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留名》 第二章 被冷落孤立的人 熙远公司是一家大型的商贸集团公司,公司创始人赵熙远三十年前以在街边摆地摊开始起家,如今已发展成为集贸易、百货、饮食、房地产等多种项目经营的超大型商业集团。 熙远公司总部,就座落在市区最繁华的地带人民广场。在人民广场的南侧,气派非凡,足有二十五层之高的熙远大厦,就是熙远公司的总部大楼。 远远看去,熙远大厦的外墙上熙远集团四个金色大字在阳光的照射下,反射出耀眼璀璨的金色光华。这等气派和威势,让每一个熙远员工都为之骄傲与自豪! 能够进入熙远公司总部工作的人,几乎都是人类的精英。而且熙远公司也是出了名的福利好,待遇高。每年夏季熙远公司都会面向社会招聘一批新员工,往往就十几二十几个名额,却报名者数以千记。一道道初试、笔试、面试关下来,能够笑到最后的胜利者,往往都是精英中的精英,人才中的人才。 这些留下来的人,个个朝气蓬勃,踌躇满志。安排到工作岗位上后,基本上都能发挥出自己的能量,为公司的发展和壮大做出卓越的贡献。 在这样一个充满了活力和竞争的团队里,想混日子是很难的。公司的福利是好,待遇是高,但你要是没有什么作为,公司也会毫不犹豫的把你踢出去。所以基本上绝大部分熙远员工,在工作当中丝毫都不敢懈怠,更别说混日子了。 当然,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你要说在熙远公司里找不到混日子的人,那也不见得。你看,这个刚刚从8路公交车下来,一路小跑着进入公司总部大楼的白领青年,就是一个! 此刻已经快要到上班时间了,白领青年一边看表,一边低着头跑到了电梯门口。大楼一共四架电梯,等在电梯门口的熙远员工有七、八个人。不多会儿,其中一架电梯下到了一楼,叮的一声后,门就打开了。 所有在等电梯的熙远员工马上一窝蜂似的涌进了电梯里,这白领青年高举着手里的老旧公文包,和所有人一样拼命的想先一步挤进电梯内。可是挤来挤去,不知怎地,他反而被别人挤到了最外面。本来就算这样,他还是可以搭乘这架电梯的。但这时又有两个刚刚赶来上班的熙远员工飞快的跑了过来,根本不和这白领青年客气,抢在他前面挤进了电梯里。等这白领青年最后跨进时,电梯竟然发出了“滴滴”的警报声,表示已经超载了。 这白领青年刚一愣,就看见电梯内几乎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了自己的身上。这些人的目光中,有的鄙夷,有的不屑,有的不耐烦,还有的,干脆就是嘲讽。他们的意思都很明显,就是要这白领青年出去。 白领青年倒也很自觉,伸手扶了扶眼镜,也不说话,便乖乖的向后退了出去。门关了,电梯很快开始上行。白领青年则走到了另一架电梯前,默默地等了起来。 就这一会儿工夫,又有不少匆匆赶来上班的熙远员工来到了电梯门口。虽然熙远公司很大,但这些人多半相互也都认识。就在等电梯下来的这点时间,有的人就开始彼此间打起了招呼,有些相熟的,甚至都聊了起来。 奇怪的是,白领青年站在最中间的前面,竟然没有一个人对他打招呼。人们甚至都不去注视他,当他不存在似的。 象这样的冷落和孤立,白领青年仿佛已经习惯,根本就不以为意。他只是呆呆的看着电梯旁边的楼层显示器,眼看着电梯从六楼降到了一楼。接着,电梯门叮的一声,打开了。 所有人都开始争先恐后了起来,白领青年几乎是被人推着进入了电梯内,转眼,整个电梯又已经挤得满满了。 白领青年被挤在了电梯内最里面的角落,有一个年轻的熙远女员工很不幸的也被挤到了白领青年的身边。却见这女员工看清了和自己身体贴身体挤在一起的是这个人后,马上就皱起了眉头,脸上明显露出了厌恶的表情。 电梯开始上行了,有些够得到手的人纷纷伸手摁下了要去的楼层按键。够不到手的,也纷纷叫着:“劳驾,帮忙按下XX楼。” 这白领青年张了张口,仿佛也想说劳驾帮忙按楼层,可是不知为什么,他犹豫了一下,这话始终都没有说出来。 也许,他知道自己就算说了,也不会有人帮他这个忙的吧? 电梯一层一层的停靠,里面的人也一个个出去,很快人就越来越少了。被挤在白领青年身边的那位女员工一等有了转圜的余地,马上就远远的避开了他,仿佛他就是个瘟神似的。 不多久,电梯在十五楼停下,白领青年夹着皮包,默默的和另一个人走出了电梯。他没有走向这里的办公场所,而是独自一人拐进了旁边的安全楼道,步下一层楼梯,来到了第十四层楼。 十四楼是熙远公司后勤、总务等部门的办公场所。白领青年夹着包低着头,走进了一间办公室。在办公室玻璃门上,贴着一块金色的门牌,上面写着三个字:总务科! 总务科里,这时候人员都已经到齐了。这个科室人员本来就不多,而且几乎都是女性。这些女性,也几乎都是大妈级的。看到白领青年进来,也没有人和他打招呼。大家聊天的聊天,看报的看报,仿佛这个办公室里,根本就没有白领青年存在一样。 这种情况,白领青年好像也是见惯不怪了。他默默的走到了办公室最里面自己的位置,放下手里的公文包,抓起办公桌上的一只保温杯,就去前台倒水。这样的日子,对白领青年来说已经习惯。一年多来,他都是这么过来的。 在倒水的时候,白领青年听到身后同事刘爱芬和章小蕙正在谈论一件事情。只听刘爱芬又是羡慕,又是不服的道:“小惠,看到没有,人果然是要生长在富贵的家庭才会有出息。唉,我们是没这个命喽。想当年我小时候,也很有天赋的呢!” 只听章小蕙道:“什么呀?我看看!” 接着一阵报纸的翻动声,章小蕙念道:“天才女钢琴演奏家享誉归来,美丽与才华征服了全世界。哇噻!这女孩好漂亮啊!” “哼!从小就吃好的穿好的,能不漂亮吗?” 听到这里,白领青年禁不住微微一呆,连水杯已经倒满了也没察觉。心里在暗暗的想:天才女钢琴演奏家?难道……是她回来了? 第三章 报纸上的女人 正在惊疑之际,忽然办公室门口方向传来了一个清亮的女声:“请问……领办公用品是在这儿领吗?” 坐在最靠门边的刘爱芬道:“是这儿,你哪个部门的?要领什么东西?” “哦,我是企划部新来的员工,我们部的王组长要我来总务科领取一些打印纸。” “打印纸?哦,你找沈言领吧,就是那个在那儿倒开水的人。” “嗯,谢谢!” 这会儿白领青年已经回过神来了,正急忙拿了一块抹布擦满是水的前台桌子。听到有人要来领用物品,他转过头看了来人一眼,毫无表情的道:“领打印纸是吗?那过来先登记一下吧。” 说着,他把抹布放了回去,挥了挥湿淋淋的手,拿着保温杯就转身走向自己的座位。这个来领取打印纸的人是个二十来岁的女孩,长得廋廋高高,清清秀秀的。听到白领青年让她过去登记,忙快步来到了他的办公桌前。 本来这女孩还是一脸笑容的,等她看清了这白领青年的样子,顿时皱了下眉头,心想怎么还有这样的男人呀?哎咦,一头乱七八糟的头发,也不知多久没有洗过了。脸上戴着那是什么呀?土不拉机的,这也叫眼镜?还有身上这西装,脏兮兮,皱巴巴的,穿了还不如不穿呢。想不到,我们公司里,竟然还有这种土包子! 女孩鄙夷的表情,当然落在了这白领青年的眼里。不过这种表情他见多了,根本就不以为意。慢慢的从抽屉里取出一本厚厚的登记簿,坐下后慢条斯理的一边翻开,一边道:“哪个部门的?要领多少打印纸?” 女孩强忍着恶心,低低的道:“我是企划部的,要领五包A4打印纸。” 白领青年看了这女孩一眼,心想瞧你廋廋弱弱的,五包打印纸,你抱得动吗? 不过这种事,白领青年也懒得管,只是翻到了企划部的登记处,拿起一只签字笔开始登记了起来。注明日期、领用物品和数量后,白领青年将登记簿翻转过来推到女孩的面前,面无表情的道:“在上面签个名,然后就和我一起到库里领东西吧。” 女孩取过了笔,低头一看,却见白领青年写在登记簿上的字歪歪扭扭,丑陋不堪,这心里就更是鄙视了。心想人土也就算了,怎么连字都写的这么难看啊!难怪别人都说总务科里的人都是公司素质最差,文凭最低的垃圾。看这人写的字,不会连小学都没有毕业吧? 其实这女孩有这样的想法也是正常的,总务科是全公司最没有前途,也是最不需要人才的地方。一般来说,安排到这里工作的,都是公司里一些员工那些下了岗的家属,或者没什么出息的子女。工作也很简单,无外乎管理一些办公用品,定期检查公司的一些设施等。一个小学毕业的人,就可以轻松胜任这样的工作。所以一直以来,凡是在总务科工作的人,都是全公司上下都瞧不起的。 这白领青年名叫沈言,年纪轻轻,又是个男人,竟然在这种部门工作,尤其被公司的员工们鄙夷。加上他不修边幅,着装老土,性格又是沉默孤僻,所以尽管他已经在公司工作一年多了,到现在,还是没有人愿意和他交朋友,就连说话也是很少和他说。 当然,这些事沈言全都知道,只是不知为什么,他从来没有在意过。每天还是这么一付混日子的样子,默默无闻的来上班,又默默无闻的下班回家。 据说,他也是公司里某一个人的子女或亲戚。具体是谁,除了少数几人,大家都不知道。不过,看沈言这付没出息的样子,料想来头也不会多大。所以就连一起和他在总务科上班的这几个妇女,也都是瞧不起他,不爱搭理这个人。 女孩已经在登记簿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沈言看了一眼,字体很漂亮,名字也很漂亮,叫做朱若妍。这么漂亮的字和沈言那歪歪扭扭的字体并列在一起,更显得沈言的字丑陋和难看。 女孩朱若妍放下了手里的签字笔,这一手漂亮的签名字体让她非常得意。看着沈言的眼神,不经觉的就显出了一点轻慢和自傲,用带着蔑视的语气道:“名签好了,可以去领东西了吗?” 沈言仿佛视若不见,依旧一付面无表情。从抽屉里取出一串钥匙,站起来就走向办公室外面。 存放办公用品的储存库就在楼道最里面的房间,沈言也不招呼朱若妍跟来,就这么自己走过去用钥匙打开了铁门。朱若妍开始还愣了一下,等她反应过来时,心里更是鄙视了。 “哼,什么人呀?这么臭屁,也不瞧瞧自己的摸样!” 朱若妍虽然不爽,但她毕竟是新来的员工,还没有发作的资本。强忍着不耐,她赶紧跟着来到了储存库,看到沈言已经从一个纸箱里一包一包的取出了打印纸。 五包打印纸叠在一起,说重不重,说轻也绝对不轻了。沈言没有殷勤的将这五包打印纸捧起来放在朱若妍的手上,更没有帮她捧着送到企划部的想法,只是胡乱的堆在旁边的一个硬纸箱上,挥了挥手,道:“五包,拿走吧!” 朱若妍一呆,心里更是不爽了。这男人怎么这么没风度啊?我可是女孩子耶?人没有品味也就算了,可是做人又这么不通情理。这样的男人,怎么可能会有女孩子喜欢?难怪看他年纪不大,却在这种部门工作。换了我,宁肯不干了,也坚决不做这种没前途的工作。 朱若妍虽是新人,却也有股子傲气。既然这男人不肯帮忙,她也不会开口求他。咬着牙,她俯身一包一包将打印纸捧到了手上。艰难的,吃力的转身走出了储存库。 看着朱若妍沉重的身影消失在门口,沈言扶了扶眼镜,依然面无任何表情。他的心思,此刻早就不在这儿了。走出储存库关好铁门,他不理会还在外面艰难捧着东西行走的朱若妍,大步超越她回到了总务科办公室。 办公室内,同事刘爱芬的办公桌上放着几份今天的报纸。刚才沈言倒完水走回来时曾悄悄瞥过一眼,知道前面她们谈论的,是登在《都市快报》上的一则新闻。 此刻,《都市快报》她们看完了,就随手放在了办公桌的边上。沈言一边走过刘爱芬的桌子,一边不动声色的顺手牵羊,把这份《都市快报》拿在了手中。 回到了自己位置,沈言有些迫不及待的摊开了报纸寻找了起来。很快,他在第二版面上,看到了一个熟悉,却又有点陌生的形象。 这是一位女子的照片,虽然只是黑白的半身像,但其无与伦比的美貌和气质,仍是让沈言的心一阵抽紧。 果然是她! 五年了,她终于回来了么? 第四章 带刺的玫瑰 这篇报道,是《都市快报》的一篇人物专访。照片上的这个女人名叫林琴诗,是当今世界上最才华横溢,最优秀的女钢琴演奏艺术家。她十九岁离开中国远赴欧洲深造,师从当代最杰出的钢琴大师梅霍尼·布兰登。短短五年间,就获得了第四届巴黎奥利维耶·梅西昂国际现代钢琴大赛金奖、日内瓦国际音乐大赛女子钢琴最高奖、意大利布索尼国际钢琴比赛最高奖等一系列荣誉。并且在法国巴黎、意大利罗马、奥地利WYN等世界音乐文化中心城市成功的举办了个人钢琴表演艺术音乐会。在西方音乐界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和轰动。欧洲的媒体热烈报道和追捧,都把她誉为当今世界上最天才的钢琴艺术家。同时,林琴诗的美丽和修养同样也征服了世界。在她众多的荣誉上,还有一顶史上最美最优雅女钢琴家的耀眼光环。 就在上个星期,这位天才的女钢琴家载誉归来,回到了这片生她养她的土地。专访报道中,林琴诗透露了不久就要在本市举办一场个人钢琴音乐会。向家乡人民,奉献自己多年来所学到的艺术真谛。 沈言默默的看着报纸上林琴诗那美到令人心跳停止的面容,很久很久之后,他轻轻的叹了口气。缓缓的,把报纸折上了。 他的目光,穿过了身边的窗户,仿佛看见了当年那青春年少,却同样光彩夺目的身影。 五年了呀!不知道,她还记得当年的我么?就算不记得了,她也应该记得另一个我吧?少年时的热血和懵懂,真的让人怀念啊!不知道如果见了面,我们都会说些什么呢? 沈言的耳边,似乎响起了哪一首熟悉的钢琴曲子。就在对往事淡淡的回忆中,不知不觉就一个上午过去了。 四楼是熙远公司的员工餐厅,基本上所有的熙远员工,中午都在这里用餐。沈言也不例外,到了下班时间,他就独自一人乘电梯来到了四楼,打了一份饭菜,找了个偏僻的角落就默默吃了起来。 吃不多久,他忽然听到前面一张餐桌上有人兴奋的道:“小吴,快看快看,赵总来了。他身边的那个美女,就是我说的公司三大美女之一,海外投资部的高级主管周萍。” 沈言忽然停下了筷子,惊讶的回头看去,果然看到公司的执行总裁赵景泰等几个公司高层正走进餐厅。一路走来,那些正在吃饭的员工们纷纷起立,都恭敬的招呼一声:“赵总!” 赵景泰一边点头微笑,一边双手连连虚按,笑着对大家道:“吃饭吃饭,下班时间,就不要这么拘礼了。” 沈言看的不是赵总,而是就走在赵总身边的那位白领丽人。这丽人看上去只有二十五六岁的样子,可是沈言知道她今年正好三十岁了。她的名字叫周萍,是公司海外投资部的负责人。半年前,她就被公司派到了海外,怎么忽然间回来了? 关于公司的三大美女,沈言也是听说过的。这位周萍能够以三十岁的年龄还名列此中,果然有她魅力无比的一面。成熟性感,气质冷艳就是她标志性的口碑。在她身上,完美体现了什么叫天使的脸蛋,魔鬼的身材。只见她此刻穿着一套淡黄色的职业女性套裙,身材欣长,穿着高跟鞋后几乎和身边的赵景泰一样高。最让人口干舌燥的是她那高耸的胸脯和滚圆挺翘的臀部,走起路来一晃一晃,一扭一扭的,简直可以让没怎么见识过女人的小男孩当场刺激得喷出来。 可惜这么一个尤物却整天冷着个脸,一付拒人以千里之外的表情。听说很多追求她的人都是被她这付冷脸给吓退的。也不知到底怎么样的男人,才会被她看上眼。 赵总一行人很快就来到了沈言的身边,出于对公司领导的尊重,也出于不要太引人注目,沈言还是站了起来,只是并没有出声打招呼。 赵总也没有注意到他,就这么一边笑着,一边走了过去。但周萍走到沈言身边时,却忽然站住了。一双冰冷的眼睛,马上就注视在沈言的身上。 沈言头皮莫名其妙的一阵发麻,赶紧低下头来,不敢去看周萍的表情。周萍也不说话,只是从头到脚打量了一下沈言,忽然鼻孔里轻轻的哼了一声,不再看他,径自跟上了赵景泰的脚步。 他们一行人,是去餐厅的包厢吃饭的。只有公司的高级职员或高层领导,才有这个资格进入包厢点菜用餐。刚刚进去后,外面餐厅里用餐的员工才恢复了正常。大家开始边吃边议论纷纷起来。 沈言坐下后,就听到前面餐桌上那两个人兴奋的说话声。 “那女人就是周萍吗?果然不愧有冷美人的称号啊!我的乖乖,那身材简直不是人,完全就是魔鬼嘛。” “呵呵,这冷美人不但冷,而且还是个带刺的玫瑰哦。我告诉你,两年前咱们公司房地产部的总经理在一次晚会上喝多了酒,上去邀请周萍跳舞。在她拒绝的情况下拉不下面,就开始动手动脚。你猜这冷美女怎么着?她竟然毫不讲情面的当众扇了他一记耳光,打得他一时间找不着北。嘿嘿,这样带刺的玫瑰,实在是让男人又爱又恨啊!” “啊?真的?房地产部总经理不是钱振华吗?他可是公司的董事,冷美人敢这样不给他面子?” “嘿嘿,你懂什么?五年前周萍是咱们公司老董事长的秘书,后台硬着呢。” “哦?呵呵,原来是这样啊?难怪没人敢去碰这冷美人,敢情她是咱们老董事长的小蜜呀!” 这两个员工一阵猥琐之极的笑,后面听着的沈言却紧紧的皱起了眉头。饭吃了一半忽然不想吃了,站起来就走出了餐厅。 其实,周萍是沈言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了。听到有人这么诋毁她,他心里十分生气。要不是这里是公司,现在餐厅里人又多,他真想好好的出手教训他们一番。 心情郁闷的他回到了办公室,就趴在办公桌上休息。心里却在想:周萍怎么回来了?她什么时候回的国?怎么也不和我说一声?难道,她还在气我为人懒散,不求上进吗? 由于某些约束,沈言也不敢打电话去问周萍。而且,沈言天不怕地不怕,还就怕这个冷美人。有时候他自己想想也觉得好笑,堂堂一个男子汉,曾经纵横都市,来去自如的夜晚之王,竟然会怕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 也许,就因为她是自己在这世上唯一的亲人吧? 沈言这么想。 到了下午快下班的时候,沈言口袋里的那只早就可以淘汰的西门子手机忽然响了起来。他赶紧掏出来一看,便马上走出了办公室,来到了一个僻静的角落接起了电话。 此刻,他的脸上很难得的露出了一丝笑容,轻轻的道:“萍姨,您回来啦?” 第五章 理发 终于,下班的时间到了。办公室的妇女们纷纷开始收拾东西,准备回家。沈言拿起了自己那只老旧的皮包,也不和大家说再见,便第一个走出了总务科。 这次,他没有去乘公交车回家,而是一直走到了离公司大楼很远的街口,就在一根灯柱广告牌下停了下来。 看看手表,才五点十五分。沈言不自觉的摸了摸自己的耳朵,心想再过一会儿,只怕又得受那被扭之苦了。唉,我今年都二十四岁了,怎么还把我当成小孩子啊? 只是他虽然是这么想的,但眼神中,却露出了一丝温馨之意。看着公司大楼的方向,像是期待着什么人的出现。 大概过了五、六分钟后,一辆红色的奥迪A4出现在沈言的视野中。不一会儿,奥迪车缓缓的停在了沈言的面前。 沈言扶了扶眼镜,再一次难得的露出了笑容。他赶紧走上一步拉开了副驾驶座的车门,头一低便坐了进去。 “萍姨,好久不见!” 坐在车内驾驶位的,是个性感之极的女郎。只是一脸冷冰冰的,仿佛看到沈言一点都不开心。只见她再次上下打量了沈言一眼,鼻孔里冷哼一声,板着脸道:“这半年你就是这么过的?” 沈言笑着一边系起了安全带,一边道:“怎么啦?萍姨,您看我这不好好的嘛。” 这性感却冷面的女郎,就是中午时在公司员工餐厅出现的周萍。她是沈言养母的亲妹妹,自从养母去世后,她是沈言在这世上仅存的亲人了。 “哼,你这副摸样,也能叫好好的?” 周萍不再看沈言,开动车子继续向前行驶。沈言知道她指的是什么,自觉理亏,便嘿嘿一声,不再说话了。 车子使出十字路口,没有往城北方向拐去,而是笔直朝前,向东而去。沈言一呆,忍不住道:“萍姨,我们去哪儿?” 周萍冷冷的道:“找个理发店,先把你这头乱七八糟的头发好好修理一下。” 沈言抓了抓头发,只好苦笑道:“理发?这个……不要了吧?” 周萍根本不容沈言拒绝,指指大街上来来往往的人群,道:“你自己看看,现在和你一样年纪的大小伙子,哪个不是干干净净,清清爽爽?真不知你心里是怎么想的,又不是乞丐,干嘛要把自己弄成这么一副邋遢样?就你这样子,还有哪个女孩会喜欢你?” 沈言只好无语,说实话,自己搞得这么邋遢是故意的。但有些话又不能对周萍说,让他很是郁闷。这几年来,虽然他和周萍很少有见面的日子,可每次一见面,周萍除了训斥沈言,就是非得要彻底改变沈言的形象。沈言没有别的办法,也只好每次都当面乖乖接受,离开后马上又恢复原状。 象今天一见面周萍就要带着他去理发的情况,他们之间也不知发生过几次了。半年前周萍被公司派往海外,很是让沈言自由自在了一段时间。可是今天她回来了,沈言心里暗暗苦恼着,不知道今后的日子里,自己怎样才能在她的眼皮底下,保持原来的这付形象。 大概十几分钟后,周萍带着沈言来到了一家高档的美发厅。不容分说,扭着沈言的耳朵就走了进去。沈言从小就被周萍这么扭惯了,虽然难为情的要死,可也不敢表示出什么不满来。 当沈言坐在理发椅上被理发师挥舞着剪刀时,周萍就安安静静,姿态优雅的坐在一边的沙发上看美容杂志。周萍是个非常注意自己形象的人,象这种美发美容场所,是她经常要来光顾的地方。由于一直努力不懈的保养,已经三十岁的她,看上去真的只有二十五、六岁。 只是有一点沈言感到很奇怪,一个三十岁的女人,却从来没有看到她交过男朋友。当然,周萍是个工作狂,这点整个熙远公司上上下下都是知道的。但再一心扑在工作上,自己的个人问题也是要解决的嘛。已经是三十岁了耶,一个女人一生,有几个三十岁啊? 以周萍的美貌,想要找到一个称心如意的男朋友简直轻而易举。多年来追求她的男人也是数不胜数。但周萍似乎是对男人不感兴趣,从来没有对那些想亲近她的男人有过好脸。 所以沈言曾经判断,周萍不是在少女时代被男人伤害过,就是个同性恋。因为他知道周萍有一个大学好友叫徐晓旭,两人从大学时代起,就一直保持着极其亲密的关系。出则同行,玩则同伴。只是后来徐晓旭嫁人了,她们才不那么整天黏在一起。 好笑的是,周萍自己不想找男人,却一心想为沈言介绍一个女朋友。想起这个,沈言禁不住就会头疼。说起来,沈言今年也二十四岁了。象他一样年龄的男子,大多数都有了女朋友。沈言其实长得并不难看,一米七八的个子,健康强壮的身体。要不是脸上戴着那副古董眼镜,头发要不是常年这么乱糟糟。换上一套干净体面的衣服,他甚至可以说是个小帅哥。可是出于某种不能说的原因,沈言就喜欢自己是这么一付邋遢的摸样。这让周萍很不理解,也非常生气。辛辛苦苦为他物色了几个不错的女孩,都是被沈言这付邋遢的摸样给吓走的。 周萍工作很忙,又经常出差,她能来管沈言的时间其实很少。象这次去海外一去就是大半年,几乎就等于放飞了沈言。姐姐在世的时候,周萍曾经很讨厌这个不求上进的孩子。可是姐姐去世后,沈言变成了周萍的责任和唯一的亲人。 周萍翻了一会儿杂志,目光不自觉的又看向了一边正在接受理发的沈言。失神间,她想起了姐姐临终前的嘱托,要她好好对待这个孩子,照顾他一生,不能让他受了半点委屈。 周萍就不明白了,这小子又不是姐姐亲生的,干嘛对他这么好?难道就因为他是沈学儒的儿子? 那个沈学儒,简直就是现在沈言的翻版。也是戴着这副老掉牙的黑框眼睛,整天一付唯唯诺诺的样子。这样的男人,而且还是有小孩的男人,姐姐到底看上了他哪点? 不理解归不理解,可是在姐姐临终之际,周萍亲口答应了会照顾沈言一生。虽然这小子木讷迟钝,不爱干净,而且胸无大志,不求上进。她都依照诺言一直对他照顾有加。沈言现在的这份工作,也是她安排的。要不然,依这小子的懒散和混账,他哪里能找得到工作有口饭吃啊? 想起了沈言这付吊儿郎当的懒散样,周萍禁不住又来了气。心想你没本事没能力也就算了,最讨厌的就是你这么不听话,老是我行我素,把我的话当成耳旁风。要不是为了死去的姐姐,我才不来遭这份罪呢! 大概半个小时后,沈言的头发理好了。整齐的发型,令他看上去顿时顺眼了不少。只是脸上的那副黑框眼镜,仍是极其碍眼影响视觉。多年来,周萍也无数次打算要他摘掉这幅可笑的古董眼镜。可是每次沈言总是不肯,说这是父亲留下来的物品,据有非常重要的纪念意义。 沈言的脾气拗起来,周萍也拿他没辙。这副眼镜,也就这么一直还戴在沈言的脸上。 PS:新书上传两天了,现在在新书榜上排在第二十位。朋友们,如果大家看的还感觉过得去的话,不妨投几张推荐票,让我的排名再向上涨几位吧,谢谢! 第六章 变了个人 出了美发厅,周萍带着沈言找了家餐馆一起吃晚饭。吃饭的时候,周萍开始问起了这半年沈言的工作情况。 除了沈言的这付邋遢样外,周萍最气的就是他工作不求上进,整天就知道混日子。现在沈言的这份工作,是她好不容易才争取来的。要不然以沈言那三流大学毕业的文凭,怎么可能进得了大名鼎鼎的熙远集团?本来周萍还指望着他进入公司后能好好表现,将来至少也有一点点出息。可是进入公司后不到三个月,沈言原来的部门竟然不要他了。理由是他工作不负责任,自由散漫,不合群。害得周萍只好求到了老董事长那里,这才最后被安排到总务科,做一些不要动脑筋的简单工作。 面对这样一个烂泥扶不上墙的外甥,周萍深感无力和厌恶。要不是姐姐临终前的嘱托,要不是这小子现在无依无靠,且生活都不能自理,周萍真的不愿意来管他。 对周萍的询问,沈言的回答很简单:没什么好说的,老样子呗! 周萍心里一阵堵得慌,要是沈言是她自己的孩子,她绝对会跳起来暴打他一顿。不过好歹也这么多年下来了,此刻周萍也有了一定的心理承受能力。深深的呼吸了两下,便不再问他什么,低头大口的吃饭。 沈言看着几乎快要抓狂的周萍,心里闪过一丝不忍和愧疚。他知道自己深深辜负了她的期望和努力,但他也没有办法。现在的这种生活,是他自己的选择,也是他注定的命运。从养母死的那一天起,不,应该是从亲生父亲离奇死亡的那一刻起,沈言的命运就已经注定了。 吃过了晚饭,周萍不容分说,带着沈言来到熙远百货商场,为他购买新的衣服和生活用品。这种时候,沈言也不敢拒绝,只好一声不吭的默默接受。 大约到了晚上八点半,沈言这才拎着大包小包和周萍一起出来。刚刚把东西放入了奥迪车的后车厢,周萍正要严肃的吩咐沈言几句。这时,她皮包里的手机忽然响了起来。 周萍只好先打开皮包取出手机,看了看来电显示,忽然眉头一下子皱了起来。似乎,打来电话的这个人,不怎么受她的欢迎。 只是犹豫了一会儿后,她还是摁下了通话键,把手机放在耳边道:“你好齐总……呵呵,这么快就知道我回来啦……现在?不了吧,我有点累,想早点……嗯?段总也在?” 沈言看到周萍有电话,便很识趣的坐进了车内。只是出于关心,他从倒车镜里默默看着周萍的表情。 周萍的神情更犹豫了,只见她沉吟了一会儿,道:“那是,这件事,多亏了段总的帮忙,当然应该好好感谢他……好吧,你们在哪儿?我半个小时后到……零点酒吧?知道了,那,再见!” 周萍收了手机,便走过来上了车。一边掏钥匙发动引擎,一边道:“沈言,晚上我有点事,先把你送回去吧。” 沈言看着眉头紧锁的周萍,忍不住道:“要去喝酒?” 周萍踏下油门,开动了汽车,幽幽叹了口气,道:“没办法,人总是需要应酬的。” 这点,沈言也知道。现在的周萍已经不是几年前的董事长秘书了,为了更好的开展工作,为了表现出胜任岗位的能力,一定的交际应酬那是在所难免。只是,看到周萍这付不怎么开心的样子,还是让沈言有点担心。想了想,他道:“萍姨,需要我陪你去吗?” 周萍一呆,转过头来看了看这个外甥。一直以来,沈言都给她一种没心没肺的感觉。自己对他好,关心他,他好像从来都不放在心上,也从来不表现出什么感恩的样子。象这样关心的话,从他嘴里冒出来,真是太稀罕了。 一时间,周萍心里一阵温暖,心想这小子也不是全没心肝的。难得听到他担心我,也不枉了这么多年为他操的这份心。 淡淡的笑容,在周萍美丽的嘴角边浮现。开心之下,她忍不住伸出手来抚了抚沈言刚刚理过的头发,轻轻的道:“算了,这些人你都不认识,去了干什么?好好回去洗个澡,早点给我上chuang睡觉。明天上班时,要是不打扮得清清爽爽的来,瞧我怎么修理你!” 沈言只好无语,真要打扮得清清爽爽去上班,那一直以来自己刻意保持的形象不就全毁了? 不到二十分钟,周萍驾着车就来到了城北老城区。沈言住的地方,就在老城区里最破旧,最古老的一条街上。 这条小街,要不是保持着晚清时代的古城风貌,早就被城市规划了。沈言的家,就是这里一座木结构的两层建筑。不知道从沈家的哪一个先辈起,就一直住在这里了。经过了上百年的风风雨雨,现在这座木房子早已经破破烂烂,摇摇欲坠。 可是,这里毕竟是沈言祖祖辈辈居住的地方。再破再烂,沈言都舍不得离开这里。当年周萍的姐姐曾经想把这座房子卖了,但年龄虽小的沈言死活不同意。最后由于沈言的坚持,这座房子终于保存了下来。 到了家后,沈言下车把放在后车厢的东西全部取出。周萍下来想帮忙提进去,但沈言道:“我自己来吧,萍姨。你还有应酬,不要迟到了。” 周萍想了想,便重新坐回了车内,道:“那好吧,回去记得一定要洗澡,你身上已经很臭了。过几天,我会介绍一位女孩子给你认识。见面那天你要是再邋里邋遢的过来,瞧我还理不理你。” 沈言只好苦笑,一时间又说不出反对的意见,便点了点头道:“到时候再说吧,萍姨慢走,再见!对了,少喝点酒!” 周萍心里又是一阵温暖,笑盈盈的看着沈言,心想这小子今天怎么啦?半年不见,一见面就关心了我两次。难道我这么多年的努力,他终于开窍了? 不知道为什么,周萍竟然有了一点点幸福的感觉。看沈言的目光,不知比平时温柔了多少。 只是这小子说完后,立刻转身掏钥匙开门,不再和她说话了。周萍只好撇撇嘴,无奈的收回目光,发动车子,缓缓的倒开出了这条小街。 沈言打开门后,将这些刚买来的大包小包通通拎了进去。木房子里的陈设很简单,左边是吃饭的房间,右边是个堆放东西的杂物室。杂物室后面是个很大的空房子,里面有自来水和洗衣槽。一块长条形的青石板放在房间的中间,上面居然摆放着几盆鲜花。角落里,有一个木板隔开的小空间,那是沈言家的厕所,里面放着的是一个老旧的木制马桶。 左边饭厅之后,算是沈言家的厨房了。这里总算没有炉灶什么的,而是现代的煤气灶。再后面,就是个小院子。可以晒晒衣服,养养花什么的。 沈言拎着大包小包直接上了二楼,木制的楼梯年久失修,走起来咯吱咯吱作响,让人感觉好像随时都会断裂一样。 二楼有三个房间,一大两小。以前父亲在世的时候,沈言住的是右边的小房间。现在这里只有沈言一个人住了,当然就搬到了最大的那个房间去住。 大房间里摆设同样很简单,简单到除了必备的一张床和几张凳子,整个房间显眼的就只有靠墙的那只大衣柜了。 那是个真正的古董大衣柜,又高又宽。不知道是红木的还是紫檀木所造,也许沈言家里就是这个最值钱了。 想起刚才周萍几次命令自己回来要洗澡,沈言又是一声苦笑。先把大包小包都放到了地上,抬起手闻了闻自己的衣袖。 嗯,是有点臭了,不过这好像是衣服的味道吧?其实我每天都洗澡的,只不过你们不知道罢了。 沈言这么想着,慢慢脱去了全身的衣服。很奇怪的,穿上衣服的沈言看去文文弱弱,脱guang了后,却见他全身上下竟然肌肉发达,十分健美。完美的两块胸大肌,不知道要羡煞多少练健美的爱好者。 衣服脱guang了,沈言开始摘下了一直戴在脸上的黑框眼镜。出乎意料的是,藏在厚厚镜片之后的,竟然是一双十分明亮的眼睛。由于此刻他的发型也变了,刹那间,沈言似乎立刻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一个英气勃勃,目光深邃的男人! 一个简直可以说得上十分帅气的小伙! 第七章 大衣柜后的密室 在楼下洗了个冷水澡,沈言披着毛巾就回到了二楼的房间。换上了一条干净的短裤,他开始收拾起周萍为他买的这些东西来。 这次周萍为他买了几件高档的衬衫,一条黄色的领带。一条很舒适的休闲裤,还有其他一些东西。看着这些,沈言只有微微的叹气。心想这个世上谁不想穿得漂漂亮亮,干干净净呢?可是我不能啊!这些东西对别人来说是享受,对我来说就是束缚,就是破绽。总有一天,我还是要走上那条不归路的。也许,还要搭上这条性命。何必搞些束缚来约束自己,让自己放不开手脚呢? 拿起这些东西,沈言来到大衣柜面前打开了柜门。两边是放内衣裤等小东西的小柜子,中间则是放大衣西装等长重衣服的大柜。 沈言把新衬衫和裤子都放了进去,本来准备就这么直接关上了。可是他不知想到了什么,忽然犹豫了一下,就伸手按到了大衣柜里面的里板上。只见他先是轻轻向上一抬,然后两指一推。大衣柜的里板竟然呀的一声缓缓向后移去。好好的大衣柜里,竟然出现了一道门! 沈言似乎丝毫也不觉得奇怪,轻轻拨开大衣柜里挂着的衣服,头一低,就这么钻了进去。 “啪”一声,门里的灯亮了。之间大衣柜的后面,竟然是个空间狭小的密室。最多,也就三、四个平方。里面有一张小桌子,一把小椅子。角落里有一个小纸板箱,靠右边的木板墙上,还挂着一套蓝黑色的运动服。 沈言直接走到挂在墙上的这套运动服面前,伸出手,满怀感触的***着运动服的衣领。隐隐约约,可见这套运动服的里衬竟然是纯黑色的。 沈言似乎对这套运动服感情极深,不但长久的***,而且还轻轻的自言自语道:“爸,真对不起,这么多年了,孩儿还是没能查清楚到底是谁害了您。您在九泉之下,一定很生气吧?” 说着说着,沈言那明亮的眼睛里,竟然出现了隐隐的泪光。过了一会儿,伸手轻轻擦了下眼睛,忽然脸上露出了笑容,又是对着这套运动服自言自语的道:“不过,就在一个多星期前,孩儿终于把不留影身法练成了。飞石手法,现在也已经有了八成火候。这些年来为了给您报仇,孩儿韬光养晦,苦练功夫,现在终于又要到了重新穿上这套夜行服的时候了。爸,您在天国,保佑孩儿能找到杀害您的凶手,手刃仇人,得报大仇。孩儿也将继承您的遗志,匡扶正义,为民除害。把咱们家世代的侠名,永远保持下去!” 沈言***了这套运动服良久,终于放下了手,慢慢走到角落里的那个小纸板箱前,蹲下来,打开了纸板箱的翻盖。里面有一双黑色的运动鞋,两只黑色的皮手套,一些工具,一个小罐子,还有两本笔记本。 沈言打开了小罐子的盖,里面装的竟然是一些小小的鹅卵石。一颗颗圆滑光洁,仿佛长年累月被人把玩过一样。 沈言伸手抓了一把在掌中,大约有这么五、六颗的样子。也不见他怎么作势,只是手腕一抖,其中的一颗鹅卵石忽然离手向上弹起。还没飞上有半尺高,第二颗石头又接着弹起。眨眼间,六颗鹅卵石全部的自沈言的掌心飞出。等最后一颗弹起时,原先第一颗弹起的石头正好落了下来,被沈言随手接住,马上又再抛起。就这样,一颗颗落下的石头被沈言随接随抛,就象耍戏法似的,在空中此起彼伏,连绵不断。 而且,在接抛的过程中,沈言竟然看都不看这些石头一眼,甚至他还拿起了纸板箱里的一本笔记本,右手边接边抛,脚步走到密室中间的那把小椅子处坐下。左手翻开笔记本,认认真真看了起来。 看起来,他的注意力确实在笔记本之上。右手的接抛石头,完全是靠感觉和反应。如果仔细看去,这六颗鹅卵石每颗被抛起的手法都不同,每颗石头翻滚旋转的方向也各自不一。玩石头玩到如此境界,真不知沈言是怎么练出来的。最令人瞪目结舌的是他还在看书,注意力全不在此。本来象这种杂耍,那些杂技团的高手们或许也能做到。可是要像沈言这样一心二用,或者说全靠感觉来玩。那真是杀了他们,也难以做到的吧? 就这样,沈言一边认认真真的研究着这本笔记本,一边毫不间断的接抛着这些石头。不知不觉,一个多小时就过去了。忽然,沈言听到密室外面的房间里,响起了他手机的铃声。沈言愣了一下,心想这都晚上了,谁会打电话来找我? 沈言没有朋友,除了周萍,也没有任何亲戚。一般来说,到了晚上是不会有人给他打电话的。 铃声还在响着,沈言没有办法,只好伸出一根食指,将落下来的石头一颗颗拨向了角落纸板箱的方位。鹅卵石如流星般飞划过去,每一颗都准确的落进了纸板箱中的罐子里。 接着,沈言站了起来,穿过大衣柜,来到外面的房间。从仍在床上的衣服里掏出手机后一看,他笑了起来。 来电显示上,显示着周萍的名字。看看时间,现在已经快晚上十点半了,这时候,她还打电话来干什么? 按下通话键,沈言把手机放在耳边,笑着道:“萍姨,有什么事吗?” 只是手机里,传来的却是一阵杂音,根本没有周萍的说话声。沈言又是一愣,接着道:“喂,萍姨,你听得到我说话吗?” 手机里还是杂音,但隐隐约约,似乎好像有人的声音在说话。换了别人,也许听不到这微弱的说话声,但沈言不是普通人,他的耳朵异常灵敏,马上就听出这似乎果然是周萍的声音。 但这说话声怎么会这么微弱,这么不清楚的?难道手机通讯出问题了?幸好,这问题也难不住沈言。只见他吸了一口气,忽然闭上了眼睛。刹那间,本来微弱的声音顿时清晰了起来。 “齐……齐总,还是……不要了,我的头很晕,想回家休息。下次……下次再去你家坐坐吧?” “呵呵,今天这么难得才请得到周小姐,要是下次,真不知要到什么时候了呢。我那套桂竹园的别墅才刚刚装修完毕,今天正好请周小姐过去参观一下。而且,我那里的床很舒服的,周小姐要是头晕,可以在我那里休息一下哦!” “哎,你别……齐总,今天真的不行,我喝多了,改天吧,好……好吗?” 听到这里,沈言隐隐感到了不妙,忙大声的叫道:“萍姨!萍姨!你在哪儿?” 可是周萍似乎没有听到,仍是在和一个男人说着话。听周萍的语气,似乎已经醉了七、八分。这男人这时候邀请她去什么别墅里参观,摆明了不怀什么好意。周萍是沈言在这世上唯一的亲人了,要是她受到了什么侮辱,沈言怎能不感到焦急。 又是叫了几声,周萍依然没有回答。沈言心念一转,已经明白了原因。这时候周萍的手机,多半还在她自己的提包里。只是不知周萍酒醉时碰到了哪里,手机被触动了重播键,所以才打通了自己的电话。也正是如此,手机的声音才会这么模糊,要不是自己从小就练耳力,根本不可能听得清里面在说什么。 PS:今晚十二点正再上传一章,新的一周开始,请喜欢这本书的朋友们多多点击,多多投票,让我在下周的新书排名能更高一点吧,谢谢! 第八章 重出江湖 真是天可怜见啊! 从周萍的含糊声中,似乎她已经被一个男人带到了一辆车上。接着,就传来了汽车发动机的声音。听起来,周萍已经昏昏欲睡,无力反对了。要是真被那男人带到了什么别墅,沈言就算用脚趾头想也知道她会是个什么下场。 沈言一边暗骂周萍这么不小心和没有戒心,明知道男人邀请她喝酒多半心怀不轨,她居然还是喝醉了。一边拿着手机,在房间里焦急的走来走去。 怎么办?难道眼看着自己唯一的亲人被男人玩弄吗?如果这男人是周萍喜欢的男人也就罢了。但从周萍临去前那紧锁的眉头可以看出,她根本非常讨厌这个男人,只是由于要感谢什么人和应酬,才不得不去赴这个约。这么多年来自己一直受到了她的照顾,当然不能不管此事! 想到这里,沈言霍然转身看向了大衣柜后的密室。心想如果自己就这么赶去救人,难说会和那男人产生什么冲突。要是打起来,那自己平常在周萍面前装的那付脓包样,可要全露馅了。事到如今,为了亲人的安全,也只好提前重新出山,穿上那套夜行服。 反正,现在自己已经武功大成,不再害怕仇人的追踪。也是时候,重现于世了! 当下沈言不再犹豫,飞快的重新奔进密室中。过了一会儿,他身穿刚才挂在里面墙上的那套运动服,脚穿着纸板箱里的那双黑色运动鞋出来。手里拿着手机,一步直接跃下了楼梯。 此刻他似乎变了一个人,不再行动迟缓,而是迅捷异常。从楼下杂物室里拖出一辆破旧的永久牌自行车,他打开房门,就飞蹬着车子出了小街。 手机里暂时听不到人的说话声了,似乎周萍已经睡着。汽车行驶的声音还能听见,至少表明现在她还没有被这个叫齐总的人侵犯。 沈言想起刚才听到那男人说过那什么别墅在桂竹园,他知道那里是本市有名的富人区,环境幽雅,别墅成群。虽然不清楚到底是哪一幢,但如果速度快点,可以赶在他们的汽车之前到达,就可以观察每一辆这时候开回来的汽车。 此刻已是夜深人静,城北区也不是闹市区,到了这会儿街上人已经很少了。沈言骑着自行车,居然飞驰闪电,速度一点也不亚于摩托车。而且由于体积小,重量轻,可以轻松的穿越小巷,抄近道赶往桂竹园。 况且,桂竹园其实离沈言住的地方并不是很远。不到十五分钟,他就已经来到了这片园区。 听手机里的声音,这会儿汽车还在行驶当中,说明那男人驾着车还没开到。 找了一个阴暗的角落,沈言迅速把自行车拖了过去,借着黑暗,他突然脱下了身上的运动服反穿。眨眼间,运动服变成了一套黑色的夜行衣。接着,他又从夜行服的衣领里翻出了一顶头罩,盖住脑袋又拉下来后,竟然可以蒙脸,只在眼睛处露出一道缝。 虽在黑暗之中,他的那双明亮的眼睛依然闪闪发光。但他的面容,却再也无人看得见了。 最后,沈言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双黑皮手套,一边快速戴在手上,一边自言自语的轻声道:“好了,从现在开始,侠盗不留名重出江湖。沈言,祝你好运!” 这里是桂竹园的进口,来往的车辆必须要从这里进出。不远处,有一棵参天大树。仿佛门神似的,守卫着这片富人区。 沈言看看左右无人,迅速启动身体,三步奔到了大树面前,忽然纵身一跃。只见他的身体竟然轻飘飘的跳起了两米多高,接着右足伸出,在树身某个突起出轻轻一踩。身体陡然又拔高两米,悄无声息的隐没在繁茂的枝叶里。 手机里的汽车行驶声还在继续,沈言藏在树上不到两分钟,没见有车子开进桂竹园,倒有两辆高档的进口车从园区里开了出来。 但沈言并没有焦急,而是十分耐心的等待着。又过了一分多钟,他看到前面路上车灯一闪,一辆黑色的轿车缓缓向这里驶来。沈言的眼睛极好,老远就看到是一个大约四十来岁的中年男子驾着车。但他身旁的座位,却没有人。 等这辆汽车经过了大树旁边后,沈言忽然看到在后车座的车窗下,有一双女人的小腿曲着。往上被车身挡着看不见,但可以肯定在后车座上躺着一个女人! 沈言心里一喜,正要跃下树来确认一下是不是周萍。但这时,他听到汽车来到桂竹园进口后,忽然“叭叭”两声按响了车喇叭。在沈言耳边的手机,同样传出了这两下车喇叭声。 这下,可以确定就是这辆车了! 沈言点了点头,放下手机,不再轻举妄动。他知道,这里不是动手的地方。在桂竹园口,有保安和门卫。自己这身打扮,就算是救人,别人也不会相信。 园区门口的伸缩铁门打开了,装载着周萍的汽车缓缓的开了进去。沈言快速沿着树枝攀行,忽然纵身一跃,直接跳过园区的围墙,落在了里面的草地上。 这一系列动作,除了树叶发出的沙沙声,其他竟然悄然无声。一着地,沈言更不停留,马上隐身到了附近停着的一辆车后。他看到那辆轿车还在往前开,便快速观察了一下左右,飞快的奔了出去,眨眼就隐没在黑暗的阴影里。 几分钟之后,那辆轿车就来到了一幢别墅的门口。也许是遥控的吧,只见外门自动打开,汽车就开了进去。停在院子里后,一个四十来岁的中年男人打开车门下来,嘿嘿的笑着,又打开了汽车的后门。 在后车座里,躺着一位熟睡的女子。头发有些散乱,却难掩她那美丽的容颜。中年男子一边笑,一边暗自吞下了一口唾沫,心想:周萍啊周萍,老子这下终于要得到你了。恐怕你到现在还闹不明白吧?在给你喝的酒里,老子放了一点安眠药,保证一个晚上再怎么折腾你,你也不会醒来。嘿嘿,明天早上就算你醒来,老子就说是你喝醉了酒主动勾引我的。酒后******,你能把我怎么着?哈哈! 熟睡中的周萍全无知觉,这中年男子俯身把她拖出了汽车,蹲下身用肩膀扛着,便走进了别墅内。 这是一幢两层的建筑,中年男人似乎被酒色掏空了身体,扛着一个女人,竟然气喘吁吁,满头大汗。好不容易到了二楼,进入了一个房间后,把身上的女人扔到床上,便一屁股坐到地上,只会大口大口的喘气。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重新站了起来。一边打开了卧室的电灯,一边兴奋的搓着手,自言自语的道:“好了,美人到手了。现在我是先洗个澡呢,还是直接就去享用她?对了,先吃两颗伟哥,今晚一定要好好的****几回。药呢?我的药放哪儿了?” 正当这中年男人打开卧室里某张桌子的抽屉乱找东西的时候,忽然,只听外面阳台上有人冷冷的一笑。接着,一个沙哑的男声道:“原来你这么没用的,做这种事,居然只能靠伟哥了吗?” PS:马上新的一周就要开始了,过了晚上12点,新书榜将重新排榜。朋友们,要是喜欢我的这本书,请把推荐票都投给我吧。这样,我就会在新的新书榜中会有一个好名次的。谢谢了,请大家帮忙! 第九章 你是谁 蓦然听到在这个时候有人对自己说话,中年男人真是吓了一大跳,急急转身看向阳台的方向,颤声喝道:“谁……谁?” 却见,阳台的玻璃门外,站着一个黑色的人影。接着,本来关得好好的玻璃拉门竟然缓缓的移开了,这黑色人影就这么走了进来。 在灯光的照射下,中年男人看清了进来这人的打扮。一身黑色的夜行服,以头罩遮住了脸面,露在外面的,只有一双凌厉而有神的眼睛。 看到这人的打扮,中年男人的心猛然一个激灵,脑中忽然想起了一个传说。他立刻全身都颤抖了起来,一边后退,一边惊惧的叫道:“你……你是谁?” 进来的黑衣人先是看了看躺在床上依然人事不省的周萍,接着冰冷的目光又转向了中年男人,沙哑着声音道:“我么?我叫不留名!” 听到不留名三个字,中年男人吓得腿都软了。急急伸手扶住了桌子,颤声道:“不……不留名?不可能……不可能的,你……你不是早就失踪了吗?” 黑衣人慢慢的走向了中年男人,道:“失踪了,难道就不可以再出现吗?刚才我看见你扛着这个女人回来,好像是打算意图不轨吧?” 中年男人心中惊怕,却也有点急智。眼珠转了一圈,忽然讪笑道:“你……你真的是不留名大侠么?呵呵,久仰大名了!不过……大侠你可能是误会了吧?床上这女人是我的女朋友,今晚多喝了点酒,所以我才扛着她回来的。” 黑色人冷笑一声,道:“是吗?那要不要我把这女人弄醒了问一问?” 黑衣人越逼越近,中年男人只好连连后退。就这么一会儿,他已经是满头大汗,脸色苍白了。转眼,中年男人已经退到了门口,哭丧着脸道:“大侠,她真的是我女朋友。你一向具有侠名,可……可不能不分青红皂白,滥杀无辜啊!” 黑衣人哼道:“我从来不滥杀无辜,但你真的是无辜的吗?刚才你的举动言行,我可都是看在眼里的。” 中年男人没办法了,见骗不过黑衣人,加上心虚胆寒,他气急败坏的转身就逃。紧急关头,他倒也跑得飞快。转眼间,他已经奔到了楼梯处,正急步往下跳时,身边忽然有人轻叹一声,道:“唉,跑什么?这一跑不就更说明你心里有鬼了吗?” 中年男人转头一看,却见黑衣人此刻就坐在楼梯的扶手上,双手抱胸,跟着自己顺着滑溜的楼梯扶手向下滑。 惊恐之下,中年男人一个失足,扑通一声就从楼梯上滚了下去。等他一路狼狈万状的滚到楼下时,却马上捧住了右腿,杀猪似的惨叫起来。 黑衣人顺着楼梯扶手滑下,轻轻巧巧的落在了中年男人的面前。稍稍一看他的表情和满头痛出的大汗,就知道这人的小腿一定是摔断了。这倒也好,不要自己动手,老天就已经惩罚了他。 这中年男人在剧痛之下,竟然忍不住哭了起来,边哭边道:“我的腿……疼……疼死我了!大侠……大侠,我真的没干什么坏事,求你饶了我吧,饶了我吧!” 黑衣人慢慢蹲了下来,冷冷的道:“饶你可以,但你必须说老实话。如有半句虚言,我就把你吊到外面示众,明白吗?” 中年男人浑身一震,似乎想起了以前的一些听闻和报纸上的报道。知道这个自称是不留名的黑衣人绝对会说到做到。害怕之下,他再也不敢狡辩,只好哭丧着脸道:“是是是,我老实说,那……那女人是我认识的一个朋友,今晚我和她在一起喝酒。趁她喝醉了,我就把她带回来想……大侠,我只是有这个想法而已,还没付诸行动呢,您看我都已经断了一条腿了,我也知道错了,就……就饶了我这一次吧!” 黑衣人似乎不为所动,只是道:“你叫什么名字?是干什么的?” 中年男人一呆,却不敢不回答,便颤抖着声音道:“我……我叫齐磊,是……是宏发公司的总经理。大……大侠,这件事,就不要宣扬出去了吧?您想要什么都可以,只求你……放我一马……” 黑衣人点了点头,心想这件事事关周萍的名声,当然不能宣扬出去。否则一旦闹得人尽皆知,天知道会传出什么难听的谣言出来。这男人虽然可恶,但幸好没有真的把周萍侮辱了。教训他一顿后,就饶他不死吧! 当下,黑衣人沉声道:“听好了,念你还没有对那女人犯下什么不可饶恕的罪行,今日断你一腿,饶你不死。但你的名字我记住了,以后要是再让我发现你玩弄女人,或者楼上的女人遭到了你的报复,我必会再来找你,记住没?” 中年男人如蒙大赦,急忙连连点头,感激淋涕的道:“是是是,我保证不再玩女人了,多谢大侠不杀之恩,我……” 黑衣人不等他说完,忽然右手一挥,手掌轻轻切在了他的颈部动脉上。中年男人顿时哼都没哼一声,立刻就此晕倒。 接着,黑衣人站了起来,不再看这人一眼,就回到了二楼周萍躺着的房间。床上,周萍依然一动不动的熟睡着。由于喝了酒,她的脸上红扑扑的,分外显得娇媚动人。 黑衣人轻轻叹了口气,心想你还真是没有防备之心,作为一个可以让男人疯狂的女人,这么轻易就被人灌醉了。要不是天可怜见,正好无意间打通了我的手机。只怕今天晚上,你难逃被侮辱了吧? 这黑衣人,当然就是沈言。不留名,是他夜晚的名字。不过,这个名字,他已经很久没有用了。要不是今天周萍有难,或许他还要过一段时间才会再穿上这套夜行服。 沈言看了床上的周萍一会儿,便伸出手轻轻的将她挪到了床边。手掌按在她的胃部,先是揉了两下,忽然一发力,震得周萍全身一颤。 接着,仍在熟睡中的周萍忽然动了,一张口,似乎便欲呕吐。沈言立刻将她脑袋朝下拉出床沿,刚刚摆好姿势,周萍已经呕的一声,喷出了大量的残存食物和酒水。 顿时,房间里弥漫着一股刺鼻的酒味。周萍的胃部受到了冲击,所有的东西此刻全部都呕了出来。地上一片狼藉,要多难闻就有多难闻。 但沈言只是微微笑着,一只手掌轻轻拍着周萍的背部,好让她更舒服一点。过了好一会儿,周萍终于吐不出什么来了,只趴在床沿大口大口的喘气。不过,她也终于清醒了过来。不管是酒精还是药物,随着这番呕吐,全部都已排出了体外。 沈言看了看左右,看到房间的一边桌上有一盒面巾纸,便走过去抽出了几张,回来轻轻递给了周萍,用沙哑的声音道:“来,擦擦脸吧。” 听到这个声音,周萍霍然抬头,惊讶的看着面前的这个蒙面黑衣人。一时间,她竟然脑袋一片空白,完全不知道自己发生了什么状况。 接着,她立刻脸色一变,急忙低头看了一下自己的身体,又匆忙看了看这个房间。惊骇之下,她爬起来在床上连连后退,尖叫到:“你……你是谁?这里……这里是什么地方?” PS:感谢大家的支持和票票,现在本书已经有了一个相对理想的名次了。请大家继续支持我,我会用我的努力来回报大家的,谢谢! 第十章 传说中的侠盗 沈言忍着笑,他不想让周萍知道自己就是她那不争气的外甥,便继续用那沙哑的声音道:“女士,你别怕,我不会伤害你的。这里是那个叫齐磊的男人的家,你被他灌醉了带到这里。我刚好路过,看到他想要对你非礼,就把他打晕了。怎么样?你现在好点了吗?” 沈言这么一说,周萍顿时想起来了。晚上和那个姓齐的喝了一点酒后,就感到头晕欲睡。后来,似乎是被他强行带上了车,接着就什么都不知道了。想起那个姓齐的一直来都对自己意图不轨,周萍立刻脸色大变,急急低头再次检查自己的衣服,深怕已经被齐磊玷污了身体。 沈言明白周萍此刻心里在担心什么,一边继续将手里的面巾纸递到她面前,一边温和的道:“放心吧,他还没来得及侮辱你。来,先擦擦脸。” 周萍看到自己身上衣服完好,的确是不象被人糟蹋过的样子。惊恐之心,稍稍定了下来。只是面前这个男人黑衣蒙面,明显不是什么正大光明的人物,他说他救了自己,也不知是真是假。提防之下,她还是不敢伸手去接纸巾,只是缩在床上,小心的道:“你是谁?你怎么会在这里的?齐磊呢?他在哪儿?” 沈言知道周萍还是不相信自己,便将手里的纸巾放在了床上,后退了几步道:“他在楼下摔断了一条腿,现在已经晕过去了。