人要,名声好,宜室宜家。” 博远接完电话回来,看到弟弟在餐桌上一本正经地“演讲”,还以为是在谈工作,习惯性地带头鼓起了掌。 刚刚到家的顾启江,还没来得及脱掉外套去大太太房里喝杯热茶,就打了不下十个大喷嚏。 “难不成谁在念着我?” 他没当回事,继续往前走,身后忽然响起父亲的声音。 “老二,电话,朱涓涓打给你的。” 顾先生替儿子感到高兴,特地强调了“你”。 旁边站着的顾启泯翻了个白眼,打好领结去了舞厅。 启江的内心有点激动,但只持续到他接听的那一刻就消失了。 电话那头的朱涓涓,轻柔地恳求他帮个忙。 “启江,你装着和我很好的样子,聊天好不好?” “好。” 他不需要装,本色出演就行。 她估计是需要和家里的人证明些什么,或许是要避开讨厌的相亲,才不得不拿他作挡箭牌。 “涓涓,我为了救你坐过牢,这个算什么呢。” 聪明的顾启江看穿,但不说穿。 朱涓涓当着兄长和母亲的面,也当着闺蜜的面,和启江演了一场恩爱小情侣的戏。 这场戏里,她把他当成了心里的那个陌生男孩子,把所有的情感都细细地倾诉。 启江听得明明白白,很清楚她的表白不是给自己的。 即使是当个挡箭牌,他也深感荣幸,因为心爱的女孩子信赖他。 或许是找了个宣泄口,朱涓涓说完最后一个字的时候,如释重负。 启江压低了声音,以一句简单的告白结束了通话。 “下午我是故意先走的,不想打扰你。我知道自己不是你喜欢的类型,但你需要我的时候,随喊随到。除非我出了意外,或者在远方回不来。” 放下听筒的时候,她的眼泪无声地落下。 是被他的大度感动?还是为自己的行为愧疚? 她咬紧了嘴唇,直到电话铃再次响起。 “涓涓,我是秦锋。” 由于他的声音比较大,丁浣站在边上听得很清楚,不禁肩膀一抖。 电话确实是他打来的,可这个时候打来做什么? 朱涓涓也很诧异:回国后还没联系过他呢,难道是他看了那封信吗? 她的手在颤抖。 秦锋送林觅回校后,第一时间赶到家里收拾残局。 在打翻的墨水瓶边上,他看到了一堆从柜子里掉下来的书和信件。 林觅想帮他收拾,只是笨手笨脚地帮了个小倒忙。 阴差阳错,那封信终于被他看到了。 只是信封给墨水浸泡坏了,信纸内容也毁了大半。 关键表白处全是墨水团。 索性留下的联系电话和地址完好。 她的照片夹在信纸里层,幸免于难。 秦锋洗干净照片,晾在桌子上,顺手给她打了电话来问问是什么事。 第一百八十七章 局外人 朱涓涓握着听筒,丁浣装着漫不经心,用眼角余光不断地盯她。 她只能把到了嘴边的话硬生生地改掉。 “那个我写了很久了,都忘记写的内容了。都是些不要紧的小事……” 既然她说没关系,秦锋就更不当回事。 简单聊了几句就挂了电话。 放下电话的朱涓涓,琢磨着有机会去找秦锋见面。 倒不是为了她自己,因为那段暗恋已经放下了。 更多的是为了请他帮忙寻人,毕竟顾家二太太失踪多年都没有下落。 有生之年如果能找到,不论是生还是死,启澜都不会抱憾。 刘警长他们太滑头。他相对而言值得信赖。 朱涓涓的出发点是好的。 实际情况是,秦锋并非她想的那么悠闲。 实习期很忙,业余时间只愿意献给林觅。 他在灯下收拾房间,看书,直到很晚才睡。 白天累了,很快入梦。 门悄悄地开了,在外面等候多时的秦太太,轻手轻脚地进来。 她本来是想来看看房间里的物品破坏得严不严重。 无意中却看到桌子上的照片。 姑娘是个温婉的大家闺秀! 和下午闹得天翻地覆的小姑娘不是一个类型。 “哟,这才是锋儿该找的媳妇呀。” 她一面在心底赞叹,一面把照片拿到客厅里给丈夫看。 秦局长刚回家不久,连续几日在局里办公室睡觉,沾着沙发都要睡着。 然而这照片一下子就让他睡意全无。 他是见过朱涓涓的,印象深刻,但没想过儿子会有她的照片。 “朱厅长的千金。她的照片怎么会在锋儿这里呢?” 姜还是老的辣。 秦局长潜入儿子的卧室,把丢在垃圾桶里辨不清原貌的信件取走。 虽然已经模糊大半,但局里有人擅长做文件恢复工作。 一个电话过去,值班的警察就来了。 “局长大人,这个不过是墨水污渍,可以修复的。” 天亮时分,修好的信就送到了秦局长手里。 他看着那封信,笑得比得了勋章还高兴。 铁证如山,是封情书。 不过他也听说了秦太太对林觅的描述,不免恼火。 秦锋在局里查到的林家资料,秦局长手里都有副本。 平心而论,他不想去惹林少将,也不想与林家结亲。 然而这事关系到他的家族利益,一切都可以靠边站。 警察局下面不是有个专门从事暗杀活动的秘密机构吗? 如果不把这个小妖精除掉,以儿子的脾气,会抗拒和任何女人交往。 选个不容易引起怀疑的人去执行任务不就得了…… 半夜的顾公馆,一盏孤灯执着地等待晨曦。 大太太身体不好,白天守了小金,夜幕以来就困倦了。 睡前她把启江唤到面前,诉说了一些感触。 “江儿,你还记得二太太的样子吗?” “没有印象了。” “我总觉得这个姑娘和她有几分像。” 启江怔住。 “美女有些共同特征不足为奇。但她们是毫不相干的两个人……” 长到二十岁,除了朱涓涓和母亲,他还真的没有记得住其他女人的长相。 出于好奇心,他走到床前,想认真看看小金的样子。 她依然在昏睡中。 轻灵的睫毛随着呼吸在微微地动。 小巧的嘴唇因为失血有些泛白。 随着一个翻身,被子从她身上滑落。 启江怕她着凉了加重病情。 “白天有些发烧,流汗多了伤身,我去把被子捡起来罢。” 启江的眼睛发直了。 他第一次学着去照顾一个陌生的女孩子。 出于紧张,他的手一直在抖。 抖得连一边的大太太都禁不住捂住嘴笑。 他双手拉住被子,重新盖住,以为万事大吉。 盖被子的时候,他的手指触碰到了一个硬硬的物件。 直觉表明,她身上藏了东西,很可能是暗器。 他顿时不再紧张,掀开被子,将手探进去找那可疑物件。 旁边的大太太先是一惊,随后连忙制止: “江儿,快停手……” 他把一个完整的工具袋递到母亲眼前。 “妈妈,这是枪,刀,飞镖。” 大太太看着这些明晃晃的杀人工具,吓得当场晕厥。 他倒吸了几口凉气,把母亲扶到房间安顿好。 万万没想到,他辛苦一整晚,拼尽全力去救下的,是一个来历不明的杀手。 善良的顾启江不寒而栗。 待他回到小金床前的时候,手里多了一把匕首。 她昏睡的样子很柔弱,但醒来后,这个柔弱的美女会杀人。 虽然他一向以书生自诩,但在陪启澜去天津的那几天,不也是开了杀戒吗? 过去在家连养的小白兔死了都要伤心好几天的他,现在面临一个选择。 她就这么睡着,浑然不知发生了什么事。 刀在手里,一闪一闪。 只需一刀,心脏就会刺破。 “咚”的一声响,启江手中的刀重重地扎了下去。 他不敢回头看,推开门,在花园里拼命地奔跑。 各种痛苦和挣扎,折磨得他几乎要窒息。 一圈又一圈,他沿着曲曲折折的石径,想呐喊却出不了声。 “为什么是我……” 浑身像火烧一样,他似乎听到了魔鬼在狂笑。 夜半的天空,飘起了雪。 这是今年冬天的第一场雪。花园好像进入另一个世界。 启江踉踉跄跄地走上了亭子边的石桥。 桥上覆盖的雪花越来越多了,脚下也越来越滑。 他仰头望着天,灰蒙蒙一片。 手中的那把枪,很小,是她的。 他此刻需要拿来用用。 启江回想起自己活着的这些年,一直是全家的焦点。 从小大哥不爱学习,父亲就把全部希望寄托到他身上。 别人都觉得他过得好,只有他知道自己活得像个提线木偶人:完全依照家人的期待,不停地考试,不停地取得让父亲骄傲的成绩…… 好不容易遇到了朱涓涓,她看不上他,嫌他没趣。 他的身子逐渐不稳,索性坐到了桥墩上,靠着栏杆发呆。 手枪抵住了太阳穴。 启江觉得该和这个尴尬的世界做个告别。 然而扣动扳机好几次,却没有反应。 原来小金的枪里没有子弹了。 枪口的火药味是新鲜的。 昨夜她肯定是和一堆人火拼,才会把子弹都打光。 启江把枪丢进池塘,忽而流着眼泪笑了。 他昨晚简直就是多此一举,管闲事,何必自寻烦恼…… 第一百八十八章 可不可以杀了你 这场初雪落得悄无声息。 池塘里不多时已经盖了一层细碎的雪花。 那些夏季盛开的荷花,只留下一些黑色的残梗,像死尸一般沉寂。 花园在雪中看起来很美。 但这种美在绝望的人眼中,染上了浓浓的悲哀。 顾启江摘下了领带。 顺手把外套和毛衣也脱掉,丢到脚边。 现在身上只留着一件衬衣,别无他物。 他在桥上看雪。 就像过去的那些年,天真无邪地望着天空,盼着堆雪人一样。 此刻他的世界就像盖满了冰雪。 你爱的人不爱你。 她爱着别人,还不告诉你。 她当着家人的面把你拎出来演戏…… 够了,他的心脏承受不起。 何况今晚的那把匕首,让他受了很强烈的刺激。 夜半的花园,因为初雪,显得格外寂寥。 惨淡的月光下,除了启江,还有一个影子。 他靠着桥,随意地换了个坐姿。 忽然身子不稳,整个人失去了平衡…… 水面尽是雪花,寒冷刺骨。 他闭上了眼睛,没有挣扎。 记得花园修好的那天,父亲带他来桥上,说过水深两米。 这个深度淹死一个人绰绰有余。 小时候他掉进去一回,那时他不会游泳,却能哭能喊。 现在他会游,身高和体力足以爬上岸,却懒得伸手了。 他想给自己一个了断。 “涓涓,我祝你幸福。” “启澜,原谅哥哥的自私,我太累了……” 启江在水底最后笑了笑。 他没有喝酒,却看到了一个幻觉中的世界…… 一切都在摇晃…… 刚才在大太太房里,他望着小金,浑身的血都凝滞了。 潜意识里,他说服自己对她下手,却在关键时刻改变了主意。 所以刀尖最后偏离了方向,插进了枕头。 由于意识开始涣散,心里崩溃的启江完全没有留意到,他刚转身,小金就睁开了眼睛。 她自幼跟随武术大家金老爷子练习功夫,虽然身形精致,看起来柔弱,身体的底子却远远好于常人。 睡了一个夜晚加一个白天,足够她苏醒了。 她只抬眼扫了一下敞开衣领的胸口,就发现工具袋给拿走了。 看到枕头边插着的匕首,认出是启江的防身之物。 “二少爷他知道了实情,想杀我又放弃了……” 三太太的话又环绕起来。 “如果有人发现了你的身份,就杀掉。这个屋里的人,除了我和两位小姐,大少爷和老爷,其余的都可以死。” 现在听来依然很震撼,因为她没见过这么刻毒的女人。 她不费力地把匕首抽出来,将衣衫整了整,带上门出去。 若不是启江把匕首插在枕边,她还真下不了决心杀他,因为救命之恩不能忘。 如今只能插他一刀了。 于是,她一路轻功跟着他,他并没有察觉。 启江在夜半的桥上看雪,小金提刀步步惊心。 他在桥上的表现,像一心求死。 她想不通,失恋就是失恋,又不是得了绝症,竟然让一个家境优渥的少爷变得浑浑噩噩。 刀一直在手里轻轻地抖动。 最后她举起刀柄,准备刺过去,却听到了“扑通”一声响。 水花溅起来,湿了她的眼睛。 然而她终究是念着他的好的。 看到他从桥上坠落池塘,手中的刀就掉落了。 小金没有犹豫,跟着跳了下去。 她的水性很一般,甚至还不如顾启江。 但这个时刻,她知道没有什么比救人更重要。 虽然她的双手一直在杀人,没有救过人,他成了个例外。 随着一阵泛起的涟漪,水面又渐渐地平静。 启江不过在水底停留了两分钟,就回到了岸边。 她俯身下去,听不到他的心跳,眉心出了一层冷汗…… 等到天明,顾公馆负责打扫花园的佣人,在桥上扫雪,并未觉察到异样。 桥边的脚印已经被雪花掩盖。 丢下的衣服和领带也被拿走。 除了大太太养在屋里的一只红嘴鹦鹉,没有人知道发生过什么。 鸟儿只会学舌。 而且它很懒惰,养了整整一年都只会挑最容易的“你好”说个不停。 这天却吐出了令人震惊的话。 “二少爷,你醒醒!” “我可不可以杀了你!” 启江直到中午才苏醒。 他眼前渐渐浮现出熟悉的摆设,明白自己又回到了人间。 身上好像是害了一场大病,没有力气。 他挣扎着从床上起来,穿过房间来到窗前。 鹦鹉见了他又把那番话大声说了一遍。 他起初没反应过来,被鸟儿的话惹火了,拿起一个喂食的小勺子对着它的大尾巴挥了挥,吓得它夹紧尾巴不吱声。 大太太听到声响,从屋里出来,看到他醒了,赶紧过来给他披了外衣。 “江儿,你到底是怎么啦,看雪都能掉到水里?” “多亏有她,不然我一觉醒来就要给伤心死了……” 启江的脑袋瞬间清醒。 “是小金吗?” “除了她,还能有谁大半夜不怕冷去水里救你……” 他想起那把差点插进她心脏的匕首,胸口突然疼了起来。 屋里只有他和母亲。 她已经没了踪影。 “妈妈,她现在人在哪里?” 大太太指了指窗外,“在廊下给花浇水。” 他双手拉住母亲的胳膊,轻声说:“我这几个月的零用钱,您拿去给她,不要说是我的意思。” 大太太摸了摸他的头,把心中的疑惑缓缓地道了出来。 “她不会要的。我一早就给她好几样首饰,都是我珍藏的手镯和项链。她完全不碰。” “这孩子不是丫头出生。她睡着的时候我悄悄看过,那肌肤不是普通人家姑娘能有的。” “江儿,你说,好好的一个女孩子,怎么带了这种杀人的东西在身上?要复仇么?还是入上了贼船身不由己?” 大太太继续絮絮叨叨地说。 启江耐心等母亲离开,才加快脚步往廊下走。 小金早就把水浇完了。 他找了好几圈,才看到她在院子的一个角落里晒太阳。 她背对着他,时不时的轻咳。 就这身子,还冒雪跳水去救他,感动得启江热泪盈眶。 那身黑衣已经不见了。 她穿着水蓝色的夹棉旗袍,手里抱着个暖炉。 他心疼她穿得单薄,把外套脱下,裹住了她。 第一百八十九章 她是个谜 午后的阳光洒在地上,平添了几分冬日的可爱。 他和她之间,有了一瞬间的对望。 “二少爷,你醒了?” “谢谢你救了我。” 启江一边说着,一边牵过她的手,“这儿风大,跟我进屋。” 小金像触电一样将手抽了回来。 旁边路过的几个丫环瞧见了,投来羡慕和嫉妒的眼光。 在家里,顾启泯喜欢对长得好看的丫环动手动脚。 但顾启江从来不会正眼看任何女人,除了他的母亲和两个妹妹。 丫环们心里有数:二少爷留过洋,有才华,人品靠得住,不像大少爷朝三暮四,狡诈善变。 小金来顾公馆转眼就要满一个月了。 她的美貌,就连顾先生见了都要回头多看几眼。 这自然引起了不少人的怨恨。 前段日子,两个女佣仗着资格老,算计她,给三太太发现还受了一顿板子。 她开始觉察到生存环境里弥漫着乌烟瘴气。 好好的一个单纯少女开始变得小心翼翼,生怕惹事。 当启江牵过她的手,她自然是紧张得要命,比中了蛇毒还要害怕。 “放开我,放开我!” 他不但不肯放,另一只手直接就揽住了她的腰。 “跟我走。” 小金被他扛到肩上。 因为白天不允许用武功,她只能在他身上像一只小猫在挣扎。 这一天,顾公馆里多年未有的大八卦来了。 男女佣人都惊讶得目瞪口呆,忘记了干活。 从不碰女色的二少爷,强行把新来的美女丫环带进了房间…… 一进门,启江就把她放到了床上。 “你要干什么?!” 小金本能地从床上弹起来,小脸涨得通红。 她望着他,好像发现了新大陆。 启江从容地走到门边,完成了反锁。 他拉过一把椅子坐下,给她倒了一杯茶。 “我有话要问你。刚才在外面不方便。” “你是不是好奇我的身份?” 她大大方方地把领口的扣子解开,取下工具袋拍在他面前。 “这个你已经看过了,还想拿匕首杀我,但临时改了主意。” 她的直率和坦诚让启江无言以对。 那一瞬间他是想干掉她。 好好的一个美少女,居然干着这么恐怖的行当。 潜伏在家中,比炸弹还令人心神不安。 但他最后放弃了这个念头。 想杀又下不了手,他只能在雪地里折磨自己。 荒唐的是,她救了他的命。 “二少爷,你怎么不吱声?今天起我们两不相欠了。” 他终于开了口:“是我不好。” 小金不喜欢听废话。 她想起了轮子。 “我的马不见了。是你弄走了吗?” 启江拍了拍她的肩,“我让路边的河间驴肉火烧店给收了。” “什么?!” 小金几乎要气晕。 让卖驴肉火烧的店收她的马,亏他想得出! 启江见她紧紧地握着拳,双眼流动着泪水。 “我现在……想打人!如果伙计把我的马切碎了卖给客人吃,我和你拼了!” 他挺了挺胸,准备吃她几拳。 “打我,只要你心里好受些。” 她果真不客气地打了他。 启江摸着被打疼的地方想,功夫真不赖。 等她脸上的气消掉了一些,他才说了实话。 “我让店里伙计把马放到地窖里拿冰块保存着呢。给他们的钱足够买头活驴子了。不会吃肉的。” 小金不信,他就拉着她开了门往外走。 “一起上街。眼见为实。” 从早到现在,她滴水不进,自己也说不清是什么原因。 启江笑了。 “一起吃饭。我不带你去,那边不会给你马。” 小金只好跟着他去了饭厅。 他的手一直紧紧地握着她,没有松开的意思。 在她看来,像是给拷住了,一点都不自由。 她特地坐得离他远远的,避开他的视线。 “二少爷真是奇怪,吃个饭也要从我身上找出点东西。” 小金不悦,低头吃着饭,无视启江摆到面前的碗和碟子。 她对所有的菜都不感兴趣,让他着急了。 “有没有爱吃的?我让人马上去做。” 她不作声。 “这汤很鲜,喝了对身体好呢。” 她停住了筷子,站起身要走。 真拿她没辙了。 桌上的菜,都是他爱吃的。 大太太特地让厨师全部做好,给他吃个够。 然而启江想着她不爱吃,自己也咽不下了。 他把碗筷摆到一边,跟着她去了院子。 小金转眼间就进了自己的屋,毫不客气地把他关到门外。 待她换了衣服出来,他还在原地等。 “我去找轮子了,你帮我喊个车。” “我开车带你去。正好可以把马放到车后面。“ 他居然主动拿家里的汽车去拖马? 小金难以置信。 启江果真出动了车。 两人一起到了河间驴肉火烧店。 伙计们认出了启江,乐得合不拢嘴。 “公子,您来了,这就把马抬过来。” 小金起初以为,轮子的样子肯定惨不忍睹,毕竟死去两天了。 没想到马儿给放在一口带四个轮子的木箱里。 箱中垫着冰块,收拾得很干净。 当然这都是启江安排好的。 “我们接着去哪儿?” 他双手握着方向盘问。 “去西山。” 西山?! 启江的手重重地抖了一下。 西山不仅仅是座山。 明清的皇陵,有一部分坐落在此。 那里不仅仅是个古墓群。 还有顾家二太太的一个假坟。 启江幼时听母亲说过,二太太是清朝某位王爷家的格格。 只是因为家庭遭遇变故,才流落民间,在京城某戏班子里唱戏。 当年顾先生青睐,就买了她做妾。 她在顾家仅仅待过两年,生下启澜没多久就失踪了。 有人猜她死了,有人猜她躲了起来,也有人猜她疯了…… 顾先生找了近十年,才放弃。 主要原因,除了三太太的压力,还有各种客观存在的困难。 他念及她的好,就按照当时满族的规矩,拿了贴身的衣物和首饰做了个衣冠冢在西山。 这一切,启江只是听说,并没有亲自去过。 所以当小金提起西山,不得不重新思考这个尘封很久的事件。 眼下最大的问题并不是距离远,而是他不知道西山在哪儿。 “小金,抱歉,我需要去买地图,才能找得到。” 第一百九十章 石碑上的字 她猜不到他的话是真是假。 在过去的几天,他们都经历了生死。 相互帮助悄悄地拉近了心灵的距离。 使得她和他之间无形之间有了一种默契。 “我认得路,不需要地图。” 启江看着她的眼睛,会心一笑。 他很欣赏她的聪慧。 不过,越漂亮的女孩越会骗人。 小金无奈地扯了个慌。 她其实想说,“我学过开车”。 之所以不开口,一方面为了隐藏,一方面为了享受他的照顾。 启江的出现让她看到了一些温暖的东西。 自从六年前进了杀手团,少女的人生就变了。 她的世界就像个冰窖,尽是寒冷和黑暗。 杀不完的人,结不尽的仇,这样的日子简直行尸走肉。 小金想过要逃跑,也决心洗手不干,但她的软肋在头目手里捏着。 那就是西山的一座孤坟。 武术大家金老爷子长眠于此。 她记事起就明白自己是爷爷收养的,但详情不知。 爷爷许诺等她满了十岁就告诉她身世。 遗憾的是,这个诺言永远无法实现。 因为一剂汤药,触发了爷爷的陈年旧伤,导致老人含恨离世。 武馆被几个弟子瓜分,纷纷改了名。 她刚刚八岁就给踢馆的高手抓走,学习各种杀人技巧。 如果她敢脱离杀手团,爷爷的坟就会被炸平。 毁墓是她最不能忍受的事情,也恰恰受制于此。 当她从暗无天日的封闭训练营给放出来,第一件事就是来看爷爷的墓。 昔日的武馆早已改头换面。 武道精神消亡,全部灌输的是好逗恶狠。 更难以接受的是,她幼时最不喜欢的一个师兄居然当了馆主。 此人从她记事起就爱偷看她的种种隐私,特别可恶。 若不是小金遵守爷爷定下的规矩“不得同门相残”,他就还未必是她的对手。 她躲得远远的,怕触景生情,所以唯一能凭吊的就是这了。 启江开车,小金指路。 她坐在他身后,看他一路认真地开着。 二少爷的细心和冷静令她佩服。 尽管是第一次开往城郊的西山,他边开车边观察,避免了很多状况。 在初雪降落的地面,汽车留下一道道车印子。 黄昏来临的时候,他们终于赶到了西山。 启江咬牙把车往山坡上开了一小段,就再也无法向前了。 他指着一处小黄土堆,“就停这里。我们回来时方便找。” 四面八方刮来的风,呜呜作响。 枯树倒的倒,歪的歪。 碎裂的石头落了满地。 深深的山林里,藏着明代的很多弃妃的坟墓。 小金走在前面。 她受了伤,又给池塘的冷水泡过,体力比过去差多了。 启江拖着那只装了四个轮子的木箱子走后面。 他心疼她,才执意一个人拉箱子。 而且,走在她身后,也是为了保护她。 小时候,他曾经听母亲说过,西山的弃妃墓很恐怖。 里面葬了大群生前被冷落过,或是被活埋的女人。 白天这一片就怨气深重,太阳落山后更是阴森。 据说这些鬼魂无法投胎,无人祭扫。 于是常常在夜里出来哭,尤其喜欢找年轻女孩子做替死鬼。 顾启江留学日本,接受了先进的高等教育,而且在军校也练出了胆子。 虽然他不信迷信,但身临其境时还是感到了重重黑气在四周浮动。 小金大概是有了他在旁边,心里开始牵挂。 她不时地回头看看启江,怕他会中了墓地的各种机关。 大约过了两个钟头,她停住了脚步,朝他挥了挥手。 “二少爷,辛苦你,我们待会换条路。” 启江还以为到了呢,没想到还没完。 她看他累得一脸的汗,拿了手绢给他擦。 不料,一阵猛烈的山风迎面吹来,刮落了头顶树枝上的雪和一些挂着的东西。 噗!噗!噗! “啊!” 启江定睛一看,落在前边的是一个骷髅头,还残留着一些血迹。 小金淡定地一脚把它踢走,拍着他安慰道:“别怕,不咬人。” 她若无其事的走路,好像刚才看到的不过是个白色的大石头。 这个女孩子的胆子,比他大多了。 他拉着她的手,心里越发难过。 她需要经受多少常人难以想象的磨难和痛苦,才会这般淡定? “我不怕这些。小金,请让我来保护你,因为我是男人。” 接着他们又穿过了一条深沟。 一路上,天色越来越暗。 两人的手越拉越紧。 天黑的时候,终于到了掩盖在松树丛里的坟墓前。 小金一看到墓就奔了过去,扑在黄土上大哭。 启江走到她身后,默默地蹲了下来。 他担心待会黑得伸手不见五指,危险和变数更多。 于是赶紧劝她别哭。 “我们先把马找个地方埋了。” 她擦着泪水点点头。 “就在爷爷的坟墓对面,那个树下挖个坑。” 启江觉得很奇怪。 他指着墓边的一个空地,“这里也很好,足够安葬马儿了。土也比树下那边松。” 他的意思是没必要舍近求远。 她低头不语。 眼角中又是一串泪水洒落。 “对不起,我依你。” 他拥抱了女孩,却感到她在颤抖。 “是不舒服么?还是冷?” 一面说着,一面把她抱得更紧。 “二少爷,”她半晌才回答,“爷爷边的位置,是留给我的。万一我……” 话未出口,他就伸手轻轻捂住了她的嘴。 “过去是过去,现在是现在。我和你救过彼此的命,也算是缘分了。” “只要我在,就不许任何人欺负你,伤害你。” “我回去就替你赎身,跟三太太把话说清楚。不用怕她。” “这个地方给马儿。” 启江说完,她已经是泪水涟涟。 他掏出衣袋里的匕首开始挖土。 他几乎是用尽全力在干,不久竟然把表层的土给挖下去了一尺多深。 “二少爷,你看,这里有盗墓的人落下的铲子!” 小金边喊边从附近跑出来,他这才意识到刚才她趁他挖土的时候又去了别处。 “你不要乱跑啊,万一出事了怎么办?” 他接过她手里的铲子,对着土就挖,却碰到一个硬硬的东西。 “哐当!” 小金急忙凑过去看。 一块埋在土里的石碑露出了个头。 难道是爷爷的墓碑? 她记忆中金老爷子的坟墓没有碑。 启江接着双手发力,把整个碑给抛出来。 石碑让他感到震惊:一半是工整雕刻的汉字,一半是完全不认识的文字。 第一百九十一章 守口如瓶 汉字部分仅仅是一首短小的诗,没有什么特别。 余下部分却是密密麻麻一大片奇形怪状的符号。 启江注意到了那些奇怪的字,忽而觉得有些眼熟。 九月的某天,朱涓涓从博物馆借来的那些王爷传记,纯满文写成。 字体和字形十分相似。 难道也是满文? 他看了看旁边站着的小金。 她的双眼盯着碑石上的字,一行行地掠过。 从他的观察角度不难发现,她目光停留的地方不是汉字部分。 “小金,这上面写的是满文吗?” 启江想,如果她懂得满语,那些厚厚的大部头书就不在话下。 光靠着启澜那点碎片知识,全部读完得何年何月了。 眼下弟弟忙着准备考大学,更加不能指望。 出乎意料,她听到他的问话,只是轻轻点了一下头。 “是。” “碑面刻的是什么内容?” “我也不认识。” 她说完就抿紧了嘴唇,掏出手绢专心地把碑擦干净。 “二少爷,请帮忙,我们一起把它抬走。” 抬走?! 他疑惑地望着她,“不是要重新立起来么?为什么要弄走呢?” “怕招来盗墓贼,打扰爷爷休息。” 她一面说着,一面试图把石碑扛起来,使出了很大的劲。 启江连忙走过去把碑抱起,“我来,我力气大。你身体还没恢复呢。” 她见他很诚恳,就松开了手。 “这是爷爷的碑?” “是。但不是他去世的那年立起来的。” 启江遗憾地耸耸肩。 汉字部分没有刻日期。 她分明看得懂那些满文,却不肯承认。似乎要想隐瞒什么。 “我们把碑藏到山涧里去。”她想到了安全的办法。 启江带着碑一路跟随她的脚步。 他的目光忽然注意到了她的脚。 虽然比较秀气,却是自然的脚型,完全没有缠足。 按照她的年纪推算,很可能她不是汉族。 因为与她年龄相仿的女孩子大多数都逃不过这类小刑罚。 “小金,你是不是没有……缠过足?”他红着脸开口。 她回头看了他,不明白为何会问这种问题。 “我没见过谁捆脚的。满族没这么个习俗。” 两人一直走到山涧,天已经完全黑了。 借着映照在残雪上的星光,她让启江把石碑朝下,放进一个凹进去的天然坑里。 或许是怕人发现,她拖过来几棵倒下的小树把坑盖住。 “我们现在去把轮子葬了,然后就可以回了。” 他们回到坟前,继续挖土,把木箱子深埋了。 启江出了一身汗,拍拍手上的土,把大衣扣严实。 她冷不冷? 他看看小金,担心她挨冻。 而女孩像是用冰雕成的,肌肤在星光下发光。 冷静而又纯洁的面孔,让他心灵有了不小的触动。 “二少爷,谢谢你。今天的事不要和任何人说。” “好。我会保密的。” 小金带着感激,给了他一个美丽的微笑。 她不敢完全说出实情,因为她现在还没法百分百信赖他。 柔弱的女孩子心里藏着一个天大的秘密。 关系着很多人的性命,也牵扯到她的身世。 为了减少他的疑惑,故意骗他说自己不认识满文。 入夜,雪又加大了。 两人披星戴月地回去。 砂粒般的雪唰唰地落在头上、身上。 带着伤来看爷爷,又费力挖土葬了轮子,小金的身子骨累得要虚脱了。 很快,她就开始头晕。 启江起初还听到她在身后弄出点响动,后来就只听到细细的呼吸声。 黑亮的发丝上散落了雪。她睡得很香,没有察觉。 他从车里的工具箱里取出条防寒的小毯子,盖住她的头。 雪把路上的一些标志物掩盖了。 启江凭着记忆,一点点地往前开。 不忍心喊醒一个睡着的女孩子,让她好好地休息。 雪夜赶路的启江,心里有一种淡淡的快乐。 这久违的开心,点亮了他的天空,驱散了过去日子里积攒的各种不良情绪。 待他的眼前出现熟悉的街道,天已经快亮了。 清晨,小金醒来,看到自己躺在熟悉的床上。 启江伏在书桌边,手里握着一支钢笔,睡得很沉。 她轻手轻脚地起床,来到他身后,发现他的头正压着一张信纸。 信的开头处,写着“朱小姐”三个字。 她想起被自己追赶、不顾形象逃命的那位淑女,差点笑出了声。 少女伸手拿起一支羽毛扇子,轻轻地抚摩着他的脸,开始胡思乱想。 “二少爷如果知道我这样对她,会不会后悔救了我啊?” “万一他问起来,打死也要不承认。” 这时候,院子里走动的人多了起来,她听到了来来去去的脚步声。 “大白天待在启江少爷房里太不好了,给瞧见了会传闲话。赶紧出去。” 小金很聪明,不选择从门走。 她轻巧地把一扇靠里的窗户揭开,如燕子一样翻身出去。 瞬间她就沿着屋檐上了房顶。 在高处漫步,她还遇到了许多出来觅食的小鸟。 不过,小金看到了几个三太太的心腹在她平日住的房间外蹲守着。 “我出来有两天两夜,需要去复命了。” 她转眼间就出现在琴房门口。 这个时间点,顾家两位小姐在里面学习钢琴。 她们的母亲通常是陪伴着,不时会和教钢琴的老师交流。 “三太太,您好。” 那位化着浓妆的少妇,看到她来,把脸上的笑容收敛住。 她的两道横眉露出凶相,显然已经等得不耐烦。 “怎么过了两天才来?有新发现了吗?” 小金早想好了怎么应对。 她不慌不忙地说:“二少爷在给朱小姐写信,还在街上遇到过呢。” “就这点消息吗?” 三太太板起脸,“他有没有去找顾启澜?” “我没看到他去找任何男的。他就去了书店,碰到朱小姐,然后就和她闹了点误会……” “你为何要这么久才把消息告诉我?一点小破事而已。” “我路上遇到了以前交过手的坏人,杀了我的马,还弄伤了我。晕晕乎乎了好久呢。下回我小心。” 三太太没有获得她期待的信息,满心不悦,手一摆,把她打发走。 “好钢用在刀刃上,是时候请高手出马了。” 秦局长一家正在用早餐。 秦锋拿起一杯牛奶慢慢地喝,不时地犯困。 他其实没有睡够觉,只是要赶早去上班,就勉强爬起来。 一阵刺耳的电话铃打破了餐桌的平静。 秦局长转身去接听,留下他和母亲。 第一百九十二章 危险任务 寒暄几句后,电话那头的女人冷笑几声,直奔主题。 “你的宝贝儿子不是跟着国外的警察学过破案吗?可不可以借他用用,顾家老三一天抓不到,我就吃睡不安……” 三太太的声音很小,秦局长也尽量装得和接公务电话一样淡定。 秦锋敏锐地看到,父亲回到餐桌时嘴角有一丝少见的笑容。 他立刻反应过来:难道有什么令父亲感兴趣的事情? “锋儿,你从今天起就在局里做事。年后要组建警察厅,需要补员,是个好机会。” 秦锋以为听错了。 当初进大理院(后来改称法院),是父亲的意思,现在毫无征兆地要他改行。 作为心思缜密的人,他不得不怀疑父亲的用意。 他不喜欢去父亲那里上班,碍于情面,点头答应了。 秦局长亲自抓着儿子去了警察局,父子在车上一路无话。 放下电话的三太太,盘算着能否做个完美的一石二鸟。 一只鸟是逍遥在外的顾启澜,另一只则是她的眼中钉秦公子。 这个年轻的男人,天生很敏锐,脑子也好使,不容易被骗。 小时候就能使出各种招数,常常拖住父亲不去外面和乱七八糟的女人应酬。 如今读了大学,更加厉害了。 自从他回国,秦局长就没了机会来和她私下出去玩。 她之所以想到用他,是埋了更深的算计。 上次派去后海抓顾启澜的三个身怀绝技的高手都死得惨不忍睹。 那个小少爷能够活着,不是运气好,而是有人护。 如果让秦公子去抓人,十有八九会交锋。 轻则受伤,重则身亡。她期待着一场好戏。 秦局长经不起她的甜言蜜语,果然答应把儿子推出去了。 到了警察局,就迫不及待地让刘警长找了个办公室,把卫生潦草地打扫完就让儿子搬进去。 秦锋坐在呛人的灰尘堆里,翻看刘警长新送来的一叠文件。 标题写着“后海蹊跷命案”,内容是关于三人被杀的记录和验尸报告。 局里一时破不了案,就让人拿防腐的药剂把尸体保存起来。 旁边凑着看材料的刘警长,观察了几分钟,见他情绪稳定,见机行事。 “公子,局长说您出国跟洋人学过破案,请帮我看看这桩无头案……” 由于小时候跟着刘警长学过玩枪,秦锋对他比较尊重。 听他一求,就爽快地同意了。 “这样,那些尸体在哪里,我去看一眼。” 刘警长见他上了套,眉开眼笑地走到门边。 “公子,请您随我去地下室。都在里面。我相信以您的见识和能力,没有破不了的案。” 秦锋跟着他穿过一条长长的暗道,走进了阴森的地下室。 呛人的福尔马林气味传出来,刘警长从口袋里摸出手帕掩住鼻子。 秦锋突然停住了脚步。 养了两天,被六杯咖啡弄疼的胃总算舒服了些。 他伸手把围巾取下来往脸上绕了三圈,当口罩,以减少刺激味引发的不适。 三具尸体,在灯下特别恐怖。 尽管做了防腐,依然出现了各种令人毛骨悚然的变化。 秦锋走到其中一具前,观察插在其太阳穴上的一支钢笔。 这笔的外观很新,还没用多久就拿去杀人。 刘警长连忙递过来手套,“公子,您戴上。” 他摆摆手,“不必了。” 使出点力气,把钢笔拔出来,发现深度有三公分。 “就凭这笔,杀不了我们的人。” 刘警长补充道,“是呢,还有其他的伤口。” 秦锋的目光落在尸体表面几处被浸泡得皮肉翻开的地方。 “都是利刃所致。刺入的部位和深度都比钢笔要厉害。看来凶手不止一个人。而且体力也不同。” 他边看边分析,刘警长掏出本子和笔,唰唰地写。 接着,秦锋又看了另外两具,初步结论也有了。 “我判断是两人干的。一个是经受过训练的,身材高大,力气也足。一个是临时出手,体力和功夫都差了一截。” 说完这话的时候,他想起了不久前父亲试探过自己的一件事。 如今秦局长并没有问起,好像是没了下文。 出于谨慎,他走近刘警长,低声说:“现场可曾有别的发现?比如凶手落下的蛛丝马迹?” “有啊有啊。我把后海边停着的船都找了一遍,在其中一只船上捡了块手绢。样式好看,闻着也香,就是弄了血。我一直不好确定这手绢是不是来自那两人呢。” 秦锋轻轻地咬紧了嘴唇。 那块手绢就藏着他卧室的抽屉里,因为他有把握断定十有八九是林觅的。 她怎么可能和杀人凶手扯一起?! 就算有关系,他也要千方百计帮她撇清。 “为什么这三个人会被杀?凶手有没有犯罪前科?“ 刘警长干笑着摇摇头。 “我只是让他们去抓个十来岁的人,哪里预料到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十来岁的人?什么样啊?黑道的?” 他的心里充满好奇,“你们抓他还犯得着去派三个高手?“ 刘警长想收回话匣子,为时已晚。 只好把话尽量地说对路子,减少秦锋的怀疑。 编一个动人的故事必不可少。 “公子,您是不知道,西城的紫禁街,有个出名的顾公馆。这家的三少爷失踪过一年多。” “我们找到他的时候,发现脑子出了毛病,好像是给坏人控制住了。派去的人给杀了,他又消失了。我们找他不是为了别的,就是不忍心看天下的家庭破裂,要让他和家人团圆……” 秦锋给这七绕八绕的话弄得头晕。 “你是说,我的任务应该定为找顾家三少爷,再抓背后的坏人?” “公子高明!” 他抬脚就往外跑,直到重新回到办公室,胃里才渐渐地缓和过来。 秦锋感到身上压了一只硕大的天平。 这只天平很快就要失衡了:是倒向父亲这边,全心全意破案,还是暗中查清楚这事到底和林家有没有关系? 没人能帮他想个办法,只能随着自己的心走。 他在水龙头下反复地涂抹肥皂和医用酒精,冲洗双手的同时,也给紧绷着的神经松松气。 第一百九十三章 独自等待 如果全身心投入地爱着一个人,整个心里都是她的身影,想的都是她的事。 见到了她,心里就安定。若是见不到,自然是心焦。 顾启澜和林觅的感情,已经悄然进入了升温期。 不像八月,隔着一层师生关系,有了心意也不好挑明。 不像九月,因为恼人的人情世故,被迫疏离,差点真的放了手。 十月到十一月,林一堂住院,林太太比往常忙,对她的管制相对宽松。 她反而比过去对感情想得明白。 顾启澜更是在一轮轮的挣扎和纠结中意识到自己的心声,大胆对她表明了压抑多时的感情。 他在初雪后的马路边,安静地看着林觅和母亲乘车走远,才离开。 回校后,他把下午一年级的艺术课上完,拿了张绘制精美的画,习惯性地去看看她。 二年级的那间熟悉的教室,门依然和往日一样开着。 这节课是自习,女学生们都在赶作业。 过道里能听到铅笔摩擦纸张发出的声响。 他轻轻地往窗边一站,想看看她好不好。 才不到一秒,脸上轻松的微笑就凝固了。 教室的后排,林觅的课桌居然空落落的! 桌面上堆着发下来的各科作业本,杂乱地和上午没收好的课本混一块。 旁边的于芬,低头写着作业。 再远一点,何诗安也在温习功课。 他恍然记起,中午诗安往自己的办公桌上放了一张请假条,说是有事回家。 林觅回家了,可她此刻不在教室。 启澜的心开始紧张。 “她是待在寝室里休息,还是……根本就没来学校?” 他浑身都陷入了不安:该不会出事了? 何诗安早已察觉他有在窗外站的习惯。 这天,她略一抬头就看到了他。 同时将他眼中的焦虑一览无余。 她隐约猜到,顾启澜可能看过了有关兵变新闻的报纸。 他此刻正在为林少将一家,准确地说,为林觅牵挂着呢。 诗安到底是懂得人心的。 她不声不响地把课本收好,起身整整裙子。 走出教室,看到他还在,就主动地靠了过去。 顾启澜回过神来,见了她就往后退了一大步。 过去,诗安对他是忍着十万个脾气。 可这天中午回家,看到父亲被降级后的失落模样,想想林少将又毫发无伤,她的气怎么压的住? 到底她是深深地爱着他。 纵然满肚子的火一触即发,她还是尽力把到了嘴边的话艰难地咽下去。 最后,只不过是抱怨了短短的一句。 “启澜,我有这么令你嫌弃吗?” 说完,她的眼泪就哗哗地下来了。 “诗安,别哭。我真心不是讨厌你。” 他知道她是误会了,但也没法像安慰林觅那样将她抱在怀里。 唯一能证明诚意的,就是好好地解释。 “我们是朋友,但是在学校不能靠的这么近。” 诗安一听“朋友”二字,情绪愈发激动难控。 整个人都扑上来,双手箍得他上身动弹不得。 听到门外的异样,教室里的女生们都好奇地凑拢来。 隔着透亮的玻璃窗,她们给眼前的事情惊呆了。 何诗安抱着她们的老师,看样子是要强行地亲他。 而他左右躲闪,却怎么也挣脱不了她的手。 于芬起初不为所动,后来也加入了众多看热闹的同学中间。 可想而知,她也紧张地瞪圆了眼睛。 潜意识里,于芬觉得要帮助老师摆脱她的纠缠。 可是论力气和个头,她和林觅加起来都干不过诗安。 何况林觅还没回校。 她动了动脑子,拿起课桌上的一瓶墨汁冲到他俩面前。 “啪啦!” 瓶盖子拧开,一股黑色的液体,带着墨香泼了顾启澜一头一脸。 于芬不是失手,而是看准了才下手。 直接和诗安对着干,她惹不起。 只能通过这种方式,曲线救人。 “老师满脸都是墨,看你下得去嘴。” 她手握着空瓶子,心里咚咚地乱跳。 突然出现的插曲,令准备吻下去的诗安吓了一大跳。 启澜的头发本来就黑,给墨水一糊,都分辨不清哪里是头哪里是脸了。 他的眼睛望向了于芬。 “太好了,不是林觅看见。” 启澜挨了墨水可以忍受,下班就能洗澡。 但万一被林觅看见,就跳进黄河洗不清。 昨晚好不容易才和她澄清了呢。 于芬的相助,确实有了效果。 诗安本来想继续亲下去的,后来一想,满嘴吃到墨,牙齿都黑得像木炭,哪里还美呢? 于是她宁可做个好人,也不想来揩油。 启澜只看见一条粉色的丝绸手绢在脸上擦了起来。 诗安有事可做,总算是放过了他。 “不用你擦,我回去洗洗。再见。” 他顶着被墨汁毁了的形象,冲到办公室后面的水龙头边。 拧开龙头,哗哗地一顿狠冲。 十二月的水啊,那个刺骨的凉。 诗安跟在他身后,看到他在自虐地冲洗冷水,心里疼得像刀子割。 她把大衣脱掉,又扯开扣子,将贴身的一件温暖小背心当做毛巾递给他。 “启澜,求你擦擦头发,你上个月病了住院还不到半月……” 他喘着气,一边拧着湿漉漉的头发,一边平静地看向她。 “诗安,真要替我着想,就不要在学校为难我。行吗?” 他不肯接她的小背心,头也不回地取了自行车,奔着宿舍去了。 于芬怕她追过来找自己算账,早就背着书包逃跑了。 诗安无处泄愤,就对着林觅的课桌,卯足劲揣过去。 “去死!” 哪知林觅的课桌本来就有一颗外露的钉子头。 她这一脚,不偏不倚,鞋跟就蹬在钉子上。 随着清脆的声响,鞋跟折断了。 诗安气得干脆把两只鞋都踢掉,穿着袜子往秦校长的办公楼跑。 “我要告状!一定要告状!就告你勾引他!” 黄昏来临。 由于是冬季,天快黑了。 启澜换完衣服,匆匆赶到女生宿舍楼下。 抬头望她的寝室窗户,里面没灯。 他只好去了校门口。 门卫室外,有个眼熟的小影子。 他认出了是送报纸来的齐齐,她又扮成小男孩的模样。 小报童和他礼貌地问好,给了他一份报纸。 同时还悄悄告诉他要小心。 “老师,我不到五点就到了。学校门口有几个怪人一直在转。肯定是要干坏事。” 经过她的好心提示,启澜察觉到了和过去不一样的变化。 确实有三个人鬼祟地在校门口走动,反复地进出女生们平日里常去的店铺。 他轻声对齐齐说:“你跟着我去店里看看,我们装着要买东西。” 原来这家女学生们喜欢的店铺,老板和伙计都脸熟。 现在店里还是做着租书,卖小点心,文具和小物件的生意,但迎接他的是陌生面孔。 他装着买东西的样子,在店里带着齐齐逗留了几分钟。 “我们要买包什锦糖。” 其实他很清楚,店里从来不卖这种糖果,因为价格偏贵。 林觅告诉过他,这里只卖普通的麦芽糖和芝麻脆。 店里的人并不很熟悉,居然找了半天才发觉没有货。 启澜的心里有数了。 他随意地拿了几支铅笔,付了钱,领着齐齐出了店门。 看看天色,已经黑了大半,而林觅,迟迟未出现。 第一百九十四章 派来的杀手 午后的街边,树枝上覆盖着一层深浅不一的残雪、 林觅靠紧了母亲在车里坐着,以为是回学校。 车缓缓地行到岔路口,林太太忽然开了口。 “李炎,先去前门。” 她困惑地盯着母亲的脸,眼中充满不解。 “妈妈,今天我要上课,不是放假呀。您是要我陪着上街买东西么?” “哦,”林太太尴尬地笑了笑。 “我记错了。妈只想着你爸爸明天回家,好好地准备一下。要不先送了你,我自己逛。” 父亲难得回家,年前来,可能意味着春节都不能团聚。 林觅略微考虑,就做了决定。 “我不去上课了。我们一起多买点,让爸爸见了高兴。” 李炎把车直直地开上了东边的那条路。 前门很快就在眼前,衬着阳光,人群熙攘,甚是热闹。 她们低声谈论着要买的各类物品,李炎拎包走在前面。 三人沉浸在迎接林先生回家的欢乐中,不知道有两辆车一路跟随到了附近。 秦局长办事,素来是滴水不漏的。 先是借着换工作的幌子,把儿子给“固定”在眼皮底下。 明面上,有自己的办公室,也能支配局里的人员。 实际上,秦锋的一举一动,都给刘警长盯紧。 事无巨细,都会汇报到他的耳朵里去。 眼下,秦锋着手调查九月的那桩无头案。 同时还要按照提供的画像去寻顾公馆的老三。 暂时没有时间来学校找林觅。 警察局派到文墨路的人员,也盯紧了林家的车。 此外,为了保险,还特地在校门口女生们常去的店铺,布下了眼线。 本来,秦局长还想慢几日再动手。 然而今天一大早得到消息:林少将明日到达。 宜早不宜迟,他提前实施起计划。 为了不引起过多的注意,这次启用的是年轻女人。 杀手团有个出名的美女六人组,以一到六作为代号。 容貌迷人,手段狠辣,经验丰富。 小金因为骨子里清高,拒绝入组,不与她们同流合污。 若不是她被三太太给钦点走了,秦局长是不会考虑其他人的。 她的姿色和功夫太好,一直喜欢单打独斗,任务完成得很漂亮。 六人组分成两路下了车,尾随林觅她们进了前门一家有名的点心店。 她们佯装成购物的样子,不断地靠近在柜台边站着的林家母女。 看到林觅不过是个纤瘦的中学生,林太太也身子单薄,决定将两人先绑走。 旁边拎包的李炎,看似漫不经心,实际上丝毫没有放松警惕。 他没穿军装,只套了简单的灰蓝色长衫,手枪装在随身带着的一个袋子里。 他表面上是瞧架上的点心,眼睛始终没有离开林觅。 一转眼的工夫,就有两个陌生女人贴了过来,企图遮挡他的视线。 他敏锐地将身子一闪。 她们若无其事地扭着腰肢,拿过几盒牛舌饼做掩护。 然而这点伎俩骗不过李炎。 因为其中一只饼盒拿反了,显然不是真心挑。 “不好,有人盯上我们了!”他的脑子里有不好的预感。 “太太,快走。有危险。” 林太太听到了他的低声提醒,困惑地回头望了望。 只见店里的顾客们排队挑点心,称秤,付钱,并无异样。 “哎,我说你是不是昨晚没休息好,现在有幻觉啦?” 他摇摇头,不说话。 “今天要买好,不得空手回去呢。抓紧办。” 说罢,林太太指了指架子上摆着的枣泥糕和红豆饼,示意他去取。 人生最无奈的情景之一,李炎算是碰上了。 好心提醒却没人听,而身边的敌人似乎还挺有耐心。 “伙计,帮忙取那边的点心来。” 他开了口,继续盯紧周围的情况。 伙计把糕点拿来,林太太凑过去闻了闻,觉得满意。 “栗子仁的酥饼和绿豆糕,各来两盒。” 伙计照办。东西都齐了,一共六盒。 林太太见李炎似乎没有往日那么灵活,急忙催他。 “你还愣着干嘛,抱着盒子去排队付钱呀。” 他心里紧张起来,怕一旦走开片刻,就会出危险。 “伙计,你替我去结账,出店门再把盒子放车上,我给你额外的钱。” 眼下,只有这样,才能保护好林觅了。 “小姐,我有话和你讲,请近一点好吗?” 林觅也觉察到他和平日不一样。 “是关于爸爸的事?还是关于表哥的?” 一支带着寒光的飞镖就从旁边女人的手指间钻了出来。 “趴下!” 他往前迅速跨出一大步,伸手同时将林觅和林太太按在地上。 飞镖直接扎进在林太太那只鳄鱼皮手包,几乎穿透。 “呯!” 随着枪响,点心店里人人抱头乱逃,喊叫声,鞋跟声,混乱不堪。 弹飞镖的那个女人,捂住胸口,不甘心地倒了下去。 李炎的枪口,飘出一丝子弹的气味。 六号低估了林家警卫队长的实力,急于出手,不料送了命。 余下的五人,纷纷拔枪对准了李炎。 “去死!” 乱枪响起。店里的其他人都跑光了。 各种碎裂声响不绝于耳。 林觅闭着眼睛趴在地上,贴着母亲的身子,两人都不由自主地发抖。 鼻尖嗅到的血腥味浓烈。 她想起了自家花园里的腊梅花,颜色如火,衬托着白雪和泥土。 李炎素日对她的种种好,像一股力量,促使她勇敢地睁开了眼睛。 面前挡了一张柚木圆桌,桌面上好几排不规则的弹孔。 他不见了踪影,地上被血染红了一大片。 “李炎!” 林觅带着眼泪,痛心地喊了一声。 林太太听到身边的女儿有响动,也睁开了眼睛。 店里此刻,如坟场一般死寂。 只有母女俩的呼吸声和抽泣声。 林觅擦着眼角的泪水,扶着母亲站了起来。 “妈妈,别怕。我来保护您。” 她双手用力捡起架子上掉落在地的两只铁秤砣,“谁敢伤害我们,我就砸个落花流水!” “哈哈哈!” 回应她的是前方一个陌生中年男人的笑声。 “你是谁?为什么要害我们?把我的警卫弄到哪里去了?” 第一百九十五章 他是谁 伴随着沉闷的摩擦声,柚木圆桌忽地从林觅眼前抽走了。 映着从窗户里落进来的阳光,她看到一位军官站在门边。 相貌端正,身材不算魁梧,皮肤白皙,像南方人。 她一眼就认出,他穿的是陆军制服。 印象中,父亲的圈子里基本都是海军军官。 林太太望了望那个人,嘴角轻轻地抽动了一下。 她低头飞快地整理好大衣和旗袍,取出手绢在脸上轻轻地擦了擦,走了过去。 林觅被母亲留在了原地,手里的秤砣有些抓不住了。 “妈妈……”她的声音细得几乎听不见。 林太太在军官面前停住,那人朝她一笑,伸出了手去扶她。 “别碰我妈妈!” 两只笨拙的秤砣,“咚咚”地落在他脚边。 林太太转身,对女儿招手说:“你过来,先赔礼,再道谢。” 倒是那位军官显得比较宽容,脸上依然笑呵呵的。 “没关系。孩子还小呢。” 林觅不敢相信此时发生的一切。 她举目四望,看到地上有把手枪。 当着林太太的面,她不仅捡起了枪,还对准了母亲旁边的男人。 一队军人“唰”地冲进来,令她猝不及防。 子弹飞出了枪膛,却偏了。 她还想接着开枪,身子一紧,左右都给人抓得牢牢的。 她的眼泪落了下来,看不清林太太的表情。 林觅的世界,又陷入了混沌状态。 李炎不见了,母亲也不管女儿了,父亲却什么都不知道…… 她感到身体像是给抽空了,落入了一片绝望的黑暗。 不知过了多久,她的大脑有了点意识。 耳边有个熟悉的声音在喊:“觅觅,醒来啊,求你看看我……” 她睁开了眼睛,发现身处医院病房。 林太太在床头坐着擦眼泪,那个令她心情不好的男人不见了。 “李炎呢?” “还在做手术。” 她扯掉被子,光脚跳下床,不回头地往门外跑。 这个环境她不陌生。林一堂前不久就转院到了这里。 她挨个房间地找,一直看到了手术室才停了下来。 恰好有护士进去送药。 她拉住人家急急地问情况。 “里面的主刀大夫是谁?” “章大夫呀。” “伤得严重吗?” “中了五枪,能不能救活不好说。” 五颗子弹的杀伤力不言而喻。 她不敢想象,李炎中弹后身体有多疼。 若不是为了搬那只厚重的大圆桌给她和母亲挡枪,小警卫是完全可以逃跑的。 林觅的心情,比守候表哥做手术的那晚上还要糟糕。 她的潜意识里,已经把李炎当成了好朋友。 如今好朋友为了救她俩,挣扎在死亡线上,她却没法去帮忙。 林太太一路跌跌撞撞地找了过来。 她一把拉住地上坐着发呆的女儿,大哭。 “妈妈,您如实告诉我,他是谁?” 林觅的声音很低,除了林太太,没人听得清。 “觅觅。刚才是他救了我们。你不要发脾气。妈心里已经很难过了。” “他是陆军,和爸爸认识吗?” “早年是一起在海边的。后来换了部队……” “妈妈,您到现在还没说他的名字呢!” 林太太没想到女儿会质问,只好低头不作声。 林觅叹了叹气,也不想为难母亲,站起来去护士办公室要杯水喝。 待她喝完水回到原地,手术室的门开了。 几个医生护士一起把伤员抬往病房。 李炎躺在担架上,脖子以下盖着白布单,似乎是睡着了。 林太太见状,眼圈发红。 林觅摸到担架边,轻轻地喊他的名字。 章文轩洗完手,换了手术服跟了出来,看到母女俩,吃了一惊。 “林小姐,林太太,你们怎么在这里?” 他之所以诧异,是因为三个多小时前伤员送到医院,并没看到她们。 “我家的人受了伤,他还好不好?” 林觅拉着章文轩的白大褂衣角,眼巴巴地望着他,生怕听到坏消息。 “平安了。子弹都取得顺利。比林少爷那次的手术好做一些。” “我可以看看他是哪些地方中了枪吗?” “这个……让护士来给你指。别乱动他。” 护士轻轻地揭开盖在李炎身上的一层消过毒的薄布。 林觅刚看了几秒,就给母亲急急地捂住了眼睛。 虽然短暂,她依然记住了他的伤。 做完手术的李炎,浑身都没有穿衣服。 大腿部分包扎了三处,左右胳膊各一处。 比起林一堂上回差点射进心脏的子弹,他的伤也并不好处理。 多亏手术中及时扎住了出血的大动脉,否则就活不到天黑了。 “妈妈,请松手。我不看了。” 林太太把盖住女儿双眼的手移开了。 她们跟着担架进了病房,听了些医生交代的注意事项。 由于林先生明天到家,林太太强迫自己要冷静不慌。 该买的,一样都不能落。 可家里的车已经给坏人放掉了气,目前正在修理,她只能再去找女儿不愿意搭理的那个人。 那个男人并没有离开医院,而是在医院门外的车里等着。 见到了林太太,他照例笑了笑,亲自下车来扶她。 她没有拒绝,一声不吭地入座。 他和她,昨天待了一整晚,没想到今天下午又见面。 平心而论,她应该谢谢他的两次帮忙。 林先生能够从兵变的牵连中脱身,是他出了力。 母女俩能够从杀手的枪口下生存,李炎能及时送医,都是他的功劳。 杀手团的六人组,枪法和身手都很厉害。 李炎因为优先去搬桌子保护林觅,给她们钻了空子,左右胳膊都中了枪。 看着他带伤举手走过来,女人们都笑了。 她们都觉得他长得不错,一致决定先玩玩再杀。 为首的一号对李炎使了个眼色,示意他出去打。 这是他想要的,毕竟店里空间小,会误伤林觅和太太。 那些女人见他很顺从地举手投降,也负了伤,兴趣有增无减。 没想到刚跨过门槛,李炎就一个转身,揣倒离他最近的一个女人,顺势夺了枪。 几声枪响。那女人肩膀中弹。 余下的人红了眼睛,举枪对着他开。 此时,陆军上将的车队经过前门。 听到混乱的枪声,军人们以为是有暗杀行动,围拢过来。 洪将军看了眼街边的一辆英式车,忽然脸色一紧。 这车,他见过,甚至是再熟悉不过…… 秦局长原本做得圆满的计划,因为遇到了洪将军,以失败告终。 李炎干掉了一人,打伤了一人。 他没力气再打了,伤势过重,倒了下去。 赶来的军人投入了混战,将街边附近的店铺打得惨不忍睹。 六人组最后只剩下一号和三号,各开一辆车逃跑。 洪将军等下属们把店门口的尸体和破碎的物件都拖走,才走了进去。 他听到桌子后面林觅和母亲说话的声音,知道林家的两个女人都平安。 只是林觅人小,口气硬,把他逗笑了。 多年前,他和林太太第一次见面,似乎也是类似的话。 那个神气高傲的小姐,在南方的海边和几个姐妹打打闹闹,在路过他面前的时候滑倒。 他扶了她一把,却被她丢了一头一脸的沙子…… 第一百九十六章 不毁一门亲 汽车尾部喷出一道黑气,双轮一滚,转眼就离开。 病房的门,忽然开了。 林觅回头一望,以为是有风。 可放眼看去,窗帘纹丝不动,不像有风吹过。 她伸手给李炎盖被子,怕他着凉。 他似乎是在做恶梦,一会儿额头渗出冷汗,一会儿肩膀在抖,一会儿又咬牙。 林觅的心也跟随着他的身体一抖一抖。 “他到底是梦到了什么?” 忽然间她的手给捏紧,一股冰冷顺着指尖蔓延到心口。 “别怕,我在,别怕……” 林觅感到他是要醒来了,有些激动。 他微微睁开眼,苍白的唇抿紧,眼泪落在枕边。 “小……姐……你……还好……吗?” “我和妈妈都没事,谢谢你保护我们。” 林觅掏出手绢给他擦泪,接着又说:“想吃东西吗?都和我说,今晚我在病房陪你,不回校。明天爸爸回来,让他给你奖励。” 李炎的耳朵听得不大清楚,但他懂得看唇形辨音。 林觅又是他看着长大的,她说的话基本都猜对了。 他默默地想:“她真好,为她死了也值。” 怕她累着,他摇摇头,轻声说:“谢谢。” 李炎的病房和林一堂的,隔了两层楼。 若不是一位护士下午过来打针,多了句嘴,林一堂怎么都不会知道。 “林少爷,您家的那个队长在一楼住院……” “什么?受了伤?五颗子弹?” 他当即一拍床头柜,把几瓶药打落在地。 护士连忙来捡,“您不用太担心,章大夫把他救下来了。” “多管闲事……” 林一堂本来想骂出声,但想到章文轩也救过自己,只好忍住不发火。 他是想着,李炎要是重伤不治该多好,以后就不会碍眼了。 护士见他脸色气得发青,只好接着说:“他现在有林小姐看着,不会有大碍。” “咚!” 林一堂咬牙把整个床头柜掀翻,抓起手枪就下了楼。 林觅倒好了水,正要扶李炎坐起来,忽然眼前冒出一只手把杯子夺走。 “呯!”林一堂把杯子掼到地上,碎掉半边。 水洒了一地。 “表哥!你干什么!” 林一堂不管,也不应,抡起拳头上来打人。 李炎冷眼看着他,没有躲闪,吐出两个字:“来。” 然而林觅不干。 就在拳头落下的时候,她跑到表哥身后抱住他的腰拼命往后拖。 林一堂只觉得身子一瘫,仿佛中了一针麻药。 他红着脸回头,看着林觅的脸。 “别用那么大的力,我快疯了……” 她不应,也不听,继续用力,于是他倒了。 床上的李炎,看得一脸惊诧。 “小姐扯到了少爷的……” 林觅回过神,看到手里是表哥的裤子,他大概是羞愤过头,捂住下身不肯动。 幸好他穿了内裤,否则三个人都要尴尬死。 林觅只好帮他把裤子套上去,却发现全部是徒劳。 只怪医院的病服裤带太松,一用力就走形了。 查房的章文轩,看到这一幕,本能地伸手挡住了旁边护士的眼睛。 “我们先回避半个钟头再来。” “请你们给我拿套衣服来……” 林一堂几乎是要哭出声来。 好歹也是个校级军官,居然在一个小警卫面前给女人扯掉裤子。 不一会儿衣服送到,依然是病服,不过裤带处拿了两条带子捆紧。 这下不怕走光了。 林一堂内心的火却扑不灭。 生理需求来了。比火还猛。 毕竟他也十八岁了,离开学校也有三年,在男女方面早就跟着部队里的那群大人见怪不怪了。 当着章文轩和护士的面,无视李炎的存在,一个翻手把林觅抓紧。 “表哥,你放开我!” 他无视她的喊叫,直接把她抱紧,压到了地上。 “林少爷,你不能这样,这是人家的病房……” “就算是你的,也不能这样……” 章文轩见自己的劝解苍白无力,终于忍不住了。 他喊护士帮忙,两人一齐上前拖住林一堂的手,费劲地把他和林觅扯开。 路过的两个助手来赶紧进来。 李炎看到一堆人在忙,乱糟糟。 林一堂的劲真是大,他们加一起都制服不了。 多亏了护士口袋里还放了一支麻醉药…… 紧急关头一针扎下去,管用了,世界又太平了。 章文轩扶林觅起来,安慰她说:“好了,没事了。你别刺激他,他前两天给弄伤了,整个人都还没从惊吓中好起来。” 她忽然明白了:“章大夫,您是说我表哥脑子不对了,是?” “我只会外科,不会看精神方面的病……我认识个德国医生懂心理的,有时间请来给林少爷看看。” 章文轩莫名地紧张,怕林一堂真的控制不住,做了对不起她的事。 “其实我知道你们是要结婚的,但我不愿意看到林小姐被强迫。男女之间得你情我愿才好。” 林觅不敢在医院待了。刚才表哥的手已经贴到了她的脖颈,解开了好几颗扣子…… “章大夫,送我去启澜那里。” 她的请求居然得到了章文轩的同意。 正好要下班,她拉着他,坐上自行车往学校去。 路上,启澜是他们共同的话题。 她问了好多事情,却又全部记不住。 章文轩的心里不停感慨。 这才是真适合一起的人。 旧式婚姻真害人不浅。 林小姐和没有感情的男人过一辈子,会生不如死。 林觅坐在自行车后座上,还恍惚如梦。 顾启澜在校门口等了一会,让齐齐回家,自己继续站着。 看到章文轩带着林觅出现,他赶忙跑过去。 “谢谢文轩兄,我找了她好久。” 启澜把林觅抱下来,“一下午都不回来,我很担心你呀。” 章文轩觉得完成了一桩比手术更难做的事。 自从知道林觅和表哥订婚,他就劝启澜不要浪费时间。 然而今夜看到两人重逢时的欣喜表情,他感到自己的想法错了。 宁拆十座庙,不毁一门亲。 他选择站在小兄弟这边,出于道义和人性。 林一堂对表妹的感情,确实不掺假,但一时失控差点犯大错。 而顾启澜对林觅的情感,却要平和克制的多,举手投足,都不越轨。 他骑车走了,留下安静的两人世界,给启澜和林小姐。 第一百九十七章 初恋的花蕊 分开不过是一个下午而已。 两人此刻相见,心里都有了些异样的情愫。 林觅伸手挽住了顾启澜,小脑袋紧贴着他的胸口。 他低下头对她低语道:“乖,送你回宿舍,于芬该等急了。” 她不满地嘟起嘴,喃喃地撒娇,“我不想回宿舍,要去你房里过夜。” 启澜的脚步蓦地停住。手心里开始发热。 “我想和你说说话,明天爸爸回来,可能就难有机会了。” 顾启澜的眼眸里闪过一丝淡淡的伤感,随后又释然。 林先生既然明日能回家,说明他没被兵变的事情影响。 启澜知道接下来林家就会有喜事要办了。 他望着林觅,片刻后伸手拉她入怀。 他像是揣着一件即将要失去的心爱之物,久久难以割舍。 但是这些他都不能流露出来让她察觉,为了她好。 “我房里今天中午重新布置了一下,比过去暖和很多,一起走。” 他说的很轻松,仿佛和过去一样,其实内心像刀割。 林觅浅浅一笑,跟着他强打着精神走。 校园里的冬夜,到了九点以后很是寂寥。 女学生们怕冷,自习上到八点就各自回去了。 除了零星的灯光,高大树木投下的影子,一路上连野猫都看不到。 门开了,灯亮了,床下的小白狗凑到面前摇尾巴。 林觅累了,刚进门就往床上靠。 启澜脱掉外套,回头一看,发现她已经在床边抱着枕头,不想动了。 “我去泡茶给你喝,还有点心。” “我不想吃,也不想喝。你过来和我一起好不好嘛?” 启澜想说“不好”,枕头已经不客气地飞了过来,他伸手抓住。 宝贝儿是不是生气啦? 他悄悄地盯了她一眼,心咚咚乱跳。 果然小姑娘气鼓鼓的,丢完枕头,看到小狗在床脚趴着,就揪住了它的毛。 “哎,我说觅儿今晚是怎么啦?小白没犯错,饶了它。” “它没错,有错的是你!” 启澜心领神会地走到床边,准备道歉。 林觅的双眉一颤,亮晶晶的眼睛直直地望着他。 “被子里好冷,你上来给我暖一暖。” 他顺从地坐到她旁边,把枕头放在中间。 这是他和她之间的界限了,必须要守住。 林觅终于忍不住了,眼泪哗哗地掉。 启澜捧着她的脸,爱怜地擦拭着。 趁他不备,她第一次鼓起勇气,搂住了他的脖子。 启澜感到她温软的唇贴到脸颊,整个身子也靠近, 她像花蕊一般,在暗夜里悄然绽放…… 这一次,他没有拒绝,也无处可逃,闭上了眼睛,任由她来。 林觅亲吻了他很久,直到浑身都发热,才微喘着停了下来。 她一路上都担心父亲回来会不会催着她和表哥快订婚。 看到林一堂差点得手,她才意识到自己什么都来不及给启澜。 所以才会主动要求在启澜的房间过夜。 她执意要他一起到床上,就是想发生些事。 小说里的故事,她看过一点。 学校保守得可怕,父母也管得很严,十三岁的林觅都没见识过生理知识。 她对恋人之间亲密行动的理解,停留在接吻这一层次,就不知道该如何了。 余下的,应该交给男生来做了? 启澜的脑子处于空白状态。仿佛是回到了穿越前的世界。 那个时候,他是二十二岁。大好年华,太平盛世,却从没有过恋爱的经历。 现在,什么都是未知的,他也不知命运的走向。 在乱世中遇见真爱,是幸运还是不幸? 启澜最后想到的是,男生更需要担当。 他知道她想把自己送给他,感念她纯真的爱情,但理性终究占了上风。 发乎情,止乎礼。越珍惜,越舍不得碰。 启澜抱着她,握紧她的手,轻声把她哄睡。 “乖,晚安。以后我们还有很多日子……” “嗯,你也别看书太久,我们一起……” 林觅眼中闪烁着对未来的一些期望。 只是她太困了,好多心里话都来不及说。 睡着的时候,双颊呈现出淡淡的粉色。 启澜望着她的面庞,确定她入睡了,才把她轻轻地放下。 现实中的睡美人,纯洁而充满诱惑。 他深情地凝视了片刻,在她光洁的眉心,落下了一个浅浅的吻。 她睡得很沉,没有发觉。 启澜的手心全是汗水,因为紧张,也因为兴奋。 窗口透出夜的深蓝,初吻的感觉,很好。 “我只有当你睡着,才敢这么做。” “以后恐怕是没有什么机会了。我知道你父亲回来,婚事就近了……” 天亮的时候,他合上看了一宿的书本,在过道里拿火柴生了炉子,烧一壶热水。 待林觅睁开眼睛,他已经把温水倒进盆里,拿出新牙刷,让她洗漱。 昨天程倩倩下班后有事请假回了家,不会有人贴着窗户往里窥视。 宿管阿姨有睡懒觉的习惯,通常八点以后才会上楼来。 林觅看着镜子,梳头。 他在她身后,帮她别上发夹。 “你昨晚就睡我旁边吗?” 她握着那柄雕花的银梳子,侧过头轻声问。 “是的。” 他悄悄地撒了谎。一夜未合眼,在书桌边待着。 “这个枕头要是有花就好了。我上次给你的那个丝帕绣的好看吗?” “小鸭子的那个挺好的。” “哎呀,你哄我呢,明明是鸳鸯啊,看来还是绣的不好。” 两人的早餐很简单,却不失温馨。 启澜把栗子糕和白芝麻酥饼拿了出来,还有一盒西式玫瑰花蛋糕。 热茶泡好了,一圈圈铁观音的幽香。 林觅喝了杯茶,靠着他的肩,小小地咬了口点心。 “好香,都没有吃过。” 启澜只是笑笑,看着她吃。 这盒点心是不久前的夜里,他和唐小姐家酒店的点心师傅学做的。 纯奶油,玫瑰花露,加一些糖霜。 他一直很忐忑,怕味道不够好,做了好几次,最后才拿过来留给她。 “你昨晚真听话,我高兴。” 她羞红了脸,仿佛说的秘密都给他看穿。 “喜欢吃的话,我就每周给你做一份点心。” “做点心?你亲手做的吗?” 启澜拿起一个玫瑰花蛋糕,翻过来,递给她看。 只见蛋糕的底部清晰地有个“觅”字。 林觅彻底地服了。 启澜真是深藏不露的家伙,做得这么精致的点心,用心良苦。 “明年我生日,你给我做个蛋糕吃,要双层的那种好吗?外面卖的太甜了,吃着腻。” 他想讲“不一定”,但看着她满眼的希望,不忍心说出口来。 于是轻轻点了头,看她一个接一个地吃蛋糕。 第一百九十八章 纸包不住火 这天,林觅只上了早自习,就给秦校长派来的人叫走了。 隔着一张冰冷的办公桌,她礼貌地面对一脸怒容的校长。 “林觅,最近关于你的不好消息特别多。你自己察觉到了吗?” 她的双手稳稳地搭在膝盖上,并不慌。 “不知道。” 秦校长脸色一沉。 她认为林觅无视校规校纪,还不注意影响,已经成了害群之马。 “你转学来快三个月了,已经不算新生。该懂的规矩不懂……” 林觅不想和校长绕弯弯,站起来说:“您不用闪烁其词,我和秦锋先生没有发生什么。我也不喜欢他。” 秦校长的眼镜滑落到鼻尖,一时忘了去扶。 “我侄子的事先放一边,我听说你蓄意勾引学校里的年轻老师……” 昨天被顾启澜拒绝后,何诗安满心妒火和不平,索性冲进办公室告状。 当然她要保护启澜,所以一个劲抹黑林觅。 秦校长联想到侄子,再想想启澜,觉得都是林觅在使坏。 “你回去写检讨,还有保证书,明天请你家长来与我面谈。” 林觅的脑袋嗡地一响。 类似的情景,前不久发生过。 三年级有女生做了见不得人的事,给开除了,喊了家长到场。 秦校长难道是要开除她?凭什么呀? “校长,您不能听了些谣言就认定我犯了纪律。我一直都洁身自好,没想过要做花蝴蝶。” “我和顾启澜先生是开学前就认识的,那时候我就喜欢他了,跟他无关。是我一个人的事。” “您要罚就罚我好了,但不能随便开除我……” 秦校长没有再开口。她感到眼前的小女生会给学校的管理秩序带来大麻烦,头疼无比。 开除?侄子那头怎么办? 她倒不是觉得难为情,而是觉得开除不是个好办法。 没了学校的管束,林觅会不会继续祸害秦锋和启澜呢? 林觅不记得自己是怎样离开的。 明明是大冷天,她依然出了一身汗。 下午的课她也没心思上了,收拾了书包就往教室外走。 何诗安观察了她一会,猜到给秦校长连奚落带恐吓,心里快活多了。 顾启澜因为出去开会,一整天都不在学校。 诗安佩服自己找了个好时机,借校长的手给林觅施压。 林觅背着书包走到校门口。 过去是有李炎来接的。如今他住院了。 她拦了辆黄包车,坐了上去,车夫见她一脸的难过,就问: “小姐,您有心事呀?” “我的书都快读不成了……” 车夫听出话里有哭腔,赶忙闭嘴。 到了文墨路,她瞥见街角一辆眼熟的车。 直觉告诉她,是那位陌生将军的座驾。 “他为何要来这里?上我家?” 待她沿着楼梯上到二层客厅,却没看到有人来过的迹象。 林太太穿着一身浴袍,浑身散发着热热的水气从房里出来。 女儿在面前站着不动,她愣住了。 不等她想出个话来打破尴尬,林觅抢先开了口。 “妈妈,我刚看到那个将军的车了。他是住这附近还是专程来了我们家?” 林太太捏紧了浴袍的腰带。滑滑的,像条水蛇缠住了手。 “他是住附近。没来过家里。” 林觅睁大眼睛,母亲的腿在轻微地打颤。 显然,她撒谎了。 “妈妈,我再问您一遍,他是谁?再不说,我就告诉爸爸!” 林太太扭过身子往卧室走,“是老家同住一条街的邻居。也当过海军,后来去北方了。” 林觅没有问到那个男人的姓名,一阵烦躁。 “不管他是谁,只要影响到我们的家,就是大恶人!” 林太太不作声。她忽然意识到,女儿不是小孩子了,不好骗。 洪将军确实是她老家的邻居,她和他本是没有交集的。 真实情况是,他和林先生是同期考入船政学堂的海军学员,毕业后在同一个舰队里服役。 不知何故选择离开舰队,加入了势力更强大的陆军…… 婚后的林太太,因为流产身体虚弱,被送到了风景宜人的林先生老家去休养。 隔着一个省份的距离,她哪里还记得洪家的情况。 偶尔的几次探亲,都是在别处。 家里早就搬到了更好的位置,据说原来的街起过火,不吉利。 一直到这年秋天,才见到了这个人。 一晚,她和几个军官太太在酒店的房间里打牌,忽然天降大雨。 别的太太笑眯眯地都给丈夫接走了,只余下她。 她的男人在千里之外的海上,等于没有。 打电话回家,佣人说,车去接小姐放学了。 那天的雨水特别多,马路上的积水超过了一尺多深。 李炎接了林觅,车开到半路就熄火了,他背着她走完余下的路,回家已经是半夜。 有个人影出现在酒店二楼的走廊里…… 也怪,闲聊中,他居然知道她住的文墨路,还知道她养了个女儿。 最后是他送她回了家。临走时递给她一个电话号码和地址,说有需要帮忙的尽管开口。 大半年都没联系,直到林先生卷入兵变。 洪将军只在电话里提了个要求:“陪我一晚。” 他接她去了城东的酒店。 林太太原来做了放弃一切的准备。 陆军势力远远大于海军,二者好比是猛虎对小猫。 两人坐到半夜也没说话。 她睡着了。上午醒来时,身上的衣服完整,只是枕边多了张字条。 “放心,已办。” 她将信将疑地打了电话过去,得知丈夫已经踏上归途。 曾经的邻居好像一个谜,她很想弄明白。 这天上午。林太太约圈子里消息最广的几个官太太喝茶,顺便打听洪将军的家庭情况。 她们一聚,各种八卦就起飞。 正好有人主动扯到了洪将军,免得她先问。 “他当年带了百多人从南边逃跑过来,算是叛变,连累了他哥哥和父母,给灭了门。” “吓人哇。洪家难道就只有他一个了?” “都杀光光啦?” “哪里逃得掉呢?那么多兵围着开枪。” “听说最后起了大火,就算没被枪打死,也跟着房子和家具烧成炭了。” “哎呦,好端端的说这些磕碜的事,换点喜庆的。” “洪上将最要紧的是现在还单身呀。” “对哦,为啥不娶十个八个年轻女人,每人生几个,一大家子又出来咯……” “我准备给他做媒,都是年轻貌美的,二十不到的。” “哎呦,我要是他,听到这话都要美死了去。” 太太们说得起劲,慨叹一番,摸起了麻将牌。 这些话让林太太心里莫名地恐慌。 她逃回了家,关上门,疯狂地翻找林先生的抽屉和书柜。 待她一身灰尘地瘫坐在文件堆里,总算是发现了一张老照片。 照片上,林先生站在焚烧过后的断壁残垣中,低头,看不清表情。 她害怕:丈夫是否参与了那次灭门惨案…… 第一百九十九章 一刀两断 整个下午,林觅把自己关在卧室,任凭林太太如何拿好东西哄都不肯出来。 她表面上忍着不去搭理母亲,内心早已乱成一团。 她在房间里来回地走,不时去望墙上的杜鹃报时钟。 每当整点的时间来临,那只小鸟就噔噔地跳出来鸣叫。 到了黄昏的五点。等了一下午的林觅按耐不住,冲出房门去了客厅。 林太太见女儿出来,连忙放下手里的半杯咖啡,问:“今天中午你都没吃饭呢。晚上可以多吃点。想吃什么告诉妈妈,如果家里做不来我们就出去吃。” “爸爸不是今天要回来吗?现在都还没见人影……” 林觅说着就有些激动,忍住眼泪。 “他五点多会到的。天津那边的火车雪天发车少。也晚不了特别多。我们今晚一起,待会把一堂也接回来。” “李炎他住院了,我想给他送吃的。” 林太太表示不赞同。 “你表哥住院,都是我送饭。现在你爸爸要回来了,看到你对一个警卫这么好,会怎么想?” “让警卫队的人轮流去医院食堂买饭就可以了。” 林觅看着母亲,眼神里流出失望。 “他是为了救我们,才伤成这样的。” “最后是谁帮了我们……” 林太太话没说完就捂住了嘴,双眼望着二层楼的楼梯口。 林少将回来了。刚好听到了一点母女的谈话。 他诧异万分:“我前天才打了电话,昨天就出了这么大的事?我先和觅觅去趟医院。” 父女俩分别近三个月。 林觅留意到,父亲好久没刮胡子了,还瘦了很多。 楼下的警卫们备好了车。 她钻进厨房没看到现成的汤和菜,就拿走了自己存着当零食的蛋糕、牛奶和水果。 病床上的李炎在看一份护士拿来的报纸。 从昨天入院到现在,一天一夜了。 他受伤的腿下床不方便,就很少喝水,只吃了一点章文轩查房时送来的面条。 从小就没有父母,受伤了自己熬熬就过去了。 他想到了林觅,心里很暖和。 小姐是世上待他最好的人了,少将大人今天回家,她该多开心…… 病房门轻轻地开了。 他以为是来打针的护士,没抬头,继续看报。 忽然闻到习惯的蛋糕和牛奶的香味— 以往送小姐上学,来不及的时候她就在车上啃蛋糕喝牛奶,这一幕他太熟悉。 林觅拉着父亲来到床前,把一大包好吃的放在床头柜上。 “小姐……少将大人……我不是在做梦?” “傻了,咬口蛋糕,要是做梦,吃到的就是空气。” 林先生笑着坐下来,拍拍他的头。 林觅把一块蛋糕递到他嘴边,示意他咬。 还真是饿了。他三两下就吃完,总算有了力气和他们说话。 林先生问了问昨天遇袭的事,不禁陷入了沉思。 他刚放出来,宣布无罪,为何有人会对妻女下手呢? 事情很可能只是冰山一角,接下来的日子须更小心。 探望完李炎,他让女儿领着去侄子病房。 想到差点被表哥侵犯,林觅不敢靠近,在门口站着。 林先生看到侄子背对着门,专注地剥着一包牛奶糖。 林一堂昨天失态,给扎的麻醉剂过了量,到现在还晕乎乎的。 看到叔叔出现,他完全不信是真的,当着林先生的面,像小孩一样边吃边丢糖纸。 眼看地上的糖纸一堆,侄子还不打招呼,林少将急了。 “一堂!我来了,你没事?!” 他回过头,目光呆滞,完全没了九月刚来北平时候的精神和活力。 喊了好几声,林一堂才呵呵地傻笑着,拿了块糖塞给叔叔。 “给你一块,好甜的。” 林先生的眼泪随着没接稳的糖掉到地板上。 整个家族的骄傲,光风霁月的林少爷,突然就成了个脑子有问题的傻子。 看到侄子沦落成这副模样,他震惊,无奈,愤怒。 林觅想躲闪,却被父亲的大手捉住。 “我问你,如实说,一堂怎么了……” 她没料到表哥会这般反应,也急得落泪。 “爸爸,对不起,我……我们昨天在病房里发生了些争执……” 林先生的心碎裂了。 原来请好假,提前到十二月一号回,就是为了在八号把孩子们的大事敲定。 不到一周了,侄子的脑子还能好吗? 在主治医生的办公室,林先生费了很久的时间,总算是弄清了事情的大概。 “建议去看心理医生。我认识米勒先生,他在灯市口那边有诊所。” 章文轩白天已经累了一天。他说完就礼貌地回家了。 通过查看大夫留下的病历记录,林家父女得知,一堂的身体已经好了大半,但精神出了问题。 林觅走到表哥面前,试探性地伸手碰了碰他的脸,居然引来一句骂声。 “烦死了,我在吃糖,别惹我!” 林少将叹了口气,把侄子从地上拉起来,“走,去看大夫!” 林一堂不肯,抓着那袋牛奶糖不松手,林觅只好替他戴了帽子和围巾,又取了大衣跟在父亲旁边。 好在这边的分院和灯市口都在东城。他们很快就到找到了诊所。 说是诊所,其实规模都像个小医院。 一位护士开门接他们进去。 “不久前章大夫打了电话,说是晚上有病人过来。米勒大夫在里面忙着呢,稍等片刻。” 林觅打量着诊所里的环境。 干净明亮,宽敞整洁。不仅看病,还能做些简单的手术。 从墙上贴的说明和广告来判断,这位德国大夫有行医资质,经验也丰富:妇科、牙科、内科和外科都擅长,更绝的是还能看精神方面的病。 米勒大夫带着助手出来。 林先生刚要开口说情况,助手就示意他不要出声,让护士送来纸和笔。 “洋大夫不懂中国话,讲了也是白讲。你写在纸上,我给你翻译。” 林觅望了眼父亲,拿笔写了满满一页。 助手看了看,转身和米勒沟通。全程德文,听得父女俩头大。 “洋大夫说,他会带病人进去,你们留在这里等半个小时。” 护士扶着林一堂进去,门关了。 半个小时在父女俩看来,极其漫长。 只听到门声一响,米勒冒出头来对助手说了几句。 “洋大夫说了什么?” 林觅急切地问。 “大夫说,病人是长期处于求而不得的状态,反复受刺激,导致精神失常。” 林先生紧张地问:“有药可以治吗?” “大夫说,没有特效药。只能开镇定的药剂。但你们可以尽量地满足他的愿望,让他慢慢地回到从前。” 在回家的车上,林一堂靠在林觅肩上,睡着了。 林少将下了决心,对女儿说:“觅觅,八号,你和他订婚。和你那个小老师一刀两断!” 第二百章 我想和他结婚 父亲的话如雷贯耳。 林觅在诊所的时候已经猜到过这种可能,但不愿意放弃。 听到林先生亲口说出,她还想争取最后的一线希望。 “爸爸,我不是小孩子了,懂得什么是爱情,什么是亲情。” “我对他的心从未动摇。他也一心一意地对我。” “我想和他结婚……” 父亲的脸,比夜色还暗。 他本想发一顿脾气,望了眼睡熟的侄子,忍了下去。 “你看看,一堂现在像人还是像鬼?” “若不是你喜欢那个人,我和你妈妈就不会让一堂骗你回去,早在这边光明正大地结婚了。” 林觅想起在天津发生的事,抬眼望着父亲,想求他不要提。 “爸爸,别说了……我难过。” 林先生的脸色更难看了。 “你伯伯和伯母看到一堂这样,难不难过?” 林觅抿紧嘴唇,把林一堂的头从肩膀上轻轻地移到旁边的座椅里。 他睡得很不踏实,时而睁眼,时而闭上。 车子开到了林宅。父女俩把林一堂送进房间,林太太就从客厅跟了过来。 “他不吃晚饭就睡下啦?” 林先生长叹一声,“你难道没看出来他有问题了么?我离家前交代过你,不要让女儿去找那个小子,你尽到责任了没有!” 林太太满腹委屈地怨道:“我哪里不尽责了?什么都怪我,你去问问林觅,问问李炎,你的好侄子在医院里瞒着我们给别的女人打电话,还开车去接人……” 她越说越愤愤不平,索性掏出手绢嚎啕大哭。 她为了保住丈夫的前途和地位,去讨好自己多年前看不入眼的追求者,只差没陪睡。 现在,她翻出了那张照片,没日没夜地担心丈夫会遭遇报复,而林先生却为侄子的事不分青红皂白地指责她。 林先生见妻子哭得厉害,讨了个没趣,一刻也不想在家里待。 他用力拉住女儿的手,大步往楼梯走去。 “觅觅,我们有事出去谈谈。” 林觅想,父母要再争下去就要吵架了,不如和父亲出去。 到了林宅大门口,林先生松开女儿,大声说:“去你的学校找那小子出来,我们三个一起说明白!” 林觅一脸惊愕。 记事起就没见父亲发过脾气,今晚上像是沉睡的火山突然就爆发了。 这天对顾启澜来说,像是从温暖的春天突然就进入了严冬。 早晨和林觅从房里出来,他心里不舍,但知道必须要放手。 于是他主动跟着年级组长去校外开了一整天的会。 他黄昏时回校,正好碰到一群去食堂吃饭的女学生,里头就有于芬。 听于芬说,林觅上午被秦校长叫去办公室,回来后就收拾书包走人。 启澜的心里掀起了风浪。 他的直觉一向很准,猜得八九不离十。 正急急忙忙地骑车往何诗安家的那条马路上赶,差点与路口开来的一辆轿车相撞。 若不是他躲避及时,就给撞飞了…… 一心想着林觅,他摔得很重,也不觉得疼。 车上坐着诗安和父亲,正要去赴宴。 她看到启澜连人带车摔倒在地,心疼地站起来对着司机就是一巴掌。 “瞎眼了吗?快停车!” 何先生见女儿扑向地上摔倒的那个年轻人,吃了一惊。 “诗安,你认识他?” 她不理睬父亲,把启澜扶起来,又掏出手绢给他擦伤口上的血。 “我马上送你去医院……” “不必了,我没伤到筋骨。擦破了皮而已。” 他说完就去搬自行车,所幸车也无大碍,只是车铃铛给摔坏了。 启澜忽然想起了什么,注视着她的眼睛,开始发问。 “林觅今天是怎么了?昨天你有没有去和秦校长说?” 诗安没料到他问得如此直接,也不好狡辩,只能想办法把话弄得委婉一点。 “是校长先喊我去谈话,毕竟学校里就我对林觅本人的情况熟嘛。” 启澜拍了拍身上的灰土,继续问:“你和校长讲了什么不好的事吗?” 她佯装淡定地否认:“哪有呀。校长问我有没有看到侄子来学校找林觅。我看到过好几回,如实说了……” 启澜的表情一下子变得特别严肃。 “行了,别说了。我有事先告辞。” 他骑车走了,漫无目的地在街上逛,直到天完全黑下来,才回到学校。 饭馆的老板给他打包了一份荷叶裹好的糯米饭,还有给狗吃的肉包子。 小白狗似乎也懂得他的心,对着平日爱吃的食物,只低低地叫了声,没有像过去那样大快朵颐。 启澜担心林觅会被秦校长开除。 到目前为止,他也没有机会见过她那位侄子,但看得出秦校长是很爱自家晚辈的。 林觅从没提过秦锋,是怕启澜有想法。 她的出发点是好的,却无意间给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了,变成挑拨的利器。 启澜在灯下看书,把感情的事放到一边。 墙上的日历提醒他,离元旦只有三十天。 燕京大学也真会选日子。考试安排的那天,就是新一年的开始。 章老先生并没有给他所谓的参考书单。 天下的考官,恐怕也就只有朱涓涓这样善良而又耳朵软的,才会经不起考生的央求,又划重点又列书目。 在寒夜里为争取入学机会发奋读书的,还有很多年轻人。 在与学校隔了几条街的一处客栈,黎建华辅导完妹妹的功课,自己接着学习。 采薇合上书,走到窗前,盯着夜空中的星星出神。 “哥,来了快十天了,你说一堂哥哥后来怎么不来看我们。” 建华取下蒙上水雾的眼镜,擦了擦,“人家肯定很忙呀。军人不比学生,他哪来你我这么多空闲时间。” “你是想念他了?考完我们就去找他。我知道他住哪家医院。他告诉我了。” 采薇红了脸,“我就是……随便说的。” 建华拿书在她眼前晃晃,“你得好好地考才对得起那个好心的美女老师。” 他说的美女老师,就是朱涓涓。 建华对她很有好感:看着年纪轻轻,就这么有气质,还是大学老师,简直不要太优秀。 确实,在那个年代,朱涓涓头上的海归高材生光环可以让一大堆青年才俊自惭形秽。 丁浣为了赶回国,放弃了领毕业证,只拿了一张肄业证书,朱涓涓就成了同期留美归来硕果仅存的一个女学生了。 前几天,朱涓涓接到了电话,要她做好考前准备工作,不要分心,负责出题。 她想了想,给采薇的书单里,重点圈了三本书。那就按照那些书出题。 尽管那天在百货楼听到护士们的议论,以为林一堂遭遇了不测,但她依然希望和他有关的采薇,不论两人是何种关系,都能实现梦想。 第二百零一章 小命一条 灯光忽明忽暗,像是电压不稳。 顾启澜抬头,看到那盏灯在诡异地晃动。屋里并没有风。 手不知不觉握住了桌上早已凉了的茶杯。 他的胸口发闷,头脑晕沉沉,膝盖撞在了椅子上,发出响亮的一声:“咚!” 刚伸手把椅子扶稳,敲门声大作。 “谁会这么晚来找我?觅儿她不是有钥匙么?” 小白狗这晚不叫,机警地跟在他身后,想要保护主人。 “呯呯呯!” “再敲门就要坏了,我来开。” 启澜刚把门打开,迎面就落下一只黑布袋,牢牢地套住了他的上半身。 紧接着,双手给绳子反绑,木棒在腿上狠狠地敲打了几下。 一个声音在耳边低低地提醒:“不要喊叫,乖乖跟我们走。” 启澜隔着厚厚的布袋,看不清周围的任何东西。 “为何要抓我?” “已经很客气了,快走!” 他给塞进了一辆车,接着又让两三个人推搡着给带进了一个地方。 在扯掉布袋前,全身给搜遍了。 顾公馆内一间不起眼的暗房,多年后又点了灯。 顾启泯点了根烟,慵懒地坐在沙发上,咬着烟一字一顿地说:“三弟,欢迎回家。” 顾启澜逃离这个地方三个多月了,没想到会以这样的方式给抓回来。 他的脑子在飞速地转:是有人提供了消息?还是自己大意了给发现行踪? 浑身捆得死死的。 他尽量表现得平静,“大哥,好久不见。” “看你紧张的。三妈妈陪父亲去了上海,家里现在我最大。亲哥还能害你不成?” 启澜第一反应是三太太要找自己算账,哪知是启泯的意思。 “三弟,你以为自己藏得很高明?我上个月在舞厅就看到过你。派人跟踪了一段时间,摸清了去向。” 启澜回忆起那晚去舞厅寻找林觅无果,在舞台附近和克丽丝说了不到两分钟的话,居然这也逃不过大哥的眼睛。 “我找你来,想弄明白一件事。” 启澜看到启泯的眼睛放出暗光,额上的汗就嗒嗒地掉。 “你要老实回答我,启江和朱涓涓现在交往到了哪一步。” “我不清楚大人之间的感情……” 启澜只能再装一把小孩,尽力守住嘴。 启泯的脸绷紧,一只手拧住他的胳膊,“扯,我不久看到你和启江去了朱家大院,这么好的事竟敢不叫上我?” 启澜把头抬得高高的,“我记性差,没印象了。” 一拳打过来,他的胸口闷疼。 “你对老二倒是兄弟情深,打死也不开口吗?” 启澜不作声,接着又挨了几拳。 一拳更比一拳狠,差点就要吐血了。 启泯看来是真怒了,要把他往死里打。 “大哥,我今晚都没吃多少东西,你放了我,给点吃的,我歇会就全告诉你。” 启泯盯着他发白的脸,摸出把刀将绳子的死结切掉。 “这才像话。” 他偏过头去交代了一个手下,那人就出去拿回一盘冷面。 启澜望了望,没有食欲。 “好歹我也是个少爷。要去饭厅吃顿像样的热饭。” 启泯不耐烦地揪着他往外走。 这一晚,院子里出奇的安静。 启澜用眼角的余光看了看启江和大太太住的西侧房间,全是黑灯状态。 启泯正是趁着启江陪母亲去城郊庙里过夜的空隙,把启澜绑了来。 他和三太太不是一条心,只是有些共同利益罢了。 主要是想问清楚自己关心的事,并不是要针对启澜。 至于问完了放他还是扣下来,启泯还在犹豫。 启澜望着高高的围墙,意识到爬出去很困难。 他转过头对启泯说:“大哥,我想吃烤鸭。家里有没有?” 启泯皱眉,咽下一口唾沫。 今天是月初第一天,大太太要求两个儿子都吃素。 启江是没问题的。跟着母亲在寺庙里吃斋。 启泯吃得无精打采,听到“烤鸭”来了精神。 “我带你出去吃,只要你肯讲。” 启澜擦了擦额头的汗,“吃饱了什么都讲。” 启泯喊了两个手下押着启澜上了车。 他亲自开车,让启澜坐旁边。 车开出了公馆,在紫禁街上行驶。 “大哥,我想去前门的那家烤鸭店。” 启泯转动方向盘,冷笑道:“你在外头该不会是给富家小姐养着?吃个烤鸭都要去全城最好的!” 启澜听到一阵笑声。他垂下头不接话。 再开一百五十米,就到了一个十字路口,往左就是他熟悉的文墨路。 正在开车的启泯,忽然看到一件衣服劈头盖下来…… 启澜抓住椅背,一个翻身跳出了车门。 启泯的手一抖,车头撞上了路边的一个灯柱。 车后座的两人看呆了,启泯扯掉衣服,发动了车,继续追赶。 启澜在路面翻滚几下,很快就爬起来,风一般地朝着文墨路奔跑。 他不是要去林觅家避难,而是一种熟悉的本能。 至少那里有他爱着的女孩,哪怕最终会被抓走,也想看一眼她的家。 凑巧的是,此时林先生拉着女儿,正坐车从林宅赶往学校找他算账。 林觅猛然间看到顾启澜从路口冒出来,惊讶地从座位上站起。 “爸爸,启澜他在这儿!” 林先生让开车的警卫赶紧停,独自下了车。 启澜也看到了父女俩,收住了脚。没等他反应过来就给林先生拖到了车上。 “林少将,您回来了……” “坐好,废话少说。” 启澜听到身后隆隆的汽车响声,不回头也知道是启泯追来了。 “有人要抓我,怕连累到您。我前面巷子下车。” 林先生侧身一望,淡定地说:“不就是三个人吗?还没带枪,怕什么?” “呯!” 林觅看着子弹飞出父亲的枪口,随即听到启泯愤怒的骂声。 “无冤无仇打老子的车,活得不耐烦了!” “老三,你有种别让我再碰上!” 骂归骂,车的引擎给打坏,不动了。 林觅高兴得拍手:“爸爸好棒!爸爸万岁!” “不许离我女儿这么近!” 林先生瞪大眼睛,把启澜往旁边的座位上推。 离开林宅后,启澜又一次给林先生领回去做客。 不过这次的气氛,压抑多了。 第二百零二章 何去何从 林宅的整个二层,除了林一堂睡的那间,都亮了灯。 林先生板着脸,隔在两人中间。 林觅先沿着杏黄色的台阶上楼,启澜走在最后面。 到了客厅,林太太面孔憔悴,眼眶发红,不知哭过了几轮。 她看到三人都来了,勉强地笑笑:“可以开饭了?我去喊一堂起床。” “我们男人有事,你们女人先吃,别空等着。” 林太太听出丈夫话里的火气很大,知趣地拉过林觅往楼下走。 林觅回头看启澜,“你要等我来了再回去。别像上回那样先走。” “够了!” 林先生吼了一声,拿过茶几上的一把琉璃壶就往地上掼。 清脆的响声中,剔透的碎片滚了一地。 屋内温度不高,茶水冒出的白色热气翻腾几下,很快就凉了。 林觅吓得抱紧了母亲。 记忆里,父亲从没发过这么大的火。 她也有了个结论:林家的男人发起火来,都爱摔东西。 不论价格高低,顺手拿来就摔。 这一点,林一堂完美继承。 顾启澜走上前去,低声劝道:“少将大人,您可以对我发脾气,不要对着女儿和妻子。” 林先生漠然地踢开地上的碎片,“女人们不要上来。我和他去阳台说话。” 林觅被母亲拖下了楼。 启澜和林先生来到了阳台,迎着烈烈的西北风,站住。 两人的头发和衣襟都给风吹得乱飘,沉默了好几分钟。 夜空如墨。 林先生咬紧牙,先开了口。 “我今晚是要去学校找你的。不料路上遇到了。你知道是为了什么?” “您说。” “上回在天津你帮了忙,本该重谢。但你明知他们订了婚,还要再三和我女儿一起,影响他们的感情,于情于理都不对!” 启澜没有表态。 林先生抬手指着阳台左侧的房间,“现在我侄子精神状态出了问题,刚带他看了医生,无药可治。你敢说你没有责任吗?” 启澜的心里一阵茫然。 他其实打算成全林一堂,甚至从一开始,在舞会那晚告别时就已经想过了。 真因为如此,他才这般小心,自律,被动,从不敢离林觅太近。 然而林少爷现在是……疯了?傻了? 他不方便问,也没法去治愈。 林先生表情严肃。 “早知道救了你会殃及家人,后海那天我就不该管闲事!” 平心而论,林先生待他不错,哪怕是现在,也没拿枪对着他。 启澜在那一瞬间下了决心:让林觅回归原来的生活…… 林觅在楼下陪母亲吃了饭,悄悄地上楼来偷听。 不听还好,谈话的内容令她大吃一惊。 “小家伙,我不在家的三个月,其实找了人调查出了你的来历。” “您是指我的家庭情况吗?” “你的父亲,我敬而远之,不想与你家有任何交集,懂吗?” 启澜听到这句话,无奈地叹气。 顾局长他至今都没见过,没想到此人会让林觅的父亲这么反感。 “我没承认过自己是顾公馆的人。我的事和他们无关。” 林先生见他态度还算果断,接着往下说:“我让孩子们这个月八号订婚。你能不能做到不来打扰?” “您放心,我今晚就离她远远的。” 林觅躲在门边听到这句话时再也忍不住,哭着跑过来抱住启澜。 “爸爸,请您改变主意!” “表哥还有黎采薇姐姐,启澜只有我一个人!等表哥清醒了,我们一起问问他,我听李炎说,他和采薇挺投缘……” 林先生万万没想到女儿会抖出这些事,还是当着启澜的面,一时气得说不出话。 黎家与林家关系过去还算不错,在当地一度风光无限,但近几年境况急转直下。 建华和采薇带着行李来北平没几天,家中就遭遇了大变故:双亲在车祸中丧生,近亲远亲将家产瓜分一空,分文没有留给兄妹俩。 他们在遥远陌生的北方,打过几次电话回家,都无人接听。后来,电话停机了。 建华为此事写信问过在北平居住的舅舅,得到的答复是:父母去了南洋,准备投资开工厂,等一切就绪再回国。 兄妹俩也就信了,想着亲舅舅不至于说假话。 林先生心里有数,别说侄子对采薇没那个意思,就算有,林家也不会选个落魄家庭的女儿做媳妇。 更何况林一堂是整个家族第三代中唯一拿得出手的男人,其余的要么早亡,要么病秧子,要么不务正业。 当女儿苦苦央求的时候,林先生的胸中有些难以压制的纠结在涌动。 家族利益,大于儿女情长。 一念之间,订婚硬生生地改成结婚。 林先生不想给顾启澜一寸一毫的余地,恨不得明天就让女儿成亲。 “不行!你死了这心,好好跟一堂过日子!我明天就叫人去登报,这次是结婚,不订了!” 林觅的心,结了冰。 林先生忽然转过身去,望着林宅对面的一片黑压压的屋顶出神。 阳台上,只留下林觅和启澜两人对望。 她的手触碰到阳台上光洁的石栏杆,想到了一种解脱的方式。 “不能负了他,也没法抗拒家里的安排,不如就跳下去……” 然而一眨眼工夫,启澜就已经将她牢牢地拖回来。 他的双眸里有水光在闪烁,轻声说:“不要做傻事,好好活着。” 林先生听到轻微的响动,回过神来,见两人牵着手,再次发怒。 盛怒之下,他不打算再为少年留面子。 “林觅,我对他家的情况摸了个大概,就不想再查了。因为恶心至极!他父亲有三个老婆。他大哥寻花问柳,他二哥和日本狗混,上梁不正下梁歪……” 甲午海战的耻辱,是民国海军永恒的伤疤。 林先生打听到启江在日本留学,武断地将其贴上鄙视的标签。 林觅木然地坐到地上,低声抽泣。 启澜默默地走了,双眼噙满泪水。 出生的家庭无法选择,更没法回避。 他连最后的告别也说不出口,比上次离开的时候还要难过。 只记得最后一次回头,看到客厅墙上的钟刚好九点。 大晚上被启泯捆走,学校里那间房是不能去了。 唯一的庆幸,就是把全部积蓄和启江给的钱都拿去买了房,给坏人翻出来不得了。 十字路口,启澜在想,何去何从。 第二百零三章 连夜消失 这天夜里,顾启澜被绑走后不到十分钟,校园里就响起了晚自习的钟声。 何诗安从校门口的车里下来,整了整裙子,正要往里走,迎面跑来一只小白狗。 “汪!汪汪!” 警卫刚准备发动车,小狗就蹦到了眼前,一口咬住诗安的裙角。 警卫拿起手枪要打,诗安急忙弯腰护住它。 “别开枪,这个是我认识的。” 小白狗像是很着急,浑身躁动不安,喉咙里发出呜呜声。 诗安预感到启澜可能出事了。 她喊了警卫,一齐跟着小狗往宿舍跑。 宿管阿姨的房里黑着,好像没人。 诗安跑上楼直奔启澜的房间,心急如焚。 门开着。门板上有明显的重物敲击痕迹。 房里的灯亮着,桌上的杯子翻了,茶水溅了满地。 椅子歪倒,书本凌乱。 一切都说明主人离开的时候很仓促,是被强行带走的。 诗安深吸一口气,走上前翻了翻落下的书,发现是高中课本。 墙上的日历上写着:考试倒计时。 她猜到了启澜在准备考大学,却猜不到什么人抓走了他。 顾忌到秦局长和三太太的联系,不敢报警。 环顾屋内,启澜的物品并不多。 诗安努力地动手整理,对警卫喊道:“你和我一起把有用的东西都带走,车里装得下。” 她把床单铺到地上,将书和衣服都往上堆。 小白狗死死地扑着柜子门,不停地叫唤。 诗安只得打开,发现了里面的一只铁盒子。 那串从书店地板下找到的项链,就放在盒里。 金珠和紫玉一下子把她的手心占满。 “是启澜藏的宝贝,我也要带走。” 接着又在小狗的提示下找到了启澜放工资的袋子,背包和匕首。 除了桌椅和床这种笨重的,该拿的都拿了。 诗安顾不上形象,左一包,右一包,背上还挂了一包。 警卫背了一床单包裹,小狗跟着跑。 她家住北海那边,送了东西再去找启澜,担心误事。 小狗的鼻子贴着地面不停地嗅,似乎在找路。 “我们跟着它,开慢一点。” 大约过了一个多小时,汽车开到了十字路口。 顾启澜忽然听到熟悉的狗叫,急忙回头。 “小白!诗安!” “启澜!总算看到你在这里……没受伤吗?” 看到白天被自己训过的诗安,还有车上满满当当的物品,启澜的心里像打翻了五味瓶。 得知是启泯所为,诗安拉着他的手,劝说他去家里避险。 启澜没有答应。半路中找了家正规的大客栈,投宿。 “谢谢诗安帮忙,我不能给你添更多麻烦了。” 诗安说了很多关心的话,但他一句也没记住。 当晚,启澜把行李草草地整了整,开始写信,天亮时出去,投进邮筒。 为了不给学校惹事,他写了封辞职信给秦校长,表达了感恩,请她原谅。 也许不是最好的办法,却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林觅哭了一夜,给父亲关了起来,整整三天都没去学校。 五号那天,她执意要去学校参加考试,林先生亲自送到教室门口。 林觅拉着父亲,情不自禁在办公室门口停留片刻,里面再也不见他的身影。 碰到几位老师,都在低头议论启澜的事。 “什么?前天走人了?”林先生也感到诧异。 林觅听说启澜辞职,情绪激动,问了于芬,又跑去问诗安。 “告诉我,他去了哪里?你肯定知道……” 何诗安之前的火气还憋着,见了她,态度很不好。 “无可奉告,启澜是我的!” 两个女孩子在走廊里险些吵起来,林先生急忙来劝。 父亲拍着女儿的肩,低声说:“你看,他不是还有诗安吗?她家不错,小顾娶她不亏……” 开考的铃铛叮叮地摇。 老师们把她们往教室里领,也把林先生客气地请出去。 林觅的脑子里全是父亲临走前的话。 “乖,年后就不读书了,将来跟着一堂回南方,去国外……” 那天晚上,启泯带人把车送修,又去学校找了一圈,再没看到启澜。 启江和大太太回家的时候,三太太和顾局长也从上海返回了。 启泯接了电话,需要开车去车站接人。 汽车给林少将的子弹打坏,一时修不好,只得出动了马车。 到了车站,只见到三太太一人。 问过才知,顾局长等不及,有事先搭了同僚的车走了。 他怕挨父亲板子,反复考虑后和三太太汇报。 “我抓了老三,给半路救走了。那车上的人很厉害,一枪就弄坏了引擎。不过,我记住了车牌号……” 三太太接过纸片,挑眉赞道:“很好。” 她借着外出做头发的机会,打电话告诉了秦局长。 对方听到这串号码,开怀大笑。 他这段时间天天看,熟悉得能背出来。 林家真是有意思,原来和顾启澜一直有紧密联系。 正好一起干掉,省得两头跑。 自从上回杀手团损失惨重,暗中探明是洪上将所为,他就不敢正面下手了。 办法总是有的。通过查对方的籍贯,再对比林家的情况,新的线索出现了。 秦局长利用手头的一切资源,四处打听,甚至还派了一队人马去了南方,打听到了洪家的过往。 那条街上居住的多半是老居民。 洪家的宅院,面积大,居住了数十口人。 当年因次子从军队北逃,遭遇了灭门。大火烧了两天两夜才灭。 执行命令的是几位年轻军官。火灭后,洪家附近的一户邻居突然就搬走了,没了音讯。经过查找人口资料,发现和林太太的姓氏一致。 秦局长手里有一个筹码。不说把握很大,但值得一赌。 如果能证明林少将参与过,这出戏会特别精彩…… 秦局长换了身长衫,坐车到了学校,想要和妹妹了解顾启澜的情况。 秦校长出于良心权衡,瞒住了启澜是章老先生介绍的事实。也不交代诗安和启澜的关系。 就说是自己来应聘的,工作认真之类的套话。 警察们在教师宿舍搜查无果。诗安把能拿的都带走了。连床底小狗的水盆都打了包。 最后提审和启澜住同一楼的程倩倩,她一个劲地说和启澜不熟。挨了打也不改口。 启澜连夜消失。让他们始料不及。 第二百零四章 婚期将至 十二月的八号,是个黄道吉日。 不论城里乡下,贫富贵贱,不少人都扎堆结婚。 朱家决定在八号给长子博远大婚,和林家的选择如出一辙。 离办婚礼还有两天。朱涓涓为了兄长的婚礼忙里忙外,不仅要选丁浣要求好的各种礼品首饰,还要操心糖果和酒水。 本来是可以交给管家打理,但这位挑剔的准大嫂觉得,让自己的闺蜜兼小姑来办更为放心。凭着朱涓涓的能干持家,还可以节约下来一笔钱。 朱涓涓筹备了不到半个月,就瘦了一大圈。 临近婚礼,学校的课也快上完,她刚想喘喘气,又给一个电话催了出门。 赶到丁浣家一看,原来是嫌弃之前订做的婚纱是绑带式,紧了不好看。 实际上是她胖了三斤肉,穿不进了,非要拉着朱涓涓去修改。 她们提着婚纱上了车,一路赶到礼服馆去。 趁着丁浣忙于和设计师提意见,朱涓涓好奇而期待地逛了起来。 馆内,一个身材玲珑的美少女引起了众人的注意。 在落地镜子前,林觅由母亲陪着,随手拿起件真丝的长袖婚纱在试穿。 她的腰身比起丁浣,足足小了两寸。 “好美!”朱涓涓忍不住驻足赞叹。 她也看出了林觅的稚嫩,胸口处并不算丰满,明显还是个小姑娘。 丁浣的礼服由于改起来太费事,设计师建议重新选件标准码的现货。 靠里的那排架子上挂的全是美版,有些尺码偏大,适合丰满一点的女性穿。 林觅选的是最小号。她穿出的效果很惊艳,客人们纷纷围拢。 朱涓涓忍不住凑过来,轻声问:“小妹妹,你就要结婚了吗?看着还小呢。” 林觅给她说到痛处,低头叹息。 “八号。我十三岁,也不算很小了。” 丁浣听到这声音有点耳熟,好奇转身望。 不看还好,看到林觅,她要气炸。 咖啡馆里被泼了啤酒,简直奇耻大辱。 眼前这小贱人披了婚纱还有模有样。 “她要嫁给……他?” 即使秦锋已经决然不吃回头草,丁浣也不甘心让其他女人得到。 她不声不响地走到林家母女旁边,盯着她们的举动。 林觅没有心思挑选。她惦记启澜,随手选了试好的那件,让店员打包。 林太太见女儿连多试一件都不肯,猜出她的心里不好受。 “开心点,后天去华夏酒店,当着客人面可不许哭。” 丁浣一惊:居然撞一起了!不行,不能让她抢了风头! 既然今天下不了手,就留着后天。 丁浣和朱涓涓在大学里都主修化学。 论正经的本领,她不及朱涓涓,但论起制毒,她更厉害。 归国不到半年,丁浣不仅制造出了一堆类似香水的迷药喷雾,还捣出了不少无色药剂:能让人疯,也能让人皮肤溃烂,甚至变哑巴,聋子…… 朱涓涓看着准大嫂的嘴角浮出一丝难以捉摸的笑容,手中的婚纱白森森的。 如同吹过的冷风,让她打了个寒颤。 回来路上,朱涓涓开车。 丁浣轻咳一声,不紧不慢地问:“你和店里那个买婚纱的小姑娘认识啊?” “没,就随便聊了两句。” “巧了,上回我就是碰见她和秦锋在一起。” 朱涓涓并不感到伤心,只是大方地笑笑。 “哦,那就祝福他们。” 丁浣讨了个没趣,一心在琢磨怎么赶时间把毒药配出来。 林觅坐在车里,恍恍惚惚地望街道两旁。 曾经和少年骑车穿过的地方,熟悉又陌生了。 “启澜,你在哪儿?过得好不好?我真心盼望你能出现在面前,哪怕只看一眼……” 路过咖啡厅,她下意识地侧头看。 一个穿黑色大衣的年轻男人,正拉着一条高大的狼犬。 “秦先生?他又约了人来这里?” 潜意识里,她很信任他,毕竟秦锋待她很真诚,也懂得克制。 甚至在犯糊涂的时候,她还想过去找秦锋,请他帮忙一起寻找启澜。 林太太见女儿一路上魂不守舍,急忙催警卫快开。 秦锋的身影在眼前一晃而过,林觅再次感到了无助和凄凉。 街上的人影多了。 咖啡厅门口来了一辆白色福特轿车。 秦锋勾起嘴角,潇洒一笑,走到车前。 车里下来一位打扮时尚的妙龄女子,看到他,眉眼间尽是惊喜。 “秦公子,你果然比照片还……迷人。” 他摆摆手,“过奖了。我就一正常长相。” 她正要去靠近他,秦锋脚边蹲着的狼犬忽然发出不友好的呜呜声。 “这狗……我好怕!” 秦锋镇定地弯腰,把狼犬直立起来,“乖,贝贝,我们一起进去喝咖啡。” 门口的服务员见状,捂嘴偷笑。 这是秦锋和林觅分别后,第十次光临,回回来都带狼犬。 他并没有养大型犬作宠物的爱好。 带贝贝约会是面对各类媒人的轰炸,想出的极品攻略。 秦局长和秦太太,为了儿子早点忘掉林觅,在相亲安排上广撒网。 秦锋每次回家,都发现桌子上冒出一堆莫名其妙的女人照片。 秦太太借着来房里看他,旁敲侧击地催儿子抓紧。 秦锋把照片要么烧了,要么撕碎丢掉。 而最近的一些相亲对象来头太大,父亲明确表态,就算是抗拒,也不可不去。 为此,父子争吵无数,回回以儿子的失败告终。 秦锋思来想去,决定剑走偏锋。 表面上,他爽快同意去和女方约会。 实际上,他向警察局负责养狼犬的人要了一条两岁的德国黑贝,取名贝贝。 每次他都精心准备,带上给女方的礼物出门,让父母看着高兴。 而开车到半路,他会调头去接贝贝,带着一起走。 贝贝很通人性,特别懂得配合,把一次次见面成功搅黄。 这次,秦锋照例和一位大官僚的千金见面。 这位小姐对他很满意,决定爱屋及乌,装着不怕狗,与他一同入座点餐。 菜一端上来,秦锋用手摸了下贝贝的头,它就心领神会地双爪放到桌子上。 女方紧张至极,贝贝的舌头血红,爪子很锋利。 秦锋低头一笑,露出好看的牙齿。 “小姐,介意我带它来吗?” “不……介意。” “贝贝是我的好朋友,就算结婚了,我也每天会和它同吃同睡。 女方的脸色顿时大变。 “同吃还行,同睡就太那个了……” 他的音调提高,“还好,一张床。它睡中间。” 只听到一声尖叫,女方狼狈逃跑。 秦锋牵着贝贝,喊女招待结账。一桌食物酒水,丝毫未动。 相亲对他而言,又费时间又费钱,不过只要能把女方吓跑,管它呢。 第二百零五章 难求圆满 朱涓涓先开车把丁浣送到家,准备要走,她一拍手又给安排了个新任务。 “涓涓啊,我觉得婚礼上还需要再多准备一些西式甜点,要每桌补一个分层的大蛋糕。” 她抬头看看站着说话不腰疼的准大嫂,不明白为何要这般浪费。 “之前已订下数百份高级中式点心,说不要就不要了么?” 丁浣收起笑脸,“我也是留过洋的,要在细节上有档次。” 朱涓涓不想与她争执,毕竟给兄长娶媳妇是今年家里的头等大事。 她点头表示没意见,与丁浣挥手告别。 华夏酒店,是章文轩的女朋友唐小姐家开的。 顾启澜欠了章大夫的人情,又有做西点的特长,被高薪聘为兼职西点师。 既然已经辞去了学校的工作,做西点就是唯一的收入来源。 临近年底,酒店的婚宴订单特别多,西点供不应求,他每天都要加班做。 这天,朱涓涓来酒店补订蛋糕,正好赶上启澜当班。 最初,她也没注意到西点间埋头苦干的小男生,随手敲门进去。 “师傅们好,我是来补订后天婚宴蛋糕的,请问有哪些品种?” 正在搅拌面团的顾启澜,听到这熟悉的声音,紧张得身子一颤,帽子滚落在案板上。 他不敢去捡帽子,只能继续背对着她干活。 朱涓涓见状,帮忙捡起帽子,“小师傅,给你。” 启澜不动,她以为他没听见,索性走到正面。 “呀!启澜弟弟!” 随着她的惊叫,西点间的人都停了手。两位老师傅和她说了情况,又介绍了适合婚宴的蛋糕品种。 朱涓涓关心地问:“你是不是缺钱花了?我有。快考试了,安心看书。” 启澜红着脸说:“我是来帮朋友的忙……” 他忽然拍了下脑袋,问道:“姐姐,不会是你要结婚了?” 她羞得两颊绯红,急忙纠正:“是我大哥,我还没男朋友的。” 启澜很尽力,选了好几样价格和品质都不错的蛋糕,将样品大致描述给她听。 最后敲定了一款双色海绵蛋糕,启澜最新开发的。 朱涓涓暗自惊讶,这也太专业了,不像是一个小男孩能掌握的。 得知启澜加班到晚上八点才能走,她心疼起来,拿出钱包塞到他手里。 “不用为了挣钱这么拼命的。我正好有一百来块钱,先拿去,算借的。别和启江说。” 她很善良,在帮助他的同时,也要保护他的自尊。 启澜起初不肯要,但知道不接钱她就不会走,只好从命。 朱涓涓高高兴兴地回家,觉得一上午都是美好的。 礼服馆里那位试穿婚纱的美少女,酒店里忙着的启澜,还有后天要出现的蛋糕…… 她忽然想到丁浣说过,那个小姑娘是要和秦锋结婚的,自己还没准备礼物呢。 一阵清脆的电话铃响过。 秦锋刚把贝贝送回警察局,一只脚迈进大门,就看到佣人急急忙忙地跑来。 “公子,您的电话,是位小姐的!” 他正为搅黄的约会偷着乐,随口问:“谁找我?说了名字吗?” “是和您在美国读书的,姓朱。” 秦锋加快脚步进了客厅,一把抓起听筒。 “涓涓,你好。有事吗?” 朱涓涓抑制不住喜悦的心情,“锋哥,你的好事将近,还保密呢?” “好事?” 秦锋天天在灰尘呛人的办公室,觉得好事离自己太遥远了。 “就是娶亲-”,她特地拖长了语气,“你的小小新娘子,我都看见了,好美丽呀。” 他一时语塞,耐心地听她描述了一遍。 “那个女孩子她说自己十三岁?是和妈妈来的?腰身很细?我的天!!!” 朱涓涓只听到他大喊一声,那边的通话戛然而止。 她笑得捂住肚子,“到底是不是要结婚了都还没说呢……” 书房里,秦锋在火速地找报纸。 他一口气把十天内的报纸都翻了一遍,只关注刊登的结婚声明。 反复看了好几遍,只差把报纸上的那些内容抠下来字字句句地读。 没有瞧见林觅的名字。 他觉得家里光一种报纸说明不了问题,出门去街上买。 大街上,几个报童在阳光下抱着没卖完的报纸继续跑。 秦锋望了望他们手里的报纸名称,“有了!” 他知道,好卖的通常是那些带八卦性质的。像秦局长订的那种唱颂歌的报纸,老百姓都不爱看。 “好卖的,各一份,前几天剩下的也要了。” 功夫不负有心人。他总算是找到了那一则,不好的消息。 林先生刊登的是婚宴通知,而非结婚声明。 秦锋看清全部内容后,又觉得有了希望。 只有结为正式夫妻,到法定机构领了结婚证,才会登结婚声明这种玩意。 一个婚宴通知,没有任何法律约束力,不过就是个请帖罢了。 实际情况是,林一堂这几天状态不佳,大半时间都躺床上睡觉,没法去和林觅办理结婚手续。 毕竟是民国社会了,大城市的法律制度比封建社会完善许多,那个拿毛笔随手就可以写婚书的年代已经成为历史。 因为林觅极力反对,林先生妥协,只得先登个婚宴通知,让面子上过的去。 世间情事难得圆满。 秦锋决定要为自己的女孩争取一把。 虽然小说里有的是抢亲桥段,到了现实中还真不好实施。 他想过一些不合法的手段,比如绑架。 绑林觅?那是土匪行为,文明青年做不到。 绑林先生?好像历史上没有谁绑了女方父亲,还能得到芳心的。 绑林一堂最合适,见效快。 秦锋初步打算把他抓了,捆到红灯区某个头牌的房里去,再通知林先生…… 绳子,胶带,手铐,麻醉药都准备好了。 下午去医院,问起护士和医生,也没人说得清去了哪里。 他只能另外找时机。总之就不让他们成亲。 在林宅附近,秦锋望着花园的围墙,又想到了办法。 夜里爬墙进去,顺着靠近阳台的树跳进林觅房间…… 这多么像莎士比亚写的剧,不过这次是真的要在生活中试试了。 第二百零六章 搅局前奏 顾启澜从学校辞职的消息,不久就传到了章老先生这里。 秦校长在电话中一再道歉,说是自己管理存在不足,待遇也不高,才留不住人。 章文轩听说此事,专门找了唐悦娴,证实启澜这几天一直在酒店加班。 叔侄俩以为启澜是觉得学校薪水少,生活压力大,想把他劝回家里住,可以省些开销。 上午,朱涓涓刚走,章文轩就趁着院外出诊的空隙来酒店看望小兄弟。 在烤炉边,顾启澜熟练地把一大盘待烘焙的黄油饼干推进去,汗水在高温下不停地冒出来。 他干得很卖力,丝毫不想休息,让在门边观察的章文轩看了难过。 “好好的一个读书人,竟然把体力活当了正业……都是生活所迫。” 他掏出手帕大步走进去,喊:“小澜,你歇会,不用这么拼命。悦娴只要你每周来两次就可以领全薪。” 启澜听到喊声,回头擦了汗,接过递来的手帕,笑了笑。 “谢谢文轩兄,我不是缺钱。我是想……忘了她。” 这话让前不久送林觅去学校的章文轩鼻子一酸。 今天一早,办公室就来了电话,约了下午去给林少爷看病。 那份刊登婚宴通知的报纸,他也看了。 章文轩原想着瞒住启澜,但蒙在鼓里的伤害也许更多。 “小澜,林小姐她后天在这里办婚宴。你请假休息。” 启澜的表情,出乎意料地平静。 “哦,没事。我干我的活,她忙她的。” 语气也很和气,好像真的置身事外了。 他专心地看着墙上的钟,掐着时间等饼干飘出香味就抽了出来。 章文轩默默地陪他把手头的饼干弄完,看看手表,快到离开的时间了。 “好兄弟,我得去林宅出诊了,需要带个话给林小姐吗?” 启澜的肩膀轻轻地抖了一下。 他取过一只崭新的盒子,把刚烤好的饼干挨个放整齐,利索地打了个蝴蝶结。 “请把它送给林觅。她喜欢黄油味的点心。这个比外面卖的要健康。” 章文轩接过盒子,“只送饼干,不带话吗?” 启澜摇摇头,“别说是我做的。免得她流眼泪。结婚前哭多了眼睛会红肿。” “知道了……” 章文轩的声音里有些哽咽。 一个大男人居然会被小少年的真情所感动,更何况是少女啊。 俗话说,男儿有泪不轻弹。 章文轩走了,师傅和徒弟也去吃饭了,启澜一个人靠着墙,低声地哭。 他目前并不那么困窘。 诗安把他存的银元一个不漏地打了包,足够住两个月的客栈。 等元旦考完,他就要去把买下的那套小房子修修,办点家具住进去,也不需要在外头了。 加班的工资每天现结算,酒店又包三餐,除了买点书和报纸,几乎不用钱。 唯一的烦恼就是,心爱的女孩子要和别人成亲,自己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 启澜擦了擦眼泪,啃着面包,看到了架子上的一罐白糖。 盖子严实,里面的糖一颗不少。 “糟糕……” 他猛然想起,尽管给客人做点心一直没出过叉子,今天给林觅做黄油饼干,却忘了放糖。 既然没放糖,那他恍恍惚惚地倒进去的那几勺白花花的晶体,是什么呢? 启澜去寻记忆中放白色晶体的玻璃罐,发现不见了。 情急之下去找老师傅问,得到的答案令他坐立不安。 原来是有位徒弟上午去药铺买的白矾,用来熬中药放的。 启澜请了假,踩上自行车去追章文轩。 为了抢时间,他把车骑得飞快,轮子都要起火了。 然而,启澜气喘吁吁地赶到文墨路,却不见章文轩的身影。 林宅门口站岗的警卫认得他,隔着两百多米就举起了枪。 启澜只好把车骑到相邻的巷子里去,暂时躲起来。 实际上,章文轩刚下自行车,还没来得及找个地方把车放好,就给一把枪抵住了腰。 他以为是遇到了打劫的,吓得双腿发软,说只要能留一条命,全部的钱都不要了。 拦住他的不是劫匪,是在林宅外面观察情况的秦锋。 本来秦锋是打算天黑以后爬墙的,下午先来摸摸情况。 果然凡事都可能有变化。 林宅的围墙,就在上午,全部新刷了一遍漆,还没干透。 恼人的是,林家外墙涂的是进口漆,特别粘,拿片树叶一碰就牢牢贴住了。 这颜色也是绝了,绿得吓人,如果弄到脸上,头上,身上,都没法见林觅了。 林宅因为要办喜事,抓紧这两天装修。 外墙的颜色,是听了米勒医生的建议。 这位不懂得中国国情和风俗的德国人说,家里的东西尽可能涂成绿色,有利于林少爷缓解情绪。 洋大夫是一番好意,说绿色象征希望与和平,是最棒的色彩。 在林先生和林太太看来,是最不好的颜色,令人联想到绿帽子这种东西,新婚夫妻的大忌。 翻墙的办法行不通了,秦锋见到章文轩,气不打一处来。 盘问了一顿,得知是来给林少爷看病的大夫,不是来找林觅的情敌,就懒得浪费精力了。 “你都可以进去看林一堂,我也可以进去看林觅。“ 章文轩不敢多问,去拿车后座上的医药箱和黄油饼干。 秦锋盯住了饼干。 “慢着,你去给人看病,带这个做什么?确定不是献殷勤?” 说完一把夺过来拿在手里。 章文轩走在后,他走在前。 秦锋走到门口,那几个警卫认出是和林少爷比过枪法的,不敢拦。 他大声说道:“我是林小姐的朋友,想和她见面,麻烦你们上去告诉她。” 其中一个警卫上楼去汇报。 林先生带着太太外出有事,家中只余下林觅照顾表哥。 听到警卫说明来人的情况,她同意下楼见个面。 启澜在小巷子口清晰看到章文轩和一个陌生男青年来到了林宅门前。 章文轩背着医药箱进去,而那个人留在原地,似乎在等人,手里提着那盒放了白矾的黄油饼干。 不久,林觅穿着件随意的旗袍出来,见了秦锋,脸上露出浅笑。 “秦先生,谢谢你来看我。这个礼物我就不收了。” 她和他交谈了一小会,就告别。 启澜望着那个人走向不远处的一辆黑色轿车,顺手把饼干盒子放到后座。 第二百零七章 准备就绪 学校门口,埋伏的便衣警察一个也不少。 报童齐齐拎了一只放报纸的布袋,准时出现在黄昏时候的门卫室。 她伸手算算,都快六天没见到启澜了。 齐齐的爸爸原来是一家报社的记者,三个月前的某天在下班途中无故失踪。 凌乱的路面只捡到一件带血的外套和破碎的相机,同事们都说他遇害了。 从那天起,齐齐辍学,女扮男装卖报纸,还要照顾病倒的妈妈和年幼的弟弟。 她对坏人的恨和对好人的爱,越发强烈。 看到启澜不见了,她没有直接去打听,而是趁着卖报纸,在周围转转。 零碎的消息拼凑到一起,得出了有坏人算计的结论。 这天下班前,朱涓涓最后一个离开学校。 她没有开车来,站在校门口伸手拦马车。 忽然看到齐齐满头大汗地跑过来:“朱老师,不好了,不好了,小澜哥哥他给坏人抓走了!” 朱涓涓一惊:昨天上午还去酒店碰到启澜在做蛋糕,怎么就出了事! “别急,我们先坐上车,去找找。” 马车到了华夏酒店门口,朱涓涓拉着齐齐一同进去找人。 启澜依然在搅拌蛋糕原料,看到她们进来,有点吃惊。 “涓涓姐和齐齐也来了,坐下吃点饼干。” “齐齐说学校那里藏了警察装的坏人,好几天都没见到你了。我听她这么说,赶紧过来看看。万一真的有事,我就去找启江。” 启澜尽力地宽着她的心。 “姐姐,你别太担心。我给启泯绑走,半路逃了,不敢在学校继续待下去。在这边做糕点挺好的,不需要备课改作业,看书的时间反而比以前多。” 虽然只是虚惊一场,朱涓涓也不敢大意。 她先送齐齐到家,再去顾公馆。 自从十月那次给启江气走,她都近两个月没来了。 佣人开门,三太太和启泯笑容满满地迎接她去客厅,上茶,摆点心和水果,还添了鲜花。 唯独不见启江。 朱涓涓心里有点失落。 “他不是上月还表白过么?男人真是经不起拒绝,不做恋人,连友情都打折扣了。” 西侧,大太太的房间,飘出浓烈的中药味。 启江守在母亲床边,小金端着药碗,轻轻拉开帘子。 “二少爷,你一夜没睡,白天我来。” 他摇摇头,接过药碗,一勺勺喂给大太太喝。 “你才从上海回来,一路保护三太太和爸爸的安全,比我更辛苦。趁着有空,多休息。” 她还想多站一会,却听到客厅里三太太在喊了。 “小金,还不来沏茶!” 她转身往廊子里穿过去,进了客厅,一眼就认出了朱涓涓。 不久前,还被她追得一路逃命的女人,今天来顾公馆了。 小金提起茶几上的一柄青玉壶,给三太太和启泯相继倒水冲茶,就是不理沙发上坐着的女客。 三太太骂她怠慢,朱涓涓倒是很宽容。 “没事,我第一次来,也没时间喝茶,见见启江就走。” 小金觉得她好烦。上回警告等于白费,不出半月又来找二少爷了。 无奈她也只能陪在客厅里耗着时间,眼看朱涓涓站起来去找启江。 启泯素来就不拘小节。朱涓涓一离开,他就迫不及待地和三太太聊起了启澜的事。 “三妈妈,秦局长那边还没抓到人吗?” “哪有这么容易,启澜找了靠山,藏得深。” “我认为学校那边的人还不能撤,难保他不回去。” “林家那个丫头明天结婚,我们去酒店现场抓老三!” 三太太说完,双眼直视小金。 “你明天跟着我去,要打扮得更漂亮,没人会怀疑美女。” “懂了。您放心。” 小金说完就告辞,往大太太房间的方向去了。 远远就看见朱涓涓靠着廊下的柱子,和启江说话。 小金对谈话不关心,拎了水壶去浇花。 这回恐怕是朱涓涓和顾启江聊得最近的一次。 “我猜,大哥和三太太已经在设套了。” “你说,秦局长他们会不会变本加厉地找启澜?学校宿舍都搜过好几轮了。” “我们都做好准备。上次我从天津捡了两把枪放启澜那里。真担心给搜走了。” 朱涓涓低头想了片刻,果然地说:“不怕。我会制炸药,还有别的……” 启江不敢相信这话出自她的口中。 多么温婉的一个女人,居然懂得这些杀人的东西。 他忽然想起,到现在为止还没问过她在美国学的科目。 “涓涓,你当初是选的什么方向?” “主修化学,选修过医药……” “那你在学校教什么?” “我想开化学课,校长不准,说太危险。我现在就教英语和国文课……” 这就是当年的国情。女性不被允许从事的工作,多得数不过来。 朱涓涓在美国所学的是正经的自然科学,回来后却不准上讲台传授给学生。 她只能孤芳自赏,在家里的地下室给自己造了个实验室。 想到可以展展身手,她好激动,匆匆告别。 小金把花都浇完,还想去打水接着淋一遍,身后就有人来夺水壶。 启江揽住她的肩,将她整个人往房里带。 “二少爷,别这样……” “现在就只有我和你,回妈妈房里去,外面冷。” 在大太太房里,小金把听到的消息告诉了启江。 他很感动,叮嘱道:“小心三太太,她经常不按常理出牌。” “我没事,不用担心。” 为了确定明天的行动计划,启江特地跑书房找了报纸。 林少将选的那家酒店,恰恰就是朱博远和丁浣举办婚宴的地方。日子都是八号。 “明天有两场婚宴,我家只接到了涓涓那边的请帖。父亲打算带大哥赴宴,留我守着家。我只能悄悄去那边了。” 启澜花了一个上午与自己和解。 他原来想着明天不来上班,最终承认:不甘心不去。 现在的身份是酒店工作人员,可以名正言顺混进去。 同样对明天的婚宴在做准备的,还有何诗安。 她要和父母去赴宴,提前准备好了华丽的服装,不想被林觅的光芒遮住。 潜意识里,诗安怕启澜冲动惹祸,也怕启泯会来抓人。 她从床底翻出一只盒子,取出小巧的手枪藏进了缀满珍珠的淑女包。 第二百零八章 歪打正着 秦锋回家,捧着没送出去的饼干盒进了客厅。 他茫茫然有点失落,尽管只是借花献佛,空手见林觅实在难为情。 秦局长这天下班比平时早,秦太太高兴极了,想一家人吃个丰盛晚饭。 不过,愿望很快破碎。 “锋儿过来,有事问你。” 秦锋转过头,发现父亲的脸最近又胖了一层肉,看来外头的饭菜更可口。 父子俩把书房的门关了,开始秘密谈话。 秦局长点了根雪茄,狠狠地抽了口。 “那个无头案,调查有结果了吗?” 秦锋心里早有了底。 他见过林觅的手绢,和现场发现的那块,差不多,连香水味都一致。 对她不利的,要尽力掩盖。 他虽然算不准父亲布下的棋,丢几颗烟雾弹还是可以的。 “后海老板说,九月份是旺季,租船的最多可以达到一天百来人。” “总有簿子啊。刘警长都拿来了,你也不仔细翻翻?” 秦锋别过面去,避开父亲猎鹰般的直视。 “都看了好几遍,没发现有价值的东西。” 他装得镇定自若,只求父亲快结束谈话。 大冷天,秦局长却发现了儿子鬓角落下的汗珠。 “你是在包庇吗?心里有鬼吗?” 一双铁爪死死揪住了他的衣领,好像要把他撕成碎片。 秦锋垂下头,不说一句话,任凭父亲谩骂。 三天前,他连夜找到后海边经营游船的老板。 在枪口下,对方无奈之下断断续续地讲了实话。 “9月22日,后海清早就来了人租船游玩。” “我记得,是一位先生带着个十来岁的女儿,穿着打扮都很精致。” 秦锋听到此处,忍不住再翻了那一页登记簿,却只看到个潦草的签名。 那天林先生领着林觅和顾启澜匆匆上岸,签字的是李炎。 他去退船时,随手写了个“李四”。 再三交代老板不要将此事说出去,给了二十大洋作封口费。 在秦锋看来,属于刻意掩盖,反而显得可疑。 为了保护林觅,他模仿了李炎的笔迹,在登记簿上每隔几页写一个名字。 同时以全家老小性命做条件,威胁老板不得和任何人讲起实情。 当刘警长去拿所有的登记簿作分析时,都不知道已经被秦锋动过手脚了。 秦局长骂了儿子半个钟头,见他一副漫不经心的模样,气得摔门而去。 这条线索算是废了。 好在老狐狸见多识广,心里不慌。 秦局长这晚约了三太太在城中的一处高档茶楼见面。 他编了个理由,骗秦太太说有工作应酬,打扮一番就要出发。 客厅里,启澜做好的那盒黄油饼干,正散发出诱人的香气。 正是这个难得的好味道,才让秦锋没把它丢掉,带了回来打算用作下次相亲的礼物。 秦局长看着精美的盒子,心里有种东西在蠢蠢欲动。 他不和儿子说一声就擅自拿走了饼干。 顾公馆门口,三太太精心修饰好,装着要去听戏,让司机开车。 她这两天的心情特别好。 如果能在明天婚宴上抓住顾启澜,同时还能以此为把柄,暗中敲林家一笔,收获就圆满了。 当然,不能当着顾局长的面虐待老三,她得装得极具同情心,爱心,让大家相信她对启澜就像亲妈,再找机会逼供…… 三太太喜滋滋地赶到茶楼,看到秦局长手里捧着的精美盒子,顿时觉得年轻了好几岁。 “好香的点心,我们待会就拆开吃了。” 心怀鬼胎的两人,都没在家里用晚餐。 一盒饼干足足有二十八块,没几分钟就风卷残云。 点心太香,卖相够好。 他们吃得太快,都没尝出饼干实际上没放糖。 启澜由于心里想着林觅,误放了几大勺白矾。 秦锋因为怕章文轩拿了饼干去献殷勤,顺手没收。 歪打正着,有食品安全问题的点心,最后吃进了坏人的肚子。 不作死,不会死。 三太太吃了饼干觉得口干,一连点了好几种不同的茶。 这晚茶楼里热闹非凡,请了京剧名角表演。 客人们都全神贯注地听旦角和生角唱戏,半路上听到楼上包厢里传来杀猪般的哀嚎。 服务员匆匆上去,发现一男一女都手捂肚子在地上疼得打滚…… 秦局长和三太太都双双给送进了医院。 不凑巧的是,章文轩下午给林一堂看了病,不放心,就一直没回医院,整晚都守在林宅。 由于怕家里人撞破,秦局长和三太太都不敢说真实身份。 值班的大夫水平有限,诊断不出是肠胃痉挛,就当一般的服毒患者来治。 经过反复的洗胃和灌药折腾,两人都像抽去了半条命,只余下喘气的力气,像烂泥一样糊在床上。 三太太怕在外过夜会引起顾先生的怀疑,看秦局长缓过来一点就催着他快走。 她斟酌再三,哭哭啼啼让护士打电话,说外面的饭菜不干净,吃了进医院了。 最后由启泯开车接回去。 两人的约会和出丑,都逃不过秦锋的眼睛。 这一次跟踪收获不小。 他不仅发现了父亲长期以来联系着个年轻女人,还目睹了二人在茶楼约会吃了饼干中毒的闹剧。 秦锋作为亲生儿子,心情一言难尽。 提前回到家,找到父亲桌上放的明天的喜帖。 这是朱博远和丁浣的邀请函。他并不感兴趣。 只是,办酒的地点,恰恰是林家举行婚宴的地方。 林觅下午没有给他请帖,当然他也不希望接到那种红色卡片。 秦锋琢磨,要去,但得避开熟人。 他不是为了一杯酒,而是为了心爱的女孩去。 甚至在潜意识里,他心里涌出了个念头:搞乱婚宴现场,劫走林觅。 秦局长弯着腰,面部浮肿地出现在书房门口。 秦锋盯着父亲的脸,心里骂道:“自作自受。” 爱面子的秦局长经过一番折腾,形象和体力都损了不少,只得放弃亲自去婚宴那边的计划。 三太太一晚上跑了数次厕所,也没能力亲自到场了,只能将所有安排都托给启泯。 这一晚,林宅里静悄悄的。 章文轩把配好的药都给了林觅,临走前叮嘱她按时给病人服用。 林一堂知道好事将近,体力和精力都恢复极快。 他没有时间去挑礼服,就把九月来时准备带出国的新西服选了套顺眼的。 “觅觅,我太开心了。明天一起把结婚手续办了。” 为了稳住他的病情,林觅做了最大的让步。 答应他婚宴过后,下午一起去办结婚证。 第二百零九章 陌生女人来信 林家在报纸上刊登的婚讯,洪将军默默地看了好几遍。 喜帖在北平的圈子里能发的都发了,偏偏漏了他。 按理说,两人是船政学堂的同窗,还一起在同一个部队干到快三十岁,同学情和战友情都不应如此淡薄。 唯一的可能就是,林先生在回避。 婚宴的前一天,洪将军的办公室桌上,多了一封磨损严重的信。 看得出来,它能来到他这里,克服了多少坎坷和困难。 警卫员凑近他的耳边,低语了几分钟,随后自觉退出去。 洪将军半信半疑地把破损的信封撕开,抽出两页字迹模糊的纸。 纸上有药味,胭脂味,还有一股眼泪水干掉后的咸苦味。 信,来自一个陌生女人。 她先是简要地说了自己是洪家从外乡买来的丫环,与洪将军未曾有机会见面。请他见信时不要感到唐突。 灭门案发生的没有一丁点征兆。正是冬天,洪家大少奶奶生的孩子刚满月不久。 听算命先生说小孩命硬,少奶奶就让她和一个奶妈带着去庙里找和尚求签。 回来路上,老远就闻到浓烟味,奶妈发现不妙,将孩子往她怀里一塞,借口买东西就溜了。 她抱着小少爷走到街口,发现洪宅给军队里的兵围了个水泄不通,四个方向都起了火。 孩子本能大哭,她眼看有个年轻军官往这边走来,只能解开上衣,当街哺乳,趁乱逃跑。 她想把孩子带到老家抚养大,但家境不好,等于陷入绝境。 孩子是个清秀的男孩,由于营养不良,黄黄瘦瘦。 她想来想去,把小生命用黑蓝布包裹好,丢到了一处军队营房外的火堆边,免得雪天冻死。 她躲在树后面,看到有个挑水烧饭的炊事兵走过,抱起小孩哄着拍着…… 至于后来,为了活下去,她随着个商人来到北平,不料被卖入了下等妓院。 信的结尾处,她留下了地址,说有物证可以交给洪将军,恳求他原谅自己的行为,也希望能一起帮孩子找到亲人。 信上写的日期,是半年前了。 洪将军看完信,情绪难平。 “那孩子如果还活着,今年刚好十七岁。” 尽管心里有许多疑问,他选择了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以他的身份,直接去下等妓院太掉价。 洪将军换了件黑长衫,带了几个便衣的警卫,坐车去寻。 下等妓院坐落在城南的贫民窟,几个年老色衰的女人大冷天抱着暖炉在拉客。 其中一个操着软软的南方口音的,被他们带到一边。 她似乎也猜到了他是谁,从贴身的衣物里取出一个褪色的锦袋,再熟练地摸出里面的物品。 “将军大人,木棉她病死快三个月了。死前交代我把这个给您。我和她都是福建老乡。” 洪将军瞬间僵在原地。 锦袋的样子,他太熟悉,是他母亲缝的双层花线。 那个物件,他和他哥哥各有一块,是家传的青玉牌。 他摸出自己戴着的那一块,仔细比对,大小和形状吻合。 然而孩子还没找到,唯一的证人已经不在人世间了。 根据木棉在信里提到的情况,小孩是放到了营房边,他想到,这也是条有点希望的线索。 那场大火和火灾背后的操作者,洪将军一直在查。 他有一点把握认为林先生也去过现场,但苦于没有证据。 碍于林太太的面子,他想出个计策…… 婚宴前,林觅准备了好些吃的,挤了个时间带到医院。 李炎的伤势好了一些,能拄着拐杖行走,基本能够自理。 他是知道八号小姐要办喜事的,想去看看她。 林觅的身影,在阳光下渐渐清晰。 “李炎,我来看你啦。我听爸爸说,你是冬天生日。” “生日?我没有过生日的习惯。有你关心就够了。” 林觅把包里的糖果和糕点都一一拿出来。 “这是瑞士巧克力,我尝了一颗,特别香。” “奶油蛋糕、果酱面包、饼干……” 她笑着望他,发现他并没有真的感到快乐。 “你的眼睛怎么红红的……” 李炎扭过脸,不让她看到眼泪。 “小姐,我不小心溅了些药水,没事。” 他的话刚说完,身子就感到了一阵温暖。 “披上这个羊毛围巾,我送你的。” 林觅把最后一件礼物打开,把他包裹严实。 “我明天就结婚了,你在医院好好的,饭菜我让佣人送,有补汤。” 李炎哽咽。 “小姐……我……能抱抱你吗?” 林觅惊愕地望着他,“为什么不可以?我七岁那年看到你,就把你当好朋友的。” 六年了。她十三岁,他十七岁,友谊是真诚的,没有杂质。 唯一的遗憾是,他爱她,她却不知道。 李炎轻轻地拥抱了林觅。 她温暖而柔软的身体,靠的很近,就像许多年前,他还是个婴儿时,得到过暖和的火堆。 想到明天的婚宴会来形形色色的宾客,他没等伤口愈合就急着要出院了。 “小姐,我今晚就出院跟你回去。要保护你的安全。” “可你还需要静养。要不我接你走,明天晚上再送你回医院。” 他轻声应道:“好。” 林觅接李炎回家,林太太和林先生都很高兴。 窗外的过道里,章文轩扶着林一堂,撞见了这一幕。 “林少爷,别动气,对身体不好……” 他似乎真的大度了一点,不作声,继续散步。 这晚,林宅比以往关灯迟。 卧室里,林太太拧开床头台灯,心里却在纠结那个疑问。 林先生把窗帘拉上,见她还不肯关灯,就问为什么。 “你还记得那位姓洪的同学吗?” “不记得了。” “就是船政学堂一起毕业的,我老家的邻居啊。” 女人的心思难猜,但林太太是藏不住事的,眼神和表情都流露出惊恐。 林先生咬紧了牙,望着她,猜到是针对的谁。 “你实话告诉我呀,到底有没有杀人?” 他从未刻意要骗她,但女人不知从哪里得到了消息,居然问起了十七年前的洪家灭门案…… “放心。我没有参与。” “真的?” “想要明天光彩照人吗?快睡!” 林太太关了灯,装着入睡。脑海中却清晰地显示着那张丈夫藏在书房的照片。 她暗自祈祷:明天千万别出事呀…… 第二百一十章 找伴娘 夜半的风,一道道地从窗外呼啸而过。 林觅蜷缩着身子,双手抱紧柔软的枕头,眼泪如决堤的水往外涌。 她的长发是两个多月前烫过的,现在已经没有那么卷了。 越来越自然的发型,衬托出脸庞的精致可爱。 “我有多爱你,家乡的海就有多蓝。” 睡前,林一堂特地拉着她的手,给了优雅的绅士吻。 尽管亲吻的是手背,她依然感到了一种被电击中的惊慌。 “表哥,我现在还不习惯你这样……” 林觅面红心跳,转身往卧室跑,关上门,扑到床上。 床上的被子是粉红色,正如她少女的梦境中常常见到的花。 “我在怎么这么晚了还睡不着?是牵挂着启澜,还是想逃跑……” 胸口憋闷难耐,林觅悄悄起身溜下床,拉开了一道窗缝,透透气。 夜空,辽远,寂寞的星辰似乎怀了心事。 “沙沙--” 一套白色真丝长袖婚纱,在风里如蝴蝶一样翩翩起舞。 说真心的,林觅并不是很喜欢它。 她向往的是春天或夏天的婚礼,可以穿无袖的,无拘无束,自然洒脱。 墙上的杜鹃钟继续报时,提醒她到了凌晨两点。 再过四个小时,父母就要起床,她也要洗漱完毕,开始化妆。 林太太睡前也找女儿谈过新娘妆容的要求。 “觅觅,我的手法比你熟练,还是让妈妈来。” 她不肯,头摇得像风中的荷叶。 “妈妈,我会化妆,也习惯自己弄成想要的样子。” 林觅抚摩着光洁的真丝婚纱,忽然想起了克丽丝。都好一阵没见到她了。 “我明天连伴娘都没有呢。” 林太太笑了笑,“那就喊你的同学来呀。你宿舍那个于芬就可以。” “我想请她和另一个朋友,都要来才热闹。” “好,赶紧派人去学校通知人家,不然明天连裙子都没来得及准备。” 林觅写了两封邀请信,装进一个粉红的大信封,让警卫帮忙送到学校去。 一封是给于芬的,一封请她帮忙转交给克丽丝。 林太太做梦也想不到,女儿会有一个在歌舞厅工作的朋友,还是当红的舞女。 晚自习下课,于芬如往常一样抱着书在狂啃。 她的世界特别简单,抱住第一的位子,千万不能让转学来的何诗安超过。 诗安考了第二,于芬不敢小觑她的实力,只能更发奋。 警卫拿着信交给宿管阿姨,没多久阿姨的大嗓门就喊得整个楼的女生都没心思学习了。 “于芬啊,林觅明天要请你当伴娘咯,要多带些喜糖回来!” 女生们心里暗自惊叹,外加羡慕嫉妒恨。 “她是和那个帅军官结婚?” “也许是和秦校长的侄子呢?” “我看到她和我们原来的顾老师牵过手……” “哎呀,都是帅哥,还个个都出色,让我们怎么活。” “我们啥时候才能再有机会见到顾老师?好想念。” “辞职了,不见了呢。老天保佑他好好的。” 不过,也有不和谐的声音。 其中与诗安关系不错的女生,就哇哇地开始八卦。 “我看林觅就是个狐狸精,专门勾引好看的男人。” “就是,诗安比她漂亮多了,都没这么滥情。” “诗安喜欢顾老师,肯定会在一起的。” 于芬听到这些乱七八糟的议论,头发都要竖起来打架了。 “不懂的别瞎说行不行?没人拿你当哑巴。” 她是班长,颇具威信,一开口就没人大声嚷嚷了。 待女生们都各自回屋,于芬换了外衣,戴上帽子溜下了楼。 明天可是林觅的人生大事。 于芬心里既高兴又伤心。 世界上多了个新娘子,学校里少了个好室友。 她丢下书本去找克丽丝,打算两人一起商量,好统一服装。 晚上十点,正是女中附近的歌舞厅营业的黄金时段。 这天夜里,顾启泯因为要明天赴宴,渴望给朱涓涓留个潇洒、精神的好印象,破例没来捧场。 朱行远的腰伤未愈,宁可忍受与克丽丝的相思之苦,也不肯露面。 于芬装得像个大人,挺起胸来走路,还是被舞厅门口的接待员看出了破绽。 她刚要往里走,就给一巴掌推回原地。 “哎呀,为啥不让我进?” “上头的要求,不许放中学生进去,免得捣乱生是非。” 于芬不服,争辩:“闹事的是地痞流氓,不是我们这些读书人!” 哪知道舞池中就有好几个本地痞子头儿。 听到一个稚嫩的女声在骂,纷纷来了兴趣,冲着她围过来。 菲菲端起一杯酒,拉着克丽丝在沙发上陪客。 她各方面都比克丽丝放的开,又会见风使舵,特别讨人欢心。 才不过一个月的光景,这个小妹就成了舞厅的大姐大,把头牌克丽丝挤到了第二。 听到门边一阵喧哗,克丽丝本能地意识到出了事。 她放下酒杯,朝着人头攒动的地方跑去,远远就听到了女孩子的哭声和男人的骂声。 “求求你们放过我,我是女中的学生……” “又来了个捣乱的。不过你运气没上次那个好,秦局长的儿子不可能见一个救一个!” “没什么好害羞的,来这里都是要求个舒服痛快!” 克丽丝认出了于芬,挤进去护在她面前。 “各位先生不要见怪,她是我的朋友,今晚是来找我的。有什么要求可以和我谈,今天满足不了,今后慢慢来。” 那些男人见克丽丝开了口,纷纷兴奋雀跃。 “好啊,洋妞答应陪我们了!” 克丽丝先把这群无赖哄回舞池,趁机拖了于芬到人少处谈话。 惊魂未定的于芬使劲拍了拍胸脯,才缓过来。 她掏出兜里的信给克丽丝。 “芬,你读一下,我认不得几个字。上次就说了。” 于芬翻个白眼,轻声说:“没时间念了,林觅明天结婚,在市中心最好的华夏酒店,请了你我去做伴娘,上午八点要到酒店等她。” “伴娘?我很愿意去呀,反正白天都是用来睡觉和玩的。” 于芬用手摸了摸克丽丝那暴露的裙子,“衣服呢?穿这个可不行。” 她笑得差点弯腰。 “你也太小瞧我了。我跟着父母在东交民巷长大,见识过好多结婚来教堂办仪式的。不就是一套露肉少的衣服么?我有。” 克丽丝把一脸怀疑的于芬请到公寓里,打开衣柜找出两套新裙子。 这是她逛街时候看到喜欢就买的,长袖欧式连衣裙,有彼得潘的衣领,青春活泼。 “明天我们穿这身,送给你。” 于芬接过这套新裙子,不得不对克丽丝刮目相看。 谁说舞女就是肮脏的下贱的? 灵魂也可以高贵,心灵也可以纯洁。 林觅的两位伴娘,在最快的时间里落实了。 第二百一十一章 天亮之前 孤单的一只灯,在窗前迷茫地晃来晃去。 虽然不是新娘子,房中的女孩却紧张得夜不能寐。 除了亲友,对林觅婚宴最在意、操心最多的,非诗安莫属。 她连夜找了好几柜子的裙子,都不甚满意。 最后找出条白色的连衣裙,却无特别出色的首饰可搭。 诗安想到了给启澜搬家时,从柜子里翻出的那条项链。 金珠紫玉,十分华美。 她那天走的匆匆,忘记归还启澜。 事后又舍不得交还了:万一给了林觅怎么办。 正好在婚宴上,她要戴着给林觅瞧瞧,并且要说是启澜的。 诗安想着,顾启澜怎么都会去,正好可以当着父亲的面,把自己的心事说一说。 而何先生一样为婚宴睡不着。 降到了中将,心存不满在所难免,可恨的是一口气难消。 一把火烧到的明明是林家,却奇迹般地转弯,对准了他。 关于事情真相,何先生一直派人暗中调查。 在文墨路蹲守的眼线,汇报了发现的情况。 林太太和洪将军有联系的事实,他总算是知道了。 何先生的头脑里,斗争了好几天。 他想起了一件差点要遗忘的事,或许可以换一线扭转局面的转机。 在多年前的内部饭局,听到过洪家灭门案的一点消息。 酒桌上的一位军官说,因为火势难控,被临时被抽过去灭火,现场真是惨不忍睹。 他于是问:“哪些人参与的,有印象吗?” 那位军官掠了下帽檐,正打算借着酒兴说下去,林少将从邻桌站起来,端着酒杯盯紧他的眼睛。 “你确定记得很清楚?不瞎编乱造?” 对方的脸色暗暗地改变,仿佛收到了某种警告。 于是边喝酒边敷衍着:“不清楚了,别当真,我胆小怕惹祸。” 那一夜,林先生似乎颇有心事,一直沉默不语…… 何先生把此事的细节在头脑里细细地推敲一番,决定拨出去一个意义非凡的电话。 事到如今,也顾不得同僚了。不能眼看自己奋斗半生的辉煌地位,给一个兵变打回原形。 电话响起的时候,洪将军正在灯下细细查看一叠资料。 这个电话对他而言,太及时了,让他看到离那个迷雾一般的答案又近了一大步。 “改日面谈。” 他的回答过于浓缩,不带一丝情感,使人难以揣摩。 但是,有一点可以确定:诉说的情况,和那个叫木棉的女人在信里所做的讲述大致相符。 洪将军叫了几个警卫,连夜去了老家找当年捡到孩子的人…… 或许一时难以找全当年的证人,但这是接近真相最直接的方式。 夜半,林一堂在床上翻了个身,头昏沉沉地醒来。 各种情愫纠缠在一起,准新郎已经再无法入睡。 他本该憧憬天明以后的婚宴:光彩照人的林觅即将成为他的新娘。 但他的心里更多的是不安和担忧。仿佛预见了未来会发生的不测。 却越是要得到,越害怕失去。 林一堂的眼前一会是林觅的笑靥,一会又是采薇的泪眼。 秦锋和启澜的形象在黑夜里交错出现,任凭他如何挥手,那两位的影子都定在墙上不动。 装饰华美的卧室里,竟然容不下一个平淡的安睡。 百般无奈,他只好披了件外套,独自走下楼,来到空寂寒冷的花园。 和他九月初来的时候不同,既没有花香,也没有音乐,林宅笼罩在一派深冬的凋敝气氛里。 那些隐藏在暗处的危险,让他感到心惊。 他抬眼看了看二楼林觅的房间。风吹得窗台上挂着的一串风铃叮当乱响。 她的房里没有点灯,窗帘拉得严严实实,看不出她是睡还是醒。 他独自在花园找了处相对风小些的亭子,坐了下来。 忽然他听到有一阵轻微的脚步在身后响起。 林一堂下意识地摸向腰间,却没有摸到自己的那支英式勃朗宁手枪。 他没有立即转身,而是佯装着没有察觉,继续坐着,心里想着怎么应对。 来人的身影越来越近,他的心也越跳越快。 这个黑影是谁的呢?小书生还是那个会玩双枪的家伙? 小书生就算来捣乱也不算是大事,他早有办法对付。 至于那个和他比过枪法的神秘男人,足以让他背上渗出一层冷汗来。 然而那个黑影在离他不到十米的地方就停住了。 “上校大人,您怎么还没休息?” 林一堂听到这声音,倍感熟悉,分明是南边来的人。 “你是?” 那人从树丛后面蹦出来,身着军装,戴着帽子。 “我是随少将一起来的,叫王鑫。” 他看了看来人,心里的疑惑并未消减。 “我未曾对你有过印象。在林宅也未见过。” “我此前在外面办事,刚回来。少将的警卫给了我钥匙。” 王鑫取出一串黄铜的钥匙在他面前用力晃动,仿佛要证明自己没撒谎。 他知道林少爷的脾气,讨好地坐下来陪着聊天。 不过没说几句,王鑫就开始直奔主题。 “上校大人,您对李炎的印象如何呀?小姐可一直挺宝贝他的,原来我们在福建坐船的时候,就他一个人能吃到林觅小姐的饼干。” “哦,我不在意。” 王鑫故意拖长了声调:“防火防盗防警卫,李炎那小子精得很。野心也大……” 准新郎听了又心里添堵。 他找了个借口先打发了来人,自己却不知不觉走到了警卫们休息的地下室门口。 出乎意料,他看到地下室最后边的那间房居然亮着灯。 李炎在灯下写着日记,没有睡。 他走到窗前,叩响了玻璃,让对方有所察觉。 “林少爷,您找我?”李炎一面轻声说着,一面关了灯收拾好本子走了出来。 他轻轻地咳嗽,示意对方到一边去谈话。 林一堂夜里见李炎回来,知道是为了林觅。不悦。 听了王鑫的挑拨,心里更是像着火,要发泄。 李炎看着林一堂的眼里有怒气,想到天亮要去酒店接待来宾,于是强迫自己尽量顺着他。 林一堂在心里找了一百个不杀李炎的理由,依然说服不了自己。 “你小子平日总和我作对,是不是想到明天的婚宴,心里很不服?” 他说完,直接抽出李炎的手枪,确定里面有子弹,冷笑着将枪攥紧,逼近。 第二百一十二章 雪在烧 在距离婚宴举行不到十个小时的凌晨两点半,一夜未眠的顾启澜正提着一个背包,顶着漫天的碎雪出门。 我们暂且不去管林宅的地下室正在发生什么,把焦点对准男一号。 启澜推着自行车在客栈旁边的小路上走了几步,双手握住冰凉湿滑的车把,踩着车往远处赶。 虽然缺觉,不代表他不清醒。反而此刻他的头脑里格外地冷静。 他在空旷的街上独自骑着车,不久就路过每日去酒店上班必走的后海。 面前仿佛有一面无形的镜子,闪动着林觅那双晶莹温和的眼睛。 “天气这般寒冷,也不知她会选那件衣服,不要穿少了生病才好。” 潜意识里,他的思绪漫游着,像一只断线的纸鸢在风里动。 “今生可能没有机会陪你选婚纱和嫁衣了,觅,我心里永远有你的位置。” 启澜轻轻地念出了声,却一个劲地吸气,克制着眼泪不往下滴落。 想着天亮后她会来酒店,他觉得最好的方式就是学着像路人一样看待这场婚宴。 原本他想逃避,和唐小姐请个假,不来上班。 但酒店的西点间人力有限,同时承接了朱家和林家的婚宴十分力不从心。 几个师傅都极力劝他别请假,唐小姐许诺给五倍奖金,还特地点名让他负责检查婚宴全部蛋糕。 启澜只能苦笑。 “回避不了,就做最好的糕点给她,谁让我阴差阳错成了西点师呢。” 这样的一个夜晚,是神仙也要失眠。 启澜在客栈的床上也睡不踏实,索性提前来酒店上班。 劳动是唯一缓解内心痛苦的办法,也给情绪一个缓冲的时间,免得见到林觅后失控。 他来到酒店门口,从后面那间配送食材的小房里进去。 推开门,看到一个个厨房里亮着灯,配菜工们穿来穿去的,一大片盘子白晃晃。 一阵阵锅碗盆瓢声好不热闹。 大厨们居然都到齐了,有些让他感到意外。 主管酒店烹饪的庞经理迎面走了过来,看到启澜在站着发愣,恼了。 “西点间就差你没到了,还以为自己很早呢?昨晚你下班后,又接到要求,临时要求加两百六十个三层大蛋糕,大家吃完晚饭就赶来了,还外请了十个师傅呢。” 大蛋糕? 启澜想,这不是林觅的喜好,她怕胖,对点心的要求是要一小再小。 “庞经理,请问这个大蛋糕是给原来婚宴用吗?” “不是,是行政院秘书长朱博远大婚,他让人来传达的。” 启澜翻翻白眼:这位狗官真是任性。 他接过一张配料表,换上工作服,扎进满是面粉、糖霜、蛋液和果酱奶油的工作间去。 他了解到林家所订的糕饼刚刚赶工完毕,心里有些遗憾了。 急赶工出来的蛋糕和饼干,又不是他做的,万一不好吃怎么办? 不过他很快就没心思琢磨这些了。 蛋糕如山堆积,他得负责看做工和成色,辨识香味是否合格。 “涓涓姐和启江哥哥肯定要来的。万一吃了不舒服就麻烦了。就当替他们负责了。” 此刻,他也看到了林家婚宴上的糕点样品。 启澜觉得做工还过得去,但因为赶工,烤的有些硬,个别的饼干还有些糊边。 他本想抽空给完善一下,但包装纸上的精美小卡片上写着林觅和林一堂的名字,和他没啥关系了。 “多管闲事多吃屁。” 他头脑里冒出这句话来,赶紧停了手。 在林宅的地下室,林一堂正要开枪,忽然地板上跳出三只毛色花花的小老鼠来。 李炎看到老鼠,不做声,倒是一堂脸色大变。 “老鼠?!你们这里有老鼠?!” 林少爷自从被狼犬咬过后,对所有可能对他造成危险的动物都特别害怕。 他在部队的时候,看到过害了鼠疫死去的士兵,更是忌讳老鼠。 但这三小只老鼠一点都不怕人,好像是要和他亲近,围成个小圈圈。 “快起来抓老鼠呀!都睡死了吗?!!!” 他转过身在过道里喊,边叫边冒冷汗。 李炎在后面悠悠地喊:“少爷,你慢点跑,闪了腰站不起来可就不好了!” 林一堂愤愤地回头望了他一眼。 “你敢笑我?我今天不杀你,不代表放过你。给我收拾东西滚蛋!” 李炎继续怼他:“你敢吗?除了少将大人,没人有资格这么做。” 一堂擦了擦脸颊的汗,冷笑道: “我知道你喜欢小姐。但人贵有自知之明。贵贱一出生就定了。我们是主子,你是我叔叔养的狗。” “都说林少爷才貌双全,但人品是零分!” “你这捡来的野种也配评论我?” 一堂越说越刻薄,他本质里毒舌的一面充分给逼出来了。 李炎的脸色越来越难看。 由红变青,再青一道白一道。 人格受到屈辱,再也不想忍气吞声。 “啪!” 一记耳光打在林少爷的脸上。 他一脸错愕:但真实的一巴掌把平日保养的很好的皮肤印出一片凹痕。 “你……不想干了?一个兵竟敢以下犯上么?” 李炎三下五除二,把皮带解开,对着一堂又是一抽。 “啪!” 打了这一皮带,李炎彻底解气。 “我他妈不干了!” 他吼完就往屋里走,这时候,二人的响动已经惊醒了全部的警卫。 大家起初以为是要出发了,看看钟表,才凌晨三点多呢。 他们三三两两走到门外来,看到李炎在打准新郎,懵了。 林一堂听到李炎主动提出要走,差点喜出望外。 如果这碍眼的小子能滚蛋,再好不过了,就当送瘟神。 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林少爷想着在大好日子的时候,做一回慈善。 “李炎,你真要走吗?我待会让人给你开一笔钱。” 对方哼哼鼻子,“谁要你的钱。少来这套假的。小姐最不喜欢虚伪的男人。” 好家伙,要走了还不忘记怼人。 一堂见大家在围观,气急败坏地喊:“你们有空就灭老鼠去,打到可以有赏!” 警卫们以为他在说笑话。 “少校大人,这些老鼠是小姐的宝贝呀,我们不能动的。” “老鼠是小姐让队长养的。” “小姐每天都要来看的,可喜欢了。” 林一堂听了这些话要气死了。 这些老鼠不是普通的动物。 林觅去年生日的时候,父亲特地托人从国外买来的金花鼠。 她托李炎养在地下室。而林一堂是不知道的,他从来不去这种“下等人”住的地方。 第二百一十三章 别了,我的小姐 凌晨时分,大道两旁还无人影,林家别墅的二层已经陆续亮灯。 林觅在梳妆镜前轻轻地打开了一盒法国粉底。淡淡的香气渐渐浮上来。 这是去年年底林先生带回来给母女俩的礼物,一共四盒。 林太太觉得比国货好用,拿走了三盒,留了一盒给女儿。 她上学时极少化妆,认识顾启澜以后淡妆过几次,发现他好像没啥特别的感觉,索性就懒得用了。 加上这类进口货也不常有,母亲自己用都嫌少呢。 林觅曾想着不去动它,就这样放在梳妆台上当一个饰品欣赏。 它的做工实在是太精美了,又很轻巧,随手塞进包里很方便。 在林觅人生中的特殊日子,她要化一次最美的妆。 林太太早在客厅的钟敲到一点时就睁开了眼睛。 她想坐起来去喝杯茶或透透气,看到枕边的林先生纹丝不动,她决定强行喊他起来。 林太太随手捡起床头柜上的一本书对着丈夫宽阔的脊背用力地拍。 “钦楠,醒醒。觅觅和一堂可以睡,我们必须要早起来的……” 林先生并未真睡,只是合眼躺了一晚而已。 见妻子急切地催着,佯装刚醒的样子伸个懒腰坐起来。 “哟,婉婉这么急,我记得当初娶你的时候,你家可是让我在雪地里等了三个时辰才准车开进院子……” 男人毕竟是男人。尽管林先生满腹心事,在妻子面前不愿表露分毫。 地下室里,一众人围着李炎,看他打包。 林一堂在半个小时前,当着所有人的面,以上校和林家女婿的双重身份,代表林少将做了个决定:冬天北京太冷,决定把李炎调回南方养伤。婚宴过后就动身。 明眼人都清楚,表面上是体面安排,实际上是下了逐客令。 李炎沉思片刻,果断地摇头。 “林少爷,你既然一心要赶我走,何必装斯文君子呢?” 林一堂并不愿与他直视。轻咳几声,背过身去。 “论口才,我远远不及你能说。” “但你务必要看清楚,我是谁,你又是谁。” “如果不是看在我叔叔份上,你说过的话做过的事,枪毙八十次都不够!” 李炎一面淡定地收拾为数不多的东西,一面抬头应道:“你若对小姐做不到一心一意,就不要害了她。” 林一堂暴怒,拍墙骂道:“你不要以为我今天真不敢杀人,再污蔑我,就真开枪了!” 众人哗然。 李炎冷笑。 “懒得说。我是真不干了,没工夫管闲事。” 他不甘心被调到南方去,拎着一个军用挎包,径直走出地下室暗长的过道。 众人目瞪口呆。 林一堂回过神来,打发警卫队的副队长去追。 李炎是为了林觅才提前出院。身体有伤,步履沉重,走出林家大门没多远就给喊住。 “队长,你是真要走?不等着喝杯喜酒吗?” 他偏着头,眼神有些凄凉。 “不喝。我走了以后你就是队长了,恭喜。请保护好小姐。” 副队长没料到李炎如此拿得起放得下,一时愣在原地。 “队长,你不要少校大人给的……这个吗?” 本来差点脱口而出一句“补偿金”,又怕挨骂,只得换个模糊的说法。 李炎看都不看对方递过来的一只信封。 看着很厚,想必里面的东西不少。 “队长,你拿着,这年头没钱寸步难行……” 李炎一把接过信封,两三下撕开,掉落一叠钞票。 “林少爷真行,都给我美元花。” 林一堂来北京后,听从父亲的建议,为了保值,换了不少美钞。 赶走李炎,他也想过要对付叔叔那边的盘问,决定重金打发,也显得他没那么小气。 “嘶啦----” 美钞在李炎掌心里化作一滩毫无价值的碎片。 “转告林少爷,他的钱如果真多的花不完,可以去做善事,多积德,以便下次中了子弹还能捡回一条命。” 李炎踉踉跄跄地走了,身后是一行深浅不一的足印。 他走过街角的时候悄然回头,看到林觅卧室的窗户有灯光。 他的身影很快就消失不见,好像他从来就没有来过林觅的世界。 林觅很久没有化妆,这次耗时特别长,长到林太太要动身去酒店,还没结束。 母亲强忍着脾气,恨不得打开门冲进去替女儿化,但林先生及时劝走了妻子。 “婉婉,我们先走。一辈子就一次。待觅觅自己弄好,让一堂带她一起过来。” 隔着门,林觅听到父亲的声音,眼眶里盈出一滴泪。 “爸爸,谢谢您帮我解围,但我的真实想法是……” 清晨的天空飘雪。林先生和林太太一早就去了酒店。 林觅最后的一步妆容完成,放下了眉笔。 “启澜,你在哪里呢?我想见你,哪怕是看见你和诗安一起来……” 她的眼睛早已给泪水模糊。内心却迸发出前所未有的勇气。 “我会找个机会,逃走……” 酒店这边的西点工作间,启澜看着一排做好的蛋糕被抬了出去。 师傅拍拍他的肩:“你累了?都不敢相信,你做的比我们全部人都快。我已报给了经理,给你发两倍奖金。” 启澜不做声。他不是为了奖金。而是为了等一个人。 天亮了她会来,他就在不起眼处看她。 “觅儿她无论如何也想不到我会在酒店做糕点。到时候戴着口罩和帽子,她绝对认不出我。吃到我做的蛋糕,会不会觉得有点熟悉呢?” 林一堂在门外等到双腿发软,才看到佳人妆毕出来。 “好美。” 他双颊顿热,心脏也开始乱跳。 “谢谢。” 林觅没有看他一眼,自顾自地往前走。 佣人和警卫们看着他们下楼,上了车。 林觅看到驾驶座位上不再是她从小到大熟悉的那个人。 “李炎呢?” “天没亮就不见了。” “不见了?!” “是!” 林觅的心沉了下去。 她悄悄地看了一眼车外的路。薄薄的雪上,有一些凌乱的足印。 这么冷的天,他就这样不辞而别,还有重伤…… “表哥他去了军队三年,怎么就变得这般冷酷呢?我一定不能和他结婚……” 第二百一十四章 有生之年狭路相逢(1) 林觅低头靠着车门,光洁的珍珠边头纱遮住她光洁的脸颊,白色的高跟鞋严严实实地罩在婚纱低下。林一堂不想让警卫看出自己与林觅在大喜的日子里还貌合神离,于是坚持亲自开车去酒店。养了三个多月的伤,身体上的痛楚早已去了,除了挨过小金的一顿狠踢,脑子一时糊涂一时清醒,但开车并无大碍。 林觅心里比树枝上挂着的冰霜还透亮。短短的几分钟里,她就想到了一个可能逃脱的办法。 汽车开出文墨路,沿着一条商业街直行。 一堂的认路能力到了北平就不行了。这的路不像南方,条条都熟悉。看那些七七八八的胡同,眼花头胀,加上他已经快半年没碰过方向盘,不知不觉在去华夏酒店的路上就弄错了方向。 而林觅是认的路的。她知道林一堂把路认错了,不仅不急,反而有了些开心。 汽车仿佛就是她心里的虫,一个劲往东城的路上奔。 林一堂觉得路两侧的景物很陌生,开口问了好几次,她也不做声。 他当她睡着了。也罢,不影响她休息,闷着一肚子委屈开下去。 一堂看了看手表:在路上过了近一个小时了。按理说,早该到了。 然而华夏酒店那块标志性的招牌,左看右看,就是寻不见。 林觅心里有数。逃跑计划越发地清晰了。 只要再开出去二里路,就会到金园桥。那里的店铺少说也有上百家,堪称最佳逃跑场所。 不过,她的想法过于简单了。车离金园桥还差了那么几百米的时候,一堂突然把车调转了方向。 “表哥,你为什么要把车掉头?” 林觅佯装镇静,却又忍不住撩起头纱靠近他,急急地问。 “你叫我什么?!” 他的声音显然是不满意,而正是内心有气难消,这一次偏偏不听她的。 一堂的方向辨别力并未得到改善。汽车偏离了金园桥,往右行驶,路面越来越窄。 他在北平就开过一次车,还是九月份拿着林太太给的地图去潘家园文物市场找叔叔,按照图点点地开的。 现在没了地图,他也猜到了林觅是不愿意给他指路,索性看哪条路顺眼就走哪条路。 但有一条是雷打不动的:不得迟到。婚宴定在中午十二点,九点起宾客就陆续入场了。 也难为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准新郎了,要当司机还要不惹新娘生气,心情自然是乱七八糟。 不过,男人的方向感终究也不会太弱。 林一堂迷糊了半天后,终于凭着中学地理课的印象和福州海军学堂学来的知识扭转不利局面。 他望着太阳的方位和道路边电线杆和树木影子,大致推出了东南西北。 汽车像长了眼睛,找着了靠谱的方向。 林觅暗自惊讶,看来是低估了他。人家好歹也是跟着海军舰队跑过三年。 看来与表哥的斗智才刚刚开始。 “表哥,我想吃东西,好饿。你停车好吗?前面就有一家茶楼呢。” 一堂仿佛没听见。继续开车。 林觅纤细的身子凑过来,楚楚可怜地望着他。 若在平时,林一堂早就把持不住了,而这一天,他却好比道士和尚一齐附体,格外耐得住。 “到了酒店再说,不差这点时间。” 美人计没奏效。 林觅只能换个办法。她吸吸鼻子,不得不牺牲一把自己的形象。 “我是想,想……” “想什么?”一堂纳闷。 只见她双手紧紧抓着大腿处,眼睛含泪,一脸通红地瞪着他喊道:“人家有内急!” 这一喊,差点没把一堂给笑岔气。 他已经很久没见她这副模样了。除了小时候在奶奶家的一次,她们几个一起玩捉人的游戏,林觅钻进床底下藏着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不想却因为躲的太久没憋住,床底下湿了一滩水。 “好…好。我这就开回去。” 茶楼门前有不少的人,马车,人力车。汽车不多。 看到一辆车突然停住,车上的两人又外貌形象过于出众,顿时成了客人和路人的关注对象。 “呀,新娘子,穿白衣服的新娘子!” 人群里一个小孩喊了起来,吸引了更多的目光。 “咦?她还哭了呢?” 当年穿西式婚纱的远远不及大红嫁衣的,林觅的脸上还有些泪挂着,更是让围观的人感到好奇不已。 有几个青年学生模样的人,似乎看出了端倪。 他们一脸正气地冲了过来,看到一堂就纷纷质问: “你是她的什么人?” “她这么小,一看就是不愿意的!” “你该不会是强娶人家?” “你老实说,是不是劫持了这位小姐?” 一堂:“……” 他情急之下伸手进衣袋,掏出左轮手枪,对着其中一个男青年的帽子就是一下。 “呯!” 帽子顿时被打飞。 他本来只想吓一吓这几个打算见义勇为的人,没想到他们越战越勇。 “果然是坏人,大家快来抓坏人呀!” “有枪的肯定不是好人,是流氓,是痞子!” 一堂急红了眼睛,想继续开枪,又怕打死打伤了人,毕竟不是在他的家乡,大喜日子吃官司可不好。 “觅觅,你快跟他们解释呀……” 林觅不想解释,她一心想跑,越发哭得梨花带雨。 青年们从四个方向扑上来,操起凳子和茶杯茶壶对着林一堂打。 不明真相的群众,也一边倒地支持他们。呐喊的拍手的,热闹非凡。 林一堂在军队学过三年功夫。虽然他没和在日本陆军学校上过一年学的顾启江一对一的打过,但要真的动起手来,恐怕也不会太占下风。 以小金那一晚的观察来看,他在睡前如此慵懒闲散的状态下还能让她的手一刀见血,已经远远胜于常人了。 眼下在茶馆门口被人群里三层外三层地围着,林觅又不肯出来解释,一堂只能硬打。 他果然厉害,这几个青年学生要么挨了几拳,要么被踹倒在地,要么被摔出去一米多远。 但他们个个都有一股韧劲,打倒了就爬起来,继续要跟他斗。 混打中,一堂那套好看的西服被扯掉了扣子,胳膊也给椅子腿打了好几下。发型更不要说,乱成刺猬了。 林一堂怀疑人生了。 他觉得老天一定是跟自己的好日子过不去,一早起来就李炎斗,到现在又莫名其妙地给一帮人围攻,看样子是要逼他开枪了。 第二百一十五章 有生之年狭路相逢(2) 大伤初愈的林一堂与这几个学生模样的青年打了一阵,浑身开始酸痛。 他原来想用手枪吓吓他们,哪知人家丝毫不畏惧,一个个捏紧拳头咬着牙,甩甩头发要继续拼命。 “你们脑子有病,我是她的未婚夫!” 林一堂的相貌好看,但与人沟通的能力实在差劲,更别提话术了。 他一开口就损人,弄得男青年们的怒火腾腾地燃烧。 “有种你别拿枪,拿枪算什么本事!” “别说她不愿意,就算她愿意,我们也要劝她远离你这种男人!” 一个胆子最大的男生抬手指着一堂的脸,愤愤地瞪着他。 一堂眼睛里此刻只有气,只有烦,他甚至没发现林觅已经悄悄地往人堆边挪动了好几步。 显然,她是铁了心打算逃跑了。 只是她还没想好往哪个方向跑能最快地找到顾启澜。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气血方刚的男孩子们只顾着打架,哪里知道,在围观看热闹的人群之外,有一双眼睛已经死死地盯了他们许久。 精心伪装后的刘警长,不但贴了假胡子,还加了一顶知识分子的呢子帽,手里握着一份当天的早报,坐在茶楼最外面的一桌旁边端着茶碗有模有样地品着,已经瞄了他们好久了。 今天这奸猾的家伙天不亮就穿着便衣蹲守在林宅附近,一看到林一堂开车载着林觅出来,就不声不响地踩着自行车一路跟踪。 没错,秦局长本人是来不了,但他的计划在昨晚就重新拟定了一遍,以最快的速度安排了刘警长去实施。 秦锋也曾想过今天要来阻止林一堂的婚宴,就算阻止不了,也要尽力而为去干点“坏事”。 他不但准备好亲自带狼狗去搅局,还打算提前赶到林一堂可能去办结婚手续的地方,来一招“先发制人”。 秦公子一直很守时,但这一次他醒来的时候已经非常晚了。 如果无人从中作梗,秦锋应该会比刘警长更早地到达林宅门外。 我们不得不佩服:姜还是老的辣。 此刻太阳已经把屋里照的很亮堂。 他刚刚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双手捂着头,茫然了一个时辰才爬起来。 地板上有几块细碎的白色瓷片,若不仔细看,还真会漏掉这个线索。 秦锋努力地想了几分钟,终于醒悟过来发生了什么事情。 昨晚是睡不着,他照例想喝点东西提神。家里有一些他从美国带回来的磨好的咖啡粉,就喊了家里的女佣去煮。 他不太记得咖啡端进来的时候是几点,那个时候客厅依然亮着灯,显然父母都还没入睡。 虎毒不食子,这话用在秦局长身上恐怕不是很贴切。 秦锋无论如何也不会相信,父亲为防止他卷进去,不惜在咖啡里放了一整包三太太送的药粉。 他不过抿了几小口咖啡,就晃晃荡荡的倒地,人事不省。 杯子坠地,咖啡流了一地。 秦局长让女佣人把屋里收拾妥当,安心地一个电话把刘警长喊了过来,二人在书房关门秘密地聊到黎明。 这个女佣人是家中老仆人的孩子,年方十六。 她对秦锋多少有些好感,因为他待人比较和气,平时也会给她一些零用钱。 她放药粉的时候,双手不停地哆嗦;捡碎瓷片、拖地也是边流泪边卖力。 她不得与任何人说,更不准让少爷知晓,否则全家都装麻袋丢进亮马河。 或许是他喝的咖啡不多,药力不足以连续昏睡三天三夜。 或许是潜意识里对林觅的感情过于强大,对她婚宴的时辰记得刻骨铭心,他在十一点前意外地醒来了。 秦锋看了一眼手表,披上大衣带了枪,试图去开门,发现门被锁住。 父亲的圈套,明摆在眼前。 可恶的是算计了亲儿子! 他气得格外有力,打开抽屉拿出一把刀几下子把窗户撬开,径直翻窗出去。 不想让人这么快就察觉,他放弃了开车,一路朝着华夏酒店的方向疯狂奔跑。 这一天,林觅的命运牵动的不止一个人的神经。 话说,顾启澜天不亮就到了酒店来做事,不也就是因为牵挂着林觅么。 他做蛋糕的时候,努力地想忘却,然而她的笑靥和她的泪眼交相出现在眼前的面团上,奶油上,烤箱边上,甚至他不经意地往天花板上望了一眼,也惊讶地看到了她的样子。 西点工作间的所有蛋糕都送出去了。 他依然穿着工作服,戴着口罩和帽子,不知不觉地往大堂里走。 大堂里那一只大的钟,重重地响了十一下。 啊,十一点了! 十二点,婚宴就要宣布开始。 启澜的心咚咚地乱了。 他强忍着内心的惊涛骇浪,尽量低着头,藏在一根大柱子后面往二楼看去。 果然上面热闹非凡,男男女女都在说笑。 他觉得头疼欲裂,心想还是逃避了好,赶紧埋头出去,到后门的空地上取自行车。 冷不防一个黑色身影冲过来,抢在他前面抓住了车把。 “你是谁?干嘛抢我的车?!” 启澜急了。 “我借车用一下,给你钱还不行吗!” 那人气喘吁吁地一手抓紧车不放,一手打开皮夹子,晃了晃,掉出几张钞票。 启澜不看钱,也不肯让他把车骑走。 秦锋急了。他的家离酒店不远,十点五十分就跑到了。 只是辛辛苦苦跑过来,冲到楼上一看,却十分失望。 二楼是朱家的人在迎接宾客,音乐声声,杯盘清脆地碰着,博远和一帮政府里的官员假笑着喝着酒,看得他一阵恶心,急忙绕道继续往上。 三楼是林太太和林先生在忙着,夫妻两个的脸上虽有笑意,却难掩住焦躁和不安,似乎在担心着什么大事情,而主要人物林觅和林一堂均不见踪影。 秦锋小心地问了问一位刚从三楼下来的、面相和气的女孩子得知三楼的婚宴还未开始。 实际上她是华夏酒店老板的女儿唐小姐,当初李炎几次与她改过日期,她对林家的婚宴不得不多加小心,怕出岔子给自家招来麻烦。 林太太已经差人去找林一堂和林觅,警卫们找了好几遍,都无法知道他们究竟去了哪儿。 林先生的眉头紧一阵,松一阵,尽量不让客人看出破绽。只说二人在房间换装,烦请大家不要见怪。 秦锋自然是怕林觅有危险,他下楼的时候看到了启澜那辆不错的自行车,而且车也没上锁,准备骑了去找她。 启澜不怕他,也不要钱,两人表面上为自行车,实际上是为了林觅,互不相让地杠上了。 第二百一十六章 外生枝 墙角,电灯的钨丝忽地响了几声。 顾启澜戴着口罩,只露出两只眼睛,谨慎地望着眼前的不速之客。 秦锋抓着自行车的车把不肯放,他急着要用车找林觅,见对方不听劝,抬脚就踢。 “你不要钱,难道还不要命么?!” 秦锋这一脚真是凶猛,厚重的美式军靴直接就盖了过来。 启澜的肚子上挨了很重的一下,连日来对林觅的思念和纠结,此刻在他内心里化成了怒火。 前生的他,虽然也练习过跆拳道防身,却未曾想过主动打人。 此刻,他在混乱和忍让中有了爆发: “见你的鬼!” 他忽地原地转身,转眼就是一串连踢。 秦峰没见过这招式,也分辨不出是何种拳法,但发现这小子是要拼命的架势,于是也铆足劲要打个输赢。 启澜从口袋里摸索到一只钢笔,捏到手里当武器。 秦峰的枪在腰间晃着,映着忽明忽暗的光,像是在不断地挑衅和威胁。 酒店楼下负责采购食材的几个壮汉恰好路过,撞上两人在墙角打架。 看到启澜身上的酒店工作服,大家一致站到他这边。 “来了小偷了!快报警!” “抓住他,别让他跑啦!” 秦峰的大衣给他们扯住,挣脱不掉那些有力的手,逼得他只想开枪。 酒店二楼阳台,唐老板的小女儿悦姗在拿面包片逗玩一只小八哥。 听到楼下的混乱叫嚷,她本能地探头看,一眼就望见了那个熟悉的身影。 “哥哥!他遇到麻烦了!” 她伸手捂住嘴,心突突乱跳,转身跑进了房里寻找工具。 悦姗自幼多病,深居简出,思维方式异于常人。她打定主意要找个厉害的武器来助阵。 酒店二层侧面有她和姐姐悦娴日常休憩的房间,里面除了一些衣服首饰化妆品,还有不少姐姐存下的外国酒。 秦锋把几个壮硕的厨师打趴在地的时候,悦姗已经找到了一堆奇奇怪怪的东西。 顾启澜的头发早已在打斗中凌乱,口罩也被扯掉了。 他背靠着墙,脖子和领口沾着一些血迹。 秦锋举起了枪。 论身手,力气和个头,这个小书生也就够和自己“应付”几下。 如果口罩不掉落,他不会看到这个男孩的长相全部。 然而,对方的脸让他想起了前几天看过的一张画像。 这不就是秦局长和三太太计划的一个阴谋么? 借他的手,干掉顾家老三,省事干净。但他没往深处想,只是要抓人。 “是顾家的三公子?” “没必要告诉你。” “啪”,一耳光扇在启澜的脸上。 “伸出手来!” 启澜哪里肯依,只想着抓个空子夺枪。 厨师们一个个不敢喊叫,也不敢爬起来帮忙。 眼镜妹妹悦姗不声不响地走到了打斗的现场。 只见她双手各拿几个方方圆圆的盒子,猫着腰沿着墙根一点点靠近。 启澜抬眼望见这个奇奇怪怪的小女孩,惊得瞪大眼睛。 她要干嘛?这很危险哪! 这里可不是好玩的地方呀,小眼镜怎么不像别的女孩子那样见了危险就跑呢? 然而他也不能制止她前来,否则秦锋转身开枪,小眼镜瞬间就会没命。 眼镜妹像投手榴弹一样,对着秦锋抛出了好几个盒子。 盒子的盖子全部开了,正好有一阵风吹过。 忽地一下,如白雪迎面吹来--- 朵朵繁花,鹅毛世界。 秦锋只觉得眼前仿佛是来了一场奇香的雪,绵绵密密地覆盖下来。 他想回头看,却发现眼前晃动的这个世界一会白,一会粉,香味浮动。 迷迷糊糊间,他看见林觅在前边不远处对他招手, 她的一身裙子也是白雪一般,脸颊却粉嫩如桃花。 她似乎在仰面对他笑: “你来了?” “是,我这就带你走!” 秦锋还想说好多话,然而接着从头到脖子一阵清凉,麻木中有点疼。 他栽倒在地,失去了意识。 悦姗拿的是几盒进口的“迷魂药”,是姐姐悦娴的收藏。 她认得包装纸上的字。非化妆品,是药。 平日里姐姐都藏得很小心,拿黑丝绒套子包着锁在化妆台里头。 眼镜妹妹没机会出门上学,有大把的时间在看杂书和怪书。 她的脑洞也开的大,很快无师自通地琢磨到了该怎么用。 表面看,和一般的香粉相似,味道也极其好闻。 然而这些药吸入鼻孔,就会很快影响到中枢神经系统,营造各种幻觉。 此处暂且不提悦娴这等上流社会的名媛收藏这类东西的动机,但眼镜妹妹确实成功地翻到了姐姐的钥匙。 化妆台的暗锁一开,她拿到了它们。 除了几盒药,悦娴还贡献了一瓶很结实的洋酒,来帮助自己喜欢的男孩摆脱困境。 秦锋的后脑勺给砸中,倒在地上。 多亏眼镜妹力气小,如果酒瓶碎了,他也脑袋开花了。 鼻青眼肿的厨师们和差点被秦锋抓走的小书生都呆若木鸡。 悦姗示意他不要过来,自己摸出手帕擦了擦,转身就跑得没了影。 她就像个深藏不露的小女巫,厚厚的眼镜片背后藏了多少秘密。 从此不敢小看眼镜妹妹。 启澜扎挣着站起来,忍着痛跳上自行车去寻找林觅。 厨师们纷纷来找倒在地上的秦锋算账。 一顿打是免不了的。但他没醒来。 有个被他打掉牙的,怨气难泄,趁着他昏迷不醒,把他的钱包拿走,枪也拿了。 一旦有人开了先河,马上有贪小便宜的心痒痒了。 “他的衣服还不错。” “咦,鞋也好。” “皮带是我的,不许拿!” 三下五除二,秦锋给他们趴掉了外套,皮带,靴子,袜子,就连他贴身的衣服也给顺走了。 厨师们胡乱把一件油腻破烂的围裙给他换上,找来绳索一圈又一圈牢牢地捆住。 忙完,他们得意地汇报给酒店的经理,添油加醋地描述一番。 “好,今晚每人奖励二十块钱。” 经理笑着补充到,“等会就去给警察局打电话,说抓到个不明身份的,今日的两场婚宴都很重要,定是来蓄意破坏的。” 此时朱家的婚宴快开启了。 一辆装饰着鲜花和彩带的轿车停在酒店门口。后面有好几辆车也依次停下。 司机打开车门,请出一位盛装的佳人。随后,旁边的车上,亦有个素色的身影下来。 “我来接你了,浣。” 朱涓涓穿着一身浅色的纱裙,作为小姑、闺蜜兼伴娘扶着一袭白纱的丁浣,踩着华丽的地毯入场。 “博远他怎么没在这等我?你家就你一个人来接我吗?“ 这一问很尴尬。 朱博远娶丁浣,父亲是极力反对的。她的名声不好,未婚夫死得蹊跷,且未满半年。 朱太太见她没过门就如此铺张浪费,心中不满。借着陪客人,也不出来。 定远和行远也不赞同大哥的婚事,故打发妹妹去接。 涓涓只得轻声说道:“我哥他待会就到,早晨有些事务他临时出门了。” 丁浣仿佛没听见一般。 “我是你嫂子。从今起不许叫我名字。” 第二百一十七章 圈套(1) 林觅趁着表哥和一群学生相持不下,终于找准个时间开溜。 她假装整理头发,扯下头纱丢到车上,随即拉开门跳进去。 隔着手套,方向盘一点都不凉。 她头一扬,踢掉高跟鞋,直接踩了油门,那股潇洒的劲头显得多么可爱。 “轰隆-----” 林一堂还未来得及转身,汽车就把他抛在了原地。 这些男学生望着远去的车,也不敢相信一个少女会搞这等洋机器。 “这位小姐居然会开车?!” “她那急急忙忙的样子,万一撞到人怎么办?” 他们有的擦着眼睛,有的叹,有的摇头,唯有一个皮肤稍黑的男孩露出轻松的表情。 “总算是逃跑成功了,”他揉揉胳膊,“我替她摆脱这个恶少高兴,也没白挨几下打。” 其余的人听了纷纷笑起来:“瞧你酸溜溜的,陈醒你平时可不是这样!” 这个名叫陈醒的男孩,时年19岁,燕京大学历史系一年级学生, 脾气古怪,喜欢看古书,对社会上的新事物十分感兴趣,也乐于助人,在同学们中人缘不错。 他看到林觅的第一眼,就被她清新美丽的外貌吸引。 看到她身穿婚纱,双眼含泪,猜到她是被迫出嫁,所以第一个站出来找林一堂的“麻烦”。 眼下,他乐了,正为自己所干的好事沾沾自喜,忘记了那个被新娘子抛下的男人就站在他身后。 “咚”的一声闷响,陈醒被揍得双膝着地。 周围的同学见他挨揍,又围拢过来,拿着木凳打林一堂。 左轮手枪的扳机处,一只手犹豫了不过数秒钟,就狠狠地扣了下去。 长长的木凳被打穿,那颗子弹直接深深地扎进了墙壁。 老板、伙计和客人听到枪响,心惊肉跳。 他们也不敢来劝,有的跑有的躲。 学生们见他真开了枪,吓得手忙脚乱,顾不上陈醒了,捂着头跑到大街上。 一堂把枪收好,对着陈醒又是一顿好踹。 “你个蠢货,知道自己干了什么吗?” “不知道。” “今天我会让你求死不得!” 说罢又对着他的脸补了好几拳,顿时鼻子流血,眼眶肿的厉害。 陈醒给打得瘫倒在地。口里吐出一口鲜血。 一堂揍完,揪住他的衣领就往外拖,边拖边骂道:“你是想先打废了膝盖,还是想让子弹穿板凳一样穿过胳膊?” 周围无人敢站出来看。 远处静观打斗的刘警长,这个时候也撤了。 这只老狐狸蹬上一辆自行车,朝着汽车开走的方向赶。 林觅逃跑可是一个大事。但她注定跑不远,因为有一只车轮早已给人悄悄扎进一枚钉子。 林一堂的脑子一向比较简单。 未婚妻跑了,他回想起她对自己的态度,打消了去追的念头。 他想,林觅无非就是不想和自己去婚宴,十有八九是独自去找父母了。 再说,他今天给这群莫名其妙的人一顿瞎搅合,从头到脚都狼狈不堪,在她眼中已经颜面尽失。 陈醒成为这位倒霉准新郎的泄愤工具。 一堂把他拖到路边的树底下,眼皮不眨就放了一枪。 陈醒本能地使出全身力气滚了两下,无奈还是给子弹擦破了小腿。所幸没有打进肉里去。 一堂怒火加剧,准备再来一枪。 扣了好几次,都只是空空地响。原来是子弹没了。 陈醒擦着鼻血,暗自念叨:阿弥陀佛,保佑! 林觅的车果然开不到半个小时就状况频出。 她感到车轮变得越来越不稳定,路线也渐渐地偏了。 过去她没机会学车,父母不许女孩子碰,怕出事。 顶多就是李炎在接送她的路上,瞅个人少的地方,,让她摆弄几下过过瘾。这些都瞒着她父母。 车速失控,不停的打滑。路边的人群发出令她害怕的尖叫。 情急之下她连车也不会刹了。 眼前的景物太凌乱,林觅眼看车要撞上前头的电线杆,只得拉开车门往外一跃 顾启澜一路不歇气地赶,在街角拐弯处,瞥见前方晃动着一个熟悉的人影,心里一惊。 呃,该死的刘警长!九月的那笔账还没算呢! 可是老狐狸怎么会挑今天这个日子在街上执行任务呢? 这人一出现就不会有好事,难道已经发现了自己的行踪? 启澜的脑中又闪过一念:莫非此人是要去找林觅他们?也许林先生报了警,托刘警长去寻人。 他决心跟上,有意地加速,很快地赶上了刘警长,刻意保持着三米多的距离。 一前一后地骑了约半个小时,突然看到前面的电线杆严重倾斜,不少路人在围观。 刘警长猛地停住了车,掏出工作证,令围观的人让路。 “执行公务,让开让开!” 随着人群散去,启澜看清楚了,离他不到十米的地方,有一辆黑色的汽车出了故障。 这车牌,太熟悉,他能清楚地背出来每一个数字。 这车总体还好,没特别地损坏变形,但轮子瘪了一只,飞了一只。 车门上搭着一顶白色的头纱。地上有一只白色的高跟鞋。 “林觅她出事了?!” 启澜心中的怒火腾起,直接上前将蹲在地上捡高跟鞋的刘警长踢翻。 刘警长扭过脸来,看到来人戴着口罩,身穿印着华夏酒店字样的工作服,顿时猜到自己的计划可能被人识破。 狗急跳墙的一幕开始。 启澜对着他的手腕狠狠地扳下去,“嘎吱”,手枪应声落地。 这次是正义压倒邪恶:刘警长做梦都想不到,自己会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给一个来历不明的人搞得右手脱臼。 他认定启澜是林家的便衣警卫,误以为自己中了圈套,急忙搬救兵。 启澜夺了枪,顿时觉得胆壮不少。 刘警长在地上挣扎了几下,咬住脖子上挂的哨子,狠命地吹: “呜---” “呜---” “呜---” 启澜扭头,发现远处的街口黑压压涌出来一堆警察,决定赶紧离开。 他把枪插进口袋,又下意识摸出来对着刘警长瞄准,却不知道该怎么扣动扳机。 这把枪的零件比较古怪,是老狐狸量身订造,外人还真不会弄。 第二百一十八章 圈套(2) 林觅匆匆跳车的那一瞬,她并没有工夫多想。 汽车的惯性让她朝着偏右的方向摔去,如一大团云朵擦过灰色不平的路面,再撞到人群堆里。 婚纱是加厚款,适合隆冬季节,更是起了缓冲护身的奇效。 人群自然是哄乱哄乱的,如同见了外星生物。 林觅的头给扯坏的一大块碎纱盖住,围观的群众看不到她的面孔。 着地后心脏本能地抽了一下大的,有小小十来秒的发呆。 待她捂着头的手渐渐松开,脖子动了动,在地上渐渐清醒过来,第一反应就是摘去头上的“白布”。 本来,就有一些闲人想来占便宜,只是见她躺地上,面孔又遮盖着,不知是死是活。 待她一脸惶惑地站起来,就不知羞耻地上前调戏。 “哟,活的!” “我还以为死了呢!” “多好看的美人儿!” 林觅见好几个不怀好意的男人凑过来,瞬间忘了身上各处的酸痛,光脚就跑。 无赖们厚着脸皮在她身后追。 要是平时,她肯定远远地甩他们个几百米。 眼下却跑得有气无力,软绵绵,歪歪扭扭。 她一夜没睡好,清早又跟表哥怄气,心中又反复纠结是去不管不顾地找启澜私奔还是先回家给父母留封信。 不可谓不费精神。 在茶楼遇到林一堂和几个陌生男学生打架,这会又遭遇个不大不小的车祸,现在给无赖追,不可谓不累身心。 如此这般,林觅自然是占了下风,哪怕拼出全部力气,不出二百米就给两个跑得最快的无赖揪住了婚纱的一角,连人带纱拖到了地上,仿佛被网住的白鸽一般:再挣扎也是徒劳。 她喊了数声“救命”,周围的人如同聋子瞎子,对求救视而不见。 林觅生活的世界是父母和其他爱她的人层层保护的,所以她不知道“玷污”这个词。 那些人轮流着伸手来碰触她,她纤细的身子本能地躲避。 她多么希望启澜能出现,李炎或者表哥来了也是好的,再不济,秦先生 可是他们,谁也看不见! 林觅隐约听到一阵汽车喇叭,越来越清晰。 她的唇边,忽然喊出让众无赖忍不住回头望的名字:“安安!”“安安!” 这车上坐的,正是何诗安。 只见她一身艳丽的洋装,脖子上挂着一条醒目的紫玉金珠项链。 林觅心里有了七成的希望,于是破天荒地喊了对方的昵称。 她想:这位同学出来的正是时候,我回头定送份重礼,前尘旧事都勾销。 然而,任由她满怀希冀的呼喊,汽车并没有停,事不关己一样继续往前开。 眼看就要远去了。 何诗安的脸,稍微侧了侧,妆容精致,甚至还能闻得到上好的香水味道。 林觅困惑不解:是不是声音不够大,听不见? 虽然诗安转学的那个月与她打过一架,后来两人并无冲突,她的成绩又远不如诗安的好,想必不会太遭妒忌 她不得不把音量加大一倍,伸长脖子奋力再喊: “安安,救我!我是林觅!” 不知是声音够大,还是对方于心不忍,何诗安果然作了回应: “停车!” 警卫把车停了,又听得她丢来句命令:“倒过去,把那些流氓赶跑。” 林觅见诗安的车掉了头回来,心中不由得暖洋洋,竟然有擦眼角的激动。 车靠近,不光警卫举枪,诗安一脸正义状。 那几个调戏她的无赖见此情形,知道惹不起,将林觅放开,转眼就穿进了街角。 诗安让警卫开了车门,并无下车的打算,只盯着她似笑非笑: “你今天是大好日子,怎么搞成这样?” 林觅的婚纱,出门时还光洁如云白胜雪,这会子脏兮兮的破破的。 她低下头去,轻声道:“我不结婚了。” “哦?林一堂他同意了?你父母允许了?” 诗安似乎是积累了一箩筐难听的冷言冷语,要句句说与她听。 “你嫁给表哥不好吗?你现在搞成这样就是瞎折腾自己,也连累别人!” “就看着满城的报纸登的结婚消息,顾启澜还敢要你?” 她给诗安这么一“刮”,脸立刻涨红,手也颤了好几下。 林觅的自尊心,受了伤害。 早知道本性难改,就算找车找墙撞死也不要受辱。 诗安的话,句句入耳入心,如同劈头盖脸的冰雹,打得她只有喘气接受,没有开口争辩的机会。 她终于抬起头来,泪眼婆娑。 警卫于心不忍,冒着挨罚的危险来劝:“小姐,您不是有要紧事吗?千万莫耽误时间。” 诗安住了口,这次破天荒地听了劝,“嗯,走。” 话音未落,她又对林觅招手:“你上来,我今天帮忙,是看我父亲与你家的交情,和你我的同窗--” 顿了顿,方才补全:“同窗--缘分。” 林觅摇头,然而举目四周,那几个散去的无赖并没有真走远,而是躲着观望。 诗安早已察觉,嘴角微翘地笑道: “你若不与我离开这里,那些无耻之徒会把你吃了,到时候莫说启澜,恐怕是你表哥都要嫌弃你了。” 她的语气又像好心又像威胁。 诗安不过年长她一岁,论心机和察言观色,林觅自叹不如。 她穿着这身尴尬的婚纱,确实不宜在公共场合久待。 只得顺从地上了车,坐到后边的位置。 看看诗安光彩照人,比照自己,林觅心里五味陈杂。 “安安,谢谢你帮我,现在请你送我回家。” 何诗安笑了笑,“可以,不过我觉得你最好换套衣服再回去,免得引起猜疑。” 衣服?林觅早就想脱掉这身婚纱,听她的建议也没什么不妥。 她习惯性地往腰下一摸,却不像往日能摸到钱包。 “我借你。”何诗安揣出她的心思,慷慨地从随身皮包里掏出一把钞票。 不知何故,林觅想起了很早很早前,奶奶讲给她的一个故事:过年的时节,有一种皮毛很漂亮的动物,会溜出山里,找到人住的地方来 因当时林一堂在旁边打岔,故事变没有讲完,奶奶记性不好,也没再讲起。 究竟是何种动物,林觅后来也失去了兴趣,而此时偏偏又想起这个片段来,自己也暗感惊讶。 她点点头,接过诗安递来的钱,“我回家就还你,不耽误你办事的时间。” 林觅还在琢磨这个人情怎么还,车已经开到了诗安常去的一家商店门口。 第二百一十九章 前世的你我 顾启澜骑着车转挑背街小巷,只求甩了刘警长吹哨引来的警察。 逃命的路线胸有成竹:前边就是商业街,铺子林立,找个裁缝铺换个装,继续躲! 只因他把逃跑想得乐观了几分,于是有了一点精力望望街景。 咦?前面树下,一个背影似曾相识。 好奇心如野草,启澜的路线朝那边偏了偏。 那不是林一堂么?他居然当街胖揍一个男孩。 霍霍的,他那挥拳的阵势简直赛过武松打虎。 那男孩给打得左右翻滚,好不可怜。 此时已没几个看热闹的,再打下去非出人命不可! 启澜忘了有句话叫:只因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 鬼使神差,他将车骑到跟前,大喊:“林少爷不要打人!有话好好说!” 打人的和被打的,不约而同地屏住气。 片刻后,气氛又活跃了,林一堂眼里忽地腾出额外的火星:“小书生,你老实讲,是不是你的同伙?” “我,不认识这位兄弟,但求你不要打他。” “嘿,”一堂啐了一口,“你以为道个歉就有用?” 他认定了今天遭围殴的幕后就是顾启澜的“阴谋”,愤愤地指着在地上趴着的陈醒骂道: “你今天安排的抢亲很拙劣,还拉了猪一样的队友。实话告诉你,觅觅不见了,我非打死他不可!” 启澜没想到挨打的这位居然还干了一番他来不及干的“大事”。 若不是半路上冒出个绊脚石,这会子林觅该喝完交杯酒了? 只是林觅从未和我说她认识别的男生,此人来历值得怀疑。 便衣探子?不像,哪有这般挨打的探子。 转念一想,莫不是暗恋她的,还真可能。 带着几分佩服,几分醋意,启澜走近,与满地乱滚的陈醒四目相接。 微黑的肤色。眉眼处流露着智慧。但神态却有些木。 这面孔,怎么会有些熟悉感? 陈醒也愣愣地看着他,心中暗自下赌注:此人是救兵,是侠士! 正期待对方使出连环拳替自己找场子,不想启澜清清嗓子,心平气和地一把拉住林一堂的胳膊。 “林少爷,我们不要吵,赶紧去找人。我刚发现有警察局的刘警长在跟踪林觅,她的车给设计过,出故障撞了电线杆,人也没影了。” 林一堂脸色转青,立马站直:“今天看在她的份上到此打住,我一个人去就行,你再莫添乱。我的好日子已给你搅得鸡犬不宁。” 方才秦锋费了老大劲都未得手的自行车,被林一堂眼疾手快地夺了,踩得像风火轮。 启澜没有去追,脑子里极其混乱,需要点空白。 陈醒不由得担心车轮子是不是要飞掉。他喘了几口大气,拍拍身上的泥土,咬咬牙挣扎爬着坐好,只是努力了好几番都站不起来。 不怨身子骨底子差,是一堂打得过于狠了。 “好大侠,你来帮我一把可好?” 启澜见他如哈巴狗一样的可怜状,伸手欲扶,到了一半又如遭开水烫了般缩回。 陈醒见此人如此嫌弃,以为是手上有血有泥,怕弄脏。 可那人身上穿的印着酒店名的工作服,还有不少面粉黄油奶油果酱印子呢,一看就是做糕点的,又能干净到哪里去。 陈醒想不通。“堂堂大学生,还给个厨师生生看不起” 启澜听到他无意间念出了声,索性三下五除二把工作服扯了。 “我不是厨师,你叫什么名字?是那个学校的?” 陈醒仿佛没睡醒似的反复揉眼睛:这个“厨师”说变身就变身,一身天青色衣裤还蛮有气质,一看就是喝了不少墨水。 于是如同找到知己般,谦虚地答道:“鄙人姓陈,名醒,国立燕京大学一年级历史系二班。兄弟你呢?” 启澜的脑电波瞬间大爆炸。 最初的那一眼,他就觉得这男生莫名地没有陌生感,非但不陌生,还有几分相熟。 燕京大学!!历史系! 分分钟勾起他转世前的记忆。 更要命的,这个男生居然姓陈--和阿楠的怪博士父亲一个姓。 学历史的,姓陈,燕京大学,穿越! 启澜觉得自己在乱世活得非常不算久,却已经见到了穿越来最大的怪事。 “离我远点!”他后悔劝了林一堂。 这个挨打的人就是那个又凶又脾气差爱发火的考古怪咖陈博士,打死活该! 这家伙转世前拿违背劳动法的合同骗他签了“卖身契”,又害得他被连带送命在盗贼手中,这个恨啊! “兄弟,我的脸没打坏?过几日家里要给我定亲---” 陈醒自顾自地自恋着,摸了摸脸,丝毫不怕启澜满眼的鄙视。 “你吃着锅里,看着碗里,”他骂道,“斯文其外,败絮其中!” 对方一脸的笑容换作委屈:“不是的不是的,我只是怕给爹爹丢脸,想来那张地主家三女儿也未必十分愿意。我去走走而已,十有八九成不了。” “给地主当上门女婿?亏你还是个大学生!” 启澜要笑倒在地。陈博士在民国也算一个知识青年,还跟地主家扯到一起,啧啧。 既然此人皮相一般,还乐于到地主家入赘,品味如此粗鄙,怎可生出阿楠这么不食人间烟火的大美女来? 相必是骗、娶到了神仙姐姐,给后代进行了脱胎换骨的升级? 那他未来的妻子可能是谁?!!!!! 启澜冷不丁冒出句,“你想找个什么样的姑娘?” 哪有初次见面就刨绝对隐私的? 陈醒万分诧异,带着老夫子的口吻拒答这个怪问题:“男女之事切莫在公开场所谈,有伤风化。” 见启澜半天都不来扶他,只得捡了地上一根断树枝做拐杖,自个儿站起。 “我家就在西边的七贤村,”他倒还热情,“一起喝个茶,买点酒菜,今天多谢了你。” 启澜内心波纹阵阵。 “我难道还要等陈博士娶妻生女,女儿长大才能回去?万一他的眼光差,人品差,一辈子打光棍怎么办?” “阿楠她要到哪一年才出生呢?又要哪一年才能遇到呢?” 很快启澜意识到自己在胡思乱想:我对阿楠并无爱情,念了她两次三次的名字真对不住林觅! 一腔热血不断冒泡。启澜只得左右开弓,打了自己几个耳刮子,方才冷静下来。 他的反常和“怪言怪语”,让陈醒好不纳闷。 第二百二十章 天降炸弹 车一停,林觅就争分夺秒地下了车,跑了几步才想起诗安还在原处不动。 何诗安一路上外表冷静,内心却不停翻转。 “帮她还是害她?” 这个问题今天太难回答了,诗安自感阅历不够深厚,如同夹在两片面包中的热狗一样,怎么滑都拿不定主意。 出门前,她偷听了一小段父亲在书房里打的电话,内容足以让人起几层鸡皮疙瘩: “那边有人发现了没?炸药已经安进去了?” 诗安耳朵贴紧门锁,还想继续捡一点“机密”,不料父亲忽然压低了声线,变成了往日从未听过的蚊子响。 站了十来分钟,一个字也没听明白的她反而被多管闲事的佣人生生地“出卖”: “小姐,您今天比仙女还漂亮!” 诗安的牙齿顿时大酸,更可怕的,父亲连蚊子叫都不作,如游魂一样无声息地打开门。 “你在这做什么!” 她佯装不知,伸手抱住父亲,“爸爸您要多陪我,林觅比我幸福多了,羡慕死了。” “羡慕她?”何将军的牙缝里流出一丝冷冷的不屑,拍拍女儿的头笑道: “安安,你身在福中要珍惜。” 何诗安悟出父亲话里有话,“爸爸,您和我一起去喝喜酒吗?” “不去了,你去露个脸,买两盒酒店的烤鸭就赶快回来,我们全家一起去舅舅家吃饭。” 诗安越发觉察父亲的反常,但得继续演,“好,您要果木烤的还是枣木的?” “各一只。随你。” 她摸出手帕擦了擦被冷汗弄湿的鬓角,一个可怕的猜测在脑海浮出: 莫非这炸药是放在了酒店?!! 火光一起,谁都跑不出 启澜怎么办?决不能让他有危险 可是,只要林觅在,他就不会走:世间难有双全法。真是千百般伤脑筋。 难道还要她抢先把林觅抓了藏起来,让启澜不去酒店?痴人说梦! 何诗安万万没想到荒唐的梦也有潜力,出门不久居然听到有个熟悉声音在喊自己,一转头就看见了林觅给一堆无赖欺负。 她看到林觅浑身上下的婚纱都又脏又破,脚上没穿鞋,也没袜子,猜得她遇到变故了。 那么,自己是在做好事,还是坏事?诗安的内心斗争再来一波。 最后,她做了个狠心的决定。 林觅眼中的诗安,与往日相比并未有明显异样。她随后下车,招呼自己去店里试衣服,还主动帮忙挑选。 手里的裙子一件比一件好看,价格也是节节攀升。 最后,林觅选定了一身款式最适合自己的,谢过诗安,低头走进试衣间。 爱美乃女孩子的天性,提防情敌确是比爱美更要紧的大事。 诗安见试衣间的门合上,连忙对着店员使了个眼色,对方立刻心领神会。 这家商店只做高档女装生意,老板与何太太相熟,并成功地帮忙教训了好几个何将军的地下情人。 那些女人都打着麻雀变凤凰的歪主意,只要给一些物质诱惑她们就很容易上当。 进了试衣间后就身不由己,醒来后常常发现自己给捆了丢到墓地里,或吊在树林子里,吓得如疯了一般大喊大叫。 每次合作都天衣无缝,父亲的情人们都吓破了胆。 如是再三,诗安与老板之间都有默契了,然而临走前,她还是慎重地说了一遍条件: “不要伤了她,就哄她说门坏了打不开,等我办完事回来一起想办法。” 诗安的前脚刚迈出店门,就听到里头响起“咚咚”的捶打门板的声响。 她没想到林觅反应这么快,只得回走几步再次叮嘱道:“打晕她,或者拿药。” 汽车扬长而去,只留下一团黑黑的尾气。路上人来人往,老板却匆匆让店员挂了“停业休息”的牌子。 此时,一街之隔的地方,顾启澜不情不愿地架着受伤的陈醒在摇摇晃晃地走。 他只想去找林觅,却不敢丢下陈醒这个鸡肋“猪队友”:自己的命运竟然与其绑一块了。 陈博士是他回到现代社会的唯一希望,哪怕是再小的一丝盼头也不可说不要就不要。 一路上启澜已经反复问过他:戴不戴眼镜? “千万别骗我!”启澜一想到陈博士拿出的那副穿越的神器,就迫切想问个水落石出。 然而陈醒的双眼除了挨打时候有些呆,其余时候还忽闪忽闪,灵气得很。 反复被问,他难免心烦,只好无辜地瞪大眼睛应道:“兄弟,我眼神好着呢。就你觉得我像四眼狗。” 启澜没好气地怼道:“不但像四眼狗,还像比目鱼呢,两只眼睛都长一边去。” 两人相互怼得起劲,忽然陈醒恍然大悟地转变了话题:“不和你争了,我还有正经事呢。我们喊辆黄包车去文墨路!” “文墨路?!”启澜暗自惊讶这人怎么会忽然要去林觅的家所在的那条路,连忙问:“你去那里做什么?” 陈醒不理睬,只招手拦车,正好一辆黄包车跑来,不由分说拉着启澜上车,两人紧巴巴地挤在一起。 “兄弟,我昨晚梦到文墨路的白房子爆炸了。” ”我天生就有些古怪,做的凶梦常常会变成真的。我想这会拉你一起去瞧热闹。” 启澜大惊:白房子就是林宅,整条路就这一个白色建筑物。陈醒既然能穿越,就不是一般人,那他的梦极可能成真。 他不由得双手抓紧对方的肩膀,用力晃道:“还有别的细节没有?你一定要告诉我,快!快!” 陈醒给晃得很是难受,“哎,爆炸了有啥好看的,整个房子都包着火,烧得剩个架子。只记得这么多了。快被你摇死了停!” 启澜瞪着这位“乌鸦嘴”,“得了,胡说八道!” 他接受不了这个残忍的梦,尤其是陈醒作为旁人在说梦的时候,哪里体会得到听话人无比的心痛和担忧。 黄包车到了离文墨路八百米远的地方,突然一个轮子生生地卡住,无法动弹。 车夫只得被迫停了下来。 “二位下车,今天对不住,少给一点车费作补偿。” 启澜先跳下来,摸出钱放到车夫手里,准备往林宅的方向赶。 陈醒急得揪住他的袖子,“看爆炸不用这么近,这个距离刚刚好。” “谁要去看热闹,你知不知道,白房子就是她的家!” 陈醒明白过来,一摇一摆地跟着他往前冲。 “我从没梦到你要找的那位小姐,爆炸的时候就只有个房子,连人的声音都听不到一点,你大可放心。” 启澜哪里听得进去:如果林觅跳车以后跑回家,后果不堪设想 第二百二十一章 患难姐妹情 林觅的处境,如果按照诗安临走前布置的棋子走,那想必是无比的尬。 在诗安渐行渐远的轿车后,正午的太阳拨开灰蒙蒙的天空一角,把阳光毫不吝啬地撒向人间。 店老板听从诗安的命令,放着好端端的生意不做,匆忙挂出歇业的牌子,反而让路过的有心人注意到这种反常。 克丽丝这天特地向歌厅老板请假去参加林觅的婚宴。 够义气的她用一顶帽子和围巾把自己的脸包住,还戴了副墨镜,将宝贵的伴娘裙藏在小皮箱里,在路边随便叫了辆有帘子的马车来井盖儿胡同等于芬。 路口停着辆满是泥土的军用卡车。跑了太多路,瘪了两只胎,在等待后援。 插曲发生的有些突然,赶车的老伯耳朵不那么好使,竟然不知避让,还“咚”地撞到了车头! 军用卡车上尽是扛枪而坐的兵。他们刚从远处调进城里,没吃好也没睡好,正为走不了而心烦。 瞅见一个赶马车的老头,纷纷开骂: “大胆,给老子停!” “听见没有!” “活得够了,这老骨头!” 老伯眼见这伙兵要来找麻烦,慌了,连忙喝住马,手脚发抖地拉开帘子道:“姑娘,你走,钱随便给点。” 那些兵的话,克丽丝早就听到了。 她并没有慌。 丹唇未启,笑先闻。 只见她摘下墨镜,把围巾松下半边来,笑盈盈地把头歪一歪。 这些人见了洋人,又是个大美女。没人再找老伯的麻烦。 老伯发现自己载了个洋妞,洋妞又招惹了这群拿枪的人,后悔后怕,赶忙下车逃跑,连牲口也不要了。 这些人胆子更大。竟然有人陆续放下枪,嬉皮笑脸下车来搭讪,来讨好,来动手脚。 路人皆替她捏一把汗。 克丽丝不羞不恼,打开钱包,摸一把把亮闪闪的银币,尽挑着坑坑洼洼的地方丢。 士兵们感觉交了好运:哪有见美女给自己撒钱的。不过,捡钱要紧。趁他们弯腰去抢满地滚着的银钱,克丽丝松了口气,趁机对马儿屁股用力挥了一鞭子,那马就奋力从人堆边擦了过去。 兵们的枪都丢在车上,又没人舍得银钱,因而就没追得上来。 克丽丝摆脱了这些人。但马车路过东街的时候,无意的一回头却让她吃了一惊: 她看到了林觅! “亲爱的小林” 克丽丝正要呼喊,理智却让她捂了嘴巴。 此刻刚下车的林觅让她意外看到了,头发凌乱,双眼红肿,婚纱是撕破的,脚也光着。 走在她身后的女孩衣裙华丽,精致妆容,对林觅态度冷淡。 克丽丝眼见她们走进附近最气派的一家女装店,等了小一会,那位女孩出来,与店老板耳语几句就上了车。 随后,一块停业牌子急急地挂出。 克丽丝不淡定了。她猜到自己的朋友给人暗算,提着箱子下了马车,走到店门口用力地砸那玻璃窗。 她的这口箱子,是当年父亲的一位教民所赠。印度河里的鳄鱼皮制的,坚硬,扎实,抵得过几块硬砖头。 “啪!” 玻璃窗碎了。一个店员惊慌地开门,见到是个洋人,一头雾水。 正好有几个巡捕骑车路过,克丽丝朝着街边大声喊:“有流氓,快来!” 她边踹门边喊: “林,你别怕,我叫来巡捕了!” 店内的人万万没想到会半路上杀出个绿眼睛,还顺带招来巡捕,一时都望向老板拿主意。 这个金发绿眼睛的女人身后果然冒出几个巡捕来。老板除了意外震惊,只能自认倒霉。 林觅抓紧试衣间的凳子,屏住气,只等着那扇包着铁皮的门快开。 外面的各种人声,不是没听见,只是这一波波混乱不堪的事情,磨蚀掉她最后的一丝矜持。 在恶面前,就做个恶女! 老板不得不把试衣间的门打开,还没来得及开口,就给林觅飞过来的一方凳子砸到了胳膊。 “哎呦!小姐,你够狠的呀,快打死我了!” 林觅举着凳子,见到克丽丝,眼神里流出感激,“克丽丝,这些人要绑架我,幸好你来了!” 差一点就要捆林觅的绳子,成了绑架未遂的有力证据。 林觅三言两语把这些人的罪行抖了出来。 她进试衣间后,发现门给锁了,觉察到了诗安的算计,只得大声拍打门求救。 不料老板叫人在门外威胁她,说再闹就拿烙铁烫脸,逼得她只能闭口。 林觅万万没想到诗安把她骗进了个设私刑的地盘。 原来她只知道,诗安再过分不就是拿扫帚和自己在学校干一场。 或者是考前几名来气她,或者是缠着顾启澜来酸她。 他想抵赖,借着挨打在地上躺着不起,但巡捕依然把他扯起来,“先去牢里审问!” 店员们眼见老板被抓,唯恐自己也被抓去吃牢饭,瞬间炸开了锅:“老板是替人办事的,我们都无辜啊” 然而林觅的控诉和老板的抽屉里搜出的一个有特殊记号的本子,是他们有罪的实锤。 这个本子,是用来记录每次绑人情况的:日期,年纪,长相等细节。 林觅的情况,才记了两行却用红笔画着加粗记号,一看就知道特别交代的。 “14岁左右,婚纱,容貌上等,药,捆,” 店员们和老板,一个也跑不掉。 久留无益。 克丽丝拿了些钱递给巡捕,赶紧领着林觅上了马车。 林觅又一次见识了克丽丝的能干:真是个靠得住的好姐妹! 她能跳舞,还能赶车! 有多漂亮就有多勇敢,有多迷人就有多聪明! 马车跑的飞快,好像是踩了云和风。 那身撕破的婚纱挂在车里,随着马儿跑得起劲,也飘了起来。 克丽丝见林觅低头不语,想和她说点有趣的。 “林,你被关着的时候,想了他吗?” “克丽丝,你是说是哪个‘他’。” “还能有谁?当然是那个来舞厅找你的。” “启澜他来舞厅找我?!!什么时候的事了?” 林觅很诧异,记忆里好像只有初遇那晚,启澜把她从舞厅里喊出来的的那点事。可那时真的还不认识克丽丝哪。 克丽丝只好说了启澜寻不到她的那回,失落离开的故事,讲得林觅又暖心又伤心。 她忽地抬起头,望着马车前方说:“我们不去酒店了,你陪我去找启澜好不好?我就不信,城里这么大的地方,就找不到他。” 是的,这个世界有时很小,林觅相信自己能见得到启澜,哪怕不是今天 第二百二十二章 物归原主 大冬天的,窗外北风嗖嗖,何来汗流浃背? 秦锋用力睁开了眼睛,他是被生生热醒的。 能不热吗?那帮厨工把他丢在个没有窗户的杂物房,身子周围都是密密麻麻的成捆的柴。 更可怕的,一墙之隔就是酒店烘烤食品的炉火间。 何诗安此时已经到了酒店。 她把整个大厅、楼上楼下都暗自瞄了几圈,没有找到顾启澜存在的丝毫痕迹。 倒是楼上迎宾客的林太太,那笑容十分勉强。神色已经流露出几分惊惶。 林先生背对着门和一些客人讲话,看不到他的脸。诗安看到这位父亲的手指在颤抖,即使他很尽力地掩饰内心的不安。 她如果只是按照父亲的叮嘱,买两盒烤鸭带走,这里早就没她的什么事了。 诗安偏不,她要等顾启澜出现,要千方百计地拖延时间。 “这肉都变色了,”她指着酒店大厨端来的好几样刚出炉的鸭子,当着酒店经理的面厉声指责道,“唐老板,你这还号称是京城最好的烧烤师傅,就拿残次品搪塞我?” 唐老板知道她是吹毛求疵,知道何诗安的来头却也奈何不得,只能低头赔笑:“小姐,我领您进去瞧瞧,看中那只就拿哪只。” 正合她的心意。诗安就是要拖延久一点。 炉火正烧得旺,满鼻子都是烤鸭香味。 “这里有果木,有枣木,还有只接待外宾用的橡木。” 诗安应道:“那我就要这三种混合烤的鸭子。” 话音刚落,耳边传来一声“哐当”的闷响,满屋子人目瞪口呆。 “啊呀,这门---破了!” 秦锋给捆在堆柴的杂物间,醒来全身热的要起火。 他踉跄站起来,贴着烤炉背后的墙壁,把反绑的手凑上去, 麻绳顿时脆裂,用力一挣便断了。 他在屋角瞧见一把砍木柴的斧头,举起来就去劈那门。 门应声而破。 众人皆惊诧不已。 诗安尤其尴尬,因为秦锋几乎没有穿衣服,除了扎了条破围裙在腰间,连鞋子也没有穿。 他的眼睛红红的,似乎要喷火,还没等她“哇呀”叫出声,就像揪小鸡一样给抓住。 “是你搞的鬼?老子的衣服呢!” 秦锋早已不记得自己是怎么给捆到杂物间的,加上之前对诗安欺负林觅的事情一直耿耿于怀,就把所有的账往这个女人身上算。 “我不知道,我也是刚刚进” “你不要骗我,不然我要你好看。” 诗安觉得他是敢说敢做的这类人,她“哇”地大哭起来: “我真没有把你关起来,我也是刚刚到的什么也不知道呀” 唐老板也不敢上前来拉开他,只能在旁边小声说:“您别生气,先随我上楼洗澡换身衣服,吃完饭再与她理论。” 秦锋瞪了诗安一眼:“不要企图耍花招,老老实实在这里待着,哪儿也不准去。我回来还有很多话要问你呢。” 说罢,他扯了件墙上挂着的厨师工作服套上,跟着唐老板出去了。 诗安不敢跑,只能在热气熏天的烤鸭房里坐着,不一会儿,脸上的妆就开始糊,红唇膏,白香粉都花了。 秦锋并没有花很多时间。他只是简单地洗了洗,换了身朴素的衣服就来继续审问诗安。 “林觅呢?你有没有见过她?” 诗安不抬眼与他对视,低声道:“没。” 她的嘴唇不停地咬紧又放松,额头上汗涔涔。 诗安是吃了秤砣般地铁下心,不肯招供:“我没见过她,她不在楼上吗?” 秦锋猜得她有事瞒着,于是一只手拿叉子,一只手按住盘里的一只鸭子,作出要扎的架势:“你不是要吃烤鸭吗?若是不肯说真话,我干脆让你也体会下它的感受。” 诗安趁着他在扎鸭子,朝着门外拼命逃跑。 她跑得飞快,秦锋跟着她跑到大厅里,又围着厅里的石柱子追了两三圈,才把她逮住。 诗安一个劲地挣扎,而秦锋抓着她的胳膊,怎么反抗都没用。 这时,三太太和小金已经来到酒店门口。 三太太因为得过诗安送的一副皮手套,对她印象颇深,一眼就看到了她,不过,因秦锋的衣服太朴素,她没认出来。 “诗安!”三太太叫道,“你又新交了男朋友,忘了我们家的启江少爷啦?” 秦锋听到这熟悉的声音气不打一处来,“嘴巴放干净点好不好,她给我拎鞋都不配!” 小金还处在情感懵懂阶段,只是隐约觉得自己对启江与对其他人略不同。 但三太太对诗安的态度,俨然让人觉得这个女人和二少爷的关系不一般呢。 她于是半是好奇,半是厌恶地冷眼看了看诗安。 眼前的这个女人,系着一条紫玉金珠项链。 但她艳俗的气质,与这脱俗的珠宝,是多么格格不入。 小金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到了项链上,每一颗珠子都绽放出久违的亲切的柔光。 这曾经是她的物件,遗失好些年了。 她以为再也找不到了。 这位少女的身世一直如谜团,金老爷子收养她的时候,这串金珠项链就在她贴身的小荷包里放着。 她情不自禁地撇下三太太,走到诗安面前,双手拉住了这串牵起太多回忆的首饰。 “小姐,这是我的东西,请还给我。” 诗安把项链死死抓手里,“不可能,这是启澜给我的,是他的东西,几时又算作是你的?你不过是他家的丫头罢了!” 小金不再说话。 秦锋只见她的手指朝着诗安的锁骨处一弹,对方的手便松了。 诗安如同睡了过去,栽倒在地板上。 秦锋没有说话。他猜到眼前的姑娘身手不凡,应该是个训练有素的高手。 三太太还没看清发生了什么事,小金就转身回来了。 “那位小姐可能累了。”小金说。项链在丢失多年后,回到了她的手里。 顾启澜最初是在东隅书店的地板下,与小狗一道找到的这项链。 在他穿越前的世界里,项链的主人是陈醒博士的女儿阿楠。 他带着它,有时会掏出来看看,却猜不到它背后隐藏的秘密。 眼下,秦锋叫来几个女服务员把诗安扶到包厢里去休息,自己则跟在三太太与小金后面。 她们上了二楼,遇到忙得团团转的朱涓涓。 小金对涓涓没什么好感,心想:上回追到医院里,让她给溜了,不然 令涓涓有些失落的是,顾先生已经到了,这会三太太又来了,独独不见启江过来。 第二百二十三章 内奸 林觅和克丽丝的马车沿着城西的小道跑了两个多小时,忽然在郊区的路边一个村口停住。 “克丽丝,马车是坏了吗?” 林觅伸出头来望着四下荒凉的风景。 克丽丝取下一角围巾,淡然答道: “我父亲说,上了年纪的马会认得路,它该是回家了。” 她挽起林觅的手,利索地下了车,由着马儿自由行动。 果然,马在村口停了片刻,继续拉着车往村里走,径直来到一个低矮的平房前,仰起头长嘶。 门开了。方才给克丽丝赶车的老伯弯腰走过来,瞅见车是空的,似乎放了心,叹口气把马牵进屋里去。 林觅困惑地问:“马没了,我们怎么走得回去?” 克丽丝说:“不用急,搭个便车就行了。” 两人走到路口,站在一棵显眼的老树下。 邻近下午的时候,果然视野中出来一辆进城去的四轮马车,克丽丝见状,扯下围巾对着那车遥遥地挥动。 运气还不差。这车是给城里的布店送货的,载了满满的布匹,留下的空儿不多。 意想不到的是,车夫居然是个女的,她俩放了心。 克丽丝和赶车的女人讲好价钱,那人就爽快同意送她们进城。 离城越来越近,赶车的女人和她们聊起天来。 “小姐们,你们怎么会在那里搭过路的车?胆子真大。这年月可得当心,坏男人多的是。” “我们是结伴几个出来玩,掉了队,又迷路了。”克丽丝不愿意透露过多的信息。 “呃,你们运气好。再晚点就有些危险了。” 赶车女人腾出一只手,指了指前方一片土堆, “告诉你们,这里原来就是埋葬清朝太监和宫女的地方,要是夜里路过,那鬼火绿森森的----” “啊,别说了别说了----”林觅捂住耳朵,害怕得脚都抖了起来。 赶车女人并不在意她的反应,克丽丝不但不怕,还似乎听得津津有味呢。 “据说这些乱坟里有一座是空的,里面有很多宝贝,不过没人赶去挖,怕中了诅咒把命送掉。” 林觅心里害怕极了,她开始怀念家里温暖的卧室。 “克丽丝,你先去我家好吗?” “好。” 马车把她们送到了林宅所在的文墨路口。 不久前,顾启澜和陈醒坐的黄包车也正好停在这一位置,离林宅仅仅三百多米。 林觅领着克丽丝急急地往家的方向走,不料脚底一滑,身子失去重心摔了一跤。 “哎呀!” “我忽然,心里特别慌乱,从来都没有这种感觉” “小林,不要太急了,我扶你。” 幸好有个靠谱的伙伴,她于是一瘸一拐地扶着克丽丝的胳膊前进。 顾启澜和陈醒已经赶到了林宅门口。 令启澜不解的是,这一回的情形格外异样:他来过这里不下五次,唯有这一次,门口空无一人。 就算是全家出动,门口总有警卫留守? 旁边的陈醒忽然一语惊人:“莫非守门的都给干掉了?” 启澜的手猛地一颤:他的反应还比不上一个路人的快。 天津火车站的抢劫不过是三个多月前的事情。林家这几个月并未真正的摆脱了暗处的阴谋算计。 “你能不能与我一起进去?” 陈醒望了望那门,摊手道:“不成不成,没钥匙呢,那可是铁门哪。” 启澜拉住他的胳膊不放:“今天就是翻墙,也要进去。我帮了你一回,你也要助我一次。” 陈醒皱眉,好心规劝道:“我看别进了,万一我的梦是真的,你我都会炸成碎片。” 正说着,来了一阵风,那扇雕花的铁门,居然动了动--- 它居然没有锁! 启澜不由分说,向前把门拉开,陈醒怕他有危险,只得跟着一道进了那门。 偌大的林宅,死沉沉的一片。 花园里除了几株叶子落光的树木,只有几团腊梅花在迎接他们。 一层空无一人。 启澜和陈醒的心都悬了起来。 每一步都走的胆战心惊,似乎每分每秒都会有看不见的子弹飞来,要他们的命。 二人克服内心极大的恐惧,顺着大理石台阶慢慢地上楼。 鼻尖飘来一股诡异的香味。 启澜吸了吸鼻子,“咦?” 陈醒晃了晃头,轻声说:“这是烤的什么肉?” 二楼的客厅里,摆放了一只大餐桌。 这餐桌启澜很熟悉,他第一次来做客,就见过。 餐桌上有好几瓶开了的酒,都已经喝得差不多了。 桌上的盘子刀叉摆放得很凌乱。有糕点,有水果,还有几盘吃剩下的烤肉。 显然,有人在这里摆了个宴席,还吃得挺不少。 可是,这些人呢? 他们是林家的警卫和佣人吗? 绝不可能,再大的胆子,也不会不守规矩,直接在主人客厅里用餐 气氛愈发诡异了。陈醒看到启澜的头发一根根竖起来,犹如受惊的刺猬。 他们的眼睛不约而同地落在了地板上一条条红色的印痕上。 那分明是人血,未干的人血! 显然有人死了,又被处理掉了 此时,启澜没有时间再去后悔自己的莽撞,陈醒也没有心思去责怪这位把他拖入险境的同伴。 他们本能地各自拿了刀叉放进口袋当武器,又抓了酒瓶子,好像随时都会来一场搏斗。 林先生的书房门,是关着的。他们听到了里面有人说话,于是蹑手蹑脚凑近---- 说话人的声音是压低的,听起来不过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男人。 “我已办妥您交办的头一件要事” “跑不了今日到时候可以拿他做笔大交易。” 陈醒和启澜在门口各站一边,门开的时候,二人使尽力气对着里面出来的人狠狠地砸下酒瓶子。 这人身穿的是与林家警卫一致的制服,人高马大,挨了瓶子以后居然顽强得很,原地挣扎起来掏出枪就要放--- 启澜腾起一腿,踢飞那手枪,陈醒从身后将那人压倒,顺手拿出口袋的叉子就扎。 然而力气终究太小,那人力气很大,再次挣脱。 启澜将枪对准了他,“你是什么来头?竟然有这般大的胆子潜入林宅害人?” 那人冷笑一声:“两个连鸡都杀不死的瘦子,还敢来盘问爷爷?” 他的语调毫无妥协之意,“劝你们识相,放下枪赶紧滚,不然死无葬身之地!” 启澜和陈醒正要继续和他拼命,不想身后传来一声熟悉的叫喊: “家里怎么一个人都没有!” 林觅和克丽丝出现在了客厅里。 脚步声越来越近。 启澜未回头看,但听得出是林觅沿着走廊在靠近。 她显然是看到了门没锁,客厅里一片狼藉,然后来看这边的情况。 他和陈醒背对着她,但那人却完全看到了林觅。 林觅也认出了他:是这次随着父亲从南方回来的王鑫,待了还不到十天。 “王鑫!”她见他满头的血,眼神凶狠,不由得后退几步。 “你在我家干了什么?!!!” “他是你家的内奸。” 启澜说这话的时候,眼神依然没有从这人身上移开,生怕一不留神就会让对方抓到空子。 第二百二十四章 恐惧 酒店的门口,乌泱泱地来了一大群警察,他们似乎已经得了指示,要在此抓捕人。 片刻之后,一辆远处驶来的黑色的汽车停住,下来的是刘警长和几个便衣。 唐老板自华夏酒店开业至今,从未遇到这种场面。 素来都中规中矩地经营,又有一定的后台保护,别说警察,就连军队也不会来找麻烦。 但这次似乎真正地触了霉头--清早到现在,怪事一桩桩地发生。 秦锋此刻已经到了二楼。只是没有喜帖可以出示,临时换的衣着又过于普通,竟然给朱家的几个仆人当成了“浑水摸鱼”的闲人,死活拦着不准入席。 他并不在意这一顿酒,主要是寻找林觅,再顺便看看三太太身边带着的小金会有什么动作。 以秦锋的直觉,朱家的酒席一定已经有人布下了大网,毕竟元旦过后就是大选,朱家的政敌圈子已经蠢蠢欲动。 他侧头看了一眼朱涓涓,只见她站了半天,面带倦容,一副睡眠不够又操劳过度的样子。 准嫂子兼闺蜜的丁浣却悠悠地坐在包厢里品茶吃点心,戴着面纱,想必没少折腾涓涓 朱先生等了许久不见博远来,终于沉不住气,把正在犯困的女儿喊到一处人少的角落。 “涓涓,你大哥他今早出门的时候是几点?说了何时回酒店吗?” 她的脑子有些迟钝,但一听到父亲问大哥的情况,立刻清醒不少。 “大哥说十点能回来。上午他是七点半的时候接了电话出去取份文件。” 朱先生的心口“咯噔”一响,隐隐有些旧病复发的前兆:“现在都快十二点了!” 他面色转白,嘴唇也渐渐透出青紫色,不消五分钟,整个人已经瘫坐在地。 “爸爸!爸爸!” 涓涓八月底刚从美国回来,她哪里知道父亲在自己离开的三年里,积劳成疾 朱涓涓抱着已经喘到说不出话的父亲,无助的泪水汩汩地流。 三哥和二哥都跟着大哥出去了,这里,只有她和母亲。 而朱太太还在包厢里和牌友在玩得开心 她扶着父亲,双腿发软,走不动;嗓子发疼,也喊不出。 眼前都是晃动的人影,最后,有人伸出了一双手。 “启江?”她隔着一层泪,看不清对方是谁,本能地猜了个名字。 但这一次,她的猜测是错的。 对方一开口,她就明白错了。 “涓涓,不哭。” 秦锋蹲下,把朱先生背起来,对她轻声说:“你去招呼客人,这里不能乱,我送你爸爸去医院。不要让人看出来。” “谢谢你。” 涓涓擦了擦眼角,目送他们从酒店二层的侧门下楼。 她必须若无其事,但哥哥们千万不要出事才好 此时的顾启江,正在赶往林宅的路上。 十分钟前,他接到了一个电话,是林觅打过来的。 “启江哥哥,请你来我家帮忙,路上小心!” 启澜和陈醒的力气不足以制住王鑫。 启澜虽夺了枪,却犹豫着要不要开;陈醒觉得有必要留活口,只能任对方作最后的反抗。 二人到底是书生,斗争经验不足: 王鑫趁着他们稍不留神,抬腿就把陈醒踢翻。 启澜还没看清对方的拳脚,手腕就挨了一刀。 他想回击,却发现王鑫的刀刃已经架在喉咙处,没有丝毫可商量的余地。 林觅好不容易见到了启澜,却是在这一种弥漫着杀气和血腥的环境里,而且这是她的家。 父亲这次从南方回来,无疑是引火烧身了。 王鑫的功夫隐藏得极好,这点连父亲都从未意识到。 他一个人干掉所有留守林宅的警卫,完全是在意料之外。 而王鑫终于再次开口:“小姐,我念及往日情分,留你一条活路。快收拾东西远走高飞。” “我不走,我就在这等爸爸妈妈,还有表哥!” “我劝你别提林一堂了,他估计活不过今晚。你爸妈也回不来了。” 这些话,字字扎心。 刀架在脖子上的启澜和躺在地上吐血的陈醒,也无法完全体会当事人所受的打击。 林觅的情绪起伏很大,若不是有克丽丝在旁边扶着,差点就要崩溃大哭了。 她深吸了一口气,握住克丽丝的手,低声说:“走,我家的事不能连累你。” 克丽丝会意,猜林觅是想让自己出去报警,就暗自塞了一柄防身用的小刀给她。 “保重。”时间经不起拖延,瞬间她的身影就消失在楼梯口。 屋内只有林觅,启澜和陈醒。在王鑫看来,丝毫构不成威胁。 “吱呀”一声,林觅进了卧室,反锁上门。 她抱起床头的电话,不管门外的情形,拨通了顾公馆的号码。 正好是启江换上大衣,准备出门,书房里电话铃大作。 林觅的电话,他本来不想接,对方只来得及说了一句,通话就中断了;再回拨,竟然是无法连接状态。 王鑫没想到林觅会进屋打电话,只得以启澜和陈醒的性命作要挟,逼得她开了门,顺势将电话切断。 “小姐,我再给你一次逃跑的机会,再不走,就浪费我对你的一片忠心了。” 林觅感到一阵恶心,骂道:“论忠心?你哪里比得上李炎?他要是在,你根本就不会得逞!” 王鑫冷笑两声,回应:“李炎是我故意让林一堂赶走的。你若想念他,晚上可以多烧点纸,大冷天的,他在地下肯定很感动。” 一条条的人命,在他的嘴里,轻松得就像嗑瓜子一样。 启澜颈部已经给刀刃划出了一道浅浅的口子。 血渗了出来,映照着刀面的寒光,让他又想起自己穿越前濒死的晚上。 面前的陈醒,和所有的文弱书生,没有什么区别,除了有一个过于超前的大脑袋。 而那个未来世界的陈醒博士,无所不能,手握高科技武器,一举歼灭敌人。 他们真的是同一人吗? 启澜正胡思乱想,客厅传来一声子弹穿过肉体的闷响。 一颗飞来的子弹改写了结局。 启澜脖子上的刀应声而落。 王鑫脸上得意的笑容还未收敛,整个人已经趴在地板上。 “三弟,林小姐,你们没事?” 启江握着一把日式手枪出现在楼梯口。 第二百二十五章 断了的线索 顾启江的到来无疑是一场及时雨,解救大家于危机之中。 启澜用手背揩掉脖子上的血,与林觅一起把躺着呻吟的陈醒扶到沙发上。 陈醒轻轻地与启澜低语:“你哥枪法太好了,可是,打死了这个人,我们就失去了重要的线索,真是‘此事古难全’。” 启江不愿在林觅家停留片刻,他昨日与朱涓涓约好要赶到酒店去,防着三太太搞什么阴谋。 这会儿在林宅意外遇到启澜,他倒是觉得不虚此行,干脆拉着启澜二话不说就要下楼去。 “二哥,我得带着同伴一起,他受伤了,先去医院,耽误不起。” 启澜挣脱哥哥的手,将陈醒半扶起来,“走,瞧大夫去。” 启江指了指林觅:“那,她呢?” “当然也要与我一起走!”启澜看出哥哥对林觅的态度不太好,生气起来连声音都高了八度。 无奈他的语气太坚决,启江心软,只好无条件地妥协:就像上回为了让弟弟去天津见林觅一面,丢了汽车还挨了父亲的板子,认了。 林觅什么也不带,跟着他们一起走下楼梯。 此时,地下室飘出一股汽油和酒精的味道。 启澜想起客厅里那些血迹,觉得蹊跷,决心进去看看,就将林觅与陈醒托给启江保护着。 “你们在这等我,我一个人下去看看是什么情况。” 启江不放心他独自去,但想到自己若同启澜一同进地下室,陈醒和林觅万一遇到意外,后果不堪设想,于是点头同意。 “我给你一把枪,今天带了有三把呢。” 启江所指的三把枪,有两把是在天津火车站从敌人那里缴获的,今天派上用场了。 启澜将手枪插在口袋里,贴着墙壁钻进地下室去。 虽然已经脑补了无数恐怖场景,他也以为自己有了心理准备,眼前的景象,依然令人毛骨悚然。 王鑫果然杀了林家留守的十来个警卫,连同没有去酒店的厨师和佣人,足足是二十条人命。 他们的身体已经僵硬,有的眼睛紧闭,有的则张嘴呼救,有的则蜷缩起来。 启澜忍住内心的恐惧,强迫自己镇静,将这些人大致检查了一遍:没有枪伤。 他们应该是吃了客厅里的酒菜后中毒而亡。 在尸体堆叠的角落,整齐地码放了一大罐子汽油,还有五十来个酒精瓶子。 启澜倒吸了一口凉气:只须一丁点火星,整个地下室就会沦为一片火葬场。 必须把这些危险品都处理掉! 他在地下室找到一辆平时运杂物的小推车,先把酒精瓶子一个个往里头放。 当看到启澜推着一车酒精瓶子出来,陈醒立刻反应过来里面有情况。 他咳了咳,强打精神走了几步,主动要求进去帮忙:“下面好像还有汽油味,我也下来。” 启澜想拦着他,却奈何拦不住,也就只好由他了。 只见他走到一罐汽油前,转头对启澜说:“一起搬!” 启澜诧异:早晨挨了林一堂的暴打,接着又给王鑫踹了几脚,眼看都吐血了,还能搬得动汽油罐? 事实令他不得不信服:陈醒的身子骨显然比普通人强,把汽油罐的那头稳稳地抬起,与他不相上下。 二人将汽油罐子一前一后抬出地下室,又一块将酒精瓶和汽油罐先滚到花园里的水池边放好。 回来却发现启江和林觅不在原地。 在这短短的时间里,事情又有了新变化。 启江听完林觅的讲述,判断幕后真相隐藏的很深,王鑫仅仅只是主谋手中一粒小小的棋子罢了。 林觅忽然想起房子里也许还会找到些线索,就请启江帮忙一起上楼找。 “启江哥哥,王鑫死了不等于线索就断了,我们去仔细翻翻。” 她在父亲的书房里找,在父母卧室里找,甚至连表哥的房间也进去了。 看不出有异样的状况,就连窗帘都纹丝不动。 启江却从王鑫贴身的衣袋里搜出了两样有价值的东西,分别是:一盒东洋香烟和一颗子弹。 这子弹好生眼熟----启江努力地在回忆中寻找。 不就是上实战课的时候,教官示范用的子弹吗? 错不了,错不了, 他从地上捡起那把丢弃的手枪细看:子弹与枪都是典型的日式武器,还是今年的新款式。 “林小姐,此人什么来头?跟随你父亲有多长时间?” “王鑫和我表哥一年参军的,有三年多了。他是个孤儿,和李炎一样。我爸爸待他也很好。” 启江接着问:“那他平时抽烟吗?” 林觅摇头:“不抽。我家警卫都不抽烟,我妈妈讨厌烟味,连爸爸都不准抽的。” 正说着,启澜领着陈醒进来:“原来你俩在客厅里,我们方才把地下室的危险品都处理好了。” 他的脚踩到了王鑫的帽子,出于好奇,顺手捡起来,不想里面掉落一张纸片。 他把纸片捡起来,发现上面有一些隐隐约约的字迹,却怎么也看不清楚。 陈醒见状凑过来闻了闻,皱眉:“这是用化学药水写的。得用特别的溶剂抹一抹才看得到。” 启江把找到的这些东西打包放好,“我们赶紧去酒店找涓涓,她学化学的,肯定会有办法。” “我家还有一辆大的车,启澜你来开。”启澜抓紧时间跟着林觅下楼把车开出来,大家一齐坐好往大路上驶去。 隔着数百米,华夏酒店门前一片混乱,启澜只得紧急停车:“好像有很多警察,我们先不要过去!” 启江打开车门先下去。他远远站着往那边看了几眼,把车门重重地关上。 启澜见哥哥没有上车的打算,开口欲问,却见启江凑近耳边低语: “三弟,你一定不要让林小姐下车。我好像看到了涓涓,这就去找她。” 走了几步,他忽地回过头来,那眼神似乎在说:“一定要听我的话” 启江扶了扶鼻梁上的眼镜,加快了速度冲向那混乱的人群。 在这一道道的西北风里,他看清了人群里熟悉的女孩。 只是,一向有勇气有主意的朱涓涓,此时如同丢了魂一般在地上蹲着哭泣。 她的身子,单薄,疲惫,又无助。 她的家人呢?难道 第二百二十六章 以罪之名 按照传统的仪式,求签算卦占卜,都说是黄道吉日,宜嫁娶。 在原本喜庆的一个日子,朱涓涓却迎来了22年人生里最黑暗的一天。 父亲旧病复发,幸得朋友帮助送往医院,连气都来不及喘上一口,就迎面撞见了警察局的刘警长。 “朱小姐,”对方的帽子压得极低,“您身体还好?” 她点点头:“警长,您有话就直接告诉我,不必担心,我受得住。” “呃”,刘警长面露难色,不知是真还是装,搓手叹道:“秘书长大人在文墨路附近遭遇刺客” 涓涓送走父亲,再受重创。 她的头开始加重眩晕,只得仓促蹲下,继续听着刘警长往下说。 “目前在医院手术,有我们的人守护着,您先不要前往。” “我的二哥和三哥呢?” 对方忽地沉默。 “车辆已被烧毁,我们找到的尸体都烧焦无法辨认。估计无一幸存。” 涓涓懵了。 三哥行远和二哥定远,出门前还是鲜活的人,半天工夫却遭遇横祸。 刘警长似乎要宽慰她,“不过,我们在现场找到了物证。您要克制,不能与外人说,否则各路记者马上会来,把事情捅出去可不利于我们抓人。” 涓涓蹲着一个劲地哭,哭得披头散发。 期间,刘警长走了,三太太过来安慰几句,也走了。 启江跑过来,喊了她好几声,似乎也听不见。 直到他用力把她从地上抱起来,护到胸口,她才恍然清醒了一些。 “我们我们家遭暗算了。” 启江把她抱得更紧,“别哭,我和启澜都在。” 不远处,小金看到了这一幕,肩膀微微一颤。 虽然心里有些不适,她此时也对朱涓涓一家的境况产生了同情。 她干这一行的时间不算短了,熟悉这类大同小异的操作:每当有大选,总有几起类似的情况要发生。 朱博远这种头衔的人,恐怕早已被瞄准多时,只趁着今日下手。 启江还想与朱涓涓多待一会,不料给三太太瞅见。 “老二,是你?!在大庭广众下搂搂抱抱的成何体统!” 涓涓一听连忙推开启江,“刚才太近了,不好。” 忽然人群里传来一个熟悉的男声:“涓涓,顾老二,你们什么时候好上啦?” 涓涓简直不敢相信:“三哥!” 正是行远,毫发无损,只是因为腰伤未愈走的不快。 也许是冥冥中有神相助,他逃过了一场刺杀行动--- 上午与大哥和二哥随行,熟料他在路上看到了一辆飞快跑着的马车。 赶车的女孩一头金色卷发,正是他连日来不得机会相见的克丽丝! 行远的性子,若是古代帝王,是宁可要美人,也不要江山的。 他放弃了与两位哥哥前去见政要的大好机会,找了个借口要溜: “大哥,二哥,前面就是四妹妹带我去治过的中医馆,我腰疼,家里都没药了,今天必须买点药膏,你俩去。” 两位哥哥觉得三弟烂泥扶不上墙,默许了他半途下车,径直奔着目的地去了。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如何可怕,朱行远一概不知。 他只懊恼自己腰疼,腿跑不快,拦了好久才叫到车,却看不到克丽丝了。 这位可是真痴心。他让车夫转了几圈找到歌舞厅去,又亲自问了老板,得知她不过是请了半天假就放心了。 朱行远见妹妹满脸眼泪,极为诧异:“是不是顾老二欺负了你?我替你打他!” 说罢,对着启江的胳膊就是一下。 涓涓见行远好端端的,又有了些乐观,她希望刘警长搞错了,刚才的消息是假的。 “三哥,别闹了,你有没有看到大哥和二哥?” “这,我是提前下车了,没跟他俩一起。” 涓涓的脸色变得惨白。 行远诧异地想问她是不是身体太累了,这时刘警长忽然冒出来,用枪指着酒店三楼,对着一大群待命的警察挥手喊:“嫌犯已经潜入酒店,保护好客人安全!” 嫌犯?! 启江的心悬了起来。 三楼是林家的婚宴现场,这嫌犯怎么这般狗急跳墙,还要连带无辜么! 涓涓钻到行远的怀里,不敢往楼上看,她怕,怕见血,怕再出岔子 大群的警察涌上楼梯,旋即将三楼围得水泄不通。 酒店负责人唐老板早已派保镖带着大女儿小女儿撤离,自己则躲在顶楼观察形势。 林先生独自一人立在三楼的屏风处,伸手拦住要往里搜查的刘警长,目光冷静。 “这里不是你想进就进的。” “哼,林少将,”对方只看自己的枪口,“今天我来这,是有证据的,把嫌犯交出来!” 林先生一脸疑惑:“嫌犯?好笑,我这只有家眷和宾客,你找错地方了。” 刘警长身后又多了两名警察,其中一名看起来极其有经验,只见对方手里拎着一只黑布袋,里面似乎有家伙。 林先生皱眉,轻蔑地笑了笑。 他素来厌恶与警察打交道,自然也不会配合。 但是,一个残酷的事实很快打了他的脸-- 刘警长当着他的面,也当着在场所有人的面,将黑布袋里的东西掏出来。 这支英式左轮手枪,太熟悉,是他送给侄子的成年礼。 “难道” “您猜对了。” 刘警长继续把朱家遇害的事情说与他听。 林先生的世界,顿时爆发了一场海啸: 这是一场蓄谋已久的杀人,嫁祸! 林先生的眼前万分眩晕,差点栽倒在地,幸好林太太和两个警卫过来一把扶住。 警察们趁机涌入,不顾满场宾客的尖叫,转眼就搜遍了包厢,把正在打盹的林一堂揪了出来。 他不过刚刚赶到这里,连杯茶都没来得及喝,累得睡着了。 刘警长利落地将一堂牢牢地绑上,又令人将拿布袋把他的头套住,拖着往下行。 林太太哭着向前,拉住他的腿央求道: “我侄子是冤枉的!” “他十月份才做过大手术,才出院没几天,轻一点罢钱我们有,赎金多少都可以!” 启江听到楼上的哭喊,顿时明白,刘警长口中的嫌犯,竟然是林一堂。 想到自己那次悲惨的牢狱经历,启江也不敢贸然上前,何况他没法证明:林少爷是清白的。 第二百二十七章 破碎与新生(1) 人无千日好花无百日红。 盛极一时的华夏酒店,从这一天起,注定了它走下坡路的命运--- 对警察而言,这,只是个抓人的场所; 对看客而言,这,不过是个找热闹的戏台; 但结束前半生仕途的唐老板,这是他的下半生的全部希望。 华夏酒店自开业以来一直经营得十分红火,每日进账的银钱如滚雪球一样,累积出令同行望尘莫及的巨额财富。 一半靠官场和商业积累数载的人脉,一半靠向西方学习又创新传统餐饮业的才华。 且不说酒店大厅矗立的十根精美的大理石柱,连同当时还很稀罕的西洋沙发,也是每一层必有。 这些奢华的摆设,与都是见证了酒店过往所经历的无数光荣:大到国际交往,小到名流宴席,场场都有它的影子。 被这场突如其来的刺客风波影响,它跌入了最惨淡、混乱的一天。 除了留下冷清的残席和未结的大账单,还有成群的看客,不论目的如何,均不愿离开,在大厅里来回转着,指指点点,久久不散。 唐老板悔得捶胸顿足:如果说朱家带来的劫难是不可抗拒的,那么林家的呢? 这笔霉头单子分明是可以在第二次、第三次来改婚宴时期的时候拒掉的。 如果当时女儿心再硬一点,不接,这次顶多也就是朱家的婚宴办不成,总好过让酒店变成杀人嫌犯的藏身之地。 刘警长所谓的封锁消息,并不是真的封锁:大批的记者争先恐后地来到现场,把唐老板采访了不下百十次。 这天下午,和所有奔走街头的孩子一样,报童齐齐发现报纸破天荒地卖得飞快。 她手里的五十多份报纸,没过三个钟头就一扫而空。 待她再去领报纸时,卖报处早已排起了长队。 齐齐好奇地问起了一个比她大一些的报童: “阿欢,从来没有卖得这么快过,为什么打仗最多的那个月也没今天卖得多呀?” 阿欢抬起脏破的袖子,边擦冻出来的鼻涕边答: “我不识字,也是听说的。好像是有个大官给刺了,还有炸弹把车炸飞了,人也死了” 齐齐记起父亲遇害的情况,叹口气,不敢多想,只盼望多卖些报纸,换了钱好给妈妈。 之前启澜订了她全年的报纸。 眼下,启澜从学校搬走,她又不知他去了哪里,已经半个多月没送出去了。 她本能地想到朱涓涓留的另一个地址,或许这个大姐姐能有办法呢? 就在齐齐排队的当儿,朱涓涓正在医院里,焦急地等待大哥的手术结果。 曾经的世界,并不是真实的,它只是在家族光环下、保护下造出的一座花园,原本像琉璃一样光亮澄净,在这天中午裂成了一地狼藉的碎片。 虽然幸得秦锋半途相助,把父亲及时送到了医院,而大哥的伤情却不容乐观。 院方派出了两名新来的洋大夫,手术方案也是反复商议后确定的。 这两位大夫,刚来中国不久,据说在国外有多年经验。 他们用纯英文提议:手术分三次完成,减少伤者的出血量。 章文轩不同意洋大夫的治疗方式。 他在院长面前,不卑不亢地挺直脊背,发表了自己的意见: “我认为,三次手术完全可以合为一次,不过就是多花时间,多费精力和人手,但为了病人好,值得!” 然而,他的发声,如同冰面下的水声,微弱得忽略不计,一出口就被院长匆匆否决。 “由威廉大夫和霍克大夫主刀,你负责缝皮和止血。” 作为一名有职业操守的医师,章文轩有了辞职的冲动,但想到自己学成归国不易,最终他也舍不下这个救死扶伤的平台。 除了给洋人打下手,他还肩负着另一个家庭的希望。 在林一堂被警察抓走后,酒店里又来了一些军人,将林觅的父母喊进包厢谈话。 结果是,林太太独自先出来,匆匆忙忙乘车离开酒店,而林先生身心俱损,支撑不住,最后被紧急送往医院 启江来不及与涓涓多说话,立刻回到车上告知了他们这接二连三发生的一连串变故。 林觅短短的一个上午和中午,经历了足够多的事情,待她跟着启澜进病房探望陷入昏迷的父亲,反而 表现与年纪不符的淡定。 启澜陪着林觅坐在病房里,她淡漠的表情像覆盖了一层霜雪,冷静得可怕。 他担心她把心事都埋得太深,内心承受不来,就与她聊了聊离别后的事。 “觅儿,你这些日子还好么?” 见她默不作声,启澜怕她误以为自己与诗安见了面,连忙如实相告: “觅儿,我今天是第一次出门,十多天里都在看书,没干别的。” 林觅的眼里有一两点亮光闪了闪,很快又被密长的睫毛给掩盖住。 启澜只得又谈到了她平时喜欢吃的点心: “今晚上我给你送些饼干来,再陪你守着爸爸。” 她始终不发一语,好像这一切都与她无关。 启澜关心她,无数次地想握住她的手,旁若无人的暖着,但他在这种环境下,提不起胆量。 不知说了多少话,他再也说不下去了。 他的话句句都很真诚,最后都不知不觉滴下了眼泪。 进进出出的护士都羡慕林觅,也暗自怪她有这么体贴的人在身边还不好好珍惜。 冬天,北方的白昼格外短促。 病房里越来越冷。 启澜正想回去拿毯子来,却听到有人喊他: “小澜,你快跟我去个地方,不要浪费时间了!” 章文轩一脸倦容地站到了门口,眼里全是焦急,由不得启澜拒绝。 “你走,我一个人待会。” 林觅终于开了口,启澜于是跟着文轩一路飞奔 窗棂上残留的几道光线,随着时间的流逝,一一被浓烈的黑暗吞没。 林觅望着沉下去的夕阳,把双目缓缓闭上。 她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凄凉,但是,她并不惧怕它,反而有勇气扬起头把眼前的一切困难都踩在脚下。 家里的警卫和佣人都给内奸杀死了; 父亲还未醒来,母亲不知所踪,表哥给抓进监狱, 她,不知不觉间就成了支撑这个风雨飘摇的家中一根柱子。 第二百二十八章 破碎与新生 (2) “遥想公瑾当年,小乔初嫁了,雄姿英发。” 人生如戏,戏如人生。 人在暮年,体力渐衰,难免怀念少年岁月,尤其在病榻前,更容易有幻觉。 平生,朱先生在旁人眼里,少年有才,仕途平顺,有三儿一女,个个争气。 然而,在大儿子博远大婚的吉日,一辈子兢兢业业,嫉恶如仇,深谙明哲保身的他却迎来最大噩耗: 两个儿子一死一伤的沉重打击,以及幕后隐藏的真凶势力,将毕生的奋斗成果瞬间灰飞烟灭。 他的上唇轻微地颤抖着,声音小得如穿门而过的风。 在这个凄然的黄昏,他在一连串的梦境里反复地撞见一些年轻时的片段。 那个女人,那个孩子,已经许多年与他无关了 可是,梦里怎么又生出令人窒息的想念来----- “我是过客,是过客,她不属于我” 下午五点半,他挣扎着在医院醒来,那些梦里浮现的往事,一桩桩,断断续续地,如屋檐下晴天的融雪,点点滴滴打在心上。 此时,病房里,只有他和女儿。 之前秦锋送朱先生来了以后,身无分文,还没法看病。 幸亏不久启江和涓涓,行远,朱太太一块赶来,把住院办好。 行远见他身上的衣服是酒店的员工服,还慷慨地打赏了五块银元,算是对父亲送医及时的酬劳。 启江也随即拿了几张钞票,对他简直是谢了又谢。 助人为乐本来就不收钱,但他们太坚决,涓涓也不来解释,只趴在父亲床头哭哭啼啼,这令秦锋好生尴尬。 也不想解释什么,先把钱收了,趁着启江和行远去办事,又悄悄把钱塞到朱涓涓挂在墙上的皮包里,这才放心地走了。 朱涓涓陪在父亲身边,见他半坐着倚靠枕头,面色苍白,呼吸微弱,而双目却是有几丝神采在浮现。 “爸爸---” 她体贴地替父亲整理了一下被褥,“大夫和我讲了,您休息半月就可以回家休养。我明早同学校请假,天天来照顾您。” 朱先生摇了摇头,抬手捂住胸口,用力地咳嗽,话都说不出来。 涓涓看到父亲的脸色比之前更差,而眼神里却似乎有千言万语要说,她望了望门口,轻声问:“爸爸,我去喊护士过来,待会就给您服药,好么?” 回答她的是一片寂静。 此时,启江开车带着行远与朱太太早已去认过事故现场的尸体,这会正安排一家上下搭灵棚,置办葬礼必需品,急急忙忙处理二儿子定远的后事。 按照幕后策划者的计策,很可能是要上演一石三鸟的悲剧。 行远多亏半路上见到克丽丝,开了小差,侥幸提前下车,捡回一条命,避免了和二哥定远一样先被枪击身亡再被汽油连车带人烧毁的悲惨下场。 朱先生从梦境中回来,想起眼前一家人阴阳两隔的境况,心中撕裂般疼痛,一口气咳出了好几行眼泪。 有些话,再不说,很可能就没有机会说了。 而小女儿朱涓涓是他多年来在这个世界上唯一能信任的倾诉者----- 似乎是攒了好一会的力气,他喘着气,用力拉住女儿放在床头的手: “涓涓,你一直知道启澜的下落,只是不敢说与我听,是不是” 她感到手背和手心,被父亲冰凉的手握得很紧。 “爸爸,他还平安,也比中秋那时候长高了好些。有工作,能养活自己。” 朱涓涓依然不敢把启澜的情况详细一一道来,她怕隔墙有耳。 不想父亲忽然略略加大了声音,继续问: “哦那他住哪儿?安全吗?” “嗯,”她点点头,“病房不是家里,我们不说这个好吗?” 父亲没有再说话,却把她的手握得更紧,几滴热泪流淌下来,如雨点打在手背上。 涓涓看到他的嘴角渗出一股鲜血,急忙腾出另一只手去拿手帕擦。 血把手帕染出几团鲜红,惊得她的身子如同落进了冰窖-- “爸爸,您坚持住,我马上喊护士!” “我只想见见小澜” 朱先生望着女儿,泪水再次涌出,“我有好多话要他来” 涓涓的意识一片混乱,她永远都记不起从病房到手术室那段路,是怎样一步一摔地走过的。 直到博远的手术结束,双腿摔得乌青的她终于等到了走在两位洋大夫身后的章文轩。 “大夫,我大哥他还好么?” “不那么好,明天还有一场手术,今晚只是取了一颗子弹,还留着四颗。” 章文轩见她神色憔悴,不忍心告诉她,博远的手术不彻底,血没成功止住,随时都可能因大出血而死的残酷事实。 “章医生,我爸爸想见小澜,请您帮忙,告诉我他在哪里。” 章文轩的好,启澜和涓涓说过;而涓涓如姐姐一般的关怀,启澜也告诉过这位正直的兄长。 但他也清楚,启澜的境况是危险的,因而不敢贸然同意。 “我去看看你爸爸的情况,如果不太好,晚上可能要打针。” 涓涓脚步混乱地跟着他回到父亲的病房。 此时,朱先生蜷在床上,雪白的被子盖着头,似乎已经睡着。 章文轩心里一紧,快步走到床前,轻声喊: “朱先生,您醒醒,我来查房了!” 朱先生听到喊声,动了动,把被角拉下来,却怎么也无法撑着双手坐起来。 涓涓正要去扶他,却听文轩说:“就这样侧躺,对心脏好。” 朱先生望着女儿,眼里又有了点希望,“小澜能来了?” 章文轩听得心酸,想起自己已经过世的父亲,不免沉重地叹口气。 他举目环视四下,确定没有人在近距离偷听,走近一步,凑近朱先生的耳朵低声道:“马上。” 接着他快步走出去,以最快的速度把顾启澜领了过来。 启澜原以为只是普通的探病,想起朱涓涓对自己的好,他进来就懂事地把窗帘拉上,怕病人吹风受凉。 朱先生看到一个挺拔的少年来到床前,晓得是谁来了。 那眉眼,和他妈妈是一模一样的。 于是不顾心脏难受,边喘气边用尽力气挣扎着说道:“小澜你好” 启澜见他情绪变得十分激动,出于礼貌和对长辈的尊敬,连忙半跪到床前握住他的手。 朱先生把启澜的手也用力地握着,不肯放手,看得朱涓涓好生纳闷。 启澜也很惊讶,想开口和这位素未见过的先生说几句,却生生地卡在了称呼上: 他忽然发现,与对方说话竟然成了世上最难的一件事:在这样的情景里,真心想不出该如何称呼朱先生才妥当:看相貌,好像是比顾先生要年轻一些,但朱家最小的女儿涓涓也比自己大了8岁了。 而朱先生似乎并不计较启澜不说话,攒了很大力气,自己拼命地说起来了: “孩子我书房里有你妈妈的东西” 他抬眼望了望女儿,“善待小澜,亲如姐弟。” 他把最后一句话完整地说完,头忽然往后一仰,身子就倒在了床边。 启澜感觉他的手有一丝丝的温热,然后,又冷如冰。 “爸爸!爸爸!” 朱涓涓双膝跪地,放声大哭。 启澜被哭声震得身心俱痛,恍惚间,他的眼泪也簌簌落下,挨着朱涓涓伏在床前喊道: “伯伯!我早该来看您的” 章文轩冲过来,用尽力气做了一场无力回天的抢救。 从医的年限不算很长,也见惯了生死。 然而,朱先生的溘然离去令章文轩措手不及。 心脏病不算很严重,但在一天之内情绪波动极其大,对朱先生的打击是致命的。 作为旁观者,文轩看到了一个耐人寻味的细节:朱先生临走时,握着启澜的手依然没有松开。 而当启澜喊他的时候,那双含泪的眼睛终究缓缓地合上,似乎是完成了一桩心事。 第二百二十九章 不知所踪 这个凌乱的黄昏,医院走廊上的风声一阵连着一阵。 待朱家接人的车开至楼下,医生和护士们都下去,死沉沉的院子又喧嚣起来。 此刻启澜才回过神来。 不觉已经停留三个多小时了。 朱涓涓刚哭过三轮,启澜扶着她起来。 “我该走了。姐姐保重。有事随时找我和二哥。” 朱涓涓想说很多话,却噎住了。 仿佛是第一次见到启澜,瞪大了眼睛,把他看了好几回。 最后,她走到床前,把父亲的手轻轻抬起,将手腕上的表解下。 这块手表,她父亲出国考察时所买,戴了快20年了。 它的芯特别好,走的准,又特别耐看,样式一直不过时。 她呵了呵气,把手表拿手绢珍惜地擦了擦,缓缓地说: “启澜,拿去作个纪念。” “涓涓姐,”他摇着头,“朱伯伯的手表我不能收,你还有两位哥哥,留给他们才对。” “拿着,我看是爸爸的意思,”她压低了声音, “别对任何人说是我爸爸的,今后你戴着它,他在天上会保佑你的。” 启澜握住手表,把它装进贴身的衣袋: “好的,我先保存着不戴,怕不小心弄丢了。” 他不忍心再看她眼中的泪,急急忙忙转身,朝着表情安详的朱先生再次深深鞠躬: “伯伯,我会保护好姐姐,请您放心” 朱涓涓把他送到门口,关了门,却站在窗边反复拿手绢抹着泪。 待启澜的身影不见,楼梯上的皮鞋声咚咚,熟悉的声音响起,是她的三哥朱行远: “四妹妹,我们接爸爸回家” 启澜一气冲上了楼,一间间病房在他身后闪过。 他这一走,时间过长了。 林觅和病中的林先生,他们还好吗? 一种难言的伤感和担忧,如傍晚屋顶上飘着的呛人烟雾,压得他喘不过气。 好不容易冲到病房前,他急切地拍门: “林觅,林觅,我来了!” 门开了。 迎接他的却是一个诡异的人。 这个人裹着件医院白大褂,戴着口罩,帽子盖得严实,辨不出是男是女。 声音也很怪,低得好像是从地缝里挤出来,怪吓人的。 “你找错了。病人需要安静,请走罢。” 启澜看了看门牌号:一字不差。 “明明就是这里!” “快让我进去!” 对方并不听他的抗议,双手压住门,强行关上了。 启澜心里万分自责:肯定是出事了! 一刻钟前,他往这边赶来的路上,还在想: 那一个花儿一般美好的女孩子,柔柔弱弱的肩膀,是否能承受得住风雨来临前的一切? 他顾不上多想,朝着对面病房大声喊: “大家快来帮忙,这边出事了!” 一面喊,一面用劲踹门,一直踹到腿骨麻木,房内才有了声音: “你再喊人也没用。” 启澜冷笑:“你以为我怕你么?” 他抓过窗台上的一只花盆, 摔到地上: “快开门,少废话。别敬酒不吃吃罚酒。” 对方似乎是给他怔住了,好几分钟都不出声。 最后,“唰唰”,铜锁一转,门开了。 启澜趴着门框往里看: 屋里哪里有什么病人,床都没有! 给人耍了! 他气不过,抬脚就踢那个穿白大褂的怪人: “你是什么鬼,为什么要撒谎!” 说罢,朝着对方的胸口就是一顿猛打。 启澜从没这么疯狂过,他的拳头又快又重,完全不长眼睛。 那人笨拙地躲着,似乎是跑不快, 很快给启澜揪住衣领,后脑又是一拳下去。 要说经打,也还真耐打。 一共挨了三十几下,才摇摇晃晃地往后一倒。 启澜见那人倒地,怕有诈,踢了几下,对方都不动。 估计给打晕了,或者 “不至于打死了?!” 启澜担心出人命,蹲下去,撕下口罩。 口罩去了,露出一张熟悉的脸。 “李炎!” 太奇怪了! 这小子怎么会在这里? 启澜忽而紧张不已:糟了! 听林觅说他不久前负了很重的伤,差点就死了。 李炎重伤还不到十天,刚才启澜死命地打,难怪只有躲的力气没有还手的力气。 启澜把他扶起来,面色青中带白,嘴角有新渗出来的血。 怪自己出手太重了。 他急忙伸手去探心跳,慢是慢,总算活着。 但情况真谈不上好,启澜见他的呼吸有一道没一道的,不觉手忙脚乱。 虽然平日里李炎很不待见自己,也常冷嘲热讽笑他书生无用,实在招人嫌。 但启澜心里明白,这小子顶多就是嘴上凶凶他,骨子里却是林家最忠诚可靠的人,从天津那场枪战就看出来了。 李炎为了保护好林觅,打尽最后一颗子弹也不退缩,差一点被勒死,也丝毫不肯逃跑。 启澜想,这样的境况下,林少爷本尊都不一定做得到呢,何况林家现在已经风雨飘摇了。 毕竟保护自己心爱的小姐,人家并没有错。 或许,李炎今天守在这里,不肯开门,也是为了保护林觅和她父亲? 只是他明明可以早点说,可以少挨这一顿苦打。 启澜想着想着,心里就软了,把比自己还高的李炎小心地背起来,往楼下的医生诊室跑去 常言到,忠犬难得。 李炎天不亮就被林一堂瞒着林觅父女俩赶出了林宅。 他拒绝收下林少爷给的钱,为了自己的尊严,也为了表达对一堂做法的不屑。 李炎的薪水虽然对外人保密,但实际上是远高于其他警卫的。 除了正常的收入,每月林先生还会让太太额外地给他好几种补贴。 这种宽松的生活环境,让李炎放松了对钱的管理。 来北京三年多,居然没有存钱的念头。 每月的钱除了每月寄一半给当年把他养大的老炊事员,还会买许多书读,或者买了林觅喜欢的各类小玩具和小首饰。 余下的就随意地放在抽屉里一个林觅给他的铁皮饼干盒子里。 直到这天突然给林一堂逼走,他掂盒子发现分量过于轻,才觉察到不对劲。 原来存的钱都被同住的人翻走,只留下一点小铜元,还不够买盘肉菜。 他本已打定主意动身回南方,不料连买车票的钱都拿不出,已经到了囊中羞涩的境地。 他背着简单的行李,拖着受伤的身子慢慢地在街头小吃摊买了一包充当干粮的素烧饼,却看到了一辆熟悉的车 第二百三十章 巧合与阴谋 李炎的命运,就在这一不经意的回头间得到了逆转。 他从林宅出来一路上都有人暗地里跟着。 王鑫死前对林觅妄称:若是想李炎,可以给他多烧纸,可见小警卫原本是被列入暗杀名单的。 李炎听到汽车喇叭响,抬眼看去,发现这车极为眼熟---- “何家的汽车!” 车上的何诗安,刚刚把林觅丢给商店老板处置。 大冬天的,一脸汗珠,把脂粉弄得很不均匀。 诗安是万分担心酒店真的给安了炸弹会伤到启澜,加上做了亏心事,在大白天也不免害怕。 她不停地往前望来望去,只想着快去酒店找他。 那夸张的伸长的脖子,红红的头纱,像极了一只鹅。 李炎看到诗安这种表情,感到困惑。 什么事这么慌张?! 她不是一向天不怕地不怕,明里暗里欺负林觅,看人不顺眼就上前破口大骂吗? 正巧这日路上的人和车都多,何诗安的汽车开开停停的,跑不快。 李炎决定拼上一切也要跟踪她的车。 他把口袋里仅有的几个钱一股脑地塞给路过的车夫,带着伤咬牙抬脚费劲地爬上黄包车: “师傅,快走,追着那辆车跑!” 李炎的体重和行李都比较轻,这位车夫身强力壮,脚下生风,大步跑起来。 在距离他买烧饼的十来步的地方,人群中躲着的狙击手,打偏了一颗子弹。 那子弹擦着黄包车的一侧惊险地飞过,打中了迎面开来的一辆白色汽车。 这辆车上,除了一名司机,还坐着去政务院办公的朱博远和朱定远,他们侧耳交谈,完全不知道周边的情况。 子弹扎入了汽车的一只轮胎,车上的司机有所察觉,立刻踩刹车,大声喊道: “有刺客,警察快来,保护秘书长大人,这里有刺客!” 热闹繁华的街道顿时混乱,惊叫声踩踏声哭喊声动天。 一个离这边最近的警察吹响了哨子,分布在各方的便衣开始聚拢: 有骑单车的,有骑马的,有开汽车的,有跑步前进的 真是壮观! 一个密密的包围圈开始集结。 狙击手见状,干脆一不做二不休------ 他把枪膛里的子弹最大限度利用,全部打了出来。 一颗击中正在叫喊的司机肩膀,一颗击中汽车的发动机,还有一颗打中了定远的耳朵,脸上顿时血糊糊一片。 还有一颗打中了冲在最前面的警察,后面的人果然怕死,纷纷观望,不敢向前。 司机负伤,博远又急又怕,一个劲地催道: “你不是还有一只手可以开吗?快!快!我们要离开这里,去政务院!” 司机只好勉强地开着,汽车如同被打伤的猎物,随时都有倒地而亡的可能。 没跑出两百米,就一头撞到路边的树。 这时,白色的汽车开始起火了! 又是几声枪响。 司机的心脏中枪,瞬间就咽了气。 朱定远趴在座位上,身上要害部位全部流血,口鼻已经不能出气。 秘书长朱博远,因二弟定远给他挡了致命的两枪,没打中心肺,腹部和前胸侧中了弹,昏迷过去了。 朱涓涓的三位哥哥,一位身亡,一位重伤,一位幸免于难。 三哥朱行远为了去追克丽丝,提前下了车。他和两位哥哥相比,幸运地躲过了一劫。 狙击手意味声长地笑了,在他引爆烟雾弹逃离前,刻意将一样东西丢在了现场 这天,与王鑫一同行动的主要人物之一,就是这个狙击手。 王鑫是内奸,这点已经确定。他是潜伏在林家的定时炸弹。 但狙击手的身份怎样,以及他们究竟听命于谁,背后还藏着什么阴谋,一时都无法理清。 刘警长他们以刺客嫌犯为由逮捕林一堂,也并非完全空穴来风: 现场的那支英式左轮手枪,连同军官证,都是林少爷本人的物件。 只是这两样林一堂的贴身东西,如何到的犯罪现场? 原本要杀李炎的狙击手,出于巧合误杀了政客,还是另有不可告人的目的,借此嫁祸林家? 分秒必争,分秒生死! 李炎坐着黄包车一路跟踪何诗安到华夏酒店。 他原想着要加入,意外地成了个看客。 他没请帖,衣衫也过于灰暗,脚一沾地就被酒店的人员拒之门外。 不过他却看到了更多的事件在眼皮底下接二连三地展开: 先是林一堂被警察带走,然后又是一堆堆来的记者。 接着又有车,有医院的人来,急急忙忙从酒店楼上抬了林先生出了酒店门。 林太太嚎啕大哭。 她的妆都哭花了,正由人扶着,准备乘车去警察局。 李炎再也按捺不住。 他气喘吁吁地走近,把头上的帽子摘去,露出头来: “太太,我在!您别哭!” 林太太听出是李炎,转头看了看,确认是真的, 只见她边擦脸边叹息道: “去医院等我,家里的那些人都不顶用了!” 李炎点点头,林太太又哭:“你千万千万不要出事,以后我们家里就只能靠你了!” 她的这些话把李炎弄糊涂了。 他并不知道,林太太对他的身世已经猜了个八九不离十。 林太太想着李炎一旦与他叔叔相认,身份会翻天覆地地变化。 林家败落已经无法扭转,而李炎这小子的飞黄腾达近在眼前。 以李炎对林家的感情和忠心,她和女儿的生活就有了指望。 然而这些她万不敢告诉丈夫的。 林先生不怕家中光景变得颓丧,怕的是良心债。 林太太不糊涂,此时先要把李炎稳住,不能让他跑了。 她于是喊李炎一起上车:“俗话说患难见真情。我最信任的就是你。千万要帮助我们度过眼下的难关啊!” 李炎点点头:“一定,一定,太太您放心!” 林太太改变了计划,让司机先开车先去了医院。 到了之后,自己并未下车,打发李炎去守着林先生。 “小李啊,你是个好孩子,我们一直把你当亲人看呢,你不要背叛我们林家啊。” 他见林太太说得如此直白,料到林家在劫难逃了。 李炎自然是不会走,但是仅靠一个微不足道的他,怎么做得到? “放心,太太,您和少将大人,还有小姐,我都会保护好。” 林太太看出他很紧张,连忙趁热打铁地说: “现在一堂给警察关着呢,我肯定也不让觅觅嫁给他了。我觉得你这孩子最可靠” 李炎听着听着觉得光点头不够,给她磕头表决心又太夸张。 他只好不做声。 他从来就不奢望小姐会嫁给自己。只求她平安,幸福,衣食无忧。 车随即在医院门口掉头,再去警察局。 第二百三十一章 医院遭袭 “林觅,林觅,我来了!” 一刻钟前,顾启澜拼命上楼,一路狂跑,边跑边喊。 他一心只要找到她。 她一定在附近,一定没走远---- 可是为何就不见了呢? 这对自从相识以来就没有太平过的小恋人,难道注定情深缘浅吗? 方才,他穿过长长的过道,可曾留意到某处的异样? 在楼梯间堆放杂物的地方,一双纯洁的少女的眼睛,望着他。 “启-----澜” 林觅分明是听到了他的呼喊,但一只手捂住了她微凉的嘴唇。 这是林先生的手,看上去和往日一样,却格外冰冷。 他弯着腰,和她一起藏在大大小小的麻袋后面。 父女两人为了躲难,忍住呛人的灰尘和霉味,委身这般逼仄的空间。 林觅是懂父亲的。 她慢慢地拿开他的手,望着远去的少年背影,眼眶一红。 李炎在医院门口意外撞见了一队警察。 为首的那人看上去很是老辣,直接奔着前方医生的办公室去。 隔着一条散发着消毒水的小道,李炎嗅到了一丝杀气。 刘警长此次搜查医院,不放过任何一位接触过林觅父女的大夫。 没几分钟,就看到有医生护士被陆续带出,个个垂头,发抖,惊惶。 很快有几小护士经不起恐吓,断断续续地讲出了章文轩与林家的过往。 更有怕死之徒,指出了章医生在何处。 刘警长让人做了笔录,随即 走廊尽头的手术室门紧闭。 章文轩专心致志地给手术用的刀剪消毒。 朱博远的第一次手术不足以保命,迫于其身体状况每日愈下,他决定提前实施二次手术。 一个丑陋的声音响起: “砸!把人活捉了!” 手术室的门被暴力砸开。 紧接着是打砸声,玻璃器皿的碎裂声,唯独不听见人声。 章文轩的眼镜不见了。 眼圈青紫,嘴角流血。受伤的双手也在滴血。 他被三名警察用枪架着,一瘸一拐从走廊上艰难走过,头依然是扬着的。 “老老实实的,我要问你的话。” 章医生不正眼看刘警长,这人便恼了,将他连扇了好几个耳光。 李炎趁此混乱,沿着楼梯一间间房溜过去。 他在一间没人的办公室里随手捡了一套值班的医生服,又从抽屉里拿了口罩和帽子,换装后胆子也壮了三分。 “现在我是废物一个,可是为了她和少将大人,哪怕付出生命又如何。” 他找到了林先生的病房,瞬间感到一丝惊喜。 林觅听到门外响动早已警惕,还没等他跨进来,一只椅子就飞到面前。 若不是林觅力气小,还真险些砸到他的肚子。 “小姐,是我。” 林觅扑过去,抓住他的衣袖,眼泪汪汪: “李炎!你如何找到的我们?” “快带少将大人走,警察来了!” 床上的林先生醒来片刻了。只是无法接受这一天的混乱和痛苦,宁愿躺着不动。 李炎的话,字字入耳。 他一翻身下床,迅速把外套穿上,把枪抓在手里。 李炎见状也习惯性地去掏口袋- -满满的失落。 枪已经被林一堂的那些人没收了。 他抓的全是冰冷的空气。 只是他一时半会没想起来这个残酷的事实。 “少将大人,我领着您和小姐走,西侧那边靠着医院的太平间和垃圾场,一向少有人走,有个小门可以出去。” 三人达成默契,一路弯着腰轻手轻脚地走。 李炎在最前面看路,林觅跟着他,身后是林先生。 走着走着,他突然改变了方向,转身对林觅低声说: “不好,那边也有警察埋伏了,先找个地方躲起来。” 他把父女二人安顿在一处专门堆放医疗废物的杂物区,又悄悄叮嘱林觅: “小姐,这儿离太平间那边的小门很近,天黑了若是有人往外运尸体,千万不要害怕,和少将大人跟着那些人先出去。” 林觅点点头,又问:“我们走了,你呢?” “我再去探探路,等忙完,我回头来找您。就在您学校的正门见。” 李炎这一天的头脑里乱混混的。他也没了过去那股子的机灵和敏捷。 心事重重,又沿着原路悄悄折回去。 李炎估摸着警察会找到病房里来,所以他打算自己去拖住那些人。 结果可能只有一个:以命换命。 这一天,接诊林先生的是章文轩。 或许他预料到了什么,只是不动声色。 从容地给了跟随他的护士一张下午的戏票,以放假看戏的理由打发走了她。 在护士走后,飞快地把桌上放的病房记录本上有关林少将的那一页撕碎,烧掉。 刘警长对一声不吭的章文轩来了莫大的兴趣,找了各种可能的工具充当刑具。筹划着一场屈打成招的逼供。 只要章医生撑不住,肯作证,那么案情就真相大白: 林先生串通侄子造乱,谋划刺杀的罪名随即可坐实。 利令智昏,一时竟忘了去搜查林先生的病房。 顾启澜本是来寻林觅的。 他并未警惕到发现医院里来了警察,而且是带头抓捕过自己的刘警长。 因而并不知道自己也是随时可能暴露的目标。 就在这步步惊心的一点时间里,启澜找了来,把留在病房里准备牺牲的李炎误打,救了下来。 在他们离开后不久,警察们找到了这一间并不起眼的狭窄病房---之前都是给值班医生做临时手术室的。 这些警察翻了翻,并未发现里头有何异样,于是又接着往楼上搜查去了。 启澜背着李炎到了楼下,却发现来时挤得水泄不通的地方没了人影。 诊室的大牌子也给扯到地上,红十字上给踏了几个脚印。 启澜猜到医院进坏人了,眼下也不敢回头去找章医生。 他只有一个念头: 逃!!! 他的腿不短,背上的人也不重,照理说不算太费劲。 可是,偏偏启澜长这么大还没背过男生,头一回怪不习惯的。 李炎的个头又比他高,腿老是往地上拖,害的他跑上一小段就得停下来重新换个姿势。 和林觅父女俩的逃跑方向不同。 启澜看中的是医院食堂的一个小门。 这是为了方便送菜和运送剩饭菜开的。 那个门还是几个月前章大夫告诉他的。 常年是虚掩的,夜幕下没有灯照着,夹在大榕树后的几个臭潲水桶中间也不甚起眼。 启澜忍着臭味,也不嫌那门脏,直接一头撞了过去。 门果然开了又合上,只是头发上多了一股难闻的油腻味。 从食堂的门逃出来,天更加黑了。 身后不时刮来一阵阵冷风。 启澜跑着跑着,忽然一阵头晕加恶心,胃里的东西翻腾着,很想吐。 第二百三十二章 路遇 医院的一角被改成了临时的审讯室。 听诊器成了皮鞭,针头和刀剪把受审的人整的血肉模糊。 章文轩的头在阴冷的墙壁上来回撞过几次后,虚弱得已经要失去意识。 血已经糊住了他的双眼。 在昏死过去前,这位好心的医生脑海中断断续续地想着一件事: “启澜林小姐都该逃出去了罢” 整个下午也未有消息,仿佛警察就只是来抓他一个的。 章医生闭上了眼睛。 从开始到现在,他未说一字,也不喊痛。 一无所获的刘警长大失所望。 一边脱下沾满鲜血的手套,一边愤愤地朝他的身上又踢了几脚。 踢完,忽然想起了什么,匆匆进了医生办公室,拿起了电话机。 “局长大人,林家父女必然已经离开了医院,我派人在附近细查,您安排人直接审问嫌犯。” “尽快,要抓活的!” 刘警长挂上电话,命人绑了章医生,塞到医院外的一辆黑色马车里,带往警察局的牢房。 余下的医生和护士无不流泪,却力不从心,只得目送马车远去。 雪又开始落了。 马车留下的印痕和警察们乱七八糟的脚印,连同章医生沿路滴下来的血,都一并冻住 顾启澜背着重伤昏迷的李炎跑得筋疲力尽。 医院附近的路,原本他是很熟悉的。 不巧的是天黑又逢下雪,路上又冷又滑。 “啪!” 两个人都摔倒了。 一个仰面,一个趴地。 “哎哟!” 启澜忍不住喊了一小声,用了很大力气才支撑着双臂爬起来。 李炎依然不醒,也不知摔的重不重。 忽然,远处的街口传来警察吹哨子集合的声音。 启澜的心“咯噔”一下悬空,赶紧拼命去背李炎。 “不能丢下他,可怜的兄弟!” 再次背起李炎的时候,他发现自己双腿几乎迈不动。 启澜心里明白,若是自己逃命,这点残留的力气够了。 可是,他现在背着的是一条活生生的命啊。 在最后的一点力气支持下,启澜终于把李炎背到了较为逼仄的一条小街。 这里的民宅不多,很显破败。 天黑了也不见灯光。 他边走边摸索,又费了很大的劲,走到尽头。 没有出口。 这条街的尽头是死胡同! 启澜的腿一软,力气要分分钟耗尽了。 “扑通”,两人一同滚进路边结冰的泥坑里。 雪如砂砾一样沙沙地打下来。 两人在雪里就像是石化的人像,一动不动。 除了口中呼出的白气,肢体都没了感觉。 在一片泥泞的雪地里,渐渐出来两个人影。 是一男一女。 男的双手抱着一袋鼓鼓的东西。 女的打着一柄伞,手里提了一盏小小的煤油灯。 他们都很年轻,衣着也与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 这一处不起眼的破街,住了不少北漂的租户。 各行各业都有。杂的很。乱的很。 也就是最近,才迎来了它从未有过的新租客。 在人生地不熟的北平,节省生活成本是一件大事。 黎建华与妹妹黎采薇,就这样误打误撞地找了过来。 他们北上求学时带来的钱并不很多,早已花完。 家中变故,父母双亡,京城的亲舅舅也不再与之联系。 自从与林一堂道别后,就再未有机会见过面。 林一堂临走前曾说定下次会面日期,恳恳切切。 说得好像他真的会来一样。 到了那一日,却不见他来。 又过了一段日子。 一堂仍然不见人影。 电话也不曾打一个。 而兄妹两原来居住的高价旅店,却是快付不起了。 搬行李的时候,采薇心里惦记着一堂,迟迟不想走。 建华心中焦虑,却也架不住渐渐空虚的钱包。 他们还得等。 只是换一个便宜的地方继续等罢了。 于是,建华原来想着找一堂借钱度过难关的想法也夭折了。 兄妹两个在北平人生地不熟,最后是听了原来旅店茶房的建议,在此地落脚。 两人也不会家务,只靠买些食物应付过去。 建华在比较远的一个报社找了份排版校对的差事,解决生计。 工资一般,早出晚归。 他认为妹妹不适合出门找工作,考学为重。 采薇身体较弱,整日关门在房里读书。 心里依然惦记着一堂。 她总担心他出了事,夜里常常恶梦。 醒来一顿流泪,又不知道去哪里可以找到他。 林一堂对他们搬走之事并不知晓。 但他刻意的和他们保持了距离,怕影响他的订婚。 建华以为他是自己的准妹夫。 采薇更是一直不掩饰对他的感情。 若是他们知道自己要订婚的消息,不知该如何伤心绝望。 索性不去见面最好。 林一堂并非铁石心肠。 他计划着暗中派人送一大笔钱去,让二人衣食无忧。 可惜的是,他交代好去送钱的警卫,并未完成任务。 当天还来不及动身,就不幸被半路上返回来的叛徒王鑫杀了。 眼下林一堂遭到诬陷,身陷囹圄。 黎家兄妹在陋室中倒还活得平淡自由。 这一晚,建华心情很是低落。 他在报社新发的报纸上读到了华夏酒店抓嫌犯的新闻,知道了一堂入狱的消息。 比起坐牢,这小子瞒着自己订婚的事算得了什么? 建华匆匆忙忙下了班,比平常走的要早很多。 这天采薇见哥哥回来早,心情反而好了许多。 白天得待着不出门。以前哥哥回来太晚。 好不容易回来早,她渴望出门透透气。 过去在福建也没没怎么见过大雪,她也想看看夜里的雪景。 建华自己在外面吃,而妹妹的伙食是包含在房租里的。 采薇已经吃了好几天的房东提供的饼子和稀粥,有时酱油拌白菜。 这些劣质食物,她是头一次看到。 采薇皱着眉,比吃药还觉得苦。 头一次发现食物还会有难以下咽的时候: 一口下去,满嘴涩涩的玉米渣。 不新鲜的玉米粥也就忍了。 饼子又干又硬。 咬不动。 舌头和牙齿都硌得痛。 酱油白菜又特别咸。 过去在家的时候,佣人都有水果和白米饭吃。 今非昔比。 采薇跟着建华打着伞出门。 雪景倒是没什么看头。 满地的泥泞。 路过一处点心店,她闻到了新出炉的糕饼香气。 她终于难抵腹中的饥饿感,凑到建华跟前 “哥哥,我们去买些牛奶饼干好不好?” 建华把口袋里仅剩的几枚钱币都掏出来递给妹妹: “想吃就多买点。” 兄妹二人买好饼干,冒着渐渐增大的雪,往回走。 第二百三十三章 你不救,我救 采薇撑着伞,走了一阵,越来越慢。 她心里有一股气憋着,又咳不出来,只得停了脚步: “哥你走慢一点” “我跟不上你了” 建华抱着饼干,扭过头来扶她: “大雪天的,你非要出来。当心冻病了。” “我们赶紧回去,喝点热水,睡下,明早我带你去看病。” 采薇点头,正要说话,双眼却不由自主地看向路侧。 “哥”,她的声音明显在发颤: “泥坑里头有两个人!” 她发现的正是顾启澜和李炎摔进去的那个泥坑。 两人在坑里趴着不动,已经好一会了。 建华不信: “下雪天的,哪来的人?谁没事还在坑里躺着。。” “你们女孩子就是胆小。” 他往那边走了几步,往坑前一站,惊得连饼干袋都抓不稳了: “不好!” “妹妹你别慌,他们还活着呢!” 建华心底善良,他看泥坑里的人还没冻死,想也没想就跳进去。 “啊呀,好滑!” 泥坑不深不浅。 水早结冰了,建华的皮鞋一擦到冰就直接摔倒。 眼镜都掉了。 他在坑里看不清,伸手乱摸: “妹妹你来帮我找找眼镜呀!” 采薇赶紧来,拿灯一照: “哥哥别动,就在你脚下,千万别踩碎了镜片。” 建华果然寻得眼镜戴上。 “这里我一个人就够了,你在上面提灯给我照照。” 采薇借着灯火的微光,看清了一张熟悉的脸。 她认出了李炎。 心里一阵激动,险些掉了灯。 如果李炎此刻是醒着的,必然也很感到意外。 之前林一堂还让他开车接送过初到北平的采薇和建华。 此时再见竟是在雪地里。 “这个是林家的警卫!哥哥你快去把他背上来!” 建华已经抓到了李炎的胳膊,用力把整个人扶起来: “我就说,看着有一点点眼熟呢。” 李炎先给拖上来,脸上脏兮兮。 采薇让他仰面躺着,赶紧摸出手帕给他擦脸。 建华把双手往裤子上蹭了蹭,打算上来。 没来得及说话,只见采薇把灯往地上一放, “我来一起帮忙,那里还有一个人呢!” 她误把顾启澜也当成了林家的警卫。 “哎,”建华有些力不从心, “我快吃不消了,救一个算一个。” “再说那余下的一个你我都没见过,哪知道是好人还是坏人。” 采薇满脸不高兴,狠狠地瞪了他一眼: “只要是一堂哥哥家的,一猫一狗都要救。” “何况还是个人。” “你不救,我救!” 建华看到她那阵势,赶紧应道: “得了得了,你好好地待着,两个我都救!” 扑通!扑通!扑通! 可怜的建华摔了三次,总算是把顾启澜也救出了泥坑。 使出全力,还差点赔上眼镜和门牙。 人是救上来了,可怎么回去呢? 背不起,扛不动。 兄妹两个犯了难。 眼看采薇带的煤油灯也快熄灭了。 再不回去,四个人都会妥妥地冻死在雪地里。 顾启澜的头靠那灯最近。 一点点的温暖,融化了他脸上的部分雪花。 雪水渐渐流到他的嘴唇边,一滴,两滴 迷迷糊糊的,有一种很香甜的味道。 “唔什么这么香” 不知不觉伸出了双手--- 不料挨了“啪”的一记耳光! 启澜挨了一巴掌,浑身一激灵。 他睁开了眼睛。 发现一个陌生的男青年对他怒目而视: “我打你个臭流氓!” 建华愤愤地说, “好心救你,你还敢乱来,我们真瞎眼了!” 启澜给打蒙了。 片刻后挣扎着坐起来,“我闻到饼干味道了,好香的饼干!” 采薇见他是真饿了,也不计较他刚才“胡来”,撕开饼干袋子: “吃。好多呢。” 建华仔细把启澜上下打量一番: 一副少年书生模样。 身子还没自己结实呢。 能给自己一巴掌打得激灵的,不像是李炎这种干警卫的。 “喂,你不能只吃饼干,我要问你的话。” 启澜已经吞下好几块饼干。 他太饿了。 从天不亮熬到现在,滴水未进。 还背了个人跑这么久。 “谢谢你们救了我,和这个人-----” 启澜不想说“我们”,他觉得自己和李炎不是一起的。 “我们认识他,不认识你。” 建华严肃地打断他, “你是好人还是坏人?怎么会和林家的人一起倒在泥坑里?” 启澜摇头叹道: “这个---容我想想。” 采薇笑了: “你们男生真让人看不懂。一堂哥哥从来不爱把话说明,你和他有点像。” 什么?她认识林一堂?! 启澜嘴里的半块饼干掉了出来。 这世界说大就大,说小就小。 救他的兄妹俩,和林家有联系。 或许这就是天意。 既然如此,他试探着讲了一点实话: “我今天从医院把林家的警卫背出来。” “怕遇到坏人。跑着跑着结果掉进泥坑了。” 采薇好奇地听他讲这些故事,建华也没有再问他。 启澜吃饱了饼干,有了力气,重新去背李炎。 他想尽早地找个地方给李炎看病。 哪怕小诊所或者药铺都行。 原来的那家医院是不敢去了。 建华和采薇不约而同地挽留他: “我们住的地方很近,天这么冷,一起去避避大雪。” 启澜点头。 他背着李炎,建华扶着采薇。 其实,走了一阵的时候,李炎也醒了。 他趴在启澜的背上,悄悄地流了好几次眼泪。 这个被他鄙视的小书生,此刻还费劲地背着他。 而黎家兄妹当初来的时候,他还挺反感他们呢。 林觅的梳妆盒不见了,他还怀疑过是采薇坐车拿了。 现在想来,自己过于狭隘了。 雪簌簌落下。 四个人都有各自的心思。 那一点微弱的灯光,伴着他们走入了小街。 一处破旧的小院子,黑黝黝的。 建华见到启澜眼中的诧异,有些尴尬。 “到了,你们别嫌弃啊。” “这比不得林家的房子。” 采薇的脸也红了,她显然也有些不好意思。 其实她在路上就发现李炎醒了。 见他在闭着眼流泪,就不去打扰。 不过李炎没有听到这些话。 到底身体太虚弱了,没等到采薇开门,他又昏睡过去。 这屋里小是小。 仅仅有一间房。 建华睡在靠窗的地铺上。采薇睡唯一的床。 “让他睡我的铺。” 建华和启澜把李炎安顿好的时候,采薇已经倒了三杯热水端过来: “条件简陋,将就将就。” 第二百三十四章 意外相逢(1) 天黑了。 父女两个在黑暗里待着,盼望着什么。 医院阴森恐怖的太平间门外,窸窸窣窣地有了脚步。 一群黑色衣服的人,抬出了一具白布裹着的尸体。 真是毛骨悚然! 林先生上过太多战场,见过太多的死人。 他担心女儿,忍不住捂她的眼睛。 林觅躲开了父亲的手。 “爸爸,那边真的有人出来----” 林觅眨着眼睛,压低声音,凑近父亲耳边: “我们跟着走,那个门果然开了。” 林先生示意她不要做声,两人同时站起来。 他让女儿先走,自己带着手枪走在后面,以防不测。 林觅敏捷地迈出几步,以一种不紧不慢的速度,跟上那些抬着尸体的人。 她这时候是真勇敢,一点都不怕 两个小时前,医院出了一件大事: 恰是章医生被警察暴打的那段时间,朱博远无法得到二次手术续命,不治身亡。 原本章文轩想全力救治博远,这是目前唯一可以作为证人,洗脱林一堂的冤屈的希望。 但是,章医生给抓走了;林一堂还在牢里,二人都生死不明。 博远的死,对朱家和林家都不是好消息。 朱家抬人的队伍人多,脚步也杂乱。 林觅和父亲就这样混在人群里从一处不起眼的门里成功逃离医院。 父女两人扎进一条尚有人气的菜场里,待出来时都已经换装完毕。 林觅女扮男装,把头发盘起塞到帽子里。 她和父亲穿着农民常见的粗布外套,手挎竹篮,肩头架一扁担。 他们还特地把脸涂脏,像城郊来卖菜的。 “爸爸,我们回家找妈妈去?” “家里应该已经给坏人围住了,你妈妈我倒是不太担心。” “为什么?” “她的鬼点子很多,不止一个地方可以躲” 林先生尽量表现得乐观一点,以减轻女儿的顾虑。 林觅执意要去文墨路看一眼。 她急急地跑在前头,催着父亲快点走: “万一妈妈在家,我们赶紧去救她!” 这时候,一辆气派的黑轿车从路口驶过。 一对雪亮的车灯,把林觅的双眼刺得生痛: 她抬手去擦眼睛,没有留意到轿车上坐着的一个女人。 是林太太! 林先生刚兴奋地想冲过去,却颓然呆站在一旁。 她坐的不是家里的轿车。 “” 他呆站了片刻,终于低下头,无奈地蹲下来叹了口气。 林觅揉眼睛的瞬间,轿车一驶而过。 她见到父亲的样子,以为他是累了,乖巧地给他锤了两下背。 路很长。夜也很长。 林先生思前想后,决心和女儿撒个谎。 “觅儿,我已经和你妈妈说好,让她先回老家等我们。 她下午动身的,明早就会到天津了。” “家里太危险,现在不能回去了。” 林觅想想父亲的话有道理,不再说话。 雪又下起来了,好大。 父女俩已经在雪中迷茫地走了三个小时。 平日都坐惯了汽车,认路真难为了他们。 林先生开始体力下降。 他渐渐走的不稳,后来又突然感到头疼欲裂。 他忽然一阵哆嗦。 整个人似乎没了力气,半卧在雪地喘个不停 林觅双眼通红,把外罩的一件坎肩笨拙地脱下, “爸爸,您冷不冷,我有衣服” 无奈坎肩太小,只能搭在父亲宽阔的肩上。 雪打在两人身体上,飞快地渗入衣服,冰冷。 再这样下去,父女两人都会冻僵。 好在天无绝人之路: 前路又来一辆车。 那车有几分眼熟,却想不起。 求生的本能驱使她一步步往前跑。 林觅跌跌撞撞地跑到路中央,抬手去拦车。 开车的是一个她从没见过的漂亮女孩子。 女孩子???? 女司机???? 还没等林觅反应过来, 那女孩把车一停,偏着头厉声喝道: “臭小子你拦我的车干什么!” 林觅望着她凶巴巴的样子,只得把帽子揭去: “这位姐姐好,我也是女的!” “小妹妹,这样很危险!你干什么非要拦我车!!!” 她似乎有急事,又好像脾气不太好。 莫非是自己看错了车。。。。 冒着被骂的危险,林觅小声地又问了她一句: “这车是顾公馆的?” 好看的小姐姐纳闷,她礼节性地点点头: “你有何事?” “请您帮帮我和爸爸,他病了,送我们去个旅店好吗?” “不用您垫钱。。。” 林觅觉得自己都要给跪了。 小姐姐总算开了车门。 “你扶爸爸过来。我不下车。” 父女俩坐定。 方向盘一转,车轮启动! “我先去接个人,然后才能带你们去找旅店。” 她的声音冷冰冰的。 她似乎也不爱打探什么。 一路上一句话也不说。 林觅父女俩都不约而同地仔细端详她: 人挺美,就是有点凶。 车开得很快,不久停在了一处大宅前。 一阵阵哀乐和哭泣声如雷贯耳。 四处飘着黑纱。 这。。。 林先生心里嘀咕着:今天真是晦气透了, 当初给女儿订婚的日子可是左右斟酌,精挑细选,一丝不苟。 没想到比任何一天都倒霉。 他累了,居然在这车里睡着了。 林觅倒是没见过这种场面。 她望着那扇门和门口缠着黑纱的麒麟出神。 此地,正是朱家的大宅。 偌大的宅院,从此风光不再。 风雪渲染出无限的悲声。 一下子走了三个人,赶在一起办丧事。 夜里十点半。 那门缓缓开了。 并排走出两位男青年。 其中一位是典型的“披麻戴孝”, 对另一位抱拳,告辞。 一位是朱家仅存的男人--三公子行远。 一位是前来帮忙料理丧事的顾家二公子启江。 眼下,启江已经十分疲劳,缓步走向汽车。 林觅一眼就认出了他。 兴奋?有了安全感? 她只知道见到启江就有希望找到启澜。 禁不住从座位上站起,悄悄招了招手。 这位小姐姐有些脾气不好。 她可不敢喊这位少爷。 启江上了车。 他似乎没认出她来。 倒是对着开车的小姐姐抱歉地一笑: “小金,辛苦你这么晚了来接我。” “我该做的。朱小姐这边明天还有事要忙?” “是。” 二人坐下。 林觅忽然秒懂了什么,干脆闭起眼睛装睡。 那女孩指了指后座上的林觅父女: “二少爷,我碰到个小姑娘,她求我帮她和爸爸找旅店呢,你认识吗?” 第二百三十五章 意外相逢(2) 启江顺着她手指的方向一瞥,认出了装睡的林觅和真睡的林先生。 “林小姐,”他低声问,“你们要去哪里?” 林觅睁开眼,望着启江,沉默片刻,说: “我们过了前面那个巷子就走,辛苦你和这位姐姐了。” 她知道自己要识趣,不能麻烦他们,但她和父亲,确实也无路可走了。 启江说,“你们家的遭遇,我多少了解一点。” “报纸上现在到处是不好的报道,尽快买票回南方。” 林觅脸上瞬间变红,又紧接着变白,被人看穿的滋味真难堪。 他从口袋里掏出皮夹递到她的眼前, “这是我的一点心意,够车票和船票。” 林觅没有接,只是带着恳求的语气, “我很想走之前去见启澜一面” “为了你们都平安,不要见面最保险。” “好。” 启江的双目微红。 朱涓涓一家也是受害者。 昔日大家闺秀,如今家破人亡,若不是他来帮忙,丧事都办不开。 小金是漠然的。 她冷静地听他们说话,一点情绪也没往心里去,只是安静地开车。 车速不变,十多分钟后,车停。 林觅把父亲摇醒,告诉他该下车了。 启江把皮夹第二次塞到她手中, “路上小心。” “谢谢你,我们用不上。” 启江目送她和父亲下车,直至二人的背影消失在灯火阑珊处。 这时,小金开口了。 “二少爷,他们现在能否活着出城都是个问题。” 启江一惊:“为什么?!” 她转过脸,“警察局的线人和暗探,今晚这一路上我都见怪不怪了。” 他几乎是后悔莫及,正要拔腿去追赶,不想背脊上碰到一个冰凉的金属物件。 隔着大衣,启江都感觉得到,那是一支手枪。 小金与他近在咫尺,但中间隔着这无情的枪。 “小金姑娘,把枪收好” “我今晚接到的命令,就是把你干掉。” 她的语气丝毫不带温柔。 启江在瞬间,忽然明白了什么。 她之前受伤,中毒,被他所救,后来也救了他一命,现在两不相欠。 他一直相信她是好人,做杀手是迫不得已,但此刻却发现自己错的离谱。 “你杀过的人多吗?” “从不计数。” 说时迟那时快,启江趁着她的话还没说完,一个反身,对着她的手用力一劈! 枪在他的意料之中落到脚边, 启江捡起枪,发现里面并没有子弹。 小金在意料之外倒下。 她一声不吭地倒在雪地里,双眼似乎噙满了眼泪。 她身下的血,飞快地流出,又在瞬间冻住。 启江把她扶起来,发现后背中了一把匕首,所幸刺的不是很深。 “二哥,你快跑!” 启澜的身影在雪地中出现。 他刚恢复精神不久,把李炎托给建华和采薇,自己休息到后半夜就出来了。 他刚打这边路过,要去找章老先生商量营救文轩大夫出狱。 不料路口看到停着顾家的车,还看到一个女人拿枪对着自己二哥。 “你为何要杀她!” 启江看到弟弟,第一反应是给了他几拳。 启澜很是委屈,匕首是他投的,但没想到这么准。 “二哥,才一小段日子不见,你就不喜欢涓涓姐了?” 启澜只是没说,“你怎么惹的三角恋,还差点赔了命。” 启江没有和他多废话。 他先是把匕首按压住,将领带和手帕迅速打结,将小金的伤口处扎的紧紧的。 “三弟,快开车,我们先去医院。” 启澜看出二哥对这姑娘的态度不一般,带着赌气,也带着插刀的歉意,把车发动了。 这一段路,是兄弟两个自结伴去天津以来第一次有机会独处。 “我亲眼看她要杀他。还要送她去医院,二哥是中了魔吗?” 启澜闷闷的开车。 启江自有看法。 这枪不假,但枪膛里没子弹。 小金是不是有什么苦衷? 他忽然觉得她今晚很不对劲。 何以如此不堪一击? 会不会身上还有别的地方有伤? 这一检查,启江彻底陷入了焦虑和自责。 小金晚上约好来接他回家。 但她一路上并未太平。 厚厚披巾下掩盖的,是她左肩和小腹中的子弹。 即使如此,还能坚持开车。 他只顾着替朱家的遭遇悲伤,替林家的遭遇唏嘘, 却未想到,小金作为一枚无依无靠的棋子,命运更加不堪。 启江不想再责怪开车的启澜。 到了医院,大夫和护士查看了伤情,把二人劝走,就风风火火开始了救治流程。 在没有章大夫的医院里,启澜感到无比的失落和哀伤。 启江心里更是难过。 雪夜,手术中伤员的情况几次出现险情。 启澜望着哥哥在手术室外徘徊的背影,自责感最终打败了一切负面情绪。 这一天对他来说,太难熬,也太压抑。 林觅似乎就从人间蒸发了。 可是,就算是雪人,也得有一团蒸汽留下,也得有一团白云作念想。 启江攥着口袋里那把手枪。 枪是空的,车里和小金的身上都没有一颗子弹。 那她为何要拿空枪对着她,给自己引来一把飞来的匕首呢? 原因或许有一个,但情商不高的启江一时难以想到。 她喜欢他,但讨厌他牵挂着别人。 在启澜看来,全是自己的过错。 小金也许在来的路上遭遇了危险,几次可以逃跑,但最终还是如约来接他回家。 他并未想过,小金对他的感情,甚至远远胜过爱她自己。 启江在手术室外守到天明。 启澜寸步不离地陪着他,最终撑不住,头歪在椅子上睡了过去。 梦开始了。 他迷迷糊糊地听到林觅的哭声,头脑一阵疼痛,强行爬起来,搓搓眼睛。 启澜的眼睛里望见一丝太阳光。 自己身上盖着启江的外套,正躺在屋内的简易沙发上。 墙上的钟指向正午。 “居然睡了大半天了!” 他赶紧爬起来,四下里去找启江。 走廊尽头碰到昨夜打过照面的护士。 护士一问三不知。 任凭他怎么问,也不开口,只是一个劲摇头。 启澜不信,他觉得其中必有隐情。 最好的一个猜想是,启江已经带着那个受伤的女孩出院,但不知去了何处。 最坏的一个猜想是,医院里来了坏人,二哥和那个女孩都遭遇了不测 第二百三十六章 意外相逢(3) 路灯下映照着两个相依为命的影子。 林觅扶着父亲,在雪地里不知不觉走完了好几条巷子。 在这片街区,藏着她来北平这三年来许多的回忆。 这树木,这房屋,还有曾经李炎开车送她上学时常常光顾的面包店。 那个面包店出奇的小。 烤的面包却出奇的对女孩子的胃口。 小而圆,有多种口味的可以选,还不贵。 店里就一个胖胖的小伙计忙前忙后的。 每次李炎从店里拎着一兜面包出来,林觅就像馋猫一样吸鼻子。 “小姐,早晨在家已经吃过了。” “我带学校去吃!” 李炎是怕她吃坏肚子,林太太也叮嘱过不许让林觅吃外面的东西。 不过,他每天都买,只要她一声命令。 她每次都不领情,伸手夺过兜子,拣一个最烫的塞他嘴里去。 李炎一边三下五除二把面包吞下去,一边还得小心开车。 可惜,这些回忆,终究是很久前的回忆了。 叛徒王鑫已经被启澜和陈醒干掉了。 临死时他透露过,李炎已经不在人世间 林觅的眼睛中升起两朵水雾。 此刻,那家店的门已经关上,留下一个小窗口,里面有隐约的灯光。 父亲肚里响起了一串短促的咕噜声。 “爸爸,您饿了?” 林觅一手扶着他,一手指着那家小小的,貌似还未打烊的小小面包店。 “我去看看还有没有吃的。” 她嘴上信心满满,心里在打鼓。 身上,一分钱也没有。 刚才顾启江要给她一笔钱,她拒绝了。 现在才知,自己是太麻木了,忘记了人活着就要花钱这条真理。 林先生一眼看出了女儿的心思。 “孩子,我和你一起去。” 林觅听出父亲声音中的肯定,心想,“爸爸难道带钱了?” 父女二人来到面包店前。 无奈林先生个头太高,那扇亮灯的小窗又太矮,弯腰比较费劲。 林觅凑近,双手轻轻拍窗框:“您好,还卖面包吗?” 那小窗吱呀一声开了条缝,递出一个熟悉的纸包。 “还剩1袋。半价卖了。” 半价是多少?她真的没概念。 平时都是李炎买,她不知道价格。 林先生从容地摘下自己腕上的那块闪闪发光的手表, “我拿这个和你换。” 面包店的伙计伸手就拿走了那块表。 此人把表在手掌中反复摸了几遍,确定是好东西。 林觅接过面包,回头望着父亲。 林先生拉着女儿的手,转身要走。 不料小伙计的声音又来了: “找钱!” 随着哐当的响声,两枚银元滚落在地。 若是过去,林觅看都不会去看。 但是,这面包,这两个银元,是父亲的手表换的,意义就不一样了。 她一手拿着面包,半弯着腰,用另一只手捡起了银元。 林先生想制止她,终究选择了默许。 他除了这表,再无值钱的东西。 这两个银元是父女二人当下唯一能指望的财物。 有了银元,又能多一点生存的希望。 “爸爸,有了钱,我们可以住店了。” 林觅是真的有些高兴,搓了搓手, “天太冷太冷了。” “是呀,找个能住的地方就可以安顿下来,睡个好觉。” 找了几家,不是太贵就是太脏。 他们在雪地里带着希望一直走,一直选,最后看到一处不大,但价格合适的旅店。 深夜,店里还有不少人陆续来投宿。 伙计领着父女二人上楼。 伙计瞅着女扮男装的林觅,虽然衣服朴素,像个学生样子,马上热情搭话: “小兄弟你也是来考大学的?” 林觅不好说什么,想着启江告诫过她,现在满城都在抓林家的人,只能应声点头。 “是。晚上刚下的火车。” 林先生倒是淡定,替女儿把谎圆了。 伙计继续吹牛道: “你们找我们这,是找对喽。饭菜好,服务好,考的也好。好多外地学生在这住着呢。” 林先生已无心听他吹牛,摆手说: “赶紧找间房,我们想早睡呢。” 伙计嘴角露出一丝诡谲的笑容来,抬手指了指走廊尽头的一间房。 “就剩下这一间了。价格嘛,肯定要贵。先付钱。” 林觅拿出一枚银元。 伙计见状,赶紧收了。 “可以住两天天。包三餐。” 伙计笑眯眯地开了房门。 这间房,根本不是正经的客房,是店老板趁着人多,为了赚钱,临时拿杂物间改的。 屋内莫说电灯,就连一盏像样的蜡烛灯台都没有。 借着对面房间和走廊上的光,林先生在落满灰尘的桌边坐下。 伙计拿着桌上的半盒火柴,动手擦了点了灯芯。 房间不但小,还特别脏。各种东西都很旧。 林先生从未住过这等旅店,但直觉告诉他,伙计明明在耍诈。 他也没有更好的办法,只好压低声音催道:“我们饿了,送些吃的喝的来。” 林觅是真的要饿晕了。 她的双腿发软。 鞋子也不脱,直接往墙角那张简陋的木板床上一趴。 “觅儿,别睡着,还有面包呢,你先吃了。” 林先生不忘提醒女儿,“我待会吃伙计送的东西就够了。” 他一面说着,一面把面包袋子打开。 有点失望。 一块贵重的手表,只换了3个小圆面包和2个银元。 而且有一个1银元已经付了房钱了。 林觅在床上打了个滚,灰尘太呛鼻子,赶紧翻身坐起来。 “爸爸,您和我一起吃面包。” 她拿了两个面包给父亲,留一个给自己。 “孩子,你都吃了,我不饿。” “您不吃,我也不吃!” 林觅和父亲推来推去,一不留神,一个面包忽然从手中掉落。 面包在灰扑扑的地板上打了个圈。 林觅呆了。 林先生刚要伸手去捡面包,冷不丁门外跑进来一个白雪球样的东西。 “汪汪汪!” 这个小雪球,是一只狗! 它肯定也是饿极了,一口咬住了地上的面包。 林先生本能地缩回了手。 再慢一点点,那只小狗肯定会咬他的手,那可如何是好啊! 父亲是善良的。 “觅儿,你瞧,小狗都吃的这么香。你也赶紧吃一个。” 林觅握着面包,轻轻摇了摇头。 “孩子,你怎么啦?怎么哭啦?” 林先生看到女儿眼中不断地流泪。 以为她受惊吓了。 第二百三十七章 意外相逢(4) “爸爸,我没事,噎着了。” 林觅抬眼看了看父亲,手里的面包咬下一角。 林先生的目光落在门边津津有味嚼面包的小狗身上。 这个小动物显然是饿了。 埋头拼命地吞咽着食物。 它的爪子在蒙尘的地板上拍下一行乱而有趣的脚印。 “我把屋子打扫一下,太脏了。” 他看到门边有扫帚,决定打扫干净了再吃晚餐。 伙计厚厚的鞋底摩擦着松动的地板,啪哒啪哒的过来。 “今儿厨房没多少剩下的了,凑合着吃。” “过会再送壶水来。” 话音刚落,林觅的鼻子就闻到了一股浓浓的蒜味。 桌子上多了一碟蒜汁豆干,一盘不超过五个的烧饼。 再无其他。 这就是“好伙食”。 林先生摇摇头,“先拿点水来,杯子两个,好好洗一洗。” 伙计懒懒地转身,也看到了门口的小白狗。 “咦,这狗不是好好的在房里么?怎么跑出来了?” 他蹲下,借着门的掩护,悄悄伸手去抓狗。 不料狗儿灵活地一缩身子,跑了,抓了个空。 伙计急急忙忙地追出去,边跑边喊: “三楼的那狗跑出来了,来人啊,快点抓住它!” 店里陆续冒出好几个人,个个摩拳擦掌。 堵门的堵门,拿工具的拿工具,扯绳子的扯绳子,闹了几番,小狗终于落网。 有个厨师模样的带头起哄:“做一顿肉汤!” 小狗呜咽着,被捆着吊住手脚。 林先生把门关上。 屋里静了下来。 林觅再也按捺不住,扑到父亲肩头大哭起来。 “爸爸,那只小狗,和启澜的狗一模一样” 林先生默默地听着,等女儿哭不动了,轻轻地拍了拍她的头。 “人都有生的一模一样的,何况小狗呢。” “以后我们安定下来,养一只。” 林觅擦着眼泪,“不养了。我心疼小狗会被吃掉。” 父女两人刚要吃这顿粗茶淡饭,门外又乱成一片。 “砰砰!” “哐当!” 接着传来一声熟悉的怒吼: “你们谁敢吃了这狗,我就一枪打死谁!” 林觅的心突突地乱跳一顿。 是他来了?还是自己被打击多了幻听了? 她跑到门边,贴着耳朵,激动地听外面的动静。 这声音,真的是秦锋的。 可是,他怎么找到这里来? 他又为何要救这只非亲非故的小白狗呢? 莫非他不是一个人来的? 林觅想知道更多,不顾父亲的劝阻,开了门就往外看。 她借着昏暗的光线掩护着自己,悄悄地查看楼下的响动。 店里的正中位置,秦锋手中的枪闪着寒光。 他的头发比往日有些凌乱,额前挂着一些雪化后的水滴。 与他隔着快两尺的地方,站着个打扮偏成熟的少女。 一头新做的波浪,别着两枚镶玉的发饰。 何诗安把吓焉的小白狗抱在怀里,轻轻地抚摸着。 “看来这是启澜的狗无疑了。”林觅暗想。 可是,以二人的身份和地位,秦锋和诗安怎么会来这个地方? “我不能让他们认出来。” 这么想着,林觅猫着腰,小碎步潜回房间。 林先生是真饿了,也真累了。 他已经把烧饼豆干一扫而光,干吃的。 伙计送的水,遥遥无期。 “爸爸,我们小心,刚看到诗安了。” 她凑近父亲耳边小声说, “不要被她认出来,否则我们就跑不掉了。” 林觅担心屋里点灯会有人进来,赶紧用力把好不容易点的灯吹灭了。 这间房本是杂物间,无窗。 灭灯了屋内顿时漆黑一片。 这下,就只能靠着父亲,小心地听外面的响动了。 注定了求安静而不得。 诗安的高跟鞋声嗒嗒地由远而近。 林觅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处:她莫非要破门而入么? 哎。本来就是破门。 诗安恐怕只要一脚就进来了。 林觅摸到了一条断腿的凳子。 万一诗安进来,就让她好看 正胡思乱想着,不远处传来钥匙的响动。 高跟鞋的声音变小了。 诗安和秦锋跟着伙计进了另一处房间。 这是顾启澜从学校辞职后落脚的地方。 诗安来过一次,还偷拿了那串紫玉金珠项链,自然认得路。 然而林觅是不知道这里的。 诗安一进门,就不耐烦地催那伙计把屋里的煤油灯点亮。 “快点,这间房难道就不能安个电灯吗?太暗了!” “小姐,我们这就只有三间客房是有电灯的。这房间价格中等,有煤油灯已经很好了。” 秦锋一言不发,待诗安把伙计遣走,才慢慢开口。 “这房里住的是你朋友?他还回来吗?” “你急什么呢,我朋友没找到呢。他的房里显然已经给人翻过了。” 诗安把床上乱乱的被子和衣服叠了叠,算是自己最大的努力了。 秦锋看出她对这个房间住着的男生有别样的感情,也不挑明。 但她叠衣服的笨拙和故作老练,让他好几次笑出声来。 “秦先生,我累了,要睡觉,你明天再来找我。” 诗安一面往床上坐,一面下了逐客令。 秦锋一脸不悦。 “你太不讲信用了!” “你让我帮你找你失踪的朋友,你得帮我找林觅,这才算公平交易。” 诗安一时无言以对。 林觅现在在哪,是死是活,她真的一无所知。 但为了让秦锋帮她找顾启澜,她得骗着他,这个戏还要继续编下去。 “秦先生,我们明天再聊,我还知道林觅几个好朋友的住址” 何诗安的老练,在他眼里就是小孩子的把戏。 他的智商让他鄙视这种小孩子自欺欺人的游戏。 “桌上有笔,有纸,白纸黑字写了给我,我自己去就好了。” 诗安:“我不会写字了,今天在酒店给个刺客袭击了,下午好不容易才醒过来。” 秦锋:“你” 二人的对话,声音不算小,加上离得近,差不多都给林觅听去了。 黑暗中,她无法看清父亲的脸,也无法判断林先生是不是也听到了这些话。 轻微的鼾声,陆陆续续地传入她的耳朵。 担心多余。 林先生不知何时已经睡熟。 林觅的头枕着父亲的胳膊,闭上眼睛,头脑却比白天还要清醒。 她彻底失眠了 第二百三十八章 临时搜查 林觅夜里在满是灰尘的地板上翻腾。 杂屋里唯一的床上,疲惫的父亲睡得很沉。 若不是他轻微的鼾声一阵连一阵,她几乎要产生孤身一人的错觉。 “好好睡,睡了就有精神了” 可是林觅还没来得及合上眼睛,就听到何诗安在咆哮: “你不回去是要干嘛啊!” “别碰我!别碰我!” 什么?!大半夜的,秦锋居然没有走! 此刻的林觅一心只想睡觉,睡一个好觉,哪有半点心情去吃瓜? 她只能双手合十,祈祷秦锋不要干出出格的事情来。 不远处的那间房里,灯貌似灭了。 黑灯瞎火的,诗安的声音先是大,后来也越来越小了,听不见了。 旅店门口,刘探长带着几个便衣,瞅了瞅店内,一拥而入。 他们已经得到眼线的秘报,知道目标的猎物在此落脚,正摩拳擦掌。 刘探长走在第一个。 他捋胡子的样子极为猥琐,像老鼠偷东西前给自己打气。 沿着楼梯,他的脚步宛如幽灵浮动,听不到明显的声响。 到了楼上那间关闭的房门前,他贴着窗户听了一小会。 随后上楼的助手一个给他点烟,一个给他提灯照明,还有一个取了伙计的钥匙来开门。 刘探长一直耿耿于怀的事,马上要揭晓。 九月在后海被干掉的三人,都是他的得力干将。 现场留下的林觅的手帕,以及断了的钢笔,都证明顾家老三和林家有交集。 顾家老三是怎么都跑不掉了。 只要有他作人质,一切都好办 “顾启澜,你被包围了。” “老老实实举手开门出来,暴力抗捕死路一条。” 刘探长胸有成竹地拍着门,门后有了一点响动。 门开了。 他顿时来了劲: “这就乖嘛,你二哥当初和我杠,头都给打破----” 一个“破”字还未说圆,刘探长的嘴就收不拢了。 只见一件女人穿的贴身内衣飞来,不偏不倚打在他头上。 啧啧,一股浓郁的香水味。 刘探长抓住内衣,一把扯了下来。 三个助手见状想笑又不敢笑,硬生生地憋着。 “给我冲进去!” 屋里给灯照了个遍。 只见床上躺着一个人,被子裹得严实。 看那披散的一头乌发,是个女人。 她的被子随着呼吸在起伏,看样子还活着。 更大的猛料,在后头。 刘探长刚要上前看个究竟,不想门后闪出来一个高大的人影。 “探长您好。是我父亲派您来的么?” 秦锋不慌不忙地披着外套,好像刚起床不久。 “少爷。。。您好。。。您今晚在这” 还没问完,秦锋就示意他闭嘴。 刘探长一时愣在原地:这是什么破情报! 他是要抓逃犯顾老三。 不是做狗仔去扒秦局长公子的私事。。。。。 “您请回。我明早回去和父亲解释清楚。” 他还想说什么,看到秦锋一脸狂放不羁的笑,只得悻悻地带着助手出去了。 刘探长前脚刚走,躺在床上装睡的诗安就恢复了颤抖。 “喂,你把被窝里的老鼠拿走,我已经照你的话做了” 秦锋走到床边,悠悠地吹起口哨。 “穿上衣服起来了,那个是我的袜子,不是老鼠。” “你!” 诗安恼羞成怒,一骨碌坐起来,不巧发现自己的贴身衣服不见了。 “我的衣服呢?你赔我的衣服!” “刚才借你衣服一用。你若不嫌弃刘探长身上的烟臭味呢,还可以继续穿。” 诗安气的七窍生烟。 “姓秦的,你个千刀万剐的,你明明知道今晚有人来搜这里,还要欺负我,占我的便宜” 秦锋脸一黑。 “你把我骗到这里来,就为了这?” “?你睡床,我蹲门后,到底谁占便宜了?” “你通点情理好不好?要不是我,你现在都给抓监狱里了,那里才是老鼠窝。还有臭虫呢!” 他的态度是不好,可句句在理啊! 诗安一边哭得鼻涕哗哗,一边又不敢大闹。 “你说好了帮我找顾启澜的,你个骗子!” 秦锋不乐意听这些。 “我没说不帮你,但你得帮我找林觅。这样才是公平交易。” 他摸出钱包,拿了几张钞票拍桌上。 “诗安小姐,这些够你买新衣服的了。拜拜!” 秦锋出门了。 “你个混蛋,王八!” “等等我!” 诗安胡乱套好衣服,抓起桌上的钞票,狠狠地丢在门外。 愤怒归愤怒,她想着眼下最重要的是要尽快找到启澜,赶紧去追越走越远的秦锋了。 林觅在屋里听得清清楚楚。 她摸黑往门边走,轻轻把破门打开。 诗安和秦锋都不知去了哪里。 但走廊上,花花绿绿的钞票却是真的。 家庭变故不过才一天,林觅的生活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变。 她和爸爸现在太需要钱了。 爸爸的手表换了面包和两个银元,实在很憋屈。 面包已经吃进了肚里,银元也花了一个,抵了住店的费用和伙食。 唯一的一个银元,恐怕都不够撑天了。 林觅想了片刻,最终慢慢地挪动脚步,把那些钱捡了起来。 数了两遍,一共是一百块整。 就当是借秦锋的,有钱了一定还他。 有了钱,她就能带爸爸离开这个危险的地方,找个远一点,安全的地方休养。 林觅把钞票放进贴身的口袋,不声不响地回了房。 屋里无窗。但不妨碍旅店里散养的几只公鸡打鸣的声音传进来。 林觅在地板上坐着,一个小雪球贴着她的心口。 这只小白狗,是通人性的。 它不知何时先她一步进来,又在她内心寂寞和凄凉时,跑到她的身边。 有了小白狗,林觅的心就不怕冷了。 耳边有了房客的走动声,备考学生的读书声,还有厨房斧头劈木柴的声音。 随着旅店里正常的声音渐渐多了起来,天也亮的差不多了。 林先生醒来了。看到前一日还光彩照人的女儿已经变得灰头土脸,不由得眉头微皱。 林觅本能地想找伙计要一盆水来洗脸。 可是,自己是逃难中,好一点的形象只会带来杀身之祸,还不如继续土下去,丑下去。 只好就着地板上的灰,把脸又努力地抹得灰不溜。 她把小狗藏在屋里找到的一只破箱子里,正好有几个孔可以出气。 林先生还想喊伙计送早餐来,林觅却已经打定主意,带着小狗和爸爸一起赶紧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第二百三十九章 不要认出我 林觅拎了那装狗的破箱子,拉着父亲的手,示意他不要说话。 她在地板上用脚尖就着厚厚的灰,搓出了一个字:走! 随即“走”字又昙花一瞬地被鞋底抹去了。 林先生懂得了女儿的意思。 看她肿肿的眼皮,就猜到这小家伙昨晚必然没睡,瞒着他什么事情。 他会意,跟着女儿,一起轻轻推了门,往外探头。 来回看了一遍,确定走廊和楼梯处没人,两人这才略放了心。 林觅和父亲一前一后地向外走。 先穿过走廊,再走楼梯,趁着店里的人各忙各的,赶紧溜了出去。 出了旅店的门,林觅拉着父亲加快了脚步。 父女两个大口呼吸了一顿新鲜空气。 也不觉得冷,反而有着雪后的一丝冰冰凉的惬意。 二人越走越快,旅店在他们的身后浓缩成一个小黑点,最后消失不见。 仿佛他们从未和它有过交集。 林觅眼前的景色渐渐熟悉起来。 这条路口对着的,是板井胡同。 她的同学兼好朋友于芬就住在里面。 林觅下意识地算起了时间。 这个时候,应该是期末考试完,放寒假了。 于芬是出了名的爱学习,她肯定在家。 “爸爸,我想去和于芬道个别。她家就是靠左边的第二个院子。” “不行,觅儿,我们是在” 林先生望着女儿的眼睛,硬生生地把“逃难”两个字咽下了肚。 说出来,女儿会多难堪。 他不要女儿的自尊心受到伤害,松开了她的手,轻轻地点点头。 “去。我在这等你,快点回来。” 林觅抱着箱子,顺着胡同的逼仄小路一直走。 到了于芬家的门口,正要去叩那扇红漆木门,就听到里头传来砸东西的巨大响声。 “你个没良心的,我白养你一场!” 一个中年男人的吼声如雷贯耳。 又夹着妇人的苦苦哀求:“别打阿芬了,要打就打死我!” 那男人很是愤懑,声音大得惊人: “再敢在警察面前帮姓林的说话,我就拿铁勺子打死你!” “炒了半辈子的菜,饭碗没了,等着饿死算了,你也别上学了!” 林觅的脑袋嗡地一响。 于芬的父亲,是在华夏酒店做事的厨师。 现在酒店受到林家的牵连,刚关门倒闭。 于芬的哭声断断续续地从门缝里飘出来。 她一个字都不说,只是哭了又哭。 那妇人的声音透着无奈和心疼,让林觅想起了自己的母亲。 “阿芬还是个孩子呀,家里还有些钱,你再去找份事做,不能停了她的学啊” 林觅的眼泪刷刷地涌出来。 她摸了摸口袋,翻出昨晚在走廊上捡到的钞票。 这三张钞票摸着还是这么新。 她咬了咬牙,决定把钱留在门口。 为了防止风吹走,还在上面压了块石头。 在转身离去的前,林觅用力撞了一下门。 “咚!” 屋内的人立刻有了反应:“谁在门外?!” “于芬,我有东西给你放门口了!你保重啊!” 不等那门打开,林觅已经一口气飞跑出二百来米。 “爸爸爸爸我回来了” 林先生看到女儿气喘吁吁的样子,以为是遇到警察了,连忙将她背起来朝着另一条路跑去。 林觅趴在父亲背上,抱着箱子。 路边的电线杆和高高矮矮的店铺、房子都往后退去。 父亲先是跑的平稳,一会儿就颇为吃力了。 “爸爸,我没事,您放我下来。” 林先生已经疲惫不堪。 林觅的双脚一落地,就急着给父亲擦脸上的汗珠。 太阳已经出来了。 林先生习惯性地抬手看时间,光光的手腕上,已经没了手表。 他心头有几分失落。 但想到手表已经换了面包,面包已经给女儿吃了,就不那么难过了。 林觅掏出了口袋里最后的一个银元。 前面有一家糕饼铺子正好开门了。 店铺也不算大,想必价格不会很贵,刚好合她的意。 “爸爸,您看,有个店卖点心,我们一起吃顿好的。” 店门口还没有客人的影子,暖烘烘的糕饼味道很吸引人。 林觅拉着父亲往里走。 她走到柜台前,望着伙计身后摆满了架子的各类糕点,有些迫不及待了。 她把银元递过去,“您看能买多少?能够吃一天的吗?” “我给你称两斤绿豆饼,三斤马蹄糕。再找一些零钱。” 伙计人很好,不但把点心仔细包裹好,还把零钱都当她的面点清了。 林觅接了伙计递来的点心和零钱,利索地把包装纸解开一个角。 “爸爸,这个是绿豆饼,您快吃。” 林先生双手接过饼,边吃边望着女儿,嘴角浮现了一丝笑意。 这孩子一下子就长本事了,生活磨难说来就来,没想到女儿适应得比他还快呢。 林觅看着父亲吃了两块饼,才想起自己一直都空着肚子,连忙拿了一个掰开,放了一半进箱子喂狗,余下的小口小口地咬起来。 父女二人低头吃饼的那一点时间里,店铺门口出现了两个并排站着的人影。 出于警觉,林觅抬眼悄悄看了过去------ 口中的绿豆饼瞬间不香了。 一男一女,都是青年模样。 男的穿着孝服,女的一身白裙。 “三哥,我进去看看,你在这等我。” 那女人说完就缓步进来了。 虽样貌清秀端正,却容颜憔悴。 林觅认出了是出事前,在试穿婚纱时遇到的那位姐姐。 她摸着脑袋,恍然又想起,婚宴当天,她和她在酒店见过。 想着自己给人家带来的不幸,林觅像泄气的皮球,恨不得把头埋到伙计柜台上的算盘底下去。 朱涓涓离她渐渐近了,她的心也猛地提到了嗓子眼。 “千万,千万不要认出我呀” “您好,红豆糕,桂花糕和栗子糕,各来三斤。分开包。” “好嘞!” 伙计包好了点心,递给她的时候,声音是带着关心的。 “小姐,您瘦了,保重身体要紧。” 她点点头,轻轻说了句:“谢谢,您也保重。”林先生到底粗心,没觉察出异样来。 他看了看朱涓涓,只是在心里叹了叹:“要是觅儿现在长到眼前这位小姐这样的年纪,落落大方就好了!” 朱涓涓的手似乎有些无力。或许九斤糕点加在一起,就是很沉。 在接过点心不久,她的手一抖,一份已经包好的点心就滑落出手心,打了两滚,正好落到了林觅的脚边。 第二百四十章 要报警吗 林觅眼看着一包点心“噗”地一下滚落,正好掉在她两脚之间。 此时她的背靠着柜台,分明无路可退。 她多想弯腰把那个软乎乎的纸包捡起来,拍拍灰再物归原主。 可是,此刻万万不能开口说话-- 嗓音百分百会出卖了她。 “小兄弟你好,请帮我把点心捡起来好吗?” 林觅一言不发,只是半低头,整个人紧紧贴着柜台。 朱涓涓并没有让她的沉默保持多久。 她轻轻地挪了几步,目光正对着林觅憋得通红的脸。 “小兄弟,你是不是发烧了?” 比起地上那包点心,她更关心呼吸已经变得越来越急促的“小男孩”。 林觅又不自觉地往后缩了缩身子,有意地避开她的眼睛。 实在忍不住,她就一脚将那点心原地踢了回去,心想: “姐姐快捡了点心走,你看得我都想哭了。。。” 这举动让涓涓和林先生都大吃一惊。 “觅儿你怎么变得这么没礼貌了,不帮人家捡还乱踢人家的东西,赶紧道歉!” 林先生催道,女儿磨磨唧唧的样子可不是平日的做派。 林觅无奈,只得快速捡心,双手递上去: “抱歉,给您!” 涓涓听到这声音,只觉得分外耳熟。 她眼角的余光扫向林觅。 尽管面前的这个“少年”衣着土气陈旧,脸上灰不溜秋。 但精致柔和的五官和不经意露出来的细嫩双手,说明这是一个女扮男装的少女。 涓涓猛地想起了什么。 她立刻转身,打量起刚才未注意的这位中年男子。 他的脸显然是刻意地涂抹了灰土。 但丝毫无法掩盖他身材挺拔,气质不凡,一身的粗布衣裤也像是伪装。 她的手心渗出了一层冷冷的汗珠。 那一瞬间她隐约认出了林觅,就是昨日在华夏酒店办婚宴的那位小新娘子。 这位男士,是小新娘子的父亲。 如果不是飞来的一场横祸,她的大哥的婚宴该是多么喜庆。 此刻,根据警察局给的种种证据和紧急发出的通缉令,父女二人就是 与她家三条人命挂钩的抓捕对象! 朱涓涓倒吸了一口凉气。 莫非是大哥二哥与父亲冥冥之中给她的线索? 今天是他们下葬的日子,她只不过是想买些平日亲人们爱吃的点心而已。 谁想到仅仅隔了一天,她就在这个清晨遇到了警察在满城搜查的通缉犯么? “我该怎么办?” 她喃喃自语道,眼前一阵眩晕,身子一晃,摔倒在地。 门外等候的朱行远见涓涓好一会也没出来,喊了几句没反应,担心出事了。 他走近门边,看到店内一个中年男人和一个少年正扶着妹妹,也顾不上自己一身孝服冲了进来。 “四妹,你怎么了?” 朱涓涓微微地睁开眼睛,看到行远,嘴唇动了动,却没说出一个字。 伙计从柜台后边送来一杯热茶: “小姐,您喝口水,休息休息。” 行远心疼地接了茶水递到她嘴边, “四妹,你是不是太累了?要不我送你去医院?” “家里的事我来做,你安心去看病,顾启江昨晚答应我今天还来帮忙的。” 朱涓涓摇了摇头。 昨夜刘警长已经通知她与行远,林家主犯在逃,被教唆杀人的从犯,也就是小新娘的丈夫,已经被依法羁押。 博远和定远的遗容惨不忍睹。 父亲大人的逝去也是含恨而终。 兄长的命案就这么简单粗暴地调查出来了吗? 朱家与林家素不相识,无半点瓜葛,何来“蓄意谋杀”这一说? 两家唯一的交集就是选了同一个日子在华夏酒店办婚宴。 她看着林先生,又看看林觅,心中矛盾不堪。 这对父女怎么看都不像万恶的通缉犯。 是不是被陷害了呢? 如果是,那她要不要忍着丧亲之痛,帮林家洗冤? 这又岂能是一个弱女子能承担得起的 朱涓涓内心挣扎的痛苦,比针扎还难受。 她沉默中咬破的嘴唇,已经流了血。 悲痛归悲痛,头脑还是清醒的。 “三哥,我没事。刚才多亏他们了。” 涓涓慢慢站稳,尽量使语调平静一点。 不等林觅开口,她已经迅速拉住了她, “小兄弟,辛苦你帮我拿着点心,我实在没力气。” 林觅以为她没认出自己来,舒了一口气。 看到这位姐姐身子虚弱,她也没多想。 “好,我和爸爸送你一段。” 林觅把自己的点心和装小狗的箱子交给父亲,手里把朱涓涓的点心抱得满满当当的。 林先生听了这话眉头又不免一皱: 女儿也太天真了,他们是在逃命,不是在行善。 得,做完这一件就够了! 四个人走出了点心铺,来到了车水马龙的大路上。 林家父女看到马路上人多车多,大白天太阳底下,多少有些心虚了。 行远只是围着妹妹转,暂时没有关注林家父女的样貌。 行远想着到路口寻一辆马车,赶紧和妹妹回去办事。 “我看到马车了,你们去帮我拦一下!” 林先生听了一愣:这语气不就是要让他和女儿去抛头露面吗?! 万一走在路上给警察抓了,岂不前功尽弃? 林觅把帽子压低,自告奋勇去拦马车。 “赶车的老伯,您快来!有位小姐和先生要坐您的车!” 那马车忽地就到了跟前,速度快得难以置信。 行远打开皮夹,点了一把零钱给赶车的。 他随口说了句“谢谢”,并不正眼看林觅和林先生。 在他心里,眼前这两人穿着土气,和他俩有着很大的身份差异。 “四妹,我们上车。” “不,我有话想和这位小兄弟说。” 朱涓涓那双憔悴但依然美丽的眼睛,就这么直直地与林觅对视。 “我大概已经认出你来了。” 林觅摇摇头,不应。 “我和你在婚纱店见过,在酒店也见过。” 涓涓的声音不大,只够她听得见的音量。 林觅压低了帽子,忐忑片刻,开口道: “姐姐你是要报警抓我们吗?” 这小姑娘的反应之快,让朱涓涓措手不及。 而此时的朱行远,已经觉察到林先生的异样。 他认得那张脸! 惊诧,愤怒,仇恨,一起来了! 他操起马车座位底下闲置的一团麻绳,一个反扑,从身后套住了林觅的脖子----- 第二百四十一章 一面之缘(1) “三哥,你快松手!” 朱涓涓眼看那麻绳套上了林觅的脖子,吓得大惊失色。 “小伙子你别乱来,我们有话好好说---” 林先生见状要上去救女儿,不想朱行远睁大血红的眼睛,愤愤地瞪着他。 “有话好好说?” 行远的声音透着凄凉和愤怒。 “和我大哥、二哥说?和我父亲说?” “我奈何不了你,只能---” 他又用力将绳索收紧,再收紧,林觅顿时气都喘不过来了。 “我跟你去警察局,求你放了她,她还是个孩子---” 林先生恳求着,“我们和你们一样,都是受害人,事情的真相根本不是这样的。” 他一边求着行远,一边无奈地出手了。 只是眨眼的功夫,行远就看到妹妹被这个军人出身的中年人一把拖过去作了人质。 “你敢劫持我妹妹!” “不怕罪加一等吗?!” 林先生不回答。 他一手抓住涓涓的后脑勺,一手扣在她的喉咙处,逼得行远放松了绳套。 林觅差点就要给勒死,好不容易得以缓口气,赶紧抓住机会拼命挣扎。 挣扎中,帽子掉落。 林觅一头长长的头发也披散开来。 行远一愣:“女孩?!不是个男的吗?” 想起自己和克丽丝好的那阵子,当着她的面发誓,不欺负妇孺。 眼前的“小子”居然是一个少女假扮的! 行远一时间进退两难,一方面不敢再勒她,因为妹妹还在林先生手里; 一方面又怕父女两人跑路,报不了仇----- 看着哥哥纠结的表情,朱涓涓倒是要淡定得多。 林先生的动作很轻,丝毫不伤她,只不过从行远那个角度看来像是劫持。 “三哥,你放了那个女孩,我相信真相不是这样的!” 赶车的见四人在僵持不动,也急了: “先生,您快别闹了,警察来了就走不成了!” 一句话提醒了行远。 他怏怏地松开了绳套,放了林觅,第一个上了马车。 林先生也“放”了朱涓涓。 “先去我们家。这件事只能一步步弄清楚。” 她伸手拉住了林觅,行远虽然不悦,也未作抗议。 林先生见女儿跟着涓涓钻进了马车,也随即上车。 虽然是一面之缘,他对这位小姐的人品却心里有数了。 四人在马车里坐着。车内基本是安静的 除了行远偶尔难以抑制住内心的不平,咳嗽几声来发泄。 到了朱家的大宅,涓涓让行远先下车去找人准备葬礼,自己则领了林家父女从侧门进了后院。 林先生环视四周,发现院内的陈设都有着江南的地域味道,猜测这家人应该是北上的南方人士。他虽说常年在海边服役,对北方的形势多少有所了解。朱家曾经是辉煌的,但如同林家一样,在动荡的岁月里,说败就败了。 林觅和父亲在涓涓的安排下住进了院里少有人去的一间客房。 涓涓怕佣人的嘴不严,亲自去厨房里拿了些现成的食物送到屋里来。 她是个细心的姑娘,不但端来了糕饼,还有水果和热茶。 “快吃点东西,都饿了一早了。” 林觅接过食物,有些不好意思, “姐姐,谢谢您了。” “不客气。我办完事就回来的,先不要出去。” 林先生也道过谢,目送涓涓关门离去了。 院子外面,送葬的队伍已经待发。 行远抹去了眼泪,整了整孝服,对着三口棺材鞠躬,下跪。 顾启江昨夜答应过要来帮忙,但时辰已到,并未现身。 “四妹,我们上车。” 涓涓提着一篮黄白色的菊花,与行远一道上了车。 父亲在世时素来低调,清廉,并未有专门的司机。 这车,过去是哥哥们开,现在是她来开的。 朱家在这边并无所谓的祖坟,加上变故来的太快,连风水先生都来不及去请一个。 只草草在城南选了一处交通还算便利的地方下葬。 漫长的葬礼,在午后结束了。 送葬的队伍各自散去,只留下行远和涓涓落寞地开车往回走。 行远看着妹妹,发现她眼睛比早上更肿,似乎又悄悄哭过几轮了。 他想,妹妹是不是在盼着顾家的二少爷来呢? 行远显然擅长发挥这种想象力,马上脑补了他们的种种细节。 种种迹象表明,启江就是准妹夫,他本人也挺满意这个未来的妹夫的。 在他看来,启江可以做上门女婿,这样家里就不会那么冷清。 他本性不爱做官,大的太危险,小的太没劲。 朱先生让他去政府部门工作,不许他娶舞女,如今这些条条框框随着父亲的去世烟消云散。 大哥和二哥也去了,他们活着时有多风光,死后却成了并排的两座墓碑。 母亲在医院养病,病好后送回老家去,免得触景伤怀。 他和妹妹迟早是要各有各的小家的。 他打算等真相查明后,就去舞厅找克丽丝,替她赎身 这么想着,就随口来了一句: “晚上我们打电话约顾家二少爷过来。今天他都没来。” “也许他也有很重要的事。不用老麻烦人家的。” 行远不解:提到启江,她的语气也过于客气了? 可不,客气得完全不像情侣关系。 行远坐不住了。 昨晚她看到启江来家里帮忙还感动的落泪呢,启江握了她的手,她也明明没反抗嘛 “或许女人就是善变的动物。” “嘴上冷,心里热。” 行远琢磨来琢磨去,最后决定: “现在家里我最大。不如我替他们把这个事挑明。” 下午,在管家的指挥下,朱家的佣人们撤去了满院的黑纱和花圈,做了一番大扫除。 林觅和父亲待在这间房里,从晌午一直熬到黄昏。 朱涓涓临走前告诉她,不用担心有人发现他们,这间房的钥匙只有她一个人有,外人打不开门的,只要不弄出声响就没事。 她听着门外来来回回的脚步声,扫帚和地板的摩擦声,打水擦窗户的响动,既单调无聊,又忐忑不安。 林先生在这间客房里找了几本书打发时间。看了一会就累了,小睡变成了大觉,天黑还没睡醒。 涓涓和行远回到家已经夜幕降临。 她正要避开佣人去给林觅父女拿食物,不料被一把拉住: “四妹,我们先去打完电话再吃晚饭。” “启江素来都能信守承诺,今日为何不来?” “你难道一点都不关心吗?他昨天一直都在帮我们哪” 第二百四十二章 一面之缘(2) 黄昏过去,冬日的黑夜总是来的很早。 比起黑漆漆的旅店房间,朱家的宅子简直就是天堂般的存在。 一边是夜幕降临,一边陆续点了明亮的电灯。 就算客房里没开灯,也能借着玻璃窗上映着的光影照明。 林觅的肚子倒是不饿。 朱涓涓送来的水果和点心挺多,够她和爸爸吃好几顿了。 只是在屋里待着无事可做,只能抱着小白狗,不停的喂它吃,不停的给它整理毛发。 小狗的肚子也吃得圆滚滚的。 它和林觅玩起了捉迷藏的游戏,一下子钻桌子底下,一下子又躲到床底下去。 林觅伸手把它抱起来,举得高高的。 小狗忽然对着窗外的灯光摇了摇尾巴。 她摸摸它的头,有些感慨。 “天黑了,好想开电灯啊。” “那个姐姐怎么还没回来开门呢?会不会有什么事?” 涓涓与行远已经去了朱先生的书房。 斯人已去,物品如故。 满目都是父亲在世时的回忆。 电话机孤单地立在书桌上,旁边是一盆兰花。 涓涓见电话机上不知何时有了一层薄薄的灰,连忙掏出手帕去擦。 “叮铃铃!” 突然间铃声大作,她不由得停住,手握住听筒,微微的抖。 这个电话是谁打来的呢? 会是启江吗? 涓涓犹豫着要不要亲自接,一边的行远看得赶着急: “四妹,你要害羞说不出口,我来替你说!” “三哥,我,不是这个意思---” 不等她说完,行远已经夺了听筒,郑重其事地清清嗓子。 “喂,请问您是----” 涓涓无奈,又不好走开,只得将手帕当了抹布,继续擦桌子。 “你走开,我找你妹。” 行远立刻猜到了是谁,面色一下阴沉起来。 听筒的那一头,分明是一个让他痛恨的女人。 昨天噩耗传来前,她满面春风,享受着满座男宾的赞美和女宾的羡慕。 然而变故发生后,婚宴在一片狼藉中落幕,这个口口声声要嫁进朱家的女人也趁乱消失。 葬礼上,丁家的人一个也未露面,只托了别人来传信。 信是行远拆的。 信中的语气极其凉薄。 大意是:丁浣与博远的夫妻关系解除。之前收取的礼金与馈赠不予退还,以弥补丁浣未过门就背上“克夫”之名的的青春和名誉损失。 好一个不要脸的家族,好一个不要脸的女人! 行远气得一把火将信点了,烧成了灰。 若不是家中还有诸多事情待办,他定会去丁家大闹一场。 这个电话让他浑身的血都往脑门上冲。 只得强作镇定,把听筒递给了涓涓。 “四妹,你接。” 涓涓只得双手接过听筒。 她倒是不恨丁浣,毕竟是一同留过学的闺蜜,也是曾经的“大嫂”。 丁浣在电话那头正享受完三杯美酒,借着酒劲,开始折磨朱涓涓。 “亲爱的,我现在都给父母赶出去了” “你大哥他去了,留下我在人间求生不得,求死不得” 朱涓涓这会儿禁不住又想起大哥博远,眼泪簌簌地掉落。 “嫂子对不起” “只要我们朱家还在,就不会让你无家可归” 丁浣对着电话干嚎了一通,终于抛出了重磅信息: 鉴于她曾经为了这门亲事拒了好几个条件优越的结婚对象,导致现在的寡妇身份遭人嫌弃,因此博远留下的遗产必须全部归她,以保障日后的生活衣食无忧。 涓涓想起大哥生前对闺蜜的种种呵护和疼爱,如今人走了,更不能亏待了丁浣,竟然不顾三哥在旁边抗议,毫不犹豫地答应了这近乎敲诈勒索的要求。 丁浣心满意足地挂了电话。 朱博远的房产和积蓄数量,她比朱涓涓和行远更清楚,现在只不过需要朱家写一纸文书,有个法律上的凭证才牢靠,不怕日后反悔。 现在,博远死了。人没了,很快就会拿到这么多的钱和房子,她又开心了。 新的生活在自己招手,有钱有青春,世界真美好! 丁浣喝完最后一杯酒,抱着真丝被褥香甜地入梦。 在丁浣的心中,爱情永远都留在了秦锋那里,其余的男人都是做戏的,都是用来利用的。 但秦锋的心走了,再也不会回来了,只是她还抱着侥幸的心态,想着重修旧好。 这一夜,林觅左顾右盼,也没等来朱涓涓。 她抱着小狗打了个哈欠,在干净整洁的房间里溜达了一圈,躺在舒服温暖的沙发上睡着了。 林先生怕自己的衣衫太脏弄污了床铺,也不去睡床上,只合衣在墙边的长桌上躺下。 涓涓与行远就大哥遗产的处理问题产生了很大的分歧。 行远坚决不同意她写那份文书。 他一见她拿笔就去夺,拿纸就去撕,像个蛮不讲理的倔孩子。 最后来回折腾了一个多小时,兄妹两个人都累倒在父亲书房的地板上,带着连日来的疲劳和心酸沉沉地睡了过去。 这一夜,顾公馆上下都在寻找失联的启江。 大太太的眼皮跳的厉害,心也跳的比平时快。 作为同胞骨肉的启泯,也有了那么一点不安。 他几次想去找三太太,让她打电话给警察局报警,但佣人都众口一词地告诉他:“三太太在卧室养病,不得打扰。” 如此一来,启江的消失更显得蹊跷。 顾先生作为一家之主,内心也无法再假装平静。 启江是他最优秀的儿子,能文能武,比五毒俱全的启泯好了不知多少倍! 在这一轮月光下,无眠的,还有不少。 秦锋顶着寒风在街头走到双腿都酸了,身后的“牛皮糖”何诗安还是一副不怕累不怕苦的样子。 她真的不冷吗?高跟鞋穿了一天一夜脚不疼吗? 诗安心里一万个委屈。 顾启澜找不着,她心里焦虑越来越厉害,完全忘了身上的冷和脚上的疼。 最后,秦锋怕她病了或者晕倒了,不得不承诺她: “我和你各自回家,不然父母都会急死了。明天,老地方见,我肯定会帮你找到人的!” 如果找一个人那么容易,哪里还会有这么多的曲折和痛苦? 在不远处的警察局,刘警长令手下的人打开了一扇牢房的门 第二百四十三章 到底有没有软肋 这一天,距离林一堂被捕,已经过去了24个小时。 而章文轩医生因拒绝作伪证,已经在牢里待了整整两天了。 为了防止他们串供,刘警长特地交代了狱警将二人分开关押。 章文轩关在地牢里的第一间,林一堂则关在最后一间。 中间隔了大大小小的牢房不下三十个。 别说是人,就连牢房里来去自由的老鼠和臭虫,恐怕也会嫌麻烦不相互串门的。 然而,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晚上,狱警的头亲自来到刘警长办公室,报告了一件怪事。 “那个医生一进来就不吃不喝不说话,后来关的那个小白脸也不吃不喝不开口,真是见了鬼了!” 章文轩和林一堂,本来是八竿子都打不到的两个陌生人。 一个是留学回国的外科大夫,一个是北上来迎娶表妹的海军军官, 最大的交集,就是章医生做手术救了中弹的林少爷一命。 此后除了正常的医患关系,也并无更多的交流,两人却连坐牢都能坐得这么默契。 刘警长的脸上挂着耐人寻味的假笑。 “都怪你对他们太好了!” 狱警连连点头: “不如,今晚就让他们开开眼界。” 刘警长的假笑变成了真笑。 “嗯,值得期待!” 之前他一直在外面,还没亲自审讯过。 在秦锋那里受的窝囊气,也有地方发泄了。 狱警站在前面,腰间一大串钥匙碰得叮当乱响。 “吱呀”一声,牢房的门开了。 章文轩在牢房坑坑洼洼的地上蹲着。 他被抓的时候就给打得不轻,身上的伤口陆续发炎,流脓。 在牢里,戴着脚镣,伤势较重的他躺下就难以起来,只好摸索着靠墙蹲下。 刘警长从狱警身后走到门口。 长长的门牙咬着香烟,烟味夹杂着口臭在狭小的空间弥漫开来。 “哟,伤成这样,绝食两天还活着,算你厉害!!” 章文轩被这股难闻的味道熏得忍不住睁开了眼睛。 一身原本干净的白大褂上,血迹斑斑,还有泥巴和灰土。 虚弱的身体紧贴着冰冷粗糙的墙壁,连连干咳,伴着反胃。 “你顶多,顶多还能撑个天。” 刘警长一边说着,一边暗中观察他的反应。 “看你年轻有本事,我再给你一个机会。” “只要你签个字,证明林家叔侄二人住院养病为假,故意拖延时间不回军队,谋害政府要员为真,就可以立刻回家。” “纸和笔都给你,快签。” “我,死也不会签的。” 他终于开口了。惜字如金。 狱警愣了愣。 眼前这位医生,年纪不大,胆子不小。 刘警长摸出一把随身带的短刀,直接拍在他脑门上。 “年纪轻轻,名堂不少。” “我派人去找了你在医院的资料上填的住址,他妈的根本就不存在!” 听到这话,章文轩的眼皮轻轻抬了一下。 他在北平没有买房,一直住在叔叔章老先生的家,其实是很好找的。 当初入职的时候,护士小美好心地提示他,万万不可写真实的地址。 他想或许是怕有病人找麻烦,没想到还有比医闹更可怕的。 一念之间,救下了一家人。 “别以为藏的深,就奈何不了你,哼!” 刘警长的嗓门一下子来劲了: “唐悦娴,华夏酒店老板的大女儿,是你的什么人?” 文轩的胸口重重地痛了一下。 唐小姐,是他交往了一个多月的女朋友。 原本,他是打算明年夏天向她求婚的。 没想到会被卷入一场黑暗势力的阴谋 这些蛮不讲理的警察,会对她做什么呢? 还是,已经做过了什么?! 身上的伤愈发疼得钻心,连蹲都蹲不稳了,只得半坐在地上。 疼归疼,章文轩还不至于昏了头脑。 “笑话!” “一个富商家的千金小姐,会看得上我这样没钱没房的人?” 他只能尽最大努力表现出对她不在乎,越陌生越好。 实际上,关于唐悦娴和章文轩到底是不是情侣关系,刘警长也没有铁耙钉钉的把握。 之前盘问过酒店的数十个服务员,他们也只说看到章文轩来过几回酒店,是给老板的二女儿看病。至于唐大小姐有没有和他有男女私情,大家都觉得不可能。 医生为了挣钱,上门服务也是说的过去的。 再者,唐老板原来也是官场上的红人,家大业大。 关了华夏酒店对唐家影响甚微。 他的大女儿素来就不缺门当户对的追求者,怎么可能会看得上一个没有背景的医生呢。 刘警长本想找章文轩的软肋,不料这小子不怕死。 况且,打狗还得看主人,也不能真的整死他。 这小子的医术了得,很多政要都习惯点名找他看病,自从抓了以后,院方都多次打电话来要求放人。长远看,还是得放出去。 想用刑来逼他签字,又怕章文轩这副伤痕累累的身子骨给打散了架,死在牢里可就难收场了。 刘警长收了刀,把余下的半截子香烟夹在手上,嫌烫嘴。 既然从这里暂时问不到有用的信息,那就换个人来试试。 长长的一段距离,真正走起来,也没那么漫长。 林一堂背对着门,在没有灯没有窗的地牢里发呆。 在过去的一天里,地牢的各种状况在不断刷新林少爷的三观。 “吱吱!” 几个黑乎乎,毛茸茸的东西在他身边溜来溜去。 “老鼠啊!” 天生洁癖,生活优越的林一堂,做梦也没想到会有这么个地方。 先是给老鼠骚扰得在黑暗里跑来跑去,撞墙撞得鼻青眼肿。 然后,他浑身的皮肤又痒又痛,伸手去挠,满手都是血的腥味。 原来,除了老鼠,还有更可怕的,专门吸血的臭虫和跳蚤! 不吃不喝都是小事,老鼠和臭虫跳蚤,太难受了! 刘警长和狱警进来,看到帅气逼人的林少爷在蹭墙壁,都忍不住大笑起来。 “瞧他细皮嫩肉的,看来臭虫跳蚤都喜欢这种小白脸!” “对,小白脸的肉,比普通人好吃,血也香,还甜哪!” 一堂愤怒地捡起地上摆着的碗筷,连饭带菜狠狠地摔了过去。 “你们真不是人!” 第二百四十四章 拿钱换命 如果说章文轩绝食是宁死不屈,林一堂的不吃不喝更重要的是为了个人卫生需要。 吃了喝了就意味着要上厕所,这不透气的地牢本来就臭的可以,如果吃喝拉撒了还不是人间地狱么! 除了和章文轩一样戴了脚镣,他的手一直都给拷着,手脚活动均受限。 他的一身功夫也没处施展,顶多能在一平方米的地方转转,躲躲老鼠还成。 一看到牢门打开,他积累了一天的怒火全部爆发起来。 手边能摔能砸的都砸了个遍,能骂的也骂了个遍。 大大小小的碗碟一着地就摔的四分五裂。 碗里的饭菜说不上好坏,撒的一地都是。 刘警长和狱警似笑非笑,等他砸完了,也骂累了,开始品头论足。 “瞧这衬衣扣子,纯银哪。” “可不,皮带扣上还有外国文字,一看就是进口货。” “皮鞋也做工一流哇!” 林一堂被眼前两人气得七窍生烟。 从小到大,除了经历过一场生死劫,还没人敢当面拿他开涮! 无奈滴水未进,加上体内的旧伤未愈,他确实没多少力气还嘴。 狱警向前走了几步,伸手一下就揪住了他的头发: “小子你投胎投的好,林家真是太有钱了------” “我们不吃不喝,攒个五年都买不起你一身上下的穿戴!” 一堂怒火难耐,可惜嗓子渴得冒烟,使不上劲来。 努力了好一阵,才攒出一口唾沫,吐在对方脸上。 “我呸!” “啪!啪!啪!啪!” 狱警报之以四个响亮的耳光,打得他双侧的脸颊一下子肿了起来。 一堂感到鼻尖一热,熟悉的血腥味来了。 上次流鼻血,是住院的时候。 林太太送的汤太补了,身边照顾他的林觅太好看了。想起来还是人生中最美好的一段小日子 这次,是太饿了,耳光也扇的太狠了。狱警刚扇完,另一个人就迫不及待地伸出一只黑乎乎的手。 天哪,看这个架势,是要接着抽下去的节奏。。。。。。 林一堂用力把头一偏,刘警长抽了个空。 刘警长专治各种不服管的,经验丰富。顿时恼羞成怒,抬脚一顿乱踹! 这下,一堂再也没力气逞英雄了。肚子上重重地挨了几脚,差点没把内脏吐出来。 “警长别踢” “呵呵,那就看你肯不肯听话喽。 “我听。。。” 刘警长露出一片贪婪的神色,举手拍在他的脸上。 “钱财啊,身外之物!你既然舍得花大钱穿衣打扮,就不想着拿钱买命吗?” “咚!”胸口又遭了一拳,正好打在他之前中弹,做过手术的地方。 一堂眼前眩晕至极,身子不由自主地倒地。 他把嘴角流出的血连同鼻血一齐咽下去,歇了两分钟,才缓过气来。 “你们要多少” 刘警长伸出十个指头,讪笑: “不多,十根小金条而已,也就是林公子的零花钱。” “听说令尊大人富甲一方,这点钱还舍不得?” 一堂无力地点了点头。 他的整个人,给狱警扶了起来。 “痛快点,听话点,不就不遭罪了嘛!” “林公子,十根金条呢,我们希望你尽快拿出来,今晚就去发电报。” “好。” 刘警长见他肯听话了,面露喜色。 于是刻意压低了声音,“还有一事,给我听好-----” “你叔叔的收藏的那些文物,到底放在哪儿?” 事实上,林宅已经被搜了好几轮。 除了藏书和大户人家常见的物品,并未见着大量现钱,更别提传说中林少将多年收购的稀世珍宝了。 刘警长自然是没权利去瓜分林宅中的东西,但现在手里有林少将的侄子兼女婿,还是很有希望挖出线索的。 “我真的不清楚” 狱警抡起袖子,故伎重演地给他来了几拳,却无任何反应。 刘警长仔细看了看他的情况,发现不妙。 “这小子可不能死啊,死了金条就没了!” 他闭着眼睛,蜷缩着,呼吸有一搭,没一搭的,看上去真的快死了。 “快喊狱医来!” 狱警飞跑出去,边跑边喊: “王老六,你快来,有个犯人病了!” 那声音大得出奇,也吵醒了昏睡状态中的章文轩。 这种地方,小病小痛是不会找狱医的,肯定是大病。 作为一名有良心的大夫,他第一反应是想出去救死扶伤。 但自己身上伤痕累累,还扣着脚镣,实在力不从心。 那个所谓的狱医,连个赤脚医生都算不上。 只不过和狱警有点远亲,就照顾进来领份薪水。 犯人们都怕听到这三个字:别人是妙手回春,此人出手必死。 这个庸医都算不上的王老六,打着哈欠,一摇一摆,挎着个药箱来了。 身躯肥胖,动作迟钝,神似一只跛脚狗熊。 他把地上躺着的林一堂翻来翻去地看了一遍,摇摇头说: “这还有啥好治的,趁热乎把身上值钱的衣服趴了,天亮前拖出去埋了。” 林少爷死了就不好办了 不但拿不到金条了,更找不到林家藏着的那些宝物了! 刘警长抓头想来想去,终于下了决心。 “把1号房关着的医生找来!” 门外又是一顿嘈杂。 章文轩还没得来及看清进来的人,刘警长就亲自过来给他开了脚镣, “快,快跟我们走!” 他还没来得及想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本能地摇摇晃晃地站起来,才发现根本迈不开腿往前走。 见他走不了路,刘警长连忙让一个狱警背着他急急忙忙地往过道里头跑。 这架势,是要放了他,还是要杀了他? 到了最后一间牢房前,刘警长叫人把他放下来,双手扶着。 章文轩望着黑漆漆的地牢过道,叹了口气。 “难道今晚就要在这里处决我了?!” 不料耳边一阵阵的命令,让章文轩恍如梦中: “小华佗,今晚就指望你了!” “你给我好好治,别的不要管!” “要什么药,就赶紧说!” 章文轩伸出满是血污的手,在同样血迹斑斑的白大褂上擦了擦。 地牢里光线暗淡,仅仅有一盏特别小的油灯。 他的眼镜在前天被捕的时候被打碎了一个镜片,视野中模模糊糊的。 “换一个亮点的灯来,我先看看病人的情况。” 第二百四十五章 需要一个帮手 一夜翻过,醒来已经晌午。 林觅睁眼即看到了窗外的太阳。 细心的她发现,自己不知何时已经给挪到了床上。 床边整整齐齐地叠放了一套新裙子。 耳边有熟悉的声音,是两个人在低语。 林觅从床上望,一眼就看到朱涓涓在桌边坐着,林先生则在窗外散步。 她眼中的父亲的背影,身穿浅灰色长衫和黑色皮鞋,发型整洁,胡须也修过,总算是恢复到过去的帅气模样。 “我这是在做梦。” 她揉揉眼睛,发现没有看错;捏了一把大腿,疼! 这位姐姐人也太好了,管吃喝就很不错了,没想到还管穿戴。 她一骨碌爬起,像只小白兔一样蹦蹦跳跳地凑过来: “姐姐,谢谢您收留我们!” 涓涓的双眼含着笑意, “先把衣服换了,又变成美丽的小姑娘了。” 林觅听了特别不好意思,什么都没干,还白吃白喝白穿。 总得从别的地方回报人家对自己和爸爸的好。 她把床边那套裙子抖开,在身上比了比。 林觅把床幔放下,躲在里面换了新装。做工还挺精致的,可惜有点长,到脚踝了。 朱涓涓等她换完,就牵了她开门往外走。 “小觅,你和爸爸可以放心地在我家住下去。” 林觅一听就连忙摆手:“不行不行,我们长住会连累大家的。等有了票就走。” “票?你们是要去哪里?” 林觅觉察自己说漏了,赶紧闭上了嘴。 她和爸爸现在是通缉犯哪。就算这个姐姐不去报警,旁人听见了怎么办? 涓涓没有继续问,把话题岔开了。 “我和三哥昨天就把管家和佣人作了安排,给她们多发了两个月的薪水,从昨晚到今天上午都走完了。” 林觅对此很是不解,偌大的一个宅子,面积少说也是自己家的两倍,把佣人和管家都遣散了,多冷清啊。 “姐姐,您是说现在这里只有我们四个人了吗?” “是的,外人都离开了。你和爸爸可以自由活动了。” 接着,朱涓涓又将院内的厨房,浴室,饭厅等重要地点一一指给她。 “我还有些事没做完。你可以随时去书房找我。” 说罢,涓涓就忙去了。 林觅舒了一口气。 四下里一片寂静。行远一早就上班去了,院子里只有她,父亲和这位姐姐。 时光过得很慢。林觅吃饱喝足,梳洗完毕,又去房里找小白狗玩。 小白狗在她的脚边跳来跳去,毛色有些脏。 林觅索性打了一盆浴室里剩下的热水,给小狗也洗了个痛快。 成年人的世界里哪有“容易”二字。 年少的林觅并不知道朱涓涓平静的语气下掩盖的残酷现实。 衣食住行,哪一样离了钱能体面? 朱家现在是无论如何也体面不起来了。 朱涓涓和朱行远在父亲走了以后,清点了书房中的各类文书才发现,他并没有给子女留遗产的打算,只存了一笔用来应急的钱。这笔钱并不算很多,所以朱家的丧事在世人眼中才会办得如此仓促,俭朴,完全没有一点排场和气派可言。 朱先生在世的时候,常常喜欢做慈善,给城里的孤儿院捐款捐物,也给老家办教育的热心人士捐钱。家中的开支用度,很多是由官场得意的博远和定远两兄弟来承担。 若博远和定远的遗产留得住,朱家还是可以持续过二十来年的体面生活的。 但丁浣索要大哥的全部财物,二哥的遗孀也需要钱来抚养儿女,这意味着家里的财产一夜之间就蒸发了绝大部分。 朱家以后的经济收入来源,就靠三哥和她,原来的管家和佣人是无论如何也请不起了。 朱涓涓在书房里按闺蜜丁浣的要求,写完了大哥博远的遗产分配文书。 接着,又主动写了一份内容大致相同的,给二哥的遗孀。在两份文书的最后一栏,她边哭边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等丧家结束,她也要去学校上班了,家里还需要她的那份钱,毕竟三哥的薪水也只够他自己花。 涓涓在清理父亲遗物的时候,发现原来朱先生保存的那个盒子不知何时滚落到了地上。 她赶紧弯腰捡起来,小心地擦了擦,打开---- 盒子里,启澜母亲的那段殷红的指甲和戒指还在。 父亲临终前的一幕又浮现。 “爸爸到走的时候,心里还放心不下启澜,把唯一的手表也留给了他。” “可是,上天,我的启澜弟弟他身在何处,是否还平安呢?” 涓涓想到这里,胸口一阵疼痛,只得坐在地上休息。 她牵挂的这个少年,此时正满大街地找人。 顾启澜离开医院后,原来是打算去寻找启江。 没多久他就碰到了报童齐齐,她故意踩了他一脚,然后扭头就跑。 启澜只得在后面追赶,追到一处偏僻小巷子,她忽然回头塞给他一张报纸,若无其事地闪了。好像与他根本不认识。 启澜接了报纸就看。有三则消息一下子就引起了他的注意。 一是警察局在通缉林家父女。 二是顾家登报寻启江。 三是章文轩被捕入狱。 这三条消息几乎把启澜炸晕了头。 林觅和爸爸还在逃亡;二哥和那个神秘的受伤女子生死不明;连一向救死扶伤的章医生也被卷入了这场阴谋。没有一条消息是能让他放心的。 启澜深深地吸了一口寒冷的空气。论机警,他还比不上做报童的小女孩齐齐。 齐齐刚才也是为了保护他才装成素不相识的样子。 这三件,他都无法置身事外,但单凭一己之力根本做不好任何一件。 李炎在建华和采薇租住的房子里养伤,启澜不想去惊动他。 现在唯一能指望的,居然只有他鄙视过、嫌弃过的陈醒了。 如果一个人能了解前世,预见未来,这个人就拥有了某种逆天的能力。 启澜记起穿越的那一晚,自己还是一个找工作被骗的倒霉大学生,为了保护书店与不速之客搏斗的勇敢。 他痛恨把自己骗来的陈博士,但是,在他受伤快死的时候,陈博士在女儿阿楠的苦劝下,摘下眼镜,成全了他的重生,这使得他对现在的陈醒少了几分讨厌。 这个陈醒啊,一见面就告诉他自己家住东边的七贤村。 启澜一直觉得听名字好像是郊区,不料他转身往回走的时候,一眼望见了正前方的一个石雕的牌楼,“七贤村”三个字赫然在目。 第二百四十六章 混进城去 顾启澜歪打正着踏入了七贤村的地界。 这个地方和他想的不一样,密密匝匝的房子。 他转来转去都没找到点头绪,只得爬上村里那个大柿子树,扯着嗓门大喊: “陈醒,你快出来!” “陈醒,我有急事找你!” “陈醒,你到底在哪里!” 启澜的喊声在村子里土墙上来回地荡,比打雷还好使,一下子引得村民纷纷从窗户里往外伸头。 “这小子哪里来的?” “该不是要来找麻烦的?” “陈村长的儿子可是我们村第一个大学生,我们要保护好他!” 启澜眼看村民鱼贯而出,手里不是拿锄头就是拿木棒,慌了。 “大家不要误会,我是陈醒的朋友,请帮忙喊他出门,谢谢各位了!” 村民们将信将疑,把树下围了好几圈。 “不听他胡扯,先抓下来绑了!” 几个村民纷纷响应,拿锄头和绳子过来。 启澜头上全是汗:连下脚的地方都没了,全是人头哇。 正担心着,一个少年怀里抱着只长毛兔,从远到近一路小跑,很快就到了树下。 只见他先将那兔子放到树下吃草,双手抱拳,对着四周的村民们鞠了一躬: “乡亲们,树上的这位是我的朋友,大家不要担心,各自忙活去。” 村民们说笑着们各自散了。 启澜脚下顿时闪出一块空地来。 他在树上爬了半天,早手脚酸痛,看到陈醒来,架不住,滑了下来,跌的龇牙咧嘴。 陈醒扶了他一把,“你呀,毛手毛脚。” “要你管!” 启澜也不示弱。他一脚踹那草丛,受惊吓的长毛兔拼命逃跑,很快就不见了。 陈醒黑了脸。 “你这个样子,把我的兔子都吓跑了,还不去道歉?” “真无聊,我和兔子道歉,它能听懂嘛!” 陈醒心疼自己的宠物长毛兔,见启澜没有内疚之意,忿忿不平: “你不是来找我吗,那你走便是,不送!” 启澜低了头,拉住他的胳膊,“别,我来是真心求你去帮个忙” 陈醒听他低语了片刻,一言不发。 待启澜把该说的和不该说的都统统相告,他也思考得差不多了。 有经验也有心计的少年眼睛一转,拍了手笑道: “这个倒是很有趣,我可以帮你,但你得想好事成之后如何感谢我。” 启澜想着没时间在此耗下去,应付着点点头,“得了,我们赶紧走。” 他是单纯的,没想过陈醒提的条件是否藏了猫腻。 只是在心里安排了三件事的轻重缓急。 最要紧的是去救章文轩,晚了怕有性命之忧。 二哥启江和小金姑娘的事排第二。 