我是谁这不重要,我只是刚好路过这里,看到了有人想欺负女人,顺手教训了一下坏人而已。这姓齐的不久就会醒来,我看你还是赶紧离开这里吧。” 周萍呆了一会儿,忽然从床上跳了下来,直接奔出了房门。来到楼梯口,她果然看见那个齐磊姿势难看的躺在楼下,一动不动的,好像是真的晕了过去。 想起今晚差点就被这个色狼侮辱了,周萍心里气恨交加,银牙一咬,蹬蹬蹬走下楼去,对着他的一条腿死命的踩去。这一踩,又正好踩中了齐磊摔断的那条腿。本来已经晕倒的他立刻痛得醒了过来。只惨叫了半声,就翻着白眼说不出话了。 周萍还不解恨,又是连续几脚狠狠地踢在了齐磊的身上。边踢还边咬牙切齿的骂道:“流氓!色狼!还想占你姑奶奶的便宜?” 可怜这齐磊才刚刚醒来,哼哼两声后,立刻又被这几下重踢踢得再次晕了过去。 还在楼上的沈言双手抱胸,好笑的看着周萍暴踢齐磊。心想我的妈呀,果然不愧是带刺的玫瑰!这个姓齐的好惹不惹的竟然去惹这个凶悍女人,那不是寿星公上吊,活得不耐烦了吗? 看到这个姓齐的男人被周萍硬生生的踢得再次晕了过去,沈言面罩下的嘴角禁不住有些抽抽。想到一些以前的往事,他心里忽然开始担心,要是明天我再这么邋里邋遢的去上班,周萍看见了,会不会也给我来这么几下? 沈言也不是没有领教过周萍的发飙,他从小几乎就是被周萍虐待长大的。只是自从养母死后,周萍才真正对他好了起来。一晃多年过去,沈言几乎都快要忘了周萍残暴的本性。这会儿再次看见周萍对人施暴,他心里冷不住心有戚戚起来。 周萍踢了几脚后,这才消了心头之恨。冷静下来后,转头看向了楼上的沈言。这时,她才仔细的打量起这个神秘的黑衣蒙面人来。看到齐磊果然摔断了腿躺在地上,她已经相信是这个黑衣蒙面人救了自己。只是这人到底是谁?他怎么知道我有难并赶来救了我?还有,这个人,怎么打扮得象古代的那种刺客? 蓦地,一个传说中的人物名字出现在了她的脑中。惊异之下,忍不住脱口而出道:“你……难道是侠盗不留名?” 沈言本来也没想隐瞒不留名这个身份,见周萍认了出来,便微微点了下头。 周萍见这黑衣人竟然承认了,更是惊奇的道:“真的是?你……你不是失踪好几年了吗?很长时间,都没有你的报道了呀!” 沈言也不说话,只是再次点了点头,表示她说得正确。 周萍心里一阵兴奋,多年以前,侠盗不留名在本市可是风云一时的人物,惩奸除恶,帮助弱小,做了许多侠义之事。虽然很多事都触犯了法律,但在老百姓的心目当中,这可是一位英雄人物。猛然间见到了这位传说中的英雄,饶是周萍已经不是小孩子了,一时间竟然也是激动不已。 她赶紧蹬蹬蹬又上了楼梯,来到了沈言的面前站定,一双美目上上下下好奇的看着他,问道:“刚才,是你救了我对吗?你什么时候重新出来的?这几年,你都去哪儿了?” 沈言只好苦笑,心想我这几年去了哪儿,你不是最清楚的吗?要是我说我就是你的外甥,你会不会相信? 当然,沈言不想让周萍知道自己的真面目,于是便沙哑着声音含糊道:“我去了一个很远的地方,最近才刚刚回来。女士,你是我回来后遇到的第一个需要帮助的人。“ 周萍眼睛一亮,道:“是吗?那你……又要开始你的侠盗生涯了吗?” 沈言点了点头,道:“算是吧,好了女士,今晚你运气不错,万幸没有被坏人侮辱。现在坏人也惩罚过了,我还有事,咱们就此别过吧。对了,刚才我已经警告过这个姓齐的人,他以后不会再来找你的麻烦了。此地不宜久留,你也快点离开吧,再见!” 齐磊已经断腿晕倒,想来不可能再伤害得了周萍,沈言穿着夜行服,也没办法送她回家,说了再见后,他便走下了楼去,准备先离开这里。 沈言一走,周萍便急忙跟了下来。看也不看躺在地上死活不知的齐磊,一路追着沈言道:“喂,等一下!不……不留名,我还有话要对你说。” 沈言走到大门口,把手放在门把上,先不开门,回头道:“有话就说吧,我赶时间。” 周萍以为他还要去什么地方行侠仗义,便急急的道:“谢谢你救了我,什么时候有时间,我……我能请你吃个饭吗?” 沈言一呆,马上好笑的道:“女士,我这付打扮,能出来吃饭吗?好意心领了,就这样吧。” 说着,他已经打开了门走了出去。周萍还是不死心,追出去道:“不能出去吃,我可以在家里招待你的嘛。喂,你别走啊!” 沈言已经快步走到了别墅的外墙下,想了想,他站住了脚步回头道:“女士,少和男人在一起喝酒。就算免不了,也尽量少喝一点。这样,今晚的事情才不会再次发生。好了,你的包还在那姓齐的车里,拿了赶紧走吧。要是有机会,我们也许还能见面的。” 说完,沈言不再理会周萍,回过头忽然纵身一跃,两米多高的围墙竟然被他一跃而过,转眼,消失在黑暗之中。 周萍只能呆呆的看着沈言消失的墙头,嘴里喃喃的道:“什么嘛,今晚其实我也没喝多少酒,鬼知道姓齐的在酒里放了什么,不小心,才喝成这样的。” 说到这里,她忽然嗤的一笑,心想:“姐,你抓了一辈子的侠盗不留名,却好像从来没见过他吧?今天,我算是替你了了这个心愿了。侠盗不留名,刚才就在我的面前耶!真可惜,本来要是他答应我的邀请,我就可以想办法了解他的真面目。这样,也可以告慰你在天之灵了。不知道,下次,我还有没有机会能再见到他呢?” 周萍又是兴奋,又是惋惜。不过不留名只怕早已远去,再留在这儿,也没有用了。过了一会儿,她走到院子里齐磊的那辆车边,找到了自己的拎包,推开院门走了出去。 沈言跃出围墙后,其实并没有走远。他躲在一个黑暗的角落,目送着周萍离开了这里。过了一会儿,他走出了黑暗,身上的衣服已经变回一套普通的运动服,头罩也已经放回衣领内了。 远远的,他跟着周萍往桂竹园外走。亲眼看到她在门口拦到了一辆出租车离开,才真正安下心来。齐磊收到过自己的警告,想来就算有天大的胆子,也不敢去报复周萍。往后周萍的安全,也不用担心了。 大摇大摆的出了园门,沈言找到了自己扔角落里的自行车,慢悠悠的骑着往家走。五年没有以不留名的身份出现在世人的面前了。此番一旦重出江湖,让他禁不住兴奋莫名,仿佛热血将要沸腾。一时间,他竟然不想回家,反而想着要去个什么地方好好尽兴一番。 可是,无缘无故,没有目标的,到哪儿去行侠仗义,惩奸除恶呢? 忽然,就在这时,一个美丽的身影,浮现了在他的脑海里。是啊,五年没有见到她了,此刻她已经回来,是不是,就在今晚,去悄悄的看她一眼? PS:十二点后设精楼两座,不过本周精华似乎不多,不能保证每个人都有哦。另外,请支持本书,最好投了票后再来领精吧,谢谢! 第十一章 绝代佳人 时间已接近午夜,沈言骑着自行车,不知不觉就来到了城北郊外的小景山。这里,有着著名的景山寺,风景秀丽,林木葱葱。而且,这里是沈言小时候父亲经常带他来玩的地方。沈言现在的一身功夫,也是在这里偷偷练就的。可以说,小景山充满了他童年的欢乐,少年的痛苦以及无数的汗水。 更重要的是,这里还住着沈言曾经刻骨铭心的一个女孩。就在景山寺后,那幢熟悉的私人园林内。 不久,沈言就来到了景山寺后。虽然五年没到这里看看了,但这里的一草一木,依然还是当年的样子。一条平整的私家车道,直通那座占地极广的私人园林。 园林四面用高高的铁栅围墙保护着,一根根铁栅,都有锋利的尖顶,极难翻越。但这对沈言来说,完全不是问题。当年他轻功身法尚未练成都可以轻松翻过去,更不要说现在了。 把自行车丢在了一个黑暗的墙角,沈言重新反穿衣服,马上又恢复了不留名的打扮。深吸一口气,他纵身跃起,身体直窜而上。跳起大约两米多高后,伸足在铁栅中间的横档处一点,借力再次跃起。这次他轻松的越过了铁栅尖顶,轻飘飘的落在了园林里面。 落脚处依然和五年前一样,还是两颗杏树的正中间。这里,也是这家私人园林围墙监视器的死角。当年沈言每次来这里,都是由这里进出的。 私人园林很大,最外围的,是一片树林。大约一百多米后,才可看得见一片草地。草地中间,有一条人工溪流。过了小溪,还要走大约五分钟,才是这家园林的主建筑,一幢气派豪华的欧式三层洋楼。 洋楼被一圈高大的树木包围着,一条笔直的车道通往洋楼的正门。在正门不远处,有一个圆形的巨大喷泉,中间是一位希腊女神的石雕。 沈言对这里熟门熟路,却也不敢直走正道。借着黑暗,他从侧面悄悄接近了洋楼。看到,样楼里绝大部分窗口都已经熄灯了,只有少数几个还亮着灯光。 那个女孩的房间,是在二楼靠右的第三个窗口。这时候,她房间的灯,竟然还亮着。 沈言的心,猛然一阵紧张,心想都这么晚了,她还没有睡么?想到就要看见那久违了的绝世容颜,他竟然不争气的呼吸急促起来。许久没有波动的心情,随之起伏不定。 过了很久,沈言才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心里对自己道:“只看她一眼就走,此后再也不来这里了。沈言,你要记住你自己的命运只能如此。你永远也给不了她什么,也永远见不了天日。放弃她,是你唯一的选择!” 深深的吸了口气,沈言快速潜行到了洋楼底下。按照多年前的老办法,踏着窗台和突起物,几个起落,就悄无声息的跃到了二楼亮着灯的阳台。 阳台里面的窗帘拉了一半,沈言隐身在落地玻璃窗后面,屏住呼吸,慢慢探出头向里面看去。 奇怪的是,房间里面的灯虽然亮着,却看不到一个人存在。只是里面的格局,依然还是五年前的样子。沈言感慨万千的看着那些熟悉的摆设和家具,想起了当年自己轻敲窗户,那个女孩满脸欢喜来为自己开门的情景。 一晃多年,窗户依旧,笑脸却已经不再了。 沈言微微有些感伤,正犹豫要不要就此离开时,忽听里面的房门轻轻一响,好像被人推开。急切间,他赶紧缩回脑袋,耳中听到果然有人走了进来。 听声音,似乎还是两个人。接着一个清脆的女声轻轻的道:“小姐,已经很晚了,喝了这杯牛奶,请早些休息吧。” “嗯!”一个慵懒而富有磁性的鼻音回答了一声。听到这个声音,窗外的沈言心中一颤,是她!她来了! 这个令他魂牵梦萦,至死难忘的声音! 这位让他刻骨铭心,深深眷恋的女孩! 不知怎么的,此刻沈言竟然激动得几乎难以自抑。差点就想去敲窗,呼喊这女孩的名字。 但现在的沈言,已经不是当年十九岁容易冲动的少年了。多年来的磨练,早已让他的心性沉稳了下来。他知道,自己不应该再去见她,不可以再去打扰她平静的生活。五年过去了,说不定现在她已经忘了当年的那些事情。也或许,现在她已经有了爱人,正享受着甜蜜的爱情。自己终究是她生命中的一个匆匆过客,又何必去自寻烦恼呢? 房间里,传来了喝牛奶的咕咕声,过了一会儿,听到玻璃杯轻轻放在磁盘上的声音。那个令沈言魂牵梦萦的声音再次响了起来:“你出去吧,我弹一首曲子后,就上chuang睡了。” “好的,晚安,小姐!” “晚安!” 门轻轻的关上了,房间里只剩下那个让沈言刻骨铭心的女孩存在。只是过了半天,也听不见再有声音发出。似乎那女孩就这么站着,动也没有动过。 沈言微微有些奇怪,再次屏住呼吸,把脸慢慢的探了过去。透过玻璃窗,他终于看到了那个熟悉的,令人为之悸动的身影。 那一头秀丽的长发,那让人心醉的侧影。此刻的她也不是当年的女孩了,在那熟悉的身影上,似乎看不到以前的稚气,取而代之的是无与伦比的典雅和说不出来的高贵。现在的她,已经是一个真正风华绝代的佳人。就算沈言只看到了她的侧影,就算以前看惯了她的容颜,此时此刻,沈言仍是心脏停止了跳动,完完全全,再次被她惊人的美丽和气度镇住! 房间里的绝代佳人,此时似乎在注视着挂在墙上的一副油画。久久的看着,身体一动不动。她身上穿着一件白色睡裙,虽然宽松,却难掩她无限美好的身材。看不见脸,但只是一个侧影,就足够让天下所有的男人疯狂。 又过了一会儿,房间里的绝代佳人终于动了。只见她好像轻轻的叹了口气,慢慢的转过了身来。于是,那张惊世骇俗的脸蛋,终于显露出来。 一时间,沈言竟然心脏怦怦乱跳起来。饶是这个女人他已经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但多年以后再次看见她那付无与伦比的美丽,他仍然象当年一样,再次被她迷倒。好不容易才收拾好的心情,瞬间就被她击溃! 沈言心里只好哀叹一声,明明知道见了她后会这样,我竟然还要巴巴的来送死。沈言啊沈言,你真是没救了呀! PS:为了这位美丽的绝代佳人,请大家投出你手里的票吧!呵呵! 第十二章 改变一生的事 房间里的绝代佳人转过身来后,便缓缓的走向了放置在窗边角落的一架钢琴。沈言怕被她发现自己,用了极大的毅力才收回目光躲回到窗帘后面。 他心里告诫自己道:“好了,人你已经见到了,也该回去了。多在这里看她一会儿,就会多一点被她迷醉。沈言,你头脑要保持清醒啊!千万不能再次沉迷下去了。你还有父仇要报,你还有你的使命。要是真的不可自拔了,不但会害了你自己,也会害了这个无辜的女人。走吧,永远的离开这里,再也不能见她了!” 沈言咬着牙,一边自己给自己洗脑,一边用尽全身的力气才移得动脚步。当他刚刚跨出阳台的栏杆,正准备往下跳时。忽然,窗户里传出了一首优美的钢琴曲子。 沈言身形一滞,顿时不会动了。 是《夜晚的等待》! 是那首她专门为了自己而创作的曲子! 那熟悉的旋律,那曲子中,淡淡的期盼和忧虑,就和五年以前一模一样! 难道,她竟然还没有忘了我么? 难道,她还在等待夜晚我会来么? 在琴声中,沈言一动不动的倾听,似乎有些痴了。是,此刻他心潮澎湃,多年前的那些往事,一一在脑海里浮现。 房间里正在弹钢琴的绝代佳人名叫林琴诗,五年前,是沈言高中时的同班同学。那时候,沈言十九岁。 沈言十二岁的时候,父亲就死了。母亲更是在她刚出生不久,就因为疾病去世。他们家没有别的亲戚,可以说,沈言是父亲一手拉扯长大的。 沈言的父亲名叫沈学儒,是本市一家中学的历史老师。表面性格温和,甚至有些懦弱。沉默寡言,从来不和别人争什么。 到了沈言十二岁上小学五年级时,沈学儒忽然有一天离奇死亡。按照沈言后来的养母周行的说法,是突发心脏病,当场就死了。 那时候沈言还小,虽然有些怀疑一向身体强健的父亲怎么会一下子就去了,但因为父亲死的时候,是和周行在一起的。周行是一个女警察,而且好像喜欢沈言的父亲,她没有理由害死爱人,也没有理由编造谎言,所以沈言也就相信了周行的话。 由于父母都已经过世,没有亲戚的沈言顿时变得无依无靠。周行就在这时候收养了他,成为了沈言的养母。此后几年,周行一直都没有结婚,对待沈言就象是亲生儿子一样。 但父亲的死,对沈言打击极大。本来他是一个开朗活泼的孩子,却由此性情大变,变得沉默寡言,孤僻冷漠起来。学习成绩开始下降,不爱和同学们交往,唯一的兴趣,便是放了学后,就到小景山去玩。说是玩,其实是去练功夫。这些功夫,都是父亲在世的时候传授给他的。但在传授的同时,父亲也正告过沈言,说练功一事,绝对不可以让别人知道。不到万不得已,绝对不可以在外显露武功。这是家规,必须遵守! 那时候年龄幼小的沈言并不明白这是为什么,但看到父亲严肃和认真的样子,从小就听话的他没有敷衍,严格按照父亲的话去做了。父亲死后,苦练父亲传授的功夫,成了沈言心灵的寄托和怀念父亲的方法。 周行是刑警,一旦有案子来了,便会忙得不可开交,三天两头不回家那是经常的事。小小的沈言,很早就学会了自己照顾自己。但周行工作再忙,对沈言的关心却从来没落下过。她知道沈言天天在小景山练功夫,也知道沈言为什么要瞒着自己偷偷的练。对此,她虽然心里担心,却也只能假装什么都不知道。 周行是有理由担心的,因为她害怕沈言会走上他父亲的老路,会因此丢了性命。所以,她把关于沈言父亲的一些秘密,都隐藏了起来,不让沈言有机会知道。甚至,她借口沈言家的老房子太旧,要卖了它,让里面一些痕迹永远都不会被发现。 可是沈言坚决不同意,因为他是这房子的继承人,周行也只得作罢。 春去秋来,花开花落。一眨眼,沈言已经十九岁了。这时候,他已经是个高中三年级的学生,就读于市第二中学。 这个时候的沈言,完全成了一个不合群的孩子。他学习普通,沉默寡言,不爱和别人交谈,从不参加集体活动。每天默默无闻的来上学,一放学,就立刻离开学校,从不多逗留一分钟。有几个他班上的同学和他一起上学两年多了,却还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由此可见,沈言在学校里是多么的不引人注目。 当然,这和他的打扮也有关系。本来十九岁的少年,正是青春洋溢,活力四射的年纪。每个象沈言这样的男孩,都恨不得表现出自己最阳光帅气的一面,好吸引别人的目光,获得大家的赞许。可沈言偏偏和别的男孩不一样,为了隐藏自己的出众,从初中开始,他就戴起了父亲留下来的那副黑框眼镜,身上总是穿着最普通的衣服。同学们来和他说话,他总是不搭理,久而久之,就没有人愿意理他了。 沈言这么做的目的,是可以专心练好他的功夫。这时候沈言练功夫,从对父亲的思念寄托,已经完全变成了兴趣和爱好。而且他天赋极高,虽然父亲只传了他一些基本的东西,但他无师自通,在武学一道上,自己摸索出了一些道理。 不过,他不知道自己到底功夫有多好,因为那条家规的限制,他从来没有和别人切磋过,更没有和别人打过架。临敌经验,他半点没有。仿佛这么苦练,就是为了强身健体。 本来,要是沈言就这么一直默默无闻的生活下去的话,也许后来就不会发生这么多事了。但就是在他十九岁这一年,发生了几件改变沈言一生的大事,让沈言从此走上了另一条人生道路。 这第一件大事,就是林琴诗转学来到了二中,成为了沈言的同班同学。 林琴诗的到来,引发了整个二中上上下下一场剧烈的地震!所有的男人,不管是老师还是学生,无不被她绝顶的美丽震撼和倾倒。她的美丽,简直都已经超出了人类的想象极限,达到了惊世骇俗的境地。没有人,能够在她的注视下还保持得住冷静,没有人,能够挡得住她对你的微微一笑。再自信的人,也会在她面前自惭形秽。口才再好的人,到了她面前,就变成了结巴。在林琴诗还没来之前,二中还有几个所谓的校花。可是林琴诗一来,这些校花立即黯然失色,转眼被人遗忘。 一时间,男人们疯狂了,女人们抓狂了!而沈言,同样也不能幸免! PS:都疯狂了,也请大家疯狂的投票吧,呵呵! 第十三章 花海中的少女 沈言第一次见到林琴诗,当然是在班主任秦老师带着她进来,向全班同学介绍新转学生的时候。 当时班里引起的轰动,那就不要提了。林琴诗要小沈言一岁,芳龄二九的她那天穿着一套海蓝色的连衣裙,风姿卓越,光彩四射。微笑着,略显腼腆的站在秦老师身边。 所有的男生都在一刹那间惊呆了,所有的女生眼睛里同时都露出了震惊和嫉妒。一直一来,沈言除了练功,对其他所有的事物都不怎么关心。虽然他也已经到了懂得异性相吸的年纪了,却从来没对哪个女孩子产生兴趣过。 但那天他第一眼看到林琴诗,竟然心脏怦的一跳,感觉脸都红了起来。当时他心里就想:这个女孩,竟然这么好看! 不过,也就是如此而已。相比其他的男同学,沈言的表现要好多了。他没有像很多人那样从此就魂不守舍,也没有像有些人那样目光一直在追随着她。 对沈言来说,练功还是第一位的。至于这个女孩美则美矣,却和他没多大关系。此后的日子,沈言照旧还是默默地来上学,一放学,就去小景山那块秘密练功场所练习武功。 林琴诗来到二中后,立刻就成了所有男生的梦中情人。但同时也遭到了几乎是所有女生的嫉恨。不过,林琴诗却有着非同凡响的处世本领,更有天才一般的智慧。她主动去和这些女生们打招呼,交朋友。经常带些小礼物送给她们,还时常邀请女同学去她家里玩。林琴诗的性格温和,待人诚恳,虽是富家之女,却没有富家女骄横的脾气。 而且,林琴诗的学习异常优秀,刚来没多久,成绩就排到了年级第一。最让人惊叹折服的是,她竟然弹得一手好钢琴。每每在音乐教室演奏起来,总是让人听得如痴如醉,欲罢不能。 于是,渐渐的,这些女生就服了林琴诗。相貌比不上她,学习比不上她,就连才能也差了这么多。加上林琴诗的平易近人,性格可爱。很快,就赢得了女生们的心。不仅如此,隐隐然,林琴诗已经成了女生领袖。很多女生,都开始主动聚集在她的身边,惟林琴诗马首是瞻。 更有一些性取向有问题的女生,竟然迷恋起林琴诗来。对她们来说,林琴诗已经是神一样的存在,完全值得崇拜和爱戴。 相比之下,男生们就要显得差劲多了。虽然一个个爱慕林琴诗爱慕得要死,却竟然没有一个胆敢出来追求她的。林琴诗也不是从不和男生来往,相反,她对待男生和对待那些女生是一样的。可是她实在是太漂亮了,漂亮到男生站在她面前竟会紧张慌神,手足无措。说句话,也是结结巴巴,辞不达意。这样的状况,别说向林琴诗告白了,就连正常交往,都需要极大的勇气。 转眼,林琴诗转学到二中已经两个月了。这一天放学后,沈言和往常一样收拾了书包就离开了学校。骑着他那辆永久牌自行车,很快来到了郊外的小景山。 在小景山一处无人的山林里,有一片空地,这里就是沈言平常练功的地方。每次沈言放学后来这里,总是要练上两个小时,等天黑了才回去。要是遇上养母周行工作忙不回家的日子,他还会练得更久。 把自行车停在树林里,沈言来到了这片空地。脱去了上衣,摘下了眼镜,活动了一下全身关节。深深呼吸几下,一套家传的拳法顿时呼呼打了出来。 这套拳叫做破风拳,走的是刚猛的路子。招招势大力沉,威力无比。只是,这仅仅是沈言家传武功的初级功夫,是用来打基础,练根本的。沈言常常遗憾父亲死得太早,让他没机会接触到家里的上乘武功。他所会的,也就是一些基本功。而且,由于父亲死得突然,他连这些基本功都没有学全。后来,还是他自己自我领悟,或者叫自己创造,才把父亲传了一大半的基本功夫弥补和完善。 这几年下来的苦练,现在他的基本功已经非常扎实。但不能学到更上乘的功夫,总是让沈言郁郁不乐,引为憾事。 这一套破风拳打完,沈言脸不红,气不喘,反而精力渐渐旺盛起来。马上,他又开始锻炼腿部功夫,一套追风腿法紧接着使出。 不知不觉,天已经开始黑了。想到今晚养母周行会回家吃饭,沈言这才恋恋不舍的停止了练功,穿上衣服准备回家。 推着自行车,他刚刚走出树林,忽然,他看到了一个人,顿时惊讶得停了下来。 此时已是晚春季节了,太阳即将落山,但天边的金色霞光,照得大地一片金黄。沈言面前是一个山坡,山坡上遍地都是五颜六色的鲜花。在这缤纷的花海中,有一个无限美好的身影正在奔跑着。 那是一位美丽无比的少女,左手捧着一束摘来的鲜花,奔跑中,一头秀丽的长发随风飘动,在万紫千红的花海中,说不出来的飘逸和美丽。 沈言还听到了一串银铃似的格格笑声,仿佛天地之间,仙音袅绕。 如此美景,如此美女,令本来对美丽事物有些迟钝的沈言也不禁有些看呆了。只是他心里也感到很奇怪,心想这都快天黑了,林琴诗到这里来干什么? 沈言的眼睛极好,虽然这少女离他很远,但他还是一眼认出她就是班里来的那个转学生林琴诗。当然,沈言平常戴的那副黑框眼镜看上去很厚,其实却是一副平光镜。小时候沈言曾经很不理解父亲明明眼睛不近视,却为什么要戴上这么一副笨重的平光眼镜?但现在他明白了,这副眼镜可以很好的隐藏自己,掩饰住练家子所拥有的精光。 赶紧从口袋里掏出眼镜戴上,推着自行车继续往山坡下走。沈言本来不想去和林琴诗打招呼的,可是这里实在是太空旷了,以至于林琴诗很快就发现了他。她先是微微一呆,等看清楚沈言的面孔后,忽然小跑着来到了沈言下坡必经的路边。 “你是……沈言同学吧?” 听到林琴诗叫出了自己的名字,沈言只好停下了脚步。此刻两人一个在坡上,一个在坡下,相隔也就三、四米远。沈言抬起了头,有些奇怪的看着这位美丽到令人无法直视的少女,心想虽然我和她是同学,但却从来没有说过话。她怎么会知道,我的名字叫沈言的? 第十四章 第一次说话 本来按照沈言的习惯,遇见同学来对他打招呼,他一般是不搭理的。可是林琴诗实在是太漂亮了,漂亮到沈言觉得要是不搭理她,简直就是一种犯罪。而且不管怎么说,沈言也是一个正常的男孩。对美丽之极的异性,一样会有本能的好感。 于是,虽然有些不习惯,但他还是破天荒的应了一句:“啊……你好,林琴诗同学。” 坡上的林琴诗在微笑着,她同样在好奇的看着沈言。关于这个男同学,她来到二中没多久就已经听人说起过了。按照别人的说法,沈言是一个怪人。在学校里,他几乎不和同学们说话,不管是上课还是休息时间,他总是一个人坐在位置上发呆。要说这个人是白痴吧,却也不见得。因为他的成绩在班里不好也不坏,比上不足,比下却绰绰有余。要说这个人不白痴吧,他却显得和别人是那么的不同。一个青春少年,整天一付心事重重,闷闷不乐的样子。还有,班里面,竟然没有人知道他的背景,家庭住址,兴趣爱好等等情况。仿佛这个人不是班里的同学一样。像这么一个不合群,甚至可以说孤僻的人,林琴诗也是第一次见到。 不过,林琴诗对沈言的认识,也仅仅于此。她才刚刚转学过来,不可能每个同学都熟悉。只是,在这个地方见到了班里的同学,仍是让她感到意外和高兴。她注意到沈言的自行车上还挂着书包,这表明他放了学后就来到了这里,并没有回家去过。这里都是小景山后山了,附近并无人家,他应该不是住在这里的。一时好奇,她便道:“你好,沈言同学。天都快黑了,你不回家来这里干嘛呢?” 沈言一时语塞,心里顿时有些后悔停下来和她打招呼了。是啊,这都快天黑了,我不回家到这里干嘛呢?总不能老实告诉她,我是来这里练功的吧? 正当沈言开动脑筋,想胡乱编个谎言蒙混过去时,却听不远处有人叫道:“小姐,时候不早了,我们还是回去吧?” 沈言抬头一看,却见山坡的上面走下来一个穿着男式西装的女子,短发,要不是身材还蛮苗条的,乍一眼看去还以为是个男人呢。 林琴诗也同时转过了头,看到走来的这个西装女子,她笑着道:“知道啦,我遇到了一个同学,打个招呼就走。” 说着,她把头转回来对沈言笑道:“她是我的私人司机兼保镖,管我很严的。对了,我就住在山上景山寺的后面,难得我们遇到,不如就去我家里坐坐吧?” 沈言一脸的尴尬,心想传说中林琴诗热情好客,没来多久就和同学们打成一片。现在看来这都是真的。我和她几乎不相识,也从来没有说过一句话,今天只不过偶然遇见,她竟然就邀请我去她的家。 虽然美女相邀,真的使人心动,但沈言根本就没打算和她深交。看到那个西装女子此刻已经走到了林琴诗的身边,正用警惕的目光冷冷的打量自己。沈言没来由的一阵不舒服,便道:“不了,我得赶紧赶回去,我妈还在家里等我吃饭呢。” 林琴诗也就是这么一说,见沈言拒绝,她也不以为意,微笑着道:“没关系,下次有机会再说吧。那,我们就明天学校见了!” 林琴诗的微笑,真的对男人有极强的杀伤力。沈言也不敢多看,急忙低下头来,嘴里含糊的道:“好的,再见!” 刚说完,沈言便推着自行车匆匆下了坡。来到了平地后,骑上车就走了。这是沈言生命中第一次和林琴诗说话,此刻,他并没有料到,这个女子,会在他以后的生命中占有极为重要的一面。这会儿,他还在庆幸那个西装女子出现的及时,使自己免得为了掩饰真相而撒谎。 不多久,沈言骑着车就回到了家。确切的说,这是他养母周行的家。沈言原来的老房子,自从父亲死后就一直空那儿了。周行一来怕沈言还住那儿会睹物思人,二来要照顾沈言的生活,所以在沈学儒死后不久,就把沈言接到自己的家来住了。 本来和周行一起住的还有她的妹妹周萍,沈言刚到这个家的时候,周萍才十八岁,是个高中生。对姐姐领养沈言并带回家来,周萍是十分不满,很有意见的。不过幸好没多久,周萍就考上了外省的一所大学,直接住校去了。后来大学毕业了,周萍马上又找到了工作。她讨厌这个姐姐的养子,为了眼不见为净,很快她又搬出了这个家,和她的大学密友徐晓旭合租了一套房子住在一起。 周行的家,也在城北。只是不是沈言家的那种木结构的老房子,而是现代的钢筋混泥土楼房。沈言刚刚在楼下停好了自行车,书包都还没有取下,就听到身后一阵汽车的刹车声。回头一看,却见是一辆出租车,车里有个女子正在掏钱付车费。 看到车里的这个女子,沈言顿时头皮一阵发麻,心里暗叫一声苦!急急取下了书包,低头就窜进了楼道。 只是他刚刚登上楼梯,背后就传来了那个令他害怕的声音:“沈言!看到我你跑什么?” 沈言只好无奈的停下脚步,不情不愿的转过身,看到养母的妹妹周萍正推开车门下来。心里不爽的想:这女人,平常都不回来的,今儿个来这里干什么? 不过,这句话,沈言可不敢说出来,只好脸上努力挤出了点笑容,道:“萍姨,今天怎么这么难得回来呀?” 第十五章 原因 周萍现在年方二十五岁,正是一个女人最黄金的年龄。明艳动人,美丽不可方物。尤其是她的身材,别说其他男人了,就连沈言看了也会产生一丝邪念。当然,这不是沈言害怕她的原因。要说以沈言现在的能力,也根本不应该怕她。可是天地之间,总是一物降一物的。周萍就是沈言命里的克星,遇上她,沈言只有乖乖投降的份,根本不敢做出任何反抗。 沈言到现在还清楚的记得,自己十二岁时来到这个家,是怎样暗地里被这个萍姨捉弄和整蛊的。从小就被这个女人欺负惯了,以至于长大以后变成了条件反射,落下了后遗症。一看到她,首先就气馁了三分。 周萍讨厌和憎恨沈言,一方面是因为不喜欢姐姐没嫁人就做了别人的母亲。另一方面,是因为沈言的到来打乱了她原来幸福安逸的生活。 周行周萍姐妹的父母死得早,姐姐又大了妹妹整整十岁。可以说,周萍几乎是周行一手带大的。在周萍的内心深处,姐姐不但是姐姐,还有一点母亲的意味。沈言忽然成为了姐姐的养子,对她来说,简直就是抢了她的母亲,夺走了本来只属于她的母爱。这让周萍如何接受得了?如何咽得下这口气? 还有,本来周萍在这个家里自由自在惯了。因为都是女人,所以她很小就养成了在家十分随便的习惯。而且,周萍还有裸睡的嗜好,穿上衣服,她就睡不着。沈言刚来时年龄虽小,好歹也是个男的。家里忽然多了一个男人……也叫男孩,这让周萍完全不自在,甚至是厌恶透顶! 最最让周萍气恨的是,沈言来了,自己的习惯却又一下子改不了。于是沈言住到家里第二天晚上,就发生了令周萍羞愧一辈子的糗事。 那天半夜周萍睡得迷迷糊糊之际,忽然感觉想要小便。昏昏沉沉爬起来,已经完全忘记家里住进一个男孩了。于是,她就这么浑身赤条条的开门出去走到卫生间。由于卫生间的门也没关紧,灯也没开。她毫无防备的就坐到了抽水马桶上,舒舒服服的开始方便起来。 只是,才方便了一半,她忽然听到身后边上似乎有人的呼吸声。一个激灵,周萍已经从迷糊中清醒过来。猛地转头一看,竟然发现就在抽水马桶和浴缸之间的那道不宽的缝隙里,靠着墙蹲坐着一个小男孩。 这小男孩当然就是沈言,这会儿瞪大了眼睛看着周萍,目光中尽是惊奇之色。只是在他的脸上,似乎还有两道清晰的泪痕,看样子就在不久前,他还偷偷哭过。 周萍一看到沈言,险些儿惊得就此晕了过去。这时候,她可是全身赤裸,而且还在小便啊! 刚刚十八岁的周萍,已经出落得十分成熟了。**娇嫩又坚挺饱满,柳腰纤纤,往下则是一个惊人性感的弧度。最令周萍气急的是,此刻她小便刚拉了一半,想停也停不下来了。只好气急败坏的一手捂住了胸部,一手指着身后的沈言,想要呵斥什么,却只能说出:“你……你……你……” 一时间,两人大眼对着小眼,气氛尴尬之极。最尴尬的,是周萍无法控制的滴滴答答声,仍在卫生间里清晰的响起。 虽然沈言这时候还只是个孩子,但周萍仍是羞愤欲死。涨红着脸,她一等小便拉完,屁股都没擦就气急败坏的逃出了卫生间,回到房间穿上衣服,便出来找沈言拼命。 这一闹,周行也被惊动了。出来后赶忙拦住了羞愤发狂的妹妹,又拉过沈言一问,才知道原来沈言半夜里思念父亲,又不敢惊动和他睡一个房间的周行,便悄悄起来躲到卫生间里哭泣。根本就没想到,周萍会在这个时候来上厕所,并还没穿衣服的。 了解了情况后,周行只好哭笑不得的劝妹妹算了,这不是沈言有意为之,要怪也只能怪她自己粗心大意。再说了,沈言还只是个孩子,被他看到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周萍当然不会就这么算了,碍于姐姐的袒护,明里她也就没再说什么,但此后暗地里,她无时不刻的想办法报复沈言,奇招怪计,层出不穷,让沈言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过的苦不堪言。 虽然遭到了周萍的虐待,但沈言是个很懂事,且早熟的孩子。他从来没有在养母面前告过状,对周萍的报复,他一直都是默默承受,从不反抗。 他觉得自己是一个男人了,没必要和一个女人斗气。再说了,自己的确是看到了周萍的裸体,他知道这对女人意味着什么。遭到报复,他觉得可以理解。 当然,这也是沈言第一次看到成年女性的身体。印象深刻,烙至灵魂。小小的心灵里,为之震撼和悸动。 这就是周萍为什么恨沈言,和沈言为什么怕周萍的真正原因。 后来周萍考上大学后,沈言的日子才好过了一点。一晃几年过来,周萍也不是当年刁钻古怪的高中女生了。虽然那些阴毒的报复整蛊不再继续,但多年养成的习惯,总让周萍时不时还要借故扭一下沈言的耳朵,或者冷不丁踢一下沈言的屁股。这会儿她刚下了出租车,就看见沈言鬼鬼祟祟的见到自己就跑。当下大喝一声,并大步向他走去。 沈言刚打了个招呼,周萍已经走到他的面前一把扭住了他的耳朵,恶狠狠的道:“看见我你跑什么跑?怕我会吃了你吗?还有,听说你每天放学后都很晚才回来。你都到哪儿去了?是不是去干什么坏事情?” 沈言明明可以轻松避开的,可是不知为什么他就是没避。反而假装很痛的哎哟大叫,吸着冷气道:“萍姨,萍姨,有话好说,可别动手啊!” 周萍哼了一声,手上又加了一分力道,气鼓鼓的道:“小小年纪就不学好,长大怎么得了?我姐也真是的,就知道惯着你,也从来不好好管管。看你这付没出息的样子,还有什么用啊?” 遇到了不讲理的周萍,沈言也只有自认倒霉。他在所有人面前伪装的冷酷和孤僻,到了周萍这里就全不管用了。被她扭着,他也只得狼狈万状的跟着她来到了三楼的家里。 家里周行早就听到了外面的声音,这会儿也已经开门出来了。看到妹妹扭着沈言上来,她又是好气又是好笑的,赶紧过来拉下了周萍的手,无不嗔怪的道:“小萍,你干嘛老是欺负沈言呀?行了行了,菜都快凉了,一起进来吃饭罢。” 见到姐姐出面,周萍这才放开了沈言,哼了一声,当先走进家里。沈言刚苦着脸揉起了耳朵,周行便走到了他面前,心疼的替沈言揉了起来,并柔声道:“沈言,累了罢?快去洗洗手,我们一起吃饭了。” 第十六章 照顾 沈言扶了扶眼睛,也只有感激的看了周行一眼。这么多年来,周行待他犹如己出。这番养育之恩,他都是记在心里的。只是因为不是亲生母亲的原因,一直以来,他们都很少有交流。沈言瞒着周行一些事情,周行也有秘密瞒着沈言。这种微妙的隔阂,让她们母子之间经常不能坦诚相待。 此刻的周行已经三十五岁了,但她是未嫁的处子之身,看上去并不显得人老珠黄,反而还保持着姑娘的婀娜和娇嫩。尤其是一身警服穿在身上,更是显得英姿飒爽,气质动人。 可是周行长得并不是很漂亮,至少和她妹妹比,根本就不是一个级别的。有时候沈言也诧异,都是一个母亲生的孩子,相貌怎么会相差这么大呢? 放下书包,去厨房洗过了手,这一家三口人就一起坐在餐桌边吃饭。说起来,这个家已经很久没有象这样人员到齐的吃过饭了。周行本来工作就忙,周萍更是很少回来。仔细算起来,还是沈言一个人自己在家吃饭的时间多。 刚刚坐下不久,周萍就开始问姐姐:“姐,今天你特意把我叫回来吃饭,是不是有事情对我说?” 周行笑了一下,道:“是啊,明天开始,我要去GD出差。而且,时间会很长。我走了,沈言没人照顾可不行,所以这段时间你回来住吧。” 周萍啊了一声,立刻摇头道:“不行!我没空!”接着她又道:“去GD出差?出什么差?” 周行淡淡的道:“有一个大案子,需要我们和GD警方合作调查。我是这个案子的负责人,所以必须去。我不管你有没有空,反正这段时间,沈言就交给你了。再过两个多月,沈言就要高考。他的学习任务很重,我们应该尽全力支持他。让你回来住,你就要安排好他的生活起居,让他能全付精力都投入到准备考试当中,明白吗?” 周萍一听气道:“凭什么啊?沈言又不是我儿子,干嘛这事落到我头上?” 沈言看到周行眉头一皱,脸色已经不好看起来,急忙插口道:“行姨,没事的,我自己一个人也行,就不要麻烦萍姨了。” 周萍也忙道:“就是嘛,沈言又不是小孩子了,难道还不能照顾自己吗?再说了,这又不是你第一次出差,以前那么多次他还不都是自己一个人过得好好的?” 周行沉着脸道:“这次不一样,我这个案子很复杂,搞不好一去就得一两个月。沈言再怎么说也是个孩子,这么长时间让他一个人在家,我不放心。还有,人这一辈子,高考是最关键的一道关。要是不能用全部精力去准备,考砸了怎么办?他是我们唯一的亲人,你能眼看着不管吗?” 周萍一时语塞,但心里又极不情愿,只好拿眼光去狠狠瞪沈言。沈言心里也是暗叫一声苦,心想周行虽然是好意,可周萍要是真的搬回来和我一起住了,我能安静的去备考才叫怪了。 想到这里,他不得不再次道:“行姨,真的没关系的。我一个人在家,反而能安心下来复习功课。萍姨平时工作也不轻松,就不要勉强她了。” 哪知周行根本就不听他们的意见,在这个家她是老大,她决定了的事,就没有人能阻止。吃了一口菜,周行道:“沈言,这些事你就不要操心了。往后两个月,你只管认真学习就好。尽你最大的努力,争取考好一点。” 接着,她又转头对妹妹不容分说的道:“吃完饭你就回去收拾一下,明天下午就给我搬回来住。这段时间,沈言的一切生活都要你负责。要是我回来以后听到你没好好完成任务,别怪我这个做姐姐的和你翻脸。” 周萍气得脸都绿了,积于姐姐的威严,又不敢跟她发作,只好恶狠狠的一直看着沈言,牙齿咬得格格作响。 沈言也只得苦笑,心想关我什么事啊?又不是我要你搬回来住的。难道你没看到刚才我也在反对的吗? 接下来,周行又问了沈言几句关于学习的情况,沈言一一答了,脑筋里却在急想办法劝周行收回成命。虽然自己和周萍的关系不好周行是知道的,可她不知道她妹妹简直是个虐待狂。小时候就看了一眼她的光屁股,后来为此遭了多少罪啊?现在你一走,留下我和她两个人,那还不要被她整死? 周萍心里也是不爽之极,姐姐竟然不容分说的命令自己回来照顾这小子,凭什么呀?这小子又不是你亲生的,连后妈你都算不上,干嘛要对他这么好?还有,你明明知道我在家里会很随便的,以前就不小心被这小子占过便宜,难道还要我再出丑吗?那时候他是个孩子也就算了,可现在他十九岁了,几乎是个成年人了耶! 这边这两个人一个气,一个急,都是对周行的决定不满意。唯独周行面无表情,不动声色的吃着饭。但他们各自的表情,都落在了周行的眼里。她心里暗自得意,心想这次可让我找到机会了。借这次出差,非得把你们现在这种不好的关系扭转过来不可。人在一起的时间长了,总会产生感情的。让妹妹尝试着去照顾沈言,说不定因此两人就会亲近起来。沈言这孩子很善良,我对他没有不放心的。就是小萍这孩子平时娇蛮惯了,倒是有点担心。不过,借此机会让她去体会一下什么叫爱护和关怀别人,说不定就能改变她现在这种自私冷酷的性格。这对以后她的工作和生活,也都有好处。 想到这里,周行这心念就更坚定了。吃过了饭,周行就把妹妹叫到了房间里,开始嘱咐她怎么照顾沈言的生活。沈言收拾了碗筷,就到厨房里去清洗。 不知道周行都对妹妹说了写什么,反正沈言最后看到周萍铁青着脸,气冲冲的从房间里出来就走了。 过了一会儿,周行也出来走到了沈言面前,温柔的笑道:“沈言,往后这段时间是你萍姨来照顾你了,你可不能再每天这么晚回来了哦。马上就要高考了,心也该收回来了。好好努力一下,别让我,和你父亲的在天之灵失望,好吗?” 第十七章 老房子 第二天早上周行就出差了,到了下午,周萍拎着一个包也搬回了姐姐家住。当然,周萍的心里是十分不情愿的。但碍于姐姐的命令,只好回来照顾沈言。 只是在周萍的心里,那这种不情愿完全转化成了对沈言的怨恨。她甚至都谋划好了,要在姐姐出差的这段时间里,一定要对沈言进行无微不至的“照顾”! 沈言对自己高考考得好不好,并不是很在意。他唯一感兴趣的,就是苦练家传的功夫。事实上,沈言自己也不清楚这么狂热的苦练到底有什么用。父亲曾经严令他遵守的那条家规,让他根本无法靠武技在这个世上生存。 可是在沈言的内心深处,仿佛就有这么一种预感。他总感觉自己这么做是必须的,有朝一日,一定会派上大用场。况且,这也是父亲唯一能够留下来的东西了。每当沈言独自苦练功夫,总是幻想父亲就站在他的身边看着他,指点他。只有在这个时候,沈言才能感到快乐和幸福。 所以,到了放学时间,沈言并没有急着回家,而是和往常一样,骑着自行车来到了小景山。 一切都和以前一样,等天快黑后,出了一身大汗的沈言推着自行车从树林里出来。还是那片开满了鲜花的山坡,他又看到了花海中的那位美丽的少女。 饭后出来散步,是林琴诗多年养成的习惯了。她全家刚搬到这里不久,小景山美丽的景色顿时让她流连忘返。这片后山开满鲜花的山坡,是她不久前刚刚发现的。作为天性爱花的女孩子,一见之下,立刻就喜欢上了这里。这几天,每当吃过晚饭后,她就会从家里步行来这儿,欣赏这一片美丽的景色。 只是,今天她似乎有了点烦恼,到了这里后,并没有象前几天那样欢快的采花奔跑。而是坐在一块石头上,默默的看着面前一丛五颜六色的鲜花出神。 夕阳几乎已经完全没入到远处的群山里了,天边的晚霞,映得这片山坡一片彤红。花儿美丽极了,但在万花丛中的这张脸蛋,竟然比鲜花还要娇艳百倍! 这女人,简直美得祸国殃民啊! 沈言的心禁不住又猛地跳了几下,用了极大的毅力,才把目光从她身上移开。他不想让林琴诗看到自己,免得没法解释为什么连续两天都在这里遇见她。 而且,他下意识的觉得最好不要去接近她,因为林琴诗美得太耀眼了。没有男人,能够在她的光辉下坚持不迷失心神。沈言至少还有点自知自明,他知道自己不可能会和这个女人发生什么。在还没有陷落之前,还是有多远避多远吧! 所以他没有选择从林琴诗面前下山回家,而是悄悄扛起了自行车,重新钻回树林,打算从另一面陡峭的山坡处下山。 但他的背影,还是让林琴诗看见了。虽然很远,她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心里微微感到有些奇怪,心想:“沈言同学怎么又在这里出现了?难道他的家真的就在这里吗?但是……那片树林里应该没有人住才对啊?” 沈言的身影转眼就消失在那片树林里了,林琴诗还在好奇,背后却传来了一阵脚步声。还是那个司机兼保镖的声音:“小姐,回去吧,夫人正找你呢。” 沈言没有回到现在住的家,而是来到了小时候和父亲一起居住的那幢老房子。从昨晚周萍怒气冲冲离开时的表情来看,他知道回去了必然会被她狠狠地报复一番。这个萍姨心胸狭窄,睚眦必报,他才没那么傻回去送死呢。 看着这幢破破烂烂的木房子,沈言低低的叹了口气。幼年时在这里度过的那些快乐时光,不知不觉在他脑海里回想起来。 自从搬出这里后,这几年沈言很少回来看看了。来一次,就会让沈言悲伤一次。这种悲伤,是回忆快乐的悲伤,是失去快乐的悲伤。 周行也劝过沈言尽量不要回来,她说这房子不吉利,最好还是把它卖了。沈言没有听养母的,但他却也真的就很少回来了。 房子里阴深深,空荡荡的,除了满屋的灰尘和蜘蛛网,别的就没什么东西了。几年没人住,水电也早就被停掉。沈言开门进去后,一股扑鼻的霉烂味顿时迎面而来,让人闻之欲呕。 此刻天已经全黑,阴森的屋子里,更是几乎不能辨物。沈言本想进去看看的,但看到这付情景,倒是犹豫了一下。 不过,他还是进去了。先是闭了下眼睛,等他重新打开后,黑夜中的物体已经能看得清清楚楚。这是父亲传授给他的一项本领,只要不是全无光线,就能在黑夜中视物。 说实话,沈言也不知道今晚来这里干什么。但他不想这么早回另一个家,又没别的地方去,不知不觉就就来到了这里。 沈言记得上次自己回来,那是在两年多以前了。那时候,这幢老房子还没有象现在这样破旧,霉烂味也没这么严重。此番看到这里几乎成了阴曹地府,不禁让他心里感慨万千。 也许,是该找个时间好好把这里打扫一下,要不然回来后,还真没处下脚啊! 沈言一边感慨,一边慢慢走到了楼梯处。挥手拂开一张垂挂下来的蜘蛛网,伸脚踏在了木制的楼梯上。 只稍稍一用力,楼板立刻发出了咯吱咯吱的呻吟声。沈言苦笑一声,心想这么多年没有维修过了,搞不好现在人走上去,随时都可能踩断木板的吧? 他慢慢的吸了一口气,身体忽然似乎轻了一些。小心翼翼的,一步一步踏着木板上去了。 沈言只会一点粗浅的轻功,他记得小时候见过父亲轻轻一跃,就跳上了一颗三米高的大树。但他不会,父亲说他年龄还小,只能先打下扎实的基础以后再学。 父亲死了,沈言永远也不可能象父亲一样身轻如燕,来去自如。 幸好,楼板虽然咯吱咯吱作响,倒也没真的有断裂的。很快,沈言就来到了二楼。推开自己以前住的那个小房间,里面早已经物事全非了。那张曾经睡了十二年的小床倒还在,只是灰尘满面,破烂不堪。一边角落里,有一个纸板箱。沈言知道里面放着一些他那时候的玩具或者别的什么,但这么多年过去了,他都有些记不起里面具体放了些啥。 沈言默默地站在门口,静静的看着这个小房间。孩提时代在这里度过的日日夜夜,一一如放电影似的在他脑中显现。 不知不觉,又是轻轻一声叹息从他嘴里发出。 这个家,早就不是当年的那个家了。 他又感到了有些悲伤,还有点意兴阑珊。 回忆过去没意思,还是离开这里吧。再说了,自己晚饭还没吃呢,这儿也真感到饿了。虽说回到另外一个家少不了要受到那个女人的欺负,但那里至少还有一个家的样子。 沈言转过身来,准备就这么要走了。可是刚刚走回楼梯口,他忽然又停住了。转过头来,他看向了以前父亲住的房间。 第十八章 和大衣柜较劲 沈言父亲的房间,要比沈言自己的那个小房间大了一倍不止。在沈言的印象当中,父亲总是不许他晚上睡觉以后进去吵他。他说他有神经衰弱症,一旦被吵醒了,那就会一个晚上睡不着。 沈言是个孝顺的孩子,所以自从懂事后,不管发生了什么,都没有去打扰过父亲睡觉。就算半夜起来上厕所,也尽量轻手轻脚的,不敢惊动父亲的睡眠。 现在想起来,就算想去打扰父亲,也没有这个机会了。 沈言忍不住鼻尖一酸,不禁又有些悲伤了起来。父亲的死,就好像是昨天发生的事一样。到现在,沈言还是无法相信,拥有一身惊世骇俗武功的父亲,竟然会突然心脏病发作死了。那时候的父亲还正当壮年,连四十岁都不到啊! 小时候沈言虽然崇拜父亲,但并没有意识到父亲的武功有多高。那时候他天真的认为,只要自己长大了,自然就会和父亲一样厉害。 但随着他年龄的增大,对武学的理解越来越深时,才深深的体会到自己与父亲的差距,简直是那么遥远,那么的望尘莫及。 当年父亲传授他功夫时偶尔显露出来的威力,现在沈言回想起来,都觉得是那么的惊奇和不可思议。为什么明明同样普通一招,自己苦练到现在也没见有什么威力,但父亲就可以开碑裂石呢? 武学这一道,果然是博大精深啊! 只是,父亲死了,沈言永远也没有机会拥有父亲一样的威力了。光光靠苦练父亲传授的哪一点基本功,怎么可能达到那样的境界? 不知道为什么,沈言还是走去推开了父亲房间的门,慢慢走了进去。父亲死后不久,把悲痛转化成苦练武技信念的沈言曾经翻找过父亲所有的遗物,希望能找到父亲有关武学修炼的一些文字或记载。但他失望了,翻遍了父亲所有的笔记,讲义和书籍,沈言从来没找到过哪怕写有关于武技的一个字。从这些遗物里,完全看不出沈言父亲会武功,而且非常厉害。 难道,沈家的家传武功,真的是以口相授,绝不留文字的吗? 父亲死了,那流传了上百年的家传武技,不就从此失传了吗? 对于这点,沈言非常的不解和遗憾。 沈言知道自己家几代单传,加上连年的战祸和****的社会环境,到了爷爷这一辈已经已经没有旁支了。爷爷死得很早,也只有父亲这么一个儿子。可以说,到了父亲一死,沈家的武技从此绝大部分已经失传,这世上再也没有人会了。沈言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家到底是什么流派,属于哪一门的武功。等沈言稍稍长大后,也曾经查阅了大量的书籍,翻遍了各种记载,就是没找到过关于自家武学流派的丁点记录。 到了后来,沈言实在找不到办法,也只好放弃了。也许,那条严禁沈家子弟在外显露武功的家规,是造成没有记录的原因吧?但为什么要有这条家规呢?学了一身本领,却不能拿来用,那这种武技学来又有什么意义? 难道,仅仅是为了强身健体吗? 父亲的房间,依然还是和两年前一样,到处是灰尘和垃圾。靠着墙角放着几个大纸板箱,沈言知道里面放着父亲留下来的一些书籍和多年教学的讲义。除此之外,父亲就真的没什么东西留下来了。 沈言的父亲一生节俭,就连衣服也没有几件。那点工资除了拿来养家糊口,基本上都用来买书了。这里的六个大纸板箱,倒是有四个是拿来存放父亲一生所购买的书籍。 轻轻的打开其中的一个纸箱,看到里面整整齐齐摆放着两大叠书,沈言心里又充满了对父亲的怀念和追思。虽然沈言对看书不感兴趣,但这么多书,他也从来没想过要卖掉或舍弃,毕竟这都是父亲一生的最爱啊! 抚mo了这些书籍良久,沈言又打开了旁边的一个箱子。刚一打开,却听吱的一叫,里面有一个黑乎乎的东西一样子窜出来,踩着沈言的手背就闪了出去。 沈言一个不妨,倒吓了一跳。但很快的,他马上反应过来了,这是一只老鼠! 眼睛一瞥,他已经看到这只老鼠已经飞快的钻入了靠在左边墙的大衣柜底下,就此身影不见。本来沈言也没怎么在意,一个久无人居住的房子里,有一只或几只老鼠太正常了。可是……他忽然想到这只老鼠是从纸箱里跑出来的,难道…… 他心中一紧,急忙扒开了箱子里的书籍一看。果然,在他的夜视眼下,最低下和中间部分的很多书都已经被老鼠咬得破破烂烂,惨不忍睹了。 这些书,可都是父亲生前的宝贝啊! 虽说这也是沈言保管不善的后果,但沈言还是把怒火发到了这只可怜的老鼠身上。 “妈的,竟然吃我父亲留下来的书,瞧我不一脚踩扁了你!” 沈言立刻走到了那只老旧的大衣柜前,先是狠狠一脚踹在了大衣柜上,准备把那只老鼠吓出来后,立刻踩得它血肉模糊。 可是,砰的一响后,大衣柜都震动了一下,下面却没有老鼠的影子窜出。 “嘿,你这老鼠还挺狡猾的嘛,知道出来会死,就窝在里面不动了是不是?” 沈言倒是有些佩服起这只聪明的老鼠起来,转头左右看了看,发现在一边角落里放着一把破旧的扫把。他立马走过去,也不顾扫把多年不用,早就肮脏不堪了,拿起来,就回到大衣柜前一矮身把扫把捅了进去。 奇怪的是,任沈言扫把怎么左右横扫,既没有老鼠的影子窜出,也没碰到老鼠的身体。沈言呆了一下,心想难道老鼠早就跑了?不可能啊,以我现在的听力和感觉,这老鼠只要一动,怎么可能让我发觉不了? 那么,是从哪个缝隙里,钻到大衣柜里面去了? 沈言一时兴起,誓要把这只老鼠灭了才肯干休。当下不顾大衣柜上满是灰尘,一把就拉开了面前的柜门。 马上,一股更浓重的霉烂味从大衣柜里飘了出来。里面早就空无一物了,在沈言的夜视眼下,别说老鼠,就连蟑螂也没有一只。 “咦?这就奇怪了,大衣柜里都没有,那这老鼠去哪儿了?” 一时间,沈言更是惊奇了。难道这老鼠竟然把墙壁破了个洞,直接跑到外面去了?一时好奇,沈言就想看看这个洞在哪里。下次来就在洞口放个捕鼠器,哼哼,让它来得去不得! 走到大衣柜一侧,沈言伸手抵在柜板上运劲一推。大衣柜格格一响,竟然纹丝不动。沈言一呆,又加了三分力再推,还是没有移动。 不会吧?虽然这大衣柜好像是红木做的,非常沉重,但我这一推之力少说也有两、三百斤,怎么可能连动都不动一下? 恼火了的沈言这下发了狠劲,两只手都抵在了柜板上,运气全身的劲力,再次猛力一推。这下,不但大衣柜格格乱响,就连墙壁都开始跟着响动了起来。 沈言终于感到了不对,难道这大衣柜和墙壁是连在一起的?不可能啊,这又不是现代的组合家具,干嘛要和墙壁固定在一起? 看了看大衣柜和墙壁之间,虽然紧密相贴,但还是可以观察到有一条细缝的。这就说明,大衣柜和后面的墙壁可以分离,那为什么推不动? 想到这里,沈言灵光一闪,心想推不动可以搬嘛。我怎么这么笨呢? 