找林觅排第三,眼下暂时委屈下自己的心上人,以后一定拼命弥补。 陈醒让启澜跟着他往村外一条小路走,路上不时弯腰捡东西。 他有时去捡几块圆圆的小石头,有时去捡一两段带刺的树枝,或者一两把沙子。 启澜对这位同学的举动十分无语: 这个忙,就是去营救章医生。这可是最难的一步哇。 此人在紧急关头还有心情捡东西,到底靠不靠谱? 不久,陈醒的双手变得又黑又脏,他一把拉过启澜的脸,使劲往上擦。 “你疯了!” 启澜望着那黑兮兮的手伸过来,崩溃不已: “我请你干正经事,不是让你来耍我的!” “这么白,这么显眼,不怕被警察认出来抓了关牢里吗?” 陈醒对着他边训边翻白眼,“我是帮你伪装伪装,待会你自己再抹抹!” 什么,抹脸? 启澜一时反应不过来,“我脸挺好,不抹了。” 陈醒的脸十分严肃,不像开玩笑。 更可怕的,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张边角撕破的画像。 “老实说,你的那些画像都贴满了大街,赏钱又丰厚,只要不瞎,都会记得你长相了。” 启澜给吓住了。自己成了过街老鼠还浑然不觉,大喊大叫地来七贤村。幸好没被村民认出来去领赏。 “黄昏的时候一起进城,那时天黑得差不多,脸上脏点也看得不仔细。” 启澜只得默默答应。他想到自己脸太白,画像又太过逼真,咬牙抓了两把干黄土把整个脸都擦了好几遍,连头发也不放过。 陈醒看了也点头说勇气可嘉。两人继续走。 路上冒出一只大公鸡,陈醒二话不说,往前一跳,将它的双翅死死揪住。 “你去扯点干草来!” 启澜把路边的干茅草拔了一小把,看着陈醒低头捆鸡。 为了防止公鸡叫,一团泥巴糊上了嘴,还加了两圈草。 启澜的手帕也贡献出来,撕成几条,捆翅膀捆鸡爪的。 “你干嘛拿人家的公鸡?” “这是我家的,读书人不偷东西,这点品德我还是有的。” 可怜的红冠子公鸡,本来是来欢迎自己的小主人,结果给绑了一起带进城。 冬天的黄昏,终究是来了。 城门口,大堆大堆急着赶路的人,守门的士兵和躲在人群里的便衣,没人会刻意关注两个抱着干柴和公鸡的乡下人。 陈醒和启澜饿着肚子,给北风吹得满头乱发如茅草。 他们把原本整洁的外套,裤子和鞋子都脱掉,丢进了城门不远的护城河里去,拿出身上不多的钱给了两个真正卖完东西要回郊区的小菜贩,换来又破又脏的袄子和布鞋。 读书人手无缚鸡之力,完全是误传。 大公鸡有4斤重,一会在陈醒手里,一会又在启澜手里,来回打秋千,打得犯困。 两人轮流提着公鸡,走的也慢,好不容易走到了章文轩工作过的医院门口。 “我装病人,你是我弟,就说没钱,只有一只鸡,请大夫救救我。” 陈醒匆匆说完,也不问启澜同不同意,就“扑通”倒地,四肢抽搐,口吐白沫。 医院门口还有些人,看到这情景一下子围了过来。 启澜似乎领悟了什么,马上抱着公鸡往急诊室跑,边跑边喊: “大夫大夫,快救救我弟!他要死了!” 陈醒虽装得逼真,听到他的这番操作还是忍不住顺便翻一串白眼: 明明说好了你是弟,我是哥,怎么就反了呢? 还有,是谁要你加“他要死了”这种晦气话? 心里嘀咕着,一边还得继续装病人,还不知启澜那边演得如何了。 第二百四十七章 冒险传信 急诊室边,灯光昏暗,但不妨碍墙上映出一个美人的影子来。 虽然周围吵吵嚷嚷,一个女孩正低头专心给病人的伤口擦洗换药。 她的敬业一看就令人感到心安。 不仅如此,她的美貌也十分抢眼。 护士帽下,黑得发亮的两根长辫子盘得紧致,白口罩上露出好看的大眼睛。 纤细的身材裹着白色护士服,越发窈窕。 启澜浑身泥土,抱着公鸡跑进来的瞬间,与她的眼神正好相对。 他认得她,是章大夫的助手,小美。人如其名。 她最初是惊诧的,白色的软底鞋往后推了几步,欲言又止。 他正犹豫第一句话该怎么讲,只听到门板一响,几个人影进来。 陈醒就这样给当危重病人抬了进来,看来这家医院还挺有救死扶伤氛围的。 小美看了一眼地上装病的陈醒,又看了一眼旁边发呆的启澜,继续低头给病人换药。 这几十秒比几十年还漫长。 换完药,她弯下腰,伸手翻了一下陈醒的眼皮,抬头看着启澜。 “你的弟弟他估计没什么大病,你随我进去拿点药,不用请大夫了。这边看病很贵,能省就省点。” 启澜心里没底,不知小美是不是认出了他们。 他来医院次数不少,小美对他熟一些。 陈醒就前几天来包扎过,是她亲自包的,估计也能认得。 本来启澜和陈醒是想混进医院,打探下情况,看能不能得到一点章大夫被抓的消息。 结果一来就遇到了章大夫的助手,高兴了半分钟,又怕她会去告密什么的。 他跟着小美出了诊室,直直地走了十多步,小美站住,左拐进了一间换药室。 她没多久就拿了一包药片出来,动作利索,塞到启澜手里。 瞥见周围没人注意,压低声音:“快走,回去拆纸包。” 启澜拿了药,回到诊室,看到陈醒已经睁眼,半蹲着,还抓着那鸡。 “这公鸡大夫们不要,我们自己卖。” 好小子,演戏真是认真。 启澜赶紧扶起他往外走。 他也不说话,单手抓公鸡,任由启澜架着,两人还真一副乡下兄弟的落魄模样。 “去哪?你带我去哪?” 走了好一阵,陈醒才问。 “别急,我先看看这药。” “我不吃,”陈醒一脸困惑。 启澜两三下就把包药的纸拆开了。 翻过来,果然有字:“晚七点,明光桥边。” 陈醒气得翻白眼:“你说你,我这么辛苦在冰冷的地上装病人躺了这么久,你还有心思和护士聊天?都要约会了!” “你误会了!” 启澜赶紧和他解释了一通,陈醒这才气消了。 这个点离七点已经不远了。可两人还不知明光桥在哪儿呢。 不过既然时间紧,护士小美也走不了那么快,应该就在附近。 两人也不敢见人就问路,装着若无其事的样子,边走边找。 走了一段以后,陈醒肚子饿,提议吃点东西再走,启澜也只得随他,毕竟先吃饱才能干活。 他们在路边小摊各要了一碗面条和豆腐干,陈醒还抢在他前面把钱付了。 启澜刚端着面吃到一半,忽然看到摊子前出现一个熟悉的人影。 “快走,别吃了。” 他赶紧拉了拉同伴,陈醒似乎预感到了什么, 出奇地配合,把碗放了,提了公鸡就跟着他走。 刚才那个人影,是下班的小美。 她换了白色工作服,穿上一身淡紫色的旗袍,外罩白色披肩。 这时天又开始飘雪,小美手一扬,一柄红伞在她掌中绽放。 启澜拉着陈醒,跟着小美走。 她走的不慢,黑色的皮鞋擦着雪花,浅浅的鞋印很快就被雪花盖满。 明光桥,真的不远。就在医院往东的小公园边。 小美在桥边停住。 “两位,我知道你们想来打听章医生。” “他现在关在警察局的牢里已经三天了。” “医院里至少有十来个眼线,你们若不是在急诊室给我堵了回去,后果会比较严重的。” 启澜惊讶于她的淡定和机敏。 “文轩兄还有可能放出来吗?” “我今天下班的时候,听到了一个消息,”小美的声音更小了。 “他可能要被秘密地杀掉。” “啊!”陈醒张大了嘴巴,又迅速捂住。 “那我们该如何才能救他出来?” 小美叹了口气,“我要是有办法,也不会在这干站着了。” 启澜听到她的语气里带着悲伤,又问: “他的家人来医院找过吗?” “家人?”小美摇摇头, “章大夫他说自己在京城没有家人。” 启澜想,看来文轩的嘴紧,他叔叔和叔母应该暂时没给警察发现。 “我们再想想办法。” 小美忽然想起了什么。 “他是不是有个朋友,家里开酒店的?” 启澜明白,这个朋友就是章文轩的女朋友唐悦娴小姐。 但他不能开口,因为还不够了解小美,怕不小心说漏了嘴造成无法挽回的错误。 小美的声音忽而大了一点,“那个朋友不知有没有去警察局探望他。” 她的话也不多,适合打住了。 启澜看见她放下伞,递过来一张照片。 照片上,唐悦娴挽着章文轩坐在草地上,阳光照得他们一脸温暖。 “你怎么会有这照片?” 启澜问,伸手去夺照片,却抓了个空。 “我在章医生的抽屉里找到的,把它藏到现在,幸好没其他人看到过。” 小美摸了摸照片,轻轻擦了擦。 “你认识这个女人,对不对?” 启澜点头。他觉得小美并没有明显的恶意。 “你去找她,也许她有办法。” 小美把照片收回提包里,“我得走了。” 陈醒终于插进来一句话: “你和章医生这么熟,为何警察不抓你?” 小美轻轻地拢了拢头发,弹了弹上面落下的雪花。 “我的叔叔是院长,暂时不会被抓的。” 她整理了一下披肩,低声与他们道别。 启澜望着她的背影,有些惆怅,但似乎又有了新的办法。 陈醒拍了他一下,“我们去找章医生的朋友,光我们两个人难以救他出来的。” 第二百四十八章 夜幕下的接头 华夏酒店关闭三天之后,又恢复了营业。 除了一层的大厅新换了地毯和吊灯,一切如故。 白天照样有酒席,宾客换了一茬,再来一茬。 夜晚,三层的舞厅歌声阵阵,余音袅袅。 唐老板靠着自己在官场积攒的人脉和多年攒下的财富,把这场风波平了过去。 唐大小姐和唐二小姐照旧过着她们富足悠哉的生活。 只是,她们家的常客章文轩大夫,此刻沦为了阶下囚,正在牢里朝不保夕。 启澜和陈醒得了小美的提示,专程去酒店门外的大街上蹲点,希望能碰上唐悦娴。 恰是夜色渐浓的时分,酒店里五颜六色的灯光依次闪烁,晃得远处的两个少年头晕眼花。 陈醒的八卦小心思又蠢蠢欲动。 “你说章大夫看着斯斯文文的,怎么会认识家里开大酒店的女人呢?” 启澜白了他一眼。 “一个大小伙子,怎么像个碎嘴小媳妇老打听人家的隐私呢?” 陈醒的脸由黑转红:“你说谁是碎嘴小媳妇?!” 这一次启澜不理睬他,双眼紧盯着酒店的方向,似乎在期待什么东西。 “来了!” “真是她!” 二人目不转睛望过去,只见那酒店的玻璃大门朝外一开,门后的女子整个身影在五彩斑斓的灯光下一览无余。 唐悦娴挎了一只精致的镶珍珠的皮包,头发显然是新烫过,一缕一缕如波浪。 她照例戴着眼镜,涂着口红,描着细细的眉。 微胖,略丰满。 紧身旗袍下,红色的高跟鞋还是法国的淑女款。 “三分长相,七分打扮。” “若不包装,相当一般。” 陈醒自顾自地点评了一番,结论是章大夫的女友配不上他。 启澜没有半点心思去留意唐小姐的衣着打扮,他只想着如何能妥当地和她谈一谈。 唐小姐走出大门,朝酒店外一辆气派的轿车奔过去。 她打开车门,似乎是要赶着去什么地方,轿车发动的飞快。 再不找她就没机会了! 说时迟,那时快,启澜一咬牙,把陈醒手里的公鸡扯了绳子,往前跑了数十步,使劲投了出去。 那公鸡给捆了一天,好不容易有机会给松了绑,顿时使出全身力气在地上乱扑腾。 一声尖锐的刹车响声。 只见一片雪花和泥巴溅起,那公鸡瞬间就钻进车轮。 启澜见状,愣在原地。 陈醒心疼自己的大公鸡,正要向前找启澜算账,却看到那轿车的门开了。 唐小姐下来了。 她显然么认出启澜来,一边擦眼镜一边往车轮下看。 看到那依旧在车轮下蹦跶的大公鸡,她发出一声尖叫:“啊!” 启澜跑到她面前,轻声说:“姐姐,是我!” 陈醒也冲到他们跟前,喃喃地说: “近视眼加高跟鞋,难怪会撞了我的大公鸡!” 唐小姐一下子给两人搞懵了。 不知是先和启澜说话,还是先给陈醒道歉。 “姐姐,快救救文轩兄,他有危险!” 启澜一开口,陈醒也顾不上去车轮下把大公鸡给抓出来,赶紧一起求道: “姐姐,您帮帮他,我这公鸡不要您赔,它看样子还好。” 唐小姐懂了。 章文轩是她的男朋友,两人好了快一年,就差结婚了。 他被抓走的事,她不是不知,而是备受煎熬。 为了能获得一点章医生狱中的情况,前一晚她甚至亲自接待了肥胖又自负的医院院长,还陪他跳了两个小时的舞。 她借着以前找过章文轩来家里给妹妹看病的理由,问为何章医生不见了。 院长只是说,医院里缺了章大夫这种名医,损失不小。 病人反映的意见很多,但院方找了各种渠道,依然没能力捞人出来等等一堆半真半假的套话。 唐小姐便无法再多问。 今晚或许是天意。她有事需要回家一趟,没想到就碰到了启澜和他的同伴。 三人在雪地上站了片刻,公鸡自己从轮子下一跳一跳地出来。 陈醒给检查了一番,发现只是翅膀有轻微擦伤,没有伤筋动骨,更无生命危险。 大家都松了口气。 唐小姐拉着他俩一起上了车:“我们找个地方好好聊。” “我的公鸡也要上车。” 陈醒把自己的大公鸡仔细地抱着,生怕它再跑。 启澜嫌公鸡身上太脏,有意往后坐,结果头磕到了车后部的椅子,疼得又不好吱声。 唐小姐的车停在了一个看似不起眼的院子前。 这处院子看着旧旧的,不过特别小,特别安静。 她先下车,从包里掏出钥匙,开了门上的锁。 启澜和陈醒瞅着这院子,不敢进去。 “这里是什么地方?” “我和文轩的家。” 唐小姐转身看着两位,继续轻声说道: “我悄悄买的房子,离他上班的地方远了点,但周围肯定没人认识我们。” “文轩兄他知道吗?”启澜问。 “不知道,我原来是想月底给他送钥匙,没想到会出事” 唐小姐又从包里抽出手帕擦眼泪,低微的抽泣声一阵阵的,听得启澜和陈醒心里难过极了。 一生一世一双人。 章大夫是幸运的,遇到一个好的姑娘。 不仅不看门第,还有心地买了他买不起的房。 但身处乱世,再好的感情,恋人们也身不由己。 三人进了院子,唐小姐小心地把门关好,才继续领他们往里去。 这院子里共有六间房。有一间靠里,最为隐蔽,最适合这个时候用来密谈。 房子的门窗都新上过油漆,干干净净,亮堂堂的。 启澜和陈醒进屋,找了椅子坐下,唐小姐有些不好意思地从柜子里拿了一瓶啤酒来。 “我这刚收拾好没多久,屋里没准备茶水,你们要是口渴,可以喝一点。” 启澜没有心情喝啤酒,陈醒倒是想尝尝,他没喝过啤酒,只是在报纸上看到过啤酒的样子。 唐小姐又找来工具和三个玻璃杯,把啤酒盖子拧开了,哗哗的往里倒酒。 玻璃杯顿时涌起好多白色的泡沫,像极了厚厚的雪。 “姐姐,文轩兄在牢里,我们想想办法尽快救他出来。” “先喝酒,喝了酒也许就办法有了。” 唐悦娴端起酒杯喝了个干净,速度快得惊人。 启澜和陈醒见她喝酒这么干脆,也举杯喝起来。 整个房间只点了一盏小电灯,没有炉子,也很冷。 但喝了这瓶啤酒后,三人都感到一点热和勇气。 第二百四十九章 把人带来(1) 晚间,林觅在房中待着无事,心里一直惦记母亲和启澜的下落。 白天,林先生都背着女儿看报纸,怕她读到那些耸人听闻的谣言会胡思乱想。 他读完就把报纸卷成一个纸筒,小心地在柜子角落里藏了起来。 林觅越是看不到报纸,心里就越急。 父女两个一起吃了一些昨日涓涓留下的糕饼充当晚餐,她趁父亲在沙发上睡着了,悄然溜出门外。 院子里冷冷清清,只有那个书房的灯还亮着,从昨夜起一直没关过。 涓涓忙了一整天,把父亲书房里留下的大卷的藏书都清理好了。 她和三哥行远商量,暂且都收进箱子,以免书虫蛀坏或落灰。 三哥收拾好东西,又催她给启江打电话,兄妹二人最后不欢而散。 朱行远穿了件厚的大衣,点了根烟,沿着后院的门上了街。 一路上他的心思都在琢磨如何能把妹妹嫁掉。 既然父亲不在了,他就有权做主家里的一切大事,其中最大的一件就是他要去舞厅找克丽丝,给她赎身,再结婚。 当然,他也有思想准备,先得把涓涓嫁出去,这事才能有希望办成。 这么想着,他就加快了步子,拦了辆人力车,往顾公馆的方向奔了过去。 朱涓涓合了书房的门,独自去了厨房。 她的背影,落寞而伤感。 林觅看到书房的门并未锁上,心中一喜,连忙跑了进去。 她的目光扫过地板上陈列的十余口木箱,落在了书桌上一叠报纸。 她有些激动,双手捧起报纸,一张又一张地飞快地翻。 很多片段在眼前如电影一般放映着,她费劲地梳理着混乱的记忆,一滴眼泪落了下来。 这颗泪珠不是为自己,而是为章文轩大夫落的。 从报纸上,她得知了更多的消息。 章大夫被被捕入狱,也是被林家所连累。 林觅无法安心在朱家躲避这场风暴,她得想办法把无辜的人救出来。 她看了看自己的双手,虽然不够有力,但好歹也是一双手,有那么一点力量。 正想着,听到书房的电话铃响了起来。 朱涓涓从厨房拿了点简单的食物,正往回走,听到铃声不由得加快脚步。 看到林觅在电话机前一动不动,她三步并作两步过去拿起了听筒。 “姐姐!” “嘘!” 涓涓示意她别做声。 这个电话是警察局的刘警长打的。 “喂,这里是警察局,请问朱行远先生在家吗?” “他有事出门了,我是他妹妹。” 涓涓握紧了听筒,额头上不觉冒出了一层冷汗。 电话里的声音不算小,林觅屏住呼吸,竖着耳朵听。 “朱小姐,我这有个不太好的消息--” “我们抓的嫌疑犯,人快死了,这可咋办呢?” 说到这里的时候,刘警长故意压低了声音。 这下没法听清他在说什么了。 林觅心里咚咚打鼓! 只听到朱涓涓的声音在响。 “嫌犯?是林家的人?” “我今晚过来一趟。” 她一边抬手擦了一把汗珠,一边急急地挂了电话。 她转身看到眼泪汪汪的林觅,顿时想起了什么。 “小妹妹,这个嫌犯是你的未婚夫对吗?” 林觅边哭,边摇头:“是我的表哥。” 朱涓涓没有时间想这么多,她甚至都没听出林觅的语气藏了多少信息量。 她只是单纯地判断,这个小姑娘和表哥订婚的当日就遭遇了人生的大变故,眼下又得面临更心碎的现实,太难为一个十来岁的少女了。 “姐姐,请带我一起去好吗?” 林觅拉着她的手,恳求着,泪珠一串接一串。 “你和爸爸藏在这里,哪儿也不要去。现在满城的警察都在抓你们,太危险了!” “我要去看看表哥” 朱涓涓长叹一声。 关键点上,三哥偏偏不在家,她一个人实在难以应对这种场面。 “小妹妹,你不要去,外边随时都有人会发现你的。” “我会尽最大的努力,你放心。” 涓涓感到自己生平做的最难的承诺莫过于此。 可是,她真的承诺的起吗? 谁让自己比眼前的小姑娘大呢? 做姐姐的,尽自己的力,让小妹妹好受点,又有什么不对? 她把林觅劝回房里,自己对着镜子简单收拾了一番,拉开衣柜,挑了一件从未穿过的衣服。 这件衣服是标准的中式旗袍,黑色系的缎面,银线镶边,有珍珠点缀。 她不知道自己为何会选了它,只是冥冥之中觉得黑色在今晚看起来尤其顺眼。 朱涓涓走出门外,发现有两个车夫模样的人已经在等候多时。 没等她开口,对方就掏出证件表明身份,原来是警察局的便衣。 “朱小姐,刘警长派我们来接您,请上车!” 她有些害怕,但也没有退路,服从是最好的办法。 如果自己跑进门不出来,便衣就会强行进屋,肯定会发现林觅父女两个。 涓涓装着若无其事的样子上了其中一个人的人力车,另一个人拉着空车在她的身后跟着。 此时,林觅已经贴着耳朵在门边听到了外面的一切响动。 她的手摸着门锁,几次想打开门冲出去,最后关头又冷静下来。 最后,她在院子里乱转了两圈,看到朱行远的房间门没关,又钻了进去。 在这间房里,林觅的目标很明确,就是找一身掩饰身份的衣服。 她把朱行远的两个大衣柜的门都用力打开,在里面翻找合适的衣物。 出乎意料,她好不容易翻出一套行远少年时期穿过的尺寸较小的衣服,却带出了一张张压在衣服底下的照片来。 这些偷偷藏在衣柜里的照片,竟然拍的都是同一个女孩! 照片上那个女孩不是别人,正是自己的好朋友,混血儿克丽丝。 “朱小姐的三哥莫非就是克丽丝和我谈过的那个神秘先生?” 林觅忽然有了主意。自己可以去舞厅碰碰克丽丝,看有没有办法能混进警察局见见表哥。 也许真的就是最后一面了。 她不爱林一堂,可是,没有爱情,还有血浓于水的亲情在。 想到这里,林觅也不顾衣服上的樟脑味儿,眼皮都不眨地穿上这颇有年头的衣服。 鞋子没法穿行远的,她又去院子里原来佣人住过的房间挨个的找,最后找到一双中式旧布鞋,样式看着是哪位大嫂做给自己家小男孩的。林觅连忙把鞋子也套上。 厨房的菜刀,她不敢拿,只拿了一把火钳当武器。 她给父亲留了一张字条,说是随涓涓出门办事去了,要他别担心。 干完这些,她听到外头没动静了,才开了门出去了。 第二百五十章 把人带来(2) 风呼呼地刮着。 林觅出门不久,就阴差阳错地走岔了路。 她原本应该沿着朱家的大门外那条平直的路往北,再转东,然后再往南,就能到一条熙熙攘攘的大街。 那里晚间十分热闹,正是克丽丝工作的歌舞厅所在的地方。 在经历家庭变故前,林觅大部分时间出门是有车坐,有人陪的。 眼下,她不敢叫车,也无人领路,也辨不清东南西北。 不知不觉,她把脚步放缓,来到了一个从未见过的大宅前。 大宅的朱红大门上方,正悬着门匾,匾上遒劲地写着“顾公馆”三个字。 门口的两只石狮子,在夜色里瞪着铜铃般的大眼,仿佛是有什么预兆。 林觅不由得往后退了几步。 她曾经在白天和黑夜都猜想过,偌大的京城,何处是顾启澜的家。 没想到在自己最落魄的时候会来到这里。 “这个宅子好阴森啊!” 她转过身,伸手拍了拍胸口,给自己壮壮胆。 “难怪启澜他不喜欢,要在外面流浪呢。” 正想着,她的耳边又响起人力车的车轮声,然后听到朱行远对跑得正起劲的车夫喊: “就停这,不用找钱了!” 林觅在夜色的掩护下,忍不住去看百步之外的朱行远。 只见他下车后整了整衣服,直接走到大门前,按住那石狮子背后的门铃。 “难道,朱家的姐姐和她三哥认识启澜的家人?!” 林觅只觉得眼前的信息量铺天盖地,头脑迫切需要扩容。 门铃响过一阵,门开了。 两个丫鬟模样的女孩站了出来,客气地边问边打量他: “贵姓?” “姓朱。” “您有何事?” “找你们二少爷,顾启江。” 两个女孩听到这里,立刻像触电一样退回门里去,各拉起一边的锁,急着要关门。 行远见状,纳闷地喊:“我不进去打扰了,你们传个信,让他出来也行!” 眼看那门就要关闭,他觉得非得意思意思不可了。 连忙掏出钱夹,取了几张面额不小的钱递过去,“请他出来,五分钟就好。辛苦两位。” 丫鬟们放缓了关门的速度。 或许是行远给的钱不算少,她们总算透了一点口风: “启江少爷有四天没回来了。” “对,你去别处找!” 行远听完,心里咯噔一下,顿时感到手足无措。 还想多打探一点消息,却看到那两个丫鬟手脚麻利地把门牢牢地关上,任凭他疯狂按门铃,也无人响应了。 父亲在世时,不许他们与顾家的人结交,看来是对的。 连两个小丫鬟都见钱眼开,还收钱不办事! 他的心情简直用气急败坏来形容。 行远抡起拳头对着街边的老槐树一顿乱打。 打得拳头都红肿了,怒火才平息下来。 他回想着那两个丫鬟的反应,又零星地记起近几年周围发生的绑架和勒索事件。 “启江四天不归家,肯定是出事了!” 行远琢磨着顾家碍于面子,没报案。 既然如此,他就偏要把这个事捅到警察局去。 行远在心里默默地把去歌舞厅找克丽丝的时间暂时推后,把查找顾启江的下落列为头等大事。 林觅见他走到路口拦车,悄悄跟了过去。 一辆人力车停下。 行远上了车,林觅铆足了劲,跟着那车夫子往前跑。 此时,朱涓涓已经先她三哥一步到了警察局。 不过,她不是单枪匹马,后面还跟着一个关键人物。 话说秦锋与何诗安各自回家后,又有了新的主意。 他想趁着夜色去林宅看看,收集些对林家有利的证据。 他开车在半路上看到了朱涓涓,也认出了拉车的那个便衣,心中生疑,于是一路跟着。 现在朱家大势已去,朱涓涓一个人深夜被便衣拉走,似乎是有人在暗中算计他们。 有点意外,接待涓涓的是刘警长的一个亲信,非这老狐狸本人。 秦锋觉得非常蹊跷。因为刘警长应该是早回来了。 此刻他不出面,说明在处理更要紧的事情去了。 为了不让自己的出现显得名不正言不顺,秦锋决定给找一个冠冕堂皇的借口。 加班!多好的理由! 他把汽车停了,和往日一样,从车上拎了一个公文包,面无表情地走到门口。 片刻之间,就出来一个警察把他迎了进去。 “秦公子,您这么晚还不休息?” “嗯,我打算干到天亮的。有咖啡吗?” 那警察赶紧陪个笑脸,“这没咖啡,有好茶,就怕您留洋回来喝不惯。” “无妨,无妨。” 那人陪他进了办公室,又端来热茶和点心。 待他要出去时,秦锋点了根烟,把话题一转: “刚才我好像看到你去接了一个女人?” “这么晚了,她来我们这边有何事?” 对方赶紧低头解释道: “您可千万别误会了,她是刘警长打电话叫来的。” “刚才没仔细看,长得不错?” 警察“嗯嗯”着,双脚已经预备往门外迈出去。 秦锋把烟放下,拉过一把椅子在地板上擦得“当当”响,请他坐下聊天: “最近的案子都特别烦人呐,陪我一起喝茶,这还有两盒进口奶油饼干。” “秦公子,我我还有急事,今晚不能陪您坐了!” 话音刚落,人就跑得没了影。 到这地步,也没必要强留。 越是如此,秦锋越觉得里头有鬼。 偏偏这会儿,门外又传来凌乱的脚步声。 朱行远也赶到了,急吼吼的,一下子就从人力车上蹦了下来。 这么大的动静,还不引起高度警惕吗? 一眨眼两个警察就拿枪围住了他。 “你是什么人,敢夜闯警察局?!” 行远用力把警察横过来的长枪往身子外推,亮出自己的证件来。 警察来回扫了几遍他的证件,发现是政府的工作人员,态度也好了不少。 不但把枪放下了,还换上一副笑脸来,问他有没有需要办的事。 “我是来报案的。” “帮忙登个寻人启事。详情进去再细说。” 虽说朱行远的职位不算高,中不溜的,但好歹也是政府机关的小头头,一般人也不敢太怠慢。 至少在今晚,这个身份还是个有用的通行证。 他跟着领路的两个警察消失在漆黑的大门背后。 或许是这一晚风太大,月光也不明。 居然没人发现,在警察局不远处的树下,跟着车跑了一路的林觅,正蜷缩在夜色里喘气。 第二百五十一章 来了个美女 这条通往地下监狱的路,今晚上显得格外热闹。 可不,庸医王老六像狗熊一样地滚了一轮。 烦躁不安的刘警长来回跑,一个劲地扯腰上的皮带。 狱警们,胖的也好,瘦的也罢,来来回回地拿东西。 灰黄的墙上一个个奇形怪状的影子闪来闪去的,像皮影戏在开演。 朱涓涓一出现,整个监狱的空气都似乎变清新了。 她跟着一个狱警往里走,头发上、旗袍上的香水味淡淡的弥漫开来,仿佛一夜春天来了。 章文轩背对着门,大颗的汗珠混着眼泪,从破碎的眼镜后边流了一股又一股。 在短短的半个小时里,他凭着一身硬本事,和死神开展了夺人的赛跑。 躺在地上的病人,心脏一度停止了跳动,时间在那一瞬间也停滞了。 林一堂还未苏醒,但脉搏渐渐正常。 章文轩第二次凭实力救了他。 这点极其有限的医疗条件,换作他人,决不可能出现生命的奇迹。 朱涓涓到了那门口,还未看清里头的人,就听到刘警长那低沉又诡谲的咳嗽声。 接着,又有笑声响起: “哇,这又来个美女,太特么妙了!” 章医生把一堂的衬衣扣好,摇摇晃晃地转过身,想看看来的人是谁。 可惜他的镜片碎掉半块,又混着眼泪和汗水,怎么努力都看不清楚。 挨打挨饿,他都不怕,怕的是警察会把唐悦娴给带过来。 万一真是唐小姐,他该如何是好? 这可比救死扶伤难度大多了。 眼前的这位女子,在他的视野里就是个模糊的轮廓。 章文轩努力地辨认着,希望能听到她的声音,好做判断,可是又怕她真的开口说话。 他觉得自己就像一位无助的盲人。 幸好,嗅觉还在。 眼前的这位女子,身上有清淡的香味。 但他的女朋友唐小姐,喜欢甜甜的玫瑰花香水,从小到大只爱这一款。 总算,她说话了。 “刘警长,您打电话喊我来,是要我签字吗?” 文轩悬着的心放下了一半:不是悦娴,太好了! 另一半,是替林一堂悬着的。 虽然看不清,他猜测这个女人的到来肯定与林家的案子有关。 而这个轮廓和声音,判断在二十出头的年纪,显然不是林少爷的家人。 刘警长又开始咳嗽。 章文轩根据这三天的牢狱之灾学到的经验,觉得有大事要发生。 “朱小姐,对不住,这里的环境可真是难为您这样的大家闺秀了。” 朱涓涓在进门后沉默了片刻,因为章医生的模样太令人难过了。 监狱里光线太暗,章文轩半蹲在地,正好严严实实挡住了林一堂的脸。 “刘警长,请您把章大夫放了,医院里还有很多病人需要他回去。” “呵,放了他?” 刘警长摇摇头,“他也是我们怀疑的重点对象,不能放。” 他搓着手,快步踱到她的面前,指着地上的林一堂,继续说道: “您要是再早来一点,就能看到小华佗是怎么把嫌犯从鬼门关拖回来的,比戏还过瘾!” 王老六也在边上添油加醋:“就是,活到这个岁数,还头一回看到不用药不打针就能救人的!” “我看,他们怕是串通好了,一个装死,一个来救,说他们不熟鬼都不信哪!” 话音未落,只听到“哇”的一声,章文轩就地呕了起来。 本来滴米未进的人,硬是给这些不堪入耳的话给恶心到把胃里的苦水都喷了出来。 朱涓涓显然也是给眼前的场面吓到了。 她本能地从包里拿出手帕,扶起章文轩,给他擦嘴角。 “各位,大家说的这些,在西方很常见,不用大惊小怪的。” “我爸爸去世之前心脏停跳,章大夫也是这么抢救的,没有什么不妥。” 刘警长见她给章医生擦嘴角的样子大大方方的,笑道: “留洋回来的女人还真不一样!” “朱小姐,可还记得上回顾家二少爷为碰了您坐牢的事呢?” “章医生命小福薄,您还是和他保持距离,为了他好。” 涓涓把文轩嘴边的最后一点污渍擦掉,才站起来回应。 “我没那么金贵。签完字还要回家,请您快办正事。” “哦,对,差点忘了有正事!” 刘警长一边假笑,一边伸手从口袋里扯了一个信封。 那个信封是折叠过的,打开,掏出里面的纸,又花费了几分钟。 他的大拇指在纸上划了划,递到她眼前。 “您就直接签名,不必细看。” 朱涓涓看那张纸上写的内容,越看心里越气。 这还有没有公道?! 敢情今晚上是哄她来一起作假证,好对林家落井下石的! 她也不管有多少双眼睛盯着,索性将整张纸捏成一团,撕了个粉碎,撒了满地雪片。 “大胆!” 刘警长恼羞成怒,掏出了一节铁棍,直接敲在她的胳膊上: “别以为朱家还像以前那样威风,当我真不敢杀了你!” 朱涓涓给敲得身子一个趔趄,跌倒在地。 她自小锦衣玉食,皮肉细嫩,哪受得了铁棍的打。 顿时感到胳膊上一阵阵钻心的疼痛袭来。 章文轩眼睛看不清,心里十分着急。 他双手摸索着往前爬去,嘶哑着嗓子喊: “朱小姐,您伤的地方要不要紧?!” “是不是骨头断了” 刘警长撅起嘴叹道: “哎呀,我的小华佗,你自己都只剩下半条命,还这么怜香惜玉啊!” 他抬起脚要正要去踩踏章医生在地上摸索的手,冷不防门外飞进来的一个方形的东西 “啪!” 他的后脑勺挨了一击。 刘警长重重跌在地上,整个脸擦在章文轩刚刚吐过的位置,别提多酸爽了。 只见他狼狈地爬起,边揉后脑勺边擦嘴: “哎呦,谁干的!” 王老六和狱警捡起那个神秘的东西,原来是个皮质的文件包。 死沉死沉的,难怪会把刘警长打了个狗吃屎的姿态出来。 秦锋出现在门口。 “刘警长,您是不是该给我一个说法?” “包里的那些材料都有问题,不光地址不对害我白跑,就连嫌犯的性别都填错了!” “我父亲大人还怪我没本事,连这个月的零花钱都不给了,我天天这么忙都是瞎忙啊!” 王老六和狱警见了秦锋,只怕他再会打人,也不敢得罪,只好赶紧开溜了。 第二百五十二章 危险的错误 朱涓涓抬眼看着门口的这个男人,以为是幻觉。 刘警长打的那一铁棍,疼痛沿着胳膊一路往大脑里冲,头昏脑涨。 倒是在地上摸索的章文轩,觉得这声音十分耳熟。 他在记忆里努力地搜寻着碎片,一点点串联--- 哦,对了,是来医院找林觅没找着,拿枪大闹诊室的那个年轻男人。。。 “这个人是来报复林少爷的,非善茬。” 章文轩想到这里,本能地往后退了几步,更严实地遮住了地上躺着的林一堂。 同时,他那双伤痕累累的手抓紧地上的一块残砖。 秦锋看了一眼涓涓,又看了一眼章文轩。 一个是不敢相信“救兵来了”,一个是准备“抵抗到底”。 又可怜,又好笑。 刘警长捡起地上的文件包,拍了拍上面的泥污,就着监狱里的油灯打开。 “秦公子,”他提高了音调,一板一眼地开了腔: “这个案卷是不会有问题的,是我本人亲自一笔一划所写。” “心气不顺,也不必拿我撒气,前晚的事,我还没向令尊大人汇报,你懂的?” 秦锋明白,对方在摆老资格,还顺带着内涵他一下。 前晚那事,不就是让何诗安钻了下被窝,其实也没发生什么。 刘警长却以为是抓到了秦锋最大的“把柄”。 把柄在手,有恃无恐。 话里也不再像平日那样客气,连“您”都改成“你”了。 哪知秦锋理直气壮地过来翻那案卷,边翻边说: “您亲笔记录的,确实很好,但是--” 他的目光在某一页上突然停住,声音也变得有些讽刺意味: “智者千虑,必有一失!” “嗖!” 只见他抽出了一张材料,满满的密密麻麻的字迹令人眼花缭乱。 “您看,这个嫌犯怎么可能是个女的呢?” 刘警长心中先是有百分之一万的把握,接了他递来的材料,连标点都来回看了好几轮。 这本案卷他最为上心,每个字都斟酌来斟酌去,好比筛豆子。 直白的说,是为顾启澜量身打造的“豪华套餐”。 字迹是真的,可性别那一行,偏偏就错了。 别的地方都没问题,前后左右都不矛盾。 性别那里,难道真是自己老眼昏花,一不留神写错? 果真如此吗? 刘警长自然是不会轻易罢休的。 “秦公子,牢里光线不好。请随我去办公室,当着大家的面,再核对一番!” 说罢,伸手摆了一个“请”的姿势。 秦锋眼看就没有后路可退, 这时过道上又跑来一个狱警。 “警长大人,有人来报案,说顾公馆的二少爷失踪四天了!” 这话在警察局里不亚于一声惊雷。 有些事虽然是暗里做的,当局者都心知肚明。 前几天,正值朱家办丧事。 顾启江悄悄去帮忙,却被人盯上。 顾家三太太眼中,顾启江和顾启澜就是一伙的。 老三能活这么久,逃脱一次次抓捕,肯定有老二的帮忙。 宜早不宜迟。 她一边派了小金去干掉启江这个“不识趣的东西”,一边又请刘警长这边的狙击手跟着,以免失手。 没想到狙击手被干掉了,小金不见了,顾启江也失踪了。 这些事,声张不得。 即使大太太每天哭着求顾启泯去警察局报案,没得当家的三太太的同意,启泯也出不了门。 刘警长听到有人来局里报案,不由得吃了一惊。 “如果这个来报案的知道内情,就让他走不出这个门” 主意已定,他就喊了那名报信的狱警一同往外去了。 门外又增加了四个狱警,一对一服务,把牢里的每个人都盯得死死的。 秦锋是这四个人里唯一的一个自由人。 他原本是要搞明白,为何刘警长会单独喊朱涓涓来牢里? 没想到会看到她挨铁棍的场面。 还有地上的章医生,给打得遍体鳞伤。 林一堂更是给折磨的不成样子。 秦锋走到门边,对那四个狱警摇了摇手: “我来这么久了。还没审问过几次犯人。” “你们暂且让我关门试试。” 说完,他双手把门用力合上,没留任何商量的余地。 这个牢房的门是三层铁门,专门关最难对付的囚犯。 秦锋可好,一抬手就把自己关进了牢房。 门外的四个看守惊呆。 他们觉得让局长公子和一女二男关在里面肯定不是什么好事,不约而同地掏钥匙来开门。 哪知这个牢门的钥匙只有一把,是专人保管。 可那管钥匙的狱警早跟着王老六躲到不知什么地方去了。 秦锋的举动自然是反常的,为人做事喜欢剑走偏锋。 他朝着牢里一面潮湿的墙壁蹲下,低头,叹气。 林觅若是知道这些都是他父亲的手下所为,会不会一辈子都要忌讳他,远离他,怨恨他? “秦先生,今晚来这到底是要干什么?” 朱涓涓从疼痛中缓过来几分,认出了他,于是打破了牢里的沉默。 “我是来查案子。涓涓你赶紧回家。过一会就有人来开门。” “不要惹刘警长,他心狠手辣,既然敢打你,也敢干出更下作的事来。” 涓涓摇了摇头,“我总不能为了苟且,按照他的算计,去陷害林家的人。” 秦锋走到她的面前,欲言又止。 朱涓涓凭着女人的直觉,压低声音说: “你是想来打听她的事?我们朱家会让她余生衣食无忧的。” 这个“她”,是涓涓的嫂子,闺蜜,秦锋曾经的女友--丁浣。 然而秦锋一心想着林觅,出乎意料地误解了涓涓的话。 “你知道她的下落?!快告诉我!” 猛然间,朱涓涓意识到自己犯了个错误,十分危险的错误。 自己还以为他是想问丁浣的去向,关心她过的好不好。 没想到,秦锋口中的这个她,并不是自己的嫂子。。。 也合理,毕竟丁浣和秦锋都分手那么久了。还是她抛弃的他。 他也回国半年多了,为什么就不能爱上别人? 第二百五十三章 有几成把握 “喝了酒,壮了胆,干大事!” 第一次喝到啤酒的陈醒,兴奋地转着酒瓶。 他不但把自己的那杯数秒喝光,还把唐悦娴给顾启澜倒的那一份也抢去喝了。 “小弟,你不能喝这么多,我们今晚还要出去办事呢!” 悦娴眼看陈醒喝啤酒喝上瘾,生怕他会忘了正经的事。 启澜倒是不劝不拦。四下一望,想出更管用的一个法子。 只见他站起身,把门边放着的大公鸡拔了几根细毛。 趁着陈醒喝酒喝的美滋滋,把鸡毛扯碎,一股脑地塞进瓶子里。 刚好还有小半瓶。 “我还要喝一杯,喝了咱就一块出去干大事!” 启澜拿了剩下的酒,“懒得用杯子了,你全倒嘴里,我给数着,看你五分钟能不能喝完。” “五分钟?” 半醉的小伙子眯着眼睛,喷出的酒气也跟着热乎乎的。 “小瞧我。这点酒,最多三分钟就喝干!” 说罢,抡起瓶子,对着嘴咕咚咕咚地狂喝。 “哇!” 不出所料,陈醒果然给那些细碎的鸡毛噎住,眼睛瞪圆,双手乱抓脖子。 悦娴以为他酒精中毒了,吓得急忙往厨房里跑。 “我去弄点醒酒茶,你来帮他拍背!” 启澜伸手对着陈醒的肚子就是一顿用力按。 对方狂咳了几下,好歹把作乱的鸡毛给吐出来。 正好悦娴手脚麻利地端来一杯醒酒的热茶,陈醒如同见了救命稻草,一饮而尽。 打了十来个嗝,总算是缓过来了。 他回过神的第一句话逗得悦娴笑出了声: “姐,这酒里怎么还有一股鸡味啊。。。” “你继续在屋里醒酒,我和悦娴姐走啦。” 启澜说着,就站到了门边,作出要走的样子,顺便还拿了两个空酒瓶,准备当武器。 启澜手拿酒瓶大步流星走在前,悦娴背着一挎包也紧跟着他出了门。 这下,喝酒喝得停不下来的那个人,一下子原地跳起来。 “我要去,没我你们两个不行的呀!” 如果说世间有些人就自带神奇体质,陈醒绝对就是其中一朵奇葩。 他喝的酒不少,但醒酒也快,没多久就不摇摇晃晃了。 他这次生怕大公鸡有什么闪失,舍不得带着同去。 于是他的宝贝大公鸡就留下守屋。在悦娴的客厅、厨房和卧室里到处钻来钻去。 悦娴见他们状态还不错,就发动了汽车。 她心里已经有了一个初步的计划,只是不知胜算几何。 “我们今晚先去酒店,然后再去那个危险的地方。” 启澜一手靠着车门,一手挠着头,挺纳闷的问: “去酒店不怕被人发现吗?我前几天在酒店内外都看到过便衣警察的,肯定是眼线了。” 悦娴压低了声音,侧过脸,“不是原来的那个,这次是我家的金永酒店。” 启澜对金永酒店完全没概念,倒是陈醒的脑子里有些印象。 “姐姐,金永不就是和警察局一街之隔的那个地方吗?” “嗯?你是如何知道的?” 启澜正好奇,陈醒的眼光里已经满满的鄙视。 “你还觉得我住乡里,养兔养鸡的,土包子一个。我看你啊,比我还土。” “金永可是这个城里烤鸭最出名的地方。那个香味,那个脆脆---” 启澜听了陈醒的那个描述,又开始想吃东西了。 毕竟晚上小摊上的面条和豆干,和烤鸭一比简直就是浮云。 悦娴的耳朵里顿时响起两个男生轮流吞咽口水的声音。 看样子,他们还想吃东西,那就先吃了再走。 到了金永,她把车急急忙忙一停: “你们想吃烤鸭吗?快跟我来!” 启澜和陈醒很利索地进了酒店。 悦娴带他们去了后厨,找了一个烤鸭的师傅来。 “黄师傅,这是我新招的两个学徒,您好好带他们。” “什么?!” 陈醒惊呆。 这个悦娴姐,真正的资本家。 都还没问问他俩的意见,就自作主张地招进酒店做烤鸭学徒了。 他正要抗议,黄师傅已经拿了两件烤鸭的白色围裙,还有两副厚手套。 启澜原来在华夏酒店干过糕点师,不需要师傅帮忙,自己两三下就穿好了。 陈醒套了围裙,双手在背后乱摸,怎么都系不好,一下紧了,一下又松了。 最后还是启澜帮忙穿好的。 悦娴见他们两个都穿戴好,就亲自领着他们去拿烤鸭。 一串油光闪闪的烤鸭正在挂炉里冒着香气。 “黄师傅,您给他们端一盘片好的烤鸭来尝尝。” 听说有烤鸭吃,陈醒又有些小激动。 当一大盘烤鸭片在面前摆好,他和启澜都一齐扑了上去。 风卷残云的五分钟。 盘子里只留下几滴油。 “好吃吗?小伙子们?”黄师傅笑呵呵的。 “好吃,太香了。” 启澜说着,拍了拍陈醒的背,接下来又听到一阵饱嗝声。 悦娴打发走黄师傅,拉过启澜和陈醒,轻声交代了自己的计划。 “警察局的秦局长有半夜点烤鸭做夜宵的习惯。我和黄师傅说了。今晚上你们和我一起去送餐。” “我进去,你们把烤鸭放门口,就赶紧走。” 说到这里,悦娴的声音一下子有点颤抖, “你们还是去金永,别的地方不要去。” “万一有人问,你们就说自己是乡下来做学徒的。不识字。” 启澜赶紧否定掉她的想法: “姐,你不要冒险,不然文轩兄没救出来,还把你也给扣下了” 悦娴打开了挎包,摸出一个和口红很像的小东西。 “今晚,就算不碰到你们两人,我也会一个人去救文轩。” “吃烤鸭的人,今晚绝对会发病。” “我已经连续两天在烤鸭的香料里加了药粉,这种药粉要三天才会见效。” 陈醒早已被她的话吓得满头大汗。 “这位戴眼镜的姐姐,你未免太冒险了。” “我知道你是想毒死他们的头,但是,这样也很难救出章大夫。” “医院里的大夫虽然就数章医生最优秀,但这么好的大医院,找个资深的大夫判断个食物投毒简直就是小菜一碟啊。” 悦娴望着陈醒,又望着启澜,似乎已经下定决心。 她也不怕他们会出卖她,毕竟他们的眼睛都很单纯和善良。 “放心,我不是三岁的小丫头。” 第二百五十四章 做一回英雄 酒店大堂的那口西洋钟,突然敲响了十下。 酒店到了打烊的时间。 随着钟声渐渐远去,一盏盏灯也依次暗了下去。 似乎是有某种默契。 悦娴,启澜,还有陈醒,都不约而同地望向先前还灯火通明,此刻却慢慢变暗的地方。 悦娴的主意已定,开弓没有回头箭。 不管眼前这两个小男生如何反对,她也铁了心要去把章医生给救出来。 “今晚就按我说的办。” “我喊经理和你们一块去,他会开车,也能带你们回来。” 说完,她从后厨取了一大盒包装好的烤鸭,双手提着就往外走, “姐,不要喊他,车交给我!”启澜快步向前,整个身子堵住车门。 悦娴愣住。她自然是不相信一个专门做糕饼的男孩学过开车。 毕竟章文轩当初介绍启澜去兼职,也只说了他小学毕业,会做面点。 “你真的可以吗?” “是开汽车,不是踩单车。”她一字一句地强调,好像怕他瞎逞能。 “我会开车!真的会开!”启澜见她满脸怀疑的模样,也急了。 哎,尽管唐小姐算是很良心的雇主了,但她对手下员工的偏见还是挺扎心的。 启澜也没什么时间和她详细解释,只得双手比划着握住方向盘的姿势,当面演示: “左右拐弯,加速减速,加燃料” 趁她听的云里雾里,启澜一把夺过方向盘,发动了车。 汽车跑的平稳,速度也很好。 启澜咬唇不语,但心里还挺为自己的这个本领自豪。 多亏秋天的时候跟着顾启江开车去天津见林觅,把这技术在短短两天内逼着学了出来。 这下,悦娴信了, 陈醒也竖起了大拇指: “真牛!深藏不露哪!” 毕竟,他长到这么大,一共才坐过不到三回车,都是沾启澜的光。 在陈醒的眼里,1913年的汽车就是很神秘的西方工业文明产物。 他在街上看到有汽车来,都会好奇地跑去追追那随风而去的黑色尾气。 而启澜不但认识有车的朋友,还能开车,这让他羡慕不已。 时间在车轮上一点点流逝。 陈醒在汽车上一会半坐一会半躺,比较一番还是觉得悦娴的车比之前的更舒服。 而悦娴低头抱着烤鸭一言不发,内心却无比地激动。 “今晚,也许就能见着文轩了。” “老天保佑他毫发无损地跟我回去” 夜长,路短。 在黑魆魆的路口,隔着警察局还有三十多米的地方,启澜下意识的停了车。 “悦娴姐,我陪你一起。” 陈醒一听启澜要跟着进去,立刻急了: “不行啊,警察都还在全城通缉你!” 启澜笑笑,“我不怕,进去了不过就是蹲牢房。” 陈醒气的推了他一把大的: “你不怕,我怕呀!” “我还不会开车,跑都跑不掉!” 他一着急就容易嗓门大,这声音立刻引来了警察局门口的人。 只见两个端着枪的警察大步往这边冲过来。 “你们喊什么喊什么!” “也不看看是什么地方,活腻了吗?” 悦娴连忙捂住陈醒的嘴,另一只手把捆烤鸭盒子的红绳提得高高的: “二位好!我是金永酒店来送鸭子的!” 两个警察一听,脚步放慢。 走在前面的那个人脸上露出一丝笑。 “哦?送烤鸭的?” “今天怎么换个女的来送呢?” 身后的那个人半信半疑地指着车上,阴阳怪气的说: “还带了两个帮手呢。都是之前没见过的啊。” 启澜侧过脸去,装作没看见警察。 然后双手捂住鼻子,很用力地打喷嚏。 他打喷嚏的样子非常夸张,一个接一个的打,打的五官都要扭曲了。 陈醒似乎和他心有灵犀,马上大声咳嗽,咳的脸红气喘。 悦娴见他们这么用力地打喷嚏,咳嗽,还以为他们一路上受寒害了伤风。 她也顺手开了车门,抱着烤鸭下了车。 “我是金永唐老板的大女儿,唐悦娴。” “车上的两个是新招的司机和烤鸭学徒。他们马上就走。” 两个警察见她独自下车,也放松了几分警惕。 “唐大小姐,我们局长常说,金永的烤鸭堪称城里一绝。” “我们平时的薪水不多,都还没机会尝过呢。” 悦娴笑了笑,“这好办。二位明天去我店里,吃。” 不过,有个警察疑心略为多一点,还抓着她不放: “唐小姐今晚是来送鸭子,还是想来见那个被抓了好几天的章医生?” 悦娴的鞋跟在雪地里擦出几条深深的印记。 她顿了顿,大声说: “我是有私事来,因为我妹妹一直吃章医生开的药,离了药不能活的!” 说完,她把烤鸭盒子递给问话的那个警察,又打开挎包掏出一把厚实的钞票,分成均匀的了两份。 “这些是我的心意。请收下。” “我知道现在这大夫是给关着,可我真的只想让他出来那么一小会,给我妹妹开个方子就可以了。” 启澜和陈醒听了这话,反而更担心了。 悦娴的这个请求,恐怕在刘警长那边是要被拒绝的。 果然不出所料,两个警察都连连摇头: “唐大小姐,您的慷慨大方我们很是感动。但这里是警察局,不像您的大酒店允许讨价还价。” “章医生是绝对不可以带出来的,他是我们的重点关押对象。” “除非,您本人亲自跟我们进去。我们一起再和领导们商议商议。” 说完,两人一前一后把悦娴给围住,好像是怕入了网的猎物逃跑。 陈醒和启澜见到这场面,直觉判断章医生在牢里必然非常难熬。 只是,章文轩已经给抓了,唐小姐就没必要白白地送上门去牺牲了! 启澜抓着方向盘,咬了牙,尽量地冷静下来。 这个夜晚,没有月光,但他的心很明亮。 映着这些模糊的雪花,他的内心深处传来一个声音: “刘警长已经等我很久了,就让我做一回英雄!” 他一下子站了起来。惊得陈醒瞪大了眼睛。 他看了看悦娴,又偷偷瞄了瞄启澜,心里叹道: 哎!今晚真不该喝酒,喝了酒,一个个都视死如归了! 陈醒的酒力慢慢的又浮上来,他擦了擦眼睛,也站了起来。 第二百五十五章 墙角有情况 启澜后背的衣服被一双手死死揪住, “扑通”一声,他给整个拖回了座位。 陈醒紧跟着蹲下来,声音压到了极致,小到连一个车门之外的悦娴都听不到。 “你若进去,就永远没希望见到她了。” 启澜的心往下坠,似乎底下就是无底洞。 林觅她还好吗? 她肯定很需要他。 可是,章文轩还在牢里,他和章老先生对自己有恩,岂能置身事外呢? 启澜掰开了陈醒的手。 但这位兄弟的语气却更加坚决: “我去。” “你替我把大公鸡和长毛兔养好,不许饿瘦了。” 陈醒的双眼喷出了两朵火焰来。 “我昨天不是想和你谈个帮忙找林小姐的条件吗?” “我现在必须说。” “我答应过老师寒假去墨山考古,但父亲说不许我挖坟,会妨害族运。” “我不挖土,就没法毕业。” “你得好好活着,替我去把这个挖土的活儿干了!” 启澜给陈醒的一席话搞得想哭又想笑,最后还是忍不住落了泪。 穿越前他应聘到五环外的书店给陈醒博士打工,签了霸王条款和卖身契。 没拿到一分钱,只在陈博士的鄙视下吃了几口虽然丰盛但难以下咽的午饭,就挂掉了。 果真是天底下没有掉馅饼的好事。 除了有个美丽的女儿阿楠,中年版的陈醒博士哪儿都可恶,简直一无是处。 但少年的你,却是另外一个样子的人。 眼前的陈醒有担当,讲义气,认识不到五天就助他干了不少事,是个给力的好朋友。 顾启澜听了陈醒的话。 两人正要道别,却发现误了一件大事! 就在刚才埋头说悄悄话的时候,唐悦娴已经跟着警察进去了。 事已至此,启澜只得把车开得远了一点,找了个能看到门口动静的位置停着。 此时,高墙之内的大牢里,有了新的情况。 秦锋素来有点烟不吸的习惯。 朱涓涓的话令他起了疑心,尽管她很快意识到自己泄露了信息,把话题转了也无济于事。 秦锋从小下定决心要干的,就不会半途而废。 “既然知道一点内情,赶紧说。” “现在,你唯一能指望帮忙的,就只有我了。” 朱涓涓对他的脾气多少有点了解,话到嘴边好几次了,却总是有股力量堵着不让出去。 她思来想去,继续瞒着,也探探对方的底线。 “秦先生,丁浣现在已经不是朱家的人。她爱干什么是她的自由了。” 秦锋发火的样子,是她从未想过的,真可怕。 只见他把手里余下的烟啪地投了出去,一把将朱涓涓推到了墙角。 他的眼睛,眉毛,还有头发之间,都有一重浓烈的黑色在涌动。 “你敢拿你三哥的命发誓,说你今晚该说的话都说了吗?!” 章文轩不能容忍秦锋对着一个弱女子大发脾气,他在地上摸索着,把砖举起来。 可是,牢里光线太暗,他又近视的厉害,眼镜早给那帮警察给打碎了,都看不清目标的具体位置。 躺在地上的林一堂,渐渐苏醒过来。 他方才给小鬼拖走,半路上转了一圈又给章文轩拖了回来。这下还有些迷迷糊糊。 他睁开眼睛的一瞬间,一股烟味迎面扑来,熏的双眼又条件反射的闭上。 “哪来的烟” 一堂努力的又把眼睛睁开。 他的视力好,虽然是躺着,却从这个角度毫不费力的觉察到墙角有情况。 也根据那个身影和声音,判断牢里多了两个人。 一个男的,一个女的。 只是他们来干我何事? 不明真相的一堂,本能反应是要把入侵者赶走。 他把先前盖住肚子的手轻轻移下来,撑住地面,努力咬牙起身。 章文轩听到响动,连忙回头,发现一堂醒来,连忙扶住他。 “林少爷,你的身体底子真好。” “受了这么重的伤,又遭了几轮毒打,还能有现在这力气。” 一堂此刻没什么力气说话,顺势握住文轩的手,半坐起来。 微微喘了喘气,他总算吐出两个字: “谢谢。” 不过,章文轩和林一堂还来不及说几句,立刻就被一股焦糊味给刺激到了。 阵阵黑烟,熏的他们一顿咳嗽。 秦锋丢出去的那一大半根香烟,落在牢门边一只破木桶里。 隆冬正是干燥季节,火星儿都能烧掉一间屋,更何况是一根烟。 “着火了!” 朱涓涓惊吓的大声喊。 秦锋回头,果然牢里起了火,已经蔓延到门边,那木头框子沾了火舌就噼里啪啦的烧。 他也顾不上审问朱涓涓,飞腿用力踹门,狠狠的踹,边踹边喊: “起火了!快来人救火!” 狱警们闻到烟味,四下跑来救火。 管这牢房的那个人找不见,就选了两个力气最大的拿斧头把牢门的铁锁劈开。 随着门被打开,好几个狱警抱着水桶进来哗哗的倒。 火势有所减小。 牢里已经难以待得住。 秦锋望了一眼给折磨的不成样子的章文轩和林一堂,动了恻隐之心。 “你们随我出来。” 他伸出胳膊,一边架住一个,先把他俩带了出去。 “我和狱警说了。你们先去审讯室等我。” 在牢房外,章医生扶着一堂在慢慢的走。身后跟着两名狱警。 文轩低头思考着:刚才那个男人看着有点怪,但怎么也算是这里最好的一个人了。 一堂默默地跟着他走了十来步,忽然开口问道: “章医生,你认识牢里的那个女人吗?” 文轩诧异,但还是语调平和的回答: “这个是朱涓涓小姐。” 一堂的脑子嗡的一响,脚步也随即停住。 “她是朱家的人?” “对。她是朱家排行第四的小妹妹。” 一堂的额头上冒出冷汗来。 有的话,不能让背后的狱警听见。 他只能在心里和自己说。 “这几天不断有警察来逼我,要我承认是我杀了她的大哥和二哥。” “可是,这家人我一个都不认识,怎么就被别有用心的人拿来做替死鬼呢?” 一堂嘴里一句话也不说,只是轻轻叹了一口气。 秦锋回到牢里,火已经熄灭,但已经不见了涓涓。 他本能地往刘警长的办公室跑,暂时把审讯章文轩和林一堂的事丢在脑后。 第二百五十六章 案发现场 秦锋匆匆忙忙往刘警长的办公室跑来,隔着十来米就听到里面有响动。 他看到窗玻璃上有些血迹,心里咯噔一惊! 在这短短的一根烟工夫,此处莫非是发生了什么隐秘的事? 自己终究是来晚了一步。 他决定不要进去,先远远观望。 刘警长办公室不远,就是父亲的办公室。 秦锋迈着沉重的脚步走了过去,连敲门的心情都没了。 索性背靠着门,继续点一根烟压压惊。 秦锋这一靠,靠了个空。 出乎意料,这门,居然无声息地自己动了。 扑面而来的是一股浓浓的烤鸭香味。 他忍不住吸了吸鼻子。 墙上的钟正好十点半。 这个时间里父亲喜欢独自享用宵夜。 但今天的办公室此刻却是空无一人。 秦锋一开始是没多想的。 他瞥了一眼桌子,上面摆着一只精美的烤鸭包装盒。 盒子是拆过的。但桌上并没有看到盘子,显然烤鸭被拿到别处了。 秦锋的耳边传来一个沉闷的物体落地声。 像是很重的东西摔在了地板上。 他快步走近刘警长的办公室,用尽力气砸门。 门在他的拳头下轻轻抖了抖,纹丝不动。 里面的响动似乎停了。 秦锋心里的不安最后落实到手脚上,他把窗户上的玻璃哗哗的砸了。 整个房间,变成了一个案发现场。 办公室里,确实没有人,但地板上却有一滩新鲜的血液。 秦锋闻着血腥味,有些后悔自己的冲动,毕竟刚才玻璃上的那些血迹也是很好的证据了。 案发现场没有完整保留下来。 眼前的一切都提醒他:有人在刘警长办公室被杀了。 他转身往回走,路过父亲的办公室门口,门关着,却听到里面有人在说话: “我没让你做这么绝---” “必须下手狠,不然明天我们这里会来很多记者---” 这声音非常熟悉。 一个来自他爸,一个来自刘警长。 秦锋迟疑了片刻,最终没有进去。 他心里有些担心那个被杀的人。 连男女都不知道,但肯定是一条人命了。 现在唯一可去的,就是审讯室。 在审讯室里,一盆火也没有,却在高墙上开了两个很小的洞。 北风呼呼往里钻,体表温度都是零下了。 他走到那里,一眼就看到了章文轩和林一堂相互挤在一起取暖。 身上的外套早给扯走了。 “两位,我们都早就见过面,自我介绍太浪费时间,就免了。” 回应他的只有两人牙齿打颤的声音。 三天不吃不喝,还挨打,这会儿还有一场审讯。 章文轩闭上了眼睛。 他有些恍惚了,脑子里不时出现幻觉,听到悦娴在哭。 林一堂的眉毛拧了拧,低着头像是在思考问题。 饥饿是掩盖不住的。 任凭他们的淡定,肚子却咕噜噜的叫了一阵又一阵。 秦锋看着他们饥寒交迫的样子,伸手进口袋拿了打火机,又拿了地上的几张散落的纸,点了火。 “你又要放火吗?!” 林一堂气的坐不住,刚才牢里那个火就是秦锋乱丢了一支香烟带来的。 秦锋头也不抬,拿了火钳去拨弄一盆刚刚有火苗的炭火。 之前两人面对面开过一次枪,秦锋占了上风。 一堂现在也猜到了对方的身份,知道不是好对付的人。 秦锋倒是显得气量大一点,点了火盆,直接端到他的面前。 “你就不能像章医生一样,安安静静的坐着烤火吗?” “烤火?我看你是想烧死我们。” 林一堂的声音冷冷的,一如他平日的性格。 却听到对方低声说:“肯定不烧,我还想结婚时听你喊一声表妹夫呢。” 话音刚落,脸上“啪”的挨了一下。 一堂几乎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趁他不备扇了一耳光。 秦锋没还手。任凭左边的脸像发面馒头一样肿大。 倒是一堂咳出一口血,整个人瘫软在地。 章文轩被响声拉回现实,看到一堂上气不接下气,急得忍着一身的伤爬起来。 “林少爷的脑子受了伤,有时糊涂有时清醒,我代他向您赔礼道歉” “秦公子,请您让我带他暂时出去治疗!他很可能就熬不过今晚了。这边医疗条件太有限” “您若能保住他的命,林觅小姐一定会十分感激” 章文轩是从医生的角度建议的。 但秦锋暗自佩服他的勇气。 毕竟,这两个人都是重点关押对象,谁还有心情替谁求情呢。 秦锋在放人还是不放人出去这件事上,没有多少时间来犹豫。 眼下林一堂这个状态太差了,而章文轩瘦到皮包骨,也是泥菩萨过江。 他刚想答应,只听得门哐当一震,刘警长就出现了。 “唐大小姐,章文轩在这里。” 顺着刘警长手指着的方向,唐悦娴在门边侧着头一看。 章文轩的脸色顿时有了难以抑制的紧张。 他一度以为,自己应该把刘警长他们给骗过去了。 毕竟,很少有人知道他和唐悦娴的关系。 然而,这帮人过于狡诈,居然前一个多小时还在盘问他俩的关系,现在就把唐小姐给带到了眼前。 章医生闭上眼睛,他害怕,怕眼睛会泄露自己内心的秘密。 好在他的眼镜虽破还在,多少掩盖了他面部表情流露出的不安。 悦娴看到一个瘦了好几圈,满脸血污的章文轩。 她的心仿佛给刀子划了一道道伤,痛到呼吸都难受。 然而她的眼睛看到了最伤心的一幕。 尽管章文轩闭着眼一言不发,她却能从他面部细微的变化里感受到内心的情感。 林一堂只在酒店匆匆看过一眼唐悦娴,他隐约记得这是华夏酒店老板的千金,也是酒店将来的继承人。 不过,他很难将唐小姐和章医生两个圈子不同的人联系在一起。 此刻,旁观者是最清醒的。 刘警长也凭借直觉,猜到唐悦娴今晚亲自送烤鸭来,就是为了专门找机会见章文轩的。 但他们见了面,却彼此不说话,反而加深了旁人的怀疑。 秦锋当然琢磨到了刘警长的意图。 他必须得想个两全其美的办法,一方面让章文轩和林一堂能出去治病,一方面能从他们身上获取寻找林觅的珍贵线索来 第二百五十七章 争分抢秒 启澜和陈醒在远处蹲守不到半个钟头,就看到有四个便衣打扮的人抬了一只灰色布袋出来。 布袋的底部在渗血,一滴滴的,整个袋子露出个人形来。 不久侧门又出来一辆黑色的汽车,整个人形布袋都给推搡进去。 四个人有两个人进了那门,留下两人和那布袋在车上。 看样子是有大事发生了。 只是这次受害的人又是谁? 启澜眼见那辆车启动,不由得握紧了方向盘,低声对陈醒说: “我们要不要跟踪一下?” “跟,必须跟!” 他们在黑夜的掩盖下,隔着一段不长不短的路,小心翼翼地跟踪着警察局出来的那辆黑色汽车。 “那袋子里装的会不会是我们认识的人?” 启澜无意识地冒出这一句来,他的眼皮开始突突乱跳。 失踪的启江,关在牢里的林一堂和章文轩,还有今晚刚进去的唐悦娴。 一连串的人影在眼前晃动。 配着这一路沙沙打在车上的雪粒,仿佛进了一部恐怖片。 陈醒看到启澜的口袋里鼓着一块,好奇伸手去摸。 “别动!” “你在裤子口袋里塞了什么?” “一把匕首。” 陈醒连忙提示道: “你把这么锋利危险的东西放口袋,很容易划伤自己的。” 启澜点点头,又苦笑一声。 “这匕首还是我第一次去她家,她爸送我的。” “现在我找不到她,真想拿这把匕首把自己划上几下,免得麻木。” 陈醒急忙用力拧他的胳膊; “你可千万不能这样,也许今晚就有转机呢?谁说的死?” 不知不觉跟踪了好几条街,到了一处比较偏僻的河道边。 只见那辆车猛然停住。车上跳下来的两个便衣,一前一后抬起那人形布袋,狠狠地在地上拖。 启澜眼见距离河道边百米外有几棵老树,连忙把车停在那里。 他从口袋掏出匕首,拔出鞘。 映着雪光,匕首显得格外的明亮。 “你用它杀过几次敌人?” 启澜目光直盯着那边移动的两个人影,轻声答道: “不多,两次。” 林先生送他的匕首,初衷是为了给他防身。 但这把匕首派上用途的场合,前两次都是为了林觅。 也许就是它的使命,也是启澜的宿命所在。 陈醒见启澜手握匕首,顺手就拿了留在车上的两个空啤酒瓶。 “我去把那两个人引开,你去把车胎扎破。” 启澜本想和他换一下任务,但陈醒已经拔腿跑下车,手里举起一个空酒瓶,朝着目标用力投了出去。 这个酒瓶非常给力,不愧是唐悦娴买的进口德国啤酒。 砸在走前头的那个人头上,杀伤力不亚于一块土砖。 只见那个人身子随着瓶子碎裂声一道摇晃,鲜血沿着头皮往下流。 鲜血糊了眼睛,这个人尽管没倒下,一时也疼得在地上翻滚。 身后的那个便衣见状连忙丢下布袋,迅速掏出一把手枪。 启澜此刻非常担心陈醒的危险。 他并没有去扎车胎,而是悄悄从背后准备袭击。 然而便衣的警惕性太高,还未靠近,就已经敏锐地察觉到周围有人。 “砰!” 手枪响了。 多亏了之前有些战斗经验。 启澜紧急时刻连忙往地上一扑,滚进路边的草堆,躲过了迎面打来的子弹。 陈醒悄悄捡起河道边的几块大石头,对着那个开枪的便衣狠狠的打了出去。 这次打的没上次准。只有两块石头命中目标,一块打在胳膊上,一块打在胸口。 那个便衣转过身来,手枪已经不稳了。 启澜在草堆里爬行,趁着那个人准备瞄准陈醒的方向,用最快的速度跳起,整个人将敌人撞到在地。 启澜的力气比不上这个粗壮的便衣,他只能尽力腾出一只手,举起匕首往下扎。 哪知这人有比较厉害的武术功底,不但启澜扎了个空,还被踢到了腹部。 启澜一时处于下风。 匕首不知落在何处,他在原地挣扎。 那个人晃了晃,比他先一步站起来,在黎明到来前的雪光里,看清了他的脸。 “顾老三,原来是你!” “后海那次你走狗屎运没死,今天正好抓了回去领赏!” 说完,双手握拳,对着启澜一顿乱打。 启澜趴在地上,嘴角流下一股鲜血。 他潜意识里还不愿意放弃,死死地拉住便衣的腿。 突然,耳边先是传来酒瓶碎裂声。 随后又是一声惨叫。 发生了什么?是幻觉吗? 他的眼睛微微的一垂,整个人都晕了过去。 原来,陈醒趁着这点时间,一手拿着余下的酒瓶,飞快地捡起启澜身后落下的匕首。 尽管未曾参加过战斗,但从小在郊区长大,大学里又学考古,玩过各种铲子和锄头,手劲比启澜的大。 几乎是拼上了自己的全部力气,陈醒死死地把匕首插进了便衣的后背。 血混合着热气腥气,喷得他满脸都是。 但他不怕。 时间就是生命了,是启澜的命,也是他的命! 地上的那个便衣蜷缩着,再也不动了。 陈醒跑到另一个在地上翻滚的便衣后边, 把酒瓶残留的半截接着往下砸。 陈醒第一次杀了人。 还是一气杀了两个。 “你醒醒,快醒来!” 陈醒抓了把地上的雪,擦在启澜的脸上,雪水就着体温融化。 启澜睁开了眼睛。 “那两个人呢?” 陈醒的衣服沾满了血,头发上也是血糊糊的。 “被我都干掉了。” 启澜爬起来,看到不远处的那只人形布袋。 他的步子开始有些不稳。 近距离看着那只袋子,他感到时间在眼前静止,怎么也迈不出最后的一步了。 陈醒以为他太虚弱走不动,就自告奋勇向前把袋子口用匕首划破。 启澜尽管有心理准备,看到袋子被划破,依然忍不住整个人都半跪在地。 只听到陈醒在喊: “是个男的,还挺年轻,二十多岁。” 启澜听了如同遭了雷劈一般。 陈醒似乎看出了什么,继续划那口袋。 不多会儿,这个被塞在袋子里的人,露出了大半截身子来。 他的侧脸有些看不清,眼睛给蒙着黑布,嘴里给塞着布条。 启澜挣扎着站起,一摇一摆地走到布袋前,和陈醒一起把黑布和布条都除去了。 第二百五十八章 舞女亦有情(1) 雪地上,安静的可怕。 好像刚才发生的一场生死搏斗从未存在过。 然而地上的血,陈醒和启澜身上的血,却是真实的。 口袋被陈醒整个的划开。 随着眼睛上的黑布和口中的布条被除去,里面的人露出全身来。 头发凌乱地盖着眼睛。 面部的表情似乎有些伤感。 他的嘴唇已经变成紫色。 腹部有深深的伤口,血液早已凝固。 启澜认得他身上的衣服,忍不住趴在地上,“哇”的一声大哭起来。 此处躺着的,是朱行远。 尽管最初的时候,启澜担心里面的那个人是顾启江,悲伤到几乎跪地。 但看到衣服,他确认是涓涓的三哥时,胸中的悲痛并未减少丝毫。 陈醒伸手探了探行远的鼻子,又摸了摸颈部和手腕的脉搏,惊喜地转过头来对着他喊: “你别这么丧嘛,这位小哥还活着呢!” “不可能了” 启澜边哭边摇头,他分明摸过行远的手,冷的像冰块,哪里是活人的体温。 他担心朱涓涓承受不了短短五天内失去父亲和三位兄长的巨大打击。 陈醒见他只低头抹泪,过来用力把他拉起来。 “我说活着就是活着,不信你自己瞧去!” 启澜跟着陈醒去看,行远的心口处还有一点轻微的起伏。 他忍不住破涕为笑,双手伸到行远的腋下, “我们赶紧抬他上车,送去医院。” 陈醒似乎想起了什么,“先去把车胎给扎了。” 他在雪地上像只麻利的小豹,飞快地跑到汽车前,将四个轮胎瞬间全部扎破放气。 “我们拿上枪,用的着。” 启澜也顺手把地上的手枪给捡了。 “改天我教你玩枪。” 陈醒不屑地应道:“我读书人,可不能学这种杀伤力强的东西。” “你去搜搜那两个人身上还有什么纸条之类的。” 启澜知道陈醒有点书生的清高,就自己搜了。 其中一个人的口袋里,搜出一张带血的公务员证。 是朱行远的。 另一个人的口袋里,翻到一张女孩子的照片。 照片背面用钢笔写着一个歪歪扭扭的“远”。 尽管这照片被磨损的厉害,还有不少血迹,启澜还是辨认出上面的女孩是克丽丝。 陈醒凑过来看,好奇地问:“警察们难道下一步是要杀这个洋妞吗?” 启澜拉着他赶紧去搬运行远上车,边走边说: “我们先把人往医院送,送晚了会没命的。” “然后,你我一起去个地方,找照片里的姑娘。” 行远被平放在汽车中间的座椅上。 他的腿只能蜷着。 在唐悦娴的车里,启澜发现了一个水壶和两条羊毛披肩。 正好有用。 他转过头把这些宝贵的东西递给陈醒,叮嘱道: “我开车,你帮忙给他盖好,再喂点水。” 陈醒点头,笨手笨脚的把披肩盖到行远的肚子上。 启澜差不多是要把车给开到极限速度。 一阵阵风吹来,披肩吃不住风力,又飞起来盖住了脸。 只能耐心地又重新盖几遍。 启澜手里的方向盘在左右为难。 朱行远这样虚弱,都不知能不能撑到医院。 尽管全城最好的医院就在附近,却不能往章文轩工作的地方送,怕被埋伏已久的便衣抓住。 他想起原来林觅陪他去过一个规模也还算大,稍微远一点的医院。 医疗条件尚可,在行业里也排的上号的。 现在就是有些差钱。 “一、两、三、四、五、六、七” “五十、五十一、五十二” 启澜听到陈醒在数着什么。 “叮叮,当当。” 他好奇地侧过脸去,看到一把亮闪闪的银元正在陈醒的掌心里躺着,还有一些在他手里的钱包里。 好家伙,这个人在闷声数钱呢。。。 敢情趁他捡手枪,陈醒自己悄悄地搜了那两个便衣的钱袋子。 “你哪儿来的银元?” 陈醒不卑不亢地笑道:“刚才的战利品。” 启澜皱眉,“你刚才连枪都不肯去捡,怎么还捡起钱来了?” 陈醒一听,不高兴了: “没钱拿什么给这位小哥看病?你身无分文能找大夫吗?” 说完,气呼呼的把全部银元递到启澜眼皮下: “你看,这里一共六十块,我可没多拿一个。全部拿去作药费。” 1913年的六十个银元,是一笔可观的钱。 启澜想着应该够住几天院的时候,冷不丁陈醒冒出一句: “这么多钱,万一治不了,买棺材和墓地也不愁了。” “乌鸦嘴,别乱说好不好!” 陈醒不服,振振有词: “我说的是实话啊,你看他这会又更差了,盖了这么厚的羊毛披肩,体温还不如刚才不盖的时候。” 说完,陈醒的目光又落在那张磨损的厉害的照片上。 望着照片上的克丽丝,连连叹气: “你认识这照片上的洋妞?” “她叫克丽丝,是英国传教士和中国教民留下的孤儿。” “挺漂亮的,简直就像个天使。” 陈醒伸手轻轻擦着照片,看着上面的女孩出神。 “她和这位小哥是什么关系?你知道吗?” 启澜摇摇头,同样也很为这个发现吃惊。 他确实也是第一次知道朱涓涓的三哥和克丽丝会有这样隐秘的感情。 按照克丽丝在歌舞厅干的工作性质,他们之间的关系,在朱家是讳莫如深的。 “我只知道克丽丝是林觅的朋友。不清楚她和朱行远是什么关系。” 陈醒坐不住,歪头来看了看呼吸渐渐弱下去的行远,自言自语道: “这位小哥,你放着好好的公务员不当,怎么得罪了坏人,遭此毒手啊?” “万一有个三长两短的,你的这个女朋友怎么办?” 好在启澜只全心在开车,没听到陈醒言不由衷的这两句话,不然,半路上准打起来。 这段路,启澜开的很平稳,速度也还好,所以对行远腹部的伤口影响不大。 加上陈醒按照启澜的吩咐给他喂了一点水,他居然奇迹般的坚持到了送进急诊室,又紧急转入手术室的那一刻。 启澜交了三十块银元作押金,余下的银元让陈醒拿了二十个去给主刀的大夫,被拒了。 陈醒拿着被退回的“红包”,拍了拍启澜,说: “我看这大夫人品还不错。” 启澜点头,“那你保管。我去问问护士,看大概会花多少钱。” “万一少了,我再去想想办法。” 陈醒狡黠地笑笑:“我们就去找那个克丽丝小姐借钱呗。” 第二百五十九章 舞女亦有情(2) 林觅躲在夜色里,眼见着警察局的门开了又关,来了几茬的人。 如果她能在十分之一的概率里踩着点往左边看,就很有可能发现那里的秘密。 启澜和陈醒在那个位置停留了一段不算长的时间。 当林觅看到一个人形布袋抬上车,吓得一下坐在地上,紧靠着大树不敢出声。 这些坏人太残忍了! 她握紧了火钳,又不免担心起关在里头的林一堂来。 “表哥会不会就是刚才被抬出去的人?” 她使劲抓自己的头发,好让自己冷静一点。 刚才的布袋又在眼前略过。 以布袋的长度和宽度,林觅凭直觉判断里面的人不是表哥。 一堂的个子高,腿很长,刚才的袋子尺寸根本套不住。 一个更可怕的念头忽然有从心底升起。 “该不会是朱家的那位年轻的先生有去无回了?” 林觅想着就感到不安,怕警察会追到朱家来,赶紧往回跑。 她的双腿已经很疲惫,但意志却越来越坚强。 “我必须要尽快跑回去,告诉那个姐姐,还有爸爸,坏人马上就要来了!” 林觅爆发了平生最大的潜能,跑得像只逃亡的兔子。 两侧的街景在她眼前以难以置信的速度往后退。 跑到朱家大宅后门处,她发现门关的好好的,急忙用力拍。 “如果爸爸和那个姐姐还在里面,肯定会来开门,这屋里已经没有其他佣人了!” 林先生在廊下散步,还以为林觅在朱涓涓房里睡了。 天亮之前,后门突然传来响声,令他感到惊讶。 他一边前去开门,一边又保持了警惕,顺手从厨房里拿了一把劈柴的斧头。 “谁?有何事?” 林觅一下就辨认出父亲的声音,连忙低声回应道: “我,我回来了。” 林先生一惊:什么,女儿居然深夜才归?还是独自一人! 顾不上责备,他打开门闩,一把将门外的女儿拖了进来。 “怎么回来的这么晚?下次不许单独出去!” “爸爸,您不要问我去哪里了。姐姐她在家吗?” 林先生不理她,生气的时候,他总是不想说话。 林觅瞄了瞄朱涓涓房门口的鞋,还是昨天的出门前换下的拖鞋,说明她没有回来过。 “爸爸,我们赶紧跑,这里不安全了!” “我今晚跟着朱家的小先生出门,他去了警察局,没多久我就看到一个人给布袋套着拖出来。袋子上还有好多的血。” “我们快走,然后在门口做个记号,万一姐姐回来,也知道屋里有事,好跑的快一点。” 林觅顺手捡起朱涓涓放在地上的拖鞋,用力把后院的门打开。 “快,晚了就来不及了!” 她拉了父亲的手往外跑。 一面将门关上,一面把两只拖鞋隔着几米远丢下。 “姐姐认得自己的鞋,她一旦看到这房里的拖鞋给摆到路边,就会察觉到危险。” 林先生拿了斧头,跟着女儿往前跑。 不出多远,却听到一声熟悉的狗叫。 这次跑的太急,他们忘记带出那只装了小白狗的箱子。 却发现启澜的那只小白狗不知何时已经出来,还一路跟着父女俩。 林觅把小白狗抱起来,“爸爸,我猜它可能是姐姐出门的那会就已经跑到外面了。” “哦,如果它是那时候跑的,说明它很聪明,也很舍不得我们。” 林觅想来想去,现在他们唯一能去的,就是克丽丝工作的那条街。 毕竟,便衣很难出现在那种地方。 而此时的歌舞厅正是营业的高峰时间。 “爸爸,我们去找一个朋友,她那里相对比较安全。” 林觅领着父亲往歌舞厅那边走。 她不敢直接报出地点名字,不然非得被父亲一顿训斥不可。 林先生从来没去过这个歌舞厅。 一方面比较洁身自好,一方面确实也很忙。 林觅悄悄打量父亲,发现他的眼神看到那个乐曲飘飘、灯红酒绿的地方一下子就变了。 “觅儿,你怎么能在这种地方有朋友!” “爸爸,我的朋友是好人,她只跳舞,不干别的” 林先生气不过,女儿从小一直严格管教着,出入的地方都是有档次的。 不想来北平短短三年多,就和歌舞厅工作的舞女交了朋友。。。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他厉声呵斥道, “你如果和这种不清白的人做朋友,迟早也会变得不干不净!” 林先生气急败坏,几次想抡起斧头去砍街边的树发泄,最终都忍了下来。 林觅望着不远处歌舞厅门口,忽然发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爸爸,我去找她去了,您等着。” 她走了几步,“克丽丝不是您想的那种人。她特别好。还救过我两次。” “前天多亏了她,何诗安居然把我骗到试衣间里,喊里面的人绑架了我!” 林先生大吃一惊。 “什么?何诗安做这种事情?为什么?!” 如果说何诗安的父亲是他的上级,平日里一直忍着唯命是从,那么对方的女儿敢对林觅下手,是决不可忍耐的。 “我也不知道。” 林觅说完,抱着小狗直接往歌舞厅门口跑去了。 “克丽丝!” “啊,亲爱的,你来了!” 克丽丝抿唇甜美一笑,金色的卷发给灯光衬托得越发美丽。 “还带了一只小狗,好可爱。” “你现在是在上班吗?” “不,我今晚有些头疼,请了假准备回家了。” 说完,克丽丝亮了亮手里的小皮包。 “我刚赚了很多钱。明天给你买好看的衣服。” 林觅连忙示意她小声点: “嘘!我爸爸还在那里等我。我们没地方去了。” 克丽丝不认得字。也没看报纸的习惯,所以不知道林家这几天的遭遇。 但是,她从林觅被绑架的事情,推断出父女两人现在有人身安全的隐患。 于是自告奋勇地要收留他们。 “我新租了一个小院子,挺好的。我们三个都可以住进去。” 林觅不知如何谢她,就被她高高兴兴地拉了手,一起往林先生站的地方走来了。 林先生看到一身美艳逼人的克丽丝走来,不由得往后退了两步。 首先,克丽丝身上的香水味太浓郁,他一个常年在海军部队服役的人,受不了。 其次,他年少时参加过一些战斗,和洋人打过仗,看到了金发碧眼的克丽丝,又想到那些不愉快的回忆。 第二百六十章 你休想 “吱”一声,高墙之上的小洞里钻出一只老鼠来。 老鼠本身是丑陋的。 爪子上沾满了腥臭的污垢,硕大的尾巴如一条小皮鞭在墙壁上抽来抽去。 气氛伴随着气温落到了冰点。 然而老鼠的出现却让死气沉沉的审讯室又有了点乐趣。 自从刘警长五分钟之前把唐悦娴带到这里来试探章文轩,这里就没有人再愿意开口说话。 秦锋挨了林一堂突如其来的一巴掌,半边脸肿得连自己都难以置信。 他恨不得给林一堂来一顿拳头,看到对方那个瘫坐在地的样子,又怕给打死了。 如果说林觅是他喜欢的屋子,那林一堂就是屋顶落着的乌鸦。 秦锋讨厌乌鸦,又没法消灭它,只能暂时记下这笔账。 林一堂已经记不清是他被关进牢里见到的第几百只老鼠了。 他很怕动物,怕狗,怕猫,更怕臭烘烘的从未洗过澡的老鼠。 听到老鼠声,他立刻挪动屁股,生怕给咬到。 “章医生,你上月给我妹妹开的药吃完了。” 悦娴的声音响起,打破了沉默。 章文轩听到这语气平淡如水,不免有些沮丧。 但是还有些欣慰。 她从来不会这么客气地称呼他。 哪怕是第一次出诊,登门给唐家二小姐看病,唐悦娴也是一见面就亲切地喊了他名字。 “她也许已经和我划清界限了。” “也好,也好,这样悦娴就是安全的。警察也不会找她的麻烦。” 想到这里,他机械地点点头: “那就让我的助手去开,药的效果都差不多的。” 刘警长见章文轩麻木地坐着不动,连眼睛都不睁,也开始怀疑他和唐悦娴就是普通的医生和患者家属关系。 既然如此,就早点打发唐悦娴回去,这里还有很多事要抓紧解决。 “唐大小姐,章医生现在还不能放出去,他本人也说了,助手可以开药,您大可放心去医院把药给拿了。” 说罢,刘警长就派了一名狱警要送她出去。 “我来就是要找他本人去,”唐悦娴倚着门框不肯走,一面坚决地摇着头,“助手开的药吃了万一没效果,我妹妹的病可耽误不起的。” 林一堂听了还真替她捏把汗:“看来唐小姐是铁了心要带文轩出去了,难啊!” 章文轩睁开眼睛,回头看了一眼唐悦娴。 短短的数秒,这个眼神里似乎有千言万语。 他们的表情在微微地变化,都逃不过刘警长猎鹰般的眼睛。 他干笑两声,走到章文轩面前,伸手将他从地上提了起来。 “小华佗,唐大小姐好像挺看重你哟,你们单独出去聊会,嗯?” 他铁爪一样的手,把章文轩瘦瘦的胳膊攥得骨关节“咔咔”作响。 唐悦娴看得心疼万分:“刘警长,您轻点,再下去就要弄骨折了!” 这句话把两人的关系间接地暴露无遗。 林一堂望着她,心想:“唐小姐真的很爱章文轩,可女人恋爱了就容易失去理智” 刘警长有了意外的收获,他岂能轻易放过一个逼迫章医生作假证的好机会呢。 他一把丢下章文轩被拧得差点散架的胳膊,转身就到了唐悦娴的面前。 “唐大小姐。您今晚可没有和我说实话哟,明明对小华佗挺有感情的” 不等悦娴开口,他的一双铁爪准备伸向她白嫩的脖子。 “你要干什么?!” 章文轩咬牙挣扎往前爬,一摇一晃地赶到他的身后,用力往后拽他的腿。 刘警长不应,只飞起一脚,就踢中了他的心脏。 章医生原本瘦弱的身躯遭受重创,应声倒地。 唐悦娴扑过去抱着他,崩溃大哭。 林一堂尽管重伤在身,也表现出一个朋友的义气。 他站不起来,但也往前爬了十来步,拖住了刘警长的另一条腿。 回应他的是一顿乱踹。 刘警长厚实的皮靴来回重重地踢在身上,但一堂死死地不松手。 他边踢边笑道: “你都快死了,还上杆子要帮章文轩,我真佩服你!” “你休想” 一堂在丧失意识前,说出了三个字。 秦锋一直袖手旁观。 但是一看到他们两个接连被刘警长踹晕在地,终于按捺不住了。 “刘前辈,您的功夫和经验果然是一流的!” 听到局长的公子破天荒地喊自己“前辈”,刘警长越发为自己的行为感到自豪。 “秦公子,您跟我学着点,对待这种嘴硬的嫌疑犯,没别的,就是往死里整。” 他看了看秦锋肿了的那边脸,装作关心地问: “您的脸怎么受伤了?谁打的,我替您出这口气。” “前辈,我的脸不要紧。但审讯都还没开始,这两人都要给弄死了,案卷怎么办?” 刘警长听他说的有理,也觉察到自己的拳脚过于凶狠,急忙蹲下去试探林一堂的鼻息。 “不好,还真的快不行了!” 唐悦娴怕刘警长又朝着这边过来,急忙抱紧了文轩。 秦锋抢先一步,从她手里把文轩扶起来,催促道: “他还活着,但得赶紧送医院去!” 刘警长也怕两人都死了会断了更有价值的线索,于是赞同秦锋的提议。 他们喊来几个狱警抬了担架,把躺在地上的两人都放了上去。 送哪个医院又是个问题。 总不能送章文轩工作的那个医院去。 不然,活蹦乱跳的给警察抓走,又半死不活地送回来抢救,给记者得了消息捅出去,舆论立马会排山倒海。 最后决定送离这不太远,医术还算过硬的一家。 唐悦娴还想跟着去,被秦锋及时劝了下来: “唐小姐,你不要太伤心。我会尽量找好医生来救治章大夫的。” 她边哭边点头:“钱我有,你尽管说便是。只要他活着就好了” 本来刘警长只是打算吓吓唐悦娴,并不敢真的对她怎么样。 当刘警长和狱警押着一堂和文轩去医院后,局里就少了些绊脚石。 秦锋找了个借口带她去办公室打了电话回家,让家人来接她,这样安全些。 唐小姐的家人和司机,以及保镖不久就赶到了警察局,把她领了回去。 第二百六十一章 她也在这里 启澜望着手术室那紧闭的大门,有一种深深的无力感。 是自己最近和医院太有缘分了? 隔三差五地,就会来一趟。 还是大家沾了霉运,接二连三地往医院送? 正胡思乱想,鼻尖闻到一股食物的气味。 接着就听到熟悉的喊声:“这里还有吃的卖,快趁热一起吃!” 抬眼一看,陈醒像只大脚板的鸭子,蹒跚地端着两碗粥来到面前,裤兜里鼓鼓的塞了好几个馒头。 人是铁,饭是钢。 启澜接过粥,不客气地从他口袋里掏出两个连在一起的馒头,大口地吃起来。 陈醒比他吃的快,不一会儿,粥见底,馒头也一扫而光。 他正加快速度嚼馒头,不想手术室的门开了。 “我们快去看看。” 启澜拉着陈醒往前跑去,正好抬着担架出来的医护人员也在喊: “家属在吗?” “在!” “快跟我们去病房!” 他们跑到担架前,急急忙忙地查看。 朱行远的脸上没盖白布,胸口的起伏比在雪地那会还明显了一些。 只是失血太多,嘴唇和露在病号服外的双手苍白如纸。 启澜看着他被搬到病床上,松了一口气。 没高兴几分钟,他和陈醒又面临一个新的难题: 行远在警察局遭到毒手,下一个目标就是朱涓涓。 得赶着去朱家找她,不能有任何迟疑! 可是,他走了之后,陈醒就得留下守着尚未完全脱离危险的行远。 万一有紧急情况,陈醒一个人根本应付不过来 正当启澜急的挠头,病房外闪过一位护士的身影。 她端着一盘药和绷带,径直往前走,那身形有几分眼熟。 陈醒一眼就认出了她的背影,悄悄去扯启澜的衣袖: “你看,好巧,不就是那个护士小姐吗?昨晚上明光桥才见过的。” 启澜草草顺着窗外看了看,摇头: “不可能是小美姐,护士们背影都差不多的。” 陈醒没接他的话,直接就跑了出去,追那个越来越远的背影去了。 不多久,他回到病房,脸上露出神秘的表情: “我们打个赌,赌小美在不在这里,押一个银元。” 启澜摆摆手:“我送你两个银元。这两天辛苦你了。” 正说着,房门吱呀一声开了。 随即又牢牢地关上。 一个护士快步走到病床前,查看了病人的情况,马上轻轻摘下一半口罩来。 “你们胆子真大,知不知道现在警察局的人也到了?” 启澜听出这声音,惊讶不已: “小美姐,你怎么也来这个医院了?” 她垂下眼睫毛,上面湿乎乎的,显然是哭过的痕迹。 “文轩他在两个小时前给警察拉到这边医院抢救。” “我得到朋友传的消息,刚刚赶到没多久。” 启澜和陈醒的心立马悬了起来。 警察来这里了! 刚才两人还敢在手术室门口的走廊里喝粥吃馒头,好险啊! 启澜轻声问道: “他现在好些了吗?” 小美大滴大滴的眼泪往下掉。 “我不是很清楚,他给送到单独的那栋楼去了,有警察给守着。” 她说完,匆匆看了一眼墙上的钟,连忙把口罩又戴严实。 “你们赶紧走,这里交给我。” 启澜点头,陈醒和他一起出门,又听到小美叮嘱道: “你们就不要再回这里了,明晚去明光桥等我,老时间。” 小美把朱行远身上的被子又小心地掖了掖,看他的脸上有些伤,又从盘里拿了些药轻轻地涂上。 做完这一切,她站起身出了病房,和其他来来往往的护士看起来完全没有什么不同。 小美来这里工作,最初只是偶然。 半年前,章文轩为了给一个家境贫困的患者垫付医药费,卖掉了自己的手表。 小美看在眼里,记在心里。 她想送一块好手表给他,于是就在这家医院找了兼职。 一周七天,两边轮流跑,薪水自然是比单干一份护理工作要多。 小美看着窗外的雪,心里只有一个念头: “文轩,一定要挺过这一关” “我就在这里,等你的抢救结果出来” 离开医院的时候,启澜记着小美的话,一路上低着头,尽量避免与陌生人对视。 陈醒反而自由许多,他四下望来望去,扮演一个哨兵的角色。 天色渐渐大亮。 医院里人多且杂,他们的打扮比较乡土,夹在其中也容易混过去。 他们一直不回头地往前走,走了很远,看了看周围,确定没有人盯着,才开口说话。 “我去找涓涓姐,克丽丝那边就交给你了。” “好!”陈醒的眼里顿时有了光彩,心也痒痒起来。 启澜把从行远那里得的照片递给他: “别找错了,记得她的长相了吗?” “放心,错不了,你告诉我是那个歌舞厅就行。” 于是启澜又和他大致讲了地址。 “就是城里最着名的女子中学往东去的那个。” 两人各自怀着心事,在十字路口道别,奔赴目的地。 启澜一路都在拼命地跑,他不敢停下脚步,害怕晚上一步,就救不了朱涓涓。 他的裤兜里还有一些银元,眼看跑不动了,又飞快地招手喊来一辆马车。 马车夫是个老师傅了,接了一个银元,又见他一脸的汗水,猜到他着急,就挑着人少的小路奔跑。 雪有些融化了,路边水洼一个接一个。马车跑得一路泥水飞溅。 启澜在车上晃荡得呵欠连天,只好不断地拿匕首敲着膝盖,提醒自己不要睡着。 仿佛是一场梦的功夫,马车突然停了下来,只听得车夫喊了声:“到了,快下。” 启澜往窗外探头,定睛一看,十米以外果然是朱家那熟悉的宅子。 然而这次的朱家大宅,却是分外死气沉沉。 空气中还残留着办丧事期间燃放鞭炮和焚香的气味。 他下了车,站在空旷的街边,望着门上的两个铜环发呆。 紧接着,他看到了侧门外丢着一只女人的拖鞋,十分眼熟,急忙跑去捡起。 在那只拖鞋的不远处,他又捡到了另一只,凑成一双。 这鞋是朱涓涓在家常穿的。 她才回国不到半年,鞋面和鞋底也还挺新,缎面上的刺绣和小珍珠也挺完整。 “涓涓姐不是浪费的人,好好的拖鞋怎么就随意丢在门外呢?” 启澜把鞋拿在手中,又仔细看了看后院的门,发现门上没有被破坏的痕迹。 第二百六十二章 杀或不杀 朱涓涓在牢里看着秦锋他们离开后不久,就被一个面相不善的狱警喊走了。 她之前挨了刘警长打的手还在疼痛,只能边走边揉。 她从一排长长的牢房前走过,听到里面各种奇怪的声音在响,心里不免发毛。 “这些人是要把我也关起来?” 正走着,前面的狱警突然停住脚步,转了转手里的棍子,望着她冷冷地笑。 “朱小姐,刘警长吩咐过,今晚不能放你回家。” 涓涓自然有了心理准备,压着心头的恐慌,问道: “你们打算关我多久?” 狱警伸出三个手指,“不好说,得看你的表现。” “配合好,三天。” “配合不好,三年、三十年都有可能!” 朱涓涓听完,面对着黑暗的墙壁,深深吸了一口气。 一个声音在内心深处响起: “如果你违背了良心去签字,也许能活着出去。” “真凶永远逍遥法外,死去的父亲和两位兄长难以瞑目。” 她很快就有了答案: 决不能为了求生而去签字,配合幕后的黑手对林家落井下石。 活了二十一年,面对生死,她忽然有了新的感悟。 “我恐怕是出不去了,启澜一定要平安地活着才好。” 她担心起三哥和林觅父女两个的安全,祈祷着上天不要让警察找到他们。 记忆又开始催泪,她的眼泪瞬间成河。 朱先生临终前看到启澜,合眼平静走了。 眼前清晰地浮现这一幕,忽然明白了父亲最后的愿望。 父亲分明是把启澜作为一个小弟托付给了她和行远。 “我得想办法见见那个人。” 在这个地方,如秦锋所言,她唯一能指望的上的,还真的是他本人。 最初,他和她也只是间接地因为丁浣的存在而彼此联系着。 秦锋这些年来的标签就是:曾经暗恋的对象加闺蜜的前男友。 一起在美国待着的三年里,多少有点朋友之间的交情。 开口求一个并不那么熟的人多少有些难堪。 可是,身陷囹圄了,人还要什么面子?! 涓涓铁了心要去找秦锋,自然就不再配合狱警的管束。 这个时间点确实是逃跑的黄金时间。 值班的狱警一共八名。 除了这个人,都给刘警长喊去押送林一堂和章文轩外出就医了。 尽管朱涓涓并不知道这些事情,但看到监狱值班室没有人声,无疑让她有了点希望。 她不知哪来的勇气,转身,在狱警的眼皮底下朝着牢房的入口处以百米冲刺的姿势拔腿就跑。 “敢跑?!” “不想活了!” 狱警一面放出狠话,一面就紧跟着追。 “嘘!嘘!”哨子声不断响起。 好似催命的刀。 涓涓庆幸自己的鞋跟不高,没有成为逃跑路上的障碍。 她憋着一股劲冲出了牢房的过道口,眼前顿觉亮了不少。 她也不敢停下,把全身的力气都集中到脚上,继续往外跑。 身后阵阵沉闷的脚步声越来越近,她也发现自己越来越没力气了。 秦锋的办公室,正好就在她迎面跑来的那个方向。 此刻,灯是亮着的。 一阵方才在牢房里闻到过的香烟味从窗户里飘出。 涓涓本能地拿出最后的一点力气,拼命跑到门前,一进门就扑倒在地。 秦锋惊讶地从沙发上跳起,手中的香烟刚刚点燃三分之一。 “朱小姐,你这是?!” 他折回牢里没看到她,还以为她给刘警长带走了。 正准备回办公室收拾点东西,去医院找刘警长来着。 朱涓涓还没来得及说话,那个气急败坏的狱警就冲到门口,举起棍子就要打。 “住手!” 秦锋厉声制止,攥住了那根差点打在她头上的铁棍, “不许动她一根头发!” “少爷,这女人不是什么好货,不要被她迷惑了。” “她是我朋友,不许侮辱她!” 秦锋对着那狱警的鼻子就是一拳,打得对方急忙丢了棍子,低头哀嚎: “我的鼻梁都给您打伤了” “当我的面欺负一个手无寸铁的女人,打你又怎么了?” “放她回家,我要你保证她能平安回去。” 那狱警料定秦锋是给眼前这个女人给迷了心窍,连忙把在刘警长前发过的誓也丢掉了脑后。 “少爷,您有所不知,今晚她的三哥来局里闹事,已经被警长大人解决掉了。” “朱家现在就只有她还活着,决不能放出去的。” 涓涓听到这话,得知三哥已经遭遇毒手,后悔不该和他为启江的事情争吵。 秦锋默默地听着狱警的话,眼前迅速闪回那个疑虑重重的场景。 晚上在刘警长办公室看到的那个案发现场,无疑就是朱行远被刺杀的地方。 好大的一滩血。 却没有听到枪响,应该是拿刀子捅了要害部位。 如果朱行远是个普通人,死了也不会掀起很大的水花。 但是,报纸上有关朱家的报道已经连续占了近一周的热点版块。 如果朱家目前唯一的男人在这里被残忍杀害的事情给漏出去,后果不堪设想。 秦锋想起父亲和刘警长的对话。 这件事虽然是刘警长个人的决定,但作为局长的父亲最后竟然也默许了 秦锋从未这般为难过。 一边是父亲,一边是道义,进退两难的纠结太痛苦了。 狱警觉察到他的拳头在颤抖,连忙趁热打铁地凑过来劝: “少爷,您留过洋,也懂法律,我们不都是为了自保嘛!” 秦锋依然沉默着。 只是“啪”地拉灭了房里的灯。 朱涓涓看他的表情,好像是隔着一道黑雾一样模糊。 狱警以为他是做好不留活口的决定了,暗喜。 连忙搓着手讨好地说: “少爷,到底杀还是不杀,您给句话,我马上办。” 杀或不杀,这是个难题。 秦锋在黑暗里琢磨来琢磨去,努力寻找突破窘境的出路。 朱涓涓打破了沉默。 她忍着内心的悲伤,从地上慢慢站起,轻声说道: “三哥既然不在了,我也不报活下去的希望。” “只求秦先生答应我,让我们一家人齐齐整整地安葬在一起” 在这黑色笼罩的房间,她和秦锋面对面,却看不清彼此的模样。 两人都不再说话。 只有狱警的声音在天花板上回荡: “少爷,您看,她自己都说不想活了,我们何不成全人家?” 第二百六十三章 惊不惊喜 这场景,真像极了《西游记》里,小妖捆了唐三藏,嬉皮笑脸地探个头: “大王,杀还是不杀?” 在朱涓涓看来,自己虽没有吃了让人长生不老的体质,好歹也成了一条摆在案板上的鱼了。 她紧紧攥着给章文轩擦过嘴角的那条手绢,一直攥得要滴出水来。 “少爷。您给个话,晚上还有很多事要办呢!” 人见人恨的小妖又开始作祟。 “魔头”则在她身边来回踱步,好像是在琢磨是清蒸了好吃还是油炸了可口。 这一分一秒真的好煎熬。 涓涓恨不得直接撞墙死了算了。 不知是第几根香烟燃尽。 屋里弥漫着烟草味。 混合着窗外进来的冷空气,凉透了。 “来,把灯开了!” 秦锋总算说了句话。 狱警遵命,拉了那开关绳:“哧溜!” 房间又亮了。 涓涓往后退了好几步,背抵住了冰冷的墙。 黑暗给驱赶到窗外。 刺眼的黄光直扫过来,她受了点惊吓,仓促地捂住了双眼。 “朱小姐,我想和你玩一个投硬币的游戏。” 秦锋把手中的钱包变魔术一样打开,还真摸出一个银元来。 “正面是生,反面是死。” 狱警见状,眯着双眼,点头附和道: “我们局长家的少爷留过洋就是厉害,比一般人高明!” 秦锋把银元递到狱警面前,笑了笑: “多谢夸奖。你投。” 涓涓看到他那副置身事外的样子,在心里一个劲骂他伪君子: “这个秦锋,道貌岸然,骨子里不也是一只黑乌鸦!” “明明是一句话就能痛快决定的事情,非要拐弯抹角地折磨人。” 银元从狱警的那只黑色的手里弹到地板上,划出一个利落的抛物线。 只听得“哐当”一响,投银元的任务完成。 秦锋抢先一步,两指捏住那银元,扬起脸,一字一句地说: “朱小姐,很遗憾。” “是反面的。不要怪我。” 说完,他收起银元,朝那狱警竖起大拇指。 “干得漂亮。她的三哥现在在哪里?” 对方得到肯定,愈发来劲,又说出了原本刘警长禁止外传的信息: “南边柳树村的大河道。过会儿我们的人就应该从那里回来了。” 秦锋听完,走到朱涓涓面前,问: “我们先送你去三哥那,完事了再一起运到墓地去,如何?” 涓涓愤愤地瞪了他一眼,低头不予回应。 秦锋于是喊那狱警拿来绳子把她手脚都捆严实,眼睛蒙上厚厚的麻布,嘴里也塞了布条。 就连耳朵,也被插进去两个香烟头。 她全程无抗议,只由那泪水把眼睛上的麻布浸湿。 当全身也被塞进一个布袋的时候,她体验到了朱行远经历过的那种绝望和无助。 这次,是秦锋亲自开车。 只带了这个狱警同行。 两人从后门出去,加上此时人少,居然也没什么人看到他们。 一路上布袋在颠簸,像极了煎饼在锅里拍来拍去。 涓涓嘴里塞了一大团布条,想吐又吐不出。 “多亏丁浣和他分了,这男人的心比毒蝎还过分!” 汽车在她骂累了的时候,突然一停。 她感到有人在扯布袋,然后很用力地拖到地上,摩擦着冻得硬邦邦的土地。 眼睛上依然给蒙得严严实实。 但堵在耳朵里的香烟头在路上给颠簸得掉了出来,她能听到声音了。 紧接着,她听到狱警大喊一声: “少爷,不好,我们的人被干掉了!” “那她的三哥呢?还在不在袋子里?” “不在,袋子给划了很多刀,全是洞!” “你赶紧把这车开回去,我来灭口!” 凌晨的河道边,河流结了薄冰,四周都没有响声。 秦锋和狱警短促的对话,每个字涓涓都听得真真切切。 一个好消息加一个坏消息同时来了。 三哥可能给人弄走了,也许不一定死了。 但自己马上就要被杀了,必死无疑。 一声惨叫在空旷的河道边短暂停留。 空气中浮动着一层冰凉的血腥气。 她感到自己的身子变得特别轻,头也晕的厉害,似乎是要死去了。 然而一双有力的手迅速地拔掉了她嘴里的布条,解开了蒙在眼睛上的布。 只听得噗噗的两声,捆住手脚的绳子也断了,松散地掉落在地上。 “睁眼看看!” 秦锋站在她面前,抬手往一个方向指去--- 朱涓涓只看了一秒,就忍不住原地哆嗦。 眼中的景象远非震撼两字能够形容。 河道边摆放着三具尸体。 其中一个正是押送她来这的狱警。 秦锋将一把沾满血的刀子在她面前晃了晃, “朱小姐,我把这个人除掉了。” “在这开枪容易招来警察,我用刀砍的。” 涓涓不敢看那刀,但秦锋好像真的没那么坏。 他应该是警察局里最好的一个人了。 “也不用万念俱灰。你三哥看样子是给人救走了,没准还活着。” “我现在就放了你,惊不惊喜?” 他从口袋里掏出手套,戴好,拖住狱警的尸体用力丢下了河道。 看得朱涓涓心惊肉跳的。 “这个人的死亡时间和另外两人不同,有经验的法医会看出来,我先处理处理。” “你现在可以和我把在牢里不说的那些事讲出来?” 涓涓略有些迟疑,只听到秦锋低声催道: “我应尽的义务都已经完成。你现在应该和我坦白林觅小姐的去处了。” 既然他把话说到这地步,该做的和不该做的都做了,就不要再瞒了。 涓涓低声地应了一句:“在我家。” 不料秦锋直接抓住她的胳膊,“把钥匙给我,快!” 她的手指给绳子捆得麻木了,只好边揉边回答: “我今晚没带钥匙,以为三哥不会外出的。” 只听到秦锋怒气冲冲地抱怨: “你怎么现在才告诉我没钥匙!” “现在警察在满城抓林觅和她爸爸,我得赶紧去你家把他们带到安全的地方去!” 不过,抱怨归抱怨,秦锋打心里感激朱涓涓收留林家父女。 在这个时间里,没有谁比林觅和父亲的处境更难,朱涓涓能收留他们,也是勇气可嘉。 朱家原本是安全的。 如果不是朱行远临时急急忙忙赶去报案,如果不是朱涓涓拒绝签字来对林家落井下石,晚上到黎明前的这一切都不会发生 第二百六十四章 难不成是我的 启澜冒着时刻被便衣盯上的风险,小心翼翼地在朱家大宅门外转了三圈。 天马上就要亮了。 他除了捡到一双朱涓涓的拖鞋,并未看到更有价值的线索。 正打算往回走,启澜忽然瞥见路边有一串若隐若现的小小爪印。 “这个小脚印好熟悉啊” 他脑海里浮现出小白狗的样子,心里也多了几分牵挂。 自从那天天不亮离开栖身的小客栈去华夏酒店做糕点,就再也没回去过了。 小白狗在那个客栈里,会不会自己跑了? 启澜迫切地希望它能跑掉,去哪儿都成,只要活下去。 留在那里,恐怕早给客栈的老板和小伙计给做成红烧狗肉吃了。 他正想得入神,完全没听到身后不远处清晰传来一阵阵汽车的喇叭声。 喇叭声越来越大。 一个年轻男人不耐烦地喊: “喂,前面的人别挡路!” “听到了没有,我说你不是耳朵有病,喇叭响了这么多次都不动!” 吼了好几下,启澜才听到他在说什么。 “听到了,这就让。” 他没有转身,抬脚往路边闪了闪身子,算是让路了。 车上的人是谁,要到哪里去,和自己有个屁的关系。 偏偏老天非要他管管这个闲事。 只听得那辆汽车轰隆一下从旁边闪过,没有拐弯,如猫一样匍匐在朱家大门口。 启澜不免警惕起来,怕是有人来朱家找麻烦。 他躲到一个较为隐蔽的角落,装成小解的路人,悄悄往汽车的方向看去。 车门开了,先跳下来一个男的,肩宽腿长,皮肤小麦色。 一身西式风衣加皮靴,二十五岁上下。 他觉得那背影有几分眼熟,正努力伸长脖子想看对方的正脸,却听到那人喊: “朱小姐,到了,我扶你下来。” 启澜目睹朱涓涓从那车里无精打采地站起来,那男人的手伸过来,稳稳支撑着她的肩膀。 启澜不敢相信是真的。 努力擦了擦眼睛,想确认是幻觉,却看到他们一起并排站到了门前。 看他们的背影,倒还觉得般配。 启澜狠狠拧了自己的大腿:“我都在想啥呢,脑子坏了。” 失落的感觉一下就爬上了心头。 “我的涓涓姐可能真的不喜欢启江哥哥。” 一想到这里,他更难受了,毕竟二哥都已经消失快一周了。 眼看着启澜把他们归为“男女朋友,”画面突然又反转起来。 那个男人先是对着朱家的门用力拍了一通,像三伏天拍西瓜一样认真。 大门没反应,他也没打算放弃,选了一处相对开阔的墙面准备往里爬。 这时,启澜看到朱涓涓前来制止他: “秦先生,我家的墙下面有大哥给放的机关,爬下去很危险的!” 那人只好不爬了,背靠着墙,两人之间隔着三米远。 启澜看懂了。一点小高兴冒出来。 既然跟着涓涓姐回家,居然两人都没钥匙? 听着她称呼他的那个语气,明明很客气嘛,还没“启江”或“二少爷”听着舒服哪。 应该就是启江哥哥的一个不识趣的情敌。 启澜不禁努努嘴,不屑地笑了: 一厢情愿的家伙,人家不想让你进门,还真敢爬! 我家二哥可是出入自由,还能在朱家大厅里吃涓涓姐烧的一桌子饭菜的。 他一面在心里奚落这位厚脸皮的来客,一面又蹲下研究地上的小脚印。 越看越像自己的小白狗。 他紧接着又捡到一簇新掉下来的小白绒毛。 这下,有把握了,原来小白狗还真来这里找过他。 他手里玩着那团白绒毛,在雪地里蹲着看眼前的两人隔着三米远的距离继续说话。 “秦先生,你早点回去,出来太久刘警长会起疑心的。” 启澜听到这句话,浑身的汗毛竖起一半。 这个男的居然是刘警长那边的人,肯定也对他的通缉画像日夜看了上千遍了。 幸好没大大咧咧地走过去自我介绍,不然等于找死! 只听到那男人提高了音量,一字一顿地说: “我今天救你,是为了林觅小姐。” “你若有了她的下落,一定不要瞒我,我们现在都是一条船上的人!” 启澜本来还在玩着白绒毛减减压,听到这两句话,立即在原地炸毛。 “难不成是我的。。。情敌?!” 巨大的讽刺! 启澜脚底一滑,险些跌倒。 一开始还替启江抱不平,搞了半天,是自己的。 差点就把这情敌从眼皮底下放过去了。 他一脚踢飞路边的好几块石头,平生第一次爆粗口: “去你娘的,谁和你一条船!” 启澜压低了声音的骂声和路上来来往往的车水马龙混一起,秦锋完全听不见。 只见他钻进那辆乌黑的汽车,如同魔王入了洞穴,转眼就只剩下几团黑烟在原地打转。 朱涓涓抬眼望着自己家的门,确定秦锋走远了,连忙去包里翻钥匙。 她不过是赌了一把,骗他没带钥匙罢了,说在三哥那里。 她把包翻了好几遍,一无所获,沮丧地一下子坐到门口的石阶上发呆: 钥匙真的给弄丢了,还不知是丢在了哪里。 她的眼泪又来了,习惯性地从包里拿了手帕,想擦擦。 也不计较那帕子给章医生擦过脸,选了相对干净的一角,不料刚掠过眼角,就有一股明显的痛感袭来。 “哎呦!” 朱涓涓连忙揉眼睛,手心里的帕子掉落在地。 一声微妙的响声。 一粒闪光的小扣子从手帕里头滚了出来。 “奇怪,哪来的扣子呢?” 她把这颗神秘的扣子拾起来,放在眼前仔细地看。 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差不多是半个月前的事情了。 那一晚有个黑衣的少年一路追杀她,逼得她半路上躲进了章医生工作的那家医院。 混乱中躲进一间没关门的病房,在里面看到了一张美少年的照片。 当时的床头还摆放着几件衬衫,真丝质地,上面的扣子和眼前这颗一模一样的。 后来衬衣的主人回病房,在门外和这名刺客打了起来,她躲在房里不敢出气,直到刺客逃走 虽然那晚的月光很暗,她依稀看清了他的脸。 再去看时,病房已空,她也没法打听到此人的去向。 昨晚在牢房里,她记得除了章文轩之外,还有一个躺在地上的男人。 由于章文轩刻意遮住了那个人的脸,她只看到了两条长腿。 然而,她想起了刘警长和章文轩之间的对话,基本也肯定了那个男人的身份。 他是林觅的未婚夫。 背负朱家两条人命的嫌疑犯。 其余的职业是什么,家里是什么情况,现在都是浮云了。 最大的问题是,他是她到目前为止最有感觉的一个神秘男人。 若说当初在美国看到秦锋时,是处于一种朦胧的好感, 那么眼前这颗纽扣的主人,则是她成年后迎来的第一次爱情。 朱涓涓望着越来越亮的天空,感到头大,胸闷,又有一种莫名的心跳加速。 第二百六十五章 私心 天色渐渐明亮。 一场新的雪,又开始簌簌地落。 朱涓涓在自家大门的台阶上坐了一会,冻得手脚冰凉。 脑子里各种事情揉成一团乱麻,怎么费劲也是徒劳。 这雪就像是和她较劲,还斜着打下来,把她的头发、肩膀和睫毛都弄白了。 启澜看得有些心酸。 “姐姐挨冻的模样甚是可怜,若是二哥看见,一件外套就会严严实实地裹下来。” 作为一个被全城通缉的对象,他现在特别小心翼翼,生怕落入刘警长布置的网。 把四周打量了几遍,确定没有可疑的人来,才悄悄地以路人的身份靠近。 朱涓涓还在埋头边搓手边想心事,不料正对着台阶处,突然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 竟然是一个浑身脏兮兮的人。 脸上像咸鸭蛋和松花蛋,抹得一道黄一道黑一道灰一道白。 头发蓬乱不堪,还遮住大半个脸。衣服也破烂陈旧。 一股铺面而来的酱菜味熏得她连忙捂住嘴,才没吐出来。 这个人影还来来回回当着她的面走来走去,弄得她心烦起来。 “肯定是乡下逃难进城的难民。” “他该不会趁着人少来抢钱。” 涓涓这么想着,有点同情又有点胆怯,伸手进包里摸出仅剩的一点钱。 一共也就五块银元。 她拿了其中一枚,站起身,缓步走到那个“难民”身后,低声求道: “这是一块银元,给你。放过我。” 启澜的脚顿了顿,难怪她半天不动,是把他当成乞丐了。 只得尴尬地往她面前一坐,哭笑不得: “涓涓姐,是我,不是来找你要钱的。” 她辨认出启澜的声音,又把面前坐着的“要饭的”仔细瞅了瞅,发现自己是真糊涂了。 居然把好不容易遇到的启澜当成了叫花子,还提防他打劫。 “呜呜呜----” 她的话到嘴边全噎住了,只是克制地哭出声来了。 启澜眼见路边有人凑过来看热闹,赶紧隔着三尺远提醒她: “姐姐,我们换个地方说话。” “跟我走。” 朱涓涓轻声哭了几分钟,也意识到此地不宜久留,连忙和启澜一前一后消失在街口。 他们离开这里不过半个钟头,一队便衣就匆匆赶到,拿着工具,花了足足一上午把朱家大门撬开了 启澜的步子快。他边走边寻思着哪儿安全。 涓涓腿脚无力,用了很大力气才勉强跟得上。 一路上他们不敢有言语交流,只各自低头陌生人一样地保持着距离。 也不敢喝水吃饭,生怕路边小店里有埋伏。 最后,到了黄昏,两人都走得鞋底都要磨穿了,不觉间来到了一所盖成不久的新学校旁边。 “启澜,这是我工作的地方。” 朱涓涓一看那学校的侧门还开着,脸上也有了几分笑容。 “我们快进去。” 启澜回头看了看,确定没有人跟着,也就略微放了心。 他跟在她后面进了侧门,又紧随着她上楼。 朱涓涓从未想过要在学校里住,但眼下的形势逼得她有家难回。 这学校的各方面条件还很简陋,学生宿舍都还没布置好,仅仅是赶在年前把教室和操场给收工了。 校内除了教员,只留了个人在忙着。 连食堂都没开。只能自己做饭。 涓涓自然是难以适应这里的环境。她好不容易找人给了一间狭小的空房,作为临时的居所。 启澜看到她抱着一床半新不旧的盖被,连忙伸手去接。 “姐姐,我来铺床,这种被子我原来在学校也常铺的。” 两人到了那空房门口,不约而同地惊呆。 哪里需要铺床,床都没有。 窗户也没有。 最后,还是启澜利索地把盖被的四个角平平整整地折了折,做成一个铺的样子,算是有个地方睡觉了。 这么小的地方,两人只能坐着聊。 “姐姐,你和行远哥是什么时候去的警察局?” 她想了想,“我是接到刘警长电话去的。三哥应该比我出门晚一点。” 谈到行远,朱涓涓又开始伤心。 “我现在还活着,三哥” 她说着说着就有些语无伦次,情绪也激动起来: “三哥他给刘警长杀了” 她的双手抱着膝,抽抽搭搭的哭。 启澜见状连忙凑到她耳边,悄悄地说: “他没死,我和陈醒今天凌晨亲手在南边河道救的” 听到“没死”二字,涓涓立刻止住哭声。 启澜见她情绪还有些起伏,继续低声说道: “行远哥在西边的那个大医院,有章大夫的朋友帮着看护。” “谢谢你们,”她总算破涕为笑。 启澜也跟着松了一口气。 他犹豫了片刻,终于找了个机会问起林觅的事来: “姐姐,刚才在你家门口的那个男人和你说的话,我隐约听到了一些。” “他要和你打听的那位小姐是谁呀?” 朱涓涓从没想过启澜会和林觅有什么关系,以为是随口问的一句,于是就说: “那位小姐我也不太熟,在路上碰到她和爸爸没处去,我就暂时收留了两晚。” “他们大概昨晚已经离开我家了。” 两手一摊,摇头道:“天涯海角,处处为家了。” 启澜:“。。。。” 本来还想着打听林觅的情况,这样的答案还不如不问呢。 朱涓涓原来是出于同情帮助林觅父女两人。 但一颗纽扣的出现,让她不得不反思自己的言行是否有不当之处。 这颗扣子的主人,无疑就是半个多月来时常牵挂于心的那个美少年。 可他是林觅的未婚夫。 涓涓仔细再想想,华夏酒店那天办的不就是两场大规模的婚宴么? 一场是大哥博远的,一场不就是林家的既然是婚宴,那不就是合法夫妻了。 可是,林觅昨天还亲口和她说,那个男人是她的表哥,没说是丈夫 难道里面有什么隐情吗? 启澜没看出来,朱涓涓出于私心,不大愿意和他提林觅父女的事情。 他见她在短暂的小欢喜之后又不做声了,还以为是累了饿了的缘故。 “我的腿有些疼,你去外面吃饱,再帮我带点吃的和洗头洗脸的东西回来。” 她说完,把包里的钱一股脑儿递给启澜, 脱下围巾,叠成方块放平,作了个临时的枕头。 看样子是真的躺下就能睡着。 懂事的启澜也就不再打扰她,扶她躺好,出门买东西去了。 他的前脚刚走,涓涓就坐不住了。 她嫌屋里没有窗户太憋气,把鞋往脚上一套,在走廊上继续发呆。 第二百六十六章 越丑越安全 路边的电线杆上还积着一些残雪。 启澜快步走在大路上,头发乱蓬蓬,衣服裤子又破又酸臭。 这身装扮,他之前是很嫌弃的,毕竟太脏太臭了。 加上在雪地里和坏人搏斗,撕烂了好几个地方,都衣不遮体了。 现在,反而成了一种保护他不被便衣发现的好装束。 他自己胡乱买了饼子应付了饥肠辘辘的肚子,然后去路边的小铺子把朱涓涓需要的小物品买了不少。 顶着这身衣服进出路边的各种小铺子,自然是要迎接老板和伙计们万分嫌弃的目光。 在他没摸出银元之前,老板和小伙计,以及店里的其他顾客们都纷纷掩鼻。 他们的眉毛,眼睛和鼻子,都以一种显而易见的轻视和怀疑在扫射他全身,夹杂着无穷无尽的嫌弃。只是碍于店里的生意氛围,不好拿扫帚赶他出去罢了。 启澜就是挑着这个时刻拿一个银元出来,“啪”的一声拍在柜台上。 大部分店家都是大吃一惊后会显着改善服务态度。 启澜也就默不作声地收了找回的零钱,不和任何人多说一句。 待他圆满完成采购任务回到朱涓涓的落脚处,她已经侧卧在简陋的小铺上睡着了。 启澜便把几大包东西和她之前给的钱原封不动地摆在她的旁边,带了门,轻轻走了。 时间紧迫,他必须要尽早找到林觅父女两人。 虽然他闭着眼都能想象林觅见到他现在这个样子的各种反应,也别无他法了。 颜值虽重要,生命价更高,爱情就更更高。 启澜一开始还为自己的“乞丐装”有些小得意。 多亏了它,他才能在光天化日之下,作为一个全城通缉的“红人”还能爱去哪就去哪。 他先去了文墨路的林宅外探了探,之间那边有好几个警察在把守。 接着,他又往歌舞厅的那条路走,想去那边碰碰运气。 毕竟小哥们陈醒已经出发去找克丽丝了,如果碰不到,就去金永酒店和唐悦娴商量下一步的打算。 他一路上越走越快,周围也没有可疑的人跟着。 然而这一片相对比较繁华,乞丐很多。 路上男女老少对他不时投来好奇或同情的眼光。 还有另一种现象让启澜有些害怕。 大概是自己的形象过于像叫花子了,没准还是整条街最英俊的叫花子。 他还惊讶地发现,好几个上了年纪的乞丐,原本在路边看到他还点头微笑。 然而,当几个路过的小姐太太们给启澜丢了几个零钱在脚下,他们的态度就大变。 立即有些不高兴,仿佛一眼看穿他是来和他们抢地盘的。 有的还边交头接耳边拿竹竿或破碗在地面有节奏地敲着,似乎在警告他尽快滚蛋。 启澜心里连连喊冤: “我看样子是把这条街的乞丐都给得罪了。” “找完人马上走还不成吗?” 在这个点,已经快接近黄昏了,但对舞女们来说,上班时间才刚刚开始。 启澜努力地隔着一条小马路去看对面的歌舞厅。 听着熟悉的曲子,看看自己和叫花子一样的打扮,往事纷纷涌上来: 第一次来这里,碰到了悄悄溜进舞厅玩的林觅小姐,那晚是白面小书生; 第二次来这里,是开着启江的车,长大了不少,也是翩翩公子的模样; 第三次来这里,不敢上前,被歌舞厅的老板和服务员发现肯定是要轰走的。 不过,世间总有些人,就是对他印象格外深刻,不管他的装束如何,总能瞅出真相来。 陈醒就是这一种。 他在这里蹲了整整一个白天,也没看到一点克丽丝的影子。 这也不怪他,毕竟读书的学生不了解歌舞厅的工作时间表。 陈醒又不敢随便放弃,怕万一那些便衣来歌舞厅抓克丽丝去问话,拿对付朱行远的那一套来对付一个女孩子,太不人道了。 黄昏降临时,他也饿得有些站不稳了。 他在周边略微转了转,不敢走远。 却在来来往往的人流里一眼就发现了启澜的背影。 启澜只觉得有空气中飘来和自己身上一样的酸臭味,然后一个熟悉的声音狡黠地钻进耳朵,还赖着不从另一只耳朵出去: “总算来了,我到现在都还没看到那个洋妞。” “你来的正好,换我去找个地方解决内急!” 启澜只能在原地假装生气地咬了牙,故意生气地瞪着对方: “重色轻友的家伙。” “敢情我来就是换你去尿尿的?” 陈醒果然被他激得连尿都给憋了回去: “还好意思说我重色,你不也是来找林觅小姐。” “半斤八两!谁也别笑话谁!” 说罢,还特地伸出一双黑手在他的头发上擦来擦去: “你看你,还舍不得,我可是见什么脏就抹什么!” 他的手指间弥漫着一股油饼味,启澜连忙往后躲。 “别闹别闹,我们赶紧去找人。” 陈醒一面嚷嚷,一面跑到旁边的小巷子里,趁着黄昏家家炊烟,把内急解决了才大摇大摆地出来。 启澜却在这极短的时间里有了新发现。 在歌舞厅门口,来了一辆车,车上下来两个时髦女郎,走在前头的那位金发飘飘的,可不就是克丽丝么! 就这么上前去喊她,太冒失了。 不但会吓坏了克丽丝,还会招惹了舞厅门口的两个守门的大个子。 到时候吃了棒子,还会给轰走。运气差的话,直接喊来警察,那就等于自投罗网了。 启澜回头对着陈醒一招手: “你瞧,克丽丝来了!” “快去找她!” 他已经打定主意派陈醒过去了。 毕竟这小子没有画像在全城贴着,兜里还揣着一张学生证呢。 哪知陈醒一望见克丽丝的背影,竟然仓促地蹲了下来: “不行啊不行啊,她这么漂亮,我这么难看” 只见他照着地上的一个半浑浊的雪水洼,仔细地扯打结的头发,一边扯一边叹气: “可惜了我这个玉树临风的好人哪!” “为了陪你一起找林小姐,我可是作出了极大的牺牲!” 启澜没料到他把美人看的比友情还重,只好忍住笑,装作很正经地拍拍他: “腹有诗书气自华呢。” “我们两个,现在越丑越安全” 陈醒一面委屈地清理自己的头发,一面似乎从他的话里得了信心,连忙伸手摸兜里的学生证,发现还在,立刻信心百倍。 第二百六十七章 我来保护你 话说胆子也是需要壮壮才大。 陈醒得了启澜的一番“鼓励”和“赞美”,自然也觉得自己瞬间上了档次。 “我可是燕京大学的高材生,哼哼,还懂洋文呢。” 他那身和郊区菜农换来的破衣裳也像将军的铠甲,虽然破的破,烂的烂,在夕阳下却有了几分武士的威武。 启澜远远地望着这位小伙伴勇敢地追克丽丝的背影,又感动又替他担心。 陈醒自然有他的一套。 他并不盲目,在离歌厅门口不远的地方,停住了脚步。 清了清嗓子,用流利的英文喊了一句“chris,pleasewait,yanl!” “克丽丝,天使,等等我。”好厉害的撩妹功夫啊! 启澜听着,也不得不服陈醒对女孩子的心理攻略。 他要是有这一半的本事,也不会弄得林觅这么辛苦地“倒追”了。 大路两边,几乎没能听懂陈醒在喊什么,最多就以为是个印度来的流浪汉在扯嗓子嚎叫罢了。 然而,这句话竟然如施了魔法,直直地转入了克丽丝的耳朵。 她回头的瞬间,竟然那双美丽的蓝眼睛里有水光在闪动。 自从父母死后,她为了生计,过着灰暗的半堕落的生活。 朱行远的出现带来了短暂的欢乐,但很快他就不再来了。 她在思念他的日子里,也抽烟,也喝酒,也学会了自我安慰。 直到林觅,于芬的到来,让她第一次交到了两个年纪相仿的朋友,也有了新生活的信心。 克丽丝一度以为自己的职业是不光彩的,只是为了混吃混喝,顺便攒下钱来。 然而这一句话,说她是天使,她仿佛又看到了父亲活着的时候,把她抱到教堂里,一起看那破旧的天花板上贴着的天使画像。 她看到了陈醒。 这个男生年纪显然比朱行远小不少。衣服破烂不堪,也谈不上英俊。 但一双眼睛却格外聪慧。 克丽丝连忙同女伴耳语几句,让她先进去了。 她自己则整整头发,把落在前额的散发一一理好。 或许是为自己的一脸浓妆感到不安,她从包里掏出纸巾,轻轻地把口红擦掉。 虽然只是短短的数十步,她却走了有一段不算短的时间,才来到陈醒面前。 “先生,你好。你刚才用英文喊我?” 她说的是中文,很流畅,出乎陈醒的意料。 他点点头,心里砰砰乱跳,不由得反复搓手,搓得上面的泥巴掉了一层。 “我是启澜的朋友。叫陈醒” 克丽丝一听就明白了他的来意。 “顾先生他在哪里?我有很重要的事要和他说呢。” 远处的启澜见他们聊上了,有些担心半天进不去正题,不料进展速度是极快的。 克丽丝跟着陈醒往他这边急急忙忙地赶,眨眼之间就一起站到了他的跟前。 快得如同夏天雨后地里钻出来的一对一白一黑的蘑菇。 克丽丝是个直爽的性子,不等启澜想好怎么开场,就直奔主题了: “顾先生好久不见。” “林小姐和她爸爸在我家,你想见他们吗?” 启澜本来只是想让陈醒通知克丽丝当心便衣的暗算,不料她一开口就提到了林觅。 林觅父女两人现在还平安着! 天底下怕是没有比这个消息更让他激动了。 他一时语塞,只是弯着嘴角拼命地点头,眼睛里满是感激的表情。 陈醒见了连忙在一边憋着笑。 启澜比他更重色轻友,一听到林觅的消息,连话都激动的吐不出了。 克丽丝暂时走不开,她从贴身的小包里摸出口红和眉笔,又拿了纸巾,抱歉地望着陈醒: “请你帮忙写一写,我不认识字,也不会写字。” 陈醒立刻会意,接过眉笔和纸巾等着。 待她打量了周围没有可疑的人,才轻声念着地址: “金水桥南,花叶巷9号。” 陈醒对这座城市比较熟悉了,几乎不需要和她核对,一气写完。 他把眉笔写在纸巾上的地址递给启澜: “小心,别弄破了。” 启澜不解:“你难道不和我一起去么?” 只见他手一伸,把启澜扯到一边,一脸藏着的激动和欢喜,悄悄地说: “我留在这里保护克丽丝小姐。” 启澜见他如此执着,也不好拒绝,毕竟克丽丝也需要有人保护。 谁也说不好他们凌晨在南边河道杀了两个便衣会带来怎样的后果。 虽然朱行远暂时是安全了,但那两人从他身上搜到了克丽丝的照片,如果被更多的人看过,她就很可能会有不小的危险。 陈醒也感动于启澜的通情达理,两人心照不宣。 等克丽丝赶着去歌舞厅上班了,启澜便和陈醒道别,拿着纸巾上的地址去找林觅父女。 陈醒则充当了克丽丝的保镖,一旦有可疑的人在附近出现,他就要想办法给她报信去。 在偌大的城市找一个并不十分出名的地方,也难为了启澜。 陈醒是本地人,在城里走街串巷自然不太费事,但启澜平时出门太少,认路必然要吃力许多。 他这一路把写了地址的纸巾小心翼翼地保护在怀里,生怕弄丢或弄坏。 他走的很快,一路上不敢随便问路,就边走边自己根据路边的情况来推理路线。 当“金水桥”这三个字伴着暮色出现在眼前,他大步跑上桥,一口气冲向南边。 桥的南边,果然有一条不算太大的巷子。 启澜来到巷子口,开始挨个院子地寻找。 这些院子都没有挂上特别的号码,找起来很是费神。 9号院子是这一片最新的一个。 虽然不大,隆冬时节却还在院子里种植了几棵梅花。 启澜一路走到这里,闻到的是雪后一股沁人心脾的梅花香气。 他走了好几圈,从左往右找了一遍,又从右往左找了一遍,却没有勇气去敲开任何一家的门。 这一天的黄昏,当林觅和父亲在院子里扫雪时,她忽然停住了手里的扫帚。 “爸爸,我听到门外有脚步声。” 林先生侧耳,门外确实有人在走动,虽然声音极轻,屏住呼吸还是可以听到的。 他示意林觅快点躲进屋里去,一面提了从朱涓涓家厨房带来防身的大斧头,敏捷地挪动着步子。 林先生轻易地上了墙头,往下一望,却看到一个冻得打哆嗦,还在门外徘徊的人。 那个身高和侧影他越看越觉得熟悉,但眼前的这个人一身脏臭难闻,又很难将他与记忆中某个人联系在一起 第二百六十八章 欢乐过招 启澜立在墙下,天色转晚,又开始落雪。 林先生默默地拿着一柄斧头在墙头站了大约十分钟,侧着头仔细打量那个门外的“叫花子”。 两人似乎在无意识地比耐力。 启澜越是不动,林先生就越没法看到他的正脸,不免生出几分急躁来。 为了尽快确定来人的身份,林先生决定亲自出马。他把围巾往脸上拉了一半,作掩护。 启澜还在犹豫要不要敲门,只听得身后传来急促的沙沙声,墙头雪纷纷落下。 一个身着长衫的高大男人正执着闪闪发光的斧头从墙上一跃而下。 启澜转身,定睛一看,斧头的利刃和自己的脖子之间距离不过短短一尺。 吓得他身子往旁边一闪,脚底连续滑了好几下才站稳。 “你是谁?” “是来找我的吗?” 启澜一面问,一面掏出了裤腿处隐藏的匕首来。 对方不答话,迅速朝他迎面踢来一脚。 他的手朝下一缩,躲过这一击,另一只手屈肘,直接朝着那人的胸前撞去。 眼看就要撞上,对方反应的速度极快,往后一个空翻。 启澜单手扯住他的围巾,使劲一拉,一条围巾就落在雪地上。 那人连忙一只手遮住脸庞,似乎怕被认出来。 不过,似乎迟了一步,启澜此刻惊喜地发现,和自己过招的正是林先生本尊。 他连忙单膝一跪,抱拳: “林少将您好。晚辈失敬。” 启澜低头不敢看林先生的表情。 他还记得林觅婚宴的前一晚,林先生喊他到林宅,把顾家的男人们都臭骂了一遍。 启澜也不敢多想这次林先生的态度会不会好转,毕竟他带着女儿东躲西藏,心里难免有火。 只觉得胳膊上一股力量,伴随着暖流。 他还没回过神,林先生已经把他扶起来了。 “小澜,起来,雪地里冷。” 见启澜还怔怔地站着,林先生又替他拍打了头上的雪花和泥土。 “好好的小伙子,弄得这么脏” 林先生还没把“脏”完全说出来,院子的门却吱呀一声开了。 林觅从门后钻出来,不等父亲许可,就欢欢喜喜地跑过来,一把从身后抱住了启澜。 启澜来不及笑,就已经落下两大滴快乐的泪水。 他心里百感交集,有千言万语想和林觅说。 到了嘴边却变成: “别,我身上臭死了” 林先生见状,也忍不住开怀一笑。 林觅银铃般的声音在他耳边尤其清晰: “我说启澜怎么不进来,原来是害羞了哟!” “我和爸爸前几天到处躲,脸上的灰土也不比你少呢。” 启澜越是怕自己一身污垢会弄脏林觅白嫩的双手,她就越抱得紧。 他潜意识里也很享受林觅久违的拥抱,怕她松了手就不抱了。 最后是林先生摆出老鹰捉小鸡的架势,把两人一齐“赶”进了院子,将门牢牢闩上。 林觅也不怕父亲大人在场,双手挽着启澜的胳膊不放。 三人进了屋,林先生见女儿紧靠着启澜坐下,就亲自去倒了茶水来。 经历了这几天的逃亡,他的心态有了很大的变化。 过去,林家有权有势的时候,林少将见启澜和林觅走得近,心里是不喜欢的。 他不能判断这个年轻人是不是打着教书的幌子来把心爱的女儿骗到手,然后靠着林家往上爬。 等他派李炎打听出了启澜的身份是顾公馆的二少爷,家中关系错综复杂,就更想让女儿和他划清界限。 眼下,林家成了全城通缉的逃犯,别说温饱,就连活着都是过了今天不敢想明天,顾启澜放着好好的少爷不当,穿成乞丐的样子,七拐八拐地找到这里来,对女儿的真心不言自明了。 启澜见林先生给自己端来茶水,受宠若惊。 他“刷”地站起来,没想到林觅依然不放手,也一起站了起来。 “林觅小姐,我的手很脏,身上也很脏,我去洗洗” 她一听,嘟嘟嘴假装不高兴地推了他一把: “这么久不见,都生疏了。好难过。” “你以前喊我什么,忘记了吗?” 启澜见她有些小不开心,总算是没有之前那么拘束,一脸诚恳地望着她: “我哪里敢忘。” 林先生忽然意识到自己在场,两个小家伙总是不太方便说话的。 尤其是启澜,当着他的面想表白又不敢表白的样子太委屈。 “觅儿,你和小澜聊聊。” “我去厨房做饭,等克丽丝回家,我们一起吃。” 林觅听完两眼放光: “爸爸,您会做饭?!” “还是启澜做的东西好吃,等会让他去帮您!” 林先生脸上出现一抹不易察觉的幸福表情。 “小澜会做饭?” “那就让他来做,我给他打下手去。” 启澜心中也有了不少信心:林先生好像也不怪他了。 甚至,还有些认可他呢。 这么一想,他也胆大了几分,敢和林觅说说心里话了。 “觅儿,我先去洗洗,现在这样太脏了。” 她微笑着伸手摸摸他的脸: “我不怕你脏。” “就怕你不见了” 说完,就往里屋走:“我给你收拾个床铺。” 林觅在房里的柜子里找出一条颜色比较素一点的被子来。 不过,这被子很新,她还有些怕克丽丝舍不得呢。 克丽丝之前和她说,想攒下钱,找个喜欢的男孩子成家。 克丽丝租的小院子里,足足有六间房。 虽然大部分房间东西都不多,但基本的生活用品都有。 昨晚她还带她悄悄去了菜市场,买了不少吃的。 克丽丝不但教她如何还价,还教了她怎么选菜。 这个看起来嘻嘻哈哈的金发女孩子,其实也有心细的一面。 林觅跟着克丽丝也长了不少知识。 启澜还沉浸在甜蜜和兴奋中,浑身是力气。 当着林觅父亲的面,也想好好露一手。 他跟着林先生去厨房,几乎把所有的活儿都抢着干。 先把木柴劈了,垒好。 又从院子里的小井打了几桶水,把手和脸洗得干干净净。 林先生正要打水洗菜,就被启澜把盆给半路上夺走了。 “您只管坐着休息,告诉我想吃什么口味的就行。” 启澜发现厨房里居然有豆腐,有肉,有腌好的鱼和蔬菜,大为惊叹。 他边切菜边想,“陈醒要是来了,没准就赖着不肯走了。” 第二百六十九章 雪夜 启澜埋头在厨房里忙碌。 思绪翻飞。 趁着林先生在院子里看雪,他开始悄悄地回想和林觅在一起的日子。 上回两人一起吃饭都恍如隔世了。 给她做好吃的饭菜,是他从第一次见面就深藏的一个心愿。 可好事总是难圆,兜兜转转的,折腾了大半年,才换来一次这样难得的机会。 正想得出神,菜刀忽然一滑,惊得他连忙丢了刀去看手。 刀尖擦着指甲过,幸好没受伤。 启澜赶紧集中精力来切菜,毕竟日子久了也不那么熟练了。 今天黄昏克丽丝出门上班,林觅就和父亲说了她的故事,希望父亲能够理解。 林先生听了这个混血女孩子的身世和她独自谋生的勇气,心生敬佩,也点头同意了女儿和克丽丝做朋友。 只是,昼伏夜出的舞女工作,林先生无论如何也不肯让林觅去干,宁可他自己改头换面去外头打零工,换来生活所需的柴米油盐。 他的心里自然有他的打算。 在这边耗着很危险,也很辛苦。当前最重要的就是要找个机会,攒了钱买上去南方老家的车票和船票。 只要到了那边,北方的一切心烦苦恼之事都会远去 可是,林先生一想到南方的老家,就无法做到不想起自己曾经朝夕相处的小警卫来。 在漫天飘飞的鹅毛雪里,他望着灰灰的云层,眼前又隐约看到了李炎那稚气未脱的面孔。 “他的伤还没好,能去哪里呢?” 林先生心里陈年旧事翻腾。 “好孩子,我对不起你” 北风呼啸。 他的眼泪冻结在脸颊两侧。 这孩子从十二岁就跟了他,整整五年,林家任何事情,哪一件不是他冲在第一个 林先生懊悔地想了很多事情,不由得捂住了隐隐作痛的胸口。 他只见过林太太远远的坐着一辆车路过,却没法去拦住她。 林太太和洪家的人,有联系 只要她能活下去,能体面地生活,不像他和女儿这样东躲西藏的,不就够了么? 只是,李炎怕是没有机会知道自己的身世秘密了 不管林先生如何在往事里辗转反侧,他也没法得知李炎的现状。 就在他黯然涕下之时,在隔着小院不到十公里的一处简陋民房里,李炎从昏睡中睁开了双眼。 事实上,老天待这位小忠犬不薄。 林一堂在婚宴开始的当天一早就把他赶出了林家。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尽管被林少爷百般侮辱很是伤心,但李炎却因祸得福。 虽然离开林宅后他也吃了不少苦,在走投无路时又被启澜及时救助。 最后和启澜两人一起摔进路边坑里,被路过的建华和采薇“捡”到住处养伤。 他不但活着,身上的伤还一天天地好转。 他的苏醒伴随着建华的兴奋:“妹妹,你瞧,小警卫醒了!” 屋子里的炉子里,早就没火了。 他们来京城求学后,家境遭遇巨变,断了经济来源,亲舅舅因为怕舅妈,也视而不见。 待林一堂给他们的资助快花完,他们已经快沦为城市中的贫民。 建华和采薇都是心底善良的人。 对林家的帮助感恩于心,滴水之恩要涌泉相报。 为了节约钱给李炎买药,建华把自己从家里带来的冬衣拿去当铺,硬生生地挨冻。 当哥哥的,必然要有承担的勇气。 林家出事了。 建华每天在报馆干活,怎能不知道。 他只能瞒着妹妹,怕她担心林一堂。 采薇正在悄悄翻看建华藏在包里的报纸。 她的目光正好扫到了林一堂被捕的那一条新闻。 还没来得及仔细读读,就听到哥哥叫她,慌忙将手里的报纸团成一团,重新塞了回去。 “哥,他醒了就好,醒了就好。” 采薇的声音依然那么温柔,建华扶着李炎半坐起来,她就顺手递来一碗水。 三个人的影子在灯下靠的非常近 雪继续下,启澜把做好的菜一一摆在灶边,保着温。 林觅铺完床,就急急忙忙地钻到厨房里来找他。 启澜发现灯下多了一个美丽的身影。 不用说,是林觅来了。 她看到盘子里有新炸的小酥肉,连忙凑过去闻闻: “好香呀。比我家厨师做的好多了。” “你是跟谁学的做菜?改天也教教我。” 启澜眼见林先生在门外一时不会来,连忙拿了双筷子递给她: “很久没做了,就怕你尝过后说好难吃。” 林觅纤长的手指接过筷子,只轻轻往盘子里一伸,就稳稳地夹起一块。 她小而好看的嘴凑近冒着热气的酥肉,白白的牙齿轻轻咬下一个角。 “太好吃了,你总是太谦虚了。” 启澜双眼含笑地望着她把小酥肉慢慢吃完。 厨房里烧着一只铁皮的炉子。 林觅挨着他坐下,双膝并拢,就是手不老实,总在他身上摸来摸去。 她唇红齿白的样子映着炉火真美。 “启澜,我和爸爸那天从医院里好不容易逃出来,路上看到了一位有点凶,但很漂亮的小姐姐。” “有点凶?”启澜起初以为她是在说朱涓涓,心里升起一个大大的问号。 林觅扎了眨眼,接着说下去: “那个小姐姐开车,去接了启江哥哥,我和爸爸就坐那辆车一起走。” 启澜一惊: “觅儿,你是说那晚还见过我二哥?” “对。但他不是很想让我去找你,我就和爸爸下车走了。” 林觅想着那晚启江看她的眼神,挺懂事地把一些话咽了下去。 他不但不肯带她去见启澜,还要她远走高飞。 启澜要是早一点赶到,也许还能见着林觅父女。 林觅见他认真地听,接着说起了自己和爸爸如何在旅店躲过警察的追捕,又是怎样在路上遇到另一位好心的姐姐,被她收留了两晚的故事。 “朱家的那个姐姐很好。她明知我们的身份,也不管三哥的反对,接我们到家里住。” 启澜听到这里,对朱涓涓又增加了几分感激。 毕竟,她能这么做已经很不容易了。 “她前晚上接了个电话,是警察局的人打的。说是我表哥的情况不太好,她得去签字。就出门了。” “她的三哥后来不知为何也到了警察局那边,然后,我藏在那边的树下,看到了一个人形布袋被抬上车” 林觅说着说着就有些伤心,替朱家感到担忧:“现在那位姐姐和她三哥不知还好不好。” 启澜及时伸手擦去她的眼泪,搂着她的肩膀,轻声说道: “在找到克丽丝之前,我刚从涓涓姐那里来。” “行远哥也被我和陈醒从布袋里放出来了,送到了医院。” “还有什么不放心的?” 第二百七十章 雪地上的打斗 林觅侧着头,抬手往那燃烧正旺的灶里塞了一块木柴。 火苗跃动。 照得她匀细如白瓷一样的脸微微的浮上一抹红,比搽了胭脂还动人。 启澜刚俯身把灶台收拾干净,见她这般安静,就猜到是心里有事情。 以她的性格,肯定不会在克丽丝家长待,怕给人家添麻烦。 启澜于是悄悄地试探着问:“怎么,想问题呢?” 果然,林觅闻声就点头: “我打算和克丽丝一起出去工作。” 启澜只觉得头皮一凉。 她哪里能适应那种灯红酒绿的地方。 于是,他压低了声音,摇摇头: “歌舞厅的工作,你干不了。” 林觅见他不同意,也急了: “我为什么就不能出去工作呢?” “难道,还要克丽丝养着我和爸爸不成?” 虽说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千金小姐,林觅遇到家境大变的时候,也表现出极强的适应能力来。 她无论如何也不愿意让父亲出去找工作,自己肯定要主动来承担生活的责任。 启澜从未见过林觅有要强的一面,一时竟找不出合适的言辞,沉默半晌,张了张嘴。 “觅儿,我可以照顾你和爸爸。” “若是觉得我之前买的小院子还凑合,明天就搬过去。” 林觅冲他翻了个白眼。 他不就是含蓄地表示“你不要工作,我养你和爸爸”么? 女人想出去找个事干,怎么就这么难? 之前和爸爸说,爸爸坚决不肯; 现在和男朋友说,他一样不同意。 她垂下头,双手抱膝,思考了半个钟头,才接他的话。 “你说的有些道理。我们在这白吃白住不好,明天就走。” 启澜看到她同意搬家,兴奋得在原地一跺脚: “我今晚上先去把那边的卫生打扫打扫,再买些东西。” 话音未落,厨房门啪的一响,林先生一脸阴沉地站在门口。 林觅眼尖,瞅见父亲面色不好,连忙站起来柔声说: “爸爸。我刚来看看饭菜好了没有。” 林先生显然不信,女儿至少在厨房里待了好一会了。 他没有接林觅的话,大步走到启澜面前,厉声道: “现在林家虽落难,好歹还有一丝气息吊着,还不到求人的地步。” “我几时同意让女儿跟你走?” “这么大的事,不先问我的意见?” “是不是想趁人之危,趁火打劫,你回答我!” 林先生一连发了三问,问得启澜面红耳赤,坐立不安。 他几次想和林先生解释,自己只是出于好心,没有要“趁人之危”的意思。 可当着林觅的面,实在没必要和她父亲争辩,万一辩赢了,长辈的面子还挂不住呢。 林觅看一眼启澜,又瞟一眼父亲,好像给融化的糖果粘住了腿,只能在原地干着急。 一边是恋人,一边是爸爸,她两边都想帮,又怕帮了一方让另一方难过。 林先生见启澜低头不语,也怕自己的话说得过了头,就闭了嘴过来拉女儿出去。 正在这时,厨房的屋顶传来很大的响动声,像是有人在上面用力地跳。 瓦片哗哗乱响,零碎的掉落下来,上演了现实版的“上房揭瓦”。 林先生见状,示意林觅和启澜不要做声,跟随他一块躲到厨房的大桌子下面。 说时迟那时快,房梁突然大大地震动了几下,接着一阵巨大的响声,厨房塌下去半边。 林觅吓得刚要叫喊,林先生及时伸手捂住了她的嘴。 呛人的灰土弥漫。 启澜忍住咳嗽,拉着林先生和林觅一块从桌底跑了出去。 身后的响声刚刚要消停,又传来一阵阵惨叫。 天黑黑的,那瓦砾堆里好像有人在打斗。 启澜立即警惕起来,瞥见地上还落着自己做饭时用过的菜刀,连忙捡起拿在手里。 “我去看看,您带着林觅快躲到屋里。” 他壮了胆子,挥舞着菜刀,冲向那团尘土: “快停下!” 一个熟悉的声音带着哭腔喊: “你怎么才到啊,还不快来帮我一把!” 启澜一愣,居然是陈醒! 还有一米远的地方,他看清了。 陈醒给一个穿黑衣的蒙面人仰面压在地上,揍得嘴角都出血了。 他正在琢磨从启澜能从哪个方向砍不会伤他,还没开口,就见识了什么叫“救人于水火”。 只见顾启澜快步走到灶边,脚尖一勾,就踢出一根尚在燃烧的火棍,朝着这边飞来了。 陈醒大惊,张大了嘴忘记喊“救命”。 蒙面人更是躲避不及,被这根火棍打中了背部,顿时衣服沾了火就开始冒烟。 为了灭火,那人放开了陈醒,在雪地上打滚。 启澜见陈醒脱险,紧追着那个打滚的人跑。 此人身躯健硕,像一只黑色的大轮子,把地上的积雪碾得扁扁的。 火即刻熄灭。 于是原地站起,直接扑向离他最近的目标。 林觅的眼睛被父亲捂住,但她的耳朵却竖起来,听得清清楚楚。 陈醒大喊:“启澜,你小心,这家伙有两把枪!” 林先生闻声色变。 他几次想过去助他一臂之力,想到自己一放开,林觅就可能不管不顾地跑去护启澜,没准就成了活靶子! 纠结的林先生只能作罢,护女儿要紧 顾家老三虽说还是个未成年的小子,功夫比后海那时大有长进。 多少能抵挡一阵 启澜硬着头皮和蒙面人对峙。 那人伸手去掏枪,却摸了个空---- 刚才在地上打滚灭火时,用力过猛,腰间别着的手枪掉落了。 陈醒咬牙忍着疼痛,匍匐前进,趁蒙面人不备,迅速捡起散落在地上的两把枪。 心里有些得意:这两把,加上凌晨在河道边启澜捡的两把,就有四把了。 启澜看到陈醒捡得不亦乐乎,忽然想起自己胸口处还藏着捡来的枪,连忙掏出一把。 那个蒙面人见他手里变戏法似的出来一把手枪,也调整了战术。 但此人比之前交手的坏蛋要厉害许多,还没等他决定开不开枪,就一个猛虎下山的姿势,把他连人带枪扑倒在地。 启澜倒地的瞬间,把手里的枪遥遥地抛向陈醒站着的方向:“接着!” 自己和蒙面人在雪地里扭打成一团。 启澜虽说是个小子,到底尚未成年,力气整体上不敌这个蒙面人。 他的双手被对方死死钳住,只剩下腿在挣扎。 第二百七十一章 两肋插刀 雪不知何时加快了速度。 林觅的眼睛给父亲捂住了,鼻尖却感到一股刺骨的凉意。 她听到雪落下的声音,甚是急促。 更辨析出启澜不断挣扎时发出的粗重的喘息声。 “爸爸,您去帮帮他,我求您了!” 她一边求着,一边双膝往地上一滑,使劲一扭,从林先生的掌心下跑了出来。 林先生见状要去拉她,又被她躲开。 只见她跑向厨房的方向,捡起一把火钳来。 这火钳,还是从朱涓涓家拿了当武器的,总算有个机会试试好不好用了。 陈醒捡起启澜丢过来的枪,一时手里共有三把,很是壮观。 偏偏他不会开枪,只能巴巴的捧着奔向林先生这边: “您来,我不会!” 林先生见他一下送来三把,想起自己的手枪在卸职时早已上交,不免伤感。 但现实不给林少将太多时间感怀人生,因为启澜那边已经撑不住了。 他伸手就勾了一把顺手的枪,瞄准了雪地上打得难解难分的目标。 启澜的脊背擦着雪地,天寒地冻,硬是给逼出了一头冷汗来。 他听到了林觅的声音,心想还是自己脱险比较好,省得害她担心。 于是又增加了几分力气,脖颈一缩,躲开蒙面人劈头砸下的一拳。 顺势而上,一跃而起,腾出一只手,迅速弯了胳膊,用力撞击在那个埋头揍他的人胸口处。 林先生左右瞄准,极其犯难: 每次要扣动扳机了,启澜的位置又变了。 这小子能不能躺着不动,任那蒙面人打几下,他再来补一枪,不就皆大欢喜了么? 林觅回头看了眼父亲,深深悟出“求人不如求己”的大道理来。 要救启澜,就得自己上阵。 她拿了火钳,又顺路捡了一个有一半水结冰的木桶。 拎起来特别沉。 她双手使出了大力,还是没法把木桶举起来。 陈醒看到一个小姑娘都这么拼,也拍了拍惊魂未定的脑袋,准备再来第二次。 毕竟,启澜刚刚救了他一命,不去帮忙,还是男人么?! 林觅听到脚步声靠近,还没来得及看清,就觉得手里一松。 回过神来,才发现是陈醒双手抱紧水桶,正准备拿它有一番作为。 他狠狠地朝着打斗的方向把水桶投掷了出去:“冲呀!” 启澜眼角的余光一扫,不得了,一只笨重的水桶如同断了翅膀的大鹅低低的飞来! 林觅吓住,林先生亦吓得手里的枪“噗嗤”一声扎进了脚下的雪堆。 那个木桶杀伤力不亚于一个小炮弹,不但精准打中蒙面人的后背,发出惊天动地的一声巨响, 还砸得对方眼冒金星,口吐鲜血。 启澜趁机双腿踢中他的肚子,借力翻腾起来。 又腾出一掌,直接拍在他的前额,将那人打翻在地。 林先生对此叹为观止,这小子功夫好像已经快追上林一堂三分之二的水平了,两人相斗,还未必会输给侄子。 想到一堂,做叔叔的又难过起来:“可怜的孩子给关了快一周,是生是死都见不着,唉” 陈醒见证了一只木桶的神力,得意洋洋地跑来,朝着地上乱滚的蒙面人一顿踢。 启澜也继续展示自己的腿功,扫过来补了几脚。 二人相互配合,如同雪地踢足球,不亦乐乎。 那个人哪里受得了这种连环折腾,再厚的脸皮也开口求饶了: “求求你们” “我有话” 启澜伸手去扯他的面罩,却被他一个歪头躲开。 好像扯的不是面罩,是裤子一般。 “你是如何进了院子,还上了房顶的?” 陈醒抢在那人前面说: “我刚到门口,就看见这厮在爬墙,害的我也跟着爬墙进屋,差点扭了脚。” “他上了厨房,我也上了厨房打了几个轮回屋顶就塌了!” 启澜一边听,一边眼神怨怨地望向陈醒,似乎在说:“陈兄既然有这般拳脚,平时何苦总装弱小,咳” 蒙面人也懂好汉不吃眼前亏的道理,心想坦白了或许还能换得宽大处理,总算是开了口: “我只是一个干活的。” “半路跟过来” 眼看该解决的都快被两个小伙子解决了。 林先生却又情绪失控,开了一枪。 这一枪来的太不是时候了! 启澜艰难地盼望着还能从他口中挖出些情报来,不料“砰”的一响,一股火药味扑鼻。 那个人瞬间就四仰八叉地死了。 林觅一脸困惑地回头,看到父亲手里的枪口在冒烟。 启澜身子往后一晃,如同泄气的皮球。 本来还想揪着这个人问问是不是警察局派来的杀手或便衣。 陈醒靠的近,原来就糊了不少泥巴的脸又被喷出来的鲜血厚厚地盖了一层。 气的他狠狠跺脚,一言不发地站在雪地里不动了。 启澜忽然又想到了什么,连忙提醒: “克丽丝呢,她怎么没和你一起回来?” “你不是信誓旦旦地和我说要保护她么?” 陈醒一听这话顿时原地跳起,双手抓住启澜的胳膊,睁大眼睛惊诧地问: “你是说,克丽丝小姐她还没回来?!” “完了!” 启澜见他那个认真万分的表情,知道他害了相思,连忙闭上眼。 “她今晚提前下班,说是想早点回来和你们一起吃饭。” “我和她走到半路,她就问我为什么会知道她的名字。” 启澜和林觅几乎是同时开口: “你怎么说的?” 陈醒一手扶额,一手摆了摆: “唉,还能怎么说,实话实话呗。” “我就把如何在河道救那个公务员小哥的事说了” 他说到此处,眼神一暗:“糟了,她八成,不,九成的把握,就是去医院找那个男的去了!” 启澜听了心里真替这哥们捉急:“这不就是让羊入虎口吗?” 当着林觅,他也不好直说,怕她担心克丽丝的安全。 只好走到陈醒背后,轻咳几声,把他的思绪给拉回现实。 “这样,我们先把林觅和她爸爸送到我的院子里去,然后,一起商量怎么混进医院救人。” 陈醒不满地朝他怒目而视: “你送林觅,我自己去医院足够了,克丽丝没回来到现在才让我知道,你算什么好朋友!” 启澜万分委屈地推了他一下:“难道我刚才不是为你两肋插刀?” 第二百七十二章 美女和好酒 院子里出奇的安静。 林觅乌黑发亮的秀发不知何时散落在肩头,像极了一匹柔顺的丝绸。 她并不在意头发的样子,专心地划着火柴,一连划了好几根,才得了一簇火苗。 她的双手拢在刚刚点亮的一只红灯笼上,感受它的温暖和光明。 林先生则独自走到院角,利索地拿斧头劈柴,一堆劈好,又拿一堆来。 启澜和陈醒相互斗了斗嘴,又和好了,一起拿着扫帚去打扫狼藉一片的厨房。 若不是亲历了塌下去半边的屋顶和雪地上一场殊死搏斗,简直要让在场的每个人生出一种岁月静好的错觉。 灶边的几盘菜都落了一层雪和瓦片渣子,唯有一锅米饭还在飘香,盖子完好无损。 林觅闻到了米饭的味道,忍不住抬头去看那口好不容易保留下来的锅。 她早就饿了。 林先生也绷不住肚子里的咕咕声,他怕晚辈们听见,只得用力把木柴劈得响声很大,掩盖过去。 凌晨和夜间持续打斗的启澜和陈醒,消耗的体能太多,扫起地来姿势古怪又滑稽,好像手里拿的不是扫帚,是东海龙王那除了美猴王谁也拔不起的定海神针。 只是克丽丝还没回来,谁也没心思关注个人的温饱问题。 最后还是林先生一句“人是铁,饭是钢”,劝得两个男生每人吃下好几碗米饭。 就这样简单地收拾了残局,启澜和陈醒带着林觅父女两人出了门。 按照之前商定的计划,两个小伙子一路护送他们去了启澜买的院子。 为了节约时间,启澜到了院门口,把钥匙从一块隐秘的石板下翻了出来递给林觅,就准备和陈醒一道离开。 他又把手枪拿了一把给林先生,这样多少能应对一下紧急情况。 当着着父亲的面,林觅知道自己不方便多言。 她的双眼有泪珠在打转,只是悄悄地朝着启澜微笑了一下,告诉他自己很喜欢这里。 陈醒看在眼里,很是羡慕,更急着要去找克丽丝了。 于是二人与林觅父女匆匆道别,一路朝着目标的那个巷子赶。 陈醒撒开腿就跑,好像旁边的启澜一下子就变成了洪水猛兽要来咬他一般。 边跑边催:“你就不能快点吗?” 启澜加了加速度,跑得鞋都要飞了。 他的胸口藏着两把枪,边跑还得当心它们相互撞击会走火,只得收住脚,把子弹暂时取了出来。 陈醒一心急着去找克丽丝,见他停止不前,又催: “救人如救火!” 启澜于是又发力,陈醒依然不满意: “这个速度我们等天亮了都到不了呢” 启澜听完脑袋里灵光一闪,想起一件要紧的事来。 “你别老着急,人再快也没有汽车快。” 陈醒听到启澜说起车来,马上放慢脚步听他详说: “凌晨撤退的时候,我把悦娴姐的车开到了东边大教堂后的背街小巷。” “现在刚好顺路去那边。” 两人于是在雪地里发扬不怕吃苦的精神,顶着北风刮脸的疼痛,摸黑冲向遥远的目的地。 陈醒一路上摔了好几回,每次摔倒,启澜就及时地把他拉起来。 “摔伤了吗?要不要我背你?” 陈醒担心的不是自己身上哪里疼,他怕车不在了。 “我倒没啥,那车一整天都停哪里,要是给人偷了怎么办?” 启澜望着一脸杞人忧天的陈醒,忍俊不禁: “钥匙在我这里,车怎么会被人偷?” “再说了,会开车的人又那么少。” “这可不见得,”陈醒摇摇头,从地上抓起一把雪,用力往前一掷: “万一给人大卸八块,不也能拖走么?” 启澜又好气又好笑地怼道:“你当汽车是头牛,杀了还能煮汤吃肉?” “为什么不能?” “改天我煮一碗汽车零件的汤给你尝尝。” 两人边赶路边互掐,路也似乎不那么难走了。 雪中,东边的大教堂附近是一种特别肃穆的景象。 夜色加深,启澜的眼里竟然慢慢地只有黑和白两种颜色。 黑的是教堂和四周僻静的巷子,白的是地上盖的的和天空里飘着的雪。 而唐悦娴的汽车,就是被他悄悄藏进了一条废弃的小巷子。 这条巷子在八国联军打进这座城的时候,被战火毁去了一大半。 后来也没有什么人在废墟上起屋建商铺,就一直杂草丛生。 陈醒跟着启澜在黑魆魆的巷子里往前走,越走越感到心里发毛。 “我打记事起,就听长辈说,这儿打仗死过好多的人,”他忍不住发泄出内心的情绪: “你为何偏偏选这个鸟不拉屎的鬼地方?” 启澜的脚步收住,扭过头来与瑟瑟发抖的陈醒对望: “我,也很害怕。” “但只有这样的地方才没人白天敢来。” 抱怨归抱怨,两人最终还是找到了掩埋在厚厚白雪下的汽车。 它静静地立在积雪中,车顶被雪覆盖了一大半。 看似一座石雕,却精神十足。 就像一匹上古的神兽,随时可待命出征。 启澜从兜里摸出钥匙,打开车门跳上去,握紧方向盘。 陈醒也立刻钻进去,把里面飘进去的白雪大把大把地丢出车外。 汽车发动。迫不及待地吐出一阵黑烟,沿着大路一直跑。 陈醒意外地在车里找到一箱啤酒,有点想喝,连忙翻出一瓶又一瓶来。 那酒却牢牢地紧贴瓶子不动---可惜都冻住了。 启澜听到身后窸窸窣窣的响动,猜到他在翻东西,于是丢了一把眼刀来警告: “陈兄一路上惦记美女,现在又惦记好酒啦?” “不是自己的东西,就不要想啦,除非人家肯和你分享---” 陈醒听了以后如同小偷被捉赃,一股脑地把酒瓶又塞了回去。 他的苦恼被启澜的话给放大了。 是呀,克丽丝和啤酒,都不是属于他的东西。 啤酒倒还好说,有钱了自己买去;可美女,有钱了人家也不一定肯跟你走。 克丽丝就是令人心痛的相见恨晚哪。 不去救那个公务员小哥,就不会认识她。 可救了这个小哥,她又跑去找他。 陈醒忽然特别能和贾宝玉共情:女儿和男儿终究是缘分前生定? 想到这儿,索性有点破罐子破摔地应道: “我是个伪君子,要酒也要色。” “你,你这纯洁少年离我远点,当心跟我学坏。” 启澜给他呛得哑口无言,只能更加卖力地开车。 第二百七十三章 斯文败类 夜已深。这处不起眼的小院子里,却有一盏灯执着地亮着。 林觅在灯下轻轻地抚摸小白狗的脊背,哄它入睡。 在启澜和陈醒离开这里不久,她猛然想起,小白狗还留在克丽丝家里。 一股不安油然而生,她不得不攥紧了克丽丝交给她的钥匙,趁着父亲睡下,带了门出去。 夜行的事情对林觅而言也不算头一回了,但为了寻找启澜的小白狗,她一点也不敢马虎。 她边走边辨认路线,脚下的雪也深深浅浅的踩出一行脚印来。 林觅在努力地回想一切和小白狗有关的线索。 “它今晚好像没到厨房里去” “千万不能给塌下去的屋顶压住了” 小白狗在克丽丝家最爱的地方就是厨房了。 那里暖和,还有好吃的,它喜欢靠着灶边打瞌睡。 她记得父亲是给小白狗喂了点食物,然后就由它在院子里玩雪的。 启澜来了以后,她的眼里和心里就只有他一个,竟然连小白狗都忘了告诉他。 怪事连连,又是塌房子又是杀坏人,然后又急着搬走 这个善良的少女为了不让自己太难过,只好想: 也许这个通人性的小家伙有点生气,就没跟她进厨房,自己在外头待着。 真是如此,那就再好不过了。 她愿意拿一年的好运气来换小白狗的平安,哪怕她和父亲眼下都是过一天算一天的境遇。 林觅勇敢地朝着克丽丝的小院子方向返回,她的背影在夜色中柔弱不堪,脚步却十分坚定 大雪小雪交替出现,启澜的车速也时快时缓。 陈醒起初还催个不停,后来催得口干舌燥,懒得开口了。 他把那些啤酒瓶放在身下垫着,闻着酒香过过瘾。 不料时间一长,结冰的啤酒都捂热了,拿到手里还能“哗哗”晃动。 这么一来,他更加难抵挡啤酒的诱惑,趁启澜专注开车,悄悄地学着唐悦娴拧开了一瓶。 嘴唇一碰到啤酒,一股沁人心脾的香味就直达五脏六腑。 一开始他还能矜持,小口小口地抿,不发出明显的响动。 喝到一半的时候,酒劲上头,于是就变成粗放的豪饮模式:咕咚咕咚。 启澜闻到啤酒味变浓,还有了这般滑稽的伴奏音,就猜到这位朋友在干嘛了。 他对喝得正酣的陈醒投来鄙夷的目光,嘴里不客气地批评起来: “陈兄,你怎么能白喝人家的东西?” 陈醒白了他一眼,好像很有理的甩了甩头发,“不是白喝,给钱了。” 说完,还极其委屈地摸出两个银元在他面前左右晃动。 “我不是怕你不付钱,是怕你喝成烂泥,办不了正事了。” “我问你,想不想去找克丽丝小姐?” 陈醒听了马上就老实了,喝剩下的半瓶酒往座位下一放,一连点了六次头。 启澜的声音悠悠地响起:“刚才我带你去找车的那个巷子,印象如何?” 他又努力地摇头:“不好,太荒了,没有一点人气。” “林觅和我提过,克丽丝小时候,就住在那边的” 陈醒不再做声,似乎是睡着了,又像是在深思,半天不做声也不动。 剩下的路很快就走完了。 启澜把车停在路边的一处黑色笼盖的树影里,正要去喊陈醒,却听到了一阵从医院门口传来的说话声。 一个令他汗毛倒竖的声音就这么钻进了耳朵: “少爷,我送他们两个来医院的时候,您居然放走了朱涓涓?” 不消说,这个是哪怕化成灰,启澜也避之不及的刘警长。 另一个声音,却是来自他在朱家大宅门口见过的那个年轻男人,还被刘警长称作“少爷”,看来这个情敌来头不小。 “刘前辈,我放一个女人走,那是我的私事,没什么好解释的。” 启澜听到这里,居然情不自禁地想给这位情敌来点掌声:虽然打着为了林觅的旗号救了朱涓涓,单看结果,这个人还没那么坏。 刘警长气鼓鼓地瞪了秦锋一眼: “我们的人有两个有去无回,有一个失踪了,您居然还不急!” 秦锋慢条斯理地摸出一根香烟,只点不吸,光嗅嗅那烟草味提提神。 “刘前辈,很多事情是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对方见他如此漫不经心,瞬间暴跳如雷: “您放谁不好,放了她出去,她家现在就是城里最大的新闻!” “如果这个女人还活着,她就会说出很多对我们不利的话来!” 秦锋并不在意刘警长的情绪起伏的如此厉害,反而刻意气他: “我就是想让她活着,还要活得很滋润。” 刘警长见他不为所动,连忙摆摆老资格: “少爷,您这么一意孤行,色迷心窍,迟早要出大事的!” “前不久我发现你和女人在小客栈里关灯干那些见不得光的事,都替你瞒了下来” 秦锋的脸色一变,骂道: “我爱怎么睡觉,去哪里睡觉是我自己决定,怎么就碍着您这老光棍了?!” 这一骂简直捅了马蜂窝。 周围的一群警察登时忍不住面面相觑,各自强压着笑。 老光棍本来就心理异于常人,甚至比瓷盘子还怕当众摔打。 给他这么大声一嚷嚷,刘警长气得太阳穴的筋也鼓了起来,像只温度升高到燃点的火药桶,爆发了: “败家子一个!局长大人一定会十分失望透顶!” “这会谁给你擦屁股谁就不是人!” 这位秦公子可真是个人才,把刘警长瞬间气得地动山摇,七窍生烟,看得启澜很是解气。 他仿佛还要放上压垮老光棍的最后一根稻草: “刘前辈,您年轻时也没少逛那些不干不净的地方。” “您老人家若是意难平,我明儿给您拉一些上了年纪的花魁来--” “旧梦重温也好,旧瓶装新酒也罢,钱算我出,绝不赖账!” 秦锋的嗓门不算大,但半夜里医院空旷,回声效果极好。 刘警长也放下了长辈的面子,手舞足蹈地加入了逐渐升级的骂战。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骂得那一排明晃晃的玻璃都在窗棂上瑟瑟发抖。 好像这骂战一开,所有的嫌疑犯和逃犯都能自投罗网似的。 就连车上半睡半睁眼的陈醒也被这番唇枪舌战吸引了过来。 启澜忍住笑,陈醒却轻声从牙缝里蹦出来一句惊世骇俗的话:“斯文败类!” 第二百七十四章 蒙混过关 启澜低头望了一眼陈醒,颇有一种“兄弟替我出头”的畅快。 他不擅长哄女孩子,更不擅长骂人,陈醒在这两方面都令他望尘莫及。 两人并肩在汽车里,把手拢进衣袖,相互挤着取暖。 正当他们津津有味地“坐山观虎斗”,只听得不远处一阵阵汽车喇叭声,空气里又飘来一股熟悉的香水味。 那辆车比较显眼,外观洋气,车身也很宽。 车上并不止一个人。 先出来两个男人,他们把门拉开,一位小姐急急地下了车。 她的头发和旗袍都还是昨天的那个样子,只多裹了一件缀着珍珠的羊毛披肩。 启澜眯缝着眼瞅了瞅,推了推陈醒: “是悦娴姐,大半夜的来医院探望文轩兄。” 陈醒饶有兴趣地研究着眼前这车,啧啧地赞道: “又来了一辆比现在我们坐的这辆更大的!一顶两!” 若是唐悦娴不急急忙忙地带着两个帮手赶来,启澜和陈醒还打算再看一会刘警长和秦锋对骂,再找个空子溜进去。 计划赶不上变化,这位姐姐的到来自然引起了门口警察们的高度警惕,吵得不可开交的一老一少也不约而同地闭了嘴。 “刘警长,我来看看章医生情况如何。如果醒了,让他给我妹妹开了药就走。” 唐悦娴的话音刚落,刘警长的注意力就跟了过来。 他很怀疑唐悦娴和章文轩是男女朋友,但又苦于拿不出证据。 一双比老鼠还适应黑夜的眼睛,来回地在唐悦娴和两个帮手身上扫来扫去,好像在确认他们有没有私藏武器。 这些都在她的意料之中,之前也做了准备,所以也并不慌张。 “您亲自来检查检查,”悦娴一面说着,一面把手里的包打开,当着刘警长的面一样一样地往外拿。 “这是香水和口红。” “这是我的手帕和纸巾。” “这些是项链和钱包。” 刘警长也不讲丝毫客气,亲自把她包里的每一样物品都在鼻子底下闻了闻,好像生怕藏了毒。 秦锋觉得这样的检查既无效率又侮辱人格,加上肚子里还有没发泄完的火,于是就过来掺和掺和。 “小姐您的口红和香水是法国牌子。应该是今年的新款。” “这两样目前城里都还买不到。您是从国外带的?” 原本唐悦娴是紧绷着一根弦地从刘警长眼皮下过。 不料半路上又加入一位年轻还帅气的男人来和她讨论化妆品。 气氛不知不觉就开始变了。 她一面点头,一面困惑地望着他,口里应着: “是,先生好眼光。” 秦锋双指捏着她的口红,若有所思地看着。 他似乎有某种旁人看不到的执念,转了转,似乎就要去打开口红盖子。 悦娴的手指以极快的速度抽动了一下。 她的那根弦简直要崩断了---- 出门前,唐悦娴在口红盖子底下藏了一张字条,想找机会给章文轩。 刘警长的那一关眼看顺利过了,看似漫不经心的一个年轻男人却随时可让她栽了。 她盯着他的手指,眼睛一眨不眨,又怕被刘警长看出破绽。 秦锋把那口红盖子轻轻地一点一点拉开。 时间在那一瞬变得极慢,慢到以秒来算都觉得漫长。 就在这时,医院里头传来急促的脚步声,门口接着就冒出来十个警察。 这十个人高矮胖瘦不一,却几乎是同时脱口而出: “少爷,警长大人,两个嫌犯都醒了!” 声音很大,足够让启澜和陈醒一字不漏地收入耳朵里。 “我们开始行动了。” 启澜一面说,一面学着陈醒的样子,拿了一瓶酒,拔了盖子。 “我已经想好了,就装成醉酒要看病的,混进去!” 陈醒有点微微醉,但神志还清醒着,回头反问了一句: “你该不会又要我来装看病的?” 启澜的嘴角微微一弯,算是对他上次在急诊装病人的肯定。 陈醒恨不得举双手赞成:这个主意不错,还能假公济私地多喝悦娴姐的几瓶啤酒。 哪知启澜把他伸过来的手不留情面地打了回去: “你路上已经喝了酒,这瓶酒是道具,不叫你真喝。” “喝多了就头脑糊涂了。” 陈醒一边点头,一边趁他不备,把酒瓶夺过来。 两人一同下了车。 为了不让刘警长当面认出启澜来,陈醒自告奋勇去引开那只老狐狸。 启澜替他捏了一大把汗,怕他酒喝多了会控制不住,更怕他酒后吐真言。 但眼下确实找不出更好的办法来替悦娴解围了。 于是一个步履蹒跚、衣着褴褛的“叫花子”,满嘴酒气地从医院的侧门进去,一摇一摆地朝着门口走来。 刘警长很快就听到了响动,一转头,就派了个手下去盘问这位不速之客。 “臭要饭的,你眼瞎了,敢来这捣乱?” 陈醒并不搭理,继续摇摆着往前走,好像其他的人都是空气一样。 走了几步,他捂着胸口,难以抑制地打了一个响亮而悠长的酒嗝,好像吹喇叭一样畅快。 于是这名警察被他惹恼了: “快滚,不然一枪打爆你的头!” 回答他的,又是好几个酒嗝,一声比一声更有魄力。 “我是来看病的” “带了钱” “别打我” 说完,这个“醉汉”还拿了一块银元,大方地摊在手心:“行行好” 那名警察的脸色缓和许多,收了银元,摆了摆手: “看病可以,不得捣乱!” 启澜不得不佩服陈醒,装抽风的和装醉鬼都到了一定境界。 就在他略微放心,准备从陈醒走过的地方冒出来的时候,又出现了新的问题。 刘警长似乎看出了什么破绽,他本人不嫌麻烦,三步并作两步,一下子到了陈醒的面前。 “大半夜的,看什么病?” “家属呢?没有家属你看什么病?” 启澜闪电一样,立马缩回原地,庆幸自己没急着去当家属。 陈醒借着醉意,故意不回答刘警长的问题,因为有的人面前只有“越描越黑”这一条路。 正好小肚子很涨,索性就来一个彻底的醉鬼表现。 只见他转过身,尽量避开悦娴站着的那个方向,朝着墙壁站定。 刘警长大惊,秦锋亦大惊:这个醉鬼还真把医院门口当茅厕,打算当众撒尿了 第二百七十五章 老姜很辣 林觅一路踩着雪,脚上薄薄的小布鞋早就湿了。 沾满了白雪,鞋底好像是冰做的一样,又冷又硬。 不时地滑一下,站稳了又接着走。 靠近克丽丝的院子时,一个人影在雪地里出现,比她还先一步到了那门口。 背着月光,她无法看清这个人影的模样,只得停下脚步,朝那边观望。 林觅手中没有任何武器,只能就地取材,抓了脚下的雪,团成一个个雪球。 “如果这个人敢闯进小院子,我就不客气了!” 只见那个人在门口跺了跺脚,抖落身上的雪,随后门开了。 林觅愈发觉得奇怪,因为克丽丝亲口告诉她: “亲爱的小林,这个钥匙只有两把,一把给你,一把我放着。” 这个人居然会有克丽丝的钥匙?! 她越想越不安,索性抱着一溜雪球踩着雪跟了过去。 林觅鼓起勇气,也从兜里摸出要一片黄铜的钥匙,转开了锁。 门开了又关上,好像根本没有人来过。 那个人影似乎在院子里若有所思地站着。 林觅的心提到了嗓子眼:此人八成就是坏人的同伙了。 她又看见了那把火钳,几乎被厚厚的雪完全掩盖。 正当她拿着火钳要向那个背影砸去的时候,对方却突然转身。 只见克丽丝头戴着一顶皮帽,穿着靴子,灰色的衣裤,一身男性打扮。 手里还拎着两大包东西。 林觅一怔,手里的火钳落到地上。 “克丽丝!” “你不是去医院找人了么?” 克丽丝和往常一样笑了笑:“小林,这么晚了还不睡觉?” “小顾先生和那个男孩子他们还在这里吗?” 林觅赶紧挑着重点把晚上发生的惊险事情讲给她听。 克丽丝听完,沉默了片刻,随后果断地说: “小林,我们一起挖个深坑,把那个坏人埋了。” 林觅胆子没她大,站了好一会,才壮壮胆,同克丽丝一道走向启澜他们还没来得及处理的那具蒙面人的尸体。 克丽丝从没塌的半间厨房里寻来了铁铲和锄头,接着往院子角落一指: “就那边,我们抓紧时间。” 林觅见她如此镇定,也接过铁铲。 两个女孩先是把雪铲开,再用力挖土。 天太冷,地冻住了不太好挖,克丽丝就搬来一些柴在上面点燃。 随着柴堆熊熊地燃烧,雪渐渐地化出一个黑色的圆形。 这样一来,土地也渐渐松软了不少。 三个多小时以后,尸体入土。 克丽丝和林觅利索地把挖出的土堆又填了回去,压实,踏平,好像这里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林觅第一次干体力活,累得浑身湿透了。 她一屁股坐在雪地里,把头靠在小姐妹身上,问: “克丽丝,你怎么一点都不害怕呢?” 克丽丝听完哈哈大笑起来: “我不怕,一点也不怕。我就是在教堂里长大的,见得多啦。” “教堂后面就有很多坟墓,我从小就看惯了。” 她是个神秘又勇敢的姑娘,好像来自林觅从未见过的一个世界。 两人休息够了,克丽丝就把从外面拎来的两大包东西打开。 “这是我给你买的新靴子,快来试试。” 林觅有些不好意思,克丽丝大大咧咧地把她脚上湿透的布鞋和袜子脱了,套进厚实又暖和的一双小皮靴里。 “谢谢你!” 克丽丝见林觅穿着很合适,满意地点点头,又指了指另一个包: “这些是给小顾先生和那个男孩子买的衣服,他们身上破破烂烂的,穿着不舒服呢。” “就是怕不合适,买的太急了。” 林觅接着就告诉她:启澜和陈醒去医院找她去了,怕那边有便衣埋伏。 “我们赶紧去,也许能在医院碰到他们呢。” 克丽丝也急了:“哎呀,我们是要赶紧走了。” “汪汪汪!” 小白狗从没塌的半间厨房里打着滚儿跑出来。 它那圆圆的小肚皮似乎在告诉林觅:今晚上的饭菜味道真棒。 “还有一只狗和我们作伴,太好啦。” 克丽丝说完,跑到小白狗面前,俯身抱起来,用力亲了亲。 两个女孩和一只小狗,就这样朝着远处的医院出发了 而此时,医院门口的情况也在变化。 陈醒的出现,一开始就成功地吸引了刘警长和秦锋的目光。 秦锋的眼睛闪着一种不可预知的墨色。 他觉得眼前这个突然冒出来撒尿的醉鬼极为可疑。 身上破烂不堪,口中呼吸散发出来的却是一股在当时看来“高大上”的啤酒香味。 和这个醉鬼相比,唐悦娴的那点事完全算不得什么。 随即,这支只差最后一点就完全拉开的口红,戏剧性地扭转了命运,完璧归赵地丢到了它的女主人手心里。 启澜看着这一幕,觉得越发难办。 陈醒以自己的行动证明了他对朋友的义气,既帮了唐悦娴,也顺带着把整个局面朝着更加复杂的方向推去。 只见秦锋大步向前,转眼间就一脚踹在他的小腿上。 陈醒本来就有些筋疲力尽,给这硬硬的靴子一踹,自然是疼得跌倒在地:“哎呦!” “刘前辈,您带人进去看看那两个醒了的嫌疑犯,这边交给我。” 刘警长扫了地上呻吟的陈醒一眼,撸了撸好几天没打理的胡须笑道: “少爷这样才像话嘛。” 他又用余光瞟了瞟唐悦娴,以一种发慈悲的口吻说道: “唐大小姐,你现在跟我一起去找章医生把药开够了,以后就别往这种地方来了,嗯?” “对你,对他,对我们,都好。” 唐悦娴勉强笑了笑,带着两个帮手跟在他身后。 启澜望着她的背影,心头有了一种“羊入虎口”的不祥预感。 然而,他还没来得及目送她进去,就听到陈醒的几声惨叫。 秦锋不但亲自踢打他,还喊了身边所有的警察上前助阵。 “你如果不说出自己是谁,从哪里来的,到这儿来干嘛,”这个面无表情,眼神却透着狠辣的年轻男人带着威胁的口气, “我就拿刀子来割你的肉!” 陈醒半睁着眼,身子开始发抖,像一只束手就擒的小野兽,模样十分可怜。 启澜的心里怒火燃烧,恨不得两把手枪同时上膛,打他个落花流水。 一边急,一边用最快的速度装子弹。 再不行动,陈醒就要挨刀子了。这帮混蛋完全就是没有人性的魔鬼。 第二百七十六章 纠结的一枪 陈醒在秦锋的踢打下不停地翻滚。 他不求饶,也不回答秦锋的问话,好像耳朵听不见。 任人踹来踹去,也不还手,如一只没有手的皮球。 启澜拿枪瞄了又瞄,总担心找的角度不好会误伤了自己的同伴。 心里越不平静,枪就越不敢往那边打。 好不容易,陈醒用力一滚,和秦锋之间的距离变大,足以开枪的时机终于来了。 秦锋的双目死死盯住陈醒,根本无暇顾及远处的启澜。 这个时候,只消往他的胸口方向发出一颗子弹,命中率是极高的。 何况启澜也不是第一次开枪,对自己的枪法很有信心。 可是,偏偏就在他要开枪的瞬间,在朱家大宅门口所听到的对话又清晰地回响在耳畔: “我今天救你,是为了林觅小姐。” “你若有了她的下落,一定不要瞒我,我们现在都是一条船上的人!” 手中的枪,举起,又缓缓地放下。 这个年轻男人到底是好还是坏呢? 虽然他打起陈醒来凶狠十足,却是警察局里这波坏人里最好的一个。 虽说放过朱涓涓,有保护林觅的私心在里头。 但为此不惜和刘警长这号难缠的人物开骂,也算得上是一个不是罪大恶极的人。 这一枪再怎么延迟,肯定是要打的,不然没法救陈醒。 启澜的脑子不算反应慢,没多久就有了主意。 他的星眸在夜里闪烁,环视一周,迅速地筛选着合适的靶子。 最后注意力落在秦锋身后的站着的两个警察身上。 他们的头顶上方不远处就悬着一盏电灯。 启澜找好了一个好逃跑的位置,子弹终于带着按兵不动的委屈“呯”地出了膛。 眨眼间,伴随一阵短促的玻璃碎裂声,电灯骤然熄灭。 虽然还有些其他地方射来的灯光,不至于完全陷入黑暗,但已经足够引起场面的骚乱。 秦锋和两名警察不约而同地抬头,望着那电灯的位置。 又是连续的两声枪响。 两个警察就这么一前一后地倒在他的面前,脖颈处汩汩地冒出热气腾腾的血。 再也没有比这更让秦锋诧异的事情了。 显然,这个开枪的人枪法不错,还目标明确: 他夹在两个警察中间,却偏偏毫发无损。 如果真的奔着他来,何不把三个人当成糖葫芦一次打了,还省子弹呢。 “敌人在暗处袭击,当心!” 秦锋一面吼叫,一面机警地退到墙后,低头掏出别在腰里的两把手枪。 “先别乱动,也不要随意开枪,节约子弹!” 余下的警察接了命令,也怕变成活靶子,各个撤往暗处,不敢轻举妄动,只看秦锋的手势。 陈醒开始认定自己要给揍个半死,还在琢磨如何诈死溜走。 听到枪响,料到是启澜开的,心里顿时一喜! 那些几分钟前还对他拳打脚踢的人,一下就作鸟兽散了,他乐得一个自由身。 陈醒连忙抓住这来之不易的好机会狠狠地翻滚到走廊处,成功避开了这帮人,踉踉跄跄地跑。 启澜如同一只灵活的鸟,转眼间就换一个藏身之地。 秦锋带着人从门口分左右方向搜寻,他却借着黑夜的掩护,凭借自己敏捷的动作翻进了医院急诊室未全关闭的窗户。 陈醒和启澜在二楼的走廊惊喜地相遇,两人默契地一握手,又赶紧猫着腰,沿着走廊一路向前。 走廊的尽头处,就是朱行远住的那间病房。 他们隔着窗户玻璃往里看去,发现他睡着,呼吸也还均匀,床头贴着的名字是假的,显然小美已经把这里安排的比较妥帖,但她本人却不知去向。 她能去哪里? 启澜又回想起小美那双明亮但隐藏着心事的大眼睛来。 他不由得叹了口气,一直叹到陈醒的心里去了。 “我看,护士小姐肯定是去看章医生了。”这话说得信心十足。 “可是,”启澜的眉毛轻轻一拧,“今晚悦娴姐也来了。” 陈醒似乎给抽了一下,也悲戚戚地喃喃起来: “我还想着那个洋妞,克丽丝小姐在哪里呢。” 他的胸口和嘴巴像给什么封住,憋闷的很,无法再往下说。 然而,一股难受的冷风往怀里钻,原本暂时忘却的伤又疼得清晰起来。 “她一个女孩子家,来这么危险的地方看这个公务员小哥,万一” 陈醒的眼角突突地跳了几下,不敢往下想了。 启澜悄悄拿胳膊碰了碰他:“陈兄,西边的那间病房好热闹。” 可不是,里面的响动隔空传来,在黑夜里特别清晰。 刘警长和身后的警察们刚到门口,就听到里面的阵阵尖叫声。 “不好了不好了,屋子里进老鼠了!” 林一堂一面喊着,一面在地上打滚: “快,来人给我抓老鼠呀!” “大老鼠奖励十个银元!” “小老鼠五个银元!” 章文轩则愣愣地坐在和他并排放着的一张病床上,林一堂把屋里能动手丢的一切东西,都不分青红皂白地对着他投了过来。 “嗖!” 飞来一只枕头。 “咚!” 一只挂在墙上的钟直接打在章文轩的背上,痛得他闷哼了一声。 林一堂一边没头没脑地丢东西,一边又痴痴地朝着围观的人傻笑:哈哈哈! 看到这个场面,别说刘警长和警察们,就连走在他们身后的唐悦娴也大吃一惊。 她的双手轻轻地攥成了拳头,额角的汗珠也层层涌出,把刘海打湿了一大片。 都说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林少爷这是中了邪还是疯了? 本来,为了避嫌,也减少旁人的关注,章文轩很少会同意唐悦娴来医院找他。 有一回,来得巧,唐悦娴赶上章文轩埋头苦干地做一场棘手的手术,很久都出不来。 等手术室门一开,她就急急地凑过去,和一位美貌惊人的少女和一位嚎啕大哭的太太差点撞了个满怀。 当时,文轩与她默契地一对视,就急急地跟着那些医生和护士把病人往病房送。 虽然只匆匆瞥见了担架上的人一眼,唐悦娴对他的印象却极深。 面色惨白,五官十分俊逸。 唐悦娴最近一次见到他,是在酒楼的婚宴上。 一看就是世家的少爷模样,衣品也很好,如今却给这帮人折磨得疯疯癫癫 第二百七十七章 疯傻 刘警长虽不出声地观看这眼前的闹剧,眼睛却一动不动地瞪着林一堂。 这小子是真的疯了傻了还是故意装的,想钻空子逃跑? 多年的审讯经验和察言观色的本事,使得他不会轻信任何有一星半点可疑之处的人。 看热闹的手下还没反应过来,刘警长就一声不出地“飘”到了林一堂的背后,如同一个暗夜游荡的鬼魅,看得唐悦娴下意识地后退了好几步。 他伸出铁爪一样的手,从背后冷不丁地揪住林一堂的脖子,那架势是要把它拧断的节奏。 “疼!” 林一堂微张着嘴喊了一声,目光里满是一种可怜的哀求。 “疼!” 刘警长加大了力道,他也开始挣扎。 章文轩看不下去,撑着床沿喊道: “住手!” “医院是救死扶伤的地方,不要在此杀人!” 一个警察嬉皮笑脸地上前猛推了他一把! “你以为自己有多伟大呢?” “穿上白大褂拿把手术刀,就真把自己当神仙,刀枪不入了么!” 章文轩本来身子就给狠狠折磨了好几天,这一推,差点一口气没上来。 唐悦娴心疼不已,正要过去扶他,却被自己带来的帮手拉住了衣角。 “小姐,不要上当,有人在盯着。” 她只得把伸出的手不甘心地收了回去。 如果暴露了她和章文轩的关系,不但救不了他出去,还会被当成把柄威胁他。 唐悦娴十六岁起就和父亲一起学着打理酒店的生意。现在虽说不能每次游刃有余,但起码还是可以应对一下局面。 她低头整整衣衫,又拿化妆品细细地补妆,好像被打的是另一个与她毫不相干的人。 等妆容满意了,她才扭动腰肢,故作愤怒地把包摔在章文轩面前。 “章医生,你是看不见么?” “我来了这么久,你都不主动和我说给悦珊开药的事!” “也亏我每次都不少给你钱!” “你好意思谈救死扶伤,其实就是见钱眼开的一个俗人,装什么君子!” 章文轩听到她的“谩骂”,起初还身子一颤,心里惴惴不安。 接着听了几句,才领悟到了一点悦娴的用意。 她是借着开药专门来探望自己,哎,这个傻女人啊! 章文轩是真难过,真心痛: 过去,自己顶着留洋的名医这个光环,多少大家闺秀仰慕他,他心里却只容下了有一个圆脸,笑起来很温暖的唐小姐; 现在,自己成了阶下囚,唐小姐不但不离他而去,还千方百计地想捞他出去。 只是,悦娴隔了一天又来冒险看他,怎么瞒得过刘警长这种老姜头? 他都担心起她的性命安全了。 章文轩低着头,一言不发地听唐悦娴训斥,好像自己真的贪钱又庸俗,愧对身上的白大褂。 刘警长饶有兴致地听着,慢慢地也松开了林一堂被抓出一道深深红印的脖子。 只见眼前这个疯疯傻傻的人回过头来对他傻笑,边笑边摸那看起来很吓人的红印。 此时,在场的每个旁观者,包括章文轩,都深信林一堂是疯癫的傻子。 唯有刘警长还不全信。抱着最后一试的心理。 他对身边的手下喊道:“去给我找几样好东西来,我倒要看看傻子能有多傻,疯子能有多疯!” 手下们鱼贯而出,不久又满载而归地进了病房。 那几样“法宝”也被摆放在显眼处。 一样是夜壶,里面热气和臭气一齐飞了出来,唐悦娴连忙捂鼻,停止了“谩骂”章文轩。 一样是酒精,很大的一盆,湿湿的冷冷的刺激性气味弥漫得整个病房都是。 一样是炭火盆,还在燃烧。 章文轩的眼睛虽然近视,但鼻子没坏。 嗅觉直接告诉他这三样东西是什么,内心替林一堂捏把汗。 林少爷是他亲手从死神那里抢回来的人。 虽说此人多数时候脾气都不太好,外人看来也很冷漠,内心却不坏。 住院的那一回,有个郊区的产妇半夜大出血给送进医院,却苦于没有足够的钱交住院费,眼看就只能回去等待命运的宣判。 章文轩心情沉重,在办公室打开抽屉翻找出工资来,准备帮助这位可怜的病人,却发现有人赶在了他的前面。 林少爷倚着门,不知何时来的。 “章医生,不必了。” “我给了。” 他的话很少,大多数时候,目光和语气都很冷,除了林觅和林太太来的时候眼神里阴天转晴。 起初,章文轩以为,富家大少爷是偶尔行善。 结果他发现,林一堂似乎做好事上了瘾,三天两头的帮助家境不好又急需治病的人垫钱。 出院的前一晚,这个人还特地拿了一笔钱交给他,叮嘱用来行善。 就凭这一点,他认定了林少爷是个外表冷漠,内心却藏着善良的人。 章文轩决定,就是脑袋落地,也不能作伪证来陷害林一堂。 眼下,看到刘警长连这种下三滥的手段都搬了出来,他就更不能袖手旁观了。 果然,刘警长先揪住刚刚缓过气来的林一堂,把他的头往那盆酒精里按。 林一堂居然也不反抗,好像是专人给他洗头一样淡定。 “林少爷,我知道你是军人,不怕疼,也不怕死。” 刘警长皮笑肉不笑,把他的一头黑发在酒精里泡来泡去。 “我看这房间冷的厉害,拿你头发点个火,同意不同意呀?” 林一堂点点头,表示没意见。 “来人,点根烟给我。” 一个警察手脚麻利地给刘警长点了一支烟。 正在此时,一个人影带着风急急地闯进来。 秦锋看到此情景,甚是恼火,飞起一脚踢翻了酒精盆,踹出去好远。 章文轩暂时悬着的心放了一半下来。 “刘前辈,我们的人给偷袭了,死了两个,您不去抓开枪的,还在这里耍人!” 刘警长见了他,马上狡辩道:“这个人脑子有问题,我不用点法子,他就不开口!” 秦锋见招拆招,当着所有人的面大声说: “前辈,他好歹也是个有职位有出身的公子,被抓进来的时候,是个正常人,现在怎么就脑子有问题了?” “我可是听说,他今晚给您踹得晕死过去了好几回,最后没辙才拉到医院的。” “若真的是脑子有问题了,也是您审讯的手段过于残忍导致的。” 第二百七十八章 兵不厌诈 林一堂十九岁的人生里,第一次尝到忍辱负重的滋味。没错,他只是看起来如此,实际上暗中不断地推动目标的实现。 如果他以牺牲自己的利益为代价,换取章医生的自由,那么也就不枉人家当初救了他一命。 当他在章文轩醒来之前,琢磨出这么一个办法的时候,嘴角难得有了一点发自内心的笑意。 病房显然是给一堆人给守得滴水不漏,就连进来打针换药的护士,都由一左一右的警察跟着。别说能和护士们说话,多看一眼也不行。 食物和水也是专门有人盯着吃,就连上厕所也没有隐私。 一堂虽埋头装睡,心里却暗暗地骂刘警长比阎王索命还过三分。 他忍不住悄悄睁开一条眼缝,看了看章文轩的情况。 这位兄弟的白大褂已经给血和泥土染得一片一片的,撕破的地方不计其数。更可怜的是眼镜也碎了,只留了无用的镜框还在,平白增加了鼻梁的负担。 “要不是被我连累,文轩兄和唐小姐明年春天就能结婚了” 林一堂越想越内疚,但很快有了一个办法,虽不能说有十足把握,好歹能试一试。 他在病房里不顾形象地装疯卖傻,完全放下了自己多年的形象包袱。 刘警长还不死心,想拿他的头发点火试探,不想半路上杀出个秦锋来搅局。 酒精盆子翻了,可燃液体流了满地。 刘警长虽气得满脸铁青,也知道“天干物燥,小心火烛”的道理,只得生生用两指掐灭了手里的香烟。 不过,他仍然不死心,舌头暗自在嘴里咂着,要换另一种方式来探探林一堂的底线了。 林一堂头发上还嗒嗒地往下淌酒精,表面上傻笑,内心早就恨不得把刘警长千刀万剐。 “老畜生,今天我是为了文轩才忍你” 他以为酒精已经是底线。不料转眼间,就有一个警察得了刘警长的眼色,转身准备把夜壶捧来。 “傻子,喝点好酒!” 秦锋的脸色由红转青,好像被逼着喝尿的是他本人一般受了奇耻大辱。 虽说他也不喜欢林一堂,但也不能眼睁睁看着林觅家的人受这等非人的待遇。 没到爱屋及乌的地步,但林家的一草一木,秦锋也烦外人来破坏,何况以后要有机会娶了林觅,还要面对林一堂这位亲戚呢。 “干点正事,不要在屎尿上浪费时间!” 他发怒了,两把枪都上阵,那个表情简直要杀人。 端来夜壶的警察一分钟前还哼着小曲准备看林一堂的笑话,现在给他这一吼,手一时抖起来没拿稳,于是满满的黄色液体就一滴不漏地倒在伸长脖子准备双手接夜壶的刘警长身上。 林一堂的傻笑变成了真笑,笑得眼泪都流了下来。 但除了他自己,所有的人都把他当了傻子和疯子,因此也没特别关注他面部表情的细微变化。 刘警长狠狠地拿着夜壶打那位不谨慎的下属,一连打了好几下才解气。 秦锋无比同情地看了看林一堂,迟疑片刻,对打累了的刘警长说道: “前辈,林少爷的这个病还是要找个大夫看看,不然会拖累我们破案的。” “他这般疯疯傻傻,就算是现在我一枪打死了,也没一点用处。” “还不如治好了,再严加审问。” 林一堂听了,内心一块石头总算落地。 至少,秦锋是信了他的卖力表演。而刘警长也没法再无底线地试探他了。 只是,这人还只字未提章文轩的事,这不免又令他担心。 唐悦娴似乎也意识到了什么。 她气呼呼地拿了一个小本子和钢笔出来,用一种冷漠又严厉的口吻和章文轩说话: “快点开药,不能让我们一直干等着。” 章文轩马上配合地接了本子和笔,低头写药方,顺便还问了几句悦珊的病情。 最后,他一连写完好几页,收住笔道: “唐小姐您别急。二小姐的身体会好的。” “现在药价涨了,我也想多点诊费。” 唐悦娴把口红在嘴唇上抹了一下,趁着秦锋和刘警长大眼瞪小眼,把口红盖子里藏着的字条抠出来,又迅速地塞到钢笔里头。 “这笔你用力点写,写轻了我看不清。” 章文轩看在眼里,尽管内心很替她担忧,也只能配合地把字条收下了。 “唐小姐,药方你拿去。吃了不好,再来找我改。” 悦娴匆匆从他手中抽走了药方,对着自己的帮手使了个眼色:走! 刘警长也没有拦住这三个人。 他们一行人就在这么退出了病房,也不知姓刘的老狐狸是真心还是假意地要她这么顺利地溜掉。 启澜和陈醒眼望着悦娴和帮手一同出来,也放了不少心。 这下,他们两人要打便打,要杀便杀,不怕牵连无辜的人。 “我现在就去那边找机会看看文轩兄,行远哥就交给你来看着。” 陈醒一心念着克丽丝快点来,听到启澜给自己安排了这么一份“,美差”,觉得又甜又酸。 “好说。”嘴里淡淡地来了一句,好像漫不经心。 启澜怕他空手难以应对局面,轻声地叮嘱: “有危险就开枪,不难的。我这么笨都玩顺手了。” 启澜说完就走了,给陈醒留了一把好枪。 至于敢不敢开,那就看个人了。 启澜这么一走,陈醒就听到楼梯口有人上来。 他警惕地躲到柱子后面的一个角落里,要看看来人是谁再决定用不用手枪。 克丽丝拖着林觅到医院的时候,只看到门口那里横陈着两具尸体,便猜到医院里发生过枪击。 “克丽丝,我们不要从大门进。另外找个人少的地方” 林觅机警地看了看楼上,“那边的楼梯处没有什么光,是个好地方。” 两个人一路往楼梯上走,恰好遇到一个护士抱着一箩筐护士服走过,就紧紧跟着。 在医院里,唯一走动相对自由的就是那些医生护士们。 他们可以借着查房,换药,配药等理由,想去哪里就去哪里。 那个护士把护士服往一间房里一摆,带上门就下楼了。 她似乎还有急事,一路都是小跑的,所以没发现身后有人跟着自己。 于是林觅提议:“我们换成和她一样的衣服,混进去。” 克丽丝点点头:“我还挺喜欢这种纯洁的衣服,真好看。” 第二百七十九章 放人 林觅在医院陪护过一段时间,不忙的时候,她最爱看的就是那些走来走去的白衣天使。 虽然少女对自己的未来还没有很清晰的打算,但护士这个职业却给她留下了很好的印象。 章医生的助手是一名大眼睛的护士小姐。 她们之间大约差个五六岁,但都有曼妙的身材和一头令人羡慕的秀发。 林觅不知道她的全名,只听到章医生在有事的时候会轻轻地唤一声:“小美!” 这个被他唤作小美的女子,总是动作很轻柔。 只是,小美平日都戴着口罩,几乎没摘过,所以林觅不知道她的模样。 不但耐心地教林觅给林一堂擦伤口,还告诉了她一些常用药的名称和效果。 林觅从她那里学到了一些护理的常识,也增加了对护士这个职业的认知。 她深知生活中不经意积累的经验和知识终究会派上用场。 现在,林觅已经熟练地穿好了护士的衣服,并帮克丽丝把金发一丝不漏地藏进了护士帽。 两个女孩换装后,彼此相互瞅瞅,又悄然捂着嘴笑。 克丽丝平时扭惯了腰肢走路,林觅赶紧纠正她: “要走的稳稳的,像我这样抬腿--” 她的悟性极好,没几分钟就找到了窍门,真的走得熟练了。 这股新鲜劲给她们很大的动力,很快,林觅就从一间没关门的换药室顺手牵羊地拿了两盘药品。 这样,她走在前,克丽丝跟在后,端着盘子,目不斜视,有模有样地像夜班护士了。 然而,走出去不到二百米,林觅就开了小差。 一个熟悉的背影就在正前方。 虽然光线不太明亮,却不妨碍她一眼认出眼前的这个人来。 “是他!” 端着盘子的手顿时抖了几下。 秦锋刚和刘警长争了个面红耳赤,这会又点了一根烟,只闻不吸。 林觅迈出去的前脚瞬间就像触电一样收回,顿在了原地。 克丽丝也瞅着那个背影怪眼熟的。毕竟秦锋来歌舞厅“英雄救美”过,她多少有印象。 林觅趁秦锋还没看到自己,赶紧转身,换了个方向继续向前。 克丽丝见她反应这么明显,猜出是不想见这个男人,更怕被对方认出,所以也默契地跟着林觅一道转身。 林觅心里忐忑不安。 因为启澜和陈醒来医院了,最好不能让秦锋发现他们的踪迹,因为此人是何等的聪明,一般人不是他的对手。 她这么想着,脚步就凌乱起来,小皮靴把地上铺着的木板踏出了不小的响声也浑然不觉。 克丽丝敏锐地发现了林觅心里有事,正要开口提醒她放慢步子,不料一个突如其来的男声就砸了过来: “喂,前面送药的护士,你就不能走路轻一点吗?” “弄得地板又摇又响的,还以为你是要拆屋子了!” 秦锋原本一心在想怎么和刘警长在下一轮争论中胜出,也没留意周围的护士。 但林觅的小皮靴下楼时弄的声响很特别,引起了他的注意。 “护士的鞋子都是要轻的,以免打扰病人休息,这个人很可疑!” 秦锋仔细盯了一会林觅的背影,魔怔了一般,撒腿赶了过去。 克丽丝听到身后有人追来,不等林觅想出应对的办法,就地取材地把盘里的一瓶油状药物无声地倒在脚下的一级级楼梯上,然后轻轻地绕开。 秦锋不想弄出大的动静,怕引来刘警长又平添新的麻烦。 那个背影,虽然隔得比较远了,却与林觅的身高和身形一模一样的。 他虽无百分百的把握就认为是林觅本人,但好奇心不断地催着他快走。 就这么跟踪了百来步,不料脚下突然一滑,他没掌握好平衡,就仰面摔了个狠的,直接一级楼梯接着下一级楼梯往下滚。 滚了好几级,他的屁股处忽然一阵钻心的痛袭来,伸手一摸,全是一手掌的血。 遭了暗算的秦锋气得七窍生烟,从受伤的地方翻出罪魁祸首来---是一把手术剪。 索性他的裤子厚,只伤了表皮,口子不深。 看来对方已经发现他在跟踪,还没有底气和他正面对视,这么一来,秦锋就确定,医院今晚混进来了好几个人,有的负责开枪,有的负责扮成护士暗中行事,分工明确。 但这些人的目标是谁?从开枪的角度来看,没人要害他的命。 从刚才地上倒油状液体,放手术剪来看,对方似乎也不是要杀他,只是要顺带教训他。 秦锋陷入了思考,片刻后,他扶着墙出现在病房里,只是受伤处悄悄拿了绷带绑了几圈,再拿衣服盖住,好像没发生过什么事。 刘警长一眼就看出他受了伤,嘴角掩饰不住幸灾乐祸的笑容。 “少爷,您是不小心跌倒了?伤了没有?” 秦锋不接他的话,直接绕过刘警长,来到章文轩面前: “章大夫,我今晚就放你回医院。” 刘警长一听就炸了,使劲地摇头:“不能放,放了他就找不到更合适的作证的人了!” 秦锋只得舍下面子怼道:“我受了伤,需要他来治,还是放出去好。” 刘警长的头摇得几乎都甩了起来:“少爷,您这点伤犯不着找他,医院有的是大夫呢。” 秦锋不干。 拉起章文轩的手就往门外走:“我不管,我只认他的医术!” 唐悦娴半路上又回来,一看场面就呆住。本来她已经成功地把藏在口红盖中的字条给了章文轩。趁着秦锋出去点烟,刘警长和手下在低声商量对策的那短短几分钟,正好让他看一看。 可惜,文轩近视,眼镜又给砸碎了,字写得太小,怎么看都模糊不清。 眼看刘警长的目光又往这边扫来,林一堂急中生智,装成抓老鼠的样子,一个巴掌拍下去,随后就把字条在嘴里嚼了嚼,直接吞下去了! 唐悦娴急的直想跺脚:字条上写的是她暗中画好的医院逃跑路线啊,好不容易从刘警长和秦锋眼皮下过了关,却被傻傻痴痴的林少爷给当零食吃了! 刘警长自然是觉察到气氛有点异常,指着林一堂咬牙说道: “来人,把这傻子的嘴给我撬开!” 秦锋心里护着林觅,此刻哪怕自己屁股挨了剪刀,也不能容忍刘警长当着他的面羞辱林家的人。 “前辈,住手!” “他肯定是饿了,才看到东西就想吃。” “章医生先放了,边养养身体边给我治伤,至于这个人,暂时留在这个医院。也先给点吃喝的东西,最好也能治治病,说不定也能脑子清醒过来。” 第二百八十章 小心 话说林觅头也不敢回地匆匆下楼,听得头顶上方的楼梯处有人摔倒,接着又惨叫一声,心里猜到是克丽丝帮她摆脱这次意料之外的跟踪。 她意识到脚上的小皮靴走起路来容易弄出声响,只能每一步都尽量放得轻一点,避免木地板吱吱作响,引人注意。 克丽丝灵活的蓝眼睛在附近的房间里瞟了瞟,似乎有了新的发现。 林觅看她钻进一间门没关的休息室,没多久就摸出了两双护士鞋。除了有点薄,上脚后真的很轻。 “哈哈,穿上了跑都不怕喽!” 林觅开始还有些不好意思,毕竟拿人家的东西没征求主人的意见,不过克丽丝打消了她的顾虑,说用完后一定归还远处。 两个女孩于是悄悄把皮靴换了,藏在楼梯间。林觅和克丽丝再次鼓起勇气,从另一边楼梯悄悄地往上走。那边的病房很是密集,病人有老有小有孕妇有伤兵,特别拥挤。 或许是天意,克丽丝在路过的时候,无意间朝某间病房的窗户里望了一眼。这一望,她就挪不开步子了。 床上躺着的人,正是她很久都未见面的朱行远。但床头贴的却是一个陌生的名字。此时,陈醒坐在病房外的一个堆放杂物的角落里,也用临时找的清洁工服装给自己套上,还拿了一个扫帚。 他刻意弓着背,低着头,不仔细看还以为真的是清洁工扫地累了在此处休息。 克丽丝自然没有认出陈醒来,毕竟只有一面之缘,她每天在歌舞厅见的男人太多太多,早就记不得了。唯一的一个男人,清晰地留在脑海。此时她发现了行远,呼吸顿时变得急促,忍不住伸手轻轻拍了拍那门。可是门锁着,她也没钥匙,只能干着急。 林觅见克丽丝突然不走了,也做声,反而有点失魂落魄的站在病房外。 她最初只是听克丽丝说了有个喜欢的人,后来因机缘巧合,和爸爸一起被朱涓涓收留在家住了几日,才从朱行远的衣柜里翻到克丽丝的照片,了解了这段感情背后不为人知的秘密。 林觅是善解人意的,她一言不发地走到克丽丝身旁,轻轻拥抱了她。随后拉了她的手,指了指前方。 克丽丝会意:既然暂时行远是安全的,就先去干正经事。她很快就从暂时的纠结里走了出来,与林觅一同沿着过道向前。 启澜虽说让陈醒留在原处守着朱行远的病房,内心多少还有点担心这位小伙伴应付不来。他在林一堂和章文轩的病房外蹲了一会,里面的各种响动都听了个八九不离十。看到这场闹剧以秦锋的胜利完结,也舒了一口气。 “文轩兄居然能放了,幸好我枪下留情,没傻这个男的。” “悦娴姐也不用冒着这么大的危险来救文轩兄了。” 启澜当初明明可以一枪了结了秦锋,再潜入病房杀刘警长。但这样做的风险极大。 一念之间,他放过了这个对林觅非常执着的男人,竟然阴差阳错地换来了章文轩的自由。哪怕,这个自由是有限度的,至少可以让章文轩得以离开地狱般的牢房,回到自己离开了近一周的医院。 更让启澜欣慰的是,秦锋与该死的刘警长不是一路人。只要他还活着,就会拼命给林觅这边争取利益,无疑对洗刷林家的冤屈是极大的帮助。 不过,启澜的心情还没放松几分钟,看到对面楼道里掠过的那两个身影,马上一身的冷汗出来了。 “林觅!克丽丝!她们怎么来了!” 他吓得不轻,这种生死都不确定的地方怎么能让两个女孩来冒险呢?! 她们的出现打乱了启澜的计划,他只能暂时放下观察病房内刘警长和林一堂的情况,用最快的速度穿过走廊,下楼去,跑到对面楼上去寻人。 林觅和克丽丝正往前走,临近楼梯口,又听到从下往上的脚步声。 “那个人又跟来了!”林觅心里一惊。 秦锋这个男人怎么如此疯狂呢?摔了几级楼梯,屁股挨了剪刀居然还跑得飞快! 难道他整个人是铁做的么? 克丽丝倒是比她要清醒些,觉得挨了剪刀扎屁股的人无论如何也冲不出这样的速度来。 她于是拉了林觅悄悄退到一间无人的护士值班室里,装模作样地在里面清理物品。 启澜气喘吁吁地跑上来,却发现刚才那两个背影不见了,只有一间值班室里有人在干活。 他使劲地拧了自己的脸一把,好确认是不是幻觉。 明明看到了她们,可这一会怎么就不见了呢。他的心情又开始起伏。 不过,启澜依然没有放弃,他双手趴在值班室的窗户上往里看。 里面的两个护士虽然背对着他,但他可以十分清晰地确定就是林觅和克丽丝两个。 尤其是克丽丝因为走得快从护士帽下露出来的几缕金发,让启澜愈发肯定了。 林觅穿上护士服,戴了护士帽,但她从头到脚的那些熟悉的特征却十分醒目。即使是背对着他,他也一眼就认出来了。 “两个小姑娘好聪明啊。我和陈醒都没想着弄身衣服伪装一下呢。” 启澜大大低估了陈醒的随机应变。人家在和他分开没多久,就发现了医院的清洁工存放衣服和工具的地方,轻而易举就变身成功了。以至于那么多的警察来来往往,都没关注到他的存在。 启澜也不笨,他见林觅和克丽丝一时半会都走不了,也就放心地去找能伪装的衣服。不过他的运气不够好,刚走了几步,就发现一个警察“噔噔”地上楼了! 说时迟,那时快,启澜在他刚把头探出来的瞬间就跳出来死死捂住他的嘴,此人拼命挣扎,双腿踢着墙壁,企图弄出声响来。 启澜几次想腾出手来抽出匕首都没有机会,这个人的力气太大了。 此时,林觅和克丽丝以为窗外没有人,于是就开了值班室的门往外走,一时间听到了有人在打斗,自然是受了不小的惊吓。 克丽丝刚拉了她要往另一边逃跑,不料林觅抱着门,不肯移动半步。 原来借着过道的微光,林觅看清了是有个男人在和警察打架,她认出了眼前的人,失声喊出:“启澜!小心!” 第二百八十一章 快走 林觅的话一出口,就立刻后悔了。 和启澜扭打在一起的那个警察并非等闲之辈,他是在医院潜伏的这帮警察的头,也是人见人畏的高队长,人送外号“高扒皮”,是个心狠手辣又粗中有细的角色。 原本在秦锋带人送章文轩离开此地之后,事情就少了一多半。然而刘警长对秦锋的意外受伤十分怀疑,高队长也觉察出其中必有蹊跷。 “少爷分明是故意放走了让他受伤的人。” “哦,”刘警长颇有兴致,“能让少爷吃了这种哑巴亏,还甘之如饴的,能是什么人呢?” “女人,没准是个非常漂亮的女人。” “少爷舍不得动她,不如我们替他行动。”高警长冷笑着就往门外去了。 此人不到三十岁,身手敏捷,如一匹猎豹。启澜从发现他上楼到与他相打,不过短短几分钟而已。 虽说启澜的功夫大有长进,他却因为和蒙面人打斗时耗费了太多的精力,才几个回合,高队长就反败为胜。 不仅掰开了启澜捂在他嘴上的手,还腾出手来去拔枪,幸好启澜反应快,一个反身又把对方制住,才没让高队长得逞。 可是,林觅的出现,以及她无意识地那一声喊叫,令启澜分了心---- “快走,不要管我了!” 他短短地抬头看了她一眼,就在这一刹那,高队长的拳头直接砸了过来,打中他的太阳穴。 启澜只觉得眼前一黑,身子就往后仰去 林觅不顾克丽丝的阻拦,要冲过去帮忙,克丽丝连忙拼出全身力气,把她扛起来往另一边跑。 高队长见自己占了上风,也暂时不去管这两护士。毕竟她们很难逃得出去,他的手下已经在这个楼里设下了许多埋伏,只等猎物上钩。 他从地上一溜而起,把手枪往回一放,抬脚踢了启澜好几下,确定是晕过去了。 他拿出绳子牢牢地捆着不省人事的启澜,好像是打包黄金一般欣喜。 忙活这么多年,就这一次收获最大,此后的升官发财就有保障了。 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原想着是来会会少爷的女人,没想到抓了全城通缉大半年的顾老三。 “是你自己送上门的,别怪我拿你去领赏。” 他的话里每个字都透着贪婪,听了令人汗毛倒竖。 好在他怕刘警长会听到声音赶来,抢在他前边回去邀功,所以没有大声喊出来。 只是,高队长高兴得早了一点,他喜滋滋地拖着顾启澜往楼梯处走,却全然不觉察到一个身影从黑暗中闪到了他的背后。 他只觉得脖子上如被蚂蚁咬了一下,刺痛起来,一股冰凉的液体带着淡淡的药味顺着他的颈部动脉悠悠而下---- 高队长这次,想大喊都来不及,双眼一翻,带着没做完的升官发财梦就这样去见了阎王。 昏暗的过道里,站着一个白色身影。 她将一个刚完成使命的针筒飞快收进盘里,那双目光犀利的大眼睛冷冷地打量着高队长,很快就确定对方已经咽气。 林觅挣脱了克丽丝,急急忙忙地往回跑,正好撞见了这一幕。 她觉得那双眼睛极为熟悉,收针筒的动作也和她记忆里一模一样,于是轻轻地问:“小美姐?” 小美听出是林觅的声音,第一反应就是要“赶走”她。 “林小姐,你的护士帽都戴得不对,明眼人一瞧就会有破绽的。” 林觅不由得困惑起来,伸手正了正帽子。 怪了,原来小美就是这样教她戴的,怎么会不对了呢? “你快扶他离开,前边左拐的那个房里有病号服,下楼的花园里有个小门。我来掩护你们。” “快走!你没有证件,被发现了是无论如何也跑不掉的。” 小美说完就示意她动作快点,免得时间久了被人发现。 林觅点点头,连忙把启澜扶起来,按照她说的方向走。 到了那间房,她给启澜套了身宽大的病号服,正好就碰到了赶来的克丽丝。 两个女孩一合计,干脆就地找了个担架,把启澜抬起来,这样走得快。 小美目送她们抬着启澜从医院小门走远,才接着办自己的正事。 她的盘子里一共有三支针筒,每支针筒里装的是提前配好的毒药。 第一支已经注射完毕,原来是专门给刘警长准备的,不料让高队长抢了先。 晚上启澜和陈醒找到行远的病房外的时候,小美刚刚配好了药,安静地坐在离章文轩和林一堂不远的值班室里,翻着一本时髦女郎的杂志。难怪他们会找不见她。 她在这边也上着班,有护士证件,所以并不会引起别人的怀疑。听到病房里的警察在喊两个人醒来了,小美就下了决心:这也许就是救章文轩和林一堂的最佳时机了。 但是,再勇敢,她也毕竟是个才十六岁的姑娘,刚刚工作一年而已。 虽然和小金年纪相仿,但并非这种从小训练有素的职业杀手,想杀谁就杀得了谁。 小美闭上眼睛就能想起章文轩的样子,实在难以眼睁睁地看着他再被这帮畜生折磨下去。 哪怕章文轩永远不知情,哪怕她今晚上拼了命,也要尽自己的一份力。 她端着三支针筒一步步走过去,在一处临近的病房前又站住了。她看到病房里有刘警长等人给看守得滴水不漏,只有反复核对了身份的护士才能被两个警察死死地盯着进门。 “看样子是无论如何也没法混进去了。” 小美正郁闷着,又看到秦锋一把拉了章文轩出来,心里一喜,想跟着他们出去,却看到了那位和章文轩有张合影的小姐。 秦锋把章文轩送上了唐悦娴的车,转身就走。 她感激地道谢,说以后想吃烤鸭就来金永,招待最好的。 秦锋笑笑,心里苦涩得很。 “唐小姐的好意,我领了。” 他看着唐悦娴紧挨着章文轩坐着,让帮手开车,一眼就看出了他俩之间的关系。 想想自己晚上屁股挨了扎,还孤身一人地回去,心里自然是有些难过。 “晚上的那两个护士,肯定还在医院里,我回去好好找找。” 第二百八十二章 追踪(1) 秦锋这一路回去,心里还惦记着那个和林觅极为相似的身影。 回到医院的楼下,已经过了午夜,他揉了揉眼,趁着旁边没人,痛痛快快来个呵欠--- “今天还真把我累倒了。” 准确地说,是给一对恋人给酸得够呛。 秦锋伸了一个憋屈的懒腰,沿着楼梯往回走,灯光还是和他临走时一样昏暗,好像没发生过什么事情。 不料沿原路走了一半,就听到有人在拼命尖叫: “来人啊,救命啊,有人死了!” 这个喊叫的是个年轻女人,秦锋不禁皱眉:该不会是自己见过的护士? 不过这声音听着陌生,显然不是林觅的,这让秦锋有些丧气:敢情自己宝贵的屁股被白白的扎了一刀。 若是林觅,给扎成筛子都无妨。 若是别人,就得成倍还回去。 秦锋满心地想着林觅,竟然把这护士的叫喊当成了医院里见怪不怪的事情。 “不就是个病人死了么?常见的事。” “肯定是新来的,半夜三更大喊大叫,一点也不懂规矩。” 想着想着,他就加快脚步冲上楼去,一眼就望见了躺在地上的高队长。 旁边一个打翻的盘子,药品和绷带等物品撒了一地。 一个年纪轻轻的小护士正捂着头蜷缩在墙角,护士帽和口罩也掉到地上了,甚是狼狈。 秦锋踱到她面前,她还在手脚发抖,好像眼前的这个人是要来杀她的。 “我问你,这个人死了多久了?” 小护士磕磕巴巴地答道:“我刚来接班” 她那个身板,别说一个,就是十个也抵不上高队长的一拳啊。 秦锋果断地把她的嫌疑降低到最小。 那么,又是谁做的呢? 带着这个疑问,他再次回到章文轩待过的病房。 里面,刘警长还在耐着性子一句一句地盘问林一堂,但对方一会哭,一会笑,一会又趴地上,一会又贴墙,根本问不出什么有用的话来。 “前辈,别在傻子身上浪费时间了,我们的人又被干掉了一个!” “前辈,高队长死了!” 秦锋一出现,刘警长就吃惊不小,他一开口更是给吓得从床沿上跳了起来。 “少爷,您慢点说,我脑子还没转过弯哩!” “老高怎么死的?” 虽然高队长不到三十,但办事老辣,刘警长一贯喊他“老高”。 想来这医院也够晦气,损失了两个人不说,连老高这么厉害的也栽了。 “他怎么死的?枪还是刀?”刘警长能想到的,也无非就这两种。 秦锋摇摇头:“他身上一点明显的伤都没有。好奇怪。” 旁边一个警察插嘴:“那就是见了鬼给吓死的?” 林一堂听到这个消息,心里顿时有了希望。 医院里肯定有人来与这帮警察对着干,那他应该能够找个时机逃跑。 他在吞唐悦娴画着逃跑路线的那张字条前,早就记住了上面的内容。 “唐小姐果然是个有心的姑娘,这图画得很细致。这下我就有明确的方向了。” 刘警长必然不信旁人说的“是鬼给吓死的”这种荒谬之言。 他沉下脸,留下两名警察继续看守林一堂,自己跟着秦锋去查看现场了。 他们到达现场时,那名小护士居然还在,她吓得浑身发抖,连跑的力气都没有了。 刘警长把那尸体翻来覆去的看了几遍,觉得很是蹊跷。 除了脸上有一处浅浅的擦伤的痕迹,高队长身上就是没有任何的枪伤和刀伤。 “真见了鬼了!”他也不想使劲揪了,担心起自己的性命来。 秦锋倒是没他那么紧张,比起死得不明不白的高队长,他屁股上挨了一剪刀简直是九牛一毛。 “带回去,让有经验的验尸官好好检查。” 刘警长也觉得这个提议好,毕竟他俩都不是行家,总不能对局长说是鬼把高队长吓死的。两人于是喊来众多下属把尸体送回警察局,继续留在医院。 “来人,把整个医院的每个房间都好好搜一遍!” “看到可疑的,不论男女老少,都统统抓起来!” 刘警长看似气壮山河的命令,执行起来却心有余力不足。 已经损失了三个人,又打发了不少人运送尸体回警局,还有两个人怎么都得留着看守那个傻子。这下加上他自己和秦锋都不到十个人了。 所以只能是雷声大,雨点小,零零散散的几个人胆战心惊地去执行命令。 他们非常害怕自己会成为下一个被杀的目标,更多的精力放在自我防护上。匆匆地把头往病房窗户那一探,扫了一眼就算是完事了。 刘警长和秦锋站在一个相对僻静的角落谈话。 “少爷,我忽然有个问题,您不是一开始说好一路押送章文轩回医院的吗?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 “我觉得没必要花时间去押送一个根本不会逃跑的人。” “所以,您连个跟车的人都不派吗?!” 说这话的时候,刘警长的语气带着愠怒,其实在怪秦锋办事不牢靠,托个重任也是白搭。不但不领情,还添乱。 接下来,秦锋似乎是要故意其他,笑呵呵地说: “没有啊,让唐小姐和她的帮手给看着呢。” 刘警长气得一脚狠狠踏在栏杆上。千算万算,没算到秦锋这般不靠谱。万万没想到他把章医生交给唐悦娴就自己回来了。连个跟车的警察都没有。 一旦章文轩和唐悦娴远走高飞了,顺便把牢里发生的一切泄露出去,对他们是极为不利的。 他气急败坏地喊起来: “少爷!做人不能太狂妄!” “您今晚几次都不按我说的来,恐怕吃亏还在后头呢!” 秦锋不服,觉得章文轩放了是应该的,况且他也不会逃跑。 “前辈,这两句话我不爱听。” “警察抓人最要紧的是要有证据,目前我们并没有任何证据说明章医生有罪,也没有任何线索说明他和林家有关联。” “他要是逃跑了,就等于承认自己和嫌疑犯一伙了。根本没这个必要!” “本来抓他的这几天就造成了很坏的社会影响,不如先放了平息民愤。” “还指望着他早点好了,把这个傻子给治好,不耽误我们办案呢。” 秦锋嘴里振振有词,一时驳斥得刘警长哑口无言。 第二百八十三章 追踪(2) 陈醒扮着清洁工,抱了扫帚在打盹,完全以假乱真。 不过,他一不留神,稍微迷糊了片刻,手中的扫帚就“啪”地掉到地上。 他于是从昏昏欲睡中里面清醒了,换了个姿势拿扫帚,好像是要准备扫地。 “我睡了不止一个钟头了,启澜还没来找我,该不会是遇到危险了?” 不过,他晃动着脑袋想了想,马上意识到一个重要的事情: 克丽丝小姐不是早来医院了吗?他一直守在朱行远的病房外,连她的半个人影都没见到! 除了打盹的那一个多钟头,其余的时间确实死死地盯着病房的门窗。可偏偏就是打盹的那点时间里,林觅和克丽丝路过,这个金发姑娘还真的在门外停留了片刻才离开的。 陈醒委屈地一屁股坐地上:“咱和她有缘无分还是有份无缘呢?凭我一个人何时能想明白!” 委屈归委屈,他还记得自己的正事,于是拿着扫帚放起哨来。 一个警察像是得了命令,咚咚地敲起他所到之处的每一扇病房门。看着这个人越走越近,陈醒的嗓子眼也跟着火辣辣地痛。 早知如此,今晚就应该滴酒不沾! 听着脚步声咚咚逼近,陈醒双手紧抓扫帚,准备以死相拼! 不过这个警察既不爱岗,也不敬业,就这么虚张声势地从他眼前过了,连看都懒得看他一眼,实在浪费了一股酒后生出的英雄豪情。 林觅和克丽丝抬着启澜只顾着赶路,根本没有心思往别处想。 两人脚上还套着从护士值班室拿的鞋,来不及还回去。 一路上踩泥水又踏雪的,弄得又脏又湿,即使直接还回去,恐怕鞋子的主人也要嫌弃不已。 担架上的启澜一路上有过一次睁眼,但他实在太累太困,眼皮瞬间又合上,昏昏沉沉地睡着了。 两个女孩抬着他不知在雪地里滑到了几回,总算是顺利地送到了他的小院子里。 克丽丝和林觅拍了拍门,林先生就利索地把门给拉开了。 看到门外站着两个护士,还抬着启澜,惊得林先生下巴都快掉了。 他以为启澜是快死了,给医院拉回来,双手颤抖地把这个被他骂过好几回的年轻人扶起来。 “二位辛苦了,辛苦了” 说着他就落了泪,哽咽起来,把林觅和克丽丝都吓了一跳。 林觅诧异地看着父亲,好一会,才反应过来。肯定是这身装束把爸爸骗了,以为是启澜病危给送回家了。连忙拉下了口罩。 “爸爸,您别伤心,他活得好好的。” 林先生认出女儿,立即有些反悔自己刚才的真情流露得太快。既然这般在意启澜的生死,分明就是把人家当了亲人了。以后再当着女儿的面教训这小子恐怕就有损长辈的威严了。 克丽丝见林先生背着启澜往里走,知道自己该告别了,于是对着林觅挥挥手: “小林,保重,我还有事,先走喽!” 林觅知道,克丽丝越是表面大大咧咧,就越是心里装着秘密。她肯定是放不下朱行远独自留在医院,也想把他带走。 她伸手拉住这个正要离去的女孩:“克丽丝,你若是再往医院去,会遇到危险的。” 克丽丝也不打算瞒着,就点头默认了:“我想去医院,等他醒来” 林觅朝院内喊了一声:“爸爸,我们有事走啦,很快就回来的!” 话音刚落,她就拉着克丽丝往回走,一点都不犹豫。 待林先生把启澜放到床上,再快步追到门外的时候,雪地上早已没了两个女孩的身影。 她们又冷又累,脚步已经不似之前轻快,所以费了两倍多的时间,才返回医院门口。 但是,这一回,医院里乌泱泱的来了一大群警察,围了个水泄不通。别说是两个女孩子,就是两个小老鼠都未必能顺利溜进去。 一间由办公室临时改成的审讯室里,灯火通明。 秦锋表情严肃又认真,目不转睛地打量着面前站着的一排护士。 他下意识地拿左手小指碰了碰口袋。 里面藏了一顶两个小时前他从医院的小花园里捡到的护士帽。 这顶帽子看起来和其他的护士帽没有区别,一样的款式和布料,做工。 但当它被秦锋翻过来的时候,这个男人的手掌就像遭了雷击一样顿住了。 帽子里有一枚熟悉的红珊瑚发卡。 发卡上留下几根长而柔亮的乌发。 “林觅” 他的心里顿时有了希望,因为那个苦苦寻觅的女孩终于有了线索。 她还活着,甚至还来过医院,扮成护士后差点被他认出来。 不过,林觅小姐对他可不那么友好,除了逃跑,还让同伴在楼梯处设下圈套来教训他。 他发现了林觅不小心掉落的护士帽,趁着没人,悄悄塞进上衣的口袋。 与此同时,派去送高队长遗体回警局的那波人已经带来验尸官最快的报告。 秦锋原本想赶在刘警长之前拿到报告的,但负责传报告的那个人是后者的亲信,自然就故意拖到见了他本人才把报告展示出来。 刘警长先拿报告扫了几遍,才转到秦锋手里。 “少爷,高队长的脖子动脉处有一个疑似针眼的小伤口。” “是吗?”秦锋故作淡定,“有什么证据表明那是针眼?” “高队长的能耐,我们心知肚明,以一打十都不在话下,怎么可能被人来一针就死了呢?” 刘警长又死死地把报告上每个字抠了一遍,确实是有“疑似”两个字,不是铁板钉钉地说就是针扎的。 不等秦锋开口,他就大声宣布:“把所有的护士都押过来,我要找嫌疑犯!” 于是一大帮警察就风风火火地把医院里的护士从不同的房间往这边赶。 秦锋见到这些瑟瑟发抖的护士一个个被枪抵着进来,心里很是难过。 损失一个高队长,对他来说没那么悲伤。但在刘警长看来,等于断了最给力的右手。 “口罩都摘下,头发也放下,全身给我搜十遍!” 刘警长说完,就发出阵阵干笑,让人想起不怀好意的夜猫子。连秦锋都感到背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那些护士们闻声都摘了口罩,盘好的头发也随着被扯掉的护士帽一起落了下来。当警察们动作粗暴地开始搜身,现场就响起了一片低低的抽泣声。 第二百八十四章 小客栈 夜半的雪变小了,偶尔有些碎雪会从树下掉落,噗噗地响着。 医院里聚集了很多警察,好像已经发生了一系列猝不及防的事情。 有个嗓门很大的瘦子警察,在大声喊: “听着,没有经过搜查的人,不管是什么样的理由,都不许离开医院半步!” 接着,他又拉长声音补充:“外面的要来看病的,也要经过检查,否则一律不得入内!” 林觅和克丽丝已经来了好一会了。医院门口负责搜查的人一个个凶神恶煞的,每个来看病的或来探望的都要写下承诺书,签上名字,写下地址,否则就粗暴地给推回去,或者就当嫌疑犯抓起来。 两个女孩子都明白:看这形势,强行进入无疑等于自投罗网。 然后蹲在医院门前的那片黑色的树影中,低声商议着下一步的办法。 “小美姐杀了个警察,刘警长他们都疯狗似的乱咬人。” 林觅说完,下意识地伸手往上探了探,不由得怔住: 头顶的那只护士帽,连同她的红珊瑚发夹,都不在了。 克丽丝点点头,也感觉医院内部可能在进行更严格的搜查,因为连医院外的人都如此苛刻地搜身,只能说明今晚有人在医院搅起了一个不小的风波,让警察们害怕至极,才会宁可错杀一千,也不放过一个。 于是她的蓝眼睛眨了眨,提议道:“我们要不装成看病的人,混进去!” 为了不让身上的一身白衣在黑夜里过于抢眼,她们悄悄地把身上的护士服脱了,连同脚上已经全湿、和袜子粘在一起的护士鞋一起打成一个包,丢到相邻街道的一条满是雪的排水渠里。 克丽丝不怕冷。小时候没了父母,流落街头的时候,她也曾经光着脚踩雪。 脚指头冻得通红,没知觉了,也没感到过害怕。 她瞅了一眼林觅。 显然,这位比她年纪小一些的少女难以适应这种低温。 林觅在雪地里只走了十来步,就双脚麻木,走不动了。 更令克丽丝揪心的,她的鼻子一吸迎面来的冷空气,连着打了好几个喷嚏,鼻尖也红了。 “小林,我来背你,千万不要感冒发烧了!” 林觅摇摇头,想开口说“我没事,谢谢你”,却感到舌头也发麻,自己呼出来的气分外的烫,好像全身安了一台蒸汽机。 连日来的逃亡生活已经让她的身体状况大不如前。 她没有察觉到自己在发烧,直到一阵猛烈的咳嗽找上门来。 克丽丝眼看林觅的脸颊越来越红,也顾不上在医院住院的朱行远了,毕竟他暂时是安全的。 她只能先把同伴送回去,再想办法独闯医院。 林觅不肯,她挣扎着在雪地里站稳,望着克丽丝笑。 “我一点也没有累,我们一起去把行远哥接出来。” 话还含在嘴里没说完,她就扑通一下摔倒在雪里,浑身像喝了酒一样软绵绵的。 克丽丝扶起她,赶紧摸了摸额头,有点烫手! 更让她感到手足无措的,路线已经记得不清晰了。 原本她也是头一回跟着林觅去启澜的那个小院子,夜里走得急,都没留意周围有什么帮助记路线的建筑物。 最后,克丽丝决定赌一把,先去医院把林觅的病看了! 为了让林觅尽可能地看着成熟一些,她掏出了包里的口红,眉笔,香粉,胭脂,耳环,项链。 对克丽丝来说,化妆是每天的头等大事,给林觅弄一个掩盖身份的妆容也是轻车熟路了。 她不停地加深林觅眼部和唇上的妆,顺手把头发也拿一条珠链缠了几圈。 “小林真美,可惜我化的不好,这个太浓啦。” “我自己也不太会,谢谢亲爱的克丽丝。” 为了更保险一点,克丽丝把自己的外衣脱下给林觅换上。自己仅穿了里面的一身红裙。 做完这一切,她扶着林觅一起到路口拦车。 夜已经很深了。 除了偶尔的一辆马车或三三两两的行人,白日里繁华的街道也沉睡。 克丽丝拉着林觅找了一处藏在巷子深处的客栈。 表面上,这里挂着和普通客栈一样的招牌,但决不是吃饭住宿那么简单。 虽然是深夜,这里却出现了一派热闹的气象。 门口站了十来个浓妆的女人,穿着夹棉的旗袍,颜色很是鲜艳夺目。 各种身形的男人,有走路来的,有坐黄包车或马车来的,面带笑容,好像是来赶集。 一见了这些女人,他们就开始打情骂俏,好像已经相熟很久了,一对对地进了那门。 林觅头有点晕,但也凭直觉看出这里就是书上所说的“花柳巷”。 眼下两个人脚上没鞋袜,干站着也不是办法。 克丽丝让林觅站在原地等她,心一横就往里头走: “小林,你在这里等我,我去那边瞧瞧就回来。” 片刻之后,客栈门外就出现了一位金发女郎。 她一身红裙在黑夜里映衬着白雪,很是惹眼,嘴角上的笑容也很是打动人心: “我想进去玩玩,谁想请我?” 一个高大的女人闻声赶来,脸上搽了很厚的胭脂水粉,还特地描过眉,一张脸却显得很假。 “我们进去谈,谈了再给你挑个合适的。” 克丽丝心里有了底,“这里果然不是干净的地方,一开口就不离本行了。” 她点点头,跟了那女人进去,不少男人用一种猎奇的眼光使劲追随她的背影。 “这是洋妞!” “就是,看她的头发,脸蛋,果然不一般哪!” “没准价格很高,也只能想想喽!” 克丽丝压制着内心的厌恶,随着那女人上楼,有两个丫头模样的小姑娘识趣地打起了一间房的帘子,她也就进去了。 那女人直奔着主题,简单粗暴地问克丽丝为何要来,开价多少,擅长什么,等等。 她也不胆怯,只说自己今晚是来这找小姐们买些衣服鞋袜的,工作可以慢慢地来。 对方自然是不信,直到克丽丝将五块银元一枚一枚地摆在桌子上。 那女人见了钱,口气也软和不少:“这些衣服她们都穿过,不那么新,我倒是有几套刚做好的,还有鞋,不过价钱嘛,肯定贵得多。” 第二百八十五章 上楼 克丽丝终于在眼里流露出对眼前这女人的一种鄙视。 见钱眼开的人,她也看得多了,但借机敲竹杠的,也实在太令人讨厌了。 “我不要衣服,只要鞋子两双,袜子两双。” “五块银元,能买多少鞋子和袜子,你心里应该有数的。” 克丽丝瞟了那女人一眼,果然对方脸色就不太好看了。 “鞋子要能踩雪的,袜子要厚,必须是新的。” 她一边说着,一边要把桌子上摊出来的银元悉数收回,那个女人连忙一把拉住了她的袖子。 “好说好说,我们这个成交!” 随着一声吆喝,外头果然来了丫头抱来了一堆新鞋新袜。 克丽丝翻找出能穿的样式,自己先穿了,再把给林觅的那一份拎在手里。 不仅如此,她还要来了一瓶气味浓烈的廉价香水,以备不时之需。 她一路飞快地出来,旁边那些交头接耳的男人们还困惑地围着那个和她谈过条件的女人问这问那, 小客栈里聒噪的厉害。 林觅看到克丽丝进去了一小会还没出来,非常着急,生怕她会给坏人抓住,吃亏。 看到她毫发无伤地向自己奔来,脚上也穿了新的鞋袜,手里也拿着东西,就放心了。 她的双脚套上袜子和鞋,脚底就暖和了不少,感冒也似乎没那么难受了。 “我们一起回到那个医院里去,就说是看病的。” 克丽丝伸手把满头的金色卷发弄得更加蓬松一些:“对,我们要装得像刚刚从床上爬起来的样子!” 她们有了鞋袜,不再感到那么寒冷,脚步也慢慢地稳了。 当再次回到医院门口时,之前精神抖擞,把所有进医院的人搜查得一丝不苟的警察们,也开始和下半夜的疲倦作斗争了。 “您好,放我们进去,半夜肚子好痛啊!”克丽丝一站定,就开始绘声绘色地表演。 林觅也半蹲着,眼睛眯得小小的,任凭乱乱的刘海往眉毛处盖。头发上的珠链也松散地挂着,一脸浓妆,口红也色彩深深,比实际年龄至少大了十岁。 乍看去,她们就是从歌舞厅里工作的舞女,只是身子有恙,半夜来看病的。 不过,相比克丽丝的驾轻就熟,林觅对自己的演技没什么把握,就双手捂着肚子,有一搭没一搭地哼着。 克丽丝把自己花的五块银元用到极致。不久就开始补妆,随后把那瓶劣质香水盖子打开,一股脑儿往自己身上抹。 那些负责搜查的警察觉得两个舞女怎么也和医院里杀人的高手联系不到一块。再说这股香气熏人得慌,还是那种寻欢地方散发的极其熟悉的味道呢,正常人受不了。 于是摆摆手,在这一片熏人的香气里把她们放了行:“得了得了,赶紧往里头滚!” 克丽丝于是扶着林觅大模大样地进去了。 她们的前脚刚往走廊里迈出一步,就听到有一间灯光很亮的屋里传出女孩子的抽泣声。 克丽丝准备侧过头去瞅瞅是怎么回事,一个凶神恶煞的警察就举着棍子冲过来: “看病的不往这里走,走西边的那个小门上楼!” “谁不听话要在这里东张西望,老子的棍子就不长眼睛!” 一些好不容易通过搜查的看病的人和家属,也在走廊里挤着,往西边方向去。 林觅见此情景,猜到一楼有些人正被审讯,连忙轻轻地捏了一下克丽丝的手,“我们也跟着去。” 两个女孩就这样夹在人堆里上了楼。 楼上一个临时安排的诊室,排了很长的队伍。 “幸好我们没有病,不然天亮了都还轮不到呢。”林觅望着那一眼望不到尾的队伍,叹了口气。 克丽丝的双眼盯着对面楼上朱行远的病房,那扇门居然已经开了! “不好!”她的身子猛地一颤,觉察到了异样:明明走之前那里的门还锁着呢,行远还未醒来,现在怎么就变了呢! 林觅看出克丽丝心里在打鼓,果然地拉了她的手轻声说:“我陪你到那边去。” 此时,医院里戒备最严的地方,有两个:一是不远处的楼里林一堂的那个病房,另一个是这边的一楼临时审讯室。 克丽丝和林觅这副与实际年龄严重不符的装扮,一看就让人以为是风月场做事的堕落女人,除了有些人在背后指指点点,也没有引起怀疑。 她们夸张地扭动着腰肢走路,眼睛却十分理性地观察着四周的环境。 对面楼上的朱行远病房,不仅开着门,还点着灯,这让克丽丝和林觅又多了几分担心。 克丽丝不想让林觅冒险,就劝说她留在楼下,自己单独上楼。 刚走到离病房十来米远的地方,就有一个人影从角落里冒出来。 克丽丝只感到一只手捂在嘴上,另一只手笨拙地揽住她的腰,把她整个人拖进了那片不起眼的黑暗里。 “克丽丝小姐,是我!”陈醒低低的声音从她耳边飘过。 他本来要脱口而出“我可想死你了”,到了嘴边还是很知趣地改成: “等了你一晚上了,见到你真的太高兴了。” 克丽丝连忙把他放在嘴唇上的手给拿掉,顺便又把腰上的那只手也给打了下去。 “你怎么在这里?是和小顾先生一起来的?” 陈醒那还没捂热的双手给美人打了下来,不过也不恼,反而兴奋起来: “我和他原来是一起,后来分开行动了嘛。” 他还想长篇大论地说下去,不料克丽丝已经迫不及待地往行远病房那边张望。 她的双眼写满了焦急,声音也嘶哑起来:“朱先生他还在里面吗?” 陈醒恍然大悟。 克丽丝来这本来就是要看望那个小哥,而且听她的语气,今晚还来过一次的! 他晚上不过是穿着清洁工的衣服打盹了一会,就错过了她的第一次到来。 还好刚刚醒来就赶上第二次,也不错的。 陈醒倒是很有男子汉的担当,主动提出:“你别动,我瞧瞧去。” 他一边走,还不忘回头叮嘱: “万一有情况,这里有我呢,别怕。” 不能让女孩子只身去冒险,何况还是自己极为中意的女孩子呢。 第二百八十六章 我要点名 那间病房的门没关。 北风吹来,整个门在微微的来回动,甚是诡异。 林觅担心克丽丝一个人应对不了,悄悄地跟了过来。 她看到了同伴探出半个头,前面还走着一个弓着腰的清洁工打扮的人,心里就越发紧张了。 他们都不知道,在陈醒打盹的那点时间,这条平时看似不起眼的走廊里,其实经历了一场大的风波。 接到搜查命令后,第一拨警察把整个楼上楼下草草检查了一遍,这里也不例外。 第一轮搜查来得快,去得快,因此没发现什么端倪。 然后形势是不断在变化的,快得令人猝不及防。 刘警长没多久就接到局里传来的最新消息,赶着去执行任务,带着十来名下属匆匆离开了医院,把余下的一摊子事交给了增援的那拨人。 秦锋挨个地盘问着当班的全体护士,让她们依次记录下夜间的行动时间和活动路线,不得说谎。如果没问题的,一律可以各自回岗位,免于处罚。 这么一来,不少护士脸上露出释然的表情,哭泣的人也越来越少了。 正当做完笔录的护士们三三两两地走出审讯室,医院的紧张气氛开始缓和时,秦锋很快就接到一个重要的消息:一名前来增援的骨干警察带着几名下属,从楼梯间搜到了两双女式皮靴。 无疑给晚上发生的一系列怪事提供了一个可能的突破口。 秦锋得了信,大步来到现场。 一眼就看到了地上的靴子,只是嘴角微微一扬,语气淡淡地说: “拿来我看看,顺便说说有何发现。” 那名领头的警察清清嗓子,中规中矩地开始汇报: “这两双皮靴很新,做工上乘,但商标被人剪去了,暂时看不出店名来。” “天亮之后,有必要对全城有名的鞋店作一番仔细搜查,找到鞋子的出处,还能揪住它们的主人。” 秦锋面带微笑地翻看靴子,边听边点头。 他表面上不置一词,心里却已经猜到了一部分答案。 可疑之处主要集中在两点。一是靴子底部有半融化的雪和泥,说明今天晚上有人穿着进了医院。二是靴子被刻意藏在了楼梯间,而不是护士们换鞋的更衣室,说明来的人不想被人识破身份,还悄悄换过鞋。 不管靴子是不是和林觅有关联,医院现在人越多,就越对她不利。 万一林觅还没离开医院,或者半路上又折回来藏在某个地方,都是很有可能被抓到的 想到这里,秦锋脸上的假笑收得比真笑还快,甚至双拳还攥出了不少汗来。 但他还不能明着把眼前的这些人支走,以免引起怀疑。 这些警察大部分都更愿意听命于刘警长,对他的话更多的时候是一种不得不服从的尴尬。 秦锋克制住内心不断翻滚的情绪,装着饶有兴致的样子把汇报听完,还得有模有样地赞扬一番: “不错,您的建议非常实用。” “我就想不出,多谢您的高见!” 正当对方也一脸得意,他又不慌不忙地出了一招“调虎离山”。 “我觉得天亮后行动有点晚,您最好现在就带着大家先去各条街寻找鞋店,挨个地蹲守,这样店门一开就能马上办事。” “事办好了,上头的赏金全归您分。不会算到其他人那边去的。” “还是少爷您明事理,我们都懂论功行赏,但偏偏有的人就喜欢独吞大家的成果。” 那个头头的话语里也带了几分愤愤不平。 秦锋之前也听父亲说起,刘警长和此人在某些事上有过节,常常借势打压人家,对方对此也颇有微词。所以,只要把这个人用好了,刘警长那边再虚张声势也使不上力。 眼下,刘警长已经带走了约四分之三的人。这个头头领着队伍一走,偌大的医院里就只余下秦锋和留在林一堂房里的两名看守。 值班的医生和护士们多少松了口气,该忙啥就忙啥。病房里也有病人和家属进进出出的。 不过,秦锋径直走进医院里最大的一间护士值班室,把正准备吃点东西压压惊的护士长又重新吓了个够呛。 “啪”的一声响,她手里的饭盒盖就掉落在桌面,里面的食物香味也出来了。 这是一盒水饺,虽然已经凉了,但看着还很诱人,像极了小元宝。 秦锋的鼻尖微微一吸,立刻分辨出是他很熟悉的牛肉馅的,忍不住想笑。 “护士长好。抱歉打扰您吃水饺。” “您先吃,吃完我再和您商量件事。” 护士长听到说话声,悬着的心又放了回去。她转过头来看了一眼秦锋。 或许是他吸鼻子的动作有些明显,方才在审讯室里也明显比刘刘警长要通情达理。她以为他也想尝尝,就把饭盒递了过来: “长官,您要不要试试?” “这是我妈包的牛肉饺子,味道特别好。” 秦锋摸了摸肚子,感觉到饿了,不过碍于面子,谢绝了她的好意。 “您尽快吃,吃完我还有要紧的事。” 说完,他又往后退了几步,闪到门外,让她独自享用这份母亲包的牛肉水饺。 护士长也不敢真的从头到尾地把一盒水饺吃个干净。她拿筷子夹起一个送入嘴里,嚼了嚼,就把饭盒给收了。 “长官,您进来。我已经吃好了。” 秦锋走进来,眼神透着一种羡慕。在她面前拉了一把椅子坐下: “这么快么?” “那么开始谈今晚的正事-----” “您把所有今晚在医院值班的护士名册都一个不漏的拿来,我要点名。” 接着,他伸手拍了一下脑袋,补充道: “您再去更衣室清点一下衣服和鞋子,点完以后马上回来告诉我。” “这些都只能你和我知道,不得泄露与第三个人。” “如果不按照我说的办,您就再没机会回家吃水饺了。” 他的语气突然又硬邦邦的,护士原本缓和下来的弦又要崩断了。 “长官,我听您的” 说完急急忙忙起身,把抽屉一下子拉开了好几个,翻找出名册,恭恭敬敬地递上去。 更衣室就在隔壁,护士长尽心尽责,飞快地点了衣服和鞋子,没多久就回来报告: “长官,”这次,护士长的脸色有些不安,“我们的护士衣服少了两件,帽子少了两顶,鞋子也少了两双。” 第二百八十七章 快快找人 林觅和克丽丝拿走了更衣室的衣服和鞋帽,原本是打算用完就还回去的。 然而她们的经验不足,再次返回医院的时候,才发现之前的方法不但行不通了,还很可能会给自己添麻烦,只得把已经变成烫手山芋的装束都丢弃掉。 一旦护士长清点所有更衣室服装和鞋帽,她们偷拿护士服的事情就被发现了。 秦锋从第一眼看到林觅的背影,就觉得十分眼熟,但当时他还不能完全确定那个走在前面的护士就是林觅扮的,毕竟后面还跟着另一个护士。 但是,他在雪地上捡到了一顶护士帽,里面有和林觅一模一样的红珊瑚发夹,似乎就不需要太多的证据了。 此刻,他听完护士长的汇报,这个问题就很快找到了一个解释。 他双眼眨了一下,匆匆望向天花板,避免让人看穿内心的秘密。 林觅和父亲消失了几天,他就苦苦寻找了几天。 全城都在通缉这对逃亡的父女,曾经掘地三尺都挖不出丝毫线索,以为他们早已远走高飞。 万万没想到,林一堂昨晚才从牢里给转进医院,林觅就突然冒出来了。 她的反应如此之快,必然是有内线给了她的情报,还做了专门的计划,有备而来。 林觅勇闯医院是出于对启澜的担心和对朋友的义气,她丝毫不知道林一堂也在这里。 不过,秦锋当然不知道她是奔着什么目的而来,更不知道顾启澜和林觅之间有任何关联。 所以,他第一时间想到的是林一堂,她乔装进医院的动机不就是想来看看那个傻子林少爷么? 可惜,这种行为太莽撞,林觅和她的同伴还是过于天真,竟然敢闯包围得里三层外三层的医院了。 秦锋费了很大的心力,才把大部分人马分流出去,分明是假公济私的做法。 若是刘警长这老狐狸还在此,各种手段都使上,林觅可能天不亮就得落网了。这当然是他不想面对的。 他谢过护士长,把名册往胳膊下一夹,自觉地退了出来。 不久前,他在审讯室里让护士们做过笔录,看得也比较仔细,二十来个护士的名字都在脑海里记得明明白白的。 现在,正好那里没人了,但笔录还在,原封不动。 他将门关严,并没有开灯,而是顶着北风开了一扇窗户。 借着雪光,他点了一支烟,仔细地把名册打开,同时轻轻地翻动笔录上的签名,一页一页地核对,生怕有漏网之鱼。 名册比笔录更详细,不仅有名字,还贴了照片,记下了年龄和工作安排的时间,请假、换班记录,等等。 秦锋虽然看都不如开灯时那么清晰,但也能把好些面孔和名字一个个地挂上钩。 眼看快要手工,也没什么明显的可疑之处。 不过,他眼明手快地发现了一处漏洞,手指瞬间停在了某一页上。 照片上的姑娘今年才十六岁,一双大眼睛却有一种与年龄不符的沉稳之气。 主要负责外科区的工作,护理病人,协助大夫完成手术,等等。 名字却是头一回看见的。 “董小美?!” “竟然没来做笔录?!” 秦锋仔细把名字和笔录又核对了一遍,发现并没有看错。 这个叫小美的护士,无论是面孔还是名字,都是他没有印象的。 和那些在审讯室瑟瑟发抖的护士相比,她太可疑了: 今天的下午和夜晚明明有工作安排,也看不到任何请假和换班的记录。 原因只有一个:她还在医院里! 他的推断并没有错,小美既不像其他护士一样主动或被动地去了审讯室,接受盘问、做笔录,也不一走了之。尽管她差一点就真的逃出去了。 当陈醒和克丽丝来到门口,发现朱行远的床上没有人,被褥叠得十分整齐,显然已经被重新整理过。 “怪了,我一整晚都守在这里,并没有听到很大的动静啊。”陈醒轻声说道。 他眼里有些不安,也不敢拍着胸脯向克丽丝保证,说是百分百没人来过,因为他睡着过个把钟头。 “也许他自己走了?”克丽丝总爱往最乐观的方向估计。 哪知陈醒马上泼了盆冷水:“不可能,那位小哥我们送来的时候都是重伤,头上和肚子上还流血呢,他能明天醒了都不容易,别说自己走了。” 克丽丝感到很失落,肩膀一抽一抽的,拼命控制着自己不哭出来。 他们不知朱行远的情况是好还是坏,正准备离开去别处继续寻找时,陈醒的耳朵却听到床底有一些细微的响动。 他把手指贴近克丽丝的唇边,做了一个不要说话的手势,自己则蹑手蹑脚,像猫一样匍匐,四肢贴地地爬进房里,朝着床下靠近。 随着床单被掀起,陈醒和床下藏着的小美都不约而同地吓了一大跳。 不过她没喊出来,估计是听到一些刚才他俩的谈话,有了思想准备。 “小美,你还没走?”他急急地问。 小美点点头,保持着蹲着的姿势。 她也指了指自己的旁边:还躺着一个人! 手术中麻醉的作用影响,朱行远依然睡着。他不知道周围发生了什么事情,连自己从床上挪到床下都没有感觉。 原本小美杀掉老高以后,就悄悄赶到关押着章文轩和林一堂的那间病房外。 但她的计划赶不上变化,竟然看到秦锋带着章文轩一路往外走,院子里还有唐悦娴带着两个帮手在等着 为了救一个喜欢的人,她冒了生命危险,也第一次杀了人。 但他却根本不需要她来救,也这么放出去了。 小美想了想,也值得,只要章文轩活着就好。 她正要往小花园撤退,转念一想: “启澜把病人交给了我,我不能不管的” 小美是个守信的人。想着启澜是章文轩的好兄弟,自己也不能失了约,就主动返回,把没做完的事情给处理好。 当初她利用一个当天提前半天出院的病人名字,把朱行远给掩盖过去。现在,医院若要严查,纸肯定包不住火。因为住院的记录只能写到今晚六点。 她把三个装有毒药的注射器急急忙忙地丢进了厕所,刚赶到病房外,开了门,却听到耳边哨子声此起彼伏地响起来,楼上楼下乱成了一锅粥 这一个床并不算很大,但小美身形苗条,朱行远也算不上高大,两人挤在一起竟然也骗过了不久之前搜查房间的警察。 不等陈醒的脑子转过弯来,小美已经麻利地从床底钻出,正好撞见门口的克丽丝和刚刚赶到的林觅。 “我们一起把他搬出去,这里可能不安全了。” 第二百八十八章 谁能带个路 陈醒一听小美说要搬人,自告奋勇地卷起衣袖来: “我来背不就得了,你们每个人要保护好自己。” 为了让她们提高警惕,他还绘声绘色地讲: “姑娘们,你们不知道,晚上带人搜查医院的警察头头是一老一少,可凶狠了。” 林觅看他说得那个入神,又察觉到他脸上有点擦伤,心想他怕是已经领教过敌人的厉害了。 “那个少的凶,还是那个老的凶?”克丽丝歪着头插了一句,她迫切想知道朱行远头上和腹部的伤是谁下的狠手。 “这还用问哪,当然是老姜要辣!” 陈醒说罢,已经半个身子探入床底,一双手用力扳住行远的肩膀,飞快地把床底的伤员给搬出来了,好像是拖木板一样的速度。 “不要这么用力!他的伤口才缝上,小心撕裂。” 小美白了正在卖力的陈醒一眼,职业病发作起来还真难以控制,她的反应比克丽丝还快半拍。 “陈先生,你轻点好吗?手重了他会痛的。”克丽丝的语气虽然软和,但陈醒也听出了担忧的成分。 小美怪他,是出于职业本能,他尚能接受。 但克丽丝呢?她的语气哪怕只要带一丝丝的不放心,陈醒就觉得自己有种好心办坏事的压力感。 他只得叹口气,目光转向林觅,把希望寄托在她身上,只求理解万岁。 林觅正好也看出了他的心思,这个善解人意的女孩子立刻帮他解围: “我们听陈醒大哥的,他见多识广,也有力气,可以放心把行远哥交给他。” 这姑娘就是这么替人着想,陈醒嘴角一笑,把伤员利索地背起来,转头对她们说: “这里的大门肯定是出不去了,谁能带个路?” 小美挺起胸脯,走在他前面,信心爆棚地说:“我领你们去小花园。” 不过她的话音刚落,克丽丝和林觅就一起摇头:“那个小门的外面已经被锁上了。我们都是从正门混进来的。” 小美眉头一皱,“真的锁了?这可就没别的办法了。” 陈醒眼珠转了转,低声说:“有法子,我们可以试试翻墙!” 说完,就发现三个女孩齐刷刷地当着他摇头。 “不可以的,我们都穿的裙子,爬不上去。”小美很是为难。 “我们可以翻,可是你背着他怎么翻?”克丽丝担心他们两个人翻不到一半墙就会坠地。 “翻墙动静太大,万一外头有警察开枪呢?”林觅也不赞同这种匹夫之勇。她见过真正的枪战,子弹就是不长眼睛却能要人命的利器。 陈醒于是又低下头,顺便把行远又往上托了托,免得他的腿擦到地发出声响。 “我们先下楼,再找找还有没有别的路。” 三个女孩都没再反对这个提议,毕竟现在楼上比楼下要危险,楼下好歹还有个花园藏一藏呢。 说来也怪,按理说,他们一行人怎么走动,只要有人多看一眼,就能引起不小的关注。 但这个时间点的楼梯间却出奇的安静,也没有一个人影。 经历了搜查和各种盘问,医生护士学了乖,能不出来走动就尽可能原地不动。 病人和家属更是如此,他们或多或少听到了一些传言,尤其担心自己会被医院里不明身份的人袭击。对未知的生死恐惧重重,竟然无意间也帮林觅他们省了不少麻烦。 不论家属是男是女,干脆小事一律不喊护士,翻身、擦身,倒痰盂等等琐事自己能亲力亲为就亲力亲为。只要不是急着扎针救命的,统统忍到天亮再准备喊护士。 于是护士们迎来了有史以来最提心吊胆,却又无比清闲的一个夜班。 到了花园里,陈醒走在最前面,冷不防一个白色的东西从一堆万年青丛中闪过,直接扑来。 他的脚下顿时感到毛发的温暖,那个小白球球还在蹦跳。 林觅一眼就认出是启澜的小白狗。晚上她和克丽丝最初是想带着它来医院,后来出于担心和不忍心让这小生灵遭受危险,就趁它贪玩路边小雪球的工夫,狠狠心绕了路,以为小白狗这样就不会跟来了。 看来,这小家伙聪明得很,没准就是故意装贪玩麻痹她俩,等她们放心走远再跟过来。 小白狗的出现,让林觅又惊又喜。 它毫发无损地混进了医院,还在花园里玩到现在都平安无事,就说明它可能知道另外的出口。 她向小白狗伸出手来,它亲亲热热地贴了她的掌心,欢喜地在上面蹭着。 随后,它突然一个飞快的转身,像一道白色的光领着她往另一个方向走。 林觅朝克丽丝和陈醒做了一个手势,他们立刻会意,跟在她身后。 小美迈着犹豫的步子走在最后面。 一开始她抱着将信将疑的态度,并不期待小白狗能给大家带来多少惊喜。 她在这家医院也做了半年多的兼职护士,怎么都还不如一条初来乍到的小狗懂得进出的路线呢? 他们几个跟着小狗乱走,说白了是胡闹,只是在没有别的出路时,胡闹也就成了路。 但现实刷新了她对小狗的认知。 都说老马识途,小狗也能认路。 只不过,小白狗带领他们走的,是它自己摸索的一条独特的路。 随着小白狗领的路线越来越靠谱,小美心里的疑虑也在不断消散。 大家先是跟着它往花园深处不断进入,最后七拐八拐,往一处盖满垃圾和落叶、积雪的墙走。 走到了那堆东西前,它不慌不忙地四脚用力朝里迅速地刨着,一个被掩盖的墙洞就露出来了。 这个洞看着就是被人从外面挖进来,又故意用东西遮挡的。 只是,小狗发现的这个洞是否能容得下他们几个呢? 林觅最先来到洞口前,伸出半个身子,试了试洞的尺寸。 “我们几个钻出去没问题,但陈醒大哥和行远哥不能同时一起进。” 陈醒也瞅了瞅那个洞口,以他的个头和身板,肩膀都注定要被卡住。 这时,小白狗又使劲地用爪子抠洞口的边缘,小小的身子一发力,都鼓起来了,愈发像一只蓬松的毛球。 林觅看出它是想把洞口弄大,好让大家都顺利地通过,于是也临时在附近找了一块扁形的石头,充当铲子。 第二百八十九章 尽量地瞒 林觅双手握着石块,用力往墙洞的边缘一挖,好几块砖头突然就毫无征兆地松了。 她的手指轻轻拂去上面的泥巴,发现松的砖头都是事先就已经有人挖开的,只不过借着墙上这堆垃圾的掩护,松散地复原了一部分,使其不那么显眼。 陈醒仔细盯住那砖头看了一会,肯定地说: “这个墙洞我们可以按照它原来的样子拆大一些,最后一个钻出去的人再拿垃圾盖住它,那些人一时半会找不到的。” 克丽丝听完就自告奋勇地表示:“我最后一个出去,你们都先走!” 小美望了她一眼,摇了摇头, “我最后走。你们尽快离开。天快亮了。” “万一有人跟踪,你们先朝着小巷子那边钻进去,找个小客栈藏起来。” “我对这里比你们都熟悉,也有办法对付这些人的。” 林觅赶紧接了话:“陈醒哥先出去,我们在这边把行远哥递过来,克丽丝再走,我第四个。” 她虽然不太放心让小美最后一个,但也没有更好的办法:毕竟陈醒背着人,步子快不了,克丽丝和她还得轮流帮忙抬着。 陈醒等洞口的大小差不多了,就缩了身子滚进了过去。 随后,三个女孩一起把伤员小心翼翼地抬着,避免擦伤或碰到伤口,一点点递送到洞外。 克丽丝紧接着就过去了,快得像只小兔子。 小白狗在洞外轻轻地叫着,好像催林觅也快快行动。 她往前走了一步,弯下腰,把头探出洞外,正要向墙那边爬,不料耳边响起了一阵由远而近的脚步声! 小美急急地低声催道: “快走!” “别管我!” 林觅只觉得背上覆上一双温暖的手,用力将她的身子向前一推,整个人就到了洞外。 “小美姐” 林觅还没来得及去拉她的手,先前的那个洞口转眼间就堵上了一堆砖头,随即,垃圾和落叶积雪再次填住了原来的地方。 陈醒已经背着人跑出去百来米。克丽丝跟在他们身后,看到林觅还在原地发呆,她又急急忙忙往回赶,一把扯住她的衣袖就拼命地跑。 “小林,快!” 林觅的眼泪大颗大颗地掉下来。克丽丝见她的脚步这么慢,知道她心里有事。 “也许小美有办法脱险呢。” “我们要都被抓住,她的辛苦就白费了。” 克丽丝的劝慰反而让林觅更加伤心,洞口的那些砖头肯定是小美在最后的那点时间拼命填的,垃圾堆也是她盖上去的,他们这几个都成功逃出来了,小美却独自一个人在墙的那边 在墙洞被完全盖住的那一瞬间,小美的眼角滑落了一滴眼泪。 她躲在那堆垃圾背后,望见一男一女手牵着手,从前边树丛里匆匆闪过。 一个身材高大,一个体态娇小。背影还挺眼熟的。 小美的嘴角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笑容来。 等到他们一前一后地走向花园里的小亭子,转过脸来,小美悬着的心放了下去。 那两个人她认识。 男的是外科大夫,已婚已育,在京城小有名气。 女的是新来的实习护士,还没毕业,能力平平,工作总爱出错。 这两人趁着夜深人静,从楼里溜出来,到了花园里的一处小亭子里偷偷约会。大概是为了躲避熟人,也选了一个极为僻静的路线,不料却与小美他们的逃跑路线撞上了。 小美不爱看热闹,也厌恶八卦。但这件事对她无疑是有利的。 在林觅钻洞的那一刹那,小美忽然想起自己晚上没有登记下班的时间,这是个很危险的漏洞! 想想林觅和克丽丝也拿了护士服混进医院,这里不仅杀了几名警察,还背走了一个病人,动静其实很大,万一遇到难缠的调查者就麻烦了。 当时她选择了独自留下来填堵漏洞,更多的是为了一种长远的考虑。 章文轩是给暂时放回去了,谁也没法保证过几天,几个月,他还会不会再被送到这里来。 小美虽没有经过任何间谍训练,为了他也深深地有一种长期潜伏的意识。 既然也有人来了花园里,她也不应该是唯一被怀疑离岗的人, “我在早晨六点半下班,这时候刚好赶回去把下班时间补上。” 小美也想到了万一被查的应对方法,大不了就说自己在休息室睡觉,身体不舒服。 只是她万万没想到,不远处的楼里,秦锋会这么较真地一遍遍去核对护士名册和笔录,自己脱岗的事就这么暴露了。 护士的夜班休息室在紧靠花园的走廊尽头,一共是五间。 小美的脚上的护士鞋不防水。在雪中走了很久,早已把袜子都浸湿了。 她在走廊边上悄悄观察了几分钟,发现没有什么异样,就径直走到休息室门口,摸出钥匙开锁。 门“吱呀”一声,缓缓地开了。 轻轻的鼾声传入了她的耳朵。 屋内的六张床,只有两张还空着。 四名护士已经在被窝里入梦。 辛劳的工作容易让人沾了枕头就睡着,尤其是冬天雪后的深夜,万籁俱寂。 她们的护士鞋整齐地摆放在床下,映着窗外的雪光,有一种特别显眼的白。 小美来到自己平时常睡的那张床前,麻利地脱下鞋袜,把护士服解开放在床头,蒙住头就躺着不动了。 尽管她的动作很轻,回来的时候也没人发现,但走廊上新添的一行潮湿的脚印,一直延伸到休息室门口。 秦锋在半个钟头前又找了一次护士长,大致说了自己的目的。 “我想找到董小美,越快越好。” 护士长哪里敢敷衍他,连忙带了手电筒,各个病房里、厕所里、更衣室里都去找。 甚至,连太平间这种阴森恐怖的地方,他也逼着她去了一趟。 秦锋也不厌其烦,跟着她大半夜地上楼下楼,对那些可能藏人的角落瞅得特别仔细。 最后,护士长能想起的地方就只有休息室没查,那里是护士们晚上休息的地方,带个男人去检查确实“有伤风化”,所以她一开始并没有把秦锋往那里领。 第二百九十章 快还我 月光从窗户里透过来。 房里有些冷。小美光脚缩在被子里,面朝墙壁,身子不动,装成睡着的样子。 可是,闭上眼睛就想起文轩来,他的影子怎么都赶不走,就像住进了脑海一样。 “今天下午要去那边上班,也许马上就能见到他了!” 这个念头给小美带来不少温暖的慰藉,她的双脚也不再感到寒冷了。 又过了半个小时,门外依然没什么动静。 她的胆子大了许多,躺在床上翻了个身,背靠着墙,好让眼睛能时刻看到门口的情况。 “他们几个应该是成功逃出去了。” “不如我现在就去值班室把下班时间填了。反正没多远。” 刚半坐起来,拿过护士服正要往身上套,敲门声突然大作: “咚!咚!咚!” 这一敲可不打紧,一屋子护士,不管是深睡、浅睡、装睡和睡醒的,都给惊得爬了起来。 护士长原来是不想带秦锋来这里,怕里头睡着的姑娘们会吓着,影响天亮后的工作。 经不起他的威胁和劝说,索性冒着得罪大部队的风险带了路。 “长官,我来看门,您到办公室等着,我开了门就领她来见您。” 秦锋自然是不肯的。他转过脸来往窗户里看了一眼,催道: “就现在,大声敲门,越大越好!” 话音未落,他的双脚已经笃定地站到门口。 护士长擦了一把冷汗,知道是没得商量的余地了,只好硬着头皮用力敲门。 小美的床离门最近,她已经半坐起来,心想再装睡也无用,还不如开了门的好。 她伸出脚来,套上又冷又湿的鞋,袜子也不穿,边走边整理衣服。 她拧住门锁轻轻一转,就看到门外站着浑身发抖的护士长和一名陌生的年轻男子。 此人的眉眼有些眼熟,但小美一时半会想不起在哪里见过,只能装着若无其事的样子,转过身想回去叠被。 不料身后传来那男人的一声喊: “董小美,你出来!” 小美的脚步顿住。 “出来就出来,谁怕谁。” 她在心里嘀咕一句,低了头就往回走,避免与任何人对视,尽量不流露出内心的情绪来。 秦锋见她出来了,也就抬手把门带上,对护士长低低的叮嘱道: “你让她们继续睡。” “这事谁也不许出去乱讲,否则一律关起来。” 小美听到他这么一说,就猜到了些端倪:肯定是某些线索被发现了,不然也不会很快就来抓她去审问。 她骨子里看不起这帮在医院进进出出又通常一无所获的警察,暗地里笑他们是“饭桶”。 只是没想到,今晚是个例外:一群饭桶里居然还有个清醒的,偏偏就撞上了,只能自认倒霉。 跟着秦锋一路走,他和她始终保持一个水平线的方向,这下想跑都难了。 小美一路上在心里叹气,甚是无奈。 毕竟她也没有什么应对这种场面的经验。 两个人走的每一步,对她而言都像过了一年那么长。 她有时想停一停,又不敢不走,只要她的脚步一停,旁边这个男人也跟着停。 最开始她还在琢磨有没有可能逃跑,东张西望的。 不经意间,看到他腰间有意或无意间露出来的手枪。那乌黑的枪口似乎在告诫:你给我放老实点!心里不由得一紧,立刻打消了这个念头。 两个人就这么别扭的走了一段,秦锋忽然停下,指了指晚上用来审讯过的那间房:“进去,有快点!” 小美壮了壮胆,趁他不注意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低着头进了那间房。 房内没开灯,冷风从窗户里吹进,她光脚穿着湿鞋,冷得忍不住哆嗦。 秦锋依然没开灯。跟在她身后,“你自己找个椅子坐下,我要问话了。” 小美找了个风小点的位置,把椅子往那里挪了挪,边挪边抑制着想拿椅子砸他头的冲动。 她一屁股坐下,故意从头上摘了一枚发夹在手里玩,回避他的目光。 哪知发夹在手心里还没握热,秦锋就急急地开口了: “你手里的那个东西是什么?” 小美白了他一眼,哼了一声:“要你管!” 话一出口,她又有些后悔,万一他真恼火起来,拿枪崩了她也不是没有可能 哪知对方竟然一时语塞,只怔怔地看着她手里的那个发夹。 小美最烦被男人这么看,不管是什么样的。因为太过美貌,常常被不同的男人盯得津津有味,苦不堪言。 她心里的气更大了,代替了害怕。 “这个人和那些好色之徒莫不是一路货色?” 秦锋看了她一会,轻声问了一句:“你的发夹能给我看看吗?” 小美嫌弃地看了他一眼,不情不愿:“不行。” 这枚发夹对她而言,有特殊意义,所以想都没想就一口回绝了。 秦锋突然伸手就来抢,动作快得看不清。 小美的手心空了,发夹被他捏在指间细细地看。 “你!快还我!” 秦锋把发夹收进自己的掌心,紧紧握住。 “这发夹是你自己买的,还是别人送你的?” “如果想活着出这个门,不要企图欺骗我。” 小美困惑地望着他,嘴唇轻轻地抿住。 这枚发夹,是银质的,上面装饰着红珊瑚。 几个月前,林一堂在医院住院,林觅来医院探望他,就戴着和这一样的发夹。 小美也喜欢这种发夹,只是不好意思开口问。 每次她跟着章文轩来查房,目光一触到林觅头上的发夹,就有些移不开。 虽然她在下班后几乎逛遍了全城的首饰店,都再也买不到相同的。 章文轩是个心细的人,无意间查房都看在了眼里。 一晚上,他托了林一堂,问林觅的发夹来自何处。 一堂也并不好直接问,于是又转给了林太太。 最后是问到了,章文轩下班路上刚好就路过那家看似不起眼的首饰店,把这宝贝淘到了。 店家特地告诉他:“这种发夹可是纯手工的,一共也就做了不到十枚。” 当时还没有限量版的概念,文轩就买了回来,顺手放进小美的抽屉里了。 她给他当助手从来都任劳任怨,只要是大手术,她必然就寸步不离地和他一起并肩战斗,再苦再累也不做声。 章文轩一直想找个机会谢谢她,但苦于不知道她的喜好,也不便于开口问。 小美看到发夹的瞬间特别开心,笑得像个孩子。 第二百九十一章 谁来证明 小美见他紧追着发夹问,又联想到林觅晚上两次出现在医院,自然是猜到了五成。 “可能是来找林小姐的” 她拧着眉细细地一想,晚上看到林觅的时候,她戴着护士帽,究竟有没有发夹还真看不清楚。 于是她低下头,故意装作没听懂他的问话。 “你的薪水想必丰厚,买什么珠宝玉器不行,非要和我的这个发夹过不去。” “说对了,”秦锋面不改色,“我就是不想还给你。” 小美听完立刻板起脸来: “真是好笑了。” “难道你煞费苦心地天不亮把我们一大屋子人吵醒,就为了白拿一个小护士的发夹不成?” 秦锋本来脾气就急,给她的话一激,简直要就地点火。 “别敬酒不吃吃罚酒,老实说这发夹是谁给你的?” “你若敢欺骗我,天亮后就跟我去局里。” “进去了以后,猴年马月才能出来。” 小美也不知哪来的勇气,刷地站起来,伸手去夺他手里的发夹: “快还给我!” “一个大男人哪来这么多的废话!” 秦锋本想掏出手枪来震慑震慑眼前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护士。 不知是什么原因,也许这个发夹和林觅之前戴的那枚太像,也许是这些天他找林觅找得过于辛苦,以至于原本在身形和侧影上有几分相似的小美和林觅竟然会在他的眼前不断地交叉、叠合。 一想到林觅,他的心就软了下来。一股从内心发出的力量,把他伸向手枪的那只手牢牢地按在了原地。他渐渐忘记了自己叫小美来这里受审的初衷。 “你等等,”秦锋轻声地说,一手拿着小美的发夹,另一只手在外套的口袋里小心翼翼地摸索着。 她忐忑地看着他,直到他的手里又出现了另一枚和她的这枚一模一样的红珊瑚发夹。 “这肯定是林小姐的他大概就是想来打听她的下落。”小美心里已经有了答案。 秦锋没有觉察到她眼中闪过掩饰不住的一点惊讶,依然自顾自地欣赏两枚发夹。 做工和质地完全一样的。 “这也是你的吗?”他忽然冒出这么一句,把小美吓了一跳。 她心里有泛起了波澜,不知该如何接话。 晚上医院里杀了人,林觅又和同伴拿了护士更衣室的衣服鞋帽混进来,肯定是落下了什么蛛丝马迹。 小美本来是不爱看报纸的。她虽然上过学,也受过较好的教育,但生来就讨厌报纸上那些热点文章,要么装腔作势,要么颠倒黑白,她一看到就头疼。 因为章文轩被牵连进林一堂的案子,报上又隔三差五地登载这个话题来吸引大众的眼球,她关心他的安危,不得不把看报当成比吃饭还重要的事。 所以,她很容易就想起,林觅父女两个已经被连续通缉很久了。 她并不是不懂。但如果说不是的,她觉得林觅他们肯定会凶多吉少,毕竟背着一个大活人不但不方便逃跑,更不方便躲藏。 小美沉默了片刻,总算是开了口:“是我的。” 说了这话,就意味着她要替林觅揽下所有的责任,小美做了一个艰难的选择。 秦锋心里一度燃起的希望顿时又暗淡下去不少。 他仔细看了看小美。 她披着头发,竟然没有帽子! 在花园捡到护士帽和发夹的喜悦,也烟消云散。 怀着一点期待,他低下头去,“你坐端正,把脚伸过来。” 目光落在她的鞋子上。 不仅鞋面湿,还沾了很多的泥水和细砂。 “你明明没有下班,却不和其他的护士一起来审讯室做笔录,而是躲到花园里去了?” 面对他的质问,小美也不露怯:“我那个时候在休息室补觉,后来睡醒了才去花园溜达了一圈的。” 秦锋肯定是不会轻信,摇摇头:“谁来证明你说的是真的?” 小美又想起不久前看到过的那对偷偷约会的男女来。 说出他们的姓名来,也许就能为自己躲过一场劫难。 只是,直接点名就等于出卖了人家,好像也不太妥当。 她只能曲曲折折地应道:“没人证明。雪天,花园亭子里的人都忙着呢。” 秦锋感觉出她是在掩饰什么,就直接了当地问:“难道亭子是有故事的地方?” 正当小美不知该如何结束对话,又听到远处突然有一阵耳熟的脚步声传来。 秦锋立刻不做声,轻轻趴在窗边往外看。 借着走廊的微光,一男一女从花园方向来了。 男的穿着白大褂,女的裹着护士服。两个人牵着的手一到了走廊上就自动松开,彼此刻意隔得远远的。好像原本密不可分的一股水流突然就变得井水不犯河水一样。 秦锋看清了他们的大致轮廓,又耐心等二人走远,才压低声音对她说: “这两人你总认识?” “难道刚才就是他们两人在亭子里?” 小美两手抱着膝盖,一脸茫然地望着他。她的表情不肯定也不否认。 “你非要说是,那就是。” 秦锋摆摆手: “实话实说。我开始是怀疑有医院内部的人杀了我们的队长老高。” “这事非同小可,我不会空手回去,肯定要抓一两个嫌疑犯。” 小美的头低低的,不过把他讲的每个字都在心里嚼碎了。 既然要抓人,就随他去了,大不了就让叔叔来把自己捞出去。 只要没有证据,就没法定罪。 但秦锋接下来的话却让她吃了一惊: “犯不着为了他们两个委屈自己坐牢。” “他们比还好些,起码可以相互作证。” “谁来证明你没有嫌疑呢?” 小美有点担心自己匆忙间丢在厕所的针筒。虽然用力摔碎了,但来不及处理的特别彻底。 她想到这里又有些害怕起来,怕的是自己真的给抓了关了,证据确凿的,给判个死刑 她缓缓地抬起眼皮来,正好撞见秦锋盯着她的双脚看。好像恨不得分分钟给她打上一对脚镣似的。 “他肯定是有把握证明我有嫌疑了” 对于一个十六岁的女孩来说,“要杀要剐”之类的话嘴上说说,脑子里想想还行。真要面对这种处境,心底对生的眷恋就占了上风了。 第二百九十二章 有下落了(1) 终于天亮了。 林觅擦了擦眼睛,欣喜地看着好不容易到来的黎明。 不远处,一个小院子在晨光中浮现,难得地有了一缕炊烟。 “好香啊!” 林觅知道屋里有人正在做早餐,而且肯定不会是父亲。 林先生连水都不会烧,最近才学会劈木柴。 闻到这么诱人的香味,她的心里更加兴奋。 肯定是启澜醒啦,能起来做早餐,说明他状态还不错呢! 林觅嘴角挂着甜甜的笑容,冒着北风,不顾身上衣衫单薄,深一脚,浅一脚,在最前面给大家带路。 到了院子门口,她摸出钥匙,只轻轻一转,门就开了。 “快进来,休息休息,一起吃!” 陈醒早就饿了,连忙跑进去,“这里还真不错呢!” 林觅拉了克丽丝,指了指西边的一间房:“我们把行远哥送到那里去。” 大家的心情也随之放松了不少,毕竟成功逃出来了。 林觅等他们进了房,自己就径直去厨房里找启澜。 果然猜的没错,他正专心致志地下着面条,桌子上摆放好了一盆热气腾腾的肉汤,一盘金灿灿的煎蛋,还有好几碟小菜。 启澜专注地望着锅里的面,忽然一双小手又从背后伸出,抱着他的腰就不肯放。 这种感觉太熟悉了,不用转身都猜得是谁了。 林觅从他身后蹦了出来,把晚上发生的这些事简要地讲了一遍。她只提到了小美,并没有想过表哥是否在医院,还以为他身陷囹圄,得等待下一步的救援。 得知行远已经救出,启澜也放了不少心。 毕竟,小美在医院里工作,不会有特别大的问题。 而林一堂那边,只要他不逃跑,警察们暂时也不会特别为难他。 “现在我们好好地吃一顿。再商量接下来怎么办。” 说完,他又往锅里加了面。 启澜做饭的样子特别专注,好像是在做功课一样认真。 不过,林觅又嘻嘻哈哈地来逗他了: “启澜,我要吃豆腐皮!” “手好痛!快快喂我!” 启澜有些不好意思,毕竟林先生刚才还来过一回,送了一堆木柴。万一给她爸爸瞧见,免不得又要挨骂了。 林觅现在一点也不和他客气,朝着那碟豆腐皮望了望,“我饿得走不动了,你现在就喂我吃好不好?” 启澜见她眼巴巴地看着碟子,脸颊给风吹得红红的,不由得心软起来。 他拿了筷子,微笑着把菜夹给她,“慢点吃,有些烫。” “这份归你,我再多准备些。” 林觅津津有味地把豆腐皮吃完,还没来得及夸奖几句,厨房里的门就开了。 陈醒吸着鼻子出现,刚洗完手,却忘记了洗脸,导致他的手显得比脸白许多。 “小澜,我要吃面!还要加肉!” “等会,马上就好了。” 陈醒可等不及,一边端走一碗盛好的面条,一边自己拿了勺子舀了菜往面条上堆。 “嘿,好漂亮的鸡蛋哪!” 只见他一筷子就把煎蛋夹起来,整个丢进嘴里嚼着,表情特别满足。 启澜见状,给他的碗里又加了个煎蛋。 “我的也给你,陈兄辛苦啦,多吃点。” 陈醒吃的特别快,转眼就是第二碗了。 连接吃了两碗,他才恍然想起来还有一件要紧的事情。 “那个小哥刚醒了,克丽丝打发我来要些水喝。” 启澜听了很是欣慰:“行远哥醒了?他还好吗?” 陈醒略有些失望地推了他一把: “我和你出生入死这么多次,你都没这么上心过。” “人家可幸福了,一个大美人嘘寒问暖的。” 林觅忍不住噗嗤一笑,站起身来找了茶壶。 “好烫!”她连忙把手收了回去。 “我来。别伤了手。” 启澜倒了两杯水,放在一托盘里,“陈兄先吃饱,休息好。我现在就送水过去。” 陈醒可不想单独留着,连忙放了筷子跟在他身后走了。 林觅望着他的背影想:陈兄莫不是有些喜欢克丽丝? 待厨房里只剩下女儿一人,林先生才抖了抖满头的雪,从屋外走进来。 “爸爸!” 林觅一面欢乐地朝他奔去,一面借花献佛地说:“这面特别香,菜也好吃,我给您端来!” 她生怕父亲问:一回来怎么招呼都不打、眼里还有爸爸吗之类的话。 林先生倒是比平时宽容许多。完全不问,接过面条就吃起来。 “小澜的手艺是真的好。比我们家厨师做的家常菜还香。” “爸爸在夸奖他!”林觅心里暗自地高兴。 不过,林先生又叹了一声:“现在可就一堂没出来了,可怜的孩子。” 林觅伸手给爸爸捶了捶背,“您别急。表哥在牢里,我们吃完就去想办法救他。” 林先生不解: “怎么,你今晚进去医院两次,都没发现他在那里吗?” “还是启澜告诉我的,说一堂和章医生都给送到医院治伤。昨晚章医生给放了,只留了他一个人还在那里。” 林觅感到诧异,但一时也不知说什么合适。 如果今晚陈醒背出来的人是表哥,那现在大家应该很尴尬? 以林一堂的那个脾气,不当场找启澜的麻烦才怪 经历了这么多事情,林觅只盼着有一个家,家里要和和气气,不要鸡飞狗跳的。 林先生接下来还说了不少话。可林觅满脑子都在想自己的事情,父亲的话竟然一个字也没记住。 林先生吃了面条,看到厨房的柴快没了。天冷,人又多,少不得烧热水的。 于是他拿了斧头去院子角落里劈柴去了。 林觅目送着父亲走出了门,自己也学着启澜的样子去摆弄锅里的面条。只是她确实不会煮面,也不知道该放多少面,加多少水。不一会儿锅里的面条就粘在一起,成了一堆糊糊。 在西边那间房里,启澜一进门就把托盘放在桌上。 他一眼就看到了床上躺着的朱行远。 人是醒了,但整个身子都软绵绵的,好像害了一场大病。 克丽丝紧握着他的手,拿手帕给他擦着脸上的血迹。 “行远哥,水来了,快喝一口。” 启澜把杯子递给克丽丝,往后退了一步,不小心踩到了陈醒的脚。 疼得他连忙“啊”了一声。 朱行远缓缓地咽下去一点水,挣扎着半坐起来,望着启澜: “我有话和你说。” 第二百九十三章 有下落了(2) 启澜看出他的心里似乎有很多话要说,只是苦于没有足够的气力。 而陈醒也顾不得脚刚被踩痛了,立刻闭上嘴,安安静静地找了条凳子坐下。 克丽丝见三个男人都一下子变得这般郑重其事的,猜到他们大概有要紧的事要谈,就起身告别了。 “天亮了。我还没请假,下午要上班的。” “大家都保重,有事来找我。” 启澜看到她人已经到门外,赶紧追出去:“去厨房吃了早餐再走,觅儿在那边等你呢。” 克丽丝笑着谢了他的好意,就往厨房那边走了。 其实她也不是急着要去上班,只是想给他们腾个地方谈正经事。 房里的门再次关上。 启澜和陈醒并肩而坐,望着病床上的行远。 “谢谢你们救了我。” 他喘着气,脸上没有血色,额头汗涔涔的。 “我前晚去找你二哥” 启澜心里一惊,“启江哥哥在哪里?你知道?” “顾公馆的佣人说他消失了” 启澜的眼中浮现出担忧,启江失踪不是一两天了,看来凶多吉少。 行远虽重伤在身,还是努力地把话说完整: “我去了警察局报案” “结果碰到了刘警长” 说到这里,他伸手捂住了头,眼前的一切开始旋转,随后又看到了那一晚恐怖的画面,不得不痛苦地闭上了眼睛。 在整个朱家因这场猝不及防的变故而急剧走下坡路之前,朱行远的人生一直算得上顺风顺水。 即使能力和学识平平,也不妨碍借着上天赐给的好出身,按部就班地得到一份体面稳定的政府部门工作。 虽然不及两位哥哥在政坛的影响力大,他也算得上一个实权职位上的小头头,不出意外的话,可以在三十岁前再上一个大台阶。 正因为之前朱家的权势大,他也就习惯了做事不藏棱角,毕竟出了事得罪了人也有哥哥们兜底。 他只身一人前往警察局报案的时候,根本不知道这个决定险些让他付出性命的代价,也让妹妹朱涓涓的人生陷入了极为被动的状态。 那一晚,行远表明了来意,掏出了证件,就在走廊上等着见刘警长。 偏巧那个时候,老狐狸正在地下室的牢里忙着审问林一堂和章文轩,要赶过来还须费点工夫。 在短短的几分钟里,行远听到了刘警长办公室里电话铃响起,门刚好没关。 好奇心越来越大,他不由自主地迈过门槛,走到桌前,提起了听筒-- “警长大人,我们的人搜遍了全城也没发现顾启江的活人或尸体,逃跑的可能大。” “我怀疑顾公馆里那个女人没有对他下手,但现在人也不见了。” 短短两句话听得行远三观尽毁。 难怪晚上去顾公馆找启江,来开门的两个丫鬟都是那副冷冰冰的死人脸。 若不是他随机应变给她们行了好处,恐怕还不会知道启江消失了好几天。 行远觉得信息量太大,一时脑子还缓不过来,还想不出声地多听一会,不料身后传来一声干笑。 “朱科长,您今晚造访,敝人深感荣幸。” 行远心里叫了句“糟糕,给发现了”,手心里全是冷汗。 “您请坐,我们正好聊聊林家那个嫌疑犯的事情。”刘警长依然一脸谦卑地假笑。 “最近我们的办案经费紧张,案子查起来还是不够快的。” 行远的心思到底单纯了些,居然没觉察到对方已经攥紧的拳头。 “刘警长,我们家的事有劳您费心了。” “只要能尽快破案,钱都不是问题。” 刘警长笑笑,把一本厚厚的案卷递过去。 “这是目前搜集到的各种信息,您看看还有要补充的吗?” 他以为真的是在征求意见,却没意识到刘警长趁他不备,悄悄地从腰间变戏法似的摸出一把匕首来,藏在左手的袖子里。 “您若是觉得案卷没问题,请帮忙在桌上那份文件最后一页上签个字。” 刘警长步步靠近,右手给了他一支笔。 行远接过笔,转身去翻桌上的文件,冷不丁腹部挨了一刀,一阵剧痛传遍全身。 “你---” 刚说出一个字,后脑勺又挨了重重的一下,几乎要了他的命。 他手中的笔掉落在地,来不及双手捂住肚子,就倒地不起 在那一刻,几步之遥,秦锋刚好路过,却并未当场发现里面上演着一场悲剧。 行远醒来的时候,第一眼看到的是许久不见的克丽丝,第一反应是自己到了天国。 “我是有多想念她,才会把天使看成是她的样子。” 但克丽丝身上的那股香气却是属于人间的,哪怕这股味道是她为了混进医院故意抹的和平时不一样的浓烈香水味。 腹部的伤和头部的伤时刻让行远痛得想呻吟。面对启澜和陈醒,他说一段,停下来歇歇气,再接着说下去。 虽然很多的细节他都不太能想起,但启澜还是听明白了他想表达的意思。 “行远哥,你是说,我二哥的失踪是顾家内部的人勾结警察局干的?” “二哥他并没有被抓到?” “对。” 行远叹了口气,“可惜只能想起来这么点。” 他怕自己提供的信息太少,帮不上忙,但这些已经算是来之不易的线索了。 陈醒听完这番话,又看看行远一副上气不接下气的虚弱模样,也在嫉妒里掺和了一半同情。 他开了门,出去透透气。 启澜扶行远躺好,在他耳边轻声说道:“涓涓姐那晚也去了警察局,不过现在也平安出来了。你在这里好好养伤,我这就去喊她过来看你。” 行远使劲说了声连贯的“谢谢”,又累得满头大汗。 “你别恨我上回踹伤了腰就行,谢谢可不敢当。”启澜说着就出了门。 陈醒双手插兜,在院子里来回转。早就在门外等着了。 “你说,要不要现在就去找你哥?” “我还没想好,”启澜从怀里掏出枪来看,“如果二哥和小金姑娘没事,我们现在就尽快想办法救出觅儿的表哥。” 陈醒呵呵一笑,抱拳:“这个我就不去了,你一个人看着办。” 第二百九十四章 自救 启澜见陈醒的语气里有点不乐意,也就不好再开口了。 “我先去找个地方躺一会啊。”说罢,这位兄弟就摇摇摆摆地往前走。 他的目光落在陈醒的腿上。 自从他把人家从七贤村大喇喇的请出来,这位兄弟跟着他各种危险的事没少干,挨的打也很多。 因为在医院给秦锋和几个警察狠狠地踹打过,走起路来有些费劲,也不知这一路上他是如何做到背着朱行远逃跑的。 “陈兄,你身上的伤要紧吗?要不要我去买些跌打药?” 陈醒一听立刻收住了脚步,心里的气也更大了。像只气鼓鼓的河豚,扭过头来瞪了他一眼: “哼,你才发现哪?” “我都快成瘸子了。” 启澜见他一副受了委屈的模样,连忙过去拍了拍肩膀: “陈兄先躺着休息,中午炖个红烧大肘子给你补补腿。” 陈醒又回味起厨房里的面条和煎蛋,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这小子做饭菜还真有一手,如此简单的早餐都这么好吃,油光光的肘子就更加馋人了。 “得,我也不睡了,和你一起先把菜买了。” 启澜顺手摘了挂在墙上的竹篮,又拿了钱包,陈醒就一脸开心地跟着他出门了。 厨房里传出女孩子清脆的笑声。 “小林,你看,我又洗了个碟子!” 克丽丝像变魔术似的,把一只小碟子从左手传到右手,再排成一列。 林觅则手握大刷子,得意地说:“我这锅刷得如何啊?” 林先生抱着一堆新劈的木柴正要进来,看到两个女孩在比赛做家务,不由得也笑了。 “孩子们什么时候这么能干啦?” “叔叔,我们刚刚学着洗,真好玩。”克丽丝调皮地把碟子转了几个圈。 林觅也用力刷了一圈又一圈,“我把这锅都刷亮了!” 林先生看到她们白嫩的手指浸泡在淘米水里,心疼地叹道:“哎呀,洗碗刷锅是粗活,干多了对手不好!” “你们洗了手去休息休息,一宿都不睡,该歇歇了。” 不料林觅不同意:“我不刷,难道还等启澜回来让他做?” “他要买菜又要给大家做饭,还有一堆别的事等着,我担心他累坏了身体。” 克丽丝也点点头:“我也是第一次洗,多练练,叔叔您快吃早餐。” 不一会儿,碗筷都洗完了,林觅就和克丽丝拿了桶去院里的井边提水。 她们把水打来,倒进盆里,掺了烧好的热水,有模有样地洗起了衣服。 这两个小姑娘,还真是勤快,还越来越懂得体贴人了。 林先生看在眼里,喜在心里。本来还想说“你们未来的丈夫会很幸福”之类的话,一到嘴边,觉得不合适,就马上收回肚子里了。 作为长辈,他当然看得出男女之间动了情会是何种模样。 林觅喜欢启澜,克丽丝喜欢行远,这是目前无可改变的事实。但尚在医院的林一堂,和已经出门的陈醒,他们有没有可能在心仪的姑娘这里找到机会,还是会柳暗花明,遇到属于自己的人生伴侣呢? 林先生想到这个问题,又不禁皱眉:女儿大了终归是要有自己的家,只是为父的内心实在舍不得 远处的医院里,林一堂正倚着墙睡着。他睡觉的时候,偶尔会发出一两声轻微的咳嗽,但不妨碍他咳完以后继续躺。 从章文轩被秦锋送出去的那一刻起,他的心里就少了一份沉重的担忧,也就有了被捕以来最好的一次睡眠。 只是,这好睡眠是相对的,他每隔个把钟头就会醒来一次,仅仅比彻夜难眠好些。 “我得赶紧逃出去,趁现在警察的大部队还没来。” “天全都亮了肯定就跑不掉了。” 眼下,确实是难得的好机会,秦锋在一楼找了小美问话,而看管他的两名警察,一名刚出去上厕所,另一名则靠着门呼呼地打鼾。 一堂从被窝里摸出一根“绳子”来。这是他昨晚装疯卖傻,当着两个看守的面拿牙齿撕咬下来的床单布片悄悄地在被窝里一点点拧成的“战果”。 他们只顾拍手看他“吃”床单的笑话,却不知道这位少年心里已经在酝酿一个逃跑计划。 病房在三楼。他咬床单咬到脸颊抽筋,啃下的布条也不够从三楼放到一楼的。 但是,用它们拧成绳子当作武器,干掉一个并不聪明的看守,绰绰有余。 一堂熟练地把绳子打出一个活结,屏住呼吸往门边睡觉的人头上一套,一个反身就把那绳子的结死死地收紧。 看守梦中感到脖子一紧,呼吸窘迫,立刻睁圆了眼睛本能地挣扎起来。 一堂怕他喊叫或弄出响声,急中生智,咬牙用力用头一撞,把对方一下子打得趴在地上,随后见缝插针地抬起腿来,直接踩住看守的脖子,同时使劲地收那绳子。 虽说这几天的牢狱生活把林一堂折磨得实在苦不堪言,但内心那股复仇的火焰燃烧得更旺,双手的力道就更大了。 那人徒劳地蹬了几下腿,就无助地吐了一脸的白沫。 一堂苍白的脸上渗出了很多汗水,一半是用力,一半是紧张 在海军部队也服役三年多了,虽说也杀过人,但都是手枪和部下代劳的。 这么赤膊上阵地杀敌,也是林一堂平生头一回,加上身体有伤,能做到一气呵成已经是上天眷顾。 过了一会,上厕所的那名警察回来了。草草地瞟了一眼房间,病床上的被窝里鼓囊囊的,上面的人睡的真是老实。 “看个傻子可是世界上最舒服的活儿了。” “折腾了这么久,老子也要睡觉。” 他一面说着,一面也找了把椅子,低了头打盹。 此刻的一楼,秦锋还在和小美打“心理战”。 小美见他老盯着自己的脚看,又气又烦地骂道: “我的鞋有什么好看的?难不成你想穿!” 秦锋难得不发脾气,他的语气还挺和气: “你的脚都冻得红肿了,去更衣室换双鞋。” 他说完看了一眼无比诧异的小美,补充道: “换完了就下班。昨晚的事就当没有过。” 小美也不客气地领了他的好意,转身就去换衣服。 秦锋只顾着看更衣室的门,完全没注意到,一个身穿警服的颀长身影从身后不远处的走廊上走过。 林一堂把头上的帽子压得低低的,攥紧了枪,忍住疼痛尽量把身板挺直,竟然也一路无阻地从医院大门走了出去。 第二百九十五章 菜场抓贼 绵绵不断落了几天的雪,总算是要消停了。 启澜和陈醒沿路走着,有说有笑,把这几天经历的各种事情相互打趣和吹牛皮。 “陈兄,你的那只大公鸡现在去不去看看?” 他记得很清楚,和悦娴姐一起出门前,陈醒说怕大公鸡跟着去冒险,就执意要把它留在房里。 “不去,人家有大堆的好吃的,还有好喝的。” “大公鸡你又没捆着,可以自由活动,没准把悦娴姐家的客厅和卧室都糟蹋了。” 陈醒往他的胸口来了一掌,表示不服: “胡说,我的大公鸡可懂事了,只要有吃有喝,特别乖。” “倒是你的那个白毛狗子,神出鬼没的。” 启澜连忙为自己的小伙伴辩解道:“我的小白狗可聪明了,它还给你们带路了呢。” “带路不假,不过还挺爱捣乱的,今早又在厨房门外的树下尿尿--” 说到这里,陈醒还特得意地“鄙视”了一下: “你要教会它讲文明嘛,狗不教,主之过。” “我看见了告诉你,免得林小姐见了给吓到呢。” 启澜给他半开玩笑地讲了几句,脸上发热,只得低声求饶: “陈兄说的是,我一定好好教育小白下不为例。” 不远处是一个人气很旺的大菜场。难得赶上一个雪后的晴好天气,人们从四面八方都来到了菜市场。路上早起买菜的人也多,卖各种糖葫芦、糖人和小玩具的也很多。 陈醒一眼就望见了那个人头攒动的肉摊。那些挂着的肉在屠夫的刀下一眨眼就卖的差不多了。 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他朝着那边撒腿就跑: “小澜,快买肘子去,去晚了就抢光啦!” 启澜连忙跟着他往猪肉摊前冲了出去,两人在里面挤得满头大汗。 收获也是有的。两只卖相不错的大肘子,牢牢地抓在了手里。 万事俱备,只差付钱。 偏偏就卡在了最后一步! 启澜伸手往口袋里掏钱包。不料摸了个空。 “钱包呢?”他一脸着急,反复在口袋里翻找。 陈醒一拍脑袋:“哎,都怪我领着你来抢肘子,忘了越是人多的地方就越要守住钱包啊!” “老板,这肘子给我们留着,马上就来付钱!” 启澜拉了陈醒从人堆里出来,一个劲往回跑。 “家里还有钱,幸好今天没带很多,不然都给贼摸走了。” “慢着,我好像看到贼了!” 启澜顺着他指的方向一看,一个衣着朴素的女人正慢悠悠地拎了一袋菜走。 “陈兄,你是怀疑她?!” 话音未落,陈醒就一个箭步冲了出去,那个女人见他来势汹汹,也觉得不妙,连忙丢了菜撒腿就跑。 为了防止她从菜场的入口逃跑,启澜也用力追赶过来,把这边的路死死地防住。 最后,他和陈醒一起,把那女人给堵到了菜场的角落里。 “把钱包还给我,就放过你。” 女人把脸一沉,“我衣服上一个口袋也没有。你凭什么说我的钱是你的!” 陈醒趁她不注意,揪住她的围巾只用力一转,里面藏着的几个五颜六色的钱包都唰唰落地,十分热闹。 围观的群众也立马被吸引过来,人越来越多。 启澜在其中一眼就发现了自己的钱包,连忙弯腰去捡。 “钱还在,幸好。” 女人脸上顿时红一阵,白一阵,有一种被当众抓了又逃跑无门的窘迫。 又有几个人挤了过来,迫不及待地要去认领地上的钱包。 有些人甚至为了争抢钱包大打出手。 场面顿时大乱。人群中有人喊:“不好,警察来了!” 启澜赶紧拉了陈醒:“我们快走!” “好,去拿了肘子就回去!” 陈醒可不只惦记肘子,他还要鸡蛋,要小鱼干,要瓜子和花生。 启澜只得依了他,毕竟家里还有这么多人盼着开饭,总不能白出来一趟,空手回家。 最后,肘子有了,还添加了许多好吃的东西,启澜的钱包也见了底。 警察们冲着那个闹哄哄的人群里去,居然也没留意到他俩,这趟买菜总算是有惊无险的。 中午时分,小院子里的厨房各种香味飘出来。 林觅忙着打水,洗菜。林先生又送来一堆劈好的新柴。 切菜的事由陈醒代劳,他虽然切的大一块,小一块的,但拿刀还不至于切到手。 启澜负责掌勺。 克丽丝把大家换下的脏衣服都洗干净,扯了绳子,晾在院子里。 行远倚着枕头,在闭目养神。 经历了这么多危险,大家只求一个稳字,哪怕只是能安心坐成一桌,开开心心地一起吃顿可口的饭菜,也是莫大的幸福了。 这一天对好不容易重获自由的人来说,也是个难得的好天气。 如做了一场梦,林一堂摸了摸自己的脸,找了个干净的地方坐了下来。昨晚酝酿了一场逃跑计划,借着机缘成功地摆脱了囚禁之地。 他对身上这身混合着烟味和汗味的警服很是嫌弃。不光是味道讨厌,还让他想起在牢里受的各种屈辱来。 离开医院没多久,觉得危险解除,就把外边的衣服给三下五除二地脱了,丢在水沟里。 身上只有一层薄薄的衬衣和裤子,冷得他浑身发抖。 牙齿直打架,腿也冻僵了,更要命的是肚子饿。 作为一个资深路痴,林一堂大部分时间都是以车代步的。对京城更是不熟悉。他没走一个小时就迷了路。分不清东南西北,问路也不敢开口。 咬牙走了几步就迈不开腿了,生怕自己还没找到林觅和叔叔就要冻死街头。看到路边有一辆运白菜的牛车,用一点余力爬了上去。 一堂看中了白菜堆里那些成捆的干稻草。还能取暖。他把稻草往身上盖,好像在裹棉被。 “好歹也有个车坐,到时候看能不能要点吃的。目前还冻不死。” 赶车的老农眼神不好,只急着把车往菜场里赶,并未留意到车上多了一个人。 到了菜场,一堂被这突如其来的混合气味给熏的连连捂住鼻子。 但怕被发现赶走,不得不老老实实地在原地不出声。 牛车停靠的地方,就是菜场的热门摊位。 卖肉的,卖鱼的,卖鸡鸭的,卖白菜萝卜的。 他本来的洁癖,在牢里给治好了一半,在这里只差一点就彻底治好了。 只怪老农的生意太好,一车白菜没多就卖出一大半。 随着那些掩护他的大白菜被一双双手拿走,一堂紧张地发现,自己好像要暴露了。 第二百九十六章 捡个长工 买菜的人越来越多。 老农的一双粗糙的大手已经不够用了。 他的一只眼有眼疾,看得不大清楚,只能摸索着在车上翻。 林一堂躲在白菜堆里,脑袋给菜场的人间烟火味熏得晕乎乎。 不知那位热心的买菜人喊了声:“小伙子,起来帮老人家送菜!” 他听到此话,竟然不由自主地从半蹲在稻草上,笨手笨脚地递了几颗大白菜。 “孩子,谢谢!”卖白菜的老农点点头。 他以为是半路上搭便车的,这辈子卖菜也没少碰到过。 但主动帮忙干活的还少之又少的。 林一堂听到表扬,心里也高兴,主动地帮忙把余下的菜都送到他手里。 老农见菜卖的差不多了,双手在粗布棉袄上擦了擦,从怀里摸出两个菜饼,自己吃一个,另一个塞给一堂。 “孩子,吃。” 接了菜饼,一堂朝他笑笑,不敢开口说话,只怕被南方的口音给出卖了身份。 像自己这样和刺杀政客的大案绑在一起的嫌疑犯,当然是越小心越好。 “你从哪里来?要到哪儿去呀?” 一堂瞪圆了眼睛不说话,其实是给干硬的菜饼子噎住了。 白发苍苍的老农眯着余下的那只好眼看着他,心里连连惋惜:“可怜,长得这么好,可惜是哑巴。” 人饿了吃什么都香。一堂咬一会,停一会,整个饼子下了肚,也有劲站起来了。 老农从车里翻了一件备用的棉衣递给他,“穿上,别冻坏了。” 他心里有些感动,依然不敢开口说谢谢,就像小时候给长辈拜年那样给老人鞠躬道了个谢。 这一天早晨,林一堂并不知道,启澜和陈醒也到了菜场大买特买。 他窝在牛车上的稻草堆里,身上暖和了,肚子也没那么饿了,浑身舒坦得好像从内到外变了一个人。 正想着下一步该去哪儿,猛然听到人群里喊:“警察来了!” 这可把他吓得够呛,如果被认出来就插翅难飞了,刘警长和那个对林觅有非分之想的小子肯定要把他撕成碎片。 他只得又把头藏在稻草下,装着睡觉,心想随着老农卖完菜再坐一段路就走。 人群闹哄哄的,那些人围着女贼指手画脚的,又有人还浑水摸鱼地占占便宜。 警察来了以后场面更是混乱。 突然,一个熟悉的女声隔着喧闹传进了一堂的耳朵: “哥,我的钱包也不见了!” 这是采薇?! 一堂伸手在脸上掐了几下,确定是不是在做梦。 紧接着,又一个男声响起: “别追了,那边太多人,有危险。” “我昨天刚领这个月的工资,不怕。” 这么稳妥的行事风格,像极了建华。 虽然黎家兄妹此刻真的在菜场,离牛车也很近,但一堂的心里迟迟不敢肯定: 要是幻觉怎么办? 采薇一早就和建华来买菜。李炎在家独自待着休养。 前几日昏迷着,只喝些汤药和水。在兄妹两个人的精心照顾下,他的伤比先前好了些,该吃点正常的饭菜了。 采薇和启澜一样,买菜的时候光看菜,给小偷顺手牵羊地拿了钱包。 只不过,启澜的钱包完璧归赵,她的钱包就一去不返了。 建华看到妹妹垂头丧气的样子,伸手把身上的口袋细细地翻了个遍。 “看,我们还有钱!” 说完,他摊开五指,让妹妹看见上面亮闪闪的三块银元。 采薇望了哥哥手心里的银元一眼,破涕为笑:“哥,我们今天可以吃顿好的。” “嗯,我们都好久没吃鱼了。” 采薇有些为难:“我不会做鱼,要是很难吃怎么办?” 建华拍拍胸脯:“我做,好像拿由煎一煎,放了盐就能吃了。” “好的,再去看看那边的白菜。我不喜欢吃萝卜。” 采薇说完,就往老农的牛车走了过去。 “老爷爷,您的白菜我们全要了!” 一堂这次肯定是谁来了,激动得从车里直接爬了出来。 他头发乱糟糟的,脸也弄得很脏,身上披着不合身的农民穿的棉衣。 和当少爷的日子比起来,形象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但五官的俊秀是改变不了的。 还没等一堂开口,思念他多日的采薇一眼就认出了眼前人。 她的眼圈顿时红了,刚想开口喊他名字,又猛然想起报纸上的那些消息,不得不默默地望着。泪水就诚实地唰唰流个不停。 老农一看买菜的是个漂亮女孩子,惊喜还来不及,眼看她转眼又哭得如此伤心,也给吓住了。 “姑娘,你是不是没带钱?” “这菜你挑一颗回家吃,没带钱下回给我就成。” 一堂看到采薇一脸梨花带雨,手足无措。 当着老农的面,他既然也装了哑巴,就不差这一小会。干脆一弯腰,抱了最大的一颗白菜,双手递到采薇的面前。 建华先是去选鱼。他提了一条活蹦乱跳的大鲤鱼,又买了一包豆腐,乐颠颠地跟了过来。 但是,一见妹妹在无声地哭,他的脸就变了。 做哥的受不了妹挨欺负,建华本身也是个近视眼,看都没看清就凑过来和一堂评理: “我妹妹的钱给贼拿走了,钱在我这,给你。” “不要因为没钱就看不起人!” 一堂看着建华一手提着鱼一手拎着豆腐在眼前晃来晃去,板着脸说理,忍不住笑出声来。 采薇生怕哥哥手里的东西会打到一堂,连忙把他拉到一边,低声说: “哥,人家没欺负我。你不觉得那个人很熟悉吗?” 建华经过妹妹的提醒,使劲晃了晃头,定睛一看,果然是一堂。 只是这里不方便相认。 只好临时找了个理由:“我们家现在缺个长工,你愿意来吗?” 一堂会意,连连点头,好像真有那么回事似的,朝老农再次鞠躬道谢,顺便也是告别。 建华付了白菜的钱,提着鱼走得欢快。 采薇也让一堂拎了包豆腐。看他手脚不稳,怕他累着,坚持自己抱白菜。 老农打量了一会他们的背影,心想:这哑巴小子愿意到公子小姐家做工,比跟着自己种菜卖菜强多了。也是条挺好的出路。 第二百九十七章 冰释前嫌 采薇和建华这些日子没少担惊受怕。 林家一夜之间跌入谷底,林觅父女被全城通缉,林一堂又深陷狱中,恍如隔世。 这一天,采薇觉得比小说还要精彩,竟然能在菜的地方遇到一堂,还能以这么一个有趣的名义领走。 建华也不敢相信,他和采薇若不是来京求学后家道中落,亲友疏远,也不至于沦落到要自己买菜做饭、打工求学的境地。 如果不是如此,他们一辈子都不会去菜场,更不会在那里把一堂捡回来。 说是招了个长工,其实是迎接了个贵宾。 他们一到黎家兄妹租住的简陋房间,一堂就失声大叫: “哎呀,都怪我后来没联系你们,真是该死!” 其实林一堂当时是嘱咐过李炎定期去给黎家兄妹送一笔生活费。只不过他的热心助人在李炎看来就是“吃里扒外”,一直借口忙得没空,拖着没去办。 他一说话,声音就大。李炎就这样惊醒过来: “这声音,好像是少爷的” 歪头往门口一看,悄悄地从床上坐了起来。 “少爷还活着!” 林一堂是他亲眼在酒店看着给警察带走的,这还没十天就放出来了? 这恐怕不可能。八成就是逃跑成功了。 虽说对林觅和林先生是一百个一万个忠心,李炎从小就看不惯骑在劳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的林少爷。 伤刚刚好了些,想起婚宴当天,天不亮就给林一堂带人撵出来的悲催经历,心里又不舒服起来。 “再多关个几天,涨涨记性,杀杀威风。” 这么想着,门就开了,赶紧闭上眼装没醒。 林一堂一进屋就像换了个人。一改多年来对李炎看不惯的态度,走到床前看他的伤。 李炎的脸上和手上的擦伤都不少,可见吃了很多的苦头。 如果要问这些日子的牢狱生活对林一堂最大的影响在何处,那就是他的心不再像之前那样冷冰冰的,以自我为中心的那个林少爷已经死了。 他经历了章文轩被自己连累入狱,心里充满了愧疚,不惜自毁形象装疯卖傻也要逼得刘警长让步放人。 直至文轩离开牢笼,他才敢凭实力加一点运气逃跑。 在回来的路上,建华已经告诉他李炎在家养伤的事。不过没提启澜,因为李炎醒来后坚持说他们互相不认识,是路上碰到的热心人。 于是一堂也信以为真,以为只是一位乐于助人的陌生少年,路见伤员,出手相助罢了。 采薇体贴地捧来一杯茶,“一堂哥哥,喝点水,嘴唇都起皮了。” 建华把鱼往锅里一丢: “我先做饭,等他醒来再一起吃。” 一堂打量着这小小的房里,锅碗瓢盆都在,诧异无比:“你什么时候会做饭了?” 建华得意地笑笑:“早就自己动手饱肚子了。” 说罢要去收拾那鱼,不料鱼儿突然跳起一尺多高,从锅里“啪”的一声落到了地板上。 一堂见状,也伸手去抓鱼,结果那鱼儿滑溜得很,刚拿住头,尾巴又一打,从他手心里又挣脱掉了。 采薇手忙脚乱地拿了一把勺子,试着去拍鱼头,想着把它拍晕了再抓。 小小的房间里一下子热闹无比,抓鱼的叫喊声此起彼伏的。 少爷小姐加一个公子哥,三人都对付不了一条离开了水的鱼! 李炎闭着眼睛在床上再也无法淡定,干脆一咬牙从被窝里爬起来: “这鱼我来杀,我来做,你们三个等着吃就好!” 一堂一怔,心里有了数:“好小子,你是有多讨厌我。” 敢情李炎是在装睡,连他来了都不愿意搭理。如果不是这条鱼把这家伙给折腾起来,怕是要一整天都不想理睬他呢。 说到做到,李炎撸起袖子,一下就从地上把那鲤鱼给掐住鱼鳃,整个地抓了起来。 建华和采薇并不知道李炎和一堂不和的内情,正为这条鱼头疼,肚子又咕咕叫,见李炎主动请缨来帮忙,高兴还来不及。 开饭还早,采薇想着晚上一堂在这没有被子,也没合适的衣服换,和建华一商量,就一同出了门。 现在就剩下两个人大眼瞪小眼。 李炎想一手按着鱼,一手去拿菜刀。 无奈菜刀离他有点远,只好冲一堂喊: “递给我刀,要快!” 一堂连忙伸手拿了菜刀送过去。刀一离手就后悔了。 “不对,过去不是我命令你吗,什么时候你来命令我了?” 李炎眼皮也不抬,又开始下令:“现在鱼剖好了,你拿去洗洗。我的手有伤,沾水多了会发炎。” 一堂心里气归气,但也不能像平时那样对着他一顿吼,这里有建华和采薇呢,必须要收敛点脾气。他把整条鱼洗了洗,放到锅里。 “下一步要放油?还是加盐?” 李炎见他出乎意料地肯干活,也不想真的使唤他了。 “林少爷,你洗干净手去休息。” 一堂摇头,“我反正也是闲着,早点做好早点开饭。” 说完,他抓起小桌上的盐罐子,还没等李炎开口,手一晃,盐就倒进去近一半了。 倒了盐,他又好奇地拿了勺子去拍打锅里的那条肥大的鲤鱼。 李炎憋住笑,“少爷,你这是在腌咸鱼。这盐,够腌好几条了。” “不许笑,”一堂无奈地把勺子往锅边一放,“多放点水,炖一大锅,总不咸了?” 李炎把豆腐也洗了,切片,放到锅里。 “余下的交给我,你去床上躺会,等着喝鱼汤。” 一堂望着他,沉默片刻,转过身来,“我向你道歉。” 李炎听出他话里有悔意,淡淡地笑道: “少爷,你不需要和我说这些。” “林家待我如何,我心里明白。” “从小我就在伙房里帮炊事兵老李做饭,后来得到少将大人的培养,才有了今天。” “你我之间不必见外,尽快找到少将大人和小姐才是当务之急” 一堂久久地望着他,已经如鲠在喉,说不出一句话。 他突然很恨以前那个自私又冷漠的自己,从少年时起,就一直以欺负李炎为乐。 不论是什么场合,他找到机会就来教训叔叔带来的小警卫。 每次找的借口七七八八的,根本原因只有一个,讨厌他每天可以光明正大地和林觅一起玩。 第二百九十八章 神秘医馆(1) 雪停,大晴天。 小院子热闹了一整个白天,欢声笑语不断。 除了卧床休息的行远是单独吃饭,其余的人都三餐围成一桌,一道道飘香的家常菜散发出诱人的味道。 中午的红烧肘子一端上桌,立刻迎得一片好评。 陈醒拿筷子夹了满满的一碗,不怕烫嘴,两腮鼓鼓地大快朵颐。 林先生尝过后也对启澜的劳动成果竖起大拇指:“比我们家厨师做的还要鲜美。” 两个美丽的女孩子也高高兴兴地一连吃了好几块,丝毫不怕吃多了肘子会发胖。 克丽丝平时少有吃米饭,都以面包为主食。 但这餐红烧肘子流淌的鲜美可口的汤汁,实在让胃里太舒服了,她不禁拌着米饭吃了两小碗。 “小顾先生的手艺真好,真羡慕小林!” 林觅一听立刻点头赞同,更加温柔地看着启澜,好像是在打量一件价值连城的宝贝。 “他做的小鱼干和豆腐也很下饭,我今天要多吃一点。” 陈醒边吃边笑着说:“有空了邀请你们去七贤村,家里鸡鸭牛羊都有,特别好吃!” 启澜等大家都吃上了,才从厨房出来,挨着林觅坐下,低头一看,面前的碗里满满的都是菜。 不等他开口,陈醒就投来无比羡慕的一瞥: “林小姐她给你夹菜了,都要吃完啊!” 不过,他又换到另一个大胆的话题去:“怎么没人给我夹,啧啧!” 启澜连忙夹了一大筷子的肘子肉直接塞到他嘴里,低声提醒道: “陈兄,多吃肉,少说话!” 陈醒费劲地把这突如其来的肉咽下去,悄悄在桌下踩了他一下表示抗议: “你夹的不算!” 克丽丝正好与他相邻而坐,被这一幕逗得差点喷了饭。 她抬起装肘子的碗,端到陈醒眼前,后者受宠若惊: “谢谢!” 她这是要给他夹菜吗? 还没等陈醒从美梦中清醒,克丽丝手里的碗又转到林先生面前。 “叔叔,您来奖励小陈先生一块,您是长辈,夹的菜算数!” 林先生忍住笑,拿了公筷夹了两块最大的,“小陈吃,吃了腿就不疼了。” 陈醒为难地摸着肚子求饶: “叔叔,您的心意我领了。这肘子是好吃,可我再吃一口,裤子都要撑破了。” 启澜于是让他吃了些蔬菜,说这样有利于消食。 林觅看在眼里,乐在心里:“启澜和爸爸都是有趣的人,真是为难了陈醒哥。” 等这一顿温馨的晚饭吃完,一大桌菜也见了底。 除了爱干家务的启澜和出门上夜班的克丽丝,余下的都在院子里散步。 天色又黑沉沉的,好像一块黑色的毯子铺天盖地地落了下来。 启澜把碗筷收拾好,洗干净,正想着要不要和陈醒晚上再出去一趟,却听到门吱呀一响,林觅眼圈红红的进来了。 “觅儿,你怎么啦?” 启澜有些担心,怕林觅是听说了林一堂还在医院给关着才掉的眼泪。 然而她似乎并不知情,双眼无助地看着启澜,眉毛微微地拧着。 “爸爸刚才咳嗽,故意捂着嘴不让我看,”她说着又抽泣起来,“可他的手指里有血流到了手背,怕我难过就拿手帕擦了。” 启澜听完有些诧异,毕竟林先生的身体在他的记忆里一直不错的。 于是又问了问林觅她父亲身体出状况有多久了。 她努力地回忆了片刻,肯定地说: “从婚宴那天,表哥被抓走,爸爸就突然晕倒住院了。” “当天晚上是章医生值班,初步判断是中毒。他还来不及写病历,就被警察带走了。” “我和爸爸这些日子到处躲藏,每天醒来都不知道明天会在哪里,都快记不起还有这事了。” 启澜不禁有些吃惊,也慢慢想起那天的一些片段来。 当时华夏酒店的场面太乱,林觅的父亲一向身体很好,突然晕倒也不至于就是给林一堂被捕气的,更可能的是有人潜伏在宾客中投毒。他竟然没有觉察出其中的蹊跷来。 后来到了医院没多久,就被章文轩急急忙忙喊去见朱涓涓父亲最后一面,悲伤得眼泪几乎要流干,再回头去找林觅父女,两人都不见了踪影 他的心里很是着急,生怕林先生会有什么闪失,连忙拉了她的手承诺道: “我听二哥说过东边有一家很厉害的医馆,擅长解毒。” “正好现在天黑,我去找个大夫来。你和陈兄一起在家,不要出去。” 林觅叹了口气,“我本想同你一起出门,可是实在放心不下爸爸。” 启澜给了她一个温暖的拥抱,“叔叔吉人自有天相。你别告诉他我出门了。免得他担心。” 陈醒原本见林觅擦着眼泪进厨房就跟了过来,只不过怕打扰他们两个,就自己在门外坐着发呆。 看到他们一同走出来,赶紧站起来,还没开口就被启澜拉到一边细细地叮嘱了几分钟。 听到启澜要单独行动,他连忙伸手拦住大门,极力反对: “你一个人可不行,哪次大事不是我们一起干的?” “现在满城都在找你,医院又出了事,那帮恶棍都恨不得把地都翻一遍来找个背锅的。” “陈兄,我一个人去找大夫,你留在这,我放心。” 虽然没有完全明说要干什么,启澜已经把家里的安保重任托给他了。 陈醒知道启澜的性格,开弓没有回头箭。阻拦无效,只得控制住情绪,让了道。 “得,我和林小姐在这照顾叔叔,你千万要好好的回来见我们!” 启澜抱拳和他告别,心里一根弦又重新绷紧。 那个传说中的医馆,他本人也没见过。 只是先前和启江聊天,问到二哥为何会结交三太太丫鬟小金的事,启江也不避讳,就把夜半送她去医馆解毒的经过一五一十地说了。 既然能解杀手组织的招牌暗器上的毒,这医馆主人的水平也绝非等闲之辈了。 冒着刺骨的寒冷出门,他的脚步却十分坚定。 在他看来,林先生中的毒应该属于一种慢性毒药:不会立刻催命,而是能慢慢消耗人的身体。 虽然不清楚林觅的父亲中了这种毒能拖多久,只要能找到这个神秘的医馆,或许就有了解药。 启澜心里燃起了希望,靠着这点希望的星火,他独自往东边的街道走去。 第二百九十九章 神秘医馆(2) 在这个时间点,街边的很多商铺已经陆续打烊。 在十字路口附近的一排电线杆上,密密麻麻地贴着通缉的犯人画像。 其中有一张画像特别醒目,比一般的画像大出近一倍,画上的人像也精致许多。 来来往往的行人里,偶尔会有三两个停下脚步,对这张画像点评一番。 “这小子长得真不赖!”一位饭后出来遛狗的年轻小姐说。 “长得再好看也没用,”一位满脸肥肉的秃头男打断她,“只要给贴到这儿,就活不长了。” “就你一张乌鸦嘴,还诅咒人家,”那位小姐不服,“我看哪,八成是嫉妒心闹的。” 两人争辩得脸红脖子粗,又引来一堆围观群众。 大家光顾着看热闹,却无人留意到一位和画像极为相似的英俊少年,正目不斜视地从这里经过-- 启澜一边走,一边警惕地观察着周围的情况。 那些八卦的声音他也听到了不少。但丝毫没有劝退他前进的脚步。 诚然,长得好看不是他的错,可一旦贴到大庭广众之下,相貌太出色反而会招来杀身之祸。 那些张贴的密密麻麻的纸,他也瞟了一眼:明显就是当初朱涓涓画的。她的初衷是去请人寻找他。 不料被刘警长哄骗,私自扣下,还找来全城最好的画师给加工,变成官方的通缉画像。 “姐姐终究是太善良了,好心办了坏事” 万幸的是,当时还留着长刘海,因此朱涓涓只大致描了描眼睛的部分。而现在,启澜的五官完全对得上剑眉星目这四个字,头发也变短了许多。 他所在的这个岁数,正是少年们疯狂长身体的黄金时期。画像是半年前的,个子早就窜上去一大截,脸的轮廓也棱角分明了。 所以,他从路上经过,除了会收获陌生少女和太太们的赞叹,还还会引来油腻大肚中老年人的不服。 但启澜丝毫不在意。他一心都在找那个传说中的神秘医馆。 自从他走后,林觅就坐立不安。林先生这几天劈柴用了大力气,扯动了内伤,还把一直未曾治愈的毒也激发出来。 他原本是个要强的军人,一直安慰小辈们不要放在心上,只是一点小疾而已。 “孩子们,我去休息了。你们也早睡。” 林觅只得和陈醒各自回房。 小院子里房间不多。正经的卧室不过四个。行远一间,林先生一间,林觅和克丽丝一间,启澜和陈醒一间。 林先生的房间和行远的挨着。所以,有什么响动,睡了一个白天,夜间失眠的行远最先听到。 虽说腹部的伤还未愈,他还是咬牙弯着腰爬起来,扶着墙一点点往外走。 好不容易到了林觅和克丽丝的那间房门前,他用力拍门,林觅就把门开了。 “林小姐,你爸爸他的咳嗽好像很严重,去看看。” “谢谢行远哥,我这就去!” 林觅心急如焚,她先把行远扶回房间,就加快了脚步去找爸爸。 她的脚步声不算小,把已经快要睡着的陈醒也惊了起来。 “林小姐,发生什么事了?”他一边问,一边套衣服。 “我去看看爸爸!” 林先生的房间里,地板上有星星点点的血迹。 他拿了纸在地上擦来擦去,不料这一动起来,胸口的疼痛加剧了。 他在夜间咳嗽不止,声音一阵比一阵大。 直到林觅和陈醒闻声匆匆赶来,林先生当着他们的面,还来不及说话,就吐出一口又一口的鲜血。 陈醒见状也很着急。他和林觅一起扶着林先生躺下,自己就在启澜的房里找药。 他听启澜说过,这院子是不久前买下的一个二手小院,原来的主人是开药店的,人品不错。 因生意不好,关了门回老家,把院子低价卖了。不少家具都是现成的,还留了不少没来得及处理的药。启澜只是添置了些必要的物品就搬进来了。 陈醒并没有十足的把握能找到能用得上的药。 他刚翻了几个抽屉,又开了一个柜子,只看到了一些日常的涂抹伤口的药,还有大量不认识的中药材。 “万一小澜回来得晚,叔叔怎么能熬得下去?” 这么一想,陈醒左右为难起来。 他觉得林先生的病不能拖,但要是离开了这里,万一有坏人闯进来,一个女孩和两个病人怎么能打得过他们呢? 正犹豫着,启澜的那只被他鄙视过的“随地尿尿”的小白狗不知从哪个角落钻出来,嘴里叼着一个小盒儿。 盒子是密封的,上面还有字。 陈醒一见那盒子上的字,大惊:“止咳补气丸!” 这小狗,该不会是神犬下凡?竟然能看透人的心思! 现在,这药从何处来不重要,重要的是管不管用! 陈醒双手颤抖地捧着那药,径直朝林先生房间走去:“快,快给叔叔试试这个药!” 林觅倒了一杯温水,让父亲把药丸吃了两粒。 林先生到了这个境地早已把生死看淡,服药后在床上半坐了片刻,慢慢地就止住了咳嗽,呼吸也平缓许多。 待父亲睡着,林觅才悄悄地问:“陈兄,这药丸是你在哪里找的?” 陈醒怕说了真话她会觉得自己在胡扯,就搪塞过去:“启澜屋里抽屉找的。” 林觅也不多问,只感慨道:“这药还真是及时!” 陈醒宽慰她说:“叔叔身体底子好。睡上一觉,药到病除。” 林觅要留在房里陪伴父亲,他就自己带上门走到院子里。 小白狗也在月光下玩一堆没融化的积雪,不亦乐乎地滚来滚去。 他睡意全无,就这么看着小狗,静静地思考问题。 夜很快就深了。启澜的脚走得麻木,依然没有找见那个医馆。 “莫非是招牌不显眼?” 他困惑地挠挠头,“明明一路上看到的都是商铺和民房!” 困惑归困惑,启澜依然没有丝毫要放弃的念头。 他只稍微蹲下休息了几分钟,又打起精神一路往东走。 走着走着,他听到一阵很大的响声在头顶方向。 抬头望去,是一群寒鸦,拍着翅膀朝着东边飞去了。 什么地方才会招来这么多的乌鸦呢? 东边有了! 启澜猛然想起,他把唐悦娴的车停在东边的那个巷子里,背后就是一座废弃的大教堂。 前不久和陈醒夜里开车路过,好像还真有一个类似医馆的招牌在路边一闪而过 第三百章 神秘医馆(3) 这一带上了年纪的老居民都知道,东边的那个孤零零的废弃教堂,是个神奇的存在。 白天像个白色的颓废大怪物,是野鸽子嗮太阳和游戏的好地方。夜里,它和浓浓的夜色合为一体,是乌鸦和蝙蝠的乐园。 启澜从来就没想过那种地方还会有人气,但黑夜里赶路,一个人也要给自己壮壮胆。 猛烈的寒风呼啸着从耳边飞过。 他握着一只手电筒,借着它的光芒,踩着积雪往东走了很长一段路,正给夜里的北风吹得快睁不开眼睛,一个黑魆魆的建筑物就如同硕大的怪兽一般傲然闯入了视野。 “教堂?!” 门早已荡然无存,只有窟窿一样的窗户在风中摇摇欲坠。 启澜条件反射地顿在原地,带着一种夹杂着恐惧和敬畏的心情向四下望去。 眼前,只有一条窄窄的小道,从这个破败的教堂门里,贯穿过去。 一簇光亮由远而近。 伴随着光亮一同靠近的,是窸窸窣窣的脚步。 一个裹着白色斗篷的身影,就这样一步步地朝着他所站的位置过来了。 这个身影裹得严严实实,看不清脸,也分辨不出男女。 双手藏在白白的长袖子里,只在左手挂了一只防风的小灯笼。 本来启澜想着和这个怪物井水不犯河水,各自走各自的,冷不防身边一股冷风吹过,手电筒就这么被抢了! 这个诡异的身影拿了他的电筒,居然像得了一件宝物似的,稀罕得很。 把灯笼往胳膊一夹,就左手换右手地折腾他的手电筒。 那怪物越玩越起劲,没多久就把启澜的电筒的亮光给弄没了。 若是换个寻常的人,必然要被吓个半死。 他的心跳加剧,想转身逃跑,却又有些不甘心,毕竟晚上出来的首要任务就是要请到那位神秘医馆的高人来给林觅的父亲看病。 他自然不是很相信鬼神论,可来自内心的恐惧感越来越强烈,只得又悄悄地低头看来的那个身影有没有影子。 可是黑灯瞎火的地方,就只凭一个小小的灯笼,实在难以分出哪里是影子哪里是黑夜。 折腾够了手电筒,那个身影将其往袖子里一塞,拔腿就开溜,跑得还挺快。 启澜一心想夺回这宝贵的手电筒,连忙一手摸出枪,一手又把匕首攥紧,边追边喊: “停下!” 那个鬼一样的东西大概是太急着逃跑,一路上尽挑麻烦的地儿躲藏,充分演绎了什么叫“神出鬼没”。 启澜每次要追上的时候,这个怪兮兮的身影就往一些破碎坍塌的建筑物后面躲,转眼看不见,等上一小会,又如同耗子一样从黑暗里钻出来继续跑。 在这黑灯瞎火的废教堂里,不时有老鼠跑来跑去的。那些老旧或破损的画像上,诸神看着就十分的诡异。 启澜忙活了好一阵,还是没能把这个东西给揪出来,但一点也没有打退堂鼓的意思。 尽管脚下追着去的路一点点变得逼仄,他还是一次比一次更加拼命地追,忘掉了四周的危险。 终于赶上了离目标最近的一次,启澜双眼放光,一个空翻落在对方的面前,总算是抢先了一步,将夺走他电筒的怪物堵在一个结满蛛网的墙角。 “电筒还我!” 对方也就不再跑了,朝着他一番打量,灯笼也比刚才又暗淡了几分。 “你是何人?竟敢拦我的去路!!” 这似鬼非鬼的恐怖声音仿佛从地下来的一样,阴森森的。 启澜浑身的汗毛都要竖起来了。 他没有接话,直接出了匕首。 “把我的东西留下,就放你走,否则绝不客气!” 对方见他亮了武器,立即身子如同无骨一般来了个大紧缩,险险地擦着他的刀刃过去。 但后背却重重地挨了启澜的一记狠踢。 只听得一声哀嚎:“哎呦!” 启澜以为他跑不动了,加上这几天消耗了大量的体力,一时松懈了片刻。 对方趁他没有留意到身后的情况,突然就卯足了力气从怀里抽出一把大刀来! 那刀闪着寒光,朝着启澜的腰部直直地砍去,他连忙往侧面一跃,双手攀住墙边一个近两米高的木制神像的头,躲过这来势汹汹的一刀。 这一刀使出的劲太大,虽然没砍到他,却深深地卡在了木制神像的肚子上。 整个木制神像突然摇摇欲坠。 启澜咬牙往旁边一跳,落在一堆废旧的木栏杆上,除了腿有些撞得痛,其余的地方无大碍。 耳边一声轰响,那轰然倒塌的神像砸得积满尘垢的腐朽木地板起了个大坑。 那把大刀自然是随着神像一起掉落进坑里,发出一声巨大的闷响,好像掉的挺深。 那怪物如同失了魂,脚步顿时不稳,不小心踩到一处断裂的地板,身子也随之下陷,眼看就要掉下去了,惊得他拼命地拿胳膊肘撑住地面。 启澜不知何时已经站在了对方跟前。 “把电筒还我,拉你上来。” 那个似鬼非鬼的家伙听完这话,竟然顺从地点头:“好说,好说!” 启澜讲信用,立刻揪住其斗篷往上用力提,像拔萝卜一般将其拖出坑外。 对方也似乎没骗他,“咚”地抛出手电筒。 电筒的开关给地板碰了一下,又点亮了。 那怪物一见电筒亮了,竟然自来熟起来:“小子,你说这玩意竟然比灯笼好使?是洋人造的东西?” 启澜一面捡起电筒,一面答道:“现在是洋人造,以后是中国人制造的,比外国的好!” 话音刚落,那个藏了大晚上真面目的怪物竟然自觉摘了斗篷,将原形一览无余地展现给他。 是一个头发和胡子都特别长的老头儿! 留的还是清朝的那种辫子,只是特别长,特别脏乱,灰不拉几,像没洗干净的一条大麻绳。 启澜最初是没把他和活人联系在一起的,毕竟太像鬼魅了。 但老头儿却抬起头来,拿一双藏在皱纹里的小眼睛打量他。 “小子,你怎敢夜里来教堂?!” “这里打过仗,死了很多百姓,就我一个无家可归的老朽在此生活” “刚才我的那把大刀,当年砍过那帮做坏事的洋鬼子,嘿嘿” 启澜觉得这老头除了古怪和有点神经不太正常,大的威胁应该没有。 第三百零一章 神秘医馆 (4) 深更半夜在一个废弃的老教堂里,对着一个怪老头,启澜浑身都不舒服。 既然拿回了手电筒,他第一时间想的就是赶路。 然而环视四周,已经找不见追着怪老头进来的那个入口。 放眼望去,黑咕隆咚,周围的路线乱七八糟,一条比一条迷惑。 偌大的一个废弃教堂里,门也有好几处,窗也有好几处。就连那些寒碜的墙洞也不少。 但启澜摸着头绞尽脑汁地想了好一会,也无法确定自己是从哪里钻进来的,看来是给这老家伙带偏了。 “哈哈!进来容易,出去难!” 老头儿又爆发出一阵令人心里发毛的大笑。 启澜的直觉是对的,老头儿并不是恶棍,只是性格古怪,在这旧教堂隐居的一个前清的老兵罢了。 “小子,我看你身手不错,心眼也好,是块习武的好料。待将那大刀从地洞里取回,我再将生平的功夫细细传与你。” 启澜听了这番话啼笑皆非:“老人家,我今晚是来找一家医馆给家里人看病,不是来拜师学艺的。” “哦?医馆哪?”老头儿眼见自己的一片好心被拒,也并不恼,“我知道,这就领你去。” 说完,把身上那套白斗篷又重新理了理,好像是要去赴宴似的。 “那个医馆叫大和堂,都存在好几百年了。” “我有腰伤,每年冬天发作起来,都去拿些膏药。” “掌柜人好,医术也高,知道我孤老头子一个,给医的。” 启澜听着感到高兴:看来启江说的是真的,今晚遇到这半路上冒出来抢手电的怪老头,也算是冥冥之中注定。 然而老头儿忽然话锋一转:“但医馆好像有个祖上传下的规矩,夜半不会出诊。你得等到明天天亮以后去了。” “可我听说夜半也有来找掌柜解毒的--”启澜忍不住接了话茬,把老头给说得一怔。 但话一出口,也感到自己有些失言。 “愣头青,不怕死。”老头忽然又神神秘秘地自语道。 “好几天的一个夜晚,我点了灯笼出来遛弯,也撞见了这么一个年轻人,还抱着一个姑娘哪。” 启澜下意识地想问:“是不是我二哥和小金姑娘?!” 一看到老头脸上那诡谲的笑容,不由得生出几分谨慎。 他连忙捂住嘴,硬生生地把话给咽了下去。 老头儿见启澜听得十分认真,还以为他在津津有味地听自己讲故事,一得意就添油加醋地继续往下说: “那个年轻人一表人才,姑娘也和这教堂壁画里的仙女一样好看哩!” “他们为何要来这里?难道只有这里能去医馆?” 老头儿捋着一把凌乱的灰白胡须,连连点头:“医馆白天是开的前门,夜里,就只有这一道后门,藏在教堂后头的小巷子里。” “那您快领我去那边。我也想碰碰运气,看掌柜的肯不肯发个慈悲,破个例。” 老头颇有些为难,但启澜很快就提了一个交换条件: “您若肯帮我这个忙,我回头就想法子把大刀从这教堂地洞里取回来还给您。” 这个条件对老头来说太实在了,毕竟那口大刀是他一辈子的骄傲。 对方表示同意,一个劲地叮嘱:“你跟着我去,到了那里不许乱看,乱问,乱摸,乱拿。” 启澜于是就跟着怪老头往一片瓦砾堆里走。 走上个把钟头,又变换路线,径直朝着一个被大炮打坏的窗户靠近。 “随我来!”老头儿说完就低头爬上窗户,又往窗台下跳。 启澜也小心地照样做了一遍,跳下去的时候双腿刚好落在一块旧石碑上。 此石碑上的字迹早已模糊,但他一踏上去就如同启动了机关,碑身缓缓地平移,竟然出现一个半尺来宽的地道入口。 老头儿笑眯眯地凑过来,“怎么样?想不到?” 话音刚落,人已经钻了进去,启澜也随之跳下地道,那石碑又自动地合上,盖住了洞口。 地道里只零星地点了几只红蜡烛。 光线暗得很。老头儿又动作快,跟起来比较辛苦。 启澜于是开了手电筒,这么一来就走得快多了。 “老人家,您说的那两个年轻人也是从这里去的医馆吗?” “正是。我送他们从这地道出来,进了小巷子,又到了那门口。” “不过我奇怪得很,按理说,这医馆的人和他们应该不熟。但没多久就有人接了进去,门也关了。” 老头儿一面把那天的见闻陆续讲给启澜听,一面又把自己所知晓的关于医馆的传闻也给他来了一遍。 “听说医馆掌柜的已经快一百岁了,祖上可是有名的御医哪。” “光解毒这一条,就够厉害的。服了砒霜的、曼陀罗、木鳖子的,只要还有一口气,很少有救不活的” 地道走起来也算很长,启澜还没从老头儿的胡侃里回过神来,就已经到了出口处。 说是出口,不过就是一个看起来像包子的半圆状坟墓。墓碑翻过来,就可以出去了。 启澜先出了洞,那老头儿笑嘻嘻地说: “今晚我还得回去守着那宝贝大刀,就不陪你去了。记得我交待的那些话,不然给人家撵出来可不要怪罪我没教你。” 启澜朝他道了一声谢,头也不回地往那巷子赶去。 果然,一幢青砖的古风三层建筑就在巷子深处。它的后门十分低调,“大和堂”三个字并不是特别显眼,不仔细瞧,就算是白天也不会注意到。 启澜轻轻地叩门,敲门声一响,里头就有了回应。 “谁?有何贵干?” 他连忙彬彬有礼地答道:“敝人是一介平民,来请您家掌柜的给家人看病!” 那头顿时没了声响,长长久久地沉寂下去,只留他一个人在门外喝西北风。 一时间,启澜觉得好生蹊跷,怕是里头的人给他做了局。 偏偏又赶上了新的一场雪。 就这么挨冻又挨饿地扛了一个钟头,头顶的雪花都有一寸来厚了。 他不甘心就这么回去,于是就原地不动,隔一会就叩门一下。 “掌柜的,请您开开门,救救我的家人!” 天寒地冻的时候,启澜心里虽着急,却毫无半点后悔:只要医馆里头的那位高人能请得动,所有的苦都值得! 第三百零二章 深深大院 隆冬,深夜,一个在雪中挨冻的少年。 启澜的头发上落满了雪,肩膀上的雪积了一寸多厚,甩了甩又掉下去,再覆盖上新的雪。 地上的积雪早已没过他的脚踝,他也不动一动,再这样下去,天亮的时候都会成一个雪人。 古时候的人,在雪中久站不动,是怀有一腔虔诚,要拜师。 程门立雪,也不过如此了。 启澜站了快三小时,总算是等来了一点回音。 大和堂的后门,如同一只淡定的眼睛,把门外的动静看够,自己悄然就开了。 “吱---” 启澜抬眼朝门口看来,但见一扇古朴的铁门徐徐开启,门后站着一位梳着精致发辫的年轻女孩。 一身月白色的缎面衣裤,脚下是双防雪的小红靴子,整个脸庞都透着一股俏皮劲。 女孩忽闪忽闪的杏眼将他上下打量一番,不等启澜开口,就已经径直走到他的面前。 “你是何人?” 他赶忙双手打拱行了个礼: “姑娘好。” “我今晚特来拜见大和堂的掌柜。” 女孩见启澜这般毕恭毕敬的,“噗嗤”一声笑道: “看着生龙活虎的,不像是你病了。” 启澜于是把来意细说: “我的家人中了毒,一般的大夫治不好。西医也没法子。” 女孩立刻会意,笑吟吟地朝他招了招手:“明白,请随我来。” 启澜于是跟着她往那铁门里走。 他的后脚刚踏进去,女孩就在旁边伸手把门闩上。 后门直通的是一个半地下室,弥漫着各种浓郁的药香。 “姑娘,这儿是药房?” “嗯,你猜对了,我们家的药房里什么名贵药材都有。” 女孩看起来丝毫不设防,让他还不由得替她捏了把汗。 他确实是来求医的,但如果是个借着求医来打劫的坏人,那这小妹子岂不要遭殃? 毕竟外头什么鸟都有,万一来个恶人劫财又劫色,可如何是好呢? 然而启澜的担心很快就被证明是多余的。 他跟着女孩刚穿过半地下室的那些药房,正沿着台阶往上走,又瞧见了一道大门。 门口立着一对铜人,和真人等高,看起来十分逼真。 女孩将手指伸入铜人的耳朵,做了一个按的动作,大门就开了。 原来这道门才是真正意义上进入房间的通道。 “我先进去了。” 说罢,她极快地从门里闪过去。 可外人要进这门,可没那么容易。 启澜正要往里走,他的背后冷不丁就飞出一根绳索来。 那绳索如一条蟒蛇粗大,极为有力,又极为灵活,看样子来势汹汹,是要专门捆他的! 他一时大意,竟没有马上闪开,待左右的胳膊均被绳子套住,才反应过来。 没几分钟就给那绳索原地五花大绑。 随即,一个年轻男人身着一身玄色的长衫,手里提着一把剑,从他身后走来: “好大的胆子,竟敢利用一个小丫头的善良,夜半闯入我家来!” “不是想进去偷药吗?” “我这就押着你进去!” 那男人不过二十五六岁,双目如电,语气里透着愠怒,好像启澜真的是来做梁上君子的。 他的话不多,但侮辱性极强,就连一向好脾气的启澜也气得想挣脱绳子来给他一耳光。 女孩快步走出去没多久,发现启澜没跟来,转身听到对话,才知道半路上有人来作梗了。 “哥,你放开他!” “他不是坏人,是来请爷爷给家人看病的!” 她一边喊,一边跑回启澜身边,使劲用手扯他身上的绳子。 不论妹妹如何劝说,年轻男人反正是板着脸,一手拿剑,一手抓着启澜往屋里去。 “先带进去。” 他身上的绳子实在捆得太紧,女孩扯了好几下都弄不开,气得直跺脚。 “哥,你不能仗着自己功夫好,就欺负一个老实人!” 说着,她就整个人贴着启澜一起走,不给那男人半分靠近的机会。 既然妹妹比哥哥要好,启澜的心也就放下大半,起码不用担心会被一剑刺死。 大门后面又是很长的一段台阶。 上好的石材铺设,只是经历了岁月的打磨,都给无数的脚塌得没了棱角。 启澜又回想起教堂里那个怪老头的话来。 如果他说的是真的,那启江和小金一定跑不了,毕竟这医馆实际上还藏着会功夫的人,该不是一个秘密组织? 他一边走,一边看。 虽说附近也有电线杆,但整个房屋里,蜡烛却依然是照明的主角。 墙壁上打着一排黄铜的烛台。 蜡烛是一种介于白色和黄色之间的颜色,有点像奶白色,不算瘆人。 三个人影,就这样在烛光间以一种奇怪的步调在前进。 窗户是清代雕花的那种样式,看得出是有专门的人定期维护,所以保持得很好。 医馆的主人似乎是刻意地保持一种与外界变化之间的距离感。 启澜借着墙壁上的烛光,发挥想象力,在头脑中勾勒即将见到的那位医术高超的老者是什么模样。 终于,走完了最后一级台阶,他过于专注地在思考,以至于连身上的绳子被女孩何时解开的都未曾察觉。 女孩忙不迭地拉起他的手,飞快地跑,快得让他的脚都不听使唤,整个人都随着她往前去了。 “别理他,快跟我来!” 启澜还没反应过来,女孩已经把他拖进了一个大套间,毫不客气地把那个被她喊作“哥”的人抛在身后,门也就关上了。 启澜到了这房间,就立刻嗅到一股沁人心脾的香气。 脚下是铺的上好的楠木板子,磨得发亮。数个丝绸垫子依次摆放整齐。 屋里有一个显眼的大书架,上面满满当当的全是书。 像是一处书房。但里头又有几个小内间,其中一间挂着竹帘,里面透出烛光来。 女孩抬手指了指那个挂着竹帘的内间,轻声说: “我爷爷就在里头,还没睡。你和我一块进去。” 女孩像是有心在等启澜一起进。他站着不动,她也就不迈步子。 启澜还在默默地琢磨着怎么开口和里面的人说话,只听得一声淡然的笑: “进来。” 第三百零三章 有口难辩 启澜在原地彬彬有礼地道了谢,又轻轻地将身上的衣服整理了一番,才往那竹帘下走去。 他一手小心地拨开低垂的竹帘,有些忐忑地往里看了一眼。 尽管只有短短的一瞥,他的目光却恰好与一双隐藏在两道长长的白眉下的眼睛对上。 那双眼睛一点也不像是老人的眼睛。 不仅十分有神,还尤其深邃,如同古潭一样难以见底,充满了一种内在的力量。 老者看上去像是七十岁左右,面容平和,双目有神。虽然是侧卧在一张垫子上,却依然看得出他有一副很硬朗的身板,地上正铺开了一溜发黄的书。 “年轻人,你有何要紧事?” “再过一会就是我就寝的时间。” “如果不是很急,就等天明再谈。” 老者语调平静却透着一种无法抗拒的威严,很难让听者不产生敬畏。 启澜也不例外。毕竟是自己的莽撞到来,影响了老先生的休息,确实有些失礼。 心里打了好多遍的草稿一时激动竟然忘了,只好怯生生地恳求道: “老先生,您好。” “我是为家人而来,想请您帮忙解毒。” “等天明您有空了,晚辈再来。” 老者低垂的眼帘动了动,若有所思地捻了捻长度及肩却修整得十分顺滑的胡须。 “你是从何处知晓我会解毒的?” “夜半来这找我的人,只有两种情况。” “一种是有人暗中相告了路线,一种是走投无路因机缘巧合来的。” “第一种,我未必会接待。” “第二种,我一定会接待。” “请问,你是哪一种?” 启澜听老者娓娓道来,心想:启江和小金绝对就是第二种情况了。他们合老人家的眼缘,所以得了救助。 而自己明显更倾向于第一种情况,是听了二哥和教堂老兵的话才找来的。老人家接不接还不一定。 那么,要不要为了使老者出手帮忙而撒个谎呢? 不论是前世还是今生,他并不擅长撒谎。 哪怕是无害的白色谎言,到了嘴边都迟迟说不出口,比逼公鸡下蛋还为难。 启澜在迟疑中闭上眼,又看见了林觅送他出门时一脸期待的表情,美丽而又无助,楚楚可怜。 她这会儿肯定也睡不下,还在盼着他快点请到大夫来给爸爸治病。 想到这里,无论如何要也赌一把运气了。 “我想可能是” 还没等他说出最最关键的三个字,那女孩不知何时已经站到身边,快言快语地替他作了个回答: “爷爷,我看他是第二种。” “您一向教育我,不以善小而不为,我们就帮了这个忙。” 启澜一转头,看到这小姑娘黑亮清澈的眸子正半撒娇地望着老者,已经是在替他行事了。 老者见孙女替一个陌生男孩求情,难免不悦,自然就流露到语气上。 “白芷,你先回去,夜半一个女儿家到处跑不好。” 谁知这个叫白芷的女孩不但不走,还和爷爷较劲起来: “爷爷,我哥今晚喊我在院子里习武,他不也没睡?” “您赶我回去,又不管他,重男轻女也太明显了!” 老者听得孙女一顿辩驳,也不好当着生人的面继续说,只好默许了。 白芷凑到老者耳边又低声说了几句,老者的脸色又和悦了许多。 “年轻人,我今天就破个例,帮你这个忙。” “白芷,你给他去桌子上拿一副纸笔,把病人的情况写明。” “明显症状和中毒时间长短都要写清楚。” 女孩立刻给启澜捧来纸笔,他也把林觅父亲的情况大致写了出来。 “病人年纪四十出头,十日前从酒水食物中服用不明毒物,晕倒后送医,西医难以查明原因。” “身子平素强健,但中毒后一直有内耗。静养时不甚明显,近日用力劈柴后导致突然咳嗽吐血。” 老者接过他写的纸,细细看了好几遍,笑道:“这毒是慢性的,也不急着要命。先拿一瓶解药去试试。” 说罢,他从垫子上起身,步子稳健地走到身后的一排紫檀木柜子前,打开了其中一个。 启澜见他手脚利索地一溜烟摸过柜子内部的数十个小抽屉,从其中的一只里面找出一只小小的黑色瓷瓶,瓶口有一只拿蜡封住的木塞子。 “我这几天身体微恙,不喜出远门。” “这瓶丹药今晚你可拿去给病人服用,蜈蚣、毒蛇、蝎子、壁虎和蟾蜍这样五毒都能解。一般的木鳖子、夹竹桃和砒霜毒也没问题。” “服下如果缓解了或未见起色都可再来,尽量选白天。” 启澜双手接过瓷瓶,收进兜里,感激地给老者磕了个头。 “谢谢老先生!” “改日我和家人再来登门重谢!” 他又把钱包递给白芷,“谢谢姑娘,虽然不多,也是我的心意。” 白芷故作嫌弃地扬手打掉他的钱包:“哎呀呀,早知这样客气,我才懒得理你呢!” 启澜正要往回赶,却又猛然间想起了什么,脚步一顿。 “老先生,晚辈对您慷慨赐药心怀感激,但还有一事想向您打听。” “我今晚从教堂那边过来时,碰见一位戴着白斗篷夜行的老人。他告诉我先前的一个夜晚,有一对男女也是从这个后门来医馆求医的。” 老者听完脸色大变,一掌重重拍在桌上。 “住口!” “我好心送你丹药,你却不知好歹,得寸进尺!” 这时,门外又一响,绑过启澜的那名男青年持剑大步进来。 “爷爷,白芷今晚受了这小子哄骗,见他一副好皮囊,就轻信了鬼话引狼入室。” “得了药,还不滚蛋,我看你分明就是想来偷东西的!” “哥,你乱说!”白芷听完气得一脸通红,“不许污蔑我带来的客人!” 然而,不容启澜为自己辩解,一把明晃晃的剑就不客气地向他劈来。 他本能地往下一滚,那剑就直直地砍在了身后的竹帘上,把精美的竹帘硬生生地削下一块。 老者坐下,从桌上拿了一壶茶自斟自饮,好像是在看戏一般任凭亲孙子欺负启澜。 不过启澜的功夫大大出乎他们的意料。剑无论是从哪个方向出来,都砍不到他身上,那保命的一招一式别提有多快了。 第三百零四章 不是做梦 白芷在一旁想上前帮忙,胳膊却被爷爷的一双大手死死按住 女孩还不甘心,正要睁开,却被爷爷突如其来的二指点中了锁骨处的穴道。 这下,白芷的手脚都感到麻木难受,想转个脖子都不能,只能心里干着急。 那双水汪汪的杏眼瞪得圆圆的,嘴里还在愤愤地警告哥哥: “白术,你不能凭空欺负一个好人!” “若你敢伤他一根头发,我回头就拔你十根!” 白术的步伐轻快,那剑法也是有条不紊的,启澜躲来躲去,满头大汗。 正面对抗,他赤手空拳,只有躲的份。 启澜自然也是不愿意被一个不讲道理、自以为是的人给追得满地滚,唯有智取。 追追躲躲了好几轮,看得白老爷子都大气哈欠来,白芷也眼皮在打架了。 启澜好像是累了,坐在地上,低着头,喘气。 白术嘴角微翘,一脸志在必得,觉得眼前这小子肯定要摇尾乞怜了。 而启澜趁其不备,双腿一跃,攀上了两米多高的书架。 白术立刻追到书架前大骂: “臭小子敢乱来,信不信一剑宰了你!” 嘴上是骂得极其难听,可他手里的剑不敢贸然落下。 启澜在书架之间游走,如同一只灵活的猿猴,做出各种鬼脸动作来气白术。 白老爷子见他在自家书架上玩猴戏也并不气恼,倒是把自己的瞌睡虫又赶走了,津津有味地看起热闹来。 倒是白芷看得心惊肉跳,老担心书架上的少年会一不小心会踩空,失足跌落下来。 虽说只有两米多高,普通人摔下来也够躺个十天半月的。 更令她害怕的还在后头。 白芷猛然想起,祖父的书架上曾经有那么一个隐秘的机关,一旦开启,就会有暗兵器飞出,把偷书的人给扎死。 在白芷的童年记忆里,就真有这么一出场景。 十多年前,她还很小,夜半从一阵惨叫中惊醒。 深更半夜,万籁俱寂。 唯有从爷爷书房传来的惨叫声声入耳。 当时父母带着哥哥白术出门远游,不许她出去看,只有让带她的保姆悄悄去查看了现场。 保姆吓得结结巴巴地把事情讲给她听,细节记不得了,但结果还记忆犹新:三个来偷爷爷医书的贼,触动了机关,都给书架里射出来的刀穿透了肚子。 后来,白芷长大的这些年里,倒是没有人提过此事,好像就像一场血腥的噩梦,做过了就烟消云散。 启澜并不知道书架上安了机关,白术似乎也没有好心提醒他。 白老爷子或许是年事已高,竟然也把如此重要的事忘记了。 只有可怜的小白芷,提心吊胆地看着启澜把脑袋栓在裤腰上走钢丝。 她也不敢喊出口,怕他慌了阵脚更容易出事。 然而如果有人硬要作死,神仙也来不及拦得住。 启澜在书架上溜了一道,找准个位置,双脚轻轻一点,如鸟雀一样轻快地离开了书架,往一处没有家具遮挡的位置落去。 恰恰在此刻,白术或许是冲动,或许是为了证明自己比他要强,竟然一个反身跳了上去。 他的动作比启澜慢了半拍,以至于他一脚踩上去的时候,人家已经稳稳落地。 “咔!” 白芷耳边传来惊悚的一声。 白老爷子吓得丢了手里的茶壶,任它摔个粉碎,茶水四溅。 “哥!” “白术!” 启澜听到身后一团乱,急忙扭头一瞅,只见刚才拿剑追着他杀的男青年已经四肢贴墙,瑟瑟发抖。 一把飞刀正钉在离白术脖子不到一寸的地方。如果不是武功底子不错,反应快,使出个壁虎贴墙的本事,这会儿就一刀见血,割喉身亡了。 白芷见哥哥只是受了一场惊吓,启澜也没事,喜上眉梢来。 她有模有样地双手合十:“阿弥陀佛!” 这一局,白术输给了启澜。 白老爷子不禁对启澜刮目相看,走过来拍拍他的肩膀: “小伙子虽然身手不凡,但懂得谦让,吃得起亏,品行不会差。” “白术,过来给人家道歉。” 启澜把前半句“害人终害己”藏了起来,给白术留个面子,和气地说道: “不打不相识,我不是来偷你家东西的,请放心。” 他友好地伸出了自己的手,哪怕白术的剑几次都要在上面划出口子来。 白术既不嘴上认输,也不身体认输。 待他那差点给飞刀吓出去的魂魄稍微安定下来,对着启澜伸过来的手不屑地从鼻子里哼了一声,就抱了剑阴着脸一言不发。 启澜看着自己伸出去的手有些尴尬,就收了回来放兜里。 此时,门外又传来一阵脚步声,启澜忽然觉得这声音好熟悉。 正想着,就听到白芷的甜甜糯糯的声音: “爷爷,顾大哥来了!” 启澜心里有了谱,忽然间激动起来,眼角也不觉湿润了。 二哥自从那晚匆匆一见,音信杳无。 这些天来,他不敢看报纸,也不敢去想任何让自己落泪的结果。 启澜在原地安静地盘腿坐下。他背对着门,不敢马上回头朝那边看: 这一切怕是在做梦,梦醒了若惊觉是虚的,不免太难受。 门外的那个人,终于是进来了。 消失了多日的顾启江,一进门就看见了启澜的背影。 一时间,启江也不知如何开口,在原地望着弟弟的背影流泪。 白芷没看出这两人是兄弟,以为启江是像先前一样来问药效的,连忙问道: “顾大哥,金姐姐她服了新药好些了吗?” 启江这才回过神来,对小白芷笑笑: “我刚才听到这边有打斗声,以为是有外人闯入,特地赶来帮忙的。” “新药很好,昨晚和今晚她都睡得很稳,没有梦中惊醒。” 原来是打斗声惊动了启江。他急急忙忙从楼上跑了下来。 启江的话音刚落,启澜就擦着眼泪跑过来。 兄弟相见,喜极而泣。 启江一边拉了启澜的手,一边向在场的人介绍: “这是我三弟。顾启澜。和我的名字只有最后一个字不同。” 白术一脸困惑地望望这个,望望那个,也傻眼了。 “明明你弟弟比你好看多了。” 第三百零五章 相逢是天意 白老先生仔细打量了启澜一番,再认真地看了看启江和启澜,觉得两个人虽然模样不甚相像,但贵在都是实在的孩子。 启江在这边也住了一些日子了,不但不肯白吃白喝,坚持要付钱。 还经常主动帮忙干活,尤其是分担了本该属于白术的看家护院的任务。 言行举止一看就受过很好的教育,深得白老爷子的喜欢。 既然哥哥是君子,弟弟也错不了。 白老爷子一高兴,赶紧给孙女解了封住的穴道。 “白芷,去拿些上好的茶和点心来,我要待客。” “好的,我这就去喽!” 白芷笑呵呵地蹬着小红靴往门外跑,不久便捧来满满的一茶盘点心。 白老爷子亲自把启澜请入座,还特地让孙女又从柜子里找来平日都少用的紫金茶具。 白芷悄悄地看了看茶具-- 对,就是这套,爷爷在顾大哥来的那一晚,也用了它来招待。 启澜挨着白老爷子坐下,与启江与白术刚好对面。 一张四方的小桌,正好坐了四个男人。 “白芷,回去睡觉去,天明还要去上学。” 白老爷子明明就是有些事不想让孙女知道,正好寻个借口把她打发走。 小白芷不笨,也不好说破爷爷的心思,就知趣地搬来一只小软垫子,装着困了的样子躺下。 “爷爷,我不想回去了。就在这。” “又不是没有在这里睡过觉,你们吃你们的,我睡我的。” 白老爷子见她合衣躺下,头一挨着小垫子就不动了,便随她去。 白术先倒一杯茶递给爷爷,再倒一杯递给启江,最后一杯给自己,偏偏不给启澜倒。 启澜也不恼,自己现在虽然口渴肚饿的,也不差这一点吃的喝的。 白老爷子亲自给启澜倒了茶。 白术脸一下红了,连忙拍脑袋道: “哎呀,我今晚给那飞刀一吓,都糊涂起来,还劳烦了爷爷。” 白老爷子也没有说穿孙子的小九九,只是让兄弟两人别客气,说家里粗茶淡饭的,点心也就这几样,不要嫌弃,云云。 启江已经满脸幸福地吃下好几口绿豆饼:“白老先生,这也算很好的夜宵了。谢谢您盛情款待我们!” 启澜抿了一口茶,一股幽香徐徐滑入喉咙,像是竹叶的味道。 茶盘上的点心吃完,茶壶里最后一滴水也干了。 白老爷子让启江领着启澜往楼上空余的房间去休息,说可以到天明再走,这样安全。 启澜是不肯的。 和启江相逢在此,定是天意。 还有许多细节都不知晓,如果留下来休息片刻,兄弟两人还有说不完的话。 但是,林觅的眼神犹如一盏灯,召唤着他速速回来。 他知道林觅肯定是无眠的,一定在盼望自己早点送药回来救爸爸。 于是他向白老爷子再次道谢,把丹药又检查一遍,放在身上最深的那个兜里,生怕路上掉出来。 启江见弟弟执意要走,也不方便在此多言,就鞠了一躬,也道别: “白老先生,我随弟弟出去办事,要离开一段时间。小金姑娘就托付给您了。” “待事情都办妥,我再回来,重谢您的救命之恩!” 白老先生也不多留二人,点点头,按照长辈的习惯,叮嘱了些注意防身之类的话。 白术这边呢,老爷子直接令他向启澜道歉。 他犹豫了片刻,惧怕爷爷的威严,他不情不愿地朝启澜鞠了一躬,算是赔礼了。 转念一想,启江也会跟着今晚这个讨厌的小子一起滚,心情也随之大好起来-- “反正又不少块肉。” 启江也朝他行了个礼:“小白先生,后会有期!”。 “小白先生?!难道他比二哥还小么?” “我的狗子也叫小白。比你可友好多了。” 启澜脑海中又浮现小白狗摇着尾巴的画面来。 他一面想着,一面看了看白术。 实际上,白术是少年老成,细算起来,比启江还小一个月,但看上去都二十五有余。 两人同爷孙两个人正告别,在地上“睡熟”的小白芷一个鲤鱼打挺,原地跃起。 一开始她是想装睡,顺便听听爷爷和哥哥会与顾家兄弟聊些什么话题。 哪知启澜基本没说几句,启江也只埋头吃喝。 爷爷和哥哥也是吃的多说的少。 单调乏味一起来,白芷自己也给弄成真困了。 她确实是迷迷糊糊地快要入梦,猛然间给道别的声音惊醒。 心里一急,小白芷也就忘了爷爷平日没少教育自己要矜持,要淑女的那些苦口婆心的碎碎念。 “顾大哥,我还不知道你弟弟的名字呢!” 启江接了话:“和我差一个字,我是江河的江,他是波澜的澜。” 小白芷眨了眨眼,若有所思地说: “难怪,天下父母给孩子取名,也太图省事了。” “我和我哥都是中草药,也只差一个字!” 说完,她又喊了声“稍等我一会”,像个打洞的小松鼠一样,扑进柜子里,翻出好几个盒子来,又扯下桌布现场打成一只飘着香味的包袱。 “拿着,给你们路上吃。” 启江不肯接,她就不客气地把包袱一股脑儿地塞进启澜的怀里。 这只包袱沉甸甸,全是白芷挑选出来的好吃的。 白术的小心眼又开始浮上水面来。 这小丫头的心思,他早看出来。 故意先给启江,再转给启澜,分明就是声东击西的战略。 这样,就算爷爷盯着,也看不出她对启澜上了心。 两人带着一只少女精心包好的点心,从后门出去。 那座诡异的老教堂,又在黎明之前的黑暗中如巨人一般地突兀存在。 兄弟二人已经很久没有这样在深夜独处的机会了。 正好碰到一个难得的寂静场合,启江就顺势打开了话匣子,把这些天的情况说了一遍。 他以一种绝处逢生的语调,重现那一晚的惊心动魄。 启澜表情认真地听着,生怕漏掉一丝细节。 “三弟,你记得那天我们最后一次见面的时候吗?” “当然,是在文轩兄工作过的那个手术室门口。” 启澜点点头,那一晚他最初是同启江一起守在门外,可夜一深,他招架不住疲劳,竟睡了过去, 醒来时才发现哥哥和小金都不见了 第三百零六章 待解之谜(1) 那一晚上密集发生的险情,都是后半夜的事。 启澜在手术室外的椅子上强撑着,努力掐着大腿让自己在疼痛下保持清醒,却最终不敌连日来的劳累,倒头就不知不觉睡着了。 到底是年纪轻了些,一些烦心事睡了就暂时放下了。 自从朱家一夜之间塌了天,启江就没有睡着过。 先是帮着行远和涓涓兄妹咬牙把丧事办得还算体面,又在回来路上遇到小金出事,他就像给抽了一鞭子的陀螺,不由自主地转。 连续的熬夜把一双眼睛熬得红红的,红得让人以为他有没事就搓眼睛的癖好。 后半夜,医院的手术室门一开,启江就急急忙忙地冲上前去: “大夫,她还好吗?” 最先一起出来的是两个难产的孕妇,两大群家属也是一哄而上的,围着大夫问这问那。 启江是第一次来手术室门口作为家属等人,毫无经验。 人还没靠近大夫,就被那孕妇的家属和丈夫给推搡到了一旁。 正是这阴差阳错的一推,使得他本能地身子朝后一弯,险些摔倒。 身边的人都脚步杂乱,不但推了他,还把他的鞋带给踩散,不得不蹲下来低头好好系。 而恰恰在这个点,耳边清楚地听到附近有人在喊: “这一层也搜过了,都是些危重患者的家属!” 启江连忙装成家属中的一员,跟着人群往手术室里一起动。 小金给推出来的时候,后边还有一个手术病人,因此他还能借着人家的家属筑成的人墙躲一躲。 他也没工夫去和大夫说很多感谢的话,只匆匆表示了谢意,就和护士一起把担架往病房里抬。 手术后,小金的脸色似乎比送来那会好了一点,两抹薄唇透上一丝浅浅的粉红来。 然而,天生劳碌命的启江还没来得及松口气,楼下又传来哨子密集的响声,声声催命。 他望了一眼窗外,隐约看到医院对面的楼梯上已经涌上来一队黑压压的警察。 事不宜迟,走为上策! 启江三步并作两步,走到病床前,选了个合适的不会碰到伤口的角度,把小金轻轻地抱了起来。 她这会还没从手术前注射的麻药中醒来。 黑而浓密的睫毛就这样柔柔地覆盖下来,随着她匀细的呼吸一起一伏。 “她是为了救我才受了这么重的伤,”启江边走边想,“那么,我拼了命也要带她出去。” 他找了一处不起眼的楼梯,以最快的速度往下走。 一路上,他完全没有精力回头,一出医院,就加快了脚步,从走改成了小跑。 若不是怕用力过大会影响她,启江早就要一路狂奔的。 虽然前路通往何处,他的心里并没有底。 离开医院约莫两公里了,他才想起启澜还在手术室外的椅子上睡觉。 要是刘警长那个老狐狸看见,三弟就只能束手就擒,比守株待兔的农夫还得便宜 他的心情顿时变得凌乱,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 启江于是赶紧想着要找个地方把小金给安顿起来,再回头去救弟弟。 可是,把一个如花似玉的少女孤零零地放在鱼龙混杂的客栈,这不是启江做得了的事。 就算是平时,他也不会这么干,更别提眼下人家还人事不省了。 事实往往以惊人的速度来震碎一个的三观。 启江还没想好要把手中的少女送哪儿去安全,就已经被沿街埋伏的一个便衣盯上了。 起初,他并没有觉察。 一路上以为没人跟着,就放慢了一点脚步。 后来,困倦越来越明显,他不知不觉地挪动着步子,在路边一棵掉光了叶子的树下,坐了下来。 直到令人毛骨悚然的喊叫突然响起: “前面的人,你是干什么的!” “咦?你怀里那个女人是怎么回事?” 启江心里咯噔一下:危险其实一直就在身边,只是自己大意了,抱着个人,还被人追杀,竟然会若无其事地在凌晨的街头坐着休息 “这位大哥,您行行好。” “我和朋友晚上瞒着家里出来喝酒,她喝醉了,我们歇一会就回家。” 便衣嘿嘿地干笑几声,抬起脚在雪地上踏出一串脚印来。 “你们这些富家子弟,都吃饱了撑得慌。” “脑子里除了喝酒就是女人,不知挣钱苦呀!” 那个人似乎是天生的仇富心理,素不相识的也开口乱骂一气。 启江想,如果这个人主要是为了敲诈点钱,那倒还好脱身。 只怕,收了钱还不放他走。 或者,更可怕的,会把他们抓走。 如果此人很难缠,就必须要先发制人。 启江心生一计,一边语调平和地低眉顺眼,一边故意把钱包往五米外的地方丢去。 “这是我的钱包,里头的银元和钞票您看看。” “只要别告诉我父母,多少钱都好说。” 便衣明明有一种敲诈成功的喜悦,但依然故作严肃地呵斥他: “爷爷我才看不上你那点零碎钱!” 嘴上是如此地遮掩,整个人却已经走向丢钱包的地方,伸手弯腰去捡。 待他点完钱包里可观的银元和钞票,回头一看,树下早没了人影。 启江早就趁机把小金换了个姿势,重新抱好,使出最大的力气飞奔进了附近的一条小巷子。 便衣不是吃素的,虽然启江的钱包和一般富家公子的钱包没有两样,都是上好的皮,装了满满的钱。 但这种情况他越想越觉得可疑,所以将哨子凑到嘴边,拼命地狂吹! 这一吹可不要紧,四面八方的便衣都三三两两地聚拢来,一副要打群架阵仗。 小金给这一路的颠簸和摇晃一弄,呻吟了一声,慢慢地睁开了眼。 首先感受到的就是一个熟悉的怀抱。 启江没有发现她苏醒过来,只看着前方赶路。 然后,来自伤口的阵阵疼痛,逼得她叫了一声。 “你醒来了?” “真好!” 他疲惫的脸上浮现出笑意,“我们现在去哪?” 小金眉头微微一蹙,咬牙说道:“二少爷别管我了,我会连累你的~” 启江不应,也不停脚步,在夜色掩护下一路更加努力地逃避身后的追击。 第三百零七章 待解之谜(2) 启江和启澜的遭遇颇为相似: 慌乱中逃跑到一处废弃的教堂,遇到一个巡夜的怪老头,就直接把他往教堂的一个暗道里领。 当数月前来过的大和堂,以其不起眼的后院在眼前出现,启江恍然想起,这里是之前带小金来治过伤、驱毒的医馆。 不过,启江没有弟弟幸运。启澜拿出程门立雪的勇气来换到一个冰雪可爱的白芷妹妹开门。 而他到达的时候已经筋疲力尽,刚拍了两下门,就迎来了一个从后院闪出的身影。 那晚上发现院子外有人敲门的是白术。他的作息和寻常人不一样。白天睡到晌午起床,养足了精神就每天在此巡夜。 他和往日一样,担任着医馆的安保任务,尤其是临近过年,城里的小偷感觉手紧,迫切指望入室盗窃发财的时候,他就变得更加向夜猫子靠拢了。 白术一来准没好事,那把剑立即耀武扬威。 启江抱着小金,完全没法出手和他过招,躲了一圈,浪费不起时间,只得认怂。 “这位小先生,我们不是坏人。” “数月前,我也是在夜半,从前门进的医馆,请老先生给她解了毒。” 白术冷冷地把剑插在脚下,“休要哄我。” “像你这种人,我见了不知有多少。” “都是求着哭着说要请我爷爷救命,心里却打着药材的主意,醉翁之意不在酒。” 启江哭笑不得:“你看我像是靠偷东西度日的人吗?” 白术立即反讽:“哦?你的意思是带钱了?拿出来给我看看!” 启江给问得哑口无言。、 刚才的一出雪地调虎离山代价似乎太大,把整个钱包都抛给了一个便衣贪心鬼才脱了身。 结果钱到用时方恨少,早知道左右两边各一个钱包,以备不时之需。 起码丢了一个,还有个备胎可以用。 白术正想驱剑把启江赶走,却无意中瞥见了他怀里的那个姑娘-- 这是一张似曾相识的面孔。 确实在不久前的一个初冬夜晚,爷爷给一位美貌的少女看病。他奉命去取药时,得以窥见芳容。 当时,启江缩成一团,被告知在外头的房间等着,并没有机会见到里边的情景。 然而,白术却有那么短暂的一瞬间的机会,将一位佳人的形象印在了心底。 只是当着爷爷和佣人的面,犯花痴不敢,取完药,又去后院巡夜。 而启江的动作更是利索,几乎是老爷子一完事,叫佣人把小金送出来,他领了人道了谢就匆匆回去了。压根就没有机会让白术回来再瞧她一眼。 这迟来的一瞥,就这么悄无声息地扭转了局势。 他对启江的态度,顿时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快得连启江都来不及想到底是什么原因。 白术故作淡然地一挥手:“我记得有此事,请进!” 启江也就不和他多客套,争分抢秒地跟着他进了医馆。 在一间布置得很好的房里,白术让启江把小金放下。 “小先生,辛苦你去请老先生来。” 白术的医术虽不及爷爷的妙手回春,但也至少在全城算得上是中上水平。 何况眼前的机会很难得,他觉得自己能出手就没必要惊动老爷子了。 “你有所不知,我爷爷晚间已就寝多时,打扰一个八十岁的老人可是很没礼貌的表现。” 白术撒起谎来大言不惭,而启江一心只想把小金安顿好,毕竟医院里的西医已经把子弹取了,只需找个地方静养。 这家医馆看来还靠得住。 白术的心思能瞒得过启江,却瞒不过在楼上夜半起来如厕的小白芷。 她上回没有见过小金。更不知道哥哥会对一个来历不明的女孩犯花痴。 小白芷只是最近一段时间,无意间发现爷爷常常对着一个小盒子叹气,就问出了缘由来。 “爷爷,这盒子里装的何物?” 白老爷子将盒子打开盖儿,掌心托着,送到孙女面前。 “这个? “哪来的一块小玉佩?”” 白芷一怔,拿手指将盒中的物件轻轻地勾出,好奇地问: “这种大小的,是小孩子戴的呀。” “哥哥十岁前戴过一块,和这个有点像。” 白老爷子点点头,“不只是像。” 白芷一脸迷茫,听爷爷把下面的话讲完。 “这块和你哥的那块,原来就是一对白色的玉佩。家里你看到的那一块,是我的好朋友在白术周岁时送的。” “你年纪太小,所以不清楚当年的事。” “金老爷子如果还在世,也和我差不多岁数了。” “他原来与我一起在紫禁城里做事,我给人看病,他就给人看门。锦衣玉食,终究不快乐。” “后来,我们找了机会出来了,隐姓埋名的过上了普通人的幸福生活。” “我结了婚,儿孙满堂。