抓牢了大衣柜下的一只支脚,一手扶着柜面,沈言再次运起劲力向外一搬。只听嘎嘎一声,沉重的大衣柜终于动了。只是移动不了两寸,不知卡到了哪里,竟然再次动不了分毫。只有大衣柜和墙壁的相贴处,不断传来格格的声音。 沈言真的火了,想自己从小就苦练力量和武技,这么多年练下来,难道连这么一个木头做的柜子都搬不动吗? 发狠之下,他都已经忘了自己原来只是要打老鼠的目的,反而和这个大衣柜较起劲来。深吸一口气,腰腿手猛然一起发力。只听又是嘎嘎两声,接着大衣柜后发出了客嚓一响,似乎是什么木板之类的东西断裂了。 然后,大衣柜顿时轻了好多。也没费多大劲,就顺利的移了开来。 沈言这下也有点后悔了,不管这么样,这个大衣柜也是家里唯一的一件古董。要是让自己就这么破坏了,是不是太对不起死去的父亲一点? 直起腰来,沈言看向了搬开的大衣柜后面,想看看到底是什么地方被自己弄断了。但忽然间,他呆住不动了,一张脸,满是惊讶和奇怪的神色。 他看到,就在大衣柜后面的墙上,此刻竟然破了一个非常大的洞。而且,洞后漆黑一片,就算他拥有夜视的能力,也看不清那后面是什么。 奇了个怪了,墙壁后面不就是房子外面了吗?怎么看上去,好像……还有一个房间? PS:下周三江推荐,我会开始加速度的。这几天家里事情太多了,影响了我的写作,不过总算已经过去了。喜欢这本书的朋友,新的一周又已经来到,为了保持目前的新书榜排名,请你们慷慨的投出手里的推荐票吧,谢谢! 第十九章 传奇人物 市人民捕获杀人嫌犯。下面的报道大意是说,市内某小区发生了一起杀人案,经过警方侦破,锁定了一个名叫李国久的杀人嫌犯。 但等警察准备逮捕这个人时,他却已经失踪了。本来警方立刻控制了本市的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和各条出市关卡,集中警力展开全市搜捕时。 到了晚上,忽然警方接到了一个匿名电话,说杀人嫌犯此刻就在市内某某地,请立刻前去拿人。 警方赶去一看,果然看到杀人嫌犯李国久被人五花大绑的捆在地上,额头上还贴着一张纸条,上面龙飞凤舞的写着三个字:不留名! 报道的最后,夸赞了一番侠盗不留名又为市民做了一件好事。然后又津津乐道了一番这位侠盗的一些事迹。 但沈言不明白,父亲把这篇报道剪下来保存干什么?难道这位有名的侠盗是父亲的朋友或者偶像? 关于侠盗不留名这个人,沈言从小就知道的。从晚清时期,本市就已经有侠盗不留名的传说了。 据说这位侠盗轻功盖世,来去如风。专门盗取那些贪官污吏收刮来的民脂民膏,救济那些穷苦的百姓。 遇到不平之事,不留名也会挺身而出,为老百姓伸张正义。一时间,获得了民间百姓的一致爱戴和支持。 当然,也遭到了那些当权者的痛恨和通缉。只是这位侠盗不留名本领高强,又行踪不定,那些当权者费劲心机,却从来没有抓到过他,反而时时被他戏弄,留下了许多脍炙人口的传奇故事。 最稀奇的是,这位侠盗好像不会老似的,从晚清时代,一直到新中国诞生前,他都活跃在夜晚的城市,惩治邪恶,帮助弱小,和那些贪官污吏,奸商恶富作斗争。 但新中国成立后,这位传奇侠盗忽然就销声匿迹了。所有的人都以为,这位侠盗不是死了,就是已经洗手不干。 一代传奇人物,就此退出历史的舞台。 《不留名》第十九章 传奇人物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二十章 天大的秘密 到了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正当人们已经忘了这位传奇的侠盗时,不知那一天晚上,不留名忽然重现江湖,继续活跃在夜晚的都市。他又开始惩奸除恶,为百姓伸张正义了。每次他出现后,总是和以前一样留下一张纸条,写上了不留名三个字。一时间,整个城市街头巷尾,报刊电视,纷纷都在议论起这个人物来。大多数人都认为这个侠盗是正义的,他所做的事,都是惩强扶弱,帮助百姓。但政府却不能容忍这种目无法纪的行为。一开始,政府还公开要求不留名停止这种私人行动,向政府自首。可是不留名根本不予理会,还是我行我素。后来不留名连着打击揭发了政府里的两个贪官,并把他们的贪腐证据公诸于世,用舆论,逼得政府不得不严惩了这两个贪官。 虽然这也是好事,但这种无法无天,不受约束的行为同样惹恼了政府。不留名,再次成为政府通缉和抓捕的对象。不过,只要是正义的人士,都知道侠盗不留名做的都是好事,真要把他抓住了,反而会激起民愤和舆论的谴责。所以,那些受命追寻抓捕侠盗不留名的警察,从来都没有认真去执行过。很多线索,他们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放过了。到了七年前,侠盗不留名忽然再度消失,从此再也没有出现过。至始至终,都没有人知道他到底是谁。他是死了,还是洗手不干了。 沈言所知道的侠盗不留名,就只有这么多。这还是他道听途说听来的,也不知准确不准确。此刻看到父亲收藏的这些关于侠盗不留名的报道,忽然想起了他现在的养母周行,以前不就是负责抓捕不留名的专案组组长吗? 难道这些东西是周行的?周行的东西,为什么要放在这里? 沈言貌似迟钝,其实是个极聪明的人。恍然间,他似乎已经感觉到了什么。抓起一把碎报纸,看到果然都是些关于侠盗不留名的评论和报道,接着,他又扒开了最上面的这层报纸碎片,一件蓝黑色的运动服出现在沈言的眼前。 沈言颤抖着手,慢慢的捧起了这件运动服。在他的记忆里,似乎从来没见过这件衣服。但几乎是一瞬间,他就肯定这件衣服是自己父亲的。因为这是一件男式的运动服,周行那瘦小的身躯,根本不合适穿这么大的衣服。 衣服下面是同样颜色的裤子,裤子旁边,是一双男式的黑色运动鞋。还有一双黑色的皮手套,就放在运动鞋的上面。 沈言的心一紧,忽然拉下了手里运动服的拉链,把整个衣服打开一看。果然,里衬是纯黑色的。 不,这不是里衬,反过来,就是一件黑色的衣服! 沈言心剧烈跳动起来,仿佛一个天大的秘密,此刻即将揭晓。他马上取出了手套和鞋子,看到箱子最低下,静静的摆放着一个围棋罐子和两本黑色封皮的笔记本。打开围棋罐子的盖,里面装的不是围棋,而是一颗颗细小圆滑的鹅卵石。 沈言知道,传说中的侠盗不留名不但轻功盖世,而且有一手飞石神功。挥手间,疾如闪电,百发百中。很多试图抓获他,或者想要杀死他的人,都是被这些小小的石头打倒,根本躲不开去。 看到这些石头,沈言忽然腿一软,一屁股就坐在了地上。 他的心理面现在只有一个念头,难道我父亲,就是传说中的侠盗不留名? 这个发现,太让他震惊了,以至于很长时间,沈言都回不过神来。不知过了多久,他忽然全身一颤,似乎已经从震惊中醒来。飞快的抓起放在围棋罐子旁边的其中一本笔记本,打开一看。只见第一页上,就有父亲那熟悉的苍劲字体: 沈言吾儿,如果你能看到这行字,说明我已经死了。人这一生,本来短暂,但求事事无愧于心,或能造福于民,那么就算死了,也无遗憾…… 看到这里,沈言鼻尖一酸,眼泪已经控制不住的滚滚而下。 夜,已经深了。周萍在客厅里烦躁的走来走去,不停的看着腕上那块新买的手表。 “都已经快十一点了,这臭小子竟敢还不回来!哼!就是要和我对着干是不是?好,我倒是要看看你到底要不要回来。有本事,今晚你就野在外面过夜,那我就佩服你有胆量。” 周萍一边咬牙,一边恼火万分。虽然今晚她已经准备了很多“照顾”沈言的办法,但倒也老老实实的做好了饭等着他回来吃。不喜欢归不喜欢,但沈言怎么样也是姐姐的养子。捉弄可以,饿肚子还是不行的。 周萍不是个心肠狠毒的人,她只是不喜欢和看不惯这个所谓的外甥而已。想到当年光屁股拉小便被他看到的羞耻,就算已经过去七年了,现在想起来还是令她羞愤交加。就是这个原因,造成她心理有了障碍,直到如今还不能和男人正常交往。 她害怕男人看到她的裸体,每一个男人看她的目光,她都会想起小沈言看到她身体时,那充满了好奇和惊讶的眼神。在她看来,那是邪恶和肮脏的眼神,是不怀好意,充满了罪恶的眼神。 所以只要有男人用不管是欣赏或****的目光看她,总是令她厌恶和反感。这就造成了她现在都二十五岁了,还从来没谈过男朋友。就算喜欢的男人,也从来没有过。 于是,冷美人,带刺的玫瑰,同性恋等等外号和传闻,就这么给传开了。 这一切,都是沈言造成的!在周萍的心里,自然就把沈言当作了罪魁祸首。所以她的报复,这么多年了,就从来没有停止过,也从来没满足过。 但这些还不是最令她气恨的,她最气恨的是自己不管怎么报复沈言,不管用什么手段,沈言却总是一付逆来顺受,受尽欺凌的样子。虽然他从来不把被周萍报复欺负的事告诉养母周行,但这些事,又岂能瞒得过周行的眼睛? 于是在周萍姐姐的眼里,周萍成了一个恶毒的姨娘,不可理喻的女人。每每私底下,少不了要狠狠训斥妹妹。 这一训斥,又增加了周萍的气恨。可是那小子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欺负得他狠了,有时候就连周萍自己也觉得过分。最让周萍受不了的是这小子不但不反抗,反而表情和态度,都让周萍感觉这是他不屑于反抗。在他的眼里,那是无知女人的刁蛮和胡闹,根本用不着理会。 周萍宁可和沈言吵起来甚至打起来,也比这种冷淡的无视强! 凭什么呀?你看到了人家最羞耻的事,居然还敢无视我?好歹,我还是你的姨娘呢! 正当周萍已经等得不耐烦,就想收拾一下回自己的公寓,再也不来管沈言时。却听门口传来了钥匙插孔的声音,沈言回来了。 周萍再一次看看时间,十一点都过了三分钟。哼哼,姐姐一走,你以为你就可以轻松和放飞啦?回来得正好,今天晚上,我绝对要让你再也不敢无视我!嘿嘿! PS:咦?我的新书排名居然掉到第五名去了。朋友们,加把劲投票啊!新书需要大家的支持,好歹让我保持住上周的排名不是? 第二十一章 疑问 沈言一回到家,就看见周萍双手叉腰,对自己怒目而视,一付要兴师问罪的样子。他知道自己回来得晚了,这个小姨可不比养母,没这么容易就放过自己的。 换了平时,他大不了假装无能的被周萍欺凌一番,消了她的气也就算了。可是今天他根本没有这个心情,只想回到自己的房间,好好研究一番父亲留下来的这两本笔记。 于是,没等周萍开口说什么,他直接就打了个哈欠道:“啊,好困!萍姨您来啦?我去睡觉了!” 说着,他背着自己的书包,脸也没洗,牙也没刷,就这么走过周萍的身边,直接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周萍一时间反倒楞住了,等她清醒回来,沈言已经关上了房门不见。她霍然一个转身,看着沈言那紧闭的房门,胸中一口气堵在那里,差点没憋死她。 “什么?你……你……你在外面野到现在才回来,解释和道歉都没有一句,就这么睡觉了?” 周萍在外面憋得抓狂,沈言一回到自己的房间,立刻就从书包里取出了父亲的两本笔记本,躺在床上仔细的看了起来。 这两本笔记,一本是父亲对自己侠盗生涯的详细记载,一本就是沈家武技的修炼方法。沈言如获至宝,心情激动。他知道,有了这两本笔记,他就可以彻底的了解父亲的过去,也可以修习自家的上乘武功了。 在他的记忆中,父亲是个平时不声不响,温文尔雅的人。有一身惊天动地的本领,却甘做一个普通的人民教师。这让沈言很不理解,也感到非常疑惑。但知道父亲原来就是那传奇侠盗不留名时,沈言恍然大悟了。 这个发现,让沈言又是兴奋,又是自豪。在父亲留给沈言的那段话里,解释了为什么要极力装扮成普通人的原因,说明了隐瞒沈家武功的重要性。述说了沈家几代祖先都是侠盗不留名的历史,阐述了先辈们作为侠盗的宗旨。最后,父亲告诉沈言,这种生涯极其危险,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身死或者入狱,为了不至沈家的武技从此失传,所以将全部沈家武功的修炼方法记录下来,以防万一。 怀着崇敬和激动的心情,沈言首先打开记载着父亲侠盗生涯的这本笔记,顿时,父亲这传奇光辉的一生,毫无保留的展现在沈言的面前。 这一晚,沈言根本没睡,直到天都大亮了,才把这本笔记看完。这时候沈言才知道,父亲看上去是个老古板,其实他是个非常幽默的人。这本笔记里随处可见父亲风趣的文字,有时候看着看着,沈言都会忍不住笑起来。特别是后来有一段,记载着女警察周行通过一点点蛛丝马迹,开始怀疑父亲就是侠盗不留名,并监视他,纠缠他,最后反而爱上他的情形。那字里行间的无奈,苦恼,哭笑不得,头大无比的情绪,看得沈言忍俊不禁,呵呵大笑。 不过,这也让沈言心里产生了一丝怀疑。看到这里,沈言已经明白养母周行也是知道父亲是不留名的人。那为什么父亲死后,她不把这些事告诉自己呢? 沈言已经肯定,周行必定知道老房子里有那个密室。因为从那个箱子被包裹保护可以看出来,父亲死后,这些东西都是她收拾整理的。这两本笔记,周行必然也都看过。那么沈言从小就被父亲传授武技的事,想来她也是知道的。她不把这事告诉沈言,不让他看到这两本笔记,不是成心让沈家的武技从此失传吗? 还有,在记载父亲侠盗生涯的这本笔记最后,父亲写道就在本市,发生了几起婴儿失踪案。警方调查毫无头绪,父亲决定自己亲自去查。写到这里,笔记就此终止,再无下文了。看看记录的时间,正是七年前父亲死的前一天晚上。 那么,父亲死的那天晚上,他去调查了吗?如果去了,那他遇到了什么?为什么,就在这天晚上他心脏病突发死了? 父亲,真的是因为心脏病死的吗?那时候沈言年龄虽小,却也记得从没听说过父亲心脏有毛病。这么强壮的一个人,怎么会突然就死了? 还有,那天晚上养母周行就和父亲在一起,她说她亲眼看见父亲突然身体不适,没过多久就不行了。这是真的吗?会不会这是周行的谎言? 如果是谎言,那周行为什么要对自己撒谎?这和周行不让自己知道父亲是侠盗不留名,不让自己看见父亲留下的笔记有没有关联? 一串疑问,连着在沈言心里产生。他甚至想到,会不会就是周行害死了自己的父亲?可是一会儿后,他就把这个疑问排除了。 在这七年中,周行不但收养了他,而且待他犹如亲子。在父亲的笔记里,也可以看出周行对父亲的深爱。而且,周行为人正直,嫉恶如仇。这样的人,断不会去害自己的爱人的。 那么,是什么原因,要让周行对自己隐瞒这些事呢? 现在周行远在广东,要搞清楚这些,只有等她回来了。 看看父亲生前戴的那块上海牌老手表,已经是早晨快七点了。沈言把两本笔记本放回书包,开门走出了房间。 客厅里静悄悄的,表明周萍还在睡懒觉没起来。看到餐桌上还放着昨晚她做的饭菜,沈言的嘴角忍不住显出了一丝微笑。 这个萍姨,都这么大了还像个小孩子,就七年前的那点破事,到现在了她还耿耿于怀。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小时候还不觉得怎样,现在长大了回想起来,才知道她确实是惊人的性感和美丽。哎呀,那美妙之极的臀部曲线,实在引男人产生犯罪心理。 其实,沈言知道周萍的本性不怀,就是小姐脾气严重,又特别小心眼了一点。这么多年了,沈言看在养母的份上,不管周萍对他多凶,总是让着她,顺着她。谁叫自己不小心看到了那一幕呢,又谁叫她名义上是自己的姨娘呢? 端着菜,沈言到厨房里热了,然后自己匆匆吃了一碗泡饭。看看时间差不多,就背起了书包,走到周萍的房间敲了敲门喊道:“萍姨,我上学去了。饭菜都已经热好,一会儿您起来后就可以吃的。” 说着,不等周萍回答,他赶紧跑到家门口开门出去。要是等周萍出来,他知道自己又得遭殃。 虽然一个晚上没睡,但沈言仍是精神奕奕,毫无疲乏。知道了自己父亲就是转说中的侠盗不留名,又得到了父亲留下来的家传武学。到现在沈言还兴奋不已,激动难耐。他甚至都等不及上学了,只想立刻就去小景山树林里的那片空地,好好钻研一下沈家的上乘武功。 他还幻想着,有一天自己也能和父亲一样,穿上那套夜行服,纵横夜晚都市,惩奸除恶,侠名远播。 想到这个,他浑身的热血都开始沸腾起来。 骑着那辆破旧的自行车,不多久,就要到二中的校门口了。这时候,街上三三两两的,已经有不少二中的学生赶来上学。 沈言下了车,因为在校园里,是不允许骑车的,只能推车进去。脚刚刚落地,就听身后叭的一声汽车喇叭响,接着一辆车就停在了他的身边。 沈言还没回头,就听见一个刚刚走过来的男同学惊叫道:“哇噻,劳斯莱斯耶!” 劳斯莱斯?什么东西? 好奇之下,他转头一看,却见身边停着的这辆车闪闪发光,耀人眼神。看上去华贵气派,却样式古董。对汽车品牌一窍不通的他虽然不知道这是什么车,却也看得出这辆车的高档和尊贵。 这时一个女司机已经下车来了,飞快的走到车后面打开车门。接着一个美丽到令人无法呼吸的少女跨出车来,只微微一笑,仿佛天地间所有的颜色都暗淡无光了,只剩下她那无与伦比的夺目光彩。 沈言不争气的心脏狂跳两下,心想这个女人,怎么可以美到这种地步,还让不让人活了? 走下车来的,当然是二中第一美女,不,应该是本市第一美女林琴诗。沈言甚至认为,搞不好林琴诗都是全国第一美女。象她这样的美丽,简直是祸国殃民啊! 林琴诗刚刚下车,第一眼就看到了沈言。让所有美丽的鲜花都羞涩的微笑浮现在她脸上,用百灵鸟都自惭形秽的声音招呼道:“你好,沈言同学!” 第二十二章 林琴诗的烦恼 林琴诗实在是太美丽了,就连一贯对同学的招呼置之不理的沈言,也觉得要是不回应一下,简直是天理不容。 可正当他想开口回应时,却听不远处有人叫道:“林琴诗!” 接着脚步声起,有两个俏丽的女同学奔了过来,围住林琴诗就开始东问西问。她们眼睛里都亮着星星,崇拜的表情一览无余。 “林琴诗,今天你好漂亮哦,这件衣服是什么牌子的?” “林琴诗,你真的好气派耶。前两天还看到你坐奔驰来的,怎么今天就换成劳斯莱斯了?” 象这种场景,林琴诗也不是第一次遇到了。当下微笑着和这两个同学打招呼,并回答她们的问题。没过多久,又有三、四个女同学看到了林琴诗,纷纷过来围住她问长问短。林琴诗在二中名气太大了,不管是哪个年级,都有崇拜她的fans。无论林琴诗走到哪里,都会引来百鸟朝凤。 沈言只好苦笑一声,默默的推着自行车走进了校园。他知道林琴诗对待每个同学都是一样的,那声招呼,并没有别的含义。看来自己定力还是不够啊,对待美女,总是不能视而不见呢。 枯燥无味的一天校园生活终于过去了,老师刚刚宣布下课,沈言就第一个冲出了教室。对他来说,这一天早就在盼望着此刻了。那本笔记里记录的沈家上乘武功,就像有生命一样在无时不刻的召唤着他,让他急不可耐的就想立刻投入到浩瀚的武学世界。 沈言急匆匆的身影,落在了还坐在座位上的林琴诗眼里。对这个男同学,她开始有了一点点好奇。因为她知道,在小景山的那片树林里,绝对是没有人家的。那为什么会连续两个傍晚,都会在那里遇见他呢?看沈言这急急忙忙的样子,难道今天又会去那里吗?他去那里,到底干些什么呢? 不过,她也仅仅是好奇而已。并没有想去寻根究底,找到答案。而且就在这会儿,两、三个崇拜她的女生已经围过来了。说好了,今天要带她们到家里玩玩。这些女生,也都想乘坐一下那辆劳斯莱斯,尝一尝当豪门千金的滋味。 坐上了劳斯莱斯的女孩们兴奋极了,不停的看看这里,摸摸那里。叽叽喳喳,七嘴八舌的问许多幼稚的问题。林琴诗只是微笑,让她的司机兼保镖郭霞来解答她们的问题。虽然她在微笑,但其实她心里心事重重。马上就要高中毕业了,她的父亲要她去美国哈佛大学念工商管理。回来后,好接手继承家里那庞大的商业帝国。 但她其实对这些根本不感兴趣,她的理想是成为一名伟大的女钢琴家,为此她从小就痴迷于钢琴艺术,并立誓要为理想努力一生。 可是,同时她又是个极孝顺的女儿。从小到大,几乎没有做过违抗父母意愿的事。她也知道,自从母亲生下了她后,就失去了生育的能力。她曾经有过一个哥哥,但不到三岁就夭折了。如果她不来继承家业,那林家就没有人能继承了。虽然现在父亲还不到五十岁,正当年富力强。可是总有一天他会老的,要退休的。到了那时,父亲一生创下的这庞大的基业,能交给谁去管理呢? 林琴诗不想放弃自己的理想,也不想违背父亲的意愿。这个难题,这两天一直在困扰着她,让她左右为难,无法取舍。 劳斯莱斯平稳的行驶着,慢慢的,已经开到了小景山的盘山公路。当车子绕到后山时,林琴诗无意间看出窗外,看到山谷底下有一个人骑着一辆自行车,正颠簸而行。瞧他去的方向,正是自己平常爱去的那片开满了鲜花的山坡。 林琴诗忽然心里一动,忙将脸贴近了车窗仔细一看。虽然隔得远了,但她还是一眼认出,山谷下那人正是这两天都遇见的同学沈言。 她不禁笑了起来,心想这人果然又来这里了。现在看来,他应该是每天一放学就来这里,然后快天黑才离开。虽说男孩子大都调皮爱玩,可是象沈言同学这样一个人每天到山里玩的,还真是不多见。 很快,汽车拐了个湾,下面的沈言已经看不到了。林琴诗收回了目光,把注意力放在了身边的同学身上。 她指着不远处一道长长的铁栅围墙,笑着对这几个同学道:“到了,那就是我家!” 这一天沈言在树林里练功,并没有和往常那样天快黑了就回家。一来现在养母周行正出差中,不需要那么早回去。二来父亲笔记里留下的武功,让他大开眼界,兴奋不已。以前很多不明白的地方,此刻已经豁然开朗,茅塞顿开! 沈言可以说是个武学天才,也许这是遗传的吧。一旦懂了道理,不需要他苦苦练习,就自然而然的可以运用自如。加上他这么多年的基础打下来,此刻修习更上乘的武功,竟然能得心应手,毫不吃力。 在笔记本里,沈家最重要的武技一是不留影轻功身法,二就是追风飞石手法。当然,要练成这两样武技,首先得修炼沈家独门内功:乾坤劲! 没有乾坤劲的力量,所有的沈家武技都不过是花拳绣腿而已,根本毫无威力。 小时候,沈言父亲也曾经传过沈言一些浅显的运气方法。现在沈言知道了,那就是乾坤劲的初级修炼方法。多年苦练下来,现在也已经小有成就了。此番一旦有了全套更深层的修炼法门,沈言练起来将融会贯通,一日千里! 这天傍晚林琴诗送走了来家里玩的同学后,照例又散步到了那片开满了鲜花的山坡。但待到太阳都落山了,也没看见沈言出来。 她不知道沈言是早就走了或者没走,这片树林很大,她也不知道沈言会在那个角落里玩。 况且,她虽然好奇,也知道不该了解的就不要了解。那个沈言看起来性格孤僻,也许不喜欢别人探听他的行踪。 天黑了,林琴诗就走了。她自己的烦恼,都不知该怎么解决呢。 这天晚上,周萍照样暴跳如雷,这臭小子,又野在外面不回家,存心的是和自己过不去。等到晚上九点钟时,她实在是忍不住了,收拾了一下行李,重新搬回那自己的那套公寓去住。既然这小子不要我照顾他,那么好吧,姑奶奶就遂了你的意,从此你是死是活,再也不来管了! 第二十三章 吸吮 这段日子,是沈言自从父亲死后最开心的日子了。不但知道了父亲就是传说中的侠盗不留名,而且得到了他梦寐以求的沈家上乘武学。 而且,现在养母出差到了广东,周萍已经不来管他,他正好可以废寝忘食,一心扑在武学世界当中。 也许是他基础已经非常扎实,又也许他天分极高。一个多星期后,他竟然顺利的突破了沈家乾坤劲第二层。到了此时,沈言举手投足之间,都暗含劲力,原本那些中看不中用的基础功夫,渐渐也开始初显威力。 沈言最喜欢的,还是那套家传的不留影身法。因为他已经立志要象父亲一样,成为新一代的侠盗不留名。既然是侠盗,那么轻功不好是绝对不行的。 不留影身法说是轻功,其实还包括了潜行,藏影,反应等一系列的夜行技巧。虽然不可能象电影里的轻功那样可以一跃飞上十几米,但练成以后,凭着敏捷的反应和轻灵的步伐,轻松翻越围墙或者登上楼房。练到高深处,更是无声无息,快速无伦,普通人,就连影子也休想看到。 这一天放学后,沈言照例骑车来到了小景山后的树林里,开始勤修苦练沈家武技。大约过了一个多小时后,他正试着用不留影身法登上一颗大树。但就在这时,远处似乎传来了一点什么动静,让他忽然停了下来,静止不动。 乾坤劲练到了第二层,对周围的一切动静都开始敏感起来。沈言侧耳静听,感觉到大约不到百米之处,有脚步声正向他这个方向走来。仔细辨认下,这应该是人的脚步。因为这声音颇为沉重,体型不会很小。而小景山最大的野生动物,也就是兔子之类的了。 既然有人来了,那沈言的功夫已经不能再练。他不动声色的走回到自己的自行车旁,把放在车把上的衣服轻轻取下穿上。同时,他心里也有点奇怪。都这时候了,谁还会到这片树林里来? 沈言在这片树林里练功这么多年了,虽说别的人来这里也不是没有,可一般都是在大白天。到了晚上,树林里一片漆黑,没有手电筒,根本辨不清方向。 现在已快天黑,谁会在这个时候来? 疑问归疑问,但这片树林也不是沈言自己家的,没那个权力不允许别人进来。只是这么一来,练功就得暂时停止了。 脚步声还在一点一点的接近,沈言穿好衣服,戴上眼镜,又从书包里摸出一本书,靠在一棵树上装模作样的看起来。这样,就算来人看到了他,也会以为他是个爱学习的学生,来这里读书,是因为这里安静。 脚步声,这会儿已经在离这里大约五十米开外了。沈言的眼神向传来脚步声的方向看去,不多会儿,一个窈窕的人影在树丛中出现。 还没等他仔细辨认,却见这窈窕的人影忽然停顿了一下,接着人影一晃,树林里顿时响起了一声惊叫。 这声惊叫,是女人发出的,看来是来树林的那个人发生了什么危险。沈言吃了一惊,想也没想,立刻向那个人影奔了过去。 几十米的距离,就算不用轻功也是转瞬即到。等到沈言看清这人是谁后,更是大吃一惊,忍不住叫道:“林琴诗同学,你怎么啦?” 此刻的林琴诗,斜斜的靠在一棵树上,弯着腰,一只手抓在自己的小腿上。神情惊怖,脸色惨败。一听到沈言的叫声,抬头看了他一眼,便颤抖着声音道:“沈言……同学,蛇……我被蛇……咬到了……” 蛇?沈言一边大步走到她的面前,一边目光四处一看,果然见到就在五、六米远的草丛里,有一条花斑山蛇正快速的游走。 看到这条蛇,沈言倒是稍稍放下了一点心。这里他太熟悉了,这种花斑山蛇,以前他也经常见到。他知道这种蛇只是微毒,一般毒不死人。而且现在他乾坤劲已有小成,就算是剧毒,他也有把握用乾坤劲把毒逼出来。 但林琴诗不知道这条蛇是不是剧毒,这会儿,她已经害怕得身体都软了,抓着小腿,一屁股就坐到了地上,一张美丽至极的小脸,已经无半分血色。 沈言就在她面前蹲了下来,轻轻的安慰道:“别怕,那条蛇只是微毒,来,让我看看。” “啊?有……有毒?我……我……我会不会死?” 可怜林琴诗只听到了个毒字,就吓得几乎快崩溃了。身体不停的颤抖着,美丽的眼眶内,迅速噙满了泪水。要是沈言这时候点点头,她保证立刻就会哭出声来。 但无论她是什么摸样表情,都是人间至美的形象。沈言心又猛地跳了一下,一种无可名状的怜惜,刹那间充塞了他的胸怀。 沈言心里想:你这么美,老天怎么舍得让你死呢? 不敢再看林琴诗那凄婉绝伦,又让男人失魂落魄的眼神。沈言低下头来,轻轻抬起了她那条被蛇咬到的小腿,轻轻的道:“放心吧,你不会死的。” 说着,他轻轻的卷上了她的裤腿,看到就在小腿后面的皮肤上,有两个细小的咬孔。在咬孔周围,已经有了一片微微的红肿。 但沈言的目光,忍不住看向了她整条小腿。 这是何其完美的女性小腿啊!除了被咬的地方,其他肤如凝脂,雪白透明。那线条,那弧度,无一不是上苍最完美的杰作。沈言算是一个对美没什么感觉的人,但此刻却也惊呆了。 他从来也没想到过,一条腿,也可以美成这样。 林琴诗此刻已经六神无主,心慌意乱了。害怕让她紧紧闭上了眼睛,也没看到沈言此刻的表情。对她来说,现在沈言是她唯一可以依靠的人,或许他有办法救她的命。那么不管他干什么,总之自己能活下来就行。 她心里已经后悔死了,没事到这里来干什么?好奇心,真的可以杀死一只猫啊! 幸好,沈言还不算是个好色之徒,在如此美丽的小腿下,他很快就清醒了过来。虽然这条蛇不是很毒,但咬到后不尽快救治,还是会对人体造成伤害的。 当下,他晃了晃脑袋,尽量不住关注这条腿的美丽,双手抓住了她小腿的上下两方,一边缓缓的向伤口挤压,一边潜运乾坤劲,直透林琴诗的身体,逼她的血脉倒流。 马上,林琴诗腿上那两个细小的咬孔中微黑的鲜血流出,不一会儿,就开始渐渐转红。由于毒性不强,沈言也没费多大的力。等到他两只手都挤到伤口时,流出来的血已是真正的鲜红了。 沈言松了一口气,知道林琴诗已无大碍,回去只需打上一针解毒血清,保证照样活蹦乱跳。甚至不打针也行,沈言自信自己这么运功一逼,林琴诗体内的蛇毒已经清除了九成九。剩下的那么一丁点微量毒素,根本不会对人体产生影响。 只是……沈言看了一下还在簌簌发抖的林琴诗,心想我知道她已经没事了,可林琴诗她不知道啊。谁会信我就是这么挤了一下,她体内的蛇毒基本上都出来了?我总不能告诉她,其实我练过武功,刚才是用我家传的乾坤劲帮你逼毒的吧? 想到这个,沈言犹豫了一下,忽然想起了电视里有人被蛇咬了,总是有另外一个人不顾生死的用嘴去吸毒。虽然这是个烂俗的情节了,但也几乎让人以为只有这样,体内的蛇毒才会被吸出来。 唉,看她那付害怕的样子,也只有学学电视里的烂俗情节,才会使她放下心来吧? 不知道为什么,沈言总感觉这个女人需要怜惜。没再考虑许多,当下便俯下身来,将嘴巴贴住了她腿上的伤口,开始用力吸吮。 林琴诗感觉到了,啊的一声,立刻睁开了她的眼睛。 “沈……沈言同学,你……你……” 第二十四章 血液 沈言用力的吸了两大口,转头吐掉嘴里的血液后,便假装欣喜的道:“好了,蛇毒吸出来了。你看,你的血已经不黑了。” 林琴诗正有些不知所措,闻言急忙向自己的小腿上一看,果见被蛇咬伤的那两个小孔上,冒出来的是鲜红的血液。 有蛇毒的血液是黑色的,这个常识林琴诗倒也知道。只是事关自己的生命,她也不敢就这么确定了。睁着一双迷死人的眼睛看着沈言,用期盼和小心的语气道:“真的……都吸出来了?” 沈言笑着点点头,道:“被毒蛇咬了的感觉应该是麻麻的,现在你感觉怎么样?腿还麻不麻?” 林琴诗一听,立刻轻轻动了动小腿,本来紧张的脸上,这下顿时展露出一丝惊喜,道:“好像……不麻了耶,反倒……有一点点痛起来了。” 沈言道:“痛就对了,这就说明,你体内的蛇毒基本已经排出,不再破坏你的神经系统。回去以后马上去医院打一针血清,保证什么事都没了。” 林琴诗又活动了一下小腿,感觉除了痛,真的再无别的不适。她知道自己这条命算是捡回来了,欣喜之下,不由对沈言万分感激起来。抹了一下还在眼眶里的眼泪,她轻轻的道:“谢谢你,沈言同学。对了,你吸了蛇毒……不要紧吗?” 沈言已经站了起来,笑了笑道:“没事,已经吐掉了,只要不入血液就不会有问题。怎么样?你能走路吗?要不要我扶你回去?” 林琴诗手撑着树干也艰难的站了起来,刚才由于紧张和害怕,现在她似乎全身都没什么力气。加上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回家的路还要经过树林和山坡,她真的怕再遇上一条蛇就完了。 于是,她只好点了点头,低声道:“那就……麻烦你了,沈言同学。” 沈言也明白,虽然林琴诗体内的蛇毒基本已经清除,但被蛇咬的心里恐惧不会这么快消失。让她自己一个人回家,真的是有点勉强。当下他扶了扶眼镜,便伸出手扶住了她的胳膊,道:“好吧,来,我扶着你走。” 林琴诗嗯了一声,想起刚才沈言的嘴唇就吮在了自己的腿上。虽然那是为了救自己,可不知为什么,她本来苍白的脸上竟然浮起了一丝晕红。 被沈言扶着,林琴诗勉强走了几步,却感觉自己腿部无力,软绵绵的竟是承受不住身体的重量。再走几步,她忽然腿一软,竟然就这么单腿跪了下去。幸好沈言反应快,急忙用力一提她的胳膊,道:“怎么啦?走不动吗?” 林琴诗开始急促的喘息,身体都斜斜的靠在了沈言的身上。无奈的道:“不行,我……我没力气了。” 沈言仔细的看了看林琴诗的面色,看来这是她惊吓之后的身体虚弱,倒不是蛇毒引起的。这也可以理解,毕竟她是个女孩子嘛。就算一个大男人被蛇咬了,也都会害怕无力的。 想了想,沈言干脆道:“要不……我背你?” “背……背我?” 林琴诗的脸不自觉的又红了一点,心想好是好,可是……这怎么好意思呢? 她还在犹豫,沈言却是想做就做,非常干脆。本来沈言不是个爱管闲事的人,但自从他立志要象父亲一样成为一名伟大的侠客后,感到帮助弱小,就是侠客应该做的事。 况且林琴诗这么美丽,天下又有哪个男人会看到她有困难而不出手援救呢? 沈言是男人,所以他一样也怜惜林琴诗。 于是,他根本就不等林琴诗点头同意,走上一步背对着她蹲下,用不容置疑的口气道:“趴上来吧,我背你还快点!” 林琴诗本来还想假装推辞一下的,可是沈言都蹲下了,她那些客气的话顿时说不出口。看着这个男人的背面,她不知怎么的心里一暖,暗暗想到:“这沈言同学,倒不是和别人说的那么冷淡和不近人情嘛。” “谢……谢谢!” 林琴诗终于乖乖的趴到了沈言的背上,只是她小心翼翼的不让自己的胸脯贴到他的背,当然,这样一来,也只能用手抓着他的肩膀而不敢去搂他的脖子。哪知沈言霍然站起,她手上无力,一下没抓牢沈言的肩膀,身体竟不能控制的向后倒去了。 沈言只听背上的林琴诗低呼一声,接着似乎上身离自己越来越远。不等脑筋反应过来,他的手已经动了。本来托在她腿上的右手,想也没想,闪电向后一伸,准确的托住了林琴诗下沉的臀部,乾坤劲应念而生,一股大力,将她后倒的身体整个向上抛起。 林琴诗也不顾矜持了,吓得赶紧伸出双手紧紧抱住了沈言的脖子。身体整个贴上了他厚实的背部,再也不敢分开。 终于,牢牢的趴稳了。 沈言也不多话,将托在她滚圆臀部上的手移开,重新架起了林琴诗的腿。迈开大步,开始向树林外走去。惊魂未定的林琴诗也是小脸苍白,一时间什么也说不出来。 可是,只过了一会儿,她就感觉到自己的脸开始发烫。心里后悔起刚才的矜持来。 “真……讨厌,一开始就抱住他的脖子就好了。要不然……哪里会被他摸到屁股啊?” 林琴诗心如乱麻的想,刚才沈言大手触摸到她屁股的感觉,现在还似乎留在她的身上。 这是林琴诗长这么大,第一次被除了父亲之外的男性碰到屁股。而且,沈言刚才反手一托,根本没考虑是什么位置。林琴诗清晰的感觉到似乎他有一根手指都陷进了自己的股缝当中,后面……后面的那朵小菊花,好像……好像都被他碰到了。 想到这个,林琴诗的脸都羞红了,虽然沈言看不到,她还是难为情的把脸埋了下来,就藏在沈言的脑后。 一颗小心心,已经跳得乱成了一团。 ps:奥运会的开幕式看了没有?大家觉得怎么样? 第二十五章 吐露心事 又到了黄昏时分,开满鲜花的山坡上,依然被晚霞染成了一片彤色。沈言背着林琴诗默默的在花丛中穿行,而林琴诗也不说话,只管老老实实的在沈言的背上趴着,低着头一动不动。 过了一会儿,沈言首先打破了这番沉默,道:“林琴诗同学,你家……是在景山寺的后面?” 这时候林琴诗还在害羞失神,突然听到沈言说话,竟然小心心又是一阵别别乱跳。好容易镇定下来后,才轻声轻气的道:“嗯,景山寺后面有一个大园林,用铁栅围墙围着的,那就是我家。” 既然打开了话匣子,沈言也就继续道:“我记得你家里有汽车的吧?回去以后,赶紧去一趟医院。虽然我基本上已经把你体内的蛇毒吸出来了,可是为了预防万一,还是得去打一针解毒的血清为好。” 林琴诗稍稍抬起了头,看着这个男同学的脸部侧影。晚霞映在他的脸上,竟然好似有一层神光在闪耀。不知为什么,林琴诗刚刚平稳的心又一次乱了起来。感觉有一点欢喜,又有一点惊慌。长这么大了,这是她第一次为了一个男人心慌意乱。想到刚才被他摸了屁股,又开始羞不可抑。 “我……我这是怎么了?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 林琴诗心思紊乱,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该和沈言说什么好了。 由于是背着林琴诗的,所以沈言根本没看到她此刻的表情。见她不说话,还以为她是在担心身体里还有蛇毒,便继续安慰她道:“不要紧的,这种花斑山蛇的毒不会致命,况且绝大部分都吸出来了。现在你体内的蛇毒分量微乎其微,就算不去打针,我想也不会有什么大事。别紧张,我保证你没事,放心好了。” 听到沈言的安慰,林琴诗心头又是一暖。现在,她越来越觉得这个男同学根本不像别人说的那么冷酷怪异,反倒感觉十分亲切和温和。本来以为他是个不好相处的人,现在看来,他很好啊。 渐渐的,林琴诗紊乱的心思开始平静了下来。想到他不顾生死,竟然用嘴帮自己吸毒,这份勇敢和关切,又让她暗暗感激。 “沈言同学,谢谢你!今天要不是你,我……我真的不知该怎么办了。” 沈言心里也很开心,第一次,他感到了帮助人的快乐。难怪沈家的祖祖辈辈都化身侠盗不留名,以惩恶扬善为宗旨贯彻一生。做好事,果然心情愉快啊! “别客气,也不是什么大事,换了别人也会帮你的。对了,你到树林里干嘛呢?我看你前几天,也就在山坡上走走啊?” 林琴诗俏脸一红,低声道:“每天晚饭后,我都要出来散散步的,这片山坡这两天已经看腻了,所以今天就想到树林去看看。没想到……不小心踩到了蛇尾巴,还被它狠狠的咬了一口。” 想到被蛇咬的刹那间,林琴诗心头一紧,身体禁不住颤抖了一下。沈言感觉到了,笑着道:“小景山虽然没什么野兽,但蛇倒是经常出没的。你一个女孩子,出来散步还是得当心点好。对了,你不是有一个女保镖的吗?今天她怎么没跟着你?” “哦,今天……她有点事,所以我就自己一个人来了。幸好遇见了你,要不然我真的死了也没人知道。对了沈言同学,我看你经常去那片树林,都在干嘛呢?” 其实今天林琴诗是故意不要女保镖跟来的,这几天她几乎每天都看到沈言骑着车一放学就来这里。一次两次也就算了,可看到的次数一多,她实在是按不下自己的好奇心,就想一个人偷偷进树林看看他到底在干什么。谁知道刚刚走进树林没多久,就不小心踩到了一条蛇的尾巴,结果就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我?哈哈,我……我这个人喜欢安静,只要有人在旁边吵我,我就会学习不下去。这不是快高考了嘛,我得认认真真复习功课呀。小时候我父亲经常带我到那片树林去玩,我觉得那里非常适合静下心来读书,所以就趁放学后不到天黑的这段时间,每天到这里来看看书。” 说到这里,沈言还是忍不住脸红了一下。暗想真是没办法,为了隐瞒真相,还是得撒谎骗人。现在好了,这林琴诗知道我每天会来,不会时不时的过来打扰我练功吧? 林琴诗当然不知道沈言撒了谎,她真的以为沈言来这里是复习功课的,看来这个同学还是很认真的嘛,就这么点时间,还要大老远来这里学习。 忽然间,林琴诗想起了自己的烦恼,忍不住道:“对了沈言同学,你想过了吗,你的高考志愿是什么?” 沈言一呆,关于高考志愿,他还真的从来没考虑过。现在他心里,一心只想练好家传武功,早日接班父辈的遗志,成为新一代的侠盗不留名。被这么一问,一时间他还真不知说什么好了。 不过沈言脑筋反应极快,马上就想起自己的父亲是中学的历史老师,当下便道:“哦,高考志愿啊。我想报考历史专业的,至于什么学府,现在还没决定下来。” “历史?你对历史感兴趣吗?” “呵呵,还行吧,我父亲……以前就是学历史的。” “哦,难怪!那么你是想子承父业喽?” 沈言心里想,我父亲是上代侠盗不留名,我继承他的遗志,当然算是子承父业了。 不过这句话,当然是不能对林琴诗说的,沈言含糊嗯了一声,马上又道:“那你呢,林琴诗同学,你的志愿是什么?” 这会儿,沈言已经背着林琴诗来到了后山公路。在这里,已经可以看见远处林家园林的铁栅围墙了。却听背上的她幽幽的叹了口气,轻轻的道:“我父亲希望我去学工商管理,将来也能子承父业。可是……” 说到这里,林琴诗又是轻叹一声,没有接着说下去。不知道为什么,这本来是她埋藏在心里的烦恼,但沈言这么一问,她竟然不知不觉就透露出了一点心事。 沈言不笨,也听出了林琴诗心里的烦恼和无奈。虽然不知道她真正的志愿是什么,但听得出,她并不喜欢父亲的安排。 但,这是林琴诗自己的事,沈言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背着她沿着盘山公路走了大约几十米,忽然听到前方有人叫道:“小姐,你怎么啦?” 沈言抬头一看,却见前面匆匆奔来一个女子,穿着西装打着领带,正是林琴诗的司机兼保镖。一看到她,沈言背上的林琴诗顿时委屈的叫道:“霞姐,我被蛇咬了。” 林琴诗的保镖郭霞大吃一惊,急忙加快脚步奔到了沈言的身边,先是看了沈言一眼,便急急忙忙的伸手去接林琴诗,神色惶恐的道:“被蛇咬了?是什么蛇?我看看我看看,咬在什么地方了?” 看到有人来接林琴诗,沈言也就顺势把她放了下来。林琴诗脚一着地,就拎起了裤脚把小腿上的伤口露出来给郭霞看,委屈的道:“你看,就是这里。” 郭霞只看了一眼,便急忙扶起了林琴诗的腿,俯身作势便要去吸吮。林琴诗忙伸手挡住,好笑的道:“不用了啦,我同学……已经帮我吸过了。” 这时,郭霞才看清林琴诗腿上的伤口只是略有红肿,并没有毒蛇咬过后的肿胀和淤黑。转头又看了沈言一眼,道:“你吸过了?有没有黑血吸出来?是不是一直吸到鲜血流出来为止?” 沈言点点头,道:“放心吧,林琴诗同学体内的蛇毒基本上都已经吸出来了。她是被山里的花斑蛇咬伤,毒性不是很厉害。现在送她去医院,打上一针血清就没事了。” 郭霞心急小姐的伤势,也顾不得再问沈言什么,马上一边转身背起了林琴诗,一边道:“快回家,我马上打电话叫刘医生来。” 说着,她已经背着林琴诗大步往邻家园林方向奔去,根本不管沈言了。倒是林琴诗在郭霞的背上回过头来,对沈言叫道:“沈言同学,你到我家里坐坐吧?你救了我的命,我还没好好感谢你呢。” 沈言却摇了摇头,站在原地挥了挥手,叫道:“不了,我也得早点回家。你回去后好好休息吧,再见!” “沈言同学……沈言同学……” 林琴诗似乎还想要沈言跟去,但郭霞健步如飞,眨眼间,已经背着她去得远了。 第二十六章 好好谈谈 沈言回到树林里又练了一会儿功夫,天虽然已经完全黑了,但对拥有夜视能力的他来说,根本不是问题。 这天晚上,他第一次不用手,单靠双脚的踩踏,就登上了一棵四米高的大树。不留影的轻功身法,开始初见成效。 回到家后,他也没有复习功课,而是全部精力投入到修习乾坤劲当中。现在他每多练一天,体内的劲力便多一分。陷入习武狂热当中的他,已经完全不在乎什么高考不高考了。 林琴诗只在家里休息了一天,就继续来上学了。看起来,她完全没受到蛇毒的影响,照样是那么的美丽和健康。只是,自从这天起,她看向沈言的目光已经越来越多。有时候和沈言目光对住,就会对他展露出迷人的笑容。 当然,她也不敢过多的表现出和沈言的亲近。因为她知道自己的美丽,如果被同学们发现了自己对沈言的关注,那沈言马上就会变成众矢之的的。以前她在别的中学念书时就有过这样的例子,她不想给看起来很低调的沈言带来什么麻烦。 也是从这天起,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林琴诗再也不敢到这后山来散步。但她每次放学回家,总是习惯性的从车窗内看山谷底下。有时候,她会看到沈言骑着自行车那颠簸的身影。这时候,她就会开心的微笑,仿佛这才算完整的一天。 看到沈言为了实现自己的志愿每天这么坚持,这么勤奋,林琴诗不但感动欣赏,甚至都有些佩服起他来。由此,她想到了自己。虽然沈言从没对她说过什么,但他的行动,仿佛给林琴诗带来了动力和榜样。 她觉得自己应该向沈言同学学习,为了自己的梦想,为了自己的志愿,她也应该坚持到底,不能犹豫和妥协。 沈言本来还挺担心不知什么时候林琴诗还会来树林里找他,可是一段时间后,别说树林里,就算是那片开满鲜花的山坡也见不到她的影子了,这才真正的安下心来。 只是,不知为什么,他反倒感觉少了一样什么东西。有时候看着空无一人的山坡,心里总有一丝怅然若失的感觉。 不知不觉,一个月过去了。沈言的养母打电话回来,说事情进展得很顺利,要不了几天,她就会回来了。在电话里,沈言忍着没有问有关于他父亲的问题。只想等她回来后,找个时间好好的谈一次。 养母打电话回来的当天,沈言的乾坤劲突破了第三层。已经可以感到身体的劲力似乎如长江大河,奔流不息。劲力的提升,带来的是感觉更加敏锐,反应更加迅速,动作更加到位。但沈言苦于自己不能找对手对练,根本不知道自己的武功到了实战中会有多大的威力。 三天后,养母周行回来了。这天放了学,沈言并没有和往常一样去小景山练功夫,而是早早的回到了家。因为他知道周行大概中午回到本市,现在应该已经在家里了。关于父亲怎么死的问题,他需要好好和养母谈一次。 推开房门,就听到厨房里传来了炒菜的声音。看到周行穿着警服,却在腰上围着一块围裙的在厨房里忙碌。沈言的心里,顿时一片温暖。 他知道,在这个世界上,除了他死去的父亲,就只有养母是真正待他好了。这么多年里,无论她工作多忙,却从来没有忽视过自己。无论她再怎么辛苦,回来后都坚持关心自己的学习和生活。就算是亲生母亲,也不一定会比她做得更好了。 沈言对自己亲生母亲的印象,就只是留下来的几张照片。真正感受到母爱的,就只有从周行这里。虽然沈言并不知道周行为什么要隐瞒父亲是侠盗不留名的秘密,也不知道父亲之死,究竟还有什么隐情。但周行对待他的一片真情,沈言从来都没怀疑过的。 听到房门传来响动,周行回过头,看到沈言就站在了自己的背后。她笑着道:“今天这么早回来啦?先去洗洗手,吃饭还要等一会儿呢。” 沈言嗯了一声,先去放下了书包,没洗手,却来到了养母的身边道:“行姨,我来吧。您刚回来,还是多休息一下好了。” 由于经常自己一个人在家吃饭,沈言年纪轻轻,却已经烧得一手好菜。周行笑着道:“不用了,你呀,还是专心给我复习功课吧。马上就要高考了,你最近复习得怎么样?等我手头的工作忙完,我打算请个长假,好好陪着你学习。你也得争气一点,别再贪玩了,好吗?” 沈言微笑着不语,见养母这个菜已经烧得差不多了,便帮忙者拿起一个碟子,递到了她的面前。 周行一边接过,一边又炒了两下菜,道:“对了,听说你和你萍姨又搞不到一起了对不对?她说你故意不回家吃饭,就是要气她把她赶走。你们怎么回事啊?我临走的时候,不都说的好好的吗?” 沈言只好笑了,道:“我没有赶她,只不过……” 周行已经开始把菜装入碟子,道:“只不过什么?” 沈言沉默了一下,忽然开口直接道:“行姨,我看到我爸留下来的那两本笔记了。为什么,您从来没告诉过我?” 顿时,周行盛菜的两手停止不动,似乎忽然僵硬了。过了半天,她才转过头来,艰难的道:“你说……什么?” 沈言直视着养母的眼睛,轻轻的道:“一个多月前,我回了老屋一次,无意间,发现了大衣柜后面的那间密室。行姨,我爸留下来的那些东西,是您收拾和隐藏的吧?” 周行的目光中,顿时闪过一阵惊慌和懊悔。端碟子的手开始微微颤抖起来,嘴里喃喃道:“你……你都看到了?” 沈言点点头,从周行的手里接过碟子,又过去关了煤气,冷静的对她道:“行姨,我想和您好好谈谈,行吗?” 周行放下手,有些不安的抓住了围裙的下摆。沈言突如其来的发现秘密,让她都不知所措起来。这些年来,其实她一直犹豫着要不要把那些东西完全销毁。但每每想到这是她喜欢的那个男人一生的心血和辉煌,总不是不能狠下这个心来。本来她以为藏在那个密室里应该很安全,没想到,还是被沈言发现了。 ps:晚上十二点左右还有一章,到时候请大家多多投票,谢谢了! 第二十七章 最后的笑容 在客厅的沙发上,沈言和周行都坐下了。此刻周行已经恢复了平静,目光中,还显露出一丝坚定。 沈言看着这位比亲生母亲还要疼爱自己的女人,微微的叹了口气,道:“行姨,其实您知道我一直都在练武的是吗?既然知道,那为什么不把父亲的秘密告诉我?如果不是我自己发现了,我们沈家的武学,不就从此失传了吗?” 周行深深的呼吸了一下,缓缓的道:“因为我不想你再走上你父亲的这条路,我是警察,依法办事,是我的职责。侠盗不留名虽然做的都是好事,但对国家来说,这样的私人行为是违法的。” 沈言不信,道:“行姨,既然依法办事是您的职责,那您明明知道我父亲就是侠盗不留名,为什么却不抓他?” 周行似乎被沈言抓到了痛脚,一下子答不出来了。沉吟了半天,只好道:“我……我一直在劝你父亲洗手不干,和我一起过普通的生活。如果……如果你父亲不答应,我本来是要抓的。可是……就在这时候,你父亲忽然就去了,我……” 话没说完,沈言突然提出了最直接的问题:“行姨,我父亲,真的是心脏病突发死的吗?” 周行楞住了,过了好一会儿,才道:“什么意思?你怀疑你父亲的死因吗?” 沈言只是盯着周行的眼睛看,只是她的眼神除了惊讶,好像看不出有别的什么了。他知道问这样的问题是对周行的不信任,但为了搞清楚父亲到底是怎么死的,也只有继续问下去了。 “对不起,行姨,我没有别的意思。只是我看了我父亲的笔记,最后写道要去调查一件婴儿失踪案。可是就在他去调查的这天晚上,我父亲忽然就死了。您知道的,我父亲练有功夫,身体一直很好,怎么可能突然发病呢?那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我父亲,有没有去调查这件案子?” 周行忽然咬了咬自己的嘴唇,道:“你父亲是因心脏病死的,你也看过你父亲的死亡鉴定书。那天晚上,我没让你父亲去,把他拉到……一家旅馆里。我是亲眼看见你父亲发病死去的,难道你不相信我吗?” 沈言奇道:“您和我父亲,那天……到旅馆里干什么?” 周行咬嘴唇咬得更紧了,半天后,才似乎下定决心的道:“沈言,现在你也长大了,应该明白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到旅馆里会干什么。你父亲……是因为太激动而突然引发心脏病的,说起来,都是我不好。如果你认为是我害死了你父亲,那我……我也没话说。” 说到这里,周行的眼眶内开始泪光闪动,显得非常伤心和痛苦。沈言也没想到会这样,一时间心里开始暗暗后悔。抓住了周行的一只手,他抱歉的道:“对不起行姨,我……我只是无法接受父亲会这样突然死亡。我没有怀疑过您,真的没有!” 周行的眼泪已经扑簌簌滚落了下来,捂着脸顿时泣不成声。沈言反倒慌了,只好不停的道歉,不停的责备自己。 周行这一哭,竟是哭了好长时间。等她慢慢停止哭声后,忽然反抓住沈言的手,哽咽着道:“沈言,自从你父亲死后,我一直都把你当成自己的孩子。我知道你心里在怪我不把这些事告诉你,可是我真的不想你再成为第二个你父亲了。我了解你父亲,做了侠盗不留名,就必须在生活中忍受很多委屈和孤独。他不能有朋友,为了隐瞒身份,只好整天把自己装成脏兮兮,傻兮兮,让所有人都讨厌他,避开他,才能保证晚上的行动不会有人来打扰。而成为侠盗后,固然会得到那些善良的百姓爱戴,可同样也会被那些作奸犯科的坏人们记恨和仇视。有好几次,你父亲都差点落入了坏人的陷阱,九死一生才保住一条命。这样的生涯,简直太危险了,我真的不想以前为了你父亲担心,以后还要为了你担心。沈言,听行姨一句话,知道你父亲的真实身份就行了,千万不要去学他。你们沈家的传统,到此为止了,好吗?” 周行的话,让沈言心里又是难过,又是感动。看来她不告诉自己父亲的真相,是为了保护自己能够一生平安。可是沈言是个热血男儿,以前不知道也就罢了,可现在他都已经立志要成为象父亲一样的人,让他不学父亲,怎么可能? 只是看着周行那期盼殷切的目光,沈言一时之间,也没法拒绝。正犹豫时,忽然听到一阵手机铃声,从周行的裤袋里传出。 周行忙抹了一下脸上的泪水,从口袋里掏出手机一看,便放在了耳边道:“喂,是我!” 不知道手机里说了些什么,只见周行霍然站起,大声的道:“真的?你能确定?好,现在我马上赶到,通知小组所有成员,马上集中待命。” 说着,她开始解开腰上的围裙,寻找自己的警帽,看起来急不可待的要出去了。沈言不解的道:“行姨,怎么啦,发生什么事了?” 周行道:“局里接到有人举报,说全国通缉犯王成就隐藏在市区一家小旅馆里。我现在马上要带人去拘捕他,晚饭你自己先吃好了。” 沈言哦了一声,知道这就是干警察这行的工作特性。任何时候,都可能有突发的行动打断正常的生活。这么多年,沈言也早就习惯了。 在周行风风火火要临走之前,她对沈言道:“沈言,好好在家想想我的话。等我回来,我们再继续好好谈,好吗?” 沈言点了点头,道:“行动时当心点,我会仔细想想的。” 周行一笑,转身快步离去。 这是沈言最后看到养母的笑容,两个小时后,沈言接到了一个电话,说周行在抓捕通缉犯的行动中,为了掩护同事中了歹徒一枪。现在生命垂危,正在医院里抢救。 听到这个噩耗,沈言的手一颤,话筒顿时掉了下来。脑筋里,刹那间一片空白。 PS:又到周末了,也许您看完这一章,时间已经到了新的一周。真心支持我的话,那么请投出您手里的票吧。新书需要支持,谢谢大家! 第二十八章 走上不归之路 等沈言赶到医院时,周行由于伤势过重,医生已经无力回天,放弃了抢救,让她能与家人见上最后一面。 急救室外都是警察,个个神情悲痛,有几个女的,还在小声的哭泣。沈言奔到急救室门口,还没进去,就听到里面周萍在哭喊着叫姐姐。 沈言的心一阵抽紧,多年前赶到医院只看到父亲遗容的一幕,顿时在他脑中浮现。他紧张得都不敢呼吸了,跌跌撞撞挤进了急救室,看到周行躺在急救床上,浑身是血。周萍则泪流满面,在床边抓着姐姐的手哭泣。 急救室里还站着几人,但沈言的目光中谁也看不到了,只盯着那浑身是血的周行,颤抖着声音,嘶声喊道:“行姨!” 周行本来处在弥留之际,忽然听到沈言的声音,她精神一振,张开了被妹妹抓住的手掌,虚弱的道:“沈……沈言……” 沈言扑到了床边,看着这位心目中的母亲,巨大的恐惧和悲痛,竟让他只会浑身颤抖,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他心里只在喊:“不!不能这样!老天,你已经带走了我的父亲,为什么这么残忍,还要带走我的母亲?” 看到沈言,周行的手艰难的举高了。沈言赶紧伸手紧紧握住,哽咽着道:“行姨,我来了,您要坚持住,一定要坚持住啊!” 但此刻周行的痛苦是无法想象的,就算要说句话,都是那么的艰难。沈言和周萍都看到周行在呼吸器下的嘴蠕动着,仿佛是要对她们说什么。不由自主的,两人同时俯下身去,仔细的倾听她最后的遗言。 “你们……一定要……好好活下去。小萍……答应我……不许……再欺负沈……沈言了,我走后……你要负责……照顾沈言……一生……” 周萍顿时大哭道:“姐!你不能走,你走了,我可怎么办呀!呜呜呜!” 周行只是喃喃的道:“答应我……照顾……沈言……” 这是姐姐的遗言,周萍只能哭着点头,悲痛之极的哭道:“我答应,我答应,姐,呜呜呜,只要你能好起来,我什么都答应。” 周行似乎是放下了心,又挣扎着呼唤沈言:“沈言……沈言……” 沈言欲哭无泪,紧紧抓着周行的手,颤声道:“行姨,我在这里。” “沈言……行姨……要走了,行姨这辈子……最大的梦想,就是有一天……能够听到你……叫我一声……妈……” 沈言的眼泪终于哗的一下流下,他的心,刹那间痛成了碎片。带着无尽的懊悔和悲伤,用尽自己所有的力气,深情的叫道:“妈!在我心里,您早就是我的亲妈了!” 周行笑了,但她面部表情已经僵硬,这个笑容根本展示不出来。其实,她还有很多话要对沈言说,她对沈言,还有很多不放心的地方。但,她已经没有时间,也没有这个力气了。 她的目光,穿过了沈言悲伤的眼睛,穿过了天花板,似乎看到了灿烂的星空。在那里,好像有一个英俊的男子正微笑着注视着她,并向她伸出了一只手。 周行心里喃喃的道:“学儒,你来接我了么?对不起,你的秘密,还是让沈言知道了。到了天国,你可不能不理我。等我一下,我……这就来了……” 周行咽下了最后一口气,急救室里顿时响起了周萍绝望的哭叫和沈言的大吼。站在急救床边不远一个中年警察默默的脱下了警帽,接着室内室外所有的警察都开始脱帽致哀。一个年轻的男警察控制不住,捂着脸蹲在地上放声大哭道:“行姐!你不该死啊!死的人应该是我,应该是我才对啊!” 那个中年警察转过身来,嘴角抽搐着,脸色铁青的看着这些手下吼道:“哭什么?有哭的时间,就去把凶手抓回来告慰周队长的在天之灵!都给我行动起来,就算把全市翻个底朝天,也绝不能放过了王成!” 周萍太过悲痛,已经哭晕过去了。沈言无声的落着泪,默默的看着护士过来将白布盖住了周行的脸。 警察们纷纷开始行动,转眼这里就只剩下两个看起来警衔最高的警察。其中,就有刚才大吼的那个中年警察,他来到沈言身边,轻叹着气,低声的劝慰沈言要节哀顺变。 沈言知道他是市警局的孙局长,想到他刚才的话,似乎杀害周行的凶手还没有抓到。冷静了一下心情,问道:“孙伯伯,我妈是怎么死的?杀害她的凶手,现在在哪儿?” 中年警察叹道:“在抓捕通缉犯王成的行动中,他突然开枪拒捕,周队长为了掩护一名同事,不幸中了一枪。而且,王成似乎练过功夫,动作很快。击中了周队长后,从窗户跳下三楼跑了。不过你放心,我们已经在全市布下了天罗地网,谅那王成就算有飞天的本事,也绝对逃不出市区。迟早,我们会把他捉拿归案,为你母亲报仇的。” 沈言的手忍不住紧紧的握了起来,心想你们这些警察是干什么吃的?抓一个通缉犯,不但让周行中枪死了,还这么轻易的让凶手逃脱。指望你们捉拿凶手,还不如靠我自己呢! 转过头来,看到周萍已经幽幽醒转,扑在姐姐的尸体上,又是一阵撕心裂肺的哭泣。沈言鼻尖一酸,伸手轻轻的扶起了她,轻声劝道:“萍姨,别太伤心了。哭坏了身体,妈去天国的路上,也不会安心的呀。您先回去吧,这里有我就好了。” 但周萍哪里肯走,怎么劝,她也肯离开姐姐的身边。这时候,沈言听到中年警察接到了一个电话,只见他一边接,一边向室外走去。 沈言留了个心眼,悄悄放开周萍,来到了门边偷听。 “很好,立刻组织人手,将水轮机厂附近几条街都包围起来。就算挨家挨户的搜,也一定要将犯人逮捕归案。如果遇到反抗,可以就地击毙!” 沈言听到这里,便不动声色的回来了。接下来,他冷静的签署了周行的死亡通知单,看着周行的尸体被送进了医院的太平间。劝慰悲伤欲绝的周萍,并把她送回了公寓。 一切结束后,他开始狂奔起来。冷静的面容下,却是滔天的怒火。那个杀害周行的凶手,绝对不能就这么放过他。他将要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哪怕因此自己要走上一条不归之路! 当他回到自己的那幢老屋,打开了那个箱子取出父亲以前穿过的衣服时,他心里在想:“妈,如果您还活着,我也许会听您的话,放弃继承父亲的遗志,好好的做一个普通人。但您看到了,这个世界上,坏人是那么多,光光靠警察,又能起到多少作用呢?现在您的不幸,更加坚定了我的志愿。从今天开始,以侠盗不留名的身份,以我父亲,和我沈家历代祖先的名义,惩奸除恶,维护正义!妈,您在九泉之下,就原谅我的不孝吧!” 穿好全套的不留名夜行服,沈言推开了窗户,看着星光下夜晚的都市。他悲伤的笑了一下,喃喃的道:“爸,您看到了吗?城市的夜晚,多美啊!” 第二十九章 再现侠影 夜深了,在水轮机厂附近不远的一片建筑工地里,王成又累又饿,却只能躲在一幢尚未完工的楼房内不敢出来。 他知道,此刻外面一定有成百上千的警察正在搜捕他。他刚刚杀了一个女警,要是被那些警察抓到了,一定不会有好下场。 其实,就算他没有杀那个女警,被警察抓到也不会有好下场的。因为他是个被通缉的抢劫杀人犯,在这个女警之前,已经有五条人命,死在他手里了。 王成小时候学过武术,但没有文化。没有文化的人,基本上找不到什么工作。王成不愿意通过自身的努力去获得一份工作,又想吃香喝辣的过富足的生活。便纠集了几个无业游民,干上了抢劫的勾当。 以抢劫为生,当然是不会有好下场的。没多久,同伴们都被警察抓获的抓获,击毙的击毙,只剩下他一人亡命天涯,到处流窜。 这是他刚刚到这个城市的第二天,用假身份证住在了一家小旅馆里。本来他准备伺机干上一票后,就离开这里继续逃亡。 但没想到,尽管他蓄起了胡子,常年戴着一顶遮阳帽,还是被旅馆的服务员认了出来并报了警。警察赶到后,他仗着反应快,身手敏捷,开枪击中了一个女警察,并跳下窗户拼命的跑了。 只是,现在看起来他已经走投无路了。整个城市,都已经被警察布下了天罗地网。不要说逃离这个城市,就算想出去找点东西吃,恐怕都很困难。 王成抓紧了手里的枪,他明白自己这次恐怕是要完蛋了。手里有那么多条人命,被警察抓住了也逃不了被枪毙的下场。横竖是死,还不如多拉几个垫背的。这样就算最后被警察乱枪打死了,也******值! 尚未建完的楼房没有照明,虽然天空繁星点点,但大楼里却是漆黑一片。过了一会儿,不知哪儿吹进来一股微风,房间里似乎突然多了一个黑影。 王成虽然没听到有什么异常的声音,但长久逃亡形成的警惕,还是让他感觉到了一丝危险的味道。 他立刻抬头举枪,警惕的观察着整个房间。但那黑影,好像忽然消失了一样。正当王成睁大眼看了半天也没发现什么,以为自己神经过敏时。忽然,脑后风声再起,接着手臂一麻,五根手指突然没了感觉。那把手枪再也拿捏不住,啪的一声掉到了地上。 王成大骇,来不及看有谁在他身后,赶紧俯身用另一只手去捡地上的手枪。却见眼前黑影一晃,似乎有一条腿横扫过来,眨眼间,地上的手枪已经被踢出了房间,不知落到哪儿去了。 王成顿时惊出了一身冷汗,知道房间里来了一个武术高手,而且就是冲着他来的。凭感觉,应该不是警察,因为警察每次出现,总是要先叫一声:“不许动,举起手来,你被捕了!” 惊惧之下,王成只好连连后退,背一下子靠在了墙边。这下,他终于看到了一个模模糊糊的黑影,正站在房间正中冷冷的看着他。 这个人通体漆黑,只有一双眼睛闪闪发亮。被他盯着,王成忽然有一种青蛙被蛇盯住的感觉。他只好颤声道:“你…..你是谁?” 黑影不答,只是忽然不知从哪儿摸出了一张纸,看了看这张纸,又看了看王成,这才冷冷的道:“你就是逃犯王成?” 虽然不知道那张纸上有什么东西,可是看到纸张的大小,王成忽然明白那肯定是街头巷尾,到处张贴,通缉自己的那张通缉布告。上面,印有自己的一张照片。 令他奇怪的是,这个房间里这么黑,这人掏出自己的通缉布告来看,能看得见上面的影像么?而且,刚才他的声音里,似乎饱含着滔天的怒火。这人自己是绝对不认识的,如果不是警察,那干嘛如此愤怒? 王成感到了一丝莫名的恐惧,从刚才这人的两下出手里,感觉到此人的功夫远远在自己之上。他以为这人是为了通缉令上的奖金而来的,便急忙道:“兄弟,如果你不是警察,那就放我一马吧。我这里还有几万块钱,你都拿去。要是今天我能活夏命来,以后一定会报答你的,怎么样?” 只是,回答他的,却是一阵拳头捏紧的格格声。这黑影沉声道:“知道你今天干了什么好事吗?一位伟大的好警察,就这么死在你手里了。祈祷吧,求老天不要让我把你打死。因为……我要让你一辈子活在痛苦中忏悔!” 话音刚路,王成看见黑影忽然一晃,一道劲风已经扑面而来。他大骇叫道:“兄弟,有话好……” 说到这里,他的左肩已经传来一阵无法忍耐的剧痛。而且这种痛好像还会移动似的,立刻,大臂,手肘,小臂,手腕,五指几处接连剧痛难忍。仿佛一道魔鬼的力量,让他整条手臂寸寸皆断。 在整个空旷的楼房里,顿时响起了一阵凄厉的嚎叫。已经搜查到建筑工地的一组警员都听到了,他们迅速赶过来包围了楼房,还没等冲进去,却见楼上忽然一个人影飞下,扑一声,整个脑袋都插进了楼下一个沙堆里。 所有的警察迅速藏身并持枪瞄准,这突如其来掉下来的人,让他们心里一阵紧张。但这个人脑袋插在沙堆里一动不动,不知道已经死了还是活着。 天空上,还有一张纸正飘飘而下,盘旋飞了一会儿,就落在了沙堆的旁边。 一个男警察叫道:“小李小张,过去看看,其他人注意楼上动静。” 两个警察过去了,把沙堆里这个人拉了出来,手电筒光照了一下,忽然惊喜的喊道:“蒋队,这人就是王成,我们抓到他了!” 其他警察震惊之下,纷纷都过来查看。在手电筒光的照射下,这人虽然满头满脸都是沙子,可相貌打扮,正是那个杀死了周队长的通缉犯王成! 那个叫蒋队的男警察马上俯身检查了一下,发现王成已经气若游丝,半死不活。身体软绵绵的,动一下,都能听到全身骨碎的声音。有一个警察捡起了地上的那张纸,叫道:“蒋队,你看!” 蒋队转身接了过来,手电筒一照,发现这是一张通缉王成的布告。正不解间,递给他布告的那个警察道:“蒋队,你看反面。” 蒋队将布告反过来一看,只见上面龙飞凤舞的写着三个大字:不留名! 看到这三个字,蒋队又是惊讶,又是欣慰,心想:“不留名?侠盗不留名?这么多年没出现了,还活着吗?” 他对面的那个警察道:“蒋队,要不要……进楼里抓这个人?” 蒋队笑了一下,忽然伸手拍了他一记头皮,喝道:“抓什么抓?等你进去,别人早就走了。打电话报告局里,说逃犯已经抓获。把犯人抬起来,收队!” “是!不过蒋队,这人看上去快不行了,要不要叫辆救护车?” “救护车?等他死了再叫吧。妈的,你什么闹脑筋?周队长都牺牲在他手里,你还要可怜他?” 第二天,全市大小报纸不约而同的登出了一则重大新闻:侠盗不留名再现侠影,杀人通缉犯终遭擒获…… 第三十章 三个大胆的女生 两天后,周行的尸体火化了葬在陵园公墓。那天除了沈言和周萍,市警局几乎所有的警察都来送行。一位平凡而又伟大的好母亲,好警察去了,但她的光辉,永远活在人们的心中。 姐姐的死,对周萍打击很大。此后一段日子里,她整天精神恍惚,闷闷不乐。有好几次,沈言都看到她躲在一边偷偷的哭泣。 沈言经历过父亲死的痛苦,知道此刻周萍心里的感受。而且养母的死,他心里并不比周萍好过多少。同样的悲痛,让这一对本来搞不到一起的姨甥俩忽然亲近了起来。他们开始相依为命,一起面对这以后的人生。 同时,自从周行死的那天晚上侠盗不留名再现侠影后,他的踪迹接二连三的出现在都市的夜晚。他又开始除暴安良,帮助弱小。一时间,街头巷尾,报刊媒体纷纷惊呼,以前的城市英雄侠盗不留名又回来了!而且这次侠盗不留名的出现,要比几年前手段更严酷。凡是撞在他手里的坏人,几乎没有一个能保得住不断手断脚。 没多久,本市的治安因为不留名的再现,忽然好转了许多,原来的一些地痞流氓,都怕遇到了不留名的出现,纷纷安静了下来,不敢再闹事或者行凶。 亲人死了,生活还得继续。周萍终于收拾好心情,开始重新去上班。沈言因为高考的临近,也不再每天放了学就去小景山练功夫了。因为考上大学,也是养母周行的遗愿之一。沈言已经做不到不学父亲当侠盗了,好歹要实现这个愿望,告慰养母的在天之灵。 沈言是个很有自知自明的人,他知道自己的实力考不上什么好的大学。在填报高考志愿的时候,他选择了不太有名的几所学府。据说,班里面成绩最好的林琴诗没有打算参加国内的高考。有两个消息灵通的女同学曝料说,林琴诗要考欧洲的一所著名的音乐学院,专修钢琴艺术。 这时候的沈言,已经和林琴诗没了往来。他并不知道,正是自己,才促成林琴诗下定决心违背父母的意愿,去实现自己的梦想。 转眼之间,高考结束了。在等待放榜的日子里,沈言更是每晚都化身侠盗不留名,频频出现在城市的夜里。他就象这个城市的夜晚守护神一样,保障着人民百姓的幸福生活,清除夜晚的污垢,还原城市的安宁。 林琴诗在国内高考还没有举行的时候,就在母亲的陪同下飞到了奥地利。前段时间,经过她自己的坚持和说服,她的志愿终于得到了母亲的同意和允许。林琴诗的父亲是个出了名的妻管严,见妻子答应了女儿的要求,尽管心里极不情愿,也只好无奈的点头。这样,他们通过关系,联系到了奥地利斯维亚音乐学院最有名的钢琴大师梅霍尼·布兰登,请求他收下林琴诗为弟子。这次去奥地利,就是去拜师和办理入院手续的。 此次奥地利之行非常顺利,梅霍尼大师一见林琴诗,立刻就被她表现出来的才华所震惊。二话不说,当场点头收下这个弟子。在梅霍尼大师的帮助下,林琴诗也顺利的进入了斯维亚音乐学院,成为该学院新一届的学生。 不多久,林琴诗和母亲回到了中国,做好准备,等待新学期的开学。不过林琴诗太高兴了。刚刚回来不久,就约了几个平常要好的女同学晚上出去HAPPY。当然,她的那个司机兼保镖郭霞还是要跟着的。虽然林琴诗很不喜欢,但这是父母的命令,她也没法反对。 这天晚上,沈言照样穿上了夜行服,以侠盗不留名的身份,在都市的夜晚巡视。夜已经很深了,他站在一幢高高的楼房顶层,俯视着这美丽的城市夜景。也许真的是因为侠盗不留名的出现,这个城市的犯罪率大大下降,沈言已经连着三天没有遇上任何需要自己出手的事了。 站在高楼上,夜风徐徐的吹来,沈言默默的静听这城市的声音,遥想着当年父亲纵横都市夜晚的风采。 看到这广阔的城市,沈言才感到自己的渺小。光靠自己一个人,又怎么能清除得尽这城市每一个角落的污垢呢?父亲就曾经在笔记里感叹过,他这辈子所做的事,只是碰巧才能阻止一些罪恶的发生。大部分行为,都是在罪恶发生后,他得知了才去惩罚坏人,告慰好人。在茫茫的都市丛林,几乎每一刻都有不平之事发生。绝大部分,都就这么无声无息的过去了。要真正做到让每一个善良的百姓都能平安,让每一个作恶的坏蛋都得到惩罚,这是何其困难呀! 又是一阵夜风吹来,高楼顶上忽然不见了沈言的身影。下一分钟,他又出现在不远处的一幢高楼楼顶。乾坤劲在已经全力展开,这附近的所有动静,都逃不出他耳朵的倾听。 已经很久没有听到有什么异常情况了,沈言正犹豫着要不要离开这片城区,到另外一个地方去看看。但就在这时,他似乎听到了一个熟悉的声音。 那是一个少女的格格笑声,这个声音,曾经有过几次在沈言的梦中出现。练有乾坤劲的沈言对声音异常的敏感,他马上判断出,那就是同学林琴诗的笑声。 林琴诗?她家又不再这里,这么晚了,她在这里干什么? 好奇之下,沈言分辨出声音传来的方向,一个纵身跃下了楼房。几个起落,又来到了一幢楼房的屋顶。 下面似乎是个黑漆漆的小巷,但沈言据有夜视能力,还是看得一清二楚。却见有三个女孩嘻嘻哈哈的手牵着手走在小巷中。当中的一个,正是林琴诗。 而且,除了林琴诗外其他两个女孩沈言都认识,左边那个是沈言高中班里的同学苏海燕,右边那个是二年级的一个女生,叫……叫什么来着?对了,叫洪小静!她好像是二中林琴诗粉丝团的团长,超级崇拜和迷恋林琴诗的一位活宝。 沈言正奇怪这三个女生半夜三更了怎么会出现在这里,耳朵里又听到了她们之间的对话。 “呵呵,怎么样琴诗姐?我说能甩掉你那个讨厌的跟屁虫吧?现在她肯定在那里到处找你,恐怕急得直跳脚了,哈哈!” “真是的,我算是被你害惨了。霞姐一定会把这件事报告给我父母。回去后,不定要挨多少批呢。” “琴诗,咱们出都出来了,这些事就不要去想了。今天这么难得才有自由的时间,我们应该痛痛快快的去玩才对。怎么样,想好了吗?下面我们去哪儿玩?” “嗯……要不我们去迪厅跳午夜场吧?听说那里很刺激的,以前从来没去玩过,今天不如去见识一下,好不好?” “啊?迪厅?这不好吧?听说里面很乱的,万一要是出了什么事,那……” “哎呀,哪有你这样怕东怕西的?咱们有三个人,还怕有人敢欺负我们不成?走走走,我也想去见识一下呢。好不容易高考结束了,不好好的疯狂一下怎么行?” “哎……哎,你们别拉我呀,我……我真的……不想去啦。” 站在楼顶的沈言不禁莞尔,这些女生,平常还真看不出来是这么大胆的。去迪厅跳午夜场?那是你们刚高中毕业的女孩去的地方吗? 第三十一章 惹事生非 沈言不知不觉在暗中跟着这三个女生走了一段路,看到她们进入了一家迪斯科舞厅才摇着头离去。虽然他心里有点担心,以林琴诗的美貌,去那种地方玩,怕是要引起不少男人的觊觎。可是一来自己这身打扮不适合跟进去看看,二来这也毕竟是她们自己的事,犯不着去多管。 半个小时后,他终于遇到了三天之内的第一件需要出手的事,有人在远处大喊:“抓小偷啊!抓小偷啊!” 沈言精神一振,立刻展开不留影身法,飞速的朝喊声传来的方向而去。很快,他就看到一条小街上有一个男人正在狂奔,后面有一个中年妇女,一边叫喊,一边拼命的追赶。 五分钟后,沈言就追上了那个男人,一个纵跃落在了他的面前,伸脚轻轻一拌,立刻让他摔了个狗啃泥。 中年妇女气喘吁吁的赶到后,看到沈言的这身打扮,又是惊喜,又是激动。拉着沈言的手,不住的问他是不是传说中的侠盗不留名。那个偷了她东西,趴在地上直哼哼的小偷反而不去理了。 沈言又是好笑,又是无奈,从小偷身上搜出了一只女士钱包,搞清楚这男人的确是个小偷后。便暗中点了一下他的脚窝,令小偷一时半会儿爬不起来。接着沈言把钱包还给中年妇女,又让她赶紧打电话报警,自己趁她打电话的时候,一转身就消失在黑暗里。 作为一个侠盗,基本上是不能见光的。一旦事情办完,就得迅速离开。要不然,万一被热情的群众围住脱不了身,那这笑话就闹大了。 接下来,沈言又在这片城区巡视了一会儿,看看再无事发生,便琢磨着今晚也差不多了。只是忽然之间,他又想起了林琴诗。这女人,还真是让人放不下心啊。明明知道自己长得让男人垂涎,还要半夜去那种龙蛇混杂的舞厅跳舞。这不是摆明了想引起骚乱,引发事端吗? 站在一幢房子的屋顶,沈言搙起袖子看了看腕上的手表。现在已经快临晨一点半了,迪厅的午夜场,也差不多快散了吧?唉,还是去看看好了,总得亲眼见到她们安全离开,才能放下这个心来。 想到这里,沈言忽然惊觉,自己为什么会这么担心林琴诗呢?仅仅因为她是同学的原因吗? 在这段时间里,沈言曾经有两个晚上做梦梦到了林琴诗的笑脸。本来他自己一直没在意。可是现在回想起来,才感到了事情的严重性。 难道……我竟然对林琴诗有了非分之想? 沈言不得不承认,林琴诗的美丽,对任何男人都具有致命的吸引力。沈言也是男人,他也不能对林琴诗免疫。但一直以来,他都明白自己和林琴诗是两个世界的人,永远不可能发生什么感情的。这种遥不可及的事情,沈言并没有去奢望过。 可是……为什么我会这么牵挂她,担心她呢? 沈言伸手隔着头罩搔了搔头皮,一时间自己也想不明白。这时候,他忽然感到腕上的手表一松,本来箍紧的表带顿时垮了。仔细一看,好像是表带上的扣紧处一根钢针脱落,导致表带不能扣紧松开。 这本来就是一只老手表了,根据父亲的说法,这只上海牌老手表还是爷爷年轻的时候买的。到现在,起码也有四十多年的历史了。 老手表就是容易坏,沈言也没有在意。轻轻的将手表摘下,放到了裤袋里。想了想,总还是觉得放心不下。沈言叹了口气,展开身法,便向林琴诗她们跳舞的那个地方而去。 此刻,林琴诗她们果然遇到麻烦了。刚进舞厅不久,林琴诗的美貌果然引起了不少男人的觊觎。在下场蹦迪的时候,不断的有男人过来搭讪和纠缠。林琴诗本来就不愿意来这种地方,不断的被男人骚扰,让她有些害怕和担心。毕竟她的保镖郭霞没有跟来,万一遇上了什么事,可没人保护得了她。 可是正当她和两个同伴说要走时,这两个女生却正在兴头上,说什么也不肯走。林琴诗不想丢下她们自己一个人离开,只好硬着头皮继续留了下来。 可是这一留,果然出事了。一支劲舞刚刚结束,就有三个流里流气的男青年过来说要请林琴诗喝一杯。林琴诗当然不愿意,于是不免就发生了一点不愉快。三个男青年仗着自己是地痞流氓,强行要林琴诗过去陪陪他们。这时候,又有一伙男人出现了。他们本来也想泡这个绝世美丽的小妞,现在更是以英雄救美的姿态出现,“大义凛然”的来保护林琴诗不让别人欺负。 两帮男人一句不合,顿时大打出手。舞厅里不免人仰马翻,一阵大乱。林琴诗见机得快,赶紧拉着两个同伴跑了。一出舞厅,林琴诗还在后怕,苏海燕和洪小静却直呼过瘾。仿佛这种刺激,正是她们来这里寻求的目的。 但这种刺激好像还没结束,走出舞厅没多远,她们三人忽然被六个小太妹一般的女孩围住了。不用分说,强行推着她们来到了舞厅大楼后面的停车场。 苏海燕和洪小静不怕男人的纠缠,却被这几个小太妹吓住。一时间脸色苍白,不敢反抗,乖乖的被这群太妹带到了停车场里。 此刻,只有林琴诗最冷静,她怕的是男人的纠缠,见到女人,她反而不怕了。看着这几个打扮不像是正经女孩的人,她沉声道:“请问,你们有什么事吗?” 一个看起来像是这群太妹领头的女孩冷笑道:“什么事?姑奶奶看你不顺眼,想教训教训你。” 林琴诗有些莫名其妙,这几个太妹,自己肯定从来没见过。无缘无故的,她们干嘛想要来教训自己? 林琴诗不是个惹事的人,觉得其中一定发生了什么误会,便道:“你们是不是认错人了?我不认识你们,干嘛无缘无故来找我们的麻烦?” 又有一个太妹冷笑道:“没认错,找的就是你!小****,不就是长得细皮嫩肉吗?敢勾引我们文姐的男人,活得不耐烦了吧?” 听到她们口吐脏话,林琴诗禁不住皱紧了眉头,道:“请你们放尊重一些!我不认识你们,更没有勾引过谁。如果你们还这么纠缠不清,我就打电话报警了。” “哟,你他妈还真拽耶!报警?有本事你试试?” 林琴诗当然不会怕了她们,当下掏出手机要打电话,只是刚才为了不让郭霞找到自己,已经把手机关了。正急忙要开启电源时,身边的苏海燕却拉了拉她的手,颤声道:“琴诗,别打。你真报警了,她们会把我们打死的。” 林琴诗一呆,看着脸都吓白了的这两个同伴,心里顿时升起了一丝不快。心想明知会惹事却非得要来的是你们,真惹了事,怎么就这么一付怂包样?如果对方是男人也就算了,一帮女人,干嘛吓成这个样子? 对方那个领头的太妹冷笑道:“怎么啦?不打了?瞧你们这怂样,也敢到我的地头来勾引男人。姐妹们,给我狠狠教训她们一顿,看她们以后还敢不敢到这里骚包!” 几个太妹狞笑一声,纷纷围了上来。林琴诗手机还没启动,只好双手张开护着两个同伴后退,并低声道:“来不及报警了,我挡她们一会儿,你们赶紧先跑。记得叫警察来,走吧!” 领头的太妹喝道:“想跑?姐妹们,给我打。把那个长得人模狗样的女人的脸先给我抓花了,看她以后还怎么勾引男人!” 几个太妹们呼啦冲了过来,林琴诗双手一推同伴,叫道:“快走!”接着便勇敢的迎了上去。可怜林琴诗这辈子从小到大从来都没打过架,一上去就被人狠狠的揪住了头发,疼得差点眼泪都流出来了。 她这两个同伴这时候全然顾不上什么同学之情,惊吓中,转过身不顾一切的狂奔。有两个太妹要追,却被林琴诗伸手死死的抱住了。 领头的太妹叫道:“没关系,打的就是这个女人。大家给我往死里打,打到她一辈子都勾引不了男人最……啊哟!” 一句话没说完,她忽然捂着屁股原地跳了起来。接着只见黑影一闪,围住林琴诗厮打的几个太妹人人哎哟连声,捂着屁股飞跌了出去。 领头的小太妹没跌倒,捂着屁股忍着痛仔细一看,却见这个黑影是一个身穿黑衣服,用头罩蒙住脸的人。他伸手扶住了已经披头散发,摇摇欲坠的林琴诗,又是飞起一脚,正踢中了最后一个姐妹的屁股。那姐妹于是和别人一样,哎呀一声,捂着屁股重重摔倒在地。 看到这人的打扮,领头的小太妹心里咯噔一声,心想这人不会是传说中的侠盗不留名吧?糟糕了,这下被他当成坏人了,他……他可是我的偶像耶! PS:看到有读者抱怨说这段回忆太长了,请大家不要着急,回忆马上就要结束了。事情总得交代清楚,不能让我再犯一次《暧mei》里回忆白云的错误对不?林琴诗不比白云,她是本书的第一女主,需要刻画得多一点。回忆结束后,精彩的故事才能全面展开,请朋友们不要错过,谢谢! 第三十二章 掉了一块手表 赶来救林琴诗的这个人,当然就是侠盗不留名沈言。也是林琴诗命好,沈言来的方向正好是迪斯科舞厅的后面,当时他正沿着停车场边的一道围墙下的阴影快速潜行,远远的看到一帮小太妹正在欺负几个女孩子。也亏得他眼睛好,一眼就看到了被欺负的女孩子中,有一个正是林琴诗。眼见这帮太妹围住了林琴诗便开始殴打,沈言想也没想,立刻冲过去施展追风腿法,在每一个小太妹的屁股上都狠狠踢上了一脚。 其实沈言这已经是脚下留情了,看她们都是女的,要是踢在她们身上别的地方,搞不好就会踢出内伤什么的。屁股肉多,就算重重来上一脚,基本就是痛一下而已,不会有什么大事。 这会儿沈言伸手扶住了摇摇欲坠的林琴诗,正要关切的问她怎么样。但话到嘴边,他忽然想起,林琴诗是和自己认识的人,一开口说话,万一她听出了我的嗓音怎么办? 这一犹豫,林琴诗已经稳住了身体,并抬头看到了沈言。一时间,她的脸上露出了一丝惊讶,和一点疑惑的表情。 沈言有点心虚,怕她认出了自己,便赶紧放开她,转身对看着满地捂着屁股直哼哼的小太妹。想了想,运起乾坤劲,把自己的声音变得又粗又哑的道:“你们这么多人,为什么要欺负这个小姑娘?” 地上几个太妹这时都看清了沈言的打扮,这段时间,侠盗不留名的新闻几乎天天见报,其中也有登过目击者对侠盗不留名装扮的描述。猛然看见这么一个身穿夜行服,蒙着脸的男子,她们人人心里都直接联想到了这个名字。 那个领头的小太妹甚至都有点激动了起来,完全不管现在自己是侠盗不留名打击的对象,急步冲上去一把就拉住了沈言的手,开心之极的道:“你……你就是大侠不留名吧?真的是你吧?哎呀,真的太幸运了耶,我……我叫金文,我可是你最忠实的支持者耶!” 沈言囧!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地上几个小太妹纷纷爬起来,又是开心,又是尖叫着围了过来。七嘴八舌的道:“真的是大侠不留名吗?我看看我看看!” “肯定是的,哎呀,太幸福了,我们终于见到真人了耶!” “快快快,谁有手机?我要和大侠合个影!” “不留名大侠,你能留个电话号码给我吗?下次我们约会吧?” 沈言真的哭笑不得了,这是他成为侠盗不留名以来,第一次遇到居然不怕他的“坏人”。不但不怕,这群坏人反而象追星族遇到了明星一样,狂热的围着他又叫又跳。这让沈言大出意外,简直都不知道怎么应对才好了。 是不太好应对了,怎么说这些人也都是女孩子,看上去也不像十恶不赦的坏人。最多也就是叛逆点,嚣张点而已,总不能一个个接着再打吧?不打的话,那只有逃了,不然还真摆脱不了这些太妹的纠缠。可是自己逃了不要紧,留下了林琴诗,她们又要欺负她怎么办? 看到有两个小太妹已经掏出了手机要拍照,沈言无奈之下,只好用力分开了这群太妹,一把拉住了林琴诗的手,叫道:“快跑!” 林琴诗一呆,身体已经不由自主的被沈言拉着跑了起来。小太妹好不容易见到了心目中的偶像,哪里肯就这么错过,纷纷尖叫着追了上去。 于是,侠盗不留名百年的历史上,最滑稽的一幕发生了。堂堂一代侠盗,在救了人后,被几个一点功夫不会的坏人追着跑。 不过以沈言的轻功,加上他的乾坤劲力,就算拉着一个人,这些小太妹又岂能追得上他?一会儿后,沈言干脆伸手托在了林琴诗的腋下,运起乾坤劲将她整个身体都拎了起来。一步纵上了一辆汽车的前盖,第二步已经腾空飞起,带着林琴诗跃过停车场的围墙,终于甩脱了这群小太妹的纠缠。 几分钟后,他们来到了一个无人的小巷里,沈言才放开了林琴诗的手。这段奔跑,林琴诗一直都没有出声。她只是默默的在看沈言。侠盗不留名的传说,她最近也从报纸和电视里听说了一点。甚至有一天吃晚饭的时候,她还和母亲讨论过这个传说中的城市英雄。沈言刚刚出现救了她的时候,她脑袋里第一个反应也认为会不会是侠盗不留名。但现在她几乎已经能肯定了,在这个世界上,除了侠盗不留名,又有谁能带着一个人,还能飞跃墙壁,举重若轻呢? 能够遇上这位传说中的城市英雄,林琴诗心里还是很惊喜的。毕竟现在她还是个女孩子,正处在特别崇拜英雄的年龄。那些传说和报纸上的报道,往往都有夸大的成分。侠盗不留名被形容成飞天入地,无所不能的超人。加上身份神秘,来去无影,如今已是全市最风云的人物,也是最神秘的人物。人们对他的事迹津津乐道,都在猜这位英雄到底是什么人,他在平常生活中,是一付什么样子。本来林琴诗也没想到会遇上这个人,一直对他也仅仅是好奇而已。但今天他不但忽然出现了,还出手救了自己,这让林琴诗顿时有些不敢相信,又有些兴奋莫名。 沈言不想和林琴诗有过多的接触,因为她毕竟是认识自己的人。现在虽然自己蒙着脸,但难保她会从体型和动作上认出自己。放开她的手后,便沙哑着喉咙道:“好了小姐,相信这里那些女人已经找不到你。已经很晚了,快点回家去吧。” 林琴诗一边不经意的用手梳理着凌乱的头发,一边道:“谢谢你,不留名大侠。能见到传说中的英雄,我很高兴!” 沈言笑了笑,转过身来看了看小巷旁边的房屋,正想翻越而上离去。但刚刚一作势,就听到背后林琴诗叫道:“哎,不留名大侠,请等一下!” 沈言只好收回劲力,回过头道:“还有事?” 林琴诗睁着一双美丽之极的眼睛,因为这会儿她已经看到了沈言的背影。不知为什么,她忽然有一种很熟悉的感觉,好像以前在什么地方见过似的。可是……这明明是第一次遇见这位传说中的人物啊?为什么我会感觉很熟悉呢? 林琴诗越看越觉得奇怪,难道侠盗不留名是我平时认识的人? 但一时之间,林琴诗想不起在哪里见过相同的背影了,只好试探着道:“请问……你是不是认识我?” 这话一出,沈言当场汗了一个。看来自己一直担心的事果然出现了,林琴诗已经开始怀疑自己和她是否本来相识。 在父亲的笔记里曾经有过告诫,侠盗不留名的真实身份,是绝不可以让任何人知道的。在这个世界上,人与人之间并不是想象中那么真诚。一旦泄了密,那可能就是一场灾难。沈言虽然相信林琴诗不是那种人,但防不住她会说漏嘴或别的什么。 所以,听到林琴诗已经起了疑心,沈言赶紧用沙哑的声音哈哈一笑,道:“小姑娘,我们这是第一次遇见,你怎么会认为我认识你呢?” 沈言叫她为小姑娘,其实是故意造成自己的年龄比她大很多的印象,让她不会去想差不多年龄的同学。 幸好侠盗不留名的事迹,在十几年前就已经人尽皆知了。这次的再现侠影,人们猜测这位侠盗的年龄至少也在三十五岁之上。这些林琴诗都是知道的,加上沈言故意沙哑着嗓音,根本不能根据声音来判断他的年龄。林琴诗一听后,果然皱起了眉头,苦苦去思索自己见过的那些叔叔伯伯,到底哪一个的背影和这位侠盗很象呢? 沈言见她陷入了沉思,生怕留下来夜长梦多,不小心暴露自己的身份就不好了。当下道:“小姑娘,给你一句忠告,这个世界上,坏人还是很多的。晚上不要在外面玩得太迟,以免遇到想今天这样的情况。记住了吗?那,再见!” 说完,沈言不再逗留,看准了一户人家的窗户,纵身跃起后,轻轻用脚在窗沿上一踩,身体陡然再度拔高。空中翻了个优美的跟斗,人已经上了这户人家的屋顶。一眨眼间,已经消失在黑暗里了。 林琴诗猛地醒觉,刚叫了一声:“请再等一下!”但已经不见了侠盗不留名的身影。正当她很懊恼时,忽然只听地上吧嗒一声,似乎有个什么东西掉了下来。 仔细一看,好像……是块手表? 林琴诗赶紧走过去捡了起来,发现这果然是块手表,而且还是块很古老的国产表。不留名刚刚离去,很明显,这块表肯定是他掉落的。 林琴诗心里一喜,马上紧紧把这块手表握在了掌心里,心想这人我肯定认识,就是一下子想不起是谁了。有了这块手表……呵呵,我还怕找不到它真正的主人吗?真的很意外耶,原来传说中的侠盗不留名,竟然是我生活中认识的人。这人到底是谁呢?我……我一定要查个水落石出,真相大白!嘻嘻! PS:呵呵,下一章,侠盗不留名夜探林府偷表,会发生什么样的事呢?嘿嘿! 第三十三章 夜探林府 沈言回到老屋,脱下夜行服换装的时候,才发现父亲留下来的那块上海牌老手表不见了。这块手表虽然值不了几个钱,但因为是父亲的遗物,具有很重要的纪念意义。一发现丢失,沈言真的很心疼。 仔细回想了一下,这块手表是因为表带扣脱落,被自己放在裤袋里的。之后就去了林琴诗她们蹦迪的地方,从那些小太妹手里救了林琴诗后,自己就回来了。也就是说,这块表肯定丢在了放入口袋后,自己所有去过的某个地方。 沈言一边暗骂自己太不小心,一边无可奈何的穿回夜行服,准备按原路回去找找。这块手表是沈言心中的无价之宝,那是无论如何都是要找回来的。 由于要仔细的寻找,所以这一路比回来的时候要慢了许多。沈言寻找的重点就是自己施展过轻功跳上跳下的地方。夜行服的裤袋被父亲改得又宽又松,运动时极易把放在里面的东西掉出。沈言现在已经开始琢磨着等找回手表后,一定要把裤袋改小一点,免得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结果,一直找到了天亮,自己晚上所有经过的地方都找遍了,也没看到这块手表在哪儿。沈言急得都快疯了,找个无人的地方把夜行服反过来穿,变成了一套运动服继续寻找。 这一找,就找到了中午。一无所获的沈言筋疲力尽的坐在某个小区的花坛处开始呆呆地发愣。 现在基本已经肯定了,这块手表已经被不知什么人捡去。所有的地方都已经仔细的找过,如果手表还在的话,不可能找不到。那这人海茫茫的,上哪儿去找这个捡到手表的人呢? 这块手表对捡到的人或许只是个破烂,但对自己来说,那是父亲的遗物,天下没有东西可以代替的呀!真要就这么丢了,又岂止是遗憾终生而已? 沈言强迫自己冷静能够下来思考,晚上的所有行动,再次仔仔细细的回想了一遍。忽然,他脑中灵光一闪,心想这块表,会不会是林琴诗捡去了? 一想到这个可能,沈言精神一振,马上一点一点认真的回想从赶去救她到分开这段时间内所有的状况。等想起自己离开林琴诗时,为了耍帅,故意在上屋顶时用了一个姿态潇洒的侧翻。 他猛地心头一亮,是了,口袋里的东西,也只有在身体倒立的时候才容易掉出来。这块手表,最大的可能就是这时候从裤袋里滑出的。那时候林琴诗还在,如果手表是这时候掉落的话,她一定会看见并捡起。 沈言不禁都开始为自己的推断兴奋了起来,如果真是林琴诗捡到了这块表,那就太万幸了。好歹林琴诗自己认识,也知道她的家在哪儿。真要被一个陌生人捡走的话,那人海茫茫,自己还能上哪儿寻找去? 可是刚刚兴奋了一会儿,他又开始发起愁来。真要是林琴诗捡去了好是好,但自己该怎么要回这块手表呢? 查林琴诗家的电话打过去讨要?这不是摆明了告诉她,其实我认识你吗?那丫头已经怀疑我是她认识的人了,不管我怎么去找她,都会让她更怀疑的。 那怎么办?这块手表是非要找回来不可的,不管是不是在林琴诗的手里,也一定要去搞搞清楚。但究竟有什么办法,既能搞清真相,又不惊动林琴诗呢? 想了半天,沈言忽然笑了起来。看来,也只有一个办法了。自己不是侠盗嘛,这段日子来,每天光顾着行侠仗义,侠是侠了,可这个盗字,可一点没体现出来。 好吧,既然推断手表应该在林琴诗手里,那今天晚上就去夜探林府,施展一下自己的偷盗手段。呵呵,从父亲笔记上学来的一些小技巧,看来今晚就能用上了呢。 有了目标,沈言便不再发愁。他也一个晚上加一个上午没睡了,而且直到现在,他连早饭也没吃。好好去吃点东西回家睡个觉,到了晚上,才有精力去偷东西。 只是沈言的心里不免有些沮丧,没想到新任侠盗不留名出山偷的第一件东西,居然是自己丢失的手表。沈家历代侠盗,如果地下有知,只怕都会哭笑不得的吧? 沈言住还是住在养母的家里,养母去世后,周萍并没有搬回来住。偌大的一套房子,只有沈言孤零零一个人。不过沈言反倒感觉这样方便,没人管他,晚上出去行动才自由自在。 回到家后,沈言倒头就睡。这一睡,便睡到了天黑。大概在晚上十一点的时候,沈言穿着运动服,骑着自行车,便来到了熟悉之极的小景山。 这是沈言第二次看到林琴诗的家,上一次林琴诗被蛇咬了,他背着她曾经来过。不过在离她家还有一段距离时,林琴诗就被她的保镖接走,使他没有很近的仔细看过。 现在来到了林琴诗家外围的铁栅下,这才发现她的家简直大得无法想象。这片用铁条铸成的围墙一直延伸到远处,似乎无穷无尽,没有边际。沈言看了一会儿,不禁有些咂舌。难道围墙围住的地方,都是林琴诗家的占地不成?这该有多大的地方啊?有钱人,真的是奢侈到极点了呀! 为了观察一下里面的情况,沈言特意一直登上了小景山的山顶。从山顶俯视下来看,只见林家园林内树木林立,绿草成荫。假山湖泊,繁花似锦。这么美丽宽阔的家园,不要说在国内,就是全世界范围内,都是难得一见的豪宅。 沈言在惊叹的同时,更是注意观察园林内的道路和建筑。自己不是进去玩的,而是要去偷东西。这偷嘛,当然得悄悄的,不能让人发现。那么观察仔细园林里面的情况,设计一条潜行的路线是非常必要的。 此刻已经接近午夜,园林中间的那幢主建筑里的灯光,渐渐的熄灭了许多。过了一会儿,只留下两三个房间的灯还亮着。 沈言已经想好该怎么进入林家,估计这会儿里面的人大部分也都睡了。他不再等待,悄悄下了山,又来到了林家外围的铁栅处。 他已经看准了一个地方,知道从这里进去,正好是两棵杏树的中间,不会引起什么动静。而且,沈言观察到铁栅围墙上每隔百米,就有一个监视器。绝大部分地方,都在监视器的监视之下。而这里,恰好有一个死角,虽然估计范围很小,但也足够沈言神不知鬼不觉的进去了。 沈言拉下了头罩,整了整手套,心里对自己道:“好了,侠盗不留名第一次盗物。沈言,祝你好运!” 第三十四章 偷听 林家园林占地虽大,却反而容易让沈言神不知鬼不觉的潜行。几分钟之后,他已经猫着腰,躲在林家主建筑楼下的阴影里了。 沈言知道林琴诗是有保镖的,由此推断,在林家一定还有别的保卫人员。到这种富贵人家来偷东西,不比去寻常百姓家。只要一个不小心,就会被那些专业的护卫人员发现。 但这个问题,并没有让沈言感到担忧。他对自己的轻功很有自信,并不认为会这么轻易被林家的保镖发现。 真正让他感到棘手的是,林家实在太大了。光光这个主建筑楼,就不知道有多少个房间。沈言根本就不知道林琴诗睡在哪儿,要找到她并潜进她的房间搜寻,看来还真是一件难办的事。 沈言抬头看了看这幢大楼,心想也没办法了,只好一间一间这么观察过去。虽然花的时间很长,但总会找到林琴诗的房间。 想到这里,沈言便不再犹豫,看准了一个窗台,轻轻跃上用力一踏,身体便接着向上飘起。二楼的阳台离地面很高,以沈言现在的轻功,还没把握能一跃而上。等身体靠近阳台的栏杆时,他忽然伸手攀住了栏杆平面,乾坤劲一运,身体便继续借力荡起,轻飘飘的落在了阳台里面。 按照沈言的判断,象这种有钱的人家,主人及子女一般是不会睡在一楼的。他决定从二楼开始查看,等找到了林琴诗的房间,再想办法进去搜查。 这间房间的窗帘并没有拉上,灯也关着,里面一片黑漆漆的。沈言先隐藏好自己的身体,然后探过头,运用夜视能力仔细看了看。只扫了这么一眼,他就发现这里面不是一间卧房,而是类似书房一样的房间。 确定了里面没人,沈言就不再多看了。轻轻巧巧跃下阳台,潜行到旁边第二个阳台下,又按照刚才的上法跃到了上面。这个房间的灯是亮着的,而且窗帘也已经完全拉上。沈言只有夜视能力,但没有透视能力。只好将耳朵贴在玻璃窗上,运气乾坤劲,仔细倾听里面的动静。 里面果然是有人的,而且还没有睡觉。沈言刚以运起乾坤劲,就听到里面传来了一个男人的声音:“琳琳,你真的决定要去奥地利陪女儿了吗?” 接着,一个说不出好听的女人声音懒慵慵的回答:“是啊,难道你放心女儿一个人在国外求学?我把咱们的女儿生得这么如花似玉,才不肯便宜了那些高鼻子蓝眼睛的外国男人呢。我得跟去牢牢看着她,让她免得被那些洋鬼子纠缠。这样,也可以让女儿安心下来学她的钢琴嘛。” 那个男人道:“是吗?可是这样一来,我就更不放心了。女儿有你看住,可谁来看住你呀?” “嘻嘻,你什么意思?” “老婆,咱们女儿虽然如花似玉,可她毕竟年龄还小,比起女人的风韵来,她哪儿及得上你的一半呀?我担心那些洋鬼子没去纠缠咱们女儿,反倒来纠缠你呀。” “呵呵呵,你这人,真讨厌!难道你不相信我吗?我是那种随便的人吗?” “琳琳,老婆,我不是这个意思。我的意思是说,你去陪女儿了,这里剩下我一个人这么办啊?晚上不能抱着你,我可没法睡觉的呀。” “呵呵,你这人,真肉麻!哎?去去去,都老夫老妻了,还没摸够啊?我和你说真的,这次女儿去奥地利学钢琴,我是一定要跟去的。从小她就娇生惯养,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现在忽然让她一个人在外生活,我不放心。到了那里,至少我可以照顾得了她,让她能全部精力都放到学习上。你不心疼女儿,我可是心疼的!” “谁说我不心疼女儿?可我更心疼你嘛。老婆,你们都走了,我会寂寞的。” “真的?我这一走,你和你那漂亮的女秘书,不就可以双宿双fei,快活无比了?有她在,你还会寂寞?” “哎呀,你怎么又提她了?我都跟你保证过几百次了,我和吴秘书就只是工作关系,绝对没有感情的纠葛。到底要怎样,你才会相信我啊?” “哼!你一天不辞退她,我就一天不相信你们。你这么护着她,要我怎么相信你啊?” “哎呀老婆,我不是告诉过你吗,吴秘书在工作上是把好手,要是没有她帮助我,我会忙得焦头烂额的。再说了,她虽然长得还可以,可是比起你来,简直就是麻雀比凤凰嘛。老婆,这辈子,我只爱你一人,其他所有女人都加起来,也及不上你的一根头发丝重要。老婆……琳琳……我们……已经有一个星期没*****了,等你和女儿去了欧洲,我们的机会就更少了。今晚……咱们……好好来一次吧?” “哎…….哎……你……人家……今天没心情啦!” 接下来的动静,外面的沈言就不敢再听下去了。毕竟沈言还是个血气方刚的少年,这样的动静,对他来说还是太刺激了一点。这会儿他涨红着脸,急忙轻手轻脚的下了阳台。直感自己体内血液沸腾,似乎说不出来的燥热。不过这一听,沈言也明白了。房间里面的一男一女,似乎就是林琴诗的父母。听他们所言,好像林琴诗是要去奥地利读书了。这手表还可能在她的手里,万一今晚找不会来,明后天她就走了怎么办? 沈言只好又来到了第三个阳台,这里灯关着,窗帘也已经拉上了。不过,沈言看到窗帘拉得并不严密,中间还有一条细缝可以看进去观察。 透过缝隙,沈言第一眼就看到了窗子边上,放着一家巨大的钢琴。想起林琴诗有弹钢琴的爱好,沈言立刻精神一振,心想这恐怕就是林琴诗的房间了。 仔细再看,果然,房间里面的摆设,无不充分表明了这是一间少女的闺房。随着目光的移动,沈言又看到了一张欧式的女士睡床。只是……睡床上的被子虽然已经摊开,可床上并无人躺着。 沈言微微觉得有些奇怪,都这么晚了,林琴诗还没睡觉吗?那要不要趁这个机会,赶紧进去搜查一下? 正犹豫间,窗子内的窗帘忽然毫无预兆的被人拉开了。而沈言猝不及防,还保持着俯身眯眼偷窥的姿势。 接着,窗子的一边现出了一张得意的笑脸,沈言已经来不及躲避,直感头皮一麻,眼睛下意识的和窗子里这人的目光对视住了。 却见这人表情笑嘻嘻又得意洋洋,仿佛一付正如所料的样子。看她的相貌,不是林琴诗是谁? PS:别走开,十二点左右还有一章! 第三十五章 不会是圈套吧 看到林琴诗发现了自己,沈言暗叫一声倒霉!这真是出师不利,人生第一次偷东西,居然就被人抓了个现行。 这下没办法了,沈言知道再不赶紧逃跑,转眼就会有保镖门来捉拿自己。当下不敢再看林琴诗的脸,转身就要跳下阳台逃走。 只是他刚刚手按在栏杆上准备纵起跃下,却听到身后窗子已经推开,马上传来林琴诗的低叫声:“不留名大侠,你手表不要了吗?” 沈言心头一沉,只好硬生生的止住身体的跃起,重新转回身来。 这块手表,果然在林琴诗手里!我这一走,以后就别想再能要回来了。好歹我还救过林琴诗,她不会真的把我当成小偷抓起来吧? 沈言一边这么想着,一边静静的观察着林琴诗的表情。怎么看,林琴诗都是一付兴奋开心的样子,并无惊慌恐惧的神态。而且她仿佛早就知道今晚自己会来,所以也没有一点意外的表情。 那么,看来自己是多虑了。林琴诗应该不会叫人来抓自己的。她等在这里,想必是要把手表还给我吧? 沈言已经定下了心来,这会儿林琴诗也已经向他招手,示意沈言过来说话。沈言没动,只是轻轻的用沙哑的声音道:“我的表在你这儿?” 林琴诗笑着点了点头,道:“我就猜到今晚上你会来,怎么样?这下承认你是我认识的人了吧?我明明没有告诉过你我的名字,也没有对你说过我家的地址。你要是不认识我,怎么会找到的这里?” 沈言只好苦笑,慢慢走上一步,也不解释,伸出手道:“那把手表还给我吧,我还有事,得马上走了。” 林琴诗只是笑盈盈的看着沈言,根本没有拿出手表的意思。虽然感觉这个人自己一定见过,可是看到沈言明亮的眼睛,她又开始迷茫了。印象当中,自己所认识的人里,没有人有这么一双好看的眼睛呀!但他既然能来到这里,绝对是和我认识的人。这就奇怪了,侠盗不留名,到底是我以前见过的谁呢? 林琴诗好奇心不是一般的重,她已经决定非得要搞清楚这位侠盗的真面目不可。当然,她并不是要向世人揭露或者宣扬,纯粹只是一个女孩子的顽皮和好奇而已。 “不留名大侠,你那块手表都快成古董了,看你这么着急,难道它对你很重要吗?” 沈言知道林琴诗磨磨蹭蹭,就是想从自己的言行中判断出自己是谁。只是手表没到手,不能就这么离去。当下他只好耐着性子道:“当然重要,这是我父亲留给我的遗物,要是丢失了,我会很遗憾的。好了,把表还给我吧,我真的有事要走了。” 林琴诗心中暗喜,心想既然这表是他父亲的遗物,那对他当然是很重要了。呵呵,现在手表在我手里,只要我一天搞不清他的真面目,我就一天不还给他,嘻嘻! 于是,林琴诗笑道:“大侠,谢谢你昨天救了我,这块手表,也确实是我捡到了。可是我看到表壳已经被摔得裂开了一条缝,所以今天白天我就拿到修表铺去修了。要等明天,才能拿回来。” 沈言心中一痛,忙道:“我的表摔坏了?有多严重?” “呵呵,就只是表壳裂了一条缝而已。老手表的质量就是好啊,从那么高的地发生地方掉下来摔在地上,还能一秒不差的走动。这块表,应该是五十年代的产品吧?” 沈言松了一口气,心想还好还好,只要没摔坏,就真的是万幸了。开心之下,沈言点头道:“嗯,确实是五十年代的产品,质量一直很好。要是在我手里毁坏,那就太遗憾了。谢谢你,要不是你捡到,我就真的要失去一样重要的东西了。” 林琴诗摇了摇头,轻轻的道:“哪里,你救了我,我都还没好好感谢你呢。对了不留名大侠,听说你十几年前就已经大名鼎鼎了。但在七年前,你忽然销声匿迹,直到最近才重新出来行侠仗义。可以问一下,这段时间,你怎么不当侠盗了?” 沈言微微一笑,心想这丫头,摆明了就是要打听我的来历啊!嘿嘿,你以为,我会这么轻易的泄露出我的真实身份吗? 当下沈言也不回答,只是道:“好了,你这小姑娘不要打听这么多。告诉我手表在哪个修表铺,明天我自己去取好了。” 林琴诗撇了撇嘴,不服气的道:“什么小姑娘?我都已经十八岁了耶,还算小吗?” 沈言笑道:“在我眼里,你当然还很小。我都快可以当你父亲了,叫你一声小姑娘,有什么不可以?” 林琴诗眼珠一转,故意装作不相信的样子,道:“你有这么老了吗?我才不信呢?那你告诉我,你今年几岁了?” 沈言知道这是林琴诗在旁敲侧击的刺探自己真实身份,幸好自己多留了个心眼,故意假装年龄很大的样子。只要让她一直认为自己年龄比她大,她应该不会去想到同学那方面去的吧? 于是沈言故意道:“呵呵,我都是四十岁的人了,还不老吗?” 林琴诗惊道:“四十岁?那你岂不是个大叔了?” “是啊,在你面前,我当然是个大叔!” “那……你是几岁开始做侠盗的呢?大叔?” 沈言笑道:“干嘛?审问我?” “嘿嘿,我哪儿敢审问不留名大侠呢?只是好奇嘛。我听说过很多你的事迹,我很支持你的哦!对了,我妈也是你的支持者,她还特别崇拜你呢。” 沈言想起刚才听到她母亲和父亲的一些少儿不宜的动静,被面罩遮住的脸,顿时有些不自然了起来。想想自己是来这里要表的,现在表没要到,却和林琴诗聊个没完干什么?她家里可是有保镖的,万一时间呆久了,被别人发现那就遭了! 沈言不想再多说话,便直接道:“好了小姑娘,我真的要走了。告诉我是哪家修表铺,明天我自己去取。” 林琴诗道:“你没有发票,这表你怎么取得回来?” 沈言笑了笑道:“这就用不着你担心了,到底是哪家修表铺?” 