他一直独身,膝下无儿女,后来收养了一个熟人从宫里抱出来的女娃作孙女。再后来,他去世了,那女娃也不见了---” 白芷听得津津有味,又调皮地插了句: “我知道啦,是不是我哥和那位姑娘订了娃娃亲之类的?” “玉佩就给了哥哥一个,另一个在人家女孩儿身上?” 白老爷子长叹一声:“我也期待如此。这块玉佩是前段日子我无意间在地上拾到。” “而那些时日,就只来过一个女病人,是有人带来解毒的。” “相貌自然是一流的,只是---” 白芷笑笑:“只是咱家白术配不上?” 白老爷子摇了摇头,“姑娘的手上是暗器的伤,她一身夜行衣,恐怕已经在江湖身不由己。” 白芷低头不语了。 白术的家世不错,功夫和学问也尚可。家里白天从来不缺上杆子要来说媒的人。 她以为那件事过了也就过了,直到这一晚,无意间看到白术的反常。 于是又蹑手蹑脚地下楼,来贴着窗户偷听里头的谈话。 果然还是有蛛丝马迹可循的。启江和白术主要是谈小金的伤。 后来,小金又醒来,也在白术的关心下服了药。 白芷惊讶地发现,哥哥的语气对陌生人难得这般温暖,加上之前的一些线索,她立即领会这个姑娘极可能就是爷爷所谈的金老爷子收养的那个失踪多年的孙女。 第三百零八章 我要算账 沿着一条黎明之前的路,启江和启澜就这么并肩地走。 之前,启澜并没有知晓小金和启江之间的深层关系。 他只当那位漂亮的小姐姐是顾公馆里三太太手里做事的人。和自己的哥哥不过就是名义上的主仆关系。如果非要分得再细些,就是会功夫的美女保镖。 启澜听完那晚的事件经过,越想越觉得她和二哥之间存在什么秘密,忍不住问了一嘴: “二哥,你是一直都只喜欢涓涓姐?” 启江重重地点了一下头:“从我在书店看见她的第一眼起,她的影子在我心里就再也没出去过。” 启澜给这番话弄得身上一阵痒痒,只得抖了抖肩膀接着问:“你和小金姐之间又是怎样的一种关系?” “她是三太太的人。但实际上,她的身世,我直到最近才知道一点。” “我不是想打听她的秘密,我只想知道你现在对她是怎么想的?” 启澜突然一语惊人。 启江这回就明显给问住了,一向果敢的他开始陷入迷茫。 “可能比普通的朋友更多一点。” “我们在两次夜半求医的过程中都阴差阳错地来到白老先生的医馆,是一种冥冥之中的安排。” 接着又赶紧补了一句:“我们先看最要紧的事。” 启澜见他有些恍惚,猜到这个问题过于难回答了,连忙把话题转移到正事上。 “你失踪以后,我和涓涓姐他们都很担心你。” “行远哥不久之后就去过一次顾公馆找你,结果里头的丫鬟说你一直不在,他一急就去报警。” 听到“报警”,启江已经猜得出多半的结局,紧张地抓住弟弟的手,不安地问: “是不是遇到了危险?” 启澜压低声音,“何止是危险,刘警长是要他的命!” “我和陈醒后来跟踪到南边的河道,杀了两个便衣,才把他从麻袋里救出去送医院” “他现在在我家,已经醒了,在养伤。” “他告诉我,那天本来只是想去报个案就回家,结果听到刘警长在接电话,听到电话里的人说还没找到你是死是活的下落,这一场灭口行动算是失败了” “涓涓姐已经被我送到一处安全的地方,目前是没法回家了。” 此话一出,启江攥紧拳头,咬住嘴唇,半晌才发声: “你是说,有人暗中勾结警察局要杀我?” 启澜回答:“是,依我看,应该就是三太太。只有她才能对你的行程和人际关系这般熟悉。” 启江还是不忍心去把三太太想成幕后指使。如果这么想,最后的结局似乎就得以命抵命。 毕竟她生下的那一对活泼可爱的双胞胎女儿,是他最亲爱的小妹妹。即使是同父异母的孩子,也有血浓于水的手足情。 启澜则是旁观者清,这次主动替哥哥拿主意: “我先回家把药送给林觅爸爸服用,二哥可以随我一起走,暂时不要回顾公馆。” “你要是想去看涓涓姐呢,我天亮了就领你去。朱家出了大事,行远哥差点命都丢了,她也是好不容易才能从那个魔窟里逃出来。” 不过,启江的回答却出人意料。 “三弟,这次我不能同你一起。” “我应该现在就回去,看看三太太的反应,也顺便挖挖她还有哪些不可告人的东西。” 启澜的眉间现出一丝忧虑,但启江却很坚定地指着前边的十字路口笑道: “你瞧,我们又要分开了。” “你照顾好林小姐和她父亲,路上提防有人盯梢。” “我这次回去是要慢慢找三太太算账。算计你和我也就够了,还要害朱家,简直不是人干得出来的事!” 启澜原本还想找些理由来拦住他。但启江的脾气一旦上来,基本就是开工没有回头箭:下了决心要做的事,几乎没有改变的可能。 启澜见周围没什么人,又凑近启江的耳边把家里的地址说了,最后还不忘叮嘱: “二哥,你保重。” “如果有什么新发现,不要贸然单独行动,一定要来找我。” 启江的主意已定。他和弟弟告别后,朝着回顾公馆的那个方向大步走去,很快就消失在夜色中。 启澜在原地愣了片刻,直到哥哥的身影再也看不见,他才回过神来继续赶路。 林觅一宿没睡,她在父亲房里坚决不走,软磨硬泡地留着。 每当林先生心疼女儿,苦口婆心地要“赶走”她,她就像一个临时上场的演员那样,见缝插针地表演。 “爸爸,克丽丝她上夜班去了,我一个人害怕,睡不着。” 林先生信以为真,连忙从床上下来:“那你就睡这里,爸爸起来坐一会。” 林觅于是厚着脸皮和爸爸撒娇:“我不想躺,躺下身上好酸。” 林先生于是指了指墙边一个半蹲的身影:“听,人家小陈可睡得很香。你就真的不困?” 此话不假。陈醒虽然受启澜的重托要保护好林家父女,但他终究是人,不是神。 人是血肉之躯,并非钢筋铁骨。 他守过了后半夜,一头靠在墙上,身上什么也不盖,就这么睡了。 林先生叮嘱女儿道:“从柜子里拿点东西给他盖上。” 林觅应了一声,在启澜家极简的柜子里翻不出被子,就拿了一件棉衣来。 陈醒盖着棉衣依然睡得很沉,直到启澜自己开了院门进来,还没醒。 他高高兴兴地从贴身的兜里把药瓶子摸出来,在手里一扬: “觅儿,快看,这是什么?” 林觅一溜烟跑来,接了药瓶子,还不忘在他脸上悄悄地亲了一下。 她亲的时候动作很快,还特地抬起一只手作掩护,怕被父亲瞧见。 “小澜!辛苦你了!”林先生感动得几乎要热泪盈眶。 不过,女儿的小动作难逃他的眼睛,也不好当面批评,只能在心里默默感慨道: “女儿大了越来越难管了啊!” 这瓶药看似不大,实际上也有上百粒小小的药丸。 启澜把白老先生的医嘱细细地讲了几遍,又端来一杯热水帮着林先生把药服下了。 第三百零九章 见不得光的事 药效是很好的。 林先生服完药丸不久,安然在床上入睡,不像之前那般难受了。 陈醒睁眼,低头一瞧,自己身上多了一件棉衣,以为是启澜盖的。 “谢谢你的棉衣,真暖和。” 启澜笑笑,没有说什么,只是握紧他的手说:“辛苦你了,快回房睡觉,早餐好了我叫你!” 陈醒一边打着哈欠往外走,一边还不忘回头来比划: “两个煎鸡蛋,不能少啊!” 他对美食的执着逗得林觅悄悄捂住嘴笑。 他一走,她就拉着启澜到了门外。 “我现在想和你单独待一会。” “克丽丝要上午才能回来,你就来我们这边。” “这可不行,我一个男人怎么能来姑娘屋里呢。” 林觅嘟着嘴佯装生气,趁他不备,用手指往他身上挠痒痒。 这一招够狠,启澜怕痒,只能求饶。 两个人进了房。林觅见启澜一本正经地坐在桌边的椅子上,又开始折腾他了。 “没生炉子,床上可暖和多了。” “你怕冷的话,我给你再找找被子。” 林觅不干:“被子那里比得过你呢?” 她把话说完,突然开始害羞,双颊通红通红的,都不敢和启澜对视了。 启澜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但架不住她的各种撒娇,最后依了: “行,我先睡,睡暖和了就出来,你肯定不会感到冷了。” 林觅又好气又好笑,真弄不清他是真傻还是装傻。 她干脆把启澜往床上猛地推了一下,看他毫无防备地摔在枕头上的样子还真是滑稽。 启澜沾了枕头就抵不住困意。他想翻身,想爬起来,但瞌睡虫没让他得逞,只能以这种好笑的姿势睡了过去。 林觅最初以为他是装的,三下五除二把外衣裤给拿下,就等着看他起不起来。 然而启澜毫反应,像一只冬眠的狗熊被猎人发现,被端了老窝还在做春天来临的美梦。 “哎呀,这是第二次了!” 林觅一边轻声怨着,一边自己也钻了进来,只留了贴身的一身衣服。 上回是在林宅里。 她就是想着在和表哥结婚前,让自己和启澜之间不留秘密和遗憾。 启澜呢,那天睡倒是睡下,就是不敢动,一听到墙上的钟表响了,就找了个借口跑了。 他似乎是给自己设了防,也像是一种不敢轻举妄动的理智在支配着行为。 林觅双手轻轻地叠在一起,头枕着启澜的肩,在他身边悄声问: “今晚上那个医馆的人没有为难你?” 回应她的是启澜轻轻的呼吸声。 他是真的睡着了,连续多日的奔波和历险打斗带来的辛苦和疲惫,都在这一间暖和而安全的小屋里烟消云散 启江踏着雪独行了一段,路过了文墨路的林宅。 他忍不住停下脚步,在天亮之前又好好地把这建筑物看了一遍。 林宅是城里少见的以白色为主调的大宅子。那些好看的石柱上刻着精美的花卉图案,而一扇黑色的铁门上还有些未被遮挡的浮雕。 不走中式园林庭院的寻常路,偏偏按照西洋建筑的审美打造。只是,林宅的铁门上已经贴上密密麻麻的好几层封条。它的主人也难以再回来了。 启江想想自家公馆门外的一对大石狮子和朱红色的大门上闪闪发光的粗铜环,不由得感慨顾家审美的俗不可耐。 弟弟看上的这个女孩子,不是寻常人家的小家碧玉,而是来自一个有着辉煌过去的世家。 里头曾经住过上流社会的一家人,这家人和自己的弟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如今这个家族已经遭受重创,妥妥地日薄西山,但他的弟弟却不离不弃,甚至还不惜以命相护。 启江隔着铁门,闻到里头飘进鼻子的腊梅香气,心生感慨,不由得长长的叹气。 “三弟,我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来成全你” 启江下了决心,就不再犹豫。他大步走到马路中间,朝着一切在视线范围内的马车挥手。 他的运气不差,很快就叫到一辆马车,赶车的看着也是很精神的样子,吆喝了马,打了一鞭子,车就飞快地往前跑了。 这趟车赶得很稳当,速度也不错。 启江赶到家门口的时候,刚好天边露出曙光来。 按门铃,拍门,大声喊叫,这三招都反复地用了个遍,石狮子身后的大门终于缓缓开启。 三太太的两个贴身丫鬟从门后探出脑袋一看,不约而同地惊叫: “二少爷!” “真的是二少爷回来了!” 启江也不和她们说一句废话,闷声闷气地应着: “我自己的家,想回就回!” “不用报告三太太,直接去老爷和大太太那边,就说我回来了!” 两个丫鬟想不到一向和言细语的顾家二少爷在消失了一段时间后变得讲话都一句接一句的呛人。 心里虽然不快,但也不敢不听他的。 启江把眼睛一闭,尽量深呼吸让自己情绪平静起来。 原本他以为,这个家里只要是父亲还在,三太太就不能拿他开刀。 可是,父亲和母亲都好好的,三太太就因为一些私利对他暗中动手,真是天理难容。 过去只是知道她一直想除掉三弟,没想到这女人疯狂起来连他也不放过了。 启江明白,三太太对他的忌讳并不是担心他将来翅膀硬了会分走家产。要说分的话,大哥启泯才是最大赢家。 唯一的可能就是,她讨厌他和三弟暗中来往,屡屡坏她勾结警察局来抓捕启澜的计划。 这些理由都是令人不寒而栗的。名义上同在一个屋檐下,同吃每餐的饭菜,一个笑里藏刀的女人一边夸他学业有成,前程无量,一边却设下了杀局。 他进屋后就在客厅里坐下,自己倒了茶慢慢喝,还顺手拿了桌上妹妹们没吃完的一盒进口饼干作宵夜。 启江的目光在客厅里的每一件物品上滑过。 突然,他停止了嘴里的咀嚼,双眼目不转睛地看着门厅里的架子。 三太太冬季外出穿戴的那一套今年才新做的大衣,连同她日常逛街不离身的镶金小包包,都不见了。 地上,只有她换下的在家穿的一双软底鞋。 三太太无疑是在夜半秘密出门了,这会儿还没来得及赶回来! 第三百一十章 寻找共同的敌人 启江望着三太太留在门口的那一双鞋,豁然开朗。 这双鞋上还留着几处鲜红色,他拿手指上去轻轻一擦,指尖的皮肤就给染了星星点点的印痕,说明今晚上三太太是特地做指甲美容才偷偷溜出去的。 她一定是掐准了时间去见某个人,这个人必然是做了很好的保密工作,以至于偌大一个顾公馆里,从来就听不到只言片语。 这个女人年纪不大,却心机颇深。专挑在夜深人静,或者天快亮的时候像个幽灵一样赶回来,以保住她的名声,不让父亲觉察到在外头过夜的蛛丝马迹。 三太太以往对他也还算表面客气。 平日里,至少当着顾先生的面,她总是笑吟吟,一口一个“我们家的老二”地表扬启江。 她过门之后的这些年,启江的生日她也年年热热闹闹地张罗,就他连去日本留学的那一对上好的牛皮箱子,也是她花了重金买下的。 之前,如果有人问三太太在什么事上让他本人感到难堪,善良老实的启江搜肠刮肚也拼凑不来。 在朱家还在在全城赫赫有名时,也是她暗地里说服了朱太太,让她把刚留学回来的朱涓涓连哄带骗地拉到了家里来做客,实际上是想帮老大启泯牵红线。 老大和老二都是大太太所生,还是双胞胎兄弟,然而品质有云泥之别。 凭什么就把朱小姐介绍给他那不争气的大哥呢? 启江不是小气量,毕竟那时候他还不认识朱小姐,相亲之事也是往后无意中得知。 但随着最近半年陆续发现的一系列事件在脑海中反复分析,她那副善于伪装的嘴脸就逐渐暴露出来。 无论是三弟启澜所遇到的追捕,小金借着丫鬟名义掩盖其杀手身份进了顾公馆潜伏,朱行远去警察局被刘警长险些杀死,目前的线索都一一指向了幕后的三太太。 这个女人是有三头六臂么? 若她是妖魔化身,首先要做的就是逼迫妖魔显出原形。 启江对如何讨女孩子欢心一窍不通。对三太太这种披着画皮的人,他的智商满满当当在线。 他没有惊动母亲,大哥和父亲,径直回到久违的房间里去。 卧室里一切都如常,被子枕头都还是离开时的样子。 唯一的细微差异却没逃过他的眼睛-- 书柜的顶部,原来排列紧密的几本厚重的大部头,彼此之间出现了稀稀拉拉的缝隙。 启江记得很清楚,书本之间是有意排成一个方向,看似随意,其实不然。 有人翻动了他的书柜,尽管只是轻微地动了动,却足以提醒他有不怀好意的人来过自己的房间,还带着不可告人的目的。 于是他对这个原本从不设防的家也生出一股子警惕心来。 启江素来对钱财看得如粪土。整个顾公馆上下,无人不知。 来他的房间是翻不出任何金银财宝的,只有一本连一本的书。 但书一本也没少,但实际上,他在书柜里藏着枪。 启江一把将穿了多日的外套脱下,仰面朝天躺在床榻上。 家里比外头的床舒服多了:他抱着枕头连续地滚了两滚,又软又绵,好像抱着自己心爱的女人。 朱涓涓的一双笑起来有些玩玩 想起启澜和他说的那些事,瞌睡虫都跑光了,他又翻来覆去睡不着。 为了打发漫漫长夜的无聊,抬脚去踢被风儿吹得左右摇摆的床幔。 那随风乱舞的青蓝色缎面床幔,还是他自己选的颜色,此时看起来就像一只张牙舞爪的鬼,很是恐怖。 风速加快,它几乎是翻飞起来,悄无声息地缠住了床头,带来一种沉沉的窒息感。 启江不由得深吸一口气,翻身坐了起来,再无半分睡意。 两只拖鞋在脚上松松地套着,走一步,晃一下。 他步履蹒跚地走到书桌前,打开抽屉拿出许久未写的一本日记。 早前的字迹很是工整,越到后来越潦草,写的内容也越来越少。 一页一页地翻过,直到一张奶白色的新纸,才拾起早已蒙尘的笔和纸,开始整理纷乱的思绪。 “归家。” “无眠。” “愤怒!” 启江连续写了三个极短的句子,手中锃锃发亮的派克钢笔在月光下仿佛被注入了一股力量,变成了一把像三太太宣战的短刀。 虽然不能除之而后快,但至少得在父亲面前揭穿她的丑恶嘴脸,按照家规逐出家门,永远不得再踏入半步。 他一面咬牙下了决心,一面又对三太太的那一对双胞胎女儿动了恻隐之心。 “她们都还不满十岁,这么小,离开了顾公馆哪来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呢?” 启江心口一紧,犹豫起来,好像是猎人上山打虎,准备对母老虎开枪,却又无比怜悯窝里嗷嗷待哺的小虎崽子。 “这么大的事情,我还是得去找涓涓商量” 天亮了。 启澜依然困意重重地抱着被子睡着。 他听到院子里隐隐约约有人拿着竹扫帚扫地,还闻到一股豆浆和油条的香气。 食物的气味是如此的熟悉,记忆中,他第一次懵懵懂懂地被章老先生和文轩一起收留在家,早餐就吃的这个口味。 “这是几点了?” 启澜朦朦胧胧地睁开了双眼--瞥见了被子的颜色,整个身子震了震,困意全没了。 “林觅和克丽丝的房间?!” 他又低下头去,床上并排着两个枕头。一个被他用了,另一个上面还留着一根长长的发带。 启澜不安地下了床,把被子好好地整了又整。 “千万别被克丽丝回来发现我在上面睡了一宿” 他裹上外套,对着镜子把头发梳理好,回到自己和陈醒的房里。 一进门,就发现自己是真起的太迟。陈醒早已穿戴整齐,在倚着窗户看一本书。 “陈兄,对不起,昨天许诺的两个煎蛋还没做呢。” 陈醒满足地摸了摸肚子,好像是要故意气他: “林小姐请了,她还买了油条和豆浆,我都吃得走不动啦!” “你睡懒觉的人,没有份。要吃自己去厨房做。” 第三百一十一章 放长线才能钓大鱼 医院,更衣室里。 小美背对着门,把旗袍上最后一粒扣子扣好,又不放心地弯腰把旗袍的开叉处好好往下拉扯了一番。 和普通中规中矩的旗袍比起来,她的开叉要高出三寸,走起路来,哪怕是大冬天,也能看见她一双套了进口丝袜的长腿。 若是平时,当着章文轩的面,她也敢这么穿,已经成了一种习惯。 “我可不能给这个人有任何幻想。省得他觉得我是有意穿成这样的。” 她把湿透的护士鞋丢在一边,穿上了一双平日上下班的高跟鞋。 秦锋在门外等了又等,手里的香烟都快烧成烟头,里面的人才穿戴好了。 只听得锁声一响,门就飞快地旋开,小美昂首挺胸地走了出来。 幸好他没耳朵贴着门去偷听动静,不然会被突然外开的门撞到头或鼻子,四脚朝天摔得很被动。 小美一边拢了拢头发,一边拎了皮包,面无表情地往前走。 “等等,小姐,你没有一句话和我说吗?” 秦锋看到她把自己当成空气人,心里很是恼火。 “有,谢谢你。” 小美明亮的眸子淡淡地看了他一眼,算是打过了招呼。 若是换成是刘警长那些人,秦锋早就上去给了几拳,好教对方识识相。 但他面前的是一位弱女子,好男是不和女斗的。 “小姐,你现在是回家吗?” “家在哪里,我送送你。” “现在天刚刚亮,你这个点走,人力车和马车都是喊不到的。” 小美冰冷的脸上略过一丝不易察觉的惊讶。 “他是怎么了?” “我明明是个嫌犯嘛,还这么客气地和我说一堆废话,脑子进水了么?” 她一面拎着包继续往前走,一面也比较礼貌地回了他那不知真假的好意: “长官大人,孤男寡女的,不方便。” 秦锋看出她在防着自己,于是也不勉强了。 “路上注意安全,看到可疑的人,就拿上这个--” 他从口袋里摸出一根警棍,双手递上。 小美看也不看那棍子一眼,径直出了医院的正门。 “这个女人,有好几分像林觅,就连脾气也有点像。” 秦锋望着她三十米之外的背影,嘴角一笑,不慌不忙地开始跟踪。 她确实不是一般的姑娘,很有自己的个性和主见。 路上陆续有地痞流氓上来搭讪,她不但不怕,还理都不理。 其中一个胆大的流氓还试图把手伸向她的腰,却在快得逞时被吓得屁滚尿流--- “哇!救命哇!这女人有枪!” 跟踪的结果也让秦锋有了不少意外收获。 小美看上去是个柔柔弱弱又冷冰冰的女孩子,清高而美丽。 谁会想到在这种人畜无害的美女会随身藏了一把枪! 这样一来,他更相信自己的判断,这个美女护士必然有问题。 很可能,老高真的就是被她做掉了。 也好,老高一死,等于断了刘警长的右手,这姑娘等于间接帮了他。 如他所料,董小美一不要人力车,二不要马车,好像她只信任她自己的两条腿。 “她要去的地方,很可能不是太远,毕竟穿了高跟鞋。” 秦锋越跟踪越有兴致,最后远远地随着她到了一个熟悉的路口。 路口对面,就是他无比熟悉的那家全城最好的医院,也是章文轩工作的地方。 真相有时虽然扑朔迷离,但只要赶上了合适的机缘,看出其中的端倪也并非十分困难的事情。 医院和往常一样,准时在七点开门。 小美一想到章文轩已经放出来,就满心的欢喜。 她一改在秦锋面前冷冷冰冰的模样,露出甜美的笑容大步走向章文轩那重新亮着灯的办公室。 全然未曾发觉他走走停停、东躲西藏,就这样跟了自己一路。 熟悉的灯光,熟悉的人。 那个日夜思念的男人正在灯下专心地整理病案。 原来的眼镜被刘警长的手下砸坏了,他的眉心有一些划伤。 为了救助更多的患者,章文轩只休息了两日,就换了一副新的眼镜,来上班了。 “章兄,你可回来了!” “小美,好久不见,你还好吗?” 她嘴上不敢直白地喊“文轩”,身子却情不自禁地朝着他的桌子奔过去。 穿高跟鞋走了很远,一夜又未眠,小美的脚下一软,几乎要倒地,却被一双有力的手稳稳地扶住了。 他的白大褂也是新的,有淡淡的消毒水气味。 小美顺势紧紧地伸出双臂拥抱了他,很享受地把头埋进他的怀里。 “小美,快坐到椅子上。我来看看扭伤了脚没有。” 章文轩眼里,她还是个半大的孩子,却十分的懂事。 虽说是院长家的亲戚,她从来任劳任怨,跟着自己通宵达旦地做手术,从不喊苦。 作为兄长,他对她一直很好。这次被抓,在牢里除了思念亲人,爱人,医院的同事里想得最多的就是小美了。 小美很享受章文轩轻轻地脱下她的高跟鞋,仔细检查脚踝的过程。 “章兄,我上个月还放了一双新鞋子在你办公室的柜子里。拿来给我穿。” “和你说了好多次,我的柜子里不放鞋子的。里面放的药品要保持卫生。” 小美嘻嘻一笑,撒娇: “我的鞋子是新的,还拿消了毒的布包着,干干净净的。” “每次都要去更衣室换。夜半的时候从你这里直接拿了就穿要方便多了。” 章文轩于是就把鞋子拿来,看着她三两下穿好。 “你吃过早餐了吗?我这有面包。” 文轩一边说着,一边指了指桌上一只包装精美的纸袋。 小美的鼻子吸了吸,是黄油面包的香气,闻着还挺热乎的。 这个面包,是唐悦娴直接从酒店带过来的,配了一瓶热牛奶。 章文轩喝了牛奶,对着这个面包犯了愁。 他的胃口还没有好起来,喝完牛奶就吃不下东西了。但女朋友好心准备的,不能浪费。 小美早已饿了,红着脸说了声“谢谢”,自己就把面包高高兴兴地抱走了。 别说是她喜欢的黄油面包,就算是硬邦邦的窝窝头,只要是章文轩给的,都一概吃个干净。 第三百一十二章 好男儿要干正事 启澜起晚了本来就带着几分愧疚,又不巧听信了陈醒编来逗他的那些话,就急急忙忙转身,撒腿往厨房里跑。 陈醒双手把翻了几页的书合上,站起来追赶他远去的身影。 “小澜,你一个大男人不能老想着厨房里的那堆活儿啊!” 他边跑边喊,也不怕被人听见,“好男儿是要干番事业的!” 启澜的脚步缓下来,由跑改为走,好让后边追得满头大汗的人赶上。 “陈兄,你说的没错。我先去收拾一下!” 他的语气听起来很平和,没有丝毫不满。 陈醒把嘴角一撇,扯着他的袖子就往外拖: “那堆碗我替你洗了都成,求求你想想自己该干的正经事!” “正经事?”启澜不解,“还有什么事能比林觅的事更大呢?” 话音未落,陈醒就一拳砸了过来,正打在他背上。 “你难道就没有想过要考学?要找个新工作?” 一语惊醒了启澜。 他终于记起,自己在几个月前是去报名参加燕京大学年前的招生考试的。 考试日期是在元旦前一天,离现在,都不到一周了! 好兄弟面前不瞒话。 启澜轻轻地握住陈醒那恨铁不成钢的拳头,诚恳地说: “陈兄,我下周就要考试了,报的燕京大学历史系。” “其实心里一点底气都没有,上次翻书都是快一个月前了。” “林觅家出了如此大的事,我不能坐视不管” 陈醒连忙打断他:“得,又拿林小姐找不学习的借口,可见她在你心里有多重要。” 一面说着,一面又担心起自己早晨编了个小谎话来逗了启澜,有些内心不安。 主要怕他真的会难过,连忙如实相告: “实话告诉你。林小姐呢,是挺喜欢你的,她今早和我说,和爸爸出门有点事,要我好好照顾你呢。油条是我自己一早馋了去买的,大家都有份。你的那一份给你放在灶边保着温呢。” 林觅和她爸爸现在的处境都如同过街老鼠,父女两人怎么会在大白天的出去走呢? 启澜很是担心,这时,门外又传来轻轻的敲门声。 “是他们回来了吗?” 陈醒在一边低声提醒:“不是,我给了林小姐钥匙的。带了钥匙不需要敲门。” “那,我们还是多加小心!” 启澜警惕地沿着墙进屋提了枪,又将耳朵轻轻贴门,听到门外高跟鞋的鞋跟在石板上清脆地磕响。 陈醒的耳朵总是能听到些更特别的声音,他的手指直接点了点门缝: “嘘!好像还有一只鸡呢!” 果然,没几分钟,两人都听到了洪亮的公鸡打鸣: “喔喔喔---” 陈醒黑里透红的脸上绽放出笑容: “太棒了!是悦娴姐给我送公鸡回来了!” “别等了,我来开!” 门开了。 唐悦娴一手提着个金光闪闪的大鸟笼,一手提着半袋子没喂完的面包片。 把公鸡放在这么好的笼子里头,还给了面包和牛奶,享受鹦鹉的待遇。 “这笼子也太精美了,还刻着这么多的花。吃得这么好。” 陈醒咂咂嘴,望着这已经肥了一圈的大公鸡。 “回头嘴巴吃刁了,给玉米粒和谷子皮都嫌弃了。” 他的话一出,悦娴和启澜都忍不住笑了起来。 几日不见,悦娴虽说瘦了一点,但脸上的气色却还不错。 启澜连忙问: “文轩兄他好些了吗?我们过会去看看他。” “他一早就去上班了。我想着你的公鸡还在我那个小房子里,再不去就要饿死了。” 悦娴笑吟吟地把鸟笼放下,自己找了个椅子坐下。 “我今天来,是受了文轩的委托。他说冬天天冷,怕你的小窝里缺东西。让我来帮着买些生活用品。” 启澜摸着头,挺不好意思地端来热茶和一包饼干。 “悦娴姐,我这条件太简陋,除了白开水和一点饼干,没有什么好东西。” “小澜还和我客气!”她一面说着,一面佯装生气,“文轩和你亲如兄弟,我也算你未来的嫂子,今儿带了些东西,还在车里,你们快去和我一起搬来!” 启澜还在原地站着不动,陈醒已经听话地跟着她往外走。 当门再次打开的时候,启澜发现,说得夸张点,悦娴是真的搬来了一座小山。 她的车里塞得满满当当,只有方向盘下面留了点空地来放脚,后座全部是大包小包堆放。 “这是被子,毯子,小陈来拿。” 陈醒伸手接过四包,沉甸甸的。 “还有给你俩买的新衣服。” 启澜也抱走了四大包。 他们进屋放了东西,又看到悦娴从车上拿下来两包文具和书。 “姐姐也太周到了。” 陈醒羡慕地看着一套笔墨纸砚,还有那些崭新的书封皮,都是好书。 他们把东西源源不断地往屋里运送,走了来回三趟,车才空了。 悦娴执意要去看看里面的房间。 陈醒倒是无所谓,男人的房里没啥东西,看就看呗。 启澜起初也这么想,等悦娴一脚踏进林觅和克丽丝的卧室,发出一声惊叫,他也意识到这样做恐怕不妥。 “小澜,你这屋里还有姑娘住吗?” 她好奇地望着床边放着的一件粉色夹衣,上面还有一段发带。 “是,是他的女朋友!”陈醒赶忙提启澜回答。 “哦,”悦娴略带尴尬,她的目光转移到床上的一对枕头,就没法不乱想了。 出发前,章文轩虽说急着一大早去医院上班,还是挺耐心地和女朋友交待了很久。 “启澜快考试了,叔叔说燕京大学入学选拔考试很严,差一分都不行。” “他是个好料子,就是没什么时间念书,叔叔特地要我盯着他好好复习,机会难得。” 悦娴听文轩这么一说,也不敢不认真,毕竟启澜年纪轻轻,在酒店做糕点也是爱好兼职,正经的事还是要考学。 可她起了个大早,把这几日马不停蹄采购的物品都搬到启澜的小窝来,却发现这小家伙书不好好看,却学坏了,金屋藏娇的事都做了。 启澜看看悦娴的脸色由粉转红,知道事情有些不妙。 陈醒忽然意识到自己快嘴惹了祸,连忙闪到启澜的身后,不做声了。 第三百一十三章 回家看看 林觅和父亲并排走在阳光和煦的大街上。 在路人眼里,林先生和女儿看起来更像是一对主仆。 女孩儿像是害了伤风,头上拿块粗布头巾包裹得只余下两只眼睛。 她紧跟着的那位中年大胡子先生,则拿着一根小拐杖,步履蹒跚。 为了不引起怀疑,林觅父女天不亮就已经为这次出行做了细致的规划,连这些伪装的东西都早准备了。 瞒着启澜,他们只粗略地告诉了陈醒要出去走一走,好在这位兄弟不知多少内情,就信以为真地边吃油条边看书,没把这件事看得很严重。 然而事实上,林家父女两人正前往一个相当危险的地方,哪怕那里曾经是充满欢声笑语、一度幸福快乐的家。 林觅搀扶着父亲慢慢地走。 林先生体力大不如前,走得比较吃力,甚至每走出一百米就要歇气。 “爸爸,”她轻轻地拉了拉父亲的衣袖,“我喊辆马车。您这样会把身体弄坏的。” “孩子,”林先生摆了摆手,“不用叫车。这条街过去,再西走,便是文墨路。我走过去没什么难的。现在叫车,万一赶车的是警察装扮的便衣,岂不是自投罗网了?” 林觅点点头,双手把父亲的胳膊扶住,步子也跟着放慢了。 林宅,那个林觅来北平后住了三年多的白色小洋楼,现在已经成了一个白天围观者众多,夜晚却独自冷清寂寞的地方。 父女二人走走停停,待到了昔日的住所面前,已经是正午。上午来围观的吃瓜群众已经走散,没多少人气了。 白色的围墙上,贴了密密麻麻的通缉画像。黑色的雕花铁门上也铺开了两张硕大的封条。 “咦?”林觅走近,目光落在一张画像上。 “林清楠,三十七岁” 她不禁皱皱眉:这也画得太丑了? 父亲大人英俊倜傥,一表人才,画像真不知出自那等拙人之手,画得五官走样。 她紧接着又看到一张,差点没忍住笑。 “林觅,十四岁” 若不是顾及是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她是真要给画像上的人给丑哭了。 名字和年龄都对,但纸上的那个女孩子和她本人差了不止是一个西施和一个东施的距离。 林觅仔细想了想,虽然一切都发生的如此突然,家里的一些照片都还在。警察也应该去搜过了,不至于画得这么离谱的。 “奇怪,怎么就我们两个的?表哥的和妈妈的都没有。” 林先生也凑近看了看。 只是,他似乎想到了什么,脸色一片惨白。 “你妈妈她应该不会来找我们了。” 出事的那一晚,他在医院出来的路上,于某个路口,借着不算暗的汽车灯,看到了一辆汽车窗上,一闪而过的女人侧影。 她不是别人,正是他的妻子,也是女儿的母亲。 “为什么?”林觅不解。 “妈妈也许是怕被坏人抓住,自己躲起来了,也许也在不停地找我们呢。” “只要她平安,无病无灾,我们一家人的心就永远能在一起。” 她的声音里透着信心,好像妈妈昨天就给她送过信一样。 林先生望着铁门内已经在隆冬呈现出一片萧索的花园,无奈地叹了口气。 女儿想妈妈,但一家人何时能团圆,还得靠老天爷的成全。 父女两人在围墙外站着,足足一个钟头过去,也不曾移动脚步。 忽然间,一阵轻轻的脚步声由远而近。 一位年纪在十七八岁的美貌少女急急地过来,看到他们的时候,悄悄提醒道: “小心,有人在盯着你们了。” “快走,你们先往前边走,我待会来领你们去个地方。” 少女的声音煞是好听,像黄莺的歌声一般婉转动人。 林觅听得少女的口音里带着南方一丝熟悉的感觉,瞬间明白了什么。 那张脸庞,虽说女大十八变,但却有着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林觅还在犹豫,还想进一步确定,一边沉默片刻的父亲却发了声: “姑娘是不是姓黎?!” 少女没有回答,窈窕的身子在墙上落下一道影子,一直朝着前方的一条巷子走去。 林先生见她没有否认,也没有明确承认,心里也有了七成把握,连忙喊女儿: “觅儿,先去。” 林觅和父亲就这样脚步不乱地离开了才看了一个钟头的家。林宅不仅有他们来不及带走的一切贵重物品,还有许多宝贵的记忆。 “爸爸,我现在真的好想念李炎--” 林觅说着说着就开始低声啜泣。 “那孩子,我也想他。他十二岁就跟我一起,我一直将他当作自家孩子看待” 林先生的眼眶也湿润了一片。 父女两人心里有默契,虽然触景生情,却彼此不提李炎的下落。 林觅记得那天在林宅,启江和启澜,还有陈醒,一块解决掉了林家的内奸。内奸临死前却得意地告诉她,李炎已经没了。 林先生只知道婚宴一早,林一堂把李炎赶出了林宅大门,此后就下落不明。就这场遭遇来看,被侄子赶走总好过被抓进监狱坐牢受折磨。 刚才,发现他们的正是采薇。 自从一堂和林家出事后,她只要稍微有点时间,就习惯性地去看看林宅。 虽说前日碰巧和哥哥建华去菜场,顺道把从监狱逃出的林一堂从白菜堆里捡了回来,她依然保持着这个习惯。 采薇和建华租住的房子很偏,走到那边去需要花费不少时间。 这一天,她是想去街头看看有没有价格合适的旧书店,淘上一些旧书,来应对即将来临的考试。 路过林宅时,她瞥见林家父女的身影,就觉得莫名的熟悉。 尤其是林先生的背影,她童年和少女时期见过太多次,一眼就能确定。 只是他身边那位女孩,一看到侧颜,采薇就感到自惭形秽了。 她以前常做建华的小跟屁虫来找林一堂玩,对幼年的林觅有些印象。 林一堂的这位表妹,从小就比普通人美出许多。 三年不见,亭亭玉立。不仅是脸庞更加精致,气质也越发动人了。 第三百一十四章 小心身后的尾巴 林觅和父亲一前一后地随着黎采薇往前走去。 采薇因脚步太快,不时回头望望,看到他们跟不上,又停一段来等。 林觅扶着父亲,自然走得比较慢。加上林先生的身材比普通百姓要英挺许多,走到哪儿都显眼。 再加上他们走的时间隔得过于近了,想不引起别有用心的人来关注行踪,确实很难。 躲在林宅后方的两个便衣敏锐地嗅到了一丝可疑的线索,于是各自分开,商量好在前路分别截住三人。 “你先对付那个男的,我来抓他旁边的那个小的。” “前面走的那个人女的就我们一块来。” 便衣们的算盘打得很响,仿佛他们三个已经成了摆在案板上的肉,只差拿菜刀来割。 林觅走了一段,忽然看到前方街道的拐角处有个瘦长的人影在猫着。 凭借这段日子看启澜和陈醒与坏人打斗的那些经验,她觉察到气氛不对,立刻机警起来。 “爸爸,有人盯上我们了。” “觅儿别怕,我手里有枪,实在不行,就杀掉他。” 林先生从一早决定带女儿来看看昔日的家,就做好了遇到坏人的准备。 他带了启澜送的那一把手枪,还拿了一把在厨房找到的小菜刀,全部藏在宽大的棉服袖子下。 采薇并没有发现自己已经被跟踪了,因此还和往常来这边溜达一样,不紧不慢地去逛路边的旧书店。 她看到一家比较大,相对古朴的书店,只是可惜,生意冷清,就连牌匾破了一半都没有心思修整。 “东隅书店,”她轻轻念了念上面的字,“挺有意境的。” 原本是这一带最好的最大的书店。 那些书架都是上好的木料制成,每一层书架都挂着一个防蛀虫的小樟脑木块。 从那些高大的架子上看,它在生意兴盛时期应该是有非常多的书要摆放,粗略估算也有好几千本。 国内的书和国外的书都是专门分区摆放的,有条不紊,十分整洁。京城的中学生和大学生,以及知识分子都喜欢慕名前来淘书。 启澜和启江,还有朱涓涓曾经一度把这当做临时联络点。每次在此碰头,吃吃喝喝,打打闹闹,再一起读书交流,甚是欢乐。 自打书店出事,原来的老板和家人都不知所踪,接手的人也不好好经营,书店的光景是一日不如一日。 采薇踏进店门,满目都是蒙尘的书架。 上面的书摆放得稀稀拉拉,好像经历了好几轮抢劫。不少书都破损了,皱巴巴地摆着。有的已经散架。整个书店死气沉沉,随时都可能倒闭。看样子是撑不到明年春天了。 “有人吗?我要买书。”采薇试探着喊。 她发现了书架上有一本国文常识的经典教材,连忙拿在手里翻看。封皮掉了一半,内容看着好像还算完整。 “姐姐你要买书?”一个瘦弱的小孩子从柜台后面冒出个头。 “你是看店的么?”她不敢相信地睁大眼睛。这孩子顶多就十岁,怎么就在店里干活了? “我哥看店的。今天有事去了,我正好放了寒假,就来看着店。”男孩努努嘴。 “反正我也认得点字,会收收钱,打打算盘。” 采薇瞅着这孩子脸色青黄,衣服也旧,同情心油然而生。 “这本多少钱?” “十个铜钱。原来是要八角的。” 采薇从随身所带的小包里翻出几个零钱,放入他的手心。 “我给你三角。不用找了。多出来的拿去买点糖。” 正说着,忽然间店外响起一阵急促的脚步,小男孩连忙从柜台后跑出,连拖带拽地把采薇往一处书架后边拉。 “姐姐,快,快进去!” 采薇还来不及发出一点声响,只看到地板一动,整个人就落了下去。 所幸这个活动地板之下的洞并不深,一米五的样子,还铺了些稻草,所以她落下去也没受伤。 她跌坐在稻草上,抬头看着头顶的地板合上。 一个男人的声音伴随着沉重的皮鞋声传了进来。 “你店里有个年轻女人进来了吗?” 小男孩埋头算账,眼皮不抬,“我是替人看店的,没见什么客人来呢。” 采薇听到鞋底踏着地板来回走动,心里很是害怕,担心自己,也担心那孩子。 那个男人在店里转了转,也觉得这么破烂的一个书店藏不了什么人,于是就匆匆离开了。 待他走远,小男孩才搬开木板,丢下一段结实的小麻绳:“姐姐,你快上来!” 采薇惊魂未定。 如果那人是跟着她一路来的,那林觅父女岂不是更危险? 毕竟她不是林家的人,抓了也没多大的用处,而他们两个都已经被画成画像全城通缉了。 林觅和父亲此时已经到了一个背街小巷。 他们意识到危险临近,刻意改变了路线,不再跟着采薇走,怕给她带来危险。 “觅儿,你拿着枪,我用刀来对付他!” 林先生的目光死死地盯着一个越来越靠近的黑影。 林觅握紧了手枪。她的手指有些颤抖,虽然父亲这两天一直在教她怎么开枪,她也比划很多次,还没真的使过。 黑影靠近的时候,林先生先是来了一招击腰锁喉,把对方直接卡在了一堵矮墙跟前。 “你是便衣?”他一面说,一面加大了手腕上的力,那个人就原地死命地挣扎起来。 两人开始扭打,林先生的菜刀也被踢掉,只能肉搏。 林先生的体力已经支撑不住,无法腾出手去拿丢在脚边的菜刀。 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双手钳紧眼前的这个人,好让女儿有时间逃跑。 “快跑,孩子!” 林觅一见父亲处于危险之中,拼了命也要过来帮忙。 她拿着手枪看了片刻,发现没法开枪,以自己的这点能力,万一打偏了就糟糕了。 地上的菜刀还在,她赶紧捡了起来。 那个便衣看她捡起菜刀,冷笑道:“果然虎父无犬子,连你养的小丫头都这么厉害。” 林先生死死压着他,不让他有反击的机会,但胸口一阵剧痛传来,一口鲜血喷出。 第三百一十五章 不敢相信你们还活着 林觅眼见对手渐渐占了上风,知道硬拼是行不通了。 她眼角的余光扫到了脚边的一小堆石灰。 手里正好还有一块手帕,她飞快地蹲下拿帕子抓了一大把。 林先生已经支撑不住,对方的头刚才正狠狠地撞在了胸口,把启澜连夜从大和堂医馆求来的药丸带来的功效一下子就抵消掉了大半。 内伤复发了。 林先生没料到,自己从来不做暗事,遇到的对手,不论是有没有私仇,还是奉命行事的,都是出的阴狠招数。 这个便衣不过二十多岁,身强力壮,又有一身不差的功夫,看到林先生内伤发作,就更加得意了。 看着父亲软软地倒在地上,他擦了擦额头上沾上的鲜血,转身来对付女儿。 林觅虽然出门时裹着头巾,出来折腾了半日,早就露出了真面目。 她的姣好面容一下子引发了对方的极大兴趣,因此,这个便衣暂时把抓人的任务丢在了一边。 他嚣张地朝着眼前的少女招招手: “过来,我可以饶你父亲不死,先让我好好瞅瞅。” 说时迟,那时快,话还没说完,只见林觅双手一扬,一捧石灰就顺着风一股脑地撒到他的头上。 “哇!”他痛苦地伸手抓眼睛,像中了弹的野兽一样哀嚎。 “爸爸,我们走!”林觅不敢开枪,怕引来更多的人。 她用力去扶父亲,但父亲身子又沉又软,她根本使不上劲。 “林伯伯!”身后又传来熟悉的声音。 采薇匆匆地一路找来,听到打斗,发现了父女两人。 她看到林先生已经难受得无法说话,林觅一个人力量又太单薄,就过来帮忙。 “谢谢你。”林觅于是和采薇一起,架着父亲站了起来。 “和我一起走。我发现了一条小路,走那里应该是安全的。” 那个便衣还在地上嚎叫:“我的眼睛!我不想瞎啊!” 林觅见他还在大喊大叫,操起墙壁下一个废弃的木桶,对着他的头用力砸了下去。 “啪!” 那个满地乱喊的人终于闭了嘴,给木桶砸晕了。 一旁的采薇看得满额冷汗。果然环境是可以改变一个人的。 林家金枝玉叶的大小姐变成现在这个办事果敢,出手不留情的模样,可见家里出事后她吃了多少不为人知的苦头,为求乱世活命才被迫如此。 林觅没顾得上看采薇惊讶的表情。她只关心父亲的伤。 她拿下散开一半的头巾,细心地把父亲嘴边的血擦干净,又满不在乎地继续围在脖子上。 两个女孩扶着受伤的林先生一路往偏僻的小胡同里走。 这些小胡同非常不起眼。若不是当初采薇和建华遇到经济困难,只能在好心人的提醒下专门找这种破败小地方的民房居住,还不会有机会发现隐藏在闹市里的各种小路。 虽然绕来绕去很费些工夫,三人走得步履蹒跚,到底是摆脱了那些在大街上蹲守的虎视眈眈的便衣眼线。 林先生忽然想起启澜给的那瓶药是出门就随身携带的,刚才一番打斗,又匆匆赶路,担心药瓶丢失了或碎了。 他伸手往怀里一探,药瓶好端端的还在。 依然不放心,拿在手里对着日光看了好久,确认瓶身无裂缝,盖子也严实,才放了心。 林先生知道自己非吃一粒不可了,轻轻拧开盖子,拔出瓶塞,倒了一粒在掌心。 虽然这药来之不易,只能省着吃,但眼下这一次必须要服用,否则他随时都可能倒下起不来。 “孩子们,我们歇一歇。” 林觅和采薇听到这话都停了脚步,一齐看着他把这粒药服下。 等他服了药丸,缓了缓,林觅连忙有扶住他的胳膊,关心地问:“爸爸,您好些了吗?我们还是回启澜的家?” 林先生低头不语,他忽然望着采薇的眼睛,像是看到了什么隐藏的东西。 “孩子,你姓黎,我认得你父母。可你怎么会来这里?” 采薇见他已经猜出自己的身份,也不打算隐瞒。之前她是从报纸上看到了林一堂和林觅订婚的消息,所以在林先生面前有所顾忌。 “林伯伯,我和哥哥是十月底到的北平,想来京城考学。” 她只打算说这一点信息,因为李炎那天被林一堂催着去接他们,中途还闹了点情绪。 “你哥哥呢?你们两个有没有找一堂?”林先生还想继续打探。 采薇的双颊顿时出现一片薄薄的粉红。声音低得几乎听不到了:“我们见过一次,后来就” 她想了想,还是不要说的太明白,以免发生误会。 林先生于是不再问了。 “林伯伯,林小姐,我带你们去房里坐坐。” 林觅怕麻烦人家,连忙摆手:“不用了,那样太辛苦你们了。” 采薇轻轻动了动嘴角微微一笑,“跟我去看看嘛,保证有惊喜。” 她抬手指了指不远处的一个矮矮的平房:“马上就到了,进去喝杯茶。我从家里带的茉莉花茶还有最后一罐,只有贵客来了才舍得拿出来。” 林家父女见她执意邀请,盛情难却,于是点头答应了。 他们走到平房前约十来米的距离,不由得被眼前的一幕所打动: 一个年轻的男生在细心地烧火做饭,头发留得有些长,但眼神依然是清澈的。 熟悉的人,也是父女两个念叨了很久,内心一直牵挂的小警卫。 林觅的双眼噙满了泪花,她忍不住跑上前去,站在他面前,无声的眼泪簌簌落下。 “小姐!” “少将大人!” 李炎的身子一抖,手里的吹火棍掉落在地。 采薇见他们三人相逢,很是感动,也跟着流下了眼泪。 屋里的林一堂听到门外有哭声,又有笑声,也急急忙忙地赶出来。 “觅觅!” “叔叔!” 许多日子不见,林先生发现侄子完全换了一个人。除了瘦削了些,五官更加立体帅气,更重要的是从内到外有了改变。 林一堂迫不及待地伸出双臂,抱住了叔叔,哭得一塌糊涂。 “我刚和李炎分了工做饭,没想会遇见您和觅觅” “分工做饭?”林觅望了望表哥,又看了看李炎,在脑海中极力拼出一副两个冤家和睦相处的场面来。画面太具喜感。她忍不住笑出了声。 林先生一手抱着侄子,一手抱着小警卫,万分感慨:“不敢相信你们还活着,老天还是在暗中保佑我们一家人!” 第三百一十六章 强扭的瓜不甜 简陋的平房里,因为一下子多了两个客人显得十分局促。 没有足够的椅子,就搬来装衣服和书籍的箱子,凑合一用。 采薇一进屋就忙着收拾,打扫。 她见林一堂换下的衣服还放在地板上,悄悄地捡到盆里拿到门外去洗。 “你们先吃,我洗了衣服再来,留口饭就行。” 洗衣是个理由。更重要的是,她想着林先生这么久不见侄子,肯定有很多话要说,自己还是暂时回避的好,免得打扰他们。 建华在报馆上班,要到晚上才能回来,因此就只有林家的四个人一起坐在桌边。 李炎洗了手,把碗筷一一摆好:“少将大人,我很久没有下厨了,您和小姐尝尝好不好吃。” 林一堂不好意思地低下头:“他的厨艺很好。我还没学会切菜,白菜都切得长一块短一块的。扯了李炎的后腿。” 林觅难以置信地看了他一眼,心想:“表哥何时变得谦虚和勤快啦?” 她望着桌上的菜,悄悄地凑到父亲耳边说: “爸爸,今天的午餐真的好香啊!” 这是一顿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午饭,却让失去家园的人格外动容。 一锅白菜炖油豆腐,一盘子油炸花生米,一碗炸素丸子,一碗炒鸡蛋。 虽然都是很简单的家常菜,李炎自小被炊事兵老李养大,十二岁前都在厨房帮忙,也烹饪得十分用心,自然香气四溢。 林觅刚想和李炎要碗筷给采薇留菜,却发现林一堂已经拿了一只空盘子过来。 他不声不响地把菜留好,放到带有余温的一口铁锅里盖上盖,做得还很细心。 林先生不动声色地看着侄子。 他一进门就已经敏锐地发现,一堂看女儿的眼神已经和过去不太一样,少了那种强烈的占有欲和执着。 现在的他似乎换了一个人。穿一件简单的蓝色粗布衣裤,不再挑剔衣服和食物,肯给李炎打下手,还会主动地关心一个女人。 错就错在,这个女人是别人家的孩子。 这么一来,林先生不淡定了。婚姻不是儿戏,既然当众发了婚宴请帖,正正式式订了婚,林一堂就是他的女婿,铁板钉钉的事实谁也别想否认。 既然采薇这个外人不在场,当长辈的自然要抓住机会教训一番。 “咳,”林先生等侄子回到座位,迫不及待地开始“敲打”: “一堂,你在这住了多久了?” “这里不就一张床,你们几个怎么睡觉呢?” 李炎一听就觉得气氛不对,少将大人敢情是要过问家务事了,连忙知趣地离开座位: “我在外头还烧着一壶水,得去瞅瞅” 一堂是个直性子,对自家的人从来都不遮掩。 见叔叔这么一问,也就说了: “晚上采薇睡床,我和建华还有李炎挤在一起打地铺呢。” “哦,”林先生接着又追问:“你这些日子可想到自己的媳妇了?” 一堂不知是套,如实答:“叔叔,我刚从牢里逃出来三天,脑子很乱,没有心思想这些” 林先生听了又气又急,把手里的筷子用力地往碗里一摔:“三男一女同住一室,成何体统!我们林家是怎么教育你的?这事如果传到家族里去,我和你父母都没脸见人” 林觅见父亲发火,怕他内伤又加重,赶紧从中调解: “爸爸,大家都是未婚男女,表哥也是条件简陋才被迫挤一块,他们也不想这样。” 林先生见女儿也说这种不痒不痛的话,更生气了,指着她的鼻子训道:“觅儿,你还喊一堂表哥?他是你丈夫!” 林觅一脸绯红,不知是气愤还是害羞,她把父亲的手指从鼻尖移开,大声说: “我和表哥连张结婚证都没有,登个报办个酒席不作数的!” “强扭的瓜不甜,捆绑不成夫妻!” 林觅的声音很大,又很清晰,不光是假装看烧水的李炎,还是真正在用力捣衣服的采薇,都听得一清二楚。 林先生给女儿呛得哑然。 一边沉默的林一堂好不容易找到一个机会,和林先生开诚布公: “叔叔,我在牢里的这些天,脑子没坏,很多事想明白了。” “当初您和我父母给我和觅觅定亲,主要是为了林家的姓氏不要断。” “我是喜欢觅觅,可她心里的那个人不是我。” “来北平的这几个月,我常常因为嫉妒和愤怒失去理智,像个发疯的动物一样寝食难安。这样的生活我受够了。” “我看到过章医生的女朋友来探监,他们之间的感情真是情比金坚。我心里十分羡慕。这样的爱情,哪怕只拥有一天就立刻死去,我也满足了。” 李炎听得入神,差点被壶里的开水烫了手。 采薇听得泪流满面,怕被人看见又匆匆低头拿手帕擦干。 林先生听完愣了片刻,终于点了点头。 “既然你俩都不愿意这门亲事,我也无话可说。来,大家都进来坐好吃饭!” 林一堂见叔叔的态度还算开明,心里压着的石头落了地。 他才十九岁而已,年纪轻轻就给叔叔连哄带骗地拉进了军队,几乎清一色的男人。这个年纪的男孩子更多的心思应该放在探索世界和冒险,而不是为儿女情长浪费太多光阴。 林觅虚岁才十四。因主动在认识的第一晚就懵懵懂懂地撩了顾启澜一把,比一堂对爱情多一点经验。她自从见了启澜,就认定了他是唯一。经历了这些曲折,反而越来越有自己的主见了。 当女儿敢当面和父亲就感情归宿辩论,林先生明白了一句古话:女大不中留。 李炎和采薇怕他们三人坐着太尴尬,十分默契地放下手里的活计,一前一后地进门入座。 林一堂又自动地去锅里把给她留的饭菜端了来。 他把盘子摆到受宠若惊的采薇面前,“温度还合适,不凉。赶紧吃。” 早晨出门前,建华特地叮嘱过,妹妹快考试了,身体又弱不禁风的,千万不可吃冷的饭菜,以免生病影响复习。 林一堂在军队待久了,自然就会把老朋友的叮嘱也当成命令来执行,做得还挺细心。 李炎看林觅久久不动筷子,连忙轻声提醒林先生:“您给小姐夹点她爱吃的。” 第三百一十七章 不要赶我走 林先生嘴上不留情面,却十分心疼女儿不肯吃东西,连忙往她面前的碗里放了丸子。 “一早到现在都没吃没喝的,还不饿吗?” 林觅听出父亲也没怎么生自己的气,放心了不少,脸上又恢复了笑容。 李炎见她咬了一小口丸子,表情惊喜地轻轻嚼着,也跟着在一边高兴。 “小姐,再试试这个菜!” 她连忙尝了一口他夹到碗里的炒鸡蛋,赞道:“你做的菜太好吃了!” “这儿顿顿都是我下厨,只是条件艰苦,没法做更好的东西给大家吃了。” 林觅悄悄看了看父亲和表哥,都吃得挺满足,而采薇大概是胃口不太好,动了几下筷子就离了座。 她到门外打水洗了把脸,回屋拿了一个随身的小包就要出门。 “我去买点东西,很快就回来。” 说完她就走了,留下他们四个在房里,周围又安静如常。 林先生等三个孩子手里碗都见了底,桌上的盘子和碗碟也光了,于是拉住他们开始谈话。 林一堂怕叔叔上来又是一番训斥,也想找个借口溜走,刚站起,就被老鹰抓小鸡一样拽了回来。 李炎跟随他多年,深深理解林先生的脾气。见这场景立即猜到是要讲大事,于是端端正正地坐着,准备洗耳恭听。 小警卫捂着胸口想,不论少将大人说什么,乖乖陪着不多嘴就没事了。 出乎意料,林先生目光竟然直直地落在了自己的身上,语气不但严肃,简直还沉重。 “孩子,对不起,有件事情我瞒了你整整十七年” 林觅和林一堂听到此话,彼此困惑地对望一下,同时怔住了。 他们不约而同地看着他,好像是第一次重新认识了他一样。 李炎前一秒还开开心心,下一秒就开始坐立不安。 林先生不管三个晚辈的反应,好像超然于事外,继续以一种要和往事较真的态度接着往下述说。 “你在被炊事兵老李捡到之前,是一个大家族里的小少爷” “你这些年有没有想过要去找自己的亲人?” 李炎一头雾水,他摸了摸自己的头,困惑地回应:“少将大人,我对自己的身世无所谓,只要能跟着您和小姐,就十分知足了。” 林先生忍不住声泪俱下,语调也更加低沉:“有亲人在掘地三尺到处找你,你尽快去相认,好骨肉团圆” 此话一出,把这个多年来就流血不流泪的小男子汉给说哭了。 “呜呜--不要赶我走” 林一堂连忙在桌下轻轻地拿鞋尖顶了顶他的脚踝处,以一种无奈的眼神请求叔叔冷静冷静。 林觅则赶紧过来给李炎递上一块小手帕,还顺便给他拍拍背。 “别难过,我爸爸才舍不得你走呢。我和表哥也舍不得。我们四个要一直在一起。” 林先生见李炎哭得话都说不出来,才想起自己的表情过于严肃,吓到人家了。毕竟才是个十七岁的少年,好端端的提到身世这一茬,受得了才怪。 “孩子,我的意思是,你想去,还是想继续在这和我们吃苦,都由你自己选。” 他沉沉地叹了一口气,咬住嘴唇,下了决心要把真相一言捅破: “现在城内掌握实权的洪将军,是你的亲叔叔。他自上个月起,就派人南下找你--” 林一堂瞪大了眼睛。洪将军的照片和资料他不久前在翻看叔叔存放的秘密文件袋时见过,印象还比较深。 他仔细在脑海中比较了二人的五官和身形,惊叫道:“真的很像,眉眼几乎是一样的!” 李炎猛然间想起,在林先生入院的那一晚,自己赶去看望时遇到林太太的情景。 当时她意味深长地说,林家败了,林一堂给关在牢里不知何时能放出来,要把女儿许配给自己 小警卫那时只当是林太太一时糊涂说的气话,毕竟自己的身份和地位与林觅差得太多,能一辈子给她当差都十分荣幸和知足了。 现在林先生和林一堂如此反应,后知后觉的李炎终于明白了林太太的良苦用心。 这个选择,是关系他的前途和命运的。 他一直认为,林少将是自己人生中的贵人,改变了他的整个生活轨迹-- 从他记事起,炊事兵老李就以一种极其粗糙的方式将他拉扯大。 白天和黑夜都有做不完的活,挑水,烧火,洗菜,切菜,洗碗 老李是个半聋子,话也少得可怜,斗大的字都认不得半箩筐。李炎自小长在厨房,烟熏火燎的,没有机会学习文化知识,连名字都是一位略有墨水的老兵帮忙取的。 若不是某一天林少将体恤下属,亲自去厨房看看士兵的伙食情况,发现一个埋头在地上拿树枝写字的小男孩,动了恻隐和怜爱之心,他恐怕就是要接过菜勺子一直干到退伍了。 一幕幕的往事在眼前闪过。李炎只有十七岁,他足够勇敢,也足够聪明,算得上文武双全的一个翩翩少年,但面对如此沉重的一个选择,实在被难住了。 林先生觉得一阵头痛袭来,不得不把酝酿在心里很久的洪家灭门惨案的事压了回去。 当年洪将军和自己是同乡兼同窗,又共事过,后来因道路不同独自北上,触动了当地一些人的利益,招来了灭门惨祸。 看李炎这个大伤未愈的状态,如果马上就得面对双亲死于大火,全家仅仅剩下叔叔和自己的惨痛事实,恐怕承受不起如此的大悲。 “孩子,我今天就说这些。去,还是留,你自己决定。” 林一堂从长辈口中略听过一点内情,一开始也担心叔叔将整个事情全盘托出,怕李炎难以接受。 林先生的理智尚在,及时地守住了相关的一些秘密。 林觅虽然完全不知此事来龙去脉,但看到父亲不再紧逼,也松了一口气。 李炎擦了擦眼泪,对着林先生鞠了一躬。 “少将大人,我只有一个请求,不要赶我走!” “你们在哪,哪儿就是我的家!” 他的双眼噙满了真诚的眼泪,林觅替他擦了好几下,手帕都湿透了。 林先生一把抱住李炎,摸着他的头,轻声说:“从今以后就喊我林伯伯。觅儿和一堂就不要喊小姐和少爷了,直接称呼名字。我们至少,眼下还是一家人。” 第三百一十八章 追责 秦锋躲在走廊尽头不起眼的一角,从这个位置可以比较清楚地看到章文轩的办公室以及手术室范围的一切。 小美把热乎乎的黄油面包吃了大半个,将余下的顺手包成个信封的样子,塞进抽屉。她对着一面长镜子换好了工作服,又在水龙头下用冷水拍了拍微红的脸颊,嘴角带着难得一见的微笑去工作了。 她的背影在他的眼前经过,身后留下一缕玉兰花的香味。 秦锋给这沁人心脾的香味一撩,浑身内外感到一阵惬意,忍不住深吸了一口气。 望着她的背影,他忽然生出一种怜爱之情,还掺着同命相怜的个人情感在里头。 章医生不久就会和唐悦娴小姐结婚的,小美对他再有幻想,恐怕也是枉然。 秦锋虽和章医生不熟,但他们这一代接受过西方高等教育后再回国的青年普遍对传统的一夫多妻制婚姻都感到反感。 尤其是学了四年法律之后,他更加看到这种夫妻制度轻则弄得家里鸡犬不宁,重则带来杀身之祸。秦锋多年来一直坚定不移地抵制父亲娶小妾,以维护家庭安宁,他本人也是文明时代一夫一妻制度的拥护者。 因此,他认为章医生是不可能接受纳妾这种封建思想糟粕的。小护士再爱他也是一种爱而不得的单相思罢了。 若不是亲自跟踪小美来了一趟医院,偷听了她和章医生的对话,他还不能下决心来放过她。 看着小美远去的身影,他越发同情这个年轻又涉世未深的女孩子,因为她的付出是注定了难以有回报的。 他悄悄地往回走,边走边想:“以小美的聪敏程度,不可能不知道章医生对唐小姐的忠一不二,可惜了一片痴心,真是个为爱情昏了头的傻姑娘!” 当秦锋回到那边的医院,准备清理好昨夜找护士们做的笔录带回警局时,却在大门口撞见了怒气冲冲的父亲。 “爸爸,您来得正好,我有事稍后向您汇报--” 秦局长咬牙切齿地一个箭步冲上前,朝着儿子的脸颊就是很响亮的一下:“啪!” 这一记耳光扇得秦锋有点懵。 好端端的父亲怎么会在医院里等着他来,就只专门为打一个巴掌么?! 不对,肯定是发生了大事,而且是很难挽回的大事 他被打的那边脸顿时火辣辣地疼痛起来,万幸的不是先前和陈醒对打的时候受伤的那边脸。不然准得毁容。 凡事总得有个因果。肯定是有人趁他不在医院的时候,在父亲面前说了不少对自己不利的话。 他伸手轻轻拂了一下发痛的那边脸,若无其事地笑道: “爸爸,您不要生气,有事情我们回去说,这儿人多,看着怪不好的。” 秦局长的两腮像胀满了空气似的鼓起,好像一只正在应激状态的河豚鱼,浑身都圆滚滚的,全是扎手的硬刺。谁敢惹他就扎谁。 这个儿子越长大越不听话,让他跟着刘警长学本事结果还把一盘棋子弄得乱七八糟。 “锋儿,你知道我为何要打你吗?” “不知,或许是工作出了纰漏?” 一语未落,父亲的大手一扬,一份材料就这么拍在了他的胸脯上。 “你自己看看去,不要在国外待了四年,连字都认不得了,好好看完!” 秦锋给拍得退了好几步,连忙避开父亲凶狠的目光,闪到一旁。 双手接了材料一翻,才知道是刘警长连夜拟的加急报告。 老狐狸写的东西并不长,短小精悍,但所列的内容却让秦锋惊出了一身冷汗。 总结起来一共就是三件事,一件比一件更严重。 第一件事,警局的得力干将、年富力强的队长老高不明不白地死了,凶手至今无明确线索。 第二件事,暗中派去将朱行远丢进南边河道的两个便衣的尸体在下游被发现,现场有血和子弹壳。 第三件事,关押近十天都未出事的重大嫌犯林一堂,身负重伤还疯疯癫癫,居然在天亮之前能成功从医院逃脱,看押他的警察还被残忍地杀掉了。 报告的最后一句话,明目张胆地写到: “局长的公子刚愎自用,不听前辈的经验,在这次夜查医院的事故中严重失职,造成了一个难以收拾的烂摊子。” 秦锋把报告看完,直接当着父亲的面“哗啦”几下撕碎。 “刘前辈自己办事不力,还唆使余下的人一起来污蔑我?” “他人在哪里?我要当面问个明白!” 秦局长一脸铁青地瞪着儿子,好像不认识他一样。 秦锋眼看父亲身后站着的几名警察开始交头接耳,一刻也不想久留。愤愤不平地把碎纸丢在脚下,扭头就往大街上走。 这种事情当着父亲在怒火上,只会越洗越黑,还不如先找个地方去冷静冷静。 冷风一道一道地刮过。 他把风衣领子竖起来,遮住脖子,沿路都在思考对策。 装无辜和装不知情,是用来给父亲和那帮人看的。 秦锋的头脑渐渐清醒,也理出了个大概的思路。 “这三件事虽然发生的时间和地点不一样,可能背后就是有内在关联的。” “眼下朱涓涓躲在外边,朱行远也死不见尸,大概率还活着。先把这件最容易的事情理一理,再去看其他的两件。” 他这次不太方便单独行动,免得又被别有用心的人拿来作把柄。 思来想去,秦锋终究还是暂时放下了面子,作出一副谦虚谨慎又积极向上的态度,回了警察局。 门口站着的警察一见了他,照例露出标准的客气和假笑:“公子来啦,最近辛苦啦!” 他也礼貌性地点了点头,给两位警察每人一根香烟,“您二位也是!” 这两人受宠若惊,接了烟,瞅着没有旁人,便低声问道: “公子,我们一大早就看到警长大人赶回来,上午又带了大队人马出去,您为何到中午才独自回来呢?” 秦锋心里更给刘警长记了一笔,这老狐狸奈何不了他,就把父亲搬出来明面上对施压他了。 第三百一十九章 登报 自从与启澜匆匆告别,朱涓涓已经在学校里足足藏了近一周。 这几天她过得战战兢兢,生怕警察会找上门来。大部分时间都藏在巴掌大的房间里,唯有凌晨和黑夜才会悄悄开门透上一口气。 秦锋放走了她,也因此招来了刘警长的戒心。从那天起,很多文件都被锁进了柜子,不再和过去那样只要扫一眼桌面就可推出个大概来。 这天,他回了警局,却发现父亲的办公室的门是上了锁的。 自己用的那间办公室,掏出钥匙来,半晌打不开,锁已经换了。 全局的领导者早已在暗地里筹备干一场大的,这回上上下下都参与其中了。 这一切都是没有事先告知他的,目的不言自明:有人已经怀疑他在假公济私,向父亲打了小报告,于是后者刻意封锁了消息。 既然没法参与这些事了,秦锋也难得落了个表面上的清闲,正好得闲去理理之前没时间做的事。 现在,他骑着一辆自行车,裹紧了围巾,急着去朱家大宅,只想探探那边有没有人住:人活着岂有不回家之理。 他之所以敢公然和刘警长对着干,擅自放了原本是打算拘押在牢里的朱涓涓,很大程度上也是为了让她先欠下一个人情,留着日后慢慢来还。 她那一晚在牢里无意间说漏了一点信息,他敏锐地发现了她可能知道林觅的下落,只是没有当着众人的面把事情说破。 林家父女的下落成了两人之间颇有默契的一个秘密,他决心从朱涓涓这儿找到线索。 到了那处曾经门庭若市的大宅前,他望着沉寂的房子和花园,暗自吃惊:难道一直就没人回来过吗? 连续几日的鹅毛大雪,如同巨大的白色地毯一样厚厚地盖住了房前屋后的路。 白雪上除了一行行觅食鸟雀的爪痕在阳光下若隐若现,连半个人类活动时留的脚印都没有瞧见。 这些要是换成别人十有八九会抽头丧气。但秦锋自然是不会死心,他的办法多得很。 朱涓涓是找不到,但不代表他找不到可能知道她下落的人。 头脑里冒出来的第一个念头就是去她工作的学校打听。 这天下午,阳光不错。 朱涓涓稍微恢复了些体力,看到这久违的阳光从门边照进来,就开始打扫房里的卫生。她先是把地板擦了擦,又想烧点热水来洗洗床单,于是就下楼去找食堂里的师傅借个烧水的壶。 这是她这几天第一次离开自己藏身的陋室,自以为不会有人来关注。 未曾想到,她抱着铁壶,高高兴兴地沿着原路返回时,出乎意料地瞥见一个熟悉的身影站在了楼梯口。 “秦先生您来找我做什么?” 她的手指发颤,险些把铁壶掉在了地上,脸色也更加苍白了。 看得出来,她见到这个人之后心里是十分害怕的,即使对方并不算是个坏人。 秦锋一把攥住她的胳膊,不由分说地训斥道: “躲哪里不好,还躲到学校来!傻子都知道你除了在家就可能来这里!” 训归训,他的语气虽不客气,也没什么恶意,至少也是为了让她躲得更明智一些,免得再落入刘警长的手里。 然而,她一下子就哭了:“我能去哪里?还不如在牢里呢!” 朱涓涓说的是气话,但秦锋听了却很是过意不去。 “朱小姐,别这么悲观。不管你三哥的情况如何,你都要活好,不然你父亲和哥哥们在九泉之下都难以瞑目。” “我有个办法,让你安全地搬回自己家里去。但你得亲自和我一起去一趟京城最大的报馆。” 朱涓涓一脸困惑地望着他,“有什么事非要我本人去登报?” 秦锋压低声音,面色严肃,“当然是关于你三哥的。他堂堂一个政府工作人员,也有个一官半职,就这么消失了,社会上难道没人会议论吗?” “实话和你说,刘警长那一晚是对你三哥下了狠手。肯定是有秘密被发觉了,只能临时就地灭口。不过螳螂捕蝉黄雀在后。那一晚去处理这事尾巴的两个人都给杀掉了,他却不见了。” “我三哥还没找到吗?”她没有抬头看他,故意问了一句。 “何止是没找到,我看他很可能活着,这也是那个老狐狸的一块心病了。” 朱涓涓听到这里,依然是一头雾水。 “你是要我去登个寻人启事?还是断绝亲属关系声明?” 秦锋见她还没理解自己的计划,急了。 “不,是讣告。” “啊!”她一声惊叫,差点给这话吓个半死。 “其实很简单,你就说,三哥的遗骨已经在河道下游被人发现,疑是失足落水溺亡,已经择日与父兄的一道合葬,那边估计就不会再揪着你不放了。” 他的这个办法在她看来没有什么不合理之处,反正三哥被刘警长给杀过了一轮,是没打算留活口的。 登个假讣告,至少可以让三哥伤愈之后改名换姓地以另一个人的身份生活,未尝不是好事。 朱涓涓闭上眼睛,背对着他,沉默一会后终于同意:“现在就去。” 下午三点半,各大报馆就会编排明早的报纸,留给他们的时间确实不多。 秦锋也不想浪费太多时间,骑自行车载了她一路往报馆赶去。 “秦先生,登完讣告之后,万一很多人上门来查真假怎么办?” 她多少还是有些胆怯,也不是没有好事者会要求开棺验尸之类的。 他倒是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这年头骨头多的是,晚上我给你送一个装了骨头的棺材来。” 这番话又把朱涓涓吓得浑身发抖,抖得连骑车的人都感觉到了。 秦锋笑了笑,转口问了个自以为轻松的话题:“我听说顾家二少爷对你有意,为了你还蹲过一次牢房,这可是真的?” 她低头不应,却听到他在继续打趣自己:“我看顾局长年内还下不了台,你嫁给他的宝贝二少爷肯定不会吃亏。有个人保护你不好么?” 第三百二十章 多了个朋友 报馆的位置不太好找。秦锋上回来,目标明确,只是想登个寻帽子的启示来找林觅。 这回却是拉了一个瑟瑟发抖的朱涓涓,专门要为她目前生不见人、死不见尸的三哥做一个假讣告,以便瞒天过海,费劲程度加码了不少。 涓涓的内心起初是矛盾不堪,毕竟启澜已经告诉她三哥已经得救,人活得好好的,发这个东西太晦气了。 为此,秦锋一边踩着自行车,一边时不时还要分心给她不停地做思想工作,好说歹说,就连做假骨灰加买棺材的麻烦事都替她揽下了,她才勉为其难地同意了。 下午四点整,正是报社下班前最紧张的冲刺时间。所有明日见报的,不论长短,统统都要定下来,确认无误就交付印刷厂连夜排版,天亮之前才能出现在各个街角的报童手里。 他们要登的讣告,为保险起见就得找负责人商议,没有管事的拍板,根本就没门道了。 秦锋领着朱涓涓直奔主编的办公室。 北方冬季,天黑得早,窗外已经漆黑一片。这间位于二楼中间的大办公室却还亮着一盏灯。 门关着,想必里面的人已经在准备下班了,他赶紧冲上去用力叩门: “主编先生,请帮我们一个忙!” “我们只要登一个加急的告示,很短,不会太影响版面的变动!” 门应声开了,里面并没有他见过的那位大胡子主编。 一个相貌和气,戴着眼镜的年轻人站在门边,真诚地说: “主编先生前天起就请病假了,这边的事情暂时交我处理。告示可以先给我看看,如果其他的编辑也同意明天登报,我一定会帮你们这个忙。二位先进来谈!” 随即,客气地请他们坐到办公室的沙发上,又沏来两杯热茶。 这个年轻人正是在报馆干活的黎建华。 开始在门外,光线有些暗,他还没看清来人的长相。 屋里的灯光离进来的那位年轻女士坐的位置更近。 在暖暖的黄色光晕下,她端端正正地坐着,一张姣好的面容正好被他看得清清楚楚,不经意间就心跳加速起来。 倒不是见色起意之类的猥琐念头。 而是,这位女士他是确确实实有过一面之缘,而且单方面留下的印象特别深刻。 黎建华在几个月前,背着体弱多病的妹妹采薇去了一次她想报考的那所刚成立的女子师范大学,打算现场报名。 家道中落,亲友疏远,加上林一堂的资助被迫中断,他们在京城的生活境况越来越窘迫。 他知道目前的境况,不可能兄妹两个都心无旁骛地考大学,必须有一个来挣钱,解决吃饭穿衣还有房租这等火烧眉毛的问题。 当时,时间仓促,兄妹俩也人生地不熟,连复习的资料都没得一本。 一位好心的年轻女老师慷慨相助,不仅赠送了好几本书,还帮忙划出了重点,对此建华一直心存感激。她的帮助简直是雪中送炭。 匆匆一别后,建华就发誓要混出个人样来。体力活好找不好干,少爷出身的他也干不来。 和所有满腔热血,敢于试错的年轻人一样,找过银行的临时工,也尝试过中学代课老师,最后打听到京城最大的报馆在招一名助理编辑。 凭借着自己过硬的古文和白话文写作功底,以及中学时代就靠着广泛阅读而积累下的中西方文学知识,幸运地从应聘的三百余人中脱颖而出,被伯乐一眼相中。 对建华而言,这是他和妹妹唯一的经济来源,是安身立命之本,因此干得十分认真努力。肯加班,肯自主学习新知识,接别人不愿意干的活儿,在主编的培养下,他越干越好,每个月都会涨薪。 说来也凑巧,主编比较看重他认真做事的态度,最近一个月的本地新闻都是让他核对了再发,下个月他就可以升职了。 这一天黄昏,他很诧异地认出了那位好心的女老师,不想会在这个时间点,她会出现在报馆。 多日不见,她瘦了不少,也憔悴了,那双好看的眼睛像是蒙了一层淡淡的哀愁。 而此时,她发现了眼前的这个人也在大大方方地注视自己。 他们互看了对方一会。朱涓涓觉得建华有一点眼熟,却又一时半会想不起在哪里见过。 后来算是找到一点记忆的片段:那天他哼哧哼哧地背着体弱的妹妹来学校,看到的人没有不感动的。 碍于秦锋也在场,她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干脆低头看着鞋尖。 秦锋没有心思喝茶,不满地看了一眼貌似在发呆的朱涓涓。 “我如果不动笔,以她的办事态度,天亮了都写不出来。” “借你的办公桌一用!” “好的。” 建华把座位让了出来,自己也寻了一份资料走到窗边站着看。在这短短的一杯茶工夫里,他也察觉了和眼前这位小姐一起来的这个人不好惹。 何况,他还不清楚两人之间是什么关系,谨慎做人总没坏处的。 秦锋在桌上找了一张最厚的纸,选了一支顺手的钢笔,埋头刷刷地写,一下子就把要刊登的内容写好了。 “你看看,有什么需要删减的吗?篇幅大小合适吗?” 建华一看那开头,居然是“讣告”二字,暗自吃惊。他小心翼翼地把这张草拟的内容来回看了好几遍,脑海中的困惑更深了。 因为工作主要接触的是本地新闻,他对朱家的变故了解了一些,平时报馆的同事们也会偶尔唏嘘一番。只是万万没想到她就是传说中的那位家门不幸的朱家小姐。 这下,他心里有更多的话要说,甚至,他只想好好地拥抱她,安慰她,就像一位老朋友一样。 “先生,您写的很好。我看不需要改动了。” 建华拿了一张纸,签上自己的名字,递给秦锋。 “您再找一楼最里边办公室负责排版的白小姐看看,如果她肯签字就成了。” 趁着秦锋出去了,他对着朱涓涓轻轻地一点头: “朱小姐,很荣幸在学校以外还能有机会遇见你。有苦恼千万别憋在心里,我和妹妹欢迎你来做客。这是地址。” 她的手心里,多了一张字条,上面写的是兄妹俩的住址。 第三百二十一章 剑走偏锋 次日一早,朱涓涓站到了自家的大宅子前,面对的是里三层外三层的记者和警察。 秦锋手握报纸,扮成一个戴兔毛帽子的马车夫模样,混在人群中,暗中观察有没有目标出现。 不出所料,刘警长本人果然赶到了现场,一边命令手下的人维持秩序,一边假惺惺地找朱涓涓寒暄。 “朱小姐,好久不见,令兄意外离世,真乃天妒英才” 涓涓白了他一眼,语调冷冷地回应: “我并未告知您三哥落水去世的消息,敢问是从何处得知的?” 刘警长油腻地把手里的烟往嘴里一塞,从口袋里摸出一张折叠的报纸,在她眼前用力地晃了晃: “一大早的就看过了。你的三位兄长年纪轻轻就走了,太蹊跷了。” 涓涓见他明知故问,有意地顺了他的话问下去: “何人干的?您有什么线索要告诉我吗?” 老狐狸故作谦虚地吐了一股烟气,低头片刻,作了一番权衡,才回答这个问题。 “很简单,”他的话里藏着话,“林家那个谋杀你二哥和三哥的嫌疑犯,已经被捕快半个月了,但还有漏网之鱼逍遥法外呢。” “你三哥只要活着,就会想方设法复仇,所以他们也没有打算放过这条人命,这不就下手了吗?” 他再怎么煽情加误导,涓涓也不为所动。她的心里对大哥和二哥的死亡已经有数,不是仅凭一面之词就能糊弄的。 虽然只是见过一次林少爷,但她毫不犹豫地相信他的清白。 林觅父女和她也相处过,都是有礼貌和修养的人,与人为善,这样的家族怎么可能会培养出一个杀人犯呢? 刘警长急着要把三哥的意外也要水到渠成地嫁祸到林家,不就正好说明局里的人上上下下地都参与了暗算林家的阴谋吗? 朱家不过就是这一场暗算中被选中的牺牲品罢了。 刘警长见她低头不说话,特地试探性去问问下一步有无可能。 “朱小姐,我们想参加令兄的葬礼,可否允许?” 朱行远的腹部那一刀是他亲自所捅,头上的伤也是他砸的,不见到遗体还真不甘心。 朱涓涓猜到对方没安好心,抬头看到四面八方的人都汇集过来,意识到机会到了。 她大大方方地当着所有在场的记者和围观群众鞠了一躬,双眼含泪,楚楚可怜。 “今天,我代表朱家感谢各位的关心。” “我三哥的遗体被人发现时已经惨不忍睹” 她的眼泪簌簌地落下,同时也有意地提高了语调, “我就自作主张,将他火化后,择日与父兄葬在一处” 人群哗然。 大家纷纷对这位不幸而坚强的大家闺秀投来同情的目光。 “朱小姐,节哀顺变!” “你一定要好好地活下去,保重!” “这也太可恨了,非要赶尽杀绝!” 涓涓见人群都是向着自己,赶紧借着道谢的机会,堵住刘警长的要求: “感谢各位,方才刘警长也表示了对案件的关心。” “但人死不能复生,我现在一介弱女子,只求过上寻常的平静生活,也不想在让父兄在地下遭受打扰,恳请刘警长和诸位理解,三哥的葬礼不对外举行。” 围观的记者们一致同意,并派了个资历最深的作为代表,上前表达了对她的支持。 “放心,我们一定不会用朱家的伤口大做文章,决不允许出现博人眼球的下作伎俩!” “警长大人,您也要保护好朱小姐的安全,让我们大家都放心!” 人群中爆发出热烈的掌声。 刘警长见大家一致公开支持朱涓涓,也不好再强迫她。毕竟,他也想明白,现在的朱家,已经是一匹死去的骆驼,只留一副无用的空骨架,掀不起半点风浪了。 朱行远好歹也是官员,虽没有两位兄长的影响力大,也算得上有前途的青年才俊。 他的妹妹又没疯,怎么会在没有见到尸体的情况下登报向全城告知他的死讯? 一旦宣告他死亡,就意味着朱家彻底沦为普通百姓了,再无翻身可能,这么百害无一益的事情,别说留洋归来的朱涓涓,就是寻常人家大字不识的女人,也干不出来。 刘警长千算万算,在这一着上算漏了,没有进一步核验朱行远是真死还是假死,就信了眼前的这一切。 他作出一副正直的有人情味的态度,当众也以一种积极诚恳的模样表态: “各位所言极是,刘某一定会保护好朱小姐,早日将幕后凶手全部揪出,届时当众游街处死,请大家放心!” 朱涓涓也当众再次鞠躬,表达谢意。 秦锋在人群里把这些都看得清清楚楚。因为特地穿了两层厚厚的臃肿的棉衣,掩盖了他原本高大挺拔的身材,在场的警察竟然无人注意到他的存在。 他观察着刘警长脸部表情一直在微妙变化。尤其是在提嫌疑犯谋害朱家的这一段,极其不自然。 他的拳头攥紧,怒目而视,“千刀万剐的老狐狸,亏我还一直喊你前辈!” 待所有人都开始散去,朱涓涓也上了一辆挂着黑纱的马车,驶往城郊的墓地。 秦锋赶着车,回头看了车里的人一眼,忍住笑问: “我的这一招‘剑走偏锋’还好使?” “我昨晚忙乎到现在,一口水都还没喝呢,你给我点吃的喝的,也不枉我辛苦一场。” 朱涓涓从车里摸出一盒糕饼,拣了一块最大的桂花糕塞进他嘴里, “你手上拿着鞭子,拿手抓着吃太脏了。” “你弄的这一坛子是真的?怪吓人的!” 他给这块又甜又软的桂花糕齁得说不出话来,只好作了一个手势来讨水喝。 她表面上怪他弄的东西不靠谱,内心还是挺佩服他的这些歪招,及时把水壶送到他手里。 “慢点吃,谁叫你吃这么快?噎着了就不好了。” 秦锋把水喝了一大口,才把那股甜腻感给消了下去。 “这坛是新买的,里头都是我找驴肉馆的老板特地买的骨头,敲碎成粉还加了五块大洋呢。” 第三百二十二章 不亏的交易 马车停在了城郊。 冬日的太阳无言地照着三块新刻的石碑,碑上还留着一圈浅浅的白雪。 朱涓涓一下车就触景生情,难以自持地抽泣起来。 秦锋也下了车,跟着她一步步走到墓地,把那顶戴在头上的兔毛帽子取下,端端正正地拿在手中,朝着朱家父兄的坟墓,满怀真诚和愧疚地行了一个礼。 “朱伯伯,博远兄,定远兄,我来看望您三位了。” “昨夜打扰了各位的清静,非常对不住。” “现在的这个是行远兄的假坟,他本人不在这里,请不要怪罪我!” 他脚下正对着的方向,就是连夜挖好的一个方方正正的墓穴。 昨晚从报馆回来,秦锋就同朱涓涓一起来到这里,商定了明日行远的假坟怎么做。 “草草地挖个小坑,看似省事,但后患无穷。刘警长随时都可能反悔,万一挖开看出问题来就麻烦了。” 涓涓表示赞同,“那就按照和父亲他们一样的标准尺寸来挖。” 说是一起来办事,其实出钱又出力的只有他一人。 但他觉得这些付出是必须的,因为只有把这个忙帮成功了,朱涓涓才会认这个人情,打听林觅的下落才有了希望。 先前与何诗安也有过类似的交易。但那个丫头片子狡猾得很,办事不牢,还非要他帮助找到了顾启澜才肯提供林觅的线索。这个交易如此麻烦,不做也罢。 秦锋见天色已晚,一个女孩子在坟地里待着也不安全,就骑车送她去了一处相对安全的客栈里。 同时,他拍着胸脯对她说:“余下的交给我,包你满意。” 她依然有顾虑:“万一我告诉你的那几个人不肯晚上出来挖坑,明天的计划岂不是要露馅了?” “我肯定有办法让他们干活,这个你放心。” 至于怎么个办法,秦锋拒绝透露细节,涓涓也会意,不问了。 他临走时还特地交待,“茶房那边我已经给了钱,尽管好好待着,在我回来之前不要四处乱跑。” 待天明之时,她在床上迷迷糊糊地摇睡着,门一下就开了。 秦锋带着一身泥土回来,一进门就坐下喘气。 “坟也挖好了,墓碑还在刻,骨灰坛子也买了装满了。你该告诉我林觅她去了何处了?” 朱涓涓见他如此真诚,内心不忍,终于松了口。 “秦先生,林觅小姐和她父亲确实在我家住过几天,但他们后来不辞而别了,可能也有自己的苦衷。” 他的眼中闪烁着久违的光芒,语调也兴奋起来: “这么说,你真的见过他们。看来我的直觉没有骗人。” “你认为他们最可能去了哪里?林觅小姐她有没有和你单独讲过一些家里的事?” 她仔细想了想,坦诚地看着他的眼睛回答: “林小姐担心她的表哥,想着让他能早点洗冤出狱。” “她还思念她的妈妈,自从林家发生变故,母女两人就再也没见过。” 秦锋听完她的讲述,作了一个大胆的推测:林觅一定还在城内某个地方躲藏着。 他已经得知林一堂杀掉看守逃脱的事情,但林太太的下落,一点消息也没有。这似乎可以成为寻找她的另一条线索了。 朱涓涓把自己知道的如实相告,这一点让他很满意,也不枉他连夜连哄带吓地把先前给朱家挖墓的那几个人凑齐,还在一旁寸步不离地监工到天亮,给风吹了一头一脸的黄土。 当他们两人一同瞒过了刘警长,再次来到此处,安放装着驴骨头的骨灰坛入葬,彼此的心里都感到了一种释然。 消息都是不胫而走的。 这一天上午,唐悦娴带着一堆好东西来看望启澜和陈醒,却无意发现了启澜谈恋爱的秘密。 陈醒很是为自己说漏了嘴感到不安,正搜肠刮肚地想法子替深陷尴尬的启澜解围,忽然听到隔壁房中传来一阵瓷碗碎裂的声音。 启澜惊叫:“行远哥出事了么?” 他拔腿就往房里跑,陈醒和悦娴也紧随其后。 只见才恢复意识没两天的朱行远一脸怒气地半躺在床头,地上除了瓷碗稀稀拉拉的碎片,吃了一半的油条,还有一张撕烂的报纸。 陈醒一头雾水地迎上去,不解地问:“小哥,是我买的油条凉了还是不脆,惹你发这么大的火?” 嘴上很客气,心里却看不惯地将他鄙视了一番: “吃人家的东西,还砸人家的碗,有吃有喝你还要闹的哪样。” 行远不笨,他瞥见给自己送油条和报纸来的那位闷闷不乐地站着,连忙宽慰道:“小陈别生气。不是油条,油条还挺好吃的。” 陈醒心想:“我才不和你为个油条生气呢。主要是克丽丝小姐,凭什么就让她先遇到你,还喜欢你?” 如果不和那两个便衣拼了老命,这个傲气的公务员小哥早就给黑白无常抓了。现在,还得忍着一颗随时都会变得酸溜溜的心,把他当佛给供着。 启澜手脚麻利地把地上的碎瓷片收拾干净,坐到床边问:“行远哥,你有什么苦恼就告诉我。” 行远无力地捂着腹部的伤,苦笑道:“我还真不如死了好呢,这报纸一早就登我的讣告,还是四妹的名义发的。” “报纸?!” “讣告?!” 唐悦娴把撕烂的报纸捡起来,拼到一起看了又看,难以置信地望着行远。 “朱先生,这个讣告的确是你妹妹发的,京城最大的报馆不会开这种低级玩笑。” 行远猛然间抓住启澜的手,激动地说: “算我求你了,顾老三,你赶紧出门去找我四妹,问个清楚,为何要发这种晦气的东西?” “她一定是受了威胁或蒙蔽,才会做出这种荒唐之举!” 启澜怕他过于激动会影响到伤口愈合,连忙拍着他的背劝道:“好,我马上就去找涓涓姐。但行远哥的这个假讣告,是不亏的。” 行远抱着枕头狠狠地捶了几拳,几乎要哭出来:“还不亏?万一克丽丝见我没钱没名的,跟被人跑了怎么办?” 第三百二十三章 是敌是友 他内心的惶恐全部反映在瞪大的双眼里:明摆着就是要告诉大家,他怕女方会嫌贫爱富,被一脚踹了呗。 行远没料到在场的三人里还潜伏着一个深藏不露的“情敌”,他是直性子,肚里难藏话,有啥都统统倒出来了。 但他的话让陈醒感到就像被人扎了屁股一样难堪。听到暗恋的克丽丝小姐被情人如此描述,他心头的怒火爆发,气呼呼第一个站出来反对。 “明明是你自己挑吃挑穿,过惯了富家子弟的生活。” “还要说得冠冕堂皇,把人家说得这么爱钱爱名的!” “你若觉得她配不上你,就趁早分了,她也能找个好男人托付终身!” 顾启澜怕行远接受不了,连忙悄悄扯了他一把,示意不要说这戳心窝子的真话。 门边站着的唐悦娴也理了理旗袍,收起脸上的笑容走了过来。 “我们女孩子家,只要爱的男人是个好男人,就肯踏踏实实地一起过日子。名和利都是浮云啊。” “还有一点,背着女朋友和别人议论她的不好,是恋爱人士的大忌。” 她说得不紧不慢,但字字都如同小鞭子,一下一下地朝着行远打下来。 他越发觉得委屈,叹息道:“我知道你们是为我好,我不是说克丽丝一定会是那样的女人。但人心是会变的,何况她是风月场上混的舞女啊。” 他的话音刚落,眼前的门重重地晃了起来,拍在墙上。有人头也不回地摔门而去。 启澜知道陈醒是给这番话气着了,连忙追出门外,加快步子赶到他的面前,伸手就拦: “陈兄,你心里不舒服就拿我出出气,别和一个卧床的伤员计较。” 走了百来步,陈醒的气还没有消,望着启澜眼里全是求和的表情,也只好妥协。 “你别和他耗着了,有空多看看书。考试的时候能多答一个题,就多一份上榜的希望。” 顿了顿,他又接着说: “从今天起,厨房的事情就交给我。我虽做的菜饭远远不如你的可口美味,但填个肚子已经绰绰有余。” “早晨林小姐和她父亲出门,还特地让我转告你,务必要好好学习,不然她就不回来了。” “什么?她真是这么交待的?!”一听到好不容易才重逢的林觅短短的相处了几天又要走,启澜焦灼得如同热锅上的蚂蚁。 “骗你不是人,挖坟的时候掉大坑!”陈醒不但与他坦坦荡荡地来了个对视,还一边举手发了个毒誓,让他不敢不信了。 “我去准备午饭,你好自回房读书,不要辜负了林小姐的期望。” 这叮嘱沉甸甸的,启澜兢兢业业地进屋翻出蒙尘的书,恨不得头悬梁锥刺股。 启澜坐在桌前,越想越觉得今天报纸上的假讣告有些蹊跷,尤其放心不下分别了几天的朱涓涓独自一个人住。 书刚刚翻过去十来页,厨房里的灶里才冒出第一缕烟,他心神不宁地把书往桌上一放,又出了门。 刚好院子里一个人也没有。唐悦娴还留在房里宽慰情绪波动的行远,陈醒则在案板前笨手笨脚地切菜。 这次出去打算瞒住大家,谁也不告诉。 沿着去往学校的那条路,启澜脚步笃定地向前。 路边的人不少,他也没法分辨哪些是眼线,哪些是便衣,只能尽可能低调行事。 枪带了,匕首也带了,万一遇到便衣也不怕再来一战。 有惊无险,他终于又站在了与涓涓分别的那间小房门前。 但门上锁了,喊了几遍也没人应。 学校的一位老师傅刚好路过,见此情景好心地告诉他:昨天下午一个高大的男青年找到这里,用自行车把住在这里的女子接走了。 “哦?难道是二哥来过?”启澜首先想到的是启江,但二哥的身材确实说不上高大,可能另有其人。出于行事谨慎,多问了一句: “那个男的穿什么衣服?” “黑的长大衣,西式的。还有靴子。” 果然不是启江。他猛然一惊:糟了,涓涓姐给警察局的那个男的带走了! 脑海中浮现出一个人像,正是他差点在医院那晚为了救被毒打的陈醒,开枪就杀了的那个人。 启澜强迫自己在短短几分钟内冷静下来,把这些接连发生的事情捋了捋。。 那个人带走她,总比被刘警长抓走好。 看样子在报上登假讣告的主意,八成也是这个家伙出的。 不是胆子够大的人,不敢这么出招。 “如果不是他老想着纠缠林觅呢,我还挺愿意交这个朋友的。” 朱涓涓和秦锋把假坟做好,刻意地在街头分开了,避开刘警长的眼线。 “有眼线,你瞧见那个拿着拐杖来回逛的人吗?那是警察局的副队长老李。” “还有那个男扮女装在看胭脂水粉的---” 朱涓涓一看,暗自吃惊。 只见那个“太太”一头洋气的波浪卷,身材也高挑苗条,穿着桃红色的旗袍在对着镜子试妆。 她噗嗤一笑:“真是人才,你不说,我都看不出是男的扮的。” “可不,你得小心了,最近要买什么化妆品和衣服,就忍一忍,实在忍不住了呢,喊顾启江去代劳。” 秦锋又带着戏谑揶揄了几下,她的脸就越来越红了,像不胜酒力的人突然喝了好几大杯。 他是个有恋爱经验的人,一眼就看出了两人的真实关系。 原来传说里的两情相悦是假的。 顾家二少爷也是个妥妥的单相思,而朱小姐的表情也恰好泄露了一个秘密:心仪对象另有其人。 启澜也无处可去,只好在学校门外等候了一下午。 黄昏时分,总算在路口发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前来收拾衣物准备回家的朱涓涓。 路上没什么人,他也只敢隔得两米之外轻轻喊: “涓涓姐!” “小澜!”她连忙凑了过来,“我要搬回家去了,你最近过得好不好?要不和我一起住几天?” 启澜摇摇头,“我怕被警察发现,连累了你。” “姐姐,讣告真是你登的,你想出的?” “小澜弟弟真聪明,是别人帮我想的,我万万想不到这种办法。” 启澜不解:“又是警察局的那个人?他为何会平白帮助你?可有提过什么条件?” 第三百二十四章 有利证据(1) 诚然,启澜和朱涓涓之间在过去的大半年中彼此之间信任和帮助,使深厚的姐弟情谊开花结果,但并不意味着做弟弟的凡事都要毫无保留地告诉姐姐。 他对林觅的感情从一开始就不打算公开,好比是地下进行的秘密活动。让章医生和顾启江撞见也是迫不得已。 好在这两位做兄长的不爱八卦,两个小情侣你来我往地好了这么多日子,他俩也基本做到守口如瓶。 与章文轩如胶似漆的唐悦娴刚刚从不小心说漏嘴的陈醒那里听到一点点皮毛,还对不上号;而被顾启江追了好几个月的朱涓涓到这一天还蒙在鼓里。 在做姐姐的人看来,启澜再有本事也还是个未成年的小孩子。 小孩子就该心无旁骛,好好念书。若是在大好光阴里就儿女情长,误了正事就糟糕了。 面对他带着疑惑来询问有关假讣告背后的隐情,朱涓涓并未有一丝一毫的防备之心,如实相告。 “给我出主意的这个人,姓秦名锋,也是下令全城通缉你的警察头目之子。” “他为了从我这里打听一位小姐的消息,主动帮了两次忙,人倒是不算坏” 朱涓涓说这席话的语气极其平和,但听话的人却心急如焚: “所以,姐姐就全部告诉他了?!” 他也不再在意是否周围有眼线或便衣盯梢,上前紧紧攥住她的袖子,手心里冷汗直流。 朱涓涓觉察到启澜的反应有点异样,但还不足以让她往两人的关系这条理由上展开联想。 她从包里掏出手帕,轻轻擦拭着他额前的汗珠,耐心解释道: “我前段时间与三哥在路上遇到了这位小姐和她的父亲,请他们到家住了两日。多亏他们在三哥出事的那一晚离开了,否则我们还会连累了人家。” “父女两人的下落我也不清楚,但总不能顺口胡诌,就说他们大概还留在京城。我想秦锋应该有他的办法去寻人。” 这段在朱家留宿的经历,林觅不久前重逢时亲口讲过,启澜心里有数。 但想到秦锋如此顺藤摸瓜,掘地三尺的务实精神,启澜再也不敢轻敌,不由得眉头一皱。 “此人是牛皮糖成了精,见人就粘,还是针对性地找上姐姐了?” 涓涓听出他话里流露出的担忧,微笑着拍拍他的肩膀: “小澜别怕,我和秦锋在美国一起上过学,还是校友。他原来和我的朋友丁浣,也就是现在的大嫂是一对,两人今年夏天才分的。” 她的解释的确比较合理。校友加熟人,随口问问也不必上纲上线的。 启澜这才意识到自己刚才过于紧张了,容易让朱涓涓看出点什么来,忙不迭把攥她袖子的手收回来,捂住心口,缓了缓气。 这位姐姐,居然没把他的情敌当外人。这个新发现很是让他感到不安。启澜小心翼翼地管好嘴,克制自己少说话。 他是多么庆幸自己没把林觅住自己家的事告诉她,不然以她那副好心肠和如假包换的软耳根子,姓秦的只要略施小计,花言巧语,肯定就能把想要得到的信息一网打尽。 明明心中有很多攒下的话,到了嘴边,却只提到了一个人: “我差点忘了说,行远哥一大早看到了报纸,闹情绪,他一时接受不了” “唉,我一开始也不想用这么晦气的招,但秦锋反复告诉我,唯有如此,刘警长那边才会相信他死了,单靠我一个平头百姓不足以构成威胁,我们才有过上平静日子的可能。” “我现在就是回家的,以后就住自己家,守着父亲和哥哥们的牌位,有时间了再去老家看望母亲。” 启澜恍然大悟:姓秦的果然不是一般人,里里外外都能兼顾到。 朱涓涓不放心行远,但目前的形势下,她也不敢随意走动,以免露馅招来更多的麻烦。 她叮嘱了启澜一番,教他如何和三哥解释,还告诉了他一些行远的喜好。 临走前把整个钱包都倒空了,非要启澜把每一个银元都拿上。 “三哥对吃穿有要求,我这个做姐姐的难道还要弟弟替我花钱不成。” 一番话说得启澜不得不接受。 目送她进了朱家大宅的门,他才转身朝着另一个方向走。 为了避免被人盯梢,启澜还特地在路边的一排店铺里走马观花地逛了又逛。 不小心还误入了一家专门缝制女性旗袍的裁缝店,他那副腼腆害羞的少年模样引得里面排队测量身材的年轻姑娘们一个劲地笑。 天黑的时候,总算是逛够了,启澜这才选了一条小道,赶往章文轩上班的医院侧门。 他在侧门那边遇到有一支来医院接死者回家入殓的队伍,顿时一阵兴奋,浑水摸鱼的机会来了。那门开着,他借着夜色的掩护站在了队尾,趁机钻了进去。 来得太多次,他即使闭上眼睛,单靠听觉和一根竹竿探路,也大致找得到章文轩所在的那个地方。 医院大部分大夫已经下班,留下的只有做手术的和管急诊的,患者也比白天少了许多。 他留了个心眼,避开了平时常走的那条走廊。 神不知鬼不觉地猫着腰跟上了赶着去上班的护士,寻得一条员工专用的近路。百来步刚走完,熟悉的楼梯和手术室的门又出现在眼前。 下班的时间,手术室依然忙碌不堪。 几个看上去像病人家属的男女老少,哭丧着脸在外面的石凳子上候着。还有四个士兵模样的站得懒懒散散,抽着熏人的劣质烟。 启澜明智地躲在一个大柱子后头,借着昏暗的光线蹲在地上,悄悄地等待那扇门开启。 士兵们被这些哭声弄得不耐烦,就有往石柱子这边挪了挪,一搭没一搭地聊起天来。 一个急性子抱怨道:“这些哭鬼真烦!” 他的同伴倒是通情理一些: “哎,别这么说话,谁愿意没事当活靶子?我们刚送了个中枪的,没人打包票说子弹不打到自己人身上。” “就是,我们下次还得走一遭,提前去庙里拜拜,求个神灵保佑。” “来不及了,明天下午就得动身,任务提前了!” 第三百二十五章 有利证据 (2) 第四个士兵是最先得到行动通知的,只不过忙乎着送中了弹的战友来医院,急起来就把传信的事抛到脑后去了。 他突然地吼这么一嗓子,另外三个面色一下变得凝重而惊恐,大大咧咧的闲聊也转为轻声进行的窃窃私语。 启澜很少在医院碰到士兵聚集的情况。上一回瞧见还是林一堂受了枪伤一路从天津运送过来抢救的时候。 这些人的动作和神态,以及他们话里的内容,都引起了他的好奇心。他不声不响背靠柱子,竖起耳朵,试图从蚊子嗡嗡声类似音量的交谈中捕捉有用的信息。 他的耳朵很给力,一抓一个准。 他们所惧怕的任务,居然不是去前线打仗,而是在夜半押送一批货去塘沽港。这就比较奇怪了。 这批货催得火急,开弓没有回头箭,半路上再遇到截货的武装力量,战不过也要硬着头皮打,否则逃回去极可能是酷刑。总之,两头都是死路。 士兵们的议论声音越发压低,有几个甚至还一屁股坐到地上唉声叹气。 启澜尽了力也听不清他们说什么了,就冷静下来琢磨琢磨。 塘沽港?不就是天津么? 十月的时候,林一堂带着一队警卫,携着林觅一起坐车去了天津,若不是遇到了不明身份的人马突袭,人员伤亡惨重,就会顺着水道一路往南,直抵福州。 被抢走的一箱子物品,都是林先生交给侄子护送回老家的珍贵文物,里面包含的若干珍稀名画,首饰,都是孤品,价值连城。 凭着他的直觉,这些士兵可能也是奉命送一批贵重的“货”上船,沿着水路去某些地方,也担心沿途的风险和人身安全。 两件看似不相干的事情,或许就存在某种不为人所知的联系。 启澜正想着要不要把这个发现报告给林觅的父亲,只见手术室门“哐当”打开,有病人给抬了出来。 他起初以为是伤兵,家属们激动地一拥而上,有的喊“女儿”,有的唤“妻”,有的叫“妹”,场面乱哄哄的堪比菜场和肉铺。一直听到护士说“母子平安”,才明白是个难产的孕妇。 至于那个在孕妇后面被抬出来的士兵,就没这般幸运了。整个担架上是一个被血染红大半的人形白布包,直接送往太平间去。 同伴的死亡令四个士兵瑟瑟发抖。 有的懊悔为了吃个饱饭选了这条路,有的当场就解开皮带和军装想逃跑,还有的进退两难,只好安抚同伴,顺便自欺欺人地商量赶紧去最近的庙里上个香,或求张平安符。 眼看等候的人只单单剩了他一个,启澜拍了拍衣裤上的灰土,从石柱背后走了出来,坦坦荡荡地站在了门外。 这时,他闻到了一股熟悉的淡淡的消毒水的气味,听见了手术的刀剪和镊子相互碰撞的叮叮当当。 里头的人影由远而近,一直近到他可以看清雪白的护士帽下,戴着口罩的小美。 她早就认出他了,抬起手来朝着对面的一间房指了指,将一把钥匙从口袋掏出递到他手里,轻声说:“去那里等着我们,章兄也快忙完了。” 启澜接了钥匙,转动了锁,进了那间看起来不起眼的房。 一进去才吃惊地发现,这儿竟然是章文轩做的一间器官标本陈列室,里头有不少浸泡在玻璃罐子中的人类脏器,看得他毛骨悚然。 “小美姐天天跟着文轩兄看这些,她一个女孩子不怕么?” 他一边擦冷汗,一边强迫自己能够接受那些排列在铁架子上的数十个标本。 手术室里,章文轩迅速地洗掉手套上的血,将盘子里取出的一颗子弹小心翼翼地用镊子夹住,放入一只玻璃杯。 他盯着子弹,观察得很是仔细,目光极其专注。 一时间,双眼发现了什么异常,指尖竟然难以自持地颤抖起来。 玻璃杯毫无迹象地从手中掉落,幸得小美及时递过来一只水盆,将其惊险地接住。 “章兄,你累了,这里的清理都交给我。” 她把玻璃杯连水盆往窗台上一摆,洗净双手从口袋里取出手帕来轻轻擦拭他太阳穴处的细密汗珠。 “从上午到现在都没吃一口东西,我扶你去休息。” 章文轩的身体一晃,整个人都瘫坐在了椅子上。 小美赶紧拿来一杯牛奶,扶住他的肩膀,往嘴边送去。 “章兄,早晨我吃了你的面包,这是我托家里人下午送来的,你喝一点好不好?” 章文轩没有拒绝她的好意,劳累紧张加惊吓,他几乎要虚脱了。 他低下头,将杯中牛奶一饮而尽。 “谢谢你。早点回家。我晚上还要值班。” 小美悄悄凑到他耳边,“小澜来了,在标本室等我们。” 她的话刚说完,看似疲软的章文轩一下子就强打着精神站起来,咬牙迈着蹒跚的步子就往外走: “我正好有事想找他,来得太巧了。” “我同你一起去。” 她匆匆放了杯子,追过来,扶住了章文轩,一起到了标本室的门前。 这个标本室的钥匙有两把,一把在他手里,另一把小美已经借给了启澜。 三个人重逢在这逼仄的空间里,空气里全部是浓浓的药水味,但章文轩的眼里全是兴奋的光,困扰他多日的一个悬念终于落地。 他伸手在标本架子后边的一个柜子里摸出一只眼镜盒来,从里面抓出了两样东西。 “我现在基本可以确定,杀害朱博远并嫁祸给林家的人,同曾经袭击过林少爷的那帮带枪的,就是同一个组织。” 启澜的目光落在他伸出的手掌里,上面是两颗很干净的子弹头。 章文轩拈起一枚严重变形的子弹头,低声说:“这个,是林少爷的胸口取出的。被他的骨头夹住了。” 顿了顿,他又用另一只手捏住另一枚变形不太大的:“这个,是博远的肝脏里发现的。” 启澜在灯下细细地一对比,惊讶地发现,两颗子弹无论大小还是颜色都是一模一样的,只是变形程度上有所不同。 第三百二十六章 三颗子弹 两枚子弹,如同孪生兄弟,在灯下绽放出幽暗而神秘的光芒。 “这造子弹的材料比较特别,不是常见的那种。” 启澜双手拿着子弹仔细看了又看,很有把握地说。 章文轩在旁边肯定地点了点头。 他所言是事实。做过不计其数的取弹手术,一共就只有这三起发现。 林一堂的那一颗子弹,一直就留在他的抽屉里,塞在眼镜盒子的夹层。 博远的那一颗还来不及藏起来,他就被被刘警长不分青红皂白地毒打一顿再抓走,临时就落在了手术室。 多日不归,以为早就给当医疗废物垃圾给处理掉了。他这次刚得到一个来之不易的出狱机会,稍作喘息就回到医院来寻找。最初在手术室翻了个遍也一无所获,很是失落。 迷茫之间,身后有个熟悉而温婉的声音响起: “章兄,我知道你在找什么,都好好的在一个地方藏着呢。” 她悄然贴近他的耳朵,告诉他:已经避开旁人将眼镜盒子藏到了很少有人来的器官标本室。 刹那间,章文轩的目光闪过一丝希望和惊讶。 他都来不及拿走的重要物证,居然会被看似柔柔弱弱的小美冒着危险给收到了一起。有一个给力的神仙队友是多么值得欣慰的事情。 启澜转过头,虔诚地把子弹拿给小美: “小美姐,你也来帮着看看好吗?” 小美之前就已经暗中观察了好几回,也认为两颗子弹是属于特制的,带有明显的个性特征。 听到启澜喊她来瞧,极其淡定地凑过来:“我还看到了一个有意思的地方,子弹头上都有一个小小的三角形记号,一模一样的形状。” 章文轩赞许地望着她,语气笃定: “对,据我做手术的经验看,大部分的子弹不会有三角符号,到目前为止,仅仅只见过三例。” “除了这里的两枚,还有一枚,是今晚给一个受了重伤的士兵做手术时发现的。还在手术室里没带过来。” 带着一种医者特有的悲悯,他叹了一口气:“这个人和博远一样,都没能救过来。不是每个人在中了弹以后都可以死里逃生的。” 小美怕他难过,连忙摸出手帕来温柔地替他擦了擦。 章文轩或许是累了,或许是习惯了,当着启澜的面,也没有想到自己有唐悦娴,是需要对异性避嫌的,很自然地摘了眼镜。 那块带着香味的手帕缓缓地滑过脸颊,留下一缕余温。 启澜在低头专注地思考问题,一时没有留意到眼前的两人靠得这么近多少有些不妥。 他想:专业的事情就交给专业的人来办才好。 文轩和小美能冒着极大的风险在敌人眼皮底下悄悄把这三颗可疑的子弹收集好。 有军事常识的启江也应该出一份力。在日本念了这么久的军校,没准可以从子弹的外形上发现更多的蛛丝马迹。 “我晚上去约约二哥,可以把子弹拿过去给他辨认吗?” “可以的,我其实也在考虑请你二哥来帮忙。但上回看他送了个受伤的姑娘来这,行色匆匆,没好开口。” 章文轩说道这里,又猛然想起一件事: “这子弹看起来不大,杀伤力太厉害了。那晚上的手术我没有发现子弹留在姑娘的体内,而是从她后背穿出去了。但伤得特别深,血也流得很多。” “我当时很担心她活不下来,没多久我自己也是泥菩萨过江,给打得一身血糊糊的,醒来后已经给关在没有光的地牢里了” 说起坐牢的那段时光,他的语气难以平静,大滴大滴的泪水混合汗水流下,没多久,小美手心的手帕全部都湿透了,沾了满手的苦咸的水。 她收回了手帕放进兜里,拍了拍启澜的肩膀,叮嘱道: “你在外面要特别当心。我觉得这个组织的力量就潜伏在城内,在北平和天津这一带活动频繁。” “第三颗你跟我去手术室拿了,放在这里也是不安全的。” 启澜随着她出去,章文轩则留下来检查那些标本的变化程度,记在墙上挂着的一个本子里。 待他重新出现在医院的侧门外,裤兜里已经藏好了三颗子弹。 可是,当他走到东边的一处十字路口,远远望着顾公馆门口蹲坐的两头石狮子,脚步又不自觉地迟疑起来。 就这么贸然地走到那里像没事人一样大大方方地敲门? 若把这个地方真当作了自己家,不设防地钻进去,还能毫发无损地出来,未免过于天真了。 之前他还没想过三太太为何要勾结刘警长他们全城贴画像来抓自己,以为是自己第一次随着顾启泯回家,顶撞了那阴晴不定的母夜叉,招来她报复的结果。 随着经历的事情渐渐增多,尤其是尝到了几回子弹底下逃生的滋味以后,他才如梦初醒: 他的生母二太太和他一起,早已是三太太棋局里随时要被吃掉的棋子。二太太失踪了好几年,他就成了最大的目标,欲除之而后快。 找到启江的办法虽然可以有很多,但屡试不爽的只有两种。 过去首选的是找朱涓涓来帮忙,打电话约二哥出来。这一招最厉害的就是成功地拉了启江去天津救了林觅。虽然赔掉了一辆汽车,还让启江挨了一顿家法,最终是利大于弊。 眼下,朱家已经日薄西山,涓涓姐也是好不容易靠着一则假讣告刚刚摆脱了刘警长的明面威胁。 启澜不得不转向第二种办法,得去找何诗安了。多日不见,她家的地址都险些记不得了。 他找了很久,兜兜转转,又沿路返回了好几圈,才确定了何家的宅子位置。 诗安的家,他从没有印象去里面瞧过。 但她曾经反复说起,她和他小学的时候走得如何近,常去家里玩,云云。 启澜就当是她哄他的,或者就是自己脑子失忆了。 这一座宅子是典型的中式风格,面积比林觅家的大出了三倍不止,四个方向都有一处大门,看得他眼花缭乱,都不知从哪里进去了。 第三百二十七章 有没有把我当真朋友 临近元旦,气温很低,偌大的北平城,乐于逛商店买衣服首饰的爱美女士们也因滴水成冰的天气被迫待在了温暖的室内。 启澜这一路寻过来,压根就没看见几个女的,只有做小买卖的和拉黄包车的还在和恶劣的天气抗衡,讨一口生计。 学校早放了寒假,诗安如果没有旅游和走亲戚,应该就在家里待着。但如何进门,却把他难住了。 面对何家大院的四个大门,他每一处都去看了一遍,处处都有警卫持枪把守,个个凶神恶煞,仿佛置身于阎罗殿。 门难进,脸难看。他不由得小心翼翼地后退到街角,再寻思别的法子。 空旷的路口,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 “笃!笃!笃!” 紧接着,一匹精致的马车朝着这边的南门冲了过来,雪地的融泥在路面飞速地四下溅开。 马车停了,赶车的先一步下来,捧了一个厚厚的软垫子摆好,拉开帘子,毕恭毕敬地弯下腰: “到家了,您下来。” 车里的人一亮相,警卫们就换了一副仪态。 方才两眼望天,不可一世的警卫,远远地看见那马车,齐刷刷地举手行了礼,脸上也挂出了习惯性的谦卑笑容。 何诗安戴了一顶缀满珠花的西洋淑女帽,由一个丫鬟扶着从马车里出来。 她下车的时候恰好刮来一阵风,把黑流苏边的斗篷吹得鼓了起来,露出下面藏着暖暖的洋红色的旗袍和银白的高跟鞋。 或许是心头涌起了什么预感,原本要进门的她,站稳之后,忽然扭头往身后投来不经意的一瞥。 启澜的那个位置客观地说来并不算显眼,可偏偏就入了她的视线范围,大白天的想藏也没处藏。 他情急之下像陀螺一样转过身想从旁边溜走,前一只脚刚迈出去,后一只脚就僵在了半尺高的地方。 只听得诗安喊了一句:“你们把那个人请过来,快点!” 南门的两个警卫争先恐后地朝他身后冲来,边跑边喊: “别跑啊,我们家小姐要找你!” 启澜不想让人看出他此行的目的,双手抱头,装模作样地跑出一百来米,然后蹲下来,等着束手就擒。 “呯呯”的枪声密集地响起,前方路面上数颗石头被打飞。 诗安把斗篷用力扯了丢到脚边,急急地追过来,生气地吼道: “谁准你们开枪的?!” “他是我请的客人!” 两名警卫面面相觑,迷惑地望着那个一身粗布衣衫,头发蓬乱的“贫困”男孩,以为听错话了。 紧接着,每个人脸上挨了诗安迎面打来的货真价实的大耳刮子。 这耳刮子太熟悉了,谁让自家的小姐脾气大,有皮鞭的时候拿鞭子抽,现在没有拿皮鞭,可不就直接上手了么? 他俩捂着脸,双腿发软地要往日一般跪地求饶,认错,生怕回去后还有更大的惩罚在等着。 不过,当着启澜的面,诗安也不想树立一个母狮子的形象,倒是显得比平日对待他们有肚量多了。 打完耳刮子后,虽然心里还气鼓鼓的,见他们态度尚好,也就笑了几声,挥挥手让他们退下去。 她快步走到蹲着的人身后,一把抱住他的肩膀,轻声说道: “快一个月没见到你了,找又找不着,今天碰巧就遇上了,看你还往哪里跑。” 启澜缩了缩肩膀,甩开她的手站了起来。 “我今天来,是想请你帮忙约二哥的。” 诗安脸上的笑容减了一半,嘴唇上浓郁的口红衬得她面色愈发显白。 她是个聪明人,不等话说完,就猜到之前从不来找她的这个男孩此行的打算。 上回她就吸取了教训,启澜但凡开口求她,十有八九是为了林觅。 那时候林觅还未婚未嫁的,她也找不出理由拒绝。 可如今的林觅都是办过婚宴的人了,还连同她的父亲的一道被画成画像贴遍了各大街区,成为人人避之不及的通缉对象。 在如此险恶的形势下,启澜难道还要铤而走险地招来更多的风暴吗? “这个忙,我大概是不会帮的。你也别去连累启江哥哥了。” 诗安第一次当面回绝了启澜的请求。脸上的余下一半笑容也消失得不见踪影了。 她是忍着内心极大的煎熬说出来的,说完都难过得要命,生怕他会扭头就走,不会再理睬自己了。 出乎意料,启澜非但没有生气,还语气平和地同她道别。 “诗安,谢谢你帮过我好几次。” “外面太冷,你多保重。” 他丝毫没有怪她的意思,毕竟她的心情全部都写在了脸上。 启澜曾经想,如果未曾遇见过林觅,自己或许也未必不会接受其他对自己一见如故,真诚相待的女子。 最初,他不懂爱情是什么,很多时候是被动的,手足无措的去面对林觅的喜怒哀乐。 但他在过去的日子里,也渐渐地从身边亲友的爱情经历中得到些启发,懂得感情的事情也讲究个缘分,不可强求。不如趁早和诗安拉开距离,免得伤了人家的心。 看着他慢慢地离开,诗安的眼里流出了两行断断续续的泪珠。 好强的她没有说很多,千言万语终究缩短到语重心长的一句询问: “启澜,你有没有把我当真朋友?!” 她的声音里一下子充满了委屈,好像下一秒就要爆发一场惊天动地的哭闹。 他的心中涌起一股小小的浪花,好像一只手轻轻地拍打着记忆的闸门。 她对他一直都很好,很真诚,他也一直把她当作好朋友。 启澜很珍惜这份友谊,蓦地转过身,点了点头:“一直都是。” “你说的可是真话?”诗安有些忐忑地问。 “每个字都是真的。”他坦诚地笑了笑,和她对视。 “这就够了,我愿意为你做一切自己能做的事情!” “你不用有什么心理负担,都是我自己乐意为好朋友做的!” “在这个世界上,你是我从小到大,最喜欢的朋友!” 诗安说完,心里畅快了许多,她的泪水也止住了。她忽然间明白,即使得不到他的爱情,能有一份真挚的友情,也是很幸福的事情。 第三百二十八章 冤家路窄 诗安抬起白皙的手背擦了一下眼泪,有一股小小的泪水恰好挂在了睫毛处,亮晶晶的。 丫鬟托着丝绸手帕在不远处呆呆地望着他们,没得到小姐的命令,她没有那个胆子上前。可这会看到小姐哭了,还伸手去擦,又忧心忡忡地觉得自己失了职。 忽然间看到小主作了一个招手的动作,示意让她过来,这种恐惧就加倍了。 “小姐可千万别打我呀” 两条腿不受控制地发抖,抖得像两根软软的不脆的麻花。 诗安的语气却多了几分平日里少有的和气。 “手帕收起来。我不需要了。” 说完,她又往启澜面前走近了几步,低声说: “有很多事情不是三言两语就能讲清的。晚上你若有空,先换了装,随我进去详谈好吗?” “最近几年我都是请李记裁缝铺的师傅上门量身做衣服的,他和徒弟们来得次数不少了。你就假装是他的新徒弟,一般人不会怀疑的。” 启澜有些迟疑,毕竟这换装就得花费不少时间,如果还进去谈上一阵,一晚上时间都没有了。即使能把启江联系上,半夜三更的出来碰头也是一件危险的事情。 但她眼里的神情不像是有意找他进屋消磨时间,而是似乎有许多深藏在心底的秘密想要告知。 过去,都是他说,她听,听完办事。 这次,他想做倾听者,听听酒店一别的多个日子里她经历的事情,或许也有能帮人分忧的可能。 “好。”略微思考了几分钟,他爽快地答应了。 诗安马上转过身来,大声对着丫鬟说: “你去城北那个大丝绸铺子给我买些花边和衣料,再晚一点就要关门了。” 大丝绸铺子好是好,货也多,样式也新,美中不足就是太远了。 那名丫鬟惶恐地望着渐晚的天色,担心自己靠两条腿走过去,天明才回得来。但主子今儿心情似乎还行,尽量别自讨没趣。 刚要往路边走,诗安又开口了: “路上太辛苦,这马车你坐。里头的点心饿了也可以吃。” 被差遣的人立即领了她的好意,喜从心底来,弯腰深深鞠了一躬:“谢谢小姐!” 丫鬟独自坐上了马车离去。 四周一下子就安静了不少。南门的两名警卫还在,但挨过耳刮子,远远地站着不敢往这边看,倒也省去了些麻烦。 “我们走路过去,裁缝铺顶多半个钟头就到了。” 诗安于是在前头带路,高跟鞋擦着地面噔噔地响。 启澜就保持着一米五左右的距离按照她脚下的路线走。 气氛太安静,她有意地找了个不至于引起路人关注的话题来打破沉默。 “李记裁缝铺你听说过吗?” “没有,怎么,它很出名?”他双眼看着前方,漫不经心地问了一句。 “这个铺子的老板号称京城前三的裁缝。他不但能把旗袍长衫做得好看,还会缝制西式的衣服。” “这么厉害?” “那当然,每次去都要排队,我要靠前点,也得加钱。” “到了以后,就借一身学徒的衣服给你换上。” 启澜寻思着觉得她的办法有所不妥。既然这个铺子如此名声在外,它的每个打下手的也必非等闲之辈,他可是一点针线活也不会呀! “这样太容易被识破了,我什么都不懂。” “没事,我会喊上一个真裁缝,你只要少说,多看,多吃多喝就行。” 启澜也没别的选择,只得顺了她。 两人轻声地聊了一会,不觉已到了铺子门外。 果然铺面十分阔气,牌匾是名家所书写,店内也极尽宽敞,从正中间一分为二,中式的和西式的服装错落有致地各挂一边,做工考究,色彩绚丽,令人眼花缭乱。 里头点着好些电灯,橘色的灯光深处,那一排排挂好的西装长衫旗袍下,依稀传出客人和店员的说话声和笑声。 诗安的身影一出现在门外,立刻就有人满脸笑容地端来一杯冒着香气的热茶: “何小姐,您请里边坐,今儿是想缝里头穿的还是外头罩的呢?” 他不提这一嘴还好,她无法不想起那一晚在启澜曾经住过的那个客栈里,被秦锋戏弄的尴尬来。 该死的刘警长动作太快,他俩刚进屋不久就听到沉闷的皮鞋声到了门外。 房里只有一张单人床,秦锋当时就火速决定要她钻进被窝里去,为了演的逼真,连贴身的衣物都不许留。 她自然是不肯,龇牙咧嘴地抗议,却又看见他瞬间就把灯给灭了,黑咕隆咚地,又飞来两个黑乎乎软绵绵的东西落在被子上。 “别出声,不然,我就让老鼠来咬你。”秦锋一本正经地威胁她。 这种情况下,也不敢乱喊了,脑子里一片混乱。只记得刘警长带了人进来了,然后 好好的一件真丝料的东西,就被甩到那满身烟臭味的人脸上,沾了唾沫,完全惨不忍睹。 事后秦锋的钱,她一分也不要,全丢到地上。他满怀愧疚地道了歉,也信誓旦旦地表示,只要发现了顾启澜的一丝线索,立刻报告她,算是补偿。 诗安不敢保证以后就不会再和他合作。吃一堑长一智,回去后就一口气来这边做了二十来件,以备不时之需。 她想到这里,脸一红,连忙回头望了望门外的那个人。 还好,他规规矩矩地站在原地,一动不动,一身粗布衣衫看着像是来应聘杂工的。 她心疼地皱了眉头,帅气的启澜怎么能穿这种衣衫招摇过市呢? 目光不由自主地落在了一套十分显眼的灰色的西服上,样式和面料都看着很不便宜。 这身衣服给启澜穿着一定好看,毕竟人靠衣装,佛靠金装。 她打定主意,等把事办完,就西装和长衫各买两套送给他。虽然他不一定爱穿,好歹也比这身强百倍。 一旁的店员善于察言观色,马上殷勤地捧来一个册子,眉飞色舞地介绍起来: “何小姐,好眼光!您看的这套西服,是警察局家今年留洋回来的公子的,刚好约了今晚八点来店里亲自取。” “您若有兴趣,不妨看一看其他的,都是今年最好的样式。” 诗安佯装镇定地瞅了一眼店里墙上的钟,大惊失色:八点,马上就八点了! 第三百二十九章 想办法拖住他 店里的钟当当地敲响--八点整,也恰恰是秦锋先前约定的来取西服的时间。 门外的顾启澜还傻站着一步也不动,双手捧着一本薄薄的只有口袋大小的书,看得津津有味。 他低着头,完全没有觉察到一辆黑色的汽车已经停在了身后不远的地方。 看到车上下来的那个身影正一步步朝着店铺靠近,诗安捧着茶杯,紧张得不停地走来走去,连缎面高跟鞋上的珠花也要给她抖落到地板上了。 “我一定要想办法拖住他” 她倒不怕姓秦的找自己的麻烦,而是担心他分分钟会抓走不知危险将至,正处于浑身放松状态的顾启澜啊! 店员困惑了片刻,以最快的速度想到一个答案:“何小姐对秦公子有兴趣,故意走动想引他注意哪!” 在夜色的掩护下,启澜没被行色匆匆的秦锋发现。 但他听到一阵脚步声由远而近,再借着眼角的余光,瞧见那身熟悉的装束-- 不需要诗安来报信,也反应过来了。 真邪门,医院里,朱涓涓家门口见了还不够,随便来个裁缝铺,也能碰到情敌。 简直就是牛皮糖成精了,粘住了他,甩也甩不掉。 那个人到了店门口,却不往里多走一步了。 看样子,他是怕浪费时间,打算喊人取了西服包好送到面前来。 六盏大电灯,光线充足。 在这个位置,他的背影,和启澜只有不到三米的距离。 万一转身的时候,再多看一眼后边的这个人,会发生什么样的事呢? 诗安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转着杯子,翘着兰花指,轻轻吹那略微嫌烫的茶水。 以启澜讲义气的性格,肯定不会丢下同伴跑掉。 可她的确是不忍心让他把脑袋吊在裤带上,一丁点儿的危险都不允许有。 过去常常看小说里讲两人之间的心灵感应。 她今天碰到了一回,在快进家门时回头就看到了启澜。 不管还有没有第二回,她也要挺身而出了。 诗安主动地走了过来,装出久别重逢的样子,一把扯住了秦锋的胳膊,大声说: “秦先生,好巧,你也来这边做衣服?不找顾家的老三了?” 她必须提高音量,不怕别人听了笑话,只要启澜听见了想办法逃跑就行。 “何小姐?!” 秦锋没料到会在这里遇到诗安,自然也是一脸诧异。 同时也有些令人扫兴地抽回了胳膊,把她的手轻轻甩了下去。 “我还真找了一点线索。” “嗯,我们好好聊聊嘛!” 店员见他们真对上话了,连忙热情地说: “秦公子,我们给您做的西服,有个保养细节比较重要。需要请师傅与您交待一下。请随我去楼上坐坐,顺便喝杯茶。” “行啊!”他居然毫不犹豫地同意了。 趁着秦锋上楼的那点时间里,诗安终于抓住一个时机,走到门外,要把还在等待的启澜“赶走”。 “他是警察局里的人,你快走!” “不走,”他语气淡定,“秦锋没认出我,不怕。” “你知道他是谁?还不躲起来啊!”诗安都要替他急出眼泪了。 可下一句话,让她感动得眼泪当场就落下来。 “我要走了,你一个人,没有仆人也没有车,这么晚了遇到坏人怎么办?” 启澜是负责人的好男儿,他没有担心自己的安危,更多想的是不能让诗安走夜路受到伤害,要把她平安送回家。 他没有丝毫胆怯,就算秦锋今晚真的要和他搏斗,那就找个没人的空地一决胜负,坚决不连累无辜的人。 诗安赶紧抹去眼泪,叮嘱他一定要小心,要他躲到裁缝铺对面的那些店面里去。 黑夜里,那些招牌看得也不甚清晰,只要没打烊的,就统统进去躲一轮。 她回到店里的时候,陪着秦锋上楼的那个店员没有出现。 这一次上楼,他去的时间比诗安预想的要长出许多。 诗安望着那迟迟没有出现人影的楼梯口,忽然脑海里冒出一个疑问: 到底是她拖住了上面的人,还是上面的人,把她和启澜都拖住了? 李记裁缝铺的二层,上面有老板的专门接待客人的小间茶室和棋牌室,一般只有身份较高的人才得以上楼与李老板面对面地聊天。 诗安在楼下等得不耐烦,索性也不要装淑女了,一咬牙就头也不回地上了楼。 虽然是不请自来的,她的身份也不至于给赶下去,顶多就算有点不矜持。 楼上布置得极为古雅,名人字画,明清古玩都摆上了显眼的位置。 在李老板待客的那间房里,诗安扶着窗框往里看-- 果然是有东西把秦锋给牢牢地吸引在了这里,竟然忘了要下楼的事了。 只见他捧着一本厚厚的、翻到中间部分的簿子,和李老板低声讨论着什么。 诗安在屋外干着急。门关着,厚厚的门板隔音效果不错,看得见,听不着。 “他好像不是为了一套衣服这般仔细?” 她好奇地继续在窗户里观察,发现李老板把其中的好几页都亲手扯了下来,整理好,一齐交到了他的手里。 这种操作就更令人迷惑了。 诗安的头皮发麻。她意识到,以秦锋的心机和聪明谨慎程度,她和启澜加起来都不是对手。 得到了要的资料,里头的人终于准备出来了。 门缓缓开了。 诗安还没来得及找个地方躲藏好,就被走在前面的李老板一眼认出。 “何小姐?上回做的衣服,可还满意?” 她赶紧点点头,半认真半撒娇:“李老板,您真偏心。我也来了好多回了,您都不和我讲如何保养真丝旗袍的秘密。” 李老板哈哈大笑:“何小姐,您每个月都要做好几件新衣衫,不用保养,也穿不旧的。” 秦锋总算是到了门外。 他听到对话的内容,又看了一眼诗安身上的打扮,忍不住想开开玩笑: “李老板说得没错。何小姐天生丽质,肯定要做多多的美丽旗袍,将来也要嫁个待你大方又家大业大的人,一天也换它十套八套的!” 诗安装着好奇的样子伸手去扯他握着的那一叠纸张:“当着李老板的面,也让我见见你拿的这些保养窍门。” 第三百三十章 咬了还不能喊疼 诗安早瞄准了他手里的那叠平平整整的纸张,话音未落,就飞快地伸出手来,像抢钱一样哗啦啦地不给情面。 待他和李老板回过神来,她已把抢到手的一多半都翻看了一遍。 秦锋活到快二十四岁,自以为有社会阅历,比自己小上一截年岁的漂亮小姑娘,他是拿她当个毫无威胁力的花瓶摆设的。 他眼里的何诗安,顶多就是个鬼点子比林觅多的丫头片子而已,堂堂八尺男儿还会怕她不成。 她不过就十五岁,个子和身材比同龄的女孩子更出类拔萃些,爱打扮得像个大人的样子来显摆自己成熟。 怪就该怪,有时候偏偏不该以貌取人。谁说丰满的女孩子脑瓜子不够灵活的,发明这句话的人真该打。 之前,他的的确确就没有一点点防备心理。和这个年轻女子打过好几回交道,也知道她的大致情况。 但这一回,他看人太不准了,诗安简直就是个扮猪吃虎的狠人。明明咬了他一大口,还不好明里喊疼。 秦锋一下子脸红到耳根处,似乎是当众给看热闹的人扯去了盖头的新娘子一样恼羞成怒了。 “何小姐,你这是干什么!” 诗安不慌不忙,绕过气冲冲的秦锋,朝着李老板灿然一笑: “您的这几张图纸上的旗袍好漂亮,我也要做几件这个样式的穿!” 李老板得了这句赞赏,也乐开了花:“何小姐若是喜欢,我今晚就让徒弟给您选料,测量!” “好,”诗安的眼波一转,“上回某个人弄坏了我的一件上好的衣衫,也是在您这里做的,今儿他来了,岂有让我姑娘家花钱的道理?” 说完,还当着李老板的面,纤纤玉手一下就扯上了秦锋的衣袖。 “你说要赔我衣服的,上回那点钱啊,我嫌少了,一分都没拿,就当是给客栈的房钱,全撒地板上了。” 他脸上的红还没退下来,听到这话愈发心烦气躁。碍于有人在场,只好强忍住脾气不做声。 李老板见他俩聊得还像那么回事,自然乐得回避。不久便找了个借口下楼去了,把这环境清幽的楼上留给大眼瞪小眼的两个小冤家。 秦锋一见李老板的背影消失在楼梯口,立即反应过来。 说时迟,那时快,他一抬手就把她手里的纸一张也不漏地抢回来,还不忘狠狠地瞪了她一眼: “你去做的别的款式,不许做和这些图纸上一模一样的!” 诗安也不怕他的眼神藏刀,大大方方地凑近他耳边,压低了声音说: “这几件旗袍,其实就是林觅订做的,我方才想起来了。只是要给你留个面子,没当着别人说破呢!” 秦锋本能地腾出一只手来捂住胸口。 心里藏个秘密本不麻烦。被人发现拿来做把柄那才叫糟心。 气氛一下子就尴尬了。 诗安第一眼就认出了图纸上的旗袍和林觅日常穿的一模一样,而且纸张的最下一行就是拿毛笔细细地填了顾客的地址信息和送货时间的。 “文墨路,林宅。” 她默念了几遍,眼前掠过的是林觅身上每日一换,难得重样的新衣衫。 她的内心忽地生出羡慕来。因为林觅来北平不过三年而已,在这订做的旗袍单子却有厚厚的一沓。 而她的家庭条件比林家更胜一筹,父亲却只有在近两年,才允许她来这边做衣服穿,说什么女儿家要学会持家这种鬼话,一面却又纵容哥哥们大手大脚地花钱。 同为女子,林觅从小得到的爱就是比她多得多。 她的父亲才是真正的女儿当作掌上明珠,无私付出,不求回报。 而自己的父亲,还想把女儿作为一个联姻的工具为家族利益铺路呢。 前几日她还隐约听家里的佣人说起,明年春天就要安排她的婚事了。 这一茬子事情不想还好,想一丝便会连带出一大团乱麻。 诗安不觉眼角已湿,眼泪汪汪地剜了他一眼: “我就是要做几件自己喜欢的,不需要你管!” 秦锋见她哭了,哭声还挺大,先是困惑地皱了皱眉,待到楼梯处又传来李老板响亮的皮鞋底踏着木板的声音,他才真正的感到了从心底钻出来的慌乱。 一男一女独处楼上,片刻工夫,女的还哭得一脸眼泪,他纵使有一百张嘴,也无法说服旁人不往那些事情上浮想联翩。 哄女人开心,他不能说一窍不通,但前提是面对的是自己喜欢的女人才哄得下去。 诗安算什么呢? 朋友?远了。 熟人?不熟! 眼看李老板张大了嘴抱着满满的一堆五光十色的真丝缎面料子出现在楼上,他还是没想出让诗安不哭的办法。 为了少点麻烦,索性闭了嘴。 李老板扶了扶眼镜,把漂亮的衣料往诗安眼前晃了晃,试探性地问: “何小姐,您看,喜欢不喜欢?” “喜欢!”她破涕为笑,“我想选那个珍珠白的,还有杏黄色的和水红的。” “好眼光!您看上的这三种颜色,之前有位和您年纪相仿的大家小姐也做过的。现在我们用的滚边料子还要更好了,您穿上肯定满意。” 秦锋当然猜得到李老板说的“大家小姐”是谁。 本来他想大声喝住的,但看到诗安刚刚止住了哭声,只得作罢。 过去只听说‘东施效颦’,其实以她的相貌,完全没有必要学林觅的样子做旗袍的。谈不上不分伯仲,但世人也很难说红玫瑰和白玫瑰哪个能争出个高低来。 秦锋等诗安把衣料定了,身材量了,才拉了李老板下楼去。 上回弄坏了人家的衣服,确实也理亏在先。 他在结清自己西服工费的同时,也想替她把新衣服付个定金。 不过诗安穿着高跟鞋跑起来的速度也丝毫不差,没多久就赶到了,和李老板确认了取货的日期,才心满意足地自己掏出钱包付账。 店里的钟再次敲响。 居然到了九点了。他本来只打算在店门口站着,让里头的人送了衣服就走的。结果多花了这么多的时间。 不过拿到了林觅之前在这做衣服的全部图样,也算是另外的收获了。 第三百三十一章 铺子里的不速之客 启澜一边等,一边在李记裁缝铺对面的店铺里挨个地逛。 他到的前面三个店铺,都还来不及看清里头卖的东西,伙计们就客气或不客气地往外赶人,要打烊关门了。 这一排也不过九个店铺。 有四个已铁将军把门,有三个正在谢客,他能选的就只有余下的两个了。 其中一个是万万去不得的,虽说布置的红红绿绿,挂着不少小灯笼,看上去是可以待到通宵,但明眼人都看得出,那个地方极可能是隐蔽的拉皮条的。 启澜不得不去了最后一个。 看上去也没个正经的招牌,只挂了几个纸做的房子和动物摆在门口。 他起初以为是手工艺作坊,有点兴趣进去瞅瞅。 到了门口一瞧,吓得汗毛倒竖: 好好的闹市里竟然还藏着一处卖纸钱和纸人以及其他殡葬用品的! 店里只有一个老婆婆和老头子在专心致志地扎纸花,看着两位白发苍苍的,也不像个坏人。 外头站着吹西北风实在太冷。 启澜原地搓手跺脚了一会儿,终于壮了壮胆子,抬脚跨过了一道磨损严重的木质门槛。 他仅仅只是想找个歇脚的地儿,并不愿意被当成顾客,毕竟最近的一个月里,原本教书的双手都迫不得已杀过好几个人了。 虽说那些都不是好人,黑夜里在这么一个瘆人的地方,回忆起匕首上沾染的血和枪口飘出的那股子弹的热气,他依然不免胆寒。 门边立着三个高大的纸人,做成古代武士的模样。 那些单薄的纸张一层层地裹在竹架子扎的“骨骼”上,拿毛笔一笔一划地描了五官形状和身上的“铠甲”,还真有几分怕人。 启澜借着这些纸人的遮挡,就顺了门边盘腿坐下。 他轻声地呼吸,一边又伸长脖子去看对面街上的李记裁缝铺,诗安依然没出来。 “怪了,她怎么进去了这么长时间?都过了快一个小时了。” 他决定再等一小会,她要再不现身,自己就必须主动去那边看看是否遇到了危险。 忽然间,店里的老头儿不知何故,好端端的居然烧起东西来了。 启澜的鼻子里钻进一股呛人的纸草燃烧的糊味,他难以忍受越来越大的烟气,从地上快速地站了起来,走到门外去透透气。 只不过迈了一小步,身后就传来老头子严厉的盘问: “我就说有什么不对劲,总觉得门边藏了个人。快说,你是谁?这么晚来店里做什么?” “这里没有多少银钱,倒是纸钱和纸人物品很是充足。你若连这也想偷了去卖钱,那我就立即拉你去见官!” 他不打算和一个白头老翁发生争执,就低了头转身,和气地说: “老人家,我是在等一个朋友,不是小偷。外边太冷,就您一家店还没关,才在门边坐了一会。” 老头子眯着鼠目将他上下像翻土一样来回盯了好几遍,依然不肯相信。 “你说你等人,那夜应该去去大街上等呀。我这里除了晚上家里急着办白事的,谁来啊?” 启澜只好闭了嘴,大步走到街边。 店里,老婆婆见老伴做的有些过分了,就开始一句句地劝老头子: “人家小伙子眉清目秀的,言行举止看着也不像个贼。要真的是来偷来抢的,他一个年轻力壮的,还不几下子就把我们两把老骨头给打散了啊?” 老婆婆见他缩着脖子吹冷风怪可怜的,于心不忍。 好说歹说,老头子终于同意让他进来避风。 “年轻人你回来,我这还有点吃的喝的。” 启澜重新坐到门边,老婆婆把两个冷了的烧饼塞到他手里。 他谢了谢她的好意,就蹲在纸人的脚边啃了一口烧饼。里头是椒盐的,他吃了一个,觉得味道还不错。 然而,就在他张嘴去咬第二个烧饼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一个披着黑色的斗篷的高大男人,不知从哪个方向出来的,却如鬼魅一样毫无声响地到了店门前。 “您是”老头儿已经吓得瑟瑟发抖。 差点又把手里的一叠扎好的纸花掉到蜡烛了。 老太太不满地瞅着老伴,心想:方才来了个好人,就凶巴巴的待人家;现在来了个坏人,屁都不敢放一个了。 “二位扎得一手好纸啊!” “这人都扎得和真人一样!” 披斗篷的男人说着,就踱步到了这边来,伸手“啪”地拍在摆在最外头的纸人肩膀上,打得纸人的身躯抖了抖。 启澜蹲在最里边的那个纸人脚下,听到响动和说话声,想躲也没法躲。 偏偏一口烧饼噗通一下卡在喉咙。他好不容易才在没弄出明显响声的前提下吐出了这块堵住嗓子的饼。 他的眼前就是一双穿着皮鞋的脚。而这皮鞋,有些眼熟,只是一时半会想不起在哪里见过。 但有一点他是有把握的,皮鞋的样式一看和大街上所瞧见的老爷少爷们脚上的那些完全不同。 启澜开始好奇来者的身份,听语气和看穿着打扮,并不像是正常的办白事的。 那人并没注意到店里还有一个旁观者,用一种不容拒绝的语气,威胁起老两口来: “听着,今天夜里你俩加班加点,也要把十个纸人扎出来,我有事急用!” “如果做不出来,我就一把火烧了这个铺子,然后你们也别想活着出去!” “咚!” 一把刀用力插在了桌子上,把上面堆好的花花绿绿的纸都震得满地都是。 老头儿为难地望了门口的纸人一眼,跪在地上开始磕头: “官爷饶命!官爷饶命!” “我们俩都快七十了,又无一儿半女的,就算把门口的三个算上,一晚上也赶不出七个纸人来!” “求您行行好,宽限个半天,待我天明去隔壁街请徒弟的铺子里伙计一起来帮忙!” “住口!”男人猛然一拳砸下来,打得老头儿一个趔趄栽倒在地。 老头子虽说身子骨还算硬朗,挨了这一打一摔不至于爬不起来,但也费了好大力气才爬起来。 一颗门牙掉在脚边,沾着血。 老婆婆见状嚎啕大哭,摸索着抱住老伴,一个劲地擦眼泪。 启澜看在眼里,怒火从心底腾起,攥紧双拳。 第三百三十二章 想不想发财 昏暗的光线。 瑟瑟发抖的老人依然在低声求饶。 那条黑魆魆的背影,在油灯的微弱照明下愈发阴森。 老头儿还在一个劲地头点地,额头早已磕破了皮,滴滴的鲜血糊在了脸上。 披斗篷的人竟无半点同情心,或者说,没有分毫的人性。 他凶巴巴的一脚踏在老头儿面前的草垫子上,冷笑着伸出手来比划: “记好了,这些纸人一定要扎好,肚子里要放得下这么长的枪--” “从外面的各个方向看,都要看不出里面藏了枪,明白吗?!” 启澜越想越发觉蹊跷。不办白事,还一口气要做这么多个肚子里能塞进枪的大个头纸人,其背后必然有不可告人的秘密。 且不说此人催得如此之急,就算是现在就来十几个人手帮忙赶工,一晚上也扎不出十个与真人等大的纸人来。 他忘记了寒冷,任北风把衣角吹翻,也站住了不动。 “我本不该插手这件事,但事情到了这地步,决不能眼睁睁看着无辜的老两口被不明身份的人给害了。” 老头儿忽然抬起头,向着那门边看了一眼,嘴巴动了几下,想说什么,就被旁边眼尖的老婆婆给一个眼色拦了回去。 启澜顿时明白了。 老头儿真是可怜的人必有可恨之处,都到这个份上了,还想着要拉他这个旁观者一起下水。 老婆婆却是心地要善良许多,不想连累一个前来店里避风的素昧平生的小辈,冒着被坏人发现的危险,不许老伴出卖他。 然而,那个披着斗篷的人却在这一刹那间转过身,顺着方才老头儿看过的地方走了几步。 皮鞋底擦着地上的木板,沉闷的声响越来越近了。 启澜定了定神,把怀里的枪往里头裹了裹,又把裤兜里的匕首用衣摆盖住,大大方方地站出来。 迎面看到的是一个黑色的面罩,露出双凶狠的眼睛和一个开在鼻子处的用来出气的孔。 但这双眼睛周围的皮肤很紧致,虽然大部分的脸给面罩遮挡了,看得出此人年纪不会超过三十岁。 看见启澜从纸人那边出现,暗自惊诧了片刻。 随即,掏出来一把长刀,挥到了离他脖子不到半尺的地方。 “你干什么的?” “我我是隔壁街扎纸铺的小徒弟,来讨个烧饼吃。” 披斗篷的把刀几乎贴到了他的颈部大动脉处,冰凉而坚硬。 只需轻轻一划,就能立即放了他的血。 启澜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强迫自己克制加镇定。 “官爷饶命,我真是来讨烧饼吃的,肚子饿得厉害,老板给的饭菜又没油水” 老头儿张大嘴巴愣在那里。 这小子怕是脑子有毛病?明明老婆子有心保你,还自己送上头去? 倒是老婆婆懂了他的意思,连忙爬起来去桌子后头抱来一个盖着布的竹篮。 “孩子。今儿来得太晚,只有三个了,都给你吃了!” 启澜立即做出一副饥肠辘辘的可怜状,拼命地咽口水: “谢谢婆婆,谢谢婆婆,我只要两个就够了!” 那人抬脚对着他狠狠地一踹,也顺手把刀收了回去。 “你就这点出息!硬邦邦的烧饼狗都不一定看得上,还整得跟吃大鱼大肉似的!” 他摸着老婆婆给的三个饼,大口地咬,咬得上面的芝麻都飞了。 眼前的这个年轻人,浑身脏兮兮的,拿着烧饼啃得一个上瘾。 披斗篷的人信了他的话,凑上来吩咐道: “你吃了烧饼,就得留在这里和老家伙们一起给我扎纸人,明白吗?” “胆敢偷懒,老子就一刀捅了你,就像竹签子穿透纸人一样,又快又干脆。” 启澜停住了咀嚼,手里咬了一半多的烧饼咕噜噜滚到脚边。 他一边捡起来继续啃,一边发抖。 “我会扎,但是,但是扎的不好” 那人大吼:“扎不好也要扎,不然就死路一条!” 他点点头,带着哭腔求道: “我明白了,官爷,您让二老继续赶工。我这就领您去见见我师傅。他和其他人还没睡多久,可以爬起来干活。两个铺子怎么都比一个铺子干活快。” 这句话正是对方想听的。 “早说出来,不就也不至于吓个半死吗?” 一面嘲笑,一面又恶狠狠地拿刀架在启澜的脖子上。 “你这就给我好好带路,不许耍诈,也不要妄想着能逃跑!” 老两口胆战心惊地看着两人的背影。 老婆婆的脸上写满了担忧,而老头儿,早已面如土色瘫坐在地上喘气,自己都顾不上了。 启澜并不惧怕。纸人没扎好,这个家伙也没法同上级交差,因此顶多也就是吓唬吓唬他,不会还没干活就把人给干掉了。 他琢磨着尽快在途中找个机会把披斗篷的给干掉,然后脱身去找诗安。 启江那边的动静全得靠诗安帮忙打听,而这件计划外的事情,当然是越早办完越好。 他们这样别扭地走出去一百来米,就到了宽敞的大路边上。 借着路灯的光,启澜能清楚地看到李记裁缝铺的招牌,还有秦锋那辆黑色的小汽车。 “这都进去多久了,他怎么还不走呢?” “难道诗安被他给控制住了?!” 他有点后悔。 真不该低估了秦锋,更不该高估了自己的能力,这个节骨眼上居然还敢分出心来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启澜的步子不觉快了起来。 “你干什么!” 肩膀上挨了重重的一拳。 “官爷,我怕晚了回去师傅他们把门关了,喊醒他们也需要不少工夫。不能浪费了您的时间。” 披斗篷的呵呵一笑: “我看你还算识相。” “扎一辈子纸人纸花有什么出息?你想不想一起发财?” “发财?”启澜颇有兴趣地眨眨眼,讨好地鞠了一躬: “我从小就笨,能吃口饱饭就行。” “很好,”披斗篷的拿刀尖挑了挑他的领子,“你把今晚的事办好,明天就可以跟我走了。” “我们明天有一场重要的行动,正缺点人。你来了也好跟着见见世面。” 启澜回想起在手术室门外偷听的那几个士兵的谈话。 怎么有如此凑巧的事情呢? 士兵们也是明天有押送任务,担心路上有人打劫。 现在拿刀逼着他走路的,莫不就是打劫的组织里的人? 第三百三十三章 炸药和解药 走到离裁缝铺仅仅只有百来米的地方,披斗篷的人似乎察觉到自己被耍了。 周围根本就没有另一家扎纸的铺子。 “小子,你若敢骗我,我就立刻杀掉你,再回去解决掉两个老的!” 随着气急败坏的吼叫,刀高高地举了起来-- “嗖!” 启澜猛地感到后颈部一凉。 刀尖把他的领子和衣服分开了。 像一圈削下去的苹果皮,无声地落在脚边。 这人又是要干什么?! 自己难道还要等着下一秒脑袋被切洋葱一样掉下来么? 一味地隐忍,只能助长敌人的嚣张。 他假装是跪地求饶,一面用眼角的余光在寻找敌人的弱处。 虽然是披着斗篷,蒙着面,但他的手腕处,却是没有武装到的。 说时迟,那时快,启澜借着磕头的姿势做掩护,把裤兜里的匕首迅速拔出,朝着对方露在袖子外的右边手腕用力一砍! “啊!” 一声惨叫响起,血像开了闸门的水,源源不断地往外涌出。 那人的右手割开一道很深的口子,他还想反抗,左手握住手枪,双眼死死地盯着启澜。 只见这年轻人侧身一踢,手枪掉落,随即,将他整个人踹倒在地。 “你到底是什么人?” 启澜并不答话,而是一把扯去了他的斗篷。 这是一张好几个月前见过的脸。 黑而精瘦,一边的耳朵给子弹打掉后,露出一块醒目的残缺。 这人分明就是在天津火车站附近伏击林家警卫队的狙击手。 在未发觉此人的身份之前,启澜本想一刀给他个痛快。 真相在蛰伏数月后终于露出一角。 启澜在短暂的惊讶过后反而生出几分犹豫,担心就地把人给干掉会打草惊蛇。 就在他稍微一松懈的工夫,那人极其不甘心地一个翻身,将他用力压住。 论力气,启澜不是对手,一时半会挣不脱,只能在地面上扭打。 这时,李记裁缝铺门口出现了诗安的身影。 她听到一阵密集的打斗声,眼里一丝惊慌闪过,急急忙忙地奔跑到这边来了。 隔着这么近的距离,她一眼就看到了启澜在和一个人打斗,地面还有一滩鲜红的血迹在路灯下发光。 这是她最惧怕的时刻。 除了手里的一只小皮包,她身边什么东西都没有。 想惊叫,却发不出声音,手足无措地看着地上扭打的两个人你死我活地打来打去:分不清那血是谁的。 她想起秦锋还在店里没走,急忙转身往店里跑。 启澜和狙击手对打了一阵,渐渐感到体力不支。 小腿处突然传来一阵剧痛,一股热血随即出来。 狙击手的喉咙里发出低低的笑声。 手指间夹着的一张薄薄的刀片,还沾着新鲜的血滴。 它随即掉落在地,清脆的响声让启澜回过神来。 这是暗器! 方才腿上的疼痛,正是对方暗里出了这么一下流招数。 如果只是普通的皮肉外伤,这点伤口算不得什么。 只是这疼有些令人起疑,不止是皮肉上的疼痛,而是如吸血虫子一般扎入骨髓。 这刀片上有毒! 启澜的小腿像是给毒蛇咬过,一时间又疼又沉,伤口的血也渐渐转成幽暗的颜色。 自己过于轻敌了:只想着往明里好好打就能一招制胜,不曾料到往往看不见的招数才最为阴险要命。 狙击手抬头望他的肩膀上一撞,整个身子就瘫软下去。 正想拿手枪把启澜给解决掉,却发现枪早已在之前的打斗中被踢到了两米多远的路灯下。要捡起来也是需要花点时间的。 眼看地上躺着的年轻人中了毒也起不来,就放心地踉跄着往那边走去。 启澜唯一能动的,就只有两只手了。胸口之下的身体都感到一种被冻僵的麻木。 他咬牙将怀里的枪悄悄地摸出,颤抖着手指扣动了扳机-- “砰!” 启澜原本对自己日益长进的枪法是很骄傲的。 可惜手抖得厉害,这一枪打偏了一些,没命中对方要害。 子弹直接进了狙击手的腰部。 清晰地听见了腰椎骨碎裂的声音,少年嘴角浮上一丝欣慰的笑容。 视野中的这个黑魆魆的身影在枪声过后也趴在了地上,痛苦地翻腾。 启澜顺着那个身影倒地的方向拼命地爬。 爬的过程中他感到身体越来越累,一种小命不保的感觉。 但他的潜意识里认为必须要赌一把,这种人身上既然有带毒的刀片,未必不会携带解药之类的东西。 总算是爬到了。那人腰骨碎了,右手也流了这么多血,即使他只有一半的身体可以动,也比对方好一点。 他半坐着,望着半死不活的狙击手淡淡地说了一句: “解药给我,就放过你。” 对方难以置信地咬着嘴唇,那防备的眼神在他身上来回扫了好几遍。 “凭什么让我信你的话?” 启澜的枪口已经重新举了起来。 “我还有三颗子弹。一次一次的打,总会把你打死的。” 虽然还是手抖,少年的坚定表情却足以让垂死挣扎的人感到害怕。 狙击手又看了一眼自己的手枪位置。 很是可惜,只有不到一米的距离了,却偏偏够不着,连爬都爬不到。 “你到底是什么人?” 启澜不回答,直接往他身上补了一枪。 这一次的子弹本来是奔着腿部去的,不料偏了一点,直接打进了腹部,顿时血流如注。 狙击手知道自己要死了,而且是死得如此不体面。 他颤抖着的手伸进了衣服底下,摸出一颗黑色的小小管状物品。 这是一颗炸弹。眼看或不了了,便打算同眼前的少年同归于尽了! 启澜看着那一枚炸弹,身体爬不动,意识却还是清醒的。 “看样子是要被炸飞了。” “反正已经死过一次,大不了再死一次。” 正当他做好思想准备,视死如归的时候,却没有等到爆炸声响起。 一声枪响,来自身后的方向。 预备点燃炸药的狙击手,胸口开了一朵花。 哼都没哼,就气绝身亡。 炸药管子被他攥在手里,外壳早就被血泡湿了。 启澜猜得这枪可能是秦锋打的,但这不重要。 重要的是他要活命! 于是伸手往狙击手的衣袋里搜,不出所料搜到一个小盒子,里面有两三个药丸。 看样子这药像是吃剩的,八成不是毒药。 反正死马当活马医,他一仰脖子,把药丸吞下一颗。 第三百三十四章 你到底是谁 一颗药丸下肚,启澜感到满嘴都是半苦不甜的。 莫非吃的不是解药,是治疗头疼脑热的伤风感冒药么? 药丸似乎在他的肚子里融化得比雪还快。 胃底升起一股寒气,好像要把五脏六腑都冻住一样。 他的腹部一阵寒凉之意过后,两条早就麻木的腿有感觉了。 那处被刀片划破的小腿伤口处,血早已变黑,但又有了一些明显的疼痛感。 挣扎了几下要站起来,都软绵绵的半坐下去。 显然,这一颗药的效力有限,火候不到,就是好透彻。 刚才不知深浅地试药是走投无路才做的。 当他真正感到缓解了好些的时候,反而没那个胆子继续吃掉余下的药丸了。 天知道还要再吃半颗?一颗?两颗? 万一过犹不及,把自己的身子吃坏了怎么办? 启澜决定不吃余下的两颗药,拿起盒子往兜里一塞,半坐着休息。 后方窸窸窣窣的一阵响动,还有高跟鞋的声音。 一男一女都到了,都是他认识的人。 这个时候,他克制着,内心一遍遍地告诫自己千万别回头。 诗安在,一切都还好说。 秦锋在,天知道会发生什么。 诗安看他两条长腿在路边的小石头上搭着,伤口还有黑色的血迹,一下子就扑上来拿着手帕要擦伤口。 “你的腿是不是很疼?” 这话问得启澜心头一阵暖流。 但碍于第三人在场,他必须要摆出一副“不那么熟”的样子来。 只见他闪电般地回过头,忽闪忽闪的大眼睛望了她一眼,“小姐,男女授受不亲!” 她握着手帕的手顿时僵住,羞涩地垂下眼帘去。 “启澜难道是怕我泄露他的身份了吗?” 诗安回想起自己跑回李记裁缝铺搬救兵的时候,全程急的如热锅上的蚂蚁。 急归急,她还真没有提过他的名字。 虽匆匆忙忙的跑了一路,话到嘴边的时候,还是适当地打了个折才说出口。 “不好啦,不好啦,我家的人遇到麻烦啦!” 当时李老板还在场,秦锋见她吓得花容失色,急忙跟着她一路跑了出来。 他也知道何诗安不可能这么晚了还独自出来逛铺子的,身边一定会跟仆人。 只是不想她的仆人会在铺子外招来一场麻烦,他也没法袖手旁观。 秦锋腰间的两把手枪里,其实只剩下一颗子弹了。 所以,他虽然赶到了现场,还是十分谨慎,不到万不得已,不想浪费这颗子弹。 不料事态的发展完全超出他的预料。 何诗安的“仆人”和一个身披黑斗篷的人对打,两人不但各自有刀,还持有手枪。 更绝的,那个人居然还有一枚黑色管状炸弹! 秦锋万分惊诧地望着炸药,再也不敢吝啬这最后一发子弹。 他面前的选择比启澜的要简单粗暴的多-- 只能打一枪,一枪还必须把目标给打死! 否则他们都会随着一声巨响,被火焰吞掉 这一枪制止了一场爆炸,客观地说,是值得的。 但是,在启澜看来,一条原本有价值的线索,就在这个已经受了重伤的狙击手身上。 对方一死,自然就断得不成样子了。 秦锋从旁边冷不丁地插了一句: “喂,你的胆子可不小,敢如此和你家小姐说话!” 眼前的“仆人”没有半点仆人的样子,他不仅感到好奇,还有一些看不惯。 诗安连忙露出一个真诚的笑脸来化解尴尬: “我和他一直比较投缘,平日里也就是这么说话的。谢谢你今天帮了我们!” 秦锋依然嘴上没少打趣她: “何小姐什么时候脾气这么好了,还给仆人也亲自包扎啦?” 诗安也不惧怕他半真半假的调侃,带着几分娇嗔怼道: “你在家就没个看得顺眼的小丫鬟什么的,看我有一个能说得来的,羡慕嫉妒恨啊?” 秦锋也就不问了,再问,恐怕是做了好事还要得罪人,赔了子弹还讨人嫌了。 在这一点时间里,启澜的腿又变得灵活了些,身子也不似中毒那会沉重,他努了一把力,真的站了起来,还慢慢地挪动几下了脚步。 李记裁缝铺那边,李老板打发两个店员过来。一个手里拿着一根铁棍,另一个提着一只篮子,里头有治疗跌打的药膏和包扎的带子。 他俩一见了地上蜷缩着早已僵硬的狙击手,怕得连连后退。 “这这是杀了人了” “没事,死的是一个打劫的坏人。我待会去一趟局里,叫警察来收拾一下。” 秦锋说完,不由分说地大步走到启澜面前,架起他的一只胳膊催道: “你也快走,我帮人帮到底,先送你家小姐回家!” “你的腿还要紧吗?需要去医院看看吗?” 任凭他好说歹说,连哄带劝,启澜自然是不肯去医院的。 男子汉大丈夫,不怕小伤小痛。 最重要的是还没完成任务,刚从章文轩和小美那边出来,就这副样子狼狈地回去,可不是他的性格。 启江还没联系上,自己倒好,出来去个铺子转转,反而惹来了一场差点丧命的打斗。 “谢了,我不去!” 他的声音很响,话却很少,摇头倒是很积极。 秦锋看得更加迷惑了。 这个少年长相俊逸,虽说浑身都是土和泥,一身粗布衣衫也遮盖不住他的气质。 当着诗安的面,他被少年给拒了好意,只得怏怏地松了手,随人家自己走了。 启澜一瘸一拐地往前走,一脸泪花的诗安连忙跟上。 当然,她不忘对着帮忙的秦锋报以感激的微笑。 她眼中的启澜,分明是比之前更有阳刚之气了。 做事敢干敢当,受了伤也一声不吭。 启澜低头走路,他的脚步在狙击手的手枪旁边顿住了。 弯下腰,捡起枪,打开枪膛-- 他做得如行云流水一样,好像就是天生的当军人的料。 秦锋的眼角余光一直停留在少年的身上。 这一幕,自然也没能逃掉他的眼睛。 他几乎是飞跑过去的,人还没站住就伸手拦住了少年前面的去路,低声质问道: “你到底是谁?!” 诗安的心咚咚地跳了起来。 她好不容易瞒住的启澜的身份,眼看就要被戳破了,这该如何是好? 第三百三十五章 藏了个人在家 启澜对这位不是平常人的情敌早就有所防备了。 他捡起枪,打开枪膛,藏了里头的子弹,才慢慢站起来回应对方的质问。 “我啊,一个小混混。现在混口饭吃而已。” 诗安听出他的意思,抢先一步接话道: “秦大哥,你别和他计较。他人心好,就是不太会讲话。” 她说完,又上前拉了拉秦锋的衣角,轻声说: “他是我家的警卫,刚才我没和你说明白,抱歉抱歉。” 启澜见她随机应变的能力比自己强了不知多少倍,也就不开口了,免得露馅。 秦锋和诗安一对视,她的眼里倒是很平静,也不像是说谎的样子,于是就没往深处去挖了。 “你们都上我的车,送到家门口。太晚了真的会有危险的。” 他一边招呼两人一块坐他的车走,一边指了指地上躺着的狙击手吓唬他们: “这个人肯定有同伙,也许就在附近某个地方藏着呢。万一来算账,何小姐落到坏人手里就麻烦了。” 启澜斜着眼看了他一眼,心底满满的不服:你不就比我们早来这世界上吃了几年饭吗,至于用吓小孩的口吻来和我们讲话吗? 岂止是不服,他还嫌他多事--把狙击手打死了,好多准备盘问的话就没法问了。 不过拖着一条伤腿,还带着个如花似玉的大小姐走夜路肯定是不安全的。 换了启江在场,也是会挑出来反对的。 启澜觉得这一点倒是对方分析有理,于是就给了情敌一个面子,鞠了一躬,自己爬上了车。 秦锋的判断力和观察力强,也不好糊弄。 为了避免节外生枝,他有意地坐在最后排的位置,让诗安坐前方,显得像主仆才不会招来第二轮的怀疑。 诗安也看出了启澜的心思和顾虑,很配合地一路上和秦锋没话找话地聊天。 只是这些话题大多都扯到了林觅,听得启澜心里忽地有些发酸。 秦锋自然是想多了解了解林觅的喜好,衣食住行,越多越好。 “你说,她喜欢吃什么样的点心?中式的还是西洋的?” “她啊,可能更喜欢奶油蛋糕和面包多一点。林家的人在沿海通商口岸生活,早就接纳西式的东西了。” “哦,这么巧?我在美国读书的三年,也吃的不少了。” 秦锋不知诗安是在一本正经地胡编,反而感到惊喜。 启澜听得不舒服,在裤兜里翻到一张毛边纸,撕烂揉成纸团,一边耳朵塞一个。 耳朵堵住了,不代表就真的一点也听不到。 他吃了解药后有些犯困,在车里一路缓缓地摇着,慢慢地睡了过去。 在这么短的一段车程里,他居然还做了五分钟的梦,梦里有一个水雾笼罩的码头,还有一艘盖满黑色油布的大货轮。 他在梦中依然有一点清醒的意识,从大货轮上看到一个身穿白衣的女人的侧影,正要招手呼喊,头皮猛地一刺疼,醒了过来。 诗安手忙脚乱地拿着手帕捂住他的头,一脸担忧,双眼都是泪光: “醒了?头撞到车门了,我好怕会出血” 秦锋也一脸不知真假的歉意,守在旁边。 “实在对不住,我开车速度快了,没想到你睡了,直接就给撞到了车门上--” 启澜愤愤地瞪了他一眼,不客气地回应道: “你喊我们坐车,车速也不好好地控制一下,我要撞破了头,定不饶你!” 诗安把手帕翻来覆去地看了几遍,上面并没有血迹,心里才放下一块大石头。 她听出启澜是真的生气了,也怕他会和秦锋真的打起来,连忙好言相劝: “晚上回家我让人给你做碗人参汤补补,睡一晚,明早就好啦。” 启澜不想让她夹在中间为难,忍住火气,闭了眼继催道: “好了好了,还有多就能下车?我要憋不住了!” 秦锋把车门打开,和和气气地说: “前面就是何家大院南门,你睡着了,何小姐说我背你进去不好,要等你醒来。” 语气好像是真诚的,启澜也不这么小气量,就干脆不提撞头的这一茬。 他和诗安一起和秦锋道了别,正要离去,身后那个人却递过来一张名片。 “小兄弟,你若是愿意,我明日就带你去警察局上班--” “这是我的名片,请收好。” 诗安给这话惊得僵在了原地,而启澜则是一嘴啼笑皆非的笑。 秦锋是出于好心,还是要成心整整他,这不好乱判断。 但是,要他这样一个被刘警长全城通缉了大半年的人,改头换面,以跳槽的形式去警察局里谋个差使,简直就是另类的卧底生活。 启澜清楚自己不是当卧底的好料子,于是再一次鞠躬,谢了这位看起来还比较慷慨的情敌的好意。 名片呢,他还收了,知此知彼,不吃亏嘛。 诗安等秦锋连人带车都从路面上消失了,才一把扶住站得摇摇晃晃的启澜。 “你腿受了伤,头又挨了这么大的一下撞,晚上我来照顾你。” 夜风迎面吹来,启澜想走,但浑身就是没劲。 他的头靠着诗安的肩膀,立刻闻到了她身上一股好闻的香气。 这香气令他在沉醉片刻后清醒,理智终究占了上风。 “我自己可以走。” 他轻轻地推开了她,踉踉跄跄地走了起来。 南门外的两个警卫见他俩终于回来,赶紧跑上前迎接。 “小姐,您出去了这么久,夫人和将军大人都找我们问了好多次了。” “再不回来,我们两人,还有丫鬟,都要被打断腿儿了!” 诗安连忙叮嘱他俩: “我们出去玩了一会,但他受了一点伤。你们打开门后我会从小门进去,不要和任何人说我带了个人回来,明白吗?” 警卫们连连点头,不但知趣地开了门,还帮着掩护了一段路。 这点秘密还是要守住的,万一小姐生气了,日子就难混。 诗安扶着启澜一路从小门上了楼。 这小门直接通往她的房间,最初是为了方便请的教她书画和弹琴的老师上门服务才开的。 何先生和何太太从没想过,女儿还能把这小门用来藏个男孩子在楼上。 启澜一进她的房间就撑不住了。腿伤和头部的伤一起袭来,他只迷迷糊糊地记得诗安轻轻地摇了自己一下,下一秒头脑一片空白。 第三百三十六章 门后偷听 夜半,有一丝风从窗户缝里钻进来,微微地撩起床幔的一角。 在床头一盏小明灯的柔光里,少年睁开了眼,四周是淡紫色的缎纹床幔。 一开始,恍然以为是在梦里。 但这环境,却又让他心里有几分不安。 分明是女孩子的卧室。 解药的后劲依然很大,他一时清醒,一时又迷糊,全靠意志力在撑着不让自己再度睡过去。 这床很陌生,但床上被褥散发出来的熟悉香味提醒了他,愣了半晌,缓缓地清醒过来。 这是诗安的家,是她的卧室和床。 可是,房里是空的,她并不在。 这么晚了,她又去了哪里呢? 其实,清醒过来的启澜更愿意此时身边有诗安在,不为别的,至少知道她还安全,也就少了些担忧。 她一定是在他昏睡的时候走的。晚上回来时穿的旗袍和帽子都随意地摆在柜子边的衣帽架上。高跟鞋有一只立着,另一只倒了。 他从床上一个翻身起来,套了鞋子就往门边走。 然而门边十分清晰地能听到楼下和走廊上都有人在走动,动静并不算小。 紧接着,有个女人一边下楼在叮嘱佣人: “有贵客临门,各类糕点水果和好酒,都依次摆上去!” 作为一个从小门悄悄进入的人,他心里有分寸,不得贸然在人家的房里乱跑。 于是就躲在门后,听外边的动静。 楼梯口处,有一个男人的高亢声音传来: “深夜造访,何某甚是荣幸!” 启澜猜得说话的两人想必就是诗安的父母了。 既然夜半进来还要受此礼遇,来客看也不是等闲之辈了。 那客人的回应却显得过于平淡如水。 “感谢您的盛情邀请,但时间紧迫,繁文缛节都不必讲究了,先谈要事。” 他还想多听些谈话的内容,可惜这位先生话少,声音还小,基本听不清后面在说什么。 他把耳朵贴门上的时候过于专注,竟没有察觉到门口有轻微的脚步声。 这门是上好的黄梨木,光滑如镜,忽然一动,把他的整个身子往后轻轻地往后一推,整个人就顺势推倒门后。 诗安散着一头长发站在门口。 她身上只穿着一套看上去并不厚的银灰色绣边的丝绵睡衣睡裤,肩膀上松松地搭着红色羊毛披肩。 脸上已经没有妆,洗得十分干净,只抹了一点润肤的霜。 她的手里端着一只盘子,里面有两块糕点和一小瓶牛奶,都是温热的。 或许是在自己家的缘故,她就这么自然而放松地进来,把盘子往床头柜一放,伸手拉看床幔,探进去半个身子。 “人呢?” 诗安发现被褥还有余温,只是不见了人,低头看看脚边,果然鞋子也没了。 “不可能这么短的时间就跑出去了?” 她急得不顾形象地双手挠头。 “楼下有这么多人,出去肯定会被发现的。” “难道他藏在楼上么?” 想着想着就掉了眼泪,这不是她的性格。 可是,只要是担心到他的安危,平日里深藏不露的眼泪就会随叫随到的。 启澜从门后闪出,关好门,轻声走到她的身后。 “我在这,别哭。” 她抬起头来,破涕为笑,手忙不迭地去抓盘子里的牛奶。 “我看你睡了一个钟头,怕醒了会饿,就到楼下拿吃的去了。” “这个刚温的,趁没凉,快喝了。” 启澜谢过她,坐下来把牛奶喝完,又吃完了点心,体力又慢慢地恢复了一些。 而诗安似乎有心思,眼神里流露出些许犹豫和担忧。 之前有妆容加持,看不到真实表情。 在没有化妆的时候,她的心理活动就会直接反映在面部表情。 她看着他休息了片刻,鼓起勇气小声地开了口。 “我有一件事一直没敢告诉你。” “林觅的婚宴前一晚,我父亲也接到了请帖,但他并没有去” 她的声音越来越小,小到启澜即使和她面对面坐着,也听得十分费劲。 “别怕,”他伸手把椅子往她那边挪了挪,“我不管你说什么,都当你是我的好朋友。” 他的语调是真诚的,即使他心里早已猜到,接下来的话里会释放出大量的信息。 诗安眼里的泪花闪烁,忽地一把抱住他,轻声抽泣起来。 “那天,我在父亲书房外,听到他在电话里说,要在酒店外面的汽车里安炸弹” 说到这里,她的身子不由自主地发抖,生怕他会用力把自己连人带椅子推到墙角去。 他看她的眼神里,没有半分的嫌恶,只有坦诚和理解。 这一对视,让她心里又有了几分欣慰和勇气,休息了一小会,继续说下去: “我过去是有些不喜欢林觅,但从未想过要她一家遭到如今的各种打击” “这些打击,我不得不承认,父亲大人也占了一份。” 启澜轻声叹了口气,轻轻地拍了一下她的肩膀: “我知道这些日子你心里藏着秘密不好受,但我和林觅都不会怪你的。” 诗安擦了擦眼角的泪水,指了指门外,又说了一个令他极为诧异的事实。 “今晚来我家的人,姓洪,和我父亲干着差不多的事。” “林家的现状,他也有一部分责任” 启澜不解,林觅的父亲为人低调,正派,怎么会被同一个圈子里的人如此联合打击,落井下石呢? 这背后必然有诸多不可告人的秘密。 正当他在思考问题,诗安凑到耳边,轻轻地讲了一句: “我原来偷听过他和我父亲的谈话,说有一笔血债,是一定要让林家还的。” 血债?! 启澜一下子就懵了。 他对真实的林家其实是一无所知的。 诗安的声音继续在耳边慢慢地响起: “他上回让我父亲去排查在林家做过事的,十七岁左右的军人。我在门外偷听的时候就纳闷了,怎么要这么细致地找一个人呢?” 启澜也深感诧异。毕竟他去过林家才几回,近距离接触的人也很少。 但是,他的脑海中忽然掠过一个身影来。 有一回林觅和他聊过,说李炎十三岁就跟着她父亲一起北上,和她一起在北平也待了快四年了,算算年纪,刚好对得上。 难道是巧合吗? 第三百三十七章 现场搜索 窗外依稀有了月光。 古人说,月下看美人,是有道理的。 诗安的面容在皎洁的月华下显得格外明丽动人。 她平日里爱化妆,化得又浓,反而掩盖了少女本身带有的天然青春美。 不过,在少年的眼里,她就是一位美丽,胆大,又有些脾气的好朋友罢了。 启澜从未想过要什么红颜知己,前世与陈博士的女儿阿楠虽然互有好感,可还没发展到爱情的阶段,他就英雄救美,悲壮地牺牲了。 穿越到民国,阴差阳错和陈醒相识,结为好兄弟,忽地明白自己和阿楠再无可能。 若是一意孤行,不但辈分不对,还天理难容。 陈醒若能预测到几十年后的现代社会里两个年轻人之间偶然间擦出的火花来,还不分分钟翻脸和他打一架大的。 任凭眼前的这位小姐如何美貌,体贴,少年也没有让自己有分毫的心动。 他的视线一直没离开过手心里捡来的新子弹。静下心来,把看似乱麻的好几个事件一一解开。 天津火车站的枪战,那个狙击手,其实不过是幕后黑色力量丢出来的一点点引子。 像诗安父亲和今晚到访的洪姓军官,或许才是真正的布局者。 他们在暗处不动声色地下棋,棋子的起起落落,哪些人活,哪些人死,都是提前算计好的。 如果真要深究,那朱家的遭遇恐怕算得上是其中的一步大棋,博远和定远在年底选举活动即将拉开帷幕前,凑巧地殒命于一辆开往办公场所的小车里。 而这桩谋杀案会找来当时大伤未愈,头脑还不甚清醒的林一堂来充当替罪羊,无非是要加速林家的下沉速度。 章文轩冒着被杀头的风险,保存下来的博远手术中所取的子弹头,以及林一堂胸口的那枚,和他刚刚拿过来的是一模一样的。 启澜回想起晚上临走前,秦锋提过会回警察局喊人来勘察现场,忽然觉得不妥。 只是当时自己服了副作用颇大的解药后有心无力,没法去搜狙击手身上的东西。 那么,现场还会有更多的证据可以挖掘吗? 至少,突破口很快就能找到。 一个人去肯定是不行的,必须找二哥来。 他站起来走到她面前,一脸虔诚地恳求道:“诗安,我想尽快去现场找点东西,天明之前可不可以帮我打个电话给二哥?” 她抬眼看了看墙上的钟,凌晨两点。 再过两三个小时,确实是可以打电话了,虽然这么早地去一个电话显得很没礼貌。 “好,”她走到床前重新把床幔放下来,“你先睡。我等客人走了就去外边打。” 启澜摇摇头,身体本能地往门边挪了挪。 不是床不舒服,而是躺着浑身难自在。 “我再睡怕自己会睡过头。” “你跟着我累了一晚上,快睡一会。” 毕竟他俩不是男女朋友,太密切了不好。 诗安是真的困了,匆匆间连鞋袜都胡乱脱在床底。 她的头刚沾到枕头,瞬间就睡着,浓密的睫毛随着呼吸轻轻地颤动。 启澜轻轻地走过去,帮她把鞋子摆好。 “她睡了,我就想想别的法子,不能总让她跟着我担惊受怕的。” 他忽然发现窗边有一个树影,连忙走了过去细看。 推开窗户,又有令人惊喜的发现。 原来,诗安的闺房层高并不算高,就在二楼。 从窗台下看,密匝匝的一排耐寒的白杨树,宽大的枝条像巨人的手臂一样伸过来。 他琢磨着怎么才能找一个最佳的方向,不偏不移地落到树上去,还尽量不要发出很大的声响。 沿着一棵棵的树不断地对比和筛选,他的目光最终停留在从窗台下左起的第三棵树上。 它虽然不是最近的,却是最宽的,最结实的,枝条还特别长,粗,恰到好处地伸到了第一棵树的旁边。 启澜抓起诗安留在桌上的一条发带,把小腿上的伤口紧紧地扎了三圈,然后蹑手蹑脚爬上窗台,屏住呼吸奋力一跳! 不出所料,这一招虽是险的厉害,却得以让他在没弄出明显动静的前提下,扎扎实实地攀在了粗粗的树枝上。 他的体重也不足以压断它,像一只灵活的猿猴,双臂牢牢地拉着树枝在离地三米高的地方翻了一个身,十分稳当地接着惯性两脚着地。 美中不足的是跳下去的同时关不了窗户。那呼呼的北风往屋里吹去,他依稀记起她是盖了被子的,又不能肯定会不会在睡梦里踢掉,受了寒冷会生病。 在何家大院里,有一个突出的好处,就是太宽了,宽到夜半三更的躲一个人根本不算难事。 启澜在树底下慢慢地走,边走边望,找到了诗安领他回来的那个小门,门并未闩。 他径直出了小门,又一路无阻地道了南门。 南门守着的两个警卫还没换岗,见了他,自然认得。 “小姐让您回家去?” “我来给小爷开门。” 启澜点点头,以微笑表示谢意。 他们也就配合地开了门让他出去,并不多问。 他记得去李记裁缝铺的路,一路找过去,就摸到了现场。 那个狙击手居然还躺在原地,连倒地的姿势都一点也没变。 他不禁皱皱眉,秦锋不是有车吗,怎么还轮得到他来到这未被破坏的现场采集证据呢? 按理说应该很快就会从警察局那边赶过来,在这过去的三四个小时里勘察现场,收拾尸体都绰绰有余了。 唯一的可能,就是半路上又发生了别的事,把他这位厉害的情敌给拖住了。 启澜没有多余的时间可浪费,一秒也不耽搁,直接伸手在死去的狙击手从头到脚一顿找。 解药是从外衣口袋里拿到的。 但他这回的重点发现却是看似不起眼的鞋底。 这皮鞋里头居然塞着一张小小的纸条,上面清晰地用钢笔写着一个地址: 飞渡街,12号院。 他小心翼翼地把纸条收了,将狙击手的姿势还原如初。 环视四周,看似没人,但前方不远处却传来一阵汽车喇叭的声响。 启澜警觉地朝着身后一条小巷子躲去,没几分钟,就有两辆车一前一后地开到了这里。 他藏在小巷子里,借着一点路灯的微光,看到车上下来了好几个人。 第三百三十八章 千万不能出事 黑魆魆的树影下,两辆车并排停着。 车子旁边一溜烟地站了八个人。 他们的衣服清一色的黑色,腰间无一例外地插着手枪和短刀,脸上则以只留有眼睛和鼻孔的三处圆洞的灰色面罩示人。 启澜看这八人既不像警察局的便衣,也不像军队里的人,倒像是来自某个秘密组织的杀手,极可能是和地上死去的狙击手是同伙。 他望着那些在路灯下闪着寒光的乌溜溜的枪口和尖锐的刀口露在外头的短刀,下意识地蹲了下来,不发出一丝声响。 敌强我弱,暂时不打算自己的藏身之所。 有一个看起来是头目的人,率先两步并作一步,赶在其他人的前面第一个站到狙击手身边。 那个人弯下腰,伸手试了试死人的鼻息和体温,又不甘心地往心口处擂了几下。 见死人如一段烂木纹丝不动,叹了口气又站了起来。 “山田这小子死了,我们明晚的任务还做不做?” 山田? 启澜一怔,随后立刻反应过来,那个狙击手居然还不是个中国人! 虽然他曾躲在扎纸人的铺子听了半天狙击手和老头老太太的对话,也亲自和他讲过几句,都没能发现他有什么生硬的口音问题。 就连从鞋子里搜到的字条,也是真真切切的汉字。 可见山田至少也算个半个中国通了。 转眼间,他又开始了新一轮的迷惑:林觅家到底是得罪了那一路的瘟神,不但有本国人,还有外国人也插手了 这时,余下的人里有一个看起来像军师的,拿着一把黑色的折扇在手里悠悠地晃着走过来。 他讨好地隔着面罩笑笑,扇子依旧不紧不慢地动,俨然自己是半个诸葛亮的化身。 “肆哥,我看不惯山田已经很久了,有人替我们收拾了他不好么?” 他的话立刻得了一片应和,身后的那些人也七嘴八舌地开了口: “就是,我们中国人要勇有勇,要力有力,凭什么让一个东洋来的给管着?” “肆哥打今日起就是我们的头,我们只听您的!” 诸如此类的奉承话说多少都不嫌多。 他躲在暗处,不声不响,静观其变。 等这个叫“肆哥”的被手下们异口同声地吹捧够了,才心满意足地往地上的山田头上踏了一脚,好像是报了隔年的仇一般扬眉吐气。 一边苦大仇深地历数山田的种种罪状,一边又安抚人心。 此人说话的速度极快,稍不留神就会听不太清楚。树下藏身的少年竖起耳朵,抓住了一句甚为要紧的话: “接下来我们分两路人马,一路跟我把山田给拖回去,余下的再去之前交火的死人堆仔细看看,确保那些人里没有活口,再处理干净。” 肆哥的语调说得那么平,好像面对的不是一条条逝去的生命,而是杀鸡宰鸭一样的家常便饭。 死人堆?启澜的神色一凛。 那些拦路的人到底是哪儿来的,又在过去的这段时间里和这帮人产生了什么冲突? 忽然间他又想起分别时秦锋提过会带人来看看,想到可能发生的不好结果,心里暗自叫道:糟了! 启澜对秦锋的印象谈不上坏,甚至觉得如果不是因为对方对林觅紧追不舍,他还愿意交下这个朋友。 毕竟人家虽然身在敌营,却也有一颗不同流合污的心,明里暗里也帮过他的好些朋友。 放了章文轩回医院工作,出主意给朱行远登假讣告,帮助朱涓涓能名正言顺地回家,以及把小美在医院杀掉老高的事情给瞒下去,每一件单独拎出来都够吃一桶子弹头的。 那完全是在刘警长眼皮子地下唱反调,除了他还没人敢做,做了也难以做到位。 凌晨的天空只有稀稀疏疏的星子在闪烁。 偌大的街道空落落的。 肆哥指挥了四名手下有条不紊地把尸体拿布卷了抬走,一行人去往北边的方向。 所剩下的三个人则慢慢地吹着口哨往东边走了。 启澜抢先一步赶在了他们的前面。 警察局的位置,他大致清楚,因此心里对方向有数,跑得飞快。 视野中先是出来一辆侧翻的小汽车。 那车牌他一眼就认出了,真是秦锋的车! 车灯碎得不像话,车身也有十来个弹孔。 车上有两个人脸朝下横着挂在座位上,不知是死是活。 路边还躺着三个便衣打扮的人,有的以僵直的姿势倒地。有的似乎经历了垂死挣扎,蜷缩着,身子底下的血早已冻住。近距离都看不到有生命迹象了。 他心里升起来一股难言的悲痛,一口气冲到车前,双手趴着车门翻了进去。 那两个座位上挂的,他也用力把身子翻过来,仔细看了看脸,确定不是要找的人。 找不到人,也不敢掉以轻心,继续沿着附近车轮轧出的痕迹寻找。 他和他之间,就算没有林觅的存在,迟早也会生出交集。 但此时,启澜心中生出一个执念,生要见人,死要见尸。就算秦锋折在这帮人手里,他也要把尸体给体面地带回去,不能给野狗们糟蹋坏了。 在他离开现场不过十来分钟,肆哥安排的另一路人也到了。 有人随意地看了看车上的和地上的人,笑道: “哎,我就说没什么好回来检查的,不就和走的时候一样吗?” 另一个人也觉得肆哥的这个任务有些杞人忧天,过于小心了。 “是呀,谁来偷死人,又不能吃又不好卖钱的。” 第三个人比两位同伴要谨慎些,望了望地面,又走到车前看了看,失声叫道: “不好,少了一个!” “明明是车里三人,地上三人,我不会记错的!” 这个发现引起了三个人不同程度的恐慌。 他们贴着头一阵商议,最后决定不报告此事,抓紧时间把尸体都抬到了车上,然后掏出了火柴和随身带的酒精,短时间就造出了一个车祸起火的现场。 “撤!没有什么比烧了更不容易看出破绽来!” 启澜沿着车轮的痕迹细细地找寻,他忽然发现地面有很小很小的血滴。不仔细看,还发现不了。 他一边找一边祈祷: “千万不能出事,我还没好好谢谢你哪!” 第三百三十九章 先瞒着 启澜走出去不远,忽然闻到一股浓浓的烧焦的气味。 他回头匆匆一瞥,只见原先侧翻在地的车辆,已经变成一个硕大的火球。 不消说,地上的,车上的,都会在这场火里化为焦炭。 “杀了人还用这种狠招清理现场,恐怕只有专业的杀手才这么做的!” 