林琴诗眼珠一转,却耸了耸肩道:“对不起大叔,其实我也不知道。表是我叫我家的一个保姆拿去修的,没问过她送到了哪家修表铺。要不,明天我叫保姆去取回来,晚上你再来一趟?” 沈言无语,只好无奈的看着林琴诗,只是林琴诗笑嘻嘻的,一点都看不出嫌麻烦的样子。她甚至眨了眨眼睛,认真的道:“大叔,要不这样,明天你早点来,我对你那些行侠仗义的事情很感兴趣的。到时候我给你泡杯茶,咱们坐下来好好听你对我讲讲,怎么样?” 沈言只好呻吟了一声,心想这丫头,摆明了非得要我露出真实身份啊!我那手表真的是拿去修了吗?不会是她以这个做借口,布下个什么圈套吧? PS:又到新的一周了,奥运需要大家的支持,新书也需要大家的支持。看完了,请大家多多投票,谢谢啦! 第三十六章 夜晚的等待 既要不回手表,林琴诗也不肯透露手表在哪家修表铺。沈言明知是个圈套,也只好就这么回去了。 不过,沈言并不担心林琴诗这个圈套是想要害他。他也清楚,林琴诗充其量是女孩子的顽皮和好奇而已。侠盗不留名的名气太大了,她忽然明白这位大名鼎鼎的侠盗有可能是她在生活中认识的人,这份新鲜和刺激,使得她按耐不住好奇心,一定要搞清楚侠盗不留名的真实身份。 沈言也不傻,在他的误导下,林琴诗真的以为他已经是个中年男人了。所以在判断的时候,想来想去都拿那些认识的中年男人来比较,压根就没去想过同学那方面。沈言自信只要自己不出错,林琴诗再怎么折腾,也休想知道自己的本来面目。 第二天晚上,沈言如约又来到了林家园林,这次林琴诗早就开着窗户在等着他了。沈言提出要表,林琴诗却笑嘻嘻的说不着急,聊一聊再说。 林琴诗果然在房间里准备了一杯茶,摆好了两张椅子。这架势,竟是要把沈言留下来长谈。 碍于手表在林琴诗手里,沈言又没办法当着她的面对她的房间强行搜查,只好耐着性子,进入房间和林琴诗聊起了天。当然,这杯茶他是一口也不喝的。脸上戴着面罩,这一喝茶,不就得把面罩掀开,露出本来面目吗? 说来也奇怪,林琴诗一个女孩子,竟然一点不怕和一个男人单独在一个房间。也许是因为侠盗不留名一直都是正义的代名词,她相信他的为人吧。又也许这里是林琴诗的家,所以增加了她的胆量。这两个原本不可能成为朋友的人,竟然象老朋友似的聊了起来。 沈言也不是不知道林琴诗的真实目的,但不知道为什么,他也心甘情愿的步入了她摆下的圈套。 这天晚上,他们愉快的聊了很多话题。林琴诗对侠盗不留名的事迹很感兴趣,磨着沈言讲他以前行侠仗义的故事。沈言没办法,只好把从父亲笔记里看来的一些事迹套用在自己头上,说给了林琴诗听。 林琴诗好像特别喜欢听故事,沈言说的那些经历,竟是把她听得如痴如醉,大呼过瘾。等到沈言看看时间差不多,再次提出来要表和告辞时,林琴诗还意犹未尽,恋恋不舍。 只是到了这时候,林琴诗居然还是不肯把手表交出来,找了一个无比蹩脚的借口,说今天修表铺不知为什么关门了,那块表还没取回来。并要沈言明天晚上再来一次,到时候一定把表归还。 沈言又只好无语,这时候,他已经明白自己那块手表根本就没有拿去修,肯定在林琴诗的手里。只是明明知道林琴诗在骗人,他也没有丝毫办法。堂堂一个侠盗,总不能用强迫的手段逼林琴诗把表交出来吧? 第三天晚上,沈言还是来了。其实他已经对今晚能拿回自己的手表不抱希望,明白这丫头要是不搞清楚自己的真实身份,是绝不肯这么轻易把表归还的。果然,林琴诗又把沈言留下来聊了很长时间,最后又找了个无比蹩脚的借口,说那个保姆忽然请假回家了。发票在她手里,没办法去取那块手表。 对于这种明显的耍赖,沈言又是苦笑,又是无奈。可是谁叫林琴诗是个女孩子,又长得这么美丽呢?耍赖是女孩子的权力,美丽是女孩子的资本。当一个美丽的女孩子对你耍赖的时候,你除了苦笑和无奈,还有什么办法? 于是,第四天沈言又来了,第五天沈言也来了。每次林琴诗总能找到借口,拒不交还这块手表。但是渐渐的,随着两人见面的次数增多,这块手表是不是要归还,似乎已不是重点。林琴诗对沈言幽默的谈吐,丰富的经历大为折服,已经崇拜他崇拜的要死。这时候知不知道他的真实身份,对她来说已经不重要了。能够和大名鼎鼎的侠盗不留名每天在一起聊聊,分享他的那些冒险经历,成为这位侠盗唯一可以透露一些秘密的人。这已经让她兴奋无比,沾沾自喜。 而沈言却是另有一番感受,随着接触的加深,他越来越感觉到林琴诗的可爱。这个女人,真的不能和她交往过深,否则必然会深深的喜欢上她。沈言开始来见林琴诗,心里还有一点不情愿的。可是随着次数的增多,这种不情愿早就消失,变成了一种向往和习惯,一天不见林琴诗,他反倒感觉生活中似乎缺少了一件什么东西,浑身都会不自在起来。 半个月后,沈言和林琴诗已经成了一对知心的好朋友。每天晚上见上一面,聊上一聊,成了他们生活中最值得期待的一刻。除了沈言的真实身份和经历,他们什么都聊。谈人生,谈理想。说说有趣的事,分享各自的快乐和忧伤。有时候,林琴诗会为沈言弹奏一支钢琴曲,那美妙无比的乐曲,常常听得沈言如梦如幻,身心陶醉。就在那一刻,沈言终于发现自己已经不可救药的爱上了这位美丽的女孩。这个发现,让他又是感慨,又是哀伤。因为他是以侠盗不留名的身份在和林琴诗交往的。在她面前,自己是一个四十岁的中年男人,是个大叔。如果不能告诉她自己的真实身份,那凭什么去追求这位让自己心动的女孩呢? 况且,沈言知道林琴诗再过一段时间,就要去欧洲求学了,自己和她相聚的时间已经不多。他也知道,自己在林琴诗的心目中只不过是个崇拜的大侠。她大不了把自己当成了一个忘年朋友,应该从没有过别的想法。万一自己稍微吐露出一点对她的爱意,恐怕反而会吓坏了这个单纯又可爱的女孩吧? 沈言担心真的吓坏了林琴诗,两人反而连朋友都没得做。于是他就把这段爱恋,深深的埋藏在心底。反正能在一起的时间已经不多,就让这种美好的交往,延续到分别的那一天吧! 随着林琴诗去欧洲求学的日子临近,她忽然也开始忧伤了起来。不知从哪天开始,她开始创作一支为了沈言而谱的曲子,取名叫《夜晚的等待》。每天晚上,到了那个时间,她就坐在钢琴前,默默的弹奏起《夜晚的等待》,等待着侠盗不留名轻轻敲响窗户的那一刻。 马上就要离开家乡,离开这片土地了。林琴诗心里充满了一种不舍和留恋。虽然去欧洲求学是她一直梦寐以求的理想,可是这一天真的来临时,她才感到自己似乎将要失去了什么。 但,到底是什么呢?这里的亲人?这里的朋友?这里的山山水水?这里的舒适生活?还是……那个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就让自己每天期待的不留名大叔? 林琴诗说不上来,只是感到非常的忧伤和失落。也许,几年以后回来,这里的人大部分都会把自己给忘了吧?不留名大叔,也许也早就忘了我这个小朋友,再也不会来这里和我聊天了。他的那些英雄事迹,再也不会讲给我听。他的那些心情,也再也不会和我分享了。 想到这个,林琴诗心里竟是说不出的不快活,第一次,对自己去欧洲求学的志愿产生了动摇。 想到了自己的志愿,她忽然又想起了让自己下定决心要坚持到底的那位同学沈言。不知道,他考上了哪所大学,这时候,大学的入取通知书应该寄来了吧?唉,他也曾经救过我的命,一直以来,都没有好好感谢过他呢。现在他还会去那片树林里读书吗?要不要找个时间,专门去感谢他一次?要不是他,或许现在我已经放弃了理想,听从我父亲的安排,去学我不喜欢的东西。要是现在不去谢他,以后,就再也没有机会了吧? 沈言确实已经收到了大学的入取通知书,正如他所料,是一所毫无名气的三流大学。本来沈言是不想去的,可是想起这是自己唯一可以为养母实现的遗愿了,他不得不去上这个大学。 林琴诗真的在保镖郭霞的陪同下,去那片树林寻找沈言。但这时候沈言为了晚上有精力行动,一般都在吃过晚饭后就开始睡觉,没去那片树林练功。林琴诗这一去,自然没有遇见他。当然,林琴诗也是没有意外。她认为沈言是为了高考才天天去树林里读书的,现在高考结束了,他自然就不会再来了。 学校在放假,同学们也都毕业了。想要查出沈言家的地址,已经不太可能,林琴诗最后只好放弃了去感谢沈言同学的念头。 在林琴诗临走前的最后几天,她终于把表还给了不留名大叔。现在已经用不着以这块表为借口,要求他每天都来了。如今两人的见面,已经象吃饭睡觉一样,成了生活中必然要做的一件事。有没有这块表,都是一样。 现在林琴诗唯一想要做的事,就是能在临走前,看到不留名大叔那面罩下真实的脸。其实她已经不好奇大叔是不是她生活中认识的人了,她只是想看看,这位带给她快乐和惊喜的忘年朋友,到底长得什么样子。这样至少到了欧洲后,想起这位朋友,会因为不知道他的相貌而感到遗憾。 而且,她不得不承认,自己很喜欢大叔那双唯一露在外面的眼睛。拥有这么明亮和深邃眼睛的人,相貌怎么样也不会差到哪里去吧?她知道相貌是大叔的秘密,不可以给任何人看到。可是自己马上要离开这里了,就算看到他的相貌,应该不会给他带来什么麻烦的吧? 都已经是那么好的朋友了,这点要求还不能答应吗? 林琴诗决定,就在临走的前一天,对大叔提出这个要求,就算这是要他给自己的分别礼物吧。 但在林琴诗临走前的那天晚上,当她弹起了《夜晚的等待》,静静地期盼玻璃窗敲响时,却没有盼到大叔的到来。开始她以为大叔是因为什么事耽搁了,也没怎么在意。可是一个多小时后,还是没有听到那熟悉的敲窗声。 她开始焦急了起来,过去推开窗户,看着外面茫茫的黑夜。期盼着,能够看到大叔飞来的身影。 可是这个晚上,注定是一个失望的夜晚。林琴诗一直等到天亮,侠盗不留名也没有来。最后,她以为大叔不忍心和她告别,这个晚上,他是故意不来的。带着深深的遗憾,林琴诗登上了飞往奥地利的班机,在母亲的陪同下,开始了她钢琴艺术深造的日子。 这一去,就是五年! 五年以后,当林琴诗载满了荣誉,顶着当代最伟大青年钢琴艺术家的光环回到故土时。当年那个顽皮又好奇心重的女孩,已经成为一名庄重,典雅,知性,风华绝代的世界知名女性。 这一天深夜,当她洗完了澡回到房间准备睡觉时,不知怎地,忽然想起了五年前那段每晚与不留名大叔相会的日子。 那首许久不弹的钢琴旋律,又在她心中响起。 出于对往事的怀念,林琴诗走到卧室的钢琴前,弹起了五年前自己创作的那首《夜晚的等待》。但她根本没有想到,五年前的那位大叔,此刻就在外面的阳台上。 而现在的侠盗不留名,也和五年前不一样了。时过境迁,每一个人的现状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也许,她们再也回不到以前那段充满了浪漫和期盼的日子。能有片刻回想和怀念,已经是最好的结局了。 但,生活总是充满了意外和变数,又有谁能肯定,他们之间不会再发生故事呢? PS:回忆结束了,故事即将正式展开,来点推荐票鼓励一下吧,谢谢! 第三十七章 女侠盗 在悠扬的钢琴乐曲中,沈言呆呆的在阳台上站立了许久。终于,他强自压下心中的激动和思念,悄悄的跳下了阳台,默默地离开了这里。 他知道,自己已经不是五年前的那个激情少年了。现在的自己,身负大仇,生死难料。如果还去和林琴诗往来,必定会给她带来杀身之祸。以前的那段往事,就让它过去吧。放弃对她的爱恋,是自己唯一的选择。 只是回到家后,沈言却失眠了。五年前那段和林琴诗夜夜相见的日子,不停的回想在脑海里。那美丽的笑脸,总是在眼前晃动。那动听的乐曲,总是在耳边响起…… 第二天一早,一晚上没睡的沈言和往常一样,穿上了他那套皱巴巴的西装,戴上了那副老掉牙的黑框眼镜,故意把头发弄得乱糟糟,夹起了那只老旧的公文包便出门乘公交车上班。 沈言故意搞成这么一付邋遢的摸样,一来是学父亲的,二来也只有这样,才没有人会愿意接近他,关注他。作为一名侠盗,最重要的是在晚上出去行动时,能够没有后顾之忧。而一个再普通的人,总会有朋友或者关心他的人。万一在他出去行动时有人找他,一次两次找不到,总会产生疑问的。沈言不想因为这个而暴露了自己晚上的身份,所以只有把自己弄得讨人厌一点。这样,没有朋友就显得比较正常了。 一切都和往常一样,沈言到了公司,也没有人搭理他。自己去倒了一杯开水,就坐在位子上发呆。 办公室的这几个妇女,也照样看报的看报,聊天的聊天。沈言在这里,就像是不存在似的。 忽然,只听正在看报纸的同事刘爱芬叫道:“哎?你们看,我们市又出了一位侠盗,还是个女的耶!” 几个正在聊天的妇女闻言马上都被吸引了过去。 “什么?什么又出了一位侠盗?” “我看看我看看,在哪儿?” “诺,这里。我市昨晚惊现女侠盗,不留名之后出只留香。” “咦?真的耶,侠盗只留香?这个女侠盗,和以前的那个侠盗不留名会不会有什么关系?” “不晓得,也许只是模仿侠盗不留名的吧?” “难讲哦,我看,搞不好这个只留香是不留名的女儿或者徒弟呢。要不然,为什么两个人的名号都有一个留字?” 沈言在旁边听了,也是有点莫名其妙。发生什么事了?什么时候这个城市又来了一个女侠盗了? 虽然奇怪,但报纸现在在这帮妇女手里,沈言也不好过去抢过来看。好容易等这些妇女们津津乐道了半天,终于放下报纸不再议论时,沈言才走过去拿起报纸,寻找起刚才她们看的新闻来。 其实,从刚才妇女们的议论中,沈言已经把新闻内容了解一多半了。现在找到版面仔细一看,只见报道中说,昨天晚上城西派出所接到报案,银江宾馆发生了一起入室抢劫案。宾馆305房间的三个住客昏迷在房间内,他们的行李已经被人洗劫。等警察赶到后霍然发现,这三个昏迷的住客,相貌与前两天发生的几起诈骗案被骗人报案时所描述的罪犯相貌相同。警察把这三个住客唤醒后带到警局一审,这三人果然是诈骗案的主犯。据他们交代,晚上大约十一点多钟,听到房门被敲响,外面有一个女人的声音说需不需要服务。他们以为是那种服务,便没多想去打开了房门。结果闯进来一名黑衣蒙面女子,不由分说打晕了他们三人,然后醒来警察们就已经在房间里了。 在宾馆现场,警察发现三名诈骗犯所诈骗的全部现金已经被盗,而在其中一只行李箱里,发现了一张精美喷香的信纸,上面写着三个娟秀的字体:只留香! 根据报案的宾馆服务员述说,晚上那个时间,并没有看到宾馆内有黑衣蒙面的女子出入。大概在十二点多的时候,服务员看到305房间的门一直开着,过去一看,才发现了三个住客全部昏迷在地。 最后,警察紧急联系了曾经报过案的被诈骗人,让他们过来协助调查和指认罪犯。有意思的是,当这些被诈骗人出门时,其中有两人在自家门口发现了一个信封,里面装有一叠现金,正好是他们被诈骗的现金数额。 据此,警察们判断,这是一起模仿多年前本市的侠盗不留名行为的案件。相同的打扮和手法,目的不为作恶,甚至一样在作案后,留下一张显示身份的字条。不同的是,侠盗不留名已经被确认为男性,而这次这位署名只留香的侠盗,明显是一位女性。 在报道的最后,是记者一番兴奋的猜测和推论,并回顾了一下以前侠盗不留名的历史,认为这位只留香,极有可能是侠盗不留名的后人等等等等。 看到这里,沈言只好苦笑。心想我的后人?我都还没结婚呢,哪来的后人? 只是沈言也感到很奇怪,这位女侠盗是谁呢?模仿我的行为,到底是出于侠义,还是有别的目的? 唉!这个世界,越来越奇怪了。我这个正宗的侠盗还没真正复出,居然又冒出一个女侠盗来。这……这简直是抢我的风头,逼我出山嘛! 中午快下半时,沈言接到了周萍的电话,说中饭一起出去吃,下了班就到老地方等她。 一到下班时间,沈言又来到了昨晚等周萍的地方,只过了几分钟,周萍的奥迪A4就停在了他的面前。 沈言走过去开门上车,按习惯叫了一声“萍姨”。只是,坐在驾驶位的周萍今天似乎有点精神恍惚,也没应一声就继续开动了车子。 沈言知道周萍昨晚受了点惊吓,也受了点刺激,所以乖乖坐好,并不问她什么。十分钟后,两人来到了一家环境优雅的西餐厅。等寻到位置坐下后,周萍才注意到沈言今天的装束,几乎和昨天没什么两样。 周萍不高兴了,皱起了秀丽的眉毛,愠怒的道:“你怎么回事?昨天不是说了不许你再邋里邋遢的来上班吗?” 沈言忙呵呵一笑,诡辩道:“萍姨,这个……其实我真不是故意的。今天起床迟了,我怕上班迟到,所以就没来得及梳理一下。您别见怪,明天,明天我一定改,呵呵!” 周萍也不是第一次被沈言这么糊弄了,知道他这是秉性难移,狗改不了****。虽然恼怒,却也拿他没办法。当下只好狠狠的怒视了沈言一眼,道:“看来,你真的是需要一个女人来好好管教你了。明天是星期六,我会带一个女孩子来和你见面。到时候你要是不给我打扮得清清爽爽过来,你就等着我怎么修理你吧!哼!” “啊?”沈言惊道:“明天?不……不要了吧?” 第三十八章 女记者 周萍根本就不容沈言拒绝,看了沈言一眼后,继续说道:“我看我还是明天亲自来接你吧,鉴于你前两次的相亲表现,我真的对你不太放心。和你见面的这个女孩子是我朋友徐晓旭的远房亲戚,今天早上我在电话里和徐晓旭说起你的事,是她主动提出来要给你介绍一位女朋友的。人家这么有心,你可千万别给我丢脸,知道没?” 沈言苦着脸道:“萍姨,其实……我暂时还不打算交女朋友,您的好意,我心领了。但明天见面的事,要不您和晓旭姐说一声,就这么算了吧?” 周萍根本不为所动,淡淡的道:“沈言,你已经二十四岁,是个大人了。不能还什么事情,都要我这个当姨娘的来为你操心。有了女朋友后,自然有她来照顾你,关心你,我就可以放开手,专心干好我的工作。也许不久之后,我还会被公司派往海外。这一去,恐怕又得半年以上。要是没有人代替我来照顾你,我走也走的不安心。所以,这次的相亲,必须成功。在我走之前,你必须得有一个女朋友,明白吗?” 周萍的意思,沈言当然明白。可是沈言也有自己的苦衷,作为一名侠盗,怎么可以有女朋友呢?有了女朋友之后,晚上哪还有那个自由的时间可以出去行动啊? 可是周萍坚决的态度,让沈言头痛无比。这些理由,是没办法说出来的。他只好竭力劝说道:“萍姨,您说的这些我都明白。可是您也说了,现在我已经是个大人,我自己可以照顾自己了,何必非要有一个女朋友呢?这么多年,我自己也一个人生活过来了,也没见有什么问题啊?” 周萍冷冷的看了沈言一眼,道:“没问题吗?我看问题大得很!你看看你自己的样子,整天邋里邋遢,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这是一个正常人应该有的摸样吗?” 沈言无奈的道:“好好好,萍姨,那我改,我改还不行吗?我保证,从明天开始,一定改掉这邋遢的习惯,可以了吧?” 周萍只是冷笑,道:“没有女人时常监督你,看住你,你会改才怪了。这么多年了,你都向我保证要改几次了?我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来天天督促你,所以直到今天你还是这么一付摸样。我算是对你没辙了,只好寄希望于你的女朋友。你不用再费尽心机了,这件事就这么决定,我是你姨娘,一切你得听我的!” 沈言只好晕倒!也知道周萍就是这么一个霸道的性格,多说什么也没用。唉,看来只好在相亲的过程中动脑筋了。但愿那位要来相亲的女孩对自己不满意,主动放弃交往是最好不过了。 不一会儿,两人点的西餐已经送上,周萍和沈言都默默的开始吃了起来。只是,周萍依然还是一付神不守舍的样子,吃着吃着,时不时的要停止刀叉发一会儿呆。沈言虽然知道她为什么会这样,可是这么明显的失态,自己要是不去问她一下表示关心,那也太说不过去了。 于是,沈言只好问道:“萍姨,您怎么啦?是不是有什么心事?” 正在发呆的周萍猛的清醒了过来,强笑了一下,道:“哦,没什么,一点小事情,稍稍分了下神。”说着,她继续动起刀叉吃起西餐来。只是吃了没多久,她又慢慢的停下了。歪了歪脑袋,她忽然问沈言:“沈言,今天早上的城市快报你看了吗?” 沈言心里一动,道:“看了,怎么啦?” “上面有篇报道,说昨晚我们市忽然出现了一位女侠盗,叫什么只留香,你看过了吗?” “看过了,报纸上说,应该是以前侠盗不留名的后人出现了吧?” 周萍略皱着眉,轻轻的自言自语道:“怎么可能是个女的呢?明明是个男的呀?他说赶时间要走,就是为了去办这件事吗?” 沈言一听就明白了,原来周萍昨晚见过自己后,就认为去银江宾馆行侠仗义的人就是侠盗不留名。只是报纸上的报道说是个女的,而且留下纸条署名只留香,却把她给搞糊涂了。 忍着好笑,沈言故意道:“他?他是谁啊?” 周萍再次醒觉,忙又强笑了一下,道:“哦,没什么,赶紧快吃吧,马上就要上班了呢。” 沈言也知趣的不再多问,匆匆和周萍吃完了午餐后,便一同坐车回到了公司,继续开始工作。 只是,沈言的心里,同样也对这个忽然冒出来的女侠盗产生了好奇。不知道,她究竟是何方神圣呢?她这次的行动,是偶尔的昙花一现,还是准备长期以只留香之名行侠仗义?如果是准备长期的,看来,自己得想办法尽快见到这位英勇的女子。因为万一让自己的仇人误会她真是侠盗不留名的后人,只怕接下来,她的性命就极为堪忧了。 沈言不想这个女人白白替自己送死,唯一的办法,是尽快找到这位侠盗只留香,并在暗中保护她了。 沈言知道,自己的仇人武功高得可怕,就算是现在的自己,也没有把握胜得了他。虽然不清楚这位女侠盗武功高低,可她一介女子,再怎么练,也不可能强得过男人吧? 只是这人海茫茫的,到哪里去寻找这位忽然冒出来的女侠盗呢? 晚上临晨三点,沈言光顾了市警局,找出了银江宾馆案和诈骗案的档案记录,看到了详细的文字记录和现场照片。按照沈言的判断,这位女侠盗,说不定就是认识诈骗案中某个被骗人,所以这才出手帮他或她找回被骗金额的。从调查这几位被骗人下手,也许就能找到这位女侠盗。早一点找到她,也就能早一点保护她了。 警局虽然晚上有警察值班,可是沈言此刻的轻功已经大成,来去无影,又有谁能发现呢?再说了,又有哪个警察会料到,堂堂警察局,也会有人敢潜进来呢? 但是沈言的这个判断,第二天就被推翻了。早上沈言起床后出去买早点,却在早点铺听到吃早餐的人们议论纷纷,都是在说有关这位女侠盗的事。沈言竖起耳朵一听,才明白就在昨天晚上,这位女侠盗又一次出动了。事情发生在离这里不远的城北公园,清早上去公园晨练的市民发现在公园的一片竹林里,躺着两个男人,下体全是血。惊吓之下,马上就报了案。据说警察赶到后,在其中一个男人的身上找到了一张喷香的信纸,上面就写着只留香三个字。 这两个男人都没死,只不过失血过多,陷入了昏迷。现在人已经被送到医院抢救,公园现场还有一帮警察正在勘探。大家议论时最津津乐道的是,据说这两个男人都被切掉了小JJ,估计是犯了什么淫戒,才被只留香下手惩戒。 只是沈言听了却暗暗皱眉,心想对坏人做出惩罚,手段严厉一点本来无可厚非。可是切掉男人的命根子,似乎太毒了一点吧?这样还不如直接杀了他们呢,总比一辈子当太监强! 不过,这样一来,沈言已经明白自己前面的判断似乎有些不对了。这位女侠盗不一定是认识那些被骗人而偶尔的出手,她应该是和自己一样,专门立志为侠盗,所谓路遇不平而出手而已。但如果真是这样,那寻找这个女人就更是困难了。人海茫茫的,到哪里去寻找这么一位毫无来历的女侠盗呢? 听到现在还有警察在现场查案,沈言买了几个包子,就向城北公园的方向走去。他倒不是去看热闹的,而是想去远远的观察一下,有没有什么线索可以让自己多了解一点这位女侠盗。 城北公园并不远,沈言才吃了一个半包子就走到了。此刻,公园里聚满了不少来看热闹的人,竹林内,被警察用隔离带隔开的现场,正有几个警察在拍照和勘探。 沈言走到围在外面人群的最后,一边吃着包子,一边踮起脚尖想要往里看。可是他还什么都没看清时,忽然只听身后有人叫道:“对不起,让一下,让一下。” 接着,有人在沈言的手臂上一推,一个苗条的身体就从沈言身边挤了过去。这种时候,沈言当然不能显露武功,只好眼睁睁的一个踉跄,手里的包子都掉到了地上。 这个挤过来的人似乎也感觉到了,马上回过了头,抱歉的对沈言笑了一下,道:“对不起!” 说着,她又转回头叫着:“劳驾,让一下,我是记者,让我过去!” 第三十九章 真实的长相 这位冒冒失失的女记者刚才一回头,沈言已经看清了她的脸。却见她大约二十三、四岁年纪,长得蛮漂亮的。这会儿她已经在围观群众的抱怨声中,奋力挤到了最前面。对着隔离带内现场一位正在勘探的警察招手大喊道:“韩警官,韩警官!” 那位警察听到喊声,抬起头看到了她,笑道:“咦?李小姐,今天怎么这么迟才赶到啊?” 女记者道:“今天本来我放假的,但一得到消息,我就放弃休假赶来了。快过来,接受我的采访吧!” 这位警察似乎对女记者挺有好感,转头对别的警察吩咐了一声,便笑呵呵的走到了她的面前。那女记者赶紧掏出了一个微型的录音器,就开始采访起来。只是这样一来,又有几个记者见机不可失,纷纷围了上去。其中还有扛着摄像机的,看起来应该是电视台的记者。 沈言在后面远远的看到,便微微侧过了耳朵,悄悄运起了乾坤劲,那些记者的提问和这位男警察的回答,一字一句都清清楚楚的落入了他的耳朵。 这位男警官沈言认识,他名叫韩顺,就是五年前在沈言养母周行掩护下保住性命的那位年轻警察。五年过后,他现在已经是刑警队的队长了。虽然这五年来韩顺出于对周行救命之恩的感激,经常来看望沈言和周萍,但周萍不知为什么,很反感这个姐姐救下的警察。每次他来,总是对他很冷淡。久而久之后,韩顺自知没趣,便再也不敢来了。 在记者的提问和韩顺的回答中,沈言渐渐了解了一点案情的大概。很据警察的现场勘探,发现了一些女性的衣服碎片和脚印,还有大量的地上翻滚挣扎痕迹。两个男性被人用利器切掉了半个生殖器,手法干脆利落,不像是普通人所为。加上在其中一个男性身上找到的署名只留香的信纸,这似乎原本是一起强奸或猥亵妇女案。正好女侠盗只留香经过发现,便出手救下被害女子,惩戒了这两个男性。不过这些只是推断,一切要等到这两个男性救醒和找的被害女子获得口供才可以确定。 听到这里,沈言觉得差不多事实就是如此,用不着再听下去了。现在的当务之急,就是赶紧找到这位女侠盗。这位女侠盗这两天这么拉风,想必已经开始引起了自己那位仇人的注意。说不定,也已经开始安排陷阱,引诱女侠盗上钩。要是不尽快找到她,这个女人就得替自己冤死了。 回到了家,沈言想了半天,也没有别的好办法。只好准备到了晚上,去城市的每个角落碰运气了。这位女侠盗看起来似乎打算和侠盗不留名一样,每夜在都市巡视。见到罪恶发生,便立刻出手制止和惩戒。虽然这个城市那么大,要遇见这位女侠盗的几率并不太高。可是沈言自信只要女侠盗只留香夜晚出来活动,凭自己的感觉能力,就可以很快找到她的踪迹。 但,这也是晚上深夜以后的事了,眼下还有一件令沈言头痛的事,那就是晚上吃饭时的相亲。唉,这个萍姨这位真是让人无奈啊!明明她自己都三十岁了还不着急,我才二十四岁,着什么急呀? 只是周萍说过下午会亲自来接自己,看来故意打扮的邋遢这招已经不能用了。没办法,一会儿和那个相亲的女子见了面,只好假装傻里傻气和俗不可耐。但愿那女子的审美观和正常人一样,不要看上我才好! 下午三点钟,沈言听到房子外转来两声汽车喇叭声,就知道周萍已经来了。赶紧下楼打开了门,果然见到周萍手里拎着两个大纸袋,刚刚关上车门向房门口走来。 沈言看了一眼周萍手里的袋子,苦笑道:“萍姨,您这么早就来了?这是什么啊?” 周萍哼了一声,道:“我要是不早点来,哪还有时间给你仔细打扮?瞧瞧你,怎么头发还是这么乱?又故意的是不是?” 沈言摸了摸头,无奈的道:“这个……其实是睡觉造成的啦。我睡着后大概喜欢动来动去,所以每次起床后头发总是乱糟糟的。” 周萍又是哼了一声,已经走进了房门。她一边向楼上走去,一边道:“不用多说了,现在还有点时间,你赶紧洗个澡去。洗完了,我亲自给你打扮一下,非得彻底改变你的形象不可!” 沈言苦着脸道:“洗澡?现在?可是……我昨晚已经洗过了呀?” 周萍已经登上了楼梯,头也不回的道:“昨晚洗过今天就可以不洗了吗?你是要去相亲,不弄得特别干净一点怎么行?动作快点,别磨磨蹭蹭了!” 遇到不讲理的周萍,沈言也是毫无办法。从小到大,也只有周萍才制得了他。一边唉声叹气,沈言一边无奈的走到平常洗澡的地方。打开自来水,随便的洗了一个冷水澡。 等沈言洗完澡,穿上原来的衣服走到楼上,看见周萍已经等在自己的房间里了。床上,放着一套笔挺的藏青色西服。一件雪白的衬衫,一条浅黄色的领带,一把梳子,还有……一只电吹风? 除了这件衬衫,其他物品沈言都是首次看到。想来这是周萍为了这次相亲成功特意为自己买来的。其实这件衬衫,也是昨晚周萍给自己买的。虽然一直来周萍对沈言总没个好脸,但事实上,周萍对沈言的爱护和关心,已经不在当年姐姐周行之下。 沈言看到了床上的这些东西,又是感动,又是无奈的道:“萍姨,怎么您又给我买东西了?我的衣服已经够穿了,干嘛还买啊?” 周萍冷着脸,轻轻的哼道:“你以为我愿意?我还不知道你?以前给你买的衣服,只怕你从来不洗的吧?看你的头发,就知道你家里没有梳子和电吹风。今天我一次性给你买齐了,看你以后还有没有借口邋遢。好了,废话少说,过来坐到床上,我把你的头发吹干梳整齐。” 沈言只好继续唉声叹气,乖乖的坐到了床边。周萍则拿起吹风机和一把梳子,插上电源,就开始整理起沈言刚刚洗过,还湿漉漉的头发来。 不一会儿,经过周萍的巧手整理,沈言本来一头乱七八糟的头发变得整整齐齐,服服帖帖。乍一看去,整个人都精神了不少。 周萍看了看自己的杰作,觉得很满意,便扯了扯沈言身上的衣服,道:“把衣服脱了,换上新衬衫和西装。” 沈言哦了一声,站起来正要脱衣,只是见到周萍还站在那里纹丝未动,不免有些尴尬的道:“萍姨,我换衣服,您不回避一下?” 其实周萍这会儿正在欣赏自己杰作,加上她一直都当沈言是个孩子,也没感觉需要回避。不过沈言都这么说了,她也只好哼了一声,转身走出了房门。心里却恼恨的想:“回避?你也知道要回避?当年我光着身子在你面前,你怎么不知道要回避一下?” 想起了当年的耻辱,周萍又开始恨得直咬牙。只是沈言现在已经是她唯一的亲人,事情又过去这么多年了,不好再旧事重提,借机报复。忍了半天,算算时间沈言差不多也该穿好衣服了,便叫道:“穿好了没有?” 房间里传来了沈言的回答:“穿好了!” 周萍回过身又走进房间,正想不耐烦的说沈言一句。可是抬头一看,忽然间,她眼前一亮,只见房间里站着一位风度翩翩,气质文雅的男子。眨了眨眼,这才发现这人就是沈言。 这套西服可是名牌,穿在沈言身上,顿时整个人的气质面貌都大大改变了。虽然脸上的这副黑框眼镜大大降低了别人的审美,却自有一股浓重的书卷味和文人气质。 周萍一时间还真的看傻了眼,心想果然是人要衣装,佛要金装啊!我这不起眼的外甥穿上皮尔卡丹,竟然还有模有样的嘛! 沈言却是一付苦脸,整了整自己的衣领,对周萍苦笑道:“萍姨,穿这么好的衣服我会不自然的,是不是可以换一件别的?” 周萍笑呵呵的走到了沈言的面前,新奇的对他左看看又看看。本来还一直担心这次相亲他会出丑,现在已经完全放下这颗心了。 “呵呵,看不出来啊,你小子穿上名牌西装,完全变样了嘛。嗯……不过我怎么感觉似乎还有什么地方不对呢?嗯……对了,眼镜!你的眼镜!把眼镜摘下来,让我看看整体的感觉!” 说着,周萍已经直接伸手去摘沈言的眼镜了。沈言吓了一跳,急忙后退了一步道:“别,没了眼镜我会看不清的!” 周萍却霸道的不管,喝道:“别动!我就是看看而已!” 结果,在周萍的不讲理下,沈言还是被迫失去了眼镜。只是,周萍还得意不了一秒钟,看清了沈言藏在眼镜下的真实面容后,竟是当场惊呆了! 沈言心里只好暗叹一声,慢慢放下手,心想这下好了,长相终于被周萍看清,但愿她别认出我就是侠盗不留名才好。 周萍呆了整整有半分钟,才喃喃的道:“怎么会……这样的?” 第四十章 夺走沈言初吻的女子 趁着周萍发呆之际,沈言赶紧夺回了眼镜重新戴在脸上,这才呵呵笑道:“没有眼镜我的眼前就是模糊一片,还是戴上的好。” 周萍还在发呆中,沈言藏在镜片下的真实长相,真的太出乎她的意料了。看惯了沈言戴上眼镜后那种木讷呆滞的摸样,周萍一直认为他就是个面貌普通的人。但没想到一摘下眼镜,竟然会发生如此大的变化! 其实周萍也不是从来没见过沈言的真面目,但那也是十二年前的事了。当时沈言父亲去世,周萍的姐姐周行把他领回家。那个时候,小沈言是不戴眼镜的。只是没过多久,周萍就考上了大学离开了家,等她回来后,沈言已经戴上了这副眼镜。 这么多年下来,沈言戴眼镜的形象已经在周萍心里根深蒂固。他小时候的样子早就忘得差不多了。唯一还记得的,就是沈言看到她裸体时的那付惊讶和好奇的眼神。此刻时隔多年再次见到沈言真实的长相,那出乎意料的英俊,让周萍大感意外。 当然,就算周萍还记得沈言小时候的样子,此刻沈言的面貌也改变了许多。毕竟已经过了十几年,一个大人的相貌总和小孩子是有区别的。 沈言知道自己这双特别明亮的眼睛很引人注目,怕会因此让周萍看出来自己就是侠盗不留名。夺回眼镜戴上后,才敢和周萍的目光对视,看到周萍还在发呆,只好再次苦笑道:“喂,萍姨,你怎么啦?” 周萍这才从震惊中清醒过来,带着疑惑和惊喜,用异样的口气道:“你小子,长得蛮帅的嘛。要不是今天把你眼镜摘下来,我还真看不出来。” 沈言呵呵一笑,道:“没有吧?是不是我穿上了这套名牌西装后,给您什么错觉了?” 周萍仔细的又看了一下戴上眼镜的沈言,刚才给她震撼的感觉果然又没了。奇怪之下,她又伸出手来摘沈言的眼镜,道:“不对,不会是错觉。你把眼镜摘下来,我再好好看一下。” 这下沈言可不敢再让周萍得手了,急忙伸手紧紧的扶住了眼镜,叫道:“算了吧萍姨,没有眼镜我就是一半瞎子,您就别让我出丑了。” 周萍以为沈言真的是高度近视,可能从来没从镜子里见过自己不戴眼镜的样子,便道:“你这傻小子,你不带眼镜可比戴眼镜要好看多了。快把眼镜摘下来,我保证今天和你相亲的那个女孩子,一见你就会喜欢的!” 沈言只好一边后退,一边急道:“没有眼镜,我根本看不清那女孩的长相。那这种相亲,有什么意思?” 周萍一呆,顿时停住了手,想了想道:“也对哦,没有眼镜,你可能连走路都有问题吧?只是……你这副眼镜实在是太难看了,干脆我们现在去换一副吧?对了,我们去配一副隐形眼镜,这样既不会影响你的长相,也不会看不清东西,岂不是最好?” 沈言都快崩溃了,自己常年戴这副老爷眼镜,不就是为了隐藏自己的长相吗?现在才被一个人看到,就已经麻烦重重,要是戴上隐形眼镜,那还得了?再说了,自己根本就不近视,配隐形眼镜是需要测量眼镜近视的度数,去了眼镜店一测,那不就得立马露馅? 无奈下,沈言只好撒谎道:“哎呀,萍姨,不瞒您说,其实以前我自己去配过隐形眼镜,可是不知道我的眼睛是不是和别人不一样,一戴起来,眼睛立刻就会流泪红肿,难过无比。您的好意,我心领了,但我真的不适合戴隐形眼镜!” 周萍惊讶的道:“真的?” 沈言用力点头,表示千真万确! 周萍只好撇了撇嘴,道:“既然如此,那我们就去配一副好看点的眼镜吧。你这副眼镜太土了,戴起来完全影响人的审美。” 沈言欲哭无泪,只得叹道:“萍姨,我求您了,算了吧?这副眼镜我都戴了十年,忽然换一副,我可能会不习惯的。况且您也知道,这是我父亲的遗物,戴着它,我会感觉十分亲切。这点对我很重要,我死都不会换的。” 以前周萍也曾经要沈言换过眼镜,每次一提出来,沈言总是拿父亲遗物的名义拒绝。周萍也毫无办法,每次都不了了之。这次沈言又拿这个当借口,再次让周萍无语。 怀念死去的亲人是一种孝道和美德,周萍也不好强求沈言改变。无奈之下,她也只有叹了口气,道:“好吧好吧,不换就不换。可是眼镜不变可以,但你其他的那些坏习惯,从现在开始必须改变。你看你现在,整整齐齐,清清爽爽,不是要比你原来那付样子精神多了? 这时候,沈言也不得不让一下步了。要不然以周萍的霸道,搞不好到最后连这副眼镜都保不住。低头看了看自己西装革履的样子,他也只好道:“好吧,我改,我真的改还不行吗?” 周萍点了点头,一边走到床边,一边道:“那就看你的表现了,这里有一双皮鞋,也是我刚买来的,你先穿穿合不合脚。如果不合适,现在赶去换还来得及。” 沈言看到周萍俯身从地上的一个纸袋里取出了一个盒子,打开盒盖后,里面是一双崭新铮亮的新皮鞋。沈言注意到这双皮鞋也是名牌,价格只怕不小于一千元。加上那套名贵的西服,光今天周萍为自己花钱买的东西,恐怕就得在五千以上。想起自从养母去世以来,周萍供自己上大学,为自己找工作。关心自己的生活,为自己从不吝啬金钱。这番养育之恩,已经不再她姐姐周行之下。虽然她是霸道了一点,可那是性格使然。其实这个女人,对自己是真的好呀! 沈言心中感动,默默的走过去接过鞋子试脚。看着这位姨娘依然年轻美丽的脸,心里道:“萍姨,这几年您对我的好,我都会记在心里的。虽然我瞒着你很多事情,平时也不太听话。可我会一辈子保护您,敬爱您的。” 皮鞋很合脚,这也是周萍经常为沈言买鞋,清楚的知道他脚尺码的缘故。沈言在地上走了几步,笑着道:“不用去换了,非常合脚!” 周萍也是微微笑着,抓起床上的那条浅黄色领带,走到沈言面前就伸手为他戴了起来。一边打着领结,一边难得温柔的道:“沈言,往后有了女朋友,萍姨可能就会很少来关心你了。你现在已经长大,什么事都得自己拿注意了。工作方面,要靠你自己。生活方面,就让女朋友来为你安排。记得对她好点,不许欺负她,知道没?” 沈言苦笑道:“萍姨,我和这女人连面都没见,成不成还不一定呢!” 周萍脸一沉,道:“不成也得成,她是徐晓旭的堂妹,听说人品相貌都很不错的。要是这次你错过了她,保证你会后悔一辈子。今天的见面,你也不要紧张,一切都听我的。还有,你晓旭姐也会尽力撮合你们。这次相亲,只许成功,不许失败,懂了没?” 沈言只有无语,心想这次相亲,对我来说是只许失败,不许成功。对不起了萍姨,我有不得已的苦衷,只好要让您失望了。 打好了领带,周萍又整理了一下沈言衬衫的领子。退后几步,远远的观察了一下他的整体感觉。接着,她满意的点了点头,道:“不错,除了这副眼镜碍眼,其他都过得去了。呵呵,只怕你晓旭姐看到你,也会大吃一惊的吧?” 看了看时间,周萍又道:“时间虽然没到,但我们是男方,早去一点会显得比较尊重别人。好了,你还有什么东西要带的没有?没有的话,我们现在就出发了。” 沈言点了点头,一边在心里考虑怎么样把晚上的相亲搞砸,一边从换下的裤子里掏出钱夹和手机放入身上的西装口袋。等他又掏出了那块破旧手表要戴在腕上的时候,周萍忽然过来一把夺过,皱着眉道:“手表不用带去了,身上穿着名牌西装,手上却戴着这种旧表象什么样子?” 沈言刚要反对,周萍又是一瞪眼,道:“我知道你要说什么,我又没逼你换表。就今天不戴一下,不会影响你对父亲的怀念吧?” 沈言无奈,只好点了点头,把这块手表拿过来放到了枕头底下。一切都弄好后,沈言和周萍离开家门上了车,便前往约好和女方见面的地点。那是一家高档的中餐馆,周萍在那里已经订好了一间包厢。 到了中餐馆进入包厢后,由于时间还早,周萍一边和沈言喝茶等待,一边不厌其烦的告诫沈言在相亲时的一些注意事项。可惜沈言根本是想要搞砸这次的相亲,这些注意事项,反倒提醒了他接下来应该怎么办。 差不多半个小时后,周萍接到了徐晓旭的电话。知道她和她的堂妹已经出来,马上就要到了。 又过了二十分钟,只听包厢门口传来一阵呵呵笑声,有人叫道:“萍萍,等久了吧?咦?这小帅哥是谁啊?难道是我那沈言弟弟?” 沈言抬起头来,第一眼就看见了这个风情无限的女子。 这个女子,沈言一辈子都忘不了!就是她,夺走了沈言宝贵的初吻! 这个女子,名叫徐晓旭,是周萍大学时的死党,以及唯一的好朋友! 第四十一章 故意要搞砸的相亲 看见好友来到,周萍首先站起来迎了上去,笑着道:“晓旭,你来啦?你那堂妹呢?” 徐晓旭笑嘻嘻的又看了一眼周萍身后的沈言,便对着门外招了招手道:“进来呀,害什么羞啊?” 接着,门外磨磨蹭蹭走进一个女孩来,羞答答的低着头,一付很难为情的样子。出于礼貌,沈言也站了起来,伸手扶了扶眼镜,看到进来的这个女孩个子不高,廋廋弱弱,文文气气的样子,低着头看不清脸,只是从侧部,可以看出她还是蛮清秀的。 只是,这么看上去很廋弱的女孩,却有着和身材根本不成比例的*。小身板上顶着两团庞然大物,甚是扯人的眼球。 沈言和周萍都是不由自主的把目光落在了她那高耸的胸脯上,一时间,都是惊讶无比。这女孩似乎知道别人在盯着自己的胸脯看,顿时羞得伸手遮住了胸口,脑袋垂得更低了。 只有徐晓旭在不停的笑,伸手拉了拉这女孩,道:“妮妮,把头抬起来,让大家看看你。”说着,她又笑呵呵的对周萍道:“萍萍,这就是我说的那个堂妹徐妮。怎么样,还让你满意吗?” 周萍仔细的看了两眼,满意的点了点头,笑着道:“不错,挺招人喜欢的。” 徐晓旭又对自己的堂妹道:“妮妮,这就是我说的那个大学好友周萍,你叫他萍姐吧。哦,不对,将来你要是嫁给了她外甥,就得叫她姨娘了呢。我看,现在你就干脆直接叫萍姨吧!呵呵!” 徐妮的脸早就涨成了通红,哪里敢叫周萍为姨啊?羞答答的头都不敢抬,扭捏了半天,才小小声声的招呼道:“您……您好,萍姐!” 周萍见这位女孩摸样清秀,也懂礼貌,心里还是很满意的,点了点头,上去拉住了她的手,温和的道:“你就是徐妮?早就听你堂姐说起过你了,今年多大了?” “二十……二岁!”徐妮的声音细声细气的,颇有些卡通片里小女孩的腔调。 周萍哦了一声,心想只比沈言小两岁,还是蛮相配的嘛。转头看到沈言还傻傻的站在身后,便道:“沈言,别愣在那里,今天你们第一次见面,快过来招呼一下啊!” 沈言只好走上一步,不知道该怎么去招呼这女孩,只好先对徐晓旭招呼道:“晓旭姐,好久不见!” 徐晓旭早就在偷偷打量沈言了,闻言呵呵笑着,走过去就亲热之极的勾住了沈言的肩膀,道:“沈言弟弟,半年多没见,变化挺大嘛。要不是这副眼镜,姐姐都差点认不出你了。” 沈言有点尴尬的缩了缩肩膀,不敢去看徐晓旭那双会勾人的眼睛,低声道:“我……还不是老样子?” 徐晓旭嘻嘻笑着,又对周萍眨了眨眼睛,表示佩服她的改造成果。周萍却只当没看见,拉着徐晓旭的堂妹走到两人的面前,指着沈言道:“这就是我的外甥沈言,今年二十四岁,在熙远公司工作。他这个人还是不错的,就是性格有点木讷,以后和他相处,要有点耐心,好吗?” 徐妮羞得脸更红了,低着头一声不吭,更不敢抬头去看沈言。这付羞人答答的小媳妇摸样,还真是招人怜爱。 沈言又是扶了扶眼镜,心想这女孩怎么这么怕羞啊?正想简单的对这女孩说声你好,身边的徐晓旭却用胸脯轻轻撞了一下他的手臂,笑嘻嘻的道:“我这堂妹有点怕生,不过相处一段时间就好了。我告诉你啊,这是我最疼爱的妹妹,介绍了给你,以后你可不许欺负她。” 沈言汗了一个,只好不住的去扶眼镜,低声道:“我……我哪儿敢啊?” 周萍似乎对自己好友那随随便便的个性挺不待见的,目光瞥了一下她勾在沈言肩膀上的手,道:“好了好了,我们先坐下来吧。沈言,你坐在徐妮的旁边,好好招呼她。” 沈言这才哦了一声,赶紧挣开徐晓旭的手,过去拉开饭桌边的一张椅子,对徐妮道:“徐……小姐请坐!” 徐妮嗯了一声,仍是没有抬头,乖乖巧巧的就走过去坐下了。周萍走到包厢门口叫来了服务员,吩咐可以开始上菜。刚刚说完,肩膀已经被跟过来的徐晓旭搂住,耳边听到她吃吃的笑道:“萍萍,你那宝贝外甥今天感觉好帅,和以前大不一样了呢。这身行头,都是你设计的吧?” 周萍回过脸,似笑非笑的道:“不是我,难道还是你啊?” “嘻嘻,看来今天你是下了血本,非要把他们撮合成功吧?怎么样?我这个堂妹还不赖吧?配你的宝贝外甥,是不是挺合适?” 周萍点了点头,道:“相貌还可以,就是稍微廋弱了一点。不过看起来,性格好像很内向。我这个外甥也是个内向的人,两人在一起,会不会沉闷了一点?” “哪儿呀,他们现在只是刚认识而已,以后熟悉了,自然会聊得来的。对了,一会儿吃完了饭,我们俩先走吧?让他们年轻人单独出去玩玩,可以更快的增加感情嘛。” “嗯,我也是这个意思。一会儿我们去酒吧,我正好有事要对你说呢。” “什么事?” “到时候再……” 话没说完,两人就听到后面传来一声惊呼。接着是沈言的声音在抱歉的道:“对不起对不起,没烫着你吧?” 周萍和徐晓旭赶忙回头一看,却见徐妮已经惊慌失措的站了起来。上衣下沿和裤子上不知为何湿了一大片,饭桌上还翻倒着一只茶杯。 这还不算,紧接着沈言竟然还毛手毛脚的伸手去擦徐妮的大腿,好像这样就能把她的裤子擦干似的。 周萍忙跑了过去,惊道:“怎么啦?沈言你在干什么?” 徐妮的大腿被沈言摸到,惊得只好连连后退,却也并没说什么。沈言却一付懊悔的样子,抓着头皮道:“这个……刚才给徐小姐倒水,结果不小心就……我……我不是故意的。” 周萍只好狠狠的瞪了沈言一眼,急忙走到徐妮面前俯身看她的衣服,抱歉的道:“真太对不起了,我这个外甥就是这么笨手笨脚的。你没事吧?要不要去卫生间擦一擦?” 徐妮的表情明显有些哭笑不得,细声细气的道:“没……没事,不要紧的。” 但周萍看到徐妮的裤子真的很湿了,要是不赶快处理一下,搞不好连内裤都会湿掉。着急之下,也不管她答应不答应,拉起她的手就向外走去,道:“不行,跟我去卫生间,必须得处理一下。” 很快,徐妮就被周萍拉走了。站在一边并没有过来的徐晓旭却没有跟去,只是若有所思的看着沈言。沈言则是一付又是惶恐,又是懊悔的表情,站在那里直搓双手,好像不知所措的样子。看到徐晓旭正在盯着他看,便过来道歉道:“晓旭姐,我真不是故意的,对不起了,对不起了。” 徐晓旭微微一笑,道:“没事,我这堂妹脾气很好,应该不会介意的。” 沈言抓着头皮道:“是吗,那就太好了!谢谢你,晓旭姐。” 徐晓旭又笑了一下,伸出手轻轻搂住了沈言的肩膀,低声道:“你呀,故意报复姐姐的是不是?姐姐已经知道错了啦,这不还把我最喜欢的妹妹介绍给你,算我向你赔罪了嘛。给个面子,别让我难堪行不行?” 第四十二章 文具店偶遇 对徐晓旭的话,沈言只好报以苦笑。刚才碰翻茶杯虽然的确是故意的,但只不过就是想搞砸这次相亲而已。当年的事,沈言虽然曾经介怀过,但随着年龄的长大,早就已经不在意了。 不过这个原因,沈言又不能说出来,只好笑着道:“晓旭姐,当年的事,我早就忘了。而且,我从来没想过要报复你,你不相信我吗?” 徐晓旭眨了眨眼,道:“不是,不过妮妮这丫头是个老实人,希望你以后能对她好点,行吗?” 沈言耸了耸肩不置可否,轻轻拉下了徐晓旭搂在自己肩膀上的手,走到座位上坐了下来。徐晓旭脸有忧色,但沈言说了不是在报复她,也没办法再说什么了。 不一会儿,周萍和徐妮回来,徐妮的裤子上还是湿痕一块,但比刚才要好多了。大家重新坐下后,沈言再次对徐妮表示了歉意,周萍又狠狠的说了沈言几句。这场小风波,貌似就这样过去。 接下来,点好的菜肴一盘盘上来,大家开始吃饭。只是本来蛮好的气氛,被沈言刚才的这一冒失给破坏了大半。徐妮除了回答周萍问的一些问题,就根本不说别的话。整个吃饭期间,她就没去看过沈言一眼。 而沈言则好像太紧张了,又好似因为刚才的冒失而感到后悔。整个吃饭期间,他都表现得很沉闷。最着急的就是周萍了,她一边和徐妮说话,一边频频对沈言打眼色,要他主动一点。但沈言好似看不懂一样,就是没有一点反应。 终于,晚餐在尴尬的气氛中结束了。本来周萍和徐晓旭计划要这对相亲的人单独出去玩玩,可是徐妮礼貌的提出告辞,让这个计划还没实施,就已经流产。 至此,这次相亲以失败告终。徐晓旭无奈的带着堂妹离去,而周萍则火冒三丈的对沈言发了一通脾气,最后恼恨之下,独自上车开走,把沈言一个人扔在了中餐馆门口。 直到周萍的汽车远去,沈言才开心的笑了起来。一切都和他预料的一样,这次又成功的搞砸了相亲。相信短时间内,周萍不会再有这份心去张罗这件事了。自己又可以无牵无挂,自由自在的去做一名孤独的侠盗。 只是沈言心中,仍是感到有点对不起周萍。她真的是为了自己好,可自己却一次又一次的辜负了她的好意。虽然这是迫不得已的,但总这么下去,不知道会不会让周萍对自己彻底失望。 带着这种复杂的心情,沈言一个人默默的走在回家的路上。此刻天已经渐黑,街上已经华灯初上。整个城市,马上就要进入夜的繁华。沈言知道自己的生命是属于这片夜晚的,只有在黑夜降临之后,自己才能施展所有的本领,才能实现自己的志愿。他对自己的选择,从来没有后悔过。 离家还有很远的一段路,而且此刻,那位女侠盗也不可能这么早就出来活动。沈言并没有急着往家赶,而是一路悠闲的逛逛。在经过一家文具店时,他忽然想起昨晚潜入警局看到的那份材料里,有两张照片显示只留香留下的纸条,似乎是一种精美有暗花,底色粉红的女性用信纸。 这种信纸,沈言以前从没见过,据说还会发出淡淡的幽香。沈言只见过照片,却没见过实物。看到这家文具用品店,就进去准备找找,打算亲自闻一下这种信纸的香味到底是怎样的。 刚刚走进文具店,两个年轻的女店员就热情的叫道:“欢迎光临,请问先生需要什么?” 沈言笑着摆了摆手,道:“我就是随便看看,不用招呼我了。” 这家文具店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了。摆满了各种文具或其他用品的架子,足足有好几排。沈言一边沿着架子走,一边慢慢的寻找放信纸一类东西的地方。 刚转到第二排架子处,沈言就听到架子的对面传来了一个似乎有点耳熟的女人声音:“咦?组长,你还要买信纸吗?” 接着,一个温和好听的女人声音道:“是,家里的信纸刚好用完了,既然来到这里,就顺便买一点吧。” “是吗?这都什么年代了,组长你还要写信啊?嘻嘻,是不是写给男朋友的呀?” “哪儿呀,我是写给家里的。我老家在山西,你又不是不知道。” “嘿嘿,组长你就别骗我了,写给家里,还用得着这么漂亮的信纸?” 在架子另一边的沈言听到这番对话,忽然心里一动,马上不动声色的悄悄转到了对面。仔细一看,果然看见两个女人站在那里,其中一个已经从架上取下了一叠粉红色的信纸。 等到沈言看清这两个女人的脸时,忽然又发现她们竟然都是自己的同事。一个是前天来总务科领打印纸的那位新近员工,叫……叫什么来着?对了,叫朱若妍! 还有一个,是公司大名鼎鼎的三美女之一,企划部市场研究小组的组长王如兰。当然,由于王如兰在公司里的名气太大,沈言虽然认识她,但她认不认识沈言,就很难讲了。 这会儿王如兰把手里的信纸整理了一下,笑着对朱若妍道:“给家里写信,难道就不能用漂亮的信纸吗?好了,快点去找你要买的东西吧,我们晚饭都还没吃呢!” 朱若妍嘻嘻一笑,转过身,就向沈言这个方向走来。沈言下意识的赶紧面向架子,低头装出了一付在寻找物品的样子。现在他一身的打扮和在公司里时完全不同,可不想被她们看到和认出来。 只是,就算沈言现在一身的名牌,可是脸上的这副眼镜依然没变。朱若妍经过沈言的身边时,看到这个男人气质不凡,忍不住多看了他一眼。但猛地看到了他脸颊上又粗又黑的镜架,顿时咦了一声,马上停下脚步来仔细看。 对她来说,前天上午去总务科领打印纸的经历实在印象太深了。那个管仓库的男人又丑陋又缺乏修养,衣服皱巴巴,头发乱糟糟,脸上还带着一副可笑的黑框眼镜。这还没什么,最让她感到气愤的是,那男人竟然看到自己一个大美女吃力的抱着沉重的东西而无动于衷。想当年读书的时候,什么事情都有男生主动抢着来帮自己干,什么时候遭受过这种冷遇啊?没想到进入了这家公司,竟碰到了这么个不懂关照美女,不会向美女献殷勤的活宝。 沈言一感觉到朱若妍停下了脚步,心里叫暗叫糟糕。赶紧转过头去,不让她看到自己的脸。可是朱若妍疑心已起,竟然走到了沈言面前,探出脑袋来直接看。 这时,王如兰也走过来了,只听她好笑的道:“朱若妍,你干什么呀?” 话音刚落,却听朱若妍啊的一声,猛然指着这个男人叫道:“你是总务科的那个活……那个沈言,对不对?” PS:奥运会终于结束了,我这个狂热的体育迷也终于可以安下心来了。从明天开始,我要加快速度,每天至少两更。请大家多多支持我,谢谢! 第四十三章 跟踪随行 既然已经被人认出,那再躲避下去就不合适了。沈言心念一转,已经想好了应对之策。假装吃了一惊,抬起头扶着眼镜看了看朱若妍,貌似傻傻的道:“我是沈言,你……你是……” 朱若妍看到这人果然就是前天在公司里碰见的那个活宝,心中又是惊讶,又是奇怪。那天沈言给她的印象是个邋遢之极的男人,可是今天的沈言身上穿着笔挺的名牌西服,看上去既高贵又儒雅,很有点名士气派。而且本来那头乱糟糟的头发,现在也飘逸有型,让沈言整个人都精神了许多。唯一没变的,是他脸上的这副可笑的黑框眼镜。但此刻配上了这身打扮,却无形中给他增添了一点文人气质。 这种巨大的反差,让朱若妍一时间有些接受不了,呆呆的看着他,刚才想说什么话都忘记了。 这时,王如兰也走到了沈言的面前。刚才听到朱若妍叫这个男人为沈言,好像还是公司的同事。她以前对这个男人没印象,不清楚他原来在公司的形象,也就并没有感到惊讶。只是看了沈言一眼,便对朱若妍道:“朱若妍,这位先生你认识?” 朱若妍只是在领用打印纸时和沈言有过接触而已,并不能说认识。但王如兰这么问了,她只好道:“当然认识,他是我们公司总务科管办公用品的。”说着,朱若妍又对沈言道:“怎么?前天我刚到你那里领过打印纸,这么快你就忘记了吗?” 沈言假装傻傻的回想了一下,便“恍然大悟”的道:“哦!我想起来了,你是企划部的,是不是?” 朱若妍哼了一声,又看了一下沈言光鲜的衣着,道:“难得你还能记住我,不过真奇怪,怎么你上班一个样子,下班又是另外一副样子?打扮得这么整齐,晚上要干嘛呢?” 沈言傻傻的一笑,抓着自己的头皮道:“呵呵,今晚……要去相亲,我家里人,一定要我打扮成这样。” 朱若妍哦了一声,这下全都明白了。难怪这活宝今天和以前不一样,原来是要去相亲啊?看他傻傻的样子,那天不懂来献殷勤也有了答案。不是自己魅力不够,而是这男人根本脑袋里缺根弦。 想通了这点,朱若妍进而判断沈言多半是公司某位领导的亲戚。否则以他这傻样,怎么可能进得了大名鼎鼎的熙远公司?难怪堂堂一个男人,竟然只能去干管仓库的工作。 朱若妍马上就对沈言失去了兴趣,心想一个傻里傻气的男人,不值得自己对他好奇。便摆了摆手道:“原来你要去相亲啊?难怪打扮得这么正经。好了,我们就不打扰你了,拜拜!” 说着,朱若妍再也不看沈言一眼,转过身,又去寻找自己要买的东西。一旁的王如兰则不解的看着朱若妍,一会儿后,转过头来对沈言微微一笑,道:“原来你是我们公司的同事,你好,我叫王如兰,也是企划部的。” 沈言赶紧点头,道:“你好,我叫沈言,是总务科的。” 只是沈言的目光,却落在了王如兰的右手上,她手里拿着的那叠信纸,看颜色和花纹,似乎正是女侠盗只留香用的那种。 由于和沈言不熟,王如兰也不便多说什么,打过招呼后,就跟着朱若妍离开了。沈言则不动声色的走到王如兰取信纸的地方,拿起剩下来的信纸仔细一看,果然和照片里只留香所用的一模一样。 沈言顿时开始产生了怀疑,虽然就凭这点,远远不能证明王如兰就是女侠盗只留香。但在当今这个时代,还用信纸写信的人已经很不多见了。加上她好选不选,偏偏选择的是和只留香所用一样的信纸,这王如兰,值得去关注一下。 要去寻找那位女侠盗,本来就是大海捞针。忽然发现了一个怀疑对象,沈言当然不能轻易放过。 不多久,朱若妍找到了她要买的东西,便和王如兰一起到收银处结算。付过钱后,就直接离开了文具店。沈言悄悄的跟着出来,离得她们远远的,一路跟随而行。 他心里想,这王如兰是不是只留香,只要跟她一个晚上就知道了。就算王如兰不是,至少也排除了一个怀疑对象,并没有浪费时间。但万一王如兰就是只留香,那么这就叫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这一个晚上,王如兰和朱若妍先是在一家美食店吃了晚饭,又逛了半天街,直到晚上快十点,才各自分开回家。 沈言不管朱若妍,只跟着王如兰随行。以他的跟踪功夫,就算王如兰是只留香,沈言也有自信不让她察觉。远远的一路跟着走来,看她进入了一个住宅小区,走到一幢楼房单元里。 沈言将自己藏在了这幢楼房对面大楼下的阴影里,看着对面楼道的灯光一层一层的亮起。灯光一直亮到了顶层六楼,过了几秒钟,楼道右边的一户人家接着亮起了灯光,看来王如兰是住在这里的。 沈言反身走进了藏身的这幢楼房,一直走到顶层的楼道。在五楼和六楼中间的转角处探出脑袋看看楼底,又抬头看看楼顶。估算了一下力量,又发现这会儿正好无人经过。便轻轻的吸了一口气,一步踩上了栏墙,身体呼的一声飞了出去,直接跃到了与楼顶平行的空中。 接着,沈言飞快的伸出手在楼顶的一角平面一按,借着这点力量,身体一个打横,轻轻巧巧的便站了上去。 好了,这在这里监视王如兰,只要她是只留香,那今晚的一举一动,绝逃不过自己的眼睛。 沈言索性就在楼顶上坐了下来,准备一个晚上就这么牢牢的看住王如兰。默默地,他运起了乾坤劲,目光更加锐利,感觉更加灵敏。透过王如兰家里的纱窗,沈言看到她此刻已经出现在最右边的房间里。 呃,她在干什么?脱衣服? 第四十四章 又是一吻 虽然好色是男人的天性,但沈言还不能算是个登徒子。看到对面房间里王如兰开始脱起了衣服,他赶紧移开了目光。过了一会儿,估计王如兰应该换好衣服了,才把目光重新移了回来。 此刻的王如兰,已经穿上了一套宽松的便服,手里拿着一叠信纸一样的东西,走到窗前的写字台坐下来。 接着,她打开抽屉找出了一支笔,摊开信纸,俯低着脸开始在信纸上写起了字。瞧她在一张纸上写写停停,似乎写了很多字,看这摸样,确实是在写信。 沈言看不出异样,就趁这会儿功夫,在脑中仔细回想了一下他所知道的王如兰。 据沈言所知,王如兰是在两年前进入公司工作的。她毕业于本市的一所名牌大学,在两年前的那次招聘中,由于表现不凡而成功进入公司工作。由于她的到来,原来公司的两大美女立刻变成了三大美女。可见她的美貌,在公司里引起了多大的轰动。以沈言的审美眼光,也觉得王如兰的美丽丝毫不在自己的姨娘周萍之下。某些方面,似乎还要胜出一点。当然,王如兰的美丽和周萍的美丽是完全不同的。周萍是冷漠下的性感,王如兰则是温和下的知性。相比之下,王如兰要平易近人多了,无论是谁,她都可以客客气气的对待。同事之间的关系,她也很善于处理。 除此之外,沈言就对王如兰不太了解了。观察了半天,没有看到她房间里有第二个人存在。刚才在文具店里,也听到她自己说过老家在山西。那么据此推断,王如兰应该是自己一个人住的。 但如果王如兰真的是女侠盗只留香,一个人住,就会给她晚上的行动提供方便。沈言不能断定这其中有必然的联系,但至少,王如兰是有晚上行动的时间和空间。 但,沈言在王如兰家对面的楼顶观察了她半天,一点也没发现她有异常的举动。大概到了快十一点的时候,王如兰打了个呵欠,搁下笔不再写信,站起来去找了两件内衣,走到卫生间洗澡去了。 卫生间的窗户有窗帘拉着,沈言没有透视眼,自然看不到她洗澡的样子。二十来分钟之后,王如兰洗完澡又回到了房间,上了床,拿起一本厚厚的书看了一会儿,便关灯睡觉。 沈言耐着性子一直在楼顶看着睡在床上的王如兰,直到半个小时后,才渐渐觉得自己的怀疑是错的。如果她真的是只留香,不会在这个时候还在睡大觉。现在已近午夜,正是出去行动的最佳时分。当然,也有可能王如兰是只留香,只是今晚她休息,不出去行动了。不过,按照前两天女侠盗只留香的表现来看,这个可能性不大。 为了完全将王如兰的嫌疑排除,沈言决定再观察一会儿。如果她到了临晨一、两点钟还在睡觉的话,那么就算她是只留香,今天晚上也不会行动了。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对面房间里睡在床上的王如兰除了偶尔转个身子,基本就没动过。忽然,沈言感到自己口袋里的手机一阵震动,似乎是有人打来了电话。 沈言忙掏出来一看,却见上面显示的是个陌生的手机号码。此刻已经过了半夜,谁会这时候打电话来? 手机在一直震动着,沈言只好按下了通话键,轻声道:“喂,哪位?” 手机里传来的,竟然是徐晓旭的声音:“沈言吗?我是你晓旭姐。你在哪儿呢,怎么到现在还不回家?” 沈言一呆,道:“晓旭姐,你怎么知道我没回家?” “哼!我就在你家门外!敲了半天门没人应,这才打电话给你萍姨问来了你的手机号码。这么晚了你还野在外面干什么?不会是和哪个女人在一起吧?” 沈言只好苦笑,道:“晓旭姐,都这么晚了,你到我家来干什么呀?” “哼!我有话要和你说!不管你现在和哪个女人在一起,你给我赶紧回来!” 沈言只有无语,不过他心里也明白,徐晓旭来找他,多半是为了这次相亲的事。可是虽然自己的确是故意搞砸了这次相亲,你要来质问我,可不可以明天再来啊?你也不看看,现在都几点了呀? 沈言无奈之下,只好轻声道:“晓旭姐,你先回去吧,有事明天再说好吗?我现在一时还回不来,你就别等了。” “哟,自己有了女人,就看不上我家妮妮了是不是?我告诉你,今晚你不给我一个交代,别想让我离开!你不回来是不是?那我明天就找到你公司里去,看你见不见我的面!” 沈言顿觉头大无比,转头看了看还在熟睡中的王如兰,觉得再观察下去也没有意思了。就算她是只留香,今晚也多半不会有行动。想了想,便对手机里道:“好吧好吧,我这就回来。有什么话,等我回来后再说吧!” 说完,沈言挂断了通话。俯身看了看楼下,便直接跳了下去。此刻他的轻功已经大成,悄无声息的在几个室外空调上连续踩踏,狸猫一样的最后落在地上。 走出小区,等了一会儿,拦住了一辆经过的空出租车,就上去直往家里赶。 不多久,出租车来到了沈言家门口。沈言一边掏钱付账,一边看到就在自家门口不远出停着一辆捷达车。沈言知道那就是徐晓旭的车子,等找回了钱后,便推开车门向那辆汽车走去。 走到离捷达车还有三、四米远时,捷达车的前门打开了,跨出来一个女人,身体还有点摇摇晃晃,似乎站立不稳。 等沈言走到她面前,忽然皱了皱眉,道:“晓旭姐,你喝酒了?” 徐晓旭倚着车门,有些醉眼迷离的看着沈言,笑嘻嘻的道:“来得挺快的嘛,是啊,我喝酒了,是和你萍姨一起喝的。” 沈言道:“是吗?这么说,晚上我们分开后,你和我萍姨又见面了?” 徐晓旭嗯了一声,伸出了一只手,笑着道:“过来扶我一把,现在酒劲已经上来了,身上一点力气都没有。” 沈言只好皱着眉伸手扶住了徐晓旭的胳膊,替她关上了车门,便搀着她向自己家门口走去,嘴里还道:“你都喝成了这个样子,怎么还敢开车啊?我萍姨呢?她怎么样了?” 徐晓旭马上将半个身子都靠进了沈言的怀里,嘻嘻笑着道:“你萍姨酒量好,不会有事的。现在,只怕早就在家里睡着了。” 沈言掏出了钥匙,打开了房门,稍稍用点力,把徐晓旭拉了进去。一边打开电灯,一边道:“你先坐一下吧,我给你倒杯水来。喝得这么醉,等会儿不要开车了,叫出租车回家吧。” 话音刚落,靠在他怀里的徐晓旭忽然两手伸出,迅速的搂住了沈言的脖子。轻轻叫了一声:“沈言弟弟!”便肆无忌惮的向他吻来。 等沈言反应过来时,已经看到徐晓旭那红润的小嘴几乎就要贴到了自己的唇上。此时此刻,让他猛然想起了多年前的那一幕,心中一颤,心想:“这女人,又来了!” 第四十五章 反常的徐晓旭 徐晓旭的红唇,马上就要吻在了沈言的嘴上。但现在的沈言,已经不是当年才十六岁的小男孩了。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沈言的一根手指闪电般的出现在徐晓旭面前,抵住她的嘴唇,把她的脸用力推开。 接着,沈言面无表情的道:“晓旭姐,你醉了!” 徐晓旭先是一呆,迷离的眼睛眨了一下,忽然张开小嘴,一口咬向了沈言的手指。可是沈言现在的反应,又岂是当年可比。见她嘴巴一动,立刻手指一缩避开。徐晓旭压根没料到会咬不到沈言的手指,两排牙齿咬空互撞,发出了轻轻的咯一声。 避开徐晓旭的一咬后,沈言不等她再有行动,伸手在她的左肩轻轻一拨。徐晓旭的身体立马转了个方向,已经背向了沈言。接着,沈言的手按到了她的背上,推着她,走进了门边的房间。 这是沈家吃饭的房间,沈言不容徐晓旭反抗的把她推到饭桌边,按坐在椅子上。然后这才放开了她,走到一边去为她找杯子倒开水。 徐晓旭看来真的是有点醉了,身体坐都坐不稳,只好将双手趴在了饭桌上,哼了一声,忽然道:“沈言,到底要怎么样,你才能不记恨姐姐?” 沈言倒水的手稍稍顿了一顿,道:“晓旭姐,我说过了,我从来没记恨过你。当年的事,我早就已经忘了。” 徐晓旭将脸搁在了手臂上,歪着脑袋看着沈言,幽幽的道:“真的已经忘了吗?那你今晚为什么要故意让我难堪?刚才,为什么不让我吻你?” 沈言倒了半杯水,轻轻将热水瓶放回原地,捧着水杯走到徐晓旭的面前,默默地把杯子放在她面前。想了一下,他道:“晓旭姐,第一,我承认,今晚相亲我的所为,的确是故意的。但我只是不想这么早谈女朋友而已,跟你和我们以前的事没有关系。如果因此我让你难堪了,那我道歉。第二,现在我已经长大了,不是当年那不懂事的孩子。接吻这种行为,不是只有爱人之间才能发生的吗?而且,你现在已经是有丈夫的人了,这么随便的去吻丈夫以外的男人,不觉得很对不起他吗?” 徐晓旭切了一声,道:“对不起他?我没真的给他戴上几顶绿帽子,已经很对得起他了。沈言,你不要在我面前提起这个人,我觉得烦。” 沈言微微一愣,他不清楚徐晓旭和她丈夫发生了什么,看这样子,她们夫妻之间,好像并不是想象的那样和睦。不过,沈言对此不感兴趣,也不想去了解她们现在的状况,所以干脆依言闭上了嘴,不再说话。 徐晓旭抓起了桌上的水杯,咕咕喝了两大口,才叹了口气放了下来。眼神迷离的看着沈言,轻轻的道:“沈言,你是不是觉得我这个人……很随便?” 沈言不说话,只是犹豫了一下后,还是微微的点了下头。 徐晓旭神情一暗,又是轻轻叹了口气,将脸搁在了手臂上,伸出另一只手拨弄着面前的水杯。过了一会儿,只听她道:“我知道,你一定认为我是那种水性杨花的女人,对不对?” 沈言没有回答,只是道:“晓旭姐,我看我还是出去给你叫辆出租车吧。早点回去好好睡一觉,有什么话我们以后再聊好了。” 说着,沈言也不经过徐晓旭的同意,马上就走出房子,到外面叫车去了。 这条古老的小街,这么晚了几乎不会有出租车经过。沈言一直走到了小街口,等了半天,才叫到了车。他让出租车开到了家门口,自己进屋去叫徐晓旭。可是走进房间一看,徐晓旭却不见了人影。 咦?人呢?难道已经走了?不对啊,刚才明明看到门口她的车还在。不开车,她家这么远怎么回去? 想到这里,沈言抬头看了看楼上,心里又想:“她……不会上去了吧?” 急忙上了二楼,推开自己的卧室房门,果然,在自己的床上看到了正睡得香甜的徐晓旭。床边地上,还扔着几件她的衣服和鞋子。 沈言只好叹了口气,走过去摇了要她,轻叫道:“晓旭姐,醒一醒,出租车已经在楼下了。” 但徐晓旭就像是已经睡死了一样,无论沈言怎么摇,就是没睁开眼睛。无奈之下,沈言掀开被子,想要强行把她扶起来。可是杯子刚刚掀开,他马上又吓得赶紧盖了回去。原来,此刻被窝里的徐晓旭脱得只剩下贴身的两件内衣。这个样子,可不方便扶她了。 这时,沈言听到屋外的出租车吧吧响了两声,似乎在催促自己快点出来。他想了想,最后只好叹了口气,走到楼下出门把出租车打发走。 等沈言回到屋里后,坐在饭厅里静静的思考起来。徐晓旭今晚的举动实在太不正常了,不知道她来找自己的目的,是为了什么。自从以前的那件事发生过后,徐晓旭也就没有对自己有过什么反常表现。这么多年过去了,似乎当年那一幕早就已经遗忘。 但为什么今天相亲过后,她竟然会找上门来,而且又要吻自己呢?难道仅仅是因为她喝醉之下的行为放纵? 沈言百思不解,不过看起来,徐晓旭好像有满腹的心事。但什么心事,会让她这样失态和乱来呢? 本来去问一问徐晓旭最好的朋友周萍,也许就能知道其中的原因。可沈言不想让周萍知道以前自己和徐晓旭曾经发生过的事,更不想让周萍知道现在徐晓旭几乎脱光了衣服躺在自己的床上。 如果这些事让周萍知道了,沈言无法想象那残暴的萍姨狂怒之下,会做出什么惊人的事来。 想了半天,沈言最后决定不去多想了。反正自己对徐晓旭的事不感兴趣,她有心事也好,她行为反常也好,只要没有性命危机,管她那么多?就让她在这里睡上一晚好了,明天一早等她酒醒,自然会恢复常态。 第四十六章 楼上的声音 于是,沈言不再多想,掏出手机看看时间,此刻已经临晨快两点了。床已经被徐晓旭占去,他就坐在椅子上,闭上眼睛坐着睡觉。 一夜无话,等沈言睁开眼睛,外面已经天亮。站起来去洗了把脸后,沈言来到了二楼自己的房间。床上,徐晓旭还在熟睡当中。不过就算是在睡觉,她还是显得那么不安分。此刻她侧着身体,双手抱住了被子。整个背部已经露在外面,一条雪白的大腿提起来搁在被子上。 你还别说,已经三十岁的徐晓旭身材还是保持得很好的。虽然没有周萍那种魔鬼似的夸张,但肌肤细腻,柔嫩似水。身体的线条起伏不大,却也十分柔和。这么一个半裸的美女躺在自己的床上,就算沈言练过气功,也不免有些心浮气躁。 沈言是个正常的男人,和天下绝大多数男人一样,看到这么养眼的一幕,也会有正常的反应。只是,沈言要比别人多了一点坚定的意志,能够克制住自己的欲望。他艰难的移开目光,直接走到衣柜面前,悄悄取出了一套平常一点的衣服。身上的这套西装太名贵了,实在和自己以前的形象大相径庭。虽然今天是星期天不上班,但这里的左邻右舍也有不少人认识自己的。忽然改变了形象,总是会让别人觉得奇怪。 拿了衣服走到楼下,沈言换好以后,便走出去买早点。小街口的那家早点铺,生意还是那么好。虽然是星期天,但放在外面的几张桌子,早就已经坐满了吃早点的人。 本来沈言只要买六个包子就能吃饱,可是想到家里还睡着一个人,就打算多买几个。可是他刚刚走到早点铺,就听到几个正在吃早点的人又在议论关于女侠盗只留香的事。沈言竖起耳朵听了一会儿,原来今天早上的报纸登出了昨天公园事件的后续报道。那两个被阉割的男人已经被医院救醒。警察简单的审问了一下,得知他们果然是在对一个女人施暴的时候,被一位忽然出现的黑衣蒙面女子袭击。那女子手里拿着古代的那种长剑,速度奇快,他们甚至都没来及反应过来,半个小JJ就不见了。 听到这里,沈言心里已经肯定,如果报纸上说的都是真的,那么这位女侠盗和自己一样,具有中国传统的武功。不过,不能亲眼见到,无法判定她武功的高低。什么时候,才能遇上这位神出鬼没的女侠盗呢?这位化名只留香的女人,到底是谁呢? 沈言一边默默的思考着,一边掏钱买了十个包子,外加一袋豆浆。刚刚走回到家门口把门打开,忽然只听一阵汽车行驶声传过来,最后嘎的一下,就停在了自己的身后。 沈言下意识的回头一看,马上头皮一麻。 糟糕!这不是周萍的奥迪A4吗?大清早的,她来这里干嘛?想到家里床上还睡着半裸的徐晓旭,沈言忍不住汗了一个。虽然昨天晚上自己和她什么事也没发生,可万一周萍看见了,该怎么解释啊? 车里的周萍已经推门下来了,叫道:“沈言,你起来了正好,马上给我打电话给徐妮,把昨天对她的态度好好的道歉一番。语气诚恳一点,求得她的原谅。然后借这个机会把她约出来,去游乐场之类的地方玩玩。” 沈言手里拎着包子和豆浆,头大无比的道:“萍姨,您来……就是为了这件事?” 周萍已经直接走进了沈言家里,就在吃饭的房间里坐下,道:“当然,要不是为了你,我干嘛一大早就起来?我告诉你,不管你愿不愿意,这个女朋友你是交定了。事情已经隔了一个晚上,徐妮就算心里有气也应该消得差不多了。现在你打个电话给她,就说你对昨天自己的行为已经做了深刻的反省,请求她再给你一次见面的机会。我再找一下徐晓旭,让她再帮你说说好话。尽一切努力,也得把你们初次见面的不良印象挽救过来。” 沈言都快无语了,心想我都表现得这么明显了,你怎么还不死心啊?难道非得要我亲口说出来,我不愿意找女朋友,不管是谁,我一概不见吗? 想了一下,沈言决定还是和周萍好好谈一下比较好。毕竟自己也才二十四岁,不想交女朋友也是正常的。只是楼上的徐晓旭怎么办呢?她要是够聪明,听到我和周萍的说话声,应该不会下来的吧?还有,徐晓旭的车就停在外面。万幸周萍进来时没注意到,可是等她出去时,怎么才能不让她看到那辆车? 沈言一时间只觉得一个头有两个大,不过事到如今,也只好走一步看一步了。事情总得一件一件解决,现在的当务之急,还是先说服周萍,让她打消一点要自己相亲成功的念头吧! 沈言走到房间里,把手里的早点放在饭桌上,道:“萍姨,您还没吃早饭吧?您也先别着急,现在时候还早,徐妮说不定还没起床呢。来,我刚好买了几个包子,我们一起吃吧。” 周萍白了沈言一眼,伸出手抓起了一个包子,道:“你也知道我早饭都没吃?我告诉你,为了你,我昨晚急得一夜都没睡!” 沈言只好呵呵的笑,赶紧去取过一个杯子来,把袋装的豆浆戳破了一个小洞,让白白的豆浆经小洞流到杯子里。刚刚才流了小半杯,周萍的包子才咬了一口。忽然就听楼上的楼板发出了通的一声大响,似乎有一个什么沉重的物体,摔在了地板上。 沈言立马手一颤,豆浆都撒到了桌子上,心里惊道:“我的妈呀,徐晓旭这是怎么啦?” 周萍则疑惑的抬起头望着天花板,奇怪的道:“什么声音?这么惊天动地的?” 第四十八章 飞石救人 不多久,周萍和已经穿好衣服的徐晓旭一起下楼来了。沈言早就把买来的豆浆分成了两份,包子也少吃了两个。剩下来的,足够两个女人吃饱了。 徐晓旭也很聪明,她对周萍说睡在这里的原因,和沈言说的几乎一样。周萍不知道他们以前发生过的事,也就没起什么疑心。 大家坐下来吃早点的时候,周萍对徐晓旭提出了自己想再约徐妮出来和沈言见面的打算。但此提议,却遭到了徐晓旭的否决。她说徐妮是一个自尊心很强的女孩子,昨晚沈言不但让她难堪,而且明显表现出来对她不感兴趣。就算现在打电话过去郑重道歉,她会接受,却绝不会再出来见面了。 话说到这份上,周萍也没了办法,只好又狠狠的责怪了沈言一番。沈言一边虚心接受,一边心里对徐晓旭暗暗感激。他知道,这是徐晓旭在帮自己解围。昨晚已经明确告诉过她,自己不想找女朋友。徐晓旭应该比周萍更了解自己的意愿,这才替自己解决掉这个麻烦吧? 既然徐妮已经没有希望了,周萍也只好放弃,以后再作打算。吃完早点后,她和徐晓旭一起离开了沈言的家,各自开车走了。 到这时,沈言才高兴的笑了起来。这下好了,终于又可以过自己那无忧无虑,无牵无挂的单身生活。没有俗事缠身,晚上便可以放心的去做侠盗不留名! 转眼,夜晚又已经降临。沈言打算今天晚上要好好的在城市里搜寻女侠盗只留香的踪迹,便早早的上chuang睡觉,只等午夜时开始行动。 十一点半,沈言准时醒来,洗了把脸,打开密室的门,正式的穿上父亲留下来的那套运动服。并且,今晚沈言带上了几颗鹅卵石,以备不时之需。 运动服当然现在还不能反穿,只有在需要的时候,才能把它变成夜行衣。沈言推着自行车悄悄的出了门,漫无目的的在城市的大街小巷到处巡行。 此刻,他体内的乾坤劲已经全力展开,周身百步之内的所有动静,都可以清楚的感知。只要只留香进入了他感知的范围之内,沈言就可以马上锁定她,并开始采取行动! 时间一个小时又一个小时的过去了,到了后半夜,沈言还是没有感觉到夜晚里有什么异常的动静。 就在他以为这里不会发现只留香,想换个街区去转转时。忽然一个异常的声音传入了他的耳中。那是人从高处往下跳,脚落地后的声音。这声音,立刻引起了沈言的警觉。 沈言立马判断出,这个声音就在前面大约五十多米处传来。仔细一看那个方向,似乎是个呈上坡型的小巷。那脚步声刚刚落地,便急步向巷口方向奔来。 接着,又有几个急促的脚步声传来,并且一个男人的声音在小巷里面叫道:“站住!别跑!” 沈言知道有了状况,急忙将自行车停在了路边。刚刚隐藏在黑暗里,就看到巷口飞快的奔出一位长发飞扬的女子,手里抓着一只照相机,惊慌失措的埋头狂奔。 马上,巷口又奔出了两个男人,咬牙切齿的追向这个女人。沈言躲在阴影里,只看了一眼,便判断出这个女人不会武功,充其量也只是比较敏捷而已。而后面追赶的两个男人却似乎都有点功夫底子,此刻大步追赶,已经离那女人已经越来越近。 沈言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还是迅速摸出了两块石头。要是这两个男人抓住女人后对她动粗,也只有出手先救下她再说了。 只是却见这女人一边奔跑,一边已经从衣服口袋里掏出了一样东西,对着不远处停在路边的一辆汽车一指。那辆车立刻“滴滴”两声,车尾灯亮了一下,表示车锁已经打开。 接着,这女人飞快的奔到车边,拉开车门就要进去。沈言看到在女人后面追赶的一个男人骂了一句粗口,忽然手用力一挥,一件不知是匕首还是飞刀的短刃,急速旋转的直插向女人的后心。 沈言心里哦了一声,想也没想,手腕轻轻一动,一颗石子无声无息,却又快如闪电追上了空中急速旋转的短刃。当的一声,短刃顿时被撞得横飞了出去,转眼无影无踪。 两个男人顿时大惊,齐齐止住了脚步,摆了个格斗的姿势,一边紧张的左右观察,一边大喝道:“谁?” 沈言不清楚他们到底是什么人,追赶这女人是为了什么,所以并不想显露行踪。出手救这个女人,只不过是不想伤到人命而已。 眼看这女人已经上了车,轰的一声发动了引擎,立刻启动开走。料想这两个男人就想再追,也不可能追得上她了。现在女侠盗只留香还没找到,不宜多生事端。这种不知谁对谁错的事,还是先不管了吧。 想到这里,沈言轻轻一纵,在黑暗中无声无息的消失在路边的屋顶。这两个男人全神戒备,瞪大了眼睛东张西望,愣是没发现有人已经离去了。 沈言当然没有走远,他在远处看到这两个男人戒备了一会儿,便开始掏出手机打电话。不久,就一起返回了小巷里。 沈言暗暗记住了这个小巷,心想以后有时间,倒是要来这里瞧瞧有什么古怪。这两个男人身负武功,而且明显是有组织的人,不知道追赶一个女人所为何事?这女人又是谁?为什么招惹了这些人,而且还不惜对她下杀手? 不过,这些事以后再来弄个明白吧,现在自己的当务之急,是找到女侠盗只留香,并在暗中保护她,等待自己仇人的出现! 又过了片刻,沈言悄悄回去找回了自己的自行车,悠哉游哉的骑着又在大街小巷巡视起来。 不知不觉,天都快亮了。这一个晚上,沈言仍然没有发现只留香的踪迹。看看时间已经差不多,就算只留香今晚出来活动过,这会儿也该停止了行动。就当他准备放弃搜寻,打道回府时,忽然听到远处传来了警笛的鸣叫声。 沈言停下了自行车,心想这时候警车出动,是发生什么案件了吗?会不会……和女侠盗只留香有关? 想到有这种可能,沈言打消了回家的想法,蹬着自行车,便向警笛传来的方向快速骑去…… 第四十九章 再遇女记者 等沈言骑着车赶到出事地点,看到一栋楼房的三楼某个窗户外,头下脚上的倒吊着一个男人。有两个警察已经出现在窗口,正试图把这个男人拉上来。 由于才刚刚天亮,楼下围观的市民人并不多。倒是这栋楼房其他一些窗口,都有人探出头来看热闹。 沈言不知发生了什么事,便将自行车停到了一边,慢慢走过去抬头看。被倒吊在窗外的那个男人明显已经失去知觉了,身上也只穿着一件背心和裤衩,看样子是在睡觉时被人吊出窗外的。 楼下围观的群众里,似乎有人认识这个男人。沈言听到两个大妈正在小声的议论,说这个男人平常就不务正业,好吃懒做,酗酒赌博。而且,据说经常都有些小偷小摸的行为。老婆在三年前就因为受不了他,离开家不知去向。现在不知道得罪了谁,半夜三更的被人闯进家里,吊到了窗外示众。 在两个警察的合力之下,吊在窗外的男人终于被拉上去了。沈言暗自吸了口气,悄悄的展开了乾坤劲,三楼窗户里的动静,清楚的传入了他的耳中。 “这人还活着,好像是被人打晕了。咦?这是什么?” “什么东西?这……这不是……又是女侠盗只留香?” “快,马上打电话给韩队,告诉他女侠盗只留香又出现踪迹了。注意保护现场,让刑侦队过来勘察!” 听到这里,沈言明白今晚只留香又出来活动过了。可惜自己运气不好,在城市到处搜寻,也没能恰好遇上她。这个被只留香吊在窗外的男人,不知道犯了什么事,竟能劳动只留香女侠的大驾过来上门惩戒,也算是他够倒霉的。 沈言不是警察,不能上去亲眼看看现场。不过他有耐心,等刑侦队赶到后,自然能从他们在勘察过程的对话中,听出一些关于只留香的线索来。 十几分钟之后,市警局的警车赶到了,下来几个警察,匆匆上了这栋楼房。两分钟之后,又开来一辆警车,下来的人沈言认识,正是当年养母周行舍命救下的警察,现在已是刑警队长的韩顺。 韩顺是一边打电话一边下车的,沈言躲在一边,他才没看到他。韩顺上去后不久,一辆汽车又急速开到了楼下,而且嘎的一声,就停在了沈言的身边。 沈言正运功仔细听三楼窗户里的动静,没去注意这辆车几乎就挨着他停下。他的身体,正好挡住了这辆车的车门打开。 接着,这辆车驾驶位的车窗降下,一张俏丽妩媚的脸出现在窗口,对着沈言道:“喂,这位朋友,劳驾让一下!” 听到这个声音,沈言一呆,心想怎么有点耳熟啊?转头一看,赫然发现车里的人,就是前天早上在城北公园里把他手里的包子撞掉的女记者。 沈言心想,这倒真是巧了,前天早上在女侠盗犯事的现场撞掉了我的包子,今天我又拦住了她的车门。这位女记者,真是无处不在啊! 沈言一边这么想,一边忙移开了几步,好让这位女记者开门出来。只是这一移开,便看清了她这辆车的摸样,是一辆美国福特轿车。但这轿车……挺眼熟啊? 女记者已经开门出来了,此刻沈言没戴眼镜,她自然没认出他就是前天早上被自己撞了一下的人。只是她一出来,还是忍不住多看了沈言两眼,心想这男人好帅,但身上这套运动服太土了。要是穿上时髦的品牌时装,肯定会迷倒一大片女人! 不过她来这里,可不是来看帅哥的。转身从车内取出了一架照相机,关上车门便往这栋楼里走去。 这时沈言看到了女记者的这架照相机,又看到了她这一头飞扬的头发,忽然间恍然大悟,就在两个多小时前,被两个身负武功的男子追赶,又被自己用飞石救下的那个逃命女子,不就是眼前的这个女记者吗?对了,难怪感觉这辆车有点眼熟,当时那女子就是乘上这辆车逃命的嘛。 一时间,沈言惊奇无比。心想这女记者刚刚还在被人追杀,怎么一转眼,又到这里来采访了? 女记者很快走入了楼房里,沈言则开始对她有了点好奇。想起她前面被人追赶时,手里还拿着那架照相机的。她的职业是记者,不会是拍到了什么别人的隐私,又不小心被人发现,才仓皇逃跑的吧?那……到底是什么隐私,竟然不惜要下杀手伤了她,也要把她抓住呢? 当然,沈言也只是好奇而已,现在他首要的目标就是尽快找到女侠盗只留香,关于这位女记者的事,并不想深入了解。 楼上的警察们还在勘探,沈言听到女记者已经来到了现场,但被某个警察拦了下来。女记者照例叫了韩顺的名字,让他过来接受采访。两人似乎很熟,韩顺并没有拒绝。只是除了找到署名只留香的信纸,并无发现其他线索。一切,要等那个男人醒来后,才能搞得清楚。 不知不觉,天都大亮了。沈言听到这里,也觉得没有必要再听下去。况且,时候也不早了,自己也该回家换上衣服,然后得去上班。 骑着自行车回到了家,沈言换上了那套皱巴巴的西装,戴上了那副黑框眼镜,两只手使劲的揉了一阵头发,又搞成乱糟糟后,便准备出门上班。 可是就在他打开门准备出去时,忽然接到了周萍的电话。 手机里,周萍只冷冷的对他说了一句话:“沈言,今天我就在公司大楼底下等着你。有本事,你就给我邋里邋遢的来吧!” 第五十章 改变形象 周萍八点还差二十分钟,就等在了熙远大厦的楼下大厅里。身为公司三大美女之一,自然引起了别人的关注。但周萍丝毫也不以为意,只是双手抱胸看着不断涌入大门的员工们,等着自己那活宝外甥的到来。 两分钟之后,大门口走进一位风度翩翩,西装革履的男子来。员工们看到这位男子,纷纷毕恭毕敬的站住招呼道:“赵总,早!” 这个男子大约三十五岁左右,是公司老董事长的第三个儿子,现任的公司执行总裁赵景泰。他一路对员工们点头微笑的走进,不久就看到了站在大厅正中的周萍。 看到她,赵景泰脸上的笑容就更欢畅了,走上两步来到她的面前,温和的道:“周部长,大清早的,站在这里准备迎接谁呢?” 周萍忙把手放了下来,也是微笑的道:“赵总,早上好!” 赵景泰呵呵笑着停下了脚步,道:“周部长,自从你从澳大利亚回来,还没去我家里坐坐呢。我爸这两天都在唠叨,说你是不是已经把他给忘了?” 周萍啊了一声,马上有些不好意思的道:“哪儿呀?我怎么会忘了老董事长呢?只是……才刚刚回来,家里有些事急着处理了一下,才没来得及去拜见他。赵总,您和老董事长说一声,就说就这两天,我一定会去看望他的。” 赵景泰笑道:“也别那么着急,这个星期五,就是我爸七十岁大寿。到时候会邀请一些亲朋好友,晚上到家里来聚一聚。我爸说了,那天你一定要来,他还希望看到你能带着男朋友去呢,呵呵!” 周萍一呆,马上心中默算了一下,惊道:“对呀,十月十九号,就是老董事长的生日嘛。”说着,她又感慨的道:“时间过得真快啊,一转眼,老董事长都七十岁了。我也从当年那不懂事的小姑娘,变成老姑婆喽。” 赵景泰一阵大笑,道:“这么美丽的老姑婆,天下也真是少见!周部长,你也太谦虚了吧?” 周萍呵呵一笑,道:“告诉老董事长,星期五我一定来。就是不知道,该送什么寿礼,才能表达我的心意呢?” 赵景泰笑道:“你能去祝寿,就是给我爸最好的寿礼。他可是一直把你当女儿看待的,最好带上一位男朋友,我爸绝对会高兴坏的。” 周萍有些难为情了起来,低声道:“赵总,您就别说笑了。您又不是不知道,我现在哪来的男朋友啊?” 赵景泰嘿嘿一笑,稍微前倾了上身,压低了嗓音道:“你忘了?我那表弟,可是一直对你念念不忘的。要是你有意,要不要我为你们……” 周萍脸上一红,忙打断了他的话,急道:“赵总,这个……呵呵,还是算了吧?” 赵景泰只好摇了摇头,叹道:“唉,你呀,难得国盛对你这么痴情,你怎么就对他这么冷淡呢?好吧好吧,这种事也不能强求。星期五晚上,你就早点来吧。” 周萍点了点头,正要说话,忽然间,眼睛的余光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正要偷偷从大厅的边上溜过去。她马上转头仔细一看,正是自己的宝贝外甥沈言。 周萍本来想叫住他的,可是现在公司的赵总在这里,不是怎么方便。又看到沈言今天虽然还是戴着那付破眼镜,但至少头发不再象以前那样乱糟糟,身上的西装,好像也干净了许多。忍了忍,便没叫出声来。 赵景泰顺着周萍的目光看过去,看到了一个普普通通的公司员工夹着包经过,有些好奇的道:“周部长,那人谁呀?你手下的员工吗?” 周萍摇了摇头,道:“不是,他是我外甥,在公司总务科工作。” 赵景泰哦了一声,道:“想起了来了,你好像是有一个外甥在公司上班的,原来就是他?” 周萍嗯了一声,笑了笑道:“赵总,马上要到上班时间了,一起上去吧?” “咦?你不是在等人吗?不等了?” “呵呵,我说过我是在等人吗?” 沈言来到了总务科办公室,今天改头换面的他,引起了办公室同事们一阵惊奇的目光。沈言心里也是有苦说不出,一直一来他在公司里都是一付邋遢的形象,忽然间改变,不是太引人注目了吗? 不过,他也是没办法。在这个世界上,他谁都不怕,唯独怕这个姨娘。要是还不改变,天知道周萍发起飙来,自己会是什么下场。与其被周萍折磨死,还不如乖乖听话,好歹还能耳根清净一点。 至于形象改变会引起人的惊奇,那也是没办法的。而且,其实这也很好解释,大不了有人问起,就说自己已经有女朋友了嘛。为了女朋友而改掉原来邋遢的恶习,不是很正常的一件事吗? 沈言这一改变,果然引起了总务科几个大妈的好奇。原来从不搭理沈言的她们,今天也开始过来有意的询问了。 沈言把想好的应对方法用了出来,说自己星期六去相亲,已经有了一个交往的对象。在爱情的动力下,决定要一改以前邋遢的形象,洗心革面,重新做人! 大妈们就是这样,沈言以前邋遢的时候,大家都嫌弃他,不愿意理会这个男人。但忽然之间,沈言变得干净和整洁了。大妈们发现原来这小子文质彬彬,很有点儒雅的风范。虽然这副眼镜还是影响了他整体的感觉,但已经不会让人觉得讨厌了。 大妈们都是喜欢小伙子的,尤其是干净和腼腆的小伙子,更是大妈们的最爱。自此沈言慢慢得到了总务科妇女们的欢迎,很多事,都会有人抢着帮他干,抢着去接近和照顾他。不过这都是后话,这里暂且不提。 好不容易,到了中午吃饭的时间。周萍没有打电话来,沈言便只好去公司的餐厅打饭。他为了不想引起太多人的注意,故意延迟了整整二十分钟才去乘电梯。 这时候,公司里绝大部分人都去吃饭了,电梯门口,除了他,没有人在等待。 电梯从楼上缓缓下来,终于,叮的一声在十四楼停下。门打开后,沈言走了进去,迎面看到里面还有两人。 真是无巧不成书,电梯里的两人,正是前天晚上在文具店遇见的同事朱若妍和王如兰。沈言刚一走进,两双目光,便一齐落在了他的身上。 第五十一章 仇人 看到了这两个人,沈言也不能故作不见,便对她们笑了一下,点了点头,算是打了招呼。王如兰倒是很友好,一样点头回应,但朱若妍却轻轻哼了一声,有些傲慢的移开了脸,对沈言的招呼爱理不理。 沈言自然不会去计较这种无知女人的傲慢,转过身想去按楼层键。只是看到4楼的按键本来就亮着,看来朱若妍和王如兰跟自己一样,都是去员工餐厅吃饭的。 电梯门自动关上后,开始慢慢下行。不多久,就来到了四楼。此刻,员工餐厅内已经坐满了人,而且很多人都已经吃得差不多了。沈言独自去打了一份饭菜,找了一个不起眼的角落位置,坐下来慢慢吃。 跟她一起下来的王如兰和朱若妍却很受人注目,尤其是王如兰,沈言听到有很多公司的男性员工叫着她的名字,邀请她过来同坐。身为公司三大美女之一,果然很受欢迎。 当然,这也很王如兰的平易近人有关。她对每个叫她名字的人都笑着打了招呼,让每个人都觉得自己受到了她的重视。这一点,同为三大美女之一的周萍就绝对做不到的。只要是周萍觉得无关紧要的人,她绝对正眼也不瞧他一下。你要是上去献殷勤,说不定她会眼一瞪,说一句:“滚开!” 沈言一边吃着饭,一边暗暗的在观察王如兰。直到现在,他也不能确定她是不是那位女侠盗只留香。从王如兰的动作和姿态来看,沈言看不出她有一点会武功的样子。前天晚上盯了她半夜,没见她有什么异常举动。但那天,似乎女侠盗只留香也没出动过,这难道是巧合吗? 沈言知道,王如兰是自己一个人住的。而且家里人,似乎都不在本市,这样她就有了晚上行动的自由和时间。而且,王如兰正好去买了和女侠盗只留香所用相同的信纸。在这个通讯科技极其发达的时代,怎么还有人用写信的方式与别人联系?当然,沈言也不能说绝对没有,毕竟这个世上还有一些怀旧和顽固的人,喜欢用老式的方法,和远方的亲人朋友表达思念之情。但这种人,多数是年长的老一辈,象王如兰这么年轻的人里,就真的很罕见了。 沈言越想,就越觉得王如兰有疑点。现在他正着急不能很快的找到女侠盗只留香,忽然有了一个怀疑的对象,当然想尽快的搞清楚她是与不是。 要不,今晚再去她家对面的楼顶观察一下?只要她晚上有异常行动,自然逃不过我的眼睛。就算她一切正常,只要晚上女侠盗只留香在别的地方出现,也能证明王如兰不是她。这样自己就可以放弃对她的怀疑,专心去别的地方找了。 主意打定,沈言匆匆吃完了饭,就回到了总务科办公室。 一个下午,平平淡淡的过去。下了班,沈言回家吃了饭,就马上上chuang睡觉。为了预防王如兰很早就有行动,沈言只睡了两个小时,九点钟就起床了。穿上了运动服,带上了必要的工具,出门骑着自行车,来到了王如兰所住的小区。 等到他悄无声息的翻上了楼顶,却看见对面王如兰的家黑漆漆的,一盏电灯也没开。沈言运足了夜视眼,也没看到她家里有一个人存在。 沈言看了看晚上的老手表,现在还不到晚上十点。难道王如兰到现在还没回家?又或者这么早她已经开始行动了? 沈言想了想,决定耐心的等待下去。要是王如兰临晨之后才回到家里,那她就一定有问题,值得自己继续观察下去! 悄悄的,沈言就在楼顶脱下了衣服反穿,马上与黑夜融为了一体。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沈言静静的坐在楼顶,似乎一点也不着急。不知哪儿飘来了一片乌云,把天空的月亮都遮了起来。夜色更加黑暗了,沈言的影子,在黑暗中几乎已经不能用肉眼辨认。 半个小时后,天空竟然开始下起了毛毛细雨。在这楼顶,连躲雨的地方都没有。沈言又不能离开,只好无奈的淋着雨不动。不消一会儿,沈言的头发和衣服都开始湿透,而且雨也开始越下越大。 沈言并不担心自己淋了雨之后会感冒着凉,现在的他,乾坤劲已经练到了第八层。到了这种境界,一般的小毛病,几乎已经在他身上绝迹了。事实上,除了五年前林琴诗临去欧洲前的那个晚上,沈言遭受了长达一年时间没好的重伤之外,自他练习乾坤劲以来,还从没生过病。而且,要不是乾坤劲护体,五年前的那次重伤,已经可以要了他的老命。 想起当年所受的重伤,沈言就不得不想起打伤他的那个仇人。十二年前,父亲就是死在他那恐怖的掌力之下。自己仅仅是被他的掌力边缘轻轻带动了一下,就重伤吐血,一直调养了一年之久,才渐渐完全好转。 但沈言直到现在,还不知道仇人是谁,也不知道仇人的长相,更不知道仇人现在在什么地方。只有他那低沉的声音,深深的烙刻在沈言的心里。相信只要再次听见,必然可以立刻认出他来。 五年来,沈言知道自己的武功和仇人相差太远,就算找到了他,也决计报不了这个仇。这五年里他发奋练功,就是为了有朝一日,能够手刃仇人,得报父仇。可就算是现在的沈言,还是没把握能够打得过仇人,那一掌的恐怖力量他印象太深了,沈言自忖自己全力施为,也未必能接得住他这一掌之力。 但接不住归接不住,这父仇,无论如何都是要报的。沈言没办法在力量上赢得了仇人,只好在别的地方下苦功。他知道自己的仇人轻功不行,所以十二年前父亲临死前,还能逃回到周行那里,死在她的怀里。所以五年前,自己重伤吐血,也能逃脱仇人的追踪,并不让仇人发现自己的真实身份。伤好以后,他开始苦练轻功和飞石手法。到如今,他相信自己这两样功夫已经胜过了当年的父亲,真遇到了仇人,也可以凭借着灵敏的身法,变幻多端的飞石,在远距离将仇人击杀! 所以,他要尽快找到这个女侠盗只留香。只有找到了她,并时时刻刻跟着,才有可能见到仇人。只有藏在暗处,仇人一出现,才可能出其不意,一击必杀! 雨,越下越大了!沈言早就淋得跟落汤鸡似的,却还是在楼顶坐着一动不动。时间已经接近午夜,王如兰还是没有回来。 PS:不好意思,今天家里有点事,晚上只好一更了。在这里对大家说一声对不起,明天继续两更,谢谢! 第五十二章 邀请 这一个晚上,王如兰居然夜不归宿,直到天亮了,也没有回来。 雨早就停了,当天边出现第一道阳光时,沈言知道再等下去已经没有意义。搞不好,还得让别人发现自己蹲在楼顶。 带着些许遗憾和疑问,沈言悄悄下了楼,骑着自行车回到了家里。脱下湿漉漉的运动服,连洗澡带洗衣服,匆匆把自己弄了个干净。 现在的问题是,既然王如兰一个晚上都没有回家,那她就洗脱不了是女侠盗的嫌疑。当然,她也有可能住在了别的地方,比如某个男人的家里。没有亲眼看见她以女侠盗的身份出去活动,始终不能断定她就是只留香。 沈言决定,为了尽快搞清楚王如兰是不是只留香,从今天开始,下了班就得盯着她。时间已经容不得他在浪费了。女侠盗只留香在人们的心目中,已经普遍认为肯定是侠盗不留名的后人。自己的仇人要是知道了有这么一个不留名的后人出现,不管真的假的,一定会出来杀之后快的。万一自己还没找到只留香,只留香却先一步被仇人杀了,那这位女侠盗,岂不是白白替自己冤死? 而且,沈言要找到只留香的目的,一来是在暗中保护她,二来也是想借她引出自己的仇人,他可以趁仇人没有防备的时候,突然出手,杀他一个措手不及。 沈言自忖武功还不能胜过仇人,也只有这样,才可能报得了父仇! 等到去上班后,沈言特意去了公司十六楼,亲眼看到王如兰已经来上班,才放下这颗心来。就算王如兰是女侠盗只留香,现在总算还没什么事。 为了晚上能自始自终的跟着王如兰,中午时沈言特意赶回家一趟,用熨斗把还没干的运动服熨干。找了个黑色的袋子装好,带着这套夜行衣又回到了公司。同时,他又在口袋里多放了几颗鹅卵石,以备不时之需。 到了下班时,沈言早早的离开了办公室,就躲在公司大楼对面人民广场的某个角落,等着王如兰出来。十几分钟之后,王如兰和几个企划部的员工们一起出来了。她们拦了一辆出租车,一起坐上去离开了这里。 沈言赶紧也拦住了一辆出租车,只吩咐了一句:“师傅,请跟着前面那辆出租车!” 又过了十几分钟,王如兰一行人来到了一家餐馆外停下,看起来她们好像是要到这里吃饭。沈言不便跟进去,便付了车钱下车,就在这家餐馆对面的一家小面馆里坐下来,叫了一碗牛肉面,边吃边等待。 两个多小时后,王如兰和同事们终于吃饱喝足出来了。此刻已经天黑,沈言看到王如兰挥手和别的同事告别,独自一人向右边走去。 沈言微觉得有些奇怪,往右边走,似乎不是王如兰家的方向。王如兰独自一人,不回家要去哪里? 沈言就在马路对面,远远的跟着王如兰行走。大约过了十分钟不到的样子,看到她来到了元福大厦楼下就走了进去。 元福大厦是个综合性的大卖场和娱乐大厦,一至四楼是卖场,五楼是影城,六楼是KTV。王如兰是乘坐电梯上去的,沈言不敢跟着她一同上,只好就这么干瞪眼看着她进入电梯消失在眼前。 沈言不知道王如兰究竟是去购物的,还是到五楼六楼去娱乐。而且刚才和她一起进入电梯的还有几人,根本不能从电梯的停靠楼层来判断王如兰去了几楼。沈言也不能就在楼下等着她出来,因为元福大厦出口很多,沈言不能肯定一会儿后她会从哪个出口出来。万一到时候跟丢了她,也许今晚又要白辛苦一晚了。 想了想,沈言觉得王如兰一个人,不太可能去KTV唱歌。既然是做电梯上去的,那想必要去的楼层一定也比较高。那么最大的可能,就是去了四楼的女性时装卖场或者五楼的影城。 等到电梯下来后,沈言走了进去,先按下了四楼键,准备到女性服装卖场去看看她在不在。 可是,沈言到了四楼后,迅速转了一圈,却并没有发现王如兰的影子。按照道理来讲,女人逛商场,不是不会这么快就走的。如果王如兰不在这里,那她就一定在别的楼层。 沈言想了想,决定先去五楼影城看看,要是也没有,再去三楼或者二楼找她。 不等电梯了,沈言直接从楼道里上去。刚刚转了个弯,却看见迎面有一个女人正从楼梯上下来。 两人眼睛一对视,同时都站住了。 沈言暗叫一声糟糕,怎么偏偏是王如兰下来了?自己冲得太快,这下连躲都来不及了。 王如兰则一脸的惊讶,道:“沈言?你怎么在这里?” 这下沈言真是哑口无言,被王如兰问倒了。眼镜片后的眼珠急转了一圈,只好先呵呵一笑,道:“哎?真巧啊,王如兰。” 王如兰很快“醒悟”了过来,笑着道:“你也准备来看电影的吗?” “看电影?”沈言下意识的回了一句,马上又反应了过来,忙哈哈笑道:“啊……是!晚上无聊,就想过来看场电影。王如兰,你也是吗?” 王如兰一听,显然有些高兴了,笑呵呵的道:“对啊,不然我来这里干什么?对了,你打算看哪部电影?” 沈言压根不知道现在电影院里在放什么电影,只好摸着后脑胡扯道:“这个……哈哈,其实我随便的啦。就是想看电影而已,无论哪部都无所谓的。” 王如兰道:“是吗?那我介绍你看一部好不好?现在影城里正在放一部关于英国王妃戴安娜死后一些故事的电影,片名叫做《女王》。不知道,你对戴安娜王妃有没有兴趣?我看的就是这部电影,要不要我们一起看?” 王如兰都发出了邀请,换了一般男人,就算不想看也得装出十分感兴趣的样子。王如兰是那么的漂亮,哪个男人不想和她一起看电影啊? 可是沈言心里却在暗暗叫苦,本来他是想在暗中跟着她,看看她这一晚上有什么异常的举动。没想到,这一跟踪,竟然变成了要一起看电影了。 刚才话已经说出去,沈言已经不好改口。仔细想想,这其实也没什么。在看电影期间,想来王如兰也不会有什么异常举动。大不了看完电影告别后,自己继续再跟踪她好了。 主意一定,其实也是没办法下,沈言只好假装惊喜的道:“好啊,那就看这部好了。几点钟的电影?你票买了吗?” 第五十三章 看电影 虽然这只是沈言和王如兰的第二次说话,但王如兰仍是象老朋友一样热情的道:“我的票已经买过了,八点钟的电影。来,我陪你去买票,这部电影看的人少,说不定,还能买到和我相邻的座位呢。” 事到如今,这部电影沈言不想看也得看了。和王如兰一起走到了五楼影城售票处,她掏出一张电影票来看了看,然后告诉沈言自己的座位号码,让沈言去问问相邻的座位有没有卖出去。 沈言一边掏钱,一边心想:这个王如兰果然象传说中那样对每个人都是那么友好和热情,其实我和她之间根本不熟,只不过是在同一家公司上班,今天也才是我和她第二次说话而已。没想到她居然这么大方的邀请我和她一起看电影,换了是我萍姨,这绝对是不可能的吧? 这部片名为《女王》的电影,果然很冷门,几乎没什么人看。沈言一问之下,和王如兰相邻的左右两个位子都还在。沈言随便挑了一张,付了钱,买下了票。 王如兰显得很开心,看了看手表对沈言道:“现在才七点半,离电影开场还有半个小时。刚才我就想到四楼去逛逛,现在既然我们已经一起了,那能不能陪我一起下去看看?” 沈言无奈的心想,都要一起看电影了,还在乎一起逛商场吗?便笑着点了点头,道:“乐意奉陪!” 王如兰呵呵一笑,瞥了沈言一眼,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的道:“朱若妍说你是个目中无人的白……傻瓜,我怎么看不出来啊? 沈言汗了一个,心想:白傻瓜?是白痴吧?原来朱若妍在背地里,竟然是这么评价我的! 两人一起来到了四楼,王如兰其实并不想买什么,只是纯粹的逛逛,消磨一下时间。过了一会儿,她似乎想起了什么,忽然奇怪的问沈言:“对了,你怎么会一个人来看电影呢?你女朋友呢?” 沈言道:“女朋友?我没有女朋友!” 王如兰更奇怪了,道:“不会吧?上次在文具店碰到你,你不是说去相亲的吗?” 沈言哦了一声,想了起来,只好苦笑道:“相亲没成功,我还是光棍一条。” “没成功?”王如兰仔细的看了一眼沈言,道:“看你长得斯斯文文,人也干干净净,又是熙远公司的员工。这么好的条件,女方都看不上你?” 沈言更是只好苦笑了,随口嗯了一声,算是回答了她的问题。总不能说,是自己不想找女朋友吧?那样解释起来,就更麻烦了。 王如兰啧啧感叹了一下,忽然看到了一件蛮漂亮的衣服,就过去欣赏了起来。 沈言站在了王如兰的后面,忽然想到,既然和王如兰有机会接触,那何不趁这个机会,多了解她一点呢?也许在不经意间,她会泄露一点我想要知道的事情。 于是,沈言假装问回来似的,道:“对了王如兰,你怎么也一个人来看电影?你不要告诉我,你没有男朋友哦!” 王如兰正在摸着这件衣服的料子,闻言回头呵呵一笑,道:“没有男朋友犯法啦?我就是没有男朋友,要不然怎么会一个人来看电影?” 沈言故意惊奇的道:“不会吧?你这么漂亮,竟然没有男朋友?” 王如兰的脸稍稍有些红了起来,目光转开,撇了撇嘴道:“有没有男朋友,和一个人的长相有关吗?” 说完,她忽然又转头看向沈言,目光有些闪烁,道:“我发现你真的和朱若妍所讲的很不一样哎,在公司里,你都是在装老实的吗?” 沈言只好汗了一个,赶忙扶了扶眼睛,假装憨厚的呵呵一笑。心里想,我这还不是为了搞清你的底细嘛,你以为我愿意表现得这么八卦? 这时,有店员看到王如兰对这件衣服感兴趣,急忙过来招呼了。王如兰也只好随便的问了问价格,但最终还是没买。 时间已经差不多,两个人便又回到了五楼,准备检票进场。王如兰在进场前,跑去买了两瓶饮料和两大桶爆米花。沈言看见,也只好急忙过去抢着把钱付掉了。 虽然沈言从来没和女孩子约会过,但起码的道理还是懂的。