他咬了咬牙,继续埋头分辨血滴的方向。 奇怪的是,血滴到了一处巷子口,就不太看得清楚了。 只能凭着直觉,四处观察,边找边看。 天还没亮,巷子里光线不明,沿着墙角又堆放了不少破烂的坛子罐子水缸子。 启澜费了很大的劲才从一大片乱糟糟的杂物中由找到了一滴落在石板路上的血。 这一滴血和他先前看到的不同,是新鲜的红色,还没凝固。 “或许就在这里了?” 心底有了一点燃起的希望,希望能在附近找到那个人。 随着一阵风吹过,他的耳边捕捉到一丝轻微的呻吟。 定神一辨,正是在前方的一处矮墙下传来的。 身边没有手电筒。但到了矮墙下,月光也比较清晰地照了过来,他终于看清,墙边有一个人半坐着,似乎已经没有力气站起来。 听到响动,秦锋努力地侧过头,两人的眼睛对视。 他的唇色因失血的缘故,已经变白了许多。 目光也开始涣散。 然而头脑却还难得地清醒。 “你是谁?” 这是他见到少年的第一句话。 他潜意识里觉得,这少年绝对目的不简单,明明开车送到了何家大院,凌晨时分又凑到这边来。 然而他受了重伤,即使想弄明白真相,此刻也有心无力了。 只见少年双手把他渐渐支撑不住的身子稳稳地扶住,轻声答道: “是谁不重要,你受伤了,我马上送你去医院。” 秦锋有些不好意思,但活命比面子要紧,用一只手护着肚子,有气无力地提醒他: “中了枪” “小心别碰” 启澜往他的手指处一瞧,果然,指缝间真的有血在流。 “坚持住啊!” 他点了点头,已经是用了最大的力气。 少年的力气不如他大,但贵在一股子坚韧劲儿。 他在少年的背上趴着,一路往医院跑。 幸运的是没跑多久就碰上一辆过路的马车,两人于是都上去,节约了很多时间。 凌晨,章文轩刚在值班室打了一个盹,就被急匆匆的拍门声吵醒了。 “章兄,快,快,有人要做手术!” 门外是小美万分焦急的声音。 她头上的护士帽很少见地歪了,双手全是血。 “是什么情况?” “取子弹,小澜在外面的急诊室等你!” 章文轩二话不说,跟着她一路往外跑。 “是小澜受伤了吗?” “不,是放你回来的那个人!” 章文轩的脚步又加速,冲进急诊室。 果然看见启澜守着一个躺在担架上的等待手术的人。 那张脸他是很熟悉的,人还没有完全丧失意识。 但情况紧急,没有时间来想别的了 手术室的刀剪声响起。 这一次,章文轩仿佛又回到了几个月前,从死神手里抢回林少爷的命那一晚到通宵的紧张。 小美出乎意料地在手术到一半的时候晕了过去,被旁边的助手们抬到外面去休息。 启澜眼看着小美给放到值班室的床上,也心急地跟了过去。 “小美姐!小美姐!” 他凑到她的枕边,喊了两声,她居然又带着几分茫然醒了过来。 “你要喝点糖水补充体力吗?” 启澜捧着杯子,递到她手里。 她捧着杯子喝了一小口,慢慢缓过气来,自言自语道: “我好端端的,突然间怎么有点怕见血了?” “手术出血多吗?” “不多。” 她继续喝了几口,忽然语调一沉。 “但是,这种出血少的反而很难救活。” “朱小姐的大哥当时就是这种情况,出血不多,但子弹位置不好,只取出了一颗” 启澜听了也担心起来。 两人面对面地沉默了片刻。 小美心神不宁,忽地从床上爬起,摇摇晃晃地往外走:“不行,我要进去,我不在,文轩一个人应对不来!” 启澜发现,她并不是真的晕血,在手术室这么久,早就见惯了。 她肯定是太担心章文轩,一旦手术不成功,好不容易放出来没几天,又会被刘警长再抓回去严刑拷打才会晕过去的? 少年望着空落落的床铺坐不住,也出了门,在手术室外默默地站着等。 不到半分钟,门开了。 这一次的手术时间比他预先想的要短不少。甚至都不到林一堂上回手术时间的三分之一。 首先出来的不是平日里负责喊家属的护士,而是小美。 她戴着口罩,露出的一双大眼睛,眼里的神情比方才要平静了许多。 或许是好消息? 启澜连忙赶过去,正好碰上助手们把担架给抬出来。 “你不用和他们一块去病房,”她伸手轻轻地拍了拍他的肩膀,“这里有我们照顾。” “赶紧离开。不然过会儿想走都没门儿了。” 他懂她的意思,虽然自己能光明正大的送秦锋来做手术,却不能在这里久留。刘警长他们不久就会赶到,趁着有时间赶紧跑掉。 “好,你和文轩兄都要小心。” 启澜说着就往门外走,目送着担架远去。 章文轩走到小美的身后,轻声说:“这事就先瞒着。如果那边来了人盘问,就说是有路人发现给送的,病人醒来也未必记得发生的事。” 她忽地拉住他的衣角,“章兄,这次他的运气真够好的。我原本都以为活不成了。” “子弹被皮带扣给挡了一下,打进去并不深,只是后来可能有摔倒和碰撞,才陆陆续续的流血。” “你回去睡觉去,这里我一个人就够了。” 小美不肯走,她左右寻思想找个理由留下来陪他,最后只勉强找到一个: “上次在那边的医院,他其实知道我有些地方比较可疑,还是放我回来了。我也懂得两不相欠的道理,就让我负责他那个病房。” 这话其实也不能全算是借口。有一部分是她心里所想的。 麻药的作用过去后,秦锋醒来。 他眼前首先出现的是小美的身影。她就坐在床边,细心地检查他腹部伤口的纱布。 第三百四十章 下不为例 秦锋醒来了。他趁她把被子重新盖上的瞬间,轻轻地说了一句: “董小美,谢谢你照顾我。是谁送我来医院的?” 她侧过头来,没说什么,把换下来的纱布放在盘子里准备带走。 虽然身体很虚弱,他的意识却是比较清晰的。 在做手术前,他平日里攒下的不错的身体底子,还有那么一点力气,足够撑住到和主刀的章医生断断续续地说完一句话。 “少给一点麻醉药。” 他心里有数,只是想看看她会不会说谎。 她敏锐地觉察到他在试探,想搜集启澜的身份方面的信息。 “是一个郊区赶大车的。” “不信的话你可以去把急诊室里里外外的医生护士病人和家属都找来问一遍。” 秦锋摇头。 “你当真以为我什么都不知道吗?” “送我来的那个男孩子,喊你小美姐的,他在哪里?” 小美的眉毛一蹙,淡淡地说: “我很忙,没工夫去看送你来的是男孩子还是女孩子,要找人自己找去。” 他见她没有要说实话的打算,也一时不想揭穿。 他明明记得是与何诗安一起的那个少年,扶了他走了几步,又把他背着一路跑到街上拦车的。 至于在急诊室那边,他已经半昏迷状态,记不起太多内容,只是隐约地想起那少年把他放在地上的担架上,然后小美急急忙忙地过来给他的伤口止血消毒,弄了满手的红 小美转身出去,随即又端来一个盘子,上面摆着针筒和药剂。 “你该打针了,裤子那里自己注意准备一下--” 小美双眼盯着针筒里的药水,红唇皓齿,十分漂亮。 她显然在手术过后悄悄地补了一觉,还顺便化了妆。 他的目光不自觉地往她脸上看,经这么一提醒,才换到自己的裤子处。 到底受了伤,做了场死里逃生的手术,元气大减。 他发现自己的两只手比平时劲小了许多,还不太灵活,只好笨拙地把裤子往下拉了拉,露出一块皮肤。 酒精球擦上去,凉丝丝的。 她扎针的技术真是绝了,不但准,还不痛,几秒钟就把药水推完,娴熟地拔出针头来。 这次,小美似乎是看出他的难处,主动拉来被子,帮他把扎针的地方盖好。 她的手明明没有和他有什么直接接触,但不知为何,他的脸忽然“刷”地红了,还发烫。 “我有事要离开一会,要吃要喝的可以喊我的同事,不要打扰章大夫。” 不过小美没有走多远,又原路返回。 这次,她好像是受了什么委屈,把病房的门往墙上用力一推,低着头一言不发地找了把椅子坐下,背对着他发呆。 秦锋刚想挣扎着坐起来,不料动作用力大了点,扯到了伤口,顿时喊出了声: “疼!” 小美听到他喊疼,马上站了起来,脸上全是难以置信的表情。 她边往床边走,不客气地训道: “我打针这么小心,连三岁娃娃都不哭。你也太怕疼了。” 他连忙尴尬地笑着解释:“不是打针疼,是坐起来的时候弄到伤口了。” 小美气定神闲地看着他的眼睛,一字一顿地叮嘱道: “要上厕所的话,我给你喊个男大夫来帮忙,自己可千万不能乱动,不然还得辛苦章大夫来缝第二遍伤口!” 秦锋终于忍不住了:“你能不能不提他,我都听烦了。” 这一抱怨可不得了,小美生气了,直接就掀开被子,朝着他的腹部用两指一按-- “啊!” 这回是一声惨叫。 他疼得龇牙咧嘴,就只差从床上翻滚到地上来了。 又是一层血涌了出来,把纱布染红。 她这一按,确实不妥当,眼前的这个男人,方才还还有点力气和她怼,现在身子忽地往后一倒,整个脸上的颜色都变了。 她看着他的眼睛闭了,连忙心虚地伸手摸了摸他的手,冰凉,心里又是后悔又是焦急。 情急之中,她匆匆地跑出去,直接冲进办公室找章文轩。 “章大夫,病人手术后醒来又昏过去了” 唐悦娴见章文轩一宿加班未归,自然是放心不下。 小美刚从病房出来,就迎面在过道里碰见了她,拉了章文轩的手,两人靠在一起有说有笑。 虽然她的脸上挂着令人感到舒服的微笑,小美还是感到了压力,知难而退地躲回了病房。 而秦锋原本一句无心的话,更是无意间刺痛了她,于是她一时头脑发热,用力按了他的刚刚止住血的伤口。 此时,章文轩的旁边就坐着唐悦娴。 她也不敢多说什么,连平日里一口一个喊得清脆的“章兄”,也临时变成了“章大夫”。 章文轩二话不说,立即提了个医药箱跟着她往外跑。 悦娴依然在里头坐着,拿了一本抽屉里的书在翻,并没有跟来添乱。 章文轩到了病床前,仔细检查了秦锋的伤口,又查了查脉搏,心跳的情况,然后把小美拉到了一边。 “你为什么要按刚做完手术的伤口呢?” 小美本想狡辩说“没按”,但她最终开不了口,只好落下几滴眼泪来。 他叹了口气,语重心长地说: “我知道你不能一杆子打翻一船人。没有他,我早在牢里被折磨死了。” 文轩的话不多,语气平和,态度也像大哥哥在教育小妹妹那样耐心。 小美的眼泪不但没减少,反而更多了。 她点点头,配合他把伤口处的纱布换了--万幸,缝针处没有撕裂,也没有性命之忧。 章文轩惦记着悦娴,拿了些药让她喂了病人,交待了些注意事项便走了。 病房里又只留下她独自面对床上的那个人。 一宿不眠,半睡半醒之间,她被人捆绑着丢进了一个黑森森的树林,喊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长到十六岁从没做过这种噩梦,身子一颤,连人带椅子往后倒去。 一只手忽然从被子下面伸出来,牢牢地拉住了她! 她猛然惊醒,连忙自己坐稳,那只手一开始抓牢,此时快速地松了,又缩回了被子。 他侧着头,目光严肃,语调里透着凉凉的警告: “这一次原谅你,下不为例!” 第三百四十一章 闯入的刺客 夜色将明。 风在黎明到来之前忽然变大了许多,卧室的窗户有节奏地来回动,好像有一只猫在后面嬉闹。 睡梦中的诗安翻了一个身,软软的被子滑落下去大半,一双腿就全部露在外面吹风。 她感到冷,一个激灵,终于睁开了眼睛。 房内,只有她一人,和地板上的淡淡的影子。 少年不见了踪影,她本能地伸手捂住了心口,望冷风吹进来的方向望去-- 窗子是打开的。 窗台上摆放的一盆水仙花也给挪到了别处。 显然,启澜是个细心的人,怕从窗户往外爬的时候,把她养的花弄坏了。 墙上的钟已经到了五点半。 诗安不能再等下去了,套了地上的鞋子轻手轻脚地溜出房门去。 她的卧室出门一直往左走,就会看到父亲的书房,书房旁边就是会客室。 会客室的门紧紧地关着,但窗户玻璃却透出来明亮的灯光。 出乎意料,半夜来访的那位客人并没有走,她悄悄将耳朵贴在门上,还能隐约听到里头的说话声。 “林家的宅子,我已经暗中让人进去查过几遍,确实还没找到任何有用的线索。” 诗安听到父亲又在谈林觅家的事,心里惴惴不安。 “会不会是提前就已经毁掉了一些,或是转移到别处去了?” 那位来客的语气里流露出一丝不甘,似乎林家就是有东西可以挖出来的,只不过被手快的人处理掉了。 接下来是一阵翻动文件的哗啦啦的声响 比起偷听他们的秘密谈话,她觉得马上去书房打电话给顾启江更为要紧。 所幸偌大的二层,没有瞧见任何一个佣人,也没有母亲在场,她屏住呼吸推开书房的门,又极为小心地把门轻轻关好。 电话机在父亲的桌子上,她赶紧一手抓起冰凉的听筒,一手尽可能快的拨号。 这一个黎明,顾公馆里,出了一件大事。 有人从外面翻墙进来,沿着花园里的小路,直接入了客厅。 有个早起烧水泡茶的丫鬟见到一个黑影从眼前一闪而过,吓得丢掉了手里的茶杯。 茶杯落地的声响直接引来了好几个男佣人,他们以为是进了贼,个个手里持了铁棍和菜刀。 可横竖找不见那个神秘的入侵者。 有个胆大的人跑在最前面,也看见了一个影子在墙根处晃了晃,不禁喊道: “不好,去的是三太太的房间!” 三太太的房间是在东边,布置得最为豪华。 忽然传出一声惊天动地的惨叫,大家于是从各个方向操着家伙拼命往这边跑。 这一晚顾先生在大太太处过夜,并不在房内,听到人声和各种尖锐金属棍棒的碰撞声,也慌忙翻身爬起来。 他本想开门出去看看,但想到最近报纸上的刺杀事件,犹豫地又缩回了被窝里。而枕边的大太太因睡前有服用安眠药的习惯,倒是睡得一脸平静。 启泯在外过夜,未归,偌大的院子里敢出来应对的主子,就只有一个人了。 启江自从打医馆回来,每晚都睡不下,听到惨叫的同时,他也诧异地从自己床上弹起,摸了手枪,一把拉开房门光脚冲了出去。 三太太的房门关着。但窗户却开了半边。 严格地说,那半边窗户是给什么锋利的武器给削去的,余下的部分像残留的翅膀一样挂着。 启江刚跑了百来米远,忽然听到身后传来书房里急促的电话铃响,顷刻间转身往另一个方向去了。 这么早的电话,他担心是朱涓涓打来的,家里就算进了坏人,也有一帮佣人先去抵挡一阵子。 报纸上的那一份“讣告”,启江不久前也看到了,信以为真,心中的怜爱有增无减。 失去了三位哥哥和父亲,母亲又回了老家养病,而涓涓能依靠的男人,目前就只有他一个了。 他抓起听筒,里头却是另一个女孩的声音:“喂,您好。找启江哥哥有事。” “诗安,你是不是要约我出来?” “是,你到我家门口,六点半到七点都行,来了告诉南门站岗的人。” 启江反应快,肯定是三弟启澜让她打的。 虽然不是涓涓打的电话,但他也轻松了一些,毕竟没有消息也许就是好消息,起码证明她不需要帮忙。 他放下听筒,牢牢地记住了见面的时间,加快了脚步往外跑。 眼看已经跑到了花园的那个小门边,正要打开门出去,他又习惯性地看了一眼身旁的亭子。 他清晰地记得,第一次和小金近距离接触,就是在这里。 她中了毒,本来是从墙头忍痛往下跳,不料跳歪了,直接从亭子顶上滚落,压在了路过的启江身上。 窸窸窣窣的声音传入耳朵,虽然非常轻,他还是停住了脚步。 有时,人与人之间的默契,就是无言而突然的。 四目相对。 那个高挑秀气的身影,即使把姣好的面容和身材裹在与夜色融为一体的刺客服里,他依然能认出来是她。 “你伤好了吗?” 小金是职业杀手,她只低声应了一句:“好了。我走了,二少爷保重!” 启江尽管急着去见诗安,面对小金也做不到就让她一阵风似的从眼皮底下飞了,拉起她的手,不由分说一齐从那小门出去,又在外头把门锁了。 “小金姑娘,你的伤才不到半月,怎么就来了?” “二少爷,”她似乎是下了决心,“我今晚来,是替你和我自己报仇的。” 报仇?! 启江明白了。 她是要杀三太太。 虽然三太太是坏,要他的命,也要启澜的命,可是,她的房里还有一对九岁的小女孩,那是他的妹妹啊! 他的心顿时揪得很痛,轻声问: “你真的下手了吗?我的两个妹妹也在房里” 小金摇了摇头,隔着面罩,笑了笑: “我一共手软了两次。一次是没杀你,违了三太太的命令。” “第二次,就是刚才,我不想伤害两个小孩子,违背了自己的心,放过了一个恶人!” 启江忽然间明白,她其实一直都是心善的女孩子,只是在幼年时期家中变故才会走上那一条路。 他握住她的手,望着她的眼睛, “你答应我,从今天起过普通女孩子的生活,好吗?” “我会送你进教会学校读书,然后还读大学,过得开开心心的。” 第三百四十二章 紧急接头 小金听了这些话,若有所思地望着远处。 在这短短的一分钟里,空气似乎凝滞了,只留下两个影子在地面沉默。 “二少爷,我是哪一类人,自己心里清楚。” “走弯的路,是回不去的。” 她说着说着就突然间掉落下了两滴晶莹的眼泪,看得启江也难过起来。他声音提高了许多: “不,一切都是要往前看,才会越来越好的。” “过去的就让它们过去,眼下和未来才是对人生有意义的!” 他说的这些话句句是发自内心,即使她一时半会听不明白,事后总会慢慢地懂的。 小金默默地站着,忽然感到心头的一层冰块无声息地碎裂成无数片。 她抬眼望了望天空,灰灰的一片。 隆冬时节的云层,像极了扯成一片一片的旧旧的棉絮,漂浮在灰蓝色的天幕上。 “二少爷,谢谢你。我有事先走了。” 她说完就往大路旁边的一条曲曲折折的巷子里跑。 小金是职业杀手,她过去的每次出现和离开,都是受了任务的驱使,唯有这一回,是听从了本心。 她潜入顾公馆,本想杀掉三太太,不想她身边还睡着两个不满十岁的女孩儿,她举起刀犹豫不决,最终放弃,只点了对方的穴,就翻墙跑掉了。 这姑娘动身告别的速度总是很快,快到启江还没想好要和她如何约好下次见面的时间和地点,人就如同天边的飞鸟一样消失不见。 启江继续往路上赶,终于如约来到何家大院的南门外。 而诗安早就提前站在了门口。 由于出来的太早,她也没穿很厚的衣衫,只在旗袍外披了一件斗篷。 她听到前面的脚步声,转过身来,见到他的瞬间眼里露出一丝喜悦。 “启江哥哥来了!” “快,我们一起去找他去!” 诗安拉住他的外套袖子,一个劲地往去往李记裁缝铺的路上跑。 “他应该不会走的很远!” 启江见她穿着高跟鞋跑,怕崴脚,想着自己力气够大,就主动提出背她。 “诗安上来,给我指路。我受过的训练都是负重100斤起,你还远远没有沙包重呢。” 她有些不好意思,但为了节约时间,很快就爬到他背上,于是两人一齐赶到了现场。 大火还没熄灭。 焦糊味夹在风里熏得他们连连退到一边。 启江原来想找块干净的地方放了诗安下来,仔细看了看正在冒烟的车和几具烧焦的尸体,赶紧背着她往回跑了。 “太危险了,这明显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一个局套着另一个局。” “启澜会不会被算计了?” 她的声音有些哽咽。 “不会,我认得他的样子,那些被烧的都不是他。” 诗安怕启江背久了吃不消,自己执意下来,但她并不打算回家。 两人心照不宣地一起又沿着大路找人,边走边望。 不知不觉,天色渐渐地亮了几分,树梢之间呼呼地响,原来是起大风了。 这时候,路边一个被吹落的看似店铺招牌的东西在翻滚,好像有一只无形的鞭子在抽打它。 启江走前面,低头看着路。 诗安走后边,眼尖,一下就发现了招牌有问题。 “上面有血,新的血!” 她失声喊道,整个人坐到地面上,面白如纸,高跟鞋也掉了一只。 启江回头看见那块牌子,果然在路面留下一道粗细不同的血痕,触目惊心。 他赶紧一个箭步冲上去拦住,捡了起来仔细看: “飞渡街,12号?!” 好像是一个地址。 从未听说过这样一条街的名字。 他很是诧异,从血液的新鲜程度来看,这个牌子就是不远处刮来的,也就是说,血案的地点就在附近。 启江有些后悔不该让诗安跟着他出来找启澜,要是见面后让她回家该多好! 他是个成年人,武术和枪法都好,她只须告诉他去哪里找,就够了。 现在送她回家或许也不明智。四周可能潜伏着不可预知的危险。 “诗安,我们都先躲到这个巷子口,不要乱动。” 她顺从地点了点头。 他的手指不由自主地攥紧了枪。 此时,前方的街道上响起了零星的枪声,启江和诗安都同时循声望了过去-- 一个少年突然从一个民房的墙上翻了下来,胸前一大片血,跌跌撞撞地往左边的方向跑。 “是启澜!” 诗安激动地喊,赶在启江前面冲过去,又被他一手给拉了回来。 “好好地躲在这里,找了三弟,我们就一起回家!” 她哭了,又怕给他们两人添麻烦,只好蹲着不动。 启江话音刚落,视野里的少年已经不见了,他不得不飞跑过去,怕时间来不及了。 左边的路上有一条河沟。 他追到那里,只见密密匝匝的麻袋码在沟边,没看见人影。 启江拿着枪低头小心翼翼地寻找,想看看启澜有没有躲在麻袋后面。 忽然间身后有轻轻的脚步响起,他急忙转身。 “三弟!” 启江诧异地看着启澜的胸口上红红的血迹,伸手扶住了他的胳膊。 “这么多血” 启澜笑笑,“二哥,你紧张什么,这血又不是我的。” 这么一说,启江又放心了,仔细把他的浑身看了几遍,除了小腿扎着一条小带子,确实也没有伤口。 “你是怎么找到我的?” 启江于是把诗安约他出来,两人一齐寻找的事讲了。 “她也跟来了?不行啊!” 启澜一听诗安也在这,紧张起来。 “这个地方有个秘密的组织,晚上有内讧,死了不少人。” “我来的时候,枪声特别密集。现在还没打完呢。” 启澜没有说很多,与启江一起返回,找到了诗安藏身的地方,所幸她还在里面,毫发无伤。 天完全亮了。 三人一起来到相对热闹的一条街,耳边已经听不到枪声,一溜包子、烧饼、豆浆油条、糕饼铺子开门迎客,到处是诱人的各种食物在飘香。 诗安一手拉启澜,一手拉启江,“两位,我来请客!” 启江说:“得了,有哥哥我在,哪能让小姑娘请的,你们两个人想吃什么尽管吃,我的钱包很鼓!” 第三百四十三章 我带你去个地方 他们三个早就饿了,选了一处看着人不算多,也不那么显眼的小店,打算坐下来吃了再走。 启江拿出钱包来,抽了一张钞票,让店小二店里好的早餐尽管一盘盘端上来,还加了好些不错的小菜。小二脸上喜气洋洋,很是热情地跑来给大家各倒了一杯热气腾腾的茶。 方方的木桌透着一些淡淡的柔和的油光。 大大小小盘子里散发的食物香气。 启澜瞥见了一只圆盘,里头摆着六个圆圆的梅干菜烧饼。 他觉得烧饼的油温尚可,味道又有几分熟悉,低头拿筷子夹了一个轻轻地咬。 咬着咬着,眼里就有液体在涌动-- 林觅的身影,带着一种幻影特有的虚无美,就这么出现了。 她在他的对面坐着,眨着眼睛,指了指烧饼,笑着说: “启澜,你说烧饼比蛋糕和面包好吃,我要试一试。” 他一时间分不清现实与幻觉,举起筷子,朝那圆盘里稳稳地夹起一个烧饼,送到她嘴边。 “很香。我刚吃了一口。你肯定会喜欢的。” 启江闻声停止了咀嚼水饺的动作,任凭那白白胖胖的饺子从木筷子之间挣脱、带着跳水的姿态重新回到热热的汤里,溅起来一圈油汤在桌面上。 他定定地看着启澜,正夹着一只香气四溢的梅干菜烧饼,对着诗安傻笑。 “三弟” 他先是惊诧,后来觉得自己最好还是不要管,又继续埋头吃水饺。 诗安看着启澜,又望了望烧饼,受宠若惊地端了盘子把烧饼接了下去。 她有些忐忑,悄悄地把自己上下的装束打量了好几遍,确实没有和林觅的打扮穿衣风格有半分相似之处,这才略为放了一点心。 启澜把烧饼放下,坐好,片刻工夫,又清醒过来。 林觅的影子早已消失不见,好像桌上的茶杯上笼罩的那层雾,方才还是热的,一会就凉了。 他没法确定她是不是真的来过,还是所有一切都是自己的幻觉。 “二哥,你刚才叫我了?” 启江见他一副迷茫的神态,连忙把一碗水饺递给他。 “这个好吃,是三鲜的,你尝尝。” 他看了看,确实诱人,索性放下烧饼,吃水饺去了。 诗安眼前也多了一碗水饺,是启江端来的。 她不是很想吃,盛情难却,也跟着动了筷子。 这个早晨,顾启澜心里总有些不宁静,恍恍惚惚的。 三个人一齐走出小店的时候,他的腿还迈错了方向,险些撞上一辆飞跑过去的黄包车。 多亏启江一把将他拉了回来,才免了受伤。 他的脑海里想着人,心里也藏着秘密。但启江没有提这件事,诗安也没提,他们都懂他的心。 启澜知道自己是太想念林觅的缘故,见不到她,又不知道林先生带女儿去了哪里,找起来都像大海捞针。 走了好一段路,诗安忽然停住说要回家,他才回过神来,抱歉地对她笑了笑。 “我们一起送你到门口。” 启江也同意,但她却出乎意料地摇了摇头。 “你们见一次面很不容易,赶紧去办要紧的事情。我独自走回家没事的。” 兄弟俩依然不放心,执意要送,一左一右的给她当保镖,弄得诗安反而觉得不自在。 她其实是愿意启澜一个人送她回家的,不过是当着启江的面,不好意思罢了。 何家大院周围,和平时一样,四个方向的门都站着警卫,手里的枪端得十分整齐。 “我进去了,回头见!” 诗安笑着和他们挥手告别,她的身影在南门处很快就不见了。 启澜这时听到启江轻轻地发出了一声感慨。 “心里还装着林觅小姐?” 他看着远方的一个教堂顶子,目光里有些失落。 “二哥,我特别特别的想她。” 启江听完不语,伸手揽住他的肩膀一道往路边走。 “我带你去个地方。” 启澜跟着他一起走,走到了一个街角,眼前出现一块很久未见的破旧招牌。 “东隅书店?!” 他吃惊地抬头看着那招牌,难以置信地走上前去。 启江在他身后进的店。 这天,启澜忽然发现,在书店靠右的那排书架底下,有个熟悉的身影。 虽然小小的身影是经过了一番乔装打扮才敢白天出现在闹市区的一处书店,启澜还是一眼认出了她。 启澜的脚步变得更轻,生怕惊扰了在看书的人。 林觅戴着一顶黑色的宽边帽,蓝色围巾裹住半个脸和脖子,一身男学生的打扮。 她的秀发紧紧地盘着,藏在帽子底下,灰色的衣裤很宽,也不修身,基本能遮盖住少女曼妙的身材。 启江发现弟弟在目不转睛地看一个读书的小个子“男学生”,以为是对人家手里的书感兴趣,于是就大步上前,凑过去瞅了一眼: “《仲夏夜之梦》。” 他困惑的看着书的封面,又忍不住仔细看了一眼看书的人。 出自直觉,他认为启澜不会对这种少女们喜欢的东西感兴趣,那么就是对看书的人感兴趣了。 而整个世界,唯有一人,值得三弟如此专一。 启江的目光转向了那张半掩在围巾里的脸-- 他的眼神是很厉害的,虽然已经很久没见过,片刻之间,就猜到了是谁。 有缘何处不相逢的。 启江默默地转过身,不打扰专心看书的这个女孩。 启澜最初看见启江直走向林觅,心里急得不行,又难以喊出声。 现在他松了一口气,感激地望着哥哥,眼里有很多话要说,更多的是一句“理解万岁”。 启江本来是想带三弟来书店换换心情,顺便淘些书回家看。 万万没想到会在这里碰见一个让启澜魂不守舍的人。 启江自觉地退了出去,站在门外,独自看天空飘下的一朵朵雪花。 店里,除了边赶寒假作业边负责看店的一个小男孩,就只有两人了。 启澜犹豫了好一会,站着等林觅看书。 而她似乎很喜欢这本书里的故事,聚精会神,连店外进来了什么人都不去关注。 林觅和父亲自从离开了启澜家,就在建华和采薇住的那个破小院子里另外租了两间房住下。 房钱是李炎垫付的。他的伤好了些,就不肯坐着吃闲饭,去附近的一个客栈里找了一份厨师的活,工钱每天日结。 林一堂是逃出来的,虽然他也闲不住,却没法和李炎一样敢上街找工作。他每天在家把建华从报社带来的文稿每天好好的校对完,按件计费,也算是间接地挣钱了。 第三百四十四章 不许你打她们的主意 门前的石板路上盖了一层薄薄的白雪。 启江在门外,仰头看雪。远处的西山也隔着一层模糊的厚雾。 他也记不起这是今年入冬以来的第几场雪了,只是觉得白雪虽好,太多了有时也会惹人心烦。 书店里头,埋头写作业的小男孩忽然停住了手里的铅笔。 或许是启澜的眼神里流露出太多的信息,小小的孩子也觉察到了异常。 他仔细地瞧着女扮男装的林觅,终于后知后觉地发现这些天来每日一早就进来看书的小哥哥原来是个大美女。 “这个小姐姐真好看。”小家伙摸着头,啃了一下铅笔头,继续写作业去了。 他的哥哥,也就是书店的店员叮嘱过,如果中午他回来没把算数做完,算对,就取消晚上的炒鸡蛋和芝麻糖。 启澜没有注意到小男孩眼里的好奇。 他看到了启江的背影,猜到二哥是在为他和林觅留一个独处的空间。 分开的这些日子里,他无时不在想着她,怕她在这人山人海的京城会被坏人发现,更怕她和自己之间会越来越远。 林觅的头发上散发出一丝淡淡的香气,空气里也带了几分甜。 启澜的千言万语都和雪花一道无声地飘远了。 他双手默默地放在兜里,在旁边安静地站着,耐心地等林觅把手里的书看完。 门外专心看雪的启江,忽然间听到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他机警地转过头去,只见一身黄色衣裙的姑娘挎着一只栗色的小皮包正迎面往书店赶来-- 她的头上戴着一顶西式的淑女帽子,帽子下面露出微微卷着的齐肩秀发。 虽看不清她的整个脸,但启江的直觉告诉他,眼前的这位姑娘在相貌上比他心里的女神朱涓涓应该不会逊色多少,那种气质甚至有几分熟悉。 她急急忙忙地到了书店门口,瞥见里面只有三个人,似乎是放了点心。 “小蜜蜂,你快和我回家!” 她的声音不高,带着一种南方女孩子特有的软和细。 小蜜蜂? 启澜听着就想笑,这个名字取得真好,为了掩护林觅的身份也是尽心了。 为了不让林觅发现,他自觉地闪到了她身后的那个书架背后。 林觅果然把眼睛从书本上瞬间移开,恋恋不舍地放回原处。 她不好意思地绕过了启澜藏身的那一个大书架,来到她的面前。 “采薇姐,我在家待着也挺无聊的,你怎么知道我又来这里啦?” 黎采薇侧着头看了看她放下的书, “什么书这么好看?” “仲夏夜之梦。” “哦,是本好书!我们把它买了,在就可以在家里看啦。” 采薇往店里走了几步,伸手拿过那本书,来到柜台前笑着问心不在焉的小男孩: “小弟,你可以优惠些卖给我们吗?” “唔,我可以少卖一点。姐姐给我一半的钱就行。” 采薇听这孩子一下子给打了五折,有些不敢相信。 “这也少的太多了。” 小男孩放下铅笔摸摸头,笑了笑: “那书其实也不值那么多钱。现在书店卖一本是一本,清仓完我们就关店了。” 采薇和林觅接过他用力盖上章的书,两人把兜里的零钱都拿了出来,密密麻麻地摆在小男孩面前,反而把好心的小家伙吓到了。 他忐忑地看着她们,心想: “两位姐姐啊,我收不了你俩的这么沉一份心意,我喜欢你们天天来这里,给我作伴。” 她们执意要给,小男孩又固执地不肯多收一分钱,看得书架背后藏着的顾启澜想出来当临时判官了。 正在这时,他那脑子转弯快的兄弟顾启江已经轻轻地转到了店里来。 林觅和采薇不约而同地抬头看-- 书店里不知何时又来了一个客人,而且一进来就朝着她们这边走。 启江察觉到两位少女的不安,故意装着很感兴趣的样子,把柜台上的那本宝贝书拿在了手里。 虽然好些日子没见了,林觅依然认出了他。 她特别担心被认出来,连忙低头不做声。 采薇见他真的拿了书,忍不住急了:“这位先生,书是我们选好的。” 启江看着她的眼睛,和气地问: “这书你们要不要?” “要!”一个声音从店外传来,听得书架边的启澜和柜台边的启江都一怔。 他们都看向了门口。 一位很精神的小伙子站在那儿,小平头,大眼睛,手里提着一个篮子。 林觅碍于启江在场,没敢喊。 倒是采薇没有啥顾忌,直接走到他面前。 “你今天下班好早?” “老板给了半天假。” 李炎笑笑,把篮子递给采薇,径直到了柜台前。 他一眼认出了启江,嘴角轻轻地颤了一下,随即又恢复了镇定。 “这书,我家小姐喜欢,你来得晚,就等下一本。” 启江看着他,也没有贸然地相认,顺口说:“我就和她们开个玩笑。其实,小朋友比我懂得更多。” 他把钱包打开,放了两个银元在看得目瞪口呆的小男孩手心里。 他拉过了小男孩的耳朵,低声叮嘱道: “小家伙,你以后记得帮我留意留意她们,嗯?” 李炎看不懂启江这么干是为了什么。 不过他觉得顾启澜救过自己两次性命,顾启江也帮了林家在天津火车站突围,应该没什么恶意。 小男孩收了银元,把书捧着塞到一旁不说话的林觅手里。 采薇并不认识启江,她拉了林觅的手,准备走了。 李炎护送着她们一路离开。 启澜再也藏不住,赶在启江前面冲出了书店。 启江也要走,不料小男孩追过来拖着他的手不肯放。 “先生,钱我不稀罕,但我不许你打她们的主意!” 小男孩说着,把银元放到他的手里,还握住一只小拳头,弄得启江哭笑不得。 小孩子也这么厉害了,真是人小鬼大啊。 他一边将小男孩的手拉住,一边拍了拍小家伙的头。 “以后她们来了这里,就靠你多留意有没有坏人了。我和我的弟弟估计不会常来了。” 小男孩感到他的手掌心里流淌过一种莫名的温暖,确实也不像是个坏蛋。 望着启江离开的背影,他纳闷地挠着头,各种胡乱的猜想最终以哥哥回来检查他错误百出的算数作业时爆发的一顿鸡飞狗跳落幕。 第三百四十五章 他们真的会走吗 李炎带着两位少女一路走得很慢。 林觅夹在他和采薇之间,看起来就像一个备受哥哥姐姐宠爱的小孩子。 “今天中午有好吃的吗?”她仰起脸来问。 李炎信心满满地把篮子晃了晃,“有啊,你俩喜欢吃的都在篮子里呢。” 采薇笑笑,“我啊,有的吃就行,还是小蜜蜂多吃点,好长点肉。” 林觅忍不住伸手去挠她,“薇姐姐你也好瘦,要胖我们两个人一起胖。” 采薇怕痒痒,被她这么一闹,手忙脚乱地躲着,一路上两个人你追我赶,好不开心。 顾启澜就这样隔着百来米的距离,跟着三人一起穿行在曲曲折折的胡同里和比羊肠子还弯的小街上。 他没有在意启江是否会跟着来,反正自己是下了决心一路随他们走下去。 林觅的笑声在耳边一串连着一串。 他好久没听到她笑得如此开心了。 她就这样跑跑跳跳,在一排排灰不溜秋的丑陋土墙和低矮平房之间路过,好像她的世界容得下繁华,也接纳得了朴素。 随着他们三人的脚步越来越慢,启澜预感到,这些天来她落脚的那个地方也就要出现了。 好像一个漫漫无尽的小通道,特别的窄,也特别的深。 这个地方藏在若干胡同里,十分不起眼。 李炎带着她们有说有笑地进去了。 启澜悄悄地跟着过去。 他的面前出现了一个破旧的杂院。破旧到连个像样的院门都没有。 稍微用力就能趴住并不算高的土墙,不费力地看到里头的景象。 院子里有三间房子。 靠左的两间,比较大一点。 靠右的一间,大白天的也掩着门,并没上锁。 启澜的心里“咯噔”了一下。 和林觅家的那个白色洋房比,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也没法和他给她买的那个整整洁洁的小院子比。 这种环境的落差,她住得习惯吗? 正在想着,小腿处冷不防挨了轻轻一锤。 “三弟,你什么时候也学会翻墙偷看了?” 启江一脸不屑地站在他的身后,一只手揪住他的裤腿,打算将他拽下来。 “我要是你,就堂堂正正地从门里走进去做客,爬这墙,万一不结实还要摔一跤!” 启澜拿他没办法,只好翻了下来。 “我没打算让林觅他们发现。” 他说完,却又有些不甘心,终于一咬牙撇下哥哥,一个跟头翻过了墙。 启江心里叹道:“这小子翻墙的本领居然赶上我了。” 也一个跟头翻了进去,稳稳当当地落在启澜的旁边。 “二哥又跟来了。” 启澜既感动他的手足情深,又害怕他会来搞破坏。 此时的院子里并没有人,所以他们两个相互悄悄地挤兑一番,也无妨。 只是随风吹来的一阵饭菜香味,让启江这个吃货瞬间把持不住。 “这个好像是冬笋炖牛肉啊--” “等等,还有红烧鱼的香味--” 启澜本来不饿,给启江这么一念叨,也觉得有些抵抗不住了。 他大着胆子往香味飘出来的那个方向走。 透过一扇单薄的纸糊的窗,他从一个破洞里瞅见了正在围桌吃饭的林家父女俩,还有林一堂和刚才那位穿黄衣裙的漂亮女孩。 而李炎则端着最后一盘菜摆到桌上,招呼大家快点动筷子。 “给建华留好菜了吗?”林先生温和地问。 “每一样留了!”李炎干脆地应着,指了指灶上的几个小碗。 启江也凑到窗边往里面看,看大家吃得如此高兴,也跟着馋了。 他轻轻地把启澜拉到一边,感慨说:“我们顾公馆的厨子还是花高价请的,好像也和这小兄弟的手艺差不多水平。” 启澜翻了一个白眼:“二哥,我不是来看谁家厨师做饭好吃的。” 启江猜到三弟的心情多半是酸的。 “我知道你是放心不下林小姐嘛。她看上去还挺开心的呢。” “我们把钱留下,就走。” 说着,他把钱包拿出来,放在窗户上,准备丢进去。 启澜急忙制止,低声说:“我们这次来不能被他们发现,不然要是林觅又搬走了,再找到就非常难了。” 启江于是听了他的话,站着不再做声。 林先生忽然脸色变得严肃起来。 “李炎,我们四个票都买齐了吗?” “少将大人,我们还差三张呢。票特别难买。” 李炎说完,就有些不安起来。 票难买,一方面是太贵,另一方面,还是钱不够,攒了好些日子,才买到了一张。 林先生理解地看了他一眼,把一大块鱼夹到他的碗里。 “孩子,你明天拿着票先走,我们三个暂时留在北平。” 林一堂也点头同意: “叔叔说的有理。你先回去,早回去早安全。我们一时半会走不了,还有些事要办的。” 林一堂现在这么和气地说话,衣服也变得朴素,甚至还改了一个很普通的平头。 丝毫不影响他的俊秀,反而让他变得有亲和力了许多。 启江和启澜都吃惊地看着今非昔比的林少爷,觉得太阳出西边也不是不可能的。 林觅望着父亲,又看了看表哥,忽然就揉起眼睛来。 “小姐,小姐,你怎么哭了呢?” 李炎见不得她难过,一边劝,一边自己也跟着哭了起来。 采薇掏出手帕给林觅,又从墙上挂着的小包里摸出一块给哭得稀里哗啦的李炎。 “别哭,今天的菜真好吃。谢谢你做了我爱吃的鱼!” 李炎一边擦眼泪,一边小声说:“是林少爷告诉我你喜欢吃鱼,特地让我买的。” 他的声音很小,小到只够采薇一个人听见。 少女的脸颊顿时有了一层薄薄的粉红色。 启江不笨,看到此处,悄悄用胳膊肘顶了顶启澜。 “我觉得林少爷现在已经不是原来的样子了,他吃饭的时候,并没有一直看林小姐呢。” “他爱看谁看谁。” 启澜的嘴上淡淡的说,心里却十分赞同哥哥的判断。 这时候,忽然听到院子外面有人走动,他们赶紧躲到靠墙的一堆破砖瓦后面去。 进来的是一个戴眼镜的,面相温和的男青年。 他一走到院子里,有一扇门就开了。 那个叫采薇的姑娘跑出来,“哥,你可回来了,我们正在讨论很重要的事情呢!” 第三百四十六章 屋顶上有人 那个男青年进了屋。 启澜连忙小心翼翼地顺着墙根上了房顶去。 房顶上盖着一层不算薄的积雪和干枯的茅草,他的手指所触及的地方,都又冷又滑。 为了不弄出声响惊动屋里正在秘密开会的一桌子人,他轻手轻脚地顺着屋脊匍匐着前进,如同一只灵活的捕鼠猫。 启江只不过偷得几分钟的时间打了个极短的小盹,再睁开眼睛时,身边一起蹲着的启澜就不见了人影。 他的耳边听到从头顶的方向传来窸窸窣窣的声响,立刻明白了在他小睡的片刻发生了什么事情。尽管他对三弟为了爱情可以奋不顾身的性格已经习以为常,但看到启澜在房顶上耍杂技一样地溜来溜去,做哥哥的依然吃惊地瞪大了眼睛。 “快下来!”他一面低声喊着,一面急急地对着三弟打了一个手势。 启澜没有说话,只是朝着他微微一点头,表示自己心里自有分寸,依然我行我素。 启江正要一个翻身跃上房顶去,却无意间看到了石瓦上刻着很多字。 屋顶的瓦片已经很有年头,看那些密密麻麻地刻在石瓦上的字,一律的繁体,还有满文。 他看的书多,认得一些字,很快就辨识出“嘉庆”二字,恍然大悟:眼前的可是一处老掉渣的房子了。 启澜无知者无畏。 启江反而有了一点知识,顾虑更多,临时打消了上房揭瓦的念头。 这种破破烂烂的老房子,瓦片都脆了风化了。又生满了杂草,早就不堪一击。 屋顶承受两只小麻雀的重量或许不是问题,但换成两个生龙活虎的小伙子在上面趴着,真是让人看了不免担惊受怕。 启江默默地替弟弟捏了一把汗。 这个不听话的弟弟啊,千万不要失足从房顶滚下来,跌到地上受伤。 也不要一脚下去把房顶踩个洞,连人带碎瓦掉到人家吃饭的桌子上去出洋相。 启澜并不需要哥哥像个老母亲一样地操心。 他的体重尚可,尤其是每一个动作都在心里认真地斟酌过,真的做到了三思而后行。 少年往冻红的手心里呵了两口白气,十个指头渐渐地恢复了灵活。 半块松动的石瓦,一下子被他轻巧地翻了起来,露出一个近似于椭圆的洞口。 看到洞口下方的人影,听到里面清晰的讲话声,少年的心中顿时有了小小的激动。 不过这一股子小激动很快就冷静了。 林先生看样子是要宣布会议结束:“孩子们,赶紧吃饭,都凉了。” 李炎的声音随后响起:“我给大家热饭菜去!” 林一堂的话依然很少,他没说什么,放了碗筷,站起身来,低着头开了门往外走,像是有心事。 身后跟着那位穿黄色衣裙的少女,忙不迭地想将一件外套给他披上。 林一堂停住了脚步,转过头来,正好看见踮着脚尖的采薇。 启澜没有心思去看他们俩之间会发生什么事情,目不转睛地盯着林觅。 李炎热饭菜去了,桌前就只有林觅和父亲,还有一个戴眼镜的青年。 “建华,我们的到来给你和妹妹添了很多麻烦,这些日子真心谢谢你们。” 林先生抱歉地笑笑,从口袋里掏出一支保存的很好的钢笔来。 “这个,送给你留个纪念。” 建华看着钢笔,崭新的,笔尖闪闪发光。 虽然他一直想买一支好的钢笔,但这礼物实在贵重,不能接受。 他摇着头谢了林先生的好意: “林伯伯,这笔您留着给林觅妹妹写字用,我有好多呢!” 建华内心一直感激林一堂。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回报朋友的恩情。 幼时的好兄弟,也是此生的好朋友。 兄妹二人高高兴兴地来北平考学,却遭遇了父母意外去世,家道中落的双重打击。 两个人都还是孩子,建华不过十八岁,采薇刚十六岁,他们一边沉浸在突然失去父母的痛苦中,一边又马上面临无钱生活的压力。 在京城做官的亲舅舅或许是惧怕老婆,或许就是自私,不敢接济他们,找了一堆理由避而不见。 那时候林一堂瞒着叔叔一家,给过一笔钱帮助他们度过难关。 兄妹俩在林家出事后,从报纸上知道了林家一夜变故的事情。 昔日的好友沦为阶下囚,建华平静地接受了现实,只是更卖力地加班工作,拼命攒钱,想着未来或许有能帮得上林家的一天。 一开始他担心妹妹会因此伤心,后来发现采薇比他想得要坚强许多。 在林一堂入狱的日子里,她每天都悄悄地出门去,有时去林宅看看,有时悄悄的去警察局附近看看,风雨无阻。 他和采薇先是从路边的沟里救了启澜和李炎,又收留了从医院外逃的林一堂,为了给他们治伤,都悄悄地去当铺好几回了。 启澜看着建华,觉得眼熟,忽然就想起来了之前的事。 那次大雪夜,他背着受重伤的李炎一路逃跑,不小心掉进了深沟,冻得失去了知觉,幸好是一对路过的兄妹救了他们两个人。 此刻,启澜也有些着急,他担心林先生会把女儿托给这个戴眼镜的青年。 不过,他显然想多了。 林先生的钢笔最终没能送出去。 眼前这孩子目光里写满了真诚。 “我只做了对好朋友该做的事,不足挂齿!” “林伯伯,下午我还有些事要办,先走了。” 建华说完就转身出了门,这下,屋里就只有林觅和父亲了。 启澜趴在瓦片周围,看着那个洞,急切地盼望着林觅能说几句话,哪怕这些话不是说给他听的。 林觅似乎一直在想着什么,建华的到来和离去,她并不做声,一直在自己的世界里。 当着父亲的面,她忽然抬起头来,开了口: “爸爸,您是下了决心要带我们一起走的吗?” 林先生笃定地点点头:“李炎先走,然后我们再走。” 她轻轻地咬了咬嘴唇,又不说话了。 启澜见状越发着急,不小心把手掌边的一块有裂纹的瓦拍碎了。 随着一个小碎片从洞里直接坠落到桌子上,林觅和父亲同时抬起头来。 “不好,屋顶上有人!” 第三百四十七章 我懂你的心 林觅听到父亲这么一喊,灵活地从他身后闪过去,拉开了门。 屋顶并不算高,她刚才仰头望过去,短短的数秒,目光捕捉到一个熟悉的背影。 启澜大气不敢出,一溜烟地从房顶翻了下来,像一只仓促逃跑的小猫。 落地的时候脚步有些不稳,鞋子底下的雪和泥巴又太滑,他身子晃了晃,差点摔了一跤。 多亏启江一个箭步冲过来,一口气把他连人带衣服拖到了屋后的杂物堆后面。 林先生紧跟着女儿冲出来,手里还拿着一把手枪。 他吃惊地望着这破而乱的院子,女儿居然不见了! “觅觅,你去哪里了?” 父亲一面唤着孩子的名字,一面沿着院门往外走。 启江伸长脖子看到林先生的背影从那门里出去了,暂时放下一颗悬着的心来。 他用力握了一个拳头,抬得高高的,最后又轻轻地锤在弟弟的背上。 “每次找林小姐都弄得鸡飞狗跳的。” “以后不要拖上我了。我吃不消。” 启澜抱歉地朝着启江笑笑,一脸的雪和灰土。 “二哥,家里就你对我最好,我一定不让你担心。” “好了好了,就当我没说。” 弟弟说的也是事实。启江无奈地收回了自己的两句“狠话”。 二太太生死不明,父亲对启澜的态度也是不冷不热,可有可无的,他不关心启澜,这可怜的孩子怕是没人疼了,除了这个有可能是祸水红颜的林小姐。 或许是林先生出门让他们放松了警惕,建华和采薇,林一堂还有李炎也不在院子里。 兄弟二人只顾着说话,丝毫没发现林觅已经站到了身后。 她轻轻地走过去,笑着把他俩一左一右地“抓”了个正着。 “启江哥哥,启澜把你也带来了?” 林觅的出现让启澜的心充满了惊喜。 自己本来是在屋顶揭开瓦片从小洞洞里往下偷看,没有胆子进去的。 完全想不到她几乎也同时发现了他,还找到了藏身的地方。 这么想着,他反而不好意思,只看着她笑。 “你们在这住得惯吗?” 启江把钱包掏出来,往林觅的手里一放。 启澜满头黑线。 二哥这又在好心办坏事了。 “这是我三弟的心意。” 启江上回给林觅钱,她不肯接,这回学了乖,借着启澜的名义来帮她。 林觅摇摇头。 “现在,我和爸爸是缺钱,这反而是好事。一旦宽裕了,他就会买票,带我们走。” 启澜方才从屋顶偷听了一点消息,眼下她亲口说出来,更令人难过。 “我想和你说一会话” 他低声说,伸出手来紧紧攥住她的手腕,目光里带着万分不舍。 启澜的心里有一百个声音在响: “我舍不得你走!” “你不要离开!” “你走了我怎么办?!” 这些呼喊此起彼伏,令他头疼欲裂。 林觅见状体贴地用抚摸了他的额头,“有些烫呢,是不是刚才在屋顶吹了冷风受寒了?” 启澜不说话,当着启江的面,忽地紧紧拥抱了她。 林觅在他的怀里幸福地闭上眼睛,感受这久违的温暖。 她贴近他的耳边,柔声说: “启澜,我懂你的心,你是不想让我走。” 真心相爱的人,心灵的默契是难以靠语言来表达的。 即使穷尽所有的言词,也无法描述两人在离别前对彼此的牵挂和留恋。 启江再次让了步,默默地替他们放哨。 一墙之隔的屋内,李炎把所有的饭菜热好,准备端上桌子,才发现人都走光了。 他抬手擦了擦眼角,把一滴泪水抹掉。 兜里的那一张票,他得退掉,不然后天就到期了,没法退钱。 李炎收拾了桌子和碗筷,带上门走了出去。 他没有发现屋子后面发生的一切事情,只想着尽快去把票退掉,不能把钱给浪费了。 这时,从他身后的一处窗户里,传来轻轻的哭泣声。 原来,采薇和林一堂并没有出门,而是进了对面的一间屋子。 这屋子是建华专门收拾出来给妹妹复习的,放了很多的书。窗户上糊的窗纸也是新的,比其他房里暖和。 和平日一样,林一堂在下午的时候会过来给采薇辅导功课。 虽然他只读了三年中学就去了部队服役,但一直也在不断地学习着,实际的文化程度已经达到了大学一年级的水平。 采薇最近学习效率不行,拿一本书翻几页,就头疼。 这个状态很是让建华担心,无奈自己忙于上班,只好拜托一堂来陪她学习。 考不考的上,不重要。 他就是怕妹妹急出病来。 一堂对建华交待的事做的很认真,他把采薇铺得杂乱的书本一一收拾好,有条有理地给她讲那些可能会考到的知识。 “一堂哥哥,我不想看书了!”采薇忽地把手里的一本书丢到脚边,带着哭腔说。 他先是一愣,随后把书捡起来,端端正正地摆到桌上。 “明天的考试,我送你去。” “建华不在的时候,就把我当你的兄长,不要客气。” 采薇看着他捡起了书,眼里的泪水渐渐止不住。 今天中午的鱼,是一堂让李炎买来做的,因为知道她最爱吃红烧鱼。 她从小就喜欢他,但他对她,却是一直当做妹妹一样的关心。 一堂的话总是很少。 采薇见他沉默,就低声地哭了起来。 “别哭,哭多了眼睛会疼。” 他掏出手帕给她擦眼泪。 手帕很温暖,也很干净,采薇止住了哭声。 此刻,她和他离得如此的近,也没有旁人,她的心,再一次沦陷了。 平心而论,采薇是个美人胚子,来北平后越发亭亭玉立。 每次上街,总会有不少人想多看她一眼。 林一堂并非生性冷傲,面对美人毫不动心。 他在军队待了三年半,自律和控制力比一般的男人强,时刻告诫自己不要往儿女情长的方向迈出那一步罢了。 见她不哭了,他也放了心。 采薇红着眼眶继续看书,心思早已不在书本上。 眼下,她得知他要跟着叔叔走,看书的心思都没有了,明天考试如果太难,就交个白卷。 第三百四十八章 临时抱佛脚 屋后的一片覆盖着白雪的黄褐色矮墙下,阳光正好。 在这一片小小的、温暖而安静的地方,林觅和启澜在分别数日之后,再一次有机会望着彼此的眼睛,把手牢牢地牵在一起。 启江觉得大白天当个电灯泡甚是无聊。 他不声不响,蹲在墙角,眯着眼睛假装是打盹,实际上却是一刻也不敢放松,分分秒秒在放哨。 三弟和林小姐的感情好到难舍难分,看在眼里,羡慕在心里。然而,他望着他俩,心情却很是矛盾。 下一刻,或者是下一天,他们还能继续在一起吗? 林家不论是继续留在京城,在四面埋伏中过着心惊胆战的日子,还是能侥幸逃脱重重陷阱,安全回到南方去,未来的日子里都不可能保证一直都是好消息。 每当他沿着街走,在张贴了密密麻麻的电线杆上或墙上看到林家父女的通缉画像,都会变得敏感,仔细看看还有没有贴启澜的画像。 命运之神暂时是宽容的,起码他到现在为止,还没看到过林觅的画像和启澜的画像在公共场合排在一块。但谁又能说得准,明天后天再后天,会发生什么呢? 想到三弟在未来的命运会受到林家的影响,变得更加风雨不定,他做哥哥的如何能放得下心? 这样的忐忑,作为旁观者的启江心里最清楚。 他纠结了好多日子,依然找不出个良策。 林觅的头靠在启澜的肩上。 隔着衣衫,他的体温能感受得很真切,耳朵贴近一点,还能听到心跳的加速。 少女会心地抿嘴轻笑,两手抱紧他。 “上回我和爸爸一早走了,让陈醒大哥转告。不辞而别,你生气了吗?” 启澜温和地摇头,眉宇间流露出显而易见的牵挂。 他想说的话在嘴边停顿了一下,终究没有出口,默默落在了心底去。 “我一直在找你,哪怕你离开这个城市,我也会想办法去寻找的。” 林觅见他不说话,又想起一件重要的事情来。 “明天要考试了,你别紧张了。陈大哥说你好好看书,肯定没问题。” 启澜听到这番话,一半感动一半惊奇。 感动的是林觅对他的事情记得比他本人还清楚,惊奇的是他居然把考试的事丢到了九霄云外去了,反而是陈醒等旁人替他操心。 启澜仰头望了一眼天边的云,轻叹一声,万般不舍地抱紧了她。 林觅的头发柔软且温暖,带着一股淡淡的香味,从他的指缝间滑过。 她的双眼闪动着一种温柔的光彩,柔软的手在启澜的脸上轻轻地摩挲。 “启澜,走,我们还会有机会见面。” 她的话言不由衷,主要怕父亲随时会回来,一怒之下会连夜带他们离开这里。 她和启澜短短地拥抱了一会,不得不让他快回去。 在墙角待着的启江不知何时又来到了他们的面前。 他的眼神忽地又变得严肃,低声问: “林小姐,你表哥是和章大夫一起放出来的吗?” 林觅一怔,脸色微变,答道: “不,他是那天天亮前自己杀了看守的人逃出来的。” 启澜的心随之一紧。 “你们得特别小心。外面肯定有很多人在找寻他。住在这里被发现也是迟早的事。” “好,我会提醒他的。” 尽管两人还有说不完的话,启江怕启澜在这待久了更舍不得走,匆匆和林觅道了别,拉他一齐离开了院子。 林觅目送他们出了院门,独自拿了一把扫帚在院子里扫地。 少女暗自下了决心:即使父亲和表哥,还有李炎一道回南方的家,她也要悄悄留下来。 启澜一想到明天就是考试,头就大了一圈。 一路上他努力地在脑海中收集那些不知是多久前看过的零零散散的知识碎片,像捡贝壳一样地凑成一堆。 课本还在自家院子里,也不知他走后陈醒还在不在等他。 事情再多,临时抱佛脚还是要去抱的。 “二哥,你来我家坐坐。” 启江答应,跟着他一路穿街走巷,找到了那个看起来不大,却还比较齐整的小院子。 启澜摸了摸兜,钥匙还在,于是机械地拿去开了锁。 启江在院子里的柿子树下找了块干净的石头坐着。他有些累了。 启澜先去厨房找人。 眼前的景象让他很是意外,比他离开的时候多了些烟火气。 厨房的灶上有熟了的鸡蛋和饼子,还挂着一条腌好的大鱼。 灶里的火热热的,铁锅里炖着东西,水还没开。 ,陈醒一心一意烧火,没有发现背后站了个人。拾起一根根木柴往里丢,动作有些笨拙。 启澜蹲了下来,拍了拍他的肩笑着说: “陈兄你还会做这么多好吃的啊?” 陈醒转过头,看见他,立刻脸色大变。 “总算是回来了,可还记得考试的事?!” 说完一把揪住他的衣领就往门外走,步子发出的响声把在树下闭目养神的启江也惊动了。 “你这是干什么?放开我弟弟!” 陈醒见启江赶过来挡在中间,只得不甘心地松了手,跺着脚生闷气。 “小澜,你明天考试,还在外头瞎转了好几天,亏我们一堆人替你操心。” “悦娴姐和文轩兄今天上午还来过呢,说你要考试了怎么还没见到影子,以为给坏人抓走了呢。” 启澜连连说对不起,把这几天的事情解释了一番,陈醒才原谅了他。 “我昨夜到今天天明都没睡,通宵的把你那堆书又翻了好几遍,整理出了五张纸的笔记来。” 他一面说着,一面从裤兜里翻出纸递给启澜。 启江凑过一瞧,真是人才,字写得密密麻麻,却工整无比,看着还很舒服。 启澜接过笔记,一张一张地看: “陈兄,辛苦你了,我努力努力,到天亮应该背的下来。” 陈醒指着挂着的鱼说: “哎,整得像我要考试了,这鱼,饼子和鸡蛋,还是我昨儿赶回家里给你带的!” “我妈每到冬天就把肥肥的鱼给挂起来,今年的还没尝鲜,晚上留你哥在这吃饭,一起把它吃了!” 启江一听说有人请饭,自然是开心的。他老早就听说郊区的鱼儿到了冬天尤其肥美,正好也陪着弟弟在这边住上一夜。 第三百四十九章 小心露面 陈醒和启江打交道的时候对他印象不错。 这回见了他来,高兴得很,非要拉他进对面的小房里喝一杯。 一会儿,小桌子上就摆了两小杯子,还有一个盖着红布的土陶罐子。 陈醒揭去那盖子,倒了一杯递给启江,登时酒香四溢。 “我这次回家还带了我娘做的桂花酒,小澜明天考试不许他喝,你我就别客气,多喝点。” 启江没喝过家庭酿的桂花酒,也觉得新鲜。 “这样,我就试个一两杯,等三弟考完,我们一起饮酒庆祝。” 启澜留在院子里,当着风,轻声背诵笔记。 此时,另一间屋里传来一个男人闷闷的声音: “小陈,克丽丝她回来了没有?” 陈醒的酒已经到了唇边,眼神里闪过一丝快意,简短地答道:“没有!” 说完托着杯子一仰脖子喝了个痛快。 启江手里握着酒杯,竖起耳朵听了听,悄悄地问:“这声音怎么如此熟悉呢?” 陈醒如实告知,说自己和启澜救了朱家的三公子行远,留在这里养伤呢。 启江困惑地问:“不对?我前阵子看报上有朱小姐登的讣告,说三哥意外身亡,已经入土了。” 陈醒这下也无法说出个所以然来,只得又把刚刚进入读书境界的启澜又拉到了桌边。 启江盯着启澜,问了个明白,反而更难过了。 “这个给涓涓出歪主意的男人,是个厉害角色。讣告可不是随便能发的,一旦发了,行远哥就回不到原来的那个生活了。” 那时候,还没有人发明“社会性死亡”这个词。 但朱行远对于这个让亲妹妹登报说他死了来换安宁的“下策”,一直颇有怨念。 早知这样,还不如真的就死了,没了工作和社会地位,还不能用自己的身份活着,这叫什么狗屁日子? 一开始只是背着克丽丝对陈醒发牢骚,长吁短叹的。后来竟然发展到当着克丽丝的面也能发火骂人了。 这天一早,行远就因心思重重,连续失眠看啥都烦心,一起床就很响亮地朝着墙摔了一个茶杯。 克丽丝夜归回来还没睡够,听到声响急忙披衣服过来,一见到杯子碎片混合着茶水,就明白行远又不高兴了。 她去院子里找来扫帚正要打扫,却看到陈醒闻声赶来,从她手里贴心地抢过扫帚,认认真真把地上的碎片清扫干净。 他还悄悄劝道:“去外头散散心,这里有我就够了。” 克丽丝领了他的情,怀着感激的心情看了他一眼,换了件暖和的衣服就去外头的教堂里了。 这会儿,陈醒和启江在喝桂花酒,而洋妞儿还没回来。 行远不知是良心发现,还是气还没发完,下午突然又问起克丽丝为何不归。 陈醒巴不得她在外头开开心心地玩够了再回家吃饭。 不然,她得整日里照顾一个喜怒无常又满腹牢骚的男人,自己作为旁人也看得难受。 启江担心行远在这里住不惯,每日的气不顺,把身子熬坏了,最后还是要拖累朱涓涓。 “陈兄弟,我去见见朱兄,陪他聊聊天,也许心情会好些。” 陈醒将信将疑地打量了他一番,“你和他很熟吗?” 启江迟疑片刻,点点头:“交情不算浅。” 说罢,他放下酒杯,推开那扇虚掩的门抬脚就往里进去。 启澜见状,把手里的纸一卷,夹在胳膊下也跟了进去,留下陈醒一个人收拾了酒杯去水井边涮。 行远歪靠在床上,懒散地望着窗户上的一只蜘蛛网。 他的腿上盖着揉成一团的新被子,还是悦娴送来的,陈醒慷慨地分享给他,他对此也不是很领情,反而觉得屋子里的每个人都不同程度地碍眼。 “行远兄,我来看你了。” 启江站到床边,替他把被子好好地扯平,搬来一只木凳坐下。 “顾老二,我盼你盼得眼睛都要掉了!” 行远一面说,一面伸手来握启江的手,急急地求道:“我未来的妹夫大人,求你尽快把我弄出去,让你父亲给我安排个事做!” 在他的心里,四妹就是启江的软肋,只要扯上朱涓涓,顾老二就没有什么不肯的。 启江的手被他抓得牢牢的,见他情绪激动,也不好回绝,顺口安慰道:“现在最重要的是把伤养好,快点恢复,工作的事我会和父亲说,肯定会有的,别急。” 启澜最见不得行远拿他的亲妹做筹码来逼着二哥做事,冷冷地劝道: “行远哥,涓涓姐是为了救你才登的假讣告,现在风声这么紧,你得小心露面,万一刘警长发现,就真的没活路了--” 话没说完,行远就抓起枕头“啪”的打了过来,气冲冲地瞪着他说:“顾老三,你上回一脚踢伤了我的腰,这账还没和你细算呢,看妹夫的面子才饶了你!” 陈醒洗了杯子听到屋里吵闹,也进来,怼道: “小澜踢你一下算什么?你的命可是他拉了我一起救的,差点把我们俩自己都搭进去了!” “男子汉大丈夫做事坦荡,这么斤斤计较真烦!” 启江见陈醒和启澜都对着行远“开火”,怕吵起来伤了和气,只好来来回回地劝架。 最后,启澜不做声了,拉了陈醒一起出去。 这一晚,克丽丝从教堂回来,还买了些好吃的点心。 行远不知是挨了骂变清醒了,还是内心更加积怨了,反而安静了许多。 启澜在林觅住过的房里通宵看书,启江和陈醒挤在一床,空间太狭小,翻来覆去睡不着。 几条街之外的院子里,林一堂独自一人在散步,望着灰云里的一轮明月,来回地走。 采薇的心思,他不是没看出来。 一个十九岁的男人,虽然大致能分得清友情、亲情和爱情了,当这些搅合在一起,难解难分的时候,却是手足无措的。 他的那件真丝衬衣,是他十八岁生日的时候母亲所赠,有特殊的意义,婚宴当天他才第一次穿。 这件衣服也是陪伴他熬了牢狱之灾,出逃的时候还穿在警服里头。 采薇帮他洗干净了,叠好才发现,衣衫没破损,却无端地掉了一颗银扣子。 他不知道这颗扣子去了何处,只想有朝一日能回南方,再找人做一枚一模一样的。 然而,他却不知道,这个扣子给手绢包裹的好好的,正躺在城东的一位小姐的枕边。 第三百五十章 歪打正着 启澜在灯下举起书来一顿猛看,对周围的环境都视而不见了。 为了防止太困了会一头栽到书桌上睡着,他还拿林觅留下的小发带笨手笨脚地给自己头顶扎个小辫子,端端正正地吊在墙上挂东西的地方。 陈醒传的经验,说临考前就要多想想古人是如何的发奋学习,学不下去的时候就要大喊几声,才能临阵磨枪,不快也光。 启澜有样学样,每次眼前开始视线模糊,睡眠虫找过来,就在心里铆足劲呐喊: “头悬梁啊锥刺股--” 至于什么“书中自有黄金屋”和“书中自有颜如玉”这类的口号,他是打死也羞于出口。 毕竟是民国的皮囊下装了一个二十一世纪的灵魂,太封建的东西实在难以接受。 不远处的一户人家的院子里,忽然响起一声亢奋的公鸡打鸣声。 少年站在床边,安静地看着晨曦,还有天边的一抹淡淡的灰云后面,来不及撤走的启明星。 在这一个通宵,他不但一口气把陈醒给的五页笔记都背下了,还自己根据前世在大脑里的知识储备又造了一个备考的攻略。 如果不是出的特别变态的题,应该能考过? 启澜揉了揉眼睛,把辫子上的发带解下,放进贴身的衣服口袋里。 这发带的主人,此刻也在牵挂着他。 林觅在鸡叫前就早已睡不着。 她悄悄地穿好衣衫出了门,借着一点点月光轻手轻脚地打水,洗漱,梳头。 路过采薇的那间房,里头依然没有动静,灯也没点,想必是还没起床。 她一边等一边想: “陈兄告诉过我燕京大学的位置,我到时候和采薇姐一起坐个车走,再中途往那边去瞧瞧。” 启澜也心有灵犀地想到了林觅。 但是,他的第一个念头却是: “她千万不要冒险来看我。” 这种担心不是多余。 考试报名的时候还是九月份,那时他登记的就是顾启澜的大名,没想到后来会一次又一次的给警察局的那帮坏人盯上。 他打定了主意,除了带笔带纸带证件,还要带上手枪,万一遇到刘警长,也好逃命。 刚要把手枪藏在外套里头,就有人来敲门了: “笃!笃!” 他开了门,一眼瞥见来人的手里又多了几页笔记。 “陈兄,这是?” 陈醒抱歉地低着头,好像是犯了大罪的将军在求皇帝开恩: “小澜,对不住,我昨儿太急,把自己期末考试的笔记和给你准备的复习笔记搞混了----” “万一考不好,你会怪我吗?” 他的声音很低,好像生怕启澜听了会一掌把自己拍到墙上去和虫子作伴。 那么密密匝匝的五页纸,烧了不知多少脑细胞才记下来,结果这哥们给的笔记是自己期末考试用的。 “背错了就背错了,反正是去赌运气。” 启澜倒是很大度,说完就走出门去洗漱了。 早餐是陈醒从家里带的饼子,有咸味的酱香。 为了凑个吉利数字,他让启澜一连吃了两个大饼和一根自己起早买来的油条。 “一定会考好的!” “考不好的话,大不了从头再来呗。” 启江夜里睡不好,见启澜埋头吃那么大的两个饼子,不撑死也会撑得走不动。 他急得一把夺下一个: “三弟少吃一个饼,不用凑一百,凑个十,十全十美就行!” 陈醒不紧不慢地说:“这个留着下午吃,下午还有一场考!” 他俩吵吵嚷嚷的,但总归是为了启澜好。 他谢了陈醒和启江,吃完饼就大步出门去,手里提着一个小布袋。 沿着自己曾经教过书的那个女子中学一路往北,就是大名鼎鼎的燕京大学。 学校的大门开着,五湖四海来京城赶考的青年们纷纷涌入。 校门口的石狮子那时还很新,威风凛凛。 启澜摸了摸狮子光滑的头,心想:“一百年后我还是从这里毕业的呢,这次要考不上还真没法和自己交代。” 他随着大群的考生一路走的快,匆忙间竟然不知不觉地走到了另一个考场去了。 启澜细细地查看四周,考生们一个接一个地进来,最后依然没有坐满。 放眼望去,考场里的桌椅摆了有二十来套,却空了有一半多。 看样子不少人弃考了。 一个戴着眼镜的中年男人进来大声宣读考场规则,告诉大家不要舞弊,不要交头接耳,不要大声喧哗,遵守纪律,等等。 这位老师絮絮叨叨的讲了一大堆,最后才恍然记起该打铃了,急急忙忙掏出来一个黄铜的铃铛,费力地摇了起来。 “开考,发卷作答!” “时间是三个小时!” “交卷后不许相互对答案!” 他没有留意到,考场外的校门口,有两人悄悄地到了。 启江站在墙边,提着的一个箱子里放着吃的喝的还有擦汗的,一副家长的操心模样。 “三弟,别怕。有哥来兜底的。” 考试期间不许放杂人进去,他只能在外头继续等。 陈醒手里有学生证,说了很多好话,最后被看门的老爷爷允许进去。 他一进去就径直地去找一个在办公室埋头整理文件的年轻老师。 “大师兄,今年的题目难不难?” “难啊!难得要命喽!” 陈醒不信:“哦?有我考的那回难吗?” “史上最难的一次!” 他的大师兄一边说,一边比划:“恐怕一半以上的人都要不及格。” 他的心顿时一下子悬了起来,“难道什么程度呢?” “出题的老教授们说要选拔人才,加大难度,直接按照我们期末考试的标准出题,让高中生去考,也太难了!” 启澜咬着笔,伸手接过试卷仔仔细细地看。 第一堂,考的是综合知识,文史哲都包括了,一共八页,分量十足。 一咬牙把八页内容全看完,心里叹道:全部题目真是绝了。 难道陈兄天生就会押题?说他给的笔记是大学二年级的期末考试知识点,为何会明晃晃地出现在大学招生考试的试卷上? 耳边全是考生们紧张急促的呼吸声和笔尖划纸的沙沙响。 启澜没工夫去琢磨,低下头哗哗地写。 第三百五十一章 大胆的一天 这个考试一考就是一整天,中午的时候也不许出来,每个考生交的报名费留了一些做了午餐费,考场外已经有人搬来了好几锅热腾腾的大馒头。 等散考的铜铃铛一响,答题答得云里雾里的、胸有成竹的和碰运气的,都饿得头晕眼花。大家把笔往桌上一丢,纷纷涌向那些喷香的馒头,好像只要咬上一小口,就能金榜题名一样。 启澜在前世的时候还常常和妈妈抱怨,食堂里的饭菜口味一般般,他得多要些零花钱来点外卖,或下馆子。 来了这民国初年,他好像一下子懂得了珍惜粮食和艰苦朴素,扎纸店的老婆婆给的烧饼,也啃的起劲,更别说眼前这稀罕的白面馒头了。 他接到一个圆乎乎的馒头,也不怕烫,大口地咬,里头飘出一股香甜味,原来还放了芝麻和糖。 一大锅的馒头,黑压压的考生你拿一个我拿两个的,很快就一个不剩了。 下午的考试他不需要陈醒的笔记了。大部分知识,他在前世的记忆里有储备,看着卷子,再想想人到中年的博士那张苦瓜脸,憋也要憋出一些货真价实的料来。 “陈兄现在对我这么好,真不敢相信他和陈博士是同一个人呢。” 他稍微一想到陈博士,就不得不想起他的女儿陈楠。 “对了,阿楠的妈妈是谁?” “陈兄究竟要和什么样的女人结婚,才能生出一个水晶一样美丽剔透的女孩子?” “他的人生会一直顺遂,还是会遇到挫折呢?” 启澜一边天马行空地想着陈醒的种种可能,一边轻轻松松地把试卷写完了。 考完第一个出来的时候,天还没黑。 陈醒和启江一齐跑过来,一前一后地把他抬起来往上举了举,好像是迎接大将军凯旋。 “小澜真棒,满场第一!” “三弟前途可期!” 启澜笑笑,没说话,目光定在一个方向-- 他在校门口来来往往的人群里看见了一个可疑又可笑的人。 此人不仅走路的样子鬼鬼祟祟,还打扮的很怪异:一身黄色皮草,一顶毛皮厚帽子盖住了半个脑袋,远看去像从深山老林里溜出来作妖的黄鼠狼精。 微微弓着背,脚步杂乱,背影透着一种阴森的杀气。 他一开始觉得可能是幻觉,但那个背影却是真的,杀气也是有些熟悉的。 三个男生有说有笑,一路往回走,没多远,又碰见了一对青年男女从三百米外的小巷子里出来。 陈醒高兴地大喊起来:“文轩兄!悦娴姐!” 启江朝着他俩点头微笑,“谢谢你们对我三弟的关心!” 启澜快速转到章文轩身后,低声说:“小心,我看见了一个形迹可疑的人,穿得像个黄皮大仙,刚从这里过去。” “你是说,有可能是便衣盯到学校了?我们是坐车到的,一路上好像没人跟着。”章文轩有些难以置信。 “我总觉得某个地方不太对劲。我们快离开这里,去个安全的地方!” 启澜的想法很快得到了大家的赞同。他们刻意拉开了一些距离地走,分两路,到不起眼的地方集合,然后确认了四周没有人跟踪,才一起上了悦娴开来的车。 采薇去的地方,与燕京大学的考场只有几条街的距离。 这一日,建华起了个大早,天不亮就离开了家。只不过,去的是另一个地方。 原本他特地提前两天和报社的总编请好了半天假,就是为了陪妹妹去考试。 然而,计划赶不上变化,对新闻行业尤其如此-- 昨晚下班前,接到紧急通知,今日全员要到齐,有内部消息说下午的某个重要人物会有一个猛料放出-- 建华作为新人必须冲锋在前,为了保住好不容易得来的职场资源,自然是去不成了。 他急急忙忙地回来,把这个消息告诉妹妹。做哥的没法亲自送考了,好在还有靠得住的朋友林一堂可以托付。 林觅在院子里等了一个多钟头,采薇也开门出来了。她一样没睡好,秀气的眉眼有些无精打采,但总体上看,起色还行。 林觅走过来,亲切地握住她的手:“采薇姐,我今天想送你去考试呢。以后我也想考大学。” 采薇的表情有些忐忑,不知是害羞还是紧张。 “小蜜蜂你还是在家,外面不安全,一堂哥哥陪我去就够啦。再说你考大学都是三年后的事啦,现在不用这么急的。” 李炎一早起来就上班去了,做早餐的任务昨晚争不过林一堂,只能甩手。 林一堂在厨房里听得两位少女在外头低声说着话,连忙把灶边做好的早餐端出来,笑着招呼道: “觅觅想去送你,就一起去,快来趁热吃了。” 林觅看到他手里的盘子装满了饼,那个形状,颜色一看就知道不是李炎做的。 “表哥,你会煎饼?” 林一堂对自己的手艺也心里没底:“学了没多久,你们两个要不想吃,我们就出去吃。” 话音刚落,采薇就很积极地伸手抓了一块尝了起来。 “很好吃呀!”她的双眼流露出欢喜和满足,又拿了一块给林觅:“你吃了就知道了,还加了牛奶和糖的!” 林觅接过来咬了一口,卖相看着不行,味道虽不如采薇说的那么赞,也还是能吃的下去的。 林一堂看着她们把盘里的饼吃了三分之一,心想:女孩子的饭量居然这么小! 待他自己吃姑娘们剩下的饼时,才发现这牛奶鸡蛋饼里放多了糖,她们为了给他面子,都没说出来,但两个妹妹吃了这甜得一塌糊涂的饼,估计一个礼拜都不想吃甜食了。 去往女子大学的路上,林一堂走在最外侧,把林觅和采薇都护着,生怕她们被路过的行人或马车撞到。 他为了不让人注意,已经把林先生的衣服都套上了身,又戴了一副建华留在家里的备用眼镜,拿围巾遮住半个脸。 采薇穿了一身粉底白花的衣裙,看着清新别致。 林觅依然戴着一顶黑帽子,把头发盘起塞进帽子底下,外面是一套男学生们常穿的灰色棉衣。 “这可是非常大胆的一天,我和表哥两个全城通缉的人,居然敢在大白天去人山人海的地方。我的启澜,他还进了考场呢!” 第三百五十二章 一个小破绽 元旦的前一天,阳光和煦,雪霁初晴。 这一日,京城内的数所大学一一开考,这个城市热闹处的各个街道都涌现出许多生机勃勃的年轻面孔。 他们有梦想,有青春,有热情,像极了早晨的活力四射的太阳。 然而,对一直在黑暗处活动的人来说,这一天却是距离完成任务的军令状不远的催命日子。 警察局的围墙外,一大早的就聚集了十来只漆黑的乌鸦。 颜色丑陋的黑鸟们聒噪地叫着,似乎它们等那些要处决的犯人已经等得十分不耐烦。 只消一通乱打的子弹,荒郊的乱坟上,就会有一些破碎的尸体流出的血和肉给饥肠辘辘的乌鸦一顿大餐。 在阳光照不到的北面,大门开了,透出阵阵寒气来。 一个中等个头,形貌干瘦的中年男人,领着两个手下迎着风走了出来。 他们跳上了一辆马车,看上去和街上其他的马车没有什么两样。 只是,在上车不到一个钟头的时间里,这三人以极快的速度换掉了身上的黑色制服,再次现身的时候,俨然是一副皮草商人的样子。 他们更像是某种极其善于伪装的蛇,潜伏起来,短时间里脱了一层皮,长了一层新的皮。 领头的那个人下了车,摸了摸头顶上的黄皮帽子,又刻意将毛边往眼睛处用力扯了扯。 一个手下紧跟在他身后,四下望了望,小心翼翼地问: “警长大人,我们这是先去医院那边,还是继续沿着街找人?” “去医院,我倒要看看他们有什么新花招。” 扮成皮草商人的刘警长,眼神里的精明愈发藏不住。 他们今日的登场,也是作了一番精心准备的。 他入行近二十年,还从没遇到过这么棘手的案子。 先是老高莫名其妙的在医院给人杀了,凶手是人是鬼都查不到。 短短数小时后,在押的林一堂,一个外表看起来疯疯傻傻,又给揍得差点闭过气的嫌犯,居然能在看守打盹时候近乎完美的反杀,在一众警察的眼皮子底下逃离医院,不知去向。 更无法交待的是,上级的儿子又遭遇了偷袭,在医院住院,人醒来后又一问三不知。 刘警长手里端了多年的饭碗也开始动摇起来,他不但反复被上级痛骂,还要在旧案没有进展的情况下又要去打理眼下最麻烦的新案。 不过,最近忽然有了一丝眉目,前两天花重金从线人口里得到一份密报。 有人发现,回医院工作的章文轩破天荒地请了下午的半天假,连医院内部的重要会议都不参加。 对刘警长而言,顺着藤再不济也能摸到瓜叶子,能多抓一个就算一个。 他带着手下,在医院不远处的沿街店铺中选中了一处皮货店,把瑟瑟发抖的老板和店员给秘密关押了。自己扮成老板,两个便衣装成店员。 往这个店铺的门前随意一站,刚好能看到医院大门处的动静。 章文轩一上午都在医院,中午的时候,太阳都很高了,并没有如他所愿地出来。 刘警长决定亲自进医院,借着探视秦锋的时机,监视猎物到底会去哪里。 之前,秦锋托人电话里带信说,必须要静养,不想见任何家人以外的人。 他说话算话,亲爹妈来了也在床头待了一共不到十分钟就给赶出来了。 刘警长就更加没可能被允许来探视,但此人总有自己的旁门左道。 他乔装打扮后,又特地贴了假胡子,看上去就不那么像本人了,也比较容易从章医生眼前混过去。 在病房门口,刘警长佯装是过路的病人,弯着腰慢慢地走,眼角的余光却一丝不漏地落在了房内一个床前站着的人影身上。 “唐悦娴?!她怎么会来看秦公子呢?” 刘警长记得她被秦锋翻包盘问的那个晚上,这个女人应该不会和他这么熟。 或许说,她是代表章医生来看他?就是为了感谢能放这个和林一堂有嫌疑的医生回来,免受牢狱之苦? 一边琢磨着,耳朵已经快贴到墙边门框上去了。 房里的人开始说话了: “秦先生,文轩能离开苦海,好好的在医院上班,我要好好谢谢你。” “唐小姐,你的礼物太贵重了,我这摆着不合适,拿回去。” 秦锋的声音听着有些低,失血多了些,不如往日有力。 刘警长的好奇心一下子生根发芽,死死扎在土里不走了。 他趴在窗户边继续偷听,不料里面又传出一串高跟鞋的鞋跟贴着地面擦出的清脆声。 他怕被发现,连忙钻进旁边一间没关门的病房里,吓得里面病床上的一个老太太张嘴想喊出声,喉咙正要咕噜一响,马上被他死死捂住了嘴。 老太太受了惊吓,又无法叫喊挣扎,一时间闭了眼,歪歪斜斜倒在床侧。 他原来还在用着力,怕出人命把事情闹大,连忙快速地松了手。 唐悦娴路过这间病房的时候,根本没有觉察出一丝异样。 她面带微笑,抱着一个沉甸甸的礼盒低着头进了章文轩的办公室。 刘警长冷笑着伸手正了正帽子,迅速从另一边的楼梯下去了。 他的双眼往楼下的空地上看去--那儿停着一辆车。 这车他认得,就是唐悦娴的,平日里就停在华夏酒店门外,甚是气派。 唐小姐开来了车,就意味着她可能会接了章文轩一起去某个地方。 以章医生在工作上的拼命劲儿,他不可能无故请假缺席医院年末的最重要的大会,去看戏或下馆子。 刘警长趁着没人盯着自己,围着小汽车转了一圈。 车上果然还有东西,他伸手进去翻,掏出来一小捆书。 刘警长早年在军队里做文书,认得不少字。他两三下把捆书的绳子扯断,挨个地翻。 “居然有燕京大学的文史课本?!” 这些书,是章文轩和唐悦娴打算给启澜送去复习的。 可惜,他们前两日去找陈醒的时候,发现启澜不在,留下书又怕给他太多的压力,只好原封不动的码在了车里。 然而,就这一处小小的破绽,让刘警长嗅到了一个可以追查的线索。 第三百五十三章 欠你一个人情以后还 启澜的第一感觉是对的:校门口发现的那个形迹可疑的人,正是长期以来在暗处追捕他的坏人。 这天中午,唐悦娴先去探望了秦锋,送了一盒价格不菲的补品来感谢他帮忙把章文轩放回医院,但他不收。 她等着他把上午最后一个门诊病人看完,开了方子,两人高高兴兴地一起下楼。 章文轩和唐悦娴越走越远。 他们亲密地靠在一起,有说有笑的上了车,又很快离开了医院。 留下的一片空地上,残雪映着太阳光,哗哗的融化。 隔着一条走廊,是秦锋的病房。 他靠着窗户晒太阳,不经意间,看到了一个熟悉的孤独的身影。 董小美倚着墙,像一株安静的花,整个空气里有她身上散发出来的香气。 只是这香气有些冷,像极了隆冬时节花园里怒放的白梅。 他知道她又在干什么了。 唐悦娴进来探望的时候,董小美正准备给秦锋换药。 见她提着一只大礼盒一步步走近,小美就知趣地退出去了,端着换药的铁盘子站在走廊上吹冷风,到现在还没进来呢。 秦锋看在眼里,心里又多了几分怜爱之情。 他低声喊:“外面冷,进来!” 小美这才回过神,机械地端着换药盘进了门。 他的目光一下子落在她护士服下露出的丝袜上。 “你大冬天的也穿这么少吗?居然不穿裤子?” 小美生气地转过身去:“你还换不换药了?” 他自己揭去被子,翻开衣衫,露出腹部裹着的一圈纱布来。 “当然换,都习惯了。” 她是有些不开心,扯纱布的时候,弄得他比前几天还要疼些。 但他忍住了,一声不吭,直到她自己看见伤口缝合处又渗出了一点点血,莫名地不安起来。 临走前,小美忽然捂住脸,哭道:“秦先生,对不起,我这些天状态不好,明天起我想换班,让另外的护士来好吗?” “不必换人。马上办出院手续,我想回家。” 小美愣在了原地。秦锋的伤口在腹部。章文轩叮嘱过她,病人术后至少得住院一周。 她不知是唐悦娴来探望了的缘故,还是他有事需要急着去办。现在才四天,他就不想住院了? 秦锋扶着床,自己弯着腰下来,她赶紧扶着他的胳膊,两个人四目相对。 “秦先生,你再住一两天再出院好吗,我不换班了。” 他摇摇头,“我必须走了,外面可能要出大事。” 在这一刻,两人靠的很近,说话的声音即使是很轻,也能听得十分清晰。 “小美,我知道你喜欢章医生,但为了救他把你自己卷进去,太冒险了。” 小美的脸色转白,她看见秦锋比划了一个动作,是在模拟她往高队长的脖子上扎针。 她到底是年轻了些,也是头一回杀人,还以为无人会怀疑到自己头上。殊不知,是眼前的这个男人帮她一层层抹掉了那些蛛丝马迹。 “那边的现场我都清理干净了,你以后不要再做类似的危险事情。” “后会有期!” 他说完,把胳膊从她的手里猛然抽掉,扶着墙自己往外走。 小美追了过来,把一包止疼消炎的药丸塞到他手里:“欠你一个人情以后还。” 她走了几步,忽然转身,伸手指了指侧面的一间房: “护士长在里面,你和她说一声要出院,她会找人帮你办的。” 秦锋把药丸收好,径直走入那门里。护士长见他执意要出院,也不好强留,抓紧给办了。 打电话通知了家人来接,这事就算办妥了。 在旁人眼里,这两个藏了秘密的年轻人就是普通的护士和病人关系,没有丝毫的可疑之处。 而在医院潜伏着想打探消息的刘警长,半路上被章文轩和唐悦娴给分散了注意力,不得不说是一件幸事。 老狐狸一路紧跟着汽车跑,没想到唐悦娴的车开的太快,快到他拼了半条命都追不上。 跑到半路上,终于跟丢了,还不小心踩空,重重扭到了腰。 刘警长怏怏地一个人追到了燕京大学门口。 举目望去,满满的都是年轻人,看得他眼花缭乱。 他走到门口,同一个负责考场点名的老师打听有没有一个叫林一堂的考生。 那个老师摆摆手:“无可奉告。” 他暗自亮了一下证件,对方才抖着手把一个考生名册递过去。 来的都在名字后用毛笔画了圆圈,不来的就打了小叉。 刘警长一页不漏都看完,泄了气。 上面没有林一堂的名字。 他只得不甘心地往回走,心疼起白白浪费的一下午时间。 顾启澜因为登记的老师不留神没写全名字,侥幸在刘警长的眼皮子下逃掉一劫。 他的名字中最后一个字,也是最重要的一个字,大概是被老师嫌弃笔画繁琐,漏写了。 被老狐狸念念不忘的林一堂,此时已经到了燕京大学不远处的女子大学门外。 林觅和他一早把采薇送进去后,两人就低调地回去了。毕竟给全城通缉,不得不步步小心。 林先生一脸生气地坐在房里等他们。一早起床后,猜到两个孩子冒险出门去送了考,大为恼火。 林觅怕父亲会把自己关起来,哪里都不能去了,更不能去偷着见启澜了,赶紧夹着小尾巴,摸出书来给他看。 “爸爸,我想去看看考大学难不难” “哦,觅儿爱学习了,是好事!” 林先生知道女儿聪明,就是不那么爱学习,尤其讨厌背书。 他马上不追究林觅了,瞪着侄子发火: “一堂,你好不容易从地狱里逃出来,捡回一条命,现在好了伤疤忘了疼吗?” 林一堂连忙摆手:“不,叔叔,是建华拜托我去送他妹妹的,他这两天都回不来,要加班!” 他只好叹了口气:“既然答应了人家的事,你还是去。但觅儿不许同你一起外出。” 正好李炎也下班买了菜回来,林先生就让林觅跟着他学习下厨,反正得派点活儿,免得她又悄悄跑出去。 下午的女子大学门口,也挤满了来接考生的人。 黄昏的太阳光渐渐暗淡。 正当刘警长准备要放弃这个从考场寻找线索的计划时,林一堂的身影出现在了距离他不到五百米的一条小巷子外。 第三百五十四章 飞来的瓶子 寒风乍起,猎物出现。 刘警长在最初的几秒钟一度以为自己白天出现了幻觉--自古以来哪有逃犯大白天敢上街逛闹市的。 然而,那个小巷子口忽然出现的英俊青年,太眼熟了。 “这人我得好好盯着。” 老狐狸一面脑子飞快地转,一面也捂着扭伤的腰加速往那边走过去。 那个青年却丝毫不知危险将至,步履轻快地一路向前,好像是去见什么人。 他的身后,一个黑影越来越靠近,好像是从地上钻出来的一阵妖风,要把他整个人给卷走。 青年赶到这里的时候,一天的考试已经结束了。 在离女子大学很近的一排法国梧桐树下,考完后的女学生们正在休息。 其中一个靠路边站的女孩子抱紧了书包,双眼在人群中焦急地寻找着,见到了他,顿时面露喜色: “一堂哥哥!我还以为你下午不来了呢!” 林一堂伸手把脖子上落下的围巾理了理,盖住半张脸。 “采薇,我迟到了,对不起。” “我也是刚刚才出来,今天考的试卷好难哟,答题一天,头都疼了。” 她的嘴上有了一抹明丽的微笑,趁他不注意,悄悄踮起脚尖往他的身后看了看。 “小蜜蜂她也来了吗?” 虽然没看到林觅了,她还是想开口问一问。 “她没来,叔叔让她和李炎学做饭。” 一堂主动帮她提了书包,“采薇,我们回家。” 在没来北平之前,采薇仰慕哥哥的同学多年,也未得到过一个单独与他相处的机会。 在多少个过去的匆匆日子里,他的时间和精力,从未像现在这般能额外地分一份给她。 从未得到过的,就格外珍贵。 因为这一句“我们回家”,她的心,泛起了阵阵涟漪。 少女的脸颊浮上了一丝羞涩,映着落日的余晖,有了一点点金色和粉色的光彩。 她紧跟着他往回慢慢的走,心里装满了幸福。 她看见了他的手,手指修长,指甲也修剪得十分干净。 好几回,她都想去主动地牵他,把自己的心迹借着这一个难得的机会表明,可是始终提不起这份勇气。 两人穿过了热闹的街道,开始走冷清的小胡同。这时的天空已经暗了下来,视野中完全没了太阳的影子。 林一堂手里的书包,一不留神落到了地上。 这一次他不得不弯腰去捡,在低头的一瞬间,他瞥见了一双穿着皮鞋的男人的脚,就在身后伫着。一个暗影在那里不声不响,好像从地里钻出来的。 他的心头闪过一丝不祥的预感:莫非这人一路跟踪我们? 权衡了一分钟的时间,他若无其事地站了起来,把围巾重新裹好。 林一堂继续走路。淡定的外表下,内心早已经乱了套。 如果是独自一个人,那就开打,身上有一把叔叔的手枪。 但是,带着一个姑娘在身边,他不得不慎重使用武器。 忽然间,巷子的石板上,有人用力地摔了一个类似瓶子的东西,发出清脆的撞击声: “啪!” 采薇随即转身,一眼就看到了两个人。 一个是穿着黄色皮毛大衣,长相略显狰狞的中年瘦男人。 一个是她考场上见过的、之前有过一面之缘的年轻女老师,她的脚下的地面,湿漉漉的,全是碎裂的玻璃片。 林一堂也在同一个时刻认出了那个瘦男人是刘警长,他不由得往后退了两步。 老狐狸出现在此,自己凶多吉少,带着采薇又不好反抗。 他正愁怎么突围,又看见了老狐狸背后站着一个年轻的女人。 这究竟是唱的哪一出? 就在他寸步难行之时,一个陌生又温和的女声,清晰地在耳边响起: “刘警长,好久不见。我有事想找您了解清楚!” 对方还没来得及思考怎么开口,这女人就一脸严肃地追问道: “那天晚上三哥本来是去警察局报案了,我托人找到了拉他去那里的黄包车师傅,可以作证。他为何又会出事,给人丢到了河里?” 刘警长本来打算离开了人多的地方就抓林一堂,不料半路上冒出了朱涓涓,这个丫头片子看上去咄咄逼人,似乎是知晓了他刺伤朱行远并试图抛到河里的不齿行径。 他故作镇定,忍着痛挺了挺腰板,似笑非笑地说: “朱小姐,你可不要听那些空穴来风的消息。随便喊一个拉黄包车的就能作证,还要我们这些警察做什么。” “我的三位哥哥,都遭遇了不测,我今天刚好看见了您,正好问问下一个是不是轮到了我?” 朱涓涓的眼神里透着坚强,语气也带着几分嘲讽,和空气中的酒精味配合正好。 刘警长看了看那些碎玻璃和撒了一地的酒精,有些沉不住气了。 “难不成还要拿这破玩意袭击我?以为我当着那些记者的面说要保护好朱家最后一个人,就真不敢抓你去坐牢?” “您老人家别自作多情了。这瓶酒精很贵,泼您身上太浪费了。” 刘警长被朱涓涓连续呛了几句,气得面色发青。 更恼火的是,他再回过头去看,方才还在附近的那个长得酷似林一堂的男青年和他同行的女孩子,都齐刷刷地没了踪影! 他顾不上和她继续争辩,气呼呼地往前一步一摇地追赶去了。 待他的身影消失,朱涓涓才汗涔涔的松了一口气。 望着林一堂和采薇逃跑的那个方向,她并不后悔自己的决定。 其实,在林一堂出现在校门外的时候,她刚好也准备下班回家。 隔了多日,她依然透过那层伪装的围巾,辨认出了他的面容。 她并没有时间去琢磨,他是怎么逃离那个地狱般的牢房,又能从奄奄一息的状态,变成现在生龙活虎的样子。 接下来,她看到了一个可疑的人在跟踪他和一个姑娘,也不知哪里来的勇气就追了过去。 没多久,她就认出了刘警长,手无寸铁,只有一瓶自掏腰包买来做实验的酒精。 在那一瞬间,她毫不犹豫地抛了出去,只是为了提醒他们赶紧跑。 林一堂一路上拉着采薇拼命地跑。两人一进院门就累得倒在地上喘气,休息了好一会,才慢慢地站起来。 门外有脚步声响起,建华脸上带着伤痕,眼镜也碎了一个镜片。 第三百五十五章 瞎猫碰上死老鼠 建华摘了还剩一个镜片的眼镜,眯着眼睛,整个眼眶都青了一片。 采薇看着建华带了伤,连忙掏出手帕来给他擦,心疼不已:“哥,你怎么流血啦?” 林一堂也凑过来看他的伤,“什么人敢打你,看我不打扁他!” 面对妹妹和兄弟的关心,建华的嘴角居然露出笑意: “今天下班回来路上打抱不平,受了一点皮外伤。” 林一堂假装嫌弃的在他肩上轻轻拍了拍:“得了,书呆子老实人,你可别逞英雄,不然负伤做了狗熊,还给人笑话。” 采薇赶紧把哥哥扶进了房里,又忙着去厨房打温水来擦洗伤口,剩下两个男人面对面地坐下,每个人都有很多话想说。 一堂见采薇走远了,才叹了一口气,低声说: “我下午出去接她的路上被刘警长盯上了。他好厉害,不声不响跟了这么久,我都没发现!” 建华面色严肃起来,“那你和我妹妹是怎么平安回来的?你俩有没有受伤?” 一堂摇头,“没有,有个陌生的女人半路上砸了个酒精瓶子,追过来把他拦住了。” “酒精瓶子?!” 建华猛然间想起了什么:“是不是在女子大学附近的路上?” “我今天就是往那条路回来的” 一堂望着建华的反应,很是惊诧。 他感到,有一些故事,看上去各不相干,其实是内在勾连的。 索性先保持沉默,听建华讲讲。 建华一开口就停不下来。 他说,自己后来觉得还是有些不放心,就和总编说了好话,回来拿点衣物去加班。 实际上,建华是先去了和家里方向相反的女子大学,虽然考试已经结束了,他还是想去见一个人。 “没想到我还有当英雄的机会呢。一个长得很凶的男人在威胁一个女孩子,脚边还有个碎了的酒精瓶子。” “你就出手了?” “对!我虽没拳脚功夫,但有脑子啊!捡起路边一根树枝就冲上去了” 一堂第一次重新认识了自己儿时的伙伴。 自己带了枪还不敢和刘警长交手,怕伤害了采薇; 建华手无缚鸡之力,居然敢鸡蛋碰石头?! 这个可爱的憨厚的家伙,自顾自地回忆着,鼻青眼肿还一脸的开心。 “堂堂,我的好兄弟,现在有个秘密要说给你听--” “我妹妹报名的那天,有个年轻的女老师特别好,听说我们是从很远的地方来的,很缺书本,就慷慨地送了一堆的书。真是雪中送炭。” “我一直想感谢她来着,现在有些钱了,妹妹也考完了,我就想着把礼物送出去,不然就要放寒假了。” 建华说到此处,低头从口袋里摸出一个小盒子,喃喃自语地说:“可惜,没有送出去呢。” 当着兄弟的面,他有几分害羞地把盒子打开,里面是一个很好看的发夹。 一堂好奇地望着他的眼睛,里面像是有明亮的火苗在跳跃。 气氛一下子变得很安静。 建华深吸一口气,“我必须好好保护她,她太难了!” 一堂惊讶地问:“你是同情,还是喜欢这个姑娘?” 他的语气一下子变得凝重。 “她就是京城名噪一时的朱家排行第四的朱涓涓小姐,大哥和二哥被人刺杀了,父亲也气死了,有人别有用心地栽到了你身上,说是你和林伯伯勾结干的” “你那会给关在牢里,也没报纸看,当然不知道发生了多少事!” “她前不久来报社,登一个讣告,三哥也被人害死了。就剩下她一个在世上任人欺负。” 林一堂的心在建华有一搭没一搭的讲述中,不知不觉乱成了一团。 他今天很好奇半路上冒出来拖住刘警长的那个神秘女人是谁,非亲非故的,会出手相助。 万万没想到,她和自己的命运,居然存在牵连。。。 正在他不知所措时,采薇端着一盆温水进来了。 “哥,快坐好,我给你洗脸,涂药。” 建华于是乖乖地闭了嘴巴,悄悄给了一堂一个暗示,让他保守秘密,不要让妹妹知道自己的心思。 一堂本来就话少,他见采薇拿了手帕给建华擦脸上的伤口,就拿过她放在一边的跌打药给他抹。 “疼啊!堂堂,你的手轻一好吗?” 建华捂着脸,是真的痛到了。 涂完药,他还是不放心,又问了妹妹一遍下午发生的事情,和一堂说的几乎一模一样,才放了心。 “我觉得坏人是不会善罢甘休的,”采薇无不担忧的说,“那个女老师的我在考场见过,之前报名的时候她还给过我好几本复习的书。我就怕她会有危险。” 建华为了宽妹妹的心,一着急说漏了嘴:“没事,我后来把那个坏人打跑了--你哥我这么聪明的人,打个坏人算什么?” 一堂默默地听着建华在吹牛,心想: “今天刘警长看着状态远不如平时,腰弯得厉害,似乎是受了不算轻的伤。所以呢,也算是瞎猫碰上死老鼠,书呆子豁出去,也能把老狐狸给打个趔趄。” 三个人面对面地坐着,彼此心里都装了很多话,却难以说出口来。 直到林觅和李炎来敲门喊他们出去吃晚饭,才发现天已经黑了。 林先生照例把孩子们的碗筷摆好,让大家多吃菜,多喝汤。 林觅在吃完饭出去散步的时候悄悄问了问采薇:“今天考的还行吗?” 她点了点头:“还可以,就是做题做得有些烦,我看的书都考到了。” “采薇姐,你明年春天要是上大学去了,谁来陪我一起玩呀?” “你放心,我每个星期都回来,又不是去学校住着半年才出来一次。” “太好了,太好了,我还以为上了大学就不能出来了呢!” 林觅眨着眼睛,如释重负地松了一口气。 她早就听陈醒说过,他会尽最大努力帮助启澜考试成功。 所以呢,她一点也不担心启澜考不上,而是害怕他考上了大学就不许出来,那样就很难见面了。 如今听说大学生每周也能出来,心里自然是很高兴。 她下午的时候还和李炎说好,明天要一起想办法说服爸爸,同意他带她一起上街买菜,这样就能有机会去找启澜啦。 第三百五十六章 秘谈 黄昏时分,京郊的某个看上去普普通通的小院子,因一群年轻人的到来,变得分外热闹。 悦娴把这处小院又重新布置了一番。不但添了些新家具,还买了很多生活用品,甚至还留出了一小块空地用来养动物和花草。 启澜和陈醒一进门就看见了客厅里摆着的一个温暖厚实的大沙发,两个人高兴地一屁股坐上去。 启江第一次来这里做客,有些拘谨地站着不动,悦娴邀请他喝茶,才不好意思地坐下:“唐小姐,我今天没带礼物来--” 章文轩拿来好些点心给他:“小江你客气什么,小澜是我的小兄弟,你也不要见外才好,这里就和自己家一样自由。” 大家休息了一会,喝完茶,也吃过了点心,开始讨论眼下最重要的事。 章文轩从随身携带的一只黑色皮包里摸出一个小小的眼镜盒。 他的眼里发出兴奋的光,眼镜盒的盖子开了,一枚子弹出现。 “小澜,你看,和我之前给你的子弹是不是一模一样?” 启澜从口袋里翻找到三颗子弹,和这一颗新的子弹对比,连连点头:“对,是相同的,都有个三角符号!” “文轩兄,如果我的判断没错,这第四颗应该是秦锋的腹部取出来的。” “是,”章文轩扶了扶眼镜,把子弹拿在手里又仔细看了看,“你们说,巧不巧,我做手术的同时还能收集到四颗这么少见的子弹。” 启江见他们看子弹,也好奇地凑近观察起来。 他望着子弹头上诡异的三角符号,隐约想起了刚入军校不久,教官带他们全班去校内博物馆参观的场景。 “子弹壳通常不会有标记,除非是为了刻意地表明它们的出处,东洋四处都有帮派组织,每一个大组织内部都有特定的标记” 他边想边说,余下的人都听得十分专注。 陈醒那一点考古专业学生的探索精神又点燃了,他忍不住发问: “这不是傻吗?杀了人还通常用自家特制的子弹留在现场,不就等于昭告天下吗?” 启江不紧不慢地解释道: “你以为那些特别的符号,是人人都看得懂吗?光一个三角符号,都能作出上百上千种花样,不是内部的人谁能分辨的出?” 见大家听得一头雾水,他抛出了自己的见解: “这四个子弹,虽然都是三角形符号,但仔细看,并不完全相像。” “以子弹头的顶端为中心轴,它们有的靠左,有的靠右,还有的居中,既有是等边三角形,也有等边直角三角形。” 一席话听得陈醒十分佩服,他竖起大拇指啧啧称赞: “小澜,你哥哥的观察能力太强了,不去考古拯救文物,好浪费啊!” 启江得意地抓起盘里的一块糕点慢慢地嚼,“我学习军事知识,学成后也是一样的有用。一个民族的强大,需要学文的,也需要学武的。” 他忽然想起了一件要紧的事,连忙问:“这四颗子弹都是从哪些人身上来的?” 章文轩简要地说了答案,启江依然很认真地让他把每一颗子弹都辨认清楚。 “从林少爷的心脏附近取的,也是发现得最早的。” 启江拿着子弹又是一番细看,然后取来另一颗外形酷似的。 “博远兄的肝脏深处取的是这颗?” 章文轩点了点头,好奇地问:“你是如何判断的?” “这两颗几乎是一模一样,三角形是等边直角的,位置还居中。我的直觉看来,当初在天津火车站袭击林少爷的,和后来击中博远他们的,是同一个组织的狙击手。” “至于另外的两颗,和它们不是属于同一个组织。” 启澜在旁边听了半天也不做声,直到悦娴又把他手里的茶杯添满新的茶水,才意识到自己该发言了。 他说起了那一晚在扎纸店偶遇了曾经在天津的战斗中交锋过的狙击手,很是神秘的人,被一帮人成为“山田先生”,但他们对这个人的意外身亡反而幸灾乐祸,好比是一群耗子拍手欢呼,往日作威作福的猫死了。 那个山田,是被秦锋杀的,可后来,秦锋和他带来的人都遭遇了埋伏,差点全军覆没。 启澜的眉头蹙了起来:“我有个疑问,秦锋中的子弹和那个死去的伤兵的子弹,看起来也很像,能确定是同一个组织吗?” 启江摇了摇头:“这个说不准,顶多也就七成把握。你提到的山田,应该是个东洋人,他很可能是受雇于某个大头目。” 启澜恍然大悟:“目前手里的四颗子弹,能粗略地分出三个不同的来源。这太邪门了,本来敌人就够多够杂的,该如何是好。” 邪门归邪门,对付敌方总有个先后次序。 大家关门一讨论,决定还是先把与林家和朱家相关的那个组织给抽丝剥茧地挖出来。另外的两颗子弹的来源,暂时放着不管。 天色已晚,启江谢过悦娴和章文轩,拉着启澜出门,陈醒手里提着六盒点心走在后面。 “悦娴姐真好,六盒,六六大顺,明儿就是元旦,我们要好好地吃一顿!” 启澜看着点心盒子在他手里来回地打秋千,忍俊不禁:“陈兄,你这一用力地晃,估计到了家里头的饼干和糕点都碎成糖渣渣啦!” 启江似乎有心事,没有参与到他俩的打趣里来。 他慢慢地走着,双眼望着前方的路。 今晚吃的绿豆糕和茶,让他想起了朱涓涓。 有多久没和她见面了,此时就有多想念。 可是,他越来越认清一个现实:她并不爱他。 更可怕的,她似乎心里有一个喜欢的人,虽然目前没有确凿证据表明那人是谁。 在朱家遭遇偌大的一场变故之时,他去帮忙料理后事,还是行远发的请求,而她,一个弱女子,竟然未曾主动和他开口求助。 启澜之前说过,给朱行远登假讣告,是那个叫秦锋的男人给涓涓出的主意。 给活人登假讣告,明明是一个十分荒唐的行为,她为何就愿意了? 即使行远对此万分愤愤不平,也没法奈何这一桶已经泼出去,难以收回的水。 他忽然想去单独会会这个人,看看是何方神圣。 第三百五十七章 临时助理 此时,秦锋已经回了家,能吃也能喝,母亲自然很是高兴。 按照出院时护士长的要求,要想好得快,只能躺下静养。但老躺着不动,心里总空落落的,觉得虚度了光阴,十分地无聊。 看着窗外的月色,他忽然又开始怀念在医院度过的那四天,小美每次进来劝他吃药的那些小片段。 她的手心里放着几颗糖,说药苦不要紧,苦完了就赶紧含一颗糖。 他依然不肯吃,她就冷着脸转身往外走,这么一来他就乖乖地先吃药,再吃糖,把先苦后甜做到极致。 小美会在他独自吃完药的时候准时回来,捧着一杯温水,要他慢点喝。 她很专业,也很负责,除了本职工作,多余的话一句也不肯讲。 秦锋最初想从她身上找一些案情的突破口。慢慢地,接触了几次以后,他反而不再去想这个问题。 为什么不放过她呢?只要她不再做类似的事,当她是个普通的女护士就好了。 他忽然感到一阵不安,刘警长近日在医院附近活动频繁,自己出院只不过是不想接受小美换班的一时冲动所为,长远地看,万一那边出了大事,传到他耳朵里必然是没有挽回的余地了。 趁着父母都已熟睡,他拿了一只手杖,裹了大衣出了门。 走不了远路,就开车,只是腹部的伤口还没好,路面稍有不平坦,就感到一阵明显的疼痛。 他去的警察局,多日不见,守门的警察都换人了。 有这么一种身份,自然没人敢拦着门不许他进。 他走过阴森而冰冷的一排房子,最后停留在一间亮着灯的房间门口。 “刘前辈,我来了。请开门。” 里头的人不答应,只是带着怒气拉了门把手。 刘警长的左眼皮上贴着纱布,肿得厉害,乍看去像独眼龙。 他小心地藏起内心的幸灾乐祸,“您的眼睛怎么了?” “走路不小心给树枝划的。” 刘警长说完,恨得咬牙切齿。黄昏时他威胁了几句朱涓涓,再去追赶那个长得像林一堂的男青年和一个女学生。不料路上又出了幺蛾子,一个戴眼镜的小伙子举着一根带刺的枣树枝冲上前对着他的脸就是一下。 火辣辣的刺痛感一下子爬满了他的左眼皮。 小伙子顿时被他一脚踹到地上,但死死抓着他的腿不放。 论力气和身手都不是自己的对手,就是一股子憨劲,任踢任打,直到打的过程中扭伤的腰又剧烈痛了起来。 路边的人越来越多,好多都是考完试准备回去的年轻人,看到此景,纷纷上来阻止他殴打小伙子。 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枪是没法开了。 刘警长放出一句狠话“以后老子再找你算账”就匆匆走了,建华摸索着捡起眼睛和皮包,慢慢地回了家。 若堂堂的一个警长给一个不认识的愣头青刺伤了眼皮的事被局里的人知道,还不上上下下笑掉大牙? 刘警长回来后叫人请了大夫给伤口消毒上药包扎,一口咬定是自己不小心给树枝刺的。 秦锋觉得他的眼皮伤的蹊跷,只是不好明问,于是换了个话题: “您这段时间需要我来帮忙吗?” “哎呀,我的少爷,讲话够客气,我可付不起你的工资啊。” “我不需要额外的钱,现在的薪水够用。” 刘警长望着他,权衡了一番利弊,最终答应了。 “少爷,我们约法三章,你既然主动要来帮忙,就不许擅自行动,我不出命令,你就不可以乱来。” “我现在伤还没好,除了在办公室里打打杂,还能做什么有用的事?” 秦锋自嘲地捂着肚子,语气里全是谦虚。 刘警长对他的态度很是满意,“今晚你就好好回去睡觉,明天上午过来,我晚上要想想给你安排什么活合适。太重的不行,太轻的也不行,费劲哟!” 秦锋点点头,谢了他,开着车往医院的方向去了。 这一天,他出院前,特地留意了一眼护士们上班的登记表。 小美今晚有夜班,要一直上到凌晨六点多。 他忽然特别想去看看她。 医院的那些房间,他算是熟门熟路的,没多久就走到了她上班的那边。 出乎意料,小美并不在护士值班的房里,那里坐着另一个脸熟,却叫不出名字的女护士。 “董小美今晚不来了吗?” 她在缠棉球,听到一个男人冒出来说话,也吃了一惊。 “她下午的时候发烧,现在回家休了病假。” “你知道她家住哪儿吗?” 女护士摇摇头,表情很认真。 “这个,先生恐怕要问我们的院长大人了,是她的叔叔。” 秦锋跑了一趟,虽然没见到人,也不至于完全没有一点收获。 他沿着楼梯往上,一直走到院长办公室门外,里面早已关灯,门也锁了。 走廊上的灯还亮着。院长摆在桌上的照片倒是可以透过玻璃窗看得见,是一个微胖的中年绅士,眉眼里写满了世故和精明,胡子修剪得极其考究,戴着一副金丝边的眼镜。 “她可一点也不像这位亲戚,”他想,“或许,她和院长并不是真正的亲戚关系呢?” 最初董小美引起他的注意,不光是她的外形过于出众,更重要的,她和林觅有三分相像。 可接触了几回,秦锋总觉得她和通常所见的女孩子有些不太一样,但具体又说不出哪里有问题。 小美比何诗安和林觅大不了几岁,身心却显得成熟许多。 她有察言观色的本领,也懂得谨言慎行,越是表现得稳重,就越让他感到好奇。 “她喜欢章文轩完全可以和院长讲嘛,如果真是亲叔叔,谁还不乐意顺水推舟地帮忙撮合呢?” 秦锋心里充满了困惑,不得不赶紧离开医院,迫使自己停止这些胡乱的猜测。 刘警长给谁人打伤,他并不是很在意。 他唯一在意的,是老狐狸下一步会采取什么行动。 不论是把目标选在医院,还是继续去抓捕音信杳无的林觅和她父亲,自己都要想办法在暗中破坏这些计划。 这一晚,林一堂彻夜失眠了。 他长这么大第一次做了临阵脱逃的决定,内心十分愧疚: 下午那个帮助他和采薇脱困的小姐后来被刘警长威胁的时候,他为什么不回头去帮她一把呢? 他不知道以后还会不会遇见她,但最好是不要再见面了。 第三百五十八章 夜半的探险(1) 一阵夜风铺面吹来,走在最前面的启澜感到喉咙里突然灌进了冷空气,忍不住持续咳嗽起来。 陈醒见状走快了几步,跑过来关心地拍了拍他的后背: “昨晚通宵看书受凉了?还是今儿考场给别人传染的?” 启江听到咳嗽声,也连忙停了脚步,从自己刚刚沉浸的小世界里抽身出来。 他见启澜咳得脸都红了,着急地扶着肩膀问:“三弟,要去医院找个大夫瞧瞧吗?” “不用不用,你们放心,我没有害伤风。” 陈醒看了看脚边被风卷起来满地乱舞的干枯叶子,催道:“我们快点回去,气温还在下降,再晚点呼出来的气都要结冰了。” 启澜没有接话,缓过来以后脚步忽地一转,朝着另一个方向赶路。 启江觉得他有心事,赶紧一把拖住他的衣襟,“半夜三更的还要去哪?好不容易出来一天,回家睡觉去。” “二哥,今晚听了大家的分析,我有些想法又冒了出来。反正考试结束了,有大把时间把之前没弄明白的事好好挖挖。” 启江立刻会意,难掩担心:“你难道是想再去那个刚刚血流成河的‘飞渡街12号’瞧瞧?不行!” “我不是考完了吗,还不准干点刺激的?” 陈醒也凑过来插话:“小澜,你就别折腾自己了,回去吃点心烤火,聊天嗑瓜子也行,美美地睡觉也好呀!” “我是真的有非干不可的事!” 启澜见他俩不理解,也不勉强,抬头继续走自己认准了的‘独木桥’。 陈醒见状不淡定了,连连在他身后边追边喊:“得了,我们先回去一趟,把点心送了,我再和你一起去那个地方。” 启澜转身,半信半疑地盯着他的眼睛:“陈兄,你还有期末考试没完,好好回去复习,我一个人去就够了。” 陈醒摇头,语气也重了几分:“你要当我是好兄弟,就不要单独行动。越是快要过年了,那帮坏蛋就越要努力地掘地三尺来抓你,要不怎么和上级交待呢?” 启江也同意先回去,带了武器再去那个地方转转。启澜只好听了他们的。 院子里安静的可怕。克丽丝和林觅的房里一团漆黑。 若不是从西边行远的房里从窗户上透出一道黄色的灯光,他们都觉得死气沉沉。 启江率先敲门,轻声问:“朱兄,我们回来了,你还没睡么?” 里面没有人应答。 陈醒见门并未上锁,就一脚踢过去,“吱呀--”,门开了。 朱行远靠着床,双眼空洞地望向天花板。 他似乎是刚刚歇斯底里地发泄完一通脾气,地面上全部是摔碎的瓷碗和杯子。 最显眼的是一只唐悦娴送来的装满了上好蜂蜜的玻璃罐子,它也无可奈何地被砸烂了,金灿灿的蜂蜜洒得到处都是,空气里全是甜甜的蜂蜜味。 “啊!暴殄天物!”陈醒心疼地那宝贵的蜂蜜来。 “悦娴姐好心送给我们的,小澜说你吃药养伤需要补充营养,特地留给你,结果你就砸了它!” 启澜拉住陈醒,示意他不要再往下说。 “行远兄,你还好吗?有什么事可以和我们一起说,不要自己受委屈。” 床上的人总算开口,语气满满的愤怒:“顾老三你当初为何要救我,我现在是个活死人,还不如死了呢!谁要你多管闲事的!” 陈醒气得扭过脸去,这公务员小哥不就是受不了妹妹登报说他假死,没钱没地位了吗?可再大的火气,也不能往一个无辜的少年身上撒呀。 启江也好言相劝:“朱兄,你的心情我们都理解,先过了这阵子,我再请父亲想想办法,让你光明正大地再回去做你的官,行了?” 发火的那个人总算是气消下去一些。他拍了拍枕头,也不去瞧床下一大堆碎片和满屋流淌的蜂蜜,翻了个身就拿被子蒙住了头。 启江于是带着他们一起撤出去,进了对面的屋子。 陈醒的余火未消,他把手里的六盒点心往桌上一放,低声说:“我看,他可能在这里待不长了,要不是站不起来,早跑了。” 启江叹口气:“朱兄肯定也思念自己的家,毕竟明天就是元旦,他有家不能回,当然难过。” 启澜点了点头,“我明天就去找涓涓姐来这里看看她三哥,把一些话说明了,才少些误会,不伤和气。” 克丽丝依旧去了歌舞厅上夜班。启澜和陈醒没有当着启江的面说这事,但心里还是感慨这洋妞的自立自强:临近元旦了还通宵工作,真是敬业。 三人当着树梢上的月亮,摆上了杯子,一齐喝着一瓶悦娴送来的白葡萄酒。 行远那边消停了,他们就一起拿了东西往外走。 启澜拿了枪,还分了一些子弹给启江。陈醒坚持不要,说书生不能碰这种杀伤性武器,只肯带了一把剪刀和一根木棍。 夜色把飞渡街隐藏得很好。 臭气熏天的沟里,结了一层厚厚的灰色的冰。 那些低低的平房,和黑魆魆的库房混合在一起。 在这片月光都照不到的藏污纳垢的阴暗地带,也是某些组织秘密活动的地方。 之前的一个夜晚,启澜拿着从死去的山田鞋子里找到的写着这个地址的纸条儿一路找来,目睹了一场内讧,死了很多的人,他也是手脚够快,翻墙逃跑,才从枪林弹雨里捡回一条小命。 启江听教官说过,黑帮的斗殴往往要持续好几天,但这一晚,却好像一切都偃旗息鼓了。 他们沿着血迹未干的路面一直走到院子门外,也没遇到什么阻碍。 唯一令人不舒服的地方,就是那些死尸没人收拾,横七竖八地躺着,又没有灯,走几步就容易会踩到一个硬邦邦的躯体。 启澜走在最前面,鼻子最先嗅到里面的一堆奇怪的气味。 像是燃烧过的纸灰,又像是火药,混合着血腥气熏得他想打喷嚏。 “小澜,你看!”陈醒胆子不小,竟然从他身后伸出手来,指着里头,兴奋地喊:“这里居然有挖坟的那种铜铲子!” 第三百五十九章 夜半的探险(2) 启澜顺着他指的方向,果然,在院子里的一面墙上,密密麻麻地挂着数十把小黄铜铲子,和传说中盗墓贼使的工具如出一辙。 启江不解地问:“怪了,既然都是拿真枪的,还用这些小玩意干嘛?” 陈醒比较相信自己的直觉:“他们有可能就是干的盗挖古墓的勾当,分赃不均,才会火拼。” 启澜摇头,“我看未必。你俩仔细看过躺在地上的那些人吗?有一些人死的时候极其痛苦,身体扭得稀奇古怪,并不都是被枪杀的。他们可能仅仅是负责盗墓。有人专门负责收文物,意见不一,价格谈不拢,或要掩人耳目,就只好大开杀戒了。” 启江的目光落在院子中间一个瓦盆上。里头有一堆疏松的纸灰。 “我去看看。” 他走过去,双手在灰堆里扒,不一会儿居然摸到连在一起的好几张尚未烧完的纸。 “纸上有东洋文字!”他惊叫道,低头仔细看了起来。 “纯金佛首一尊,五万大洋--” “白璧酒杯一双,八千大洋--” “青铜宝剑一对,两万大洋--” 启江的发现确实难得。他告诉他们,这些残留的纸,看样子是来自一个几乎被烧完的簿子。 簿子上剩下的那一点信息,是用日文记录的交易明细,虽然能看到信息不多,却足够触目惊心,是珍稀文物交易的冰山一角。 陈醒惊诧地拿起一柄黄铜铲子,叹道:“我刚上大学的时候,老师给我讲过盗墓贼用的工具尺寸和样式。没想到才短短一年,这些工具都做得如此精巧了!” 启澜恍然大悟。难怪山田会在前两天去扎纸店逼迫老头和老太太赶工扎纸人。不光是要藏住文物,还要藏住武器,因为押运的途中还有不少势力在暗中虎视眈眈 “我们不能由着这些坏人胡作非为。要想办法阻断他们的阴谋。” 启澜以为自己的想法会被启江和陈醒泼冷水,说什么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之类的话来浇灭他的信心。没想到他们想的和他一样。 “我们虽然也是普普通通的人,做不出惊天动地的大事,但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启江握紧了拳头。 “我是学考古的,我老师就是告诉我们要保护好国家的文物,拯救老祖宗留下的宝藏,不能流落海外。”陈醒也十分坚定地表了决心。 他们接着又在院子里搜索了一番,捡到了一个碎了一半的青瓷花瓶。 陈醒把花瓶碎片小心翼翼地放进兜里:“我带回去给老师看看,也许还有希望修复的。” 这一次的夜半探险虽然没有惊心动魄,却也给了他们三人一种发自内心的使命感。 启江决定年后再去日本留学前,尽可能多的做些有意义的事情。而陈醒也在思考如何能提高自己的文物修补技能。 启澜忽然明白,自己穿越过来,应该用二十一世纪的知识和能力来完成一些民国初年看起来难于上青天的事情,这才不虚此行。 他们回了院子,行远早已睡着。三人一齐挤在床上睡觉,倒也没多久就入了梦,毕竟白天太困了。 在几条街以外的小巷子里,几只乌鸦停留在电线杆上。 “呱呱呱!” 林一堂在床上听到这烦人的声响,不由得一骨碌爬起来。 李炎在另一张床上。他睡眠浅,听到旁边的床板“嘎吱”一响,猜到有人睡不下去了。 他素来懂得行事的分寸,醒来了也不去说破,就这么安静地在昏暗的光线里,看着对方披了衣服轻手轻脚地走了出去。 建华和采薇住的那一处房,是为了照顾妹妹考试特地找来木板隔成的两间。 白天被刘警长给打了一顿重的,心里却舒畅,他睡得很香。 采薇心疼哥哥,又担心坏人盯上了一堂,迟早会来找麻烦,也是一夜未眠。 她听到屋外有乌鸦的叫声,又觉察到窗边有轻轻的脚步声,忍不住悄悄地从被窝里爬了出来。 那脚步声,她的耳边分辨得出,是一堂的。 在军队待过,他走路的步子都是那么的有规律,从来不乱。 只是,天还没亮,他一个人在院子里干什么? 其实,院子里并非只有一个人,很快,采薇就听到了对话的声音。 林先生起得永远是最早的。元旦的这一天凌晨,更是如此。 他在寒风里慢慢地走动,走了一阵,听到有脚步声响,转过身才发现了侄子就站在后面。 “你平时不会这么早醒来,醒了也不会一个人来外面走。心里难道有事?” 一堂摇摇头,努力装出一副随意的笑容:“我想着今天是元旦,想早起一点,锻炼身体。” 不料下一秒,林先生就眼疾手快地抓起他的左手来。 “你从小有一个习惯,只要说了谎,这只手就会露破绽。” 他的左手此刻就在林先生的眼皮子地下不打自招了--小指在微微地颤抖。 一堂不得不佩服叔叔,长辈终究是长辈,就连他这不为人知的弱点都了如指掌。 “叔叔,我” 林先生一把将他的左手腕抓紧,问起了多日以来想问,又找不到合适场合的一个问题: “你到底想不想和我们一起回南方的老家去?” 一堂吃了一惊,尽量使自己的左手小指听话一点,低声应道:“想!” 叔叔摇头,“你看看,自己的身体都不听指挥了!” 他不敢去看,那该死的小指又在抖,好像是为了站在了叔叔的那一边,把自己的主人出卖了。 手足无措的林一堂赶紧实话实说,以求得叔叔原谅:“我是想着,在回去之前,把一件事情弄明白--” 这下,手指不抖了,他的心也不堵了。 “你说的是哪一件事?是要揪出陷害我们一家的人?太难了,我们不必去争这口气,以退为进。” 林一堂犹豫片刻,最后选择了暂时沉默。 他总觉得,自己不能平白无故就吃了一次坐牢的苦,挨打挨骂挨饿,差点还死在牢里,这笔账不能糊涂地就咽下去了。 白天那个女人的身影,又在眼前浮现。他只记住了她的声音,还有那双有泪光在闪的眼睛。 如果能够在揪出幕后黑手,给自己洗冤的同时,顺便帮那个朱小姐报了仇,也算是不白白地蹲了一场监狱。 第三百六十章 元旦 (1) 元旦这一天,晨起的风似乎格外清新一些,林觅一早就闻到了一股花香。这花香分外熟悉,和自家花园里的腊梅一个味道。 花香很近,近在咫尺,起初,她以为是在做梦,睁开惺忪的眼睛,才发现床头是真的摆放了一束这样的花。 她把衣服穿好,将这一束腊梅花小心地捧在手里,四处寻找一个可以插花的器皿。 正在找寻,听到门响了一声,李炎就站在门口朝她微笑。 “小姐,喜欢这花吗?” 她把花儿深深地嗅了嗅,轻声问:“你从哪里摘的?路边好像没有这么好的花呀。” “我前几日在客栈里做事,有个伙计说家里有腊梅花,开得很好。我就托他带了一些,昨天晚上拿回来,一直养在水里。” 李炎说着,机智地往门边看了一眼--发现并没有旁人在场,才松了一口气。 “小姐,我们今天真的上街去?”他低声问。 “嗯,我和爸爸说了,我们两个人一起去。” 林觅说完就拉了他的衣袖往外走,“早点去,早点回,不能耽误久了。” 李炎会意。他简单收拾了一下东西,就带着林觅出了院门。 而林先生一大早就拉着林一堂出去了,不知是去办什么要紧的事情。 待采薇和建华起床洗漱的时候,不过才七点钟,对面的房里已经空无一人。他俩也没别的地方可去,就在原地收拾房间,打扫卫生。 林觅有意地领着李炎往启澜住的那条街的方向走。 一路上,太阳毫不吝啬地把灰扑扑的路面洒满了金光。李炎寸步不离地跟着她,远远地望见昔日住过的林宅,两人都不约而同地停住了脚步。 李炎怕她触景生情,又要伤感,连忙分散她的注意力。他拍了拍随身提来的一个钱袋,里面装了不少零钱。 “小姐,你今天想买什么好吃的,好玩的,尽管告诉我。” “好啊,我还真的想好了要买东西呢。” 林觅拉着他的衣袖,就好像从前的那些日子,去了一家卖文具的店铺。 李炎看着店铺的牌子,纳闷起来:小姐是要买笔墨纸砚了? 林觅果真和过去有点不一样了。 她以前和他上街,不是要买各种漂亮的小饰品,就是要把各种好吃的小零食都尝个遍,再带一大堆放车里慢慢吃。 这次,她只选了一些纸和笔,还有墨水,砚台。 她似乎是只打算要这点文具了,让柜台的店员包好,就抱在身上。 李炎盼望她能多买点别的东西,就怕她舍不得花钱。他于是就根据她的习惯,从旁边的店铺里拿了梳妆用的小镜子,小香包,发夹之类的,趁林觅出来的时候,就塞给她。 “谢谢你的礼物,但真的够了,不要再乱花钱了。” 林觅接过他给的东西,和他聊起了最近心头的困惑。 “我特别想知道,妈妈她到底有没有离开京城?每次我问爸爸,他都不肯和我谈这个话题。” 李炎的嘴角轻轻地抿了抿。林太太的去向,在林家出事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都成了谜。 后来与林先生在一起聊过几次,他们一致认为,她可能已经回了老家,才想着早点买票南下去寻找她的下落。 然而最近的一回,他在客栈忙完下班的一个黄昏,路过曾经多次陪伴林太太去的一个裁缝店,习惯性地一瞥,竟然撞见了一个似曾相识的背影。 那个女人不仅身材和仪态与林太太极其相似,就连身上的披肩和旗袍,皮包都是一样的。 他以为自己看花了眼,出现了幻觉,正要仔细上前去辨认,却听到身后的一阵狗叫夹杂着骂声。 原来他光顾着看那边,不小心踩到了一个洋人的狗。 那狗也是贵妇打扮,烫了卷毛,戴着项链,尾巴那里给踩了一下,正瑟瑟发抖。狗主人和仆人自然就气得要来算账了。 李炎不想惹麻烦,拔腿就跑,跑得也够快,这场风波就及时地给掐掉了。 往后他有空的时候就去留意那个裁缝铺子,也问过里面的老板和学徒。 但他们说人太多,哪里记得住一个女人的具体样子来,再说穿相像衣服的女人多了去了,总不能满大街地一个个去瞧个仔细。 但是,他心里有自己的判断,朝夕相处多年,作警卫的哪里有分不清女主人的? 林太太的去向,就真的成了一个秘密。 李炎没敢和林先生提半句,怕他好不容易止住的吐血又复发。更不敢对林觅如实说,怕她一时激动上街寻找母亲,落到坏人的网里就糟糕了。 元旦终究是来了。街上到处是人,临近晌午,李炎执意要林觅一起回家。 “我,我还想去一个地方转转。” 林觅不肯,她的大眼睛似乎在恳求,他不得不答应。 启澜醒得晚,睁开眼睛的时候,太阳都把身上的被子给晒热了。 陈醒刚从行远的房里出来,见了他,彼此尴尬地一笑。 “今天一早好心去送饭就挨了骂,看来新的一年要触霉头了。” 陈醒有什么就说什么,脸上也有些委屈巴巴。 “别往心里去,下次换我去送。克丽丝小姐还说你特别善良,特别好呢。” 启澜安慰他一通,总算是不那么难过了。 启江原本在院子里对着墙练拳,听完他们说话,就转过身走了过来: “小陈心胸宽阔,不和卧床的人计较。” “他一开口就问,你干嘛不叫‘陈睡’?我气得不想说话,他又絮絮叨叨地抱怨说早餐的粥好难吃。” 陈醒说完,望了望西边的朝南的那间房,“今天本来就是个难得的好天气呀,可惜林小姐没来,要不我们一起做好吃的,我上回带的鱼和肉还有好些,她应该会爱吃的。” 正说着,却见启澜忽然拉开院门,一溜烟地往外跑,快得连启江都撵不上。 “三弟,你急着要去哪里?” 启澜边跑边回过头来,“二哥,你回去,我想一个人出来透透气。” 启江哪里肯独自离开,先装着往回跑了几下,等他不注意的时候,又从藏身的街角里冒出来,跟上去。 第三百六十一章 元旦(2) 启澜沿着通往女子中学的那条路跑。他望见了和林觅相识的那个歌舞厅,也张灯结彩,喜气洋洋。几个漂亮的舞女大白天的也站在外面,有一个甚至还要过来拉他进去。 他本能地抵触这里的花花世界,片刻也没有停留。歌舞厅后面的一排两层楼的房子,修得洋里洋气,其实就是给那些档次高一些的客人过夜的地方。 启澜走过的时候,刚好碰上靠街的一处房子的楼上有个女人开了门出来晒太阳。 她看到启澜的背影时,好像触电一样弹了回去。 她急火火地边跑边喊: “顾先生,我方才、方才看见一个少年郎长得好像你那个满城贴画像的三弟弟!” 顾启泯裹着柔软厚实的睡袍,正歪躺在一张大床上抽烟,听到她神色紧张地这么一描述,随手就将口里的半截香烟丢到地板上。 他跑到阳台上,却没看见启澜,只看见好几个满脸褶子的老头在寻欢作乐。 风吹得光脚穿拖鞋的人打了一个寒颤。 他一边将睡袍的带子用力拉紧,一边不满地瞅了她一眼:“菲菲,你眼花了?” 菲菲坚持说自己没看错,启泯心烦意乱地又重新点了一根烟。 早知道这个吴菲菲骨子里神经兮兮的,还不如找克丽丝来陪呢。洋妞比她沉得住气多了。 但克丽丝早就和老板声明,只跳舞,不陪其他的,否则就辞职走人,启泯昨夜来的时候,她又偏偏和别的客人跳去了,吴菲菲就有了机会,陪舞,陪酒能陪的,都陪了。 启泯心里的火气难平。最近一段时间,家里鸡飞狗跳。三太太房里进了刺客,把她的脸给划了,她一口咬定是来谋财害命的,又说不出那个刺客长啥模样。 二弟启江又不辞而别,离家好几天了。父亲到处找,也要做大哥的尽心地找,说丢了个老三,再丢个老二,就等于没儿子了。 “我难道不是儿子吗?” 启泯愤愤地想,照父亲的意思,以后这家产,也是分不均的,肯定大部分要给启江,明明是一母所生的孪生兄弟啊,老二凭什么就比自己在家里的地位高? 他一心都挣扎在父亲的不公正导致的愤怒里,以至于,香烟燃烧到了尽头,烫得手指猛地跳了一下。 父亲最忌讳什么,他就最想马上做什么。启泯的火气无处发泄,把房里的各种摆设砸了一遍,最后丢出一叠钞票,撒了满地,留下专心弯腰捡钱的吴菲菲,扬长而去。 启泯在巷子摇摇晃晃地走。 他的醉意还未消,心里又乱如麻。走到一家糕饼铺子前,忽然停住了脚步。 在酒精作用下变红的眼睛,在那一瞬间像通了电的灯泡一样,闪了两下。他不怀好意地笑了笑 原来,他在这里,赶巧遇见了一早来买东西的朱涓涓,一个曾经苦苦追求过又被礼貌拒绝的女人,孤身一人。正是一个下手的好时机。 朱涓涓排在前头,没有看见他。 她只是想着在元旦这天买好父亲和两位哥哥生前喜欢的点心,去墓地看看他们,顺便打扫打扫。 虽然是一身极素的白裙白鞋,她的身姿也引得店门口其他排队的客人纷纷侧目。 她提着打好包的点心往回走,走到僻静胡同边的一堵墙边,听到鬼祟的脚步声在身后响起,转身就看见了启泯。 他皮笑肉不笑地盯着她,“多日不见,更漂亮啦。” 朱涓涓想喊叫,却被他一伸手就捂住了嘴,整个人被一股蛮狠的劲儿压在了墙上。 他的另一只手不老实地往她干干净净的裙子上乱蹭。 这边过于僻静了,行人没几个,就算有人瞧见,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匆匆忙忙地躲掉。 启泯觉得她已经是砧板上的鱼,任自己怎么切,都是盘里的肉。 涓涓用力地挣扎,手里的盒子摔在地上,各种形状的点心已经掉了一地。 启泯正津津有味地看着她这般狼狈而又徒劳地反抗,不想从十来米远的地方飞出一块小小的石头,不偏不倚,中了他的后脑勺,打得他脑袋一麻。 启泯摸着麻痛的后脑勺,眼冒金星,没几秒钟又一块石头打了过来,他连“哎呦”都来不及喊,就捂着膝盖倒地。 他一边摸着膝盖,一边骂: “哪个混蛋敢打我?瞎眼了!” 一个披着灰色斗篷的颀长身影出现,他一句话也不说,只抬脚来踢,没几下就踹得启泯痛哭流涕,不敢喊了。 朱涓涓惊讶地睁圆了眼睛。她只花了半秒就猜到了这人的身份。他和说书人讲的那些武侠故事里一样的装束,大白天戴着灰色斗篷,遮住大半个脸。 大概是不想泄露身份,那人利索地踹完启泯就脚底生风地走远了,好像就是一个顺路行侠仗义的路人而已。 一街之隔,有一处小小的门面,在战火风飞的岁月,却每天都挤满了人排队。 林先生排在队伍的后头,亲眼看见前方挂出一块小牌子,上面用毛笔潦草地写着“今日车船票售完”。 过了一会,前头出现了一个青年,林先生的困惑又来了。 “你去寄个信怎么花了这么久?是不是路上开小差了?” “叔叔,我回来的路上,教训了一个欺负人的流氓。” 林一堂说了半截真话,依然担心叔叔会和以前那样会抓他的左手来检查,下意识地克制着左手的小指不要抖动。 林先生这次没有心情细细地盘问侄子。他叹了口气,感慨时运不齐: “票的价格是降了一点,可买得起的人更多了。” “我们今天来了个大早,还是买不到。下次还要更早一些来,最好天不亮就来。” 林先生带着侄子往回慢慢地走。他们戴着斗篷,尽选僻静的路线走,躲开那些便衣的眼睛。 林觅拉着李炎一路赶,路过女子中学的时候,她忽然收住脚步,不由自主地朝着一个方向跑去。留下李炎在后面追赶。 那里是学校的后门,也是启澜没有辞职前,带她出来吃饭的必经之地。 不知是凑巧,还是心有灵犀,她意外地看见了一个熟悉的少年的身影。 “启澜!” 他听到喊声,回头,几乎是奔跑过来:“你也来学校这里了?” 第三百六十二章 区区一把剑就想劈了我 启澜擦了擦眼睛,克制着差点要夺眶而出的泪水。 她和父亲在他的小院子里没住多久就匆匆离开,费了很大的力气,才好不容易找到了父女二人落脚的地方。 一半是理想,一半是使命。他不能把自己的全部精力都交付给儿女情长,因此再次重逢很大程度上是命运的眷顾使然。 他张开了双手,迎接了她的到来,一个紧实的拥抱,比任何语言都来得有力。 李炎在百步之外看着他俩相拥在一起,内心虽然有些小小的意难平,但更多的是理解。 “小书生毕竟也救过我的命,只要小姐跟他在一起感到开心,他不辜负小姐的真心,我就发自内心地祝福他们。” 启澜不经意间的一抬头,正好撞见了面红耳赤的小警卫,大大方方地打了招呼。 “李炎,你的伤好了吗?” “好了一阵了,现在感觉和原来一样有力气。” 林觅笑着拉了启澜的手,望着他,很是期待地说:“今天的事不要告诉爸爸和表哥,我们待一会就走。” 李炎拍了拍胸脯保证道:“小姐的话,在我这里排第一。但今天不能在外头玩久了,我怕回去晚了要挨骂。” 他是个本分的人,既然也不太想近距离当个电灯泡,就动手把小姐买的那一堆文具好好整整。 启澜趁李炎低头去整理林觅的那一堆文具,悄悄地问她:“你爸爸有没有和你提过小警卫的身世?” 林觅惊讶地蹙起了眉:这个对她家来说都是天大的秘密,他是如何知晓的? 她收起了脸上甜美的笑容,带着几分担忧轻声说:“我不是特别清楚,爸爸最近也在刻意地回避这个问题,是不是牵涉到了什么要紧的事情?” 启澜本想如实相告,可是,他的信息来源,恰恰是在诗安家养伤的那一个晚上,从门后偷听的。虽然他和诗安之间并没有发生任何越轨之事,都可以自证清白。 但在没有第三方在场作证的情况下,当着林觅终究是没法说得清楚的:她已经足够宽容和大度,可自己的男朋友和一个对她不是那么友好的女同学共处一室,于情于理都难接受。 启澜只好选择真话不全说。 “我怀疑有人一直在暗中寻找李炎,带着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 林觅点了点头,“这事太复杂了。李炎倒是坚持要和我们在一起,不肯一个人独自回南方去,可我爸爸总想着要他先走,不要被我们牵连受累。他为此还哭了好几回。” 启澜原来的猜测已经有了答案。那晚上密会何诗安父亲的那位洪大人,就是李炎的直系亲属。 这么一来,他感到林家一夜之间遭遇变故,背后的原因可以说是盘根错节,一池深水。 有些话到了嘴边非说不可的时候,不得不换个方式去表达,才能取得两全其美。 启澜思考再三,决定和林觅一起回去。 “觅儿,我也有好些日子没见林伯伯了,上回从医馆那里拿来的药,还有吗?” 林觅摇了摇头,“药丸后来爸爸都留着给了表哥。他被刘警长他们打得很重,全靠这余下的药治好了他的内伤吐血。” 启澜怔住了。他后悔自己没早一点问起这事,林先生的体内不仅有内伤,还有残留的毒药,一瓶小小的药,就是他本人每天吃一粒,都该见底了。 何况还特地让给了侄子服用,这么多天过去,必然是加重了。 他的猜测分毫不差。林先生没有继续服药的后果,就是身体与日俱增的损耗,只是瞒着一屋子的孩子们,自己默默忍受体内的剧痛。 这一日是元旦,迷信的说法,是最好不要去医馆的。但启澜怕林先生的病情拖不起,和林觅说了马上得去取药,她一边感动地擦了擦眼睛,一边请求让自己也跟着去。 “启澜,带上我,我不会添乱的。” “你和李炎先回家,那医馆在废弃的教堂边上,周围的情况也挺复杂,我一个人去就够了。等取了药,我就把药送过来。” 林觅还想说几句,但她看着启澜一副认真的表情,终究是同意了他的决定。 林觅拉着李炎一步一回头地走了。他们尽可能地走小路,总算是赶在林先生和林一堂的前面回来了。 启江跟踪了一天后懊恼地发现,弟弟不但和林小姐的关系断不了;他还想把林家的事全部揽在身上。 做哥哥的没法置身事外,起码不能眼睁睁地看着弟弟铤而走险为红颜。 启澜并没有觉察启江一早就跟在他的身后,直到他费了好大的劲,摸到那个教堂边上,才听到熟悉的声音从身边响起: “三弟,我们可以不管林小姐家的事吗?他爸爸要吃药,我可以花钱让她去请京城的名医,为什么非得你自己去一趟?” “白术后来特地找过我,说怕他妹妹白芷看上你,像防贼一样,担心你偷他的那些百年的传家宝中药材和秘方。” 一向好说话的启江,这回破天荒地不同意,目光严肃,盯得他后退了两步。 “你又来医馆拿药,不怕白术找你麻烦么?” 启澜一想到白术的小家子气,就哭笑不得。 “难不成他还想在和我打一次?” 劝了一通,劝不动,启江只得不放心地跟着弟弟,一起到了白家医馆的门口。 果不其然,两人刚开始叩门,白术就一个空翻从里面跳了出来。 一把剑闪着寒光,直接朝着启澜的胸口刺了过来,那招式不像是开玩笑,倒像是玩真的。 启江正要抬脚去踢那迎面刺向弟弟的剑,只看到启澜身子敏捷地一缩,剑就刺偏了,随即,他又双手直接牢牢地抓住了剑柄。 “区区一把剑就想劈了我?”启澜不屑地笑笑,抬起膝盖往上一顶,整把剑就从对方的手里震了出去,“哐当”落地。 白术狼狈地捡起剑,红着眼睛愤愤地骂道:“少在我面前装君子。前天晚上有人进来放了一把火,我看你有很大的嫌疑!” 启江听完气得头发都竖了起来。 “我三弟前天通宵都在复习考试,哪有工夫来放火?我们又没有仇,犯不着这样。” 第三百六十三章 地板下的发现 白术叹了一口气,“我也不想怀疑你。但最近一个月,只有你来过,还进去过。我爷爷的医馆早就对外关闭很久了。一般人就算偷偷进来了,也找不到他的藏书房。” 启澜没有因为这场误会而泄气。他反而觉得这里头可能藏有玄机。 白术的脸色不是很好看,像挂了一层冷冰冰的霜。 他没有拦住不让通行,开了门让他俩进去:“那堆火烧过的痕迹还在,好些书都烧成了灰,爷爷心疼得三天吃不下睡不下。” 启江劝了白术一番,他的脸色略缓和了些,没先前绷得那么紧。 他们三人沿着楼梯往上走,走到一半的时候,听到了楼上有人在捣药,发出很响亮的声音,节奏感十足。 白术忽然转过头来,神秘兮兮地凑到启江的耳边低语:“你猜这是谁在干活?一万个想不到。” 话音刚落,就看见白芷扎着一条红色头绳,穿着亮缎棉袄“噔噔”地下楼。 她的声音也甚是欢快:“呀,小澜哥哥你今儿来了,要不要和我们一起吃饺子?” 一面说着,一面仰头对着楼上那捣药的房间喊:“小金姐姐,顾大哥来看你啦,快出来!” 启江听了不由得一怔。小金上回和他匆匆一别,没了踪迹,真想不到她会安身在这里,还干起了捣药这样特别需要耐心来磨的细活。 正想着待会见面该说什么话,楼上的捣药声戛然而止。 随后,一个高挑个子的苗条女孩就倚着栏杆,秋水般明亮的眼睛里似乎藏了许多故事。 “小金姑娘,真是你!”不明真相的启澜高高兴兴地上了楼。 他只见过那一晚小金替启江挡枪,并不知道这个职业杀手从三太太手里领的最大的一个任务,就是要活捉顾老三。 曾几何时,顾启澜这个名字在小金的脑海里,是用一堆比人还高的大洋来衡量的。 那时候她特别想要更多的钱来给当年草草安葬的金老爷子修一个像样的墓地。 虽然这位被她喊作爷爷的老人只教会了她武术启蒙,并未和她详细说过身世,她也依然心存感激,牢记他的养育之恩。 后来的事情,不是她左右得了的。在和顾启江的几次打交道之后,她忽然懂了什么叫“惺惺相惜”,也就是从那时起,她明白了这个同父异母的三弟弟在启江心里的分量。 小金开始抵触三太太的命令,甚至有意放过了启澜好几回。 本来想着一直表面上和主子和平相处,只怪人心是不满足的,三太太嗅到了启江和启澜之间的血肉相连的兄弟情义,也无法改变这一现实,终于对启江也起了杀心,这无疑触到了小金的底线。 小金眼里的启澜,翩翩少年,意气风发,有一种天不怕地不怕的热血劲儿。 相比之下,启江要内敛很多。 明明是文武双全,很多时候都深藏不露,喜欢低调做人。 从小到大不像大哥启泯那样处处计较得失。或许就是顾先生最喜欢老二的缘故了。 她看了一眼启江:“这是你弟弟?长得挺讨女孩子喜欢的。” 白术的脸又拉了下来,心里酸得像连吃了几十个没熟透的山楂果。 他本来就看不惯妹妹对启澜怀有好感,这下连他暗恋的对象都开口夸,又添了更多的烦恼。 启江连忙暗中拉着他说道:“我弟弟是来给他女朋友的父亲求药的,你有多少就让他拿多少,钱不是问题,我都买了。” 白术不放心地又盯了启澜一阵,见他和小金再也没说话,一门心思地问白芷药丸的事,才终于确信两人之间不过是淡得和白开水一样的关系,才放了心。 启江闷闷地想:幸好白术不会深究,不然今天难说会不会再打一场。 白芷领着启澜去里屋见了爷爷,白老爷子表情十分平静,似乎家里没有遭遇纵火一样。 “白老先生,晚辈感谢您的恩情。我这次来,还是求药。您这的药丸我想多买几瓶。” 白老爷子看着他,抬手指了指身后的药柜:“我料你近期回来。只是家中前日失火,所存的药丸烧毁了不少,恐怕没法满足你的要求。” 白芷打开了药柜,翻找一顿,只摸出来两瓶。她有些不好意思地望着启澜,轻声说:“上回拿的药丸只有这么一点了。” 白老爷子慷慨地说:“你都拿去,我也知道,要不是急着救人,你不会跑这一遭。” 启江赶在弟弟的前面,把钱包打开,抓出所有的钞票和银元:“白老先生,我也要感谢您上次的收留之恩,这些就当是我做哥哥的给弟弟付的药钱。” 白术只知道启江肯花钱,但看了那一堆从钱包出来的东西,才知道他是何等的大方。 白老爷子坚持不收一文。他如上回一样,神态慈祥地在地板上的软垫子上躺下,准备睡个下午觉。 启澜把两瓶药小心地揣进贴身的衣服口袋,他举目四下望了望,打算临走前帮白老爷子做一件有用的事。 “您家失火的地方可以让我去看看吗?也许会有些发现。” 白老爷子同意了。不过他本来也没抱多少希望,索性就让面前这位自告奋勇的少年去试试。 启澜说话的时候,启江就在他对面打手势表示赞同,他们默契地站在了一边。 白芷高高兴兴地领路:“就在楼下靠北的大房间,那里的窗框都烧掉了,昨天刚换上新的。” 他们刚到了现场,就听见小金也在顺着楼梯往下走:“也算我一个,万一里面有危险,还能保护你们。” 她穿着一套浅紫色的衣裤,梳了两根细长的黑色辫子,细细的腰肢,长长的腿,看上去弱不禁风,很难让人相信她身怀高超的武艺。 启澜当然不怕,他第一个冲了进去,站在一堆烧烂的医书和药材边上。 他的目光落在了一个打翻的烛台上。蜡烛已经燃尽,黄铜做的烛台也给烟熏得惨不忍睹。 他弯下腰去捡起烛台,仔细地拿在手里转着看,在这一刻,脚下的地板忽然间抖了抖。 这种抖动很难用语言来形容。隔着一层薄薄的木板,启澜感到有一个活物在脚底下蠢蠢欲出,好像是火山里的沸腾岩浆,迫不及待地想跳出来。 第三百六十四章 好一味怪药 “咚咚!咚咚!” 地板下面的动静越来越大了。 启澜感到脚下的那一方小小的地板随时都可能被掀起来。 一股充满野性的力量在他目光所及处放肆地蹦跶。 不久前,在医馆对面的那个废旧的破教堂里,他就是有一种类似的感觉: 四面的墙壁,连同腐朽的地板下,藏着各种诡异的生物,它们或许能够和人类和平相处,或许就是靠吃人类的食物甚至肉体而活。 那个看起来有些疯痴的耍大刀的怪老头,自称是曾经的义和团战士,在那里生活了这么久,估计知道得最为详细。 他想起怪老头领他一起从教堂里的秘密地下通道绕迷宫一样,走过墓穴底下闻到过发霉和腐臭的气味,回忆起来背上发凉。 隔着这么近,那个地方的怪生物难不成会挖个地洞过来,到医馆来串串门? 看启澜在里头站了好一会都不动,门口的人都替他捏了一把汗。 启江暗自掏出了手枪,只要地板破一个洞,管它是鬼还是怪,一律子弹对准打死。 小金盯着地板,一只白皙的手已经伸进了随身带的一只绣花小包,似乎在琢磨如何出招。 “嘘!” 启澜捕捉到了一丝线索,朝着门口站着的启江,小金做了一个不要出声的动作,屏住呼吸,蹑手蹑脚地又往房里的黑暗处迈出了几步。 黑暗处的奇怪气味有些浓烈,熏得他眼睛都睁不开。 白芷悄悄地摸到他的身后,递来一支点燃的檀香,启澜忽然间就明白了这个小妮子的用心良苦。 檀香的白烟袅袅地升起,驱散了那股熏人的怪味,他感到舒服了很多。 启江又及时地投来一支手电筒,他伸手快速接住,打开,照亮了那一个怪味聚集的角落。 窸窸窣窣的声音听得特别真切。 电筒的光最后落在了一块松动的木板上。启澜能清晰地看到,木板的边缘都有啃咬过的痕迹,残留了一点木屑,黑乎乎的,看上去有些年头了。 说时迟,那时快,启澜一手握着电筒,一手将点燃的檀香往那响动声最大的木板处扫了过去,同时,一只脚腾起,另一只脚迅速地踏向木板-- “咔嚓!”一个肥硕的黑影霎时间冲断了木板,跃到了地面上。 这怪物像成了精,双目绿莹莹如同鬼火。它尤其狡猾,直接冲着在场的弱势群体来了。 白芷看着那黑影逼近,吓得边跑边喊:“好大的老鼠啊!” 白术抽出剑来乱砍一气,不但砍不准,还把木板地面砍裂了一道口子。 启江在旁边也傻了眼,近距离瞄准了好几回,都没法开枪,怕误伤了人。 启澜跟着怪鼠一会朝左,一会向右,他怕这东西身上有毒,不敢上手来抓,只敢用手里的电筒和檀香来对付它。 怪鼠的尾巴被檀香给烧了一下,滋滋作响,好像是油脂落到了火里,弥漫起一股腥味。 “吱吱吱!”一阵惨叫伴随着不满的发泄,它要反击了。 只见它像人一样两脚直立行走起来,伸出的一对爪子,尤其锋利。 “好家伙,有差不多一尺九的高度呢!”启澜见它张牙舞爪地扑过来,也使出了全身力气,将手电筒作为武器,挥动着砸向了怪鼠的头。 “呯!” 伴随着巨大的响声,它笨重的身子倒在了地板上,一个翻身又猛扑过来。 启澜正要一脚踏上去,却望见小金抬手往这边一挥,像是出招了。 “嗖嗖!” 两枚细小的四角飞镖斜着飞了过来。 一只扎中怪鼠的眼睛,顿时冒出粘稠的血液。另一只则中了它的心脏,四肢一顿抽搐,嘴里吐出一堆血沫子,但一时半会还断不了气。 白术欢呼着拍手:“金小姐,好功夫!” 小金却谦虚地转身就上楼,边走边交待:“那东西不但丑,还很臭,你们都不要碰到身上。” 启江想起上回她自己被飞镖上的毒伤到,赶紧问:“你的手没事?” 小金笑笑,“我没有以前那么笨了。能放在包里的肯定不会有毒。” 她继续回去干活,好像捣药对她而言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怪鼠如何处理,成了一个大问题。 白术决定把它砍死后丢到院子里烧了,做成肥料。 启江觉得这么干太血腥,建议挖坑埋了,简单又省事。 白芷觉得家里有现成的笼子,把怪老鼠养起来,也是件有趣的事。 启澜打量了老鼠一番,发表了自己的意见:“我们都经验不足,还是让白老先生来决定怎么处理它。” 这时楼上又传来脚步声,白芷抬头,高兴地喊:“爷爷,我们发现了一只怪老鼠,您来瞧瞧!” 白老先生的下午觉睡到一半,听到楼下乒乒乓乓一顿响,还以为有坏人来拆屋了。 他慢慢地走下楼,来到门口,扶了扶老花镜仔细瞧了瞧这怪物,叹道:“妙哉!好一味怪药!” 启澜恍然大悟,他朝着踩断的地板走过去,“这老鼠想必是吃了很多药材,才长得如此壮硕,洞里肯定还能找到不少东西。” 白老先生赞许地点点头:“小伙子悟性真好,你把我想到的都说了。” 这一晚,启澜果真办了一件有意义的事情。不但带头抓到一只大老鼠,还从老鼠洞里意外发现了好些被拖走的药材。 白老先生解释道,这匹大鼠留着有用,它吃药材长得如此健壮,的浑身都是宝。先拿鼠毛与中药材一起煎服,比那两瓶子药丸效果可能还要更胜一筹。 启澜自告奋勇地把鼠毛薅下来一堆,收集好交给白老先生配药。 白芷头一回看到手电筒,小丫头感到十分地好奇,伸手摸了摸,金属的触感,发出的光亮如同一枚落入水中的圆月。 “小澜哥哥,这个真好玩,比蜡烛和油灯好使,还不会起火哪!” “外面的店铺里有卖的吗?我们也想买一个放家里。” 启江叹了一口气,“是洋人发明的东西,我是从东洋那边买的。我们自己还不能做。等强大了就能做了。” 启澜信心满满地说:“现在只是暂时不能,以后我们中国人造的东西,是顶呱呱的,什么都是中国制造。” 白芷玩够了电筒,很认真地说:“小澜哥哥,你文武双全,就和我爷爷学医。我哥学医一般般,练剑也是个半吊子。你肯定比他学得好。” 第三百六十五章 他知道自己的身世吗 对于小妮子的话,启澜只是谦虚地笑笑,并不放在心上。 白老先生走进一间配药房,取来一杆小称,花了一个多小时把药配好,又亲自捆成小包交到了他的手里。 白芷为了方便他带药,特地送来一只藤条箱子,不多不少,刚好装满。 启澜怀抱着箱子,心情甚是激动。 有了妙药,也许就能帮助林觅的爸爸解除体内的余毒,摆脱噬骨般的疼痛。药的效果应该不会差,他甚至愿意先以自己的身体来试药,保证万无一失。 道过谢,也鞠了躬,启澜和启江又踏上了回去的路。 兄弟两个路上开始谈论起药引子来。 “三弟,你当时和这个怪鼠斗智斗勇,我都看得脊背出了一层冷汗,”启江心有余悸地拍了拍胸口,“你真的不怕吗?万一咬到你,中了无药可救的奇毒怎么办?” 启澜心里没有怕,他只想着快点让林觅爸爸好起来。 每天的生活如同行走在钢丝绳上,稍微一大意就可能落入坏人的手中,他的心态反而越挫越勇。扳指一算,死神打交道也好几回了。子弹和炸弹姑且吓不倒,还会怕一只地板下面吃药材长得圆滚滚的怪老鼠? 启江担心的不光是老鼠咬伤自己的宝贝三弟弟。他怕启澜会由此一发不可收,越陷越深。本来他就置身险境里,自顾不暇,哪里还有足够的精力和体力去当林觅的守护神呢? 他们各自想着各自的事,一路无话。 临近黄昏。阳光已经淡去了不少。天气转阴。 大道两旁都没什么行人了。虽然是元旦,夜色袭来,大部分的人还是宅在家里。大大小小的居民房里,有烧菜的香气,有锅铲的声响,还有小孩的嬉闹声和大人们吵架的声音。 启澜望了望前面的路,拉住启江的手笑笑:“二哥,今天元旦,顾公馆里吃饭打牌喝酒都不能少了你。趁着天还没黑,早点回去,改日我们再聚。” 启江不放心地抱住他的肩膀,低声叮嘱道:“你现在大了,有本事了,做哥的很欣慰。但不要做太危险的事情。我们还要抓紧寻找二太太的下落呢。” 启澜觉得鼻子顿时酸酸的,二哥不说,他还真不觉得自己身世坎坷。他的生母就像是人间蒸发了一样,杳无音信,仿佛不曾来过这世界上。 他转过身,悄悄把眼泪给憋住,故作轻松地挥手和启江告别:“放心,二哥,保重!” 启江的心里也乱成一个沸腾的火锅。 他想站在三弟这边,却有一个声音在内心在时刻提醒着自己作为家庭核心成员的责任。 他必须要回去,像天底下所有不负众望的好儿子一样,规规矩矩地坐在顾先生和大太太的身边,与同胞兄弟启泯,三太太和那对双胞胎妹妹一起,吃一顿热热闹闹又极其丰盛的大餐。 看着二哥走远,启澜才继续提着箱子赶路。 天黑的速度比他走的速度要快得多。当他气喘吁吁地站到这破旧的院子门口,里头的四间房,有两间已经点上了油灯。 启澜有些忐忑地一步步走近。他刚走了十来步,就被从厨房里端着汤出来的林觅看见了。 她也不敢相信,他会回来的如此之快。 “启澜,你是来送药的吗?这么多的药,肯定箱子很沉。我放了碗就来帮你!” 林觅说完就跑进去,路上还洒了好些汤在地上。 她担心他累着,不一会儿就跑了出来,非要和他一起提箱子不可。她的表情很兴奋,扎好的浓密黑发不老实地溜出了好几缕搭在鬓边,愈发显得迷人。 启澜望着她一时出了神。她则俏皮地踮起脚来,伸手捏他的脸,好不开心。 林先生看见女儿急急忙忙地放了碗跑出门,觉得蹊跷。走到窗边一看,发现他俩,连忙说: “你们快进来,外面风大。” 启澜进屋时有些不好意思,“林伯伯,我来送药,您身体好些了吗?” “好多了,谢谢小澜,辛苦你了。” 林先生让他坐下喝茶,准备和他聊聊,林觅觉得父亲是想留启澜一起吃晚饭,勤快地跑回了厨房,跟李炎学做菜。 启澜捧着热茶杯,看着里面升起的白色水雾。直觉告诉他,有一个问题非弄明白不可。 “林伯伯,李炎他知道自己的身世吗?” 林先生的内心掀起波澜。白天他打发林一堂寄出的那封信,是以李炎的名义写给炊事兵老李的。除了和平时一样的问候,还提到了林太太是否安好。 自从那一晚出事以后,就再也没有机会和妻子说上一句话。最后一次见她,是朱家办丧事那一晚,带着女儿跌跌撞撞地从医院逃跑,在路边一辆匆匆开过的车里远远地瞧见了她的侧脸。 他现在的境况,十分尴尬,既不能作为一个死去的人在天堂保佑她,也不能作为一个活着的人光明正大地去找她。 万般无奈,只能借着小警卫的名义,从旁人的角度去问问她的情况。老李总会求个识字的人来读信,再代笔回复一封。也许能间接地了解情况 一番沉默后,林先生终于如实地告诉了启澜当年的恩怨和现在的纠结。启澜默默地听着,心里其实不太赞成:万一半路上信给别有用心的人截住怎么办? 林先生拉着启澜聊了很久,越聊越有说不完的话。作为长辈,他对少年的印象也比过去好多了。尽管顾公馆的名声不算好,起码老二和老三都是不错的孩子,这就够了。 谁也没料到,正赶上炒菜的时间,李炎会拿了斧头到这边来捡劈好的木柴。 他们的对话,他并没有刻意去听,但窗户没关严实,最要紧的几句话都这么不早也不晚地传了出来: “李炎最好的出路,不是随我们南下,而是去找他的叔叔相认,免得因为我们林家的变故耽误了前程。” “您是准备找个机会再劝他一次吗?” “对,今天元旦,不和他提。等两三天,不能再晚了。” 李炎握住木柴的两只手忽然间抖动了一下,好几根木刺不小心扎进了肉里,不但见了血,还火辣辣地痛。 他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双手,有灰,有土,有木屑,还有血,统统混合在了一起。 第三百六十六章 现在就去找人 林觅在厨房里等了好一会,也没看见李炎抱着柴火进来。 眼看灶里的柴火就要烧完了,一锅米饭还没熟。 她喊了几声他的名字,没人应,出来寻找时,只见四周空落落的,找不到她熟悉的那个身影了。 门口不远的地上留着一堆码得很整齐的木柴,显然他来过,只是离开了 茫茫人海,车水马龙。 热闹的人群外,一个孤独的身影,在暮色渐深的路上慢慢地走。 李炎低着头,努力克制自己不要再回忆往事。 他的眼睛里集聚的眼泪越来越多了,多到自己的意志力再坚强也无法把它们都憋住。 他上一次给林一堂清早负气赶出来,身无分文,不知何去何从的时候,也没这般伤心和迷茫过。 “少将大人,您这些年是不知道真相的情况下,培养和教育了我,还是出于别的原因呢?” “无论如何,我都不会离开林家,要保护好您和小姐,找到太太,看好少爷让他不闯祸” “可是,您今天和小书生说的话,让我明白自己的身世给您造成了困扰,上天能不能告诉我,究竟该如何做,才能不失去现在的一切呢?” 十二岁那年的元旦的下午,一个稚气未脱的小男孩兴奋地穿上了一身合体的军服,高高兴兴地跑到海边,迫不及待地想从水里的倒影看看自己崭新的模样。 洗净了手和脸,他惊讶地发现,自己穿了军装的样子也挺好看的。 “从今天起,我就每个月有军饷,能养活我自己了!” 小男孩在沙滩上快乐地奔跑,庆祝这一天,完成了身份的转变。 在此之前,他没有身份,只有一个名字,还是军队里曾经当过秀才的老兵帮忙取的。 大家习惯了喊他“炒菜的小火棍”,一半是因为他瘦小,一半是因为他的脸和手常年给烟熏得黑不溜秋。 哑巴老李每天从早到晚都在炒菜,他就帮着添柴火,手上常常不是被木刺扎伤,就是被滚滚的汤水烫伤。 林先生第一次出现在小男孩面前时,他正在专心拿着大勺子给排队打饭的士兵分菜。让他惊慌得洒了一勺菜在灶台上。这位军官是如此的儒雅,干净而体面,他猜想,这人该是这里最大的官了。 眼泪大滴地落。 他沿着熟悉的街道,不知不觉又转到了那一个铺子前。这一天,里面居然没打烊,门口挂上一溜的红灯笼,里面的客人也很多,甚是热闹。 “李记裁缝铺”的招牌在灯光下分外显眼。店堂里,一个熟悉的身影映入眼帘,没错,又是与林太太极其相似的那个女人。 女人身后两尺左右的地方,站着两个身材高大的青年,穿着笔挺的军装,配了枪。 李炎望着那两个人,猜到是他的同行。可是,这两位到底是监视她的还是保护她的,光凭表象,他没法判断。 那个女人一直背对着门的方向,她慢吞吞地挑选架子上的一排排衣料,时间大把,一点也不急。有个老板模样的人热情地把她往楼上领,两个青年于是又一块跟着上了楼。 他怔怔地站在店门外,想着如何才能混进去 院子里持续多日的平静生活,因为李炎的离开,忽然间就乱了套。 林先生刚刚和启澜说到未来的打算,就听到一阵大风呼呼地把门吹开。 桌上的油灯几乎要给这股强风吹灭,启澜伸手去护着,那一点燃烧的灯芯才慢慢地稳了下来。 慌乱的脚步声在门口响起,林觅急急忙忙地跑进来,带着哭腔喊道:“不好了,李炎不见了!” 启澜拉了她的手,步履匆忙地往外走,“我们现在就去找人,林伯伯您在家休息,外面太冷了。” 林先生已经扶着桌沿从椅子上站起,“我也和你们一起出去。这点风不要紧。” 林觅悄悄看了一眼父亲。 眼神中没有一丝的犹豫,看上去主意已决。 她固然心疼爸爸冒着风寒出门,可是,他的主意一旦定了就算九头牛也拉不回来。 晚上的风越吹越大。启澜看见路上的光线太昏暗,习惯性地摸出手电筒。有了一束稳定的光源在手,他们三人就能看得清晰很多,不容易掉进坑里或踏进脏水弄湿鞋子,也能觉察周围可疑的情况。 一路上,他们撞见了好几个看起来像是便衣的人。 因为走得太急,林觅没来得及女扮男装,她的仪容不时会吸引来路人的注意力。 林先生见状,解下了自己的围巾,两三下把女儿从头到肩膀给裹住,只留着眼睛的那一部分。 这下是安全多了,但很快他就吸了冷风,不停地呛咳起来。 “爸爸,您快回去,这里有我和启澜就够了,我们一定会找到李炎,带他回来的。” 林先生摇了摇头,目光里有些忧伤。 “万一他不一定肯和你们回来呢?我必须在场。” “知道了,爸爸” 女儿的心和她的手一样,轻轻地颤抖了起来。 启澜默默地握紧了林觅有些发凉的手,他手心的温暖渐渐让她颤抖的手平静了下来。 前路有人在吆喝冰糖葫芦,一串串火红的山楂果包着水晶一样剔透的冰糖壳子,引得不少孩子和少女来围着买。 林觅没吃晚饭,闻到一股香甜的味道,忍不住朝那边望了望。 启澜不等她开口,就径直牵了她过去,挤进去把兜里的零钱递上:“不必找了,拿几串最好的就行。” 卖冰糖葫芦的人乐了,抓了满满一大把给他,足足有十来根。 “我的糖葫芦串串都好。” 林觅的手里有了一串卖相很好的糖葫芦,她轻轻地咬了一个红果子,好甜,又有一点点酸。 她一边嚼,一边对他说:“启澜,你不喜欢吃甜的吗?这个特别好吃。” 启澜只是笑笑,他倒是不太吃甜的东西,但看着她吃也很开心。 林先生为了不引起路人的注意,刻意走在他俩后面,保持着一米多的距离。 这一路他们三人小心翼翼,尽可能地躲过一些不怀好意的眼光。对林觅来说,这个夜晚能吃上一顿美味的冰糖葫芦,也能安慰她一度焦虑的心。 第三百六十七章 不如我们相互帮一把 或许是元旦这天上门做新衣服的小姐太太们特别多,铺子里生意好,天晚了也不妨碍继续营业。 李炎在店门外约摸等了一个钟头,上楼的人还迟迟没有要下来的意思。 不知为什么,他越来越肯定,今晚上的女人不但背影和穿戴像极了林太太,就连逛裁缝铺的习惯都是一模一样的。 林太太爱做新衣,尤其对衣料和款式极其挑剔。一看到好料子,非要自己亲手摸,再往身上比划比划,看看花色合不合适自己的肤色,还特不喜欢和别的女人用相同的料子。 李炎和林觅每次都是等她等得要睡着了,她还在磨磨蹭蹭地选来选去,定了料子还要再细细斟酌一番款式,也不想和别人重样。 店员们看李炎在那里干站着,又不进来,打量了他的衣服,嫌弃他没有购买力还占着地方不走。 风凉话就一句接一句地来了。 “喂,你到底要干嘛,别挡着门妨碍我们做生意!” “再不走,我们可要赶人啦!” 久久地等着,在门口不停地被店里的伙计盘问,他的心不免焦虑: “怎么还不出来,急死人了。” “再等等?” 等得心累之时,他的肩膀,忽然地被人轻轻地拍了一下。 虽然只是简简单单的、随意地那么一拍,却差点把他的魂都给惊了出去。 隔着一层厚厚的冬衣,李炎感到自己的肩膀在不由自主地发抖。 他的手边,什么东西都没有,只有兜里装的一包零钱,当不得正经武器。 来人是谁? 如果是警察便衣,或是军队里的人,那他岂不是要束手就擒了? 胸口有些疼痛,提醒他旧伤还没好透,但现在也只能咬牙一搏,多活一刻钟也是赚的。 在那一点点流逝的时间里,一个温柔又不失霸道的女声在耳边响起:“快来,把脸擦擦。” 李炎觉得自己八成出现了幻觉,能把敌人听成女人,明明没喝酒,也是醉了。 但是,一块丝绸的小手帕,还是递到了他的面前,在离他的脸很近的时候,就停住了。 这手帕是淡绿的质地,上面绣着一只张牙舞爪的小老虎,在竹子边作咆哮状。 他看到手帕上的图案,心里忽然轻松了一点,起码不是一杆枪。 不等他想好该怎么说话,只听到一声轻笑,一个有点面熟的美丽少女,妆有些浓,穿着红色的洋装,甩着新做的卷发就站在了他的面前。 李炎并非没有见识过美女们的热情,但那时候是在南方。 他只要在风和日暖的天气里,脱下军装,换上男学生常见的长衫,手下提着一袋书出现在大街小巷里,就会有大胆的女孩子热情地过来搭讪。 他长得清秀,外形整洁干净,还有军人的气质,其实很受姑娘们的喜欢。 北上以后,他几乎没有时间和精力去给自己买东西,也很少能换长衫上街逛逛。 他很诧异会有女孩子认识自己,尤其是这么自来熟的美女,他还是第一次遇到。 眼前的女孩子真是漂亮,肌肤如白瓷,明眸皓齿,身材也够好。 她抬手举着的手帕香喷喷的。 换成别的男人,肯定是受宠若惊了,而李炎反而谨慎起来,不接那块散发着香水味的手帕,面不改色地退后几步,低声地问:“小姐,你莫不是认错了人?” 对方轻声一笑,用一种意味深长的目光上下打量他,“每天放学都来接林觅的人,我怎么会认错呢?” 李炎听她这么一提,立刻想起了一些事来。 他记得林太太说过,城东的何宅,也有一个女孩儿在林觅的学校读书,只是两个孩子玩不到一块。 有一回林觅起床后闹情绪不肯去上学,和妈妈说“诗安又考第一了”,难道这个姑娘就是何小姐? 他语气淡淡的,“我记起来了,我家的小姐很怕你欺负她。” 李炎素来口齿伶俐,还说话一语中的,把她和林觅之间的小矛盾像剥花生一样,利落地抖了出来。 诗安没料到林家一个小警卫都敢这么单刀直入地和她打交道,听了马上脸红了。 她想起以前和林觅闹矛盾的时候,确实没少找人家麻烦,当初确实是自己太霸道了,为了启澜,处处为难人家。 “哎呀,我怕了你才是真的,大过节的来取衣服,好心来问问你,还要受气。” 诗安在面子上也不饶人,不过心里真是怯了一点点。 她清了清嗓子,神秘兮兮地说: “你不就是想等里头的林太太出来吗?我早看见她了--” 李炎心里一紧,怕她说话声音大被别人听见,连忙伸手把她的嘴捂住。 诗安的头紧贴着他的胸口,听到里面的心脏咚咚乱跳,也就不反抗了。 李炎怕用力大了会伤到她,等门口人少了,就松了手。 “抱歉,我是怕你说的话给外人听到了。” 诗安理了理被揉乱的头发,大度地笑笑:“我可不想这么就饶了你,不如我们相互帮一把?” 他很快就猜到了她的意思,试探地问:“你帮我打听太太的消息,我再替你办个事,对吗?” 诗安听完情不自禁地拍了拍手,叹道: “我家的那些警卫,和你一比,真是地下和天上的差别。你不但长得不错,还很忠心很聪明,林家肯定重用你?” 李炎点了点头,算是一种谦虚的回应。 她又侧过头问:“你愿不愿来我家当差?军饷给双份,如何?” 这回,他果断地摇头,吐出一个字:“不!” 诗安暂时不勉强他,爽快地说:“行,带你混进去,我也好一阵子没见林太太了。” 李炎说了声“谢谢”,跟着她一起往门里走,方才还狗眼看人低的几个店员小心翼翼地上来,弓着腰给他俩开门,还特地端来了热茶,态度一百八十度的转弯: “小姐,公子,里边请,今儿新到的好料子不少,二位请喝茶,慢慢挑。” 李炎不接那茶水,诗安要了一杯,拈起茶杯盖子,边吹边小口地喝。 她又拿了一杯新的茶水塞到他的手里:“味道还行,你的嘴唇都起皮了,喝。我喝了没事,没放毒。” 茶水喝到一半时,楼梯处有了响动,他一抬头,就看见了林太太的那身精致的旗袍。 第三百六十八章 谢谢你告诉我真相 林太太下楼的时候,一开始并没有朝着李炎和诗安站的这边看过来。 楼下的人不少,有的小姐和太太们还在相互聊天,说笑,声音很大。 诗安也觉得他们两个就算一直盯着她看,也不会有什么事情,正要接着喝茶,偏偏旁边的男孩就掉了链子。 “哐当”一声,李炎手里的茶碗就磕到了地板上,微烫的茶水甚至还泼溅到了她的袜子上,诗安不得不忍住差点脱口而出的一声惊叫,退了一步,弯下腰擦了擦鞋面上的水。 瓷器的碎裂声,本来也算不得什么,但坏就坏在林太太后面跟着的拿东西的警卫们太反应快,他们伸出头往楼下看,脚步也加快了,“小心,店里恐怕有人要捣乱!” 林太太的胆子小,尖叫起来,缩回到他们的后面去,不敢往下走了。 几秒钟之后,警卫们已经冲了下来,他们敏锐地嗅到了异样,似乎在作掏枪的准备了。 可不是,店里的那个年轻的男孩子,眼神坚定,肩背挺拔,一看就不像是普通来逛街的。 诗安见状对李炎使了个眼色,示意他不要慌,自己会出马应对。 她拉着他的衣角,假装很熟的样子,边走边说: “来,我们去看看衣服。” 李炎立刻跟着她往那边去了,在服从命令这一点上,不愧是受过训练的。 警卫们左右转了一圈,发现他俩在一件又一件地看衣服,也不再追过来了。 “太太,您下来,这里是安全的。” 林太太这才小心翼翼地下了楼。 隔着一排排的五光十色的绸缎布料,李炎忐忑地目送她和警卫们出了门。 看到她即将坐车离开,他有些不甘心,正准备跟着去,又给诗安一把扯了回来。 她拿着一件衣服遮住头做掩护,悄悄地说:“别去了,弄不好会挨子弹的。” 他不以为然,“为什么?我见着了太太,还没和她说说这些日子家里的情况呢。” 诗安摆出一副大人的样子,故作高深地说: “其实,你今晚见她一面,确定是她这个人,就够了。其余的,我待会慢慢告诉你。” 李炎还没想好说“同意”还是“不行”,她一招手就喊来了方才陪林太太上楼的满脸精明相的老爷子。 “李老板,您好呀。我今儿想提前一天把衣服取走。” 李老板笑笑,捋了一把胡须,对身边的两个店员说:“快去里间,瞧瞧何小姐的衣服熨好了吗?” 他又看了看她旁边的年轻男人,理所当然的当成了她带来的仆人。 “何小姐,秦公子给您订的裙子也做好了。正好今晚一块取走。” 不一会儿,果然大包小包的衣服都送到。 诗安把衣服都一件一件地拿起来瞧了个仔细,发现都很合身,高高兴兴地都收下了。 她付完钱,步履轻快地走在前面,“我们回去喽,谢谢李老板!” 李炎硬着头皮接过一大堆沉甸甸的衣服,两人一前一后地出去,到一处人少路宽的地方,才低声问: “何小姐,我家太太她现在住在哪里?那两个人是谁派来的?” 诗安答非所问: “你快点送我回去。” 气得李炎想把手里的衣服都丢到地上,“君子应当信守承诺。先好好回答我的问题!” 诗安觉得他生气的样子很好玩,“我可没敢自称君子,不过也不是小人。” “林太太的那些事,恐怕也就我肯和你说真话了。” 他的心跳得慢了一拍,一种不好的预感上来了,赶也赶不走。 诗安一时没留意他的表情在变化,只想着说完了好回家。 “她没有去南方,找了个新靠山,喏,也是军队里的大人物,姓洪。” “说真的,她过得挺不错的,你今晚也看见了。” 李炎的血一下子涌到脑门上。 林先生说过他的亲叔叔,就姓洪 心乱到不能再乱。呼吸也沉重起来。 “你还知道多少?” 诗安望了望天边的黑云,双手抱住胳膊,声音小了很多。 “我不能再说了,本来就是偷听到的啊。” 李炎不应她,捂着胸口坐到了路边的一处桥栏上,一头的冷汗。 一种类似刀子绞肉的疼痛,从内心深处一层层地浮上来。 而他因为生气和纠结而变得苍白的脸,让诗安猛然间想起了一个人来。 这眉眼,和最近频繁来家里造访的那个神秘客人,竟然有七分相像。 各种偷听到的碎片信息,在那一瞬间全部无缝地拼接起来。猜到了他的身份, 她紧张地凑过来,试探着问: “你是南方人今年十七岁,对吗?” 李炎忍着疼痛重重地点头,算是默认了她的猜测。 他闭着眼睛不想说话,诗安站累了,提着裙摆准备坐到桥栏上去。 不料他听到身边有窸窸窣窣的响声,睁开了眼睛,见她想过来坐,连忙伸手拦住: “这里太危险了,你的裙子又长,万一掉下去就糟糕了。” 诗安只好不坐桥栏,继续站着。 正好一辆马车朝这边过来,李炎指着车头说:“何小姐,你坐车回家。今晚我有些吃不消,送不了你了,车钱算我的。” 诗安听得这话真诚,她也不忍心再提他内心的伤痛。 “我从大人那里听到的话,你不要和其他人说。” 李炎故作淡定地笑了笑,“肯定不说。谢谢你告诉我真相。” 正好马车过来,赶车的人看着还面善,他就招呼过来,把诗安连同她的一大堆新衣服都耐心地送上去。 诗安坐进马车里,听到他在外头来了一句:“路上小心!” 她赶紧撩开帘子,伸出头,朝外大声喊:“后会有期!” 然而他的影子却不见了,好像晚上的一切都是梦一般虚幻。 诗安回到家,由警卫们扶着下车,她习惯性地一回头,看到附近还有一辆马车悠悠地跑来。 李炎怕她遇到危险,但正当他放下心来要车夫往回走的时候,听到一阵汽车的喇叭响。 从车帘子的缝隙里,他看清了,那车刚好停在何宅门前,一队警卫纷纷举手行礼:“洪将军,里边请!” 第三百六十九章 我们一定找得到他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 生活虽然在元旦这一天变得荒唐和凌乱,一切冥冥之中似乎都有定数。 隔着一层稀疏的草编帘子,李炎望着那个众人簇拥着进入何宅的身影,一种沉重的无助感爬上了心头。 这种感觉和在天津车站那次,又完全不一样。 当时一队警卫差不多都牺牲了,他打完最后一颗子弹,身后还护着林觅,没法拼个鱼死网破。敌人趁机死死掐住了他的脖子,若不是顾启澜冲上前飞快地刺了一刀,他一口气差点就上不来。 可是,面对敌人,可以生死不惧。当这个敌人异常强大,而且和自己是直系血亲的时候,问题就变得万分棘手。 赶车的老伯等了十来分钟,也没听到车里的人有动静,瞅了一眼天空,急切地问: “你想好了去哪儿没?又要下大雪啦,我还要赶着车回村里去呢!” 李炎猜到老伯是怕天气太冷了路边结冰,牲口可能会摔倒受伤,有气无力地答道:“老人家,顺路把我带去个热闹点的,人多一点的地方。” 老伯听得他语气里有些伤感,也就不再问了。 马车跑了两条街,停了下来。马路两边的店铺都没打烊,露天的夜市也人来人往的。 李炎木然地下了车,老伯叮嘱道:“小伙子,这里吃的喝的都有,也不贵,只是记得别上坏人的当。” “坏人?”他的嘴角浮起一丝自嘲的苦笑,“今晚的那个人,到底是不是坏人?” 他来京城快四年了,第一次独自逛夜市。 他不看吃的和喝的,只看卖古董的。 脚边的地上摆满了不知真假的古代物品,尤其是那些生满了绿色铜锈的钱币和铠甲片,有圆的有方的,排得密密麻麻的,在油灯下显出诡异的光。 他蹲下去,随手拈起一把黄土斑斑的短剑。摆摊的双手拢在厚厚的袖子里,打量着他的穿戴,试探地问: “我这一地的东西,就它最值钱,唐代将军使过的短剑,一百块大洋拿去,不还价,不退货。” “这剑我只看看,不买。” “不买就赶紧走!别把我的宝贝文物弄坏了!” 李炎也不恼,冷笑着说:“你这把短剑,是假的。连剑柄上的字都刻错了方向,还好意思拿出来卖。” 一席话驳得对方哑口无言。 之前,陪着林觅的父亲也买过不少古董,基本只看店里的,不看地摊的。他方才看到这把剑,觉得眼熟,细想起来,林先生就收藏过一把极其相似的,那一把,是真的,五百大洋成交。 如果没有意外,那把剑应该还存在林宅,但是,如今宅子被查封,恐怕也给抢走了,或是毁掉了。 他继续沿路走,忽然生出感慨:自己就是一把剑,有着保护主人的使命,一旦认了主,就不再动摇意志。 想到这里,心中的困惑和迷茫去了一半。 走了两个钟头,渐渐远离了那片热闹,耳边更多地是北风呼啸的声响。 他隐约听到身后有人轻轻喊了几声自己的名字,转身过去,刚好望见远处三个人影慢慢地朝这边过来。 他不敢确定是不是幻觉,躲在道旁一棵树后,等他们靠近。 脚步声近了,一束手电筒的光把黑漆漆的路面照亮了。 林觅父女俩熟悉的声音响起: “刚才我看见了一个人特别像他,这孩子千万不要出事才好。” “爸爸,他应该没走多远。我们赶快在这里找。” 启澜一边拿手电筒仔细地在附近照来照去,一边安慰他们: “不要急,我们一定找得到他。” 说完,他朝着林觅和林先生使了个眼色,暗示树后面有人。 李炎沉默片刻,眼泪顺着眼睛唰唰地往下滴,视线又模糊不清了。 林觅趁机悄悄地绕过去,从背后拉了拉他的衣袖,把糖葫芦塞到他的手心里: “我们晚上一直在找你。原来是自己出来玩啊。尝尝,特别甜,还新鲜。” 他顺从地接住那串红红的果子,一口气吃光。 嘴里甜甜的,有一丝丝酸,十分可口。 “小姐,我这就回去。” 他跟着林觅从树后出来,看见拿着电筒照路的顾启澜,行了一个礼表达谢意。 林先生大步走向他,将他紧紧地拥抱,好像是父亲找回来离家出走的儿子一样开心。 “孩子,又要下雪了,快点回家,别冻坏了。” “少将大人,我错了,以后再也不这样了,您原谅我” 这一晚,李炎满腹委屈地离家出走,之后遇到了何诗安,知晓了真相后反而心情慢慢地平静下来。 这回来的路上,天空飘起了雪花。 启澜喊了一辆马车,大家都暖和地坐在一起。他送他们到院门口,举手告辞:“林伯伯,觅儿,李兄,我得回去了,需要我帮忙的时候,随叫随到。” 林觅不解地拉住他的手,“你也来嘛,我们一起吃晚饭。我最近还学会做一点菜了。” 启澜笑笑,“我答应了陈兄要回去吃饭的,他为了帮我的忙,都没回家过元旦,带了很多好吃的。我要不回去,就只有他一个人面对克丽丝和行远兄,未免太冷清了。” 林先生听完,也不好强留,与启澜简短告别后,带着林觅和李炎一起进屋去了。 院子依然破旧,但在他们出去的时间里,建华和采薇兄妹俩一刻也没歇着,把漏风的几个窗户上糊上了一层厚厚的纸,还把房间逐个打扫得干干净净。 林一堂独自在厨房里收拾东西。他接过了李炎和林觅走后的那一摊子活儿,不但想办法把锅里的饭烧熟,还像个陀螺一样不停地又洗又切又炒又炖。 这是他第一回真正地下厨,从来都是李炎掌勺。 费了很多工夫自然不必说,还险些烫到了手指。 最后,林先生拿起筷子招呼大家吃饭的时候,发现侄子端上来的一桌子奇形怪状的菜,尽管弄得笨手笨脚,生的生,糊的糊,却也能勉强吃得下去。 而启澜回到自己的小院,一开厨房门就闻到了一股铁锅里传来的热腾腾的香气。 陈醒在灶边烧火,还打着呵欠。看上去刚睡醒。 一见他进来,迎面投来一个烧饼:“再晚一点回来,我就罢工了,让你喝西北风去。” 小白狗从厨房一角跳出来,摇着尾巴,一口咬住烧饼。 第三百七十章 就来一小口 启澜见烧饼给小白狗半路上截了去,笑得都快站不稳了。 这小家伙咬着饼不放,好像是叼着一根带肉的大骨头一样满足。 