一个大男人,怎么可以让女孩子掏钱呢? 进入影厅找到座位坐下后,一直到电影正式开始放映,整个影厅里也才稀稀拉拉坐了十几个人。这部电影,讲的是英国王妃戴安娜在巴黎意外车祸身亡后,举世皆惊,英国国内更是哀声一片。但悲痛欲绝的民众对以伊丽莎白女王为首的英国王室表现出来的冷漠和回避态度十分不满,一时间群情激愤,反王室的情绪高涨不下,戴妃之死让英国王室陷入前所未有的信任危机中。而首相托尼·布莱尔刚刚走马上任就面临这样一个棘手的局面,一面是哀痛愤怒的英国民众,另一方面是竭力维护传统、避而不出的英国王室。身处峰头浪尖、压力重重的“平民首相”布莱尔怎么样尽快找到解决办法,抚平民众的不满与怨气,让女王与人民的关系恢复往日的和睦,同时确立起自己的声望和威信的故事。 这部电影几乎都是写实的故事,沈言对此根本不感兴趣,看得脑袋昏沉,几乎睡着。说实话,昨晚沈言一共也才睡了两个小时,现在本来就很困了。看这种闷死人的电影,就像有催眠曲不断在他耳边响起一样。 但他也知道这样对王如兰是不礼貌的,只好强打精神,甚至都悄悄的运起了乾坤劲提神,才没在王如兰面前失态。 王如兰则好似对关于戴安娜王妃的事十分感兴趣,整部电影她目不转睛,看的津津有味。时不时的,还要对沈言发表一些她自己的看法。沈言无奈,也只好嗯啊的表示了一点赞赏。 好不容易,千辛万苦,这部电影总算是放完了。灯光亮起时,沈言长舒了一口气,想了想,为了避免在跟踪路上再次被王如兰发现,还不如假装绅士,直接送她回家好了。 于是,沈言一边站起来,一边笑着道:“电影放完了,你要回家吗?我打辆的送你吧?” 王如兰也不矫情,点了下头,道:“好啊,你住哪儿?要是不顺路,那就算了。” 沈言笑道:“无所谓顺路不顺路,反正是打的,又用不着走路的。” 王如兰听他这么说,便不再坚持,一笑从座位上站起,先横着走向了出口。沈言跟在后面,刚刚走出这排座位,忽然感觉不远处,似乎有一道目光在注视着自己。 出于对异常的敏感,沈言转头看向了目光的来源方向,却见是一位身体廋小的女孩子,正用愤怒的目光,死死的盯着自己。 这女孩很面熟,但沈言一时间并没有认出是谁。可是当他看到这女孩与身材不成比例的丰满胸脯后,他马上恍然大悟。这不是刚刚上个星期六,和自己见面相亲的那个徐妮么? 第五十四章 夜半来客 徐妮身边还有一个和她差不多年龄的女孩子,她也发现了徐妮的表情有异。顺着他的目光看到了沈言,奇怪的对徐妮道:“徐妮,这人谁呀?你认识?” 但徐妮马上就收回了目光,装作没事一样的道:“不认识,走吧!” 看到徐妮,沈言也有一点尴尬。虽然自己和王如兰在一起看电影纯属是意外,但在她看来,一定会认为自己原来是有女朋友的,所以那天相亲才会故意让她难堪和对她这么冷谈。 这种场合,沈言也没法解释。而且,他也不想解释。既然早就决定不找女朋友了,那么徐妮对自己的看法,也就无所谓了。如果因此让她觉得受到了欺骗和羞辱,那也是没办法的事。 唯一让沈言有点担心的是,不知道徐妮回去后会不会把这件事和她的堂姐徐晓旭讲。而徐晓旭知道后,又绝对会告诉周萍。周萍知道了自己竟然在和一个女孩子约会,那还得了?要解释清楚,只怕又得费不少口舌。 此后,徐妮便没有再看过沈言一眼。而沈言也暂且不去想这些事,只是和王如兰一起下了楼,拦了一辆出租车,送她回家。 虽然明知道王如兰住哪儿,但出租车开到她家小区的大门口时,沈言还是故意的说了一句:“哦?原来你住在这里啊?” 王如兰笑着道:“嗯,我在这里租了一套房子。今天太晚了,我就不邀请你去坐坐。下次有时间,欢迎你来玩。” 沈言笑道:“好的,有机会我一定会来,再见!” “再见!” 王如兰说完,推开车门下去,又对沈言挥了挥手,便转身走进了小区里面。不过等她的身影在小区里消失不见后,沈言并没有吩咐司机继续开走,而是直接付掉了车费,也下了车来。 不久,沈言又出现在王如兰家对面的楼顶了。看到此刻王如兰已经回到了家,打开了电视机,不知在看什么节目。 沈言看看腕上的手表,现在才刚刚十点钟,就算王如兰是只留香,也应该不会这么早有行动。他打开了一直拎着的黑塑料袋,取出了里面的夜行衣换上。然后,静静的坐在楼顶,观察着对面房间里,王如兰的一举一动。 很快,一个小时过去了。王如兰似乎看完了电视,打了个哈欠后,便去卫生间洗澡。一切,都和那天沈言看到的一样。王如兰洗完澡后,照例躺在床上看了一会儿书。不久,关掉了电灯,便开始睡觉了。 看到王如兰真的开始睡觉,沈言心里隐隐已经感觉到或许她真的不是只留香。因为沈言自己也是个侠盗,每当晚上要行动前,要不早早睡觉,早早起来,要不就干脆不睡。绝不会都已经深夜快行动了,还会去洗澡睡觉。 当然,凭此一点,还不足以证明王如兰不是。也许她今晚没有行动,只是休息。又也许她要在临晨两、三点才起来,现在还有几个小时先睡一下。 但,出于直觉,沈言已经认为王如兰不是自己要找的人。此刻,他心里已经决定,今晚如果王如兰还是没有什么异常举动,那从明天开始,自己就不再跟踪观察她了。时间已经刻不容缓,自己的仇人,随时都可能找到真正的只留香,并对她下杀手。王如兰虽然有嫌疑,但自己也不能每晚都在这里盯着她。 时间又一分一秒的过去了,看看手表,此刻已经过了午夜十二点。如果王如兰真的是只留香,那么也应该有所行动了。但对面房间里的她,依然躺在床上一动不动,似乎睡得十分香甜。 正当沈言心里微微有所失望时,忽然,只见王如兰忽然从床上坐了起来,揉了揉眼睛,抓过了放在床头柜上的手机看了看,便按下通话键,把手机放在了耳边。 沈言心里哦了一声,心想都这么晚了,谁会在这时候打电话给她? 虽然偷听别人的电话是不道德的,但为了摸清王如兰的底细,为了得报父仇,沈言连跟踪偷看这种更不道德的事都做了,还在乎多这么一点吗?于是他此刻也顾不了这么许多了,急忙运起了乾坤劲,王如兰的说话声顿时传入了耳中。 “喂,莎莎,这么晚了什么事啊?……我?我在睡觉!……骗你干什么?……哎呀,我的大记者,拜托你放过我吧,我真的不是只留香,你要我说多少遍才相信啊?” 听到这里,沈言的心马上提了起来。难道还有人在怀疑王如兰是只留香?是谁在怀疑她?为什么要怀疑她? 对面王如兰又道:“还去?哎哟我真是怕了你了,昨晚我不是已经在你家里睡了一晚了吗?你到底有完没完啊?……那不过是巧合而已,只留香昨晚不出动,我有什么办法?” 沈言心里又是一动,心想原来王如兰昨晚不在家,是住在了这个叫莎莎的人家里。那么这个莎莎是谁?听王如兰刚才的话,好像还是个记者。但这个记者,为什么要怀疑王如兰是只留香呢?难道她也知道王如兰所用的信纸,正是只留香用来署名的那种? 王如兰又道:“什么?你都已经到小区门口了?你……你故意搞突然袭击的是不是?咱俩这么多年的朋友,你就这么不信任我?” 说着,王如兰已经从床上跳了下来,打开了房间的电灯,便直接来到了窗口。沈言下意识的一缩脑袋,虽在黑夜之中,还是怕王如兰看到了自己。 过了大概十几秒钟,沈言听到楼下传来了一辆汽车开来的声音,嘎的一声,就在下面停住。沈言悄悄走到楼顶的另一边,找了个王如兰目光会忽视的地方才慢慢探出头去,却见此刻王如兰已经拉开了窗户,把脑袋伸出去看着楼下,对着手机既无奈,又得意的道:“看到我了吧?怎么样?我没出去吧?这下,你还怀不怀疑我是女侠盗了?” 沈言把目光也向楼下看去,却见一个熟悉的身影,正从一辆汽车里出来。她手里拿着手机,一边抬头看,一边意外的道:“怎么你还真在家里啊?今天晚上,又不出去行侠仗义了吗?” 楼上窗口的王如兰马上做了个晕倒的姿势,哭笑不得的道:“拜托你,这么美好的夜晚,我睡觉都来不及,干嘛要出去行侠仗义啊?行了行了,你既然都来了,那就上来吧。” 说着,王如兰收掉了手机,打了一个哈欠便关上了窗户。沈言却一直盯着楼下那个女人看,心想这不就是前两次女侠盗案发后,两次都在现场遇到的那个女记者吗?她和王如兰认识?她为什么会怀疑王如兰就是女侠盗只留香? 楼下的女记者关掉了车门,用遥控车钥匙下了锁,便走进了王如兰这单元的楼道。沈言注意到,此刻又有一辆车悄悄的驶了过来,停在了离女记者那辆福特大约五十米远的地方。 PS:这是公众版的最后一章了,晚上十二点过后,本书将进入VIP。故事,也会渐渐加快节奏,精彩的内容,会开始出现。我现在继续码字,争取到了十二点,能码出两章或者一个大章来更新。请喜欢这本书的朋友大力订阅支持。另外,平时我一般不要求大家投我的月票,但新书第一个月,也想争一争新书月票榜,过了晚上十二点后,请朋友们不吝投出你手里的月票吧,谢谢大家了! 第五十六章 周萍的心事 实沈言现在身上这付打扮,被人看到了,很容易就会侠盗不留名。过去把这个女记者弄醒,也不是很难。但麻烦的是,这个女人是个记者。醒来后一看到沈言,必然会想到他会不会是不留名。要是她惊喜之下,第二天在报纸上登出一则新闻,说女侠盗只留香之谜未解,老侠盗不留名行踪又现。那沈言的计划,就会被全盘打乱了。 想了想,沈言慢慢走到女记者的身边,伸出一根食指探了探她的鼻息。察觉她呼吸平稳,身体应该没有什么大碍。料想过个几十分钟,她自然也会醒来。只是让一个女子神志昏迷的躺在地上,始终不妥。沈言便将她扶起,慢慢抱进本来就打开的福特车内。 接着,沈言又拿过了这位女记者的拎包,从里面找出了一只手机。直接按下重拨,打通了楼上王如兰的电话。 王如兰似乎刚刚才睡着,被吵醒后声音显得非常的不耐烦:“我说大记者,又怎么啦?” 沈言压低的嗓音,沉声道:“听着,你的记者朋友在你家楼下晕倒了。你赶紧下来,她需要人照顾。” 王如兰显然被手机里突然传来的男人声音吓了一跳,隔了一会儿,才道:“你……你是谁?” 沈言道:“我是谁这不重要,你还是赶快下来吧。对了,等你朋友醒了后,替我转告一下。弄晕她的人,是一个叫断金堂的组织。以后他们可能还会来找她的麻烦,让你朋友自己当心一点。好了,就这样!” “什么?我不明白。你究竟是……” 沈言没等她说完,直接便挂断了手机。把手机放回女记者地拎包里后,他迅速的闪进了对面楼房下的黑暗中。 果然,刚刚等沈言在黑暗中隐身。便看到五楼王如兰家窗户被拉开了,王如兰探出了脑袋,看到自己朋友的车,果然还在楼下。 惊奇之下,王如兰披上了一件外衣。急忙出门跑下楼来。接下来,王如兰发现了躺在车里昏迷不醒的女记者,惊慌之下,急忙打电话报警和叫救护车。 等到110察赶来后,沈言知道暂时她们不会有危险了,便借着黑暗,悄悄的离开了这里。 此后,沈言又在城市各处巡视了一番。依然没有女侠盗只留香的任何踪影。差不多快天亮后,他才回到家匆匆睡了不到两个小时,算是补充了一下睡眠。 又是一无所获的一夜,而且。沈言对王如兰地怀疑,现在也差不多完全排除了。起床以后,沈言一边随便的洗漱了一下,一边心里忧心忡忡。如果一直这么找不到只留香,那这位女侠盗的处境,只会越来越危险。万一自己的仇人先一步找到了她,并下手将她杀害。不但这位女子白白替自己送死,而且能报父仇的机会,也就将这么失去了。 找到仇人并不难。只要自己以侠盗不留名的身份出现,干上几件轰动社会的事,不用去找他,他自己会来找来的。可是这样一来,情况就变成了自己在明,仇人在暗。没办法用奇袭地方式,致仇人于死地。甚至可能自己变成了被奇袭的对象,仇人尽可以在找到自己后,突施冷箭,打自己一个措手不及。 所以,这位女侠盗,一定要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到她。在保护她的同时,利用人们都以为她是侠盗不留名后人地观点,引出仇人,一举报得父仇! 当然。白天只留香是不可能出现的了。沈言也只好穿戴整齐,还得去上班。到了公司后,沈言找个时间特意去了十六楼企划部。王如兰果然没来上班,打听了一下,别人说她今天请假了。 在出手教训断金堂那两个人时,沈言故意露了一手强悍的武功。相信他们要是还想去找那女记者的麻烦,首先得掂量掂量自己这帮人能不能打得过这位神秘的,武功卓绝的黑衣蒙面人。或许,他们从沈言的打扮中,隐约猜到他有可能是传说中的侠盗不留名。当年侠盗不留名纵横都市,侠名远镇,令一切作奸犯科之辈闻之丧胆。如果断金堂的人想到了这一点,就绝不敢再去动女记者地一根毫毛。 而且,王如兰已经报了警,这件事已经惊动了警方。就算断金堂的人特笨,想不到出手救女记者的人就是不留名,可对警察,总得有所顾忌吧? 所以,女记者和王如兰目前的安危,沈言倒不是太担心。下午的晚报,忽然又登出了一则有关于女侠盗只留香的新闻。原来昨天晚上,这位 还是出动了。今天一大清早,有市民在新桥一带发.昏迷不醒地男人,警察得到消息赶去后,又在某个男人的身上发现了署名只留香的信纸。救醒这几个男人一审,原来他们是一个抢劫犯罪团伙。今天临晨四点在偏僻的新桥一带刚刚抢了一个过路人不久,忽然女侠盗只留香出现在他们面前,二话不说,出手就把他们所有人都打得晕了过去。 看到了这则新闻,这下沈言心里已经连一丝对王如兰的怀疑都没有了。凌晨四点时分,她应该陪着女记者在医院或警局,绝不可能出现在新桥。 这则新闻,同样也被周萍看到了。她在自己的办公室里看完了新闻后,不禁皱着眉头百思不解。她在想:这几天,有关于女侠盗只留香的消息不断,几乎人人都在谈论这个神秘的女人。但那天来救我的,却明明是个男人呀?而且我还问过他是不是不留名,他也是点头承认的。为什么报纸上说他是个女人呢?难道,真地还有一个女侠盗存在,和侠盗不留名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 — 周萍还感到奇怪的是,就算只留香和不留名是两个人,但为什么不留名那天救了自己后,就再也没有别的消息了呢?难道他出了意外,或者再次洗手不干,归隐山田? 对周萍来说,侠盗不留名不仅仅是救过自己这么简单。多年前,就是他抓住了杀害姐姐的凶手,帮死去的姐姐报了仇。这份大恩大德,周萍一直都没有忘记。只是苦于不留名来去无踪,谁也不知道他在哪儿,所以一直以来,都没办法对他说一声谢谢。 那天忽然遇见了他,而且将自己从一个色魔的手中救下,周萍心里的激动是难以名状的。她真的想认识这位对自己和姐姐都有大恩的男人,想好好的,对他表示一下感谢。可是那天他走得太急了,自己甚至都没能对她说一下姐姐的事,就眼看着他翻墙而去。 这对周萍来说,真的是个极大的遗憾。她很想很想再见这位侠盗一面,但又不知道,应该到哪里去寻找他。本来如果能不断的从报纸上看到他的消息,也是一种安慰。可是这几天,全都是女侠盗只留香的新闻。堂堂正宗的侠盗不留名,反而销声匿迹了。 周萍心里莫名其妙的一阵担心,思绪已经不知道去了哪儿。 过了很久很久后,她慢慢拿起了手机,拨通了好友徐晓旭的电话:“喂,晓旭,晚上有空吗?一起去喝酒吧?” “又喝酒?怎么啦?你有心事?” “嗯,感觉有点心烦,想喝酒。” “呵呵,你不会真的喜欢上那位侠盗了吧?” “……我不知道,就是……想见见他。” “唉!我可怜的萍萍呀!好吧好吧,晚上老时间,老地点,见了面,让我好好开导一下你吧!” 沈言下了班,马上回到家里就睡觉。今天晚上,一定要扩大搜寻范围,争取能遇到那位女侠盗只留香。 呼呼睡到十点半,沈言准时起来,精神抖擞的穿上了运动服,带上了石子和工具,推着自行车,就开始了又一次寻找女侠盗的行动。 还不到午夜的城市,依然***辉煌。沈言专门去了那些容易发生罪恶事件的地方,期盼着有事发生,而女侠盗能够出现来惩强扶弱。但转了半天,别说有什么罪恶的事,就连吵架事件也没见到有发生一起。 大概在快到午夜之际,沈言骑着自行车,转到了城西的美人街。这里是本市有名的咖啡酒吧茶楼一条街,到了晚上,凡是爱喝点什么的人,基本上都会来这里消遣。 刚刚骑进这条街不久,总算碰见有事发生了。沈言听到远处好像有人正在高声争吵,而且还有女人的尖叫声传来。 加快了骑车的速度,大约前进了五、六十米后,沈言看到在一排停车的地方,似乎有几个男人围着两个女人动手动脚。其中有一个女人正在奋力反抗,一边高声叫骂,一边和一个男人厮打。 沈言这时已经听清了这女人的声音,惊得立刻从自行车上跳下来,运足了目力一看。这……这不是我那萍姨吗?她……她怎么又出事了? 第五十七章 会武功的女孩 然在没找到女侠盗只留香之前,沈言并不想多事,可唯一的亲人在被别人欺负,他可不能不管。 于是,沈言迅速把自行车拖到了街边阴影里,同时已经摸出了几颗石子,正准备打向正在欺负周萍的几个男人。 突然,就在这时,他听到了一个女人的声音大喝道:“住手!” 也许是期盼只留香出现的念头太深了吧,沈言几乎是下意识的就认为那位惩强扶弱的女侠盗来了。手中的石子差点出手,赶紧牢牢的捏住,目光看向了这声大喝传来的方向。 却见就在周萍和别人厮打地方的对面,有一家像是茶楼的房子。二楼上某个窗户大开,有一个很年轻的女孩露出上身,正伸手指着周萍那里喝道:“这么多男人欺负两个女人,还要不要脸的?” 在欺负周萍的这几个男人本来听到有人叫住手,还真的愣了一下。回头看到竟然是一个黄毛丫头在那里耀武扬威,忍不住都笑了起来。其中一个染黄了头发的男人下流的笑道:“哟,小妹妹年纪不大,口气不小,是不是把自己当成女侠盗只留香了?来来来,哥哥最喜欢像你这样的幼齿了。要是你来代替这两个御姐,我可以不欺负她们的呀!” 楼上的那个女孩一听大怒,忽然左手在床沿上一按,身体呼的横起,脚一缩,竟然从窗口里穿出,直跃下楼来。 这下不但这几个男人都是大吃一惊,就连沈言也暗暗惊奇了。瞧这女孩最多也就十八、九岁,这一跃下楼。却是动作轻盈,干脆利落,显出了十分良好的武功底子。再仔细一看,赫然看到这女孩的脑后,扎着马尾状的辫子。想起昨晚听到那女记者对只留香地形容,顿时心想道:“难道这就是女侠盗只留香?那怎么没穿她那套夜行服?” 女孩刚刚落地,二楼的窗口里又探出了一个男孩的身影,焦急的对楼下女孩道:“妙妙。不要惹事啊!” 女孩却没理,正要走向这几个男人面前,忽听周萍叫道:“妙妙,怎么是你?” 女孩一呆,忙凑上了几步仔细一看,蓦地惊喜的叫道:“小萍阿姨?原来是你!” 看来她们是老熟人了,女孩忙奔到了周萍的面前,拉起了她的手笑道:“小萍阿姨。好久都没有见到你了呢,听说你去了澳洲,什么时候回来的?” 女孩这么旁若无人地和周萍叙旧,让这几个男人都很尴尬。有心要发作,却又摄于刚才这女孩从楼上跳下来的这一手功夫,好像很不好惹的样子。欲待识趣离开,可又丢不起这个人,只好无奈的看着这两个女人。 周萍刚才正在保护被吓坏了的徐晓旭,此刻见到这个女孩,顿时什么心都放下来了。笑着对她道:“我回来都好几天了,这时候,你怎么会在这儿?玩得这么迟。明天不上学了吗?” 女孩切了一声,道:“我都高中毕业了,还上什么学?大学没考上,这段时间正在家里待业呢!对了小萍阿姨,这几个人为什么欺负你?你别怕,有我在。保管让他们吃不了兜着走!” 周萍知道这女孩的能耐,这会儿也完全不担心了,噗嗤一笑,道:“哟,现在还真象一位小女侠了嘛。刚才我和我朋友在一家酒吧里喝酒,这几个男人过来搭讪。我们没理他们,他们就说我们不给他们面子。吵了几句后,本来我和我朋友就想走了算了。哪想到这几个男人竟然跟了出来,说要不陪他们玩玩,就不让我们走。我当然不肯。结果就和他们打起来了。” 女孩哦了一声,马上转身指着这几个男人道:“仗着人多耍流氓是吧?你们的运气真不好哎,遇到了我小女侠。现在,每个人都过来给我阿姨低头认个错,我就饶了你们,要是不认,那我就把你们打得让你们老妈都认不出来,相不相信?” 这几个男人本来就是流氓,虽然这女孩刚才从楼上跳下时,吓了他们一跳。可这女孩毕竟年轻,再厉害也绝不可能打得过这么多男人。 那个黄头发的男人嘿嘿一笑,道:“小妹妹,练过轻功啊? 跳下来地姿态很好看哎。可是真的要打,万一不小了怎么办?” 女孩自信的微微一笑,右脚稍稍一抬,道:“那就是要试试喽?正好,我都已经有一个多星期没打架了。打断了骨头,可别向我要医药费哦。” 正当女孩话一说完,立马就要动手时,对面茶楼里气喘吁吁的奔出了一个和她差不多年龄地男孩,高声叫道:“妙妙,别动手,你忘了你爸的警告啦?再被他发现你在外面打架,马上就送你到英国读书的呢!” 女孩一听,脸色立马一变,倒一下子真不敢动手了。那男孩喘着气来到了女孩的面前,转过身对围在这里的几个男人道:“朋友,我们不想和你们动手,今天的事我看就这么算了吧。如果你们还在这里纠缠,我可要报警了。” “哈哈!报警?我好怕!”那黄头发的男人狂笑一声,另外几个男人也是跟着一起大笑,显得根本就没把警察放在眼里。虽然开始有些忌惮这女孩会武功,可是被男孩出来这么一说,已经什么都不怕了。 被这些流氓耻笑,男孩一时间涨红了脸,有些难堪了。他挺了挺腰又道:“怎么?你们连警察都不怕了吗?那我告诉你们,我爸爸是市委副书记,要是你们还不走,可没你们的好果子吃!” 这些流氓平常骄横惯了,又岂会被男孩的一句话吓倒?况且你说你爸是市委副书记,我们就相信啦? — 那黄头发男人只当男孩在吹牛壮胆,又是哈哈一笑,道:“巧了,我爸是市委正书记,刚好比你爸大一级哎。小弟弟,这小妹妹是你地女朋友是吗?长得这么水灵,你艳福可不浅啊!要不这样,把你女朋友借给我玩玩,我就让我爸关照一下你爸,怎么样?哈哈!” 这黄头发男人无耻的话,引起了其他男人又是一阵大笑。男孩又气又急,只好一顿脚,指着他却半天说不出话来。 这时,男孩没说出来的话,女孩立刻帮他说出来了。叫得一声:“无耻!”忽然闪电般纵身扑向这个这个黄头发男人。空中右腿一抬,膝盖猛然撞中了这男人的下巴。只听啪的一声,黄头发男人根本没来得及反应过来,立马向后飞跌出去。叫也没叫,扑通一声仰天倒在了地上。 剩下来的男人一时间大哗,有人惊叫一声:“洛少!” 下一秒钟,女孩已经轻轻巧巧地落在了地上。男孩又是顿足道:“唉,妙妙,你怎么又忍不住了?” 女孩哼了一声,道:“打都打了,说这些有什么用?只要你不说,我不说,我爸又怎么会知道?” 话音刚落,女孩忽然一个转身,右腿在空中划出了一道美妙的弧线。砰的一声,击中了一个试图过来偷袭的男子。这一脚的力量惊人之极。那男人一百多斤的身体,竟然一个跟斗飞了出去,摔倒了三米远的地方,再也爬不起来了。 一直躲在不远处路边阴影里的沈言看到,忍不住心里暗暗一声喝彩,心道:好功夫!好腿法!瞧不出这女孩年纪轻轻,竟然有这么一身不俗的武功。难道,她真的就是女侠盗只留香?今天偶尔没有以侠盗地身份出来打抱不平,又刚好被我遇到? 沈言再次仔细的观察这女孩的身形,见她除了拥有一束可爱的马尾辫外,身材也自不俗。可能是练过功的缘故,她的双腿笔直修长,腰肢纤纤一握,可爱的小胸脯,却意外的饱满挺拔。再看她的身高,沈言目测一下,估计也就在一米七左右。这些所有的特征,都和女记者所描述的女侠盗十分符合! 一时间,沈言的心都开始怦怦乱跳起来。这女孩,真的是只留香吗?如果真的是,那就太好了。这一下,我就可以顺利实施我的计划了呀! 第五十八章 打听 孩露了这两脚,剩下的几个流氓终于明白她真的惹不就是这样的,一向都是欺软怕硬。当下他们再也不敢留在这里,扶起了被女孩打倒的两个同伴,慌慌张张就逃走了。 女孩也不追赶,得意洋洋的拍了拍手,对站在一边的周萍道:“小萍阿姨,怎么样,我很厉害吧?” 周萍笑呵呵的过来搂住了她的肩膀,道:“厉害!半年多没见,你的功夫我看都快赶上你妈了。对了,你妈最近怎么样?我刚刚才回来,也没时间去找她聊聊。” 女孩笑道:“我妈还不是老样子?一天到晚都和那些无所事事的阔太太们逛街购物吃茶打麻将呗!本来好好的一位北腿门女侠,现在早就已经蜕变成一个俗不可耐的贵夫人了。” 周萍听着,忍不住嗤的一笑,摸了摸女孩可爱的小脑袋,道:“瞧你说的,当心我告诉你妈去哦。对了,这位小帅哥是谁啊?难不成,真是你小男朋友不成?” 女孩瞥了一眼站在一边的男孩,笑了笑道:“是不是男朋友,也得看他的努力呢。” 男孩这时忙走上了一步,很礼貌的对周萍道:“你好,阿姨,我叫莫等闲,是妙妙的高中同学。” 周萍哦了一声,道:“莫等闲这个名字取得好啊,我叫周萍,以前是妙妙她爷爷的秘书。对了,刚才听你说你爸是市委副书记,那市委莫书记,就是你父亲喽?” 男孩自豪的一笑,道:“正是!” 女孩却不屑的切了一声。道:“你爸是书记,又不是你是。最烦你一天到晚把你爸的官衔放在嘴边,生怕别人不知道你是高干子弟似地,哼!” 被女孩这一奚落,男孩立马表情难堪,却又一付无可奈何的样子。周萍一见,忙打个哈哈道:“好了好了,时间也很晚了。妙妙。刚才真是多亏了你帮忙,阿姨这才能摆脱这些流氓的纠缠。下次有机会,阿姨买点礼物送给你,好好感谢你的救命之恩。不过现在这么迟了,还是快点回家去吧,啊?” 女孩抬起了手腕一看,马上惊道:“啊?都十二点多啦?完了完了,这下又要被我爸骂了。那。小萍阿姨,我和我同学就先走了。下次有空,你一定要来我家玩啊。对了,星期五是我爷爷的七十大寿。你会不会来的?” 周萍笑道:“老爷子的大寿,我怎么敢不来呢。到时候,我一定来和你们全家好好聚聚。” 说到这里,她们各自告别分开。周萍和徐晓旭上了奥迪车,女孩和男孩则上了一辆停在不远的奔驰跑车。看女孩是坐进驾驶位地,看来这辆车,还是女孩开来的。 沈言悄悄把手里的石子放回了口袋,周萍现在已经安全,用不着再暗中保护她。这个女孩。倒是成为了沈言现在关注的对象。在沈言看来,这女孩既有一身不错的武功,身材又和女记者所描述的只留香十分相似。而且看她性格好动,又极富正义感。和那位女侠盗的行为,可以说很有共同之处。若她就是只留香,沈言一点都不会感到奇怪。 现在沈言要做的。就是暗中跟着这个女孩,直到确认她就是只留香为止。接下来,就可以一切按计划行事了。 周萍地汽车当先开走,沈言躲在黑暗里,当然不可能被她发现。一会儿,奔驰跑车也倒出来了。女孩驾着车,转好方向,忽然猛踩油门。跑车轰的一声,立刻飞驰出去,只把沈言惊得目瞪口呆。 本来沈言还想跟着女孩的车。看她今天晚上都要干什么。他虽然骑的是自行车,可是凭他地力量,一般车速也尽可以跟上。但万万没想到的是,这女孩居然还是个飙车族。这才刚刚启动,就把车速提到让沈言望尘莫及的地步。而且,这还是一辆奔驰跑车,沈言力量再大,自行车总快不过跑车吧? 眨眼前,奔驰跑车已经在前方街口消失了踪影,沈言只好苦笑。不过幸好,自己的萍姨认识这位女孩,不至于以后再也找不到她了。听刚才周萍的话,似乎这女孩还是自己公司老董事长的孙女。那么只要去打听一下,就可以知道这女孩住在哪儿了。 骑上了自行车 慢慢悠悠的往街口而去。现在已经很晚,没办法到听了。现在打电话去问周萍也不好,她会很奇怪自己为什么会忽然问这个问题,而且是在这个时候。一切,都等明天再说吧。只要这女孩和公司老董事长有关系,就一定能把她的底细摸清楚。 不过,现在回家似乎又早了点。万一那女孩要不是只留香,岂不是又白白浪费了寻找她的时间?沈言想了想,觉得也不能把宝压在那女孩一个人身上。要想万无一失,还得继续在晚上寻找。也许女孩回到家后,不久就化妆成女侠盗地样子出来活动呢? 于是,接下来沈言还是骑着车满城乱转。当然,这又是个令人失望的夜晚。 但失望中,又有了希望。现在至少又有了一个怀疑对象。沈言就不相信,自己的运气会这么差,连续找到了两个嫌疑人,最后都不是。 快天亮的时候,沈言才回到了家里。吃了早饭,再稍微休息一下,也该又要上班了。沈言知道,想打听公司老总的一些家事,问总务科的那些大妈是再合适不过了。这些大妈本来就天生八卦,有两个,又是公司高层地亲戚或老婆。公司里的大小事情,就没有她们不知道的。 幸好,这两天沈言改变了形象,已经迅速和这些大妈关系融洽了。早上一到公司,沈言就找了个话题,开始有意的和大妈们聊了起来。大妈们对现在沈言干干净净的摸样,都非常喜欢。这两天都在叫爱情的力量,就是伟大啊!硬生生把本来一个邋遢的小伙子,给改造成干净漂亮的小男生。沈言主动和她们接近,也正和了这群欲求不满的妇女喜欢招惹小男生的心理。 没多久,沈言和她们已经聊地很热烈了。反正总务科本来就是个清闲的地方,这些大妈都是公司里员工甚至是高层的家属,隔壁办公室总务刘科长,从来不管她们是不是认真工作的。 聊天话题一转两转,就转到了公司高层的某些不为人知的隐私上。沈言忽然问道:“听说,咱们老董事长,有个特别漂亮的孙女,还会功夫的是不是?” 话一出口,就听章小蒽笑道:“哦,你是说妙妙吧?这孩子,真的长得太象她妈妈了。又水灵,又机灵。不过呢,这个孩子就是有一点不好,不爱读书,却整天喜欢跟她妈妈学那些武艺。唉,可把他爸给愁的呀,打又不是,骂又不是。到头来,果然书没读好,却练成了一身功夫。练了功夫后,这孩子就像个假小子似的,整天在外面和男孩子打架。还喜欢管闲事,爱打抱不平,人们送她一个外号,小女侠,嘻嘻!” — 沈言马上露出了感兴趣的表情,道:“是吗?这位小女侠可真有意思啊!对了惠姐,你怎么对她这么熟悉?” 章小蒽笑道:“我跟她妈经常在一起打麻将的,怎么可能不熟悉?说实话,妙妙可是我看着长大的呢。” 其实按照章小蒽的身份,还不够资格和妙妙的母亲很熟悉,说起打麻将,也是偶尔有一次她跟着丈夫上门拜访,刚好三缺一临时凑份而已。 不过沈言并不知道这些,他还是感兴趣的道:“这位小女侠的母亲竟然会武功?真是很少见啊!” “是啊,妙妙妈是一个叫……叫什么什么门里一位武术名家的女儿,妙妙的爸爸年轻的时候,有一次在街上被几个流氓殴打。这时候妙妙妈出现了,出手打得这些流氓稀里哗啦,救下了妙妙的爸爸。然后,呵呵,他们就相爱了,结婚了,最后生下了妙妙。嘻嘻!” 沈言道:“哎?还真浪漫哎!只是……咱们老董事长好像有三个儿子,你说了半天,到底妙妙爸爸是那一个啊?” 章小蒽奇道:“你不知道?老大赵景安呗!k大中文系教授,中国著名的作家!” 沈言当场汗了一个,心想一个文质彬彬的作家,大学教授,居然娶了一个舞刀弄剑的女侠?这……这还真是绝配啊! 第五十九章 南拳北腿 道了这个叫妙妙的女孩的身份来历,再打听她家的住了。和这些大妈的聊天中,沈言轻描淡写的就套问出公司老董事长的大儿子赵景安家在哪儿。从今晚开始,就可以去严密观察这个叫赵曼妙的女孩所有的一举一动。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又到了下午下班时间。临下班前,周萍打来了电话,告诉沈言一会儿在老地方等她,晚上一起吃饭,并有话要说。 沈言虽然不知道周萍要对自己说什么,但凡是她的要求,沈言一般都不会拒绝。半个小时后,周萍带着沈言,又来到了那家西餐厅。各自叫了一份西餐,便开始吃了起来。 吃了没多久,沈言首先问道:“萍姨,您说有话要对我说,什么事啊?” 周萍喝了一口水,嗯了一声,道:“后天,是公司老董事长的七十大寿。到时候,你跟我一起去给他祝寿吧。一会儿吃好了,我们一起去街上逛逛,看看买点什么,送给老爷子当寿礼。” 沈言虽然已经知道赵熙远这个星期五要过大寿,周萍作为他一手提拔起来的亲信,去祝寿是应该的。可是现在听到周萍也要自己去,沈言不禁奇怪的道:“我也去?为什么?” 周萍道:“你有现在这份工作,全靠老爷子的关照。现在他过大寿,你去祝贺一下难道不应该吗?再说了,也许要不了多久,我就会被公司派出去常驻海外。我不在这里,难免对你照顾不过来。后天晚上参加祝寿的,绝大部分都是公司的上层人物。带你去见识见识,拜会一些能够对你的将来起到帮助作用地人物,如果他们能够赏识你。关照你,我走了之后才会放心。沈言,你也不小了,难道还打算一辈子干你现在这没出息的工作吗?” 沈言一听就懂了,周萍这是要把自己带进上流社会,认识一些重要人物,以后能够从此平步青云,走上一条康庄大道。 虽然沈言从不在意自己的工作会不会有前途,对他来说,只要能解决吃饭问题。其他就无所谓了。可这是周萍地一片关爱之心,不得不令他感到感动。 沈言不忍心让周萍对自己失望,何况这也不比相亲找女朋友,会阻碍到自己晚上的行动。跟去看一看,对某些人招呼一下而已。也不是特别难做到。 想到这里,沈言便点了点头,说了一声:“好吧!” 吃完了西餐。周萍又带着沈言逛了很多地方,最后选中了一根老山参,作为送给赵熙远的寿礼。虽然这老山参也不是特别稀罕,特别昂贵的东西。但赵熙远大富大贵,家里什么没有?周萍也不是什么富婆,送礼,也仅表示心意而已。 差不多晚上九点多的时候,周萍开车送沈言回到了家。这个时间,睡觉晚了点,行动又太早了。沈言坐在椅子上。缓缓的将体内的乾坤劲运行一个周天。等到运行完毕,时间也差不多到了该出发的时候了。 穿上了运动服,带上了必要的东西。骑着自行车。大概在二十多分钟后,沈言来到了离k大不远的一条街上。 早上跟总务科那些大妈们闲聊中得知。赵熙远地大儿子赵景安,就住在这里的一幢老洋楼里。其实赵景安虽然是熙远集团董事长的儿子,自己又是大学教授兼著名的作家。但他的生活,其实并不奢华。这幢洋楼看摸样,恐怕还是民国时代建造地。加上又在k大附近,或许这还是因为赵景安是教授,所以学校分配给他住的地方。 不过再怎么样,赵景安也算是有钱人,不然她的女儿,怎么开得起奔驰跑车?当然,也不能排除是爷爷疼爱孙女,跑车是赵熙远送给孙女赵曼妙地可能。 沈言找到了赵曼妙的家,因为赵曼妙母女皆会武功,他也不敢靠得太近监视。在一处黑暗的角落里将衣服反穿后,选择了她家院子外的一棵法国梧桐树,施展轻功上去远远的观察。 这时候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多了,老洋楼里静悄悄的,仿佛人都已经入睡。沈言看到就在洋楼的楼下,停着赵曼妙那辆拉风的奔驰跑车。虽然还不能肯定她一定在家,但至少证明这里就是她的家没错。 大概过了半个多小时,忽然,沈言看到洋楼二楼的某个窗户无声无息地打开了。一个苗条的身影,已经出现在窗口。 沈言的心一紧,心道:来了,赵曼妙果然要行动了! 马上,他运足了目力看去, 清楚了这窗户内探出头来东张西望地,正是昨日所见妙妙。 窗户里房间地灯并没有开,瞧她身上穿着一套牛仔服,也不象是在睡觉的样子。却见她看了看楼下,又看了看窗户的左右,忽然轻轻跳上了窗沿,将身体钻出玻璃窗后,又反手虚掩上窗户。 沈言看到她下面也穿着牛仔裤,脚上一双雪白的运动鞋。虽然明显是要偷偷离家出去,却并不是女侠盗只留香的打扮。 沈言心想:难道她那套夜行衣不方便放在家里,而是藏在了另一个隐秘的地方? 不管怎么样,发现了赵曼妙的异常行动,已经让沈言很惊喜了。接下来,只要偷偷跟着她,直到她打扮成女侠盗的摸样,让沈言确定为止。 窗户上的赵曼妙,忽然轻轻跳下了楼。过了几秒钟,她已经翻过她们家院子的围墙,来到了外面的街上。马上,她就经过了沈言藏身的树下,向这条街右边的街口走去。 沈言等她走出去大约五十多米后,才想悄悄下来跟着。可是他刚刚准备跃下,忽然,听到赵曼妙家的铁门呀的一声,居然打开了。 他赶紧将身体停住不动,目光看向了铁门那里。却见门中走出一位大约四十岁左右的中年女子,眼睛看着赵曼妙远去的方向,秀丽的美貌微微皱着,显得颇为无奈和担忧。 沈言看清了这位妇女的面貌,忽然就知道了。这女人绝对是赵曼妙的妈妈,因为她的相貌,几乎就是赵曼妙的翻版。只不过年纪大了许多,又多了一点少女没有的成熟风韵。 却见赵曼妙的妈妈看着女儿的背影,轻轻的叹了口气,摇了摇头后,把门关了,便悄悄的跟在女儿后面走去。 沈言心中好笑的道:原来赵曼妙晚上的行动,她母亲都是知道的。看来还是做妈妈的担心女儿,女儿当侠盗,她就做女儿的保护人啊! 等到赵曼妙的妈妈也走远的时候,沈言这才从树上跳了下来。藏身在街边的阴影里,慢慢的跟着这对母女而行。 不多久,这对母女俩一前一后就来到了k大后面的浅水湖畔。这里有一片草地,草地附近,还有稀稀拉拉的一片小树林。 沈言远远的看到,湖畔草地上,似乎有七、八个人站在了那里。赵曼妙也没有隐藏身体,直接就向这群人走去了。 赵曼妙的妈妈则悄悄走进了草地边上的小树林,选了一棵树,就躲在树后看着。沈言不需要有东西遮挡身体,只要有黑暗的地方,他就可以隐身。 于是,他和赵曼妙的妈妈一左一右,相隔大约五十米,一起关注着湖边草地上,赵曼妙和这群人的见面。 赵曼妙刚刚走近,这群人中间就有人哈哈笑道:“小女侠果然是武林中人,信守承诺。而且,还独自前来赴约,真是好让人敬佩啊!” 沈言远远的听到这个声音,感觉有点耳熟。仔细一看,却见这群人中走出一个黄头发的男人来,下巴处还套着一个固定器,好像是受过什么伤一样。 看到了他,沈言不禁恍然大悟。原来赵曼妙到这里来是来赴约迎战的。这个黄头发,不就是昨晚被她用膝盖打伤的那个流氓吗? 却见赵曼妙走到黄头发男人面前五、六米处就站住了,双手叉腰,傲然说到:“我小女侠向来敢作敢为,从不惧怕挑战。白天听你在电话里说找来一位功夫高手要和我切磋,现在我来了,他人在哪儿呢?” 黄头发男人嘿嘿一笑,指着身边一个身材矮小精廋的男子道:“我来介绍一下,这位是南拳门宗师吴师傅的弟子葛游。嗯,这个游是游泳的游,不是那个演电影的葛优。他是我的好哥们,听说我被人打了,就想为我讨回一个公道。而且,据说武林中赫赫有名的小女侠师出北腿门,我哥们更是想向你讨教几招。看看到底是你们北腿门的人厉害,还是南拳门的人更高!” 赵曼妙一听,感兴趣的道:“哦?南拳门的?那好啊,较量一下,我求之不得。来吧,多说无益,马上动手,我还得早点回去睡觉呢。” 说着,赵曼妙右脚缩起,摆出了一个踢腿起始动作,就要准备迎战。只是那个南拳门的精廋男子却皱了皱眉道:“洛少,她怎么是个小女孩?” 第六十章 黑影 刻,躲在草地不远处黑夜里的沈言开始有些疑虑了起曼妙和黄头发男子的对话他了解了,今晚赵曼妙半夜三更的到这里来,只不过是因为受到了挑战,便独自来这里迎战。这些行为,似乎和女侠盗只留香毫不沾边。 作为真正的侠盗,沈言知道在平常生活中和别人面前保持低调的重要性。象赵曼妙这么张扬,这么爱出风头的个性,实在不适合成为一名侠盗。而且,这么随便就接受了别人的挑战,也不作周密的准备,甚至都不知道挑战她的人是谁,就敢单独前来赴会。这样的行为,只能说明赵曼妙不是已经自信天下无敌了,就是一个头脑简单的小女孩。 这样的简单的头脑,怎么适合做侠盗?瞧前面几次女侠盗只留香的所作所为,哪一件不是干得十分漂亮?帮那些被骗人取回被骗金额,抓那名男子吊在窗外,都是经过事先调查,得知了缘由和对手的底细,想好了行动方案才能出手的。就算是公园阉割案和新桥袭击案,虽然都是临时遇见,仓促出手,也都干得十分利落。除了留下显示只留香身份的信纸,现场没有留下任何有关于她真实身份的线索。 象赵曼妙办事这么不顾后果,行事这么冲动的人,真的很难想象,她会是那位神秘的女侠盗只留香。 不过,既然自己都已经跟来了,那么还是继续看下去吧。就凭这些怀疑,其实也说明不了什么问题。一切,还得要事实来说话。不管赵曼妙是不是只留香。只要跟她一两个晚上就会知道。能亲眼看到她以女侠盗的身份出现自然最好,要是赵曼妙不是,真正的只留香也自然会在另外的地方出现踪迹。来证明赵曼妙地清白。 只不过,又得浪费了一两天,自己还得重头开始寻找而已! 沈言这一分神,草地上赵曼妙和那群男人不知道说了些什么,却见那个南拳门的弟子葛游忽然踏上一步,嘿嘿一笑道:“既然瞧不起我们南拳门,那么我也只好出手来证明了。小姑娘,我可事先说明,我的拳头很重地,打痛了你。可不许哭鼻子。” 赵曼妙高傲的一扬头,哈哈一笑道:“那我事先告诉你一声,我的脚也是很重的,踢断了你身上什么地方,不要向我要医药费哦!” 葛游无声的一笑。也不和她呈口舌之争,按照武林规矩双手抱拳,道:“请!” 他这一说。围在他身边的这些男人立刻远远的退了开去,让出了一大片动手的地方来。赵曼妙说了一声:“好,接招!” 忽然身体便动了,一步跃到了葛游的身前,左腿虚晃一下便收回,右腿疾如闪电踢向了他的面门。 那葛游也不闪避,忽然踏上一步,左手疾伸,抓向了赵曼妙飞踢来地小腿,右手已经握成拳头。呼的一声,击向了她的小腹。 赵曼妙反应很快,自然不会被他抓住和击中。由于右腿已经抬起来不及收回了。她索性单腿原地跳起,忽然空中反身左腿横扫。气势凶猛的再击葛游的面门。 沈言一看两人地出手,就知道赵曼妙要赢了。那男人虽然年纪要比她大,但似乎学艺没有小女孩精。 果然,葛游反应稍稍比赵曼妙慢了一些,只来得及脸一侧,让开了赵曼妙脚跟的正面撞击,但还是被她的脚尖拂中了面颊,顿时火辣辣地一阵疼痛。 葛游惊得立刻后退了几步,双拳一错,摆出了警慎对待的架势。赵曼妙则一落地,便抬起右腿玩了个花式,笑嘻嘻的道:“怎么样?北腿门的功夫,要比你们南拳门厉害吧?” 葛游阴沉着脸并不作答,忽然深吸一气,双拳骨节已经捏得格格作响。猛然间,再次上前,一招朴实无华的冲拳,却势大力沉的击向了赵曼妙。 草地上这两人打得热火朝天,在远处看的沈言却看得索然无味。以他的眼光看来,这两人不管是谁,无论他们的招式有多精妙,在自己的乾坤劲下全是花拳绣腿。要是自己出手,搞不好这两人连一招都接不下来。 想起仇人那惊世骇俗地掌力,再看到草地上这两人虽然打得好看,却全然无用的花招,沈言只得在心中暗叹。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才能和仇人展开决战。如果有把握正面击败他,自己又至于这么千方百计的要去 留香?武学一道,果然博大精深,永无止境啊! 藏身在树林里地赵曼妙妈妈,想是也开出了自己的女儿在较量中不至于落入下风,都这会儿,还能忍住不出来帮助女儿。 虽然对方人多,沈言并不担心赵曼妙会吃亏。一来赵曼妙自身实力不错,二来又有她母亲在暗中保护。这一场打架,赵曼妙有赢无输。 果然,草地上两人斗了一会儿,只听赵曼妙呵斥一声:“着!”忽然一脚飞踢,正中葛游地左肩。那葛游摇摇晃晃的向后退去,手急忙扶住了肩头,脸色一下子青了起来。 旁边观战的黄头发男人见状急忙跑了过去,有些不敢相信的道:“葛游,你没事吧?对付这么一个小姑娘,你怎么这么大意啊?” 那葛游冷哼了一声,倒也挺爽快,道:“对不起了洛少,我不是这女孩的对手。你要是还想找回场子,就找别人吧。” 说完,他再次对赵曼妙一抱拳,挺佩服的道:“北腿门的功夫果然精妙,葛某学艺不精,不是姑娘的对手。只好回去继续苦练,期望下次还能请姑娘指教!” 赵曼妙打赢了架,兴高采烈的笑道:“好说好说,承让承让。其实葛师傅的南拳,也是很厉害的。” 葛游老脸一红,再不说话,双手一拱,转身就走。 黄头发男子惊道:“葛游,你就这么走啦?你收了我两万块,怎么不继续打了?” “那两万块钱,我明天就还给你!” 说话的同时,葛游已经越走越远,很快消失在黑暗里。赵曼妙看了看剩下来的这七个男人,笑嘻嘻的道:“喂,还打不打?不打的话,我可要回去睡觉了。还有,麻烦你们下次找一个武功好点的人行不行?就这么两下子就打败了他,很不过瘾的哎!” 黄头发的男人转过身来,脸上的表情显得又气又急。虽然这时候他们的人还是很多,可是真正的高手一去,其他人又哪里经得住赵曼妙的一脚? 这黄头发的男子也不是个笨蛋,当即指着赵曼妙道:“姓赵的,你别得意,今天看你已经打了一场,我们就不来以多欺少了。下次,我会再请一位高手来和你较量的,昨天被你打伤之耻,我一定要讨个公道回来!” 赵曼妙不屑的道:“好啊,反正你也打听到我的手机号码了,我随时等候你的电话,只要有架打,我绝对会来的。” 黄头发男子似乎胸中郁闷,狠狠的对他那帮手下吼了一句:“都还站着干什么?走啊!回去以后,都他妈给我学武功去。被一个小姑娘欺负,你们还好意思站在这里不动?” 那些男人平常欺负欺负弱女子还行,真正遇上一个可以打败葛游的女子高手,那里还敢上去挨打。这黄头发男人一吼,大家急忙转身就溜,什么颜面都顾不得了。 看着一大帮男人被自己的威风吓走,赵曼妙得意的哦呵呵呵的大笑。笑不了多久,忽然耳朵被一个人揪住,一个熟悉的声音在身后道:“学了一点皮毛功夫,就以为天下无敌了是不是?给我回去,这一次瞧我怎么来收拾你!” 赵曼妙心一颤,急忙惊奇无比的叫道:“哎呀呀,妈,你……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哼!就你那两下子,还想瞒得过老妈?你还嫩得很呢!” 沈言看到藏在树林里的赵曼妙妈妈一等这些人离去,便走出了树林一把揪住了女儿。知道今天晚上,就算赵曼妙是只留香,也绝不会有其他行动了。 眼看着那里老妈揪着女儿的耳朵大步回家,沈言并没有悄悄跟去,只是失望无比的心里想:唉!看来今晚又是一个一无所获的夜晚了!只留香啊只留香,你到底是谁?你到底在哪儿呢? 一直到这对母女俩走远,沈言才想动身回去找回自行车。可是就在这时,他忽然听到树林里似乎传出了一声轻微的响动。目光下意识的瞥去,猛然看到一个几乎肉眼难辨的黑影,正悄悄的离开树林。而且,动作奇快,一眨眼间,已经消失不见了。 沈言的心立马一紧,心想:谁?这么快的速度,这么轻的声音,难道……是只留香? 第六十二章 祝寿 劳斯莱斯车里出来的第二个人,是个美到无法形容的上任何华丽的辞藻来描述她的美貌,都显得那么苍白无力。 沈言的心顿时犹如被巨锤狠狠撞击了一下似的,直感痛彻心扉,难以忍受! 这少女,果然是林琴诗! 却听赵景泰惊呼一声,道:“这不是琴诗吗?哎呀,多年不见,都长这么大了?” 林琴诗微微笑了一下,招呼道:“赵叔叔,您好!” 和林琴诗一起来的那个中年男子呵呵笑道:“赵总,今天内子身体有点不舒服,所以我就只带女儿来了。赵老爷子七十大寿,真是可喜可贺啊!” 赵景泰忙与那中年男人伸手相握,笑着道:“林总你真是好福气啊,有这么一个优秀的艺术家女儿。我爸要是看到琴诗来了,一定会高兴坏的。想当年有幸听到琴诗弹一曲《蓝色多瑙河》,那美妙的旋律,至今难忘。今天她都已是享誉世界的大钢琴家,不知道还能不能再让我等,欣赏到美妙的乐曲?” 中年男子呵呵笑道:“当然,这,正是小女要送给赵老爷子的寿礼!” 站在门口的周萍见到了林琴诗,不禁也震惊于她那绝尘的美丽。心中想:“原来林氏集团的董事长有这么一个优秀的女儿,还长得这么漂亮。” 既然赵景泰已经去招呼林氏集团董事长了,周萍就想和沈言先进去。可是一转头,却看到外甥呆若木鸡的看着林氏集团董事长的女儿,很是一付失魂落魄的样子。莫名其妙地。周萍心里一阵不爽,心想:这小子,我还当他对女人没兴趣呢。想不到见到了美女。还不是一付猪哥样? 顺手把礼盒放在了门口保镖的手上,周萍一拉沈言的胳膊,低声气道:“看够了没有?看够了就给我进去,别在这里丢人现眼了!” 沈言立马回过了神来,暗叫一声惭愧!看来,自己还是没有把林琴诗给忘了呀。真是没想到,居然在这里也能看见她。这么多年了,她也许早就忘了我这个同学吧? 沈言地两种身份,都和林琴诗认识。也许林琴诗还会记住当年天天晚上去她房间里聊天的不留名大叔,但那个曾经背着她回家的男同学。说不定早就没有印象了。 沈言不想自找没趣,也不想和林琴诗有过多的接触,免得自己再次难以自拔。见周萍要他进去,便苦笑一声,转过身跟着她默默离开。 穿过一个很大的院子。来到了赵宅正楼的大厅内。此刻,大厅里已经来了好多给赵老爷子祝寿的人了。沈言一眼扫去,发现这里绝大部分。都是熙远公司的高层。当然,还有一些赵熙远的亲朋好友,不过沈言都不认识。 赵老爷子虽然是个中国老头,不过晚上的宴会,却是欧式地自助餐酒会。大家都穿着很正式的晚礼服,男子绅士,女子淑女。相熟的人,东一拨西一拨的聚在一起聊天。不相熟的,趁此机会也在互递名片,自我介绍。 沈言从没参加过这种正式地社交场合。一时间看了,还觉得蛮新鲜的。周萍一进来,倒也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她虽然不及林琴诗那绝世地美丽。却也是难得一见的美女。很多认识她的人,一看到周萍。就纷纷过来打招呼。 趁此机会,周萍开始对每个认识的人介绍沈言。沈言也只好硬着头皮,对每个人招呼问好。 但,周萍的风光,也就这么几分钟。等到林琴诗和她父亲一进来,所有人的目光焦点,都落在他们身上了。 看起来,林琴诗享誉世界的风采,已被很多人知晓。林琴诗的父亲带她来,也有炫耀和为女儿拉人气的意思。果然,凡是看到他们前来的人,无不纷纷涌过去,在打招呼地同时,一睹这位世界有史以来最美最优雅女钢琴家的风采。 这时候,林琴诗也展现了高超的社交手段。对每个人,都报以微笑。问候和答话,显得都是那么得体。动作和气度,也都是那么地优雅。 本来围在周萍身边的几个男人,此刻都涌到林琴诗那里去了。周萍免不了有些失落和嫉妒,忍不住低声说了句:“有什么了不起?不就是漂亮一点,年轻一点吗?” 沈言苦笑着,却也不敢说什么。只好去取了一个盘子,找点食物自顾自吃了起来。不多久,只听有人叫道:“哎,赵老出来了!” 接着,一阵人群涌动,人们纷纷开始叫了起来:“董事长!”“老爷子!”“赵老!”“老赵!” 沈言回头一看,却见大厅后面,走出来了一行人。当中一个老人坐在轮椅上,由一个女孩子推着,来到了大厅里。 沈言看到这老人大约七十岁左右,花白地头发,面目慈祥却自有一股威严。此刻一边被人推进,一边笑呵呵的对大家招手道:“大家好,感谢大家还能记得我这个老头子。” 许多人都叫道:“赵老爷子,祝你福如东海,寿比南山啊!” 为赵熙远推轮椅的那个女孩沈言认识,正是赵熙远长子的女儿赵曼妙。轮椅后面跟着几个人,有男有女,有大有小,看起来都是赵熙远的儿女子孙。沈言看到赵曼妙的母亲也在这行人当中,想来就在他身边那个看上去斯斯文文,带着一副眼镜的中年男人,就是她的丈夫赵景安。 今晚的寿星公出现了,大家的焦点自然转移到了为赵熙远祝寿上去。人们开始纷纷上前表达自己的祝贺,络绎不绝,纷纷攘攘。 周萍拉起了沈言的手,一边向赵熙远走去,一边道:“走,我带你去见老董事长去。你是他的晚辈,记得要叫爷爷!” 沈言汗了一个,只好紧紧跟着。不多久,周萍和沈言挤到了赵熙远的面前。只听周萍道:“薰事长,我来给您祝寿了。祝您老长命百岁,福寿无边啊!” 第六十三章 相见 熙远一见周萍,立刻笑呵呵的道:“啊哟,小萍来了这几天,我还正念叨你呢。” 周萍嘻嘻一笑,道:“本来我早就想来看您了,可是刚刚回来,公司和家里都有很多事要急着处理,所以到今天才有空过来。董事长,您不会怪我吧?” 赵熙远显得十分喜欢周萍,伸出手握住了她的手,开心之极的道:“理解,理解,都是我儿子不好,把你派到澳洲,一去竟然大半年。说实话,我这老头,还挺想你的。” 周萍显然也是和赵熙远感情深厚,道:“董事长,我在澳洲,也经常想起您。想当年在您身边工作,真的非常幸福。可是现在您都退休了,我都没机会再在您身边了呢。” 赵熙远笑道:“人老了,总是要退下来休息的嘛。以后啊,没事就经常到家里来坐坐,不就可以时常在我身边了吗?对了,听景泰说你到现在还没找到男朋友?唉,都怪我这个老头子,当年你在我身边工作的时候,整天那么忙,都没让你有时间谈恋爱。现在我退下来了,你也不年轻了,错过了好时候啊!” 周萍一时间有些脸红,只好道:“董事长,瞧您说的。这事可给您没关系,是我自己不愿意找而已。” 这时候,赵熙远已经看到周萍身边傻傻站着的沈言了。只是沈言太年轻,一时间搞不清他和周萍的关系,便迟疑着道:“小萍,你身边这位是……” 周萍也猛地醒悟过来,忙扯了沈言一下。笑着对赵熙远道:“董事长,他是我的外甥沈言。今天我是特意叫他过来给您祝寿的,也感谢您收容他在公司工作。” 赵熙远像是早忘了这件事。有些奇怪地看着沈言道:“外甥?” 沈言忙走上一步,恭恭敬敬给赵熙远鞠了一躬,道:“老董事长您好,我叫沈言!感谢您老恩德,祝您福如东海,万寿无疆。” 赵熙远还在迟疑,周萍道:“董事长您忘了?一年前我特意为了我外甥来找过您,求您给他安排一份工作的吗?” 赵熙远年纪大了,容易遗忘一些小事,使劲想了半天。也没想起来还帮过周萍的外甥。不过他也是老而成精地家伙,当然…不会显示出来。哈哈一笑,道:“哦,这都是小事情,不值一提。哈哈!” 这时,忽然又有人走了过来,道:“赵老。恭喜恭喜啊!您看上去,要比前两年身体健康多了嘛!” 赵熙远抬头一看,忙笑道:“哟!原来是林董事长,你那千金呢?听说已经学成回来了,我还真想见见她。” 话音刚落,人群里出来了一个美得如梦如幻的女子,笑着走向赵熙远道:“赵爷爷,我在这儿呢!” 走来的人,当然是林琴诗!沈言赶紧把头转了开去,免得林琴诗认出了他。只是沈言心里也无奈的想:“我这是干什么呀?就算被她看到。她也早就不认识我了吧?” 赵熙远看到林琴诗,不由得大喜过望,哈哈笑道:“啊哟。我们的大艺术家来了。快过来快过来,几年不见。让我老头好好看看你!” 林琴诗笑盈盈的站在了赵熙远面前,道:“赵爷爷,恭喜您了呀,祝您身体健康,长命百岁!” “哈哈!好!好!我说林董啊,这么水灵的女儿,你怎么生出来的?哎呀,我这老头,可真是羡慕死你了。” 话音刚落,就听推着轮椅的赵曼妙叫道:“啊!你是琴诗姐姐?就是小时候弹钢琴很好听的琴诗姐姐?” 林琴诗抬头一看,笑着道:“那你一定是妙妙了?呀,多年不见,现在都是大姑娘了。” 赵曼妙显得开心无比,忽然松开轮椅跑了过来,拉起了林琴诗地手又笑又跳。看起来,她们俩多年前的交情还真不错。 反正林琴诗一出现,什么人的注意力都会被她吸引过去。本来和赵熙远正聊得好好的周萍,这时候脸色都难看了起来,咬了…咬牙,低声对沈言道:“走吧,现在人多,一会儿我再为你跟老爷子好好引见引见!” 沈言求之不得,忙嗯了一声,转身推出了这里的人群。 赵熙远地出现,让大厅里好一阵热闹。几乎每个人,都上去表示了他们的祝贺。不过人再多,也有结束的时候。渐渐地,大家又开始吃的吃,喝的喝,聊天的聊天。虽然这是一场祝寿酒会。可是人们来的主要目的,还是社交而已。 周萍刚又给沈言介绍认识了公司一个部门的总经理,忽然跑来两个女人,似乎和周萍很熟,笑嘻嘻的就把她拉过去聊天了。剩下了沈言一人,他只得躲到一个角落里拿东西吃。 刚刚吃了几口食物,忽听身后有人轻轻的道:“请问……你是叫沈言吗?” 沈言的手一颤,刚刚夹起地一块肉片顿时又掉回了盘子里。艰难的转过身来,看到了林琴诗,正充满期待似的看着自己。 虽然已经相隔五年了,可是沈言地变化并不是很大。仍是戴着这副黑框眼镜,仍是这么一付木讷的样子。 刚才林琴诗只是怀疑而已,现在看清了他地正面,终于能够肯定下来了。 于是,林琴诗美丽的脸上顿时绽开了让花儿都羞愧的笑容,伸出了一只洁白的小手,开心的对沈言道:“哈!果然是你!好久不见,沈言同学!” 第六十四章 结怨 然都已经被林琴诗认出来了,沈言也自然没办法在装了扶眼镜,呵呵一笑道:“你好,好久不见!” 说着,沈言伸出了手,随便的和林琴诗握了一下。林琴诗看起来是那么开心和意外,不断的上下打量着沈言,笑呵呵的道:“高中毕业以后,就没见过你了。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沈言同学,这几年过得怎么样?现在,你在做什么工作呢?” 沈言只好答道:“是啊,我也没想到会在这里看见你。现在我就在熙远公司工作,不过只是个混日子的小职员。倒是你,前两天我在报纸上看到了关于你的报道,如今都已经是钢琴艺术大师了吧?” 林琴诗微微一笑,道:“大师还谈不上,只不过有了点小名声而已。说起来,现在我有这点成就,还是受到了你的影响才有的。” 沈言一呆,有些奇怪的道:“是吗?这怎么说?” 林琴诗却不回答,只是欣慰的看着沈言,颇有感慨的道:“时间过得真快啊,一转眼,都五年过去了。由于我都在国外学习,当年我们班里的同学,现在都已经没了联系。今天能够看到你,真的太好了。” 沈言只好又伸手扶了下眼镜,道:“我也是,当年那些同学,基本上都已经不来往了。今天能在这里遇见你,感觉……” 话没说完,忽听有人叫道:“琴诗姐姐,你不是说要弹一首曲子送给我爷爷的吗?现在钢琴已经搬出来了,我们都等着听呢!” 林琴诗回头一看,却见是赵曼妙跑了过来。再看到大厅的一角。几个保镖似的大汉正把一架大钢琴放在了地上。看来是刚刚从某个地方搬过来,就等她过去弹奏。 林琴诗笑了笑,顺手挽住了赵曼妙。道:“等一下,我刚遇见了一个以前地同学,稍微聊两句,马上就过来,好吗?” 赵曼妙想是特别期待林琴诗的表演,闻言有些不爽的看向了林琴诗面前地沈言,道:“同学?谁啊?” 林琴诗忙介绍起来,指着沈言道:“哦,他叫沈言,是我高中时的同学。现在,就在你爷爷的公司里工作。” 看到赵曼妙一双大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自己,沈言也只好欠欠身,道:“你好,赵小姐。我是老薰事长手下的员工,以前是林琴诗的同班同学。” 沈言的态度还是蛮恭顺的,毕竟赵曼妙是老董事长的孙女。哪知赵曼妙一听。竟然脸一板,生气的道:“谁是小姐?你骂谁呢?” 沈言囧,心想我骂你了吗? 林琴诗也觉得有些奇怪,忙道:“妙妙,怎么啦?我同学只不过在向你问好呀?” 赵曼妙哼道:“琴诗姐姐,你长年在国外可能不知道。现在叫人小姐,都是一种带侮辱性质地称呼。这个人又不是外国人,难道他会不知道吗?” 林琴诗更奇了,道:“是吗?我怎么从来没听说过?” 沈言也是觉得不可思议,叫女孩子为小姐。居然都已经是骂人话了? 沈言的确是不知道,从他十二岁起,他的生活除了练功。还是练功。没有朋友,没有交往。也几乎没有出去玩过。而且他不看电视,不关心娱乐八卦,现代社会流行什么,时尚什么,忌讳什么,他一概不知,一概不懂。他哪知道,现在小姐两个字,已经成了某种行业女性的代名词?换了别人都知道,如果你叫一个陌生的女孩子为小姐,人家多半会认为你是在侮辱她地。可偏偏沈言对此一无所知,根本不明白其中的微妙。 林琴诗也是,当年还是高中生时,她也不过是个单纯的少女,由于父母保护地好,她也不知社会上一些晦涩的东西。后来去了欧洲,更是完全跟国内脱节了,自然也不懂这种微妙的事情。 “琴诗姐姐不懂,我还能理解,可是眼前这个男人总不可能在国外长大的吧?他竟敢叫我小姐,胆子可真的不小!”赵曼妙一边冷冷的看着这个爷爷公司里的小职员,一边心里不爽的想。 沈言这会儿,就觉得这个赵曼妙有些莫名其妙了。自己看在老董事长的份上,对她礼貌了一下,竟然就被她强词夺理说我侮辱她了?就算你是薰事长的孙女,也用不着这么盛气凌人吧? 本来沈言前两天见过这位外号小女侠地赵曼妙出手救周萍,心里对她还有点好感的。可是现在只说了一句话,马上就对她有了改观,心想她不过就是一学了点功夫,就无法无天,到处惹事的小女孩而已。 还好,沈言还算有点涵养,这里又是社交场合,不便把事情搞僵。就当作没听到赵曼妙地话,微笑着对林琴诗道:“你不是要去弹一曲给赵老祝寿的吗,那就快去吧,我也是想听听,当今世界最高水准地钢琴弹奏,到底是多么的美妙。” 林琴诗看着气氛不对,便点了点头,道:“好,那我先过去了。一会儿,我再过来和你聊聊。” 说着,林琴诗拉着赵曼妙的手道:“妙妙,咱们走吧?” 赵曼妙嗯了一声,却狠狠瞪了一眼沈言,道:“你叫沈言是吧?我记住你了!” 沈言目光瞧都不瞧她,只是对林琴诗点头微笑。但殊不知,这种无视,立刻彻底的惹恼了小女侠。本来沈言叫她一句小姐,赵曼妙虽然生气,也并没有想怎么的。她相信一个爷爷手下的员工,还没这么大的胆子敢明目张胆的侮辱她。或许那一句小姐,只不过是他的口误而已。要是沈言反应过来,说上一句抱歉,这事也就这么算了。 可是她没想到,这小小的职员,不但没有一丝悔改的样子,反而无视自己的愤怒,更貌似对自己不屑一顾。他的眼睛里,似乎只有林琴诗存在! “这无礼的臭小子!我可是你公司大老板的孙女哎,你敢瞧不起我?” 第六十五章 下阴脚 曼妙心里大怒,欲待发作,却已经被林琴诗拉着走了林琴诗和赵曼妙走到了赵熙远那里,不知说了些什么,老人顿时喜上眉梢,连连点头。 接着,林琴诗翩翩走到了大厅一角的钢琴前,打开琴盖,顿时,一曲优美动人的钢琴曲,在整个大厅回响起来。 人们立刻停止了交谈,个个回过头来,看向了正在弹奏中的林琴诗。大厅之中,顿时鸦雀无声,只有美妙至极的琴声,在回荡和传播。 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闻! 一时间,这美妙难言的琴曲,听得众人如痴如醉,仿佛仙音袅绕,心旷神怡。饶是沈言已经听惯了林琴诗的演奏,也不禁痴痴呆呆,情难自已。 多年不见,林琴诗的水平,已经不止提高了一个台阶呀!现在的她,和以前相比有了境界上的提高。以前的她,只能叫天才钢琴手。现在的她,已是一位真真正正的大师了。她的琴声,能够震撼人的心灵,能够触动人的灵魂。难怪她能在国际上获得这么多奖,得到这么多的赞誉。 不久,一曲弹毕,大厅依然鸦雀无声,人们还陷在那美妙的琴声中没回过神来。不知过了多久,忽然,有人率先鼓起了掌,接着,整个大厅立刻掌声如雷。人们惊讶惊叹,衷心被林琴诗折服。 林琴诗则微笑的站了起来,轻轻拉住了长裙的一角,对众人做了个标准的欧洲宫廷女士下蹲礼表示感谢。 掌声更热烈了,人们纷纷叫嚷着。要求林琴诗再来一曲。 但,今晚毕竟不是林琴诗个人的钢琴演奏会。林琴诗地父亲不失时候的站出来,说今天是赵老爷子的七十寿诞。刚才小女是为了祝寿,才弹奏一曲给老爷子献礼。如果大家还想听小女地琴声,请参加下周六小女举办的个人钢琴音乐会,欢迎大家来捧场云云。 这等美妙的琴声听过之后,在场所有的人都几乎倾倒了。林琴诗老爸这招好厉害,既向赵老爷子献了礼,又拉足了女儿的人气。在场听过琴声的人回去后一宣传,到时候,林琴诗个人音乐会想不爆满都不行了。 宴会又恢复了正常,人们谈论的焦点。几乎都在林琴诗身上。沈言继续吃着食物,不一会儿,被人拉走的周萍也回来了。 周萍可能喝了点酒,脸上红扑扑的,斜眼看着沈言道:“刚才我看到你和弹钢琴的美女说话了。怎么?你们原来认识?” 沈言扶了扶眼镜,也没想隐瞒什么,便道:“哦。她是我高中时候地同学,刚才认出了我,就过来打个招呼而已。” 周萍道:“是吗?那你刚才怎么不说?我还以为,你是见到了美女发傻了呢。” 沈言呵呵一笑,道:“同学而已,有什么好说的?” “哼!既然你先认出了她,为什么不先去和她打招呼?” 沈言奇怪的看了周萍一眼,心想萍姨怎么啦?我不就是认识林琴诗吗?怎么听上去,她好像有点不爽? “这个……自从一毕业,我就没见过她了。这么多年过去。都不知道她还记不记得我。冒冒失失的上去打招呼,要是她不知道我是谁,会很尴尬的。” 周萍撇了撇嘴。不说话了。过了一会儿,她看了看赵老爷子那个方向。道:“好了,现在老薰事长那边人少了点,跟我过去吧。好好和他说说话,让他记住你,你们少不了有你地好处!“ 沈言只好暗叹,虽然心里极不情愿,却也只好跟着周萍过去了。 来到了赵熙远面前,自然又是一番客套。周萍不但给沈言介绍认识了赵熙远,还把整个赵家成员一一介绍给了沈言。当然,沈言少不了又是一番点头哈腰。 在这番过程中,沈言知道了赵熙远的大儿子赵景安那位女侠夫人,名叫水莲,是当今北腿门一代宗师聂人杰的女儿。赵熙远地二儿子名叫赵景康,是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他的夫人叫冯小师,也是一名法院的公务员。他们夫妻有个儿子,今年才十岁,上小学三年级。 小儿子沈言当然认识了,就是唯一继承赵熙远事业的赵景泰。妻子名叫杨凤,好像在教育局工作。两人没有孩子。不知道是暂时不想生呢,还是根本生不出来。 幸好,在介绍赵家家人的时候,赵曼妙不在这里,否则搞不好还会生出什么事端来。不过这样一来,沈言也算在赵家家人面前混了个脸熟,以后不至于见面都不认识了。 介绍完毕后,赵熙远拉着周萍到后厅里说话了。沈言不便跟去,只好继续去找东西吃。不一会儿,他手里端着个盘子,刚刚挤出一张餐桌,忽然看见林琴诗笑着在远处向他招手,似乎是要他过去。 沈言迟疑了一下,觉得反正都已经说过话了,现在视而不见似乎说不过去,便点了点头,还是端着盘子向她走去。 刚刚走了没几步,忽然,感觉到下面好像有一只脚无声无息,迅捷无论的从旁边人堆里伸出,直接勾向了自己的左脚。 沈言正在走动当中,这一脚要是勾到了,那势必绊倒在地,搞不好手里的盘子都要掉在地上摔个粉碎。 沈言脑筋没反应过来,可是千锤百炼的身体,自然就做出动作了。只见他左脚稍稍抬高,这一脚阴狠地勾绊,呼的一下就从他的脚底划过。同时,沈言地眼睛已经看到了人群中这个下阴脚的人是谁。不是别人,正是刚才和他莫名其妙结怨地赵曼妙。 赵曼妙哪里想得到这一脚勾绊竟然会被沈言躲过?由于是故意的要沈言出丑,她这一记踢腿又快又狠,根本没想过要留余力。一下子踢了个空,收都收不回来了。而且,她的武功也远远没有到反应迅速,收发自如的境地。猝不及防的踢空之下,上身顿时不稳,晃了一晃,竟然控制不住向后就倒。 也幸好此刻她躲在人群中,双手急忙一抓,抓住了身边一个男人的手臂,这才险险没有一屁股坐在地上。那男人吓了一跳,忙伸手来扶赵曼妙,道:“哎,妙妙,你怎么啦?” 赵曼妙一时间羞极恼极,一张小脸胀得通红,目光狠狠地瞪向了沈言。可沈言心中暗笑,故意假装根本就没看到她,还是端着盘子向林琴诗走去。 第六十六章 难道你不是小姐? 曼妙和沈言的一番小动作,都被林琴诗看在了眼里。她面前时,林琴诗好笑的道:“沈言,你和妙妙怎么回事啊?” 沈言故作不解的道:“什么怎么回事?” 林琴诗朝沈言身后看了看,笑道:“你们俩本来又不认识的,怎么一见面就这么不对路?刚才她对你下阴脚了,你没看到?” 沈言道:“是吗?没看到呀?” 林琴诗以为沈言只是运气好,刚好抬脚走路避开了赵曼妙的一记横扫,摇了摇头叹道:“你惨了,妙妙从小心高气傲,哪里吃过这种亏?她练过武术,又是个不服输的性格,往后啊,怕是有得你头疼喽。” 沈言也不以为意,笑道:“无所谓,反正过了今天,以后我又不来这里了。对了,你叫我过来,有什么话说吗?” 林琴诗笑了笑,道:“当然有话说,难得碰上了你这个老同学,我们互留一下手机号码吧?以后有空,常联系。” 沈言一呆,心想以后还要联系吗?我好不容易才打定主意忘了你的,这么一来,不是事与愿违了? 可是转念一想,沈言觉得林琴诗只不过是要一个电话号码而已。多年不见的老同学互留联系方式,再正常不过了。要是不答应,反而显得自己不正常。况且大不了以后就是偶尔通个电话而已,又不会发生什么感情纠葛。只要我自己坚持住不沉迷下去,就不必担心会影响到我的侠盗生涯。 于是,沈言点了点头,取出了手机道:“好吧。告诉我你的手机号码,我好打过来。” 林琴诗报出了一组数字,沈言依言输入后按下拨通键。林琴诗手里有一只小拎包。里面顿时响起了手机铃声。 林琴诗笑着打开拎包,取出了手机挂断,一边开始存入号码,一边道:“什么时候有空,一起出来喝咖啡吧?对了,你结婚了吗?到时候,把你妻子也一起带来吧?” 沈言苦笑道:“别开玩笑了,你看我这样子,像是结过婚的人吗?” 林琴诗嘻嘻一笑,道:“真地没有吗?那和你一起来的那位大美女。是你的谁啊?” 沈言倒!哭笑不得地道:“拜托!那是我姨娘!” 林琴诗一呆,奇道:“姨娘?真的?” “我骗你干什么?” “呵呵,不好意思我看错了。不过你姨娘好年轻啊,看起来和你差不多年龄呢。她和你母亲,应该至少相差二十岁吧?” 其实周萍和沈言的养母相差只有十岁。不过沈言也懒得说了。要不然这一解释,不知道又要费多少口舌。当下他含糊的嗯了一声,便反问道:“对了。我看到报纸上对你的专访,上面说你至今单身。难道在国外这么多年,就没遇上一个中意的男子?” 林琴诗微微一笑,道:“这些年我都忙于专业,个人的事,从来没去考虑过。何况,我并不喜欢那些外国人。想嫁人,也得嫁咱们中国人,是不是?” 沈言只好呵呵一笑,道:“是吗?也不知道谁会这么幸运。能够娶到你做妻子呢。” 正说话间,有人走了过来,笑着道:“琴诗。在聊什么呢?” 沈言抬头一看,见正是林琴诗的父亲和一个三十岁左右的男子一起走了过来。林琴诗见到父亲。忙道:“爸,我遇到了一个老同学。来,我给你们介绍一下。” 林琴诗的父亲哦了一声,目光便向沈言看来。沈言只好点头微笑,听林琴诗介绍道:“这位沈言先生,是我以前高中时候地同学。沈言,这是我爸。” 林琴诗的父亲也对沈言点点头,道:“原来沈先生是小女的同学,能参加今晚的宴会,不知和赵老爷子是……” 沈言知道他这是再问自己和赵熙远的关系,便据实道:“林伯父好,我是赵老爷子手下地一名员工。” 林琴诗的父亲哦了一声,便没再理会沈言,转头对女儿道:“琴诗,爸也介绍一个人给你认识。这位钱顺义钱公子,是省发改委钱主任的公子。刚才他听到了你地琴声,就想和你认识一下。” 林琴诗笑道:“哦?是钱公子啊,你好!” 这位林琴诗父亲带来的男子急忙笑着伸出了手,道:“能认识你,非常荣幸!” 沈言看到自己似乎是多余了,便不再想继续留这里。对林琴诗点头示意了一下,便悄悄的转身走开。 刚刚走到一边,忽然身前冒出了个人,用愤怒的眼神瞪着沈言,低声道:“姓沈的,你会武功是不是?” 沈言定睛一看,还是那个小女侠赵曼妙,只好故作不懂的道:“会武功?什么会武功?” “哼!你别装了!刚才我那一脚,你是怎么躲过去的?” 沈言抓起盘子里的一块烤肉放入嘴里,一边嚼,一边道:“什么躲过去?你在说什么啊?” “还装?你当我看不出来是不是?刚才我一脚扫向你的小腿,你要是不会武功,怎么可能刚好抬脚避开?你到底是谁?是那个门派的?” 沈言装起了迷糊,故意仔细一想,“恍然大悟”道:“啊!刚才我走路地时候,忽然脚趾头有点痒,就抬脚抖了一下。你那时候踢我了吗?我怎么没看见?” 赵曼妙囧!差点气得一头栽倒在地!原来刚才攻击这个男人的时候,他刚好脚痒抬起来抖一下?不会吧?天下哪有这么凑巧的事? 这下沈言反而得理不饶人了,看着赵曼妙道:“对了赵小姐,无缘无故地,你踢我干什么?” 赵曼妙再囧!气得牙都痒了起来,低声怒道:“你叫我什么?” 沈言睁着无辜的眼睛,竟然道:“小姐呀!” 赵曼妙头脑顿时一阵充血,简直抖要抓狂了。要不是这里人太多,她都有可能立刻跳起来,连续用十八式燕子腿把这个男人踢成猪头。 “姓沈地,你故意这么叫的是不是?” “什么叫故意的?难道你不是小姐吗?” 第六十七章 我也要去 曼妙脑袋轰的一下,气得整个身体抖颤抖起来。银顾这里是什么场合了。右腿一运力,便要暴起开始攻击。 但,就在这时,沈言身后突然有人笑道:“妙妙,你在和我外甥说什么呢?刚才你都不在,我还没把他介绍给你认识。没想到,你们已经聊起来了吗?” 赵曼妙一呆,却见正是周萍笑盈盈的从面前这个讨厌的男人身后走来。一到这姓沈的身边,姓沈的居然叫了她一声:“萍姨!” “外甥?萍姨?”赵曼妙一下子摸不着头脑了,只好看着周萍道:“小萍阿姨,这人……你认识?” 周萍呵呵一笑,道:“是啊,他是我外甥沈言,现在就在熙远公司工作。一直以来,都承蒙你爷爷的关照,今天是你爷爷七十大寿,我特意把他带过来向你爷爷表示感谢的。” 赵曼妙眼睛眨了眨,似乎有些明白过来了。但还是奇怪的道:“小萍阿姨,你怎么会有这么大的外甥啊?他在我爷爷的公司里工作吗?是干什么的?” 周萍道:“现在也就是一般的小职员,这不还需要你爷爷提携嘛,所以我才带他来的。” 赵曼妙完全明白了,不屑的看了沈言一眼,心想原来他是来讨爷爷的好,想在我爷爷的提携下有所发展的。哼!不过是我爷爷手下的一名员工而已。刚才这么跩,我还以为是什么了不起的人物呢! 沈言此刻却是无语了,今天到这里来,完全是给周萍面子。要不然。才不会来给别人点头哈腰呢。 周萍却不知道沈言的心思和现在的状况,还以为他们年轻人一间如故,相谈甚欢。便笑嘻嘻地拉起了赵曼妙的手道:“现在你和他认识了。以后有机会,就在你爷爷面前帮他说几句好话怎么样?我这外甥人有些木讷,在长辈面前,经常紧张得不会说话的。” 赵曼妙一听,心里叫道:“不会说话?他可会说话了!当着别人地面,竟然叫我小姐!要我帮他?除非我神经病发作了!” 不过,她转念一想,不对啊,这人如果真的是来讨好我爷爷的,那为什么明知道我是爷爷的孙女。还对我这么无礼?得罪了我,对他有什么好处? 再次仔细的看了这个男人一眼,却见这人衣冠倒是蛮整齐的,人也有一种儒雅的风范。只是他脸上这付黑框眼镜,让他平添了几分傻气。又想起刚才问他话时。他满脸的不解和迷茫的表情。难道这人竟然是个不通事物的傻子?都不知道称呼女人为小姐是什么含义? 想到这里,她忙将周萍轻轻地拉到了一边,低声道:“小萍阿姨。你刚才说他木讷是什么意思,你外甥,该不会是个傻子吧?” 周萍笑道:“他当然不是傻子,只不过人太老实了,有点傻里傻气而已。”说着,周萍又压低了嗓音,道:“你不知道,我这外甥很可怜的,小时候很早,就失去了父母。要不是我姐姐收养了他。他都不一定能生活的下来。也就是如此,父母的早死对他打击太大,所以从小就孤僻自闭。基本都不和别人交往的。今天我带他来,也是让他有机会见见世面。多交几个朋友。妙妙,阿姨知道你是个仗义地孩子,如果可以,就多帮帮他,行吗?” 听到这里,赵曼妙总算知道为什么这小子竟敢这么大胆称呼自己为小姐了。原来这个人从小自闭,不和别人交往的。那么他不知道叫女人为小姐的含义,就情有可原了。 赵曼妙本不是个心眼小地女孩,只不过喜欢争强好胜,不能容忍别人瞧不起她而已。现在知道了“真相”,仇视沈言之心立刻消散,笑道:“哦,是这样的啊?难怪!” 周萍倒是一呆,道:“难怪?难怪什么?” “嘻嘻,没什么,就是觉得他傻傻的,不通事物而已。对了小萍阿姨,刚才我看到我表叔到处在找你呢,你们见面了吗?” 周萍刹那间脸色一白,道:“表叔?哪……哪个表叔?” “嘻嘻,我的国盛表叔呀!当年追你追得那么热烈的,你忘了?” 周萍脸色大变,急忙转头东张西望,一付畏之蛇蝎的摸样。正好,就在这时,只见大厅东面匆匆挤过来一个三十多岁,油头粉面的男人,高声对周萍招手道:“嗨!萍萍!” 周萍顿时浑身一哆嗦,赶紧假装没看到他,急急回身拉住了沈言,低声道:“走,我们回家!” 沈言还莫名其妙,心想有人过来对你打招呼,怎么理都不理就要回去?不及反应过来,已经被周萍拉了就走。 可是大厅里人实在太多了,走又走不快,没几下,又听到后面传来了那个嗲死人的男人声音:“萍萍,你好坏!人家都叫你了,你都故意不理的吗?” 这下不但周萍被电得浑身直哆嗦,沈言也是立马鸡皮疙瘩掉了一地。心想我的妈呀,这是男人吗? 不过,这下,在周萍终于不能再假装没听到了,只好反过身来,急忙先将沈言拉到身前挡住身体,然后脸上浮起一丝比哭还难=看地笑容,假装意外的道:“咦?国盛,原来是你啊?” 那个男人终于来到了周萍的面前,手里还拿着一块手绢,不停地擦自己脸上的汗。眼睛看着周萍,倒充满了喜悦和爱慕。只是……他……他……他拿着手绢地手,怎么……怎么还翘着兰花指啊? 沈言只觉腹内一阵翻江倒海,忽然有了一种强烈的呕吐欲望。他身后的周萍更是脸如土色,身体摇摇欲坠。要不是抓着沈言的肩膀,搞不到真的就要倒下了。 男人擦了一把汗后,便冲着周萍笑了起来,道:“萍萍,听说你都回来好几天了,怎么都不打个电话告诉我一声啊?讨厌,你不知道人家这半年里,每天都在想你啊?” 沈言又是一阵强烈的恶心,实在是没办法坚持下去了,正好看到赵曼妙笑嘻嘻的凑过来看好戏,便问道:“劳驾,你们家卫生间在哪儿?我……我得去一趟!” 赵曼妙巴不得沈言离开好让周萍和表叔单独在一起,闻言一把拉着了沈言的手,道:“卫生间是吧?我带你去!” 刚刚一动,沈言只听背后周萍痛苦的呻吟一声,叫道:“不要!我……我也要去!” 第六十八章 女侠盗出现 不容易,借口上卫生间,沈言和周萍摆脱了那个恶心缠,成功从赵家逃出来。都顾不上和赵老爷子打招呼说再见了,急急上车,开了就走。 在车上沈言心有余悸的对周萍道:“萍姨,这不男不女的人是谁啊?天下怎么会有这么恶心的人?” 周萍一边开车,一边苦笑道:“他叫黄国盛,是老董事长已经过世夫人的外甥。据说……小时候是在都是女人的环境中长大的,所以……现在的举止言行,几乎和女人一样。当然,我不是瞧不起他,只不过……太让人不自在了,是不是?” 沈言深有同感的点了点头,只是想到那个男人其实也蛮可怜的。小时候因为环境影响,造成了现在这不男不女的调调。以至于都这么大了,还没有女人喜欢他。接着,沈言又想到了自己。要不是受到小时候父母双亡的影响,现在又何至于这么低调的做人,甚至连自己喜欢的女人都不敢追求呢? 渐渐的,沈言不再觉得那男人恶心了,心中不由生起了一种同病相怜的悲哀。默默的看着车窗外的街景,想着就在刚才,与林琴诗相见时感到的惊喜和无奈…… 不多久,周萍先把沈言送到了家门口,说了两句话后,就开车走了。沈言打开房门,走到二楼自己的房间,鞋子都没脱,就躺到了床上看着天花板发呆。 继承父亲的遗志做侠盗不留名,沈言心里并不后悔。可是现在父仇未报,搞得自己都不能正大光明的以不留名的身份出现在世人面前。什么时候,才能找到仇人并杀死他呢?只要父仇一报。那天大地大,就由得自己肆意纵横! 到了那时,自己也用不着害怕会给林琴诗带来什么不必要地伤害了。如果去追求她。会得偿心愿吗? 沈言心里烦躁的想着心事,不知过了多久,他摇摇头,起来看了下时间。现在才晚上九点多,虽然已经不早了,可是离午夜,还有两个多小时。 唉!算了,现在多想那些没什么意义。还是尽早实现第一步计划,把那位女侠盗只留香先找到吧! 等到了十一点半,沈言开始穿上运动服。带上了工具,推着自行车出门,又一次开始寻找只留香的踪影去。 这天晚上,沈言照例去了以前只留香出没过地地方,看看会不会在那里遇见她的身影。可是。城北公园去了,银江宾馆附近去了,新桥地带去了。甚至连上次那个被只留香倒吊在窗外的男人家里一带都去了,仍是没有发现女侠盗的任何踪迹。 时间不知不觉,已经到了临晨两点多。沈言叹着气,毫无目的的骑着车行驶在都市的街头。看来,今天又是一个一无所获的夜晚。这女侠盗还真是来去无踪,神龙见首不见尾啊! 正当他漫无目的,不知去哪儿才好时。忽然,沈言又想起前天晚上,不是在K大的潜水湖畔见过只留香地背影吗?上次她在那里出现,是路过呢?还是住在附近?反正是没有目的的。不如去那里碰碰运气吧? 沈言想到就做到,调转车头,立刻就向K大骑去。很快。沈言又来到了上次赵曼妙和别人比武较量的地方。停下了自行车,沈言在湖畔和边上的小树林里转了一圈。自然什么也没发现。 上次赵曼妙和那些流氓在这里比武打架,湖畔还挺热闹地。可是现在这里除了一些蚊虫的鸣叫声,就没有任何动静了。 沈言苦笑了一声,目光看向了不远处K大的校舍,心里忽然猜想,这个女侠盗,会不会是K大地女学生,或者是某个女老师呢?校园里面,向来藏龙卧虎,能人辈出。说不定,自己要找的人,就在这所大学里面。 不过沈言转念一想,就算只留香是K大的学生或老师,但这么大的学校,几千甚至上万人,要找到她,或者打听出什么异常人物谈何容易?况且,这也只是自己的猜想而已,又不能肯定的。去大学里调查,还不如在都市的大街小巷老老实实的寻找呢! 看看没有异常情况,沈言便打算离开这里。刚刚走到放自行车的地方,忽然只听远处传来了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似乎有人正向这里匆匆忙忙地奔来。 沈言愣了一下,心想现在都快三点了,怎么还有人到这里来。出于警惕,沈言运起乾坤劲一探,感觉到好像是两个人的 。根据声音判断,应该是两个男人。 可是……左边这人似乎是个胖子,因为他的脚步声要比右边这人沉重多了,估计起码也要比右边这人重出百斤左右。虽然隔了老远,但沈言已经听到了他们那沉重地呼吸声。 不对,是三个人的呼吸声! 这时候,由于距离地接近,沈言又感觉到了第三个呼吸声。这个呼吸声比较非常细微,没有那种在奔跑中的急喘声。那么,根据左边这人异常沉重的脚步声判断,此人一定趴在别人身上,不用奔跑,所以才没有喘息。 半夜三更到这种无人的地方来,总是不正常的,何况还有一个人被别人背着或扛着。本来想走的沈言立刻决定留下来看看,等看出来他们要干什么再走不迟! 不一会儿,人影出现了,果然是两个人背着一个人来到了这里。而且没有停留,直接就进入了湖畔的小树林。 沈言会借助黑暗隐身,这几个人当然发现不了他。但沈言的夜视能力,却把他们看得清清楚楚。这三个人都很年轻,看起来像是大学里的学生。而且被人背着的那位,是一个女人。看她耷拉着脑袋,两臂挂在背着她的人肩上晃来晃去,似乎已经睡着或者昏倒,反正不像是清醒的样子。 沈言疑心大起,心想这个女人明显已经人事不省,这两个男人带着她到树林里去干什么? 当下,沈言运起了轻功,跟着这几个人进入了树林。却见其中那个没有背着女人的男人忽然指着一个地方,低声道:“欧阳,就放这里好了。趁她现在还酒醉没醒,咱们动作快点,也许还能不被她发现。” 背着女人的男人立刻哦了一声,停下脚步急忙把女人放到在地上,却搓着手,一付还在犹豫的样子道:“我说李哥,咱们这样行不行啊?万一张小丽醒了,明天我们还不要被警察抓住?” 那个叫李哥的男人啐了一口,道:“操!胆小鬼,张小丽本来就是个小骚货,要不然怎么可能跟咱们出去喝酒?喝得这么醉,这不是明摆着愿意让咱哥俩操吗?你他妈到底干不干?不干我可就干了啊?” “可是……可是她这不是因为魏刚甩了她,心里郁闷才和我们去喝酒的吗?而且,万一这事要传出去,咱俩以后还怎么在K大混啊?” 那个叫李哥的男人可没管这么多,这会儿已经蹲下来解地上女人的衣服了。嘴里还道:“你要不干随便你,这么千载难逢的机会错过,以后不要后悔。妈的,今天终于能干到张小丽了,难怕明天就死,也他妈值得!” 另一个男人又犹豫了一下,终于下定了决心,蹲下来道:“谁说我不干?你等一下,咱们还没决定谁第一个上呢!” 沈言就站在不远处,听到这两个人的说话,已经明白一大半了。这三个人应该都是K便和这两个男生去喝酒。没想到这两个男生狼子野心,心怀不轨。看到这女生喝得烂醉,就想趁机强*奸她! 看到了罪恶之事,沈言自然不能袖手旁观。手从口袋里一掏,两颗鹅卵石已经捏在了手心里。 正当他要脱手飞掷出石子,将这两个无耻之人打晕之际。忽然,只见树林的另一头黑影一闪,两个男人身边突然就多了一个人。 “谁?啊!” 其中一个男人刚刚警觉,一柄剑已经直刺入他的下体,带走了半根害人的东西。另一个惊骇的抬起头来,还没来得及叫一声,黑影忽然飞起一脚,正踢在他的下巴上。男人闷哼一声,身体已经被一股力量带得飞上了半空。 剑光又是一闪,嗤的一声,那男人下体一凉,马上一阵无法忍受的剧痛,从下面传来。 沈言在一旁看得分明,这黑影一身的紧身夜行衣,以一块黑布蒙面。黑靴黑手套,一头乌黑的长发,在脑后扎成了马尾状。 这……这不是就是那个女记者所描述的女侠盗只留香吗?天哪!她竟然出现了! 第六十九章 侠盗之间的第一次见面 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正不知道要去哪里只留香,没想到她却自动现身了! 沈言心里一阵意外和惊喜,本来要掷出去的两颗石子也急忙握紧收回。却见只留香两剑便刺伤了两人,剑术之高,实在是沈言生平仅见。如果能和她联手,何愁父仇不能报呢? 当然,这一切也要这位女侠盗自己愿意才行。沈言知道她武功之高,有可能不在自己之下。如果想在暗中跟着她,绝对会被她发现。与其这样,还不如直接现身,把事情说个明白。 只是,现在沈言的运动服还没有反穿,就这么出去,脸就会被她看到了。虽说想和她合作,可那也只是侠盗之间的合作。看到了脸,就有可能被她识破现实中的真实身份。在还没有搞清楚这位女侠盗的底细,也没有得到她同意合作之前,露脸是一件十分不明智的行为。 当下,沈言并没有冲动的立刻走出去现身,而是缓缓的开始拉下运动服拉链,准备以侠盗不留名的身份现身。 树林里的两个男人一个已经晕倒,另一个捂着下体,在地上滚来滚去,喉咙里只能发出痛到极点的嘶声。女侠盗走过去,用左手的剑鞘在他脑袋上一拍,顿时也把他打晕了过去。接着,只见她从怀里掏出了一小叠信纸,从中抽取了一张,折叠好塞入了被打晕之人的上衣口袋。看样子,这种被她写上名号的信纸,她准备了好几份,随时都都可以用上。 搞定了两个男人之后。女侠盗把剑插回剑鞘,接着就走到了躺在地上烂醉如泥的女大学生旁边。沈言看到她伸出手抓在了女大学生地胸口,就像是拎小鸡似的一把就提了起来。转过身。就向沈言这个方向大步走去。 沈言赶紧双手不动,并停止了呼吸。以他这样绝对静止的状态,除非只留香看到他,否则想要感觉到沈言地存在,几乎是不可能的。 于是,只留香果然没有发现沈言。就在沈言藏身的黑暗处前面三米,提着女大学生走了过去。 很快,只留香走出了树林,拎着女大学生直接来到了浅水湖边。手一送,便将女大学生的脑袋整个浸入了湖中。 冰凉的湖水。立刻把这个女大学生从不省人事中弄醒。只见她忽然手脚一阵乱动,无法呼吸下,好像咕的一口,喝进了一口湖水。 只留香马上一抬手,又把女大学生的脑袋从湖水里拉了出来。女大学生马上一阵剧烈的咳嗽。接着哇的一声,开始大吐特吐。 只留香手一松,便将女大学生扔在了湖边。也不管她听不听得见,冷冷的道:“女孩子不要喝那么多地酒,你不知道你那两个同学对你心怀不轨,意图非礼吗?” 女大学生听到有人在说话,惊骇的抬起头看到了这位蒙面的女人。想说什么,却又是一阵恶心,只得俯身继续狂吐。 只留香又道:“你那两个同学趁你酒醉,把你带到树林里准备强奸你。不过幸好我看到了,已经惩罚了这两个人。回去以后,赶紧报警吧。还有。奉劝你一句,今后最好不要相信任何男人,否则吃亏的永远是你自己。明白吗?” 女大学生又狂吐了几下,喘着气道:“你……你是谁?” 只留香却不答。看到女大学生已经没事,便转过身来,一晃之间,便已经远在五米之外了。 眨眼间,只留香已经消失不见。女大学生吐了许久之后,终于清醒了好多,渐渐一些事情,也开始回忆了起来。想起了刚才这个蒙面女人的话,她脸色一变,急忙踉踉跄跄地奔回到树林。 十几秒钟之后,树林里就传出了一声恐怖之极的尖叫。 而此刻的女侠盗只留香,已经远离了这里,眼看再过一块土丘,就要进入茫茫都市之中。但就在此时,她忽然感觉到了不对劲。多年习武地本能,让她察觉到了一丝危险的气息。 马上,只留香停身静止,右手已经抓住了长剑的剑柄。慢慢转过身来,运足了耳力探知周围的一切动静。 马上,她就听到了不远处传来了一个男人沙哑的笑声,一个黑影慢慢自黑暗中出现,道:“女侠盗只留香果然名不虚传,我已经尽量放轻了手脚,没想到还是被你察觉了!” 自黑暗中现身的,当然是沈言。跟着只留香行走,也是想看看她到底有多能耐,什么时候才能发现自己的声息。此刻,他已经恢复了不留名的打扮,整个身体,只有一双眼睛露在了外面。 两个当世侠盗,第一次相互见面了! 却见只留香盯着沈言看了半天,不但没有一丝震惊的动作,反而似乎早就预料到了一样,冷静的道:“不留名?” 沈言先是一愣,接着便醒悟过来。自己这一身打扮,天下除了不留名,还有谁会这么做?看来这只留香很聪明呀,能这么快从自己地着装中,判断出自己的身份。 沈言也不隐瞒,笑了一下停住了脚步,道:“正是在下,久闻女侠只留香的大名,今日有缘一见,真是不胜荣幸之至!” 只留香没有惊喜,也没有意外,只是冷冷地道:“你果然还活着吗?” 沈言听出只留香的口气有点不善,心中微微有点警觉。只是好不容易见面了,总得把自己地来意说清楚。于是,他先按武林规矩抱拳致意,道:“女侠不要误会,我来没有恶意,只是有件事,想与女侠商量一下。” 但只留香沉默了一下,却道:“也不知你真的假的,素闻侠盗不留名武功盖世,如果你能接得了我三剑,我就相信你,再听你说有什么事商量,怎么样?” 第七十章 联手之事 言倒是没想到只留香直接提出来要较量一下,不过转凭自己一说,的确无法让人相信自己就是不留名。再说了,也正好试试这位女侠盗的武功到底怎样。要是平常之极,也就用不着自己多费口舌了。 于是,沈言笑道:“既然如此,在下也只好恭敬不如从命了。只是刀剑无眼,还请女侠手下留情!” 只留香不再说话,只是缓缓的将长剑拔出剑鞘。一剑在手,忽然之间,她整个人气势都变了。渊停狱持,气度沉稳,俨然一付武学高手的风范。 沈言心里暗暗吃惊,心想这个只留香看上去年龄不大,没想到竟然还有如此气势。看样子,我要是不小心一点,都有可能败在她手下。 不敢大意之下,沈言马上运起了乾坤劲,单手一举,道:“我没有兵器,只好空手接女侠三剑。咱们点到为止,不要伤了和气,怎么样?” 只留香冷冷的道:“等你能接住我三剑再说吧。” 话音刚落,沈言只见眼前白光一闪,只留香快速无伦的第一剑,已经刺到了胸前。 沈言暗叫一声:“好快!”身体忽然一侧,就在间不容发之极,让开了这一剑直刺。同时,他的右手已经发招,既快又准的抓向了只留香的手腕。只要拿住,在沈言的乾坤劲下,相信没有人还能抓得牢手中的长剑。 但只留香果然是名不虚传,一剑刺空后,迅速变招。长剑刷的一下,以不可思议的角度忽然翻转上来。剑光圈动之下,竟是要当场将沈言的手臂绞断! 沈言又是一惊,心想这只是较量而已。用得着这么狠辣,断我地一只手么?同时,他不等招数用老,立刻手一缩,剑光就在他指前半寸处刷的划过,差点斩下了他的四根手指。 饶是这样,沈言都惊出了一身冷汗,感觉这只留香下手绝没容情,不像只是比试而已。自己和她无冤无仇地,她为什么要这么狠毒? 但高手过招。已经容不得沈言有时间细想了,只留香一剑又一次落空,剑光马上又起。嗤的一声,剑尖突起,竟然直向沈言的咽喉刺来。 这一剑如果真的刺中了。沈言哪里还会有命在?饶是沈言脾气好,此刻也不禁气上心头。心想不给你点厉害瞧瞧,你还真当自己天下无敌了是吧? 就在剑尖几乎就要刺入沈言的咽喉之际。沈言的手已经翻到了上面,食指扣紧拇指,忽然运劲弹出。当的一声,刚好撞击在剑身上。一股大力,顿时把直刺过来的长剑荡了出去。只留香脸色一变,忽然身形一闪,已经后退了三米。手中那柄剑在不住的颤抖着,发出细微的嗡嗡声音。 而且,沈言这一指之力,似乎都震到了只留香地手。这柄剑似乎已经拿捏不稳。被她迅速的交到了左手。接着,只留香冷冷的看着沈言,哼了一声道:“好厉害的内劲。你果然是不留名!” 沈言呵呵一笑,拱手道:“承让承让。女侠好快的剑,要不是这样,我可就被你一剑刺死了!” 只留香似乎听不出沈言话里地指责,低头看了看还在不停颤抖的长剑,沉默了好一会儿,才抬起头道:“说吧,你找我什么事?” 沈言收起了笑容(其实只留香也看不见)正经的道:“女侠既然能一眼看到我,就判断出我是不留名,那么想必你对我地事,还是有所了解的。相信你会感到奇怪,我为什么会在五年前突然销声匿迹,不再出现吧?” 只留香又是一阵沉默,过了好一会儿,才缓缓的道:“销声匿迹不是你的家常便饭吗?据我所知,十二年前你就消失过一段时间,直到五年前你才重现身影。出现了两个月,你又再次消失,直到今天出来。我想,你应该是老得要退休了,要不是我出现,你会忘了你曾经是个侠盗吧?” 沈言汗!心想我今年才二十四岁,谁说我要退休了。就算是我父亲,现在也才五十岁左右而已,似乎还称不上老吧? 不过,这些沈言也没法解释,只好呵呵一笑道:“女侠说笑了,其实我两次消失,都是有原因的。女侠也是侠盗,说不定也会遇上和我一样的事,所以在我听到这段时间女侠似乎十分活跃,担心你会有事,忍不住出来找到你,提醒你一声。” 只留香哦了一声,却没有马上问为什么,只是缓缓将已经停止颤抖的长剑插入剑鞘,这才看着沈言道:“提醒我什么?” 沈言微微皱眉,感觉这个女侠盗似乎并不 心。难道我这个前辈侠盗好心好意来提醒她,都不?视吗?“ 沈言开始感觉这个女侠盗似乎是个不太好商量的人,想与他她联手对付仇人的计划,说不定就会泡汤。不过……都已经见到面了,这时候不说,下次就不知道能不能再见到了。实在不行,泡汤就泡汤了吧,就算自己做了一次好人,提醒她小心也好。 想到这里,沈言不再犹豫,直接道:“十二年前,我在调查几件婴儿失踪案时,忽然被一个身披灰袍地男人打伤。此人武功绝高,尤其掌力惊人。我只是被她掌力的边缘带到一下,就重伤吐血,养了将近一年才好。五年前我复出,又一次遇到了这个灰袍男人,再次被他打伤。要不是仗着轻功好,只怕现在我已经不能站在你面前。只是这个人男人身份神秘,到现在,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伤我,也不知道,他到底是什么人。但我调查过,除了伤我的这两次,其他好像并没有这个神秘男人伤人地传闻。由此可见,这个灰袍男人,似乎是专门来对付我们侠盗的。当然,也有可能是我结下地某个仇家,或者是我某个仇家请来杀我的。” 说到这里,却听只留香冷笑了一下,淡淡的道:“你以前做了那么多好事,惩罚了那么多坏人。结下仇家,不是很正常吗?不过,你和我说这个干嘛?我虽然也是侠盗,但又不是不留名,不关我的事!” 沈言苦笑道:“也许是不关你的事,可也许……这件事已经和你有关系了。” “哦?此话怎讲?” 沈言道:“不知道你有没有看过报纸?最近一段日子你出现以来,不但报纸上,连民间都纷纷在猜测你的身份来历。有一种猜测,就说你可能是我的后人,因为我死了或者退休了,所以你就继承我的使命,化名只留香出来惩强扶弱,打抱不平。我相信,这五年来,打伤我的那个灰袍人还在寻找我的踪迹,不把我置于死地,他是绝不会干休的。而且,凡是和我有关联的人,他也一定不会放过。既然又传闻你是我的后人,我想他一定会来找你,打探我的下落。此人武功高绝,心狠手辣,你连我都打不过,绝不可能是他的对手。万一他还是找到了你,只怕你的性命就堪忧了。” 只留香静静的听着,听完了,也没见她有什么惊讶的动作。又是沉默了一会儿,她道:“我想我已经明白你的意思了,你是不是想借助我找到那个打伤你的人?或者,你是想和我联手,一起把这人找出来杀了?这样一来,你就可以不必东躲西藏,龟缩不出,照样做回你那侠盗不留名了?” 此话一处,沈言真的大吃一惊,心想这女人好聪明,我还什么都没说呢,她就已经把我的来意猜得清清楚楚了。 被人看破心思,总是一件尴尬的事。沈言也只好哈哈一笑,干脆挑明了说,道:“女侠果然聪明,我正是这个意思。实不相瞒,此人不除,我们不会有一天安稳日子过,想要以后高枕无忧,必须绝此后患。说实话,我也是没把握能单挑此人,如果能够得到女侠的帮助,我想我们成功的机会会大得多。” 只留香只是冷笑,道:“堂堂一代侠盗不留名,现在居然落得个这样窘迫的境地。以往独来独往,叱诧风云的气魄到哪儿去了?为了保住自己的一条命,居然开始要求别人帮忙了。要是传出去,不知道会让多少人笑掉大牙呢!” 沈言一听,禁不住脸上一红。还好头上戴着面罩,只留香看不出来。不过,他心里也是暗暗气恼,心想你这小姑娘懂什么?如果这只是想保命,我岂能甘做缩头乌龟,还要求人帮忙?大不了与那人决一死战,死了也就死了!可是我这是为了报父仇,绝不允许我鲁莽和冲动。你如果不肯帮就算了,何必还要出言讽刺我呢? 看到只留香轻蔑的语气,沈言已知联手之事多半泡汤,当下哈哈一笑,道:“女侠所言极是,我只是提个建议而已,并没有奢求女侠的帮助。现在女侠已经知道了此人的存在,今后行动,请务必当心。好了,话以至此,多说无益,祝你好运,再见!” 说完,沈言一个转身,就要离开此地。却在这时,听到只留香淡淡的道:“就这么走了吗?联手的事,不谈了?” 第七十一章 交易 到只留香的话,沈言一呆,当即就站住了。心里奇刚刚还对我的提议不屑一顾,甚至还出言讽刺我,怎么一下子,又想和我继续谈了? 转过身来,沈言看着仍是静立不动的女侠盗只留香,试探的道:“这么说,女侠愿意和我联手,一起对付那个灰袍人喽?” 只留香淡淡的道:“那也要看看值不值得,要是我帮了你,我会有什么好处?” 这下沈言听出来了,敢情这位女侠盗不是不想帮,而是没有好处的事,她是不做的。如果是这样,那么事情就简单了,联手之事变成了交易,只要满足她的条件,自己就得到了一个强援。只留香的武功不弱,剑术尤其精妙,有了她的帮助,引出仇人进行狙杀,就有把握得多。 想到这里,沈言喜道:“此事好说,只要女侠能够助我一臂之力,那么任何条件,我们都可以谈。” 只留香道:“真的吗?” 得报杀父之仇,是沈言这辈子最大的心愿和目标。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哪怕失去生命,沈言也是在所不惜的。如果只留香真的能帮助沈言杀了仇人,任何代价,沈言都可以付出。 于是,沈言神情一肃,道:“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 只留香点了点头,道:“那好,我的条件是,只要我助你杀了那个打伤你的人,那么你就得答应帮我做一件事,怎么样?” 沈言道:“什么事?” “具体什么事,等你的事办完了再讲。你就说。能不能答应我的条件?” 沈言心里暗想,看来这个女侠只留香,好像也有什么难办地事需要人帮助。这样正好。她帮了我,我帮了她,两厢抵消,互不欠人情。只是但愿她不要让我帮她去做一件邪恶的事才好,要不然,还真的难以保证我不反悔。 不过沈言转念又想,瞧这只留香这些日子地所作所为,她应该是个正义之人,一般不可能干得出邪恶的事。而且只要我能报得了父仇,哪怕要干点什么不道德的事。我也认了。机会千载难逢,我绝不能错过! 当下,沈言点头道:“好,我答应你,只要是我能办到的事。我绝不反悔! 这里,其实沈言还是留了一手。万一只留香要他去干什么作奸犯科,甚至下流卑鄙之事。那么沈言也可以借口办不到,而拒绝履行承诺。除此之外,其他任何事,都没有得报父仇重要,答应下来,也没有问题。 这么一来,两位侠盗之间的交易算是开始了。只留香道:“既然这样,那么我们暂时就算是盟友了。说吧,你要我怎么帮你?” 沈言想也不想,立刻就道:“此事简单。只要女侠每天晚上出去行动之时,让我远远的跟着就行。我相信,打伤我的那个灰袍人已经在寻找你的踪迹了。也许要不了几天。他就会突然出现在你的面前。我练有一种武功,可以远程打击敌人。威力很大,既可以保证你的安全,又可以打他一个措手不及。你我一个在明,一个在暗,只要同心协力,杀他不是问题。” 只留香想了一想,道:“什么远程打击功夫?可不可以让我见识一下?你地计划是要我引出仇家,处在明处。万一你保护不力,我岂不是很吃亏?” 沈言笑了一下,伸手从口袋里摸出了两颗鹅卵石,转头看了看左右,指着右边大约六十多米处的一盏街灯道:“看到那盏灯了吗?” 只留香顺着沈言手指的方向看去,鼻中轻轻嗯了一声。忽然,只见沈言手一挥,一颗石子呼的一声,高速笔直的就向街灯发亮地灯泡飞去。眼看着,石子不偏不倚,马上就要击中灯泡之时,沈言的手腕又是一振,另一颗石子无声无息的出手了。 第一颗石子已经都是高速,第二颗简直快得肉眼难辨。眨眼间,已经追上了第一颗石子,空中啪地一声撞击,飞行轨道分成了两边,将将从灯泡的两边擦过,飞入无尽的黑暗中。 本来第一颗石子出手时,只留香的眼神还有点不以为然,认为不过如此,可是当沈言的第二颗石子出手时,只留香露在外面那一双漂亮的眼睛,忍不住显出了一丝震骇。 过了半天,她才轻轻的叹了一声,道:“好一招流星赶月,这就是你真正的实力吗?不留名?” 沈言也有点小得意,其实这一手飞石追击,只不过是沈言练成飞石手法中的一个花招而已。他还 害,更神鬼莫测的手法没展示出来。不过只留香虽友,但来历底细都没搞清楚,沈言自然不会把真正地实力都暴露出来。 但只这一招,就已经足够镇住只留香了。沈言呵呵一笑,道:“怎么样?我这扔石头的功夫,还过得去吧?这样我在暗中保护你,你总可以放心了吧?” 只留香点了点头,道:“勉强可以了吧,不过你跟在我后面的时间,只能是我在行动地时候。行动结束后我要回家,你可不能跟着。我们虽然结了盟,但最好还是不要相互了解太多。我们俩的交易结束,以后就各管各地,从此不再往来,如何?” 沈言道:“当然!不过以后行动时,我怎么联系你呢?总不能要我象今天一样,碰运气似的找到你吧?” 正说时,远处传来了警笛声响,似乎有几辆警车,正向k大的方向驶来。只留香笑了笑道:“警察来得真慢啊!我们都已经说了半天话,他们这才赶到。这样吧,以后每天晚上十二点钟,我就在k大那边的小树林里等你。超过十二点我没来,就说明我晚上有事来不了了。现在已经快要天亮,具体行动方案我们明天在商量吧,再见!” 说完,只留香转过身一个飞纵,已经跃过土丘,转眼消失在黑暗之中。沈言知道追上去也没用,凭她的武功,自可以轻而易举的发现自己的踪影。 想到自己的自行车还停在小树林边,现在警察马上就要赶到,万一看到后怀疑起来追查,可是一件不小的麻烦。想到这里,沈言一个晃身,飞快的回到了停放自行车的地方,抢在警察赶到之前,悄悄的离开了这里。 不多久,沈言回到家后,兀自还兴奋不已。没想到今晚不但遇到了只留香,还和她达成了交易,形成了暂时的盟友。有了她的帮助,自己杀父大仇指日可报。到时候提着仇人的人头告慰父亲在天之灵,将是多么畅快和激动人心啊! 不过,兴奋了没多久,沈言又开始想到,这个女侠盗只留香神神秘秘的,不知道她要我帮她的事,会是怎样的艰难呢?还有,一开始还她见面时,她表现得似乎知道我会来找她似的,没有哪种意外或者震惊,这是为什么? 还有,和她动手较量时,她出剑绝没留情,看那架势,好像一剑杀了我也无所谓。我和她之前素不相识,也没有仇怨,到底是什么原因,会让她下手如此狠毒? 这个只留香,真的有太多疑问了,以后和她打交道,不能不小心在意啊! 不过这些问题,都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有了她的帮助,就可以实施报仇计划了。只要能报得了父仇,不管只留香有什么疑点或阴谋,都可以暂时不问! 沈言想了半天后,也知道暂时不可能想得到什么,最后索性睡觉不想了。反正已经是星期六休息日,可以一觉睡到中午也不用起来上班。 迷迷糊糊的,也不知睡了多久,一阵手机的震动声,把沈言从梦中吵醒。抓过放在枕边的手机,沈言看也不看就按下通话键放在耳边,打着哈欠道:“喂?哪位?” “是……沈言同学吗?我是林琴诗!” 沈言马上清醒了过来,睁开眼睛一下子从床上坐起,笑道:“哎,是你啊?有事吗?” “呵呵,是不是吵醒你了?不过现在都十点多了,你还在睡懒觉啊?” “我……呵呵,昨晚玩得太迟,所以早上起得晚了一点。对了,你怎么想到要打我的电话?” “怎么啦,老同学就不能打你电话啦?” “那倒不是,我就是……有点奇怪而已,昨晚……我们不是刚才见面过吗?” “昨晚你和你姨娘这么早就走了,本来我还有话要对你说的呢。” “什么话?” “嗯……这样吧,下午你有没有空?两点钟,我请你喝下午茶。” 沈言一呆,下意识的道:“有空是有空的,不过……是很要紧的事吗?电话里不能说?” “呵呵,既然有空,你来就是了。有什么事,到时候你自然会知道。对了,是在绿溪园茶楼,下午两点,别迟到哦!” “呃……好吧,我一定准时到!”