他蹲下去把它抱起来,摸了摸它乱动的小脑袋,打趣道: “小白,你不是最爱吃皮薄馅多的肉包子么?在外头流浪了一阵子,回家连素饼子也这么香了?” 陈醒瞅了瞅大口吃饼的小白狗,忍住笑,一边添柴烧火一边腾出一只手来,又从灶边的大碗里摸了一个热乎的烧饼,高举着递到他面前去。 “谁说我捏的饼子是素馅料的?你尝尝!” 启澜双手抱着狗,一时也抽不出身去洗手,眼见一个喷香的肉烧饼就在下巴边上,肚子立刻就饿得难以自持。他低下头去,咬了一口,鲜美的肉汁就顺着脆脆的饼皮流了出来。 他边嚼边赞: “你做的饼真好吃,面皮揉得真劲道,肥瘦调味都顶呱呱的。” “必须得好吃,我家的新面粉和上好的五花肉。” 陈醒平时在学问上总这样那样地谦虚,今晚却难得炫耀一回。他晃着头得意地说: “这个肉饼的做法,是特地跟我娘学的,她烙得一手好饼,她的饼若在村里称第二,没人敢说自己的第一。我前几天回了趟家,每天别的事不干,一门心思都在琢磨如何发面,如何起油,如何拌肉馅。” 启澜舍不得囫囵吞下去,细嚼慢咽地把饼吃完,见他还在乐此不疲地蹲在灶边盯着铁锅里煮的沸腾的肉汤,半开玩笑地说: “陈兄的厨艺突飞猛进,我都不敢做饭了,以后都归你炒菜,我负责洗碗刷锅。” 人家本来是真心一夸,陈醒反而有些尴尬地红着脸把汤勺放下,好像是给一眼看穿了心里的秘密。 毕竟,作为一个从小不爱干活的富裕乡绅家儿子,拼命读书想出人头地还说的过去,拼命练习烧火做饭就让旁人难以置信了。 陈醒小心翼翼地藏起自己苦练厨艺的真实动机,目前还不好意思告诉好兄弟。 坦诚地说,他放着火烧眉毛的期末考试不去好好复习,整天泡厨房里,不就是为了让克丽丝每天下了夜班回来能吃到美味又营养的食物吗? 他知道克丽丝爱吃中国菜,就想着把伙食变得多样一些。 虽说启澜的手脚勤快,做的饭菜味道也不赖,但回家和离家都没个规律,只要林觅那边有事,人影说不见就真不见了。还不如自己动手,丰衣足食,还能让克丽丝也吃上热乎可口的饭菜。 这一天,歌舞厅的人比平时要多,应酬也多得多。 金发碧眼的克丽丝从前一晚起,就不知疲倦地在舞池里翩翩起舞,犹如一只迷人的异域飞来的蝴蝶,吸引了一波又一波新的客人。老板岂肯放这棵摇钱树按时回家,下班的时间就变得遥不可及了。 克丽丝接受了这种排班,她清楚提前退场等于扇老板的耳光,她需要金钱来改善眼前的生活和做好未来的打算。 陈醒一直等到了天黑,也没来个吃饭的人。要不是启澜讲到做到,如约回来,他一个人守着这么多的菜,非愁死不可。 他一边指着灶头摆着的菜,一边从灶边的水桶里拿了一坛酒出来。 “小澜,我做的菜都在这里了,一共六个,有荤有素。还有我娘酿的酒。” 启澜看了一眼洗碗的盆子,里头干干净净的,一滴水也没有。 难道他走了以后,中午都没有吃饭和洗碗? 启澜诧异地指着盆子问:“陈兄,午饭吃的什么呀?” 陈醒瞥了一眼窗外对着的朱行远那间房,火气又冒出来。 一早上进房里去给朱行远送油饼挨了一顿莫名的奚落,也不想过节还要二次触霉头,索性就不管饭了。 “悦娴给的那些酒店做的精美糕点够吃好几天的,你还把最好吃的那几盒送给这个坏脾气小哥了,饿不死他。” 启澜倒是好脾气,听完没指责他的做法有何不妥,只是轻声提醒道: “你先把给克丽丝的饭菜留好。我这就去喊行远兄吃晚饭,再晚一点他恐怕睡下了。” 说完,他就急急忙忙地赶到那间房前,屋里没有点灯,静悄悄的,隐约可以听到轻微的鼾声。 善良的启澜叹息着,低头走了回来。 “可怜的行远兄,还真睡着了。光吃点心哪能算过元旦节呀。明天我去买只鸡炖汤给他补补。” 陈醒困惑地向窗外看了看,确实,屋里黑灯瞎火的,好生奇怪。 那个坏脾气的公务员小哥,自打给他俩救回来,就没有一天消停的。 晚上要通宵点灯,说一个人睡觉怕黑,白天也要点灯,说要看书看报不能坏了眼睛。 点油灯嫌不亮,非要洋蜡烛,点了一半就不要旧的,要换新的。 如此三番,家里存的洋蜡烛都给霍霍光了,多亏悦娴姐来看望他们时送了三箱子过来,不然连夜里照明都成了问题。 他的手放在窗户的闩上,想打开了窗户好好看个仔细。 恰在这时,启澜进来了,伸手去摸他带来的自家酿的酒,好奇地问:“陈兄,你温的这坛子酒是高粱做的,还是玉米做的?闻着味道真香。” 陈醒缩回了即将拉闩的那只手,走到他跟前,“噗”的一声,揭去坛子上的盖。 “摘的槐花,一朵朵在山泉里洗干净,放进糯米里慢慢酿的。” 启澜望着坛子里亮晶晶的液体,果然是透着一股沁人心脾的花香伴着酒香。 “可惜家里没买酒杯,我们就拿碗喝。” 陈醒说着就抓来一只小碗,“哗哗”地倒满,递给他。 启澜几乎没喝过酒,闻了闻味就上头。 “我滴酒不沾,最多就来一小口,这太多了。” “你呀,还要娶媳妇的,现在不练练酒量,新婚之夜林觅小姐难道还找别人喝交杯酒?” 陈醒这么一劝,他接过来就喝。 谁料到这酒用的是山区清冽的泉水,虽在木桶的热水里温了一会,入口的时候依然不改一股子清澈的冰凉通透味。 启澜的酒量果然不行,只这一小碗下肚,就头重脚轻,步子不稳。 而陈醒虽然不是头一回饮酒,喝到第二碗也开始微醉,第三碗喝了一半就不胜酒力了。 第三百七十一章 当心白眼狼 灶边的柴火都烧光了,余下一些炭还红红的,甚是暖和。 两个男生,连续忙碌奔波了多日,都不约而同地想放松放松。 喝醉了酒最容易做的事情之一,就是口无遮拦地聊天。 陈醒抱着剩下的小半坛子槐花酒,靠着墙,冲启澜笑。 “小澜,你也是全城有名的顾公馆三少爷啊,家里有没有奇珍异宝,说出来好让我这个乡下人开开眼界?” 启澜半坐在地,双手叠放在膝盖上,轻轻地摇了摇头。 “陈兄,我在那个地方就是个最不受待见的人,除了见过一些吃喝玩乐的俗气东西,还真不知道有没有值得看的。” 陈醒本来是想问问他家有没有收藏什么珍贵文物来着,听他这么一说,确实也觉得没啥可问的。 忽然,他的目光落在启澜的手腕处。 虽然有意拿衣服袖子遮着,却挡不住里面的东西映着厨房里的洋蜡烛,闪闪发光。 好奇心浮上来,忍不住问:“你戴的这个是什么,可以给我瞧瞧吗?” 启澜轻轻地把衣袖往胳膊处扯了扯,露出一块手表来。手表的面是水晶的,十分剔透。映着烛光,半个厨房都亮堂起来。 他的声音很低,也很慢,却带着一种万分爱惜的语气。 “这是一件要珍藏一辈子的东西。” 陈醒凑过来看了又看,发现是一块有些年头的手表,做工很精细。于是不解地问:“是谁给你的?你亲爹?” “朱伯伯送给我的。”启澜说着,眼眶慢慢变得湿润起来。 他和朱涓涓的父亲只见过一面,病床上弥留之际的朱先生似乎有很多话来不及说就遗憾离世了。那也是他们此生唯一的一次相见了。 他说不清为什么仅仅第一次见面,朱先生就要把随身戴了多年的瑞士手表送给他,虽说失去了大儿子,二儿子,朱家不是还有行远和涓涓两个孩子么? 朱涓涓那天像平时那样喊他弟弟,他推辞再三,最后还是收了这份贵重的馈赠。 启澜把手表小心翼翼地取下来,放在眼前仔细地看。 在那一瞬间,他甚至还恍惚看见了朱伯伯清癯的面容,眼神里流出的善良和安详。 而顾先生,虽说是“父亲”,却从未这般和气地看过自己。 也许,很多答案会藏在余生里,等待他去挖掘。 窗外大雪纷飞。 陈醒见烧饼放凉了怪可惜的,又把它们挨个地贴着灶边暖和着。 他把酒坛子也一起放到炭火处,温了一会,酒水温热,酒香也很诱人,正是畅饮的好时机。 两只小碗又倒满了酒。 陈醒端起一碗,一口气喝光,浑身热血沸腾,语气也变得兴奋。 “和你认识到现在,冒险啊,搏斗啊,一直没断过,没少见识打打杀杀。唯有一件事,我总觉得不妥。” 启澜的心思还在手表上,随口问:“哪一件?” “上个月,我们半夜三更地去了南城的河沟边救人,我当时觉得是好事,现在,真的有些后悔。” “为什么?行远兄是涓涓姐的三哥,也是克丽丝的男朋友,他没干过坏事,是个好人。” 陈醒出乎意料地摇了摇头,原本轻松的面色忽地严肃了许多。 “我之前也和你的看法一样。但我们太幼稚了。” “他不感激我们救过他,也不体谅他妹妹冒着危险登假讣告来保护他,反而计较起他为此失去的功名利禄,哎,这个人算是白救了。” 启澜好心地替行远辩解:“陈兄,他是个有官职的,肯定见识和我们做学生的不一样。拿惯了俸禄,用惯了权力,忽然就一无所有了,肯定心里郁闷难熬。” 一只酒碗重重地磕在地上,里面的酒洒出来一半。 陈醒不依不饶地说: “拿亲妹妹的婚事做筹码,逼着你二哥去求人给他个体面的差事,骨子里就是个市侩。小澜,我劝你一句,当心白眼狼!” 他俩继续喝酒,聊了一会,不胜酒力,合衣躺在灶边的地上睡了过去。 一个躲在窗户下的黑影,迫不及待地推了门走进来。 来的不是别人,正是朱行远。 他本来在床上像往日一样看报纸,坐等饭菜端来,从中午到天黑,却迟迟不见门外有声响。 唐悦娴带来的几盒酒店做的点心,被他挑剔地连吃带丢,很快就糟蹋完了。 夜幕降临,他也闻到了厨房里飘出的热气和香气,觉得只吃点心不饱肚子。 等到快睡着了还等不来送饭的,就咬牙从床上爬下来,套了鞋子,抓过一根门后放着的木棍充当临时的拐杖。 朱行远本来是要去推门直接要吃的,没想到里面的两个男孩子在聊天喝酒,他只好忍着北风吹面的寒冷,偷听他俩谈话。听完气得肺都要炸了。 期间陈醒差点就拉开了窗户闩子,他眼看就没地方躲藏,紧张万分。 好不容易趁两个人都喝醉,行远拄着一根棍子进入他们的房间,一进门就认出了启澜手里紧攥的那块手表。 果然是父亲的宝贝! 这么重要的东西,四妹在收拾遗物的时候却闭口不提,他还以为是陪着父亲一起下葬了。 “这个顾老三,到底是谁?父亲的手表怎么会在他手里?” 行远企图将手表从启澜的手里抠出来。无奈启澜攥得太紧,没法抢。再用力拉扯,这两人醒来可就难收场了。 他愤愤地瞪了躺在地上抱着酒坛的陈醒一眼,“臭小子,居然敢背地里讲我的坏话,走着瞧!” 行远出了厨房,脸色铁青,咬破了嘴唇,他一边擦了擦嘴边的血珠子,一边弓着腰回到休养了半个多月的房里。 他早在前几天就决心离开这里了,去意已决,只是没有定好具体哪一天走。 克丽丝还没回来,他对她多少还有些留恋和情义,不至于不辞而别。 他抓过桌上的一支笔,刷刷几下,便留了一张字条在床头。除了一些感谢她照顾之类的话,只字未提将来的打算。 只在信的结尾处简单粗暴地告知她,自己必须要回家,不能在这里误了前途。 院门开了,他拿棍子捅了一下门,头也不回地出去了。 这里的日子悠闲,安全,但不是他想要的,没钱没名地当个老百姓,他宁可不活。 第三百七十二章 进不去的家门 夜色渐渐加深。数不清的碎碎雪花从天而降,簌簌地落在坑坑洼洼的路面。 一辆马车踏着飞溅的雪沫急促地跑着,车内,一个青年眉头紧锁。 这段路,对顾启江来说,太过于熟悉。 尤其是道路尽头的那个宅院,每一处草木,每一处围墙,都熟悉得让他想流泪。 马车在宅院的门口停下,启江下意识地将自己本身也还算挺括的毛呢大衣领子好好整了整,才一脚踏上那冷清而冰冷的石阶。 一个小时之前,他与三弟启澜刚刚告别,本来应该这会儿是坐在顾公馆的饭厅里,和大哥,两个妹妹围桌而坐,等着父亲拿出珍藏的好酒和佣人端上大大小小的杯盘碗筷。 但是,启江并没有完全听了弟弟催他回家的劝告,急着要把一件重要的事办了,再与顾公馆和家里的大人小孩好好吃一顿饭。 他目标明确地奔跑在回去的路上,先要去朱家宅子看看,那里住着他放心不下的朱涓涓。 短短一个多月,她的人生就从众星捧月变得凄楚无助,父亲和两位哥哥接连去世,母亲独自回了娘家养病,不久也病故了,娘家人连夜草草办完了丧事,路途遥远,她连葬礼都没赶上。 这么冷清的一个元旦,她一个人能过得好吗? 启江慢慢地走到最后一级石阶,蹲下来,默默地望着两扇大门出神。 朱家宅子的门紧紧地关着,门框上还留着出殡那天沾上的香灰,纸钱灰,惨淡无比。 启江心里一阵难过,连忙伸手摸进外套口袋,拿出一块干净的手帕细细地擦那门框,直至它露出了原来的朱红色。 他用的力有些大,额头上顿时渗出了一层细密的汗珠,抬手去擦汗的时候,耳边传来一种木棍擦地的声响。 木棍咚咚地敲击着石阶,一下一下,黑沉沉的屋檐下有了几分恐怖阴森的意味。 启江禁不住回头,看见了一个瘦而倔强的身影,像钉子一样立在了面前。 不知是没看清他的脸还是有股子火气要急急地发泄,没等他开口,对方就举起棍子对着头毫不客气地打了下来: “哪来的混蛋,敢在我家门前搞破坏!” 启江躲闪着跳开,逃过了一棍,听到这声音耳熟,心里反而淡定了一些。 他反手抓住棍子,望着面目模糊不清的来人低声问道: “行远兄!你的伤还没好,怎么就回来了?” 对方一听,反应过来是自己人,马上松了手里的棍子。 他咳嗽了两声,重重地一屁股坐下来,指着门上的牌匾,满腹委屈:“妹夫啊,这里是朱家的宅子,我就不该回来过正常人的生活吗?” 行远愤愤不平地说完,抖着手进裤兜里翻了几下,面色大变: “不好,我的钥匙没了!没有钥匙我怎么进屋呢!” “四妹,你在不在家?快点给我开门!” 上个月佣人都遣散了,行远只得寄希望于涓涓在家。连喊带敲打,无奈大门结实,纹丝不动。 启江看着他重新拿着棍子对着大门一顿神经质的操作,好言劝道:“涓涓看样子并不在屋里,别弄出大的响动引来便衣。我请朱兄到外头一起喝酒吃菜去,好吃好喝的随便点。” 说完,他扶着垂头丧气的行远,一起往对面街上的酒楼走。 雪下得比刚才更急。两人没打伞,走不出多远,头发和眉毛上都覆盖了一层白白的雪花绒。 迎面走来一个打着黄色纸伞的女人,白衣白裙,身材窈窕,手里还牵着一个八九岁的女孩子。 启江不经意地往即将擦肩而过的女人瞥了一眼,他的目光忽地就停留在她身上不再移动。 “涓涓!涓涓!” 行远不信:“别喊了,浪费感情。她和我妹长得像而已,我妹都还是黄花大闺女,哪来这么大的孩子呀!” 然而那个女人听到声音,原地转身,手里的那一柄伞无声地落在雪地上。 “二少爷!” “三哥!” 她牵着的小女孩怯生生地望望启江,不敢朝着行远身上看。 涓涓轻轻地替她擦着鼻尖上的雪沫子,“齐齐,别怕,他就是启澜的二哥。那个先生是我的三哥。” 齐齐好奇地悄悄打量了一番行远,困惑极了:姐姐的三哥不是已经死了吗? 她认得一些字,天天卖报纸,那个假讣告记得可清楚了。 启江很是高兴,招呼道: “你俩来得正好,一起去前面的酒楼吃火锅去!正宗的铜锅涮羊肉!还有烤鸭,炸酱面,豌豆黄!” 涓涓心里感到一阵暖意,拉了齐齐,边走边问了三哥的境况,行远三言两语地敷衍过去了。 这家酒楼规模不小,座位也满得吓人。他们四个边喝小吊梨汤御寒,一边等着空座。 朱涓涓捧着热杯子,想起今天经历的一幕,还心有余悸。 启泯被碰巧路过的林一堂三拳两脚揍趴下,好长时间了还在地上呜呼哀哉地打滚。 朱涓涓从地上惊魂未定地站起,顾不上去捡地上摔得七零八落的点心盒子,跌跌撞撞地往人多的地方跑。 她并不是害怕被启泯再次抓住给拖走,怕得是再也见不到那个人的身影了。 林一堂披着灰色斗篷,脚底生风,走得飞快,一路赶往林先生排队买票的地点,生怕晚了挨叔叔的骂。 启泯连扶墙爬起来的力气都使不出。嗷嗷叫唤,求救。最后是碰到了前来看情况的警察,把他盘问一番后架回了家。 涓涓眼看就快追上了,不料半路上不小心给一位急着去赶火车的中年人撞倒,她脚底一滑,狼狈地摔在地上,再抬头,林一堂的背影如轻烟一样消失在远处。 她伤心地哭了:拼尽了力气也赶不上了,连声谢谢都来不及说。 一群沿街卖报的孩子渐渐地走近了。走在最后的一个女扮男装的小姑娘,听到边上的哭声,回头一看。 小报童认出了涓涓,把怀里抱着的一沓厚厚的报纸往胳膊下一夹,双手扶住了她: “涓涓姐姐,我是齐齐,你没事?” 她忍痛站起来:“没事,谢谢你。这些日子你和妈妈还好吗?” 齐齐“哇”地一声大哭起来:“妈妈得了伤寒不在了” 第三百七十三章 做善事就不怕人说长道短 涓涓的心头一酸,忍不住一把抱紧小女孩,眼泪簌簌落下。 两个失去了父母亲的女孩,大的牵着小的,落寞地走在雪地里。 初识齐齐的时候,这孩子给她的第一印象就是坚强。 做记者的父亲,因为调查古玩街老板被枪杀的事件遭遇了不测,母亲重病,这个懂事的小姑娘就辍学了,女扮男装出来卖报纸养家。 虽说自己目前也是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在虎视眈眈的坏人枪口下过日子,这一刻不知下一刻的命,同样家庭破碎的涓涓却萌生了收留齐齐的想法。 她面对远处模糊的山峦,仿佛又看见了父亲持着一柄伞,在雪地里朝她微笑,招手。 “爸爸,我们家要新添一个女儿了,您想必也很高兴?” “我们可以作伴,还能一起在您的书房里读书写字作画,家里就不冷清了。” 雪地上,朱先生的幻影随着新来的一轮雪花而消失不见了。 北风阵阵,涓涓怕齐齐受寒生病,从路边店铺里买了一把朴素的油纸伞。 她想到了未来的打算,悄声问: “以后你就住我家,给姐姐做个伴,好好上学,不要卖报了,好吗?” 齐齐擦了擦眼泪,笑里带泪地说:“姐姐,你真好,我会好好学习,努力回报你的!” 在领着齐齐回家的路上,她很凑巧地遇到了多日不见的三哥行远和启江,四人一起进了酒楼等座吃饭。 在等座位的空当儿,行远望着寸步不离小女孩的涓涓,心里五味陈杂。 她正值人生最好的年华,竟然像做了妈一样带个小拖油瓶,要花钱供吃喝,还要送学堂,一大摊子鸡零狗碎的事情。 就算顾启江心胸宽广,不在意花钱,也花得起钱,外头的人七嘴八舌一通胡说八道,顾公馆的老爷太太们还不将四妹扫地出门? 行远越想越没勇气,趁着还没店小二来喊座,赶紧低声喊: “四妹,去外头站站,我有话要和你说。” 涓涓起身,对启江说:“要是有座了,你就和齐齐先过去点菜吃饭,肚子饿了就别等我们两个了。” 启江自然是从命,没多久就果真有了一桌腾出,他带着齐齐一起坐下,点了一些家常菜和火锅,让小丫头先吃了起来,自己则独自低头喝茶水。 涓涓和亲哥出去说话,他是放心的。起码这里楼下楼下都是吃饭的人,不像是有重兵埋伏。 在外头的走廊栏杆上,久别重逢的兄妹俩,彼此一望,都忍不住百感交集。 没有旁人在场,只有北风呼啸,他们想到故去的父母和两位兄长,抱头低声抽泣了好一会才停。 行远的哭声一止住,就好似变了一个人。 他的语气充满了焦虑和不耐烦,不停地搓着手。 “四妹,你是打算把一个陌生人家的小孩子带到家里来养?” “父亲为官一世两袖清风,家里的财产全靠大哥和二哥才积攒,如今全部分给两位嫂子,连佣人都请不起了。我现在也没了工作,我们两个能不饿死就不错了,哪来钱替别人养娃?” 涓涓擦拭着腮边的泪水,侧过头来一脸微笑地看着他。 “三哥,我有工资,只要不乱花钱,节俭一点,多个小妹妹在家完全没有困难。家里虽说远不能和过去相比,但做点善事还是绰绰有余的。收留她!” 行远见她主意已决,气得一跺脚:“我劝你慎重啊!花钱花力气不说,还坏名声,外头不怀好意的人多了,没准还说你和别人偷偷生的孩子,父母没了兄长没了才敢接回家里来养” 一席话听着无比荒谬,却让朱涓涓打了一个寒颤:人言可畏。 正在进退两难之时,只见顾启江大步走过来,把身上脱下的厚实大衣披在她的肩膀上。 “方才你俩的谈话,我都听见了,齐齐的生活费和学费,我来出。” “行远兄,我们都是留过洋的人,和那些旧思想的人不一般见识。只要品行端正,做善事就不怕人说长道短。我父亲在这方面,看法也是一致的。若是朱伯伯还在,他必然也会同意收留一个孤苦伶仃的孩子。” 一席话,合情合理,驳得朱行远哑口无言。 启江扶着涓涓往里走,他怏怏地跟在后面。 丰盛的一桌子饭菜,除了行远,大家都吃得心里和胃里一样舒服。 饭后,启江叫了一辆马车送他们回了朱家宅子,自己顶着风雪,打着涓涓给他的那把伞,心情轻松地走路回家。 朱行远念念不忘的家门,总算是打开了。 他回到了家,发现昔日的房间里处处蒙尘,看什么都郁郁不乐。 朱涓涓把自己的两间房认真地打扫了一番,将里面那间朝南的让给了齐齐住。齐齐摸着新铺的床和柔软厚实的棉被,又一次感动得掉了眼泪。 她的到来让涓涓感到了久违的活力。家里来了个活泼的小孩子,就意味着她和三哥不用每天一睁开眼睛就想起令人落泪的伤心事,有勇气来面对新的生活。 虽说启江临走前当着行远的面,把鼓囊囊的钱包塞到她的手里,涓涓心里明白,不能花他一分钱,只要有机会碰着启澜,就托他把钱包物归原主。 启江一路小跑着,到了自家门前,夜色已浓。 一抬头就看见门上挂着的两只硕大的红灯笼,照的两尊把门的石狮子也从纯粹的灰色变成了红里带灰。 他用力地扯那个铜环,门里头顿时响起叮叮当当的响声。 接着,有细碎的脚步由远而近,两扇沉闷的木门开了。 面前站着的居然会是大太太房里的一个二十来岁的丫鬟。不像过去都是三太太的丫鬟来开门。 她不放心地看了看他,确定毫发无伤,才小心翼翼地说: “二少爷,您这段日子去哪儿了?大太太找不见您,都病在床上吃不下东西。您先去看看她好吗?” 启江听说母亲得病,心急如焚,连忙朝着大太太的房间飞跑。 路过门厅的时候,他的脚步声引起了里头的一桌人的注意,只听到一家之主三太太威严的声音,透过墙壁和明亮的窗玻璃,传了过来: “老二,先进来坐下,我有话要问你!” 第三百七十四章 要打要罚我都认 启江一怔,听出是父亲的声音,语气明摆着是要兴师问罪。他知道一旦回头了就难以脱身,连忙加快了脚步往前方的一处点着灯的房里跑去。 一股浓烈的药味随风飘来,连呼吸进鼻子的空气都带上了一层难言的苦涩。 启江双手推开了门,径直往卧室里走,一眼就看到了大太太在床上面色腊黄地躺着,目光呆滞,眼眶的周围有些发黑。 虽然只是短暂离家数日,他敏锐地感到母亲的情况可能不太好。 床边的小丫鬟捧着一碗冒着热气的汤药,见启江迎面冲进来,激动得声音都发颤了: “大太太!二少爷回家了,来看您了!” 她甩了甩脑后一条扎着红花的长辫子,把碗轻轻地递到大太太的嘴边,“吃了药,您就会好的。” 启江越走越不稳,到了床前,双膝着地,哭了起来。大太太听到哭声,缓缓转过头来,看着他,却表情依旧迟钝,仿佛不认识自己的儿子了。 “药给我,我来喂。”他接过了碗喝勺子,一点点喂给母亲喝。 忽然间,大太太的手轻轻地摸了摸他的头,令他的心头甚是温暖。 一碗药汤渐渐空了。丫鬟把碗勺拿走。他坐到床头,想陪母亲说说话,嘴唇刚动,就给她捂住了。 大太太凑近他耳边用嘶哑的声音小声地说, “江儿,你快跑!三太太怀疑家里有内鬼,把你房里的衣柜,衣柜,床底都翻过了,非说你嫌疑最大,我跟老爷求情也不管用了!” 还没等启江开口,她就从枕头侧面翻出一个方方正正的小布包,双手抓着使劲塞进他大衣的口袋里:“两条小黄鱼,等风波平了再回家。” 看她神志清醒,动作迅速连贯,启江反而暗自松了一口气。 原来母亲并不是真的病糊涂了,是为了自保,装糊涂,好逃过三太太的算计和迫害。 “妈,您别怕,我自有办法!” 启江的口袋变得沉甸甸的,心里头又温暖,又酸楚。 家里的钱袋子,都是三太太管着,坐了多年冷板凳的大太太能攒下两条小黄鱼,差不多是毕生的积蓄,连陪嫁的黄金首饰都贴进去了。 他要把小布包给退回去,大太太却争分抢秒地要把身上的手镯耳环和戒指都全部摘了给小儿子一起拿走。 母子二人还来不及说几句,眨眼工夫丫鬟又来卧室送擦嘴的手帕,顺便端来洗手的铜盆。 当着外人的面,大太太有些不安地闭了嘴,依旧一副呆滞模样,任那丫鬟耐心地帮她擦脸擦手,也不理人。 她表面上不动声色,暗地里早看得心惊肉跳,只可惜没办法站出来帮小儿子渡过难关。 凭自己多年与擅长勾心斗角的三太太打交道的经验,大太太下意识地捏紧了自己的衣襟,很是担心一场暴风骤雨就要来临。 既然启江说了有法子,还不至于落到要逃跑避祸的地步,她就暂且装病装傻,静观其变。 启江面无惧色地大步往门外走,朝着门厅的方向去了。他的身影堂堂正正地出现在了灯火通明的大厅里。 顾先生的脸上布满阴云,他的手里,攥着一双雕花的银筷子,既不夹菜,也不碰米饭。 启江看了一眼那尖尖的筷子头,觉得父亲要真暴怒起来,戳他脑门也不是不可能。 三太太紧挨着父亲而坐,果然她的半边脸上给小金划破了一道口子,戴了块头纱遮住的那高高颧骨的半边脸,灯光下就是一团稍显过分的红色,好像是打了很厚的红胭脂没有抹开。 她有意低着头不去看启江,只是端着盛满红色液体的玻璃杯子机械地重复着喝酒的动作,似乎在掩盖内心的不安。 启泯因挨了林一堂的拳脚,膝盖肿胀得厉害,浑身上下散发着一股浓烈的跌打止痛膏的味道。整个人精神萎靡不振。看到启江进来,他难得开口说了句体贴的话: “老二,你可回来了,我们都在找你,快来一起吃饭。” 启江有些诧异,大哥的语气不仅没有往日的油腻,还念着手足情,没有煽动父亲来打自己,到底是亲哥没错了。 双胞胎妹妹们年幼,不清楚成人之间的阴谋诡计会落到家庭成员身上,还高高兴兴地凑上来拉他的手。 “二哥可回来啦,我留了英国的奶油巧克力糖给你吃。”顾筱筱说着就掏自己的连衣裙口袋,摸出一个有花花绿绿的包来。 “二哥,巧克力吃多了会牙疼的。我这有秋梨膏,去火护嗓子。”顾伊伊也不甘示弱,手心里捧着一个光滑的小圆罐。 启江接过贴心的小妹妹们送上来的礼物,心里百感交集。 两个小妹妹并没有坏心,素来都对他好,也不排斥启澜。这个家归根到底还是坏在三太太一个人身上。 他其实从小到大都没做过错事,一直为着家族的荣耀而努力求学,战战兢兢。 若非要安个该打该杀的罪名,除了一直在暗处保护和帮助三太太嫉恨无比的三弟顾启澜,就是最近的两件事了: 他不经意间窥破了三太太半夜偷着从花园后门出去私会男人的秘密,又接连发生了三太太受到刺客威胁的事件,两件事隔得太紧,那女人又那么精明,不怀疑他是不可能的。 “爸爸,三妈妈,我回来了。” “四妹,五妹,你们的糖果我都喜欢。” “大哥,我们一起喝酒,你面前的那盘猪耳朵分一半给我。” 启江淡定地微笑着,问候了座上的每一个人,在大哥边上轻轻地拉了一把空椅子坐下。 眼看着和平即将到来,只听到响亮的一声“哐当!”,战火就地爆发。 顾先生当着一桌子人的面,霍地站起身,狠狠地踢翻了自己坐着的红木椅子。 先前在外面房里毕恭毕敬站着的男女佣人不约而同地伸长了脖子。 这二十年才头一次的场面,他们本能地觉得该进来瞅个热闹,可一见顾先生那个气得头发竖起来的样子,又纷纷缩回了头。 启江扶着桌子站了起来,双眼诚恳地望着父亲。 “爸爸,我不该擅自离家外出,知道自己错了。您要打要罚我都认。” 第三百七十五章 差点落到头上的板子 启江回想起上回父亲家法伺候的情景,心有余悸。 半年前偷偷去天津帮启澜,把家里的一辆车开进郊区的水塘报了废,父亲的一顿板子打得噼里啪啦的,好几天腿都疼得迈不开步子。 顾先生的牙齿,咬的咯咯作响,手背上的青筋也条条凸出。 启江看见,最擅长揣摩父亲心思的管家已经提前取来了那把铜制的戒尺,只待老爷一声令下,便随时能递过来。 他只要马上转身,撒腿往外跑,一直冲到花园后面的小门处,就能逃脱这顿惩罚。 若是心再狠一点,就远走高飞一阵子,等风波平了再回家看看。 母亲给的小黄鱼帮他渡过眼下的难关是绰绰有余的,只是花起来真的心疼:她的金戒指,金镯子和金耳环,金簪子,要凑多少件,才能得来这一对沉甸甸的小金条。 这一回,父亲似乎不急着揍他,瞪了他一眼,严肃地盘问起行踪来。 “老二,你都过了二十岁了,不要像你大哥那样,游手好闲,不干正事。你如实交待这几日去了哪里,见了哪些人,做了哪些事,不得隐瞒和欺骗!” 启泯听到此处心情一落千丈,父亲在教训启江时还要拿自己做反面教材,成见果然是无处不在的。他不敢在父亲气头上插嘴,只好一杯接一杯地喝闷酒。 同时,他有些嫉妒这个一母所出的二弟弟。 二十来年,父亲给老二的都是最好的,给他的总要多少打点折,母亲虽然努力地做到一碗水端平,但终归还是老二得到的更多,无论是父母的关爱,还是投入的心血。 明明是同一棵树上掉下的种子,却长成不同的两株树:启江的树长得又高又直,他的树却一开始就畸形了。 启泯飞快地拿筷子夹留给启江的猪耳朵,三两下吃得连油汤都不剩,以发泄心里的委屈和不平。 启江没时间去心疼那盘被大哥独吞的猪耳朵。他的整个注意力都集中在父亲的脸上微微变化的表情--只要有点希望为自己脱困,就得想方设法地争取。 “爸爸,我这段日子在外头游玩,也读书了,没做不规矩的事。” 顾先生自然不会轻信,继续往深处发问:“你不是在家里待得好端端的,怎么一下子就不辞而别了呢?” 三太太听了,抓住这难得的时机从座位上站起来,插话道: “老二,你在爸爸面前可要说实话。我听家里的佣人说,你这次出去前还在书房里接了个女人打来的电话,她是谁?方便相告吗?” 启江这才明白,母亲装病也是无奈,三太太的眼线无处不在,就连去书房接个电话,都有佣人偷听了打小报告的。 顾先生的脸色黑得像抹了炭粉,如果老二沾染上老大的坏习气,这个家就没救了。 出乎意料,启江淡定地答道:“嗯,是何诗安小姐,她十月份还来过我们家找我。三妈妈还在场的,您应该还记得。她只有十六岁。我就当是个小妹妹。” 三太太故作惊讶地托着下巴,来了一句语调夸张的“哦,我想起来了”,把埋头吃饭的小姑娘们和启泯的注意力都吸引过来。随后仰着那半边红得过分的脸对大家说: “上回她也是来过顾公馆找老二,还送过我一副好的手套。年纪不大,倒是会哄大人开心,老二你也跟人家多学着点。” 顾先生不解地问:“老二,你不是和我说,想娶朱涓涓吗?她看不上你大哥,嫌弃他肚里没墨水,但我觉得肯定看得上你。” 启泯感到脸面无光:原本想来看个热闹,却间接挨了父亲的一顿奚落。 老爷子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今天上午还因半路上拦截朱涓涓被路过的管闲事的人一顿狠打,好不容易身上不那么疼了,亲爹又来揭伤疤。 他心里和肚里一样气得饱饱的,忍无可忍,捂着耳朵绝望地站起来转身就往外走: “爸爸,您不是要教训老二吗?结果每句话都是在针对我。这饭没法吃了,也吃不下去了。” 三太太见状连忙当起了和事佬,拉着顾先生的手要他把启泯喊回来。 “老爷,骂老二就是骂老二,不要连累老大嘛。老大最近表现好着呢,货都送得不错,钱也到手了。” 启泯见三太太肯为自己挽回脸面,顿时感觉腰杆子挺了不少。 “多谢三妈妈肯定。我年前还能再送出去一批货,坐着等收钱。过完年还要拿一大笔钱给老二去东洋呢。” 启江听得背心发凉。他忽地明白了:原来启澜和他说的那些是真的,家里的发财生意,必然是见不得光的买卖。三太太心知肚明,启泯也卷入其中,唯独他一个人是完全蒙在鼓里的。 他留洋的那么多学费,平时慷慨大方花钱习惯,以及大哥花天酒地的潇洒生活,三太太给两个妹妹请的洋人钢琴教师,奢侈的日常开销,等等,都是远远超出父亲正常收入的。 那么,家里的发财生意,很可能就是买卖经济价值特别大的贵重物品。最有可能的,莫过于文物了。 他平时也没往深处想,父亲有收藏古玩的嗜好,家里的那些瓶瓶罐罐,手工艺品,古人字画扇子之类的,或许就来路不正。 那一晚,和诗安一起在寻找启澜的路上,目睹了那些干着倒卖和偷盗古墓文玩的人相互残杀的血腥场面,才第一次明白,每一个贵重文物的背后,可能都有不为人知的来历。 他的脑袋开始嗡嗡乱响:若是他的体面生活是建立在非法买卖之上,宁可自己投胎到一个一贫如洗的家庭去。 顾先生望着低头不语的启江,也摸不清他到底是为了哪一个事情而纠结。 思来想去,做父亲的最后放弃了这顿差点就落到启江头上的板子: “老二,你不要轻易就放弃了。虽说朱家今非昔比,能把她娶进门我也是不反对的,毕竟有学识有眼界,品行也好,对家族的长远是有益的。” “你不要和太世故的女孩子一起,何小姐不适合你。以后她打电话来,你不许再接。” “为了少麻烦,以后不许再接她的电话,也不许擅自在外过夜,以免坏了名声。” 启江如释重负地松了一口气。暂时是不用带着小黄鱼出逃了。 第三百七十六章 骨眼上不能出岔子 这一晚,林先生房里传来的一阵剧烈咳嗽声,打破了小破院子夜里的宁静。 最先听到咳嗽声的,是一面薄墙背后的林觅。这一层薄薄的木板和报纸糊的墙板,在突如其来的咳嗽里也跟着微微颤动。 她在饭后就回了房,思母心切,悄悄地点了一盏小油灯,虔诚地在一个充当临时桌子的木箱子上铺了旧报纸,一一摆上白天李炎给她买的文具。 笔墨纸砚,都齐活了。她伸手轻轻摊平那微黄的平滑的纸,心里积攒了很久的话,都争先恐后地往上涌动。 一支笔在手,正要准备写个痛快,却听到父亲的咳嗽声,她的心忽地紧张起来。 这一次的咳嗽,比之前来得更猛烈些。林觅轻轻都进去陪着父亲坐了一会,拉住他的手,一阵冰凉。 父亲似乎是努力地压着自己肺里的血,不让血任性地往嗓子里冲,在女儿面前,他不能对病魔妥协,他怕自己一旦丧失了勇气,就会一败涂地。 林觅握着父亲的手在自己手里温暖着,努力地翘起嘴角笑: “爸爸,您是和我们去外面找李炎受了风寒,吃点启澜送来的新药。” 可是,当她高高兴兴地拿出启澜送来的药,揭开方方正正的纸包一看却傻了眼: 这是她第一次看到配好的中药材,有叶子有树皮和根须,还有些分辨不清的碎碎的东西,并不是之前那种方便服用的药丸子。 林觅从来没喝过中药,也没见过家里的佣人熬药,这堆原生态的药材把她给难住了。 她在窗口望了望,对面的房里还有些微弱的灯光,猜想里面的人还没睡下,才决定去求助。 屋内,油灯的灯芯燃烧得快尽了。 李炎带着心思把碗筷洗完后,不再像过去那样在院子里跑上几圈,而是回房里躺下不动了。 看他侧卧着不说话,背对着门,林一堂忍不住停了手里正在校对的稿件,关心地走过来问: “阿炎,今天怎么睡得这么早?” “我累了。少爷,你也早点休息。” 他没盖被子,外衣裤随意堆在床头,衣服单薄地躺着。 一堂见他行为反常,一时也猜不到原因,有些不放心地问:“你的被子呢?” 李炎翻了个身,低声说:“早晨拿出去晒,忘了收,恐怕都结冰了。明天天亮了再收。” 一堂把自己的被子往床上一摊,“你先凑合着盖上,受了寒会咳嗽。” 他一骨碌爬起,把被子两三下叠好,塞回他手里。 “少爷,我比你吃的苦多,不怕冷。你要是受凉生病了,一屋子人心里都好受不了,我的罪过就大了。” 一堂从床边的一个旧柜子里摸出一包灯芯,选了三根最结实的放到油灯里去。 屋里没有以前那么光线暗淡了,可李炎却心疼起灯芯来。 “少爷,这个是好不容易才买到的,你一下子就点好几根,有些浪费了。” 一堂拍着他的肩膀,颇有信心地说:“我们不至于没钱吃饭吃的。你要有什么事,不妨和我说说,或许我能帮着出个主意?” 李炎叹气,摇头,“少爷,你抱着被子早点睡,让我独自清净一会就好了。” 此时,门外有了轻微脚步,李炎连忙警惕起来,快步移到门边,朝一堂使了个眼神,示意他赶紧去拿枪。 虽说他们在这个破院子里藏身,每个夜晚也是枕着武器才能睡得安。 启澜给林先生的两把枪,李炎和一堂各拿去一把,担起了大家的安保任务。 一堂迅速地从枕头下把枪翻出来,贴着墙壁不动声响。 李炎猜到是灯点得比平时亮引来了坏人,两个指头直接把灯芯上的火花掐灭。 屋外,林觅诧异地睁大眼睛:她不明白为何自己刚到门口,这灯就先亮后熄了。 她试探着边拍门边问:“李炎,你和表哥都睡了吗?” 听出是谁来了,屋里的两个小伙子都放松了紧绷的弦。他们手忙脚乱地开门,找火柴重新点灯,一边为自己的过度警惕感到好笑。 灯芯重新点燃。李炎把油灯拿到门口,看到林觅一脸焦虑的样子,心里咯噔一下:“小姐,是不是少将大人的病又发作了?” 一堂听他这么一问,也担心起来:“叔叔的药还有吗?” 林觅点点头,“现在家里只有新送到的中药,你们会煎药吗?” 一堂摸着头想了想,“煎药就是加水煮成药汤?” 李炎颇有经验地说:“煎中药需要药罐子,可之前采薇小姐那个熬药的罐子不小心摔烂了。得去新弄一个来。” 一堂扯下门后挂着的灰色斗篷,边穿边往外跑:“我马上去买一个,你们在家把药材洗了,等我回来就熬上。” 李炎紧追过去拦住他:“要去也是我去,你这打扮太显眼了,满大街都是想抓了你去领赏金的,万一给人盯上就麻烦了。” 一堂咬住嘴唇,沉默片刻,趁他不注意,一个空翻就越过了院子里那不到一米五的矮墙。 李炎见状本能地跟着翻了过去,猛追前方那个快速移动的人影。 “少爷,我和你一起去,在这节骨眼上不能出岔子!” 一堂听到身后的喊声,停下脚步,转过身来朝他摆手: “阿炎,你留在家里保护叔叔,不必随我出来。觅觅和采薇她们连把菜刀都拿不稳,建华又是个戴眼镜的文弱书生,来个小毛贼都应付不了,更别说恶人了。” 夜幕下的贫民窟显得很是冷清。 暗淡星光下,穿来穿去的一些流浪猫狗在翻找垃圾,发出奇怪的叫声,坑坑洼洼的路上,除了两个男孩子站得笔直的身影,连个鬼都看不见。 “少爷,我过去不听你的命令,今晚,我也不会听。我答应过你叔叔,一定要保护好你的安全,平安护你和小姐回南方的。” 李炎的眼神无比坚定,林一堂不得不让步。他知道小警卫说的话都算数,人家若是决心要干什么,不干成就绝不会放弃。 他们结伴而行。沿着无人的背街小巷走了好一段长路,才逐渐看见了热闹的夜市。 第三百七十七章 猫嘴里的戒指 林觅独自在小破院子里的井边打水,听着四面八方传来的野猫和野狗的怪叫,忽地就变得胆小了。她隐约地感到,这些疯狂的动物在冷天没有食物吃,饿到了要私闯民宅的地步了。 她双手用力地拎着一只磨得很旧的木桶,一声不吭地咬牙提到狭窄的低矮的厨房,把稀松的木板门关上,打算就着一点微弱的小油灯光,烧一壶开水。 刚往灶里加了两块木柴,一只约两尺长的大黑猫就从坏了的窗户里冒出来,绿眼睛如同鬼火定定地望着她,嘴里咬着一块血肉模糊的东西。 少女快速地抓起了一把菜刀,退到门后去。 表哥和李炎不在,建华和采薇恐怕早就睡熟了。也不能让爸爸来对付这野猫,林觅靠着菜刀给自己壮胆,想赶走这位不速之客。 她不敢用太大的力气,油灯的灯芯快点完了,要是再来一袖子风扫过去,准灭。 豆苗大的一点火,万万不可熄了。人在黑漆漆的房里看不见五个指头,而野猫是看得清的,它还能在黑暗里来去自如。 那猫朝她的脚边一下子就跳了过来。它瞪着一双绿眼睛,不做声,蹲下不动,好像欲言又止。 它懒懒地伸了一个懒腰,还旁若无人地打了一个嗝。 伴随着这响亮的打嗝声,一个闪闪发光的小东西被它吐了出来,掉在地上发出金属的清脆响声! 她清晰地闻到了猫嘴里的血腥味,小腿也开始发抖。 “这猫吃的难道不是老鼠肉?!” 林觅本能地绕过这只恐怖的黑猫,一脚踏上窗台下放着的腌菜坛子,抓住窗框拼命跳了出去。 她落地的时候,赶上建华和采薇提了一盏灯从对面房里出来。 这一晚,采薇梦里出现了白天追她和林一堂的那个穿黄色皮草的怪人,身子一颤忽然就惊醒过来。 她的耳边响起了林先生的又一轮咳嗽,赶紧不放心地爬起,叫醒了隔壁睡得正香的建华。 建华把枕边的眼镜往鼻梁上一架,摸出外衣口袋里的火柴,点了上夜班常用的防风灯。 兄妹两人原本是要去林先生房里的,恰好半路上遇到一脸惊慌的林觅。 惊吓归惊吓,她还不至于吓得语无伦次,伸手指着厨房断断续续地说: “表哥和李炎出去买药罐了” “我们家来了一只黑猫嘴里还吐出一个金属东西像是人身上来的。” “黑猫?金属东西?” 建华的反应很快,他马上提着灯走在前面,三两步就进了厨房。 那猫还在。他一眼就认出,是房东罗太太的黑猫。 而猫吐出来的那个金属东西,是罗太太的一只戒指。 那一天,租房的时候,这位有些欺压外地人的房东太太就是高高在上地摊开戴着金戒指的右手,让他付三押一地交钱。 搬家那天,他就听到一位好心的邻居来提醒:“小伙子,你住的可是死过好几个人的凶宅,害怕吗?” 建华当时是懵了,望着高高兴兴搬家的其他人,他只好把这个秘密烂在心底。凶宅?罗太太可一个劲地说房子风水好,还特地比周围其他的房子喊高了三分之一的价。 从那天起,他就担心这屋里迟早会出事,只是没想到这回死的是房东太太本人。 建华看得一头的冷汗,踉跄着退了出来,朝门外两个瑟瑟发抖的姑娘大声喊: “你们快去林伯伯房里,把能带走的重要东西都打包!我马上赶过来!” 林觅拉着采薇就往父亲的房里跑。林先生喘着气靠着椅子,唇色灰白,见到她们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 林觅把启澜带的一箱子药提在手里,采薇看见了桌子上的钱袋和水杯,连忙扯了床单,连同墙上挂着的冬衣也一起打包了。 刚刚收拾完,建华就挎着两只小包进来,背起林先生就往外冲。 “妹妹们,快跟我一起从后边跑!” 采薇看见自己并不算高大强壮的哥哥不但左右胳膊各挂着一个包裹,还要背上比自己高出半个头的林先生,怕建华戴着眼镜不方便看路会摔倒,想替他分担一些。 “哥,把包丢地上,我来!” 建华头也不回,铆足了劲在跑,她只好抱着一堆东西紧跟着。 林觅提着一箱子的药,沉甸甸的。没跑多远就开始腿脚发软,可一想到身后随时可能出现的危险,一步也不能歇气。 那些巷子如同羊肠,七绕八拐,脚下甚是费劲,可没人敢停。 大家一口气跑出了曲曲折折的第三个巷子,来到了一处僻静的早市,满地的烂稻草。四个人筋疲力尽地瘫坐在地。 建华上气不接下气地抬头眯着眼望缩小成一个黑点的小破院,悬着的心放了下来。 “林伯伯。我们不能再住那里了晚上来家里的黑猫,是房东罗太太的猫它嘴里有血,还吐出了一个她的戒指,八成是主人遇害了。” 采薇用手轻轻拢了拢散乱的头发,困惑地问: “罗太太为人不厚道,凶宅还高价租给我们,以前肯定也这么干过,得罪了人,结了仇,被人干掉了,与我们这些安分守己的租房子的人又有什么干系?哥,你也太草木皆兵了?” 建华摇了摇头: “不,我绝对不是杞人忧天。罗太太这么精明的人,绝对不会为了一个租房的事情被杀。她极有可能是被灭口的。” 采薇的小瓜子脸吓得煞白,“本来还想着是我哥外国的侦探小说看多了。哪知是真正的杀人案了” 林觅抱着膝盖长吁了一口气:“幸好建华哥带我们逃出来了。” 建华猛地一拍脑袋,懊悔地说: “哎,光顾着跑了,连个记号都没留!堂堂和李炎他们要是回来遇到危险怎么办?不行,我得瞧瞧去!” 小伙子正要从地上站起来,没想到一只手有力地扯住了他的胳膊。 “林伯伯,您不要拦我,我只在门上做个记号,快去快回!” 林先生用力攥着建华的胳膊不放,他的嘴唇微微地开合,声音极低,林觅凑过来屏住呼吸才勉强听清父亲说的话: “不用担心” “他们会照顾好自己” 建华重新坐了下来。倒不是相信了这番用来宽心的话,而是害怕自己一旦离开,林先生出个状况,两个小姑娘如何应付得过来。 第三百七十八章 谁放的火 远处的墨蓝色的夜空,像搁在火堆上的铁锅锅底,以不可阻挡之势红了一大片。 背风的早市一角。黎明到来之前,周围很安静,也没有寒风呼呼作响。 四个匆匆逃出来的人都累了,除了建华强打着精神,都松松散散躺了一地。 林觅弯着一只胳膊作枕头,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她翻身的时候忽然脑袋往前一倾,被对面坐着的建华眼疾手快地扶了一把,才没有撞到又冷又硬的地上去。 她努力地克服了困倦,睁开双眼,迷迷糊糊地坐了起来。 这位戴眼镜的哥哥很耐心地替她轻轻摘去衣服上沾的枯叶和细草,又把自己随身的小挎包取下,递到她手里: “小蜜蜂,你要睡觉就枕着这个包,免得摔到地上受伤。” 她感激地朝他笑笑,把小挎包拍了拍,垫在父亲的头下,自己反而没了睡意了。林觅无意间回头望了一眼天空,瞥见了一片亮得令人头晕目眩的红光。 “建华哥,你看!”她指着天空,语气里充满了惊慌。 建华心有余悸地从口袋里翻出一块手帕,擦额头上的冷汗:“是的,我们原来住的地方起火了。都烧了有好一会了。” “我表哥和李炎他们应该在回来路上了?找不到我们,又看到院子起火,会不会着急呢?” 少女的眼里有泪光在闪烁。她的心揪了起来,眼巴巴地望着起火的地方。 “堂堂在军队待过三年多,李兄弟从小就跟着部队打仗。他们什么危险场面没见过,一个火灾算什么。” 别看建华当着小姑娘的面,大大咧咧地尽可能地把这件事轻描淡写,心里早就为两个未知命运的兄弟祈祷过上百次了。 他也恨自己不够利索,分身乏术。若是背着林伯伯的时候还能动作再快一点,在小破院的门板上画个记号,他们回来看见了就能第一时间去避险了 建华一宿都坐立不安,煎熬无比。但兄长的身份决定了他必须要稳若泰山,寸步不离地守在这儿。 随着时间的推移,原本焦头烂额的他又多了个烦恼:不光要减少林觅的忧心,还要顾及他妹妹的感受。 刚提到林一堂的名字,躺在他旁边的采薇就一骨碌地坐了起来。看上去这姑娘醒来有那么点时间了,只是太疲劳不想动罢了。 风吹起她垂到前额上的刘海,眼里全是来不及擦去的眼泪。 林觅摸出兜里的手帕给她,关心地问:“采薇姐,你怎么哭了?” 她低下头擦了擦眼睛,低声抽泣起来: “晚上逃出来就累得骨头散架了,半夜还起了场大火,一堂哥哥和李兄弟又和我们失散了” 建华忍不住打断她的哭声:“我说妹妹啊,你别尽悲观了。乐观点嘛!” 为了不让这位多愁善感的小姐姐继续伤心,林觅决心换个话题来分散注意力。 她望着远处渐渐平下去的红光,有了个新主意,随手捡了脚边的一小截木炭在地上边画边问: “你们说,到底是谁烧的院子?我猜是这家伙。” 采薇凑过来看了一眼她乱涂的画,居然是一只三角形的猫脑袋,不禁皱眉: “那怪猫送个戒指来,一来劲还顺带把房子也点燃了?” 建华无奈地笑笑: “小蜜蜂呀,别太天真了。房东太太的黑猫即使再通人性,也没必要无缘无故地来烧他们租住的房子--毕竟受损失最大的,不是租客。” 附近民宅的公鸡纷纷打鸣,此起彼伏,甚是热闹。天色也不像之前那么黑沉沉的,隐约透出几线光亮来。路边出来了越来越多的人和牛车,马车。 采薇看在眼里,急在心里,连忙把床单裹着的一包东西抱紧: “早市赶集的人都到了这么多了,我们快点去别处避避!” 建华半蹲下,小心翼翼地扶起昏睡中的林先生,对她说:“小蜜蜂,来搭把手!” 林觅点头,托着父亲的肩膀,待建华稳稳地背好,才从地上费力地拎起装药的箱子。 在喧闹的早市里,光线十分暗淡,任何东西都模糊得像隔了一层厚厚的灰霾。赶集的乡里卖菜的和早起逛菜摊的都没留意到他们匆匆离去的身影。 在二十多里路之外,小破院子化为一片焦土残瓦。昨夜的火灾起得突然,火借风势,呼呼而起,很快就席卷了整个院子。 大火波及四面的民宅,救火的人黑压压的来来去去,用木桶木盆哗哗地倒水。数不清的脚印留在了泥泞的路面上,夹杂着大人的叫骂声和小孩的哭声。 林一堂和李炎不辞辛苦地跑完了整个夜市,两人的脚步变得疲惫和沉重,做好了空手而归的最坏打算。 直到李炎拉下面子边走边问,得了过路的一个好心打更人的指点,他们才终于从一家夜里不打烊的小药铺里买到一只黄土烧制的药罐子。 两个小伙子轮流把黄土罐子像珍宝一样捧在手里,高高兴兴地往回走,却在离家不远处同时愣住:院子被烧了?! 药罐子从一堂的手里滑落,重重地磕在地上,碎成了好多片。 此时,火势经过多次的扑救刚刚减下去。空气裹挟着呛人的烟味和烧焦的杂物特有的臭味。 他素来对空气特别敏感,在火车站附近闻到煤烟气都要咳嗽好半天,更别提近距离地站在火灾现场了。 接着,剧烈的咳嗽声来了,李炎连忙把摔碎的罐子用脚踢到一边,搀扶咳得满脸通红的同伴往空气稍微好些的方向走。 好不容易到手的药罐子摔了,也比不上院子里的人是死还是活来得重要。 “少爷,你站着别动,我去里边仔细找找!” 李炎卷起衣袖,一脚一脚踏在烧断的木板上,拼命地翻动那些看起来可能埋着人的角落。 所幸,能翻得动的地方都反复检查了,没有发现任何烧焦的人形物体,都是些日常用品罢了。 他举着破皮的十个手指,如释重负地舒了一口气,快步往回走。 看见了一堂还在捂着胸口咳嗽,他迫不及待地想知道答案: “少爷,是不是我们出来的时候,你没灭房里的油灯?” 林一堂费劲地止住咳嗽,委屈又心虚: “我是多用了灯芯” “没想到会起火” 第三百七十九章 迟来一步 李炎的较真脾气上来了。他抱着胳膊站到了蹲着咳嗽的同伴面前,不依不饶继续质问道: “不是早就劝过你不要点太多的灯芯?” “你还误以为我是小家子气舍不得,我是怕起火呀!” “现在起火了,少将大人,小姐,还有建华他们都不见了,你就满意了?” 林一堂挨了奚落,一时半会愣住了。他发现李炎的眼神里有不小的愤怒,似乎在说:你是少爷又如何?闯了这么大的祸一样的要负责! 他的心更虚了,好像自己真的闯了大祸一样抬不起头。 叔叔的这个小警卫,真不得了。一个多月前,在婚宴当天,他还趾高气扬地把人家天不亮就赶出了林宅。 那件事,确实做得不对。眼前的这顿批评,他就忍了,就当是弥补当初的过错。 才沉默了一小会,李炎就心急如焚地催道: “少爷,先不管起火的事了。我们赶紧去找人,晚了大家就真的失散了!” 一堂内疚地站起来,跟着他一路跌跌撞撞地找寻。 两人走过大街小巷,天已大亮。 路上的人多了起来,有的路人还好奇地盯着林一堂看:他的脸够俊美,披一身灰色斗篷又足够神秘。 他本人倒是低头走路,一心沉浸在愧疚里,没在意别人看他。 李炎觉察了,深感不妙,悄悄提醒道:“少爷,赶紧把脸抹点泥巴!” 一堂立刻懂了话里的意思,不就是扮丑吗? 有洁癖的他环视一周,路边的雪融化后,稀泥大把大把的,要多少有多少。美中不足就是太脏了,受不了那个酸臭气味。 李炎见他犹豫不定,三步并作两步,走到一个卖黄豆酱的小贩面前,掏出零钱买了一碗。 “少爷,这个比泥巴干净,我在客栈炒菜常常用,你嫌弃泥巴,总不会反感它!” 一堂看着碗里黑乎乎的酱,咬了咬牙,语气里有了下一秒就要英勇就义的悲壮,“阿炎,你来涂,我下不了这么狠的手!” “好!” 李炎干脆地应了一句,见他不再抗拒,就一本正经地托着碗,利索地把他从眉毛到嘴唇抹出一个花脸。 平时炒菜时练习够多,他抹酱的动作如行云流水,一气呵成,一碗黄豆酱也物尽其用,竟然没浪费一滴。 林一堂本人对他的手艺也很是诧异:“这么快就完事了?我的脸还能见人吗?” 他打量着对方的脸,强忍住笑,竖起一个大拇指:“没问题,放心赶路!” 顶着黏糊糊的黄豆酱,林一堂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比花脸更让他难以忍受的,是路人的嘲笑。 “哎,那个高个子是不是毁容了啊?” “毁容倒不至于,他可能是脑子有病。” “对,肯定是有病,过街老鼠一样还套个斗篷。” “疯了才往脸上涂这么脏兮兮的东西。” “这疯子还穿得挺整齐的,洗干净没准还是小白脸。” 一堂气血往脑门上涌,他用力把斗篷往下扯,遮严了半张面孔,朝看热闹的人吼道: “谁再胡说八道,我就不客气了!” 李炎见他追上去要和那些闲人理论,急出一身汗,向前用力拉着他往回走: “少爷,求你忍忍,不和他们一般见识。” 那个人见他怒火冲天的样子,也不敢惹,连忙边骂边撤了。 正当李炎准备催他一起赶路时,一堂忽然指着一家点心铺子说:“阿炎,我是真饿了。你要不要等我吃点东西再走呢?” 李炎侧头看了看,铺子外面排队的人太多,队伍弯曲如长蛇。排到中午都不见得能买上。 他于是直接照顾了路边卖烧饼的生意,包了两个饼回来。 “你一个,我一个,吃完就要好好地走路了。” 一堂茫然地接过烧饼。头一回见这种硬又干的面饼,不知从何咬起。 倒是李炎饿坏了,抓着饼子咬了一大口,“好吃!” 他依葫芦画瓢,也跟着啃,眼泪噎了出来,勉强露了个笑脸。 就在他们埋头吃饼的时间里,一队穿黑衣扛枪的警察整齐划一地从对面街上跑过。 刘警长骑着一匹棕色的马走在队伍后,旁边的秦锋则骑着一辆锃亮的自行车。二人刚从失火的现场转了一圈回来。 秦锋蹬车的速度由快变慢,最后停了下来,不再跟着队伍一起前进,推着自行车想独自行动。 刘警长对他的“消极怠工”有所察觉,内心颇有些不满: “秦公子,干我们这一行,若是一点耐性都没有,不如趁早改行的好。” 被嘲讽的年轻人冷笑,不甘示弱地回敬:“刘前辈,我一宿不睡,不是为了白跑一趟的。” 刘警长却不以为然地笑笑:“白跑?好戏还没开始。若不喜欢看戏,我就马上派人护送您回去,喝咖啡,看洋片,岂不更舒坦?” 秦锋只好尴尬地闭了嘴。如果他再抱怨,老狐狸没准就真的不带他玩了。 不过心里憋的那股气,一时半会是没法下去的。 他迫切地想找到林觅,哪怕在老狐狸眼皮底下,也要挡在她前面不许那些人碰她一根头发。 昨晚本来百无聊赖地在自家院子里遛狗,忽然接到刘警长的电话,要他尽快赶到局里,统一安排行动。 之前派出去的便衣半天前就送来了消息,说是有人提供了查找林家父女的下落的线索,不过因为举报人狮子大开口,要的价太高,索性一枪毙了,省钱省事。 秦锋为了这个真假不知的消息,连夜和大队伍急火火赶来,却看见了一处深深巷子里被火包围的破烂院落。 正如刘警长所言,并非完全没有收获。 虽说火势蔓延的快,却也有一间小小的房侥幸没有被火苗吞噬。 秦锋看着那小房,忽然感到莫名的心慌。他二话不说,跳过烧得噼里啪啦响的烂砖瓦和成了焦炭的木头板子,直接往里冲。 两个警察急忙一前一后拦住了他: “您不要进去的好!要进去我们进去!” 他的腹部伤口又来了一阵剧痛,逼得他只好就地蹲下休息。 他们冒着被火势吞没的危险抢出来一些零碎的物品:女孩子梳妆的小镜子,外国小说,发带,等等。 随着一阵强风起,火苗疯狂扑了过来,屋里的人紧急撤退,整个小房子也轰然倒塌。 他在火光里默默流下来无声的泪水。为了自己迟来的一步,也为了林觅这些日子吃的苦和受的罪。 第三百八十章 我难道还怕他们不成 秦锋一时半会接受不了。林觅住的地方太破了,他心疼得慌。 好好的书烧了大半本。轻轻拿在手里一翻,就无声息地散了架。除了那面小铜镜子,其余的都烧得看不出原样。个个破烂不堪。 私心不私心的,旁人很难看出。但刘警长的眼皮底下要保存下林觅的东西,又不引起怀疑,并非易事。 好在老狐狸重点在查火灾的原因。带着一队人马死死翻找烧毁得最严重的那边,半天也不挪动步子。反而给了秦锋一个假公济私的机会。 他怕底下的人把她留下的这点东西弄坏。再三叮嘱他们仔细点:“把这些物品都小心包裹好,不得碰坏。我带回去自有用处。” 一群人在火场绕圈子绕得一身都是烟尘,每个人脸上都灰扑扑。尤其是刘警长这老烟枪,烟不离手,熏得秦锋呛出了鼻涕眼泪。 眼下,他想找个机会开溜。悄悄把这一小包东西混进自己挂在自行车后座上的袋子。 然而,听刘警长的语气,后边还要大干一场。过早地溜了,错过好戏怎么办? 只得临时改了主意,收敛了傲气,低调跟在队伍最后头。 李炎的烧饼早啃完了。林一堂的还没吃掉四分之一。 那慢得夸张的吃饼动作,犹如蜗牛爬墙。小警卫真是看在眼里,急在心里。 饼子呢,确实干了些。他吃着没问题。从小粗茶淡饭,还常饿肚子,只要是食物就满足了。 人家是富裕人家的少爷,吃穿习惯和讲究肯定比自己的要求高得多。 也就是突如其来的变故,十来天牢狱生活的磨炼和后来的平淡生活,把他的性格改变了。 虽说这饼难以下咽,一堂也是尽了最大的力气在消灭它。 要是一个多月前,这种食物送上来,轻则被骂个狗血淋头,重则要吃子弹一颗。 风把前方的一处店铺的招牌吹得摇摇晃晃。这招牌是一面旗的形状,在大风里劈啪作响。 李炎看了看那块上了年头的牌子,居然写着“王记茶馆”。忽然觉得有些口渴。 他兴奋起来:“少爷,我们可以去前边茶楼买点水喝。” 一堂把干巴巴的饼卷起来放口袋,点点头,“好。” 两人朝着茶楼的方向走。距离不过百来米。 看着也不算客人多。警察们也没出现。他们悬着的心略略放松了。 一堂在这冷清的茶楼里找了一处靠里的桌子,他累了,低下头闭目养神。 李炎交待伙计端来了茶水,花生,瓜子和豆干。 “少爷,茶水来了,喝,小心烫。” 他懒懒地睁开眼。看见茶杯的水呼呼冒着热气,摆摆手:“阿炎,你先喝。先吃。我睡一会。” 可就是他短短的一个小盹之间,店铺里变得很嘈杂。许多人涌入。接着,纷纷落座。四周又有沉闷、混乱的放东西的响声。 李炎瞪大了眼睛。手里剥了壳的花生米掉到桌上。 见鬼!刚吃了不到五颗,居然就来了这么多的警察! 他拉起迷迷糊糊的一堂,低低地说: “别睡了,我们快撤。” “不走,还没喝一口水呢!” 一堂有些不甘心。口干难耐。然而他抬头的瞬间,也吓了一跳: 坐牢那会他最不想见的两个人,梦魇一样出现在面前。虽说是光线昏暗里的模糊背影,也足以勾起他那段痛苦不堪的回忆。 李炎发现,一堂并不想逃跑。他的手已经按住了口袋里的枪。一个声音在心底一遍遍地响:“算账的时间来了,一枪干掉两个,不亏!”。 气氛紧张。他们之间好像塞着一只火药桶,一点就会大爆炸。 秦锋入座,不让伙计动手,主动提起茶壶给刘警长倒了一杯。 “刘前辈,我们喝完茶,去哪里?” “我先不说。说了就没意思了。越捂着,越有趣。” 想不到第一次低下头来讨好老狐狸,也没个好的回音。他生气起来,抓了一把花生,用力捏。生硬的花生壳在手心里裂开,扎得肉疼。 大概是看见了他的反常,老狐狸意识到自己有些做法不妥,也松了松口。 “秦公子,您别急,别急,心急吃不了热豆腐的。昨夜的另一队人马在这周围排查可疑的人口,肯定会找得到蛛丝马迹。” “您这么确定吗?找错了岂不是浪费时间精力?” 说话的人其实十分迫切想得到一个结果。表面上语气淡淡的,心里早已起了波澜。 他怕林觅父女俩会落入警察手里。如果不幸落网,他即使拼尽全力,也不一定能救出她爸爸来。放了她倒是相对容易一点,可她肯定会记恨一辈子,会记住报仇,他做的一切就没意义了 秦锋全然没注意到危险其实近在咫尺。 一步之遥,擦身过的那个灰色斗篷的人,正是带枪的林一堂。 他的枪法好。满心只想报仇雪耻。几次都要拔枪射击,多亏李炎及时扭住胳膊,找了个对付醉鬼的姿势,连拉带扯地拖了出去。 离开店里五百多米了,一堂还不停地回头,手也不离口袋里的枪。 苦了李炎。冒着中弹的风险,一只手握在枪口上,以防他胡乱开枪。 另一只手还要牢牢地抓着他的胳膊,防止情绪失控:“少爷,你冷静,小不忍则乱大谋!” 一堂用力挣扎着,不甘心,眼里带着愠怒:“没法忍!我难道还怕他们不成?!” 他越说越气,积蓄已久的眼泪也流了出来。 一层又一层的泪水唰唰地顺着脸颊掉落,正好把涂上去的那些黄豆酱给洗下去。 李炎在林家生活了五年,第一次见到林少爷哭。即使是结婚那天给警察在头上套个厚袋子抓走,他也硬气得令人佩服。不哭闹不喊冤不求饶。 “你别太伤心了,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的。” 一堂拿袖子直接在脸上擦了几下,止住哭声。 “我们先去找人。这笔账我迟早会和他们算的。” 两人商量着先去林觅熟悉的地方找。 一堂记得她上学的班上有个好朋友,叫于芬。李炎也想起接林觅放学的时候,她亲口说过,于芬家就在井盖胡同。于是他们就奔着那边去了。 第三百八十一章 有这么巧的事 天亮以后,太阳迟迟地不出来,天气阴冷。 林觅下意识地将外衣的领子拢了拢,走在最前面。 这身衣服是当初朱涓涓收留林家父女的时候给她的。这套衣服九成新,明亮的水红色。缎面,袖口上有精美的刺绣。料子甚好,冬天里穿着特别保暖,样式也好看。 她摸了摸衣服,又望了一眼道路前方的当铺,心想: “现在没了房子住,总要过日子的。衣服先拿去当了,能换几个钱应急也好。” 采薇低头走路,也在考虑生计的问题。她那白皙的脖子上挂着一条小巧别致的金项链,随着走路的步子轻轻地晃来晃去。 她的目光也落在了当铺的牌子上。这年头,金子比钱还好使。她的项链少说也能换一笔过得去的生活费。 内心深处颇有些不舍。项链是离家前,母亲送给女儿的礼物。半年前,黎家还有殷实的家底,不料遭遇变故,双亲身亡,一蹶不振。 建华背着昏睡中的林先生走在她们后边。两个小姑娘眼里的神情和心里的小主意,他猜到了几分。身为兄长必须第一时间站出来让她们安心。 “我们先找个客栈住上,钱都带出来了,不怕没饭吃。” 采薇听了心里踏实了不少,低声凑过来问:“哥,你看去哪儿合适呀?去远了就怕他们找不见。” “不去远的地方,就在李兄弟做事的那个客栈住。他也许这两天就会去上班。” 建华的判断是对的。那个客栈价格不算高。平价的食宿口碑还过得去。最重要的是便于找人。如果不出意外,李炎还会去那里干活结算工钱。 林觅很是赞同:“建华哥想的真周到!” 他们一起到了客栈里,伙计领着上楼选房间。建华挑了两间相邻的客房,付了三天的钱。为了不让别人起疑心,他让林觅和采薇住一间,自己和林先生住另一间。 林先生经过一宿的折腾,身体虚弱。建华找伙计花钱借来一个取暖的小炉子,房里慢慢暖和起来。 采薇一进房里就匆匆把背了一路的东西都放了。 她借口去外面转转,悄悄地赶去了当铺。当铺的伙计一听说是来当金器的,连忙喊来了老板。 她的金项链无论是做工还是成色,都是极好的。拿了一笔钱,转身就走,怕走慢了自己会后悔。她一离开,金项链就戴在了老板娘的脖子上。 采薇把沉沉的一小袋子银元藏在贴身的小包里,一路提防着打劫的。路过一家药铺,她买了药罐,心里踏实多了。 好不容易顺利回来了。店里除了一些吃饭的闲人在盯着她色眯眯地看,也没有更大的动静。 她进屋时发现桌上摆了豆浆和包子馒头花卷,鸡蛋。 建华见妹妹带了药罐回来,高高兴兴说:“我们好好吃一顿,吃饱了才能有力气去找他们。” 林觅看了躺着的父亲一眼,轻轻地在他耳边说:“爸爸,您安心住着,我们去楼下看看能不能煎药。” 孩子们的团结让他感动。他忍着眼泪点了点头:“注意安全。尽量不要外出了。” 林觅抱着药罐下楼,采薇也跟着一起。她眼角的余光落在了这位小姐姐光洁的脖颈处。 “采薇姐,你的项链呢?” “小蜜蜂乖,不要告诉我哥哥。我拿去当了,反正眼下用不着。多点钱总是好的。” 采薇是善良的。来北平的这几个月,为了给李炎治伤,陆续卖了自己的首饰,只剩了一条母亲送的金项链。如今,连这唯一的首饰也没了。 林觅的眼泪差点涌了出来,强忍住不往下掉。采薇拉了她一起去厨房里问炒菜的厨师是否可煎药,被告知需要另外付钱。 钱给了。药也煎上了。她们端着散发着奇香的浓浓的汤药回房。林先生服完后,没多久就见效了。不但止住了咳嗽,还提了神,脸色也缓和了许多。 林觅望着采薇美丽而柔和的脸,心想:“要是她能给我做表嫂,该多好。” 不过才上午九点。建华把她们都安顿好,拿了包就匆匆忙忙地出门。他得上班,这份来之不易的报馆工作对他来说太重要了。 林觅在房里守着父亲,采薇累了,独自回隔壁的房里休息。 上午的天气依旧阴冷。李炎和一堂从井盖胡同出来,面带失落。那边的房子太多,太杂,他们到的早,好多人家都还没开门。 问了几个稍微热心一点的邻居,也没人认识什么姓于的人家。等于白跑了一趟。 路过街边的文具店,李炎忽然记起一件特别重要的事来。元旦那天林觅和他逛街,还特地指给她看过自己上班的那个客栈。 正好他得在中午前赶回那里做饭,赶紧说了个好消息给满脸迷茫的一堂: “少爷,差点忘了个大事。小姐是知道我上班的地方的,近期他们会找到那儿去也说不定。我们暂时不用满城地跑。” “阿炎,先按你说的做,万一找不到,我们就去林宅附近蹲守,没准叔叔也是这样想的。” 李炎说服了一堂跟自己到客栈去吃顿热饭。伙计们都喜欢李炎,一见他来都热情地打招呼。他干活利索,还乐于帮人。一进厨房,他就换了衣服马不停蹄地洗菜切菜。 一堂坐在最角落的一个桌子边,用斗篷把脸遮挡得严实,就怕被人盯着看。 桌上的有三菜一汤,闻着很香。都是李炎自掏腰包、亲自下厨做的,很对他的胃口。 他肚子饿了,想吃东西,却又怕刘警长和秦锋会冷不丁地冒出来。望着一桌美食忍饥挨饿简直是自虐。 相比起来,李炎要自由得多。他起码没被正经地登报、贴墙、贴电线杆地全城通缉过。 林宅内部的叛徒王鑫临死前报上去的暗杀名单有误,外人都认为小警卫已死,殊不知人家活得好好的。 午餐的时间到了。采薇自告奋勇下去买饭,避免伙计进屋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林觅留在父亲床边替他掖被子。 李炎在灶边炒菜,一个平素关系不错的洗菜的小学徒过来闲聊:“师傅,上午我们厨房里来了两个大美妞,你没瞧见太可惜了。啧啧,破天荒头一回。” 他淡淡地随口一问:“哦?她们来这里做什么?” “借灶头熬药呢,我猜她们还会来的,罐子还在那里呢。你要想一睹芳容,晚点下班,嘿嘿。” 李炎顺着学徒指的方向一看,惊呆了:有这么巧的事!那个药罐子和之前采薇买来的一模一样。 第三百八十二章 临时落脚 客栈门脸不大。后厨尤其小,拥挤到连排的四个灶台前站着的厨师都没法同时开工。 正午时分,光线十分昏暗。正是中午最忙的时候。炒菜的热油在锅里滋滋作响。烟气熏人。 老板最喜欢安排李炎来接中午班。小伙子手脚勤快,厨艺也不赖,干完活还会额外把后厨收拾得干净整洁才走。最重要的是便宜,不漫天要价。 屋外寒风吹,屋里人流汗。李炎挥动一把大铁菜铲在锅里来回地翻动。小学徒笑哈哈地凑上前。和他有一搭没一搭地聊。 这小男孩不过十二三岁的年纪,正是躁动不安的青春期。有时讨教炒菜的火候,有时就聊起吃饭客人们常见的市井琐事。 “师傅,我们当兵去?听说能有刀有枪的,还管吃肉喝酒。” 李炎笑笑一带而过:“现在的日子就满足了。” 他又伸手挠挠头:“听说八大胡同又有新的花魁了。师傅见过吗?” 这个问题,李炎没法回答。咳嗽两声,继续炒菜。灶里的火越烧越旺,没多久两人都一头的汗。小徒弟从裤腰间扯了一块粗布擦汗。 李炎见他擦汗,也下意识地往兜里摸。手心居然触到一团湿湿的、温温的光滑手帕。“我怎会有这种东西呢?”他困惑地抓住手帕,拿到眼前看。 原来是诗安给他擦眼泪的那一块,上面绣着一只张牙舞爪的小老虎在扑蝴蝶。他和她不过萍水相逢而已,并不熟。他自然是没刻意要记这件事,一个晚上过去就差不多忘了。 小学徒抬头看见了他手里的丝绸帕子。群众的眼睛雪亮。不等他开口,就伸着脖子,兴奋地喊: “师傅,你这手帕哪来的?” “不告诉你。” 小男孩讨了个没趣,并不气馁。一脸淘气的捂着肚子笑:“师傅,你肯定有相好的姑娘!” “该去切菜了。活干不好,我们两个的工钱都得扣。扣了钱就吃不了饱饭了。” 这一招果然灵,尤其是扯到了温饱问题。吓得小徒弟不敢扯淡了。他眨巴着眼睛,跑到墙角把一筐洗好的青菜萝卜提到灶台上,卖力地切。 小男孩使出浑身的力气,双手拿刀费劲地砍。每一刀下去的力度特别大,把灶台上的瓶瓶罐罐都震得摇摇晃晃。 李炎侧过头去。眼熟的药罐子不过就在两米之外的一个台子上。罐子下的木板摇摇摆摆的,也是岌岌可危。分分钟就可能落地摔烂。 炒的这锅菜对火候要求高,必须目不转睛地盯着。他不停地翻动菜勺,一时腾不出手,就对卖力切菜的小子喊道:“你动作稍微轻一点。别把人家的药罐子弄下去。” 听到叮嘱,小男孩把刀往砧板边一丢,双眼却直勾勾地望向门边。口水也流出来了,低低的嗓音里满含兴奋:“师傅,你瞧,大美妞来了!” 李炎早就想等药罐子的主人来了好确认是不是林觅她们。继续埋头炒菜,却听到一个熟悉的女声: “阿炎!你在这里做事,太好了!” “我来给林伯伯和小蜜蜂买些饭菜。” 他急忙转过身,果然看见了一脸诧异的采薇。经过一夜的奔逃,头发略有些蓬乱,却分毫不减她的美丽。 这下他放心了。既然是采薇来熬药,那么,徒弟所说的另一位大美妞,不就是林觅吗?这一家子谁也不少一根头发,多好! 小徒弟心里一喜,把罐子抱在手里:“原来师傅认识你呀。我去加点水去。” “不用不用,我自己来。”采薇说着,就要去拿罐子。 不料小男孩毛手毛脚地抓着罐子,又光顾着看她有些心不在焉。给地上的柴火绊了一下,“啪”! 摔了个狗啃泥,罐子也四分五裂了。药渣洒的满地都是。 整个人一时间傻掉了,愣愣地爬起来口里反复喊着“我错了”,双腿不停地发抖。 采薇无奈地摆摆手,“算了算了,你也不是故意的。” 他怕师傅怪罪,立马抱着头往外逃跑了。 采薇蹲下来捡起洒在地上的那一滩药渣。外观上看,除了有树枝、竹根和成片的人参,居然还有一团黑乎乎、软绵绵的东西,不知为何物。 她翻那药渣一点点地仔细看。鼻子里闻到一股奇香,手指尖捏上去却是类似毛发的触感。 “头发?!”她的面色忽然间因惊吓变白,声音也透着十足的恐惧。 李炎听到她的惊叫,猛然回头。把锅里的菜一口气全部盛到盘子和碗里。急急地走过来收拾残局。 他从小就看见过老李给军队里的伤员熬药,根根须须叶子花朵都有。可这种毛茸茸的药,是头一回见。 他也捏了捏那团怪异的东西,皱着眉头冥思苦想。 “这药到底是用的什么配出来的?怎么这么奇怪呢?” 最近的怪事一出接一出,好像装了邪。采薇一慌张,就把夜里遇到叼着人的手指头的黑猫的事也讲了: “我们昨晚看见了一只黑猫进了厨房。嘴里咬着一截手指,还吐了个金戒指。是房东罗太太的然后就起火了” 李炎心里咯噔一下,右眼皮跟着狂跳起来。 他听见外面有人在走动,连忙拿起撮箕装了满满的柴火灰,盖住了满地的狼藉。 随后,手握扫帚三下五除二地把地上的碎片和残渣打扫干净,倒入后厨的垃圾堆。 收拾了残局,锅里的菜也炒好了。他总算是有些时间喘喘气。 “黎小姐,这里只能临时落脚。我下班了再去找找其他合适的地方。” “嗯,”采薇点点头,“我哥只交了三天的钱,他也在继续看房子呢。” 面前的少女见四周没有旁人,终于鼓起勇气羞怯地开了口:“阿炎,你有没有和他一起回来?” “少爷在外头坐着吃饭呢。这里所有的菜,我都能炒。想吃什么,尽管点。” 她伸出手心来。映着灶里的火,小小的铜元也有些热了。 “我把饭费放在这。我和小蜜蜂,还有林伯伯的。辛苦你了。” 他看着她的脸,心里在感慨:一个晚上而已,原本就小小的瓜子脸又瘦下去了一圈。 在采薇转身离去的瞬间,李炎拿着钱追了过去,不由分说塞回她的包里。 “钱你留着。我来付账就够了。” 第三百八十三章 一码归一码 采薇独自走在客栈里,忐忑地在一桌桌食客里望来望去。她的眼睛在寻找了一圈后很快找到了目标。 靠墙的那一桌,就只坐着一个披着灰色斗篷的人,身影她最熟悉不过了。 一堂除了微闭着的眼睛和两道剑眉露在外面,连鼻子都盖住了。 他靠着墙休息,桌上的饭菜和汤都不再冒热气。不是不饿,而是碍于身份,不敢和其他人一样举起筷子吃个畅快。 这一幕自然看得她很心疼。上一秒还有些羞怯,这时就毫不犹豫地迈出步子了。 她走到桌前,轻轻地拍了拍他的背。声音比动作还要轻柔几分: “一堂哥哥,你还好不好?一夜不见你,我特别的担心。” 隔着一层厚厚的冬衣,谈不上男女授受不亲。睁眼看见了她,他依然心跳加快了半拍,只能点点头,算是回应。 采薇过去和他说话时从不带这样的语调。虽然也很温柔,可总要用一点小小的、少女们喜欢的遮羞伎俩,从没像此刻这么感情外露的明显。 林一堂有意地低下头,不去与她对视。她的眼睛很漂亮,还是要命的那种温柔眼神,男人谁看了都会沦陷其中。 “我不能让她知道我心里想什么。” 他深吸了一口气,装作很惊喜地站了起来,悄悄问: “叔叔和觅觅,还有你哥,他们都和你一起吗?我和阿炎回来路上看见院子被火烧过了。” 采薇主动地拉住他的胳膊,小鸟依人般地靠上去:“都在这暂住了。随我上楼去。” 担心了一个晚上,加半个白天,她的眼泪无法控制地再次滴落。一堂见状,不忍心将胳膊从她手里挪开,只好由着她了。 他和采薇沿着客栈里的木梯一级一级地往上走,也有好奇的人会侧过头来看。 两个人一路无话地上了楼。采薇见林觅还在父亲那边守着没出来,就拉着他进了房里。 一进门,她就把小小的脑袋埋进他的怀里,哭出了声。 “一堂哥哥,我特别害怕,最近怪事太多了,我都不敢一个人待着” “昨晚我们的院子里来了一只吃了人手的黑猫,还吐出一个房东太太的金戒指。” “我刚才去了厨房买饭菜,碰见了李炎。结果在熬药的罐子里,看见了一种东西,细细的像人的头发。” 一字一句地在他的脑海里回响。字字如针,扎在他的心上。他的胸前沾满了她的眼泪,哭声听得他心里一片酸楚。 他对不起他们,眼下却一筹莫展。 这些日子,建华和采薇都是被他连累的。如果不是收留了他这个从牢里跑出来的人,兄妹两人就能自由自在地满街走,过正常的生活。 安心住了半个月的院子被烧了,意味着他们得重新安家。付出去的房租打了水漂。建华依然要工作,采薇也要继续求学。 叔叔和表妹加起来也没他本人在刘警长眼里的威胁大。一堂甚至想过,找个机会送他们一起南下,自己单独去和警察们算账,多杀一个就赚一个了。 等她哭完,他胸口的衣服全部湿透了。他本能地往后退了几步,两人之间隔开了一尺来远。 “我亏欠你们太多了。不能再继续连累大家。我只要不走,你们都得不到安宁。” 采薇好不容易止住了哭声,听了这番肺腑之言,又是梨花带雨地哭一场。 他的手在轻轻地颤抖。终于,他伸出了双手,给了她一个期待很久很久的拥抱。 “采薇,不要难过了。我下午就找住的地方去。你和哥哥保重。后会有期!” 说完,他抬手一把推开门,头也不回地往楼下跑,好像恨不得瞬间消失掉。 房门口留下一脸茫然的采薇。她想追,不敢追,怕招来便衣和眼线。 一堂离开客栈后不久,李炎端着饭菜送上了楼。在栏杆处看见了双眼肿成桃子的采薇。她依依不舍地望着远处,比一个钟头前还要憔悴许多。 “黎小姐,你是身体不舒服么?” 她忍住眼泪,勉强笑着:“没有,没有。” 李炎往她身后的房间看了一眼。里面空无一人。他困惑地问: “一桌菜,少爷连筷子都没动,想必是和你一起上楼了?” “他走了。” 采薇说完,转过身擦眼泪,肩膀也抽动起来。 李炎大惊,手一抖差点掉了手里的托盘:“少爷走了?!你们闹别扭了么?” 他的声音大了些,离林觅和爸爸待的房间又太近。话音刚落,里面的人就有了回应。 原本关着的门吱呀一响。林觅慌张地出现在门口。袖口除了新鲜的药汤浸上去的印子,还有一抹血。 “采薇姐,表哥他不和我们说一声就自己走了?!” “爸爸听到你们说他离开了,急得又吐了血,我赶紧去煎药。” 说完,她拿着一个黄纸包,扶着木楼梯就要往下跑,连头发散了都没觉察。 李炎拦住急急忙忙下楼的林觅,“小姐,别慌。这药给我看看。” 她把纸包递了过来。 他三两下就拆开了。一团类似毛发的东西,就夹在参片和枝,根,须等药材里。 李炎小心地捏起它,凑到鼻尖轻轻一嗅,脸色就变了。 “小姐。你先带我进去看看少将大人。这药可能有问题。” 林觅拼命地摇头:“不,这药是启澜辛辛苦苦去医馆求来的。不可能有问题的!” 她想拉住李炎,却不料这次他没有完全听从她的话。 “小姐。我知道你心里有小书生。他也救过我的命。但是,一码归一码。少将大人的身体,容不得任何闪失。这药先不要服用了。” 林觅还想替启澜辩解。可是,父亲的咳嗽声又从房里传了出来,比昨夜还要更加剧烈,让她百爪挠心。 原来,李炎说的话,林先生都听见了。他自己挣扎着下了床,仔细翻出启澜送来的那只箱子里放好的药包。 即使药是好药,这里头黑乎乎的类似头发的东西让他十分膈应。看到来历不明的那团毛发,他的心里和嘴里一样苦涩难当。这药,确实是喝不下去了。 第三百八十四章 无条件地相信 林先生的内心波澜阵阵。他用力咬牙甩下了手,一个散开的药包“噗”地落地。散落一地的药材,看得他胸口疼了起来。比胸口的内伤更难受的,是心。 过去有过多少回枪伤刀伤,哪一次不是药到病除的?偏偏这一次,吃了药丸,没好透。听了药丸,变本加厉地吐血。 这药,到底是良药还是毒药呢?他宁可信后一种判断,即使这一种判断会彻底颠覆他心中那个善良勇敢的少年形象。 林家祖上一度传下教诲,素来就不可太轻率地相信一个外人。尤其遇到生死难测的事,更不该盲目。都怪自己大意了。 他摸到桌子,费劲地坐在凳子上,朝门口愣着的李炎说: “多亏你心细,才帮我发现了药材里有怪异。现在连箱子一起都拿去烧了。” 李炎进屋拎着那口柳条箱子急速地踏着楼梯,去楼下的厨房里烧。 林觅一字不漏地听到了父亲的话。整个人如同挨了一盆迎面泼下的冰水。她抹了抹眼泪,哭着跑进房,拉着父亲的手一个劲地替启澜求情。 “爸爸,您不要怪他,他是好心送来的,事先也不知道药里有什么” 她一哭,急着下楼的李炎就不由自主地停住了脚步。他立在楼梯一侧,抬头回望。 林觅好看的小脸上,眼泪掉了一层又一层,完全止不住。原来散在鬓边的黑而柔顺的头发,吸饱了泪水。贴在了脸颊处,好像淋了一场雨。 一边是少将大人下的硬邦邦的命令,一边是小姐落泪的楚楚可怜。他的心情也跟着哭声起伏。最终,想了一个两边兼顾的法子,沿着原路返回了。 “这药我存在楼下。万一里面的东西是有用的呢?也说不准。”声音里有些许难以掩盖的勉强。毕竟,这事是他起头的。 林先生摇摇头,“孩子,你跟随我多年,知晓我的脾气。不必为了觅儿的感受替一个外人说话。” 林觅往李炎这边看了一眼。她的眼里泪光闪闪,嘴角微微地动了动,欲言又止。李炎的心忍不住揪了起来。 他犹豫几秒,终于下了决心,岔开了话题: “少将大人,我们当务之急是要去找少爷。今天一早我和他在茶楼碰见了刘警长。少爷在牢里吃够了他的苦头,气不过要报仇。” “何况少爷走的时候还带了枪在身上。他的脾气您知道,一旦咬牙要报仇,必然是非报不可的。” 采薇听出话里的意思,连忙凑过来一起软声软语地求情: “林伯伯,李兄弟说的对。我们不要拿药说事了。怕药不好,不吃就是了。” “我刚见着一堂哥哥。他忽然要走,我当时一下子就懵了,特别后悔没拦住他。现在我赶紧去找人,再耽搁一会恐怕就来不及了。” 她说得于情于理,又比自己的女儿多了一个“旁观者清”的立场。林先生无法不心服口服。 眼下,尽快寻回已经出走寻仇的直性子侄儿,避免惹出无法预料的大祸才是最为重要的事。他作为长辈,在三个小辈面前低头让步了。 “采薇,你的话有理。一堂就辛苦你去找了。我们林家欠你兄妹两个太多了。” 林觅听了连忙拉住她的手,“采薇姐,吃几口饭再去找。” 她有意地拍了拍随身的小包,撒了个善意的谎:“小蜜蜂,林伯伯,李兄弟,你们赶紧趁热吃。我的包里有饼干。” 采薇的背影越来越远。最后随着清脆的高跟鞋声一同消失在客栈门口。林先生看得眼眶湿润。 他目送完顾不上吃饭就匆匆离去的采薇,心中有一份难平的愧疚。擦了擦眼角,慢慢背着双手转回房里。 这过去的十几年,孩子们从懵懂孩童变成了少年少女。他是长辈,心里有数。知道勉强不了,只好由着她去。 家世好,从小众星捧月的侄子,阴差阳错沦为一个含冤逃亡的人。随时都有被抓回去坐牢或砍头。到了这步田地,还有一个这么好的女孩子不离不弃,实在是前世修来的运气。 李炎默默地靠着墙。他清醒地意识到:在这个时候自己千万不能糊涂。最好的选择还是留下来保护好林觅父女,以免出现不测。 林觅对他和采薇都怀有感激之情。若不是他俩一前一后地默契配合,父亲非把启澜辛苦送来的药像竹笋剥皮一样查个水落石出不可。 “我深信,他不是暗中做手脚来害爸爸的人。真相很快就会出来的。” 她弯下腰,默不作声地收拾掉落在地上的药材。收拾完了又去打水洗手,给父亲轻轻地捶背。完全是一副乖乖女样子。 捶背一个钟头,林觅的双手都酸了。林先生还没有睡下,反而精神比刚才还好一点。好在旁边的李炎心疼她没吃午饭,还累着了,准备把这活儿接过来: “小姐,你回房去休息,这里有我守着,放一百个心。” 她感激地朝他笑了笑,“昨夜见不到你和表哥回来,都不敢合眼。辛苦你替我照顾爸爸。我确实有点想睡觉了。” “小姐千万要保重好身体,先把午饭吃了。晚上我再给你单独做一顿饭。” “我想吃鱼丸子炖白菜。再来一份炒鸡蛋。” 李炎高兴地点点头:“好,我记下了。” 林觅谢了他,扶着门框走回了隔壁的房。李炎陪林先生坐了一会,看到他困了,连忙扶他去休息。 盖好被子,林先生的疲惫一下子就全部显了出来。他闭上眼睛,脸色苍白带青,沉沉睡了过去。 离晚饭时间还差三四个小时。李炎怕过早离开不妥,就拉来一把椅子,守在了床前。 林觅的房里看似一片安静。实际上,她已经把头发盘进帽子底下,换了身男学生的衣服。 随后蹑手蹑脚地来到了门边,打探里面两个人的动静。父亲睡着了。小警卫背对着门,完全没发现她溜了出来。 “爸爸,李炎,不论你们如何看待启澜带来的一箱子药材,我都无条件地相信他。” 她的主意已定,趁着他们没有发现心底的秘密,急速地下了楼。 此时,客栈里吃饭的人很多,谁出去,谁进来,伙计们都没工夫去盯。 第三百八十五章 差点沉不住气 晌午已过。林觅一路上小心翼翼地连走带跑,有意避开街边一些可疑的人。往往是擦身而过的时候,就能分辨到对方不同于常人的气场。 这类人比较好认。他们总是比普通的行人要多几分鬼祟感。有的低着头反复整理实际上并不皱的长衫。有的假装看报,报纸翻得漫不经心。有的三三两两地聊天,眼睛四处张望。 林觅一边匆匆赶路,一边默数着那些“瘟神”。至少也有惊无险地躲过了七八个便衣和眼线。路边的点心铺子,阵阵香气飘出。 新的糕饼出炉了。她放慢了脚步,径直走了进去,递上了钱。 “来两斤应季的栗子糕!” 一个手脚利索的伙计仔细地包了糕点,笑着说:“常来照顾生意呀!” 沉甸甸的栗子糕拎在手里。林觅的心情也好了许多。她是心疼启澜的。从来不计回报地帮助林家,即使父亲对他始终存在或多或少的偏见。 上回,他们在一起无忧无虑地吃点心,聊天,好不快乐。虽是数月前的事了,依然历历在目。 那个熟悉的院子,在她的视野里渐渐近了。她的心砰砰乱跳。和所有等待和恋人见面的少女一样,羞涩,不安。 前方的路口,忽然传来一阵响亮的哨子声。紧接着,冲出黑压压的一队杀气腾腾的警察。 林觅见状吃了一惊,本能地身子往后缩。这里距离那个小院子太近了。短短的,不到五百米。 刚好有些下午出摊的小贩在她身边陆续地摆开了担子和箩筐、木桶。有卖果子的,有卖烧饼的,有卖豆腐干和糖果的。吆喝声此起彼伏。 那些凑上前来买东西的人,密密麻麻地站着,蹲着。从背影看,分辨不出是张三李四。 家里出事后,生活与过去有天壤之别。带着父亲一路流离颠沛,与坏人斗智斗勇。她长经验了。 林觅把栗子糕小心地放在脚边,弯腰去挑选一些果子。借着路人的掩护,悄悄地观察对面的动静。 警察们速度加快,离得越来越近。一个戴着帽子的中年人骑着一匹马,腰间挂着手枪,从队伍后一直往前。这是他们的头儿。 一个便衣从人群中闪出,跑到跟前,传递消息: “警长大人,顾老三已经被我们的人包围!” 林觅的手一抖。掌心的一个果子,骨碌碌地掉到地上。 “难道有人暗中发现了启澜的住处,要下手了么?” 一时间,她的内心充满了恐惧。双腿在长长的外套底下不停地颤抖。 警察们兵分三路,涌入了一家路边的书店。 糟了!启澜是爱看书,也喜欢逛书店。可他怎么偏偏在这个下午要去书店呢? 她脑中的弦紧绷到极致。甚至想过,要不要自己跑上前,把帽子用力一甩,露出长长的辫子,引走这群可恶的人,给启澜多一点逃跑的时间? 又是一阵巨大的喧嚣。 “逮住了!看你往哪里跑!” 刘警长晃动着头顶的帽子,被建华用树枝打伤的那一侧眼皮,依旧肿得发亮。他似乎是要将这种愤恨全部宣泄在启澜身上,从牙缝里快意地蹦出笑声来: “呵呵!带回去再算清这笔拖了半年的账!” 四个便衣凶神恶煞,从书店里拖出一个五花大绑的人来。 那个人虽然身形和衣服与启澜有些相像,头却被麻袋严严实实地罩住。即使是林觅,隔着三百多米远,没有十足的把握一眼就辨认出来他的身份。 她此时进退两难。冲过去,只能多一个被抓的牺牲品。活下去,或许能有办法救人。如果他真的是启澜,她必然拼尽全力。 耳边多了一串自行车的铃声。警察们纷纷让道: “秦公子,请!” 林觅的眼里出现一个多日不见的人影。秦锋踩着自行车,速度不算快,径直到了中年人跟前。 “刘前辈,您的手下,真够厉害的。” 这声音,语气,是如假包换的本尊。只是林觅想破了头,也摸不准秦锋在这个节骨眼上现身,是来帮忙,还是来添乱。 他侧过头去看了一眼那个还在便衣手里努力挣扎的小子,手一挥,说: “又不是抓个丑八怪,摘麻袋让我和刘前辈看看!” 刘警长对此无异议,便衣们就把他头上的麻袋用力扯了下来。 “冤枉呀,大人!” “我真不是你们要抓的人!” “我只是一个唱戏的呀” 他估计是头一回赶上这么可怕的事情,极度恐惧,喊哑了嗓子。 林觅这才看清楚,对方并不是启澜。只是眉眼有三分酷似,身材和衣服相近罢了。显然他们搞错了。她心里还是对这位不停喊冤的小哥表示很抱歉。 不过秦锋见了那人的真面目,却拍手笑道: “我看和画像上差不多,嗯,得来全不费工夫。” 刘警长难得见他怼自己,也同意将人带回去细细审问。殊不知,秦锋一边踩着车随队伍走,一边忍不住偷笑 林觅等警察们都消失了,才急急忙忙地寻过来。院门紧闭,里面没有响动。她心里有些沉不住气,伸手就使劲敲门。 “笃!笃!笃!” 敲了好几下,无人应答。她才记起上回启澜就已经将钥匙相送。 低头翻兜里,果然还在。 林觅舒了一口气,连忙转动了锁,推门进去。 下午,冬日的太阳和煦地照着安静院子。陈醒养的那只威风凛凛的大公鸡,尽职尽责地打了好几次鸣,悠然在一棵树上栖着。它一边闭目养神,一边等着他的主人快快醒来喂食。 林觅熟悉这里的房间。她先是奔着启澜和陈醒住的那间房去。门开着。房的两侧各放一张床。床上的被子都叠得很好。 她又忍不住走进了自己曾经和克丽丝同住的房间。里面干干净净。 床边摆着熟悉的软底拖鞋和皮鞋。小方桌靠墙,摆了一面镜子。桌面放了些香粉盒子和口红眉笔。看来好朋友克丽丝还住在这里。 厨房的四面墙壁依然暖和。灶里的火还没完全熄灭。 两个少年昨天夜里喝光了一坛酒,合衣躺在地上睡得正香。他们打得了坏人,上得了考场。内心一股少年英雄气,讨厌社会的条条框框。偶尔喝醉一回,又算得了什么。 启澜枕着自己的胳膊,安安静静过了一宿。他忽然惬意翻了个身,伸了伸腿。小酒坛从脚边滚了出去。 “咕咚!”土陶罐撞上墙角,发出清脆的声响。 第386章 好心办好事 那一坛小酒太好喝了。滴酒不沾的人也难抵诱惑。启澜放下一切,畅快地醉了一宿。晌午过后依然醒不来。 若不是脚下的酒坛子滚了,撞了墙壁又裂了,眼睛还会继续闭着。听到响动,他本能地睁开眼睛,“都说酒后误事,我从没这么晚起过。” 耳边,鼾声不算大,但一串连着一串,节奏感强,充满了喜感。他爬起来抖了抖身上沾的灰,又接着去喊睡得正香的同伴: “陈兄,再不起来,一天就快过完了!” 陈醒揉着眼睛叹道:“啊?!我居然能一觉睡到现在?”慢慢地盘腿坐起来,望着灶台上的一堆东西发呆,似乎还没睡够。 “先弄点吃的,吃饱了才有力气做事。” 启澜手里拿火筒对着灶里吹完气,把地上的柴火往里添加了好些。火渐渐大了。铁锅架上去,热了鱼汤,贴了有嚼头的面饼子。香气四溢。 陈醒闻着香喷喷的、冒着热气的食物,心里一高兴,就和他聊天。 “小澜,林小姐要是一直住在这里,该多开心。” 启澜被他说中了心思,不好意思地低下头去。他把鱼汤拿勺子舀到两只碗里,故作漫不经心地递上一碗: “趁热赶紧泡饼子,冷了就不好吃了。” 陈醒接过碗就边吹边喝,惬意地啃着饼子。 “南边的那间房,光线很好,大冬天的也暖和。我们把书搬进去,做个书房?” 启澜听到他提起这个特别的房间,心里一动,最后一点秘密想藏也藏不住了。 “陈兄,书房的事慢慢来。开春后我会去打扫、布置。南边的房子,留着有用的” 陈醒边嚼着饼边笑,话匣子一开就打不住了: “哎呀,你就大方承认好了,林小姐住南边房里最合适。” “我就一个人,形单影只的。特别羡慕你和她,即使见不着面,也相互牵挂。” “和我还不说实话,真伤心。” 门边,不知不觉就出现了一个少女的身影。林觅来的时间巧,差不多赶上了最重要的后三句话。心头有了难以抑制的欣喜,脸颊也显出了害羞的粉红色。 启澜正咬着饼,看到墙上的太阳光里映出一个熟悉的轮廓,一转身就发现了她。 “觅儿来了,真好!” “一起吃点,快进来。” “我还真饿了,”林觅伸出白嫩而柔软的小手按在肚子上,“这些天都想念你做的饭。” 听到夸奖,启澜乐在心底。他把饼放下,重新洗了手,给她盛好了汤,又把饼子热了,装盘。 “这饼的味道真香,我以前从来没吃过呢。” 她吃完了一个饼,又快速地品尝了鱼汤。味道鲜美极了。 “这鱼也特别好。应该是山里的水养出来的。谢谢陈兄!” 林觅毫不吝啬对美食的赞美。陈醒笑了笑: “林小姐,你真说对了。饼子是我家的。我元旦前回家,好吃的都能搬多少搬多少。装了满满一牛车哪!” 她以为自己不在的时候,大家都凑在一起热热闹闹地过了节,羡慕地说: “昨晚的饭菜肯定特别好吃,克丽丝是不是边吃边惊叹呀?她也挺喜欢中餐的。” 一语戳中痛处。洋妞儿并没有在家。陈醒顿时有点失落了。他极力掩盖着心里的不安,表面上打着哈哈: “她昨儿上班去了,节日里忙,估计得今天才能回来呢。回来我们一起罚她喝一杯迟到的酒。” 启澜猛地一拍后脑勺,“哎呀,行远兄那边还没送吃的过去呢,都要饿哭了。” 他匆匆忙忙装了饼子和汤,提上篮子往外走:“觅儿,陈兄,我去去就来。” 朱行远养伤的那间房靠西南。门前有好几棵枣树。大冬天的掉完了叶子,光秃秃的。启澜过来送饭的时候忽然有些莫名的紧张。 以前他每天忙得像个陀螺,做了饭菜都是陈醒帮忙送进去。头一回亲自来,反而不自在了。 朱家的遭遇,和林家肯定脱不了干系。行远平时的牢骚也不是没有道理。启澜夹在两个家庭之间,很是忐忑。 他不能完全站在朱家立场上,因为行远看林家大大小小谁都不像好人。 他也不能完全站在林家立场上,不然无法面对涓涓姐和故去的朱伯伯。 在门外犹豫片刻,启澜把篮子往脚边一放,鼓起勇气去敲门: “行远兄,我来送饭了。抱歉来迟,请见谅!” 他带着满满的诚意。那门并未真的关着,着了力,一下子就开了。 人呢?! 启澜惊讶地瞪大了眼睛。仔细将房里四个方向都寻了一遍。只捡到了一张被风吹落到地面的字条。看内容,是留给克丽丝一个人的。 他收好字条,朝着厨房这边跑去。 “行远兄他不见了!” 陈醒有些惊喜地推开窗户,探出半个脑袋,“难道是趁我们睡熟后悄悄走的?” 林觅对此人印象不深。她有些困惑地问:“他是有事离开了?克丽丝知道吗?” 启澜把折好的字条拿出来,放到她手心里。 “这个是他留给你这位好朋友的,亲自交给她。” 陈醒迫不及待地跳过来,速度快得惊人。字条在林觅手上停留还不足三秒,就被他拿了去。 “先给我看看,我要确保上面的每一个字不会对克丽丝小姐造成伤害。” 他打开字条,认真扫了一眼,似乎放了心。 “这个人,真是个白眼狼。还是别告诉她了。免得伤心。” 林觅不同意:“陈兄,你是男人,我们女孩子的事是自己做主的。字条还给我。” 启澜没细看上面具体写的什么。不过,看陈醒的脸色,猜到朱行远八成是没说好话。 倘若如此,看了伤心,不如隐瞒。 “唰唰!” 纸条在他的手指之间,成了一堆小碎片。 林觅还来不及阻止,那些碎片如同小飞虫一样纷纷扑进了熊熊燃烧的柴火堆。 它们成了一堆灰烬。 “陈兄,你” “放心。我这是好心办好事。你和小澜会明白我的苦心。” 之前被朱行远找茬,心里憋屈极了。他紧缩的眉头一下子舒展开来,大步走了出去。 第387章 坏人脸上没写字 厨房的那门,上一秒还刚刚被陈醒一掌推开,下一秒,就被启澜双手合上了。灶里的火燃烧得很旺。窗户半开。房里不大,食物的香气和空气的温暖,带来家的感觉。 时间在这里不敢大把大把挥霍。分分秒秒都要节约着花。林觅斜靠在他的肩膀上,浑身都像散了架一样疲劳。前一晚急急忙忙地逃跑,还要照顾生病的父亲,消耗了她不少精力。 启澜把她的手轻轻地握住,然而这双光滑而柔软的小手,却凉得像冰块。 “觅儿,你的手从来没这么凉,身体不舒服了要告诉我。” 她的长睫毛无声地垂下,盖住了眼睛,好像是睡着了。他也一度以为她是睡眠不够,想休息了。刚要帮她暖手,她却单刀直入地来了一句: “启澜,我这次来,是为了弄清爸爸的药里到底放了哪些东西。” “药是东边教堂后头医馆的白老先生开的。我当时走得急,没找他拿方子。” 话是说得语气淡定,内心却有些发虚。药里其他的药材他不是很清楚,唯一亲眼所见,知晓来路的,就是那只大老鼠身上拔下的毛。 在送药前,启澜也无数次纠结过。白老先生行医一辈子,想来也不会骗他。何况,这老鼠是专门偷吃上好的中药材才长了这么大。 在林觅面前,他不到万不得已,不会撒谎。这次,也选择了真话不全说。她猜到他心里有话,难以言表。于是睁开眼睛,果然看见启澜一脸的惊慌。 “时间还早的话,你带我去拜访那位老先生。上回也是他的药丸帮了忙。爸爸舍不得自己服用,让给表哥。他的内伤基本都医好了。” “我这次本来也去买上回的药丸。但医馆意外失火,损失了很多药材,一时半会难以熬制出来。白老先生临时配了这种需要水煎服的药。自然是要费事很多。” 她真心是信他的,一丝怀疑都没有。但毕竟关系到父亲的性命,非常有必要去亲自看一看。 启澜点头同意了。他暗自想,到了医馆,也许就不用他笨拙地解释了。 正当他俩在商量如何去医馆的时候,院子里的陈醒听到了轻轻的敲门声。他伸手摸了一把额头上的汗,强迫自己尽快镇定下来。 离开厨房后,他就直奔着朱行远养过伤的那间屋去了。他在房里四下都检查了一遍。发现这位仁兄除了挑剔伙食,还对穿的过分讲究了。 启澜买来的那些裁缝铺的崭新的衣服裤子都还在衣柜里。一件也不少。衣料还挺凑合,款式也体面。行远不但不领情,还把叠好的衣物全部翻得乱七八糟。 他离开的时候,穿了一身面料名贵的衣服,是克丽丝特地花了大钱买来的。 陈醒想到此处,气愤得摇头,带上门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好像多停留一秒,就会被这享乐主义的空气腐蚀了。 一开始没觉得公务员小哥有啥地方不好,也是尽了力把对方救出来,再好好地照顾着。 现实却很打脸:人家根本没把他们当朋友,甚至连熟人都算不上。招呼都不打一声就离开了,犹如囚犯越狱一样急不可耐。 他有些后悔。自己和启澜都太缺乏社会经验了。他们只想着行善和打抱不平,却区分不清好人和坏人。毕竟,不怀善意的人没有谁在脸上写着“坏”这个字。 但受伤害最深的,必然是克丽丝。古代的那些男人,只有恩断义绝了,才会对自己曾经的女人写这种字字诛心的分手信。 他为了减轻她未来的痛苦,有自作主张把行远留给她的字条先撕烂,再投到火里烧掉。做完这一切,他看似轻松,其实有些不安。干脆独自在院子里走来走去。 看似大大咧咧的小伙子也有心细之处。他想,林觅与启澜见上一面不容易。让他们两个人有个说话的地儿。 同时,他担心克丽丝回来后发现了情人不辞而别,会干出傻事来。绞尽脑汁在找对策,却还是慢了一拍。 轻轻的敲门声响了又响。陈醒猜到是谁在门外,却不敢像往日一样潇洒地前去开门。然而,他看到自己的手最终习惯性地举了起来。双腿也朝着们的方向不停地挪动。 他放下门闩。她就进来了。一对漂亮的蓝眼睛,带着几分夜班带来的疲惫,嘴角的笑容却那么真诚而快乐。 “陈先生,我挣了很多钱,晚上请你和顾先生一起吃大餐,好不好?” 克丽丝说着,还扬了扬手里鼓鼓的皮包,只是她的好意让他感到心酸。单纯善良的洋妞儿,你不知道自己已经被情人所抛弃,所以才这么开心么? 陈醒不知如何应答,只得同过去那样装作轻松地聊些无关紧要的话。 “克丽丝小姐,你总算回来了。你还没尝过郊区里的各种好吃的东西?我都带了些。饼子,瓜子花生,鲜鱼,腌肉,糖果,都有。想吃什么待会我给你送来。” “谢谢你,我昨晚没能赶回来,你们三个人吃的睡的好吗?” “额还好。”陈醒反应过来,她是问行远和他俩一起过得如何,头皮一麻。 “行远哥他住这里,给你和顾先生添了好多麻烦。真的辛苦你们了。我今天中午刚重新租了房子,明天就带他搬家,马车都定好啦。” 听到她还在憧憬着未来的幸福生活,陈醒于心不忍,强忍着不把到了嘴边的事实说出口。 他默默地低下头,假装在太阳底下活动手指,以免被她看出内心的纠结。两人一前一后地走,影子慢慢地叠在了一起。 克丽丝是何等聪慧的姑娘。才走了四五步,就看出了他的异样。她停住了脚步,“陈先生,你今天和平常不一样。” 陈醒抬头望了一眼天空。依然蔚蓝,是难得一见的冬日好天气。这种好天气尤其适合表白。但偏偏遇上这种尴尬时刻。只能缓一缓了。 他的目光对上她的眼神。蓝色的眼睛,闪烁着光芒。她的一头金发松松软软地披在肩头,皮肤白嫩,色如牛奶,质如丝绸。 第388章 势均力敌的难题 午后的太阳格外耐心地照着他们。陈醒的影子,和克丽丝的影子,都不约而同地投在了院子里一堵墙上,比之前亲近了许多。 陈醒将双手轻轻地捏成拳头。他在心里早已挣扎了一轮又一轮,依然没能想出个两全其美的办法。 好几回,他差点就要把行远不辞而别的事和盘托出。一念之间,望着她灵动的眼睛,却瞬间动摇了。他的拳头飞快松开,藏进了双侧的裤兜里。 可是,沉默的时间一点点变长。躁动不安中,顾虑就像啤酒杯边上不断浮上去的白泡沫,越聚越多。多到他心里发虚。 真相终究是要讲的。但最好不要是现在。他怕爱笑爱唱的克丽丝当场伤心落泪,更怕她进一步明白真相后再也不搭理自己。 一只羽毛很蓬松的鸟儿,扑腾着翅膀从屋后飞来。它像小沙包一样落在旁边的枣树上,懒懒地晒太阳。 一根发亮的灰蓝色长尾羽毛,不偏不移,随风掉在克丽丝的脚边。 她弯腰拾起来,拿在手里看得出神。 树上的鸟儿见自己的羽毛被美女捡去了,竟然放开嗓子唱歌,声音谈不上婉转,倒也不难听。 “陈先生,你读书多,快告诉我,这是什么鸟?” 一只过路的鸟儿化解了他的尴尬。这是陈醒万万没想到的。 “灰喜鹊,”他很有把握地说,“我住的村里,家家户户的院子里都有这种鸟。” “它的样子真可爱。鼓起肚子的时候像个毛线球。” 克丽丝说着说着就笑了。目光里流露出天真。正当她在琢磨怎么利用这根羽毛,就听见一个熟悉的好听的声音在唤自己的名字: “亲爱的克丽丝!你总算是回来了,我一定要见了你才走!” “小林!顾先生!看到你们在一起,我就特别高兴!” 林觅微笑着从厨房的那个方向跑来,手里还拿着一个圆圆的东西。启澜则背着手,慢慢地跟在女朋友的身后。 少女用纤细的手指撕下一块热好的饼,递到了好姐妹的嘴边。 “尝尝,保证你喜欢吃!我们都吃过了。” 克丽丝是第一次尝到淳朴的山里味道。小巧的鼻子用力吸了吸,白白的牙齿把饼嚼碎,很快就竖起大拇指来。 “哇,真的非常好吃!” 林觅凑过来,把饼一块块地喂给她,她吃得津津有味。若不是手里拿着羽毛,洋妞儿就要自己动手来抓饼吃了。 陈醒看克丽丝在关键时候能给喜鹊和饼子转移了注意力,心中悬着的一块石头“砰”地落地。他猜到林觅也不急着要把实情告诉她。呼吸都轻松了许多。 不料,顾启澜走上前,俊逸的脸上带着一种颇有把握的笑容。陈醒还没反应过来他葫芦里卖的啥药,肩膀上就被轻轻地拍了两下。 “陈兄,今天下午和夜晚,你留院子里照顾克丽丝。我们要出去办事了。” 启澜是一片好心。他和林觅在厨房都把二位的晚餐和零食、茶水都顺手准备好了。要吃要喝只须伸手拿来。 若不是朱行远的离开像一道无形的墙横在中间,陈醒和克丽丝至少可以以朋友的身份一起度过这个愉快的夜晚。 陈醒不管启澜的本意如何,心中自然觉得不甚妥当:这不就是把他活活地置于一个非说实话不可的尴尬境地吗? 他的声音低低的,夹了满满的无奈和求生欲:“小澜,你和林小姐去哪,带上我。我可以给你们站岗放哨” 陈醒盼着能给个痛快的话,却不知自己也在给好朋友出了一道势均力敌的难题。 启澜也犯了难。他和林觅不是去游玩,而是要去医馆求白老先生补个药方子。去了两次,老先生的态度还行,但他的长孙白术都没给过好脸色。 这个人生怕来客盯上家里的珍贵医书和药材,防范心极重。每次启澜来,对方不是拿剑就是比武。再带上一个同伴,恐怕是连门都不让进了。 少年们想得复杂的事,在女孩子看来,就简单多了。她们不会把危险想在前头,只愿意看事情最乐观的一面。 林觅拉起克丽丝的手,高高兴兴地凑过来:“陈兄,我们当然结伴一起去呀,四个人正好。” 她的一番话挺在理。启澜马上让步了: “好,陈兄,我们马上要出发了。去之前我和你说过的医馆。” 节骨眼上,总算得解了围。他擦了一把额头的冷汗,如释重负地说:“没问题。收拾东西,走喽!” 两个少年每人拿一个小包,装着可能用得上的物品。他们走在前头,低声讨论去医馆可能遇到的突发情况。 少女们如同春日枝头嬉闹的雀儿,活泼地相互打闹。她们好些日子没见面,聊起以前去过的印度人开的黄油面包店,又想念那个口味了。 林觅依然穿着掩护身份的男学生服装。她的辫子藏在帽子底下。乍看去,还像个俊秀的男孩。克丽丝没有换高跟鞋。跳舞跳久了,走得有些累。林觅就拉着她一起慢慢走。 虽说和启澜并肩走路,陈醒不时地用眼角的余光来看看克丽丝。见她的步子不太稳,就提议喊辆马车。 下午的路上行人多,马车也多,不过都载了客人。他在路边自告奋勇地拦了好几次,人家赶车的还不肯停。 启澜见马车没戏,手心一摊:“小姐们,我们注定得走路了。”随后,侧过头去,悄声对陈醒说了几句,说得他连连点头。 陈醒面带微笑地跑进了路边一家鞋店。不一会儿,他就拎着一双做工上好的绣花鞋出来。这鞋的鞋底厚,缎面,里头也舒适。是请店里伙计好好选的。 “克丽丝小姐,这个,你拿着,脚疼的时候换着穿。” 洋妞儿的目光里充满了感动。她接过鞋换上,连声说着“谢谢”。脚上的高跟鞋在舞厅跳舞还行,走原路确实有些不太实用。 她心里还是挺惊讶的,这双鞋的大小合适,花色也是她喜欢的。只是她还来不及把脱下的高跟鞋收好,就被送鞋的这位年轻人抢先放进了包里。 林觅忍住笑,“陈兄你真的很聪明嘛。”他心里自然是得意,嘴上却谦虚着:“哪里哪里,不及林小姐。你的办法才是最好的。” 第389章 你原来会开枪 临近日落,一行人来到了东边的废旧教堂前。 早些时候,前方的街道还没堵死。可以从另一条路过来。但后来遇到了街头的几股黑势力交火,硬生生把那条好好的道给炸坏了。 现在,它是去医馆的必经之路。大白天的,走这里并不算阴森恐怖。可日头一旦落了,天色黑下来,就有些令人感到害怕了。 林觅第一次看到这种破败而神秘的老式教堂。她一步步走过裂开的地板,呼吸声也随着胆子变小了不少。 克丽丝对这里有童年的记忆。她不怕,反而望着壁画上褪色的天使们思念起小时候和父亲母亲来做礼拜的时光。 看见林觅的手脚在轻轻地发抖,就主动拉着她一起,给她壮胆:“小林,这里已经没有人来了。不用怕的。” 林觅不好意思地看着脚下,“我就怕地板缝里会出来老鼠和蛇。” 她的担心并非多余。随着走的地方越来越偏,地上已经出现了硕大的蜘蛛和蜈蚣。走路过程中必须小心翼翼地抬脚,避开这些奇怪的教堂生物。 最后,就连克丽丝也不敢大意了。她不得不承认,教堂已经不再是自己记忆中那个美好之地,而是被破坏得面目狰狞。 两个小伙子却丝毫不怕。他们脚下不时踩到破碎的石雕和腐朽的木板。为了更好地保护好两位姑娘,他们默契地一个在前探路,一个在后守卫。 启澜从裤兜里掏出手电筒,照亮了阴暗的墙壁和地板。 他搜寻着那一夜和怪老头的打斗中所记住的一切片段。凡是能想起的,都想到了。尽可能地找有把握的路,免得大家遇到不必要的危险。 陈醒是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他走在最后,也不忌讳老祖宗传下的不得走夜路回头看的规矩。他对家里的神龛里供奉的各位中国神仙都一概没有认识的兴趣,更别提洋人神仙。 只要有可疑的动静,他就回头。哪怕只是匆匆飞过,辨不清方向,撞得头破血流的蝙蝠,也要仔细看看。 这次似乎意外地顺利。启澜估摸着走出了之前迷宫一样难辨的地方,松了一口气。 “太好了,我们很快就能出去。” 然而他高兴得早了一点。话音刚落,教堂里某个黑洞洞的窗口,传来他熟悉的一阵尖利的笑声。 “小伙子,多日不见,我可想念你了!” 林觅听到这毛骨悚然的笑声,猜到此人是冲着谁来的,慌忙挣脱克丽丝的手,跑到了心上人的前面。 她的声音温柔而坚定,“启澜,你快躲到后边去,我在这,不能让这个怪物伤害你。” 陈醒一个箭步冲上来,双手把林觅和启澜一股脑地往后推:“小澜你还愣着干嘛,带着林小姐躲一边去!” 他又朝着克丽丝看了一眼:“我来保护你们,别怕!” 那个怪老头,除了神经不太正常,良心并不算坏。他顺着一根柱子“赤溜溜”地滑到地面,背上的那把大刀甚是抢眼。 “小伙子,说话算数,今日路过此地,还不拜师!” 启澜拉住陈醒,以眼神示意他不要乱动。 “老前辈,我对您的功夫没有悟性,您留着教给有缘人。我们是有急事要办。” “哦?什么急事,又要去劳烦白老中医?” 这个问题启澜不想回答。 怪老头似乎发现了新大陆。他嘻嘻地笑着,指了指克丽丝:“你们把这个女洋鬼子留下,老夫就不怪罪擅自闯入了。” 陈醒怒了,一脚踹了上去,踢得刀背“呯”地一响:“你为老不尊,敢提这么过分的要求!” 怪老头一个原地旋转,双手将刀取下,扛着,一双眼睛血红。 “我的同乡和兄弟姐妹皆被洋人杀害,多少年来我一直想着报仇雪恨。我今日必取她性命!” 话音刚落,掌心飞出数枚圆珠形状的铁器,朝着克丽丝站着的方向打了过来。 她来不及躲避,甚至都不敢相信,一个枯瘦且外表脏兮兮的老头会对素昧平生的自己下毒手。 几乎在同时,陈醒怒不可遏,拔出了顾启澜藏在腰间的手枪,对准了老头。 子弹“呯”地打出了枪膛。老头儿闷声倒地,挣扎了十来秒就死了。 “陈兄,你原来会开枪” 陈醒没接话,整个人失魂落魄地到了克丽丝的面前。林觅把她扶起来,见她眼睛微微地睁着,轻轻唤了几声却没有回应,忍不住大哭。 他一把抓起她的手,把了把脉,又贴着听了心跳,得知生命体征都还平稳,才略放了心。 那些铁珠子大部分被克丽丝随身带的皮包给挡住了,深深地嵌进去。若是直接打进身体里,必然血肉模糊。 她的胳膊和大腿处有处伤口,流着血,好在不致命。陈醒埋头将贴身衣服的布撕成一条条长短不一的绑带,细细地包扎。 启澜自责地半跪下来,诚恳地负荆请罪:“陈兄,说什么都晚了。你来罚我!” “罚你?”陈醒白了他一眼,“我还指望你给我拉个红线,哪里舍得罚你。” 林觅恍然大悟。她刚才看他给克丽丝包扎伤口那副认真又体贴的样子,不由得想起了和她刚认识不久的顾启澜。 那种细致的体贴,分明是爱情的作用。 她一直傻傻的以为克丽丝有喜欢的人就不能再接受其他男孩的好。殊不知,她的好朋友爱上的人却会薄情地一走了之。 “陈兄,我明白了。你其实才是最合适的来安慰克丽丝的人。”她眼泪汪汪地说完,把昏迷中的同伴放心地交到了陈醒的手里。 启澜拖来一块废弃的门板,将怪老头的尸体盖住。 见这位兄弟还一脸悲伤,轻声劝道:“别太担心。待会去了医馆,请白老先生帮忙看看她的伤。” 陈醒点了点头,一声不吭地抱紧了克丽丝。从在舞厅门口第一眼看见她,他就爱上了她。是舞女又怎样,是洋人又如何,他统统不在乎。 他只在意自己对她要好,要真诚,哪怕是一个默默守护的朋友,也就够了。 脚下的路曲曲折折的,总算是走到了尽头。启澜带他们从墓穴的密道钻了出来,呼吸到了与教堂的死气有天壤之别的一股新鲜空气。 第390章 失传的毒药 天空已经暗了。医馆的四面墙上,栖居通身黑色的神秘的鸟。 它们看起来比乌鸦要小,又比八哥略大,连自小在郊区掏惯了野鸟窝的陈醒也弄不明白它们到底是何种生物。 启澜像头两回一样,毕恭毕敬地走到院门前,拉住铜环有节奏的叩响。 然而,他没有听到一丁点的回应。不论是白芷欢快的笑声,还是白术毫不客气的刀剑,统统都没有出现。 如果里头有危险,是万不能让林觅和陈醒他们进来的。他一个人有枪有匕首,倒是不胆怯。 觉察到了异样,他立刻回头对身后站着的林觅低声说:“觅儿先找个地方躲起来。我翻墙进去看个究竟。” 陈醒抱着克丽丝,一副想跟又没法跟过去的纠结模样。“小澜,这回我翻不了墙了,你一定不要瞎逞能,遇到坏人赶紧逃命!” “陈兄,放心,我保证好好的回来。” 启澜的身子灵活,他攀住院前的一棵槐树,眨眼工夫就爬了有三米多高。林觅看着他找了方向,纵身一跃,整个人就到了墙的那一边去了。 院子里死气沉沉的。一个人影也没有。他边走边想,“难道医馆真的出事了?”径直到了上回进去的入口处。门敞开着。结实的黄铜门锁都被砍变形了。 原来过道两旁的烛台,大部分都给暴力地削去了。仿佛被砍了头,只剩下参次不齐的残躯。为了照明,启澜再次打开了手电筒。 走了一段,血腥味夹在一阵阵药香里传来,甚是诡异。大事不妙。他又发现了地板上的血迹。密密麻麻的。 他明显感觉到这里发生了杀戮。握着电筒的手也抖了起来。但是,一想到白老先生,白术,白芷,还有在此生活的小金,必须要探个水落石出。 咬牙往里继续走。前方出现了倒在地上的两个人。黑黑的脑袋凑在一起,一动也不动。一道电筒的光束打过去,照亮了灰白的脸和僵硬的四肢。 他快步走近,看面相,认出二人是医馆里的学徒和厨师。双目圆睁,像是受过极度的惊吓。死亡的时间并不长,尸斑都还没长出来。 启澜叹了口气,帮他们闭上了眼。 医馆里帮忙的都是善良忠厚的好人。可惜,脖子都给重重地掰断了。究竟是什么人下手如此毒辣? 白术的剑法虽属三流,和一般的小毛贼过招绝对够用。小金的功夫极高,只要有她在,医馆不会遭此劫难。 除非,杀人者完全不按常理出牌! 他的眼前闪过白芷天真的笑脸和白老先生慈祥的面容。一种不祥的预感爬上了心头。 少年要争取时间。他拼命往里冲,全然不怕前方会潜伏着什么危险。一口气跑到了二层,他听到白老先生的房里传来轻微的响动,急忙握着手枪钻了进去。 房里一片狼藉。书架倒了。柜子里储藏药材的瓶瓶罐罐碎了。好好的帷幔也撕烂成了条条。 让启澜感到欣慰的,一进门就看见了倒在地上被五花大绑的白芷和白术。他们都活着! 兄妹两个的眼睛给黑布条缠住,嘴里塞了麻布。脸上的表情像是在努力挣扎,手脚却绵软无力,使不出劲。 只是屋里没有小金和白老先生的身影。这又让他更加困惑。 莫非是小金受了胁迫,把白老先生给绑走了?! 他被这个猜测吓了一大跳。小金是三太太千挑万选,贴身服务的职业杀手。启澜和她仅仅有过两面之缘,谈不上了解,更别提看得透她的内心世界了。 她替启江挡了子弹,在医馆里主动帮忙捣药,看起来挺有“弃恶从善”的意愿,可人心隔着肚皮,谁也不敢保证她就真的和普通女孩子一样人畜无害了。 白芷眼前黑漆漆的。手脚给捆到麻木,但听觉还好使。她绝望中听到了脚步声在附近响起。紧接着,感觉到有人抓起自己的手,三下五除二,把绳子割断。 蒙眼布去了。填在嘴里的麻布也拔了。她看清了前来救自己的人,高兴地掉了一串晶莹的泪珠儿。 “小澜哥哥,我都不敢相信你近期还会回来呜呜” 同样给松了绑获了自由,白术可没这么高兴。他一边喘气,一边按摩着勒出深深伤痕的手,慢慢地抱怨着: “你还是来得晚了一步。要是昨天这时候来,哎,我们也不至于此了。” 启澜连忙问:“家里到底发生什么事了?白老先生呢?” 他讲话懂得分寸,一个字也不敢提小金。毕竟是他二哥送过去的人,医馆不但医治好了,还收留了。只是现在的事谁也料不到。 他刚讲完,白术难得主动地接了话。信息量还不算少: “呃,昨天是金姑娘的爷爷的冥寿。按照规矩,她得去坟前守上一天一夜。” “我爷爷和金老爷子是旧相识,年轻时都在宫里做过事。世事沧海桑田,如今也不知故友的坟墓在何处。坚持要随她一起去祭拜” 白芷听他啰嗦得慌,怕启澜听得云里雾里。小丫头干脆替哥哥把后边的话说了: “金姐姐和我爷爷昨儿天不亮就坐着马车出发了,算算时间,晚上回来。” 启澜点头,“好,这算一件。还有一件事要问,是谁把你们绑了,把家里弄得惨不忍睹?” 白术愤怒地一拳捶在地上,冷笑道:“和你说了也没用,瞎子点灯白费蜡。” 白术生气了。她用胳膊肘顶了她兄长的背一下,“不要这么没礼貌地和小澜哥哥说话,好吗?不想回答可以闭上嘴巴。” 她看着启澜,正听得认真,于是接着往下讲: “是一个住在旧教堂里的老怪物干的。他很久以前受了重伤,给我爷爷治好。在这里住了好多年了。平日里也常常来看病,要吃的要喝的,只是不要钱。” “不要钱?那他来抢劫医馆做什么?” “他怕死,都很老很老了,还一心要寻长生不老药。” “之前他不敢来,是因为我爷爷在。爷爷与小金姐一走,他就来了,带了江湖上最下作的软骨散。这种东西的配方都差不多要失传了。他居然拿来对付我们。” “这个软骨散厉害吗?” 白术见启澜还在问,不耐烦地插话了:“你自己试试就知道了,包你吸上一口就浑身麻木。三日不解毒,就上西天。” 第391章 你我何止是认识 这毒药的毒性大得让人害怕。启澜怕耽误了解毒的时间,连忙劝他们赶紧想办法找解药。白术叹了口气,双手一摊:“软骨散的毒,我没那个本事解。只能得爷爷回家了再说了。” 白芷比她哥哥乐观得多。她眨着明亮的眼睛,踉踉跄跄地进了里面的一间房,不久就捧了一个锦盒回来。 “先服了这个,起码能毒性扩散得慢一点,拖上几日也好呀。” 小丫头说着就打开盒子,摸出里面的一包药丸,往自己嘴里放了三颗。 “哥,你也赶紧的吃个粒。” 白术觉得当着启澜的面吃药实在很丢人,但怕死的心理战胜了面子。 他嚼着药丸,陆陆续续地讲出了老怪物如何把留在医馆的人都杀的杀,捆的捆,最后翻走了所有自以为可以炼制不死药的药材,还把医书毁去大半。 启澜想起怪老头的种种作为,觉得此人不仅荒诞,还心狠手辣。杀了无辜的人,最终被素昧平生的小晚辈开枪打死,也算是报应。 而此刻在院门外等待的陈醒,一个连鸡都不敢杀的大学生,为了保护一个女孩,竟然也能拔枪为民除害。 人世间,许多事,看不透。启澜沉默了。他不得不闭上眼睛,让乱糟糟的大脑冷静冷静。 白芷服药后,脸色渐渐正常了些,她看着他,忽然问:“小澜哥,你是为何来找我们的?” 一句话把启澜问清醒了。“来请白老先生补上次的药方,”他说,“我的朋友们还在外面等我,我尽快回去。” “何不请他们进来呢?我们把屋里清扫清扫。反正爷爷和小金姐也要回来的。” 白芷的提议让人找不到理由拒绝,就连不那么好客的白术也同意了。他指了指楼上:“领客人去三楼。不要吓着他们。” 启澜和白术一起把躺在过道上的尸体抬进了地下室,体面地盖上了白布。简单的清扫过后,白芷备好了茶水和点心。 “久等了,对不住。”她开了门,迎面就看见了林觅。不过她女扮男装,妥妥的像个秀气的男学生。 陈醒抱着克丽丝进来。看到几处伤口,把白芷吓了一跳。小丫头好心地问:“先生,请问她是来治伤吗?我可以帮忙。” “最好了。我还不乐意是别人呢。”陈醒倒是答得干脆利落。 他听启澜说过白术的脾气不好,医术也就那么回事。更要紧的是,他不喜欢男大夫来给克丽丝看伤。 林觅在外面吹了一会冷风,进屋了感觉十分暖和。厚厚的大帽子盖在头发上,有些热。可她不敢随意地摘帽子,怕自己好不容易藏起来的身份露馅。 白芷让陈醒把克丽丝送进了最里面的房里。洋妞儿躺在铺好的一张软垫子上,还没恢复意识。 白芷打开了一堆瓶瓶罐罐,正要准备清理伤口。见他还不走,只好委婉地提示道:“我马上就要用到剪刀了,请先生暂且回避,去客厅喝茶。” “我只是有点不太放心她。”小伙子实话实说,想让小丫头通融一下。 “不行,不能看。好了我会叫你的,放心。”说完,白芷不客气地把他赶走了。 启澜和林觅在客厅里喝茶。原本两人坐一起,白术却不知哪根筋不对,非要插进来坐到中间,围着林觅问一堆没头没脑的问题。启澜端着茶杯,一脸的无奈。 陈醒一看都替他俩尬得慌。他大大咧咧地上前,自来熟地攀住肩膀,一把拉走了还在敬茶的白术:“好了好了,这么好的茶,你也给我倒几杯。还有点心。有多少,我都吃了。” 林觅算是脱困了。长吁了一口气。肚子有些饿,她想吃东西了。 白家的点心都是由药膳改良的。外头买不着。 出于女孩子的本能,抓了一块枣泥黄芪糕,尝了尝口味也还不错。正要拿下一块的时候,听到耳边一阵欢快笑声,知道是刚才开门的那位活泼小妹妹来了。 白芷来到茶几前,贴着启澜盘腿而坐。她见他的茶水凉了,赶紧倒上一杯热的。 “小澜哥哥,人参饼能补元气,多吃一点。” 林觅看白芷对启澜如此热情,心里有些失落。她为了克制情绪,只好再拿一块方才的糕点来。没想到小丫头眼睛很尖。 “这位小兄弟,枣泥黄芪糕是为女孩子准备的,你和他们吃其他的糕点。” 白芷其实也是一片好心。这种糕点是滋养补血的。不适合男孩子吃。林觅难为情地缩回了手。她的脸红到了耳根处。 正在这个时候,楼梯处传来脚步声。 白老爷子和小金,披着沾满雪花的斗篷,不约而同地望向点灯的三楼。方才进来的时候,他们就看见了个别来不及更换的被砍坏的烛台。 只是远途跋涉归来,身心疲惫,一时没往最坏处想罢了。 白术听到脚步声,最先跑出门,双眼放出喜悦的光彩。 “爷爷!金姑娘!” “可把你们盼回来了。外头居然又下起大雪来了。” 启澜闻声站起,林觅也放下了手里的点心。白芷来到门边,接过爷爷手里的斗篷,不停地拍打上面的雪花。 “金姐姐,路上还顺利吗?” “嗯,还行。除了下山的时候,被风雪困住了一阵。” 白术一脸殷勤地递茶,她接了。小金一面喝,一面打量了来客。 她的目光落在启澜的身上,瞬间,好像有火星溅落。林觅还在为白芷的事情苦恼,没有察觉进来的是谁。 小金径直走到顾启澜面前,用冷而平静的命令式口吻说:“跟我出去,有话和你说。” 这时,林觅才认出她是谁,内心的困惑一层层地往上长。 “这不就是我和爸爸从医院逃出来的那晚,和启江哥哥在一起的那个凶巴巴的漂亮姐姐吗?” “她到底要找启澜干什么呢?为了启江哥哥?还是为了她自己的事?” 启澜摇摇头,“对不起,我现在要陪我的朋友。我和你并不熟悉到了可以随时一起单独聊天的地步。” 小金把茶杯轻轻往茶几上一掷:“错了。你我何止是认识。” 第392章 别把我想得那么小气 小金的手看上去柔软而白皙,隐藏的力道却大得惊人。这茶杯是温润的细瓷质地,经不起这股突如其来的碰撞。 当着一桌人的面,茶杯闷声裂成了三块。带着余温的茶水在桌面肆意地流淌,打湿了林觅来不及抽回的衣袖。 她恼了,唰地站起来,想要和比自己高出一截的小金讲理。背后连忙伸出一双小手,把她及时地拽进了里屋。 “嘘!”白芷用一根小手指示意她不要出声,另一只手快速关了门。林觅看见克丽丝在房里盖了被子睡着,马上轻手轻脚地坐下来。 白芷倒是不拘束。她笑吟吟地从柜子里重新拿出好些点心一一摆盘:“姑娘,我刚才失礼了。枣泥黄芪糕和玫瑰饼随便吃。” 眼前的小丫头果然好眼力,辨认出她是女儿身。 林觅诧异地抬手摸了摸帽子底下的头发,脸红了。刚才站起来的时候,情绪激动了些,辫子落了下来。先前假装的淡定一下子就瓦解了。 白芷见她一副焦虑不安的样子,瞅了一眼门外,淡然地说:“你放心,金姐姐不会把小澜哥怎么样的。她顶多就是想把一些困惑问个明白。” “困惑?” “那是她和小澜哥之间的私事。我们不用去管。病人的伤口都包好了。她很快就要醒来了,你在这帮忙照看,我还要去外头有事哩。” 白芷说完就出去了。林觅觉得她的话多少有些道理,没有跟着出去。独自陪着克丽丝。 白老爷子听说了教堂的老怪物来医馆打劫的事,气得脸色铁青。加上夜间在山林里受了风寒,他不停地咳嗽,咳得颧骨发红。 白芷懂事地帮他捶背,送水送药,扶进了另一间房休息去了。客厅里只留下四个人在大眼瞪小眼。 启澜默默地看了一会桌上的碎瓷片。小金一句话也不说,双手叠在一起,好像在等一个回应。 他只好压低声音,悄声地问:“金小姐,有话可以当着大家的面说。为何非要私下讲呢?” 她的语气依旧冷冷的,不带丝毫的情感。“这事就是跟你一个人有关的。没必要扯上别人。” 头脑不灵光的白术,也慢慢地嗅到空气里弥漫开来的火药味。他坐在了小金和启澜之间,面带微笑地重新倒茶。 启澜觉得多个人坐进来碍事。求救似的看着陈醒,希望把过分执着的人给打发走,越快越好。 这位朋友果然不令人失望。他走上前去,随意地拿起挂在墙上一把刻着白术名字的剑,准备砍砍窗台上摆放的一些稀有的花花草草。 “喂!这花很名贵的,不许乱动啊!” 剑的主人慌慌张张地跑过来,举手去夺他手里的剑。陈醒早有准备,开了窗,将剑直接往窗外抛了出去! 白术气得七窍生烟,急急忙忙往楼下跑,“回头再找你赔钱!” 陈醒嘴上连连道歉,做出要一起下去捡剑的样子,往门外走了几步。 他见小金背对着门,估摸着她瞧不见。管她是金姑娘还是银姑娘。对方明显是个武功了得的高手,万不可大意。 于是陈醒又原路悄悄折回来,灵活地藏到了屏风后面,顺势蹲下,竖着耳朵听动静。万一启澜对付不来,也好有个照应。 客厅里清净了。小金看了看四周,并无第三人在场。这和单独喊启澜出去盘问也差不多,她于是开口说话了: “去把门关严了。就在这里说。” 屏风后面躲着的陈醒连忙屏住呼吸,生怕被发现了。启澜站起身,关了门,又坐回椅子上。小金见他还算顺从,面色也不若之前严肃了。 在这极短的时间里,她从随身带的缎面小包里取出一串闪闪发光的东西,摊在掌心,让他看。 “认不认识这件宝物?” “紫玉金珠项链?!” 本来,启澜还在为她的那句“你我何止是认识”百思不得其解。见了这串项链,仿佛隐隐约约地看见了一线寻找答案的希望。 这项链是某个夜晚他和小白狗在东隅书店松动的地板下找到的。他清晰地记得,它和阿楠挂在胸前的那串紫玉金珠一模一样。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他都试图从项链中找到连接民国和现代社会的一些有价值的线索。不论搬家多少次,他都尽了最大的力,一直好好地保存着。 然而,世事难料。千小心,万小心,都赶不上林觅婚宴那天带来的变故。他暂住的客栈,来过无数的人。项链就是在那时遗失的。 启澜回想起这些经历,眼眶有些湿润。他抬眼看着她,“我认得。你是它的真正主人吗?” 小金微微点头,抿了一口茶。终于和颜悦色了。声音倒是真的好听。 “这项链,在我记忆里就存在。没人比我更了解它每一颗珠子的纹路和质地。直到我爷爷的武馆被毁灭的那个夜晚,被人抢走了。” “两个月前,华夏酒店出事的那天,我从参加林家婚宴的一位小姐身上,无意间看见了它。第一个念头就是要拿回来。” “我很客气地请这位小姐物归原主。她不愿意。你不妨猜猜她是如何解释的?” “提到过我的名字?”他试探地问了一句。 “对,我看她和你交情不浅。” 他心里一惊:难道小金说的人,是诗安?!她原来悄悄去过客栈,赶在刘警长带人搜查前把项链收走了。 诗安可能是舍不得项链被小金拿走,才随口找了个理由不交。接下来又该发生了多少难以预料之事 小金见他不作声,眼神里闪过一丝疑惑:“她还当着我的面说,是你送给她的。此话可属实?” 启澜赶紧解释和求情一起上了:“这项链自有主人。我仅仅是保管过,不会送人。如今已经拿回,请不要怪罪我朋友了。” 小金抿嘴轻轻笑了,杯中水花四溅。“三少爷,别把我想得那么小气。我要真想怪罪,还会让她毫发无伤地回去啊?” 那天,诗安一个劲地护着项链不肯撒手,小金终究只是客客气气地弹指弄晕了她,拿回了遗失多年的贴身之物。 而她的谜一样的身世,或许就藏在这条项链的秘密中 第393章 有人想买我的命 屏风后面,窸窸窣窣作响。小心翼翼地“偷听”完一段秘密的谈话,陈醒开始蹑手蹑脚地往门口爬。 他估摸着启澜多半是没有危险了。毕竟那个姑娘还是可以粗略地归到“人美心善”的一类,不是杀人不眨眼、视人命如草芥的蛇蝎美人。 倒是自己马上就会有麻烦。白术气咻咻地跑下楼去捡剑,捡回来了岂能轻易放过他? 要赔钱,他是真没有。全身的口袋翻遍不过就那么点小零钱。就算翻十倍,也买不来剑上的一根玉石穗子。 神机妙算的能力是不可少的。陈醒刚刚离开客厅,躲到这层楼走廊尽头的一根大柱子后头,就听见楼梯上传来熟悉的叫骂声。 捡剑的人回来了。只不过他的剑看上去好好的,人却整得像个落水狗。白术浑身下上都在滴水,头发贴着头皮,显得他的头更小了。 他一把推开门,看见小金和启澜一起坐着,客厅里又没有其他的人,火气就更大了。 他脚步沉重地走到桌前,把剑“啪”的一声拍到启澜面前:“姓顾的,你带的什么狐朋狗友!好吃好喝的招待他,就如此回报我!” 这把剑湿漉漉的,一看就是从水里捞出来。陈醒方才开窗丢剑的时候,特地选了个院子里冒白色热气的温泉池子。除了劳烦白术大冬天的跳进去泡了个澡,别的毛病还真挑不出。 小金拿了茶壶轻轻地倒了一杯温热的水,摆在他原来的位置上:“白先生,区区一把剑,不必太计较。赶紧换了衣服,免得生病。” 白术听完一怔。金姑娘除了和他的妹妹和爷爷还能聊上几句,和他基本没话说。平素总一副冷冰冰,爱答不理的神态。 今天是怎么了?是在关心他吗?她可从来不会和他主动说这些话呀。 受宠若惊的白术转怒为喜,端着她刚倒的茶水一饮而尽。启澜看着他高高兴兴出去换衣服的背影,感激地看了一眼小金。 “金姑娘,谢谢你帮我的朋友解围。刚才,他也是为了帮我,才用这个笨办法把白术打发走的。” “你何必这么客气呢。我也不像你想的这么好。有时,真想把你抓了去换钱。” 她的话不多,却足够狠。正在喝茶的启澜差点一口水呛进肺里去。 “有人想买我的命?” “顾公馆的三太太,也就是你的‘三妈妈’。她千挑万选,让我来执行活捉你的任务。酬劳自然是可观的,干完所得的钱都够我花一辈子了。” 虽然她没有透露具体的数额,启澜还是着实吓了一大跳。三太太为了捉他,不但串通好警察局的那帮坏人全城搜捕,还搞了个绝色美女杀手这么俗得掉牙的法子。 “我一不怕死二不好色,哈哈。” “可你还有亲近的人--”小金说,“你自己是不怕三太太害,在外头躲着。但你二哥呢?他为了你,得罪了这个女瘟神,还命令我先动手除了他,再抓你。” “你上回替我二哥挡了子弹,是不是她派人做的?” “你猜到了就不用细问了。反正我已经金盆洗手,退出江湖了。” 小金轻描淡写地说完,随手拿了一块糕点,细嚼慢咽。吃到一半,忽然想起来了一件重要的事。 她把半块糕点放到桌子上,侧过头低声说:“你今天是替人求药来的?要是不急着回去,干脆歇一晚,明早再回。” 明显话里有话。启澜连忙问:“今夜有什么安排吗?” “我上回和二少爷约好,今夜子时会见面,商量如何对付三太太。看时间,也快到了。” 原来是启江要来。这等大事情,做哥哥的居然瞒着弟弟,打算只身赴险。启澜摸着头,一脸无奈的笑。 小金打趣他:“二少爷为了保护你这个弟弟,都可以不要自己的命。有个这么好的哥哥,多幸福。” 启澜对陌生的顾公馆丝毫没有家的感觉。但启江却是他最大的亲情牵挂。他不能袖手旁观地看着二哥去和三太太的势力作斗争。 “金姑娘,你和我二哥是发现了三太太的可疑之处吗?” “我在来顾公馆前,就效力于秦局长。每个月都会领到一份新的任务名单。他看我干得比别人快,手法也比别人漂亮,就推荐给了他的情妇--” “三太太?!”启澜大惊。他虽谈不上对顾先生这个虚伪的官僚有多满意,可听见外头的人给父亲戴绿帽,怒火还是上来了。 “对。每个月总有那么几天,她要出去私会秦局长。她带来的丫鬟兰珠,也是杀手团培养出来的。年长我三岁,功夫比我低一大截。但做个保镖是绰绰有余了。” 方才她一个花容月貌的少女,以一副老江湖的口吻说自己的过往,让启澜觉得想笑又不敢笑。 天色已经很晚了。医馆里变得愈发安静。林觅困了,在房里和克丽丝一起睡着了。 白术回房换衣的时候,发现自己的整个胸膛的皮肤都呈现出散点状的红色。他知道不妙,温泉的作用促进了毒药的扩散,连忙直奔爷爷的房里求救。 白老先生听说孩子们中了老怪物的软骨散,废寝忘食地在灯下配解药。白芷忙得像个小陀螺,给爷爷捶背,递药,还得抽时间安慰情绪崩溃的哥哥。 子时到了。第一剂解药出炉。 白术眼巴巴地看着爷爷从炼药的炉子里倒出一碗浓郁香气的药来。他诧异地嘀咕着:“怎么投了这么多的药材进去,只熬出来一小碗呢?我和妹妹两个人够喝吗?” 白老爷子取来两只小盅,倒满。“一人喝一份。喝多了会中毒。” 兄妹俩连忙按照吩咐把解药灌下去了。药性一下就上头,他们倒地睡去。白老爷子悬着的心放下,自己铺了软垫,也吹了灯歇息了。 陈醒在柱子后面打起了瞌睡。他吃饱了喝足了,正在梦里温习马上要来临的期末考试。 此刻,唯有客厅的灯还亮着。 小金看着黑漆漆的窗外。她感慨地掏出手帕来擦拭眼睛。 启澜默默地看着,心想:她肯定是想起了一些无能为力的往事,才会这般伤感。 眼下,启江没出现。时间到了,赴约的人还没来。他不忍心看她无声地哭,免得伤心对身体不好。 “金姑娘,我哥可能路上还要花点时间的。你要累了,先休息一会,我来给他开门。” 第394章 偏偏选中我 她握紧了手绢,站起身来。目光从黑漆漆的窗户上移开,落在了启澜不经意间抬手露出的手腕处。 虽然屋内只点了三盏蜡烛,却在他举手的那一片地方,异常明亮。 “三少爷,你的手表好亮呀。赶紧看看到底是几点了。” 启澜低头看手表。水晶的表面下,每一格的时间刻度都显得十分清晰。他听见了时间在无声地走,走过了夜里的十二点整。 启江还未出现。不仅是小金,就连他自己也开始坐立不安。 “我们到栏杆处瞧瞧去。” 她先他一步,推开了门,顶着刺骨的西北风,站到了冰凉如雪的白栏杆边上。从那里可以清楚地看见,医馆的院子外,有一条被月光洗得白而冷清的石板路。 启澜也探出头。睁大双眼看着石板路的四周,连一个石头瓦砾都不放过。可是,眼睛都看得发酸了,路上半个人影也没有。 小金默默地站了一会,忽然转身进客厅,把从雪山回来戴的那一件天青色斗篷重新披在身上。她一边系着斗篷上的两根缎带,一边叮嘱道: “你留在这里,不要乱走动。我去找你二哥。” 走了几步,她猛然想起了什么。本能地从包里取出项链来。此去生死未卜,这件失而复得的贵重物品,注定了无法随身携带。 她不舍地摸了摸光滑如水的珠子,拿手绢包好,递到了顾启澜的面前。少年的人品还算好,她信得过才愿意托付。 启澜犹豫着接还是不接,紫玉金珠项链已经被她放到了手心里:“我出远门不方便带着,你继续保管好了。” “金姑娘,我恐怕不合适”他有些怕,怕丢失了无法补偿。 “这条项链放你这里我才放心。如果我回不来了,你就一直保存着。如果生活所需,也可以拿去换钱的。” 小金的双眸亮晶晶的,泪光点点,如同星辰。启澜忐忑而感动地把手绢包裹好的项链放进了贴身的衣服口袋。 启澜坚持要送她到院子的铁门处,赶也赶不走。少年恳切地说:“金姑娘,我二哥他能自己管好自己。你一定不要再做为他挡子弹之类的傻事了。” 她没有说“好”。只是忍住了即将落下的泪水,朝他挥了挥手,洁白如玉的牙齿里飘出四个简短的字:“后会有期!” 她踩着一双鹿皮的深色靴子,头也不回地跨过了门槛。启澜内心有一股冲动,他十分想跟着她一起去。启江是生来讲信用的人。失约了必然有蹊跷。 作为同父异母的弟弟,他不能看着哥哥有危险,自己却在这里喝茶吃点心。身后有些响动。他回过头去,一眼就发现了打着哈欠的陈醒。 身上的衣服,脚上的鞋子都整整齐齐,不像是睡下去再匆忙穿好的。启澜看得有些纳闷,这家伙不光是瞒着自己会开枪,还有当特务的潜质了。 他单刀直入地问:“陈兄,你到底跟踪了我多久啊?” 陈醒倒是敢做敢当:“我呀,一开始就在客厅屏风后面躲着。你和金姑娘聊的那串项链,我也看到了,确实是稀世珍宝。估计是宫里流出来的。” 启澜从怀里掏出手绢包,一层层小心地打开。项链的每一颗珠子都精美绝伦。柔和的光彩里,它们的花纹如流动的云彩,充满了灵性和神秘。 陈醒不解地问:“怎么,她又把这么贵重的东西给你保管了?我要是你,打死我也不敢接。” 他说的是实话。他跟着老师考古,资历虽说还很浅,好歹也听了不少珍贵文物背后你争我夺的故事。 老师从带他辨认文物,识宝的那一天起,就语重心长地告诫过,自古以来,传世珍宝一旦流入民间,就免不了血风腥雨。 在陈醒看来,小金的身世之谜都够写厚厚一叠书了。她的这串项链,说白了,谁拿了就等于惹祸上身。 启澜想了一会,将项链包好,双手捧到了他的鼻子底下。这架势,把陈醒吓得连连后退。 “小澜,你莫不是想让我来替你保存?” “陈兄,别怕。我思前想后,没有谁比你更合适了。” 陈醒把头摇得像泼浪鼓。他的双颊因为害怕和激动,在月光下涨得通红,好像喝醉了酒。 “不,不,不。绝不可以。这么危险的事,恕我不能答应!” 启澜深深地吸了一口寒冷的空气。他的头脑是冷静的,并不发热。他的前世今生记忆,在这一瞬间进行了迅速的拼接。 在穿越之前,初见阿楠的时候,她优雅如天鹅般的脖颈处,就佩戴着这串熠熠生辉的紫玉金珠。 他在濒死状态的时候,意识模糊中,却能感受到阿楠逼着陈博士摘下眼镜,送他穿越,以换取活命的机会。 身体消失的最后一秒,泣不成声的阿楠将带着自己体温的项链取下,塞进他的口袋里,陪着他一起穿越了未知的民国 她的爸爸,身为考古学家的陈博士,和眼前的这个黑瘦少年,就是同一个人。唯一的区别,就是时空不同。 所有的证据都表明,陈醒本人和这条项链有命中注定的缘分。 启澜眼疾手快,一把抓住了即将逃跑的当事人。“你接下,我保证不会告诉任何人。” 虽然前尘旧事和未来时空之类的很多话都没有选在这个时候讲,陈醒却从启澜少有的凌厉眼神里读出了一种叫“非你不可”的东西。 “为何偏偏选中我呀!”他心里嘀咕着,闷闷地收了项链。 两个人一起回到客厅。蜡烛的火光映着灰色的四面墙壁,甚是冷清。启澜和陈醒各自找了一处地方,合衣而卧。听着窗外的北风呼啸,却又翻来覆去睡不着。 这一夜过得极快。他俩在陌生的房里很不习惯。翻腾了几回,无半点睡意,不觉天已破晓。白老爷子穿戴整齐地来到客厅,后面跟着活蹦乱跳的白芷。 她步履轻快,和昨日判若两人。解毒了果然不一样。小丫头喜洋洋地端着茶,“二位,昨晚对不住,让你们睡了客厅。快喝点人参姜茶暖暖身子。” 第395章 侧翻的马车 话音刚落,两杯冒着热气的茶已经端到面前。启澜接过摆在桌上,道谢。陈醒愣愣地把两杯茶都喝了,逗得白芷捂住嘴笑了起来。 “爷爷,小澜哥哥的这位朋友看来还没睡醒。” 白老先生捋着胡须笑了笑:“小伙子,白天进房里好好补补觉。到了吃饭的点,会送吃的来。” 陈醒听了这句话求之不得。他是真的又倦又烦又害怕。棉被一卷,有吃有喝,过一天大肥猪的幸福生活,压压惊。 门外又冒出一个脑袋,林觅看见他就兴高采烈地喊: “陈兄,克丽丝醒来了,精神还不错。大夫说要多出门走动晒太阳,待会你陪我们一起上街好不好?” 若在往日,这等美差,做梦都不敢想。眼下,陈醒不但顶着两个熊猫一样的黑眼圈,还满脑子乱糟糟的。 生活偏要和一个可怜的少年较劲。还没来得及想好如何安置那条令人惴惴不安的项链,就得带着这个烫手山芋在大白天逛街。 姑娘们一片盛情难却啊!他叹了口气,点头答应了:“好,上午你们好了就喊我。” 克丽丝的伤经过一夜的休养,天明十分恢复了许多。白芷特地为她准备了一份可口的花草药茶。其余的人则围在桌前,吃着茶水和糕饼水果。 白老先生的语气里满是歉意:“厨师和学徒都遇害了。我的两个孙儿不会烧火做饭,委屈大家的肚子了。” 启澜自告奋勇地说:“没事,陈兄能下厨。白老先生您不要客气,有事尽管吩咐。” 陈醒鼓着腮帮子,嘴里的茶水差点要喷到他脸上去。这个顾启澜,瞎逞能,还嫌他肩膀上扛的任务的不够多。要做饭自己上阵不就够了,非要推他出去做什么? 启澜看出他眼神里的不愉快。待大家吃过早餐各自散去,才拉了他到一旁去解释。 “陈兄,对不起。还是为了昨晚的事情。金姑娘和我二哥原本约好,昨夜子时来医馆。但他到天亮都没出现。必然出了事。” “你最近过于紧张了。你哥这个人文武双全,又特别聪明。也许人家是和金姑娘约会。看到我们来了一堆人,想避嫌,换地方了呢?” 陈醒自然是没往坏处想。但启澜的眼前老是浮现出小金离去的背影。大风夹着雪花,把她一袭天青色的斗篷吹得十分飘逸。而她如羽毛一样翩然消失在视野中时,却无比的凄凉。 为了缓解这种焦虑,他缓缓地闭上眼。幻觉一样的雪地上,有一辆侧翻的马车章文轩和他说过,潜意识的东西如果太过真实,有时候就是一种心灵感应。 一种不祥的预感,像电流,悄然遍布了启澜的全身。他双手抱拳,对陈醒鞠了一躬,吓得对方后退了一大步。 “陈兄。我昨夜将保管的任务转给你,不是头脑发热,但也绝非三言两语可以说清楚的。” “金姑娘要我不乱跑,在医馆等她回来。可现在,感觉到我哥可能出事了--” “很对不起,我这就要出发了。不得不将觅儿和克丽丝小姐托给你照顾。保重!” 启澜很少会边说边哭。这一回他破例了,声音都悲戚戚的。陈醒虽然还是一头雾水,还是拍着胸脯一个劲地点头: “小澜,你别担心。我脑子好使,还会点拳脚。只要有我在,大家都不会有事!” 启澜谢过他,两人握紧了手道别。院门开了又匆匆关上,陈醒转过脸去,使劲地擦眼泪,擦得脸都要掉皮了,才停了手。 不过是凌晨四点的光景。街上没有什么行人。启澜本能地朝着顾公馆的那个方向,顶着北风一阵狂奔。 他越跑,心里越不安,眼瞅着街边的一切都死气沉沉。白雪沫子在鞋底沙沙作响,像无数的蚕在吞食桑叶。 都说兄弟之间,会有心灵感应。昨夜,大雪如鹅毛般飘落的时候,顾启江也曾一度抬头看见了漫天令人感到不安的雪景。 这两日,他回了家。顾先生高兴,吩咐仆人摆上了少见的西洋美酒,每到晚上还要拉着二儿子单独喝一喝。启江自然是喝了一些酒。但酒在他这里,就和白水一样没劲。 这一夜,他记着和小金定好的见面时间,不停地提醒自己不能在酒桌上浪费工夫。然而酒菜都还没上齐,就听见了三太太尖利的哭声。 “老爷,不好了,大太太发烧了--” “当”的一响,父子手里的银杯子不约而同地坠地。 启江急切地站起身走到门边。三太太低头用手帕擦着眼泪鼻涕,难得温和地说:“老二,你妈怕是要马上送医院,之前的中药不顶事了。” 顾先生虽然心里难过,毕竟不止一个老婆。他好言安慰了儿子几句,对三太太说:“赶紧喊老大,开车去医院!” 三太太将手帕一甩,摇头:“老爷,你别是年纪上来了,糊涂了。启泯不是昨天出去替你办事吗?好几百里的路,哪里这么快就赶得回来?” 她用猩红的手指甲指了指启江:“平日里没少辛苦老大。今儿该让老二尽孝心了。都是大太太的亲儿子,一碗水端平。” 启江点点头,正要动身去开车,却被她急急地拦下来。 “老二,你喝了酒,不能开车,会有危险的。我让兰珠已经叫了一辆四轮马车,车夫是城里一流的。大太太已经在里头,就只等你坐进去了。” “谢谢三妈妈。” 启江匆匆忙忙地钻进马车。这车确实是好车。上好的黑色骏马。车夫看上去也很规矩。顾先生在门口目送着马车远去。他觉得不会有什么问题。 马车朝着城东的医院跑去。启江握着大太太滚烫的手,轻声说:“妈妈,您忍一忍,到医院就好了。西医的退烧药,见效快。” 他想,把妈妈的病看好,烧退了,再去和小金谈事情。最多,晚个半天的。 急速赶路的马车,迎着风雪,渐渐地跑入了一条空旷的大街。 就在这一片空空的寂静里,忽然从东南方向传来一阵断断续续的笛子声。这笛声吹得像是一种特殊的小调,不是用来欣赏,倒像是用来杀人的夺魂曲。 第396章 你再动他一根头发试试 风大了。马车减了速。然而,吹笛子的人越吹越快,好像是赶着去催命的黑白无常鬼。拉车的黑骏马在怪异的笛声作用下,整齐的步子开始凌乱。 它的四个马蹄好像是踏在烧红的烙铁上,凌乱地跳来跳去。鬃毛和汗水黏在一起,不停地甩脖子。 邪性的曲调像夏天的瓢泼大雨,劈头盖脸地落下。一声未完,又起一声,逼得人喘不过气。车身颠簸得越来越狠。 马的鼻孔里喷着一股股白气,嘴里发出阵阵痛苦的嘶叫。它在死命地挣扎,像摆脱束缚,逃离这可怕的曲调。 启江好不容易才把大太太哄睡。车子晃动得厉害,他很怕母亲会磕碰受伤,将车内所有的毯子和垫子都铺在了她的周围。 “师傅,这马是受惊了么?这曲子人都受不了,更何况是牲口了!” “唉,赶了半辈子的车,大半夜的也不知跑了多少回。头一回撞见了鬼!” 车夫神色由淡定转为恐慌。他急急地吐掉口中吸了一半的烟卷,使出全身的劲来拖住快要失控的马车。 随着笛声达到了最高的一个调子,黑骏马红着双眼拼死挣断了缰绳。它逃跑的时候后蹄子猛地往回踢。若不是车夫拼命趴下,躲过一劫,差点把头给马儿踢爆了。 整个马车失去了重心,像给无形的手掌给击中了一样,由前往后急促地翻滚。车夫绝望地往路边一跳:“先生,车要翻了!!!” 笛声终于停了。马车打了几个趔趄,依然在雪地上乱滚。 “轰隆!”一声巨响,它撞上路边大树,整个车侧翻在路边。车轮撞碎了一个,掉了一个。车夫忍着痛爬起来,一瘸一拐地走到车前。 “里面的人怎么可能还活着?”他悲伤地叹气,喃喃自语着,双手颤抖地拉开了厚厚的车帘子-- 里头的那位太太浑身包裹着厚厚的毯子和软垫子,睡得昏昏沉沉,只是因为一路的晃动而披头散发。 她脚边,年轻小伙子的头被撞破了一道口子,鲜血滴滴地往下流。整个白色的衬衣领子都染红了。除了头部的伤,还有脸上和脖子上好几处擦伤。 在马车侧翻之际,他以双腿死死勾住车顶的一根坚实的木条,才不至于被甩出车外。整个人奋不顾身地护住了蜷缩在一角的母亲。 车夫哽咽着把他扶起来,:“先生,您和太太真是命大!” 启江的眼睛给血糊住了,在剧痛中头脑一片空白。听见车夫钻进来和他说话,才明白自己还没死。唯一的欣慰是母亲没有受伤。 他摸出口袋里的钱包,用力塞到车夫手里:“请帮忙送我妈去医院--” “我送完太太,再来接您,保重!” 车夫弯下腰去把大太太背了起来,小心翼翼地下了车。他料得走大路会有危险,拣了一条偏僻的小路,往医院的方向去了。 启江有气无力地依靠着马车。耳边又响起了笛声。这次,换上了一曲极慢,又伤感的的调子。好像是丧礼上用的挽歌。 这个吹笛人,如同鬼魅一般沿路跟踪过来了。不歇气地吹了快一宿,目的何在呢? 他隐隐约约地猜到,半夜的这场事故大概是一个蓄谋已久的阴谋。马车的方向改变,马儿的发疯,都是因为吹笛人演奏了一种致幻的曲调。 头上的伤太重了,还在流血。如果不及时送医院,都撑不到一天。好在天无绝人之路。车夫至少还活着,也还讲良心,可以替他把母亲送到医院去。 他闭上了眼睛,等着吹笛人来索命。笛声越来越近,一直在离他不到十米的地方,才停了下来。启江听到踏雪的沙沙声,费劲地看,视野里却是个模糊的人形。 “马跑了,车翻了。真妙。” 居然是个女人!声音和语调还十分耳熟。 启江的心理咯噔一下:难道是三太太房里的丫鬟兰珠吗?她在顾公馆里住了整整十年,每日负责端茶倒水种花,怎么还会弄江湖上的歪门邪道了? 他苦笑,肯定是自己发昏,听错了。 来人不善。拉开帘子看见里边空空的,大为惊讶:“车里的人呢?难道是跑了?” 启江喘着气,不理睬。兰珠眉毛一横,抬起玄色衣裙下的高跟皮靴,用力踩在他的肩膀上: “不想死就告诉我,你亲妈和赶车的去哪里了?!” 虽没有力气反抗,他却并不跪地求饶。只是低着头不动。兰珠很是恼火,举起手来准备要狠狠地扇一通耳光-- “哎呦!”兰珠捂住脸大叫起来。一个铁镖把她的脸颊划了个口子。 启江困惑地抬起头来。这耳光明明是真的,却没打在他的脸上。准确地说,是打在了气势汹汹的兰珠脸颊上了。难道她自己打了自己,和那匹马一样疯了? 身边一阵冷风夹带着淡淡的药香气飘过。启江恍惚地记起,这是在白老先生的医馆里熟悉的气味。 在那个地方,每个夜晚,小金在灯下,努力地埋头捣药,下了决心要和前尘往事一刀两断。 在那一瞬间,他知道是谁来了。心里紧张起来,“我不能连累她的” 一个敏捷的身影飞快地掠过。少女厉声骂道:“狼心狗肺的奴才!我先送你上路,再杀了你主子!” 一把明晃晃的短剑,猝不及防地架在了兰珠的脖子上。脖子上挂着一串翡翠珠子,是三太太给的今晚暗杀任务的酬劳。 小金稍用了点力,剑身一挑,碧绿的珠子就四散开来。一颗颗滚落在地,埋入雪里,好像打翻了一箩筐豌豆子。 兰珠吓得双腿瑟瑟发抖:“金儿!大路通天各走一边,你何苦要管闲事!” 小金的眼睛盯着她,“你再动他一根头发试试!” “不敢了!不敢了!” 又是两枚铁镖飞出,扎中她的膝盖。兰珠“扑通”一声,僵硬地跪倒在雪地里。脖子上的短剑并没有收。 她哭得一把眼泪一把鼻涕,“金儿,你看在我们从小无父无母,一起长大的份上,饶了我好吗?” “还记得你刚来杀手团的时候,年龄最小,个头也最矮。每次开饭都抢不到吃的。我是不是也分过几次饭菜到你碗里呢” 第397章 真后悔听一头母狼来叙旧 启江的肩膀上和头上都覆盖了一层薄薄的白雪。雪水沾了他的体温,渐渐地融化,顺着额头往下流动。 黎明无声地到来。他昏过去一段时间,又靠着强大的意志力醒转过来。之前被血凝固而糊住的眼睛,慢慢地可以得见了。他望见了小金站在雪地里,手里握着短剑。 她看了看新一轮下落的雪花,若有所思地仰着头。好像在旁边跪着的那个人讲的故事和她没有丝毫的关系。 兰珠嘴上在求饶,心里却憋着满满的怨气。她奉了三太太的命令,借着送大太太去医院的路上伺机拔掉启江这颗眼中钉。 路上的一切都由她娴熟地操控:只消一曲邪性的笛子小调,就可以逼得马儿发疯,马车侧翻,制造天衣无缝的车祸现场。 眼看胜券在握,却遇上了凭着一身望尘莫及的轻功,踏雪而来的小金。 还以为她夜闯顾公馆,教训了三太太之后就销声匿迹了。万万想不到会在此交手,一上来就吃了败仗。 兰珠掂量了自己有几斤几两,不敢再嚣张。原来想叙旧会有用,自言自语地说了半天,小金依然没有放过她的意思。 当着启江的面,她一心求饶,也不在意要不要脸了。双手往上抱住了头,精美的发辫和头饰胡乱扯成一团,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朝着小金大声吼道: “我万万没想到,当初我告诉了你吹笛子的绝活,你却今天拿来对付我!” “我们都是苦命人,生得容貌再好又如何,入了这一行还不是血肉横飞里讨生活!” “你我之间本无恩怨,不过是拿钱办事,各为其主罢了!” “你过去得秦局长和三太太的器重,我都羡慕得不得了。干嘛非要去管顾公馆内部的闲事呢?” “你今天放过我,让我完成任务回去好交差,日后我做牛做马报答你!” 兰珠激动极了,不停地抬起衣袖擦脸。在她连珠炮一般的说话声里,小金犹豫了片刻之后将那把短剑收了回去。 当年,兰珠年长她三岁,从小学过杂耍卖艺,擅长吹笛致幻的邪术。在一众被拐来的幼女中,她唯独教过小金一些吹笛辨音的秘籍。 小金素来清高,对这等歪门邪道看不上眼。然而这一回,却派上了用场。 离开医馆后,她为了省时间,喊了一辆马车。在沿路往顾公馆赶去之时,正是听到了第二轮笛子曲调,辨认出了是兰珠在吹奏,才及时调转了方向,循声找到了危在旦夕的顾启江。 虽然面无表情,内心却不由自主地念及了当年的旧情,决定放兰珠一条生路。“我讨厌听你唠叨,快滚!”小金指了指远处,“有多远就滚多远,趁我还没改变主意。” 兰珠如同死囚得了大赦,迫不及待地从地上爬起,整了整身上的衣衫,往着她指的的地方一步一回头的走。 “还是金儿好,要是别人,我就没有活命的机会了。” 小金没有理睬她,跑到启江面前,掏出随身带的止血药往他头上的伤口轻轻地抹。 “二少爷,有些疼,你忍着点,我这就带你回白老爷子那里去。” 启江用了很大的努力半坐起来,握住了她的双手,眼里流下了感激的泪水:“金姑娘谢谢你。” 雪地上,正在搀扶着启江慢慢走路的小金,突然听见了耳畔响起了一声急促而高亢的笛声! “不好,破音了!这是兰珠在传递信号!” 她把启江安顿在路边,转身去追赶兰珠,却在距离目标不到三米的地方,听见了身后传来的一阵狞笑。 启江的后背中了重重一掌,再次昏迷过去。他的脖子上套了一根打了活结的绳索,绳子的另一端,牢牢地抓在一个从后方冒出来的黑衣少女手里。 “我看在往昔情分,好心放你走,你却暗中找了人来偷袭我们,可耻!” 兰珠望着一脸气愤的小金,不慌不忙地从唇边撤下笛子,冷笑道: “我和你不一样,我是收了徒弟的,不像你,死要清高,不肯收徒,连个帮手都没有。” “金儿,你都十六岁了,还像个小孩子一样好骗。二少爷不过是比一般男人多读了些书,到东洋留过学,就花言巧语哄得你放下身段卖命。” 小金朝着兰珠啐了一口,算是回应。气急败坏的兰珠边擦脸边狠狠地骂道: “你个小贱人,给我听好了,先自己掌嘴一百五十下,再自断手脚筋。不然,我就要凤儿把他活活地勒死给你看!” 那个叫凤儿的徒弟得意洋洋地收了收绳子,“快点,按照我师傅的话来,我杀你的心上人太容易了。” 师徒二人咄咄逼人。小金无可奈何地举起了手,对着自己的脸颊,咬牙扇了一下。 “不够真诚!”小徒弟在一边起哄,“还是让我师傅亲自打最合适!你最好乖乖地交出武器,不准还手。还手的话,我就杀人!” 小金把短剑往地上一丢:“来。我奉陪到底。” 兰珠望着她白皙如雪的肌肤,眼底闪过一抹凶光。迫不及待地走上前去,一脚踢中她的腰,将她按到地上,掏出一根绳索,使劲地捆,直到捆得小金的手脚都青紫了。 “我真后悔会听一头母狼来叙旧。” “小贱人,你还敢骂我!”兰珠鼓着眼珠,打了她一记响亮的耳光。 “多亏昨夜出发前三太太提醒了我。她说你对二少爷死心塌地,只要他有难,你必然会出现。” “我一开始还不放在心上。但本人的力量单薄,为了保险起见,就让凤儿在这一带等着接应我。果然你这个小贱人巴巴的赶来了!” 这一巴掌下去,似乎上了瘾。兰珠边打边说着诛心话:“二少爷心里根本就没有你,他只喜欢出身高贵的朱涓涓!” 天色已明。启澜在雪地上看见了车轮滚过的压痕。紧接着,一匹发疯的黑骏马夺路而逃。“二哥难道就在这附近么?” 启江送大太太去东边的医院,而白家的医馆,也恰恰在东边。除去那些令人眼花缭乱的小路,大路的直线距离并不算远。 第398章 我当然是人 马蹄踏出来的一圈深深的脚印,形成一条弯弯曲曲的雪中小路。沿着这个方向,启澜忍着心中的煎熬不停地往前跑。 这是他有生以来跑得最拼命的一次。一路上脚下的积雪飞溅,呼出的白气也把前额的刘海给打湿了。四周全是冰冷的空气,他浑身都给汗水浸透了。 “我必须还要再快一点,晚一步就可能来不及了!”少年在坚强意志力的支撑下一口气跑到了现场。 最先映入眼帘的是一辆侧翻的马车。车轮缺了,碎了,车轴断了。厚厚的帘子被撕烂,大大小小的血迹已经干涸。 启澜绕过马车时,听见了附近突兀地响起一个怪异的曲调。这是吹奏笛子时的破音,像是有人在故意为之。 接下来,又隐约听到了叫骂声。随着他一步步地靠近,小金的背影就清晰地出现在了视野中。她的双手给反绑着,跪在雪地里。有一个女人正咬牙切齿地扇她的耳光。 那女人的半边脸颊有一道划痕,双眼放出阴狠的光,腰间插着一根做工考究的笛子。笛子上挂了一串白色骷髅坠子。 启澜正要上前去阻止,走了十来米,又被眼前的一幕震惊了。 启江昏迷着倒在路边,头破血流,脖子上还挂着绳子套。一个穿黑衣的年轻女人,扎了高高的发髻,手握绳子,控制着人质。 他很快就看清了:论功夫,两人未必占上风。但她们手里有身受重伤的启江,那是小金的软肋。 “先救二哥,才能帮到金姑娘!” 启澜如一匹小豹子从雪地上掠过,飞快地爬上被马车撞过的那棵粗壮的树。在繁密的树枝的掩护下,他握住手枪,利索地将子弹上膛。 只有最后两发子弹了。他谨慎地瞄准着,寻找最佳的射击角度,紧张得差点从树上跌下来。 片刻之后,枪响了。一颗带着少年怒火的子弹擦着树梢,风一般地扑向地面的目标。挑衅小金的那个黑衣人应声倒下。心脏处中弹,挣扎了两下就不动了。 “凤儿!” 兰珠见徒弟中枪身亡,循着枪响的方向一眼就望见了树上的少年。她双眼几乎要喷火,冲到树下腾空一跳,稳稳地踩在了树桠处。 她从袖子里放出一串暗器:“敢杀我徒弟,看我不撕烂你!” 启澜攀着树枝,艰难地左右躲闪。数根铁钉擦着他的衣裤飞过,十分惊险。忽然他蹲了下来,用一只手捂着肚子,好像是受了伤。 兰珠趁势凭轻功翻到少年面前,明目张胆要夺他手里的枪。不料少年在她靠近之时忽然从裤兜里拔出匕首对准她的胳膊用力一刺,从树上一跃而下。 兰珠惨叫着从树上跌落。她挣扎着爬起来,狼狈地捂住中刀的胳膊,哀嚎着半跪在雪地上。浸透衣袖的血把雪地染红了一大片。 她发红的眼睛瞪得大大的。少年的脸竟然如此酷似顾公馆里生活过的二太太!眼前的这个人难道是她的主子恨得咬牙切齿的小崽子么? 可是,兰珠怎么也想不通,那个小崽子分明是年初就给三太太叫人迷晕丢到郊外去喂野兽了,怎么就会活着给启泯从树林里找回来了? 还有,她分明记得半年前那个小男孩怯怯地回家的样子。傻傻呆呆,个子也比面前的人矮了一大截。丫鬟们给他洗澡,泼水耍着他玩。她还带头拿水瓢舀了水给他冲满身的香皂泡泡。 “好男不和女斗!” “你太过分了!居然暗算我二哥!” “澜少爷您是人还是鬼?” “我当然是人。” 启澜一步步朝着她走过去。兰珠看见了他在日光下移动的影子。更加害怕了。活人长个头不比农民种菜,园丁养花,哪有短时间能长成翩翩少年的? 她忐忑地双腿都跪了下来,朝他一个劲磕头:“饶命啊!一直是三太太要取你的性命,我可没半点坏心思呀。” “二太太是格格出身,我是纯粹的正黄旗。请看在您母亲的面子上,放我走。” “我母亲是顾公馆里最好的人,从不亏待过任何人。她的下落,你可知道?” 兰珠摇了摇头:“我一个丫鬟而已。三太太自己查找了多年都没有结果呢。” 小金看她不说实话,冷笑道:“再给一刀,她就什么都知道了。” 少年把匕首重新抽了出来。兰珠慌了,把衣服统统撕开,歇斯底里地喊:“有种你就朝着这里刺进去!” 启澜不得不转过身去。第一次碰上敌人是女的,还擅长撒泼和耍赖。 兰珠在他犹豫的那一点时间里,不甘心地伸手想去卡住离她最近的小金的脖子。这是她伺机逃命的一个大筹码。 “你不仁,休怪我不义!”少年眼疾手快,再发出最后一弹,“呯!”的一声,利落地解决了最后一个威胁。 他收了没有子弹的枪,攥紧匕首,用力割开小金身上的绳子。她望着脚下的一堆断绳索和头顶上的太阳,恍如隔世地站了起来。 启澜把启江脖子上的绳套给解了。头上的伤口敷药后止住血了。他抱着启江的肩膀坐在雪地里,感激地对她说:“金姑娘,谢谢你救了我二哥。” 小金揉着酸痛的手腕,莞尔一笑:“这次其实是你救了我们两个。项链送你。” 两人说话之间,启江的手指轻轻地动了动。他醒了。小金看着他,心里甚是欣慰。 他完全没听到兰珠脱口而出的那一堆难堪的话。启澜是后来才匆匆赶到,自然也没听见。过去在杀手团的日子太不堪回首,赶紧忘了去迎接新生活。 启澜想背启江,无奈做兄长的太固执,坚持要自己走。小金在雪地上找了一处深坑,把兰珠和凤儿的尸体都拖了进去,就着白雪掩埋。 “金姑娘对你真好。”启澜悄悄地对启江说,“她是不是喜欢你呀?” 启江并非草木。他懂得小金对自己的感情是真挚的。两人之间也有过命的交情。只是朱涓涓先占据了他的心,不是想忘就能忘的。 他叹了一口气。内心一片迷茫。“三弟,我累了,赶紧去医院看看。”启江不知道车夫是否顺利地把母亲送到了。只有亲眼看见了大太太,他才能安心。 第399章 无法送出的戒指 清晨六点半的医院,身穿白衣的护士们在淡黄色的灯光下整齐地分成两队。元旦前后,病人比平时略少。小美发烧请了假,在家待着无聊,又来上班了。 乌黑的长发松松地扎了个辫子,淡粉色的旗袍下,白色的高跟鞋深一脚,浅一脚地踩着台阶。 在楼梯口处,她一抬头就看见了熟悉的手术室。门是开着的,透出灯光。她猜到里头有人,加快了步子。 章文轩在专注地洗手。他的手术服上沾了些血,脱下来挂在墙上。盘里的手术刀,剪子,止血钳,等等,都还来不及清理干净。 小美一进来就心疼地看他的脸。“章兄,你昨晚又没休息吗?” “不是请了三天病假么,提前回来了?” “烧前天就退了。在家没事干,闲得又要生病了。” 他们默契地收拾着手术器皿,直到门外跑进来一个急诊部的护士,气喘吁吁的来汇报: “章大夫,新送来一位女病人。目前情况不是很好。过去您给她看过病,请您再去看看。” 章文轩一边答应一边换衣往外走。他到了病房里,认出了满脸憔悴的大太太。护士说她刚打了针,睡着了。旁边的椅子上坐着一个四十出头的男人,穿着城里马车夫常见的棉褂子。 一见大夫进来,他就激动地上前: “大夫,我们的马车撞到树上了,太太和她的儿子都受伤了。我一个人送不了两个来医院,只能先送病重的” 章文轩示意他说话轻一点。走到床前细心地用听诊器和体温计给病人检查了一番。“还好,只是普通的伤风,在我们这里不算大病。住院五天就没事了。” 车夫双手颤抖,从怀里摸出一个钱包递过去:“这是那个少爷给的钱,您看够付医药费吗?” “先不说钱的事,你赶紧去接另一个来。” “不了,不了,我的马车坏了还没有修呢,还要养家糊口的!” “那车就在医院东南方向,不到五里路。您请人去一趟也不算费事!” 车夫说着,撒腿就往外跑。他的裤兜里多了一卷厚厚的钞票。 方才送大太太来的路上,他打开了钱包,惊叹大户人家少爷的阔气。为了弥补自己的损失,擅自扣了一半多的钱,用来充当修车和出了劳力的费用。 章文轩望着车夫夺路而逃的背影,叹了一口气。他倒是不怕顾家大太太付不起医药费,而是顾启江出事了。毕竟是启澜的亲哥,他得尽力帮一把。 他交待了值班的护士几句,大步走出病房,正要去楼下取自行车,却被一脸严肃的院长半路上拦住。 “章医生!现在是上班时间,不能擅自外出的。我今日想着年底了全院来查一查怠工情况,没想到第一个就逮住了你!” 他望着怒气冲天的院长,不得不低头道歉,回办公室了。电话机在电灯下盖上了一层淡淡的金色。他想到了自己的未婚妻。她或许能帮这个忙。 关上门,他轻轻地拨号。 此时,唐悦娴正在餐桌前和妹妹悦姗一起往面包片上抹黄油和果酱,听到铃声响起,她放下手里的东西,径直走过去接。 电话如愿接通。她听到未婚夫温和的声音:“悦娴,我有一事想托你办” “好。我这就出门。放心。” 悦娴挂上电话,匆匆忙忙换了旗袍,又加了一件厚的大衣。悦姗眼看这姐姐手忙脚乱的,嘟着小嘴过来。 “姐姐,你多久没陪我吃早餐了。你总是惦记着章医生。大清早的又要去见他了。” “好妹妹,我和他就要订婚了,瞒着父母,偷偷的。姐姐只告诉你,要保密。” 她拎了一只皮包下了楼。妹妹一路追了下来,让姐姐很是头痛。 “小尾巴。你长大了。不要这么粘人了。” 悦姗一本正经地问:“章医生他给你买戒指了没?他总要送个礼物才能把你娶走。我一定要看了才肯你嫁给他。” 姐姐尴尬地摸了摸她狡猾的小脑袋,“他很忙,或许已经买了呢,只是还没时间给我。小孩子家管这么宽,不乖。姐姐回来给你买好吃的。” 悦娴风风火火地开车出了门。开出一段距离后,她觉得视野中的人和景物有些模糊不清,才猛然想起自己走得太急,居然没戴眼镜。 从她家赶往东边的那个地点,有二十多里路。悦娴怕耽搁不起,一念之差,没有返回去拿眼镜。清晨的街道上,行人和车流甚少。只要不是特别复杂的路况,她勉强应付得了。 然而,就在她离目的地不到三里路的时候,前方街口一下子冒出来一辆黑色的汽车。速度快得惊人。有个过路的小报童见状大声喊:“小心,要撞了,要撞了!” 悦娴听到了越来越近的车轮声和喇叭声,头脑一片空白。情急之下误踩了一脚油门,车身加速朝着某个方向飞去 她忽然觉得身子变得很轻,眼前的一切也开始虚幻。在虚虚实实的世界里,悦娴摘去了眼镜,换上洁白的婚纱,踏进了春天的新房 巨大的撞击声,打破了清晨街角的宁静。路边大大小小的店铺里,涌出来一大堆的人,围成了一个看热闹的大大的圈。 “这开车的怎么就撞上了电线杆子?” “司机,啧啧,还是个女的,一看打扮就是富家小姐,可惜喽!” “出了好多的血,作孽呀。” 看客们七嘴八舌地议论着。那辆黑色的汽车早已不见了踪影。一个华夏酒店的厨师长坐着黄包车路过。路口堵着乌泱泱的一群人,车过不去。他付了车夫钱,气呼呼地下车来。 “这一大早的,还要不要人上班了!” 他走到人群中,也好奇地踮起脚尖来,伸长脖子往里瞅了一眼。这一看,吓得他当场瘫坐在地 这一天早晨,京城最大的报馆,接到线索后立刻派出了记者。看完车祸的现场,黎建华带着照相机和采访本,心情沉重地写下了一则交通事故的报道。 警察反而来得比围观群众和各路记者们都慢了许多。他们敷衍地问了几个路人,记了一点笔录,就打道回府了。 章文轩又进了手术室。小美在替他整理抽屉时,看见了一只精美的首饰盒。她悄悄地打开,一枚璀璨的宝石戒指,在晨光里一闪一闪。 第400章 人生多少无常事 小美望着宝石戒指,眼里流露出一种发自内心的羡慕。她轻轻地摸了摸戒圈,把盒子盖上。 抽屉里还有一张写满了字的白纸。出于好奇,她将首饰盒放回原处时,顺手拿来扫了一眼。目光落在关键的第一行,她就气得手发抖,将白纸揉成一团。 检讨书?!凭什么?! 院长的办公室在楼上。上午的太阳光很足,照亮了窗台上摆的一排名贵花草。小美把白纸团紧紧地攥着,一进门就将纸团拍在了他面前的桌子上。 她很是气愤,“叔叔,章医生的技术和人品都是院里一流的,他不过就是有事想离开一小会,您就逼着他写了上千字的检讨书?” 院长面色严肃地扶了扶金边眼镜,啜了一口冒着热气的咖啡。他目光凌厉,盯着小美,不满地摇头: “看来内部传的消息是真的。你果然看上章文轩这穷小子了。作为你唯一的亲人,我表示非常震惊。” “他没做错什么,您要为了自己的利益来打压他,我就不再认您这个叔叔了!” 小美斩钉截铁地说完,低头把纸团展开。唰唰几下撕碎,丢到了房里铺的羊毛地毯上。她转身要走,院长马上从座位上站起来。 “章文轩就是一死脑筋!吃豹子胆得罪权贵进了牢房,还差点搭上了我这个院长!你究竟是看上了他的哪一点?” 她低下头,回想起往昔来。六岁时,父亲和几个同乡一起去南洋做生意。不到一年,染上重疾去世,母亲改嫁到了别处。她从此就被接到京城,与叔叔婶婶一起生活。 叔叔是京城的名医,物质条件不错,只是太忙,很少关心她。婶婶无子嗣,表面上热情,总是含沙射影地骂她,怕她长大后会分财产,防贼一样防着。 小美在这个压抑的家庭里熬到十五岁,护士学校毕业了。自己搬出去租房子住。她出落得亭亭玉立,物质生活优渥,有大把的追求者,却总是内心孤单得很。 章文轩自幼长在乡下。父母是底层平民。燕京大学教书的叔叔把他接到城里上学,一路培养成人。近年凭着实力留洋归来,以悬壶济世为毕生信念。 她起初只做白班,工作轻松。渐渐被他吸引,就主动申请调来了,成为手术组唯一的女助手。夜班再多,她也甘之如饴。 小美坚定地站在了他的这一边:“正直,善良,勤奋,诚实,讲义气优点十个手指都数不完。” 院长白了她一眼,打开烟盒,点了一根进口的香烟,埋头默默地吸了起来,当着侄女的面吞云吐雾。 一圈圈的烟雾中,她不安地发现,叔叔的头发近期不但少了,还白了好些。她并不知道,上回章文轩给刘警长毒打一顿带走,院长冒着被牵连的危险,一度低声下气地去警察局求情。 他咳了几声,嘶哑着嗓子,语调沉重地教育起侄女来。 “孩子,你太年轻了,哪知社会的险恶。弱肉强食,成王败寇。城里三天两头有枪战。死了多少有权势的人了。我这小小院长也是朝不保夕。” “姓章的那小子是有本事。何止是你,华夏酒店唐老板的长女也爱他。常常来医院里送吃的喝的。只可惜--” 他说到了关键处,却忽然将香烟在桌上的珐琅烟灰缸里用力地摁灭,把到了嘴边的话咽回去了。小美困惑地拉来一把椅子坐下来,悄声问:“叔叔,您是听说了关于他的不好的事了?” 院长看着手表上的时间,面色凝重:“就在今天上午八点一刻,唐小姐出了车祸,给秘密拉到医院来。十点整,家属会开车从太平间接走。” 小美的心蓦地一沉,瞬间觉得天旋地转。人生多少无常事!她的眼前又浮现出章文轩珍藏在抽屉里的戒指,分明自己还悄悄地看过它。 唐悦娴每次来医院,她都有些不开心。可是,当一条鲜活而温暖的生命,在最好的年华戛然而止,即使是“情敌”,心善的女孩子依旧潸然泪下。 她的悲伤起初是无声的。后来眼泪越来越多,心里越来越难受,索性就哭出声来。院长见侄女哭得如此伤心,诧异地问:“据说她是章文轩的未婚妻,你难道还要替他哭个死去活来吗?” “他知道这个噩耗吗?” “章文轩忙着给前线送来的几个军官做手术,绝对不能因为这事导致手术事故,否则,我也完蛋” “唐小姐是送来抢救后去世的,还是--” “送来的时候人就不行了。警察局派人从医院后门到太平间一路死死盯着。全院只有我和德国大夫库里亲自到场” 她大致明白了是怎么回事了。擦了擦眼泪,准备告辞。叔叔已尽力。自己如果还继续待着,就是无理取闹。 走了几步,她又转过身来,用乞求的眼光看着院长:“求求您看在我的份上,答应两件事。不要让文轩写检讨了。唐小姐的事继续瞒着。能瞒多久算多久” 她的脚步变得很轻,轻到自己都听不清楚。脚底像踩在缥缈的云里,软软的,毫无力气。小美记不清自己是如何艰难地回到护士值班室的。 她一进门就整个人伏在桌上,绵软无力。头疼得厉害,喉咙里有一股血腥味往上涌。刚退烧的身体,伴着急促的呼吸,又开始升温。 她捂着胸口,掏出手帕猛烈地咳嗽,整个身子好像给掏空了。洁白的手帕中心,一团殷红的鲜血,如雪中红梅一样绽放。 启澜扶着启江上了马车,一路赶往医院。小金担心路上再遇到三太太派来的人,忍着难闻的马粪味,亲自坐在车夫旁边放哨。 到医院时,他们都没发现异样。小金先陪着启江去急诊给伤口消毒。启澜快步上楼去找章文轩。 路过熟悉的值班室,他在门边看见了小美在咳嗽,双颊绯红,唇边还留着一抹来不及擦去的血迹。 “小美姐!你是不是生病了?” 她昏沉沉地抬头,尽量和往常一样微笑着:“小澜,我没事。你有哪儿不舒服吗?” “我和二哥来看看他的妈妈。他们来医院路上马车翻了,车夫先送大太太来” 听他这么一说,小美终于想起来,双手撑着桌子站起:“章兄说大太太是普通的伤风,现在她在住院,我领你们去。” 第401章 不吃不喝会倒下的 小美觉得身子虚得厉害。一路上,她的步子不太稳,短短的一小段路,都好几次险些崴脚。 启澜跟在她身后困惑地想:“小美姐今天是怎么了?平时穿高跟鞋都走得飞快,现在平底鞋都走得摇摇晃晃的?” 路过急诊楼的那条路,小金扶着伤口清洗消毒完的启江正慢慢地往外走。启澜连忙挥手招呼他们一起走。 病房里,大太太斜靠着枕头,窗外的阳光淡淡地照着白色的床单和被褥。经过一夜的马车颠簸,她一度昏睡。服药打针后,人也清醒了。 启江在门边看见母亲,不自在地伸手摸了摸头上用白纱布包得严严实实的一圈。他有些担心母亲看了他会难过。 小金解下自己的斗篷轻轻地给他披上,用帽子遮住了伤口处。她对他微微笑了笑:“看不出来了。” 启澜拉起他的一只手:“二哥,进去。”启江吃完活血化瘀的药,满嘴苦得厉害。见着母亲已无大碍,心里轻松了许多。 小美倚靠着门:“母子二人安排到同一个病房里,也好有个照应?”小金摇了摇头,谢了她的好意。 “二少爷在送大太太来的路上,遭人算计,才出的事故。在医院久了怕夜长梦多,我打算接他们到别处休养。” “也好,金小姐考虑的比我周全。”小美把要外敷和内服的药都打好包,交待了一些注意事项,就帮大太太办好了出院手续。 启澜和启江一起扶着大太太到了医院后门处。小金提前去喊来了一辆马车。 大太太是个明事理的人。她眼瞅着儿子旁边的那个男孩子眼熟极了,越看越像生死不明的二太太,最终还是把千言万语咽回了肚子里。 “如果这个孩子真的是小澜,长得这么好,又懂事,二太太想必是很欣慰了” 目送他们乘车离去,小美才慢慢地回到自己支离破碎的世界里。她沿着医院后门的小花园走。双眼发直,没了往日的灵气。一直到楼梯口,听到中午下班的钟声才回过神来。 一个平日关系不错的同事看见她,招呼她一起去食堂吃饭。她木然地笑笑,说吃过了。摇摇晃晃地回了值班室,趴在桌上,也不在意别人惊讶的眼光。 她的脸发烫,贴着冰冷的桌面,双手无力地抓着一张新印刷出来的当天报纸。她不敢告诉章文轩,也求着叔叔不要透露这个噩耗给他。可是,最先到现场的那些记者已经把稿件发出来了 “文轩兄他能承受吗?”这个念头折磨着她,她不得不艰难地挪到了手术室门口。那扇门,居然是开的。 小美轻轻地往里走。小小的手术间,熟悉的东西都在,唯独不见了他的踪影。难道又被抓走了么? 晌午,华夏酒店破天荒地扯下了元旦挂上去的一大堆红灯笼,以极快的速度换成了在风中飘飞的黑纱和白花。一张巨大的横幅从楼上如瀑布般飞流直下,白纸黑字写着:“停业三月”。 悦娴的灵柩运回了家中。悦姗望着再也喊不醒的姐姐,伤心地大哭起来。她瞒着父母,忍着悲痛,悄悄潜入书房,拨了一个姐姐生前倒背如流的电话号码。 章文轩浑身汗水地回到办公室,刚想喝口水坐下休息,顺手接听了电话,如五雷轰顶。 当一个不会撒谎的孩子,边哭边亲口把悲剧讲出来,他的听筒沉沉地坠了下来,眼镜片背后,是无尽的泪水在决堤。 他在这极其短暂的一点休息时间里,经历了有生以来最悲痛的事。可是,肩上的重任还在,下午还有好几个人在等待自己去和死神搏斗。 小美看见他的身影在眼前一晃,手术室的门又关上了。这一关,又是好几个小时,等所有的手术都做完,才看见他出来。 他的眼睛布满了血丝,口罩吸饱了眼泪,沉沉地坠了下来,挂在脖子上。她想过去和他讲话,可怎么也迈不开双腿,好像给粘在了地板上。 她的嘴唇动了动,却不知如何开口。小美眼睁睁地望着他低着头,失魂落魄地进了办公室,一进去,窗户就黑了。随即,从来不放窗帘的人,突然就让两块墨兰色的布落了下来。 他关了灯,拉了窗帘,到底想干什么?! 章文轩背对着门。伸手从白大褂里掏出了一把雪亮的手术刀。只要对着脖子的动脉一划,就能从痛苦的尘世里解脱。另一个世界,悦娴在等他 隔着这一道门,小美在门边的楼梯台阶上坐着。台阶冰凉刺骨,她麻木了,依靠着木扶手。眼睛早已哭肿了。 楼梯处,一个背微驼的老妇人借着暗淡的灯光,提着一只篮子慢慢往上走。她是小美家的老佣人。 上楼了。看见了熟悉的身影,老妇人心疼地将篮子放到地上,双手来扶她:“孩子,你出来一天了,还不回家。来,吃点东西。” “石妈!这么晚您来找我,万一摔伤了怎么办?”小美握住老妇人的手,无声的泪水又打湿了白衣。 自打六岁给叔叔接到家里,石妈就一直尽心地照顾她的生活。待到十五岁翅膀硬了要搬家,她不要钱,也不要任何值钱的东西,只求婶婶同意让老佣人与她一起走。 正好婶婶嫌石妈年纪大了,巴不得侄女把这个包袱一起带走。石妈在善良的小美这里,也能过上平淡安宁的晚年生活。两人之间十年的情义,堪比亲情。 老妇人看着小美从护士帽里散落的发辫。从兜里摸出一把光洁的银梳子,给她梳起了头。小美发现,竹篮子特别大。她试着拎了一下,沉沉的,装了很多食物。 “您给我带了这么多好吃的。” “多带点没关系,吃不完,可以分给别人。”石妈揭开篮子盖儿,拿出一只盖严的瓷碗。“我做的比不上外头卖的口味好,但是一定干净,吃了不闹肚子。” “章兄,求求你开门,不吃不喝会倒下的。” 门里的人没动静。她手里其实有钥匙。但不敢去开锁。石妈见此情景,不放心地站了起来。虽然小美未和她谈今晚的情况,凭着大半生的人生阅历,也猜到了几分。 第402章 只求一见 老妇人轻轻地叩了叩门:“章大夫,天大的事也比不过好好活下去。要活着,先要吃东西。”她说话的声音很细,也很慢,带着一点他熟悉的家乡口音。 章文轩慢慢地转过脸来,看到一扇漆黑的门。他不知不觉往前走去,一只手握着手术刀,另一只手按在了窗户处。 墨兰的窗帘无声地垂着。风从窗户的缝隙里挤入,轻轻撩起一角。走廊上的电灯光透了进来。 他看见了一位瘦小的老妇人,面目和善,衣着整洁,手里拿着护士帽和梳子。小美抱着一只带盖的白色细碗,在楼梯边坐着。头发显然乱了又重新梳过了。 “小美,还有这位老妈妈” “如果我死在办公室,她们守在这里一宿,必然会被牵连” 这把救人无数的手术刀,在他的手里握得发热了。他原本一心只想拿给自己二十来岁的生命做一个悲怆的完结。她们的执着和真诚,终究温暖了他伤痕累累的心。 一刻钟,犹如一年那么漫长。 石妈离门近,听见了锁头转动的响声。门,慢慢地开了。一个中等身材,戴着眼镜的男青年,披着一身布满泪痕和褶皱的白大褂,出现在眼前。 “章大夫,我是来给小姐送饭的。您没事就好” 石妈来不及高兴,就觉察到了异样。身后,居然没一点声响。章文轩和她不约而同地望向了楼梯处。只见一只孤独的白瓷碗端端正正地摆放在地上,小美的身影却消失了。 “小姐的病还没好,挂念着您,悄悄一早来上班了。她能去哪里呢?” “我老眼昏花了,她什么时候走的都不知道” 石妈边走边絮叨。章文轩没说话,只是默默地沿着熟悉的走廊和房间挨个地跑。 一楼的药房处,小美扶着墙艰难地往宿舍走。眼前的一切在晃动,胸口剧烈的疼痛让她憋不住咳嗽。 方才,她在等待开门的时间里,感觉到了自己可怕的体温。她在发高烧,不能传染给石妈和章文轩。匆匆忙忙地下了楼想找点药吃,再躲起来。 宿舍的门关着。窗户也黑着。离那门不到一米了。她的体力也耗尽了,“扑通”一下摔倒在地。寒夜,是那么的漫长。她的脑子昏昏沉沉,一会听见石妈的哭声,一会又听见章文轩在说话。 再次睁开眼睛,太阳光已经把房间填满。卧室的窗帘开了一半,平日养的金鱼贴着玻璃缸吐着水泡。 “小姐,你总算是醒了!”守在床边的石妈,高兴地站了起来,拉着她的一只手,“退烧了,太好了。章大夫他在楼下的客厅里,我这就去喊他上来。” 小美换下睡衣的时候,闻到了身上的一股酒精味。床头还摆着大瓶的药水和好几包药片。她穿着拖鞋扶着楼梯往下走。 “文轩他真的来过吗?” 客厅的沙发上空无一人。石妈满脸歉意地拿着一份报纸过来,“小姐。章大夫他昨夜送我们回来的。给你打了针,喂了药,就一直在客厅里,让我看护你。” “他说等你醒了再上楼。刚才来了个送报纸的,他接过来扫了一眼,急匆匆地和我道别了唉,连医药箱都还搁在客厅里呢,他还得回来取的。” 她顺着石妈指的方向看去。果然,沙发旁边的地上摆着一只棕色的医药箱。 小美的目光落在报纸的头版,竟然是唐家发的讣告。她捂着胸口叹了口气:“石妈,这段时间的报纸都别让邮差送进屋了。” 唐家的宅院很是宽敞。不仅容纳了各路来吊唁的人马,还摆放了堆成小山的花圈和挽联。唐老板和唐太太早已哭得声音嘶哑,由管家和仆人应付着场面。 一辆自行车由远而近。章文轩红着眼睛朝着那一片黑纱和白花靠近。他从小美家离开后,回医院取了自行车,还有买给未婚妻的订婚戒指。 这一下午,大门口给人和车马堵得水泄不通。章文轩在路边找处地方把车停了,踉跄着奔向门口,往黑压压的人群里挤。 泪水早已把衬衣和白大褂浸透。从悦姗那里得知噩耗,他就一直没停止过悲痛。乐队在演奏着一支西洋的丧礼曲子。他还看见了穿黑衣,佩戴十字架的外国牧师从马车上下来。 章文轩盯着牧师念祷告。她是个基督徒。正直善良,乐于助人。牧师念完祷告,就有八人一起抬着一口精致的小白棺材出来。该送她的灵柩去教堂了。两旁的亲眷又爆发出新一轮的哭声。 他的双手给人群夹得无法动弹。只能仰天大喊: “悦娴,我来了!我不该打电话让你出门,铸成大错” “只求你的家人让我见最后一面,他们要是一怒之下抓我偿命,我也不会有任何反抗的” 虽然人山人海的,他突如其来的忏悔依然足以掀起一场惊涛骇浪。唐太太气得当场指着他痛骂起来:“你个没脸没皮的,还我女儿,还我女儿!” 唐老板铁青着脸,对管家低语了一番,立刻就有四个人从不同的方向挤到他跟前,扭胳膊的扭胳膊,捆绑的捆绑,好像要抓了他去和阎王换回唐小姐的命来。 耳边一片喧嚣,身上却扎扎实实地挨打挨踢。他一声不吭,只是流泪。有个彪形大汉手持铁棍,把他用力拖到了离棺材二十来米远的地方,厉声喝道: “老爷让你跪下,磕头一千下!磕完了送你去警察局吃牢饭!” 章文轩并不怕坐牢,也不怕死。他闭上眼睛,朝着那雪白的灵柩,拜了两拜。随后,哭着磕起了头。 混乱中,忽然冒出来十来个警察。与处理车祸现场的敷衍了事形成鲜明对比,他们端着枪,快速过来维持秩序。 正在跪地磕头的章文轩,被一名冲到眼前来的年轻男子扶了起来。他的额头在流血,模糊了眼镜片。但这人的气场很足,一上来就把手枪毫不客气地抵在了看押医生的大汉肚子上。 “你们家唐老板是疯了么?京城的名门望族竟然不懂法律,还用起私刑来了!” 第403章 便衣在此 唐老板原本是让管家给警察局打电话,花钱请他们来抓人的。不料到了眼前才发现,带队的不是他熟悉的刘警长,而是一个身材高大、肤色略黑的年轻男人。 “怎么派个愣头青来了?他们的头呢?” 管家悄悄地凑到他耳边:“这位是秦局长的公子,刚留学回来的,也干的法律。听说还挺有两下子。” “你赶紧多备些钱,在外国见过大世面的人,不好随意打发的。” 接电话后,刘警长捂着眼睛,说是眼皮发炎,吹不得冷风,把维持秩序拿大钱的任务转给了在办公室里百无聊赖的秦锋。 “唐悦娴死了?!”他起初是不肯信的。虽然只在牢房里与这个勇敢前来探监的唐小姐有过短短一面之缘,他对她的为人充满了钦佩。 “嗯,车撞了电线杆子,都断成了两截。看现场的人说,她没戴眼镜,昨天早晨雾大了点就是典型的车祸嘛。” 秦锋听老狐狸故意避实就虚,心中生疑。他把手里的香烟和咖啡杯一丢,披了大衣就爽快地走了。 送葬的场面之大,他确实开了眼界。但听见人群里有人悄声议论说唐老板抓了个穿白大褂的人给棺材磕头,就立刻奔着那边去了。 “章医生,你打起精神来,我这命还是你救的。有我在,没人能伤害你。” 章文轩挨了一顿苦打,一宿不眠,加之伤心过度,已经说不出话来了。他抓着秦锋的手,用力点了点头,挣扎着站了起来。 这时,一个小女孩像只灵活的黑猫,从围观的人群里钻了出来。瘦小的身材,双眼红肿,穿着质地上好的黑色的衣裙和皮鞋,胳膊下紧紧夹着一个包裹。 “章医生!我爸爸怎么能这么对你呢!”悦姗见他给折磨得遍体鳞伤,愤愤地跺脚。她戴着和悦娴一样的眼镜,显出比实际年龄大的老成。 “这个是我姐姐的日记本,我怕爸爸妈妈发现会烧了,偷偷拿了藏起来,想交给你作纪念。” 章文轩双手颤抖,接过她手里的那个丝绸包裹。打开来看,是一条悦娴生前喜欢的围巾和一本精美的厚皮日记本。 他抚摸着围巾和本子,把它们贴在心口。又从贴身的口袋里摸索出一只首饰盒来。“这是我给你姐姐买的戒指。如果可以,把它给悦娴戴上” 悦姗拼命地点头,把首饰盒小心翼翼地紧紧抓着,急急忙忙地沿着原路去了。她的眼前浮现出过去的时光里,姐姐和章医生带她玩耍的那些愉快的日子。 为了给她治疗那磨人的哮喘,父亲请来了章医生。姐姐和他几乎是一见钟情,碍于身份悬殊,一直都无法公开,也注定了得不到父母的祝福。 如今,姐姐走了,作为妹妹,她要永远站在章医生这一边,不然姐姐在另一个世界会不安的。至于姐姐车祸后的模样,不能让他看见。悦姗特地在日记本里夹了她最好的十来张照片。 那小小的身影终于到了亲眷的队伍里。唐太太心里一软,也没有责备小女儿,只是牵了她的手,同乘一辆挂着黑纱的汽车。 秦锋扶着章文轩一步步地往前走。车队和人群朝着一个方向流动。“章医生,如果你想去见她最后一面,我会帮你想个妥当的办法。但今天还是算了,场面太复杂了。” 唐老板眼见这个人不但不抓章文轩,还如此放下架子帮他,困惑不已。他转念想到,章医生也是留过学的,或许和秦局长的公子是旧相识也说不准。 他有些后悔之前粗暴地对待章文轩,绞尽脑汁想法子补救。赶紧又挥手招来管家,耳语一番,把计划变了。 “今天就把悦娴送到教堂里去,停放一天,明日再择个时辰” “马上请他们两位,我亲自招待。” 这一回,他发现自己的面子如此不堪一击。不仅秦公子不给面子,就连为爱女悲痛欲绝的章医生,也不想理睬他了。这两个小伙子不约而同地拒绝了他的好意,头也不回地离去了。 章文轩找着了自行车,但他伤得重,无力骑走它。秦锋就让手下的人把自行车扛到车后面,劝说他坐自己的汽车顺路回去。 他开着车,时不时安慰几句坐着不动,抱着那个丝绸包裹发呆的人。道路两旁的电线杆,冰冷,僵硬。为了不使他触景生情,秦锋悄悄地绕了一条路,避开了车祸发生的地方。 章文轩看到车窗外掠过一处三层建筑,挂着一块颇为醒目的牌子,是本地最大的报馆。他的嘴角微微一抽。他想起了自己在小美家客厅茶几上,读到了这一家报馆发出的讣告 开车的人并不知道他在想着什么,随口问道:“再往前就是医院了。你今天还要上班吗?或者我直接送你回家,请个假休息个两三天?” “上班比闲着要好。”听他语气这么坚定,秦锋也不好再劝了,只得在医院门前停了车,帮章文轩一起把自行车推了进去。 “保重啊,我有消息会来找你的。” “好。今天辛苦你了,谢谢。” 送葬的队伍很长。一直往着东边的新教堂去。一老一新的两个教堂之间有一条不算长的路,刚好要经过白家的医馆。 昨天晚上,启澜他们已经回到了医馆。小金觉得这里是最安全的,也适合养伤治病。启江和大太太暂时就住下了。 这天下午,克丽丝和林觅帮白芷把医书一册册地抱到院子里翻晒。陈醒和启澜在厨房准备做饭时,发现米缸空了。人多了,米也消耗快。他俩一起出去,打算每人背一袋大米回来。 路上,听见凄婉的音乐和阵阵哭声,陈醒停住了脚步。启澜也侧过头去。他们眼尖,看见了花圈和挽联,瞬间明白了那一口八人抬着的白色小棺材里躺的是谁。 “悦娴姐!”启澜的泪水飞快地掉落,他朝着人群里跑。陈醒紧跟过去,眼泪混着鼻涕一起下来。 两人一起挤到离送葬队伍不到十米的地方,再也过不去了。围观的人七嘴八舌。从那些真真假假的道听途说里,两个少年粗略地了解到了唐悦娴是车祸意外去世的。 启澜悲愤地捏起了拳头,无论如何也不肯相信,善良可亲的一个姐姐就这么死了。“我们就跟着,看看还有没有其他的消息。” “嘘,有便衣!” 第404章 有什么阴谋诡计 “便衣?”启澜盯着来来往往的人,乍看去没发现谁可疑。 陈醒从人群中挤进去又挤出来。回到启澜的身边站定,他的衣领到裤脚都沾上了来自陌生人的各种奇怪的气味。 他用一只手指凑到鼻子边使劲嗅了嗅。“小澜,你还记得我们那晚去医院和警察们打架的事吗?他们中间有个人估计是有关节痛之类的毛病,贴着麝香狗皮膏药。我方才闻到了一模一样的味道。” 启澜觉得他的担心有些多余。“陈兄,哪个药店都有卖,天下的狗皮膏药味道都差不多。” “不,这个人的膏药应该是先擦了药酒再贴的,这种药酒是用我们山里抓的五步蛇泡的,混合在一起的味道非常特别,很容易辨认的。” “那个人你找着了吗?” “就在队伍后边,穿的黑西装,还拄着文明棍的。” 启澜看见了一个绅士打扮的三十出头的男人。他和旁边同来送葬的宾客低声谈话。 与之前见过的便衣不同,这人衣着还算讲究,言行举止也彬彬有礼,完全无法把他的外形和职业联系到一起。 陈醒晃着脑袋,颇有自信地指着对方,“瞧见没?他的胸前戴的白花和其他人不同。” 启澜也发现了异样:“这白花没有黑色丝带。估计是临时戴上去掩人耳目,不是唐家按照参加葬礼的客人名单发的。不请自来的人嫌疑最大。我们跟着他。看看有什么阴谋诡计。” 他们与便衣保持着不近不远的距离,一路跟到了新教堂去。灵柩停好。其他宾客都在安静观看牧师做繁冗的仪式,唯独那个人一脸轻快地转身,独自从最后一排提前离场了。 出来不久,他环顾四周,并未看到有人跟踪,从容地拦了一辆黄包车。两个小伙子佯装逛街,连走带跑,一直看见他的车停到了警察局门口才走。 “悦娴姐的车祸难道是这帮人捣的鬼?”启澜的眼里燃起来复仇的火焰。 陈醒在他的肩上用力地拍了一下,“你有证据吗?一个便衣顶多就能说明他们在盯梢。要揪出背后的真相,需要很多工夫的。” 他们继续在附近蹲守。小半天过去,又有了新的发现。先是一队警察从外面回来,站在门外等待,后来出现一辆眼熟的黑色汽车。 车上下来的那个人,启澜认得,就是自己半路上救下送去医院做手术的秦锋。他的脸色一下子就变了。如果是这帮人害了悦娴,他决不会饶了自己:当初有多善良,现在就有多愚蠢。 秦锋带着这队人从大门进去了。他并未发现两个少年藏在路边的电线杆后面。有一堆话,需要提前想好,才能和老狐狸过招。 刘警长看了看墙上的钟。整整三个小时了。派去的便衣得死盯送葬队伍,费时费力。可秦锋那边怎么都该回来了。 临近天黑,办公室的门口,他的身影终于出现。 “章医生人呢?怎么空手回来了?” “我没证据,不能胡乱抓人。” “你收了唐老板的钱没?” “我看不上他的钱。小恩小惠不值得身败名裂。除非,他把全部家产变卖了折成黄金给我。到哪里都是金子保值。纸钞票不可靠,今天能买东西,说不定哪天就是废纸了。” 秦锋说完就扬长而去,留下老狐狸一个人闷闷不乐地坐着发呆。 天黑了。警察局这边再无动静。少年们往回走。摸了摸口袋里的米袋子,这才想起,米店肯定都关门了。 启澜从路边的糕点店买了几包点心,提在手里:“既然没法买米了,我们就去看看文轩兄。他肯定很伤心。” “这个时间点去医院最好,人少。回头我们再买花,放到悦娴姐的墓上去。” 医院里的病人依旧不少。他们到了走廊里,碰巧看见章文轩扶着楼梯往上走。他走路一瘸一拐,脸上很多擦伤。 “文轩兄,我们来了。” “谁欺负你了,我们来替你打他!” 章文轩的声音温和,朝他们打了个招呼。“谢谢你们过来看我。院长现在喊我去谈话,在楼下办公室里等我回来。抽屉里有饼干,饿了就吃。” 启澜和陈醒表面上答应着,趁他不注意,从另一边的楼梯悄悄猫着腰上去。赶在他前边摸到院长办公室,在那些花盆后边蹲下,藏了起来。 章文轩的眼神不好,又赶上身心都遭受重创,从少年们面前慢慢地走过,都没留意脚边有人。到了门口,院长在里头说了一个“请进”,他就踉跄着进去了。 “坐。喝杯咖啡。”院长夹着香烟,指了指面前的沙发。 “谢谢院长。”他一坐下去,被打伤的腰受了刺激,疼得直不起来。 “唐老板既然下这么重的手,你还能活着回来,我都想不通。” 院长过来递给他一杯热咖啡,“听说他们喊了警察去了。没抓你走?” 章文轩一手捂着伤处,另一只手接了杯子,“没有。” “刘警长放过你了?不像他的性格。”院长摇了摇头,眼里有些不解。 “是秦先生带人来了。他不到现场。” 趴在窗台底下偷听他们谈话的启澜和陈醒不约而同地吃了一惊。莫非是老狐狸心里有鬼?自己居然不到场,打发秦锋出面了。 院长慢慢地拿起面前的一份文件和钢笔,走到章文轩的面前。 “章医生,你很优秀,但很遗憾我这不能留你了。惹了不好惹的人,就要自己承担后果。这是解聘书,请签字。” “好。”章文轩的态度一如既往的温和,逆来顺受。他伸出手来,颤抖着握住了递过来的笔。一笔一划写下自己的名字。 随即拿来另一份文件。等他签完名,又递了过去。 “这是城西一家大医院的聘书。那边求贤若渴,我也打过招呼了。薪水不会比我开的少。” “谢谢您。费心了。”章文轩低头把聘书也签了字。写完字,一点力气都没有了。整个人好像掏空,只留下一口气进进出出的。 院长盯着他握笔的手,“章医生,明天起就去新的医院上班。从此不要与小美有任何联系。我希望她的婚事至少门当户对。” 第405章 这事我们管定了 章文轩歇了片刻,表情凝重地收了聘书,道了声谢低头走了出来。启澜和陈醒趴在窗台底下躲避不及,怕被他发现,只好临时双双都匍匐在地。 不知是谁的鞋子偶然间踢到了花盆,发出一声脆响。院长从座位站起来,正要推开窗户看个究竟,一个电话恰好打进来了,解了他俩的燃眉之急。 电话那头是小美。她手心攥着听筒,急急地问起了院长一件要紧的事。 “叔叔,婶婶刚到我家里来过。她说要我尽快养好身体,准备近期安排我去相亲。这是您的意思?为什么不经过我同意?” 院长假笑道:“是呀。你见了面肯定不会后悔,一个大靠山。多少女人都想的好姻缘。待会下班了我再来你家坐坐。” 小美刚要和他争论,电话就挂断了。她披散着一头长发在卧室里来回地走。想出门,又不敢出门,怕错过回来取医药箱的章文轩。心情极为矛盾。 他以为门外没有其他人,声音也不够低调。启澜听了眉头一皱。他看了看同伴,对方在朝着地板上的一盆漂亮的兰花翻白眼。 启澜把声音压得很低:“陈兄,你听见没?小美姐的叔叔要她找个大靠山,该不会是上了年纪的那种大官?” “我们郊区七老八十的老财主讨小老婆的多了去了。城里的官老爷们喜欢年轻女人也不稀奇呀。” 本来他还想着陈醒能给个法子,没想到这家伙一副习以为常的态度。启澜无奈地爬起来,失落地往楼下走。 陈醒见状连忙追过来,“小澜你听我说呀,我肯定不会坐视不管的。你我都是好小子,总不能看一朵纯洁的鲜花插牛粪上。” 二人在楼道里相视一笑,击掌:“这事我们管定了。” 章文轩回到办公室,左看右看也没瞧见两个少年的身影。他俩到底来了没有呢? 启澜蹑手蹑脚溜到门口,看见他在弯腰收拾自己的物品。孤独的背影甚是可怜。“文轩兄,我们刚去上了一趟厕所呢。” 陈醒望着桌上整整齐齐码好的一叠三尺多高的医书和资料,叹道:“难怪章大夫医术高明,苦功夫可没少下。我们俩一定要以你为榜样呢。” 章文轩拿出饼干和糖果给他们吃。自己清理完物品后,又仔细地找了三圈,也没看见自己的那只朝夕相伴的医药箱。 “怪了,我的那个箱子哪里去了?好像昨天还从里面拿出过听诊器的。” 他抬手拍了拍额头,怀疑自己的脑袋给唐家那个凶神恶煞的大汉拿棍子打糊涂了。竟然好端端的突然失忆了。 正在这时,一个护士匆匆进来,递给他一顶洁白的帽子。 “章大夫,这个是小美的帽子。我上夜班的时候在一楼捡到的。洗干净烘干送过来了。” “好,谢谢!”他的双手在轻轻地抖,把那顶帽子捧着,镜片后边,眼泪唰唰地下来。昨夜的一切,他断断续续地想起来了。 少年们不敢做声,只悄悄地用同情的目光看着他。他们已经完整偷听了全部的对话。他失去了恋人,还要再失去一个知己,太残忍了。 启澜想得头都大了一圈,总算是有了点办法。他小心翼翼地试探着,生怕说错了一个字。 “文轩兄,我们马上就要告辞了。不如顺路把小美姐的帽子捎回去?”不料对方怔怔地看着帽子,好像没听见。 陈醒低头踢了他的小腿一下,他赶紧闭了嘴。 章文轩沉默片刻,终于说话了。 “正好,你们去送帽子,也帮我把落在她家的医药箱取了。我和你们一起走,但不会进去了。她病了,需要清净。人多了不好。” 看来这个借口不赖。他在前面走,启澜和陈醒帮着他推了那辆自行车跟在后头。沿路的街景很熟悉。尤其是那一道弯如月牙的石桥。 启澜记起来了:上次小美下班,约他在明光桥见,传了章医生被捕的信息来。当时就估摸着她肯定住那附近,具体地址却不知。 他们其实老早就想问了,但他的状态不太好。两人都不敢提。难得他主动带路。医院离明光桥不远。三人都走得不费劲。经过一处花店,章文轩忽然停下,恍惚着往店里去了。 等他出来时,手里就多了两把开得恰好的梅花。看得启澜和陈醒都有些感动。人是憔悴,可脑子还是清醒的,买花都要一双,不让小美起疑。 “小澜,小陈,辛苦你们替我拿给她。别说是谁送的,取了箱子就回来,我在她家门外等你们。” 小美的房子在一处敞亮的胡同的中段。周围很安静,不临街,也不拥挤。这处两层的小楼房原本是她从一个独身的太太手里租来的,租金付了两年。 今日婶婶来,劝她尽快养好身子去相亲,然后故作大方地说,院长待她比亲生的还好,在半月前就把房子花高价买下。 小美冷冷地看着那张被婶婶的香水味浸得有些恶心的房契。她没给这位长辈留一丝情面。“您收回去。如果只值这么一张薄薄的纸,未免我也太廉价了。” 院长太太看着房契在她手里撕成两半,腾地站起来指着她鼻尖骂道:“你仗着自己年轻貌美的资本,反了,反了!” 小美不客气地反唇相讥:“你不也是仗着自己当年有姿色,挤走了原配才嫁给我叔叔的吗?” 当着石妈的面,她给侄女揭了老底,这素来爱装大家闺秀的女人一下子尖叫起来。“我再如何,也好过你母亲嫁给东洋人,不要脸的大贱人生的也不是什么好货!” 小美忍无可忍。走到书柜前,想拿藏在里面的手枪,多亏石妈眼睛不花,动作也不慢,拼出全身力气把她的手按住了。 这时,楼下传来“笃笃”的敲门声。院长太太面红耳赤怏怏地下楼去了。 启澜和陈醒,还有站在三米之外的章文轩,都看见了一个打扮体面的贵妇毫不体面地朝着窗户上吐痰。 她解恨地拿手绢抹了一把嘴边的唾沫,拉了拉羊毛披肩,头也不回地上了一辆停在屋前的黄包车,消失在夜色里。 第406章 让他们自己想办法解决 听到敲门声响起,小美的眼中有了些光彩。她紧张地跑到卧室里去照镜子,换衣衫,吩咐石妈赶紧准备新的茶具和点心。 石妈一个手忙脚乱地跑来跑去,心里却十分高兴,“章医生总算是给小姐盼到了。他来了,小姐的病就好得快。” 启澜等了一会,才看见门慢慢地开了。门边一位和气的老妇人见了他和陈醒这两个陌生的面孔,马上警惕地缩回了头。 “我家小姐从不邀请男客,二位肯定是走错了门,请回。” 眼看她打算闭门谢客,启澜抬起一只脚用力抵住门框,“老妈妈,您误会了。我们是认识小美姐的,听说她病了,特地带了花来探望。” 他把手里的梅花和点心都递给她,陈醒也赶紧照着做。石妈看见花和点心都是小美平时喜欢的,紧绷的脸才舒展开来。 “原来是小姐的朋友呀,抱歉抱歉,快进来坐坐。” 虽然来的不是章医生,她心里还挺欣慰的。小美从小不爱说话,独来独往的,近一年性格开朗了些,也结交了朋友。 启澜和陈醒一进客厅,就闻到一股茶水的香气。小美穿着一身颜色亮丽的云锦旗袍,扶着楼梯款款来到他俩的面前。 她淡淡地擦了一点胭脂,眉毛如远山含黛,乌黑的头发自然地披至腰间。妆容使她的气色看上去比昨日好多了。 他们手里的梅花发出阵阵好闻的香气。她有些惊喜。“小澜,小陈,谢谢你们来看我。你俩怎么知道我最喜欢梅花呢?花儿都放这个大瓶子里。” 启澜看见了一只大花瓶,还是珐琅彩瓷的,十分抢眼。两束梅花,粉红和鹅黄,香气扑鼻。他俩把花放好,坐在沙发上。她亲自倒了两杯清香四溢的茶水,捧了一大盒的精美点心,笑着招呼他们:“来得正好呀。先吃点心,晚餐有鱼有肉。” “小美姐,你得多休息,不要累着了。”启澜指了指沙发边放着的医药箱,“我们今天来看看你,顺便帮文轩兄取了它回去。晚饭就不吃了。” 她的脸颊微微一红,站起身来,用力地抱起那只四角磨得发亮的棕色方形箱子。 “你们请和我说实话,他为何不自己进来呢?”她说完就往门口走去,身子有些不稳。石妈赶紧丢下厨房里正在熬的一锅肉汤跑了出来扶她。 陈醒是最后一个进来的,有意留了一道门缝,也是想让章文轩站在这里能听见屋里的情况。小美到了门边,发现门并未关严。她用胳膊肘轻轻一推就开了。 她一眼望见了那个熟悉的身影,“章兄,你果然在这里。为何不进来呢?” 章文轩叹了口气,默默地低下头看着地上一丛丛干枯的草。两人隔着三米的距离,沉默得像是雕像一般。石妈在门后看了有些手足无措,愣了一会悄悄地原路返回了。 小美站了片刻,眼里闪烁着泪光。“最近我叔叔有没有为难你?箱子我送来了。谢谢你昨夜照顾我。” “没有。院长对我一直很好的。” 他原本是把手放到上衣的口袋里,藏起一道道深深浅浅的伤痕。怕她抱着沉沉的医药箱累着,思前想后,终于主动上前,双手把箱子抱了回来。 “夜班毁身体,天冷不能穿太少。” 章文轩转身就走。他的话里有难以明说的无奈。小美泣不成声,跟了过去,忽然间从背后伸出手来紧紧抱住了他。 随着“啪”的一声闷响,医药箱头一回从主人手里掉落在地。北风依旧呼啸,附近的房屋都裹在黑夜里。 启澜和陈醒并排站在不远处的树下,茫然无措地看着他俩的身影在月光下叠在一起。 “陈兄,我经验不足,应对不了这种场面。你有好办法吗?” “小澜,你行行好,不要为难一个连女孩子的手都没摸过的人。让他们自己想办法来解决。” 少年们呆呆地望了一会,那边终于有了动静。小美松开了他的腰,从他身后绕到面前,替章文轩整理衣领。 “章兄,悦娴姐走了。我也很悲伤。如果你愿意,我想替她好好地照顾你,一辈子。” “小美是个好姑娘。不要说这些傻话。你一定要好好的活着,过幸福的生活。我走了,你保重!” 启澜见章文轩已转身,连忙拍了拍还在观望的陈醒,催着他一起跟过去。石妈抱着一件厚厚的大衣从房里蹒跚而来,满是心疼地给小美披上,拉了她回去。 他俩上气不接下气地跑。前头的那个人却越走越快了,仿佛所有的生命力都集中到了脚上,赶着去赴一场时间紧迫的约会似的。 最后,启澜不得不咬牙一口气冲到他面前,把路口堵住,“文轩兄,等等我们呀!”他才停下脚步。 “小澜,小陈,你俩别跟着我了,快回家。我想一个人去教堂陪悦娴。” “我们也要去看看悦娴姐,下午我们跟过去的时候,她父亲和牧师安排明天下葬。” “我们一起去陪夜,人多了她那边才不冷清。也只有这一晚的时间和她说话了。” 三个人冒着刺骨的冷风,走了很远才望见了覆盖着薄雪的教堂。启澜自告奋勇地先进去。转了一圈,他发现那口棺材并不在白天的地方,而是被移到了一侧的小房间。门上有锁,有个穿黑衣的老人在看守。 章文轩把医药箱放在脚下。从怀里摸出白天悦姗送来的丝绸包裹,贴紧胸口抱着。他目光坚定,一路在流泪,不顾启澜和陈醒的阻拦,一步一摇地走了过去。 “老伯,求求您看在上帝的份上,准我进去看里边那位小姐最后一眼。” 老人擦了擦昏花的眼睛,凑过来盯着他看了又看,竟然点头同意了。“章医生,我认得你。今晚其实是二小姐拜托我在这里等,说她姐姐的朋友们可能会来的。果然给她算准了。” 门开了。章文轩独自进去。两个少年各自站在门的一边,安静地等着。他进去后,一阵风把门关上。启澜看了看手表,又望了望头顶一片光明的天花板,感到时间是何其的漫长。 第407章 日记本里的秘密 教堂的石阶上有了窸窸窣窣的响声。老人很有把握地指着一个越来越近的身影:“二小姐说了晚上十点到。真的到了。” 悦姗穿着珍珠镶边的黑色衣裙,戴着一顶小帽走了过来。她看见了启澜和陈醒,朝他们点点头。“下午见你俩悄悄来了又走了。我猜着晚上可能还会来。有些话今晚不说,或许以后就没机会了。” 她提起长及脚踝的裙摆,快步上了台阶,径直去往那扇关着的门。启澜想拦住她,已经来不及了。用力一推,发现门是关着的,隐约传出哭声。 她瞬间明白了是谁在里面。三言两语支走了老仆人,悦姗走到启澜面前,略带不满地问:“小澜哥,章大夫是你带来的?赶紧把他给请出来,别让我姐身上沾了眼泪,不然明天就升不了天堂了。” 启澜压低声音,请求她再让章文轩多待一会。悦姗虽然让了步,心里的郁闷难消,喃喃自语道:“孽缘啊!难不成是我姐前世欠他的,这辈子奔着还债来的?” 陈醒忍不住皱起眉来。一个十二岁左右的小姑娘,满脸稚气,说话的腔调怎么老成得像个看破红尘的尼姑庵师太呢? 启澜和悦姗之前在酒店见过,对她和一般孩子的异常之处也从悦娴那里有所耳闻。他不觉得奇怪,反而觉得这孩子肯定是有什么秘密要说。 “你给了文轩兄一本日记和一条围巾,仅仅是要做个纪念吗?听你刚才的感慨,或许还有别的事情想告诉我们?” “对。”悦姗转过头去看那门,“他终于哭完了。” 章文轩踉跄地走了出来。看见悦娴的妹妹,他还以为是自己眼花了。直到启澜喊了陈醒一起来扶他,才回过神来。 “我们一起出去聊,这的灯光太亮,容易被人发现。”悦姗在前面领路,一直带着他们走到教堂后边,一片寂静的墓园出现在月光和白雪之中。肃穆感扑面而来。 在墓园中一处比较开阔的地方,已经挖出一个长方形的深坑。小姑娘摸着一块十字架形状的洁白大理石碑,啜泣起来。 “明天起这里就是我姐永久的安息之处。我知道你们都舍不得她,才会冒着这么大的危险来送我姐的。” 章文轩走到那枚凄美十字架前,拿出手帕专注地擦着它,好像是擦着未婚妻的脸一样。悦姗默默地等他擦完,才主动和他说话。 “章大夫,车祸那天是你打电话叫我姐出门的。当时我们在吃早餐,没想到是最后的一次。” “对不起,我一手造成了这个悲剧。我此生愧对你姐,今晚我就随她去。” 悦娴眼看他举起手术刀来要往手腕处划下去,连忙握住他的胳膊阻止道:“不,你得活下去,不然我姐走的不安心。” 启澜和陈醒凑了过来,以便她不大的声音能够清晰地传入耳朵。夜风一阵紧过一阵。小姑娘理了理思路,讲起了这段时间的见闻。 “章大夫,可记得姐姐有天晚上去牢里探监?那天你给放出来,她特别高兴。但有一件事,她从未告诉你,第二天夜里就有一封信送到了酒店里来,信封上只写了‘唐悦娴小姐亲启’。” “姐姐看了信,一连好多天都失眠。后来她把信封烧了,信悄悄藏了起来。我整理她的柜子才发现的。” 四下一片沉寂,好像时间凝滞了。悦姗深深地吸了口气,摘下头顶的帽子,从夹层里翻到一张多次折叠后已经变形的纸,拿在手里缓慢地展开: “生死由人,明哲保身。” 他们安静地听她念完最后一个字,一股寒意爬上了脊背。这是一封匿名信,字字透着威胁。可惜以想象,唐悦娴接到信后承受了多大的压力,但她最终选择了自己默默扛下一切。 悦姗念完信,伤感地望了一眼章文轩抱着的丝绸包裹。“章大夫,我本来想喊你姐夫,但我看了姐姐的日记,不敢这么做了。” “日记里说了什么?”他紧张地打开包裹,双手颤抖地摸着那本厚皮的本子。他目前身心都恍恍惚惚,想等心情平复下来再读。 “我们可以一起看吗?”启澜问,他意识到日记里可能藏了秘密。悦姗点头同意了。 日记本一页页翻到底。只有两页是有字的。其余都是空白。每一页都只有寥寥几句,居然都没写明日期。 这两页日记,读来令人唏嘘不已。悦娴或许已经敏感地预料到了自己会遭遇不幸,只是没想到会来得如此的措手不及。同为女子,她也看到了小美对章文轩的一片真心,虽未表露于人前,却将心事交与日记。 “我们定好明年三月结婚。但黑暗处总有未知的危险,时刻要包围过来。上帝,请给我们多一点相处的时间,也许这个梦终究是梦。” “他身边有个善良美丽的女子,也许比我更适合做他的妻子。如果我遇到不测,他还要好好地有人陪伴走完此生。我会在天堂慷慨地祝福他们在一起。” 章文轩早已泪流满面。两个少年脚下的黄土里也默默地掉进了不知多少颗泪珠。唯有悦姗不再流泪。她红着眼睛,重新戴好了帽子,朝着三人鞠了一躬: “我该告辞了。天亮之后,我的父母亲会带人来,你们早点回去,免得被人发现。” 她走到章文轩面前,摸出一个首饰盒。“这个还给你。我姐托梦给我,说她用不上了,跟着入土太可惜,不如送给有缘人。” 月光洒得地面一片洁白。四人相互道别。悦姗和那看门的老仆人一同走远了。章文轩带着首饰盒,医药箱,丝绸包裹,步履沉重地出了教堂。他想独自静一静。少年们怕他出意外,坚持送他到了医院门口,才往回赶。 天色将明了。远方,钟声洪亮地响起。启澜回头看了一眼黎明中的教堂,一群鸽子扑着翅膀从天空飞过。他的眼前浮现出悦娴和章文轩在一起的点点滴滴,感慨命运弄人。或许这就是上天冥冥之中安排的宿命? 陈醒擦干净脸上的尘土和眼泪,抖了抖口袋里早已皱巴巴的米袋子,拉着他一道往沿街的商铺去了。“小澜,米店现在供应紧巴巴的,五点就要去排队了。快点快点。没饭吃可是大事。不吃饭拿什么报仇。” 第408章 不许说真话 这一天夜里,本地最大的报馆灯火通明。下午,警察局打来的一个电话引起了轩然大波。总编放下刘警长的电话,在办公室里来回踱步,抽着闷烟。资历较深的一溜编辑和记者们紧挨着站在门边,个个焦头烂额。 “现在该怎么办?昨日的报纸估计都卖得差不多了。” “今日报纸已经付印,全部收回来销毁还来得及么?” “如果只是报纸的问题还能应对,就怕后续的麻烦不断啊!” 下属们不时唉声叹气。相形之下,两鬓斑白的总编表现得相对镇定。他把自己关在房里抽烟,抽完最后一根香烟,又走到桌前,将昨日报纸上的一则新闻稿逐字逐句地看了又看。 在新闻行业摸爬滚打近二十年,和带枪的人打交道,也不是头一回了。他觉得,只要按照警察说的做了,再花钱消灾,问题不会太大。 众人愁眉苦脸地议论了一个晚上,天亮时分终于派出了一个代表去敲门。 “总编大人,我们恳请您不要在庇护采写这篇报道的记者,即使他用了笔名,警察一样会把他找出来。” “为了整个报馆的利益和三十来条人命,希望您替大家好好考虑考虑!” 门内,沉默良久的总编望了一眼窗外。黑暗处透出的隐隐约约的曙光。他推开窗户,迎接一股强劲的西北风。 “各位请回去继续工作。我会想办法让这场风波平息的。” 代表忐忑不安地走了。门外的人陆续散去,闹哄哄的走廊逐渐恢复了平静。这时,总编走到房间紧连着的阳台处,轻轻咳了一声,一个躲藏在此的年轻人就从报纸堆里站起身来。 “建华,刚才他们的话不必往心里去。昨日那篇稿子是我临时紧急替换的,没想到还是引来了妖魔鬼怪。” “你和我年轻时的工作态度一模一样。干新闻,光有说真话的勇气不行,缺乏经验难免会吃亏。这次我出面,不能再有下次了。” 建华昨日他是所有采访的记者中最早交稿的。然而报纸印出来之后,他却没看见自己苦心写好的文章,而是换上一篇不痒不痛的报道,不少有价值的信息都给去掉了。 该报道用的是一个从未见过的笔名。原来是在总编在审稿时有意略去了事实。起初他是不满的,闷闷不乐。直到警察局打电话来威胁大家,才明白事情的严重性。 现在,唯有辞职走人,才能不连累无辜的同事和领导。黎建华从口袋里拿出辞职信。双眼含泪,弯腰鞠了一躬。“总编大人,我对不起您” “暂时不要辞职。除非我也不干了,否则不会让你失去这份来之不易的工作。” 在总编的办公室相邻的阳台上躲了一个夜晚,建华给刺骨的北风越吹越清醒了。为了活命掩盖事实,还是以退为进,等待机会揭露真相? 他从贴身的口袋里拿出采访本,在昏暗的光线下一页页地翻看,回忆着现场的一些困惑的细节 天亮了。警察局门口,秦锋到得比平时早许多。从唐老板手里救走险遭私刑的章文轩后,他整宿都在琢磨这场车祸的蹊跷之处。 雪地路滑?没戴眼镜?穿高跟鞋开车就会撞电线杆?可笑!按照这种逻辑,全城每天要撞多少车,死多少人? 天色渐明。他看着镜中的自己,摇着头长吁短叹。自己过于乐观了。以为放章医生出狱后,只要每天都盯着刘警长不去抓人,就万事大吉。没想到第一个被害的反而是人家无辜的未婚妻。 他来得太早了。大部分办公室并没人。经过局长办公室时,他忍不住往里看了一眼。桌上的文件和茶杯的位置都未曾变化。就连他悄悄在门把手上留的一处墨点记号,也丝毫不少。 他猛然想起,父亲一宿不在家,也不来局里,应该是另有过夜之处。找出背后的原因,一点也不必弄清楚车祸的来龙去脉容易。 顾公馆门口,三太太急急地独自下了一辆汽车。夜里偷偷出去的,只叮嘱过兰珠一早来看门。她心急火燎拍了好半天,门后才冒出来一个大太太的丫鬟。 白白挨冻的她不敢和往日一样大声斥责来开门的丫鬟,哆嗦着往自己房里跑。兰珠不在。一天一夜未归,引起了她的警惕。不知这丫鬟是拿了她咬牙赏的一串贵重翡翠项链溜了,还是启江那边不好对付给拖住了。 算计大太太和启江的事绝不能让人知晓。不论兰珠把暗杀任务办成了还是弄砸了,她都没耐心再等下去。捅了一个大娄子,在家干熬着好比热锅上的蚂蚁。 失去贴身的保镖,又怕小金再上门寻仇,只得暗中约了秦局长出来商量如何能把这一关给掩盖过去。 原本出远门的顾启泯,听父亲在电话里说大太太病了送医院,丢下没办完的事于前日一早赶回。看见二弟和母亲均不在家,顿时忐忑不安。 父亲因大选举行要去投票,天不亮就走了。在三太太赶回来之前,他一个人蹬着启江留下的自行车,沿路寻找起来。 在马车侧翻的路上,除了远处的顾家大少爷,还有从医院逃跑的车夫。此人最初只想折回来看看马车是否还有救的希望。万一不能修了就自认倒霉了。 似乎财神格外眷顾他。正哼着小曲在雪中走。鞋底忽然就踩到一些坚硬且光滑的东西。一低头,眼前全是散落的翡翠珠子。看起来挺值钱的。 他弯腰在雪地里抓来抓去,不停地往怀里塞这些宝贝。那一大卷钞票撑得他裤兜里鼓囊囊的。这辈子都没有摸过如此多的钱财。 捡了好半天,累了。开心地四脚朝天躺倒在雪地里,顺手摸了一颗来好好瞧瞧。 车夫越看越觉得这些珠子眼熟。猛然想起,昨夜叫他赶车出门的那个大户人家的美貌姑娘,脖子上也戴了一模一样的项链珠子。 “这也太奇怪了。她明明没和我们上马车,路上怎么会有断了的项链珠子撒得到处是呢?”带着疑问,车夫一骨碌爬起,在四周伸长脖子打望。 第409章 顺路捡宝也会招来杀身之祸 他看见了路边有一处深坑。一只肥大的乌鸦在深坑的上方飞了一圈,兴高采烈地落了进去。出于好奇,他也过去凑个热闹。 兰珠和凤儿并排在坑里躺着。念及往昔的一丝情分,小金在坑里堆了好些白雪,使她们的容颜尽可能保持体面。远看去,两个妙龄的女子像是睡着了。走近一看才能发现这是两具僵硬的尸体。 “杀人了!救命啊!”车夫吓得差点尿了裤子,抱着头滚在地上。他猜测,附近肯定有强盗。强盗不但劫财劫色还要取人性命,真是穷凶恶极。 他像只刺猬,缩成一团,在雪地上不敢动。瑟瑟发抖地趴了一会,并没听到可疑的动静。倒是坑里有一阵阵耀眼的光冒出来,把四周的白雪映照得格外明亮的。 好奇心使他忘记了害怕,鬼使神差爬回了坑边。兰珠的手腕上有一对漂亮的金镯子,甚是抢眼。 他琢磨了好一会,才从撞废的马车上找来绳子,一头套在深坑边的一棵树上,一头栓着自己的腰,慢慢地下到深坑里。 “哎呀,真是可惜,这么好看。”车夫嘴里唏嘘着,摸了摸兰珠的金镯子,果然分量十足。他激动地抓紧镯子,使劲从她冰冷的手腕处取了下来。 阳光使得一切宝贝都金光闪闪,连她手指上的戒指也一枚枚地放出诱人的光芒来。他贪婪地忙碌着,不肯漏掉任何值钱的珠宝,一口气也不歇地摘,自然又多花了许多时间。 两人的首饰都给抢得一件不剩,连手指都给掰断了好几个。车夫扯下兰珠身上的披风,将不义之财卷作一大包。 车夫盘算了一番。光一个戒指就能卖出不少钱,更莫说金镯子和兜里都装不下的珠子了。要是古代的那些有钱人死了都不用黄土,直接放坑里摆着,岂不是省去了盗墓的麻烦? 他洋洋得意地望着沉甸甸的珠宝首饰,头脑里全部是换马车、盖新房,取小妾的美梦。殊不知,身后一个黑黑的影子在冰雪茫茫的树林里飞快地移动着。 启泯一路上不停地想起母亲和二弟弟。家中的仆人们冒着被三太太责罚的危险悄悄告诉了他事情的大致经过。大太太生病送医院,是二少爷坐了马车送去的,不知何故一直没回来。 他的焦虑就像树枝上的雪,不断地堆积,一直压到他透不过气来。若是夜里遇到了劫匪,绑了人打算敲诈钱财,那还好办。万一不留活口,就完全没有补救的机会了。 雪地上,一行行已经冻住的脚印引起了他的注意。这些脚印有大有小,与深深的车辙交错在一起。启泯认真地比划着形状不同的脚印,判断与马车相联系的人至少也在四人以上。 顺着脚印和车辙,他紧追不舍。在一块尖锐的大石头旁边,横着一辆侧翻的马车。车头上,一个白白的、轻轻的东西挂在了那儿,像只被拴住的白蝴蝶在风里抖动。 启泯从自行车上跳下来,一把抓在手里。熟悉的牡丹刺绣赫然在目,他一眼辨认出是母亲的汗巾。这汗巾带着大太太房里特有的檀香味。他贴近鼻子使劲嗅了嗅,眼泪就噗噗地落下来。 伴随着檀香味的,还有意外之中的血腥味。他忐忑地查看马车,发现帘子上的血迹几乎要被风吹干了。伸出手指抹了抹,却还黏糊糊的。 “妈妈,二弟!你们在哪里--”回答他的是雪地上的阵阵回声。启泯哭了一场,朝着空空的马车扑通下跪,磕了三个头。 正当他悲伤得死去活来,附近隐约传来脚踩在白雪上发出的沙沙声。一个男人怒气冲冲地扯着嗓子朝他大声喊道:“你是什么人,也不撒泡尿照照自个儿就想偷我的马车?” 财是人的胆子。车夫背了这么多值钱的东西,讲话的语气都透着财大气粗的优越感。看见了启泯在地上跪着,也不把他放在眼里,以为是贪便宜的来打马车的主意。 他将一大包珠宝重重地掷到脚边,卷起袖子上前打算教训车轮边的人。启泯红着眼睛从地上站起,对着车夫的脸就是一拳。 “既然承认马车是你的,那就好好回答我,我的妈妈和弟弟怎么样了?!” 冤家路窄。车夫偷拿了启江的钱包,又食言未送他去医院,不由得害怕起来。“我送了太太去医院,至于少爷嘛,他伤得轻,大约自己走了也说不定。” “我问你,这马车为何翻了,偏偏你又没事!” 他硬着头皮狡辩着:“我的马在半路上听见有人吹出怪怪的笛子调,根本控制不了,马车翻了不干我的事,是强盗干的” 启泯自小就有一身蛮力气,火大的时候打拳越打越上瘾,举起拳头往死里揍。车夫年纪比他大,又在坑里偷东西浪费了不少体力,哪里是他的对手。几个回合就给打倒在地,门牙也掉了。 眼看车夫没有还手之力了,他抓起对方腰间的绳子,把手脚都用力捆牢。“再不说实话,我就带你去见官!蹲大牢还是作吊死鬼,自己选一个。” 车夫吓得尿了裤子:“少爷别打了我把捡到的财宝都给你!” 启泯好奇地扯开地上的包裹。里面的首饰都看着十分眼熟。他吃惊地辨认出了三太太赏给贴身丫鬟兰珠一串的五颜六色的宝石戒指和金镯子,这下人赃俱获了。 “这些东西都是我家的。对了,兰珠呢?你是不是把她杀了?” 车夫瘫倒在地,如一堆烂泥起不来。他哪里有本事和胆量去杀人?谁知道顺路捡宝也会招来杀身之祸?他认栽了。 启泯不依不饶地抓了车夫回来,找来身强力壮的仆人们把他打得昏了过去。三太太见着地上奄奄一息车夫,眼神里的成分颇为复杂,嘴上却连连夸他办得好。 “老大赶回来真是太好了。现在大太太和老二下落不明,抓了个谋财害命的,赶紧打电话给警察局,马上就有办法找着他们了。” “不是还有父亲大人在么?等父亲回来,一起审问清楚再送警察局也不迟。” 尽管启泯并未对她的言行起疑,心虚的三太太唯恐顾先生回家后事情会败露,选择了先下手为强。 当天下午,趁着启泯在房中休息,倒霉的车夫就被秘密套上了麻袋,丢进了南边一条河沟里。关过他的那间柴房,窗户给砸了个大洞,制造出翻窗逃脱的现场。 第410章 两边的忙没法帮 在民国初年,大米在乱世中可是稀罕的很。临街的一处店铺,挂着硕大的一块木牌子“刘记大米”。黑压压的队伍人满为患,一眼望不到头。有一些不自觉的人急着买米,不断地把队伍的顺序给破坏得一塌糊涂,抱怨和吵闹不绝于耳。 吵吵嚷嚷的队尾处,刚进来两个头发蓬乱的少年。他俩很快被陌生人堵得前胸贴后背,喘不过气来。 混乱中,有人在大喊:“哎呀,该死的贼,钱不见了!” 上回在菜市场给贼扒过,启澜本能地捂住装钱包的兜,看着同伴还铆着一股劲挤来挤去,真替他着急:“陈兄,当心扒手” 陈醒咧嘴一笑:“放心,我压根就没带钱。买米的重任交给你,我只负责把插队的打发走!” 分工倒是挺明确。只是这队伍老半天都不纹丝不动,消磨着他们的耐心。 这时,两个人高马大的人一左一右地给了陈醒一个猛推,把他硬生生地丢到了队伍外边。 他努力了好几次都没法回到原来的地方,终于烦起来了。 “天哪,插队的居然比地里的蝗虫还多!看这个队伍弯弯曲曲的都快排出三里地了。” “我们要不别买米了,去看看面粉和其他能吃的东西。早点回去开饭,大家都等了一夜了。”启澜也护紧钱袋子从人群里钻了出去。 他们一前一后地顺路找吃的,看见热腾腾的馒头包子就往米袋子里装,也不怕烫。对面街口不远处就是曾经去过的李记裁缝铺。 启澜无意间往那边一瞥,一个似曾相识的身影正从一辆汽车上下来。他不由自主地朝着那边走。视野中那女人的形象也越来越清晰。 “林太太!”少年差点就脱口而出,激动得连手里的一袋东西都拿不稳了。不明真相的陈醒也跟了过来,还以为他是想去店里看看布料做新衣。 见着久无音信的林太太,启澜刚高兴了数十秒,忽然就愣在了原地。自从一个多月前林家遭遇变故,林觅就与父亲一起漂泊不定,流离失所。眼前的她气色不错,依然过着和从前一样的贵妇生活。 林太太并未看到路边有个少年在盯着自己看。她脸上的妆容比过去要浓,穿了一身崭新的浅色的大衣,下摆处露出擦得一尘不染的高跟鞋来。 到了门边,李老板热情地出来迎接她进去。启澜注意到她身后有两名穿军装的青年。他们军服的颜色和款式却同之前他见过的林家警卫穿的完全不一样。 手表上的时间,不过才上午八点。他不禁皱眉:这么早来裁缝店里做什么?难道有重要的事情要办? 林觅曾经告诉过他,她和妈妈喜欢上午十点以后逛街,到了那个时间店铺才开得多,东西也上得全。一个人的生活习惯,按理说是不容易短时间改变的。 “陈兄,你先带着这两袋吃的回去,我看见林觅的妈妈了。等她从店里出来,我想找个机会去问问情况。” 陈醒起初是不肯独自回去的,后来担心克丽丝她们饿肚子,只好先走了。临走前,给了一句劝告: “小澜,帮林觅小姐得有个度。我们现在站她父亲这边,就不要管她母亲这边了。两边的忙没法帮。” 这番话挺有道理。启澜站在风里等人的时候也渐渐想明白了。林太太现在住哪里,和谁一起生活,那是她的私事。但她明明还在城里,却狠下心来不找女儿和丈夫,到底是为了什么? 裁缝店里只有她一个客人。李老板吩咐店里的人端上了茶和点心水果,小心翼翼地陪着不是: “太太,对不住,我反复核对过了,确实是何家的小姐取衣服的时候拿错了。我已经打过电话给她,过会就该到了” 一大早的,何诗安还在床上睡觉,就被佣人的敲门声给弄醒了。“小姐,李记裁缝铺打电话来,说上次走的时候拿错了一件旗袍,今天那客人到店,请您亲自送过去。” “拿错旗袍?”她揉了揉眼睛,打着呵欠爬起来,走到衣柜前仔细地在那堆新旗袍里翻。果然有一件白色的与众不同,开叉明显要低多了。 诗安拍拍脑袋,记起来了。当时李炎当着林太太的面打翻了茶水,她满脑子都想着如何快点掩饰过去,居然也没来得及检查店员递来的一大包衣服。 好心管了个闲事,不料却白白惹了个麻烦。她无奈地一把将白旗袍从衣架上取下来,拿在手里抖了两下。“还好一次也没穿过,这衣服哪里来就哪里去。” 她洗漱梳洗完毕,匆匆把早餐吃完,临走前还特地在镜子前检查了好几遍自己的发型和衣着。为了不让父亲起疑心,她决定单枪匹马去一趟,知道的人越少越好。 一辆黄包车由远及近。启澜正低头想问题,一时间没留意到车上下来的人是谁。诗安瞅着路边站着吹冷风的那位眼熟,忍住笑过来往他肩上轻轻推了一下。 “今天日子也太赶巧了,出门还个衣服,还能在这碰见你。”她的表情轻松快活,还顺手给他理了理衣领,“等完事了我们再找个地方喝茶聊天去。” 因为林太太也在店里,还带着警卫,启澜也只想着让诗安早点离开这里。“好,快去快回。我在原地等着。” 诗安心情不错,她怀里抱着那件滑溜溜的真丝旗袍,高高兴兴地跑到店门口。李老板准时出现,“何小姐里边请。衣服带来了就交给我。” 她将这件白旗袍双手奉还,如释重负地转身往回走,却被笑容满面的李老板喊住了。 “何小姐,楼上请!这旗袍的主人说大清早的辛苦您来一趟,过意不去,备了礼物相送。” 这个神秘的主人实在盛情难却。诗安觉得自己拿错了人家的衣服,不见面也有不懂礼数之嫌,只好硬着头皮随他一起去楼上会客的地方。 她刚到门口,就看见了上次来过的两名警卫。林太太从沙发上站起,手里捧着一方小小的红色缎面盒子,仪态优雅地朝她招手: “何小姐,一份薄礼,请收下。” 第411章 求救的纸条 在赴约的路上,诗安也并非没有抓紧时间好好揣测过,衣服的主人究竟会是什么来头。她从白色旗袍的考究面料和做工上判断,对方肯定是个生活条件优渥的小姐或太太,对穿着打扮很上心。 至于年龄,实在不好猜。这颜色和款式确实好看。少女穿了显得清纯活泼,少妇穿了也不失端庄优雅。即使是她自己,穿了都立刻锦上添花。 千想万想,诗安都没料到这个神秘的女人会是让她避之不及的林太太。上回是夜里,店内人多,没给对方认出来。结果拿错了一件旗袍,大白天的面对面,尴尬极了。不得不宽自己的心: “也不必害怕,难不成光天化日的,难道她还能把我给吃了?” 为了不让林太太多心,她挺胸抬头,走过去接那个盒子,大大方方地道了谢。此时,一个小小的纸团不偏不移,顺着盒子边缘落到了她的脚边。鞋跟猝不及防地踩在了刚刚落地的纸团上。 手中的红缎面盒子,分量十足。凭直觉,猜到了是首饰类的东西。好端端的送个贵重物品,十有八九是有事相求呀。 诗安难堪地笑,手心里放着林太太给的这个烫手的见面礼。再这么笑下去,脸迟早是要僵的。还未想好是陪坐一会就找个借口溜掉,还是立刻起身走人,林太太居然起身要告辞了。 “我还有些事要办,今天谢谢你送了旗袍来。再见。” 她爱惜地抱着李老板重新包好的袋子,不让警卫们碰它。诗安目送走她冷清而孤独的背影,忽然觉出她的笑容和这背影一样藏了落寞。 “启澜还在店门外。他肯定也发现了林觅的妈妈,哎,千万不要和那个姓李的男孩子一样冲动惹事呀” 忐忑的心终于在看见他的瞬间稍微平静了些许。他信守承诺,果然没走。她急急地跑上前去,看了看四周无人盯着,才低声说: “我刚才送衣服进去,没想会是林觅的妈妈。我前两天还见过。她现在给人看得死死的,比养在笼子里的鹦鹉还不自由。鹦鹉好歹还能想说什么说什么” 启澜将手指放在唇边,示意她不要再往下说。“这件事,你就当没发生过,不要卷进去,保护好自己,好不好?” 她马上低了头,闭上嘴,假装是哑巴,只用两只明亮的大眼睛看着他。启澜明白她是真有话不吐不快,带着诗安往不远处的茶楼去了。 找了一方靠墙的桌子,两人落座。启澜觉着眼前的一切都眼熟,恍然想起,去天津火车站之前和启江,诗安也是来过这的。不觉已过去半年多。店里伙计端上的茶水和瓜子花生点心,味道却没变。 诗安喝了一口热茶,把红盒子和纸团都摆到了桌面上。她先是打开了盒盖,一条珍珠项链就露了出来,颗颗光洁圆润。 不等启澜问起项链的来历,她把纸团也打开了。不过是一张二指来长,一寸来宽的纸条。特别之处在于,上面仅有的五个小字竟然是用画眉的笔写的:“找李炎救我”。 诗安望着这揉皱的纸条,恍然大悟。 “元旦那天我晚上来取衣服,在门口碰见了一个林家原来的警卫。他比我先看见林觅的妈妈,里边的店员不许进,等着干着急。我掩护着他进去看了看,差点就给林太太认出来了,吓得半死。” “他的身份你是不是知道了?” “我那晚都给吓住了。洪将军为了找他那个生死不明的侄子,和我爸爸都聊了不知多少回,做梦都没想到会给我碰上。他倒是也不隐瞒,承认自己姓李,十七岁。” 说到这里,诗安话题一转,“你和李炎熟吗?该不会真的去找他搭救林太太?” 启澜摇摇头,“我和他见过好几次了。但他现在露面不太合适。知道了身世还不肯去认自己的亲叔叔,必然有苦衷。” “苦衷肯定是有的,”她想起李炎那晚脸上的泪痕,“他对林家真的是忠心耿耿。但我总担心,他如果一直不出来,林觅的妈妈恐怕是耗不起的。” 这无疑是一道大难题。启澜一时半会想不出好办法。诗安也不能在外停留太久。他决定先送她回家去。 在何家院子外边,他们都看见了即将离去的洪将军的车和警卫。这一次,诗安的父亲亲自送到门口,和他交谈了很久才告辞。 “我爸爸越来越小心了,我好几次想偷听他们谈话,都没成,门边站着警卫,谁也不许靠近。” “不要再去冒险了。带兵打仗的人都挺厉害的。万一有事,我赶不过去,没法帮到你。今日与林太太的事,最好忘了,就当没捡到她的纸团。” “好。我没那么容易被抓到。你自己才是真的要保重加小心的。”诗安嘟着嘴,依依不舍地挥手告别。 她一直等到启澜的身影消失在路口,才慢慢地往南门走。警卫们见了诗安,敬了礼,恭恭敬敬地开了门。 这一日,在外边各自有家的哥哥们领着嫂子和孩子们都来了。何太太和久违的儿子儿媳们在客厅里聊得满面春风,孙儿孙女们为了玩具和糖果在追逐打闹。谁也没留意到她一早出了门,又悄悄回来了。 时间还早,离午饭还远着。她回到自己的房间,把门关好,悬着的心放下了一半。头有些发沉,想必是吹了冷风有些不适。 诗安在被窝里捂了好一会,还是没好,只好吩咐佣人去厨房熬一碗红糖姜汤暖身子。待姜汤送上来,她双手捧碗,吹着滚烫的姜汤,额头冒出来一层热汗。 诗安喝完汤,觉得身子舒坦了不少。刚在房里找了个不惹眼的地方,把林太太硬塞的珍珠项链藏起来,母亲就推门进来了。 这一次,何太太没有像过去那样先敲门。她板着面孔,盯着女儿,和客厅里谈笑风生的样子简直判若两人。 “诗安,你老实交代,今早出去见了什么人?” 她望着母亲脖子上的筋都鼓了起来,内心的怒气不言自明。莫非是事情露馅了?她眨了眨眼睛,觉得不对。就算是知道了林太太喊她去店里赴约,还个衣服也不是什么欺君之罪,犯不着砍头的。 第412章 我不是无理取闹 何太太显然有备而来。她抱定了打破砂锅问到底的决心,自己先拉来一把雕花梨木椅子在桌边坐下,又命令女儿坐到对面,一场设在诗安卧室的临时审讯就开始了。 “哼,不吱声就能躲过去了?之前听警卫们里头传,你有了个相好的男孩子,我还死都不信。” “今天厨房的福子买菜回来报告我,说看见你俩在路边站着呢!” 诗安拍了拍咚咚乱跳的心脏。母亲发现了启澜,尚有补救的余地。父亲要是知道此事,后果就难料了。要是别的事,以她的脾气一定要据理力争。 可是,启澜现在的身份一旦暴露,顾公馆的三太太和警察局那边若闻风而动,肯定凶多吉少呀。她的手心里不觉变得湿漉漉的,不知是红糖姜汤起的发汗作用,还是活活地给母亲吓出来的。 见女儿低头不语,何太太的耐心有限。她伸手猛地一拍桌子,把余温尚存的银碗也震得“哐当”一响。 “诗安啊,我们做父母的,谁不是为了孩子好?未婚女子的名声比黄金还宝贵,何况众口铄金哪!” “你放心,我还没打算告诉你爸爸,不然那小子纵然有齐天大圣的本事,也立马尸骨无存。只要你发誓不和他来往了,他的小命我也就放过了。” “谢谢妈妈,婚姻大事女儿一定服从父母安排”诗安泪眼模糊地抬起头,接了母亲递来的一块手帕,掩面而泣。 何太太见她当面表示出悔改之心,也没继续揪着不放,转身回客厅陪儿子媳妇孙儿去了。她一走,诗安就将手里的帕子用力丢到了脚边。“看来以后不能让启澜在家附近出现了,人言可畏,小心为好。” 母亲的话给她带来了一丝不快。明明还上着学,催结婚干什么? 她细数了一番父亲交往的各路权贵,所熟知的几个大家族里,适婚的小姐比公子要多得多。和她年龄相仿的公子也没几个。短时间要挑出个条件匹配的相亲对象是很难的。这么一想,诗安就不怕了。 黄昏时分,白雪纷纷落下。医馆外的路上,出现了一个少年的身影。林觅在二楼的栏杆处站了一个晚上,又盼了一个白天,终于盼到了晚归的人。 “启澜!我这就下楼来接你!” 厨房的锅里在炖着菜。买来的馒头包子摆了满满的一桌。陈醒正猫着腰往灶里添柴火。听到她兴高采烈的喊声,丢下吹火筒满脸是灰地跑了出去。 “小澜,你总算回来了,这里就我一个人会做饭,哎,忙得腰酸腿疼,白术这家伙还一个劲抱怨好难吃。” “没事,只要女孩子们觉得好,你就是真的好。”启澜顶着满头的雪花进了门,也不忘给好兄弟打打气。 “克丽丝说味道还行。那晚上还是我来做菜,你就歇着等饭菜上桌。”陈醒狡黠地笑了笑,钻进厨房里继续忙。 林觅拉着他的手上楼,迎面碰见白芷和小金。她俩捣了一天的药,正抱着铜臼杵去院子里的温泉边洗。 白芷好奇地瞅了林觅一会,目光落在她的手上。白而细嫩,一看便知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这位小姐为何要扮男装,还和启澜如此亲密呢? 正愣神儿,启澜朝她抱歉地笑了笑。“今天我们没带大米回来,对不起。明天天不亮再去试试运气。” “大米不吃没关系,别的也挺好的。小陈哥下午从外头背回来好多面粉和小米呢。” 启澜感慨道:“难怪陈醒说腰酸腿疼,原来是一个人闷声背粮食去了。出了大力,晚上得好好犒劳他一下。” “金姐姐和启江哥哥也是这么说的,他们还特地买了鱼和肉。”白芷说完就跟着小金一起往院子里去了。 林觅看了看她的背影,握紧了启澜的手,想试探他的心:“这小丫头天真无邪的样子很是逗人喜欢。我看了都忍不住想抱抱她。” “白芷是个好孩子,心地善良纯洁。从小长在医馆里,并不知道外边世界的险恶”他并不知道林觅在吃醋。话还没说完,手背就挨了她用力的一拧:“哎呦!” “顾启澜,我只相信自己的眼睛所看见的,耳朵所听见的。这个小姑娘对你嘘寒问暖的,明眼人都看得出她对你有意思。” “我不是无理取闹,你若是不和她保持距离,说不定过几天白家就请你入赘了!” 她越说越气,撇下他一个人跑进了客房,关了门不肯出来了。启澜在门外站了一会,想起陈醒还在厨房孤军奋战,只好先下楼帮忙去了。 林觅和他认识大半年,头一回发这么大的火。以往为了何诗安的事也闹过些小别扭,启澜坦坦荡荡解释完也就没事了。她知道自己在他心里的分量比诗安要重得多。 但这一回,不好办。半路上杀出来一个冰雪聪明不食人间烟火的小医女,人见人爱。林觅也手足无措。 昨夜,启澜和陈醒未归。她在客房里翻来覆去睡不着,就溜出来到处走走,顺便参观下夜晚的医馆。 三楼的一间房,窗户上依然透出黄而暖的烛光。林觅经过的时候听到里头有轻轻的说话声,脚步就放慢了。 白天,小金和白芷在这间房捣药。天黑了就吹灭蜡烛下楼了。这一夜,却与平时不同。她俩大半夜的居然又进去了,并不是为了赶着干活,而是促膝聊天。 林觅在门外偷听时惊讶地发现,她们聊的大部分话题竟然是关于启澜的。 “金姐姐,小澜哥哥他为何不住自己家里呀?” “他需要防着一些人这个得问启江哥哥。” “外边既然有坏人想害他,那就别出去好了。明天我和爷爷说一声,让他住这里。我家的房间多的是。他可以自己选。” “这话可不能在外边随便说。时间不早,快睡。” 小金说完就从身后的柜子里搬出来被褥和枕头。刚刚铺完,就听到轻微的鼾声,白芷睡着了。她爱怜地抬手摸了摸小丫头乌黑的辫子,把被子盖好,自己也躺下休息了。 林觅一夜无眠。直到次日黄昏看见启澜回来,心里的气还没有消。晚餐的时间到了,启澜见她依然躲在房里不肯出来,端了饭菜送过来。 第413章 走一步看一步 他走到窗边,隔着一层窗纱,听房里的动静。林觅低声地哭。她果然在独自生闷气。启澜等那哭声渐渐听不见了,才伸手轻轻地叩门。 “觅儿对不起,我这两天没照顾好你。有什么话晚上我们一起好好说。快来吃饭。” 林觅擦了擦眼泪。她望着窗纱外的那个人影,纠结了一会才懒懒地拉开门。托盘中的三菜一汤令她眼前一亮:都是自己喜欢的。可见,启澜怕陈醒做的不合口味,亲自下厨了。 她红着脸看了他一眼,拿了筷子吃得有滋有味。吃了一半,才想起问他:“今晚我们就回去,好不好?爸爸等了两天了,我怕他的病会重。” 启澜点头,“好。这两天给白老先生添了很多麻烦。”听到他爽快地答应,林觅的心情瞬间大好。不过嘴上依然拿他打趣: “你不单独和那个小丫头告别么?万一你走了她哭得梨花带雨的,她哥哥定不饶你。” “我只是她家的一个普通客人而已。白芷有金姑娘作伴,每天开开心心的。再说我二哥和他妈妈也在这里,挺热闹的。” 启澜小心翼翼地解释完,看到她的唇边有了笑意,才放了心。 等所有的碗筷都洗净,新买的面粉和小米袋子也摆放整齐,启澜和陈醒一起上楼准备告辞。克丽丝从手指上摘下一枚新买的戒指,拿手帕包好送给白芷,感谢她帮忙治好了伤。小丫头推辞不过,回房里拿来两盒人参相赠。 “以后要是身边有人受了伤或生了大病,取干净的水煎服,恢复得特别快。” 灯下,白老爷子一笔一划地用毛笔写药方。旁边站着的林觅看了一会,终于鼓足勇气问:“您配的药材里的那个像头发的东西是哪来的?” “哦,请随我来。”老人家笑呵呵地带她去看了那只吃药材长得很肥大的老鼠。 “它吃了很多灵芝和人参。它的毛发和血肉都是稀罕的好药引子。放心服用便是。” 陈醒对此也很好奇。他头一回见到这么大的老鼠,长得还格外壮实。为了看看它吃东西是否真有讲究,不嫌麻烦地回厨房拿来一个肉包子。 “耗子大王,有好吃的,快来呀!” 哪知大老鼠用一双绿绿的小眼斜斜地瞅了瞅他,马上用屁股对着笼子门。粗粗的尾巴像绳子一样拍打着笼壁。看来是懒得理睬眼前的美味食物。 他望着白白浪费的肉包,感慨起来:“算我输了,果然这耗子大王不是凡品。我家的大公鸡要是也和它一样这么喂养,肯定也成了鸡中极品了。” 陈醒的幽默引得在场的人都笑弯了腰。白老先生也笑得胡子一抖一抖。“这得问问你的公鸡,是愿意吃香甜的小米和虫子,还是顿顿清苦的药材了。” 小金扶着启江出来告辞。白芷和白术一同开了院门,送上一箱新药目送他们远去。 夜色中的城市已经从白天的喧闹渐渐变得安静。启澜跟林觅往客栈的方向走了。陈醒要带克丽丝回去,洋妞儿摆摆手说该去歌舞厅上班了。 陈醒有些不舍地看着她。“你的伤还没好,这种昼伏夜出的工作太毁身体了。忙完这阵子我帮你打听打听,找个新的活儿?” 没想到她居然一口答应:“太好了。我也是打算过完年就和老板说拜拜了。我会早点回来的。陈先生就放心。” 少年略有些不开心。“克丽丝小姐,你叫我名字就行。我只不过是个大学生,离大学里有学问的先生还差得远哪。” 洋妞儿越想越困惑。她给中国话里的“此先生彼先生”搞得有些头大。“我不认得几个字,以后你多教教我。” 这下,陈醒心满意足了。送走了克丽丝,他的嘴角也有了藏不住的笑意:她对自己有好感。一种幸福感油然而生。 夜里九点。吃饭的客人大部分都散去。客栈大堂里只有个别来投宿的在吃喝。店小二跑了一天的腿,这会也呵欠连连。 启澜拎着沉沉的一箱子药,加快速度跟着林觅往楼上走。他们到了林先生住的房间门外,里面传出令人听了十分揪心的剧烈咳嗽。 她推门进去,从怀里取出药方,双手捧着送到父亲的床边。“爸爸,我们把药方补好了,新的药也带来了。” 林先生颤抖的手接过了这张药方。虽然大部分的药名都没听说过,他看着这工整有力的笔迹,猜到是高人所写。 “白老先生亲自配的药,您放心服用,这还有人参。”启澜拿出两盒人参来。克丽丝听说林觅的父亲病了,一定要他带上。 “可药罐子摔烂了。今晚上肯定没法熬药。”林觅叹了一口气。李炎不知何时已经进了房。他指了指墙角摆着的五个陶土烧制的结实罐子: “小姐不必担心,药罐子我下午就打发徒弟去买了回来。够用了。” 林觅抱起一个药罐,让启澜把药拆了一包,倒进去。她看着隔壁的房间窗户黑漆漆的,有些吃惊地问: “采薇姐这么早就睡了?” “不,她两天前出门去找少爷,现在都还没回来呢。” 床上正在咳嗽的林先生听了,又是一顿猛咳。林觅只好留在房里安抚父亲的情绪,让两人下楼去煎药。 启澜看着李炎一丝不苟地盯火候,有些话欲言又止。一个多钟头后,汤药装进了碗。林觅端着一勺一勺喂给父亲。 这药确实有效。林先生服完药不久,咳嗽大有缓解。虽然说不出话,他伸出苍白的满是青筋的手,感激地握住了启澜年轻有力的手,慢慢地睡了过去。 李炎收好药碗和药罐,到客栈的井边舀水清洗。启澜快步走了过去。“李兄,你有回南方的打算吗?”他头也不抬,一个劲地刷药碗和罐子:“没有!” 启澜见他嘴上答得干脆利落,表情却颇不自然,猜得他心里有事,就一路跟着他走。李炎是不喜欢被人盯的,碍于林觅的面子,也不好发脾气,只得一头扎进厨房去。 客栈的灶在夜里基本都闲了。除了他短时间选了一个用来煎药,大部分的灰都是冷的。李炎走投无路,只好硬着头皮拿来一块抹布擦灶台和铁锅,擦得它们闪闪放光了,启澜还没离开。 “李兄,我当你是自己人。有重要的事,我们一起在这谈谈?” “其实,目前少将大人也没有回南方的打算,想走一步看一步。” 第414章 输了不许耍赖 启澜见他肯接话了,就搬来门边的一条长凳摆到他面前,“我们坐下来细聊,难得半夜这里清净无杂人。” 李炎整了整衣衫,端端正正地坐好,眼里掠过一丝困惑。小书生好像是有备而来,准备从他口中挖什么信息? 果然,启澜刚坐稳就发问了。“李兄,元旦晚上我来送药,和林觅的父亲说了挺长时间的话。你在外头站了有一会?” 他像没听见一样,唰地站起身,拿来灶上的药罐在手里转着玩。明摆着就是既不承认,也不否认。启澜见他的态度很是敷衍,只好把碍于面子不好明说的话都倒了出来。 “那晚李兄离开了很久,说是逛街玩耍了。但我拿电筒往树后面一照,看见你的眼睛红着,明显是哭过的。可不可以告诉我,究竟发生了什么事,见过了什么人?” “不要刨我的私事,行吗?倒是说说,你为何一直就跟着我们?以前风光也就罢了,如今落魄还来得更勤了,难道不是深谋远虑,另有所图?” 他生得伶牙俐齿,三言两语就把话语权给夺了回来,还劈头盖脸地将对方呛了一顿。看来正面战场打不过,只能绕绕弯子。 “既然你我都想盘问对方,不妨先来比试一场。输的那一方得好好回答赢的那一方的问题,不许耍赖。” “比试什么?打架?”李炎不屑地笑笑,“你确定能打得过我?我可是林一堂少爷见了都不敢随便下拳头的人。” “在这打不怕深更半夜弄出响声招来警察抓人?” “小书生,要真想打,我们就出去找条人少的马路。我不会小看你的。小姐的生日宴会上,少爷拿了扇子恨不得拍死你。结果你把他的宝贝扇子丢进花园的池塘里去了,哈哈!” 大概是觉得林一堂生气的模样很解气,李炎笑出声来。“你倒是一走了之,我们整个警卫队都被他逼着放干池水找扇子,折腾得鸡飞狗跳。” 听他讲得绘声绘色,启澜忍不住插话:“他为一把扇子这般劳民伤财,难道是传家宝?” “正是。林家这扇子可是传了至少五代人,偏偏在一堂少爷手里被水泡坏了。家族里都说不是好兆头,怕是香火要断。” “起初我也觉得是迷信,没往心里去,”李炎叹气,“后来,天津枪战的那一回,少爷中了枪差点就没了。前不久又背了个莫须有的杀人嫌疑犯罪名” “时间不早了,赶紧定个比赛规矩。”启澜是真急了,怕他越说越上瘾,到天亮还扯不完。 “好了好了,我心里有数。就比个省时又能饱肚子的--”李炎抬手指着一处火星还在闪着的灶头,“灶灰底下是我下午炒菜时埋进去的白薯,是打算晚上饿了做宵夜吃的。” “行!”启澜边说边看表,“五分钟内,谁吃得多谁赢,怎么样?” 李炎跑到灶边,拿烧火棍一下子就扒拉出十来个烤得香气扑鼻的白薯来。 “开吃!”他顺手抓了离得最近的一个,瞬间就撕开了皮,吹了吹就大口地嚼。他是干了一天体力活,干活完又要照顾林先生,自然胃口好,三两口就下肚了。 启澜才从白家医馆吃了一顿有鱼有肉有点心的晚餐,根本一点也不饿。白薯个个圆鼓鼓的,最小的也有拳头大。有点担心自己很快就吃了不了兜着走了。 李炎的脚边已经有了一小堆白薯皮。连吃三个,胜券在握。他瞅了瞅还在和第二个白薯苦苦斗争的启澜,觉得对方输定了。 这胜利来得比打仗容易太多了。他放松了,伸手进衣袋里想找张纸来擦嘴。偏偏拿纸的时候,不小心带出了一块丝绸手帕,无声地滑落在地。 “李兄,你的东西掉了。”启澜无意间好心地提醒了一句。徒弟的话却在李炎的耳边回荡起来: “师傅,你这手帕哪来的?” “师傅,你肯定有相好的姑娘!” 呆头呆脑的徒弟尚能看出这是女孩子的手帕。他本来就怕启澜会打听元旦晚上在李记裁缝铺门口见到何诗安和林太太的事。这手帕不该在节骨眼上出现的。 心虚的李炎马上丢了手里的白薯去捡手帕。捡了手帕看见沾了灰,又悄悄地低头拍了拍。 抓着这好不容易得来的机会,启澜艰难地把三个半白薯消灭完,被自己拼命三郎的精神感动得打了一个嗝。手表上,五分钟刚好满。 “我赢了,李兄。多吃了半个。输了,呃,不许耍赖--” “我认输。”李炎快速把手帕塞回衣袋,转过身来,“我那晚见着太太了。她进了裁缝铺。” “她还在城里?我以为她早就回南方去躲起来了。”启澜欣慰一笑,“你和太太说话了没?” “哎,别提了。”他无奈地摊着手,“我一没带钱二没带枪,那种地方岂肯让人随便进呢。” 这人虽嘴上利害了点,性格还算不上圆滑。他没有一五一十地说出来,有意把碰见诗安的这一段给隐去了。只是一再叮嘱启澜千万不要告诉林家父女二人,怕他们有心无力,又白白添了苦恼。 讲着讲着,他开始忧心忡忡。“我们最近遇到的怪事也太多了。租住的小破院子莫名地遭了火灾,连夜逃了出来。采薇说是房东太太的猫先吃了主人,再放火烧了院子。” 启澜拍了拍他的肩膀,“我反正是不信的。这猫如果能杀人放火,岂不城里乡下的动物都要修炼成精?” “不对劲的地方多着呢。同一天,我和少爷还在路上和茶馆里连续两次碰见了刘警长他们。真邪门了。好不容易我们在这个客栈相聚了,少爷又独自出走要去报坐牢的仇。采薇去找他,现在还没回来呢。建华也三四天不见人影了。” 李炎有些疲乏地蹲了下来。“小书生,你别浪费粮食呀,来来来,都吃了。也不枉我掏心掏肺地讲了这么多。” 启澜面露难色。门口忽然进来个吸着鼻涕的小男孩。“师傅,你不厚道。有好吃的也分点给我呗!” 小徒弟饿极了,他扫了一眼地上剩的三个半白薯,唧唧地抓过来往嘴里塞。 第415章 苟且偷生不如去死 当着启澜在,小男孩狼吞虎咽地吃烤白薯,还肆无忌惮地乱放屁。李炎这个名义上的师傅觉得面子上十分挂不住。“我怎么教你的,待人接物要懂礼貌!” “吃了白薯,明天多洗--三筐--萝卜!”不到两分钟就把三个剩下的白薯全部吃光了。他忽然张嘴,面露苦相,吃得太急,噎着了。 启澜同情地在灶边找了个碗,倒了些水给他:“慢点吃,先喝水。” 小徒弟感激地接了碗,喝下去一大口,拍了拍肚皮:“谢谢这位小哥!可算是落下去了。” 等他吃饱喝足回柴房里去睡觉,李炎才喊了启澜上楼去。两人一前一后地走过饭堂,又黑又油腻的木楼梯,闻着客栈里各种混杂的气味。 “李兄,这儿不适合病人久住,天亮了我带你们换个好点的地方。” “不是钱的问题。少爷还没找着,采薇和建华也不在,要是这么快就走,他们三个回来就找不到我们了。” “觅儿和她爸爸先搬了,你留在这里。等他们陆续来了,再一起到新地方去。” 李炎起初不吱声。他不想让大家都跟着启澜的安排走。到了楼上,两人都同时听见“吱吱”的老鼠叫声。个起夜的醉汉大大咧咧地从他们面前走过,臭气扑鼻。 他忍不住皱了皱眉。底层客栈的环境太恶劣了。不要说林觅父亲这种重病在身的人,就连他这个从小在军队烧火做饭长大的棒小伙都受不了。 “行,听你的,天亮就搬。” 次日一早,鸡鸣三遍,林先生服了药,精神比之前好了不少。他由女儿扶着下了床。在门外守了一宿的启澜和李炎听见房里有了响动,才轻轻叩门进去。 权衡利弊之后,他谢了两个小伙子。“换个地方也好。不要选太贵的。只要干净些就行。” 启澜去路边拦马车。李炎手脚利索地打了好几个大包,沉沉地拎在手里。林觅扶着父亲慢慢地下楼。天并未全亮。在积雪未融的路上,没有人发现一辆马车载着他们匆匆离开。 在远处的一座石桥边,有个灰色的身影在晃荡。林一堂花了整整三天的时间来体验风餐露宿的流浪者的生活。 从小锦衣玉食的世家公子,如今落魄流离失所,他很多时候觉得是上苍在捉弄自己。原本在南方过得好好的,北上与表妹成亲却一夜之间改写了他的命运。 这几天,采薇就像是着了魔一样满城找他。她废寝忘食地奔走在大街小巷。凡是她能想到的一堂可能会去的地方,都马不停蹄地跑遍了。 一堂在路上游荡的时候,有那么两三次,只要不经意地一回头就能看见她的身影在附近出现。可他心情低落,对周围的一切漠不关心,因此也错失了被她找到的机会。 他逛得厌烦了,越来越辨不清东南西北的方向。看到曲曲折折的胡同就本能地避开。这么一来,不知不觉就转到了一条笔直的大道上来。 林宅正对着一望无尽的文墨路。当眼前的一切景物随着太阳上升逐渐明朗,他才恍惚地发现,自己竟然站在了最为熟悉的建筑物前面。 他的目光落在了围墙上贴的一溜画像上。一边冷笑,一边摇头:“画得也太差劲了。难怪抓不到我们,原来是画工不行。” 这一日上午,人来人往的大街上,一个衣衫褴褛的算命老头腿脚不稳,摔倒在地。路过的采薇怕他被撤撞伤,连忙跑去好心地双手把老头扶起来。正打算离开,老头喊住了她: “多谢姑娘,给你算一卦,不要钱。” 采薇找一堂找得晕头转向。原本不信鬼神的她,竟然也肯相信算卦了。她虔诚地看着老头捧着的一只竹筒,“老人家,我在找一个人,您帮我算算可好?” “啪!”竹筒里倒出一根发黑的签。老头儿将它小心翼翼地拾起,神秘兮兮地看了又看:“此人在东边的方向,今日准成!” 此言一出,采薇惊呆。她所站的地方往东,不就是林宅吗? “谢了!”她一激动,忘了老头说过了算卦,从随身小包里摸出一把零钱塞到他手里,急急忙忙地朝着林宅那边去了。 临近中午,阳光毫不吝啬地把整个林宅照得明亮。采薇赶到的时候,林一堂正倚靠在附近的一棵大树,漫不经心地晒着太阳。 “一堂哥哥!你果然在这!”她朝着他跑来,明净的眼眸里露出惊喜。 他侧过头,一个温婉的少女正对着自己笑。他的心底忽地生出一阵暖意。 同时,又忍不住感慨,短短三四天的流浪生活马上就要收尾了,自己依旧什么也没干成。 她不由分说地挽起他的胳膊,心疼地摸了摸他的脸。“又瘦了。能不能不折磨自己了。我和哥哥都觉得生活会越来越顺的。你也要相信,好吗?” “采薇,”一堂轻轻地拿开她柔软的小手,“我是一个堂堂正正的男人。如果受了辱还苟且偷生,那还不如轰轰烈烈地死去。” 少女见他的脸色沉了下来,以为是自己说错了话惹人不高兴了,抿紧了两片小小的嘴唇,让它们缩得只有樱桃大小。 一堂是不打算和她回去了。但他也想不出什么好办法来打发采薇独自回家,自己继续在外边晃荡。 虽然手表已经给牢里的看守们抢走了,他依然保持着对时间的敏感性。太阳下的影子在不断地变化。他意识到得马上吃东西,不然会饿得走不动。 街边有人在卖新出炉的烧饼。一堂走过去,付了钱,自己拿了一个,余下的一包全部给了采薇。“建华他回家了没?要是他加班回不来,你做妹妹的就带烧饼去看看他。” 她自从出来找人,一直都没回客栈。建华到底是回去过,还是在报馆加班,妹妹心里没底。 正当采薇根据经验猜测着,一个卖报的小男孩在对面街上挥着报纸大声喊:“卖报,卖报!华夏酒店老板痛失千金,停业三月!” “一堂哥哥,我先去买份报纸看看。我哥的笔名我都认识,他要是有比较长的文章在上面,就可能没回家。” 林一堂没有说话。手中咬了一口的烧饼,像小铅球一样坠地,“咚”的一下滚落到尘土里。 第416章 怎么一上来就动武 对面的那条街,隔得并不远。那边路过的磨剪子锵菜刀的人,只要身子轻轻一晃,都能清晰地听到响亮的金属撞击声。 就这么不到二十米的距离,采薇拖着连日奔波已经很疲乏的身体,足足花了十来分钟才从报童手里取了报纸往回走。 她的注意力分散到了报纸的不同版面上,在一行行标题和结尾处飞快地找。建华告诉过妹妹,自己主要是采写一些社会新闻,不会涉足文艺类的评论。 然而这份报纸整体上让她越读越不舒服。不仅找了一大圈都没见着建华常用的那几个笔名,就连报纸缝隙里的小花边新闻也看了,依然毫无收获。 她忧心忡忡地捧着报纸回来,“一堂哥哥,我拿到报纸了。我哥他没有任何文章在上面。可能我需要马上去报馆看看是什么情况。” 林一堂早在听到报童的吆喝之前,就突然间感觉到眼皮直跳。他听见华夏酒店老板的女儿出事,一时半会还没能完全从震惊中回过神来。手里的烧饼却“咚”地一声抢先掉落在地了。 他不知所措地一脚踏在烧饼上,把它踩得又碎又塌。 “采薇,你先去,”他接过报纸匆匆扫了一遍,“建华可能工作上遇到麻烦了。路上小心。” “好,一堂哥哥自己也注意安全,林伯伯和小蜜蜂,李炎都在客栈盼你早点回去。” 她焦虑地和他道完别,拎着烧饼,背着小包独自过了满是尘土的马路。单薄的背影慢慢消失在人海里。 卖报的那个小男孩还在继续吆喝。采薇买走报纸后,又陆续有几份出手。他喜滋滋地一边数着手心里的零钱,一边吆喝得更加卖力:“卖报!卖报!好新闻不要错过!” 一堂听了觉得聒噪,心烦地冲到那孩子面前,把他手里的一叠报纸全部打落在地:“这么悲伤的事还算好新闻?!你是在卖报还是在卖良心!” 一阵狂风把散在地上的报纸呼呼地刮得四处乱飞。小男孩顾不上和他论理,急急忙忙弯腰去捡随风乱滚的报纸,费了很大的力气,才捡回了不到一半。 其余的报纸不是给风吹到泥地里弄脏了,就是吹到行人脚下踩坏了,都失去了卖钱的机会。 小男孩垂头丧气地抱着报纸回来,气愤地瞪着眼前的这个男人。他个子挺高,长相俊秀,一看也像个读了书的文化人,怎么一上来就动武呢? “这位小哥,我惹你什么了!我卖报是为了吃口饭活下去!你糟蹋我的报纸是要敲竹杠呢还是要收保护费?” “保护费?你当我是地痞流氓了?!”林一堂的脸顿时红了。他素来都不善于和人争辩,急了就会动手解决问题。而这个报童的嘴可真厉害,怼人的工夫大概能和李炎比个高低。 “今天算我倒霉。赔我一块钱,不然我就喊警察了。”小报童双手一拢,作出要张嘴求救的姿势。 “你敢!”一堂不由分说把他的衣领揪住,“明明是你自己为了多挣钱乱嚷嚷车祸的事,还怪我来教训你。” “我乱嚷嚷什么了?”他一副委屈巴巴的模样,“唐老板女儿出车祸那天,我是亲眼看见的。” 话一出口,揪住衣领的那只手瞬间就松了。他看见这个男人的脸色由红转白。眼里有泪水在涌动。 “小哥,哎,你咋就哭鼻子了呢?”小报童见林一堂落泪,后悔自己“狮子大开口”。一块钱都能包下一周的报纸了。莫非是对方觉得太多了拿不出来给急的? “我也知道这年头,文钱难道英雄汉。你要是觉得一块钱太多了,今天给我一半也行。犯不着男儿落泪呢!” 这个男人抬起袖子擦了擦眼角,用力地抓过他的手,“啪”地放了两个银元。“这钱你拿着。快领我去撞车的地方。” 突如其来的意外之财,惊得小报童的心脏呯呯乱跳。一堂的慷慨加上眼泪,让他误以为是碰到了唐小姐的仰慕者了。于情于理都得带人家去出事的地方转转,耽误半天生意也无妨。 “行,小哥你随我来。” 他们一前一后穿街走巷,奔着车祸发生的那个街角去。远远地看到一根撞得变了形的电线杆子歪歪地伏倒在地。 路面经过多次清洗,除了深深的车轮摩擦出的印痕,基本上看不出特别明显的异样。只有走近,不放过任何角落地仔细瞧,才能偶尔看出残留的一些零星血迹。 林一堂在电线杆旁边足足站了有一个钟头。他的目光落在深深嵌入土里的一小块亮晶晶的碎片上。这碎片不过只有拇指甲盖大小,在阳光下却比宝石还耀眼,刺得他头晕目眩。 他发了很长时间的呆,又捡来一块尖利的石头来挖地上的泥土,一声不吭。 碎片完整地挖出来了。一堂把它放在手心里仔细地看。看形状和质地,像是来自装酒的玻璃瓶。他把碎片靠近鼻子嗅了嗅,果然闻到一股醇厚的酒香气。是他所熟悉的一种价值不菲的洋酒。 一旁的小报童看得目瞪口呆。这人怕是伤心过度脑子出毛病了?他有些后悔一时心软带这个陌生人来这里:不但没缓解人家的悲伤,还火上浇油。 “小哥你没事?”他小心翼翼地问,“人死了就不能复生。你别太难过” “我有话想问你。”林一堂抬起头来,把那块碎片仔细地收进口袋,“唐小姐是自己撞上去的,还是有别的车先撞了她的车?” “让我想想,”小报童脏脏的小手使劲地挠头,“那天我确实瞧见了一辆开得飞快的黑色汽车,擦着小姐的车发出很大的响声” 他努力地回忆当时的车祸场景,可记忆偏偏在最关键之处卡壳。他毕竟是个不到十岁的小孩子,看见两辆车几乎要撞上去,害怕极了,本能地伸手捂住自己的眼睛。 小男孩断断续续地讲了许多。 林一堂的眼泪落了一茬又一茬,全然没听进去一个字。“章医生是无辜的好人,是我连累他失去了未婚妻” 第417章 我什么时候答应收你做徒弟了 林一堂双膝“扑通”地跪在了泥地里。他的眼泪一滴滴地往下掉落,汇成了两道小小的自责的河流。 “我原本都已经给你们备好了贺礼,谁想到变故丛生,阴阳两隔” 他越哭越伤心,连看热闹的小报童都跟着一道抹眼泪:“小哥,你别哭了,再哭,就被人看见了。” 他拉住一堂的胳膊,使劲地拖,好言好语地劝道:“自从车祸以后,这段路上就常有警察来,我们千万不要给自己惹事。” 然而小报童的提醒还是晚了一步。正当林一堂止住哭泣,从地上站起来的时候,两人都不约而同地听到一声尖而长的哨子吹响。 紧接着,三个警察气势汹汹地朝着他们冲过来,手里晃动着枪和棍子。 “警察来了,快跑~” 小男孩应对警察的经验也比较丰富。他拉着林一堂往最近的一条小胡同里钻。 这胡同状如羊肠,弯弯曲曲的。越往深处去,光线越昏暗。一堂个子高,经过那些逼仄的小路时常常会被脚下的石头或杂物给绊倒。 他本来就讨厌小路,这会更分不清方向。身后的警察穷追不舍,他只得无头苍蝇一般跟了小男孩一个劲地往胡同深处跑。 跑着跑着,男孩子突然浑身发抖,害怕地望着他:“遭了,小哥,前头的路堵死了!” 这一路,林一堂早就想好了。与其东躲xz,不如打个痛快。猛地收住脚,甩开小男孩,命令道: “我在这掩护你,快走!” 说完,毫不迟疑地转过身,迎着三个晃动着的黑影冲了出去。 小报童感动得一脸眼泪混合鼻涕。他有些舍不下,边跑边回头。 那个神情冷静的年轻男人站在胡同拐弯处,从斗篷之下拔出手枪,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朝着警察来的方向就是一枪。 “呯!”的一声枪响过后,伴随的是沉闷的重物倒地声。最前面的人中了弹,滚了几下就气绝身亡。 打完这一枪,林一堂感觉到手里空了不少。“该死,里头好像只有一颗子弹。。。” 余下的两人在昏暗的小胡同里伺机给死去的同伙报仇。他们吃不准此处有没有埋伏,暂时不敢开枪。 那个披着灰色斗篷的身影举着枪站在拐弯处。风吹过的时候,斗篷从头顶滑落到了肩膀上,侧脸暴露无遗。 其中一个警察见了立刻兴奋起来。此人曾经跟随着刘警长去华夏酒店抓过林一堂,亲手给他打晕套过麻袋。看他打了一枪之后不再有动静,猜到可能是子弹光了。端着枪壮了胆走上前去: “嘿嘿,林少爷,别来无恙呀。” 林一堂听了有些惊讶,居然给认出来了!看对方这架势,应该是猜到自己没子弹了。不出所料,那人朝着同伴信心满满地一挥手: “抓住他,要活的,赏金一人一半!” 林一堂并不害怕。他上过战场,也有一身过硬的好功夫。就凭那两人的本事要活捉他,简直是痴心妄想。 只见他从地上操起一块拳头大的石块,用力瞄准敌人掷了过去,前边的人躲避不及,立刻被打得头破血流。 这时,另一个警察已经动摇起来。他怕死,顾不上捂住头哇哇乱叫的同伙,转身就想跑出去报信。 林一堂自然是不会让他得逞。一个箭步冲上前,夺了受伤的警察的武器,朝着那个奔逃的背影又是一枪。 或许是他的手有些不稳。这一弹没打中要害,只斜着打进了胳膊。中枪的人身子一晃,随即挣扎着想去抓胸前挂着的哨子。 小报童跑到一堆杂物前,听到两声枪声,心里突突地剧烈跳动。“开枪了!他敢打坏蛋,肯定是好人!” 一番考虑后,他决心留下。从杂物堆里找到一个腌咸菜的坛子,当做武器拎在手里: “一个好汉三个帮。小哥你别怕,我来助你一臂之力!” 林一堂本来是要跑过去赤手空拳地打。不料一个咸菜坛子“哐啷”地打来,碎片飞了一地。这小报童兴奋地从他身后跑来,得意洋洋地笑着。 一堂怔了怔,受伤的警察已经鼓动两腮,拼命地吹响了哨子-- “这孩子尽帮倒忙!”他一边责怪着,一边把小报童护在身后。 “呯!”这把夺来的手枪,把吹哨的彻底干掉了。但他很担心这尖利的哨子声已经足够引来更多的坏人。 “小哥,你收我做徒弟!”小男孩双手抱住他的腿,黑亮的眼睛诚恳地望着他。一堂哭笑不得,只好一把扶起他说:“赶紧跑,活着跑出去再说此事!” 小男孩点头,领着他选了一条岔道,猫着腰逃了出去。他们气喘吁吁地跑到胡同口,就听见附近传来杂乱的脚步声响。 “我们赶紧进去!”小报童抓着他的衣襟,一头钻进路边的点心铺子前长长的队伍里。他们也不在意身上给胡同里的那些磕磕碰碰的杂物弄得脏兮兮的,能躲就躲。 “小哥,我们也买些吃的,这钱还你。”小男孩把在口袋里捂热的两块银元塞回他的手里。 一堂不肯接,“你卖报纸讨生活也不容易。我还觉得给少了呢。” 他有些同情地看着这孩子。在同样年纪的时候,自己骑着马,除了在洋人办的学堂里懒懒散散地学习,就是整日随父亲去打猎游玩。十九岁以后才尝到生活的苦味。 排队的人越来越多。忽然有一个稚嫩的女童声音传来:“小海,看见你了,我是齐齐!” 小男孩听到小姑娘一声呼唤,双颊立刻有些害羞起来。“哎呀,这样子真难为情呀。又脏又臭” 林一堂觉得这孩子还挺逗,刚要给他打打气,不料下一秒就有个年轻女人诧异地望了过来。她的双眸里掠过一丝难以置信的惊喜。 “齐齐,你认识小海旁边的那个人吗?” “不认识,”齐齐摇了摇头,“涓涓姐,这个人我从没见过。” 小姑娘见小海低头搓手,从怀里的纸袋里抓了两块香气扑鼻的糕饼,递了过去。 “小海,我和姐姐排队买的杏花饼。今天就只剩这一袋了。特别好吃。” 小报童接了糕饼,朝她使了个眼色:“谢谢,也给我师傅尝尝。” 林一堂不满地在侧过脸,在他头上拍了一下: “我什么时候答应收你做徒弟了?” 第418章 初见与重逢 这一手掌不轻不重地拍在小男孩的脑瓜上。他们同时听到一声脆响,像极了夏天在西瓜摊上挑瓜时手指弹在皮薄汁多的西瓜上的声音。 “哎呦!”小男孩叫着,双手护住后脑勺,看了看他骨节分明的手,怕再来一下,赶紧不闹了。 “他不配做你师傅,以大欺小的是坏蛋!”齐齐不满地上前,一把拉走了嘴里哼个不停的小报童。 只用了平时打人的四分之一的力,小姑娘就生气地给他扣了一顶倚强凌弱的帽子。林一堂面露尴尬之色。 “好了好了,我手有点重。下次不了。” 小报童倒是不记仇。他扯了扯小姑娘的袖子,又扮了个鬼脸,活蹦乱跳。“齐齐,误会了。他心里有我这徒弟,只是嘴上不好意思承认哪。” “我的师傅,玉树临风,文武双全,一表人才” 小海一顿猛夸,滔滔不绝。被夸的那个人听得浑身不自在,情急之下去捂他的嘴。他假装逃跑,两人在队伍里头一抓一躲,好不热闹。 后头的想插队的拼命往前,前方的人又不好好排队,队伍一下就乱了。 小男孩一双淘气的眼睛笑得弯弯的,意犹未尽。“小哥,你要不答应做我师傅,我就接着夸--” 好好的队形乱得像锅粥,林一堂不得不让了步。有一枪一个准的本事,却奈何不了一个淘气包。 正闹得起劲,小男孩的身子忽然一抖。方才拍脑瓜的那只手飞快地按到了肩膀上。 “怕了你。好好排队,别闹了。再闹我就不认你是徒弟,免得丢人。” 他俩活像一对欢喜冤家。闹了一小会,各自站好。不但齐齐给逗得笑弯了腰,矜持的朱涓涓见了也忍俊不禁。 小报童吸了吸鼻子,从衣袋里拿出小姑娘给的糕点,啊呜一口。美得眼睛放出光来。 “太好吃了!” 他两三口吞下肚,他打量着齐齐一身崭新的裙子,高兴地围着她转起了圈圈。“齐齐,你穿裙子的样子真好看。比画报上的仙女还美。” 排队的大人小孩们都捂住嘴在笑。小报童也大大咧咧地给了齐齐一个久别重逢的拥抱。 林一堂见小海如此放得开,有些后悔答应早了。他有些难为情地把徒弟从队伍里“请”到了店铺外侧的林荫道上。 他板起脸来,克制着蹭蹭往上冒的火气,“你小子一口一个师傅的喊,不明真相的人还以为是我教的。” 朱涓涓一直在苦恼如何找个理由同林一堂说话。现在他在树下有模有样地训徒弟,机会来了。 “我们一起过去看看你的朋友。”齐齐欣然同意了。 她拉起小女孩的手往那边跑。不明真相的林一堂还蒙在鼓里。听到身后有窸窸窣窣的声响,扭头去看,一大一小两位姑娘沿着荒草丛生的小道往这边来。 他的注意力渐渐从调皮捣蛋的徒弟身上溜走了。 小姑娘面生,肯定不认识。大姑娘嘛似乎是有点印象的。 她们也走到了这里,隔了两米而已。 年轻女子略带羞涩,弯起嘴角一笑。她就这么温柔安静地望着他,好像不是第一次见面,而是久别重逢。 四周白杨树已经落光了叶子,银白的树干给太阳照得泛出一层好看的光来。那光亮,连同她的眼睛,让他有点发晕。 她随手提了提长长的裙摆,上前轻轻地鞠了一躬,“上次也在这,得过你的帮助。今日特地来道谢。” 上次?林一堂在这短短的几分钟,差不多把记忆的各种碎片翻遍。他恍然记起,自己不久前一大早被叔叔喊醒出门买船票,顺道去寄信,的确路过了附近。 当时,正赶上一个无赖的男人在为难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他确实出手将那不知廉耻的东西痛打了一顿。 打完了急着赶回去和叔叔碰面,根本没心情去留意那个女人是睡。隔天就记不清对方的长相了。 “不用谢。碰巧顺路罢了。” 嘴上是这么说,忍不住又悄悄看了看她的脸,眉眼居然有一种莫名的熟悉。 直觉告诉他,自己应该不止见过这姑娘一回。可大脑此时陷入一片空白,越急越想不起在哪里遇到过。呼吸顿时急促起来,心跳也加快了。 这一急,自然没能逃过徒弟的眼睛。小男孩狡黠地眨了眨眼睛,有了一个主意。他明白,自己不弄出点动作来,这个不善于说话的师傅怕是要在女人面前发呆到天黑的。 小家伙大着胆子主动跑到小姑娘面前,笑嘻嘻的:“原来你的头发有这么长。以前可没见你梳辫子扎头绳。能让我摸一下辫子吗?” 齐齐在朱家吃得好,穿得暖,不用日晒雨淋北风吹。她不但个子高了些,脸色也红润了许多。她有些不好意思地攥紧了自己的辫子,躲开他脏兮兮的手。 “我一直是长头发。卖报纸的时候怕男孩子欺负我,天天盘起来藏到帽子里。当着姐姐和哥哥的面,不能碰我的辫子。” 话音刚落,小黑手已经悄悄地伸到了她的发梢处,只要轻轻地往上一抓,就能把整条乌油油的辫子握住。 偏偏这时一只大手快速地捉住了不安分的小黑手,好一招老鹰抓小鸡。 “喂,男女授受不亲,不能这么毛手毛脚的。” 顿了顿,他朝着一脸尴尬的小女孩看了一眼,“他以前也欺负过你吗?” “没有,没有。”齐齐急忙上前替小伙伴求情:“大哥哥,小海他从不欺负我,还经常帮我卖报纸。他今儿是认了你作师傅,高兴坏了,有些控制不住自己。” 林一堂以冷冷的眼神继续“警告”一脸坏笑的小男孩,手却松了。 “学好三年,学坏三天。你要再不改改,我可不要当你师傅。别捣乱,一边玩去!” 小海好不容易盼来这话,迫不及待地凑过去拉起齐齐有说有笑地跑到附近玩耍。两个孩子就像小麻雀一样叽叽喳喳,说不完的话。 “我刚发现了一个秘密,”他神秘兮兮地凑到齐齐的耳边,“姐姐肯定看上我师傅了,她的眼睛一直没离开过他。” 第419章 哪怕背一辈子的黑锅 调皮的徒弟终于一边玩去了。做师傅的暂时不必为他的各种捣蛋和不规矩的行为提心吊胆。 林一堂斜靠在白杨树上,闭目养神。 其实天气是非常不错的。冬日里难得有如此和煦的阳光,适合散步。美中不足在于,他不知道如何单独面对一个似曾相识的女人。 她瞥了一眼在十米以外玩得兴高采烈的两个孩子,鼓足勇气走到他的面前,伸手想摘走掉落在他头发处的一片金色的卷起来的树叶。 他听到轻微响动,一睁眼看见她站得如此之近。 “我这有样东西还你。” 朱涓涓低头,翻开了随身的小皮包。白而柔软的手心里摊开时,有一处耀眼的光亮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我的扣子?!”林一堂吃惊地盯着这枚银纽扣。一股暖流传遍了全身。 他找它很久了。以为这辈子再也没希望找到。 这件衬衣是母亲所赠,不料命途多舛。 婚宴那天才第一次上身,就一同和主人进了监狱。好不容易逃出来却又遗憾地发现,掉了一颗扣子。 林一堂将这颗失而复得的扣子从她的掌心里轻轻地拈起,握紧,贴在心口处。 他感激地看着她,“谢谢你。在哪里捡到的?” “监狱。”朱涓涓不想隐瞒什么。那一夜她被刘警长一个紧急电话给催走,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会在幽暗又冰冷的牢里遇见这个让她心动过的陌生男人。 她并不了解他,也不敢把他和杀人犯联系在一起。 但要威胁她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认定眼前这个人是杀害两位哥哥的嫌疑犯,简直是痴心妄想。 林一堂的表情变得严肃起来。在牢里受的费人折磨足够使人发疯。这位女子居然去过牢里,还能捡到他衬衣上掉落的扣子,她的身份只有一种可能。 “小姐姓朱?” “嗯,”她点了点头,双眼顿时泪光闪烁。“其实我知道你是林少爷。” 一声悠长的叹息,随着风轻轻飘过。随即,是两人面对面的沉默。 林一堂的眼角也湿润起来。他垂下头,不敢和她对视。 那段痛苦的监狱生活在脑海里翻腾。他的声音在微微颤抖: “朱小姐,我以自己和全家的性命发誓,从未见过你的两位兄长,更不可能如此残忍地杀害他们。” “那帮混蛋不但抓走了当时还在病中的我。将我的手枪和证件都丢到了现场,好让我背上一口杀人嫌疑犯的黑锅” 他的眼泪簌簌地掉落,内心的痛苦如同无边的深海,似乎要将他吞噬。 “我在牢里绝食,挨打,好几次差点死掉,好不容易才逃出来。” “现在我和那些真正的杀人犯一样,画像被贴在墙上,一无所有了。” 一方洁白的手帕,轻柔地拂过脸颊,擦去了泪水。 “我信你是清白的。我们都是受害人。” 林一堂难以置信地抬起头来,定定地看着她的眼睛。 “有些事,我想问个明白。” “请讲。” “现场你本人去过吗?” “没有”问到关键处,她的声音忽然变小了,小到让他不得不走近了好几步,依然听不清楚。 他听了有些生气,“为何你不去看看现场呢?或许就能发现一些重要证据!现在肯定早已被清理了!” 然而这个女人怔怔地听着,手中的手帕无声掉落在地。整个身子往后一晃,差点摔倒在地,他及时一把扶住了她。 “对不起,我知道证据对你很重要,”她泪眼迷离,泣不成声,“那天父亲受不起丧子之痛,下午就在医院去世了我实在没法做到” 她的话,字字如针,扎在他的心上。 原来只是想问清为何有人要嫁祸自己,却不想伤害到了一位无辜的善良的姑娘。 “别哭,”他扶着她的胳膊,“我会帮你报仇,哪怕背一辈子的黑锅。” 话音未落,她轻轻地捂住了他的嘴。 “林少爷,你好好的活着,不要再想着报仇。坏人自有天谴。” 他不再作声,只是继续扶着她,慢慢地在树下走。 这时,小海抓了一只小麻雀,拿在手里逗着玩。齐齐解下一根粉色的头绳,捆住了它的一只脚。他们给它吃糕点的碎屑。 “你瞧,我师傅和姐姐在一起散步,嘿嘿。我没猜错。”他得意地指了指前方的两个人。 “哎呀,姐姐好像有些不舒服,走路没力气了。”齐齐担心起来。 “有我师傅扶着她呢,怕啥?姐姐其实也喜欢这样。”小海继续喂小麻雀。齐齐望了一会,也放心了。 成年人的世界和孩子的世界,是不同的。 林一堂看了看在专心致志地玩小麻雀的徒弟,眼神里有满满的遗憾。 “人倒是挺聪明的。就是整天在外头玩,没个规矩。” 朱涓涓回头望了望,“孩子是要有童年的。该玩的时候玩,该学的时候学。” 他叹了一口气,“要是我还和过去一样有花不完的钱,就该马上送这孩子去上学。或者当个兵也是块好料子。我可以带他去参加海军。” 她摇了摇头,有些忧心地皱起了眉。 “我不想让小海去打仗。太危险了。你以后还回军队里去吗?” “也许回不去了。”林一堂勉强地笑了笑。 这时,小海拉着齐齐回来。他麻利地解开头绳,笑呵呵地把小麻雀放回了天空。 “姐姐,你眼光真好。” 小家伙拍了拍身上的灰尘,很是开心。“这位哥哥可厉害了。以一抵三。他一枪就打死了一个。没子弹了捡起石块又打到一个。还有一个吹了哨子要逃跑,被他捡了枪直接打死了。” 也许他还在回味这段惊险的场面,却不觉朱涓涓听了心惊肉跳。她紧紧地拉住林一堂的手, “你们刚才和警察交手了?!” “是。”他并不想隐瞒。 “以后,不要再干这种事,”她害怕地攥紧了他,“我担心,我特别担心你会出事!” 林一堂诧异地看着她。“和坏人打一次也没什么。他们太可恶了。不打,会更加嚣张。” “姐姐是舍不得你,师傅还不解风情。”小海无奈地在一边说了一句大实话。 第420章 他们是我的家人 夕阳下,白杨树的一堆堆落叶,踩上去发出好听的脆响。小男孩依依不舍地抹了抹眼泪,带着哭腔喊: “师傅保重!” 那个急着赶路的身影并未停留,头也不回。“后会有期!” 他俩的声音在树林中回响了一阵,渐渐被呼啸的风给吹散,听不见了。 “小海,我们一起回去吃饭。”齐齐拉住他脏兮兮的小手,“刚才你师傅也交待了,他不在的时候,要听姐姐的话,不调皮捣蛋。” 朱涓涓站在一片淡黄色的余晖里。她的双手攥紧了手帕。眼泪早已将它浸透,可以毫不费力地拧出水。 他执意要走,临别前特地把小海托付给她。 “这孩子很聪明。整日闲着会学坏。你可以帮我教他读书写字吗?” 她刚点头答应下来,他就将一个小钱袋放到了地上。 “不用,真的不用!”她连连摆手,“家里虽不比往日好了,多收留一个孩子并不麻烦。” 他的语气却很坚决:“谢了。先交一点学费。告诉我一个地址,以后还会寄钱来。”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支笔,摊开手心:“就在上面写。” 笔杆还带着一点温热。她第一次离他如此的近。忐忑地看了他一眼,低头写下了住址。他又让她检查了一遍。 林一堂把手心的字认真看了看,走过去拍了拍贪玩的徒弟,算是告辞。 后知后觉的小男孩站了起来:“师傅,你去哪,我也要去!” “不用跟着,不然我赶你走!” 小家伙当牛皮糖无望。委屈巴巴地目送,脸上全是眼泪鼻涕。 那个颀长的身影越来越小,变成一个小黑点消失在远处。他止住哭声,揉了揉鼻子,和她俩一同往回走。 “姐姐,师傅还会回来吗?”他期待地等着答案。 “小海乖,他说你肯好好学习,就来看你。”朱涓涓勉强地笑了笑,其实心里也没底。 她一手牵着小海,一手牵着齐齐,在天黑之前平安地回了家。朱行远趁妹妹不在,偷偷地溜出去喝了一下午的酒。涓涓找遍宅子也没看见他,不免担心起来 晌午已过。一个少年从奔波了大半天的马车上跳下来。 他抬起一角帘子,对车里的人喊:“我们到了。慢点,别急。” “这是哪个地方?”林觅扶着父亲小心地下了车。她的眼前是一片低矮的房子。近处有小溪,农田。收割后的麦茬在午后的阳光里泛出金色。 “郊区的村子。”启澜笑笑,“我来过这里,房租很合适。也安静,不容易被人发现。” “村里会有我们的落脚之处?”李炎哼哧哼哧地扛着包裹,疑惑地看着那些炊烟袅袅的房舍。 “问题不大,”他很有信心地指着树上钉的一块木牌,“这是陈家村。民风淳朴。我朋友的家就在村子的东边。” 林觅立刻会意。“启澜,你是想让我们去陈大哥的家里住?” “对,”他点点头,“陈兄说,他家院子大,常年有一半是空的,假期会邀同学来玩。他母亲很好客。” 林先生有些过意不去,要李炎把包里所有的钱都拿出来。 “我们大老远来麻烦人家,一定要把房租和生活费都交上。” “我来办就好了,您不必操心。”启澜说着,领着大家往东边一路慢慢地挪。 与那些毫不起眼,甚至有些寒碜的破旧农舍相比,靠东的那一处院落格外引人注意。 院墙是新的,门口的路铺了石板,平平整整。整体十分宽敞。简直是羊群里一头肥壮的大骆驼。 “门上的匾额刻了一个大大的‘陈宅’估计就是这里。” 启澜先去敲门。门那头传来一阵洪亮的狗叫,声声都透着友好,仿佛来欢迎远客。 “吱呀”一下,门闩抽去,一个梳着高高发髻的妇女站在门槛处。 “太太您好。请问此处是陈醒的家吗?” 她和气地打量了他一番。面前的小伙子一股书卷气,像是儿子的大学同学。 “是醒儿在城里交的朋友?” 他真诚地行了一个礼,将身上全部的钱都拿了出来: “对,我叫顾启澜。他们是我的家人。想在租下您家的两间空房子,在乡间养病。” “不要这么客气,不然就见外了。醒儿在城里大部分时间都住你家。他元旦前还特地回来要我多做些饼。” 她不肯接,启澜只好暂时放回衣袋。 “您的手艺好,饼特别香。” “来了我这,天天都有好吃的。” 陈醒的妈妈微笑着顺着他身后望了望。果然有一对父女和一个男孩。 那位父亲不过四十出头。高而瘦削,背有些微驼。长期病痛折磨下,他的脸和嘴唇都有些苍白。 女儿乖巧地扶着他,大大方方地微笑。俏丽的面孔,如墨的长发。双眼明亮如星。 男孩面容英俊。身材谈不上高大,却很挺拔。力气十足地扛着大包小包,不带喘气。 她热情地招了招手,带着他们去看房间。 “大家都来屋里坐。南边的六间都是客房。我儿子喜欢寒暑假带同学来乡里小住。里头的家具被褥都齐全。” 林觅和父亲谢过她,选了两间连在一起的小房。 房内的炕上都铺着很软的垫子,家具也擦拭得干干净净。一开窗就能闻到新鲜的来自山林和田野的空气。 李炎把包袱一一拆开,物品摆放好。房里的一切都有模有样了。 启澜觉着放心。他看了看手表,该告辞了。 “太太,我和李兄不在此住,这两位家人辛苦您帮忙照顾了。” 正起身告辞。林觅急急忙忙地从追过来,扑到他怀里。 “启澜,你何时回来呢?” “等陈兄把期末考试考完,大学正式放了寒假就回来。”他握着她的手,“乡下的空气好,适合养病,坏人也难找到这里来” 她的脸变得绯红,眼里含着依依不舍:“我等着你平安的回来。” 说完,少女大胆地踮起脚来,抱住他的脖子,飞快地吻了一下。 一旁站着的李炎怔了怔,转身假装整理衣衫。 他比过去看得明白多了,丝毫不再吃醋。 “只要小书生不辜负小姐,他们在一起幸福就是最好的事。” 第421章 越是不许,我就越想知道真相 得知他们要赶回城里去,陈醒的母亲挨家挨户地打听,帮忙找了一辆卖萝卜的牛车。 “小澜放心,我会照顾好你的家人。你俩路上小心。” “谢谢太太,我们忙完就回来,您也多保重!” 牛车上,启澜听着车轱辘吱呀吱呀的响,看了看太阳。山里的时间过得似乎要慢多了。 “李兄,你今天还需要去上班吗?” “要,主要是下午和晚上的班了。” 一大早往乡里跑,有大半的活儿就只能晚上做。李炎揉了揉酸痛的胳膊,犯困了。呵欠一个接一个。 “你安心地睡一会,到了我叫你。” 有同伴肯放哨,他果真往车上的萝卜堆里挪了挪,像是要准备打盹了。 不料后背刚靠到萝卜,李炎就猛地拍了一下他的肩膀: “小书生,搬家是不是你临时拍屁股的主意?万一那家人去告密,怎么办?” “哎,李兄不愧是警卫出身,什么事都要往危险处想。”启澜无奈地白了他一眼,“当然是认真想过的。” “我们早就好好地聊过。头天晚上在医馆和陈兄一起在厨房做饭,他建议搬到乡里去。城里临近年关,很多意外都可能发生。” “也是,”李炎苦笑着,“小破院起火,也不知是谁干的。客栈的人员来往又太杂,还是乡里安全。” 泥土路坑坑洼洼。拉车的大黄牛年富力强,粗粗的蹄子一踩一个深深的印。黄昏时分,及时进了城。卖菜的老农送了他们一人一个大大的青萝卜。 “小伙子们,我这萝卜,脆,甜,吃了饱肚子。” “嘎嘣!”李炎把萝卜掰开,汁多,新鲜。“您这萝卜都要了,送到我做事的客栈去。” “太好了,”启澜插话,“我也顺路帮忙送送。” 客栈的厨房每日都需要买萝卜。像这么好的也是不多见。关键要价也低。 老农卖了萝卜,拿了钱,对他俩谢了又谢。启澜和李炎一起从客栈里买了好些吃的,请他帮忙捎给陈醒的娘。牛车载着好几大袋子东西往回去了。 “我先上楼去瞧瞧,看他们在不在。” 李炎踩着发黑的木楼梯一路跑。两个熟悉的房间都紧闭门窗。他只好失望而归。 “一个也没回来。哎,少爷控制不住脾气,一走了之。结果采薇去寻,建华在报馆好几天了也没回来。他这性子,迟早要惹出大祸。” “没事,我帮你找,好好工作。” “谢谢!早点回来,我给你们都留饭。” 李炎匆匆换了身衣,钻进厨房里汗流浃背的炒菜队伍。 启澜主动把找人的事揽下,朝着建华上班的报馆走去。 路上的距离倒是不太远,美中不足的是要路过一个经常处决犯人的地方。 这天,又有犯人在此被砍头示众。哪怕寒风凛冽,围着看热闹的里三圈,外三圈。水泄不通。 “这一片肯定是过不去了。”启澜费劲地挤出人群,奔向胡同里的小路。 报馆的后门不远,就是一条弯弯曲曲的小胡同。逼仄,昏暗,平日里走的人极少,不怎么起眼。 “嚓!”一只流浪的黑猫的一声从破败的墙头跳下。它看着少年,嘴里叼着一只挣扎的老鼠。 “咚!”他捡起脚边的一个小石块,用力抛了过去,堵路的黑猫落荒而逃。 黄昏时分,报馆的工作人员陆续出来。与其他行色匆匆的人不同,一位戴着长围巾,低头吸烟的中年绅士不紧不慢站在路边等车。 启澜礼貌地走了过去。 “先生,请问报馆下班了吗?” 他侧过头,打量面前的少年。香烟在指尖一圈圈燃着,鼻孔不停地喷出淡淡的烟气。 “嗯,下班的点早到了。找人的话,赶紧进去问问。” 经他善意的提示,少年道了谢,从门口进入。里面的电灯依旧亮着,值班的人却走得差不多了。 迎面走来一位淡妆的女士。见着一个陌生的少年,有些好奇地皱了皱眉。 “你找哪位?” “黎建华,他在吗?” “哦,”女士指了指楼上一处亮着灯的房间,“他整天都在。” “谢谢。” 启澜上了楼,一眼就看到了门上钉的木牌醒目地写着“总编室”三个大字。轻叩了两下门,一个戴眼镜的熟悉面孔出现。 “建华哥,你还真行,这么短时间就成骨干了。” “进来坐,我妹妹她也在这。今天真赶巧。一下午来了两人。” 门在他身后轻轻地关上。建华招呼启澜坐到沙发上,倒了一杯热茶。 采薇是一个多钟头前到的。她有些胆怯地躲在窗帘后。悄悄瞟了一眼,知道了来人是谁,也就不紧张了。 “你来找我哥有事?” “是呀。几天不见人,挺急的。李炎托我来找你们回去。” “妹妹,你马上和小顾一起回客栈。我最快也要明天晚上才能走。” 建华回到座位。手握钢笔,埋头在稿纸上反复勾勾画画。 忽然间,他拧紧了眉毛,似乎是在深入思考。 借着电灯的光亮,启澜看清了稿件的标题--是有关唐悦娴的车祸报道。 凭着对黎家兄妹人品的信任,他走上前,开门见山: “实不相瞒,我认识悦娴姐。可否方便让我看看这份稿件?” “唰!” 建华像触电一样从椅子上弹起,扯过一张厚厚的牛皮纸将稿件盖了个严实。 “抱歉,我不能给你看!” 启澜的声音斩钉截铁: “越是不许,我就越想知道真相。” 建华见他的态度十分坚决,扶了扶鼻梁上的眼镜,把声音压得很小。 “这个是不能发出去的废稿。警察局已经给过警告了。别管这事,我们惹不起。” “难道我们能眼睁睁地看着一个宝贵的生命被黑暗吞噬吗?” 他俩在为一张稿纸僵持,互不相让。 一个是林觅的男朋友,一个是自己的亲哥哥。到底要站哪一边才合适呢? 可怜的采薇思前想后,只好选择了帮启澜。她跑到桌前,想揭开牛皮纸把下面的东西拿出来。 不料建华反应快,连忙把那张宝贵的稿纸抽走,高举在头顶。 “采薇!你怎么不帮我,反而帮他呢?” “哥,你比顾启澜大,让让他,好不好?” 第422章 别烧它 “这事关系我们大家脑袋保不保得住,岂能让着他去胡来?” “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他也不会到外边造谣,还不够放心么?” 一个不肯退让。一个据理力争。兄妹俩低声争执起来。 启澜自认为是始作俑者,难为情地退到沙发上。他暂时不便插言。只得拿了一份满是灰尘的旧画报,遮了脸。 争了一会,建华逐渐占了上风。采薇见说理无用,索性就学着林一堂的习惯动起了手。 她看了看哥哥举在头顶的那张视若珍宝的稿纸,离自己不过半尺的距离。 虽说建华的个头不算矮,也敌不过采薇有高跟鞋加持。 妹妹用力一踮脚,伸出双臂,哥哥就担心她会用力过猛。 “小心摔跤!” “求你把稿纸给我!” 她扑通一下跌跤,左边膝盖先磕碰到地板,“咚!” 地板是硬木的。采薇的膝盖受了伤。她自己揉了又揉,双手撑着地面努力地站起来。 她抿着小小的樱桃唇,也不吭声,令人心生怜惜。 “疼吗?都是我不好。”建华把稿纸一把丢到旁边,扶住了她。 他心疼至极,自责起来,“唉,其实好好和我说,哥还哪能眼睁睁看你摔呢?” “哥,小澜一直在暗中帮助林伯伯他们,光去抓药就费了很多工夫。我们也尽力帮他一把。” “唉,”建华长叹一声,晃了晃头,“若是好吃好喝的,我肯定随便他拿去。那是个烫手山芋呀!” “建华哥,我懂得分寸,不会让你们为难的。”启澜腾地从沙发上站起。 “小澜,”建华紧了紧眉头,面色凝重,“你看了,除了使心里更难过,不会有其他的收获。” 他迟疑了片刻,指了指地板上静静地躺着的那张稿纸:“看完,就在这里烧掉。桌上有火柴。” 启澜快步拾起稿纸,生怕他会临时反悔,双手攥紧。 这篇稿件是在车祸的当天上午采写的。采访人在现场找到了两个证人。一个是目睹车祸的小报童。另一个是街边包子铺的伙计。 小报童一五一十地告诉了记者车祸的大致经过。先是一辆黑色的车突然从巷子口冲出来,奔着唐小姐的车尾去。 他的原话,被建华一字不改地写进了报道。 “我看到黑色的车开的飞快,好像就是要去撞人家的车。” “车太快了,从上头还有个男的丢了一个酒瓶子砸过来。” 包子铺的伙计比报童出现得稍晚。他低头摆上一个大盆子,双手沾满面粉和面。耳边先听到碎裂的声响。 “谁砸的酒瓶子?” 他嘀咕着,好奇地探头望店外,恰好赶上了两车相撞。 “黑的车跑了。白的车中间一段烂了。车头扎电线杆了。要多惨有多惨。” 字里行间,都留下了车祸是人为的证据。 “别烧它,留着有用!” “这么好的材料,证人也说得合情合理,怎么被红笔划了个大叉?” 建华垂头丧气地扶着妹妹到沙发上,“别提了。总编手里就没给通过。他把这些证人的话都给划了。” “他和你说了是什么原因没有?” “当然说了。报道不能尽写真话。” “结果就不给刊登了?” “哪里这么简单?总编临时换了我同事的稿件,通篇都没提证人。结果,警察局那边昨日就打了电话来,威胁我们所有的人” 听着听着,启澜的心也沉重了。没想到凭着良心做新闻,在乱世是十分危险的。 “后来呢?风波平了吗?” “暂时是没事了。我们的总编可是个好人。他在这陪大家熬着,今天下午才回家的。” 启澜的眼前浮现出那个在报馆附近抽烟的中年绅士来。随口一问: “他是不是两鬓白了,习惯两指夹着香烟,这样子弹烟灰?” 说完,还模仿了一个动作。建华点了点头: “看来,你今天来找我的路上,确实碰到他了。你我都不要给人家添麻烦。他是我的伯乐。没有他的帮助,我都没钱吃饭,更别提供妹妹读大学了。” 采薇休息了一小会,忍着疼痛一跳一跳地走过来。像受了伤的跛脚小鸭子。 “好了好了,我们一起出去,外头聊。” “对,我们走。” 他们三人借着夜色离开了报馆。直接从后门连着的黑魆魆的小胡同走。 虽说空间狭小,启澜走前面,采薇走中间,建华走后头,也还能顺利地通过。 男儿不怕黑,但姑娘家怕。 采薇就老担心从某个地方会突然飞来一颗子弹,把他们像糖葫芦一样打穿。 她一路上还捂着呯呯乱跳的心。时不时地要哥哥小心。 所幸黑咕隆咚,也没有人跟来,出了胡同才舒了口气。 启澜在路上悄声说了已经把林觅父女安置在郊区朋友家的事。建华和采薇都觉得这个办法好。毕竟乡下空气新鲜,也安全。 “多谢小澜的周到安排。” “不必和我客气。林少爷找到了吗?” “找到了,他在街边,说好了等我的。哎呀,竟然忘了这么重要的事。” 采薇经他一提醒,才记起自己和林一堂分开去报馆找哥哥。她急忙叫了他俩一起往那边赶去。 街边除了孤独的路灯影子,和半空里飘落的淡淡的白色的雪,空无一人。 “一堂哥哥他该不会又”她哭了起来,不忍心也不敢往下猜。 “采薇呀,乐观点,堂堂的脾气呢,我再清楚不过了。肯定丢不了。” 建华用力地抱了抱她的肩膀。 “那他可能去了哪里呢?” “先回客栈去。别的不要多想。” 建华其实也没有十足的把握,但妹妹还是得哄着,不让她流泪。 “采薇小姐,别伤心。林少爷为人讲信用,他答应了你,肯定就不会乱跑。再说了,如果真的有事,我也不会袖手旁观。” 启澜的话,如同一剂定心丸,她果真停止了哭泣,比药到病除还见效。 他们回到客栈时,已经是晚上八时。 最热闹的饭点已经过去了。伙计们挨个桌子收拾餐具和残羹剩饭。满耳朵都是碗筷碰撞的声响。 然而就在这一堆乱糟糟的景象里,采薇却单单看见一个戴着灰色斗篷的身影,正独自在角落里坐着。 “会是他吗?” 她忐忑地擦了擦眼睛,害怕是幻觉。 第423章 我和你换一碗 厨房里的活儿差不多收工了。汗流浃背的厨师们纷纷在灶边简单地摆上了小酒,花生米和炒菜。原本就不大的地方,人挨着人,碗筷和碗筷几乎要打架。 正当李炎搁了勺子解围裙,打杂的小徒弟凑了过来讲悄悄话。 “师傅,咱们去外头吃,没几个人来了。这还有抽烟的,呛得饭都吃不下了。” “好,晚上我们就随便吃个油泼面。你的那份多加辣椒油。我的就不必了。” 两碗刚出锅的油泼面,稳稳当当地端上了桌。 小徒弟大大咧咧地找了个靠里的位置。急切地盯着碗。使劲地咽了咽口水,筷子飞快地往碗里划。 不一会儿,一口韧劲十足的红辣椒油伴着葱花香气的面条,就让他流出了幸福的饱足的眼泪。 “师傅的手艺真牛上天了。南方人都能摸准了大西北的胃口。” “做个面条有什么难的?你只要用心学,多练,多想,什么事都不难做。” 李炎手中的筷子挑起几根粗而宽的面。 左看右看,觉得太油,也太厚,没有南方的细面好看好吃。 眼看小徒弟的碗都空了一大半,他的面依然吃不动。 “师傅,你不爱吃,都给我。我待会给你去烙两个饼。嘿嘿。” 小徒弟倒是神经大条加脸皮厚。听他不应,以为是默许了,急火火地来抢他面前的碗。 不料师傅的手快,扑了个空。 李炎半开玩笑地数落起来。 “手艺不行,烙的饼半生不熟,还好意思拿来孝敬师傅。” 他把面碗慷慨地推了过去。“你要真饿的厉害,分一半给你!” “哧溜!” “哧溜!” 小徒弟吃面的声音越来越大,竟然旁若无人地响遍了食客寥寥的饭堂。 李炎看着他吃得如此香,也饿了,跟着他嚼得起劲。 有个身影突然就站到了背后,把师徒两个手里的筷子都惊得掉到了地上。 “阿炎,这小子吃饭这么大的声响,你也不管管他么?” 听到这声音熟悉,李炎回头一瞧,林一堂神龙见首不见尾,又冒出来了。 当着小徒弟的面,不能喊“少爷”,更不能直呼其名,他都不知如何开口了。 “总算回来了,我给你煮碗阳春面。” 一堂好奇瞅了瞅师徒碗里红油闪闪的面,咦,还挺香的。 “也给我来碗这个面。没吃过,试一回。” 李炎放下碗筷,回厨房去。 小徒弟望了望目光冷冷的来客,心想:怕是师傅的朋友。赶紧屁颠屁颠去帮忙。 他俩都走了。 林一堂嫌弃地看了看被小徒弟弄得狼狈不堪的桌面,拣了旁边一个干净的桌子。 饭堂虽不算大,吃的人没几个了,就显得空了。 他默默地坐着,回想着秋天住院期间和章医生一起聊天的夜晚。 很多画面都像窗户上的水雾一样模糊了。唯有两次,甚是清晰。 “林少爷,你的伤还没好透,为何不多住段时间?” “章大夫,我晚上睡不着。回去可能会好点。” “我这有帮助入睡的药片。不可多服。每晚一片就够了。” “不是,是心病。我不想耽误了婚期。” 那时他还不到十九岁。急着出院,竟然是为了早日成亲。 章文轩听了忍不住笑了起来。 “我在你这岁数,刚刚读大学。不用这么急的。身体好了,诸事才顺。” 林一堂从小就性格偏冷。除了黎建华这个从小一起长大的没脾气的玩伴,再无朋友。 章文轩不仅是医术救了他,还从心灵上开导了他。从那天起,他慢慢地改好了一点脾气。 临走前,他特地问了问章医生的婚期,悄悄将自己从南方带来的一对好看的金麒麟用红木匣子装好,作为贺礼。 然而,眼下,他牵连了救命恩人。先是从一介名医沦为牢中囚犯,吃尽苦头。后来好不容易出狱,还没过上几天正常生活,就失去了未婚妻。 想到这里,他忍不住从衣袋里翻出那一块小小的玻璃片,在手心里反复看。 “堂堂,你果然回来了。” 建华拉着妹妹的手,朝着他走了过来。 启澜跟在后头,对他点点头,算是打了个招呼。 “少爷恨不得一扇子拍死你”李炎比赛吃烤白薯时无意中透露的一句,反而让他有了些戒备心。 毕竟林一堂的性子不是那么稳定的。说出走,就出走,也不管大家担不担心。 “堂堂哥哥,你吃过晚饭了么?” “刚到不久。一起吃。” 采薇挨着他入了座,转过头对慢吞吞地走来的一个伙计说:“来四碗汤面,四个茶叶蛋。我们都饿了。” “只要三碗就够了,多的那一碗浪费。” 此言一出,伙计都愣住了。 “小澜也是客人。我请客。”建华慷慨地摸出钱包来。 “不是,你们都误会了,”一堂意识到自己没说明白,红着脸解释: “我的那一碗已经让李炎去弄了。这三碗是你们的。” 只听到一阵欢快的脚步,小徒弟已经捧着面碗赶来了。 他把碗“啪”的一摆,“快趁热吃,味道要多好有多好。” 一堂闻了闻,确实很香。不过,他举起的一双筷子很快就僵在了原地,不往碗里去了。 “辣椒我哪能吃这么辣的。” “哈哈,”李炎紧随着端了一碗面来,“你来了半年多了,还吃不了辣椒。多练练。天冷吃辣的舒服。” “小书生,这面给你,我和你换一碗。” “这” 启澜望了一眼面条。他倒是很喜欢辣椒。骨子里还有穿越前对麻辣口味的执着。 不过,林一堂果然如李炎所透露的,没那么容易对付。 自己怕辣,就逮着他这个好人来吃油泼面了。 虽然直来直去的性子也算得上坦诚,可天生的小霸王秉性,一时半会还难改。 “其实,我还不爱吃不辣的。谢了。” 说完,他果真端起油泼面,拿起筷子,不出声响,吃了个淋漓酣畅。 李炎在一边偷笑。 “少爷,”他压低了声音,“我刚吃了,一点也不辣。你不是总想证明自己比他强吗?要不,你的面待会也加点辣的试试?” “不必了。我过去是看不惯他。现在,他爱做什么由他去。我最好还是做自己的事。” 第424章 这仇你我一起报 “你就好好地享用一碗阳春面。” “对呀,我们都吃不了辣的,就安心吃淡的。” “今天我总算明白了,吃面和做人,都是学问!” 阳春面上桌。温暖的水汽从油亮的面汤里一圈圈朝着头顶处飞去。绿绿的葱花,让人闻到了春天的气息。 小徒弟是头一回听说阳春面。见他们吃得起劲,略带失望地摇着头。 “师傅,面里怎么只有酱油,猪油和葱花。南方人都吃的淡?” “萝卜青菜各有所爱。你的面喜欢放很多油和辣椒。我的面就只放一丁点。” 短短一个白天,就跑了城里乡下。启澜的肚子早就饿了。低头把碗里的油泼面吃得一根不剩。 瞅了眼手表:夜里八时,正好吃完走人。他摸出手帕擦了擦嘴角,朝旁边看热闹的伙计喊: “不早了,过来把大家的饭钱都结了。” “好嘞!” 伙计瞅了瞅他少年手里的一块银元,乐开了花。 平日客栈来往的,小气的偏多。很少有人一次拿个银元出来吃区区四碗面的。 他笑嘻嘻地接了银元,在衣襟上蹭了蹭。 “太晚了,管钱的都走了。找不来零的。可愿意上楼去看看呀?最好的房间和伙食,包您满意。” 建华眼看启澜在抢着付账,赶紧伸手进口袋掏钱包。可惜,摸了空。猛然记起是搁在办公室的抽屉里没带出来。 无钱付账可不是小事。他面皮薄,不好意思找人借钱。只得轻轻放下碗筷,走过来插了一句: “人家不是来住店的。我们今晚要退房。之前只交了三日的房钱。” 伙计脸上的笑容少了一半,不耐烦地催: “啰嗦,赶紧把多出来的第四日房钱补了。” 启澜觉察到建华的窘态。 “不必找了,余下的应该够了。” 伙计得了便宜,自然高兴,喜滋滋地跑了。 建华感激地看着少年,尴尬地笑笑。 “谢谢小澜。饭钱和房钱,我明天给你好吗?晚上走得急,忘带钱包了。” “今日已经帮了我的大忙,这点小事何足挂齿。” 启澜不想和他扯久了,越早回去越好。刚要转身,就听到采薇的一声惊叫: “一堂哥哥,你怎么哭了?” 循声看去,林一堂红着眼睛,手里紧攥着报纸。 报纸上面布满了刚刚滴落的眼泪。旁边的那碗面,只吃了不到三分之一。 “面条还剩这么多?”建华也跟着困惑起来。 虽说在北平吃一碗地道的阳春面不容易,好歹也是李炎用心做的。口味绝对没问题。就连采薇都吃完了一大半。 “林少爷,你是为报纸上的消息难过?” 他擦了擦脸颊上的泪水,点点头默认了。 启澜猜准了。 他一开口,建华恍然大悟。三步并作两步走上前,夺下报纸快速看了一眼。 果然又是唐悦娴的车祸后续报道! 只不过,这篇不是他写的,是主编的手笔,加了个新笔名。 “这报纸不就是我们那出的嘛。有事就和我们说,此处不方便,我们就外头去说。” 采薇拉着一堂站起来往店外走。李炎也跟了出去。他的小徒弟早已在角落的桌子边打盹了。正好少个小跟屁虫。 建华和启澜匆匆地对视了一秒。 “要说那件事吗?” “十有八九了。” “奇怪了,堂堂为何看了唐小姐的车祸消息哭得这么伤心呢?” “因为他的命,是唐小姐的未婚夫救的。” 启澜说完就不想再接话。他一心要去追先出去的那几个人。 建华叹了口气,收起报纸,紧随其后。 客栈外,很冷。月光下,白雪把灰扑扑的路面盖了又盖,遮盖它灰不溜秋的原貌。 一行五人,四男一女,提着简单的行囊,在路灯下稀稀落落的走。 林一堂抬头看了看半空里白白的月色。 一路上,都是大家听他说。从来就话少的人,像挤牙膏一样,陆陆续续地讲那些散落的记忆小片段。 黎家兄妹默默地听着。从天津火车站一直听到当天的见闻。除了采薇偶尔会悄悄地捂住心口,建华始终一言不发。 他们终于明白,林家这半年来经历的完全就是一场无边的黑暗。这黑暗何时能到头? 住院的那段故事,启澜吃惊地看到了他不为人知的另一面。 冷漠的外表下,藏着善良和对纯真友情的渴望。 李炎也头一回认真地听完他说的每一个字。“原来少爷也是重感情的人哪!” 最后,讲故事的人停住了脚步,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今天在车祸的地方捡到了一个东西,或许有用。我觉得车祸是人为的。报纸上的新闻歪曲了事实。” 大家顺着他的手心看去。一块尖尖的玻璃片,在月光下一闪一闪地发光,好像是从戒指上取下的碎钻。 那玻璃片的光,有一种熟悉的感觉。启澜走近,努力地回忆,却一时想不起在什么地方见过。 “林少爷,可以让我来看看吗?” 话音刚落,玻璃片就爽快地交到了他的手里。 “看完要马上还我。要保存好它才能帮章医生报仇。” 报仇?!大家的目光都集中到了林一堂的身上。 建华第一个跳起来反对。 “堂堂,万万不能冲动行事。你现在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 采薇担忧地拉住他的胳膊,小声地求着: “一堂哥哥,听听我哥的劝。他虽不如你胆大,很多时候判断都是对的。” 李炎严肃地摇着头。他眉头紧缩,似乎在思考一个棘手的问题。 没想到,黎家兄妹不赞成他去报仇。李炎也表示反对。 林一堂受了不小的打击。他原以为,在场的四个人,至少有两个人是站他这一边的。 这些人到底是怎么了?是他们胆小怕死,还是他自己把生死看得太淡? 唯有一个人,目光里显出坚定来。 “林少爷,这仇你我一起报。” “我和文轩兄是结拜兄弟,悦娴姐待我有恩。我一定会揪出幕后的真凶。” 启澜的话一出口,余下的人都怔住了。 林一堂和李炎都在军队待过。即使是黎建华也在平日采访中见过各色人等。 论年龄,他比在场的三个男人都小。论社会经验,也不过是个少不经事的书生。 第425章 握手言和 沉默不过是片刻,却让等待变得漫长,难熬。 朦胧的月色中,所有人的影子都显出了几分冷清,落寞。 其中,最颀长的那个身影,率先动了起来。 他朝着面前的少年,缓缓地抬起了胳膊,将手伸了过去。这架势,是要握手?或是要发难? 启澜清楚地记得,上回,也是那只手,揪住了他的衣领,想抽他的耳光。此时,月光像覆盖了一层寒霜,把林一堂的脸衬得很白。 他的目光没有了初见那晚的凌厉,反而出奇的平静。 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丝欣慰的笑容来。 “小书生,我一直欠你一句感谢。若不是你和二哥一路跟到了天津。我们会全军覆没。” 启澜暗暗吃了一惊:太阳居然也会有从西边出来的一天。若不是亲耳所闻,都不敢相信是真的。 不屑也罢,傲慢也罢,动过手也罢过去的诸多不愉快,都因林少爷这一句姗姗来迟的感谢,随风而去了。 启澜大度地笑了笑,也将自己的手伸了过去: “不必客气。都是乱世中求生存,和一堆黑暗中的敌人斗智斗勇。相互帮助也是应该的。” 他俩的手从不同的方向握在了一起,握得很紧,仿佛是久别重逢的好友。 启澜感到林一堂的手很有力。很中规中矩,是军人特有的握手方式。只是有些凉。或许是大伤初愈的缘故。 平时爱插话的李炎,反而不吱声了。闷闷地站在一边,望着路边树上垂下来的冰棱发呆。 启澜和林一堂握了好一会才松开了彼此的手。 两人之间发生过哪些具体的事? 黎家兄妹并不很清楚。看见他们像朋友一样并肩站着,也忍不住跟着高兴。 建华发现发现有个人形单影只的,善意地打发采薇过去询问。 她的脚步很轻。鞋底在薄薄的雪地上几乎不发出声响。走上前一连喊了好几声,李炎才回过神来。 “李兄,我哥想给你介绍一份报馆合作的印刷厂工作。比客栈的环境好多了。挣钱也多一点。” 他果断地回绝了。 “多谢他的美意。我现在干活的地方还管吃住,不想换了。” 采薇有些难堪地低下了头。 “哦,好的。我把你的意思告诉他。” 李炎一脸的不情不愿。 一旁观察的建华看出了一点苗头。于是赶紧跑来道歉。 “阿炎,对不起。我知道有一处地方能住得下我们四个,房租不贵。只是离客栈很远,才想替你就近找个事。” 他本是一片好心,短短的时间里要想好住哪,还要兼顾别人上班方不方便,实在不容易。 然而,话一出口,立刻给当头浇了一瓢冷水。 “你该不会要我们都要搬到印刷厂附近去?不行,太吵了。机器一响,晚上都别睡觉了。” “不是,不是,误会了。”建华急得又是摇头,又是摆手,“住的地方不是印刷厂,是我上班的报馆后头的那个胡同。两个地方隔得也有三四里路了。不会吵闹。” 采薇生怕哥哥说不清,也过来帮忙解释,“都是很安静的老房子。连个野猫都见不到。更别说人了。” 她朝着启澜看了一眼,“不信的话,也可以去问小澜的。我们今晚回来就走的那条路。” “那里确实安静,但大家都住一起,也是不太安全的。” 白天把林觅父女平安地送到乡下,安顿到陈醒家。启澜心里最大的一块石头已经安然落地。 眼下,林一堂和李炎的去处是需要谨慎考虑的。一个被全城通缉了,随时都可能被便衣发现。 另一个身世隐藏多年,至少有两股势力在暗中寻找,一旦泄露身份,后果难料。 “依我看,林少爷也搬去乡里,正好可以陪着叔叔和表妹。李兄可以继续留在城里做他想做的事,但时刻要小心。” “我就不去给人家添麻烦了。”一堂摊了摊手,“起码得劳动挣钱养活自己,白吃白喝像什么话。” 他真诚地拍了拍李炎的肩膀: “印刷厂的工作,我去干。你可以留在客栈里,有空了记得常来看看我们。” 大家都说得合情合理。李炎的脸红了。他觉得,再固执己见,恐怕是不合适的。 “其实,我不想离开客栈,是因为” “舍不得你的那个毛手毛脚,吃饭很大声响的小徒弟?”一堂打趣他,采薇忍不住噗嗤笑出了声。他的脸更红了。 “不全是我在等李叔的信。” “李叔?!你是说,现在还有联系?” “是。我北上以后,三年多都一直每月按时寄钱写信。除了出事的那个月晚了近二十天。” 一堂的脸色有了微妙的变化。 元旦那会,林先生天不亮就喊了侄子出门,开始说要赶早去看票,半路上却突然从怀里掏出一封信。 他一时被搞懵了。“怎么用了李炎的名字和客栈地址?收信的是李叔?” “不必多问。你先去寄了,回去后不要告诉李炎和其他人。包括觅儿。” 出于好奇,林一堂想悄悄地拆开,瞅瞅里头究竟写的什么。 无奈叔叔把这封沉甸甸的信贴得牢牢的,除非是撕了信封,不然根本看不到。 他万万想不到,李炎在这个危险的处境里,还保持着每月给抚养他长到十二岁的哑巴李叔寄钱的习惯。 如果李叔一个月里能收到两封信,岂不是要露馅吗? 一堂的心咯噔一响,决定好说歹说也要把李炎拉到印刷厂去。 “阿炎,李叔养大了你,舍不得你离开他。但怕你一辈子像他那样烧火做饭和锅碗盆瓢打交道,才同意把你交给我叔叔的。” 建华也听出了他的意思。 “堂堂说的有理。养父肯定盼望你有出息。印刷厂的夜班辛苦了点。好处是白天的时间自由,可以看书写字。不用每天一身烟熏火燎的。” 两人一齐上阵,李炎总算是让了一步。 “我明早去和徒弟道个别。叮嘱他帮我盯着南边有没有来信。” “有个徒弟确实好,”一堂笑了笑,“实不相瞒。我也收了个徒弟。不到十岁。卖报为生。今天是他带我去的车祸地点。” 第426章 去我家歇息一晚如何 “难道他的徒弟是个报童?” 建华的眼前闪过一幅画面。 那天在车祸地点见到了一个小男孩。衣着破旧,却挺起胸膛,站在西北风里手里挥舞着报纸,好像是拿着小旗。 走得匆忙,都未曾留个联系的方式。若是自己的好友收的徒儿是这孩子,那就太好了。 “是不是一个瘦瘦黑黑,个子不高,眼睛特别机灵的小男孩?” 一堂听他描述得挺形象,有些诧异地抬了抬眉毛: “对。你也见过?” “当然,我还采访过呢。难得这孩子肯说真话。小小年纪,有正义感。都让你抢先了,我都想当他的老师,教他读书认字。” “不巧,你又迟了一步。我已经替他找好老师了。” “是谁?我抽空也要去拜访拜访。不见得比我负责呀。” 建华的语气带着遗憾。错失一个好徒弟,如同起晚了没捡到肉馅饼。 一堂见他颇有些失落,握着他的手来宽慰宽慰。 “那孩子要真顽皮起来,你我都招架不住。斗嘴吵架,和李炎不分上下呢。除了嘴巴厉害,我还真满意。” 直来直去的一番话,逗得在场的人都忍不住笑了。 采薇笑得双颊粉红。她轻声在旁边打趣他: “堂堂哥哥,你安慰完我哥,赶快再来向李兄道个歉。人家要见怪了。” “不会不会,阿炎的肚里能撑船。” 李炎听到此话,假装生气地朝一堂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 “嘿。你不顺带损我一下子,心里就不舒服啦?” “论年龄,你大我两岁。论军龄,哼,我十二岁入伍,敢问你几岁?” 一堂听出了他话里的意思:分明在揶揄自己有不尊老爱幼的嫌疑。 他忍住笑,攀住李炎的肩膀: “我十五岁参的军。阿炎你快教我几招,以后管徒弟用得着。” 对方不吃这一套,继续拿他开涮: “我倒想知道,你把徒儿托给谁了?那位老师,八成是个姑娘家?” 话音刚落,一堂的脸“唰”地红到了耳根。 这小子从小伶牙俐齿,怼起人来以一抵十。自己偏偏不擅长嘴上工夫,刚才就不该招惹的。 半真半假的玩笑话,却一石激起千层浪。 这下,不但大家都把目光聚集到了他身上,还满怀期待地想听听这段收徒背后的故事。 偏偏自己天生就是个不善于说谎的人。 他犹豫着:“难道我要真话全说吗?” 采薇考大学的那天,他和采薇被刘警长跟踪,多亏了在学校附近的朱涓涓帮了一把。 不料建华又半路上杀了出来,自不量力地捡起树枝英雄救美,还以此为荣地回来讲给他俩听。 最初的好感源于她对采薇考学的照顾。不仅送了书,还圈了重点。只要认真看一遍,基本就能有九成把握通过。 后来,去报馆登三哥去世的讣告,建华认出了她,暗自惊喜。自然就渐渐有了不一样的情愫在心头。 一堂的担心不无道理。 这位好朋友,认识朱小姐,比他早。对她的想法,也比他多。 稍微不留神,自己可能会被误解成“明修栈道,暗度陈仓”的伪君子。 每个字都要三思才能出口。真是难坏了一个素来只见行动,不善于言表的人。 正当他绞尽脑汁地想着如何回答的时候,启澜上前解围了。 “夜里风大,我们尽早回去休息。不嫌弃的话,去我家歇息一晚如何?明日再搬家。” “好,多谢了。” 启澜的话如同一根救命稻草。一堂抓了就不敢随手放,生怕李炎站出来反对。 这回拖后腿的却是建华。他寻思着夜里店铺都打烊了,水果点心都买不着,空手借宿不好意思。 “小澜的心意领了。我们逛一逛,走到胡同那边也差不多快天明了。” 采薇悄悄地朝林一堂望去。 那张脸比刚才更红,或许急着想走了? 她原本是面皮薄的姑娘家,快半夜去启澜家是需要勇气的。 心上人在急,她也跟着急。 脑子里从小积累的大家闺秀的礼节,像鱼身上的鳞片,密密扎扎。 忽然觉得它们很虚,也很令人窒息,还不如都刮下来,得个自由。 没了条条框框的束缚,呼吸都轻松了好些。 她大大方方地朝着启澜笑笑: “谢谢你请我们去家里做客。我哥他嘴上不好意思接受,心里可美着呢。” 建华眼瞅着采薇过来和启澜说话,还以为兄妹同心。听到妹妹拍手赞成,一下就傻了眼。 采薇见哥哥愣愣地站着,拉到一旁悄声劝道: “大半夜的逛街,把坏人招来了怎么办?我可在外头跑了好几天,脚都肿了,只想有个地方歇歇气。” “我们暂且去住一晚。天亮店铺开了,再补个礼也来得及。” 犹豫了良久,建华一跺脚,打算妥协,却看见李炎也过来了。 若是多个人反对,自己就不是少数服从多数了。 哪知李炎也爽快同意: “时候不早了。大家赶紧出发。再原地不动吹西北风,就算坏人不来,头疼脑热都找上门了。” 林一堂难掩心中小小的欣喜,感激地看了他一眼。 难得这家伙当众和他不唱反调了。 从年少入伍时起,李炎就没少和他斗嘴。一个朝东,另一个就非要往西。 换了别的兵,早被他打成竹筛子。 奈何叔叔拿此人当亲儿子养,他只能受气,气得七窍生烟也是家常便饭。 林家出事之后,两人居然也在颠沛流离中渐渐地能和平相处。 小破院的一间陋室,两个吱吱作响的木板床,连同厨房里的锅子和菜刀,都是他俩同甘共苦的见证。 一行人顶着夜里渐渐浓烈的西北风,缩着脖子一路朝着启澜的家走去。 采薇看着在前头带路的那个少年,心想: “小澜瞧着像是个整洁的人,他的家应该收拾得很干净?” 她倒是不很在意那边的卫生环境如何。只担心林一堂的洁癖。 他即使是流浪的那三天,也没忘了在路边的树枝上抓几把干净的雪,把脸和手洗干净。 李炎和建华拎着大包小包,边走边聊着明天去印刷厂入职的事。 到了一处小而紧凑的院子前,启澜停住了脚步。 他掏出钥匙,朝他们大方一笑:“这里就是我的家。欢迎来做客。” 第427章 聚散不强求 门开了。 眼前这院子,面积不大。 院里除了厨房和一间待客的大屋,也一共只有四间屋。小是真的小。贵在干净整洁。 此时,陈醒的房里已经熄灯。克丽丝和林觅住的那一间,窗户也黑着。想必是洋妞儿去上夜班了。 院子里的大柿子树上的木板窝里,一只大尾巴的公鸡睡着了。 它的羽毛很多,很密,一层层,像盖了一层毛毯。窝里垫了好些棉花和稻草,软软的。 听到响动,懒懒地睁了睁眼,又继续它的小觉。 启澜一眼就看到了地面上一串串新鲜的梅花脚印。 他轻轻地打了一个响指,一只摇着尾巴的小白狗就从厨房里的小门跳出,迎面扑来。 “汪汪!” 它见了主人,格外高兴,围着他的裤脚一个劲地双足踩地,立了起来。 “它叫小白。看到来客人了,特别兴奋。” 采薇抚摸了它白雪一样的毛,它就乐颠颠地在地上打滚。 “好乖的狗子,真可爱。” 建华也上前逗它玩,翻跟头一个连一个。 “它还会点小工夫呢!” 黎家兄妹和小白狗玩得起劲,林一堂却对热情的小白狗避之不及。 他是有洁癖的。从小就怕动物,尤其是掉毛的兔子,狗,猫。 它上前一步,他就后退两步。 一个高高兴兴地凑上来,一个胆战心惊地躲过去。好比猫捕耗子。 李炎在旁边笑得直不起腰: “哟,这狗见了少爷都走不动了!你赶紧和它打个招呼。” 一堂朝着小白狗勉强地笑了笑,“狗子大爷,求你饶了我,一边玩去。” 它似乎听懂了,围着他转了转,又跑回了启澜的脚边,求主人抱一抱。 启澜于是弯腰把它抱着不放,免得小白狗继续调皮捣蛋。 “去大屋里坐坐。喝杯茶,吃些点心。” 进了大屋,他先忙着找火柴点蜡烛。 烛光一照,四下看了看,忽然觉得不对劲。 桌上的蜡烛,和他走之前摆的一模一样。 火柴盒里余下的十根火柴还是原样。只用了一根,还是他进屋才点的。 “陈兄他是不是离开了?” 他有些不安。但客人们还在门边不好意思进来,只好先招待他们。 “别拘谨,和在自己家里一样,随便吃吃喝喝,我这还有些小说,古代的,国外的,都有。” 一个人忙里忙外的,倒水搬椅子,像个抽了一鞭子的陀螺。 采薇见启澜辛苦,也帮着摆饼干,放糖果。 建华挨着林一堂坐下。李炎自己拣了一把椅子单独坐。 启澜拿了一个甜饼干把小白狗打发到院子里去,趁机关上门。 进来时,却发现林一堂目光定在了自己的身上。 “林少爷,你是有话和我要讲?” “对。我想和你单独去小屋里。” “好。” 启澜答应,马上告诉采薇下榻的地方: “对面那个小屋是林觅住过的。被窝也只有姑娘盖过。你早点去休息。明天再做明天的事。” 李炎不等他说完,就低声问: “我今晚可以不睡吗?在这间房,趴着桌子眯着就很好了。” 明明也够睡得下,非要一个人睡桌子边。 启澜想不通,也拿他没办法。 “李兄,我怕你吹了冷风不舒服。过会送个小毯子来盖上。” 建华的事最少。让他去睡朱行远住过的那间房,他道了谢就进去了。 林一堂跟着启澜进了他和陈醒住的那间房。 一进门,就摇着头,觉得房间乱糟糟。 陈醒大概是近两天突击期末考试,桌子上的各种笔记堆如小山。床上的脏衣服也一团叠一团。 “小书生,你平时就睡这?!” “呃,是的。” 启澜硬着头皮承认了。 要是他在,房间里的书本和被褥都摆放整齐。也不会攒下如此多的脏衣服。 好歹林一堂也的林家是一分子。代表的是林觅的亲戚。只怪今天不赶巧,脏乱差的印象是难免了。 他红着脸去整理书本,腾出一块地方来摆放茶杯。 “不用和我太见外。毕竟这段时间,你没少为我们家的事情费心。” 奇了怪了。一堂居然还表现得十分通情达理。 “其实,我只有一句话想问你。如果有一天,我的叔叔遇到不测,你能一辈子一心一意地对我的表妹好吗?” “林少爷,你叔叔的身体目前状况不太好,但不必如此担心。” “还有,我肯定全心全意地对林觅好。这一点可以拿脑袋来保证” 不等启澜把话说完,林觅的这位表哥已经趴在桌上倒头睡去。之前忙着收拾出来的床铺,用不上了。 映着一点淡黄的烛光,启澜看到,一堂的脸颊处有泪痕。不知道是梦见了什么,还是在纠结什么。 他如释重负地舒了一口气,把多出来的一床被子送到大屋。 李炎早已入睡,他端端正正地靠着桌边,身上披了一件小毯子。 启澜认出,这是克丽丝和林觅房里的。一定是采薇见他和一堂聊去了,把盖的先送了过来。真是个贴心而善良的好姑娘。 第二天,公鸡照旧打鸣。 建华一起床,听见一堂急着要单独出门,连忙扯住他的胳膊不让走。 “上回你给抓了关牢里,我看了报纸都吓得惶惶不可终日。 采薇可是大病了一场。你要一意孤行,再出个什么事,她非得又害病不可。” 李炎拦住了前去看个究竟的启澜。 “其实我看得清一点。建华是拿少爷当亲妹夫,只怕有个意外辜负了妹子。采薇心里有少爷,少爷视她如亲妹。但要论婚嫁,恐怕是一厢情愿。不好强人所难。” 等门边拉拉扯扯的两人往回走了,启澜才问清,一堂并不是要去一大早就急着报仇。 他想先去印刷厂看看情况,打探清楚,再决定要不要长干。 李炎也不愿做长久的排版工。 最后,他决定每周只在印刷厂干五天。余下两天继续在客栈干活,顺便和徒弟打打闹闹开心。 启澜觉得这样做更好。方便各自伪装。 “也好,不用担心了。大家住得分散点,安全。” 启澜送他们到门口。见采薇悄悄地拿小手帕揩眼泪。 “聚散不强求。有缘的终究能在一起。” 她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谢谢小澜。你也多保重。将来小蜜蜂跟你一定会幸福的。” 启澜笑笑,朝她挥了挥手,作别。 第428章 半截子的真话 大白天的,四面高墙下,悬挂着尖利的一排残次不齐的冰凌。 北风吹过,阴森森的牢房一眼望不到头。 再好的冬日阳光也照不暖这彻骨的寒冷之地。然而,最冷的地方,还在地下。 黑暗处滋生的物种,冬天里饥肠辘辘。它们不论白天黑夜都成群结队地四处攻击被拷打得皮开肉绽的犯人。 撕咬毫无还手之力的重伤者,直到他们成为奄奄一息的躯体,再大快朵颐。 铁门前出现一道黑影。 一名年纪不大的看守,手提着一盏小灯,弯下腰,摸索拿出钥匙,动作生疏地转动那把特制的大锁。 身后的中年男子一口接一口地抽烟,不耐烦地皱起眉毛, “屁大的一把锁弄了这么久!快点!” “警长大人,小的才来半个月,对这间暗道里的牢房实在不熟悉呀” 看守紧张得手心里全是汗,好歹开了那扇牢门。 一个多月前,林一堂就在这里待过整整七天。 不堪折磨的他装疯卖傻骗过了刘警长,又逮住个外出就医的机会干掉了看管他的警察。 不是每个犯人都能享受此殊荣。 自那时候起,这黑魆魆的单间地牢就一直空着。 直到最近几天,才飘出新鲜的人身上的气味,引得牢里的老鼠蟑螂都蠢蠢欲动。 一个细皮嫩肉的英俊少年,听到门口处有说话声,猜到管事的头来了。 最初给捆绑到此处,赶上刘警长接到紧急任务出公差。 头几天并未真正地审讯,只丢给看守关着。除了被老鼠和蟑螂骚扰,并没尝到皮肉之苦。 看守在一旁低声通报他狱中的表现情况。 “这小子怕是脑子有病,横竖不承认自己是谁,只一个劲喊冤。” “要是细问他姓什么,在哪儿唱戏,都答得支支吾吾的。” 刘警长呵呵地干笑着,硬底皮鞋一下一下地在石板地面上“啪啪”打着节拍。 “这不就是欲盖弥彰吗?” 他侧头打量着少年,从口袋里摸出一张早已烂熟于心的画像来。 “冤?不,一点也不冤。这眼睛,鼻子和嘴,不是你还能是谁的?” “官爷,我真不是你们要抓的那个人,我只会唱戏呀!” 少年的外衣早已给扒去,只余下贴身的白色绸衣。 扯开的衣领处,可看见他的胸膛因为紧张在剧烈地起伏。 “铁棍拿来!” “给您!” 刘警长叼着香烟吞云吐雾,手中转动着棍子: “你说自己是个戏子?可笑!别以为扯着嗓子唱一唱,我们就信了你的鬼话。” “你亲娘的底细,别人不知,我可是门儿清。她自小在王府里当格格就爱唱戏。后来大清亡了,进的戏园子。” “龙生龙,凤生凤。戏子的儿子会唱戏,不天经地义吗?” 少年惊愕地瞪大眼睛:自己卷入的竟然会是一场极其棘手的恩怨。 眼前的这个警察头头,猛地把铁棍架在了他的脖子上,大声喝道: “顾启澜,若要活命就少废话!你娘到底死了没有?你自己又是如何从深山里活着出来的?” 这三个字如雷贯耳。 这个名字对少年而言,像极了一道解不开的咒语。 他惊恐地挣扎着,带着哭腔大声喊: “我是一个小唱戏的,完全不认识您说的这个人。求求您放了我出去!” “哐当!”一下,脚边的一只装水的碗踹飞。 “前几日老子忙,没工夫亲自来,真便宜了你!” 刘警长高举着铁棍子正要朝着少年的胸口打下去,身后冷不丁冒出一只手,用力拽住了他。 “刘前辈,您连夜赶回来也不和我说一声。外头有电话请您过去接。” “哦,谁找我?不是甚要紧的,你去接不就得了。” 只听见秦锋低下头咳嗽了两声,牢门外又蹦出来一个人。 他定睛一瞧,竟然是专门负责秘密接待的警员。看来不是小事。 “警长,这个电话只准您本人接听” “明白了,我这就去。”刘警长将铁棍子丢到一旁,跟着警员匆匆往外走。 “这个人你接着审。问得细一点,手段硬一点!” “放心,我一定办好。” 秦锋等他们的背影看不见了,才对新来的看守说: “你去搬一把椅子来。我要坐着和他聊聊天。” “是,公子。” 看守方才挨了刘警长的训斥,唯恐饭碗端不稳。听到一声令下,赶紧找椅子,还端来了茶水杯子。 “你可以走了。我单独审问犯人。” 牢房门一下子关上。 他亲自倒了一杯茶,递到犯人的嘴边。 “刘警长不信你是唱戏的,我信。先喝口水压压惊。” 对方怕水里下了毒,强忍着口渴不吱声。 他走近一步,紧接着问: “专门扮小旦的?” “你可听人说过城里傅家班的玉官?他的扮相可是远近有名呀。” 少年的眼中流露出惊讶,脸色一下由白转红。 眼前的年轻男人不过二十来岁,西式打扮,干练精神。腰间插着两把手枪。 一看就喝过洋墨水。通常很少会喜欢看老剧的? 如何准确地猜中自己是当红的旦角玉官呢? 他低下头去,不好意思地小声应着: “鄙人就是,徒有虚名罢了。” 他拉长了语调,随手抓了桌上的杯子和刀子晃了晃: “为何只肯说半截子的真话?万一给灌了辣椒水,刮花了脸,你还能回傅家班继续做摇钱树吗?” 玉官的脸上露出一丝清高和落寞来。 “官爷,我并非故意要隐瞒,是不想让事情闹大了。” “那天,我是瞒着班主出来办个私事” 玉官一五一十地说了。 某个军官的姨太太托人传了个话,单约他出去见面。怕脑袋不保,不敢不赴约。 谁料到半路上遇到了便衣,给误抓起来,一关就是好几天。 他说得很快,好像有人拿枪追着在身后跑一样。 “官爷,您是如何猜到我是谁的?我不敢声张,又怕一直在这里关押下去,进退两难。” 秦锋望了望牢门处,那边没有人影,才略放了心。 眼前这个玉官,年纪不大,却也在社会染缸里浸染过,不知根底。 他想了想,长话短说: “抓你那天,我也在场。若真是我们要抓的犯人,听到大波的人在外头闹腾,还不早跑了么?哪里还有闲情逸致插一把扇子在腰间逛街呀?” 第429章 不是一般的戏子 当着生人,言语谨慎。 秦锋不紧不慢地和玉官聊一些无关痛痒的话。 何方人士?会哪些曲目?挣多少钱 凡是能问得出口的,都问了个遍。 对方也耐心地一一作答。 他了解的细节越多,就越发现自己的判断没错。 面前站的人,的确是个一等一的戏子。 即便身陷囹圄,举手投足之间,流露出男旦特有的一种风流韵味。 早些年,他也曾是广大纨绔子弟中的一分子。 那时的一个乐子,就是夜间偷偷从大院里翻墙出去,想去哪就去哪。 还在读中学的时候,就随了一帮不务正业的狐朋狗友去看戏,捧戏子们的场。 四五年前,傅家班的当家人出了意外,险些青黄不接。 幸得新班主一手扶出的玉官不负众望,灵气十足,才在激烈竞争中逐渐站稳了脚跟。 在抓捕犯人的当天,秦锋只觉得那少年眼熟,又一时想不起是谁来。 回头才猛然记起,年少轻狂的自己曾在戏院里没少花钱看他演出。 这一茬子陈年旧事,万不可在戏子面前直说,不然有损威严。 “官爷,”玉官细细的声音打断了他的思绪,“待会警长回来,您该怎样回复呢?” “我就如实说你是谁,看看他有何反应。若是他信了,今天应该就能放你走。” “太好了,小的愿做牛马来报答您的恩情!” 话音刚落,脚下的石板就有了轻微的颤动。 秦锋朝牢房门口处瞟了一眼,“不说了,外面有人来了。” 果然,“咚咚咚!” 刘警长红着眼睛冲到门口,双拳使劲擂门: “开门!在里面搞什么鬼!” 秦锋贴着门大声喊: “刘前辈,钥匙可不在我手里呀,是刚才那个看守不小心关的?先把我给弄出来!” 门外的人气得七窍生烟,飞脚去找看守算账。 谁知那人一时找不见影,只得强行叫了两个有力气的人拿斧头把锁给劈了。 斧头砍下去,火花四溅。 牢门好歹是开了,也算是废了。 刘警长的整个人就像站在了一只炸药桶上,一触即发。 刚才那电话,是顾公馆三太太本人亲自打的。 原本还为启江和大太太生不见人,死不见尸而苦恼。 听说启澜这个头号敌人落网,她高兴得一宿睡不着。 三太太声音激动:“警长辛苦了,请问你确定是那个小子吗?腰下靠左的位置,有一颗痣,看过了?” 她狂喜地握着听筒,好像看见了那个该死的少年已经五花大绑,摆在了面前。 然而,刘警长的回答却令她的热情一下子退却了好些。 “夫人,这小子只肯承认自己是个戏子,死活不愿意讲姓甚名甚。” “他抓进来的当天就给打晕过,搜身的说没发现腰间有痣。我这几日在外出差,刚回来。您若不放心,我再去当场查验。” “若有,就不给您回电话。若无,立刻上报。” 揣着这样一个暗中的任务,刘警长自然不会放过任何细枝末节。 当着秦锋的面,他也下令让两个力气大的人去翻犯人的衣服。 玉官见过世面,并不害怕。 他的腰间干干净净,完全看不到任何皮肤上的瑕疵。 气急败坏的刘警长,只好原路返回。 他的电话如同一瓢冷水,把三太太彻底淋了个透心凉。 “夫人,我们抓错了人。没看见痣。姑且让那小子多活几日。” “你拿的画像不准,肯定不准!我非给你瞧个照片不可!” 她神经质地挂断电话,冲出了房门。 常年累月照不进光的地下室,传出不小的响动。 一个女人弓着腰,疯狂地翻一个箱子。 弄出再大的动静也不足惜,只为找出顾启澜的一张照片来。 就在她翻箱倒柜的时间里,因公在外地活动的顾先生提前一天回来了。 启泯那天醒来后发现自己抓的车夫“逃跑”了。三太太又压着不许报警,心中烦闷难忍,就暗中请佣人出去发了电报。 电报火速发过去。 顾先生一看启江和大太太都不见了,急得无心再逗留,连夜坐船赶火车。 一家之主完成公差回来了。 他的火,压了一路。进了门,怒气冲冲。 “呯!呯!呯!” 客厅的好几个古董花瓶瞬间被一只接一只地砸烂。 家里的人失踪好几天了,三太太却打着小算盘,不关心死活。 他的两道眉毛拧在一起,操起一把红木椅子继续泄愤。 三太太听到房中丫鬟赶来告密,丢下手里翻了一半的箱子,顶着一头乱发跑来了。 自过门以来,还从未见当家的发过如此大的火。 她一阵心虚,故意避开他咄咄逼人的目光。借着弯腰去捡散落在地上的那些花的空儿,试探地问 “老爷,这瓶子里的花惹您生气了?” “不是花,是你!” 顾先生抬起一根手指,差点戳到了她的鼻尖上, “老二一个大活人平白无故地不见了,竟然心安理得在家等消息,赶紧去报警啊!” “哎呀,我心里比您还急呢,大太太素来与我如姐妹,启江又好学上进,我一定要把他们都找回来” 多年来,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由她在顾公馆里颐指气使。 眼前的这主儿,较起真来,反而不好办了。 三太太不好吃眼前亏,借口要出去给两个女儿取做好的新衣服,匆匆溜了。 她的车一路开往警察局,由专人领着从一个不起眼的侧门进去。 刘警长已经抽了三盒烟。嘴皮子全部起了泡,还在狠狠地抽。 “人呢?领我去看看。” “夫人是有照片送来了?” “没有!我本人亲自来,比送个照片管用!” 她急着要去见那个犯人,一秒也不肯耽误。 看守就照刘警长的意思把人给拎了出来,放到院子里,大白天让她看个够。 秦锋跟在玉官后面慢慢地走。 他看见了一个打扮妖艳,姿色平平的少妇。手插着腰,骂骂咧咧。 她是谁?好大的胆子,警察局岂是这种女人想来就来的? 三太太看了一眼玉官,脚下一抖,朝着刘警长尖叫:“完了,蠢材!抓错人了!” 刘警长不爱看戏,也没那种闲情逸致地关心坊间八卦。 他蒙在鼓里,不屑地笑笑: “夫人,何必这般反应?一个区区小戏子,我还怕他不成?” 三太太的双排牙齿一齐咬紧,咬得嘴唇发肿。 “他是谁你知道吗?摊上大事了!” “哦,不就是抓了个戏子吗?区区一个小小戏子,能掀起什么风浪。” “他不是一般的戏子。有军阀撑腰的!” 三太太这歇斯底里的一吼,刘警长总算是明白了一些。 “现在就放,还来得及吗?” 秦锋无奈地挠着头,“刘前辈,我们现在遇到个大麻烦,恐怕不像放只鸟一样打开笼子门那么简单了。” 第430章 画像非本人 人,的确是抓错了。 最大的问题是,三太太平日交往的军阀家眷们都喜欢看傅家班的戏,年底了更是少不得要去捧场。 傅家班对外出消息来,玉官身体有些小恙,正在调养中,等上几日再演出。 头一晚她们还在麻将桌上下了不小的注,就赌他何时能登台。 其中最为得势的两位夫人就赌的后天。 她素来巴结讨好她们,也跟着押上。 若是不放了这戏子出去,白白损失了钱不说,军队里的人早晚查出来是谁干的,她还能收得了场? 千算万算,没算到是警察把当红的男旦当成顾启澜给抓了。 人,是已经坐牢了。灭口,却是万万不敢的。 唯一的出路,只能把人家客客气气地送回去。 三太太并未认出玉官后面的男青年是谁。 见他站着不动,火气全都冲那边去了。 “新来的?太不识相了!还不给人家松绑!” 刘警长见她上杆子来差遣局长的公子干活,一时也不好当面说穿,继续吸烟。 玉官猜不到男青年的真实身份。 看他三两下利索地割断了自己手脚上的粗绳子,觉得此人来路不小。 三太太见他动作快,得寸进尺了。 “你再去侧门那边准备好车,秘密送出去。不要让外人看见,多给些封口的银钱” 她还在我行我素,殊不知,人家早已看不惯这副目中无人的做派。 一进门就指挥来指挥去的,把这里当成自己家了不成? 这种不识好歹的人,就该讨个教训,分清自己几斤几两。 他转过头,背着手,朝着刚才发号施令的女人步步逼近: “人,我可以送走,但年底经费紧张了,这钱恐怕得您帮忙先垫上。” “封口费起码不得低于人家这几日的出场费。” “玉官,你如实说,一天出场费多少钱?” “官爷,小的一天按一百洋钱来算。” “好,耽误你三天工,就是三百大洋。这位太太,您可听明白了?” 她气急败坏地跺脚:“凭什么我出钱!” 秦锋冷笑,从口袋里掏出画像抖得哗哗响: “这个烂摊子收拾起来难道不伤脑筋?何必如此小家子气?” 她还要继续叫嚣,刘警长连忙拦在了两人的中间。 “夫人,您不要和公子吵。抓人那天他也在场,心里有气是难免的。” “我今天身上没带这么多钱。今天就给一百块,一百块好不好?” 秦锋摊出一只手,盯着她从皮包里往外一张张地数钱。 “得了,我先收着,回头再找你要余下的二百。” “好。” 秦锋不客气地收了钱,招呼了玉官上了车。 三太太吃了哑巴亏不甘心。 爱钱如命的她最恨别人从自己口袋里把银钱拿走。 碰了一鼻子灰,还白白损失了三百块,好比在心头绞肉。 她对秦锋恨得牙齿都要咬碎了。 这恨意,瞬间积累起来,竟然后来居上,比对顾启澜的那份仇恨还要来得猛烈得多。 “怎么,泄气了?是谁拍着胸脯说,抓他就像抓个麻雀一样容易的?” “京城很大,挖个人出来,不比地里翻个萝卜。我们有哪一天不费劲找的?” “你们的人都是饭桶,比饭桶还差劲!九月到现在,都要过年了,连根头发都没捞着!” “我回头要告诉他老子,竟敢对我无礼!” “打狗还要看主人,局长大人再听您的,也不至于为了这点事把自己的亲儿子怎么着。” 牢里吃不好睡不好。出了这警察局的门,玉官就一副提不起精神的模样。 “送到家里去,还是直接去戏园子?” “家里。我今儿要休息。明儿再去见班主。” 他打着哈欠报了个地址,秦锋就接着开车。 路上有一处地方人多,暂时过不去。 开车的回头一看,座位上的那个人已经睡着了。 玉官的脸很是清秀,带着与性别不符的阴柔。 秦锋琢磨着,顾公馆好歹也是官宦之家,养不出这种形象气质的男儿来。 “他们费了这么大劲要抓的顾启澜,到底是什么长相呢?” 鬼使神差,秦锋忽然有了些好奇,掏出画像看了又看。 这画像到了他手中时,已经是二次加工的结果了。 半年前,启澜从顾公馆离开,朱涓涓画了他的像,送到警察局,谁想到会落在刘警长手里。 她的画技顶多就是业余水平,信手描的,时间一长就模糊不清了。 没有画像,就意味着大海捞针。 顾启澜的长相,从后海侥幸逃命的人说起过,并不甚清晰。 后来又有一些安插在大街小巷的便衣带来各路小道消息,说得神乎其神。 现在这张,和贴遍大街小巷的林家三人的画像,都是出自同一个画师。 此人号称是个鬼才,不看真人也能根据只言片语的描述把人物画得八九不离十。 警察局之所以要把他找来,也是迫不得已。 林宅在被查封前,刘警长亲自带人进去仔细查找过。 按理说,上上下下的那么多房间,总该翻得到几张照片。除了一些日常的衣物和家具,玩具,竟然搜不到什么有价值的东西。 刘警长纳闷地楼上楼下反复跑了几遍,最后也只能作罢。 “看来有人赶在我们之前了。” “那宅子有什么人盯着都还不清楚,还是谨慎行事,不要随便进入,贴上封条。” 没了照片,只得火速将画师请到。 黑黑瘦瘦的前清宫廷画师,长袍马褂,还留着一条舍不得剪短的长辫子。 秦锋看着那个干巴巴的老头儿,心想:他能画得像就见鬼了,莫不是来诓人的? 老画师手中毛笔如同行云流水在纸上飞舞,仅仅靠着华夏酒店里抓来的几个目击者就把林觅父女的相貌大致画出来了。 他看在眼里,急在心里。 画得传神不是好事,走神才是多多益善。 “等等,老人家,”秦锋终于趁着无旁人的时候,上前使坏。 “您的画名不虚传,但有些地方过于美化了。那三人我都见过,比您画的丑多了。请放手改动” 老画师不知他的用意,依照他的指点,把画像都改了一轮又一轮,直到面目全非。 顺便,也把顾启澜的那一张重新勾画了。 这一改,竟然阴差阳错弄成京城当红男旦的模样了。 第431章 究竟是何方神圣 送完了玉官,秦锋并不急着回去。 并没有很多事情是今天非做不可的。干多干少,钱一个样。 路边,人来人往,车马喧嚣。 他开车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转了转。 风大了,太阳光渐渐暗淡了,又下车到临近的茶馆消磨时间。 离黄昏还早。 要了一壶上好的茶,摆上碟子的京味小吃,手拿一份当天的报纸。 一般人都很享受这种状态。 然而面前一杯茶还没凉到可以入口的合适温度,他就坐不住了。 口袋里的那副画像,真邪门了。 明明一个下午都刻意不去想它,却如同有人施了妖法,时不时地在他脑海里蹦出来一个少年的影子。 秦锋下意识地又掏出画像来细细研究。 他一边喝茶一边使劲琢磨,这个叫顾启澜的家伙究竟是何方神圣? 既然让刘警长劳了大半年的神都还在外头自由自在,肯定也不是平凡之辈了。 茶馆的下午,客人不多。周围的好几桌,座位全是空的。 反而是这种安静的环境让人容易想到一些平时被忽略的细节。 他双手将揉皱的纸张用力地抚平,目光定在了画中少年的脸上。 眼睛乍看去没有特别之处。 盯久了,却能恍惚地看见少年的眼角和眉梢尤其传神。 看画的人不由得暗自吃了一惊:那眉眼确实和玉官很像。 难怪身经百战的老狐狸也在一副神秘的画像前栽了个跟头。 那么,除了唱戏的玉官,还有谁会生来带有一双如此有神而灵动的眼睛? 秦锋拧起了眉头。 看得越久,这画中人的面孔就越有一种似曾相识的熟悉感。 这种感觉不是虚无缥缈的。 他甚至有五成的把握,一定在真实的生活情景中见过,而且留下了比较深刻的印象。 坐久了,为了避免腰疼,他本能地站起身来舒活筋骨。 这是出院以来第一次做拉伸运动。 静养了一段时间,忽然活动起来,难免会拉扯到之前受伤的地方。 秦锋感到腹部有种难以描述的感觉在伤口周围渐渐地蔓延开来。 中弹后做手术的伤口已经快愈合了。活动无碍。 疤痕处有些痒痛,也是正常反应。 但是,奇怪,眼前忽然出现了一个剑眉星目的少年的脸庞,如火花一闪而过。 “那一晚送我去医院的小子是谁?” “好像他和这画像上的人长得有些相似呢?” 这个困惑一旦产生,就挥之不去。 秦锋闭上眼睛,静坐,继续回想那一晚的事情。 他于街角发现了神秘的人在搬运箱子。 送走了何诗安和她的一个朋友,带着手下的人再去察看,半路上就遇到了埋伏。 除了他幸存,其余的人都死了。 那一夜是很绝望的。子弹不长眼睛,打进了他的肚子,血像六月的雨一样想止也止不住。 恍恍惚惚之中,一个年纪不大的男孩过来,主动送他去了医院。 隔着夜色,男孩的相貌细节,已经记不大清楚了。 那人的声音,倒是有些耳熟。他肯定自己之前听过对方说话。 “可是,我回国后并未见过很多人。不到二十岁的男人没有几个” 一个接一个地排除下来,最后他能对得上号的,只有两个场景: “何诗安身边的那个会开枪的男孩,怎么老觉得他有些不太对劲?” “那天晚上她千万百计要掩护他,难道是有隐情?” “送我去医院的那个人,该不会是-” 秦锋回忆起此事,又忍不住想起了他住院时那个暗恋章医生的护士小姐来。 “小美现在章医生的日子不好过,她还好吗?” 伤口愈合了,不代表他们就再无交集。 正好可以去医院转转。 唐悦娴的车祸蹊跷,或许能发现一些有价值的线索。 但是,小美杀了老高的事是暂时给他帮忙瞒住了刘警长。 他担心章文轩受了失去未婚妻的沉重打击,小美不忍心看他难过,必然会采取行动来替他出这口气。 章文轩虽悲痛欲绝,理智还在。他不必过度担心。 思前想后,秦锋决定亲自去看看小美。 万一这个傻姑娘又一时想不开,干出比杀高队长更出格的事来怎么办? 再杀一个人,恐怕单凭他一己之力是难以压下去的。 医院如平时一样,临近黄昏,门诊的病人少了许多。 急诊的那间房门外,小美的身影在灯下显得如此美丽。 尽管不是第一次和她打交道,秦锋依旧站在门边悄悄地看了许久。 她头上的护士帽戴得端端正正,白色的护士服一尘不染。 长长的黑发编织成精致的发辫,夹着一朵小小的丝绒花。 小美并未觉察有个男人在附近偷看。 她一下子弯下腰给疼得哼哼唧唧的伤员换药,一下子又忙着给意识不清的病人扎针。 忙来忙去,她的脚步明显有些疲乏,就是赌气似的不肯停歇。 忽然间脚底一滑,一个趔趄差点摔倒,不想身后有人及时扶住了她。 “是你?来这里做什么?不是已经出院了吗?” 她困惑地看着秦锋,眼神里没有惊喜,只有烦闷。 “我来找章医生。” 这个理由找得天衣无缝? “他早走了。你不来看病就赶紧回去,我还有好多的病人呢。” 走了? 秦锋不肯相信。一个名医岂能因为感情受挫就轻易把自己的事业抛了的? “他去哪里了?” “不知道。我还有事,不要再问了。” 她下了逐客令。可他一点也不想走。 “董小美,你是不是特别不待见我这个人?” “我对每一个看病的一视同仁呀。” “我每次看见你,都没好脸色,”秦锋不服地指了指她刚刚打完针的一个伤兵: “这个人,打针前都各种闹,怕疼怕死的,你还笑着安慰人家呢。” 小美听了有些难堪。敢情他早来了一会了,躲在暗处偷看,关键还看得特别清楚。 “你到底要干什么?再不走,我就喊人--” 她的脸一下子就红了,不知是生气,还是着急。 秦锋恍然记起,送他去医院的人真真切切地和小美说过话,好像还是有些熟识的那种关系。 他被送到急诊室的那一晚,小美也是这么忙,却态度特别和善地接待了那个少年。 哦,对了,她管他叫什么来着-- “小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